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正传》 前言 生命的美丽与哀愁 从小我就喜欢莳花种草,和观察各种小动物的生态。我经常把母亲摘菜剩下的菜根,种到土里,非常小心地培养,并在见到它们恢复生机,抽出新叶的时候欣喜不己。 我也试着先挖开蚂蚁窝,看它们的生活,再把蚁带进我在纸盒里制作的新寓,希望能创造一个属于我的"蚂蚁城"。 上中学之后,我开始收容流浪的小猫,常把奄奄一息的猫仔带回家,用眼药瓶喂奶。我总是半夜起来,看它们睡好没有,并在小猫垂危时,为它作人工呼吸。 那时我住在失火后的废墟上。日式房子倾颓之后,原来隔间用的土墙,变成一堆堆的黄泥。或把橘子树的叶子,泡在酒精里,制作怪怪味道的香水。一场火,烧去了我的家,却烧出了一个田园。 大学,我进入师大美术系,我常在写生时盯着那些花看,觉得她们含苞美、锭放美、凋零也美。画久了,熟悉了花的样子,很容易看出什么地方是因为虫咬或风折,造成了病态。但我发觉即使有病,只要是在大自然中形成,也便有一种人力无法办到的"自然美"。 我虽然常为写生而偷花,但对那些摘回的花,总尽最大力量,去维持她们的生机。即使只剩下一片叶子,我仍然用水养着,希望出现奇迹。 我也会试着把折断的花茎重新接好,如同医生为人接合断了的骨头。医生写病历,我也记下每个接合的步骤,和其后的发展。 至于那些凋落的花,我会用刀切开,看里面的构造,并忠实描绘下来。我的教授曾问我:"画花又不是画解剖图,何必如此钻牛角尖?"我的答覆很简单:"好奇!好玩!" 直到今天,我仍然做同样的事,我的写生册,如同一本生物图书。我的手边常放着解剖刀、显微镜。我会数鸟的"一级飞羽"、"二级飞羽"的数目,研究它们振翅速度和羽毛形状的关系,也常去博物馆看鸟的骨骼,并记录下来。 因此,我写了三本花鸟和山水写生的书。不知是否这种从科学角度探讨中国绘画的方法,能否引起西方人士的共鸣,有一阵子单单在纽约曼哈顿中国城,就有四家书店把我的书放在橱窗展示。 近几年,我虽然没举办个展,但依旧写生,有时为一种花,能连续工作两、三个礼拜。我发觉最能让我精神放松的方法,是为花鸟写生。忠实地记下它们的一花一叶、一羽一喙。当我们对它们,凝神写生的时候,能摒除一切发念,达到忘我的境界。 每次写生完,我还是会作解剖,记录花开的时间,采集的过程,并写在日记里。我的日记有个地方,专门记录各种生物萌芽、开花、交尾和产卵的时间,以及潮汐的起落。 知道潮汐,我能把握最佳时机,走到水边的沙滩,看落潮之后各种水鸟和鱼介的生态,我家不远就是海湾和沼泽地,高高的芦荡间,有看不尽的野生物。看它们,是我静思的另一种方法。 "万物静观皆自行。"古人早有这样的感触,我也深深体会到。有时候捡起一颗小石头,都觉得掌握了一整个世界。每颗石头都有属于它独一的纹理,也都有它千万年的历史。每个贝壳都曾住过小生命,那么巧地盖它自己的家,然后弃守、死亡,睡在海床千百年之后,被偶然地冲上沙滩。每只小鸟,都早早地出现,却一入晚,就不见了,它们都有自己的家、自己的爱。 每只小虫也一样,有的藏在叶下,有的藏在花里,有的钻进果实,有的躲在土中。它们各自占领地盘,似乎早有默契地分享这个世界。 在观察它们的过程中,我不但得到怡情养性的好处,更对大自然有了更多的领悟,也愈觉得每个生物都那么有智慧,而愈尊敬它们,且觉得自己渺小。 一九九五年暮夏,我抓到一只螳螂,也照例记录它的"生活、起居"。螳螂是少数能当作"宠物"养的昆虫,我为它觅食、为它治病,甚至为它"寻偶",跟它建立起深厚的情感,也由它身上领悟了许多过去不曾想到的东西。 在北美,绝大多数的螳螂,十一月初就会被冻死。我的螳螂在室内养尊处优,当然活得较长。在我全家悉心的照顾下,它不但活过新年,活到一九九六,而且一直到二月初才死。我为它办了一个小小的丧礼,还打电话给"金氏世界纪录博物馆",问他们是否可以把这长寿螳螂列入纪录。虽然他们后来告诉我不行,我却激发了另一个想法—— 根据每天的日记,为螳螂写一本书。 写作是由八月开始的。也可以说是在它死去半年之后才动笔。这当中我有相当长的时间在犹疑,怕自己没有能力写成这么一本书。我也犹豫,是不是用这本书,把自己的心灵世界,呈现在读者面前。 虽说是记录一只螳螂的一生,这本书实在是我的"随想录"。也可以说是由观察螳螂所产生的种种联想,正因为是"随想",所以谈天、说地,几乎没什么边际。我曾经在创作中途,想读者会不会不耐烦这种题材,又会不会骂我瞎扯。但是我接着安慰自己: "不管怎样,我敢为一只螳螂,写成一本书,这试探,就能算是成功。" 在我过去二十五年的创作生涯中,每隔一阵,就会出版一本试探的"游戏之作"。从早期的《萤窗随笔》、《真正的宁静》,到近期的《作个飞翔的美梦》,都是纪录我的心灵的"私房书"。在出发点上,是"只求娱己,不为娱人"。 也就在这"只求娱己"的想法下,我以连续三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这十八万字。并因为主题环绕着一只吞噬同类的螳螂,所以取名为《杀手正传》。 在写作技巧上,我采取了反讽的手法,也就是正面的话,用反的方式说。我知道绝大多数的读者是一眼就看得出,之所以在这儿提出来,是怕有些年龄较轻的朋友,一时不察,误将我"反面的话"当作"正面的观点",而弄拧了我的意思。此外,为了帮助读者抓住要点,我又加了些"眉批",当作一种"导读"。请程度高的朋友,只当"它不存在"。 《杀手正传》可以称得上是我的"异色书",里面有不少血淋淋的镜头,只是在那些镜头的背面,我希望呈现真实的世界。既然这个世界是如此地凶险诡诈、危机四伏,我为什么不能把其中的道理说出来? 对的!我在这本书里真正谈的是个"理",是相生相克的天理、优胜劣败的定则,也是"生之无奈"。我觉得只有当一个人看透这些定则与无奈之后,才能泰然达观。相反地,不去面对、不动接受,只会造成内心的不安。 正因此,我把这本书放在我的"处世系列"中。许多在《冷眼看人生》或《我不是教你诈》里,不易讨论的政治和人性的题材,都借着那只螳螂杀手表现出来。在此,我必须强调,书中反讽的是整个历史与人性,而没有任何对现代人物的影射,请读者千万不要往牛角尖里钻。 一只螳螂的一生,与一个人的一生有什么不同?有生有死、有伤有杀、有爱有憎。本来对这世间的种种,就应该"有喜有悲"又"无喜无悲"。前者可以说"生活是方的",即然"生",就要面对许多有棱有角的困境;后者可以说"生命是圆的",到头来,我们若不能把一切离合悲观,看成一个"圆",或一个周而复始的"生之定律",就未免太苦了。 "天生万物,天杀万物;万物生万物,万物杀万物。"这是我在整本书里表现的"圆"。也为了画这个圆,我在未出版之前,先将版税五十万元,捐作慈善公益之用,希望《杀手正传》带来的不是《杀》,而是"生"。 这本书是我最新的试探,它可能深奥些、艰涩些,但我衷心地请求您: 耐下心,慢慢阅读、慢慢咀嚼、慢慢回味、慢慢同情…… 第一章 少年杀手的出现 入幕 八月二十八日 又到了"灰霉病"的季节,牡丹和芍药叶片上长了许多褐色的斑点,尤其是春天开花时,把花剪掉的位置,好像开刀之后的伤口发了炎,最靠切口的地方是黑的,往下渐渐转为咖啡色和白色,那"白色"就是一种霉。 照园艺书上说,灰霉病是因为湿热造成,今年的夏天特别热,也特别多雨,怪不得病这么重。书上又说必须把患病的叶片和枝子全剪掉,还强调,剪下来的叶子千万别掉在树下面,因为会造成整株树都被感染。 多妙啊!所谓"落叶归根",居然有些叶子就不能归根,即使想归根,也得把它移开,宁可施化肥,也不能让叶子去滋养它的"母株"。 这种落叶大概就像所谓的异议分子,放逐海外,到老也不准回国,因为你回国带来的不是养分,而是毒素。如此说来,最被欢迎落叶归根的应该是松杉之类了。有时候走进古老的杉木林,脚底下一片软绵绵的,好像踩在厚厚的床褥子上,原来全是它掉下的针叶堆积而成。针叶不大有水分,大概也没什么养分,虽然不太能滋润母株,却另外有个好处,就是杂草不长、蚊蝇不生。据说连蚯蚓和吃蚯吲的鼹鼠都找不到。这么干净、安详、宁静的森林多可爱啊!没有一点"杂音",是真的"一言堂"。 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个充满异议分子的牡丹。它是标准的美国,花开得又大又香又漂亮,叶子长得奇形怪状,是最复杂的"二回三出羽状复叶",而且在那叶子之间容易得病。炭疽病、灰霉病、疱肿线虫病,样样会造成感染。 照中国和日本园艺的理论,要让牡丹长得健康,最好的方法,是在九月中旬,把整株树的叶子摘光,既然没了能长虫的叶子,也就不容易得病。这跟某些国家的政治理论是很像的,铲除一切可能散布毒素的异己,是维护国家安宁的最好方法。 但是换成美国的园艺家,就会说,好好的牡丹,只是长几个黑斑算什么?早早把叶了摘了,哪还像株树?要知道,生病的叶子总是叶子,它还照样行光和作用,也照样在秋天染上一抹红。这灰霉、炭疽,说严重也不严重,大不了明年少开两朵花,何不留着? 面对长了斑点的牡丹,我开始矛盾,最后要取折衷方案,先剪掉生病的叶子,再等中秋,摘掉全株的叶片。 我很小心地抓牢叶片,再由基部剪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确定,没有一个异议分子潜逃入境。 突然,叶子抖了一下,我左手食指上一痛、一紧,一片叶子的尖尖居然带个倒钩,钩住了我的手,我自然反应地狠狠甩,把那叶子摔到草地上。 叶子居然站了起来,而且摇来摆去的。原来不是叶子,是只螳螂。 好极了!我喜出望外,多少年没见这小东西了。记得上次养螳螂还是十儿年前,儿子小时候为他养的,养了两个月。更早的记忆则是我自己小时候,在纸盒里养螳螂,不记得活了多久,只记得那灰黑色的螳螂屎。 我赶紧冲进屋子找纸盒,车房里纸盒一大堆,但不是太大就是太小,真急死了。盒子可以慢慢找,螳螂可先得抓到,我随手拿了一个麦当劳的纸袋往外跑。 跑回院子,它居然还等在那儿,看到我,又恢复原来弯着两只上臂,作势要攻击的样子。我把袋口撑开,成为一个圆形,慢慢向它靠近。准备在它冷不防的时候,狠狠罩下去。 它还是没有躲,伸着三角头,盯着我的纸袋,上身高高抬起,好像一个拳击手要出拳的样子。"真妙了!"我心想:"似乎不用我费力,它既然以为可以跟我的纸袋一战,而且十分自信又自大的样子,当然也就不会潜逃,即然不会潜逃,也就犯不着我带手铐和脚镣去拘捕它了。 这螳螂就是"大哥",大哥可以接受邀请进去谈谈,大哥也可以被捕,但是大哥要面子,大哥绝不尿遁,也不鼠窜。 它果然被我轻松地罩上了,袋子里发出啵啵出拳的声音,我把袋口往草地上压,再慢慢缩紧,心里兴奋极了:"看!多棒!多走运,不但抓到一只螳螂,而且是只又狠又勇敢的。" 把纸袋放在桌子上,用镇纸压住袋口,开始为它找"家"。这家得够它住,所以要大;但不能太大,太大不容易管理;送进小虫大盒子里飞来飞去,也不容易抓。这盒子最好完全透明,只有透明才能看它在做什么。尤其是当它猫杀的时候,把一只活蹦乱跳的大虫,手到擒来,一口一口地吃掉。再优优闲闲地洗个脸、唱首歌,这是多么惊险又刺激的事。 正好老婆带女儿从图书馆回来,我立刻报告这大好的消息。 "什么是螳螂?什么是螳螂?给我看!给我看!给我看!"女儿喊着往书房跑。赶紧把她叫住:"小心!螳螂很凶的,会咬人,还会抓人,等爸爸找个盒子,把它装进去,再看。" 妻也很兴奋,我老婆从来不许我养小动物,美其名说怕我敏感,其实是怕麻烦。但对这螳螂,她倒不排斥,大概想那么一只小东西,要麻烦能麻烦哪里去,而且由我去烦。 现在麻烦已经开始,我翻东翻西,总算找到一个装巧克力的盒子,这盒子做得很漂亮,不但透明,而且结实。 为了让螳螂透气,我又找来老虎钳和铁钉,钳子夹住铁钉,再打开瓦斯炉把铁钉烧红。女儿跟前跟后地看,正好来个机会教育:"过来!从这儿看,铁钉是不是变红了?铁钉用火烧,很热很热就会变成红色。" 把塑胶的巧克力盒放在料理台上,又叫女儿站远一点,我把烧红的铁钉对准盒盖的中心点插下去,很轻松地就穿过了,发出一股臭味。 再将那一点向四周扩张,呈放射状态地打,大约一次可以打四个洞。再烧红、再打,一共打了十二个洞,"爸爸对得准吧!"我得意地对女儿说,又把每次铁钉拔出来时,拉出的"一丝一丝",递给女儿:"看!这就是一种人造纤维,你穿的衣服,有些就是这样拉出丝,再织成的。" 把塑胶盒放在书桌上,再拿起那装了螳螂的纸袋,纸袋里发出一阵啪啪的声音。想必它已经挣扎很久了。将盒盖打开,先把盒底从上往下扣在纸袋口上,慢慢把袋口拉开,再翻过来,果然清脆的一声,那螳螂落在了盒里。 以最快的速度盖上盒盖,大喊一声:"来看哟!刘氏马戏团,正式开张啦!" 马戏团既然要表演,就得有配合的演员。我到厨房拿出个透明的塑胶袋,冲到院子里招幕演员,这演员必须是不大不小的,恰恰能让我的主角抓住,所以我不打算抓蝉:蝉太大,螳螂还太小。这演员也一定要肥美而肉感,使我的主角能宜于入口,所以我不会抓金龟子,金龟子太硬,这演员还必须有活力,有活力的演员,才能演出"对手戏",所以我不会抓蚯蚓和蜗牛,它们太慢。 大地真是无尽藏,没一会儿,我就罩到一只蜜蜂,这真是再理想不过的演员了。 我把蜜蜂挤到塑胶袋里的一角,小心地捉紧了,再将盒子拉开一个小缝,把这临时演员塞了进去。 盒子里立刻就热闹了,蜜蜂嗡嗡地飞着,如同一具小马达。我大声吆喝:"再不快来,就看不到好戏了。"才喊一声,儿子就从楼上冲下来。这小子刚才不见人影,现在却一下来就说要看螳螂吃蜜蜂,可见他一直都知道楼下发生的大事,只是等好戏开锣,才入场。 "这不叫螳螂吃蜜蜂,叫螳螂蜜蜂世纪大对决。"我对儿子说。又教女儿靠近一点:"你盯着看,当蜜蜂飞到螳螂身边,螳螂只要一下子,就能把蜜蜂抓住。你一不注意,就看不到它抓的画面了。" 于是一家人聚在盒子的四周,如同罗马的仁绅和淑女围在况技场的四周,看场内的血腥杀戮。隔岸观火是最有意思的事,好比在防弹玻璃保护的屋子里,看外面的警匪枪战。自己处的是绝对的安全,对方处的是绝对的不安全,于是那不安全更能对比自己的安全与满足。对方的悲剧更可以凸显自己的喜剧。 现在这盒子里的螳螂一定心想,是蜜蜂害它被关进来,蜜蜂也一定恨螳螂挡了路,小小的盒子使冤家路窄,如同拥挤的城市,使人们更容易产生摩擦。我几乎可以看到,在那玻璃盒中逐渐累的仇恨,冲突必定一触即发。 看!蜜蜂飞近了,看!螳螂举起它的武器准备出击了。快!出手!奇怪,为什么到眼前还不出手?等什么?快啊! 不知道为什么,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那螳螂居然连一次也不曾出手。蜜蜂也就好像看透了它,不但往它眼前飞,而且好几次落在它身上,把它吓得翻身掉在盒底。 "它一定不饿。"女儿说。 "这是一只烂螳螂,比我以前养的差多了。"儿子说。 "大概刚才抓它的时候吓到了,一时不能恢复。"我说。 你刚才抓它的时候,不是还说它力量好大,差点把你抓伤,为什么现在这么窝囊?"老婆说。 说完,大家全散了。我又守了一阵,看蜜蜂飞累了,停在一角喘气。那螳螂则走来走去,走过蜜蜂也视若无睹。可能螳螂就像人,有孬种。 很不幸,这是只孬种螳螂。囹圄八月二十九日 昨天夜里我特别留了一盏灯给它,希望它虽然没有胃口吃晚饭,总能吃点消夜。不过,它确实是个孬种,早上看它,倒挂在盒盖上,一动也不动;那只蜜蜂则安安静静地躺在盒底,也一动不动,死了。恐怕连打斗都不曾有过,蜜蜂是自己拼命找出路,而活活累死的。 我打开盒盖,它也跟着盖子被提了起来,仍然挂在盖子下面。但是当我将蜜蜂的尸体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快速移动,一下就翻出盖子,爬上了我的手臂,我吓一跳,本能地想把它摔掉,又怕把这小东西摔死了,只好忍住那本能的反射动作,任它爬。它居然"打蛇随棍上",顺着我的胳臂往上爬,天哪!它居然顺着睡衣宽大的袖口爬了进来。我赶紧用左手抓住右边衣袖手肘的位置,使它爬不上去。这小子居然还不回头,硬是用头顶。现在麻烦了,这袖子虽宽,要卷起袖口把它弄出来还真不容易,也不是不容易,而是怕卷的时候也卷了它的脚;那么细细的脚,一定会断,断了还有什么好玩? 灵机一动,我放松左手,很快地解开扣子,把左半边睡衣全脱下来,只剩右边一只袖,果然它已经顺势通过了袖子,从另一头冒了出来。我用左手去捉他,它居然又举起两只钳子,作成攻击的样子。我实在有点火大,觉得它不知好歹,还以为可以和我决一死战。想到年轻时看的"○○七情报员",一只黑寡妇蜘蛛能上能下詹姆斯庞德的床上。詹姆斯不动,等它爬过胸口,再爬到床单上的时候,一下子卷起床单,狠狠捶下去。电影里没有演出床单再打开来的结果,但是可以想见,一定是团血肉模糊的东西。 现在我也想,如果我真火了,把它用衣服包起来,捶下去,还不是一团?只是,因为我把它看成了宠物,所以不能跟它生气,还要被它吓、被它气。 记得以前养的一只大鹦鹉,常站在我的手臂上,一边念念有词地跟我说话,一边冷不妨地,一低头,狠狠咬我一口。咬得又青又紫,痛彻心脾。可是,我竟然能忍着"反射动作",硬是不反应,还慢慢走回它的笼子,请它下去。有时被冷不防咬这么一口,我真是气得想一巴掌将它打死,可是想想打管什么用?它懂吗?打死了,是打死自己的宠物,我更得伤心,何况它还是我儿子的宝贝。 其实宠物就是子女、我儿子跟我比赛,我赢了,会说"老子赢了!"我输了,我可以说"我的儿子赢了。"我常在比赛开始的时候,用<为徐敬业讨武氏檄>上的一句话: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然后说,不论谁赢,总是我家的天下。 这世间的争战,碰到一家人,最纠缠不清。连那小小的螳螂,只因为进了这家门,就要有不一样的对待。 说时迟那时快,这小家伙已经爬出袖口、爬过衣服、爬上了领口,所幸它好像还没什么翅膀,不然一定飞了。我轻轻松松地把衣服从另一面翻起来,它以为"大地长高"了,便又往上爬,爬到一半,就被我从衣服的后面一把抓住。它居然猛力踢,先抱出双臂,用它的钳子狠狠戳我隔着衣服的手,再低下头咬。我想把手放松,都办不到。赶紧把巧克力盒子拿来,扣在它身上,再把衣服盖下去。 现在我知道它虽然没吃东西,还是很强的,我想,它昨天不吃蜜蜂,一定是因为没有挑战性,它既然敢跟我拼,当然看不上小东西。所以,我得给它找个有力的对手。 我拿起塑胶袋往外走,直直走到冬瓜田。这有我早春先在屋里播种,再由我老婆种下去的冬瓜,大概因为种的时候没松土,又种得太密,只见开花,不见结果。我母亲用有妙的词,称呼那些花,叫"谎花"。 我就等在"谎花"旁边。因为我知道那种特大号,浑身长满毛的大黑蜂(bumblebee)总爱光顾我的谎花。我也猜想,这"谎花"之所以变成"谎花",就是因为大黑蜂作怪,不错!我是知道大黑蜂不但无害,而且能帮助传播花粉,但是当五谷不登、四方不靖的时候,好官也成了坏官。更何况我要抓这"好官",总要先为他罗织一个罪名才是。遇到国事蜩螗,杀几个官员,就能平百姓多怨,免得伤到龙颜。 大黑蜂果然来了,一朵花、一朵花地穿梭。我不敢走进瓜丛中,怕跌踩伤了瓜藤,只好等在外面。终于等它飞到了最靠近的一朵花,塑胶袋唰地一声罩下去,一直罩到花下面,连花拔起,大黑怎么可能逃得掉呢? 大黑蜂在塑胶袋里,单单听那震翅的声音,就惊人、就过瘾。它不是嗡嗡嗡,而是吱吱吱,翅膀震得太快,发出一种高音,再碰到薄薄的塑胶袋,就好像飞机的螺旋桨穿进丛林,一副要坠机的惊险。 照老方法,我又把它逼到一个角落,再将其余的塑胶袋往反方向套,于是那小角落就变成一个小袋子,只要把"开口处"抓紧,对准盒子的缝隙,大黑蜂就飞了进去。 (这次我没有拉观众,唯恐如前一天的"漏气"。)大黑蜂果然不凡,足有两公分多,身子大、腿又粗壮,好像一架会飞的坦克车,在盒子里横冲直撞。"你不是很强吗?敢跟我狠,现在试试这个,去抓啊!"我心里对螳螂喊,可是那家伙就像许多人家的孩子,专会"把着门槛狠",对自己人像凶神恶煞,出门就变成了兔子。它吓得直躲,大黑蜂飞到这角,它就躲到那角,最后居然以盒盖的一边,把头对着最角落,变成了鸵鸟。 这下我就真想不通了,它现在虽然还不大,也有了七、八公分长,它如果不知道猎杀,又是吃什么长大的呢?难道它吃素?螳螂明明不吃素啊! 我发现自己需要进修了,如同娃娃总不吃东西,妈妈一方面可以怀疑孩子生病,一方面也得想想是不是自己照顾上有问题。我立刻请老婆开车,带我去图书馆,找螳螂的书。 号称长岛最大的图书馆,居然有关螳螂的书,一共不过四本,其中两本只是昆虫书里的一章,剩下两本还是在儿童图书部找到的。难道在美国只有孩子玩螳螂? 虽然是儿童书,内容倒也十分丰富,尤其可喜的,是图片多。其中一本《theprayingmantis,insectcannlbal(bylilohess)》,单单看这书名的"cannibal(食人族,或吃同类的动物)"就惊心动魄,敢情这螳螂不但猎杀别的昆虫,连它自己的同类都吃? 书里也登了一张新几内亚asmat人的图腾木刻,刻的正是一只作祈祷状的螳螂。asmat族,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还吃人。吃他们自己的敌人,也吃外来的"朋友"。正因此,他们特别崇拜会猫杀同类的螳螂,甚至认螳螂作祖先,在矛上、鼓上、盾牌上,乃至酒杯上都刻着螳螂的图案。 书里还登了螳螂孵化的图片,母螳螂前一年产下的卵,会封在一团黑色的胶状物质里,度过寒冷的冬天,再于第二年温暖的时候开始孵化,几百只小螳螂从孵里钻出来,一只连一只地垂落到地面,开始它们猎杀的一生。 一只只有蚊子般大的"螳螂宝宝"能抓到什么?它们脆弱得只有被抓,被蚂蚁们抓去当食物。为了自保,它们必须快速长大;为了长大,它们必须赶紧吃东西。而最容易吃到的东西,就是最靠近它们的—— 兄弟姐妹。 于是一只吃一只,稍微强一点的吃掉稍微弱一点的。今天能吃掉亲手足,变得再强壮,明天就能再多吃一些手足。一次几百只螳螂,就这样彼此吃、彼此杀,愈吃愈少,愈吃愈大。也由于最后剩下的同胞不多,使它们能分享有限的空间和食物。 想想,以螳螂那种不主动出击的方法猎食,必须等着蝴蝶、蜜蜂飞到身边,才能抓住的情况,如果一次几百只螳螂都长大,就算它们彼此不相残,只怕也得饿死。 于是,我想:说不定母螳螂一次生那么多蛋,就是准备让它们彼此残杀,被吃掉的是母亲存心留下的食物,吃掉兄弟姐妹的则是传宗接代的子女。台湾产的"艾氏树蛙"不就这样吗?母蛙等卵孵化成蝌蚪之后,继续产卵,给蝌蚪当食物。又如同男人一次可以射出几亿的精虫,每一只都在动,也都在拼命地游泳、拼命地比赛,看谁能先游到卵子成孕。每一只都是机会,也都可以称为生命,一次放出这么多机会,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机会。没能游到的失败者,当然是死亡。 我也见过一种澳洲的小老鼠,母鼠一胎可以生八、九只小鼠,却只有六只奶,小老鼠一生下来就冲向乳头,一口咬住乳头,再也不放,在生物纪录影片里,只见六只小鼠挂在母鼠的肚皮上,另外没抢到乳头的,则注定要饿死。 生命就是竞争,从没有成孕的精子,到互相残杀的螳螂,到抢xx头的小老鼠,到飞弹大炮的人类战争,看来虽不一样,道理却相同,也就不必有什么同情。 现在我对这小螳螂,突然有了极大的敬意。如同听说门口走进来的那个初入堂口的小弟弟,已经撂倒了许多大哥,而不能不刮目相看。 这小东西,怪不得敢跟我打斗,原来从小到大,不过三个月的工夫,它已经是一路杀出天下。由杀同胞手足,到杀蚜虫蚂蚁,到杀……。它的每一片皮肉,都是用别人的血肉累积的。它的肉里有别人的肉,血里有别人的血,真是"地将功成万骨枯",多像历代开国的帝王" 只是,我更不解,为什么它现在居然如此儒弱?难道这小小的囹圄,就能折杀一位杀人无算的猛士?又或杀人无算的猛士,进了囹圄,就成为缩头的乌龟? 这螳螂让我想起十三岁杀人的秦舞阳。苟活八月三十日 几乎是昨天的翻版,一早过去看,大黑蜂已经面朝上,直挺挺地躺在盒身上毫发无伤,表示又是"自然死亡"。 对的!你可以称它为"自然死亡",它不是撞死的,也不是被咬死的,更不是饿死的,而是因为用完了它一生被准许使用的"气氛量",而自然死亡。 forinsects,thetempooflife,notthepassageoftime,determineshowlongtheylive。"这是我在《自然历史》刊物上读到的。对昆虫而言,它们的寿命不是决定于它所经历的时间,而决定于它生活的节奏。(thelongandtheshortoflt.byrobertg.allen)譬如: 把两百只公苍蝇放在一立方英尺的笼子里,苍蝇大约可以活十六天;当把那些苍蝇的活动空间缩一个小瓶子里,使它们不太能飞时,大约可以活五十天;而当把个别的苍蝇放在极小的瓶子里,又冷冻到华氏五十五度,则能活上六个月。 妙的是,这些苍蝇活的长短虽不同,但它一生用掉的氧气量却是相近的。所以当它不断折翅膀,使用比平常多百倍的氧气时,当然没多久就死了。你可以说它是累死,也可以说它用完了老天给它的氧气量而自然死亡。 虽然论文里说哺乳动物不一样,否则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定活得特长;那些不做运动、好吃懒做的人也必然长寿。但是我想,说不定人也都有个"定数",如同老一辈说,每个人生下来都有一定的福分。小时候太享福,老来就要萧条;少时命苦,老来又能荣发。 只是"荣华富贵"和"福寿康宁"都不能代表"幸福指数"。这就好像前些时调查全亚洲最有幸福感的是哪国人,发现富裕的日本、台湾,都不高,反倒是贫穷又混乱的菲律宾和泰国人最感到幸福。 看这社会上的个人,也一样。那些家财万贯的人不见得快乐,寅吃卯粮的人也不见得痛苦。前者乐归乐,可能表面满足,骨子里空虚寂寞;后者苦归苦,却常能苦中作乐。只是有钱人常猜穷人苦死了,用这"对比"来让自己觉得快乐些;那些穷苦人又常猜有钱人有多快乐,结果哀哀怨怨使自己更痛苦。 如果他们各过各的,谁也不去比谁,我相信人的一生,无论荣发与萧索,那"幸福指数"应该是相近的。上帝给每个人同样的快乐,用完了,就该死了。 现在我开始了解为什么这螳螂虽然不吃不喝三天,却还生猛有力。你看!它不停地在盒子里爬,精力还那么旺盛。这是因为它不飞,"飞"是最耗氧的,比"爬"要多耗数十倍的氧气。 此外,它的身体很科学,细细的脚、细细的上身,还有小小的头,使它接触空气的面积很小。加上硬硬的负骨骼,能像仙人掌一样,避免水分的蒸发。 这小头使我想起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琪塔豹(cheetah),也是大大的屁股、细细的脖子、特小的头。它在快速运动的时候,由于头部轻、脖子长,而减少震动。脑部少了震动,就不容易累。 螳螂跟琪塔豹真有点像,琪塔快是快,一次冲刺只能持续一分钟,所以它们总是站在高处观察,看准了,再冲过去。抓不到,就放弃。 螳螂也一样,正如古书上说的,它是"阴杀之虫",偷偷躲在叶子后面,等猎物接近才出击,抓不到就暂时罢手。 大凡这种猎杀型的动物和昆虫,都特别能挨饿。所谓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它可以挨上七、八天的饿,瘦得像是"挂着两层皮",但是愈饿愈机灵,也愈轻巧、愈狠毒。好像躲在一角的古董店,十天半个月没客人,没关系,只要一个上门落了网,就够三个月的开销。 想想这螳螂在野外,要多久才有顾客上门?它当然能挨饿,也当然能够忍受孤寂。而且螳螂总是单独猎杀、自己享用,所以比群体合作的琪塔更孤寂。 想起老诗人纪弦的〈狼之独步〉—— 我乃旷野独来独往的一匹狼,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车,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夭地…… 对了!还有哪位诗人,说"故乡土、故乡土,掬一把故乡土……"?这螳螂不吃不喝,是不是有了乡愁,或水土不服?水土不服时,是不是该用古人的方法,吃一点故乡带来的泥土? 它的故乡,太容易了!不就在窗外吗? 我突然触动了灵感,也产生了"同情",决定为它带一点故乡的风土来。 走到当时抓到它的那株牡丹旁,摘下两片叶子。上面还有露水呢!多棒!正是它的家乡风味。 打开盒盖,把叶子放了进去。对着在一边观看的女儿说:"它想家了,所以给它放叶子进去。"又拉着女儿,绕着放在地毯上的玻璃盒子转。一边转、一边唱: "捧一把故乡土啊、故乡土!饮一掬故乡水啊、故乡水……" 绕了两圈,跳个舞、打个转,我放下女儿的小手,说:"爹地要出去抓虫了!书上说螳螂只吃活的虫子,它现在不想家了,不生病了,也有胃口吃东西了,爹地要给它找好东西吃了!" 我以跳舞的步子,一步一跳地到后院,跳到花圃,觉得很开心,好象自己这一跳、一唱,便回到了故乡,又觉得自己成了螳螂,在玻璃盒子里,唱故乡的歌、吃故乡的食物、穿故乡的衣服。 才一下子,就抓到一只黄蜂(wasp),黄蜂跟蜜蜂不一样,蜜蜂身上比较圆有点笨。黄蜂身子比较长,颜色也鲜艳,尤其黄黄的肚子上还有着黑色的条纹,就像老虎,所以中文就该是"虎头蜂"。 虎头蜂进场候教了!我的信心十足。第一,我的第六感让我知道,有了故乡的树叶,螳螂的心好多了;第二,虎头蜂比昨天的大黑蜂小得多,又比前天的蜜蜂美丽,丰乳细腰肥臀,十分性感,螳螂一定会喜欢。 虎头蜂开始使用它的"氧气配额"了,嗡嗡地东撞、西撞,撞着撞着变成攀附,攀在盒子旁边休息,又沿着盒子爬来爬去。 这螳螂也爬来爬去,倒不是为了捕食,而是莫名其妙地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笨蛋居然好几次跟虎头蜂面对面地碰上,甚至憧到了鼻子,它却不下手,还一扭头、躲开了。难道它们竞是"小同乡"? 在这小小世界里,好像有两个漂泊者,不断转来转去,当然也可以说是两位落难者,突然不知怎地掉到了另一个空间,于是什么都不顾了,只想找路出去。 对!它虽然来了三天,又有了故乡的树叶,还是在想家。想家就不能安心。它实在太笨了,为什么不懂"此心安处是吾乡"的道理呢?这就好比人,对前一个家的心不死,就不能享受下一个家的快乐。对来生不断地瞩望,也便不能把握有限的今生。连武陵人,都没能留在"桃花源"。 看看!美食当前,有酒当歌,既无风、又无雨,住在玻璃屋里,这是多么美善的"桃花源"啊!只要沉下心来,细细看看周围,就能乐不思蜀了。 还是虎头蜂聪明,你瞧!它不飞了,也不再忙着找出路,它躲到了大黑蜂的身边,如同一只小黄狗躲进大黑熊的怀里。多么温暖而有安全感啊!大黑蜂浑身长满了细细的绒毛,我几乎可以感受到那种柔软。 看!虎头蜂紧紧偎在大黑蜂的六只脚之间,开始它的午餐。 大黑蜂的脚上挂满了黄色的花粉,在小小的虎头蜂看来,应该像是六大盘佳肴。多好啊!不必辛苦地在花间奔波,只要偎在这死去的大黑蜂间,就能拥有这么多现成的食物。 何必想强敌当前呢?何必想明天或后天的死呢?又何必想"义"与"不义"呢?自己活着最重要。 傍晚,我又丢进了一只大蚂蚁和苍蝇。我对"它"是完全失望了。连这只蚂蚁和苍蝇,我也不奢望它会去抓。毋宁说,这两只"小丑",是我给它的最后的晚餐,也是给它的讽刺。 吃了!你是为活一条狗命,而"马食鸡早";不吃,你是连最下三滥的小鬼,也应付不了。你是可怜的英雄,不再能夺权,甚至不再跳得上马背,又一时死不掉;便赏你个闲差事,坐坐冷板凳,混口饭吃吧! 夜里,再去看这家伙一眼。蚂蚁在爬、苍蝇在飞,虎头蜂躺在大黑蜂的怀里,在睡。 "它"的头靠在盒子的一角,已经抬不起来。 第二章 少年杀手的蜕变 蜕变 八月三十一日 早晨没去看它,猜它已经死了。古人说"疾不问、死不吊",大概也是同样的心理吧!即然知其必死,药石网效,既然病者已形容枯槁,完全失去了昔日的风采,既然英雄已经拿不起武器,倒不如让他自己安安静静地去死,也给我留下"当年美好"的回忆。 想起张爱玲,从一九七二年开始隐居,又不断地搬家,不打电话,甚至很少写信、很少正眼看陌生人。伟大的作家居然不再有桌子,只用几个纸盒当书桌。也不再有书架,甚至连自己的作品都扔到一角。 当然也可以这样想,既然已经不是作家,又何必用书桌;既然作品已经完成,且不打算鉴往如来,又何必回头看。既然在人们心中早留下美好的才女印象,又何必用憔悴的容颜去破坏? 这螳螂虽然不太像螳螂,更称不上什么英雄。但螳螂毕竟是螳螂,那相貌自然雄武,教人起敬。如同绿野仙踪(thewizardofoz)里的狮子,虽然无胆,毕竟是只狮子,是狮子就多少有些与生俱来的尊荣,应该以狮子的礼来对待,不可对之吐口水,应该用上等棺木。 嘿嘿!想起溥仪,末代皇帝,讨了不少老婆,后来被分配看管花园,但怎么说,他还是博仪,没被当做普通人,而有了特别的待遇。再看看,许多名人、伟人之后,管他上不上路,不也被认为该有些特别的气质,该享些特殊的礼遇吗? 一念及此,我想还是该去探视一下这没种的螳螂,为它办个小小的葬礼。我一边走向书房,一边想:其实很简单,像阿玛迪斯一样,把玻璃盒子打开,往抓到它的那个树丛里一倒,就解决了,而且算是还葬故乡。至于那只还没死的虎头蜂、大蚂蚁和苍蝇,既然硬是走运,遇上个笨主子,没被咬下头来,而且日日等杀地拖到今天,还能留得一口气,就应该被释放。 所以,为主子办丧事的时候,也正是为犯人办喜事的时候,许多政治犯不都这样吗?说话得罪了圣上,甚或只是为主子捶重了些,就被拖出去关了。这主子死,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这下可以了解了,太子诞生可以大赦天下。新主子登基,也可以大赦天下,看来都是喜事,其实大有不同,何必说"新主子登基"?应该称"旧主子下台"。旧主子即然下台了,许多功过都可以重新认定,许多忠奸也可以再来评估。何不表示宽厚,将"旧主子"关起来的人犯,一并赦了吧!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祖宗爷爷奶奶!我的主子死了。我有救了!"那虎头蜂和苍蝇、蚂蚁被释放的时候,不知会不会这样喊。 来到书架前,往玻璃盒里看。吓一跳:大哪!怎么一只变两只了?只见两只螳螂紧紧抱在一起,贴着盒底睡着,一动也不动。难道是我那八十九岁的老母,又抓来一只螳螂,偷偷放了进去?我猜,家里就她这个老顽童,有可能。 小心翼翼地抬玻璃盒端到亮处,见到"一尸一鬼"。原来那两只螳螂,一只是死的"它",一只是"它的鬼魂"。 可不是吗?那鬼魂是半透明的,一模一样地伸着脚、翘着屁股,只是头不太清楚,像脱下的面具,被卷在一起。再摇摇,"它"还动,没死!突然灵光一闪: "天哪!敢情它脱皮了。" 跟着是悔恨:我怎么那样糊涂呢?它不吃不喝、不打不斗,原来是等着脱皮。还有,它不断爬来爬去,又把头紧紧靠在盒底,原来是为寻找个脱皮的好地方。书上不是写了吗?因为身体要长大,外面的皮却长不大,螳螂一生要脱五次皮。每次都先不吃东西、懒洋洋好几天,再找个树枝,好好抓紧,头朝下地从"旧衣服里"钻出来。 提到"旧衣服",使我想起"蝉衣",也就是"蝉蜕",那张牙舞爪挂在树上的空壳,明明主子早不要它了,还紧抓着树皮不放。这不放是有道理的,只有"死壳"不放,才能让"新身"得以脱离,好整以暇地从旧衣服里慢慢钻出来,连每次个脚趾头都完好无缺地"脱"出来。再站在旧壳上休息,把翅膀晾干。 现在订了。我赶快把玻璃盒子打开,将它拿出来,旧皮轻如无物地飘落,手上"四肢无力"的是新生的螳螂。我真想知道,在无物可抓的情况下,它是怎么脱身的? 这就如同摘手套,你总得一手抓着另一只手的手套尖,才脱得下来。而今这螳螂的旧皮既然不能先站稳在树枝上,难道是用不断甩动的方式,把旧皮摔掉的吗? 我注意检查它的六只脚,除了前面两只大钳子,还有一小部分没脱干净,其余四只脚确实有三只半已经脱出来了。稍稍拉了拉那没脱干净的半只脚,一层薄皮便掉下来。只是它必定经过了一翻挣扎,脚虽然全出来,后面两条腿,和中间的大腿,却都折伤了。 更麻烦的是翅膀,书上说螳螂在"脱身"之后,都会改为"头朝上,屁股朝下"的方式站着,使原先团在一起的翅膀能像花瓣一样舒展开,又说这是最神奇的一刻,可是现在它没能挂在枝梢,让体液流入翅膀,更没有足够的空间,让清风把那潮湿的翅膀吹干,而是委在地面,趴在盒子的一角。怪不得那翅膀看来像几片脏脏的抹布,抒成一团。 照心理学,童年过的无助与恐惧,可以再用游戏的方式表演一遍,且在表演当中把原来无助的情势逆转,就能克服心底潜藏的恐惧。 我现在也要为它作这样的治疗。 首行旬折断的三肢,得趁着外骨胳还没定型,先为它矫治。这小东西当然不能绑绷带、打石膏,我找来了胶条,把那折成九十度角的细腿拉直,并固定在胶条里。我常为不小心弄断的花做这种事,而今"园艺家"改行当"兽医",道理应该是一样的。 接着找来一根细线,把它由胸部绑起来,再挂到昙花树枝上。这样做也有道理,想想,它的六肢折伤了三肢,前面两只大钳子,又刚用小镊子,一点一点把旧壳剥下来,当然不可能站立,更甭提攀爬了。而它的翅膀若不挂起来"利用地心啄力",就无法伸展;刚矫正的腿若强迫站立,更不可能复健。 当然只好用挂的。 接着是使时光倒流,为了怕它着凉,我用毛笔蘸水,把"那团"翅膀弄湿,再抚平,希望像是回到刚裉出旧壳的时间,站在枝头伸展双翼。 哦!其实不能称为双翼,如同晴蜒,它是四支翅膀的。两支绿褐色的在身体第二截的背上,另两支褐红色的在第三截,也就是所谓"腹"的背面,当它敛翅的时候,绿的应该盖在红的上面。所以整只螳螂就看来是绿褐色的了。 我也作了退一步打算,如果翅膀能展得开,固然好。若果还是没办法,与其让它拖着这么一大团,不如动手术切掉。螳螂本来就不需要飞,飞多半是为逃跑,既然已经成为我的盒中物,未来半生自可以在盒子里称王,每天等着吃香的、喝辣的。又何需翅膀? 至于那些折伤的脚,如果胶条有效,大概不致残障。要是已经伤筋断骨,无法复健,恐怕我只好狠心地把它处死。 这也不是狠心,而是仁心。与其让它饿死,或放到外面,让它的仇家蚂蚁们咬死,不如来个痛快的。如同马,伤了脚,既然是只马,却不能跑,不如射杀。请不要觉得我残酷,螳螂毕竟不是人,残障的人还能思考,哈佛的那位写《时间简史》,还休掉他老婆,另结新欢的史蒂芬·霍金(stephenw.hawking),不就是严重的残障吗?据说还被认为是爱因斯坦之后最伟大的科学家呢! 但这螳螂能思想吗?不能思想、又不能猎杀的螳螂,它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突然想起项羽,很能杀,却不能思想。其实他也非不能思想,而是思想时多了几分仁慈。猎杀的人有了仁慈,就如同妓女在做生意时有一"快感",反而是最可怕而下贱的事。 我告诉自己,既然养它,是为了看它杀、欣赏它杀,让它用杀来娱乐我,它不能杀,我就该杀它。 如同许多历史上的"明主",我不能有仁慈。复健九月一日 一起床,就冲去看它,原以为应该已经自己爬上树干、恢复神威的杀手,居然还一动不动地吊在空中。倒是昨天卷屈成一团的翅膀,已经变得又平又直。挂在身体后面,好像披了一件绿斗篷。 是不是死了?我吹了它一下。立刻四脚摆动起来。只是动归动,就是没办法抓住身边的树枝,逆光看去,被绳子挂着挣扎的一个躯体,好像西部电影里看到的吊刑。也想到墨索里尼和他情妇被倒吊起来,任群众吐口水的画面。 英雄最伟大的结束是死在战场上,其次是寿终正寝在任上,再其次是退休之后好好地死去,最糟糕的莫过于死在敌人的刑场上。 英雄理当死得像英雄,就算进了竞技场,能肝脑涂地、肚破肠流地被杀死,也是好的。如果被绑着,乖乖上了绞刑台,就有失广大群众的殷望与拥戴了。 对的!广大群众。英雄本来就是为广大群众景仰面产生的。你作英雄时有多被拥护,你作狗熊时就有多被唾弃,如同一位武术宗师,自己创造一套武学、编织许多神话,再在一君弟子的吹捧之下,拥有无数景仰的群众;大家天没亮,就集合,一起聆听教诲,如醍醐灌顶般,被抑注、被充满。然后一起练那金刚不坏之功。 当有一天,这宗帅,这应该不可能死的"神人"居然得了病,且病得无法再"临朝"。消息传来,会是怎样的场面?这点小病,神人就倒下了,我们这些凡人跟着他,还有什么前途和保障?于是,神人还没死,神话已经破灭,徒从已经四散。 你说,这"神人"能倒下吗?就像楚汉相争时,汉王明明中了箭,受以重伤,躺在床上。还要被张良勉强拖起来,出去劳军,以安士卒。 神人死了,最惨的是下面的大弟子,神人的神话一半是他们编的,神话破灭了,幻想破灭了,失望的群众就要拿这些当年帮助妖言惑众的人开刀,原先辅佐的名将全成了帮凶。 所以神人甚至没有死的权利。死了,消息也可能被压着,不敢发丧。 可不是吗?现在我也遭遇了问题,谁让我对女儿说了那么多螳螂有多厉害的神话,小丫头正站在我背后,我该怎么说? "看!真不错!爸爸棒吧!昨天一团糟的翅膀变得多漂亮?" "可是它为什么还吊着?" "它在作复健,等我把它腿上的胶条拿掉,它就会变得神气了。"我十分心虚地说。讲实在话对这复健的结果,我也是好奇的。 拿来镊子和剪刀,又把挂着它的细线解开来,将它吊着拿,像伞兵一样,慢慢垂到地上。它居然还张开翅膀,以为是空中的漂泊者了。 地毯是乳黄色的,上面有天窗,太阳正照进来,也就更看得清楚,可以进行"拆线"的手术。看清楚,也真让人一惊,这家伙好几天不吃不喝,居然还一下子变大了,足足大了三分之一。单单看那三角头,就比原来体面不少。敢情原来那个旧皮,像是个高压的铠甲,把它对在里面,一下挣脱出来,就能"见风长"。我终于了解女人的束腰、束腹,其实是有道理的。我原来以为肉就是肉,束紧了这儿,就挤去了那儿。现在由这螳螂可以知道,肉是可以压缩变小的。只是不知道,那戴了许多"束"的女人,一朝把"束"脱下来,是不是也会变大三分之一。 为这小东西拆线不是件容易事,如同医生用电锯锯开病人打的石膏,稍不小心就会鲜血四溅。十年前我老婆断腿,打了大半腿的石膏,我还在她的石膏腿上画了不少画,写了不少打油诗,当医生锯开那厚厚的石膏时,我可真捏了一把冷汗。 现在我要拆胶条了。先试着把相对黏合的胶条撕开。太难了!而且一动手,"它"就因为腿的转助而扭着身子,搞不好,胶条没撕开,腿却齐根被扯了下来。 改成用镊子,夹着胶条的这一侧,再小心剪开那一侧。剪刀是我在武汉买的,老共的精蜜仪器很有名,这新式的手术剪刀也显然比传统的"张小泉剪刀"好用得多。 第一条腿上的胶条被剪下了,果如我这神医所料,昨天又弯又软的伤腿,现在已经变硬了。这脱皮大概就像生孩子,胎儿的头骨是锯齿状缝合的,经过"产道"的时候,那一片片的头骨能略略相叠。所以刚生下的娃娃,头常被挤成尖尖的,过不多久,便舒展回来。 螳螂也一样,在脱壳的时候,外面的"旧壳"是硬的,里面的身体是软的,只有软的身体才能从硬的壳里脱出来。出来之后,风一吹,新的外皮(外骨骼)又变硬了。我相信,昨天动手术的时间正好它脱壳出来不久,算它的造化,碰到我这位神医,及时把它从"难产"的鬼门关里救了出来。 当然,若不是我抓了它,又经放错了地方,不能抓树枝好好脱皮,它也不至遭遇这许多。但是,错了就错了,如同母亲怀孕时吃错了药,生下畸形的孩子,道歉又有什么用?最重要是生了他、养了他。而我,是先害了它,再救它。 第二条腿的胶条也剪下了,现在轮到第三条腿,也是折得最惨的那条。多神妙啊!昨天扁扁的折伤处,现在已经圆了,完全看不出受伤时的惨相。 由于这片脱条靠近腹部,我把它翻过来动手,几条腿对着空中猛抓,使我不得不非常小心地避免剪到它的腿。突然大拇指有点痛,这小子居然偷偷咬了我。 想起一个故事—— 一只蝎子请青蛙带它过河。青蛙说:"你是蝎子,如果过河过到一半,你螫我一下,我就完了。我不能带你。"蝎子说:"可是如果我螫了你,你沉下去,我也会淹死啊!" 青蛙想想觉得有理。就让蝎子站在背上,带蝎子过河。游到河中间,青蛙突然觉得背上一阵痛。回头喊:"什么?你居然螫了我!你不是说好不螫吗?" 蝎子两手一摊:"是啊!可是,可是我没办法,谁让我是蝎子呢!" 于是两个家伙一起沉了下去。 现在,这家伙还在我手里,躺在我的手术台上,居然就开始咬我了。我有点气,也有些高兴,气它的忘恩负义!高兴它毕竟是只螳螂。如同每个大吼:"不要对人吠"的狗主人,没有不心中暗自得意的。本来嘛!养狗,就是要它对着外人吠。否则,何必养狗? 螳螂不咬人,又何必养螳螂呢?废功九月二日 原来气象播报说今大会有大台风,但相反地,却是风和日丽。大台风先变成热带风暴,由北卡罗莱纳向北走,又跟着转向东北,进入了大西洋。 这令我很失望…… 我居然盼着大风雨来,是有道理的。因为风雨会吹断许多大树的枝叶,在这些枝叶间最容易找到螳螂。 我不是已经有一只了吗? 对!可是我猜它快死了。 原本以为妙手回春,经过这一天的观察,才发现还是出了问题,而且是大问题。后面四条细细的腿,确实都恢复了,可以站、可以走,问题是前面的两肢,也就是螳螂最重要、最厉害、也最有魅力的那两支武器,却失效了。 外表看来一点问题都没有,为什么两臂举得起来,前面的"钩子"却不会动呢?这就好比练"螳螂拳"的人,两只手却僵硬不能动一般。一个杀手失去了他的武器,就算还有一部分武器在手上,也只是空握着刀柄,却没有了刀,只能成为一种讽刺。 何况这武器是那么完美天成。"螳臂"毕竟是"螳臂",它像叉、像锯,又像钳子;最靠身体的那节,四围长满了刺,还像"狼牙棒"。至于那末梢的第五节,又分为五小趾,可以洗它的脸,和作最温柔的触摸。这世上有什么武器能跟它比呢?有惩罚、有柔情。一边是刀,可以置你于死地;一边是温柔,可能触摸你最敏感的地方。这才是最性感、最刺激的,有着绑起手来做爱的恐惧与快感。 可是,现在这最具有魔力的部分,却失了作用。 我先猜想,它是因为脱皮时太累,而暂难恢复。后来又想,或许没有及时运动而造成血液不流通。于是帮它前前后后地转动,希望能软化它的筋骨。 只是动归动,在我的帮助下虽然可以转动,当它自己行走时,却完全派不上用场。这下麻烦大了。表面看它靠后面四只脚走路,前面两支钳子只是用来猎杀。但是,当这两支武器不动时,问题都出来了。 首先,那两支钳子就像登山者用来攀爬的钩子。一只螳螂,有个那么大的身子,却只有四条细细长长的腿,后腿又不像蝗虫那般粗壮,当它要攀登的时候,全得靠这两支钳子。所以,它现在不再能攀高。 其次,它连走路也出了问题。造物者很妙,它常创造些看来一点都不平衡的东西,譬如"鱼狗",身子不大,翅膀也小,尾巴更短,却有个特大的脑袋和又尖又长的"喙",站在树枝上,一副要往前摔下去的样子。 譬如鸭子,头又大又圆,加上胸部和肚子又肥又圆,偏偏嘴特别大、腿特别短,还把腿长得很靠后面,使鸭子游水的时候,不得不把头向后缩,只要头往前多移一点,就会因为头重,而一头栽进水里。 其实造物者是存心创造这种不平衡。鱼狗要随时以最快的速度冲进水里,就像只"飞镖",当然头要大,才够重;尾巴要小,才够快。鸭子随时要把头扎进水里,又要扎得久,当然需要一方面靠头的重量、一方面靠后面双蹼拨水的助力。 这螳螂的设计也一样。小小一只虫,要想出手重,即使身子不重,武器也得重。如同瘦子舞大锤,瘦子虽瘦,靠甩动的力量,那大锤打到人,也能立刻脑浆四泻。 当然舞动重武器的技术也很要紧,你若看人练螂拳,就知道,出拳的时候一定要缩颈。真螳螂就是这样,一方面上身向后缩,防备敌人的反击,一方面以电光石火的速度,直攻对方的要害。 相反地,当它不向后"缩上身"而"出击"的时候,由于"钳子"重,立刻就会失去平衡,向前摔倒。 现在它就遭遇了这个问题。两个最能置人于死地的武器,成为最大的累赘。由于关节转动不灵活,它只能任两支钳子向前伸着,上身失去了平衡,只好往前倾,随着它的武器,趴在了地上。 更可悲的,是除了被缴械之外,它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正常,七情六欲想必也都在。几天不吃不喝,它一定又渴又饿,于是每当那大蚂蚁和蜜蜂,从它身边过的时候,它依然炯炯有神地,转着头,盯着那"美食"看。 英雄末路,所有的小丑都会跑出来羞辱它。那蚂蚁似乎故意地,一次又一次爬上它的身子,它就浑身震颤地弹动,甚至以跳的方式,一下子窜到玻璃盒的另一边。直挺挺地伸着它的武器,趴在地上喘气。 "如果它再这样,不能自力更生,我晚上就要把它处死。"我对女儿说。 "什么是处死?" "处死就是把它杀掉!" "为什么?为什么?"小女儿居然抱着盒子哭了起来。害得她妈妈都跑来了。 "因为爱它。你不知道吗?一天到晚在报上登广告的保护动物协会,一年不知道处死多少小动物。"我对女儿说:"最近香港公家盖的楼房,不准居民养小动物,我看电视上报导,香港保护动物协会几乎变成了动物处死协会了。" "我听不懂!"小丫头大声喊着。 "你要扔还不快扔了,拖什么?愈拖愈伤心。"妻说。 "这个你不懂,这叫晚决,就像是秋决,在最肃杀的季节执行死刑,这是仁,也是顺天。现在是中午,除了不江洋大盗,哪有在最盛的时辰明正典刑的?" 吃完中饭,冒着大太阳,我就跑到院子里。倒不是为了找刑场,而是希望再找一只螳螂。小孩养宠物的心理很妙,旧宠物死了,只要买只新宠物给他,就能立刻快乐起来。其实大人也差不多,旧爱去了,如果能及时遇见新欢,那伤痛的情绪也容易平复。许多人失恋或丧偶之后,跟着再嫁、再娶,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不是不再爱旧的,而是太爱旧的,为了爱他太多、爱他太苦,为了忘掉他,也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只好另结新欢。 中午大概不是抓螳螂的好时候,因为它们都怕热,又天生爱阴暗,喜欢在树叶的背面挂着。当然,也可能那里是最佳的猎杀位置,如同猎人,绝不会等在醒目的地方,否则猎物看到,怎么可能上网呢? 所以我采取低姿势,弯着腰,从树的侧面看叶子的下方。螳螂多半是绿色的,再不然是褐色的,又有许多是绿色的身子、褐色的翅膀,杂在树丛里,活像枯枝和朽叶,只怕"视而不能见"。 大概那就是"保护色"吧!我相信在枯叶多的地方,一定褐色的螳螂多些;在绿叶丛中,又必定多半是绿色的螳螂。对我而言,那是它的保护色,免得被我抓到。但是相反地,对那些被它猎杀的小虫而言,那保护色何尝不是保护这强权阶级,使那些升斗小民,能不知不觉地被掠夺、被猎杀。 所以白道经常也是黑道。如同白云也是黑云,从飞机上向下看,厚厚的,能够反射阳光的,是白云;从地面看,同样一片云,却因为阳光无法穿透,而成了黑云。 我们可能从生下来,一辈子,都扮演白云或黑云;也都自以为是白云或黑云。我们也可能都是螳螂,吃弱的、躲强的。且用躲避强敌的本事(保护色),来欺侮弱小。如同学生时代最会作弊的,当了老师,就最长于"抓弊"。当警察时最会抓黑道的,一朝入了黑道,也就成为最会躲警察的。 太难了!尤其在暗处,这个真理是非不明的地方,要抓那黑白不分的高手,我实在没有办法。寻遍整个院子,自己吓自己地以为看到不少,却连一只螳螂也没找到。 这就是我为什么希望台风来的缘故。时局小乱时,黑白虽然最不明显。时局真大乱,黑白就都显露出来了。 回到屋里,我做了一个决定,当新英雄未出现之前,旧英雄可以暂时不被杀。 明天,我要三顾茅芦。 第三章 杀手的困顿与挣扎 替身 九月三日 今天我起得很早,而且直接走到院子里,因为昆虫书上说螳螂常在一早和傍晚觅食。这话其实有点外行,据我看螳螂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觅食的。如同人,不是只有"白天才会贪,只要有利可图,半夜把他叫起来,他也会"欣然就道"。 或许螳螂爱在早上和黄昏走到叶子的正面吧!因为这时候阳光最弱。当然,我们也可以比较风雅一点地想:它也爱欣赏旭日和夕阳。就像鸟,天只要微微一点亮,鸟就开始叫,夕阳只要还剩一点点,鸟就可能留连着不归巢。在冬天,叶子都掉光的时候尤其明显,可以看见成千上百的小鸟,聚在最高树的顶端,不断吱吱喳喳叫,它们在干什么?在欣赏夕阳。因为当太阳接近地平线时,只有最高处的树梢上,还能染到一抹余晕。古人在诗里说"初日入高林",又讲"高处夕阳多"。就是指这一早、一晚的阳光。 所以,说不定螳螂跟鸟一样,整夜盼着太阳出来,又整天希望阳光别消逝。也因此,它既迎朝,又送暮。 爱光,大概是生物的天性。它们可以像螳螂、蚊子一样不爱"太强"的日光,但有光,总是好的,当然爱光这件事,对不一样的生物,可能也有不一样的"目的"。到了夜晚,各种小虫纷纷往有光的方向去,也就有那蜘蛛在灯的旁边织网。同样的道理,书上说螳螂晚上也会趋光,我想,它心里想的大概跟蜘蛛差不多,它不是爱光,而是知道别的虫会到那里去,那里可以吃到爱光的同志。 吃同志有什么稀奇?这世界上最容易吃到的就是身边的人,同志正是身边的人,兄弟总是阅墙、朋友总是争执,朋友之妻常被戏,甚至乱伦和性骚扰都总是发生在熟人的身上。如果统计一下,被陌生人抢的、骗的,只怕远比被"同志、朋友"坑的少得多。黑道花多大力量才能弄到一点钱,白道小小动一下,就是十几亿,道理很简单,白道看来像百姓的同志,大家不盯着他看,就算看也不怀疑,于是可以明目张胆地贪。这世上有什么比吃小老百姓同志更容易的事? 同样的光下,可以有不同"目的"的虫。同样的神坛下,也可以有不同目的的人。有人是虔诚地去拜神,有人是虔诚地去交朋友、搞直销、拉保险、卖房地产。有什么地方比神坛下更安静、更同志、更没有戒心、更容易推心置腹、更富有同情心、更像是兄弟姐妹? 现在我就要去找一位跟我一样喜欢清晨的同志。我要把这同志抓到,供我使唤、供我娱乐。同时替代我那过气的、正在生病的同志。 居然一点风都没有,连最高处的树梢,都一动不动,这种天气最适于抓虫。因为既然一切都不动,那动的就特别明显。想起杨炫之《洛阳伽蓝记》中的: "嘉树夹牖,芒草匝阶,虽云朝市,想同严谷。静行之僧,绳坐其内,餐风服道,结跏数息。" 现在我就是"静行之僧",要以"结跏数息"的境界,把我的心、目、耳,甚至每一寸皮肤,大大地开展。我要静观八方,感触最小的颤动与音响。因为在那颤动与音响的背后,有我要猎取的东西。 只要哪片叶子动了一下,或哪片草丛中出现一点声音,我就要扑过去,看看是谁在造反,用静坐冥想的方式去找寻猎物,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如同许多伟大的企业家,在"打禅七"之后想出整顿事业和伙伴的好方法。 想到宫本武藏,剑术的最高境界是静,是静中之动。两位高手对峙,都举着剑,不动,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这些时间的静,正是大动,谁有了一点躁,露出一丝弱点,剑锋就要从那里划过去。 我缓缓地,走过一丛又一丛的树,仿佛宫本武藏,举着剑,等待对手露出急躁的弱点。 但我的对手太强了,它居然也不动。螳螂一次产卵几百个,既然有一只出现,就必定还有许多藏在这树从里。说不定它们也正静静地看着我,不发出一点声息,甚至连脚都不移动一下。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除了见到几只大黑蜂、黄蜂和蝴蝶,居然连只螳螂影子也没见到。我气了,打开喷水的龙头,拿着喷嘴,对准花丛喷,这喷嘴是新买的,madeintaiwan,好极了,有"平均淋水"、"大量灌水"、"弧形喷水",和"急速喷射"四种喷法,我用的是急速喷射。 早上的水压特大,每条水柱喷出去,都足足有十几公尺远,我采取的是"点放",也就是一下、一下喷,每下大约半秒钟,又用这半秒钟采取扫射的方式。 多彩的impatiens,大概枝子特别脆,水一过就倒下了。大叶的冬瓜,原本高高地撑着,水一过也垮了下去;杜鹃花很强悍,又因为叶子小,水柱直穿而过,好像没什么影响。最可怜的是美人蕉,大叶子被喷裂了,上面一大串花全折断掉在地上。 "快快给我现形,我要把你冲出来。"我在心里喊:"既然来软的,你不吃,我就来硬的,看你被水喷到,还出不出来。"突然想起介之推,陪着晋文公流亡在外,晋文公回国得势之后,介之袱却带者母亲隐居到绵山。晋文公为了逼他出未,放火烧了山,把介之推也烧死在里面。 小时候,我的儿童故事书上有这故事,我拿给老爸,问他晋文公为什么要用这么笨的方法,结果害死了好人。老爸笑笑,说:"他不是要找介之推,是要抓介之推,既然介之推不听他的话,只好把他烧死。" 那时候我才八岁,不懂。但老爸的话,我记了半辈子。 现在,我就是用晋文公的方法,但不放火,而喷水,把我要找的螳螂喷出来。如果喷不出来,喷死也可以。当主子看得起你,要拔擢你出来,你居然不识相,当然只有死路一条。人才是要给主子用的,尤其旷世奇才,更非主子莫属,就算主子不用,也不能留给别人用。"怀才"就是"怀壁",没罪也是有罪。 你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吗?主子可以天天查你的税。你以为你有几个臭朋友吗?主子可以把你朋友全部买通。你以为你有个臭名吗,主子可以造你的谣。你以为你甘于平淡,可以隐居田园吗?主子可以扰得你鸡犬不宁,甚至没人敢买你的庄稼。 你觉得不平,觉得气愤,想要报复吗?你正中了主子的下怀。 你要报小仇吗?来!主子帮你,把那些欺侮你的小鬼全宰了。 你要报大仇吗?来,主子找人帮你,你的小辫子正落在主子手上。 你居然想找主子麻烦吗?你太大胆了,早看你有谋反之相,大家看到了吧!不是我主子迫害贤良,是他要造反,谁同情他就是与他同党。来来来!大家作个见证,不是主子爱杀,是不得不杀,一边杀,一边痛,心痛这个人才,落得这个下场。 我一边喷水,一边心痛,觉得天下苍生都为了那几只躲起来的螳螂而受了害。当然,我也气,气我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主子,居然抓不到一只小螳螂。 我决定收手了。回屋子看我那只残障的小东西,我决定暂缓它的刑期。在"新人"没出现之前,"旧人"可以苟延残喘。偷生九月四日 说实话,我很怕去看它,有时候经过它家,都不敢看一眼。这么多天了,不吃、不喝,它随时都可能死掉,一下死掉到好,就怕半死不活。 最近有个朋友回国看他病危的父亲,好不容易向美国老板请了假,千里迢迢地飞去,过了两个礼拜,回来了。摇着头叹气:"以为能为他送终,没想到,我回去,他的病情就好转了。也不是真好,而是能再拖一阵子,真糟糕。"我心想,真糟糕什么呢?真糟糕老爸没配合你回国死掉? 我母亲有个老朋友在西岸,她打电话叫老朋友来玩,你猜那西岸的老太太怎么说?她说:"没办法!老头子正病着呢!总不能丢下他走啊,等他一死,我就去,而且没牵没挂,可以好好住上几天。"真不知道如果她的老伴在旁边听见了,会有什么感受。 或许他们已经不必再顾忌病危者的感觉。一个被看成累赘的人,就算有感觉,也没用,也不敢说。谁叫你不死?要死又不能死,该死又死不成,死了又死不透,是天下最麻烦的事。 现在它就是个麻烦事。身强体壮,都没毛病,只是一双吃饭的工具出了问题,就得一辈子仰人鼻息、靠人供给。想起狮子山共和国内战时,被叛军剁去双手的人。我真搞不懂,为什么要对妇人和孩子那么残忍。你一刀把他们杀了,也就得了。为什么砍去双手?而且不是齐腕砍断,偏偏砍在近手肘的地方。 求人在嘴里塞一块面包容易,求人为自己擦屁股可是最难启齿的。问题是,只剩下半截手臂,他们怎么擦屁股? 我看到一对母子的照片,都是这样,没了双手。两张照片给我不同的感觉。一个中年人,没了双手,靠人接济下半辈子,不同于一个孩子没了双手,准备乞食一生。一个辛苦了大半辈子的母亲,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孩子接济;但是对个还不曾贡献社会的孩子而言,就真是只能求取悲怜了。这好比晚上喝得满脸通红的人,大不了是放松、放荡。一大早就喝酒的人,却要叫人瞧不起,认为那是"自暴自弃"和"作践自己"。 我的螳螂,不曾娱乐我一天,现在却要我供养它,喂它吃。喂它喝、为它擦屁股(清理粪便)。如果它有知,究竟会怎么想? 不过它毕竟是活过来了,它如果挨不了饿,早死了,也就没有下面的偷生。所以,一切"偷生"的人,先决条件是"求生",没有成功的求生,就没有下面的偷生。如此说来,那偷生就值得尊敬,毕竟他是求生的胜利者。在废墟里、在产道里、在手术台上,他虽没得到全胜,但得到了半胜,于是能被救,能活下去。这世界上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事? 想起二次大战,纳粹犹太人集中营,进营之前先经过体检,看你还健康,可以当奴工,叫你到一边,让你多活几天。看你已经差不多了,活着只能耗口粮,就叫你到另一边,排队、脱衣服、进去大屋子洗澡、消毒。然后从淋浴的喷头里喷出毒气,再一车车运去烧掉。 也想起一位外科名医对我说,分割"连体婴",最困难的是如果两个孩子只有三条腿,到底把中间那条腿给谁。 "给那比较弱的。"我猜。 "错了!给比较强壮的。"他说:"比较强的比较可能存活下去,不如让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至于另一个,就看造化了。这样总比两个都死了,来得好,不是吗?"甚至连移植器官,美国医学界都有个趋势,不是移给最病危的,而是移给病较轻、较能救的。免得移植之后,还是死,浪费了有限的"器官"。 这就叫"天助自助者"。要人救你,你先得自己救自己,让人觉得你比较可以救。 于是,我不得不佩服这螳螂,它活到了。我当然也佩服那苍蝇和蚂蚁,它们不像蜜蜂、虎头蜂和大黑蜂,不断地拍翅膀,结果没两天就累死了。真能在乱世活下去的,常不是最勇敢和最强壮的,而是最能忍耐的。譬如长寿的乌龟、鳄鱼和龙虾,就都是最不爱动的。 螳螂也不爱动,它是以静制动;相信它也不会出汗,所以能几天不喝水,也不口干。其实据昆虫书上说,螳螂只偶尔喝一点露水,平常的水分完全靠从食物当中摄取。 只是我这个人不太信专家写的书,我自有教育我自己小孩的方法,我相信它一定渴了,渴了就应该喝水,而不能喂食,饿久了,突然大吃大喝,会像杜甫一样得"急食症"死掉。所以,我要先喂它喝水。 我先去找了一个眼药瓶,小时候,我常从路边捡回"弃猫",如果是眼睛没张开的"猫婴",就用眼药瓶装牛奶,把它们喂大。现在我要用同样的方法。 先把眼药瓶洗干净,装上水,再打开塑胶盒盖,大概今天动作慢了些,让苍蝇飞了出来,我尊重它,决定让它逃跑。反正逃也逃不出屋子,终究要死在里面,或被我岳母的苍蝇拍打死。 大蚂蚁也爬了出来,而且爬得很快。我过去一脚,踩在地毯上,把它踩了个半死,在那里扭来扭去地挣扎,不一脚踩死它,是有道理的,因为螳螂喝完饮料就要吃汉堡了,留个半活的"汉堡蚂蚁"给他,多妙! 开始喂水了。我把眼药瓶的小口对准它的嘴伸过去,它吓一跳,猛扭头地躲开。再伸过去,并挤出一滴水,它发现了。那是水,似乎有意吃。可是这眼药瓶真不济事。那水一直滴、一直滴,淋得它一头,倒像为它洗脸了。 灵机一动,想起个好工具——我用来作美术设计的"鸭嘴笔"。赶紧去柜子里拿来,再把眼药瓶里的水滴进"笔锋"中间。而后扭动旁边的小螺丝,调整笔锋的距离。一个毫米的宽度应该是恰当的,能装的水多,而且前面的开口,正好可以像一只母鸭子的嘴,略略张开,喂小鸭子。 我把"鸭嘴笔"伸过去,它又一惊,跳了开去,再伸过去,还跳开。它一定以为这是个怪兽,准备来攻击。问题是,真碰到攻击,又能如何。除了俯首就擒、伸着颈子待砍,还能怎么样?难道还要把主子弄毛了,把原本可以痛快的"斩首"改成"凌迟"? 它必定是想通了这一点,当我第三次"奉茶"的时候,它居然不躲了,而且嘴开始动,"螳螂喝水了,"我对女儿喊:"快来看。" 它不但喝,而且喝得挺快,鸭嘴笔里的水,一下子就光了。我又滴了两滴下去,再喝光。又滴,还喝光,前后一共喝了七次。连肚子都变大了。谁说螳螂不爱喝水?我不是证实了它不但能喝,而且可以牛饮吗? 或许它的上肢不能动,是缺水。我想,脱皮之后大概需要水分。如同人在手术之后,要打点滴。这屋于里有冷气,特别干,说不定它就因为水不够,造成循环不良、不能舒活筋骨。我仿佛见到一线曙光,有了希望,兴致也益发高昂了。 找来一只小镊子,不大不小的头,跟它的钳子差不多,希望它能把这镊子看成自己的义肢。我用"义脚"夹起那半死的蚂蚁,送到它嘴前。 喝完水,大概精神来了,它居然伸起一只手臂来挡,只是那手臂还僵硬,没挡成,自己先摔倒了。趴在地上,一时起不来,我就趁势,再把蚂蚁递过去。有什么好怕呢?我心里说,这蚂蚁已经不动了,何不捡个现成?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全天下都找不到这么幸运的螳螂。 它还是不吃,难道非得自己抓来的才吃?既然如此,为什么喝水呢?这又不是抗议绝食,只绝食物,不绝空气、日光、水。它难道是要抗议什么吗?一个微不足道,非"仰食"不能活下去的小民,还有什么抗议的资格?对!是我造成你的终身残障,是我无能、无知,即统治你,又不懂得"王天下之道",使你成了受害者。但你愈爱害,愈抬不起头、抬不起手。你连拿石头的力量都没有,还谈什么抗议?你的群众、同胞、同袍,都在外面躲着,没人敢出面为你说话,又有谁听你的抗议? 你令你主子的龙颜很不爽了。你要小心了!我的同情与慈悲是有限的。慈悲的背面,就是给你一脚,踩成一个绿色的图案。共犯九月五日 昨夜我很晚才睡,守着花窗,并且做了不少有意义的事。 我的花窗是特别订做的,一边伸出房子之外,有着弧形的玻璃顶,可以接受较多的阳光,一边连接在室内,站在前面,仿佛面对一个挂满盆栽的小花园。花窗的外面也是花园,有我种的芍药、牡丹、金盏菊、向日葵、姬百合,和女儿种的四季豆。为了在夜里也能欣赏园景,我特别在窗外的高处装了两盏水银灯,打开来,一片绿。水银灯下的绿和阳光下不同,有一种特别鬼魅的感觉,像是艳绿的丝绒布,压在玻璃板下,透出来的那种"被含蓄化"的绿。 这水银灯也有些特别的附加效果,像是在窗前被照到的昙花,虽然跟别处种的昙花在同一天开,却要晚一个多小时。菊花就更不用说了,灯愈照,愈会延后开花,有时候拖到下雪,才绽放。 而今水银灯又有个好处,就是让我观察外面花丛的动态。这只螳螂是在窗外抓的,我相信还能再抓一只。 所以我等,等那爱吃消夜的螳螂走到外面来,就冲出去,粑它抓住。 住在郊区,后面又是好几英库的森林,静极了、也吵极了,声像是浪潮一样涌来。它们似乎早有默契,虽然种类繁多,叫声各有不同。但是不杂唱,而是齐唱,一波一波地唱。当然也可能是听觉的错误,由于我们血液脉动,使得平板绵延的声音,也有了波涛的节奏。实际节奏的,是人的脉搏与呼吸,也可能是心灵的律动。 据说现在有一种电脑,可以把古老录音中的杂音过滤掉,留下好的、优美的旋律。所以许多大师的"原音"都能重现了。 但人的耳朵不正是这么一架机器吗?你可以有一个很吵的钟,滴答滴答地走,却充耳不闻。你也可以一边放收音机里的中文节目,一边听电视里的英文节目,但集中精神听哪一种语文,就是哪种语文。 对虫声尤其如此,这千千万万的小家伙,夜夜以如此喧哗吵我,但是只知其存在,甚至只觉其美好,直到今夜,才发觉它们的嗓门是那么大。 当然,今夜我对它们的感觉是不同的。以前我说这是"蛩声细、漏声长",那几乎是一种抽象的整体。但是今天我想的是"个体",我想:如果我现在出去,循着每个声音去找,必定都能找到一只肥美的小虫,回来喂我的螳螂,我开始怀疑老鸨是怎样看少女?她能看到少女的美,还是恩客的喜好? 九月初,白天还是华氏八十八度的气温,夜里居然有点凉。我把落地窗的玻璃全部打开,使外面的小虫们能聚到纱窗上,有小虫,就能引来螳螂。只是,为什么一只螳螂也不来呢?我已经枯坐两个小时了。我对老婆抱怨: "真奇怪?!这些螳螂怎么那么笨呢?到我这儿来,有玻璃屋住,冷气吹,不怕外面的风吹雨打,还有吃有喝,每天不必辛苦,自然有各种美食送到嘴边,这里不是好得跟天堂差不多了吗?" "问题是,这种天堂可爱吗?如果有这样的天堂你要去吗?"老婆撇撇嘴:"多么不自然的地方。" "说不定天堂就是不自然的地方。只有好、没有坏,只有喜、没有悲。"我说。 "你为什么不抓一只鸟来跟你的螳螂住?专抓一些比它小的、比它弱的。"老婆又发高论。 "天堂是把所有会欺侮别人的坏蛋,都下到地狱去之后。所剩下的好地方。所以会吃螳螂的鸟不能进来。" "那么,会吃小虫的螳螂也该下地狱。" "天堂有许多种。螳螂有螳螂的天堂、小鸟有小鸟的天堂、小虫有小虫的天堂、人有人的天堂。每个动物,都应该从它的本位去看它的天堂……" 正说着,就来了天堂的访客。啪一声,先以为是一片叶子飞过来,细看纱窗上有几只细细的小脚。原来是只绿身、绿头、绿翅膀的"螽斯"。 好肥啊!大大的肚子,又白又鼓,尾巴上还有个鲜绿色的钩钩。我以既快又无声的动作,把外面的玻璃窗关起来。玻璃是透明的,这螽斯当然不会发觉。 现在我要耍一点手段了。它会飞、又会跳,不耍手段是不可能捉到的。 我先测量了一下纱窗和外面玻璃窗间的距离,大约有一点五英寸。虽不大,也够了,够我狠狠地从里面用手弹,把它从纱窗弹到玻璃上,撞昏。 我弹了,狠,也不狠,因为我要捉活的,螳螂爱吃活的,死掉就不好吃了。 接着要老婆守在屋内,由我到屋外抓。 小时候,有一次老爸带我去六张犁爬山,在草丛里抓到过一只螽斯,我记得很清楚,老爸大叫一声,把到手的螽斯又摔掉了。然后掏出手帕,包住他的手指,指上全是鲜血。 从那以后,我就不太敢抓螽斯。所以现在它虽然好像昏了,我还是得小心。先去厨房拿了一个塑胶袋,套在手上,再守到窗外,教老婆一寸一寸地把窗子摇开。想必弹得太轻了,那虫居然开始躲,躲来躲去钻到了最下面的缝缝里,被我抓住长长的后腿,拉了出来。 看我抓到了螽斯,老婆也很兴奋,问题是,现在已经夜里一点多,还喂不喂螳螂呢? 说不定它已经睡着了。硬是叫醒也没胃口吃。 不!螳螂是二十四小时的狩猎者,它根本不睡觉。我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昆虫要不要睡觉,或许它们冬眠和作蛹的时期就是睡觉,睡醒便不再睡了。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决定叫它吃,免得明天早上螽斯死了,它又不吃了。我相信昨天它不吃蚂蚁,就是因为我的镊子夹得太重,到它面前时,蚂蚁已经死了。 果然吧!这次还没到它眼前,它已经开始歪着头、盯着看了。还把上身向一边倾斜,两只无力的膀子,被极力地提到半空中。残是残,多少还是个螳螂的架子。使我想起以前看戏,一位名角出场,据说不久前有过脑溢血,手脚不再如当年灵活,大家一边叹他的腿抬不高了,一边还是喝采,私底下交头接耳:功夫不成了,架子还是不差。 现在我也要赞美一声:架子还是不差。 为了避免重蹈昨天夹死蚂蚁的覆辙,我决定用手拿着喂。这蠢斯的后脚特长,壮得像是可以烤来吃。我就紧紧抓住这两条大腿,把螽斯的肚子往它嘴前递。我知道这里是最容易咬破,也最没有武力的地方。 这螽斯果然凶悍,嘴巴里吐出黑黑的水,八成是有毒的。幸亏我很小心地同时抓住它的腿和翅膀,使它既不能弹跳,又无法翻身。像是一位江湖好汉,被架上了脚镣手铐,只剩下一张能动的嘴。于是一边骂、一边被千刀万剐,声音愈骂愈小,血流愈来愈多。 也想到被腰斩的金对叹,年轻时读他选批的《杜诗》,批到(漫兴九首)"谁谓朝来不作意,狂风挽断最长条"时,说"岂知天地同事,尚有不可说者!"又说"朝骑白马的少年,半夜突然死了。"当他批这些句子的时候,岂会想到自己后来的"腰斩"? 这小小的螽斯正接受腰斩的酷刑,肚子被几口就咬破了,流出黑黑的血水,还有一小颗、一小颗,如黄瓜子的卵,我相信那是它的卵,《诗经》上读过"螽斯羽,说说兮;宜尔子孙,振振兮。"又说相传它一次可以生九十九子,怪不得这肚子里有不少卵。 多产的动物常常多亡,正因为它容易死,所以得多生孩子,也正因为它孩子多,所以虽然被杀,却能千年万代留到现在。许多昆虫,像蛾子,甚至能根据环境,来决定生产时重质还是重量。如此说来,杀几只蠢斯,果我螳螂之腹,也就不是什么罪过,何况螽斯是害虫,杀害虫更是应该。 眼看着,肚子吃光了,开始吃胸部。螽斯的前腿却还不断地挣扎,使螳螂十分不方便。想用钳子挡,钳子举不起来,只好不断摇头,躲避孟斯的脚。我想,我应该用剪刀把螽斯的脚剪掉,免得抓伤我的螳螂。反正已经死定了,如同被腰斩去下半身,而上半身被移到热桐油板上的金圣叹。是活着,仍能啄口气,写下几个"惨"字;却已经是死的,是死了的假活,也是活着的既死。 如此说来,又何必挣扎呢? 对,我是残酷,抓紧你的腿,使你不能跟螳螂决一死战。但你也要谅解,正因为我的宠臣是无能的,很可能敌不过你,所以我不得不先修理你。毕竟它是我的人哪! 这不公平?笑话,世上有多少公平的竞争?斗牛公平吗?先扎上几个带钩的矛,让那牛流血,美其名说为激起牛的怒气,骨子里是消耗它的体力。战争又公平吗?八国联军,八个国家用坚船利炮,对拿大刀的义和团,公不公平? 公平是由胜利者说的,对胜者不公平也是公平;对败者,公平也是不公平。牌在谁手里,就由谁发牌,照谁的牌理出牌,甚至照他规定的输牌。这就是公平! 我可怜的螳螂,在忍耐饥渴八天之后,终于幸福地拥有了吃的权利。该多么感谢我这幕后的黑手啊!将你摧残,再教你如何去摧残,且帮助你,拉胳臂、拉腿。 快上啊! 第四章 杀手的伤残与再造 手术 九月六日 今天一早我就做了个重大的决定—— 我要为螳螂动手术。 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昨夜看它吃东西的样子。那两只钳子虽然直直地伸着,但是看得出,它极力想抓。我可以看到在那钳子之中,有一震动。如同双手被铐着的犯人,拼命想挣脱,而有的颤抖。尤其是当它的钳子碰到我抓着螽斯的手指时,我简直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这件事证明,它的钳子没死,只是因为某种外力,使它不能动。这"外力"据我猜,是没有蜕干净的皮。 记得前几天脱皮的时候,它半只手臂都挂着一层薄薄的皮,还是我帮它剥下来的,只是我剥了"上臂",没有注意到"钳子"的位置,必定因为那些地方的皮没能脱净,里面却长了新皮。于是旧皮变成一层硬壳,使它无法移动。 或许这就是昆虫"蜕变"的悲哀,如同人类"生产"的悲哀。一边向着新生,一边要脱离母体。脱不掉、只脱出一半,或耽搁得久了些,就造成脑性麻痹或死亡。如果我们细细观察,一定会发现不知有多少昆虫,因为"蜕变"的不顺利而死亡。而螳螂从小到大,最少要脱四次皮,每次都是一次新生,也是一次临死,又不知有多少被这样淘汰了。 记得刚进师大美术系的时候,有位教授说"你们这些自以为是天才,又千挑万选进来的学生,其实真正后来能成为艺术家的,只是极少数。毕业没多久,就一个个向现实低头了。就算不低头,一年两年三年,年年面对生活,也面对自己;面对吃饭,也面对理想。到后来,十个有九个半,都放弃了。" 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当时没人同意,现在大家用事实证明了他的话,我们一班三十多人,现在还当纯画家的,大概不到三个,这也是一种蜕变的悲哀。蜕不出来,就死了,而且永远死了。蜕一半出来,也是死了。理想死了、热情死了,空空地伸着画笔,像那螳螂伸着空空的手臂,有挣扎,没行动。 除非有人助他一臂之力,为他打通任督二脉,或当头棒喝,使他开悟。 现在,我要使它开悟。 首先我检视了它脱下的那层皮。这皮被我好好保存在骨董柜里,如同我收藏女儿掉下的乳齿,小心地保管着。等将来我的牙齿老掉了,也放在一块,于是一个小盒子里有新生汰旧,也有老去凋零。如果串成一串,老黄牙配小白牙,多有意思! 我留它的皮,是为研究,现在果然派上了用场。我用镊子,一片片组合,如同航空失事之后,鉴定专家把残片一点一点地拼起来。现在我可以确定,它钳子上的皮确实没脱净。 问题是,旧皮如果还留在上面,一定有个痕迹。如同透明胶条,有时候怎么找都找不到"头",必须用指甲慢慢刮,才能感觉那头在什么地方。 我试着从不同角度看它的手臂和钳子,没有任何痕迹,看来非常光滑。我猜一定是在关节的位置,钳子以上的上臂,都干净了;钳子关节以下,全被旧壳覆盖着,因为"断口"是在关节位置,所以看不清。 看不清,没关系。我找来显微镜,这是我十多年前为儿子买的,最高到一千五百倍。物镜上写着5。"0.1,10。"0.25,45。"0.65,和100。"1.25。我先找来15x的"目镜",放在顶上,再把下面的"物镜"转到最低倍的5。"0.1然后放一大片塑胶玻璃到"载物台"上,并调好反光镜。 "病人"被抬了出来,用白色的卫生纸包住下半身,只露出头和两只钳子。很神妙,这家伙居然乖乖地让我包,而且一动也不动,好像知道我要为它诊治了。生物常有一种特别的感动。像马,会乖乖让人为它钉上"马蹄铁";狗会乖乖洗澡打针。连我以前养的猫,平常凶悍极了,甚至会攻击人,但是当它生病的时候,只是拿出笼子,对它说"进去!带你去看病。"它就乖乖地走了进去。 这螳螂想必也懂。于是原本以为要大费周章的事,现在很轻松地解决了。把它放上显微镜的平台,再用胶条固定一只手臂,我开始调整焦距。 它的钳子是半透明的,使下面的光能透上来,没两下就看到了。再用"微调",上下扭一扭,焦距就落在不一样的"深度",看到上面一层皮的"断口"。 "太棒了!"我跳了起来,向担任手术助理的女儿报靠大好的消息:"如我所料,是钳子上的皮没脱掉。" 下一步当然是动手术了,这是真正的"显微手术",我找来了几样工具一10se27cr眼科专用的小镊子、paragon的十号手术刀和10sehrcr的尖头小剪刀。这些东西都是我平时用来解剖小鸟和花草用的。这是第一次用来对付昆虫,而且不是解剖,是解救。 "解剖"与"解救"是一体的两面,"解剖"是为研究,以便未来解救。解救不成功的病人,又常要作病理解剖。所以有些将要绝种,而在保育之列的生物,别人不能抓,研究人员却能抓,甚至不但抓,而且杀。道理很简单。这杀,是为了拯救,杀少数可以拯救多数。记得我有一次在校园折了一大枝樱花,别系的教授看到了,过来骂我。我说我是艺术系的教授,那教授立刻道歉,还为我开脱地说:"那当然!那当然!请尽量摘,会凋的花能成为不凋的艺术品,多好啊!" 多好啊!问题是什么叫做专家?什么又叫救赎?什么人有权杀?他能杀多少?这世间可有个规定?于是然希特勒可以为所谓建立美好的未来世界,而杀犹太人;日本人可以杀中国人;三k党可以杀有色人。他们都有道理,为了世世代代亿亿兆兆子孙的幸福,而一时杀几千万人,算什么? 战争就像用刀在桌上割纸,既要把纸切开,当然可能伤到桌面。战争的目的是为和平,在这求和平的过程中,流弹杀几百万人,算什么?在为大多数守法的顺民谋幸福时,误杀几个人,又算什么?在"杀一儆百",图民众叫好的情况下,把一个从来不曾犯案,只因为赌博欠了钱,而临时起意,在忠孝东路上抢了钱的水电工,就以最快速度判死刑,且拍出五花大绑,吃"用筷子插着的卤蛋"的电视同画面,又是多么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 现在我的屠刀就要散发恩泽了,把那些不义的铲除一净。在显微镜的帮助下,我用刀锋轻轻刮,像刮掉一层蜡似的,将那旧皮刮掉。 新皮与旧皮几乎已经长在一起了,我相信这是因为当脱皮的阶段完成,它身体里的筋肉就会开始膨胀,且胀大许多。(否则,它也不必脱皮。)新皮先是软的,有如一层薄膜,一边膨胀,一边风化变硬,所以现在新新旧旧全挤到了一处。 但是以我的功夫,应该没问题。如同刻图章,不敢用力刻,总可以一点一点刮。我几乎可以听到,当那旧皮被刮掉的时候,里面获得解放的"声音"。那是脆脆的一种音响,像是"春溜解冻",下面是活的流动的水,上面是死的硬硬的冰,那解冻是一种崩,咔咔咔,全崩解了。 手术动完,放回盒子,它立刻站了起来,昂着头,却仍然垂着臂,我开始有点失望,难道手术失败了,又或是嫌晚了?损失既已造成,便无力回天了? 我开始矛盾,如果手术真不成功,我是留着它,天天喂到嘴。由我作螳螂,出去抓虫;由它作主子,等着吃虫。还是照原来的计划,把它处死?"既然死马当活马医,医不好,当然是死! 我也想到"种马"。对那稀世的宝马,即使它伤了脚,也好好养着,等待配种。一个受伤的英雄,虽不能动,生下的孩子,可还能成为会动的英雄。 想到在儿子毕业典礼上,遇到一位来自乌干达的医生,黑得发亮,亮得令人尊敬。他说:你知道吗,在旧时乌干达的部落间发生战事,如果掳获了敌人的大将,并不把他杀掉。相反地,还把自己部落里最强健聪明的女人嫁给他。等他们生了女儿,就鼓励继续生,如果生出了儿子,则立刻把那父亲杀掉。 道理很简单,他们要"强种",而强种常不是自己圈子能孕育的,必须"远交",取远处的种。 也想到最近纽约州罗彻斯特的一个奇案—— 一位一九八五年车祸后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住在疗养院里,居然在十年之后,发现肚子大了起来。检查才发现,她怀了孕。她的父母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反对堕胎,于是继续让她怀孕,居然生下一个两磅十一盎斯的孩子。还是自然分娩的呢! 这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就悲剧而言,她被强暴,而且怀了野种,甚至一时不知父亲是谁。就喜剧而言,一个已经没有希望的女子,居然生个健康的娃娃,如果她有知,到底该哭还是该笑? 现在我想,我也要为这只今生没希望的螳螂,找一只"丈夫",生下一堆娃娃,且由我在明年的春天,看着孵化。 如同在枯骨间长出春花,这是多么凄艳的景色!亮刀九月七日 清早,还在梦中,就听见砰砰砰砰的跑步声,接着乓一声,房门被打开,老婆和孩子一起冲进来。 "你的螳螂会抓东西吃了。"老婆喊。 "抓了只大马蜂。"女儿喊。 "哪儿来的大马蜂?"我揉着眼睛。 "不知道。" "不知道?"我跳下床,跟着又跳又蹦的女儿走进书房。螳螂的盒子放在靠墙的柜子上,早晨斜斜的阳光正好照在上面。它果然在吃东西,两只原本不会动的钳子一抖一抖的,好像在不断调整"抓的动作",使我不太能看得清它抓的是什么。 "你们确定它抓了一只马蜂?"我问。 "是啊!黄黄的,还带黑条纹。"老婆说,十分得意的样子,好像她发现、她立了功。 现在我看清楚了。是只虎头蜂,只是头还被螳螂抓着,肚子已经被吃光了,盒底掉了好多小小的蜂爪子,想必是它不吃而抛下来的。 我也看到已经焦黄的牡丹叶子,和叶子旁边大黑蜂的尸体。突然想通了。那只抱着大黑蜂的虎头蜂,以为它早死了,原来没死,也没跟着苍蝇逃跑,留到今天,进了螳螂的肚子。 会不会其实死了,只是这螳螂太饿,所以抓来吃?眼看虎头蜂全进了它的肚子,我摇摇盒子,使大黑蜂的尸体滚到它的身边,又对"它"喊:"再尝尝这个吧!更好吃、更大块呢!" 它没理,好像视而未见,兀自舔它的两只钳子去了,先弯着上臂,用肘擦脸,擦一下,放在嘴里含一下,有点像猫,把口水吐在爪子上,再去梳头、洗脸。不知道它是不是也有口水,也先蘸湿了手肘,再在眼睛四周一遍一遍地摩擦,使我想起中餐馆里,吃完饭送上的热毛巾,据老一辈说,"当年"在北京,那毛巾不是用递的,而是用甩的。热腾腾拿出来,可以从后堂,隔着几十桌人,一个"长传球",甩给前桌的堂倌,再交给客人。毛巾烫,甩得又准,客人不但叫好,还给赏。 现在这吃饱了、喝足了的客人,就在洗脸。热腾腾地把那油嘴油脸大手一抹,多过痛!当然螳螂不是用热毛巾,是用热口水,只是那擦脸的爽,看起来是一样的。甚至可以说这自家的口水,更卫生。 我这话是"良有以也",因为当年我在中视跑新闻的时候,特别作过一个专题报志,把到各餐馆收来的"卫生毛巾"送去化验,结果十家有七家不卫生。采访车的司机老林说得露骨:"当然不卫生了,有些毛巾从黄色咖啡馆收来,马马虎虎洗洗,又进了餐馆。你要知道在黄色咖啡馆有不少吹奏的小姐。那茶不能喝,是小姐漱口的;那毛巾更不能擦,是用来擦更脏的东西的。" 从那以后,我绝不用外面的毛巾。我想"他正跟前一位或前许多位使用者,交换一种过瘾。" 如此说来,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脸,不是比人还文明、还卫生吗? 用手肘擦完脸,它又开始一点一点舔它的钳子,也可以说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几乎可以听见,它像婴儿吸手指似地"啧啧"有声,也有点像吃法国"龙田螺"之后的老饕。吃完田螺还舍不得那点烤出来的汤汁,得用面包把盘子擦干净,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把手指伸到嘴里舔干净。 这真不文雅,却常发生在法国士绅和名媛的身上。他们不觉得不雅,还觉得是对主人的一种奉承,表示东西太好了,好得让人忘了礼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礼貌。在它那钳子之间,一定还沾了许多汤汁,让它余味无穷。 它的手显然是复原了,否则如何抓虎头蜂,又怎么把手指,一根、一根送进嘴里,做得如此细腻而从容呢?" 我兴奋极了,觉得是了不起的成就。不是自夸,这世上有几人给螳螂接过骨?又有几人动过螳螂的手术?而且成功了。 我决定再去抓一只虫进来,让它享用。而且才出门,就见一只"黄夹克(yellowjacket)"在享用我的美人蕉。它不是吃花粉,而是钻进美人蕉的"叶鞘"里喝水。美人蕉在大热天是救命的东西,因为它的叶片大,又斜斜地伸着,即使不下雨,凝在上面的露水也会滑进它的叶鞘。我不知道美人蕉是不是用这方法收集水分,只知许多小虫都靠这个"小池塘"过活。 黄夹克也算黄蜂的一种。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晓得美国人都叫它黄夹克。它才钻进叶鞘,就被我的塑胶袋堵住,居然还不知道,迳自喝水,喝完退出来,起飞,进了我的塑胶袋。 不知道它如果没喝水时已经发现被堵住,还会不会继续喝,抑或立刻想办法"突围"。如果是我,知道突围已不可能,我一定喝。就好像有一阵子空难特多,我出去旅行时,都祈祷,如果非死不可,请让我玩完了,到归程才"出事",不要刚出发,就掉下去,太冤了! 就算知道必死,总也得把现在好好过了,对不对?谁不是如此呢?每个人都知其必死,每个人也都猜想自己不会马上死,所以能好好地活着。所有的匪徒、暴群、恶主,也都以这方法,用最少数的走狗,对付大多数的善良百姓。百姓们都知道如果一起抗暴,自己人一定赢,但是自己可能死。于是在避免自己送死的想法下继续忍受,忍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千岛湖事件遇害的人,如果先知道会被杀,可能乖乖走到船舱下面去吗?他们一起反抗,就算死伤几人,匪徒能不被制伏吗?一枝枪、一颗子弹,能杀一百个人,就是这个道理。 "黄夹克"显然是个"达人",喝足了酒,上刑场。 进去了,"黄夹克"开始飞扑。从盒子的每个角度,试着突破重围。又倒挂着,在盒盖上爬,对着每个通气口,极力地想钻出来。可惜,身子太大了。这正是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的道理。 盒子那头,螳螂依然在洗脸,还在左扭扭头、右伸伸腰,好像作马王堆帛画上的"导引之术"。相信它这看来从容,而且无欲的动作,正是为下面的杀戮热身。 守了十几分钟,看来一时不会有好戏,我转去厨房找东西吃。 老婆切了一大块"维吉尼亚火腿",放在微婆炉里热了一下,又放上一片凤梨,还倒了杯牛奶给我。我突然灵光一闪,去书房把螳螂盒子拿过来,放在餐桌上,三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观赏。 "多残酷啊!一边吃,一边看别人杀。"老婆说。 "多残酷啊!一边杀,一边看别人吃。"我说:"这火腿如果不杀,是哪里来的?不但杀!还调味、腌渍、绑起来入味,再运出去卖、买来切、切来热、热来吃,人残不残酷?所以说,是我们一边杀,一边看"它"吃。这就好比预先买好凶器、观察形势、算好时间杀人,是谋杀,要罪加一等。至于临时见财起意、夺财杀人的是非预谋杀人,罪轻一等。人的杀生,都是谋杀。" 正说着,盒子里传出一阵骚动,以为战事已经开始,却见螳螂还在作"导引之术",真正的骚动是从盒底传来—— 那只黄夹克跟虎头蜂一样,也钻进了大黑蜂的尸体里,而且不但钻,还不停地拍翅膀,抱着尸体上下翻滚。 "它好像在打架。"女儿说。 "跟死掉的大黑蜂打架。"我说:"它不知道它的必死,是因为我造成的;也不知道真正的敌人是螳螂,却以为自己的厄运是同类的大黑蜂造成的,所以去咬大黑蜂。" "死了,为什么还咬?"女儿问。 "这叫鞭尸。" "不要跟小孩说这么多。"老婆把子推到我前面,又对女儿说:"吃东西,不要看。" 盒子放在眼前,我一边低头切火腿,一边看。发现"黄夹克"一下子不见了,原来钻进了大黑蜂的肚子。大黑蜂居然空了,被上一只虎头蜂吃光了内脏。这下我搞懂了,为什么我会找不到虎头蜂,它又为以能活得这么长。原来它杀了老贼,自己变成新贼。只是它如果这么会咬,当螳螂生病,毫无武力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咬螳螂呢? 想起七、八年前在报上看到的一则消息—— 一个华青帮的华青,在勒索一家中国人开的旅行社时被捕。那家旅行社在三楼,小华青上楼,进了门,发现坐在柜台后面的不是"老中",而是个白种女人,于是掉头就走。没想到白种女人看到华青手里的武器居然尖叫起来,惊动了一、二楼的邻居,又正巧有警察经过,于是被抓了。 你说妙不妙?他为什么看到"老中"就抢,看到"老外"则走呢?是言语不通?还是承继了八国联军以来,中国人崇洋媚外的遗毒?反老外、反老外,超英赶美、杀夷灭洋之后快百年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连万里迢迢、漂洋过海地来到番邦,还要回头欺侮自己人。 看!"黄夹克"如同一个来自黄土地的炎黄子孙,钻进同族的肚子里,狂攻、猛咬。表演一出闹剧,给作壁上观的螳螂看。 看你们自己斗够了,再下手!宠臣九月八日 昨天夜里我作了个怪梦,不!应该说是可怕的噩梦。 我梦见一个男人驾着小飞机,带着他太太和初生的婴儿在山里出了事。夫妻都受了重伤,太太先死,先生也跟着死去。第二天,救援的直升机冒着风雪赶到现场,看到两个大人的尸体抱在一起,却没有婴儿的踪迹,突然听到哭声,从那死去的女人怀里传出,走近看,大吃一惊,弯身从女人的腹腔间抱出一个血淋淋的婴儿。原来那丈夫知道自己快死了,孩子也会冻死。竟把他死去妻子的腹腔切开,将婴儿塞进去,只露个头在外面。再抱着他的妻与子,断了气。 我常作这样的怪梦,主角不是我,我是第三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发生的事,许多我写的小说题材都是这么得来的。其实这也没什么稀奇,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些故事常从我过去生活的经验里产生。也可以说,我白天总是想,没在有意识想,也在潜意识想,想着想着突然产生灵感的火花,落入了梦中。 早上起来,对儿子说这个故事。他一笑,说简直是外星人电影里的神话。我说"笑话,什么神话不是拿人的心去想的?如同有精金和玛瑙的天堂,也是用现实世界最美的东西去想。我这故事不是凭空杜撰,可是有根据的。" 于是对他说游阿拉斯加时,听爱斯基摩人说的故事—— "如果你在冰天雪地里失去了雪橇,又迷了路,眼看风暴就将来到,你没有任何屏障,只可能被冻死。这时你发现远处有一只北极熊,你唯一的选择,就是趁天亮,拼最后一口气,把北极熊杀死。然后切开它的肚子,钻进去,靠着它身体里的热血,和厚厚的皮毛,你才可能度过这场灭难。"在费尔班克,一个爱斯基摩人对我说:"你非杀它不可,它既然不能拥抱你,甚至准备夺你的性命,你怎能不杀它?" "说不定它也要被冻死了。"我说。 "它既然总归一死,你当然更该杀它,死一个总比死两个好吧!"爱斯基摩人说:"所以在我们的神话里,认为我们一半是人、一半是北极熊,我们的祖先靠躲在北极熊的肚子里,活下来,又像被北极熊生出来,所以是半人半熊。你没看见好多雕刻,从左半边看,是人;从右半边看,又是熊吗?" 我昨夜的梦就是根据这个"改编"。为什么早不作、晚不作,昨天作呢?" 很简单!因为昨天看到"黄夹克"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它们的道理不是一样吗?只是不知上一只虎头蜂被螳螂抓了出来,这只"黄夹克"是不是也难逃此劫。 想到这儿,我立刻走去书房。早晨的阳光已经过了,盒子里暗暗的。我是故意把螳螂盒子放在书架上,因为如果我摆在靠窗的地方,太阳一直晒,盒子只有上面几个通气孔,里面温度不断升高,没多久螳螂就会被烤死。 我把盒子从架上拿下来,放到窗台有阳光的地方。在我的监视下,晒晒太阳是可以的。 才放定,就听见一阵嗡嗡的声音,原来那"黄夹克"没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也可能是见到阳光就飞了出来。但是最早的时候,朝阳已经晒过一次,它也可能早出来了一阵,为什么没像昨天的虎头蜂,被螳螂吃掉呢? 两个家伙都是"趋光"的。黄夹克不断往阳光那一侧的盒盖上飞,螳螂也往那里移动。这很好,像是一起往赌场和夜总会跑的仇家,因为"同好"而"相聚",因为相聚而相斗。 我不断配合螳螂头部面对的方向,调整盒子的角度,使"黄夹克"能正好投怀送抱。只是,等了半天,只见两个家伙不断走来走去、扑来扑去,却不见大打出手。 我想通了!这就好比两个仇人陷身在绝境,正当怒目相向,准备一决死生的时候,突然露出一条逃生的路,当然逃生重要,于是不再打斗,争相逃跑。 现在"黄夹克"以为绝处逢生,由盒外透出一线生机,甚至隔着窗子,能见到它的"桑梓家邦"。螳螂也一样,特丹树近在眼前,比"黄夹克"的家还靠近,当然也想逃,它哪还有心吃呢?要吃,也等逃出去之后再说,说不定可以守在洞口,等仇人钻出来的时候,狠狠来一下子。这不正是"双喜临门"吗?又逃出险境,又杀了仇家。这世上的人,有几个不是如此?有几人能因为感谢老天爷,让自己脱险,而饶仇家不死?他只会想,上天使我不死,就是给我报仇的机会,我岂可不报仇?不报是拂逆了天的旨意。当年刘帮迟疑,说项羽曾经在最盛的时候,留自己一条生路,而打算还报,也留项羽一条生路的时候,下面人不也这么说吗? 当年上天把天下给项羽,是项羽不拿,违了天意。而今上天又把天下给你刘邦,你岂能再犯项羽曾犯的大错呢?" 每个得天下的人,都说是大意。他杀是"顺天之意",他不杀也是"顺天之意"。上天疼孩子,管他好不好,都是对。这就是"天子"的道理。 灵机一动,我把玻璃盒快速地移到阴暗处。使这两个"急于找出路"的家伙,一下子失望起来。失望就会互相责备,失败就要为自己找个失败的借口。战败者的阵营里总会有叛变和内证,就是这个道理。一群败将,你怨我、我怨你;你骂我、我骂你;接着是你杀我、我杀你。最后把主帅的头,提去见敌人,不但得赦免,还能混个一官半职,这不是战争和历史的定律,和悲剧中的喜剧吗? 果然,才进入阴影,两造就厮杀起来。每当"黄夹克"飞近,螳螂就曲着双臂,作出攻击的样子,然后出手。只是,不知因为盒子大小,还是技术欠佳,虽然把盒子撞得咔咔响,却一再扑空。再不然明明抓住了,又一下子甩掉,好像伸出去蒸笼里拿热包子的人,包子到手上,又烫手,丢了回去。 我开始怀疑昨天它所以能抓到虎头蜂,是因为虎头蜂关了太久,已经筋疲力竭的缘故。再不然它就是趁虎头蜂已经昏迷,才动手。 "我看它是个小人。"我对妻说。 "什么是小人?"女儿在旁边问。 "小人就是偷袭的人。"我回答:"偷偷攻击别人。" "哪只螳螂不是小人?"妻说:"它当然是小人。" 女儿突然一噘嘴,不高兴地走开了。坐到客厅沙发上,不说话。 "她哭了那!"妻小声说。回头看,可不是吗,在那儿擦眼泪。我赶紧过去问:"妹妹!你为什么哭呢?" "因为你们骂我的宠物(pet)。"小丫头说。曾几何时,她已经把这螳螂看成她所有了。 "不知道它会不会想妈妈。"小丫头擦着眼泪:"它妈妈会不会安慰它?" "它妈妈早死了。螳螂妈妈都在前一年秋天生蛋,然后死掉。等第二年,那蛋会自己变成小螳螂,所以没有一只螳螂能见到妈妈。"我说,心里一惊,发现可不是吗?这世界上许多生物,都永远见不到妈妈。 "那我作它的妈妈。"小丫头突然兴奋起来,又跑去了盒子旁边,大声喊着:"它是我的贝比,我给它取个名字。"想了想,说: "它叫petty,派蒂!我的派蒂!"乔迁九月九日 自从昨天螳螂被我家大小姐收为"义女",事情就麻烦了。以前大小姐看螳螂是凑热闹,现在看螳螂是探望她"女儿"。于是"它有没有吃东西?""它为什么不吃东西?""为什么不弄东西给它吃?""它为什么抓了半天抓不到?""晃是盒子太小了?"这些问题就都出笼了。 提到房子太小,我倒也有同感。第一,自从脱皮之后,它突然变大了。第二,自从它手术之后,显然已经复元,前途不可限量了。第三,昨天当它抓"黄夹克"的时候,几次出手,都撞在盒子上,落了空,表示它使不开身手。你想想!当一个人一下子变大了,又不再是"吴下阿蒙",未来极可能出人头地。他又因为本事不凡、眼界不同、交游也不一样,当然得给他换个房子。如果你是大财团的老板,有个小子请你帮忙,支持他出来竞选。看这小子没什么本事,也不可能混出什么名堂,你当然可以不理。但是过两年,他的人脉广了、桩脚多了、格局大了,再要你支持,你还敢怠慢吗?只怕他不找你,你都得主动去求他。 连养女儿都是如此。女儿交个穷男朋友,又不是什么热门科系的,你大可以给他白眼看,对女儿泼冷水。相反地,要是她交个世家子,大财阀的二代主,你能不主动为女儿添新装,甚至粉刷门面,把自己和老婆的"主卧室"让给女儿当香闺,给女儿撑场面吗? 你可以打"落水狗",但绝不能得罪"豪门的爱犬",尤其不可拦"有能力的年轻人"的路。为了你及你的下一代,你可以早早把这年轻人"作掉";再不然就得对他尊重,给他礼遇,甚至把女儿嫁给他,让他成为你的人。 哪个有成就的人,不懂得这一点呢? 现在这螳螂小子非但有了那三大要件,而且有了我的爱女撑腰,我还能犹豫吗? 我又去翻箱倒筐了,先找到几个中国餐馆送外卖的大塑胶罐,又看见一个更大的巧克力盒子。只是塑胶罐不够透明,巧克力子虽然比现在用的宽大了一偌,仍然只有七公分高。螳螂脱皮已经给我一个教训,我必须为它准备一根直立的树枝。想想,如果当时把它放在大一点的盒子里,又能竖根枝子在其中,也不会发生后来这许多问题、费这许时间动手术啊! 所以这扁扁的盒子也不能用。 我是不牺牲不成了。我决定把自己装咖啡豆的瓶子,送给螳螂。我煮咖啡是很有心得的,连台北的记者朋友喝了都叫好,特别在报上为我写了好大一篇。自然,我在纽约的"本店",更有一定的规模。单单装咖啡豆的罐子,就有四、五个。我挑了一个中型的,大约二十公分高、十二点五公分宽,圆圆的、玻璃不厚,正好观察。 把咖啡豆倒出来,罐子里还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原本想就这样将螳螂放进去,又怕"人的最爱,是螳螂的最怕",家事书上不是说咖啡味可以防虫吗?搞不好"它"一进去就死了。于是又把瓶子细细洗了一遍,再擦干净。免得闷在其中,久了,潮湿的罐子里产生瘴疠之气,毒死了女儿的宠物。 "你的螳螂宠物要搬新家了!"我对女儿喊。并打开盒盖,抓住它的背,在它还来不及回头咬我之前,把它放进咖啡罐。 "不是螳螂宠物,是派蒂。"女儿扒在桌边抗议:"它是女生,所以叫派蒂。" "你怎么知道它是女生?" "因为它很可爱。" 对于小女生,它们似乎都觉得女孩比较可爱,所以"洋娃娃"多半是女的,很少有男的。我想这一方面因为在她们心里妈妈最可爱,而妈妈是女生。一方面她们认为自己最可爱,自己又是女生。如同妇人们听说别人"家变",管他真相如何,八成都会骂男方。她们骂,是骂给自己丈夫听,也是团结在一起,表达一种"立场"。 女儿坚持"它"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就算看出来是"公"的,为了尊重她的立场,也最好别争。 从方形的巧克力盒,进入圆形的咖啡罐,这螳螂,不!应该说:这派蒂显然不太适应,在里面绕来绕去。以前的盒子是长方形,它可以碰到四个角,举一隅以三隅反。现在碰到了圆形,就成了周而复始,怎么转都一样。怪不得古人说"天圆地方",圆的不容易量,看来是无限的循环;方的比较可量,正像脚下能触及的"实实在在"的土地。 于是我相信这派蒂沿着圆形的罐子四周转,一定以为自己成了哥伦布。走了又走、愈走愈远、绕了地球一圈。 这又使我想起以前看人拍电影骑兵冲杀的画面,预算少、只雇得起二十几个人,就把摄影机放在中间,叫骑兵绕着机器打转、喊杀。拍出来,只见烟尘飞扬、马踢翻翻、杀声阵阵,鼓声隆隆,没人看得出,不过是二十多人绕着圈子打杀。死了又活,活了又死,好像经历了一场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战争。 天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如此。说不定造那圆形宇宙的上帝,也是一圈又一圈地导演这么一场轮回的好戏。 既然有了美丽的房子,当然更得有好的家具。我去花盆里剪了一截曼陀罗的枯枝,斜斜放进去。它立刻顺着枝子爬了上来,我赶紧盖上盖子,又发现盖子不过气,于是再去药柜里掏出一大块纱布,用橡皮筋绑在瓶口。 多好啊!不但房子更大、更高,而且更通气了。看它从树枝攀上纱布,又从侧面的瓶壁走下来。好像一个刚搬进新家的孩子,急着冲进每个房间、打开每个柜子。 而且不知因为玻璃特别透明,还是弧面有放大的效果,这派蒂好像变得更大,也更成熟了。 古人说"孩子小时候如同春天,一番雨,一番暖,病一次、长一次。人老了又如同秋天,一番雨、一番寒,病一次、老一次。"真是太有道理了。其实世间万物,莫不如此。一个战乱中的孩子,不但可能被大人逼着扛起比他还高的枪,去杀人,也早早就发育成熟,好像随时都可以孕育下一代。 植物也一样,像是紫藤,你猛施肥,它就猛长叶子、长藤蔓、不开花。当你断了它的肥,它反而开花。又譬如芙蓉扶桑,明明再过好几天才能开的花苞,你今天摘下来,放在水里,明天一早就绽放了。 这世间所有的生物都一样,有好营养和环境的时候,可以先长大、再结果。没有好的生存条件时,就拼一切力量,先结果再说。 自己活不下去,总要下一代能够活下去。没有这种"生存本能"的生物,又怎么可能经历千年万代的淘汰,留存到今天? 只是,当这派蒂原来差点活不成,而加速成熟之后,又一下子,进入那么一个富裕的大房子,它到底是"长叶",还是"结果"呢?如同一个原来住在小草棚里,只因为脚下那块"农地",突然变成了"建地",摇身成了亿万富翁。到底是先创一番事业、作许多功德,还是先讨个细姨? 住大房子,当然格局也大些。有位风水先生说得妙——"看来看去,那些高级住宅区,家家的房子,不论朝哪个方向,风水都好极了。"我心想,那么到贫民窟,是不是无论怎么看,风水都坏透了呢?这好比宋太祖去相国寺,问大和尚"我是皇帝,到底要不要拜佛?"那大和尚答得多妙——"你是现在佛,不必拜过去佛。"(见欧阳修《归田录》) 皇帝就是现在佛。可不是吗?皇帝一举可以万民有幸,也能万民遭殃。他可以拯生民于水火,也能陷于渊薮。他不是现在佛,是什么? 那大和尚又是何地机智?他不这么答,能怎么答?难道说"你我都是众生,众生平等?"或"你我皆是弟兄,大家一起来朝拜上帝"? 对不起,作了帝王,就不再有当年同穿一条裤子打天下的兄弟。真命天子只有一个,五爪龙袍,只能我一人穿。你作"揖让月在手,动摇风满怀。"把江山让给我,可以!你作"小楼昨夜又东风。"我就要把你除去。 看!伟大的派蒂,经历了生命的大蜕变、大苦难,又获得女主人的大慈爱、大关怀,如今升格进驻了大宅院、大府邸,整个光彩都不同了! 隔着瓶子看它,它的头更大、眼睛更亮、脸更往上抬。那眼神,竟然有点令人不敢仰视了。 第五章 超级杀手的养成 乱世 十月一日 突然,秋天就到了!前两天深夜,屋里的暖气动起来,吹出整个夏天的灰尘,搞得全家敏感了好几天。 叶子也开始变色了,日本丹枫由绿渐渐转红;加拿大糖枫(sugarmaple),从树梢开始染上一块、一块的艳红;橡树(oak)的叶子开始脱水,因为少了水分,而变成焦红色。高高的桦树(sweetbirch),则一下子全转成了黄色;风一吹,就满天飞舞。 傍晚和清晨有"嘎嘎嘎"的大雁,成群从天际掠过。早晨和晚上是例行的飞翔训练,为它们即将来到的"远征"热身;其他时候则在公园里徜徉,拉得满地一条条绿色的粪便。 以前我家请了一位从上海来的管家,什么菜都会烧,就是用盐、用油特多,又爱带着我八十多岁的老母出游。有一次居然发了奇想,要我老娘帮她到公园捉大雁回来烤。结果被公园里的人说了。我希望是"说",不是"骂"。若是挨骂,就太丢中国人脸了。 保育野生物是这些年来最热门的话题,当我住在湾边(bayside)的时候,附近的公园曾经挂出一个告示,说政府批下大笔经费,要作全面的整修。接下来一年多,就见挖土机进进出出,先把湖边的大石块搬走,又推了好多土到水里。等那公园改建完成,只见湖边多了一大片比人还高的芦苇,水边长了许多兼蔑,乍看还以为到了野外。相对地,给孩子和大人游憩的地方,不但未见扩大,反而变小了。 然后,大雁多了、野鸭多了,还不知从哪儿飞来几只天鹅。再隔些时,天鹅后面又跟了几只小天鹅。想必它们都在那一大丛芦苇里筑巢、孵蛋。 我家门前的这个公园,也接着一大片芦荡,一直伸,从海湾伸到内陆,接上爱丽湖(alleypond),再由爱丽湖往西延伸,一路经过曾经办过世界傅览会的可乐娜公园到达曼哈顿的边缘。 除了可乐娜公园和其间几小块经过开发,是"有人烟"的样子,其他全是"野地"。靠水的野地是径地(marsh),也是沼泽,据说最能净化水土。有毒的废水,经过这儿,被植物吸收、细菌分解而净化了。各种鸟类在这儿聚集、繁殖,又利用下面"河口"的沙滩晒太阳、觅食。 当退潮的时候,我常带着女儿顺着沙滩走,走很远,看白鸳鸳、绿头鸭(mardduck、夜鹭(nightheron)、海鸥和长脚的麻(rittern),在那里玩耍、找东西吃。 河口,是浮游生物聚集的地方,也就吸引了许多吃浮游生物的鱼虾。退潮,好多小鱼、小暇都露出来,还有淡菜和蚝。聪明的海鸥总把那些介壳类的东西叼起来;飞得高高的,再扔下。一边扔、一面往下俯冲、一面大声叫,意思是:"这是我扔下去的,掉在地上打碎,好吃里面的肉,你们千万不准抢。" 尤其是冬天,地上积了雪,软软的,摔不破硬壳。海鸥就往铲过雪的停车场扔,"啪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又有一回,停车场没铲雪,我铲了雪,它们居然扔到我家来,还对我大声叫。 我的院子里,夜间也常有防客,好几次看见浣熊爬到窗外的大树上,对着我看。据说有些人家的门铃按钮发亮,它们还会去按铃。熊是够聪明的,连吃东西,都识货,自从尝了我家的垃圾,就不去邻居家了,专来我这儿——找中国食物。 野兔和雉鸡也常在窗外散步,有一只雉鸡是瘸子,从来没见过它飞,我实在搞不懂,它平常住在哪里?还有那灰灰的野兔,常在我慢跑时蹲在路上,想必数量不少,它们又是在哪里挖洞,怎么过冬呢? 野兔的天敌,我没见过,但是常听它"呜呜呜"的叫声,一般说猫头鹰只在夜里哭,不知为什么,我家的猫头鹰总在白天叫。我猜它一定吃了不少小野兔,再不然就是地鼠,因为在松树的下面,常看到它吃剩下的骨头,有这血淋淋,带着肉,十分恐怖。 在城市里能见到野生的小动物,不但因为人们为它们保留"野地",更因为这些野地能相互连接。于是一只小鹿可以从曼哈顿那头,跑几十英里,跑过可乐娜公园、进新鲜草原公园、再进爱丽湖、跑到海湾,跑进我家的后院。如果只有"点状"的公园,许多野生物都难以生存。 秋天来了,许多鸟,像是加拿大雁、蜂鸟和燕子都要走了。对于那小得像蜻蜒的蜂鸟,能向南一直飞,飞过八个州,坐喷射客机都得三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的墨西哥,我实在难以想像。不过自从看了一部报导蝴蝶由意大利到法国飞越阿尔卑斯山的影片之后,我就了解了。它们像是"精虫",一路死、一路游,所幸数目多,才能有几只活着到达彼岸。然后,它们的子孙,又会循着原路飞回。 也想起在阿拉斯加溪流里,见到的蛙鱼(salmon),多么急的湍流、多么斜的地势,是什么力量驱使它们拼命向上冲?也就有那些聪明的狗熊,站在大石头上轻轻松松地捕食。 更狠的是人,居然在溪口拉起网子,做成养鲑场。远远望去,成千上百的鲑鱼,不断跃出水面。它们不是高兴得跳跃,是想跃出网子、跃上溪流,完成它们产卵,然后死亡的任务。 秋天就是这么充满变动和不安的季节。 叶子开始变色、凋零,小动物将渐渐无所遁形。要活下去过冬的,现在得拼命吃、拼命存,储蓄足够的热量或存下足够的食物。夏天变成灰色褐色的野兔,为了在雪地里不被发现,得渐渐变成白色。 果子成熟了,苹果烂一地,散发出酒味,足以把浣熊吃得歪歪斜斜的。橡果、棒子、核桃,也掉了一地,一只只松鼠,排着队,衔着果子走过横越我院子的电线,我只要大吼一声,它们就会吓得把一堆"美食"全扔在我院里。 虫子经过一个夏天,都吃得肥肥的,尤其是蟋蟀,又黑又亮的大圆头,色迷迷地成大鬼叫,那叫声直让人以为是小鸟。走过去看,才知道是藏在墙缝里的小东西。 迁徙的小东西们,一个个都要起程了。吃这些小东西的动物,得赶紧杀生、赶紧吃了。 花朵也一一萎落,蜜蜂忙着在仅存的几朵花间穿梭,同一朵花能在两分钟内,被五、六只蜜蜂光顾。蝴蝶和蛾子也忙着交配,生下蛋,让蛋去度过严寒的冬天,大概知道"自己是非死不可了"。 秋天就是这样。东西可能多得吃不了,又突然没得吃。命可能好极了,又突然坏极了!如同中年人,总算熬过大半个人生,打拼半辈子,有了钱也有了闲,开始能泡酒家、下舞厅、进赌场,却突然心肌梗塞,倒下了。 秋天是冬天这个大悲剧来临前的混乱,仿佛沦陷前的西贡或上海。有俄国轮盘赌,也有最后一杯醇酒和美人。有人准备逃,放下家、放下产业,带着老小"一阵长叹"地飞走。也有人死命抢,见一个抢一个、见一个杀一个,反正也没剩下几个明天。 秋天是杀的季节。天杀万物、万物杀万物。派蒂也一样,经过复元、经过学习、经过成长,在这乱世秋天到来的时刻,它已经成为一个职业杀手,而且是位"超级杀手"了。英雄十月二日 我很喜欢克林伊斯威特编导的那部西部电影"杀无赦(unforgiven)",也很欣赏描写美军打越战的电影"前进高棉(toon)"。这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没有天生的"义师",更没有天生的"杀手"。过去西部片描写的都是快枪侠,枪出套、人倒地,一人能对付几十人。其实大部分的快枪侠,都可能由"窝囊废"出身,一辈子没杀过几个人,只因为下手毒、比人狠,就成了神话中的英雄。 二十年前也很少有美国电影,对越战作负面的描写。那是"仁义之师",就如同"皇后的贞操",不容人们置疑。岂知一群毛头小伙子,突然拿起杀人的武器,离乡背井,带着种族和武力的优越感,到地球的另一边。面对一群黄色皮肤的人,面对时时刻刻的死亡,可能做出多么不正常,且丧尽天良的事! 大多数战争电影和小说,都过度神话其中的英雄,似乎只要成为英雄,也就成了半个圣人,不再有七情六欲的人性、不再有龌龊卑鄙的童年。他是钟灵毓秀、天纵英明,他是万民所仰、社稷所靠。 岂知愈能成为英雄豪杰的人,愈可能在早年受到奇耻大辱,曾经卑微困顿。不然,他怎么能"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呢? 不要冀望英雄有伟大的胸怀,因为英雄常是狭隘环境中逼出来的;也不要冀望英雄有慈悲的心肠,因为英雄常是由打杀中产生的。 英雄是众英雄死光之后,剩下的未死者。那些死去的英雄常死在这位英雄的手里,他们怎么死的?这位英雄不会让你知道。所以,你会崇拜他——这位历劫归来、不死的英雄。 然后,这位英雄死了,又有新的"天降圣哲"出现。重新编织他的英雄神话,且站在上一位英雄的坟上,告诉大家"上一个时代的悲剧与真相"。 于是新的欢呼产生了。远远听去,与上一位英雄的吹呼没什么不同。人心也没什么不同。每个人都需要早上的精神训诲,听英雄的致词;也需要晚上的精神食粮,看八点档的连续剧。 说来说去,人们都是爱听故事、爱听神话的。没有神,人活着就没了目标。 所以,每个时代都要有英雄。 我也犯了英雄崇拜症。 从起初,我就认为螳螂是杀手。读螳螂的专书,知道它们是兄弟姐妹相残,而对它肃然起敬。接着又领教了它抓我、咬我的本事,从痛苦中益发对它有了景仰。所以即使在它脱皮失败,而住院疗养,表现出一副"孬种"的样子时,我仍然相信它是天生的英雄。 直到过去的这二十大。我才开始渐渐发现,没有一只螳螂是天生的强者。每一个超级杀手,都像名医未产,是由错杀、滥杀、错诊、误判和失败中产生。 怪不得有人说,每个成功手术的后面,都有许多失败的手术。今天救了你的医生,可能是以前害了别人的医生。你今天被救,要谢谢这医生,也要谢谢过去死在手术台上的病人。 也怪不得有人说,即使被砍头,也得塞红包,请一位资深的刽子手,免得来位新手,心里紧张、手不稳,一次砍不断、砍不准、砍不死,甚至砍高了,削掉你半个脑袋。 不错!派蒂现在是位超级杀手了。但是在它培养的过程中,也不知有多少大黑蜂、大马蜂、黄夹克,不是被它杀死、吃掉,而是被它活活地饿死。 如同后宫的三千妃嫔,在地上撒盐,希望主子的鹿车能光临宠幸。用牛角的内鞘,灌上热水,缚在脚跟上自慰,然后,逐渐白头、逐渐老去、逐渐凋零。 有什么比美女不能被惊艳,而独自老去更可悲的事? 有什么比勇士不能战死却被饿死更可恨的事? 这超级杀手派蒂,竟在我的帮凶之下,让许许多多的英雄与美人含恨而终。 只有我,对!只有我知道,她这可耻的往事。 为了求良心能安,在我介绍这位伟大的杀手之前,我将先透漏给你,她的内幕消息。老兵十月三日 以前入伍的时候,最爱听老兵臭盖。尤其是那些没成家的老兵,一边用比我老娘还熟练的技巧,穿针、引线,单手那么一搓、一拉,就打成一个"结",补他的臭袜子,一边拉开嗓门说起"老子当年"。 那"老子当年"大概只有两种事,一个是女人、一个是杀人。谈到女人,跑遍大江南北的老兵,可以从吴侬软语说到水摆夷的姑娘;从下头带蒜味的山东大妞,说到辣椒吃太多,而"那里"发烫的四川小姐。还有一个参加过滇缅军,救了不少洋人的老兵,说在深山里,"做"过几个下头带"门帘"的姑娘。说着、说着,还比了个手势,好像拉拉链似地,先得把门帘拉开,才能一探究竟。 又记得一个特别"阴损"的老兵,说如果上"军中乐园",小姐不够礼貌,就在下次去之前先刮胡子,把那刮下的胡子碴,偷偷攥在手里,抹到小姐的私处,再上去"做"。胡子碴全扎进她那里面,当时没感觉,过两天一定溃烂,半个月也上不了班。 至于说到"杀人",老兵更是神采飞扬。平常见他们被年轻的尉官呼来喊去,只有这时候最得意。 "那些菜鸟没杀过人,连看杀人的机会都没有,不如俺,俺足足撂倒过七个。一个也不少!" "最过痛的是打伞兵,趁他正往下掉,就像打小鸟一样,先分配好,你几个、我几个,一个一个打。只要看那脑袋往下一垂,就知道打死了。" 最记得有一个说跟日本人打仗,跳进鬼子的战壕,给鬼子一刺刀,从胸口直直扎进去,那鬼子临死,居然还冲这老兵一笑。 "俺到现在都想不通,他干嘛对俺一笑,搞不好,还是熟人呢!?那老兵搔着花白的头发说。(这故事我己写进了《点一盏心灯》)既有那后来的许多英勇的事迹,这些老兵也就不避讳谈当年入伍时的"窝囊"。尤其是他们在一起扯淡的时候,更一个赛过一个,说自己以前有多胆小。好像当初愈胆小,愈显得后来的英勇。自己能坦白早年的懦弱,可以当作一种谦虚,也更可以证实后来的英勇不是"盖的"。此外,还有个特别的好处,是能用这种菜鸟的形象,来影射那些连上的年轻尉官,"他妈的x!想当年,一听枪响,就尿了一裤子。"这话虽说他自己,其实也暗骂了他想骂的人。 大约每个骁勇善战、杀人不眨眼的,都是从"尿裤子"开始。起初敌人还没进入射程,就猛开枪。渐渐知道等敌人进入一定的距离,才好整以暇地瞄准。如果敌人近在眼前了,就上刺刀。似乎只要经过"刺刀战",不死的,在精神上就升了格,可以称得上"老鸟"了。 "老鸟"要做到有吃就吃、有睡就睡、有女人就上、有仗就打、打输了就逃。 老鸟是已经听到敌人的枪响,只要算计着一时还过不来,就照睡大头觉。谁知道下面有几天几夜不能睡?谁又知道是不是下次一睡就再也起不来。 我的超级杀手已经是"老鸟"了。但她这个老鸟也是从"尿裤子"的阶段过来。 记得她刚动完手术的时候,虽然搬新家、有了家具,又开了天窗,一副十分老大的样子。可还不济事,甭说大黑蜂了,连小小的蜜蜂都对付不了。 有一阵子,我甚至怀疑她有高度近视,再不然就是眼睛太脏。特别用棉花棒蘸水,为她洗了个脸。只是洗干净,她还视而不见,有时候蜜蜂飞到她眼前,她只当没看见,故意把头转开,又有几回,蜜蜂直冲向她,她先作出攻击的姿势,却没出手。即使那偶尔见到的出手,也如我女儿说的,她好像不是要攻击,而是不小心碰到,要把对方推开。 那动作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真是太丢人了。钳子伸出去,好像抓住,又没抓紧,匆匆忙忙一抖,把到手的蜜蜂放了。接着扭头就走,根本就是逃跑。 问题是,她当初怎么长大的呢?全靠窝里反,吃兄弟姐妹,也不可能吃几个月、长这么大啊! 为此,我特别去拜访了她的故乡,还进入了她的"故居"参观。她的故居已经残破不堪,牡丹的灰霉病,由叶子一路汜滥,侵入叶柄。没等我剪,叶子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不过就在那"断垣残壁"间,我看到了"薪火"的痕迹。 一个、一个小白点,聚在枝桠上。这种蚜虫是我经常面对的敌人,有一阵子夹竹桃上长满蚜虫,喷药都不管用。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用毛笔扫除蚜虫。 蚜虫很脆弱,毛笔稍稍压一下,就破了,流出粉红色黏黏的水,粘在笔头上,久了,松松的笔毛居然凝固成硬硬的。 想必派蒂小时候都吃蚜虫,蚜虫不太会动、又甜、又营养,简直像是"鸡蛋布丁",不费力,又随时有得吃。我甚至怀疑,许多螳螂,非但不能表现"螳臂当车"的本事,而且一辈子都靠吃蚜虫过日子。从人的角度想也知道,美食天天在嘴边,何必发许多气力出去工作呢? 当然我相信,也会有些昆虫,倒媚倒到家了,亲自送上门给派蒂吃,这种倒媚的虫就是"蛾子"。 我这么猜,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发现给派蒂什么"蜂",她都不感兴趣(也可以说没本事抓),唯独给她"蛾子",几乎能毫不考虑地出手,而且手到擒来,吃得一干二净。 为什么她能抓到蛾子呢?我也做了细细的观察。发现蛾子跟螳螂有同样的习性,就是不爱站在叶子上面,而喜欢躲在下面。 你看那蛾子飞,总是一落在叶子上,立刻快步走,走到树叶的边缘,再一翻身,转到背面。所谓"怜蛾不点灯",蛾子固然爱灯光,但是怕日光,也可以说它不喜欢强光。所以除了夜间,蛾子出现的时候,不是清早,就是傍晚。尽管如此,它们还是"韬光养晦",宁愿躲在暗处。 偏偏螳螂也天生怕强光,特别爱"倒挂"在树叶下面,于是,蛾子才一转身,还没看清楚,就被螳螂抓个正着。 此外,我想螳螂吃惯了蛾子,恐怕就不再对别的虫感兴趣。你想嘛!马蜂多硬,还有刺、会攻击,哪像蛾子,又肥、又胖、又没武力、又多汁。我相信,连蛾子的翅膀,都是相当可口的。如我女儿形容的,那是"洋芋片"。派蒂总是先把身子吃光,再一口、一口把翅膀吞下去。翅膀软,她不用伸"手"拿着,就好像人,把一棵青菜放在嘴里,只靠嘴唇的力量,就一口一口吃下去。 还有一点,我相信螳螂的捕捉技巧,就像婴儿用手,也是要锻炼的。蛾子的翅膀宽、目标大、速度慢,当然比马蜂容易抓。于是由蛾子抓起,抓完蛾子抓蝴蝶;抓完蝴蝶抓苍蝇;抓完苍蝇抓蜂;抓完蜜蜂抓马蜂。每个抓马蜂如"探囊取物"的高手,必定都走这条路上来。 我的"杀手训练"也是这样拟的。先放蛾子,过两天,放蝴蝶;又过几天,放苍蝇;再过几天,放蜜蜂、马蜂、黄夹克和大黑蜂。 她不吃,我就饿她。只在瓶口的纱布上喷些水,让她爬到上面,仰着头,一滴一滴吸。从她脱皮和生病的经验,我知道她很能挨饿。所以即使她饿了三天,而窗外正有蛾子停着,我也不去抓。 英雄和杀手都要用逼的。使他山穷水尽、一贫如洗,置诸死地而后生,甚至不准放风不准晒太阳、不准看窗外的风景,去除他的一切"色欲"。《色蒲团》说得好:"若夫适体之清风、娱情之皓月、悦耳之令鸟、可口之薇蕨,一切可爱、可恋,可令人低徊不能去者,皆是色欲。"我现在就是给她清苦的"忍者训练",让她练习视力,从看蝴蝶的大目标,到看马蜂的小目标。从挂在纱布上轻轻松松捕食,到看马蜂的"龙形虎步",一步步走上垂直的玻璃。从正面出手,到令人防不胜防的"放冷枪"。 白天会杀,夜晚也要狠毒,我有时故意先存一只马蜂,半夜把她的瓶子移到书桌上,点亮五盏"卤素灯",然后把马蜂放下去。 一个杀手如果到了晚上就只懂温存,在温存时不提高警觉,随时拿出藏在枕头下的武器,便不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杀手。 杀手甚至不必用正规的武器。他全身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指头、他能抓到的一个汤匙、一枝铅笔、一根绳子、一条玻璃丝袜,都能杀。 我渐渐看到一个杀手的形成—— 派蒂的眼力更活、脚步更稳、耐性更强,不等目标接近,绝不出手。只要出手,即使只用她钳子的最末梢碰到,都能把目标抓过来,狠狠补上一钳。 她也在抓一只大黑蜂的时候,因为抓的角度不对,让大黑蜂有机可乘,而被刺了一下。她的手肘流出绿色的"血液",她没理睬,只斜眼看看,手上抓得更紧、嘴下咬得更凶。直到把大黑蜂吃光,才回过头、舔她的伤。 绿色的血,流过她的嘴角。她舔自己的血,竟有些像在品尝"敌人"的血。自己的血也是温暖的、好吃的、咸咸的带有一点海的味道。 然后,她翻过手,舔她的武器,这只钳子在手术之后,已经由昔日的苍白转变为褐黄。上面的刺更长、更硬也更尖了。 她一根刺、一根刺地舔,品尝上面残留的敌人的味道。多么孤危、崇高、波澜壮阔,又多么具有"悲剧的美感"哪! 我仿佛见到一个在灯下,独自咬着牙、拔出断箭的杀手,把断箭挂起来,成为壁饰,也成为对自己的一种嘲笑与礼赞。 第六章 杀手和他的主子 杀手 十月四日 我很喜欢"杀手"这个词。虽然很小就听人说"杀手、杀手",可是一直到前几年,有一次坐计程车,听那司机说"杀手",才真觉得有意思。 那司机是个山东老乡,开了一辆遇到大坑就可能解体的老爷车。看我上来,一副遇到知音,又有些愧疚的样子。主动开口: "谢谢了!您没嫌我车。" 我没答腔,其实心里正自责:"这么没长眼睛,拦了辆老爷车,不但老,而且一股怪味。" "再过两天,俺就换新车了。"老乡对着反光镜说:"到时候,风光了,希望再碰上您。" "恭喜!恭喜!是不是已经订了新车?"我也看了看反光镜。 "哈!"他居然双手一拍方向盘:"这您就不知道了。俺只是订了个杀手,把这车交给杀手,换辆新车。" 我一惊,心想,遇见"道上"的人了。小声问:"把车借给杀手?" "不是借!是交给杀手。这杀手本事大了,他专走小巷,就像这延吉街。"他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正巧有辆奔驰车迎面而来,他又大叫一声:"对了!杀手要是碰上这奔驰车没靠右边开,开在路中间,就轰——一下猛踩油门,狠狠地撞上去,把这车子半边撞个稀烂。然后下去要钱。" "要钱?"我好奇地问:"要几个钱?" "要几个钱?"他回头对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妈的要辆新车,不然还叫杀手吗?" 当他说"杀手"这两个字的时候,发出的音是"飒飕",说得短而急促,加起来不到半秒钟。但听起来就像冷不防拔枪的"杀手",当你听见枪响时,早已经倒下了。说"杀手"就得这么说,如果用标准国音,慢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ㄕㄚㄕㄆ",就一点也不"杀手"了。 使我想起英文的"暗杀刺客assassin,八个字母里有四个"s",说的时候也要快——aspk,当前面的"a"和后面的"n",发得很轻的时候,就像是这位山东老乡说的"飒飕"。 杀手要快、要冷不防、要发出"嘶嘶"的声音,让子弹和飞刀破空飞去——飒……飕……啊! 相信派蒂也会喜欢"杀手"这个称号。称号不称名,表示对人的尊重。不但有地位的人喜欢这样,连道上的小兄弟也如此。道理很简单: 如果你是个小兄弟,不希望别人知道你的真实姓名,或觉得自己经是个"新生、再造"的人,不愿回想以前的岁月,当然要用个"别号"。 如果你是位官僚,几十年吹牛、拍马,好不容易混到今天这个地位,怎能不叫大家常常记着念着这个职衔、尊敬这个成就?而且每听一次,自己都觉得益发被肯定,而产生更大的信心。 又假如你是伟大的领导者,就更不能被直来直往地呼名唤姓了——"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叫我当年的小名,简直对我是一种侮辱嘛!你硬是把我拉回当年,跟你平起平坐的时候,且让我联想起许多当年的糗事,你是何居心?难道想套交情、拉关系?又难道想造反不成? 正因此,我相信派蒂一定会希望大家只叫她"杀手",而忘掉她那连蜜蜂都不敢碰的岁月。所以从现在开始,在没人的情况下,我会偷偷叫她派蒂。当着大家的面,我一定恭恭敬敬,称她"杀手"。(此外,如果你细心,应该发现我已经称"她",而不再称"它",因为我已把她当成了一个人。" 以前读武侠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多半都是身负血海深仇的孩子。被人一掌打下悬岸,受了重伤,却又服下灵芝仙草,再遇见一位异人,得到武林秘芨、打通任督二脉。 当这新的武林盟主出现的时候,八成是"剑眉星目、齿白唇红、鼻若悬胆,仿佛玉树临风一般。" 现在,我的超级杀手也是如此。她阴错阳差地脱胎换骨,得到我供奉的美食,又获得我这高人指导,一步步学习"杀"的技巧,而且出落得愈来愈美,有点像是日本卡通里的"美少女战士"了。 她有着一只大大的眼睛,每个都由"复眼"组成,可以观察到三百六十度,即使周围最微小的风吹草动,都难逃她的利眼。 在她两只大眼睛的中间,像哪吒太子一样,还天生了三只"电光眼(ocelli)",用以辨别明暗晴晦的变化。当夜色来临,她的电光眼可以通知两只大眼睛,换上深色的镜片。所以夜里遇到她,她就像是到公众场所,戴着太阳眼镜,唯恐被人认出来的"大明星"。 她的头上有两很天线(antenna),那是"上达天听"的工具,既可以有触感,又能够接听。为了全方位警戒,她的屁股上,也有两支天线(cerci),尤其当她遇到情人或情敌的时候,那两根"后天线",发挥了表达情愫和辨别敌友的功能。 她的嘴真是性感极了,除了柔软的上下唇bium)、能够吸死情人的香舌(hypopharynx),还有两对可以咀嚼的贝齿(mandibles&maxie)。她的嘴是那么灵活,甚至你只要把食物让她咬住,不必用手帮忙,那食物就能转来转去,最后被咬成小片、通过她细细的"香颈",滋养她美丽的身体。 她的头很小,远超过"国际模特儿"一与九的比例。 但她不是"波霸",甚至可以说没有"波",因为她穿着厚厚的铠甲,但她有腰,纤细得惹人怜。从她铠甲的胸前,伸出长长的手臂,那是上天对她的恩赐,如"机器战警(robotcop)"一般,将世间最锐利的武器,长在她的双臂上。 带着小刺的上臂,使敌人的刀剑即使砍过来,也无法滑动,也使她能借机会还击。 她的拥抱能醉死人,她总是先用最温柔的手指(tarsus)逃挑,再以长长的指甲(tibialspur)把你勾住,然后搂你入怀,偷偷把她下臂的两排钢刀,送进你的身体。 她的腿是修长而挺直的。两条前腿,善于舞蹈;两条后腿,能够跳跃。 她的臀围很大,是属于能生育的那种。当她生产时从不哭喊,当她做爱时也不叫床。她是端庄的淑女,让人不由得想起中世纪宫廷穿着蓬蓬裙,摇着羽扇,微微倾身,与宾客寒暄的贵妇。 她甚至是会飞的天使。但不到必要,绝不展示。她是庄姜,《诗经》中最美的女子。高高的个儿、宽宽的额、螓首蛾眉、美目盼兮。 她也如庄姜一般"衣锦美衣",里面穿着华丽的锦锻,外面罩件褐色的单袍。那锦锻裙子穿在腰的位置,罩袍稍高一些,有时候还绲个绿边。当她把这四片薄如翅的衣衫扬起时,有绿条、有红花,还有金粟,真是美极了。 更美的,是当她"执行任务"时。褐绿色的罩袍,在树林中成为最佳的"迷彩衣"。她凌波微步,一寸寸向目标接近。她的眼里没有柔情也没有仇恨;她的手稳得不会发出一点震颤;她的心如平常一般跳动;她的呼吸依旧那么均匀。她冷冷地看着,不是看人、不是看物、不是看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只是瞄准"目标"。 对每个职业杀手而言,都只有"目标",没有"人"。因为有了人,就有了情,有了情,造成一点犹疑,就是杀手被毁灭的时刻。 终老故乡的杀手不多。能够终老的都看来不再像杀手。而像慈眉善目的老人。杀手晚年的平静,如同少年时扣扳机时的平静,像没有一丝波纹的湖水。 所以杀手也是不易生皱纹的。没有哭、没有笑的脸,平平的、静静的,像是入定。 入定的手最稳,能直指人心。 入定的脸最年轻,所以派蒂虽然已经壮年,依然年轻得像是少女——无邪的少女,不必设防。斗智十月五日 昨天我想"杀手"这个词,又想了一夜。 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的杀手?又有谁是被猎杀的对象呢? 英文里也有所谓"掠夺者(predator)和"被扑食的动物(prey)",这些词就更武断了。最起码,那是只从一个角度来看事情。如果由整体看,这世上有哪个"杀手"不是被"猎杀者",又有哪个"被猎杀者"不是"杀手"呢?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说出了螳螂同时被黄雀猎杀的对象。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也是同样的道理。 整个宇宙就是个周而复始的东西,一个吃一个、一个养一个。谁知道我们不是被更高等的某个主宰所养的小动物?且像"斗蛐蛐"一样,故意挑拨出一些纷争,洒点水、喷口气,制造一些天灭;用天灭逼出人祸,然后看一群人打打杀杀、改朝换代。 说不定我们只是被更高主宰者养在地球上的小东西。我们也被替换、被猎杀、被疼爱、被遗弃或被拯救。 每天在花园里,为派蒂的饮食奔劳。或趴在地上挖蟋蟀的洞,或翻开瓜叶找大黑蜂、或爬到树上捕捉大黄蜂。我渐渐发现,别看这么一个小院子,里面也有许多争战、许多厮杀。 所幸这厮杀也像人的世界,只是偶尔在某些地区发生。经过长期的斗争,弱者早被淘汰了。剩下的,则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尽量保持"接触而不冲突",或"各自表述"的状态。 于是你可以看见同一朵大花,上面停了三种不同的蜂,各吃各的,谁也不咬谁。你也可以看见一朵小花,里面停了一只蜜蜂,外面一只特大的虎头蜂飞来飞去,硬是耐心地等,等小蜜蜂吃足了,再进去吃。 要生存,就得知道"忍"、知道"让"。知道把"所有权"先放到一边,共同捕鱼、共同开发。因为这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独占,只有共同的所有。当每个人都想作"唯一的所有者"时,纷争就会不断,到最后谁也不得安宁。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适者"不是最强的,而是最能适应者、最能妥协者。 大概也因为这千年万代的妥协,每种昆虫的个性、食性和飞行的方法都不一样。当我刚开始抓它们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总是扑空。直到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搞清每只虫的个性之后,才变得易如反掌。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在花丛上"罩到"一只蜜蜂,它一定是往上飞,飞进我的袋子。相反地,如果我罩到一只苍蝇,它八成往下钻,从花的叶子间跑得无影无踪。 我常想:蜜蜂就像马,马是逆风的动物,"马鸣风萧萧",马总是迎风长嘶。至于苍蝇,则像牛。牛是顺风的动物,"俯首甘为为孺子牛",牛总是低着头、顺风走,任人牵,任人骑。 我想每个人都会愿意作"迎风长嘶"的马,而不愿作"顺风俯首"的牛。只是从捕捉蜜蜂和苍蝇的经验中,我了解为什么那皮肤又软又没有武装、更不团结的苍蝇,能存活到今天,而且比蜜蜂散布得更广。 会钻洞的苍蝇,当然比只会向着光明高飞的蜜蜂,更能适应这个现实的世界。会吃粪的小人,也当然比只吃蜜的蜜蜂,更能"多福、多寿、多子孙"。 连我,都宁愿抓蜜蜂,而不爱抓苍蝇。 除了要弄清虫子的个性,还得了解它们出现的时辰。 譬如下雨天,虫都躲起来,抓不到;夏天中午,大太阳的时候,虫也可能怕热而不出动。只有一大早和傍晚,一个是因为饿了一夜,它们急着找东西吃;"一个是马上要天黑,如同准备收摊的小贩,急着做最后一笔生意,所以虫子特别多。(按:此处的虫子,主要指蜂蝶之类。)同样的道理,在连续几天大雨,突然放晴的日子,它们也特别勤快,大家熙来攘往地,忙着在花间穿梭。 连续几个大太阳天之后,如果你在地上洒些水,又会有不少飞虫赶来喝水。 不看它们喝水,你绝不能了解它们有多渴,也不会同情这些可怜虫。 当一只虎头蜂在草地上飞来飞去的时候,大约有两种可能一—— 如果那是个潮湿的日子,你大约可以猜,它是在找其他虫的尸体。虎头蜂吃"荤",它们不但在现场吃,而且会把虫尸,一小块、一小块地运回家里,喂它们的孩子。 如果当天是个大旱天,那虎头蜂就八成是在找水喝。它们会钻进叶鞘里吸水,或咬多汁的花朵来解渴。它们也会飞进树林,找地上的行叶。那些变变卷起来的叶子里,常会积存雨水,加上树林里阴暗、不易蒸发,里面的水可以积上好几天。 万一干旱的时间太长,连这种朽叶和叶鞘里都喝不到水,附近又没有任何水塘或多汁的植物,那虎头蜂就会抓狂了。 这时候,我只要在地上洒一点水,立刻就会飞来一大批小家伙。虎头蜂、黄夹克、蜜蜂、苍蝇、杀蝉蜂、蝴蝶,它们能渴到只顾趴在地上喝水,连我已经用塑胶袋把它罩住,都没感觉。 我也就常常罩着它等,等它喝足了,再收紧袋口,带回去喂派蒂。 多半捕虫的人,都用网子,但我宁愿用塑胶袋。这是有大道理的: 第一,塑胶袋很透明,我可以看清楚虫子在里面做什么。 第二,塑胶袋很强固,不像网了,马蜂可以伸出它的刺来叮我。 第三,我可以好整以暇地把"它"挤进袋子的一角,再把剩下的袋子翻过来,像脱袜子似地,将大袋子变成小袋子,再把袋口对准派蒂小姐的家门,请"它"自己飞进去。 第四,我可以在衣袋里塞好几个塑胶袋,一次发现几只虫的时候,就一个袋子抓一只。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要用塑胶袋跟一些虫子"斗智"。 虫子非常聪明。有时候我甚至猜,它们在用一种"嘲弄"的方式,面对我的捕捉。 可不是吗!当我还是新手的时候,不知有几百次扑空,而且不但扑空,还弄断了我心爱的大理花、弄破了自己的手,甚至有一次用力太猛,一个不平衡,摔进花圃,弄伤了我的脸。 许多虫子,是"你不动、她不动"。当你一步步靠近,准备偷袭它的时候,它早就看到了。但不知是"自大",还是"懒",它硬是不逃,只是静静地等在那儿。 "复眼"使它们几乎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看你接近,它们会调整翅膀(譬如蝴蝶把翅膀立起来,并在一起。蜻蜒把四只翅膀都放下来,向两边垂着)、转动小脑袋。甚至你的手只距离它十五公分,它都不动,直到你以为已经到手,作最后"冲刺"的时候,它才一闪,不见了。 这一闪不见,使我想起打羽毛球,最丢脸的时候,不是接不到球,而是非但没接到,而且东张西望,找不到球的时候。 当我抓它,它一闪不见,往往就真不见了,直到我"回复神志",定下心,四处看,才可能发现它又停在不远的枝梢,对我作再一次的挑衅。 在所有虫子当中,最敢向我挑衅的,是一种橙褐色的蛾子和腿长的蟋蟀。它们的斗胆,是因为"艺高虫胆大"。 我们一般见到的灯蛾,都飞不快。但是这种蛾子不但快,而且用的是武林绝技——"迷踪步法"。 如果你追一只蜜蜂,很容易,因为它是直直地飞;如果你追一只苍蝇,比较困难,因为它会快速转弯;如果你追一只蜻蜒,也不简单,因为它会忽快忽慢。 如果你抓我说的这种蛾子,就真难透了。因为它不但具有苍蝇和蜒的本事,而且快上好几倍。除非在它停着的时候,把它抓住。只要它一起飞,就连看也看不到了。 至于那种腿长的蟋蟀,又是另一种"艺高虫胆大",它不靠"迷踪步法",而靠弹跳的轻功。我计算过,就算我的手已经只距它十公分,然后以最快速度扑下去,它都能跳开。尤其记得有一回在墙上抓它,把手擦破,流了不少血,却连它的边都没碰上。 直到有一天,这两个"虫小鬼大"的家伙,终于被我找到了破绽。那破绽不是别的,是它们自以为了不起的聪明。 过去我抓它们,以为只要快就成。后来发现重要的不是斗力,而是斗智。 于是我改为慢攻。用一只手,手上拿个塑胶袋,让袋子伸向前面,袋口张得大大的,然后慢慢伸向"它"。 如往常一样,它盯着我的手看,打算在我距离它不过十公分的时候再飞、再跳。 它没想到,它是透过塑胶袋,看我的手。当手还距离二十公分的时候,那塑胶袋已经罩在它的四周。 虫子们没有学校,真好!使它们不能一个警告一个。所以自从我用了这一"实中带虚,以虚为实"的方法之后,就很少落空。 我常想,以它们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到塑胶袋。它们致命的错误,是太注意我和我的手,却忽略了透明的袋子。 每次看它们跳进了袋中,拼命跳、拼命飞,我都好心疼,颇有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每次看派蒂把它们钳在掌心,开始咬,咬破肚皮、咬出血水,把肚子都吃光了,它们还不断挣扎、不断踢腿的时候,我都对"历代的文人"产生一种悲悯。 我仿佛看到一个自以为智慧高人一等,不屑同流合污,而讪君卖直、孤芳自赏的清官,被一步一步"安排",终于身陷囹圄,落得五马分尸。 他可能只想到有天下的百姓,以圣贤的诗书作后盾,而忘了"法"是人定的,也是人用的。他可能一直到被"五花大绑"地拖出家门,还回头对家人喊:"快!想办法,禀告圣上!圣上一定不知道。" "邪人说正法,正法也成邢;正人说邢法,邢法也成正。"这世上的邪人能成功,都因为他们用了"正法";这世上正人会失败,都没败在"邪法,而败在"邪人"。 人死、虫死,都死在不懂这一点,而且太自以为聪明。枭雄十月六日 今天派蒂真是太过瘾了,她足足吃下七只大黄蜂。 七只啊!想想看,平常一天能享用两只已经了不得了,她今天一天,不!应该说只不过半天,就吃了七只,你说,不是太爽了吗? 今天能这样丰收,是有原因的: 秋天,叶子一黄,草也跟着黄。那最先黄的草多半是所谓的"莠草"。它们在暮春才出现,长得特别多又特别快,加上叶子比较大,一簇一簇的,把"好草"的地盘都给侵占了。但是一入秋,它们也最先死,一堆堆地变黄、变褐、变黑,加上几阵秋雨,就全烂了。稀稀黏黏的"草尸"帖在地上,说多难看有多难看。 这时候,也正是我为"良草"收复失土的机会。先拿小耙子把"草尸"耙掉,将下面的泥巴刮松,撒下草籽,再盖上一层泥炭藓(peatmoss)。每天浇水,维持潮湿,大约一个礼拜,小草就发芽了。然后可以再施一次"越冬"的肥料,让那些小草躲在冰雪底下,却能扎下很深的根,第二年春天再发的时候,成为茁壮的大草, 我今天就做了这个种草的工作。 毕竟上了年岁,连续三个多小时做下来,已经有点直不起腰。正打算收工进屋子,却发现飞来许多大黄蜂。不但在我的草地上梭巡,而且往我身上扑,在我四周转。 对付大黄蜂,我是经验老到的。它们相当笨,也相当聪明。笨的是我可以拿着塑胶袋,一次、两次、三次扑它,扑不到,它都不会螫我。倒不是因为它宽宏大量,而是因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于聪明,是你可别喝甜的饮料,有两次我在网球场喝可乐,一边喝、一边有只大黄蜂绕着我的瓶子飞,我气了,把瓶子放进背包里。练完球,打开背包,它居然正在里面喝我的可乐。你说厉害不厉害?它居然能闻味道,从背包的小缝里钻进去。 除此之外,这大黄蜂也是相当凶的,英文管黄蜂叫wasp,管脾气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见它是多么"恶名昭彰"。到了夏天,游泳池边,常挂出一个警告的牌子: "有黄蜂,不要光着脚在草地上跑。" 如我前一天写的,大黄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虫尸吃,你一脚踩上去,它当然要螫你。更可怕的,是大黄蜂也爱在土里做窝,当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窝上,或者只是太靠近"它家",它就会成群出动,充分教你领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树下就曾经住了这么一大窝,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两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边观察了两天,只见一缕一缕,像是鬼魂似地,从那洞里进进出出。它们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数不尽,所以看来就成为"一缕缕的黑烟"。 过去我以为太阳一下山,它们就都睡了。经过那次细密的观察,才知道它们要忙到一点天光都没有,才开始休息。 接着,我去买了一大瓶专杀黄蜂的"ho&waspkiller",又摘下一扇纱窗,等到夜里九、十点钟,它们都睡着了。再偷偷掩至树下,先把纱窗盖在它们的门口,再对着里面喷药。用手电筒照着,可以看见它们一群群往洞口冲,扒着纱窗、伸着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后的挣扎。然后慢慢放松,掉回它的洞穴。 请不要说我残酷杀生。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随时可能被螫,你也会这样做。 为保护我们的孩子,去杀别人的孩子,几乎成为"爱的定律"。 今天。当那些大黄蜂在我四周绕的时候,我先不动,心想身上是不是有甜味、有香味。再想,是不是附近有了新的黄蜂窝。一想到这个,我就紧张了,飞快地冲进屋里,快快地关紧门,还检查了一番,看有没有黄蜂跟进来。 没有。定下神,我开始往外看,看草地上几十只黄蜂在干什么。原来它们都在我新撒的泥炭藓上飞来飞去,还降落在上面,东扒扒、西找找。说不定这来自加拿大的苔藓里有什么它们喜欢的味道。 我把身上沾到的苔藓拍掉,立刻拿了几个塑胶袋,再打开门。现在,我不是遁逃者了。而且摇身一变,成为了猎杀者,只要看它一降落到泥炭藓上,我就狠狠罩下去。 它们确实笨,除了在自己被"伤到",或自己家被攻击的时候,知道还手之外。当它们人在海外,即使见到同胞被人猎杀,也都眼睁睁地看。看我一只、一只抓,连抓了七只。 其实今天我就算要抓二十七只也不成问题。我只抓七只,一方面是存一念之仁;二方面因为我家的派蒂吃不了;三方面是知道大黄蜂很容易"累死",不太好保存。而且说不定明天它们还会来,不如抓新鲜的。 现在我有了七个塑胶袋,每个里面都有一只"旋风小将",发出小马达的声音。我那位杀手也似乎听到了,扒着瓶子往外张望,两只钳子弯弯的,曲在胸前,正是要"出草攻击"的准备动作。 问题是,我有七只,是等它吃一只、才放一只进去好呢?还是一次全扔进去? 我笑笑,做了个"等着瞧"的决定。倒要看看,如果我一次把这七只凶猛的大黄蜂,全放进去,你这位超级杀手该怎么办? 我用纱布和橡皮筋做的瓶口真是方便。可以只拉开一点点,把塑胶袋的小口正好对准,再将黄蜂挤进去。 如我前面提过的,黄蜂有向上飞的个性,即使只剩一个很小的空间,它们都要往塑胶袋里最高的地方冲,它们振翅的力量更是惊人,即使我把它挤到没有办法拍动翅膀,都可以感受那种"震动"。有些昆虫,像是澳洲的一种蛾子(whistlingmoth),就是用这"不拍的震动",发出一种超音波,来吸引异性。 愈是在袋里挣扎,愈能看到当它飞进瓶子里所表现的兴奋。 突然获得解放了,一样的阳光、一样的空气,只是奇怪,有一层无形的东西挡着,冲不出去。使我想到以前轰动美国的大案子。一个只因为妹妹饿得受不了,而偷邮局五块钱的十七岁男孩子。被关进旧金山湾小岛上的一个监狱。又因为逃狱被抓回,关进不见天日的黑牢三年多,每年只给他三十分钟,看看外面的阳光。 一年只有三十分钟的阳光啊!这竟然发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国。那可怕的监狱,后来关闭了,现在成为观光的"景点",据说一年可以赚不少观光客的钱。如同二次大战德国人杀犹太人的集中营和高棉波布政权留下的"屠杀罪恶馆"。别人的痛苦,都能成为后人欷殹捌镜鹾桶蛋档那煨摇行簧喜裕*的不是我们。 现在我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恶魔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坐在中间,七个黄衣服的小鬼,一个接一个地飞人。我不必同情,如同许多警察,碰上黑社会火并,死了人,只当没事,仿佛那是另一个世界的纠纷,任他们冤冤相报。 曾经看过一只大黄蜂,飞到一只死蝉的身上,不见了。走近看,才发现它钻进蝉的身体里。里面居然还有两只,大家进进出出,硬是把一只蝉从屁股尖开始咬,咬进去,再吃成一个空壳。 我原本可以一次抓三只,但我没有,只是一脚踩下去,让它们一起上了天堂或地狱。 那一天,我很高兴,觉得自己主持了公道,还给天下一个公理。我成为了仁义之师,杀了三个"不义之人"。 所以今天,我也很心平气和,因为这七个小鬼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侵入我的地盘,造成我的恐惧,被我抓到,交给我的手下去执法,我又做了一件"义事"。至于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对不起!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与安宁,自由心证就是一种"法"。何况在这执法的过程中,还造成多大的轰动、制造了多少新闻,且娱乐了多少名媛淑女。 使我想起罗马的"斗兽场(colosseo)",那是提图皇帝征服耶路撒冷之后,用抓回罗马的四万个俘虏建造的。那么伟大的建筑,可以容纳六万观众,在夏天还能拉起遮阳顶的"巨蛋体育馆",居然只用八年的时间就完成了。 相信不少参加建造的俘虏,后来也选择在那里死亡。好比先教他挖坑,再把他活埋的方法。奥兹维斯集中营(auschwitz)不也是逼着犹太人参与建造,甚至参与管理,然后再把犹太人杀害的吗? 相隔一千八百六十多年,历史在同一民族、不同地点,上演着同样的悲剧。 跟罗马的斗兽场和奥兹维斯集中营比起来,我这小小的"马戏班",是无足道的。但是当我把七个小家伙放进去的时候,也效法伟大的罗马帝国,立了一个慈悲的法律——你们可以选择作奴隶、服苦役和在国家竞技场搏斗,后者可能血洒黄沙,但如果赢了,也可能从此得到自由。 我告诉这七只黄蜂,现在竞技开始了,如果你们团结,七支锐利的毒针,对付螳螂的两只钳子,你们很可能赢,如果赢了,就放你们回家。 如同西元一世纪的罗马,我家的名媛淑女也都到了。大家一起来欣赏这"世纪之对决"。 "世纪之对决"是我由二十多年前,美国的世界重量级拳王阿里对日本摔角大王猪木,在东京武道馆比赛时学到的。那天我特别由台北赶去,却只看到猪木从头到尾躺在地上,用脚对付阿里的画面。 猪木很聪明,与其在亿万观众面前被阿里一拳打倒,不如自己先倒下来,用脚踢,来得风光。那不是比赛,是"鸡同鸭讲"。一个出拳,一个出脚,谁也没打倒谁,谁也没踢倒谁,却弄了不少钱。 日本人很聪明,吃软怕硬,却总能不输,总能大赚。 现在,我的"世纪之对决"登场了。"七武士"对"大天马"。我新赐派蒂"天马"这个封号,是根据《礼记》注"螳螂一名父,一句天马,言其飞捷如马也。" 不过在小小的玻璃罐里,派蒂这只天马是不能飞的,正因此,那七只会飞的小家伙,才能占尽优势。 看!多像二次大战,太平洋上的美国航空母舰,面对四方飞来的日本自杀机。平常一只黄蜂进来,派蒂杀手几乎是毫不犹豫,就会冲上去猎杀。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它第一只还没抓到,第二只已经飞进去。愈飞愈多,成了七只。每一只都在拼命冲,面且是瞎冲。 就像"自杀机",连续几只,都直直地冲向派蒂,有的撞到她的肚子。肚子是派蒂最弱的地方,只见她突然跳起来,猛甩身子,才挣脱那只黄蜂的攻击。 派蒂的头,上下左右前后不断地转动。一只飞到眼前,她出手,撞到玻璃发出叮的一声,居然落空了。好像人,想同时接到迎面飞来的七个球,结果一个也没接到。 不知在昆虫的脑海里有没有优先程序,譬如两个或三个选一个的时候,应该先挑大的,还是甜的。 与生俱来的"杀的技巧"已经不适用于今天。螳螂在大自然环境里,总爱倒挂在叶子或枝子上。看到猎物就开始轻轻摇摆,使自己看来像一片迎风摆动的叶子,所以古书上才会说它是"阴杀之虫"。 但是现在,它不能"阴杀",只能"阳杀"。更无暇摇摆,因为面对群敌,已经手忙脚乱了。 她开始退,由面对瓶子的一边,倒退到瓶子的中央。中间有一根曼陀罗的树枝斜斜伸上去。她继续退,退到枝子上。 她还是成为了倒吊着的姿势。 退到中央,有个好处,是她可以看清楚四周的情势。也有个缺点,是她不再能借着玻璃瓶的瓶壁,把对手逼到角落,再猎杀。 她居然又开始摇摆了。头不再转动,望着前方,仿佛是位"盲剑客",举着剑,轻轻地吟。她不再用眼睛看,只是用心去听。因为眼睛看太多的敌人,会造成心乱。只有心静,才能明察秋毫。 黄蜂还在飞,有两只飞到树枝上,还有一只攀在她的后腿上,她只是举起那条腿,让黄蜂自己滑开。 突然一闪,还没看清,她的手上已经多了一只黄蜂。而且立刻开始咬,咬断了黄蜂的颈子,让头掉在了瓶底。 剩下的六只还在飞,她歪了歪头,好像是在思考。接着一闪,她的手上又多了一只黄蜂。她把原来那半只黄蜂用右手拿着,腾出左手又抓了一只。 我相信她出手的速度应该不到十分之一秒。只有这么快,才能把掠过身边的黄蜂抓住。也只有这么快,我才会看不清。 她左手抓着那只"新来"的黄蜂,居然不吃,任那黄蜂又抓又叮又咬,而逞自先吃右手那半只,她还是那么从容,一点一点咬,一丝一丝咀嚼,全然不顾左手的猎物。 她的钳子一定非常坚固有力,那黄蜂拼命挣扎,钳子居然文风不动。她是《孙子兵法》里说的"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以迅雷的速度突然出击,以从容的态度,一点点品尝;以尖尖的刺针插进黄蜂的身体,再不动如山——把手伸着,任那黄蜂作死前的挣扎。 吃完右手、吃左手的。右手又迎空一挥,像魔术师手上变出一只鸽子,它的手上也又多了一只黄蜂,第三只黄蜂。 我甚至怀疑这些小家伙,非但没有联合起来攻击杀手,而且似乎自知必死,而主动地投入杀手的怀抱,如同那些在战场上不可一世的英雄,和在庙堂上毫不退缩的直臣,当他们被俘、被捉,自知必死的时候。反而安安静静地"束手就缚",或"引刀成一快"。 被屠杀的百姓也是如此,一排排走到江边、走到"坑"边,等着背后的机枪响。或乖乖地跪下来,等着脖子上"一凉",然后是人头落地。 他们不反抗,如果真反抗,一起冲向"刽子手"。说不定还能报些仇,或逃掉几个人。但不知为什么,千百年来,悲剧人物注定就是悲剧人物。无论名主或名将,一生功业换来的,不仅是死在自己刀下的冤魂,也是在这些杀戮中,领悟的人生。他们渐渐发现杀人是"命",被杀也是"命"。 所以当悲剧有一天降临他们自己的身上,也就能泰然处之了。 看!七只黄蜂,像排着队,一一飞到杀手的面前"领死"。这杀手派蒂高高地挂着、轻轻地摇着,仿佛一个伟大的政治领导者,在纷乱的世局中,静静地观察、等待,理出头绪、分出敌我,再个个击破。 她的肚子愈来愈大。愈大反而站得愈稳,也愈有帝王之相。 喧闹的玻璃罐里愈来愈安静了。她啮食最后一只黄蜂的声音,因为安静,而听得更清晰。如同一个剧场,在连续七场战演完,谢完幕,掌声不再,帷幕垂下又拉起。开始有人打扫,那扫帚的声音是清晰而孤寂的。有一种战争结果,凭吊古战场的落莫与荒凉。想起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当所有的敌人都死在自己的刀下,最寂寞的竟然是那位袅雄。 第七章 当杀手与杀手相遇 新秀 十月七日 我的花窗前面,有一棵不知名的长青树。虽然只是灌木,却长得奇快,一根根细细的枝条,向四周放射出去,碰到任何东西,就会在那"接触点"生出白色的根。即使碰到我的花窗的玻璃也不例外,那些白色的根常把我吓一跳,以为是一堆堆的小白虫。) 每年春天,我都狠狠地修剪这棵小树,把它一直修到窗台的位置。这种"大刀阔斧"砍杀的魄力,是我跟园丁学来的。 有一次我看园丁剪我前窗的树丛,狠狠地剪,一剪就剪去了半棵,上面的叶子全不见了,只剩下面的树枝。我很心疼地说,为什么剪那么多呢?树都剪死了。园丁一笑,反问我:"你干么花这么多钱做窗子,又干么在窗前种树。树是种给你看的,窗子是你要看外面的。如果你不狠,每年让这些树多长两寸,没几年你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又指指树下面的空枝说:"这树很贱,你从上面剪,它就从下面长。如果你常剪,它总能长。但是如果你很久都不剪,有一天看窗子实在挡得太厉害了,终于狠下心,往下剪。它就受不了,会死了。" 他的话让我想起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所谓"吾问种树,得养人术。" 园丁是意大利人,十几岁来美国,现在六十出头,从没离开过"这个地区"。附近每家的院子他都清楚,哪家换了女主人或男主人,或将要换主人,他全知道。他是可以自由出入"雇主院子"的人,从阳台、从窗帘缝,他了解每家的情况,可能比那家的"某些人"还清楚。 花窗前面的树,由我自己剪,倒不是怕他偷窥我的私生活,而是因为花圃里有不少牡丹,包括派蒂老家的那株牡丹,有一年早春,园丁进花圃剪树,没看清"像根枯树枝"的牡丹,硬是踩断了好几棵,让我伤心了好一阵子。此后,到了冬天,我不但为每棵牡丹绑上红条子,而且叮嘱他,不得进入这片花圃。 大概正因为园丁不进来,花圃里堆了许多隔年的朽叶,到了夏天,都分解成肥料,使那棵长青树丛长得更快了。短短三个月,能由原来我剪的位置,重新发芽、生枝,往上窜个三英尺。 不过到了夏天,虽见这树猖狂,我也不再去剪它,因为一根根细枝伸在那儿,不疏也不密,别有一种妙用,就是可以过滤夏大的阳光。 我的花窗里除了三颗昙花、一棵橘子、一株茉莉、几盆仙人掌和女儿的含羞草,还种了四盆兰花。兰花很难养,没有阳光不行,阳光太烈也不行,我又不爱用紫外线灯,所以总是每天早晨把兰花移到侧面纱窗下,当天下午,阳光斜,再移回窗台。 但是到十月,我就省事了,一方面秋阳已经温柔得多,一方面由于那些长青树枝的遮掩。一片片阳光透过枝叶的空隙晒进来,再兴时俱移,对兰花而言,真上不多也不少。加上季节到了,正好催蝴蝶兰发出花芽。 所以,我虽没有兰花房,我的兰花却开得好极了。 今天我更要谢谢那棵长青树。因为在它细细的枝子上,我发现了一个宝贝。 这宝贝一定以为它是在树叶当中穿梭,而自觉十分安全,却没想到我从窗内望出去,外面亮,成为逆光,它的一举一动,全让我看得一清二楚。 那居然是一只比派蒂还壮的大螳螂。而且,它显然非常勇猛,因为它正站在树梢啃一只大黑蜂。 "吃饭皇帝大",我知道它一时不会离开。就好整以暇地进书房拿相机,为它拍了一张"在自由地区的玉照"。 然后,我选了个比较厚的塑胶袋,准备请它进来作我的食客。我选厚塑胶袋,倒不是怕它咬我,而是因为今天有风。从过去的经验发现,有风的日子不能用薄胶袋,有时候袋子已经要罩住虫子了,突然一阵风来,把袋子吹偏,眼看到手的虫子又跑了。 我把袋口撑开,小心地,像是踩"梅花桩"一般,穿过我的牡丹花丛。距离派蒂"老家"这么近,想必这只螳螂是派蒂的手足。 袋口轻松地罩在它的四周。它很有大将之风居然一动也不动,继续吃手上的大黑蜂。使我很为难,到底等它吃完再下手,还是趁它专心吃,一把拿下。 想起昨天,我隔壁的犹太人,在院子里架起帐棚,儿女全回来了,又念经、又祝祷,度过他们一年当中最神圣的"赎罪日"。我突然决定不再等这螳螂把东西吃完,就下手抓。 因为我也想起以前伊斯兰和犹太教徒,到了赎罪日前后,都会偃旗息鼓,共同度过这个戒齐的时期。偏偏阿拉伯国家就选在一九七三年的十月六号,对以色列发动所谓"第四次中东战争",而且一举攻下以色列人自诩为"突不破"的巴列夫防线。 连一向有默契的中东宗教国家,都能不管"齐戒月"和"赎罪日",我又何必考虑这螳螂的"吃饭皇帝大"。 我开始把袋口向中间聚合。它发现了,也开始忽前忽后地躲避。袋口愈缩愈小,它突然猛地跳起,碰一声,撞到塑胶袋上跌下来。 小心地退出花圃,我大呼小叫地冲进屋里。正好太太带女儿放学回家,小丫头连鞋都来不及脱,就跑进我的书房。 "它是男的还是女的?"小丫头劈头就问。 我把塑胶袋举起来,看看它的肚子,又打量一下尺寸。它的肚子跟派蒂一样是圆圆鼓鼓的,按说应该是母的。但它的身材又比派蒂长了一公分,照书上说"公螳螂比母堂螂小",她又可能是母的,而派蒂成为了公的,我发现居然被女儿考倒了。 你说呢?"我问她。 小丫头摊摊手又缩缩脖子,再看看袋子,说:"它是女的。" "为什么?" "因为它在吃东西。" 这螳螂已经被抓了,而且经过一番挣扎,居然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只只剩一半的大黑蜂。我心想:如果我当时不是拿塑胶袋,而拿支镊子,把它手里的大黑蜂夹住,不知它是否也不松手,跟着我的镊子进入我的瓶子。 我现在不打算把它放进瓶子里。第一,我没有另一个大瓶子,第二,我弄不清它是公是母,不敢断然把它放进杀手的屋子里。我把塑胶袋拉开一点点,往里吹了口气,让袋子膨胀变大,再把袋口封紧。又去书架上找出rogertorypetersonr《昆虫手册(afieldguidetothelnsects,bydenaldj.borror&richarde.white)》。 原以为这本书里会有有关性别区分的说明,却发现不过寥寥十六行。只说螳螂是大昆虫,通常超过一英寸长,特征很明显。又讲美国有两种主要的螳螂,一种是从欧洲引进的,只有两寸长的"欧洲螳螂";一种是从中国引进,三、四寸长的"中国螳螂"。 又上国际网络,问螳螂,出来一大堆,一个个查,甚至查到伦敦,都是教"螳螂拳"的。只有维吉尼亚一家"农业昆虫店",提供螳螂卵,供人们放进农场或花园杀虫,但也没有对螳螂生态的解说。 我还是不能确定这两只螳螂的性别,只知道它们居然跟我是同乡。 晚餐桌上,我征询全家的意见。岳父说:"把它放进派蒂的罐子里就知道了。如果是一公一母,就会亲爱。如果两个家伙是同性,则会打斗。" "问题是外面来的这只那么大,如果把派蒂咬死了怎么办?"我忧心地说。女儿立刻有了反应,作出哭的声音,大声叫:"不要放进去!不要放进去。" 太太则淡淡一笑:"你们不是认为你们的派蒂是杀手吗?还说她是超级杀手,为什么不证明一下呢?" "我想赢是一定会赢的。只是怕虽然把外面的咬死了,自己也受了伤。如果断了手脚,以后怎么过日子?"我说。 "反正也该死了嘛!"八十八岁的老母咧着嘴:"中秋都过半个月了,是虫都该死了。" 我还是没作决定。晚上在塑胶袋上扎了一些小洞,让它透气,一扎洞,原来圆膨胀的袋子,突然缩小了,它居然没有挣扎,只屈着两只手臂,作出准备迎战的架式。 使我想起电影"万夫莫敌"里面的寇克道格拉斯。明天不是死就是生,今夜依然睡大觉。杀之美十月八日 清晨三点钟,我几乎已经睡着了,但想到新来的螳螂,挤在那么小的塑胶袋里,又觉得不安,硬是爬起来,到书房找出原来装派蒂的那个巧克力盒子,把"它"放进去。 螳螂很妙,它们原本透明的眼睛,一到晚上就变成黑色,即使放在灯下,也不会变回来。这新来的家伙,头比派蒂还大,两只黑黑的大眼睛,格外吓人。 我把塑胶袋口打开,以为它会自己滑下去。没想到它居然能在袋子里文风不动。这表示它很健康,扑子尖端分泌的黏液非常多。相信许多昆虫都会分泌这种黏液,才能在光滑的东西上跑跳自如。无壳蜗牛(slug)也会分泌一种黏液,更神奇。我曾经把一只无壳蜗牛放在刀片上,看它在刀锋上爬来爬去,居然一点也不会被割伤。当然,所有的生物都有"阿奇里斯之踵(achillesheel)"。人们特别发明了一种用玻璃纤维碎片做成的粉末,撒在田园里,无壳蜗牛爬过去,这粉末黏在它的腹部,成为它黏液的一部分,就能慢慢切割进去,把它们杀死。那是一种很残酷的杀,不一下子毒死,而是千刀万剐,慢慢凌迟至死。 跟螳螂相反的,蜘蛛的脚不是必泌黏液来防滑,而是分泌一种油脂,来防止它被自己的网黏到。所以如果把蜘蛛的脚用肥皂水洗干净,再放回它的网,它自己就像别的猎物一样,没办法移动了。 现在正是蜘蛛造反的季节,一只只小家伙,经过整个夏天,没被找死的都长大了,在每个桌脚、屋角织起小小的网。它们甚至能由天花板牵一根丝,到我的君子兰上,再向横拉,到我笔筒里的毛笔上,使我一不小心,就弄一脸的蜘蛛网。 我常对清洁工说,不要以为用扫帚扫,用拖把拖,再用吸尘器吸一遍,蜘蛛就没了。其实它们只是逃开一下,你才走,它们又开始织网。我也曾经示范给她看,如果在每个小网的中间,找到那个"小鬼",再用两根手指一夹,它就死了。 我家的蜘蛛这么多,一方面因为住在树林当中,一方面因为屋里种了太多花,不敢喷杀虫剂。不过也好,譬如现在,我想让这新来的小朋友吃点消夜,只要往天花板上看,没走多远,就能找到一只蜘蛛。 凡是上天花板的蜘蛛,都是比较大的。以前我总用卫生纸蘸水,去扔它们,泾泾的纸,像一大块黏土,"啪"一声打中,它们就死了,而且不会留下痕迹。 现在我都用"活捉",有一天老婆叫我抓一只满大的蜘蛛,我用一个塑胶袋罩住蜘蛛,再拍了一下旁边的大花板,蜘蛛就掉进袋里。老婆佩服得要死,说我为什么能让它进袋。其实这太简单了,你只要了解蜘蛛的个性,知道它们一碰到危机,就会牵着一根丝,以飞快的速度往下降,于是对准它站的位置下面,放个袋子,再一吓它,保险立刻掉进袋子里。 我抓了一只不算小的蜘蛛,扔进盒子。这新来的家伙毫不含糊,立刻冲上去抓住,吃了下去。 过去我还迟疑过好一阵子,不敢喂派蒂吃蜘蛛,唯恐蜘蛛肚子里的黏液,会害死派蒂,后来才发现蜘蛛其实是螳螂最爱的食物。在派蒂的"美食排行榜",蜘蛛甚至排在蛾子和蝴蝶的前面,因为它最软、最多汁、最容易入口。我猜,蜘蛛可以算是螳螂的果冻或蛋糕。那些到非洲探险,吃过蜘蛛的人不也说吗?蜘蛛是带果香的,而且是"百香果"的味道。 近午才起床,我没有像往日,先冲进院子为螳螂们抓虫。原因是:第一,派蒂前天吃七只大黄蜂,现在一定还不饿;第二,客人昨天自己先捕了一只大黑蜂,夜里又吃了蜘蛛,也够了;第三,它们今天将要遭遇,不是"相亲"就是"相杀"。如果属于后者,总是愈饿愈有戏看。 "春宫"和"搏斗"都是最吸引人的。起码可以说色情和暴力都是最刺激的,你甚至可以把这两件事看成一体的两面,色情和暴力本来就分不开。 曾在一本欧洲的小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是〈道德或色情〉,那插图真是惊人,一边放活色生香的图片,一边摆吊死的镜头。似乎死亡能激起性的快感,暴力能增加性的刺激。 这件事大概问日本人最清楚。算算看,日本的成人漫画和春宫电影,有多少不是与性虐待有关?有个日本学生对我说,这是因为日本男人的性能力太弱、性器官也太短小,所以产生反动力。但是据我研究,应该有四个原因: 第一,过于制式、严谨的礼教,日本人有着极大的压抑,一有缺口,就要迸发。想想!那种见面要鞠九十度的躬,对师长要如此尊敬的民族,怎么会在二次大战作出那么残酷的屠杀?德国人也一样啊!平常对人客客气气,多收你一毛钱,都要道歉老半天;盖起哥德式的"科隆大教堂",更好像能够用"塔尖"摸到上帝的脚。但在一次大战,又是多么狠毒!还有,在高棉的波布政权,前后杀了多少人?你知道那些操刀,把人胸膛切开来摘心,又用人头垫锅子烧饭的士兵原来是干什么的吗?他们居然多半是淳朴的农民哪! 所以,愈是礼教严谨、生活平淡的人,一朝失控,干起坏事愈可能"教你难以置信"。 第二,在日本那么男尊女卑,丈夫对太太可以颐指气使,女人对男人要卑躬屈膝的社会,使男性发展出专制和独断的行为模式。不但在日常生活上要役使女性,连在"房事"上也要"强力掌控"。 第三,我猜想日本军人在侵华战争时的残暴经验,固然使很多日本老兵后来反省、惭愧,而自动在中国道歉、认罪。但是也可能在许多人心里留下刺激的记忆。我相信许多那时的老兵还存有他们当年强暴中国女人,用刺刀或高梁秆插入中国女人下体的照片。这种经验,造成他们喜欢"性暴力"的文学和影片。 第四,是日本人的"美学"。日本人的美,属于"樱花式",即开即落、及时行乐,一方面发展出镜花水月、浮生若梦的"浮士绘"(ukiyo一e)"的美学。一方面发展出对死亡的美感追寻。在波士顿美术馆藏了一卷日本国宝级的画——"三条殿之火",除了腾空的烈焰、被纵火的房舍,更可怕的是画了一群正在屠杀的军人。在六个人的注视下,一个血淋淋的人头正被砍下;在长廊上,一个军人正拿着武士刀追杀一个跌倒的人。请问,在中国有这样歌颂"杀之美"的作品吗?在中国的书店,又买得到把女人五花大绑,称之为"绳之缚戏"的书吗? 当然,你可以想,我现在养螳螂就是在欣赏"杀之美"。但这是生物性的杀,不是计划性的杀。 当然,你也可以说,其实所有的杀,都是生物进化或人类历史的一部分。 现在我的"杀之美"就要上演了。 首先,我解开橡皮筋,拿下纱布,把曼陀罗枝子,从派蒂的罐子里拿出来。让新螳螂和派蒂遭遇的时候,无论相亲或相杀,都能有个较大的空间。 在这么做之前,我也经过一番考量。想到古罗马的斗兽场中,加了许多山丘、树丛,使那打斗格外逼真,仿佛在野外遭遇一般。 于是我想,如果螳螂在外面碰到,也有许多树枝树叶的阻挡,必须追来追去、躲来躲去、抓来抓去。甚至滚到树下,弄得一身泥沙,才分出胜负,我何不也布置这么一个"自然的场景",让它们表演呢? 只是,这罐子实在太小了。为了便于观察,也为了使它们"窄路相逢",我不能不移走各种阻碍。 我甚至想,是不是应该让派蒂出来,进入巧克力的盒子。那里更小,更容易滋生爱苗,也更容易产生冲突。这世上,无论人或是其他动物,数目增加太多,地方变得太挤,就会发疯、就会乱性、就会打架。连我在捉虫的时候,都有这样的感觉。 记得有一次,我先在塑胶袋里捉到一只大黄蜂,才转头,又发现一只又圆又大的"红蜘蛛",于是再把蜂蛛抓进了袋子里。 大概是生物的默契,它们两个一进入塑胶,就各据一方,准也不理谁。但是当我把袋子愈缩愈小,让它们挤在一起的时候,战斗就开始了。 还有一回,我同时抓了两只大黑蜂,把它们挤在一块,两个就抱着缠斗,我试着找开袋子,把袋子扔在地上,看它们是不是就不打了。 它们还是打。甚至我等得不耐烦,跑去看报,看完回来,它们还在里面打。 于是,我又封起袋口,拿进屋子,把它们全放进派蒂的罐子。这使我想起儿子有一次跟朋友到海边捉螃蟹,回来讲:一堆螃蟹,只要拿起一只,就能连带捉起许多只,因为它们会一只钳着一个,似乎说"我脱不了身,你们也别想逃,要死一起死。" 据说"多苦难"的民族都有这种螃蟹的美德。 下午三点钟,女儿放学了,也是两只螳螂准备遭遇的时刻。 我每天特别等女儿放学,让小丫头看派蒂吃虫是有道理的。她看到的固然是"血淋淋"的画面,但这正是大世界的缩影。我也不认为"看杀"会造成她残酷的感觉,反而发现她会因此表现"爱"。 爱是很特殊的,它有时候甚至褊狭得让人害怕。有一次看派蒂咬一只蝗虫,蝗虫的内脏被咬出来了。小丫头不但不觉得恶心,还高兴地说:"好吃!好吃!"似乎为她的宠物能够吃到这么一个又大又活的蝗虫而高兴。 还有一天,看那派蒂吃完马蜂在舔嘴,小丫头居然赞美地说:"她好漂亮,她的嘴是红的,是不是搽了口红?" 她显然觉得这只三角头的派蒂是个美女。 爱就是这样,可以使正义、公理,都闪到一边。别人的悲剧在我们的眼里,可以是喜剧。别人的父母不是父母,别人的子女也不是父母生的。别人既然跟我敌对,就该杀。杀敌是圣战;"射人先射马"是聪明的战法;诱敌先捉他的"家小",也没什么不义。 养老虎的喂虎吃鸡;养鸡的喂鸡吃虫;养虫的喂大虫吃小虫。每个人都从他的本位出发,不必往上想,也不必往下想。 如果有一只鸡,把我的派蒂吃了,那还得了?但是如果派蒂吃了别人宠爱的蟋蟀,又该怎么说? 把新螳螂放进罐子之前,我问女儿:"如果新螳螂把派蒂咬死了,怎么办?" "把新螳螂杀掉,为派蒂报仇。"小丫头咬着牙说。 我又问:"那如果派蒂咬死了新螳螂,怎么办?" "那就太棒了!"小丫头拍着手。 "为什么不想,如果新螳螂咬死派蒂,我们可以把新螳螂看成派蒂,也叫它派蒂,我们还是有一只螳螂呢?" "不!"小丫头大声喊:"派蒂是我的宠物!"殊死斗十月九日 现在是凌晨五点半,派蒂的玻璃罐正在我前面。昨天晚上的风暴已经结束,里面平静得如同外面的树林。 过去这一天,让我学到不少。大约人们在面对战争和死亡的时候,都最不能思想,也最能思想。所以战争常是新思想的催生者。一次大战时查拉(tristantzara)的"达达主义"(dadaism)这样产生;二次大战毕卜索的"格尔尼卡(guernica,1937)这样产生。张爱玲也一样,文学评论家陈芳明说得好——"战争毁掉了一个中国,却诞生了一个张家玲。" 所有的战争,开头都可能是和平。也可以说所有的和平之前,都是战争。当我到挪威旅行的时候,导游指着一个宁静幽美的村庄,和四周如画如梦的风景说,当年曾经有几千个英国佣兵到这里来,结果全被俘虏了,"英国人怎能对付得了维京人?"导游笑道:"村民们开会,如何处置这些俘虏,后来觉得遣送、交换都太麻烦。于是把每个俘虏的头都割了下来。多干脆!" 我一边听,一边看那宁静的小村庄,后面有白雪覆盖的山头,旁边是幽谷涵岚的狭湾,尖顶的教堂从绿绿的树丛里伸出来,夕阳下,树特别绿,塔尖也特别照眼。一群绵羊迎面走来,带头一只大羊的脖子上挂着铃挡,叮当叮当地响。 我很难想像,当战争在这里发生时,会是怎样的景象。 一丛丛的密林,成为最好埋伏的地方? 一棵棵白杨,当鲜血溅到那白色的树皮上,会是怎样的色彩?" 一个尖顶的教堂,会是多么好的了望塔? 一颗颗割下的头颅,是挂起来?还是扔在了什么地方? 从万古来看,每一片美丽的风景下面,都可能是坟场。如同山顶洞人和尼安德塔人,在挖掘他们的洞穴时,发现地下一层又一层,千千万万年,留下一代又一代的骨骸和遗物。 记得电影"巴顿将军"里有一个镜头。巴顿的车子在郊外开,他突然叫停车,一个人走下去,面对一片旷野,深呼吸,说他感觉得到,那里是一个"古战场"。 "古战场",多么令人发思古之幽情、无限凭吊,又无限欷殹暗拿省h缤笆芳啤保芰钊苏鸷常芤鹦牧榈木换*给人壮阔的感动。 "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多美的电影场景!如果燃起一阵烟,拉出一片哭声,加上褴褛的衣衫、憔悴的容颜、滚动的车轮,那氛围有多棒! 只是,如果你我是要出征的人,我们的妻小正牵衣顿足拦住我们的脚步,那生离死别之际,又是何等的心情? "古战场"、"史诗"、"人间的悲剧"。请问:我们脚下的土地,有几个不曾是古战场?有几个不能把千百年来发生的事,写成一部史诗?又有哪一寸土地,不曾上演人间的悲剧? 我面前的这个罐子,也成为了古战场。从一个月前,派蒂住进来之后,就日日演着杀的戏码,留下翅膀、残肢、断臂和头颅。 相信那新螳螂在昨天下午踏进来的时候,也立刻嗅出这古战场的味道,它会不会想,自己踏入了一个鬼屋,面对了一个杀人的魔头呢? 这一点,我看不出来,只觉得它是出奇地镇定。我拉开纱布,把它的盒子对准罐口,它就从从容容地走了进去。 原以为立刻会有一番亲爱或厮杀,却出乎我意料地平静。 罐子是横放的,派蒂站在靠底部的位置,"新朋友"留在入口的"玄关"。两个家伙相对地看了看,居然转过头,好像互不关心,如同心理学家说的,动物过多,会产生冲突;但人不一样,譬如在电梯里,大家会各自把目光转开,不要对上别人的眼睛,于是减少了紧张感。 当时这两只螳螂也表现了这种人的风范。 或许强者都懂这个。最起码"当运的人",都懂得不要跟也"正当运"的人斗,好比钻石不要跟钻石互相摩擦一样。强者的强,不是暴虎冯河,而是识时务。与其鹬蚌相争,让渔翁得了利,不如划分势力范围,各吃各的,各自舔自己刀上的血,谁也不要为对方的草民鸣冤。赵滋善先生说得好—— "误尽苍生的,终是权利之争。"(诗·〈宋王台畔〉) 想到权利之争,我立刻冲去院子,抓了一只蜜蜂,又丢进去,全家的观众,显然都为我的此举叫好。 蜜蜂飞进去,先直冲罐底,派蒂匆匆忙忙出手,没抓到。蜜蜂朝反方向逃,进入新螳螂的势力圈,新螳螂也出手。 天哪!它居然一把就抓到了。 全家都大叫了一声,又立刻安静了下来。我想每个人都在操心,怕我家的派蒂,不是外来客的对手。 人都是这样,"见面三分情",只要见一面总能有三分情,觉得是一种缘。何况相处这么久的"宠物"。 眼看这外来客,人生地不熟,又在啦啦队一面倒的情况下,才一出手,就是"三分球",怎不令人惊讶呢? 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日本的"相扑迷"。当那来自夏威夷的"异类",居然打垮一群国产高手,而要登上"横网"的时候。到底该怎么反应? 给他下药?赶他出境?请他入籍?还是把女儿嫁给他? 才想到"相扑",罐子里就演出了。 真像相扑,这两个大肚皮的家伙,居然各自抬抬左腿,又抬抬右腿,再往下蹲了蹲,一副作势欲扑的样子。 也果然如"相扑",作完这些准备动作,又各自转身走开了。罐底的派蒂开始向罐口称动,外面的新螳螂也靠着另一侧,向中间移动。 两个家伙由原来的面面相对,成为了四十五度角的侧面。如果它们是猫,这绝对是最好的攻击时刻。可以出一边的爪子,用甩动的力量,攻击对方的头部。 但它们没有出击。继续绕着场子走,每一步都踏得很慎重。使人想到"螳螂拳",这个据说由王朗(1644~1912)观察螳螂所创的拳法,在步法上就非常讲究。 你看!那"马步"就该这么蹲,腿不可直,总要留三分余地;眼睛要看紧对方;手要举起来,护着自己的脸。 螳螂的大肚子,真教人能一看就了解什么是"君子不重则不威",那"重",是"厚重"。大大沉沉的肚子,向外伸出四条腿,隐隐地成为"中心"。上身细细小小的,又穿着厚厚的铠甲,正好能灵活地摆动。古人称之为"巨斧"的一对钳子,真是既像斧、又像刀、更像钳子和钩子,可以砍、可以夹、可以戳、可以钩。 螳螂是昆虫里最像人的。小小的头、细细的颈,上身有两只手臂。这两只手连关节都像人——有上臂、有下臂、有手、有指。也就凭着这只强力的手臂和上面的武器,使它敢于"螳臂当车"。 提到"螳臂当车",大家都用来嘲笑不自量力的人。其实当年齐庄公出猎的时候,看到螳螂"拳足,将搏其轮"的时候,问驾车的人:"这是什么虫?"御者答道:"这是螳螂。是只知进,不知退,不自量力,而轻敌好战的小虫。" 齐庄公当时怎么做? 他没有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压死。而是"回车避之",表示对"勇士"的尊重。 果然天下的"勇士"听说,就都来了。可见螳螂的勇,固然是易折的武勇,却也值得尊重。尤其在今天,这种人更稀有。 话说回来,螳螂真是"只知进,不知退"吗? 错了!最起码在我的罐子里,就看见它们如何衡情度势地向侧面移动。 他们也不是"轻敌"的。平时看派蒂,见到虫子就出来,是因为虫子太弱,能够手到擒来,所以好像掉以轻心。但是到了这一刻,真遇见劲敌,它们出手就慎重了。 "它们的屁股在动!"女儿突然叫了起来。 可不是吗!我原本只注重它们的大动作,却没发现它们屁股尖上两根须须,正在上下左右地摆动,难道是正由那里分泌费洛蒙(pheromone)。好比两车固然在前线对峙,领袖却透过热线电话在谈媾和? 隔段时间造成一点紧张的情况,非但不会影响领袖的地位,而且有转移反对派注意力,凝聚全民共识和鼓舞士气的功用。敢情这螳螂也懂得,正在发挥两面外交? 它们居然开始慢慢靠近。搞不好真是一公一母,准备上床上。我心里暗想"如果真交了尾,我怎么对六岁的小丫头解说?" 眼看头就要碰到一块儿,突然各自偏了一下,侧身让过,外来的那个家伙继续向前走,再左转,居然从派蒂的身上跨过去。一只脚还狠狠踩了派蒂一下。 "派蒂小心!"女儿大叫。 派蒂好像听懂了,也向前走,于是两只螳螂又回复了原本的态势。 大概密商完毕,彼此探测了虚实,费洛蒙的消息也做了交换,该战该和,就要有个决定。 这决定当然要小心,就像超级强权,各自拥有核子武器,绝不能像小国家使用传统武器,随时可以放放冷枪。在这种情况下,大国反而得管制跟自己结盟的小国——稍安勿躁。 两只螳螂面对面了几分钟。原本以为大战即将爆发,未料它们居然各自低头洗脸了。 洗完脸,开始舔自己的武器,先用钳子勾着触须,放进嘴里"含"一遍。再把钳子上的尖刺,一一舔过。 接着相望一阵,然后轻轻地鞠躬,左右地摇摆,一副礼尚往来,要跳交际舞的样子。 说时迟,叮当一声,两只螳螂竟然撞在空中,一起翻到地面。接着一片金铁交鸣之声,把四周的虫尸踢得满瓶飞舞,再定睛看,两个又分开了。各自站立在原地喘息。 两只螳螂的翅膀都张开了。绿褐色的"上翅"下面露出红色的"下翅"。这下翅平常不展现,只有到危机关头,才摊出来,用那鲜艳的色彩,把敌人吓走。 它们显然都被激怒,而且有了第一次的交战。 突然,又一次冲锋了。这下我看清楚,它们不像平常抓虫,只动两只钳子,而是整个身体弹跳向前。也可以说它们用的正是"秘门螳螂拳"中的"崩步拳"。它集合了"北派少林长拳"的跳跃,臂上又全是"尖刀"。当八条腿交缠在一起,手上还要又劈、又砍。在那瞬间,它们的上身都向后仰,尽量伸长两臂,攻击对方的头颈。结果形成下面的肚皮紧紧靠在一起,上身却愈分愈开、愈推愈远,各自向后翻倒,而不得不张开翅膀飞开的情况。 初中时练过"螳螂拳",老师不断强调祖师爷当年如何被少林和尚打败,终于由看螳螂打斗中"悟"出拳法,回头打垮少林群僧。 每次练功之前,还要我们先背口诀。有所谓的"手法十二诀"、"十二柔",和"八刚"、"八打"、"八不打"。 那"八不打"是说不打人的要害,好像十分仁厚的样子。问题是当我们练的时候,不是要用手指戳对方眼睛,,就是用脚踢对方的睾丸。师父说得好:"这是为防身、保命,不得已!" 后来上高中,在校外拜师学书法,练"永字八法"中"砾"(也就是"捺")的时候。那老师又说了一大堆"隼尾"、金刀"、"鸣鸭"这些奇怪的名称。其中还有个笔法叫做"石螂腹势",我尤其记得清楚。因为那轻轻落笔,渐渐向下按,再往侧重重一捺,写出来的笔画,确实像只"长颈圆腹"的螳螂。 我那时就觉得很不解,奇怪老祖宗们为什么好像一天到晚都在看虫子和食鸟。从这些小东西的身上,学习人的功夫。然后取一大堆奇怪的名字,说一大堆稀奇的道理。再加上一顶大帽子:"这可是祖师爷传下来的。"好像祖师爷就一定天下无敌,永远不会出错的样子。 现在,派蒂和这外来的高手,是不是在出手之前,也先背口诀呢?它们是否每一招、每一式,都有个名称?还是在这三、五秒之间,看情况而随机应变? 真螳螂是活的,但成为中国人的拳术,就变成了半死的。如同国画家画山水是松树就用"松叶点",是竹子就用"竹叶点"。写书法则动不动先问对方是学"王(王义之)"?还是学"颜(颜真卿)"?还是学"米(米芾)"?又或是学碑? 你如果说我练我自己的功夫、写我自己的字体、画我自家风格。只怕就要被取笑,说你"没有师法古人"了。 想到这个,虽然昨天下午,全家老小都走了。我还是耐心地守在罐子旁边,希望由两只小虫的交战中,悟出什么大道理,而自创一家门派,留名武林,或流芳画史。 只是,从下午四点进场,到七点,我吃晚饭,它们前后交手不过四次。每次都是突然冲刺、猛然后退。而后,天黑了,两个家伙的眼睛也变为黑色,居然各自转开,好像要上床睡觉了。 洋人说得好,"如果你打不倒他,就加入他!(ifyoucannotbeathim,joinhim!)"这两个家伙,大概彼此领教了实力,英雄惜英雄,打算均分天下了。 我不再存什么奢望,也就迳自去看电视。看完电视,见它们还是那样。便关灯,去睡觉。 清晨五点,想必外面很冷,暖气又动了。女儿的床,正对着出气口,大概有灰尘吹出来,小丫头开始打喷嚏,把我也惊醒了。 为她擤了鼻子,喷了一点抗敏感药,又开了空气过滤器。觉得肚子有点饿,去厨房倒了杯牛奶。 一边喝,一边走进书房,看看有没有"传真"进来。 瞄到桌上的玻璃罐,安安静静的,想必两只螳螂都在作大梦,把灯点亮,又看看。 再造还是各据一方。可是那一只,那只比较大的客人,为什么仰着躺?四条腿还不断向上挥动。 我再靠近一点。倒吸一口凉气—— 它,它居然身首异处,连肩膀都不见了! 第八章 杀手的秘密任务 大劈棺 十月十一日 派蒂把客人吃掉,成为这两天家中的话题。尤其是餐桌上,全家人聚在一块的时候,更要说上几遍。一边说,一边叫恶心,可还兴高采烈地说。 不管怎么样,自己养的宠物,能够把客人的头给咬下来,总是件光彩的事。表示从小给的"仇恨教育"十分成功;长期教它拿活的目标练习劈刺,也诚然有了不错的成果。这不是铁证如山吗?就像拳赛,前面每局你都占尽上风没关系!只要在最后一局,我一拳把你打趴下了,数到十,你还爬不起来,就是输了。 死,常常代表的不但是战争的结束,也代表死者这方面公理的结束。就像一群人搞斗争,你骂我、我骂你,愈是会骂的人,愈不会被别人骂,因为对方怕你反击。所谓"柿子挑软的吃",挨骂的常是最弱的;更往往是那天缺席,不在现场的。 死就是不在现场,而且可以确定,那死掉的人是永远不会再到现场了。所以兄弟被抓,问"黑枪是哪里弄来的?""是他交给我保管的。""他是谁?""他是刚死的那个人。" 两军交战,一方主帅被杀了,把头砍下来,挂在旗杆上,往往战争就结束了。 在某些时代,人们的公理是用决斗来决定的。如果你赢了,表示上天保佑你,你一定是对的。如果你死了,表示你撒谎、你不义、你该死,甚至你的家小也该杀。 以前在英国议会里,两个人争辩不休,就约好时间出去决斗,各拿一把枪,背对着背前进,数着步子,到同一时候,转身、开枪,你倒了,就输了。而且不止输了生命,还输去了"你争的道理"…… "人在人情在",这句话说得真是太好了,你不在,别人何必还为你发言。甚至应该说,你不在,是你对不起我,我当初支持你的时候,实在没想到你会那么早完蛋,而今你死了、败了、逃了、病了,我当然不能再支持你。 你会发现"维持一口气在",是多么要紧的事,那口气一完,什么都变色了——你政治的风向球立刻转向,"位阶的排列"立刻"重组"。你的铜像被泼上油漆、砍了头。你的神话开始被拆穿,你的伟大也开始朽烂。 两雄相争,不仅要看谁的力量大,也要看谁活得长,活得长表示你赢了"这口气",活得长也表示上帝站在你这边。活得长,更可以使你有时间把那"死鬼"当年的跟班,一一收拾掉。你可以毁掉一切对他有利的史料,烧毁他回忆录的稿子,流放为他说话的"臭老九",再安排自己人重新写历史。 所以活得长,能让历史都跟你站在一边,使你流芳千古。 如此说来,这作客的螳螂死掉,还有什么好讲?谁让你"学艺不精",却来闯我少林铜人阵?不错!不是你自己要来,是我把你抓来,又放进杀手的屋子。但不管怎么样,谁让你战死了呢?就算是我"设局",强迫你演出这场戏。你死了,就是对不起我,就是活该。否则,你又怎么会死呢? 当然,这世上还可能有一两个愕愕之士,譬如我老婆就不服气我的看法。 我说:"派蒂之所以能够以小胜大,一口咬下东瀛忍者(小日本鬼子他妈)的头,都是因为我传授她葵花宝典。想想!哪只螳螂能有那么多机会,每天跟各种虫子搏斗,它们等在叶子下面,是"摸彩",要靠运气,我们派蒂则是天天中奖。这杀的技术当然是派蒂高超。" 老婆则冷笑一声说:"算了吧!大家都看到了。外来的那只螳螂从派蒂身上踩过去,派蒂都吓呆了。它啊,是靠地方熟,半夜摸黑,把客人给宰了。"又放大声音强调一遍:"它是偷袭!客人死得真冤。" 提到"死得冤",可能还真是有点死不瞑目。那外来的螳螂死到现在,最少也有四十小时了,可是屁股还不断地上下扭动。派蒂倒也表现了大将之风,并没有因此,再过去咬两口。我不能不佩服派蒂杀手的又狠又准,她怎么能那么准确地咬断对手的颈子,而自己居然毫发无伤呢? 套一句新闻术语——"从作案的手法来看,显然是职业杀手所为。"派蒂不仅是"杀手",而且可以作"职业杀手"了。多棒啊!使我想起法国电影nikita里的女杀手,忘记过去,忘记姓名,甚至忘记自己。乖乖地执行"上面"交下来的任务。再在完成任务之后,消失成一个没有姓名的人。 现在,我就准备叫派蒂去执行一件"秘密任务"。这是真正的"出勤",可不是留在自己的玻璃罐子里杀哟! 提到这次的"任务",首先我必须介绍今天的target,也就是派蒂将去暗杀的"对象"。 这件事要从好几天前说起。不!应该由好多年前说起。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的书房里总会溜进来一些黑黑的小鬼。无论白天、夜里,都发出尖锐的叫声。 我曾经看过那些小鬼好几次。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是蛐蛐。我也不讨厌它们的叫声,只是纳闷,门窗都关得很紧,它们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进来的。 为此,我曾经细细检查屋里的每个缝隙。我的书房正对着院子,一半是地板,一半是"石板地"。地板显然很紧密,毛病全出在"石板地"那边。房子老了,石板地的接缝,常有些水泥脱落的地方,有时候形成小洞。我猜那些蛐蛐一定是从这些小洞里钻进来。 蛐蛐很妙,如我以前说的,它们甚至自以为聪明,会故意挑逗人。我相信,它们一定很怕冷,所以秋天一变凉,就往屋里钻。只是钻就钻好了,它们居然像是司马相如,"闻人击磬,不觉技痒。"进得屋来还忍不住要高歌,甚至唱得忘情,一直到我用手电筒把它们照到,才停止不唱。 去年我曾经抓到一只蛐蛐,放了生。隔不久它又回来了,而且带了老婆和小孩。我觉得它们一家天伦之乐,十分可爱,所以不再去打扰。 没想到有一天,一只蛐蛐居然跑到我老婆的座位下面。吓得她跳到椅子上。我说:"把它捉起来,扔出去。"话才完,就听见"啪"一声,老婆用鞋底送它上了天堂。说:"我不敢活捉,还是打死比较容易。" 隔一天,还听蛐蛐叫,我找来找去找不到,穿鞋出去跑步。脚才伸进鞋子,就知道不妙,把鞋翻过来,掉下一只半死的公蛐蛐。 至于第三只,就不知怎样了。想必"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而移民海外。 今年,就在上个礼拜,我又抓到一只大蛐蛐,真是"红头金翅"的好品种,两支短短的翅膀,一抖动就唧唧唧地响,连我耳背的老母都听见了。 我也待它不薄。特别找一个专门用来装蛐蛐的小金笼,把它供在其中。这小金笼子据说是十八世纪印度宫廷的东西,想必印度人也有这样的雅好。 笼子是圆形,直径不过两寸,高一寸多,掐丝镶线,作"雷纹"和"云纹"的设计。顶上还镶了一颗红宝石,围以七颗蓝宝石。乍看,还真有点印度宫廷建筑的样子。 我把蛐蛐养在里面,还放了半颗葡葡进去。抓到的当天晚上,它大概为了住华宅而高兴,整夜地高歌。第二天,还唱了一阵。但到第三天,就安静了。我从镂空的金线间望进去,觉得它还在动,便没理睬。未料,第三天打开盒子,它早僵死在里面了。 正要把它扔掉,就听老婆大叫,说有一只黑色的虫在地毯上。过去看,是只母蛐蛐。我一边急着找塑胶袋,一边叮嘱她别再一下子打死。 "这是原来那只的太太,万里寻夫来了。"我说:"蛐蛐是有情有义的。" "她丈夫不是死了吗?" "见最后一面总是好的。" 这蛐蛐大概也有心,毫不反抗地让我抓到。 为了使它能够有个安静的场所凭吊亡夫,我特别又找个大一点的瓶子来,先把装着死蛐蛐的金笼打开,放进瓶底,再把母蛐蛐放下去。 它果然绕着金笼子走动,如同哀凄的未亡人,抚着棺材痛哭。还偶尔抬起头,用前脚攀着棺材边,向里面张望,以深情的眼视,注视丈夫的遗容。 接着,它跳了进去,一点点检视、一丝丝抚摸,站着端详,俯身亲吻。 它找到公蛐蛐的大腿,居然紧紧地抱着、抖着、摇摆着,我似乎能听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终于跳出金笼的棺材,去吃我给它的苹果。回头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着,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块肉,上面许多齿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报告了这个惊人的消息。 残酷或反传统的新闻,常是大家爱看的。如同早上在办公室,翻报纸,看到"某妇人一怒之下剪断丈夫的祸根,扔出窗去,正好被过路的野狗当作上天赐予的香肠,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兴奋"地向大家宣读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总是浮动在人性的底层。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与我〉里说"有思想的人,谁不想自杀?"卡缪在《异乡人》里说"每个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过他们新爱的人死掉。"这些不能被世俗承认的言论,却可能冲击着读者的心灵,甚至获得某种程度的共鸣。 人是一种幸灾乐祸的动物。当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别人做了,而且被发现、被惩罚,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 看吧!幸亏我没做,否则下场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该被修理。 看吧!不是只有我想做,许多人已经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于是社会在表面呈现高度的礼教,在底层却浮动着离经叛道。也幸亏这离经叛道的东西存在,于是被小说、电影、戏剧、绘画……一一摊开来,且引起人们的共鸣,千万潜藏的快感。 现在居然从一只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离经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悦"呢? 让我想起前些时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生命不过如此"(lifeandnothingbut)这部被纽约时报影评人评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电影,描述一次大战后,遗族们纷纷赶往前线认领自己亲人的尸体。 一个衣着考究、美艳无比的少妇也去了,一处处奔波,当最后确定丈夫已经死亡之后,居然说:"原先真怕他还活着,却变成了个废人;现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轻松了。"最后竟然爱上带她认尸的一个军官。 "找,只是基于夫妻的情义,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确定他真的死了。于是我获得完全的自由。" 这只母蛐蛐出来寻夫,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想法呢? 死本来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么样,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该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谓"逝者己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动离开的人,留下活着的孤儿寡母。怪不得许多未亡人会先"抚尸"痛苦,再"捶尸"大骂:"你好狠的心哪!抛下我们不管……" 既然如此,另结新欢,甚至为新欢演出"大劈棺",又有什么不对呢? "大劈棺"应该是平剧迷无人不晓的戏码。它演的是什么?演的是奸夫淫妇还是一个"实实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经死了,进了棺材。新来的男人便不是"奸夫";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脑子治病,也是一种权衡之后,不得不做的事。 话说回来,这妇人的丈夫,明明没死,却要装死,还化装成另外一个男人试验自己的妻子,又难道是对的吗? 我有个男学生要和太太离婚。原因是他在情人节故意偷偷用"一个仰幕者"的名义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办公室。还附封信,约定下班之后,在某餐厅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电话告诉丈夫,她要晚一点回家,接着就好好化了妆、喷了香水赴约。当然,碰到的不是别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节,两个人居然闹离婚。丈夫说太太不忠,时常想着出轨;太太辩说,就猜到是丈夫在恶作剧。 问题是,这男人何必去试探?要知道,试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层的好奇与叛逆。 他跟"大劈棺"里的庄周一样,是混蛋! 想到这一点,我就不怪母蛐蛐了,觉得她能在凭吊之余,把丈夫当食物进补,未尝不是聪明之事。正想着,那"大劈棺"居然就上演了。 先听到隐隐约约的蛐蛐叫声,渐渐由远而近,这母蛐蛐的男朋友竟然已经追来了。 这又使我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大概因为越战才结束,男人十分"缺货"。有位美国女人对我说了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在海滩上遇到一个男人。"你从哪儿来?"女人问。 "我刚从监狱里被放出来,坐了十年牢。" "那太好了!"女人居然兴奋地叫来:"那么你一定是单身汉了。" 最近我家附近有个富婆死了丈夫。大家也交头接耳地说:"她丈夫死的那天夜里,有十几个男人打电话向她致哀。" 于是我猜,这新来的公蛐蛐会不会也看上了富有的母蛐蛐呢?瞄瞄死蛐蛐的大腿,黑黑的,紧紧的,如同腊肉。或许在蛐蛐的世界,这尸体正是了不得的美食。 公蛐蛐也真大胆,居然跳到了我的地板上。我狠狠一脚,把它踢到书柜上,趁它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就抓住了。 立刻"送作堆"。果然像老情人碰面,先是唱歌跳舞、彼此追逐,又一起跳进金笼子,享用那"可怜的亡夫"。 尸腿很快被整条咬了下来,两只蛐蛐一起分食,头靠着头,如同饮"交杯酒"。 在丈夫的尸体前面跟另外一个男人作乐,甚至跟一个本来不认识的杀夫的仇人交欢,其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想想,古今中外,杀了对方的男人、虏了对方的女人,再纳为自己妻室的有多少?看看中国婚姻史,为丈夫殉节的固然有一定的数目,但在那数目之外,依从了杀夫仇人的只怕更多不胜数。 尤其在过去,以男人为主的农业社会,一个女人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不接受那个"新男人",只怕自己幼小的孩子也活不下去,达个状况下,她能不依从吗? 相反地,愈是能独立,有个性的女人或男人,反而是最不会"变节"的。 变节最快的,往往是那些处处靠丈夫,或事事靠妻子照顾的人。愈是看来温驯的小女人,和听话的小丈夫,愈可能出问题。你不要以为他是那样依赖你,于是认为他会无比地忠实。你要想想,正因为他依赖,没了你就难以生活。所以当你死亡或长期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愈可能去依赖别人。 我看过一个日本的讽刺剧—— 丈夫对妻子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妻子乖乖不断点头说"是"地脱了衣服。 丈夫出门了。 进来另一个男人,也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那女人也乖乖点头说"是"地脱下衣服。 这戏很讽刺,也很真实。如同我前面说的,它表现了人性底层的东西。 一个对丈夫或妻子唯唯诺诺的人,也可能对别的男人或女人唯唯诺诺。他们没有气节,因为他们缺了骨头。使他们缺骨头的,可能正是他们的另一半。 看吧!这小两口,在我的瓶子里多恩爱啊!正像那部法国电影的名字,"生命不过如此",对于未亡人,不论他是男是女,总得快快乐乐地过下去。 我把瓶子移到屋子一角的石板地上,听它们阵阵的高歌。 我的女儿也爱听这歌声,因为她的老师教她,如果蛐蛐是连着高声唱,表示第二天会晴天。如果有一波没一波地唱,表示会阴天。此外,在每十三秒当中数数蛐蛐叫几次,加上四十,就是当天的温度,譬如叫了二十下,二十加四十,是六十。当天八成是华氏六十度。 自从第一只公蛐蛐来,她就这么算,每天都满备。新来的这只也一样,担任同样的职务。蛐蛐的这种本领,是它们能不被杀的重要原因,否则我早丢进去给派蒂杀手当晚餐了。 但是今天,我终于忍不住,派出了派蒂杀手,去执行死亡任务。 为什么? 因为那公蛐蛐昨夜居然跳出瓶子,跑掉了。非但跑掉,还躲在门缝里不停叫,使我一次又一次扑空。 我的"威权体制"岂容被挑战呢?你流亡海外也便罢了,居然敢对我隔海放话,且扰乱我人民的安宁、造成人心的浮动。 你看!这母蛐蛐一听到公蛐蛐叫,就神不守舍,这还得了吗? 我现在终于搞清楚,它们是怎么进来的了。原来我书房通院子的门,有两层外面是纱门,里面的玻璃门。在两道门之间,靠地面处有个小洞,那小洞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又有个小洞通向墙外。于是蛐蛐可以钻进墙上的小洞,进入我的纱门和玻璃门之间,当我白天打开玻璃门,靠纱门通风时,它就跳进屋来。 现在这逃走的公蛐蛐就躲在小洞里。把尖尖伸着两根针的屁股对着室内,不断鼓翅、鸣叫,好像在喊:"快来哟!跳出玻璃瓶,投奔自由跟我来哟!"而且,我一接近,它就溜进去,还躲在里面叫。 我曾想灌水进去,又怕弄坏了墙而且水由这边进,另一边出,也不会有什么效果。我也曾想请老岳父,狠狠吸口香烟,喷进去,又怕近八十岁的老先生,趴地上扭了腰。 最后,我灵机一动。 对啊!放着超级杀手不用,岂不太笨了吗? 我把派蒂从罐子里拿出来。我现在的技术好了,知道颈子后方一公分半的位置,是它钳子的死角。于是抓着这里,把派蒂放到蛐蛐的门口。 我也不是放在正门口,而是放到那小洞的上方,让杀手垂直攀在墙上,采取最佳的"刺杀位置"。 然后,我掩上了玻璃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杀手不会放弃任务逃跑。每个雇用杀手的人都应该懂,先要防杀手变成杀自己人的道理。 我由玻璃门的上面往下偷窥,可惜因为位置太低,什么也看不到,但我能听到那逃亡蛐蛐的叫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渐渐,声音大了,想必移到了洞口,我在心里暗念:"派蒂啊!你可千万别离开。" 突然,叫声停止了。我慢慢拉开门,派蒂还站在原来的位置,手里多了个不断跳动的东西。 她正咬下蛐蛐的翅膀,那是蛐蛐的发声器,怪不得没了声音。 我不能不为派蒂欢呼,也为我自己欢呼。 多棒啊!手到擒来。蛐蛐原来一定自鸣得意,以为我抓不到它,它可以大鸣大放。没想到我用了和它同是昆虫类的杀手,早已掩至它的门外、卧了底。 我的杀手多聪明!它居然知道先咬掉它的"声音"。 割掉舌头的囚犯,就连死前喊冤的权利也没了。 我把派蒂移回罐子,又把母蛐蛐的瓶子放在旁边,看着派蒂吃那只公蛐蛐。 "这是异议分子的下场。"我对母蛐蛐说:"他是奸夫,你是淫妇,我不是铲除异己,只是替大行道!"一言堂十月十六日 公蛐蛐一死,屋里就静下来了。有时候没声音反而觉得更不安。怪不得有人要在屋里放个流泉,时时听水声;有人养鸟,要听鸟鸣;有人爱钟,一间屋子能挂好几个大钟;还有人喜欢在窗外种芭蕉。连我的空气清净机,明明吵得要死,说明书上却说这种频率不会吵,反而有安神之效。也怪不得有的丈夫爱打鼾,他的枕边人非但不觉其扰,哪一天丈夫不在家,还可能因为太安静而睡不着觉。 这前后两只公蛐蛐,连着叫了好一阵子,我由时时听到,变得时时听不到,也就是"有听没有到"。既然达到这种境界,它们的突然消失,就真有些不习惯了。 或许那些从政的人,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吧!由"一言堂",大家不敢说话,到突然的"大鸣大放",当然会不习惯。但是如果这样的局面久了,也适就了,一朝突然又没了反对的声音,会不会也觉得太孤寂呢? 所以,"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化"。也可以改成"绝对的安宁,造成绝对的不安。"那不安来自心理的不能"自我肯定",如同一位太成名的作家,写什么烂东西,别人都用,缺少了批评者,反而自己要不安。绝对的安宁也如同许多没有外侮,大家吃饱了、喝足了,无处发泄剩余的精力,于是搞内斗。连这世界的"冷战时期"结束,都非但不见安宁,民族和宗教的战争反而增多。爱斯基摩人,总处在无边的宁静当中,耳朵应该好,却发现聋子特别多。因为耳朵老不接触声音,偶尔打猎开枪,那枪声就造成严重的伤害,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 虽然没了蛐蛐的叫声,使我有点不适应。所幸连着下了几天大雨,秋天的朽叶塞住"天沟",雨水便沿着四边屋檐往下淌,滴滴答答加上稀哩哗啦,十分吵闹,使我有了另一种安神的音效。 不知为什么,一到秋天下雨,就想到李易安(李清照)的"萧条庭院,又余风细雨,重门须闭。"这首词明明是写春雨,我却怎么看,都是描述秋愁。至于她的"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则恰恰相反,写的虽是秋天,我却怎么想,都觉得是料峭的春寒。大概凡是才子、才女,有点日夜、春秋不分吧! 李易安真是了不得的才女,不但克得了丈夫赵明诚,还克得住她公公赵挺之。据说赵明诚死后,李易安写了篇祭文,大概写得太好,害得赵挺之都不敢动笔了。 我想不该用"克"这个字,因为太大男人沙文主义。我应该说赵明诚要是没有李清照,早就成为历史沉沙的一小颗,不会被人记得。甚至李易安后来改嫁的张汝舟,也要感谢这个二嫁的老婆,多亏她,张汝舟才能进入历史,而且被后代的人争来争去、吵来吵去,一直吵到今天。 可不是么?有一回我在广播电台上谈李清照,说她后来改嫁给张汝舟,居然被一位老先生狠狠骂了,说李易安这样才华高旷、冰清玉洁的奇女子,怎么可能改嫁。 我回说,就因为她才华高旷,所以欲望也过人;也正因为她是"奇女子",所以能向世俗挑战,不但改嫁,而且敢告她丈夫。你细数数,历史上的才女,是不是常有反世俗的行为?我们总说男人有了成就,常把老妻休了;其实女人有了成就,尤其到近代,也常把老公给甩了。老公活着尚且可以甩,老公死了,又有什么顾忌?配偶!配偶!有一边发了,或有一边死了,既然不再"配",还怎么成为"偶"? 我这玻璃瓶里留下的母蛐蛐就是最少二嫁的。你看!前夫被她和后夫合伙吃了,后夫逃亡之后又被刺杀。剩下一个"她",居然一会儿吃葡萄,一会吃尸肉,过得十分快意,我是不是应该再为她找个主,嫁第三任丈夫呢? 突然想到派蒂,这家伙自从"出差"之后,就特别不安。总是扒着罐口的纱布,想往外跑。这也不能怪她,自己摘的水果甜,打完了野食,当然觉得自家的食物不好吃了。 她的不安,也可能因为到了"发情期"。外面螳螂的寿命,顶多撑到十一月下旬,到时候算不饿死,也得冻死。加上它们还要怀胎一段时间才能产卵,现在当然该"成婚"了。前几天的那个"客人",虽然不巧,是只母的,但由同性的接触中,也会激起她性的联想,尽管后来把对方杀了,那被激起的性欲,却再也难以平息。 没有错,即使不是同性恋,看到同性的裸体,也会动情,甚至看自己的裸体,都能产生联想。早期的修女,不是在洗澡时,都要穿一件特别的衣服,避免看到自己的胴体,而产生遐思吗? 性的不能满足,最会造成不平静。我想,说不定派蒂把朋友杀死,就是因为性的焦躁,而不是为了"猎食"。否则她为什么不把朋友吃掉呢? 提到吃,最近连日的大雨,使派蒂的伙食产生很大的问题。幸亏派蒂先在出任务的时候,吃了一只公蛐蛐,后来我的岳父又抓到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喂她。尽管如此,算下来,她在过去六天,只吃了两餐。 所幸她能喝水。自从在"病"中喂她喝过水,现在只要我把"鸭嘴笔"递下去,她就会伸着脖子喝,一次总能喝上四滴水。 下雨,除了抓不到虫,更造成我没有机会为她找丈夫,眼看天气愈来愈冷,杀手的脾气愈来愈躁,她的寿命愈来愈短,我自己也开始烦躁了。 突然想到台湾著名的昆虫学家陈维帮。他应该算我的老师,也是我的同事。以前我在成功高中念书的时候,就听说他。后来去母校教课,更见识了他的"昆虫馆"。以那时候台湾人的经济力量,全靠自己,收藏到那么多世界稀有的昆虫标本,怎不令人佩服。 说巧也真巧,今年暑假我去花莲演讲,在花莲机场遇到陈维寿,手上拿了三个透明的塑胶盒,你猜里面是什么?居然是三只小螳螂。 "为什么不装在一个盒子里?"我问他。 "怕它们把彼此给吃了。"他说。 "听说有时候还在交尾,母螳螂就会把公螳螂的头咬下来。"我说。 "对!对!对!"他笑着,作出很奇怪的表情:"这样公螳螂才会快乐。" "头被咬掉才会快乐?"我叫了起来。 "当然,男人没有了头脑去想,就更能充分享受性的快感了。" "你又不是螳螂,你怎么知道?"我诘问他。 "我看得出来!"他很肯定地说。 这件事,我才回到家,就告诉了我老婆。老婆也一样问:"陈维寿又不是螳螂,他怎么知道? 我没照实转达,一笑,说:"陈维寿说公螳螂告诉他的。" "公螳螂没了头,怎么告诉他?" 这下可把我问住了。 现在,我又想到了陈维寿。我尤其记得那天在花莲机场,他居然十分慷慨地把一只螳螂,连盒子,一起送给了陪我去的一个学生。 我目前就需要他送我一只公螳螂。 晚上九点,台北才上班,我就打电话给我的秘书: "我不知道陈维寿老师的电话,你帮我去成功高中问,如果正好能联络上陈老师,问问他还有没有公螳螂,如果有,我就把我的母螳螂带回去……" 第九章 苍凉时代的刀客 趁火打劫 十月十九日 霪雨终于停了,太阳出来,一下子变得明艳照眼。 秋天有时候比夏天还亮,因为深绿色的叶子都变成黄红色,再不然凋落了,阳光更容易在叶子间反射、穿透。 秋天的光影特别美。尤其在北国,太阳向南移,过了赤道,所以即在正午,阳光也是斜的。斜斜的阳光从林木间洒过,造成一长条、一长条的阴影,和亮丽的阳光对比,就益发黑白鲜明了。这时候如果有小鸟、小虫和毛绒绒的种子飞过来,飞进"阳光带",造成反射,加上后面是黑暗的树影,就变得格外清晰。 也幸亏有阳光的特殊效果,使我能在这萧条的季节,连续捉到两只大黄蜂,我想它们都是饿了好几天,急着出来找死蝉吃的。"噤若寒蝉",天一寒、一雨,那些蝉就不但不叫,而且纷纷冻死了。一只只仰着面,躺在草地上。蝉的肚子是白色的,在绿草的衬托下尤其明显。那些找死蝉的黄蜂都飞得特别低,小小的虫在草地上飞,从高处不容易看到。所以我也采取低姿势,甚至趴在地上看。 趴在地上真是绝妙的方法,我可以把几十英尺的地面,看成一小片。在这一小片的天空中,任何虫子飞过去,都逃不出我的法眼。 草地上积了水,潮湿的草皮很脆弱,稍稍用力踩,或者跑得快一点,就可能整块破掉。 霪雨前种的草籽都萌发得好极了,何必说"春草如碧丝"?其实秋草也可以像是"碧丝",《诗经》上用"美",也就是初生的小草,形容女人的手,真是"观物精微"。贴近地面,看风里摇摆的新新小草,像是千万双小手挥来挥去。 一般城市里的人,都以为植物该在春天下种,岂知大自然是在秋天种的。想想,秋天不是结实的季节吗?那果实掉在地上,不就是播种的时候? 许多庄稼,也都是在秋天下种的。譬如麦子,秋天播了种,开始萌发,跟着来了冬天的风雪,等到来年再发,反而能长得更好。 秋天不也是移植的好时候吗?被移植的树木,一定受了伤,如果春天移,跟着天气热、消耗大,容易死。秋天移,下面是生机较弱的冬天,偷偷长下面的根,也偷偷适应,接受被移植的命运,等到第二年春天,就又是个"新人"了。许多人需要冬眠,尤其碰到打击的时候,要躲起来、安安静静地承受,再平平静静地接受,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场雨真是帮了我不少忙,我发现世界上多么好的"花园喷水系统",也不如老天爷的这一个。花园喷水是平均照顾每个角落,老天爷则不一样。这大概与一般人想的恰恰相反,大家总想着老天爷是最公平的。其实错了!老天爷并不公平。你看!在大树底下的草地,雨水被大树遮了,当然水会少些。至于上面毫无遮荫的草地,则有百分之百的雨水。老天爷的待遇怎么会是公平的呢?它反不如人工喷水,算好位置设"喷头",一片片水幕,使每棵小草都能得到一样的水分。 但是你再想想,树荫底下和空旷地方的小草比起来,谁受的阳光强?容易被晒伤、晒干,而需较多的水分补给?当然是后者。相反地,如果树下的小草,水太多了,又没有足够的阳光,还生霉而死。 你说,老天爷是不是最聪明?它看来不公平,其实公平。它的"雨露均沾",不是一律给一样多,而是看你天生的才具和后天的环境,该给多少给多少。少拿一点不见得是倒楣,有时反而是福不是祸。 在草地上爬,我的"手"告诉了我这个天机。 两只黄蜂,一进派蒂的房间,还在门口,就被抓走了。我发现这杀手的记性很好,它似乎已经知道,当我抖动塑胶袋的时刻,就表示有东西吃。这时候,虽然罐子上的纱布已经拉开了,它也不往外冲,它是知道优先顺序的,在这个时节,吃饱大概比逃跑来得更重要。 我也真不了解,为什么这两只黄蜂好像去投怀送抱,统统才进"玄关"的位置,就被派蒂请进了肚子,连一点挣扎的声音都没有。 或许因为派蒂的猎杀功力,是更上层楼了。最高级的杀手是让目标自己过来接受死亡,而不是去追杀。如同最高明的摄影记者,看来不是抢镜头,而像是把镜头及时地举起,那新闻人物就自然把最好的角度送过来。 无论抓什么虫,也无论那虫是以何种角度进人派蒂的攻击范围。我发现,当派蒂抓到它们的时候,它们都是面朝下的。就像通过产道的娃娃,似乎老天规定,多半要面朝母亲肛门的位置。 也可以说派蒂必定选好"背"的位置下手。两只钳子,一只钳着颈子、一只钳着腹部,第一口先咬去翅膀,然后顺着吃最有肉,又最能致死的上身。吃完上身看看头好不好吃。不好吃就扔掉,再回头好整以暇地吃肚子。 多半的昆虫跟人一样,所有的口器、六肢都是向前的。可以抱着咬,咬着踢,更可以弯起屁股,用上面的毒针向前刺。所以当它被派蒂从后面抓住的时候,这一切攻击的工具就都不管用了。 我也想这两只黄蜂,在"别人"都因为天寒,而躲在巢里不出来的时候,它们为什么还要出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那些在半夜三更,最不安全时刻受害的人,常是最可怜,或最勤快的人。可能是白天上课,晚上打工的女生,也可能是为了给孩子多存点钱的父母。 落魄的强盗抢落魄的人;苍凉的时代向苍凉的人下手;可怜人欺侮可怜人。不知道这些"施害"的人,是不是都发展出他们的"存在主义"。 记得以前在仁爱路的中视上班,紧邻的违章建筑区失火,我们站在中视的楼顶,看到有人抱着电视机从火场跑出来。后来才知道,原来那电视是我同事的,他住在里面,急着救火,没想到电视被人先"救"走了。 也记得我母亲说,当年逃难的时候,专有人出来抢。"这时候抢最好了!平常没人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逃难时就有了。平常身上不带太多值钱的东西,逃难时宝贝全带在了身上。平常有警察,这时候警察不但管不了,只怕自己有家伙,先变成了强盗。" 说完,我的老母还笑笑,仿佛那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事。 想到这个,我傍晚又出门,抓了一只大黑蜂进来。 时局已经乱了,再不抢就没得抢了。赶快抓两只给我的宠物吃,改天没得吃,只好饿肚子了。 在这时局动荡的秋暮居然还有大黑蜂出来,说不定它也是想趁天不太冷,还剩几朵花的时候,赶快多吃几口,再带些回去给它的孩子吃。 我很同情它,它的孩子再也看不到爸爸了。 我很欣赏它,它填饱了派蒂的肚子,派蒂露出满足的笑容,使我女儿很开心。淫妇十月二十五日 今天我被马蜂螫了,当我用塑胶袋罩下去,把它压在草地上的时候,突然觉得右手中指一痛,本能反射动作,用力一甩,看到手指中间那截,多了一个小黑点子。 我赶紧把手放在嘴里吸,很用力地吸,一边吸一边吐口水。冲回屋先用水漱口,又用李施德林药水漱,再把漱口水喷在被螫的地方。 那里已经肿了起来,痛痛、麻麻又热热的。老婆急着拿来一管药膏,直问是不是有刺连在皮上,先把刺拔出来。我从手指侧面,对着光看了一阵,没看到刺,只见一个小孔。马蜂不像蜜蜂,蜜蜂螫人之后,把刺留在人的皮肤上,自己就死了,好像"自杀机"一样。马蜂是不吃亏的,它可以在狠狠修理你之后,自己却活得好好的。 想到这个,就更火大了,我不但被它螫,而且让它跑掉,真是有损英名。想想,从养派蒂开始,我少说也抓了七、八十只各种马蜂、黄蜂、黄夹克、大黑蜂。怎么居然今天会失手?而且落得儿子笑:"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也要怪这个时节,真是一虫难得。当我发现这只马蜂在草上飞的时候,唯恐它跑了,结果没等它落定就往下扑。被它向右飞开,正好压在我的手指下面,螫了我。 已经连续五天没抓到虫子。中间虽然也移开院子里的花盆,抓了两只潮虫和小蜈蚣,但是派蒂都不感兴趣。我发现它还是爱抓飞的。也可能因为这些"阴暗处"的东西,皮太硬,不可口。 在外面受挫折,只好回来找自己人出气。在这个绝粮五天的紧要关头,我也显然不能不动用"预备基金"了,我的"自己人"和"预备基金",正在瓶子里,自从它的丈夫逃跑,又被派蒂杀掉,它不但没有殉情,而且心广体胖,已经长成一只特大的母蛐蛐了。 母蛐蛐就像母鸟般颜色晦暗,蹲在巢里孵蛋的时候,很不容易被发现。母蛐蛐不叫,只是安安静静地吃,我在瓶子里放了些饼干屑,又撤了些肉松,还摆了个棉花球,每天在棉花上滴一些水,它就扒着喝。 这蛐蛐使我想起小时听过的童话故事——患有深度近视的老巫婆,抓到一个小孩,觉得小孩太瘦,就关在笼子里养,打算养肥了再吃。每次老巫婆走到笼子前面,叫小孩伸手给她摸的时候,小孩都伸过去一根树枝。老巫婆就摇摇头说"还是太瘦"。 多好的童话故事啊!像"虎姑婆"似地,成为小孩"美丽童年"的"丑恶点缀",一辈子不曾忘,且不忘记说给自己的孩子听。 现在这母蛐蛐就是我养的小孩隔一阵子看看,长大没有?长肥没有?最丰腴的时候,就可以"送进宫"了。我应该早想到这些,如果早早多抓些蛐蛐,养在一起交配,生一大堆小的,到这岁寒时节,不是就可以喂派蒂吃了吗? 哈哈!记起一个老同学从陕西回来说的笑话。 有一天他在朋友家做客,看到门口许多狗跑来跑去。就问朋友"都是你的狗啊!""是啊!""很漂亮!""你最欣赏哪一只?"我这老朋友就指了指其中一只。 没过多久,朋友斟上了酒,又端来一锅下酒的好菜,香极了!就是刚才指的那条狗。 哈哈!让我又记起一件更好笑的事。 当年我播新闻,前面一条新闻是某国际保护动物团体的负责人来台湾访问。后面接着就是一条专题,报导台北近郊的"狗农场"。 一大群狗在笼子里对人吠,一黑、二黄、三花、四白。据说在狗农场里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可跟狗建立感情,要使狗对你吠,使它恨你。然后有一天你杀它,才不会不安。你可以自我安慰:谁让你对我吼?使我先杀你。 我把装母蛐蛐的瓶子拿起来,放在灯下看。看看里面会不会已经有了小蛐蛐。 没有!她嫁了最少两任丈夫,可惜,都没生育。倒是第一任丈夫先进了她的肚子,第二任丈夫进了派蒂的肚子。现在她也要进派蒂的肚子。 多麻烦哪!搞都搞不清。一个进了一个肚子,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全送作了堆,化成一堆屎,如同所有的丑闻、绯闻,到后来全是"落花都上燕巢泥"。伟大的人物,像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在生前要瞒着大家有"私生女"的事实。但是才死,私生女就成立基金会,掌管了老爸的"智慧财"。 活着时候的"绯闻",死后就成为浪漫的"韵史",甚至被人传诵的故事。说"这个伟人也有平凡人的缺点,使他更令人觉得亲和、可爱而真实。" 只是如果那个闹绯闻的是女人,即使死后才被发现,似乎在历史上,无论中外,都难得到这"可爱而真实"的称诵。反而被冠上一大堆难听的封号。想想,提到武则天,有几个人知道她也曾知人善任,有一番政绩?只怕先想到张宗昌、张易之这些"面首"。 大概因为写史的多半是男人吧!我常想,如果把全部人类史由女人重新写过,会是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母蛐蛐进了罐子。蛐蛐和蜂蝶类的个性不同,它不属于天空,而属于土地。所以一进去,就往枯叶和虫尸之间钻。好像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可以忘记外面的世界。 派蒂是顺着树枝走到瓶底的。很轻松地从后面下手,把母蛐蛐夹在手里。蛐蛐不像马蜂,有明显的三节和"蜂腰",派蒂的吃法也就不同。它由屁股尖尖的地方咬下去,似乎知道这里没有"毒针"。 肚子被咬开了,流出许多白白的汁液,像是肥肥的油脂。突然使我想起前些时在台湾,一位计程车驾驶对我说的—— "刚才有个女人坐我的车。这女人真大胆。她居然主动告诉我,说她才去找了牛郎。"那位驾驶兴高采烈地大笑着:"你知道她怎么说吗?她说她是要报复她丈夫,她丈夫既然敢出去找女人,她就去找男人。还说……"驾驶忍不住笑得没办法说下去,等了好几秒钟才出口长气:她居然说回去都不洗,就要找她丈夫办事,大家一起来,在里面碰面!" "会写历史和出去玩的男人要小心了。"看着母蛐蛐一点一点进入派蒂的肚子,也是两个公的,在里面碰面,我心里有些悸动……黑手党十一月二日 每天吃完中饭,我都要独自坐在花窗前,望着院子发呆好一阵子。这是我培养情绪,把脑海悬在"想"与"不想"之间,让灵感飞进来的时刻。 院子里种了二十多棵枫树,多半都是小叶的日本丹枫。似乎不过几天,全变成了艳红色,"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诗一直到来美国,看了秋景,甚至可以说一直到我搬入长岛,看了自己的院子,才能深深感觉。因为那些枫叶是横着摊在我的窗前,从屋里望出去,不见整棵树的外形,也不注意叶子的形状,就给人一种春花烂漫、铺天盖地的感觉。 但是最近这美艳的景色,非但不能使我怡然,反而造成我的焦虑。 太多事情没能解决。虫子抓不到,几天也抓不到一只小虫,眼看我的派蒂就要饿死。饿死倒也罢了,问题是能找到一个也就不能产卵,完成她生命循环的责任。对!当然有太多人一辈子也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一辈子没有夫妻缘。但是因为派蒂由我管,每天把它关在笼子里,没有机会像外面的"豪放女",常有跟异性眉来眼去的机会,所以它的不嫁,就仿佛把女儿成天关在家里,训以"人生大义、男女礼教和子孙教道"的父母,当孩子因此磋跎了青春,错过了姻缘父母是难辞其咎的。 记得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开玩笑地说:"你应该还是个处男吧",他居然大为光火好像我瞧不起他。我当时一惊,心想,是不是如果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这样问她,她也要生气? "守贞"不是一种光荣吗?一个男孩能不轻易尝试肉体的媾合,把他的第一次给自己的伴侣,不也应该自许吗?抑或年轻一代已经另有想法,如同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一开头说的——"一朵被提炼过的玫瑰花,总比自生自灭地萎在枝头,多些生的情趣吧?"他们居然把"对自己身体的开发",视为成熟的一项指标,认为一个只知道探索外在世界,却不能解放自体的人,是青涩的呆子。 想到这些,我就对派蒂多了一分心情的负担。 除此之外,眼看就到我要回台湾的日子,等着谘商的青少年已经排好了时间,可是,我走了之后,谁来喂派蒂呢?" 不错!全家都很喜欢她,女儿把她视为"小孩",我的老婆也不讨厌她。但不讨厌是一回事,照顾是一回事,当我把捕虫和喂食的工作交给他们的时候,"爱"可能就要变质了。 别说对待小动物了,人与人,甚至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也如此吗?常听作父母的人,多么操心孩子,认为自己女儿、儿子自从嫁娶了那个"混蛋"和"贱人"之后,就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只见他们操心、咒骂、落泪,当你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帮他们带带孩子,或给他们一些经济援助"的时刻,可能脸就转开了,再不然骂:"那是活该,自作自受,谁让他当年不听我的话,现在我也帮不上……" 现在问题来了。怎么弄吃?怎么养她?谁为她每天喷水以维持潮湿。谁拿鸭嘴笔喂她喝水?谁出去抓虫,再小心地把虫放下去?又由谁来为她继续找对象? 老婆说得好——"你干脆把她带回台湾好了,台湾暖,有虫吃,你可以天天去公园抓虫。" 可是我已经打听过了,带小动物进去,要先检疫,带着检疫证书通关。有些还得存在"关上"观察好长一段时间,派蒂不能活几天?又有谁会照顾她?连我教秘书打电话去问怎么带螳螂进去,人家都当她是开玩笑。 提到秘书,她确实给陈维寿老师打了电话,陈说他自己现在没有螳螂,会问问学生,又给了他家和办公室的电话。我昨天夜里打去,他说学生也没有,大概"季节该过了。" 我当时心想,难道在台湾,虽然四季都不太冷,螳螂也得按照那注定的生命循环交替的"时间表"过日子,如昆虫书上所说"以卵过冬"?我也想,是不是有些虫卵会像郁金香的鳞球一样,非得用低温催生不可。 三十年前,我从国外带了几个郁金香球回台湾,种了都不发。倒是其中有一个最烂的,原本要扔掉,被我老母以为是洋葱,放进冰箱好一阵子。当我把它"救"出来,又当笑话种下去之后,没多久就抽叶、绽放了。 坐在花窗前,我不再能凝神冥想,还有个原因,就是因为我总得注意外面的动静。草地上有没有黄蜂在飞?花上有没有蜜蜂光顾?很奇怪,好几次看见"蜂影",在我的窗前一掠;等我冲出去,却不见了。 今天又是这样,一溜烟、一溜烟地出现"蜂影",但都飞得太快,真是"来无影、去无踪"。突然想起以前杀死的那一窝蜂,也是进进出出,交通频敏,却快得教人看不清。对!说不定这里,也就是我的花窗附近,正好有一窝蜂,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穿起夹克往外走,决定去守株待蜂。 天已经相当凉了,尤其是午后,窗前的花圃落入梧桐树的阴影,就有了冬意。更讨厌的是,没了阳光,连飞虫也看不清了。 我相信黄蜂除了在花间穿梭,是慢慢飞,其他时间一定飞得极快。如同开计程车的人,空车找客人的时候慢慢开,客人上来之后就突然加快。有目标的人,快,而且少出事;没目标的人,慢,又易出事,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我是不是眼睛有毛病,患了"飞蚊症"?明明看见一道黑影飞过去,为什么跟着又什么都找不到? 我开始探着步子进入花圃。这花圃原来不过一公尺,经过我一年年扩张,已经有三公尺半的"纵深",至于"横幅"更有十公尺以上。 即使是自己的花圃,长久不进入,也会成为蛮荒。最起码有了蛮荒的恐怖感;怕什么怪虫跳出来、怕长了"毒藤(poisonivy)",怕生了带刺的草。如同久久不联系的朋友,见了面,先得有一番"试探"的感觉。 许多一年生的草花,都已经凋零了。有些草花的种子,一碰就会爆开,好像会咬人的小虫。我顺便拔了几棵野草;在树林中,它们努力地长高,下面全不生叶了,长长的茎,有一公尺多,细细的,连着浅浅的根,轻轻一拔就起来了。这道理很简单,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它们根本自己不用"站着",只要挤在树丛中就成了。 正弯腰拔草,突然耳边"嗡"地一响。一道黑影快地掠过,正掠过我的手,穿进树丛。 我赶紧站直,不再动,避免被出来巡逻的队员攻击,我已经确定——这里住了一窝蜂。 那是一种土蜂,也就是"黄夹克",它们衔泥在窗根和墙缝间作窝。以前我不清楚,直到前两年,看到一只啄木鸟,啄我的窗棂,才发现上面一堆堆的黄泥,里面住了许多土蜂。现在我猜,又有了一窝。 我静静地等着,这一静,就天机乍现了。简直是一只接一只,在进进出出,而且一碰到我的窗脚,就不见了。 我跳出花圃,换个角度看,原来它们是住在我的窗子里。我的花窗是用铝条作"窗框",那铝条是中空的,正好有一头露在外面,而且朝下,淋不着雨。这些聪明的"黄夹克",居然就住在里面。真没想到,我天天在院子扫黑,其中有不少"主犯",却出于我自己的门墙。 我冲回屋子,找出那瓶"杀蜂剂"。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开盖子。但是刚举起,又放下了。 我为什么杀它们?如果为了派蒂,杀死的蜂,身上全是毒药,根本不能吃。如果为了自己,它们从来不曾主动出来螫我,我又很少进入花圃。甚至可以说它们帮我传播花粉,跟我不是"敌人",而是"共生、共荣"。 我现在要的是一只、两只,或每天收拾个一两只,好作出点成绩。何必把它们全杀死呢?何况这"杀蜂剂"罐上写着可能会腐蚀油漆类的建材,搞不好把窗子外面的白漆全腐掉了。 只是,我怎么抓这一两只呢? 如果把塑胶袋对准它们的洞口,飞出来的一定进入袋中。但这时若有回来的,八成要螫我。相反地,对着外面,很可能骗一两只归心似箭的,但窝里的千军万马,又必定立刻出兵,我不可能招架得住。 我该怎么办呢? 我走回屋子,坐在窗内静思。突然神清气爽,作出决定——不抓。 我发现它们的窝距离派蒂家不过三公尺,前些时那只被派蒂咬死的螳螂则是在窗上抓到,等于在那蜂窝的旁边。 我相信这里有着世世代代的螳螂家族在繁衍。它们都以这里为中心,向外发展,也在这里觅食。 我甚至想,必定有许多螳螂站在蜂窝门口,手到擒来,过一生。最早选择在这里生根的螳螂妈妈是多么伟大啊! 当然,那些蜂也很伟大。它们可能明明知道家旁住了"魔王",却按时缴保护费,宁愿牺牲一些亲人的生命,来换取和平。 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厦,以前二楼开了一家赌博电玩店。大概怕警察,而在大楼门厅里装了一架闭路摄影机。后来电玩店关了,摄影机也拆了,好多住户居然怀念"当年"。因为那一阵子,大楼住户很少失窃,窃贼都怕被拍下来。 也想起纽约的小意大利区,居然是曼哈顿唯一能够夜半三更带着女朋友散步的地方。因为它是"黑手党"的地盘,谁敢在那儿作案,就可能躺在某个高速公路的旁边,或被绞肉机绞成狗饲料。 小意大利区开了许多雅致的餐厅、酒吧,保留了最原味的"爵士乐",还开了一大堆画廊。 每次半夜,走在小意大利的街头,都觉得很像世外桃源,很幽静、很讽刺! 第十章 柳晴花明·绝处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虽然昨天夜里四点才睡,早上却十点就醒了。走出卧室,屋子里静悄悄的,拉开冰箱,连牛奶都没了。想到昨晚老婆说今天要带三位老人家一起去买菜,中午顺便带汉堡回来。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着,躺在床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样没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纱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觉?或在想心事? 当所有的虫子都死光了,作为一只螳螂,就算能不饿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许多人都"耻为天下第二名手",不为冤仇,也无宿怨,只因为你是可以与我争雄的人,为了证明我最强,我就要跟你斗,把你解决,从此确认我是"东方不败"。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里满地的虫头、虫肢,每个进来的昆虫,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她还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证明了自己是"东方不败,只是这"不败",又如何。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两个抢匪,连手出击,抢到了金银财宝;当天晚上,虽然四野无人,敌人全都死光、跑光了。两个人相对,反而睡不着——各自防着对方。 那些超级强国也一样,唯恐敌方先发动核子攻击。便联合盟国,处心积虑地冷战,用尽办法分裂敌人。拆掉他的核子弹头、移开他瞄准的同标、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民。只是,当这目标达成,原来的盟友又可能成为了新的"令我寝食难安的敌人"。 所以这世上的武器永远禁不了。国要与国斗、族要与族斗、人要与人斗、一家人也要争斗。各种动物、昆虫,更在进化中不断改进防御和攻击的能力。防御自己被别人猎杀,也攻击别人、猎杀别人。就算人类,原来强大的"犬齿"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人是用大脑改进猎杀和防循的技巧。不再当面斗刀斗剑,并不表示变温柔了,而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却在按钮时,能更狠毒地置对方于死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什么是"适者"?适者是禁得起被杀,又懂得去杀的生物。 与世隔绝的"乌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种的进步,而且会造成退化。 原产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为生活在没有天敌的小岛上,明明可以是会飞的鸽子,却长得又大又胖,胖得飞不起来,胖得被后去的欧洲人一一杀死,杀得绝种。多少原始民族,原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地生活,当文明人跟他们接触,他们就大量死亡,只因为接触到过去从来不会面对的疾病。如此说来,生物的进化应该感谢竞争;更露骨地说——应该感谢"杀"与"被杀"。 派蒂是杀手,是天生的杀手。你看,她独自在罐子里,虽然一个礼拜没吃东西,依然转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凡猎杀型的动物,都擅长挨饿,因为素食到处都有,荤食却要靠运气。猎杀的动物在饥饿时非但不会"韬光养晦",反而更为凶暴。胃囊空了,头脑更为清醒;身体瘦了,速度更能加快。也正因此,它们捕杀的力量会变得更强。 人也是猎杀的动物。要跟人谈生意,千万别在他饥饿的时候。吃饱了什么都好谈,饿肚子最容易冒火。同样的道理,也不要认为那些不如意的人比较温驯,他们能咬的时候更敢咬,他们吃的时候能不吐骨头。所以孔子会说"小人穷斯滥矣"。西方更有一句名言——"谨防那些一无所有的人。" 现在的派蒂真是一无所有了,她的肚子已经缩得小小的,真难想像当年,"一次杀七个"时的伟岸豪情。但显然她是更警戒了。昨天下午我把她放在桌子上,当我太太从容厅远远走过去的时候,她居然盯着看,还曲着双钳,作成一副要攻击的样子。敢情她饿得想吃我老婆?真是"癫虾膜想吃天鹅肉"。 想到"天鹅肉",我心一跳。对!虽然找不到外面的虫,但喂她吃一点猪肉、牛肉总可以吧! 正好老婆买汉堡回来,我就一边吃汉堡,一边分了些牛肉给派蒂吃。 怕被她钳到,我特别拿了一支牙签,插着一小块牛肉放在她面前。 不知是不是嗅到了味道,她虽然作出攻击的样子,却没有行动。我猜她是不爱"文的",爱"武的"。谁都知道螳螂不吃死的东西,否则现在罐底还有那么多虫尸,她早可以捡起来吃。 螳螂就像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在落难之际,也不向人乞食,甚至你施舍它,都要作出向它"上贡"的样子,使它有"尊荣感",它才会接受,这也好比"打政治球",你即使要让对方,也得装作接不到的样子,否则非但得不到友谊,还会伤到对方的自尊。 于是我收回牙签,重新调整姿势,左摇右晃地向派蒂逼近,看她举起武器要攻击了,又突然闪开,摆前摆后地作成飞翔躲避的样子。她果然精神大振,站稳脚步,跟着我牙签上的牛肉,摆动她的上身。出手了!天哪!真快,我的牙签空了,牛肉已经到了派蒂的手里。 但是她夹着肉,还没放进嘴,就又一松手,扔了。 是由于味道不对?还是因为一到她手里,那牛肉没了我的操纵,派蒂觉得是死的,就不感兴趣了?怪不得她要吃虫,昆虫有个本领,就是可以头身都被咬掉,只剩一小块躯体连着一条腿,那腿都还会挣扎。 为什么有些动物只挑活的、会动的吃呢? 我想起"两个朋友和狗熊"(afriendinneedisafriendindeed!)的寓言故事。逃不掉的人躺在地上装死。狗熊看看,以为死了,就迳自走开。我以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由螳螂的习性看,如果我是小虫,遇到螳螂。或有一天我去外星球,遇到一个特大的螳螂,我岂非只要不动,就能逃过一劫吗? 也怪不得许多虫会装死,尤其是甲虫类,常常你一碰它,它就直直地掉在地上,而且仰面躺着,一动也不动,等你不注意,突然六肢乱摆,一翻身,飞了! 美国小孩在玩耍时常说"扮只负鼠(yanopossum)",意思是"装死"。据说那"负鼠"一碰到人抓它,就会装死。我相信无论甲虫或负鼠,它们都不是存心装,而是与生俱来地会昏倒。这"昏倒"使它们世世代代度过许多劫难,也渐渐发展为本能。许多人(尤其是女人)遇到大的打击,会昏倒,或许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吧!想想,"痛不欲生"和"不省人事",当然后者对身心的伤害较少。 我决定改变方法。 第一,我去冰箱拿了一块小小的生牛肉,因为生肉较接近昆虫肉。而且生肉比较有劲,不像汉堡牛肉,一碰就碎。 第二,我扔掉牙签,换成镊子。因为镊子夹得紧,而且当派蒂抓住的时候,我还可以不放手,跟她搏斗,免得她失去了兴趣。 看吧!她果然兴趣大增,开始忽前忽后地跟我战斗起来。我还故意用肉去撞她,把她撞到地上。她一跃而起,接着冲过来,又跟我的镊子打成一团。 她一定心想,天哪!遇到平生最大的敌手,她也一定会非常兴奋,哪个英雄不会为"棋逢敌手"而高兴呢?如果天天跟庸才交手,不但会觉得没意思,只怕久了,自己也会变成庸才。 在和派蒂交手中,我才了解她的力气有多大。过去听说蚂蚁力量大,能搬运比它身体大十几倍的东西。但我想,螳螂的力气更大,大到我居然得费一点力气,才能把她拉到嘴边的生牛肉、硬扯回来。 也怪不得"螳臂当车",螳螂是因为力量超强,而有了超过其他昆虫的自信。当然它也可能是超笨,见木不见林、见轮不见车,甚至只见眼前的一小块轮子,而见不到整个车轮。如同现在,派蒂敢跟我斗,因为只看见会动的镊子和肉,却忘了我这个人。 我又想到了狗。我猜螳螂的个性说不定也像狗。 狗对人吠,不是因为它强大,而是因为它怯懦,(可以手摸地,免得它以为你要捡石头打它。)轻轻对它说话,它八成就会摇尾巴了。 提到"蹲下来",大概养狗的人都会发现,狗很喜欢看人蹲。因为人蹲下来,变矮了,就成了与它平起平坐,在它眼里,也变成了一条狗。 "狗眼看人低"。最起码,它们希望看你"低"。 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说,狗其实自以为跟人是一样的。它们是"狗眼自视高"。它一方面有一种自卑,又一方面有自大,是"自卑的自大"。 以前在报上常看到在某温泉区,有"狗与女人"的表演。那种狗被抓之后,多半被拉到空旷处,被一枪正法。大家都说这种狗经过训练,或喂了"春药"。其实我看,狗本来就会对人有邪念。当我少年时,亲眼见到邻居家四、五岁的小女孩蹲在地上玩,她家的狗居然从后面攀上她,露出一副丑态。你说,它如果不自以为与人同类,可能如此做吗? 派蒂显然也如此。我发现与其说她是天生"嗜杀",不如说她是天生的没有安全感,当你在她前面飞来飞去,给了她威胁,她要杀你。相反地,当你不动,让她安心,她也就不会动。 "主动的杀"、"不安的攻击"与"怯懦的防卫",常常是一件事。如同"杀是为了吃"与"杀是为了免得被对方杀",是一体两面的事。 当我小时候,常听家里的长辈骂人"蔫土匪"。有一天我问我老娘,那是什么意思。她举了个例子说:"在土匪当中,杀人最狠的常不是看来最壮的,而是那种有点像大姑娘,很害羞,不太说话的男人。平常在土匪窝里总拿这种人开玩笑,但是到出去抢劫的时候,最杀人不眨眼的,反而常是这种人,这种看来像蔫花的土匪,就叫蔫土匪。" 我开始怀疑"杀虫不眨眼"的派蒂,正是"蔫土匪"。她不是因为强,而是因为弱。在内心深处的自卑与怯懦,以及怕被人瞧不起的一种特殊心态,使她受不得一点气、留不得人在她身边。她唯恐别人半夜取她性命,于是先下手为强,杀尽能与她为敌的一切对手。包括她的朋友、她的亲人…… 派蒂今天吃饱了,而且吃的是牛肉。我相信她是有史以来,第一只吃到牛肉的螳螂。 "螳螂想吃牛肉",不再是梦想。在我手上,能成为理想,而且可以实现。跟对了主子,哪只螳螂吃不到牛肉?哪只癫蛤蟆又不能吃到天鹅肉呢?肉靶十一月五日 女儿放学了,带回一本螳螂书,说是老师去图书馆借来给她的。 "老师怎么知道你养螳螂?"我问。 小丫头一翻白眼:"老师当然知道,全班都知道我的宠物叫派蒂,我过生日的时候还要把派蒂带去给大家看。" 我心想,"你过生日是明年一月底了,到时候派蒂早死翘翘了。"但怕小丫头伤心,没敢对她说。 女儿学校有个惯例,就是平常不准带自己的宠物到学校,只有生日那天,宠物可以带去班上一起庆祝。 宠物在小孩心里,有时候比父母还大。道理很简单,每个孩子都有天生的父性、母性,宠物是他们的小孩,一个人爱自己小孩本来就会比爱父母为多。所以学校老师不但尊重学生家长,还要尊重宠物,无论学生过生日带来的是晰蝎还是蟒蛇,老师都要为那宠物一一介绍,十足当个"贵宾"来对待。 据说宠物还有个好处,就是当小孩"赖家",不愿上学的时候,老师可以和家长一起骗小孩,说"你的宠物想看看你的学校"。小孩子总是瞪大眼睛,信以为真。自己不读书还可以,宠物要读书,拼命也得送去学校啊!于是高高兴兴带着宠物去上学。 只是我想,如果孩子天天说宠物要去上学,怎么办?这不是又违背了他们平日不准带宠物的规定了吗? 小丫头扔下书包就坐在沙发上看螳螂的书,书名是《祈祷螳螂》(prayingmantis)》大概螳螂的种类很多,对于平常看到的这种会把两个前肢屈起来,像是祈祷的螳螂,洋人就管它叫"祈祷螳螂"。 多有意思啊!明明那祈祷的手势,是为了准备猎杀;那祈祷用的手,正是杀的利器;又明明是只阴狠毒辣的虫子,却称它为"祈祷螳螂",不是太讽刺了吗? 不过想想,哪一只祈祷的手,不是杀生的手呢?就算真不杀生,也可能拿起刀枪打一场"圣战"。每一场大屠杀的战争,在自己的眼里都可以是"圣战",最起码那是冒生命危险,来保护自己家小和理念的一场战争。 心里有"圣",外面有"战",就是"圣战"。两军对峙,各自磨刀霍霍,各自慷慨誓师,各自祈祷自己的神祗,保佑自己成功,以彰显神的公义。 只是,那两边祈祷的可能是同样的神。 还是《老子》说得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老子的观念里,"仁"不像儒家想的那么重要,甚至可以说那"仁"反而是"不仁"。既然"仁",就"爱";既然"爱",就会"偏私"。对于整个宇宙而言,偏私是不好的,反而不如让万物按照它们的自然去成长、云杀戮、去物化。 所以从老子的观点,违反自然的一切作为都是不对的。只是进一步想,人既然活在自然之中,违反自然这件事,不也是一种自然吗?你可以破坏水土、乱垦乱伐,然后河川变短,一雨成灾,把你毁灭。你也可以破坏臭氧层,然后温室效应、冰川融解、土地缩小、庄稼荒芜,把你摧毁,或使你反省、改正。到头来,宇宙还是宇宙。只是盈虚消长而已,根本没什么大的变化。 前些日子《纽约时报》报导,美国中西部的"橡树平原"严重退化,造成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态改变。你知道最后归咎给谁吗?归咎于人们太努力防火了。由于没有天然的火灭作"定期清理",使生态系统被外来的物种霸占,使原来当地的自然景观整个改变了。 这不也证明了人们"强加的力量",也就是人们的"仁",反而对大自然,成为了不仁吗? 总之,你保护了可爱的"海獭",就保护不了稀有的"鲍鱼",因为海獭平均一天要吃七只鲍鱼。你保护了麋鹿,就保护不了草原,麋鹿吃光了草,到了冬天,还是一群群饿死。 都市里的鸽子,是"和平"与"仁爱"的象征,但是连梵蒂冈都发现不能再让鸽子这样繁殖下去,而采取了"节育"的手段。乡村里的大雁,是过境的候鸟,但是美国最近竟也有地方不得不有计划地射杀,还把雁肉拿去济助穷人。 你说什么叫"仁",什么叫"不仁"?什么叫"战争",什么又叫"和平"呢? 天杀万物,天也养万物;万物杀万物,万物也养万物。如此说来,这螳螂作祈祷状,且在你虔诚礼拜的时候,出手抓你、出言骗你、为你"开眼",要你"供养";然后将你吞下,不也是一种仁吗? "把书借我看好不好?"我对女儿说:"那么深的英文,你又看不懂。" "我看得懂。"她居然继续举着看,还转来转去,不让我从旁边偷看。 大概这就是年轻,像一扇门,对外开着,随时都可以冲出去海阔天空地跑一圈。每次我拿起英文书,都觉得好重,除了书重,心情更重。觉得人老了,还流落番邦,读番文、教番人。每次看到电脑,也害怕,觉得冷冷硬硬,像是独目巨人。儿子却说他上了网络,好像面对一整个世界。 美国小孩不晓得是不是都这样开始自己读书、读自己的书,管他懂不懂,只要能认abc,就抱着猜;猜到了,便十分兴奋。结果愈猜愈多,自然就通了。 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欣然忘食。"不也是一样的道理吗?曾几何时,我们的教育变得那么僵化,背人名、背年代、背条约、背文法,愈背愈伤心,好像背了两百年祖先的血债和冤屈。好像发现一部中国近代史,竟是一部中国西化史。 女儿的老师知道她养螳螂也是有原因的。 虽然才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老师居然规定每天到校第一件事,就是写日记。 你想想,那么小的娃娃,能拼出几个字?写出什么屁文章?可是老师照样津津有味地看、津津有味地改。 她改,不是改拼错的字和用错的文法,而是加上一些"呼应、叫好"的句子,譬如我女儿写"昨天我把两只虫放进螳螂笼,一只跳、一只爬。" 老师就写"那真是个精采的昆虫秀。" 又当我儿写"昨天我给我的螳螂两只小虫,它抓住一只,又试着抓另一只,被那只跑掉了。她又抓到,于是一手一只,它得到两只。" 老师不但不讲"贪心",还说"那你螳螂有了一个大餐。" 这使我想起我小学三年级时,写了平生第一个剧本,钉成一本书的样子,十分得意地拿给老师看,老师看了第一行,就说:"你写你坐火车去阳明山?" "对!"我笑着答。 "对个屁!阳明山根本没火车。" 我正想自己小时候,女儿突然大叫起来: "爹地!我们为什么不喂派蒂吃蟋蟀?" "我们喂了啊!前几天那两只黑黑的、会唧唧叫的,就是蟋蟀呀!" "那我们为什么不再喂?" "抓不到啊!"我说:"天冷了,没有蟋蟀了。" "有!"女儿指着书大叫:"书上说有。" "不可能!"我借机会把她手上的书抢过来:"我看看。" 书上一大堆照片,全是螳螂,大概作者也是养了只螳螂,并从头到尾细细观察它的生活,我翻到女儿看的那一页。印一只大螳螂,正抓在一只小蟋蟀。旁边写着——"如果你找不到虫喂它,可以去宠物店买蟋蟀,那是螳螂最爱吃的。" "对呀!"我也叫了起来,为什么没想到呢?宠物店里的一些鸟啊、蛇啊,都要吃虫,它们一定有。 我是一个常去宠物店的人,尤其以前养亚玛逊鹦鹉的时候,更是常去为鸟买食物、维他命和玩具。这次养了派蒂,居然一次也没去,是因为我认为螳螂不是正规的宠物,不可能找到什么与螳螂有关的东西。 一边笑自己迂,一边拜托老婆开车,送我去宠物店,小丫头也兴奋地同行。 宠物店离家不过五分钟,落地玻璃窗上总是贴着减价的条子。譬如一只小鹦鹉九毛九分钱。 这不是笑死人了吗?便宜到可以买一大堆来"炸小鸟"吃了。其实这是一种"设局",先让你贪便宜,买到两只小鸟,再要你买笼子、买食盒、水盒、谷物、维他命、鱼骨粉。整个搞下来,五十块美金也不止。更可怕的,是当你养上一阵,愈养愈爱,于是为鸟买玩具、为它换大笼子,渐渐变成店里的常客,不知不觉奉献更多钱。 我推开门,一个高大的中年男人,正站在柜台前发怔,看到我,耸耸肩,说:"一屋子宠物,就是没人。"接着不断叫"哈罗!哈罗!有人在吗?" 里面立刻传来好几声"哈罗!哈罗!有人在吗?"不是人,是大鹦鹉装的。接着发出一长串哈哈大笑的声音,跟我们的笑声混在一起。 想必每次它这么说,顾客都会笑,所以它学会说完"哈罗!哈罗!有人在吗?"就笑。 也许大鹦鹉有传话的作用,才学完我们的说话,就冲出个年轻人。先收了那高大男人的钱,又问我要什么。 "你有没有……有没有oo"大概有些紧张不好意思,我一下子居然忘了蟋蟀的英文名字。 "cricketo"女儿接上了话。 "哦,要几只?" "几只?"我又怔了。到底买几只呢?"一只多少钱?" "五分钱!" "二十只吧!" "吃得了那么多吗?"他居然歪着头问我:"喂谁吃?" "螳螂!" "哇!"他怪叫了一声,说:"五只就成了,活不长的。" "活不长?" "对不起!你别误会,我是说蟋蟀活不长,三、五天就死了!" 我心想,奇怪!我那只母蛐蛐为什么活那么多天呢?不过立刻改口:"好!五只。" 他往后走,我好奇,跟了进去,女儿也像尾巴一样,跟着我。 路很窄,两边全是笼子,有兔子、大竺鼠、大蛇、晰蝎、变色龙、热带鱼、白老鼠、野鼠和各种小鸟。 他一直走,走到后面放珍贵鸟的玻璃屋,蹲在地上,打开一个箱子,里面全是浅褐色的蟋蟀。 他抓了五只,放迸长长的塑胶袋里,还往袋子里吹了口气,再用像皮筋,把袋口绑紧。交给我说:"两毛五。" 我一路走回柜台,一边不断掏钱,发现口袋里只有皮夹子中的一百块。如果我交给他一百元,只买两毛五分的蟋蟀,未免太不像话了吧!只怕他还会以为我是用百元"伪钞"换"真钞"呢。 赶紧把蟋蟀交给女儿,跑出门,找停在路边等的老婆要两毛五。她也没有,交给我一张二十块的。 又走回店里,东看看、西看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好买。女儿眼尖,居然看到两个粉红色的塑胶盒子,外面贴着印了乌龟和鱼的图片:"我要那个!我要那个!给派蒂住。" 盒子有圆有方,做得很讲究,上面有门,还有透气的小孔,四边则是透明的塑胶。我想那盒子用处不少,就两个都买了,并当场把袋子里的蟋蟀倒进圆盒子。 回家的路上,女儿抱着塑胶盒,对着里面的蟋蟀说:"五只新宠物!" "马上就要被旧宠物吃了。"我说。 "yummy!好吃!"小丫头作吃东西的样子,好像她变成了派蒂,开始吃蟋蟀大餐。女人香十一月七日 "哇!螳螂还活着啊!"儿子从学校回来,进门看见派蒂,就叫了起来:"而且住进这么漂亮的盒子里。"他把派蒂的新家举起来看:"噢!日本制。哪里买的?" "宠物店买的。"我说。 "这么讲究,怪不得活得长,大概有一百岁了吧!" 他大概是想到以前我给他养的那只螳螂,住在鞋盒里,只活过暑假,就死了。所以对妹妹的这个宠物,受到如此礼遇,有一点吃味。 "我也不晓得应该算几岁,应该很老了。"我说:"住得好,光线好,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吃得好。" 以前他养螳螂的时候,也就像他妹妹的年岁,每天放学,我带着他,手里拿着筷子,在人行道上到处找大蚂蚁,引得好多邻居奇怪,还以为中国人有这样"野餐的方法"。 "她吃什么?"儿子伸手进去逗派蒂,被狠狠钳了一下,叫了起来:"好凶!" 她当然凶,她吃各种蜂,现在没蜂了,就去宠物店买蟋蟀。"我给他看装蟋蟀的瓶子。 "其实我那只螳螂是吃坏东西,死掉的。"儿子歪了头:"你不记得吗?我们喂它吃了一只蝉,它吃完,身体变成咖啡色,就死了。搞不好,是撑死的。" "其实以这种螳螂的身材,根本没有资格吃大蝉,要不是在小盒子里,我们抓来给它吃,我也不认为它有力量抓得住蝉。螳螂捕蝉只是作比喻,根本不实际。"我说:"所以我也不喂派蒂吃蝉。" 儿子到楼上他自己的房间去了。不久,又碰咚碰咚地冲下来。 他才进书房,就带来一股怪味道。 "搽了什么香水?"我骂他,他知道我对很多香味敏感。 "没有搽香水,是它!"指了指他自己的手,手上拿了一个胶条,放在我前面。不再是香,成为臭,原来胶条上黏了一只奇怪的虫子,是那虫子发出怪怪的味道。 "怎么办?怎么办?"他摇着手上的虫子:"要不要喂派蒂吃?" 我指了指桌上的镊子,叫他自己处理。 他坐在地毯上,用镊子夹虫,一边夹,一边大叫:"臭死了。" 连在厨房里的岳母,都好奇地走来问是什么怪味道。 "临时的,还是臭的?"我问她。 "说不上来。" 虫子才丢下去,派蒂就一个箭步,上去抓住吃了。我捂着鼻子过去看,觉得这虫有点像"天牛",但触须短,身上又没有斑点。跟天牛一样,它也有个小小的头。上半身是黄褐色的,翅膀是黑色,而且很奇怪地在背上形成一个"x"的图案。 儿子守在派蒂旁边,忍着臭味,看她吃。对于在这个萧条的季节,能抓到一只虫,又是在他屋里抓的,似乎有点得意。 孩子难得对家奉献,有时候,做了一点事,他自己都会兴奋,包括抓虫子这件事在内。 他上楼了,没多久,又跑下来,又抓了一只同样的,也又喂派蒂吃了下去。 再上楼,没多久,再抓了一只下来。 我开始操心:"你好好查查,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太久不在,什么地方漏了水、出了毛病?怎么一屋子都是这种怪虫?" 他没回楼上查看。倒去翻书柜,找出time一life出版的《病虫害(pestsanddiseases)》,查了半天,大叫一声:"有了!是南瓜虫(squashbug),冬天喜欢藏在配叶,或躲进屋里。会发出臭味。我都是在窗缝里抓到,它们一定是要躲进来过冬。" 我稍稍放下心。告诉他,后抓到的虫,就放在塑胶袋里,不要一次都喂给派蒂,简直臭死了。 想想!接连吃了两只,派蒂每次咬开那"南瓜虫"的肚子,里面就流出绿绿臭臭的水,整个屋子都臭了。 晚上,有朋友来。一进门,就仰着脸吸气,问:"什么味道,好香!" "香?"我一怔。 "是啊!是不是刚剪完草?是草香。" 我笑了起来,带他看那虫,打开塑胶袋,他跳着逃出书房。 半夜,我睡不着,起来喝牛奶。找开卧室门,迎面扑来一阵清香,真像春天刚剪完草的味道。 使我想起麝香,中药行里的麝香,臭得令人欲呕。还有我吃过的一种来自东印度,叫做"valerian"的草药,臭得像是多年不挖的阴沟水,即使把那药瓶紧紧盖住,并放在抽屉的深处,都有臭味透出来,使我最后不得不把它扔掉。 我后来查书,说valerian是阿拉伯、西亚洲和欧洲人常用的一种"香料"。 于是我想,这"南瓜虫"是吃足了我院子里的花草,把花草的香味浓缩,成为它那绿绿的体液。 这小小的臭虫,其实是个香虫,连我的派蒂吃了,都散发出一种特有的"体香"。 第十一章 当杀手爱到心深处 贱之生 十一月八日 今天真是了不得的好日子!因为有了大喜的消息! 事情是这样的: 已经是深秋了,院子里的枫叶,由艳红转为柠檬黄,然后纷纷飘落。这种日本丹枫跟加拿大糖枫不同,小小的叶子不含什么水分,落在地上没几天,就一一卷起来,轻轻的、柔柔的,走上去软软的。 还有那十几公尺高的法国梧桐,叶子还来不及变色,就被明年春天要长出来的叶芽,给顶了下来。好像小孩子换牙齿,是新牙的"尖",顶掉乳齿的"根"。 满园都是落叶,已经看不到原来的草地。园丁用一种强力的吹叶器,把配叶吹到一处,再打包,运上车。可是人刚走,一阵风来,就又落满了。 最糟的是屋顶,落叶没人清理,就往天沟里积,塞住出水口。一下雨,屋子四周便成了瀑布。如果再不清,冬天天沟里结了冰,再下雪,再结冰,愈积愈厚,当解冻的时候,就会往屋檐里"倒渗",造成漏水。 趁儿子回来。今天下午,我特别拿了几个大垃圾袋和两双手套,叫他一起到屋顶清天沟。 从去年深秋到现在,整整一年了。早期积下的叶子,都已经腐烂。从最上面下手,先是艳丽的霜叶;再来是泡烂的朽叶;再往下,则是黑黑的稀泥。 每年看园丁一车运走配叶,我都好担心,觉得大地滋养了树林,树木长出叶子,理当落叶归根,再化成养料,回馈给大地。如今叶子年年落,又年年运走,这土地不是就要愈来愈贫乏了吗? 有一阵子,我特别在后院挖了一个大坑,把所有的朽叶、烂草,全堆在坑里,再盖上土,使它们化为养分。没想到,前一年堆得高高的土坑,第二年居然一点点下陷,挖开来,虽然看到黑色的腐植土,但不过薄一层。 原来树叶变回土壤,只有一点点。也可以反过来说,一点点土壤,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就能变出千千万万的树叶。 蹲在屋顶上清理天沟,看到这黑色的烂泥,可以知道其实树叶总是在落,随落随烂,才能积出这许多。也才惊觉自己已经有许久不曾好好清理天沟,也不曾在家度过深秋了。 我们把朽叶烂泥抓进垃圾袋,装满了,再把袋子扔到下面院子里,等会儿一起收。 "把烂泥尽量清干净,免得愈积愈多。"我叮嘱儿子。 他突然大叫着伸出手给我看:"天哪!天沟里居然有蚯蚓!" 果然一条蚯蚓,在他手里蠕动。 "扔进袋子。"我说。 他没照做,把手伸长,扔到下面的花圃。 "也好!"我说:"不知道它是怎么跑到这天沟里来的。说不定从小被鸟衔上来,掉进天沟。从来不知道大地是什么样子,还以为天沟就是世界。你这是送它回故乡!" 我们继续清理天沟,没再看到第二只蚯蚓。倒是由这蚯蚓,想到不少事情。 儿子提到他来自阿拉斯加的同学说,那里有很多挖矿之后留下的大坑,后来积了雪水,变成池塘,没人管,却出现鱼。 "不知从哪里来的鱼?"儿子自言自语地说。 我则想到巴哈马群岛"蓝洞(theblueholes,),在石灰岩形成的数百英尺深洞里,住着各种鱼虾。它们有些是千百万年前,在某一个奇特的海啸之后被冲进岩洞;也可能是从地上的小裂缝,不小心钻入其间。 微乎其微的机会,几条小小鱼,游进海床的一个缝隙,接着地层移动,封闭了那个缝隙,再也游不回大海,只好安安心心地留下来。 不再有潮、不再有浪,甚至不再有阳光。它们也渐渐不再需要眼睛,成了瞎子,甚至不知天地何在,居然能肚子朝上、倒着游水。 这些都是卑微的生命。亿万年来卑微地活着,目的只是使自己的生命能够延续。跟那些偶然落入深洞,就世世代代过下去,不再知道外面世界的生物比起来,这屋顶的蚯蚓又算得了什么? 想想派蒂,真还算是幸运,她在被抓进屋子之前,不知已经面对了多少同类。就算那些同类都被她杀了,她毕竟见到了它们。但是,有多少人们的宠物,可能是猫、可能是鸟,从生下来,甚至没有孵化,就到了人类的手里,然后关在屋内,终其一生,竟然没有机会见到同类。 如果有一个孩子,在某种超能力的主宰下,被独自养大,一生没见过另外一个"人"。你说可悲不可悲?而当有一天,他居然看到了"人",那将是多大的震撼? "派蒂大概找不到丈夫,要做一辈子处女了。"我说。 "就算找得到,她还有兴趣吗?"儿子笑道:"只怕太老了吧!" 这世上的事,就如此神妙,使你不能不相信命运。正说着,我突然大叫一声:"不要动!" 一只螳螂就停在儿子背后的瓦片上。好像老天听到我们的对话,立刻丢下来一只。我伸手抓了一个空垃圾袋,慢慢走过去。我已经知道螳螂的个性,所以有把握,只要把袋子罩上去,它就跑不掉。 垃圾袋是黑色的,质料很薄,我怎么也撑不开,干脆用抓蛇的方法,把手伸在袋子里面去抓。 一寸一寸靠近,它早看到我,应该会举起爪子攻击,只要它一出手,我就把它攥住。 但它没有举起双钳,却伸开了翅膀,露出里面红色的薄膜。然后,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它居然腾空飞了起来,先往上升,直直地升高,再朝下面的树丛飞了过去。 "爸!你为什么不扑它呢?"儿子叫。 "我忘了!"我说。应该说我是怔了,因为我还没见过螳螂飞。它飞得那么安静、那么稳,甚至应该说"那么慢"。 我回过神,叫儿子盯着它落下去的小树。注意它的动静。接着由阳台的门,冲进屋里,再飞奔下楼,又去拿了透明的塑胶袋,跑进院子,到那丛树前。 "它没有动,还在那儿。"儿子喊。 我已经看到了。这次没有迟疑一袋子就罩了下去。 走进书房,儿子也跟了进来,帮我把它放进新买来的圆盒子。 它居然没急着往外逃。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站在盒底,连喘息都没有。 螳螂是会喘息的,可以由肚子看,一张一缩地动。这螳螂的肚子很小,身子也比派蒂短许多。"我相信它是公的。"我说。 "为什么?"儿子问。 "因为书上说公的比母的小,而它比派蒂小。" "大概是饿小的。" "不!是公的!" 我丢进一只蟋蟀,它没立刻出手,可能一辈子没见过蟋蟀。我开始有点为他操心,它那么土,又那么小,派蒂会不会看得上呢? 但我也想到以前养的大鹦鹉,有一次在屋子里飞,撞到玻璃鼻子上渗出鲜血。我把手臂放在地上叫它,它慢慢走过来,站上我的手臂,居然一点没有惊慌的样子。 强鸟、强虫和强人,都一样,他们临大事而不乱。 我看这只新螳螂,就有大将之风。 果然,隔了一下,它很轻松地出手,就把蟋蟀抓住了,而且开始吃。只吃一半,就扔在罐底,开始洗脸。 公螳螂和母螳螂进食的习惯不同。公螳螂只要吃饱就行了;母螳螂则为了以后能怀更多的孩子,而要不断地吃,长得愈大、愈胖、愈好。 "跟人类一样!"我对儿子说:"我确定这是只公螳螂!"杀夫十一月十日 虽然它们俩好像并不"来电",我还是决定让它们今天成婚。我不能再等了,派蒂的肚子已经很大,里面一定有很多卵等着受精,据书上说母螳螂即使不能找到公螳螂交配,还是会产下"处女蛋",看来,一样是卵,却不会孵化。所以我必须把握机会,及时让它们交配。 派蒂的塑胶房子是粉红色屋顶,不用"结彩",也自然有一种喜气。新郎官虽然跟新娘比起来有些瘦小,但是颜色特别绿,又擅长飞翔,力量也惊人,往优点看,算是差强人意了。许多动物都是母的比公的块头大,因为母的要怀孕、要带孩子,必须有强大的本钱。其实人也一样,女人的rx房比男人大,骨盆比男人宽,皮下脂肪比男人厚,心脏力量比男人强。女人也因此比较耐寒、耐饿,且活得更长。你看那老人院里,多半是女的;在街上也总看到老太太搀老先生。不是男人要被伺候,是因为男人总是"早衰"。 女人改善体质的机会也比男人多。男人天生如何,大约生下来就不太能改变,大不了用药补,改善一点体质,但是女人不同,她们有生育的机会。我不知看过多少原本身体孱弱的妇人,从怀孕就不同了,生产之后更不一样。身体突然变大两号,中气也变得浑厚。生育改变了骨盆的宽度,改变了贺尔蒙,一个人突然要承担两个人的"开销",整个体质都产生了变化。更重要的是生育也可能改变女人整个的"人生观",许多雄心壮志一下全不见了,只求孩子长得好。从某个角度看,一个娃娃可能扼杀了一个才女,从物种进化的角度看,那是上天赋予的"母性"发挥。常听人感慨某妇人学历多高,后来成为家庭主妇,真是可惜。为什么不想这个高学历的母亲,可以把她的学问发挥在孩子身上? 这个世界之所以可爱,或者说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并不因为大家都是一个"模子"里出来,反而由于各人有各人的特质。 有些孩子从小没人管,大天光着屁股在街上跑;有些孩子是天之骄子,每天由大人"提着衣领"走路。有些孩子从未接受家庭的薰陶,有些孩子则是幼承家学。前者有前者的成就,后者有后者的特质,恐怕同样一件事,他们思想起来就是不一样,做起来更有差异。这差异是好的,它使人类文明能够不死板,而呈现"多样化"。 同样的道理,不门当户对的联姻,也能造成多样化。 现在我的派蒂要举行"喜礼"了。在山野里长大,天性淳朴,又身手矫健的公螳螂,将要与我受过高等教育,精明干练,且嗜血爱杀的派蒂小姐结婚了。他应该高兴,我的派蒂虽然"阅人无数",但依然是"处女"。 交合,是一切生命的起点,也是最见不到物种差异的地方。没有错!人类的交媾早期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是由"后面"进入。因为两个都站着,而且雄性站得高、看得远,才能随时警戒、随时逃跑。只有到了晚期,才发展出面对面拥抱的交媾动作。眼睛能对着眼睛,胸部对着胸部,下面又紧紧相连,灵魂之窗和所有的"性感带"都相对。又因为拥抱而有安全感、从属感,多美啊!这是人类最值得向其他动物炫耀的一项特长。只是,这种做爱的动作,也最危险。 我没见过螳螂交尾,相信也脱不了那种雄性从后面进入的形式。似乎大多数的动物,在交配之前都会经过一番追逐,甚至打斗,打得头破血流,再半推半就地搞在一起,这种暴烈的动作,对某些人有特别的刺激。因为"性"常是征服的"目的",也总是征服后的"战利品"。有些人甚至喜欢"三人行"。前几年,美国有个警察,就常教老婆勾引别的男人上床,自己躲在衣柜里观赏。此事上了电视,连播好几个礼拜,两个人因此大出风头。但据心理学家分析,许多动物在性交时,如果同时有其他竞争者,会射出更多数目的精虫,以提高自己"后代"受孕的可能性。或许这也是对某些人而言,"三人行"更能产生刺激的原因。 午饭后,我先清理了书桌,把装新郎新娘的两个盒子并排放着,使它们能由相互顾盼间,培养些情绪。其实自从抓到公螳螂,这两天除了分别喂食的时间,我总是将它们的盒子放得很近。我相信它们分泌的费洛蒙,早已穿过盒子上的通气孔,作了沟通。 只是,它们依然各吃各的,各睡各的,甚至彼此连正眼也不曾相看过。现在还是这样,使我不得不怀疑,它们可能不同种,所谓"风马牛不相及",根本无法产生情感。 三点半,这是我平常开始创作的时间,我一打算为派蒂的婚礼多浪费时间,也不奢望它们有什么美丽的洞房花烛。只想早早把它们送作堆。至于下一步,就靠小两口自求多福了。 "听新房喽!"我把每个人都叫来:"派蒂要圆房了。" 大家反应都不热烈,只有女儿最先跑来问"什么叫圆房?" "圆房就是结婚!" "好棒哦!好棒哦!"小丫头开始又叫又跳:"派蒂要结婚了。"接着东张西望:"但是谁作花童?" "我们大家都作花童。" 老婆慢吞吞地走来:"屁螳螂!还要什么花童?连是公是母都弄不清,只怕又把新来的给吃了。" "那也很好啊!反正不是结婚,就是大筵。总是好事。"我一边说,一边把公螳螂的盒盖打开,他正攀在盖子上,所以跟着盖子被提了起来。 我又打开派蒂的盖子,把公螳螂的盖子盖在派蒂上面。这样做,等下公螳螂就可以走下盖子,和正站在盒底的派蒂相遇了。 我开始大声哼"当,当当当"的结婚进行曲。只是才哼了一个小节,就发现盒子里发生了"大变化"。那只公螳螂不知是自己跳下去,还是被派蒂一把抓下去,两只螳螂已经纠缠成一团,派蒂的钳子正好钳住了公螳螂的颈子。 "不要打!不要打!"我掀开盒盖,打算劝架。这瘦小的公螳螂哪里会是派蒂的对手?但再不是对手,也不能像只马蜂,飞到派蒂的面前,就无声无息地送了命吧! 我动手去拉派蒂的钳子,希望能为公螳螂解困,但是还没碰到,就住手了。因为我看到公螳螂的尾巴已经塞进了派蒂的屁股之间。 天哪!我怎么能相信,这两个从来不曾相看一眼的家伙,居然一拍即合,二话不说就上了床。难道它们早就暗通款曲?抑或是干柴烈火,无须煽风而一触即燃? 公螳螂是在上的,尾巴成为一个大转弯,弯向前,伸进派蒂的屁股。 派蒂的尾巴原来是尖的,现在上下张开,好像个开口的大水壶,半径差不多有八毫米。公螳螂的尾巴扎得不浅,已经紧紧地密合,像是吸在了一起。 公螳螂的头虽然被派蒂钳着,很不自然地斜向一边。但是尾巴仍然不断地收缩,像是正往派蒂的身体里注射自己的精子。 突然派蒂松开手,一扭,上半身由下方抬到了公螳螂的侧面,再出手一钩,压住了公螳螂的背。 两个家伙成为了x形,绞在一起,就下半身而言,是公螳螂在上;就上半身而言,以是派蒂在上。 下面的八条腿也是相互纠缠的。一个踩着一个,似乎说"你不准我动,我也不准你走,要死一起死。"使我想起在空中交尾的蝴蝶,一边交尾、一边飞,你把它们网下来,还舍不得分开。 据说在做爱的时候,女人有更大的忍痛力,许多痛苦在那时都不知被什么神经转化,成为快感的一部分。"痛快、痛快!""痛"也可以是一种"快",或许"交媾"最能证明这一点。 不知"初试云雨"的派蒂会不会痛,又会不会痛快。倒是小女儿急死了,说派蒂被欺侮了。许多年幼的孩子在不小心撞见父母做爱时,都会以为爸爸欺负了妈妈或妈妈欺压了爸爸。如同大哭常听来像是大笑;大笑又常笑出眼泪。"叫床"有时确实像被欺负、被虐待,或叫救命的声音。怪不得常有人报警,说邻居家有人惊叫,敲开门,才见两个衣衫不整的男女在喘气。 "这叫作交尾。"我对女儿解说:"你没看见吗?它们的尾巴接在一起。这样,它们就会生小孩子,所以那不是欺负,是相爱。" 正说着,就见派蒂的嘴一直动、好像在接吻,顺着公螳螂的背,向上吻,吻到了颈子。狠狠地吻,天哪!她居然咬住公螳螂的脖子,而那公螳螂竟笨得不知躲避。 不过十秒的时间,公螳螂的头已经被咬下来了。派蒂没有用手帮助,靠嘴旁边的"会动的小须"帮助,把公螳螂的头,在嘴里转来转去,继续咬,咬掉了半个头,把"脸皮"扔在地上。 没了头的公螳螂依然紧紧抱住派蒂,丝毫没有改变原先的姿势,肚子也还一抽一抽地,在注射xx精虫。 派蒂开始转头,咬公螳螂的肩膀以下。上次她咬死"客人",没把上半身吃光,我相信因为那里是螳螂外骨骷最坚硬的地方。 可是这一次,她居然一直咬,而且全都吃下去了。大家屏息看,可以听见卡吱卡吱的声音。咬到了上肢,也就是钳子和上身接触的位置,一只钳子掉了下去,发出"答"的一声,可见有多硬。但是派蒂没放过另一只钳子,居然像吃饼干一样,全部吃光。 老婆首先看不下去,骂一句"残忍",掉头走了。岳父也跟着离开,还一边笑、一边摇头。我也叫小丫头去做功课,说等下有精彩画面,再告诉她。 叫了好几遍,小丫头才如梦初醒问:"派蒂为什么要吃她丈夫?" 我怔了一下,不知怎么答,就搪塞他说:"是她丈夫要送给她吃。"又说:你没看到派蒂咬他,他都不躲吗?螳螂跟人不一样,它们用另外一种方法,表示自己的爱。" 小丫头耸耸肩,走了。对于一个六岁多的孩子而言,把伴侣活活吃掉,在新婚之夜,杀掉自己的丈夫,是绝对难以理解的。 其实我刚才对女儿说的并没什么错。 许多昆虫都会在交配时,把伴侣吃掉。也可以说是那伴侣主动送上口,或消极地不逃避,宁愿被吃掉。 被吃的都是公的,母的不能被吃。如同电影,主角不能半路死掉,死掉就没戏演了。 母的吃了公的,母的继续存活,生下蛋,使后代得以繁衍。本来嘛!男人何尝不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小,牺牲自己的性命,只是昆虫牺牲的方法不大一样罢了。 当然它们一定有牺牲的目的。譬如澳洲一种"红背蜘蛛(red-backedspider)"在交尾时,公蜘蛛会主动把身体送到母蜘蛛的嘴里,让"她"吃,还有一种公蟋蟀(sagebrushcricket),会把自己的翅膀送给母蟋蟀吃。又有一种公蝗虫(kaiydid),会制造一团好吃的"胶状物",在交尾时送给母蝗虫吃。它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是希望延长交尾的时间。因为据研究,交尾时间愈长,愈多卵能够"受精",也愈能繁衍出健康的后代。 另外我们可以假设,雄性的昆虫把自己的身体或营养品送给雌性吃,是为了"给太太进补"。某些雌性的昆虫也似乎天生知道应该吃掉自己的爱人。甚至无论饿不饿,都得吃。 瑞典的科学家曾经把母蜘蛛分成两组,一组不给吃,让它饿;另一组喂得饱饱的。然后让它们交配,居然两组咬死"爱人"的比例相同。 "爱他,就是把他吃掉。"不是也有些女孩子,会在爱到极致的时候对男朋友说:"真想把你装在小瓶子里,带在身边"吗?许多年前,有位日本留法的学生,不是也把女朋友杀掉,还将重要位置的肉,收在冰箱里,当生鱼片享用吗? 爱是占有的,最实在的占有,就是使他成为自己的一部分。爱也是牺牲、奉献的,为了下一代的繁衍,为了在荒凉的时代,使自己的爱侣,有足够能力养育自己的下一代,无论人或昆虫,都可能牺牲自己的性命。 我一直把派蒂的盒子放在面前,一边做我的事,一边在重要关头作写生。我发觉写生有时还是比摄影好,因为没有"焦距"的限制,可以画出每个"细节"。 从下午六点到夜里十一点,都没什么变化,派蒂咬掉大半个公螳螂的上身,就不咬了,因为她弯不下身继续咬。 也如同暑假时,在花莲机场,陈维寿老师说的,那公螳螂没有了头,似乎反而更快乐。快乐地继续抽缩自己的肚子,享受鱼水之欢;也快乐地享受自己牺牲的快乐。 十二点三十分,我最后一次看它们。 交尾已经结束,派蒂抓着公螳螂的身体,正一口一口地吃。她的屁股里有公螳螂的精子,她的肚子里有公螳螂的身体。这是多么完全的拥有!她拥有了他的"精"、他的"爱"、他的"身体",以及他的"生命"。 然后是——他的孩子。抬头相十一月十一日 早上一睁眼,就冲到书房,因为我太好奇了,我要看看派蒂能不能把她丈夫完全吞到肚子里。 派蒂正倒挂在盖子上,一动也法动。我从下往上看,看到一个大大的肚皮。 再往下看,看盒底有没有剩余什么残肢断腿,居然除了昨天不小心掉下的一只钳子、一张"脸皮",和四片薄薄的翅膀,什么也没剩。派蒂已经把她丈夫吃得精光。 不浪费食粮总是好的,包括不浪费丈夫的尸体在内,这使我想到以前一位法官说"人死了,就不再是生命,而成为物。但是不能因为亲人的尸体成了物,就把他拿到市场,切块,当肉卖了。亲人的尸体只能作祭拜的标的。" 螳螂显然违反了这善良的风俗。可是从生物的角度想,母螳螂把公螳螂吃掉,非但除去了那个"完成传宗接代使命,便一无是处,只会浪费粮食"的家伙。又能当作一种营养品,让下一代长得好,不是很完美吗? 小时候吃饭时,大人总警告:"不要掉饭粒,免得将来取个麻脸的媳妇。"长大一些,他们又改口,说"粒粒皆辛苦"。所以即使我撑死了,也不准下桌,非吃光不可。 这观念一直影响到今天。 看女儿剩饭,我会不高兴;每次我吃肉,就算吃不下了,还硬撑。只是而今我想得跟以前不一样—— 女儿剩饭,我会想"你是不是吃得太少了?怪不得这么瘦。想办法多吃一些!" 自己吃肉,我会想"这肉是由活生生的动物,牺牲它们生命所提供的。虽然只是小小一片,如果从我身上割下来,会多么痛?所以,我不能浪费,既然吃,就要吃光。" 同样的道理,既然丈夫牺牲了性命,给派蒂吃,她就应该好好吃光、好好生出健康的下一代,完成丈夫的遗愿。如果只咬两口,把头咬断,就不再吃,反而是"不仁"了。 我前后左右地转动盒子,看派蒂的肚子有多大,想一整只公螳螂,如何通过那细细的脖子,和窄窄的胸部,进入她的腹腔。她的肚皮都撑得透亮了,显现出"一格、一格",有点像鳄鱼皮的纹理。昨天张得大大的"屁股",现在又合了起来,相信里面一定有许多卵,正在受精、正在成长。算起来,它们做爱一共做了九个小时,应该够长的了,也必能孕育出不少后代。 我开始为她的生产担心。 在野外,螳螂都用倒挂的姿势,在树枝上产卵。树高,蚂蚁比较不会上去,卵也比较安全。此外,我昨天晚上特别打了电话给台北的陈维寿老师,告诉他这大喜的消息,以及派蒂"大义灭亲"的表现。又问陈,螳螂卵需不需要越冬,还是可以立刻孵化?陈想了一下,说按理,温带的螳螂卵,应该要过一个冬天。 于是我想,这小小塑胶盒里的树枝,够不够派蒂生产?生产之后,我又该如何处理她的蛋如果放在屋里,会不会突然跑出好多小螳螂?此外,我是不是应该把她的卵放到室外,接受冷冻?而且挂在枝头,创造一个比较"自然"的环境,等待明春的孵化" 如同一个丈夫,在妻子怀孕之后,便有了许多焦虑。派蒂的丈夫死了,什么事都落在我身上。 宠物就是这样。与其说它们娱乐你,不如说是你伺候它们,当然,它们也是极可怜的,只要你不喂食,他们就得死亡。 说来奇妙,自从养派蒂,我非但没耽误工作,而且更健康了。每天在花园里追虫子,连台风下雨的天气,都撑着伞出门。从来不曾这样亲近过大自然,也许因为鼻黏膜常接触不同温度的空气,连气喘都好多了。我是不是应该感谢派蒂呢? 现在,虽然虫都不见了,我还是每天出左右裤袋各塞一个塑胶袋,偶尔碰到一只蜂,就紧紧跟着,跟它到海角天涯,想办法把它抓到。 有时候,我也会站在花圃前,看那窗边的一窝"黄夹克"。它们还是进迸出出,表示天冷了,依然有活动。只是它们一出蜂窝,就直直飞不见,也不知飞到多远的地方去。我猜它们也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习性。 提到"窝",我决定把派蒂由现在的新房子移回原来的玻璃罐,因为那罐子比较高,可以放长一点的树枝,利于派蒂生产。 粉红色的盒底,有她丈夫的一些遗体和翅膀,我原想把翅膀收起来,又想应该给她留个纪念,就一同倒进玻璃罐。 她居然连正眼也没看一下。伟人常有"抬头相",他们往前看、往远看。强人也有"抬头相",他们只看"一将功成",不看"万骨枯";他们只看"千秋功业",忘了"遍野哀鸿"。 派蒂从不看她吃剩的残尸。那些都是失败者,失败者不是她悲悯和关怀的对象。她只从那些尸体上走过,去追杀她的新猎物。 我又丢了一只猎物给她。我存心看看,这个肚子已经胀得快爆了的杀手,是不是还会杀? 那是我昨天又买回的蟋蟀,我猜想,它说不定很幸运,能在杀人不眨眼的"暴君"身侧,活上几天。能好好活在暴君的身边,是多了不起的事!又是多么值得被尊重的成就!若不能作个弄臣,逗得暴君开心;就得作个奸臣,帮助暴君为虐。做得成功了,还能当个"买办",为人赎死、求情、打通关节…… 很可惜!这蟋蟀做得不成功。它才进去,就被派蒂扑过去咬死、吃掉。 作了母亲的动物,总变得更为凶暴,它的凶暴不是为自己,是为孩子。 我益发肯定了派蒂的慈爱,仿佛在她的脸上见到母爱的光辉。多可爱啊!一夜之间,她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小妇人。 第十二章 一个杀手的老去 逃家 十二月二十一日 "派蒂不见了!" 接到老婆电话,说昨天早上发现派蒂的罐子空了,一定是夜里脱逃。她和女儿找遍屋里的每个角落,又把每盆花的叶子翻开来看,怕派蒂藏在叶子下面,结果都没有。 "纱布盖得好好的,它又咬不开,为什么会脱逃呢?"我问。 老婆迟疑了一下,说:"从她生完蛋,好像就不如以前那么精神了。你不是说螳螂下完蛋就会死吗?所以我前天喂她完东西,就只把纱布盖上,没用橡皮筋绑起来。谁叫你的螳螂那么鬼,才一晚上没绑好,就溜掉了。 "说不定顺着墙,爬进了暖气口,暖气一动,就烤死了。"我说:"她走,也不一定是要越狱,说不定是该死了,不愿意死在我们面前。" 许多动物似乎都有独自面对死亡的个性。从小到大,我养过许多猫狗,每只狗都死在眼前,死前还睁开眼睛看看我。却没有一只猫,是在我眼前死掉的。 其实我爱猫甚于爱狗,那些猫天天跟我一起睡,还坐在我腿上陪我做功课。可是为什么它们都要偷偷跑掉,死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对此,我母亲曾有个解释,说猫不死在家里,知道自己要死,就会独自跑出去。只是我一直想不通,它们到底跑去了哪里?为什么让我找不到? 我也曾怀疑,是"大人"把它的尸体藏起来,免得我看了伤心。可是自从经历我最疼爱的一只大黄猫的死,我就相信"猫会独自面对死亡"这件事。 那只黄猫叫"刘猫",是我用眼药瓶装牛奶喂大的。冬天睡在我和妻的脚下,夏天睡在我们的枕头上。但是它死那天,只在半夜对着我的房门大叫了几声,我的母亲还特别对它说"我们知道你生病不舒服,快睡吧!"然后它就一连几天,不再出现。屋子关得很紧,我相信它一定躲在房子的地板下,或死在了什么地方。 日本式的房子,有几十坪大,下面全是空的,我怎么找呢?我决定试着翻开一片榻榻米,再撬起下面的地板,找找看。在撬开地板之前,我祈祷:"刘猫,你要早死了,就死在我撬起的这块地板下面吧,不要让我太为难。" 地板撬起来,它的尸体正僵僵硬硬地躺在下面。而那里,恰巧是我的床边。 我后来常想,猫真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或许会死在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但是它的心灵总与你相通。"长相左右",或许每个死去的宠物的灵,都会与我们"长相左右"。于是,我现在想,派蒂会不会也自知将死,而不愿死在主人的面前? 宠物有两种不同的个性,一种像狗,是你的爱人,总听你使唤、与你温存,它们愿意死在你的怀中。另一种像猫,并非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它们有自己的个性,活着的时候,很独立;死的时候,也很独立。它们默默地离开,独自面对生命的大限。 人何尝不如此?有些人重病,会希望老朋友去探望,会要亲人日夜守在身边。又有些人,会拒绝会客,宁愿留给大家最美的印象。还有些,不愿等到昏迷,被当作植物一般抢救,显露出自己临终的丑态。竟主动地投入死亡,或一个人藏起来,偷偷地死去。 川端康成、张爱玲、三毛……不都是这样吗? 死本来就是只能自己面对的事,没有人能够帮你接受死亡,更不会有人能真正告诉你以后是什么样子。死是我们从出生就每时每刻"走向"的,也是我们经常思想、好奇,并恐惧的一件事。死是一扇门,望着、望着,望了一辈子,只见别人进去,不见人出来,终于有一天轮到我们自己。它多像一个谜底揭晓或彩券开奖、真相大白的时刻!只是,当我们知道死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们已经死了。 所以我们可以说,死是"最大的痛苦",也是"所有痛苦的结束"。我们一生的痛苦,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如果死后有另一个世界,死就没什么好恐惧,因为那只是进入另一个空间。如果死后就完全消失了,也不会造成什么痛苦,因为已经没有了感觉痛苦的生命。 我很欣赏罗素(bertrandrussell,1872一1970)说的—— "一个老年人,已经了解了人生的喜乐与悲哀,也已经达成了他分内的工作,如果还存在对死亡的恐惧,是相当卑贱的事。"<如何过老年人的生活〉 罗素用"卑贱"这个词,是有些过分。因为人难免恐惧死亡,我相信罗素自己也会。所以我认为那句话应该改为"人不应该在享有一切年轻的生命之后,到老年来怨老。因为老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包括恐惧与病痛,你必须独自承担。" 在面对死亡这件事上,我更推崇梁实秋先生,他活着的时候,很积极、很浪漫,也很实在。当有"道行"的人说可以为他打开"天顶",使他的灵魂能进入更高境界的时候,他拒绝了。而当他的死亡逐渐接近,他只是淡淡地在遗嘱里写"劳劳一生,命终奄忽,草此遗嘱,不胜凄怆。"那文句中虽然有伤痛,但是"自伤自痛",没什么怨尤。 生与死,都由不得我们。有生就有死,得到身体也就得到病痛。因为有"得",才会有"失"。先得到了,有一天失去,又有什么怨尤。 愈是强者,对生死愈能无怨无悔;愈是英雄,愈敢独自面对死亡。他们甚至会主动地投入战斗,死在战场上。 求死得死,就是求仁得仁。"死有重于泰山",我们可以用泰山的力量,去牺牲、去战斗、去死;"死有轻于鸿毛",我们可以用鸿毛的虚空,来面对死亡。轻轻地、淡淡地,咽下最后那口气。生之限十二月二十五日 耶诞夜,打电话回纽约。女儿在那边大声叫"派蒂回家了!" 失踪整整五天,原以为派蒂一定死掉了,没想到二十三号晚上,又在画室的地上出现。 "幸亏开了灯,又走得慢。"老婆说:"她就站在桌子旁边,稍不注意,就一脚踩死了!" 女儿的老师也在看了小丫头的日记之后写: "真幸运,没有人把它意外踩死,在地板上很可能会看不清的。" 耶诞夜,宠物店居然还开门,老婆冒着风雪,去买了蟋蟀,给壮游归来的派蒂吃。她一次扔下去五只,派蒂吃下四只、咬死一只,可见派蒂有多饿。 由这件事可以知道,螳螂即使在很干的环境,不吃不喝许久,还能活得好好的。也可以证明,一只母螳螂在产卵之后,仍然可以活上一段时间。 记得我在二十多年前,第一次去兰屿,那里的人对我说,在兰屿因为卫生条件差、营养也不足,平均寿命只有五十岁。当时我吓一跳,心想,距离台湾那么近,又是台东县的一部分,为什么寿命要比本岛差那么远。 早死二十年,这是多大的损失?二十多个年头,能看多少美丽的事物、吃多少好吃的东西。对本岛的人而言,五十岁还是壮年;对兰屿的雅美族而言,却已垂垂老矣。 记得当我一九七五年再去兰屿的时候,他们还过得很苦。学校的营养午餐只是一个馒头和一碗野菜汤,野菜是由学生轮流带去的。那里的老师对我说,他们在菜汤上淋一点猪油,孩子们常盯着自己的碗里看,数谁的"油星"比较多。 我也记得带着摄影记者,一起坐在海边吃便当,吃完,把便当放在身边。蹲在旁边看的一个兰屿男人,用眼神问我,我说我不吃了,他就把剩下的便当抓去,立刻送到自己的孩子嘴里。 那个时候,虽然身为记者,也不敢多说,只能把书面呈现给观众,要所谓"文明世界的同胞"一起思考。告诉大家,兰屿人是我们的国人,要我们去爱护、去保护,而不只是把核废料往那里扔。 前几年,去九族文化村。看到模仿兰屿的建筑,真是太像了,让我仿佛一下子飞回二十年前的野银村。细看,都是参考早期日本人类学家的资料建造的。 据说日据时代,特别保留兰屿,不去开发,使那里成为一个原始民族的"样本",供他们研究。也因此留下许多珍贵的田野报告。 只是多年来,我常深思,凭什么这世界上有些人就要被用作样本?难道他们没有改善生活的权利,我们又没有改善他们生活的义务? 前几天,我左邻的门口张灯结采,原来是她的狗过生日。 "几岁生日?"我问。 "十岁大寿。"邻居说。 "对狗而言,十岁相当老了。"我说。 她居然一扬眉,大声说:"你错了!现在营养好,跟人一样,狗的寿命也比以前长多了。" 可不是吗?过去五十年来,人类的平均寿命增加了多少?宠物的寿命增加了多少?如同体育界好奇的,什么是人类体能的极限?什么又是人类生命,或猫狗生命的极限?寿命能不断增加,极限能不断被突破。 我养派蒂,尽一切力量,要使她长寿。我私下有个目的,是证明这世间的一切生命,都可以因为改进生活条件,而增长寿命,甚至增加智能。 英国·古道(janegoodall)博士,在坦桑尼亚观察黑猩猩的生活,发现黑猩猩居然懂得把草秆插到白蚁洞中,再拉出来,吃爬在上面的白蚁。于是有人怀疑,会不会是在某个巧合下,曾经有人"示范"了这种技术,被黑猩猩学去。 大黑猩猩(gori)已经被人们带进实验室,教会了许多手语和单字,海豚的语言也被人类分析出来,而能与它们进一步沟通。猴子被训练得可以照顾残障人;海豚被训练得可以参加军事行动;猫能学会上人的厕所,狗能导盲和作搜寻。这些动物的智能都提高了,寿命也增加了。谁敢说有一天去动物园,不会是黑猩猩在门口收票?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生物,我们除了"保育",是不是也有"教育"的责任。抑或只允许我们人类,或进步的"文明人"改善生活、增长寿命? 派蒂重新出现,而且还能杀、能吃,使我有了展望。我相信,她可以作为第一只在纽约度过新年的螳螂。 "如果这个月三十一号夜里十二点,派蒂还活着,就把她放在电视前,让她看时代广场降下的新年灯球转播。"我对老婆说:"并且帮我拍一张照片下来,作为纪念,也作为证明!"新年-月十八日 接到老婆的信,她果然拍了派蒂看新年灯球转播的照片。 照片上的电视萤幕,正映出"一九九六年"和一个圆圆的灯球,那是元旦零时,从纽约时代广场的一陈高楼上垂下的,代表新一年的来到。 这灯球对派蒂的意义,恐怕远比我大。因为那是派蒂一生能见到的唯一一次灯球。 她居然活到了新的一年。 照片里,玻璃罐被放在一个小木板凳上,派蒂正攀着纱布,对着电视,真有点像看转播。 女儿也在日记上写:"我的螳螂看了电视上的灯球下坠。"还附加了一句:"当早上没开电视的时候,她(螳螂)有些沮丧。" 人是很会想像的,说秋天是染了霜红,冬天是粉饰银妆。其实真正"点染、壮饰"的不是大自然,是人的感觉。这就好比晚霞不艺术,艺术的是人的心灵。 同样的景色,在不同的心情看来,是那么不一样。杜鹃可以很美,也可以泣血;猿啸可以很美,也可以是哀啼;燕子可以衔来春色,也可以留下秋愁;同样的"雨打芭蕉",可以"万点风流",也能"愁损离人"。 不知老婆和女儿,是不是也用了她们的想像。 "派蒂现在好老,一脸皱纹,就像老太婆一样。下完蛋,肚皮缩了,好像生了妊娠纹。连走路都没力气,走两步就要喘半天。"老婆说。 女儿则在日记上写: "我的螳螂很老了,她的肌肉已经没有力气去抓虫,她大概有一百岁了。" 老师问:"你怎么知道她几岁了?" 女儿第二天则写道:"因为她很老而且很怯懦。"但是才隔一天,她又改口了,在日记上写: "我想我的螳螂又要生蛋了。我爸爸说螳螂生蛋之后就会死。但是我的螳螂没有死。我爸爸又说,再生的蛋不会孵化,因为没有男生。" 老师大概知道小丫头不懂为什么"没男生",就不会孵化,于是加注了两句:螳螂需要公的螳螂,然后蛋才能孵化。" 小孩太小,老师不能解释太多,说了等于没说。 但我真是佩服女儿的这位老师。她每天早上叫孩子们写日记,然后立刻看。在看的过程中,了解孩子生活的情况。该辅导的辅导,该安慰的安慰。 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改学生拼错的字。譬如女儿会把daddy(爹地)写成dead(死),又把said(说)写成sad(悲哀)。天哪!如果她原来的意思是"爹地说",就变成"死悲哀"了。 但老师有她的看法,她说应该鼓励小孩尽量试着用自己的话去拼、去猜。一边读书、一面学,渐渐自然会发现错误而自己改正。教小孩最重要的不要求他们拼得对、背得牢。而是使他们喜欢学习、喜欢表达,觉得那是一种快乐。 这使我想起以前在师大教"朗诵诗"。那时我很没耐性,学生朗诵得稍稍令我不满意,就要发雷霆。可是有一天,教一半,临时有电话,出去接,等打完电话回去的时候,远远听到学生自己在教室练习,比我在场时好得多。 我后来想,他们一定是因为我不在,不紧张,可以大胆地发挥,所以朗诵得好。从此以后,我发下一首诗,常不示范,要他们自己去想、自己去练。果然,由一开始时的乱七八糟,渐渐有了默契,反而表达得更整齐、更有灵性。因为他们不是靠我硬性灌输的概念,和示范的音节去朗诵,而是在自己心领神会之后,作了性灵的沟通。 也记得最近在台湾,到朋友家作客,那朋友的孩子正在作功课,抬头问爸爸:"鸟住在哪里?" "当然是树上。"朋友答。 "不!不!不!"我立刻纠正:"有些鸟,像是鱼狗,会在岸边挖洞,住在土洞里;有些水鸟像大雁,会衔草铺在岸边作窝;又有些水鸟,像鸳鸯,会飞到距水一段距离之外,住在树洞里……" 我朋友听着听着,把眼睛睁得愈来愈大,最后打断我的话:"你帮帮忙好不好!照你这么答,我孩子一定不及格。" 当然,国内在教育观念上,这些年也有很大的改变。譬如数学,三乘四等于十二的题目,可能在起初写为3+3+3+3=12,我的朋友看了说:"真笨,教小孩背三四一十二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 我说:"这样才对呀!你教孩子背公式之前,先应该使他有数字的概念,而不是硬背方法。"又强调:"如果你希望他只是答得快、考得好,可以硬背;但是如果你希望他将来成为伟大的数学家、科学家,就要让孩子从小有基本的概念……" 他又打断我:"伟大管屁?考好最重要!" 我摊摊手,心想:现在我们虽然有了许多一流的老师,似乎还得加把劲,教育出一流的家长。 只是,我又想:眼前这位老友,是留美的硕士,又位居要津,他不可能没有开放的观念,会不会因为升学的压力,使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问题是,制式的教育,造成制式的思想;制式的思想造成刻板和狭隘。这与追求民主化、国际化的国家发展方向,不是背道而驰吗?教条与公式的压力下,使人们的创造力即使是"天马",也无法"行空"。失去了想的自由,就不可能出现爱因斯坦这样伟大的科学家。庆生之杀一月二十九日 前天深夜回到纽约。 每个老朋友大概都知道,要在纽约找我,最有把握的日子,就是一月底。不管我的行程如何复杂,又怎么改,一月底,我必定会回到长岛的家中,为女儿过生日。 今天是小帆的七岁生日,也是派蒂的大日子,因为女儿要带派蒂去学校给同学看。 说实在话,我作梦也没到,这螳螂居然能那么长寿,不但活过新年,而且熬到了元月底。 这一个月,纽约下了数十年来最大的雪,雪压断了树,打断了电线,连着停了好几次电,不得不点火炉取暖。但是派蒂,这个应该活在夏日的螳螂,居然好端端地度过了。 当然,今天的派蒂已经不是去年的派蒂,她虽然还是位杀手,也还能出手抓虫,但正如女儿日记写的,她的肌肉已经没力气。既然失去了活力,也就变得怯懦。 在台北看女儿日记,还不懂她为什么说派蒂"怯懦"。直到回来亲眼看见,才发觉那确实是一种"怯懦"。 当我把蟋蟀丢进去,派蒂不再如年轻时,主动地立刻去抓。她不动,等着猎物上门。也不是完全不动,常常仍然走到罐底,站在那儿发呆,或者偶尔"出手",却是"虚招",并不真把蟋蟀抓到。 使我想到一九七四年十月,拳击名将阿里(muhammadali),在萨伊对弗尔曼(georgeforeman)的那场拳王争霸战。赛前大家都认为三十二岁的阿里会输,一开始的几局,阿里也总退到绳圈旁,举着双拳,护住头,让弗尔曼狠狠地修理。 但是渐渐地,以爆发力闻名的弗尔曼累了,阿里开始猛攻,重新拿回拳王的头衔。我发现今天的派蒂,就如同当年的阿里,她自知体力不行了,于是采取消耗战。 高明的杀手,即使到了老年,仍然能用"杀的智慧",取代"杀的力量"。并且集中力量,利用既有的功力,把对手"一次"击倒。 我看得出,派蒂的虚招确实是虚张声势,吓得蟋蟀东逃西窜。然后她再利用"死角",譬如当蟋蟀正好逃到树枝和玻璃瓶壁之间的时候出手。 派蒂不再能把蟋蟀举到嘴边吃,她的手臂已经没了拳的力气,她的腰也不容许她再挺着站立。她几乎是以向下扑倒,并且趴在猎物身上的方式,来吞食蟋蟀。 只是,她今天有个任务——到学校,在全班小朋友的注视下表演屠杀的技术。 女儿早跟同学预告了,说她的螳螂有多么勇猛,怎样一次吃下七只大马蜂,如何在空中把蜜蜂抓住。又多么爱看电视、爱听她弹琴。她还特别为派蒂写了一首曲子,曲名叫"小螳螂(littleprayingmantis),歌词是: "爬上、爬下,吃些甜点。 我是小小螳螂。 上来!上来! 好吃!好吃! 我在往下掉。" 小丫头居然还把派蒂放在钢琴旁边,煞有介事地一边弹,一面对着派蒂唱。然后告诉大家"派蒂说她很喜欢我的曲子!"下午两点,我、老婆,和老岳父,抱着派蒂的罐子,赶到学校。 我们特别把派蒂的罐子,用厚厚的毛衣包着,免得零下的气温把她冻死。 老婆先去准备生日蛋糕和饮料。每个小朋友一副盘子、叉子、杯子和一张餐纸。 老师则把小朋友召集到教室的一角,大家坐在地上听我女儿介绍她的宠物。 小丫头抱着派蒂,走到每个同学的面前,说这是派蒂、这是xx。那同学就说:"嗨!派蒂好!欢迎你来玩!"只可惜大家不能和派蒂握手。 接着是吃点心的时间,派蒂的罐子放在桌子中间,小朋友坐在四周,一边吃、一边欣赏派蒂,还有小孩说要给派蒂吃蛋糕,被小帆挡住了:"她只吃活的!" 派蒂倒也十分争气。出门前,我在罐子里放进两只蟋蟀。原以为她到外面会紧张,没想到就在小朋友的围绕下,派蒂居然准准地出手,抓住一只肥肥大大的蟋蟀,跟小朋友们对吃了起来。 大家都说yummy、yummy,好吃!好吃!如果是我,看派蒂咬破蟋蟀的肚皮,流出白白的内脏,一定吃不下眼前的蛋糕。但是小朋友不同。他们觉得派蒂是同学的宠物,也就是他们的一员。 大家一起吃,多快乐! 第十三章 当杀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气短 一月三十日 昨天夜里下了雪,早晨拉开窗帘,却是大太阳。这种太阳是假的,虽然因为树叶全落光了,又经过雪地的反射,而显得特别亮,却连屋檐上垂的冰柱都无法融化。 在北方最能感受季节的变化,也就是最能知道阳光的斜度。春夏秋冬,说穿了,都是因为日照的时间和角度不同造成的。 我把派蒂的罐子,从书柜移到窗边,沐浴在一片早晨的阳光里。夏天我是不能这样做的,因为螳螂是"阴杀之虫",天生就爱躲在叶子下面。而且阳光晒进玻璃罐,产生"温室效应",足以把派蒂烤死。所以只有到下午,阳光照不进窗里,我才会把派蒂移过去。 蟋蟀也一样,它们更是属于阴暗和夜晚的昆虫,我手上的蟋蟀都是宠物商店特别培养的,所以能活在冬天。它们被我放在屋子的角落,倒也自得其乐,尤其公的,总叫个不停,有时候我抓它们喂派蒂,很残酷地把蟋蟀瓶子就放在旁边,看着派蒂捕杀,它们也不惊恐,仍然喝水、吃东西、唱歌。在这个严冬时节,本来就不应该有蟋蟀,它们能够被生、被养,也就写了被杀。"命运苟如此,且随天地歌"。不歌,又如何? 派蒂在罐子里,看一片白皑皑的世界。她的老家——那棵牡丹花,早落尽了叶子,像是几根枯枝,立在雪中。窗前的长青灌木丛,也冻得垂下了叶子。许多植物,能随着温度的变化,调整它们叶子的斜度,愈冷愈垂头,像是卑微的奴隶,站在风雪里,听候命运的差遗。 昆虫都对阳光特别灵敏;过去我抓的小虫,尤其是蜜蜂,放进派蒂的罐子里,总是朝着同一个角度冲,那角度必定是太阳的方向。即使当天台风下雨,阴暗得如同有日蚀,它们都不会认错"太阳应该的位置"。我也就利用这一点,当派蒂站在某个角落时,就把那个角落对准太阳的方向,让飞虫们飞到派蒂面前,被吃掉。 派蒂是不认方向的,如同人,有些人信天命、拜鬼神;有些人自以为是天命,甚至自己在扮演鬼神,也就不信这些冥冥中的主宰。小民们信法、守法、崇拜英雄;英雄们立法、修法,自己信自己。 派蒂是英雄,很漠然地看她出身的故乡,也很漠然地看雪地上的阳光。一个垂老的英雄,仍然不信天;一只垂老的螳螂,依然是"阴杀之虫"。 派蒂是真老了,老得不再能攀上玻璃只能挂在纱布上。也可能因为纱布上有她的卵,她在守护着自己的孩子。多么幸运的妈妈啊!当所有的螳螂妈妈都死了、掩在厚厚的白雪之下,她居然还能摇动着自己婴儿的床。 昨天剩下的那只蟋蟀,已经被她咬死了,只咬死,没吃下去。我就又丢进三只,看看她的反应。 三只蟋蟀进了瓶子,还以为到了乐土,遍地的尸体,在它们眼中,或许是遍地的佳肴。只见它们在虫尸间钻来钻去。冬天,开暖气,空气特别干,那些虫尸也就都被烤成了肉干,当蟋蟀们走过时,发出"沙沙沙沙"的秋林朽叶的声音。 派蒂没有动,只是回头看了看,她的"双钳"不再举起,而是向前伸。如同一个捐出一切的老人,等待那些受赠者,照顾她的晚年。 当人老了,不再能出去买东西,甚至不再能出门,一切的金银财宝,对他来说,也就没了什么意义。只是这让我想起一位著名的收藏家,收藏了一辈子,只进不出。临死,突然大卖收藏。甚至手脚都不能动了,还躺在病床上和"买家"讨价还价。据说,他趁着那口气在,居然高价卖掉不少古董。他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如果他不卖,而由外行的子女,三文不值两文地卖了,他一定死不瞑目。 不再举起双钳的螳螂,就如同缴了械的神枪手,失去了一切的威武。也就如同受伤倒地的盗匪,连妇孺都会过去踹他两脚。年轻时的死敌,在你中年成功时,可能成为你的朋友;中年时的死敌,在你年老时,会给你加倍的伤害。新仇与旧恨,在你成功时,都不会出现;当你失败时,他们则成为"摧枯拉朽"的力量。如同年轻时受的肉伤与风寒,年老时便要一一发作。 蟋蟀们显然看穿了派蒂,先在她的远处走动,渐渐移到她的身边。一只带头的,不断鼓动翅膀,发出尖锐的声音。其余两只也就忽左忽右地穿梭,像是发起一个抗争的游行。 派蒂没有动,冷冷地看着它们。有一只跳上她的背,她也没反应。蟋蟀则更加猖狂,甚至紧紧贴在她的身边,用力拱她,尤其带头那只,更是冲来冲去,如同一个被神力附体的乩童。 突然间,两只蟋蟀跳开了,弹起许多虫尸的碎片。那只带头的不再尖叫,因为已经被派蒂狠狠钳住。派蒂不断移动四只脚,大概希望站稳一点。那被抓的蟋蟀也就不停地踢,以为可以挣脱这老家伙的掌心。没想到老家伙钳子上的刺,仍然那么尖。它愈挣扎,那刺扎得愈深。派蒂开始低头咬,她嘴上的力量显然也变弱了,咬了半天,才咬掉一只翅膀。再咬颈子,蟋蟀的颈子粗,咬了许久,才咬断一半。不知怎地,那半死的蟋蟀一跳,居然从派蒂的手里挣脱出去。 派蒂也不再追,歪着头舔她的钳子。没想到,老得都快不能动了,她仍然要亲吻自己的武器。当然,也可能那上面留有刚才蟋蟀的肉汁,多么肥美的滋味!对于一个垂老的"吸血鬼"而言,刀锋上留下的干干的血迹,仍然能使他陶醉。 逃走的蟋蟀,已经不再是领袖,而是被遗忘的先烈。剩下的两只蟋蟀,又开始舞蹈。 我想"派蒂活不久了,"便把瓶子里剩下的另外三只蟋蟀也放进罐子,造成六只蟋蟀环绕派蒂的场面。 我要看看当强人老去,他昔日的敌人是先报旧仇,还是先搞夺权。当革命发生,原来的执政者被推翻时,所有监狱里的犯人,包括杀人、强xx的、贪污的,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革命行动的支持者。他们都不再有罪,因为他们喊"判他罪!判他罪!"的声音,比所有的人都响。他们曾经是"被迫害者",当然有优先讨债的权利。而一切的棋子都要重新安排,所有的势力,都要被新领导人拉拢。 看哪!暴君垂死了!被欺压的人民终于起来了。一群蟋蟀在尸堆里居然开始打斗,一只跳到派蒂的背上跳舞,另一只骑在派蒂长长的腿上,且随着腿滑下去,再抱着派蒂的脚,开始舔、开始咬。 我赶紧把派蒂拿了出来,只是她的脚趾已经被咬断一截,剩下空空的腿胫,如同细细的牙签,立在我的手上。 她不再对我使狠,眼神也不像以前那么炯炯有神。颈子倒还灵活,依然东张西望。我发现她变了,变成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妇人。她不再抓、不再咬,两只钳子轻轻落在我的指尖,柔柔的,如同抚摸。曾几何时,她的武器已经变成一种温柔的装饰。 女儿正在吃饭。我把派蒂递到女儿面前: "派蒂愈来愈温柔了,蟋蟀都欺负她,我们就把她放在外面养好了。"硬颈一月三十一日 昨天晚上,派蒂是在她那粉红屋子里度过的。一个垂死的妇人,重回年轻时恋爱的地方,不知有怎样的感受。 虽然她在这屋里跟她的恋人做爱,也在那里杀死她的爱侣。但如同垂死的武则天,差点断了大唐的国祚,却留下一块空白的石碑,等待后人的刻铭与评断。 "我是不得已,如果你是我,你也一样。" 过去的宫廷里,多少妇人用尽心机,像是泯灭天良一样杀。为什么?为了让她的儿子能登基。她们杀、她们狠,不是为恨,是为爱。 派蒂不也为了爱她的孩子,而吃掉丈夫吗? 一大早,我就把派蒂拿了出来。先喂她喝两管"鸭嘴笔"的水,又用镊子夹着一只蟋蟀,送到她的嘴边。 我把蟋蟀最柔软的肚子送过去,派蒂一口咬住,嘴已不停动,却没吃下去。我把镊子往回拉,因为派蒂咬住蟋蟀屁股而扯断,扯出不少内脏。 她跟着把那些内脏吃了下去,而且吃得很快。我又让她咬住蟋蟀,再拉开;她又咬下一截,吞了下去。 我发现喂螳螂吃东西,要用"咬住再拉开"的方法。如同派蒂平常抓到猎物之后,一边咬,一边推开自己的双臂。螳螂的本事,是嘴上咬得紧,手臂又推得开。也可以说它们要用"咬住,再撕裂"的方法,把猎物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往下吞。 其实每种动物的"吃",都是"嘴"与"手"的关系。龙虾的"双钳"总是一大、一小,因为它们的嘴很弱,必须用一只钳子夹住食物,另一只钳子去撕开,再放入口中。老鹰则不同,它们有带钩的"喙",一边用爪子紧紧压住食物,一边用"钩子"去撕裂。鹦鹉虽然钩形的喙,却只用来攀爬。吃东西时,全靠灵活的爪子,把食物转来转去,转到有利位置,再咬。人类则最高明,既能用手撕裂,也能用嘴咬断。 现在我右手的镊子,相当于派蒂的钳子;我左手抓住她的背,则是为制造撕开的力量。如果我不抓住她,只让她咬住,便向外拉,她的整个身体就都会跟着被拉走,而毫无"厮"的力量了。 "咬"不代表一切,必须"咬住"再"扯开",才能产生大的破坏。无论摧毁食物,或摧毁敌人,你都要先"咬住他",再把事情"扯大"。但在喂派蒂的过程中,我也发现她的颈子有多么强,我花那么大的力量扯开蟋蟀,她竟然能咬住不放,让我觉得几乎会拉断她那细细的脖子。 一个动物,一定先要"硬颈",才能去撕裂。这是我的另一项新发现。 过去派蒂是"只要死的虫,就不吃"。我原来猜想当这蟋蟀的脚不再挣扎,她也就不会吃。可是显然"年老",连个性也会改,当派蒂把整只蟋蟀吃光,我试着去罐子里找出干干的虫尸喂她,她居然也高高兴兴地吃掉。这是因为"老而贪"呢?抑或因为她自知没有力量再去"杀生",便也甘心吃这不会动的"肉干"? 如同见到一个昔日的英雄,穷途末路地乞食,求一碗饭,蹲在门前吃。她过去的英武到哪里去了?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抓我时,那尖刺戳入手指的疼痛。也记得她怎样把双钳向后挥,钩住我的手,再回头咬。 现在,我正用拇指和食指抓住她的上身,把她悬空拿着,这是最没安全感的情况,她为什么不挣扎? 多么聪明啊!大丈夫能屈能伸,她也可以算是大丈夫了。想起司马迁写伍子胥,说伍能"弃小义,雪大耻,名垂后世。"又说当伍子胥落难在长江边的时候,甚至在路上乞食,但是他没有一刻忘怀杀父之仇。真是"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司马迁写的真是伍子胥吗?只怕他也写了自己吧!"一个人为了雪耻复仇和名垂后世,可以不顾义气,而且被赞美为大丈夫。"这种观念对中国读书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司马迁在被阉割的仇恨中,苟活下来,为什么?是为留得一口气,借着历史人物,发抒他的怨气。 但我的派蒂为什么要舍弃她一生的英雄形象,只求留得这口气呢?母爱二月一日 今天我决定带派蒂四处逛逛。 许多老人家都爱旅游,一方面因为子女大了,不再需要照顾,老人有了自由;一方面因为日子不多了,钱留着也没什么用,可以大胆地支配;一方面因为人生不能空来这么一道,趁着能走,就多走走,让自己的生命更充实。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老人家希望旧地重游,唤起一些年轻时美好的回忆。 过去的六年间,我曾经两次带着八十多岁的老母,回到北平和台北的老家。我们走访了每个她曾经住过的地方,听她怀念过去的好玩伴,也听她抱怨那些年轻时曾欺负她的亲戚。 我常想,在她眼里的北海、颐和园、紫禁城或王府井大街,一定跟我看到的不同。好比台北新公园,虽然还在那儿,许多建筑也未拆建,但是在我眼里就与年轻人不一样。那是记忆中的,只有我自己能够发出会心的笑,或幽幽的伤怀。 把派蒂由粉红色盒子里拿出来,托在掌心,先去每扇窗子往外看了看,又去每个房间绕了一圈。直到今天,她将死,才发觉连海边都带她去看过了,却没带她看看家里的每个地方。当然或许有一天,我将死,也才会惊觉,游了大半个世界,却连家旁边的许多小巷子,都不会走过。 外面的雪还没解冻,只是地上陷出一个个小坑。因为大地的温度并不平均,有些地方热些,有些地方冷些,有的雪下面是小草,有的下面是土地。那雪地融化的速度也就不一样。看看派蒂,又看看外面的雪,使我想起电影"野性的呼唤"。大概是二十年前的老片了吧!但我一直记得那只忠义的野狼,为了保护主人,与其他的野狼拼斗。 在人的眼里,它是一只忠狗。在狼的眼里,它可能是叛徒。为了跟在人的身边,能得到好的庇护、好的食物,而背叛自己的族群。 也使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中日大战回忆录"节目。有一位抗日英雄,指着照片里的一个人,说"这是日本人,后来投降,加入了我们这边,他机枪射得很准,打死不少日本鬼子。" 从我们的角度,这日本人是个"明是非"的义人。从日本人的角度呢?(打倒鬼子!!) 一只鹰可以被训练来抓鹰;一只狗,可以被训练来抓狗;一只螳螂,可以被训练来抓螳螂。 不!我应该说螳螂例外,它们天生就是孤独者,无法忍受身边有任何其他螳螂的存在。即使身边睡的是丈夫、是爱侣,也要杀掉。 只是,我把派蒂放在窗台上,看她扒着窗棂往外看。我想,如果现在居然还有一只没冻死的螳螂,看到屋子里的她,和她后面的我。那只螳螂会怎么想?它会不会说:"一只从小被人圈养的螳螂,杀的技术再好,活的日子再长,也算不得是一只螳螂。" 我把派蒂从窗口移开,相信那外面已不是她认识的故乡。她的故乡变了色,真正的故乡已经是我的书房。 托着她,走到电视机前面,看了看"肥皂剧"。又把她放到我岳父和女儿合作拼制的"美国国会大厦"模型上。让它在"大厦"的圆顶上站稳,再为她拍了两张照片。 多像一个观光客啊!又多像"魔斯拉",大闹美国首府,攻入美国国会的电影画面。如果派蒂和大厦的比例是这样,真要吓死人了!不是比一只八十吨重的sauropodomorpha恐龙还巨大吗?怪不得美国人说螳螂是"花园里的恐龙"。 突然想到女儿有几只恐龙的小玩具,恰好跟派蒂一样大,也就叫女儿找来,把派蒂放在玩具旁边拍照。派蒂居然还对准其中一只绿色的,狠狠出了一钳。 女儿又介绍派蒂去看她的模型商店,还坚持派蒂进入她的bistro餐馆当"客人"。我问她为什么? "因为派蒂爱吃牛排,我这家餐馆专卖牛排,派蒂会开心。"女儿很认真地说。 最后,我把派蒂带到"花窗"前面。这是屋里最有春意的地方。因为朝南,上面又有玻璃屋顶,四季的阳光都能照进来。里面的植物也就搞得糊里糊涂,失去了四季。譬如一棵昙花,明明应该在夏秋绽放,现在却发了花苞,而且眼看就要开了。 我把派蒂放在昙花叶子上,她很快便掉了下来。因为叶子太光滑,派蒂原本会分泌黏液的脚趾,又被蟋蟀咬断,所以无法站得住。 抬头看见挂着的"百香果"藤蔓,是女儿钢琴老师送的。百香果原产于非洲,但是在台湾处处可见。据说因为二次大战时,美军打算空降台湾山区,打丛林战,又怕没东西吃,于是从空中撒下很容易生长,又富维他命的百香果种子。多妙啊!原来的诡计,成为后业的恩泽。其实每个渔人撒下的饵,只要鱼不被抓,那鱼饵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恩泽。相反地,那些自以为"放生"是恩泽,却在水库放下食人鱼的人,则造成生态失衡,成为了杀戮。 百香果的叶子很多,应该是个好地方,我便把派蒂放了上去。 原来应该生活在花草之间的派蒂,大半辈子关在塑胶和玻璃的罐子里,而今老了、将死了,理当回归天地之间。 总认为"人定胜天"的西方人。在丧礼上会说"灰归灰、土归士(ashestashes,dusttodust)。"表示人死,是回归大自然,一只小小的螳螂当然更该如此。 想到一位风水师说的——人死了,无论用棺木,或是火化了,装进骨灰罐,总要与土地接近才好。所以那骨灰罐子最好用石头、陶磁或木制的材料,并且放进泥土、水泥或石材的墓中,这样死者才能与大地的灵气相通。产生调协风水的效果。 这不也是"灰归灰、土归土"吗? 派蒂果然十分高兴,开始在百香果藤上攀援了。从下面一直爬,爬到花盆里。 那花盆看起来像个白色的小亭子。上面有着尖尖的顶,顶上一串铁环,正好挂在花窗上。 派蒂居然继续攀到了"小亭子"的顶上,又转过身,用屁股对准小亭子的尖端。然后,就不动了。 我没再理她。心想,或许因为她是"阴杀之虫",躲在亭子里比较有安全感。也可能她要死了,决定选这么一个漂亮的地方,咽下最后一口气。 傍晚,我正写作,女儿突然在书房外面一边敲门,一边大叫。 打开门,小丫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派,派蒂,生,生,生蛋了。她又生蛋了!" 跑到花窗前,果然看见派蒂用她失去了脚趾的腿胫,勉强攀在小亭上扭动。 她的四肢大概因为用力而颤抖,她的屁股则不断抽缩,从那已经不怎么饱满的肚子里,居然挤压出许多黏液。 我突然了解。派蒂这么一位伟大的杀手,明明应该光荣地死去。她之所以忍辱负重、苟延残喘地乞食,是因为她对孩子的爱。 绑在玻璃罐口的纱布,怎么可能是孵化的好地方?所以虽然她在纱布上下了蛋,但是心不安。于是偷偷留下一些卵一天天地等待。 直到今天,她攀上百香果,如同回归到外面的花丛,才放心地找了一个隐蔽的位置,藏下"她的爱"。 我发现我面对的不是一个昔日的杀手,也不是一个垂死的老妇,而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安宁二月二日 昨夜没有送派蒂回粉红色的房子,就留她在百香果的花盆里。我想这样是比较合她的心意的,如同刚生产的妈妈,把孩子抱在胸前,让孩子听她熟悉的心音,让母亲胸口的呼吸与起伏,仍然像是羊水一般荡漾,也让这母子作再一次心灵的沟通。 然后,孩子就要一天天长大,一天天远离。 有几个孩子不是主动地远离父母,出去创他自己的家;又有几个父母,不是先一步离开孩子,往生到另一个国度。 生命本来就是分分合合、死死生生。 早上看派蒂,已经不再是倒挂的姿态,而是安安静静地站在花盆里。她攀着花盆的边缘看我,如同一个女子,倚着阳台的栏杆,等待她的情人。 她的脸确实老了,不再像年轻那么饱满。但是眼睛变得慈祥,好像另外有一种光彩、一种慵懒、一种柔情。 使我想起老婆四十岁生女儿的时候,脸上没画眼影,也没涂粉底,原来的雀斑都浮现了,却看来亮亮的。由于生产时失血,使她变得苍白,但在那苍白中,另有一种喜气。 我把派蒂拿下来,喂她吃东西。她咬了一口,就停住,把头转开,凝视着窗外。 晨光洒进来,照在窗边一棵圣诞红上。因为斜斜的逆光,那红就看来格外艳丽了。 老人,多半喜欢红色,大概火力没了,红色能带来温暖的感觉。也可能是爱那红色的喜气,希望多活几年。 我便把派蒂轻轻放在圣诞红的花瓣上。 这去年感恩节买来的圣诞红,居然一直撑到二月,还十分丰茂,宽宽的花瓣正好托着派蒂,如同一大片红色的锦褥,上面睡着将逝的女人。 这女人原是个平民,偶然落入豪门,远离了她的桑樟家邦,便不曾回去,只远远地眺望,看着故乡逐渐凋零、逐渐消失,消失在雪花深处。 窗外的雪正开始下,细细地,像粉,慢慢、无声地飘。 垂死的派蒂,不知是不是回光反照,居然开始梳理,如同她年轻时的"当窗理云鬓"。洗完脸,又舔她的钳子,上面的刺仍尖,只是肌肉已经萎缩。像是垂死的老人,神志还清楚,也能勉强坐起来,但是手脚的尖端,已经逐渐发黑。 这是"安宁照顾"。没有呼天抢地的激动,也没有愁容满面的道别,只是静静地,让将逝者安详地面对逐渐来临的死亡,也淡淡地向过去的一生道别。 过去的都过去了。所有的是非功过,所有的兴衰荣辱,乃至所有的失落与遗憾,都成为往事,只堪回味,不必哀叹。 派蒂的脸面对窗外,冬天和煦和阳光正洒在她的身上。她逐渐放下双臂,再把头垂在双臂之间。 她的眼睛逐渐变暗,由原来的透明,转成黑色。 雪下得更密了。我对身边的女儿说:"派蒂死了!" 她突然掩着脸哭了起来。 多么狠毒的宠物,在它主人的眼里,都是一种完美。 我去找来一个装墨的盒子。外面包着秋香色的织绵,里面铺着红色的绢布。中间原来放墨的位置,凹下去,正好让派蒂躺在其中。 女儿哭着,把小棺材放在地毯上,又去摘了些茉莉花、橘子花、圣诞红和满天星,放在派蒂的四周。我则用银箔剪了一颗星星。放在派蒂的胸前,表示对她的赠勋。请不要怪我!试问,这世上哪个杰出的杀手,死后不会得到勋章呢? 派蒂的双手是向左右摊开的。我不要她抱胸,因为她已经用抱胸的方式,祈祷了一辈子,也贪了一生。我要她放下一切,空空地来、空空地去。 既然从自然中来,还是回归自然吧! 我拉开后门。外面的雪已经停了,平平的大地,没有一点鸟兽的脚迹,甚至没有风。 我把派蒂的棺材,放在雪地上,又为她拍了最后一张照片。 从相机的镜头里望出去,似乎整个白皑皑的大地,都向她拥来。长青树的影子,在午后的阳光下慢慢移动,移过派蒂的"遗蜕",又移来红红的晚霞。 好安静,听不到一点鸟鸣,或车子开过的音响。 只偶尔传来几下尖尖蟋蟀的叫声。 在派蒂原来的玻璃罐里,剩下的四只蟋蟀是更开心了。它们不断地追逐、嬉戏、打斗,且以派蒂剩下的虫尸果腹,每一只都长得肥肥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