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猿泰山4(泰山之子)》 第一篇 埃杰克斯初出小岛 “玛乔里号”的大艇1在正退潮的潮水和河水的冲击下,沿乌加贝河顺流而下。刚才逆流而上,船员们都累得汗流浃背,现在一个个懒洋洋地坐在船里,尽情享受辛劳之后的小憩。三英里开外的海面上停泊着“玛乔里号”,它已经做好启航的准备,单等船员们上船之后,再把大艇从吊艇柱吊上来。大艇上,船员们有的正迷迷糊糊做着美梦,有的正喋喋不休谈论大河北岸的奇观。突然,大家的注意力被什么吸引了过去——河岸上站着一个鬼怪似的男人,他正挥动着两条枯柴棒似的胳膊,用沙哑的声音向他们大声叫喊。 1大艇(longboat):从前商船上最大的艇。 “瞧。那是什么?”一个船员大声叫喊着。 “一个白人!”大副喃喃着,然后又说:“快拿起桨,小伙子们,把船划过去,看看他要干什么?” 划到河岸,他们看见一个形容憔悴、面如枯槁的老人,稀疏的白发一缕一缕缠结在一起。他弯腰曲背,瘦得皮包骨,赤裸着身子,只在腰里裹着一块缠腰布,眼泪顺着满是麻子的面颊汩汩流下。这人用一种大伙儿都没怎么听过的语言急促而不清楚地说着什么。 “他好像是俄国人,”大副说。“会说英语吗?”他朝那人大声喊道。 他会说,不过结结巴巴,好像已经好多年没说。他请求他们把他从这块可怕的土地上带走。上了“玛乔里号”之后,这个陌生人给救他的船员们讲了一个辛酸的故事。在过去漫长的十年里,他茹毛饮血,历尽艰辛,经历了巨大的磨难。至于他是怎样来到非洲的,他没有说。留给大伙儿猜测去吧——这段可怕的经历把他从精神到肉体彻底摧垮了。他也许把从前的事情都忘了,甚至连自己的真实姓名也没有告诉船员们。人们只知道他叫迈克尔·萨勃洛夫。其实,他正是阿列克塞·鲍尔维奇。只不过眼下这个瘦骨嶙峋的糟老头和当年那个虽然恬不知耻但血气方刚的俄国佬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自从鲍尔维奇从死神手里逃脱之后,十年间,他千百次地诅咒命运之神,让尼古拉斯·茹可夫一死了千愁,而让他活在世上,经受了远比死亡可怕的苦难。他无数次祈求死神快快来临,但都没有如愿以偿。 当年,鲍尔维奇看到泰山和他的猿朋豹友在“肯凯德号”甲板上转来转去,生怕被泰山追上来,生擒活捉,跌跌撞撞一直跑进密林深处。后来,落到一个食人肉的野蛮部落手里。这些人曾经和茹可夫打过交道,领教过他的狠毒和凶残。部落酋长的某种怪念头使鲍尔维奇幸免一死,却将他投入比死还难受的痛苦与折磨之中。整整十年,他成了这个村儿的“活靶子”。小孩儿和妇女经常拿石头子儿打他;武士们则用刀子划,树枝抽,把他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连人也变了个样儿。黑人们常常变着法子耍弄他,他就成了那些最狠毒的恶作剧的牺牲品。但他活了下来。他还得了一次天花,结果留下一脸难看的大麻子。经过这场大病和黑人们的“雕琢”,他这副尊容变得就连亲妈看了也无法找到当年那个鲍尔维奇的影子。原先他那满头浓密的黑发,变成几缕黄白色的长短不齐的乱麻团。他弯腰曲背,四肢变形,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脚步不稳。他的牙也掉了——那是被野蛮的主人们敲掉的。此外,他在精神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仿佛是先前那个鲍尔维奇拙劣的仿制品。 船员们把他带上“玛乔里号”之后,不但好吃好喝招待他,还精心服侍他。他的体力恢复了一些,不过那副尊容可是永远无法改变了。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是一具被命运摧垮、人类遗弃的残骸;今后,他也仍将是这样一具行尸走肉的残骸。直到死神最终将他吞没。这位阿列克塞·鲍尔维奇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是谁都可能把他认成八十岁的老头。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对于同谋者鲍尔维奇的惩罚比豹子席塔对主犯茹可夫的惩罚还要严酷。 阿列克塞·鲍尔维奇的脑子里已经再没有什么复仇的思想了。只是对泰山还怀着一种似乎变“钝”了的仇恨。这个泰山,他们竭尽全力加以迫害,而最终役有得逞。想起茹可夫,他就不由得生出一种幽怨之情。因为正是这个恶棍领着他走向深渊。他还恨那二十个城市的警察。是他们使他如惊弓之鸟,东奔西逃,惶惶不可终日。他恨法律,恨秩序,什么都恨。总而言之,凡是醒着的时候,他心里就充溢着一种病态的仇恨。那种因备受摧残而生的仇恨在他心理上产生的影响和生理上的变态一样,竟是那样强烈,那样鲜明,乃至使他成了一个拟人化了的“仇恨”。他和救他的那些人没有什么可打的交道。他身体太虚弱,不能干活儿,性格太古怪,不愿意和人来往。因此,很快大伙儿就把他忘到脑后,随他自己胡思乱想去了。 “玛乔里号”是一艘由几家有钱的工厂主联合而成的“辛迪加”1租用的轮船。船上有一个实验室,还有一帮科研人员。他们是被派出去寻找某种原料的。因为这些工厂主一直花大量外汇从南美洲进口这种原料。至于这种原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玛乔里号”上的乘客除了那几位科学家,别人都一无所知。人们只知道,为了寻找它,轮船在救了阿列克塞·鲍尔维奇之后,又驶往离非洲海岸不远的某个小岛。 1辛迪加(syndicate):企业联合组织。 “玛乔里号”在海岸附近停泊了好几个星期。船员们对轮船上单调的生活十分厌倦,经常上岸。后来,鲍尔维奇也提出要和他们一起上去看着。他也觉得总这样呆在船上腻味,无聊。 这座小岛草木丛生,稠密的森林几乎一直蔓延到海滩。科研人员都到小岛深处踏勘去了。他们是听了大陆上土著居民的流言,相信总能找到这种有市场价值的矿产才跑到这儿考察的。船员们有的钓鱼,有的打猎,右的到森林里闲逛。鲍尔维奇蹒跚着在沙滩上走过来走过去,或者躺在海边的树荫下休息。有一天,一位到密林深处打猎的船员扛回一只豹子,大伙儿都围着看稀罕,只有鲍尔维奇躺在大树下面睡觉。突然他觉得有谁推他的肩螃。他吓了一跳,一骨碌爬起来,看见身边蹲着一只巨猿,正仔细打量着他。俄国佬吓坏了。他朝水手们曾了一眼,可他们离他足有二百码远。巨猿又扯了一下他的肩膀,急促而又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神情十分哀婉。鲍尔维奇从它那探询的目光和整个神情中看出这头野兽并无恶意,便慢慢地站起来,那只猿也跟着他站起身来。 鲍尔维奇小心翼翼地拖着一双残脚向水手们急匆匆走去。猿抓着他的一条胳膊,紧跟在身后。快走到那帮水手跟前,大伙儿才发现他们。这时,鲍尔维奇已经深信,这头野兽确实没有恶意。它显然早就习惯于和人类接触了。俄国佬突然想到,这只巨猿很可能成为他的摇钱树。于是,拿定主意,对这只猿,他将拥有所有权。 水手们看见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组合”向他们蹒跚着走来,十分惊奇,都跑了过去。巨猿一点儿也不怕。相反,它扳着水手们的肩膀,急切地、长时间地端详着每一个人的面孔。挨个儿看过之后,又回到鲍尔维奇身边,满脸失望,垂头丧气。 水手们都喜欢这只猿,围着鲍尔维奇问长问短,还仔细观看他的伙伴。俄国佬说这只猿是他的,别的就“无可奉告”了。不管人家问什么,他只是不住嘴地唠叨:“猿是我的。猿是我的。”大伙儿被他唠叨烦了,有一个家伙就想拿猿取乐。他绕到巨猿身后,拿一枚别针,朝它脊背上扎了一下。巨猿像闪电一样转过身来,刚才还是那样文静、友好,一下子变成一个狂暴愤怒的恶魔。那个恶作剧的水手满脸笑容骤然间僵化为满脸的恐惧。他想躲开巨猿向他伸过来的两条长胳膊,可是没有成功,便拔出腰带上挂着的那把细长的猎刀。巨猿一把夺过刀,扔到一边,满嘴黄牙已经咬住他的肩膀。 周围的水手们一看情况危急,都举着棍棒和腰刀向巨猿打了过来,鲍尔维奇跳着脚又叫又骂又哀求。在水手们的“武力镇压”面前,他看出,靠猿发财的美梦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事实证明,巨猿并非寡不敌众的无能之辈。它从挑起这场武斗的水手身上爬起来,只抖了一下宽阔的肩膀,便把从后面抱住它的两名壮汉摔倒在地上,然后,伸开巨掌,左右开弓,像一只十分灵活的小猴子,跳过来跳过去,把进攻它的水手打了个人仰马翻。 船长和大副刚从“玛乔里号”上岸,亲眼看见了这场恶战。鲍尔维奇看见他们一边向这边跑,一边拔出手枪,身后还紧紧跟着把他们送上岸来的两个水手。巨猿站在那儿向四周张望着,可是他到底是等待水手们向它发起新的进攻,还是在考虑先消灭哪个敌人,鲍尔维奇就说不上了。不过有一点他看得很清楚:如果不立刻采取什么有力措施,阻止事态的发展,船长和大副一旦跑到手枪的射程之内,就一定会马上把巨猿打死。巨猿一直连一个指头也没有碰俄国佬。可是即使这样,鲍尔维奇也不敢冒然出面干涉这头野蛮的猛兽。因为它现在怒气冲天,兽性大发,鼻孔里无满了鲜血的腥味儿。鲍尔维奇虽然踟躇不前,黄金梦并没有从他心中消失。他深信,只要能把巨猿平平安安带到像伦敦那样的大城市,这美梦就一定能变成现实。 船长大叫着让鲍尔维奇站到一边,他好开枪打死这只巨猿。可是鲍尔维奇不但没有闪开,反而蹒跚着走到猿的身边。他尽管吓得毛发倒竖,还是壮着胆子挽起猴的胳膊。 “快走!”他命令道,说着拉起巨猿从水手中间走过。这时,许多水手已经从地上爬起来。大睁着眼睛呆呆地望着这位征服者,有的则手足并用这滚带爬,逃之夭夭。 巨猿规规矩矩跟着鲍尔维奇走到一边,连一点儿想伤害俄国佬的意思也没有。船长在离他们俩几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躲开,萨勃洛关!”他命令道。“我要把这个畜生送上西天,让它再也不能肆意残害我的水手。” “不是它的错儿,船长,”鲍尔维奇央求道。“求求你,别开枪。这事儿是船员们引起的。他们先动的手。您瞧,它非常温静。它是我的……它是我的,它是我的!我不能让您把它杀死!”。他斩钉截铁地说。在他那已经是一片废墟的思维里又重新展现出金钱在伦敦可以买到的欢乐。而这金钱,除了这头巨猿可以带来之外。他简直毫无希望得到。 船长放下手里的武器。“这事儿是船员们挑起的,是吗?”他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儿?”他向水手们转过脸。这时,水手们都从地上爬了起来。他们安然无恙,只有那个恶作剧的家伙伤得不轻。他那受了伤的肩膀毫无疑问得养上个把星期。 “是辛普森干的,”一位水手说。“他往这只猴子脊背上扎了一枚别针,猴子恼了,向他扑了过去。这是辛晋森自作自受。后来它又向我们扑过来。不过,这也怪不看它,因为是我们大伙儿先袭击它的。” 船长向辛普森瞥了一眼,辛普森局促不安地承认这场武斗是他引起的。然后船长向巨猿走过去,似乎要亲眼看看这头野兽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为了防止意外,他手里一直端着手枪,并且大张着机头。不过他和猿说话时,语气十分温和。猿蹲在俄国佬身边,东张西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看见船长走过来,它半蹲着身子,摇摇摆摆地迎上前去,脸上还是先前挨个儿察看水手时那种奇怪的人、好像寻找什么的表情。它把“手”搭在船长肩膀上,端详了半晌,脸上现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还伴随着一声跟人很相似的长叹。它又把大副和陪他们一块儿来的那两位水手挨个儿端详了一番。端详完又长叹一声,最后掉转头,在鲍尔维奇身边蹲了下来。这以后,便对这群人没什么兴趣了,而且显然已经把刚才那场武斗忘得一干二净。 大伙儿返回“玛乔里号”的时候,巨猿跟在鲍尔维奇身边寸步不离,好像急于跟他上船似的,船长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就这样,大伙儿心照不宣,巨猿成了“玛乔里号”的一位乘客。上船之后,它就挨个儿察看每一个先前没有见过的船员和乘客,看过之后,总是满脸失望的表情。船长、大、二、三副,以及那些科研人员经常说起这头奇怪的野兽,可是对于它这种见了生人就要凑过去端详一番的“见面礼”,谁也做不出让人满意的解释。如果是在大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发现这只援,可以把它这种古怪的举止解释为它曾经是什么人驯养的爱畜。可是,它的故乡是在那样一个与世隔绝、鲜为人知的小岛,这种解释就说不通了。它好像一直在不知疲倦地寻找什么人。刚从小岛返航的那几天,人们经常看见它这儿闻闻,那儿嗅嗅。可是端详过每一张面孔,搜寻过每一个角落之后,它便对周围的一切都表现出一种全然的冷漠。就连对俄国伦,也只是送饭的时候,才多少表现出一点感激。其他时候,它只是显得宽容、大度,无论对他还是对别人,都没有什么特殊的钟爱之情。它也没有再像初次与水手们相识时那样,因为被人袭击而野性大发。 它大多数时间都趴在甲板栏杆上向远处的水平线眺望,似乎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轮船肯定要驶进某个港口。在那儿,它又可以在众多的陌生人中,寻找那张它熟悉的面孔。总而言之,大伙儿都认为埃杰克斯1—一这是人们给它起的绰号—一是一只十分聪明的猿。事实上,聪明还不是它唯一的特征。作为一只猿,它的体格和身材,也是怪怕人的。它显然已经很老了,不过,即使它的精力和体力都因为“年事已高”而有稍许的减退,也还看不太出来。 1埃杰克斯[ajax]: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的英雄,以魁梧骁勇著称。 就这样,“玛乔里号”终于回到英格兰。船上的头头和科研人员对池们从非洲丛林救出来的这位骨瘦如柴的可怜人十分同情,他们给了他一些现全,还祝愿他和他的埃杰克斯一路顺风。 俄国佬在港口和去伦敦的路上,一直紧紧地拉着埃杰克斯。在那川腕不息的人群中,巨猿总要凑过去仔细观察每一张过往行人的脸,结果,常常把人们吓得大呼小叫。后来,它终于发现很难找到它要找的那张面孔,便陷入一种近乎病态的冷漠,只是偶尔朝一张一闪而过的脸瞥上一眼。 到了伦敦之后,鲍尔维奇带着巨猿径直去找一位有名的驯兽大师。埃杰克斯给这位大师留下很深的印象,最后不但同意驯养它,而且为埃杰克斯和鲍尔维奇提供食宿,条什是展览的钱大部分归他。 就这样,埃杰克斯到了伦敦。在这里,它无形中成了影响许多人生活与命运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二篇 小杰克私访巨猿 哈罗德·摩尔先生是个性格急躁、勤奋好学的年轻人。他为人严谨、生活刻板、工作认真。后来,他自己的种种习惯便成了约束这位英国贵族少爷的清规戒律。他觉得他的“训示”没有像孩子父母期望的那样起多大作用。这一天便很认真地向小男孩儿的母亲解释这桩事情。 “不是他不聪明,”他说。“他要真是个傻瓜蛋儿,我也许还有成功的希望。因为要是那样,我就可以花大力气去克服他的愚笨。麻烦的是他简直太聪明了,学东西那样快,准备的功课挑不出半点儿毛病。让我不放心的是,他对自己的学业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兴趣,只是像完成任务似地草草了事。我敢肯定,他从来就没把学过的东西记到脑子里,只是现蒸热卖,临阵磨枪。看起来,他唯一的兴趣就是习武练功,读可以弄到手的任何一本与野兽或者与尚未开化的种族的生活习俗有关的书。对描写动物的故事书尤其感兴趣。他居然可以几小时几小时地坐在那儿出神入迷地看某位非洲探险家写的小说。有两次,我看见他半夜里还躺在床上看卡尔·哈根贝克写的一本论人与兽的书。” 男孩儿的母亲在炉前地毯上神经质地轻轻地点打着脚。 “你当然不想让他看这些书,是吗?”她说。 摩尔先生支支吾吾地搪塞着。 “我……哦,我想把那本书从他那儿拿走,”他回答道,灰黄的面颊泛起两朵红云。“不过……您的儿子在他这个年纪,可算是大力士了。” “他不让你拿走那本书,是吗?”母亲问。 “不让,”家庭教师老老实实地承认。“他倒没发什么脾气,只是一定要让我和他做游戏——他当大猩猩,我当黑猩猩,还要我假装偷他的东西吃。他发出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野蛮的嗷叫,扑过来,一下子把我举过头顶,扔到床上。然后假装往死掐我。把我踩在脚下,发出一阵叫人毛骨悚然的尖叫。他对我解释说这是巨猿表示胜利的呼喊。他还把我扛到门口,推进大厅,关在他的屋子外面。” 两个谈话的人来晌没有说话,后来还是男孩儿的母亲先打破沉默。 “摩尔先生,”她说,“确实应当对他严加管束,杰克这孩子……”她还没把话说完就听见窗户那边传来一声呐喊,两个人连忙站了起来。他们正坐着谈话的房间在这幢小楼的二楼上,吸引他们注意力的那扇窗户对面是一株大树,有一根树枝和窗台之间有几英尺远。他们看见刚才谈到的那个男孩儿正蹲在那根树枝上。这孩子个子很高,十分壮实,坐在树枝上稳稳当当,看见妈妈和家庭教师脸上惊恐的表情,又快活地大喊了一声。 母亲和家庭教师都向窗口冲过去,不过他们刚跑了几步,男孩儿已经十分敏捷地跳回到窗台上面,钻了进来。 “野人从婆罗州1进城了,”他边唱边摹仿原始部落作战前的舞蹈,绕着吓坏了的母亲和愤怒的教师跳了一圈儿,然后紧紧搂住妈妈的脖子,亲了亲她的面颊。 1婆罗州[borneo]:加里曼州的归称,亚洲一大岛。 “啊,妈妈,”他大声说,“音乐厅展览一只受过训练的猿呢!简直妙极了!威利·格雷姆斯比昨天去看了。他说除了说话,它什么都能干。会骑自行车,会用刀叉吃东西,能从一数到十,还会干许多别的事情呢!我能去看看吗?啊,求求你,妈妈,让我去看看吧!” 母亲亲昵地拍了拍儿子的脸蛋儿,摇了摇头。“不,杰克,”她说。“你知道,妈妈从来不喜欢这种展览。” “我不明白这种展览有什么不好。”男孩儿说。“别的小朋友都去看,他们还到动物园。可你从来都不让我去开开眼。人家都以为我是个小姑娘,或者胆小鬼呢!啊,爸爸!”他高兴地叫了起来。门开了,一个灰眼睛大个子男人走了进来。“啊,爸爸。我能去吗?” “去哪儿?我的儿子,”父亲问。 “他想去音乐厅看一只受过训练的猿。”母亲边说边向丈夫使了个眼色。 “什么猿?埃杰克斯?”父亲问。 男孩儿点了点头。 “哦,我倒看不出为什么不可以去,我的儿子,”父亲说。“反正我自个儿对这种事不介意。人们都说这只猿很神,而且作为类人猿,它的个头特别大。我们一起去看看,你说怎么样?珍妮。”他转过脸问妻子,珍妮十分坚决地摇了摇头,问摩尔先生是不是该到他和杰克早读的时间了。等教师和儿了走了之后,她掉转头,望着丈夫。 “约翰,”她说,“杰克对于野蛮生活实在是充满了渴望。我想这一定是从你身上继承来的。可是我们必须设法制止这种倾向继续发展。你自个儿的经验已经说明,有时候那种充满野性的生活有多么大的吸引力。你也知道,这许多年来,丛林生活不止一次地召唤你再回到它的怀抱,而为了克服这种近乎疯狂的欲望,你在心理上曾经做过多么激烈的斗争。而且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果小杰克一旦迷恋上那条通往野蛮丛林的小路,等待地的将是多么用怕的命运。” “我很怀疑,我对于丛林生活的这种向往是否有遗传的危险,”丈夫回答道。“因为我不相信这种东西也会由老子传给儿子。有时候,珍妮,我觉得你对孩子的前途操心操得太多了,对他的管束也太严了。他喜欢动物,比方说,想去看看这只受过训练的猿,对于他这个年纪的身心健康的男孩子,本来十分正常。仅仅想去看着埃杰克斯,还不能说他就想和一只猿结婚。而且即使他真的想与猿为伍,作为你——珍妮,也没有权利措责他‘可耻!’”珍妮满腹狐疑,抬起头怔怔地望着丈夫。约翰·克莱顿——格雷斯托克勋爵搂着她的腰肢笑了起来,然后,深深地吻了吻她,又接着刚才的话头说了下去,语气越发严肃。“你从来没有把我年轻时候的生活讲给小杰克听,也不让我讲。依我看,这样做是一种错误。那些对原始森林一无所知的人,对于大自然只有一个笼统的认识。我却可以从中分辨出许多真正有魅力、真正充满浪漫色彩的东西。如果我能把自己作为人猿泰山的经验讲出来,对他们肯定大有好处。小杰克自然也会有所收获。可是现在,假如丛林真的唤他而去,除了自个儿的冲动,他连一点儿在丛林里生活的常识也没有。而我知道,有时候,走错一步,就会造成多么巨大的损失。” 同是格雷斯托克夫人还是像平常那样,一谈到和过去的生活有关的话题就摇头。她又一次否定了丈夫的意见。 “不,约翰,”她坚持说。“我永远不会同意你给杰克灌输丛林生活的任何所谓经验。因为,我们俩都在极力保护他,使他免受那种苦难。” 到了晚上,又说起这个话题,不过这回是杰克自个儿提出来的。他一直半躺在一张很大的椅子里读书,突然抬起头单刀直入,责问爸爸: “我为什么不能去看埃杰克斯?” “妈妈不同意,”父亲回答道。 “您同意吗?” “话不能这么说,”格雷斯托克勋爵没有正面回答。“你妈妈反对就够了。” “我一定要去看看,”男孩儿着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之后,郑重地宣布道。“我和威利·格雷姆斯比,或者别的去看过埃杰克斯的小朋友没有什么区别。他们没有因为看看动物就受害,我也不会。我满可以不告诉你们自个儿就去瞧瞧,不过我不想那样干罢了。现在,反正我预先跟你们打过招呼了,一定要去看埃杰克斯。” 小男孩儿的语气或者神情没有什么对父母不尊重或者故意作对的意思。他只不过是心平气静地陈述自己的观点,证明一个事实。父亲很为儿子这种男子汉的气概骄傲,禁不住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我很赞赏你的坦率,杰克,”他说。“所以,我对你也要开诚布公。如果你私自去看埃杰克斯,我一定要惩罚你。我从来没有体罚过你,可是,现在我警告你,如果你胆敢在这件事情上违背母亲的意思,我绝不留情。” “是的,先生,”男孩儿回答道,然后又补充了一句:“等找看过埃杰克斯,会主动告诉您的。” 摩尔先生的房间紧挨他的学生的卧室。他已经养成一个习惯,每天就寝时都要进去看看小杰克是否已经上床睡觉。这天晚上,他更是对一分谨慎,生怕“玩忽职守”。因为他刚和孩子的父母亲开过“家庭会议”,受命于格雷斯托克勋爵,一定要对杰克严加看管,绝不能让他到展览埃杰克斯的音乐厅去。大约九点半,推开小杰克的房门之后,他不由得为自己的谨慎而暗自欢喜。原来小家伙已经穿戴得整整齐齐,正准备从窗户溜出去。 摩尔先生急忙跑进小屋,不过已经是多此一举。小男孩儿听见他走进卧室,意识到已经被人发现,便回转身,似乎要放弃这次冒险。 “你要上哪儿去?”摩尔先生十分激动,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去看埃杰克斯。”男孩儿心平气静地回答。 “我很惊讶,”摩尔先生大声说。不过,一件更让他惊讶的事马上就发生了:男孩儿朝他走过去,突然抱住后腰,把他举起来面朝下扔到床上,还用一个柔软的枕头压住他的脸。 “别喊出声,”这位胜利者警告他的家庭教师,“要不然我就掐你的脖子了。” 摩尔先生拚命挣扎,但是毫无用处。人猿泰山到底遗传给了儿子什么,一下子很难说清楚。但是至少有一点传给了儿子,那就是健壮的体魄,超人的力气。杰克的劲儿不比父亲在他这个年纪时小。教师在男孩儿手里简直像一把油灰,由他捏来捏去。杰克用膝盖压着他的老师,从被单上撕下一条布,把摩尔先生的手绑到背后,然后又用布条勒住教师的嘴,为了保险还在后脑勺上缠了好几圈。这当儿,他一直压低噪门儿,跟老师谈话。 “我是万济部落的酋长万加,”他说道。“你是阿拉伯酋长穆罕默德·达本,想杀我的人民,抢我的象牙。”他很灵巧地捆住摩尔先生的脚脖子,又和已经捆好的手腕子绑到一起。“啊——哈!坏蛋!你终于落到我的手心儿里了。我走了。不过还会回来的。”说着泰山的儿子几步跨过小屋,从窗口爬出去,沿着与屋檐水槽相连的落水管,溜到了大街上。 摩尔先生在床上拚命挣扎,相信如果没有人赶快帮忙,他定会闷死。因为害怕,他设法从床上滚到了地板上。这一滚,虽然跌得疼痛难忍。但也跌得他头脑清醒了许多。刚才因为吓得要命,他没能冷静地想想如何是好,现在静静地躺在地板上,才开始思索怎样逃脱眼下的困境。后来突然想起他离开格雷斯托克勋爵和格雷斯托克夫人时,他们还坐在屋子里谈话,而那个房间正好在他现在躺着的地板下面。他上楼已经有一阵子了。估计现在他们也许已经离开那个房间了。因为在他看来。为了获得自由。他在杰克的床上滚来滚去已经折腾了好长时间。但是眼下他能够做到的只有吸引楼下的注意力。结果,经过许多次失败,他还是没法弓起身子,摆出一个可以用靴尖叩击地板的姿势。他挣扎着,拼命敲打了一会儿。然后,好像过了好长时间,才听见有人上了楼,不一会儿就响起一阵敲门声。摩尔先生用鞋尖拚命敲打地板,除此而外再没有别的办法表示回答。过了一会儿,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摩尔先生继续敲打地板。他们难道就不能把门打开吗?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向门口滚了过去。只要能背朝门,就可以用脚尖儿踢门,外面的人就一定能听见了。敲门声越来越大,最后有人喊:“杰克先生!” 这是一位男仆,摩尔先生听出他的声首。他嘴里塞着布条子,拚命想喊一声“请进”,简直要爆烈了血管。过了一会儿,仆人又敲了敲门,并且大声喊杰克的名字。没有回答,他便拧了一下门把手。这时,家庭教师突然想到,刚才进屋时,他顺手从里面反锁了房门。 他听见仆人又拧了几下把手,然后转身走了。摩尔先生一下子昏了过去。 这当儿,杰克正在音乐厅里尽情享受斗争换来的欢乐。他是在埃杰克斯刚刚开始表演时,赶到娱乐场的。他在包厢里定了一个位子,现在正屏声敛息,趴在栏杆上出神入迷地看巨猿的每一个动作,一双眼睛瞪得老大。驯兽师很快就发现包厢里这个看得津津有味的小男孩儿那张漂亮的脸。埃杰克斯的拿手好戏是表演期间走进一个或者几个包厢里“找亲戚”—一驯兽师是这样解释这个节目的—一现在他突然想到,如果把埃杰克斯领进这个漂亮男孩儿的包厢,艺术效果一定十分强烈。他深信小男孩看见这个粗毛满身、力大无比的家伙站在眼前,一定吓得要命。 当巨猿应观众的要求从侧翼幕条后面又回到舞台上时,驯兽师有意把它的注意力吸引到小男孩身上。说来也巧,包厢里只坐着杰克一个人。巨猿一个箭步从舞台跳到孩子身边。不过,如果驯兽师指望让观众看到一幕男孩儿吓得呜哇乱叫的“滑稽剧”,那可是大错特错了。小男孩儿,握住来访者毛乎乎的胳膊,高兴得大笑起来。巨猿搂着杰克的肩膀,长时间地、急切地端详着他的面孔。杰克则抚摸着他的脑袋,喃喃地说着什么。 埃杰克斯从来没有这样长时间地端详别人。它好像心烦意乱,并不十分快活。只是一边抚摸杰克,一边急促地、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驯兽师十分惊奇,他从来没有见过埃杰克斯爱抚过别人。不一会儿,巨猿爬进包厢。紧挨男孩儿坐了下来。观众们看到这里,情绪变得十处热烈。当驯兽师试图劝说埃杰克斯离开包厢时,观众越发兴奋不已——一那个宠然大物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演出因此而拖延了。经理十分生气,再三催促驯兽师赶快收场。驯兽师只好爬进包厢,去拖埃杰克斯,埃杰克斯还是坐在那儿一动不动,还龇开满嘴獠牙朝他怒吼。 观众们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个劲儿地给埃杰克斯和小男孩儿鼓掌、喝彩,向驯兽师和经理打口哨,跺脚,发出阵阵表示轻蔑的嘲笑声——不走运的经理忘了自己的身份,也跑出来帮助驯兽师从包厢里往外拖埃杰克斯。 最后驯兽师终于绝望了,而且意识到,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埃杰克斯的反叛行为,以后这棵摇钱树就会变得一钱不值。于是他匆匆忙忙跑到化妆室,拿出一根又粗又重的鞭子。当他举起鞭子威胁埃杰克斯的时候,发现面对他的已经是两个而不是一个愤怒的敌人——小男孩儿也跳起来,抓起一把椅子,站在猿的身边,随时准备保护他的新朋友。微笑已经从他那张英俊的脸上消失了,灰眼睛里的一种表情一下子镇住了驯兽师,他旁边站着那头身材高大的巨猿,咆哮着也准备向他猛扑过去。 就在这时,一个小小的插曲使得本来要发生的那些事情没有发生。因此,驯兽师的鞭子倘若落下,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从两位对手当时的态度,可以预料,他肯定会被巨猿和男孩儿打个半死。 面色苍白的男仆冲进格雷斯托克勋爵的图书室,气喘吁吁地报告说,他发现杰克的门从里面反锁着,敲了半天役人答应,只是听见一种奇怪的叩击声和可能是什么东西在地板上滚动的声音。 约翰·克莱顿一步跨过四级台阶,直奔楼上儿子的卧室。妻子和仆人们急匆匆跟在后面。他大喊一声儿子的名字,听不到回答,便后退几步,使出没有丝毫衰减的力气,去撞那扇厚实的门。门的铁铰链一下子断成两截,碎木片落了一地,门板向里倒了下去。 门口躺着已经失去知觉的摩尔先生。门板从他身上砸过去,落在地板上发出啪哒一声脆响。泰山一个箭步冲进卧室,打开电灯开关,屋子里骤然间变得通亮。 过了好几分钟,泰山才发现家庭教师。原来门板正好严严实实压在他的身上。大伙儿七手八脚把他拖出米,取下嘴上勒着的布条,割断捆绑手脚的绳索,又泼了一桶冷水,他才慢慢苏醒过来。 “杰克哪儿去了?”约翰·克莱顿焦急地问。“这是谁干的?”他想起茹可夫,生怕又发生了第二次劫持儿子的事件。 摩尔先生挣扎着慢慢地爬了起来。一双目光迷离的眼睛在屋子四周扫视着,渐渐拚凑起支离破碎的记忆,想起刚才发生的这场不幸的每一个细节。 “我提出辞职,先生,马上就办!”他第一句话就这样说。“你们不需要给儿子雇家庭教师,他需要的是一个驯兽师!” “可他上哪儿去了?”格雷斯托克夫人焦急地问。 “看埃杰克斯去了!” 泰山好不容易才忍着没笑出声来。他满意地发现家庭教师不过是受了点轻微的擦伤,没有伤着筋骨,便坐上汽车直奔那个出名的音乐厅。 第三篇 剧场相逢 就在驯兽师举起皮鞭,面对男孩儿和巨猿站在包厢入口处,踟躇不前的时候,一个膀大腰圆、身高体壮的男人一把推开他,走了进去。小男孩儿看见他,脸上泛起两朵红云。 “爸爸!”他喊了一声。 巨猿看了一眼英国勋爵,突然朝他扑过去,嘴里急促地、含混不清地喊着什么。勋爵十分惊讶,站在那儿目瞪口呆,好像变成了一块石头。 “阿卡特!”他大喊一声。 男孩儿大惑不解,看着猿又看看父亲,然后又看看猿。驯兽师惊讶得半晌合不拢嘴巴,他听见英国勋爵发出一种只有猿才会有的喉音很重的声音。巨猿偎依着他,用同样的声音和他“说话”。 舞台侧翼有一个弯腰曲背、十分丑陋的老头,注视着包厢里突然出现的这个戏剧性场面。他那张麻脸痉挛着,变幻出由喜悦到恐惧的种种表情。 “我找了你多久啊,泰山!”阿卡特说。“现在总算找到了你,我要跟你一起回到丛林,永远和你们生活在一起。” 泰山抚摸着阿卡特的脑袋。许多年以前,这只身高体壮、与人相似的猛兽在非洲原始森林和他并肩战斗的情景一幕幕从他脑海里闪过。他仿佛又看见黑人武士木加贝挥舞着那根置人于死命的大头棒和他们一起拚搏。还有凶猛的豹子席塔张牙舞爪,唇须如钢针倒竖,身后紧跟着那几只巨猿。泰山长叹一声。他以为对丛林的渴念之情早已在心中死灭,谁知道此刻又汹涌澎湃起来。啊!如果能再回那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该有多好!那怕只一个月,他也心满意足。他希望再体验体验裸露着的皮肤与树枝树叶相融的感觉;他希望再嗅一嗅,枯枝败叶散发出的那股霉味儿——对于原始森林中出生的人来说,那简直是一种温馨的乳香;他还希望再去体味那些食肉动物晃动着庞大的身躯从它们经常出没的小路上悄无声息地走过时,自己心灵深处那种感觉。猎取,或者被猎取!杀戮,或者被杀戮。这画面何等壮阔,何等诱人!可是,他的眼前又出现了另外一幅画图——尚且年轻、漂亮的妻子,朋友,家庭,儿子。他耸了耸宽阔的肩膀。 “我回不去了,阿卡特,”他说。“不过,如果你愿意回去,我可以安排一切。在这儿,你不会快乐的。我也不会快乐。” 驯兽师走过来,巨猿阿卡特朝他毗牙咧嘴,大声咆哮。 “跟他去吧,阿卡特,”人猿泰山说。“明天我再来看你。” 阿卡特闷闷不乐地走到驯兽师身边。驯兽师在约翰·克莱顿的请求之下,把住址告诉了他们。泰山回转头望着儿子。 “走吧!”他说。两个人离开音乐厅,钻进那辆大型高级轿车之后,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后来。还是小男孩先打破沉默。 “这只猿认识你,”他说,“你们一起用猿语交谈。可它是怎么认识你,你又怎么学会猿语的?” 于是,人猿泰山第一次把他早年的生活告诉了儿子。告诉他自己的出生,父母的死亡,以及母猿卡拉怎样养育他直到成年;告诉他丛林里的危险和恐怖;告诉他,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有神出鬼没追寻猎物的巨兽;告诉他,旱季的干渴,雨季的淫雨;告诉他饥饿、寒冷、闷热;告诉他裸体、恐惧以及种种磨难的滋味儿。他把所有这些在文明社会长大的人看来十分可怕的事情告诉儿子,目的是希望因此而打消小伙子对丛林生活的向往。然而,正是这些事情,泰山永远难以忘怀,正是这些事情构成了他所热爱的丛林生活的全部内容。讲这番话的时候,他忘了最根本的一条;坐在他旁边、支楞着耳朵今神贯注地听他说话的孩子,是人猿泰山的儿子。 把男孩安顿在床上睡觉之后——没有像先前威胁的那样,给他什么惩罚——约翰·克莱顿把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妻子,还告诉她,他终于把自己在丛林里度过的岁月讲给了杰克听。母亲早就预感到儿子迟早要知道父亲像野兽一样,赤身露体在丛林里漫游的可怕经历。听了泰山的叙述,只是摇着头,暗自希望父亲胸中埋藏的对于原始丛林尚且十分强烈的向往,不要传给儿子。 第二天,泰山又去看望阿卡特,杰克虽然再三请求与爸爸同去,还是遭到拒绝。这次,泰山见了阿卡特那位麻脸老主人,他当然认不出这就是鲍尔维奇。泰山按照阿卡特的请求,提出要把巨猿买过来。司是鲍尔维奇一直不说价钱,只是说要考虑考虑。 泰山回家之后,杰克兴致勃勃地听父亲讲这次访问的每一个细节,后来他建议爸爸把猿买回来。养在家里。格雷斯托克夫人听了这个建议吓了一大跳。男孩儿坚持自己的意见。泰山解释说,他希望把阿卡特买回来,送回他的老家—一非洲丛林。这个主意,珍妮倒是欣然同意。杰克又提出去着巨猿的要求,又遭到父母的拒绝.不过,他有驯兽师给父亲的那个地址,两天之后,便找机会从新老师——他代替吓坏了的摩尔先生——的看管之下逃了出来。伦敦这个区来克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到麻脸老头那个臭烘烘的住处。老头听见敲门声,大声问来者何人。杰克说明他是来看埃杰克斯之后,便打开门。领他走进他和巨猿住的那间小屋。过去,鲍尔维奇是个很讲究衣着的无赖,可是在非洲食人肉者的部落里度过可怕的十年,彻底改变了爱好整洁的生活习惯。衣服皱皱巴巴,十分肮脏。手没洗,那几缕白头发也不梳,屋子更是乱七八糟。男孩儿一进屋便看见巨猿蹲在床上。床上乱糟糟地铺着肮脏的毯子和臭烘烘的被子。巨猿看见杰克马上跳到地板上,拖着两只脚向他走了过去。老头没认出男孩儿是谁,生怕猿恶作剧,连忙走到他俩中间。命令猿回到床上。 “它不会伤害我。”男孩儿大声说。“我们是朋友。以前,它是我爸爸的朋友。他们是在丛林里相识的。我父亲是格雷斯托克勋爵。他不知道我来这儿。母亲禁止我看埃杰克斯。可是我想见见它。如果你允许我常来。我会付你钱的。” 听到男孩儿自报家门,鲍尔维奇便眯细了一双眼睛。自打在舞台侧翼看见泰山,他便死灰复燃,思想里又升起了报仇雪恨的念头。作恶的人总是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现在,阿列克塞·鲍尔继奇慢慢回想起自己过去生活中发生过的那些事情,回想起他和茹可夫曾经怎样不遗余力地迫害泰山,结果非但阴谋没有得逞。反而自个儿陷入灭顶之灾。 起初,他还看不出怎样才能通过泰山的儿子对泰山进行报复。不过,在这孩子身上潜藏着一种报仇雪恨的极大的可能性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他下定决心要在杰克身上大做文章,希望有朝一日,命运之神赐给他一个报仇的机会。他把他知道的泰山过去在丛林里的情况都告诉了杰克。当他发现这么多年,这孩子对这些事情都一无所知,而且父母一直严禁他到动物园时——上次到音乐厅看埃杰克斯,还是捆住家庭教师的手脚,堵住他的嘴巴才偷跑出来的——鲍尔维奇立刻猜到男孩父母心里埋藏着深深的恐惧;怕他像父亲那样对原始丛林充满渴望。 于是,鲍尔维奇极力怂恿杰克常来看他。他总是吊男孩儿的胃口。然后给他讲那个野蛮世界充满神秘色彩的故事。对于那一切,鲍尔维奇当然是太熟悉了。他常让杰克和阿卡特单独呆在一起,没多久,他就惊讶地发现巨猿已经能明白男孩儿的意思了。事实上,杰克已经学会类人猿那种原始语言中的许多词汇了。 这期间,泰山访问过几次鲍尔维奇。他看起来急于把埃杰克斯买到手。后来他开诚布公地告诉鲍尔维奇,他之所以急于成交不只是因为想尽快把它送回故乡,让它在原始森林中自由自在地生活,还因为,他的妻子生怕儿子设法打听到这只猿现在居住的地方,通过和它交往,启迪了他那种喜欢流浪的禀性。泰山还解释说,这种禀性曾经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听了格雷斯托克勋爵这番话。俄国佬差点儿笑出声来。因为仅仅半个小时之前,他的宝贝儿子还坐在这张破破烂烂的床上,和埃杰克斯呜哩吐拉说着什么——他对猿语的熟练程度已经与猿无异。 就在这次会面的时候,鲍尔维奇想出一个好主意,于是,很爽快地同意泰山花巨款买这只猿。说也凑巧,两天之后正好有一条轮船要离开多佛港到非洲,两人便说定,鲍尔维奇收到钱,立即把巨猿送上这条轮船。对于鲍尔维奇,这确实是个一箭双雕的好主意。首先,他可以得到一笔巨款,免受饥寒。因为,巨猿埃杰克斯已经不再是他的摇钱树了。自从找到泰山,它就不想再登台表演。由此可见,这个畜生忍饥挨饿,万里迢迢,离开原始丛林,在千百个惊奇万分的观众面前“献技”,只是为了一个目的—一寻找失散多年的朋友和主人。现在一旦找到他。就觉得再没有必要与这些“凡夫俗子”为伍”,而且,不管人家怎样劝说。就是不肯登音乐厅的舞台。驯兽师有一次企图诉诸于武力,结果,这个不走运的家伙差点儿送了命。那天,碰巧杰克·克莱顿来看埃杰克斯,两位朋友一起呆在音乐厅的化妆室里。杰克看见巨猿要对驯兽师下毒手,立刻制止,才使他幸免一死。 除了金钱的诱惑之外,俄国佬心里还有根深蒂固的要报仇的欲望。这种欲望因为最近一个时期总是回想以往的失败,回想他一生中的苦难而愈发强烈。他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泰山,就连最近埃杰瓦斯拒绝登台为他赚钱,也是泰山的过错。他深信,一定是人猿泰山暗地里教给巨猿不要登台演出。 多年来的磨难和贫困无论在鲍尔维奇的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造成一种扭曲,而这种扭曲又使得他那邪恶的本性加倍地膨胀。头脑冷静的算计,“炉火纯青”的刚愎与堕落,使他邪恶的禀性“升华”为对人类极大的危险与威胁。他的阴谋实在是太狠毒了,很容易让人想到他或许正处于一种心智迷乱的状态。他要首先拿到格雷斯托克勋爵为把巨猿放回非洲丛林而付的巨款。然后再通过勋爵的儿子达到报仇的目的。他计划中的这一部分虽则残忍但也不乏粗陋。缺乏从前那个鲍尔维奇的精明与巧妙——那才是他当年跟大坏蛋尼古拉斯·茹可夫一起要阴谋摘鬼计时的拿手好戏。不过这个计划也说明,鲍尔维奇还是颇有点借刀杀人的本领。巨猿阿卡特也将因为拒绝为俄国错继续服务而受到惩罚。 事情进行得十分顺利。也真是无巧不成书,泰山对妻子讲他为把阿卡特平平安安送回非洲丛林正在采取的具体措施时,儿子杰克躲在旁边听了个一清二楚。他请求父母。亲把猿带回家跟他玩儿。泰山对此本来不怎么反对,可是格雷斯托克夫人一想起这事儿就害怕。杰克去求妈妈,自然毫无用处。她很固执,坚持认为,一、必须把阿卡特送回非洲丛林;二、假期已经结束,儿子必须到学校念书。小杰克对母亲的决定似乎默认了。 这天,他没有到鲍尔维奇那儿造访,而是忙着做别的准备。他手头总是有点儿钱,因此,一旦需要,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凑几百英镑。他花一些钱买了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下午晚些时候趁别人不注意,偷偷拿回家。 第二天早晨,父亲先去找鲍尔维奇谈那笔交易,他们谈完之后,小杰克便匆匆忙忙跑到俄国佬那儿。杰克因为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不敢把自己的打算向他和盘托出,生怕老头不但拒绝帮忙,还要把这桩事告诉父亲。他只是请求老头允许他把埃杰克斯带到多佛港。他解释说,这样老头就用不着走那么远的路了。他还往老头口袋里塞了几英镑,因为小杰克不愿意亏待这个老家伙。 “你瞧,”他继续说,“不会有人发现的。人们都以为我乘下午的火车到学校去了。可等他们把我送上车,我就溜回到你这儿。然后,便可以带着埃杰克斯去多佛。只晚到校一天。谁也不会想到我会于这事儿。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在永远离开埃杰克斯之前,再和它多玩一天。” 对于鲍尔维奇,杰克这个计划是正中下怀的事情。假如他知道男孩儿进一步的打算,毫无疑问,会抛开自己的复仇计划,全力以赴帮助小杰克实现他的梦想。这样做对鲍尔维奇当然更有利。这一点再过几个小时便“昭然若揭”,遗憾的是俄国佬没有先见之明。 这天下午,格雷斯托克勋爵、格雷斯托克夫人和儿子道了别,目送他平平安安走进头等车厢,满以为再过几个小时,火车就会把他送到学校。可是他们刚刚离开车站,杰克使拎起箱子和旅行包溜出车厢,在车站外面雇了一辆出租汽车,让司机按照地址,把他送到俄国佬那儿。此时已是傍晚。鲍尔维奇正在等他。他神情紧张踱来踱去,猿被一根很结实的绳子捆在床上。杰克还是第一次看见俄国佬对埃杰克斯如此防范。他不无疑惑地望着鲍尔维奇。老头含含糊糊地解释说,埃杰克斯已经猜出要把它送走,因为怕它逃走,才不得已捆到床上。 “过来。”他对杰克说,“我告诉你它要是不听话,该怎样制服它。” 杰克笑了起来。“用不着,”他回答道。“埃杰克斯会听我的话的。” 老头生气地跺着脚。“过来!按我说的办。”他又说了一遍。”如果不听我的话。就不能让你把猿带到多佛。我可不能让它白白地跑了。” 杰克微笑着走过去,站在俄国佬面前。 “转过身,背朝我,”老头说。“让我教给你一个快速捆绑巨猿的方法。” 男孩儿转过身,按照老头的吩咐把手背到后面。老头立刻把一个绳套套到杰克一只手腕上,又在另一只手腕上绕了两圈,然后打了一个死结。 捆好杰克之后,鲍尔维奇的态度立刻大变。他恶狠狠地咒骂着,把男孩儿揪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然后使劲儿一绊,小杰克仰面朝天倒在地板上。鲍尔维奇就势扑上去压住他的胸膛。巨猿被绑在床上,嚎叫着,挣扎着。杰克没有叫喊。这也是他从父亲那儿继承来的一种品质——自从养母卡拉死后。漫长的丛林生活告诉泰山,谁也不会来救被打翻在地的人。 鲍尔维奇的手指掐住男孩儿的喉咙,望着杰克的小脸,可怕地狞笑着。 “你的父亲毁了我的一生,”他喃喃地说。“这就是他的报应。等你死了,我就这样告诉他。我离开埃杰克斯只几分钟,你就悄悄地溜了进来,结果让猿给掐死了。等你死了,我就把尸体扔到床上。你父亲来了之后,会看到埃杰克斯正蹲在你身旁。”这个灵魂被扭曲了的魔鬼咯咯咯地奸笑着,手指像铁钳,使劲儿掐着男孩儿的喉咙。 巨猿在他们身后发疯似地嗷叫着,在小屋四壁发出巨大的回响。男孩脸色苍白,但没有一丝害怕与惊慌。他是泰山的儿子。手指在他的脖子上越掐越紧,杰克的呼吸已经越来越困难了。巨猿挤命挣扎,它回转身,像人一样,把绳子有两只手卜绕了几圈,然后奋力向后拉去。肌肉在它那毛乎乎的皮肤下面小山一样隆起,喀嚓一声,木床的踏脚板被它揪了下来。 鲍尔维奇听见响声连忙抬起头,那张可憎的面孔立刻变得煞白—一猿自由了! 巨猿一个箭步窜上去,鲍尔维奇吓得尖叫一声,阿卡特把他从男孩儿身上一把揪起,硕大的手指陷入他的皮肉之中,满嘴黄牙已经凑到他的喉咙上。鲍尔维奇挤命挣扎,但毫无用处,当锋利的牙齿紧紧咬在一起的时候,阿列克塞·鲍尔维奇的灵魂已经到等候他多年的地狱里报到去了。 男孩儿在阿卡特的帮助之下,挣扎着站了起来。杰克教猿解捆在手腕上的那个处结,整整折腾了两个小时。后来,阿卡特终于掌握了解扣的秘诀,男孩自由了。他割断还捆在巨猿身上的那条绳子,打开一个旅行袋。取出几件衣服。他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没必要和阿卡特商量,阿卡特则是“唯命是从”。他们俩从那幢房子悄悄地溜了出去。街上没有一个人发现其中一个是猿。 第四篇 千古奇案 报纸上就无亲无故的俄国人迈克尔·萨勃洛夫被他所驯养的巨猿咬死一事,连续报道了好几天。格雷斯托克勋爵读到这则消息之后,一直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以免把自己牵连到这桩案子里面。警察寻找巨猿时,他一直采取“无可奉告”的态度。 不过人们普遍认为,在这桩事情上,他最关心的是那位神秘的“杀人犯”到底上哪儿去了。或者至少在这桩血案发生几天之后。听说儿子杰克压根儿就没到学校时——虽然亲眼看见他进了火车车厢—一他开始对阿卡特的下落发生了兴趣。不过即使那时,父亲还是没有把儿子的失踪和巨猿的下落完全联系到一起。一个月之后,经过周密的调查,泰山发现杰克在火车离开伦敦车站之前,就已经从车厢里面溜了出来。后来,他又找到出租汽车司机。司机承认,他曾经按照杰克提供的地址把他送到俄国老头那儿。直到这时,人猿泰山才真正意识到,儿子的失踪和阿卡特确实有某种联系。 出租汽车司机站在俄国佬住的那幢房子前面的马路上装好车钱之后,便扬长而去,线索到此中断。从那之后,谁也没意见过男孩儿。也没看见过猿——至少还活着的人没有见过。房东认出了照片上的男孩,说他是俄国老头的常客。别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于是,寻找杰克的人在伦敦贫民区这幢破房的大门口彻底“碰壁”了。 阿列克塞·鲍尔维奇死后第二天,一个男孩儿领着他生病的祖母在多佛港搭乘了一条轮船。老太太戴着很厚的面纱,她因为年纪太大又生着病,只能坐一把病人专用的轮椅上船。 男孩儿不让除他以外的任何人推轮椅,上船之后,又亲自把她从轮椅上搀下来,扶进他们的睡舱。从那以后,直到下船,谁也没再看见过这位老太太。男孩甚至坚持自个儿收拾房间。他解释说,老祖母神经不正常,特别讨厌看见生人。 船上的人谁也不知道这个男孩儿在舱房里都干了些什么。在人们的印象里,他和任何一个健康、活泼的英国男孩儿一样,并无与众不同之处、他和旅客们混得很熟,船长、大副也都很喜欢他,跟水手们更是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慷慨大方,为人真挚,同时自尊自爱,总是表现出一种人格的力量,赢得许多新朋友的赞赏和钟爱。 乘客里有一个名叫康顿的美国人,是个臭名昭著的骗子和无赖。美国至少有六个比较大的城市都在通缉他。对这个男孩儿他一直没怎么注意。直到有一天,偶然看见他在数一叠钞票。从那以后,康顿开始和这位英国少年套近乎,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就了解到,男孩儿独自一人和生病的祖母旅行,目的地是西非海岸靠近赤道的一个小港口。他还了解到他们姓贝林斯,在那个小港没有什么朋友。至于到那儿去的目的,男孩守口如瓶,康顿也没有继续追问——他想知道的已经都知道了。 康顿几次拉男孩去玩牌,可是男孩儿对此毫无兴趣。别的几位男乘客对他这种行为都侧目而视,康顿只得另打主意,设法把男孩儿的钱弄进自个儿的腰包。 后来有一天,轮船在一道避风的绿树葱笼的海峡抛了锚。海岬上有二十多座铁皮盖顶的棚屋,破坏了自然风光的秀丽,表明文明的脚步已经踏上这块土地。海岬四周是土著居民茅草苫顶的茅屋,和热带丛林的背景倒是十分相宜,构成一幅原始社会野蛮而秀丽的风悄画。把白人“先驱者”建造的那几幢房子映衬得十分难看。 男孩倚在轮船栏针上眺望上帝在人类创造的城镇那边创造的丛林。展望未来,他真有点儿不寒而栗。然后,他突然觉得无法自持,仿佛看见母亲那双慈爱的眼睛,看见父亲那张冷峻的面孔。父亲虽然是个铁打的英雄汉,可是结实的肌肉下面包藏着的柔情一点儿也不比母亲那双眼睛表现出来的少。一刹那,他的决心动摇了。一支土著居民的船队向轮船划了过来,准备卸下货再运进这个小港口。大副站在男孩儿旁边,正向船队发号施令。 “下一班开往英格兰的船什么时候到这儿?”男孩问。 “‘伊曼尼尔号’这几天就该到这儿了,”大副说。“估计我们在这儿能碰上它。”说完又忙着措挥向轮船划过来的那群黑人去了。 要把小男孩儿的祖母弄上正在轮船下田等着接他们上岸的那条独木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男孩儿坚持呆在祖母身边,等老太太终于平安无事上了那条小船之后,他象一只猫,十分轻捷地跟在她身后。跳上小船。这当儿,他只顾把祖母舒舒服服安顿到船里,没有注意到就在他帮助船员放下那个吊祖母用的大网兜时,钱夹子从衣服口袋里露了出来。后来掉进大海,他也没有发现。 小船载着老太太和男孩儿刚向海岸驶去,康顿在轮船那边叫来一条独木舟,跟船主讲了一会儿价钱之后,便带着行李上了那条小船。康顿一上岸便避开那家俗不可耐的二层楼房。这幢楼房挂着一个牌子,上书“旅馆”二字,专门招揽那些轻信的旅客去“享受”它诸方面的不便。康顿直到天完全黑下来之后,才走进去安排了食宿。 在二楼后面的一个房间,男孩儿正十分为难地向祖母解释,他决定乘下班船回英格兰。他尽可能清楚地向老太太说明,如果愿意,她可以留在非洲。但是良心要求他赶快回到父母身边。毫无疑问,他们正在为他的失踪而经受巨大的痛苦。由此可见,这孩子的父母对他和老太太这次来非洲冒验的详情并不了解。 拿定主意之后,男孩儿觉得心里好像放下一块石头。这些日子,他在焦急不安中度过许多个不眠的夜晚,此刻,一闭上眼睛男孩就梦见又和家人幸福地团聚。就在他做这场美梦的时候,冷酷而又毫不宽容的命运正沿着这座肮脏的楼房漆黑的走廓。向他偷偷摸摸地走了过来——那是借美国无赖康顿的形体而来的命运之神。 康顿蹑手蹑脚走到小男孩儿的房间门口。蹲下来先仔细听了一会儿里面的动静。屋子里传出均匀的呼吸声,说明男孩儿和老太太都已进入梦乡,他便放下心来。康顿干惯了溜门撬锁的勾当,把一把细长的万能钥匙悄悄插进门锁里。敏捷的手指很快便同时转动了钥匙和门把手。他慢慢推开门,走进小屋之后又随手把门关上。一块云彩遮住月亮,屋子里一片漆黑,康顿摸索着向床边走去。这间小屋最里面的一个角落有一样东西动了一下。那声音十分细微,就连这个惯于夜盗的窃贼也没有听见。他的注意力只在床上,以为那上面一定躺着正在酣睡的男孩儿和重病在身的祖母。 这个美国佬只想赶快找到那卷钞票。如果能不被察觉就弄到手,那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如果一旦被男孩发觉,遇到反抗,他也早有准备。男孩儿的衣服搭在靠床的一张椅子上。美国佬很快便把每一个口袋都翻了一遍,可是没有那卷崭新的钞票。这么说,肯定是放在枕头下面了。他又向正在熟睡的男孩走近几步。刚把手向枕头伸过去。云开月出,小屋一下子明亮起来。与此同时。男孩睁开双眼直盯盯地望着康顿那双眼睛。窃贼突然意识到床上只有男孩儿一个人,伸出双手去掐他的脖子。男孩儿一骨鲁爬起来迎战康顿。康倾听见背后传来一声低沉的啸叫。男孩儿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康顿感觉到,那细长、白嫩的手指蕴藏着钢铁一样的力量。 他还感觉到又有一双手掐住他的喉咙。那是一双从他肩膀后面伸过来的毛乎乎的、粗糙的大手。他十分害怕地回过头瞥了一眼。这一瞥不要紧,吓得他连头发根儿都竖了起来。原来从后面掐他脖子的是一个象人一样的巨猿。类人猿的獠牙就要咬住他的喉咙了,男孩儿紧紧掐着他的手腕不放,谁也不说话。老祖母在哪儿呢?康顿迅速向屋子里扫视了一眼,一下子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吓得目瞪口呆。他完全是自投罗网。落入了神秘、可怕的野兽之手!他拼命挣扎,想甩开男孩儿,回转身全力以赴对付背后那个可怕的东西。他终于挣脱一只手,向男孩儿脸上猛击一拳。这一掌一下子激怒了那只正掐他喉咙的巨猿。康顿听见一声低沉的野蛮的怒吼。这是美国佬一生中最后一次听到的声音。然后他便被仰面朝天放倒在地板上,一个沉重的躯体压在他的身上,有力的牙齿咬断了他的颈静脉,眼前骤然间变得一片漆黑。过了一会儿。巨猿从那俯卧着的身体上面爬了起来。康顿对此当然一无所知—一他已经死了。 男孩儿吓坏了,从床上跳下来,弯下腰看那人的尸体。他知道,阿卡特是为了保护他才杀死成顿的,就像几天前杀死迈克尔·萨勃洛夫一样。可是在这远离家乡和亲人的黑非洲,人家会拿他和忠心耿耿的巨猿怎么办呢?男孩儿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他甚至知道,同谋犯要和主犯一起被处死。在这样一个地方,谁会为他们伸张正义?谁能不站出来反对他们呢,这儿不过是个半开化的小镇;明天早晨天一亮,当地的土人就会把他和阿卡特拉出去。在最近的一棵树上吊死。他以前读过这方面的书,知道美国人就这么干,而非洲远比他母亲的故乡——美国西部地区更残酷、更野蛮、是的,天一亮,他们俩肯定要被吊死。 难道就没有一条活路了吗?他默默地想了几分钟,突然拍着手高兴地喊了起来。他回转身去取搭在椅子上的衣服。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救阿卡特和他自己。他把手伸进平常装钱的口袋里摸索着。钱没了!他翻遍了衣服所有的口袋,也没找见一枚硬币,他又爬到地板上四处搜寻。还打开灯,把床挪到一边,一英寸一英寸地仔细寻找。找到莱顿的尸体旁边,他犹豫了一下,可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把他翻了个个儿,在他的尸体下面找了一遍,还是没有。他估计康顿是来抢劫的。不过他不相信他有足够的时间把钱偷走。可是既然哪儿也找不着,就有可能在他身上了。于是杰克在康顿身上搜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他又在屋里找了好几遍,找来找去,每次都是又找到那具尸体旁边。钱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男孩完全绝望了。该怎么办呢?天一亮他们就要被发现,被处死。他虽然聪明异常,力大无比,但毕竟是个孩子,是个吓坏了的、想家的孩子。他的生活经验少得可怜,对事物报难做出正确的判断。他只看到这样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们杀了人。又落到野蛮的陌生人之手。这些人嗜血成性,恨不得把命运之神送到手的牺牲品一口吃掉。这方面的知识他都是从那种刊登恐怖故事的廉价书刊上看到的。 但是他们必须有钱! 他又走到那具尸体旁边,这一次态度很坚决。巨猿蹲在一个旮旯里,望着年轻的伙伴。男孩儿开始一件一件地脱美国佬的衣服,而已把每件衣服都仔仔细搜查了一遍。甚至连他的鞋子也没放过。还是一无所获。男孩儿大张着一双眼睛,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迷茫中仿佛看见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吊着两具尸体,正无声无息地晃来晃去。 就这样他坐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直到后来听见楼下传来阵阵人声,才连忙跳起来,吹灭灯,又悄悄地锁好门,然后慢慢地朝猿转过脸来。这时,小杰克已经拿定了主意。 头天晚上,他下定决心机会一到,马上回家,请求爸爸妈妈原谅自己近乎疯狂的冒险。现在他已经明白。再也回不到他们身边了。他的双手已经沾满康顿的鲜血。在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想象之中,他早已不把康顿的死归咎于巨猿阿卡特了。危难之中,他把罪责完全兜揽到自己身上。如果有钱,尚可买到公正,可是他偏偏身无分文!啊!一个身无分文的陌生人在这里还能有什么希望呢? 可是钱到底哪儿去了?他绞尽脑汁想最后一次看见钱包是在什么时候。他当然想不起来,而且即使能想到钱包丢失的原因,也想不起究竟是什么时候丢失的。因为,往那条独木舟上爬的时候,他压根儿就没有察觉到钱夹从口袋里滑出米。掉进了大海。 现在他朝阿卡特转过脸用猿语说:“快走!”。他忘了自己只穿一套薄薄的睡衣,领着阿卡特朝大敞着的窗户走了过去。他探出头仔细地听了听。离窗口几英尺有一株大树,男孩儿非常敏捷地跳上去,像一只猫,顺着树干三下两下爬了下去。巨猿紧跟在后面。离小镇大约二百码远,便是丛林。男孩儿领着巨猿直奔向往已久的原始森林。不一会儿密密的丛林便完全吞没了他们。就这样,杰克·克莱顿——未来的格雷斯托克勋爵,神不知鬼不觉从世人的眼里消失了。 第二天早晨已经很晚了,一个黑人男仆敲了敲贝林斯太太和她的孙子登记的那个房间的门。没人答应,他便掏出万能钥匙开门,结果发现锁孔里已经有一把钥匙,而且是从屋里插进去的。他连忙向旅店经理赫尔·斯克普报告这件事。经理跑上二楼使劲儿敲门,还是没有人回答,便弯下腰,想从锁孔看看里面的情形,结果因为太胖,身体失去平衡,连忙伸出一只手撑住地板,以免摔倒。经理的手指触到一样粘乎乎的东西。他举起手凑刺眼前,借着走廊昏暗的光线,瞅了瞅。浑身打了一个寒战。走廊里的光线虽然很弱,他还最看出手上沾的是暗红的鲜血。他一下子跳起来,用尽力气撞那扇门。赫尔·斯克普块头很大,那扇原本就不太结实的门在他的撞击之下,朝里倒了下去。经理自个儿也摔倒在地上。 出现在赫尔·斯克普眼前的是他一生中目睹过的一桩最神秘的血案;地板上躺着一个死人。这人以前他从来没有见过。他脖于上伤痕累累,颈静脉像是被什么野兽的利齿咬断了。尸体一丝不挂,地板上乱扔着一堆衣服。老太太和她的孙子不翼而飞。房门反锁,窗户大开。他们一定是从那儿逃跑的。 可是一个小男孩儿怎么能背着他的病祖母从二楼窗口跳到地面上呢?实在不可思议。赫尔·斯克普又把小屋仔细察看了一遍,发现原先靠墙摆着的床拉到了屋子正中,这又是为什么呢?他又朝床下看了三、四次,那祖孙二人确实无影无踪。经理认为,如果没有人在外面接应,那病老太太是绝对不会从窗口逃走的,因为头一天,她还是被好几个人抬到楼上的。 这桩血案越沓越神秘。祖孙二人的衣服还在屋里,这就是说,他们逃跑的时候,一定是赤身露体,或者只穿着睡衣。赫尔·斯克普摇了摇头,又搔了搔后脑勺,完全迷惑不解了。他从来没听说过福尔摩斯1的大名。否则一定马上去找这位著名侦探来帮助。这桩案子实在太神秘了:一个完全靠人从轮船背进旅馆的病老太太和她的孙子……一个漂亮的男孩儿头一天一起住进二楼的一个房间,还在屋里吃了晚饭。第二天早晨九点,祖孙二人就不翼而飞,屋子里只留下一具陌生人的尸体。而这期问,没有一条船离开港口,方圆几百英里也没有铁路。而且除非在一支装备精良的“狩猎远征队”的护送之下,经过几天艰苦的跋涉,这两个人绝对找不到有白人居住的村镇。他们仿佛在空气里融化得无影无踪。他刚才打发一个黑人到窗口下面看有没有脚印,黑人回来报告说根本没有人走过的痕迹。这就越发奇怪了。他们到底是人还是神,居然来无影去无踪,一步便能跨到离窗口还很远的松软的草坪上。赫尔·斯克普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是的;这桩事确实神乎其神,从始至终都包裹着神秘的色彩。他不愿意再为它多动脑筋,而且他这人很迷信,天一黑就吓得连门也不敢出了。 1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科南·道尔所著侦探小说中的主人公。 这件事对于赫尔·斯克普边去是个谜,现在毫无疑问,也仍然是个谜。 第五篇 沙漠少女梅瑞姆 法国外籍兵团的上尉阿曼德·雅各特,在一株不太高的棕榈树下铺开搭在马鞍上的毯子,坐了下来。他那宽阔的肩膀和头发剪得很短的脑袋舒舒服服靠在棕榈树粗糙的树干上,两条长腿横搁在毯子上,靴子上的刺马针埋在这块沙漠绿洲的沙质土壤里。上尉在这片荒漠之中已经跋涉了整整一天,觉得棕桐树下的小憩十分惬意。 他一边懒洋洋地吸烟,一边看勤务兵准备晚餐。阿曼德·雅各特上尉无论对自己还是对这个世界都心满意足。从右面,传来他那支队伍的阵阵喧闹商。这些战士都是些经过风吹日晒。皮肤黝黑的老兵,因为暂时解除了讨厌的军纪的约束,显得十分快乐。他们有的舒腰展背,活动疲惫的筋骨;有的开玩笑逗乐子,哈哈大笑;有的一边抽烟,一边准备经过十二个小时鞍马劳顿才吃上的晚饭。队伍里蹲着五个沉默寡言、闷闷不乐、身穿白袍的阿拉伯人。他们都被结结实实地捆绑着,旁边还有几个士兵严密监视。 看见这五个家伙,阿曼德·雅各将上尉心里便充满完成任务的喜悦。在过去这漫长、炎热、缺吃少喝的一个月里,他和这支小部队一直在这片荒凉、贫瘠的土地上搜寻一股土匪。这些匪徒罪行累累,无恶不作。他们抢牧民的骆驼、马、山羊,还杀死许多人,一个个都是罪恶滔天,死有余辜。 一星期前,他们终于找到这股土匪,展开一场激烈的战斗。战斗中他虽然损失了两名战士,但是几乎全部歼灭了敌人。大约有六个土匪逃去,其余的匪徒除这五个人被俘之外,都在军团战士的镀镍子弹下丧生。而且最理想的是,匪首阿基米特·本·哈顿也被生擒活捉。 雅各特上尉的思想从这几个俘虏身上又想到离这片不毛之地尚有几百英里的那座小小的兵营。明天,他就可以看到正在兵营里急切等待他的妻子和小女儿。像平常一样,一想到她们,他的目光便变得柔和了。就是此刻,他也看得见小珍妮那张充满难气的脸上显露出来的母亲的美貌。明天下午,当他疲惫不堪从马背上爬下来的时候,那两张漂亮的脸便会微笑着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她们那娇嫩的脸蛋儿与他的面颊紧紧贴在一起——就像柔软的天鹅绒贴着汗津津的皮革。 他的思绪被哨兵喊一位军士的叫声打断。雅各特上尉抬起一双眼睛。太阳还没有落,可是那几棵棕桐树的绰绰树影已经杂乱无章地投射到水井周围。他的士兵和战马斜那个方向指指划划,下士眯细一双眼睛顺着他的手指向远方眺望。雅各特上尉站了起来.他不是个满足于听取汇报的人,凡事总要亲眼看看,才放心。平常,他总比别人先发现目标,因此,获得一个“老鹰”的绰号。现在,他看见在一道很长的阴影那边,有六个黑点儿在沙丘间时起时伏,时隐时现。不停地变大。雅各特很快就辨认出这是六个沙漠中的骑马人,一位中士已经向他跑了过来。战士们都瞪大眼睛向远处眺望着。雅各特向中土简单扼要地做了几点指示,中士敬了一个军礼,转身向士兵们跑去。他挑选了十二名战士,备好鞍子,便纵马疾驰,去迎那几个陌生的骑马人。剩下的士兵都隐蔽好,准备战斗。因为向宿营地疾驰而来的骑马人完全可能是这几个俘虏的朋友。他们企图突然袭击,把五个阿拉伯人抢走。当然,部队进入临战状态,不过是有备无患罢了。因为雅各特看出,这几个陌生人显然没有偷袭的意思。他们是“正大光明”地向宿营地疾驰而来的。这种表面现象也可能隐藏着某种诡诈,不过了解“雄鹰”的人谁也不相信他会上当受骗。 中士带着小分队在离宿营地二百码远的地方停了下来。雅各特看见他正和一个身穿白袍的高个子阿拉伯人说话。他显然是那群人的头领。不一会儿,中士便和他并辔而行,向宿营地走了过来。雅各特等着他们。两个人翻身下马。 “阿摩·本·柯哈托酋长,”中士大声介绍着。 雅各特上尉上下打量着这位新来的酋长。方圆几百英里的阿拉伯头面人物,他差不多都认识,这个人却从来没有见过。他大约六十多岁,个头很高,满脸风尘,眼睛细长,表情邪恶。雅各特上尉对这副尊容可不大喜欢。 “有何贵干?”他试探着问。 阿拉伯人开门见山地说: “阿基米特·本·哈顿是我姐姐的儿子。如果你能把他交给我,我保证他不再触犯法国的法律。” 雅各特摇了摇头。“这不可能,”他说。“我必须把他带回去。经过审判,法庭会对他作出公正的裁决,如果没罪,会放掉他的。” “要是有罪呢?” “他杀过许多人。只要有证据,证明他杀过一个人,就得偿命。” 阿拉伯人的左手一直藏在外套里面,现在他从外套下面抽出手来,原来手里提着一个很大的羊皮钱袋,袋子很重,鼓鼓囊囊,装满了钱。他打开钱袋,里面装满了地道的法国金币。酋长抓出一把,让金币哗哗啦啦流到右手手心里。从钱包的大小,雅各特看出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阿摩·本·柯哈托酋长把手里的金币又一枚一枚地放回到袋子里,用绳子紧紧捆好。这当儿他一言不发。雅各特眯细一双眼睛直盯盯地望着他。周围再没有别人,中士介绍完客人之后,便退到一边去了,此刻正背朝他们。酋长装好金币,把钱袋送到雅各特上尉面前。 “阿基米特·本·哈顿是我姐姐的儿子,今天夜里能让他逃走吗?” 阿曼德·雅各特脸胀得通红,然后又变得煞白。他紧握拳头,朝阿拉伯人跨上半步。突然,他极力抑制住内心的冲动,冷静下来。 “中士!”他大声喊道。中士急忙跑过来,后脚跟一碰,向上司敬了一个礼。 “把这家伙带到他的同伙那儿去!”他命令道。“让他们立刻就滚!今天夜里谁敢走进我们的宿营地,就地镇法!” 酋长阿摩·本·柯哈托直起腰来,咪细一双邪恶的眼睛,把那袋金币举到法国军官眼前。 “你将为杀死我姐姐的儿子阿塞米特·本·哈顿付出比这还要昂贵的代价!”他说。“此外,你骂了我,我将让你加倍偿还这笔欠账!” “快滚蛋!”阿曼德·雅各特怒吼着。“要不然我就一脚把你踢出我们的宿营地。” 这一切已经是我们这个故事发生前三年的事情了。阿基米特·本·哈顿和他的同案犯都已经成了案卷里的人物。他早已被处死。死的还颇有点阿拉伯人的英雄劲儿。 一个月以后,小珍妮·雅各特——阿曼德·雅各特上尉七岁的女儿神秘地失踪了。她的父母花尽了钱财,法兰西共和国强大的司法机关也不遗余力四处寻找,可茫茫沙海。就是找不到小女孩儿和劫持者的下落。 他们重金悬赏,倒也吸引来不少敢于冒险的侦探。但是,小珍妮的失踪不是那种文明社会先进的侦察手段就可以弄个水落石出的案子。结果,有几个侦探暴尸荒野,躺在撒哈拉大沙漠寂静的沙丘上,任凭非洲灼热的太阳暴晒。 有两个瑞典人——卡尔·詹森和斯文·马尔宾经过三年艰苦的侦查还是一无所获,最后终于放弃了那笔金额巨大的赏金。这时,他们已经到了撒哈拉大沙漠南部地区。觉得干掠夺象牙的勾当更能赚钱。他们凶残,狠毒,十分贪婪,方圆几百英里几乎尽人皆知。土著居民对他们又怕又恨。他们在好几个殖民地为非主作歹,管辖那几块领地的欧洲政府当局已经找他们好长时间了。但是他们由此向南缓慢地跋涉了这么长时间,已经在荒无人烟的撒哈拉大沙漠南部地区学到许多在沙海中生活的知识,可以轻而易举地逃出法网。而那些追踪他们的人对这一切却一无所知。这两个家伙行动迅速,神出鬼没,抢到一批象牙就逃进荒无人迹的大沙漠。他们从土著居民手里抢掠象牙的同时,自个儿还捕杀大象。他们手下共有一百多个背叛宗教的阿拉伯人和黑人奴隶。都是些凶残的、杀人如麻的刽子手。记住这两个瑞典人:卡尔·詹森和斯文·马尔宾,都留着黄胡子,大块头,因为过一会儿我们还会碰到他们。 大丛林的中心地带,距离赤道不太远有一条大河流人大西洋。这条大河有一条人们尚且没有勘察过的支流,河岸上有一座用栅栏、鹿砦严严实实围起来的小村庄。二十间棕榈树叶盖顶的、蜂窝似的茅屋里,住着这个村子的黑皮肤居民。村庄正中六顶羊皮帐篷里则住着二十个阿拉伯人。他们抢来或者换来的象月都藏在这儿,然后每年两次。从水路运往廷巴克图1市场上出售。 1廷巴克图[timbuktu]:马里城市。 有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儿正在一顶阿拉伯人的帐篷前面玩耍。她黑头发,黑眼睛,深棕色的皮肤,神情举止,一望而知是个地地道道的“沙漠少女”。她正忙忙碌碌给一个已经破破烂烂的“洋娃娃”编一条草裙子。“洋娃娃”是两年前一位好心的奴隶给她做的。它的脑袋用象牙雕制而成,身子则是鼠皮里面填了些草,胳膊和服用木头做成,上面打了眼儿,缝到鼠皮上面。这个“洋娃娃”丑,很破,也很脏,但是对于小姑娘梅瑞姆,它是世界上最美、最可爱的东西。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她只能对它倾注自己的爱与信任。 梅瑞姆接触的人对她要么漠不关心,要么十分凶狠,无一例外。就拿负责照看她的那个又丑又黑的老女人玛布诺说吧,这个母夜叉牙齿掉得精光,又丑又脏,脾气特别坏,一有机会就扇她耳光子,甚至施点小小不言的“酷刑”——掐她,还用红火炭儿烫了两次她那细嫩的皮肉。还有酋长——她的父亲。她怕他比怕玛布诺还厉害。他经常平白无故地责骂她,骂够了就打,直打得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只有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她才有点儿快乐。她和“洋娃娃”吉卡玩儿,要嘛就采野花儿住头上插,有时候还用草打绳子。他们不管她的时候,她总是忙着干这干那。还总唱歌儿。无论多大的痛苦也泯灭不了她那幼小心灵里的快乐与甜蜜。但是酋长在旁边儿的时候,她绝对不敢吱声,只能把千般的柔情深深埋藏在心底。她怕父亲有时候简直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她也害怕冷酷无情的大森林。凶残的林莽包围着这座小小的村庄,白天猴子吱吱喳喳,小鸟歌声婉转;夜晚则是食肉动物的天下,咆哮声、呻吟声、咳嗽声不绝于耳。是的,她害怕密密的大森林,但是更怕酋长。在她那幼小的心灵里,柯瑞姆曾经多次希望逃进可怕的丛林,永远不再看到总让她胆战心惊的父亲。 这一天,她正坐在首长的羊皮帐篷前面,给吉卡编草裙子,酋长突然走了过来。快乐的表情立刻从梅瑞姆的脸上消失。她缩到一边,赶紧给脸色铁青的阿拉伯人让路。酋长飞起一脚把她脸朝下踢倒在地上。小梅瑞姆躺在那儿一动不动,浑身颤抖,欲哭无泪。酋长恶狠狠地骂着她,钻进帐篷。那个幸灾乐祸的黑女人笑得前俯后仰,露出一颗令人作呕的大黄牙。 梅瑞姆断定酋长已经走了之后,又爬回到帐篷投下的那片阴影之中。她悄悄地躺在那儿,把吉卡抱在胸前,小小的身体因为阵阵抽泣而长时间地颤动。她不敢大声哭,生怕酋长听见再回来打她。在她那幼小的心田里,还有远比肉体上的折磨更令人心寒的痛苦,那就是一颗渴望被人所爱的孩子的心意识到爱已经永远抛弃了她。 在小梅瑞姆的记忆中,除了酋长与玛布诺的严厉和凶残,就只有一片空白。她似乎还模模糊糊记得有过一个温柔的母亲。不过梅瑞姆觉得,这也许仅仅是因为自己渴望那种永远得不到的爱抚而产生的幻觉。她把这种爱抚都毫不吝惜地给了吉卡。大概再也不会有哪个孩子像吉卡这样受宠爱了。小梅瑞姆对“孩子”的态度与父亲和老保姆对她的态度背道而驰。她简直把吉卡娇惯到了极点,每天都要亲上吉卡一千次。吉卡有时候也淘气,可是小妈妈从来不惩罚她,相反,她总是爱抚她。安慰她。她之所以这样,恐怕仅仅因为自己渴望爱。 现在,她把吉卡紧紧抱在胸前,渐渐地不再呜咽,终于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对着吉卡的耳朵,把心中的痛苦向唯一的知心人倾诉。 “吉卡爱梅瑞姆,”她轻声说。“为什么父亲不爱我呢?是我淘气吗?可我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来看,我从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打我,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惹他生气的事。刚才他狠狠地踢了我一脚。可我只是坐在帐篷前头给你编裙子,并没有干什么错事。难道我错了吗?吉卡。啊,亲爱的!我不知道,一点儿也不知道!吉卡,我真想死。昨天,猎人们抬回一只狮子。它已经死了,再也不会悄悄地溜过去捕杀毫无觉察的猎物了;它的大脑袋和鬃毛老长的肩膀再也不会把夜里到溪边喝水的羚羊、斑马吓得魂飞魄散了;它也发不出震天动地的怒吼了。狮子死了。猎手们把它抬进村的时候,人们都狠狠地打它。可是它并不在乎,它感觉不到人们的拳打脚踢,因为它已经死了。吉卡,等我死了,也感觉不到玛布诺和父亲的拳打脚踢了。那时候我就真正幸福了。啊!吉卡,我多希望自己已经死了啊!” 如果吉卡想规劝梅瑞姆几句的话,也被栅门外面传来的一阵争吵声打断了。梅瑞姆侧耳静听。怀着小孩儿特有的好奇心,她真想跑过去,听一听人们为什么这样大声吵吵。村民们已经向声音传来的地方鱼贯而去。可是梅瑞姆不敢。毫无疑问,酋长在那儿,如果让他看见,一定又是一顿痛打,因此梅瑞姆只能一动不动躺在那儿,悄悄地听着。 不一会儿她就听见人群沿着大街向酋长的帐篷走了过来。她把小脑袋小心翼翼地向帐篷那面探过去。她没法儿拒绝吵闹声的诱惑。因为村子里的生活太单调、太枯燥无味了,她渴望发生点儿什么事情。她看见两个陌生人,都是白人,没有跟随从。但是等他们走过来的时候,从土著居民的谈话中,梅瑞姆听出他们还有一支相当强大的队伍,驻扎在村于附近。他们二位是来和酋长谈判的。 阿拉伯老头——酋长在他的帐篷门口迎接客人,对这两个陌生人端详了一会儿之后,眯细一双狡黠的眼睛。他们在他面前停下脚步,互致问候、陌生人说他们是来收购象牙的。酋长哼了哼鼻子,说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象牙。梅瑞姆倒吸了一口凉气。她知道就在旁边那座茅屋里,上好的象牙几乎堆到屋顶。她又把头向前探了探,想看清楚这两个陌生人长得什么模样。哦,他们的皮肤怎么那么白!他们的大胡子怎么那么黄? 突然,那两个白人中的一个朝她瞥了一眼。她连忙缩回脑袋,因为她害怕所有的男人。可还是没有逃脱那人的一双眼睛。梅瑞姆注意到,他脸上掠过一种十分惊讶的表情。酋长也注意到了白人这种变化,而且猜到了其中的原因。 “我没有象月,”他又说了一遍。“也不想做什么买卖。快走吧,现在就走。” 他跨上几步,把陌生人向门口推去。两个大胡子白人大声嚷嚷着表示抗议,酋长毫不示弱。威胁他们胆敢违抗,只能是自取灭亡。两个白人只好掉转身,离开村庄,立刻回他们的宿营地。 酋长向他的帐篷走了过来。不过他没有进去,而是径直走到羊皮“墙壁”下面躺着的梅瑞姆跟前。小梅瑞姆吓坏了。酋长弯下腰,抓着她的胳膊一把提起来,十分凶狠地拖到帐篷门口,推了进去,然后跑进去,又抓住她毒打起来。 “就在这儿呆着!”他恶狠狠地说。“永远不要让那两个陌生人看见你那张脸。下一次再在不认识人面前抛头露面,我就宰了你!” 他又朝梅瑞姆脸上使劲儿煽了一个耳光,一脚把她踢到墙角。梅瑞姆使劲儿忍着,没有呻吟出来。酋长一边自言自语嘟哝着什么,一边焦躁不安地踱来踱去。玛布诺坐在帐造门口,口中念念有词,还不时抿着嘴轻声地笑。 在陌生人的宿营地,那两个大胡子白人正兴致勃勃地谈论着什么。 “毫无疑问,马尔宾,”卡尔·詹森说。“让我疑惑不解的只是,那个老混蛋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去领政府悬赏的那笔巨款。” “对于阿拉伯人,有些东西比金钱还重要,”斯文·马尔宾说。“报仇就是其中之一。” “不管忑么说,试一试金钱的力量总没有什么坏处,”詹森回答道。 马尔宾耸了耸肩。 “在酋长身上试设有用处,”他说。“我们可以在他手下的什么人身上碰碰运气。首长绝对不会为了得到那笔赏金而放弃报仇。现在提悬赏的事。他只能越发相信我们已经知道那个孩子是谁了。刚才能活着回来,算我们走运呢!” “那么,就试着贿赂什么人吧,”詹森表示同意。 可是贿赂也失败了。而且想起来就让人后怕。他们在村庄外面驻扎了几天之后,才选中了贿赂的对象——酋长手下一位大个子黑人老工头。这家伙在沿海地区住过,知道金钱的力量,在亮闪闪的金币面前,背叛了主子。他答应,这天夜里,把他们急于得到的小女孩儿带来。 天刚黑。两个白人就开始安排“远征队”开放的种种准备工作。到半夜一切都已准备就绪,脚夫躺在行李什物旁边,随时可以出发。全副武装的武士们在阿拉伯人的小村子和宿营地之间巡逻。老工头带来白人主子正等着的那个女孩儿之后,他们就组成卫队在后面压阵。 不一会儿,通往村庄的小路传来一阵脚步声。白人和武士们都警惕起来。来人不只一个。詹森迎过云,压低嗓门儿喝问:“谁?” “木比达,”来人回答道。 木比达是老工头的名字,詹森放心了,不过他还有点疑惑,为什么老头要带别人跟他一块儿来?疑虑很快便烟消云散了。原来有两个人拍着一副担架,他们要的人就躺在担架上面。詹森在心里恶狠狠地咒骂,那个傻瓜是不是给他们送来个死的。他们可是按活人的价给他赏钱的。 抬担架的人在白人面前停下脚步。 “这就是你们用金子换来的东西,”两个人中的一个说。他们放下担架,回转身拔腿就跑,眨眼之间在黑暗中消失得无影无踪。马尔宾曾了詹森一眼,嘴角现出一丝苦笑。担架上面躺着的人用布苫着。 “怎么了?”詹森说,“撩起布,看看你到底买来个啥玩意儿。这个死人的价码可够高的了。而且我们还得顶着炎炎烈日,抬着她走六个月,才能到目的地!” “那个傻瓜应当明白我们要的是活人,”马尔宾一边抱怨一边捏着那块布的一角,扯下蒙在担架上面的单子。 看见躺在柜架上面的死人。詹森和马尔宾都恶狠狠地咒骂着倒退了几步,原来出现在眼前的是老工头木比达的尸体! 五分钟之后,詹森和马尔宾的“远征队”匆匆忙忙向西逃去,神情紧张的武士们在后面压阵,随时准备迎战追踪而来的敌人。 第六篇 丛林第一课 泰山的儿子在丛林里度过的第一个夜晚长久地埋藏在他的记忆里。没有野蛮的食肉动物威胁他。甚至连一点点可怕与凶残的迹象也没有。或者即使有,男孩儿因为心烦意乱也没有注意到。一想到母亲正为他而受苦,良心就受到谴责。内疚使他陷入痛苦的深渊。美国佬的死他倒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懊悔的。那家伙是罪有应得。杰克只是因为康顿之死破坏了自己的计划而悔恨。现在他不能按照原定计划,直接回父母那儿了。他读过不少大加渲染甚至完全杜撰出来的故事书,那里面说到的边远地区近乎原始的法律使他十分害怕。于是,丛林成了他的避难所。现在他不敢回到沿海地区任何一座小镇,倒不完全是因为害怕受到什么惩罚,而是因为不愿意让父母受到株连,蒙受耻辱,更不愿意让他们清白无辜的名字牵扯到一桩杀人案里。 随着天光大亮,男孩儿的精神也高涨起来。新的希望和朝阳一起在小杰克的胸中升起。他将通过别的途径回到文明世界。谁也不会想到他踉遥远的非洲海岸某个陌生人的死亡有关。 杰克紧挨巨猿蹲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整整一夜瑟瑟发抖,几乎没有睡觉。薄薄的睡衣抵御不住丛林里的寒气和潮气,只有身边那个热烘烘、毛乎乎的身体才能给他一点温暖和慰籍。现在,他怀着愉快的心情迎接给他带来温暖与光明的太阳。它驱散了他身体的疲惫与心理上的不安。 他摇醒了阿卡特。 “快走吧,”他说。“我又冷又饿。我们该到阳光下面找点吃的。”他朝一片开阔地指了指。那里长着几株低矮的“老头树”,还有犬牙交错的岩石。 男孩儿边说边从树杈上面爬了下去。巨猿却小心翼翼,先朝四周看了看,嗅了嗅早晨新鲜的空气,弄清周围没有潜伏着危险,才慢慢地从树上跳下来,站到男孩儿身边。 “雄狮努玛和雌狮山宝专吃那些先从树上跳下来,后观察动静的傻瓜;而那些先观察再往下跳的猿却可以活下来自个儿大吃大喝。”就这样,老猿阿卡特给泰山的儿子上了丛林生活的第一课。他们肩并肩向阳光明媚的平原走去,因为小男孩儿首先需要暖暖身子。巨猿教给杰克什么地方能找到兔子、田鼠或者蚯蚓之类的食物。但是小男孩儿一想起这些东西就觉得反胃。他只能吸着吃几颗鸟蛋,或者吃一点阿卡特从土里刨出来的植物的根和块茎。翻过一道峭壁,他们找到一个小水湾。浑浊的泉水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水边有许多野兽踩过的印迹。一群斑马看见他们走过来,便向旷野疾驰而去。 男孩儿太渴了,水再脏也顾不得挑剔。他大口大口地喝了个饱,阿卡特站在那儿支楞着脑袋,警惕地注意着周围的动静。轮到它喝的时候,又嘱咐杰克替它放哨,不过它喝水的时候,还是不时抬起头,朝泉水对过大约一百码开外的灌木丛飞快地瞥上一眼。喝完之后,它用他们俩从父辈那里承袭来的同一种语言——猿语,问男孩儿:“周围没有危险?” “没有,”男孩儿回答道。“你喝水的时候我什么也没看见。” “你这双眼睛在丛林里可派不上用场,”猿说。 “在这里要想生存,就必须靠你的耳朵、鼻子,特别是鼻子。我们来喝水的时候,看见一群斑马。闻见我们的气味,它们当然跑了。不过我因此而明白泉水这边没有危险,否则斑马不等我们来就逃走了。可是泉水那边,微风徐徐吹过的地方,就有可能潜伏着危险。我们闻不见它的气味是因为风向不对。这种情况下,就必须用眼睛和耳朵注意鼻子闻不到的‘下风头’,以防不测。” “那你……什么也没发现?”男孩儿笑着问。 “我发现雄狮努玛藏在杂草丛生的灌木丛里,”阿卡特朝泉水那边的草丛指了指。 “一头狮子?”男孩儿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可什么也没看见!” “是有一只狮子,”巨猿回答道。“首先我听见它叹了一口气。对于你,努玛的叹息声和风儿吹过草丛、吹过树林的响声没有什么区别。但以后你必须学会辨别狮子叹气的声音。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终于看见几株高草的草梢在轻轻摇动,而那种摇动又不是风引起的。你瞧,草被努玛庞大的身躯压向两边,它呼吸的时候,草梢就向两边轻轻地晃动。瞧见了吗?这可不是风吹的,因为周围的草一动不动。” 男孩儿瞪大一双眼睛仔细观察——由于遗传的缘故,他的视力要比别的孩子强得多——终于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得轻轻喊了一声。 “是的,”他说,“我看见了。它是躺在那儿,脑袋朝着我们。它正看我们吗?” “狮子正在看我们,”阿卡特回答道。“不过我们没有多少危险,除非走得离它太近了。因为它已经捕到了猎物,而且肚子差不多填饱了。否则,我们就能听见它嚼骨头的声音了。它一声不响地瞧着我们只是出于好奇。过一会儿,它就要继续填它的肚子,或者走过来喝水。因为它既不怕我们,又不想吃我们,便没有必要躲躲闪闪。现在可是你了解努玛的极好机会。因为,你如果想在丛林里活下去,就必须对它的禀性有个全面了解。平常,如果许多只巨猿呆在一起,努玛不敢轻举妄动。我们的牙不但长,而且十分有力,总能把它打败。可是如果只是一个猿呆在这儿,碰巧它肚子又饿,我们可就不是它的对手了。走,我们绕到它的‘下风头’,你来嗅嗅它的气味。你越早懂得这些越好。不过绕过去的时候一定要紧靠树走。因为努玛经常干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你还要侧耳静听,瞪大眼睛,张开鼻孔。要时时刻刻记作,每一个灌木丛里、每一棵树上、每一片草丛里都可能隐藏着敌人。在你躲避雄狮努玛的时候,不要落到雌狮山宝的嘴里。跟我走,”阿卡特兜了一个大圈儿,绕过泉水和那只草丛里蹲着的狮子。 男孩儿紧紧跟在巨猿身后,充分调动了每一种感觉器官的“积极性”,整个神经都处于亢奋的状态。哦,这才是生活!刹那间,他忘记了仅仅是几分钟之前下定的决心——从别的港口乘船,立刻返回伦敦。现在他只想着生活中这种充满野味儿的快乐,只想着在这块尚处蒙昧时期的大陆凭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与出没在幽暗的森林、宽阔的平原的“林莽英雄”们争个你高我低。他不懂得什么叫害怕。父亲从来没有教过他这玩意儿。可是荣誉感和道德之心他是具备的,而且多次和他那种根深蒂固的对于自由的热爱发生冲突。 他们刚绕到离努玛不太远的地方,杰克便闻到食肉动物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难闻的气味。他的脸上现出一丝快活的微笑。冥冥之中仿佛有谁告诉他,即使阿卡特不说附近躺着一只狮子,他也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努玛的气味。这里面有一种他觉得十分熟悉、奇妙、甚至神秘的东西。这种感觉便得他脖颈上的头发茬儿都竖了起来。他情不自禁地龇开上嘴唇,露出锋利的牙齿,耳朵紧贴头颅骨,周围的肌肉紧张地抽搐着,似乎要进行一场殊死搏斗。他的皮肤也激动得发抖,迸射出一种他不曾知晓的快乐的光彩。他似乎在瞬息之间变成了另外一个动物——谨慎、敏捷、机灵。就这样,雄狮努玛的气味在刹那之间把小男孩儿改造成了一个野兽。 他以前没有见过狮子,因为母亲防范太严,从来不让他上动物园。可是他看过许多狮子的画片,现在十分希望见见这位活生生的兽中之王,一饱眼福。他跟在阿卡特身后,不时回过头瞥一眼,希望努玛能从正吃着的猎物旁边站起来,显露一下它那副威严的尊容。就这样,不知不觉他和阿卡特拉开一段距离。后来巨猿突然尖叫一声,一下子把小杰克从对雄狮努玛的渴幕中唤醒。他连忙朝同伴阿卡特望过去,看见就在他面前那条小路上,站着一头母狮子。杰克不觉浑身为之一振,绷紧了每一根神经。这头狮子油光水滑,十分漂亮。它一直藏在灌木丛中,现在站起来,探出半个身子,圆睁着一双黄绿色的眼睛,直盯盯地望着离它只有十步远的男孩儿。巨猿阿卡特在离狮子二十步远的地方站着,大声叫喊着让小杰克赶快逃命,还大声辱骂狮子,目的显然是把它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好让杰克爬上旁边一株大树。 可是母狮子山宝的思想一点儿也没有溜号,还是直盯盯地望着杰克。他站在它和雄狮努玛中间,站在它与已经杀死了的猎物中间。母狮子大惑不解,也许这小伙子在打它“丈夫”的主意,要嘛就是看中了它们捕杀的那只猎物。母狮子爱发火。阿卡特的叫喊声把它惹恼了。它咆哮着向男孩跨上一步。 “上树!”阿卡特大声叫喊着。 男孩儿掉头就跑,母狮子猛扑过来。大树离杰克只几步远,有一根树枝离地面十英尺。杰克纵身向树枝跃去,山宝张牙舞爪向他扑来。杰克像一只猴子一下子攀上大树,山宝伸出巨大的前爪刚好抓住他的屁股蛋儿,不过只是轻微的擦伤,倒是系睡裤的腰带,被它连裤子一起扯了下去。母狮子再扑过来的时候,男孩儿已经半裸着身子藏到安全的地方。 阿卡特在附近一棵大树上又跳又叫,大骂狮子,花样翻新。杰克学着它的样儿也又叫又骂,可是后来他意识到,光骂没用,应当找什么东西打它才是。可是周围除了柏树枝什么也没有。他只好像父亲二十年前那样,把枯枝败叶一起扔向仰面朝天的山宝,尽情戏弄这位丛林之王。 母狮子绕着大树焦躁不安地兜了一会儿圈子,后来也许意识到这是白费力气,也许饥饿难忍,便昂首阔步,十分威严地离开那棵大树,在灌木丛中消失了。树丛里藏着它的“丈夫”,母狮子和杰克打闹的时候,它不止一次走出来助阵。 阿卡特和男孩儿从树上跳下来,继续他们被狮子打断了的旅行。老猿责备男孩儿总是漫不经心,满不在乎。 “你要不是总惦着身后那只公狮子,早发现这只母狮子了,”它说。 “可你从它身边走过还没发现呢!”男孩儿反驳道。 阿卡特也觉得十分懊恼。 “丛林里的居民就这样丧生,”它说。“谨慎了一辈子,可是一时放松警惕就……”它学着食肉动物大嚼大咬的样子,继续说:“这是个教训。你已经懂得不能眼睛、耳朵、鼻子同时长时间地注意一个方向。” 这天夜里,泰山的儿子冻得够呛。睡裤虽然单薄,总比光屁股强。现在,他连睡裤也没了。第二天,他们在没有树木的平原上继续跋涉,太阳暖洋洋地照耀着大地,杰克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贪婪地吸吮太阳的温暖。 男孩儿心里还想着向南走,再绕回海岸小城,寻找另外一个通往文明的港口。他没有把自个儿的计划告诉阿卡特,囚为他知道老猿对和他分离的任何建议都嗤之以鼻。 就这样他们俩在那片蛮荒之地漫游了一个月。这期间,杰克很快便懂得了丛林的法则与规律,适应了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父亲传给儿子的健壮的体魄只需经过一番锤炼,便可以成为一块纯钢。男孩觉得自己在树木间荡来荡去十分自然,即使离地面很高也不觉得头晕眼花。掌握了在森林里攀缘的诀窍之后,他行动起来比笨重的阿卡特敏捷得多。 由于风吹日晒,杰克先前白嫩的皮肤变成深棕色,而且粗糙坚硬。有一次他们碰到一个小水湾。这个水湾因为太小,没有鳄鱼,杰克便脱了睡衣跳进去洗澡。就在他和阿卡特在水里嬉戏的时候,一只猴子从大树上跳下来,抢走了男孩最后一件标志他来自文明世界的衣裳。 杰克十分恼火。可是很快就觉得光着身子要比穿件破褂子舒服得多。于是,没多久,他就习惯了这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状态,不再想那件衣裳了。有时候想起同学们倘若看见他这副样子会多么惊奇,他就不由得笑了起来。他们一定会嫉妒他,是的,一定会非常嫉妒他。每逢这时,他就觉得他们怪可怜的。可是当他想到他们都舒舒服服呆在家里,守在父母身边,过着奢华的生活,就觉得嗓子眼儿里堵得慌,热泪不由得涌上眼眶,迷离的泪光中又看到母亲慈爱的面庞。他便催促阿卡特快走,因为他们现在正向西海岸进发。老猿则以为杰克是在寻找狼的部落,男孩儿暂且不想破坏它这种幻梦,他想看到港口之后,再向它说明自己的计划。 有一天,他们正沿着一条小河慢慢地向前走,突然看见一个土著居民的村庄。河边有几个小孩儿止在玩耍。杰克的心快乐地跳动起来。他已经一个多月了没见过一个人影儿。他心里想,虽然他们是裸体的野人,但那有什么?虽然他们的皮肤是黑色的,那又算得了什么?他们不是跟他一样,都是上帝创造的子孙?他们不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于是他兴冲冲向他们走了过去.阿卡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男孩儿却从阿卡特的手里挣脱,一边大声问候那群皮肤黝黑的小孩,一边向他们跑了过去。 黑孩子们听见他的喊声都抬起头,睁大眼睛望着他,然后,害怕地尖叫着,掉转身向村庄跑去,身后跟着他们的母亲。村里的人听见孩子的大呼小叫,一下子冲出二十个武士,手里都拿着长矛和盾牌。 看见他造成的惊慌,杰克停下了脚步。武士们比比划划叫喊着、威胁着,向他跑来。快乐的微笑从杰克的脸上消失了。阿卡特在他身后呼喊着,说黑人要杀死他,让他快跑。杰克呆呆地看了一会儿蜂拥而来的武士,然后手心朝前举起一只手,发出“请您停一下”的信号,同时大声说,他是朋友,只想跟孩子们玩玩,并无恶意。他们自然听不懂他的话,而他们的回答也只能是任何一个赤身露体从森林里跑出来追赶他们妻子儿女的人所能预料到的——一阵长矛的骤雨。杰克的前后左右落满长矛,但没有一根刺中他。愤怒顿时使杰克浑身震颤,颈背的汗毛和头发都倒竖起来。他眯细一双眼睛,刚才还闪烁着的快乐、友好的目光消失了,代之以仇恨、愤怒的表情.他像一头遭受挫折的野兽,压低嗓门儿啸叫一声,掉转头跑进丛林。阿卡特正在一棵树上等他。老猿催促他快跑,因为聪明的阿卡特知道,他们俩手无寸铁绝不是这群黑人武士的对手。而且毫无疑问,他们肯定要进丛林搜索。 可是一种新的激情在泰山的儿子——杰克心里冲动。他怀着喜悦的心情敞开心扉将友谊呈献给这群和他一样的人。迎接他的却是怀疑和长矛。他们甚至连他的解释也不屑一听。小杰克真是又气又恼。阿卡特催他快跑时,他不由自主又落到了后头。他真想拚个你死我活,可是理智告诉他,自己手无寸铁,只凭两只手和一嘴牙——遇到危险的时候,男孩儿已经想到用他的牙齿去咬对方了——跟这群手持长矛的武土搏斗只能是以卵击石。 他从树木中间慢慢走过,不时回过头朝身后瞥一眼。当然,对于前面和两边可能潜伏的敌人并不放松警惕。与母狮子的邂逅确实是难以忘怀的深刻教训。身后传来那群黑人野蛮的叫喊声。小杰克放慢速度,直到已经看得见黑人武士的绰绰身影。武士们却没有看见他。因为他们只晓得自己是在找一个只能在地面上行走的人,想不到该把目光射向树木的枝叶里面。其实男孩儿一直在前面跟他们保持不太远的距离。他们又搜索了大约一英里,才转身向村庄走去,小杰克一直等待着的时机终于来到了。复仇的热血在他的血管里激荡,直到眼前出现一片红雾,完全笼罩了那群追踪他的人。 他们转身回村儿的时候,杰克也掉转头跟了过去。阿卡特不想拿生命冒险,已经逃得无影无踪,还以为男孩儿尾随其后呢!其实小杰克一直无声无息地尾随在黑人武士后面。后来,在通往村庄的一条狭窄的小路上,有一个武士掉了队,男孩儿脸上浮现出一丝冷笑。他穿枝过叶,像豹子扑食一样,飞也似地向那个尚在梦中的武士窜过去——杰克已经多次看见过豹子扑食的情景。 他悄无声息地扑上去,抱住武土宽阔的肩膀,不等那人喊出声儿,铁钳似的手指已经掐住他的喉咙。黑人武士猝不及防,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后腰被杰克的膝盖死死抵着,连气也喘不过来。紧接着,两排洁白的牙齿咬住他的脖颈,铁钳般的手指愈招愈紧。武士发疯似地挣扎,在地上翻滚着,想把杰克甩开。可是他越来越没劲儿,而那个冷酷无情的敌手依然紧紧抱着,他把他慢慢拖进小路旁边的灌木丛中。 杰克生怕那群追踪他的武士发现少了一个人,再回来寻找,连忙把武士藏到灌木丛中,又掐了一会儿他的脖子。武士猛地挣扎了一下,软绵绵地躺在那儿一动不动了。杰克明白他已经死了。这时,一种奇怪的欲望在他心底升腾。他的整个身体因为快乐而发抖。他不由自主地跳起来,一只脚踏在那具尸体上面。他觉得胸口憋得慌,真想仰天长啸,用那怪诞的声音表示战斗的激情和胜利的欢乐。可是他只大张着嘴没有喊出声来。就这样他仰面朝天,站了足足一分钟,胸脯急促地起伏着,就像一尊复活了的雕像。 泰山之子第一次杀人之后这种火山般的沉默是他以后无数次生死搏斗之后表示胜利的标志,就如可怕的吼叫是力大无比的父亲欢庆胜利的方式一样。 第七篇 血的教训 阿卡特发现男孩儿不在身后,连忙掉转头去找。没走多远,突然停下脚步,被穿过树木正向他走过来的一个奇怪的身影吓了一大跳。来人是小杰克,不过他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一只手里拿着长矛,另一只手里拿着黑人武土使用的那种椭圆形盾牌。脚腕和胳膊上戴着铜环、铁圈,腰间缠着一块布,还挂着一把猪刀。 男孩儿看见猿急忙迎上前去,十分骄傲地展示每一件战利品,还把他建立这次“丰功伟绩”的每一个细节都炫耀一番。 “我就凭两只手和牙齿就把他给杀了,”他说。“我本来想和他们交朋友,可他们偏偏跟我作对。现在有了长矛,我要让努玛领教领教我的厉害。阿卡特,看来只有白人和巨猿才是我们的朋友。找他们去吧,见了别人,要么赶快躲开,要么拼个你死我活。这是丛林教给我的法则。” 他们绕过这个充满敌意的村庄,继续向海岸走去,男孩儿很为他新得到的武器和装饰品而骄傲。他坚持习武练功,走路的时候,不时举起长矛朝前面的什么目标投了过去。没多久,就熟练地掌握了投掷长矛的技巧。这当儿,在阿卡特的指导下,杰克适应丛林生活的本领也大有长进。在他那双视觉敏锐的眼里,丛林里每一种野兽的踪迹都像一本打开的书一目了然。“文明人”视而不见的蛛丝马迹,或者他那些野蛮的弟兄们不甚了了的东西对于这个求知欲极强的男孩儿都成了熟悉的“朋友”。他可以根据气味分辨出许多种草本植物,还能根据野兽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判断它是走近了还是远去了。而且不用肉眼观察,就能断定一百码或者半英里以外的“上风头”有两只狮子,还是四只。 阿卡特确实教给他不少东西,可是小杰克更多的知识似乎是出于本能从父亲那儿继承来的。他已经很喜欢丛林生活了。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潜藏在林间小路的各式各样的敌人使得他的智慧与感官一直处于临战的状态,使得始祖亚当这位充满活力的子孙心头奔涌着冒险的精神。不过,他虽然热爱丛林生活,并没有让自私的欲望将责任心完全淹没。他时时意识到自己背着父母跑到非洲是缺乏道德之心的缘故,对父母的思念在他的心里强烈地涌动,冲淡了他那无忧无虑的辛福之感。因为毫无疑问,正是自己的快乐,使得父母食不甘味,彻夜不眠。因此,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一个港口,和家人取得联系,并且让他们汇一笔足够他回伦敦的钱。回去之后,他要说服父母让他在他们那座非洲庄园住些日子——在家里的时候,偶然听大人们说过父亲在非洲有这样一座庄园——这至少要比一辈子禁锢在文明世界里强。 就这样,朝海岸线的方向大踏步前进的时候,杰克感到心满意足。他尽情享受原始生活的自由与快乐,内心深处又感到十分平静——他是尽最大的努力回到父母亲身边呢!他还特别希望能够碰到自己的同类——白人。许多场合,他更盼望除了老猿之外还能有别人与他相伴。与黑人的邂逅仍然让他耿耿于怀。他本来是怀着一片好意去问候他们,而且天真地认为会受到热情的欢迎,不曾想迎接他的是毒箭和长矛。他的思想因此而受到很大的震动,再也不把黑人看作自己的兄弟姐妹,而是看作冷酷的丛林里无数敌人中的一种——两脚兽。 如果果说黑人是他的敌人,世界上还有并非仇敌的别人。他们将永远张开双臂欢迎他,把他当作朋友和兄弟,而且不管遇到什么敌人,都会给他以庇护和援助。那就是白人。他们似乎无处不在,沿海岸线,甚至密林深处,都有他们的踪迹。对于他们,杰克将是一位受欢迎的客人,他可以与他们友好相处。此外还有那些巨猿,它们是父亲的朋友,也是阿卡特的朋友,见到人猿泰山的儿子一定非常高兴!他希望在到达海岸,找到邮局,和家里取得联系之前,能与它们相见。他希望将来告诉父亲,他已经和他在丛林里的老朋友们相识,和它们一起打猎,一起过野蛮的生活,还参加了它们那种可怕的、原始的盛典——阿卡特曾经向他描述过那极其怪诞的仪式。想起与猿群愉快的会见杰克就十分快活,他经常背诵见了猿之后要做的长篇演说。他要告诉大家“先王”自从离它们而去之后的生活情况。 有时候,杰克还想象见到白人之后的情景。他们看见一个一丝不挂的白人男孩儿,手执黑人武士的武器与巨猿相伴在丛林里漫游,一定十分惊讶。想到这场面,杰克总是沾沾自喜。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旅行,打猎,爬树使得杰克的肌肉越来越发达,动作越来越敏捷。就连不太爱动感情的阿卡特也为他的“学生”长足的进步、杰出的才能而十分惊讶。男孩儿意识到自己力大无比,开始变得洋洋得意,漫不经心。他无所畏惧,高昂着骄傲的头颅在丛林里穿行。阿卡特一闻见雄狮努玛的气味就逃到树上,杰克却对狮子肆意嘲笑,敢与它擦肩而过。有好长一段时间他挺走运气,碰见的那些狮子都已经肉足饭饱,要么也许是这个敢于侵犯它们领地的奇怪的动物的勇敢精神使它们那样惊奇,以至于把进攻的念头完全丢到脑后,只是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看他径直走来又扬长而去。总而言之,不管什么原因,事实是,杰克曾经多次从离兽中之王只有几步远的地方走过,而那庞然大物除了嗓叫一声,并没有别的举动。 不过没有两只狮子的脾气和性格是相同的。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异经常像人类大家庭中的成员那样千差万别。如果因为十只狮子在相似的情况下表现出相似的品格,就以为第十一只也“如出一辙”,那就大错特错了、狮子是一种相当敏感的动物。它也有思想,能够分析,判断。因为具有敏感的神经系统和发达的大脑,狮子常常喜怒无常,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就大发雷霆。有一天,男孩儿碰见第十一只狮子。那时他正穿过一片旷野,四周只有些低矮的树从,阿卡特在他左边几码远的地方走着。 “快跑,阿卡特!”男孩儿笑着大声说。“努玛藏在我右边的树丛里。快上树去吧,阿卡特!我——泰山的儿子来保护你!”杰克边笑边径直朝灌木丛旁边那条小路走去,灌木丛里躲藏着雄狮努玛。 猿叫喊着,让他赶快躲开,可是杰克充耳不闻,只是挥舞着手里的长矛,跳着即席创作的“战斗舞”,尽情发泄对兽中之王的轻蔑。渐渐地,杰克离那只可怕的狮子越来越近了。突然,它怒吼一声从距离男孩儿只十步远的草丛中站了起来。这位丛林与旷野的主人确实是一个笼然大物,它的肩头披散着浓密的鬃毛,血盆大口里露出锋利的长牙,一双黄绿色的眼睛闪烁着仇恨与挑战的光芒。 男孩儿手里握着那支不堪一击的长矛,立刻意识到这只狮子并非等闲之辈,可是他已经“陷得太深”,没有退路可走。左边最近的一棵树高他尚有几码远,恐怕逃不到半中腰,狮子就会扑过未,把他一口吃掉。兽中之王身后有一棵长满刺的大树——离他只几英尺远。这是最近的避难所了,可是中间站着雄狮努玛。 手里握着长矛、眼瞅狮子身后的大树,杰克心里有了主意——一个十分荒唐的、几乎没有希望成功的主意。但是千钧一发之际,已经没有时间权衡利弊了。只能孤注一掷,那就是把希望寄托在那株长刺的大树上。先下手为强,如果狮子扑过来,就太晚了。阿卡特和努玛都十分惊讶地看见,男孩飞身跃起,朝兽中之王冲了过去。刹那间,狮子愣住了,杰克·克莱顿把他在学校体育课上学到的一招——撑竿跳高用上了。 他紧握长矛一端,径直朝猛兽冲过去。阿卡特又是害怕又是惊讶,忍不住尖叫一声。狮子瞪着一双铜铃似的眼睛,等待男孩的袭击。它的两条后腿向后坐着,迎接这位手握“大棒”猛冲过来的勇士,心里明白,这棒子打下去,就连野牛的脑袋也会碎成两半。 男孩在狮子面前将长矛的一头撑在地上,然后纵身一跃,就在兽中之王大惑不解,还没弄清小伙子跟他耍什么花招的时候,杰克已经跃过它的头顶,‘飞”上那棵浑身是刺的大树——脱离险境,但划得遍体鳞伤。 阿卡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撑竿跳高,现在看见小杰克脱离危险,高兴得在大树上上窜下跳,大声叫喊,肆意嘲弄被杰克挫败的雄狮努玛。男孩儿被树上的刺划得鲜血淋漓,正极力寻找一个刺比较少的枝权。他捡了一条命,可是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真希望狮子赶快离开这株大树。可是整整过了一个小时,愤怒的兽中之王才昂着阔步,十分庄严地离开大树,向旷野那边走去。杰克等狮于走远之后从大树上跳了下来,本来已经皮开肉绽,现在又划了不少口子。 过了好长时间,这次教训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才渐渐消失。而内心深处,他一辈子也忘不了这深刻的教训——再也不敢向命运开无谓的玩笑了。 以后的生活中,他也经常碰运气,可都是在很有把握获得成功的前提之下,才冒险的。从那以后他还经常练习撑竿跳高。 杰克和巨猿在树上呆了好几天,让自己身上的伤口渐渐愈合。巨猿为它的朋友舔伤口——它能做到的仅此而已。杰克很快就恢复了健康。 杰克觉得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气,于是跟阿卡特一起继续向海岸跋涉,心里充满了欢乐和希望。 终于,梦寐以求的时刻来到了。有一天,他们走过一片藤蔓缠结的树林,男孩儿一双锐利的眼睛从他正攀援的“下层通道”看见人类而且是白人留下的踪迹——在光脚丫踩出的脚印上面还有一行清晰的欧洲人做的靴子的印迹。杰克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他看出有不少人走过这条通往海岸的小路,跟他们可谓殊途同归,不谋而合。 毫无疑问,这些人知道海岸上最近的白人聚居区。也许他们现在正朝那儿走呢。而且,不管怎么说,那怕仅仅为了享受一点与自己同类相遇的快乐,也值得“急起直追”。杰克非常高兴,因为急于追赶自己的同胞而激动得发抖。阿卡特却表示异议,它对人可不感兴趣。在它眼里,这个小伙儿是它的猿兄猿弟,是猿王之子。它极力打消男孩儿这种怪念头,告诉他,很快就会找到自己“人”的部落,而且等他再长大一点儿,就可以像父亲当年那样在猿群中称王。杰克把它的话全当耳旁风。他一再声明,想再见到白人,想给父母通个消息。阿卡特听了半晌,渐渐明白了杰克的心思——打算回自己的同类那儿去。 老猿心里非常难过。它爱这个男孩儿就像爱他的父亲泰山一样,怀着猎狗对主人的无限忠诚与景仰。在它的心里,一直珍藏着一个美好的希望——永远不和小杰克分离。现在它仿佛觉得自己美好的愿望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但是它对小伙儿和他的愿望表示理解。他郁郁不乐地屈从了杰克的意志,一起去追赶白人的“远征队”,心想这是他们俩最后一次一块儿旅行了。 杰克发现的脚印留下才两天,这就意味着那之动作迟缓的“远征队”距离这两位训练有素、肌肉发达、动作敏捷的朋友不过是几小时的路程——因为灌木丛藤蔓缠结,脚夫们肩背担挑,走起路来十分困难。 杰克在前面飞快地穿行,兴奋和渴望使得他把阿卡特远远甩在身后——对于老猿,追上那群人只能意味着悲伤与痛苦。因此是杰克首先看见“远征队”的后卫和那两个他如此急切地想见到的白人。 杰克看见十几个黑人挑着沉重的担子沿着那条藤蔓缠结的林中小路,跌跌撞撞地走着。因为饥饿和疾病,他们不时落在队伍后面,后卫部队的黑人士兵们就用枪托子打他们、有的人摔倒在地上,便遭一顿拳打脚踢.黑人脚夫连忙爬起来,挣扎着继续向前走去。两个大个子白人分别走在队伍两边,淡黄色的胡子几乎遮住半个面孔。男孩儿看见白人高兴得差点儿喊了起来。不过,话到嘴边,又咽进肚子里。因为就在这时,他亲眼看见那两个白人举起沉重的皮鞭,十分残暴地抽打黑人脚夫赤裸着的脊背。杰克心中的欢乐骤然间变成愤怒。他看得出,那些步履艰难的黑人肩上的担子实在太重了,即使一天刚刚开始,而且个个都是力抵千钧的壮汉,也早该精疲力竭了。 后卫队和两个白人不时回转头朝身后张望着,就像意料之中的危险随时都可能出现。杰克看见这支“远征队”之后先是停了一下,后来便慢慢尾随其后。不一会儿,阿卡特赶了上来。对于这只巨兽,眼前的景象自然不像对于杰克那样惨不忍睹。不过阿卡特看到白人如此残酷地折磨那群奴隶,还是禁不住压低嗓门儿嗷叫了一声。他看了男孩儿一眼,那神情似乎在说:既然已经追上你的同类,为什么不跑上前去跟他们寒喧一番呢? “他们简直是魔鬼,”男孩儿喃喃地说。“我不会和这种人为伍的。如果我与他们同行,看到他们这样殴打仆人,早就扑上去把他们杀死了。不过,”过了一会儿他又若有所思地说,“我可以问问他们最近的港口在哪儿,然后就离开他们。” 猿没有回答。男孩儿跳到地上,向“远征队”大步走去。离他们大约还有一百码远的时候,一位白人被他吓得大喊一声,举起手里的步枪开了一枪。子弹落在杰克前面,溅起一团团草根和树叶。另外那个白人和后卫队的黑人士兵们也都端起枪向男孩儿发疯似地开起火来。 杰克没有被打中,连忙跳到一株大树后面。这几天在丛林里怆煌逃奔,卡尔·詹森、斯文·马尔宾和他们的黑人士兵都成了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就以为是酋长和他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随从追了汉米。刚才马尔宾看见一个白人武士从他们刚刚走过的丛林悄无声息地走出来,便吓得要命,放起枪来。结果引得别人也都端起步枪,泼下一阵弹雨。 等他们惊魂稍定,一个个才面面相觑,互相寻问到底看到个什么怪物。只有马尔宾一个人看清了那人的模样。有几个黑人一口咬定他们也看清了那个人,但他们的描述和马尔宾大相径庭,卡尔·詹森听了半信半疑。有一个黑人说,他看见的那个怪物足有十一英尺高,长着人的身子,大象的脑袋。另外一个黑人说,他看见三个留黑胡子的阿拉伯人,一个个膀大腰圆、健壮如牛。等大伙儿好不容易克服了心理上的恐惧,硬着头皮去寻找敌人的时候,连一个人影儿也没有找到。因为阿卡特和杰克早已撤到步枪射程以外的安全地带。 杰克心灰意冷,十分悲伤。黑人不友好的态度在他心灵深处留下的创伤还没有平复,与他肤色相同的白人又对他表现出更大的敌意。 “才一点儿的动物见了我吓得就跑,”他自言自语地说,“大一点儿的动物恨不得把我撕成碎片。黑人想用长矛和毒箭杀死我。现在我的同类——白人又朝我开枪,把我赶跑。难道世界上所有的人与兽都是我的敌人?难道泰山的儿子除了阿卡特再没有别的朋友?” 老猿走到男孩身边。 “还有巨猿呢!”他说。“只有它们可以成为阿卡特的朋友的朋友。只有它们才欢迎泰山的儿子。你已经看到了,人类并不需要你。走吧,继续去找巨猿——我们的同胞去吧。” 巨猿的“语言”是一种音节单调、喉音很重的声音与比比划划的手势的结合,很难用文字的形式编译成人类的语言。不过阿卡特和男孩儿说的话大致就是上面那个意思。 阿卡特发表了那番宏论之后,两位朋友一直默默地走着。杰克陷入痛苦的沉思之中,仇恨与报复的感情油然而生。后来他终于开口说话:“很好,阿卡特。去找我们的朋友——巨猿。” 老猿阿卡特十分高兴,不过它并不喜形于色。压低嗓门哼哼几声也就“聊表寸心”了。过了一会儿,它朝一只兔子十分灵巧地扑了过去。那只兔子粗心大意,跑到离洞口太远的地方,来不及逃跑,一命呜呼了。阿卡特提起兔子一撕两半儿,把大半儿给了杰克。 第八篇 杀手克拉克 自从那两个瑞典人从阿拉伯酋长野蛮的村庄仓皇逃走,一年过去了。小梅瑞姆依旧和她的吉卡玩耍,把充满稚气的爱都倾注到它的身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吉卡已经破得不成样子,变得丑陋不堪——尽管在它的“黄金时代”,小吉卡也绝对谈不上美丽。可是对于梅瑞姆,吉卡是世界上最美好、最可爱的东西。她把自己所有的痛苦和悲伤,所有的抱负与希望都对吉卡那两只什么也听不见的耳朵倾吐。梅瑞姆虽然面临绝境,难逃酋长的魔掌,心里还是珍藏着美好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憧憬。这种希望与憧憬自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目标。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带着吉卡逃到遥远的。没有人知道的什么地方。那里没有酋长,没有玛布诺,也没有狮子闯进她的领地。她可以一天到晚和吉卡无忧无虑地玩耍,周围只有鲜花、小鸟,以及在大树上嬉戏的猴子。 酋长已经好长时间不在村子里了。他带领一支商队到北非贩卖象牙、兽皮和橡胶去了。这是梅瑞姆日子过得最为安逸的一段时间。当然还有玛布诺跟她呆在一块儿。这个坏透了的老东西一不高兴就掐她,打她,可是毕竟只剩她一个人了。要是酋长在家,虐待她的就是两个人,而且他比玛布诺更有劲儿也更凶残。小梅瑞姆一直想不通,这个冷酷的老头子为什么这样恨她。他对所有的人都凶狠都不公平这是真的,可是对梅瑞姆格外凶残、格外不公平。 靠近村边的栅栏里有一棵大树。这一天,梅瑞姆蹲在树下,用树叶给吉卡搭一顶“帐篷。“帐篷”前面有几块木片、几片小树叶和几个小石子儿。这是家里用的炊具,吉卡正在做晚饭。小姑娘一边玩儿,一边不住嘴地跟她的吉卡唠唠叨叨——吉卡盘着两条树枝做成的腿坐在那儿。梅瑞姆完全沉湎于指导吉卡做家务的欢乐之中,没有注意到头顶的树枝轻轻地晃动——有人偷偷摸摸爬上那棵大树。 小姑娘蒙在鼓里,继续兴致勃勃地和吉卡玩“过家家”。头顶上,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她。村子里静悄悄地,没有一个人在街上走动。自从酋长率领商队到北方做买卖,这几个月,村子几乎一直这样空空荡荡。 丛林里,酋长正领着商队沿着林中小路快步走着,用不了一个小时,他们就回家了。 自从白人朝杰克开枪并且把他赶回到丛林,一年又过去了。这期间,为了寻找唯一能给他以“伙伴情谊”的巨猿,他和阿卡特向东走了好几个月,一直深入到茫茫林海的纵深地带。这一年,杰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来已经很给实的肌肉变得像钢铁一样有力,同时完善了树上生活的技巧,练就了熟练运用天然与人工制造的武器的本领。至于在丛林里辨别道路,打猎,更是到了炉火纯青,神乎其神的地步。 杰克变成一个力大无比、满腹韬略的勇士。他虽然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但是已经打得过任何一个健壮如牛的巨猿。阿卡特教给他怎样和类人猿搏斗,在这方面实在没有比它更好的老师,也没有比杰克更聪明伶俐的学生了。 他们俩在寻找阿卡特所属的那支几乎要灭绝了的类人猿时,一直吃着丛林能够给予的最好的食物。碰到斑马和羚羊,杰克的长矛总是百发百中;要么就藏在通往小溪或者泉水的小路旁边的灌木丛里,看见它们走过来,就猛扑上去。 杰克用一张豹子皮裹着下身,不过他并不是为了遮羞才这样做的。白人射向他的弹雨使得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潜在着的兽性在杰克身上十分突出地表现出来。而且由于父亲与野兽为伍,在丛林里长大,他这种“家传”的禀性使越发扬光大了。他裹这张豹子皮起初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战利品——在一次肉搏战中,他单刀直入,杀死一只豹子。他看见豹子皮很漂亮,便想把它作为装饰品被挂在身上,可是杰克不知道怎样鞣制皮革,皮子很快就变硬而且散发出阵阵臭气,开始腐烂,杰克只得十分懊恼地把它扔掉。后来看见一个黑人武士身上裹着一张经过鞣制的、十分漂亮、柔软的豹子皮,便猛不防跳到那人肩上,一刀刺中他的心脏,把皮子抢到自己手里。 他良心上一点儿也没有感到不安。在丛林里也许这是对的。而且这种弱肉强食的原则无须反复灌输,就会在人们心里变得根深蒂固,不管他过去受过什么样的教育。杰克十分清楚,如果自己落在黑人手里,他们也绝不会饶他一分。不管是他还是黑人,都不比狮子、野牛、斑马、鹿或者其他难以计数的、在大森林的迷宫里飞翔、逃窜、趾高气扬漫步,或者偷偷摸摸奔跑的动物崇高一点点。谁都只有一条命,而这条命又被许多别的动物追寻着。消灭敌人越多,自己活下去的希望就越大。因此,杰克微笑着裹好从黑人身上抢来的那块豹子皮,和阿卡特一起继续寻找类人猿。它们将张开双臂欢迎他们。后来,他们终于找到了猿群。那是在密林深处,人迹罕至的地方,阿卡特和杰克来到一个天然的“竞技场”。许多年以前,杰克的父亲曾经在这样的“竞技场”目睹并且亲自参加过那种“达姆——达姆”狂欢节的盛典。 他们先是在离“竞技场”还挺远的地方听见巨猿敲打泥鼓的声音。那时,两位朋友正在一棵大树上睡觉,忽然听见一阵咚咚咚的响声。他们同时醒来,阿卡特一下子就听出那古怪的节奏意味着什么。 “巨猿!”他大声说。“它们在跳“达姆——达姆舞’呢!快走,克拉克——泰山的儿子,快到我们的同胞兄弟那儿去!” 几个月以前,阿卡特给男孩取了一个它自个儿喜欢的名字,因为它总是掌握不了“杰克”这两个字的发音。克拉克是猿语,比较容易译成人类的语言,意思是“杀手”。现在“杀手”从他刚才躺着的那株大树的树杈上站了起来,舒展着年轻的手臂。月亮透过大树的枝叶,在他棕黄色的皮肤上洒下点点光斑。 阿卡特也站了起来——跟它的同类一样,那是一种半蹲着的姿势。它的胸腔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啸吟,表现出它“未卜先知”的快乐与激动。杰克应和着巨猿也嗷叫了一声。然后阿卡特轻轻跳到地上。月光如水,泥鼓声声,眼前是一片林中空地,巨猿阿卡特弯腰曲背,拖着两只脚在明亮的月光下蹒跚着,旁边走着皮肤光洁、英姿飒爽的杰克,与它那黑色的、粗毛满身的身影形成鲜明的对照。杰克嘴里哼着一首英国公立学校的孩子们常唱的歌儿。他十分高兴,心里充满希望。盼望已久的时刻终于来到了。他正向“自己人”走去,正向“家”里走去。随着时光的流逝,贫困与冒险在他的生活中占了主导地位,对家庭与父母的怀念渐渐地淡漠了。过去的生活就像一场梦。寻找海岸回到伦敦的决心受到挫折,希望变得那样遥远,似乎只是一场快乐而又无望的梦。 现在对于伦敦和文明社会的怀念已经被挤到脑海的最底层,就像他从未不曾有过那种经历一样。除了形体和心理的发展不同之外,他和身边这只凶狠的巨猿并无两样。 每逢心里高兴,他就很粗鲁地拍拍阿卡特的脑袋。阿卡特半是恼怒,半是玩耍朝他转过头,毗开满嘴亮闪闪的獠牙,张开毛乎乎的长胳膊把地拦腰抱住,两个朋友便照巨猿搏斗的样子撕打起来。他们在草地上翻滚着,嗷叫着,又掐又咬,不过从来也不咬紧牙关,只是玩玩罢了。对于他们俩,这都是极好的训练。杰克在学校里学的那些摔跤的技巧现在都派上了用场。阿卡特也很想试着学几手。杰克从阿卡特那儿学到他们共同的祖先在这块蒙昧的土地上漫游时即已创造的秤种相互搏斗的方法。那时候,整个世界浑浑噩噩,大树大概还是蕨草,鳄鱼还是飞鸟。 有一样技巧阿卡特始终没能掌握,那就是拳击。尽管作为猿,打起架来,它也可以比较熟练地使几下拳脚。它像公牛斗架那样猛冲过来时,常常被杰克突然打到鼻子上或者肋骨下的几拳击败。阿卡特十分惊讶,也十分气恼。每逢这时,它那有力的牙齿恨不得咬碎杰克柔软的皮肉。因为它毕竟还是一只猿,不但爱发脾气,身上还潜藏着许多凶残的本性。不过,它生气的时候,很难把杰克抓到手。当它气昏了头、发疯似地向杰克冲过来时,拳头便冰雹似地落到它的身上,而且打得又狠又准。阿卡特疼痛难忍,只得咆哮着败下阵来,咧着被打肿了的嘴巴,半晌闷闷不乐。 这天晚上他们没有拳击,只是摸爬滚打,玩了一会儿。后来突然闻见一股豹子席塔的气味,便十分警觉地跳了起来。那个庞然大物从离他们不远的丛林里走过。男孩和巨猿一起咆哮几声,那家伙便溜之乎也了。 然后这两位朋友又向正在举行“达姆一达姆”狂欢节的地方走去。鼓声越来越大,猿群的气味强烈地刺激着他们的鼻翼。巨猿跳舞时闹哄哄的声音也已经不绝于耳了。小伙子兴奋得浑身发抖,阿卡特也激动得背上的鬃毛倒坚——这是它高兴或者愤怒时的标志。 他们无声无息地穿过丛林,离猿群聚会的地方越来越近了。他们趴在树上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生怕惊动了猿群布下的岗哨。不一会儿,透过葱笼的树叶,一幅怪诞的图画出现在杰克那双急切的眼睛前面。对于阿卡特,这场面自然十分熟悉,但是对于克拉克,也就是杰克,眼前的情景却是闻所未闻。看见这野蛮的场面,他绷紧了每一根神经。月光卜,巨猿绕着那个顶部很平的泥鼓,疯狂地舞蹈。泥鼓旁边坐着三只母猿,正用棍子使劲敲打鼓面。棍子由于日久年深磨得很光。 阿卡特懂得猿的脾气和习惯,在这场疯狂的舞蹈结束之前,颇识时务地躲在树上不露面儿。它要等到鼓声停息,大伙儿都填饱肚子之后,才招呼它们。然后,举行一场谈判,谈判过后才接纳它和克拉克为部落成员。有的猿可能提出异议,那就只好武力解决。对此,阿卡特胸有成竹。在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里,部落里的猿可能对他们持怀疑态度,可是最后,他们总会像同胞兄弟一样和睦相处。 它希望这群猿认识泰山,倘若那样,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小伙子介绍给它们。而且日后实现自己最迫切的愿望——让克拉克在猿群中称王时,不至于遇到太大的阻力。阿卡特费了好大力气才拦住男孩,没让他冒险闯到那群正在跳舞的巨猿当中。他如果真闯进去,他们俩只能立刻被猿群撕成碎片。因为在举行这种怪诞的盛典时,巨猿个个歇斯底里大发作,就连丛林里最凶猛的食肉动物看见,也得敬而远之,退避三舍。 月亮渐渐向“竞技场”四周参天古树连成的林海中沉没,咚咚咚的鼓声越来越弱,跳舞的猿也放慢了舞步,直到最后“一锤定音”,巨猿一起向早已准备好的“筵席”扑过去。 阿卡特经过这一阵子观察之后,对克拉克解释道,这次盛典是为新王“登基”而举行的。它还把一只块头很大、粗毛浓密的巨猿指给男孩看,告诉他,这便是大家新选的君王。毫无疑问,像许多人类的统治者一样,它是杀死“先王”之后,才在部落里称雄的。 巨猿填饱肚子之后,有的已经开始爬到树上睡觉去了。阿卡特连忙拉了一下克拉克的胳膊。 “跟我来,”它轻声说,“慢慢走,阿卡特怎么办你就怎么办。” 阿卡特在树上慢慢地爬着,一直爬到“竞技场”一边的一根树枝上。它在树枝上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发出一声低沉的嘛吟。立刻,二十只巨猿跳了起来,凶狠的小眼睛向四周紧张地张望着。猿王最先看见树上那两个身影。它发出一声不祥的嗷叫,蹒跚着向前走了几步。它毛发倒竖,两条腿僵直,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身后跟着一群巨猿。 它在阿卡特和克拉克栖身的那棵大树下面停了下来——离他们还有一段距离,刚好不会遭到突然袭击,真是一个小心谨慎的王!它分开两条小短腿儿站在那儿前后摇晃着,龇牙咧嘴,低沉的啸叫声慢慢变成愤怒的咆哮。阿卡特明白它想跟他们打架。老猿不想跟它发生冲突,它和男孩是为了投奔它们才来这个部落的。 “我是阿卡特,”它说。“这位是克拉克。克拉克是猿王泰山的儿子。我也曾是猿王,不过我们住在一座小岛上。我们来这儿是想跟你们一起打猎,一起消灭共同的敌人。我们是了不起的猎手,伟大的杀手,让我们和睦相处吧。” 猿王的身子不晃了。它皱着眉头恶狠狠地盯着阿卡特和克拉克,一双充血的眼睛野蛮而又狡诈。它刚刚获得王位,惟恐有什么闪失,更怕这两只陌生的猿侵犯它的利益,而且那个克拉克光滑、黝黑的皮肤上连一根毛也没长,很容易让大伙儿联想起“人’”。而人,它既怕又恨。 “滚!”它叫喊着。“快滚!要不然我就把你们都杀了!” 小伙子站在巨猿阿卡特身后,心里一直充满热望和欢乐。他真想一步跨到这群毛乎乎的野兽当中,向它们说明他是它们的朋友,是它们当中的一员,他一直以为它们会张开双臂欢迎他,现在听了猿王的呵斥,心里充满愤怒和悲伤。黑人打他,追他,赶他。他去找自己的同类——白人,迎接他的不是热情的问候而是瓢泼的弹雨。于是,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巨猿的身上,以为从它们那儿能得到人类不愿意给他的“伙伴情谊”。可是现在,这一切全都成了泡影,满腔的愤怒一下子涌上心头。 猿王几乎就在他的下面,别的巨猿呈半圆形站在离王几码远的地方,正津津有味地观察事态的发展。阿卡特还没弄清小伙子要干什么,更没来得及加以阻止,克拉克,也就是杰克,已经纵身跳下大树,站在猿王面前。那家伙现在快要暴跳如雷了。 “我是克拉克!”小伙子大声说。“我是伟大的杀手。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来跟你们一起生活的。你想赶我走,这很好,我会走的。但是在我离开此地之前,我要让你明白,泰山曾经在猿群中称雄一方,泰山的儿子也仍然是你们的主人,他不怕你们的王,也不怕你!” 猿王十分惊讶,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它以为这两个“入侵者”谁也不敢如此莽撞。阿卡特也吓了一跳,它大声叫喊着,让克拉克赶快回来。因为老猿知道,在神圣的“竞技场”,倘若发生战事,别的猿会蜂拥而上,帮助它们的王,和外来者搏斗,尽管这位猿王壮得像座铁塔,压根儿就用不着别的猿帮忙。一旦巨猿有力的牙齿咬住男孩儿的脖颈,一切就都完了。从树上跳下来救克拉克,对于阿卡特也意味着死亡,可是老猿没有半点儿犹豫。它毛发倒竖,大吼一声,就在猿王向克拉克扑过去的刹那之间,纵身一跃,跳到草地上。 猿王张牙舞爪向小伙子猛扑过去,满嘴黄牙恨不得一下子咬住克拉克褐色的皮肉。克拉克也向猿王猛扑过去,一闪身,躲过那两条粗壮的手臂。然后一个金鸡独立,回转身,用尽平生力气朝巨猿肚子上猛击一拳。猿王尖叫一声,跌倒在地。它拼命挣扎,想抓住那个灵活的、赤裸着身子的“怪兽”。克拉克施了个金蝉脱壳之计,它又扑了个空。 猿王身后那群巨猿因为愤怒和惊愕都大叫起来。它们愚笨的心里充满杀机,一起向克拉克和阿卡特扑了过来。老猿很聪明,不干这种寡不敌众的傻事。它也明白,现在劝说克拉克撤退毫无用处。延误那怕一秒钟也只能意味着死亡。现在只有一线希望,它紧紧抓着它不放——阿卡特拦腰抱住克拉克,把他扛到肩上,回转身,向悬垂在“竞技场”那边的几根不太高的树枝飞快地跑去。那群可怕的巨猿紧紧跟在身后。阿卡特虽然“年事已高”,克拉克又在它肩上拚命挣扎,但它还是比那群追赶他们的巨猿更敏捷。 它飞身跃起,抓住一根悬在半空中的树枝,然后像一只动作灵巧的小猴子,和背上的克拉克一起荡到一棵大树上,暂且逃脱了那群巨猿的毒手。它没有踟躇不前,而是继续在夜色笼罩的丛林里奔跑,一直把背上的小伙儿背到安全的地方。那群巨猿追了一会儿,看到望尘莫及,又远离了自己的伙伴,便停下脚步,站在大树下面又吼又叫,丛林里闹哄哄响成一片。后来一个个垂头丧气回转身,向“竞技场”走去。 阿卡特断定它们不再追赶之后才停下脚步,放下克拉克。小伙子气得要命。 “你干嘛一直把我背到这儿?”他嚷嚷着。“我本来要给它们点儿颜色看看。给所有那些猿!现在它们一定以为我怕它们。” “它们怎么看你都无所谓,”阿卡特说。“你还活着,这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把你背到这儿,你现在早死了,我也一样。你难道不明白,当许多猿呆在一起,而且它们都发疯的时候,就连兽中之王努玛也得远远地躲开它们!” 第九篇 营救梅瑞姆 受巨猿冷落之后的第二天,闷闷不乐的克拉克在丛林里茫无目的地闲逛。他因为失望变得心事重重,一种想要报仇的情绪在胸膛里激荡。他怀着仇恨冷眼旁观丛林世界劲居民,不论看见谁,都要龄牙咧嘴,咆哮几声。父亲早年生活留下的印迹在他的身上表现得特别鲜明。而且由于几个月来和野兽的接触,这种种禀性简直“愈演愈烈”了。现在,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模仿野兽的年轻人了。他已经沾染了丛林里食肉动物的许多癖好和习惯。 现在他像豹子席塔一样动不动就龇牙咧嘴大发雷霆。象阿卡特一样经常发出凶狠的叫声。如果突然碰见一只野兽,他就立刻蹲下来,活像一只弓起腰的猫。杀手克拉克在找茬儿打架呢!内心深处,他希望碰到那只把他从“竞技场”赶跑的猿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坚持留在这一带。不过他们还得寻找食物,填饱肚子,所以白天不得不走出好几英里。 他们顺着风,慢慢地十分谨慎地移动着。因为风儿徐徐地吹,完全可能把他们的气味吹到正在前面捕捉猎物的野兽那儿去。突然,克拉克和阿卡特同时停了下来,脑袋都朝一个方向偏着,就像两个石头雕成的塑像,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们这样站了几秒钟之后,克拉克小心翼翼地朝前走了几码,十分敏捷地爬上一棵大树。阿卡特紧紧跟在身后。他们行动起来连一点儿响声也没有,即使十步开外有人,也绝对听不出什么动静。 他们在树木间慢慢地匍匐前进,不时停下来听听周围的动静。他们面面相觑,目光中充满了疑问。由此可见,两位朋友都十分惊讶。后来,小伙子终于看见大约一百码开外,有一道栅栏,栅栏里面有几顶羊皮帐篷,还有好几座茅草屋。他的嘴唇颤动着,压低嗓门儿发出一声野蛮的啸叫。黑人!他太恨他们了。他朝阿卡特打了一个手势,让他停下来“原地休息”,自己继续前进,侦察敌情去了。 克拉克在比较低的树枝间穿行,从一棵大树荡到另一棵相距不远的大树,悄无声息地接近了村庄。他听见栅栏里面有人说话,便向那声音传来的方向爬去。一棵大树正好俯瞰那座村庄和那个说话的人。克拉克悄悄地爬了上去,手里握着早已准备好的长矛。耳朵告诉他,那人就在附近,只需瞥上一眼,就看得见他要袭击的目标。然后手里的长矛就会像闪电一样飞过去,射他个透心凉。克拉克一只手举着长矛,在浓密的枝叶间慢慢地爬着,眯细一双亮闪闪的眼睛,搜寻正在树下说话的人。 克拉克终于看见那人的背影,长矛凝聚着他浑身的力量已经甩到身后,眨眼之间铁制的矛头就会穿透那个尚且蒙在鼓里的牺牲品。可是“杀手”克拉克紧握长矛的手突然在半空中停了下来。他俯身向前,究竟是为了把那人看得更清楚一点,瞄得更准一点,还是因为那个小小的身体优美的曲线使他心有所动,抑制了血管里涌动着的杀机就很难说了。 他小心翼翼放下手里的长矛,不让大树浓密的枝叶发出一点响声,然后在一根很粗的树枝上舒舒服服地蹲下来,瞪大一双眼睛惊讶地望着他爬过来要杀的那个人——一个小姑娘,一个皮肤呈深棕色的女孩儿。克拉克唇边的冷笑消失了,脸上只留下一副十分感兴趣的表情——他要弄清楚小女孩儿到底在干什么。突然他脸上露出一丝明朗的微笑。原来小姑娘动了一下,身后露出吉卡——那个象牙脑袋、鼠皮身子、木头四肢、丑陋不堪的“洋娃娃”。小姑娘仰起一张小脸儿,前后摇晃着身子,对着她的“娃娃”轻轻唱着阿拉伯人常唱的摇篮曲。“杀手”克拉克的目光变得柔和起来。他就这样津津有味地、长时间地凝望着这个正在玩耍的小女孩儿。他一直没能看清她那张脸,只看见一头乌黑的、呈波浪形的头发,露在袍子外面浑圆的肩膀和袍襟下面盘腿而坐的好看的小腿。她在对吉卡进行母亲般的忠告时,常常偏着脑袋。那时,克拉克便看得见她丰润的面颊和充满稚气的下巴。现在她又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比比划划,似乎是在责备小吉卡,然后又把“娃娃”紧紧贴在胸口,倾吐她那纯真的、无限的爱。 克拉克忘记了此行的目的,不知不觉松开紧握长矛的手指。长矛差点儿从他手里滑到树下。他吓了一跳。猛然想起自己是听到女孩儿的说话声之后,怀着报仇雪很的目的,“顺藤摸瓜”,偷偷摸摸来到这儿的。他瞥了一眼手里的长矛。矛身磨得很亮,矛头闪看寒光。他又看了一眼树下那个秀丽的小女孩儿。想象之中,他似乎看见长矛向女孩儿飞了过去,刺穿她那娇嫩的皮肉,刺入软绵绵的身体之中。他还看见那个可笑的“洋娃娃”从小女孩儿的手里跌落到草地上,伸开四肢躺在正在抽搐的小小的尸体旁边。“杀手”克拉克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皱着眉头又看了看长矛的木杆和矛头,好像刚才自己那些狠毒的主意都是它们帮他想出来似的。 克拉克心里想,如果他突然从树上跳下来站到她的面前,她会怎样呢?最大的可能当然是尖叫着拔腿就跑。然后,村儿里的男人们就会拿着长矛和猎枪一拥而上,要么把他打死,要么把他赶跑。克拉克心里十分难受,仿佛有一团硬硬的东西堵在喉咙里。他渴望来自同胞姊妹的友谊,尽管或许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这种渴望是怎样煎熬着他那颗年轻的心。他希望从树上跳下来,和小姑娘说说话儿,虽然他已经听出她说的话他一句也不懂。但他们可以靠手势交流交流思想。这总比和那些什么都不懂的野兽打交道强。克拉克还想好好看看她那张脸,他从她脸盘儿和肩膀的线条,断定小姑娘一定很漂亮。但是最让他难忘的是女孩儿在那个古怪的“洋娃娃”身上表现出来的温柔的母爱。 他终于想出一个好主意——他要从离她比较远一点儿的地方吸引她的注意力,微笑着问候她,让她不要害怕。于是他蹑手蹑脚爬回到那棵大树上,这样便可以从栅栏外面招呼她,使她有一种安全感。在他的想象之中,那道结实的屏障肯定能使她获得这种感觉。 克拉克刚离开那棵大树,村庄对面传来阵阵人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往一边挪动了一下,看见大街尽头有一道栅门。一群男人、女人、小孩儿正向大门跑去。栅门大开,商队从村外鱼贯而入。这可真是一支杂七杂八的队伍:有黑人奴隶,有来自北方沙漠地区皮肤黝黑的阿拉伯人;赶驼人骂骂咧咧催促村民们卸驼背上的东西,毛驴驮着过重的货物,悲哀地摇摆着长耳朵,忍受着主人那种近乎淡漠的耐心与残忍。队伍里还有山羊、绵羊和马。进村时,大伙儿都跟在一个脾气很坏的、高个子老头后面。老头骑在马上不跟任何人打招呼,径直向村中央那座很大的羊皮帐篷走去。他翻身下马跟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说了几句什么。 克拉克藏在树上把下面的情形看了个一清二楚。他看见老头似乎向黑人老太婆问了一个什么问题。老太婆朝小村庄一个僻静的角落指了指。这个角落正好在小姑娘玩耍的那棵大树下面。阿拉伯人的帐篷和黑人的茅屋把它和大街隔开;所以很是僻静。克拉克心想,老头一定是女孩儿的父亲。他大概出门儿好长时间,回家之后最先想到的便是小女儿。看见他,她该多么高兴!她一定会飞也似地跑过去,一头扎进他的怀里,让亲爱的父亲吻个够。克拉克叹了一口气,又想起远在伦敦的父亲和母亲。 他又返回到小姑娘头顶的那棵大树上。如果自己不能享受这种父女相聚的天伦之乐,他愿意欣赏别人这种幸福与快乐。如果老头理解他的这番情谊,或许会允许他进村,和他们交朋友。反正不管怎么说,这是值得一试的。他要等阿拉伯老头问候完女儿再露面,而且要事先打手势表示自己并无歹意。 阿拉伯老头一声不响地向小姑娘走去,眨眼之间便会出现在她眼前。那时候,她该多么惊讶,多么快活!克拉克的眼睛里迸射着希望的火花——老头已经站在小姑娘身后了,但是他那张冷冰冰的脸上还没有丝毫笑意。女孩儿一直蒙在鼓里,仍旧和没有反应的吉卡唠唠叨叨。老头咳嗽了一声。小女孩儿吓了一跳,连忙回转头朝身后瞥了一眼。克拉克看清那张脸了。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充满稚气的小脸儿,线条柔和而俊秀。他还看见她长着一双乌亮的大眼睛。他相信,认出父亲之后,那眼睛里一定会迸发出幸福、快乐的光芒。可是没有什么光芒从那双美丽的眼睛里迸射出来。相反,她浑身颤抖,一种仿佛凝固了的恐惧在她的眼睛、嘴角十分清楚地显露出来。阿拉伯老头凶残的薄嘴唇上现出一丝狞笑。小姑娘手忙脚乱赶快向旁边爬去,老头飞起一脚把她仰面朝天踢倒在草地上,然后又一把提起来,拳打脚踢,一望而知,他打惯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儿。 树上的克拉克刚才还是个童心未泯的小伙儿,一下子又变成一头野兽,一头龇牙咧嘴、气得发抖的野兽。 酋长弯下腰,又要打小姑娘。“杀手”克拉克纵身一跃,跳到他的面前。他左手还拿着长矛,但是此刻却忘到了脑后。酋长望着这个从天而降的怪物,不由得倒退了几步。克拉克紧握铁拳,朝酋长的嘴巴猛地打了过去。 酋长口鼻流血,失去知觉,倒在地上。克拉克转过睑望着女孩儿。她已经从地上爬起来,吓得目瞪口呆,看着克拉克,又看看躺在地上的酋长。“杀手”克拉克下意识地伸出一只胳膊搂住小姑娘的肩膀,摆出一副保护她的架势,站在草地上等阿拉伯酋长恢复知觉。他们就这样站了一会儿,后来姑娘开口说话了。 “他醒过来之后要杀我的,”她用阿拉伯语说。 克拉克听不懂。他摇了摇头,先和她说英语,又和她说猿语。可是她对这两种语言也都一窍不通。她弯下腰指了指酋长身上挂着的那把腰刀的刀柄,然后又举起紧握着的拳头对准自己的心口窝做了一个杀人的动作。克拉克明白了她的意思——老头要杀她。小姑娘又跑到他的身边,依然浑身颤抖。不过她并不是怕他。为什么要怕他呢?他在老酋长毒打她的时候救了她。而以前,记忆之中还从来没有谁向她伸出救援之手。她抬起头望着他的脸。那是一张英俊的、男孩子的脸,皮肤像她一样呈深褐色。她很赞赏他身上披着的那张十分漂亮的豹子皮。他的脚镯和手镯也很让她嫉妒。她一直渴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装饰品,可是酋长除了给她一件棉布长袍御寒、遮盖之外,什么也不让她佩戴。小梅瑞姆从来没穿过裘皮、丝绸,也没见过珠宝玉器。 克拉克望着小姑娘。以前她对女孩子总是嗤之以鼻。在他看来喜欢和小姑娘玩的男孩子最没有出息。此刻,他真不知道如何是好。难道他能把她留在这几任这个坏透了的阿拉伯老头虐待乃至杀害吗?当然不能!可是反过来说,他能把她带到丛林里吗?他能挑得起保护这样一个吓坏了的弱女子的重担吗?当月亮升起在茫茫林海的上空,野兽咆哮着在夜幕下穿行的时候,她大概看见自己的影子就会吓得叫喊起来。 他站在那儿陷入沉思,半晌说不出话来。小姑娘望着他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她也在想以后的事情。她不敢再呆在村里,继续忍受酋长的虐待。可是世界上,除了这个仿佛从天上掉下来的半裸体的陌生人,谁也不会把她从酋长的毒手之下解救出来。现在,这位新朋友会扔下她不管吗?她用一双充满渴望的眼睛望着克拉克那张神情专注的脸,然后走到他的身边,伸出纤纤素手挽住他的胳膊。小姑娘温热的手唤醒了沉思中的克拉克。他低下头看着她,伸出胳膊又一次搂住她的肩膀,他看见她的睫毛上挂着泪珠。 “走吧,”他说。“丛林比人更善良。就在丛林里生活吧,克拉克和阿卡特会保护你的。” 她听不懂他的话,可是明白他的意思。他拉她离开躺在地上的酋长和那几座帐篷。于是她伸出一条细细的手臂搂着他的腰向栅栏走去。他们走到克拉克先前躲在上头看小女孩儿玩耍的那棵大树下面,克拉克把小梅瑞姆抱起来扛到肩上,一纵身,十分敏捷地跳上大树。梅瑞姆两条胳膊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一只手里还拿着吉卡。 就这样,梅瑞姆跟着克拉克进了丛林。她那颗天真烂漫的心里,充满了对这个曾经给她以帮助的陌生人的信任。在这种信任之中也许还包含着梅瑞姆作为一个女人的某种奇妙的直觉与本能。将来是个什么样子,她一点儿也不知道,她的保护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她无从得知。也许她以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座和酋长的村庄差不多的小村子,里面住着像这个陌生人一样的白人。她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克拉克要把她带到原始森林,过茹毛饮血的艰苦生活。倘若想到这一点,她一定吓得要命。以前她曾多次想从酋长和玛布诺残酷的迫害下逃走,可是丛林里的种种凶残总让她望而生畏。 他们俩没走多远,姑娘突然看见巨猿阿卡特庞大的身影。她朝它指了指,紧紧抱住克拉克,吓得差点儿叫出声来。 阿卡特以为“杀手”带回一个俘虏,咆哮着向他们跑了过来——一个小姑娘是不会在野兽的心灵里唤起同情的,对于阿卡特,她不过是一个“格杀勿论”的陌生人。于是它龇开满嘴黄牙,向小梅瑞姆扑了过去。让它大吃一惊的是,“杀手”立刻朝它龇着牙怒气冲冲地嗷叫起来。 “啊,”阿卡特心里想,“这是‘杀手’抢回来的老婆。”于是遵照类人猿部落里的规矩,阿卡特“拂袖而去”,抓一只味道特别鲜美的毛毛虫去了。吃完那条虫子,它斜着眼睛瞥了克拉克一眼。小伙子已经把身上背着的姑娘放到一根很粗的树枝上,小姑娘紧紧抱着树枝,生怕跌下去。 “她跟我们一起生活,”克拉克对阿卡特说,还竖起大拇指朝梅瑞拇指了指,“不要伤害她。我们要保护她。” 阿卡特耸了耸肩。它可不愿意为了这么个小东西给自己增加额外的负担。它从她趴在树上那副哆哆嗦嗦的样子,和不时朝它这边害怕地瞥上一眼就看出,她是个啥也干不了的“没用货”。按照阿卡特受过的“教育”和它从父母那儿继承来的“教义”,“没用货”就该死。不过如果“杀手”愿意白养着她,阿卡特也只好默认了。有一点当然很明确,那就是阿卡特自己可不想要她。她的皮肤光洁无毛,简直像条蛇,而且她那张脸没有一点点吸引力。那天夜晚在“竞技场”,它看上一只漂亮的母猿,梅瑞姆跟它相比可是差得太远了。唉,那才真是一个“美人儿”呢!一张硕大无朋的嘴,可爱的黄牙齿,面颊上还飘飘洒洒生着又细又软的胡子。阿卡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做了几下扩胸运动,一纵身跳上一根很结实的树枝,神气活现地走了几个来回。因为,即使像克拉克的“她”,这样一个弱不经风的小东西,也一定会对它这身光滑的皮毛和优雅的风度大加赞扬。 可是可怜的小梅瑞姆只是越发紧紧地偎依在克拉克的怀里。她甚至有点希望再回到酋长的村子里。因为那儿虽然可怕,可一切痛苦都是人为的,对于她,或多或少总还有熟悉的成分。而这只可怕的猿太吓人了。它那么高,样子又那么凶狠。它的行为举止,梅瑞姆只能解释为是在吓唬她。她怎么能想到它是希望激起她的咱赞美之情呢?她也不知道巨兽和把她从酋长手里救出来的这位神一样的少年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 梅瑞姆在惊恐万状之中度过整整一夜。寻找食物时克拉克和阿卡特带着她在大树上攀援,她觉得头晕目眩。有一次他们向附近一只公鹿偷偷摸摸包抄过去的时候,把她藏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一个人留在树上她本来十分害怕。可是当她看到克拉克和巨猿同时扑向那头公鹿,当她看到她的保护人扭歪了一张英俊的脸,发出野兽般的嗷叫,有力的、洁白的牙齿咬住公鹿柔软的皮肉时,对于大自然的恐惧完全被这场惊动心魄的搏斗淹没了。 克拉克浑身是血,双手捧着一块热乎乎的鹿肉向梅瑞姆走了过来。梅瑞姆不由得倒退了几步。看见姑娘表示拒绝,克拉克十分犯愁。过了一会儿,他急急忙忙跑进森林,回来时捧回一大堆野果。梅瑞姆不由得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这一回她没有退缩,而是微笑着接受了他的礼物。不过她并不知道,她这嫣然一笑对于这位渴望为人所爱的男孩儿是最高的报偿。 睡觉的问题也很让克拉克发愁。他知道小姑娘睡着以后很难一动不动在树权上总保持平衡,而夜幕降临,野兽出没,让她独自睡在树下,又绝不安全。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整夜把她搂在怀里。最后,克拉克只得这样做:阿卡特睡在一边,他睡在另外一边,把小梅瑞姆夹在中间,这样小姑娘又暖和又安全。 梅瑞姆直到后半夜才睡着。她困得太厉害了,顾不得身下“万丈深渊”,身边又是一只毛乎乎的巨猿,终于合上眼睛进入梦乡,而且一直睡到第二天早晨太阳老高才醒来。她睁开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现实。熟睡中,她的脑袋从克拉克的手臂上滑下来,睁开眼睛只看见巨猿毛乎乎的脊背。梅瑞姆连忙朝后缩了一下,意识到有人正搂着她的腰肢。她回过头,看见克拉克正笑眯眯地望着她,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她厌恶那只毛乎乎的老猿,越发紧紧地偎依在克拉克的怀里。 克拉克用猿语跟她说话,她摇了摇头,跟他讲阿拉伯语。阿卡特坐起来,眨巴着一双眼睛望着他们。克拉克说的话它自然听得懂,可是小姑娘只是呜哩哇拉,发出十分可笑的怪调调,在它看来,那压根儿不叫什么语言。阿卡特不明白克拉克在这个小东西身上到底发现了什么吸引他的东西。它仔仔细细端详了她好长时间,然后搔着脑袋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小姑娘看见它这副模样又吓了一跳——刚才她把阿卡特忘到了脑后——不由得向后缩了缩。巨猿发现小姑娘怕它,洋洋自得,越发想大显身手了。它半蹲在树枝上,向她伸出一只大手,做出一副要抓她的样子。梅瑞姆吓得一个劲儿地往后缩。阿卡特只顾恶作剧,没有看见克拉克已经眯细一双眼睛,弓起宽阔的肩膀,缩着脖子准备向它进攻了。就在老猿的手指要抓住梅瑞姆的刹那这间,克拉克一声怒吼,猛扑过去。紧握着的拳头从梅瑞姆眼前闪过,狠狠打在阿卡特的鼻子上面。阿卡特又是惊讶又是恼怒,大叫一声仰面朝天,从树上滚落下来。 克拉克一双亮闪闪的眼睛向树下张望着,突然听见一阵飒飒声从灌木丛掠过。小姑娘也向下面张望,可是除了看见愤怒的猿踉踉跄跄爬起来之外,什么也没有发现。突然,就像一支离弦的前,一只浑身花斑的猛兽向阿卡特的脊背扑了过去。原来是豹子席塔。 第十篇 血染丛林 当豹子向巨猿猛扑过去的时候,梅瑞姆又惊奇又害怕,简直连气也喘不过来。她倒不是因为巨猿大难临头,顿生恻隐之心,而是小伙子的行动让她迷惑不解——刚才他还怒气冲天,狠狠打了阿卡特一拳,现在,豹子刚露头,他便跳下大树,拔刀相助了。结果,席塔的獠牙和利爪还没来得及撕破阿卡特宽阔的脊背,“杀手”克拉克已经跳上它的脊背。 豹子在半空中停了下来,离阿卡特大概只有一个头发丝远。克拉克骑在它的背上紧紧咬着它的脖子,还用刀子扎它的肚子。席塔怒吼着回转头,又抓又咬,想把对手从背上甩下去。 阿卡特听见背后有什么向它猛扑过来,先是吓了一跳,可是出于本能,它虽然看起来蠢笨如牛,行动起来却十分敏捷。它噌地一声跳到树上,蹲到小姑娘身边。不过它回转头只朝树下瞥了一眼,便又飞身而下——看到朋友面临危险,他们之间的不和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就像克拉克一样,为了救自己的朋友,阿卡特在关键时刻也不顾自己的安危了。 于是席塔顿时觉得有两个凶恶的敌人同时从两面夹攻,撕扯着它的肋骨。这三只猛兽尖叫着、咆哮着在灌木丛中滚过来滚过去,打成一团。小梅瑞姆蹲在树上,大睁着一双眼睛,把吉卡紧紧抱在胸前,吓得瑟瑟发抖。 最后还是克拉克的猎刀决定了这场搏斗的胜负。凶猛的豹子痉挛着倒在地上,小伙子和巨猿爬起来,隔着那个俯卧在地上的庞然大物面对面站着。克拉克朝树上的小姑娘扬了扬头。 “别碰她,”他说,“她是我的。” 阿卡特眨巴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嘟嚷了几句,向席塔转过脸去。它踩着这只死豹子,挺起胸,仰面朝天,发出可怕的叫喊——这是巨猿杀死敌手之后胜利的呼喊。小姑娘又吓得颤抖起来。“杀手”克拉克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纵身跃上大树,坐到小姑娘身边。阿卡特也凑了过去。它手忙脚乱地舔了一会儿身上的伤口,便游游逛逛弄早饭去了。 他们三个“组合”在一起,过着一种奇妙的生活。好几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至少在少年和巨猿的眼里没发生过。对于小姑娘梅瑞姆,有好些天,乃至好几个星期,生活一直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恶梦。直到后来她也渐渐习惯了死神制造的骷髅,习惯了裹尸布一样刺骨的寒风。慢慢地她学会了和同伴们交流思想的唯一的媒体——猿语。而且她很快就掌握了在丛林里生活的知识,成了这个“三人组合”中重要的一员——阿卡特和克拉克睡觉时她替他们放风,追踪猪物时,帮助他们寻找野兽留下的踪迹。阿卡特对她尚可平等相待,不过大多数时候,仍然敬而远之。小伙儿对她十分友好。毋庸讳言,生活中她常常成为负担和累赘,但是他从来不在她的面前表现出这一点来。发现夜晚潮湿阴冷,梅瑞姆很不舒服,甚至苦不堪言,克拉克就在一棵参天古树上给她搭了一个小小的窝棚。梅瑞姆睡在窝棚里相对来说暖和了一些,也更安全些。“杀手”克拉克和巨猿阿卡特睡在窝棚旁边的树杈上。克拉克总是在离那个“空中楼阁”入口处最近的地方,守护着梅瑞姆,防备树上潜藏的敌人给她带来任何危险。她们睡的地方距离地面很高,感觉不到豹子席塔的威胁,只是毒蛇黑斯塔常常从树枝上爬过来,把人吓得魂飞魄散。此外附近还住着一群狒狒。它们虽然从来不敢袭击巨猿,可是当三位朋友从它们旁边走过时,也会龇牙咧嘴吠叫几声。 建起窝棚之后,他们的活动范围便固定下来,不再漫无边际地瞎走了,因为天黑之前总得赶回那棵供他们居住的参天大树。附近有一条河,野昧、野果很多,还有鱼。日子过得十分单调——寻找食物,吃饱了睡觉。除了今天,连明天是个什么样子他们也不愿意多想。如果克拉克想起过去,想起在那个遥远的都市思念他的亲人,也是怀着一种淡淡的离愁,就好像那完全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的事情。对于重新回到文明世界他已经不再抱什么希望。自从因为寻求友谊而几次被袭击,被追逐,他已经游荡到丛林深处了。他意识到在这座迷宫里,完全迷失了方向。 此外,自从梅瑞姆闯入他的生活,他觉得找到了在野蛮的丛林生活中渴望已久的东西——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他给予她的友谊还没有因性的吸引而掺杂别的东西。他们是朋友、伙伴,如此而已。他们就像两个男孩子,只是出于本能,克拉克对梅瑞姆总是怀着柔情,并且总是以保护者的身份出现在她的面前。 小姑娘崇拜他,就像崇拜一个大哥哥——如果她有个哥哥的话。爱情对于他们俩还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不过,随着小伙子渐近成年,这种情感将不可避免地在克拉克的身上产生,就像丛林里任何一个雄性动物,或任何一个野蛮人一样。 随着梅瑞姆对猿语熟练程度的提高,他们相处得越融洽也越快乐了。现在他们不但可以互相谈话,而且由于他们都从父母身上承袭了人类心灵的感应,无形中扩大了猿语极其有限的词汇,渐渐地谈话已经不仅仅是交流思想感情的需要,而且成了颇有趣味的消遣。克拉克比去打猎时,梅瑞姆常常跟他同去,她已经学会了轻手轻脚,不发出任何响动的本领。她也能像“杀手”克拉克一样在大树浓密的枝叶间十分敏捷地穿行。即使脚底真有万丈深渊她也无所畏惧,她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一棵树荡到另一棵树上,也可以踩着悬在半空的树枝,在丛林里稳稳当当地奔跑。克拉克很为她骄傲,就连老阿卡特也一反往日的轻蔑,对她大加赞扬起来。 克拉克从一个很远的土著居民的村庄给梅瑞姆弄来一个装饰着羽毛的皮斗篷,还有铜手镯和武器。克拉克不允许梅瑞姆手无寸铁,还要求她熟练地掌握给她偷来的武器。她肩挎一根皮带,背着吉卡。对于这个“洋娃娃”,她仍然满怀钟爱之情。她用以防身的武器是一支长矛和一把腰刀。她的身体由于早熟而丰满,线条像希腊女神一样优美。不过,这种像只限于身材与线条,梅瑞姆的笑脸远比女神更漂亮。 随着对丛林以及丛林“居民”的生活方式日趋熟悉,梅瑞姆不再害怕了。有时候,附近没有野味,克拉克和阿卡特只得到远处打猎,留下梅瑞姆一个人在“家”。有野兽来了,她也能招架几下。她一般只打些小动物,偶尔也能打到鹿,有一次甚至打死一只霍塔——熊。熊在丛林里也不是好惹的主,就连豹子席塔进攻时也得三思而后行。 在他们活动的这一带丛林里,三位朋友的身影,丛林“居民”都很熟悉。小猴子对他们很了解,经常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吱吱喳喳地打闹、嬉戏。阿卡特在的时候,小东西们跟他们还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克拉克,虽然有几分害怕,但差快与不安少了许多。要是两个“男”的都不在“家”,它们就一直跑到梅瑞姆跟前,摸摸她的手镯,或者跟吉卡玩——吉卡简直成了它们无穷无尽的快乐的源泉。小姑娘跟它们玩,喂它们。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时候,它们就陪着她直到克拉克回来。 作为朋友,这群小猴子并不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打猎的时候,它们帮她跟踪猎物。它们经常跑到她那儿郑重其事地宣布附近有羚羊或者长颈鹿,有时候还跑来警告她,来了一只席塔或者努玛。这些身轻如燕、十分敏捷的小伙伴们还从大树枝头给她采摘她和克拉克都够不着的肉厚味美的鲜果。有时候它们也跟她恶作剧,可她总是对它们非常温柔、友好,小猴子们则以半人半兽的方式向她表示自己的钟爱与依恋之情。猴子的语言和巨猿的语言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梅瑞姆可以和它们谈话。不过由于词汇极其贫乏,这种谈话绝对谈不到有趣,更难说是一种享受。有些比较熟悉的东西,它们都有自己的称呼,引起痛苦、欢乐、悲伤、愤怒的原因、条件,它们也可以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它们最基本的词汇和类人猿很相似,很容易让人想到那是猿的母语。猴子谈话根本涉及不到梦幻、理想、希望、过去。将来。它们只谈眼前——而且主要谈如何填饱肚子,如何抓虱子。 对于一个渐近成年的女孩儿,这样的精神食粮显然无法满足她的胃口。梅瑞姆觉得这些猴子只不过是些可以偶尔在一起玩玩的朋友,她还是把自己最深沉、最真挚的感情向吉卡倾诉。她跟吉卡讲阿拉伯语。她知道吉卡听不懂克拉克和阿卡特的语言。而且克拉克和阿卡特都是“男”的,他们说的那些事情一个阿拉伯“娃娃”是不会感兴趣的。 自从小“妈妈”从酋长的村庄跑出来之后,吉卡身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的衣裳和梅瑞姆大体上一样。从肩膀到膝盖围着一小块豹子皮,额头上系着一根细细的草绳,上面插着颜色鲜艳的长尾小鹦鹉的羽毛。胳膊和腿上戴着草编的手镯和脚镯。吉卡已经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小“野人”。不过它的心没有变,还是从前那个梅瑞姆的忠实的“听众”。吉卡的一大优点是,它从来不去打断你的谈话,自个儿插嘴说点儿什么。今天,也是这样。它已经颇为耐心地听梅瑞姆唠叨一个小时了,现在正靠着一棵大树的树干,眼巴巴地望着梅瑞姆一纵身跳到一棵大树上,在树木间荡来荡去。 “小吉卡,”梅瑞姆说,“今天我们的克拉克出去好长时间了。我们很想他。小吉卡,你不想吗?我们的克拉克不在家的时候,大森林可是太寂寞、太没意思了。他这次可能给我们带回什么东西呢?给梅瑞姆带回铜脚镯?还是从黑人妇女那儿给我抢一条软乎乎的鹿皮围裙?他对我说过,很难从黑女人身上抢到东西,因为他不杀妇女。他扑上去从她们身上抢首饰时,她们十分野蛮地跟他对打,惊动了那些拿着长矛和弓箭的男人,克拉克只好逃到树上。有时候,他把一个黑女人带到树上,抢走她的东西,带给梅瑞姆。他说,黑人现在很怕他,女人和孩子一看见他就尖叫着跑回茅屋。他一直追到村子里,很少有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总是带回许多箭,还给梅瑞姆带一件礼物。克拉克是丛林居民中最伟大的人。我们的克拉克,吉卡,不,我的克拉克!” 梅瑞姆的谈话被一只小猴子打断了。那个小东西从附近一棵树上一个筋斗翻下来,正好落到她的肩膀上。 “快上树!”它叫喊着。“快上树!有猿来了。” 梅瑞姆回过头朝这个破坏了她的宁静的小朋友懒洋洋地瞥了一眼。 “你上树去吧,小玛努,”她说。“我们这片丛林里的玛干尼(巨猿)只有克拉克和阿卡特。你是看见他们打猎回来了。小玛努,你的胆子太小了。也不定那天看见自己的影子就会吓个半死呢!” 可是小猴子还是吱吱喳喳叫个不停,然后自个儿爬到“上层通道”最安全的地方——巨猿是不敢追到那儿去的。不一会儿,梅瑞姆就听见有人在大树枝叶间穿行的声音。她仔细地听着。原来是巨猿——克拉克和阿卡特。对于她,克拉克也是一只猿,一只玛干尼,他们三位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这样互相称呼。人是他们的敌人,他们已经不再认为自己属于人的范筹了。在猿语中,塔玛干尼是白猿的意思,用来称呼白人,可是他们三个并不全是白人,用起来很别扭。而冈玛干尼是黑猿的意思,用来称呼黑人。他们三个谁也不是黑人,用它更不合适。于是三位伙伴干脆把自己都称作玛干尼——猿。 梅瑞姆想装睡,跟克拉克开个玩笑,便紧闭双眼,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她听见那两只“猿”越来越近,已经到了旁边的一棵大树上。他们一定发现她了,因为两个家伙停了下来。可为什么他们一声不响?为什么克拉克不像平常那样大声问候她?这寂静是一种不祥的预兆。不一会儿梅瑞姆听见一个鬼鬼祟祟的声青——有一个猿向她爬了过来。一定是克拉克想跟她开个玩笑。哦,梅瑞姆可不能让他捉弄!她把眼睛悄悄睁开一个缝,心脏好像一下子停止了跳动。原来不声不响向她爬过来的是一只她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巨猿,它的身后还跟着另外一只。 梅瑞姆机灵得像一只松鼠,飞身跃起。几乎就在同时,巨猿向她猛扑过来。姑娘从一棵树荡到另一棵树,在丛林里飞快地穿行,身后紧跟着那两个宠然大物。一群小猴子在他们的头顶又喊又叫,尽情辱骂那两只玛干尼,同时给姑娘加油,指路。 梅瑞姆在大树间荡来荡去,越来越接近“上层通道”,因为这里的树枝很细,经不住巨猿的重量。巨猿追赶的速度也的来越快。前面那只有好几次差点儿把她抓住。但她总是突然来个冲刺,或者冒险跃过“万丈深渊”,飞上对面的参天大树,及时逃脱巨猿伸过来的魔爪。 她越“飞”越高,安全似乎已经唾手可得。她又大着胆子跳过一道“深渊”,抓在手里的那根树枝摇摇晃晃向下悬垂,没有再反弹起米。梅瑞姆还没有听见树枝断裂的声首,心里就已经明白,她错误地估计了这根树枝,以为它能经得起自己的体重。树枝吱吱咯咯地响着,然后喀嚓一声从树干上面折了下来。梅瑞姆在参天大树葱芜的枝叶间向下坠落,设法抓住了另外一根树枝,这时她已经落了十二英尺。以前,她也曾从树上跌落下许多次,并不特别害怕。让她懊恼的是这样一来,延误了不少时间。她刚振作起来向安全的地方攀援,一只巨猿已经落到她栖身的树枝上,伸出毛乎乎的长胳膊抱住她的腰。 另外那只猿几乎同时追了上来,向梅瑞姆猛扑过来。可是已经把梅瑞姆抓到手的那只巨猿,抱着姑娘往旁边一闪身,朝它的伙伴龇着牙,十分凶狠地嗷叫了几声。梅瑞姆挣扎着想逃走。她猛击巨猿毛乎乎的胸口,撕扯它面颊上的胡子,还用雪白、有力的牙齿咬那家伙满是租毛的胳膊。巨猿十分凶狠地扇了她几个耳光,然后把注意力集中到它的同伴身上,因为那家伙对梅瑞姆已经垂涎欲滴。 已经捕获了梅瑞姆的巨猿抱着这个跟它挤命撕打的俘虏,无法在摇摇晃晃的树枝上和对手对打,便纵身跳到草地上.对手也紧跟在它的身后跳了下来。于是,两个家伙在草地上大打出手了。搏斗过程中,它们不时停下,把梅瑞姆再抓回来。因为姑娘一有机会,拔腿就跑,但总是逃不脱那两个凶神的手心儿,一会儿被这个抓住,一会儿又被那个抓住。把她抓到手之后,这一对儿“难兄难弟”就又拚命撕打起来。 梅瑞姆被揪扯回来,自然少不了一顿毒打,有一次她被打倒在地上,昏了过去。两只猿一看用不着再为她分散精力,越发兽性大发,使尽十八般武艺,直打得血肉横飞。 它们头顶上,那群小猴子吱吱喳喳地叫着跳过来跳过去,气得歇斯底里大发作。“战场”四周无数只羽毛华丽的鸟儿也愤怒地叫喊,连嗓子都喊哑了。远处,一只雄狮仰天长啸。 那只更壮实的猿一点一点地撕扯着它的敌手。它们在草地上翻滚着又咬又打,还像摔跤手一样挣扎着爬起来,你推我拉,扭成一团,锯齿猫牙深深陷入对方的皮肉之中,直打得鲜血染红了那片草地。 它们虽然打得天翻地覆,梅瑞姆躺在地上还是昏迷不醒,一动不动。终于一只巨猿咬断了另外那只巨猿的颈静脉,两个家伙最后一次一起倒在地上。它们在血泊中一动不动躺了半晌,后来那只更壮实的猿自个儿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它抖了抖染着鲜血的皮毛,毛乎乎的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在姑娘和被它杀死的巨猿之间走过来走过去。然后,脚踩同伴的尸体,仰起硕大的脑袋,发出可怕的吼叱。小猴子听见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吓得四散而逃,羽毛华丽的鸟儿也展翅高飞,雄狮又长啸一声,不过这一回离得更远了。 巨猿又一次蹒跚着走到姑娘身边。它把她翻转过来,弯下腰嗅了嗅她的脸,听了听她的胸。她还活着。猴子们又跑了回来,站在树上一窝蜂似地叫喊着,尽情地怒骂,侮辱那只得胜的巨猿。 巨猿龇牙咧嘴,朝它们咆哮着,表示心中的不悦。然后俯下身来,把梅瑞姆抱起来扛到肩上,蹒跚着穿过丛林,身后跟着那一大群愤怒的猴子。 第十一篇 情思悠悠 克拉克打猎归来,听见猴子激动得吱吱喳喳乱叫,心里明白一定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也许是哪个粗心大意的猴子——马努落入毒蛇黑斯塔的“圈套”。小伙子不由得加快速度,把巨猿阿卡特甩到了身后。猴子是梅瑞姆的朋友,应该尽力帮助它们。他沿着“中间通道”飞快地奔跑,不一会儿便回到梅瑞姆栖身的那棵大树上。他放下捕获的猎物,大声喊姑娘的名字。没有人回答。克拉克连忙跳到一个比较低的树杈上,寻思一定是海瑞姆和他开玩笑。 在梅瑞姆经常荡着玩的一棵祖树枝上,克拉克看见吉卡背靠粗壮的树干“坐在”大树下面。这意味着什么呢?梅瑞姆和她的小吉卡可是形影不离。克拉克拣起“洋娃娃”,别在腰带上,又喊了起来,声音比先前还大。依旧没人回答。那群猴子虽然还在吱吱喳喳叫个不停,声音却越来越远,渐渐地听不太清楚了。 它们如此激动不安,会不会和梅瑞姆的失踪有什么关系呢?这个想法像一道闪电从脑海里闪过,克拉克急不可耐,没有等阿卡特,径自朝叫喊声渐渐远去的方向飞奔而去,没过几分钟便追上了那群猴子。猴子看见克拉克立刻大叫起来,还比比划划直指前面那条林中小路。克拉克顺着它们的手指望去,立刻明白了这群猴子之所以如此恼怒的原因。 看见梅瑞姆软绵绵地伏在一只巨猿毛乎乎的肩膀上,克拉克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毫无疑问,她已经死了。一种莫可名状的悲哀与痛苦在他的心中油然而生。刹那间,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只剩下巨猿高高隆起的肩膀之上扛着的那个线条优美、弱不经风的姑娘。 哦!小海瑞姆就是他的世界,他的太阳,他的月亮,他的星星。现在,随着她的远去,所有的光明、温暖和幸福都如落花流水,永远消逝了。他痛苦地呻吟着,然后,仰天长啸,发出比野兽还要凶残的吼叫,纵身跳下大树,向那只犯下滔天大罪的巨猿猛扑过去。 巨猿听见这声充满敌意的怒吼立刻回转身来。“杀手”克拉克看见那张凶狠丑陋的脸,越发怒火万丈。原来这家伙正是把他从“竞技场”赶走的那个猿王。他曾经满怀热望,到它那儿寻找友谊和庇护。 猿王把姑娘放到草地上,又重新投入战斗,争夺这个它已经为之付出昂贵代价的“战利品”。不过这一次它可是碰上一个不堪一击的对手——它也认出了克拉克。它不是曾经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从“竞技场”赶跑了吗?于是它低头弯腰,朝这个竟敢对它的权威挑战的白皮肤野兽猛冲过去。 他们像两只顶架的公牛,向对方猛扑过去,相互撕打着,跌倒在地上。克拉克忘了腰间挂着的短刀。他太愤怒也太想痛饮仇敌的鲜血了,似乎只有紧紧咬住那热乎乎的皮肉,只有让对手如注的鲜血喷射到他赤裸着的皮肤之上,才能解心头之恨。因为虽然没有意识到,实际上“杀手”克拉克是为一种远比仇恨与报复更强烈的感情而搏斗——他是作为一只雄性巨兽和另外一只雄性巨兽为争夺同类里的一个“她”而进行殊死搏斗。 人猿克拉克的进攻十分凶猛,猿王连招架之功也没有。他那有力的牙齿咬住巨猿的颈静脉,眼睛一闭,狠狠地咬了下去,十根手指紧紧掐着它那毛乎乎的喉咙。 这时,梅瑞姆慢慢睁开一双眼睛,看见眼前的情景,大声叫喊起来: “克拉克!克拉克!我的克拉克!我知道你会来的。杀死它,克拉克!杀死它!”她的胸脯急促地起伏,目光像闪电一样闪烁,跳起来向克拉克跑过去给他助威。“杀手”克拉克向巨猿扑过去的时候,把长矛顺手扔在地上。姑娘看见,一把抓起来。眼前这场可怕的人与兽的殊死搏斗没有吓倒梅瑞姆。刚才与猿王的邂逅也没有使得她神经紧张到歇斯底里的地步。她很激动,但同时又很冷静,毫不畏惧。她的克拉克正和一只企图把她抢走的玛干尼浴血奋战,而她绝不像一只母玛干尼,自个儿躲到大树上‘坐山观虎斗”。相反,她举起克拉克锋利的长矛,对准猿王的心口窝儿刺了进去。其实没有她的帮助,克拉克也能得胜。因为他咬断了猿王的颈静脉,那家伙喷洒着鲜血,已经一命呜呼。但克拉克还是微笑着站起来,热情地夸赞了她几句。 她长得多高、长得多美啊!是他不在“家”的这几个小时梅瑞姆身上突然发生了某种奇妙的变化,还是与猿王的搏斗使他产生了某种幻觉?都不是。是一种全新的眼光,使得他那凝神细看的双眸发现了这种令人吃惊的变化。克拉克自个儿也不知道从打由酋长的毒手之下救出这个阿拉伯小姑娘到底已经过了多长时间。在丛林里,岁月的流逝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克拉克对此就没有格外留意。可是现在他仿佛第一次惊讶地发现梅瑞姆已经不再是那个在栅栏里面和小吉卡玩的小姑娘了。这种变化一定来得很慢,到此刻为止一直没有引起他的注意。那么,到底是什么使得他在突然之间发现了这秤变化?他那神情专注的目光从姑娘的身上移到死猿的身上。突然间,他明白了巨猿劫持姑娘的原因,不由得睁大了一双眼睛,然后愤怒地眯细双眼直盯盯地望着脚下那只似乎不可捉摸的巨猿。他又瞥了梅瑞姆一眼,两颊涨得通红。现在,他确实是用一种全新的眼光——一个男人看一个少女的目光——看梅瑞姆了。 阿卡特来的时候,梅瑞姆正巧举起长矛刺穿猿王的胸膛。老猿看了欣喜若狂。它迈开两条僵直的腿,神气活现而又十分残忍地绕着那个倒下去的敌人转了一圈。它毛发倒竖,只能摄起肥厚、柔软的嘴唇袄嗷叫,没有注意到此刻梅瑞姆和克拉克神情的变化。在它那不发达的小脑袋瓜儿的最底层,有一种欲望在冲动。这是看见巨猿、闻见自己同类的气味而引起的。这种冲动的表现形式是野兽式的愤怒,实际上它十分快活。巨猿的气味和它那毛乎乎的庞大的身躯在阿卡特的心里又唤起对于“伙伴情谊”的渴望。可见,此时此刻并不是克拉克一个人在经历某种变化。而这种渴望,只有同类才能满足。 梅瑞姆呢?她是女人,而爱是一个女人天赐的权利。她一向爱克拉克,他是她的大哥哥。因此,此刻似乎只有她一个人不曾发生什么变化。和克拉克在一起她还是那样快活、幸福。她依然爱他,就像一个小妹妹爱娇惯自己的大哥哥,因为有这样一个哥哥而非常骄傲。在整个丛林里,没有谁比他更强壮、更漂亮、更勇敢。 克拉克走到她的身边。她抬起头望着他,看见他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里迸射着异样的光彩,却不明白其中的含义。 “梅瑞姆,”他轻声说,声音有点沙哑,伸出一只深棕色的手,搁在她赤裸着的肩膀上。“梅瑞姆!”他突然把她紧紧搂在胸前。她望着他的脸快活地笑着,他俯下身,热烈地吻着她那丰润的唇。就是此刻,梅瑞姆也还是没有意识到他心中奔涌着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她不记得有谁曾经亲吻过她。但是克拉克的吻让她身心愉悦。她喜欢让他吻,以为这是克拉克表达喜悦的一种方式。她也非常快活,伸出双臂搂住“杀手”的脖子,亲了又亲。后来她发现吉卡别在克拉克的腰带上,便拿过来像吻克拉克一样,吻了又吻。 克拉克想说点什么,想告诉她,他是多么爱她!可是那强烈的爱的激情竟使他一时语塞,而且猿语的词汇又那样有限! 这情意缠绵的爱的场面被突然打断。阿卡特发出一阵低沉的嗷叫。那声音并不比它绕着那只死猿转圈子时的叫声大。事实上连那叫声的一半大也没有。但是感觉灵敏的克拉克一下就听出这声调包含着新的内容——它是在警告他们。克拉克连忙从那张紧贴着他的十分甜美的面庞上抬起头。现在别的感觉器官都活跃起来。他竖起耳朵,张开鼻翼,紧张地听着。有什么东西正向他们走来。 “杀手”走到阿卡特身边,梅瑞姆紧跟在他们身后。三个伙伴像雕塑一样站在一起,凝视着枝叶浓密的丛林。吸引他们注意力的声音越来越大。不一会儿一只巨猿从离他们几步远的灌木丛钻了出来。这只猛兽看见他们停下脚步,回转头嚎叫一声,向走在后面的伙伴们发出警告。过了一会儿,灌木丛中又小心翼翼地走出一只猿。后面紧跟着大约四十只浑身是毛的怪物。有公猿、有母猿,也有未成年的小猿,都直盯盯地望着眼前这三个“陌生人”。原来这正是被克拉克打死的那只猿王的部落。阿卡特首先打破沉默。它朝地上躺着的那只死猿指了指。 “伟大的‘杀手’克拉克杀了你们的王,”他瓮声瓮气地说。“整个丛林里没有谁比克拉克——泰山的儿子更伟大。现在克拉克就是猿王。谁敢和克拉克争高低?”这是对任何一只敢于对克拉克的“王位”表示怀疑的猿发出的挑战。巨猿唧唧喳喳议论了一会儿。后来一只年轻力壮的猿迈开两条小短腿,摇摇晃晃走了过来。它毛发倒竖,发出可怕的嗷叫。 这只猿,正值壮年,属于类人猿那个行将灭绝的种族。在更为原始、更为荒僻的丛林里居住的土人曾经向白人提供有关它们的信息,白人虽然寻找它们多时,却未能一睹“芳容”。事实上,就连土人也很少看到这种硕大无朋、粗毛满身的类人猿。 克拉克抖擞精神,大吼一声,准备迎战这只猛兽。他心里明白,自己刚和猿王拼死搏斗了一场,现在再凭蛮劲儿和这只力大无比的巨猿拼搏很难取胜。因此,只能智取,不能强攻。他半蹲下身子,准备迎接巨猿立刻就要发起的猛攻。巨猿稍稍停顿了一下,大概是重新回想了一遍同伙的“教诲”,回想了一下它以前的赫赫战功,盘算了一下,到底应该如何征服这只不堪一击的“塔玛干尼”,然后,猛扑过来。 它紧握十指,张开血盆大口,像一列特别快车向正在等待它的克拉克猛冲过来。克拉克一动不动,直到那两条粗壮的胳膊要抓住他的时候才弯下腰一闪身跳到一边,就势伸出左拳朝那家伙的嘴巴打了过去。巨猿跌了一个大马爬,在地上又滚又爬,克拉克回转身,一脚踏在它的身上。 巨猿大吃一惊,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丑陋的嘴唇上粘着唾沫,一双小眼血一样地红,胸腔里迸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怒吼。可是它一次也没能站起身来。“杀手”克拉克站在那儿从容不迫地等待着,巨猿毛乎乎的下巴颏刚从地上抬起来,他便飞起一脚,又把它仰面朝天踢倒在地上。 巨猿一次又一次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每一次都被这位力大无比的塔玛干尼拳打脚踢,打翻在地。巨猿的劲儿越来越小了,胸口和面颊沾满鲜血,一股殷红的血从它的鼻子和嘴巴泉涌般地流出。那群围观的猿起初还手舞足蹈发出野蛮的叫喊为它加油,现在却对它们的伙伴大加嘲弄,全都站到了塔玛干尼这边。 “投降吗?”克拉克问,又一次把这个庞然大物打倒在地。 固执的巨猿挣扎着又要往起爬,“杀手”又向他猛击一拳。“投降吗?”他问。“你还没尝够克拉克的厉害?” 有一会儿,巨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后来,被克拉克打得稀烂的嘴唇里迸出两个字:“投降!” “那么,站起来,到你的臣民那儿去,”克拉克说。“我并不想在曾经把我赶跑的猿群中为王。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我跟你们井水不犯河水。碰到一块儿可以友好相待,但我不和你们一起生活。” 一只老猿慢慢走到“杀手”面前。 “你已经杀了我们的王,”它说。“又打败了这位可能继承王位的弟兄。要是愿意,你还可以把它杀死。那么,让谁来给我们当王呢?” 克拉克转过脸,目光落在阿卡特的身上。 “这就是你们的王,”他说。阿卡特不愿意离开克拉克,尽管它也很愿意和自己的同类呆在一起。它想让克拉克也与猿群为伍,便说了一大堆理由。 小伙子一心为梅瑞姆着想,为她的安全着想。如果阿卡特跟猿群走了,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保护她,关照她了。如果他们俩也加人这个部落,自己出去打猎的时候,梅瑞姆就完全处于巨猿的控制之下,恐怕更无安全可言。因为类人猿喜怒无常,很难把握住它们自己。甚至一只母猿也会对这位亭亭玉立的白人姑娘突然发起疯,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把她置于死地。 “我和梅瑞姆就住在离你们不远的地方,”克拉克终于说。“等你们转移到别的地方打猎,我们也跟你们一起转移。这样,咱们就总能在相距不远的地方各过各的日子了。总而言之,我不打算和你们生活在一起。” 阿卡特反对卡拉克的计划,不想和他分开。猿群就要走了,它依然和克拉克站在一起,不愿意为了和自己的同类做伴儿,就离开它的人类朋友。可是当它看见猿群渐渐在丛林里消失,看见已故猴王年轻“美丽”的妻子回过头向它投来赞赏的一瞥时,它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它向亲爱的克拉克深情地瞥了一眼,算是道别,回转身追上那只母猿,一起钻进迷宫似的大森林。 克拉克抢了黑人的东西,离开那座小小的村庄之后,妇女儿童又哭又叫,森林里和小河边的武士们听见都匆匆赶了回来。他们听说那个白人魔鬼又闯进他们的家园,吓唬他们的妻子儿女,还偷了毒箭、装饰品和食物之后,一个个气得火冒三丈。 这些黑人都很迷信,对这个和一只凶猛的巨猿一起狩猎的魔鬼充满了恐惧。可是现在他们决心向他报仇,要把他永远除掉,从他所造成的威胁之下解脱。 因此,克拉克和阿卡特离开那个被他们劫掠过的村庄没多久,二十名跑得最快、最勇猛的武土便追他们去了。 小伙子和老猿一直慢悠悠地走着,而且颇有点漫不经心,倘若有人跟踪难能成功。他们不把黑人放在眼里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以前他们曾经多次袭击他们的村庄而没有受到惩罚,两位朋友便对这些土著居民十分轻蔑。再加上他们回来的时候正好顶风,那群黑人的气味没法儿吹到他们的鼻孔里。结果两位对森林如此黯熟的朋友这一次对身后那条小路上穷追不舍的黑人竟一无所知。 带领那群武士的黑人是酋长康哇杜。这家伙十分狡猾也非常勇敢.他们凭着近乎神秘的观察能力、嗅觉,乃至直感,一直跟踪克拉克好几个小时,后来是康哇壮最先发现他们要捕捉的猎物。 康哇杜和他的武士们刚好在猿王被打死之后追上了克拉克、阿卡特和梅瑞姆——他们搏斗的呐喊声把黑人武士引了过来。看见这个身材苗条的白人姑娘,酋长大吃一惊。他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这个奇怪的“组合”,半晌才想起该下命令让武士们冲上去消灭他们的敌人。恰在此时,那群巨猿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黑人武士们吓得目瞪口呆,亲耳听见了他们刚才那场谈判,亲眼看见了克拉克和那只身强力壮的巨猿的搏斗。 现在巨猿都走了。丛林里只剩下白人小伙子和白人少女。康哇杜的一位随从趴到他的耳朵跟前悄声说:“瞧,”他朝姑娘身边挂着的一样东西指了指。“我的哥哥和我一起给阿拉伯酋长当奴隶的时候,哥哥给酋长的小女儿做了那个玩意儿。她总跟它一块玩儿,还按我哥哥的名字称呼它为吉卡。就在我们从那个村子里逃出之前,有人打昏酋长,抢走他的女儿。如果这个姑娘真是她,你把她带回去,酋长肯定给你许多赏钱。” 克拉克又搂住梅瑞姆的肩膀。爱的火焰在他心中燃烧。文明社会的生活早已淡忘,伦敦像古罗马一样遥远。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俩——“杀手”克拉克和他的爱人梅瑞姆。他又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热烈地吻着她那丰润的唇。这时身后突然爆发出一阵充满野性的呼喊,二十个凶猛的黑人武士向他们冲了过来。 克拉克回转身准备迎战这群仿佛从天而降的敌人,梅瑞姆手里握着长矛十分镇定地站在他的身边。长矛像骤雨向他们的泼洒过来。有一支刺中了克拉克的肩膀,另一支刺中他的小腿,他倒了下去。 梅瑞姆没有受伤,因为黑人有意放过了她。现在他们一窝蜂冲过来要结果克拉克的性命,抢走梅瑞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阿卡特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身后紧跟着那群已经是它的“臣民”的巨猿。 看到黑人武士打倒了克拉克,它们义愤填膺,齐声呐喊,张牙舞爪,猛扑过来。康哇杜明白很难与这群力大无比的巨猿匹敌,连忙抓住梅瑞姆,召呼武士们撤退。巨猿追了一会儿,有几个黑人受了重伤,还有一个家伙没来得及逃跑,就被咬死了。要不是阿卡特惦记着克拉克的伤势,它们很难这样轻而易举地逃走。这位新上台的猿王对梅瑞姆姑娘的命运可不怎么关心,它一直把她看作一位“不速之客”,一个额外的负担。 阿卡特跑到克拉克身边时,他已经流着血失去了知觉。老猿从他的身上拔出沉重的长矛,舔干净伤口,然后背过他先前给梅瑞姆搭的那个窝棚。除此而外,巨猿“爱莫能助”,一切只得听天由命,要么慢慢恢复健康,要么因伤势过重而死去。 不过克拉克没有死,他在窝棚里躺了好几天,一直发高烧。阿卡特和猿群在附近狩猎,这样可以保护他不受丛林中飞禽走兽的袭击。阿卡特经常给他带回肉厚汁多的野果,他以此充饥解渴,渐渐恢复了体力,伤口也慢慢地愈合了。这当儿,克拉克躺在梅瑞姆曾经睡过的柔软的兽皮之上,因思念爱人而遭受的痛苦远比肉体上的疼痛更难忍受。为了她,他必须活下去。为了她,他必须尽快恢复体力,好去寻找她。他心里充满了疑问:那些黑人对她下了怎样的毒手?她是否还活在世上?黑人为了满足折磨别人的欲望,为了食肉,是否已经把她送上“祭坛”?克拉克对康哇杜部落的习惯略有所知,因此对梅瑞姆可能遭受的折磨有所估计,想到可怕处,他不由得浑身颤抖起来。 漫长的日子似乎永远没有尽头。克拉克熬过一天又一天,终于恢复了体力,能够一个人从树上爬下来,在草地上慢慢地散步了。现在他主要靠吃生肉维持生命。他自个儿不能行动,只能吃阿卡特送来的东西。肉食使他更快地恢复了健康,没多久他便觉得可以到黑人的村庄报仇雪很了。 第十二篇 克拉克大战康哇杜 一条很宽的大河旁边有一片小小的宿营地。两个胡子老长的大个子白人从那儿走出来,小心翼翼地穿过密密的丛林。这俩位先生便是卡尔·詹森和斯文·马尔宾。克拉克曾经满怀希望从他们那里寻求友谊和庇荫,他们都以为小伙子是酋长派来的追兵,一个个吓得要命。从那以后,许多年过去了,不过着外表他们没有多大的变化。 他们每年都要到丛林里与当地的土著居民做买卖,或者到黑人的村在抢劫。有时候也打猎,还在这块他们十分熟悉的土地上给别的白人当导游。从打上次和酋长发生争执,差点儿送了命,他们一直远远地避开营长,不敢再踏上他的领地。 这一次,他们离阿拉伯酋长的村庄很近了,不过还不至于被那个老头发觉。周围的丛林荒无人迹,即使偶然碰上康哇杜部落的人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对酋长又怕又恨,即使看见这两个白人也不会向他报告——那家伙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差一点儿灭绝了他们的部落。 这年,他们为欧洲一家动物园收集活的动物标本。为了捕捉附近经常出没的狒狒,他们在丛林里安了一个捕捉机。今天来看看有没有狒狒上当受骗,进入他们布下的迷魂阵。走到离捕捉机不远的地方,卡尔·詹森和斯文·马尔宾便听见周围响起一片嘈杂的声音,心里明白这次行动成功了。因为几百只沸沸如此激动地吠叫只能说明有一只或者更多只狒狒已经自投“罗网”,中了他们的诡计。 两位白人根据以往和这种聪明的、狗一样机灵的动物打交道的经验,越发小心翼翼起来。要说狒狒这种东西也怪,有时候,盛怒之下它们会毫不犹豫地向布下罗网的猎人猛扑过去,不止一位猎手因此而丧生;可是有时候,一声枪响便能把上百只狒狒吓得四散而逃。 这两个瑞典人熟知狒狒的脾气,总是躲在捕捉机附近先看个究竟,才采取行动。按照一般规律,被捕捉机捉住的都是身强力壮的狒狒。它们贪婪,不让比较弱小的伙伴走近放了诱饵的捕捉机。如果猎人只是随随便便挖个陷阱,上面胡乱搭些树枝,掉进去的狒狒在伙伴们的帮助之下总能捣毁“地狱”,逃之夭夭。卡尔·詹森他们用的则是一种特制的铁笼,再有劲儿、再狡猾的狒狒也拿它没有办法。因此,只需赶跑铁笼四周那群狒狒,耐心等待正在后面走着的仆人们来抬走铁笼就行了。 果然不出所料,他们看见一只很大的公狒狒正在铁笼里发疯似地揪扯着铁栏杆。笼子外面,几百只狒狒也扯开嗓子叫喊着,帮助它捣毁铁笼。 这当儿,瑞典人和狒狒都没有看见有一个半裸体的小伙子正藏在附近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他和詹森、马尔宾几乎同时来到这片丛林,正津津有味地看着这群大吵大闹的狒狒。 克过克和这群狒狒谈不上友好。偶然相遇只能做到相安无事。阿卡特和狒狒碰到一起,双方都要咋咋唬唬吠叫几声,克拉克只能龇牙咧嘴保持中立。因此,现在看见他们的王被关到铁笼里面,他也无动于衷。他只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在大树上多停留了一会儿。这时,他发现离他不远的灌木丛里有两个人。他们都穿着衣服,那颜色对他来说已经很陌生了。克拉克一下子警觉起来。这两个胆敢闯入密林深处的家伙是谁呢?他们来玛干尼的丛林里有何员干?克拉克在树上攀援着,悄无声息地绕到一株可以闻见他们的气味、看见他们的面孔的大树上。他刚在一根树杈上站稳,便认出那两个家伙正是几年前朝他开枪的白人。克拉克的眼睛立刻迸射出仇恨的光芒。他毛发倒竖,眼巴巴地望着詹森和马尔宾,活像一只准备猛扑过去的豹子。 他看见他们从灌木丛中站了起来,一边向铁笼子走过去,一边大声叫喊着,想把狒狒吓跑。然后两个家伙中的一个举起步枪,朝那群惊讶、愤怒的狒狒开了一枪。克拉克以为狒狒总会立刻向他们扑过去。可是白人又连着放了两枪之后,狒狒都四散而逃,藏到大树上。白人趁机向铁笼子走了过去。克拉克以为他们要杀狒狒王。他对王虽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但对那两个白人只有仇恨。王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他,白人却向他开火。王是他可爱的丛林里的居民,白人却是“异己分子”。因此,此时此刻他和狒狒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矛头直指那两个瑞典人。他会说狒狒的话——那是一种与猿语大同小异的语言。克拉克还看见那群狒狒正在林中空地那面吱吱喳喳地叫嚷着看这面的动静。 于是克拉克扯开嗓门儿朝它们大声叫喊。两个白人以为是绕到他们身后的一只狒狒,连忙回转头四处搜寻。可是克拉克藏在浓密的枝叶里,他们连一个人影儿也没有看见。克拉克又喊了起来。 “我是‘杀手’,”他大声叫喊着。“那两个家伙是我和你们的共同敌人。我向他们冲过去的时候你们都学我的样子来,向前冲。我们齐心协力就能把他们赶跑,救出你们的王!” 狒狒异口同声叫喊着:“克拉克,我们按你说的办。” 克拉克从树上跳下来,向那两个瑞典人飞跑过去。三百只狒狒学着他的样子,一声呐喊蜂拥而上。马尔宾和詹森看见这个半裸体的白人武土高举长矛向他们冲了过来,连忙开枪,慌乱中没有打中。眨眼间,狒狒已经扑到他们眼前。它们有的爬到两个瑞典人的背上,有的咬住他们的腿。两个家伙和狒佛撕打着,揪扯着,向丛林跑去。他们在离铁笼二百码远的地方碰到走在后面的随行人员,要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克拉克看见那两个白人向丛林逃去,便没再理会他们,而是回转身去看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狒狒。狒狒光凭蛮劲儿攻不破的“暗道机关”,一下子便被聪明的“杀手”识破“天机”,只几下便打开铁笼,放出佛拂。它没有向克拉克表示什么谢意,小伙子压根儿也没指望它会对他的大恩大德致谢。不过,他知道这群狒狒谁也不会忘记他的善举,虽然他自己并非施恩国报。他只不过想对那两个白人报复一下罢了。狒狒对他并无用处。现在瑞典人的随从和那群狒狒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狒狒王也朝那个方向飞奔而去。吵闹声渐渐远去,克拉克回转身继续向康哇杜的村庄走去。 半路上,克拉克在一片林中空地碰见一群大象。这里树木稀疏,克拉克没法儿再穿枝过叶,走树上那条“通道”。他之所以愿意从树上走不仅因为林间小路经常直插稠密的灌木丛,走起来十分困难,还因为他很为自己在树上攀援的能力而骄傲。能从一株树荡到另一株树上,能检验一下自己结实的肌肉到底有多大的力量,能感受经过艰苦磨练练出的绝技实在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在大森林的“上层通道”穿行时,克拉克更是欣喜若狂。这里畅通无阻,站在高高的树顶,眼看着那些永远无法离开阴冷、潮湿、散发着霉味的上地的巨兽们,他哈哈大奖,充满了轻蔑。 可是,在这片林中空地,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里的主人是大象坦特。它们扇动着硕大无朋的耳朵,摇晃着肥胖的身子,悠闲地走来走去。人猿克拉克要想穿过这片空地,就必须“脚踏实地”从象群中走过——就像一个侏儒走进了“大人国”。一只巨象发觉有人走近空地,举起长长的鼻子,向伙伴们发出警告。它那视力很弱的眼睛四处搜寻也没有看见克拉克的影子。倒是敏锐的听觉和嗅觉帮助它确定了人猿的位置。象群中引起一阵不安和骚动,都准备和敢于来犯之敌拼个你死我活。老象已经闻出人的气味。 “不要动武,坦特,”“杀手”克拉克大声说。“是我,克拉克,塔玛干尼。” 大象垂下长鼻子,象群又陷入被打断了的沉思默想之中。克拉克从它们身边走过,离那头巨象只一尺远。巨象的长鼻子“蜿蜒曲折”,向他伸过来,亲切地抚摸着他那棕色的皮肤。克拉克也伸出手深情地拍着它的肩膀。已经好多年了,克拉克和坦特以及它的“臣民”一直保持着十分友好的关系。在丛林所有的居民里,克拉克最喜欢力大无比的大象。它们特别文静,但发起火来也非常可怕。温文尔雅的瞪羚跟它们十分亲昵,“丛林之王”努玛对它们却敬而远之。克拉克对小象、母象,格外尊重,从象群中走过的时候,总是尽量避开它们。不时有一只大象伸出长鼻子抚摸他。有一次一只淘气的小象甚至用鼻子缠住他的腿,把他绊了个跟头。 克拉克赶到康哇林的村庄时天已黄昏,不少黑人在圆锥形的茅屋四周以及栅栏里那几株大树下面闲逛。显然武士们都在家,一个人单枪匹马进村搜寻梅瑞姆是不可能的。充拉克决定天黑之后再动手。他一个人可以对付好多武士,可是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跟整整一个部落作对,即使为了亲爱的梅瑞姆,也难取胜。他藏在村庄附近一株大树繁茂的枝叶里,一双目光锐利的眼睛把小村庄扫视了两遍。微风徐徐地吹着,风向不定,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人猿克拉克嗅觉灵敏的鼻子终于从土人村庄特有的气味之中嗅出一种淡淡的芳香。这说明梅瑞姆就在村儿里。但是不经过进一步的观察还无法确定她到底在哪座茅屋。他只好蜷缩在树上耐心地等待夜幕降临。 黑人生起一堆堆篝火。星星点点的火苗在夜幕下燃烧,微弱的光环闪闪烁烁,给躺在或者蹲在四周的赤身露体的土人们带来温暖和慰籍。克拉克就在这时,趁着夜色悄无声息地从树上跳下来,溜进小村庄。 他躲在茅屋投下来的阴影下面,开始对小村庄进行有条不紊的搜查,而且充分调动了耳朵、鼻子、眼睛的“积极性”,密切注意梅瑞姆的动静。黑人养的狗鼻子也很灵,它们完全可能闻出有生人闯进了栅门。因此必须小心翼翼,尽量不让它们发觉。有好几次克拉克离那些看家狗已经很近了。这一点,他从几条狗不安的吠叫声中便可听出。 克拉克一直走到村街尽头一座茅屋后面,才又闻见梅瑞姆身上那股特有的温馨。他把鼻子紧紧贴在木头和柴草搭成的墙壁上面,像一条紧张、激动的猎狗,急切地嗅着。一旦断定梅瑞姆就在这间小屋,克拉克便悄悄地爬到茅屋前头。他看见茅屋门口蹲着一个手握长矛的身强力壮的黑人,显然是看守梅瑞姆的“狱卒”。这家伙背朝克拉克,大街那头闪闪烁烁的篝火映出他的轮廓。离他大约六七十英尺远,有一堆篝火,周围坐着几个黑人。要想救出梅瑞姆,就必须掐死这个看守,或者趁他不注意悄悄溜进去。第一种选择不切实际,那家伙一挣扎肯定会惊动火堆旁边那几个黑人以及村儿里别的武士,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第二种选择看起来也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不过对于“杀手”克拉克,简直没有能难倒他的事情。 黑人看守宽厚的脊背距离屋门只有十二英寸。克拉克能不能从这个空隙中间钻进去而不被岗哨发现呢?照耀皮肤黝黑的看守的火光同样能照到克拉克的身上。村街上的人如果碰巧朝这个方向张望,肯定能看见一个肤色较浅的大个子男人正无声无息地朝屋门口挪动。现在克拉克只能碰运气了。他看见那些人正在津津有味地谈论着什么,便把“赌注”押在这上面,指望他们只顾聊天儿,别朝这边瞅。此外,那些人坐在簧火旁边,从明亮处往黑暗处看,一般来说是看不清楚什么的。 克拉克紧贴茅屋一点一点地挪动著。墙壁虽然用干枯的茅草和树枝绑扎而成,但没有发出一点点响声。“杀手”离看守越来越近,现在已经快挨着他的肩膀了。他像一条蛇,从那人身后蜿蜒而过,两只膝盖甚至感觉到那个裸体的热气儿,连他的呼吸也听得清清楚楚。黑人看守却蒙在鼓里,做梦也没有想到背后有个人正在一点一点地挪动。 克拉克每次只挪动一英寸,然后就停下来一动不动地贴着墙壁站一会儿。就这样他在岗哨身后一点一点地移动着。突然,那家伙两手举过头顶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克拉克像一块石头,一动不动地贴墙站着。再有一步,就可以进屋了。黑人放下胳膊,放松了浑身生铁一样结实的肌肉。身后便是茅屋的门框,以前他经常把脑袋靠在那儿舒舒服服地打盹。 可是这一次他的脑袋和肩膀没有靠住门框,而是靠到了两条热乎乎的小腿上面。岗哨大吃一惊差点儿喊出声来。克拉克手疾眼快,两只铁钳似的大手已经紧紧掐住他的喉咙。黑人挣扎着想站起来,从那“铁钳”之下挣脱,与这个从天而降的怪物搏斗,可是毫无用处。他想喊,喊不出来,想动,动弹不得,只觉得手指越掐越紧。他脸色青紫,一双眼睛仿佛要从眼眶里迸出来。不一会儿,身子一软,便命归黄泉了。克拉克把他的尸体靠在门框上。夜色朦胧,他还像一个活人好端端地坐在那儿看守这座茅屋。人猿克拉克急忙钻进茅屋,里面一片漆黑。 “梅瑞姆!”他压低嗓门儿喊了一声。 “克拉克!我的克拉克!”梅瑞姆又惊又喜,哽咽着喊了一声。她怕惊动抓她来的那些黑人,自然不敢大声说话。 克拉克连忙跪下,割断了捆在姑娘手上和脚上的绳索。然后把她扶起来,拉着她的手向门口走去。茅屋外面,已经死去的看守还坐在那儿,尽心竭力履行他的职责。一条癞皮狗嗅着他的脚,发出充满哀怨的叫声。这条恶狗看见克拉克和梅瑞姆从茅屋里出来,恶狠狠地吠叫了两声。后来闻出克拉克是个陌生的白人越发大叫特叫起来。火堆旁边的黑人武士一起把头转了过来,将两位逃亡者尽收眼底。 克拉克拉着梅瑞姆急忙躲到屋荫下面,可是太迟了。黑人们已经感觉到其中必有蹊跷,都匆匆忙忙跑过来想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那条狗汪汪汪地吠叫着,在克拉克身边乱串,黑人们没费多大劲儿便径直追了过来。克拉克举起长矛朝癞皮狗一顿猛打,可是这个敏捷狡猾的家伙早就习惯了迎头打过来的棒子,东躲西藏很难打中。 这几个黑人的叫喊声、奔跑声,惊动了别人。全村的男女老少一起出动,帮助他们寻找克拉克。顷刻之间,他们先发现了看守的尸体,过了一会儿,一个最勇敢的武士大着胆子钻进茅屋,看到梅瑞姆已经不翼而飞。这个惊人的发现使得黑人们又气又怕。不过因为眼前没有敌人的踪影,他们一个个胆子都大了起来,愤怒压倒恐惧占了上风。于是领头的几个武士在伙伴们的鼓动之下,朝癞皮狗吠叫的方向飞快地跑去,发现一个白人武士带着他们的俘虏正拼命逃奔,而且认出小伙子正是多次袭扰他们的那个罪魁祸首。他们确信这一次他可是自投罗网,于是一声呐喊,发疯似地向他冲了过去。 梅瑞姆的脚脖子被绳子捆了好长时间,血液停止了循环,脚趾已经麻痹,两条腿刚支撑得起身体的重量,自然无法奔跑。克拉克看到他们已经被人发现,连忙把她扛到肩上,向那棵通往村外的大树跑去。克拉克虽然力大无比,但肩上扛着这样一个大姑娘奔跑,速度还是受到了影响。 要不是这种情况,他们俩一定很快就能从黑人手里逃脱。因为梅瑞姆几乎和克拉克一样地敏捷,在树上奔跑起来绝不比他逊色。现在,肩上背着梅瑞姆,克拉克只能且战且退,结果还没跑出一半远,二十条恶狗在主人的叫喊声和伙伴们的吠叫声的鼓舞之下一起出动,向正在逃奔的白人猛扑过来。它们张牙舞爪,咬住克拉克的腿,终于把他咬倒在地。克拉克倒下去的时候,那群恶狗像凶猛的鬣狗一样一涌而上,克拉克挣扎着刚刚从地上爬起来,黑人已经围了上来。 两个武士抓住梅瑞姆。她又抓又咬,毫不示弱。他们便当头一棒,姑娘一下子失去了知觉。对付人猿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克拉克虽然被恶狗和武士团团围住,但还是设法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甩开铁拳左右开弓朝武士们的脸上猛打。至于恶狗,他并不以为意,只是抓住前面最“积极”的几条,昨嗓一声拧断它们的脖子。 一位浑身墨黑的大力士举起一根大头棒向克拉克打了过来。克拉克从容不迫,抓住那根棒子,只轻轻一拧,便从敌人手里夺了过来。黑人们立刻发现这个陌生的白人光滑的皮肤之下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他像一头发疯的大象挥舞着大棒,左冲右突,那些胆敢跟他交手的武士都被他打得头破血流。显然,如果没有一支长矛碰巧刺中要害,他肯定会把所有武士都打个落花流水,然后再把梅瑞姆抢走。不过老康哇杜不会轻易放弃把梅瑞姆献给阿拉伯酋长得到的那笔酬金。他看出直到此刻为止,他的武士和这个白人都是单个儿较量,缺乏统一的意志,便下令让大伙儿在姑娘四周筑起一道人墙。看管梅瑞姆的两个武士一个劲儿地请求他们务必打退人猿克拉克的进攻。 克拉克一次又一次地向那道长矛林立的人墙冲过去,可是一次又一次败下阵来,而且每次都要被长矛刺伤。他从头到脚被自己的鲜血染红,后来因为失血过多,觉得体力不支,痛苦地意识到光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很难救出梅瑞姆。 就在这千钧一友之际,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便向梅瑞姆喊了起来。这时,梅瑞姆也已恢复知觉。 “克拉克走了,”他大声喊道。“不过他一会儿就回来把你从冈玛干尼手里救出去。再见,我的梅瑞姆!克拉克一定再回来救你!” “再见!”姑娘喊道。“梅瑞姆等着你!” 克拉克像一道闪电,没等黑人们弄清怎么回事,便飞也似地跑过村庄,一纵身跳上那棵枝叶繁茂的大树。长矛像一阵骤雨,尾随克拉克而去。不过黑人武士唯一的收获是漆黑的丛林里传来一阵轻蔑的冷笑。 第十三篇 巧遇马尔宾 梅瑞姆又被捆起来关到康哇杜的茅屋里,而且派人严加看守。漫漫的长夜过去了,新的一天来到了,但是克拉克还没有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坚信他一定会回来,一定会把她从康哇社的手里救出去。在她看来,克拉克无所不能。他是她所生活的那个野蛮的世界里美好、勇敢劝县的化身与象征。她为他的英勇而骄傲,她崇拜他对她一贯的体贴和满腔的柔情。在她的记忆之中不曾有任何人给过她一点点爱和温柔,而他每时每刻都在用这无限镇受之情慰籍她年轻的心。为了生存,充满神秘色彩的大森林的习惯与法则强迫克拉克去厮杀,去拼搏,孩提时代的温文尔雅早已忘到脑后。他更多的时候是野蛮、凶狠,而不是温柔、善良。丛林里的朋友们并不期望在他身上看到什么柔情。他能跟它们一起打猎,为它们搏斗就足够了。如果对他打回来的猎物它们有非分之想,他就嗷叫着,朝它们龇开满嘴利齿。它们对此并不气恼,相反,对他愈发尊重,因为他不但能够狩猎,还能保护自己的猎物不受别人侵犯。 但是对梅瑞姆他总是表现出强烈的人性与人情。他为她去搏斗、去拼杀。他劳动的果实首先奉献于她。他常常是为梅瑞姆而不是为自己守在打回来的猎物旁边,对那些胆敢凑过来嗅一嗅的伙伴们恶狠狠地咆哮几声。逢着淫雨绵绵、浑身冰冷的日子,逢着旱季口渴难忍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梅瑞姆。只有她身上暖和了,不再口渴了,他才回过头想办法满足自己的需要。 最柔软的兽皮从梅瑞姆线条优美的肩头垂下来,十分潇洒;最芬芳的野草长在她的“闺房”四周,清香扑鼻。绵软的皮子为她搭成整个丛林最舒服的床铺。 因此,梅瑞姆爱克拉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过她的爱完全是一个小妹妹对关心她、爱护她的大哥哥的爱。对于男女之间的性爱她还一无所知。 就这样,她躺在茅屋里等他的时候,又梦见了他。她拿他和尊长做比较。一想到那个严厉的、满头白发的阿拉伯老头,她就吓得发抖。就连这些野蛮的黑人待她也不像他那样冷酷。因为听不懂他们的话,她不知道这些黑人为什么要把她关在这儿。她知道这些野人吃人肉,寻思他们或许会把她也吃掉。可是她已经被他们抓来一段时间了,他们还没有加害于她。她不知道,为了得到一笔赎金,康哇杜已经派人到酋长的村庄谈判去了。她不知道,康哇杜也不知道,那人压根儿就没能到达目的地——他碰上了詹森和马尔宾的“远征队”。黑人见了黑人总是喋喋不休说个没完。那人不一会儿就把他奉命去找酋长的事情原原本本跟瑞典人的仆人们讲了一遍。仆人很快就把这件事报告了主人。结果,那人离开詹森和马尔宾的营地,继续踏上旅途时,没走多远,有人便朝他打了一枪,他应声倒在灌木丛,到上帝那儿报到去了。 过了一会儿,马尔宾溜溜达达又回到营地,他煞费苦心让人们都知道他刚才碰到一头极好的公鹿,开了一枪,没有打中。这两个瑞典人知道,手下的随从都恨他们。一遇机会,他们就会把主子公开对抗康哇杜部落以至于杀死送信人的事情报告酋长。他们更清楚,一旦反目为仇,他们绝不是诡计多端的老酋长的对手。 这段插曲之后,就发生了“狒狒事件”,以及那个白种野人与野兽为伍和他们作对的事情。这两个瑞典人费了好大的气力才摆脱那群愤怒的狒拂的纠缠。那以后有好长一段时间狒狒王领着它的“臣民”经常来他的营地大吵大闹,搞得他们不得安宁。 瑞典人靠手里的步枪击退了狒狒群无数次野蛮的进攻。这些狒狒仅仅因为缺乏组织和领导才被他们打败。这两个瑞典人好像多次看见那个皮肤光滑的野小子跟森林里的狒狒混在一起东游西逛。他们觉得这小子可能带领狒佛来攻打他们,心里十分不安,很想干脆利索一枪把他打死。他们之所以丢了那个活标本,之所以被狒狒这样骚扰,都是因为他的缘故。 “这家伙一定是几年前我们开枪射击的那只人猿,”马尔宾说。“那一次他跟一只大猩猩呆在一块儿。你当时看没看清他的模样?卡尔。” “看清了,”詹森说。“我开抢时离他不到五步远。他看起来像个很聪明的欧洲人,论年纪还是个小伙子。他的相貌或者表情既不显得愚笨又不是那种退化了的低能儿。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大森林里碰到的都是那号人。有些神经病患者跑到森林里,赤身露体过着非人的生活,周围的农民都管他们叫‘野人’。可是这个小伙子跟他们全然不同。他简直太可怕了。我虽然也愿意一枪把他打死,可我更希望他远远地离开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假如他真的领一群狒狒来袭击我们,我们又不能在他冲过来之前把他打死,恐怕就很难逃脱他的魔掌了。” 不过白种人猿并没有领狒狒来袭击他们。后来那群愤怒的狒狒到丛林别的地方转悠去了,吓坏了的“远征队”才不再提心吊胆。 第二天,瑞典人领着“远征队”向康哇杜的村庄进发,目的是把康哇杜的“信使”讲的那个被他们捕获的白人姑娘弄到手。如何实现这个目的,眼下卡尔·詹森和斯文·马尔宾心里还没底。诉诸于武力似乎不在考虑之列。自然,如果真有这样一支“武力”,使用起来他们也绝不会手软。早些年,他们的铁蹄曾经蹂躏过许多地区,即使施以“仁政”或者通过“外交”途径可以取得更大的成果,他们也还是喜欢动武。可是现在,瑞典人的处境十分窘迫。一年里大概也只有三两次可以抖一下威风。前提是碰到偏僻的小村庄,村民人数不多,胆子不大。 康哇杜则不属此列。仅管他的村庄与北边那些人口较为稠密的地区相比可以说很偏僻。但他对周围的村庄拥有人们公认的‘宗主权”,并且通过这些村庄和北部地区野蛮的“领主”们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瑞典人倘敢和他作对绝没有好下场。那就意味着,他们将永远不能通过北边那条路回到文明世界。如果从西边走也将是“此路不通”。阿拉伯酋长的村庄正好在那条路上,对于他们将是无法逾越的障碍。往东去的路他们不认识,往南干脆就没路。因此,这两个瑞典人去康哇杜的村庄时将采取典型的“口蜜腹剑”的策略。 他们的计划安排得很周密,不准备提白人俘虏的事。他们将装作对康哇杜抓了个白人俘虏的事一无所知。他们和老酋长交换礼物,并且和他的“全权大使”就相互之间礼品价值最否对等争论不休。因为如果来客不是别有用心,只有这样才显得恰如其分,同时也合乎礼仪。过分慷慨很容易引起主人的怀疑。 随后进行的谈话过程中,他们就把沿路听来的传闻讲给酋长听。作为交换,康哇杜也把自己知道的新闻和盘托出与客人们分享。这种谈话又臭又长,索然无味,因为土著居民不过拿这种仪式作为对付欧洲人的手段。康哇杜一直没提梅瑞姆的事儿。但他积极提供向导,礼物也送得慷慨大方,看样子很希望客人尽快离开他的领地。“会谈”快要结束的时候,马尔宾好像漫不经心地提了一句阿拉伯酋长已经去世的事儿。康哇杜听了大吃一惊。 “你莫非不知道这个消息?”马尔宾问。“这可太奇怪了。老头子上个月就死了。他的坐骑踩在一个窟窿上摔了个跟头,他摔下来正好被马压在下面。等村儿里的人跑来救他,酋长早就断气儿了。” 康哇杜搔了搔头,十分失望。酋长死了就意味着没有人花钱赎那个白人姑娘了。现在她已经一钱不值,除非拿她摆一次“筵席”,或者给她找个男人卖几文小钱。后面这个想法倒是提醒了他。有一只小甲虫在他面前的尘土里爬行,他朝它吐了一口唾沫,叙睨了马尔宾一眼。这些白人很特别。他们远离家乡,到很远的地方旅行,从来不带女人。而实际上他们又很喜欢女人。当然究竟喜欢到什么程度康哇杜就说不上了。 “我这儿有个白人姑娘,”他冷不防说。“如果你们想买她,价钱可以便宜点儿。” 马尔宾耸了耸肩。“我们自己的麻烦事儿就够多了,康哇杜,”他说。哪有心思再弄个老女人增加负担呢?至于钱嘛……”马尔宾捻了一下手指。 “她还年轻呢,”康哇杜忙说,“而且长得也不错。” 瑞典人笑了起来,“丛林里没有好看的白种女人,康哇杜,”詹森说。“你跟老朋友开玩笑不害臊吗?” 康哇杜跳了起来。“跟我走,”他说,“我会让你明白,我的话一点儿也不假。” 马尔宾和詹森站起来会心地看了一眼,跟在康哇杜身后向他的茅屋走去。屋里光线昏暗,他们看见一个女人捆着手脚,躺在草席上。 马尔宾瞥了一眼,扭头就走。“她准有一千岁了,康哇杜,”他边往茅屋外面走边说。 “她还很年轻呢!”康哇杜大声说。“屋里太黑,你看不清楚。等一下,我让人把她抬到外面,你们就看清楚了。”他命令看守姑娘的卫兵割断她脚腕上的绳索,让她出来“亮相”。 马尔宾和詹森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实际上两个家伙都急得要命,不但急于看到她,而且急于得到她。至于她是个丑八怪,还是像康哇杜那样是个大肚皮,倒无所谓。他们只想弄清楚她是不是几年前被人从阿拉伯酋长那儿抢走的那个姑娘。这两个瑞典人都相信,如果她确实是那个女孩子,他们肯定能认出她来。其实康哇杜派去给酋长送信的“信使”已经把事情说清楚了。她肯定是那个他们曾经梦寐以求的姑娘。 海瑞姆被武士们从昏暗的茅屋中带出来之后,詹森和马尔宾都装模作样,朝她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这一眼看呆了两个瑞典人。马尔宾好不容易才克制着没有叫出声来,詹森也差点儿没喘过气来——这姑娘简直太美了,可是他们马上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朝康哇杜转过脸来。 “‘就是她吗?”马尔宾问老酋长。 “她难道不是既年轻又美丽吗?”康哇杜问。 “她不算老,”乃尔宾回答道。“不过,即使这样,仍然是个负担。我们从北面来可不是为了讨老婆。那边,女人有的是。” 梅瑞姆站在那儿直盯盯地望着两个白人。对他们她并不抱什么希望。他们跟黑人一样,都是她的敌人。她既怕他们又恨他们。马尔宾用阿拉伯语跟她讲话。 “我们是你的朋友,”他说。“你愿意让我们把你从这儿带走吗?” 慢慢地,仿佛从遥远的记忆中,梅瑞姐又想起她曾经熟悉的语言。 “我希望获得自由,”她说,“希望回到克拉克那儿去。” “你愿意跟我们走吗?”马尔宾又问了一遍。 “不愿意,”梅瑞姆说。 马尔宾转过脸对康哇杜说:“她不愿意跟我们走。” “你们也算是男人,”黑人说,“难道就不能用武力把她康哇杜,我们不想要她。不过,为了我们的友谊,如果你想除掉她,我们可以替你把她领走。” 康哇杜也不是傻瓜,他明白他们其实很想要她。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梅瑞姆便从黑人酋长手里倒卖到两个瑞典人手里。价钱是六码彩色防水布、三个铜弹壳儿,一把新泽西1产的亮闪闪的折刀。对于这笔买卖,除了梅瑞姆,可谓皆大欢喜。 1新泽西[newjersey]:美国州名。 不过康哇杜还向他们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这几位欧洲人第二天清早必须离开他的村庄。这笔“买卖”成交之后,他便毫不犹豫地把提出这个要求的原因告诉了詹森和马尔宾。他说,这个姑娘的男朋友是个野人,他正想办法把她救走。他还建议他们尽早离开这块土地,否则很难保证花钱弄到手的姑娘不被抢走。 梅瑞姆又被绑住,看管起来。不过这一次是在瑞典人的帐篷里。马尔宾劝她乖乖地跟他们走。他对她说,要把她送回到她过去生活过的那个村庄。可是梅瑞姆宁愿死也不愿意回老酋长的村庄。马尔宾又连忙向她保证,即使原先有过这种想法,现在也已经完全打消了,总而言之,不管怎么样,他绝不让梅瑞姆姑娘为难。马尔宾和她谈话的当儿,一双眼睛一直贪婪地盯着她那可爱的面庞,美丽的线条。几年前他在老酋长的村子里曾经见过她。那时候她还是个孩子,可是现在小梅瑞姆已经亭亭玉立,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对于马尔宾,这简直是命运给予他的最大的馈赠。在他看来,梅瑞姆是许许多多金法郎才能换来的快乐与享受的具体体现。现在这样一个水灵灵的漂亮姑娘站在眼前,充满活力也充满魅力,马尔宾不由得走过去,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肩上。梅瑞姆向后退了两步。马尔宾搂住她就要吻,梅瑞姆朝他的嘴巴狠狠打了一拳。就在这时,詹森走进帐篷。 “马尔宾!”他大声叫喊着。“你这个傻瓜!” 斯文·马尔宾放开姑娘,回头望着他的同伴,一张脸羞得通红。 “你他妈的要干什么?”詹森怒气冲冲地说。“你难道不想要那笔赏钱了吗?如果我们虐待了她,将来不但连一个苏1也捞不着,还得蹲监狱。马尔宾,我还以为你挺有理智呢!” 1苏[sou]从前法国一种低值钱币,合五生丁。 “我不是个木头人儿,”马尔宾恶狠狠地说。 “你最好当个木头人儿吧,”詹森说。“至少要等我们把她平平安安交给她的父母,捞到那笔赏钱。” “哦,真见鬼!”马尔宾大声说。“这怎么成!我们把她找回来,他们就感激不尽了。再说,这种事儿,她巴不得大伙儿都守口如瓶呢!” “我已经说过了,”詹森咆哮着说。“你不能这么干!过去你总是对我指手画脚,斯文。可是这件事你必须依我。因为找对,你错。这一点其实我们俩心里都明白。” “你怎么突然变得一本正经起来了?”马尔宾也咆哮起来。“也许你以为我已经忘了你和旅馆老板的女儿小赛丽拉的风流事儿了,还有那个黑鬼……” “住嘴!”詹森气得暴跳如雷。“你跟我一样,心里都知道这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正经不正经的事儿。我不想跟你吵架,不过我得把话说清楚,斯文,你绝不能加害于这个姑娘,否则,我就要杀了你。在过去的九年或者十年中,为了命运之神最终的恩赐,我受够了苦,差点儿送了命。现在,总算找到了这个能给我们带来金钱和地位的姑娘,我绝不能因为你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丢了这棵摇钱树。我再一次警告你,斯文……”他边说边拍了拍挂在腰间的手枪。 马尔宾恶狠狠地瞪了詹森一眼,耸了耸肩,走出帐篷。詹森转过脸望着梅瑞姆。 “他要是再欺侮你,喊我就是了,”他说。“我不会离你太远的。” 马尔宾和詹森刚才的谈话梅瑞姆没有听懂。因为他们说的是瑞典话。可是詹森跟她说的是阿拉伯话,她不但听得懂,而且猜出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他们脸上的表情,那副要斗架似的样子,马尔宾离开帐篷之前詹森拍了拍手枪的动作都足以说明他们俩争吵得很厉害。出于少女的天真,她指望詹森能大发慈悲,给她以友谊和帮助。她求他把她放了,让她再回到原始森林,再回到克拉克的身边。但是她大失所望。詹森非常粗野地大笑着,警告她如果胆敢逃跑,他就用刚才吓跑马尔宾的玩意儿来惩罚她。 这天夜里,她躺在帐篷里难以入睡,一直盼望听到克拉克给她发来的信号。丛林生活像往常一样在黑暗之中继续着。各种别人听不见的声音,震动着她那十分灵敏的耳鼓。这些声音对于她就像朋友们的说话声对于我们一样地亲切。可是她一直听不到克拉克到来的声音。但她知道。他一定会来救她。除了死亡,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克拉克回到她的身边。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迟迟未归呢? 天亮了,克拉克还是没能来救她。梅瑞姆对他的忠诚仍然没有丝毫的怀疑。她只是为朋友的安全而焦灼不安。她无法相信,她的克拉克也会遇到什么不幸。他差不多每天都要经历丛林中的种种凶险,但从来连一根毫毛也没有损失过。但是,早晨毕竟降临了,早饭也吃过了。帐篷已经拆除,瑞典人这支杂七杂八、破破烂烂的“远征队”开始向北移动了,姑娘望眼欲穿的克拉克还没有到来。 他们走了整整一天。第二天、第三天也仍然这样没完没了地走着。耐心的梅瑞姆满怀希望默默地、神情严肃地走在瑞典人身旁,克拉克一直没有出现在她的眼前。 马尔宾还是怒气冲冲,对于詹森友好的劝告他总是嗤之以鼻。他不和梅瑞姆说话,不过有几次她发现他正眯细一双眼睛贪婪地盯着她。看见这种眼神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她把吉卡紧紧抱在胸前,十分懊恼自己那把短刀被康哇杜手下的人给搜走了。 第四天,梅瑞姆放弃了最后一线希望。她想,克拉克一定出事儿了。他再也不会来救她了。这些人将把她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最后把她杀了。她再也见不到亲爱的克拉克了。 这天,瑞典人下令休息。因为他们一直走得很快,手下的人都已经疲惫不堪。马尔宾和詹森离开宿营地,各奔东西打猎去了。他们刚走了一个小时,梅瑞姆帐篷的门突然被人推开。马尔宾带着满脸的淫荡和杀气走了进来。 第十四篇 得救 梅瑞姆像一只落人陷阱的小动物,被一条狠毒的巨蟒牢牢地盯着。她浑身颤抖,眼巴巴地望着这个步步紧逼的畜牲。她的手是自由的。瑞典人用一根古老的奴隶索锁着她的脖子。铁索的另一头挂在一根针到地里的木楔子上面。 梅瑞姆慢慢地、一英寸一英寸地退到帐篷对面,马尔宾还是步步紧逼。他伸开两只魔爪,半张着嘴,急促地喘息着。 姑娘想起,詹森曾经对她说过,如果马尔宾胆敢骚扰,就赶快喊他。可是这一次詹森打猎去了,马尔宾选择了一个好时机。不过梅瑞姆还是扯开嗓门儿,大声叫喊起来,一声,两声,三声,直到马尔宾从帐篷那头扑过来掐住她的脖子。梅瑞姆立刻和他撕打起来。就像任何一个丛林里的猛兽一样,她的武器是牙齿和手指。马尔宾这才发现,她并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征服的姑娘。在她那软玉般美丽的肌肤下面,蕴藏着一只年轻的母狮子才会有的力量.可是马尔宾也不是个软蛋,他的性格和外表都很凶残,而且臂力过人,身高体壮。他慢慢地把姑娘按倒在地上,对着她的脸颊猛击。梅瑞姆又咬又打。马尔宾掐着她的脖子,姑娘渐渐地体力不支了。 詹森在森林里打了两只公鹿。他没走多远,也不想走远。因为他对马尔宾总是信不过。他不跟他一起打猎,而是自个儿朝另外一个方向寻觅猎物,在正常的情况下本来也无可非议。可是现在有梅瑞姆在宿营地,情况就不同了。詹森对马尔宾十分了解。因此,他让仆人们抬着公鹿在后面慢慢走,自个儿马上返回了宿营地。 他走了一半远,隐隐约约听见宿营地那面传来一声尖叫。他停下脚步,侧耳静听,听见那叫声又重复了两次,然后归于沉寂。詹森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拔腿就跑。他生怕回去太晚,自个儿的前程被马尔宾的丑行搅了。 另外一个方向,比詹森距离宿营地稍远一点,还有一个人也听见梅瑞姆的叫喊.对于这片丛林,他是个陌生人。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片原始森林里除了他还有别的白人。他正带着十几个皮肤光滑的黑人武士在这一带打猎。他也停下脚步侧耳静听了好一阵子,听出这是一个陷入困境的女人绝望的叫喊,便立刻向那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不过他离宿营地要比詹森远一些,因此是詹森先闯进那顶帐篷。眼前的情景并没有在这位不知道同情为何物的瑞典人心中唤起一点点怜悯。他只是对他的同伙无视自己的劝告十分恼怒。梅瑞姆还在奋力搏斗,马尔宾的拳头雨点般地向她打去。詹森恶狠狠地咒骂着冲进帐篷。马尔宾放下梅瑞姆,向猛扑过来的詹森迎了上去,还拔出腰间的手枪。詹森看见马尔宾拔枪的动作,几乎同时掏出手枪,两个人都开了火。那一刻,詹森还在往前冲。可是随着火光中的巨响,他突然停下脚步,手枪从骤然失去知觉的手里跌落下来。他像喝醉了酒,踉跄了几步。马尔宾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朝他的朋友身上开了两枪。梅瑞姆虽然吓得要命,可还是注意到那个被打中了的瑞典人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他闭着一双眼睛,脑袋耷拉在胸前,两只手像一双空手套悬垂在袖口下面。但他仍然直挺挺地站着,尽管浑身不住地颤抖。直到马尔宾开了第三枪,他才面朝下扑倒在地上。马尔宾走过去一边驾一边恶狠狠地踢着他。然后他又回转身,一把抓住梅瑞姆。就在这时,门帘无声无息地掀开了,一个大个子白人悄悄地走了进来。梅瑞姆和马尔宾都没看见这个新来的人——马尔宾背朝门帘,宠大的身躯正好挡住了梅瑞姆的一双眼睛。 那人从詹森的尸体上面迈过去,只几步便走到马尔宾身后。一只大手重重地按在他的肩上。马尔宾明白要想不被干扰就实现自己的计划已经办不到了。他回过头,看见一位大个子陌生人站在眼前。这人黑头发,灰眼睛,身穿卡其布制服,头戴一顶软木头盔。马尔宾又去掏枪。可是那人手疾眼快,已经穿过他的手枪扔到帐篷那面谁也够不着的地方。 “这是怎么回事儿?”陌生人用一种梅瑞姆听不懂的语言问她。梅瑞姆摇了摇头,说了几句阿拉伯话,那人立刻用阿拉伯语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这些人把我从克拉克那儿抢走,”姑娘解释道。“这个家伙要欺侮我。被他打死的那个人想阻止他。他们都是坏蛋。不过这个更坏。如果我的克拉克在这儿,一定会打死他。我想,你跟他们都是一丘之貉,所以你不杀他。” 陌生人笑了笑。“他该杀吗?”他说。“当然,这是毫无疑问的。再撞到我的枪口上,或许会杀了他。现在先留他一条活命。不过,我要亲眼看着他不敢再动你一根毫毛。” 他紧紧抓着马尔宾。这位膀大腰圆、健壮如牛的瑞典人挣扎着想从他的手里挣脱,可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陌生了抓着他,就像抓着一个吃奶的小孩儿。马尔宾恼羞成怒,骂骂咧咧,举起拳头向陌生人打了过去.陌生人把他提起来,像玩流星一样,旋转起来。马尔宾大声嚷嚷着叫他的仆人赶快进来杀死这个陌生人。十几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黑人武士应声走进帐篷,他们一个个身强力壮,四肢匀称,和瑞典人那些衣衫褴褛、神情很琐的随从真有天渊之别。 “不必再开玩笑了,”陌生人对马尔宾说。“你罪该万死,不过,我不能代替法律。我知道你是何许人也,以前就听说过阁下的尊姓大名。你跟你的朋友在这一带臭名昭著,我们不想让你的一双臭脚踏上我的领地。这次我给你留一条活命。假如你胆敢再回到这儿,我可要代表法律亲手把你处死,明白吗?” 马尔宾咆哮着,极其恶毒地咒骂着陌生人。作为报应,他被狠狠地揍了一顿,直揍得皮开肉绽,浑身打颤。 “现在,滚吧!”陌生人说。“下一次再看见我,记住我是谁,”他对着马尔宾的耳朵说出一个名字。这条恶棍听见这个名字真是“如雷贯耳”,差点儿吓昏过去。陌生人一把把他推出帐篷,马尔宾踉跄着跌倒在草地上。 他转过脸问梅瑞姆:“你脖子上这玩意儿的钥匙在哪儿?” 姑娘朝詹森指了指。“他拿着,”她说。 陌生人在詹森的尸体上搜了一遍,找到钥匙。梅瑞姆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能让我回我的克拉克那儿吗?”她问道。 “我会把你送回到你的亲人那儿去的,”他说。“他们叫什么名字?你们的村庄在哪儿?” 他一直十分惊奇地看着她那身野蛮而原始的穿戴。从她能讲阿拉伯语言看,这姑娘显然是个阿拉伯人。可是阿拉伯人从来没有这种打扮。 “你的亲人是谁?谁是克拉克?”他又问了一遍。 “克拉克就是克拉克!他是一只猿。我没有别的亲人。自从阿赫特去当猿王,只有我和克拉克一起住在丛林里。”从打遇到克拉克和老猿,她一直把阿卡特叫成阿赫特。“克拉克本来可以去当猿王,但他自个儿不愿意。” 陌生人的一双眼睛里充满了疑问,直盯盯地望着姑娘。 “这么说,克拉克是一只猿?”他问道。“那么,你呢?” “我叫梅瑞姆。我也是猿。” “唔——”对于梅端姆这种让人大惑不解的声明陌生人只轻轻地哼了一声鼻子。他的一双眼睛充满了怜悯和同情,也许这才是他内心深处奔涌着的真实感情的反映。他走到姑娘身边,把一只手放在她的额头上。梅瑞姆像一只野兽嗷叫一声,向后倒退了几步。陌生人的嘴角现出一丝微笑。 “你不必怕我,”他说。“我不会加害于你。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发高烧,说胡话。如果你健健康康,什么毛病也没有,我们就一块儿去找克拉克。” 梅瑞姆直盯盯地望着那双坦诚、热情的灰眼睛。她一定发现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一个高尚的、不容置疑的好人。因为她乖乖地让他摸她的脑门儿和脉膊。她没发高烧。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把自己看作一只猿的?”陌生人问。 “许多许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小女孩儿,克拉克在父亲毒打我的时候,把我救了出来。从那以后,我一直和克拉克还有阿赫特一起生活在树上,我便把自己看作一只猿。” “克拉克在哪一片丛林?”陌生人问。 梅瑞姆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她倒挺慷慨,这一比划足足包括了半个非洲大陆。 “你认识去他那儿的路吗?” “不认识,”她回答道。“不过他总能找着我的。” “如果这样,我倒有个好主意,”陌生人说。“我住的地方离这儿不太远。我把你带回家,我的妻子可以照顾你,直到我们找到克拉克,或者克拉克找到我们。他要是能找到这儿,就一定能找到我的村庄,你说不是吗?” 梅瑞姆寻思是这个理儿,可她还是想马上就去找克拉克。陌生人压根儿就不想让这个可怜的、天真无邪、想入非非的女孩子继续在充满危险的原始森林里转悠。她从哪儿来,有过怎样的经历,他都无从得知。可是有一点他似乎可以断定,那就是她的克拉克以及他们在猿群中的生活都是她因为神经失常而产生的幻觉。他熟知原始森林,也认识几个曾经赤身露体与野兽为伍多年的男人。可是这样一个弱不经风的小女子绝不可能有过那样的经历。 他们一起走出帐篷。马尔宾的仆人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此地。陌生人的黑人武士跟他们聊天儿。马尔宾在远处站着,怒目而视。陌生人走到他的一位武士跟前。 “去弄清楚他们是从哪儿弄到这个姑娘的,”他命令道。 黑人武士去问马尔宾的一位仆人,不一会儿又回到主人面前。 “是从老康哇杜那儿买来的,”他说。“那家伙就告诉我这么点儿情况。他说别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我估计他确实不知道。这两个白人非常坏。他们干的许多事情,仆人们都不知底细。您应当把那个家伙杀了,先生。” “我倒也想把他杀了。可是这片丛林已经有了新的法律。现在不是从前那副样子了,马维瑞。” 陌生人站在那儿,一直等到马尔宾和他的“远征队”消失在北边的丛林。梅瑞姆现在对他已经很信任了。她站在他的身边,一只纤细的皮肤黝黑的手里拿着吉卡。他们一块儿谈话。梅瑞姆的阿拉伯语说得结结巴巴。陌生人听了很是纳闷。后来,他把这一点归结为姑娘在精神上受到了损伤。如果他知道,碰到瑞典人以前她已经好多年不讲阿拉伯语了,便不会这样大惊小怪了。当然这位姑娘之所以这样快就忘了老酋长的语言还有一个原因。不过这个原因无论姑娘自己还是这位陌生人都无从得知。 他劝梅瑞姆跟他一起回他的村在。梅瑞姆却坚持马上去找克拉克。陌生人没有办法,又不愿意让她因神经错乱引起幻觉,而在丛林里白白地送命,只好强迫她服从自己的意志。不过他是个聪明人,决定先迁就一下,然后慢慢地把她引上到他那儿去的“正路”。因此,他们刚上路时朝南走,尽管他的农庄在东边。 他把“航向”一点一点地向东偏。让他十分高兴的是,姑娘竟一点儿也没有发现这种“方向性”的变化。她对他越来越信任了。起初,她只是觉得这个大个子塔玛干尼并不加害于她。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越来越觉得他是那样善良,那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她,爱护她。她非常喜欢他,不由得拿他和克拉克做比较。但是对于克拉克的忠贞和思念没有丝毫的减退。 第五天,他们突然来到一片宽阔的平原。站在丛林边儿上,梅瑞姆看见一块块用篱笆围起来的农田和许多建筑物。这情景使她不由得倒退了几步。 “我们到哪儿了?”她指着眼前那一幢幢建筑物问道。 “我们眼下还找不到克拉克,”陌生人回答道,“因为这条路离我的庄园已经不远,我就先把你带到这儿了。你先和我的妻子住在一块儿休息几天,让我的仆人们去找你的猿,或者等他来找你。我想这样更好一些,小姑娘。跟我们在一起你会更安全,也更快活。” “我怕,先生,”姑娘说。“你们村里的人会像我的父亲老酋长那样打我。还是让我回到丛林里去吧。在那儿,克拉克迟早能找着我。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住到白人的村子里,因此,绝对不会来这儿找我。” “谁也不会打你,孩子,”陌生人回答道。“我没打过你,对吧?这地方的一切都归我管,人们会很好地待你。我们这儿没有人挨打受气。我的妻子对你一定很好。克拉克迟早会找到这儿的,因为我要派人四处找他。” 姑娘摇了摇头。“他们没法儿把他带到这儿。克拉克会把他们都杀了。因为所有的人都想杀他。我害怕,让我走吧,先生。” “你不认识路,一个人到丛林里只能白白送死。豹子和狮子第一个夜晚就能把你吃了。结果,你还是找不到你的克拉克。你最好还是跟我们呆在一起。我不是从坏人手里救过你吗?为了这一点,你也该听我一句话。听我说,至少跟我们一起住上几个星期,让我们再好好想想怎样做更好。你还是个小姑娘,让你一个人到丛林里实在是太残酷了!” 梅瑞姆哈哈大笑。她说:“丛林是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比起人,它对我可善良多了。我并不害怕丛林。也不怕豹子或者狮子。倘若在劫难逃,该死的时候,也就死了。或许让豹子吃了,或许让比小拇指还小的什么甲虫蜇死。雄狮向我扑过来,或者甲虫蜇我的时候,我会害怕。哦,大概会非常害怕!这我知道。但是如果当这种种可怕的事情还没有发生就总在惊恐之中度日,那生活可太悲惨了。如果是狮子吃我,虽然可怕,不过是十分短暂的事情。可是如果被甲虫蜇了,就得受好些天的痛苦,才能最后解脱。因此,我一点儿也不怕狮子。它个头大,响动也大。我能听见它,看见它,或者闻见它,总可以及时逃走。可是我的手脚随时都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便被甲虫叮上一口,然后置我于死地。不,我不怕丛林。我爱它。我宁愿死也不愿意永远离开它。不过,您的庄园离丛林很近,您对我又一直很好,我就依着您的愿望,在这儿住些日子,等我的克拉克到来。” “好!”陌生人说。他领着她走过几座鲜花掩映的平房,平房后面是一座有条不紊的非洲农庄。那里有粮仓,还有农庄附设的一间间小屋。 他们走近农庄的时候,十二条狗汪汪汪地吠叫着跑了过来。有瘦削的猎狗,有一只很大的丹麦种大狗,一只非常敏捷的长毛牧羊犬,其余的都是些爱大惊小怪、汪汪乱叫的猎狐的小狗。起初它们凶猛至极,可是认出走在最前面的黑人武士和他们身后的白人之后,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那条牧羊犬和猎狐的小狗简直欣喜若狂。那几条猎狗和丹麦种大狗见到主人虽然也十分快活,但表情冷淡,不失尊严。它们都跑到这位陌生姑娘身边嗅了又嗅,梅瑞姆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 那几只猎狗闻到她那身“衣服”上散发出一股野兽的气味。都汪汪汪地叫了起来。梅瑞姆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它们的脑袋,喃喃地说着些爱抚的话,猎狗听了都咪着眼睛,撅起上嘴唇,满意地“笑”了。陌生人看着这情景,脸上现出一丝微笑。因为这几条凶猛的猎狗平日里对陌生人从来没有这样友好过。好象这位姑娘用一种极其微妙的方式传递给它们一种信息。让它们明白,他们都属于一个野蛮的世界,具有某种亲缘关系。 梅瑞姆夹在两条猎狗中间,纤细的手指抓着它们脖子上的颈圈,向那幢带游廊的平房走去。门廊下站着一个女人。她身穿白色长裙,招着手欢迎狩猎归来的丈夫。姑娘害怕地眨着一双眼睛。见到这个女人,她似乎比见到陌生的男人或者凶猛的野兽还要害怕。她踟躇不前,掉转头望着那位已经是她的保护者的陌生人,目光中闪烁着恐惧和乞求。 “这是我的妻子,”他说。“她会非常高兴地欢迎你。” 女人沿着小路走过来迎接他们。男人吻了吻她,然后转过身用姑娘听得懂的阿拉伯语把梅瑞姆介绍给妻子。 “这是梅瑞姆,亲爱的,”他说。接着把怎样在丛林里遇见这位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的过程讲了一遍。 梅瑞姆看到这个女人很漂亮,而且面目慈祥,惹人喜爱,便不再局候不安了。听完她的经历之后,女人走过来伸出双臂紧紧地搂住她,吻了又吻,喃喃地说:“可怜的小宝贝儿。”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的感情骤然间涌上梅瑞姆的心头。她把头伏在这位新朋友的胸前。已经许多年了,她没有听见过这种充满母爱的声音,以至忘了它的存在。她把脸贴在那个奔涌着伟大母爱的胸口,无声地啜泣着,好像有生以来从没有这样哭泣过,快乐与充满慰籍的泪水清清流下…… 就这样,玛干尼梅瑞姆离开亲爱的丛林,来到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家庭。她先前称之为“先生”与“太太”的陌生人,对于她已经像亲生的父母一样可亲、可信。一旦那种野兽般的恐惧消失,她便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无限的信任与炽热的爱恋。现在她安下心来,在这里等他们找到克拉克,或者克拉克来这儿找她。她并没有忘记克拉克。克拉克在她的心中永远是第一位的。 第十五篇 三千狒狒闹丛林 在那遥远的丛林,克拉克遍体鳞伤躺在草地上,血凝在一起,动一下都很困难。他义愤填膺,怒火中烧,为了报仇,只得踏上狒狒走过的那条小路,到上次跟它们相遇的地方寻求帮助。可是连狒狒的影子也没有找着。不过它们留下了明显的踪迹,克拉克“顺藤摸瓜”,终于追上了它们。他跟这群狒狒相遇时,它们正慢慢地向南移动,进行周期性的迁徙。这种迁徙的原因只有狒狒自己才能解释。克拉克从“下风头”过来,狒狒群的“尖兵”看见他,连忙发出警告。跟在后画的大队“人马”听见“尖兵”的叫声一起停下脚步。它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大声降叫。公狒狒迈开僵直的小腿直转圈子,母狒狒也都紧张起来,尖着嗓子把“孩子们”叫到身边,一家人挤作一团,跟在“丈夫”身后慢慢地走着。 克拉克大声喊狒狒王。狒狒王听到这个声音很熟悉便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在所有感觉器官中,狒狒王似乎更相信鼻子,对耳朵听到的、眼睛看到的反倒持怀疑态度。克拉克一动不动站在那儿。如果一直走过去,完全可能马上陷入一场混战。因为丛林里的野兽都十分敏感。它们特别容易歇斯底里大发作,也特别容易变成胆小鬼。值得考虑的是,野生动物实质上到底是不是胆小鬼? 狒狒王向克拉克走了过来,一边咆哮一边用鼻子嗅来嗅去。它绕着圈子走,圈子越转越小,离克拉克自然越来越近。克拉克先开口说话。 “我是克拉克,”他说。“是我打开笼子救出了你。我是‘杀手’克拉克,是你的朋友。” “呜,”狒狒王哼着鼻子说。“是的,你是克拉克。刚才,我的耳朵告诉我,你是克拉克;我的眼睛也告诉我,你是克拉克。现在,我的鼻子又告诉我,你确实是克拉克。我的鼻子从来不会出错。我是你的朋友。来吧,我们可以一起打猎。” “克拉克现在不能去打猎,”人猿回答道。“冈玛干尼偷走了梅瑞姆。他们把她关在村子里,不让她走克拉克一个人救不出她。克拉克曾经救过你,现在你能不能带上你的兵马把克拉克的梅瑞姆救出来?” “冈玛干尼有许多尖尖的棍子,能穿透我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杀我们。这些冈玛干尼是坏人。如果我们进了他们的村庄,会被他们都杀光的。” “塔玛干尼有一种能发出很大的响声、老远就可以杀死人的‘棍子’,”克拉克回答道。“克拉克救你时,他们手里就拿着这种‘棍子’。如果克拉克那时候因为害怕拔腿就跑,你早成了塔玛干尼的阶下囚。” 狒狒搔了搔后脑勺。它和人猿四周蹲着许多公狒狒。它们眨巴着小眼睛,摩肩擦背,争先恐后,都想占据一个更有利的位置。有的翻着地上的枯枝败叶寻找可口的虫子吃,有的懒洋洋地看着他们的王和这个奇怪的玛干尼。这家伙自称“玛干尼”,其实他更像那些戴帽子的塔玛干尼。狒狒王看了看几位年纪较长的“大臣”,好像是征求它们的意见。 “我们的兵马太少了,”一个老狒狒嘟哝着说。 “山里有的是,”另外一个建议道。“那儿的狒狒像树叶一样多。它们也恨那些冈玛干尼。它们喜欢打架,而且非常凶猛。我们去找它们帮忙,一定能把丛林里所有的冈玛干尼都杀死。”它跳起来发出可怕的叫声,浑身的毛发都像倒竖的钢针。 “这才像讨论问题的样子,”“杀手”克拉克大声说。“不过用不着山上的狒狒。我们这些兵马就足够了。要去找它们得花费好长时间,等兵马集合齐,梅瑞姆早让他们给杀了,或者吃了。我们应当马上出发到冈玛干尼的村庄。走快一点很快就能到那儿。然后我们一起向他们的村子冲过去,大伙都大喊大叫,肯定能把村子里的冈玛干尼都吓跑。他们逃走以后我们就可以把梅瑞姆救出米。我们用不着杀人,也没必要找死,克拉克只想把梅瑞姆救出来。” “我们的兵马太少了,”那只老狒狒还在发牢骚。 “是的,兵马太少了!”别的狒狒也跟着它吵吵起来。 克拉克劝也没用。它们虽然愿意帮忙,但是必须按照它们自己的方式,那就是把大山里的狒狒都发动起来,一起和康哇杜部落的黑人斗。克拉克只好屈从于它们的意志。眼下他能够办到的只有催促它们快点儿行动。狒狒王最后接受了克拉克的建议,带领十二名身强力壮的公狒狒进山“发动群众”,其余的兵马继续在后面逛荡。 一旦形成决议,狒狒们对这件事表现得都很积极。被选中的狒狒马上出发,而且个个如脚底生风,走得很快。不过克拉克还是轻而易举就能跟上它们。狒狒群在森林里攀援的时候总是咋咋唬唬,发出很大的喧闹声,目的是吓跑在前头行走的野兽,告诉它们有一大群狒狒来了。因为为数众多的狒狒在一起活动的时候,丛林里没有谁敢来打扰它们。有时候树木之间的距离很远,它们就在地上行走,动作轻巧得几乎连一点响声也没有。因为它们都知道,很难瞒过狮子和豹子的眼睛。倘若它们看见只有“一小撮”狒狒在小路上行走,肯定会扑过来残杀一番。 他们在这块荒蛮的土地上整整走了两天,穿过稠密的森林,进入广阔的平原,爬过一道道山坡。以前克拉克从来没有来过这地方。从大森林走出来看见眼前这宽阔关丽的原野本来是一件令人快慰的事情。可是此刻,克拉克却无心欣赏田园风光。梅瑞姆,他的梅瑞姆正在危难之中。在她得救之前,他什么都不愿意想,什么都不愿意干。 走进覆盖山坡的森林之后,狒狒放慢了速度。它们不时发一声凄婉的呼唤,然后屏声敛息,侧耳静听。终于,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表示应和的长啸。 狒狒朝传来这声长啸的方向继续进发。就这样,它们一边大声呼唤,一边侧耳静听,渐渐地离山地里的“亲属”越来越近了。克拉克听出,前来迎接他们的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不过,人猿对此虽然有所估计,山地里的狒狒真的出现在眼前时,他还是大吃一惊。 这群狒狒简直是铺天盖地而来,从能经得起它们身体重量的树梢,到浓密的枝叶之间,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狒狒。它们慢慢地向前移动,扯开嗓门儿,发出那种古怪、凄婉的长啸。它们身后,克拉克目光所及的地方,一道狒狒组成的“高墙”,稳稳当当地向前推进。这是成千上万只狒狒。人猿克拉克暗自思忖,如果这数以万计的狒狒里面有一只突然发起疯,向他们这支队伍进攻,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不过没有发生此类事情。两位狒狒王从各自的队伍里面走了出来。它们毛发倒坚,按照部落的习惯,把对方嗅了又嗅。等到确信双方具有亲缘关系之后,便心满意足、互相搔起背来。过了一会儿,两位王开始“会谈”。克拉克的朋友向它说明了远道而来的目的。克拉克一直藏在一片灌木丛里,直到这时才在大伙儿面前露了面儿。山地里的狒狒看见他都十分激动。有一刹,克拉克真怕被它们撕成碎片。可不是他怕死,他只是为梅瑞姆担心,要是他死了,谁来救她呢? 两位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好言相劝,又是厉声呵斥,大伙儿才安静下来。克拉克被允许走了过去。山地里的狒狒从不同角度把他闻了又闻。它们听到克拉克会讲它们的话,都又兴奋又惊奇。他和它们讲话时,大伙儿都静悄悄地听着。他给它们讲了梅瑞姆的事儿,讲了他们在丛林里过的生活。还对它们说,他和梅瑞姆是从猴子玛努到巨猿玛干尼整个猿猴家族的朋友。 “那些从我那儿抢走梅瑞姆的冈玛干尼不是你们的朋友,”他说。“他们杀你们。平原和森林里的狒狒想跟他们搏斗,可是兵马太少。它们对我说,你们不但兵强马壮,而且非常勇敢。你们的兵马像平原上的青草,森林里的树叶一样地多。你们那么勇敢,连大象坦特见了也害怕。它们还对我说,你们很乐意跟我们一起走冈玛干尼的村子里惩罚那些坏人,帮我把梅瑞姆救出来。” 狒狒王胸脯挺得老高,神气活现地踱来踱去。还有一些身高体壮的狒佛也沾沾自喜趾高气扬,都被这位陌生人的赞誉之词搞得飘飘然。 “是的,”有一只狒狒说,“我们这些山地里的沸沸都是勇猛的斗士。大象坦特怕我们,雄狮努玛怕我们,豹子席塔怕我们。就连山地里的冈玛干尼见了我们也敬而远之。我是王的大儿子,我单枪匹马就能杀死平原地区的冈玛干尼。”它挺着胸,十分骄傲地走来走去。后来有个伙伴脊背发痒,在它身上起劲儿地蹭了起未,它这才停下脚步。 “我是古布,”另外一只狒狒大声说。“我的牙齿又尖又长,而且非常结实、有力,曾经多次咬烂过冈玛干尼软乎乎的皮肉。我还杀死过席塔的妹妹。古布愿意跟你到平原去,把冈玛干尼杀个片甲不留。”慷慨陈词之后,它也昂首挺胸在母狒狒和小狒狒的面前踱起步来,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 克拉克带着询问的神色,瞥了狒狒王一眼。 “您的斗士都很勇敢,”他说,“不过最勇敢的还是陛下您。” 粗毛满身、正值壮年——如果已经老迈,它早就隐退了——的狒狒王发出可怕的咆哮。森林里回荡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小狒狒紧紧搂着母亲毛乎乎的脖子,公狒狒像触了电一蹦老高,都跟着它们的王叫喊起来。山林里骤然间闹哄哄吵成一片。 克拉克走到狒狒王身边,对着它的耳朵大声喊道:“跟我走!”然后穿过森林,跨过平原,向冈玛干尼康哇杜的村庄进发。狒狒王跟在他的身后仍然又跳又叫。他们身后是那十几名平原地区的狒狒以及成千上万只野蛮、凶残、嗜血成性的“山林之王”。 就这样,他们第二天便来到康哇杜的村庄。正是中午,赤日炎炎,人们都在茅屋里休息,村子里死一样地寂静,这支势不可挡的狒狒大军现在变得相当安静,成千上万只光脚丫走过林中小路,就像一阵微风从大树繁茂的枝叶间吹过。 克拉克和两位王打头。他们在村子跟前停下,后面的大部队跟上来,把小村庄围了个水泄不通。村子里依然死一样地寂静。克拉克轻手轻脚爬上栅栏上方那棵参天大树,朝四周瞥了一眼,猿群已经进入“阵地”,进攻的时机到了。长途跋涉的时候,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狒狒们,绝不能伤害关在茅屋里的那个白人妇女。至于别人,怎样处置,他都无所谓。他仰面朝天,发出一声长啸——这是他跟狒狒约定的信号。 随着这声长啸,三千只公狒狒怒吼着、狂吠着冲进吓傻了的黑人们的村庄。武士们冲出茅屋,女人们看见这样可怕的猛兽沿着村街蜂拥而至,都抱着孩子向栅门跑去。康哇杜把他的“战斗部队”召集起来,又跳又叫,鼓舞大伙儿的士气。他们手执长矛一字排开,准备迎战敌人。 克拉克就像带领大伙儿跋山涉水一样,又带领他们攻打这群黑人武士。黑人们看见竟是那位白皮肤小伙子带领这群可怕的狒狒,都吓得目瞪口呆。他们一开始还能坚守阵地,把手里的长矛朝猛冲过来的狒狒投掷过去,可是还没来得及拈弓搭箭,狒狒已经一拥而上,黑人武士吓得拔腿就跑。狒狒扑到他们的背上,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牙齿咬着他们的脖颈。而最勇猛、最可怕的是“杀手”克拉克。 克拉克看到黑人武士已经冲到栅门口,便把他们留给他的“同盟军”狒狒发落去了。他回转身急不可耐地向先前关梅瑞姆的那间茅屋跑去。屋子里空无一人。克拉克心里凉了半截,又连忙搜查每一间茅屋,结果都大失所望。黑人们仓皇逃奔时没有带梅瑞姆,这是肯定的。因为克拉克锐利的目光曾经在那群逃命的人里十分仔细地搜索,连梅瑞姆的影子也没有看见。 克拉克深知这些野人的恶习,觉得这件事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梅瑞姆被杀死而且被它们吃掉了。克拉克相信梅瑞姆必死无疑,一股怒火顿时熊熊燃起,煎熬着他满腔的热血。他听到远处传来狒狒的咆哮,咆哮声中还夹杂着黑人的尖叫。他循声而去,赶到鲜血染红的战场,发现狒狒已经对战斗表现出厌倦,还幸存的一小群黑人坚守着一块新开辟的阵地,挥舞着大头棒朝几只猛扑过来的公狒狒劈头盖脸地打了过去。 克拉克从他们头顶的一棵大树上跳下来,犹如一股可怕的、毫不留情的飓风向康哇杜的武士们席卷过去。他气昏了头,忘记了敌我力量对比的悬殊。不过他的凶猛也保护了他。他像一只受了伤的狮子挥动铁拳四面进攻,八方出击,打得又狠又准,一看便是一位久经沙场的斗士。他那锋利的牙齿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敌人的皮肉之中。他一会儿扑向这个武土,没等大头棒打过来,一闪身又扑向另外一个武士。不过,尽管他力大无比,凶狠异常,决定这场搏斗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是他在这些头脑简单又很迷信的黑人心中造成的恐惧。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与巨猿以及凶恶的狒狒为伍、像野兽一样又叫又咬的白人武士不是人,而是住在森林里的一个魔鬼,一个他们得罪了的凶神,现在从他幽居独处的密林深处出来惩罚他们来了。他们认为跟他对打,简直是以卵击石,因此很多人不战而退。 克拉克气喘吁吁,浑身沾满鲜血,停下脚步寻找新的对手。沸沸聚集在他的四周,因为大开杀戒,痛饮鲜血而心满意足。 远处,康哇杜把他的残兵败将集中起来,清点死伤人数。村民们都吓得要命,说什么也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他们甚至连回村里拿东西的勇气也没有。他们坚持继续逃奔,直到高被那个凶恶的魔鬼夷为平地的家乡很远很远的地方。就这样,克拉克赶走了唯一能够向他提供线索、帮助他寻找梅瑞姆的黑人,同时完全切断了他与她之间可能接上的线头。因为那位收养了梅瑞姆的先生已经派出人马寻找他。如果他们找到康哇杜部落,就有希望找到他。 第二天早晨,伤心已极、苦不堪言的克拉克告别了佛拂王。狒狒们都希望他能跟它们在一起。可是人猿克拉克已经无心再与任何人或者兽打交道了。丛林生活使他变得沉默寡言,。已中的痛苦越发使他郁闷,就连这群曾经与他并肩战斗的狒狒,他也懒得再交往了。 克拉克痛苦万分,神情沮丧,独自向密林深处走去。他明知这时正是雄狮努玛腹中空空出来捕捉猎物的时候,还在林间小路满不在乎地走着,甚至故意走进豹子藏身的树丛。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心里只想着梅瑞姆,想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现在他已经彻底认识到梅瑞姆对他意味着什么。每逢狩猎归来,迎接他的总是她那美丽的面容,明朗的微笑以及亭亭玉立的身姿。 如果不做点儿什么,他简直要发疯!他必须在丛林里这样走下去,走下去;他必须用艰苦的劳动填充每一天的空内,只有这样才能在暂时的忘却中聊以生存。等到夜晚,他会因精疲力竭而立刻进入梦乡,像死人一样睡到第二天黎明。 如果梅瑞姆还活在世上,至少还有一线希望。他可以不分昼夜地去寻找她。可是他确信,她是死了。 就这样,他四处漂泊,在寂寞中度过漫长的一年。有时候偶然碰到阿卡特的部落,就和它们一起打上一两天猎。要么就跑到绿荫覆盖的山地去找狒狒。它们自然把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款待。不过,大多数时间他跟大象坦特呆在一起。在茫茫林海之中坦特犹如一艘灰色的战舰,所向无敌,一往无前。 克拉克喜欢公象的温静,母象的谨慎,更喜欢小象憨态可掬。笨头笨脑的样子。这群庞然大物有趣的生活暂且冲淡了他心中的悲哀。他喜欢它们甚至胜过喜欢巨猿。特别是有一头公象——大象之王,几乎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灵。这头巨象对别的动物非常蛮横,不管是谁,稍有不慎,它都大发雷霆。可是在克拉克面前,它温顺得像一条哈巴狗。 克拉克一喊它,它就规规矩矩走过来。克拉克打个手势它就用长鼻子把他卷起来,放到背上,克拉克躺在它的身上,用坦特专门折下的树枝,给它轰耳朵周围的苍蝇,还十分亲昵地给它搔痒痒。 这期间,梅瑞姆离他还不到一百英里远。 第十六篇 新生活 梅瑞姆在新家里觉得日子过得很快。起初,她急于到丛林里寻找克拉克。先生——她坚持这样称呼她的救命恩人——为了打消她这个念头,立刻派一名工头带领一群黑人到康哇杜的村子里打听他到底是怎样把这个白人姑娘弄到手的,还希望老酋长能告诉他们一点有关梅瑞姆过去的情况。先生还特别嘱咐工头向康哇杜打听与姑娘说的那个奇怪的人物——克拉克有关的事情。只要发现线索,发现那怕是一点点能够证明确实有克拉克这样一个人的证据,也要竭尽全力去寻找他。不过,先生似乎更相信克拉克只是梅瑞姆在神志失常时想象出来的一个人物。他认为,在经历了被黑人劫持,瑞典人欺凌的种种磨难与恐惧之后,她一定在心理上失去平衡,生出了种种幻觉。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也随着他和梅瑞姆越来越熟悉,他开始改变了先前的看法,不得不承认,梅瑞姆那个离奇的故事既非杜撰,又非幻觉,而是她生活中一段亲身经历。因为眼卜在宁静的非洲庄园,在极其正常的生活条件之下,姑娘心清气爽,思维正常,但她依然念念不忘她的克拉克。 先生的妻子——梅瑞姆称作“mydear”,因为她第一次听到先生喊她,用的就是这个称呼——对这位丛林里的“流浪儿”不但因为她无依无靠而十分关心,而且因为她像太阳一样明朗的性格,像大自然一样素朴的美丽向深深地爱她。梅瑞姆也为这位温柔的、有文化、有教养的妇人所吸引,报之以同样的尊敬与热情。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梅瑞姆望眼欲穿,等待工头和他的人马从康哇杜的领地归来。每一个白天似乎都很短,因为先生的妻子——那位寂寞中的妇人总是把时间安排得很紧,在不知不觉中教给姑娘一些知识和技能。她很快就着手教梅瑞姆学英语,但又不使她感觉到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她用学习女红来调节英语课,而且做的恰如其分,连梅瑞姆也猜不出这是妇人的刻意安排。这桩事进展顺利,因为姑娘自己的求知欲就很强。妇人还用漂亮的衣裙换下梅瑞姆那张只能遮羞的豹子皮。她发现,这孩子像她认识的那些文明社会的女孩子一样,对花花绿绿的衣裳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一个月过去了,工头还没有回来。在这一个月里,先前那个野蛮的、半裸体的“塔玛干尼”已经变成一位衣着讲究。举止文雅的漂亮姑娘。梅瑞姆的英语也进步很快。她来到这个家庭一两天之后,先生和“mydear”就决定必须让她学习英语。为了给她创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他们一直拒绝跟她讲阿拉伯语。 工头汇报的情况使梅瑞姆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他发现康哇杜的村庄已经空无一人,他虽然四处搜寻,还是连一个黑人也没有找着。工头在村庄附近扎下营盘,组织人马在周围的丛林里寻找和克拉克有关的线索,可是一直找了好多天,还是一无所获。他既没有看见猿群,也没有看见人猿。起初,梅瑞姆非要自个儿去找克拉克。先生苦口婆心劝了好半天,还向她保证,一有时间他就亲自出马去找,梅瑞姆这才勉强同意等一等再说。可是她一直沉湎于对克拉克痛苦的思念之中,好几个月打不起精神。 “mydear”和这位沉湎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的姑娘一起黯然伤神,而且尽最大的努力安慰她,鼓励她。她对梅瑞姆说,只要克拉克还活在世上,就一定能够找到。不过这当儿她一直认为,克拉克不过是姑娘梦幻中的人物,实际上并不存在。她安排种种娱乐活动,冲淡梅瑞姆的痛苦,还千方百计给她造成一种印象——文明人的生活与习惯才是最合乎人情世故的。“mydear”对梅瑞姆的改造并不艰难。事实证明,在姑娘野蛮与粗陋的‘补衣”下面,有一种先天的典雅与高洁。她的趣味和气质比起她的“导师”并不逊色。 “mydear”很是快活。她膝下无子,百无聊赖,便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到这个陌生姑娘的身上。那股亲热劲儿真比对亲生的儿女还要亲。由于“mydear”无微不至的关怀,到这年年底,谁见了梅瑞姆也不会想到她曾经远离文化与文明,在原始森林度过少年时代。 现在她已经十六岁了,可是看起来像个十九岁的大姑娘。她长得非常漂亮,漆黑的头发,棕色的皮肤,健美,无邪,充满活力。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万分忧伤,尽管不再在“mydear”面前提起自己的伤心事。她几乎没有一个钟头不在思念她的克拉克,没有一个钟头不在祈求上帝让他们早日相见。 梅瑞姆现在不但可以十分流利地说英语,读和写也很不错。有一天,“mydear”跟她开玩笑,说了句法语。结果出乎意料,梅瑞姆也说了一句法语。她说得很慢,结结巴巴,有点儿像小孩子学活,这倒是真的,可确实是地地道道的法语。从那以后,她们每天都要学点儿法语。“mydear”常常感到十分惊讶,梅瑞姆姑娘在这种语言上表现出来的天赋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起初梅瑞姆总是眉头紧皱好像极力回忆被这些新学的法文勾起的往事。后来,她和她的老师都十分惊讶地发现,她居然可以说不少课本之外的法语,不但用得恰如其分,发音比这位英国女人还准确。不过梅瑞姆的法语虽然讲得很好,读、写却一窍不通。“mydear”考虑学好英诏毕竟是头等重要的事情,便不再苛求他非要一下子把法文也学得那么精通。 “你在父亲的村子里,肯定听人说过法语。”“mydear”说。这种解释似乎合情合理。 梅瑞姆摇了摇头。 “也许,”她说。“不过在找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在父亲的村子里见过法国人。他非常恨他们,和他们素无交往。我相信以前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种语言。可是听起来又觉得非常耳熟。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明白,”“mydear”说。 大约这个时候,有人送来一封信。梅瑞姆听到这封信的内容之后十分高兴。原来有客人要来!几位来自英格兰的夫人与绅士应“mydear”之邀,将和他们一起打猎、游玩整整一个月。梅瑞姆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一直纳闷,这些陌生人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们像先生和“mydear”那样和蔼可亲,还是像她以前见过的那些白人一样地凶残狠毒? “mydear”向她保证,他们都是些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人,既能体贴别人,又很体面。 “mydear”惊呀地发现,梅瑞姆对这些陌生人来访的期待,没有一点点羞涩与胆怯。 一旦确信这些客人不会妨害她,梅瑞姆便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迫不及待地盼望他们快快到来。她的这种热望与别的漂亮姑娘对社交活动的渴望没有丝毫差异。 克拉克的形象还经常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不过这个形象只能激起一种失去亲人之后的惆怅与寂寥。一想起他,梅瑞姆的心中就涌起无限的忧伤,只是这种痛苦与忧伤已经不再使她陷入绝望。她对他仍然忠贞不渝,她仍然希望克拉克有朝一日能够找到这儿。她毫不怀疑只要他还活在世上,就一定正在崇山峻林,莽原林海之中寻觅她的踪迹。让她焦躁不安的是克拉克会不会真的离开了人世?很难想象像克拉克这样一个无论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都能应付自如的“林莽英雄”,这样年轻就夭折。可是梅瑞姆最后一眼看见克拉克的时候,他正被一群“武装到牙齿”的黑人武士围攻。后来虽然突破了重围,但梅瑞姆相信,为了救她,他肯定会重返康哇社的村庄。寡不敌众,克拉克单枪匹马,完全有可能被敌人杀死。 客人们终于来了。一共三位男士两位妇人——她们是那两个年纪大一点的先生的妻子。这一行五人中最年轻的成员名叫莫里森·贝尼斯——贵族子弟,一个相当有钱的小伙子。他厌倦了欧洲大城市的繁华与奢侈,想趁这个机会到另外一块大陆寻求快乐与刺激。 那些与欧洲迥然不同的习俗风情,他看了觉得难以置信,但这并不影响他对于异国风情所感到的新奇与赞美,也不影响和当地上人的交往——如果在家里,这种事情他一定连想都不敢想。他和蔼可亲,对谁都一视同仁,礼貌周全。对于那些他认为品格低下的人,也只不过言谈举止稍稍谨慎一点罢了。 他体格健壮,仪表堂堂,而且头脑清晰,每逢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时候,总能约束自己,以普通民众自居。为此,他博得了一个“平民化”的好名声,很受人们的拥戴。当然,有时候,他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弱点也很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从来不愿意成为别人的负担。这便是莫里森·贝尼斯在欧洲奢华的文明社会里的一个写照。不过这位莫里森·贝尼斯在中非地区会是个什么样子就很难说了。 起初,梅瑞姆在这些陌生人面前总是局促不安,沉默寡言。她的两位恩人觉得对于她充满传奇色彩的过去还是不提为好,因此,对客人们说,他们是姑娘的监护人。至于她的父母双亲因为不便细问,谁也没有深究。客人们都觉得她文静秀美,天真无邪,活泼可爱,从不装腔作势,而且对离奇、有趣的丛林生活十分熟悉。 这一年里,她和先生以及“mydear”经常到从林里骑马、打猎。她知道野牛在河岸的灌木和芦苇丛里最喜欢藏身的地方,知道狮子“下榻”之地,还知道离河岸二十五英里之外较为干旱的地区,野兽饮水的地方。丛林里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动物,她都能“顺藤摸瓜”,准确无误地找到它们的老窝。而最让人吃惊的是,她对食肉动物具有特殊的敏感。别人调动起所有感觉器官都无法发现野兽的踪迹,她一下子就能准确无误地辨别出它们的方位。 莫里森·贝尼斯觉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伙伴,从一开始就非常愿意和她呆在一起。他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能在这座黑非洲的庄园里找到如此纯真的友谊。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她越发产生了好感。他们俩经常呆在一块儿,因为在这个小圈子里,只有他们二位尚未婚配。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种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力。他给梅瑞姆讲了许多关于那些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的故事,她听了之后十分惊奇,赞美之情油然而生。莫里森这些娓娓动听的叙述,无形中给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个结论:莫里森不管到那儿,都会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国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显得不那么真实了。先前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飘飘渺渺,成为遥远的记忆。对于记忆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贞与依恋。但是与迷人的现实相比,即使是最美好的记忆又算得了什么? 自从客人们大驾光临,梅瑞姆一直没有陪伴他们出去打猎。对于这种流血的运动,她并无特殊爱好。她喜欢跟踪野兽,但是她看不出仅仅以杀戮为目的的狩猎有什么乐趣。这也许因为她曾经是个小“野人”,现在从某种意上讲,身上也还潜藏着某种“野性”。先生出去打猎是为了吃肉,她总是快快乐乐与他相伴。可是从打伦敦的客人光临此地,打猎就被歪曲成一种屠杀。尽管主人也不允许“滥杀无辜”,可他们出去狩猎确实不是为了填饱肚皮,而是为了要那些动物的脑袋和皮子。对于这种活动,梅瑞姆不屑一顾。逢着这样的日子,她要么和“mydear”一起坐在门廊下消磨时间,要嘛骑着她那匹心爱的马儿,从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驰而过,一直跑到大森林的边缘。在那儿,她让马儿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自个儿爬上大树,在恬静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时代丛林生活的快乐与自由。 这时,克拉克仿佛又回到她的身边。她在树上攀援,跳跃,荡来荡去,终于精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做起梦来。梦乡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变幻成另外一个人的面孔,他那半裸着的塔玛干尼的身影,变幻成一个穿卡其布的纵马疾驰的英国青年。 睡梦中她突然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一声羚羊惊恐的哀叫。悔瑞姆立刻警惕起来。一般人即使能听到远处传来这样一声衷叫,也不解其意。可是梅瑞姆听出羚羊遇上了猛兽,正处于无法逃走的危难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从雄师努玛的利爪之下抢走猎物,当作一种运动,也当作一种娱乐。梅瑞姆也把从“兽中之王”的血盆大口里,夺得一分“佳肴”,看作最大的快乐。现在,听见羚羊悲悲切切的叫声,那令人振奋的往事骤然间又出现在眼前。于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她很快就脱下骑装,扔到一边儿——在树木之间穿行穿着衣服自然碍手碍脚。她还脱了鞋袜。因为光脚丫不论在干燥的树干,还是潮湿的树干上面爬都不滑,可是皮靴的硬底就完全是两码事了。她甚至想把马裤也脱掉。可是“myfoear”母亲般的关怀与教导,已经使梅瑞姆深信,赤身露体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桩不成体统的事情。 她屁股后面挂着一把猎刀。步枪还装在枪衣里面,挂在坐骑的脖子上,手枪扔在家里没有带。 羚羊还在惨叫,梅瑞姆朝那叫声传来的方向飞快地跑去。她知道那儿有一个水坑,曾经是狮子经常聚集的地方。最近一个时期这个水坑附近一直没有发现吃人的猛兽。不过梅瑞姆断定,这只羚羊之所以这样惨叫,不是被狮子捕捉,就是被豹子追踪。 到底怎么回事,很快就会弄清了,因为她正向这只吓坏了的羚羊飞快地跑去。让梅瑞姆纳闷的是为什么羚羊的叫声只是从一个地方传来?它为什么不跑?眨眼之间她已经看见了那只小动物,于是真相大白——可怜的小羚羊被拴在水坑旁边的一根木桩上。 这显然是猎人为了打猎,设下的圈套。那么,猎手在哪儿呢?梅瑞姆趴在一棵大树的树权上,一双敏锐的仿佛能穿透一切的眼睛向那片林中空地扫视着。先生和他的下人是不这样打猎的。那么是谁把羚羊当作诱饵拴在这儿的呢?先生不允许这种行为在他的领地发生,而方园百里,他的话就是法律。 梅瑞姆心里想,一定是流落到这一带的野人,可他们到底在哪儿呢?就连她那双锐利的眼睛也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还有那位“兽中之王”努玛呢?为什么它还不向这只味道鲜美而又毫无抵抗能力的羚羊扑过来呢?它就在附近,这是毫无疑问的,羚羊充满恐惧的叫声就是最好的证明。啊!现在她看见它了!正卧在离她右面几码远的荆棘丛中。羚羊在它的“下风头”,所以清清楚楚地闻见了它那可怕的气味。而梅瑞姆栖身的大树正好在“上风头”,努玛的气味自然很难来她的鼻翼间盘桓。 林中空地对面那几株大树离羚羊比较近。从那儿跳下去,跑到它的身边,割断拴在木桩上面的绳子,只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然而,就在这眨眼之间,雄狮努玛就可以扑过来,让你躲避不及。但是事已至此,只好破釜沉舟,何况以前,比这更危险的场合梅瑞姆也经历过。 让梅瑞姆踟躇不前的是对于那些还没有看见的猎人的戒备之心,而不是对雄狮努玛的恐惧。如果这些猎人是黑人武士,他们手中准备向努玛投过去的长矛完全可能毫不犹豫地投向胆敢放跑他们设下的诱饵的人。羚羊又一次挣扎着想要获得自由,它那凄婉的哀叫又一次撼动了梅瑞姆善良的心。她不再犹豫,悄悄地绕到空地那面,只想着避开努玛的视线。她攀援到对面的大树上,稍稍停了一下,向雄狮努玛瞥了一眼,看见那只巨兽慢慢地站了起来,一声低沉的怒吼说明它已经“准备就绪”。 梅瑞姆拔出短刀,一纵身从树上跳下来,飞也似地向羚羊跑去。努玛看见她,尾巴像钢鞭一样竖起,抽打着黄褐色的肚子。它发出可怕的吼叫,可是刹那间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显然是被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出现给镇住了。 此刻,还有一双眼睛凝视着梅瑞姆,目光中的惊讶并不比雄狮努玛黄绿色的瞳孔中反射出来的惊愕少。这是一个白人。他藏在荆棘堆成的鹿砦里,姑娘从大树上跳下,向羚羊冲过去的时候,他正半蹲着身子,悄悄地站了起来。他看见努玛踟躇不前,举起手中的步枪,瞄准了它的胸口。姑娘冲到羚羊身边,手起刀落,寒光一闪,割断了拴在木桩上的绳索。获得了自由的羚羊仿佛向它的恩人道别,啸叫一声,眨眼之间在丛林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姑娘回转身向大树跑去,刚才她就是从那儿飞身而下,突然出现在狮子、羚羊和猎人面前的。 姑娘转过身的时候,正好脸朝猎手。看见她的相貌,那人瞪大一双眼睛,惊奇得几乎连气也喘不过来。不过,现在狮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个困惑不解而又怒气冲冲的庞然大物已经问姑娘扑了过去,但它的胸口依然正对那个无声的枪口。猎手本来可以立刻扣动扳机、打死努玛,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自从看见姑娘那张脸,他就犹豫了。是他不想救她,还是不愿意在姑娘面前暴露自己,就很难说了。也许是后面这个原因使得他没有扣动扳机,倘若那样,雄狮努玛至少可以暂时停止它的猛扑。 那个白人像一只老雕,冷眼旁观姑娘为生存而进行的拼搏。情况万分紧急。狮子在猎手的右侧,枪口一直对着它那宽阔的胸膛或者棕黄色的肚子。有一刹,姑娘似乎已经无法逃脱雄狮的利爪。猎人的手指不由得扣紧了扳机。不过,几乎就在同时,姑娘飞身跃起,抓住了悬垂在头顶的一根树枝。狮子也跳了起来,但是梅瑞姆已经脱离险境。努玛失之分毫,只能望树兴叹。 猎人放下步枪,舒了一口气。他看见姑娘朝那只咆哮着的狮子做了一个鬼脸,哈哈大笑着,“飞”进密林深处。狮子在水坑四周转悠了足足一个小时,猎人本来有好多次机会向它开枪,可是他一直“按兵不动”。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是害怕梅瑞姆听见枪声再重返“沙场”吗? 努玛终于一边愤怒地咆哮,一边昂首阔步,威风凛凛地向丛林深处走去。猎人从他的鹿砦里面爬出来,半个小时之后、走进隐藏在密林深处的宿营地。几个黑人奴仆拉着脸,很冷淡地迎接他。这个人走进帐篷时还是一个满脸黄胡子的“巨人”,可是半个小时之后再从帐篷里面钻出来时,已经把脸刮得溜光。 黑人奴仆惊讶地望着他。 “你们还能认出我吗?”他问道。 “就连生您的鬣狗也认不出来,先生,”有一个黑人回答道。 猎人举起拳头,朝黑人猛打过去。不过因为挨打多了,早就学会应付这种突然袭击的办法。那位放肆的黑奴一闪身,躲过了这重重的一拳。 第十七篇 爱的领悟 梅瑞姆慢慢地向她脱掉裙子、鞋和袜子的那棵大树荡过去。她快乐地唱着,可是看见那棵大树,歌声嘎然而止。原来有一群狒狒正吵吵嚷嚷揪扯着她的衣裙玩耍。看见她,它们一点也不害怕。相反都龇牙咧嘴,朝她狺狺吠叫。当然了,一个母塔玛干尼,算得了什么,它们才不怕呢! 森林那边宽阔的原野,猎归的人们纵马疾驰。他们相互之间离得都很远,希望在回家的路上惊起一只在什么地方藏身的狮子。莫里森·贝尼斯离森林最近。他的一双眼睛在灌木丛星罗棋布、绿草地波浪般起伏的旷野搜索着,看见远处密林里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他拨转马头向那个可疑的目标驰去。离得很远,他的眼睛没有经过训练,从远处看不出那个绰绰黑影到底是什么,直到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一匹马。莫里森·贝尼斯正要勒转马头,从原路返回庄园,隐隐约约觉得马背上备着鞍子。他又走近一点儿,看清马背上确实有鞍子,而且十分高兴地认出那是梅瑞姆心爱的坐骑。 他纵马疾驰向那匹马跑去,心想梅瑞姆一定在森林里。想到一个无人保护的姑娘独自呆在寂静、可怕、死神随时可能光临的原始森林,莫里森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翻身下马,让自己的坐骑和梅瑞姆的坐骑一起啃食青草,自己徒步走进森林。他知道,她也许平安无事,很想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让她大吃一惊。 莫里森没走几步远,就听见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面传来一阵吱吱喳喳的喧闹声。他又往前走了几步,发现一群狒狒正揪扯着什么东西。莫里森定睛细看,只见一只狒狒拿着一件文式骑装,另外几只拿着靴子和长袜。对于莫里森,这情景只能有一种解释——狒狒不但杀死了梅瑞姆,还从她的身上剥下了衣服。莫里森浑身颤抖着,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 他怀着最后一线希望,刚想喊梅瑞姆的名宇,看见姑娘趴在拂拂占领了的那株人树旁边的一株树上,狒佛正对着她狺狺地吠叫着。让他迷惑不解的是,梅瑞姆姑娘像一只猿,荡到那群狒狒上下攀援的大树,在一根树杈上面坐了下来,离最近的一只狒狒只几英尺远。莫里森举起步枪,刚想向那只似乎要朝梅瑞姆扑过去的沸沸开枪,听见姑娘开口说话了。他惊讶得差点扔下手里的步枪。因为朱唇微启的梅瑞姆说出未的竟是一连串吱吱喳喳,让人莫名其妙的猿语! 狒狒不再吠叫,都侧耳静听。显然它们和莫里森·贝尼斯一样感到大惑不解。它们一个挨一个慢慢走到姑娘身边。梅瑞姆一点儿也不怕。现在它们已经把她团团围住,贝尼斯如果开枪,很可能伤着梅瑞姆。不过,他此时只感到奇怪,早已无心开枪。 姑娘又和那群狒狒谈了几分钟话,狒狒便痛痛快快把衣服、鞋袜还给了她。她穿衣服的时候,狒狒都争先恐后地围拢过来,好奇地看着。它们吱吱喳喳跟她讲着什么,她也同样吱吱喳喳跟它们说话。莫里森·贝尼斯坐在一株大树下面,擦着脑门上沁出的汗水,过了一会儿便站起来,向他的坐骑走去。 几分钟之后,梅瑞姆从森林里走出,看见他手里牵着马在树下站着,一双大睁着的眼睛直盯盯地望着她,充满惊疑甚至恐惧。 “我看见你的马,”他解释道,“便想在这儿等你一块回家,你不会见怪吧?” “当然不会,”她回答道。“我们一块儿走太妙了!” 他们并辔而行,从平展展的田野走过。莫里森望着姑娘美丽的面容,不知道刚才是眼睛欺骗了自己还是真的看见她和那群狒狒十分流利地对话。这件事实在不可思议,但又确确实实是他亲眼所见。 他这样瞅着她的时候,一个念头不时在他脑海里闪现。她非常漂亮,非常吸引人。可是他对她究竟有多少了解呢?她难道不是一个怪物吗?刚才亲眼看到的一切,还不足以说明她与正常人有天渊之别吗?一个女人能在树上攀援,还能和丛林里的狒狒说话,这简直太可怕了! 莫里森又擦了擦额头。梅瑞姆瞥了他一眼。 “你一定很热,”她说。“太阳已经落了,我觉得很凉快,你为什么直冒汗?” 莫里森并不想让梅瑞姆知道他已经看见她和狒狒说话的事情。可是鬼使神差,他竟突然提起这个话题。 “因为激动,”他说。“我看见你的马,就走进树林,想让你大吃一惊。可是吃惊的是我。我看见你跟一群狒狒呆在树上。 “是吗?”她淡淡地说,就好像一个年轻姑娘和莽林中的飞禽走兽友好相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太可怕了,”莫里森脱口而出。 “可怕?”梅瑞姆大惑不解。“这有什么可怕的?它们是我的朋友,难道和自己的朋友聊天儿也可怕吗?” “你真是和它们聊天儿?”莫里森不由得提高了嗓门儿。“你听得懂它们的话,它们也听得懂你的话?” “当然了。” “可它们是可怕的野兽,是低级动物。你怎么能说它们的语言?” “它们既不可怕,也不低级,”梅瑞姆回答道。“朋友,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先生把我带回他的庄园之前,我在它们中间生活过许多年。那时候,我只会说猿语,别的话都一窍不通。现在,难道仅仅因为我暂时生活在人类之中,就不认儿时的朋友了吗?” “暂时!”莫里森惊讶地说。“你难道有朝一日还要回到丛林里吗?哦,得了,别说傻话了!亏你想得出、别骗我了,梅瑞姆小姐。你以前一定对这些狒狒很友好,所以它们不伤害你。至于你曾经与它们为伍,完全是骗人的鬼话。” “不过,我确实曾经与它们为伍,”姑娘十分认真地说。看到这位年轻的绅土神色、语气都流露出一种恐惧,她很是得意,便想继续戏弄他,拿他开心。“是的,我几乎赤身露体在巨猿和比较小一点的猿中间生活。我在大树上栖身,抓住小一点的动物,就生吞活剥。我还和克拉克、阿赫特一起去打羚羊、黑熊。我敢坐在树枝上,朝雄狮努玛做鬼脸,扔树枝,气得它大吼大叫,把地都震得乱颤。 “克拉克在一株参天大树上给我搭了一座窝棚,他给我带回野果、鲜肉。他为我而战斗,待我如兄长。在我碰到先生和‘mydear’之前,不知道还有谁像克拉克那样关心我。爱护我。”梅瑞姆的声音里充满了思念与渴望,几乎忘记了她是在逗莫里森。她只想着克拉克。最近一个时期,她似乎不常想起他了。 有一会儿他们都沉默着,各想各的心事。姑娘想着那个神一样英俊勇敢的青年,一张豹子皮半遮着他那光滑的棕色皮肤。每次猎归,他都乐乐呵呵,十分敏捷地穿枝过叶,把好吃的东西送到她的面前。在他的身后,是那只粗毛满身、力大无比的巨猿。她——一梅瑞姆又笑又叫,荡着那座绿荫覆盖的“闺房”前头的树枝,欢迎他们凯旋而归。记忆之中,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图画!丛林生活的另外一个侧面,却很少闯入她记忆的屏幕——那阴森可怖的漫漫长夜,那潮湿、寒冷、极不舒服的雨季,漆黑的夜幕下野蛮的食肉动物发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嗷叫,豹子席塔、毒蛇黑斯塔防不胜防的袭击,蚊虫的叮咬,还有让人讨厌的爬虫……因为,明媚的阳光,快乐的嬉戏,自由的丛林生活,最主要的是克拉克的友情把这一切都冲淡了。 莫里森的思想一片混乱。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定是爱上了这个姑娘。可是在她刚才主动讲出她的身世之前,他几乎对她一无所知。他越想这件事,越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是爱上这个梅瑞姆了,而且差一点向她求爱,把家族高贵的门第和她联系到一起。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暗自庆幸没有莽撞行事。不过,他还爱她。按照尊贵的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的处世哲学,没有必要因为她出身卑贱而小瞧她。可是,他绝不可能和她结婚,就像不可能和她的狒狒朋友结婚一样。对于梅瑞姆,能够得到他的爱已经是一种极大的荣幸。至于婚姻,他当然要到他那个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里缔结。 一个曾经与猿猴为伍的姑娘——她自己“供认不讳”,几乎赤身露体跟它们生活在一起——不可能有什么贞操观念。倘若给她性爱恐怕不但不会惹她生气,还足以满足她的全部希望和要求。 莫里森·贝尼斯越想越觉得这将是充满骑士精神的、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举动。欧洲人要比愚昧无私的美国人更能理解他的这种观点。那些美国佬没有什么等级观念,也不相信“国王永远没错儿”这样一个事实。在欧洲,他甚至无需辩解,世人就会相信,梅瑞姆倘能生活在他伦敦府邸的奢华之中,拥有他这样一位年轻士绅的厚爱和金额巨大的银行支票,远比和一个跟她社会地位相同的人正式结婚幸福。不过在走这步之前,有一桩事情他希望得到明确的答复。 “谁是克拉克和阿赫特?”他问道。 “阿赫特是一只玛干尼,”梅瑞姆回答道。“克拉克是一只塔玛干尼。” “哦……可什么是玛干尼?什么是塔玛干尼?” 姑娘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是塔玛干尼,”她回答道。“玛干尼浑身长毛,你们管它叫猿。” “这么说,克拉克是个白人?”他问道。 “是的。” “他是你的……哦……是你的……”他吱吱晤晤,半晌说不明白要表达的意思。因为姑娘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正直盯盯地望着他的眼睛,他简直难以启齿。 “我的什么?”梅瑞姆追问道。她实在是太天真了,猜不出这位尊贵的莫里森先生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哦,他是你的哥哥?”他结结巴巴地说。 “不,克拉克不是我的哥哥,”她回答说。 “那么,他是你的丈夫?”他终于鼓起勇气问道。 梅瑞姆没有生气,反倒快活地笑了起来。 “我的丈夫!”她叫了起来。“你以为我多大年纪了?我还小着呢,不到嫁人的年龄。我还从来没想过这种事儿。克拉克是我的,哦……”她也有点儿结结巴巴了。因为以前她还从来没有想过她和克拉克到底是什么关系。“克拉克就是克拉克,”想到她这个模棱两可而又十分聪明的回答,她又快活地笑了起来。 看着眼前这个天真无邪的漂亮姑娘,听着她那银铃般的笑声。莫里森无法想象这个姑娘曾经有过什么堕落的行为。可是他想让自己相信,梅瑞姆姑娘已经失去了童贞,否则,他的“骑士精神”便失去了浪漫色彩——这位尊贵的莫里森先生并非没有道德之心的寡廉鲜耻之徒。 好几天莫里森没有采取什么措施去实现他的计划。有时候他几乎想放弃这个计划,因为他不止一次意识到如果任凭自己的感情发展下去,他很可能诚心诚意、郑重其事地向梅瑞姆求婚了。很难天天看着她而不爱她。她身上有一种莫里森不曾理解的东西——一种先天的纯洁和美好。而这种气质是一位好姑娠最坚固的屏障与堡垒。在这坚不可摧的屏障面前,只有丧尽天良的坏蛋才敢动恻隐之心。而尊贵的莫里森·贝尼斯毕竟还算正人君子。 有一天傍晚,别人都进屋休息之后,他和梅瑞姆还坐在门廊下面。这之前他们一直打网球。就像玩所有男人们玩的游戏一样,莫里森打网球也是身手不凡。现在他正给梅瑞姆讲伦敦和巴黎,舞会和宴会,漂亮的妇人和美丽的衣裙,以及有权有势的阔人们的消遣与娱乐。莫里森颇有点在不知不觉中炫耀自己的本领。他虽然也喜欢以自我为中心,但从不让人觉得讨厌,从不显得那样粗俗。因为粗俗浅薄是莫里森极力避免的所谓“平民特点”。而他给别人留下的印象对贝尼斯家族的光荣绝不会有丝毫的损害。 梅瑞姆简直被莫里森迷住了。对于这位丛林里长大的少女,他的故事简直像美丽的神话。在她的心目中,莫里森骤然间变得那样高大,那样奇妙,那样动人。他强烈地吸引着她。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他向她俯过身,握住她的手。海瑞姆兴奋地颤栗着,就好像是万能的神抚摸她那软玉般的肌肤。 他把嘴凑到她的耳边。 “梅瑞姆!”他轻声说。“我的小梅瑞姆!你能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吗?我的小梅瑞姆!” 姑娘抬起头,大睁着一双眼睛望着他的脸,但是暮色渐浓,只看清那张俊脸的轮廓。她颤抖着,并没有从他身边走开。莫里森伸出一只胳膊紧紧地搂着她。 “我爱你!”他轻声说。 她没有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她对爱情还一无所知,从来没有想过这等事情,但是有一点她似乎很清楚:不管怎么说,被人爱是一桩好事,有人待你和蔼可亲是一桩好事。对于善良和温情她实在是“知之甚少”。 “告诉我,”他说,“你也同样地爱我。” 他的唇毫不犹豫地向她那丰润的唇凑过去。就在他们要接吻的一刻,仿佛克拉克突然出现在梅瑞姆的眼前。她看见克拉克的脸紧贴着她的脸,她觉得他那滚烫的唇热烈地吻着她。就在这刹那之间,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明白了爱的含义,轻轻地从他的手臂里挣开。 “我还说不清楚是否爱你,”她说。“等一等再说吧。时间有的是。我还太小,木到结婚的时候。再说,在伦敦或者巴黎那样的大城市,我未必就快活。我总觉得那样的地方怪吓人的。” 她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把他关于爱情的宣称和结婚联系到了一起。莫里森敢打保票,他压根儿没提起结婚的事儿——在这桩事情上他是特别谨慎的。此外,她居然说不清是否爱他!对于莫里森的虚荣。已这可实在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像梅瑞姆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野人”会对尊贵的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的求爱提出异议。 第一阵感情的冲动渐渐平息了,莫里森开始更冷静地分析这件事情。一开始,他就全错了!现在看起来只好耐心地等待了,等待有朝一日他把他继承的遗产全部奉献给她。他要慢慢来。他向眼前这位美丽的姑娘瞥了一眼。热带地区那轮硕大的月亮洒下银辉。笼罩着这位绝代佳人。莫里森·贝尼斯吃不准“慢慢来”是否就一定能成功。她简直太迷人了。 梅瑞姆站起身来,克拉克好像还在眼前。 “晚安,”她说。“这夜色太美了,真不忍心离开。”她挥动了一下手臂,望着满天的繁星,玉盘似的,明月,辽阔的原野,以及远处大森林剪影似的轮廓。“啊,我多爱这一切!” “你会更爱伦敦,”莫里森急切地说。“伦敦也会爱你。在欧洲任何一个国家的首都,你都会成为出名的美人儿。你将使整个世界拜倒在你的脚下,梅瑞姆!” “晚安!”她又说了一句,便离他而去。 莫里森摸出一支香烟,点着抽了一口。一缕青烟向月亮飘散而去。莫里森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第十八篇 丛林遇险 第二天,梅瑞姆正和先生在游廊里坐着闲聊,远处出现了一个骑马的人,跨过平展展的田野,径直向这幢房子奔驰而来。先生手搭凉篷望着那位骑手,心里十分纳闷。中非地区很少合他不认识的人,就连方圆百里的黑人都跟他很熟。如果有白人踏上这块土地,他在百里之外的一举一动都会有人及时通报给先生:他都杀了些什么动物,每一种杀了多少,用的是什么方法。因为先生严禁用氢氰酸或者马钱子碱毒杀动物。人们还向他报告,这位白人对他的黑人奴仆态度如何。 有几个从欧洲来的猎人因为虐待黑人随从被先生赶回到了滨海地区。有一位在文明社会远近闻名的著名猎手被先生驱逐出境,而且严令他永远不能再踏上非洲的土地。因为先生发现他运走的十四头狮子都是用吃了毒药的小动物做诱饵捕杀的。 这样做的结果是所有正正派派的猎人和土著居民都尊敬他、爱戴他。在这块不曾有法律的地方,他的话就是法律。就连所有滨海地区被猎人们雇佣的黑人工头也都愿意听命于先生。因此,对付那些不肯“遵纪守法”的猎人就很容易了。先生只需威胁他们如果不“照章办事”,就让他雇佣的伙计们都撤走,扔下他不管就够了。 可是眼前这个陌生人显然是避开土著居民的耳目,溜进了他的庄园。先生想不出这位不速之客到底是谁。依照这块蛮荒之地的习俗,他在大门口迎接客人,不等他翻身下马,就向他表示了欢迎。客人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壮汉,亚麻色的头发,脸刮得溜光。先生觉得很面熟,简直可以叫出他的名字,可是又想不出到底在哪儿见过。这位不速之客无论看长相还是听口音,都是个斯堪的纳维亚人。他虽然举止粗鲁但很爽朗,给先生留下了不坏的印象。在这蛮荒之地,先生愿意接待任何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他不刨根问底,也总是把他们想得很好,直到事实证明他们压根儿就不配得到他的友谊与款待。 “一位白人先生未经通报就来我这儿可并不常见,”先生说。他们一起向一块庄稼地走去,他建议那位先生把他的坐骑拴到地边儿吃草。“我的土人朋友们总是把情况及时报告给我,可以说是我最好的‘信使’。” “也许因为我是从南边来的,所以你没听到我来的消息,”陌生人解释道。“这一路上我连一个村庄也没有看见。” “可不是,我们南面好远都没有人家,”先生回答道。“自从康哇杜遗弃了他的村庄,往南二三百英里恐怕找不到一个土人。” 先生纳闷这位不速之客怎么能单人独马,在荒无人迹的丛林里走这么远的路。陌生人好像猜透了先生的心思,连忙做了一番解释。 “我是到北面来做点小生意的,还想顺便打打猎,”他说。“这也算是打破常规吧。我雇的工头是商队唯一来过这一带的人,可惜得病死了。我们找不到土人当向导,只好硬着头皮向北走。已经一个月了,我们只靠打野味充饥,以为千里之内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白人了。昨天夜晚,我们在离这块平原不太远的一个水坑旁边宿营。今天早晨我出来打猎,看见从你的烟囱升起的炊烟,便打发给我扛枪的伙计回宿营地告诉大伙儿这个好消息,我骑着马径直来府上拜望。当然,您的大名我已久仰——凡是来中非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您的尊姓大名。如果您能允许我们在这儿休养两个星期,再打打猎,我将荣幸之至。” “当然可以,”先生回答说。“把你的宿营地搬到河边紧靠我的下人居住的村落就行了。不要客气,就像在您自己家里一样。” 这时他们已经走进游廊,先生把这位陌生人介绍给刚好从屋里出来的梅瑞姆和“mydear”。 “这位是汉森先生,”他说——客人自我介绍时说的就是这个名字。“是位商人,在南面的丛林里迷了路。” “mydear”和梅瑞姆也都曲膝行礼,自报家门。陌生人在她们面前似乎局促不安。男主人以为客人不习惯与有文化的妇女交往,便找了个借口把他从这种尴尬的境地“解放”出来,领他到书房喝白兰地、苏打水。汉森先生对这两样东西显然并不陌生。 两个男人走了以后,梅瑞姆转过脸望着“mydear”。 “真奇怪,”她说,“我总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位汉森先生,可是又绝不可能。”说完之后,她又皱着眉头苦苦思索起来。 汉森没有接受先生的邀请,营盘还扎在原先的地方。他说他的伙计们爱吵架,还是离庄园远一点儿好。他自己也不常过来,即使来了,也总是尽量回避两位女主人。大伙儿对这位见了女人就害羞的彪形大汉自然只能置之一笑。他跟庄园里的男人们出去打了几次猎。于这差事他可是行家里手。特别是打大一点的野兽更是轻车熟路。晚上他经常跟大庄园的白人工头在一块儿闲聊,显然,他跟这位“粗人”远比眼先生那几位有文化的客人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就这样,他来去自由,成了大庄园晚上的常客,他还经常一个人到花园里溜达。那儿是“mydear”和梅瑞姆最喜欢去的地方,也是她们俩的骄傲。他第一次跟她们在这里邂逅时,两位妇人大吃一惊。汉森连连道歉,解释说他非常喜欢北欧老家的鲜花,现在“mydear”把它们成功地移植到非洲的土地上,他感到非常高兴。 究竟是迎风怒放的蜀葵和福禄考散发出来的香气,还是花前月下徐徐独行,远比盛开的蜀葵更美丽的梅瑞姆把他吸引到这里,就不得而知了。 汉森呆了三个星期。这期间他一直说,经过丛林里艰苦跋涉的随从正在休息,恢复体力。可是实际上他并不像表面上那样自在轻松。他把他那一小伙随从分成两拨,每一拨炎都由他的心腹带领。对这几个心腹他公开了他的秘密,并且向他们许愿,只要能帮助他完成计划,就一定重金酬谢。他让一部分随从沿着与撒哈拉大沙漠相连的那条小路向北慢慢地移动,另外一部分人马向正西前进。他命令他们在大河那边停下,并且安营扎寨,做比较长远的打算。因为据他所知,一过那条大河就出了这位富翁领地的边界。 他对先生解释说,他的商队正在缓慢地向北进发,至于向西去的那支人马,他只字未提。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宣布,他的随从有一半儿落荒而逃了。因为庄园里打猎的人碰巧遇上了向北去的那伙人,而且看见他他正在大河那边建造营盘,汉森生怕有人注意到人数不对,便大造这种舆论。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在一个闷热的夜晚,梅瑞姆难以入睡,便披衣而起,走进花园。这天,莫里森又向她求爱,姑娘心里很乱,躺在床上展转反侧,无法安眠。头顶广阔的苍穹似乎向她许愿那里有更大的自由,可以使她从疑虑与苦恼中解脱。贝尼斯急不可耐,想从她的嘴里听到她爱他。她也多次想过,应该老老实实答应他的要求。克拉克已经变成遥远的记忆。她相信,他确实已经死了,否则一定能找到她。她一点儿也不知道,克拉克有更为充足的理由相信亲爱的梅瑞姆早已不在人世。因此,自从袭击康哇杜的村庄之后,他一直没有做这方面的努力。 这时,汉森躺在一丛枝叶繁茂的鲜花后面,凝望着满大的繁星,等待着。他已经在这儿躺了好几个晚上。他是等什么,或者等谁?听见姑娘渐渐走近的脚步声,他用肘子撑起半个身子。十几步开外,篱笆柱子上挂着他的坐骑。 梅瑞姆慢慢地走到花丛前面,汉森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印花大手帕,蹑手蹑脚跪在地上。这时,马厩里响起一声马嘶。远处,有一只狮子在吼叫。汉森换了一个姿势,半蹲着,准备站起身来。 那匹马又叫了一声,这次似乎离他近了许多,还传来马儿从花丛中走过的响声。汉森听了不由得大吃一惊。刚才他以为那嘶叫声是他的坐骑所为。他抬起头,朝马走过来的方向瞥了一眼,连忙藏到花丛下面——来了一个人,手里牵着两匹马。 梅瑞姆也听见有人走进花园,连忙停下脚步。不一会儿,就看出来人是莫里森·贝尼斯,身后还牵着两匹已经备好鞍子的马。 梅瑞姆惊讶地望着他。莫里森朝她笑了笑,显得局促不安。 “我睡不着,”他解释说,“想骑马出去走走,正好看见你在这儿,寻思你一定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兜兜风。你知道,夜里骑马可是妙极了。走吧。” 梅瑞姆笑了起来。这种冒险很对她的胃口。 “好吧,”她说。 汉森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了几句。他们俩牵着马从花丛中走过,走到门口时,看见汉森那匹马。 “商人的马怎么在这儿?”贝尼斯说。 “他也许和工头聊天儿还没走呢!”梅瑞姆说。 “那不是太晚了吗?”莫里森说。“我要是他可不愿意走这么远的夜路回宿营地去。” 好像故意加重他的思想负担,远处那只狮子又吼叫起来。尊贵的莫里森先生颤抖着朝姑娘瞥了一眼,希望看到姑娘对于这可怕的叫声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梅瑞姆神情自若,似乎压根儿就没注意到狮子的咆哮。 不一会儿,他们俩便跨上马背,慢慢地向月光溶溶的田野跑去。姑娘的马头直指漆黑的丛林—一那头饥饿的狮子的咆哮就是从那儿传来的。 “我们是不是离这个家伙远一点儿?”莫里森说道。“我想,你大概还没听见它的怒吼。” “听到了,”梅瑞姆笑着说。“我们去拜访拜访它。” 莫里森勉强笑了几声。在这个姑娘面前,他不甘示弱,可也不想半夜三更去“访问”什么狮子。他把步枪横搁在马鞍桥上。不过,月光下打枪,很难百发百中,而且,他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见过一头狮子,就是大白天也没有。就连想起这种事儿,他都心慌得难受。狮子可叫了。莫里森也随之增加了几分勇气。他们顺风骑着马轻快地跑着。那只狮子躺在右边一片小洼地里。这是一只已经两天没吃东西、饥肠辘辘的老狮子。它现在力气小了,动作不敏捷了,威震四方的黄金时代早已成为过去。 莫里森在丛林边上勒住马疆,不想再走了。老狮子努玛已经偷偷摸摸在前面的树木间藏了起来。风儿在它和它要捕捉的猎物之间徐徐地吹着。为了找个可以填饱肚皮的人,它已经走了很远。年轻时候它就吃过人肉。论味道,这种“两脚首”和旋角大羚羊或者斑马无法比拟。不过要杀死他们比较容易。在努玛看来。他们不但反应迟钝,而且动作迟缓,如果没有能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并且,喷出火焰的步枪,他们简直不值一提。 这天夜晚,它闻见了步枪特有的那股火药昧儿,不过它饿得发疯,为了填饱肚皮,就是有十二支步枪正对胸口,它也不在乎了。它绕了一个大圈,又绕到莫里森和梅瑞姆的“下风头”。因为他们如果闻见它的气味,它便没有希望把他们抓到手了。努玛虽然饥不择食,但因为老,还是很狡猾。 密林深处,还有一个人同时闻见了人和狮的气味。他抬起头,抽了抽鼻子,又偏着脑袋,仔细地听了起来。 “快点儿,”梅瑞姆说。“放开缰绳跑它一程。夜间的大森林美极了。天高地阔,任我们自由驰聘。” 莫里森踟躇不前,他不愿意在姑娘面前表现得那样胆小,一个比他更勇敢的人,是不会为了顾及自己的面子,而让一位姑娘做出无谓的牺牲。他压根儿就不应该想到自己。可是尊贵的莫里森先生是个“私”字当头的人,他总是首先想到自己的利益。他早就计划好要把梅瑞姆哄出来,并且在离那幢房子比较远的地方跟她单独谈话。这样,如果梅瑞姆听了他的建议生气的话,还能有足够的时间,向她赔礼道歉,挽回自己的面子。当然,他觉得成功的把握很大,不过有备无患。谨慎一点总不会出什么差子。 “你用不着怕什么狮子,”梅瑞姆看见他有点儿犹豫不决,笑着说。“先生说,这一带已经两年没有发生过狮子吃人的事儿了。野味有的是,努玛用不着非得拿人肉充饥。再说,猎狮子的人很多,见了人,它们宁愿躲得远远的。” “哦,我不是怕狮子,”莫里森回答道。“我只是想,在森林里骑马,可是太不舒服了。下面有灌木丛,头顶有树枝,在这儿兜风可是太没有意思了。” “那么我们徒步走,”说着梅瑞姆就要翻身下马。 “啊,别!”莫里森吓了一跳。“还是骑马走吧。”他抖了一下缰绳,马儿向黑乎乎的森林走去。他的后面紧跟着梅瑞姆;前面,老狮子努玛躲在树丛里,正伺机猛扑过来。 在那辽阔的原野之上,一个孤零零的骑手——汉森,看见梅瑞姆和莫里森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恶狠狠地骂了几句。他一直从庄园跟踪到这儿。两个年轻人走的那条路正好通往他的宿营地,因此,万一被他们发现,汉森可以从容不迫地加以解释,而不露出半点儿破绽。不过,莫里森只想着谈情说爱,一直没有回头张望,自然无法发现这位汉森先生。 现在汉森拨转马头,径直朝莫里森·贝尼斯和梅瑞姆刚钻进去的丛林驰去,已经全然不顾是否会被他们发现。他之所以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是看到贝尼斯行动诡密,和自己劫持姑娘的计划极为相似。他企图通过某种办法,“扭转乾坤”,达到自己的目的。至少和他们有所接触,弄明白贝尼斯有没有把梅瑞姆姑娘弄到手。另外一个原因是,他知道有一件事情头天晚上已经在他的宿营地泄露了出去。这件事他没有在先生的庄园里提起过,生怕对他的行为引起不必要的怀疑,更怕先生的黑人朋友们跟他的奴仆聊起这件事,露出马脚。他在庄园谎称,他们一半人马已经落荒而逃。如果先生手下的人和他的随从相互信任了,这种谣言很快就会扩散出去。 头天晚上他不在宿营地的时候还发生过一件事情,他也没有在庄园里提起。那就是,他的人马正在篝火四周坐着,连一点儿先兆也没有,一只很大的狮子突然翻过很高的鹿砦,跳到人群中,咬倒他的一个伙计。仅仅因为大伙儿对这位倒霉的朋友相当忠诚,同时个个勇气十足,才使他“狮口脱险”,幸免于难。后来。大家用燃烧的树枝、长矛、步枪,一顿猛打,才赶跑了那只饥饿的猛兽。 汉森由此得知,有一只吃人的狮子跑到了这一带,而且是一只已经年迈的老狮子。它夜晚出没在平原和山岭之中,到了白天就藏在凉爽的大森林里。半个小时之前,他听见一只饿狮怒吼,现在他毫不怀疑,这位食人者正潜步追踪梅瑞姆和贝尼斯。他一边咒骂那个英国人是个地道的傻瓜,一边用刺马针顶着马的两胁,向他们飞驰而去。 梅瑞姆和贝尼斯来到一块面积不大的林中空地。那只老狮子卧在离他们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一双黄绿色的眼睛紧紧盯着这两个年轻人,尾巴尖儿激动得发抖。它估算了一下它与猎物之间的距离,拿不定主意是该现在就扑过去,还是等他们一直走到嘴边儿,再一口把他们咬死。他非常饿,但也非常狡猾,不敢轻举妄动,丢掉这块已经到了嘴边的肥肉。如果昨天晚上,再耐心地等一会儿,到黑人们都睡觉之后再下手,也不至于又饿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 狮子身后不远的一棵大桥上,还有一个人闻见了努玛和人的气味。他在树枝上打了一个盹,现在懒洋洋地坐了起来。树下,有一个笨重的巨大的身影在黑暗中慢慢地走过来走过去。树上的人发出一个喉音很重、声音不高的信号,然后跳到那个宠然大物的脊背上。他对着那个蒲扇大耳说了句什么,大象坦特便抬起长鼻子上下左右地晃动着,嗅弥漫在枝外间的那种气味。骑手又对它说了句什么—一也许是命令?坦特转过笨重的身子,向努玛和骑手发现的那个陌生人——塔玛干尼慢慢地走了过去。 他们向前走着,狮子和它的猎物的气味越来越浓、努玛这时候已经很不耐烦了,还得等多长时间才能吃到这块已经到嘴边的肥肉呢?它凶狠地抽着尾巴,几乎要嗷叫起来。可是莫里森·贝尼斯和梅瑞姆还骑在马背上在那块林中空地聊天儿,对已经近在眼前的危险一点也没有察觉。 他们的马并肩站在树下。贝尼斯坐在马背上抚摸着梅瑞姆的手,情话绵绵。 “跟我到伦敦去吧,”莫里森·贝尼斯极力劝说。“我可以找人护送我们。用不了一天咱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赶到海岸。” “为什么非要走这条路呢?”姑娘问。“先生和‘mydear’不会反对我们结婚。” “我还不能跟你结婚呢,”莫里森先生解释道。“你不明白,得首先履行一些手续……,不过,一切都会办好的。我们先到伦敦,我不能再等了。如果你爱我,就该跟我一起走。你原来与之为伍的猿是怎样看待这种事儿的?它们难道也非要明媒正娶不成?它们像我们一样地相爱。如果你还和猿生活在一起,不是也要像它们那样成双配对过日子吗?这是自然法则。人类主观臆想的法律是不能取代上帝创造的法则的。婚姻不过是一种形式,只要真诚相爱,结婚与否并无区别。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自己。别的还有什么可考虑的?我愿意把生命献给你,你难道就不能为我做出一点小小的牺牲?” “你爱我?”姑娘问。“到了伦敦之后,你就跟我结婚?” “我发誓!”他大声说。 “我跟你走,”她轻声说。“尽管我不明白有什么必要非走这条路。”她情不自禁地向他靠了过去。他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热烈地吻着她那丰润的唇。 就在这时,大象坦特的长鼻子拨开了空地边赣大树浓密的枝叶。莫里森先生和梅瑞姆只顾卿卿我我,缠缠绵绵,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一个笼然大物已经近在眼前,倒是老狮子努玛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坦特宽阔的脊背上坐着的那个男人—一克拉克,看见了偎倚在莫里森怀里的那个女人。不过这个女人衣着华贵,体态潇洒,克拉克做梦也不会想到她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梅瑞姆。在他的眼里,这对情侣不过是一个塔玛干尼和他的配偶罢了。然后,努玛发起了进攻。 老狮子生怕坦特吓跑它的猎物,大吼一声,从它的藏身之地跳了出来。大地为之震颤,两匹马刹那间呆若木鸡。莫里森·贝尼斯吓得脸色煞白,浑身冰冷。皎洁的月光下,狮子已经张开血盆大口向他们猛扑过来。尊贵的莫里森先生控制不住酥软的肌肉,屈从了他那个“自然法则”或曰求生本能的意志。刺马针猛踢坐骑的两胁,缰绳勒转了马头,眨眼间他已经向那一片开阔地飞驰而去。 姑娘的坐骑惊恐地嘶叫着,蓦地举起两只前蹄,然后跟在莫里森先生的坐骑后面狂奔起来。狮子穷追不舍,姑娘十分镇静。不过还有一个人也镇定自若,就是骑在大象脊背上的克拉克。看到这场似乎专门供他取乐的“喜剧”,小伙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于克拉克,这幕“喜剧”的主角不过是被努玛追赶的两个塔玛干尼。努玛肚子饿了,它完全有权利捕杀他们。不过这两个人里有一位是妇女,克拉克心中奔涌着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究竟为什么。他也说不上。现在,所确的塔玛干尼都是他的敌人。他作为一个野兽已经在丛林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感觉不到那种与生俱来的博爱与人道的冲动。可是在这个姑娘面前,仁爱之心又蓦地爆发出明亮的火花。 他喝令坦特快跑,同时举起手中沉重的长矛,向已经腾空而起的狮子扔了过去。这时姑娘胯下的骏马已经跑到空地对面的树木之间。在这儿,狮子显然更容易捕捉到它。可是这头愤怒的老狮子似乎更想吃马背上的姑娘。它就是为了把她咬下马,才扑过去的。 努玛一双利爪抓到马的臀上,姑娘像一道闪电,从马背上飞身跃起。攀上头顶的树枝。克拉克惊喜地叫了一声。 努玛的肩膀被克拉克的长矛刺中,从拼命挣扎的骏马身上滚落下来。马儿因为甩掉了姑娘和狮子这样两个“包袱”,“轻装前进”,飞奔而去。努玛挣扎着想把肩膀上的长矛弄掉,可是无济于事,只得身带长矛,继续追赶它的猎物。 克拉克骑着坦特又回到丛林偏静幽深之处。他不愿意让别人看见,也确实没有人看见他。 汉森快要走进森林的时候。听见狮子可怕的怒吼,心里明白,进攻开始了。不一会儿便看见尊贵的莫里森先生从森林里发疯似地跑了出来。他伏在马背上,两条胳膊紧紧搂着马脖子。靴子上的刺马针不停地踢着马肚。眨眼之间,另一匹马也跑了出未。不过马背空空,不见了骑手的踪影。 汉森呻吟了一声,断定梅瑞姆她已经被狮子从马背上拉了下去。他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声,两腿一夹马肚,向大森林冲去;希望能把狮子从它的猎物旁边赶走—一他手里的步枪已经压满了子弹。不成想,那只狮子像一阵旋风。紧跟在姑娘的坐骑后面窜了出来,汉森十分纳闷。他知道,如果努玛已经抓到姑娘,就不会再追赶马儿或者别的什么玩意了。 他勒往马缰,瞄准狮子开了一枪。狮子蓦地在小路上停下,回转脑袋在肚子上面的伤口上蹭了一下,便倒在地上死了。汉森跑进森林,大声叫喊姑娘的名字。 “我在这儿呢!”前面一株大树繁茂的枝叶间传来梅瑞姆的声音。“你把它打死了吗?” “打死了,”汉森回答道。“你在哪儿呢?你可是差点儿送了命。这一次教训,夜里再也不要到森林里闲逛了。” 他们一起向庄园走去。路上碰到莫里森先生骑着马慢慢地走了过来。他解释说,他的马惊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勒住。汉森笑了笑,想起这位莫里森先生刚才用刺马针踢着马肚,拼命逃奔的狼狈相。不过他什么也没说。他让梅瑞姆坐在他的身后,三个人骑着马,默默地向庄园走去。 第十九篇 阴谋 克拉克从丛林里钻出来。拔出扎在努玛身上的长矛。他仍然微笑着,很以刚才目睹的场面为快。但是有一件事情搞得他心烦意乱——那个女人怎么会那么敏捷地从马背上一纵身便跳到头顶的大树上。这个动作更像玛干尼所为——更像他死去多年的梅瑞姆。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啊!死去的梅瑞姆!他的亲爱的小梅瑞姆!他很想知道这个陌生的姑娘在别的方面是否也像他的海瑞姆。一种急切的、想见到她的感情在他的心底激荡。他直盯盯地望着那三个从原野里走过的骑马人,心底闪过一个跟踪他们的念头。可他没有动,只是站在那儿,眼巴巴地望着,直到夜色完全笼罩了他们的身影。这位来自文明社会的姑娘。和那个身着卡其布制服的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唤醒了克拉克蛰伏多年的记忆。 几年前他还梦想着再回到文明世界。可是梅瑞姆的死,带走了他所有的希望和理想。现在他只想在寂寥中苦度余生,离人类越远越好。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掉转头向丛林走去。 大象坦特生性敏感。离那三个陌生的白人如此之近很不放心,再加上汉森开了一枪,更觉得无安全可言,早已掉转头,迈着方步摇摇晃晃地走了。克拉克回来找它时,早就没了踪影。不过克拉克对此并不在意。坦特经常这样不打招呼就溜之乎也。他们经常一个月也不见一次面。因为克拉克很少自找麻烦专门去找这位大块头朋友,今天他也不想。相反,他在一棵大树上找到一个树杈,舒舒服服地躺下,睡起觉来。 庄园里,先生在门廊下碰到三位“冒险家”。他半夜醒来,听见旷野里传来一声枪响,很是奇怪。后来他突然想到那位他一直当作客人看待的汉森先生,或许在回宿营地的路上碰到了意外,连忙爬起来去找工头。工头说,这天下午汉森是在他这儿来着,可是几个小时以前就已经走了。从工头屋子里回来,先生发现马厩的门开着,他察看了一下,发现梅瑞姆平时最喜欢的坐骑不见了,贝尼斯经常骑的那匹马也没了踪影。先生立交想到那枪是莫里森·贝尼斯打的,忙又把工头叫起,正准备到丛林里找他们,看见那一行三人,穿过旷野,搬册而来。 先生听完莫里森·贝尼斯的解释脸上像挂了一层霜。梅瑞姆一言不发。她看见先生对她生气,心像碎了一样地难受—一这还是她第一次惹得先生发火。 “回你的房间去,梅瑞姆,”他说。“贝尼斯,请你到我的书房一趟,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那一双男女青年按照他的吩咐,乖乖地走了之后,先生走到汉森面前。他身上有一种很特殊的气质,说出话来,即使语气十分柔和,别人也觉得是无法抗拒的命令。 “你怎么就跟它们碰到一块儿了?汉森。”他问道。 “从工头杰维斯那儿出来之后,”汉森回答道,“我一直在花园里坐着。这几乎成了我的习惯,您的太太或许知道。今天晚上,月光如水,风清气爽,我竟在花丛里睡着了,后来被那两个谈情说爱的年轻人给吵醒了。我当然没听清他们说话。可是不一会儿,贝尼斯牵来两匹马。两个人便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了。我本来不想干涉人家,这又不关我的事儿。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不该半夜三更到丛林里去,尤其是那位姑娘,这样做既不安全,又不得体。于是我就跟上了他们。没成想我竟跟对了。碰到狮子之后,贝尼斯把姑娘扔在后面不管,只顾自己逃命。幸亏我赶到现场。朝狮子肩膀上开了一枪,才救出他们。 汉森停下话头,两个人都沉默着。过了一会儿,这位膀大腰圆的商人干咳了几声,似乎有话要说。但又难于启齿。 “怎么了?汉森。”先生问。“你还有话要说,是吗?” “哦……您瞧,事情是这样的,”汉森壮了壮胆子说道。“我因为晚上爱到花园里散步,经常看见这一对年轻人呆在一起。恕我直言,先生,我觉得这位贝尼斯先生对姑娘没安好心。我听到的谈话虽然只言片语但足以说明,他想把梅瑞姆姑娘拐跑。”汉森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信口胡诌起来,可惜竟叫他言中了。他生怕贝尼斯干扰了他的计划。于是想出个一箭双雕的办法,既利用这位英国小伙子,又“借刀杀人”,把他除掉。 “我想,”汉斯继续说,“鉴于我已经决定很快离开此地,您可以建议贝尼斯先生跟我一起走,为了报答您的好意。我情愿把他送到通往北方的那条商队常走的大路。” 先生沉思良久,半晌才抬起头来。 “当然了,汉森,贝尼斯先生是我的客人,”他说,目光闪闪,没有一丝温情。“眼下我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指责他要与梅瑞姆私奔。因为他是我的客人,我也不能把事情做得那么绝,非得赶他走。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好像说过最近想回家。倘若如此,我想能与你结伴同行一定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你刚才说明天就走?我想,贝尼斯先生会跟你一块儿走的。那么,如果你愿意,明天早晨来吧。晚安!谢谢你对梅瑞姆的关照。” 汉森掉转头,翻身上马,偷偷地笑了。先生回到书房。看见莫里森正踱来踱去,显得局促不安。 “贝尼斯,”先生开门见山地说。“汉森明天到北方去,他很喜欢你,想让我告诉你,愿意和你结伴同行。晚安,贝尼斯!” 第二天早晨,梅瑞姆按照先生的吩咐一直呆在屋子里,直到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离开庄园。汉森一早就来找他——事实上,他那天夜里压根儿就没走,一直和工头杰维斯呆在一块儿,以便第二天早早了结这桩心事。 莫里森和主人的告别极其拘谨而又合乎礼仪。等客人终于勒转马头,扬长而去。先生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可真是一桩不愉快的事,早早了结了他很高兴,对于自己的做法也不感到后梅。贝尼斯对梅瑞姆大献殷勤,他并不是没有察觉。不过他看出这个小伙子因为自己出身高贵,骄气十足,绝不可能和这位没名没姓的阿拉伯姑娘真的结婚。虽然作为阿拉伯姑娘,梅瑞姆的肤色太白了一些,先生还是相信她是个血统地道的阿拉伯人。 他没有再向梅瑞姆提起这桩事情。在这一点上他犯了一个错误。因为这位年轻姑娘虽然觉得先生和“mydear”对自己恩重如山。但骨子里她还是个心高气傲,同时十分敏感的姑娘。先生没有让她做任何解释,便打发走了贝尼斯,严重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而且也许是逆反心理作怪,在梅瑞姆的眼里,贝尼斯一下子成了受害者,一种强烈的要忠实于他的感情油然而生。 现在,她把原先朦朦胧胧意识到的与贝尼斯之间的儿女之情。完全误解为爱情了。先生和“mydear”本应该将贝尼斯明明知道的存在于他与梅瑞姆之间无法逾越的障碍告诉她,可是因为怕伤害这位单纯、善良的姑娘,他们一直犹豫不决。如果他们早一点把世人信奉的这种门第观念向她讲清,她虽然会感到暂时的痛苦,但是可以免除因为无知而将经受的苦难。 汉森和贝尼斯骑着马向宿营地;走去的时候,英国小伙儿一直闷闷不乐,一言不发。汉森想继续引他上钩,便极力寻找一个突破口。他与贝尼斯并辔而行,看到小伙子那张贵族气十足的面孔此时笼罩着阴云,得意地笑了。 “他对你太无礼了,是吧?”他终于大着胆子说。贝尼斯抬起头瞥了他一眼,看见汉森回转头朝庄园努了努嘴。“他对这个姑娘也未免太关心了,”汉森继续说。”不愿意让任何人跟她结婚,把她带走。依我看,他把你这样打发走,其实对那姑娘一点儿好处也没有。她迟早得结婚,可是再找一个像你这样的英俊青年就难了。” 贝尼斯起初听到这个俗不可耐的家伙提起自己的私事儿很不高兴。可是汉森最后这句话使他怒气全消,立刻对他另眼看待。 “这小子纯粹是个混帐,”莫里森先生忿忿不平地说。“在中非,他是天王老子,可以把我赶来赶去。可是在伦敦,我的家族和他同样显赫。他一到伦敦就会明白的。” “我要是你,”汉森说,“绝不让任何人把我和我想得到的姑娘拆散了。你想让我帮什么忙,尽管讲,我会尽力而为的。” “你真是太好了,汉森,”贝尼斯说,脸上露出喜色。“可是在这个鬼地方,我们能拿他怎么办呢?” “我知道该怎么办,”汉森说。“我能把那个姑娘叫出来。她要是爱你,就会乖乖地跟你一起走。” “恐怕很难办到。”贝尼斯说。“方圆几百英里都是他的天下,他肯定能抓住我们。” “不,他不会。只要有我,就不会,”汉森说。“我在这一带做买卖、打猎已经整整十年了。对这儿的一草一木十分熟悉。如果你想带走这个姑娘;我帮助你。我可以向你保证,到达海岸之前。谁也抓不到我们。我告诉你怎么办。你可以给她写个字条,我派我的工头给她送去。让她来跟你见一面,道个别。她不会拒绝的。这当儿,我们把宿营地向北挪一挪,你和她做一些准备,再跟她约定好哪天夜晚会面。告诉她,到时候我来接她,你在宿营地等着。这样做更安全一些,因为我熟悉这一带的地形,比你走得更快。你可以领着我的人马向北慢慢走,我和梅瑞姆姑娘很快就会追上。” “她要是不来呢,”贝尼斯问。 “再和她约定一个最后告别的日期,”汉森说。“到时候我替你见她,总能把她带来。那时候,就是我汉森说了算,她不走也得走。事情过后恐伯进她自个儿也不会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好。再说在我们到达海岸之前,你们俩得在一起亲亲热过两个月,生米做成了熟饭,她还有什么不依的!” 贝尼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真想对汉森指责一番。可是话到嘴边又咽进了肚里,他几乎同时意识到,汉森的主意和自个儿的计划实际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从这位“粗人”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十分残忍,是一种犯罪。与此同时,这位年轻的英国贵族也看到,有汉森帮助,要比他单枪匹马地干成功的希望更大。于是,他闷闷不乐地点了点头。 到汉森的宿营地路还很远,一路上他们俩都沉默不语,各想各的心事。这种心事自然不是因为相互之间有什么敬意,更谈不到忠诚与信任。就在他们这样并辔而行,从森林里漫不经心地走过时,另外一个丛林里的“旅行者”听见了马儿的蹄声。这就是“杀手”克拉克。自从看到那个白人姑娘十分敏捷地从马背跳到树上,克拉克眼前一直晃动着她那矫健的身影。后来。他拿定主意来头天夜里与姑娘邂逅的那块林地,希望再次看到她的倩影。更希望在明媚的阳光下看到她的面容,看到她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他觉得这个姑娘身上有一种和梅瑞姆十分相似的东西。可是他心里明白,梅瑜姆早已命归黄泉,绝不可能复生。姑娘在月光下从马背跃上大树的一刹、克拉克看见她和梅瑞姆的个头相仿,只不过比梅瑞姆更丰满,还多了几分女人气。 现在,就在他懒洋洋地向那块林中空地走去的时候,听觉敏锐的耳朵突然听见骑马人走近的声音。他在树枝上轻手轻脚地走着,渐渐看见了那两位骑手。他立刻认出年轻小伙儿正是昨天夜里皎洁的月光下拥抱蚣娘的那个男人。另外那个人不知道是谁,不过克拉克觉得他的身材和举止都十分眼熟,好像在那儿见过。 人猿克拉克断定,只要别放过这位年轻的英国绅士就一定能找到那个姑娘。于是他尾随在两位骑手身后,一直跟到汉森的宿营地。莫里森用铅笔写了一个字条。汉森把这张条子交给一个仆人。仆人拿了条子立刻向南跑去。 克拉克藏在宿营地附近,密切地注视着那个英国小伙儿的一举一动。他原以为能在两位骑手此行的目的地看到那位姑娘,可是宿营地没有一点点迹象表现她与这帮乌合之众为伍。 贝尼斯本该好好休息一下,准备第二天的长途跋涉。可是他坐卧不安,在树下焦躁地踱来踱去。汉森躺在帆布吊床上抽烟。两个人很少说话。克拉克躺在他们头顶一棵大树浓密的枝叶里。就这样度过整整一个下午。克拉克又饿又渴。他寻思不到第二天早晨,这伙人是不会出发的,便离开那棵大树,向南寻找食物去了。他之所以向南走,是因为觉得姑娘肯定还在那边。 花园里,梅瑞姆在月光下心事量重地散步。她还在为先生对莫里森·贝尼斯不公平的待遇而伤心。谁也没对她做任何解释。因为先生和“mydear”都不愿意让她因为知道贝尼斯的真实意图而伤心、难堪。他们都明白那个年轻人压根儿就没有娶梅瑞姆为妻的念头。他如果有这种想法,就会直截了当找先生求婚。因为谁都知道,只要姑娘愿意,先生一家是不会提出异议的。 梅瑞姆爱他们,感激他们为她所做的一切。可是在她那颗年轻的心里,涌动着一种充满野性的、对自由的热爱。这是多年来丛林生活赋予她的一种很深蒂固的感情。此刻,从打来到先生和“mydear”身边,梅瑞姆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囚徒一样没有自由。 姑娘像关在笼子里的老虎焦急地走来走去。有一次她在篱笆旁边停下,歪着脑袋仔细地听着。她听到了什么?哦,花园外面响起一阵光脚丫走路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那脚步声似乎消失了。她又焦灼不安地踱起步来。她走到花园那头,又顺着原路慢慢地走回来。月色如水,靠近花园篱笆的草地上,扔着一个刚才还不曾看见的白信封。 梅瑞姆停下脚步,紧张地听着、嗅着,一下子变得那么、机灵。篱笆外面蹲着一个赤身露体的黑人,正探头探脑向庄园里面张望。他看见梅瑞姆急匆匆走过去拣起那封信,便悄悄地站起来,在篱笆暗影的隐蔽之下向马厩跑去,很快便在夜色中捎失了。 海瑞姆训练有素的耳朵听见了那人发出的每个响动,不过她并不想弄清这位不速之客到底是谁。她已经猜出此人一定是莫里森先生派来的“信使”。她撕开信封,借着皎洁的月光,很容易便看清了那封信的内容。她猜对了,信确实最莫里森·贝尼斯写来的。 信上说: 我不能与你不辞而别,明天早晨到林中空地和我道别。你一个人来。 下面还有几句话,她看了以后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脸上泛起两朵红云。 第二十篇 爱的代价 天还没亮,莫里森·贝尼斯先生就去会见梅瑞姆。他坚持让汉森给他派个向导,理由是他一个人找不到那块林中空地。实际上是因为太阳还没有升起,丛林里很黑,他不敢独自前往,很希望有人结伴同行。汉森给他派了一个黑人。克拉克被宿营地的响动惊醒,紧紧地跟在他们后面。 上午九点,贝尼斯在那片林中空地勒住缰绳。梅瑞姆还没有到。黑人躺在草地上休息,贝尼斯懒洋洋地倚着马鞍坐在马背上。克拉克舒舒服服躺在一根很高的树枝上,下面的情景“尽收眼底”。 一个小时过去了,贝尼斯显得焦躁不安。克拉克已经猜出这位年轻的英国绅士是来赴约,而且猜出约会的是何许人也。克拉克非常高兴,因为又能看见那个和梅瑞姆如此相像的姑娘了。 不一会儿,克拉克听见马儿走近的蹄声。她来了!贝尼斯的听觉与克拉克自然无法相比,直到梅瑞姆走到那块空地边儿上,他才听见好像有什么响动。他连忙抬起头,树影下已经闪出梅瑞姆和她那匹心爱的小马。贝尼斯两腿一夹马肚,急忙迎了上去。克拉克伸长脖子,急不可耐地打量着马背上的姑娘。可惜那顶帽檐宽大的帽子把她的脸挡得严严实实,克拉克好不气恼。现在她和那位英国小伙儿并肩而行了。克拉克看见小伙子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宽大的帽檐把她们的脸遗了起来。但他想象得出,这一对恋人正在热烈地亲吻。一种痛苦的现实与甜蜜的回忆交织而成的感情在他的心头奔涌,他闭上眼睛,努力从那痛苦的折磨中解脱出来。 他睁开眼睛,他们已经分开,正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克拉克看出小伙子正极力说服姑娘做什么事情,而姑娘对他的建议事无兴趣。克拉克觉得她的许多动作,特别是摇晃脑袋扬起下巴的样子都和梅瑞姆十分相似。后来他们结束了谈话,年轻人又把姑娘抱在怀里亲吻,道别。她拨转马头,向刚才走过的那条小路疾驰而去。小伙子在马背上望着她。在丛林边上,她回过头向他招手告别。 “今天晚上!”她大声喊道,因为和贝尼斯渐渐拉开了距离,说话时自然而然扬起了脑袋。这一下,她那张美丽的面孔第一次暴露在“杀手’”克拉克的眼前。骤然间,仿佛万箭穿心,克拉克像疾风中的一片树叶,瑟瑟发抖。他两手捂着脸,闭上一双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只有丛林边上轻轻摇动的树影表明她是从那儿离开这片林中空地的。克拉克觉得这绝对不可能,这绝不是真的!可刚才他亲眼看见了梅瑞姆——她又长高了一点儿,显得更丰满也更成熟了,言谈举止有些微妙的变化,比任何时候都更漂亮,可仍然是他的小梅瑞姆!是的,他看见梅瑞姆死而复生,他看见一个活生生的梅瑞姆出现在他的眼前!她还活着!她没有死!他看见了她,看见他的梅瑞姆,在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里!这个男人此刻就在他的下面,要抓他,好比囊中取物。“杀手”克拉克在手里惦量着他那根沉重的长矛,摆弄着挂在腰间那块遮羞布上的草绳,抚摸着挂在屁股后面的猎刀。他下面那个男人叫醒正在打瞌睡的向导,抖了抖缰绳,向北去了。克拉克还独自坐在树上,一双手懒洋洋地垂在两边。他暂且忘记了那几样武器,也忘记了刚才还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苦苦思索着。他已经看见梅瑞姆身上那种微妙的变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还是他的半裸着身子的小“玛干尼”——野蛮、粗鲁。那时候,他当然并不觉得她粗野。可是看过她现在身上发生的变化,他意识到从前她确实野性十足。至于他自己,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野人。 她的身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克拉克的眼里,她是一朵最最可爱的文明之花。想起他曾经为她设计的未来,克拉克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想把她变成一个人猿的老婆——他的老婆,让她一辈子生活在野蛮的丛林里。那时候,他并不觉得这个设计有什么错误。因为他爱她,在他们俩视为家乡的丛林里,谁都这样为自己设计蓝图。可是现在,看到穿着文明社会华贵服装的梅瑞姆,他意识到自己曾经那样珍视的“蓝图”、憧憬的未来,竟是那样可怕!感谢上帝给了梅瑞姆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感谢康哇杜部落的黑人阻止他实现那个可怕的计划。 可是他仍然爱她,一想起那个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拥抱她的情景,嫉妒就可怕地烤灼着他的灵魂。他到底对她打得什么主意?他真的爱她吗?也许是真的,像她这样的姑娘,谁能不爱呢?梅瑞姆爱他,克拉克倒是有足够的证据。如果不爱,她就不会接受他的亲吻。啊!他的梅瑞姆爱另外一个男人!他沉吟良久,极力回避这个可怕的现实,希望想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内心深处,克拉克很想跟踪这个男人并且把他给杀了。可是,决心难下。他总是想。梅瑞姆爱他。难道自己能去杀她爱的人吗?他悲伤地摇摇头。不,不能。后来,他决定去找梅瑞姆,跟她把事情讲个明白。可是刚想行动,瞥了一眼自己裸露着的身子,自惭形秽,只好作罢。他,一个英国贵族的儿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就这样把自己降低到兽的水平。他羞于去见自己深深爱恋着的姑娘,羞于把自己火热的爱献给她!他不想去见这个丛林里朝夕相伴的阿拉伯少女,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给予她什么。 已经有好多年了,险恶的环境阻止他回到父母身边。 后来,他又变得傲骨凛然,泯灭了最后一点重返文明社会的希望。儿时的冒险精神使得他把自己的命运和巨猿阿卡特联系到了一起。在那座海滨旅馆杀死无赖康顿,又使他因为惧怕法律的惩罚而远走丛林。以后,无论白人还是黑人不但不愿意与他和睦相处,还总是刀枪相见,使得他在可塑性极强的童稚时代,心灵便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他开始相信,凡是人都跟他作对。后来碰到了梅瑞姆,她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他需要她的友谊,渴望她的爱情。梅瑞姆被抢走之后,他是那样痛苦,觉得和任何人的来往都极其乏味,都是一种折磨。后来他不止一次想:木已成舟,既然自己心甘情愿地成了一只野兽;那么就像野兽一样生,野兽一样死吧。 现在,后悔也晚了。梅瑞姆还活着,而且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缩影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克拉克十分痛苦。死亡本身不曾把梅瑞姆从他的心中夺走,进步与文明却使她从他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在她的新世界里,她又爱上一个与她同类的男人。克拉克明白,这是对的。她不是为他——个裸体的人猿而生的。是的,她不是为他才来到这个世界,但他仍然属于她。如果不能得到她,不能给她以幸福,至少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她得到幸福。他准备跟踪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首先弄明白他对梅瑞姆并无恶意。这以后,尽管嫉妒折磨着他的心,为了梅瑞姆,他将暗中保护他。不过,愿上帝保佑,如果这个年轻人错待了梅瑞姆,他可绝不会有好下场! 他慢慢地站了起来,舒腰展背,铁拳举过头顶,双臂结实的肌肉在棕色的皮肤下面像小山一样隆起。树下有什么响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原来是一只羚羊跑到这块林中空地。克拉克立刻意识到自己腹中空空——他又成了一头野兽。而刚才,心中奔涌着的爱情似乎使他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羚羊正从空地走过。克拉克跳到对面那棵大树下面。他的动作那么轻捷,就连羚羊这样敏感的动物也没有听见他已近在咫尺。克拉克解开盘在腰间的草绳——这是他最近新添的一种武器,用起来已经相当熟练。他现在出去打猎,只带两样武器:猎刀和草绳。因为这两件既轻巧又便于携带,长矛和弓箭比较笨重,平常他总是把它们藏在一个很秘密的地方。 现在他右手拿着索套,左手拿着盘成一圈的长绳。羚羊离他只有几步远了,克拉克从藏身之地一跃而出,套索也同时从枝蔓纠缠的灌木丛中甩出。羚羊撒腿就跑,索套像一条长蛇,在它头顶盘桓,然后不偏不倚正好套在它的脖子上。克拉克猛收长绳,拉紧索套。然后他把绳子在腰间系好,右手轻轻一抖,那只还在拼命挣扎的羚羊便一个跟头摔倒在地。 克拉克不像美国西部那些玩绳技的家伙那样,自个儿走到倒下去的动物旁边,而是甩开两条粗壮的胳膊,一下一下地把猎物拖过来,然后像豹子席塔一样,猛扑上去,锋利的牙齿紧紧咬住它的脖子,猎刀同时刺穿它的心脏。克拉克收拾好草绳,丛羚羊身上割下几大块肉,爬到树上,心平气和地吃了起来。吃饱之后,他朝附近一个水坑荡过去,痛饮一番,便呼呼大睡起来。 他心里当然明白,梅瑞姆和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还要幽会。因为姑娘临走时说的那句话:“今天晚上!”他是听见了的。 他没有跟踪梅瑞姆,因为从她来去的方向判断,她找到的那个“避难所”一定在平原那边。他不想让姑娘发现自己,因此,不愿意在那没遮没挡的一马平川尾随在她的身后。只要和这个年轻小伙儿保持“接触”就够了,他现在要做的正是这件事情。 对于一般人来说,在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离开林中空地这么长时间之后,再确定他在丛林里的位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对于克拉克,情况就不同了。他估计这个白人一定是回他的宿营地去了,而且即使他是到别的地方,也还是逃不脱克拉克的手心——要追上和一个徒步行走的黑人结伴同行的骑马人实在易如翻掌。即使过去好几天,克拉克电能循着他们留下的踪迹,一直找到头。何况他们离开此地仅仅几个小时,对于克拉克,简直如在眼前。 因此,莫里森·贝尼斯回到宿营地并且与汉森互致问候之后才几分钟,克拉克就已经无声无息地溜到附近一棵大树上。他一直等到下午,也没见那个年轻人再离开宿营地。克拉克心里纳闷,梅瑞姆到底来不来这儿呢?过了一会儿,汉森和一位黑人奴仆骑着马岛开宿营地。克拉克只是注意到了这个事实,对除了那个英国青年之外的任何人的行动他都没有特别留意。 暮色降了临,年轻人还在宿营地呆着。吃过晚餐之后,他抽了好多烟,在帐篷前头焦急地踱来踱去。不停地吩咐黑奴往火堆里加树枝。有一头狮子咳嗽了一声,他连忙钻进帐篷,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支步枪。他又让黑奴往火堆里扔了些树枝。克拉克看见他神情紧张,满脸恐惧,差点儿笑出声来。 难道占据了梅瑞姆心灵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听见狮子咳嗽就浑身哆嗦的人?这样一个胆小鬼怎么能保护梅瑞姆免受森林中无尽的苦难呢?啊,不过他们用不着在丛林里忍饥受冻。他们将生活在欧洲繁华的世界里。在那儿,那些身穿制服的警察会受雇来保护他们的。一个有权有势的欧洲阔公子难道还用得着亲自出马,保护她的妻子吗?克拉克的嘴角又露出轻蔑的微笑。 汉森和他的仆人径直向林中空地跑去。他们到那儿的时候天已大黑。他把仆人留下,自个儿牵着仆人那匹马到丛林边儿上等梅瑞姆。大约九点,他看见一人一马从庄园飞驰而来。不一会儿,梅瑞姆便来到他的面前。她满脸通红,神情紧张,认出来人是汉森,惊讶得倒退了几步。 “贝尼斯先生从马背上跌下来扭伤了脚脖子,”汉森连忙解释道。“他没法儿来接你,只好让我来把你领回到宿营地。” 暮色已经很浓,姑娘看不见汉森满脸得意的神色。 “我们最好马上出发,”汉森继续说。“如果不想被他们追上,路上还得走快点儿呢!” “他伤得厉害吗?”梅瑞姻问。 “不厉害,”汉森回答道。“还能骑马呢!不过我们俩都觉得,今天夜里他最好躺下来好好休息休息。从明天起,他得骑着马艰苦跋涉好几星期呢!” “可不是,”姑娘表示同意。 汉森掉转马头,梅瑞姆跟在他的身后。他们沿着丛林向北走了一英里,然后钻进从林直奔西面。梅瑞姆跟着汉森就像盲人骑瞎马,一点儿也没注意这种“方向路线”的变化。何况她压根儿就不知道汉森的宿营地在哪儿,因此也谈不到什么注意不注意。整整一夜他们骑着马向西迤俪而行。天亮之后,汉森停下来,简单地吃了早点——离宿营地之前,他的马褡裢里装了足够的干粮。早餐过后,他们继续赶路,而且一直没有再停下来休息,直到烈日当空,他才勒住马缰,朝姑娘打了个手势,让她翻身下马。 “我们在这儿睡一会儿,让马也吃点儿草,”他说。 “没想到你的宿营地这么远,”梅瑞姆说。 “我给他们留下过话,让他们天一亮就拔营起寨,向北转移,”汉森解释说。“这样我们可以有个好的开头。我知道我这支商队东西很多,脚夫肩背担挑,走得很慢,咱俩很容易就能追上他们。我估计,明天你就能看见你的小情人了。” 可是他们整整走了半夜,第二天又走了一整天,还是没有看见商队的踪影。梅瑞姆因为有丰富的丛林知识,看出已经好多天没人从这里走过。有时候她也能看到以前人们留下的踪迹,而且是许多人走过的痕迹。因为他们走的这条路有许多地方都是大象踩出来的,周围的树木也不高,很有点园林的味道,倒是一条可以自由驰骋的理想的小路。 梅瑞姆终于起了疑心。她身边这个男人对她的态度也渐渐地起了变化。她经常发现他正贪婪地看着她。先前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在她的心中涌动起来,总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而且他显然已经好几天没刮胡子了,亚麻色的胡茬开始覆盖地的脖颈、面颊和下巴。这胡子一长出来,姑娘越发觉得他不是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了。 不过,直到第二天,梅瑞姆才勒住马缰,说出心中的疑问。汉森向她保证,再走几英里总能到达宿营地。 “本来昨天就应该追上他们,”他说。“他们一定走得比我估计的快得多。” “他们压根儿就没从这儿走过,”梅瑞姆说。“我们看到的脚印儿是好几个星期以前留下的。” 汉森笑了起来。 “啊,真是这样吗?”他大声说。“你为啥不早说呢?我本来早就可以向你解释清楚这桩事情的.我们跟他们走的不是同一条路,不过,即使我们今天追不上他们,也总能汇合到哪条路上。” 梅瑞姆终于明白这个男人一直在骗她。他实在太愚蠢了,居然以为别人会相信如此荒唐的解释。他说他们随时都能赶卜那拨人,可是实际上,他跟他们走的压根儿就不是一条路。 不过她心里自有主张,一有机会就要从这个家伙身边逃走。她偷偷地端详汉森那张脸,越看越觉得眼熟。到底在哪儿见过这个人呢?与他相识在先生的庄园之前,他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见过面呢?她像过电影似地把见过的白人都过了一遍。有几个白人去过阿拉伯老酋长的村庄。为数不多是真的,但确实有过那么几个。啊,想起来了,她是见过他,好像就要准确无误地说出这个人是谁了,可是只那么一刹,又从她记忆的屏幕上消失了。 中午时分,走出丛林,眼前突然出现一条宽阔、平静的大河。河那边有一座荆棘堆成的高高的鹿砦,鹿砦里面有几顶帐篷。 “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了,”汉森说。他掏出手枪,对着天空放了一枪。大河那边的宿营地立刻传来一阵喧闹的人声。黑人们跑到河岸边,汉森朝他们大声叫喊着。人群里没有莫里森·贝尼斯。 按照主人的吩咐,黑奴们把一条独木舟放到水里,划到岸边,汉森先把梅瑞姆抱到船上,然后自个儿也上了船,留下两个仆人照看坐骑,等一会儿,船再返回来把他们接到对岸。 一到宿营地,梅瑞姆就问贝尼斯在哪儿。因为看见这座奇迹般出现在面前的宿营地,她的胆子好像一下子变大了似的。汉森朝宿营地正中的一座帐篷指了指。 “在那儿呢,”他边说边领她朝那座帐篷走去,到了门口还殷勤地撩起门帘儿,“请君入瓮”。梅瑞姆进了帐篷,举目四顾,才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她回转头,看见汉森正狞笑看望她。 “贝尼斯在哪儿?”她厉声责问。 “他不在这儿,”汉森回答道。“至少我还没有看见地,你看见了吗?不过,我在这儿呢!我比那个家伙可是强多了。你用不着再找他了。有我就足够了,”他哈哈大笑着向梅瑞姆扑了过来。 梅瑞姆拼命挣扎。汉森紧搂着她的腰肢,把她慢慢地向帐篷最里面的一堆毯子上压了过去。他的脸离她很近,一双眯细了的眼睛闪烁着邪恶的欲火。梅瑞姆跟汉森搏斗的时候,直盯盯地望着他那张脸,一个十分相似的场面墓地从脑海里闪过,而她曾经是那场面中的主角,她一下子认出了眼前这个坏蛋。他就是那个瑞典人马尔宾。在丛林里,他曾经企图糟踏她,还打死想要救她的同伴。后来,先生及时赶到,才使她幸免于难。他那刮得溜光的下巴瞒过了她的一双眼睛。可是现在,胡子又长了出来,而且眼下的场面和几年前那场搏斗十分相似,她终于认出这个坏蛋的真面目。 只是今天,再没有先生救她来了。 第二十一篇 圈套 马尔宾去丛林边儿上等梅瑞姆时,把跟他一块儿来的那个黑人留在林中空地,吩咐他在他回来之前就在那儿老老实实地呆着。那人靠着一棵大树整整蹲了一个小时,突然被身后一只狮子的怒吼声吓了一跳.他连忙爬上一棵大树,不一会儿兽中之王走进空地,径直向一只已经死去的羚羊走过去,这以前,那个黑人没有发现地上躺着这么个玩意儿。 那只狮子一直吃到天亮,黑人藏在树上一夜没敢合眼,纳闷主人和那两匹马出了什么事儿,居然彻夜未归。他跟马尔宾已经一年了,对这个白人无赖的禀性可以说相当了解。因此,他很快便断定,马尔宾是故意把他扔在这儿的。和马尔宾别的随从一样,这个小伙子也非常恨他的主人。恐惧是把他们连到一起的唯一的纽带。眼下的困境仿佛在他心头燃烧的怒火上浇了一瓢油。 太阳升起之后,狮子又回到丛林。黑人从树上爬下来,开始了向宿营地艰苦的跋涉。他虽然头脑简单,但还是想出各种报复的计划。不过一旦真的面对面和那位坏透了的“统治者”碰到一起,他还是不会有勇气将计划付诸实施。 他在离林中空地一英里远的地方发现那两匹马的蹄印向右拐去,一双眼睛闪烁着刻毒的光芒,拍着大腿大笑起来。 黑人饶舌是出了名的。马尔宾手下的黑奴们也不例外。在过去的十年间,许多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跟过他。他们或是亲眼目睹,或是以讹传讹,总而言之,马尔宾的劣迹在非洲的蛮荒之地早已广为人知。 就这样,这位黑人因为知道主人过去的许多劣迹,又偷听到他和贝尼斯的行动计划,并且从工头那儿得知马尔宾有一半人马在西边那条很远的大河对岸安营扎寨,心里一下子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主人骗了另外那个白人,把他的女人带到西边那个营盘,而把白人小伙子留在这儿,听凭梅瑞姆的保护人——人人都怕的庄园主发落。想到这儿,他又龇开满嘴洁白的牙齿,哈哈大笑起来,笑够了使沿着来时走过的那条路向北飞也似地跑了起来。 莫里森·贝尼斯在瑞典人的宿营地神情紧张,疑虑重重,一夜未眠,直到天快大亮,才合上一双眼睛。太阳刚露头工头就把他叫醒,告诉他,必须马上出发,向北转移。贝尼斯犹豫不决,想等“汉森”和梅瑞姆回来再走。工头警告他,在这儿磨磨蹭蹭下去,随时都会有危险。这家伙很清楚主人的计划,知道贝尼斯已经干下了对不住庄园主的事情。因此,如果在他的领地被捉住,大伙儿都不会有好果子吃。贝尼斯听了这番警告真有点儿胆战心惊。 如果庄园主在“汉森”干坏事儿的时候,当场把他抓住,会怎么处置他呢?难道他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马上派人来抓他,并且严加惩处吗?贝尼斯已经听过不少关于这位庄园主惩罚敢于破坏他这个小小王国的法律或者习惯的罪魁祸首的故事。在这块蛮芜之地,没有什么法律,先生的意志就是生活在他那块土地上的居民必须遵循的法律。人们传说,他甚至将一个虐待黑人姑娘的白人处了死刑。 想起这些传闻,贝尼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不知道,像他犯下的这种胆敢诱拐受先生监护的白人姑娘的罪行,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想到这些,他连忙站了起来。 “说得对,”他十分紧张地说。“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儿。你知道往北走的小路吗?” 工头当然知道。他一分钟也没有耽误,立即带领大家踏上漫漫的征途。 中午时分,一个汗流满面、精疲力竭的长跑手追上了这支正在艰苦跋涉的队伍。他就是头天夜里被马尔宾扔到林中空地不管的那个黑奴。伙伴们都大声叫喊着向他致意,表示欢迎。他立刻把他知道的和猜测的关于主人的行踪告诉了大伙儿。于是整个商队在走在队伍前头的贝尼斯还没有听说这条新闻之前,便都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莫里森·贝尼斯先生听完黑奴的叙述之后,意识到“汉森”把自己当成工具,结果反倒是他把梅瑞姆弄到了手。他气得血往上涌,想到姑娘的安全,浑身上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一个人不应该因为另一个人犯下与自己相同的罪过,就减轻自己的罪责。贝尼斯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又犯了一个错误。他没有认识到,他的行为和汉森的行为在本质上没有两样。都是对梅瑞姆的损害和欺骗。他怒不可遏,只是因为不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且连本来已经到嘴的肥肉也被别人抢走了。 “你知道你的主子上哪儿去了吗?”他问黑人。 “知道,先生,”黑奴回答道。“他到大河那边那个宿营地去了。那条河离我们这儿很远,一直流到太阳落山的地方。” “你能带我去找他吗?”贝尼斯问。 黑奴点了点头。他看出这是一个既能向主人马尔宾报仇,又能逃脱庄园主惩罚的好办法。他相信,庄园主肯定首先追赶向北去的这支队伍。 “你和我两个人就能找到他的宿营地?”莫里森·贝尼斯先生又问道。 “是的,先生,”黑人向他保证。 贝尼斯转过脸望着工头。现在他对“汉森”的阴谋已经了如指掌。他明白,为什么他要把北面的宿营地尽可能向庄园主领地的“北部边疆”移动。因为这样一来,就可以给庄园主造成一个假象,在庄园主追向北面去的这支人马时,他自个儿向西非海岸逃奔。现在,贝尼斯拿定主意,学“汉森”的“金蝉脱壳”之计,从庄园主即将布下的罗网中逃脱。 “你赶快带着人马向北走吧,”他对工头说。“我会回来并且设法把庄国王引到西面那个宿营地。” 黑人工头哼了哼鼻子表示同意。他并不想和这个陌生的白人结伴同行。这个胆小鬼一到晚上就吓得要命。从他自己来讲,并不想果在这儿听凭庄园主那些武艺精湛、身强力壮的武士摆布。这帮人和先生的武士有很深的矛盾,碰到一起自然不会有什么便宜可占。他之所以这样爽快地同意贝尼斯的意见,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正好可以找到摆脱他的主子——瑞典人马尔宾的借口。他知道一条向北去的小路,直通他的家乡。这条路直插干旱的高原,白人都不知道。白人探险家和猎人走到这块高原总是绕道而去,做梦也没有想到其实在那块干旱的土地还有不少可以供人畜饮用的水坑。因此,走这条路,就连庄园主也一定能让他甩脱。这样想着,他便收拾马尔宾“南队”的“残部”,装出向北进发的样子上了路。而那位黑奴领着莫里森·贝尼斯穿过密密的丛林直奔西南。 克拉克在宿营地附近等了好久,观察莫里森·贝尼斯的动静,一直等到“商队”向北转移。他断定那个英国小伙儿一定是走错了路,便回转身向先前见过姑娘一面的林中空地慢慢走去,心里充满了对那位已经投入别人怀抱的姑娘的渴望与思念。 刚看见梅瑞姆,知道她还活在人世,巨大的幸福感暂且淹没了心中涌动的嫉妒。可是没多久,种种可怕的、散发着血腥味的思想便又回到他的头脑之中。此刻,莫里森·贝尼斯先生正在大树下面等待“汉森”和梅瑞姆姑娘。如果他知道头顶那棵大树上藏着一个野人。野人的头脑里正萦绕盘桓着这样一些可怕的思想,一定吓得毛发倒竖,浑身起鸡皮疙瘩。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克拉克渐渐抑制住激动的心情,开始拿自己和这位衣冠楚楚的英国绅士做比较,结果发现自己在许多方面还有缺陷;发现那个人能够给予小梅瑞姆的,他却无从给予;发现他付出崇高的精神代价而得到的物质享受与这位绅士与生俱来的奢华与豪富简直无法比拟。他怎么敢这样赤身露体、邋里邋遢走到那位美丽的姑娘面前,表白一直深藏在心中的爱情呢?想到他的爱可能在这位纯洁无暇的姑娘身上造成不可挽回的过错,他简直不寒而栗。不过谢天谢地,她总算及时逃脱了命运之神可怕的安排。毫无疑问,她现在已经懂得了深藏在他心中的那种可怕的爱。毫无疑问,她现在恨他,讨厌他,就像自己每每想起对梅瑞姆怀有如此炽热的感情时恨自己、讨厌自己一样。他已经永远失去了她。就像当初确认她已经不在人世一样。尽管他亲眼看见她还活在世上——文明与优雅已经把她变成一个更美丽、更圣洁的姑娘。 从前他爱她,现在他崇拜她。他知道,他永远也得不到她,但是至少还能看到她。他可以远远地望着她,也许还能为她做点儿什么。可是她永远不会猜到这一切是他干的,也不会想到他还活在世上。 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想着他,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着他们一起在丛林里度过的快乐时光。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她会把这一切永远封存在心底而不触动。同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美丽的姑娘就是那个头发蓬乱、半裸体的调皮鬼。在过去那欢乐、懒散的日子里,她在参天大树浓密的枝叶间跳来跳去,玩得那样痛快。而现在,当她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很难说往事的记忆在她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 克拉克十分悲伤,在丛林与平原相交的地方等待梅瑞姆,可是梅瑞姆一直没来。 倒是来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膀大腰圆的高个子男人,他身穿卡其布制服,身后跟着一队皮肤黝黑的武士。那人表情冷峻,嘴角、眼角都流露出深深的悲哀,也许这悲哀太沉重了,连心中的愤怒也无法将它掩盖。 克拉克看见那人从地藏身的大树下面走过。而他,仍然神情冷漠,表情呆滞,在大树上经受内心深处痛苦的煎熬。他看见他一双锐利的眼睛在地上搜索着,而他只顾想自己的心事,两个眸子闪着呆滞的光。他还看见他朝手下的人打了个手势,意思是已经发现要找的线索,然后便向北匆匆地走了,而克拉克仍旧像一尊塑像一动不动地坐在树上,一颗麻木了的心泪泪流血。一个小时之后,克拉克慢慢地向西面的丛林走去。他无精打采,低着头,耷拉着肩膀就像一个让悲伤与痛苦压弯了腰的老人。 贝尼斯跟在黑人向导身后,在稠密的灌木丛中艰难地跋涉。他抱着马脖子,爬在马背上,碰到树枝太低的地方,只好翻身下马,徒步行走。黑人领他走的是一条最近的小路,这条路压根儿就不能骑马。因此走了一天之后,这位年轻的英国绅士不得不扔了他的坐骑,跟着动作敏捷的向导往前走。 这样艰苦跋涉的时候,莫里森·贝尼斯先生一直沉思默想。他在心里描绘着梅瑞姆落到那个瑞典无赖手里之后可怕的命运,越发怒不可遏,真想把马尔宾碎尸万段。可是很快便意识到,正是自己最初那个刻毒的计划,使姑娘陷入如此可怕的境地。而且即使梅瑞姆逃脱汉森之手,回到他的身边,等待他们的也只能是野蛮丛林的苦难。 他还认识到梅瑞姆对于他比他原先想象得还要宝贵。他第一次拿她和他熟悉的那些出身名门、有权有势的女人作比较,惊讶地发现,这位阿拉伯姑娘远比她们更崇高、更值得爱。然后,他由恨汉森变成很自己,并且看清了一位英国贵族少爷在这桩事情上表现出来的丑恶。 就这样,当自己行为的本质昭然若揭,大白天下之后,贝尼斯对这个社舍地位低下的姑娘一时冲动而产主的热情升华为爱情。当他脚步蹒跚,在灌木丛中艰苦跋涉的时候,除了这种新生的爱情,还有另外一种浓烈的感情在心头奔涌,那就是一定要向“汉森”报仇! 他在奢华与舒适中长大,从来没有吃过苦,更没有经受过任何磨难。可是现在,这两样东西与他终日为伴。他在荆棘丛中跋涉,衣衫褴褛,皮开肉绽,不停地催促黑人向导加快速度。尽管疲惫难当,走上十几步就得摔一跤。 贝尼斯之所以表现得这样坚韧不拔,当然因为他一心想报仇,但同时也因为他希望用苦难洗刷自己在姑娘身上犯下的大错。至于把亲爱的梅瑞姆从他一手造成的这场恶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倒一直不抱希望。这一路上似乎只有一个让人丧气的声音伴随着他的脚步:“太迟了!太迟了!”可是另外一个声音鼓舞他前进:“救人是太迟了,报仇可不迟!” 他们直到暮色太浓,看不见脚下的道路才停下来休息。下午,疲倦的向导几次想停下来休息,贝尼斯都威胁说,胆敢休息,马上就把他打死。那家伙被他吓住了。他无法理解,这个白人小伙子头天夜里还吓得要命,一夜之间怎么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要是有机会,那个黑人向导早就扔下他的主人逃跑了。可是贝尼斯看透了他的心思,一直警惕性很高,不给他任何可趁之机。他白天跟他寸步不离,夜晚在为了防备野兽袭击,胡乱垒起的鹿砦里紧挨他睡觉。尊贵的莫里森·贝尼斯先生能在野蛮的丛林里酣然大睡就足以说明,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他身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能够紧挨一位汗臭熏人的黑奴睡觉,足以说明民主精神在他的身上可谓高矣,仅管他过去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早晨,贝尼斯浑身难受、腰酸腿痛。但他决心未改,还是立刻出发去追汉森。他在一条小河旁边打死一只公鹿,因为还没有吃早饭,只好一边抱怨一边停下来煮鹿肉充饥,然后继续在灌木丛生、藤曼缠结的密林里跋涉。 这当儿,克拉克慢慢地向西悠逛,找到了大象坦特常走的那条小路,发现他的老朋友正在树荫下吃草。人猿克拉克寂寞、悲伤,能有他的“大朋友”做伴儿很是高兴。坦特无限深情,用长鼻子把他“抱”起来,放到宽阔的脊背上。以前,他经常这样斜倚在坦特的脊背上,在甜蜜的梦乡度过一个个漫长的下午。 遥远的北方,先生和他的黑人武士正沿着那一条向北逃去的人马留下的足迹穷追不舍,结果离他们想救的那个姑娘越来越远。庄园里,那位把梅瑞姆当作亲生女儿的妇人正在焦急不安地等待“救援队”和姑娘回来。她深信无敌的丈夫一定能把姑娘带回到她的身边。 第二十二篇 血染江河 梅瑞姆奋力搏斗,双手被身强力壮的马尔宾紧紧抓住,动弹不得,希望之火在她的心里熄灭了。她一声没吭,心里明白宿营地里不会有谁来救她。而且,丛林生活的经验告诉她,在这个野蛮的世界里,乞求没有用处。 就在她拼命挣扎的时候,一只手摸到了马尔宾挂在屁股后头的那支手枪。马尔宾把梅瑞姆拖到那堆毯子跟前,梅瑞姆慢慢地握住枪柄把枪从枪套子里面抽了出来。 然后,当马尔宾退到那堆乱哄哄堆在一起的毯子上面时,梅瑞姆猛地从他手里挣脱,用尽全力一推,马尔宾两只脚绊在毯子上,跌了个仰八叉。马尔宾出于本能,伸出一双手在空中抓挠着。与此同时,梅瑞姆举起手枪,对准他的胸膛,扣了一下扳机。 可惜枪膛里没有子弹,马尔宾跳起来向她猛扑过去。梅瑞姆一闪身,就势向帐篷门口跑去。马尔宾伸出魔爪般的大手,把她揪回来。海瑞姆像一头愤怒的母狮子,猛地回转身,紧握枪筒,把那支沉甸甸的手枪高高举过头顶,对准马尔宾的眉心砸了过去。 马尔宾又痛又气,放开梅瑞姆,恶狠狠地咒骂着向后踉跄几步,便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梅瑞姆头也没回冲出帐篷。有几个黑人看见她,想截住她的逃路。可是她手里那支手枪吓住了他们。梅瑞姆趁机冲出鹿砦,向南飞跑,很快便消失在密密的丛林里。 她飞身跃起,爬上一棵大树,脱掉裙子、鞋和长袜。她知道前面有漫漫长路等着她跋涉,穿的衣服太多,只能成为累赘。马裤和短上衣没脱,也仅仅是为了抵御风寒与荆棘的袭击,此外,这两件衣服紧紧箍在身上,不太碍事儿。穿着裙子和鞋可就没法儿在丛林里攀援了。 她没走多远,突然想到,没有用以自卫和打猎的武器,是很难在丛林里生存下去的。离开帐篷之前怎么就没想到把马尔宾腰里的子弹带解下来拿走呢?只要有了子弹她就能打野味,能自卫防身,并且设法回到先生和“mydear”身边。 这样想着,她便拿定主意再返回去搞子弹。她知道这样做要冒很大的风险。可是如果没有用以自卫和搞肉的武器,也还是难以平平安安返回庄园。于是她又转过身向宿营地走去。 她以为马尔宾挨了那么重的一下子,一定已经死了。她希望天黑之后,瞅机会模进他的帐篷,把子弹带搞到手。可是她刚在鹿砦旁边的一株大树上找到藏身之地,就看见那个瑞典人从帐篷里面走了出来。他一边擦脸上的血,一边大骂那些吓坏了的随从,还向他们提了一连串问题。 梅瑞姆看到宿营地的人们倾巢出动去找她,便赶快从树上溜下来,跑过林中空地,钻进马尔宾的帐篷。她搜查了一遍,没有发现弹药,却看见一口木箱,里面装着马尔宾的东西。这口箱子是他提前让工头带到这儿的。 梅瑞姆估计这口箱子里也许装着多余的弹药,便解开捆绑箱子外面那层帆布的绳子,揭开箱盖,翻了起来。箱子里面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信,纸,还有从旧报纸上剪下来的剪报。在这堆破玩意jl里,有一张小姑娘的照片,照片背面贴着从《巴黎时报》上面剪下来的一小块报纸。报纸由于日久年深,已经变黄,上面的字她一个也不认识。可是另一张剪报上面翻印的这个小姑娘的照片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纳闷以前在哪儿见过这张照片呢?突然,她想到,这是许多许多年以前她自个儿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从哪儿来的?怎么会落入马尔宾之手?又怎么会印在报纸上面?那已经褪色、文黄的文字叙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梅瑞姆困惑不解,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照片,半晌才想起自己是来找子弹的。她把箱子翻了个底儿朝天,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一小盒子弹。她只瞥了一眼便认定正是别在腰间的那支手枪用的子弹,忙把盒子装到口袋,又仔细端详起那张让她大惑不解的照片。 她呆呆地站着,难解其中的奥秘。这时,阵阵人声传入耳鼓,她一下子警惕起来。他们离宿营地很近了,瑞典人满嘴的脏话已经清晰可闻。马尔宾,那个迫害她的魔鬼回来了!梅瑞姆跑到帐篷门口,向外面张望。已经太晚了!她被堵在“死角”里了。这个白人和他的三个黑人心腹从林中空地径直向帐篷走来。该怎么办呢?她把照片塞到紧身胸衣里,往左轮手枪里压满了子弹,然后退到帐篷最里面,用手枪封锁了帐篷唯一的通道。马尔宾在帐篷外面停下脚步,梅瑞姆听见他骂骂咧咧,发号施令。他恶狠狠地叫骂了好大一会儿,梅瑞姆趁机寻找一条逃路。她俯身扯起帐篷的帆布“墙壁’响外面张望,发现这边连一个人也没有,连忙从缝隙下面钻了过去。她刚出去,马尔宾结束了他的‘训令”,走进帐篷。 梅瑞姆听见他在帐篷里来回走动,连忙站起来,弯下腰径直跑进后面一座黑人的窝棚。她钻进窝棚之后,回过头瞥了一眼,看见四下无人,确信没有人看见她。这时,从马尔宾的帐篷军传来一阵愤怒的咆哮——瑞典人发现有人曾经在他的帐篷里“翻箱倒柜”。他大喊来人,黑人们“应召”而去,梅端姆趁机冲出窝棚,向离马尔宾的帐篷最远的鹿著跑去。这儿有一棵大树。黑人们嫌它太粗,懒得把它砍掉,现在关键时刻成了梅瑞姆逃跑的“桥梁”。 她看见马尔宾带着他的人马又跑进丛林,不过这回留下一个人看守宿营地。马尔宾向南面搜索,梅瑞姆攀着树枝,向大河荡去。河边有运这伙强盗过河的独木舟。一个姑娘独自驾一条独木舟过河并非易事。可是她必须过河。除此之外无路可走。 停泊独木舟的河岸完全在宿营地那三个“卫兵”的视线之下。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强渡大河只能意味着被马尔宾重新捕获。因此,唯一的希望是等到天黑之后再作计较,除非日落前突然出现什么奇迹。她直盯盯地望着那三个黑人,有一个家伙坐着的姿势很特别,似乎只要她推一条船下水,马上就会被他发现。 不一会儿,马尔宾上气不接下气从丛林跑回到宿营地,然后直奔大河,数岸边停泊的那几条独木舟。他一定是突然想到梅瑞姆姑娘要想回她的保护人那儿.必须过这条大河。他发现船一条也不少,这才放下心来,脸上现出宽慰的表情,回过头对同来的工头以及几个黑人说了几句什么。 黑人们按照马尔宾的指示,把所有的船只都推进大河,只在岸边留下一条。然后,马尔宾喊来宿营地的“卫兵”,不一会儿,这几个人都跳到船里,操起桨,向上游划去。 梅瑞姆极目远眺,直到大河拐弯处葱宠的草木遮住了那绰绰人影。他们走了!这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只有一条船,一只桨。她简直不敢相信运气会如此之好。拖延时间便意味着放弃逃生的希望,她赶快从大树上跳了下来、此时,她离那条独木舟只有十二码远。 大河之上,马尔宾在拐弯处下令所有独木舟立即靠岸。他和工头一起登上河岸,慢悠悠地走着,想找一块能够观察他们留下来的那条独木舟的高地。想到他的神机妙算,马尔宾脸上露出微笑。他深信,姑娘迟早会回来,乘坐那条独木舟过河。他认为,这个天真的姑娘一定不会马上想到这一点。他们也许得在河岸边埋伏一天,甚至两天。不过有一点马尔宾可以肯定:只要她不死,或者不被他留在丛林里的“侦察兵”捉住,她就非走这条路不可。可惜马尔宾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等他登高望远,又看见那条大河时,他的猎物已经坐着船划过了河心。 他转过身拔腿就跑,背后紧跟着工头。上船之后,马尔宾立刻命令黑奴们以最快的速度划船。几条独木舟顺流而下,像离弦的箭,向正在逃奔的姑娘飞驶而去。他们看见梅瑞姆的时候,她离河岸已经不远了。她拼命划桨,下定决心,上岸之前一定不能让他们抓住。梅瑞姆心里明白,只要比他们先上岸两分钟就万事大吉了。因为一旦回到从林,她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甩掉他们。成功的希望很大,现在他们还追不上她。 马尔宾真是个凶神恶煞,他又打又骂,催促黑奴们快划。他已经意识到,姑娘又要从他的魔爪之下逃走了。他站在第一条船的船头上,距离前面那条独木舟还有一百码远。这时,梅瑞姆的船头已经触到河岸。有一株大树浓密的枝叶悬在河面,她纵身一跃,在一片绿荫之间找到了安全之所在。 马尔宾意识到已经无法再把梅瑞姆抓到手,简直要气疯了。他扯开嗓门儿大声叫喊,让她停下来别跑。然后端起步枪,朝正在大树上攀援的那个身材苗条的姑娘仔细瞄准,开了一枪。 马尔宾是个神枪手,在这样近的距离射击更是百发百中。这一次,要不是在手指扣动扳机的一刹突然发生了意外,他也准能打中梅瑞姆。是这个“意外”救了梅瑞姆一条命。原来河床的烂泥里有一根树桩,树桩一头露在水面之上。就在乌尔宾开枪的一刹,船头正好撞在树桩上面,步枪随着船身晃了一下,子弹从梅瑞姆的肩膀上呼啸而过。眨眼之间,她已经在那棵绿荫如盖的大树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从树上跳下来,唇边挂着胜利的微笑。脚下是一片林中牢地,这里过去是一个土著居民的村庄,四周是庄稼地。现在村庄已是一片废墟,只有坍塌的茅屋依稀可见。农田里杂草丛生,先前的村街已经长起小树。荒芜与死寂笼罩着这座被人遗弃的村庄。不过梅瑞姆并没有注意这些,对于她,这里只是一片树木稀疏的荒野,否则她就可以在马尔宾上岸之前,像一阵风,穿枝过叶,进入密林深处。 这些茅屋正因为早已被人遗弃,梅瑞姆才不觉得可怕。然而,她没有看见,破烂的门板后,歪斜的谷仓里,隐藏着不少黑人。他们正用仇恨的目光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开始沿着那条村街向丛林走去,全然没有察觉到危险就要来临。 东面一英里远,一个衣衫褴褛,浑身汗臭、邋里邋遢的男人正沿着不久前马尔宾带梅瑞姆去大河西面那个宿营地的小路艰难地跋涉。茫茫林海,隐隐约约传来一声枪响,他突然停下脚步。走在他前面的向导也停了下来。 “快到了,先生,”他说,声音和举止都透露着一种敬畏。 白人点了点头,示意向导继续前进。他便是莫里森·贝尼斯先生——先前那位衣着讲究、举止文雅的贵公干。他的脸和手都被荆棘划开许多口子,身上的衣服也快成了布条。但是一个全新的贝尼斯,从那血污、泥尘与褴褛的衣衫中脱颖而出。比先前那个纨挎子弟,花花公子不知道要高尚多少倍。 每一个人母之子灵魂与心田都播撒着廉耻心与丈夫气的种籽。埋藏在莫里森·贝尼斯心头的这些种籽,由于他对自己卑鄙行径的悔悟,由于急于纠正他在梅瑞姆姑娘身上犯下的过错,而迅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于是,贝尼斯身上产生了一种质的变化。 他们俩朝枪声传来的方向跌跌撞撞地奔跑着。黑人身上没有武器。贝尼斯因为对他是否忠实于自己有怀疑,所以一直不敢把枪交给他来扛。尽管在这艰苦、漫长的征途中,他有许多次想把“这副担子”推到他的肩上。现在快要到达目的地了,而且知道这位黑人向导的心里也燃烧着向马尔宾报仇雪恨的怒火,贝尼斯把步枪交给了他。他估计马上要发生一场战斗,他也希望能有这样一场战斗,否则就难以报仇。他是个优秀的手枪射手,他要靠这支挂在身边的“轻武器”和敌人厮杀。 就在他俩向目的地艰难推进的时候,前面突然响起一阵密集的枪声。然后,又是几声冷枪,几颗流弹,一阵野蛮的叫喊,最后归于死一样的沉寂。贝尼斯急得要命,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跑。可是,这里到处是纠缠不清的藤蔓,枝叶交错的灌木,走起来比以前困难多了。贝尼斯连着摔了好几个跟头,黑人向导还两次把他领进“死胡同”,他们不得不返回来另辟蹊径。后来在离大河不远的地方他们终于找到一块林中空地。这里曾经是一个富饶的村庄,现在已是一片废墟。 先前的村街上已是草木丛生,一个黑人的尸体躺在血泊之中。他的心脏被一颗子弹射穿,身体尚有余温。可是贝尼斯和他的同伴四处张望也没有发现人的踪影。他们一声不响站在那儿,紧张地听着。 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桨片在水里划动的响声,还有压低嗓门儿的说话声。 贝尼斯穿过废墟,向河岸跑去。黑人向导紧跟在他的身边。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冲破那道绿色的屏障。这时,滔滔大河尽收眼底,马尔宾的“船队”正向对岸的宿营地驶去。黑人立刻认出他那些熟悉的伙伴。 “怎样才能过河?”贝尼斯问。 黑人摇了摇头。岸上没有船,河里是鳄鱼的天下;想游过去,等于自取灭亡。就在这时,他偶尔向河岸下面瞥了一眼,看见一棵大树浓密的枝叶下面有条小船。这条船正是梅瑞姆刚才用以逃生的那条独木舟。黑人拉着贝尼斯的胳膊向那条船指了指,莫里森高兴得差点儿叫了起来。两个人借着那棵大树悬在河面上的树枝的帮助,很快便爬进小船。黑人抓起船桨,贝尼斯把小船推到河里。眨眼间,独木舟便像一支离弦的箭,向对岸瑞典人的宿营地飞快地驶去。贝尼斯蹲在船头,瞪大一双眼睛注视着那些把独木舟一条一条拖到河岸上的黑人。他看见马尔宾从他乘坐的那条小船的船头一步跨上河,然后回转身朝河面上瞥了一眼,一下子看见这条飞驶而来的小船。他脸上似乎现出惊讶的表情,大声嚷嚷着让手下人把注意力都集中到这条独木舟上。 马尔宾站在那儿等待着,一条船两个人,对他还造不成多大的威胁。他只是迷惑不解,想不出这个白人究竟是谁,尽管贝尼斯的独木舟已经到了河心,从岸上望过去,两个人的面孔看得清清楚楚。马尔宾手下的一个黑奴先认出了跟贝尼斯同来的向导。马尔宾也终于清出这个白人便是被他欺骗了的贝尼斯。不过他似乎无法相信这种推理和判断。莫里森·贝尼斯只有一个同伴就能穿过茫茫林海一直追到这儿简直是奇迹。然而奇迹就这样真的发生了。透过满面的风尘,褴褛的衣衫,他终于认出了贝尼斯。不过要想彻底认识这位已经锤炼成一个新人的英国青年,还得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什么使得这位胆小体弱的花花公子,冒着生命危险穿过野蛮的丛林。 这小伙子是来跟他算账、报仇的。这似乎让人难以置信,可是除此而外又没有别的解释。马尔宾耸了耸肩。没什么了不起。在他漫长而又曲折的强盗生涯中,来找他报仇雪恨的人多得是。他在手里掂了掂步枪,等待着。 现在,站在岸上讲话,船里已经听得清清楚楚。 “你要干什么?”马尔宾一边举起步枪,一边厉声喝问。 莫里森,贝尼斯猛地从船头跳了起来。 “要你的命,你这个魔鬼!”他怒吼着,抽出腰间的手枪几乎和马尔宾同时开了枪。 两声枪响过后,步枪从马尔宾手里滑落下来。他发疯似地抓着胸口,踉跄了几步,先是在地上跪下,后来便脸朝下扑倒在地上。贝尼斯也被打中了。他的脑袋朝后抽搐着,站了一会儿,便软绵绵地倒在船底。 黑人向导不知如何是好。如果马尔宾真的被打死了,他倒情愿上岸回伙伴们那儿去。可是如果瑞典人只是受了伤,还是离远一点儿好。他犹豫不决,小船在河心漂流着,他已经对新主人十分钦佩,不能眼看着他要死去而无动于衷。他看见蜡缩在船头的贝尼斯动了一下,然后挣扎着爬了起来。他还活着。黑人连忙把他扶了起来。他手里拿着船桨,站在贝尼斯前面,问他伤在什么地方。这时,河岸上又传来一声枪响,黑人应声倒下,手里还握着桨片,子弹打进他的脑门儿。 贝尼斯慢慢地向河岸转过头,看见马尔宾用胳膊肘子支撑着,爬在地上朝他瞄准。他连忙滚到船底,一颗子弹从头顶呼啸而过。马尔宾的伤口剧烈地疼痛,不但瞄准时需要的时间长了,而且枪打得也没有原先准了。贝尼斯吃力地爬起来,一直爬到船边,右手紧握手枪,准备还击。 马尔宾开了一枪。没有打中。贝尼斯对准河岸的目标,仔细瞄准,河水冲着小船顺流而下。他扣动扳机,随着一道火光,发出一声巨响,马尔宾又中了一颗子弹,巨大的身躯摇晃着倒在地上。 不过他并没有死。他又朝贝尼斯开了一枪,子弹打在船舷的上缘,在贝尼斯脸前溅起一块块碎木片。独木舟被河水越冲越远,尼斯又开了一枪。马尔宾躺在血泊中开枪还击。两个身负重伤的男人就这样你一枪我一枪地对打着,直到贝尼斯的小舟在大河拐弯处消失…… 第二十三篇 又见仇人 梅瑞姆在那条村街上没走多远,二十个身穿白袍的黑人和混血儿从四周的破烂茅屋里钻出来,一拥而上。梅瑞姆转身就跑,几双有力的大手已经把她紧紧抓住。她转过脸刚想跟抓她的人争辩,看见包头巾下一个高个子老头正用严厉的目光瞪着她。 梅瑞姆吓得倒退几步,原来是老酋长! 立刻,童年时代所有的恐惧都重新袭上心头。她站在这个凶恶的老头面前,浑身颤抖,好像一个待决犯站在宣布死刑的法官面前。她知道,老酋长已经认出了她。他对她那张面孔太熟悉了,虽然岁月流逝,服饰全改,她还是没有逃脱他那双老雕般的眼睛。 “这么说,你又回到自己人这儿了,是吗?”酋长咆哮着。“回来讨口饭吃,回来请求保护,是吗?” “让我走!”姑娘叫喊着。“我什么也不要你的。只求你让我回先生那儿去!” “先生?”老酋长几乎跳着脚尖叫起来。然后骂出一大串阿拉伯人常骂的脏话。他知道丛林里所有的坏蛋,包括他自己对这个白人都是又恨又怕。“你要回你那位先生那儿,是吗?这么说,你从我这儿跑了之后,一直躲在他那儿,是吗?那么,是谁要渡河追你呢?那位先生?” “是那个瑞典人。许多年以前,你把他从你的村庄赶跑。因为他跟他的同伙勾结恩比达要把我从你那儿拐走,”梅瑞姆回答道。 酋长的眼睛一下子燃起愤怒的火焰,他命令他的人马立即到河岸边的灌木丛中隐蔽,准备迎头痛击马尔宾和他手下的喽罗。可是马尔宾这时已经上岸,而且已经穿过丛林摸到村口,正瞪大一双眼睛呆呆地看着废墟上演出的这幕令人难以置信的活剧、他自然一眼就认出了老酋长。在这个世界上马尔宾最怕两个人,一个是大庄园那位先生,一个就是这位阿拉伯酋长。看见酋长那消瘦熟悉的身影之后,马尔宾领着他的人马拔腿就跑。因此,等酋长赶到河岸时,他们的船队早已下水。老酋长一声令下,枪声大作,独木舟上有人朝他们打了几枪。阿拉伯老头看看放枪也没用,只好撤回人马,押着梅瑞姆向南面去。 从马尔宾那几条船上射过来的子弹有一颗撂倒站在村街上的一个黑人。这人和另外一个黑人是老酋长留下看守梅瑞姆的。那个还活着的家伙剥下死人身上的衣物和装饰品之后,便把他扔在那儿不管了。这就是后来贝尼斯进村居发现的那具尸体。 这个戏剧性的结局完全出于偶然。原来,酋长带着他的人马一直沿大河向南跋涉。这当儿有一个黑人跑到河边取水,看见梅瑞姆正乘坐一条独木舟向岸边拚命地划了过来。黑人立刻把这件怪事儿报告了酋长——一个白人妇女独自在中非的土地上闯荡。酋长命令大伙儿在那座被人遗弃了的村庄藏好。等那个女人上岸之后,捕获她。因为他总想通过这种办法,捞一笔可观的赎金。以前,他就不止一次通过这种办法搞到大把大把的金币。这种钱来得容易。可是自从大庄园那位先生治理这块土地,这种好事儿就不容易碰到手了。他甚至不敢在大庄园方园二百英里抢土人的象牙。后来,等那个年轻女人上岸并且走进他的伏击圈之后,他手下的人便一拥而上,使她成了网中之鸟。老酋长这时才认出她原来是许多年前,他残酷虐待过的那个姑娘。现在他一分钟也不想耽误,马上就要恢复他与梅瑞姆过去那种“父女”关系。他很快便找机会,朝姑娘脸上打了一拳。他本来可以让一位仆人腾出坐骑让她骑或者和谁合骑一匹马,可是老头子硬逼着她徒步走。他好像为自己又发现了一个折磨她、让她丢脸的新办法而洋洋自得。梅瑞姆知道他手下那帮喽罗没有一个人对她表示同情,也没有一个人出面保护她——即使他们有这种愿望也不敢。 他们整整走了两天,终于来到她小时候十分熟悉的那个村庄。她被推进结实的栅栏门之后,第一眼看见的便是那个掉光了牙齿的老太太玛布诺——她小时候的保姆。这些年在大庄园过的日子仿佛是一场梦。如果不是身上这套衣服,不是已经长成一个健壮的大姑娘,她自己或许相信真是南柯一梦。这里的一切还是她离开时的那副样子。虽然有几个老人死了,但是长大了的年轻人还像他们的老人一样凶狠、卑劣。从梅瑞姆逃走以后,酋长又收留了几个阿拉伯小伙子。否则,这儿的一切都跟先前没有两样。当然,还有一个变化,那就是没有了吉卡。她很想念吉卡,就像那个象牙雕刻的娃娃是她身上的一块肉,是她最亲的亲人。她想念这位衣衫褴褛的“女友”。她曾经向她倾诉过那么多的痛苦,跟她分享过短暂的欢乐。哦,吉卡!她那瘦弱的四肢,鼠皮做的外衣!她虽然那么邋遢,可又那么可爱! 没跟酋长出去的村民们都围着梅瑞姆看热闹,他们看见她穿着“奇装异服”,都觉得很好笑。有的人还依稀记得她小时候的样子。玛布诺看见梅瑞姆,龇牙例嘴装出一副很高兴她回来的样子。可是一想起这个老妖婆在她身上施过的淫威,梅瑞姆不由得浑身颤抖. 那几个新来的阿拉伯人里有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名叫阿布杜尔·卡玛克。他个子挺高,长得也挺英俊,可是浑身上下似乎有股邪气儿。他总是贪婪地望着梅瑞姆。毫不掩饰对她的赞赏,直到老酋长过来撵他,才满脸不高兴地从梅瑞姆身边走开。 人们的好奇心终于都满足了,一个个扬长而去,只剩下梅瑞姆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那儿。跟过去一样,梅瑞姆可以在村子里随便走动,因为栅栏又高又结实,几道栅门都有人日夜把守,老酋长知道她插翅难飞。她还像过去那样,不愿意跟那些凶狠的阿拉伯人呆在一起,更不愿意和酋长的应声虫——那些卑劣的黑人为伍。因此,她还像小时候那样,独自躲在一个僻静的角落。过去,她经常在紧挨栅栏的那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下面和亲爱的小吉卡玩过家家。可是现在那棵大树被砍掉了。梅瑞姆自然猜得出其中的原因——那天,克拉克就是从这棵大树上面跳进栅栏里,打倒老酋长,把她从悲惨与痛苦的生活中救出来的。 栅栏里还有些低矮的灌木丛,梅瑞姆坐在绿荫下面想心事。想起第一次和克拉克相遇,以及以后许多年他像大哥哥一样照顾她,保护她,梅瑞姆心里升起一般幸福的暖流。已经好几个月了,克拉克没有像今天这样总在她的脑海里出现。对于她,他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亲切,更宝贵。她责怪自己为什么不能对深藏在记忆之中的克拉克保持始终不渝的爱情与忠贞呢?这时,那位花花公子莫里森·贝尼斯又出现在她的脑海之中。她心烦意乱,问自己难道真的爱这个似乎是无懈可击的英国青年吗?她想起伦敦的繁华,想起他给她讲那些闻所未闻的故事时,神采飞扬的样子。她试图在心里描绘自己在那个繁华都市的上流社会里被赞美、受尊敬的情景。那是莫里森替她描绘的充满魅力的图画。可是那位丛林里的阿多尼斯1结实、健美、半裸着的身影不时在她的眼前晃动,完全破坏了那美好的意境。 1阿多尼斯[adonis]:希腊神话中爱神阿芙罗狄蒂所恋的美少年。 梅瑞姆一只手按着胸口,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纤细的手指触到了她从马尔宾的帐篷里找到的那张照片硬硬的轮廓。她从怀里掏出照片,仔细端详起来。她断定照片上的小孩儿是她。她把那张照片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认真研究了一遍,发现那件特别漂亮的裙子的花边下面露出一条项链,项链上面还挂着一个金属小盒子。梅瑞姆眉头紧皱,好像想起了久远的往事。难道这样一朵幽香四溢的“文明之花”会是阿拉伯老酋长的女儿?绝对不可能!还有那个金属小盒子,梅瑞姆是见过的。她没法儿否认自己的记忆。这个小盒子确确实实是她自个儿的。那么,她的身世到底隐藏着多少奥秘呢? 她正这样全神贯注地研究那张照片,突然觉得有人站在背后——一他是悄无声息地走到她身边的。她刚把照片塞到怀里,一只大手已经重重地落在她的肩上。她吓得目瞪口呆,以为一定是酋长,发现了她的秘密,只好硬着头皮等他拳打脚踢。 没有拳头朝她打过来。她掉转头,看见站在身后的原来是那个阿拉伯小伙子阿布杜尔·卡玛克。 “我看见了,”他说。“你刚才藏了一张照片。那照片是你小时候拍的,一个很小的小孩儿。我可以再看一看吗?” 梅瑞姆连忙从他身边躲开。 “我会还给你的,”他说。“我早就听说过你,知道你并不爱你的父亲,那个老酋长。我也不喜欢他。我不会出卖你的。让我瞧瞧吧。” 在这群凶残的敌人里,梅瑞姆没有一个朋友,于是她紧紧抓住阿布杜尔·卡玛克递给她的这根“稻草”。也许他会给她友谊。而且,反正照片已经让他看见了,如果不是朋友,他迟早会把这件事告诉酋长,再让酋长把照片抢走。现在如果满足了他的要求,他或许会说话算话,看完再还给她。想到这儿,她从怀里掏出照片,递给他。 阿布杜尔·卡玛克十分仔细地察看着那张照片,还和坐在地上仰面朝天望着他的姑娘细细地比较。后来,他慢慢地点了点头。 “是的,”他说,“是你。可你是从哪儿搞到的呢?而且酋长的女儿,小时候怎么会穿异教徒的衣服呢?” “我不知道,”梅瑞姆回答道。“以前我从来没见过这张照片,这是一两天前从瑞典人马尔宾的帐篷里找到的。” 阿布杜尔·卡玛克扬了扬眉毛。他把照片翻过来,看见贴在背面的剪报,一下子睁大了一双眼睛。他能看懂法文,尽管很吃力还是看得懂的。他到过巴黎,在沙漠地区的乡亲们组建的一个杂耍班子里呆了六个月。他利用这个机会学了不少文明社会的习惯,学了点儿语言,还学了许多法国人的坏毛病。现在他学到的知识派上了用场。他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读那张已经变黄了的剪报,一双眼睛不再瞪得老大,而是眯成一条缝,显得阴险、狡诈。读完之后他直盯盯地看着姑娘。 “你看过这张剪报吗?”他问道。 “这是法文,”她回答道。“我看不懂。” 阿布杜尔,卡玛克站在那儿默默地凝视着眼前这位姑娘。她非常美。就像见过她的别的许多男人一样,他也想把她弄到手。后来他单腿跪下,凑到她的面前。 阿布杜尔·卡玛克突然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如果梅瑞姆姑娘对剪报的内容还一无所知,他这个主意就能成功,要是知道这里面的奥妙,那当然一切就都完了。 “梅瑞姆,”他轻声说,“今天之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可是第一眼看见你,我的心就告诉我;我将永远是你的仆人。你不了解我,但我希望你能相信我。我可以帮助你。你恨酋长,我也恨他。让我带着你从他这儿逃走吧。我们可以一起到大沙漠去,我的父亲是那儿的酋长,比你的父亲厉害多了。跟我走吗?” 梅瑞姆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她不愿意伤害这个唯一能给她以保护和友谊的阿拉伯人,可是又不能接受他的爱情。阿布杜尔·卡玛克见她一言不发,以为姑娘同意他的要求,一下子把她搂了过去。梅瑞姆使劲儿从那两条铁臂中挣开。 “我不爱你,”她大声说。“可我也不想恨你。你是这儿唯一对我表现出一点善良的人,我会慢慢地喜欢你,但绝不能爱你。” 阿布杜尔·卡玛克站起身来。 “你会学会爱我的,”他说。“因为不管你是否愿意,都逃不脱我的手心儿。你恨酋长,就不会把这件事讲给他听,你要是胆敢走漏一点风声,我就把照片的事告诉他。我恨酋长,而且……” “你恨酋长?”他们身后突然传来一个严厉的声音。 梅瑞姆和阿拉伯小伙子一起回过头,看见酋长在离他们几步远的地方站着。阿布杜尔手里还拿着那张照片,看见酋长,连忙揣到怀里。 “是的,”他说,“我恨酋长。”话音刚落小伙子扑上去,猛地揍了老头一拳。然后拔腿就跑。他的马拴在一根木桩上,早已备好鞍子。因为阿布杜尔·卡玛克本来要骑马打猎,后来看见梅瑞姆姑娘一个人呆在灌木丛旁,才溜到这儿的。 阿布杜尔·卡玛克翻身上马,朝栅栏门飞驰而去。老酋长被这一拳打昏了头,等弄明白怎么一回事,小伙子早已无影无踪。他跌跌撞撞爬起来,大声叫喊着,让手下那帮乌合之众截住阿布杜尔。十几个黑人扑过去,想拦住这位马背上的骑手。阿布杜尔一边向栅门疾驰,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长枪,把敢于阻挡他的人打得七零八落。还有的人被他的马撞倒在地上,碰得头破血流。不过看起来他很难逃脱老酋长布下的罗网,有两个黑人已经开始关那两扇笨重的栅门。阿布杜尔·卡玛克放开缰绳,纵马疾驰,然后举起手中的步枪开了两枪,关门的黑人应声倒下。“沙漠之子”高兴得大声叫喊着,把手里的步枪举过头顶,在马背上转过脸对那些还想追赶他的黑人哈哈大笑,眨眼间便冲出酋长的村庄,在茫茫林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酋长气得七窍生烟,立刻下令追赶阿布杜尔·卡玛克。然后气冲冲地回到梅瑞姆蜷缩着的灌木丛旁边。 “照片呢?”他大声叫骂着。“那个狗东西说的是什么照片?在哪儿,马上交出来!” “让他拿走了,”梅瑞姆闷闷不乐地回答道。 “是张什么照片?”酋长厉声喝间,一把揪住梅瑞姆的头发,把她拖起来,恶狠狠地摇晃着。“快说!是张什么照片?” “是我的照片,”梅瑞姆说。“小时候照的。是从瑞典人马尔宾那儿偷来的。照片背面贴着一块旧报纸。” 酋长气得脸色煞白。 “报上印着什么?”他压低噪门儿问。 “我不知道。那是法文,我看不懂。” 酋长好像松了一口气,甚至差一点儿笑了起来。他转身走了,没再打梅瑞姆,临走前警告她,不能对任何人提起照片的事,除了他和玛布诺。阿布杜尔·卡玛克沿着商队常走的那条小路,向北飞驰而去。 独木舟从身负重伤的瑞典人的视野与射线之内消失之后,莫里森先生十分虚弱地躺在船底,昏迷了好长时间。 直到半夜他才完全苏醒过来。他仰面朝天躺着,望着满天星斗,绞尽脑汁想自己到底在哪儿,为什么身体下面的木板轻轻地晃动,为什么星星的位置变得那么快,那么不可思议,难以捉摸。起初他以为是在做梦,使劲摇了一下脑袋,想从梦境中摆脱。伤口的剧痛一下子使他想起向天发生的事情,而且意识到他正躺在一条独木舟里,在非洲某条大河上漂流—一只有他一个人,而且身负重伤。 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坐了起来。觉得伤口不像先前想象得那么痛。他小心翼翼地摸身上的伤口,发现已经不流血了,心想,也许只是伤了皮肉,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果几大之内还不能行动,那就只能意味着死亡。因为他的身体太虚弱了,根本不可能去寻找食物。 他由自己心中的烦恼想到梅瑞姆的处境。他当然相信,在他试图接近马尔宾的宿营地时。梅瑞姆一直被扣押在瑞典人的帐篷里,可她现在的情况如何,就很难知道了.而且即使那个坏蛋因为伤势过重死了,梅瑞姆的处境就会好一点吗?她不还是在马尔宾那些凶残、野蛮的喽罗手心里吗?梅瑞姆被侮辱、被蹂躏的可怕情景就像一把火,烧着贝尼斯的心,他痛苦万状,一双手紧紧地捂着眼睛,似乎这样就可以驱除那可怕的幻觉。他心里清楚,是他把梅瑞姆推进了火坑,是他那邪恶、卑鄙的欲望把一个纯洁无邪的姑娘从给她以保护和慈爱的先生手里抢走,送给了马尔宾这个衣冠禽兽,和他手下那些地痞无赖。现在他深深地认识到自己在梅瑞姆姑娘身上犯下了滔天大罪,然而,要想补救已经为时太晚.是的,已经为时太晚!可也只有这时,他才感觉到对这个被他毁了的姑娘生出一种新的爱。这是一种远比情欲、色欲、热情更崇高、更强烈的感情,这种情感像一团火,在他的心中燃烧。 莫里森·贝尼斯还没有完全意识到他内心深处发生的这种变化。如果有人说他具有充满骑士精神与道德之心的灵魂,他一定会大发雷霆。他明白,他想把梅瑞姆拐带到伦敦,完全是人性中邪恶与兽欲的表现。尽管那时候,他总是拿因为太爱梅瑞姆姑娘而失去了理智,忘记了道德规范替自己开脱。而现在,一个全新的贝尼斯在血与火的煎熬中诞生了!他再也不会困难以抑制的私欲而做出对不起别人的事情。他所经受的精神上的折磨,使得他的道德之心进一步发扬光大;悲伤与懊悔使得他的灵魂与思想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净化。 他现在一心想赎清自己的罪过,他要回到梅瑞姆的身边,为了保护她,情愿献出自己的生命。他的目光开始在独木舟搜索,想找到船桨。尽管伤势很重,浑身无力,他还是下定决心,立刻付诸行动、可是船桨不见了。他向河岸张望着,天上没有月光,丛林像一座漆黑可怕、深不可测的迷宫。可是贝尼斯的心弦没有因恐惧而震颤。他甚至压根就没想自己。 他只想着梅瑞姆的危险。 他吃力地跪起来,挣扎着爬到船舷,用手使劲划水,尽管很累,而且身上的伤口疼痛难忍。他还是咬着牙坚持着。独木舟一点一点向河岸靠近。莫里森听见前面有一只狮子在怒吼、那吼声震耳欲聋,贝尼斯估计独木舟离河岸一定已经很近了。他把步枪放到身边,没有停止划船。 仿佛过了很久,精疲力竭的贝尼斯,才觉得有树枝跟小舟擦肩而过,还听见河水冲刷大树枝叶的哗哗声。贝尼斯探起身子,紧紧抓住一根绿叶繁茂的粗树枝,狮子又吼叫起来,这回离他更近了。贝尼斯心想。这位兽中之王一定一直沿着河岸奔跑,单等他上岸时,把他吃掉。 他试了试那根树枝是否能经得住他的重量。树枝很粗,上去十来个人也没问题。然后他一个海底捞月,从船底提起步枪,挎到肩上。贝尼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到那根树枝上面。他的一双脚刚离开船底,小舟便顺流而下,在黑黝黝的河面上永远消失了。 这下子,他可是过河拆桥了。现在眼前只有两条路;要么顺着树枝往上爬,要么跌到大河里。他拼命挣扎想抬起一条腿,骑到树枝上,可是力不从心,他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他就这样,悬在半空中,觉得力气像退潮的海水正一点一点地离他而去,心里明白,必须马上爬上去,否则就为时太晚了。 突然,狮子好像在他的耳边大叫了一声,贝尼斯抬起头,看见不远处有两盏灯闪闪烁烁——兽中之王正站在河岸上直盯盯地望着他,等待这块送到嘴边的肥肉。哦,贝尼斯心里想,让它等着吧!狮子不会上树,我只要爬到树上,就平安无事了。 这时,英国小伙子的一双脚几乎挨到水面上了,不过他并不知道。因为头顶和脚底都是一片漆黑。不一会儿他便听见河面上响起一阵哗啦啦的水声,什么东西猛地撞了一下他的脚。然后几乎同时,听到一个可怕的声音——鳄鱼咬牙切齿的咯咯声。 “天哪!”莫里森·贝尼斯大叫一声。“差点儿让这个混蛋咬住我!”他拼命挣扎着往高处爬,可是最后一次努力的结果表明,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一直燃烧着的希望之火渐渐熄灭了。他觉得力量正从已经麻木了的手指尖一点一点地消失,身体又向河面慢慢地滑去,鳄鱼的大嘴,可怕的死亡正在那儿等待着他。 这时,他突然听见头顶的树叶哗哗哗地响了起来,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枝叶间移动。他紧抱着的那根树枝好像在突然增加的什么东西的重压之下向下弯曲,而且从它弯曲的程度看,这个东西份量还不轻。可是贝尼斯还是紧抱树枝不放。无论是来自“天国”的死神,还是在“地狱”里等待他的死亡,他都不会轻易向它们投降。 他觉得一只手被一样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踩了一下,然后漆黑的夜色中什么东西向他府下身,一下子把他拉到大树浓密的枝叶之中。 第二十四篇 恶有恶报 克拉克懒洋洋地舒靠在大象坦特的脊背上,在死一样寂静的丛林里。向西南方慢慢地走着。他一天只走几英里。因为没有特别的去处,而且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供他这样闲逛。也许他本来可以走得更快一点,可是总有一个念头折磨着他——每向前迈一步,都离梅瑞姆远一步。梅瑞姆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是他的爱人了,这倒是真的。可是在他的心目中,她还像以往任何时候那样亲切,那样宝贵! 阿拉伯酋长捕获梅瑞姆之后,克拉克看见了这伙匪帮。虽然好几年没来过这边,他还认得出这群亡命之徒。但是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交道可打,克拉克没想跟踪这个坏老头。他只想远远地离开这些人,离开任何人。巴不得永远不要看到人的面孔。人,只能给他带来悲伤和痛苦。 看见大河,他想提几条鱼尝鲜,便蹒跚着走到河岸边,用他自己发明的办法捕了几条鱼,生吃了。夜幕降临之后,他蜷缩在下午坐在上面捕鱼的那棵大树上睡起觉米。雄狮努玛的吼叫声搅了他的好梦,他睁开惺松的睡眠刚想呵斥这位不安分的邻居,注意力突然被另外一样东西吸引过去。他仔细听着,心想大树上是不景还有别的什么动物?没错儿,他清清楚楚听见,在他下面那棵树枝上,有人正拚命往上爬。不一会儿克拉克又听见鳄鱼咬牙切齿的咯咯声,然后是贝尼斯的惊叫:“天哪!差点儿让这个混蛋咬住!”克拉克觉得这个声音十分熟悉。 克拉克向下瞥了一眼。黑暗中,河面闪着微光,他看见一根很低的树枝上面吊着一个人。他十分敏捷地爬下去,觉得脚底下有一只手。他弯下腰,一把把那人揪起来,拖到大树浓密的枝叶里。那人无力地挣扎着,还打了他几下。可是就像大象坦特不把蚂蚁的进攻放在眼里一样,人猿克拉克对这个小伙子的拳脚也毫不在意。他把他背到一根比较安全也、比较舒服的树杈上之后,让他背靠树干坐了下来。努玛还在树下怒吼,因为有人抢走它到嘴的肥肉气得七窍生烟。克拉克用猿语大声叫骂。什么“吃臭肉的绿眼睛”、“魔鬼的兄弟”、“贪婪的鬣狗”,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莫里森·贝尼斯听了断定他是当了大猩猩的俘虏。他摸了摸别在腰里的手枪。就在他从枪套里抽那把手枪的时候,仿佛从半空中响起一句绝对纯正的英语:“你是谁?” 贝尼斯吓得差点儿从树上掉下去。 “天哪!”他惊叫道。“你是人?” “你以为我是什么?”克拉克问道。 “大猩猩,”贝尼斯老老实实承认。 克拉克大笑起来。 “你是谁?”他又问道。 “我是一个英国人,名叫贝尼斯。可你到底是什么人?”莫里森·贝尼斯问。 “大伙叫我杀手,”克拉克回答说.他把阿卡特当年给他起的名字译成英文告诉贝尼斯。莫里森·贝尼斯瞪大一双眼睛,想透过浓重的夜色,看一看这个怪人长得什么模样。克拉克又问:“你就是上次在东边那块大平原和丛林相连的地方吻那个姑娘的小伙子?那一次有只狮子向你们扑了过去。” “正是,”贝尼斯回答道。 “你来这儿干么?” “那个姑娘被人拐走了,我想把她救出来。” “被人拐走了?”克拉克大吃一惊,这句话就像枪膛里射出的一粒子弹。“是谁把她拐走的?” “瑞典商人汉森。”贝尼斯回答道。 “他在哪儿?” 贝尼斯把这一天里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对克拉克讲了一遍。这时。天边露出第一缕晨曦。克拉克让这个英国小伙子在树上舒舒服服躺下,给他灌满水壶,又搞来许多野果,然后跟他告别。 “我要去瑞典人的宿营地,”他郑重其事地宣布。“很快就能把那个姑娘带到你这儿。” “那么,我也去,”贝尼斯坚持说。“这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义务。因为她将成为我的妻子。” 克拉克一时语塞,心好像被刀子割了一下,半晌才说:“你受伤了,走不了。我一个人走,就快多了。” “那么,你走吧,”贝尼斯回答道。“我在后面跟着。这是我的权利和义务。” “随你的便,”克拉克耸了耸肩说道。如果小伙子非要去找死,他也管不着。他真想把他给杀了,可是为了梅瑞姆他不能这样做。如果她爱他。他只能尽力保护他。可是现在的问题是,他根本不听劝,非要跟他一起走,而且马上就行动起来。 就这样,克拉克向北飞奔而去,身负重伤的贝尼斯一瘸一拐。在后面艰难地跋涉,很快便被他远远地甩在后面。贝尼斯刚走了两荚里远,克拉克就已经来到马尔宾宿营地对面的河岸。下午晚些时候,这位英国小伙子还在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因为精疲力场不时停下未歇口气。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他连忙藏进路边的灌木丛里,不一会儿便看见一个身穿白袍的阿拉伯人飞驰而过。贝尼斯没有惊动这位骑手。因为他听人说过这种从北方来的阿拉伯叛教者心肠狠毒,跟他们交往无异于和毒蛇、豹子交朋友。 阿布杜尔·卡玛克在北面的丛林里消失之后,贝尼斯又开始了艰苦的跋涉。半个小时以后,他又听见一阵鼓点一样急促的马蹄声。不过这一次来的人很多,他连忙寻找一个可以藏身的地方,碰巧正走进一片林中空地,周围既无灌木,又无草丛。贝尼斯只好忍着伤痛,慢慢地跑了起来——一这已经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能尽到的最大努力了。可是,没等他跑进空地对面的莽林,一队身穿白袍的骑手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 他们看见他都用阿拉伯语叫喊起来。叫了些什么贝尼斯当然无从得知。眨眼之间,匪徒们已经把他包围起来,又是威胁,又是叫骂。贝尼斯听不懂他们的问题,他们也不懂他的英语。后来,这些家伙显然不耐烦了,头儿命令两个喽罗去抓他。那两个家伙立刻从命,下了他的枪,让他爬到一匹马上。然后,大队人马又去追赶阿布杜尔·卡玛蒂,只留下那两个士兵押着贝尼斯向南去了。 克拉克来到河岸,看见对面就是马尔宾的宿营地,可是如何渡河成了难题。他看见鹿砦里人们出出进进,显然。“汉森”还在这儿——克拉克自然不知道,这位劫持梅瑞姆的“汉森”正是马尔宾。 究竟怎么过河呢?就连克拉克这样的鲁莽英雄也不敢从河里游过去,那等于自取灭亡。他想了一会儿,转过身急匆匆跑进丛林,发出一声奇怪的刺耳的尖叫。他叫一声,停下来听一会儿。仿佛等待什么人对他这古怪的呼唤做出回答。就这样他边叫边走,一直走到密林深处。 后来,他终于听到应和的声音,那是一头公象发出的吹喇叭似的叫声,不一会儿大象坦特便应召而来,它高举着长鼻子,扇动着大耳朵,站在克拉克的面前。 “快!坦特!”人猿大声叫喊着。坦特用长鼻子“抱”住克拉克,把他放到自己的头顶。“快走!”克拉克又喊了一声,这只巨大的厚皮动物,迈万笨重的四蹄,在丛林里奔跑起来。克拉克的一双光脚丫踢他的面颊,给它指路。 克拉克把他巨大的坐骑领到西北面。距离瑞典人的宿营地大约一英里远的河岸边。他知道这儿有个大象可以涉水过去的地方。坦特没有犹豫,驮着它的朋友走进大河,长鼻子直刺蓝天,像一条勇敢的战舰,向对岸“驶”去。有一条胆大的鳄鱼企图袭击它。坦特猛地从头顶收回灵巧的长鼻子,潜到水下,拦腰卷起这个不识时务的家伙,然后轻舒长鼻,一下子把鳄鱼扔到一百英尺开外的河面上。就这样,克拉克脚板也没湿,便过了这条滔滔滚滚的大河。 然后,他们掉转头向商走。坦特甩开大步,一步一个脚印地、扎扎实实地走着。它神情冷峻,步态虽然看起来不大稳当,但一往无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挡住它的去路,就连丛林里的大树也不在话下。有时候,树枝太低,克拉克不得不从坦特的脑袋上跳到树上,自个儿荡着树枝前进。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一片林中空地;这儿便是那个坏透了的瑞典人的宿营地。面对凶恶的敌人。大象没有踟躇不前。宿营地的大门在东边,面对大河。坦特和克拉克是从北面来的。这边没有门。坦特和克拉克不管三七二十一,径直向前走去。 人猿一声令下,大象举起灵敏、柔软的长鼻子,向到处是刺的鹿砦,大步走去,仿佛那是一片平地。茅屋前蹲着十几个黑人,听见这一阵哗哗拉拉的响声部惊讶地抬起头。看见大象坦特,他们惊叫一声,拔腿向大门跑去。坦特本想追过去,它恨人,以为克拉克来就是要杀这些坏蛋。可是人猿把它喊了回来。他引它向空地正中的一座帆布帐篷走上。梅瑞姆和劫持者一定在这儿。 马尔宾正躺在帐篷前面的吊床上。吊床上面有一把遮阳伞。他伤口很痛,流了不少血,身体十分虚弱。听见仆人们尖叫着朝宿营地门口跑去,他惊慌地抬起头。这时,一只巨象已经像一堵高墙,兀然屹立在面前。侍候他的仆人,对主人既不忠诚又没感情,看见大象,拔腿就跑,只留下马尔宾一个人躺在吊床上,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大象在高吊床两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马尔宾吓坏了,一个劲儿地哼哼。他身体太弱,没法儿逃跑。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这个庞然大物那双愤怒的血红的小眼睛。等待死神到来。 然后,他十分惊讶地看见,大象的脊背上爬下一个人来。马尔宾一眼认出他就是那个与巨猿和狒狒为伍的野人。他曾经放了狒狒。并且带领那群如狼似虎的魔鬼袭击他和詹森。马尔宾吓得浑身哆嗦。 “那个姑娘哪儿去了?”克拉克用英语厉声喝问。 “什么姑娘?”马尔宾问道。“我这儿没有姑娘。有几个仆人倒是带着他们的老婆,你是想要她们当中的哪一个吗?” “那个白人姑娘,”克拉克说。“不要说谎。你把她从她的朋友那儿诱拐到了这个鬼地方。告诉我,现在你把她藏到哪儿了?” “不是我干的!”马尔宾大声说。“是一个英国人雇我干的。他想把她拐带到伦敦。她也愿意去。那家伙的名字叫贝尼斯。如果你想知道姑娘在哪儿,问他去好了。” “我刚从他那儿来,”克拉克说。“他派我来找你。那个姑娘不在他那儿。现在,不要再撒谎了,把真话告诉我。她在哪儿?”克拉克满脸杀气,向前跨上一步。 马尔宾吓得直往后缩。 “我告诉你!”他大叫着。“只要不杀我,我把什么都告诉你!我是把这个姑娘带到这儿来着。不过是贝尼斯劝她离开她的朋友的。他答应跟她结婚。他不知道这个姑娘的来历,可我知道。我还知道,谁要是把她送回到她的亲人那儿,就能得到一笔巨大的赏金。我只是想得到这笔钱。可是她跑掉了,是坐了我的一条独木舟过河的。我追她,没想到酋长在河对岸。酋长捉住她以后,就朝我开枪。我只好又退回到宿营地。后来,贝尼斯来了,因为丢了那个姑娘大发雷霆,还拿枪打伤了我。如果你想要那个姑娘,就去找酋长要人。从童年起,她就是他过继的女儿。” “她不是酋长的女儿?”克拉克问。 “当然不是,”马尔宾回答道。 “那么,她到底是谁家的姑娘?”克拉克问。 马尔宾看到有空子可钻。也许他可以靠自己掌握的秘密换回一条命来。他心里明白,这个野蛮的人猿绝不会因为杀了他而感到什么内疚。 “等你找到她,并且答应不杀我,再分给我一半的赏线,我就告诉你,”他说。“如果杀了我,你就永远无法知道这个秘密了。因为除了我,只有老酋长知道。而他到死也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至于姑娘,她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 “你刚才说的如果都是实话。我会饶你一条命的,”克拉克说。“我现在就去首长的村庄,如果姑娘不在那儿,回来再杀你不迟。至于所谓身世之谜等我找到她之后,如果她想知道,我们再跟你讲价钱。” “杀手”的目光和他说“讲价钱”这几个字时的语气,都让马尔宾心里不安。显然,除非想办法逃走,这个魔鬼肯定既要掏走他的秘密,又要夺走他的性命。他希望他和他那位目光凶狠的伙伴赶快离开这儿。那个庞然大物像一座山高踞于他的面前,一双邪恶的小眼睛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把马尔宾搞得十分紧张。 克拉克走进瑞典人的帐篷,想进一步证实一下梅瑞姆到底在不在这儿。他消失在帐篷里面之后,坦特仍然直盯盯地望着马尔宾,还又向前跨上一步、大象的视力不好,可是这头巨象显然第一眼看见这个黄胡子白人,心里就产生了疑问。现在它又把那根蛇一样的长鼻子向瑞典人伸了过去,马尔宾吓得直往后缩。 大象在吓坏了的马尔宾身上嗅来嗅去,然后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一双眼睛骤然间迸射出逼人的光芒。它终于认出眼前这个白人就是许多年以前杀死它妻子的坏蛋。大象坦特不会忘记也不会原谅。马尔宾看出这个庞然大物已经露出杀机。他尖叫着喊克拉克:“来人啊!救命啊!这个魔鬼要杀我了!” 克拉克从帐篷里跑出来,看见愤怒的大象已经用长鼻子缠住了马尔宾,然后连床带那把遮阳伞一起举到半空中,克拉克一个箭步跨过去,喝令坦特放下马尔宾。可是此时此刻要想让坦特服从他的命令,真好比让河水倒流。坦特灵巧得像一只猫,原地转了一圈,蓦地把马尔宾扔到地上。然后又像猫一样迅速跪到地上,一边愤怒地吼叫。一边用有力的牙齿一下一下地戳着俯卧在地上的马尔宾。等它确信这滩肉泥已经连一个生命的火星也没有了,才把血肉模糊的斯文·马尔宾和阳伞、吊床一起举起来,扔到鹿砦外面的丛林里。 克拉克站在那儿不无遗憾地看着这场他本来想避免的悲剧。倒不是因为他对这个瑞典人有什么好感。事买上,他对这个坏蛋只有满腔的仇恨。他只是为了得到这家伙藏在肚里的秘密,想暂且留他一条活命。现在,从马尔宾这儿打听梅瑞姆身世之谜的希望已经完全没有了。除非老酋长坦白交待,这个秘密恐怕永远都不会公诸于世了。而克拉克对老酋长说真话并不抱多少希望。 人猿克拉克虽然刚才目睹了大象坦将如此残酷地杀死一个人,对这个庞然大物他却没有丝毫恐惧。他打了一个手势让坦特过来。再把他放到脑袋上。坦特按照他的吩咐走了过来,规矩得像一只小猫。它伸出长鼻子,把“杀手”举起来,轻轻地放到自己的头顶。 马尔宾手下那帮乌合之众从他们的藏身之地亲眼看到了主人惨死的情景,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现在看见这位从来没有见过的白人武士居然敢高踞于这只凶恶的大象的头顶之上,都惊讶得目瞪口呆。克拉克并没有注意灌木丛中惊讶的目光。他端坐在大象头顶,沿看来时走过的那条路回到丛林,眨眼之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十五篇 烈火真情 酋长怒视着两名武士从北边押解回来的这个俘虏。他派那帮人去追阿布杜尔·卡玛克,没成想,他们没抓回他的前任中尉,反而送回个身负重伤、没有用处的英国人。这帮蠢货为什么不把他就地正法,送上西天呢?他简直是个身无分文、一钱不值的要饭花子,大概是迷了路,才转悠到这儿的、酋长怒气冲冲,十分凶狠地望着他。 “你是什么人?”他用法语问。 “我是出生在伦敦贵族世家的莫里森·贝尼斯,”俘虏回答道。 老酋长一听莫里森是个贵族子弟,立刻想到可以趁机敲竹杠捞一笔赎金。于是,他虽然对贝尼斯的态度没有改变,目的却有了变化。他要进一步把他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你偷偷摸摸到我的领地干什么来了?”他咆哮着问。 “我还不知道原来非洲归阁下您管,”莫里森·贝尼斯轻蔑地说。“我是来找一个被人从朋友那儿拐走的年轻女人。我被那个拐她的坏蛋打伤之后,躺在一条独木舟里,一直漂流到这一带。上岸后,本来打算再到那个坏蛋的宿营地找她,结果落到了你们手里。 “一个年轻女人?”酋长问。“是她吗?’”他朝左面靠木头栅栏的灌木丛指了指。 贝厄斯顺着酋长的手指望过去,一双眼睛睁得老大,原来梅瑞姆正背朝他盘腿坐在地上。 “梅瑞姆!”贝尼斯大喊一声,向她扑过去。可是一个卫兵抓住他的胳膊又把他揪了回来。梅瑞姆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一下子跳了起来。 “莫里森!”她也惊叫了一声。 “安静点儿,老老实实在那儿呆着,”酋长像一条狗,狺狺地吠叫。然后又向贝尼斯转过脸来。“这么说,就是你这条信奉基督教的恶狗,从我这儿偷走了我的女儿。” “你的女儿?”贝尼斯惊讶地问。“她是你的女儿?” “她是我的女儿,”阿拉伯老头恶狠狠地说。“任何一个异教徒都休想把她搞到手。英国人,你是找死来了。不过,你要是能掏一笔钱,我还可以把命还给你。” 贝尼斯一直以为梅瑞姆在汉森手里,现在出乎意料,在阿拉伯酋长的村子里看见她,惊讶得目瞪口呆。一连串疑问从他的脑海里闪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是怎么从瑞典人那儿逃出来的?是阿拉伯人把她抢来的,还是她自愿逃到这儿寻求这个自称是她父亲的人保护的?只要能跟她说句话。贝尼斯情愿放弃一切。如果她在这儿平安无事,自己却坚持把她带走送回到她的英国朋友那儿,就只能弄巧成拙,把她给害了——莫里森已经放弃拐带姑娘到伦敦的主意了。 “怎么样?”酋长问。 “唔,”’莫里森。贝尼斯一下子从沉思中惊醒过来。“请原谅,我想别的事情来着。啊,当然了,我很愿意付一笔赎金。我保证。你认为我值多少钱呢?” 酋长说出一个数目,比莫里森·贝尼斯预想的要少得多。他点了点头,表示愿意接受这个条件。其实,即使比这个数目再大一点的赎金,他也同意。因为他压根儿就不打算给他一文钱。他之所以这样痛痛快快答应酋长的要求,只是为了在等待这笔赎金期间,找机会放跑梅瑞姆——如果她愿意离开这儿的话。既然阿拉伯老头声称是姑娘的父亲,莫里森对于梅瑞姆是否非要从这儿逃走就没有把握了。不过,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是不会心甘情愿呆在一个目不识丁的阿拉伯老头肮脏的帐篷里的。那幢舒适、奢华的别墅式小洋房才是她幸福与欢乐之所在。那里有志趣相投的朋友,有好客热情的先生,温柔善良的“mydear”……可惜,是他,把她从那温馨、美好的所在,引诱到这无尽的险恶之中。想到这儿,莫里森·贝尼斯羞愧难当,满脸通红。老酋长打断他的思路,让他给英国驻阿尔及尔1领事写一封信,信的内容自然是老酋长口授。这老头措词准确行义流畅,一望而知,已经不止一次干过这种绑票勒索的勾当。贝尼斯看到这封信送寄驻阿尔及尔的领事收,便提出异议,说这样一来,至少要多半年才能收到这笔款子,不如派一名信使到最近的海滨城市,从那儿再和最近的电报局取得联系,让他们告诉他的律师直接把这笔赎金寄来。老酋长连连摇头。在这个问题上他十分谨慎。而且照他的办法,总能成功,这一点已经屡试不爽。要按贝尼斯的办法,麻烦事儿可就多了。再说,他又不急着用钱,他可以等上一年,如果必要,两年也行。何况,这件事实际上有六个月也就办妥了。他回转头跟一直站在后面的一个阿拉伯人说了几句话,吩咐他如何看管这位阶下之囚。 1阿尔及尔[algiers]:阿尔及利亚首都。 贝尼斯听不懂阿拉伯话,不过看得出,他是谈话的主题——老酋长竖起得指朝他指划了好几次。那个阿拉伯人朝酋长鞠了一躬,打手势让贝尼斯跟他走。贝尼斯抬起头用询问的目光望着首长,酋长不耐烦地点了点头。贝尼斯只好站起身,跟那人朝一座土人住的茅屋走去,这座茅屋离外侧几顶羊皮帐篷中的一项很近。阿拉伯人领他走进那座昏暗、憋气的茅屋之后,又走到门口,叫来两个在自家茅屋前蹲着闲聊的黑人。阿拉伯人一声令下,两个家伙手麻脚利地绑住贝尼斯的手腕子和脚脖子。英国小伙子据理力争,可是因为黑人和阿拉伯人都听不懂英语,说也无用。捆好之后,几个家伙扬长而去。莫里森·贝尼斯在地卜躺了好长时间,想着等待他的可怕命运、在朋友们知道他的困境并且设法救他出去之前不知道要在这里苦熬多少时光,现在他真希望快点儿送来赎金,让他离开这个狗洞子。起初,他可不是这样想的。他本想设法打电报给他的律师不让他们送一文钱,而是和英属西非当局取得联系。让他们派一支远“征队”救他出去。 茅屋里一股臭气扑鼻而来,这位闻惯了花香、酒香、脂粉香的贵公子不由得皱了皱鼻子。他身下那堆烂草散发着汗臭,以及腐烂了的动物和内脏的臭气。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他们把他扔到那堆烂草上面,不一会儿,他就觉得手上、脖子上,头皮上一阵奇痒。他又怕,又恶心,挣扎着坐了起来,那种难捱的奇痒已经扩展到身体其他部位。这简直是一种酷刑!他的一双手被他们结结实实绑在背后。 他拼命揪扯着,磨蹭着手上的绳索,把自己搞得精疲力竭。不过这番努力并非全无效果,他已经感觉到可以抽出一只手了。夜幕降临,他们不给他送东西吃,也不给他送水喝。他暗自咒骂,难道这些黑心肠的阿拉伯人指望他不吃不喝活一年吗?臭虫、虱子大概喝饱了他的血,身上不十分痒痒了,但还是窜来窜去,让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贝尼斯从病菌的接种与免疫中看到一线希望。他仍然极其缓慢地,一点一点地磨手上的绳索,这时候,老鼠又来光顾这位贵公子了。如果说虱子、臭虫令人作呕的话,老鼠就让人害怕了。它们在他身上窜来窜去,吱吱吱地叫着打架。后来有一个家伙胆大妄为,居然咬起他的耳朵来了。莫里森·贝尼斯一边叫骂,一边挣扎着坐了起来。老鼠“撤退”了,贝尼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烂草堆里跪起来。后来又终于站起身来,像喝醉酒似地摇摇晃晃,出了满身的冷汗。 “天哪!”他吨哺着,“我干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惩罚我……”他没有再说下去。是的,他到底干了什么?他又想起梅瑞姆姑娘,想起此时此刻。她也被关在这个鬼地方的一座帐篷里。他是罪有应得。意识到这一点,他咬紧牙关,下定决心,不再怨天尤人。这时,他突然听见从离这座茅屋最近的那顶羊皮帐篷里传出一阵愤怒的叫骂声,里面还有女人的声首。会不会是梅瑞姆呢?他们说的是阿拉伯话。贝尼斯听不懂。不过听声音像是梅瑞姆。 他绞尽脑汁想一个吸引她的注意力。并且设法让她知道他就在附近的办法。如果她能给他解开绳子,他就能跟她一起逃走——如果她想逃的话。这个想法很伤脑筋、他没法儿想象梅瑞姆在这个村子里的地位到底如何。如果她是这个位高权重的老酋长宠爱的女儿,也许就不想逃走了。这一点他必须搞清楚。 在先生的庄园,他经常听到梅瑞姆唱“上帝救国王”这首歌儿,那时候是“mydear”用钢琴给她伴奏,于是他大声哼起这首歌的曲子。他立刻听见从那座帐篷传来梅瑞姆的声音。她说得很快。 “再见了,莫里森!”她大声叫喊着。“如果上帝是仁慈的,不到天亮我就离开这个世界了。因为今夜之后,我活着比死了还要难受!” 然后他听见一个男人的叫骂声,紧接着,是一记耳光的脆响。贝尼斯吓得脸色煞白。他又发疯似地磨手上的绳索,绳子渐渐松了,不一会儿,一只手就自由了。另一只当然很容易便解开了。他又弯下腰,解开脚脖子上的绳索,然后直起腰,溜出茅屋,向关梅瑞姆的帐篷摸了过去。可是没走几步,黑暗中喜地出现一个巨大的身影,挡住了他的去路。 需要速度约时候,克拉克不靠任何“交通工具”,只靠自己浑身发达的肌肉。因此,当大象坦特把他平平安安送到大河对岸之后,他便告别了这位忠实的大朋友,爬上大树,穿枝过叶,朝瑞典人告诉他的梅瑞姆可能在的那个地方,飞奔而去。直到天黑,他才来到这座用栅栏围起来的村庄。自从上次他从这个凶残的“城堡”救出正在受难的梅瑞姆。村庄四周的栅栏又加固了许多。紧挨栅栏的那棵绿荫如盖的大树也不见了。不过一般人为的障碍是无法阻挡克拉克的。他解下拴在腰间的草绳,把绳套甩到一根削得很尖的柱子上面,眨眼之间。便在草绳的帮助之下,爬上栅栏,把村里的情况看了个一清二楚。附近连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克拉克轻巧得像一只猎,一纵身跳到栅栏里面,没有发出一点响声。 然后他开始搜索这座村庄。他先到阿拉伯人住的那几顶帐篷、一边走,一边侧而静听,还用鼻子嗅着四周的气味。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情况,只好继续向前搜索。他的脚步轻极了,就像在帐篷的阴影之下移动的幽灵,连阿拉伯人养的那几条恶狗也没听见半点儿动静。一股烟草味儿告诉他,阿拉伯人正在帐篷前头抽烟。一阵笑声传入他的耳鼓。然后,他听见对面的茅屋里有人在唱一首他曾经那么熟悉的歌:《上帝救救国王》。克拉克莫名其妙,不由得停下脚步。是谁在唱歌?听声音显然是个男人。他蓦地想起留在河边那条小路上的英国小伙子。想起他回来这一路上居然没见他的踪影。过了一会儿,又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啊,是梅瑞姆!“杀手”克拉克立刻朝这两个声音传来的方向飞快地溜了过去。 吃过晚饭,梅瑞姆便回到她的地铺。她和老酋长同住一个帐篷,不过是在帐篷后面专供女人起居的那个小角落。这个角落用两块相当贵重的波斯地毯隔开,里面只住着梅瑞姆和玛布诺。没有别的女人,因为老酋长没有老婆。梅瑞姆真是感慨万端,她虽然离开此地多年,但这里一点儿变化也没有—一这个专供女人睡觉的小角落还是只有她和玛布诺。 不一会儿酋长撩起地毯,走了进来。借着昏暗的灯光。他向这个小角落张望着。 “梅瑞姆!”他喊道。“来这儿一下。” 姑娘站起身,走进帐篷“前厅”。地上有一堆火,把帐篷照得通亮。首长的兄弟阿里,本·坎丁蹲在地毯上抽烟。酋长在旁边站着。酋长和阿里·本·坎丁一个父亲,但阿里·本·坎丁的母亲是个奴隶——一个西海岸的黑人。阿里·本·坎丁又老又丑,和黑人差不了多少。他的鼻子和半边脸颊因为什么可怕的疾病。都烂掉了。梅瑞姆进来时,他抬起头,龇开牙笑了一下。 酋长竖起大拇指朝阿里·本·坎丁指了一下,对梅瑞姆说: “我已经垂垂老矣,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因此,我把你送给了我的弟弟。阿里·本·坎丁。” 话就算说完了。阿里·本·坎丁站起来走到她的面前,梅瑞姆吓得直往后缩。那个丑八怪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走!”他拉起梅瑞姆的胳膊,就往他的帐篷里拖。 他们走了之后,酋长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再过几个月我要把她送到北方,”他自言自语地说,“我要让他们知道,杀死阿摩·本·柯哈托姐姐的儿子会遭到什么报应。” 在阿里·本·坎丁的帐篷里,梅瑞姆又是哀求又是威胁,但毫无用处。那个面目可憎的老杂种一开始还好言相劝,可是当梅瑞姆对他表现出极端的厌恶和恐惧之后,他生气了,扑过去,一下子把梅瑞姆拖到了怀里,梅瑞姆两次从他手里挣脱,就在这时,听见贝尼斯哼那首歌儿。一下子想到这是贝尼斯特意哼给她听的。就在她答话的当儿,阿里·本·坎丁又向她扑了过去。这一次他把她按到了他那顶帐篷后面。那儿有三个黑女人,都幸灾乐祸地抬起头,等着看眼前这场“好戏”。 莫里森·贝尼斯看见一个大个子黑人档住他的去路,失望和愤怒像骤然间燃起的一团火,在他心里燃烧。一刹那间他变成一头野兽,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向黑人猛扑过去。那人一下子被地撞倒庄地上。他们抱作一团,撕打着,黑人摸索着,拔腰间的猎刀,贝尼斯使劲儿掐他的脖子。 黑人本来想喊救命,可是脖子被贝尼斯铁钳般的大手紧紧地掐着,连一声儿也没喊出来,但他还是设法拔出那把短刀,向贝尼斯的肩膀猛地刺去,然后第二刀,第三刀……贝尼斯腾出一只手,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到一块石头,抓起来朝那人的脑袋使劲儿砸去。黑人身子一软,晕了过去,贝尼斯跳起来,朝传来梅瑞姆叫喊声的那顶羊皮帐篷跑去。 不过“杀手”克拉克已经捷足先登了。他除了一张豹子皮,一块缠腰布,浑身上下一丝不挂,悄无声息地溜到阿里·本·坎丁那顶帐篷后面。那个老杂种刚把梅瑞姆拖进女人住的“分隔间”,克拉克便用他那把尖刀在帐篷的“后墙”划开一道六英尺长的口子。然后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巨人,蓦地出现在那几个惊呆了的黑人面前。 梅瑞姆一眼认出了克拉克。看到盼望已久的亲人,看到他那伟岸的身躯,她的一颗心充满了骄傲和欢乐。 “克拉克!”她大喊一声。 “梅瑞姆!”他只喊了这么一句,便向吓呆了的阿里·本·坎丁猛扑过去。三个黑女人尖叫着从地铺上一跃而起。梅瑞姆想拦住她们,可是他们已经从克拉克划开的那道口子夺路而逃,叫喊声震动了整个村庄。 “杀手”掐住阿里的脖子,对准他的心窝猛刺一刀,阿里·本·坎丁躺在地上。一命呜呼了。克拉克刚向梅瑞姆转过脸,突然看见一个头发蓬乱,浑身是血的人闯进帐篷。 “莫里森!”姑娘惊叫了一声。 克拉克呆呆地望着这位“不速之客”,一股悲凉的浪潮顿时淹没了他的心。刚才,刹那之间,他忘记了和梅瑞姆分手之后。她身上发生的种种变化,张开双臂,想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英国小伙子的出现又使他想起林中空地亲眼看到的那个爱的场面。 这时,那三个黑女人的叫喊声已经惊动了全村,人们正向阿里·本·坎丁的帐篷急匆匆地跑来。没有时间再耽搁了。 “快!”克拉克望着贝尼斯大喊一声。而贝尼斯在慌乱之中还没有悟出他面对的是朋友还是敌人。“快带她往栅栏那儿跑。从帐篷后面绕过去。这是我的绳子。靠着它,你们可以翻过栅栏,找条逃路。 “可你呢?克拉克,”梅瑞姆大声问。 “我在这儿掩护你们,”人猿回答道。“而且我还有账要和老酋长算呢!” 梅瑞姆还在犹豫,克拉克抓住她和贝尼斯的肩膀,从帐篷后面那道口子把他们推了出去。 “快跑!”他大喊一声,便掉转头和从前面蜂拥而来的敌人厮打起来。 人猿克拉克打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痛快。这样漂亮。不过,距离大获全胜还差得很远。尽管他为贝尼斯和梅瑞姆逃跑赢得了最宝贵的时间。几分钟之后,克执克终因寡不敌众,被阿拉伯人五花大绑,送到酋长的帐篷。 老头默默地盯着克拉克看了好长时间。他在想一个能够足以发泄心中的愤怒的折磨这个野小子的办法。就是他。先后两次从他的手里抢走了梅瑞姆。至于杀了阿里·本·坎丁他倒并不觉得气恼,对他父亲和一个黑奴生下的这个丑八怪儿子,他一直怀恨在心。十几年前,这个一丝不挂的白人武士打他的那拳,他倒是耿耿于怀,现在想起来。更如火上浇油。一时间,竟想不出来该怎样惩治这个“罪大恶极”的野人。 就在他坐在那儿一言不发,望着克拉克的时候,栅栏外面的丛林里蓦地响起一声大象的呼叫,打破了这死一样的寂静。克村克的唇边露出一丝微笑。他朝传来这声呼唤的方向微微转过头,发出一声低沉、古怪的啸叫。站在他旁边的一个黑人用手里的长矛打了一下他的嘴巴,不过谁也不明白,他这一声啸叫意味着什么。 丛林里,大象坦特支楞起耳朵仔细听克拉克的应和声。它走到村边,长鼻子探过高高的栅栏唤了嗅,便低着头使劲儿向一根根排列整齐的木桩撞了过去。可惜这道几经加固的栅栏太结实了,只晃了几晃,没有被坦特撞开。 帐篷里,酋长终于站起来,他朝眼前这位五花大绑的俘虏指了指,转过脸对他手下的一名中尉说: “烧死他!马上动手,绑到石柱上烧!” 卫兵从酋长的帐篷里拉出克拉克,前呼后拥,把他带到村子正中的一个小型广场。广场正中高高耸立着一根石柱。这根柱子并不是为了烧人才立在这儿的,而是为了惩治不服管教的奴隶。那些可怜的黑奴被绑在石往上,直到打死为止。 现在,克拉克被绑到了这根石柱上。然后他们搬来一堆堆荆棘、柴草,堆在石桩四周。酋长也来了,站在广场上,准备欣赏仇人是如何痛苦挣扎的。可是克拉克毫不畏惧,直到有人柱石冲旁边扔了一个火把,干柴遍地腾起熊熊的火焰,他仍然面不改色。 他只是像刚才在酋长的帐篷里那样,撅着嘴发出一声古怪的啸叫,栅栏外边立刻传来大象坦特吹喇叭似的怒吼。 老坦特一直撞那道栅栏,可是始终没能撞开一个口子。克拉克的呼唤和它的仇敌——人的气味,在它的心中激起无比的愤怒,对眼前这道一声不响阻挡它前进的屏障更怀着刻骨的仇恨。后来,它掉转头向后退了十几步远,长鼻子直刺夜空,蓦地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低着硕大无比的脑袋,像一般血肉与筋骨铸成的战舰,向那道似乎是不可跨越的屏障猛冲过去。 栅栏吱吱咯咯响着,被撞得粉碎。气疯了的坦特从那个缺口猛冲过去。克拉克听见的巨响。自然也不会逃脱别人的耳朵,不过只有他明白其中的含义。烈火已经烧到克拉克的身边。一个黑人听见身后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走动。回头一看,一头山一样高大的巨象正向他们跑来。那人吓得尖叫一声拨腿就跑。眨眼之间坦特已经冲到人群中,甩开长鼻子把那种阿拉伯人和黑人打得东倒西歪,然后穿过它平常十分害怕的熊熊大火去救它亲爱的朋友。 酋长一边叫喊着向他的喽罗们发号施令,一边跑回帐篷去取步枪。坦特的长鼻子绕住克拉克和那根石柱,猛一使劲儿,把村子从地里拔了出来。烈火灼伤了它那敏感的皮——虽然那皮很厚。坦特一来急于救出朋友,二来急于从已经包围了它的大火中逃走,长鼻子差一点儿把人猿克拉克缠死。 它把克拉克和石柱放到头顶,转身就向它刚才撞开的那个缺口飞奔而去。酋长手里端着步枪,从帐篷里面冲出来,正好挡住这头发了疯的巨象的去路。他开了一枪没有打中,还没来得及再开第二枪。便被坦特撞倒在地上,踩成肉泥——就像我们踩死路上的一只蚂蚁一样。 然后,大象坦特小心翼翼地驮着克拉克和石柱,向漆黑的丛林走去。 第二十六篇 忠诚的朋友 梅瑞姆以为克拉克早已不在人世,现在竟然看见他,一时间手足无措,只是任凭贝尼斯领着她在黑暗中跌跌撞撞朝前走。他们绕过帐篷,很顺利地来到栅栏下面,然后按照克拉克教给的办法,把绳套搭到一根圆木上面。贝尼斯费了好大劲儿才爬上栅栏,然后伸出一只手,帮助梅瑞姆跨越障碍。 “快!”他轻声说。“我们必须赶快离开这儿!”梅瑞姆突然如梦初醒,想起克拉克。她的克拉克还留在村子里,一个人赤手空拳抵挡那群恶魔。那么,她的岗位应该在他的身边,应该为了他而迎战任何敢于伤害亲爱的克拉克的敌人。她抬起头瞥了贝尼斯一眼。 “快走!”她大声说。“你赶快去先生那儿,让他派人来救我们。我应该呆在这儿。你留下毫无用处,还不如快去把先生带来。” 莫里森·贝尼斯一声不响,又从栅栏上面跳了下来。 “我只是为了你,才离开他的,”他说,朝刚刚离开的那座帐篷点了点头。我知道他能比我坚持得长一点儿,因而也就能为你逃跑赢得更多的时间。所以才扔下他,护送你到这儿。刚才我听见你喊他克拉克,现在我明白他是谁了。他是你最好的朋友,而我一直错待你。不,不要打断我的话。现在我要把真情都告诉你,让你知道,我是一个多么卑鄙的小人。你知道,我准备把你带到伦敦,可是并没有打算和你结婚。瞧,你一个劲儿地往后缩了吧,这是我罪有应得。你应该蔑视我,讨厌我。不过那时候,我还不懂得什么叫真正的爱情。而自从懂得了这一点,我也就明白了另一个道理活到现在,我一直就是个无赖,就是个胆小鬼!我看不起那些自认为出身低贱的人,总以为你配不上我的门第。自从汉森把你从我手里骗走,我经历了许多磨难,可是同时也把我造就成一个新人,尽管已经为时太晚。现在,我可以向你奉献真诚的爱,我愿意永远把自己的名字和你联系在一起。” 梅瑞姆若有所思,半晌没有说话。她提的第一个问题似平和贝尼斯刚才那番话风马牛不相及。 “你是怎么找到这个村子的?”她问。 贝尼斯把黑人向导向他揭露汉森的阴谋诡计之后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 “你说你是个胆小鬼,”她说,“可是为了救我,你已经做了很大的牺牲。你刚才有勇气在我面前那样深刻地剖析自己,说明你在精神上并非懦夫;而你经历的种种危险与磨难又足以证明,你在肉体上也是个能吃苦耐劳的好汉。是的,我是不会爱一个胆小鬼的。” “你是说,你爱我?”他惊讶地大声问,向前跨上一步,想把她抱在怀里。可是梅瑞姆伸出手,把他轻轻推开,好像说,还不到时候呢。但到底心里怎么想,恐怕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认为自己爱他,这一点似乎没有疑问。她也不认为她对这个英国小伙子的爱就是对克拉克的不忠。因为她对克拉克的爱并没有因此而稍减,——那是一个妹妹对无微不至地关心她的兄长的爱。他们站在那儿谈话的时候,村子里的喧闹声渐渐归于沉寂。 “他们把他给杀死了,”梅瑞姆轻声说。 贝尼斯听了梅瑞姆痛苦的呻吟,才又想起他从栅栏上跳回到村儿里的目的。 “你在这儿等着,”他说,“我去看看。如果他已经死了,我们自然也就无能为力了。如果他还活着,我就尽最大努力把他救出来。” “我们一起去!”梅瑞姆说。“快走!”说着她就领贝尼斯向刚才和克拉克告别的那座帐篷跑去。他们不时藏到茅屋或者帐篷的阴影里,因为现在人们跑来跑去,整个村庄都陷入一片混乱。他们花了好长时间才又回到阿里·本·坎丁那座帐篷后面。他们小心翼翼地爬到克拉克在“后墙”上面划开的那道口子跟前,梅瑞姆朝里面张望着,发现后面那个“分隔间”空无一人,便悄悄地爬了进去,贝尼斯紧跟在她的身后。他们轻手轻脚走到将帐篷一分为二的那两块挂毯前面,梅瑞姆悄悄撩开一个缝,看见帐篷“前厅”也空无一人,便径直走到帐篷门口,从那儿向村里窥视。眼前的情景吓得梅瑞姆连气也喘不过来。贝尼斯从她的肩膀上面望过去,也不由得惊叫了一声。 他们看见克拉克被绑在一百英尺开外的一根石柱上面,周围的柴草已经烧了起来。央国小伙子一把推开梅瑞姆,向已经陷入灭顶之灾的克拉克冲了过去。面对黑压压一片的阿拉伯人和黑人,此举究竟能起什么作用,他连想也没想。就在这时,大象坦特撞烂栅栏,冲进人群。面对这只发了疯的巨象。村民们四散而逃,把贝尼斯也裹挟到了人群之中。眨眼之间,一切都完结了,大象驮着克拉克和石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村子里仍是一片混乱。男人、女人、儿童到处乱跑,寻找藏身之地。鸡飞狗跳,马、骆驼、驴被大家吹喇叭似的叫声吓得呜哇乱叫,尥蹶子,拚命揪扯栓它们的缰绳和木桩。十几头骏马挣断缰绳,撒开四蹄,在村里飞跑。贝尼斯突然想起一个主意,他回转头找梅瑞姆,发现她就在身边。 “马!”他大声叫喊着。“要能搞到两匹马就好了!” 梅瑞姆听了连忙把他领到村边的马厩。 “解下两匹,”她说,“拉到茅屋后面隐蔽起来。我知道马鞍子在哪儿,这就去取。”说着没等贝尼斯阻拦,拔腿就跑。 贝尼斯赶快解下两匹烦躁不安的马,牵到梅瑞拇指定的地方,焦急地等待着。几分钟之后,——贝尼斯觉得好像过了好几个小时——梅瑞姆便打着两个马鞍跑了回来。他们连忙给马备好鞍子。那堆火还在熊熊燃烧,借着火光,他们看见黑人和阿拉伯人渐渐镇静下来。男人们去捉那几头挣断缰绳的牲口,有两三个人已经捉住几匹马,向马厩走来,梅瑞姆和贝尼斯还在手忙脚乱地备鞍子。 姑娘翻身上马。 “快跑!”她轻声说。“从大象撞开的那个口子冲出去!”看到贝尼斯也翻身上马之后,她便放开缓绳,纵马疾驰。梅瑞姆选择了距离那个缺口最近的一条路,而这条路必须从小村正中通过。贝尼斯紧跟在她的身后,两匹马风驰电掣般地奔跑着。 他们像一阵疾风,猛不防旋卷过去,那些惊魂未定的村民直到两匹骏马快要冲出村口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一个阿拉伯人认出他们,惊叫一声,端起枪开了火.这一枪就像一声号令,骤然间枪声大作。梅瑞姆和贝尼斯在弹雨中冲出那个豁口,沿着林中小路向北飞驰而去。 克拉克呢? 坦特一直把他驮到密林深处,直到它那双听觉灵敏的耳朵听不见那个遥远的村庄传来任何响声,才停下脚步,把克拉克和石柱轻轻放到地上。克拉克挣扎着,想挣脱捆绑在身上的绳索。可是他虽然力大无比,也对付不了那一个又一个的死结,一道又一道的绳索。他就这样,躺在地上挣扎一会儿,歇一会儿,大象警惕地守卫在他的身边,丛林中的猛兽看了都退避三舍,谁也不敢来这儿找死。 天亮了,克拉克依然紧紧捆在石柱上,没有丝毫松动。他开始想到死,因为他知道大象坦特是不可能给他松绑的,这样下去,他非得渴死、饿死不成。 就在他这样挣扎,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贝尼斯和梅瑞姆沿着河岸向北纵马疾驰。姑娘再三向贝尼斯担保:克拉克只要有坦特陪伴,肯定平安无事,她一点儿也没有想到,人猿克拉克无法解开身上的绳索。贝尼斯被阿拉伯人射来的一颗子弹打伤了,梅瑞姆想赶快把他送到先生的庄园,在那儿他可以得到很好的照料。 “然后,”她说,“我带先生来找克拉克,他一定能健健康康地回来,和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他们骑马整整跑了一夜,天刚蒙蒙亮,突然碰到一队人马,原来是先生和他的黑人武士。看到贝尼斯,先生皱着眉头,满脸不悦。可他还是耐着性子听梅瑞姆的解释,没有发泄心中积压多时的愤怒。梅瑞姆讲完一路的危险之后,他似乎把贝尼斯完全忘到了脑后,只想着另外一件事情。 “你说发现克拉克了?”他问道。“你真的看见他了?” “真的,”梅瑞姆回答道。“就像看见你一样,清清楚楚。我回来就是找你帮忙,再把他找回来,先生。” “你也看见了?”他转过脸问莫里森·贝尼斯。 “是的,先生,”贝尼斯回答道。“千真万确。” “他长得什么样子?”先生又问。“依你看,他有多大年纪?” “要我看,他是个英国人,年龄和我差不多,”贝尼斯回答道。“或许比我大一点儿。他非常强壮,皮肤黝黑。” “他的眼睛和头发是什么颜色你注意到了吗?”先生急切地问,答话的是梅瑞姆。 “克拉克的头发是黑色的,眼睛是灰色,”她说。 先生转过脸对工头说: “把梅瑞姆小姐和贝尼斯先生送回家,我要到丛林里去。” “让我跟你一起去,先生,”梅瑞姆大声说。“你不是要去找克拉克吗?让我也去!” 先生望着梅瑞姆姑娘,伤心但坚定地说:“你的岗位应该在你爱着的人的身边。” 然后,他朝工头打了个手势,让他带梅瑞姆和贝尼斯回庄园里去。梅瑞姆慢慢地爬上那匹带她逃出酋长的村庄、已经疲惫不堪的马儿。贝尼斯已经开始发烧,大伙儿给他绑了一副担架。这支小小的队伍很快便沿着河岸边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向庄园慢慢地走去。 先生站在那儿,一直等到他们在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完全消失。梅瑞姆连一次也没有回头看他。她坐在马背上,低着头,垂着肩,先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爱这个阿拉伯姑娘就像爱自己的女儿。他知道,贝尼斯已经用实际行动洗刷了自己的过错,因此,如果梅瑞姆真的爱他,他是不会提出异议的。不过先生总觉得,贝尼斯配不上他的小梅瑞姆。他慢慢地转过身,走到一棵大树旁边。纵身一跃,抓住一根比较低的树枝,然后一个引体向上,钻进如盖的绿荫之中。他的动作十分轻捷,像一只猫。他在高高的树木间穿行,从容自如,如履平地,而且边走边脱衣服。他从肩上持着的一个装野味的袋子里掏出一块细长的鹿皮,一条盘得整整齐齐的长绳,和一把寒光闪闪的猎刀。他把鹿皮握到腰间,绳子挎在肩上,猎刀别在腰带上面。 他舒腰展背,脑袋向后一甩,挺着宽阔的胸膛,唇边露出一丝冷笑。他张开鼻翼,嗅着丛林里的气味,眯细了一双灰眼睛。他半蹲着身子,跳上一根不太高的树枝,然后离开河岸,穿枝过叶,向东南方向飞奔而去。他在树木间穿行的速度非常之快,只是偶尔停下来,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古怪的尖叫,然后侧耳静听林海中是否有应和的声音。 这样走了几个小时以后,他听见从前面偏左一点的林莽之中隐隐约约传来一声啸叫——那是一只巨猿回答他的呼唤!听到这一声长啸,先生绷紧了每一根神经,一双眼睛骤然间迸射出明亮的光彩。他又仰天长啸一声,然后朝传来应和声的方向飞也似地跑去。 克拉克终于清醒地认识到,再这样呆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于是他用只有坦特才能听懂的语言,命令它再把他放到头顶,向东北方向走。因为,最近克拉克在那边看见过白人和黑人,如果这一次正好碰上哪个不走运的家伙,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让坦特把他捉住,然后克拉克就可以让他把身上的绳索解开。至少可以试一下,总比躺在这儿等死强。坦特驮着克拉克从森林里走过的时候,克拉克不时大声呼叫,希望能吸引阿卡特的猿群的注意力。他知道,它们经常在这一带出没。他想阿卡特一定能解开他身上的绳索,因为许多年以前,俄国佬鲍尔维奇把他绑在那张木床上的时候,就是阿卡特给他解开绳索的。阿卡特此时在他的南边。它果然听到了克拉克的呼唤,便向这个方向匆匆赶来。还有一个人也听见了他们相互间的呼叫。 先生打发工头把梅瑞姆和贝尼斯送回庄园,自己带着人马向丛林深处走去。海瑞姆骑着马垂头丧气,一句话也没说。但她那十分灵活的头脑里刹那之间闪过种种念头。不一会儿,她好像拿定了什么主意,把工头叫到身边。 “我要跟先生一块儿去,”她郑重其事地申明。 工头摇了摇头。“不行!”他说。“先生要我把你带回家,我就只能让你回家。” “你不放我走?”姑娘问道。 工头点了点头,往后退了几步,让梅瑞姆走在前面,这样便可以更好地监视她。梅瑞姆嘴角现出一丝微笑。不一会儿,一根树枝从她的头顶掠过。只听哗啦一声,工头定睛细看,梅瑞姆的坐骑上已经空空如也。他快马加鞭跑到那棵大树下面,早没了梅瑞姆的踪影。他大声叫喊,没有人回答,丛林里只留下一串渐渐远去的笑声。他派人四下搜索,毫无结果,过了一会儿只好继续向庄园走去,因为贝尼斯烧得厉害,已经神志不清了。 梅瑞姆知道酋长那座村庄东面的丛林里有一个大象经常聚集的地方,她估计坦特总会到那儿,于是径直向那个方向奔去。她踩着悬在半空中的树枝,走得又快,又稳,而且连一点儿响声也没有。她什么也不想,只想着赶快找到克拉克,把他带回庄园。后来,一阵恐惧突然袭上心头,她寻思克拉克也许正处于某种危险之中。她一个劲儿地责怪自己,刚才只想着赶快把身负重伤的莫里森送回庄园,没有想到克拉克也许正需要她在身边。她一口气奔跑了好几个小时,听见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只巨猿呼唤它的同类,那声音听起来十分耳熟。 她没有回答这声声呼唤,只是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就像飞翔在丛林里的一只小鸟。不一会儿,她那嗅觉敏锐的鼻子便闻见大象坦特的气味,她果然走对了路。她没有喊克拉克,想让他大吃一惊。不一会儿丛林里走出了大象坦特,它用高举着的长鼻子护着头顶的克拉克和石柱,慢慢地走着。 “克拉克!”梅瑞姆从大树浓密的枝叶间喊了一声。 坦特立刻把克拉克和石柱放到地上,怒吼着,准备保护他的朋友。人猿听出梅瑞姆的声音,喉咙里好像升起一团硬硬的东西,半晌说不出话来。 “梅瑞姆!”他用颤抖的声音喊了一声。 姑娘高兴得跳下大树,向克拉克跑过去,要给他解身卜的绳子。大象低下头怒吼着,发出严厉的警告。 “快回去!快回去!”克拉克大声喊道。“它会杀死你的!” 梅瑞姆停下脚步。“坦特!”她对着那个庞然大物大声叫喊。“你难道不记得我了?我是小梅瑞姆。过去,我经常骑在你脊背上玩儿。”可是大象只是嗓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来回晃动着修长而锋刻的牙齿,随时准备攻击敢于走到它身边的任何人或兽。克拉克极力安抚它,命令它走开,好让梅瑞姆过来给他解开身上的绳子,可是坦特守在他身边,寸步不离。它以为姑娘要加害于它的朋友。就这样,梅瑞姆和克拉克折腾了整整一个小时也没想出一个从困境中解脱的办法。坦特好像下定决心,雷打不动。 后来,克拉克终于想出一个主意。“你假装走吧,”他对姑娘大声说,“然后绕到我们的下风头,这样,坦特就闻不到你的气味了。你就悄悄地跟在我们后头走。过一会儿,我让它把我放下,再找个借口把它支开。它走了以后你就赶快跑过来,拿刀子割断我身上的绳索,你有刀子吗?” “有,”她回答道。“我先走了。我想,我们也许能瞒过它。不过也别大自信了,坦特很狡猾呢!” 克拉克笑了笑,他知道姑娘的话很对。不一会儿,梅瑞姆便在林海里消失了。大象侧耳静听,然后又举起鼻子闻她的气味。克拉克命令它再把他放回到头顶上,继续赶路。坦特犹豫了一会儿,后来还是听从了朋友的吩咐。这时,克拉克隐隐约约听见一只巨猿的呼唤。 “阿卡特!”他心里想。“太好了!坦特和阿卡特很熟。它会允许它走过来的。”克拉克扯开嗓门儿大声叫喊,回答巨猿的呼唤。不过他还让坦特沿着那条小路继续向前走。反正试一下另外那个计划,也没有坏处。他们走到一片林中空地,克拉克闻见一股水气,这儿是个好地方,也容易找到借口。于是他命令坦特把他放到地上,还让它用长鼻子给他取点儿水喝。大象把他放到林中空地正中的一片草地上,支楞着耳朵站了好大一会儿,确信周围没有任何危险,才朝那条小溪走去。克拉克知道,小溪离这片空地足有二、三百码远。克拉克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微笑,暗自庆幸总算骗过了这位忠实的朋友。可是,他虽然很了解坦特,还是想不到这个老家伙到底有多么狡猾。这只山一样巍峨的巨兽走过林中空地,向那条潺潺的小溪走去,很快便消失在密密的丛林里。可是,它那巨大的身躯刚被浓密的枝叶遮住,便又掉转头小心翼翼地走回到那片空地边缘,隐藏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原来大象坦特生性多疑,它还怕那个塔玛干尼回来,袭击它的好朋反克拉克。它要在这儿再等一会儿,直到确信一切正常之后,再去取水。啊!果然不出所料!那个塔玛干尼从空地对面的一棵大树上跳下来,飞也似地向克拉克跑去。坦特等待着。它要等她跑到克拉克跟前,再向她进攻,那时她就没有逃跑的希望了。它的一双小眼睛闪着野蛮的凶光,尾巴像钢鞭一样摄了起来,嗓子眼呼噜呼噜地响着,按捺不住想要大声怒吼的欲望。梅瑞姆快跑到克拉克身边了。坦特看见她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刀。他蓦地发出一声可怕的怒吼,向这个娇嫩美丽的姑娘猛冲过来。 第二十七篇 皆大欢喜 克拉克大声叫喊着,命令他的“保护者”赶快停止进攻,可是毫无用处。梅瑞姆迈开两条灵活的小腿,飞也似地向空地边儿上的大树跑去,坦特虽然笨重得像座大山,此刻却像一列特别快车,风驰电掣,穷追不舍。 克拉克躺在地上,眼巴巴地望着这场可怕的悲剧,出了一身冷汗,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梅瑞姆本来可以在坦特追上她之前跑到大树跟前的,可是她虽然动作敏捷,也还是逃不脱大象那根冷酷无情的长鼻子。它会把她拦腰缠住,再从树上揪下来。克拉克仿佛清清楚楚看见那让人毛骨悚然的“全过程”。坦特会用它那锋利的长牙戳碎这块温馨的软玉,或者用它那笨重的蹄子把她踩成肉泥。 坦特就要追上梅瑞姆了,克拉克想闭上一双眼睛,但又不能。他口干舌燥,嗓子冒烟儿。在他整个野蛮的丛林生涯中,还从来没有这样害怕,应该说,以前他从来就不懂得害怕。再有十几步,凶残的巨兽就要踏碎这块闪光的美玉了!突然,克拉克大睁一双眼睛,呆住了。他看见从梅瑞姆就要到达的那棵大树上跳下一个陌生人,不偏不倚正好挡住大象的去路。这是一个赤身需体的白种巨人,他肩上盘着一条长绳,腰带上插着一把猪刀,要没有这两样东西,他可真是手无寸铁了。他赤手空拳站在发了疯的坦特面前,撅着嘴唇,发出尖利的啸声。坦特就像被这个陌生人使了定身法,立刻停下脚步,梅瑞姆趁机爬上那棵大树,找到一个可以安全隐蔽的地方。克拉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惊讶极了,呆呆地望着救了梅瑞姆性命的这个陌生人那张脸。突然,就像一块五颜六色的冰在阳光下融成透明的水,他渐渐认出那张熟悉、亲切、思念已久的脸。他惊讶,他不敢相信,他以为这是一场梦! 坦特愤怒地咆哮着,在那个白种巨人面前晃来晃去。巨人径直走到它那根翘得很高的长鼻子下面,悄悄地说了一句什么。坦特立刻老老实实,不再吼叫了,目光中的疯狂和野蛮也都消失了。陌生人向克拉克走了过去,大象跟在他身后温顺得像一条小狗。 梅瑞姆惊讶地望着这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那人好像重又想起她的存在,转过脸喊道:“下来吧,梅瑞姆!” 梅瑞姆听见这亲切、熟悉的声音,认出这位冒死相救的思人。“先生!”她惊喜地叫喊着,从树上跳下来,向他跑去。坦特斜睨着姑娘,露出疑问的神色。先生又一次向它发出警告,让梅瑞姆走到他的身边,然后两个人一起向克拉克走去。克拉克躺在地上,豹眼圆睁,目光中充满了请求原谅的悲伤,以及因为突然之间见到两位亲人而感到的欣慰与快乐。 “杰克!”先生叫喊着,跪倒在人猿身边。 “爸爸!”“杀手”克拉克硬咽着喊了一声。“谢谢上帝,让你来救了梅瑞姆,除了你,谁也制服不了坦特。” 先生只几下便割断克拉克身上的绳子,小伙子跳起来,紧紧抱住亲爱的父亲——泰山。泰山转过脸,望着梅瑞姆。 “我想,”他很严厉地说,“刚才我是让你回庄园去的。” 克拉克惊奇地望着父亲和梅瑞姆。一种巨大的渴望在他心里冲动,他真想张开双臂把海瑞姆紧紧搂在怀里。可是,他又想起另外那个人,那位英国阔少爷,而自己不过是一个野蛮的人猿。 梅瑞姆抬起头,可怜巴巴地望着先生那双明亮的灰眼睛。 “您告诉过我,”她用极小的声音说,“我的岗位在我爱着的人的身边。”’她转过睑凝望着克拉克,一双秀美的眸子里闪烁着别的男人不曾看到、也不会看到的奇妙的光彩。 “杀手”张开双臂向她走过去,可是突然又改变了主意,单腿跪下,拉起她的一只手,深情地吻着,那神色比吻女王还要虏诚,庄重。 坦特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这三个同是森林里长大的人立刻进入警戒状态。坦特正向身后那棵大树张望,顺着它的目光望去,他们看见大树葱宠的枝叶间露出一只巨猿的脑袋和肩膀。巨猿怔怔地望着他们,然后蓦地发出一声快乐的叫喊,从树卜跳下来,身后紧跟着二十个像它一样健壮如牛的猿。它们一边蹒跚着向他们走来,一边用猿语欢呼: “泰山回来了!丛林之王泰山回来了!” 原来是阿卡特。它立刻发出声声怪诞的尖叫,围绕着泰山、克拉克和梅瑞姆手舞足蹈起来。那副挤眉弄眼、龇牙咧嘴、瞎蹦乱跳的样子,谁看了都以为它是在大发雷霆。可是他们三位都知道,这是猿王阿卡特向比自己更伟大的王表示赞美和敬意。跟他同来的二十位“达官显贵”也都跟在王的身后争先恐后地比谁跳得更高,比谁叫得更让人毛骨悚然。 克拉克深情地搂着父亲的肩膀。 “茫茫林海只能有一个泰山,”他说。“永远不会出现第二个。” 两天之后,他们三个人从与平原相连的那几棵大树上跳了下来,极目远眺,看见庄园那幢漂亮的房子和厨房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人猿泰山已经穿好了寄放在大树上面的衣裳。克拉克因为不愿意这样赤裸着身子去见阔别多年的母亲,暂且留在森林里,等泰山去取衣裳,梅瑞姆则声称怕克拉克变了心再回到丛林,坚持和地呆在一起,泰山只好依了这对少男少女,自己先回去找马,取衣服。 “mydear”在大门口迎接他,目光中充满了疑问和悲伤,因为她没看见梅瑞姆跟他一块儿回来。 “她在哪儿?”她用颤抖的声音问。“工头马维瑞告诉我,她不听你的指示,在你离开他们之后,独自跑到丛林里去了。啊,约翰,我无法忍受再失去她的痛苦!”’格雷斯托克夫人伏在他的肩头,无声地啜泣起来。在她的一生中,每逢遇到艰险与痛苦,总是从这里找到慰籍和抚爱。 格雷斯托克勋爵捧起她那张依然十分美丽的脸,望着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幸福地微笑着。 “怎么回事儿?约翰,”她大声说。“你一定有好消息,快告诉我,我可等不及了!” “我得首先弄清楚,听到我们俩梦寐以求的好消息之后,你可别高兴得过度了,”泰山笑着说。 “不会真高兴死的,”她快乐地说。“你……找到她了?”她生怕想得太好,最后落了空。 “是的,珍妮,”他说,因为激动声音变得沙哑了。“我找到了她,还找到……他!” “他在哪儿?他们在哪儿?”她急不可耐地问。 “在丛林迈上。他不愿意光围着一条豹子皮来见你,特意打发我回来取衣服。” 她高兴得直拍巴掌,转身向那幢平房跑去。“等一下!”她边跑边大声说。“他过去穿过的衣服我还都保存着呢!我去拿一件就得。” 泰山哈哈大笑起来。 “他现在只能穿我的衣服,”他说。“兴许还小呢!你的小儿子已经长大了,珍妮!” 她也大笑起来。她看见什么都想笑,什么也没看见还想笑。多少年来,笼罩着阴云与痛苦的世界又充满了爱情。幸福和欢乐。她简直太高兴了,忘记了等待着梅瑞姆的不幸消息。泰山骑上马背,已经走了老远,她才想起这桩事,大声叫喊着,想让他告诉梅瑞姆,好有个思想准备。泰山没有听见她喊了些什么,当然也就不知道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小时以后,“杀手”克拉克骑着马回到母亲身边。多少年来妈妈慈祥的面容一直铭刻在心里,此刻,伏在妈妈怀里,一股爱的暖流顿时流遍全身。他望着那张充满母爱的眼睛,看到的是宽容与原谅。 然后母亲转过脸望着梅瑞姆,一种怜悯与悲伤的表情淹没了她眼睛中幸福的光彩。 “我的好姑娘,”她说,“当我们沉浸在欢乐与幸福中的时候,有一个恶耗在等待着你。贝尼斯因为伤势过重已经去世了。” 梅瑞姆一双美丽的眸子现出深深的悲哀,不过那并非一个女人失去心爱的情人之后的悲哀。 “这个消息很让我难过,”她说。“他本来会在我的身上犯下大错,不过他临死前已经赎清了自己的罪过。我曾经以为自己爱他。其实,那远非神圣、纯洁的爱情。起初,只是对一种完全陌生的感情的盲目追求与迷恋;后来,则是对于一个为了纠正错误敢于承认自己的罪恶、敢于面对死亡的人的尊敬。但这远非爱情。在我知道克拉克还活在世上之前,我压根儿就不懂得什么叫爱情,”她掉过脸,对着克拉克微笑。 格雷斯托克夫人向总有一天将成为格雷斯托克勋爵的儿子飞快地瞥了一眼。她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位身世不明的姑娘和儿子有什么不能匹配的地方。在她看来,梅瑞姆就是配一位国王也绰绰有余。她只是想知道杰克是不是真的爱这个阿拉伯流浪儿。儿子的目光回答了她心中的疑问。她张开双臂把他们俩搂在怀里,亲了又亲。 “现在,”她高兴地说,“我真的有女儿了!” 就是到最近的教区,也得长途跋涉好几天。他们在庄园里休息了几天,为这个盛大的典礼简单准备了一下,便踏上旅途。举行婚礼之后,他们又马不停蹄来到海岸,乘轮船回英格兰。在梅瑞姆的一生中,这真是最奇妙、最美好的几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文明社会充满了奇迹。那碧波万顷的大海,宽敞明亮的轮船都使她心中充满敬畏之情。而英格兰火车站喧闹、拥挤的人群,更让她望而生畏。 “如果有棵大树,”她悄悄地对克拉克说,“我一定赶快爬到树顶上,躲起来。” “是不是还要跟火车头做鬼脸,往它头上扔树枝呢?”克拉克笑着说。 “可怜的老努玛,”姑娘叹了一口气说。“离开我们,它们该怎么办呢?” “不要紧,还舍有别人拿它们取笑呢!我的小玛干尼。”克拉克向她担保。 走进格雷斯托克勋爵在伦敦城的府邸,梅瑞姆惊讶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可是她举止文雅,落落大方,不知道内情的人谁都以为她是在这种名门望族的家庭里长大的呢! 他们回家一个星期以后,格雷斯托克勋爵收到他的至交迪·阿诺特托人带来的一封信。 实际上是一封介绍信,带信的人名叫阿曼德·雅各特,是位将军。格雷斯托克勋爵虽然熟知法国现代史,但想不起这个名字。因为雅各特实际上是德·坎德奈特亲王,但他是个激烈的共和党人,拒绝使用这个他的家族世袭了四百年的头衔。 “共和国里不应该有什么亲王的位置,”他经常这样说。 格雷斯托克勋爵在书房里接待了这位鹰钩鼻子、灰白胡须的将军。他们一见如故,谈得十分投机。 “我来找您,”雅各特将军说,“是因为亲爱的迪·阿诺特告诉我,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人比你更熟悉中非。 “现在,我把我的故事从头讲给你听。许多年以前,我的女儿被人拐跑了。我们估计是被阿拉伯人拐走的。因为那时候,我正在阿尔及利亚外籍兵团工作。我们花了大量钱财,甚至动用了官方的力量四处寻找,也没有发现一点儿线索。我还在世界各大城市出版的报纸刊登她的照片,可是自从她神秘失踪之后,没有一个人再看见过她。 “一个星期以前,一个皮肤黝黑、自称阿布杜尔·卡玛克的阿拉伯人到巴黎找我,说他找到了我的女儿,而且能把我带到她那儿。我立刻带他去见迪·阿诺特。我知道他曾经到过中非许多地方。迪·阿诺特分析了那人讲述的情况,认为阿布杜尔说的那个可能是我女儿的白人姑娘就住在离您的非洲庄园不远的地方。他劝我赶快来找您,问问您是否知道这样一个姑娘。” “那个阿拉伯人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她是您的女儿?” “什么证据也没有,”将军说。“所以我们想,最好还是先找您请教一下,然后再组织力量搜寻。不过那家伙有一张我女儿小时候的照片,照片背面贴着一张剪报,上面写着她的面貌特征,还有悬赏的金额。我们生怕这位阿布杜尔在哪儿偶然看到这张报纸,起了贪财之b,以为过了这么多年,我们认不出自己的女儿,就设下圈套,随便找个白人姑娘来骗我们。” “您带来那张照片了吗?”格雷斯托克勋爵问。 将军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又从信封里取出一张发黄的照片递给格雷斯托克勋爵。 看见照片上女儿美丽的面容,泪水又迷住这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军的眼睛。 格雷斯托克勋爵十分仔细地看了一会儿那张照片,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他按了一下肘边的电铃,一位仆人走了进来。 “让我的儿媳妇来这儿一趟,”他说。 两个男人默默地坐着。雅各特将军颇有修养,并没有因为格雷斯托克勋爵三言两语草草了结他们的谈话而表现出丝毫的懊恼和失望。他打算等这位少妇来了,给他介绍之后,就立即告辞。不一会儿,梅瑞姆走了进来。 格雷斯托克勋爵和雅各特将军站起来望着她。勋爵没有做什么介绍。他想看看这位法国亲王第一眼看见梅瑞姆,会做出什么反应。因为他相信一个理论,一个刚才第一眼看见珍妮·雅各特小时候那张照片时突然想到的理论——亲人之间的直觉。 雅各特将军看了一眼梅瑞姆,然后转过脸望着格雷斯托克勋爵。 “您知道这件事有多长时间?”他问道,语气里暗含着责备。 “刚才,您让我看了那张照片之后,”勋爵回答道。 “是她,”雅各特说,一种极力压抑着的激动震动了他那高大的身躯。“可是她不认识我了……当然,她是不会认识的。”他转过脸望着梅瑞姆。“我的孩子,”他说,“我是你的……” 梅瑞姆突然打断地的话,张开双臂快活地叫喊着,扑到将军的怀里。 “我认识您!我认识您!”她叫喊着。“啊,现在我什么都想起来了!”老将军泪流满面把女儿紧紧抱在怀里。 杰克·克莱顿和他的母亲很快“应召而来”。听完这个故事,他们都非常高兴,因为小梅瑞姆找到了父亲和母亲。 “看来,跟你结婚的毕竟不是个阿拉伯流浪儿,”梅瑞姆说。”这不是太美了吗?” “美的是你,”“杀手”回答道。“我是跟我亲爱的梅瑞姆结婚,并不在乎她是个阿拉伯人,还是个小塔玛干尼!” “她什么都不是,我的孩子,”阿曼德·雅各特将军说,“她是一位合法的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