《深海里的星星》 楔子 我一步一步在暗蓝幽深的水里艰难地丶缓慢地前行。 寒冬的黄昏的天空,夕阳瑰丽逶迤,光线如同一只温柔手掌。 我的喉咙里好像落满灰尘,江水温柔的包裹我,像是迎接远归的孩子的母亲。 我全身沉浮於水里,脚下渐渐失去了依托,手里唯一握着的是一把美工刀,它有锋利的刀刃,用力划开手腕的时候,我不觉得疼。 鲜红的血液在水里一圈一圈的氲开,像盛开在水面的蔷薇。 我的头终於也埋入水中,江水灌入我的眼耳口鼻。 在水中起伏之间,我恍惚的看到,记忆里所有人的面孔重叠起来。 孔颜的语气轻描淡写:跟周暮晨上过床的可不止我,去问问你的好姐妹康婕,感觉如何。 周暮晨无奈地看着我:「你要真想为我做什麽,就是再也别来骚扰我。」 父亲的声音是低沉晦暗的:「我当没有你这个女儿,你也当没有我这个爸。」 封妙琴轻蔑地笑着:「说道贱,我觉得我们半斤八两,你觉得呢?」 还有许至君,无论发生什麽事都愿意替我承担的许至君,他那麽用力地捉住我的肩膀说:「程落薰,你活在这个世上,这才是最要紧的。」 「你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在乎的人之一了,可是……落薰,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林逸舟无力地说。 …… 所有的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轰鸣声在我的头顶炸开,最後一丝光线也消失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无声地说一声,再见。 再见,那些回不去的过去。 再见,那些不可预知的未来。 再见,那些匆忙路过我薄凉的生命,斑驳的青春,却留下那麽多印记的,人们。 在幽深暗蓝的海底,消失了的最後一线光芒。 [第一章]星星黯然 ★[1]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许你根本就背负不起。 我醒来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周遭的环境,就被许至君重重的一个耳光扇得眼冒金星,我脱口而出就是一句:「我操,你疯了啊!」 他站立在窗边,背对这窗户,逆光中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可是我能感觉到他微微的颤抖,是那种震怒之下的颤抖,他的语气是罕见的残酷和冰冷:「那麽想死,没死成,是不是很遗憾?不过就算你死了,我也会把你的尸体捞起来送到你妈妈面前去,然後告诉她,你女儿殉情身亡了。 当我听见「殉情」这两个字的时候,身体里所有的力量都消失殆尽了,连反驳他的力气都没有,我死死的揪住床单,企图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点。 没有用,眼泪根本不能抑制。 谁说悲伤的时候没有眼泪,我只觉得全身的水分都会从泪腺分泌出来。 安静的房间里除了我们彼此的呼吸声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声音,我默默的流泪,哽咽得说不出一句话。 漫长的沉默之後,许至君靠近我,捋顺我纠结的长发,语气稍微温和了一点,问我:「你这个样子,怎麽去参加葬礼?」 我听见一声尖叫,很快,我发现那声尖叫原来是来自我的喉咙,我仇恨地看着他,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你为什麽要刺激我! 他一动不动,刺激你?死都不怕,你还怕刺激? 说完之後他起身离开房间,关门之前,他又回头看了我一眼,葬礼是後天,如果你还想去送他一程,这两天你最好还是吃点东西。 说完,白色的房门「卡擦」一声关紧。 我用包着厚厚的纱布的手狠狠的擦乾脸上的眼泪,没什麽好哭的,既然没死,我就好好活下去。我要吃东西,这样才有力气去,参加,葬礼。 林逸舟的,葬礼。 想到这六个字,眼泪又汹涌而出。 两天後,坐在许至君的车里的我僵硬得像一具行尸走肉,他一边开车一边从後视镜里观察我,我面无表情地说,有什麽好看的。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下,对我不友善的态度表示不屑。 我不知道举行葬礼的具体位置,也没有心思去寻根究底。许至君是君子,他既然让我去送林逸舟最後一程,就一定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所以当他提着一套黑色的小西装扔在我面前叫我换上时,我一点也没有觉得意外。 他从来都是个这麽稳妥的人,除了,打我那一耳光。 想到那重重的一耳光,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脸,这个动作也落入他的眼里,他又哼笑一声,洞悉了我的想法:「你是不是想打回来?」 我依然是一副活死人的语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叹了口气,程落薰,我是你的男朋友,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从两天前被救回来开始就对我这个鬼样子,我都没有跟你计较,还亲自开车送你去…… 说到这里,他很识趣的闭嘴了。 芙蓉路上永远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各路公车司机在这条宽敞平坦的马路上把巨大的公车开得像坦克,拥挤的公车里每个人都有一张被生活磨砺得麻木的面孔。 不时从公车旁边飞驰而过的名牌汽车里除了大腹便便,满脸油光的中年男子之外,也会有鼻梁上架着各色墨镜,妆容精致的年轻女性,在等红灯的空当,点一根女士烟,像模像样的抽两口。 对於她们的年纪和坐骑,总让人浮想联翩。 我从包里摸出一根烟,刚要点火,许至君就对我吼:「不要在我的车里抽烟!」 我白了他一眼,决定把他的话当放屁。 他气鼓鼓的从後视镜里瞪我,程落薰,你能不能不要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 我忍无可忍的打断他,文盲!你没有知识就多看看电视!如丧考妣是说死了爸妈,你才如丧考妣,你全家都如丧考妣!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脸色阴沉的他再也没有发生一点声音。 到了林逸舟的葬礼举办地的门口,我一路上好不容易积攒的勇气跟力气都完全丧失了,我紧紧地抓住许至君的手,他显然很大度地放下了我们之前的小恩怨,用眼神告诉我:没关系,有我在。 林逸舟的遗照挂在大厅的中央,我在看到那张脸的第一眼就崩溃了,前尘往事像飞快倒带的电影在我的脑袋里回放,我膝盖一软,差点摔倒在地上。 许至君稳稳的托住了我,然後用他的力量把我带到林逸舟的亲戚面前,鞠躬。 我没有见到林逸舟的父母,无论是从前以他女朋友的身份,还是今时今日来送他最後一程,我都无缘见他双亲一眼。 也许某一天,在大街上,在商场里,与我擦肩而过的一对中年夫妻就是他的父母,可是双方都不会知道,这个女孩子,与他们的儿子,曾有过热烈的过去。 许至君扶着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我伤心之馀看到许多跟我一样伤心的女孩子,她们在这麽冷的天气里还是坚持下半身只穿一条黑色的丝袜,抗寒能力实在叫我甘拜下风。 那一瞬间,我想起曾经那些流连於林逸舟身边的莺莺燕燕,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就在我泪眼朦胧的时候,一个无比熟悉又无比陌生同时还让我无比恶心的声音落入了我的耳中,我抬起头来寻声望去,果然,这个让我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的声音只可能属於她——封妙琴。 像是感应一般,泪流满面的她也看到了我和许至君。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开口跟我说话,片刻之後,转身走了。 许至君轻声的问:「那件事就是她做的?」 我用力地咬紧嘴唇,点了点头。 从葬礼上回来之後,我瘫软在床上,像一棵脱水之後的蔬菜。 许至君立在窗前,背影无限落寞。 不顾我的强烈反对,他大力拉开窗帘,冬日的阳光从落地的玻璃窗里照进房间,光线里细小的灰尘在飞舞,从21层楼的高度看过去,是辽阔浩瀚的湘江。 各种船只在江面上行驶而过,它们都有自己的方向和轨迹。 我走过去,从许至君的嘴边把烟拔过来,深深地吸了一口,那天,我真的带着必死的决心。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而是伸出手从我身後环抱住我,他的下巴磕在我的头上,轻轻的鼻息扑在我的耳尖。 我闻到他身上那种熟悉的,淡淡的香味。 他跟林逸舟两个挑剔的人在对香水的选择上却难得地一致,大概因为这个牌子原本是做烟草起家,而烟草又蕴含了男性的刚烈的缘故。 不同的是,林逸舟用的是冷水,而许至君用的是回声。 回声。许至君。他是我这浅短生命中所有美好事物综合而成的,经久不息的,回声。 我努力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至君,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跟你以往认识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不是那种健康的,明亮的女孩子,不是在那种富足的,温暖的环境中长大,我不像她们,有很多很多亲人,很多很多朋友,感情可以应用到每一个人,我只有一份爱,要麽不付出,要付出,就是全部。」 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许你根本就背负不起。 他沉默着,没有回应。 然後,他终於开口说了一句话,我努力抑制了很久的眼泪,轰然砸下。 他说:「那天我把你从冰冷的江水里抱回来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带你回来,让你快乐,给你幸福,虽然,我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 窗外是亘古不变的苍茫夜色,我看见林逸舟坐在我的面前,眼神里充满怨怼。 我伸出手去想要摸一下他的脸,那张我深爱过,又破碎的脸,我开始断断续续的说话,都是你的错,你为什麽不肯跟我好好一起,如果不是你那麽任性,我们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一直看着我,在我的手快要触摸到他的脸的时候,他的样子渐渐变了,渐渐的,变幻成了暮晨的脸。 暮晨的眼神永远是这麽淡漠残酷,冷冷的看着我,一语不发。 我静静的承接着他的端详。 周暮晨,你仔细的看看我,都是你令我,对爱,如此畏惧,如此,厌倦。 夜风吹起窗帘,我在漆黑的房间里与自己的臆想对峙,时光轰然倒退,那个穿着白色衬衣,眼神清亮,神情倔强的女孩子,是谁? 她的皮肤还没有被泪水洗礼过,她的手指还没有被烟草熏染过。 一切伤害还没有登台。 那是四年前的我。 ★[2]等到你们有什麽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时光倒退至四年以前。 长沙因为一场盛况空前的名为「超级女声」的选秀节目而名声大振。 那个节目的影响力竟然可以让当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的李宇春登上了美国《时代》的封面,这对於那些从小就怀揣着明星梦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是展现自己的才华的舞台,成就自己的梦想的捷径。 那个夏天,beyond在长沙上演的绝版绝唱吸引了大量的歌迷前去捧场,一场告别演唱会选在长沙举行,这也是头一次。 那些都是跟我没关系的事情。 发生在我身上的,只是这偌大的长沙城里微不足道的小事。 某天下午下午五点半,放学的时候,我冲出教室之前,袁思思慌慌张张的拦住我,表情十分凝重。我不耐烦的催她,有什麽事快说,姐姐赶着打架去。 她朝四周看看,压低声音,神色焦躁:「今天去办公室的时候听见老师说要彻查『粉笔灰』事件」。 我呆了一下,过了半天,才明白她的意思。 上个星期其中考试,监考的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中年女老师。 我远远看到她的背影的时候就有点恶心,她顶着一头我最反感的方便面卷发,穿着朱红色漆皮高跟鞋,整层楼都是「咯登」「咯登」的脚步声。 谭思瑶好心地安慰我,说不定正面挺好的。 等她站到讲台上拆封试卷的时候,我回头对思瑶翻了个白眼。思瑶天真地扔个小纸条过来,上面写着:说不定她人好呢,记得有答案传给我啊! 可惜这个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其实在别人眼里毫无美感的中年女老师丝毫不给乐观的谭思瑶同学面子。 当她瞪着一双圆眼睛像红外线一样扫视教室的时候,我心里不得不叹息:死了死了,这次死了。 如我所料,导致整堂考试下来我连一道选择题都没有抄到。收卷後,一贯好脾气的思瑶趴在桌子上怒气冲天的说,放点水她会死吗! 就是,会死吗,会死吗!旁边的冯妍一边像个复读机一样重复着思瑶的话一边整理书包。 忽然,她停下了动作,对我们露出一个简直可以用□来形容的笑容。我看着她手里那包白色的小药丸,捂着胸口说:春药!你想干什麽! 她对我极其鄙视,程落薰,你脑袋里能不能少装点□的东西啊!全世界的药都是春药啊!这是泻药,告诉你,前几天我买来好玩的,你们要不要…… 我和思瑶彼此对视一眼,达成共识:好,你不让我们抄,拿个见不得人的分数回去被骂,我们也不让你好过,给你下泻药,拉死你。 当我把老巫婆的茶杯从办公室偷出来的时候,我认真的对思思和谭倩说,这事要是被发现了,一起承担,同生共死。 她们庄严的点点头,表情像小学时代加入少先队时那麽虔诚。 等到那个老巫婆打开杯子尖叫「谁在我被子里放粉笔灰」的时候,我简直有一种站起来告诉她「白痴,那是泻药」的冲动! 考试结束後,我早就把这事忘了。 这下思瑶突然提起,我真觉得她有点小题大做。 於是我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赶走她,好了好了,说好了同生共死,别怕了,我还有事。 说完不顾她一连声的叫唤,我背着包像逃命一样往德雅中学跑去。 等我赶到的时候,康婕,还有她一帮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听到有架打显得比我这个当事人还兴奋的朋友已经守在德雅中学门口半个多小时了。 这是长沙最好的中学之一,每年高考之後,很多名不见经传的学校都会摆出一副打擂台的姿态来争相在校门口贴红榜,宣传自己学校的升学率。 可是绝对不会有雅德和我所在的博郡。 一看到我出现,她就把手腕上的手表往我脸上贴:「乡霸,看看几点了,我还以为你拉屎掉厕所里去了!」 我推开她的名牌手表,十分鄙夷的说,您能稍微提高一下自己的素质吗? 关於她那块名牌手表,也一度让我非常无语。 她是这样故弄玄虚的:知道米奇妙不? 我谦虚的表示自己孤陋寡闻,实在不知道这个牌子。 然後,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阳光下朝我晃了晃她手上那块印着米老鼠头像的腕表,这个就是米奇妙,名牌,你个乡霸! 我差点气绝,拜托,是米奇,米奇!没有那个妙字! 乡霸,是她为我而创造出来的词语,每当她这样称呼我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强烈的,被羞辱了的感觉。 当那个女孩子出现的时候,康婕用鞋底碾灭了烟蒂,一副大姐头的样子说:乡霸,我们一起去找她谈谈心吧。 据可靠消息,我们即将跟她展开「谈心活动」的女孩子名叫戴莹新。 康婕这个贼喊捉贼的乡霸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戴迎新?辞旧迎新?好风骚的名字啊!」 此刻,康婕看到戴着黑框眼镜,穿着teenie weenie的tee的「戴迎新」时,她内心蹿起一股嫉妒的火焰啊:「啊!在老娘戴米奇妙的时候,她居然敢穿teenie weenie! 要不是我拉住她,她会比我还先冲过去。 为了不被康婕抢了我的风头,我气壮山河地拦住她:「喂,找你有点事,我们谈谈心。」 她狐疑的看着我,谈什麽心? 我生平最恨这种把自己当林黛玉看的女生,动辄就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还没把她怎麽样呢,待会我动起手来,她不得泣血而亡啊。 康婕也过来帮腔,劈头盖脸的问,戴迎新是吧,不说话就表示是啦。过来,找你有点事。 她十分不情愿,可是迫於我们的淫威也不得不跟着我们走到校门後面那个僻静的角落里。 我们一群人围着她像看猴戏一样,康婕一直在嘟囔,怎麽这麽瘦啊,经不得几下打啊,喂,你家里是不是不给你饭吃啊?但是周暮晨不是还经常给你买蛋糕吗? 那个名字像一个火种在我的脑海里燃烧成灾,我最後一点残存的理智都化做灰烬了。 在戴迎新试图搞清楚我们这群野蛮的女人跟周暮晨有什麽关系的时候,我像疯了一样扑上去就是一阵厮打…… 在我发泄完我的「兽欲」之後,康婕惊恐地看着我说了一句:「姐姐,以後你是老大!」 而蹲在地下的戴迎新睁着无辜的双眼,怨恨的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们不是说找我谈心吗? 说找你谈心就真的谈心啊?那我叫你吃屎你是不是真的去吃屎啊?在身体上殴打过她之後,我又开始在心理上羞辱她。 我真的是第一次发现,其实我骨子里是个泼妇。 临走的时候,康婕很认真的蹲下去跟戴迎新说,以後不要再让周暮晨给你买蛋糕了,要不这个歇斯底里的女性她真的会一次又一次来找你谈心的。 最後上的士的时候,康婕还恋恋不舍的看着那个方向。 我很好奇,她到底是关心戴迎新,还是关心人家身上那件teenie weenie是不是正品。 当天晚上的晚自习放学,我被我的男朋友周暮晨堵在博郡门口。 他怒气冲冲的质问我,你干嘛去打人啊!我跟她什麽关系都没有! 面退比我高一个头的他,我毫不退缩:「等到你们有什麽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我倔强的承接他的目光,心里其实怕得要死。这种害怕的情绪很快就从我的眼泪里泄露了出来。 我哭了。 我把别人打了,然後我自己哭了。 我一哭他就拿我没办法,叹了一口气之後,他揉了揉我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语气里是满满的宠溺:「怕了你了,买东西给你吃,别哭了,你又没挨打」。 校门旁边的有个专门卖油炸货的推车,那个婆婆从我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卖这些油炸食品,臭豆腐,花菜串,蘑菇串,香芋串,火腿肠……琳琅满目。 我站在摊子面前指点江山,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十分钟後,我舒畅地打了一个饱嗝,啊,饱暖思□。 暮晨的笑容那麽温柔,之前的怒气全消失了:「嗯,好诗,好诗!」 满天繁星下,我第一次爱的这个人,他完全没有原则的宠爱我,不计较我的过错,不理会我的任性。 吃饱了的我开始给他制定与女生交际规则,首先,不准给她们买蛋糕,她们给你买的你要丢掉以示贞洁…… 他捏捏我的脸,好,全都答应你。 我忽然有点感动得想掉眼泪。 我拉拉他的衣角,朝他嘟起嘴巴:「喂。」 他挑起眉毛笑,左耳上那颗货真价实的钻石耳钉随着他头部的摆动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我们第一个吻,乾净的,纯洁的。 孔颜,如果,没有孔颜的话…… 我是说,如果。 ★[3]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後,我几乎都不太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暮晨的时候的感觉,可是我依然能够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孔颜的感觉。 美若惊鸿,这四个字就是当日孔颜坐在我面前,我脑袋里唯一的直观反应。 後来,我见过很多美女,她们都有小小的面孔,精致的五官,可是没有一个能像孔颜那样在顷刻之间,被我的大脑深深铭刻。 她有一张无可挑剔的面孔,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眼神里也会有无数的缱绻和妩媚,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又犹如空谷幽兰。 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深深地为止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暮晨,明白了所有爱慕孔颜的人。 不过,仔细说起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到她,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脸。 那只是一个背影,白色的背影之中,医院里特有的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旁枝末节被隐去,一个清晰的丶凸显的,一个骄傲的丶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纨裤子弟。 家境优渥的他们会唱歌,会抽烟,会喝酒,会飙车,会看时尚杂志,会玩电动,会打一手很漂亮的台球,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 可是,他们不会静下心来背一篇课文,或者做一道数学题。 身为应届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复习功课,而是跟他同样吊儿郎当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骂俏。 不过偶尔我也会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当我忧心忡忡地提醒他距离高考不足百日时,他都会笑嘻嘻地反驳我:「我们班那个学习委员,傻逼一样。上课给她男朋友绣十字绣,老师站在她後面都不知道,手举得像抽风,那根针亮晶晶的差点刺到老师脸上,後来那个绣一半的东西……看不出是个猪还是个猴子,老师直接没收,跟她比,我还是收敛多了。」 他一耍起赖来,我就拿他没一点办法。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麽都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那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亏欠,没有辜负,所有的丑陋都还没有登台,空气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爱。 我确认,那是爱。 直到暮晨接到那个电话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幻觉里,以为这样手牵着手,走下去,就是天长地久。 我怎麽会知道,那通电话之後,我的人生翻开一个新的篇章,从此之後,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时暮晨用的是nokia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键盘可以旋转得跟脱臼一样的手机。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nokia3250就是他,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个据为己有的龌龊念头。 他的电话号码我能够倒背如流,可是当时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对那十一个数字烂熟於心。 暮晨电话响起之前,我们在ktv唱歌,晚场的价格是最贵的。 说起钱,他总是一副痞子样:「不就是钱嘛,哥哥有的是钱。」他每次说那句话我都觉得他像旧社会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抢回来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觉没有错: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当时我正死皮赖脸地点了twins的歌——《眼红红》。大屏幕上的阿娇美得没话说,我逼迫周暮晨承认我长得像她,他斜着眼睛一边抽烟一边点头:「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粤语唱了两三句,自己心里都觉得愧对twins时,放在桌上的3250震动了。 我没有看到那个名字是谁,可是暮晨在第一时间内脸色就变了。我看着他接通了电话的同时也拉开了包厢的门。 一分钟之後,门推开了,他靠在门边神色复杂地对我说:「落薰,我有一点事情先走,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张开嘴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他的名字,他就风驰电掣地跑了,我丢掉麦,紧跟着追了出去,却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其实,我只是想问一问,究竟什麽事情那麽重要,重要到,这麽晚你可以丢下我一个人。 我茫然地回到包厢,屏幕依然还是阿娇那张漂亮的脸。我张开嘴,想要跟着她一起唱,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 那些歌词像写在水面上的字,一行一行地消失—— 我最初脸红现在双眼通红,再幼稚还是觉得恋爱如梦。 我眨一眨眼睛,眼睛好痛,我看不到,它是不是很红…… 周暮晨深夜落跑的原因很快就真相大白。 第二天我晕沉沉地趴在课桌上,早自习下课,一个自称是我们博郡之草丶人送绰号「博郡绿化带」的男生跑来找我。 当初就是因为周暮晨来博郡找他打架,而我偏偏又倒了八辈子霉认识这个祸害,义字当头的我,义薄云天义不容辞地去劝架,才会认识周暮晨,也才会有後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所以,当「绿化带」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态度十分不友善,可是他毫不介意,欲言又止搞得跟便秘似地好半天才挤出一句:「程落薰,你真的跟周暮晨在一起?」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是啊,难道你喜欢他?」 确定了我的身份之後,他的表情变得好奇怪,像是怜悯,又有怜惜,总而言之是同情。 我被他那种目光看得浑身发毛,喂喂喂,有什麽事你就说,别这麽看着我,好像我没穿内衣似的。 他无语地把我之前对他翻的那个白眼又还给我,然後,真挚诚恳的对我说:「程落薰,你还记得我跟周暮晨为什麽打架吗?」 其实我真的不记得当初他们是怎麽打起来的,两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在博郡门口,拚杀得像两个屠夫。 此刻,我心中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本能告诉我再听下去我会受到伤害,可是我没有一点勇气去阻止他的口才从便秘变成了一泄千里。 「程落薰,那天他来找我打架,是为了一个叫孔颜的女孩子,你知道吗?」 「昨天晚上,他扔下你一个人,也是为了这个叫做孔颜的女孩子,知道吗?」 我看着他的嘴一张一翕,我很想告诉他,你有什麽话就快点说,有什麽屁就快点放,别在我面前用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还用问句来制造悬念。 可是我什麽都说不出,我的脑袋里被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塞满了,我觉得自己马上就快要爆炸了。 孔颜,孔颜,孔颜。 她究竟是谁?她跟周暮晨是什麽关系?这跟我又有什麽联系? 也许是我当时的样子把他吓到了,他问完这两个在他看来是反问句,在我看来是疑问句的句子之後,就再也没敢多罗嗦什麽。 最後,他无限同情地丢下一句:「你今天去中心医院住院部四楼就能找到周暮晨。」 我不屑地笑,我干嘛要去找他,我自己的男朋友,我还不相信吗。 他临走的时候再次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用鄙夷的表情回敬了他,不要企图挑拨我跟暮晨的关系,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山无棱,天敌合,我们都不会分手。 那一刻,我是如此坚定地相信自己,也相信暮晨。 我这番言辞在中午放学後跑去中心医院四楼看见暮晨的第一眼就土崩瓦解了。 他手里提着白色的垃圾袋,上面清晰地印着「旺角清粥」的标志。而且,他明显一夜没有睡,黑眼圈很严重,最重要的是,他还穿着昨天穿的那套衣服。 他是那麽爱漂亮的一个人,每天不洗澡不换衣服比没吃饭还难受的一个人,一个长那麽大没做过一点家务事,连烟灰缸满了都要等保姆去倒的人,居然彻夜不眠地守在医院照顾一个叫孔颜的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丢下他的女朋友来照顾这个女生! 他让我,怎麽想得通,他让我,怎麽能不无地自容。 我刚刚叫了一句,暮晨,眼泪就开始掉。 他看见我的时候显然也十分不知所措,我走过去,我听见自己哽咽着问他:「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情?」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蓝色的帆布鞋,匡威的经典款,还是我陪他一起去买的。 他穿着我陪他去买的鞋子在医院里照顾别人,我觉得我简直快要疯掉了。 我无助地抓住他的手,想要感化他,想要确认一点什麽。 我那麽彷徨地说:「暮晨,你跟孔颜没有任何关系是不是?只要你说没有我就相信你。」 只要你说,我就信。 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理智上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答案,可是我的心,它不肯就此死去,它还要挣扎,它还要争取最後一线生机。 病房里那个女孩子背对着门,我看不到她的样子,可是我知道她一定听到了我们所有的对话。 我开始精神失常般地对她叫:「孔颜,你是谁,你别躺在哪里装死,你出来,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情? 」 原本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暮晨在我开始叫孔颜的名字的时候猛然惊醒,然後拚命地挡住想冲进病房的我,像赶瘟神一样把我从病房门口拖到了走廊。 我在一寸一寸徒劳的反抗中,想起罗素然曾经在她的博客上写过:感情有时像博弈,高招无形。 那时我不懂,而现在,我完全懂了。 彼时,那个躺在病房里一动不动的女孩子,无声地赢得了这场战争。 那才是我跟孔颜第一次见面,她以静制动,任我咆哮呐喊,她不动声色。 ★[4]就算世界荒芜,总有一个人,他会是你的信徒。 当孔颜以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坐在净果甜品店里丶我的对面时,我的心就像面前那杯椰汁芒果爽一样冰凉。 她倒是很大方,坦荡地说:「你想问什麽,只要我愿意说的,我都会说。」 我想了很久,甩出一连串的问题:「那天晚上你究竟为什麽进医院?为什麽你进医院要给暮晨打电话?你们到底是什麽关系?你们之前在一起,後来为什麽分手?」 她拍拍额头,笑出声来。 是我多心吗?那个笑容里,分明有不屑的意味。 她挑挑眉毛,「你问这麽多问题,我可没承诺你全都回答,我只回答你前面两个问题。第一,那天晚上我酒精过敏,所以住院;第二,暮晨曾经说过,无论什麽时候,只要我有事,第一时间就要通知他。」 她的老练和果断对比我的青涩稚嫩,高下立现,我简直想拿把刀刺在大腿上好让我的下半身不再发抖。 我还想要说什麽,她示意我停止,「好了,程落薰,我愿意说的就只有这麽多,如果你还要问什麽,我都不会再回答了。」 「我能给你的忠告,就是放下这些事情,好好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像你这样来质问我的女孩子,你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会是最後一个。」 「可是程落薰,我其实挺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会是她们当中最聪明的一个。」 所谓聪明,大概就是当作什麽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回到最初一个人的状态去。 我看着眼前微笑的孔颜,心里很清楚,我做不到。 她和周暮晨,合力用利刃在我的心脏狠狠地捅了一刀,从此以後,那个伤口无时无刻都会汩汩的冒血。 後来的时间里,我一直处於元神出窍的状态,她也没有说话。 玻璃窗外来来往往的人那麽多,我看着那些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的女孩子,她们是真的幸福吗? 当我以为我很幸福的时候猛然发现原来幸福不过是个幻觉,这是多麽残忍的事情。 孔颜的手机也是3250,她在我发呆的时候给周暮晨发了短信,内容我不知道,但是很快,周暮晨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他的容颜一如既往的英俊,可是我只觉得,这张脸,对我来说,那麽陌生。 他在孔颜的身边坐下来,那一刻,我心里很清晰地走过一声叹息,我知道,在我内心存在的最後一丝希望都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崩溃了。 那个下午,我们三个人都很沉默,时间彷佛停止了,我看着沉默不语的周暮晨,在眼泪夺眶而出之前,我选择了逃离。 其实故事不会停止,我们只是等待,一直到许多许多年以後的某天。 许多许多年以後的我,遇到了林逸舟,才明白许多许多年以前的周暮晨,为什麽有许多许多的沉默。 春末夏初,明明空气里已经有了夏天的气息,很多女孩子迫不及待的换上了短袖t和裙子,露出了光洁的手臂和小腿,三三两两地从我身边过去。 我脚上那双刚买不久的匡威有一点打脚,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痛。 我矫情地想起《海的女儿》中可怜的小美人鱼,她一步一步走在刀尖上时,是不是也是这麽痛。 我还记得我当初跟周暮晨说起这个故事,说到小美人鱼最後化作了海面上蔷薇色的泡沫时,牙痒痒地说:「要是我,我才不会这麽成全那对狗男女,我要跟他们同归於尽!」 当时他说什麽来着,好像是这麽说的——所以,程落薰同学,你就不配做小美人鱼。 用罗素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来概括他就是:旁观者轻,轻松的轻。 罗素然是我的偶像,她说话总是这麽一针见血。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永远都不明白,有些代价实践起来,比嘴里说说,要惨烈得多。 到後来,我实在走不动了,索性在马路边上坐下来,把鞋子一脱,把两只鞋子的鞋带绑在一起挂在脖子上,赤脚行走。 地板上的碎石粒嵌进脚板,我已经没有了知觉。 我站在这段爱情的尾声处,看见沿着爱情走向来时的路,原来每一步,都那麽孤独,而且辛苦。 听见手机里传来康婕那个傻乎乎的声音的时候,我很努力想控制好自己的气息,可是一张开嘴,我就很不争气地呜咽,呜咽得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摇晃得像是触电一样。 她在那边大声咆哮:「程落薰,是你吗?你怎麽了?你说话啊,你被绑架了吗?」 她总是在一些不恰当的时候说一些雪上加霜的话。 好不容易,我稍微平稳了一点,才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是我,我好难受,我好想死啊……」 说完这句之後,之前还有所压抑的悲伤像潮汐汹涌喷发,我对着自己那个廉价的手机嚎啕大哭:「康婕,你快点过来,我觉得自己好像快要死了。」 康婕赶到的时候,我光着脚蹲在双黄线上,所有的车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都会减慢车速,那些探究的眼神从车窗里投落到我身上,我一概不理,用双手围成圈,尽全力将自己抱紧。 其实,我只是觉得有一点冷。 康婕穿着一双绿色的nike的人字拖跑到我面前,呆滞的面孔因为充满了疑惑而显得更加呆滞。她像《梅花三弄》里的马景涛一样,把我拖到人行道上,剧烈地摇着我问:「你怎麽了?你被□了?」 如果说之前,我还是只是遭遇了失恋,那麽在这一刻,我感觉我的生命承受了史无前例的双重打击!除了周暮晨和孔颜那对奸夫淫妇的绝情之外,还有来自我最好的朋友的愚蠢。 因为,在她吼出这句话的时候,身边所有的路人都停下来了,他们迅速以我为圆心组成了一个圆圈。 我从馀光里看到有个穿黑色衬衣的男孩子站在离圆心最近的那一圈,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他敞开的衣领中,一枚翠绿的翡翠观音十分精致。 其实,从那一刻起,命运的磁盘就开始转动,我们所有的人,被一只翻云覆雨的大手操纵着,在这个全民娱乐的城市里,奏出了一支青春的骊歌。 而当时,我对後来的一切都不得而知,内心只想吼一嗓子:子啊,带我走吧! 过了好久,周围的人都散了,我才瓮声瓮气的回答她:「我跟暮晨彻底完了。」 这下轮到她呆住了。 因为她明白,这件事对於我来说,也许比被□了更惨。 同一个时刻,孔颜跟周暮晨之间,也掀起了一场口角战争。 孔颜冷眼看着眼前这个愤怒的男孩子,其实相对於他温和的微笑,她更加喜欢他发火的样子,因为後者看起来比较真实。 周暮晨面无表情,只是眼神里有难以掩饰的失望和愤慨:「你知道自己荒唐吗,你知道那天晚上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有多担心吗,你知道我送你去医院的时候一路上多怕你会死掉吗?」 他一边说这些话一边一步一步逼近孔颜,她永远都是这麽理智丶冷静丶不露声色,就算再接近她,也有一种距离感。 可是她哭了,从来没有示弱过的孔颜,在周暮晨逼视她的时候,眼泪铮铮地掉下来。 周暮晨在最开始有一瞬间的震惊,可是紧接着,他伸出手轻轻地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轻声地说:「别告诉我你会为我流泪,我不相信鳄鱼的眼泪。」 无论孔颜是多麽顽强坚硬的人,她总还是个人,这句话对她的杀伤力太大,尤其是出自她面前的这个人——这个把她看得比全世界任何人都重要的周暮晨。 她笑了一下,静静地转过声,你走吧。 周暮晨看着她的背影不说话,孔颜的背影永远都是那麽孤傲,在顷刻间,他其实有过冲动,过去抱着她,哄哄她。 可是,他轻轻地拍了拍孔颜的肩膀,然後起身离开,自始至终,孔颜没有再转过脸来。 已经是黄昏了,周暮晨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路过的行人各个神色匆匆,脸上写满了劳累一天的疲倦。 他忽然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声音来自坐在因为堵车而停滞在桥上的一辆奥迪a6里,副驾驶座上的李珊珊,穿着当季的ckt恤,素白的面孔上没有脂粉的痕迹,看上去就像高中生。 当然,是特别漂亮的那种高中生。 她隔着护栏高声喊:「周暮晨,我姐姐呢?」 周暮晨看着她那张与孔颜有七分相似的面孔,心脏顿时有一种剧烈的绞痛,他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就拔足朝之前的方向跑去,全然不管车里错愕的李珊珊。 慢慢地,拥挤的车流开始畅通了,a6的驾驶座上,一个粗狂的男声:「那是谁?」 李珊珊瞪了身边这个光头男人一眼:「想什麽呢,那是我姐姐的男朋友!」 周暮晨竭力的奔跑,脑海里只有孔颜流着泪的脸。 他记得,李珊珊第一次来学校找孔颜,说「妈妈病了,想见见你」时,孔颜难堪的样子。 是那天晚上,他才知道,外人眼里风光无限高不可攀的孔颜,在刚刚出生没多久,就被亲生父母送给了现在的养父母。 孔颜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生平第一次找他要了一根烟,烟雾袅袅里看他不清楚她的脸。 她说:「因为他们想要个男孩子,可是姐姐已经3岁了,所以就把我送人了。人算不如天算,第三个还是女儿,这是报应吗?」 他当时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暗自发誓,无论她错得多离谱,自己一定要包容她,原谅她。 而此刻,他就在为自己的承诺而奔跑,他想她明白,就算世界荒芜,总有一个人,他会是你的信徒。 在周暮晨离开後没多久,孔颜也起身走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在她茕茕而立,踽踽而行的这些年里,这个男孩子是唯一的丶全心全意只爱她一个人的丶在她跟别人之间永远毫不犹豫选择她的人,可是现在,连他都来伤害她了。 她有些灰心,可是同时,她又冷笑着告诉自己,其实也没什麽大不了,父母都可以抛弃自己,何况只是男朋友。 准确的说,是分分和和无数次的男朋友。 在她喝下那瓶劣质白酒的时候,是带着一种赌徒心态的,她明明知道自己酒精过敏,那天晚上,还是仰着头,悉数而尽。 这种战术的学名叫破釜沉舟。 事实证明确实是有用的,周暮晨在接到电话的第一秒钟就乾脆利落地说「颜颜,你别乱来,我马上赶到」。 在那短短的十多分钟的等待里,她想起几年前,她去医院看生病的亲生母亲时,无意中得知自己遗传了母亲的酒精过敏。 而最可笑的是她的亲姐姐和亲妹妹都没有遗传,偏偏就她这个弃婴都遗传了这个毛病。 周暮晨满头大汗赶到的时候,她露出了微笑,那一刻她知道,她依然是最重要的那个人。 住院的那个晚上,周暮晨一直守着她。 半夜醒来,看到他憔悴的样子,她忍着没哭,轻声地说:「当日是因为我跟我说最近有人缠着我,所以你才会去博郡找人打架,才会认识程落薰。」 「後来,你说你坐在栏杆上等她放学,从窗口里看到她在掀开的课桌板下偷偷的喝酸奶,一边喝一边盯着讲台怕被老师看见,那个样子,你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是暮晨,你知不知道,你说起她的时候,眼睛放光,那个样子,我也忘不了。 那种感觉就是,原本握在手里的风筝线,要断了。 他把脸埋进被子里,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哭了。 ★[5]哪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两个浑蛋,正常得很嘛。 晚上,周暮晨孔颜家楼下等到她的时候,她没有理他,擦肩而过的时候,他伸手把她拉进了怀里。 此时,在这对情深似海的伉俪之间,「程落薰」这三个字引起的风暴已经彻底过去了,他们爱的天空上出现了一道风雨过後的彩虹。 是夜,孔颜在她的博客上写道: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想要得到的东西,全得靠自己想尽办法去争取,哪怕有时候,争取的方式不那麽光明磊落,也没有办法。 很多人暗地里都对我有非议,说我圆滑,说我世故,可是我只知道一件事,如果我自己不保护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保护我。 孔颜更新博客的时候,我也在上网,我痛苦得捶胸顿足地在qq上跟罗素然说:我好想杀了他们啊! 她的qq头像是一个大胡子,我第一次加她的时候实在怀疑她是不是弄错了号码给我。 大胡子说:「哪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两个混蛋,正常得很嘛。」 我不依不饶,可是我不甘心啊,我真的不甘心啊。 大胡子发来一个笑脸,他说,将来有一天,你会觉得今天的自己就是井底之蛙,真的。 是这样吗?我茫然的看着电脑屏幕,网吧里有很多男孩子在玩游戏,他们的表情是激动的,眼神是兴奋的,周暮晨不属於这些人。 他跟别人不一样。 大胡子有些无奈,亲爱的程落薰小朋友,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其实没什麽不一样,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我做不到她那麽云淡风轻,我痛苦地关掉了qq,拖着康婕走,她一脸的不高兴:「喂,我在玩魔兽。」 我悲愤的看着她,简直想把她吊起来挂到网吧门口示众:「难道魔兽比你最好的朋友还重要吗?」 她想了一下,决定退出游戏:「嗯,还是你稍微重要一点。」 我无意中看到她在魔兽里的名字,居然叫可爱雪莹!那一刻,我真的觉得生无可恋! 我想仰天长啸:这个世界疯了吗,为什麽会有这麽多荒唐! 整个城市里到处充斥着旧时回忆:这条街,我跟他一起走过。这个米粉店,我跟他一起去吃过。这个乞丐,我跟他一起给过钱。这个书报亭,我跟他一起买过杂志。 昔日的浮光掠影在我眼前晃动,我的眼眶又湿了。 康婕这个不知死活的看穿了我的心思,多嘴说了一句:这些事他跟孔颜也做过。 我的眼泪硬生生是被她逼出来的,我咬牙切齿的看着她:「你再多说一句话,我就买瓶鹤顶红毒死你!」 她鄙夷的看了我一眼:「你以为你是老佛爷啊,充其量也就是个容嬷嬷!」 到底是被几个後妈蹂躏过的角色,伶牙俐齿气死人,我被她哽得话都说不出来,於是,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她叹了口气,终於说了一句人话:「程落薰,你会好好活下去,你会忘记这个人。遇到更好的男孩子,他一定会对你很好,你会结婚,生宝宝,我做宝宝的乾妈,你会幸福。等你老了,别人提起那个人的名字,你会怎麽都想不起他是谁。」 总算她天良未泯,为了配合她的煽情,我只有更加矫情地落泪。 她很嫌弃的瞪了我一眼,我还没有收回眼泪,手机响了。 谭思瑶在那头哭得比我还凶:「落薰,有人告密,老师查出来了。」 什麽叫屋漏偏逢连夜雨,什麽叫喝凉水都塞牙,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诠释这两句话。 第二天清早我就赶到学校,冯妍比我到得还早,这是她一贯的作风,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看得跟天塌了似的。 谭思瑶最後一个到,陪着她来的还有她男朋友。 我在三楼的教室里看到楼下的他穿白色的tee,水洗牛仔裤,戴一块黑色的手表,他拍拍谭思瑶的肩膀,像是在稳定她的情绪。 距离有点远,我看不清他的样子。 很久之後,我们静坐下来说起过去,我会轻声笑:「许至君,其实那麽早以前,我就见过你。」 谭思瑶进了教室之後看到一脸凝重的我和冯妍,瘪了瘪嘴,马上就要哭了。 我举手示意:别,您老人家先别哭,把事情说清楚! 她好不容易断断续续的把昨天晚上老师打电话去她家,向她家长反应了有人告密我们三个人在监考老师茶杯里放粉笔灰的事情,最後老师很笃定的说:谭思瑶是个老实孩子,冯妍虽然调皮,但是胆子不大,要说罪魁祸首,那一定是程落薰。 谭思瑶话还没说完,我彻底怒了:「我靠,我挖她家祖坟了啊!凭什麽说我是罪魁祸首啊!」 在我发怒的时候,她们两个人低着头,什麽话都不说。 我气呼呼的拍着桌子跳:「当初说好的啊,要死一起死,待会在办公室我们统一口径,打死不承认就行了!」 我没有想到,老师是分开传讯我们的,她们二人都在我前面进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一个比一个脸色苍白,我想要从她们那里获得一点信息,可是得到的却是沉默的回应。 终於轮到我受审了,我硬着头皮推门进去,没有看到身後的谭思瑶和冯妍脸上,是多麽愧疚的表情。 等我出来的时候,她们还站在走廊上等我。 那是上课的时间,旁边的教室传来朗朗读书声,我看着这两个曾经的好朋友,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我狠狠的擦掉脸上的潮湿,这两天我真他妈的哭恶心了。 她们哆嗦着嘴唇,想要说什麽。 我忽然笑了:「当初说好同生共死,我就相信了,没想到如今,是要死我先死。」 康婕来接我的时候真是满身杀气,我死死拖住要扑上去扇冯妍和谭思瑶的她,泣不成声的说:「算了,算了,杀了她们也没用。」 她指着那两个人骂:「你们是不是人啊,吃屎长大啊,有没有人性啊!」 我站在她身後,哭得唏哩哗啦的:「呜呜,算了,康婕,她们会遭雷劈的,她们会死无全尸的……」她无语地看着我:「我靠,程落薰,你比我歹毒多了好吗。」 哭成那个样子,我当然不敢再回家。 於是康婕大义凛然的拍着我的肩膀表示她家大门永远朝我打开,我泪眼婆娑的握着她的手,像抗日年代的老百姓看到了亲人八路军。 紧接着,她说了一句十分破坏气氛的话:「希望我後妈不在家,要不回去还要打一仗。」 我们两个人前一个後一个走在马路上,不时有摩的从我们身边过去,面容模糊的司机们会带着戏谑的语气问:「美女,去哪里,要送吗?」 对於这种场面的应付能力我永远比不上康婕的彪悍,她毫不示弱的对着那些不坏善意的男人们板起脸:「不用了,我怕被风吹得面瘫!」 她比我矮,也比我瘦,看上去比我文静内敛,可是每当我有困难,有危险,需要安慰,需要关怀的时候,她永远都会撑出一副强悍的姿态来接纳没用的我。 我正被这深沉的友情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注意力忽然被前方吸引了——那个……那个……被一个中年妇女掴掌……那不是孔颜吗? 那个臃肿的中年妇女,不顾周围的人拉扯和围观,一边抽一边骂:「打死你个不要脸的小狐狸精,打回你娘胎去重新做人……」 小狐狸精力气不大,鞋跟却又尖又高,一脚踢过去,估计那个中年妇女要躺半个月,她气焰嚣张地骂:「骂就骂吧,动什麽手啊,老娘可不是以前你欺负的那些软骨头!」 一瞬间,我别的都不记得了,我兴奋的在康婕的耳边大叫:「天啊,有人替天行道了!」 在弄清楚原来这个被中年悍妇掌掴的美少女并不是孔颜,而是她亲生妹妹李珊珊的时候,康婕对我无限鄙夷:「连情敌都搞不清楚,你会不会哪天连你妈都认错啊!」 我惭愧极了,只好任由她羞辱。 坐在一旁的李珊珊一边大口大口抽着烟,一边用包着冰块的毛巾敷脸,嘴里骂骂咧咧:「死猪,下手真狠啊,把老娘的脸当lv的包抽啊。」 康婕这个乡霸适时的将自己的「乡」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根本没有找到重点,重点是——李珊珊为什麽会被人抽,抽她的人是谁? 而康婕在李珊珊整句话里只抓住了那个「lv」,她本着「不耻下问」的精神诚恳的请教李珊珊:「为什麽会这样比喻呢?」 李珊珊倒是不鄙视她,反而真诚地解释起原因:「我有一个lv的包,风里来,雨里去,刀子划过,烟头烫过,一点痕迹都没有,真是一分钱一分货!」 在奢侈女李珊珊跟乡霸康婕跨越阶级交流思想的时候,我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李珊珊看。 最後,她被我看得发毛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就算你是我救命恩人,我也不会以身相许的,我喜欢男人!」 除了长相之外,她身上真的一点孔颜的影子都没有,我「啧啧」地嫌弃她:「你姐姐可比你优雅多了。」 她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表达了一下她的不屑。 我承认我挺猥琐的,其实我是想听她说她姐姐的坏话,於是我变化着技巧开始夸她:「虽然你跟你姐姐长得像,但是仔细看起来,你更漂亮。」 我们二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她一听此话,装腔作势的瞪了我一眼之後,笑嘻嘻的说:「哪有啊,她气质比较好,喜欢她的比喜欢我的人多。」 直到李珊珊将事实和盘托出,我才知道孔颜的身世。 一时间,我忽然感慨良多,坦白讲,在此之前我对孔颜真是恨之入骨,当然,现在谭思瑶和冯妍那两个人贱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成功的超越了孔颜,并称我心中「全世界最贱的人」冠军。 康婕在旁边囔:「她还好啊,至少现在两边父母都在尽全力对她好,补偿她,哪像我们啊,落薰她爸爸或者跟死了没什麽区别,我就更倒霉,每天都要跟後妈们战斗。」 李珊珊正在喝橙汁,听到那个「们」字的时候,一口差点没喷出来,在确定康婕说的是真的之後,她的眼神中,充满了赤裸裸的同情。 ★[6]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口烟的味道。 当晚我跟着康婕去她家,一路上她都用她那充满了社会气息的腔调开导我:「世上男人千千万,对你不好天天换,想开一点。」 我放弃了跟她沟通,满脑子都是今天在老师办公室她说要好好考虑怎麽处置我的事情。 要是被我妈知道我做出这麽大逆不道的事,我才真的死无全尸。 到了她家附近,她先去她爸爸开的麻将馆周围转了一圈,直到确定她爸爸和後妈都在麻将馆里,才带着我蹑手蹑脚的进了家门。 一贯彪悍得跟母夜叉一样的康婕居然如此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全身顿时被一股寒气包围了,我担忧的问她:「真的有那麽恐怖?」 她认真思考了一下:「倒也不是恐怖,战争这种事,能免则免嘛。 是夜,我们并肩躺在她的床上,盖着薄薄的毛毯,我一直看着窗户外面的星空发呆。 她轻声的说:「失恋这种事情,我经历过好多次,每一次,我都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每次遇到新的人,我又会没头没脑栽进去。」 「没有办法,落薰,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改不了了。」 我正想反驳她「我跟你不一样,我可是初恋!」的时候,她家那扇老旧的铁门发出了嘎吱的声音,那个男人的声音毋庸置疑就是来自康婕的父亲,这我倒不怕,要是不是她爸才叫可怕。 她爸今天心情明显很好,语调也高了点:「那个姓林的小崽子家里还真有钱,我一把他送到医院,他家人就过来了,握着我的手谢了又谢,还送了这麽多钱给我,哈哈。」 女人的声音里带着欣喜和算计:「是啊,看他妈妈穿的那个样子,一看就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出手还真大方……话说回来,有钱人家的小孩子玩的东西跟我们这样的人家就是不一样,骑什麽摩托车,我儿子就从来不搞这些,只知道读书。」 康婕他爸也不是白痴,听到这里也明白这个女人的企图了,他们的声音渐渐小了点。我还以为他们准备洗洗睡了,没想到,紧接着,粗矿的男声和尖锐的女声开始大声争吵。 他们不知道我们在,说出来的话一句比一句难听,那个女声到後来真是歇斯底里了:「你的女儿就是人,我儿子就不是人,凭什麽她要钱你就给,我儿子要钱我不能给!」 那个男声听上去更狂野:「我女儿是我女儿,你儿子是你跟别人的儿子,我凭什麽帮别人养儿子……」 虽然我跟康婕是好朋友,但是作为一个外人,听到这些,还是觉得很尴尬。 月光下她面无表情,我认真的看了她半天,第一次觉得其实她长得还不错。 她用枕头蒙住头,瓮声瓮气地说:「没事,天天这样,习惯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渐渐睡着了,发出了轻微的鼻息声。 我轻手轻脚的爬下床,从她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根烟来抽。 那是我们的16岁,我们开始接触烟草,只为了那短暂的抚慰。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口烟的味道,轻微的烧灼之後是晕眩,那种焦油的气息,随着呼吸进入身体,深深地埋葬在血液之中。 学校张榜宣布开除我的时候,冯妍和谭思瑶在教室里哭得像演《还珠格格》,我木然的坐在位置上收拾东西,心里乱得像一团毛线,找不到线头。 下课的时候,我背着书包从教室里走出来,那两个贱人还表演了一出「十八相送」。 一个比一个会哭啊,一个比一个看上去娇弱,凄凄惨惨戚戚的拉着我请求我原谅她们,我真的快要吐了:「走开走开,好狗不挡路。」 谭思瑶哭得一张脸都变形了,一点美女的样子都没有了,她只差没跪下来给我磕头了,一开口那个惨烈啊:「我真的没想到会这样,老师问我,是不是你主使的,我没说是,我真的什麽都没说。」 我不是不生气,也不是不悲哀,可是我真的什麽话都说不出来。 过了片刻,我推开她们:「你们什麽都没说,就是默认了一切都是我做的,如果换了我是你们,我不会这样。」 我说完这些话之後,她们哭得更凶了,我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谭思瑶追了我好久,她一直跟我说:「落薰,还有什麽我能为你做的你尽管说。」 我不想搭理她,於是只能加快脚步摆脱她。 後来的後来,我终於相信这个世界有公理这回事,她欠我的,她还了。 当我把她推在地下扬长而去的时候,她哭着打电话给她的男朋友,对方还只「喂」了一声,她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过了很久,她终於挤出他的名字:「至君……」 一个人背着书包在别人上课的时间百无聊赖的在马路上逛,我觉得有那麽一点可笑,我到底是得罪了哪路神仙,打击和伤害这样不断的朝我袭来。 走到王府井的时候,我迷惘的抬起头,看到外壁上巨大的广告牌,那是妮可基德曼代言的全球最知名的香水chanel no.5的海报,她的笑容优雅迷人。 她美丽端庄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了罗素然。 她的号码存在我的手机里很久了,我从来没有打过,因为她是我一直觉得喜欢和欣赏的人,这份敬慕之情存於心间,叫我不敢轻易打破。 可是这一天,我掏出手机,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打了她的电话。 她的声音像我无数次在电台里听到的那样,熟悉,温和,淡定。我语气很欢快说:「素然姐,突然有点想你啦。」 她停顿了一秒,然後问我:「落薰,你是不是哭了?」 我吓一跳,哪有啊。 可是伸出手来摸了摸脸颊,一片潮湿。 罗素然本人比她的照片更漂亮,她的漂亮是符合传统审美的,皮肤白,眼睛大而明亮,黑色直发没有染没有烫,随意的绑在脑後,穿白衬衣,牛仔裤,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 我们坐在米罗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这是我一直当偶像的女人,当她以实物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克制住自己的忐忑和战栗。 她很随和,帮我要了冰淇淋和小松饼,自己喝玫瑰花茶,我用小叉子把松饼插得千疮百孔,就是不知道怎麽开口跟她说话。 她比我放松多了,很随意的说:「幸亏今天我那个孽障弟弟不在,我才能开车出来,要不你该等多久啊。」 她开一辆奶白色的敞篷甲壳虫,戴一副cd的茶色墨镜,可是下了车,取掉墨镜,活脱脱就是在校女大学生的样子。 我面前的冰淇淋融化得差不多了,平时我是那种一个可爱多都要跟康婕抢的人,今天占这麽大便宜,竟然什麽都吃不下。 罗素然一直微笑,她的笑容让我浮躁的情绪全都得到了缓解。 我开始说话,把所有的事情一件一件说给她听,说我打了人,说周暮晨抛下我去医院照顾孔颜,说谭思瑶和冯妍夥同我一起做坏事,最後後果却由我一个人承担,说後来知道了孔颜的身世,又觉得她很可怜,说康婕对我好,可是看到她家里那个样子,我也一点忙都帮不上,最後说到为正校纪校风,我就这样被开除了,我不敢回家,不知道怎麽面对妈妈…… 不说不知道,一说我自己都吓一跳,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说着说着我就哭了,其实我多想控制住自己,即使要哭也哭得稍微斯文秀气一点,这麽狰狞的样子就暴露在偶像面前,这会不会是我最後一次跟偶像的约会啊。 可是她真好,她给我纸巾擦眼泪,一直默默的听我说话,而且我注意到,期间她的手机响了好几次,她都悄悄的摁掉了。 作为一个电台的主持人,她很理解一个人在诉说的时候不应该受到打扰,她是用自己的方式在保护我的情绪。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好久,只是周围的客人都从喝下午茶变成了吃晚饭,她依然没有露出丝毫厌烦的样子,而是跟我说:「来,我们先吃饭,待会我送你回家,好好跟妈妈说,无论发生什麽事情,一个人都解决不了,明白吗?」 那晚我吃了牛排,青菜,和沙拉,我吞咽那些食物的时候就像在吞咽自己的恐惧和犹豫。 她用眼神告诉我:不错,加油。 她把我送到家门口,从包里拿了一包极品芙蓉王给我,我很疑惑:难道她是要我去礼品回收店卖掉吗? 她笑了:「我其实是不赞成女孩子抽烟的,但是香烟中含有的尼古丁和烟硷,有一定程度的镇定作用。这段时间你可能需要它,但是我希望你有节制一点,别上瘾。」 我下车之後,她看着我的背影,过了几分钟,拿出她的手机回复下午那个被她一直摁掉的号码,她的手机是nokia8600,外壳滑下来的时候有那麽一瞬间是透明的,所以这款手机有一个很美的名字:月光女神。 那边是一个低沉而温和的男声:「下午怎麽不接电话呢,做什麽坏事呢。」 她轻声的笑:「既然是做坏事,就肯定不让你知道。」 对方也笑:「我下午看到你的车了,当时有事,就没去找你,跟谁约会呢?」 她叹了口气:「跟一个小姑娘,认识蛮久了,今天第一次见面,挺漂亮的,我很喜欢她。」 「那就介绍给你弟弟做女朋友,以後就是一家人了。」 「那还是算了,我弟弟那个混球害我一个人就行了,别连累无辜,不如介绍给你儿子,蛮登对的。」她一边说一边自己乐不可支。 「我儿子有女朋友的,今天吃饭还说,那女孩子哭了一天,说什麽好朋友被学校开除了,他晚上还要去看看她。」 罗素然皱了皱眉,想要捕捉点什麽,可是只是电光火石之间,她又觉得自己挺好笑的。 挂了电话,她戴上墨镜开车回家,今天晚上还有节目要做。 等红绿灯的时候,她看着路边成群的行人,暗自笑自己多虑:长沙有六百多万人口,哪又那麽巧的事。 我在楼下抽了三根烟之後,终於鼓起勇气上楼了。 平常爬两三分种的楼梯我彷佛爬了一辈子,我多希望我家住在喜马拉雅山上的珠穆朗玛峰啊,我多希望我一辈子都爬不上去啊。 那样的话,我就不用面对妈妈。 不用面对她的伤心,失望,或者说是,绝望。 我打开门的时候,真有一种奔赴刑场的感觉,尤其是一打开门,看到妈妈坐在客厅里用一种要把我撕碎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两个字。 死了。 我走进去,每走一步脚都是软的,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麽。 人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未知。 惨白的日光灯照在妈妈脸上,她彷佛苍老了十岁,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她就先开口了,她不是骂我,而是说了一句比骂我更让我难受的话。 怎麽才回来,吃饭没? 我一听到她说这句话我就开始嚎啕痛哭,我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咧着嘴,像个破损的布娃娃,我语无伦次的絮叨:「妈……我错了……对不起……其实不是我一个人做的……」 她一直任由我哭,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哭着哭着我被哽住了,然後不断的打嗝,怎麽都停不下来。 妈妈起身倒了一杯水给我,杯子上的多啦a梦笑嘻嘻的看着我。 过了很久,妈妈终於说话了:「已经这样了,你也别哭了,说起来也是自作自受。如果你还愿意读书的话,我去找人想办法帮你转学。」 这些年来,我第一次仔细端详她,她真的老了很多,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孩子长大,靠着单位那点微薄的工资,数十年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一双新鞋子,维持着家里的生活。 在她偶尔抱怨我学习不刻苦的时候,我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说,你想买什麽就买啊,别拿我出气。她也只是瞪着我说「老娘要不是为了你,当然可以想买什麽就买啦。」 那时候,我真是觉得她是一个爱把付出挂在嘴边的人。 现在想起来,我真想一头撞死在墙壁上。 夜渐渐深了,她慢慢站起来走进自己的卧室,关门之前跟我说:「先去睡觉吧,有什麽事情我们一起想办法。」 午夜节目里,罗素然的声音依然亲切如初,她说,我今天见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她这段时间过得很不好,失恋,退学,朋友出卖,旋踵而至的灾难几乎摧毁了她的生活,我能为她做的仅仅是抽出一个下午的时间陪伴她。 我把头蒙进被子,无声,而剧烈的哭泣。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自己投错了胎,因为我跟妈妈实在是相生相克,而在这个夜晚,我忽然明白。 相生相克,其实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相依为命。 这个世界,只有她会不计代价的保护我,只有她会在我被外界伤害得体无完肤的时候给我一处栖身的窝。 [第二章]星星凌乱 ★[1]回过头看到他的脸的第一秒,我就哭了。 我背着书包站在德雅门口的时候,真有一种前尘往事迎面而来的感慨。 不久之前,我还夥同康婕及其门下众多妖孽在这里拦截过一个叫戴莹新的女孩子,在跟她短暂的「谈话」之後我们扬长而去…… 那个时候,我死都没有想到,居然有一天,我会背着书包来这个学校读书,成为这里的一份子。 我穿着最普通的白色t恤丶牛仔裤丶帆布鞋,头发绑成马尾,早上我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简直觉得自己可以去拍青春偶像剧了,可是我不明白,为什麽我的新班主任依然用那种极其挑剔的眼神上下端详了我好久好久。 她的眼神好像是具备透视能力的,我很想问她,你是看到了我内衣上那个盗版的hello kitty呢,还是看到了我袜子上那个山寨的嘻哈猴? 良久,她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像漫画里那些变态的老师一样。我好想给她的眼镜边上画一道金光啊。 她的声音有一点尖利,勉强端着的普通话还带些乡音,我当时就想打个电话给康婕,告诉她,我找到你亲妈了。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年代的谣言传播速度,我的新班主任——王老师,她缓缓地丶严肃地丶自以为优雅地说:「程落薰啊,久仰大名啊,博郡出来的优等生啊。」 我乾巴巴地「呵……呵」了两声,我知道这个时候我最好是什麽都别说,如果我再像从前在博郡那样跳起来拍着桌子跟她叫板,妈妈为我所做的一切努力就全部付诸东流了。 所以我用指甲狠狠地掐着掌心,心里不停地默念:南无阿弥陀佛…… 这个世界上有那麽一种女人,就是不懂得浅尝辄止,见我不说话,王老师变本加厉地羞辱我:「我们德雅跟博郡可不一样,成绩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人品要好,像『粉笔灰事件』这样的事情,放在我们德雅,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着她的嘴巴「劈里啪啦」地运作着,脑袋里想的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扔几斤玉米粒进去,会不会有玉米味的爆米花出来? 从办公室出来回教室的路上,我看到了对面的教学楼综合楼,从那些窗口里看进去,每个教室里都是认真看书做题的学生。 我不知道在其中哪一扇窗口里,曾经也可以看到周暮晨和孔颜。 若干年後我想起那个夏天,我最後一次跟周暮晨见面,其实命运是在安排我与过去告别,告别那个我深爱的人,告别那段深刻的感情。 只是那时的我,实在不谙世事,未能将一场本来凄美绝伦演绎得优雅从容,反而在最後的时刻,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被博郡劝退之後,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自己关起来,不见任何人,就像把自己装进一个真空的玻璃瓶一样,我可以看见外面世界的色彩斑斓,险象环生,可是我不要自己再踏入那个世界。 我蜷缩在小小的蜗居里,一点一点积攒消失殆尽的安全感。 谭思瑶无数次打来电话,我全都没有接,她的短信我也一律不看。在我心里,我知道自己无法原谅这个人,这个以着「朋友」的名义伤害我的人。 我的世界里,如果还存在朋友这回事,那配得上这个称谓的,仅仅只有康婕。 整个暑假,她风雨无阻地保证了每天下午来我家,起初我很单纯地以为她真的是关心我,来看我,陪着我,怕我自杀。 这种错觉一度让我泪凝於睫。 直到某天,她无意中说出:「还是你家网速快」,我才明白她真正的动机,看着她霸占着我的电脑,我的零食,还有周暮晨送给我的那个可爱的多啦a梦印花的杯子……我真想杀了她啊! 我每天像个木偶一样坐在床上看着她热血澎湃地玩着魔兽世界,嘴里不知道在骂骂咧咧说些什麽,终於有一天,我站起来,拍拍她的肩膀。 「喂,陪我穿耳洞去。」 她依依不舍地退出了游戏,临走时,还在我们家冰箱里顺手牵羊拿走了一个伊利四个圈。 我们走在路上等红灯的时候,看到李珊珊在某辆黑色的汽车里一晃而过。 康婕举着「四个圈」的手就那麽僵在半空中,我看着她呆滞的神情,知道她在那一瞬间内心有极大的震动,我想开口说点什麽时,她抢先了。 「落薰,姗姗坐的那个车,也是四个圈。」 我有一点想哭:「嗯,不过你的四个圈是伊利,她的四个圈是奥迪。」 穿耳洞的时候我已经年满17,回想起17岁之前遭遇的种种,心脏会有微微的绞痛。 穿耳洞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身材很好,打扮得很性感,在我提出要穿16个耳洞的时候她有些惊讶,然後断然地拒绝了我的要求:「小姑娘,不能一次性穿这麽多,你的耳朵会受不了。」 我的面前有很多漂亮的耳钉丶耳坠丶耳环,它们在灯光的照射下折射出璀璨的光芒,我像一个执拗的孩子坚持着自己的意见,老板双手一摊:「真是拿你没办法。」 可是穿到第7个的时候我就痛得龇牙咧嘴了,被我紧紧抓着右手的康婕看上去似乎比我还要痛苦,她嚎叫着:「老子好像在分娩啊!」 周围的人闻声全看过来了,我发现康婕就是有这种聚光灯版的本事,为了让她闭嘴,我又加重了手上的力道。 然後,我听见了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离开的时候,那个漂亮的女老板千叮咛万嘱咐:「尽量不要碰到耳朵啊。」 我晃了晃肿得像如来佛祖一样的耳朵对她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康婕看到了马路对面手牵手的周暮晨和孔颜,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失聪了,我什麽都听不见了。 他们一人拿一个麦乐酷,孔颜的是芬达的,周暮晨的是可乐的,橙黄和黑色交相辉映。 不知道为什麽,我忽然俯下身子开始吐了起来。 在我剧烈呕吐的时候,我的头发挡住了我的脸,我知道康婕在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背部,可是我没有看到她的脸上,是多麽奇怪的表情。 那种愧疚,後悔,羞耻,混在在一起,复杂的表情。 当晚我苦苦哀求康婕陪我一起去找周暮晨,她想了很多理由来搪塞我,最後我无耻地以死相逼,她终於十分不情愿地妥协了。 当然,她也有她的条件,她要在那个离我和周暮晨有100米距离的小凉亭等我。她说:「相信我,像我这麽强大的气场,就算隔着一条湘江你都能感觉到我对你的支持!」 事实上,她的气场一点都不强大!站在距离小凉亭100米处的我一点被支持的感觉都没有,在周暮晨一步一步向我走来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跑。 我差一点就这样做了,在我临场退缩之前,他伸出手一把抓住我:「喂,你叫我出来的,你跑什麽?」 回过头看见他的脸的第一秒,我就哭了。 我吸取了上次在罗素然面前哭得面容狰狞的教训,努力压制住情绪,没有哭到崩溃,可是这样实在是显得太矫情了,导致多日不见的他在这个炎热的夜晚竟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是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什麽叫欲语泪先流;是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什麽叫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我竟然真的真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然後,我做了一个後来无论什麽时候想起来都觉得应该挖个坑把自己活埋了的举动:我——一个花季少女,强抱着面前这个比我高出一个头的少年,嚎啕着说:「暮晨,我们和好吧!我们结婚吧!」 事後康婕说,虽然她独自坐在100米之外黑漆漆的小凉亭里,可是在她听到我那一声咆哮的时候,都深深地以自己是我的朋友而感到耻辱! 那个夜晚我实在是把我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光了,无论周暮晨如何挣脱,如何大力来掰我的手,我就是咬着牙不松开。 我像战争年代的战士,背着一个炸药包,怀着「一命抵一命」的悲壮决心,死死地抱着敌人,等待炸药爆炸的那一刻来临。 炸药真的爆炸了,孔颜从我身後冲出来,乾脆利落的一个耳光打得我东南西北白板发财都分不清,然後她声嘶力竭地对我尖叫:「程落薰,你要不要这麽贱啊!」 那一耳光真狠,还刮到了我的耳朵,下午穿的耳洞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我呆呆地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捂着耳朵,我不知道自己怎麽会把自己弄得这麽不堪。 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听见另外一声耳光响起。 那是来自康婕的手,重重地扇在孔颜精致的面孔上。 遽然间,空气彷佛冻结了。 孔颜始终还是理智镇定的女子,她很快恢复了一贯的泰然自若,整理了一下头发之後,冷冰冰地对周暮晨说:「你自己搞出来的事情,自己解决。」 她走之前意味深长地看了康婕一眼,讥讽的微笑浮上嘴角:「你真是程落薰的好朋友啊,好朋友的意思就是什麽都可以分享,对吧?」 康婕的面孔在那一刻变得死灰。 只是,我已经完全精力没有注意这些,我捂着我的耳朵,感觉有一些温热而粘稠的液体在顺着我的手往下流。我想起那个漂亮的女老板说「尽量不要去碰它」,原来真的,这麽痛。 这麽这麽痛。 我哭不出来,也说不出来,我的眼睛里什麽都看不清楚了。 在我还残存最後一丝理智的时候,我听见周暮晨用从来没有过的森冷的语气跟我说:「如果你真的还想为我做什麽,就是再也不要来骚扰我。」 我没有勇气抬头看他,默默地转身就走。 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可以我必须走,如果再晚一秒钟,我就会被内心那些巨大的羞耻所淹没。 我要找一个地方,躲起来,静静的舔伤。 我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胡乱穿行的时候,康婕站在原地点燃了一根烟,她用力地吸了一口之後,反手抽了周暮晨一个耳光。 从来不哭的康婕,她的眼眶里有愤怒的泪水,波光潋滟。 周暮晨的声音有一点嘶哑,可是语气是心甘情愿地承接这个耳光:「是我告诉她的,你再怎麽打我也认了。」 康婕拿烟的那只手一抖,整支烟都掉在了地上,她哆嗦着再抽出一支烟来,却怎麽都打不燃火。 周暮晨实在看不下去,主动用自己的火机帮她点燃了第二根烟。 他的火机是zippo黑冰狼,黑色的机身上有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的logo,确实是很适合他这个人。 後来,因为这个缘故,在我第一次看到林逸舟拿出同款zippo的时候,心脏还是急速收缩了好半天。 周暮晨犹豫了一下,艰难地开口说:「孔颜要求我对她没有秘密,所以……」 没有让他说完这句话,康婕抓着他还握着zippo的手,小声地丶却是歇斯底里地质问他:「只有孔颜是人吗?只有她需要得到尊重吗?我,落薰,我们都不是人是吗?我们的感受都不需要顾及是吗?」 这一连串的反问问得周暮晨哑口无言,他看着面前这个倔强的女孩子,一动不动地站着,再也没有开口为自己辩解一句。 那个晚上,我们人所有的哀愁,汇集起来,就像一条闪闪发光的河流。 ★[2]你是不是另外还有一个职业是毒贩? 当我站在周暮晨跟孔颜曾经的教室对面时,心里走过一声重重的叹气,我告诉自己,所有的事情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随着他们高中毕业,离开德雅,我们之间的故事就落幕了。 像一个乾脆利落的休止符,我站在空荡荡的走廊上,鼻腔里蹿上一股酸涩,就让记忆此地深埋。 正当我十分文艺的告别过去时,王老师从办公室里探出头来:「喂,你站在那里干什麽,还不去教务处领书!」 在她的鄙夷声中,我落荒而逃。 教务处的老师个个都是一张万年僵尸脸,我很想问问他们:学生们杀了你们家谁?还是欠你们家多少钱? 我蹲在一大堆书中间找高三文科的教材时,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身後响起:「同学,也帮我拿一份。」 我们二人抱着书回教学楼的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聊天,她是隔壁文四班的转学生,名字很古典,叫封妙琴。 其实我觉得妙琴挺好听的,就是那个姓我不怎麽喜欢。 她是那种自我感觉非常好的女孩子,当然,本身条件也不错,牛仔短裤下面露出的两条腿又长又直又细,跟我的腿有异曲同工之妙。 至於那个「异」,就是我的腿比她的腿稍微粗点。 短短几分钟的路程,她先後不着痕迹地向我介绍了她姐姐从加拿大带回来的钱包,她脖子上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她脚上那双限量的匡威海外版的帆布鞋。 我眉头都快拧成麻花的时候,教室到了,我如释重负地对她说:「我到了。」 她十分风骚地对我笑:「我也到了,有空来班上找我玩。」然後就扭着曼妙的身姿转身进了隔壁的教室。 我小心翼翼地推开教室後门,在角落里那个属於我的位置上坐下来,然後发了个短信给康婕:乡霸,我今天认识了一个好喜欢炫耀的极品,下课来接我,我表演给你看。 在我编辑并发送那条短信的时候,死都没有想到,就是这个爱炫耀的极品,她在我之後的生命中,竟然扮演着一个致命性的反面角色。 高三的这一年,妈妈耳提面命的事情就是:好好学习,家里没钱,争取不要买大学读! 我属於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顺风顺水的日子过久了,就开始嫌弃她的唠叨,每当我对她这些言论稍微表现出一点点要反抗的意思,她就会对我咆哮:「你不要忘记你是怎麽进德雅的。」 为了阻止她继续痛诉我的罪行,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趴在书桌上开始背书: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重大事变。中国近代历史就是以此为开端的…… 我知道,为了帮我转学进德雅,我这个无权无势的妈妈拜托了很多人,想了很多办法,买了东西在烈日下守在学校某领导的办公室门口,等了好几天才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把礼品塞进那个老师的抽屉,还要卑躬屈膝地笑着跟人家说:一点薄礼,不好意思…… 这一切,我都不敢忘记。 因为这些,我便更加憎恨谭思瑶。 很奇怪,对於冯妍,我似乎可以谅解,她家境也不太好,性格又是很懦弱,时间长了,我对她的憎恨反而减淡了许多。 可是谭思瑶,我不能原谅。 有好几次,我和康婕逛着街,龌龊地去「城市英雄」上厕所时,都看到她跟她男朋友在那里拍娃娃。她也看到过我一两次,满脸的欲言又止,欲说还休,我没有给她走过来的机会。 我用转身告诉她:我们不再是朋友。 有一次我转身之後,忽然觉得她男朋友那件黑色的衬衣有点眼熟,可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看过。 一晃神的时间,我又觉得自己很白痴,满大街的黑衬衣,我到底是在纠结个什麽劲啊。 话虽如此,可是我脑袋里还是在飞速地旋转着,企图在记忆的细枝末节里找到一点线索,就在我恍恍惚惚的时候,一辆白色的敞篷甲壳虫在我的旁边急刹下来。 在我身後买可爱多的康婕吓得披头散发地冲过来,羊癫疯般地叫:「程落薰,你没死吧!」 电光火石之间,我想起来了。 当日也是康婕这麽失态地在路上大呼小叫问我是不是被□的了时候,我看到过一个穿黑衬衣的男孩子,他的胸口,挂着一个精致的翡翠观音。 原来是他……我终於想起来了。 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甲壳虫里一个戴着黑色棒球帽和茶色墨镜的脑袋探了出来:「找死啊你!」 这就是优雅的罗素然口中提过的那个「孽障弟弟」,在我惊讶地发现这辆甲壳虫的车牌跟我偶像那天送我回家的车牌号码是一样之後,我瑟缩着问了棒球帽少年一句:「你是不是罗素然的弟弟?」 既然是熟人,那就好说话得多了,宋远连忙摘下墨镜,瞬间变身成一个翩翩有礼的绅士,笑嘻嘻地跟我道歉:「刚才我太紧张了,怕撞了人,所以有点失态,对不起啊,」 我看着他英俊的五官,不得不感叹,这两姐弟真会长,男的女的都这麽好看。 我们站在路边虚伪地互相道歉,康婕一脸懵懂地啃着她的可爱多。忽然平地一声雷,我听见有个声音隔着马路对我叫:「落薰姐,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 奥迪a6里李珊珊一脸肃杀,她杀气腾腾地朝我们走过来。 刹那间,我感觉风云变,天地陷,恍惚之中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李珊珊她是带着砍刀朝我们走来的。 等到她对着宋远一连串劈里啪啦地发问之後,我才从我的幻觉中惊醒过来,连忙扮演和事佬打圆场:「哎呀……哎呀……都是误会啦……哎呀……都是几个熟人啦……」 搞清楚状况之後,李珊珊及其不屑地对宋远丢下了一句话:「拿到驾照才多久啊,别以为会玩遥控汽的人都能开车上街,有时间好好练练吧。」 她说完这句话,再对我甩下一句:「落薰姐,我今天有点事,改天出来吃饭啊!」,之後就妖娆地消失在我们的视野当中了。 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亲生姐妹,一个南极,一个赤道! 我正要开口跟宋远解释一下李珊珊其实只是毒舌,并没有恶意时,他兴奋地抓着我说:「你认识她吧?好有个性啊!我能不能泡她?」 如果当时把我的样子做成漫画效果,那麽我的头上一定飞过去了一只乌鸦加无数个黑点。 当宋远拚命把我往他车里拖,名义上说要带我跟他姐姐一起吃饭丶实际上是想跟我套近乎时,康婕啃完了最後一口可爱多。 她拍着车窗,无限悲愤:「我也要去吃饭,我也认识李珊珊!」 那是我第一次去秦皇食府吃饭,我和康婕两个乡霸一路上对对方恶语相向。 「你穿成这样,进不去的。」 「那也比你长成这样进不要好!」 我悲哀地发现我跟康婕打嘴仗,我从来就没有赢的可能。 罗素然一如既往的漂亮,她刚参加完一个活动回来,身上还穿着宝姿的套装,化了一点淡妆,脸上有些许的疲惫,在看到我之後,漂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欣喜的光芒。 那一餐只有我们四个人,罗素然点了很多很多好吃的,就怕我们讲客气。 她自己是个极其有修养的女人,就把世界上所有的同性看得跟她一样,所以当我和康婕暴露出饕餮暴食的一面时,她只能瞠目结舌,啼笑皆非地说:慢点吃,我们不跟你们抢。 我一听她这麽说,脸「唰」地就红了,康婕比我还迟钝,她不仅没有减速,反而热烈地回应:「等下没吃完的我能打包吗?」 我终於忍不住伸手掐了一下她的大腿,她哎哟一声,筷子上夹着的南瓜球顺势掉到了地下。 我们两个人的目光随着那个南瓜球的滚落停在了罗素然的脚边,她穿了一双非常非常漂亮的银灰色的高跟鞋。 虽然我是个贫穷的少女,可是我经常看时尚杂志。就有那麽巧,前几天我正好在杂志上看到过这双鞋子,ferregamo的当季的新款,如果我没有记错,它的价格是3000多。 那双鞋子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到连我这样狂爱帆布鞋的人都不禁称赞起来,康婕听到那个天价之後更是目瞪口呆,她严肃地问罗素然:「你是不是另外还有一个职业是毒贩?」 罗素然看着我们惊悚的表情,一直保持着得体的微妙,宋远终於从食物中抬起头来搭了一句:「她一直都是一个奢侈的女人!」 罗素然轻描淡写地用一句「别人送的」转移了话题,我已经看出她不愿多说,偏偏康婕这个死不识趣的还加了一句:「那个人愿意也送我一双吗?」 此时,罗素然的手机响起,她并没有起身,不过是降低了音量:「嗯……穿了,蛮喜欢的……让你破费了……啊,是吗?我也在……」 我无意中看到她在最後朝某个方向看了看,轻轻地点了点头。 出於本能,我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只是人太多,我什麽也没发现。 饭後罗素然认真地问我:「想没想过大学学什麽专业?」 我一怔:「没想过,能不能考上还是个问题。」 她轻轻地笑,空气中充满了她身上兰蔻奇迹甜腻的味道,她的指甲划破了空气:「如果考得上,考虑一下做我学妹?」 她的话犹如黑暗之中惊鸿掠过的流星,我忽然觉得有些混沌的东西,在须臾之间变得澄澈而清晰。 那天回去之後,我忽然推开妈妈卧室的门:「妈,我考d大学新闻好不好?」 我是如此的踌躇满志,热血澎湃,可是我那个冷血的妈妈,她瞥了我一眼,轻描淡写地说:「考得起再说咯。」 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秦皇食府那些对我来说比较昂贵的菜,我竟然激动得一晚上没睡觉,我背了历史又背政治,最後竟然还强迫自己做了两张英语试卷。 最後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摸了摸已经痊愈的耳朵,它挂着16个亮晶晶的耳钉。 我去阳台上点了一根烟,我不愿意承认,在我碰到那些耳钉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名字。 ——周暮晨。 我曾经听很多人说,如果你想要彻底忘记一个人,那麽你就找很多很多的事情给自己做,忙得根本没有一点时间去想起。 我不知道这个方法是不是真的有用,但我想,就把死马当作活马医好了。要不还有什麽办法可以让我不去想周暮晨呢?难道还真的叫康婕拿个大木棒对着我後脑勺狠狠敲一棒吗。 於是在高三整个一年中,我每天都保持着打了鸡血般的亢奋,历史,政治,地里,英语,文言文……什麽都难不倒我! 其实我这副铿锵战士的模样,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来自我妈。 我想让她明白,其实她的女儿不是她所以为的那麽不忠不孝。 ★[3]等我读大学,找个煤老板,骗光他的家产来养你,开心吧! 记得我跟康婕刚刚认识的时候,两个人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聊心事。那种陈旧的老房子,屋顶还是砖红色的瓦片搭起来的,上面布满了青苔和灰尘。 那时我们都还不会抽烟,一人买了一瓶雪碧,还有几块钱的卤味猪耳朵和凤爪,坐在那些陈年旧瓦上吃吃喝喝。 我问她,「你爸爸总是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吗?那你干嘛不去找你亲妈?」 当时她还在读书,可是彪悍的气质已经显山露水,啃着鸡爪不慌不忙的说:「跟我爸住,他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可是跟我妈住,她带不同的男人回来,有什麽区别啊,再说我爸经济条件相对来说还好点,我妈那点钱贴小白脸都少了。」 我当时就被她那极品的父母深深的震撼到了,好久都没说话,直到她用鄙夷的口气问我:「那你爸爸人又死到哪里去了?这麽多年对你不闻不问的?」 从小到大,我对於「父亲」这两个字毫无概念,也从来不知道有爸爸是什麽样的感觉。别人家的孩子下雨天有爸爸接送,儿童节有爸爸买礼物,这些我全都没有。 我从小到大就跟老妈过,我也从来不主动提起那些,省得两个人不开心。我的偶像除了罗素然之外,还有长在墙角里的那些杂草,我跟自己说,就算成长的环境再阴暗,也有开花的权利。 所以当康婕问起我这个问题时,我一下子还真不知道怎麽回答她。 她以为自己的莽撞刺激到了外表大大咧咧其实脆弱敏感的我,连声说「sorry」,我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其实也不是不能说,是不知道怎麽说,因为完全没有记忆。」 她像一个掉了100块钱的人突然之前遇到了一个掉了1000块钱的人,对自己那点自恋自艾全部转化为对我的同情:「那你要好好孝顺你妈妈才对啊。」 夕阳染红了整个天空,那是一种悲壮的美,我轻轻的点点头:「那当然。」 可是之後我遇见周暮晨,整个人像疯了一样,所有的事情都抛之脑後,学业生活都乱七八糟,回想起来,真是应该剖腹谢罪。 某天早上妈妈又像往常一样起来给我做早餐,一大碗面条上面两个金灿灿的荷包蛋。 以前我一直羡慕那些能把荷包蛋煎成心型的人,还为此抱怨过我妈手艺不精。 被我的无知激怒了的她怒视着我,吼了一句「找你亲爹给你煎桃心去」之後,我就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可是这天早上我惊奇的发现,呈现在我面前的这两个蛋居然是神奇的桃心型,这真是震撼到我了,我琢磨着难道我妈她老树开花了? 我大口大口狼吞虎咽的时候,我妈用她一贯轻淡的口气说:「昨天逛超市,无意中看到那种煎桃心蛋的小锅子,就买了一个回来试试,你以前不是提过嘛,第一次用,也不熟练,你就不要嫌弃了。」 我埋头支支唔唔的吃着面,一直没搭腔。 其实我是怕我一开口,就会很没出息很丢脸的哭起来。 那一刻我跟自己说:程落薰,你要再不发奋,你他妈的就真是个混账东西。 在我十八岁生日这天,我终於走进了高考的考场。 之前王老师很轻蔑的在班上说:「有些同学,是个什麽水平就考个什麽成绩,别为了那麽几分去舞弊,这不是一般的考试,被抓到了是很惨的……考不起的呢,要是家里有钱,就送出国吧,没钱的,趁早看看哪里的工作好早,早点出去靠自己双手谋生,也是很光荣的嘛。」 她说最後几句话的时候眼神一直瞟着我这个方向,大概是想看到我因为羞愧和自卑而落下泪来,可惜实在让她失望了,我就是一头不怕开水烫的死猪。 其实在高考之前,我也曾经崩溃过一次。 大热的天,我把自己裹在被子里,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妈妈推开门看到我那个鬼样子,还以为我毒瘾犯了,吓了一跳,得知我的压力和顾虑之後,她语重心长的跟我沟通:「实在考不起,就找个足浴中心去当洗脚妹吧,读书不行,洗脚还是可以的啊……」 她那番话,活生生就是在我汩汩冒血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我两眼一翻,彻底失去向她倾诉的欲望。 我想过了,我就是拼了这条命我也要读大学,我死都不能去当洗脚妹。 d大的录取通知书拿到我手上时,我觉得这就是狠狠扇在那些断言我要开始「混社会」的人脸上的一记耳光,整个暑假,我都恨不得把它贴在我脑门上出去现世。 班上办毕业生联欢会的时候,那个王老师依然是一副置疑的口吻:「你考试的那个考场是不是没人监考啊?」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过没关系,我心情不错,没必要跟她计较。而且,现在,我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就要有成熟的姿态,对於某些不道德的言论,就当不小心听别人放了一个屁好了。 我进入大学之前,康婕开始认真的考虑她的经济问题。 她抱着自己圆滚滚的,像西瓜一样的脑袋做拨浪鼓状,学着《还珠格格》里紫薇的语气说:「我到底要怎麽办啊,为什麽天下之大,没有我容身之处啊!」 不知道为什麽,她说出那句话一点也不能催发别人怜香惜玉的情怀。 她读完中专之後就混迹於社会,做过酒吧营销,因不满某些猥琐男在黑暗中对其动手动脚而愤恨辞职,後来也去麦当劳打工,可是之前在某家粉店做事的经验让她在一个客人说「要一个新地」时用地道的长沙话问出了「盖什麽码子」这麽经典的台词。 之後做过无数份工作都以不是她炒了别人就是她被别人炒了而告终,作为她的挚友,我唯一的建议就是:「去开福寺看看她们还招不招人。」 她仰天长啸:「去拜拜菩萨也好,指点指点迷津!」 开福寺是长沙有名的古寺,每天香客都络绎不绝,寺外那条街上很多真假算命先生。 在我们为数不多的拜访中,我曾有幸见过有尼姑穿蕾丝花边的袜子,以及对着手机笑得跟朵花似的小尼姑,当然,这比起买了个猪脚坐在寺里休息的木凳上啃的我和康婕来说,都不算什麽。 我聪明一世,怎麽就糊涂了那一时,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居然听了康婕这个文盲的话,拿了一个猪蹄呢! 某个慈眉善目的老尼姑怒视着我们的时候,我拉着康婕就跑,我边跑边念:「菩萨莫怪我,我还小,不懂事……」 而康婕这个彻头彻尾的乡霸,一边跑,一边啃着剩下的猪蹄,还抽空问:「落薰,她是不是很羡慕我们?」 我们狼狈的从佛门净地跑到了车水马龙的街上,康婕气喘吁吁的靠在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奥迪上拍着心口说:「老了老了,跑一下就不行了。」 可能是她动作幅度太大了,那辆奥迪适时的发出了警报声,连我都吓了一跳。 可是紧接着,我觉得这个车,怎麽就那麽眼熟。 现在经商的从政的都爱开着车往佛门跑,可能越是赚钱的事情越提心吊胆,所以需要经常来拜拜佛,求个安心。 我拉着康婕走开後没多久,一个光头男人和曾经那个在路边掌掴李珊珊的中年女人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那个女人目不斜视的发问:「还跟那个小狐狸精搞在一起呢?」 戴着黑色墨镜的光头男人阴沉着脸:「今天你生日,别问那麽多。」 然後,谁也没有再说话,油门一踩,绝尘而去。 被老尼姑赶出寺院的我和康婕无聊的走在江边。 我没想到她居然还认真的考虑了一下去开福寺工作的事,最後还是义正言辞的否决了我的提议。 她认真的分析情况:「我爱吃肉,爱喝酒,而且又好美色,听说现在出家还要本科文凭……综上所述,难道我只能去坐台吗?」 看着她颓废的样子,我硬生生将「谁会带你出台」这句杀伤力极强的话吞了下去。 看在我曾经失恋的时候她那段矫情的安慰的份上,我也矫情了一把:「好啦,别烦了,等我读大学,找个煤老板,骗光他的家产来养你,开心吧!」 她无奈的看着我,眼神里明显是对我的不信任:「钓金龟婿是一项智力和手段的角逐,你行吗?」 我听完这句话,狠狠的为之前自己那一点小善良感到由衷的後悔:「你给我闭嘴!」 那个黄昏我们肩并肩在湘江边走了很久,风很大,我们说了很多很多话,还喝了很多喜力。那时我不剩酒力,一沾酒就乱说话,我记不太清楚我究竟说了什麽。 我好像说了「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还说了「我还是很想他」,可能还说了更离谱的,可是康婕只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想骂她,发什麽神经呢,可是我我的眼皮太重了,实在是睁不开了。 那天晚上最後的记忆就是她打的送我回家,我躺在床上,睡得不省人事。 暑假最後的几天,罗素然终於从香港回来了,一个电话打给我:「拿到通知书了是吧,晚上出来庆祝吧,我在温莎订了个豪包,有多少朋友全都叫过来。」 有时我真的想不明白,她一个小小的电台主播,怎麽会有那麽多钱用来购置名牌,还要养那个奢侈起来跟她不相上下的弟弟。 当然,这是她的隐私,就算我们的关系再亲密,我也不会傻到去打听她的私生活。 虽然她放了话,叫我有多少朋友就叫多少朋友,可是对於我来说,真正称得上是朋友的,也就康婕一个。我打电话通知她之後,无聊的翻了翻电话簿,在李珊珊的名字处停了下来。 如果,我叫上李珊珊,那麽以後,我叫宋远请我吃什麽,他敢不请吗? 我承认,我的骨子里就是一个虚荣奸诈的小市民。 明明说好是替我庆祝,可是当时真正的场面是,宋远看到李珊珊之後眼睛就开始发光,两个人缩在包厢的角落里悉悉索索不知道搞什麽。罗素然给我带了娇兰的金钻粉饼和幻彩流星,我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康婕就凑上去请教「这些圆珠珠究竟有怎样神奇的功效?」 至於另外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我八辈子祖宗都不认识的阿猫阿狗们就霸占着麦克风鬼哭狼嚎…… 请问到底谁是主角啊? 我悲伤的起身去上厕所,七拐八拐也没找对方向,还撞了个人,对方身上有酒精跟香水混合的味道。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真是不夸张,配得起「陌上人如玉」,可惜我身上某个器官实在是濒临崩溃了,所以我只能转身赶快就跑,对不起都没说一句。 从洗手间里出来,我对着水龙头狠狠的扑了扑脸,镜子里的我脸色苍白,就像那个晚上昏暗的车厢里,车窗上的投影。 ★[4]青春是从我爱你开始,可是为什麽,却好像让我看破了「爱」这个字? 高考前最後两个月,没有知会任何人,我翘了两天的课,去偷偷看了一次周暮晨。 连康婕我都没敢说,关了手机,我背着包就冲向了武汉,鬼知道他干嘛要往外省考,浪费我的车票钱。 一路上我的心情都难以言喻,我坐的是晚上的车,一进入夜里,车厢里的人都安静下来,昏暗的白炽灯在头顶上照着,我看到车窗上的自己有一张惨白的脸。 雾深露重,我在列车的吸烟处抽烟,右手在玻璃窗上写下他的名字。我想,此时如果有人偷偷的拍下我,那一定是一张充满了文艺气质的照片。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种心情,悲伤的,绝望的,压抑的,依然眷恋的心情。 按照他当初「请不要再来骚扰我」的指示,我没有出现在他面前,而是埋伏在他住的学生公寓附近看了他两天。 第二天晚上我坐上了回长沙的火车,临上车之前我在路边一间花店买了一束百日菊,我幽叹一声,我应该,死心了。 青春是从我爱你开始,可是为什麽,却好像让我看破了「爱」这个字? 现在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很漂亮,很清秀,一双眼睛灵动得像小鹿,但,她不是孔颜! 居然不是孔颜! 我原本以为,他们踏过伤痕累累的我走向了幸福的殿堂,可是如今,事实却告诉我,我自以为是的牺牲是完全没有价值的,我以泪洗面的那些日子根本只是我自己一个人营造的悲伤幻觉。 我真不甘心,我真恨这个贱人。 可是我又有什麽资格说他贱啊,我为了这个贱人逃课,连夜坐车来看他,我甚至打算在高考之後在我的志愿表上全部填上「武汉」这两个字…… 我悲哀的不是我终於明白他确实没有爱过我,而是明明知道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在一起了我却还是想要拼尽全力再挽回一点什麽。 我看着那束花,想起了康婕的经典名言:人若犯贱,我必更贱。 那麽我只能豪迈的说一声:人不犯贱枉少年! 那束花次日清晨被我摆在了公交车站牌下,它孤零零的在晨风中凋谢。 最後一天窝在他的公寓门口站了一会儿,又看见他跟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牵着手一起走向食堂,我不确定那个时候他到底有没有看见我,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 他再也不能使我痛苦。 我闭上眼睛,想起了它的花语:永失我爱。 我曾经看过一句话,说有些人,一旦爱上,就永生难忘。 可是我必须要忘记周暮晨,摒弃陈旧且破败的过去,才能换来彻底的新生。 这个道理,不需要罗素然来告诉我。 李珊珊对着我的脑袋用力的一推:「发什麽呆啊,等着你去唱歌呢。」 我这才从自己伤冬悲秋的世界里走出来,她嘴里叼着根烟,眼睛上涂着吓死人的黑色眼影,一边洗手一边睥睨我:「还想着你跟周暮晨那些破事呢?」 我倒抽一口冷气:「你怎麽知道的?」 我这句话换来的是她一个白眼,烟灰差点没往我身上弹:「孔颜可是我姐,她的事我能不知道得清清楚楚的吗,不过你别紧张,其实你们两个比起来,我喜欢你多多了,她太乖,跟我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每次她回家来,看我的眼神就跟看路边做小姐的似的,根本就没把我当妹妹。,」 她一提起孔颜的名字我就脑袋晕,我晕得什麽都不想说,她又转过身去像只壁虎一样趴在从男洗手间出来的一个人身上,兴奋的叫:「亲爱的林逸舟,你还没死啊,找你几次都没找到,老实说,到哪里风流去了。」 说真的,她的语气一点都不像叫「亲爱的」,反而有点像叫「狗日的」,趁着她没注意,我找个机会就溜了。 溜到转角的地方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这一看才发现,被她勒着的那位仁兄竟然就是我之前撞到的那个小帅哥。 唉,这个世界上的帅哥总是跟我无缘,我怀着悲伤的情绪推开包厢门,一屋子人都喝多了,全冲我张牙舞爪,宋远踉跄的走到我面前,醉醺醺的问:「看到姗姗没?」 我也是被电击了,脑袋一下子短路,竟然直接说了一句:「抱着个男的在洗手间那里呢。」 然後,宋远彷佛在须臾之间清醒了,杀气腾腾的拉开门就往洗手间冲,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只叹气:「帅啊,帅啊,可是怎麽就都不属於我呢!」 那个晚上李珊珊跟宋远究竟确定了什麽没有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後来散场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们在楼梯间接吻。 当时我那个热血沸腾啊,骨子里八卦的因子全部被调动起来,我兴奋的跟康婕分享这个消息,她一点也不关心,她只知道哀求我把那盒幻彩流星分她一半。 我慷慨的同意了之後,她究竟分走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盒子里剩下的彩珠一眼就能数得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死不死终於混入大学了! 报名那天我谢绝了妈妈送我去的好意,前一天晚上她一边帮我整理行装一边说:「终於等到这一天了,你读高中的时候,每一天我都提心吊胆,就怕接到老师的电话。」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雷霆万钧。 短短一两句话,却让我惭愧得想跪下来抽自己,这些年,我是扮演一个多麽不孝的女儿的角色啊。我当即热血涌上脑门,信誓旦旦的说:「等我当上了少奶奶,一定好好报答你。」 她一点都不感动,而是依然淡定自如的说:「算了吧,你又不是长得特别漂亮,以前你小时候,我总担心你长大了会怪我把你生得丑,没想到你越大对自己越是莫名其妙的自信,这我就放心了。」 我呆了半天没说话,末了发个信息给康婕:我怀疑我不是我妈的亲生女儿。 她的嘴更读:「那是的,要不是亲生的,她养你个混账东西干嘛。」 气得我捶胸顿足,大骂自己自己交友不慎。 不过这个损友还是很讲义气的,报名的时候还是她陪我去的,我们两个背着大包提着棉被水桶,活像两个进城务工的民工。 缴费的队伍前进得很慢,我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後打扮得跟只花蝴蝶似的封妙琴兴高采烈的朝我扑过来:「程落薰,真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 我一时招架不住她的热情,只能尴尬的「呵呵」笑。 她依旧本色不改,今天好热啊,幸好我爸爸开车送我来的,你怎麽过来的? 康婕在旁边瓮声瓮气的回答:「骑单车来的。」 真不知道封妙琴是真的天真还是装的,她两个眼睛瞪得好大,然後又笑得像月牙:「程落薰,你朋友跟你一样幽默。」 接着,她不着痕迹的向我们介绍了她拖着的lv行李箱,我和康婕额头上的黑线都呼之欲出了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 一个穿着限量款帆布鞋戴着施华洛世奇的项链拖着lv的箱子的人,居然用一款夏新的手机! 我跟康婕面面相觑,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她挂掉电话之後,言若有憾的说:「唉,前几天买的iphone不小心被偷了,之前都丢了6台手机了,妈妈不给我买好的了,先随便搞一个用着吧。」 她去後面排队时,康婕认真的抓着我的手说:「其实我是煤老板的女儿,不过我爸爸怕我被绑架,要我低调点。」 我重重的点头:「知道为什麽我爸爸这麽多年不联系我吗,其实他在南非挖钻石,等他挖到了,他就会来接我了。」 军训的一个月简直是要了我们的命,每天早上5点多就被广播里嘹亮的军歌叫醒,然後半睁着眼睛换上不知道从哪个批发市场弄来的山寨军装和解放鞋,然後空腹去田径场集合。 严厉的教官,剧烈的操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烈日骄阳,我真怕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後,回家去我妈妈会以为家里来了个非裔混血儿。 於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提前半个小时往脸上身上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部位涂防晒霜,我相信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咬牙买了薇姿的。 住我隔壁的封妙琴也相信这句话,可是她的兰蔻的防晒霜偏偏在军训之前就刚好用完了,所以她只能每天委屈自己来找我讨她口中「还蛮便宜」的薇姿。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於盼来了我的生理周期。 在那一天,我以「痛经」的名义,不费吹灰之力请到了假,活泼的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时,看到了穿着蕾丝连衣裙的谭思瑶。 她站在食堂门口,样子看上去很憔悴,看到我的第一眼,她也怔住了。 我们两个人的形象真是云泥之别,我脚上穿着土得要死的解放鞋,她脚上5公分高的黄色高跟鞋,并且,她还是站在台阶上面俯瞰着我的。 我转身想走,她就跑过来拉住我,一句话都说就开始哭。 我不知道周围那些路人是怎麽想的,反正换了我,我绝对认为是解放鞋欺负了高跟鞋。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我终於叹着气说了一句:「好了,都过去了,你别哭了。」 我这句话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眼泪,反而让她哭得更凶了,她抽泣了半天才终於寄出了一句支离破碎的话:「落薰,我失恋了……」 我是个仇富的人,在我了解到谭思瑶只所以不需要参加军训是因为她爸爸在某医院给她弄了个病例之後,我恶狠狠的对她说:「现在的人,但凡有点职权不滥用就好像显示不出他的能耐似的。」 她根本什麽都听不进去,满脑子就是她的许至君。 许至君,我怎麽会想到,这个名字与我之後的人生,竟然会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谭思瑶不知道又去找了哪个领导,居然跟我寝室里的一个女孩子对调了床位。 我真想问问这个大小姐,你真以为我是圣母下凡啊,过去仇深似海的,现在你说一句失恋我就要原谅你啊。 为了躲避谭思瑶的哭诉,我只能往封妙琴的宿舍跑。 封妙琴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上网,她天天泡在一个论坛里潜水潜得不亦乐呼。 某一天,有一个帖子终於引起了她登陆的兴趣。 那个帖子的标题是:有没有喜欢陈冠希的女生,进来报个道,前50名送签名cd。帖子里还附加了n张陈冠希的照片。 封妙琴是陈冠希的忠实粉丝,从他出道开始就一直痴迷的喜欢他,所以她看到那个帖子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立即登陆,留下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个回帖:我最喜欢他了,他是我老公! 她死都没有想到那个名为「我好老实」的楼主,一点都不老实,他在回帖满50之後,釜底抽薪,将帖子标题编辑为「有没有喜欢我的女生,进来报道,前50名送香吻。」 惨淡中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楼主贴的自己的照片虽然看不清楚脸,但是感觉还不错,至少,不猥琐。 他在後面的回帖中点名封妙琴那句「他是我老公」为最佳回帖,并邀请她参加周末在懒虫的praty。 虽然封妙琴一直号称自己混迹夜店多年,当时当晚她还是暴露出了自己胆怯的一面,死死的抓着我说:「落薰,要是是朋友的话,就一定陪我去。」 我本想说「我们真的有那麽熟吗?」,可是想起我宿舍里那个「哭泣的陶金娘」,我就重重地点了点头。 人一生的走向,往往就在於那几个关键的决定。 如果我那天没有答应封妙琴一起去,也许我跟林逸舟两个人的人生就会完全重写。 可是有那麽多假设吗? 人生,能够重来吗? ★[5]我会强暴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懒虫」pub每到周末都挤得水泄不通,不管外面零下几度,pub里面永远都是热带海洋气候,男生穿t恤,女生穿短裙。 我那天穿得非常普通,就是一件绿色的长袖tee和牛仔裤,并且十分老土的套了个运动外套,放眼看到里面到处都那些潮爆的男男女女,我就感觉就像城乡交界处来的。 当然,封妙琴她比我还放不开,她居然倒霉得在这一天,迎来了大姨妈。 这就意味着她晚上不能喝酒。 当我们按照「我很老实」发给她的短信找到97号台时,我在那一瞬间忘记了呼吸。 这个笑起来透着邪气的男孩子,居然是当日李珊珊口中的「亲爱的林逸舟」。 因为实在是太帅了,所以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简直是刻骨铭心。这次近看,才发现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 因为这道伤疤,他的英俊之中又有暴戾和沧桑之美。 他看了我半天,忽然凑过来问:「我是不是以前在哪里见过你?」原本置身於震耳欲聋的吵杂环境中,我忽然觉得天地都失去了声音。 我怔了怔,咧开嘴笑了:「在梦里。」 不知道为什麽,我坐在林逸舟身边的时候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总想去上厕所似的紧张。 大概是因为他确实帅,而我又确实很花痴的缘故吧。 我拿着手机在偷偷发短信给康婕:「好帅啊,近看真的好帅,你要是看到他肯定会忍不住扑上去强暴他!」 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一震,看到了那个粗俗的女人回给我的信息:「有多帅啊?我会□他?你以为小jj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在我对着这条信息极度无语的时候,林逸舟凑过来在我耳朵边上轻轻问:「什麽好东西一个人躲着看?」 我自作聪明地判断:像林逸舟这样驰骋欢场的人,一定是喜欢栀子花般纯真的女孩子。别的我不行,演戏我是最厉害,尤其是演那种噘着嘴眨巴眨巴眼睛的白痴女,我挺在行。 於是我就这样做了,我睁着无辜的双眼看着一脸邪气的林逸舟,努力让自己像只小白兔:「没看什麽好东西呀。」 他看着我,鄙夷地说:「做作死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额头上那道伤疤毫无遮掩地落进我的眼里,我竟然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可能是这个举动太过冒昧也太过暧昧,他竟然怔怔的没有反应。 我发誓在我问他「怎麽弄的,疼不疼啊」的时候是情不自禁的,绝对没有别的的意思。 可是落在他和旁边的封妙琴丶以及一桌的妖魔鬼怪眼里,我这句话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他笑了笑,什麽话都没说,顺势就握住了我的手,这一握就一晚上没放开。我本身就不是含蓄的人,他要握,就让他握着好了,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多喝几杯酒我就不把自己当女人了。 在我一杯一杯又一杯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时,全桌的人都在叫:「好酒量。」 得意洋洋的我根本没注意到被冷落的封妙琴,其实她才应该是今天晚上97号台的女主角。可是由於我这个抢镜的女配角过於卖力的演出,而导致了她在这个晚上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不知道喝了多少兑了绿茶的芝华士,我头晕目眩有点想上厕所。 这时我终於想起封妙琴了,我回头想叫她一起去,可是她在果盘里翻着圣女果,吃得比人家喝了酒的人还要high,罢了,我还是自己去好了。 「懒虫」的卫生间也是很有特色,天花板是镜面的,所以站在外面排队的女孩子全都是抬着头仰视着上方。我趁空多看看了周围的女生,各个脸上都是斑斓的色彩,身材也是没话说,丰胸纤腰长腿,真是妖孽丛生。 但是不得不承认,真的,都挺好看的。 好不容易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碰到徐小文,他先是一惊,接着扑上来,娇滴滴地叫了一句:「姐姐,你也在呀。」 那句「姐姐」叫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像甩牛皮糖一样甩开他:「你有个人形好不好。」 徐小文是我大学一个班的同学,军训的时候因为排在一起所以关系还不错。 他长得很乾净,在我们那个男同学基本惨不忍睹的班级里算得上是出挑的人才,可惜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举止过於女性化,我也曾经十分不厚道地背地里说他娘娘腔,甚至不怀好意地猜测过他是不是喜欢男生。 虽然我自己很八婆,但是有时候还是很有正义感的。我跟徐小文真正结下交情还是因为我那个爱多管闲事的脾气。 某天上课的时候徐小文戴了个特别亮的耳环,班上有几个女生就唧唧歪歪议论他的性取向,声音大了点,就被徐小文听到了,他当时特别气愤地跟她们几个吵了起来,可是笨嘴笨舌的一点便宜都占不到。 也算我无聊,我走过去把徐小文拉到身後,对那几个女的说:「这麽喜欢讨论别人,不如回去问问你妈妈是不是靠光合作用生的你。」 那天下午,徐小文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难掩崇拜之情,一直夸我有侠女风范,我真想让他看看李珊珊和康婕,他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晚饭是他非要请我吃的,我推辞不过,就很不客气地带着谭思瑶一起去了。快要吃完的时候谭思瑶说了句「好久没有跟至君一起吃饭了」,我还没来得及唾弃她,徐小文就问了一句「你前男友帅吗,下次带给我看看。」 我把碗筷一扔:「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男生!」 他翻了个白眼,不屑地说:「关你屁事。」 此时在「懒虫」意外相遇,看见他比我还妖娆几百倍的样子,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他趴在我的耳边细细碎碎地说:「姐姐呀,等下去我那桌玩,介绍帅哥给你。」 我鄙视地翻了个白眼:「你这个样子,还介绍帅哥给我,你不跟我抢就不错了。」 他对着我一阵猛拍「讨厌死了讨厌死了」,我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一只手拖进了怀里,他笑着对徐小文说:「你打她干嘛。」 林逸舟的下巴磕在我的肩膀上,整个人从身後抱住我,虽然是笑着,可是声音依然是冷冷的,徐小文瞪了我一眼:「死女人,回学校再收拾你。」然後扭着他的小蛮腰就走了。 我哪里见过这个场面,当初我跟周暮晨最多也就是在黑漆漆的地方牵个小手亲个小嘴什麽的,这个林逸舟,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可怜我就被他这麽抱着,竟然完全不知道要如何动弹。 我不想承认,其实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李珊珊怒气冲冲地挎着她最喜欢的那个巴黎世家的机车包从「懒虫」经理室里冲出来之前十分钟,林逸舟把我拖到黑暗的走廊,一只手撑着墙壁,一只手夹着烟,望着我坏笑。 其实康婕说得对,我那些端庄啊丶矜持啊,全是装的,只要给我一个合适的场地一个合适的对象,我骨子里那些坏就会全部显露出来。 如果说之前,我还稍微有一点点忐忑和娇羞,此时被他紧逼得贴上墙壁後,已经完全明白接下来要发生什麽了。 他低下头来,说了一句话,我整个人彻底烧起来了。 他说:「怎麽办,克制了一晚上,还是想吻你。」 我有多坏呢,我坏得直接跟他说:「我也是。」 如果没有李珊珊突然冲出来,那我和林逸舟这对不知廉耻的小男女肯定就在这个走廊恬不知耻地接吻了,可是就在他的头靠过来丶我也不准备躲开的时候,几米之外的门「彭」的一声响,脸色铁青的李珊珊从里面冲了出来,後面拉她的人差点还摔了一跤。 她横冲直撞地拐了个弯,三秒钟之後,又原路拐了回来。 我和林逸舟怔怔地看着她取下墨镜,盯了我们片刻,然後冲我们尖叫:「你们两个不要脸的在这里干什麽!」 林逸舟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放开我,对她摊开手:「姗姗妹妹,托你的福,想干点什麽都还没来得及。」 而我们三个人都没有看见,在另外一个拐角处,静静站了很久的封妙琴沉默不语的转身离开,说不清楚原因,她的手紧紧的攥成拳头,原本舒展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从「懒虫」出来,室内室外的温差让我不禁一抖,还是外面的空气比较清新。 封妙琴的脸色一直很不太好,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她的眼神是飘忽的,四处看,就是不望着跟她说话的我,过了半天,才懒洋洋地说:「也没有不舒服,就是不喜欢这些地方的人,男男女女随随便便搂搂抱抱,看了恶心,再说,那些酒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喝了怕会头痛。」 这句话落进了李珊珊的耳朵就像是对着一辆正在泄油的汽车扔了个打火机,爆炸是一瞬间的事,她的眼神上下来回瞟了封妙琴好几遍,那眼神要是用来看我,我就会觉得有必要去买件羽绒服。 封妙琴倒是毫不畏惧,坦荡荡地随她看,那个样子就是「有什麽好看的,小太妹」。 李珊珊点了根烟,对着封妙琴的脸喷:「要喝真酒自己找个小店子买几瓶啤酒灌就是了,来什麽酒吧,来这里的人几个是为了喝酒啊,真是好笑。」 气氛有点尴尬,我一方面觉得李珊珊说话有点过分,搞得妙琴下不了台,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封妙琴那个「惟我独尊」的姿态是要有个厉害的人打压一下,我正犹豫着接话呢,林逸舟开口了。 「女人就是事多,吃夜宵去,走走走。」 吃,最合我的心意,我当即全力配合他:「走走走,吃东西去。」 封妙琴瞪了李珊珊一眼,跟我说:「落薰,我妈不准我太晚回家,再晚了回去要挨骂的,你们去吧,玩得开心点,自己注意安全。」 最後那几个字她刻意拖长了音,显得意味深长,可是我就真的是没明白她的意思。 她也不废话了,伸手拦了个的士,上车前还跟林逸舟说:「你欠我的,下次再跟你要。」 她走之後,李珊珊不屑地问林逸舟:「你欠她什麽?贞操?啧啧……林哥哥,这样的货色你也不放过,真是饥不择食,慌不择路咧。」 林逸舟一巴掌推过去:「滚!」然後他自己也糊涂了,大概他也没搞清楚他欠封妙琴什麽。 我很想提醒他,是欠了那个「香吻」,可是我又很小人之心的跟自己说「你不是也想要吗?算了算了」。 於是,我就心安理得地陪着他们一起装傻:我不知道,我什麽都不知道。 吃烧烤的时候,李珊珊剥那些虾子壳跟剥仇人皮似的,嘴里一直骂骂咧咧。我跟林逸舟眉目传情瞟来瞟去,哪里还有精力去听她说了什麽。 一半还没吃,李珊珊的手机就响了,她把碗筷一摔:「你们吃,老娘跟他拼了!」 我们还没来得及问一句,她就像往常一样杀气腾腾地上了的士,按照来时的方向杀了回去。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的背影,林逸舟用筷子敲我的碗:「快点吃,吃完送你回家。」 我更加瞠目结舌地看着他:「送我回家?」 他一脸鄙夷:「不送你回家,难道跟你419吗。」 419是什麽?我发现我乡霸得跟康婕有一拼。 在林逸舟提示我用英文念了一遍之後,我的脸红得就像面前那盆子里的口味虾。 ★[6]我曾经放弃过一个孩子,是他的。 李珊珊推开「懒虫」经理办公室的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外面喧嚣的音乐声还在继续,贴面热舞的男男女女半男不女也没有减少很多,她一路前进,谁也没有能力阻挡她冲进了经理室。 那个经常跟奥迪a6一起出现的光头男人处变不惊地看着破门而入的李珊珊,淡淡地说了一句:「我都道歉了,那天真的是逢场作戏,就是个合作夥伴带来的女的,後来我们一点联系都没有。」 李珊珊把包用力地甩在柔软的沙发上,全身发抖,紧接着她开始哭。 房内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再没有别人,她哭得很尽兴,在这期间她还拿出了镜子照了照,想应证一下她新买的睫毛膏是不是真的像广告上说的防水性那麽好。 哭到她觉得可以收声了,对方的耐心也快到极限了,她才慢悠悠地从包里翻出烟点燃,语带娇嗔地说:「我刚刚吃夜宵去了,才吃一半你就把我叫回来,我委屈。」 光头男刘总叹了口气,他倒是真的挺喜欢这个喜怒无常的小姑娘,只是他的年纪和精力,实在招架不住这个小姑娘的新鲜花样,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支雪茄,点燃,静静地看着沙发上这个眉眼精致的女孩子。 这盒艾蒂多诺雪茄还是李珊珊某次心血来潮的时候买给他的,只是因为她喜欢这个牌子的广告语:每抽一支艾蒂多诺,就像经历了一次愉快的航程。 他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她,小小的面孔,笑容清新。那时,她说:「我不喜欢念书,我就是喜欢玩。」 这一玩就是两三年,她16岁出来混,遇到他,一直专心专意地跟着他,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也总能哄得他高兴。 她是他的洛丽塔。 李珊珊把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委屈地说:「如果我这次轻易的原谅你,你以後肯定又会犯类似的错误,你们男人全都这样,得寸进尺。」 刘总笑了笑,像是对自己的嘲讽,然後说:「那你有什麽要求可以提嘛,要是不合理,我们再协商。」 李珊珊咬着嘴,不说话,眼睛亮亮的看着他,那个样子是人看了都会心疼。刘总也知道自己拿她没什麽办法,於是好言劝道:「要不等你考到驾照了,给你买个宝马mini。」 她伸了个懒腰:「车子我倒是没什麽很大的兴趣,就是想搬个房子。我不想住现在那里了,一天到晚吵死人,换个地方行不行?」 刘总长吁一口气,知道风暴已经过去了,於是笑着点头:「你开心就行。」 得到允许之後,李珊珊雀跃着冲上去抱着他的光头猛亲一记:「说好了,那我这几天就看房子去,你看,你对我好,我就听话不胡闹,我多乖。」 她开开心心地离开之後,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推门进来,脸上是忿忿不平的表情:「刘总,你的事她管得这麽宽,怎麽她的事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总没有说话。 他当时心里认为,这个小丫头跟那个姓宋的小男生顶多也就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搞不出什麽大动静。 接到李珊珊的电话,叫我去陪她搬家,坐在公车上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打电话给林逸舟。 其实後来在学校里徐小文追问我跟林逸舟究竟是什麽关系时,我之所以沉默不语,除了是嫌弃他八卦之外,也是因为我无从回答。 那天晚上他把我送回家的时候,我们在门口说了一小会儿话。 我看着他手里的「黑冰狼」,怔了半天,他问我:「有什麽问题?」 我笑笑:「没什麽问题,以前认识一个人,也用这款。」 可能是提起周暮晨,我的声音里那些细微的颤抖还是泄露出了端倪,林逸舟想了想,偏着头说:「那我不用这款了,改天叫你陪我去选个新的。」 他说到做到,第二天真的打电话叫我陪他去新世界百货买了个新的,我们一致看中的——哈雷火烫鹰,跟之前的黑冰狼完全不是一种风格。 但是拿在他手上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就是这个了。 後来好几次都是这样,我们一起吃吃喝喝,眼角眉梢也暧昧四起,可是他就是什麽也不说。 我们离暧昧很近,可是离爱情,似乎又好远。 我真的不知道怎麽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坐在颠簸的公车上,看着手机上他的名字,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摁下通话键。 李珊珊和宋远两个人穿着白色外套站在树下等我,我远远看着他们,心里嫉妒得要死。 为什麽,有些人可以长得这麽漂亮! 漂亮就算了,为什麽身材还好,身材好就算了,为什麽还那麽有钱!所以,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外星人快点来把那些又漂亮又聪明又有钱的女孩子全抓走! 宋远开车的时候,李珊珊一直在旁边骂:「看路好不好,这个桥本来就复杂,你还这麽走……左拐,你是猪啊,叫你左拐……好啦,好啦,半个小时,回到原地,开心啦……」 在这个过程中,宋远那个叛逆得要死的人却始终是一副逆来顺受心甘情愿的笑容,我明白,这种笑容的原因,除了爱情,没有其他。 就像我好久以前那样——他眉头开了,所以我笑了。 我没话找话地说:「姗姗,我觉得你们两个人要是结婚了,生个孩子,肯定特别好看,真的。」 我不知道我这句话哪里出了问题,竟然招来他们两个一致的沉默,车内的空气陡然之间就变了味,李珊珊不骂人了,宋远也专心开车了。 这种难堪的沉默一直持续到我们进入了李珊珊的公寓,那就是我梦想中的房间,粉色系的墙纸,大大的落地玻璃外阳光倾泻,五十寸的彩电,双门冰箱,榻榻米,还有那麽多潮爆的新鲜玩意,再加上她洗手间和化妆台上所有我只在时尚杂志和百货商店里看到的瓶瓶罐罐们…… 我站在二十二楼高的阳台上振臂高呼:「赐我一个煤老板金龟婿吧!」 李珊珊一个抱枕扔过来,我差点没被那股冲力推出护栏! 她冷眼看着我:「煤老板哪里都是黑的,心也是黑的,还有,我是叫你来帮我搬家的,不是站在阳台上给我丢人现眼的!」 我不明白为什麽这麽舒服的房子,李珊珊说搬就搬,她给我的解释很文艺:「因为那里不是家。」 到底哪里才是家呢? 她弹弹烟灰,看着从远处买了奶茶朝我们走过来的宋远,侧过脸来对我笑:「此心安处是吾家。」 她当时那个笑容,真的就像春天花蕾徐徐绽放,无论往後的时光怎样如洪荒般冲洗我的记忆,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刻,她呈现出来的笑容。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其实这个女孩子是有灵魂的,无论她将自己置身在何其肮脏不堪的环境中,她的灵魂依然纯洁无暇。 其实虽然她自己没有明说过,但是我也看得出来,她阔绰的花费的绝对不是来路正当的钱。 那个下午,我们一起吃完饭,宋远要先回家,趁着李珊珊不注意的时候他悄悄跟我说了一句「我跟姗姗的事别跟我姐说」。 我心领神会的点点头,表示我绝对不是卖友求荣的人。 他走之後,李珊珊跟我说:「落薰姐,陪我回家一趟好吗?」 我本来还高兴的,因为又蹭了一餐不要钱的饭。但是在她艰难地挤出下一句话之後,我也呆了。 她说:「今天是我交家用的日子,我姐姐应该也在家。」 在路上的时候我们彼此都很沉默,除了她无意间问起我跟林逸舟之外,我基本没有说话。 关於林逸舟,她很了解,可是她并没有说任何劝我不要跟他来往之类的话,而是说:「要是真的喜欢了,谁拉得住你。」 这一天的李珊珊,跟我之前所认识的她,完全不一样。 她家住在一片老式的居民区,没有电梯的那种,我抽着烟在楼下等她。 孔颜走过来之前我还在想,林逸舟到底是什麽意思呢,要麽让我死,要麽让我活,这样半死不活钓着多难受啊。 她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抬头看到这个暌违许久的面孔,觉得有一点陌生。 其实也不是错觉,我们本来就是陌生人,在很久之前共演了一出闹剧之後,再也没有任何的交集。只是她和周暮晨在我生命中留下的那个印记,是怎麽都擦不掉了。 她在我身边的石凳上坐下来,轻声说:「穿那麽多耳洞,不痛麽?」 我发现这个女人真的很有本事,她看你一眼就知道你的软肋在哪里,如果她无心爱惜你,那麽她一句话就可以致你於死地。 我继续抽烟,没有搭理她。 她的声音还是轻轻的:「都过去这麽久了,你还是恨我。」 「不,我不恨你,我也不恨他,我不恨任何人。」我终於受不了还是开口了。 她笑了,那个笑容让我觉得时光倒退到了那天下午,我一个人赤足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满心都是仓皇和无助。 我的声音有一点哑哑的,我说:「孔颜,自始至终,就算我罪有应得,我抢了你的男朋友,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所以,你可不可以不要再提起过去,我真的很想忘掉那些不开心的事。」 「这样……」她的表情是若有所思:「可是我觉得,应该都跟你说清楚比较好,其实暮晨……当初真的还蛮喜欢你的,不过对我有责任罢了……」 这句话里的深意我一时没有体会得到,她凑到我耳边轻轻说:「我曾经放弃过一个孩子,是他的。」 无数巨雷炸开,轰鸣声在我的脑袋里响起,我整个人呆若木鸡。 接下来,她起身离开之前,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像是对着死去的尸体再补上一刀:「对了,跟周暮晨上过床的,不止我,不信你去问问……」 李珊珊板着脸下楼来,气鼓鼓地给宋远打电话:「是啊……每次我回来送钱,她就回来拿钱……还不是我妈妈觉得对不起她……凭什麽啊,又不是老娘欠她……」 她挂掉电话才看到失魂落魄的我,我盯着花坛的泥土里的一条拱来拱去的蚯蚓发呆,她推了我一把:「发什麽呆啊,你被猪咬了啊?」 我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咖啡色的眼影真漂亮,娇兰的还是香奈儿的? 李珊珊这才察觉我确实有点不对劲了,她又推了我一下:「怎麽了啊,真的被猪咬了?」 我忽然笑了,猪也会咬人吗? 我真是被猪咬了,有些猪,是很厉害的,扮猪是可以吃老虎的。 我用了生平最大的勇气,拨通了康婕的电话,她那边很吵很吵。 前段时间她说她在某个牌子卖场做销售,店长是个很厉害的人,所以我没事都不敢给她打电话。 而我今天的不敢却绝对不是怕这个电话会影响到她的工作,而是像怀疑自己得了癌症的人不敢去医院确诊一样。 她一连几声「喂……死人……说话啊」之後,我用几乎是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声音问她:「你跟周暮晨……是不是……上过床?」 是的,孔颜最後补给我的那一刀就是康婕,她後来说的那句话是:「不信你回去问问你的好姐妹康婕,感觉如何。」 那端所有的嘈杂声都消失了,漫长迂回的沉默过後,我只听见康婕的声音无力地说:「落薰……我想跟你好好解释一下这个事……」 没有再听下去,我乾脆利落地挂掉电话,对着墙壁用力地摔过去,电板都从手机里摔了出来。 李珊珊跑过去把手机卡取出来,再跑过来死死地抓住我,好像怕我会哭。 可是我根本哭不出来,我看着远处的霓虹灯,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也许我今後的人生还要面临很多很多比「好朋友跟最喜欢的人上床」更残酷的事情。 我能承受得了吗?我不知道。 [第三章]星星凄清 ★[1]我之前想过,如果她还有胆子来见我,我一定要抽死她。 我喜欢的王菲她唱过:还有什麽值得歇斯底里,对什麽东西死心塌地,一个一个偶像不过如此,沉迷过的偶像跟着消失。 我想,把「偶像」换成「朋友」,其实也恰如其分。 曾经在我最无助最孤独最艰苦的时候,康婕一直是以守护神的姿态驻扎在我生命中的,她什麽都不说,可是她的眼神就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总有一个人,即使她没有能力为你抵挡漫长人生中不断兜头而来的风霜刀剑,也会矢志不移地站在你的身边替你一起分担和承受。 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这个站在我身边一直握着我的手,陪着我一起前进的人,她也会在我的心窝上捅一刀。 这一刀,比任何一刀都狠,都痛。 当天晚上康婕就在我家门口把我拦住了,当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看她那个样子就知道她等了很久。 我喝了很多酒,可是一直没喝醉,喝到後面李珊珊这个酒中酒霸就快被我放倒了,她在最後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强逼着我回家了,用她的话说就是「我怕你怒火攻心发泄不出来去把别人给□了,还是把你弄回家比较安全,我这也是造福於人民。」 我酒气熏天的看了半天才终於确认面前这个人是康婕,有那麽一瞬间我还在想,是谁这麽牛逼居然把这个母夜叉给弄哭了,很快我就想起来了,这个牛逼闪闪的人就是我本人啊! 从来没有一个时刻,我们之间像这一刻这般泪眼相望,却无从言谈,那道看不见的鸿沟把我们分成了两个领域。 我之前想过,如果她还有胆子来见我,我一定要抽死她。 可是当她站在我面前,呈现出一副无论我对她怎麽样她都接受的样子时,我却怎麽都扬不起颤抖的手。 我沙哑着喉咙问她:「你哭什麽,该哭的是我吧。」 她深呼吸一口气:「程落薰,已经是事实了,你要杀要剐我随便你。这事是我错,我错我就认,虽然我现在可能没资格请求你原谅我,但是我还是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过去是,现在是,以後还是。」 在她说出「朋友」两个字的时候,我憋了一天的眼泪彻底爆发了,我崩溃着问她:「你真把我当朋友吗,你做的事是好朋友做的吗,你还配说朋友两个字吗!」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这样声泪俱下的争吵过,如果我能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也不至於会把场面搞得这麽难看。 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一想到我最好最好的朋友,跟我曾经最爱的男孩子上过床,想到他们□着身体在酒店洁白的床单上扭动纠缠,我就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紧接着,我开始呕吐,我蹲在路边把一晚上喝下去的酒全给呕了出来,空气里都是酸臭的气味,康婕蹲在旁边拍打着我的背,哭得好像我就要撒手人寰了。 终於吐完了,我把她推开:「别碰我,别弄脏了你。」 她咬着下嘴唇,酝酿了很久,终於说出了我心里那句话:「落薰,其实你是觉得我脏,对不对。」 直到她走,我都蹲在地上没有再开过口,而她最後只留下一句话:「曾经是朋友,就永远是朋友,你可以否认我这个人,但是别否认我们之间的友情。」 之後我就病了,我的身体跟我的思想是和谐的,我很伤心,可是我哭不出来,所以我就只好生病。 李珊珊找了个她淘汰的手机装上我的手机卡给我用,虽然她说是她不要的,但是我还是看得出是她新买的。 因为她傻到连保修卡一起给我了。 很漂亮的红色n76,她故意轻描淡写地说:「知道你嫌弃直板机,我特意翻了个翻盖的给你,你别误会,我主要是为了我的好兄弟林逸舟,我怕他找不到你会来烦我。」 我躺在宿舍床上看着这个嘴比谁都毒,其实心地比谁都善良的女孩子,忽然之间,眼泪就涌了出来。 她恶狠狠地逼着我吃东西:「哭,也吃饱了再哭,没吃东西这麽个哭法,连尿都尿不出你就开心了!」 我的桌子上全是她给我送来的零食,有我喜欢的酱板鸭和麻辣肉,也有我又爱又恨的薯片和曲奇,甚至还有必胜客的外卖和路边摊上的糖油粑粑。 真是用心良苦,酸甜苦辣咸,长沙能买到的吃的她基本上给我配齐了。 我很努力地想笑,可是依然还是很不争气地收不住眼泪。 她转过身去,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在寂静无声的宿舍里,她的声音那麽轻,却那麽清晰:「落薰姐,你和康婕都是我的朋友,发生这个事,我都好难受……我求求你别这麽糟蹋自己,真的,我求求你……」 她一边说一边吸鼻涕,我虽然病了可还不至於傻得以为她感冒了,所以我就更加应景地陪着她一起哭,好像康婕直接伤害的人是她而不是我。 哭着哭着,我就开始乾呕。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我就有这个毛病了。我从床上连滚带爬地下来冲向洗手间,等我出来的时候,无意中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里全是红的。 我吓得一声惨叫,只怕让整栋女生公寓都为之震撼了。 我一个箭步冲到堆得像座山的食物面前狼吞虎咽,李珊珊终於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说:「其实你还是挺怕死的嘛。」 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死。 我最怕的是,没有人爱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命太硬了,那些倒霉的事,打击丶伤害什麽的,总是喜欢成群结伴地来找我,好像光临我的生命是它们最乐衷的事。 我还没有没有从康婕这个事里缓出来,我妈给我打电话了:「有时间回来一趟,有个事跟你说。」 我气若游丝地问:「什麽事啊,重要吗?」 她也很乾脆:「你爸要死了,想见见你,你觉得重要吗?」 我把电话一挂,看着天花板,眼冒金星。 老天,你是要玩死我吗? 我像个孤魂野鬼似地轻飘飘的走出公寓门,迎面撞上谭思瑶和徐小文。 跟康婕厮混了这麽久,我的嘴巴也不是省油的灯,何况我还病了,我爸还要死了,这麽多理由加到一起,我觉得我有权利对这两个曾经折磨我的人恶语相向。 於是我就按照我的想法这样实施了,我摇摇晃晃地指着他们说:「你们干什麽呢,你……谭思瑶,你不要企图扳直他,不可能的,他以後不抢你的男人就算仁慈了……你,徐小文,看什麽看,我说的不是实话吗,拜托你在学校就稍微收敛一下,扑什麽粉啊,扑粉也不扑匀,我还以为你刚刚包饺子去了……」 他们两个人朝我翻着白眼,然後像路过一阵空气似的直接把我无视了。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还听见徐小文这个八婆跟谭思瑶说:「哎呀,姐姐,反正他都不要你了,让我去试一试嘛。」 谭思瑶没多说什麽,斩钉截铁一个字:「滚!」 我还是很聪明的,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在说那个叫「许至君」的人,在我坐在回家的公车里的时候我还在想,要是有一天我跟那个什麽许至君见了面,我一定要跟他说一声「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回到家,我妈一点非正常反应都没有,还给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叫我吃。 我有点不高兴,我还病着呢,编了个那麽烂的谎言把我骗回来,原来是菜吃不完。 不过我还是要承认,外面的东西再好吃,也没有家里的饭菜好吃。 我正专心致志跟一个猪蹄做斗争的时候,我妈开口了:「那个事不是跟你开玩笑,你爸昨天打电话来了,说是肝癌,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想见见你。」 我像个白痴一样,呆呆地听我妈说着我亲生父亲不久於人世的消息,碗里还摆着半个没有啃完的猪蹄。 这种感觉……好奇怪,一个血管里跟我留着一样的血液的人,却也是我完全不存在於我记忆当中的人,一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同时又是尘世中最陌生的人,这些矛盾的,对立的关系,就像我跟他的关系。 可是为什麽,我会觉得鼻子酸酸的,为什麽,好像要流泪? 我对我妈笑了笑:「妈,我吃饱了,那个事……你容我想想。」 我转身进房间之前,我妈在我身後说:「这个事情谁都不逼你,你自己做选择,反正他也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你也不欠他什麽。」 我静静地关上门,然後,整个身体像泄气的气球,疲乏而无力地顺着门往下滑,直到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说:你自己做选择。 而其实,我一直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在我生命中扮演一个主导者的角色,在所有我迷惘不知方向的时候,他为我抉择,把我所有的苦难都拿过去,由他承担。 当年周暮晨曾经跟我说,要学会做一个喜怒不形於色的人。 也许是我天赋不够,在我踽踽而行的这些年里,始终没有学会不动声色。 关於父亲的概念,仅仅是我小学的时候老师写在黑板上的一个词语,并不具备实质的意义。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老师跟还很小的我们说:一个人自然可能没有子女,但却不可能没有父亲。一个父亲高度的责任感就是一个家庭稳定繁荣的基础。一个好父亲不一定很有钱,很有钱的父亲不一定就是好父亲。 这些话对於一个年仅几岁的孩子来说还是显得有些深奥了,可是对於没有童年而言的我来说,却是莫大的讽刺。 无论我将来过得好或不好,幸福或者不幸福,快乐还是不快乐,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我都是个没有父亲的人。 我当然知道我妈不是神奇的雌雄同体的生物,可是对於一个「生而不养」的男人而言,他究竟有没有资格被称为「父亲」,这是一件值得商榷和玩味的事。 或者我这样说也不是很准确,关於父亲的回忆,并不是一点都没有,至少在我6岁之前是有的,只是後来在漫漫的成长道路中,我的记忆自行封闭了一些不那麽愉快的历史,想营造出一个全新的我,而现在,随着父亲这个电话,所有尘封的往事都争先恐後地从上锁的记忆匣子里扑落出来。 我知道我不是忘记,只是尽量不让自己想起。 是夜,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又不敢弄出太大的声响惊动到我妈,所以就只能像个僵尸一样在床上板来板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终於决定起床出去透透气,否则我真的会憋死在这个小房间里。我写了个便条贴贴在门上:妈,我回学校为中华之崛起读书去了,晚点联系你。 清晨的城市笼罩在淡淡的薄雾之中,街角巷口的早餐摊子已经围了一群人,老板正麻利地往那口万年不换油的油锅里扔面粉团,很快就形成了一根油条或者一个圆溜溜的油饼。还有搬着木椅子的老婆婆在树下熬着粥,小米,黑米,绿豆,粗粮淡淡的清香混合在清晨的空气中特别催发食欲。 我什麽都不想吃,不要我的钱我也不想吃。 我坐上最早班的公车,司机哈欠连天,睡眼惺忪,我有一点恶毒地想:如果出了车祸,我们就一起死了算了吧。 其实在上车之前我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去哪里,以前无论我出什麽事,都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康婕。可是现在……就算我真去找她,我们面对面坐在一起的时候,还真能像以前那样推心置腹无话不说吗? 有那麽一瞬间,我想过去找林逸舟。 想把头埋在他胸口痛痛快快地哭,毫无顾忌的诉说心里的痛苦和挣扎,可是这个念头一晃就过去了,我虽然笨笨的,可是有些东西我明白。 林逸舟这样的男孩子,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生活的。 我如果真的傻乎乎地跑去跟他说这些,他一定会觉得我那些悲伤都是很滑稽的事情。 那麽……我还可以去找谁? 在这个清晨,我第一次清醒的意识到,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感同深受这回事,针不刺到别人身上,他们就不知道用多痛。 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不过是个孤单的个体。 经过多少孤单,从来无人陪伴。 ★[2]落薰,我是爱这个人的,爱是有理由背叛全世界的。 我在中天国际附近迷迷糊糊地下了车才发现原来自己潜意识里竟然选择了投奔罗素然。 我并不知道她住哪一座,所以门口负责的保安硬是活生生地将我挡在门外不准进去,这个时候,我真希望自己能拿出李珊珊那个嚣张跋扈的气势,从精神上和语言上彻底战胜这个满脸青春痘的保安。 既然上不去,我就在下面等吧,晚点给她打电话再上去。反正不能白来一趟,总要跟她见上一面才甘心,说不定她还会请我吃个自助早餐什麽的。 无论什麽时候,我都摆脱不了与生俱来的市侩和恶俗。 就在我抱膝坐在中天国际下面的小花园里,正想着待会要怎麽跟罗素然解释我的突然造访时,她就出现了。 但是她并不是从中天国际里面出来的,而是从一辆银色宝马750里下来的。 我之所以能准确地认出这个车,还是因为封妙琴有一次特意在电脑上让我看了这个车的照片,加上她十分漫不经心地说:「我爸爸想换这个车,可是陆子轩不是很喜欢,他喜欢兰博基尼。」 我当时就被她那句话雷得风中凌乱,陆子轩是她在英国的男朋友,照片我们都在封妙琴的163相册看过,总是戴个墨镜,也看不出五官来。 按照她的说法是:「烦死了,他自己条件那麽好,又帅又多金,真不知道他喜欢我什麽。」 这就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观,如果我告诉康婕「我看到750了」,她一定会让我偷偷地跟这个车去合个影。但是如果我回去跟封妙琴说「我今天看见真正的750了」,她就一定会用一种哀其不幸的眼神上下来回端详我,确认我是个名副其实的乡霸。 罗素然都快路过我了我才反应过来,猛的站起来叫了一声「素然姐」。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钥匙都吓掉了,直到看清楚从花园里走出来的人是我之後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素面朝天的她,比化妆的时候显得憔悴一点,但仍然不失为一个美人。 显然,她昨晚没有在家,否则按照她的性格和修养,断然不会容许自己这幅模样暴露在阳光底下。她看到我,第一反应是怔了怔,片刻之後,才笑着问:「你怎麽会在这里。」 因为紧张和无措,我的两只手用力地绞在一起,吞吞吐吐过了很久,还是说不出所以然来。 她打开门,朝我招手,落薰,先进来再说。 罗素然的公寓跟李珊珊的完全是两个风格,也就是小资跟潮人的区别。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很动如脱兔的这个房间里看看,那个房间里摸摸,可是这一天,我坐在沙发上静若处子。 她沐浴之後换上睡袍出来,做了两个人份的早餐,培根火腿三明治丶煎蛋丶牛奶。我很给她面子,竟然吃掉了一大半,其实我一点食欲都没有,倒不是嫌弃这些东西不如自助早餐丰富,而是心里有太多的东西卡着,如鲠在喉。 她一直没有说话,专心致志地吃着早餐,也丝毫没有责怪我贸然造访的意思。 房间里非常非常安静,这种安静让我觉得自己简直置身於真空。 终於,我决定打破沉默,刚刚想要开口的时候,她却先说话了:「落薰,你是不是都看见了。」 我一呆,没有明白她的意思,可是这须臾之间的沉默却让她误以为我是默认了,於是她开始缓慢地说:「其实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并不是完全为了钱,诚然,钱很重要,可是也要看是谁的钱,是不是?」 电光火石之间,我懂了。 她一定是以为我看到了她跟银色750的主人,从而对她产生了不洁的联想。 我摇摇头,想要解释一下其实我什麽都没有看到,可是她没有给我开口的机会,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总是在节目中替别人分析感情,剖析问题,其实都不过是纸上谈兵,到了自己身上,照样兵败如山倒。我如果说我不光是为了钱,你信不信……」 我看着面前沉溺在自己呓语中的她,曾经关於她的疑惑的答案都慢慢浮出水面,我终於明白,为什麽月薪几千的她会有那麽多钱去购置奢侈品,为什麽宋远买g-star,ck会跟别人买班尼路一样轻松,为什麽她会住在中天国际这麽昂贵的楼盘里…… 所有的一切,我终於全部明白了。 很可笑,我原本是来找她倾诉,想要依靠她的清醒和理智扶持我走出困惑和迷惘,没想到整个局面完全反过来,一贯洒脱率性的她反而向懵懂无知的我诉说她的心事。 我扶住额头,小指来回搓着眉心,真是有些许无奈。 过了很久,我轻声问:「那个人,有家?」 她抬起头看着我,好像猛然从失魂的状态中惊醒,接着,她点点头。 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厌恶和鄙夷:「那你就是个小三?」 她呆呆地看着我,面对我的质问,不想承认,可是在事实面前最终却还是无力地点点头。 不知为何,我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我匆匆忙忙起身跑到洗手间里又是一阵呕吐,那种歇斯底里的样子好像是要把内心所有不堪的秘密悉数呕吐乾净一样。 罗素然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她的声音里是真的有担心:「落薰,你不是有什麽事吧?要不要紧?」 我连连摆手:「不用了,这个毛病都一两年了,每次一恶心就这样……」 这句话说完之後,她就陷入了沉默。 我对着水龙头猛拍脸,水花四溅,我之所以故意把动作幅度搞得那麽大,其实是怕她看见我眼睛里那些碎裂成行的泪水。 真难受,我所珍惜的人,我心里所有美好的影像,一个一个丶接二连三,这样破碎。 她倚靠在洗手间的门上,递一块乾净的白色毛巾给我,语气里有不忍,亦有不甘:「落薰,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只有黑和白,还有那麽多深深浅浅的灰,你不能就这样对我盖棺定论。」 我看着她,目光里有无限哀伤:「素然姐,我怎麽看你,重要吗?如果你真的有底气,如果你真的不心虚,你敢把这番话说给宋远听吗?」 听到宋远的名字,她全身一震,再也说不出话来。 木然地从罗素然家走出来,我知道她一定站在阳台上看着我。有那麽一瞬间,其实我想回头上去给她道歉,可是最终,我还是克制住了这个念头。 真是倒了血霉,一走出中天国际就开始下雨,我仰天长叹:「我到底是有多背啊!」 深秋的时候,温度已经很低很低了,我蹲在公车站牌下,像一个流浪的乞儿。 这一次,我再没有任何顾忌,拨通了那个电话,短暂的彩铃过後,他的声音传过来:「想我了?」 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的砸下来:「嗯,林逸舟,我想你了。」 在他赶来接我之前,我已经浑身都被雨淋湿了,我的脑袋里不停的反刍着从罗素然家里出来之前,我们最後的那句对话。 她说:「落薰,我是爱这个人的,爱是有理由背叛全世界的。」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可是我认为,爱这个理由,并不能使所有不道德的事都变得合理化。」 其实我说那句话的时候,心里也很虚,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各执一词的我们,究竟谁对谁错。 林逸舟把我拉进他温暖的车里的时候,我全身都打着冷战,嘴唇哆嗦得说不出一句话来。他把暖气调到最高,顺便打开座椅加温打开,可是这一切都没有让我觉得好转。 我可能是心寒了。 他用纸巾擦乾我脸上的雨水,温暖的气息铺天盖地朝我涌过来,我紧紧的抓住他的手,哭得声嘶力竭。 这个世界上的男生有好多好多,可是大难临头,谁会紧紧握住你的手? 我一直知道他家境很好,房产很多,他又素来跟父母不合,所以一直一个人住在一套100平米左右的公寓里。 他家的生意做得很大,经常要全国各地到处飞,父亲忙也就算了,母亲居然也是女强人。 当我问起他「最近一次跟他父母见面是什麽时候」的时候,他想了很久才说:「偶尔会见见我妈,偶尔也会见见我爸,但是三个人全到齐,那还是一两年钱我出车祸差点死了的那次。」 我吓了一跳,他指着额头上的伤疤说:「这个疤就是那次车祸留下的,左腿粉碎性骨折,至今不能剧烈运动。」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他揉揉我的头:「那次多亏一个麻将馆老板救了我,时候我父母也好好的酬谢了他,不过我就一直没机会当面谢谢他,因为那段时间我一直昏迷的,後来我父母也觉得没有必要再去打扰别人,这事就忘了,我年轻的时候很多彪悍的事,以後再慢慢讲给你听。」 我看着他那道伤疤,傻乎乎的问:「是不是连你的风流韵事都毫无保留啊?」 他哈哈一笑,装模作样的说:「你好坏,人家还是纯情处男咧。」 他曾经有意无意提起过,他最看重的就是自由,无论是谁都别想让他放弃自由。 从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起,我就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仅仅只能是取暖,像两只落单的野兽,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森林里靠着敏锐的直觉寻觅到了自己的同类,拥抱着互相温暖。 越是同类,越是相残。 他的房间像所有男生一样杂乱无章,我洗完澡之後穿着他的衣服走出来,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後迅速地转过身去,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句:「我靠。」 我尴尬得手足无措,我又不是白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像乾柴烈火一样,我从小就看少女漫画的人,还有什麽事我不懂啊,所以他这个反应让我不得不赶快提出我要回学校的建议。 他转过来,冷冷地看着我:「这个样子你回什麽学校啊,要走也等雨停了走,放心,我不碰你,这点骨气还是有的。」 他这几句话又说得我有点生气,我呸,难道我这点魅力都没有? 我刚想开口跟他吵,他的手机响了,是条彩信,我八婆地抢过来看,这一看,真是惊到我了。 居然是封妙琴发来的,彩信内容是她的照片,睁着大大的眼睛嘟着小嘴,还有一句话:还记得欠我什麽吗? 此时我的心情就像正房太太抓到了小三,震怒之下我问都没问林逸舟就直接把这个彩信删掉了,然後我做了一件更缺德的事:我把封妙琴的号码扔进电话黑名单去了。 做完这些之後我言辞凿凿地跟林逸舟说:「不准跟她有联系。」 其实事後想起来,他当时只要说一句「你算老几」就可以让我哑口无言,可是他只是看着我笑,什麽都没说,所以我也就顺理成章地觉得自己一点都不过分。 他脱上衣的时候,我吓得魂飞魄散,连声惨叫:「干什麽干什麽干什麽!」 他无奈地转过身去背对着我:「你能不能稍微冷静点,我只是想给你看看我的刺青。」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背部左肩下面一点的位置,那个刺青还微微有些肿,图案非常漂亮:简单的十字架被繁复的链子缠绕着,刚强之中又有柔美。 我走过去,从身後抱住他,那个图案正好印在我的心口。 我说:「我爸爸得了癌症,我要去看看他。」 窗外,大雨轰然砸下,整个城市被雨水倾倒。 我跟这个眼前这个我应该称为「父亲」的男人面对面的坐在这间几十平米的屋子里,彼此都沉默不语,房间里的安静在此刻显得特别滑稽和讽刺。 为了这次见面,我独自一人背着包坐了几个小时的车,途中无数次我心里有个声音说「不行就回去吧」,真的差一点,我就中途落跑了。 到底是何种力量让我硬着头皮还是来了,我说不清楚。 ★[3]说完这句话,我的眼泪在黑暗之中汹涌而出。 来之前我破天荒的主动跟我妈说:「妈,我今天晚上能不能跟你睡?」 她用嫌弃的眼神看了我半天,丢了一句:「你洗了澡吗?」 要是换作平时,我绝对是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回到我的房间里去捍卫我作为一个成年女性的尊严,可是这一次,我一点跟她斗嘴的精神都没有,我神色安然的点点头:「洗了的。」 也许是我的表现确实一反常态,在我翻来覆去长吁短叹了几声之後,我妈终於忍不住跟我说:「你要实在是觉得难堪,就别去了,把票退了就是了。」 我在黑暗中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努力抑制中鼻腔里的酸涩,怕她听出我声音里的异样。我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懂事了,做任何事说任何话之前知道要为对方考虑了。 真是残忍,人生就是这样,不经历鲜血淋漓的疼痛,就不会明白那些曾经让我们厌烦的说教其实是受用一生的信条。 我说:「我没事,他都这样了,我还是去看看。他不仁,我不会不义。」 我妈翻了个身,没有说话,而是用背对着我。 其实我真傻,她是我妈,世界上还有谁比她更了解我更体恤我,她知道我想哭,可是又不好意思,所以才转过身去不接话。 可是我怎麽都忍不住眼眶里漫溢的滚烫的泪水,我用尽全身力气控制住自己的气息,我说:「妈,你知道吗,如果有一天他真的死了,我肯定会哭的。」 她有点惊讶,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是一副不孝女的口气说「他没养过我,将来他死了关我屁事。」 我清了清喉咙,轻声说:「我会哭,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我自己。他死了,我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知道有父亲是一种什麽样的感觉了,这一辈子,我都不会明白那种感觉了。」 说完这句话,我的眼泪在黑暗之中汹涌而出,我能清晰的感觉到枕头被泪湿了。 我妈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後说了一句:「睡吧。」 如今我跟这个沉默的男人相处一室,他埋头抽烟,一直没有抬头看我。 一路上从车站接到我,到回到这个拥有我6岁之前的回忆的蜗居,他没有正视过我一眼。我不想去深思为什麽会这样,我只知道,即使我们多年没有联系,在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涌起了穿山越岭的悲痛。 他也老了,在我偶尔午夜梦回时会看见他年轻的样子,我没有想过那张脸经过岁月的洗刷之後是什麽样子,而今直面相对,我只能用一个很矫情做作的词语来形容我的感受。 那就是,痛不欲生。 他穿着墨绿色的毛衣,头发里依稀可见些许白色,房间里弥漫着烟味,我终於忍不住开口问他:「能不能给我一根。」 这显然是他始料未及的,他猛然一震,终於抬起头看牢我的面孔。 我直直的应承着这种目光,丝毫畏惧都没有。 过了片刻,他有些愠怒的说:「小小年纪的女孩子,抽什麽烟,你妈妈怎麽教你的……。」 我茫然的任由他指责我,等他安静下来之後,我忍不住笑了。我真的不懂我为什麽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笑出来,可能是心里太苦了,苦到哭不出来,只能笑了。 我说:「你也知道说是妈妈教我,那你有什麽资格说三道四,再说,我也不小了,我都成年了。」 这句话一说出口,他立刻就哑口无言。 多好笑,明明是亲生父女,也许是最後一次相见,却在为一些一点都不重要的旁枝末节争吵,这叫什麽事。 我一直笑着,笑得脸都快僵掉了。 他起身拍拍裤子,说:「她要回来了,我先送你去宾馆吧。」 我一听到那个「她」字,便犹如被毒蛇咬了一口,慌忙站起来,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去,省得你们吵架。」 虽然被我拒绝了,但是他还是坚持把我送到了宾馆门口,暮色中,他的眼神里有太多我难以懂得的东西,在我转身的时候,他叫了一声我的名字。 那一声「落薰」,像两把匕首捅在我的心口。 我没有回头,只是说了一句「你安顿好家里再打电话给我就是了」,然後像逃难一样逃进了宾馆。 我真的怕再迟一秒,胸膛里那些努力压抑的委屈和悲伤就会倾泻在他眼前。 很普通的宾馆,仅仅只提供热水和电视,没有电脑,没有网线,我什麽都做不了。 我胡乱的摁着电视遥控器,从1开始,无止尽的一路摁下去。最後我觉得,再不找个人说说话我就会窒息而亡了。 我翻着电话薄,不知道还可以打给谁。 那一刻,孤独和寂寞像潮水淹没了我。 我很没有出息的摁下林逸舟的号码,过了片刻,他睡意朦胧的接通了电话。 我发现我一辈子都是个没用的家伙,他才「喂」一声,我就全身抖得像个筛子,千言万语哽在喉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片刻之後,他清醒了,可是声音里还是有无限慵懒:「落薰?说话啊……」 我知道我再拖下去他一定没耐性了,於是我口不择言的问了一句:「你旁边睡着谁呢?」 话一出口我就後悔了,可是这句话像离弦的箭一样势不可当的通过电话直抵他的耳膜,然後我在电话里听到他一阵放浪形骸的笑:「宝贝,你真是千里眼,还知道我身边睡了人。」 他说出这句话之後,我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在往下沉,一口气吊着死活提不上来。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赶快补了一句:「别紧张,是男的。」 我一生气差点没直接挂了电话,我靠,玩我呢,於是我恢复了往日一贯的顽劣,故意问他:「其实你喜欢男生?」 他又是一阵嘿嘿的笑:「我不告诉你。」 听到他的声音之後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好多了,可是为什麽又陷入了另外一种莫名其妙的惆怅? 是因为这个人?林逸舟?这个人在我心里到底是什麽位置,什麽份量? 挂电话之前,我忽然鼓起前所未有的勇气跟他说:「逸舟,我很想你。」 从来没有什麽局面会让他束手无策的林逸舟,第一次用沉默回答了我,我听见彼端他匀称的呼吸声,可是就是等不到他开口说一句话。 如是,我便懂了。 我轻轻的笑起来:「好了,跟你开玩笑的,你好好睡,等我回来我们去喝酒。」 他如释重负一般泄了口气:「嗯,回来再联系。」 我四仰八叉的躺在洁白的大床上,脑袋里一片馄饨,很多人的面孔在我眼前闪过,最後定格的是当初周暮晨那张隐忍的面孔。 直到今时今日遇到了林逸舟,我才懂得了周暮晨当年的沉默。 我听说每个人终其一生所爱的其实都是一类人,从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然而命运安排我认识的周暮晨,林逸舟,他们又确实是一类人。 我爱的这一类人,说得好听叫潇洒,说得不好听叫浪子。 我了解这一类人的本性,因为我的父亲,他就是这样的人。 从他身上我就明白:女人永远不要奢望自己能成为浪子终结者,真正的浪子,没有终结者。 如果他最後在一个女人身边停靠了,不要以为是这个女人终结了他,其实只是一个契机而已。 当浪子想停靠了,恰好经过他身边的这个人,就成了浪子终结者。 可是我不知道,当我出现在林逸舟生命的时候,是不是他想停靠的时候。 我同父亲的会面是一场从本质上透着荒唐和讽刺的闹剧,我原本就只请了三天的假,到了第二天下午他还没有任何音讯,我决定自己出门去走一走。 这是我生命开始的地方,我只能这样说,因为这些年来我固执的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 有一种人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长大成人,他们的眼眸里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太多年没有回来,这个城市以一种全新而陌生的姿态迎接了我,我胡乱的在大街小巷里穿行而过,终於找到了我儿时就读的小学之一。 为什麽是之一,说来也是荒唐,因为我同时在两个小学报名上学。 那真是一段混乱的岁月,我尚未懂得分离的涵义便已经体会到分离的凄楚,父母离异之後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将我交付给年迈的奶奶。 老人待我不能说差,但也谈不上好,每天教我背唐诗,背不出来的时候会用做衣服的那种大尺子抽我的掌心。 在奶奶家附近有一所小学,老人认为小孩子不读书不行,於是擅自做主将顽劣的我塞进了课堂。 一周之後,良心发现的父亲又接我去他那边,在附近的另外一个小学也替了我报了名。 小小年纪的我当时就一鸣惊人的对他说:就算你养条狗也不能这样喊它来就来,要它滚就滚吧。 其实换作现在,我就知道可以用一句很文雅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来表达我的意思,但是当年实在是才疏学浅,於是招来了所谓「後妈」乾脆利落的两个巴掌。 那个女人下手真狠,两个巴掌直接甩出我的鼻血,我还呆呆的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那些鲜血顺着我的下巴滴到衣服上,鞋子上,地上。 我没哭,真没哭,完全吓傻了。 更让我傻掉的是过完一个月回到奶奶家附近那个小学时,早上发豆浆的老师跟我说「你交的钱是上个月的,这个月没有你的。」 中午我一回到奶奶家就哭哭啼啼的,问清楚原因之後,下午她就陪着我一起去学校,她本来是想去质问老师的,可是年轻气盛的老师根本没把老弱妇孺看在眼里。 在奶奶据理力争了好久之後,老师终於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明天开始给她喝就是了。」 但是第二天,我并没有去领豆浆,看着别的同学喜滋滋的从我身边走过去,我只是暗暗的吞吞口水。 那种淡淡的羞耻和与生俱来的自尊心都不允许我去接受别人的施舍。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这个想法在我的成长中一直深深扎根在我的心里,它是我势单力薄的骄傲的根源。 可是我没有想到,遇到爱情的时候,这个信念完全被颠覆了,我竟然会弄得自己那麽狼狈,那麽不堪。 我不明白为什麽,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爱了,我认了。 就在我对着斑驳的围墙陷入对往事的追忆而伤冬悲秋的时候,手机响了,我一边心疼漫游费一边接通了电话,父亲言简意赅:「明天你要走了,今天一起吃饭吧。」 我真想问问他,得癌症的人是谁?是我吗?我千里迢迢跑来看他难道是为了受那个晚娘的气吗! 关於这个「後妈」,我所记得的仅仅是那两个又快又狠的巴掌,我简直怀疑她以前是练过铁砂掌的,要不怎麽能把脸皮厚得跟lv的包一样的我扇出鼻血来呢。 这餐饭吃得极其尴尬,首先是我跟晚娘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然後是她点的菜我不碰,我的点菜她不吃,最後也是最具杀伤力的尴尬是来自我亲生父亲的一句话。 他说:「落薰,害你白跑了一趟,我那个……是误诊。」 我当场筷子就没拿稳掉下来了,我靠,世界上还有比康婕那个乡霸更乌龙的人,我真想叫她来拜师! 就在想起康婕的那一瞬间,我立即承上启下的又想起了她跟周暮晨,这一系列的心理活动让我整个人在顷刻之间呈现出了一副「大失所望」的样子。 晚娘终於找到机会挖苦我了,她一边给父亲夹菜一边阴阳怪气的说:「看看你的好女儿这个样子,听到你没得癌症,好像是很失望啊。」 父亲怔怔的看着我,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彻底弄昏头了。 我把筷子朝那个女人身上一扔,声色俱厉的丢下了一句话:「是啊,我失望的是他怎麽没得艾滋病,要是得了传染给你,我才开心呢!」 说完那句话我就提起包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别看我昂首阔步的,其实我心里虚得很。 这麽多年过去了,她的铁砂掌或许已经登峰造极了,我一点都不想领教。 ★[4]算了,你就当没有我这个父亲,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我来的时候带着满腔悲痛,走的时候带着满腔悲愤。 在车站,父亲送我,我看着眼前的他,眉目之间充满了深深的疲惫和倦态,到底也是老了。我这样一想,鼻子就忍不住一酸,脱口而出:「别送了,我自己走。」 他看着我,眼神是苦闷的,也许有什麽想说的话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沉默之中只好点烟来抽。 烟头一明一灭,我的心脏也一抽一抽,他终於开口问我:「落薰,你是不是很恨我?」 真好笑,这个问题,谭思瑶问过我,周暮晨问过我,孔颜问过我,康婕也问过我,现在轮到我的父亲来问我。 他们一个一个都问我是不是恨他们,可是他们在伤害我的时候却又都那麽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我摇头:「小时候可能恨过,但是现在,真的全忘了。」 花力气去恨一个跟花力气去爱一个人同样都是辛苦的事情,我已经很辛苦的在爱了,我没有那麽多的力气可以拿去恨了,所以我宁可选择淡忘,让时光巨大的力量抚平我的痛苦,把伤痕变成勋章。 我进安检之前他忽然跟我说:「你都不叫我一声吗?」 这时我才惊觉,真的,从我到来,到我离开,我居然没有叫过一声「爸爸」。 别的孩子轻而易举就能叫出来的两个字於我而言却如鲠在喉,我张了张嘴,却始终还是叫不出来,他笑一笑,拍拍我的肩膀,转身走了。 我在车上的时候一直用包挡着脸,旁边的阿姨好几次以为都以为她旁边坐着的是一具尸体。 其实我只是不想被无关的人看到我的泪水,因为父亲在转身前最後留给我的一句话是:「算了,你就当没有我这个父亲,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我终於懂得:我永远都无法明白有父亲是一种什麽滋味,无论他生,还是死。 回到家里我讲事情的始末简单的向我妈交代了一下,她跟我一样无语,过了半天,她才说了一句:「也好,省了送花圈的钱。」 我横了她一眼,想到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去学校了,於是又马不停蹄的往学校赶,出门之前我妈叫住我,神秘的问我:「你跟康婕是不是吵架了?」 我一怔:「你怎麽知道的?」 她得意洋洋的把我之前的鄙视还给了我:「你出去的这几天我看见她在楼下徘徊,叫她上来又不肯,问她找你什麽事也不说,我一猜就是你们吵架了。」 我沉默的收拾着行李,不打算回答这个八婆的任何问题,可是她不放过我,得寸进尺的追问:「你们关系那麽好,到底是什麽事情吵架了?你抢了她男朋友?」 我穿好鞋子,大动作拉开门,气冲冲的对她咆哮:「我还抢了她爸爸咧!」 在我妈发飙之前我赶紧溜了,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麽跟她解释这个混乱的事实:其实是康婕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回到学校,谭思瑶光彩照人的在我面前扭来扭去,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连指甲油都是dior的,我一边愤恨生命的不公平,一边用言语刺激她:「终於走出许至君的阴影,枯木逢春了呀!」 她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像多啦a梦看见老鼠一样不镇定,怒视着我:「你要死了啊!我是去给徐小文做亲友团!」 我这才知道徐小文那个神经病居然报名去参加了「快男」选秀,我当时一口旺仔牛奶就喷出来了:「我靠,他是不是搞错了,他应该再等一年去参加超女啊!」 谭思瑶这个没立场的家伙先是跟着我同流合污一起奸笑,然後马上察觉出自己的档次降低了,连忙正色说:「落薰,你别那麽刻薄,小文人很好的!」 我正准备问她徐小文的粉丝团是不是打算叫「同人女」的时候,徐小文就敲门了。 我一度非常想不通为什麽他能畅通无阻的进入我们女生公寓,後来有一次看到他哄得宿管阿姨笑得像一朵风中摇曳的菊花时,我就对他的交际能力彻底叹服了。 他一看到我也在,高兴得像找到了他亲妈:「姐姐唷,你这几天死到哪里去了啦,我好想你的咧。」 为了防止他把我也抓去做他的亲友团,我连忙说:「我还有事,不过你放心,我会给你投票的,祝你一炮而红,再见再见!」 我离开之後没多久,徐小文跟谭思瑶也一起离开了宿舍。 谭思瑶忐忑的说:「我真的好紧张啊!」 徐小文点点头,符合说:「我也真的好紧张!」 这两个人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谭思瑶是因为要陪徐小文去比赛,录制节目的过程中也许镜头会切到观众席上的她,她怕自己上镜不好看。 而徐小文则是因为私下联系了谭思瑶的过气男友许至君,要他记得收看今天的晚上的节目并且帮他投票。 如果他们两个人坦白的说出自己紧张的原因,一定会被对方鄙视至死。 落寞的我在躲避了n个人之後才发现原来我是这麽孤独,孤独得我买了孤独的热狗以及孤独珍珠奶茶之後,抬头看见了马路对面的龙堂。 曾经无数次坐车经过我都以为那是个赌馆,直到林逸舟告诉我他的刺青是在「龙堂」刺的,我才搞清楚这个店铺的实质。 电光火石之间,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很费力的跟刺青师傅描述着我脑袋里浮现的那个图案,可是无论怎麽描述都觉得有点词不达意,我越说越急,一急起来我就想哭。 旁边有个徒弟突然搭了一句:「她可能是要林逸舟那个图案。」 我一下就呆了,我一直知道他有名,可是没想到有名到这个程度。那个师傅一看我的表情就明白了,他一脸的坏笑,拿出刺青的工具在我面前一字排开,我有一种花钱上刑场的感觉:心一横,死就死。 纹身机的针头钻进我锁骨下面的皮肤时我才知道,打耳洞那个痛算什麽痛啊,跟这个一比简直就是蚊子叮了一口。 刺青师傅的鼻尖上都冒汗了,他一边摆弄机器一边跟我聊天:「你是林逸舟的女朋友啊。」 我咬牙切齿的说:「不是,就是认识。」 他又笑:「真的只是认识啊,哈哈,那小子好招桃花的咧。」 我依然咬牙切齿的说:「我晓得。」 我们聊天的过程中我一直都维持着咬牙切齿的语气,一开始是因为痛,到後来是因为怒,我怒了! 林逸舟,他居然有那麽多风流传说,我嫉妒死那些女的了! 临走时师傅拍拍我的肩膀:「不错,居然没哭,上次林逸舟都是吃了半粒药上头了才敢叫我动手。」 我迷迷糊糊的看着他:「啊?他病了吗?干嘛要吃药?」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白痴太乡霸了,旁边的人都隐约的在笑,那个刺青师傅也笑:「我现在相信你真的不是他女朋友了。」 没过多久,我就知道刺青师傅口中所说的药是什麽了,同时我也知道林逸舟的房间里那些奇怪的瓶子是干什麽的了。 我给他打电话,语气很欢快,我说我回来啦,方便去找你吗? 他迟疑了一下,说「下次吧」。 我立刻有一种被刺伤了的感觉,某些时候我曾认为我之於他是不同的,跟其他的人多少是不一样的,所以当他把拒绝得这麽直接又坦白的时候,我真有点受不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故作轻松的说「那下次吧。」 挂掉电话,我想,我还可以去找谁呢。 怎麽突然之间,我一个去除都没有了?我身边一个可以陪伴我的人都没有了? 这个想法让我心口堵得好难受,我觉得我再不找点事情做我肯定会心肌梗塞而亡! 当我站在雄伟的岳麓山下时,不禁被它的巍峨深深震撼了。 身边不时有穿着高中校服的女生路过,她们的笑容那麽纯真芬芳,我觉得我也没比她们大多少啊,怎麽看着她们说说笑笑我觉得自己这麽老呢。 我老了,我爬不动了,可是我花了钱买了门票进来,我不能浪费我妈的血汗钱。 这个想法产生之後,我就理直气壮的走向了缆车售票窗口,一摸口袋,没带学生证,真是谁都没我倒霉。 我一个花样年华的年轻人心安理得的坐着缆车去山顶,说出去真的会被别人鄙视,於是我安慰自己:只要你不说,没有人会知道的。 对面缓缓而下的缆车座位上要麽是空的,要麽是成双成对的,反衬得我更加形单影只。 不过很快我就看到远远的一个座位上有一个人跟我一样,也是可怜兮兮的一个人,这个发现让我受伤的心灵稍微感觉到了一点安慰。 我们两个逆向的人越来越近,他穿白色的外套,戴着帽子,看不清楚五官,阳光洒在他身上好像一座普度众生的佛。 就在即将擦肩的时候,他伸了个懒腰,匆匆一瞥之下我看到他脖子上戴的那枚翡翠观音。 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一声「许至君」惊醒了他,可是也已经晚了,在他看向我时候,我们的正好擦肩而过。 我们两个人僵硬的反着身体看着渐行渐远的对方,像两具化石。 我忽然笑了,我跟这个人,还真是有那麽一点渊源,这样都能碰到。 我到山顶上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了,整个城市尽收眼底,却不知为何心里涌动莫名的悲伤。 蓝天白云,大树小草,你们知道我心里住着一个人吗。 林逸舟,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网上广为流传的《女人必须知道的138件事》其中有一条是:有望得到的要努力,无望得到的不介意,则无论输赢,姿态都会好看。 我觉得将这138条守则总结出来的是神人,能按照这138条守则生活的是众神之神,完全可以考虑再弄个「封神榜」出来嘛。 我曾经觉得康婕陷入恋爱时智商是0,然而当我自己陷入跟林逸舟的拉锯战之後,我无比悲哀的发现,我比康婕更不如。 我是智商200,情商为0。 那些道理,那些准则,那些前辈耳提面命,言传身教的经验,我明明都有牢记过,可是一看到林逸舟,一看到他对我笑,我就什麽都忘了。 如果让林逸舟一边抽烟一边对着我笑,10分钟之後你问我叫什麽名字,我可能会回答你:啊……让我想一想。 那个下着大雨的黄昏,我以倾盆的颤抖,灭顶的永不回头,一脚踏入雨中。 我只看到眼前那个人,灰色的卫衣,胸口一个小小的nike标记,跟我同一个牌子的wrangler牛仔裤,咖啡色的三叶草板鞋,撑着一把格子伞,笑着对我说:「今天不想开车。」 他嘴里吐出来的烟消失在氤氲的雨中,我忽然鼻子就酸了,我摇摇头,然後义无反顾的朝他跑过去。 我不再信奉任何人,那些好心的规劝,那些装腔作势的教条,那些无关痛痒井然有序罗列着的《女人必须知道的138件事》,都给我见鬼去吧。 什麽「有望得到要努力,无望得到不要介意」,我在爱,已经无暇顾及姿态。 ★[5]有些人就是这样的,自己是蛆,就觉得全世界就是一个大粪池。 回到林逸舟的家里,我们各自有一半身体被淋得湿透了,他一边扔乾毛巾给我,一边嘟嘟囔囔:「叫你靠紧点你不肯,靠紧点你会死哦。」 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老实承认:「真的会死,紧张至死。」 他侧过头来看着我,嘴角不自觉的挑起来,我确实有这个本事,让他一看到我就觉得心情很好。 房间在暖黄色的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十分暧昧,我十分不识趣的打破了这个气氛,在他伸出手来刚刚触碰到我的脸颊时,我问了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这条毛巾有别的女生用过吗? 他的手就那麽直直的收回去了,嘴角那点笑意也没有了,瞪了我一眼之後径直走向了浴室,关门的时候我听见他大声说:「不知道多少女生用过了!」 我这叫自取其辱吗? 完全就是「自做孽,不可活。」 我气鼓鼓的把那条印有可爱小熊的毛巾扔在地上,翻箱倒柜的找出一件林逸舟的衬衣要换上,就在我脱掉外套的时候,我看见了这个锁骨下面的刺青。 那个跟他肩胛骨上的图案一模一样的刺青。 我忽然决定给他一个惊喜。 於是在他换上浴袍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眼前这惊悚的一幕:我——程落薰,豆蔻年华的美少女,仅仅用一条白色的浴巾包裹着身体从胸部至大腿的部分,明眸皓齿望着他笑。 我真的没有想到,传言驰骋欢场所向披靡的林逸舟,他居然脸红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解释什麽,他就把刚刚擦过头发的那条毛巾狠狠地甩在我脸上,恶声恶气的说:「你这是『赤果果』的勾引!」 我想了一下,原来他说的是「赤裸裸」,真是个文盲! 他背向我,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表情和眼神,真是不知好歹的东西。我长这麽大,还从来没有心甘情愿在任何一个异性面前袒露成这样,哪怕是以前炎炎夏日康婕拖着我去游泳我都穿得比这多。 一想起康婕,我的心脏好像被一条小虫子在啃噬。 这条小虫子蛰伏的时候,你也许会在某一些时间忘记它的存在,可是只要它一旦苏醒,在那些蜿蜒曲折的回忆里游走的时候,这种难过就会争先恐後的从你原本以为已经尘封的记忆匣子里抖落而出。 冥冥之中我知道,我跟康婕也好,跟罗素然也好,总会再走在一起,而现今缺乏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 然而後来当那个契机来临的时候,我又无比悲痛的想,如果可以让我选择,我宁可我们的人生从此陌路,也不要看到神经大条的她和高贵优雅的她,那些脆弱和痛苦的泪水。 我鼓起勇气走到林逸舟面前,他装腔作势地玩弄着他的psp,头也不抬的对我丢了一句:「滚开好吗。」 谁都能看出来他是故作镇定,我伸手挡住psp的屏幕,直直的看着他微微发烫的面孔。 他终於败给我的偏执,恶狠狠地瞪着我说:「你到底要干什麽啊!」 我笑了,他那个虚张声势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发笑,我指着自己的刺青说:「你看,是不是很眼熟?」 当然眼熟,无数次他背对着镜子赞叹「杰作」的图案,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呈现。 他的眼神在那一瞬间无比震惊,而表情也在那一瞬间变得非常柔和,他看着我的刺青,我看着他的眼睛,时间就此停滞。 举头三尺有神明,神明知道我多珍惜这片刻静谧。 过了很久很久,他伸出手来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里有藏都藏不住的宠溺:「蠢货。」 原本很亲密的举动伴随着这句不伦不类的昵称让我有点啼笑皆非,眼泪无端就在眼眶里凝聚起来,真是说不清楚为什麽,是我太感性了吗? 可是就是很想哭啊。 真的真的很想很想哭啊。 根本说不清楚原因,就是觉得美好,所以想要掉眼泪。 我暗自骂了自己一句「矫情」,然後,门铃响了。 他一边走向门口一边跟我说:「应该是送外卖的,别怕。」 我看着他的背影嗤之以鼻,我怕什麽啊,我一直就以「未来的林逸舟太太」自居,一个送外卖的又不是警察,我还怕他盘问我们的关系吗? 然而我和林逸舟都没想到,这个送外卖的送来了一个巨大的「惊喜」! 我听到她的声音的时候在第一时间之内没有反应过来,紧接着就是林逸舟惊慌粗鲁地阻止她进入卧室,可是没有用,一个陷入爱慕又口齿伶俐的女生根本不是任何人挡得住的。 於是,我们两个人就在这样极其尴尬的情况下面面相觑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看着我这副模样,眼神从震惊到镇定再到了然於心,我想要解释点什麽,可是目睹了她的眼神变化之後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跟她解释。 她的脸上浮起讥诮的笑:「不好意思啊,来得不是时候,打扰你们的前戏了吧?」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自己是个蛆,就觉得全世界就是一个大粪池。 我清了清喉咙,端出了正室范儿:「你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麽下流。」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真想问问这句俗话是哪个俗人说的! 此时抱胸而立的封妙琴那个样子不仅是想打我,如果允许的话,我想她会杀了我。 她脸上那抹讥诮的笑更深了:「只怕比我想得还要下流吧。」 一句话彻底点燃了原本就已经剑拔弩张的气氛,我裹了裹身上的浴巾,忽然也笑了,我说:「就算我们真的怎麽样了,也不关你的事啊,你是他妈?要捍卫他的贞操?」 封妙琴的笑容终於消失了,她敌视着我,胸前剧烈地起伏着。 林逸舟站在一旁对我们两个泼妇的明枪暗箭表现得不知所措,最後他只好连拖带拉把封妙琴从卧室里弄了出去,我不知道他们在外面说了些什麽,我也不想知道。 片刻之後,我听见关门的声音。 林逸舟再进来的时候我随手操起枕头就朝他砸了过去,他一把接住枕头,却接不住我的怒气:「你背着我,跟我的朋友偷情!」 他也火了:「我操,她胸还没你大,屁股比你还平,我要偷情干嘛找她啊!」 我一听更火大了:「你怎麽知道她胸部没我大?你摸过啊!」他冲过来把我的头摁在床上,用枕头使劲抽我,边抽边说:「老子用眼睛看的,目测,懂不懂,蠢货!」 他力气真大,我彻底放弃了反抗,我琢磨着他再抽两下我身上的浴巾应该就要散开了。 我们两个人仪态尽失的时候,门铃又响了。 这次他比我还愤怒,从床上一跃而起,嘴里一边念着「有完没完啊」一边冲出卧室,我麻利的爬起来整理形容,几分钟之後,他笑眯眯地进来了。 他说:「这次真的是送外卖的,嘿嘿。」 他送我回学校,我下车之前他突然叫住我,往我手里放了一把钥匙,我怔怔地看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嬉皮笑脸地跟我说:「有空去帮我打扫卫生。」 後来李珊珊得知这件事之後连连惊呼,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从来都没有一个女人让他这麽另眼相看,落薰,加油,干掉妃子,你就是皇后!」 其实我何尝不知道,林逸舟这样的男孩子,能够离他多远,最好就离他多远,能够不去爱,就千万别去爱。 李珊珊曾经跟我说,林逸舟早年的名言就是「不要爱上我,我只是一个传说」,另外还有一句挺下流的「只□不恋爱,免得你被我伤害。」 我当时还记起我听完这两句话足足两分钟没说话,最後憋了一句:「我靠,这个贱人……还挺押韵的!」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关於那个《女人必须知道的138件事》,我曾经奉若神明,觉得每一条都说得那麽好,我应该按照说的那样去做,可是我发现原来真的像罗素然说的那样,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那138条之中的137条我都忘了,我就记得最後那条。 记住,你只能活一辈子。 对,我只能活一辈子,那我还犹豫个屁,爱就爱吧! 如果说当年我对周暮晨那种炙热的感情是出於一种懵懂的无知而无畏,那麽我对林逸舟就是纯粹的飞蛾扑火。 明知道那是火啊,还是忍不住,要扑上去。 即使在若干年後,我也依然能够心甘情愿地说一句,我不後悔。 徐小文的催命连环call每次一响,我就发黑眼晕,因为我不得不在跟他讲电话时也配合他那个娇滴滴的语气,有一次在公车上我捏着鼻子跟他打完电话,发现旁边一个头发弄得跟一把扇子似的女的正在用那种极其鄙视的眼神看着我。 我当时就怒了,我心想「你一个乡霸非主流还有资格鄙视我是吧!」,当我正打算狠狠鄙视回去的时候,公车到站了,我们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浩浩荡荡的一群伪非主流向我们走来,我吓得腿都软了,结果那些奇怪的人围上来十分热情的招呼我「美女,需要我们帮你设计个发型吗,这边走这边走。」 原来是理发店的小弟招揽客人,我一下子充满了反抗的底气:「我的发型很失败吗,还需要你们帮我设计吗!」 当我跟徐小文汇合的时候我把这个事情当成笑话说给他听,结果换来他的嘲讽:「有什麽好笑的,笑点这麽低,痴线!」 这次这个死娘娘腔又一次在电话里热情如火地呼唤我:「姐姐呀,今天我生日啊,一起玩啊!」 我一听到他这个风骚的口气我就知道晚上肯定有帅哥出现,可是不好意思,我现在眼里心里都只有林逸舟一个人,徐小文就是把十个帅哥都剥光了放我面前我也能做到清心寡欲视若无睹。 可是徐小文根本不理会我的犹豫,他快刀斩乱麻:「快点快点快点回公寓,有车接送!」 我一听,哎呀,有车接送,不错啊,莫非哪个中年猥琐男好这一口?说起来我也真是恶俗,一听到有车接送我立马打个的就往学校冲。 啊,美好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不接不送不出来! 啊,聪明的女生就应该是这样,要吃要喝要回家! 在公寓门口等谭思瑶和徐小文这两位大小姐的时候,我的眼睛里进了东西,不知道是沙子还是蚊子还是我那弯弯长长的睫毛。 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谭思瑶随身带一块安娜苏的小镜子是多麽的有必要,我虽然买不起正版的,但是五一路的夜市上那麽多山寨货,我还是可以不假思索就拿下的。 我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四处张望可以反射我这张花容月貌的脸的物品,一回头就看见门口停着一辆车,我顾不得太多,跑过去对着反光镜扯起眼皮就照。 终於从眼睛里把那根睫毛弄出来了,眼泪流了一脸,那两个妖孽还没有出来。 百无聊赖的我又开始对着车窗玻璃搔首弄姿,我发誓我不是个白痴,但是我真的没想到车里有人。 当车窗降下来,我看到他那张忍俊不禁的脸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丶刀丶吗? ★[6]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这个玉树临风的男生从车上下来,手里还牵着一条好大的狗,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还照吗?」 我也不是没见过市面的人,别人嘲笑你之前,先自嘲,那就绝对错不了。於是我露出一口大白牙:「照够了,嘿嘿。」 那条大狗一直「狗视眈眈」的看着我,好像随时要扑上来撕咬我,真是狗眼看人低,莫非它都看出来我脖子上戴的施华洛世奇项链是个仿的? 狗的主人看到我紧张的样子,连连宽慰我:「它其实很乖的,不会咬人。」 我装作很镇定的样子:「嗯,我不怕咧,它叫什麽?」 他把我当乡霸:「萨摩耶。」 我愤怒的瞪着他:「我认识这是萨摩耶不是中华田园犬,我是问它叫什麽名字!」 他抬起头来,眼神那麽无辜:「它就叫萨摩耶啊。」 我这才知道,萨摩耶,既是这条狗的品种,也是这条狗的名字。我的天,还有比眼前这个人更不负责的宠物主人吗?我真的很难想像这麽优雅尊贵的一个人,站在那里扯起喉咙喊「萨摩耶,回来!」的样子。 还可以更傻一点吗? 他直起身的时候,一晃而过的深绿色在脖子那里闪了一下,紧接着,我看到了那枚翡翠玉观音相。 一个炸雷在我脑袋里炸开,就像我曾经目睹的那些巨大的机器怪兽推平陈旧的街道上那些不合时宜的建筑物,在漫天飞舞的灰尘之中,一些往事穿过尘嚣迎面袭来。 那个穿着黑衬衣在路边跟路人一起围观我的少年,那个清晨送谭思瑶来学校,我隔着几层楼只看到他背影的少年,那个在缆车上与我擦肩而过的少年,那个无数次听过的名字…… 我死死的盯着他,我差一点点就要开口问了。 你是不是……许至君? 然而还没有得到我开口,就有答案了,我身後徐小文的声音尖叫着:「许至君,我们来啦!」 谭思瑶和徐小文毫不客气的拉开後车门坐进去,明显让我跟萨摩耶共享副驾驶的位置。 我站在原地,感觉自己的灵魂飞起来了,刚刚拉开车门又折身回来的许至君走到我面前,问我:「你怎麽了?」 那麽多的感慨,那麽多的往事,最後落成我一声重重的叹息。 途径千山万水,犹如清风拂面。 许至君,许至君,别来无恙。 他怔怔的看着我泛红的眼睛,忽然笑了,那个笑容里包含了很多很多涵义,我一时领悟不到。 他轻声说:「程落薰,上车吧。」 我当然没有选择去跟萨摩耶挤副驾驶座,我跟狗抢?疯了吗? 可是当我悄悄问徐小文这个死八婆「这个标志像个小於号的车是什麽牌子啊?」,他立即把这句话复述给谭思瑶听,然後两个人一起嘲笑我连雷克萨斯都不认识的时候,我才觉得,其实我应该跟萨摩耶坐在一起。 我悲愤的想:有些人真是比狗还不如啊。 我看着窗外飞驰的景色猜测着林逸舟在做什麽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到後视镜里许至君那双带笑的眼睛。 那晚在钱柜,人很多,许至君把我们送到之後回家放狗,我清楚的看到谭思瑶的眼神里依然有浓浓的的眷恋,我问她:「还有可能吗?」 这个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千金小姐的脸上居然浮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那个笑容让人觉得她顿时沧桑了许多。 她摇摇头:「没可能了,我跟他认识那麽久,我了解他的个性。他看着性情温和,其实骨子里有磐石一样的坚定,他决定的事情,谁都无法违逆。」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觉得谭思瑶这番话有那麽一点做作,可是配上她今时今日这个无限落寞的神情,我不得不相信她是真的长大了。 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我忽然想起周暮晨,虽然後来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联,可是偶尔有人在我面前提起他的时候,我依然会被一种淡淡的心酸击倒,那毕竟是我纯真年月里深深爱过的人。 其实我这个人,不怕死,也不怕老,我就怕我爱过的人过得不好。 一想起周暮晨,我的脑袋里不能不像连锁反应一样想起孔颜和康婕,其实没多久之前我们还见过,可是为什麽我怎麽都想不起她们的脸来。 也许我真的就像一只刺猬,在受过太多的伤害之後,只能选择用一身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置身於一个安全的环境当中,将一切危险和灾难防范於未燃。 徐小文的生日大家玩得很疯,啤酒洒得到处都是,我一个人抱着一瓶蜜桃味的冰锐蜷缩在角落里喝得津津有味。 许至君推门进来之後在我身边坐下来,看了我半天然後开始笑我:「你脸好红啊,醉了?」 我十分没有仪态的打了个酒嗝,正色说:「才没有醉,程落薰人送外号,千杯不醉!」 那些鬼哭狼嚎的声音都没有遮盖住许至君接下来的那句话,朦胧之际,黑暗之中我依然可以看到他眼神澄澈如一泓清泉,他说:「程落薰,你这几年,样子改变了好多。」 他没有像很多电视剧以及小说当中那些男生一样问我「你好吗?」,可是这淡淡的一句话却更让我难过。 有时候我自己照镜子看到自己的眼神,都会在恍惚之中打个寒战。 一个女孩子的苍老到底从哪里开始? 我身边很多女孩子都说是眼睛,所以她们不惜花很多钱去买眼霜,条件差一点的就网购the body shop接骨木之类的眼胶,稍微有钱点的就是玉兰油欧莱雅倩碧,谭思瑶用的是雅诗兰黛,而我身边最奢侈的两个人,罗素然用的是sisley,李珊珊用的mer。 我曾经沾光,各种各样的都用过一点,我不知道那些果冻一样的凝胶是不是真的能补充眼部肌肤流失的胶原蛋白,但是我心里明白,其实一个女孩子最先苍老的部分是任何大牌护理都无法挽救的。 那就是眼神。 一个人的阅历,全部写在眼睛里,我的眼神从清亮到沉浊,所经历的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伤害和一次又一次的别离。 我仰起微醺的面孔对许至君笑:「嘿嘿,我跟你很熟吗,真是的。」 他伸手拿过一瓶香橙味的冰锐,跟我手里那瓶碰了一下:「不说不开心的事,喝酒。」 当晚最大爆点就是徐小文的真情表白,他说了很多很多,最後结尾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了一句:「我,徐小文,生平无大志,只求做同志!」 大家都在笑,我侧过头去跟许至君说:「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笑而不语。 我挺喜欢许至君这个人,虽然直面接触的机会不多,可是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一种同龄的男孩子都没有的稳重和妥帖,谭思瑶以前就说过,许至君是那种即使你不喜欢他,也绝对说不出他不好的人。 有时候会觉得这样的男生其实很可怕吧,胸有城府,滴水不漏。 可是谭思瑶曾经梦呓般花痴说起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感觉,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当时那个表情除了幸福之外找不出第二个词语可以确切的形容。 可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呢,林逸舟,他是什麽都挂在脸上,开心,或者不开心,喜欢,或者不喜欢,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想,关於伪装这回事,他不是不会,应该是不屑。 随心所欲离经叛道地活着,哪怕是在刀口上行走,也要肆意妄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那个样子的。 很久之後,我跟许至君变成熟稔的情侣之後,他说起当日的场面,脸上会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定定的看牢我,说:「你对着我的车窗龇牙咧嘴的时候,我一直在车里静静的看着你,那一刻真的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的了。」 当然不一样了,命运一直安排他以过客的身份路过我的人生,见证了我那些仓皇,孤独,寂寞的时刻。 他并没有错过我的青葱岁月,然而直面彼此的时候,我却已经长成了有故事的女子。 我们的生命像是隔着一条长河,在青春的末梢终於汇合在一起,他给了我一个昭然若揭的洁净的怀抱,在我对这个世界的人情冷暖已经不做指望的时候,他让我相信这个迷乱的城市里还有温暖,和,爱情。 很多事情,我不提起,他便不问,他只是想给我安稳的一生。 就像我年少时最喜欢的那句词: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他未必懂得这句话,可是他确实是这样做的,用他力所能及的包涵和热情,填补着我生命当中那些坑坑洼洼的空白。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他能够早一点进入我的人生。 在那些创伤还没有登台的时候,在我的青春还素白的时候,在我的笑颜还纯净的时候。 来不及吧,我很清楚的记得,那个晚上,林逸舟的生日。 本来我是不知道的,还是他自己发了个短信告诉我的,叫我买蛋糕给他吃。 偏偏不巧,谭思瑶病了,我在宿舍里一直给这位大小姐端茶送水,买饭给她嫌菜难吃,买水果给她又嫌不是进口的,真是吃火锅嫌烫吃冰棒嫌凉。 到最後我黔驴技穷了,我只差没学当年慈禧太后割自己的肉给慈安太后吃了。 她委屈的撅着嘴看着我:「我很想许至君啊。」 我更委屈的看着她说,我想林逸舟是你想许至君的n次方啊! 一直折腾到後半夜她终於昏昏沉沉的睡了,我这才提着我白天在元祖买的一个比我还「润」的水果蛋糕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冲向林逸舟的公寓,一路上我都祈祷,他千万不要怪我啊。 我拿着他给我的备用钥匙,蹑手蹑脚的打开门,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轻轻的,推开门……他悲伤的那个刺青像火焰一样焚烧着我的眼睛。 我手里那个漂亮的元祖的蛋糕「啪」的一声,掉在乾净的木地板上…… 我蹲在路边,使劲的擦着裤脚上的奶油。 我有种冲动想要提着一桶汽油上去跟那对奸夫淫妇同归於尽,可是付出自己的生命……这个代价太大了。 或者去找个末期癌症病人,跟他说我会好好照顾他的家人,让他抱着一个炸弹去炸死那对狗男女…… 我有千百个构想,却没有一个能够实施…… 以前每次伤心难过,总有个去处,像受伤的野兽总有个属於自己的洞穴,可是这一刻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我清楚的听见我的心里有穿堂而过的凛冽的风声。 在那个时刻,我想起了周暮晨,我以为我应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他的名字已经从我的生活中绝迹了的那个人。 他开了一个很坏的头,所以日後我爱上的总是他那个类型的人。 那个类型的男生,注定是要带来伤害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麽会打电话给这个人,他的名字在手机上如蒙圣光,我强作镇定地同他说:「许至君啊,能不能帮我个忙啊?」 我坐在他的车里一路上沉默不语,然而这沉默之中又有咬牙切齿的恨意。到了林逸舟家楼下的停车场里,四周悄然无声,许至君纳闷的问我:「到底要干什麽?」 我指着停在角落里那部z4对许至君说:「帮我撞烂它好不好?」 许至君倒抽一口冷气:「别傻好吗,我的车不比他的便宜,再说这里有摄像头的,你想害死我?」 其实我不是真的想对他的车怎麽样啊,我只是想发泄啊,许至君一看到我哭就明白个大概了。 真丢脸,这些年,总是被他有意无意看到我狼狈的一面。 最後他什麽话都没有说,开车带我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最後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下车走进了那个装修得很漂亮的小咖啡馆。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有一盒提拉米苏和一包纸巾。 他说:「这家的甜品很出名,以前思瑶经常吵着要吃,说是吃了心情会变好。」 我像乡野村姑一样,心无旁骛的大口大口的吃着这个精致的点心,牛嚼牡丹,丝毫没有品味到它的细腻甜美。 许至君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很多人都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而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的传说里,提拉米苏是一款属於爱情的甜品,吃到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 [第四章]星星迷失 ★[1]有什麽好说清楚的,漫长的未来,我依然可以陪他聊人生,之後,他再去跟别人摩擦下半身。 从那天晚上之後,我就把林逸舟放在信安易里,这个可以设置电话和短信黑名单的软件还是当日林逸舟亲自帮我下载到手机里的。 我真的很乡霸,我承认,最初听说林逸舟说他经常把那些缠着他的女孩子的电话号码关进电话黑名单的时候,我两个眼睛差点没变成星星形状:「到底是有钱人哦,我的手机就没有这个功能。」 他匪夷所思地看了我半天,最後一语不发地把我的手机拿过去,帮我下了这个软件。 那个时候满心崇拜地我绝对没有想到,日後有一天,黑名单里会出现林逸舟这三个字。 我很想问他,当有一天你发现我要用对待那些伤害过我的人的那张面孔来对着你的时候,你心里有没有一丝後悔? 然而我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他一定是挑挑眉毛,不屑回答。 那天凌晨许至君问了我好几次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我一直避而不答,直到天蒙蒙亮起来的时候,我终於在他车里沉沉的睡过去了。 我不敢,也不能同任何人说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我一闭上眼睛,就是当时那副尴尬而肮脏的场景。 我蹑手蹑脚的用他给我的备份钥匙打开了门,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推开卧室的门…… 他在床上,裸着上身,背上那个刺青像火焰一样炙烤着我的双眼,他的身下,是一个女孩子,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酒精的原因,她的面孔是绯红的。 我手里的蛋糕,「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在格外安静的房间里,这刺耳的声音打断了他们节奏,他们一起看向我,两个人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了惊慌的神色。 我像所有武侠电影中被点了穴的人,不能说话,不能动弹,不能移开我的实现。 林逸舟迅速地扯过被子遮住了那个女生,我也立刻跟着收回了目光,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局面的我在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要怎麽办,只能站在门口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过了片刻,他对我说:「出去。」 我这才反应过来,急忙退出了房间。 一直到走出那栋大厦,我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的脑袋里像灌满了浆糊,完全不能够运作,不能够思考。 我蹲在地上,紧紧地抱住自己。 我不明白,为什麽会是她,怎麽可能是她,难道那条短信根本就是她用他的手机发给我的? 封妙琴,林逸舟,这两个人是什麽时候搞到一起去的? 当初孔颜跟我说起周暮晨和康婕,明明已经时过境迁,但我光凭空想像都已经觉得负担不起,而林逸舟……他是直接拿刀捅进我的心脏。 我绝少对任何人提起我对他感情,那种沉重到一提起就想要落泪的感情,绝对不是年少时对周暮晨那种一言以蔽之的喜欢,除了喜欢,还有深深的怜悯。 我很清楚的记得在我刺青之前的一个晚上,林逸舟突然来找我,我慌慌张张穿着睡衣就奔了出来,他看着我脚上那双多啦a梦的拖鞋微笑,那个笑容十分落寞。 他同我说:「没有什麽事情,就是突然想看看你,一个人,很孤独。」 当时的我对他说出这句话感到有些难以置信,一个纵情声色纸醉金迷的人突然说他很孤独,真是有点吃多了没事做的感觉。 然而到了後来,我明白了。 真是孤独,站在万人中央,听遍尘世喧嚣,却发现那些拥抱与己无关,那些声音也与己无关,沾了一些别人的热闹,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 或许这点孤独,就是把我们两个紧紧绑在一起的根源。 他曾说过一句让我非常非常难过的话:生不对,死不起。 我一度嘲笑他是不知人间疾苦,为赋新词强说愁。他没有跟我争辩,一句都没有,而是安安静静的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沉默不语。 这些回忆像黑白默片,在寂然无声的漫长黑夜里,一帧一帧的展现在我眼前。 谁说回忆不具备任何力量,如果真的不具备任何力量,那我是为什麽会痛苦得想要仰天长「靠」。 那个时候我还自不量力地想,我一定要赶走笼罩林逸舟的那个阴影,让他快乐起来。 可是我想让他快乐的这个人,他却要成为我的阴影,他却要让我不快乐! 当初我跟周暮晨在一起的时候,仅仅因为那个叫戴莹新的女孩子送过一个蛋糕给他,我就召集了大票人马威风凛凛地去把她打了一顿。 可是如今当我亲眼目睹了林逸舟跟封妙琴□裸地纠缠在一起,我却只能落荒而逃,并且在逃跑之前还很贴心地为他们关好了门。 李珊珊也问我,为什麽? 我看着她,我说,当初我是正牌女友,现在我算什麽呢? 我没干掉妃子,我被奸妃干掉了。 我不是唯一的将领,只是不起眼的小兵。 在这段时间之中,陪伴在我身边最多的是许至君,如谭思瑶所说,跟他在一起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心。 跟许至君在一起时,既不像以前周暮晨随时能让我笑得下巴脱臼,也不像林逸舟总让我情绪剧烈起伏,就是觉得特别安稳,而这种安稳背後隐藏了什麽,我懒得去深究。 徐小文给我发短信,很乾脆直接:「许至君是不是在追你?」 我想了一下,回过去:「你觉得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有正常的男生会喜欢?」 估计他也觉得我说的是实话,於是又用十分同情的口气安慰我:「你以前经常说的啦,世上男人千千万,对你不好天天换,别灰心。」 我握着手机看了好半天,须臾之间,心口有那麽一点钝痛。 因为我突然想起,这句话其实不是我原创的,最早说出这句话的人,是康婕。 我偷偷去看过康婕一次,在商场的nike女子店。 五一劳动节,各大商场人满为患,以前我特别喜欢过节,因为一过节所有的品牌都会搞活动,平时觉得贵的衣服通通买两百减一百。 然而这一天我一点看衣服的心情都没有,尽管许至君非常慷慨地跟我说:「你喜欢我就送给你,没多大的事。」 可是我还是摇头:「我今天只想看一个人。」 很久没有见面,康婕身上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她站在卖场里高声喊着「欢迎光临」,笑容可掬地对待每一个乾脆或者挑剔的顾客。 我带着大大的渐变色墨镜,躲在许至君的身後,过了半天,我轻轻的拉拉他的袖子:「走吧。」 许至君永远不问任何让人难堪的问题,我说要来,他就陪我来,我说要走,他就随我走,这妥帖之中略带纵容。 我从来不是自作多情的人,可是这次,我知道他对我是不一样的。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喜来登三楼的自助餐厅,看着芙蓉路上来往不息的车辆,他耐心地帮我剥一只大闸蟹的蟹壳,我忽然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这一声叹息显得有些突兀,他停下来看着我,我忽然笑了。 原来我也可以被人如此温柔的对待,我到底不是钢铸铁造,胸膛里这颗跳动的心脏经不起那麽多不被疼惜的摔打和投掷,我想我真的是累了。 如果林逸舟是彼岸,那麽许至君就是港湾。 我不去想太多,关於爱这回事我始终不得其法,我总是有眼无珠,又总是遇人不淑。 我似乎还没有领悟就已经厌倦,我也没有力气再去探究爱的深意。 雪白的蟹肉呈现在我面前的盘子里,他笑一下:「现在其实不是吃蟹的季节,中秋我再带你来。」 我终於还是忍不住问他:「干嘛对我这麽好?」 他怔了一下:「我对朋友都很好。」 很巧妙的回答,我微笑着拨弄面前的哈根达斯,儿时憧憬得要命,原来也不过如此。 许至君敲敲我的头:「看电影去。」 我站在王府井影城门口木讷的看着橱窗里的施华洛世奇的新款项链,等着许至君买好票来叫我,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我的名字。 顷刻之间,我竟然不敢转身。 他饶到我面前来,我抬起头看着他,曾经那样亲密的人,为什麽这一刻如此陌生。 他皱着眉,眼神里有很多复杂的东西,依然是霸道的语气:「这段时间你电话一直打不通,你跟谁来看电影?」 我深呼吸,淡淡的回答:「关你什麽事。」 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难道不关我的事?」 还真不愧是林逸舟一贯的风格,宽以律己,严以待人,我忍无可忍的顶回去:「那你跟别人上床关不关我的事?」 我一吼完这句话,忍了多日的眼泪就迅速泛滥成灾,而他的表情也在这一瞬间变得十分难堪,我相信他眼睛里那些愧疚是真的,可是我依然挡开了他伸过来要为我擦泪的手。 人来人往的街头,我哭泣着看着面前这个人,他欲言又止的看着我,满脸都是无奈,末了,他伸手拉我,想像从前一样抱一抱我。 可是我一直退,一直退,我哽咽着对他摇头:「别碰我,别用你抱过别人的手来碰我,我觉得脏。」 我知道这句话对他的杀伤力有多强,否则他不会立刻转身就走,我也真是发了疯,在他转身的时候,我忽然又忍不住拉着他,我能想到自己此时的样子有多狼狈。 我仰起脸,问他:「你到底,能不能,安定下来?」 他的神情桀骜不驯,他反问我:「安定?小姐,你不是这麽玩不起吧?」 这句话一抵达我的耳中,我只觉得天昏地暗,一个踉跄之後我被一双手牢牢地接住,不用看我也知道是谁。 我擦掉眼泪,对林逸舟点点头:「好,有你这句话,就可以了。」 说完这句话我就拉着许至君走了,其实我一回头就可以看见林逸舟悲伤的样子,可是我竟然真的,一次都没有回头。 在黑暗的影院之中,许至君紧紧的握住我的手,他好像是怕我会崩溃。 其实,真的不会了,失望到极致,也就坚强到极致。 电影说了什麽我一概不知,有人笑,也有人哭,而我只是木然的看着大屏幕。 其实我想说的不是那句话,其实我想说的是:「林逸舟,我从来都不是跟你玩玩而已。」 李珊珊一脸严肃的坐在我的对面,我佯装不知她的目的,直到我一个人彻底的解决了一大盘叉烧肉套餐和一份中份的水果沙拉之後,她终於凝重的开口问我:「你是不是跟别人在一起了?」 我抬起头,盯着她。 几秒中之後她举手投降:「好好好,我承认我是帮林逸舟问的,他拉不下脸。」 我一直不说话,李珊珊看我这个样子也知道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於是又给我叫了一份水果沙拉,我气鼓鼓的瞪着她:「你当我是猪吗?」 她耸耸肩膀:「猪都不会去招惹林逸舟,你比猪都不如。」 这个名字是我的命门,她一提起他我就不知道要说什麽才好。 水果沙拉上得很慢,在这等待的空隙里,李珊珊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落薰,你是我的好朋友,他是我的好兄弟,手心手背都是肉,要我偏袒任何一个我都做不出来,他是错在先,可你这麽快就跟别人在一起,无非也只是想气气他而已吧。」 我转过脸去,看着楼下弹钢琴的那个男生,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手。 我笑了:「姗姗,我是那麽幼稚的人吗?」 她不以为然:「这跟幼稚没关系,再聪明成熟的女人,感情上也是一笔烂账。」 这话倒是不假,罗素然平日里那麽清醒犀利,自己的感情处理得也不见得有多高明。 我低下头,声音有点沙哑:「我不知道他到底想怎麽样,他可以眼睛里看一个怀里抱一个心里还想一个,我这个人,对很多事情都不挑剔,人一辈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多东西将就也就过去了,唯独感情,我想要清清白白的感情,非黑即白的感情,可是他,偏偏给不了。」 李珊珊沉默良久,最终仰天长啸:「哎,你们还是自己见面说清楚吧,我真的是有心无力。」 窗外的雨那麽急的砸下来,像针一样密密麻麻扎在我心上。 有什麽好说清楚的,漫长的未来,我依然可以陪他聊人生,之後,他再去跟别人摩擦下半身。 无非也就是这样而已了吧。 [2]黑暗的房间里,林逸舟的眼泪,那麽重地砸下来,像一记惊叹号。 我原本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再踏入林逸舟的房间,可是最终我还是食言了,他用别人的手机打进电话来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过来把你的东西拿走。」 其实我知道我没有什麽东西放在他家里,可是神使鬼差般,我还是决定要去。 接他电话的时候我坐在许至君的车里,他原本想开车带我去靖港散散心,说起靖港的时候他眉飞色舞:「你知道靖港吗?那是曾国藩屡战屡败的地方。」 从长沙出发,沿着雷锋大道往西北方向,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青山绿水,最适合修养身心。 就因为这个电话,车开到一半了,我跟他说:「我们回去吧。」 他的表情有片刻的凝滞,但接下来依然保持风度:「嗯,那就下次吧。」 我下车的时候看着他,有很多话想说,可是他对我笑一笑:「没关系。」 其实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没有分寸的话,可是越是如此,我越是觉得亏欠他,我很想找颗能承载我体重的大树把自己挂上去,叫每一个路过的人都抡起鞭子狠狠地抽我一顿。 走到门口,我迟疑着要不要敲门,门却自己打开了。 多日不见,他颓废不少,看到我的第一眼就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定了定神:「我来拿东西。」 根本没什麽东西是我的,但是他找了个这麽蹩脚的借口,我也就自欺欺人的陪他演下去。 果然,我坐在客厅里好半天,他都没找出一件跟我有关系的东西可以扔在我眼前然後趾高气扬地叫我滚。眼看天色越来越晚,我终於按捺不住跟他说:「要不我先走了,下次你叫人带给我。」 他从卧室里出来,一身的酒味,我太熟悉了,那是芝华士的味道。 他这个人一喝了酒就喜欢装疯卖傻,我很怕我再不走就他就会对我施以先奸後杀的酷刑,於是我拿起包包就要往外冲。 没有用,我再彪悍也是个女的,我力气根本没他大。 他挡着门,眼睛通红的看着我,一时之间,我错觉他是不是要哭了。 他没有哭,我的眼泪却铮铮地砸下来了。 我总是这麽没用,进门之前我跟自己说,你要是哭了你就是全中国最丑的女人。 我多麽在意我的容貌,不惜发这麽重的毒誓,可是我依然还是食言了,为了这个人,我甘愿成为全中国最丑的女人。 他一看到我哭,之前那股暴戾的情绪也消失了,轻轻的把我拉过去一把抱住,重重的鼻息喷在我的发丛里。 他说:「我错了。」 他一认错,我就哭得更凶了,这三个字杀伤力太强,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有一天会向我道歉,我没有奢望过他会承认造成今天这个局面是他的错。 可是当他真的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的心脏竟然会有那麽那麽剧烈的钝痛。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不俗气的女生,可是遇到感情的事情我就比任何人都要恶俗,我到底还是问了那个问题。 「你究竟,爱不爱我。」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两个,如果他说不爱,我会很难过,但是如果他说爱,我想我可能会更难过。 可是他的回答是:「落薰……我真的,不知道。」 「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在乎的人之一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是不是爱……可能还要多花一些时间,我才能够想明白,可是你能不能不要跟别人走,继续留在我身边……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资格这样要求……」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说,他不说爱,也不说不爱,他说我是最重要的人,可是他却是不能安定下来的人,他不能给我清白的感情,却又希望我一直陪着他。 他何其自我,又何其自私。 我冷静了片刻,推开他,我脸上的泪水已经全干了,皮肤失水过多之後紧绷绷的,我努力的像挤一管空牙膏一样挤出了一点笑意。 「林逸舟,你真让我恶心。」 从他家走出来,我觉得我整个人已经虚脱了,顾不得路人侧目,我在马路边的台阶上坐下来,颤抖着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烟雾袅袅里,我拍拍自己僵硬的脸,有多大的关系呢,又不是第一次失恋了。 双子座的特徵再次彰显,一个说对,又不是第一次失恋,有什麽大不了的;另外一个却说,虽然不是第一次失恋,可是还是很痛苦啊。 我的身体里分裂出两个两个灵魂,它们争论不休,剩下这俱残破的躯体承受着悲痛。 周暮晨,他是失去的痛。 林逸舟,他是得不到的悲。 李珊珊接到林逸舟的电话之後火速赶来找我,她看到我的时候,我在极度仓皇之中,只得抱住自己的头颅。 她的神色前所未有的凝重:「他把你……」,继而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对啊,他不至於这麽饥渴吧。」 本来就已经心神不宁我的被她这句话弄得更要崩溃了,於是我饥不择食地摁下了手机中的最近联系人:「许至君,我有点不舒服,你能不能来接我一下。」 我跟着许至君走了之後,李珊珊拿出手机对着林逸舟就是劈头盖脑地一阵狂骂,骂了足足十分钟之後,她的声音里忽然有了一些哽咽。 最後她说:「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我看到那个男孩子了,他妈的比你好多了,你他妈的就後悔去吧你,你他妈的就跟那只不要钱的鸡快活去吧,小心纵欲过度精尽人亡就是的。老娘再也不会去帮你找落薰了,算我求你,你放过她吧你。」 我不知道,李珊珊也不知道,谁都不知道。 黑暗的房间里,林逸舟的眼泪,那麽重的砸下来,像一记惊叹号。 我病怏怏地在宿舍躺了两天,死活不肯去上课,谭思瑶回来之後脸色铁青地看着我。 当时我捧着罗蒂咖啡面包吃得正嗨,还挑剔徐小文不早点回来,这个面包冷了没刚出炉好吃,一抬头看见谭思瑶那张死人脸我就哽住了。 她把自己的饮料对我一甩,义正言辞的说:「有两个消息,一个是班导叫我带话给你,再不上课这个学期你就不必参加期末考试了。」 我心头一紧,连忙作揖:「明天去,不去是畜生。」 她的脸色一点都没有好转,而且相比之前更难看了:「还有一个……我不想说!」 在我和徐小文两双眼睛炙热地逼视中,她终於不情愿的说了出来:「许至君……他喜欢你。」 紧接着,我们三个人同时尖叫出声,再紧接着,我从他们两个人的眼睛里看到同样一种东西:仇视。 我十几岁就看亦舒的书,深受师太那套理论的影响,总是不断告诫自己不要对这个世界充满太多怨怼,可是到了某些时候,总还是忍不住抱怨命运。 命运总是愚弄我,我连做一只鸵鸟的权利都被它剥夺。 周末的深夜,南门口的夜市依然灯火通明,我跟许至君坐在路边的烧烤摊子上点了很多吃的,他最喜欢炭烧生蚝,我最喜欢放很多辣椒的鸡翅,还有林林总总的一大堆食物,配上冰镇过的啤酒,这曾经是我和康婕认为世界上最惬意的享受。 他埋头解决了一只又一只的生蚝,好像那些铺满蒜茸粉丝的生蚝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我喝了一杯又一杯酒,还是没有勇气开口,最终还是由他捅破了这层隔阂:「思瑶问我,我就承认了,我不觉得有什麽不好说的,我就是这麽想的。」 他完完全全知道我的迟疑,也完完全全知道我的顾忌。 我一时不知如何接话,他就顺着说了下去:「我跟你有一样的忌讳,全世界那麽多人,干嘛要跟前女友的朋友走在一起,你是这麽想的,我也是。」 我松了一口气,大家的想法一致,沟通起来也就没那麽困难了。 可是他话锋一转:「但要我因为思瑶的缘故疏远你,或者是否认我的想法,这也不是我做人的风格。」 我啼笑皆非,我总是觉得没有人喜欢我,其实好像不是这样,周暮晨喜欢过我,虽然只是昙花一现,林逸舟也喜欢我,虽然他同时可以跟不同的女生来往,而现在,许至君也说他喜欢我。 我很好奇,周暮晨那时喜欢我的天真,後来林逸舟喜欢我是因为我们是同类,那麽许至君,他对我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欢的来源是什麽? 我很直接的表达了我的疑惑,他看了我半天,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麽多理由可以讲,要说漂亮,我觉得也就普普通通吧,要说聪明,你很多时候蠢得要死,要说温柔……这个词语跟你没关系,男生最喜欢列举的三个理由你都不具备,你还指望我编造多麽与众不同的谎话来敷衍你?」 我被他气得哑口无言,真像一杯酒直接泼到他脸上去。 他并不理睬我的反应,自顾自的继续说:「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你,大概在你还不知道我的时候,思瑶就经常提起你,我一直对你有一种欣赏,大概是我成长得一帆风顺的缘故,我欣赏你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好像没有什麽力量可以摧毁你。这些年,你的点点滴滴我有意无意也知道一些,这段时间跟你朝夕相处,更加证明了我的看法,如果你实在要我说出喜欢你的理由,那……就是你有一腔孤勇。」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人用「孤勇」两个字形容我,一时之间,我竟然无语凝噎。 我没有家财万贯,也没有倾城美貌,我唯一拥有的,不过是这一腔孤勇。 这些年来,种种遭遇让我自行产生了一套藏污纳垢,生生不息的生存法则,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再难过伤心,吃饱睡足第二天起来又是全新的生命。 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而在这个夜晚,在这个油腻肮脏的烧烤摊子上,被他一语道破。 真是感动得想要流点眼泪来应景,可惜程落薰从来都不是擅长表达自己内心真正情绪的人,我龇牙咧嘴地看着他:「真不是因为我漂亮才喜欢我吗?」 他笑一下:「顾左右而言他是你最擅长的事吧?」 我这才发现,许至君其实有他犀利的一面,他跟他这个年纪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都有锋利的锐气,只是有些人在经历了磨难之後对生活作出了妥协。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在残酷的生活面前,我们折断翅膀,慢慢学习步行。 夜风很凉,我们选择了散步回去,这个城市的路灯总是不太亮,所以我们的影子就被拉得很长。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平日里轻松的气氛在这个夜晚变得十分凝重。 到我公寓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他:「你爱过思瑶吗?」 他一怔,很久,然後点头:「最下贱的男人才否认自己的过去。」 我心里暗暗喝彩,可是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仰着头看着背光的他:「那麽,你告诉我,什麽是爱呢?」 什麽是爱,这个命题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无法给出一个具体而准确的解释。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每次都爱得很用力,可是每一次都像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他沉默的侧面嶙峋的轮廓像一帧漂亮的剪影,我笑了:「你就当我喝多了乱说话,别想了。」 就在我要转身的时候,他拉住我,力道不大,却足以让我的脚步停下来,然後,我听见他缓缓开口:「我不知道别人怎麽想,但是在我的定义里,我爱你,不仅仅意味着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电光火石之间,我真的深深震动。 这句话要换一个人说,我可能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他的神态那麽泰然自若,语气亦是如此云淡风轻,我只觉得感动,不觉得肉麻。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感受,连忙补上一句:「我真是很不习惯说这样的话,你可以把主语换成任何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 我哈哈大笑:「许至君,你还真配得起你的名字。」 许至君,真是至情至性的君子。 睡觉之前他发来短信给我:「关於我喜欢你这个事情,你不必想太多,顺其自然就好。」 我一时兴起,问他:「难道你身边没别的女生?」 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个林逸舟那麽不甘寂寞。」 很好,一刀致命,我握着手机在黑暗里气得张牙舞爪,对面床上的谭思瑶弄出很大的动静来表示她的不满,我到底还是心虚,连忙关机睡觉。 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啊,我望着天花板长叹。 [3]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坐在许至君家那个偌大的客厅里,看着那个60寸的液晶电视,闻着桌上水果散发出来的清香,我都能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他倒是轻松自得,遥控器按个没停,过一会儿psp又拿在手里。 我终於受不了这种窒息的感觉,央求他:「让我走吧。」 他手往厨房一指:「你自己跟我妈说去。」 我呜呼哀哉,只叹自己这个礼拜忘记看星座运势,又怪今天出门之前没有看过黄历,我坚信今天的黄历上应该写着四个字:「不宜出行」 在谭思瑶终於确定了许至君的想法之後,我明显感觉到了她的失落,随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人前一向好修养的她,时不时都会话中有话的奚落我,比如「至君很喜欢吃寿司的,不过你大概受不了芥末的味道吧」,又比如「一条levis你就当成宝了,至君的裤子全是diesel的,知道这个牌子吗?」 每每从她的话语中听出讥诮之意我都懒得理睬,她的公主病高中时就显露端倪了,这几年来又变本加厉。 徐小文倒是「拿得起,放得下」,除了出言相讥之外还诚恳地跟我说「有机会还是抓住吧」,但於情於理他都觉得此时应该多给谭思瑶一些陪伴。 在这样的局势之中,我成了最孤单的那个角色。 我尝试着找李珊珊和宋远,可是人家谈恋爱,总带着我这麽一个大灯泡,别人不嫌弃我我自己都嫌弃自己,玩了两次之後我就很自觉的「闪」了,车水马龙的街头行人笑语晏晏,我此时完全能够体会到林逸舟所说的那句话。 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其实每个人都怕寂寞吧,我承认我真的怕,从懂得寂寞,到害怕寂寞,到习惯寂寞,再到享受寂寞,这其中的过程,堪比涅盘。 可惜我道行太低,目前还处於第二级,修行之路还漫长得很。 人一寂寞,回忆就无孔不入,见缝插针。幸好还有个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的许至君,他的电话适时而来:「出来陪我买衣服吧。」 其实我应该感激他把我从这种顾影自怜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可是我就是嘴贱:「干嘛要陪你买衣服啊,你以为我是你的丫鬟啊?」 他在那头笑得很□:「叫你来你就来嘛,本少爷开心了晚上就宠幸你。」 他要是晚一秒钟挂电话就能听到我以180分贝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可是我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那些恶毒的话语还没出口我就听见了一阵忙音,恼羞成怒的我气愤得忘记了勤俭节约的美德,伸手拦了辆的士,对着司机一声怒吼:「新友谊商店!」 许至君,老娘要剥了你的皮! 难得他不自己开车出来,可是当我陪他从新友谊逛到王府井,然後移驾平和堂,最终停留新世界的时候,我真的忍不住要爆粗口了,他用眼神示意我不要发怒,要镇定。 我没见过这麽挑剔的男生,以前我以为宋远已经是我所认识的雄性动物之中最爱打扮的了,直到今日才发觉原来我冤枉他了。 我靠在aj试衣间的门口,哀怨的对着里面试了一件又一件的许至君说:「我要回家。」 他的声音里一点疲倦都没有:「你也试啊,看上喜欢我的送你,要不我借钱给你买也行。」 我要哭了,我一个贫民少女实在消受不起这些衣服,我穿穿班尼路就满足了。当他终於敲定了一大堆目标,拿着票去付款的时候,我感觉我整个人都要瘫痪了。 站在收银台前面,我感激涕零的说:「吹毛求疵的许少爷,你真是太难伺候了。」 他侧过脸来看着我笑:「我也不是什麽方面都吹毛求疵的,要不我怎麽看上你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累晕了的缘故,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我醒悟「这个贱人绕着弯骂我呢」的时候,他一脸惨白地问我:「你带钱没有?」 我本以为他是没有零钱,於是慷慨地点头:「我有好多一块的,借一块,还十块,怎麽样?」 他的脸色越发难看:「不是一块的,是问你带钱没有,我的钱包不见了。」 晴天霹雳,他根本就是故意羞辱我,我哪次出来身上带的钱够他买衣服啊,他要去nike买两双袜子的钱我都不知道够不够。 他一看我那个欲哭无泪的样子也就明白了,可是票都开好了,现在跑了不知道人家会怎麽想,情急之下也管不得那麽多了,他掏出手机直接摁2:「妈,江湖救急。」 他挂了电话就对我笑得花枝招展:「我妈来救我了。」 我转身就想跑,被他一把抓住:「怕什麽啊,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你又不是特别丑,别自卑。」 一直到许至君他妈妈出现,我还在为「我难道丑」这个话题愤怒地跟他争执。 许至君的妈妈走到我们面前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谁丑?」 我估计我当时看上去就像一整盒腮红都扑在了脸上,许至君在他妈妈背後对我耀武扬威的笑,我懒得理他,搜肠刮肚在想一个可以溜之大吉的理由。 没想到许至君他妈妈陈阿姨对我倒是印象不错,开口就是:「去我们家吃饭吧。」 这次我真的要哭了。 我曾经因为仇富而一直说许至君家是暴发户,直到我走进了他的家门才为自己从前恶劣的言行感到由衷的羞愧,他家虽然很大,细节方面却处理得十分细致,完全不是暴发户那种乡土品味。 陈阿姨在厨房里忙进忙出的时候我悄悄问他:「你爸爸呢?」 他淡淡一句「忙」就打发了我,隐约之间我察觉到有些什麽不对劲的地方,然而我还是很识趣的选择了闭嘴。 人和人之间始终有个底线,越过这个底线就会看到不愿直面的真实。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都不过只是一座孤岛。这句话,是若干年前我在罗素然的节目中听她说的,那时候只觉得她有点偏激,而等我长到理解这句话的年纪时,才明白这句话有多麽悲凉。 自从我跟罗素然断交之後,每每想起她,感觉总是说不出的怪。 陈阿姨虽然对我很是客气周到,但是不经意的时候,她眼底总是有无限落寞的神情,这样的神情,我偶尔半夜醒来的时候也在我妈的脸上看到过。 是因为寂寞吧,我想。 即使是陈阿姨,过着看上去如此光鲜亮丽的生活,也许总还是隐藏着许许多多不足为外人道的凄凉吧。 吃完晚饭从许至君家出来的时候,陈阿姨把我送到门口,她说了一句让我挺难受的话:「房子里多点人,就不显得那麽空呢。」 我小鸡啄米般狂点头,馀光中瞄到许至君一脸得意洋洋的笑。 走出他家没几步,一辆银色750从我们身边开过去之後马上停了下来,许至君拍拍额头,表情有点奇怪,可是他还是立刻追了过去。 驾驶座上的车窗降了下来,几分钟後,许至君又跑回我身边,跟我解释:「我爸爸。」 我「哦」了一声,又傻呆呆的说:「你们家还真是有钱啊。」 他轻声笑,没有说话。 现在长沙的好车真的太多了,悍马路虎雷克萨斯兰博基尼都不奇怪了,所以我实在也没对这辆银灰色750表现出多大的诧异。 我没有想起其实我曾经见过它,就在之前某个清晨。 在我绝迹於中天国际的时间中,罗素然家里曾经有一位不速之客造访过一次,如果我跟这位不速之客面对面地遇见,我还是会像最初的时候那样,惊艳於她的美貌。 这些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过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种震撼的感觉,在一片白色的背景之中,她的背影那麽孤寂,又那麽骄傲。 大概,就在那一刻,命运奏出了最低沉阴暗的悲鸣,引线哧哧燃烧,悲剧开始飞速地进入了倒计时。 接到宋远的电话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我迷迷糊糊「嗯」了几句才稍微清醒了一点,一时之间我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麽事。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落薰,我现在没时间跟你说太多,我姐姐不知道听谁说了姗姗的事情……我们为此大吵了一架,我赌气冲出来了,你能不能去帮我看着她?」 我这才想起来,宋远一直不知道我跟罗素然已经断交很久了,可是片刻之後,我听见自己掷地有声:「好。」 他明显松了一口气:「谢谢你了。」 我没时间跟他煽情,摸黑换好衣服就要出门,小小的声响还是惊动了谭思瑶,她用手机光照着我,问:「这麽晚,去哪里?」 我本不想跟她解释太多,可是她後面这句话实在让我受不了:「去找许至君?」 我没好气地打开门:「拜托,我不是那种一到半夜就欲火焚身,暴想失身的人!」说完话我关上门就往外跑。 守门的保安看着我衣冠不整的样子硬是不准我出去,没办法,我只好饶到公寓後门,翻墙而出,当我从那扇老旧的铁门上摔下来的时候,我简直要吐血了。 我程落薰,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麽孽啊? 等我一瘸一拐地拦到车奔向中天国际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手掌磨破了皮,鲜血隐隐约约的沁了出来。 我从来不是只记歹不记好的人,曾经在我最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是罗素然用她的温柔和善良鼓励并支持了我,纵然我们的价值观不同,纵然我们看待一些事情的观点不同,那曾经的友善我从来不曾忘记过。 所以当我气喘吁吁的敲开门,看到哭肿了眼睛的她时,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素然姐,我来了,你别怕。」 在罗素然跟宋远在家里爆发大规模的战争的同一时间,李珊珊也在另外一个战场上骁勇作战。 她必须尽快跟李总做一个了断,她摸着自己的肚子,轻声问,你会给我力量对吗? 自从她搬家之後,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让李总去看她,可是这天晚上,李总突然来到了她的新房子里,给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宋远平时落在她那里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来得及毁尸灭迹。 李总眯去眼睛,视线从满屋子的男生用品转移到她明明惊慌失措却仍然故作镇定的脸上,沉默之中更显得气氛剑拔弩张。 她想了想,走过去,蹲在他的脚边,仰起脸,可怜巴巴地看着这个用金钱买下她原本清清白白的青春和肉体的中年男人,她跟了他好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她轻声说:「我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也过了好几年了,知足了……」 她的意思很明白了,她认为,再怎麽样,他也应该念及旧情。 他一定是不爱她的,他贪恋的不过是她大好的青春,吹弹可破的皮肤,花朵一样娇艳的容颜。 她那头海藻般的长发被他一把揪起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即使他不爱她,可是男人的占有欲怎麽容许她自作聪明的愚弄他。 一个耳光甩在她精致的面孔上,她整个脑袋里都被嗡嗡的声响充斥着,跌倒在地上的时候她下意识的护住了自己的肚子,没想到这个小小的动作就泄露了端倪。 这个平日人前气度不凡的男人,他揪着她一把头发,恶狠狠的看着她,问她:「不要脸的□,怀了那个小子的野种?」 她咬着牙,不肯说话,这无声的抗争更是激怒了野兽般的他,盛怒之下,耳光像暴雨一般落在她的面孔上,整张脸火辣辣的痛,就像随时要迸裂一般。 终於,她还是哭了。 她在他面前哭过很多次,每次哭完之後总能够得到她想要的东西,然而这一次,她想要的是自由。 从来没有这麽不识抬举不识时务过的她经历了一场狂风暴雨般的冲刷。最後,无论她如何闪躲,都躲不过踢向她腹部的那一脚。 她吃痛,剧烈的痛,趴在地上已经完全不能动弹了,长发乱糟糟的遮在她的脸上。 她从来没有如此不堪过,她从来没有某一个时刻像此刻这样,没有尊严。 这一切结束之後,李总去洗手间洗了个手,然後拉开门头也不回的走了。 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落在地板上,李珊珊艰难而缓慢的站起来挪到沙发边上,想要躺着好好休息一下,可是她突然发出一声尖叫。 地板上除了汗水之外,还有一滩殷红的痕迹,而这痕迹的来源,居然是她两腿之间…… 她的视野之中,弥漫着漫天漫地的红…… ★[1]他说:「落薰,我跟封妙琴在一起了。」 罗素然打开门看到我的那一瞬间,眼睛黯然了一下,也许她原本以为是宋远回来了吧。 我们两个人沉默地蜷缩在宽大柔软的沙发上不知道要说什麽,漂亮的玻璃茶几上有一只空的香槟酒瓶。 她依然还是非常漂亮,微醺之中更显缱绻妩媚,我回忆一下自己喝了酒之後的样子,真是云泥之别。 她先开口问:「陪我再喝一点好吗?」 基本上别人问我这个问题,我的回答从来都没有例外过,我说:「好。」 香槟的口感非常细腻,略带甘甜,我觉得再喝十瓶我也不会醉。可是不醉也有不醉的麻烦,醉了倒是可以随心所欲乱说话,不醉就得维持理智恪守原则,一步都行差踏错不得。 罗素然会哭,放在从前我是真的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并不是我把她当成男人,恰恰相反,她实在是极致的女人,随便什麽问题到她面前都迎刃而解,即使是那次我们两个人为「小三」的问题争执起来,那麽难堪的情况下她都依然保持着她的风度。 可是在这个雾深露重的夜晚,她竟然当着我,毫不掩饰地,哭了。 她一边哭一边低声说:「他为了一个那样的女孩子,跟我闹,还跑出去不回来,打电话也不接……我做一切都是为了他,如今看来,我这个做姐姐的真没意思。」 「不,不要这样说……」我自己都被自己接下来这番话震撼了:「素然姐,我们都知道你希望宋远好,他自己当然也明白,但是你千万不要说你做一切都是为了他,没有人承受得起这麽大大的恩惠,你竭尽所能给他最好的一切,但这些同时也会成为他的负担……」 她猛然抬起头来看着我,我心里一抖,生怕她会有什麽出格的举动。 但是罗素然到底还是罗素然,就算有稍稍失态,但到底还是受过教育的女性,她有她的修养,在我说完这番话之後,她破涕为笑了:「我也真是的,沦落到让做妹妹的教训我,真丢脸。」 我也笑了,这笑之中也带着心酸,其实这些道理她何尝不懂,医不自治罢了。 我们在沙发上说了一夜的话,恍惚之间我有种错觉,好像我们之前什麽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们依然可以是促膝长谈的朋友。 失而复得,这种欢喜,简直叫人想要落泪。 我们谈的话题刻意避开了宋远和李珊珊,也避开了她是从何处了解到了李珊珊的背景,更避开了那个不愉快的早晨。 我跟她说我和康婕,说我和我的父亲,说我和林逸舟,也说我和许至君,说到林逸舟生日那天我不小心看到的那一幕时,我还是忍不住发抖。 罗素然像从前一样安静地听我说,我说到激动的时候,她会抓住我的手。 她依然有这个本事,能让躁动的我平静下来。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都有点困了,从沙发上起来之前,她忽然跟我做了个小游戏:「落薰,你喜欢的那个人,和喜欢你的那个人,这两个男孩子,选一个,剩下的那个以後永远——是永远,不再有任何联系,你会选谁?」 我怔怔地看着她,安静的房间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笑了:「你看,即便是这样,你还是放不下。」 我生平最怕的事情就是做选择,每次看到中意的衣服,同款之中两个颜色我都要嗟叹半天,如今要我在林逸舟和许至君之中做个选择,我觉得她好比问我「砍你左手还是砍你右手?」 直到罗素然进了卧室,我还没有回过神来。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不会选林逸舟吧,他给我一分甜,我就要吃十分的苦,那一点开心要用很多很多眼泪来换,实在不划算。 可是许至君就不一样,他能给我的全是最好的。让我伤心?想都没想过。 可是不会为一个人伤心,是不是也就说明喜欢得并不深? 我想我是挺喜欢许至君的,没有人会不喜欢他,可是我只要想到林逸舟那天挡住我的时候,那个悲哀的眼神,我就觉得整个人好像被什麽掏空一样那麽难受。 最後,我遵从自己的内心,就当我自作多情,也许我的存在对於他,真的也算是一个慰藉。 如果一定一定只能留一个,那我选林逸舟。 当我交出这个答案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命运为我做出的,是另外一个选择。 我睡到日上三竿,正好手机也响了,许至君的名字亮了两下我的手机就迅速黑屏了。 哎,出来得急,没带充电器,我急急忙忙用罗素然的手机回过去,顺畅地摁完号码之後我才突然发现,原来不知不觉之间我竟然把他的号码记住了。 聪明如他当然很快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听见他笑得像是要撒手人寰:「你居然能背下来我的号码啊,爱上我了是吧,老老实实承认算了,只要你承认,今天你想吃什麽,只要长沙有的,我就请你去吃。」 我怕我一发飙就会吵醒罗素然,只能压低声音跟他说:「今天我没时间跟你吃饭,我要去找李珊珊跟宋远,昨天半夜宋远离家出走,我赶来陪他姐姐,今天我要好好跟他谈谈。」 人一熟稔起来就容易露出本性,平日温文尔雅的许至君终於也耍起赖皮:「那我陪你去,你手机一天没电,我要是无聊了找个消遣的人都找不到。」 我当即就想跳起来痛骂他:「老娘是给你消遣的吗?」 他又故技重施:「啊,对,程落薰是给林逸舟消遣的。」 心如刀割啊,我真想跟他同归於尽,他倒是不当一回事:「行了,别闹了,我等下来接你,这个号码是宋远他姐姐的吧?我存起来好了,哪天你要是跟林逸舟跑了,我至少还有点线索去找你。」 许至君从来都不是心智不成熟的人,我一度非常不解他为什麽在我面前屡次提起林逸舟,他给我的解释是:置之死地而後生。 说得多了,就麻木了,产生免疫能力了,自然就痊愈了。 後来我才明白,他其实是吃醋。 他很快到了中天国际,一个电话打到罗素然的手机上:「下来啊。」 我离开之前悄悄推开罗素然卧室的门看了她一眼,沉睡中的她蹙着眉,好像很不安稳的样子。这个淡薄随和的女子,即使是在睡梦之中,都显得十分疲惫。 睡梦之中的她,跟睡梦之外的我,都不知道,在我用她的手机给许至君打电话的那一刻,有些美好就已经一步步迈向了残酷。 在吃饭的餐厅里给手机充了电之後我就打电话给宋远了,我原本还以为他正暖玉温香抱满怀呢,结果他的声音是前所未有地严肃,他说,我在医院。 我心急火燎地冲进病房,看到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看上去就像一张白纸的李珊珊。 真是奇怪,明明是这麽落魄的状态,她依然是很好看的,就像她姐姐孔颜当初一样,躺在病床上的样子也令人心生怜惜。 她一看到我,平时那麽牙尖嘴利的一个人,立刻就哭了。 我像根木头一样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她,一时之间,屁都放不出一个来。 许至君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你陪陪她,我去买点水果来好了,这麽空着手来看病人,真是不好意思。 许至君和宋远一起出去了之後,我才问她,到底怎麽回事。 她啜泣着,断断续续的将事情跟我说了个大概,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握着我的手,那麽冰凉的一双手,我实在没有能力给她什麽温暖。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几乎接近耳语,可是我还是听清楚她说的是什麽。 她说,我早知道我在玩火自焚,我是咎由自取,可是宝宝是无辜的,我真的真的很怕我以後生不了宝宝了…… 我呆呆的看着她,我真的很难过,可是我嘴巴很笨,碰到这种时候就词穷。 直到她慢慢的睡着了我才抽回我的手,不知道为什麽,我突然想抽一根烟。 坐在电梯口的椅子上正要点火的时候,电梯门开了,我下意识的抬起头,在第一时间,我们看到了对方的脸。 林逸舟。 恍惚中,我想起拜伦那句很有名的诗,若我再见到你,事隔经年,我该如何贺你,以沉默?以眼泪? 他用我陪他买的那只zippo点燃了火送到我面前,我就着他的火点了烟,过了半天,他问我,姗姗没什麽事吧?我上午打电话给她才知道她在医院。 我根本不敢看他,自从我们上次把话说得那麽开之後,我们再也没有跟对方有过一次联系,如今他这麽突兀地出现在我眼前,我很悲哀地发现,我竟然还是无法直视他的目光。 我胡乱点了点头,答非所问地敷衍了他几句,他也没再多话,只说,既然她睡了那我改天再来看她好了。 他转身要走,忽然又回头对我说了一句话。 我手中的烟蒂不小心碰到了衣服上,雪纺的料子很快就烧出了一个窟窿。 许至君跟宋远提着水果篮子上来的时候我还坐在那里发呆,直到许至君伸出手在我眼前来回晃动了好几下才回过神来。 宋远突然叫了一声,哎呀,程落薰,你怎麽哭了? 我又哭了吗?我茫然的看着他们,许至君静静地凝视着我,他什麽也不问,什麽也不说。 离开医院的时候,我们顺着门口的石阶走下去的时候,许至君突然说,我跟宋远买完水果回来的时候, 在这里碰到一个男生,宋远跟他打了个招呼,他也是来看李珊珊的吧。 虽然明知道他说的那个人是谁,但我还是没有搭腔。 他停了下来,挡在我面前,我头一次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麽明显的失望,他问我,你之所以哭,是因为那个人吗? 我低下头,看着衣角上那个新添的窟窿,就像小时候妈妈问我成绩单上的那个家长签名是不是我自己伪造的一样,死活不肯开口回答。 僵持了很久很久,他终於失去了耐性,拉着一言不发地我走向停车场,我的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在一片空白之中,我只记得林逸舟临走前跟我说的那句话。 他说,落薰,我跟封妙琴在一起了。 其实当时有那麽一瞬间,我很想追上去问他,你为什麽要跟她在一起,难道她让你搞清楚了爱是个什麽东西? 我想时光倒回去问问周暮晨,为什麽你们所有人都放弃我选择了另外一个人? [5]康婕那条短信很短:落薰,借我点钱,我怀孕了。 周末准备回家的时候,我在公寓的楼梯口碰到了林逸舟的女朋友——封妙琴。 这是距离那次我不小心「抓奸在床」之後我们第一次这麽近距离的面对对方,她拖着一个米奇的拉杆箱,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不自然。 我很难弄清楚,我到底是当年恨孔颜多一点,还是如今恨她多一点。 我原本想问她:你的lv呢,你的prada呢?怎麽变成米奇了呢?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她抢了先:「程落薰,我的东西很重,你愿不愿意帮帮我?」 我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我不愿意。 「这样啊……」她遗憾地挑了挑眉毛,我看着她那两条修得过分的细的眉毛就想拿把菜刀给她刮刮刮,彻底刮乾净。 「林逸舟在下面接我,你不要跟他碰个面吗?」她挑完眉毛之後又丢出一句这样的话。 如果说之前那句话当中的挑衅还是若隐若现的,那麽这句话里蕴含的火药味就连个智障也能听出来了。 要不以前康婕怎麽总是说我蠢呢,我还真是蠢,明知道是个陷阱我还是要往下跳,我皱起眉问她:「我跟他有什麽必要见面吗?」 她笑了一声,然後轻描淡写地说:「那倒也是,见了也只会尴尬。」 实在欺人太甚,我跟康婕和李珊珊混了那麽久,倒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面对来者不善的她,我很直接地对她说:「我觉得你挺贱的。」 说完这句我就登登登的跑上楼没有再给她还击的机会,我再也不想看见这个让我反胃的女人了,我真希望土星人快点把她接回去,在我眼里,她就是来自土星的包子。 土包子。 有人说人越长大心就会变得越硬越狠,我觉得这句话并不适用於每一个人。 我可以对封妙琴恶语相向,可是当我坐在公车上,一抬头看到那个巨大的米老鼠海报和上面五个彩色的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麽,我的心还是狠狠地疼了起来。 那五个字是:米奇妙世界。 我很清楚地记得,多年前在久治门口,戴着一块米奇手表的康婕向我炫耀这个所谓的名牌,我还很抓狂地跟她争论了半天。 明明只是几年前,为什麽我感觉那好像是跟我隔着千山万水的时光。 可能是这一路走得太艰难,所以一天就好像一秋那麽漫长,所有的记忆都成了一个重重的壳,逃不开,甩不掉。 我拿出手机,翻到她的名字,我很想给她打个电话,用故作轻松的口气说:「哎呀,原来真的叫米奇妙呀。」 可是我怕电话接通之後,我会难过得什麽话都说不出来。 回到家里,还是那套不变的程序,上网,看书,洗手,吃饭,在某些恍惚的空隙之中,我也会想,不知道许至君在做什麽。 这种想法其实很自私吧,就算不是自己最喜欢的,也想牢牢霸占。 吃饭的时候,我妈突然神秘兮兮的跟我说:「我前两天在超市里看见康婕了。」 我拿着筷子的手不自觉的抖了一下,淡淡应了一声,她倒是没有察觉到我的不自然,还接着说:「她看到我的时候很尴尬地笑了一下就走了,你们两个人到底是怎麽了?」 我捧着饭碗埋头苦吃,好像面前那些菜全是我的仇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啊! 见我不愿意回答,我妈也就没在多问了,幸亏她不再追问,否则我真不知道怎麽跟她解释这些时间当中发生的这些乱七八糟的纠葛和误会,那些迷失和错乱,就算我愿意说她也未必搞得清楚其中的关系。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怎麽能够让她知道我曾经早恋! 有一次许至君送我回家,大老远就被我妈看到了,回家後她严刑拷问我是不是真的被煤老板包了做情妇,我那一刻死的心都有了。 我断定她没有看清楚许至君的样子和车牌,所以坚持欺骗她「是谭思瑶的爸爸顺路送我回来的」,要是被谭思瑶知道自己的前男友变成了「爸爸「,我觉得她真的会两刀砍了我。 我关上房门的时候,我妈很严肃的问我:「你跟康婕到底是怎麽了?」 我瞪了她一眼:「都说了没什麽,长大了嘛,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天天腻在一起了呀。」 只有我自己知道,用这样的借口搪塞我跟她之间那段友谊,是多麽的苍白。 其实很多时候,我总是想起她,我很清楚,我未来的人生中再也不会出现这样一个人。 人在十五岁的时候遇到的人,一定比在在二十岁遇到的人要单纯。 人在十五岁的时候建立的关系,一定比在二十岁的时候建立的关系要简单。 而这个人,她很快就回到我的生命当中来了。 凌晨一点的时候,暌违多日的她的名字出现在我的手机上,那条信息很短:落薰,借我点钱,我怀孕了。 我一直记得,康婕十六岁生日时许的愿望就是早日结婚,生个可爱的baby,她许这个愿望的时候脸上是我从来不曾见过的虔诚。 当时我就鄙视她胸无大志,我说我日後是要成大器的,绝对不会那麽早进入婚姻生活,在柴米油盐之中蹉跎大好青春。 她不理我,眼睛里写满期待:「我就想做妈妈啊,生个女儿叫好靓,以後别人看到我就会说『看,好靓的妈妈』!」 她说那句话的时候脸上有一层很神圣的光芒,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就是传说中母性的光辉。 然而很多次我们在路上走着走着,只要看到抱着小孩的人,她就会停下来去逗逗小孩,完全不管我脸上藏都藏不住的不耐烦。 我总觉得小孩子是世界上最麻烦的东西,可是她却觉得新生命是上帝赐给人类最好的礼物。 我必须要承认,就算她曾经游离在我的生命之外,然而我们共同谱写的这些过去却从来没有被时光的洪水刷得褪色过。 我相信,她跟我是一样珍惜。 是因为珍惜,所以我才会打电话过去骂她:「你这个蠢货,不知道有个东西叫避孕套吗,不知道还有个东西叫紧急避孕药吗?」 她在电话那头悄无声息,我骂完那句话之後终於问:「是谁的?」 她呵呵地笑,你又不认识。 过了很久,我终於说:「我陪你去。」 我站在取款机前,摁下密码,看着出钞口吐出一张一张粉红色的钞票,只有几张而已,我估计是少了。 我不是小气的人,我的价值观从来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我并不是吝啬这些钱。 我难受的原因是这些钱最後的去向,如果它们用来买衣服,请人吃饭,或者泡吧,我都不会觉得有什麽问题。 可是都不是,它们是用来给康婕,打胎。 一想到这两个字,我的心脏就好像被一支鼓锤重重的锤击了一下。 我去看李珊珊的时候,我也难过,也会心疼,但是那种感觉不一样,那是对好朋友,而康婕是……她是我的亲人。 我约康婕在市中心医院门口碰面,站在对方面前的那一刻,我们谁都说不出话来。 这种生疏地感觉让我想起一句很不恰当的诗:别时君未婚,儿女忽成群。 如果真的「儿女忽成群」,可能我还笑得出来,然而此刻,我是要陪她去做一件对於任何女孩子来说都难以承受的事情。 我们坐在医院长廊的塑料椅子上,周围走来走去的人都会好奇地打量我们一眼,有好几次,我被那些探究地目光看得几乎想要落荒而逃了,可是看到旁边紧闭双眼的康婕,我知道,我不能那麽不讲义气。 有那麽一瞬间,我想伸出手去握住她的手,让她看上去不至於如此害怕。 可是我没有,这异样地相处让我丧失了主动言和的勇气。 「落薰……」,她忽然叫我。 我紧张地问:「怎麽?」 她睁开眼睛看着我,忽然笑了,那个笑容像风中疾速凋谢的花朵:「落薰,其实在你很喜欢他的那个时候,我也非常喜欢他。」 她从来不曾这样跟我说过话,所以一时之间,我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麽。 然而,很快,我明白了。 她说的那个人,是周暮晨。在我不遗馀力的爱着的他的那些时光里,她连「爱」字都要隐没於唇齿。她从来都没有机会告诉我,我们曾经爱着的,是同一个人。 原来那段故事里,最辛苦的人,并不是我。 在我以着「失恋」的名义哭闹的时候,她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照顾我。 原来在那个故事里,她才是幕布後面那个连哭都不能发出声音,连眼泪都没有人看见的角色。 医生出来叫「周慧」,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起身往手术室里面走,在手术室门关上的时候我才想起来这是她挂号的时候随口胡诌的一个名字。 我独自坐在长长的走廊里,感觉自己濒临窒息。 我问自己,当你最无助的时候想起一个人,是不是说明他在你心里很重要? 所以,林逸舟每次觉得孤独的时候,他就会想起我。 所以,我每次觉得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许至君。 我机械地拿出手机,拨通他的电话,他「喂」了一声,我磕磕碰碰的牙齿只能发出几个音节:「许至君啊,我想找你借点钱…… [6]就算这个世界没有人爱你,起码你还可以自己爱自己。 康婕从手术室里走出来的时候,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平日里活蹦乱跳的她此时看上去就像个纸片人。 我强忍住心里强烈的心痛,走过去,搀扶着她走下楼,看到捧着一杯热巧克力的许至君倚在车边,面无表情。 康婕喝完那杯热巧克力之後说了一个地址,就晕晕沉沉的睡了过去,我从後视镜里看着她的脸。 我想,一定会有一天,她会主动跟我说起这段故事,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发誓我绝对不会再追问她任何关於这个孩子的事情。 许至君一路上都很沉默,在等红绿灯的间隙里他主动问我:「要不要抽根烟?」 我笑:「你不是从来不准别人在你车里抽烟吗?」 他拍拍我的头:「今天你可以破例一次。」 我拿出烟和火机,停顿了一下,最终还是又收起了,我怕烟味熏到康婕。 许至君不断地观察我,我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於是侧过脸去看着窗外,这样我才不会又在他的是视野之中狼狈的落下泪来。 他轻轻的咳了一声,说:「你有没有看过王尔德的童话?」 我憋着嗓子回答了一句:「我看过《快乐王子》。」 我就知道他一定会嘲笑我,果然,他一个人「嘿嘿」了半天之後,我忍不住又要骂他了:「笑死啊,你看的书很多吗,你看过《樱桃小丸子》吗!」 他懒得理我这个没有修养的女人,缓缓说道:「王尔德有一个小童话,说一个小孩,他爬不到花园里的树上去,後来巨人抱着他爬了上去,却发现小孩子的手上全是伤口。巨人问他,你不疼吗?你知道那个小孩子说了什麽吗?」 我回过头来,望着他:「他说什麽?」 他笑一笑:「你自己去看嘛。」 我们按照康婕的要求把她送到了她妈妈家里,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安置好她之後,趁空观察了一下她生活的环境,几十平米的房子还分成两室一厅,拥挤的家俱,有些角落里还有蜘蛛网,厨房里有隔夜的碗筷没有洗。 这是怎样的一个生活环境,我忍不住摇头叹息。 我站在厨房里洗碗的时候,许至君一直靠在门口看着我,我觉得我在他面前真的毫无隐私可言,我所有迷茫和仓皇的时刻都被他尽收眼底。 为了掩饰我的难过,我故意问他:「你怎麽会知道要买热巧克力啊?莫非你经验丰富?」 他笑了一下:「你忘了,我妈妈是医生。」 我们说完这句话之後又不知道要说什麽了,碗筷洗得乾乾净净陈列在破旧的厨房里,我看着那些洁白的器皿,眼泪忽然掉下来。 康婕,就算这个世界没有人爱你,起码你还可以自己爱自己。 这个世界冰天雪地不是我们的错,衣不蔽体也不是我们的错,在寒风刺骨的时候,最起码我们可以自己把自己抱得紧一点,或者站起来跑一圈,我们的身体里蕴含着无数的能量,我们可以自己温暖自己。 我恨她从不懂得珍惜自己。 许至君走过来轻轻的抱住我,这是这麽久以来我们第一个拥抱。 我的头埋在他的胸口,眼泪浸湿了他的黑色外套,我闻到淡淡的馨香,那是回声的香味。 他什麽话都没有说,可是我却觉得获得了很多的力量,在这个瞬间,我原宥了林逸舟,我原宥了他对我的那些折磨。 虽然无法确切的概括这种复杂的感情,可是这个人的存在,真的是伤痕累累的生命之中,莫大的慰藉。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早就已经停止了矫情的哭泣,他对我说:「我们去给她买点补品好了,也不要说借钱了,我对钱一向没概念。」 我抬起头看着他,我说:「许至君,谢谢你。」 他淡淡的笑:「谁稀罕你说谢谢,你先回学校换身衣服,我们再一起去给她买东西。」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谭思瑶从我通红的双眼里看出了一些端倪,她也懂事了很多,不会像从前那样追问我今天发生了什麽,而是告诉我「没有点名哦!」 我拿着衣服进浴室的时候,她又说「封妙琴开始来找过你,不过没什麽事,好像就是借洗手间。」 我「哦」了一声,把热水开到最大。 漫天漫地的水洒下来,烫得我全身的皮肤通红,我在这浩瀚的水声之中,终於明晰了一些什麽。 洗完澡我迫不及待的往外冲,谭思瑶站在窗口叫我「落薰,你晚上回来吗,只有几天就要考试了……」,可是她很快就看到了站在公寓门口的许至君,在下一秒,她的面孔就从窗口消失了。 她一定也不开心,可是我无暇顾及太多,我要赶在超市关门之前去买很多东西,许至君说的很对,康婕她现在需要我。 一路上我都没有说话,我一直在回忆康婕在手术室门口跟我说那句话的表情,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什麽都可以不计较了,周暮晨,孔颜,这些人在我们之间造成的隔阂与伤害,我通通都可以放下了。 还有什麽比她更重要,没有了,再没有了。 妈妈跟她都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女人,只不过的血缘关系是与生俱来,而後者却需要付出更多的忍耐,如果要我想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定论,那我只能想出一个非常非常土的:缘分。 乌鸡切成小块,生姜切片,红枣洗净,桂圆去壳,全部放入新买的砂锅了,小火熬炖。 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脑袋里是一片空白,我不敢问妈妈,以她那种中年妇女的精明听到「乌鸡」两个字肯定回浮想联翩,然後自导自演一场「名侦探柯南剧场版」,最终推断出「真相只有一个」:你流产了! 这不是什麽光彩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可是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为什麽,我不介意让许至君知道,可能在潜意识之中,我真的将他当作一个跟我很亲近的人。 他在旁边帮着我收拾厨房,他一边兴高采烈的整理着冰箱里那些过期的食品,一边说:「你不知道,你有事的时候第一个想起找我而不是别人,我真的挺开心。」 他不知道,就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手上正切着水果的刀一歪,在手指上划出了一条长长的口子。 整理完冰箱,他开始很孩子气的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终於不耐烦的问他:「你到底要干什麽?」 他搓搓手,又挠挠头:「呃……不干什麽……」 我生平最见不得人说话吞吞吐吐,於是我又加重了语气:「有什麽屁快点放。」 他张了张嘴,刚要说什麽,我们同时听见开门的声音。 一个长得并不难看但是不知道为什麽神情气质都极其猥琐的青年男子推门进来了,他看到我和许至君的第一反应跟我们如出一辙的吃惊,就在我们双方都怔在原地的时候,康婕气若游丝地在卧室里面喊:「落薰,他是我妈妈的男朋友。」 许至君的脸上惊讶的表情从这个手臂上刺着一条黑色的龙的男人进来之後就一直维持着定格的状态,那个男人张开嘴对我们笑,一口的黄牙一看就知道是嚼多了槟榔。 许至君终於回过神来,也对那个自称阿龙的男人笑了笑,我反而被这个突发状况弄得不知所措。 阿龙在康婕妈妈的卧室里转了一圈之後拿了点钱就出去了,走之前还很客气的叫我和许至君自己招待自己,不用客气。 我走进康婕的房间,她惨白的脸上浮起苦涩的笑:「唉……这乱七八糟的关系,怎麽跟你解释呢……」 我直接把盛满汤的碗送到她眼前:「解释个屁。」 等康婕睡了之後,我们终於发觉自己很饿了。许至君去开车的时候发现他的车被人用利器划了很长一道口子,逼得脾气再好的他也忍不住开口骂了几句。 我四周环视了一圈,在日新月异的长沙城里,这些陈旧而沧桑的民居和巷子是如此的不合时宜,这里居住的人们喜欢凑热闹,自己给自己的生活找乐子,这是生命的一个状态。 而芙蓉路韶山路上每天川流不息的名车,车里端坐的那些油光满面或者神情严峻又或者是妆容精致的人,那也是生命的一个状态。 这就是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有幸福,也有哀愁。 那天晚上回去之後我一直在网上找许至君说的王尔德写的那个童话,当我终於看到那个孩子说的那句话的时候,电光火石之间,我深深震动。 原来……是这样的一句话。 原来……许至君想表达的,是这个意思。 我想了很久很久,最後我打通了许至君的电话,他的声音有一点疲倦,说陈阿姨的身体出了一点问题,可是我追问起来他却又不愿多说。 我站在窗口仰起头看着满天的繁星,它们一颗一颗那麽耀眼。 我轻声说:「许至君啊,我知道那个孩子说了一句什麽话了。」 他说:这些伤口并不痛苦,它们都是爱的烙痕啊。 是的,我终於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这劣迹斑斑的生命,每一个人都会留下伤口,然而因为亲人,朋友,爱人的存在,因为这些珍贵的情谊的存在,无论曾经多麽荒唐丶悔恨丶怨怼,乃至耻辱,都蒙蔽不了伤口的本质。 这本质,就是爱。 [第五章]星星绝望 ★[1]人生最好不要错过两样东西:最後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深爱你的人。 自从罗素然知道了宋远跟李珊珊的事情之後就对宋远实行了经济封锁,她像每一个恶俗的女人一样以为掌握了一个男人的经济命脉就等於掌握了这个男人,无论他是老公,还是弟弟。 她在电话里对我说:落薰,我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想说点好听的话开导或者说是宽慰一下她,可是努力半天我悲哀的发现,我确实词穷了。 那麽玲珑剔透的一个人,居然也用这种低级的手段和伎俩,也是真的别无他法了吧。 迫於无奈,宋远打电话来找我借钱,从前那麽骄傲的男孩子,开门见山地跟我表明他的目的,我握着手机难过了好半天,要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应该也不会跟我开这个口吧。 想了半天,我还是决定出面做个和事老,替罗素然劝劝宋远,说到底,宋远还是罗素然的弟弟,她也就是一时之气,我妈以前还天天骂我呢,我要真的有什麽事全世界也就她会替我收拾烂摊子。 打定主意之後我把我的想法跟许至君说了,他偏了偏头:「好,我陪你们一起去好了。」 李珊珊出院之後就像一颗被冰雪冻过的大白菜,整个人都怏怏的,看到我挽着许至君一起出现的时候,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讶异。 我心里不是没有忐忑的,她跟林逸舟关系那麽好,此时看到我跟别人走在一起,总还是觉得怪怪的。可是许至君轻轻地握了一下我的手,我就觉得什麽都不必多想了。 我们去商量计划之前决定先喝酒壮胆,我原本担心李珊珊的身体不能喝酒,她大手一挥:喝啊,怕个屁啊。 然後她悄悄把我拖到一边,她像个小太妹……不对,她就是个小太妹,把我抵在墙上,几厘米的距离逼视我,问:「真的想好了?」 这一次我没有胆怯,我应承着她的目光,毫不犹豫的说:「想清楚了。」 她看了我很久,直到确定我这种坚定不是装腔作势之後,放开了我,拍拍手:「如果林逸舟问我,我就照实说?」 我点点头,就照实说吧。 我不要再像一个钟摆,在林逸舟和许至君之间左摇右晃摇摆不定。 我勇敢得太久了,现在只想找一条看上去最安全的路走下去,走这条路的时候我要自己对别的路上那些笙歌笑语都置若罔闻视若无睹。 我不想再贪恋海市蜃楼。 很多人都觉得我勇敢,都觉得我像颗杂草一样坚韧,其实这一切都是无可奈何。 如果我是从小生在优渥家庭成长得顺风顺水的谭思瑶,或者是懂得自我保护懂得捍卫自己利益的天蝎座女生孔颜,如果我是乾脆打破世俗准则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李珊珊……我大可不必这麽坚强。 因为以前失去过,知道失去很可怕,所以现在才比她们都懂得珍惜,不会迷失自己,也不敢迷失自己。 我走进去在许至君身边的位置上坐下来,他侧着头看着我,我第一次从他的脸上看到慌乱。 我不知道到底他在这几天当中经历了什麽,会让一贯不动声色的他动辄皱眉,动辄叹气,动辄心神不宁,他不说,我便不问。 我在餐桌下抓住他的手,我用这种方式告诉他:我有事的时候你总陪着我,你有事的时候我也会一直陪着你。 那天晚上,挂掉电话半个小时之後,他居然在我家楼下叫我,我妈妈那一脸「捉奸在床」的表情让我欲辨已忘言。 我跑下去看见靠着车抽烟的他,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漂亮,他说:「程落薰,我们试试吧。」 我一直很怕遇不到我喜欢的那个人,後来又怕遇到那个人他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再後来我又怕那个人躲在世界上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就是不出现。 每一次我等公车的时候都是那种忐忑的心情,我好怕等到天黑,等到最後,它还不来。 我好怕等我老了,皮肤松弛了,眼角爬上细纹了,那个人他还不现身。 罗素然说人生最好不要错过两样东西:最後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深爱你的人。 这麽多年,她说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所以我想了一下,我说,好,不管结果怎麽样……我们试试看。 这个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结局未知,但我愿意找一条看起来最安全的路走下去。 只是,命运比我想像之中要强悍太多,感情从来无法战胜命运。 晚上我们四个人去化龙池的小酒吧喝酒,叫了很多我最喜欢的百威。 化龙池曾经只是一条拥挤着低矮民居的安静古巷,随着第一家酒吧的开张,迅速变身成如今的热辣模样。 李珊珊喝多了之後抱着我跳舞,对面有男生对我们吹口哨,天空中下起了小雨,雨水顺着原木的屋顶落下来像一道水帘,地上是经年的石板,坑坑洼洼的小水洼里反映着一条街的喧哗和情调。 李姗姗真的有点点醉意了,她在我的耳边轻声说:「落薰,我早知道一切都要付出代价的,我都懂……」 我根本听不懂她说什麽,但是我也有点晕了,酒不醉人人自醉吧,我嘟嘟囔囔的回应着她:「其实我很爱他啊,可是他不肯停下来,等他肯停下来了,我靠,居然不是为我……」 我们两个疯女人执手泪眼相望,在酒馆门口上演一出活色生香的画面,不知情的人可能真的会怀疑我们的性取向。 我们两个人的惺惺相惜是被另外那两个人突然之间的冲突打破的,我不明白宋远怎麽会突然跳起来指着许至君说:「你再乱讲一句,信不信老子真的翻脸! 我霎时清醒过来,瞬间有迷糊了:除了我,还有人对许至君这麽不客气? 许至君坐在角落的位置里看着外面,他一动不动,可是我觉得,他好像一个引线就要烧完的炸弹,再不做点什麽他就要爆炸了。 还是李珊珊比我反应快,她冲过去一只手抓住宋远,一只手拖住许至君就往外走,回头对我喊了一句:「傻逼,拿着包啊!」 我们四个人坐在许至君的车里,我和李珊珊之前那点晕眩完全消失了,每个人都板着脸,一时之间谁也不知道要怎麽开口。 许至君平日里沉稳的风范再次彰显出来,他对宋远说:「你不要激动,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心情不会比你轻松,但是我以人格担保,我没有骗你。」 李珊珊忍不住插嘴:「到底是什麽事,别把我跟落薰当傻逼啊。」 我本想插嘴说一句「刚刚你还叫我傻逼呢」,但是一看到他们三个人凝重的表情,我就把这句话活生生咽下去了。 我一直都知道许至君讨厌烟味,可是这次,他是我们四个人之中最先点烟的,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之後,他缓缓道出了事情的始末。 就在我们两个人终於决定「试一试」的那天晚上,他来找我的原因,并不是简单的怕我会不开心而已,他来见我,是想找他心里这个「孤勇」的程落薰,借一点勇气。 许至君回到家里,打开灯才发现他妈妈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发呆,记忆力除了外婆去世,他从来没有看到他妈妈哭过,可是在灯光大亮的那一瞬间,陈阿姨转过来看着他的脸上,分明是一片潮湿。 在所有人的眼里,她一直是个很温柔娴静的女人。 从他儿时起,妈妈就跟一直告诉他:「无论什麽事情都不要撒谎,你撒了一个谎,以後就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这样不好。」 所以他想要的东西,只要不是太离谱,都可以直接跟妈妈说出来,在他的生命当中,没有一样东西是要通过撒谎的方式去获得的。 诚实,是妈妈的教育馈赠於他最好的礼物。 那天晚上,陈阿姨叫他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告诉了他一个对於他来说雷霆万钧的消息:她得了胃癌。 许至君根本不敢相信这个消息,可是陈阿姨疲倦的神色和不愿再多言的态度都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呆呆的看着妈妈,一时之间,什麽话都说不出来。 陈阿姨拍拍他的肩膀,起身回到自己的卧室中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坐在寂静的客厅里,听着时钟里的指针发出的寂寞声响。 过了片刻,他打了个电话给爸爸,可是接电话的却是一个女声。 那边只说了一声「喂」,他就挂掉了电话。 他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哭过了,可是这一次,他确实有那麽一点想哭。 宋远把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我们所有人的表情都十分凝重,只有车头那个多啦a梦的摆设不知人间忧愁般摇头晃脑。 许至君继续说:「我一直都知道我爸爸在外面有些事情,但是在这个年代,这样的事情不再是一个案例,而成为了一个现象,我偶尔会旁敲侧击暗示他,可是他有一套自己荒谬的理论。」 他顿了顿,忽然笑了:「我爸爸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另一半,是各种各样的女人』。」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似乎抖了一下。 我不能不想起自己的父亲,那个在我生命中一直缺席的男人,他最後跟我说的那句话。 他说:「我当没有你这个女儿,你也当没有我这个爸。」 我不知道他希望我这一生成为怎样的女子,我只知道在没有他的时光里,我不得不学会自己独当一面,适应家中没有男性的生活。 早年为了不让妈妈失望伤心,我不得不学会说谎,不得不学会自己在那些没有几个漂亮的分数的期末通知单上模仿妈妈的笔迹签字,不得不在学校召开家长会的时候去路边随便找个人,塞给他一些钱,让他坐在教师里冒充我的亲戚。 不是没有人问过我家中的事,我也不是他们想像中那样因为受到的伤害太大而不愿意谈及。 我只是真的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说起。 我没有一个契机像很多女孩子那样年幼时在父亲面前撒娇,在青春期坦率的告诉他我喜欢一个什麽样子的男孩子,没有人会在下雨天撑着伞在校门口等我,没有人会在妈妈震怒要打我的时候挡在我的前面。我的生命里没有这样一个人, 没有这个人。 我的眼泪安静的流出来,许至君紧紧握住我的手,这个动作彷佛成了我们彼此之间默契的一个暗号。 说不清楚自己的动机,或许只是为了让他妈妈放心,许至君终於下决心去查一查他爸爸外面这个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他调出了他爸爸的每个月的电话详单,找到了每个月出现得最多的号码,一个一个排查,有些是生意上的来往,有些是普通朋友,大多数名单他都确定了,只有一个号码最可疑。」 许至君对着详单上显示的那个号码拨过去,却发现自己的手机里早就存在这个人的姓名,在那一刻,他内心感受巨大的震撼。 当他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自己拨错了。 於是他赶快摁掉,仔仔细细核对了一遍之後,再拨。 没有错,那三个字,在他的手机上闪亮着,罗素然。 ★[2]原来,我们这些人的青春,每一个人都是暗伤连城。 从来不会撒谎的许至君,所以面对宋远的时候,他根本不晓得要如何自处,他只能痛心疾首的告诉他:你的姐姐罗素然,就是我爸爸的情妇。 听到这里,宋远还没有动作,我就尖叫起来:「不可能!」 许至君看着我,目光里充满浓烈的哀伤,他紧紧握住我的手:「落薰,我没有必要骗你们,那天晚上我去找你,心里也很矛盾,我挣扎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告诉,我知道罗素然在你心里的份量,况且当时康婕……所以我硬是忍住了,没有说。」 我看着他那个样子,看着他蹙起的眉头,好像看到原本烈日高照的天空突然就阴沉,好像看到五彩斑斓的街头突然就失了声。 我用力忍着,我不想在他这麽烦恼的时候还表现出一副很脆弱很经受不起打击的样子。 他需要我的勇气,他需要一个坚定不移支持他的程落薰。 说起来真是命中注定,其实在很早之前,命运那只翻云覆雨的大手已经在我面前揭开了一些真相: 我想起那个茫然的清晨,我在中天国际楼下看到从车里下来的罗素然,她当时脸上那种与平时截然相反的仓皇表情…… 我想起我第一次从许至君家里出来,陈阿姨把我送到门口,转身我就看到许至君他父亲的车…… 原来早就有了端倪,原来我是最早洞悉的那个人。 我转过头,对宋远说:「我答应过素然姐,什麽都不跟你说,但我真的不知道,人物关系是这样……」 宋远靠在李珊珊的肩头,黑暗之中谁也看不到他的表情。 李珊珊也一直沉默着,我知道她一定因为这件事而联想到了她自己。 原来,我们这些人的青春,每一个人都是暗伤连城。 我完全能够理解许至君当时的感受,那种惊心动魄,那种难以置信,那种完全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震撼和愤怒,那种要不要告诉我和宋远的矛盾与挣扎。 我也完全能够理解宋远此时的感受,这种颠覆,这种不可思议,自己一贯敬重的姐姐,斥责起李珊珊来那麽大义凛然的姐姐…… 我沉默了,李珊珊沉默了,宋远沉默了,连许至君自己,都沉默了。 这个晚上,我们谁都不知道还能说点什麽。 我们分成两部车各自散去之前,我把宋远拖到一边,我紧紧地抓着他战栗的双手,无比诚恳地跟他说:「宋远,无论怎麽样,你还是要跟素然姐和解,明白吗?」 平日里总是吊儿郎当一副二世祖模样的他,眼睛通红的看着我,在某个瞬间我觉得,这个贪玩的男孩子好像突然长大了。 他说:「我有什麽资格去指责她,她做什麽都是为了我。」 我们两个人看着对方,作为罗素然最亲近的两个人,我们谁都不愿意承认,心里有个地方,真的坍塌了。 那个晚上许至君不想回家,我就陪着他在江边坐了很久很久。我从来没有想过除了林逸舟之外,我还有这样的耐性陪伴另外一个人。 时间不太晚的时候还有很多人在散步,或者骑多人单车,车轮经过留下一片笑声。 我们背靠着背坐在石凳上看着一些人放风筝,长长的风筝线上串着很多彩灯,远远的看上去就像一颗一颗星星在闪亮。 我忽然觉得,许至君也像我暗淡青春里的一颗星星,明亮,璀璨,却也遥不可及。 他握住我的手,忽然长叹一声,然後缓缓说:「很久之前总是从思瑶那里了解关於你的事情,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们会这麽亲近。」 夜晚的风把我的头发吹得很乱,不知不觉之中我的头发已经很长很长了,不知不觉之中时光就这样流逝了。 早几年张爱玲大热的时候,我也装模作样读了几本,印象中最深的不是很多人都交口称赞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经典的文字,而是《十八春》里一句普通的对白。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你可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许至君一定没有看过这些,他的童年是在进口玩具和日本动漫中度过的,他这个年纪的男生如果读过张爱玲,那才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他不知道这些,可是他确确实实做到了这些,这就足够难得了。 在经历过跟林逸舟那样颠沛流离之後,我才体会到现世安稳的难得,能够让我一想起他在就觉得宽慰的人,只有许至君。 至於林逸舟,那是另外一句我喜欢的诗了: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他是一个浪子,带着浑身锋利的锐气,划伤自己也划伤了身边的人。然而,总有一天,浪子也会疲倦,浪子也要停靠,只是到了那个时候,不知道恰好路过他身边的那个人是谁。 他那麽多绯色传说,那麽多红颜环绕,是甲乙丙,还是abc,或者真的就是封妙琴……但都与我无关了。 我希望他幸福,即使我不是这个幸福的一部分,即使风水轮流转,我却永远不在那个轮子里。 而此刻,我希望他幸福的那个人,带着他的女朋友,跟一群狐朋狗友坐在一间清吧里,喝着黑山黑啤。 这种啤酒是捷克啤酒的代表,采用深层井水,6个月的底层发酵,在浓烈的焙焦麦芽中夹杂着一股令人惊异的果味清香,苦中带甜。 封妙琴手腕上带着一只ck的腕表,不仔细看的话会以为是一只手镯,设计非常漂亮,这是她前一周死缠烂打让林逸舟买给她的。 身边有个识货的女生挑了挑眉,问她价格,她故意趁dj换碟的时候大声说,也不贵,才三千,还打9折。 林逸舟瞟了她一眼,虽然光线昏暗,但她还是立刻察觉到了他的不快,即时收声,但脸上也露出了很不爽的表情。 十一点半的时候,清吧的老板娘来了,立刻有很多女生围了过去,林逸舟这一堆的女生也都像蜜蜂闻到了蜂蜜的清香,全部哄然而上。 林逸舟叼着烟,皱着眉问:「她们干什麽呢?」 在一旁开酒的服务生解释说,我们老板娘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帮客人算算塔罗牌,无论什麽都算得很准,所以有不少人是慕名而来的。 搞清楚这个原因,林逸舟笑着问封妙琴,你要不要去算算? 可惜她还因为他之前瞪她的那一眼而耿耿於怀,嗤笑了一声之後起身扭着往洗手间的方向去了,林逸舟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懒得理她。 随着一个女生跑过来用一种死了人一样的语气告诉他们「真的好准啊」之後,林逸舟也跃跃欲试,不准也不会少块肉。 他坐在老板娘对面,老板娘问他,算什麽? 身边的人都在起哄,算爱情,算爱情。 他笑了笑,就算爱情好了。 原本只是抱着好玩的态度来试试,并没有真的想过会听到什麽金玉良言,可是在抽牌的时候他还是表现得十分肃穆。 此时封妙琴已经从洗手间里出来了,看到林逸舟在算,她也站在周围饶有兴致的跟着大家一同围观。 然而,老板娘的第一句话,就让原本热闹的氛围凝固了,所有人脸上的笑容都变成了尴尬的表情,封妙琴的面孔更是像结了冰一样。 老板娘说,现在你身边的这个人,不是你的真爱。 满室的重金属音乐在顷刻间化作了寂静,那些鼓点像是打在了封妙琴的心脏上,她几乎是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林逸舟,而林逸舟就是在她仇视的眼神中,漫不经心的说出了那句话。 「真的蛮准的。」 这句话导致那天晚上封妙琴像疯了一样跟林逸舟吵架,她坐在副驾驶上几乎是声泪俱下地质问他:「你怎麽可以当着那麽多人那样侮辱我!」 林逸舟专心致志的看着前方的红绿灯,左手伸在窗外掸烟灰,轻描淡写地回答她:「我又没说错,确实很准啊。」 封妙琴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她好像是忽然之间才明白,这个人就是这样的,他不会像很多男生那样看到女朋友哭了就妥协,退让,承认是自己错。 他不会。 她慢慢的转过头去,看着窗外,过了片刻,她笑了。 她用激愤地语气问他:「那麽,谁才是你的真爱呢?程落薰吗?」 一个急刹车,没有系安全带的封妙琴由於惯性撞到了挡风玻璃上,她瞪大眼睛,怒视着林逸舟,没想到林逸舟眼中的愤怒比她还要多得多,一时之间,她被震住了,说不出话了。 林逸舟指着她,一字一顿:「你给我闭嘴!」 当时是凌晨2点43分,林逸舟的车停在五一路的十字路口,他跟封妙琴在车中怒目相视。 凌晨2点43分,许至君的也车停在五一路的十字路口,在等红绿灯的空挡,他抽出右手握住我的左手。 30秒後,绿灯亮起,他们由东往西,我们由西往东。 两辆车交错而过,他们没有看见我们,我们也没有看见他们。 只有上帝看到这一切。 把封妙琴送到家门口,她下车的时候,气鼓鼓地对林逸舟说:「我想要一条施华洛世奇的项链。」 林逸舟闭着眼睛,点了点头,他说:「就当我送你的分手礼物吧。」 ★[3]在看到那个帖子的第一眼,我就完全失声了。 谭思瑶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在睡觉,她吞吞吐吐说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我越问她越慌,最後被我逼急了她只好大叫:「你先回来再说!」 我站在公寓门口看到心急如焚的她和徐晓文,电光火石之间,我真的傻了,到底什麽事情这麽严重,这两个人会露出一副好像死了人的表情。 谭思瑶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崩溃了,她跑过来抱着我就哭,我恍惚之间感觉我们又回到了高中时代那个上午,我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她跟冯妍两个人哭得泪流成河。 我一边拍她的背一边哄她:「别急别急,有什麽事慢慢说。」 徐晓文也手足无措的跑上来帮着我哄了哄她,然後转过来正色对我说:「落薰,你要做好心里准备,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 我看着他们两个的脸,须臾之间,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 打开学校论坛的时候,网速有点慢,谭思瑶忽然挡在我面前,歇斯底里的说:「还是算了,落薰,算了……」 徐晓文的样子看上去像绷紧的琴弦,一时片刻之间,他不知道要怎麽办,他呆呆的看着我,又看看谭思瑶,最後他也快要崩溃了。 宿舍里没有别人,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让我看。」 林逸舟曾经说过,程落薰最可怕的时候不是摔东西,而是不说话。 在看到那个帖子的第一眼,我就完全失声了。 那是我的照片,很清楚可以看到我右眼眼角的那颗泪痣,最让我确定的是锁骨下面的刺青,这个刺青的图案是林逸舟自己想出来的,全世界只有两个,一个在他背上,一个在我胸口。 我只看了两张,徐晓文就忍无可忍的冲上来关掉了显示器,与此同时,谭思瑶也反手关掉了电脑的电源。 我木然的看着他们,其实我心里有好多好多话想问,可是我的喉咙里好像落满了灰尘,那些灰尘很厚重,堵得我好难受,可我就是发不出一点声音来。 我无助的看着他们,他们也同样无助的看着我,我的脑袋里是一阵接一阵的巨大轰鸣声,世界在一刹那炸裂,眼前好像有血色大团弥漫,自天边聚集,劈头盖脸而来。 我簌簌发抖如风中树叶,牙齿上下格格战栗,嗓子口好像已经不由自主地裂出尖叫,一声一声,像一只独自哀嚎的兽,耳膜中血液砰砰撞击,却发现自己听不到任何的声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多久,他们一直陪着我,谭思瑶的眼泪一直在流,徐晓文默默的坐在一边看着我。 我转头看了看窗外,终於说了一句话:「天黑了。」 天黑了,像不会再天亮了。 我想可能再过几十年,我都不愿意去回忆那个星期当中发生的一切,因为无论什麽时候想起来,都是那麽痛彻心扉。 过了很久很久之後,我闭上眼睛,还能够清晰的想起自己当初那种绝望的心情,那些负面的情绪像一张张狰狞的面孔在我的眼前张牙舞爪,而我却只能很没用的蹲在墙角剧烈哭泣。 除了班导到堂点名的课之外,徐晓文和谭思瑶全都撬了守着我,哪怕是一些重要的科目要划考试重点他们都一步不离的守着我。 我很安静的睡在床上跟他们说:「真的没关系,你们去上课吧。」 可是无论我怎麽说,他们都坚持自己的意思。每餐按时派一个人去给我买饭,虽然买来我也不吃,或者是草草扒两口就扔在一边。 平时我要是这样他们肯定都会觉得很惊讶,因为我在他们的心里就是一个彪悍的饭桶,有时候菜不好吃,谭思瑶剩很多饭,我都会骂她,问她有没有读过「粒粒皆辛苦」。 看着谭思瑶一个千金大小姐纡尊降贵的请求我吃东西,我心里也真的很内疚,我笑着跟她说:「以前你总觉得欠我的吧,这次你全还了。」 她看着我,眼泪哗啦哗啦就流下来:「落薰,我真的不知道为什麽,你要受这麽多苦,之前我还因为许至君的原因有点生你的气,可是现在我真的想通了,可能是上天在别的方面让你太坎坷了,所以让我把许至君带给你。」 我的眼睛也有一点潮湿,啊,许至君吗,不知道他妈妈的手术怎麽样了。 在发生这件事之前,我们两个人还特意拐弯抹角找到了一家俬房菜的菜馆里去吃饭,芙蓉广场曼哈顿大楼上面,几经周折才找到。 吃得很饱之後许至君很认真的跟我说:「我妈妈就这几天要做手术了,我就暂时不陪你了,等我妈妈这边弄好之後我就去找你。」 临走的时候他还偷偷在我钱包里塞了几百块钱,我回家才发现,打电话问他怎麽回事他笑着说「我这几天没时间给你买吃的,你自己拿着钱方便点,想吃什麽就吃」。 那个时候我简直感动得想哭,那种感觉就是觉得自己以前受过的委屈都不算什麽了,眼前这个人他完全会把之前生命中所缺少的全部补给我。 可是一转眼,繁星闪耀的天空,就全乱了。 我的手机一直关机,许至君中途打过两个电话给谭思瑶和徐晓文,他们谁都不敢跟他说实话,只说我是人不舒服,回家去了。 以许至君平时的聪明应该察觉到这个谎话多苍白,可是他也追问下去,可见他妈妈那边的情况也不乐观,他也没太多心思来细想我这边到底出了个什麽状况。 我成了一个怕光的人,每天都把窗帘拉得死死的,生怕一丝光照到我身上我就会化为灰烬。我也不敢出门,害怕同学们那些猜测的言论和好奇的眼神。 虽然照片上的关键部位都打上了马赛克,但是夏天我穿吊带的时候有很多人看到过我的刺青,大家都知道那个照片上的人就是我——程落薰。 夜里我听见谭思瑶轻轻的鼻息声,可是我怎麽都睡不着,我觉得我的人生应该要就此画上句号。 我打开手机,这些天里有很多信息。 宋远说:落薰,我觉得好难面对我姐,我现在跟她说话都觉得别扭。 康婕说:乡霸儿,你在干什麽啊,我以後叫你乡霸儿好吧?哈哈,儿化音,像不像首都来的? 还是康婕:阿龙跟我妈妈吵起来了,唉,你说我怎麽就找不到一个安宁的地方呢? 许至君说:我在医院陪我妈妈,她情况不太好,我走不开,你自己要好好的。 还是许至君说:程落薰啊,我有点想你,你病得很厉害吗?电话总关机,我蛮担心你啊。 依然是许至君说:你老实承认你是不是跟林逸舟在一起啊,老子要拖你去浸猪笼。 …… 一路看下来,几乎全是许至君,而林逸舟像他承诺的那样,没有再轻易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发过一条短信。 我站在天台上,风把我的白色睡裙吹得鼓胀翻飞,我想我自己看上去一定像一俱充满戾气的冤魂。 我给许至君发了一条很矫情的短信:许至君,这些年来,你在哪里,为什麽我这个时候才遇到你。 发完之後,我静静的坐下来,水泥地板很冰很凉,到处都是空的啤酒瓶子,我随手捡来一只用力在石阶上敲破,玻璃四溅。 顺手捡起一块,伸出左手,这条伤痕累累的手臂在月光下泛着洁白的光芒。 我记得那些细细的刀疤,在失去周暮晨的那个仲夏,我依靠这种方式发泄内心的悲伤。 我记得那两个圆圆的烟疤,在得知最好的朋友背叛过我的时候,我企图用身体的疼痛抵抗心里的痛苦。 我记得我的十六个耳洞,我记得我胸口那个黑色的刺青。 我也记得那个肮脏的夜晚,我看见不堪的一幕之後,自己的牙齿狠狠地咬在手臂上。 我记得。 这一次,我手中的碎玻璃,决绝的划向我的左手手腕。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温热的血液流满了整只左手,我安静的躺在水泥地板上仰望着深蓝的夜幕。 我听见一个声音,谭思瑶的尖叫,然後她来拖我,我挣扎。 渐渐的意识就模糊了,听不清楚她在说什麽,也看不清楚她的脸…… 我昏昏沉沉的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双眼肿得像核桃一样的谭思瑶,她紧紧地握着我包裹着厚厚纱布的手,看到我醒来她先是笑了,接着又开始哭。 我想说话,可是就是没有力气,头也很晕很痛。 她附下身来对我说:「我去找至君,他在他妈妈那边。」 我使出浑身力气拉住她:「先别去,先跟我说说发生了什麽事。」 在谭思瑶混乱的叙述之中,我搞清楚了这一天一夜当中发生的事。 她半夜醒来,看到我的床上是空的,洗手间里又没人,心里就知道要出事了。她想起我们高中的时候谁不开心就会跑到天台上去很做作的哭一场的习惯,於是她披着睡衣就爬上去了。 等她看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流了很多血,她想把我拖去医务室,可是她没有力气,她没有一点办法…… 她哭着打电话把许至君叫过来,任凭徐晓文怎麽巧舌如簧,半夜三更宿管硬是不肯放人进来。许至君一改往日谦谦君子的形象,二话没说,从钱包里抽了几百块钱塞到宿管手中,这才进了女生公寓。 谭思瑶说许至君看到我当时那个样子,脸在一瞬间变得惨白,然後把我从地上抱起来疯了一样冲了出去。 她跟徐晓文不放心我,硬是也一路跟了过来。 检查之後说我有轻微脑震荡,手上的伤口也不是太深,主要是太长时间不进食,所以才会晕厥,接下来只要多休养几天就好了。 谭思瑶看着我,她很郑重的说:「我觉得他是真的挺爱你的。」 ★[4]我真的很怕我一松手,这个人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许至君进病房的时候,我已经坐起来了,之前谭思瑶跟徐晓文两个人以死相逼,硬是让我喝下了小半碗蛋奶粥。 我看到形容憔悴的他,忽然想起从前我在医院里看到周暮晨照顾孔颜的情景,命运真奇妙,不是吗? 可能真的要很爱一个人,才肯花这麽多心思去照顾,去取悦吧。 他坐下来,一直凝视着我,我一动不动,实在不知道要跟他说什麽。 过了几分钟,我说:「我以前很幼稚的时候,相信过灰姑娘的故事,其实我好蠢啊,我连灰姑娘都不是,我是给灰姑娘拉马车的那只老鼠。」。 他伸出手拍拍我的脸,轻声说:「程落薰,你个王八蛋,吓死我了。」 我笑了,然後把脸埋在他宽厚的手掌心里,眼泪从他的指缝中大颗大颗溅落,我哭得那麽安静,却又那麽剧烈,他一直没有再说什麽。 可是我知道他在我身边。 等我情况稳定了之後,我去看了一次陈阿姨,她当时在午睡,阳光洒在病房里,她的睡姿安详静好。 好像从我一心求死的夜晚开始,我就越来越容易掉眼泪,一看到她的脸,我就忍不住要哭。 许至君拉拉我:「走吧,她的情况已经好很多了。」 送我回学校的时候经过摩天轮下面,我看着那个巨大的钢铁建筑发呆,他看了我一眼,把车停在旁边,然後跟我说:「坐一次好了。」 我摇摇头:「我怕。」 很久以前,他就带谭思瑶坐过了摩天轮,那时候我心里羡慕得不得了。我还跟康婕说,将来等我有男朋友了,我一定也要去坐摩天轮,我一个人坐,他站在下面用单反拍我的飒爽英姿! 可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我却怕了。 我无法又或者是不敢确切的表达出我心中的感觉,经过这次的事情,那个横冲直撞的我已经死了,被一些无形的莫名的力量,以一种无以复加的残酷,杀死了。 现在的我,只想双脚站在踏实的土地上,才能获得一点点的安全感。 我不知道那些照片是谁拍的,我也不知道这个人的初衷和目的是什麽,我也许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但是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为什麽我会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 我越来越懦弱,为了避免比事件本身更残忍的真相,我选择了息事宁人。 我很清楚的知道,经历了这麽多事情之後,我再也不是曾经那个为了一块蛋糕就对情敌大开杀戒的程落薰了。 谭思瑶告诉我,那个帖子很快就被管理员删掉了,过段时间,没有人会在再记得这些。 我的指甲狠狠的掐入掌心:不,我记得。 最终我还是没有拗过许至君,跟着他坐上了摩天轮,我靠在他的肩膀上,依然还是觉得安稳。 可是我自己知道,这种安稳的感觉或许还跟以前一样,可是此时的程落薰却已经不是彼时的程落薰了。 我骨子里有一些什麽东西,已经完全丧失了。 长沙的夜景真美,也许每个城市的夜景都差不多,高楼耸立,霓虹满目,车水马龙的大街,渺小如蝼蚁的路人。 许至君忽然说:「如果这个世界让我们变成了病人,我们就要做自己的医生。」 我看着玻璃外面的世界,如果此刻,这座城市轰然倒塌,会有多少人觉得此生无憾呢? 他说:「程落薰,那天晚上我第一眼看到你,你一动不动地躺在楼梯间,手腕一直在流血,我真的怕你就这麽死了……」 他的声音很轻,我的呼吸也轻。 我很後怕,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我就後怕,如果我真的死了,我妈她要怎麽办。 他稳定了一下情绪之後,接着说:「那个时候我在想,其实很多事情都微不足道,很多事情并重要,坦白说,你对林逸舟……一直让我心里很不舒服,我觉得我没有什麽比不过他,可是你就是更加在乎他,但是那天晚上我看着你,我想,还有什麽比你活着更要紧?」 他顿了顿,没有了,程落薰,你活在这个世上,这才是最要紧的。 在他说完这番话之後,我沉默了很久很久,我的灵魂好像已经灰飞烟灭了。 是到了这个时候,我才领悟到我的自私,是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世上还有这麽一个人,设身处地的为我着想,什麽事情都以我为重。 非要到这个时候,才懂得不应该把他的宠爱拿来挥霍。 我回过身去,紧紧的抱着他,我真的很怕我一松手,这个人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我不想再去追究到底是谁在黑暗之中伸出手来捅了我一刀,即使这个伤口在我馀生之中会每日每夜暗自汩汩冒血,我都不想再多提起一句。 无论是谁要伤害我,他的目的已经达到,我的生命已经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知道我以後不会再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人,我知道以後我不会再轻易接受任何人的亲近。 就像一只原本温和无害的兔子,在时间的推移之中接受了四面八方射来的利箭,这些利箭扎根在我的血脉之中,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於是这只兔子,就成为了刺猬,或者,豪猪。 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人懂得我的辛苦和寂寞吧? 许至君,他懂得一只刺猬的辛苦吗?你懂得一头豪猪的寂寞吗? 我想,即使他不懂,但他能看到,也足够了吧。 陈阿姨的身体在慢慢恢复的阶段,许至君有空的时候也经常来接我去他家玩。每次他的电话一来,我妈妈眼睛就放光:「男朋友?」 我是死都不把情报告诉敌人的优秀共青团员,随她怎麽猜,我就是不承认。 不知道为什麽,我很不愿意我妈妈知道我谈恋爱了。 她这一生,除了我之外,没有什麽亲近的人,我不想让她觉得连唯一的女儿都要被人抢走了。可是她有时候也会漫不经心的说:「我这辈子其实没什麽太大的心愿了,只要你以後过得好就行了。」 每次听到她这样说,我心里就很酸。 我总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甚至可以说是苍老了,这些年经历的所有事情对我而言都像是拔苗助长,我在这些力量的催发之下已经拥有了一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成人所具备的心智,可是在妈妈眼里,我还是个蠢得要死的小孩子。 也许每个做母亲的都这样想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多虑,这是本能。 就算是刚刚做过一场大手术,陈阿姨看起来也仍然是很有气质,她坐在花园里跟许至君养的那条「萨摩耶」玩的,笑容很慈祥,可是我看了就是觉得很心酸,纵然衣食无忧,可是这难道就是理想的生活吗? 每次看到陈阿姨我都会想起自己的妈妈,这些年,她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是不是也这麽孤独? 我听许至君说,自从生病之後,陈阿姨的生活中多了一项爱好,那就是看佛经。 我不解的问她:「你不应该是无神论者吗?」 她的神色十分淡然:「经过这次事情之後,很多事情都看得比从前通透。对於我来说,佛不是信仰,是寄托。」 有时她也会念一些佛经中的金玉良言给我听,每次我听完那些佛语都会陷入深深的思绪之中,但往往许至君会一巴掌扇醒我,然後很不满的对陈阿姨说:「妈,你一天到晚给她灌输这些,她要是当尼姑去了我怎麽办?」 陈阿姨说话也很犀利:「学你爸爸就是了。」 我看着这对母子哈哈大笑,我心里很明白,在情感上,我也许偏向罗素然,但是在道义上,我绝对支持陈阿姨。 无论在爱情当中经过多少辜负和蹂躏,我始终认为「爱这个理由不能使一切伤害变得合理。」 我已经尽量克制自己不要去想起那个人,可是记忆总会见缝插针,有时候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想,他现在好吗?他跟封妙琴还在一起吗? 不知道为什麽,我总觉得他不可能停得下来。 後来,我读《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时候,看到那段话,才明白我对林逸舟的感情。 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觉得他就是一个在青春里横冲直撞的孩子,而我在他生命当中的意义就是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 这种守望是宿命赋予我的使命,就算他离开了我,离开了我的生命,这个姿态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爱他需要勇气,被他爱需要运气。 我有勇气,可是我没有那个运气。 我并不知道,在我越来越觉得许至君才是命运安排给我的那个人的时候,林逸舟与封妙琴之间已经彻底完了。 封妙琴在最後一次见林逸舟的时候,乾脆利落地扇了他一个耳光,她咬牙切齿地说:「贱人,我恨你!」 林逸舟没有还手,他笑了笑:「这句话我听过很多次了。」 封妙琴走了之後,林逸舟决定给李珊珊打个电话,有些事情他想要问问她,可是李珊珊的电话一直处於关机状态,一直都打不通。 李珊珊之所以关机,是因为她在处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她在跟李总谈判。 在她的公寓里,李总阴沉着脸看着她把这些年来他给她买的所有名牌全部堆在他的面前,包括这间公寓的钥匙。 经过上次的毒打,她已经是一副无畏的样子了,她清清楚楚地告诉眼前这个男人,:「我要离开你。」 李总对她的行为嗤之以鼻,她鼓起勇气说:「我最好的青春已经给了你,现在,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谈谈恋爱,逛逛街,希望你成全。」 李总走到她面前,一个耳光扇得她几乎绊倒在地上,他居高临下得睥睨着她,语气是轻蔑的:「跟了我这麽几年,你怎麽会这麽天真?」 她跪在他的面前,没有落泪,也不肯妥协。 她只是一遍又一遍得重复着那句话:「希望你成全。」 ★[5]你不是一样也做别人的情妇,你有什麽资格说珊珊 大学的暑假很清闲,一点作业都没有,我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上网和吃饭,心情好起来还挑剔一下,说我妈的手艺退步了。 她从来就不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总是要跟我这个年少无知的小女孩计较,只见她把锅铲一甩,你去找你的亲爹去吧。 我去哪里找他呢?他都说得很明白了,没有我这个女儿啊。 康婕又开始上班了,但是当我问她是在哪个少女品牌站柜能不能帮我打折时她却只用眼神鄙视了我,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我穷追不舍地问,她顾左右而言其他:「你这个多啦a梦的杯子可以换了吧,打算用到死啊?」 我白了她一眼,把鄙视的眼神还给了她。 我就是喜欢这个杯子,我就是喜欢多啦a梦,哪怕这个杯子是孔颜送给我的我也照样用。 我对多啦a梦的喜欢是经过一番抉择的,那时候我还是跟周暮晨在一起,在多啦a梦跟水冰月之间徘徊的我,为了搞清楚我到底偏爱哪个人物更多一点,我纠结了好久。 之所以下定决心「奠定」多啦a梦是我的最爱的原因,是因为当时我跟周暮晨的一句对话。 我像个白痴一样在大马路上对这因为我拉肚子而不肯给我买草莓圣代的周暮晨大叫:「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他无奈地看着我说:「不用代表月亮了,你这个鬼样子,已经消灭我了。」 我当场崩溃,从那以後我再也不喜欢美少女战士了,我决定把多啦a梦封为我程落薰的「正宫」,谁也不能撼动它的地位。 说起来真丢脸,我看多啦a梦看哭过。 这次,野比像从前一样被胖虎欺负之後去找多啦a梦帮他报仇,可是多啦a梦很生气地告诉他要自己解决问题,野比不知道为什麽一直好脾气的多啦a梦会那麽生气,其实原因很简单,它要回未来世界了。 那天晚上野比为了证明自己以後能够好好照顾自己,让多啦a梦回到未来世界之後不用为他担心,半夜三更把胖虎约出来在平时玩乐的空地上大打了一架。 那个深夜的野比有一股亡命之徒的狠劲,最後胖虎被打得落荒而逃。结果,伤痕累累的野比被多啦a梦背了回去,他在精疲力竭之中还对多啦a梦说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吧。 那个晚上野比睡得很熟,多啦a梦坐在满地月光的房间里流着安慰而幸福的眼泪。 第二天清早野比起床,窗外阳光灿烂,可是多啦a梦不在了。 我好清楚地记得我看到最後那个画面的时候哭得多麽不能自己,比起多年後我为了爱而不得的哭泣要放松得多,我为了野比哭,为了多啦a梦哭,为了那种乾净纯洁的童真哭。 如果後来作者没有应广大漫画迷的要求继续画下去,我觉得那也是个很美好的结局。 就像野比一样,我们每个人都要长大,没有任何人的搀扶,即使在未来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可能会摔得头破血流,但是,这就是成长的必经之路。 有人说伤痛是成长的代价,但我宁愿把它们当成成长的积累。 在罗素然的影响之下,我也变得越来越豁达,命运无所谓好坏,它给我的一切,我都接受。 是灾难,我承担;是福分,我笑纳。 突然接到罗素然的电话时我和许至君在王府井看电影,我一边乐不可支地看着大银幕一边吃着好吃的喜之郎果肉果冻。 手机一震我的右眼眼皮就狂跳,我当即断定——此乃凶兆。 罗素然的口气是从来没有过的严厉:「落薰,你现在马上到我这里来。」 许至君一看到我接的是她的电话,脸色马上也变得很难看,我想了一下,说:「一起去吧,随机应变好了。」 走出王府井,许至君去停车场取车,我仰起头看着头上巨幅的广告牌,我喜欢的安妮海瑟代言兰蔻新推出的香水,经历了那麽多她却还是那麽美,八个大字惊心动魄——璀璨红情,至情至性。 这个世界每分每秒都在变化,这座城市每分每秒都在变化,我们的生命呢,也是如此吗? 车开到半路,忽然开始下起暴雨。 我看着刮雨器在玻璃上一来一去,轻声说:「夏天快到头了吧。」 许至君一声不吭,他的表情比这个下着大雨的黄昏还要阴沉。 我和许至君赶到罗素然家里的时候,那里已经刮过一场「暴风雨」了。罗素然坐在沙发上气得发抖,宋远靠着墙壁正在抽烟,落地窗是敞开的,站在客厅里可以看到窗外的万家灯火。 许至君冷冷得看着这个可以称为他母亲情敌的女人,我下意识地抓住他的手,怕他一时控制不住情绪会做出什麽出格的举动。 宋远看到我带着许至君一起来,眼神里陡然多了一些复杂的东西,我向他投去疑问的目光,可是他转过脸,什麽都不说。 冷场了很久,罗素然起身从冰箱里拿出饮料给我和许至君,她并不知道我身边的这个人是谁,盛怒之下也没有察觉到这个男孩子的敌意。 当然,许至君从小就被许妈妈培养成一个绅士,这种良好的修养在这样难堪的时候发挥了最好的效应,他礼貌地从罗素然手中接过饮料,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我走到罗素然身边坐下,本想劝劝她先消消气,有什麽事慢慢说,可是我还没开口,她忽然瞪着我问:「他不董事,你怎麽也帮着他一起瞒我?」 刹那间我有种穿越到了红楼梦当中的感觉,我看着面前的罗素然,有句话差点脱口而出,我不也帮着你瞒着他! 理智告诉我这句话万万说不得,一旦说出口了,我跟她好不容易修复的温和关系就会再次撕裂,重新陷入僵局。 可是我有理智,不代表宋远还有理智,可能真的是压抑得快要窒息了,他竟然将我心里这句台词抢了过去,像投掷标枪一样直中红心:「你对落薰凶什麽!她不是一样帮着你瞒着我吗!」 空气遽然凝结,我看到罗素然的面孔在一瞬间变得死灰,而宋远也在说完这句话之後陷入了沉默,傻子都看得出来他後悔了,他後悔自己这麽冲动地去伤害自己的姐姐。 而许至君,他原本轻轻握着我的手,也在突然之间加重了力道,我很清楚这种微妙的变化来源於什麽。 全场只剩下我一个还庆幸的人,这个烂摊子,只有我来收。 抢在罗素然开口之前我就对宋远一阵抢白:「你发什麽神经啊,你是不是嗑了药人不清醒啊,胡说八道些什麽东西啊,快点跟素然姐认个错,说声对不起算了……」 转过来我又急忙安抚脸色惨白的罗素然:「他疯了,你别跟他计较,谁知道他说什麽东西呢,你别往心里去啊……」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自己都能听出来自己的底气不足,字字句句当中都透着心虚,我只希望以罗素然的冰雪聪明,此时此刻不要再在这原本已经混乱的局面上雪上加霜。 可是她在极度慌乱之下,完全丢掉了往日的淡然和超脱,她哆嗦着嘴唇问宋远:「你说什麽,你是什麽意思,你跟那个做情妇当二奶的小太妹搞在一起不但不认错还反过来对我吼?」 这句话像一把烈火彻底焚烧了宋远残存的理智,我相信如果有人当着许至君的面诋毁我,他也一样会把他从小受到的绅士教育抛诸脑後,狠狠地跳起来问候对方的祖宗十八代。 就像此刻的宋远那样,为了维护他喜欢的那个人,因为不能忍受有人羞辱他心里珍视的那个人,他居然愤怒地对这个人吼:「你不是一样也做别人情妇,你有什麽资格说珊珊!」 我想,到了我年迈的时候,坐着摇椅看京剧,喝着毛尖品《三国》的时候,闭上眼睛回忆一下自己的一生,我一定会觉得有很多很多片段是我不愿意想起的。 比如我去哀求周暮晨跟我和好;比如我看到林逸舟跟别的女人上床;比如我看到学校论坛里我自己的裸照;比如许至君说只要我好好活着,他不介意我回去林逸舟的身边;比如这个晚上罗素然像疯子一样扇了我两个耳光後声泪俱下地质问我为什麽要将她的不堪告之宋远。 我捂着脸,我并不觉得这两个耳光有多重,它们不会比我扇林逸舟的那个耳光还重,它们也不会比我年少无知时打那个叫戴莹新的女孩子还重,可是我心里为什麽会那麽那麽疼,那麽那麽,疼呢? 我流着泪看着歇斯底里的罗素然,我想说什麽来为自己辩解,可是我真的发不出声音。 扇了我两个耳光之後,罗素然呆住了,宋远也呆住了,包括我,我也呆住了,我全身上下所有的力气都花在了流泪这回事上。 然而有一个人,无论什麽时候程落薰受欺负了,被冤枉了,他总会像一个救世主一样拯救她。 我听见许至君的声音在我身後清清楚楚地响起:「罗素然小姐,你弄错了,告诉宋远这一切的人,是我。」 罗素然转过来看着我身後这个目光如炬的男孩子,她没有搞清楚他是谁。 许至君上前一步,站在我身边,用我们一贯默契的那个方式使我镇定下来,再在罗素然已经决堤的状态上补上一句:「我是许至君,许辉是我父亲。」 他永远那麽有格调,他不说「我叫许至君」,他说的是「我是许至君,」那种笃定的姿态让罗素然完完全全崩溃了。 崩溃了的她看上去反而比之前要冷静,她跌坐在沙发上,目光呆滞,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许至君看了看呆若木鸡的宋远,沉着地揽着我的肩膀,声音很轻却很有力量。 他说:「我们回家。」 [6]她说:「我现在只有你了。」 宋远揉了揉她的头发,轻声说:「我也是。」 从中天国际出来,整座城市透着一股被雨水冲刷过後的洁净,空气当中也有植物的芬芳,他揉揉我的头发,疼爱之情溢於言表。 我摇摇头:「不痛,真的不痛。」 他直直地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忽然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程落薰同学,有时候看着你,我都替你觉得累,这麽多沉重的包袱,你这一路是怎麽走过来的?」 我的眼泪滴滴答答地掉下来,不,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他说的这句话。 从来没有人这样设身处地地站在我的角度为我想过,所有人都知道程落薰生猛,所有人都知道我去ktv必点的曲目是杨千嬅的《勇》,可是没有人问过我,你累不累? 我好累,真的好累,有时候半夜会从一些很荒谬的梦里惊醒,梦见自己穿着一身盔甲,周围全是硝烟和战火,可是连一个并肩作战的人都没有。 活在这个世界上,经历无数战争,可是我没有一个战友。 许至君,你看得见我的脆弱,也看得见我的软弱,你是命运派来守护我的那个人吗? 或者,你是属於未来世界,却因为野比一声召唤,又回到他身边的多啦a梦吗? 我和许至君走了之後,宋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回自己的房间,他脱下身上的ck和levis,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陈旧的灰色t恤和一条布裤子换上,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客厅,把车钥匙仍在玻璃茶几上。 清脆的响声把罗素然从木讷中惊醒,她错愕地看着满脸怒容的宋远,下意识地问:「你要做什麽?」 宋远看着眼前这个急速苍老的女人们心里勇气排山倒海的悲伤。 这是他的亲姐姐,父母车祸辞世之後,姐姐一个人担负起所有的重担,供他读书,让他受教育,给他买一切他喜欢的东西,甚至把自己的车给他开…… 他欠姐姐太多了,如果有更好的办法,他也不愿意做出伤害姐姐的事情。 可是还有什麽办法呢,他们是亲姐弟,骨子里有一样的偏执和倔强,对待爱情的态度如出一辙——爱,有理由背叛全世界。 他出走之前只说了一句:「姐,你给我的,我都不要了,我通通还给你。」 半个小时之後,他跟李珊珊在麦当劳碰头。 李珊珊正用向服务生要来的冰块敷着脸,看到宋远的打扮她竟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後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 她说:「我现在只有你了。」 宋远揉了揉她的头发,轻声说:「我也是。」 许至君的爸爸离开了罗素然这个不亚於重磅炸弹的消息是许至君亲口对我说的,我握着手机半天说不出话来,他「喂」了几声之後我才从震惊中苏醒,开口第一句话就是:「那素然姐怎麽办?」 他也沉默了很久,然後说:「落薰,我关心的是,我妈妈怎麽办。」 我不能责怪他,毕竟那是他的亲生母亲,人总是自私的,任何时候先考虑的都是自己。 我想起以前罗素然说的,生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挂掉电话,我做了个决定——我要去找罗素然。毕竟这些年的亲近,不是她两个错手的耳光就打得断的。 其实才短短几日的时间而已,可是当她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那麽清晰地感觉到,她老了。 我们选在太平街见面,小酒吧有露天的作为,霓虹耀眼,路过的人都是一脸的欢欣雀跃。 置身於这样的场地,更显得她无限寂寥。 我刚刚落座,她就将一个印着天鹅标志的小盒子推到我面前,我再乡霸也认识那是施华洛世奇的logo。 她喉咙沙哑地说:「算是姐姐向你道歉的小礼物,拿着吧,」 我犹豫着要不要接受这份礼物,她又轻声问:「那天……疼吗?」 我急忙摇头表示不疼吗其实我也没撒谎,她如此纤纤弱质,我又皮厚肉粗,能有多疼啊,可是我又怎麽可能直接跟她说,疼的是我的心呢? 她长呼一口气:「落薰,原谅我,我当时真的是失控了,其实後来你们都走了之後,我自己都觉得很可笑,我怎麽会把这笔糊涂账算到你头上,我认识你这麽久,别人不了解你,我难道还不了解你吗,你怎麽可能会是出卖朋友的人。」 无论怎麽样,我都觉得她这番话是在褒奖我,还真的挺受用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 她喝了一口喜力,说:「其实我只是迁怒你吧,当时那种场景,急於要找一个台阶下,太不知所措了,竟然做出这麽荒唐的事情,我真是不能原谅自己。」 我拿起酒瓶跟她捧杯:「真的没关系,我一点都不怪你。」 她笑了,她笑起来还是那麽好看,两只眼睛弯弯的像月亮一样,她说:「有段时间我还以为你跟小远在谈恋爱,心想你倒是个好孩子,只怕他配不起你,没想到……」 我怕她又难过,连忙岔开话题:「我才不是什麽好孩子,许至君都说我是不良少女。」 「许至君」这个名字一出口,我恨不得咬舌自尽,这世上还有比我更蠢更不会说话的人吗?活生生把她从一个难堪的话题带入了另一个难堪的话题。 果然,她停顿了一下,问:「他对你好吗?」 我点点头:「挺好的。」 我这说的可是实话,如果我违心说一句「不怎麽样」,只怕老天都会看不过眼,一道雷直接劈了我。 可是我没想到,从来爱情至上的罗素然会说这麽一句话:「落薰啊,我跟你说,你可以图一个人长得帅,可以图一个人有钱,甚至可以图一个人的家世,但是你千万千万不要图一个人对你好。长得帅,有钱,有社会地位,这些东西都是客观存在的硬件,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是如果你图一个人对你好,那真的就太傻了,他一旦不想对你好了,那你就什麽都没有了。」 我当即就怔了一下,这麽犀利的话连我妈那种活了四五十年的女人都没跟我说过,罗素然居然这麽赤裸裸地说了出来,这真叫我有点扛不住。 她忽然伏在桌上哭了,周围立马飞来无数探究的目光。 我连忙起身走过去,蹲在她身边,拉着她的手连声问她:「你还好吧,没事吧?」 她抬起头来,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她说:「落薰,其实我一无所有,但是,我要这个孩子。」 世间尘爱,千篇一律,可是她有这个孩子,即使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情,都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这个孩子会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她深爱,也深爱她,完全用爱延续下去的生命。 许至君的生日快到了,美人云集天秤座,他就是天秤座的美人之一。当然,美人也云集双子座,双子座的玛丽莲·梦露丶李嘉欣丶张柏芝,哪个不是大美女啊。 之前我就一直在想到底要送他一个什麽东西做礼物,他什麽都不缺,这真叫我为难,总不能直接包个红包给他吧,那显得我这个女朋友既粗俗又愚蠢。 他倒是对我没做什麽指望,他说:「你既没品位又没钱,送不出什麽新意又不能拿钱出气,所以就别费什麽心似了,反正也不是什麽大事。」 虽然我承认他说得对,但是好强的自尊心不允许我低头,乾脆耍起无赖:「要不,你生日那天,给你找两个小姐玩玩?」 他被我哽得半天说不出话,我看着他那个样子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觉得爽。 可是很快他就报仇雪恨了:「别以为老子跟林逸舟有一样的爱好!」 我尖叫着扑上去:「你再提一次林逸舟信不信老娘杀了你!」 他也越来越不要脸了,两手一摊:「杀了我多不划算啊,你还要坐牢,强暴我吧,我不告你。」 康婕这个损友从来也都没有什麽好的提议,她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於迟疑着开口:「你有没有封妙琴的献身精神?要不你学学她吧,王菲都是那麽唱的,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今夜什麽都不留下!」 我一掌拍过去:「滚!老娘没那麽豁得出去。」 说完这句话之後我又有点伤感,等到我年纪大了,儿女成群了,我还是会记得吗?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曾经那样奋不顾身地爱着一个人,我曾经那麽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 直到许至君生日的前两天,我还是没有想出送什麽东西好,乾脆就冲到大卫杜夫专柜买了一瓶「回声」,这是他一直锺爱的香水,虽然不出彩,但也绝对不会出错。 在我精心为许至君挑选生日礼物的时候,对未来即将发生的事情茫然不知。 当我看到站在公寓门口的林逸舟时,我才隐约觉得,或许有一场风暴又要刮起了。 [第六章]深海里的星星 ★[1]他说:「你真的不想知道我跟封妙琴为什麽上床吗?」 再见到林逸舟,我清清楚楚听见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一直以为,我们两个人的缘分已经耗尽了。给不了彼此幸福的人,就算住在同一座城市,同一条街道,也可以终身不。 他看起来有些憔悴,皮肤还是泛着因为常年不见日光的苍白,他低着头在玩手里的zippo,那个样子就像一个找不到夥伴的小朋友。 要很多很多年之後,经过时光的洗涤和净化,我才晓得为什麽当初我对他的感情会那麽深沉。 他不是没有优点,他从来不以自己是纨裤子弟为荣,大是大非面前他分得清楚,他内心有些很童真的东西,他时常会跟路边那些弹着吉他或者拿着画笔的人聊天,他尊重每一个自食其力的人。 然而这都不是关键,这些不是我爱他的原因,也不是我放不下他的原因。 我对周暮晨,是年少时少女对异性的仰慕;我对许至君,是弱者对强势关怀的感激与崇拜;唯有对林逸舟,除却爱慕和崇拜之外,还有一种怜悯。 他孤独,但是一旦掺杂了怜悯,就完蛋了。 我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才抬起头来看着我,我的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 这麽久不见之後,我脑袋里第一个想的不是他的封妙琴,也不是我的许至君,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林逸舟,你又瘦了。」 他笑了一下,说:「你一直把我放在黑名单里,我打不通你的电话。」 然後他在我还懵懵懂懂的时候,乾脆利落地拉起我的手就往他的车上拖,我一边使劲想要甩开他的手,一边担心手里提着的给许至君的礼物会被打破。 没用,我说过,我再野蛮我也是个女的,我的力气没他大。 他像土匪抢良家女做压寨夫人一样把我绑上了车,车发动的时候,我索性不挣扎了。 我冷笑着想,他还能把我怎麽样? 他开车比从前更嚣张了,尽管我系了安全带还是完全没有安全感,窗外的景色刷刷地倒退着,我并没有看到後视镜中,许至君的车紧紧跟在我们後面。 林逸舟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想起曾经无数个深夜,他的车驰骋在郊区宽阔的马路上,我坐在旁边,理智被摧毁得灰飞烟灭,那个时候我觉得在这个人身边,死亡都不可怕。 我闭着眼睛,轻声说:「你迟早要死在这辆车上的。」 如果说,我这一辈子有什麽後悔的事,那就是我说了这句话。 那是我不知道,世界上有个词语,叫一语成谶。 如果要我付出任何代价去换回我曾经口不择言说出的这句诅咒,我都愿意,哪怕,这个代价是我的生命。 林逸舟停好车之後,拖着我进了电梯,我已经是一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死样子了,我蹲在电梯里看着表示楼层的数字一个个地上升,我真心希望此刻电梯坠毁,我们同归於尽。 他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陌生的气息,曾经多少次,我觉得人生痛苦无望的时候骂我想要来到这间房,想要呼吸一下这里的空气,才觉得自己不会活得那麽窒息。 客厅里摆着冰壶,吸管,锡纸,火机。 我绝望地看着他隐没於黑暗的面孔,我真的恨不得杀了他。 在某些方面,林逸舟是我的老师。 是他告诉我吸毒的概念。所谓吸毒,就是在不恰当的时间,地点,采用不恰当的方式使用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是他告诉我,毒品分为合法毒品和非法毒品,像烟丶酒精,那些国家贸易管制但是对人体有害的东西就是合法毒品,而他平时玩的那些,冰毒丶麻古丶k粉,就叫非法毒品。 有时候,我会觉得,那真是一些模糊的概念。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灰色的地带,灰色的人群,通过一些极端而偏激的方式,获得一点短暂的快感。 林逸舟玩那些东西从来不瞒我,说来也是我犯贱,我明明对他的一切缺点都了然於心,可我就是不能不爱他。 我不是没有劝过他,有时候他看一看我的眼神就能明白我的忧心,可是他管不住自己,他就是个狂妄任性又目空一切的人。 我听说像他们那样的人其实都有很重的疑心,没办法,到底还是怕,可是他跟他的朋友聚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避讳我,後来无意间我才知道,是因为他跟他们说:「她是我的人,绝对靠得住。」 「我的人」,我为了这三个字激动得都要产生幻觉了。 但是他从来不许我碰那些,他总是对跃跃欲试的我说:「你跟我们不一样。」 那次他「嗨」大了,所有人都「嗨」大了,只有我一个人是清醒了的,他忽然对我说:「你到底喜欢我什麽啊?」 我哈哈大笑,我说:「你什麽我都喜欢啊。」 等他清醒了之後我跟他说起这件事,他死活都想不起来。 後来我才知道,吸毒之後的一段时间,人是会失去记忆的。 所以,他不记得他问过我那个问题。 那时候我们真好,那时候我们每次见面,每次在一起,都像是生命中最後一次相见,好像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一样,所以在一次一次不遗馀力地急速狂奔之後,我发现,我再也不可能回头了。 我走过去,仰起头看着他,我问他:「你到底要怎麽样?」 他看着我,说:「我跟她分手了。」 忽然间,我不能抑制地大笑起来,寂静的房间里我的笑声让我自己都觉得毛骨悚然,我笑了很久很久,眼泪都笑出来了才勉强收住这凄厉的笑声。 我指着他问:「关我什麽事?」 他一把抱住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在发抖。 他说:「程落薰,我们重新开始。」 他永远都是这个鬼样子,即使他後悔了,即使他也畏惧了,即使他终於明白我已经跟着别人走了,但是打死他他也不愿意承认。 我太了解他了,我了解他胜过了解我自己。 他抱着我的时候,我的心里空荡荡的,真的是空荡荡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知道我能留住的只是这一时,我留不住他一世。我爱这个人,可是他是断线的风筝,他是冉冉升空的孔明灯。 我什麽都不是,我只是被他遗留在地面上的人。 在黑暗而寂静的房间里,我们厮打起来。 应该是我先动的手,又或许是他,到底是哪一句话触及了对方的死穴,或者只是因为我极力保护那瓶「回声」的姿态激怒了他,我实在已经记不清楚了。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什麽时候积攒了这麽多的怨恨,就像两座喷薄的火山,岩浆迸发,地动山摇。我也从不知道原来他会打女人,我也没想到我扇他耳光他会还手。 我开始口不择言地骂他:「你这个变态。」 他也疯了,大声地喊:「反正你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 我们像两只在密室里找不到出口的困兽,彼此伤害成了唯一的情绪出口。 不知道打了多久,打得满室狼藉,连我原本要送给许至君的生日礼物都打碎了,「回声」的香味如此浓烈地迎面袭来。 我忽然惊醒了,我在这里干什麽? 我不是说过要跟许至君在一起吗?我怎麽会跑到这个人家里来把自己弄得这麽狼狈? 清醒过来之後我马上冲进洗手间洗了个脸,整理了一下乱七八糟的头发,然後穿过客厅想夺门而出,可是盘膝坐在地上的林逸舟,他一句话就让我停下来了。 他说:「你真的不想知道我跟封妙琴为什麽上床吗?」 那是林逸舟的二十一岁生日,他已经很久没有跟父母一起过他的生日了,况且男孩子本来就对这些就不像女孩子那麽上心。 比我对这件事更上心的女孩子,是封妙琴。 她知道我跟林逸舟很亲密,但也知道我们并没有在一起,所以按她的说法是:她只是争取自己的爱情,并没有横刀夺爱。 在我还傻乎乎地在学校里照顾谭思瑶的时候,封妙琴已经敲开了林逸舟公寓的门,她没有带任何生日礼物,她自己就是她预备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黑色的雪纺连衣裙下面,是她精心挑选的新内衣,豹纹图案,传说中能秒杀任何男人的制胜法宝。 其实没什麽手段,利用的不过是人类最原始的欲望而已。 她趁林逸舟不注意的时候用他的手机给我发了一条短信,然後走进他的卧室,脱掉了身上的那条雪纺裙。 当时林逸舟背对着她在玩魔兽,听到她叫他的时候头都没有回,甚至没有搭腔。 封妙琴想了一下,走到他面前,关掉了显示器,在林逸舟还一片茫然的时候,仅仅只穿了内衣的她蹲了下去…… 「那种情况下,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推开她。」这是林逸舟说的。 「放屁,是你自己禽兽不如!」这是我说的。 我蹲在地上大声地喊:「只是要一个女人跟你做爱吗?我也可以啊,你想玩冰火几重天那些把戏我都可以去找个鸡学会了伺候你啊!」 我不要脸了,我不要尊严了,话怎麽伤人我就怎麽说了。 当我知道封妙琴居然不过只是利用色相诱惑了他,而轻易颠覆了我珍若拱璧的爱情和信任,这叫我情何以堪? 因为这侮辱而失去了理智的我扬起手就是一耳光扇了过去,我不知道原来自己有这麽大的力气,他的脸颊马上出现了五个手指印。 可是为什麽耳光扇在他脸上,我的心,却很痛很痛。 说不出来的痛,无法言说的痛,我以为经历了那麽多事情之後,我对疼痛已经没有什麽感觉了,为什麽此时此刻我的胸腔好像被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撕裂着。 过了很久很久,外吹进来一阵风,烟灰被吹得散了一地,我叹了口气:「林逸舟,不管怎麽样,都过去了,这些事情跟我再也没有关系了。」 他低着头,喃喃自语:「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我转过脸去,不忍心看着这满室的凄清和悲怆。 我站起来,轻声对他说:「保重。」 就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许至君面无表情的脸。 ★[2]我需要钱,程落薰,不是每个人都有你那个运气,可以钓到有钱的男朋友! 看到许至君的第一眼,我就呆住了,完完全全不知道要怎麽办了,他的目光像火炬一样直射在我的脸上,更像是炙烤着我的灵魂。 他的口气,从来没有如此冷漠过:「你有没有受伤?」 我胡乱地点头,又胡乱地摇头,我已经完全不晓得要怎麽面对这个场面了。在那一刻,我很害怕,从来没有过的害怕,可是我自己都很难说清楚我到底在害怕什麽。 我正慌乱得不只如何是好的时候,林逸舟走过来了。 我这才看到他的脸上脖子上都被我的指甲抓出了血痕,而我再看看我自己,一点淤青都没有。 他并不是真的跟我打,那几个耳光根本没有力度。 我的眼泪哗啦啦地流了下来,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当着这两个人哭,这简直比要我去死还要让我难受。 林逸舟冷冷地看着许至君,许至君也冷冷地看着他,这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正面彼此,一时间,谁都没有先开口的意思。 我牵起许至君的手,几乎是用哀求的语说:「走吧。」 他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林逸舟就先开口了:「程落薰,你今天走出这个门,以後我们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是以前,我大概又会心软,又会退让,又会妥协,然後我们又继续陷入一场拉锯战,两个人又继续进退维谷。 以前,是因为懂得,所以爱;是因为懂得,所以任他反覆伤害。 以前,这是一个多麽伤人的词。 他还太年轻,年轻得不知道要怎麽专心爱一个人,年轻得不知道很多东西在拥有的时候就应该珍惜。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这一次我真的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慌张,我知道这是因为他从我的脸上看到了坚定。 我站在许至君的身边,声音很小,但很清晰:「那就这样吧。」 许至君的手不自觉地紧了一下又立刻回复自然,他对林逸舟说:「你自己说出来的话,你要做到,我不想以後再看到你跟我的女朋友有什麽瓜葛。」 我们一直走到电梯门口都没有听见林逸舟关门的声音,电梯门观关上的那一瞬间,我听见我的心里,有些什麽东西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彻底敲碎了。 许至君并没有让我上他的车,这是他第一次对我发脾气,我从不知道有人发脾气是这样的,不骂人,不打人,只是阴沉着一张脸就足够让身边的人心惊胆战了。 我看着他,很茫然,他到底要怎麽样呢? 他低着头,不看我:「我原本想去接你吃饭,结果看到你上了他的车,看得出你不是自愿的,但我想你如果一定要挣脱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吧。」 他的话让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就这麽一两句话,他那麽不客气地戳穿了我的借口。 是啊,如果我自己真的很坚决,那林逸舟他有什麽办法把我带走? 许至君叹了口气,接着说:「我跟在你们後面,看他开车开得那麽快,担心你们会发生什麽意外,并不是故意跟踪你们的。 「你们上去之後没有关好门,我进去也不是,走也不是,犹豫之间才会听到你们所说的一切,这是我不够磊落的地方…… 「落薰,你跟着我走或许只是意气用事,或许你自己都没有搞清楚你到底想要什麽。 「你好好想清楚吧,不必因为别的原因跟我在一起,你也很清楚,我并不是除了你之外不认识别的女孩子。」 他後面那几句话说得云淡风轻,听在我的耳朵里却是字字重千斤,我看着他独自上了车,绝尘而去,很久很久我都没有回过神来。 他是什麽意思呢? 他的耐心终於到了极限? 我一个人恍惚地走在路上,短短几年的青春,原本素白纯良的底色,路过的人一人踏上一脚。原本纯净得像块玻璃的心,被一次一次狠狠地摔掷在地上。 我蹲在地上,呼吸是那麽困难。 我听见一个声音带着试探的口气叫我:「程落薰?」 我茫然地抬起头,只看到天空中那个巨大的太阳,光线太强烈了,我睁不开眼睛。 这个人蹲下来扶住我,伸手摸了一下我的额头,说:「你好像很不舒服啊。」 他没有说错,我真的很不舒服,我觉得我马上快要晕倒了,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我听见自己虚弱地问:「你是谁?」 这个名字穿破往事逆袭而来:「我是周暮晨。」 我们坐在冰室的角落里,我很抱歉地对他笑:「人老了,老眼昏花,你别介意。」 他笑着看着我说:「在学长面前说自己老,我看你是欠打。」 恍惚之间,我觉得他好像真的只是我一个学长而已,我们过去没有一点别的纠葛,所以如今云淡风轻地坐下来谈谈各自的生活。 他似乎已经不记得了,曾经他色厉内荏地跟我说过:「你要真想为我做什麽,就是再也别来骚扰我」的话。 其实并没有到那个程度吧,对我的厌恶,仅仅是出於彼时对孔颜的爱护吧。 我那时还太锋利,就像一把剑一样,出鞘必伤人,那时候我根本不懂得,在爱情当中其实也很需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这个下午我们说了很多,他说整个暑假他都没有出门,就是今天出来买东西,这麽巧就碰到我了。 我没有告诉他,我高三的时候曾经一个人跑去看过他。 那不仅是仪式上的告别,同时也是情感上的彻底割舍,当时的我,以为只要放下他,我的人生就会翻开新的篇章,未来全是美好。 我太傻了。 我本来想问他,你现在还跟孔颜怎麽样?可是我觉得这个问题一旦问出口就会牵扯到很多很多我们可以掩埋的回忆,可谓是我还是决定闭嘴。 我没问过他的感情生活,他却开玩笑问我:「谈恋爱没有?」 一时间,我不晓得要怎麽描述我的处境,这沉默让他误会我至今单身,於是安慰我:「没关系,你是高处不胜寒,不像我这样的人,我是低处纳百川。」 我终於忍不住笑了出来。 是真的放不下吧,爱已时过境迁,恨已沧海桑田,我们终於有这麽一天像老友一样坐下来说说生活,说说天气,说说当季流行什麽搭配,说说某个牌子的鞋子又贵又丑。 可是我们不提当年,我们不提那些惊心动魄的从前。 分开来的时候,他忽然正色对我说:「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真的觉得你长大了,这几年我一直想,如果你当初不是遇到我,也许你会幸福很多。」 我被这句话弄得有点惆怅,於是也就口无遮拦地回了他一句:「你现在说这些,晚了。」 就算没有遇到他,也未必就会幸福吧,人生只有一个,没法活出那麽多假设和可能。 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之一的阿佳妮曾经说:总有一个人狠狠教训你,让你知道你是谁。 就算没有他,也会有另外一个人,狠狠教训我,让你给我知道我是谁。 我们分开的时候,他的表情忽然有一点奇怪,像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不解地看着他:「有什麽事就说啊。」 他皱了皱眉,问了一个让我很吃惊的问题:「你知不知道康婕现在在酒吧做事?」 我怔怔地看着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 他补充道:「我前几天跟几个朋友去酒吧玩,看到一个女孩子很面熟,虽然化了很浓的妆,但是还是觉得是认识的人,结果出来的时候看见她在门口跟别人说话,我才确定是康婕。」 怪不得…… 我脑袋里突然像一盏灯泡一样亮了,怪不得每次晚上叫她出来散步她都不肯,怪不得每次白天见她她都无精打采。 「原来是去酒吧做服务生去了。」我这才恍然大悟。 可是周暮晨的表情十分吃惊:「服务生?不是啊,她是在陪酒啊!」 当天晚上我把康婕从酒吧里拖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有点口齿不清了,我让她去洗手间把喝下去的酒吐出来,她痛苦地摇头:「我已经吐了两次了,再吐胃就要穿孔了。」 我扳正她的脸,她脸上的妆已经掉得差不多了,睫毛膏晕开之後两只眼睛就像被人打过一样,还有眼皮上那被我嘲笑了好多次的蓝色眼影也花得不成样子了。 我问她:「为什麽?」 她推开我:「我需要钱,程落薰,不是每个人都有你那个运气,可以钓到有钱的那朋友!」 我难过地看着冲到路边剧烈呕吐的她,为什麽会这样,几年前还会因为爬到人家房顶上看夕阳,看鸽子就觉得很快乐的我们,怎麽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走过去,平静地文问她:「你需要多少钱?」 她没有转过头来看我:「别问了,救急不救穷,这个道理你懂不懂?」 我仍然固执地问她:「你需要多少钱?」 她突然火大了,一把推开我,怒气冲冲地对我吼:「叫你别问了你他妈的听不懂啊,不是我需要钱,是我妈需要钱,她要是拿不出钱来那个男人就会打她你懂不懂!」 我从没见过这麽激动的康婕,她吼完我之後就跑过来抱着我很大声地哭,我木讷地任由她抱着,四周经过的人都忍不住朝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我抬起头来看着深蓝色的夜空,这座城市怎麽会让我们变成这个样子? 我一直在吧台坐着等康婕下班,等她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我再次看见了那个叫阿龙的男人。 原来男人的猥琐也可以跟长相无关,那是一种由内心散发出来的令人作呕的气息,他叼着廉价的白沙烟,口里嚼着槟榔,说话的时候整个身体一直在打摆子。 康婕冷冷地对他说:「说了过两天才发钱,你别跟苍蝇见了屎一样好不好。」 他并不计较康婕的恶劣态度,还笑嘻嘻地说:「行啦,这两天我有个事做,不急啦。」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冲上前去拖着康婕就走,我气鼓鼓地想要是那个龌龊的男人追上来老子就一耳光扇死他。 好在他还算识趣,并没有跟着我们来吃夜宵。 长沙的夜生活是从午夜十二点一直到凌晨三点的这座城市似乎永远都是这麽热闹,热闹得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只有体会到了这些热闹,才能明白这座城市的真实。 康婕一边吃着米粉,一边对我说:「那天你在我家说,就算没有人爱我,最起码我自己还可以爱我自己,我觉得你说得很对。」 她说:「落薰你看看周围的这些人,这些人当中有多少人敢说自己活得很幸福?每个人都有欲望,欲望是无休止的,当能力满足不了欲望的时候人才会痛苦。」 她说:「可是,还有这麽多人依然活着,就像这座城市一样,七十年前的文夕大火把长沙烧得精光,但是你看,七十年後的长沙依然这麽欣欣向荣。」 她说:「落薰,这座城市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 这天晚上的康婕根本不像一个没读过书的人,她简直像个哲学家,我默默地吃完了面前的肉饼蒸蛋和排骨粉,我不知道还可以说些什麽。 那天晚上回去之後我给许至君发了一条短信,我说:「许至君,对不起,可能我也还没学会怎麽珍惜一个人。」 我想,他要是不回我了我以後就再也不去打扰打扰他了,三分钟之後,我的手机亮了。 他在电话那头说:「懒得跟你发短信,记得买生日礼物。」 但是我们谁也想不到,在他生日那天,命运送给了我一份生命不能承受的大礼。 ★[3]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刺青爱人,大火不能熄灭,众水不能淹没。 如果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後,来到了传说中的奈何桥,见到了传说中的孟婆,我一定会向她要一碗孟婆汤来喝。 如果前尘往事的记忆真的可以因为那一碗汤而悉数遗忘,那未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我想要忘记我曾经遇到过的那个人。我想要忘记我们在黑暗的房间那些沉默地对峙:我想要忘记我们彼此曾那样不遗馀力地互相伤害;我想要忘记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摁掉了他一生中最後一次打给我的那通电话。 林逸舟,我想要忘记你。 可是,天上人间,碧落黄泉,我怎麽可能忘记你? 许至君生日的那天上午,谭思瑶面色凝重地跟我说:「落薰,有件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我对她翻了个白眼:「你说啊,你说啊,有什麽不好说的。」 看着她那麽欲语还休的表情,我以为她是估计我们三个人尴尬的身份,所以迟疑着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帮许至君庆生。 可是她一开口我就傻了,她说:「本来我看你好像也放下了,不想再提起那件让你不开心的事情,但是我又觉得你有权利弄清楚一切来龙去脉。」 我脸上本来轻松的表情也变得僵硬了,我跟她认识这麽多年,彼此之间也有一种默契,我很明白她说的那件事情是什麽。 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我甚至连问都不敢主动问,只能被动地等着听她揭开一个残酷的事实。 她紧抿着嘴唇,眼神中有强烈的不忍,可是,终於,她还是说了,她说:「落薰,你那些照片,我怀疑,是封妙琴拍的。」 就像五月的晴空突然一个炸雷,我原本趋於瓶颈的世界在顷刻之间,又乱了。 谭思瑶陪我一起去找封妙琴,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担心地问:「你一直在冒冷汗啊,你没事吧?」 我很努力地对她挤出微笑想要告诉她我没事,可是她看到我的笑之後脸上完全是於心不忍的表情,如此,我便懒得伪装了。 如果真如谭思瑶所说,做那件事情的人是封妙琴,那我很明白她的动机是什麽。 封妙琴已经不屑掩饰对我的憎恶和反感了,从她的眼神中我已经得到了确定,但我仍然想要她亲口承认。 谭思瑶用她从来没有过的严厉口气质问封妙琴:「我知道是你,那次你来我们宿舍借用洗手间,当时我也没想那麽多,前几天我整理电脑里的照片,无意中看到有一张我的视频截图里你的背影,我突然觉得事情很蹊跷,无缘无故你来借我们宿舍的洗手间干什麽?」 封妙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借洗手间当然是上厕所,我宿舍的人霸着厕所难道我就该憋死吗?」 谭思瑶看着她,忽然笑了:「我对照片视频截图的时间查了课表,那天的选修课是中外广告评析,你三个室友都选了这科,只有你没有。」 事情已经很明白了,我看着谭思瑶一脸笃定的申请,不自觉地打了个冷战。 封妙琴理科哑口无言,她看了看谭思瑶,又转过脸来看着我,在这一刻,我彷佛已经听到了她亲口承认。 忽然之间,我一路积攒的所有力气都在这一刻消失殆尽了,我之前想过,只要她承认了,我不把她生吞活剥了我就不是人,可是这一刻,我忽然觉得,就算我杀了她,又能挽回什麽? 我呆呆地看着她,这个高中的时候我就认识了的女孩子,从前我只是觉得她很虚荣,很拜金,小家子气到有点可笑的地步,我从来没有想过她呢新有那麽多歹念。 我问她:「封妙琴,你怎麽……这麽下贱?」 她怔了怔,忽然轻蔑地看着我笑:「程落薰,说道贱,我觉得我们半斤八两,你觉得呢?」 我被她这句话问住了,是这样吗?她说的是对的吗? 她冷笑着问我:「不是只有你可以跟他上床的,我也可以。」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就炸了,我跟他上床? 我跟林逸舟在一起的所有片段一帧一帧地展开,我想起那个下着大雨的下午,我在他的卧室里,为了让他看到我胸口的刺青,我只裹了一条宽大的浴巾。 似的,没错,後来封妙琴冲了进来,她以为…… 原来是这样…… 我笑了,忽然之间,我觉得什麽都可以不去计较了。 我看着眼前面容狰狞的封妙琴,从来没有一个时刻,我觉得她如此可笑。 我们之间也算是缘分吧,从我们认识那天开始,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可是我并没有多讨厌她。 她大概也是真的很喜欢林逸舟吧,也许,还包括了他的钱。 喜欢一个人,难免近情情怯,难免会将真心表达得那麽拙劣。 就像罗素然说我的那样,落薰,你只会用最艰难最辛苦最笨的方式去爱人。 我们这些人,通通爱得太笨了。 去跟许至君碰面的路上,谭思瑶一直默不作声,我拍拍她的手,她嘟着嘴埋怨我:「是不是真的就这麽便宜她啊!」 我沉默着,不晓得怎麽回答她。 她叹了一声,又轻声说:「不过你的个性是这样,你不屑记仇。」 她这句话倒是让我笑出了声,这些年的相处真不是白费的,她确实很了解我。 与其说我豁达,不如说我是懒得记仇,无论经历多少痛苦,我始终坚信,我们的生命应该由更多美好而不是苦难的回忆组成。 就像我在周暮晨之後遇见了林逸舟,在林逸舟之後,我遇见了许至君。 也许我这麽说很傻,很幼稚,但是我真的依然相信爱情,我永远相信爱情。 我和谭思瑶是最後到达海鲜酒店的,许至君旁边的位子给我空着,谭思瑶故意气鼓鼓地说:「那个位子以前是我的。」 我也不甘示弱,回敬了一句:「有本事你现在抢过来坐呀。」 一桌人都看着我们笑,在众人不明就里的笑声中我们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默契地将上午那件事缄默於嘴角。 许至君拿到我送他的礼物之後挑起美貌,夸张地叹了一口气,那意思我很明白:我就知道你送不出什麽新意。 我管他那麽多,先吃鲍鱼要紧。 一只一只小鲍鱼在高汤里翻滚,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地将它们掠夺到我面前的碟子里,鲍鱼还没解决,我又瞄上了谭思瑶面前的螃蟹,她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像在提醒我要注意仪态。 我没有仪态,我是个乡霸,就算每天给我吃鲍鱼也不能改变我是个乡霸的事实。 晚上的活动很恶俗,还是泡吧唱歌,我打了一个饱嗝之後冷眼看着许至君:「没创意。」 他朝我晃了晃那瓶我新买的「回声」,我立刻噤若寒蝉。 我真的没什麽资格鄙视他。 我喝了很多很多酒之後摇摇晃晃地去洗手间,黑暗之中不知道被什麽东西绊了一下,眼看就要倒下去了,我一声尖叫还没出口,李珊珊眼明手快把我拉住了,暗沉的灯光之中,我看到她紧蹙的眉头。 对着镜子扑了几下冷水,我看到我整张脸都是绯红的,更可怕的是连眼眶里都是红色的。 她轻声说:「林逸舟打电话给我了。」 我对着镜子发呆,不知道是说给她听还是说给我自己听:「不要跟我说。」 她用脚上那双八厘米的高跟鞋碾灭了烟蒂:「嗯,我明白。」停顿了一下,她又说,「他今天晚上『嗨』大了,我劝了他好久,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进去。」 我苦笑一声,人都是这样,恃宠而骄。 以前我的手机总是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状态,就是怕他哪天半夜三更发神经找不到我会着急,後来我一度暗自嘲笑过自己,找不到我,难道不会找别人吗? 话是这麽说,但是哪一次他的电话一飞来,我不是急匆匆地就赶过去?拦不到的士的时候我诊治觉得我需要一把哈利波特那样的扫帚。 可是,是他自己亲口说的,我们以後不再有任何关系。 况且,今天,不行,无论他有多重要的事找我,我都不能去。 我的指甲狠狠地掐进了掌心,我对李珊珊说:「你负责看着我,绝对不能让我走。」 她凝视着我,良久,重重地点点头。 李珊珊并没有履行她的承诺。 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酒吧出来要转战钱柜,我的手机又不合时宜地响起来,那个熟悉的音乐一响起我和许至君的脸色同时变了,可能是我们脸上那种尴尬的神色都太明显了,周围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嬉笑打闹,把目光投射到我的手机上。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面面相觑,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我们已经交换了无数个信息。 我的目光也许出卖了我的心,我并不是那麽坚定,在他们两个人之间,我始终偏向另外那个人多一点。 许至君第一次那麽强势地对我做了一件事——直视着我的眼睛,摁掉了电话。 有那麽一瞬间,我想要大叫,我想要质问他你凭什麽。 可是我什麽都没有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当日我选择了跟着他走,我已经回不了头。 我们还没有走到停车场,李珊珊忽然像疯了一样冲上来,她手里还握着手机,神色是从未有过的惊慌失措,她摁住我的肩膀,面孔是死灰一样的颜色。 她说:「落薰……你听清楚,林逸舟飙车,发生了意外。」 她说完这句话之後就再也发不出声音了,看着全身颤抖的她,我整个人就像被一个大木棒重重地砸了一下,眼前直冒金星,耳朵里是巨大的轰鸣声,轰鸣之中又想有尖锐的东西在撕扯我的耳膜。 我全身发冷,我口乾舌燥,我热泪盈眶,我真的觉得是我听错了。 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看着我跟李珊珊两个人,我们在沉默之中,已经完全无法理智的对话了。 许至君一声吼起:「还发什麽呆,一起去!」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车上的人全都屏息看着我,李珊珊在小声啜泣,我没有开口问她一句话,我心里已经有一种非常非常不详的预感,我很怕我一开口就会成真的。 思绪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温莎ktv吧,我匆匆忙忙奔向洗手间,迎头跟他撞上,那个时候的我怎麽会知道日後我们的生命会有残酷而暴烈的纠葛。 我想起我们真正认识的那天晚上,他问我:「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那麽俗气的一句话却让我无端地就湿了眼睛,这个地球上有几十亿人口,我们相遇的几率是几十亿分之一,纵然这麽渺茫,我们还是遇见了对方。 我想起我曾经赴汤蹈火的勇气,因为爱着他,在知晓他那些绯色传说之後,心心甘情愿地接受了他馈赠给我的所有美好,温暖,以及不堪。 我想起我们在大雨滂沱的黄昏见面,他撑着一把格子伞,他的左耳耳垂上有一枚卡地亚的耳钉,他的笑容那麽落拓又寂寞,他说,生不对,死不起。 我想起在黑暗的房间里,月光从窗口洒进来投射在他嶙峋的面孔上,他的眼神是无限的哀愁,窗外万家灯火通明都化为虚有,他说,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但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 …… 我像一个爱情中的拾荒者,事无巨细地收藏着关於他的点点滴滴,我把他供放於心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满怀虔诚和真挚,即使不为人知,但是我明白,这个角落永远只为他保留。 现在这个角落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轰炸得翻天覆地,我按着胸口那个刺青,终於忍不住泪如雨下。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刺青爱人,大火不能熄灭,众水不能淹没。 许至君从反光镜里看着我,脸上是无比沉痛的表情,可是深陷在回忆之中的我,已经无暇顾及。 我怎麽会知道,在两个小时前,在李珊珊跟他说「今天是落薰男朋友的生日,你别来烦她了」之後,他一个人在黑暗的房间里,几乎窒息。 他的回忆飞到很久以前,妈妈带着他,在某间酒店里,将偷食的爸爸捉奸在床。 他那时候那麽小,不堪的场面像烙印一样印在他的脑海里。 是从那天开始,他就不相信爱情了吗? 他交过很多女朋友,她们每一个都说自己很爱他,可是他无论跟哪一个在一起,都仍然觉得孤独。直到遇见那个叫程落薰的家伙。 她也很孤独吧? 可是她的爱就是那麽简单,非黑即白。他是贩夫走卒,她爱他;他是花心浪子,她也爱他。 她到底是太懂得爱,还是太不懂得爱了? 就在此刻,他的手机响了,有人问他要不要一起去飙车。 他想了一下,说好。 电梯出了点问题,他决定走楼梯下去,他之前吸食的药物开始发生反应,他整个人变得兴奋起来,他没有想到,他这次出去之後,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他开车从来不系安全带,车开得太快了,太快了,他就以这样的急速冲向了他生命的终点。 当他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那辆的士而将方向盘打向左之後,他整个人从车窗里飞了出来之後,那一瞬间,他脑袋里想起的,是程落薰的脸。 她看着他,无声而剧烈的哭泣的脸。 在最後的意识丧失之前,他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用流着血的手摁下了快捷键「2」,电话响了两声之後,一个没有感情的女声告诉他,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候再拨…… 没有稍後了,他永远都不可能再拨打这个号码了…… 到了这一刻,他终於明白,他一直都是爱她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4]从前的长沙,是一张彩色照片,以後的长沙,是一张黑白照片。 赶到医院门口就看见林逸舟的几个朋友,他们刻意避开了我转向李珊珊,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我什麽都听不到。 在李珊珊颤颤巍巍地朝我走来的时候,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急速下沉的感觉,我朝她摆摆手,示意她不要说了。 我不能容许任何人对他用到那个阴森残忍的字眼。 我不能容许任何人对我宣判他的生命消逝这个事实。 李珊珊每走一步,我就往後退一步,我很想大声地叫喊,或者是痛哭,可是真到了这个时刻我却什麽都做不了,她冲上来抱着我,早已经泣不成声。 过了很久很久,她说:「落薰,落薰,你要挺住……我们来晚了……」 在所有人担忧的目光中,我推开她,轻声但是坚定地说:「再晚也要见一面吧。」 他们都拉着我,所有的人都来阻止我去见他,我不知道跑从哪里来了那麽大的力气,挣脱他们,甩开他们,那些人又一哄而上,想要拦住我……我很委屈。林逸舟,这些人是什麽人,为什麽不准我见你? 林逸舟,我只是想见见你,为什麽不可以? 没有人拉得住发疯的我,最後我听见一个声音说:「让她去吧。」 在所有人缩回手的那一刻,在我拔足狂奔的时候,我没有回头看这个人一眼。 我永远也不能明白他当时的心情,许至君,他站在万人中央,在这一刻,寂寞如雪。 躺在太平间的这个人是谁? 当医生问我是以何种身份进去的时候,我听见自己说:「我是他的未婚妻。」 我已经完全疯了,我身边这些人也疯了,没有人纠正我这个荒唐的说法,包括许至君,他站在人群的最外面,谁也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我一个人走进这间阴冷的大房子,我什麽都不怕,我跟自己说,不要哭,不要吵醒他。 他看上去只是睡着了,就像以前无数个夜晚一样,等到天亮了,他就会醒来,继续跟我吵吵闹闹,也跟别的女孩子眉来眼去。 我要自己记得他的一切,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鼻梁,他的嘴唇,他的手指,他的刺青,所有所有,都不能遗漏。 我跪在地上,整个世界在我身後轰然倒塌。 是这样吗?林逸舟,没有了你,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意义。 从前的长沙,是一张彩色照片。 以後的长沙,是一张黑白照片。 你明白这其中的区别吗? 我劝过你那麽多次,叫你不要玩那些新型毒品,叫你开车不要开那麽快,你总是对我说的话置若罔闻,你总是以为你还年轻,就应该张扬,应该跋扈,应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现在好了,你永远都不会苍老了,你将永远这麽年轻下去。 可是我呢,我怎麽办?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这就是我们的写照。 可是你知道吗,没有了你,我一天都熬不下去。 在我晕倒之前,我做了最後一件事。 我把他左耳的那枚耳钉取了下来,插进我的耳蜗里。 林逸舟,你从来没有说过你爱我,你能不能够看着我的眼睛,说一次? 只要你说一次,多久的等候,我都可以承受。 只要你说一次,再痛,我都可以忍住不哭。 只要你说一次,好不好? 接下来的事情我全然不知,林逸舟的父母什麽时候赶回来,他们在医院里互相指责是对方不关心儿子才会酿成这样的大错,他的母亲几度昏厥,父亲也在一夜之间老了许多…… 这些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躺在许至君的小公寓里,脑袋里像是灌了又稠又烈的岩浆,我哭,我呕,我迷迷糊糊,我就是醒不过来。 他一直守着我,根本不敢闭眼,康婕和谭思瑶轮番来看我,陪着我,可是他就是一步都不肯离开。 是夜,我迷迷糊糊爬上窗台,看着远处的湘江,楼下的行人,我想跳下去。 他从客厅里冲出来,极其野蛮而粗鲁地把握拽下来,我懵懵懂懂地看着震怒的他,我的思维已经完全混乱了,他好不容易压住心头的怒火,沉重地说:「你冷静一点!」 我打断他:「你有刀吗?」 我不知道我此刻像个什麽样子。可是他严重那些心痛毫发毕现,他摁住我,轻声说:「落薰,你别闹了,人死不能复生……」 他真是奇怪,谁死了?,每个人都好好的地活着,有谁死了? 我不理他,又爬回床上去躺着,他跟过来在床头坐下,一直看着我,我不管不顾地拉起被子蒙住头。 过了很久很久,我听见他轻轻关门的声音。 我蒙在带着清香的被子里,狠狠地哭了起来。 还可以哭出来,多幸福。 曾经听人说,能够痛哭便是好事,代表着伤口在痊愈。 没有用的,其实都是因人而异的,有些人能痛哭之後或许真的能够放下包袱继续前行,但是那绝对不是我。 我的心,痛得无法呼吸。那麽多的长夜,那麽多的不安,那麽多的创伤,我永远都不可能痊愈了。 不要对我说生命很长,世界很大,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了。 不要告诉我未来还有无限可能,不要告诉我世上同一个类型的男生还有几万个,不是这样的,有些人,永远无可替代。 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林逸舟了。 他就像一片土地,从我们相识的那天开始,那片土地上的炎寒冷暖都会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我的心里。 我那麽执拗地认为自己就是他的守望者,可是我都做了些什麽? 在他拼劲生命最後一口气想起我的时候,我居然让一个不相干的人摁掉了他的电话。 我就是这样守望他的吗? 我想起我曾经那麽恶毒地诅咒他,你迟早会死在这辆车上…… 我不敢想像,将来我在路上看到跟他同款的车的时候,我会不会当街崩溃。 我不敢再去他曾经居住的那个地方,我不敢再踏入那间承载着我们记忆的公寓,那里记录着我们自始至终的全过程。 我的脑袋里有一个关於回忆的软件,它将画面渲染,去色,定格,特写,淡入淡出……每一帧我都不忍卒读。 他说我是这个世界上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人,他对於我来说何尝又不是?我们到底是为什麽,要这样互相伤害,伤害到体无完肤的地步? 我恨我自己的犀利狷介,我也恨他的漫不经心,我们补钙指望对方以我们自己所期许的方式来爱自己,我们不该妄想向对方索要同样的感情。 我恨他,我也恨许至君,我更恨我自己。 我恨得想要杀死我自己。 我出门的时候没有看到许至君,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也好,他也不会知道我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去哪里。 我要去哪里杀死我自己呢? 我茫然地在路上走着,我踉踉跄跄,也跌跌撞撞,我的视线很清晰,可是我的心里很糊涂。 我去文具店买了一把美工刀,很精致,一看就知道很锋利,我想这样很好,越快越好,这样我就不会太痛。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江边,天色渐渐晚了。在血色的夕阳之中,我坐在石阶上抽了支烟。 身旁是不知名的白色小花,绿色高草,泥土的芳香此刻显得那麽真实。 我脱下脚上白色的匡威,拾阶梯而下,光着脚去天堂的话会比较轻松一点吧? 我一步一步在暗蓝幽深的水里艰难地丶缓慢地前行。 黄昏的天空,夕阳瑰丽逶迤,光线如同一只温柔的手掌。 我的喉咙里好像落满灰尘,江水温柔地包裹我,像是迎接远归孩子的母亲。 我全身沉浮於水里,脚下渐渐失去了依托,用那把美工刀划开手腕的时候,我不觉得疼。 鲜红的血液在水里一圈一圈地洇开,像盛开在水里的蔷薇。 我的头终於也埋在水中,江水灌入我的眼耳口鼻。 在水中起伏之间,我恍惚地看到,记忆里所有人的面孔重叠起来。 所有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轰鸣声在我的头顶炸开,最後一丝光线也消失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无声地说一声,再见。 再见,那些回不去的过去。 再见,那些不可预知的未来。 再见,那些匆忙路过我薄凉的生命,斑驳的青春,却留下那麽多印记的,人们。 在幽深暗蓝的水底,消失了的最後一线光芒。 当我再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许至君临窗而立的落寞背影。 ★[5]给我戴过绿帽子的女人,你是唯一的一个,你不要以为事情就这麽完了。 从林逸舟的葬礼回来之後,我整天就在昏沉暗淡的房间里与我的回忆作斗争,不用任何人提醒我,我已经明白了一个事实。 他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无论我去到何处寻找他,全世界再也没有第二个他了。 许至君放下他所有的事情陪着我,他还特意去买了一套bose音响回来放轻音乐和爵士乐给我听,这个牌子的音响特点是高音清亮纯净,音质细腻。 可是我记得林逸舟用的不是这个牌子,他用的是boss,浑厚有力的低音效果最适合用来听流行音乐和重金属摇滚。 当时年少春衫薄,我永远记得我们背靠着背一起听linkin park的那些日子,它们在我这断壁残垣的生命之中闪闪发光。 许至君说他那天把我带回来,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给我幸福。 哦闹革命如他总认为人的一生一定不会缺乏幸福的机缘,可是他不明白,如果我过得不幸福,不快乐,并不是他给不了我这些,而是我不要。 我曾经以为幸福的标准都是一样的,可是当我被命运一次又一次拿走对我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之後,我对这个词语的理解已经变得十分模糊。 对於明天,我已经丧失了一切憧憬。 许至君有一天忽然间同我说:「你做一下这份测试。」 那是一份明尼苏达人格测试,其实很早以前我自己就说过了,那还是我跟周暮晨分手之後不久,当我发现自己总是用自残来发泄内心阴郁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有什麽问题了。 我不知道怎麽向那些觉得我有神经病的人解释,我的自残,其实是为了疗伤。 许至君正色:「落薰,我觉得你有抑郁症。」 我拒绝他带我去医院检查的要求,我又哭又闹,这种歇斯底里的状态让他疲惫不堪,有好几次我看到他憔悴的样子,我都後悔我为什麽没有彻底杀死自己。 或许,我的一生,就是这个样子了。 可是他那麽好的一个人,他应该值得更好的爱与被爱。 做人其实不应该太自私吧,不应该像林逸舟那样,用最霸道的方式——死亡占据着我的馀生,用最决绝的方式赢得我的爱与怀念。 我是不是应该安静地离开,还给许至君一片安宁的空白? 在我还沉浸在悲伤之中没有自拔也不愿自拔的时候,另外一件让我措手不及的意外又发生了。 许至君接到康婕的电话,阴沉着脸色走过来,对我说:「我们一起去看看珊珊。」 我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又发生了什麽事情会让他的脸色变得这麽难看,他帮我披上外套,不容拒绝地握住我的手,那双手那麽温暖,曾经给过我那麽多的力量。 可是那个夜晚是一个分水岭,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对他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很多次我都想,如果他没有摁掉那电话,我也许还能听见林逸舟对我说些什麽。 不管他会说些什麽,我会开心还是难过,起码我还能再听一次他的声音。 许至君深深地看着我,他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了,他把自己脖子上那枚翡翠,戴在了我的脖子上。 他说:「程落薰,拿出你以前的勇气来。」 我浑浑噩噩地跟着他下楼,上车,开了很远很远,我才轻轻地吐出一句话:「我的勇气,用光了。」 是不是人越长大,阅历越丰富,受过的伤害越沉重,勇气就会慢慢地,慢慢地消失殆尽呢? 当初死皮赖脸央求周暮晨跟我重新开始的的那个我到哪里去了? 当初怀着矛盾而忐忑的心情去看望亲生父亲的那个我到哪里去了? 当初为了要给林逸舟一个惊喜咬着牙让文身工具的针头扎进胸口的那个我到哪里去了? 形还在,神已碎。 我是一片渐渐凋零的梧桐树叶,虽然茎脉依然清晰可见,但我知道已暮气沉沉走向了枯萎。 就像此刻我眼里的长沙,它还是那麽喧嚣,这麽嘈杂,可是为什麽,我觉得它成为了一座荒芜的城? 许至君到康婕家门口接了她之後,她含混不清地向我们说了一下大概的状况,其实她也不清楚到底是什麽事,她就知道宋远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我看着窗外苍茫的夜色,这天,怎麽越来越凉了,这座城市,怎麽越来越陌生了? 对於很多人来说,它是希望之城,但是对於我来说,它是绝望之城。 我得到的都是侥幸,我失去的却是人生。 第一次看见孔颜的时候,我和康婕双双怔住,当然,孔颜的反应跟我们也是如出一辙。 忽然间我有一种错觉,好像时光倒退,我们依然是年轻而倔强的一群孩子,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感情问题摆出了一副誓死也不能退却的姿态。 加深尴尬的是周暮晨的到来,他气喘吁吁地从楼梯口跑上来,看到面前这三个沉默者,目光里却充满了敌视的女生,一时间竟然有些手足无措。 许至君停好车上来的时候,我们四个人还僵持着没有动,最後还是他先上前去敲门,宋远打开门的时候,我差点惊叫出来。 这个形容憔悴双目无神的男孩子是宋远吗?他怎麽会是这个样子? 他抬起头来看着我,忽然紧紧握住我的手,面孔有些扭曲,好像是在强忍着什麽。 我不会说话了,我什麽话都说不出来,过了好久,我听见康婕轻声问他:「出了什麽事?」 就是在许至君把我从湘江里捞回来的那天晚上,我昏迷着的时候,李珊珊来看过我之後就回家了。 李总收回了那套公寓,他最後跟李珊珊说:「给我戴过绿帽子的女人,你是唯一的一个,你不要以为事情就这麽完了。」 她苦笑着问他:「我现在什麽都没有了,你还能把我怎麽样?」 她没有意识到,她还有一张漂亮得像洋娃娃一样的脸。 那天晚上她和宋远一起回他们租的那间小房子,在楼下的时候,宋远想买点水果,她就一个人先上去了。 那是一间破旧的老房子,自从他们两个人都失去经济来源之後,便只能住在这种连楼道里都没有灯的地方。 她摸黑把钥匙插进锁孔,忽然听见身後有人叫她,就在她回头的那一刻,一种本能的直觉让她不由自主地用手挡住了迎面泼来的那些液体,可是仍然有一部分泼在了她的脸上。 剧烈的疼痛伴随着皮肤被烧焦的气味,她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稍後赶来的宋远在楼梯口被那个仓皇逃窜的男人撞倒,太黑了,他没有看清楚那个男人的长相,只隐约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手臂上有一条很大的文身。 文身的形状,很像是一条龙。 宋远他哆嗦着嘴唇,无限哀伤地看着我,说:「珊珊,被毁容了。」 我从他的瞳孔里看到同样无限哀伤的我自己,我想起那次喝了酒,李珊珊抱着我跳舞的时候,嘟嘟囔囔地说:「我知道我要付出代价的,但是我觉得值得」,顷刻间,我忍不住落下泪来。 我紧紧地抱住宋远,任何语言的安慰在此时都是匮乏的,我想一个拥抱的力量也许强过一万句苍白的宽慰的话语。 康婕在他身边坐下来,她也开始流泪,许至君呆呆地站在旁边,也忘记了言语。 我的馀光之中看见站在客厅里的孔颜和周暮晨,我终於明白为什麽孔颜会出现在这里了,她毕竟还是李珊珊的姐姐。 他们在一旁静静地注视着我们,我没有去看他们的表情,到了这个时刻,我什麽都不想计较了。 我只祈祷那个躺在卧室里的女孩子,她以後的人生,再也不要有任何的波澜。 孔颜忽然轻声说:「男人最大的幸福是肉体有时可以和感情彻底分开,女人最大的不幸是肉体有时可以和金钱联系起来。」 在寂然无声的房间里,再轻的声音都显得尖锐和突兀,我们都将目光投向她,她脸上是一抹凄厉的笑。谁没有开口之前,我走上前,一个耳光扇到她的脸上。 我清清楚楚地说:「这个耳光不是为了珊珊,是为了我自己,几年前你扇我的,我现在还给你。」 孔颜捂着脸,怔怔地看着我,周暮晨去拉她,她一把甩开他的手,指着我和康婕,忽然笑了。 我知道她要说什麽,就是那件成功离间了我和康婕的往事,在这个时候,又成为了她的武器。 康婕走过来扶住我,她现在总是经常皱着眉头,好像再也没有什麽能够让她开开心心大笑的事情了。 消失的不仅是曾经一腔孤勇的程落薰,消失的还有曾经神经大条的康婕,曾经洒脱率性的罗素然们曾经刻薄毒舌的李珊珊,当然……还有曾经风流倜傥的林逸舟。 孔颜指着我们,摇摇头,轻蔑地笑着说:「真是姐妹感情好啊,啧啧。」 一直没有说话的周暮晨,终於忍无可忍地把她从地上拖起来,恶狠狠地说:「孔颜,事情已经过去那麽久了,你能不能不要再提了,今天我们是来看你妹妹的,你搞清楚状况好吗!」 我说过,孔颜跟我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比如我们的不识时务,就像这一刻,她明明应该静默,可是她没有,她嘴角那丝轻蔑的笑始终没有消除,她逼视着周暮晨:「你心虚什麽?当初做得出来,今天就不要怕人说。」 周暮晨终於忍无可忍了,他把孔颜摁到墙壁上,喉咙里发出低吼般的声音:「孔颜,够了,你非要逼老子说出来,当初老子根本没有碰她!」 此言一出,我跟康婕互相望了一眼,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像孔颜那样大笑一场。 这出荒唐的闹剧,居然要等到若干年後的今天才真正揭开真相。 时光倒回去,我们才可以清楚地知道究竟发生了什麽事。 周暮晨在我跟孔颜之间最终选择了孔颜的那天晚上,喝了很多很多酒,他从来都不是懂得克制和自律的人,喝起酒来也没个分寸,後来孔颜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当时高三的他醉成那个样子,自然不能回家,所以就随便找了个酒店开了房间,在他洗澡的时候,孔颜翻看着他的手机,而当时他的手机的壁纸还是我的照片。 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孔颜发了很久的呆,最後,她做了一件事。 她用周暮晨的手机给康婕发了一条信息:你能不能来陪我聊聊天? 康婕去酒店之前在做的事情,就是陪我喝酒。 我的酒量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显山露水了,而且我永远是越挫越勇,当时我那个样子,就算来十个男生都要被我放倒了,何况区区一个康婕。 她凭着残存的意识把我弄回去,我还面不改色地跟我妈妈说是同学生日所以喝多了点,回头我就直接倒在床上鼾声大作。 在我沉睡的时候,她背着我去见周暮晨。 就像一个连环局,我不知道她背着我做了什麽,她不知道孔颜背着她做了什麽,而孔颜又不知道周暮晨其实知道她做了什麽。 周暮晨在那个时候,真的是很爱孔颜,他了解这个女孩子的不甘和骄傲,也了解她的惶恐和脆弱。 他知道她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要彻底断绝他跟我之间最後一点可能性。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周暮晨跟康婕真的发生了什麽,那他就不可能再和我有什麽。 就跟孔颜曾经在博客里写的那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想要得到的东西,全得靠自己想尽办法去争取,哪怕有时候,争取的方式不那麽光明磊落,也没有办法。 她没有别的办法,当初的我或许不明白,可是当我遇到林逸舟之後,我彻底明白了。 从某种意义伤上来说,我跟孔颜的际遇其实是相似的,然而我们的天性不同,我们对爱的理解与诠释也不同。 我认为我跟林逸舟没有未来,所以我选择离开,这是爱。 她笃信周暮晨兜兜转转总会回来,所以出此下策,这也是爱。 爱的方式有千百种,却没有一个标准可以来衡量是非对错,所以,李珊珊没有错,康婕没有错,罗素然没有错,孔颜没有错,封妙琴没有错,我,也没有错。 我们都没有错,但是为什麽我们每个人都因为爱受到了伤害? 也许不过只是因为,我们都爱得太笨了。 孔颜是站在酒店门口看着康婕进电梯的,她看着电梯那个数字不停地上升,最後停在了周暮晨所在的那一楼,那一刻,她知道,周暮晨跟程落薰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然而她并不知道她离开之後,那间房里发生的状况。 周暮晨不是傻子,他很明白康婕为什麽会突然跑来陪他聊天,他没有说明那条短信并不是他发的。 他想,如果孔颜非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加强自己的安全感,那麽,就成全她吧,毕竟,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那个人。 康婕因为喝得太多,迷迷糊糊地聊了几分钟就睡着了,他把她扶到床上去,替她盖上被子,空调打到二十五度,自己在沙发上一个人看了一整晚的球赛。 电视很吵,他心里却很瓶颈。 是在那个晚上,他终於弄清楚了自己对於孔颜来说有多麽重要,他不敢说以後再也不会遇到别的女孩子,不敢说自己不会再为了别的美丽而动心,可是孔颜是一个港湾,他走得再迂回,最终还是要回到这里来。 有了这个把柄,孔颜也许就不会再想东想西,他不会忘记那天夜里,她因为酒精中毒躺在医院里那张苍白的面孔。 所以次日,他决心赔上他和康婕的名声,用一个谎言去成全孔颜,他对她说:「我喝醉了,不知道怎麽就发了一条信息给程落薰最好的朋友,我们上床了。」 除了他,只有上帝看到一切,知道一切,原宥一切。 然而,多年後,拆穿这个谎言的人,也是他,他终於忍无可忍地对她吼:「老子受够了。」 孔颜那双美丽的眼睛此刻空洞得没有一点光彩,她难以置信地看着周暮晨,嘴唇微微张开,她好像有很多很多话要说。取 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和康婕静静地,静静地看着他们,就像前几分钟他们静静地,静静地看着我们一样。 康婕忽然开始笑,不是从前那种没心没肺的笑,而是一种苍老的,无可奈何的笑,我也跟着她一起笑出来,这是林逸舟离开之後我第一次笑,居然是为了这麽荒诞的事情。 宋远打开门,对他们说:「不好意思,你们还是先走吧,别吵到珊珊了。」 孔颜忽然笑了,就像我最後一次见林逸舟的时候的那种笑,突兀,急切,令人毛骨悚然,她边笑边说:「真是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 她忽然冲到李珊珊的卧室门口,对着里面狂喊:「你知道是谁告诉宋远他姐姐你是个不要脸的情妇吗?哈哈,就是我,我就是看不惯你又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你凭什麽呢,小贱人,我就是看不得你们好,我就是希望你们每个人都去死!」 我们所有人都惊呆了,宋远看上去像要冲上去掐死她一样,如果不是许至君和我拉着他,他一定就这样做了。 接着,房间里传来李珊珊的叹息:「姐姐,我们哪一个人,又真正过得好呢?」 李珊珊说完这句话之後就再也没有声音了,孔颜呆呆地看着那扇门,忽然之间,哑口无言了。 ★[6]是吧,把一切都交给时间,交给命运,这或许是最好的方法吧。 一直到离开,孔颜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她从我身边走过去的那一瞬间,我明显地感觉到她身上那种锋芒毕露的锐利消失了。 她还是那麽美,这些年来,我不曾见过比她更美丽的女孩子。 周暮晨紧紧跟着孔颜一起准备走,忽然又转过来直直地看着康婕,可是康婕背过身去,不肯看他。 我没有动,他的目光从康婕的诶应转移到了我的面孔,我们隔着时光对视着,我有那麽一瞬间很想冲过去抱着他哭。 这个人,他到底是我第一个爱过的人,不是最好,却是最初,他代表着我生命中一段澄澈的,乾净的,再也回不来的时光。 我静静地落泪,关门之前,他轻声说:「对不起。」 晚了,晚了,他现在说什麽都已经晚了。 可是为什麽,我竟然不忍心去责怪他。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是任性妄为的孩子,我们并不知道日後伤害别人的人,比被伤害的人,更加可悲。 忏悔比受伤,更令人不可承受。 我看着康婕的背影,她的肩膀很小幅度地抖动,我不想走到她的正面去,我不想知道那张脸上是因为释怀而微笑,还是因为悲怆而泪流满面。 李珊珊在卧室里叫我的时候,我匆匆忙忙擦掉了脸上的泪水,深呼吸,看了许至君一眼,他坐在沙发上抽烟,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他也成了一个烟不离手的人。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回来,那眼神竟然如此疲倦乏力,我心里一酸,急忙走向卧室。 我不敢问他,许至君,你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我吗? 卧室里弥漫着李珊珊常用的那款许愿精灵的香味,安娜苏官网上说:这是一款花果木质麝香调的香水,让你拥有精灵般神奇魔力,将你所有的愿望一一巧妙地实现。 那麽,珊珊,你想许一个什麽样的愿望? 她的左边脸颊上蒙着厚厚的纱布,右边的脸颊上也有一些细小的疤痕,我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想哭了,可是我咬着嘴唇,死命忍住了。 这个有着跟孔颜相似的五官,性格却大相径庭的女孩子,曾经在我有难的时候,她两肋插刀地陪伴我,安慰我,还无数次帮林逸舟做说客,我曾经很天真地想,我跟林逸舟如果有幸能够结婚,我一定要她做我的伴娘。 我想嫁的那个人,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想要她做伴娘的这个人,容颜尽毁。 我不知道命运为什麽从来不肯善待我们。 我轻轻握住她的手,那是一双纤纤细的,白皙的手,什麽颜色的指甲油都没有涂,但我却觉得非常非常漂亮。 我努力地抑制了我的哭意,微笑着看着她,我正在组织我的语言想要安慰一下她,她反而先开口了。 她的声音有一点点沙哑,可是在我听来这点沙哑却透着小性感,她说:「刚刚你们在外面说的,我都听到了,落薰姐,你要坚强一点。」 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她为了证明她青春无敌,硬是要叫我落薰姐,後来混熟了,我很不要脸地强迫她改口叫我小甜甜,无奈她誓死不从,就跟着大家一起叫落薰,今天她突然叫我落薰姐,这声称呼一出口,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 我真想抽死我自己,明明需要安慰的是她,我反而「喧宾夺主」在这里大声哭了起来。 宋远一听到我的哭声就冲了进来,李珊珊对着他摆摆手:「不要紧张,没什麽事。」 许至君靠在门边看着我,他的目光像火焰一样炙烤看着我的灵魂,过了片刻,他转身静静走开。 我哽咽着对李珊珊说:「珊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真的。」 她轻声笑:「落薰姐,我十几岁出来玩,什麽好吃的我没吃过,社麽好车我没坐过,什麽好化妆品我没用过,还有什麽道理我不明白吗?我早就说了,我肯定要付出代价的,可是我觉得值得。」 「落薰姐,我越长大,反而越相信感情,真的,一个个人啊,即便是锦衣玉食,可是要是没有爱,那还有什麽指望?以前看别人背lv,我就要买lv,真正买了又怎麽样,也不过是一个包而已。」 她说:「你相信吗,虽然我付出了这麽惨重的代价,但是我觉得值得,用这个代价来交换自由,我心甘情愿。」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一直看着宋远,他的目光始终没有半点偏离地看着李珊珊。 宋远一直没有多说什麽,他那张漂亮的脸上一点哀愁都没有,我看到的全是坚定和坚毅,我曾经以为他只是个小孩子,是个比许至君和林逸舟都更不懂事的小孩子,可是现在,我觉得这个孩子已经长成一个男人了,一个有责任丶有担当的男人。 昔日的小树苗,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经历了什麽。 我注意到,他们的手指上都戴了一枚新戒指,不是从前李珊珊喜欢的卡地亚,蒂凡尼,也不是施华洛世奇,谢瑞麟。 是很普通很普通的海盗船,我对那款戒指之所以记忆深刻,是因为它的名字。 永不分离。 两个环,生生相扣,永不分离。 就像,我面前,这两个人。 离开的时候,李珊珊忽然叫了我一声,我看着她,她没有发出声音,只是用嘴唇做了个口型,可是我一下子就知道她说的是什麽了。 她说,节哀。 我凄苦地笑了笑,这哀怎麽节? 那不是生离,那是死别。我不敢去想那个人,我一想起他,我就会窒息,心脏就会很痛很痛很痛。 康婕直到下午都没有再说话,我也不晓得还可以跟她说蛇呢麽,自始至终,她最无辜,那些被误解的时光,不是轻轻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弥补的。 许至君握住我的手,轻轻说:「给她点时间。」 我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我的手。 是吧,把一切都交给时间,交给命运,这或许是最好的方法吧。 我永远记得我们以前说过的那些话,将来谁先结婚,另外一个人就做伴娘,谁先生宝宝,另外一个就做乾妈。 那些真心的丶痴心的话,就像破败青春里永开不败的花。 第二天李珊珊要去医院复诊,宋远打电话叫我一起去。 医生检查完李珊珊的伤口之後叮嘱了很多的注意事项,宋远在一旁一直点头,明显比李珊珊自己还要用心,我是旁观者,旁观者清。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我们出来的时候,会看见那辆无比熟悉的奶白色甲壳虫。 从车上下来的罗素然,小腹已经微微突起,她看着眼前的我们,完全惊呆了。 很明显,她是来做检查的,她怎麽都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自己的弟弟,以及被她曾经深深唾弃的弟弟的女朋友。 我很自觉地跟她打了个招呼之後就走了,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让他们冰释前嫌了。 我突然很想我妈,这段时间我一直住在许至君的公寓里,偶尔回去吃一餐饭就找借口出来了,其实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怕万一没有控制住情绪,会被我妈看出什麽端倪来。 有好几次,我突然就开始流泪,她不动声色地看着我,我想她心里一定是有很多疑问的,可是她什麽都没有问我。 此时此刻,我真的很想她。 电话刚接通,她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开始骂:「女大不中留啊,你快点回来把户口本偷了去办结婚证吧!」 我看着车水马龙的街头,泪流满面,可是我的声音是笑着的,我说:「妈,我今天就回家。」 在许至君的公寓里收拾东西的时候,他一直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不知何时,我们已经到了相对无言的地步。 除了沉默,我们不知道还可以做什麽。 当我收拾好最後一件衣服的时候,他忽然走过来,从背後抱住我。 我一下子就哭了,因为我听见他很轻声很轻声地问我:「落薰,不走好不好?」 我相信他许至君从小到大都不曾卑微地去请求过谁,可是对我,他是真的费尽了心思。 其实他是多麽好多麽好的一个人啊,他那麽善良,那麽沉稳,那麽讲义气,那麽豁达宽容,我多希望我最先遇到的人就是他啊,我多希望我还是一个孩子,我多希望我还是一张白纸,可是有一个人,他用死亡横亘在我们之间,构成了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要善待爱情,我不要连累爱情。 最重要的是,我只要一看见他,我就会想起他生日的那个晚上,是他亲手摁掉了林逸舟打给我的最後一通电话。 我不能,我无法,原谅他。 我最最不能原谅的,其实是我自己。 许至君一直抱着我,我泣不成声地去提行李袋,他过来跟我抢,他的力气比我大,我抢不过他。 他就那麽看着我,用一种孩童般委屈无辜的眼神,无声地谴责我的薄情,我终於忍不住发脾气了,我说:「你到底要怎麽样!」 他还是那句话:「落薰,不走好不好?」 我说:「我只是想回家而已,我想我妈妈了。」 他看着我,还是那种眼神,那个眼神的意思就是:「你骗我」。 他说:「那天我一直跟在你的身後,我看见你往江里走,你那麽毅然决然的样子,好像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麽东西值得你留恋。」 他说:「是因为林逸舟不在了吗?落薰那一刻我问自己,如果那天晚上死的那个人是我,你会不会也这麽痛苦,你会不会也想要去死?」 我看着他,他的眼睛里涨起了潮水,可是他依然淡淡地笑着。 「我想,你不会。」 我怔怔地看着他,彷佛过了一个世纪那麽久,我狠狠心,终於还是说出了那句话。 「许至君,我们分手吧。」 他看着我,又过了很久,他开始笑,笑着笑着,眼睛就红了。 他说:「这些天我一直都有种预感,我知道你迟早要说出这句话的,但是我没想到这一刻来得这麽快。」 他说:「程落薰,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我觉得这句话不是挂在嘴上说说的,但是我已经尽我所能来爱你了。」 他说:「我不怪你,也不怪命运,但是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不会摁掉那个电话。」 他说:「程落薰,你想清楚,我不是那种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男人,你今天做了这个决定,以後就没有机会反悔了。」 他从来都是敏於行,讷於言的那一类人,我听着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就是感觉有一把锋利的刀在凌迟我的灵魂,一刀,一刀,再一刀。 我的灵魂,被凌迟至死了。 我沉默地取下我脖子上那枚翡翠观音,放在他的手掌中,我轻轻说:「至君,原谅我的懦弱,以後每一年,你的生日都是他的忌日,我想笑,不能笑,想哭,却也不能哭,我不想受这样的折磨。」 而我另外一句没有说出口的是,许至君,你值得更好的爱情。 我走出这扇门的那一瞬间,脑袋里不停地反刍着一句话。 全世界,已经剧终。 我的身体顺着门,无力地下滑,直至跌坐在地上,我抱住自己的双腿,脸埋进膝盖,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而与此同时,在门的另外一边,许至君也呆坐在地上,久久没有动弹。 我们隔着一扇门,就像隔着一条江,从此之後,再也无法泅渡。 如果我的生命中有一台相机,只能记录为数不多的几个画面,我最愿意记得那一天,我在江水里缓慢地行走,我听到有人在背後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去…… 夕阳的瑰丽布满整个天空,站在大风凛冽的江边,我看见岸上的他神情哀伤地看着我,然後,他义无反顾地跳下水,向我走过来。 那一刻,镜头碎了,画面却永恒定格。 许至君,如你所言,你将最好的爱送到了我的面前,你已经尽你所能不遗馀力地爱护我,你给我的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爱。 我庆幸,我被你爱过。 可是你爱我爱得从不快乐。 我对你说过,我跟你以往认识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不是那种健康的丶明亮的女孩子,不是在那种富足的丶温暖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孩子,我不像她们,有很多很多的亲人,很多很多朋友。我只有一份爱,要麽不付出,要付出,就是全部。 你说你能够担负,但是我问自己,我凭什麽叫你担负? 我离开了,你的未来才可以去接受更好的爱,和被爱,你为我做了那麽多,我唯一可以为你做的却只有这一件事。 若得其情,责哀矜而勿喜。 相信我,许至君,人的生命一定会比他的痛苦更长久,你会有美好的未来,有妻如花,有子如玉。 你不属於我,我也不属於你。 那是一个没有任何悲伤和痛苦的未来,那是一个没有程落薰,美满结局。 那通电话,是我离开你的借口,我的苦心,你不用懂。 但是许至君,如果真有来世的话,我们早一点遇到对方,好不好? 不要再让我们的爱,败给时间,好不好? 在幽深暗蓝的水底,我屏住呼吸。 如果说记忆会像繁星璀璨,最明亮的那一颗一定是你。 让我闭上眼睛,回想你的音容笑貌。 你是我寂寞永夜里,唯一的光明。 你是无垠深海上空,唯一的星星。 我们生活在这座城市里,这座城市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 七十年前一场大火,长沙化为灰烬,七十年後的今天,它却依然如此妖冶多姿。 这是长沙教会我的,这座城市教会我的。 长沙永不绝望。 我们隔着门,互相沉默着,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沉默更动听的声音了。 番外篇 你是一抹少年蓝 [楔子] 在你出车祸的那天黄昏,我刚刚办好我的出国手续,回去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站牌下等着公车。 因为身上没有零钱,於是我在站台旁边的报刊亭里随手拿了一份报纸,等我坐到车上的时候我才看到这份报纸的刊头有一行醒目的字:消失的宴洲岛。 几个小时之後,我接到李珊珊的电话,她说:「苏瑾,他出了车祸,可能再也醒不来了。」 顷刻之间,我的脑袋里如电闪雷鸣,风雨交加,记忆中你的眼睛那麽明亮,泛着蓝蓝的光。 睽违多时的眼泪汹涌而出,落在那个触目惊心的头条上:宴洲岛,剧终。 [一]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晚上的夜空,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笑容。 那次旅行之前的一个礼拜我们所有人都以为那回事一个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的好天气,真正到了出发前的一天,天气忽然变了。 我们一群人约好在学校附近的甜品店里商量对策,我一贯不喜欢迟到,可是当我收起那把大黑伞推门进去的时候,却发现有人比我到得还要早。 你坐在我的对面,叫了一份红豆双皮奶,看到我的第一眼你朝我微笑,叫我:「苏瑾,过来坐。」 那是我第一次跟你那麽近距离地相处,之前我们虽然互相知道对方这个人,但也仅限於是知道一个名字而已,我相信你对我这麽平凡的女生不会有任何印象,而我对你的了解也不过停留在那些道听途说的劣迹斑斑的桃花史。 近距离看你,忽然有那麽一点明白为什麽会有那麽多女孩子喜欢你,一个个前赴後继,视死如归,壮烈得像含笑饮砒霜。 你的嘴角总是带着一点邪气的笑,嶙峋的轮廓漂亮得像一帧剪影,最神奇的是你的眼睛,原本普通的眼白不知何故竟然泛着一点瓷器般的微蓝。 你看上去那麽美好而澄净,我实在无法将你同很多女生口中那个「谈恋爱就像玩游戏」一样的花心大少联系起来。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这几句话,说的大概就是你这样的少年吧。 在我沉默地审视你的时候,你帮我也要了一份红豆双皮奶,你挑着眉毛说:「我吃过很多地方的双皮奶,没想到味道最正的居然在学校这个不起眼的小店里。」 我不以为然地也挑了挑眉毛:「给我牛奶鸡蛋和白糖,我也能做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跟你说话,那个时候的我根本不懂得女生的含蓄和矜持,甚至连为人应该低调和谦逊都不明白,你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没有说什麽。 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了,一个个对着这突然骤变的鬼天气骂骂咧咧,在一群聒噪的人当中,沉默的你显得那麽与众不同,甚至——高高在上。 有女生畏畏缩缩地提出建议,说乾脆取消这次野营。 看得出大家都很赞同,在我那声:「不」脱口而出之前,你再次抢了先,你懒洋洋地环视了一周,轻声说:「要是你们都不去,我就一个人去。」 过了半天,一直没有人说话,尴尬的气氛蔓延开来,你起身离开之前说:「愿意去的明天早上八点在校门口碰头。」 看着你挺拔的背影,我生平第一次领略到了「气场」这个词语所蕴含的意义。 大家在你走了之後开始议论你,有男生摇着头说:「到底是富家公子……」 我不知道他们隐没在嘴里的内容是什麽,也不想明白这些人是如何看待你,我默默地把面前那份双皮奶吃完,确实如你所说,味道很正。 大家要散去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明天我会去。」 [二] 我背着背包跟你坐上前往宴洲岛的巴士,你一直闭着眼睛,耳朵里插着ipodtouch的耳机,我手里翻着一本临上车前买的杂志,上面的内容乏善可陈。 车开了半个小时之後,你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真没意思。」 不知道为什麽,我竟然听懂了你的意思,我头都没抬地回了你一句:「何必管那些人怎麽想。」 窗外的天空是阴霾的,可是你的笑容却那麽明亮,你拔下一只耳机塞到我的耳朵里,竟然是陈奕迅很早很早的一首歌。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或许多年後的我想起那一幕,会嗟叹一声,原来早有暗示了。 我们抵达宴洲岛的时候天已放晴,岛上的空气很清晰,与我们平日里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所呼吸的浑浊的空气有天壤之别。 你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地开始观察起周遭的环境。 岛上民风淳朴,虽然人烟稀少,但是我们看到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朴实的笑容,他们的皮肤黝黑,看得出是常年日照的结果,然而他们的眼神中却蕴含着一些在喧嚣的城市里找不到的东西。 宴洲岛是一个长三公里,最宽处四百米左右的小岛,我背着大大的背包跟在你身後漫无目的地走着,你一路都十分沉默,如果不是在我跟不上你的时候你会停下来等我,我会以为你几乎忘记了我这个人的存在。 岛上有一片很大的西瓜田,正是西瓜成熟的时候,有几个小孩在田里跑着,我只觉得这个场景无端地叫人感动,鼻子一酸莫名地就湿了眼眶。 你走到我的身边停下来,轻声说:「这些小孩子是来偷西瓜的,其实也不叫偷,因为都是自己家种的,不过大人们想把大的丶好的运到岸上去卖,把小的丶歪的丶被水泡过了的留下来自己家吃,这个岛上的地是沙地,种出来的瓜特别甜。」 我惊讶地看着你,我真的觉得很诧异,你怎麽会晓得这些事情。 你转过头来看着我,眼睛里仍然泛着那层瓷器般的微蓝光芒,你微微一笑,再也不肯说下去。 那个时候的我,是没有「爱情」这个概念的,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所有的老师都对我啧啧称赞,死哦有的同学都觉得我枯燥乏味,我将最美好的青春全部贡献给了那一本本四四方方的教科书,一切都源於从小耳濡目染受到的教育——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你的出现,就像是推开了荒芜青春中的一扇窗户,让我知道了世界原来比书上描述的要宽广得多,无限得多。 晚上我们住在一家小小的旅店里,我洗完头发出来吹风的时候,看到你在走廊上抽着一根烟,你的表情看上去十分寂寞。 我正准备安静地离开,不打扰你的时候,你伸手招呼我过去。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最後你对我说:「我每年都会来一次宴洲岛,所以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但那是你知道为什麽我每年都来吗?」 我仰起头看着你,你看向远方:「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每年的结婚纪念日都会来这里,因为他们是在这里认识的……」 你侧过脸来对我笑:「可是後来,他们很少一起出现了。」 [三] 我们在岛上待了三天,你像个带着妹妹过暑假的哥哥一样将生平所知倾囊相授。 你教我捉甲鱼,岛上的甲鱼很多,经常可以一晚上捉一桶,可是你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捉来的甲鱼你全部都放生了,我大惑不解,你却说:「重在过程。」 岛上的芦苇很多,你背着你的单反相机给我拍照,不知道为什麽,一想到镜头後面那双眼睛是你的,我就会手足无措,摆出来的姿势僵硬,笑容扭曲。 虽然不是个合格的模特,但我却是个天生的摄影师,我给你拍的照片每一张你都很喜欢,每一张你都赞不绝口,你的小善良大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给你拍的所有照片中我最喜欢那张抓拍的,我跟在你後面走,你回头看我之前,卡嚓一声,我摁下了快门。 只看见你的白色t恤,看不清楚你的脸,这张照片後来被我冲洗出来一直放在我的钱包里,很多人问我这个背影是谁,我总是笑而不语。 我们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在水边散步,我很意外地看到了萤火虫。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萤火虫,在黑暗之中明明灭灭,我像个无知的孩童兴奋得大叫,黑暗中我看不清楚你脸上的表情,你拍拍我的头,笑着说了一声「白痴」。 你的手掌揉在我的发丛里的那一瞬间,我真希望我有那一把神奇的剪刀,能将这个片刻从我们的人生中剪辑出来,放到一个小盒子里珍藏起来。 也算是良辰美景吧。 那天的後半夜下起雨来,我竟然很不争气地感冒了,到了次日出发的时候,我昏昏沉沉地一脚从楼梯上踏空,若不是你眼明手快抓住我,只怕我就要摔个半身不遂了。 你探了探我的额头之後蹙着眉说:「发烧了。」 全身酸软无力的我在车上吐了好几次,最後终於什麽都吐不出来了,你揽过我的头靠在你的肩膀上,小心翼翼地喂我喝水。 我是什麽时候知道自己爱上你的,大概就是在那个迷迷糊糊的时候吧。你的呼吸深深浅浅地扑在我的睫毛上,我听见自己血管里慌乱流窜的血液倒灌进心脏,继而又澎湃而出的声音,就像在岛上的夜晚,我听见的那些起起落落的浪潮。 我当时心存天真,觉得那个美好的瞬间,可以保留到天荒地老。 那三天的相处,完全颠覆了我最初在流言蜚语中所知晓的你,我近乎偏执地认为你是一个被误解的人,我甚至觉得我保留了那麽久的爱情就是为了等待你的出现。 你把我送到家门口,忽然叫我等一下,等你气喘吁吁再跑到我面前时,手中多了一袋退烧药和感冒药。 那些红的绿的白的药丸,在我的抽屉里,一直安放了很多年。 分开的时候骂我情不自禁地拥抱了你一下,你没有脸红,也没有露出分毫的青涩,你那麽坦荡地应承了我,我把头埋在你的胸口。 我轻声地说:「林逸舟,谢谢你。」 你拍拍我的肩膀,你说:「都是朋友了,客气什麽。」 [四] 某天自习课看见你站在门口叫我,我兴高采烈地跑出教室,却发现你是带着新交的女朋友来跟我一起吃饭,那种失望的感觉就像被人当头淋下一盆冷水。 虽然我极力掩饰我的失落,但我毕竟不是表演系的学生,表情动作举止神态全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我自问实在是做不到。 我没有想到,你新交的女朋友——那个叫安宁的女孩子——目光如炬,竟然将我那些泄露的细小情绪尽收眼底。 你们因为我吵架,你女朋友以女性天生敏锐的第六感指证我喜欢你,你愤怒地对她吼,你说:「苏瑾是我的好兄弟。」 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那是的我还经常傻乎乎地跟着你们一起逛街,我知道你喜欢的颜色,我知道你喜欢的食物,我知道你喜欢的酒吧,我知道你喜欢的衣服牌子…… 我并没有意识到在我们一次次的调侃和嬉笑中,安宁的脸色已经越来越难看了。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毫无根据的爆发,只是在安宁的愤怒爆发之前,我还不懂得收敛,或许在潜意识之中我是心存炫耀的,炫耀什麽,无非是我了解你。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那个人。 我是这个世界上将你看得最重要的那个人,没有之一。 安宁爆发在你生日的那天,原本是你们两个人的约会,你却很不佛那个是地叫上了我,比你更不懂事的我提着给你买的生日礼物挂了电话飞速冲向了徐记海鲜酒楼。 我跟安宁送你的生日礼物都是衣服,她买的紫色的t恤,我买的白色polo,你打开礼物之後对我赞不绝口,顺便教育她:「紫色是天堂地狱色,很挑人的,不过我穿什麽都好看啦。」 安宁沉着脸,这个时候的她已经毫不掩饰对我的反感了,在洗手间里,我自作多情地跟她说:「林逸舟喜欢polo超过t恤,下次别买错了。」 她抬起头从镜子中安安静静地端详我,那种目光让我不寒而栗。 最後,她一句话都没有说,甩了甩手上的水,拉开门出去了。 在餐桌上,你第一筷子就把扇贝夹给了我,然後笑笑说:「你最喜欢吃的。」回头你又夹了一筷子小鲍鱼放到安宁的碗里。 我们谁也没想到,安宁沉默地把鲍鱼从碗里夹出来丢到了面前的碟子里。 你怔了一下,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愉快,又夹出了一只虾给她,她依然板着脸从碗里夹出来丢了,三次之後,你忍无可忍地把筷子一摔,问她:「你怎麽了?」 安宁看着我,再看看你,过了很久,她吐出一句话:「我不要你给别人夹过菜的筷子来给我夹菜。」 那一刻,空气彷佛都结了冰,周围有些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几秒钟之後,安宁提起她送给你的生日礼物,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她说:「我受够了每次三个人的约会,我受够了另外一个人比我更了解我男朋友的喜恶,我受够了你们把我当傻瓜。」 她最後丢了一句话:「林逸舟,你知道苏瑾喜欢吃扇贝,那你知不知道我对海鲜过敏?」 她走了之後,我们面面相觑了很久。 最後你无奈地笑了,你说:「她太敏感了,她非要说你喜欢我。」 「这样啊……」我低下头,看着盘子里的扇贝,「没错啊,我是喜欢你啊。」 [五] 过了很久我都不愿意去回想你生日那天,你听完我那句话之後,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说:「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类型啊。」 你喜欢什麽类型的女生,这是我唯一不了解你的盲区,我看见过很多跟你谈过恋爱的女孩子,她们像是夏天里的花朵,每一朵都很美丽,而每一朵的美丽又各有不同。 或许,你不喜欢的是我的坚硬吧,安宁眼底的那些仓皇和无助永远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你握住我的手,用前所未有的诚恳态度,你说:「苏瑾,做朋友长久得多。」 我不动声色地抽回手,笑一笑:「那就做朋友好了。」 说得是这样云淡风轻,可是回去之後我蒙在被子里哭了一夜,我很难说清楚我是为什麽哭,是为了自己高傲的自尊心,还是为了我跟你之间名不副实的友谊,还是为了刚刚说出口就被判了死刑的爱情。 那天凌晨三点,我接到安宁的电话,她的声音那麽冷静决绝,她说:「你必须出来跟我见一面。」 凌晨三点,在空旷无人的马路上,拥有一张巴掌脸的安宁哭得歇斯底里,她一遍一遍地问我:「你到底想怎麽样?」 我看着天上的星星,第一次,心里有那麽那麽浓烈的哀愁。 我还没有崩溃,她倒先崩溃了,我拿她没有办法,只能打通你的电话,你睡意朦胧的声音传到我的耳中来,我只觉得无限羞愧。 深夜的你,穿着白衬衣,开着你的车,停在我和安宁的脚边。 你把安宁从地上抱起来,她象徵性地挣扎了一下就妥协了,她依靠在你的怀抱里,半闭着眼睛,其实她已经赢了。 我咬着嘴唇看着你,我不知道我的目光中是期待还是失望,我只知道,你转过头去没有看我。 你离开之後,我蹲下来抱着自己,我觉得有那麽一点点冷,我觉得我的心里空荡荡的,能听见寂寞的回声。 过了一个小时,安宁的电话又来了,这次她仍然在哭,她说:「苏瑾,对不起。」 我木然地握着手机,我知道肯定是你逼她来向我道歉的,柔弱的她自然什麽都听你的,我问自己,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你逼着我去向另外一个女生道歉,我做不做得到? 过了一会儿,答案清晰地浮了出来。 我做不到。 安宁在最後跟我说:「苏瑾,我是个小气鬼,我舍不得把林逸舟让给你。」 我呵呵地笑,挂掉电话,眼泪流下来了,原来我也可以哭得这麽含蓄,这麽唯美,这麽斯文,这麽秀气,只是你那双微蓝的眼睛没有看到。 [六] 你跟安宁到底还是没有维持多久,你是天生注定就停不下来的人,後来我在程落薰的日志中看到她说你像传说中没有脚的鸟时,忽然之间,由衷地觉得她比我更懂你。 你吸取了教训,不让我跟程落薰见面,最开始我不知道你是在保护我还是保护她,渐渐地,你同我说起她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笑起来。 我从来没有看见你的脸上露出过那麽柔软的表情,好像掐一下就会流出水来。 你从不当着我的面接她的电话,每当她的名字在你的手机上亮起来,你总是走出去,避开所有人,你那双澄净的眼睛骗不了人。 这次,你是真的在爱了。 我站在墙角看着你的影子,黑暗之中你手中的烟明明灭灭,一瞬间时光倒流,回到宴洲岛那个晚上,那个有风穿堂而过的走廊,你看向我的那双眼睛,泛着微微的蓝色光芒。 你多麽像我在苍白青春里一抹清新的蓝色,这抹蓝色,我称它为少年蓝。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你挂掉电话之後回头看见了我,一时之间我羞愧得不知如何面对你,只好踉踉跄跄地转身就跑。 你追上来,抓住我的手,你皱着眉头问我:「苏瑾,你怎麽了?」 我仰起面孔看着你,像濒临溺水的人看着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我说:「我不知道我要怎麽办。」 那个晚上我并没有喝很多酒,但是我藉着那一点点酒意发了疯,我死死地抓着你的手不肯放开,最後你只好带我回你家, 算是家吗?那个小小的公寓,没有一点人间烟火的痕迹,你说:「我十八岁的时候爸爸送我车,妈妈送我房子。」 我躺在沙发上,脸埋在抱枕里,这个晚上,我已经没有自尊可言了。 你坐在地板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万家灯火,你说:「我不知道怎麽跟你说,苏瑾,我其实很珍惜你,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什麽话都可以对你说,我不想亵渎这种关系。」 我沙哑着嗓子问:「那程落薰呢?」 你顿了顿,沉默了很久之後,轻声说:「她不一样。」 只是这四个字就让我溃不成军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傻,我原本可以优雅一点,追回好朋友的位置,做你最贴心的那个人,可是我非要把局面搞得这麽混乱不堪。 那天晚上我睡你的床,你睡客厅的沙发,半夜我听到你的手机响起来,我靠在门上听见你笑着说:「你真是千里眼,居然知道我身边睡了人。」 紧接着你又说:「是男生。」 我的手握成了一只拳头,脸上不自知地露出了苦笑。 我身後的这扇门彻底隔开了我和你,等你熟睡了之後我悄悄地离开了你家。在卧室的书桌上有一个摊开来的本子。 上面是我写的四句话。 问我何所有,山中唯白云,只堪自愉悦,不堪持赠君。 [七] 我无声地离开了你的生活,不知道是不是那四句话的原因,你也很默契地不再联系我。 我有些失落,失落之馀我也为你高兴,你终於遇到你的同类,跟你一样孤独的那个人,名字那麽好听的程落薰。 我希望你们好好相爱,这样我才可以放心,只要你肯停下来,不管是为谁停下来,我都觉得欣慰。 又是西瓜成熟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一次宴洲岛,这次我自己备好了晕车药,感冒药,一路上没有人跟我说话,也没有人再往我的耳朵里塞一只耳机。 我闭着眼睛,往事像黑白默片一样在回放。 林逸舟,此时此刻的你,快乐吗? 我到岛上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岛小了许多,那个旅店的老板娘还记得我,她问我:「你男朋友呢?」我笑一笑,我说:「分手了呢。」 如果你知道我这样回答会不会笑我呢? 夜间老板娘跟我聊天,她说,宴洲岛总有一天会消失的,它的命运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就开始转折了,那是听说有人在宴洲岛附近挖沙的时候挖到了一块金砖。 其实没有人见过这块金砖,但是在传说中,它是存在的,正是因为有它,这个小岛虽然屡次受到洪水冲击,但从未遭遇灭顶之灾。 但它被挖走之後,宴洲岛失去了冥冥中的庇佑。 挖沙船越来越多,越来越靠近这座小小的岛,它正一点点被蚕食着。 我打开钱包,静静地凝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我给你打了一个电话,你那头很吵很吵,我根本听不见你说什麽,索性就挂掉了。 後来你发了一条短信给我,你说: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好不好? 我想了一下,回了你一句答非所问的话:「岛上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然而你那麽聪明,你应该明白了我的意思是,我们真的回不去了。 我要出国了,你早就知道我是那种活得很清醒的女孩子,我的人生是一步一步井井有条的,我唯一冲动的一次就是那次跟着你一起来到了宴洲岛,我唯一的失态就是那个夜晚紧紧地抓着你的手不肯放,我的青春中,你是唯一的意外。 两天之後我离开了宴洲岛,我坐在巴士上看着它在我的视野中一点一点变小,忽然忍不住号啕大哭,车上的人都看着我,谁也不明白我哭什麽。 我曾看过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一双眼睛,它乾净,清澈,它是我生命中最洁净的一抹少年蓝。 再见,宴洲岛。 再见,林逸舟。 庆幸是在它消失之前,我总算去看过它;庆幸是在你离开之前,我总算爱过你。 残酷世界里有场美梦 《星星》历时大半年,终於从我电脑里的word文档成为了你们面前这本厚重的实体书,我不知道此时此刻你们是什麽心情,但我,着实觉得感悟很多。 三月拟大纲,通宵赶稿,第一次的那三万字基本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过了很久,若若梨才敢跟我说当初她看到那三万字时,只觉得这本书没救了。 那被枪毙的三万字如今依然在我电脑的某个文件夹里安安静静地待着,我想我应该不会删除它,尽管它不那麽好,不那麽美,甚至有些矫情做作,但它是我写出来的字,我不忍心将它乾脆利落地扔进回收站去。 但是,我不打算让你们看到它,任何地方我都不会把它贴出来。 我要让你们看到我尽我所能写得最好的文字,就像现在你们在读的这本书一样,从三月到八月定稿,这五个月,不停地修改,不停地推翻重来,最无力的时候,我会关上我房间的门,关上灯,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剧烈而无声地哭一场。 哭过之後,还是要继续,就像生活一样,跌倒了,还是要爬起来。 在写《星星》的这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大学毕业了,领毕业证的那天看着昔日熟悉的教学楼,食堂,女生公寓,还有公寓门口的樱花树,烈日当头,阳光让我盲。 我一直不知道我住的那个公寓门口的树是樱花树,在之前的几年我从未意识到每年三四月那些纷飞的花瓣居然是樱花。 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那天我坐在公车上,公车走的是我烂熟於心的线路,我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鼻腔里蹿起强烈的酸涩,我很难说清楚到底我是为什麽难过,是为了如鸟兽散的同学,是为了不知道前路去向何方的自己,还是仅仅只为了那些曾经明亮璀璨而已再也回不去的大好青春。 那个时候的我,差不多已经到了失恋的边缘。 陪我走了一段时光的那个人,我们终於还是说了再见。 我想,我或者只适合一个人的生活,我是一个多麽缺乏安全感的人,永远是在用利刃刺伤别人以求自己的安全,我不在意自己的决绝,尽管这会伤害很多人。 劫後馀生的野兽终身都竖起耳朵时刻提防着猎人的脚步,我想我亦是如此。 在我的贴吧里,我经常看到有女孩子写情书给许至君,她们称他为」许公子「,但整本书,我最最喜欢的,是林逸舟。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那样的男孩子,英俊,邪气,花心,当然还多金,嘿嘿。 後来他死了,一直到死,他才弄明白程落薰在他人生当中的意义,而在此之前,他用近乎迷惑的语气对程落薰说,我不知道什麽是爱。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麽是爱,迄今为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爱我的读者。 这些年,没有你们,我或许早就已经远遁了。 谢谢你们,在这麽长这麽长的时光里,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陪着莽撞叛逆的我,做了一场美梦,我把《星星》送给你们,我把我最好的青春,送给你们。 ——独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