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杂忆》
周策纵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刚教授前些时告诉我,他在撰录胡适之先生口述历史之余,打算自写一篇“短序”。我听了一心想到我们时常在纽约十八层高楼高谈阔论,一谈就不知东方之既白的往事,就不禁暗忖,等着看他这序会怎么短法。果然在《传记文学》里见他下笔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牵惹到了的无数问题与纠葛,几乎无所不谈,谈无不痛快。我正在连续欣赏,大过其瘾,还幸灾乐祸;不料突然收到他的来信,说现在真是没空,必须结束了,而刘绍唐先生急于要把他这已长达十余万言的“短序”出版成专书,他自己实在不能再为自己的“序”作序了,就只好来拉夫。这确实是晴天霹雳,使我不免有大祸临头之感。
大家都知道,从前蒋方震先生写了一册《欧洲文艺复兴史》,要梁启超先生作序,任公序文一写就是数万言,与原书一般长,结果“头”大不掉,不能印在书前,序文成了专书《清代学术概论》,独立出版,反而要蒋方震来为这“序”写了一序。这样看来,德刚这“序”既然是胡先生的口述自传招惹出来的,这“序”的序,本来应该请胡先生来写才算合史例,才能了却这件公案。但上海灵学会既已不存,那就只好牵着黄牛当马骑吧。好在多年以前,我曾经对胡先生说过:“你以前曾对梁任公说,晚清今文学运动对思想界影响很大,梁先生既然曾经躬与其役,应该有所记述。后来任公便写了《清代学术概论》那册书。现在我要说,五四时期的新文化、新思潮、新文学运动,对中国近代思想社会的影响,比今文学运动恐怕更大更深远,你也是躬亲其役的人,你也应该把这几十年来的思想潮流,作一番全盘的、彻底的、有系统的叙述、检讨和批判,写一册《五四时期思想学术概论》,才算适合大众和时代的需要。”胡先生听了直望了我一眼,笑着说:“你这话很对,现在一般人对这一时期的思想潮流,歪曲误解的很多。我将来也许要写些东西来澄清一下。不过你们年轻一代责任更大了,总结、检讨、批判还要你们来做。”后来他还要我代他找一些资料。不幸胡先生以后未能如愿写出这书来。现在德刚这篇“序”,也许可说正是胡先生心目中要年轻一代作出检讨批判的一部分。这样说来,唐“序”便有点像我所提议的那种“概论”的引子,而我这篇“序”的序,也就不是毫无关系了。
我想读者都会同意,唐德刚教授在这里把胡适写得生龙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装饰什么英雄超人。他笔下的胡适只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能、有天才也有错误和缺点的真实人物。这做法承袭了古今中外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中国第一个最出色的传记文学家司马迁早就用好的例子教导了我们,他笔下的人物多是活的、立体的、可爱可佩的、可嗔可斥的,或可怜可笑的,但没有使你打瞌睡的。在西洋,像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的《约翰逊博士传》(the life of samuel johnson),主角也是活生生的,还在约翰逊里找得到鲍斯威尔。读了德刚的胡适,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语谈辩,不知夜之将尽、人之将老,也在胡适里找得到唐德刚。
当然,我们不必要同意作者所说的一切。因为我知道,他所提倡的,正是要大家各自去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他如能引起你多去想一想,那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一大半了。至于你作出什么结论,那只是你自己的事。不论如何,他和他的朋友们,原先是白马社的也好,《海外论坛》月刊社的也好,至少包括我自己,大概都会拍手叫好的。
大凡文字写得最美最生动的,最难同时得事理的平实,因为作者不能不有艺术的夸张。这在王充的《论衡》里便叫作“艺增”。德刚行文如行云流水,明珠走盘,直欲驱使鬼神,他有时也许会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们不可因他这滔滔雄辩的“美言”,便误以为“不信”。德刚有极大的真实度,我们最好在读他所说某一点时,再看看他在另一个所在说了些什么,要看他如何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尽情极致、穷态极妍地描绘和辩论,如此,你才能更好地把握到他的真意。德刚的“艺增”运用在不同的角度,这是他最好的绝招和自解。
德刚不信神鬼,也不怕神鬼,所以他敢说自己要说的话。你看他能“批孔”,也能尊孔,更能尊、能批要只手打倒或支持孔家店的好汉。不但如此,还敢尊、敢批“周公”!因此不论你同意不同意他,德刚这独行侠的高风傲骨不能不令人钦佩。他能替胡先生打抱不平,多已在胡死后,这点已不容易。更难得的是,他既不掩饰事实,又能恕道处理胡先生的某些白璧微瑕。我个人已受益不浅,我在给他的信里指出胡先生新诗某些文字上的缺失,不免夸大,这固然只是友朋间的闲谈,但真有点像“诗律伤严近寡恩”了。在另一方面,我却素来不曾认为五四时代是“时无英雄,遂使孺子成名”;相反的,我尝说,五四时代产生的人才济济,比任何别的短时期可能都多些。德刚指出胡先生用“素斐”做他女儿的名字可能是纪念陈衡哲女士,这点确已补充了我之不及;至于胡先生那首诗是否也意味着陈女士在内,我看不能无疑,如是这样,他恐怕就更不合情理了。德刚对这点似乎有进一步“求证”的必要。
我在前面已说过,胡适之先生一生牵惹的问题与瓜葛已非常多,而德刚对他的娓娓描述和检讨,不能不更多面和更复杂。胡适已经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箭垛式人物,德刚现在真实地把他画得多彩多姿,人们也许更会把他当成活箭垛了。如果我这里再提出一些与胡适有关的问题来讨论,那这篇“短序”的短序可能也要变成专书,岂不又要德刚来替我写序?想来想去,时不我与,这种序还是让读者诸君来写了,这也正如胡先生所说的,要年轻的一代来检讨批判吧。我想这也正是唐德刚教授写作的初意,我便带着这个期望,把这津津有味的好书郑重推荐给读者。
周策纵
1978年7月于美国威斯康星陌地生之弃园
夏志清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刚
《胡适杂忆》,原题“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曾在《传记文学》上连载了十期多(第一八三至一九三期)。每期航邮寄来,我总先把《回忆》读了,才去拆看其他的报章杂志。记得读完第一章,实在兴奋,当晚就写信给唐德刚、刘绍唐,向二位好友致贺:这样文笔生动而饶有趣味的回忆录实在难得在国内杂志上见到的。翌晨授“中国现代文学”这门课,也不顾当天应讲的题目,先讲两则胡适之太太的故事给学生听。我同胡老太太仅有两面之缘,但读了这两则故事(大叫一声“go!”吓退“大黑贼”;返国定居前,嘱咐德刚、王纪五二人搬运她那只笨重的旧床到新泽西州码头),真觉得德刚兄把她写活了。
《胡适杂忆》我特别爱读,当然不仅因为德刚兄记载了好多有关胡氏夫妇的掌故。1962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顿后,即同德刚交识,对他的学问见识早已佩服。只可惜他封笔了二十年,近两年来才能看到他的长篇撰述(德刚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忆录》,连载香港《明报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适杂忆》不只是篇回忆录,它畅谈历史、政治、哲学、文学、文字学,以及其他一切胡适生前关注的学问,比起《李宗仁回忆录》来,更令人见到德刚才气纵横、博学多智的这一面。胡适自承哲学是他的“职业”,历史是他的“训练”,文学是他的“娱乐”(hobby)。德刚十几岁时即已圈点了一遍《资治通鉴》,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国史、西洋史,近年来一直在纽约市立学院主讲中国史、东亚近代史,“历史”自是他的“职业”。他中西哲学的底子当然比不上胡适,但他受过“社会科学”这方面的严格“训练”。本书引录了好几首德刚在攻读博士学位时期写的新诗、旧诗,表示他同留学生胡适一样,功课愈忙碌,愈感到有写诗、同朋友酬唱诗词的需要:“文学”也是他的“娱乐”。且不论二人同寓纽约期间深厚的“忘年之交”,即凭德刚自己的“职业”、“训练”和“娱乐”,他实在是为胡适作评传最理想的人选。
同胡适一样,唐德刚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诗词写得更好。《胡适杂忆》出版后,我想他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且举一个小例为证:
可别小视“跑龙套”!纽约市有京戏票房五家之多。平时公演,粉墨登场,锣鼓冬仓,琴韵悠扬,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龙套”一出,则马脚全露。那批华洋混编的“龙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宁死……好不热闹!笔者在纽约看国剧,最爱“龙套”,因为它能使你笑得前仰后合,烦恼全消!
引文下半节,可说是段韵文(跑、闹、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面跟着就写“好不热闹”,同韵字太多,读起来反而单调。德刚在“各‘跑’其‘跑’”下面,添了两句三字经——“不自由,毋宁死……”真可谓是神来之笔。这种写法,全凭作者一时的灵感和联想的丰富。凡在纽约市看过票房演出京戏的,读这段文字,想都会出声大笑的。
但看来是游戏文字,“龙套”在本书七十二节里是一个“有机”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学位的人才能在学术舞台上“井井有条”地跑龙套,没有博士“训练”的教员,跑跑龙套也会出洋相的。但真正在京剧、学术舞台上唱“大轴”的,如梅兰芳、胡适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德刚二十六年前写的成名作是《梅兰芳传稿》,所以既提到了“龙套”,他会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联在一起。最近重读《梅兰芳传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样,觉得“稍嫌渲染”,文笔太浓艳一点,虽然德刚兄的确参阅了不少资料,尤其关于梅氏美国演出的那段史实。封笔二十年后,文章的境界显然大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听,我觉得十分可喜。 50年代的胡适
《胡适杂忆》我读来特别有亲切之感,因为书中提到好多50年代身在纽约的中外人士,这些人我来哥大后大半也认识。德刚为德国老教授魏复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讲师角田柳这两位突出人物作画像,一点也没有“渲染”,真可谓呼之欲出。《“新诗老祖宗”与“第三文艺中心”》这一章专介绍德刚“白马文艺社”里的朋友,“新诗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会有读者觉得喧宾夺主,不太合传记文学的体例。但事实上,胡适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学日记》二书里也讲起他好多朋友,抄录了他们的诗词酬唱之作。蛰居纽约期间,他既爱参加白马社的集会,德刚把社员一一点将,并选录他们一部分诗作,我认为是应该的。我们也借此体会到这前后两代的留学生处境多么不同。胡适早期一批诗友——任叔永、梅光迪、杨杏佛、朱经农、陈衡哲——回国后都干了一番事业。他晚年结交的那批文艺小友——唐德刚、周策纵、吴讷孙、周文中、黄伯飞——虽在美国学术界各有建树,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教导美国学生;大陆变色,他们不可能回国大干一番,真可说是国家的损失。白马社里三位新“莎菲”女士,我只认识何灵琰,她是徐志摩的干女儿,在上海时期曾跟钱钟书习写诗词,跟魏莲芳学唱青衣,可惜这几年不常写诗,也难得登台一露身手了。其他两位,心笛仅闻其诗名,不知人在何处;“才气最高”的蔡宝瑜一年前我连她的名字也没有听见过。她短命而死,我读到德刚的记载,也不免为之叹息。
胡适在纽约做寓公期间,爱同年轻朋友来往,真如德刚所说的,年龄相等的朋友间,除了李书华先生外,可同胡适促膝长谈的真的绝无仅有。鲁迅在晚年,虽有文坛盟主之名,喜结交的也只是萧军、萧红这辈比较纯洁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报月刊》上看到了张爱玲《忆胡适先生》文,深为感动,想不到张爱玲从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适这样看重张爱玲。在我想象中,到了50年代中期,胡适早已同当代文学脱了节,也不太关心文学的前途了。1955年11月张爱玲抵达纽约后,曾去拜访过胡先生两次,可惜张不善辞令,为人木讷,谈话并不投机。翌年感恩节,胡适还有意请她到中国馆子吃饭,隔一阵还到一家救世军办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可是张爱玲跟胡适谈,“确是如对神明”,不知如何逗他开心。二人关系,见面后反而疏远了。
胡适同他的安徽小同乡唐德刚一见如故,倒可说有缘。后来德刚身任胡适“口述历史”的记录员,更是日常见面,无话不谈。本书最大的特色即是凭德刚的回忆和当年自己日记上的记录,给胡先生留了一个最忠实的晚年写照。1951年胡适才六十岁,其实不能算老,但到德刚所见的胡先生,显然已开始衰老了。他当然在搞他的《水经注》,也写了一部《丁文江的传记》,且不断关注共产国家的所作所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刚回国的二十年(1917—1937)来,纽约那几年,他治学的成绩实在太少了。张爱玲未去美国前,从香港寄给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读了,还写了封恳切的回信。同样情形,姜贵从台湾寄给他一册《今梼杌传》(即《旋风》),他也真的读了,也写了很长的回信。胡适识拔张、姜二人,当然是文坛佳话,也证明他读当代小说,确有卓见。但话说回来,对胡适而言,这两位作家都是毫无名望的;他有时间读他们的赠书,表示他手边没有急急要办的正事。普通名学者,自己忙于著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收到的赠书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来,何况中国当代小说,并非胡适研究的主要对象(胡适晚清小说读得极熟,他文章里绝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说——少数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连茅盾、老舍、巴金的长篇他都没有碰过)。最使我诧异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图书馆看中文报纸,连“美国两岸所发行和赠阅的‘侨报’”也看,而且把它们的“副刊”看得很仔细,而这些副刊,德刚说得一点也不错,“实在不值得浪费太多时间的”。目今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特别在编排副刊上用心计,可读的文章、报道、小说实在不少。我平日没有时间全读,又舍不得把那些副刊丢掉,只好把它们保存起来,日积月累,保存着想读而未读的文章实在多不胜言。胡先生有时间批阅纽约、旧金山出版的侨报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岁月,实在好不了多少。
胡适这样“游手好闲”,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几年他少了一份配合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格斯德中文藏书部(gest library)“馆长”(curator)之职,那是一份闲差,每年领取几千美金贴补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国著名学府做过短期讲学,零星演讲的机会当然更多,但这些都算不上是长期性的工作。“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德刚这句沉痛的感慨一点也没有言过其实。50年代,胡适同林语堂先生(辞掉南洋大学校长之职以后)大半时期留在纽约,而且经常来哥大借书,假如哥大有意聘请他们为中日文系教授,他们是一定乐意接受的。但中日文系的主管人哪里会有此度量,胡、林二人来了,那些美国汉学教授岂不相形见绌?所以美国著名学府乐于聘用赵元任、李方桂这等专门人才(语言学比较冷门,吸引的学生较少),而不敢聘用胡适、林语堂这样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适如能在中日文系开讲中国哲学史、文学史的课程,一定特别卖力,很可能提起精神写出一两本英文著作来。当然他不可能再有时间去看中文侨报了。 胡江冬秀
任何学人,除了家里的书房外,总得有一间办公室,不能老窝在家里。偏偏在纽约那几年,胡适少了一间办公室,在家里伴着老妻,事事得迁就她,不免影响到他工作的情绪。他在精神上显出老态,这也是一个原因。
在表面上看来,胡适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但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早在1915年4月28日,胡适记了下面这则日记:
得冬秀一书,辞旨通畅,不知系渠自作,抑系他人所拟稿?书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数年,此大可喜也。
胡适十三岁就订了婚。他事母至孝,当时无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凭这段日记,我们显然看出,胡适曾去信问他母亲或江冬秀,缠足已放大了没有?想来江女士以往给他的信,文字欠通,这封信“辞旨通畅”,虽不免疑心是别人“拟稿”的,但胡适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进,至少足已放大,他心里是高兴的。可是婚后三四十年,江冬秀显然没有多大进步。《传记文学》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迹,那几个字实在是见不得人的。(连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标点,她都会用错!)居留纽约期间,她还停留在看武侠小说的阶段,胡适的学问、思想她是无能力欣赏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用人可使唤,家务不必胡适操心。住在纽约,胡太太既不懂英语,他老人家还得上街买菜,实在是够辛苦的。二老住“东城八十一街简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里客人多,胡适既无办公室可去,要静心读书写文章,也不可能了。这样长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适即使有早年的壮志雄图,也消磨殆尽了。
1958年秋,胡适返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之职。他任内的秘书——王志维先生——写过一篇《记胡适先生去世前的谈话片段》,载《联合副刊》(1977年2月24日),我读后感慨很多。临死前两天,胡老先生为了太太打牌,嘱咐王秘书“帮我买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将的朋友多,这里是台湾大学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给“中央研究院”留下来的好传统,不准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来,是要你在我出国期间,在和平东路温州街的附近,帮我买一所房子,给我的太太住。
胡适是爱面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规矩,公家宿舍不准打牌,院长寓所内却常听到牌声,不免于心不安。想来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台北市区,老是坐出租车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长才有意在台北置屋。胡适待他的老伴是够好的了,但胡太太长年打牌,我总觉得对不起他。
早在民国九年,胡氏夫妇生日碰在一天,胡适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的诗(《胡适的诗》,页九七至九八):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他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得快,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这虽是首幽默诗,我们也看得出二人婚后精神上毫无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读书的乐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准他读书了。胡适多么希望他的太太能在“双生日”那天,和他一首诗啊,但太太不会做诗,看样子真会把诗撕掉。胡适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订约,永不吵嘴,“今天不许吵”平平安安过一天生日就够了。胡适的确是好脾气,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传》里的李超女士一样,立志求学上进,婚后进学校或者在家里自修,胡适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种闺房乐趣。只可惜江冬秀真是个旧式乡下女子,辜负了胡适在留学期间对她的期望。 女友韦莲司
德刚兄说得对:“适之先生是位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谈恋爱,他也搞不出什么‘大胆作风’。”但德刚认为留学期间的胡适真追过韦莲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韦女士真有意嫁给他,江冬秀就只好守活寡了。但事实上,胡适既是“止乎礼”的胆小君子,看样子并没有同韦莲司谈过什么恋爱,虽然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适和一个思想的趋向》(台北地平线出版社,1970)这本书里告诉我们,胡先生去世后三年,韦莲司女士曾“将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适写给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个世纪,一百几十件)寄给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几封曾在‘胡适纪念馆’分两次(1965、1966)陈列过”(页二九)。胡夫人去世后,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适留学期间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这些信件研读一番,胡、韦二人有没有谈恋爱,真相也可大白。其实胡适一生英文文章也写了不少,连同这一百几十件信札,都应该收集成书,供中外学者阅读之便。鲁迅去世才两年,就有《鲁迅全集》二十册问世。胡适去世十六年了,我们还看不到他的全集,这是说不过去的。
德刚认为在1915年那年,“胡氏显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为韦女所峻拒。……她奉劝胡郎,斩断情丝,悬崖勒马;应着重较‘高级’的情性之交;勿岌岌于‘色欲之诱’(sex attraction)。……可是韦女士虽是止乎礼,她并没有绝乎情。最后棒打鸳鸯的似乎还是韦女士那位‘守旧之习极深’的妈妈”。我认为德刚兄这两个假设——胡适追韦女士遭拒;韦母“棒打鸳鸯”——都是站不住的。胡适非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假如真正追过韦女士,他决不会“正色”呵斥德刚的假设为“胡说”。胡适既无意反背母亲的意志,他决不肯毁除婚约,让老人家伤心的。细读《留学日记》,胡适诚然爱同有脑筋的洋女子谈话、通信,可是一点也看不出同她们有论婚嫁之意。韦莲司的服饰仪表,德刚在书里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适通信颇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sergeant),“业英文教授”,有两个夏天来康奈尔大学暑期班进修,这样才同胡适认识的。她“年事稍长,更事多,故谈论殊有趣味”。胡适哪里会同她谈恋爱?
德刚认为他的假设有理,主要证据是《留学日记》里节录的两封英文信。一封是韦女士1915年2月3日写给胡适的;一封是胡适自己1916年1月27日写给韦老夫人的回信。本书读者如细审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学日记》,页五三五至五三七,八三五至八三六),一定也会同意,德刚误解了它们的含义。
1915年1月23日下午(《日记》页五二四),胡适访“韦莲司女士于其寓,纵谈极欢。女士室临赫贞河,是日大雾,对岸景物掩映雾中,风景极佳。以电话招张彭春君会于此间。五时许与女士同往餐于中西楼。余告女士以近年已决心主张不争主义(non-resistance)……女士大悦,以为此余挽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
读这段札记,我们无法肯定张彭春有没有跟胡、韦二人一起去中西楼吃晚饭。但在一个“纵谈极欢”的下午,胡适如真有意追韦女士,怎么会打电话邀张彭春来会谈?可见胡适对女士毫无所求,还要邀他的朋友来同赏她“见地之高”。这次纵谈之后,想来隔不多天,胡适又去韦女士那里“纵谈”了一次。韦莲司原是不顾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钟情于胡适。那次谈话,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动手动脚,倒把我们的“胆小君子”吓坏了。胡适招架不住,只好直言早已订了婚,如同韦女士有不轨行动,与“礼”(propriety)不合云云。事后韦女士很气,也有些老羞成怒,2月3日写了那封《论男女交际之礼》的信,责备胡适不够开通而拘于“礼”(blocked by a“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来,像他们二人这样超脱世俗的“最高级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being),只要“思无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为上的“非礼”(impropriety)倒是毫无关系的。德刚兄若细品此信,即可看出,韦女士采用的完全是玙姑在《老残游记》里教训申子平的口吻。胡适原则上是反宋明理学的,虽然在日常生活上还遵守“非礼勿动”的原则。他看了这封信后,对她的“卓识”更为佩服,认为“此论即在所谓最自由放任之美国亦足骇人听闻”。但想来韦女士觉得胡适不识抬举,以后只同他论学问,谈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别的男人了。
韦莲司一人在纽约“放浪形骸”,她母亲有所听闻,实在有些着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后,她写信嘱胡适去规劝她。胡适既是个少年老成、非礼勿动的“东方人”(an oriental),对她女儿的某些行为一定看不惯吧?何不劝劝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适虽是“胆小君子”,对韦女士的“卓识”、“狂狷”原则上是佩服的,回信理直气壮地斥责韦夫人虚伪。责问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儿,既如此把她关起来,不给她行动自由好了。德刚引译那一段信里的“我们”一词(“我们为什么要顾虑‘别人’对我们怎样想法呢?……”),乃所谓editorial“we”,非胡适、韦莲司二人。德刚看不出这一点,把胡适致韦夫人书完全曲解了。 胡适与陈衡哲
胡适同陈衡哲女士留学期间的关系,德刚分析得入情入理,读后十分折服。但同时德刚故作妙论,认为陈衡哲是他提倡“诗国革命”、“文学改良”的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所以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寻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过其实了。在《逼上梁山》文里胡适说得明明白白,他倡导白话文学的灵感得自钟文鳌,他是清华学生监督处驻华府的书记。陈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适早已在试写白话诗了。
中国大学生、留学生间,的确有个“朋友之‘友’不可友”的传统。莎菲女士既为任叔永所发现,胡适又是任君的挚友,当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认为假如胡适尚未订婚,他一定会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论才情任不如胡,看样子莎菲也会嫁给胡适的。当然任氏夫妇一直是胡适的至交,也是他事业上最亲信的左右手,他对任太太是不存一丝罗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陈婚姻如此美满,胡适自己家里有个病中不准他看书、写诗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艳羡他们的幸福。他骗过江冬秀,给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sophia),虽不能说纪念他同陈衡哲那段旧情,至少也希望女儿长得像瓦莎学院优等生莎菲一样的聪明好学,而一点也不像她生母那样的庸俗。德刚道破胡适为爱女取名用心良苦这一点,实在令人心折。
胡、陈二人尚未见面前,即可说已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有一次,任叔永从麻州剑桥寄两首陈衡哲的诗给胡适看,要他猜是何人写的。(陈衡哲《小雨点》任序,则谓故意骗胡适“是我做的”。)胡适对其中一首咏“月”诗特别激赏(“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写道(《日记》,页一○五八至一○五九):
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
一
1972年秋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东亚研究所附设的中国口述历史学部公布了一部分中国名人的口述自传,由纽约时报财团所经营的美洲缩微胶片公司影印发行。其中关于胡适的部分原是笔者二十年前襄赞胡先生,断断续续地记录、整理和编写出来的。那本是一部未定稿,哥大率尔影印发行,未免草率从事。但斯时笔者刚自哥大转职到纽约市立大学,并承担了一部相当繁重的行政工作,平时已日不暇给,故对胡稿之仓促发行,也就未自找麻烦、多作主张了。
事隔数年之后,不意今春突奉刘绍唐先生来信,说传记文学社已取得该稿的翻译权。我既是该稿的原始编撰人,绍唐兄希望我终始其事,承担起本稿的汉译工作,以便《传记文学》月刊,按期分章发表。
事实上,二十年前适之先生与笔者一起工作之时,我们的工作语言,原是英汉双语并用,而且底稿的拟订,多半也是先汉后英。只因为那时哥大当局对中文稿毫无兴趣,而对英文稿则责功甚急,笔者受聘执笔,为争取时间才把中文稿通统删掉。今日思之虽觉可惜,然当时也是格于规章,出诸不得已。
其实当年胡先生和我由汉译英时,也曾费了一番心血。因为胡适的自传与一般名人的自传在性质上颇有差别。其他名人传记多半以叙事和说故事为主;而胡传则重在论学,尤其是讨论中国的古典著作,是一部学术性的自传(intellectual autobiography),就翻译来说,则故事易翻,而论学难译了。
举个浅近的例子:一次胡氏和我讨论到梁启超编的《新民丛报》,我顺口译为the new people misceny,而胡先生认为不妥。他说“新民”二字应译为renovated people。我当然尊重胡先生的翻译,但是我总觉得我的译文虽然“以词害意”,胡先生的译文也难免“以意害词”,还是我的较为顺口些。胡氏也完全同意,但是我们研究了半天,还是找不出一个更妥当的译名来。
如今胡先生已长眠地下,绍唐兄要我独力再由英文稿译回中文,承命之余,二十年前旧事,重涌心头,真是感慨万千。我生为炎黄子孙,把原稿回译以飨国人,我自觉是有道义上责任的。再者我试翻手头残笺,发现哥大所公布的稿子与胡先生当初和我所合拟的计划也不无出入。读者如将影印于胶片上的英文稿和笔者所保存的胡氏手书自述大纲两相比较,一览便知。今日绍唐兄既有此指派,我也想乘此机缘把这宗文稿再稍加整理,以为祖国保留一份较为可靠的先贤遗作。同时在动手回译之前,我自觉也应向当今读者和后世史家,就本稿编撰始末和笔者个人由认识到襄赞胡先生的往还和工作的经过,作一简短的交代。 二
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他在我国近代的学术思想界里(这儿笔者着重的是“学术”二字),可以说是初无二人。正因为他既“开来”又“继往”,在思想流于偏激的国人看来,他的一言一行就不够刺激,有人甚至把他看成连折中派也不如的“反动学者”。同时在思想倾于过度保守的人士的眼光里,胡适却又变成了背圣绝贤、为异端铺路的罪魁祸首。因而胡氏多彩多姿的一生,便在他自己常说的“左右为难”中度过。这一结果也是他先天禀赋和后天学养,合二为一所铸造出来的。实际上,这可能正是他有生之年的时代需要,也可能是他名重一时的主因。因为占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华民族里,思想偏激的既是少数,而主张养辫子走回头路的也是不多啊!
因此,胡适便成为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不用说,他对高度工业化社会所孕育出来的“现代文明”讴歌不绝;他对我国优良的农本主义的社会传统——乃至不太优良的社会传统,也在有意无意之间,作出了有深厚温情的维护。
胡氏这种改良派的弱点很显明的一环,便是那千余年科举制所遗留下来的,中国知识分子着重籍贯的“畛域观念”和传统士子们对个人出身和学术师承的“门户之见”。
胡先生是安徽人,哥大出身,北大成名。因而他对这三重背景都存有极深厚的温情主义,而且老而弥笃。事实上,胡先生晚年对笔者这一后辈,不拘形迹的教导与往还,与他这三大偏爱,亦不能说毫无关系。
适之先生和我有乡谊,虽然他说起徽州话来,我一句也听不懂。据他老人家说他和我家老辈们还有点世交。他能数出我家长辈的一大堆名字来,虽然那些名字,历史上既找不到,对我自己也非常陌生。
原因是:当胡先生少年在北大成名的先后,那以段祺瑞、王揖唐等为首的“安福系”正炙手可热;同时那以陈独秀、高一涵、胡适为首的知识分子反对派,也正锣鼓喧天。这针锋相对的朝野两派的领导分子恰巧都是安徽人。那时我家亦长住北京。先曾先祖,乃至父叔辈,对这朝野两派的同乡,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但是当时在北京居住的吾皖老辈对后起的青年学者则多鄙薄陈独秀(实庵)而推崇胡适之。政治思想问题倒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传统的礼教观念在作祟。陈实庵的偏激言论,本已不容于乡中前辈;而他以北大文科学长之尊,竟公然在北京嫖妓宿娼,甚至亲往妓院“打场”(宠妓暗结新欢,原狎客愤而动武之谓)。这行为使同乡前辈中的真道学、假道学都一起摇头叹息。此事胡先生曾亲口告我属实。
胡适那时的表现与陈独秀正相反。他是刚自美国学成归来的真正的新青年。学问上固然“中西俱粹”;在个人行为上,也循规蹈矩,为一时模范,在同乡长辈中,口碑极好。因而新文化运动中,一切为老辈所看不顺眼的什么“反贞操”、“仇孝”、“打倒孔家店”等等烂账,都上在陈独秀头上;而“新文化”、“新文学”、“新思想”、“新道德”等一切好的新的都封给了胡适。加以胡氏又是位调和气味极重的人,不因同乡长辈或平辈是官僚、军阀或纨子,就拒人于千里之外。纵是段系所召开的“善后会议”把他列名其中,胡氏亦不自辩。所以他同我家老辈在北京颇有往还。
这便是适之先生与我的一段我自己也不清楚而他却甚为珍惜的乡情和世谊。但是我个人之认识胡先生则是从胡氏的另一偏爱——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开始的。 三
50年代的初期正是哥大忙着庆祝立校二百周年纪念之时。胡氏是该校的名校友,因而在校园内集会的场合,常常看到他。胡适之和其他我所认识的前辈有个不同之点,那就是他特别欢喜和青年人接近,并且主动地去发掘。胡氏的个性亦适于接近年轻人。他虽然与一些后辈年龄和地位相差一大截,但是“代沟”不深,一齐嘻嘻哈哈,彼此之间很快就打成一片。
二次大战后的哥大原有中国学生三百余人。1949之后人数骤减。学文法科的高班研究生只剩下寥寥数人。笔者当时就是这几个“苦撑”而无从“待变”的中国研究生之一,因而和胡先生在校园内亦偶尔晤面。晤面的场合多半是我是个穿着工作服、正在做工的学生,他则是校方邀请的主客之一。但是胡先生总要找个机会走过来和我们做工的学生和小职员们,拉拉手嘻嘻哈哈聊一阵。那时纽约的左派华文报纸正嘲笑他是“过河卒子过洋来”!起先我们想胡适这员过洋大卒,如何能记得起我们这批过洋小卒的名字呢?拉拉手之后,不就算了。孰知事有不然,胡先生这人很细心,他对这些小地方极为注意。两三次偶尔晤面之后,他老人家便能称名道姓起来,有说有笑,使对方无拘无束把胡适之真的看成“我的朋友”了。
胡先生那时经常在哥大图书馆内看书,来时他总归要来找我,因为我是馆内他所认识的唯一的一位华裔小职员。我替他借借书,查查书。有时也为他开开车,并应召到他东城八十一街简陋的小公寓里吃一两餐胡伯母所烧的“安徽菜”。胡伯母的菜烧得和她麻将技术一样的精湛。但他二老限于精力不常请客。我去时只是如主人所说“加双筷子”,又因为我是“安徽人”,对他二老的“家乡口味”,一定可以“吃得来”的缘故。
那是50年代的初期,也是大纽约地区中国知识分子最感窒息的时代。当年名震一时的党、政、军、学各界要人,十字街头,随处可见。但是他们的言谈举止,已非复当年。中国大陆,那时正是土改肃反,杀气腾腾,实情如何,难以蠡测。台湾那时在一般人想象中,也只是个瘴疠满山、蛇蝎遍地的亚热带小岛——一个重洋之外、烟水乡里、无从捉摸的“香格里拉”!
干脆当难民,就在纽约定居吧。但是长安之居,谈何容易!加以当时排华之律未全除,种族歧视犹健在。那些挂冠部长、解甲将军、退职学人,到此时此际才了解本身原来力难缚鸡,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谋生乏术。
就拿胡适之先生来说吧,胡氏在纽约退休之时,精力犹盛,本可凭借北美之资财,整理中华之国故。孰知他的盖世才华,竟只能在普林斯顿大学做一短期的中文图书管理员。这一职位,因很少洋学者可以担任,笔者后来在哥大亦承乏至七年之久。自我解嘲一番,这是个学术界清望甚高的位置。事实上,它在整个大学的行政系统中,则微不足道。经院官僚,根本不把这部门当作一回事。任其事者亦自觉人微言轻,无啥建树之可言。笔者何人?居其位犹不免有倚门弹铗之叹,况胡适博士乎?
后来胡氏在哥大来来去去,哥大当轴对这位“中国文艺复兴之父”,表面上还算相当尊敬,但是在敷衍他老人家面子的背后,真正的态度又如何,则非胡氏之所知矣。一次我和当轴一位新进一块儿午餐,他正在罗致人才来充实有关汉学之教研。我乘机向他建议请胡适来帮忙。他微笑一下说:“胡适能教些什么呢?”事实上,我也完全了解他这句话是反映了当时美国文教界,对华人学者在美国学府插足的整个态度。那就是只许狗摇尾巴,绝不许尾巴摇狗。但是“我的朋友胡适之”怎能做摇尾之才呢?所以对他只好敬而远之了。
其后美国学术界为时势所迫终于把门户稍稍开放,少数华裔幸运儿亦能勉强微憩于他人的卧榻之侧,然而其情况亦只有知之者,知其心忧;但一入黉宇,自然便自觉身价不同,胡适又何足道哉?真是“汉儿傍得胡儿睡,便向宗邦傲汉儿”,也就可悲之极了。
但是适之先生却是一位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修养的老辈学者。他丢不掉孔孟之道的包袱,而又自诩为国际主义者。他不了解他终身颂之的所谓“现代西方文明”里的“生活方式”是以“契约”、“合同”、“利害”、“力量”、“斗争”等深入人心的概念为基础的。所谓“民主”,所谓“容忍”(这是胡氏晚年政治哲学的精髓)只是力量、斗争、利害等均衡以后的契约行为。
胡先生在中国未做过官僚,在海外也未尝与洋人共事,因而他没有看出今日西方的社会——这个陈独秀所说的“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的社会里面,那些人与人之间有礼无让、刻薄寡恩的“小人”的一面。他背负着礼让的教条,爱人以德,因而只看出西方社会里恂恂然的“君子”之风。所以他老人家对“现代西方文明”的维护,直到他一杯在手、含笑而终而后已!
胡氏这种真正的可敬可爱的孔门书生的气习,便十足地表现在他对他母校关怀的心情之上。他对哥大的爱护绝不亚于他对北大的爱护,其居心之淳朴,真是情见乎辞。
记得有一次胡先生要我替他借一本大陆上出版的新书。我说哥大没有这本书。胡先生惊讶地说:“我们哥伦比亚怎能没有这本书?!”
原来哥大当时图书经费的分配是按各科系注册学生人数为标准。那时读汉学的洋学生不过寥寥数人,图书经费因而只摊到二百元。二百元能买多少书呢?胡先生认为“这太不像话”!他约我到他公寓去吃晚饭,并把此事“好好地谈一谈”!
我真的和胡先生为此事谈到深夜,但我内心的反应只是一阵阵的辛酸。我认为胡氏找错了“谈一谈”的对象。我这小职员算老几?谈有何益?然使我更觉难过的是胡氏除我之外,也很难找到适当的对象。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
胡先生最后告诉我说,他要去找几个“有钱的校友”像顾维钧先生那样的人捐两千块钱给哥大购买中文图书,分十年摊用,庶几每年购书费可以增加一倍。后来果然有位“无名氏”捐了两千元,是否是顾先生解囊之赠,我就未去追问了。迨1962年秋笔者接管哥大图书馆中文部时,经费已十分充裕,而这笔小款子还有千元未动。那时我自己的文化包袱也在作祟,我计划把这千元之款购一部珍版书,以纪念当初筹款人的一番心意,然蹉跎岁月,事愿两违,今日思之,犹觉耿耿!
另一次,有人替胡先生画了一张油画像。胡氏亦以父兄家长的身份送给了哥大中文图书馆。按理这幅画像是应该挂起来的。孰知它一入哥大,便进了地下室烂书堆,无人理睬。1962年东亚馆迁入了一座八楼大厦,地方十分宽敞,大楼四壁空空。我要把这幅像挂于阅览室,当时就有人反对说:“哥大向不挂生人照片的!”我说:“胡适也活不了多久了!”这样这幅油画像才有礼无让地挂了出去。这可能是今日海外唯一的一张挂出来的胡适油画像了。
总之胡先生对他母校哥伦比亚大学的情意是深厚的。他自觉是老辈,是哥大的父兄。对这个大家庭的兴衰荣辱,他是有直接关系和责任的。所以任何破铜烂铁,他如果能替哥大争一份,他都要替哥大争一份。期许之深,推爱之切,足令旁观者感动。
但是胡适之这个一厢情愿的哥伦比亚大家庭,究竟有多少“子侄”呢?碧眼黄须的朋友们,老实说,向来没有把胡适看成广义的哥伦比亚大学的成员。因而胡氏的精神大家庭中的“子侄”辈只是我们两三员华裔研究生罢了。他老人家爱屋及乌,所以对我们亦推爱甚挚,期许甚殷。他既视吾人为子弟,我们也敬他如父兄,在这个绝情寡义的洋人社会里,我们这两代来自中国的知识分子,涸辙之鲋,相濡以沫,友谊之形成,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四
胡先生那时在纽约的生活是相当清苦的。当然清苦的也不只他一人。在那成筐成篓的流亡显要中,大凡过去自持比较廉洁的,这时的生活都相当的窘困。陈立夫先生那时便在纽约郊区开设个小农场,以出售鸡蛋和辣酱为生。笔者一次随友趋谒,便曾随立夫先生之后,着胶靴、戴手套、持筐篮、入鸡笼,奋勇与众母鸡大娘搏斗而抢夺其蛋的。
适之先生夫妇,年高多病,缚鸡无力,自然更是坐吃山空。他的经济情况和他的健康情况一样,显然已渐入绝境。人怕老来穷,他的有限的储蓄和少许的养老金,断难填补他那流亡寓公生活的无底深渊。早晚一场大病的支出,他转眼就可以变成赤贫!长此下去,将伊于胡底?!
胡先生是一位有深厚修养的哲人,是一位“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但是他面对晚年生活的现实,有时也难免流露出他发自内心的郁结。他不止一次地告诫我:“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语意诚挚动人,声调亦不无凄凉叹息之音。
这些话,我后来才体验到,胡先生只能向我说。他对他的同辈友好、过往宾客,乃至和他很接近的另一位哥大研究生王纪五(王世杰先生的儿子),他也不便说。因为胡先生是位头巾气极重的旧式书生,对个人操守,一丝不苟。他怕一旦传出去,发生政治上的反应,反而不好。但是硬拖下去,终究也不是解决之道啊。
不特此也。他老夫妇二人在纽约,连日常生活的安全保障都有问题。他们所住的是大使级的住宅区,但是他那所破烂的公寓,却没有大使级的防盗设备。在这盗匪如毛的纽约市,二老幽居,真是插标卖首!
一次胡先生外出,胡太太一人正在厨房烧饭,一个彪形大汉的窃贼,忽然自防火楼梯破窗而入。幸好胡老太太没有学会一般美国女人临危时的尖叫,她老人家只是下意识地走向公寓大门,把门打开,反身对那悍贼,大叫一声:“go!”真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那位大黑贼,看了胡老太太一眼,真的从门口“go”了。她老太太把门关好,又径地回厨房烧菜去了。
这次幸好胡先生不在家。如果胡先生在家,无意中一声叫喊,其后果也就不堪设想了。
那时胡伯母在纽约打起麻将来是日以继夜的。胡先生不但没有阻止她而且有时也加入作战。原因是:一位中国老太太困居纽约,言语不通,又无人经常代为开车访友,麻将实在是唯一的消遣。再者,纽约中国知识分子的牌局是向不“抽头”的,所以不会四家皆输。加以胡老太太技术高,手气好,几乎每战皆捷,对胡先生来说,也不构成经济负担。还有一个重要的副作用,便是公寓里常有麻将客出出进进也可使强盗小偷望而却步也。
所以在那一段50年代的灰暗的岁月里,我们这些随胡适之跑来跑去的比较年轻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没有把胡先生看成高不可攀的大学者或名流显要。我们所认识的胡适之只是一位流亡异域、风烛残年的老前辈!
记得有一次老友杨龙章向胡先生请教“生命的意义”。胡先生说:“生命的意义就是从生命的这一阶段看生命的次一阶段的发展!”那时我们看胡先生生命的那一阶段到次一阶段的“发展”也不会太大了。他只是一位无止境地漂流海外、和我们一起同舟共济的老乘客,一旦浪打船翻,他势将灭顶,灭得比我们更惨!面对着他那副慈祥而天真的笑容,我们对他老人家的怜悯与同情之感,实远甚于尊崇与学习之心。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他们那一辈知识分子的老路,在那时我们的心目中决然是走不成,也不应再走的了。
那时韩战正急,美国二次大战后不景气的经济,也在炮声里复苏了。为阻止美国训练的中国青年回大陆,美国各行职业之门也稍稍开放,好让他们谋生。有高度训练的中国工程师们,逐渐地也可画图为活。为生存所迫,那些有魄力的文法科同学,便也把莎士比亚、孟德斯鸠等一脚踢开。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看定新目标:“万元存款,白女为妻!”一切从头来起,因而70年代里,很多颇有名气的华裔工程师和医师,当年却是学有专长的政法人才。如今他们丢下工程道具和医学仪器,仍可写出些响当当的政论文章来。
为着最低限度的生存,笔者当时也是改行有心、而无魄力认真执行的少数弱者之一。我那时还在哥大有气无力地继续读我的美国史博士学位。这是个最吃力不讨好的傻事。读到读不到,不用说我毫无把握;读到了,又干啥?我自己也不能解答。“读书”这个行为,事实上只是“不读书又干啥?”这个问题,自我解嘲的答案而已。
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政治
六
胡适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为有守的白面书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为他缺乏搞中国政治主观和客观的一切条件。
在主观条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没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没有足够做政论家的眼光!
做个大政治家,在主观条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种“信道不移”的精神,只是最起码的条件。更重要的是还要有铁一般的肩膀,如此他才能顶住政治上的惊涛骇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地负荷起天降大任,然后任劳任怨,为国为民,死而后已。但是在胡先生的个性上是没有这种担当和魄力的。
有一次我问李宗仁先生对胡先生的看法,李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废言,则这四个字倒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面书生,则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够资格受五鼎烹,那还能做什么大政治家呢?
胡先生也没有做官僚的脸皮。民国以后有清望的学者们下海从政是需要相当脸皮的,因为这些名学者出山之前,一个个都是以帝王之师自命的,认为“吾曹不出,如苍生何”?!这样才应征辟,乘安车,入朝为官的。但是官场亦另有官场的一套啊!一旦做了官,这批高人隐士,对上就不得不搞逢迎,对中层就不得不结党羽,对下也难免不作威作福。本来,官场中这些恶习和陋规,也不算什么天大的坏事,因为那本是我国两千年来,自上而下的单线官僚体系中的必然现象,同时也是讲求传统政治效能不可或缺的朝仪和官箴。我国古代的政治家有见及此,乃因势利导,干脆把它们制度化起来,以礼节之,使其发而中节。
民国肇建,这些原也是煞费苦心的制度,被目为封建残余,通盘废除,但是制造这些陋规和恶习的单线官僚体系,反因科举之废除而变本加厉地单线化,因而那些原先尚有些制度性的东西,至此反变成无原则和规章可循的官僚主义,俗语所谓上拍下压。
30年代的初中期,适之先生的朋友们,一个个脱青衫、换红袍,都当起官僚来了。初入官场做学徒,有时还有点脸红,出师之后,就乐此不疲了。“乍回迹以心染,或先贞而后黩!”试问“独立评论社”这个山洞出身的“干员”和“能吏”,有几个是例外的?
胡适之先生本人,倒的确是个例外。他老人家虽然也曾下海,却仍能保持了他的清誉,而没有沦为官僚。“看他风里尽低昂,这样腰肢我没有!”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缺少那种“终始参差,苍黄反复”的脸皮!所以胡先生纵想做官,也只能做个“泛舟于赤壁之下”、吟风弄月的闲太守,做个太平盛世的点缀罢了。
不特此也。胡氏纵有心为国为民,真想当一员“循吏”,他也办不到。他不特对自己的私交好友,抹不下脸皮,他甚至不是个搞行政管理的干才。像胡先生那样温情主义极重的人,他怎能搞“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怨”呢?以他的盛名卵翼了一点小小“庚款”的管理权,已经被梅贻琦先生等所包围,而弄到“跳进黄河洗不清”的程度,遑论其他?当胡先生的令名为“庚款问题”的流言所累之时,笔者在一个偶然场合之下,问了问顾维钧先生的意见。顾先生说:“胡先生一定不知道其中复杂的问题。”其实胡先生何尝不知?他只是门户之见在作祟,拉不下脸皮去约束那些捧他的老朋友罢了。
再者,一位学者如变成了“政客”,他就必然有“政敌”。如果政敌一旦背信弃义,那么兵来将挡,大家耍起政治手腕来,他自己的道德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胡适之先生是位老实人,一般政客的手腕他不屑于耍。事实上,以胡氏的禀赋,他纵想耍,也无此天才;勉强一试,他也耍不到令人拍案叫绝的程度。这儿笔者不是说,胡适之是怎样的一个天大好人。坦白地说,胡先生也并不就那样老实,不过他始终没有不老实到做政客的程度罢了。“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以胡适来遍比时贤,则“山高水长”,先生的风范,也就是百年难一遇的了! 七
胡先生不但不会耍那些他所不应该耍的政治手腕,纵使是那些正当的——有时也是应该的——政治手腕,如外交使节,为着母国利益而在驻在国的政潮中,投机取巧地活动,亦非胡氏之所长。他做大使时每向友好倾吐他那一番“行万里路,讲百次演”的苦差事。胡先生后来亦常向笔者提到。其实那种“苦差事”,如行之者为“胡适教授”,政府对这种成绩斐然的国民外交,自然要传令嘉奖。但如行之者为“胡适大使”,那政府就应把他撤职才对。胡先生故乡的农民就有一句土话说:“捞鱼摸虾,耽误庄稼!”胡氏身为中国抗战期中的驻美大使,好多外交上重要的“庄稼”他丢下不做,而拼命去“捞鱼摸虾”,岂不该撤职?
幸好胡先生是个福人,在他做大使期中,正是美国孤立派最嚣张之时。胡氏在华盛顿的“庄稼”也不会太多。所以他和当年十四条失败后的威尔逊总统一样,在华府“道不得行”,乃直接诉诸美国人民,因而他的捞鱼摸虾的外交,也就功不可没了。
可是一旦珍珠港事件爆发,中美成为正式盟友,并肩作战。为着扭转盟邦外交上的“重欧轻亚”的策略,为着与英苏等国争抢“租借法案”里的美援物资,为着促进美国国会通过更多的亲华立法,那样,华府内的庄稼就忙不胜忙了。你不耍外交手腕——甚至迹近下流的外交手腕,那你的母国,立刻就要吃眼前亏,因而这位不习于耍手腕的学者大使就丢官了。
有一次我告诉胡先生一件趣事:那便是一位反战的史学家也是前哥大名教授的查理·毕尔在他的名著《罗斯福总统与大战之序幕》一书中,竟把胡适说成日军偷袭珍珠港的罪魁祸首。毕尔大意是说美日之战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罗氏为着维护美国资本家在亚洲的利益,不幸地上了那位颇为干练的中国大使胡适的圈套,才惹起日军前来偷袭的。[1]胡先生听了这故事大为高兴。他连忙要我把这本书借来,并在对他“不虞之誉”的那一段下面,画了一道道的红线。但是当我问他当年究竟是耍了些什么圈套终于使罗斯福总统上钩的,他想来想去也无法对我的问题作圆满的交代。其实毕尔先生的那一顶帽子,实在是对我们胡老师的“求全之毁”。我们这位“言忠信,行笃敬”的学者大使,哪里会玩什么了不起的外交圈套呢?罗斯福何等滑头!我们胡先生哪有这样的本领来请他入瓮啊!
总之胡先生天生是个“教书料”。大学的讲堂和图书馆才是他最感到乐趣和最该去的地方,官僚衙门里本是没有他的份的。事实上早年的胡适之也是反对搞政治的。他认为他和陈独秀的基本区别也在此。陈独秀和当年的“新文化运动”,在胡适看来,都是“政治”的牺牲品。胡先生是反对五四运动的。他认为新文化运动的“夭折”,便是五四运动把它政治化了的结果。胡氏显然不了解,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本来就是一个铜元的两面,二者是分不开的。
事实上胡适之这位大文化人之与政治,情形也是相同的。在他的四十年不衰的盛名之下,政治终于变成胡适的儿子,弄成个“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局面。晚年的胡适之真是“爱其少子,甚于妇人”!他对搞政治的兴趣,确是老而弥笃的。
国府行宪之初,胡先生真有可能要做总统了。但他终于做不成。主观的条件之外,他还缺少搞政治最起码的客观条件——与执政党实力派的历史渊源。胡氏做了一辈子政治票友。他对执政党的诤言固多,闲话也不少。如今无功受禄,以票友登台来领导科班,揆诸情理,岂可谓平?“你们国民党反对我!”难道还有什么不应该的吗?胡先生是聪明的。他自知可以做总统而不能做行政院院长。读历史的人,读到胡适婉却做阁揆这一段,真也要松口气,胡适之如做了行政院院长,岂不天下大乱?! 八
或者有人要说,胡适做个政论家,应该是没话说的吧!的确,“谈”政治原是胡先生的最大嗜好。笔者在纽约出入绛帐的时间也不算太短。平时就很少听到胡先生和他同辈的朋友或访客们谈过多少学问。他们所谈所论的几乎全是政治,而且多半是鸡毛蒜皮的政治。学问似乎只是他老人家教导后辈的东西。
其实胡先生的政治言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相当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没有经过“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所以从方法学上说,他那种“有疑处不疑”的政论,正是他“无征不信”的治学方法的反面。所以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其说是他的学术“理论”和政治“行为”,倒不如说是他笃信自由主义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国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会联想到“胡适”。胡适那一脸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无恐怖自由”——的象征。而崇尚独裁专政的人们,一闻胡适之名,也就忸怩却步;一碰到他的“反动言论”和“毒素思想”,也恍如接触原子辐射尘,逃避唯恐不及,封锁唯恐不周!死诸葛吓走生仲达,他羽扇一摇,真是“词组能倾百万师”!好不壮哉!
胡适之就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非也。他只是个近代中国的“时势”和勤劳伟大的老百姓所制造出来的、文化交递时代里学术思想上的“英雄”。适之先生常常勉励后辈说: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只要耕耘,必有收获。他强调“社会对一个人的报酬,实远大于这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司马迁那个刑余之人,就不相信这句话,说:“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但是胡适之这个乐观主义者,对“天道”的公正,倒是笃信不移的。
社会对胡适的报酬既然远大于胡适对于社会的贡献,则社会对胡适的需要,将不因胡氏之死而结束。他的真正的影响力,现在可能还没有完全发挥。等到全中国人民“衣食足,礼义兴”,从而憧憬“人权”的时候,胡适的幽灵,恐怕又要大叫“还我头来”,而开始在云端“显圣”了。
所以从主观条件上看,就事论事,胡氏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那种自由神像式的崇高地位,他本身是不足以当之的。但是四周环顾,学术思想界芸芸众生之中,胡适而外,又谁能当之?就凭这一点,适之!适之!也就足垂不朽了! 九
胡适之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既然是广泛的、深远的、间接的和无形的,他自己在政治上,赤膊上阵,拼起老命来,就一无是处了。大的政治运动他既鼓吹不起,小的政治改革他也策动不来。以他老人家一言九鼎的身份,不合时势、不洽身份地一吹一策,就可能把天下搞得更乱,而使民主退潮。因为讨论大政治——像国体一类的问题——则论者必须有像孙中山先生所说的“高深的学问”。可是胡先生在这方面的“学问”,却不太“高深”(这儿笔者所着重的当然是胡适之那一阶层的“学问”,自郐以下,那自然又当别论)。
讨论小政治——如张季鸾、王芸生一伙人在《大公报》上所谈的“小骂大帮忙”的政治,则论者必定要对政情民隐有极深刻的体验和观察,然后下笔才能入木三分。胡氏成名太早,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便已名满全国,飞向枝头做凤凰了,他是不了解真正民间疾苦和里巷舆情的。像抗战期间《大公报》上,那种“看重庆、念中原”,感人肺腑、一字一泪的社论,胡适之是一辈子也未写过的。不是他无此才华,而是他无此体验!
胡适之——不成问题的——是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学者。但是伟大的学者们也有很多是一通百不通的。把物理研究到登峰造极的学者,对人理不一定也就同样精通。相反的,伟大的“通儒”们,有的也是百通一不通的,他们可能倒背“十通”,但是对应有的一通之学,有时反而一窍不通。
在这方面胡适倒的确是个例外。他真是个百通一通的大才。不过一个人的精力究竟有限。在胡氏无所不通的学问里,有许多方面在专业人士看来,只不过是各该专业范围内相当高度的常识罢了。而胡先生亲手“拿绣花针”的专业——如他中年所搞的“禅宗”,晚年所搞的《水经注》——则又与政治科学无关。因而胡先生谈起大的政治问题来,事实上是以常识论政。“国体”和“组党”一类的问题,又岂是常识可以应付得了的?
早年的胡适之和李大钊诸先生有关“问题与主义”的辩论,其关键亦在此。他们辩者双方事实上都是以小常识谈大问题,要不是那时是个“启蒙时代”,这批大教授的夸夸之谈,实在是贻笑方家的!
胡先生那时“少谈些主义”的论调一出,对方抓住这个小辫子,很快就给他戴上一顶帽子,说他是个“实验主义者”。加以那时杜威大师的法驾初临中国,黄面皮的弟子们执礼甚恭,师徒相映,站在大师背后的胡适就真的成为杜学东传的一世祖了。
后来那对“实验主义”一无所知的鲁迅和瞿秋白,被实验师徒吓得手足无措,而内心又醋意盎然,因此说出些“此理今凭实验传”一类完全不通的酸话。而他们居然也能以这种不通之论,咒骂胡适,领导文化反对派而扬名天下,这也可想见我国当年知识界,对现代知识之贫乏!
最可惜的当然还是胡先生自己。这位风度翩翩、“中西之学俱粹”的少年学者,被扣上这顶洋帽子,不但不以为忤,有时且面有喜色,并且一戴就戴了一辈子,也是同样不可思议的。试问“实验”这个“主义者”所戴的白帽子,哪里就比“马克思”那个“主义者”所戴的红帽子更漂亮呢?市井少年偶一戴之,再配上黑眼镜、力士鞋、牛仔裤,招摇过市,或不失为风流潇洒。如果我们的“文艺复兴之父”在一袭八卦道袍之上,也加上这顶网球帽,那就有点不伦不类了。
按说,杜威东来之时,我们的胡先生应该把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等众儿郎唤齐,两班侍立,自己升帐设座,“口吟六艺之文,手披百家之编”,人分宾主,学辨东西,和杜威来个分庭抗礼,才是正轨。而胡氏不此之图,在杜行者一苇渡江之后,竟然率众弟子,夹道匍匐,顶礼膜拜,使杜和尚飘飘然,认为孺子可教,吾道东矣。何其懦哉!
胡先生既然甘心自囿于一家之学,如此非杨即墨,难免也就助长了他情感里本已十分浓厚的门户之见。杜家的子弟们,认为只有杜氏之学才是科学化的哲学,所以他们是三句不离科学的。据胡先生告诉我,中央研究院在筹办之初,筹备人等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该院那个拉丁文名字academia sinica。这个洋名字的正确译文应该是“中央科学研究院”。它“研究”的方向和对学术衡量的标准,亦以“科学”为依归,而“科学”一词的界说,当然也就凭服膺科学的欧美留学生的举手为断。所以后来胡氏在纽约请客,那些“服膺科学”的客人,便相率“敬陪”,那不“服膺科学”的国故大师,也就怫然“敬谢”了。
胡先生由于牢固的科学观而示人以不广,他在中国新文化启蒙运动史中,就难免退处于蔡元培先生之下了。在“兼容并包”的启蒙学风里,孑民先生是置身于“兼容”之上的,而适之先生则局处于“并包”之下了。 一○
“实验主义”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我们这样有才学的胡适,也被它“牵着鼻子”走了一辈子而不能脱缰而驰呢?
其实“实验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西洋哲学史上的地位是没有太大的轩轾的。杜威和马克思这两位开山大师,年龄虽然相差四十岁,他二人的思想却是属于同一个时代的。他二人都生在那个玄学将死未死、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方兴未兴的时代里。这个时代的思想家,一面舍不得放弃他们所精通的玄学——如马克思就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方面又要掌握那方兴未艾的社会科学——如马克思就极力推崇美国人类学家摩根对印第安人社会结构的研究。此书马氏以年老不能卒读为憾。[2]所以他们那个时代所搞的哲学,事实上是一种非科非玄的学问。也是一种小脚放大、两代咸宜而新旧两无是处的半老徐娘过渡时期的学问。
马克思是欧洲人。他目击西欧在工业革命时期社会上所起的变化,因而他把两千年来欧洲白种人所创造的社会变迁史,作了一个有十分功利的总结,然后从其总结里抽出一个他认为合乎宇宙“实在”演变的半玄学的法则。千虑一得之后,他就根据西方白种人的历史经验主义,来替全人类算命了。
天下哲学家没有哪一个是能脱离他的文化传统而从事思考的。马氏也有他特殊的传统。他是个日耳曼,日耳曼是西欧脱离封建社会最晚的一个民族。终马克思之世,日耳曼的社会仍是阶级森严的,同时其传统的民性虽然极其笃实却也是刚愎自用的。因而那反映日耳曼民族生活方式的日耳曼意识形态,也是人世间最武断的东西。它说一就不许你说二。在传统德意志的学派里,不用说黑格尔和马克思了,就连那个搞性心理的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和今日在美国以半途脱党的共产党员转而为反马克思权威的魏复古,那种学术上独断专横的作风,和他们的日耳曼前辈们都是一脉相承的。
胡适之也是反对马克思的。他反对马学思想倒似乎是次要的。他不能容忍马克思学派的专断。所以大陆上《胡适思想批判》百余万字的长文,胡先生是一篇篇看过的。有时他还在那些文章上写了些有趣的眉批。但他看过,也就认为“不值一驳”丢在一边。
有一次我指着那七八本巨著,戏问胡先生:“这几十万字的巨著里,难道就没有一点学问和真理?!”
“没有学术自由,哪里谈得到学问?”胡氏一语带过。
“那至少也可搞点自然科学。”我说。
“自然科学也搞不好!”胡先生说这句话时的态度,简直有点横蛮,同时也可看出他对自由主义信道之笃!
胡先生后来又在他那个乱书堆中找出罗尔纲所写的小册子《师门辱教记》[3]给我看说:“你看尔纲会那样地批判我?”
“说不定罗尔纲的思想真正搞通了呢!”
“胡说!胡说!”胡先生直是摇头,“不可能!不可能!”
胡适之是真的相信“为着自由故,一切皆可抛”。他与那些把“自由、民主”喊得震天价响的所谓“民主人士”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胡适相信比他大三十四岁的杜威。杜威能容忍,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但是我们这位胡老师的老师,又是怎么回事呢?
杜威比马克思小四十岁。他和马克思一样,把北美洲两百年来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变迁的史实,作了个总结(虽然他没有写出一部《资本论》),然后再根据他在玄学和粗浅的科学上双重的训练,从这总结里抽出个法则,再以这半科学的法则,来推断北美洲白人社会今后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和原则。
杜威是不承认人类社会生活的演变是依照什么“客观实在”而发展的。所谓“实在”也者——引用他大弟子胡适的一句话——“只是个百依百顺的女孩子!”哲学家要把她如何打扮,她就如何打扮。如果这个女孩子就是“道”,则“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所以唯物主义者把“实在”看成一成不变的天道,而认为社会改革家的任务便是“替天行道”的说法是机械论,是不合乎科学的。
人类社会进化既然没有个“客观实在”来做其主宰,则人类进化程序中所发生的只是一系列无从逆料的“问题”,以历史的“经验”和“实验”的“方法”来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再引用胡适的一句话“从事一点一滴的改革”——才是人类社会进化,最正当的途径。
三分洋货·七分传统
一五
关于胡适治学的范围,他自己总喜欢说“哲学”是他的“职业”,“历史”是他的“训练”,“文学”是他的“娱乐”。[1]因为他留学期间所学的是哲学,他最初成名的著作也是哲学。所以列“哲学”为百科之首。
但是胡先生为什么只写了半部《中国哲学史大纲》呢?此事说来也不难理解。胡氏治学的态度原是最谨严的。成了大名之后,众目所视,那就使他益发小心。等到他搞中古哲学史时——尤其是佛教史——他不把佛教问题彻底弄清楚,他就不敢动笔。但是把佛教问题“彻底”弄清楚,谈何容易?一个神会和尚已够他忙一辈子了!
胡先生治学的态度是和冯友兰、顾颉刚诸先生不同的。冯、顾诸先生是举一反三。有点证据,就先把议论发了再说。冯著《中国哲学史》的第一版就错误百出,到二、三版再慢慢改正。胡氏则不然。第一,他是受了他自己所倡的口号限制,坚守有论必有据的原则。所以就“无征不信”这一治学规律来说,胡先生绝对是当代第一人。第二,他也是受了他的盛名之累。他出的书第一版就不能有大错。胡适之治学,让人抓住小辫子,那还了得?!所以他不得不特别谨慎。
好多与胡氏很接近的后辈,在这方面都上了他的大当。在他的影响之下,大家不把问题搞清楚,就不敢献丑。但是此事阎王可做,小鬼不能做,也不必做。尤其是所谓“留美学人”,在这个“不出版,就陨灭”(publish or perish)、以学问为商品的社会里,读三本书就应该写五本书。祸枣灾梨,那是果树遭殃,与学人何干?所以在美国的科举里,与果树为敌,才是加薪晋级、名重士林的不二法门!
加以现代的学问已与胡适当年不同。以前老一辈学者动辄来一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现在的学者能搞个“萧红女史”或“江青同志”也可名利双收。大家各钻其牛角,你不必钻得太深也就足够做个专家了。何必学胡大师去钻《水经注》呢?所以胡适那一套也是害尽苍生,他地下有知真应该饮恨黄泉。
就因为落笔千钧,所以胡先生写起文章来也慢得出奇。他时常告我说:“人家都以为我胡适写文章,总是下笔千言,一挥而就。其实我写起文章来是极慢极慢的。”
吴国桢先生有一次告诉我说胡适之一定要回台湾。我问他,何所见而云然?吴说:“他(指胡氏)告诉我他一篇讲演稿子要写两三个礼拜,他如何能在美国谋生?”吴氏那时在美国是靠讲演为生。他并且告诉我讲演的行情以中等城市最好,因为小城市听众出不起钱,大城市听众见多识广,你不算老几。只有中等城市——如新奥尔良、圣路易斯——那里的听众,又未见过世面,又肯出钱!
胡先生那时也偶尔去“中等城市”讲讲演。但是盛名之下,他不能胡吹。要篇篇讲稿都能传之后世,那他写起来就“极慢、极慢”的了。极慢、极慢,那就不能“谋生”了。
胡先生搞神会和尚永远搞不完也是这个道理。搞不完就拖,一拖二十年,再搞就兴味索然;《中古哲学史》也就出不来了。加以胡氏博学多才,兴趣广泛,生性又好凑热闹,一个题目未完,又赶着去搞另外一个热门。一个接一个,结果一个也搞不完。
胡先生在哥大当学生时就犯了这个大毛病。按理他那时应该规规矩矩搞“哲学”,把个“哲学博士”读完再说。他不此之图却丢下正当“庄稼”不搞,而去和陈独秀、蔡元培“捞鱼摸虾”。捞得热闹了,他就甩下哥大这个烂摊子不要,跑回北大做教授去了。一时声名赫赫,《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版的封面上也印出了“胡适博士著”的头衔。[2]其实那时他在哥大的注册记录上仍然只是个“博士候选人”或如今日很多人的名片上用的“待赠博士”(ph.d.candidate),离正式学位尚差一大截。胡先生这个“待赠”阶段一直维持了十年。到1927年他再到纽约时才携来一百本1922年在上海印刷出版的博士论文[3],由杜威玉成,经过补交手续,始由校方正式颁予“哲学博士”学位的。胡氏原先在哥大注册时的英文名字是suh hu,拿学位的名字则是hu shih,二名分用,在哥大校史上可能也是没有前例的。 一六
本来有胡先生那样成就的学者,博士不博士是无伤大雅的。老实说他那本论文,他在哥大的两位主要论文导师——杜威和夏德(friedrich hirth)都是看不懂的。胡氏一个人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也足敌哥大一校在美国历史上的地位。一个空头学位,原不值一提。笔者在这篇随笔式的文章里,本也犯不着多废笔墨。只是一般读者茶余酒后或不免要提出做谈助,好事者或不免要据此而乱事推测,所以笔者也就顺便根据史实,约略交代一下,以免流传失真。
为胡先生的学位问题弄出很尴尬场面的第一人是已故哥大东亚图书馆前馆长林顿(howard p.linton)先生。林氏为纪念哥大二百周年之校庆,于1952年开始编撰一本《哥伦比亚大学有关亚洲研究的博士硕士论文目录》。[4]这本目录包罗万有,独独把“胡适”的“论文”“编漏”了。校园内一时传为笑谈。林氏也自认为一件不可恕的大“乌龙”而搔首不得其解。他是根据校方正式记录编纂的,为什么校方的正式记录里没有胡适论文的记录呢?
第二个为这一问题伤脑筋的是袁同礼先生。袁氏在1961年出版了一本《中国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5],在他费时十年的编纂期中,袁氏受了无数的意想不到的骚扰。因为有许多“老博士”都是袁先生数十年的老朋友,大家都已“博士”了大半辈子。如今在这本新出的洋进士题名录中,居然录上无名,岂不糟糕?
根据袁氏所收的资料,截至1960年,哥大授予华人博士学位的人数为全美各校之冠。但是根据哥大所提供的正式名单,则退居第二共二○三名(伊利诺伊大学第一共二○四名)。因而在袁氏编纂期中,他交给我一个名单要我在哥大替他帮忙“复查”一下。在这名单中,想不到“胡适”也是问题人物之一!
袁先生分明知道胡先生是哥大1917年的博士,为什么哥大提供的正式记录上却晚了十年呢?笔者为替袁公帮忙,并为好奇心所驱使,乃自哥大“校史图书馆”(columbiana library)和其他有关部门,以胡适清查虚云老和尚的家世和年龄的办法,把胡适“老和尚”和其他十来位小和尚的度牒案底也彻底清查一遍。结果我替虚云老和尚报了个小仇。我告诉袁先生说胡先生的正式学位记录确是1927而非1917。其他有关文件我就未向袁氏作不必要的透露了。我知道他处理这一问题相当棘手,因为那时大陆和台湾两地都以“打胡适”为时髦。袁氏少知道一点真相,反可减少他精神上的压力!这位诚实的迂夫子那时已被类似的问题弄得头焦额烂。如果别人再说袁同礼说的,胡适是个假博士,那袁氏岂不要跳楼?袁先生最后决定把这两个相差十年的年代在他的“目录”上并列,才结束了我二人这段小“考据”。
胡、袁两先生相继谢世之后,那些“胡学”研究员和“待赠博士”,惑于袁书而向笔者问难。我只告诉他们:“1927!”未及其他。那位专研“胡学”的哈佛博士格里德在他的《胡适与中国文艺复兴》[6]一书中也就根据我的一句话而照抄无讹,又未注明资料出处。幸好他的论文导师是费正清教授,如果审查员是胡适或区区,他这种无征而信的记载,可能就要使他博士延期了。 一七
大凡一个人的一生总归会有几件“平生憾事”的。如果胡适之先生也有的话,上述小事可能也就是胡先生自认的“平生憾事”之一。当我在替袁先生“复查”之时,礼貌上我是不能向胡先生这位长辈直说的,但是道义上我又非向他报告不可。所以我只有在适当的场合和气氛里,慢慢委婉地向胡先生透露;胡先生也就逐渐地向我说明其中原委。每次向我解释时,他老人家都有点苦笑的表情。他的尴尬的情况,反而使我对他益发尊敬其为人。
须知胡适是我亿万炎黄子孙中,唯一拿了三十二个“博士”学位的真正的大博士。[7]他对上述这一小插曲真可有一百种以上的解释而不感到丝毫尴尬。最直截了当的便是那时哥大根本没有看得懂他的论文的导师,所以学位才稽延了。[8]这也是百分之百的事实。但是胡先生是个深染于孔孟之教的书生,他没有“好官我自为之”的厚脸皮,所以他就为这宗小憾事而感到尴尬了。
其实“胡适学”里的这个小小学位问题是不难理解的。胡氏在哥大研究院一共只读了两年(1915—1917)。两年时间连博士学位研读过程中的“规定住校年限”(required residence)都嫌不足,更谈不到通过一层层的考试了。美国所谓“常春藤盟校”领袖学府内,正统的“哲学博士”学位是相当难读的。以创出哥大成绩空前纪录的顾维钧先生,在哥大研究院也读了四年(实修五年)。顾氏的论文也只完成个“导论”。那时因辛亥革命的关系,校方鼓励他“返国服务”才特别通融毕业的,这是哥大校史中一个有名的“例外”。其他华裔名校友如马寅初、蒋梦麟、蒋廷黻、冯友兰、罗隆基、金岳霖等差不多也都是住校四年以上的。所以胡适以两年时间读完是不可能的。胡先生放弃学位而急于回国的原因,实是个熊掌与鱼的选择问题。
胡先生在当学生期间已被陈独秀的《新青年》捧得大红大紫而全国驰名。1917年一纸北大聘书就强迫这位留美的“新青年”非在他的前途上作一抉择不可:立刻回北京大学做教授,还是留在纽约做老童生,再熬两年?到那时北大是否仍能等着他,就很难说了。面对这个现实,那时的留学生恐怕任何人都会选择前者。性好热闹的胡适自然更认为机不可失,所以也就卷铺盖回国了。后来事实证明他这一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当年的北京大学——这个挤满了全国鸿儒硕彦的太学,岂可随便插足?以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标新立异,傲视士林,胡适之多少有点胆怯。“夜行吹口哨”,壮胆吓鬼,所以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封面上,也印上个“博士著”字样。在博士多如狗的今日,谁要来这么一下,别人会嗤之以鼻的,但是六十年前却是另外一个时代啊!胡博士的新娘花轿太大,迎亲之夕,要拆门而入,在那时是顺理成章的。中国土举人,祠堂门前尚且要加一对旗杆,况高中洋进士乎?
那时的中国士大夫被洋人吓昏了头,对自己的文明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个留学七载、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重洋归来的洋翰林是大可以唬人的。他们是那个文化真空时代里浪头上的风云人物,所以胡氏在他的处女作上加个“博士著”来吓鬼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可怜费正清先生的高足格里德博士就不了解这一点。他说当胡氏1917年返华之时,立刻觉察到自身为社会环境所幽囚,他所珍惜的价值标准受到了基本上的敌视(见格书第三三三页)。这是格君对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发展,作“想当然耳”的论断!他不知道在中国近代史上,士大夫最崇洋的一段便是民国初年那一段!那时的美国留学生才真是说一不二。连袁大总统想做皇帝也要以哥伦比亚大学的古德诺教授(frank j.goodnow)一言为定呢!
不特此也。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版蔡元培的序文中居然把徽州的“解经三胡”说成胡适的老祖宗。因而人们觉得胡适对中国哲学之所以有如此透彻的了解,实在是家学渊源,箕裘有自!蔡氏把胡氏当成别人的子孙,而胡氏亦默不作声,把别人的祖宗据为己有。这些都显示二十来岁的胡适对那浩如星海的古籍的研究,在全国最高权威们众目睽睽之下,没有太大的自信心。
最可笑的是那时搞“胡祸”的草包,竟然不敢驳他。当梁启超把胡氏的荀子、墨子诸章捧得天高之时,这些反胡乡愿也倒捧他一场,说这些杰作,是胡适“剽窃先人”的。那个在一旁暗笑、无先人可以剽窃的青年胡适,因而胆子越来越大,信心也就越来越强了。
以上这些小事都不足为胡氏盛德之玷。读历史的人绝不可把那盛名之下而成为众矢之的的二十来岁的青年学者看成大乘至圣或我主耶稣。在那种排山倒海的反胡阵营之前,一个才高八斗的浊世佳公子打点太极拳勉图自保,是完全正常的行为,也是绝对值得同情的。他不如此,反而不正常。试问出版了十六年的《传记文学》里不诚实的故事还不是所在多有吗?青年胡适的那点小花招是任何人所不能免的。纵使是春秋责备贤者,也不应苛责于他的。 一八
胡先生既然以哲学为职业,所以他一开口总是自称“我们治思想史的人”。显然他是以治中国思想史为其职业的主要部门。
治中国思想史胡氏是确有创见的,但是他贡献上更重要的一点则是他是在西洋文明挑战之下,在治传统经学和子学上开创新方向的第一人。这个所谓“实验主义的”新方向,从“新”字方面说事实上和接踵而来的“唯物主义的”新方向同样都是新开箱的洋货。只是唯物主义是个最武断的学派。它不许你零买零卖。你要接受,你就得在哲学上接受百分之百的唯物宇宙观,在社会发展史上接受百分之百的唯物史观。
实验主义却是个混沌水。所谓“实验主义的观点”这句话本身就欠明确。若说胡适搞政治是从实验主义的观点出发的(笔者前篇亦持此论)那还没大错。若说胡氏治中国思想史也是如此,这话就有问题了。
胡氏治中国思想史是承继传统的,不像唯物主义者的全盘否定和全盘翻案。但是中国思想史上虽没有唯物主义的传统,却也没有实验主义的传统,所以主张承继传统、整理国故、再造文明的胡适所搞的也不全是杜威的那一套了。
胡适认为知“新”要由温“故”开始。“全盘西化”不是“胡学”里的口号。胡氏之所以没有公开反对者,无非也是出于孙中山先生所谓“破坏难于建设”的意思,认为不破不立,矫枉必须过正。他认为没有任何民族可以放弃他自己的传统的。只是我们的文明已嫌衰老,如今要借重舶来,旧样翻新。他搞的事实上是文化改制。所以如果今文家的儒生认为孔子是“托古改制”,胡适所搞的则是“托今改制”!
胡适把他的洋老师杜威捧得天高。但是胡适心目中的“新文化”就真是杜威型的吗?杜威是个洋基文化传教士,他搞的只是一个单元的文化。胡适所搞的则是有选择的承继、有选择的吸收,是两个以上文化单元之间对立和统一的问题。杜威有幸被他“选择”中了,也大部“吸收”了。但是他消化不了,“统一”无望,因而“对立”永远无法消除。在文化交流过程中,他言必称杜威,结果尾巴摇狗,便做了一辈子杜威学徒而不能自拔!
所以胡氏托今改制的思想体系的发展,倒颇有点像早期宋代的“道学家”。道学先生们由儒入佛,再由佛返儒,终于驱佛入儒,因而发展出宋明的“理学”。而胡氏则由儒入杜,结果一发难收,有去无回,始终未能搞出如冯友兰所自吹的“新理学”,却做了一辈子的“实验主义者”。
冯友兰的“新理学”当然也只是吹吹罢了,而胡适之始终未搞出一套,实在也怪不得这位“藏晖先生”!
宋代的道学家学佛能去而复返者,因为那只是少数隐逸之士,躲在象牙之塔内,思想上的反反复复罢了。闭着眼睛在庙里打坐的释迦牟尼本来就是个死人。这些道学先生思想上的波澜也不是社会经济变动的结果,当时的国计民生也不因这几位夫子思想上的波澜而随之波动。由农村去,由农村回,风潮是大不到哪里去的。
胡适就不同了。他要选择和吸收的对象已经不是泥塑木雕的如来佛,而是声光电气席卷而来的洪水猛兽。他所身历的社会,也已不是单纯的农业社会。那有六千年历史的中国农业经济已开始崩溃,接踵而至的是个不可捉摸的工业文明。在这个文化交流、社会形态交替的大时代里,思想家们头脑里电波的变动已不再是单纯的抽象思想的反复;相反的,那是反映实际的社会经济、文教制度、国内民生、国际政局,整个变动和改制的问题。
中国文明是世界文明主流之一。一个思想家,放眼今后世界,如果把中国传统整个否定掉——像唯物主义者和全盘西化论者所计划的——那他的问题便简单多了。如果把中国文明也放进去,算一份,那他的问题就复杂到无以复加了。解决之道绝不是一两个天生圣哲,甚或三两代孝子贤孙所可完工的。这是五百年大计,岂可责功于少数“圣贤”?!
试看那在同一个国度之内,同一个社会形态上所产生的宋明“理学”,它和佛教的关系还谈不上什么文化的对立与统一,也要经过大师数十人,历时数百载,才功德圆满的。以宋明理学的发展比诸今日文化的交流与社会形态的递嬗,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老实说孙中山先生和胡适之先生都是开这个五百年中西文化新运的旗手。如果濂洛关闽后继有人,他们都是一代媳妇,万代祖宗。如果游行之后,大旗卷起,那么胡适之那几本破书,实在不值几文。所以我们如果把胡适看成个单纯的学者,那他便一无是处。连做个《水经注》专家,他也当之有愧。这便是海内外“专家”——不论“白专”或“红专”——之所以低估他的道理。
但是吾人如果把他看成一个开文化新运的宗师,那他就高不可攀了。胡适岂是“百里之才”?!他岂是一两门学问、一两本钻牛角的小书可以局限得了的!一个新的文化运动的开始——尤其是多重文化(cultural pluralism)汇流的开始——必然要有个极长的摸索时代,启蒙大师们无一而非摸索专家。胡适之就是东摸西摸,摸了一辈子!
这也不是胡适之有没有一个中心思想体系的问题。因为在今日的世界上乌托邦是无法生根的,一个思想家的“思想”一定要与现实的社会变动相配合。要主观客观“里应外合”才能产生“新思想”,而在胡氏有生之年,这个里应外合的局面始终未形成,所以他的“思想”也就永远开不了牌! 一九
有一次一位原来学历史和神学的女同学天真地向胡先生说:“胡伯伯,我现在不学神学了,也不学历史了。我改学化学!”
“good girl,good girl,应该学自然科学!”胡氏高兴地把她拉过去拍一拍,说,“你看我们学人文科学的,我学了一辈子,现在还不知道在搞些什么呢?”
在一边静立旁听,我深深感觉胡氏这句话不是为称赞那位小姐才说的。那是他的真心话。因而我心头立刻的反应便是:非改行不可!胡氏搞了一辈子还未搞出啥名堂来,况余小子乎!
事后我想想杜威会不会说这话呢?我敢说不会的。但是胡适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呢?再翻翻胡适中西文著述目录,我也知道,的确,他“一辈子”真“不知道在搞些什么”,胡适之这样的一个聪明而用功的人为什么就这样“不知……什么”地“搞了一辈子呢”?他自己显然是当局者迷,我也百思不得其解。
一次在背后看他打麻将,我忽有所悟。胡氏抓了一手杂牌,连呼:“不成气候,不成气候!”可是“好张子”却不断地来,他东拼西凑,手忙脚乱,结果还是和不了牌。原来胡适之这位启蒙大师就是这样东拼西凑,手忙脚乱,搞了一辈子!
再看他下家。那位太太慢条斯理,运筹帷幄,指挥若定。她正在摸“清一色”,所以不管“好张子、坏张子”,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其实“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又岂止胡家这位女客。在胡氏有生之年里,各党派、各学派、各宗师……哪一个不是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呢?!胸有成竹,取舍分明,所以他们没有胡适之那样博学多才,他们也就没有胡适之那样手忙脚乱了!
照远不照近的一代文宗
二三
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
在近代中国以白话文做大众传播工具的不始于胡适。在他之前已有陈独秀的《安徽白话报》和吴稚晖等所编的《新世纪》。但是正式把白话文当成一种新的文体来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终于造成一个举国和之的运动,从而为今后千百年的中国文学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那就不能不归功于胡适了。
和胡氏同辈的文人学者,乃至目前文学的史家可能都不承认笔者这一定论。他们不承认的理由固多,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他们距离胡适的时代太近。距离太近,看得太清楚,因而自觉把胡适“看穿了”,便不能承认胡氏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
事实上,那位以提倡古文而被誉为“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也不是唐朝第一个写“古文”的人。他也只是学问好、声名大、文笔犀利,他的倡导与时代的需要又正好配合,所以他就能压倒同俦而独享盛誉。和韩愈同时的一批儒生又何尝承认他“文起八代之衰”呢?!这顶高帽子原是宋朝的大文学家苏轼奉送给他的。既戴之后,一千年来自苏东坡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敢否定韩文公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了。
胡适之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正是如此!如笔者对胡氏的评论有误,那也许是笔者性子太急,把话早说了二百六十八年就是了。
本来,古今中外一切英雄豪杰实在没有哪一个不是时势制造出来的。“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个独享盛誉的革命领袖,他的丰功伟绩正不知是多少无名英雄的努力所促成的呢!革命英雄如此,文化英雄何独不然?
人与人间的聪明才智,贤与不肖,有时是要相差十倍以上的。但是“上智”与“下愚”毕竟都是“人”。彼此相差十倍,已是够多的了。若说上智下愚之间有什么“神鬼之差”或“霄壤之别”,那就违反科学了。不但是胡适,就是任何至圣、大贤、导师、领袖,他们的心脏、头脑、皮骨、神经也和普通人没甚差别;而由这些官能所发放出来的好德、好色、好货的习性——以及一切七情、六欲也和我们差不了太多。但是在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神秘局面之下,这种“领袖”人物的形象就会因距离愈远而愈显得“伟大”。相反的,你如和他愈接近,他那种伟大形象也就渐次消失。
胡适之先生的同乡,那个九华山上的“地藏菩萨”就是有名的“照远不照近”的。宋代理学的开山老祖周敦颐也说荷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其实人类社会生活上的领袖人物,往往都是些“荷花”。对别人,他们可操生杀之权;对自己的床头人,则再也“伟大”不起来。事实上,这种“远观”就伟大,“亵玩”就不伟大,都是人类社会心理上的错觉,二者是同样不真实的。
笔者于抗战末期曾在战时的安徽省政府所在地的立煌县当小职员。斯时适逢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将军来立煌视察。长官驾到之时,那一派刀光剑影、肃静回避的气势,何等森严!晚间大宴时,我等小兵聚立于幽谷彼岸,在悠扬的军乐声中,遥看长官驻节处的灯光人影,乖乖!这长官哪里是个人,他一定是个长着三头六臂的将星下凡哩!
十余年后,一次郭德洁夫人当着我的面抱怨她丈夫“四体不勤”!说他在客人来之前“打扫卫生”也不好好地做,结果还是“见不得人,满屋灰尘”!我这位“客人”因而勇敢地站起来,脱下上衣向男主人提议一起“义务劳动”!尴尬的笑容满面的老主人,也只好找出吸尘器和我一起打扫起来。看了这位和我一起“打扫卫生”的老工友,被老婆管得服服帖帖,那一脸忠厚憨笑的神态,回想起立煌群山里的人影灯光,我实在也忍俊不禁。
在此之前,我有时也陪适之先生去挤公共汽车。看他老人家被挤得东倒西歪的惨状,我真要把那些乱挤的番男番女痛骂一阵:你们这些目无尊长的东西!你们知道你们挤的是谁?!他老人家在敝国几几乎做了总统!他是开我们东方世界今后五百年文化新运、配享太庙的大圣人、文曲星!你们有眼不识泰山!
当我用尽平生之力挤出个空位把胡老师安坐下去之后,再看看这位文曲星还不是和众乘客一样,一个瘦骨嶙峋的脊椎动物。配享太庙,又何如哉?!
人类原是和黄蜂、蚂蚁一样的群居动物。动物群就必然要产生领袖。领袖之形成,原有其“不偶然”的“主观条件”——在幼年时期他们之中有的就真是“异于群儿”!他的聪明才智、品貌德行是可能高出“群儿”十倍以上的。笔者受教育数十年,衷心钦佩的业师和前辈亦不下数十人。但是这些名儒硕彦之中,有胡先生的资质的,大都没有胡先生用功;和胡氏同样用功的人,则多半没有他的天资;先天后天都差可与胡氏相埒的,又没有他的德性好、人缘好、气味好。这些都是胡适之的“过人之处”,都不是“偶然”的!
但是一个人的成就,单靠“主观条件”是不够的。那些“偶然性”很大的“客观条件”也要决定一个领袖人物事业成败的一大半。只有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发生了密切的配合,才能使一个“未来的领袖”逐渐地从“群儿”之中,脱颖而出,从而变成个实际的“领袖”。可是在他一辈子的领导过程中,还要看他“祖坟上的风水”和“命里的八字”。风水不好,八字不佳,他可能只领导一半就被人家抓起来当成“反革命”枪毙了,那他这半生领袖也就白做了。
记得以前为笔者启蒙的那位汉文老师便时常在书房里自言自语说:“才不才,人也!遇不遇,时也!”在他老人家那段“倚人门巷度春秋”的岁月里,他显然是自叹“怀才不遇”!笔者斯时虽然幼小,也深觉“才遇不偶”对我这位秀才老师太不公平了。年长回忆,仍然对他十分同情。等到我后来在海外遇见了我的老上司李司令长官和乡前辈胡适之博士,才知道这世界里毕竟也有才遇双全的!
李长官就一再告诉我,在他那“不如群儿”的幼年,最大的愿望只想做个“上尉”;而胡博士在哥大肄业时也未见得就怎样地“异于群儿”。
胡先生青年时代那几篇划时代的著作——如《文学改良刍议》——原先都不是为《新青年》杂志撰写的。那些文章是他为他自己所主编的《留美学生季报》(中文版)而执笔的。[1]他一稿两投,才把个副本寄投《新青年》。孰知他那先期发表的原稿竟无人理睬,而后来发表的副本却一纸风行,全国哄传。从此胡氏便文星高照,独占鳌头,直到他香槟在口、羽化登仙而后已!那时如果没有陈独秀办个《新青年》杂志,他不能一稿两投,胡氏那几篇徒足哗众的小文章,也不过就是几张覆缶废纸罢了,传世云乎哉!
胡先生在他纪念蔡元培的文章里便把他成功的偶然性说得很清楚。他说他的青年期如果没有蔡先生的着意提挈,他的一生也可能就在二三流报刊编辑的生涯中度过。我国古代儒家的荀卿把这种偶然的际遇便更能说得系统化和概念化。荀子说:“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胡适的生命里如果没有《新青年》、陈独秀、蔡元培和那“首善之区”里的“最高学府”来配合他,那他这个“善假于物”的“君子”恐怕也找不到适当的地方去“登高而招”、“顺风而呼”了!这都是一些偶然的际遇,客观条件配合得好才能使那个主观条件俱备的大才子,扶摇直上,手揽日月!
吾人如试把胡适当年所编的《季报》和王纪五后来所编的《月刊》细细比较,那前者比后者实在也高明得有限。就凭那几篇烂文章,便能煽起一代文风,两朝开继,成佛作祖,这在阮籍看来,就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了!那位善于在文学作品中剥皮抽筋的周策纵先生,便显然与阮氏有同感,认为胡适在文学上的成就,有点名过其实!(请参阅本书附录周先生最近致笔者讨论有关胡适在文学上成就的长信。)
其实周教授是和阮校尉一样地没有把玄学真正读通。他二人也没有把人类的群居生活真正“看得穿”!试问我国历史上“成名”的“英雄”,究有几个是玉皇大帝从南天门里送下来的?文武周公孔子而下,孰非“竖子”?他们也不过是这个群居动物的社会里由于才遇双全、风云际会才腾云驾雾的。如果照周先生那样认真地来剥皮抽筋,则国史上哪个英雄豪杰在九泉之下不感到脸红?!
东汉末年,那批头裹黄巾的好汉们所高唱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预言虽然未必真实,但是在清末民初,如果说“文言已死,白话当立”,读历史的人,今日反顾,倒觉得这预言是个绝对的真理!西学东来,科举已废,文言之死,白话之兴,本是个顺乎天、应乎人的时势。在这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中,天与人归,产生出几个英雄好汉,原是个“客观实在”。胡适便是这“客观实在”里,应运而生的宠儿。他之所以能自白话文运动中脱颖而出,从客观的形势上看,实在不能说不是偶然的。但是就他所具备的主观条件来说,实在也不完全就是个“偶然”!
在白话文学兴起的过程中,胡适的确不是独一无二的开风气的大师。但是他却是个最有系统、出力最大的一个推波助澜的领导人。陈独秀、吴稚晖诸先生,在这一运动中原是他的前辈,但是陈、吴诸先生采用白话文这一“行为”,则正如齐宣王对孟子所说的:“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与我心有戚戚焉!”后起的胡适就能在这一群“齐宣王”“不得吾心”之际,对白话文学运动说出个“一语道破”的“夫子之言”!白话文学运动,在他画龙点睛之后,才走上正轨;从此四夷宾服,天下大定。胡适所开的风气,真何止于“起八代之衰”!简直是破千年之弊!你能说胡适名过其实?!
50年代中期笔者在哥大考口试。有位教授问我:“林肯是不是奴隶解放者?”我知道这问题不易回答。因为我如说“是”,他一定要引经据典说“不是”;我如说“不是”,他也可用同样渊博的学问来证明他的“是”。不管“是”与“不是”,我都要不及格。这时幸好我情急智生,反问了他一句:“照足下看法,美国史上有没有一个所谓‘奴隶解放者’呢?”这位惯于考人的人,一旦被考,情急智不生,只好马虎地答了个有。因而我再追问他一句:“如果有的话,哪个人比林肯更够资格呢?”想不到我这以问题做答案的问题一出,七位主考和后座一些监考们不觉一阵哄笑。林肯也就变成我的“奴隶解放者”了。
其实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上的胡适,和黑奴解放史中的林肯,其地位亦大致相同。如果近代的中国白话文学也有个开山之祖的话,哪一位大师比胡适更能当之无愧呢?! 二四
胡适在新诗上的地位也是一样的。
谈新诗他就老实不客气地说他是“新诗的老祖宗”。当今的新诗人和新文学史家,恐怕很多人都要说胡适是“唱戏抱屁股”,自捧自。
的确,胡适不是第一个做白话诗的人。那位做“老女不嫁,蹋地唤天”的女诗人,就比胡适早一千多年。青面兽杨志失掉生辰纲时听到白日鼠白胜所朗诵的白话诗,也比“辟克匿克来江边”要早几百年!但是在胡适之前却没有哪个诗人要真的把白话诗当“诗”来做,也没有哪个“诗人”要用白话来“尝试”一下并出个“诗集”。认真着实要把它当作回事来做而推之于“文坛”,胡适之外,还有谁呢?
老实说,中国诗人在7世纪的“王杨卢骆”开个“时体”之后,大家跟着跑了一千多年,现在还在跑。那个生性好与天斗、与地斗、打倒一切、反抗一切的毛泽东,唯独不敢“轻薄为文”来和“王杨卢骆”一斗。敢于挺身而出把纵横千年的“时体”骂得一文不值的,还要靠这位“反动学者”胡适之!
胡适做了一辈子“新诗”,但是他始终没有把旧诗“斗”倒。事实上从胡藏晖到余光中,“新诗”——这个已年逾花甲的“新诗”——就始终没有脱离“尝试”的阶段。那么第一个“尝试”的人,自封为“老祖宗”,又有何不可呢?
当然,严格地说来——正如周策纵先生所分析的——胡先生不是第一流的大诗人,因为胡氏没有做大诗人的禀赋。好的诗人应该是情感多于理智的,而胡氏却适得其反。胡先生的文章是清通、明白、笃实。长于“说理”而拙于“抒情”。我没有读过胡先生的情书。我想胡先生如果也曾写过《爱眉小札》一类的作品,那一定糟糕得令人不忍卒读!但是胡先生却坚持要“做诗如做文”。如果做诗的人不为“抒情”而只为“说理”的话,这种诗一定感人不深。“感人不深”的诗,就不会是太好的诗了。
胡先生也不是个好的文学“作家”。作家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根据这经验所发出的玄妙的幻想和见解。那一直躲在象牙之塔内的胡适之,一未失恋、二未悼亡、三无忧患。他少年翰苑、中年大使、晚年院长,“飞来飞去宰相家”,他的生活经验十分单纯。生活十分单纯的人,断然写不出情节曲折动人的文学作品。
笔者读大学时曾旁听徐仲年先生所授的“文学创作”一类的课;再读徐先生的《双丝网》、《双尾蝎》等名著,看来看去便只能看出徐大少爷生命中的“巴黎街头喝咖啡”,或与玛丽、玫瑰逛公园等等香艳的故事,如此而已。听说当时在西南联大授同样课程的沈从文先生所讲的与仲年先生亦不相上下。适之先生聪明,他老人家不搞散文和小说的创作。搞的话,恐怕也就是仲年、从文之流亚矣!
没有丰富的情感和生活经验的人也很难搞文学批评。胡先生就不是个公正的文学批评家。他老人家“入者主之,出者奴之”;他的“批评”是有高度成见的,往往把好的说成坏的,坏的说成好的。
胡先生——正如周策纵先生所指出的——不是个“你死我做和尚”的情种,因而他不欣赏——甚至憎恶——一些“闺怨诗”。
“‘斜倚熏笼坐到明’不是好诗!”胡先生教训我,“你杀我,我也做不出来!”
胡适之是个一生欢乐高兴的人。他自己在熏笼上未坐到9点钟,就要去写文章或睡觉了;哪里能心事重重,啥事不做,“斜倚”他一夜呢?
他的“乐观主义者”的文学批评有时简直“乐观”到可笑的程度。“独留青冢向黄昏”?为什么不向朝阳呢?他老人家就不了解王国维所说的“有我”的境界。一个一辈子赶着“写檄文”、“发宣言”、“贴标语”的忙人,哪有闲心思去体会什么“青冢黄昏”呢?
这样一个实用、乐观的浊世佳公子,因而和那个与他同时、而专门“肠断魂销”的风流和尚苏曼殊就搞不到一起了。苏和尚的文章就只能“抒情”而不能“说理”。二人气味不投,所以尽管曼殊和尚一声“三郎”便能惹千万痴男情女心酸泪落,而胡适偏说《断鸿零雁记》不是文学!
胡先生是搞“红学”的宗师。但是他却一再告诉我“《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为什么呢?胡先生说“因为《红楼梦》里面没有一个plot(有头有尾的故事)”。
“半回‘焚稿断痴情’也就是个小小的plot了!”我说。但是那是不合乎胡先生的文学口味的。这也可看出胡先生是如何忠于他自己的看法——尽管这“看法”大有问题。他是绝对不阿从俗好、人云亦云的!
这些都是胡先生在文学批评上牢不可破的成见,但是这些都不影响他在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新诗老祖宗”的地位。贾府的“老祖宗”就是个文盲。她老人家一辈子只做过一句“头上有青天”的白话诗。但是没有哪个人敢不承认她老人家在荣宁二府里的地位! 二五
大凡天下事,长短、利弊,很多都是相对的。一个人的“短处”,用得其所,往往正是他的“长处”。胡先生在中国文学史上所占有的原是个“宗师”的地位。他是领导一个文化运动,把中国文学从以文言文为主体的古典文学中解放出来,从而创造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文学时代。作为这样一个“划时代的宗师”,他的文体本不应该以“抒情”见长,他的著作自应重在“说理”。他要说出为什么文言之当废、白话之当兴的大道理来。
但是这番大道理,不是可以信口开河的。说的人必须有博大精深的国学基础。他一定要是个包罗万有、融会古今中外的大学者。因而就学问的“宽度”来说,胡适真是个新旧、中西、文言、白话及诗、词、歌、赋,样样都来的“一脚踢”的大材。他的确具备一个“开山大师”的条件,只有像他这样的学者才能纵观古今,盱衡全局,而不至于闭门造车,坐井观天。就这方面说,则梁启超、章太炎、陈独秀诸先生比胡氏皆略逊一筹;王静庵、吴梅、黄侃等对胡氏就只能执鞭随镫。时贤自郐而下,则不足论矣。
再就学问的“深度”来看。蔡孑民说胡氏对汉学的了解,“不让乾嘉”,实在也不是过誉。“文学”原是胡先生的“娱乐”,但是胡适之“娱乐”亦有可观者焉!就以胡氏对《诗经》的研究来说吧。自子夏以后,说《诗》的学者有著作传世亦何止数千人。传统著作中就很少有胡适谈得那样精湛。以他那“新的眼光,好的方法,多的材料”来对《诗经》作个新解说,短短数小时的讲演,即足以发古人千年之所未发!
据胡先生告诉我,他那个终生提倡的所谓“治学方法”,原是他在哥大读书时翻阅《大英百科全书》偶尔发现的。一读之下,至为心折;再读则豁然而悟,以至融会贯通而终身诵之。
其实胡氏那项(在当今社会科学家看来已完全落伍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方法”,当年的欧美留学生,谁人不知、哪人不晓呢?只是别人没有他那样深邃的汉学基础和明察秋毫举一反三的学术眼光罢了。
胡先生终生治学可说都得力于这一妙手偶得之的“科学的”“治学方法”。甚至他研究“文学”所用的也是这个“科学方法”。不用说他对艰深的《诗经》、《楚辞》的分析所用的是这个“方法”,他对那些老妪能解的唐诗、宋词的研究,所用的也是这个“方法”。
笔者在大学时代便听过《全宋词》的编者唐圭璋先生讲宋词。唐先生自诩——也是我们公认的——是以“四声”填词(一般人只分平仄)当代少有乃至仅有的词人。但是唐先生就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填词”为什么要“四声”分明。他纵有解释,亦不能指点诸生升堂睹奥。他老人家只是按照“词谱”上严格的规定,平是平、上是上……一个一个字死“填”进去。“填”得四平八稳,就可以追踪古人了。
后来我在纽约和胡先生聊天,谈到宋词的声韵。胡老师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他一发难收,竟向我谈了一整晚有关宋代词人用韵的问题。一夕之谈,真是胜读十年书!
声音本发乎天籁。沈约之前的诗人们就不管什么平仄,但细读他们的作品,则平仄自在其中。“词”之为道,有些地方但能平仄无讹,就不必死钉住“四声”。但是也有些地方不但要四声分明,四声之中还要在唇齿喉舌鼻诸“音”中作不同的选择。有时因上下音节的限制,某字不能有鼻音或喉音,则“填”词时,对这同一“声”中的鼻喉之“音”就得回避。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有天分、有功夫的词人,咿唔之下,自能得心应手!“曲有误,周郎顾。”这位使枪弄棍的“周郎”,为什么要专找唱曲子人的麻烦呢?因为四声不洽的曲子,乃至诗词,听起来实在令人受不了!
新诗老祖宗与第三文艺中心
二九
胡适之先生在近代中国文化史上不但最大的贡献是在文学方面,他对国内学术文化界最关心和最有兴趣的也在文学方面。这在他平时阅读中文报刊的习惯上表现得最清楚。以前他在哥大中文图书馆看报时,他那种不寻常的读报习惯便曾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
哥大中文图书馆中当时所陈列的除国内出版的几家主要的报刊之外,大半是美国两岸所发行和赠阅的“侨报”。这些在海外编排印刷的中文出版品内容可说都是相当原始的。不学如愚,也只是看看他们的头版大标题而已。那些“副刊”实是不值得浪费太多时间的。但是胡老师却各报都看,各版都看,尤其喜欢看副刊。不但看,而且仔细看,偶尔还要记点小笔记。
有时被我好奇的眼光所吸引,他就把一些副刊翻出来给我看,说:“这首新诗做得不错!”“这首不像诗,要打屁股!”“这篇小品文不好,不文、不白。”“xxx这首旧诗uneptable。”“毛泽东这首《浪淘沙》,韵都搞错了!”……
原来胡适之这个教书匠不在看报,他在“评作文”、“看考卷”。他批评起来简直是一派教书先生的口气。胡适显然把大陆、台湾、香港和海外各地的报屁股作家都看成他的学生。他们的杰作也就是他学生的课堂作业!
不幸这位已教出几代学生的教书先生这时在纽约连一个学生也找不到了。“作之师”的人和“作之君”的人本性的确是相同的。教书先生失去了学生就和大皇帝失去了臣仆一样,真是“终日以眼泪洗面”,空虚无比,难过无比。因而他们也就学会了太极拳师练拳的办法,“有人打人,无人打影”。胡老师这时也就是个“无人打影”的拳师;虽然已经没有学生了,“考卷”还是要照看无讹。这在现代心理学上大概就叫作“自我现实”(self-actuelization)吧。
这时笔者恰巧变成胡老师“有人打人”时唯一可“打”之“人”。他抓到一首好的白话诗,便可以向我解释半天。有时我不同意就和他辩论。可是我愈不同意,他愈高兴。因为只有我不同意,他老师才能继续滔滔不绝,详述其“好在哪里?坏在哪里?”的大道理。
胡先生欢喜与他辩论的学生。你和他老人家来个“不违如愚”,那他就要闷死了。笔者那时便是胡老师左右,一个不管天高地厚就和他胡辩一通的“小门生”。因为我是他“学生的学生”,所以胡先生有时开玩笑地叫我作“小门生”。但是这时胡祖师爷连“小门生”也不多了。纵使笔者是个“粪土之墙”,总比连一个也没有好一点。因此不久我又被升级和毛泽东同班,在胡博士的客人面前,我又变成胡适之的“我的学生”了。
后来胡先生在台北逝世,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举行追悼会。追悼会主持人程其保先生要我在群贤之后说点追悼胡先生的话。我坚辞不敢,因为在座百十人中和我平辈的还有杨振宁和李政道,哪里轮到我呢?!程先生说:“我请你代表你那一辈的‘胡先生的学生’说几句话。”环顾全场,我就只能“代表”我自己了。 三○
胡先生当年在纽约阅报评诗之余,他也时常向我说:“你们在纽约也是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另外两个“中心”据他说便是台北和香港。他说这句话的缘故,就是50年代里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也曾组织过一两个文艺团体。胡适之对我们这种小文艺组织真是钟爱备至,而他老人家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变成这些小团体的当然指导员和赞助人了。
“文学”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胡适之一个人的“娱乐”。它原是人人之所好,尤其是中国人之所好。我们的中华民族本来就是个诗人的民族。君不见我们祖国从古至今的圣主明君、主席省长、将军司令、教授学人、贩夫走卒、企台司账……兴之所至,大家不是都可以“口占一绝”吗?当年的名地质学家翁文灏,下海做行政院院长,干不下去了,回家关起门来,别人以为他在“闭门思过”;但是据中央社的报道,他却在家里“闭门做诗”!
笔者50年代之初在美国“打工”为生时,也曾与一些老华工“唱和”一番,在那种“牛马”不如的生活环境里,一位老唐人竟能做出些四平八稳、胡适之所谓“eptable”(过得去)的律诗,我读到他的“早知身本非金石,已听人呼作马牛!”的诗句,再看看他那“天朝弃民”的苦力生涯,顾影自怜,真为之泫然。
我们的炎黄子孙的感情是最丰富的,伤时忧国、死别生离、壮志未酬、怀才不遇……照例都要以诗言志,“咏怀”一番。那时在哥大讲中国诗品的吉川幸次郎教授便常说:“中国的诗是有其悲哀的传统的!”
我国的诗人们从屈原到余光中——胡适等少数“乐观诗人”除外——“咏怀”之作,照例都要“伤感”一番。不“伤”何以“感”人?尤其是在家破人亡、绠断篷飘之际,自然“伤感”更甚,“悲哀的传统”因而也就益发显著了。50年代在海外漂流的中国知识分子,新愁旧恨当然更是说不尽了。有愁有情,大家难免也就要“咏怀”一番了。
杭州的潘三爷说得好:“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这姓景的开头巾店,本来有两千银子的本钱,一顿诗做得精光!他每日在店里手里拿着个刷子刷头巾,口里还哼的是‘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买头巾的和店邻看了都笑。”
50年代里待在纽约的中国文法科留学生哪能和潘三爷所说的杭州“呆子”们相比,他们之中就没有几个能拿出“两千银子的本钱”。岁尾周末这批“宫锦夜行”的“西湖名士”又无家可归,无处可去。但是“清茶胜似酒,面包充早饭”,也每每物以类聚,形成一些以欣赏文艺而自我陶醉的小团体。霜晨月夕,赫贞河畔,大熊山头,大家也就彼此欣赏地吟风弄月一番。人多了,大家都“酸”,酸味也就中和了。大家都“肉麻”,一个人也就不自觉其肉麻了;所以大家搞得很起劲!
战后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所组织的文艺团体最早的一个便是1951年由林语堂先生所领导的“天风社”。林语堂博士比景兰江老板本钱大。他拿出一笔不小的私产,创办了一个小型的《天风月刊》,由林先生的二女儿太乙主编。
顾名思义,《天风》的风格是旧日《西风》的延续。笔者当时和太乙姊妹和她的爱人黎明都是哥大的同学和好朋友,不期而然的也就变成“天风社”的成员。林语堂大师那时也比《儒林外史》上那位主持诗社的胡三公子更慷慨。《天风月刊》竟能发出五块美金一千字的稿费(那时哥大的学生工资是七毛五一小时)。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们这批和太乙很熟的同学因而都变成了多产作家。新诗、旧词、小说、散文、传记、随笔……只要“主编”看得中,我们就大量出炉。
那是个大乱之后,海内外中国文坛一片沙漠的时代。太乙这个小杂志一出版,荒漠甘泉,竟然不胫而走。一些在30年代便很有名望的作家和批评家,居然也透过林先生和我们这批“企台作家”通信,讨论起各种“文艺问题”来。这些作家和批评家中最大的一位当然就是近在咫尺的胡适之了。
太乙有一次告诉我说:“老胡适也在看我们的杂志。十分羡慕!十分羡慕!”其实老胡适那个平淡笃实的文艺路线和幽默大师轻松俏皮的性灵文学是南辕北辙的。但是他们老朋友之间各好其所好,彼此保持了互不拆台的友谊。
《天风》那时虽然是一份相当风行的刊物,但是她始终入不敷出,纵是富如林公,亦不堪其赔累。那时的海外华人烽火余生,在衣食难周之时,毕竟阅之者众而购之者寡。加以林府全家已决定去南洋,无心继续在纽约办报,《天风》这个小幼苗未即周岁也就随之枯萎了。 三一
林语堂先生全家离纽约之后,“天风社”的大树虽倒而纽约市的猢狲未散。原“天风社”里的一批执笔人接着又组织了一个“白马文艺社”。“白马”二字是顾献梁提议的,取唐玄奘留学印度“白马取经”之义。“文艺”两个俗字则是笔者建议加上去的。因为不加这两个字,敏感的人们很可能要怀疑这匹“白马”的性质;加上了,别人知道“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也就不会来找麻烦了。
胡适之先生对我们这个“白马社”发生了极大的兴趣。林先生去后,胡先生就变成我们唯一的前辈和导师了。他显然是把他自己所爱护的小团体估计过高,因而把它看成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
“白马社”的组织,在范围上说是比“天风社”扩大了,因为它有“文”有“艺”。纽约市那时倒是一个西方世界里中国知识分子聚居的“中心”。党政军商学各界华裔首要之外,一般的“文人”、“艺人”也都麇居纽约,因为这儿是个历史性的移民港口,歧视比较小,改行找饭吃也比较容易。纽约市更是个世界旅行家的必经之地。中国文艺界的过往客商,在纽约市上也是川流不息的。
不过“白马社”那时不是个职业性的文艺组织。那是一批企台、打工的中国留学生所搞的一个吃吃喝喝的文艺俱乐部,也可说是个小文艺“沙龙”吧。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成名”的人物,他们也不欢迎“名人”来上山入伙。第一因为“人”既“名”矣,他就必然有或多或少的“政治”关系;政治先生一来,则难免要影响该社吃吃喝喝的俱乐气氛。第二也因为这些“无名之士”中忽然冒出个“有名之士”来,那就等于羊群里忽然跑进个驴子,驴子和羊在一起吃草,对驴子既不公平,羊儿也会感觉周身不自在、不舒服。倒不如驴是驴、羊是羊,各安其分的好。
再者,“白马社”里这批景兰江、匡超人等一流卖头巾的“诗人”们,也没有人再把“文艺”看成终身职业了。他们对“开餐馆”倒不无壮志,对做诗论文只不过当成“砍杀时光”(kill time)的一种方式罢了。有点文娱活动说起来总比打麻将好一点。
可是任何一种业余嗜好——尤其是有集体性的业余嗜好,搞久了,搞精了都会搞出点名堂来的。吴讷孙(鹿桥)就不是个职业作家,但是他那本足垂不朽的《未央歌》就是在“白马社”时期脱稿的。周文中原来也不是职业作曲家。他先学化学,后学建筑。“作曲”只是他的“业余嗜好”。他那几支蜚声国际的现代乐曲,也是这个时期发展出来的。后来他“不务正业”把化学和建筑丢得干净,竟然做起哥大的音乐系主任来了。
当然我们当中也有职业性和半职业性的文艺后备军。周策纵是学政治的。但是他那本以检讨“五四”时代文艺思潮和政治运动的权威著作《五四运动史》,便是他的博士论文。策纵后来也厌恶本行,竟改行做起文学教授来。
那时才气最高也最令同人叹息流泪的则是蔡宝瑜。宝瑜虽然很年轻——才二十来岁——但是她那时已是美国陶塑艺术界的尖端人物,并经同业推选代表美国参加国际会议。她那充满灵感的艺术作品已经是陶塑爱好者收藏的对象。她在纽约郊区建立了一个小“窑”以烘制她自己的作品。宝瑜又是个清逸温婉的人,为人处世和善真诚。谁知造物忌才,正当我们大家过从十分热闹之时,她忽然短命而死。她的死,不特使全社同人悲恸万分,就是整个的社都显得有遁世入山的迹象,宝瑜之死,是太令人伤感了。
“白马社”实在是令人怀念不置的一个文艺小社团。它是个不声不响的朋友们之间的纯友谊小组织。它没有20年代“创造社”、“文学研究会”,乃至后来的“新月派”、“语丝派”那种挺胸膛、拍脯子十分自负的习气。它也没有30年代“左联”那种“怨诽而乱”的满肚皮不平之气。它只是个恬淡无欲的业余组织。它和它前辈那些文艺组织的不同之点是前者是职业性的,后者是非职业性的。职业性的就有欲,非职业性的就无欲。在美学上说,无欲的形象比有欲的形象就要“美”得多了。
二次大战后的美国文艺之所以显得十分丑恶,便是多欲。《鲁迅全集》中最好的作品如《祥林嫂》如《阿q正传》等等都是他欲念最小的时期写的。等到他欲重心烦,那个“杂感专家”的文章就很少有几篇可看的了。
胡先生也常向我说:“郭沫若早期的新诗很不错!”他并且告诉我一个故事: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他称赞了郭沫若几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听到了,特地走了过来在胡氏脸上kiss了一下以表谢意。如今胡氏早已长眠地下,郭氏年跻耄耋却仍在大做其诗,但是以胡适的标准来看,郭沫若后期的诗就“很错了”!将来他地下若逢老朋友,恐怕胡适之也就要拒吻了。
当年一般欧美留学归来的绅士诗人和学者们,事实上其社会行为与他们同时的左翼文人也大致相同。古人评严子陵“五月披裘”这一雅事,说:“一着羊裘便有声,盛名直度到如今。当年若着蓑衣去,烟水茫茫何处寻?!”试问严高士,老大个热天,翻穿着皮袄,热得一头汗,究竟是什么意思?
比严渔父晚生两百年的诸葛农夫却另有一套。这位“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卧龙先生,生于“乱世”他不到深山大泽的老河口去“苟全性命”,却偏要留在四战之区的南阳来“躬耕”,真不怕敌机轰炸!
1927年春,北伐大军席卷东南,一个新朝代的诞生已是必然的事,这时留美归国、头角峥嵘的蒋廷黻、何淬廉二博士在外交部王部长公馆内,枯候两小时等候接见。他二人为使王部长“轻松起见”,便“开门见山告诉他:我们不是来找工作的”(见《传记文学》三十卷二期第一二九页,谢钟琏译《蒋廷黻回忆录》。此一故事笔者亦亲闻之于蒋、何二先生)。试问这两位“五月披裘”的高士,不是找工作而来,究为何事?他二人后来都先后靠拢,位至台阁,老年退休,还不愿说老实话!
适之先生比起他的朋友来,就“高风亮节”得多了。他老人家也有“欲”,但是他是“三代以下人”,其欲不在“利”而在“名”。胡先生对他“身后之名”的注意,实远甚于他生前的心脏。他老人家晚年在学术思想上不能充分地自我解放;相反的,在某种程度上却自我奴役。最后还说:“不觉不自由,也是自由了。”以那一点点可笑的阿q心理来自我解嘲,也都是为名所累。
以春秋责备贤者的态度来看,胡适之和曾国藩实在是一流的人物。曾文正公为着身后之名,连给儿子写信都没有自由。他的有名的《字谕纪泽儿》哪里是给“纪泽儿”看的啊!他老人家是写给我们《曾文正公家书》的读者们看的呢!“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我国有为有守的传统士大夫都好名,尤其好身后之名。这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美德。因为好名的人一定“要脸”。“要脸的人”与“不要脸的人”之间的道德差距就有天堂地狱之别了。
就因为看中身后之名,所以胡适之对那些足以为他传身后之名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和他有同样“考据癖”的文人真是礼遇备至。他回台湾之后,连那个大学刚毕业的小李敖他也要去惹他一下。结果胡公羽化之后,李敖反叫他一声“小嫖客”,这也该是胡氏生前所未曾逆料的吧! 三二
胡先生那时和“白马社”的关系,问良心倒不是为着“名”,因为那里是无名可图的;虽然“身后之名”这一念头,他也不全然就未想念过。他喜欢“白马社”,倒确是他的“娱乐”和“兴趣”之所在。胡先生最喜欢读新诗、谈新诗和批评新诗。而白马同仁竟是一字号的新诗起家。他们厚着脸皮彼此朗诵各式各样的新诗。这些白马诗人中有稚态可掬的青年女诗人心笛(浦丽琳),有老气横秋的老革命艾山(林振述),有四平八稳“胡适之体”的黄伯飞,也有雄伟深刻而俏皮的周策纵……
在老胡适的仔细评阅之下,心笛的诗被选为新诗前途的象征,“白马社”中第一流的杰作。作者是个二十才出头、念四尚不足的青年女子。聪明、秀丽、恬静、含蓄。诗如其人,因而新诗老祖宗在她的诗里充分地看出今后中国新诗的灿烂前途。笔者试选两首于后,以示胡适之心目中的所谓“好诗”:
等闲
站在楼头眺望
盯着醉了的光
哼起小曲
安闲
任风发共荡
数数昏睡的星
笑听风打夜窗
不在意的刹那
多少东西跌落了
镜中
我看到
有千军万马
驾着春夏秋冬
挥策急跑
擦过我的颊额旁
留下怪图样
喜遇
比祥云还要轻
喜悦
在静极的田野上
起飞
似一束星星
抚过一架自鸣的琴
昨日下午
碰见你
清湖的眼睛
隐显中
漾起雾幻诗
浪散出不知名的字
1956年8月27日
心笛的诗的意境颇有点像美国女诗人安摩莱·迪根孙。胡适说她好,至少是不坏。服人之口也服人之心。但是老胡适却和我们的老革命艾山过不去。他说艾山的诗“不好”。“不好”的原因是它令人“看不懂、也念不出”!可是坚持只有“看不懂、念不出”才是“好诗”的艾山不服气。拥护艾山派的阵容也不小,大家纷起与老胡适辩难。他们甚至说“新诗老祖宗”已落伍,思想陈腐,不能随时代前进。艾山是闻一多先生的得意门生。闻氏生前就曾推许过“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是“好诗”!
这是二十年前纽约的新诗作家们与胡适之先生的一场辩论。两方各不相下。胡先生坚持好诗一定要“看得懂、念得出”。其实那时胡适所不喜欢的“看不懂、念不出”的诗,比起今日余光中一派,那真是既看得懂、又念得出呢!所以今日胡适之如泉下有知而听到了余派的新腔,他一定会在南港地下大敲其棺材板,要把余光中找到他棺材里去谈一谈呢!
下面那一首便是那时“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的代表作:
鱼儿草
朋友对我讲失恋的
故事我说譬如画鱼
明窗净几
脑海里另植珊瑚树
移我储温玉的手心
笔底下
掀起大海的尾巴
鳞甲辉耀日月
缀一颗眼珠子 一声叹息
添几朵彩云
借一份蓝天的颜色吗
梦与眼波与轻喟的惜别
水是够了
忘却就忘却罢
我卑微的圈子内 生或死
都为装饰别人的喜悦
——《暗草集》之二 三三
由于适之先生对“白马社”里新诗的评语,笔者因而对胡氏早年所受西洋文学——尤其是美国文学的影响有着更深一层的认识。周策纵先生认为当年胡氏提倡“文学改良”是受当时美国文学改良运动的影响。这一论断,大体是正确的,但是不够完备。
我个人认为胡氏所倡导的运动——至少是那个“文学革命”的口号——是直接受了“辛亥革命”的影响。既然政治可以“革命”,文学当然也可以“革命”。政治革命是打倒“清廷”专制;文学革命是打倒文言独裁。可是胡氏所提倡的“文学革命”,“革”的只是技巧和文体的“命”,他并没有要“革”“内容”的“命”。文以载道!当时的胡适之、梅光迪、任叔永,乃至后来加入的陈独秀,都没有把这个“道”字说清楚!殊不知胡氏当年所提倡的“文学革命”的内容,事实上却是当时美国文学革命中的“革命对象”!
传记·史学·行为科学
三七
胡适之先生一辈子劝人写传记和自传。他认为不但大人物应该写,小人物也应该写,因为这是一般人保存当代史料最好的方法,也是知识分子对文化应尽的责任。因此他老人家第一次向我“谈学问”也是从“传记”这一门“学问”开始的。原来,1952年我曾在林太乙所编的《天风》杂志上写过一篇“传记”叫作《梅兰芳传稿》。胡氏看过之后便和我大谈其“传记”来。
我记得我写那篇小文的动机原是林语堂先生引起的。有一次我们一批同学自海上钓鱼归来,林公伉俪留我们晚餐,因而谈起了他们父女在纽约办杂志的计划。林先生听说我是学历史的,就说:“你将来也可以写写当代名人的传记。”他并举出孙中山、黄兴、梁启超等名人做例子。我当时就说这些大传记他老人家可以写,我们这批无名小卒不能写。写了,也没有人看。我认为看闲书的人通常只注意两件事:“题目”和“作者”。如果“题目”既不新鲜,“作者”又不知名,那么谁愿意浪费时间去看呢?所以我向林先生说,我要写的话我就写梅兰芳、胡蝶、杜月笙……如此,则读者虽然不知道“作者”是老几,但是看在“题目”份上,也得“浏览”一下!
太乙显然同意我的看法,所以在她的杂志出版时便把这“题目”登了个预告。于是我就变成胡适之所说的“逼上梁山”了。
那时的海外出版品毕竟太少。《天风》几乎变成个垄断企业,读的人很多。林先生的老朋友熊式一、徐訏、曹聚仁诸先生都相率撰文捧场。我们这批企台文人因而也就变成林家性灵文学班子里面的“龙套”了。斯时对拙作特别发生兴趣的要算是台北一位老作家(已忘其名)。他热爱梅郎,乃把拙文几乎一字不易地收入他那什么“楼”的文集里去,算成他的“作品”了。这也是当时一支有趣的小插曲。
《天风》不是个“学报”,我也未把那篇小文真的当成“传记”来写。文体上模拟点“性灵体”,内容就谈不到了。有一次梅兰芳的老朋友张彭春先生约我吃茶,就指出我文中许多错误。最荒唐的是当中有一段唱词我竟然把“西皮”错成“二黄”了。为此张先生且“哼”了一小段“梅派”给我听。所以那位显然“西皮、二黄”也搞不清楚的台北作家,胡乱地没收了拙作,也就受我之累了。
胡适之先生那时还叫我作“密斯特”,不大好意思认真地教训我。他只是笑着向我说:“稍嫌渲染,稍嫌渲染……以后可以认真地写一下!”那时我虽然并没有“以后”再“认真地写一下”的打算,但是我的“题目”上倒有个“稿”字,所以他就想当然地“劝”我了。我也开玩笑地向他说:“‘以后’替你老人家写传记我一定一句一注,绝不‘渲染’!”
“试试看嘛!”胡先生倒说得颇为认真,“我可以帮助你,我的材料是现成的!”胡先生真的拿了许多他的“现成的材料”给我看。他老人家是个很可观的“日记作家”(diarist)。虽然他前几十年的日记原稿都遗留在北大了,但他都保留了影印的缩微胶卷。后二十来年的日记虽所记不全,但全书无缺。他所用的清一色的红封皮日记簿也是当时美国出版最名贵的一种。[1]
“胡先生,”我惊讶地问他,“你用这样好的日记本子呀!”
“别的钱可以省,这个钱不能省!”他并且向我详细解释其“不能省”之道,使我大为折服。因而从那时起我也就做了该日记印刷公司的长期顾客,如今我自己的书架上也居然堆满了二十七本同样“名贵”的日记本子!一个“胡迷”,东施效颦,想想亦自觉可笑。
胡氏这批日记后来曾在我的研究室内放置了很久。一次那位读史成癖的吴相湘先生在我的书架上看到了,垂涎欲滴。不幸相湘和胡老师说笑话说重了点,老胡适的孩子脾气发作了竟然不许他看。相湘大呼负负!
后来哥大校方想把胡氏这批原稿的所有权“过户”。胡先生说:“最好让我自己先edit(核阅)一下。”因而我把那一整套原稿又送还给他了。这些日记不知今在何处?执行胡氏遗嘱的机构似乎应该把它及早公开,因为胡先生生前在写的时候,早也就预备给吴相湘看的啊。 三八
适之先生和我做上述的谈话不久,《天风》就关了门,所以我的“胡适的传记”写作也就未能“试试”了。可是胡先生自己这时却正忙着替别人写传记。他那本《丁文江的传记》的写作已近结论的阶段。他把部分手稿给我看,并说了许多有关丁在君和齐白石的故事给我听,以及传记写作的方法等等大道理。
试翻胡氏这两本传记,老实说,我倒嫌他老人家笔端缺乏感情,文章不够“渲染”呢!拙著《梅传》虽然是为赚林太乙的稿费而执笔的,但也不是绝对胡乱“渲染”,瞎写一泡!因为笔者那时刚读毕哥大历史系讨论史学方法和史学名著的一门必修科。侥幸及格,自觉颇有心得,因而把梅兰芳请到前台来试试我那现炒现卖的“新方法”!
传统的西方史学和传统的东方史学原有其异曲同工之处。希腊、罗马时代的历史名著原来也是文史不分的。古典史家如希罗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4—前425)、修昔底德(thucydides,公元前460—前400)、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前43)、李维(livy,公元前59—公元17)等等也都和我国左丘明、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等一样,史以文传!乃至近代英美历史学者如吉朋(edward gibbon,1737—1794)、麦考莱(thomas b.macay,1800—1859)、格林(john r.green,1837—1883)、韦尔斯(h.g.wells,1866—1946)、丘吉尔,和笔者的老师芮文斯、康马杰等也都是英语文学里有地位的作家。那时我在课堂上便时时听到一些颇有文采的老师把当代一些有“史”无“文”的作品选出来作为批评的对象。若辈所言可谓深得我心,所以笔下才不揣浅陋也把林语堂的“性灵”搬上了梅兰芳的舞台;以“性灵文学”来配“梅郎传奇”不是天生一对、地生一双吗?笔者的大胆虽是画虎不成,多少也是个“尝试”。
可是胡先生认为写传记一定要像他写《丁文江的传记》那种写法才是正轨。后来我细读《丁传》,我仍嫌它有“传记”而无“文学”。他那编写的方式简直就像我在中学时代所读的《范氏大代数》。我虽然并不讨厌《范氏大代数》,但是我总觉得《侯生列传》的文体比《大代数》的文体要生动活泼多了。“无征不信”先生和“生动活泼”女士为什么就不能琴瑟和谐,而一定要分居离婚呢?我就不相信!
再者,二次大战后的西方史学已经走上所谓“以社会科学治史”(social science approach)的途径,因而当年专搞帝王将相的名史学家像哥大老教授卡顿·海斯(carlton j.h.hayes,1882—1964)[2]这时已不太叫座。所谓现代史学已经由研究“英雄”转而研究“时势”;而个人英雄们所造的时势——也就是海斯教授所着重的政治史——已退位让贤。那制造群众英雄的时势——也就是社会经济变迁史——则由一次大战时的旁门左道一变而为二次大战后的史学主流。
所以要写一个“英雄”的“传记”首先就要找出这位英雄成长过程中的社会背景,写传记的人如果把他的英雄和社会“隔离”(alienated),那这英雄便不再是个活人,他只是“蜡人馆”里的一个“蜡人”罢了。
这种把英雄和社会一道写的办法也不一定就是“现代派”里时髦作家的新发明,上品古典著作里也所在多有。司马迁写《伯夷叔齐列传》只用短短的一千字,他便能把这两位自甘饿死的迂夫子本人一生的故事和他二人出身的政治社会背景,以及传记作者所要说的话,天衣无缝地糅在一起,和盘托出。这才是千古奇文!不愧为两千年来东方“传记文学”的第一篇。笔者幼年随家人写春联,就欢喜写“文章西汉两司马”,年长读闲书也总是把《史记》放在“三上”之列。愈读愈觉司马迁的史笔是天下无双,真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再谈胡先生的《丁传》吧。他老人家用最严格的“科学方法”——“小心求证”、“言必有据”、“无征不信”……最后果然把丁在君这位蜡人雕塑得须眉毕露,惟妙惟肖!但是在熟读他那十万字大文之后,一个现代派的西洋史学家就要问:“你想证明些什么呢?”(what do youwant to prove?)
一个有现代史学训练的中国学生也可以问一问:“胡老师,您的‘科学的治学方法’真是严格极了。但是你用这些‘方法’所‘治’的究竟是什么‘学’呢?”这样一问,可能胡老师就要发急了。真的,“方法”之外,史学上还有些啥子,他老人家也不太了了。《丁文江的传记》便在这个“不太了了”的情况下执笔的。
“历史”原是胡先生的“训练”,但是他老人家在这一方面的“训练”是太“传统”了(我不敢说是“守旧”、“陈腐”或“落伍”)。但是在这方面我和胡先生辩论是适可而止的,因为辩论是没有用处的。
笔者幼时便听说我族中有个老祖父,他老人家每年批拨儿女学杂费时,总要把女孩子的预算上的“游泳衣”一项“画掉”。女孩子们气死了,背后把这个老头子形容成“顽固”、“守旧”、“陈腐”、“落伍”……但是“游泳衣”还是买不成。后来她们聪明了,把“游泳衣”改写成“夹层连衫围裙”,这一来老祖父欣然同意,合家皆大欢喜!
我们那时和胡适之这位“老祖父”往还,我和他老人家厮混得太熟了,知道老祖父的脾胃,所以我最多只要买一条“夹层连衫围裙”。吴相湘先生就一定要买“游泳衣”,所以胡适日记真迹他就看不成了。 三九
什么是现代派史学呢?
现代派史学家治史,简单点说,就像一般游客到钱塘江口观潮。观潮的人要看的是横空而来、白浪滔天的海潮。至于那些在潮头上摇旗滑水的“弄潮儿”,只是点缀而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是重在潮的本身,而不在潮上面人为的表演。如果观潮的游客不看潮,只看“表演”,那就是三尺之童的兴致了。
所以在现代派史家看来,文武周公孔子秦皇汉武……都不过是弄潮竖子而已。他们在潮头上的“功夫表演”,奚足深究?!
这一派史学原是西洋宗教改革以后所产生的“不断进步论”(continuous progress)或“无休止进步论”(endless progress)的余绪,原是西洋史学上的偏锋。可是在18世纪以后,法国大革命和工业革命相继发生,人类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波澜。为检讨这一新波澜所发生的当然和所以然,社会科学乃尾随自然科学之后应运而生。再者“自然科学”充其量不过是一门研究“物”的科学;而“社会科学”则反而变成更重要的、研究“人”的科学了。
19世纪的欧洲真是人杰地灵。社会科学家专才辈出,人类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从此也就顿改旧观,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经过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的《人口论》、理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的《劳工论》、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的《进化论》、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的《资本论》、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的《天演论》等社会科学著作的精辟阐述,则人类群居生活各方面就无一而不可“论”了。既论之后,学者始恍然大悟,原来人类的社会和人类的躯体一般,也是个有机体;它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也不是就捉摸不定的。它亦有其发展过程中的“生理”和枯萎过程中的“病理”。在各家影响之下,那位最能虚心读洋书的孙逸仙大夫也就看出马克思只是个“社会病理家”,而不是“社会生理家”了。
社会科学大放光明之后,那位对达尔文的“‘适’者生存,优胜劣败”的高论感到由衷敬佩的青年胡洪骍,也就改名“适”了。
胡博士读《天演论》也有独到的心得。赫胥黎叫了一声:“拿证据来!”胡适一听,大有道理,因而也跟着大叫——自北大红楼一直叫到台大礼堂,叫到死为止!
社会科学大矣哉!它影响所及,奚止胡洪骍一人?20世纪的历史学者——少数“老祖父”除外——谁能不受其影响?!大家一窝蜂地把“社会科学”搬进“历史学”里来喧宾夺主,就变成“以社会科学治史”的现代派史学了。
所以现代学派里时髦先生们治史学,直如“通用汽车厂”造汽车,花样是日新月异的——笔者以前就知道一位青年要用“计算机”来研究郭嵩焘!但是吾人如认为他们只有“花样”而没有“汽车”,那也是错误的。没有汽车,台北街头怎会有今日的繁荣?!
胡适之先生这个“新”文化大师,何尝反对过“以社会科学治史”?只是胡公的“社会科学”还停滞在赫胥黎阶段罢了!赫胥黎在六十年前是个“新玩意儿”,在六十年后就是个“老古董”。“老祖父”玩“老古董”,他对女孩子们穿游泳衣当然就看不顺眼了!
“拿证据来!”谁敢反对?这是“拿绣花针”的最原始的训练。但是它只是研究历史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它可以在“乾嘉学派”里的经生们所搞的“考据学”和“训诂学”里“充分”发挥其功能。它也是西洋传统史学所搞的圣经“版本学”(textual criticism)和“历史语言学”(historical philology)里所必守的戒律(胡先生即常用上述这两个英文词语来翻译“训诂学”这一中文名词)。可是“拿证据来”先生本身最多只是一种“古事研究学”(study of antiquities)或“考证学”(empirical studies),是“方法学”(methodology)的一部分而不是“历史学”(historiography)的本身。
适之先生在史学上的弱点便是他老人家“因噎废食”,过分着重“方法学”而忽视了用这“方法”来研究的“学”的本身。一个史学家如果搞来搞去搞不出“拿证据来”这个圈子,那他的史学研究的范围也就很狭隘了。晚年的胡适之所以搞了十多年的《水经注》,也就是这个道理!
《水经注》如果让我辈小子来考据考据,说不定还可混个把学位。那已经有三十五个博士的老胡适也来搞,岂不是大材小用了吗?胡适之大的问题不去搞,为什么一定要搞何炳棣所说的“雕虫小技”呢?无他!《水经注》就是一门最标准的“拿证据来”的学问。胡先生搞历史,搞来搞去也只能搞点“拿证据来”的历史。晚年退休无事,正如铁镜公主所说的“阴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读书习惯”的胡博士也就捡个《水经注》来以遣老怀了! 四○
胡适之先生以科学方法治史,为什么在赫胥黎学派以后便无法“跟进”(keep up)呢?最重要的原因——笔者前文亦稍有论述——便是他对“经济学”这门重要的“行为科学”(behavioral science)的知识是一团漆黑,而现代史学近百年来一马当先的正是“社会经济史”(socioeconomic history)这一派!
“经济学”是18世纪以后才兴起的第一门社会科学,也是人类知识史上一门崭新的学问。经济史家——尤其是偏向经济史观的学者,认为传统史学过分看重政治故事了。其实“政治”不过是“经济”的附庸而已。经济学者们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就逐渐地搞出个“经济决定论”(economic determinism)来。
马克思也是个经济学者,他搞起来就更为专门化了。他认为“经济决定论”还不够彻底,他搞的是“生产关系决定论”。[3]
什么是“生产关系”(rtions of production)呢?那就是社会上出劳力的“生产者”和掌握生产工具(包括“资本”)的“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的发展便决定一个社会的“形态”,某种形态的社会便产生某种社会所特有的诸种社会观念和文物制度。“关系”一变则社会“形态”随之而变,“形态”一变则该社会内一切社会观念和文物制度也随之而变。一变百变,而万变不离其宗!所以“生产关系”是万物之母,人类社会生活上一切形而上、形而下的东西只是依附在这个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
不特此也。马氏认为人类社会“形态”的递嬗是有其固定的程序的。那便是由原始公社一变而为奴隶社会,再变而为封建社会,三变而为资本主义社会,四变而臻于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之最后社会形态。这种演变是循自然之常规,是不随人类之意志为转移的,而促成这些变动的原动力则为生产关系双方决斗的结果!
八千年来人类社会生活的演进就真是如此这般规规矩矩发展的吗?还是这只是三千年来白种民族社会生活经济的概念化呢?古埃及三千余年历史发展的经验便显然与这个系统表大异其趣;而过去三千年的中国社会经济的演变与这个系统表是否配合呢?六十年来的中国历史学者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胡适之先生就是这个公婆反目、老夫妇大打出手活剧中的一个“老公”。
胡适基本上是个哲学家。他和马克思一样,刚搞哲学时他二人都是“黑格尔迷”。笔者不敏,初入大学时,“情窦初开”,读了两本黑格尔的小册子也便想转入哲学系,因为黑格尔对青年大学生来说,实在是很迷人的。
可是胡、马二位后来都对黑格尔失望。胡氏乃自保黑重镇的康奈尔,转到纽约投入杜威门下。马克思读通了大卫·李嘉图,便加入了新兴的经济学阵容,把黑老师五牛分尸,另搞出一套马克思的思想体系来。这位叛黑的老马,使出德国骡子的蛮劲,非把问题彻底搞清楚,誓不甘休。最后搞到老婆害“神经分裂”,儿子活活饿死。他老人家自己眼闭腿伸之时,竟然棺椁皆无,含泪摇头到坟场送葬者小猫六七只而已,可谓凄凉之极!真是人生做学问何必要搞得如此认真!
唉!这就是德意志学派的长处,但是这也是德意志学派短处之所在。他们做起学问来,打破沙锅问到底,虽千万人吾往矣!最后必然要搞出个“绝对正确”的结论。真所谓一意孤行,蛮干到底!他老人家这样干出的答案,你这位身在茶馆、手执鸟笼的牛皮客,说风凉话,笑他不对,他能不同你拼老命?!
笔者有个老同学替一位八十岁德裔老教授做研究助理,就时常摇头太息,感觉到“中国人不能做学问”!因为“中国人身体不行”!
“你这样红光满面……”我说。
“我?”他笑一笑,“我干了八小时已经疲惫不堪了……”
“他!”他又把手一指,“八十多岁,一天还干十几个小时!……身体又好,活得又长,我们怎能跟他们比?!”
其实马克思这位老日耳曼,身体并不好,活得又不长,他还是要干十几个小时一天,干到死为止。我们善于太息“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华裔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实在是不能和这些老日耳曼较量工作效能啊!
笔者以前在美国工厂做工时也听到一个美国工人打趣德裔工人的小故事:有一次一个大工厂内丢掉一根绣花针。全厂各族工人皆在找而遍找不着,最后被一个德国工人找到了。原来他用粉笔把工厂场地画成方格子,他一个格子、一个格子里去找,最后果然在一个格子里找到了。这虽然是一个故事,但是也可看出美国一般工人对德国工人的印象。
国语·方言·拉丁化
四五
在近代中国各种文化运动中,胡适之先生真是一味“甘草”,你在哪一剂药里都少不了他。文史哲各大行道之外,一些小型的、相当专业化的文化改良运动,例如“文字改革”和“推行国语”,甚至“汉字拉丁化”运动,也照例少不了他。
胡先生生性是相当谦虚的,但是在适当场合不着痕迹的环境里,他也老实不客气地以泰山北斗自居。在笔者所曾参与过的胡氏有关“语言文字”的讲话中,我就一再听他提过“we experts(我们专家们)”如何如何的。不过他总说得恰到好处。中西听众之中也真就没有一个人暗笑他“老鼠上天秤,自称自赞”了。
但是胡适之在语言文字这一行道里究竟算是哪一种expert呢?胡先生虽然也写过一些《言字解》、《吾我篇》、《尔汝篇》等文章,但是严格地说起来,这些都只能说是学者们“妙手偶得”的读书札记。一鳞半爪,算不得在“文字学”(philology)上有什么了不起的贡献。他老人家在“音韵学”(phonology)和“语言学”(linguistics)上的贡献,那就更谈不上了。
可是胡先生究竟是怎么个“专家”呢?他“专”的是对“白话”和“文言”这两种文体的比较研究!这种“研究”据他自己说是“逼上梁山”的结果。继上梁山之后,他为守住“白话文”这个大山头来称王称霸,就非使出浑身解数,来为白话文树碑立传,对文言文极尽其“诋毁之能事”了!在这方面说,六十年来胡先生的成就倒是首屈一指的,再没有第二个学者能和他并驾齐驱!
正因为他在这一方面的成就是空前的,他在近六十年来我国的“文字改革”运动和“推行国语”以及“拉丁化”运动中的影响也是至深且巨的,因为语文改革运动在近代中国原来也就是白话文运动的附庸。所以胡氏的言论也就直接地影响了近五十年来左右两派学人对整个语文改革运动的主张。虽然这些学者很多都是以“反胡”相标榜的,而他们却为胡适的言论所潜移默化而不自觉;他们的理论,也只是胡适论学的前后伸缩而已。
如今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台湾在“推行国语”方面虽然成绩卓著,而“文字改革”却早已放下不搞了。“汉字拉丁化运动”,据说在大陆上也已胎死腹中,而所谓“文字改革”者,搞来搞去也还未跳出五十年前胡适之先生所说的“破体字”那一套。那么近半个世纪来,我国雷声大雨点小的“文字改革运动”,又“改革”出些什么名堂来了呢?
大家都反对胡适,但是大家今日所搞的却仍然是在胡适的幽灵底下兜圈子,这又是什么回事呢?所以吾人今日再把老胡适这位始作俑者的文字改革家请出来,重新检讨一番,审查审查他五十年来的成绩;鉴往知来,这实在是我们这一辈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吧。 四六
适之先生于1917年回国之初,在名义上他是个英文教授。事实上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出版之前,也没有人把他看成个哲学家。他的名气是从白话文运动里宣扬出去的。他的“新文学”大旗一打出,中国知识界马上便被他一分为二,在“新”派里,胡氏很快地就变成鲁迅所说的“文化班头”;而在“旧”派的眼光里,他也自然地被看成万恶之首了。
为着领导新学派,抵抗旧势力,胡氏对新旧语言文字的研究也着实下过一番工夫。他认为中国文字甚为落伍,必须改革!至于何以落伍和如何改革,他在深思熟虑之后,也找到了他所认为颇有自信的答案。
下面这篇辞简意赅的短文,便是胡氏自认为是颇具真理的历年研究心得的总结:
我是有历史癖的;我深信语言是一种极守旧的东西,语言文字的改革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得到的。但我研究语言文字的历史,曾发现一条通则:
在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
从这条通则上,又可得到一条附则:
促进语言文字的改革需要学者文人明白他们的职务是观察小百姓语言的趋势,选择他们的改革案,给他们正式的承认。
这两条原则是我五年来关于国语问题一切论著的基本原理,所以我不需举例子来证明了。
小百姓两千年中,不知不觉地把中国语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学士总不肯正式承认他;直到最近五年中,才有一部分的学者文人正式对两千年无名的文法革新家表示相当的敬意。俗语说:“有礼不在迟。”这句话果然是不错的。
然而这两千年的中国小百姓不但做了很惊人的文法革新,他们还做了一件同样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和提倡。
……
以上这一小段是胡先生于1923年1月12日为钱玄同所编的《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所写的《卷头言》,也是一篇很严肃的论学著作,因为作者一再强调本篇内容是他关于国语问题一切论著的“基本原理”!
但是这本是他三十一二岁时的“基本原理”。可是时隔三十余年,到50年代的中期,他老人家已年逾耳顺,他向我传授有关国语问题的理论,竟然还是这一套,因而他也就很难满足我这位三十来岁老童生的求知欲了。
我觉得胡先生在这篇文章上所申述的“原理”,只是对这一问题作“知其然”的论断,而不是说明问题的“所以然”。他在理论上认定“小百姓”是“革新家”,“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何以如此呢?这一问题如不解答,恐怕两千年来我国所有的名儒硕彦都要在阴曹地府里扛牌子杯葛胡适了。因为照胡氏的看法,自汉代的董仲舒、公孙弘开始,一直到韩柳欧苏、濂洛关闽、方苞、姚鼐、章太炎、黄季刚……不统统都成为“顽固党”了吗?大家“顽固”了两千年,乖乖,忽然“东方红,太阳升,安徽出了个胡适之”,一下便扫净妖氛,重光日月。他对症下药,果然百病消除万象更新,真是漪欤盛哉!
胡适之先生真可以吹这样大的牛皮吗?他不经意地吹出去,那也就说明他没有把“语言文字”看成一种与社会变动息息相关的人类思想上的“交通工具”munication tools)。工具是决定于社会对它的需要。一个大电斧对一个老土木匠来说不但不是个“利器”,而且是个大“累赘”。
胡氏把语言文字的变动和社会发展的程序孤立起来,以单纯研究语言文字本身的变动为其研究的重点所在。这样,那就和好古的收藏家如罗振玉者流之研究“秦砖汉瓦”没有两样了。
一个学者研究“语言文字”如果只从语言文字本身的变动来研究,那这个学者便是个“文字学家”或传统所谓“小学家”(philologist),或“文法学家”(grammarian)或“文字史家”,他就不应该奢言“文字改革”。文字改革的目的是要把现有的文字“改革”得使它对社会服务更有“功效”,而“功效”是因时因地、因社会经济条件而各有不同的。所以如果一种文字在某时代没有“改革”之必要时,文人学者是不会改革它的;到有非改革不可之时,“文人学者”的胡适之、钱玄同,不就去“改革”它了吗?“顽固”些什么呢? 四七
须知语言文字——尤其是文字——是人类社会生活高度发展以后才发明的交通工具。人类没有社会生活,便不可能有文字。而文字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是交互影响的。在这交互影响与各自变迁之中,又发生诸种不同的“必然”和“偶然”的程序和效果。
大体说来,原始民族初创文字,多半是从象形文字开始的。我国汉代的文字学家许慎便说仓颉造字是“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这不但是汉语系统发展的开始,“印欧语系”(indo-european system)发展的过程,也是相同的。
印欧语系中第一个字母“a”便是个象形文。据说是“像牛之首也”。盖印欧语系中的“文字”(writtennguage)发源于中东(今日埃及和小亚细亚一带),这一带的初民原有崇拜“圣牛”(sacred cow)的古风——今日印度人还是如此——“牛”对他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圣牛之头也就变成百字之首了。而“a”字在古代的发音也就是“牛鸣之声也”!
我国的牛与中东之牛不同种,叫的声音也不一样。他们的牛鸣声可能是“ah”(啊);我们牛鸣声的则是“牟”(mou)。“牟”字篆书写作“”。许慎说:“牟,牛鸣也。从牛,象其声,气从口出。”[1]
可是我们的“气从(牛)口出”的“牟”字,最后却变成个“方块字”;而印欧语系中“牛鸣之声”的“a”字,则变成个“字母”。这两个“相同”的开始和“不同”的发展,实在不能说是受什么“客观实在”,或什么“历史规律”w of history)的支配。相反的,二者显然都是“偶然”地发展出来的!
既“偶然”发展矣,这两个“不同”系统的思想交通工具,对他们所附属的社会的发展所发生的交互影响,便有其“必然”不同的后果!
拼音文字,形随音变;而声音之变化则随时而异,也随地而异。这样随音拼形,那“形”的变化也就大而且速。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发音[2],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方言。纵以同样的“字母”(alphabets)去拼音,在方言复杂的地区,也会搅得天下大乱的。君不见印欧语系中最具影响力的“拉丁语系”,大家所用的不皆是相同的二十六个“拉丁字母”tin alphabets)吗?在半个欧洲就拼出十几种语言来。其他非拉丁语系系统之复杂就更无论矣。[3]
既然半个欧洲所用的都是“拉丁字母”,为什么不干脆就使用“拉丁文”呢?如此则欧洲不是也可以来个“书同文”了吗?何白鬼之不惮其烦,而要把现成的一个有极高度发展的文字肢解,再拼出数十种所谓拉丁语系的方言来呢?
还有,袭用方言的文字如英、法、西、意、葡、荷等等,搞起学术用语来——如医学、人类学、动物学、天文学、地质学、植物学……又非回头到拉丁文里去找不可;文法上分析起个别单字来,也还是要去找对今人毫无意义的什么“拉丁语根”tin root)、“拉丁语头”tin prefix)、“拉丁语尾”tin suffix)。真不知害死多少人?这样地东扯西拉,为什么不干脆就拉他个全套“拉丁”呢?
再者文字既属拼音,则“必然”要发生“语尾变化”(conjugation)[4];尾巴长而多变,则“音节”(sybles)就“必然”复杂;一个单字音节太长,则不易制造复合词或“字组”pound)。试举“羊”字为例:
在我们的单音节的字汇里,认识一个“羊”字,我们便可认出羊先生合族长幼和羊家有关的大小事务来。它贵族中的“公羊”、“母羊”、“仔羊”或“羔羊”、“山羊”、“绵羊”、“羊肉”、“羊毛”……我们一看字组,便知字义。
但是在拼音文字里,由于音节太长,单字不易组合,因而每一个字都要另造出一个特别的单字来表明。如此则“字汇”(vocabry)就多得可怕了。
且看英语里面的“羊家”:
羊氏合族叫sheep;羊先生叫ram;羊太太叫ewe;山羊绵羊叫goat;羔羊mb;羊毛叫wool;羊肉叫mutton。“吃羊肉,沾羊膻。”讲明只是吃mutton,而不是吃pork(猪肉)或beef(牛肉)。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在我们的文字中只要加上个“肉”字,肉铺子上的标价便可看得清清楚楚。初到美国的东方太太们,英文单字认识不多,看到美国肉铺内的猪肉标签,真是一肚皮嘀咕!
1967年岁次丁未,行年属羊。春节清晨,美国合众社纽约编辑部忽然打紧急电话向笔者“咨询”,问这个“羊年”是羊公之年、羊母之年,抑羊少爷之年?最初我倒被他难倒了;稍谈之后,我说还是“羊家”过年较为妥当吧?
一个小羊过年,便弄得如此伤神,今年我们骅骝开道路的“马家”过年,那还得了!
拼音文字由于字汇之多,所以“认字”也是学习拼音文字的最大麻烦之一。在中文里我们如果认识四五千字[5],则所有报章杂志便可以一览无余。但是一个人如果想把五磅重的星期日的《纽约时报》全部读通,则非认识五万单字不可!五万字比《康熙字典》上所有的字还要多!我们非要认识全部《康熙字典》上的字,才能看懂星期天的报纸,岂非20世纪一大笑话?!但是,朋友!拼音文字就是如此啊! 四八
拼音文字既有其发展中的“必然”后果,这后果对它所附属的社会的发展,也就有其“必然”的影响。
其影响最明显的一点,那就是在一个农业经济(着重“农业经济”四字)的社会之内,也就是魏复古所说的“水利社会”(hydraulic society)之内,大众传播工具(means of public media)甚为原始的时代,它必然会促成大型社会的分裂,至少它妨碍大帝国政教体系的统一。
在一个农业经济的社会里,拼音文字是鼓励方言发展的。一个大文化单元之内——如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区”(christendom)——民族杂处,方言处处,如果其最高发展的文字是拼音文字,这个文字不特会妨碍这个文化单元内的政治统一,并且会助长“地方主义”(regionalism;provincialism)、“部落主义”(tribalism)和“民族主义”(nationalism)之发展;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家给人足之时更是如此。因为天下太平,人寿年丰,人民衣食足,礼义兴,弦歌处处,“方言文学”(vernacr literature)便会应运而生。方言文学大行其道,则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就不易维系了。这便是欧洲“文艺复兴”之后,方言文学四起,狭义民族主义与之俱兴,而导致现代欧洲分裂局面之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在欧洲史上,罗马帝国之覆灭从而发生了列国对峙之局;在中国史上——中国版图比欧洲还要大——其发展却适得其反。我们是由五霸七雄的覆灭而促成秦汉大一统之实现。嗣后中国的政治史则总是在“分久必合”的原则上兜圈子;而欧洲的政治史所表明的则是“一分永不再合”,连现在这个最起码的“共同市场”也搞不起来,其理安在哉?!
须知基督教的教义是和我国的儒教同样主张民无二王的宇宙国家(universal state)的。他们的统治者查理曼、拿破仑、希特勒等的野心也何尝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之下?但是他们便永远无法克复欧洲部落主义和地方主义的阻力而统一欧洲大陆。何也?
原因当然是上万的。但是最明显的一点便是他们在大一统的必需的条件上“车可同轨,行亦同伦,而书不同文”!查理曼大帝国之内,各地区的人民,各言其所言,各书其所书。如此则帝国政令便无法推行,军令便无法统一。结果全国貌合神离,一旦大帝龙驭上宾,则帝国土崩瓦解。
或谓西方无统一文字而中国有之,西方方言滋多而中国较少。这都是胡说。且听听孟子是怎样说的。孟子说:
“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曰:“使齐人傅之。”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使而置诸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他老夫子这段话是说透了我们留美华侨子弟“双语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的现状。笔者夫妇尝不惜巨费,强迫子女习国语;但是众美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华也,不可得矣。而今日港台父母则费巨帑要儿女习英语,日挞而求其英也,亦不可得矣。原来公元前4世纪孟子的时代,山东与安徽两省之间的语言隔阂,亦竟有今日纽约台北之异!
可是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今日却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自哈尔滨向昆明画一直线,三五千公里之内,皆说国语!”反观欧洲,纵迟至今日,一山之隔仍有德、法、荷、葡之异。何也?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我们传统中国里的“学者文人”,把持了我们“守旧”的“形不随音转”的“方块字”,从而限制了那在文法上善于“革新”的“小百姓”的方言的发展。
倒霉的中世纪欧洲士大夫,他们把持的是个“形随音转”的拼音文字——拉丁文,他们不但不能够阻止方言的发展,那二十六个字母适足以助长方言文学的兴起。结果,拉丁字母兴而拉丁文亡,在欧洲六十多个地区,拉丁方言乃以不同形势向后世发展了。
拉丁文之倒毙,真不知有多少欧洲士大夫,尤其是天主教堂里的教皇和僧侣们为之呼天抢地,力图挽救。时至今日,西欧北美(可能包括港台)诸大天主教堂内,喃喃祝祷之辞,还不是拉丁文!
哥伦比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历届毕业典礼中,学生代表致辞,照例都用拉丁文。此一荒唐传统一直延迟至60年代中期,始为学生造反而废止。待我最厚的业师——也是胡适之先生最好的朋友之一——哥大中古史名教授晏文斯(austin p.evans)先生,便曾力劝我习拉丁。因为在他老人家眼光里,一个学历史的人,不懂拉丁,何以为学?英文、法文乎?下里巴人而已,哪能上得台盘?!
可是不管欧故大师们是如何地维护他们的道统,拉丁文还是短命死矣。它死得不明不白,不是因为欧洲曾出过什么陈独秀、胡适、吴稚晖,要打倒它。而倒霉的是它有二十六个字母,字母被窃,使他失去灵魂,乃被方言文学架空而死,不亦悲夫!
“拉丁文”先生人头落地,妨碍了欧洲大陆的统一大业——至少是欧洲无法统一的最大因素之一;这一点,历史家大概不易否认的。欧洲不统一,真正的农业大帝国便无法建立;没有个农业大帝国,它就出不了像魏复古所说的“国家强于社会”(state stronger than society)的传统;没有个强有力的“国家”去“平均地权,节制资本”,那么小封建主就倒霉了。一旦“社会”上的“中产阶级”,挟其“土地”和“资本”,来和小“国家”之主、大“教会”之头,搞个民主夺权运动,“国家”(state)和“教会”(church)都无力招架,欧洲——乃至整个文明世界——的历史就改观了。
笔者作此“大胆假设”,绝无搞“文字决定论”的愚勇;只不过是说明文字发展上“偶然”的过程,对社会发展上“必然”的后果是如何地严重罢了。所以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总应该以“社会科学”的法则为出发点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乾嘉学派”倒字纸篓的“治学方法”是早已逾龄了。 四九
我国的“方块字”之“偶然”的发展,和它对我国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必然”的影响,正是中世纪欧洲拉丁文影响的反面!
“方块字”是维系我中华民族两千年来大一统的最大功臣,是我们“分久必合”的最大能源!
今日世界上的人口,有四分之一是“炎黄子孙”!我们的祖先真都是老祖母“嫘祖”一胎所生?我们炎黄二祖的祖坟风水就如此之好?子孙繁衍如此昌盛?而古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的祖先们,就丧尽阴德,子孙绝灭?非也。
我们黄、白二种的繁衍,两千年来都是相同的民族大混合。人类历史上很少“民族”是真正“灭种”的,也很少“古文化”是完全“消灭”的。二者所不同的是我们的语言文字,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他们的语言文字却被后起的方言取代了。方言鼓励了部落主义的孳长。所以虽然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文化皆已大半“拉丁化”tinization)或“罗马化”(romanization),但是他们不用拉丁文,所以也就不认拉丁做祖宗了。
我的朋友的朋友
五七
胡适之先生自称是有“考据癖”的人。但是有许多直接和他本身有关的事,他反而“考据”不出来。
一次我问胡先生“我的朋友胡适之”这句话是谁首先叫出来的呢?
“实在不知道!实在不知道!”胡氏笑嘻嘻地回答我。
“有人说是傅斯年,”我说,“但是又有人说,另有其人……究竟是谁呢?”
“考据不出来!考据不出来!”胡先生笑得非常得意,笑得有点像上海人所说的“贼忒嘻嘻”的。
笔者也曾问过适之先生的老朋友如李润章(书华)、李幼椿(璜)诸先生。这些老前辈也言人人殊。因而民国史上这句《世说新语》式的佳话——“我的朋友胡适之”——也就不知道是“胡适之”的哪个“朋友”叫出来的了。
我国古书上时常描写一些名人,说他们“交游遍海内”,又是什么“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等等。等到这些名人死了,又是什么“国人道哭”,什么“知与不知,皆吞声流涕”一类颂扬的话。以前我们读古书,总以为那是“白发三千丈”一类的文人夸大之词。孰知民国时代出了个胡适之,他竟然把历史上这些不可信的故事,一个个都活生生地表演出来!
胡氏生前真可说是交游遍及海内外。上至总统、主席,下至企台、司厨、贩夫、走卒、担菜、卖浆……行列之中都有胡适之的“朋友”!
笔者在纽约和胡先生一起去吃小馆子——多半是他领我去的——即时常看到那遍手油腻的厨司匆匆地从厨房跑出,两手在围裙上大擦之后,来和“大使”握手的。他二人谈笑风生,真像是他们学生时代一起打工的老朋友一般。
一次餐毕,我从洗手间出来发现胡老师失踪,我因而到马路旁的店铺内乱找一阵,原来他老人家为着等我,却跑进厨房内和一些工友们,大聊其天!
胡先生当然也替我向他这些“老朋友”们介绍。因而那些希腊、意大利、法国、德国、荷兰……移民的大厨子、总企台、老掌柜……也就知道我是“侯大使”的“我的学生”了。他们对hu大使的“hu”字的音发不准,而群呼胡公为“侯大使”。胡氏有时亦自称“侯博士”,听来十分可笑。事隔多年,一次我旧馆重吃,一位希腊企台还记得我是“侯大使的学生”!
以前美国国会图书馆馆长、嗣任联合国文教组织(unesco)主任、最后在哥大混饭吃的大官僚卢索·晏文斯(luther evans)也曾告诉我一个有关胡先生的趣事:
珍珠港事变前,我国北平图书馆有数百部善本书运至华盛顿托美国国会图书馆代为保存。后者认为是件文化大事,所以当该批书籍在国会图书馆开箱时,美国国务院和该馆馆长特地敦请中国大使胡适,并派大员相陪,同往书库察看。谁知这位“大使”是个“书迷”,他一进书库,便如入宝山,情不自禁地席地而坐,旁若无人地看起书来。一看便看了个把钟头,把那些陪他前来、而与“善本”无缘的外交大员和图书馆长,冷落在黝暗的书库走廊,踱其方步。最后“大使”才从书堆里提着上衣、笑嘻嘻地走了出来,和这批要员们大谈其“善本”的经纬!
这些小事,在他们所谓“外交使节”的圈子里,都认为是“有失身份”的事,但是胡适之我行我素而不自觉。别人也认为他是位“学者大使”,因而他的怪行反而传为佳话了。
笔者也靠管理图书吃饭有年,有时也忝陪大员入书库踱方步。其中亦有学者政要,一见琳琅插架便有如晤故人的反应。但我觉得他们的反应没有胡适之反应来得自然和真切。胡先生基本上是位书生,爱书成癖。所以一旦遇到如许善本书,他便真情流露,忘其所以。这也该是所谓有“原始性”(instinct)的个人行为,和“表演性”(performing)的个人行为,区别之所在吧!
我国古语说:“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大英雄”和“真名士”岂是“搔首弄姿”所能“表演”出来的啊! 五八
胡适之有一种西方人所说的“磁性人格”(maic personality)这种性格实非我国文字里什么“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等形容词所能概括得了的。有这种禀赋的人,他在人类群居生活中所发生的社会作用,恍如物理界带有磁性物体所发生的磁场。它在社会上所发生引力的幅度之大小,端视其在社会中影响力之高低;影响力愈高,则幅度愈大。
这种磁性人格在古往今来的许多的大英雄、大豪杰,乃至诸子百家和宗教领袖,以及草莽英雄的性格之中都普遍存在。但是这种人与人间的吸引力却是与生俱来的,是一种禀赋,是一种“上帝的礼物”(gift from god)。它不是一个道德家(moralist)可以用修养功夫修养出来的。“修养功夫”深的道德家、哲学家或宗教家,他们可以为“圣”、为“贤”。但是“圣贤”可以引起社会上的“尊敬”,却不一定能讨人“欢喜”。
反之亦然。一个“掷果盈车”的梅兰芳、贾宝玉,或“天下一人谭鑫培”,他能讨尽人间“欢喜”,却不一定能引起社会上普遍的“敬重”。能使社会上普遍的“敬”而“爱”之者,那就是胡适之这种具备有磁性人格,而他在社会上又无拳无勇,既不招忌、又不惹恨的传统社会里所产生的所谓“清流”了。
除去他这种先天禀赋之外,胡氏当然亦有其常人莫及的修养功夫。凭良心,胡适之该算是个真正当之无愧的“君子”了。他治学交友虽深具门户之见,但是他为人处世则断无害人之心。俗语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当今世界上,人人都像胡适之,老实说,人类的“防人之心”也大可不必有了。我断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人为胡适之暗箭所伤的。
这一点,当然除了胡氏个人的禀赋和修养之外,他一辈子没有卷入过“害人”或“防人”的环境,实在也是维持他一生清白的最大原因之一。
再者,胡氏绝顶聪明,兴趣的范围广,欣赏(taste)的境界高。因而他在各行各业里所交游的都是些尖端人物。在这种情况之下,因而忌妒他的人也就不会太多。
金岳霖先生说:“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之所长!”这就很明显的是一种“文人相轻”的心理在作祟。但是在中国哲学界里像金氏这种能够和胡氏“相轻”一下的“文人”也实在不多啊!在文学、史学、宗教等各行各业上,其情形亦复如是。相轻者既鲜,剩下如我辈的芸芸众生就只有“爱而且慕”了。这也该是“我的朋友胡适之”能为举国上下一致接受的主要原因吧!
加以胡氏气味好,有所为,有所不为,深知自重,因而纵使“批胡”或“搞胡祸”的专家们也断难信口雌黄,骂胡适之“无聊”、“无耻”或“无行”。他们如果以三“无”中的任何一“无”来加诸胡适,也就会“不得人心”了。无聊、无行乃至无耻之人,在今日世界里,真是滔滔皆是!但是,凭良心,不是胡适!
笔者作此论断,深知师友中持反对意见者,亦大有人在。但是我们月旦时贤,却不可把任何历史性的人物,孤立起来加以分析。任何历史性人物在历史上的地位都是相对的。写历史的人不但要把受批评者的道德文章,与其他时贤互比;执笔者更应在人类所共有的七情五欲上,推己及人。如此则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我们对胡老师的公平评价,虽不中亦不远矣! 五九
胡老师是有高度国际声望的人,因而他那人格上的“磁场”也就远及海外。50年代初期,美国颇具影响力的《展望》(look)杂志推举出一百位当前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伟人,“胡适”大名亦荣列其中,为百人帮之一。[1]但是这批推举者显然但知“胡适”其人,而不知“胡适”其事。因而他们推举的理由——“发明简体语文”——连胡适也不能接受!
“世界上哪有什么人能‘发明’一种文字呢?”胡先生笑着向我解释。
“仓颉!”我说。胡先生为之大笑。
我又问他:“既然他们对你的贡献并不太清楚,为什么偏把你选进去呢?”
“他们知道我的名字!”胡氏肯定地说。
知道“胡适”的名字也就够了,贡献是必然的;贡献太多,不胜枚举。搞个“发明”出来,也就可以代表一切了。
还有个洋人最耳熟能详的故事。
珍珠港事变前有位芝加哥大学教授史密斯(thomas vernor smith)当选众议员。胡氏因为与他有一饭之缘,得知其当选,乃柬请他来中国大使馆晚餐。孰知这位史议员,纱帽初戴,官常欠熟;他在华府下车伊始,手忙脚乱。餐会时间已近,他匆忙叫了部出租车,赶往赴宴,据说他在车上忽然想起,他还不知道主人的名字,乃询问出租车夫,车夫哪里知道。好在与“大使”吃饭并不要叫名字。满口“阁下”、“大使”……也就足够应付了。所以终席宾主尽欢。
宴会结束之时,“大使”送客,当然也免不了“欢迎到敝国旅游”一类的话了。
“中国我是一定要去观光的!”史议员肯定地说,“我到贵国观光,我第一个要拜访的便是我的朋友胡适博士……大使先生,胡适博士现在在什么地方呀?”
大使闻言,笑颜大开。他回答史议员说:“胡适就站在你的对面啊!”
二人乃相拥大笑!
史议员既然连胡适做了驻华府大使也不知道,他显然对胡适在中国究竟搞了些啥名堂,也一无所知;既然对胡适博士一无所知,那他为什么到敝国观光,第一个就要拜会胡适博士呢?
这问题说穿了也无啥费解!
胡适之在纽约做寓公期间,好多人都笑他是纽约的中国“地保”。纽约又是世界旅游必经之地。途过纽约的中国名流、学者、官僚、政客、立、监、国大代……一定要到胡家登门拜访。过纽约未看到胡适,那就等于游西湖未看到“三潭印月”、“雷峰夕照”一样,西湖算是白游了。胡适之也就是纽约市的“三潭印月”、“雷峰夕照”……是纽约的八景之一。路过纽约的中国名流,如果未见到胡适,那回家去,真要妻不下织,嫂不为炊,无面目见江东父老了!
加以胡适之生性好热闹,来者不拒,见者必谈。他又见闻广博,学富五车;任何小题目,都能谈得丝丝入扣。访客愈多,兴趣愈大。纵有些面目可憎、言语无味的客人,胡氏亦绝不慢客。所以他的纽约寓所,简直是个熊猫馆,终日“观光之客”不绝。施耐庵说:“吾友……毕来之日为少;非甚风雨而尽不来之日亦少;大率日以六七人来为常矣。”这个东郡施家,就颇像纽约的胡家。只是施家的客人是常客,胡家的客人是过路游客罢了。
胡适之的磁场,其吸引力是可惊的。片刻坐对,整日春风。“我的朋友胡适之”也就交游遍海内了。
抗战胜利后,戴雨农将军撞机身死,文人章士钊挽之以联曰:“誉满天下,谤满天下……”本来吃戴将军那行饭的人,誉满天下,谤亦随之,原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吃胡博士那行饭的人,就不同了。他虽然誉满天下,但是谤从何来呢?有英雄行径的人,总欢喜说“不招人忌是庸才”!吾人把胡先生的“学问”和“事功”分开来算,就“事功”而言,胡老师原来就是个“庸才”啊!有谁又去“忌”他呢?
如果一个人,大德无亏,别人硬要批评他,那就只有观其细行了。吾人如观胡氏之细行,既然“无聊”二字亦不能加之于他,那么“无耻”、“无行”就更无胡适之份了。在这三无遍地的世界里,一个名满天下而三无皆缺的书生,“我的朋友”之受人爱戴,也就不难理解的了。
史密斯议员虽然当面也不认识他,但是如果到中国观光,还是要慕名拜访,这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六○
二次大战以迄于今,三十年来中国文化史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古怪的知识分子集团曰“留美学人”。这批“学人”基本上是在中国受到大中学教育,然后浮洋至新大陆,在那里又参加了变相的美国科举,取得了或大或小的洋功名;嗣后又向美国政府申请到“绿卡”(永久居留权)以至“公民权”,从此便在异国定居。故乡无此好湖山!此间乐,不思蜀矣。
这些原都有高度专业训练的中国知识分子,既然谋生异域,日子久了,他们也就打入美国各行各业——尤其是高等教育界,俨然变成一支小小的生力军。我国以前军队里面有句话叫“无湘不成军”。在今日美国的高等教育界,也几乎是“无华不成校”。北美洲稍微像样点的专科以上学校,差不多都有中国教授,其总人数盖在万人以上!
中国人之所以能在美国高等学校内一枝独秀的道理,实在是美国教育生活最适合“百无一用”的中国书生的脾胃。做教授要有专业知识,要有最高学位。这些都是急功近利的美国知识分子所不愿为、不屑为也不易为之事,但却是中国知识分子之所长、之所好。教书生活定安,人事单纯。经济收入,虽胀不昏,也饿不死。一个“清高”的头衔,也足使礼仪之邦出来的穷秀才,发生足够阿q式的自满;也可使远在港台的父母亲大人,乃至丈母娘、未婚妻,提起来笑逐颜开。教授!教授!你真是个中西通用、长幼咸宜、港台大陆都可唬人一下的好招牌!
胡适之先生事实上也是这个新兴行业中的基本队员。他十九岁留学来美,一住七年。嗣后短期旅行不算,1938年又以钦差身份驻美,四年任满便在纽约当寓公。战后除了担任短期北大校长之外,跑回纽约再住又是十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前十年幼小,后十年衰老,当中只有五十年,胡老师有一半都在美国过了!你能说他不是一位十足的“留美学人”?胡公之所以与众不同者:一是他未申请过“绿卡”;二是未和美国人抢饭吃罢了!
从胡适而下这一批旅美学人,他们彼此之间虽然长幼有别,科目各异,穷通互殊,但是一般说来他们的思想状态和社会行为,大致也跳不出几个典型。
欧美留学生以前即时常被国内的批评家咒骂为“崇洋媚外”的“买办学者”。鲁迅、郭沫若都曾以这种恶言恶语咒骂过胡适的。他们认为胡适者流,就是以西洋观点研究汉学;在意识形态上,为帝国主义侵华开路的。
本来,任何大的社团,其中成员都是很复杂的。旅美学人既以治学为职业,其中部分人士,接受纯洋观点,以研讨中国学术思想,也是逻辑上的必然。例如有些西方的著名汉学家(sinologist)就时常把“民族国家”(nation-state)兴起以后才发生的诸种现代观念,强加于传统中国。这种在现代史学上叫作“现时观念”(present-mindness)的偏见,如据以剖析西洋社会本身之发展,已犯为学之大忌;如据以推论中国历史,当然更是凿枘不投了。
即以今日欧美学者研究我国元、清两朝的史实为例吧。他们有些学者发现两朝鼎盛之时,汉人安居乐业初无反抗之意,便认为汉民族有习于异族统治的传统;因而他们也就在传统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硬加上一章汉民族亡国安心论了。
这批洋学者错读中国古书,他们不了解蒙、满两个边疆民族入主中原以后所建的政权,基本上是个“中国模式”(chinese state)的王朝。这个“中国模式”之采取,早已是孟子所说的“以夏变夷”以后的事。换言之,即是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在意识形态上早已向汉民族投了降,也可说是汉民族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征服”。试问元世祖和康熙、乾隆诸帝,除了一条辫子之外,又与“汉人”何异呢?
“辫子问题”实在太小了。如果我们汉民族,大事不管而津津于一条辫子,那我们也就变成日本人和以色列人了,哪里还谈到什么“汉家法度”?!老实说,大美帝国今日的泱泱之风,亦不逊汉唐,不愧为今日列强之首。不久将来,白宫也会出个黑主。等到美帝黑主临朝,你能说,美国人民是“习于黑人统治”?
所以我国元、清二朝是汉民族安于汉家的政治体制,而非习于异族统治!当年北伐战争时,民间舆论曾有句话叫“军事北伐,政治南伐”。满蒙二族之入主,也是“军事南征,政治北征”啊!华夷相安,各有取舍,又何足异?
再者,在传统的东方式的“宇宙国家”(universal state)里,华夷之辨本不以皮肤颜色,或部落主义(tribalism)为标准的。这批洋学者以近百年来西方“民族国家”的政治观念,强为传统东方社会发展之诠释,实是不折不扣的“现时观念”和“欧洲中心主义”(eurocentrism)所产生的偏见的最好例证。
西方学者研究中国近代史,有时也有类似的偏见。
清朝末季,中国政府由于禁止鸦片和对外贸易不热心而引起了“鸦片战争”。后来为反对西人在中国内河航行和在内地传教,又引起了“义和拳”一类的群众暴动。为解释这一现象,部分西方学者又把上述理论扭转一百八十度,说中国政府颟顸,无理反对外贸;中国人民愚昧、传统、盲目排外(anti-foreign);所以“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者,非鸦片与宗教之过也。不管鸦片、米片、麦片或尿片,中国政府反对任何一片,这场战争都是免不了的;只要中国人民继续排外,则八国联军、九国联军,也都是必然的后果!
在这些学者看来,哪个国家有像中国那种愚昧和落伍呢?传教为你好,你为什么一定要反对呢?(他们把中国当时的社会经济诸条件,一笔抹杀,他们也不能解释今日美国人为什么一定要反对文明?)大规模的国际贸易,也是为你好,你为何一定要搞出个“十三行”在广州一口,统购统销呢?这种闭关自守的愚昧民族,不临之以坚船利炮,它哪知好歹?!所以“鸦片战争”与“八国联军”者,实是“白人之负担”(whiteman’s burden),为文明进步,振聋发聩,不得已而用之兵也!
可恨的是,中国人生性保守。一百年过去了,现在的洋主教洋牧师还是不能在中国内河航行、内陆传教;那些变相的“十三行”还不是在广州一口,大搞其统购统销?大英帝国的炮艇艇长们,再把铁船开入虎门,轰它两炮,不又可签个虎门条约,恢复五口通商了吗?他们不此之图,而遇事战战兢兢,真把女皇陛下懿面丢尽。约翰黄牛!亦何前倨而后恭也?
不过西方学者持此前后矛盾之论,实情有可原。因为在今日完全商业化了的西方学术风气之下,一些“思过于学”(我不敢说“思而不学”)的学者,标新立异以哗众取宠,原不足怪。何况西人研究近代东方的第一部书,大半都是在炮船上写的呢?他们既未经过五四运动,又无文化革命,这种炮艇史观,一脉相贯,永垂不朽,正表示他们基殖深厚,学有师承!
本来,两国争雄,自相称述,饰辞矫说,各掩其弊。这种刘知几所说的历史学上的“曲笔”和历史家的“厚颜”,原是中外古今外交史家的通病。有的是因为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如上述炮船史观——在作祟,而执笔不知其“曲”;有的是因为血浓于水,各为其主,执笔者脸皮太厚,良心太黑,而“各掩其弊”——如西方国家所发表的什么“蓝皮书”、“白皮书”,就是属于这一类。但是不论怎样,芳邻的隔篱之论,正可为我辈闭门造车的冬烘学究做借鉴,启发我们读书的“烟士披里纯”,帮助我们探索治学的新方向。检讨过去,瞻望未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未可厚非。
较好的一半
六六
在胡适之先生的生命中,一件国人认为“难能可贵”的,也是一般人所津津乐道的小事,便是他有一位“小脚太太”!
“胡适”这两个字,在近六十年来的中国,可说是一切“新”的、“洋”的事物的同义字了。大家一提到胡适之,心目中的直觉形象,总是一位西装革履、金边眼镜、满口洋文、风度翩翩的摩登学者了。论“摩登”则天下之摩登莫摩登于“我的朋友胡适之”者矣!
可是最能代表“胡适”这个形象的反面的事物——落后、腐朽、肮脏……则莫过于王大娘裹脚布里面的那双“小脚”了。在清末民初,最惹革新人士愤恨的——也是最能象征“落后东方”的具体东西,也莫过于“小脚”和“辫子”了。可是“辫子”问题不大,一剪剪去,烦恼尽除。“小脚”可就麻烦了,因为它既小之后,就欲大不能!所以把“胡适”和“小脚”放在一起,真是太不调和,也太够讽刺了;因此“胡适之的小脚太太”这一概念似乎也就变成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seven wonders)之一!
笔者在孩提,便听到家中父执辈闲谈及之而啧啧称奇。嗣后由小学、中学、大学以至留学,所听到的有关这件“奇事”的讨论,也未尝稍息。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因而这位胡太太在我的心目中,便一直是位白雪公主式的神秘夫人!所以当胡先生第一次为托我向图书馆还书,因而约我他到公寓里去“坐坐”之时,我心头立刻泛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想我到胡先生公寓里去,不就是要看到他的“小脚太太”了吗?!那一定是一位久藏岩穴、不见阳光的白毛女!
当胡先生介绍我向他夫人会见之时,我鞠个躬,叫了声“胡伯母”,然后定睛一看,真又有种说不出的失望的意味——二十多年的神秘感,一刹那间,全盘消失!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白毛女,而是一位圆圆胖胖的十分祥和的中国老太太。这样的老太太我实在看得太多了。
笔者是在一个农村大家庭里长大的;外婆家、姑母家、姨母家也都是大家庭。所以我的家族圈圈内,自继祖母、祖姑母、祖姨母……而下,有母亲一辈的伯母、婶母、姑母、姨母、表姑母、表姨母、表表姑母、表表姨母——乃至乳母、保姆等等;天老爷!小脚、中脚、大脚,可以排出一两连老太太兵来!真是阅人多矣!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在我家庭老太太的队伍里,至少可以找几打和她老人家一模一样的,小脚、中脚乃至大脚的老太太来,稀奇什么呢?
我自胡家回去之后,同住的中国同学们,居然围拢来问我:胡适之的小脚太太是什么个样子?一时我实在无法回答;因为对我说来,这位胡老太太简直“普通”到使我无法形容的程度。
胡先生在他的日记里说,他是在妇女之间长大的。笔者亦何尝不然。那些慈祥的老太太们,自从替我洗三朝开始,便是我生命里的一部分。对一些农村大家庭中长大的男孩子来说,这批重男轻女的老太太们,实在太可爱了。她们那些“小脚”在我看来并不十分“丑陋”或“落伍”。相反的,那是孩子心目中温和慈祥的象征。
我再也不会忘记,一次我偷偷地与一些放牛哥下河“洗澡”。归来,东窗事发,被父亲捉到了。他倒持毛帚,吹胡子、瞪眼睛,非把我打个皮开肉绽不可。我那向不发脾气的母亲,这时也毫无笑容,默默地站在一边,见死不救。可是那一旁团团转的几只小脚,可忙坏了。她们拦住了父亲的毛帚,替我“讲情”,要我“认错”,并且告诉我河里的“水鬼”如何可怕,下次再也不去河里“洗澡”了……最后还是她们替我“认了错”,才免得我在父亲的毛帚之下,壮烈牺牲!
如今只身漂流海外,祖国地覆天翻……午夜梦回,这几只“小脚”太令我怀念了。它们的无形消逝,我想起来,如何悲痛——我怀念她们!
现在在我面前出现的,不是“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她是我生命中一去不返的几只“小脚”的重现。我不感到奇怪,我感到的是“旧梦重温”——它替我找回了一段失去的童年岁月和温暖的家园。
二十多年来,我心目中“胡适之的小脚太太”的幻觉是如何构成的呢?我真是迷惘之极! 六七
胡伯母是一位相当爽朗的老太太。和她相比,她那位白面书生的丈夫,反而显得拘谨。胡老太太向来未叫过我什么“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见面,她对我就“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我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她只是传统中国社会里的一位普通老太太。我既是在这些老太太丛中长大的,我对她们也可相处如鱼得水。自幼她们就不嫌我吵,及长我也不嫌她们烦。她们絮絮不休而来,我也絮絮不休而对。她们鸣冤诉苦,我也可以既劝且慰,而不躲避她们。所以胡老太太后来自台北写信给我,总说我是“适之的好后学”,又是什么“最好的好后学”等等。我这位农村牧牛儿,真是承老太太过奖了!
俗语说,“一个床上睡不倒两样人!”胡太太受胡先生影响,说话也欢喜提“我们安徽”如何如何。其实更正确的表达,应该是“我们徽州”如何如何才对。她烧的一手好吃的徽州菜,很多样我都从未吃过。但是她老人家偏说是“安徽菜”,一定合我的口味。
一次她老人家打电话叫我去吃“豆渣”,说是美国吃不到的“安徽菜”,要我“赶快来”!我在赴“豆渣宴”的匆忙旅途上,千想万想,“什么是豆渣呢?”等到我吃后才想起,那原是做豆腐时剩下的渣滓,加五香杂料炒出,十分可口,是安徽农民最普通的“下饭菜”。笔者少小离家,竟然把它忘怀了!
适之先生以前便常常告诉我说徽州“很穷”。男人外出经商当“朝奉”,家事全靠女子操作,所以妇女十分勤劳,终日忙得团团转,所谓“不出门,三十里”是也。胡老太太也精力过人。她在那个小公寓内,也是不出门三十里,忙个不停。她家里麻将之客常满,斗室之内,烟雾弥漫。胡家的麻将客也告诉我,胡太太在麻将桌上赢的钱,也是胡家的经常收入之一种。她每打必赢,不知何故!
不打麻将了,胡老太太就烧饭,烧饭也是为着下次打麻将。侨居纽约,大家都没有用人,所以必须先把饭烧好才能上牌桌。等到麻将八圈已过,人饥手倦之时,大家就辍牌、热饭,然后据牌桌而食之。食毕,丢碗再战。其效率之高,真未可与港台间夫人女士道也。
老太太找不到“搭子”了,就读武侠小说。金庸巨著,胡老太太如数家珍。金君有幸,在胡家的书架上,竟亦施施然与戴东原、崔东壁诸公揖让进退焉!
这一对老夫妇在纽约相依为命,我实在看不出他们伉俪之间有丝毫不调和或不寻常之处。我记得胡先生放在客厅里的那个大书桌,就像一只中国旧式的八仙桌。桌上堆满线装书。周策纵夫子有自嘲诗,曰:“妻娇女嫩成顽敌,室小书多似乱山!”胡老师没有周先生那样的“娇妻嫩女”,但是“室小书多”,倒是和周家一样的。在那些乱书之中,放着个小砚台,看来就像万山丛中的什么“雁荡”和“天池”一样,这也是胡家之一景。胡先生流传海外的那些墨宝,也就是这些乱山丛中的产品。
胡家这只大书桌对我也太熟习了。我祖父当年的书桌就是这样的,只是老祖父那只砚台比胡老师的那只大出十倍罢了。他们看线装书,都带着深度眼镜,查《辞源》还得用放大镜。祖父穿长袍,胡老师穿衬衫和背心,也没有什么不同。那位在我祖父背后走来走去的、圆圆胖胖的继祖母,和胡老师身后忙个不停的胡师母,也差不多一样。和和平平四十年,大家一样好姻缘,我实在看不出这些白首相偕的老夫妇们有什么不同。当然他们的家庭里,偶尔也有点什么“代沟”和“勃谿”等小问题,大家也都是一样的,这也是20世纪传统中国家庭里的正常现象吧!
胡适之的“小脚太太”有什么值得我们大惊小怪的哩?! 六八
胡伯母毕竟和我的继祖母不同,因为她是位大学者的夫人。她也感染到一些书香气息。她老人家那时便告诉我,她也在写自传!可是我一直无缘拜读。等到胡先生逝世后,她老人家再度访美时,向我哭诉一些人世间的不平之事后,忽然交给我一大卷铅笔写的稿子,要我替她“看看”。其中有一部分据说还是寄居曼谷时期写的。
我取回在灯下展读,觉得那份稿子太可爱了。胡老太太不善述文,稿子里也别字连篇,但是那是一篇最纯真、最可爱的朴素文学,也是一篇最值得宝贵的原始的社会史料。尤其是她叙述民国六年,她未婚夫自美返国到她家中去看她,而这位待嫁女郎“不好意思”,想见他又不敢见他,因而躲在床上哭泣、装病。我读来,真如见其人。
后来婚期已近,她如何预备妆奁;大喜之日又如何“上轿”和坐在“花轿”内的心情,我细细咀嚼,真是沾唇润舌,余味无穷。它的好,就好在别字连篇,好在她“不善述文”,好在她无“咏絮”之才!
这种纯真的人情、人性,要以最纯真、最朴素的笔头,才能写得出来。一经用“才华”来加以粉饰,失其原形,就反而不美了。笔者以前做打油诗,咏“公园里的雪莱石像”,就认为那块“受了伤的石头”,远没有那深山大泽内“真得可爱、笨得可笑”的“顽石”更有诗意。《三字经》上说,“玉不琢,不成器”。其实玉要琢,就失真义。真爱玉者,或亦以故宫博物院内的“玉器”为“病玉”也。
笔者固亦尝拜读杨步伟、蒋碧微、沈亦云诸位老太太的自述。不揣浅薄,亦尝以六个月的时光,把《亦云回忆》的原稿,承作者委托,译成英文,共二十六章,凡八百余页。我对黄老太太的大作,可谓细读了。
“有何高见?有何高见?”黄沈亦云夫人,在我拜读之后,好奇地不耻下问。
“黄伯母,”我说,“我略嫌作者才气‘太’高,文笔‘太’好!”
亦云女士是我国第一所高等女校第一班的七十人中最少年、最美丽、最聪明的一位。以后黄郛将军一见之下,不能自持,才引起他二人才子佳人的一段佳话的。
像黄夫人那样在革命阵营中参与密勿的人物,她可留给后人的东西太多了。笔者受托为其校订过的数百件“绝密”电稿真迹,便是不世之珍。这些真金璞玉如为小文采所掩蔽,那就浮云蔽月了。所以我劝作者,归真返璞,让原始资料以真面目与读者见面。在她老人家的授权之下,我就“伸缩”而译之。可惜时限过短,未竟全功,至今犹认为可惜。
笔者细读蒋、杨二夫人的大著,也深觉这与胡老太太同辈的三位才女的大作,足垂不朽。她们都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代“新妇女”。她们的自述,皆为最珍贵的第一手史料也。
可是读书如看山。平时我们看惯了泰山之伟、黄山之秀、华山之奇……殊不知一些不知名的小山,亦自有丘壑。其中奇绝之处,往往为名山所不及。我拜读胡老太太的手稿,心中即有此种感觉。我想真识山水者,或亦不以鄙言为河汉也。
当胡老太太把她的原稿给我之时,她或有意要我把它在哥大保存起来。我那时事忙,未想到这点。同时也认为那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所以我劝她老人家继续写下去,乃把原稿还给她了。
1970年冬笔者访台去拜看她,也把这事忘了。后来老太太派人来旅邸约我去“吃饺子”以纪念适之先生“八十冥诞”,我亦以行色匆匆未能应召,孰知竟成永诀。其后我一直想告诉她“思杜在河北省当农民”的消息,也始终未能如愿。老太太仙游时,笔者侨居海外,不常看中文报,竟不知消息,电唁无由。今日思之犹觉耿耿!
胡老太太那份手稿,不知今在何方?云天在望,希望它没有自人间遗失就好了。 六九
江冬秀夫人与胡适之先生同年,生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夫妇二人是一对小兔子,夫人长先生数月。他二人是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订婚的。似乎是胡先生的外公做的媒。冬秀夫人的父亲江老员外对这门亲事似乎很认真。他对胡洪骍这个孩子认真地观察了好几天,才答应“以女妻之”的。
胡先生年轻的寡母对这门亲事,似乎也很满意。胡氏留美期间,这位未婚媳妇就经常至夫家陪伴婆婆,并一起照相以寄远人。在她的未婚夫感召之下,这位江小姐也把“小脚”放大,变成了中脚。家人并为她延师课读。日久能文,也就和数万里外的未婚夫婿,时通鱼雁。行行之笺虽短,脉脉之情弥深;半叶存问,也颇能惹起海外游子的相思。怀袖馨香,也给予他足够的烟士披里纯,而大写其eptable的情诗——这便是这对未尝谋面的小两口儿,婚前远隔重洋的一点灵犀!
在胡适之那一辈——更具体地说,那些清华公费留美,第一、二、三届,胡适的留美同学们——试问有几位没有胡氏那样的婚姻背景呢?他们都是“世家子”。光绪年间的十八九岁的世家子,未“订过亲”,甚或“娶过亲”的,实在是少而又少了。
胡适之讨了个“小脚婆子”。试问胡适之的同学们、朋友们的“小脚婆子”,哪里去了呢?那批“世家小姐”就没有江冬秀女士那样幸运了。她们是我国数千年来,血淋淋地被压迫的女性,最后一代的牺牲者——她们有的深闺独处,试把花卜归期,可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月月年年,坐伤老大;最后落得个守活寡,以终其生。幸运点的,最多也只能当个女阿q,自称为失去丈夫的“乡间大太太”!抵不住社会歧视和空床孤寂的,则难免寻觅吞金、悬梁的解脱!六十年回头一看,比他们后一辈的世家子,试问哪个不能说出一两位当年欲死不能的准烈女啊?
在目前这个自由恋爱的20世纪大时代里,谁又曾注意到这个大时代的开端,那千万个,哭干眼泪、斜倚熏笼坐到明,为小脚难放,而终身守活寡的孤孀?!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只是那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啊!
纽约市以前有位漂亮的华裔旅美女青年,嫁了位洋丈夫。她蜜月归来,我问她:“我们应该叫你‘什么’太太了?”
“您叫我‘碰太太’好了!”她笑着回答。
据她说,她姊妹幼时,父亲便告诉她们说:“你们以后都姓‘碰’啊!碰到谁,就是谁!”所以今日她就嫁了个洋人——“碰先生!”
其实“碰”也者,岂止这位女士之姊妹哉?在这个父母不能命、媒妁不忍言的时代里,哪个“婚姻”不是“碰”而成之呢?女的去碰,男的就不碰了吗?事实上,男女双方,皆各碰其碰!碰得好,就交头接耳;碰不好,就焦头烂额;好与不好,就各凭天命了。自作自受,怨得谁呢?
所以今日吾人试猜,假如胡适之当年亦走多数路线,反对“旧式婚姻”,来个家庭革命,其结果又何如呢?照胡先生——乃至他的伙伴们——那时的条件,他搞家庭革命不外有两种方式:“先革后碰”或“先碰后革”。
胡老师是位很软弱纯良的人。先革后碰,我相信他做不到。因为要革,他首先就要“革”掉两个可怜的女人的“命”。第一个牺牲者便是他的寡母。胡氏母子情深,他对他母亲的遭遇太同情了;革母亲的命,他做不到!第二个牺牲者便是那个可怜的村姑江冬秀。冬秀何辜,受此毫无反抗之力的平白牺牲,胡适之先生是个软心肠的人,他也无此狠心!
至于“先碰后革”呢?那就很难说了。正因为他生性纯厚,在青春期才容易坠入情网。泥沼渐深,不能自拔,做了爱情俘虏之后,两善不可得兼,到那时逼上梁山,是否不闹家庭革命,那就很难说了。古语说,“不谨细行,终累大德!”所以凡事总要“防微杜渐”。但是青年人受了环境的引诱,误入情场,有几个人真能防微杜渐呢?胡适之便是位极具普通人性的正常人,在这种场合,他也就不能“防微杜渐”了。
胡氏留美七年——从十九岁到二十七岁——正是他的青春期。在他大学本科的四年中,也是美国青年男女社交最活跃的四年,他却心如止水。这大概是一个小土包子的关系吧。等到他进了研究院,那也是一般美国青年“野期”(wild period)已过,该坐下来好好读书的时候了,他却反其道而行,“红鸾星”大动,而大“碰”特“碰”起来。
在这个时期,他第一个“碰”到的,便是众所周知的他的洋女友燕嫡兹·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女士;回国前半年,他又“碰”了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有名的莎菲陈衡哲女士。适之对她二位皆一往情深。命运之神如不作梗,他们都有双飞的可能!这也是江冬秀女士的“八字”好吧,他在两处情场都“碰壁”了,夫复何言! 七○
燕嫡兹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要了解她,先得了解美国大学里的社交生活。
康奈尔大学是当时美国最有名的七大“常春藤盟校”之一。能注册入校的都是顶呱呱的世家子女。韦女士便是该校地质学教授韦君的次女,是在校园内长大的明珠。韦家当然更是纽英伦的世家。这所大学也是当时他们“上等人家”里的哥儿、姊儿们自由择配之所。这种作用和风气,在半个世纪后,仍相延未衰!
在50年代的初期,哥大的巴纳特女子学院(barnard college)里的女同学便曾向我们描述过,她们贵院里的社交状况,其情形大致是这样的:
周末一到,全院同学皆涂脂抹粉,穿戴整齐,在宿舍房间内,坐候新旧男友的电话。走廊内公用电话铃声一响,大家就蜂拥去接。真是只一人得奖,却个个争先。结果一人含笑下楼去者。大家再等下次铃声。如是铃声不绝,妆楼也渐空。等到天也黑了,人也倦了,铃声也不响了。最后只剩下几位“孤魂野鬼”。在绝望之际,有的难免自伤命薄,倒于牙床之上,便号啕大哭起来(美国女孩子是极其坦白天真的)。可是几次一哭,也就惯了;因而性情日益乖僻,那就更问津无人了。
我国大学里的情形当然完全不同。笔者大学时代,男同学中春情发动的酸葡萄便曾在女生宿舍的外墙上,大做葡萄诗曰:“一年级俏;二年级傲;三年级放警报;四年级没人要。”这位阿q诗人,所吟咏的当然全非事实。我们粥少僧多,哪有“没人要”之理?殊不料,这在美国大学里的择配过程,倒是实情。
我国科举时代有句解释落第士子文章的话,叫作“文章不发终有弊”。美国大学里的文章不发、警报长鸣的女士们,“弊”在何处呢?她们的“弊”有先后天之分。先天的那一定是形体不好,生理上有缺陷,不易引起男士们的爱慕。后天的,则难免是边幅不修,情性乖戾,使男孩子望而却步。
我们胡先生的女友韦小姐,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且看她男友笔下的描述。
一一韦莲司女士之狂狷
女士为大学地质系教授韦莲司(h.s.williams)之次女,在纽约习美术,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可如何也,其狂如此。(见《藏晖室札记》,1914年10月20日)
这是六十年前的美国啊!那时此邦社会风气之严肃,有甚于今日之中国。对这样一位“狂狷”的女子,天老爷!哪个大胆青年敢擅亲芳泽?大家愈不敢接近她,她也就益发“狂狷”了!
再看她东方男友七个月后的记述:
历史是怎样口述的
七四
胡适之先生是个有“历史癖”的人,“历史”也是他的“训练”。可是“口述历史”对他却是个新鲜的玩意儿!谈到“口述历史”(oral history),一般学者总以为是哥大教授芮文斯(an nevins)先生一人提倡起来的,殊不知它是我国历史学里的老传统。
两千一百多年以前,当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末期,东亚大陆上发生了一件轰动国际的大政治谋杀案——“荆轲刺秦王”。荆轲原是燕国派往秦国商讨解决边界纠纷的大使,谁知这位荆大使在呈递国书时,忽然在地图内抽出一把刀来,搞出一幕追杀秦王的闹剧。
这一件所谓“图穷匕见”的暗杀案,从开始到结束,不过短短数分钟。当时在场者除荆轲与秦王之外,只有一个医生夏无且在侧。夏医师手无寸铁,介入打斗之中,他只好用装药品的皮口袋向刺客打去,为秦王救命。他君臣二人最后总算把那位发疯的燕国大使制服了。
这样大的政治谋杀事件,不用说是当时东亚大陆的“头条新闻”了。外界人不明真相,新闻记者再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便传出一些荒诞不经的什么“天雨粟、马生角、乌头白……”的传奇故事来。
后来数十年过去了,当事人也都死了。历史学家司马迁要写这段历史,他当然不会相信这些荒谬的传说。为发掘历史的真相,他可能也像刘绍唐先生一样,举办了个历史人物座谈会,敦请了夏无且医生的老朋友公孙季功和一位董先生来主讲。他二人都听过夏医生亲口说过这件暗杀事件的始末,现在司马公再访问他二人以明真相。最后他才根据这个访问记录,写出那比较可靠的惊心动魄的《刺客列传》来!
这就是我国史籍中最早的“口述历史”。《史记》里根据“口述”而写出的“历史”还可以数出很多条。司马迁那时虽然还不会使用“录音机”,“口述历史”的笔记记录,倒被这位杰出的史家充分地利用了。
可是这个了不起的“口述”传统,后来我国的史学界却没有认真地承继;因而这个埋没了两千多年的“文艺”,到二次大战后,才被芮文斯先生“复兴”了出来。但是在50年代出产的录音机,仍是个很笨重、复杂、一般人不太容易操纵的机械。白马社成立之初,我们就曾劝适之先生自己录音,交我们整理发表。胡先生迟迟不做的道理,虽然可能是因为我们所编的小侨刊学术分量不够,使他迟疑;而他这位中国传统士大夫不善于操纵美国“机器”,也未始不是原因之一。胡先生对一些复杂的机器是望而却步的,他在美国住了二十多年,就始终不会开汽车!
据胡先生告诉我,他在1917年回国时,汽车还不太普遍;等到他十年后重访美洲时,几乎每家都有一辆。一些白发苍苍的老教授夫妇,居然也开着汽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使他坐在车中,心惊胆怕。
可是美国人也不一定个个都是像赛珍珠所说的“玩机器的动物”。相反的,有许多美国教授,笨手笨脚,望机器而兴叹的程度,也不在胡先生之下。记得当吴国桢先生应邀参加哥大“口述历史”之时,校方以吴氏当时是位是非人物,因而以海关“检疫”(quarantine)的方式把他孤立起来,以期保持他口述记录的绝对机密。为着访问他,校方也扳请了一位守口如瓶的退休老教授来和他“密谈”。笔者当时虽被指派为该老教授的“技术助理”,但不许旁听。我把机器装好,就得“回避”。谁知这位老教授对机械毫无办法,没有我这位“修械士”在侧,他就无法录音。虽然我把那架机器使用表,向他详细解释,他仍然食而不化,真是“临表涕泣,不知所云”!
“这真使我丢尽‘面子’(face)!”老教授摆出个中国通的味儿,尴尬地笑着向我说。
“但是我们仍然充满了‘信念’(faith)!”灵巧的吴先生,信口答下去,真是恰到好处。
最后承他二老对我有faith,要求我坐在一旁,专司“录音”。对他二人“绝对保密”的对话,“充耳不闻”!
“唐君!”老教授有时在他们谈话的高潮时,半真半假地提醒我一下,“你不许听呀!”
“不听!不听!”我向他老人家保证。
但是我又不是聋子。他二人讲到有趣之处,我也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又犯禁了!你又犯禁了!”老教授阴阳怪气地、无可奈何地望着我傻笑。
以上所说的只是“口述历史”访问录音的一部分。至于录音以后的“回放”(y back)、誊清、校对、节删、增补、考订等等,麻烦是搞不尽的。“口述历史”一本本地搞出来,也实在不太简单。所以胡先生试了一下,便说这是个professional job(专业性的工作),不是个amateur(非职业或“玩票的”)可以承担得了的。
为着写他自己的“口述”自传,胡先生总是向我叹息说,这工作有谁能承担起来,职业化一下就好做了!可是那时除胡公本人之外,我们都是有“全时”或“超时”工作的人,有谁人能来帮他老人家“职业化”一下呢?! 七五
天下事有时就有巧合。正当我们为口述历史职业化动脑筋之时,忽有一位前美国驻华记者罗拔·卜顿(robert a.burton)君自西雅图转来纽约。卜君于1949年脱离新闻界之后,便自福特基金会申请一笔研究费,留在香港访问中国共产党创造者之一的张国焘先生。工作经年,积稿数百页。这一份外人所不知的第一手史料,惹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兴趣。
卜君之“计划”(project)原是由西雅图华盛顿州立大学出面“赞助”(sponsor)的。稿成之日,卜君经该校介绍来哥大的“中国历史研究部”(chinese history project)从事校订工作,因为这个“研究部”原是哥大、华大两校联合设立的。[1]
笔者为着糊口,那时也在该部做个“半时研究员兼翻译”,因而与卜君朝夕见面。罗拔是位十分爽朗热诚的美国青年。我们个性相投,所以很快地便处得如兄若弟。半时工作不够糊口,笔者又在哥大“东亚研究所”(east asian institute)兼一个“半时助理研究员”,作为该所代所长c.martin wilbur(后取中文名曰“韦慕庭”)教授的研究助理。
“中国历史研究部”所“研究”的主题是“汉代社会史”;韦慕庭教授的研究范围则是“北伐”;而笔者本人有待完成的博士论文则是美国内战期间的外交史。所以我那时的“研究工作”,说来可笑,我上午搞汉书,下午参加“北伐”,夜晚钻美国档案。一日三餐前后所“研究”的是三个毫无关系的学术题目!
好友罗拔对我这“一鸡三味”的研究方式不以为然。他认为我既然学位已快读完,就应赶快脱离这三个不同的“势力范围”,来自己招兵买马,像他一样做个“割据一方”的“小军阀”。
卜君之言可谓深得我心。可是“小军阀”又岂是容易做的呢?罗拔给我的建议是仿效他的办法,先找一位中国名人做访问对象,然后再向福特基金申请一笔研究费,组织个小“计划”。如此,我就可以自做一寨之主,无须再为人作嫁矣。卜君并说关于向福特基金申请补助,他可以帮很大的忙。第一,福特基金会的辅助政策正在向此方发展;第二,他的挚友包大可(a.doak bat)君,正主持此事,他很有把握,不过要怎样去找访问对象(subject)那就是我自己的事了。
我告诉罗拔说,中国“名人”那时在纽约当“难民”的真是“车载斗量”了,不过我所认识的只有胡适之先生和陈立夫先生二人。卜君闻言大为高兴说他二人之中有一位答应访问就成。他说话的语气大有“伏龙凤雏,得一可以安天下”之慨,不过他认为陈立夫先生更具“诱惑力”。
立夫先生那时住在纽约郊外有六十英里之遥。我为历史的好奇心所驱使,虽也曾随老友张渊扬先生之后,去拜看过他一次,而我个人与立夫先生初无渊源,我又未尝加入过国民党。只有一面之缘,他老人家是否记得我名字还是问题。冒昧函请,未免荒唐。所以我就向卜君说还是胡先生对我比较适当,因为适之先生与我早已谈过多少次了。
“‘胡适’也绝对是个好题目!”罗拔说。所以我就向适之先生打电话了。
有关他的学生张国焘先生写自传的故事,胡先生这时还是第一次听到。至于哥大芮文斯教授“口述历史”进行的程序,他也不太清楚。当我把这些方面情形向他陈述时,胡公颇感兴奋,并夸奖我“有办法”!
胡先生和我谈了一整晚他自己的“传记”或“自传”写作应当采取的方式。谈得起劲了,他并找出本地图,用张薄纸蒙在上面,为我画了一张他故乡的地图。那是1956年的冬季。
根据卜君为我们的策划:先由适之先生和笔者共同拟定一个研究计划,言明进展速度和费用项目;然后由我二人联名向福特基金会递申请书,申请资助。我们的口味很小,但其中亦包括一部分胡先生的“研究费”,也可说是“生活费”吧。那时福特基金对中国研究,挥金如土,所以罗拔和我们都很乐观。
当胡先生和我把一切文件都预备齐全之后,却独缺“东风”。原来一切研究“计划”向基金会请款,一定要有个“赞助机构”。由这个机构来替你管账、打杂。而胡先生和我这个小“计划”应请什么“机构”来“赞助”呢?“中国历史研究部”?该部当时已接近尾声。加以主持人魏复古教授又因政治问题与哥大同事意见相左,校园之内一个“驱魏”的暗潮正在滋长。“中国历史研究部”之被迫迁,只是时间问题,它不可能“赞助”我们。
我们的另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选择,便是“东亚研究所”了。当我把这“计划”告诉遇我极厚的老教授晏文斯先生时,晏先生和晏师母也都认为和“东亚研究所”合作是顺理成章的事。适之先生也认为那是“较适当的选择”,所以我才去看韦慕庭教授,希望他“赞助”!
韦慕庭翻一翻胡先生和我所拟的计划,立刻就说:“你来的时间正好!”原来他在组织一个更大规模的“计划”叫“中国口述历史计划”(或译为“学部”,chinese oral history project)。他叫我不要另外组织了,把胡适和我所拟的小“计划”就并到他的大“计划”里去算了。
这种大鱼吃小鱼,大企业并吞小企业,大“计划”并吞小“计划”,本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之常规,是无法抗拒的,也不值得大惊小怪。我那时本不知道韦公已有此腹案,所以才去找胡先生自行组织的。我如早知他有此计划,我们也不会另行组织了。
胡先生和我这一小“计划”之胎死腹中,对我来说,并无关紧要,但是胡先生多少有点失望。
“wilbur是学什么的?”胡氏问我,“他做得了吗?”这是我第一次体验到胡先生对欧美“汉学家”不大信任的内心感觉。他并要我找一份韦氏的“学历”来看看,并问他论文写的是什么题目。我告诉他韦氏论文题目是“汉代奴隶制度”,他的论文导师是魏斯特曼(william linn westermann)教授[2]。
“他是westermann的学生?”胡先生惊奇地问我。
“是的!”我说。
“那,他可以做!他可以做!”胡先生对魏斯特曼教授倾慕的神情是十分真实的。他对魏氏的学生也完全信任。这也可以看出胡氏治学的门户之见。
关于我们那个“计划”小事,胡先生以后也就未再提了。我当然也失去了一个做“小军阀”的机会。其后在哥大竟一直做了十来年的“雇佣兵”,夫复何言!
以上这段小故事,笔者在哥大的一批同事们,资历较浅的,当然不会知道;年资较深的,可能也忘怀了!可是胡适之先生虽早已谢世,而当事诸人健在者犹多,口述历史,均可复核也! 七六
哥大这个“中国口述历史学部”在福特基金拨助之下,果然渐次形成了。我也被指派为胡公的助手,正式工作。胡氏也尽释前嫌,开诚与哥大合作。他要我拟订一个“访问计划”,我也就遵命拟订了一个志大才疏的“工作大纲”。
我计划的第一步是把胡氏有关他自传的著作如《四十自述》、《藏晖室札记》、历年日记以及其他零星散文排个队,并择要整编一番;第二步我再以“访问”(interview)方式来填补这些著作的“空白”,作出个详细的“胡适年(日)谱”[3];第三步再根据这个系统中的高潮,择要而做其文章——一方面我可以帮助“胡适”“口述”其“自传”;另一方面我自己也可以根据这个系统和资料,从旁补充而评论之。
哥大已退休的中国文学教授王际真先生(《红楼梦》和《阿q正传》的译者),就反对人写“自传”。他说写“自传”的人,多半是自己“卖膏药”,“胡吹一通”。当然,“胡吹”的自传,实在太多了。有的甚至吹得太离谱了。
但是“自传”这个东西也是个“两刃刀”——它能帮我辈没啥可吹的人“胡吹”一泡;它也限制了大有可吹的人,使其不能充分地“自吹”。各政党的高层领袖们,新旧两派的尖端学人们……他们都大有可“吹”之道,但是写起自传来却不能自吹自擂。
所以“自传”和“传记”是两门不同的学问。“自传”是“史料”,人人可得而保存之;“传记”是“史学”,是有训练的历史学者的工作。写“自传”的人,其内容的真实性和所保存史料的价值,则是根据作者自己对社会的贡献而定;他要凭自己的记忆力、组织才能、见识和私德来写作,信不信由你。
写“传记”的人则根据他的“职业训练”(professional training)和“职业道德”(professional ethics)而执笔。偏信无征,则是训练不足;曲笔厚颜,则是道德有亏。训练不足,是情有可原的;道德有亏,则其著作就是古人所说的“秽史”了。如果一位执笔人自信训练有素,而道德无亏,则为人作传,虽不中亦不远矣。所以笔者当时替胡先生所拟的“胡适口述历史计划大纲”是“自传”、“传记”两方兼顾的。我要把“胡适学”里面的资料,尽量发掘出来。发掘的方式是以老胡适做矿工,我做助手!
另一方面则是根据这些真实而完备的第一手史料,让公正无私的历史写作者——包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笔者自己在内——在高度“职业道德”的标准之内,是则是之,非则非之。当吹者,从而鼓之;当批者,则揪出而批判之。这才是学术界应有的批判态度。中国史学批评界,如尚有前途的话,愚意便认为这是唯一的可通之途!
“四人帮”说,写历史要“七真三假”。张春桥、姚文元这批文人,坏事做尽。但是他们却说出了一句做坏事的老实话。写历史的人们所怕的则是,所搞的全是“七真三假”,而嘴偏说是“全真不假”。我想许多读者一定也会同意的,试问吾人今日读历史——尤其是近代史——有几本不是“七真三假”呢?!说良心话,这也是笔者当时对海内外捧胡、骂胡、批胡等等洛阳纸贵的大作,读后所起的反应。
胡先生看了我的计划书以后,也倒颇为欣赏,但是他说我的“计划”“too ambitious(野心太大)!”那时他出长“中央研究院”的呼声已甚高,胡氏亦显然有意返台,他或许自知旅美时日无多,所以他嘱咐我把规模缩小。
这时已拿了资本家一笔小款的哥大当局,当然也希望早出点“货”,庶几可以向他们展示点我们的“产品”,好让他们继续“投资”。主持人对中文稿当然也毫无兴趣,认为应该完全省去。
“计划”我是遵命减缩了,中文稿也决定删除。但是我仍然主张采取“填空白”的原则,因为对已知道的部分,何必再去浪费时间呢?
再者,胡先生一世,学术之外,所见所闻亦多。那都是最珍贵的社会史料和政治史料。我们又何必自宥于“学术范围”之内呢?胡先生则认为既然哥大无意留中文稿,那么这一自传的作用只是向英语读者介绍“胡适”。如此,则不应采“填空白”方式。全文还是以有系统的综合叙述为佳。社会史料、政治史料,也就可有可无了。
我遵胡公之意三易其稿。胡氏再根据我拟的“大纲”逐条修正。他一条条地抄改下去,就誊出那件手书“自述大纲”来。
老实说,我个人对这个“大纲”的定稿,甚不满意;胡先生在匆忙中,拿起笔来且改且抄,也未加深思。我觉得这个自传的主要读者如果是洋人的话,那我们这种写法,对他们实在是隔靴搔痒了。洋学者中有几个人能了解什么《尔汝篇》、《吾我篇》呢?真能了解的高手,他们也就可以啃中文原著了,何劳阐译?
如果这个稿子以中国知识分子为对象,那就更无啥新鲜!老胡适翻来覆去,把这些问题已谈了几十年了;如今年老作自传还把这些陈锅粑烂豆腐再搬出来炫耀一番,也太没意思了。但是那时哥大急于出货,胡先生又有着摒挡返国的念头;加以《自由中国》杂志的问题也日趋严重,胡氏终日栖栖皇皇,自传这件事对他来说也是次要的次要了。我为四易其稿,再去找他老人家搞这个不急之需,那我也未免有点“不识时务”,所以我也就抱着“出点货再说”的心理,没有再去麻烦他。谁又想到,这本中国知识分子的马虎作风之下所产生的“未定稿”,后来竟变成《胡适口述自传》的孤本! 七七
根据上述这个“大纲”,我们的工作就在1957年的冬初开始了。首先由我携了部笨重的录音机——那时还没有袖珍录音机和卡式录音带(cassette)——到胡府“访问”。最先胡先生约我下午去工作,晚了就在他家中吃晚饭。胡先生也预备在我们工作之前做点“home work”(准备点“功课”)。可是我第一次携机访问时,他已抱歉地说他的“功课”被人打扰了,没有好好地做。
原来他出长“中央研究院”,久经酝酿,这时已正式发表。消息一出,我们的“口述历史”做起来就有困难了。“职业化”的“口述历史”是胡适之先生多少年的心愿。如今理想成为现实,他反而没有工夫做了。
“官场”这个东西在我们“东方”的社会里发生的作用太大了。胡先生在纽约的那个破公寓,以前虽然也访客盈门,但是一看去,便觉得它有“观光”气味,胡博士送往迎来,也很像游览区内、专门陪人照相的印第安酋长(indian chief),施施然也。
可是“院长”新职一发表,气氛就不同了。酋长大人倒没有什么改变,只是出入的客人却由轻松的游客,变为严肃的官僚了。这个观光区,也逐渐变成衙门重地。胡公馆门前所缺少的,也只是两个荷枪实弹的卫兵。
一个山野散人和一个一品大员之间的距离实在太大了。岂怪掌权者一登高位便不肯下来?苏丞相曰:“人生世上,位势富厚,盍可以忽乎哉?!”
“官”这个东西在我们中华文化这个传统里所作的恶,实在太多了!
正当胡先生为着做官而忙的时候,笔者也正忙着找房子结婚。各忙其忙,工作就拖下去了。婚后我去看他,胡先生主张我们继续工作。只是他已没有太多时间“准备功课”了,就请我“多多偏劳”吧。所以当我们恢复工作时他只是零零星星地谈,我也就零零星星地问。
附录 论胡适的诗
论诗小札之一
德刚按:1977年是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的六十周年,也可说是中国“新文学”和“新诗”的“花甲大庆”!
经过六十年的发展,“白话文运动”今日可以说是“天下大定”。在文学创作上,白话已完全替代了文言。“桐城谬种”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新诗”呢?我们就不敢那样肯定地说了。“新诗”虽然也有逐渐代替“旧诗”的趋势,但是她本身也是多愁多病,照样禁不起风吹雨打。
六十年前胡适已开始“尝试”做新诗了;六十年后这个“尝试”阶段显然并没有结束。相反的,当年“胡适之体”的新诗一出,阅读的人数往往在百万千万以上。可是今日的“新诗”似乎只有诗人们自己在沙龙之内,彼此欣赏,互相赞叹了。
照这样发展下去,则今后的诗人可能就逐渐变成“五四”时代的逊清遗老。他们拖着辫子,在紫禁城内三跪九叩,互叹忠贞,互拟谥法,自得其乐;皇城外面的世界,就和他们无关了。这种现象总归是不太健康的。
今年夏天笔者受刘绍唐先生之托,正拟把胡适之先生当年口述的遗稿稍加整理之时,忽然收到老朋友周策纵先生自得克萨斯州寄来的信和诗。策纵是今日海外研究五四运动最有成就的学者,也是适之先生的忘年之交。二十多年来我们有关胡适的讨论和通信也是屡断屡续的。这虽然是我们少数朋友间的私议,但是像周先生那样有深入研究的学者,虽是茶余酒后的闲谈,亦每有深入独到的见解。所以我连复两封信央请他对“胡适的诗”发表点“有系统的意见”。如此将有助于未来诗人在创作上寻找新方向。
承老友不弃,在溽暑之际他复了我一封长信,也是一篇独具只眼的文学批评。因将原信寄请绍唐兄披露,以便公之同好。如因此而引起海内外更多和更深入的讨论,那就是我们对新文学的花甲大庆最好的寿礼了。
德刚:
两信都已收到,甚慰。近来因旅途转徙多劳,作书颇迟。胡适之先生传稿由你写出,我尝以为至当,盼早成,得先睹为快。你问我对胡诗的看法,这说来话长,现在你行色匆匆,我又忙于他事,只好简略谈谈。
大约在1956年,我和适之先生在哈佛曾有过一些长谈,除了讨论到中国社会政治知识分子思潮等问题之外,也特别谈起过他的新诗。问他为什么不把《尝试集》所没有收入的诗,以及后来的作品,收集在一起,做一诗全集。我说明以后的诗固然不会有那一集的影响了,但总还有历史意义,而且可以综合见到他个人对新诗的主张和努力。他很赞同我这看法,可是说,他似乎把一些稿件都放在某些地方,也许是放在别人处,却记不清了。这很可以看出他晚年主要注意力已不在于此,这本来也是我们早已知道了的。
我尝觉得,胡适的尝试新诗,在见解主张上,除了受英国湖畔诗人的看法及美国意象派主张的启发外,当然受中国传统诗词及同时代作者主张的影响也很大。在诗一方面,如元、白与袁枚,他在日记里早已提到过。在词一方面,如前人所做浅近的小令,尤其如苏、辛词等,都是他的榜样,从他后来和顾颉刚先生合编那本《词选》,就可探出一点消息。此外我看他尤其受了一些通俗小说中浅近诗词的启发。试看他30年代写《无心肝的月亮》时,在诗前还引了明人小说中两句无名的诗:“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也就可想而知了。中国旧式白话小说中引的或做的诗词,多半比较浅显通俗,因为茶余酒后,说书人朗诵起来,听众才容易明白。胡适喜欢看小说,这种影响原是很自然的。而且他很欣赏好的打油诗,甚至有些歪诗,我看这也对他不无影响。他早期新诗的试作,往往脱不了浅显绝句、歌行、小令,苏、辛所喜用的中调,以至打油诗等的气氛,不为无故也。
至于同时代作者的影响,我曾在《五四运动史》里提到过比他较早及同时的白话报运动。在《海外论坛·定形新诗体的提议》里提到过梁启超用曲牌白话译英诗。在《论王国维〈人间词话〉》的第三二节里指出王氏对文学的许多先驱见解。这里不再多说了。
我以为胡适的诗较好的一面是文字流利,清浅而时露智慧。最好的几首往往有逸趣或韵致。一部分佳作能在浅显平常的语言里表达言外一些悠远的意味。这是继承了中国过去小诗小词一些较优秀的传统。梁启超说他特别喜欢的还是胡的小词,可说很有道理。《尝试集》中旧体小诗如《蝴蝶》、《中秋》、《江上》、《寒江》、《小诗》、《纪梦》、《秋柳》,小词如《生查子》、《如梦令》,较长的如《百字令》、《临江仙》、《水龙吟》,及数首《沁园春》,都可算好的一类;新诗如《一念》、《鸽子》、《人力车夫》、《老鸦》、《三溪路上大雪里一个红叶》、《一颗星儿》、《威权》、《乐观》、《努力》、《示威》、《蔚蓝的天上》、《一笑》等,也大致上合于上面所说好的标准。胡适的某些好诗,可用江淹的“明月白露,光阴往来”一语作评,也可用他自己的两行诗——
蔚蓝的天上,
这里那里浮着两三片白云。
作评。因为我手头只有第三版的《尝试集》,没有第四版本,所以这儿也不打算作一一细论。
胡适诗虽然有上述的一些好处,但他还不能到达传统那一类好的短诗里幽深微妙无尽意味的境界。第一,他立志要写“明白清楚的诗”,这走入了诗的魔道,可能和那些写极端不能懂的诗之作者同样妨碍了好诗的发展。要用浅近明白的语言写诗,本是不错,但优秀诗人必能使这浅近明白的语言变成“诗的语言”,含有无限别的意义,才能得好诗,所以虽是明白清楚的语言,却不一定是明白清楚的诗,而且最好的往往是最不明白清楚的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看似最明白清楚的语言,但诗人意指与诗趣何在,却最不明白清楚。适之未能强调这一点,以致他的小诗小词虽然也能偶然臻此境,而终于未能成大器,所以我说他的诗是“蔚蓝的天上,这里那里浮着两三片白云”。白云变幻,蓝天深黝,本不可测,但适之只重其蓝与白,故其成就也往往只是“这里那里浮着”罢了。
其次,胡适没有宗教信仰的虔诚,从好处说,他不迷信,虽然也有他的固执处;但从另一方面说,他也没有个人对大宇宙“深挚”的神秘感和默契。因此,他的诗不够幽深,在中国传统中不能到达陶潜、王维的境界,也不能到苏东坡,因为胡又远离老庄的幽玄和释家的悲悯与他们的忘我。他可能只得到一些禅宗的机锋,而他对科学的信心又拉住他向另一方向跑。在西洋传统中,他也无法完全了解像华兹华斯、柯立芝、歌德或福劳斯特的对形而上的虔诚感。这最可从他和徐志摩两人分别译歌德的那首短诗harfenspieler看出来,他译的,韵比徐译得好,文法较合理,但只不如徐的能引起我们一些虔诚的绪情。胡自己的诗也常不免缺少深度。
第三点,胡适诗最大的缺点——这与他个性也有关——是欠缺热情或挚情。中国“诗缘情而绮靡”的主流与他渊源不深。他的诗与屈原、杜甫相去颇远;也和西洋浪漫主义诗人不相及。只有早期的一二旧式诗词,如《黄克强先生哀辞》等,及用骚体译拜伦(斐伦)的《哀希腊》,是一二例外。大约因他学生时代终不能不受同时代中国青年一些爱国和革命热情的影响,而且拜伦原诗本极热烈而有思古之幽情,与胡的历史癖也相合。以后他就和这种浪漫热情的诗离得越远了。他自己早已把《哀希腊》译诗列在“死文学”的《去国集》里。我在他的“新诗”里几乎找不到一首真正热情挚情的诗来。
他在年轻时也早就了解他自己的个性太冷静、太“世故”了,这在他《留学日记》里也已提到过。所以他的诗、文,都有点冷清感,与梁任公常带感情的笔端大不相同。任公给他女儿的信尤其热情奔溢。适之则“实在不要儿子,儿子自己来了”,显得颇无情。他在1927年2月5日在美洲梦见亡女,写了《素斐》一诗,虽自称“醒来悲痛”,但诗写得太做作、太轻浮、太不能动人感情了,前两节还算自然流露,后两节很快就显得做作。这后两节说:
病院里,那天晚上,
我刚说出“大夫”两个字,
你那一声怪叫,
至今还在我耳朵边直刺!
……
今天梦里的病容,
那晚上的一声怪叫,
素斐,不要叫我忘了,
永永留作人间苦痛的记号。
(见《尝试后集》,页八二)
他把女儿临死前的呼声写作“一声怪叫”,很不近人情,而末了两行那样吩咐也是太轻松了。丁文江和徐志摩都可算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哭悼他们的诗,也都没有热情流露感人之处。后集里他哭丁在君的两首七绝,还不如所附录的丁寄别他的两首表露了深切的友情。悼志摩一诗用他自己的猫名“狮子”做题,好像是想要以浅语表深情,但末节写着猫既已在“打呼”,还吩咐它“你好好地睡吧——你也失掉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与那“两滴眼泪”都是太做作而不自然,而且不够深沉厚重。
从不够挚情这一点而论,我觉得胡适的诗真是“无心肝的月亮”。我们或者会“可怜他跳不出他的轨道”。但适之却要说:“看他无牵无挂的多么好。”道家和释家本来也都有这种出世绝情之教,但他们好的作品仍蕴有深情,庄子“送君者皆自崖而返,君自此往矣!”固不消说一往情深,佛于众生,亦蕴悲感。胡适却自认只要:“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日落何悲。”他只望做到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更安用为苍天歌哭,作彼奴为?”这种单纯的自然科学精神,也许是当时中国人最迫切需要的,可是如此写诗,好不好就大成问题了。他虽了解诗须凭借经验,但对刘勰说的“物色相召,人谁获安”,和钟嵘说的“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似乎未能充分体认。所以他写诗,多是在发宣言,有所为而作,有意见要发表,就是有一message。而不是由情感冲激而成,也就不能以情移人。
当然胡先生也有他的情诗,这方面你一定知之深而会言之生动,不用我多说。这里只顺便提到一点,就是上面引到的他那首《无心肝的月亮》,这诗做于1936年5月19日,当然也可被人们解说成有关国家社会大事的讽喻诗。我看他自己把它和同年做的《扔了?》一诗紧编在一处,还是一类看待吧。你不妨去考究一番。他诗前引的那两行明人小说中无名的诗,“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就我所知出于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六《东廊僧怠招魔,黑衣盗奸生杀》一回里。原是用来描写女子企图私奔,但月夜来接她去的是别人,结果把她杀死了。原诗第一句我所有的“覆尚友堂本”作“本待将心托明月”,首二字“本待”胡引作“我本”,不知是另有所本还是误记或有意更改。“我本”较切。总之,就《无心肝的月亮》与《扔了?》两诗看来,所写的主角,对感情压抑得很厉害。胡适一生的爱情生活,约束于他自己所说的“分定”,他能做到“由分生情意”,我觉得我们应钦佩他,理智道义不为纯粹的情欲所左右。这当然也是他诗中所写的爱情多已遭理性约束的一个根由。他说的:“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这固然是他对自己约束自由恋爱的一种解说,我看他内心还有时难免一些“烦恼竟难逃”的。我尝觉得这末了两句,“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也正可用来描写近代中国人民的苦难和自解,然而这种自解恐怕也仍然掩盖不了内心的烦恼和痛苦,有一天总会引起“敢乃有歌吟动地哀”吧。
话说回来,胡适的新诗,由于上述缺失,清新者有之,朦胧耐人寻味者则无;轻巧者有之,深沉厚重者则无;智慧可喜者有之,切肤动人挚情者亦无。同时诗人如陈三立等江西诗派之艰涩孤诣,康梁诗中迸发哀时救世之愿,谭嗣同舍身慷慨之怀,王国维悲天悯人之感,苏曼殊缱绻绝望之情,胡适的白话诗里都付缺如。即与当时及稍后各新诗人相比,亦往往异趣,像学泰戈尔一派哲理小诗者多有宗教感,抒情浪漫派又靡丽缠绵,革命呼号派则务为激情奔放,豆腐干式修辞诗人又引进更多模式与藻饰,而走象征现代主义一路者则崇尚朦胧惝恍,凡此皆与适之不类也。
上面这三点固然是他的缺失,可是若从反面来看,“胡适之体的诗”,也许就自有它的独特之处了。近来评论新诗的往往把他的作品看得一文不值,大概也过于一笔抹杀。至于他自己和捧他的人们,说他是你信中提到的“新诗老祖宗”恐怕也有点囫囵吞枣、后台里喝彩吧。
胡适主张做诗“说话要明白清楚”,“用材料要有剪裁”,“意境要平实”,这虽是他中年以后所说,但仔细检讨他前前后后的作品,大致还离此不远。而缺点也就由此而生。过于水清则无鱼,过于剪裁则无自然流露之趣,过于平实则浅淡,不能刻骨铭心,感人深切。
在语言文字方面,胡适的新诗虽流利平实,却变化不多。试就一小处论,他最大一个毛病或痼疾,就是用“了”字结句的停身韵太多了。现在只从手头所有的1922年三版《尝试集》和1964年影印的《诗歌手迹》,略加统计。《尝试集》中不押韵的、句末有“了”字的诗行结尾如下:
“睡了”;“被人偷去了”;“死了”;“更高兴了”,“高兴了”;“好呀,来了”;“关不住了”(诗题);“挖空了”;“既来了”;“就是平路了”;“站不住了”;“后来怎样了”。(“他的书来了”一句在《虞美人》旧词中,暂不计入。)
押韵的更多:
“也是自由了”;
“把门关了”,“和我为难了”;
“有点醉了”,“心打碎了”;
“磨断了”,“要造反了”;
“停止了”,“死了”;
“自己来了”,“挂不起来了”;
“斫倒了”,“哈哈!好了”;
“也烂完了”,“很平安了”;
“雪消了”,“风吹跑了”;
“裂开了”,“又来了”;
“都是大树了”,“人到那里去了”;
“倦了”,“软了”;
“天已黑了”,“行不得了”,“喊声也减了”;
“将到了”,“烦躁了”;
“放光了”,“清凉了”;
“怪轻松了”,“就不同了”;
“十点钟了”,“有点风了”。
以上三版《尝试集》二十六个诗题中已有四十七行“了”!四版本似乎还多了些诗,尚有“病拖住了”、“快要去了”、“已过去了”等,这里未算进去。《尝试后集》里不押韵的有:
“下山来了”;“忘不了”(了字用法略异);“应该忘了”;“抵得我千万般苦恼了”;“没有人了”;“花瓣儿纷纷谢了”;“让我忘了”;“扔了?”(诗题);“云遮了”;“找着了”。
押韵的有:
“向最高峰上去了”,“没有压迫人的风和雨了”;
“就是海了”,“只剩一个空洞洞的世界了”;
“跑了”,“笑了”;
“惊觉了”,“重到了”;
“上山来了”,“两三回了”(我想他这儿是各字皆押韵);
“把他忘了”,“又发狂了”;
“看不见了”,“多么远了”;
“四散飘扬了”,“天的那一方了”。
以上二十九题共有二十六行(一行是题目)。《后集未收诗稿》中,1923年所写的一首《别赋》一共只二十八行,就有十五行用“了”字足句,其中十四行是押韵的;
“满足了”,“哭了”;
“定了”,“病了”;
“肿成核桃了”,“嘲笑了”;
“走了”,“够受了”;
“坐不住了”,“回去了”;
“睡了”,“便不觉得别离的苦味了”;
“征服了相思了”,“是自由人了”,“不再做情痴了”。
此外各诗押韵和不押韵而用“了”字做结的还有:
“歇了”,“病了”;
“完了”,“散了”,“留在人间了”;
“坍了”,“烂了”,“永永在人间了”;
“遮了”,“灭了”;
“静了”,“干净了”,“全醒了”。
未收诗稿十三题中共有二十八例(虽然一例是诗题,但末例《八月四夜》一诗,“夜已深了,人都静了”一行,我只算进“静了”,其实“深了”也是同一句法)。总计新体诗(旧体诗词不算)共六十八题,有“了”结的诗行共一百零一条好汉,平均几乎每诗快到两行,不为不多“了”。我且学“红学大师”尝试歪诗《好了歌》一首为证:
胡适诗写好了,
人忙天又黑了,
周公数了“了”了,
总算一了百了。
第一句“好了”不仅出于《红楼梦》,也见于上引胡诗《乐观》中“哈哈!好了!”第二句你自然知道出于胡给梅光迪的打油诗:“人忙天又热,老胡弄笔墨。文章须革命,你我都有责。”“天已黑了”又见上引胡的《努力》一诗。“一了百了”在这里也可当动宾语读。蔡元培先生和知堂老人新年自寿诗说:“不让沙弥袈了裟。”自注云:《癸巳存稿》三,“精其神”一条引“经了筵”、“阵了亡”等语,谓此自一种文理。则“一了百”也算有例可循。这首新《好了歌》,似亦不失为一地道的“胡适之体的诗”,请以千金为贿,入尊诗话可乎?胡先生素来宽容,当不见怪。他老一生所做打油诗最有风趣,惜未能得上海灵学会请他和曹雪芹同时降坛,品题和韵,“欲呼才鬼一中之”也。
因你问起对胡适诗的看法,又想起二十多年前我有一新“发现”,除偶在课堂上告学生外,从未对人言,我认为毛的《沁园春》咏雪一词,实曾受过胡的《沁园春》(新俄万岁)咏俄京革命事一词的相当影响,蛛丝马迹,不可没也。胡词既见于他的《留学日记》,又登载在《新青年》月刊三卷四号(民国六年六月一日),1920年3月又收入《尝试集》中。据后者原词云:
客子何思?冻雪层(《新青年》作“春”)冰,北国名都。想(月刊作“有”,日记原作“想”,后改作“看”。“想”字较好)乌衣蓝帽,轩昂年少,指挥杀贼,万众欢呼。去独夫“沙”,张自由帜,此意于(日记作“如”)今果不虚。论代价,有百年文字,多少头颅。
冰天十万囚徒,一万里飞来大赦书。本为自由来,今同他去;与民贼战,毕竟谁输!拍手高歌,“新俄万岁!”狂态君休笑老胡。从今后,看这般快事,后起谁欤?
这词做于1917年4月17日夜,所咏实是十月革命前的三月革命。毛氏当时,以至于《尝试集》出版时,还是《新青年》和陈、胡的忠实读者与崇拜者(这是他亲口对史诺说过的),何况这词是热烈歌颂新俄革命的呢,所以他必受此词感动很深,故十九年或十五六年后即用同一词调。其主题雪,及头三句“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即涉胡“冻雪层冰,北国名都”句转变而来,字迹显然。毛词“千里”、“万里”,也可能受了胡“一万里飞来”词句的暗示。胡有“冰天十万”语,毛则说“冰封”和与“天公”比高。毛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正由胡的“乌衣蓝帽,轩昂年少”脱胎而来。乌衣蓝帽是当时俄京参加三月革命的大学生的服色,毛句本亦暗表制服旗帜的颜色。至于“无数英雄竞折腰”,也类于“万众欢呼”和“拍手高歌”。胡的“毕竟谁输”有较量高下胜负之意,毛便说“欲与天公试比高”,且翻“狂态君休笑老胡”之意,而要惜笑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和成吉思汗,仍有比高下的意思。而且“惜秦皇汉武”的句法,也和“去独夫沙”的句法相近。他如“看红装素裹”的“看”字,也和胡氏“看这般快事”一样,用在五字句开头。最巧的还是末了三句,胡说:“从今后,看这般快事,后起谁欤?”而毛也说:“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都是把今或后与过去相比。“从今后”化作了“俱往矣”与“今朝”,而且两人在此又都用“看”字。只是毛改疑问为肯定语气,也正表示出二人的性质差异。当然,我并不是说毛有意模仿胡词。两人所咏的事本不相同,意境也大有差别,而当30年代时,毛已高视一切,更绝对不会学胡了。可是下意识里,恐正无法摆脱少年时代所受的一些影响。这也是我所说的,胡氏年轻时一些旧体诗词,比较热情之一例。但仔细读来,觉得他还是在发宣言、写檄文。风格略近辛稼轩,不及苏东坡的高隽。他一再鼓吹自由,没强调个人英雄主义,还算差胜一筹。沉重一面,却仍然不足。我上面这一看法,可能得不到多少赞同,也只好“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罢了,别无其他褒贬附会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