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赌石,就切出了稀世帝王绿》 第1章 天蛇渡劫 深夜。 金陵渔场。 叶孤城把汽车藏在路边,藏好。然后从汽车后备箱取出钓竿,引线和一桶鱼饵。 趁着天黑没人,一个人静悄悄地来到渔场的一处浅滩垂钓。 今天天气很不好,天空阴云密布,雷声滚滚,估计不一会儿就要下雨。 叶孤城不甘心就这样空手而归,说什么也要弄条大鱼,好去打打牙祭。 雷声越来越大,风浪也越来越大,灰蒙蒙的天空,仿佛随时有可能坍塌下来。 叶孤城浑身哆嗦着,感觉心里有点瘆得慌,于是就决定收工了,早点回去洗洗睡,不然一会儿准会变成落汤鸡。 然而就在这时,突然天雷滚滚,暴风骤雨,原本平静的江面,此刻变得波涛汹涌。 随即一只浑身闪动着七彩鳞片的巨蛇,腾空而起,直冲云霄。 只见无数道天雷,猛烈轰击在巨蛇身上,恐怖的天雷,让得巨蛇在半空中,不断地嘶吼和哀嚎。 天雷炸响,巨蛇也在不停地翻滚,将整片水域搅动得天翻地覆,水位顷刻间上升了两三尺。 洪水滔天,很快漫过浅滩,将叶孤城的身体淹没了一半。 如此持续了一分多钟。 巨蛇终于支撑不住,身体直接被轰成渣子。 叶孤城惊恐的看着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连渔具都忘了收拾,屁滚尿流的掉头就跑。 这时一团七彩斑斓的光芒,快速的掠过江面,猝不及防地钻进了叶孤城的身体。 叶孤城感觉像是被人用电击棒,从后面狠狠地捅了一下。 哇塞,那个酸爽,那个刺激,让他终于体会到了某些富婆的快乐了。 然后他就晕了过去。 叶孤城这一晕过去,好像来到了一个白茫茫的空间,四周静悄悄的,安静地有些可怕。 叶孤城举目一望,就看到前面不远处,那条渡劫失败的巨蛇,蜷缩在地上。 不过,也不是完全渡劫失败,因为她变成了一个蛇形人身的女子,体型与普通人没甚区别。 叶孤城大着胆子,走上前去拍了拍女子的肩膀:“喂,这位美女,这位仙女,你没事吧,需不需要我帮忙叫医生?” 美女蛇听到了他的呼喊,虚弱地站了起来,柔声说道:“主人,多谢你救了我,以后你就是我的主人了。” 她这一站起来,顿时闪瞎了叶孤城的眼睛,直接惊为天人。 只见美女蛇穿着唐时期的宫裙,勾勒出惊心动魄般的曲线。 她的容颜也是极为的妖媚,黑色的长发垂过臀部,俏丽的脸蛋白里透红,就像熟透的水蜜桃,让人有种很想咬上一口的冲动。 听到美女蛇叫自己主人,叶孤城的内心是爽歪歪的,比买彩票中了五百万还高兴。 因为这美女蛇,实在太漂亮了! 叶孤城擦了擦嘴角的雨水,神情一阵恍惚。 这这这太他妈的离谱了,这得多大的脑洞,多厚的脸皮,才能想象的事啊! 是自己单身太久了,产生了幻觉? 叶孤城用力拧了一下胳膊,嘶!好疼! 这不是梦,这tm是真的! 见叶孤城一副傻呆呆地样子,美女蛇开口问道:“主人,我叫彩鳞,主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彩鳞?这名字倒是还挺好听的,好听又好记。 “我叫叶孤城。” 叶孤城挠着自己的脑袋:“这位美女,你是不是渡劫失败了?” 彩鳞情绪有些低落的说:“嗯,是失败了,我没想到渡劫的天雷居然这么猛,将我的身体打烂,只剩下一缕残魂,幸好我及时的将自己的金丹保护住,然后用秘法与主人你的身体结合在一起,才侥幸活了下来,现在我们共用一个身体。” 叶孤城大惊道:“什么!共用一个身体?那你会不会趁机夺舍我,然后霸占我的身体,借尸还魂?” 彩鳞不屑的看着叶孤城道:“我虽然是一个妖精,可也懂得知恩图报,明明是你救了我,我为什么要反过来加害你?” 彩鳞说着,宽松的宫裙下面,露出一截修长的蛇尾,蛇尾微微摆动,似乎是在向叶孤城,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叶孤城忙陪着笑道:“我的错,我的错,我向你道歉,你先别生气。” 彩鳞嘟着嘴没有说话。 因为彩鳞还没有完全蜕变成人类,用蛇尾站久了会很累,于是她就像蛇一样,缠绕着叶孤城,最后将自己的小脑袋,枕在叶孤城的肩头上。 一股凉凉的,滑腻腻的感觉。 叶孤城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赶紧说:“美女,美女,你的家人在哪,我可以送你回家。” 彩鳞道:“我没有家人,也没有兄弟姐妹什么的,我自从出生之日起,就没有见到过自己的父母,再加上我们远古天蛇一族,本身就繁衍能力极差,都快要灭绝了,我活了十万年,愣是没见到一个族人,我就是想找他们繁衍,也没有那个机会。” “十万年?美女,你认真的?” 彩鳞点头道:“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叶孤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如她没骗自己,那她刚出生那会儿,人类的老祖宗还在光着屁股,满森林的到处跑。 叶孤城心中郁闷:“那你就打算不走了吗?你打算就这么一直留在我的身体里吗?这样不太好吧?” “听你的意思,你倒是嫌弃起我来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大的本事,可以帮助你,做到很多你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彩鳞口中吐着丁香小舌,发出嘶嘶的声音,在他脸颊上舔来舔去,露出两截白森森的小虎牙。 叶孤城看得心中发怵,不服气道:“你说你本事挺大,那好,你能帮我发财吗?” 他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指望这个美女蛇能帮到自己什么,只求她别伤害自己就烧高香了。 彩鳞嫣然一笑:“呵,主人你想发财?这算什么难事?我马上就能把你变成一个有钱人。” “真的假的?”叶孤城还是有点不太敢相信。 彩鳞摆了一下手说:“我暂时先不告诉你,你快点回去,这个渔场的保安来了,你快点收拾好东西,赶紧闪人,要是被保安抓到了,说不定你接下来,至少三个月都要在看守所度过了。” 说完话,彩鳞就消失不见了,随后整个空间也迅速坍塌下去。 等叶孤城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天雷也不复存在,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他发现自己像个癞蛤蟆一样趴在草丛里,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正在这时,一束强光手电从渔场的另一边慢慢扫过来,估摸着就是这个渔场的保安,过来巡逻。 叶孤城也知道此地不宜久留了,慌忙的收拾好东西,撒丫子提桶跑路。 第2章 打捞沉船 半个小时后,叶孤城回到自己的门店,把门窗关好,然后就去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感觉舒坦多了。 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就好像做梦一样。 叶孤城烧了一些开水,给自己泡了一壶龙井,看着茶杯之中雾气袅袅,茶香四溢,他这才平静下来。 “美女,美女,现在你该告诉我了,你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发财?”叶孤城问。 过了一会儿,脑海中的彩鳞道:“主人,不瞒你说,在那片渔场,大约两百米的水底,有一艘沉没的商船,那艘商船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了,值钱的东西倒是不少,可惜没有吃的,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 一提到吃,彩鳞的声音都变调了,隐约能听到她吞咽口水的声音。 叶孤城笑道:“你放心,等我真的发了财,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满足你,保证一定喂饱你!” “真的?”彩鳞有些惊喜的问。 “当然是真的了,我骗你干什么?” 叶孤城解释道:“你是蛇妖,钱财对你而言,当然没什么帮助,可是在我们人类世界就不一样了。” “只要你有钱,就可以随心所欲,无所不能!” “嗯嗯!” 彩鳞点头道:“那我建议你最好把那个渔场租下来,再进行打捞,不然人多眼杂的,不好下手,而且还有保安二十四小时巡逻,你将渔场租下来后,一定要将保安支开,千万不要让任何人发现。” 在得到了彩鳞的提示之后,叶孤城马上找到了渔场老板,提出要租下这个渔场。 渔场老板是一个精明的小老头,据说是市教育局退休下来的老干部,一个月拿着将近两万的退休工资,得知叶孤城要租下自己的渔场,倒也没拒绝,只是要求他至少要租一个礼拜以上,并且不许用细网捞鱼,电鱼,炸鱼,药鱼等等。 如果叶孤城敢乱来,老头就会报警把他抓进去,让他牢底坐穿。 叶孤城自然是满口答应下来,保证自己绝对不会乱来,然后两人简单签了一份协议,租期一个礼拜,租金十万元。 叶孤城花了十万元出去,心中不由一阵肉痛。 不过也还好,只要彩鳞没骗自己,水底真的有宝藏,那这些钱花的也不冤枉。 再说这个美女蛇,倒是聪明伶俐,只说让他租,没说让他买。 要知道这片水域,可是足有上百亩,光是地皮,就值一两个亿了,要说买下,纯属天方夜谭。 看来美女蛇也不是完全不懂人情世故。 签完合同,叶孤城就去附近的一家渔具店,购买了一整套潜水设备,又是一万多花出去,叶孤城卡里的存款,已经所剩无几了。 因为白天人多眼杂,容易露馅,于是叶孤城决定夜晚再行动也不迟。 好不容易等到了晚上,叶孤城扔给保安两包红南京,让他一边凉快去,别耽误自己干正事。 然后自己穿戴好潜水服,背上氧气瓶,一个人悄悄的潜入水下。 本来叶孤城游泳的本事一般般,但是有美女蛇相助,又有高科技的加持,倒是不费吹灰之力,潜入到了水底,果然在水底,看到了一艘沉船。 这艘沉船有些年头了,小部分淹没进泥沙,大部分露在外面。 叶孤城嘴里咬着手电,用铁锹撬开船舱,在船舱里面,发现了七八具白森森的骨骸,但这些不是他关心的。 一番搜寻之下,他在船舱的角落,找到了十几个木箱子,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岁月侵蚀,木箱早已变得腐朽不堪,用铁锹轻轻一碰就碎成粉末,里面赫然是黄澄澄的金条! 叶孤城顿时瞪大了眼睛,惊得下巴都掉在了地上。 一共十三个木箱子,其中有十个箱子,里面都是金条,剩下的全是字画之类的,不过早就被水泡烂了, 来不及多想,叶孤城连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麻袋,抓起金条就往麻袋里面塞,但只装了大半个口袋,就已经很沉了,估摸着能有一百多斤重。 这才只是拿完了一个箱子的金条,还只是冰山一角。 但是叶孤城却死活提不动麻袋。 毕竟黄金的密度很大,看着一小块金条,其实有好几斤。 这可是在两百米的水下,如果一次性携带太多的金条,根本没办法游回水面。 古人云,贪心不足蛇吞象。 犹豫了几秒钟,叶孤城一咬牙,果断扔掉了一大半金条,然后将麻袋捆扎好,只带了十来斤金条,返回陆地。 叶孤城脱掉潜水服,把自己的潜水设备,暂时放在渔场的储物室,然后将装着十来斤金条的麻袋,放进了自己汽车的后备箱。 上车之后,用颤抖的手点上一支烟,因为过于激动,打火机按了好几次,才将火给点着。 叶孤城猛吸了一大口,吐出一团青烟,然后发动汽车,扬长而去。 打开自己门店的门,叶孤城做贼心虚的向外面张望了几眼,确定无人关注,这才放心的关上了门。 叶孤城将麻袋打开,倒出里面的金条,一时间金条哗哗掉落在地。 这些金条,大约十五斤左右。 叶孤城上网搜索了一下目前的金价,一克黄金两百多元,那么这十五斤黄金,差不多就是一百八十万。 如果再加上沉船里面剩余的黄金,估摸着能有一两千斤,大约价值两三亿。 那自己岂不是一下子就成了亿万富翁了? 想到这里,叶孤城挠着自己的后脑勺,不由得嘿嘿大笑起来。 原来发财也没他想象的那么难嘛! 这不就轻轻松松一夜暴富了吗? 之前花出去的那十多万,跟这两三亿比起来,简直连屁都算不上! 有了这笔钱,自己下半辈子都吃喝不愁了。 叶孤城笑够了,才想起美女蛇,于是问道:“美女,美女,我按照你的指示,果然发了一笔横财,说吧,你想吃什么,我这就去给你买。” 彩鳞道:“主人,你去帮我找几只鸡来。” 叶孤城听后一脸为难:“抱歉,我是正人君子,从来不找鸡。” 彩鳞翻着两只白眼:“主人你是不是傻?我说的是能吃的鸡,就是喜欢咯咯叫的鸡,最好是散养的土鸡,因为圈养的饲料鸡,实在太难吃了。” “哦哦,那行,你稍等,我去去就来。” 叶孤城立马去了附近的屠宰场,但是都这么晚了,人家早就关门了。 没办法,叶孤城只好退而求其次,买了一些新鲜鸡蛋,又称了几斤麻辣兔头,带回去慢慢吃。 于是在一间二手古玩店里,就出现了这样离奇的一幕:一只半人高的七彩蛇,一个接一个的生吞着鸡蛋,然后旁边一个年轻人,熟视无睹的吃着兔肉。 一人一蛇,大快朵颐。 第3章 出手金条 叶孤城今年28岁,双亲早逝,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吃着别人的剩饭,穿着别人不要的衣服,可以说他从小就是在别人的白眼下长大的。 好在他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在班级始终名列前茅,高考的时候,更是以全市第七的好成绩,被华夏政法大学录取。 2005年叶孤城从华夏政法大学毕业,按说那时候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好女不愁嫁,工作并不难找。 于是叶孤城就在朋友的建议下,参加了金陵公安联考,然后顺利通过笔试,但在去参加面试的途中出了车祸,在医院躺了好几个月,编制的事情也泡了汤。 正好老家在拆迁,叶孤城得到了一笔不菲的拆迁款,自然也就没心思再考什么编制了。 要不然他高低能在三十岁之前,混个副处。 他的两个叔叔跟他吵了很多次,要求瓜分这笔拆迁款,说这房子是老一辈留下来的财产,他们兄弟也有份。 为此还闹到了法院,不过到最后也没得逞。 因为这两个叔叔从小到大都没管过叶孤城的死活。 后来叶孤城用这笔拆迁款,买了一辆车,又买了一个门面,在金陵开了这家二手古玩店。 本来他对古玩是一窍不通的,但是在看了几本鉴宝类的网络小说后,便对古玩这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什么始皇帝的十二小金人,三星堆的青铜神树,埋葬着女皇帝武瞾的乾陵等等。 你还别说,这群笔杆子们的想象力可真是够丰富的! 但是这家二手古玩店,本小底子薄,又没多大的名气,在大佬云集的金陵,实在算不得什么。 所以一年到头也做不成几个生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孤城都是一个人空守着门店,看看网络小说打发时间。 为了补贴家用,叶孤城隔三差五的会出去跑出租车,运气好一晚上能挣个三五百。 这辆二手马自达,当初买来的时候只花了几千块,开了这么久,也没出啥毛病,虽然小日子人是傻了点,但是做出来的东西质量还是不错的。 叶孤城吃得满嘴流油,觉得不过瘾,于是又从货架上取了一瓶82年的洋河大曲,想着来个一醉方休,看看自己能不能睡着。 这时门外突然响起咣咣咣的敲门声。 叶孤城跟美女蛇使了一个眼色,美女蛇顿时心领神会,随即身体化为一束光芒,钻进了叶孤城的身体。 他又将金条藏起来,藏好,然后走过去开门。 见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中等身材,容貌俊朗,有那么一点小帅的感觉。 “咦,峰哥,怎么是你?这大晚上的,你跑我这儿来作甚?”叶孤城不解地问。 男子锤了他胸口一下,笑骂道:“你少在这给我装蒜,你躲在店里面,吃啥好吃的了?隔着几百米远,我都能闻到一股子麻辣的香味。” 这个男子名叫王云峰,在江湖上有着''盗帅''的称号,以前跟金陵的土夫子干着小活,帮忙散散土,踩点,望风之类的。 不过后来东窗事发,在牢房里蹲了七八年,出来后人就变老实了许多,决定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 改行在金陵夫子庙摆地摊,卖点山货,混口饭吃。 由于实战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所以叶孤城有拿不准的古玩,就会找这位‘盗帅’掌掌眼。 这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叶孤城去街头找了一家烧烤店,烤了一些羊肉串,要了一箱子啤酒,跟王云峰边喝边聊。 倒满一杯啤酒,自称酒量不好的叶孤城,和王云峰碰了杯子:“峰哥,当着明人不说暗话,你找我有啥事,快说吧。” 王云峰喝了一口酒,一脸从容的说:“我认识一个开典当行的朋友,听说他最近摸到一座古墓,里面的宝贝还不少,想找一些信得过的江湖朋友出手,于是就找到了我。” 叶孤城笑道:“你他娘的,不是说好了洗手不干了吗?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王云峰撇了撇嘴说:“我当然不会干了,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过我心里还是挺痒痒的,要不你替我去一趟吧,这个朋友指名道姓点了我,让我去,我要是就这样拒绝了,不太好。” 叶孤城摸着自己的下巴,想了想 ,不紧不慢的说:“好吧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不过你那个朋友靠得住嘛?可别反手就是一个举报,将我送进去踩缝纫机。”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的那个朋友,背了好些个案子,若他敢声张出去,吃花生米都算轻的,估计还要被株连九族。” 说完话,王云峰生怕他反悔,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玉佩:“这是双方交易的信物,你到了那里,把这个亮出来给他看,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个玉佩上面,刻着有‘盗帅’两个字,看着就特别装逼。 叶孤城接过玉佩,然后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收好。 两人喝得酩酊大醉,不过王云峰的酒量明显更胜一筹。 等到第二天接近中午,叶孤城清醒过来的时候,这厮早就跑的没影了,另外还顺走了他半盒烟。 叶孤城倒也不计较,随意洗了把脸,然后拿着金条,去金店换钱。 因为他卡里只剩下几百元钱了,再不弄点钱来花花,他就要捧着碗,上街讨饭了。 因为黄金的价格是固定的,一克240元钱,没有什么争议,所以很顺利的就出手了。 这十五斤黄金,卖了一百八十万。 一不小心,叶孤城就变成了百万富翁。 走出金店,叶孤城看着银行卡上的余额,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终于体会到有钱人是什么感觉了。 然后叶孤城就按照王云峰给自己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典当行。 这家典当行名叫“藏宝阁”。 叶孤城走进去,只见柜台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妇在玩手机,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这个美丽的少妇穿得很清凉,只穿了个白色小吊带,但却是细枝结硕果。 叶孤城轻咳了一声道:“你好美女,请问你们店的老板在哪?” 听到有人在叫她,少妇抬头张望了一眼,看到他穿着朴素,而且又两手空空,估摸着是来闲逛的,于是便没有放在心上,低下头继续玩着手机。 叶孤城倒是不在意,走过去,''啪''的一下,将十张老人头重重拍在柜台上,力气很大,把美少妇吓了一跳。 “我再问你一遍,你们老板在哪?” 想要搞定一个女人,必须先让她受惊。 叶孤城决定给她点颜色看看。 美丽少妇本来想大发雷霆,但是一看到柜台上的钱,马上就变得眉开眼笑:“这位先生,我们老板就在楼上,你去找他吧。” 第4章 伐毛洗髓 叶孤城来到了楼上的雅间,见到了“藏宝阁”的老板杨柳。 这个杨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小老头,长得慈眉善目的,说起话来也是笑眯眯的。 “这位先生,请问你来找我,有何贵干啊?” 叶孤城拿出王云峰给他的玉佩,杨老板看了一眼后,也不废话,请他进屋说话。 两人进了屋子,叶孤城看到里面还有一些客人,围着一张八仙桌正在喝茶。 但是这些人都戴着人皮面具,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子,叶孤城心中不由好奇。 这时“藏宝阁”的老板杨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取过来一个羊皮包裹,然后打开包裹一看,里面是各种各样的老货。 有瓷器,字画,铜钱,陶罐之类的。 品相都还不错,在古玩市场几乎看不到这么好的宝贝。 估摸着这些个宝贝,价格也不便宜,而且每个客人只能挑选一样买下,多了怕出事。 叶孤城平时喜欢钻研书法,对历朝历代的文字和篆体都颇有研究,因此他对字画感兴趣多一些。 于是叶孤城很快选中了一张名人字画,但是一问价格,居然要卖三百万,而且一概不许还价。 叶孤城气得牙花子疼。 这时脑海中的美女蛇说道:“主人,别的东西你都不要理会,在你左手边,有一根大骨头,那个东西才是真正的宝贝,你务必要买下来。” 叶孤城微微一怔,转头一看,就看到了一根好大的骨头,白森森的,大约有成年人小腿粗。 但这绝对不是人类的骨头,看着很像是鸡脚。 问题是什么品种的鸡,能有这么大的鸡脚? 叶孤城琢磨了好一会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不过既然美女蛇发话了,叶孤城不疑有它,小心地对着杨老板道:“老板,这只大鸡骨头我要了,你看要多少钱?” “藏宝阁”的老板杨柳,奇怪的搔头,搞不清这个年轻人,为什么会对这个长得像鸡骨头的玩意儿感兴趣。 于是他一挥手:“这位先生如果你诚心要买,我也不乱喊价,给5万元就便宜卖给你了。” 听到这个价格,叶孤城心里大骂mmp,在内心把这个糟老头子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但是美女蛇的话,他必须要听,说不定这只鸡骨头,真的是什么宝贝呢? 于是叶孤城一咬牙,很不情愿的要了杨老板的银行账户,然后把这5万元,转到了对方的银行账户上。 叶孤城回到自己的门店,把卷帘门一关,就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 “美女,美女,你快告诉我,这只鸡骨头,究竟是什么宝贝?” 此刻脑海中的美女蛇,‘嗖’的一下,在叶孤城面前显出自己的真身。 “主人,这可不是什么鸡骨头,而是远古大妖的遗骸,这个远古大妖,生前的实力十分强悍,死后的尸身也能万年不腐,所以这只骨头起码存在了好几万年。” 叶孤城听着这话,有些摸不着头脑:“远古大妖?什么远古大妖?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彩鳞也不多做解释,口中吐着自己的丁香小舌,从自己的嘴巴里,吐出一团紫色的光芒。 然后这团紫芒,将地上的大骨头包裹起来,只听得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烧烤一样,大骨头表面开始滋滋冒油。 叶孤城看得一脸懵逼,不知道美女蛇这是在干什么。 如此持续了大约五六分钟,只见大骨头里边的油,已经差不多要烤干了,而这只大骨头也缩水了一大半。 又过了半个小时。 大骨头彻底被烤干,化为了一堆粉末。 只见彩鳞的舌头上,含着一滴极为精纯的粉红色液体。 “主人,你快张嘴,将这滴妖兽精血吞服下去。” 叶孤城点点头,很听话的张开嘴,然后彩鳞就把自己的丁香小舌,直接伸进了他的胃里。 “咳咳!” 叶孤城顿时感觉自己有点喘不上气了,一张脸憋得通红。 好在过了几秒钟,彩鳞就把舌头伸了出去。 紧接着,叶孤城感觉自己身体突然变得无比地燥热,就好像被人架在火上烤一样。 “卧槽,这是怎么回事?” 不待叶孤城有所反应,身体里的那股燥热感便是越来越强,让他窒息到快要不能呼吸。 叶孤城目眦尽裂,双目泣血,看着极为恐怖。 好在这样的情况只持续了一分钟左右。 等到身体里的燥热感褪去,随后大量的杂质从他皮肤的毛孔之中溢出。 黑乎乎的杂质,是常年累月积累在叶孤城体内的毒素,现在被一一排出。 这种感觉实在太爽了! 不过就是太臭了,浑身黏糊糊,臭烘烘的,像是刚刚从化粪池里捞出来一样。 叶孤城连忙去洗了一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伐毛洗髓吗?我会不会是网络小说看多了?” 看来这5万元花得不冤。 叶孤城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对着美女蛇打趣道:“我可真要好好谢谢你,让我体验了一回天价的大保健。” 彩鳞嘟着嘴道:“主人,你少在那阴阳怪气的,我一身的修为全都奉献给了你,可你毕竟只是一个凡人,用不了一点。” “现在你的身体得到了精血强化,应该能够拥有我三分本事。” 叶孤城奇道:“那你都有哪些本事,说出来听听?” 彩鳞傲娇的一甩头发:“什么本事?我们远古天蛇一族,首先是寿命极长,只要你不主动寻死,活个几十万年没问题,我们的天蛇之眼,能洞穿世间万物,拨云见日,还有我们的天蛇之血,可以生死人,肉白骨,只要你不是一下子受到致命的伤害,就不会死。” 叶孤城心中郁闷:长生不老谁不喜欢?可如果没钱,那就始终是社会的最底层,活着没有任何尊严,也没有任何意义可言。 还不如趁早死了算了,万一投了个富贵人家,哪怕一辈子不工作,也能锦衣玉食。 见他不说话,彩鳞又道:“我已经激活了你身上的天蛇印记,现在的你,已经不再是个普通人类了,可以做到很多普通人类做不到的事情。” “不过你切记一定要谨慎行事,不要太过招摇,因为这个世界其实是很危险的,一旦被人盯上了,你将面临数不清的麻烦。” 叶孤城点点头,表示赞同。 不用她讲,自己也会万分小心,毕竟苟才是长命百岁的不二法则。 第5章 天蛇之眼 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然后他的眼睛瞬间变得七彩斑斓,让得他惊讶不已。 随后叶孤城用天蛇之眼,扫向自己门店里的古玩,发现有的古玩平平无奇,没有任何异常,有的古玩竟然发出奇特的光芒,里面似乎蕴含着神秘能量。 自己店子里的古玩,有多少价值,叶孤城心里是门清的。 整体都是很普通的大路货,值不了几个钱,但却没有一件是假货,店里所有的古玩都是货真价实。 因为叶孤城做生意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从来不卖假货,但是来金陵文玩市场游玩的客人,很多都是抱着花小钱捡漏的心态,想着以小博大,发一笔横财。 这就导致了卖假货的贩子,赚得盆满钵满,而踏踏实实卖真货的商家,却是入不敷出,连维持店铺正常运转的钱都赚不到,万一哪天撑不下去了,直接宣布破产倒闭,改行干别的去。 好在叶孤城的门面是自己花钱买的,不用交租金,再加上他是万年单身狗一枚,没谈过女朋友,没有多少经济压力,所以开这个古玩店赚不赚钱,对他影响不大,只要饿不死就行了。 他店里最值钱的古玩,是一串佛天珠,这串佛天珠是用上等的新疆和田白玉,串成一条手串,上面每一颗和田籽料都价值上万元,一共二十五颗,所以价值大概在二十五万左右。 这串佛天珠,是叶孤城从一个金发碧眼的俄妹子手中收来的,当时只花了八万多元,就捡了一个大漏,可想而知古玩这一行的水有多深。 叶孤城得意洋洋的捏着这串佛天珠,不由得嘿嘿一笑。 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只见佛天珠里面的能量,顺着自己的手指头,涌进身体,然后这手上的这串佛天珠,马上就变得黯淡无光,死气沉沉了。 虽然从外观上看不出什么异常,但是里面已经有了细微的裂痕,似乎轻轻用力一按,就会碎成粉末。 “卧槽,怎么回事,怎么会变成这样?” 发生这样的事,叶孤城那叫一个心碎,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在滴血。 彩鳞捂着嘴笑道:“你现在已经算是半个修真者了,拥有灵气的东西,只要被你接触到,就会自动将其吸收,这是常识,难道你不知道吗?” 叶孤城心说我tm知道个屁,我也是第一次好不好? 不等叶孤城发牢骚,彩鳞突然化为一道七彩光芒,迅速钻进了他的身体。 然后就见王云峰风风火火的闯进来,不客气的拉过太师椅,一屁股坐下来问:“兄弟,你都淘到了什么宝贝?快跟哥说说。” 叶孤城自然不能把刚才的事情说出来,于是就随便编了一个谎,说自己卖了一个陶罐,赚了几万块钱。 王云峰也没怀疑,笑道:“不错不错,只要有钱赚就好,你是不是该请我吃顿饭,好好感谢一下我?” 叶孤城点头道:“那是当然,说吧,你想吃什么,烧烤还是火锅?” 王云峰摆了一下手说:“不用那么麻烦,搞份盒饭就行了,知道你小子挣俩钱不容易,我怎么舍得让你破费?” 听着这话,叶孤城心中顿时泛起一股暖意。 于是他就去外面叫了两份猪脚盖饭,又买了两罐健力宝,然后跟王云峰一起吃。 这时从门外进来了一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看着年纪挺大了,七八十岁的高龄,双手抱着一个破旧的布包,看着鼓囊囊,沉甸甸的。 老太太满头白发,步履蹒跚的进到古玩店里,声音有些沙哑的说:“老板,我这里有一些老货,麻烦请你看看,能值多少钱,然后给一个好点的价钱。” 叶孤城不敢有丝毫怠慢,放下自己没吃完的盒饭,马上迎了上去,让老太太坐下。 叶孤城给老太太泡了一杯上好的龙井茶,这个茶叶可不便宜,几百元一两,一般不拿来招待客人,只留着自己喝。 这不是看在这位老太太年纪这么大的份上,才拿出来招待老人家。 叶孤城将茶水端过去,然后问道:“这位老人家,请问你想卖点什么老货,不妨拿出来给我瞧瞧。” 老太太双手颤抖的揭开布包,叶孤城看在眼里,却并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 因为这是古玩行业的规矩,东西必须由客人自己拿出来,万一里面的古玩有什么破损,是店家弄坏的,还是客人自己造成的,或者本身就是破损的,不好区分责任。 他的这间古玩店里面,有四个监控摄像头,全方位无死角,不管出了什么事情,调出监控录像一查就知道了,之所以当初会装这么多摄像头,主要还是图个心安。 万一被碰瓷的给讹上了,有理说不清。 过了一会儿,老太太把布包给摊开,里面是一堆袁大头,一眼假,小作坊制造,成本不超过五毛。 估摸着这些袁大头能有几百个,可惜全是假的,拿去当废铁卖,也不值几个钱。 叶孤城皱着眉头,翻找一阵,倒是从一堆袁大头里面,发现了一枚和田嘴含玉。 这枚和田嘴含玉,大约有婴儿拳头大小,外面做着一层假皮,假的不能在假,别说叶孤城做了这么久的古玩生意,哪怕稍微懂点古玩常识的人,也能一眼看穿。 只是在天蛇之眼的扫描下,这枚和田嘴含玉,居然蕴藏着极为精纯的神秘能量,比他那串佛天珠,还要浓郁许多! 这说明,东西是真的,可能价值一两百万不止! 既然是真的,那又为何要做上假皮呢? 叶孤城的脑子里,一时半会儿有点转不过来弯。 于是他试探着问老太太:“这位老人家,我实话跟你说了吧,你的这些个袁大头,都是假的,连高仿都算不上,倒是这枚和田嘴含玉,能值一点钱,请问你是否打算割爱?如果我请货要多少钱?” 老太太干瘪着嘴说:“我一个老婆子,不懂得这东西能值多少钱,老板你看着给吧。” 叶孤城倒是也不着急开价,而是询问起了老太太的家庭情况。 在老太太断断续续的叙述下,叶孤城大致听明白。 原来这个老太太老家在苏州,年轻的时候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土财主,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后来到了某个特殊时期,老头子被打成反派,家里但凡是值钱的东西,都被抄了个一干二净。 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啥要欲盖弥彰,往这枚和田口含玉上做假皮了。 然后老太太就一直靠着捡垃圾,收废品为生,后来又从福利院抱回了一个孙女。 现在小孙女上了大学,急缺钱用,老太太没了办法,于是就拿着这堆东西,来金陵文玩市场碰碰运气。 第6章 空间戒指 一般老货的价钱,由两个方面决定。 一看品相,二看传承。 比如同样是嘴含玉,普通尸体嘴里含着的,就值个古玉的价钱,但你要说是老佛爷嘴里的,那可就是天价了。 从天蛇之眼反馈的信息来看,这个和田嘴含玉,肯定是个宝贝,价值不会低于一两百万。 由于外面做了假皮,如果不仔细看,倒是很容易将其当成假货。 叶孤城想了想说:“老人家,你这个和田玉我比较喜欢,我可以出价八万八千元跟你请货,老人家你看怎么样?” 老太太若有所思的想:八千八百元,这个价格倒也不便宜了,隔壁聚宝斋古玩店的老掌柜,非说这个和田玉是假的,连八十元都不值,咦,等等,八万八千元,我该不会是听错了吧? 老太太一时半会以为自己听错了,本来八千八百元已经是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可是这个年轻人,却要出八万八千元,是不是在糊弄她这个老婆子,拿自己寻开心? 老太太试探的问:“真的是八万八千元吗?年轻人你确定不是在骗我?” 王云峰有点沉不住气,忙把叶孤城拉到一边,压着声音说道:“喂,你这个呆子,是不是脑子抽风了?一件假货,假的不能再假,你居然开价八万多元,是钱多得没地方花了吗?” 叶孤城白了他一眼:“放心,我自有分寸,不会乱来的。” 随即叶孤城就对老太太说:“怎么样,我开出的价格,老人家你还满意吗?” 老太太犹豫了一下说:“老板要不这样,你再加两千元,凑个整,我就把东西卖给你,还有这些个袁大头,也一并送给你了。” 叶孤城微笑着说:“行,没问题,你稍等,我这就给你取钱去。” 叶孤城走出门店,去了附近的一家银行取款机,取了二十万元现金。 原本叶孤城是想通过手机转账给老太太,那样会方便很多,但是当他看到老太太手里攥着的一个古板的诺基亚按键手机的时候,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再说古玩这一行,很多时候都必须要用现金交易,一来是为了合理避税,二来是因为从对公账户提取现金太麻烦,所以叶孤城就多取了十一万元,留着备用。 他这个小本买卖的二手古玩店,一个月的流水也就十来万。 随即叶孤城回到自己的门店,将这九万元交到了老太太手上。 老太太用手指沾了一点唾沫数了起来,叶孤城倒也不催促,耐心的在一边等着。 如此过了几分钟,老太太小心翼翼的把钱装进包袱里,然后颤颤巍巍的走了。 看到王云峰怀疑的眼神,叶孤城淡淡一笑,也不多做解释,而是取了一把刀子,当着王云峰的面,用力刮开了和田玉表面的假皮。 只见假皮之下,赫然是白皙细腻的羊脂白玉,在灯光下显出柔和的光泽。 果然是顶级的新疆和田玉籽料! 要知道在古代,顶级的新疆和田玉,可是统治阶级独有的产物,普通百姓根本不会拥有,一玉可值千金! 王云峰瞪大了眼睛:“卧槽,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叶孤城挑了挑眉,有点装逼的说:“直觉,你可千万别出去瞎嚷嚷,万一传出去了,别人会说我是奸商的。” 王云峰点点头:“那是当然,财不露白,这种事情,我怎么会到处乱讲?” 叶孤城又取了一万元,对他说:“这一万元给你,拿去随便花,以后就跟着我做事吧,我每个月给你开一万元的工资,咱们这对卧龙凤雏,只要不死终会出头。” 王云峰听了大笑,倒是没有客气,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我先出去办点事,晚上一起喝酒,好好庆祝一下。” 说完话,王云峰就离开了古玩店。 叶孤城坐到太师椅上,盘玩着自己刚收的和田嘴含玉,爱不释手。 在天蛇之眼的近距离注视下,他突然发现,这枚和田玉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东西。 但是自己却没办法取出来。 叶孤城挠着自己的脑袋想了半天,只好把美女蛇叫出来:“彩鳞,请你帮我一个忙,用你的神通,替我将这里面的东西给取出来。” 彩鳞倒也不废话,张开血盆大口,将嘴含玉吞入腹中,过了一会儿,又张开嘴,从嘴里吐出了一枚古朴的黑色戒指。 叶孤城看得一脸懵:“美女你这是在干什么,我的东西哪去了?” 彩鳞有些委屈的说:“我之前不是都跟你说了嘛!我是妖精,遇到有灵气的东西,就会自动吸收,你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又给忘啦?” 叶孤城一听,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好吧好吧,是他一时疏忽了,不能全怪彩鳞,毕竟人家只是一只妖精,还是一只女妖精,叶孤城不想责怪她,是男人就要大度一点。 叶孤城从地上捡起那枚黑色戒指,发现戒指上面有着一龙一凤的造型,古朴飘逸,其中更是有着古老的气息弥漫,居然连天蛇之眼也看不透。 奇了怪了,这枚戒指,究竟是什么来头? 叶孤城也没多想,直接将戒指戴在了自己的中指上,结果刚一戴上,戒指就迅速收缩,像是孙猴子的紧箍咒一样,深深地嵌入皮肉。 叶孤城马上疼得额头冒汗,想要将戒指给取下来,但手指上的戒指却纹丝不动。 很快叶孤城的手指就被勒出了一圈深深地血痕,指肚周围鲜血直冒。 随即手指上面的鲜血,向一龙一凤的嘴里流去,犹如斐济杯一样强大的吸力,差点抽干了叶孤城半只手掌的血。 好在这样的情况只持续了十秒不到。 等到一龙一凤停止了吸血后,它们的身体也在此时变得鲜红欲滴,仿佛是具有了生命一样。 叶孤城看得目瞪口呆,脑子一阵乱哄哄的。 这时彩鳞突然惊呼道:“我的小主人,你这回可是捡到了一个大宝贝!” 叶孤城忙问:“什么宝贝?” 彩鳞解释道:“这是一枚神级空间戒指,传说是数百万年前,一位仙帝遗留在人间的宝物,据说这枚戒指里面有着一方小世界,可以容纳世间万物,据说还能穿梭时空,只不过,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听完彩鳞的解释,叶孤城还是一愣一愣的:“仙帝?什么仙帝?很厉害吗?” 彩鳞傲娇的说:“废话,仙帝可是修真的最高境界,据我所知,自从上一位仙帝之后,这个世界就再也无人能达到那个境界了,哦对了,这件事我还是听一位修真界的前辈说的,不过后来它被你们人类打捞上岸,当食物给吃了。” 第7章 仗义出手 这事儿有点玄乎,不过既然彩鳞都这么说了,他也没理由不信。 因为彩鳞是不会骗他的。 于是叶孤城心念一动,就将旁边书架上的一本书吸了进去,然后隔了一会儿,又将这本书送出来,只见这本书完好无损,没有一丝破损的痕迹,还能正常使用。 这下叶孤城彻底相信了彩鳞的话,这玩意儿确实是个宝贝。 原本他还在发愁,如何将那艘沉船里边的金条弄上岸,请外人打捞是绝对不行的。 因为本来那个渔场就不是自己的,若走漏了风声,自己一毛钱都捞不着。 就算是自己的,恐怕有关部门也会眼红,说这是文物,要充公。 总之他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是不要去想着跟官家讲什么道理了,偷偷摸摸的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于是叶孤城又去了一趟渔场,穿着潜水服到了水底,将剩下的木箱子装到了自己的戒指空间。 这些黄金足够让他下半辈子吃喝不愁了! 这一来二去,眼看着天就快黑了,叶孤城又去了一趟百货超市,大手一挥买了几条软中华,平时他是舍不得抽这么好的烟,但是现在有了钱,他倒是不怎么心疼了。 看着超市里边没什么人,叶孤城突然动了一个歪心思,于是他走到熟食区,利用空间戒指,顺走了几包酒鬼花生,泡椒凤爪和火鸡味锅巴之类的小吃。 太贵的东西他不敢拿,生怕被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现。 然后离开了超市,打电话联系王云峰,约他去金陵夫子庙的大排档吃烧烤。 夫子庙的夜市十分热闹,人来人往,透着一股烟火气。 一个露天的烧烤摊,叶孤城和王云峰两人,烤了很多羊肉串,又要了一些凉菜,然后喝着啤酒撸串,这样的生活简直爽呆呆,给个天上的神仙都不换。 只见王云峰抓起一把烤串就往嘴里塞。 叶孤城也不客气的抓起羊肉串,大快朵颐。 两人很快就吃得满嘴流油,觉得不过瘾,于是又脱了衣服,光着膀子大口撸串。 王云峰一边吃,一边口中含混不清的说:“你这狗日的,一定是买彩票中了大奖了,居然舍得这么破费,请我撸串,八百年见不到一回。” 叶孤城听了也不气恼,嘿嘿的笑道:“算命的说了,我叶孤城有着帝王之相,日后必将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享受不尽,看来那个算命的道士没有骗我。” 王云峰不屑的道:“吹吧,你就可劲儿的吹吧。你他娘的打小就孤儿一个,要不是狗火旺,赶上了老家拆迁,拿到了几百万的拆迁款,不然你小子到现在也还是个穷光蛋。” 叶孤城更加不屑道:“说的你自己好像不是孤儿一样,大家彼此彼此,谁也别嫌弃谁,哈哈哈!” 两人说着就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烧烤摊对面不远处,传来了一阵骚乱,叶孤城举目望去,就看到五六个描龙画凤的江湖混混,将一个看着十七八岁左右的少女,逼到街头的一个角落,欲行不轨。 那个少女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校服裙子,面对这些江湖混混的调戏,也是十分的害怕,声音颤抖着说:“你,你们别过来,不然我就报警了!” 说着就拿出一个红米手机,打算报警求助。 为首的一个黄毛,是这些混混的头目,这个染着黄毛的混混伸手一把夺过少女的手机,很是嚣张的说道:“报警?报警有个屁用!我在金陵混了这么多年,花了这么多钱,警察局上上下下的领导都被我收买。” “再说小妹妹你人长得这么水灵,居然用着这么垃圾的红米手机,要不你陪哥一晚上,哥去给你买一个新款的苹果手机如何?” “不,我不去,你们快让开,放我走!”少女脸上全是泪,吓得瑟瑟发抖。 围观的人群倒是挺多,问题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挺身而出。 叶孤城看在眼里,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那个染着黄毛的混混叫唐小龙,外号刀哥,他是认识的。 这个唐小龙仗着自己有金陵黑社会大佬撑腰,那可真是一个无恶不作,在金陵古玩街收保护费,放高利贷,强抢民女什么的更是不在话下。 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叶孤城,被这厮敲诈了好几次。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每次叶孤城都选择忍气吞声。 不过今天正好遇上了,他可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家伙。 于是叶孤城心中默念一句,将这几个江湖混混的衣服全部吸进了戒指空间。 然后现场就发生了非常辣眼睛的一幕:只见这些混混浑身光溜溜的,一丝不挂,目光惊恐的看着同伴。 “李白,你衣服哪去了?” “卧槽,猴子你的衣服也不见了!” 随即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也是爆发出了一阵哄笑声,然后纷纷拿出手机,对着他们拍照和录像。 至于那个黄毛就更惨了。 叶孤城直接没收了他的作案工具。 唐小龙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身下,本该是英姿勃发的地方,但是现在却只剩下了一个空荡荡的鸟窝。 “我的小鸟去哪了?” 唐小龙急切的翻找着自己的鸟窝,但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自己的小鸟,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鸟窝。 “怎么回事,我的小鸟去哪了?” “还有我的鸟蛋怎么也不见了?” 再说少女,此刻她也是一脸的懵逼,因为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黄毛的小鸟和鸟蛋会突然消失了。 “我的小鸟呢?我的鸟蛋呢?到底去哪了?” 唐小龙气急败坏,认为这一定是这个臭丫头搞的鬼,让自己不能再行人道。 于是他抬起巴掌,狠狠地对着少女扇过去。 但是在即将落下的时候,被叶孤城死死地抓住,任凭他如何用力,手掌也是动弹不了分毫。 “卧槽,你tm的是哪里冒出来的叼毛?想找死是不是!赶紧给我松开!” 面对唐小龙的大声斥责,叶孤城也是不多说废话,直接抬脚踹过去,将他踹飞好几米远。 只听得一声轻微的响声,他的大腿肋骨已经骨裂了。 其余的几个小混混看到这一幕,早就吓得亡魂皆冒,知道这人不是好惹的主,根本不敢上前挑衅。 躺在地上的黄毛疼得一阵哀嚎:“你这家伙是混哪里的,是爷们儿就留下姓名,我们不死不休!” 叶孤城轻蔑的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白云城主叶孤城,你若不服气,随时可以到古玩街找我!” 然后这些个混混就脚底抹油的撒腿跑路了。 叶孤城倒是也懒得管他们,走过去对那个被欺负的少女说:“小妹妹你没事吧?你的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第8章 逛夜市 少女擦了擦眼泪,说自己没有家。 她只想在这个夜市,捡点瓶瓶罐罐之类的废品拿去换钱,但却是被刚才的那些江湖混混给盯上了。 在叶孤城的一番询问之下才明白。 原来这个少女名叫千仞雪。 目前是金陵大学艺术系的一名学生。 她也是个孤儿,被一个好心的老太太从福利院抱走,然后就从小一直跟着那位老太太生活。 由于家境贫寒,所以除了勤工俭学之外,她隔三差五还会过来捡一下废品。 叶孤城心中不由咯噔一下,心想这个少女,该不会就是那个老太太在福利院领养的小孙女吧? 这这这他妈的也太巧了吧! 这世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到底是金陵太小,还是缘分让他们相遇在乱世以外? 这时王云峰走了过来,跟他一使眼色。 随即叶孤城就对着少女道:“我们烤了很多烧烤,两个人吃不完,你肚子饿不饿?将就着吃一点吧。” 听到有吃的,千仞雪下意识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俏丽的小脸很快露出跟彩鳞一样的表情。 果然女人都是天生的吃货,不分人和妖。 叶孤城笑了笑,将她拉到折叠桌前,叫她坐下,然后招呼大排档老板,又烤了一些烤串。 别说这个少女,看着身材娇小,但是胃口一点也不小,才一会儿的功夫,几大盘烤串就吃了个精光,凉菜也是一盘不剩,比他们两个加起来,吃得还要多,像是八辈子没吃过一顿饱饭一样。 叶孤城和王云峰面面相觑,那叫一个叹为观止。 两人心中不由得出现一个大大的服字。 然后过了一个多小时,叶孤城跑去结账,居然花了三千多元! 好在叶孤城现在也不怎么缺钱,所以他并不计较这些。 三个人吃饱喝足后,王云峰说自己还有事,先行告辞。 叶孤城倒是不着急回去,于是就带着千仞雪在金陵夫子庙闲逛了起来,顺便消消食。 夫子庙附近有很多人在摆摊,摊位上的古玩真假参半,当然也是捡漏的好去处,相当于京都的潘家园,津门的沈阳道,至于能不能捡到漏,那就得看自己个人的本事了。 叶孤城平时不怎么来夫子庙这边溜达,主要是自己本钱太小,即使遇到宝贝,多半也给不起摊主想要的价格。 至于你想用几百元,几千元捡到几十万,几百万的大漏,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样的概率简直比买彩票中一等奖还要小。 叶孤城很有自知之明,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所以从来不去凑这些热闹。 这时叶孤城已经走到了赌石区,这边遍地都是赌石摊子,到处都是赌石购石的客人。 “哎,我今天真是倒霉透顶了,连解了四块赌石,一个也没解出翡翠来,这个月的退休工资都快输光了。” 叶孤城举目一望,竟然看到了那个渔场老板,原来他也喜欢赌石,只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 原来这个老头花了一万五千多元,买了四块赌石, 信心满满的解开,可惜全部都解垮了。 围观看热闹的人嘴里,自然不可能说出什么安慰的话来,他们看别人赌石,本来就是想图个乐子,看别人解垮了倒霉,心里偷着乐。 国人的天性就是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老头经不住众人的嘲笑,只好唉声叹气的走人。 叶孤城看着就觉得好笑,心想赌石哪有这么简单,行话‘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有多少赌石世家能够流传三代的? 再说从缅甸运过来的石头,早就被精明的老缅筛选过一遍,剩下一堆垃圾石头,让别人接盘,能赢就有鬼了。 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向着摊位上的那一堆赌石扫过去,发现这一堆赌石当中,只有七八块赌石里边,能解出玉石来。 当然其中最好的一块赌石,里面竟然是满绿翡翠,虽然种达不到玻璃种,但高冰却是有的,估计是高冰种帝王绿这个样子。 叶孤城此刻正在抽烟,没打算过去,担心烟味飘散开来,影响到了旁边的客人,少不了一顿白眼。 于是叶孤城将千仞雪拉过来,指着那堆赌石说:“你去帮我把那块赌石买下来,就那块黄皮壳子的,记住要跟老板讨价还价,不管老板开出多么离谱的价格,总之超过10万元就不要了。” 千仞雪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啊好啊,大哥哥你请我吃了这么多烤串儿,我肯定要找机会报答你的。” 叶孤城摸着她的小脑袋,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小妹妹你快去吧,我这张银行卡的密码是六个零。” 然后千仞雪就一蹦一跳的挤进人堆里买石头去了。 “老板,请问你这些石头怎么卖的啊?” 赌石摊的老板是一个油腻胖子,看到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要买自己的赌石,马上眼珠一转,想着好好宰她一笔。 “嘿嘿,小妹妹你可算找对人了,我这里的每一块赌石可都是上乘的玉石,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若你能够从中解出一个满绿翡翠出来,那可就发财了。” 千仞雪嘟着嘴说:“真的假的?” 油腻胖子忙说:“当然是真的了!我一个大男人,骗你一个小姑娘干什么?” 千仞雪先是假装挑选了一下子,然后指着那块黄皮壳的赌石说:“大叔叔我想买这块赌石,10万元以内有没有的谈啊?” “我去!” 听到千仞雪的这一番话,叶孤城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 买东西有这么谈价格的吗?不是应该先让老板报出价格,然后再慢慢的讨价还价吗? 这个小姑娘果然还是太嫩了。 叶孤城不由地脸皮一阵抽搐。 赌石摊老板也是一愣,只见他十分痛心疾首的说:哎呀,你这个小姑娘砍价可真狠,这块赌石可是我花了几十万元买来的,不过既然你要买,我也不能向你乱要价,干脆就10万元成交吧。” 千仞雪二话不说,掏出叶孤城给她的银行卡,在赌石老板的pos机上刷卡支付了10万元。 “哎,今天可让你这个小妹妹捡了一个大便宜,哥哥我都亏死了。” 虽然嘴上这样说,其实赌石摊老板的心里,早就高兴麻了。 因为这块没开过窗的赌石,由于表现太差,进价连一万元都不到,转手就翻了十倍卖出,真叫一个血赚! 第9章 捡漏 “大哥哥,你要的赌石,我帮你买回来了,只花了十万元,怎么样,我厉害吧?” 看着千仞雪欢呼雀跃的样子,叶孤城也不好再说她什么了。 在赌石摊的边上,有一台小型解石机,这种规格的机器只能拿来解30公斤以下的赌石,太大的就没办法了。 这块黄皮壳子的赌石,叶孤城用手掂量了一下,大约重有十六七公斤的样子。 于是他将赌石交给解石工人,吩咐他们切开。 只见有两名解石工人。 一个工人负责解石,另一个工人负责往石头上浇水。 因为赌石切割时会产生剧烈的高温,如果不进行降温的话,石头里边就会开裂。 而赌石一旦出了大片的裂,赢也会变成输。 很快解石机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 等到赌石切开一角后,解石工人拿着五指粗的水管,给石头浇水降温。 只见这块赌石的边角,出现了一抹鲜艳夺目的绿色,看着苍翠欲滴的样子。 围观群众见状不由得惊呼起来:“快看,出绿了!” 很快就有人出言打击:“呵呵,别激动的太早,没准是一层贴皮的假绿,我才不信他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叶孤城听在耳边,却也没将这些人的话放在心上,而是吩咐解石工人继续切。 如此过了大约五分钟,整块赌石已经完全解开。 里边全是满绿的翡翠,种也是到了高冰种,只比玻璃种差一点点。 “居然是帝王绿!大家快来看呐,这里解出了高冰种的帝王绿翡翠!” 人群之中顿时炸开了锅。 无数人被吸引过来,一个个的摩拳擦掌,眼里边全是羡慕嫉妒恨。 叶孤城倒是没觉得什么,一脸平静地挥挥手,示意人们安静下来。 “我出500万,这位先生,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吉茂珠宝行!” “齐老板你这就不厚道啦,一天到晚的净想着花小钱捡漏,这天底下哪有那么多漏可捡?我出600万,卖给我!” “700万!” “800万!” “1000万!” ...... 只是短短几个呼吸之间,价格就冲到了一千万,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由于裂纹有点多,手镯位不多,所以一千万并不少。 人群也瞬间安静下来。 这时走过来一个气质儒雅的贵公子,这个公子身边还跟着两名一米九几的贴身保镖,看他们的举止,就知道肯定是退伍军人出身了。 只见他走上前来,心平气和的对叶孤城说:“这位先生你好,我叫王心怡,初次见面,希望你能将这块帝王绿高冰种翡翠出让给我。” 一千万?这个价格倒是勉强凑合,自己不算太吃亏。 叶孤城一下子回过神来。 “当然没问题了,只要价格合理,我有什么理由拒绝你呢?” 随即叶孤城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报给了对方。 只一会儿的工夫,那一千万就打到了他的账户上。 叶孤城看着银行短信提示,高兴的嘿嘿大笑。 王心怡抱拳称谢:“我因有要事在身,今天就向你告辞了,这是我的名片,若你日后解出了什么好的翡翠,随时可以联系我,价格方面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叶孤城马上接过名片。 “好的好的,如果我真的解出来极品翡翠,一定第一个找你出手。”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便各自离开,因为本身都还不熟悉,也没啥可聊的。 离开了赌石摊子,叶孤城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打开自己的手机,看着手机上面的短信提示。 自己的存款目前已经有了一千多万,若是放在以前,是自己想都不敢想的。 这才短短几天时间,他就赚了这么多钱,感觉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原来发财也没他想象的那么难嘛! 叶孤城去了附近的一家银行,在银行的取款机那又取了一百万,并拿出十万元给千仞雪。 叶孤城微笑着对她说。 “小妹妹,这10万元你先拿着,江湖规矩,见者有份,是你帮我买下那块赌石,才让我解出了帝王绿翡翠,我可不能亏待了你。” 谁知道千仞雪当即一摇头,嘟着嘴说:“不行不行,大哥哥我不能要你的钱,奶奶从小就教育我,不许贪别人的小便宜,一分一毫都必须靠自己的双手去挣。” 叶孤城听着这话,觉得这个小女生很有趣儿。 于是他对千仞雪说:“好吧好吧,那我就先送你回去,等什么时候有空了,我们在一起玩。” 叶孤城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叮嘱出租车司机,一定要安全地将千仞雪送回金陵大学,并支付给了司机三倍的车费。 然后叶孤城就继续去逛古玩市场去了,反正回去早了也没事干。 古玩行当,大致可分为陶瓷,字画,玉石,杂项。 叶孤城平时对字画比较感兴趣,一直想在金陵文玩市场,淘个一两件看得过去的名家字画,无奈自己以前囊中羞涩,他根本买不起。 现在有钱了,这个朴素的愿望一定要满足! 叶孤城兜兜转转的,找到了一个专卖名人字画和钱币,青铜器的摊子。 要说这个摊子上面稀罕的宝贝可是不少,比如西王赏功币,明代的宣德香炉,成化年间的斗彩瓷,以及书画大家郑板桥先生的几张知名字画。 当然更多的还是一些小名头画家即兴临摹的画作。 看着画的富丽堂皇的,但价钱并不高,时间也多是在清末民初年间。 叶孤城很快便挑中了一张郑板桥的字画,老板开价20万元。 这个价格并不算太贵,物有所值,所以叶孤城连价都懒得还,当即就要付钱买下。 这时突然来了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大爷,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中山装,看着儒雅随和,也许是一位古玩界的老学究也说不定。 没想到老大爷一开口就是王炸:“这位小同志啊,这张字画我要了,多少钱,麻烦给我包上。” 这下子叶孤城可忍不了了,明明是自己先挑中的,这个老大爷一上来就半路截胡,明显违反了古玩这一行的规矩。 叶孤城顺了一下胸中的气,对着老大爷说:“这位老先生,东西是我先看中的,请你遵守这个行业规矩。” 第10章 不胜人生一场醉 老大爷听着这话,倒是也不生气,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淡淡的说:“你是做古玩生意的?” 叶孤城不假思索的点头道:“是啊,怎么了?” 老大爷问:“专攻哪项?” 叶孤城有点装逼的说:“都略懂。” 老大爷一听这话,当即就皱起了眉头:“你这家伙,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听说你刚才解出了一块帝王绿,我且问你,是本事还是运气?” 叶孤城犹豫了一下说:“应该算是本事吧。” 他传承了美女蛇的异能,能够用天蛇之眼透视,赌石对于他来说,自然也就不能说是运气成分了。 当着老人家的面,他不能撒谎。 看着叶孤城一脸真诚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假话,老大爷便不再固执,口气也缓和了许多:“好吧好吧,按照古玩行业的规矩,老夫让你一回,你现在可有空闲,能否去老夫家里做客,今晚上咱们也别睡了,好好的聊聊天。” 叶孤城笑道:“去就去!” 老大爷点点头,然后打电话联系了一下自己的专车司机,大约过了一两分钟,一辆黑色的红旗轿车停到两人面前。 司机恭恭敬敬的对着老大爷说:“祁老,请上车。” 两人坐上汽车,没想到汽车直接朝着金陵大学开去。 到了金大门口,保安一看到汽车车牌号,马上放行。 穿过校区,不一会儿工夫,汽车在一处宅院门口停下,老大爷在前面带路,叶孤城紧跟其后。 客厅非常大,装修的古色古香,清一色的老楠木家具,博古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古玩瓷器,价值不菲。 墙壁四周挂着很多郑板桥的画作,看得出来老大爷很喜欢郑板桥,当然他也喜欢。 老大爷从自己的保险柜里取了两瓶特供酒,又整了几盘凉菜,两人一边吃喝,一边聊天。 这两个人几杯特供酒下肚,随即话匣子就打开了。 老大爷道:“鄙人姓祁,略懂一些书画杂项类,金陵古玩界的同行们,尊称我一声祁老。” 听着老大爷的自我介绍,叶孤城倒是想了起来:原来这个祁老,是金大的名誉教授,专攻书画杂项,对瓷器和玉石也颇有研究,多次上过电视鉴宝栏目,有一些还是国家级栏目。 这下还让叶孤城有点难为情了,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说些什么才好。 他转头看向书桌,突然有了主意。 于是他站起来,走到书桌前,摊开一张白纸,用笔写下几个大字。 笔锋犀利,力透纸背,如苍龙吸水,一气呵成。 只见‘难得糊涂’四个字跃然于纸上,铁画银钩,潇洒斐然。 祁老看完之后,不由得愣住,沉默了好半天,没有开口说话。 都说字如其人,如此锋芒毕露的字,只有胸怀坦荡,无畏无惧之人,才能写得这般传神,至少自己是做不到的。 再说叶孤城,他从小父母双亡,一直过着人不如狗的日子,原本想着大学毕业后混个编制,结果去面试的时候却出了车祸。 好不容易盼到老家拆迁,可是自己的两个叔叔,却不惜跟他撕破脸皮,将他告上法庭,只为了争夺那笔拆迁款。 体会到了人情冷暖的叶孤城,从此便心灰意冷,不再相信任何人。 也许是这些年被压抑了太久,叶孤城难免会有些冲动,但是这份心境,却是一般人比不了的。 而此刻的祁老,也对这个年轻人打心眼里佩服起来。 没多久,两瓶好酒便被喝得一干二净,叶孤城盯着空酒瓶,意犹未尽的说:“祁老,这酒真好喝,还有没有啊,再给我整两瓶过过瘾。” 祁老有点难为情的说:“不好意思了,这样的专供酒我只有两瓶,还是前些年去京都电视台录节目的时候,电视台的领导送的。” 叶孤城听着这话,不由觉得有些扫兴,心想每天都能喝到专供酒的,都是些什么人? 这一晚上,两人聊了很多,具体说了些啥,叶孤城自己也忘了。 只知道回去的路上,因为喝醉了酒,不但摔了好几跤,还重重地撞到了马路旁边的电线杆子上。 不过由于伐毛洗髓的缘故,使得叶孤城的身体变得无比强悍,他自己倒是没什么事,但那根电线杆子却‘轰’的一下倒塌。 最后彩鳞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就操控着他的身体,回到了古玩店。 第二天早晨醒来,叶孤城看着自己乱糟糟的门店,想着找人来装修一下,换个新气象,正好自己现在手里有了点小钱,要是不花,放在银行存着也没用。 他叶孤城可不是一个守财奴。 于是叶孤城给王云峰打去了一个电话,让他去外面找个靠谱点的装修公司,钱不是问题,关键要把活儿给做好,坚决不许偷工减料。 你还别说,这有钱人的待遇就是不一样。 原本谈好了3万元的装修费,叶孤城又加了2万元。 结果装修师傅马上就来了,只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装修完毕。 然后两人坐下来喝茶聊天。 王云峰好奇的问:“我昨天听人说,你在一个赌石摊子解出了帝王绿,赚了整整一千万,有没有这回事?” 叶孤城点头,漫不经心的说:“是啊,一时走了狗屎运而已,我也没想到会一下子赚这么多钱。” 王云峰白了他一眼,不屑的说:“撒谎,我发现你小子,最近就跟他妈的开了挂一样,干啥都疯狂赚钱,是不是有神仙在帮你?” 叶孤城心中不由哆嗦一下,心想你看人真准,这样都被你给猜到了,你该不会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吧? 不过他嘴上还是说:“哪有这回事?你他娘的少在那瞎猜,建国之后不允许成精,你不知道啊!” 王云峰嘿嘿的笑道:“我就试探一下你,看看你到底有没有在骗我。” 这时古玩店里边来了一位客人,还是一位身怀六甲的孕妇,她挺着一个大肚子,走起路来都颤颤巍巍的,说是想买一个翡翠镯子。 叶孤城连忙迎上去,忙着招呼客人去了。 等到客人买好了镯子,这时外面却突然下起了大雨,看这雨势,估计一时半会儿根本不会停。 而这个孕妇也很着急,因为走的匆忙,出门没有带伞,更何况自己还怀有身孕,总不可能就这样淋着雨走出去。 于是孕妇就给自己的男人打去电话,没想到男人却推脱自己正在开会,没时间来接她。 然后这个孕妇就在店里捂着脸低声啜泣起来。 叶孤城看着她这个样子,于心不忍:“这位女士你先别哭了,你家住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说着就去对面的停车场,把自己的马自达开了过来,请孕妇上车。 第11章 你真的不想活啦? 原来这个孕妇名叫王语嫣,是金大的老师。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汽车开到了金大。 由于昨天叶孤城甩了保安两包软中华,所以这次门口的老大爷特别客气,也不问他来做什么,直接放行。 叶孤城匆匆的跟老大爷打了一个招呼,直接一脚油门踩下去,冲进了校区。 叶孤城一边开着车,一边对着王语嫣道:“这位美女,请问你要在哪下车?” 王语嫣轻声细语的道:“麻烦你将车开到教师宿舍楼下,多少钱,我付给你。” 叶孤城低头看了一眼车上的码表:“56元,你给50元就好了。” 其实叶孤城卡里还躺着一千多万,这点车费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可蚊子再小也是肉啊!他可不会白白做好事。 王语嫣点点头,然后就从自己的手提包里面,拿出一张50元的钞票递给他。 穿过教学区的时候,叶孤城突然发现前面一栋教学楼下,围了好多学生,然后旁边还停着几辆警车和消防车,几个消防队员正在往地上铺救生垫。 一个领导模样的人,用大喇叭朝着楼上喊话:“这位女同学,请你不要冲动,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们学校领导协商,我们一定会积极为你解决,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啊!” 同时两三个消防员,在警察的配合下,悄悄地潜入了教学楼。 见到这般场面,叶孤城也是好奇的拉开车门下车,向教学楼上看去,这栋教学楼一共有三十多层,差不多一百米高。 普通人可能就看得到一个模糊的黑点,但叶孤城在天蛇之眼的加持下,倒是看得一清二楚:那个女学生竟然是千仞雪! 叶孤城心中一惊,心想这个小姑娘到底是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就要跳楼寻短见? 这时王语嫣也下了车,学校领导看到是她,马上放下大喇叭走过来,焦急的道:“王老师,那个叫千仞雪的女学生,是不是你班上的?你赶快劝劝她,不然事情闹大了,对学校的影响不好!” “好好好,刘主任,我马上就去劝。”王语嫣一听说是自己班上的学生,一下子就慌了神,也不管自己还怀着身孕,就要往教学楼跑。 不过却被叶孤城一把拦住:“算了,你这个样子,就别去瞎折腾了,当心动了胎气,还是让我去吧。” 刘主任皱了一下眉头,大声道:“你是谁?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谁允许你一个陌生人进来的?这个孙大爷,真是越来越老糊涂了。” 叶孤城没有说话,身形一动,便是瞬间冲进了教学楼,那如同鬼魅一般的速度,让得在场之人眼前一花,根本没看清楚这个人的动作。 教学楼顶的天台上,千仞雪孤零零的蜷缩在围墙边上,通向天台的铁门已经被她锁死,一两个消防员正在用电钻撬门,打算强行破门而入,营救这个想要轻生的女学生。 不过这可难不倒叶孤城,他选择从下面一层的窗户爬上去,没费多少功夫就爬到了顶楼。 这样的操作,直接惊呆了千仞雪:“大哥哥,怎么是你?” 叶孤城笑笑,点了一根烟问她:“说吧,你遇到啥不开心的事了?要用跳楼这么悲壮的方式发泄情绪?” 千仞雪身躯一震,像是想起了什么痛苦的事情,于是伸手捂着耳朵:“大哥哥你走,我不要你管!” 她也不想就这么一走了之,她从小被那位好心的奶奶抚养长大,虽然没给她太多荣华富贵,却也给了她一份亲情,让她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但现实却是她一直在被同学欺负。 有人污蔑她在外面陪酒,向她身上泼脏水。 有人骂她是孤儿,跟着一个糟老太婆捡垃圾为生。 说她是狐狸精,专门勾男人的魂。 甚至还找了一些江湖混混,变本加厉的报复她。 她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她好想快点结束这一切。 叶孤城心中郁闷,因为他实在是猜不透这个小姑娘的心思。 此时雨越下越大,叶孤城刚买的一身西装,也被雨水完全淋湿,手指的香烟也熄灭了。 而千仞雪披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用力擦了擦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自己的泪水,然后从贴身裙兜的里边,掏出了一张银行卡:“大哥哥,我的这张卡里有一千多元,是我平生打零工,省吃俭用存下来的,请你帮我转交给老奶奶。” 但是叶孤城却并没打算去接,只见他撇了一下嘴说:“抱歉,这个忙我帮不了,也不想帮,若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当然如果你一心求死,那我也不拦着你。” 他并不是什么圣母,尊重别人选择,拒绝同情心泛滥,因为好人一般是不长命的。 “好了,我知道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 千仞雪转过头,向下面看去,楼下是黑压压的人群,并有好事者看热闹不嫌事大,竟然拿着手机拍照录像,嘴里念叨着让她赶紧跳。 “喂喂,那个谁,你倒是跳啊!站在那给谁看呐!” “要跳就快跳!别耽误大家的时间,这么多人淋着雨,搞感冒了你负得起责任嘛!” 好些个女学生聚在一起起哄,偏偏她们还是千仞雪的同班同学,这些女生或是双手插兜满脸不屑,或是面露嬉笑无动于衷,在那有说有笑,巴不得千仞雪马上跳下来。 甚至还有一个留着高马尾的女生,眼神透着令人不寒而栗的狠毒。 王语嫣瞪着眼对着她们说:“你们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待会儿罚你们去我办公室写检讨?” 在班主任王语嫣的呵斥下,她们才不情不愿的闭上嘴。 只是这些话,全都被千仞雪听得清清楚楚。 她看着那个留着高马尾的女学生,昨晚她遭遇的那个染着黄毛的混混,就是这个女生的堂哥。 而大哥哥能救她一次,但却救不了她一世。 所以。 既然自己注定逃不过这一劫,何不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 想到这里,千仞雪俏丽的小脸上忽然露出一抹释然的笑容。 这时她的眉心处,突然显出一抹玫瑰色的印记。 不过那个印记只是在一秒之中就融入了皮肤之中。 这时楼道外面的消防员,已经破开了铁门,直接朝着千仞雪冲去,要将她从围墙边上拽下来。 千仞雪瞥了叶孤城一眼,心一横,快步绕到天台的另一边,然后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得那两名消防员直接愣在了原地。 叶孤城也是没想到,这个姑娘居然真的敢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 脑海中的美女蛇道:“快!小主人,你快拦住她,千万不能让她死!” 听到彩鳞的声音,叶孤城没迟疑,扔掉烟头,也跟着跳了下去。 第12章 门店被砸 按说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肯定死翘翘了。 这可是三十多层的教学楼,一百米的高度,人摔下来就成了一坨肉酱。 根本就不会有生还的可能。 千仞雪双眸紧闭,等着那剧烈的痛感袭遍全身,然后在大约一两秒钟之内,彻底失去意识,随即宣告死亡。 可是她足足等了一分多钟,也没感觉到痛,反而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是错觉吗? 千仞雪大着胆子睁开眼,却发现自己还好好的,被大哥哥以公主抱的姿势,抱在怀里。 咦?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大哥哥难道是超人吗? 是上天派来拯救自己的吗? 千仞雪眨巴着自己水灵灵的大眼睛,有点犯迷糊。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雨已经停了,雨过天晴,一缕柔和的阳光穿过云层,照在她的脸上。 她突然发现,眼前的这个大哥哥,竟然是那么的帅! 就像漆黑中的萤火虫,那么的鲜明,那么的出众! 随后赶过来的学生和老师,校领导。包括警察和消防员,也是惊得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这这这太他妈的离谱了! 太毁三观了! 两个人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居然一点事情也没有。 世界上还有这样离谱的事情吗? 事实上,在叶孤城跳下去的那一瞬间,他借助了美女蛇的异能,使出一招空间挪位,将自己的位置与千仞雪的位置进行调换。 这样子他就可以抢先一步落地,然后在落地之后,稳稳当当的接住了千仞雪。 “大哥哥...”千仞雪口中喃喃的道。 没等叶孤城开口。 这时刘主任急匆匆的走了过来,一把抓住了叶孤城的手说:“哎呀,这次可是多亏了你啊!及时救下了这个迷途少女,没有将事态恶化,最重要的是保住了我们学校的名声,要不然这件事情传了出去,影响该有多恶劣啊!” “我代表学校,奖励你一千元的感谢金,想要锦旗的话,我也可以帮忙安排一下。” 叶孤城翻着两只白眼,没理会这个家伙,一言不发的将千仞雪抱到了自己汽车的副驾驶上,开车扬长而去,离开了金大。 叶孤城转头一瞧,发现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但是双手还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衣服。 叶孤城忙问美女蛇:“美女,美女,你快说说,你刚才为什么要让我救她?” 彩鳞迟疑了一下说:“这个美的冒泡的姑娘,身体里应该也有一个远古大妖存在,而且实力相当不弱。” 叶孤城奇道:“真的假的?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彩鳞点点头:“当然是真的啦!只不过她体内的那个妖精,应该是被某种禁制给封印起来了,所以暂时性的陷入了沉睡,一旦它苏醒过来,那就不得了了,恐怕连我也不是它的对手。” “如果它能为你所用,可能整个华夏你都找不出来几个对手,无论你到哪儿都能横着走。” 叶孤城一听高兴的嘿嘿大笑。 心想这事儿也太玄乎了。 偏偏还都被自己给碰上了。 好吧好吧,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 叶孤城收住傻笑,和千仞雪一起回到了古玩街的门店。 然后叶孤城就看到自己的门店里里外外,围了好些个人,门店外面的玻璃也被砸了个稀巴烂。 这可把叶孤城给心疼坏了,才装修好的店子,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到底是谁干的? 叶孤城连忙将车停好,一溜烟儿的跑过去察看。 叶孤城扒开人群,就看到一二十几个描龙画凤的混混,手里要么拿着钢管,要么拿着木棒,正在对着自己的门店疯狂打砸。 一阵噼里啪啦的打砸声传来,大半条街都听得到。 而为首的混混,居然是那个唐小龙,他那一头屎黄色的黄毛,放在人堆里实在是太扎眼了。 唐小龙一边指挥着手下打砸叶孤城的门店,一边对着王云峰拳打脚踢,口中还骂道:“臭小子,我问你,这个破店子的老板去哪了?明知道我刀哥要找他算账,该不会吓得躲起来了吧。” 王云峰嘴里冒着血沫子,狠狠地呸了一口:“滚,我他妈不知道,我盗帅纵横江湖,从来不出卖同伴,你就是将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也休想从我嘴里套出话来。” 唐小龙冷笑道:“哼,看来你小子嘴还挺硬的,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是不会开口的了,兄弟们,给我打,狠狠地打!” 然后王云峰就被这群混混围殴。 他虽然学过一些武功,但是对手太多了,还是要败下阵来,双拳难敌四手的道理。 叶孤城看着这一幕,心中不由得火气噌噌往上冒,于是走上前,对准其中一个描龙画凤的壮汉一拳猛轰过去。 只见那个彪形大汉,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 ,向后倒飞出几米远,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大声的痛呼。 紧接着叶孤城就冲进人堆,将这些江湖混混打得落花流水,缺胳膊少腿,没有一个好人,尤其是两个不长眼的家伙,居然想掏刀子暗算他。 结果被叶孤城一巴掌将他们拍成了血雾。 唐小龙很狡诈,在看到手下们残的残,死的死,马上意识到不对劲,扭头撒腿就跑。 不过很可惜,他面对的是叶孤城。 唐小龙跑着跑着,就发现自己竟然还待在原地,而叶孤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面前,然后将他整个人拎起来。 叶孤城沉声的道:“我问你,服不服气?” 唐小龙本来还想再嘴硬几句,但是看到叶孤城冰冷的眼神,马上吓破了胆:“大哥,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我们老大可是金陵的霸主,你若有胆量,何不去金陵大酒店,找他切磋?不过我估摸着你也没这个胆子。” 叶孤城本来还不想太装逼,毕竟他还是想低调一点,他可不是喜欢装逼的人。 不过既然这个黄毛混混都这么说了,他还真想见识一下。 “好好好,我倒要看看,你们老大到底有什么厉害的本事。” “别说我怕了你们,等我吃饱肚子,马上就去会会你们老大。” 叶孤城不屑于跟这些江湖混混一般见识,让他们麻溜点滚。 第13章 范德彪 最近的天气比较反常,四月份的金陵市,已经热得像是火炉。 叶孤城他们在街上找了一家面馆,就着大蒜吃面条,味道嘎嘎香。 这家面馆里边的几台电扇,已经开到了最大,但还是无法驱散热意,空气中好像弥漫着一股热浪,让得人头昏脑涨。 可叶孤城却是感觉不到一丝燥热,相反,他觉得自己浑身凉飕飕的。 毫无疑问,这当然是美女蛇的功劳。 看来修炼还是有很多好处的,至少能节约许多电费。 再说千仞雪,她居然也跟叶孤城一样,这么热的天气,居然一滴汗也没流。 只有王云峰一个人,热得满头大汗,浑身的衣服都湿透了。 叶孤城和王云峰,只吃了两碗面条,就再也吃不下了。 但是千仞雪竟然足足干了十八碗!在她旁边堆起一摞高高的空碗。 叶孤城看着有些心惊:我这是招了一个饭桶回来了?这么能吃? 三个人吃饱喝足之后,就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金陵大酒店。 这个金陵大酒店,一共有六十八层,是金陵市最高的建筑。 而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范五爷的江湖老大,据说这个范五爷有着上百亿的身家,同时也是金陵黑势力的霸主。 连号称《罪恶克星》的冯局长也不敢轻易招惹他。 当然金陵大酒店经营的都是一些灰色产业,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这里甚至有一处规模庞大的赌石场所,据说每一份赌石的价格都不低于50万元,所有的赌石加起来恐怕有上十亿元。 此时在范五爷的办公室,站着黄毛混混唐小龙,和十来个他的手下。 “五爷我真的没有骗你,那个古玩店老板武功实在太高了,只是略微一出手,就将我的一帮手下打得落花流水,尤其是李白和猴子,竟然叫他一巴掌拍成了血雾,要不是我身手略胜一筹,估计这会儿已经歇菜了。” 听着自己头号打手的汇报,范五爷眉头一皱,嘀咕道:“真的假的?那个人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千真万确啊五爷!”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让我来会会他。” 范五爷摆了一下手说。 这时他已经通过酒店楼下的监控,发现了叶孤城一行人,就让手下带他们上来。 不管这个家伙到底有什么来头,总得要试探一下再说。 于是叶孤城等人就被带到了范五爷的办公室。 这个办公室装修的非常豪华,估计得有一两千平米,摆满了名烟名酒和数不清的文玩字画,甚至还有几张虎皮。 叶孤城看了也很羡慕,心想有钱人的世界他不懂。 因为他现在还是一个穷人。 千仞雪看了范五爷一眼,马上她的脑海中就出现了一排字:范五爷,真名范德彪,此人在江湖上有着鬼见愁的称号,为人心狠手辣,且城府极深,是个非常难对付的狠角色。 当她看完了这些信息之后,心中暗暗的心惊。 不过她倒是并不害怕,万一这个范德彪敢对大哥哥不利,她就是拼了自己的性命,也要保护大哥哥。 叶孤城道:“你就是范五爷吧?是那个黄毛的老大?” 范五爷不屑道:“年轻人,饭可以乱吃,但是话不能乱讲,什么老大不老大的?我可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做的也都是正经生意,不是什么黑社会,你可不要血口喷人啊!” 叶孤城更加不屑的说:“不管你是黑社会还是良民,都跟我没关系,我来找你,主要是因为一件事。” “什么事啊?”范五爷问。 叶孤城道:“你的那些个手下,将我的门店砸了个稀巴烂,既然你是他们的老大,那么这笔装修费,我就找你要,若你不肯给,那我就只好动用武力了。” 听到这话,一旁的王云峰马上摩拳擦掌起来,原本他武功一般般,并不算太厉害,不过跟叶孤城并肩作战,他倒是多了几分胆量。 范五爷明显一愣,他倒是没想到这个人居然这么大胆,敢在自己面前撂下狠话,想他范德彪纵横江湖几十年,还从没人敢这么跟自己说话。 对手越是这样嚣张,他心里就越是忌惮。 因为只有武林高手,才有嚣张的本钱。 想到这里,范五爷眼珠一转,口气明显缓和了不少:“你看你,又急了,大家出来混不就是为了发财嘛!整天打打杀杀的有个球劲。” “我听说你昨天在金陵文玩市场,用十万元赚了一千万,看得出来你是一个赌石高手,正好我这儿也有一个赌石场所,你不妨小玩几把,赌输了算我的,赢了算你们的,如何?” 叶孤城想了想,觉得范五爷的话有那么几分道理。 毕竟他们这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如果真的打起来,他们可能并没有多少胜算。 既然现在范五爷主动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傻子才会拒绝呢! 他叶孤城可不是莽夫,智商随时在线! 于是在范五爷的带领下,他们一行人乘坐电梯来到了44楼。 这个数字乍一听好像是不怎么吉利的,不过在音阶里边,就不一样了。 看来这个范五爷,还是很有音乐细胞的。 叶孤城等人到了44楼,这层楼果然有很多赌石,品种也是五花八门的,有全赌的石头,也有开过窗的石头。 小一点的赌石只有十几二十公斤,大一点的几百公斤,甚至还有三五吨的石头。 虽然范五爷亲口承诺,赌石由他买单。 但是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喜欢占别人便宜的人。 俗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 所以他还是打算按照赌石正常的价格付钱。 叶孤城对两人道:“你们各自挑选一块自己看中的赌石,试试手气,我来买单。” 千仞雪如小鸡啄米般点头,因为她穷得卡里只剩下一千多元,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实在太难受了。 现在有了一个发财的机会,她又怎么会错过! 王云峰平时倒是有个几万元的存款,不过跟叶孤城相比,那就差得太远了。 不过既然叶孤城都这样说了,他肯定不会拒绝,谁让他有个这么大方的兄弟呢? 于是他们三个人开始分头行动,挑选赌石去了。 第14章 五彩玉石 叶孤城也不贪心,他一共只挑中了三块石头。 最大的有两三吨,最小的只有几百公斤,而这三块赌石当中,最值钱的竟然是那块几百公斤的石头。 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看过去,可以清晰地看到,这块石头的里边,居然有着五种色彩,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五彩玉石了。 这种五彩玉石,每一种色彩都价值一千万元,加起来也就是五千万元,就算它只是高冰种,远远达不到玻璃种的品质,但是卖个三五亿,应该不成问题。 这三块赌石,总共花费了一千五百万,差不多是把叶孤城的家底都给掏空了。 叶孤城付完钱,看着自己银行卡里那点可怜的零头,心中不由暗暗咋舌:难怪有人说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赌石可真是太疯狂了! 这时千仞雪和王云峰,也已经挑好了石头。 千仞雪挑了一块青皮壳子的石头,里边是冰种的天空蓝,大概有一公斤左右的样子,估计能值200万左右。 别说这个女孩子,虽然饭量贼猛,但赌石的本事也是不弱。 如果能够好好栽培一下,日后肯定也是一个一流的赌石大师。 再看王云峰,这家伙眼睛比较鸡贼,竟然挑到了一块血玉,里边全是鲜红欲滴的翡翠。 但是个头稍微小了一点,只能掏一两对玉镯,估计总价值不会超过三百万。 两个人的石头加在一起,才80万元,还不及叶孤城的一个零头。 叶孤城对他们说:“你们快点把石头拿去解了,别耽误时间。” 两人倒也是听话照做,很自觉的把自己挑中的石头,交给了解石工人。 因为千仞雪的石头最小,解石工人将石头对半切开,只花了一分钟不到就解出来了。 现场传出一声惊呼:“卧槽,大家快来看呐!这个小姑娘居然解了冰种的天空蓝翡翠!” 很快解石机旁边就围满了吃瓜群众,无比的羡慕,恨不得将这块赌石抢过来。 不过这里到处都是监控。 再加上这是江湖老大范五爷的场子,倒是没人敢这么做。 不像某些地方,不出事还好,一出事,监控全是坏的。 这时一个四十多岁,戴着金链子的暴发户走了过来,对千仞雪说:“这位小姑娘你好,我出价220万,买下你的这块冰种天空蓝翡翠,你看怎么样?” 千仞雪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了大哥哥一眼,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于是就答应了这个怪叔叔。 随即两人也是很利索的转账。 不一会儿功夫千仞雪的卡里就多出了220万,这可把她高兴坏了。 再看王云峰那边,也是不出意外的解出了血玉,有人开价250万,王云峰眼皮子都没眨一下,果断的就给卖掉了。 两个人都是满脸的笑容,乐得都快找不着北了。 千仞雪歪着自己的小脑袋:“大哥哥,接下来可就看你的咯,可别解出了废石,让别人看笑话。” 王云峰笑着说:“哈哈哈,小雪妹子说得没错,叶兄你可一定要给我们争口气啊!” 叶孤城嘟囔道:“你给我滚一边去,一天到晚净给我扯犊子,有道是神仙难断寸玉,要是我能稳赢,我他妈的不早就成世界首富啦?” 嘴上是这样说。 其实他还是想要尽可能的低调,他可不会啷个耿直,暴露了自己的透视眼异能。 叶孤城考虑了一下,决定先解那块五彩石头。 于是他主动将这块几百公斤的石头,交给了解石工人。 三五个解石工人合力,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石头抬到了解石机上。 其中一个解石工人按下电钮,解石机顿时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 其余的解石工人则是拿着碗口粗的水管,往这块赌石上面浇水,彼此配合的相当默契。 大约过去了一分多钟,这块石头已经被切开了一角,只见上面全是五彩斑斓的翡翠。 这样子的极品翡翠可是不可多得的。 因为在华夏的传统文化里边,有着“福禄寿喜财”一说,正好对应了五彩翡翠的颜色,要知道很多华夏人都很迷信,特别是老一辈人,对风水学说深信不疑,所以才想要讨一个好彩头。 所以这块五彩石刚刚解出来,马上就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这个赌石市场大约3万平方米,少说得有上千人。 这一下这个大厅的上千号人,富家公子小姐和富豪太太们,都想与叶孤城结交,毕竟这样好的五彩石头可遇不可求。 马上就有人出价:“这位先生你别解了,我出1.5亿,卖给我!” 另外一个人不甘示弱:“2亿!这块石头我要定了!” 现场很快就变的吵吵闹闹,像是菜市场一样混乱。 价格也是一路飙升,很快就有人喊到了3亿。 不过这倒还不是叶孤城的心理预期。 按照他对这块五彩石的评估,可能最理想的成交价,应该在5亿以上。 如果低于这个价钱,叶孤城打死也不会贱卖的。 于是他对解石工人说:“麻烦你们几位师傅,帮我将这块赌石好好的解出来,我待会儿给你们每个人都包一个大红包。” 叶孤城说完就用笔在石头上面画了几条斜线,让解石工人按照自己划线的地方切下去。 几个解石工人一听有红包可以拿,马上就来劲了,也顾不上休息一下,简单喝了一口水就接着解石。 范五爷看到这个家伙,运气这么好,竟然解出了这么稀有的翡翠。 而且他的另外两个同伴,也是赚了一大笔钱,直接就是气得脑壳疼。 范五爷捂着自己的胸口,一时间差点心脏病发作,旁边的女秘书很有眼色的交给了他几颗降压药。 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 在解石工人不懈的努力之下,石头已经完全解开。 里边大约有着四五十公斤的五彩翡翠,每一公斤算一千万,五亿的保底价格并不算过分。 但是架不住这些人软磨硬泡,非要一个劲的跟叶孤城讨价还价。 难怪有人说: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是抠门呢! 叶孤城也是被搞烦了,突然想起了上次买自己帝王绿石头的王公子。 于是他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那位王公子打去了电话:“喂,你好王公子,我这边解出来了一块五彩的玉石,你有没有兴趣收购?” 电话那头的王心怡,听到叶孤城解出了五彩石,兴奋的两眼发光:“叶先生,真的是这样吗,你确定没有开玩笑?” 叶孤城严肃的说:“这样重要的事情,我怎么会跟你开玩笑?我叶某人可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 “嗯,那好,请问你现在人在哪,我马上就过来找你!”王心怡问。 叶孤城不紧不慢的说:“哦,我在金陵大酒店这边,竞争的人很多,你最好快一点过来,晚了,可能玉石就被别人抢走了。” 王心怡:“放心,鄙人这就过来!” 第15章 天价赌石 大约过去十五六分钟的样子,王心怡姗姗来迟。 随行还有三五个贴身保镖,以及一名女性助理。 王心怡上前一步,礼貌的跟叶孤城握了一下手说:“叶先生,听说你解出来了一块五彩玉石,所以鄙人特意赶过来开开眼界。” 叶孤城奇道:“难道王公子你没见过五彩石头吗?” 王心怡摇摇头说:“见是见过,在前几年的缅甸公盘上面,就有着一块五彩原石,作为公盘压箱底的存在,而且还是标王级别的玉石,可惜这块石头却被一群不讲武德的港商,硬生生的炒到了三十多亿欧元。” “由于这个价格已经远远的超出了玉石本身的价值,我经过一番权衡利弊之后,最终还是决定放弃了。” 叶孤城笑道:“理解理解,王公子你是个商人,在商言商,当然不会做亏本生意,换成是我,我肯定也不会傻乎乎地花高价买回来,纯纯的大冤种。” 王心怡点点头,然后挤进人群,打灯压在石头上。 只见这块五彩玉石散发出一阵五彩斑斓的光芒,快要闪瞎了他的眼睛。 王心怡看了之后非常满意。 “叶先生,我这人性子比较直,不愿意跟人拐弯抹角,要不这样吧,我出一口价,5.5亿,你看如何?” 这个价格已经大大的超出了叶孤城心中的预期。 如他还不满足,继续抬杠的话,那就有点坐地起价的意思了。 于是叶孤城点点头,欣然同意。 “好,5.5亿就5.5亿,王公子你爽快,我也不能跟你拉稀摆带的。” 王心怡随即吩咐身边的女秘书,给叶孤城转账。 不一会儿的功夫,叶孤城就收到了手机银行的短信消息,提示他有5.5亿到账了。 这时叶孤城的另一块赌石也解了出来,可惜只是解出了糯冰种的苹果绿,大约有着七八十公斤左右。 虽说品质一般般,只能算是中档翡翠,但是胜在量大。 所以很快就被一名玉石商人,以560万元的价格收购。 看到大哥哥发财,顺便也带着自己发了一笔小财,千仞雪的心里十分高兴,先前的阴霾一扫而光。 王云峰虽然赚的不多,还比不上叶孤城的一个零头,但是看到兄弟发财,他心里自然也开心。 三个人不由相视一笑。 范德彪对叶孤城恨的咬牙切齿:这个小子难道是拥有特异功能吗?随便解一块石头都是大涨,一下子就赚了5亿多。 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这样的赚钱速度简直比tm的抢银行还快! 范五爷不高兴,后果很严重。 不过当他看到叶孤城还有一块石头没解,突然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于是他对叶孤城说:“叶先生你看,你都赚了这么多钱了,还剩下一块赌石,你的这块赌石,个头那么大,风险肯定也很大,不如将这块石头转让给我,我愿意出十倍的价钱买下,你看怎么样?” 叶孤城看了范五爷一眼,又看了看那块赌石,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块石头可是足足有三吨多重,是叶孤城花了1200万元买下来的,可是这块石头里边根本就没货。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 “对不住了范爷,我不能卖给你,因为这块石头是废料,我买下它,就是想随便解着玩玩,就算解垮了也无所谓,反正我已经赚了五个多亿,早就已经捞回本钱了。” 叶孤城说的这是实话,绝对没有半句虚言在里边。 当时叶孤城买下它,纯粹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没想到范五爷却不依不饶起来:“哎呀,你这话说得就很没意思了,有发财的机会,也让别人沾沾光,一个人吃独食多没意思啊?” 别说是范五爷了,就是王心怡也不信。 两个人都用狐疑的眼神看着叶孤城。 但是叶孤城的态度很坚决,说什么也不肯卖。 他越是这样推辞,范五爷和王心怡两人就越是好奇,觉得这块赌石,一定能解出价值连城的玉石来。 王心怡说:“不如这样,我也来凑一下热闹,假设这块石头价值50亿,我拿出5亿来入股,占百分之十的股份,赌涨了大家就按入股比例来分钱。” 范五爷马上附和道:“对对对,这个办法好!” “要不这样,我拿出25亿,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你们看怎么样?” 王心怡点头道:“我没意见。” 见两人的态度如此强硬,大不了鱼死网破的样子,叶孤城只好硬着头皮说道:“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们就是,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一会儿要是石头解垮了,你们可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们。” 范五爷嘿嘿的笑道:“江湖儿女,一口唾沫一个钉,区区20多亿,在鄙人眼里其实连个屁都算不上,叶兄弟你放心好了。” 随即范五爷就吩咐自己的手下,火速草拟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上面详细标注了每个人占有的股份。 然后范五爷就第一个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又将这25亿,转账到了叶孤城的银行账户上。 王心怡那边也不甘示弱,签完了名字,同样安排女秘书转账。 就这样一分钟不到,30亿的资金就转到了叶孤城的账户上。 一边的王云峰和千仞雪,都看傻了眼睛。 当然叶孤城也是一脸的无奈:好吧好吧,既然你们这两个傻缺,硬是要主动送钱给我,那我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有钱不赚王八蛋。 一会儿等石头解开了,你们可别后悔,哭着要找我退钱,我可懒得管你们死活。 虽然他不想坑别人,但这真的跟他没什么关系。 所以就算石头切垮了,垮的一塌糊涂,也不关他的事。 等到一切的手续全都办好了,范五爷就叫人过来解石。 只见十来个解石工人,七手八脚的将这块好几吨重的赌石,搬到了解石机上面。 一时间全场都沸腾了起来。 这可是30亿元的豪赌! 这在整个金陵市都是不多见的。 虽然在场的富家公子小姐,富豪太太们不缺钱,有的是钱,但是一下子拿出几十亿来赌石,没几个人能有这样的魄力。 很多人都将心悬到了嗓子眼上,议论纷纷。 第16章 一口气狂赚30亿 时间不知不觉悄然流逝。 很快又过了半个小时。 这块重达三吨多重的赌石,总算是被锯开了一面。 但是锯开之后的结果很不友好,石头里边全是大片大片的裂纹,然后还有很多死气沉沉的苔藓,看着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烟灰缸一样。 范德彪大喊一声卧槽,心里有一点不淡定了,这可是他花了25亿入股的赌石,万一解垮了,这对他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王心怡还好,他入股的少一点,只投资了5亿元,万一真的解垮了,那对他来说也无所谓。 做生意还有赔有赚,心态不行是绝对成不了大事的。 范德彪眼睛发红,对工人大吼:“继续解,一定要解出绿来!赌涨了,我给你们每一位解石师傅发红包,发大大的红包,可若是赌垮了,就别怪我给你们烧纸钱了。” 解石头的工人一听,马上就吓得魂飞魄散,不敢说话。 不一会儿功夫。 这块巨大的赌石,又解出来了接近一半,可惜里边还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一丁点翡翠的影子。 这一下范德彪是彻底绷不住了:“他娘的,怎么会是这样呢?” “叶兄弟,你快告诉我,这石头里边到底有没有货?” 叶孤城考虑了一下说:“我觉得,你可以在尝试着解一刀,说不定就能够解出绿来,当然我说的话也不一定就是对的,俗话说神仙难断寸玉,我也不敢百分之百的打包票。” 范德彪听到这句话,简直是连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他觉得叶孤城的这些话,很像是国内的某些专家,可以毫无原则的乱提建议,因为他们提出来的建议,只会伤害到普通老百姓,但是却伤不到他们自己一分一毫。 这边王心怡也是一脸郁闷:“好吧,好吧,你们两个先别吵了,把石头解出来了再说。” 范德彪虽然不认识王心怡,但是看他风度翩翩的样子,肯定是哪个豪门财阀的贵公子,而且他能一口气拿出五个亿来赌,肯定也是不简单。 不过他现在关心的可不是这个。 万一石头解出来,里边真的什么也没有,那么他的那二十多亿可就是打了水漂。 虽然范德彪有着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坐拥着上百亿的身家,在金陵的势力无人能及,可账面上的流动资金,最多也就五六十亿,这一下子可是骑虎难下了。 早知道他就不争这口气,非要缠着叶孤城将这块石头卖给自己了。 他现在真想狠狠地扇自己几个耳光。 范德彪只好咬着牙,吩咐手下的解石工人,将这块石头彻底解出来。 大约又过去了一个小时,石头完全被解开。 解石工人用碗口粗的水管,将石头冲刷干净,但还是什么也没有。 见状,范德彪双手捂着胸口,对着小弟不停地呼喊:“药,药,药!” 旁边的小弟一脸懵逼:“哟哟哟,切克闹?” 不过当看到自己的老大脸色发白,眼睛外翻,很快就知道范德彪这是心脏病发作了。 连忙交给他几粒速效救心丸。 范德彪将速效救心丸胡乱的吞服下去,又喝了一大瓶矿泉水,好半天才缓过神来。 叶孤城看到这一幕,也是差点笑得背过气去。 这一来二去,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他就赚了三十亿,感觉这些钱就跟在地上捡来的一样。 还好王心怡的心理素质,明显比范德彪强上了不少,他对着叶孤城一抱拳,然后恭恭敬敬的说:“江湖规矩,愿赌服输,输了就是输了,鄙人不会怪罪叶先生你的,如果没有什么事情,那么鄙人就先告辞了。” 叶孤城笑呵呵的道:“好吧好吧,既然是这样,那我和你一起走,不知道王公子你吃饭了没,要不这样,我请你去外面吃饭。” 一提到吃,叶孤城脑海中的美女蛇,一下子就来了精神。 当然还有千仞雪这只小馋猫,也是馋的口水直往下面流。 叶孤城真的好头痛,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喂饱她们。 这时范德彪突然一挥手,叫来十几二十个手下,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你这是要做什么?难道你想赖账不成?”叶孤城有些气愤的说。 范德彪冷冷的道:“你们赢走了我那么多钱,就想这样子一走了之,哼,没那么简单,我还要在跟你赌,若你不答应,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叶孤城不屑的说:“就凭你们这些个烂番薯臭鸟蛋,就想拦住我?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了。” 这可不是叶孤城在吹牛逼,而是他真的有十足的把握。 自从传承了美女蛇的三分本事,无论是鉴宝,赌石,捡漏,对他叶孤城来说都不在话下。 而且就目前为止,叶孤城还没有见过跟他一样拥有异能的人类。 所以区区一个黑社会老大,他还真心不会放在眼中。 但是叶孤城很快就用天蛇之眼,发现了范德彪的腰间,藏了一把大口径的左轮手枪,这种左轮手枪的威力可是很恐怖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用肉身扛子弹。 一旦激怒了范德彪,说不定他真的会狗急跳墙,向他们一行人开枪射击。 万一伤到了无辜的人,那可就不太妙。 于是叶孤城权衡了一下利弊,决定先试探一下他的口风:“那好,你说说看,你还想跟我赌些什么?” 范德彪冷哼了一声道:“我知道你这个家伙是个赌石高手,当然我也承认,在赌石这一方面我比不过你,不过我范五爷在江湖上也不是浪得虚名的,江湖上的同行都尊称我为''金陵赌神'',你敢跟我赌钱吗?” 说到赌钱,这可是涉及到了叶孤城的知识盲区了。 毕竟赌石又不是赌博,又没害人,赌赢了自己发财,赌输了也是自己损失财产,不会连累别人。 但是赌博这东西,稍有不慎,就会使得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所以叶孤城一般轻易是不会碰赌博的。 范德彪见叶孤城不说话,态度更是嚣张起来:“喂喂喂,怎么不说话了,你他妈的哑巴了?” “别说我欺负你,不管你想玩什么,我都奉陪到底,麻将,骰子,扑克牌,任由你选!” 第17章 逆天好运 范德彪这般嚣张的态度,自然是让得叶孤城心中很是不爽。 不过话说回来,麻将,骰子之类的,叶孤城都是一窍不通,根本不会玩,他唯一会玩的就只有干瞪眼和斗地主。 若有赌术强悍的高手,有可能用小牌诈走大牌。 总之除了运气方面,还有心理方面的较量,有那么一点点博弈的成分在里边。 叶孤城觉得干瞪眼不怎么靠谱。 “既然你想跟我赌钱,那咱们不如就来打斗地主,怎么样,你敢不敢跟我打?” 范德彪见叶孤城上套,自然是满口答应。 “好好好,不管你想玩什么,只要你敢赌,我就跟你赌到底!” 范德彪完全有信心,能够让他输得倾家荡产,把自己刚才赌石输的钱,全部赢回来。 原本他还担心这个家伙不跟自己玩,现在倒好了,机会来了,他当然没理由放过叶孤城。 范德彪看了叶孤城等人一眼,有些傲慢的说:“斗地主可是要三个人才能玩,你的这两个同伴,随便抽出一个来,陪我们一起玩,你们两个谁愿意来?” 千仞雪和王云峰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 因为千仞雪还只是一个小姑娘,根本没接触过这类赌博游戏。 再说王云峰,他只热衷于民间考古,赚一点小钱,勉强能应付一下生活就知足了,对打扑克牌没多大兴趣。 于是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摇着头拒绝了。 这可把范五爷气得肝儿疼,原本他还打算将这两人也拖下水,然后在赌桌上大杀四方,让他们输得丢盔弃甲,一丝不挂。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如意算盘恐怕是要落空了。 “好吧好吧,既然你的这两位朋友不肯参与我们之间的赌局,那我就在我的手下当中,随便抽出一个,凑齐人数,你看如何?” 范五爷阴恻恻的说。 不等叶孤城开口说话。 这时王心怡突然举起了一只手说:“两位,不如让我来凑个热闹,正好鄙人现在没什么要紧的事情,不妨让我来舍命陪君子。” 范德彪皱了皱眉头问王心怡:“还没有请教这位公子尊姓大名?” 王心怡淡淡的说:“京都王氏珠宝公司就是我一手创办的,同时我手里还有大福珠宝,老凤翔珠宝公司的股份。” 范德彪心中不由一惊,忙恭恭敬敬的说:“原来是王公子,久仰久仰,你们王氏珠宝公司,可是占据着华夏珠宝行业的半壁江山,哪怕大福珠宝在你们面前,都是小弟级别的,都怪我有眼不识泰山,真是失敬,失敬!” 王心怡摆了一下手说:“好了好了,恭维的话就不必再多说了,你打算赌多大?” 范德彪眼珠一转,马上说:“以王公子你的家世,肯定不缺钱,若打的太小,有失你的身份。” “我看就打5000万,1亿的底钱,一个炸弹翻两倍,王炸翻四倍,当然若是地主输了,就要在这个基础之上再翻一倍。” 王心怡点头道:“行,没问题。” 叶孤城也点点头:“那好吧,就依范爷的意思。” 范德彪也不多废话,将赌场安排到了楼下的小会议室。 说是会议室,其实更像是一个用来休闲娱乐的地方。 叶孤城举目一看,发现天花板上面有几个隐蔽的摄像头,这些摄像头正好对准了赌桌。 很明显是范德彪用来作弊的工具。 叶孤城撇了撇嘴,懒得点破他,反正自己有异能加持,难道还怕一堆电子仪器吗? 很快一个身穿大红旗袍的荷官,走过来派牌。 等到每个人都拿到牌后,叶孤城看着自己的牌,一对2,一张小王,两个3带对和一条顺子。 叶孤城用天蛇之眼看了一下三张底牌,是一对2和一张大王。 于是叶孤城开口道:“这把我来当地主,你们两个有没有意见?” 王心怡的脸色有点难看,估计是他的牌很烂,当然范德彪也好不到哪去。 叶孤城见他们都不做声,便将三张底牌收拢过来,依次摊开。 看到底牌,两人都有点傻眼。 叶孤城倒是不客气。 先出完了两个3带对,没人要,这可是自己最小的牌了。 叶孤城见两人傻乎乎的样子,不觉好笑。 “你们都不要是吧?不要我就继续出了。” 又是一挥手,依次将顺子,四个2,王炸打出来。 范德彪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你小子牌面怎么这么好?” 这个剧情不对呀。 他刚才明明通过无线耳机,听到手下汇报,说叶孤城的牌面只是一堆零散的垃圾散牌,垃圾到不能在垃圾,怎么一下子就全出光了? 其实这只是叶孤城使了一个很简单的障眼法,暂时屏蔽了监控摄像头的感知能力,让别人误以为他只是一堆垃圾散牌。 这一轮两个炸弹,翻六倍,叶孤城赢了5亿。 两家各自输掉了2.5亿。 幸好先前没说打春天也要翻倍,不然可就是10亿了。 千仞雪乐呵呵的帮着数钱。 王云峰也跟着她一起数钱。 “喂,你们两个还要打吗?”叶孤城问。 “打,凭什么不打?我警告你,别想着赢了钱就跑,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能从我这里赢走多少钱!” 范德彪咬牙切齿的道。 叶孤城无奈的摇摇头,将自己的牌扔给荷官,让荷官重新洗牌派牌。 过了一会儿,荷官将牌发下来。 这次叶孤城的运气就没这么好了,只有一个很小的炸弹,和两三条顺子,如果他这把选择当农民,跟另一位农民下家配合默契的话,倒是还有机会赢。 王心怡那边,他的牌是这样的:4个a,一对2,一个三带对,一条顺子。 他的这副牌,没有一张是多余的,当然也不能抢地主,不管底牌是什么,对他都没什么意义,还不如不抢。 所以叶孤城和王心怡都拒绝抢地主。 范德彪拿起底牌一看,心立马凉了半截。 底牌居然是一对三,一张6,跟他的牌面完全不搭边,拿到手中反倒成了废牌。 王心怡拿到好牌,自然是三下五除二,很快出光了。 因为叶孤城跟他都是农民,相当于是队友,所以叶孤城也就没想拦他的牌,好让他快速的出完牌。 这一轮,王心怡赢了5.5亿,不仅一把捞回来先前输掉的钱,还另外赚了5000万元。 接下来的几局,叶孤城的牌都不算太好,却也没输多少钱,倒是让王心怡赢了十几二十亿。 羊毛出在羊身上,范德彪可就输惨了,前前后后一共输了50亿进去,他都快要输哭了。 王心怡微笑着说:“叶先生这次多亏了你,不仅让我挽回了赌石亏掉的那五个亿,还赚了不少钱,我真该好好的感谢你一番。” 叶孤城陪着笑说:“过奖,过奖,我也只是随便玩玩,没想到能赢这么多钱,看来是老天爷眷顾我。” 两人的对话,传到范德彪的耳朵边,真是杀人诛心! 第18章 枪快还是我快? 一晃半个小时过去。 叶孤城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产,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赢了十几亿。 而王心怡那边,也是赢了快二三十亿。 他们两人都赢麻了,但是范德彪这边可就是输惨了。 加上先前的赌石输掉的那25亿,他已经整整输掉了将近六十亿。 账面上的流动资金几乎一毛不剩,若继续赌下去,他就只有宣告破产,然后拿着一个破碗,上街要饭去了。 叶孤城看着自己桌子上面,堆成一座小山的现金筹码。 说不兴奋是假的,只不过他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再看对面桌子的范德彪,一副吃了屎的难受样子。 叶孤城摇摇头,对范德彪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赌了,再赌下去,你连底裤都要赔光的,我敬你是金陵有名的江湖大佬,不如给你一个面子。” “先前你的手下将我的店门打砸一通,本来这笔装修费,我是想着来找你讨要回来的,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装修费由我自己来出,这样子你总该满意了吧?” 叶孤城的这番话,真的是杀人诛心了。 就你那一个破店子,重新装修一下能要多少钱?现在你一下子从我这儿赢走了几十亿,都够你买下一条街的门面了。 “想走?没这么容易!” 范德彪终于是忍不住撕破了脸皮。 只见他冷笑道:“姓叶的家伙,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将你刚才赢的钱,全部给我吐出来,要么,我让你们所有人都留在这里,给你陪葬!” 叶孤城一听这话,瞬间就反应过来,这个姓范的家伙肯定是输不起了,于是就想动用武力,将他损失的财产全都拿回来。 范德彪一挥手,很快一大群彪形大汉,将叶孤城一行人给团团包围起来。 当然王公子也在其中。 王心怡脸色阴沉的问。 “范德彪,你要干什么?难道是想黑吃黑吗?得罪我京都王家,信不信我让你姓范的,从此在金陵彻底除名!” 范德彪听着这话,就哆嗦了一下子,不过他嘴上还是不饶人的说。 “王公子,我承认我的势力比不过你们京都王家,可是我好歹也是金陵的扛把子,若是就这样子放你们几个走了,那我范五爷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常言说,强龙不压地头蛇,看在你们王家老一辈人的面子上,我今天不跟你计较这些,你随时可以离开这里。但是这个小子绝对不能走!” 王心怡这个人虽然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像个儒雅的书生,但是他的性格却是刚正不阿,从来不会做出卖朋友的事情。 只见王心怡一招手,身边的几个贴身保镖很快站了出来。 “我今天不光要大大方方的走出你这里,这几位朋友我也要一并带走,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敢阻拦我们。” 范德彪脸皮一抽:“好好好,既然你们执意要来找死,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只见范德彪一挥手,冷声的说了一句:“弟兄们,给我拿下他们,不论死活!” 十几二十个彪形大汉迅速冲上来,要将叶孤城等人擒住。 不等王公子的那几个保镖出手。 叶孤城当即卷起赌桌上的扑克牌。 一挥手,手中的十几张扑克牌便是以极快的速度弹射了出去,不偏不倚,扎向了那些大汉的胳膊或者大腿。 只听得一连串的惨叫声,十几个大汉噼里啪啦倒下了一大半。 这还是叶孤城手下留情了的。 如果他直接操控扑克牌,飞向这些人的脖子,那么此时这些人的颈动脉早就血如泉涌了。 试想一下,那将是多么血腥的一幕。 叶孤城不愿意吓到其余三人,生怕给他们留下一生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 特别是千仞雪,她还只是一个女学生。 所以叶孤城才会选择留手。 叶孤城又从空间戒指里边,取出来一些假的袁大头,大手一挥,袁大头噗呲一下,很快飞了出去,又是打倒了一大片人。 这些假袁大头,还是当初那个老太太当成添头硬塞给叶孤城的,厚着脸皮又让他加了两千元。 若不是看在那个老太太怪可怜的份上,叶孤城根本不会答应。 再说他也不吃亏,那枚和田嘴含玉,就算里边没有空间戒指,也是价值一两百万的极品新疆和田玉。 这下子范德彪身边,一个可以使唤的手下都没有了,直接就是成了一个光杆司令。 范德彪看着自己的手下倒在地上,满地的打滚,已经完全失去了战斗能力,又气又恨,心一横,就决定来一个鱼死网破。 范德彪果断的从自己的腰间,将那把大口径的左轮手枪取下来,打开保险,将枪口对准了叶孤城。 “姓叶的,我倒要看看是你快,还是我的枪快!” 范德彪面色涨红,一副癫狂至极的样子,显然是已经失去了理智。 “呵,你有枪又如何,有种你就开枪啊。” 叶孤城不以为意的说。 看到范德彪掏出了手枪,王心怡带来的贴身保镖,很果断的拦在自家主人的面前,毫不畏惧的给王公子挡子弹,宁愿自己中枪受伤,也不能让小东家受到任何伤害。 因为枪不一定能打死他们,只要不是命中要害,就不会有生命危险,他们忠心护主,还能拿到一大笔赏钱,但是如果小东家出了什么事情,他们这些人一定是活不了的。 这边,叶孤城面无惧色的走了过去。 “大哥哥,你不要冲动,会没命的。”千仞雪被吓得一下子哭了出来。 王心怡和王云峰两人死命的拉住她,不让她乱来。 范德彪也是慌得一批,一边止不住的往后倒退,一边慌慌张张的说。 “你,你别过来,要不然我就开枪了!” 叶孤城像是没听到范德彪的警告,仍然一步一步向着范德彪逼近。 范德彪一看他完全不听劝,也是动了杀心。 “妈的,你给我去死!” 说完话,范德彪也是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随着一枚有着成年人手指粗细的子弹螺旋飞出。 叶孤城却是一点也不慌。 只见他一挥手,竟然是像抓住了一只蚊子苍蝇一样,精准无误的抓住了那枚子弹,随手扔到地上。 不等范德彪有所反应,叶孤城立刻冲上去。 大拇指和二拇指一弹,将整个手枪拆掉。 随即挥掌一拍,将范德彪整个人掀飞出去。 当然叶孤城还是留了几分力道,不至于让他当场毙命。 毕竟他还是想要低调一点,不想自己成为毫无人性的杀人犯。 再说若是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恐怕是要将他抓进实验室,当成小白鼠一样切片研究。 那样可就得不偿失了。 第19章 购买门面 为什么叶孤城不是一开始,就利用自己的空间戒指,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收走范德彪藏在腰间的手枪呢? 因为这其中有一个漏洞。 那就是他想要吸收一样东西进空间戒指,必须要用肉眼亲眼看到这个东西,然后才能用空间戒指将其吸收。 之前叶孤城是发动了天蛇之眼,透视了范德彪全身,才发现了他身上藏着手枪,自然就没办法吸收进去。 要不然可就是太逆天了。 比如叶孤城只需要站在银行外面,然后发动天蛇之眼,透视一下银行内部的小金库,就能将里边的现金,一一送进自己的戒指空间,那他岂不是分分钟就能变成亿万富翁了? 而后范德彪输红了眼,一怒之下,气急败坏的掏出手枪,想要将他们这些人全部斩杀在这里。 然后夺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叶孤城当然不能明目张胆的用空间戒指收走他的手枪,那样子可就太惊世骇俗了,他还想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呢。 范德彪吓得浑身瘫软,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惊恐的看着叶孤城:“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你别管我是人是鬼,我就问你服不服气?若是你还不服气的话,咱们接着来打。” “服了,我服了。” 这下范德彪真的是心服口服了,只听他嗡声嗡气的说。 “叶公子,一切都是我的不对,是我一时气糊涂了,才会对你这般无礼,请你饶了我吧。” 叶孤城没好气的道:“我不就赢了你几十个亿吗?你至于这样仇恨我吗?难道你忘了,是你自己要跟我赌钱,愿赌服输的道理难道你不懂吗?” 范德彪满脸尴尬的说:“是啊,是啊,是我一时糊涂了,没想到你竟然这么难对付,连子弹你都抓得住,是我失算了。” “不过你放心,我范爷也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你今天赢了我那么多钱,就证明你比我有本事,我输的心服口服。” 叶孤城点点头:“嗯,这还差不多,算你这人识相,我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 范德彪连忙点头,如小鸡啄米一般说:“以后你就是我这儿的贵客了,只要你到我这里来消费,我都给你打八折,就当是交个朋友了,叶公子你看如何?” 叶孤城哈哈大笑:“好说,好说,有情后补,来日方长嘛。” 范德彪忙陪着笑:“对对对,来日方长,来日方长。” 叶孤城也不和范德彪多说,转过身叫上王云峰和千仞雪,一起离开了金陵大酒店。 等到叶孤城一行人回到了二手古玩店,叶孤城看着自己被打砸得一片狼藉的店面,心中不由郁闷起来。 这时王云峰凑过来献计道:“叶兄不必担心,我听说金陵夫子庙那边,有一家专卖渔具的店铺想要转让,由于老板急于出手,所以价格倒也不算太贵,我觉得你可以把那家门店给盘下来。” 叶孤城闻言不禁眼前一亮。 这可真是打瞌睡有人送枕头过来。 叶孤城对千仞雪说:“小妹妹,你饿不饿?要不这样,你先去外面找个地方,把夜饭给吃了,我们出去有点事情,等忙完了再回来。” 千仞雪点头道:“嗯,你们快去吧,别耽误了正经事。” 一提到吃饭,千仞雪显得比任何人都积极,口水不自觉地就从嘴边流了出来。 叶孤城看着她这个样子,有点头皮发麻,心想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怎么就这么好吃呢? 好吧好吧,能吃也是一种福气。 有些得了癌症的病人,连吃一口饱饭都成了奢望,整个人骨瘦如柴的,看着就让人心塞。 眼看着时候不早了。 叶孤城和王云峰,匆匆地向夫子庙的那个想转让的渔具店走去。 走到店门口一看,这家准备出让的渔具店名叫“姜太公”,这个名字在钓鱼佬眼中是很普通的一个名字。 两人走进这个店面里看。 这个渔具店还是比较大的,整个店面大约有240平方米左右,楼上还有一层,可作为住宿使用,听王云峰说后面还带一个200平米的停车场,可以同时容纳大概二十辆汽车停放。 这样的门面在夫子庙古玩街,虽然不是面积最大的,但是地段也能够排进前三。 拿来做渔具生意,实在是太浪费了。 有点大炮打蚊子的感觉。 这时一个瘦瘦的小老头走了过来,看上去也就五六十来岁的样子,精神头很好,整个人看着红光满面的。 “你们两个,可是要买下我的门面?” 老头声若洪钟,把两人吓了一跳。 叶孤城定睛一看,有些傻眼。 这个老头,不就是之前那个渔场的老板吗? 看来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小了。 老头很快也认出来他,笑眯眯的说道:“哦,我当是谁,原来是你小子,看来你最近发了大财,赚了不少钱,才想着买一个门面,拿来自己做生意对吧?” 叶孤城陪着笑:“呵呵,老大爷你可真会开玩笑,我只不过是一时走了狗运,赚了一点小钱而已,跟您老比起来,可真是差得太远了。” 原来这个老大爷,名叫陈浮生,正儿八经的正厅级老干部,别看他现在退休了,但是体制内很多头头脑脑,还得卖他面子,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从来是有求必应。 陈老板退休以后,精力远不如从前了,守着一个渔场已经很累了,隔三差五还要回去照顾自己的几个小孙子。 实在抽不出太多精力打理这个门店,所以就想把门面转让出去。 对于老大爷说的这些,叶孤城倒是也能够理解,毕竟人都有老的时候。 子孙绕膝,承欢膝下,谁不喜欢? 虽然叶孤城能够理解,但是他却不能苟同。 因为穷人家的孩子,做什么事都要计算成本。 因为一切都要依靠自己去打拼,而别人不会施舍给自己一分一毫。 叶孤城问道:“老人家,你的这些装修带房子一共要卖多少钱?” 陈浮生也不跟他乱要价:“年轻人你若诚心想要买下,给500万就好了,你应该清楚这条街的行情,光是我这样的一个铺面,就不止500万了。” 叶孤城一听,觉得这个价格倒也不贵,这个老大爷摆明了是要让自己捡一个漏。 于是叶孤城满口答应下来。 “好吧,好吧,500万就500万,我没意见,我们这就签转让合同吧。” 第20章 太岁头上动土 很快两人就签好了转让合同。 叶孤城当即就转账500万元给老大爷。 陈浮生拍着叶孤城的肩膀道:“年轻人好好干,我看你这个后生就挺有潜力的,日后的成就肯定不会比我差。” 叶孤城笑道:“借您老的吉言,我也要撸起袖子拼命干,哈哈哈。” 老大爷也不含糊,马上打电话叫来了搬家公司,将自己店里面的货物全部搬空。 当然店子里的家具家电,桌椅板凳却是一样没动,当成添头一并白送给了叶孤城。 老人家年纪大了,心胸自然也变得宽广许多,不会为了这么点零碎,问叶孤城要钱。 等到搬家公司走后。 叶孤城叫上王云峰和千仞雪,一起帮忙打扫一下门店的卫生,又将自己那个古玩店里边的东西,一一搬运到这个刚买下不久的门面。 这一忙活,时间很快就来到了下午六七点,外面的天已经快要黑了。 忙完过后,大家便坐在了门店里,商量起了接下来如何经营的事情。 叶孤城说:“其实我早就想好了,我们这个古玩店的名字就叫聚宝阁,其实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做生意必须要讲信誉,讲原则,讲究一个货真价实,这样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回头客上门,我的原则就是坚决不卖假货。” “我话讲完,谁赞成,谁反对?” 王云峰点头道:“嗯,我赞成,反正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管叶兄你想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支持你的!” 千仞雪也点点头:“我只听大哥哥的,大哥哥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原本千仞雪就是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在她最绝望的时候,是叶孤城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并且还救了她的命。 所以她当然无条件的选择站在大哥哥这一边。 叶孤城白了她一眼说:“你真的什么都愿意听我的吗,那好,我命令你三天不许吃饭,你能不能做得到?” 千仞雪嘟着嘴:“不行,不行!你就是让我去死,我也要在临死之前,做一个饱死鬼!” 两人一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外面走进来了几个人,这些人个个都是皮肤黝黑,看起来黑黑瘦瘦的,但是露出来的那一双眼睛却是闪烁着凶光,显然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为首之人,将一个带着血腥气味的包裹,‘啪’的一下扔到了柜台上面,而后冷声说道:“老板,我要在你这儿出一点货,麻烦你看完了货,给一个好的价钱。” 叶孤城倒是也不慌乱,双手轻轻地掀开包裹。 只见包裹里边,竟然是一大堆鲜红欲滴的宝石。 最小的大约只有几克拉,最大的一克却是有着一两百克拉,看上去就像是一枚鸽子蛋。 叶孤城一眼就看出来,这是抹谷盛产的红宝石,其中又以无烧鸽血红最为名贵,当然也是最值钱的。 这些全是无烧鸽血红,若按当下的市场来估价,恐怕总价值不会低于30亿。 尤其是那枚鸽子蛋,这是最值钱的,卖个20亿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但是叶孤城对宝石钻石之类的东西并不怎么感兴趣。 因为这些所谓的奢侈品,其实完全是被外国人炒起来的,论保值能力,别说黄金了,就是玉石也比不上。 若是字画,瓷器之类的东西,他兴许还会高看两眼,但遇到红宝石,他一点也不感兴趣。 叶孤城大约看了一遍之后便问他们:“几位谁是老板,先说一个卖价让我听听,如果价钱合适,我可以考虑一下。” 为首的黑脸壮汉冷冷的说:“一口价,30亿,我不接受讨价还价。” 叶孤城笑着问:“缅币还是越南盾?” 叶孤城已经看出来,他们并不是华夏人,而是东南亚国家的人,要么是缅甸人,要么是越南人。 黑脸壮汉听了很是恼火。 “废话,当然是人民币了,谁跟你谈别的货币?” 叶孤城二话不说将包裹推了过去,撇着嘴说。 “那抱歉,我收不起,我这只是一个小本生意,你一下子要我掏出30个亿来,你是要抢钱啊!” 就算这些鸽血红宝石,真的价值30个亿,叶孤城也绝对不会收购,因为他不喜欢。 而且对方一张口就要30亿,摆明了就是狮子大开口,坐地起价,是认为自己好欺负吗? 黑脸汉子脸色一沉。 “这位老板,我奉劝你不要不识抬举,得罪了我,你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叶孤城却并没有将他放在眼中,转头对王云峰说:“送这几位客人出去,我们马上要打烊了。” 王云峰倒也不客气,对着他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几位客人,请自便吧。” 没想到这些人居然不为所动,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只是阴沉着脸没有说话。 千仞雪好奇看了黑脸汉子一眼。 马上她的脑海中就现出一排字:颂猜,男,46岁。 缅甸西北部的一个军阀头子,手中掌握着大约6000人的兵马,另外还掌控了缅西北的两座金矿,但是却被邻市很多军阀势力盯上。 由于自身实力较弱,武器落后,需要找到大量资金用于购买一批先进军火,所以才来华夏碰碰运气。 当然叶孤城也没闲着,他用天蛇之眼透视了一下这些人,发现他们身上并没有携带武器枪支,叶孤城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空手接子弹什么的,必须是要在自己有所准备,且准备充分的时候,他才有把握百分百接下来。 若对手突然开枪射击,自己不一定能反应过来,甚至还有可能受伤也说不定。 见他们没有走的意思,叶孤城也是没好气的道:“你们到底走不走,再不走的话,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颂猜看着他这样坚决的样子,心中一阵郁闷:他听古玩街的眼线汇报,最近这里出现了一个暴发户,又是赌石又是赌钱的,才短短几天时间赚了几十亿元。 颂猜原本想着狠狠地宰这小子一刀,没想到他竟然这么不给自己面子。 哼,咱们走着瞧,看老子怎么收拾你,然后让你乖乖把钱给吐出来! 然后他们一行人,灰溜溜的走出古玩店。 但是颂猜心里不甘心,于是就动了一个歪心思。 只见他走到外面,掏出刀子将叶孤城那辆马自达的四个轮胎,全都扎漏了气,又从地上捡了一块板砖,将挡风玻璃砸出了一个大洞,顿时玻璃碴子碎了一地。 如此巨大的动静,很快惊动了叶孤城等人。 叶孤城快步走出去,就看到自己的车子已经面目全非了。 “妈的,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叶孤城气得牙花子痛,对王云峰一使眼色。 随即两人就追了过去。 第21章 高中同学林妙妙 不一会儿功夫,两人就抄近路堵住了他们。 毕竟叶孤城在这条古玩街做了好些年生意,对这一带的路线非常熟悉。 颂猜看着叶孤城他们赤手空拳,手无寸铁,便没有在意,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你们这两个瓜娃子,出门也不知道带件趁手兵器,就想着跟我斗,你们只有两个人,而我们这边有三个人,三对二,优势在我!” 说完话,颂猜和他的那两个手下便是各自抽出了刀子。 王云峰看了有一点心虚。 “叶兄,打架这种事情我不太擅长,还是你来吧,千万别闹出了人命,我们只需要将他们制服,然后打电话报警。让警察过来收了他们。” 叶孤城对他翻了一个白眼:“瞧你那熊样!区区几个小混混,就把你给吓到了?” “看我怎么对付他们!” 颂猜等人也不废话,马上冲上前来。 他们过的可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想在缅北那样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生存,没一身好功夫怎么行? 所以颂猜根本就没将这两人当回事儿,只想速度解决掉他们,然后趁乱跑路,只要出了国境线,就没有人能够制裁自己了。 然后等到这阵子风头过去了,他照样来华夏这边做买卖。 不过这一次,他们可是踢到了铁板上了。 只见叶孤城一招手,像是变戏法一样,突然甩出一大把袁大头,这些袁大头齐刷刷的朝着颂猜他们身上招呼。 仅一个照面,这几个人的胳膊和大腿处,噼里啪啦插满了袁大头,密密麻麻的,看着像是一个个大号马蜂窝。 这还是叶孤城手下留情了的,若不然,直接往他们脸上招呼的话,这些人早就脑瓜稀碎了。 颂猜惨叫一声,再也无力与叶孤城对抗。 叶孤城见他失去了抵抗能力,不客气的将他那一袋鸽血红宝石,收到了自己的戒指空间,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估计要不了一会儿,警察就会赶过来,将这些人抓走。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要判多久? 估计三五年是不会被放出来了。 也好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在里边踩缝纫机。 第二天一早,叶孤城看着自己那辆千疮百孔的车子,有些心碎,于是就想着将这辆车,送去汽车店维修。 王云峰却不屑的说:“叶兄,你现在好歹也算是有钱人了,还开这么老土的车子,会不会有失你的身份?” 叶孤城想想也是,自己好不容易发了大财,若是不用,无异于是守着金饭碗要饭吃。 其实他这个人,是比较念旧的。 这辆车子,叶孤城开了两年半。 现在说扔就要给扔了,他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这时千仞雪走过来,好奇的问:“大哥哥,昨天来捣乱的那些人,你把他们怎么样了?” 叶孤城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说:“哎呀,别提了,被我一顿胖揍,然后打电话报警,叫警察来处理,估计这会儿他们已经在监狱里边踩上缝纫机了。” 千仞雪一惊:“大哥哥你真的这么厉害吗?那些人的来头可不简单,特别是那个又黑又瘦的怪叔叔,他叫颂猜,这个颂猜可是缅北部响当当的军阀头子。” 叶孤城奇怪的问:“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千仞雪看了王云峰一眼,然后趴在叶孤城的耳朵边上,小声的告诉了他,自己会读心术的事情。 叶孤城一听,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小姑娘也拥有属于自己的异能,她的异能就是读心术。 根本不需要开口问话,从心里面感知一下,就可以知道对方的秘密。 当然也能知道别人此时现在在想什么。 这个异能倒是挺不错的,虽然没什么战斗能力,但是如果拿去审问罪犯或者间谍特务什么的,那可真是逆天的神技! 相信拥有读心术这种异能的人,一定会受到华夏警方重用。 叶孤城记得小说里面,是可以夺舍别人的异能。 只是办法比较残忍。 于是他笑笑说:“小妹妹,你猜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千仞雪抬头认真看了他一眼,突然吓得连连后退:“你,大哥哥你可别乱来,我不许你这么对我!” 看到千仞雪都快被自己给吓哭了。 叶孤城忙陪着笑说:“好了,好了,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我怎么舍得伤害你呢?” 玩笑归玩笑,点到为止。 叶孤城在马路边上打了一个出租车,三人上车后,叶孤城对着司机吩咐道:“师傅,麻烦你去附近的汽车专卖店,我们几个打算过去,购买一辆代步的车子。” 然后出租车司机挂上码表,发动汽车。 车上,叶孤城问王云峰:“老兄,你打算买一辆什么品牌的汽车?” 王云峰摆了一下手说:“我这人大老粗一个,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能代步就行了,我可不像那些有钱人一样挑剔。” 叶孤城笑道:“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有钱人的生活谁不想过?这不是没有那个实力嘛!” 至于千仞雪,她一个小姑娘家,对买车不感兴趣,对她来说,还是吃吃喝喝更有诱惑力。 所以一到4s店,她就霍霍休息区的那些点心去了。 这是一家豪华4s店,专卖各种品牌豪车,最便宜的车子也要大几十万。 稍微上档次点的就是玛莎拉蒂,法拉利,保时捷911之类的了。 王云峰一眼就相中了一台老款的黑色迈巴赫,这辆车的售价是三百多万元。 当然这只是裸车的价格,若加上购置税,车船税,进口税等相关费用,全车落地价大概在400万元左右。 看着王云峰望眼欲穿的样子,叶孤城不觉好笑。 “你喜欢就买下吧,如果钱不够,我来替你付。” 说着叶孤城一挥手,叫来了这家4s店的销售人员。 没多久一个女销售员快步迎了出来。 叶孤城看到她的第一眼,直接脱口而出。 “林妙妙,怎么是你?” 那个女销售员吃了一惊,仔细看了叶孤城一眼:“叶孤城,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孤城撇撇嘴说:“我到4s店里来,当然是来买车的啊,不然你以为我是专门来找你叙旧的啊?” 林妙妙白了他一眼:“切,就知道贫嘴,还是跟以前一样,你可真是一点也没变。” 原来这个叫林妙妙的女人,是叶孤城的高中同学,两人交情也不算太深,仅限普通朋友的关系。 听说她当年高考没考好,分数只够上一个普通的本科。 大学毕业后便早早地嫁人,嫁给了一个警察,不过后来在一次任务中不幸牺牲。 叶孤城道:“不愧是咱们班的林大美女,你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怎么看上去还像刚出校园的女大学生呢。” 第22章 买车 林妙妙翻着两个白眼:“我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但是你这人实在是不会说话,就像一根木头一样,不会讨女孩子欢心,所以也不怨你单身了那么久。” 叶孤城听着林妙妙的话,真是扎心了。 人家都有两个孩子了,自己一个快30岁的老男人,半截脖子都快入土了,竟然还是单身。 难道我叶孤城这辈子,真的要一个人孤独终老吗? 好了,这个问题好像暂时还不是他应该考虑的。 先干正事吧。 叶孤城对林妙妙说:“这辆迈巴赫我要了,总共多少钱,你帮忙开张发票。” 林妙妙一听,有点迷糊:“你没搞错吧,你看清楚这辆车的指导价了吗?这辆迈巴赫至少要400万元才能买下,你确定你有那么多钱吗?” 叶孤城翻着两只白眼:“我眼睛又不瞎,当然看得清,你只管将车子卖给我就好了。” 林妙妙嘟着嘴没有说话,忙着去前台开发票。 “这个车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大概410万元左右,当然有一点优惠,可以帮你抹去那十万元的零头,如果你按揭的话,我想办法帮你搞一个利息最低的还款方案。”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不用,我不需要按揭,直接全款付清就好了。” 林妙妙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假的?你可不要拿我寻开心,我可没心情在这跟你开玩笑。” 叶孤城耸耸肩,也不跟她废话,而是掏出了自己的银行卡。 “我这张卡的密码是6个零,你拿去刷吧,希望能让你多赚一点提成。” 叶孤城说的这是实话,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林妙妙将信将疑的将卡插进了pos机,输入金额,又输入密码。 pos机叮的一声交易成功。 这下林妙妙是彻底服了自己的这位高中同学了。 “叶孤城,你真的发财了吗?几百万元的车子,你说买就买,看来是我小瞧你了。” 叶孤城笑笑说。 “发个屁的财,还不是托老一辈人的福,得了一笔拆迁款,没地方用,存银行里面也不放心,于是就想着拿来买车了。” “哦,原来如此!”林妙妙点了点头。 这时4s店的销售经理王浩然听到消息后闻讯赶来。 他刚才听手下的其他销售人员汇报。 4s店里来了几位大顾客,一出手就全款买下来一辆价值400万元的迈巴赫。 这样豪爽的顾客,一年到头也碰不到几个,他可要好好的把握住这个机会,争取多推销几台豪车出去。 销售经理王浩然挥挥手说:“林小姐,你先去忙你的吧,这几位客人由我亲自接待。” “嗯,好的王经理。” 看到汽车销售部的王经理亲自出面,林妙妙不由得吐吐舌头,乖乖的溜走了。 不过先前的那一笔400万元的大订单,提成还是算到她的头上。 林妙妙也不贪心,感激的望了叶孤城一眼,就忙着做别的事情去了。 王浩然客气的对叶孤城道:“这位先生,请问你还需要买别的车吗?我这儿还有很多高端上档次的高配置车型,绝对有你喜欢的一款。” 叶孤城道:“我也不是那种特别讲究的人,还是想买一辆奢华而低调的车子。” 王浩然忙说:“老板你放心,我们这个4s店在这一带口碑还是不错的,正好我们4s店有一辆收藏了很久的豪车,我觉得就比较适合你的身份。” “哦,在哪儿啊,带我去看看。” 叶孤城随意的样子,让王浩然心中大喜。 他们4s店,确实是有一辆库存了很久的车子,大概在仓库存放了七八年的时间,因为这辆车子的价格实在太贵了,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得起的。 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卖出去。 如果今天能够顺利成交出去,那就是皆大欢喜的事。 于是销售经理王浩然领着叶孤城去车库。 这个车库大约有两三万平方米,里面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豪车。 当然最扯眼睛的,还是车库最里边的一辆金色劳斯莱斯幻影。 叶孤城一眼就相中了这辆车子。 因为这辆劳斯莱斯,除了轮胎以外,全部由黄金打造。 在强灯光的照射下,这辆劳斯莱斯,散发出一阵金灿灿的光芒! 叶孤城伸手抚摸了一下,当真是爱不释手。 特别是车头那个足有30斤的小金人,叶孤城看着就特别的喜欢。 叶孤城问王浩然:“王经理,这辆车子我看过了,我很满意,你打算要卖多少钱啊?” 王浩然搓着双手说:“贵倒是不贵,全车售价只要3.5亿。其他费用,我都可以当成零头帮你抹了。” 叶孤城点点头,却是没有说话。 王浩然忙陪着笑说:“这位先生想必你也看出来了,这辆车子是除了轮胎以外,全是用黄金打造,卖你三个多亿其实一点也不贵,说不定以后还能升值什么的。” 叶孤城不解道:“这是劳斯莱斯定制版的吗?是哪位富豪定下来的单子,为什么又不要了。” 王浩然见叶孤城不是一个容易糊弄的主,只得老老实实的说。 “啊,这位先生,是这样的,这款劳斯莱斯定制版,本来是一位亚洲华人富商,在我们这个4s店订的。” “不过后来那位富豪回到了香港,可能是因为忙于工作,就把这件事情给忘了,我也打电话联系过几次,可惜一直没有消息。” “这么贵的车子,也不好卖出去,光是各种税费加起来,就快接近1亿元了。” 叶孤城点点头:“嗯,只要你愿意对我讲实话,我就不会多说什么,除非你对我撒谎,那样我就会很生气,行了,这辆车我要了,刷卡吧。” 王浩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我没听错吧?这辆车的价格可是3.5亿哦,你的卡里真的有那么多钱吗?” 叶孤城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我卡里有多少钱,我也懒得去查余额,但是这区区的3.5亿,那是肯定有的,不信你试试看,不就知道了。” 王浩然一听觉得也是。 马上就用现场的pos机和叶孤城转了账。 然后又办理了转账手续,还有发票之类的,也一并办好。 王浩然恭恭敬敬的将卡片还给叶孤城。 “叶先生,这是您的卡请收好,这辆车的相关手续我们会尽快为你办好的。” 叶孤城收起卡片,然后打开了劳斯莱斯的车门,坐了上去。 这辆车连内饰都是金灿灿的,果然是低调而又不失奢华。 王云峰看了一眼叶孤城的劳斯莱斯,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老款迈巴赫,忍不住长吁短叹。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千仞雪在旁边捂嘴暗笑,倒是没有羡慕嫉妒恨。 因为她现在也是一个小富婆了,她卡里大概有200多万,能买多少好吃的啊。 一切手续都办妥了以后。 三人各自上车,将车开出了4s店,然后上了高架桥。 这个高架桥是新修的,车流量很少。 叶孤城想在这个高架桥上,试试这辆车的性能。 第23章 决定买房 叶孤城一脚下去,将油门踩到底。 只见车速瞬间飙到了一百多公里的时速,犹如一道金光,迅速超越了高架桥上的一众车辆。 当然这也吸引来很多司机的眼球:“哇塞,这是哪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开着自己的劳斯莱斯车上路了?看起来金灿灿的,该不会是用黄金打造的战车吧?真他妈的有钱啊!” 不错,这正是纯金打造。 虽然贵了一点,但是贵有贵的道理。 3.5亿的价格,叶孤城倒也觉得合情合理。 只不过由于车身过于沉重,影响了这辆车的越野性能。 当速度达到一百多公里的时速的时候,就再也提不起速了。 不像那些跑车,为了追求速度,尽可能的减轻车身重量,导致了车子脆的要死,脆得跟一块豆腐渣一样。 一不小心出了车祸,撞上了什么东西,车子直接就当场解体了。 当然车上的人也跟着一起躺板板了,存活下来的机会很渺茫。 叶孤城心想:做有钱人的目的是什么? 好像就是为了装逼。 国人的天性,就是喜欢将自己的富裕,建立在别人的贫穷之上,然后就会从中找到一丝优越感。 但是叶孤城显然不是这样的人,他始终是保持着低调的姿态。 王云峰开着的那辆迈巴赫也只能开到一两百公里的时速,毕竟这只是一辆商务用车,还是以稳当为主。 这样的车型,一般是用来接待公司老总或者部门领导,需要跑那么快干什么? 难道你是嫌领导或者老总们活的太枯燥乏味了,想着快点送他们上路吗? 一个小时之后。 两辆车下了高架桥,找了个方便停车的位子,将车子停靠在路边上。 然后一行人就在一个露天的烧烤摊,大吃大喝起来。 叶孤城烤了很多肉串,还有一些小菜,又买了一箱子啤酒。 千仞雪这个嘴馋的小姑娘,再一次发挥出了自己吃货的本质,不停的吃吃喝喝,那张小嘴就没见她停下来过。 叶孤城和王云峰对视了一下,没啥可说的,好兄弟一口闷,谁也不许拉稀摆带! 两人边吃边喝,一起撸串喝酒。 不一会儿功夫就醉的神魂颠倒了。 然后两人就在车里面睡了一觉。 等到第二天两人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叶孤城用天蛇异能清理了一下体内残余的酒精,感觉好多了。 王云峰酒眼迷糊的说:“叶兄,既然咱们都买了车子,是不是该趁热打铁,再买一套房子?这样子以后就方便停车了。” “你的那辆车子这么贵,老停放在外面,万一被别人故意搞破坏,随便抠下来一点金子,也能卖不少钱呢!” 千仞雪拍拍手说:“是啊,是啊,有了房子,我就能买好多好吃的东西,放在房子里面,想吃就可以随时拿出来吃。” 两人无语的看了她一眼,只当没听见。 不过叶孤城想想也是,俗话说财不露白,这么大一坨黄金劳斯莱斯摆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很难不让别人动心。 叶孤城也不想招惹麻烦,还不如买一套大大的房子,再配置一个私人停车场,只允许自己的车辆停在那里。 这样应该就不会出什么幺蛾子了吧? 叶孤城在手机上,查找了一下附近的楼盘,很快就找到了其中销量最高的一个楼盘,叫西山别墅。 据说这个西山别墅,可是金陵市最豪华的别墅区之一,很多有钱人都住在这里。 当然房价也不会便宜。 普通住宅区大约5万元一个平方,高档住宅区则在10万元一个平方,这个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只有仰望的存在了。 叶孤城一行人将车停放在售楼处的指定停车区域。 然后就跟着售楼人员走进售楼中心看房。 售楼部的销售人员见他们打扮的比较朴素,以为他们只是普通客人,只是随便进来逛逛这样子,十有八九不会买房。 所以也就没刻意关注他们。 叶孤城倒是也不生气,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心态好。 再说心态不好的人,也成不了什么大事。 这时走过来一个女销售,她端来一些饮料和果汁请叶孤城他们喝。 这个女销售叫萧薰儿,刚满20岁,刚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出来找工作实习。 因为自身没什么工作经验,手上也没有客户资源,所以来这个楼盘上了几个月的班,一单生意也没有做成,自然也就拿不到提成,每月只有一点可怜的底薪。 所以她也很有自知之明的,干起了端茶递水的家务事,根本没想着和姐妹前辈们争抢业绩。 叶孤城对萧薰儿说:“这位美女,麻烦你给我们介绍一下你们这儿的楼盘,哪儿的地段好?价格多少?” 萧薰儿听到有人在叫她,连忙走上前询问:“你好,这位先生,请问你是在叫我吗?” 叶孤城点点头:“嗯,我问你,你们这儿最好的楼盘,要卖多少钱啊?” 萧薰儿紧张的说:“最好的楼盘?你说的是山顶的楼王别墅吗?” “那栋楼王别墅可是我们这里最贵的一个别墅了,位置坐南朝北,它背靠着黄浦江,站在阳台边上就能欣赏到黄浦江的景色。” “这个楼王别墅,一共有九层,主楼层在五楼,寓意着九五至尊,每一层楼大概有三千个平方,据说要12万一平的价格。” 叶孤城一听就在手机上算了一下。 若是他想买下这个楼王别墅,大概需要30多亿。 嗯,还好,其实这个价格并不算太贵,在自己的购房预算之内。 于是叶孤城对她说:“小妹妹,麻烦你带我去看一看那栋楼王别墅。” 萧薰儿有点难为情的说。 “这个有点难办,因为楼房钥匙不在我身边,请问先生你是真心要买下来吗?如果你有这个打算,我这就跟我们售楼部的经理打电话联系。” 叶孤城点头道:“嗯,那你这就打电话联系一下吧。” 萧薰儿怀疑看了他一眼,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 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 她还是一咬牙,决定搏一搏,如果叶孤城是骗她的,逗她玩儿的,她最多就是挨一顿批评,无非就是受一点委屈而已。 如果成功谈下这桩生意,她以后就是销冠,那是多么令人羡慕的荣誉啊! 提成也能拿到手软。 于是她走到售楼部走廊外面,给售楼部经理打去了电话。 第24章 山顶的楼王别墅 不一会儿功夫,售房部经理祝叶青急匆匆的赶过来。 她刚才正在跟别人打扑克打发时间,然后就接到手下销售人员的电话。 听说售楼部来了一位土豪顾客,想要买下他们这里的楼王别墅,于是就第一时间赶过来,想要确定一下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 售房部经理祝叶青将萧薰儿拉到一边问:“小妹妹,你确定刚才在电话里边没有骗我?这位先生真的是有购房意向吗?” 萧薰儿点点头:“嗯,祝经理我没有骗你,是那位先生自己亲口说的。” 其实萧薰儿也不敢保证叶孤城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假。 会不会是在逗她好玩。 祝叶青更加不信,因为那栋楼王别墅,可是他们售楼部最贵的房子,他们这个楼盘已经开盘了七八年,也没有人愿意买。 再说这个女销售,祝叶青对她是比较陌生的,应该是最近几个月才来上班的实习生,好像她连一套房子也没卖出去,一单提成也没拿到。 所以祝叶青就更不相信了。 不信归不信,见还是要见上一面的。 万一是真的呢? 于是祝叶青很有礼貌的将叶孤城一行人请到了办公室,并让萧薰儿在外面把守,不许任何人进来打扰。 祝叶青给三人泡了茶。 鄂省的青砖。 毫无杂质的纯净茶汤,喝起来滋味奇特。 这三人也不客气,抱着茶杯一通牛饮。 祝叶青一看就看出来叶孤城才是这三人之中的主角,于是问道:“我听手下的销售小妹讲,你想要买下我们山顶的楼王别墅对吗?” 叶孤城好奇的道:“是啊,怎么了,难道你们还不愿意卖给我吗?” 祝叶青惊讶道:“这位先生,你确定你没搞错?那栋楼王别墅,一共九层,每层楼差不多三千个平方,一个平方大概要12万元,这么算下来可就要30多亿了。”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这个我当然知道,你们那个销售小妹妹已经跟我介绍过了,但我还是想亲自去楼王别墅看看,若是让我满意,我才会买下来。” 祝叶青咽了一下口水: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嘛,价值30多亿的房子,说买就买,看来真是有钱人,我可一定要好好把握住这个机会。 于是她微笑着说:“那好,我这就安排专车司机,带你去山顶的楼王别墅参观一下。” 不过五分钟时间,售楼部外面就来了一辆奔驰商务车,这辆车子是他们售楼部专门用来接待尊贵客人的,平时很少用到。 然后司机下车,用手抵着车顶,招呼他们几个上车。 因为这是7座的商务车,车子足够宽敞,所以萧薰儿也坐了上去。 毕竟这个大客户是她接待的,若是谈成了,提成也该分给她才是。 七拐八拐的到了山顶楼王别墅。 祝叶青用钥匙打开了别墅大门。 只见庭院栽种了很多花花草草,面积挺大的,估计得有两三百平米,打扫起来会很麻烦。 进了别墅大厅,这个别墅大厅大约有300多个平方。 装修是叶孤城非常喜欢的风格,低调而又不失奢华。 布局方面,听说是按照香港顶级富商的豪宅,一比一建造,并请了专业的风水师量过风水。 整体上几乎没有什么瑕疵。 祝叶青紧跟在叶孤城身边,问个不停:“请问叶先生你是做什么的,方不方便透露一下?” 叶孤城随口调笑了一句:“哦,你问我是做什么的啊?不瞒你说,我是做死人生意的,赶上运气好的时候,我一下子能赚好多钱。” 祝叶青惊讶的说:“啊,死人生意,难道你是开殡葬公司的?嗯,这行如果客户资源充沛,倒是能赚到大钱。” 叶孤城看着祝叶青若有所思的样子,不觉好笑。 “算了,算了,我懒得跟你打哑谜了,实话告诉你吧,我是开古玩店的,难道不是做死人生意吗?现代的东西可是不值钱,因为那些都是仿品。” 叶孤城这一番话说出来,把其余几人都逗笑了。 祝叶青嘟着嘴:“哎呀,叶先生你就知道欺负我,跟我开玩笑,冒昧的问一下,你家里很有钱吗?” 叶孤城有点尴尬的挠头:“这个说来话长,其实我家祖上也曾阔绰过,算了,先不说这些了,咱们还是先看看房子吧。” 见叶孤城不肯透露自己的家世,祝叶青也很有眼色的不再过问。 紧接着祝叶青就带他们几人一层一层的看了一遍。 每一层都有50个房间。 特别是五楼,是这个楼王别墅的主楼,里边有高级餐厅,棋牌室,酒吧,高档茶室。 三千平米的房间全是红木家具。 几十万一套的红酸枝办公桌,太师椅,榻榻米,沙发等等,看着就是有钱人的专属配置。 四周分别摆着一个四五米长的鱼缸,养着红龙鱼,据说这是一种珍稀鱼类,价值不菲。 地下室还有一个大型停车场,能同时容纳100辆汽车停放,进出都有保安监视。 安保措施在这一块做还是挺严格的。 叶孤城看完之后,总体来说是比较满意的。 于是他对祝叶青说:“你好,美女,麻烦你帮我算一下,全款买下这套别墅,大概需要多少钱?” “啊,全款,我没听错吧?” 祝叶青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小嘴张开,可以塞得下一个鸡蛋。 叶孤城点点头:“对,没错,就是全款。” 祝叶青连忙拿起手机,一顿噼里啪啦的狂按。 “嗯,叶先生,我刚刚帮你算了一下,全部费用加在一起,大概是32亿4000万。” “如果你是真心想买的话,我可以用我售房部经理的权限,帮你争取到九五折的优惠,只需要30亿,你就能拥有这栋楼王别墅了。” 叶孤城听了也不废话,掏出自己的银行卡让她去刷。 祝叶青哆哆嗦嗦的将卡插进了pos机,确定金额,输入密码。 只一小会儿功夫,那30个亿就到账了。 这下祝叶青彻底信服了,咧嘴笑个不停。 叶孤城问萧薰儿:“小妹妹,这一笔订单,你大概能拿到多少提成啊。” 萧薰儿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嗯,大概500多万吧,嘶,那我岂不是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百万富婆了。” “这么多钱,我该要怎么花才好呢?” 萧薰儿说着说着,便傻笑起来。 叶孤城觉得这个小妹妹很有趣儿。 于是就在她头上摸了一下。 萧薰儿倒不反感叶孤城在她头上摸来摸去。 祝叶青见她跟叶孤城合得来,便说道:“薰儿妹妹,今天你可是给我们公司立下了一件大功,我准你半天的假期,你去好好陪陪这位先生,明天早上迟一点回来上班都可以。” 第25章 豪捐10亿 两男两女,在楼王别墅吃吃喝喝。 喝醉了的萧薰儿,也顾不得矜持,三下五除二脱光了自己的工作制服外套,然后就在大客厅跳起舞来。 叶孤城安静的欣赏着萧薰儿的舞姿,不时的鼓掌助兴。 本来萧薰儿还想着邀请叶孤城跟自己伴舞。 但叶孤城这个大老粗,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艺术细胞,哪儿会干这种事?所以很果断的婉拒了。 这一下子就吃喝玩乐到了深夜。 萧薰儿带着几分醉意,稀里糊涂的穿好衣服,脸红着对他们几人说:“时候不早了,我明天还要早起上班,所以就先失陪了,改日再来陪你们玩。” 叶孤城点点头说:“嗯,我帮你打一个出租车,送你回去。” 萧薰儿摆了一下手说:“不用,我就住在公司,走几步路就到了。” 等萧薰儿走后,叶孤城他们也是各自回房间睡觉。 反正这个楼王别墅那么大,自己喜欢住哪间房就住哪间房,根本不用纠结那么多。 第二天早上众人醒来,在客厅吃完早餐。 叶孤城对王云峰说:“峰哥,咱们的古玩店才刚刚开张,以后的发展还要多多仰仗你,你看看你的盗墓同行们,可有愿意到店里来做事的,我可以开出100万的年薪,当然如果干得好,我还会升职加薪。” 王云峰想了想说:“嗯,你还别说,我还真给你物色好了一个合适的人选。” 叶孤城问:“谁啊,说出来听听。” 王云峰笑答:“那个人姓姚,叫姚启圣,这个老头可是我们盗墓界的祖师爷了,墓地里面有没有宝贝,他下去看一眼就知道了,所以道上的人都称呼他一声姚师爷。” 叶孤城撇撇嘴,感觉他这好像是在说废话。 我还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电工,有没有电用手摸一下就知道了。 于是他点头道:“好吧,好吧,你的人品,我当然是信得过的,我不管你找谁来干活,只要别出乱子就行,我们做的可都是正经生意。” 说着叶孤城就掏出手机,给王云峰的账户上转了1000万。 叶孤城有点不好意思:“你也看到了,我这又是买车又是买房的,将我卡上的存款花的干干净净了,现在我的卡里就只剩下了可怜的十几亿。” “所以我只能先转给你1000万,然后卡里剩下的这些钱,我要留作周转来用,以备不时之需。” 王云峰点点头说:“叶兄你不必这么说,我理解你的心意,既然我们合伙开了这家古玩店,当然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千仞雪插嘴说:“那我呢,那我呢?我能做一些什么工作啊?” 叶孤城用手握着自己的嘴巴:“你嘛,你除了能吃,我暂时还没有发现你其他的优点,不如你就做一个吉祥物,帮忙招揽客人算啦。” 千仞雪鼓着大眼睛说:“大哥哥,你就知道笑话我,信不信我跟你绝交,以后再也不跟你说一句话。” 叶孤城无所谓的笑了笑。 “好啊,待会儿中午饭,我准备吃火锅,既然你不愿意跟我说话,那么你就去外面的地摊吃盒饭吧。” 千仞雪一听就急了:“不行,不行!我也要吃火锅,大哥哥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叶孤城嘿嘿的大笑,对付吃货他有的是办法。 王云峰还有事情,所以先走一步。 叶孤城和千仞雪就在这个楼王别墅四处转转。 这么大的房子,没个一天两天也转不完。 看来房子太大也是一种烦恼,到时候打扫卫生,还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这时叶孤城突然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新闻。 据说5月12号下午,也就是昨天下午,南方的某一座城市突发了一场特大地震。 这场地震造成了很大的人员伤亡,起码有几十万群众被困,同时当地的交通和信号一律被破坏,几乎与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 但最让人气愤的是,我们的老对头漂亮国,竟然趁着这个机会落井下石,关闭了自己的gps卫星信号。 这就导致了华夏官方的救援行动,变得十分的困难。 当然具体情况,电视主持人并没有明说,至于后续的事态发展,也要等待进一步的调查。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叶孤城当然不会坐视不理。 叶孤城火速找到了华夏官方在媒体上面公布的捐助账号,这是为了方便大家给灾区人民捐款捐物。 叶孤城大手一挥,向灾区人民捐出去了10亿元。 这几乎是将叶孤城的全部家底都给掏干净了。 但是叶孤城一点也不觉得心痛,毕竟钱没了还可以再挣。 若是当一个守财奴,那就真的不配做一个华夏人了。 但愿这些钱能够帮到那些受灾群众吧。 随即叶孤城走到鱼缸前,将自己昨晚放进空间戒指里面的几条红龙鱼给取出来,扔进了鱼缸。 然后站在那观察了好久,发现这几条鱼全都死了。 死了之后栩栩如生,并没有发生变质的问题。 但是它们确实是死了,叶孤城等了半天,也没见到它们有活过来的迹象。 其实叶孤城一直都想亲自去到戒指空间里面,看看戒指空间里边究竟是什么样子。 可是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可不敢这么做。 据他现在所掌握到的信息来看。 这个戒指空间应该只能储存死物,他还没试过储存活物,比如人啊,动物啊,之类的。 虽然叶孤城很想亲自进去看看,不过这样子实在太冒险了。 当然叶孤城也不是傻子,他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于是他将千仞雪叫过来,对她说:“小妹妹,我这里有一个大宝贝,你想不想来看看啊?” 千仞雪歪着小脑瓜问:“什么大宝贝啊?是不是好吃的?” 叶孤城眼珠一转:“嗯,你猜对了,就是好吃的,不过你要进去之后,才能吃得到。” 千仞雪一听,顿时觉得手中的糖葫芦不香了,一把扔掉。 然后飞快的上前,挽住叶孤城的胳膊,口中甜甜地道:“那你快让我进去吧,让我看看是什么好吃的!” 叶孤城嘴角邪魅的一笑,口中默念一句:“进去!” 当即就将千仞雪吸进了戒指空间。 第26章 饿得快要死 叶孤城看一下手上的手表,时间已经过去了5分钟。 叶孤城觉得差不多了,然后又默念了一句出来。 顿时就将千仞雪从戒指空间中带了出来。 只见千仞雪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叶孤城:“大哥哥,你又骗我,里面什么也没有,我只找到了几袋子被冻的硬邦邦的小吃,太硬了,一点也不好吃。” 叶孤城看了一眼,原来是他先前放到空间戒指里的几包泡椒凤爪,酒鬼花生和火鸡味锅巴。 此时这些小吃已经像冰块一样,又硬又冻手,就像是刚从冷库中取出来的一样。 这下子叶孤城越来越好奇了:这个戒指空间里面,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既然千仞雪进去待了那么久也没啥事,那就足以说明,戒指的空间是安全的,没有什么威胁。 他还担心里边有霸王龙,三大五粗的野人什么的呢。 叶孤城拍着胸口,平息了一下自己紧张的心情。 随即叶孤城鼓足勇气,默念了一声:“进去!” 这一次,两人同时消失不见了。 等到叶孤城清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十分寒冷的空间。 这里雪山遍布,古木参天,怪石林立,云雾缭绕弥漫。 灵气也是十分的充裕,让人感到无比的心旷神怡。 就好像吸了满满一口纯氧似的,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山顶云雾缭绕,一片祥和宁静,恍若人间仙境。 而在山脚下,三两只仙鹤正在一条小溪边喝着山泉水,并不时的用鸟喙清洗自己的羽毛。 叶孤城看到溪水边上,有着一座宏伟的宫殿。 于是叶孤城就牵着千仞雪的手,慢吞吞的朝着山脚下走去。 常言说,望山跑死马。 这座雪山的海拔,看着也就两三千米的样子,其实也不算太高。 可是这一走起来,就变得没完没了了。 走了大约两个小时。 两人好不容易才抵达山脚下面。 叶孤城和千仞雪合力推开这个宫殿的大门。 顿时一股浓郁的仙气扑面而来。 只见正殿的牌匾上,写有《紫薇大帝洞府》几个字。 然后供桌上面,摆放着许多古籍善本,仙法秘笈之类的卷轴。 叶孤城随便挑了一个卷子拿起来看。 发现这上边的文字比较复杂,横七竖八的,长得有点像是甲骨文。 不过却也难不倒叶孤城。 因为他平时就喜欢钻研书法和文字,对历朝历代的书法文字都颇有研究。 当然对于史前文明也略有钻研。 叶孤城静静的坐在供桌前,花了一分钟左右的时间,看完了这个卷轴。 根据卷轴上面记载,这座宫殿的主人名叫紫薇大帝。 来自几百万年前的洪荒时期。 这个紫薇大帝,自幼便拜在一个叫恒岳宗的修真宗门门下。 可惜他天资愚钝,天赋极差,不受宗门重用。 后来又被长老逐出师门,至此流落江湖。 后来他意外得到了一本无上功法,潜心修炼。 耗费了数千年的光阴,终于渡劫飞升,去到了另外一个位面空间。 这个空间戒指就是他遗留在这个空间的宝物。 因为穿梭时空,是只有大帝才能办到的事情。 传说紫薇大帝晋升仙帝的时候,天现双日,天地崩溃,有着无穷的火海从天而降,当时可是震惊了所有的强者。 这时脑海中的美女蛇突然嚷嚷着要出来,因为这里的灵气非常浓郁,如果能够在这里修炼,至少比在外面强上十倍不止。 那样她就能很快的修炼出一具完整的身体了。 这下还让叶孤城有点为难。 于是他将千仞雪叫了过来。 “小妹妹,哥跟你说一个秘密,而且只对你一个人说,你知道了以后,千万不许告诉别人好嘛?” 千仞雪眨巴着有点迷人的大眼睛说:“嗯,什么秘密,大哥哥你快说吧,我保证不告诉任何人。” 叶孤城这才放心。 只见他一招手,就将美女蛇召唤了出来。 千仞雪一看到这么漂亮的小姐姐,马上眼睛都直了。 “姐姐,姐姐,你真的好漂亮哦!” 千仞雪花痴般的看着美女蛇,都惊讶的小嘴呈o型。 都快能塞得下一个鸡蛋进去了。 叶孤城笑笑说:“这位美女叫彩鳞,快,小妹妹快叫人。” 千仞雪点点头:“嗯,嫂子好!” 噗! 叶孤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彩鳞倒是不计较,将一串糖葫芦塞给她吃。 千仞雪激动的大喊:“谢谢嫂子!” 叶孤城不由有点脸红,一掌拍在千仞雪的后脑勺上:“就你话多。” 彩鳞冷哼了一声:“难道你觉得我还配不上你吗?”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毕竟是一只修炼了十万年的七彩蛇,按咱们华夏人的说法,应该叫珍稀动物。” “当然若是跟咱们的国宝大熊猫比起来,应该还差那么一点点。” 彩鳞傲娇的抬起小下巴:“哼,难道在你眼中,我还算不得国宝嘛!” 叶孤城一时语塞。 跟女人打交道可真心累啊,不管你怎么说都是错的,真tm的伤脑筋啊。 两个女子在宫殿四处打打闹闹。 叶孤城倒也懒得管她们,独自一人,潜心研究这些古籍密卷。 这一晃就是小半天过去了。 叶孤城觉得有点累了,他揉了揉眼睛,有点头晕眼花的感觉。 叶孤城看着手表,居然才过去了几分钟时间。 这就说明了,这个戒指空间里面的时间和外界的时间是不对等的。 可能戒指空间中过去一个月,外面才过去一天左右。 好了,好了,这个问题好像暂时不是我该考虑的。 此时叶孤城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乱叫了,已经快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他感觉现在就算是有一条牛在自己面前出现,他也能冲上去将它啃的干干净净。 于是叶孤城连忙一骨碌爬起来,到处找吃的去。 可是找了一圈下来,竟然连一样可以拿来吃的东西也没有。 叶孤城真的好后悔,为什么自己之前不多弄点吃的在戒指空间存放。 现在到了快要饿死的地步,他才追悔莫及。 当然彩鳞和千仞雪也好不到哪去,两人一脸饥渴看着叶孤城,嘴里竟然还流出了口水。 叶孤城一惊,他妈的,你们不会是想要把我撕着吃了吧? 不行不行,我都是一个快30岁的老男人了,皮糙肉厚的一点也不好吃。 要不然我们还是去别处找找,看看可有能吃的东西? 第27章 什么情况 叶孤城在大殿里里外外找了好久。 却只是在偏殿,一个看上去像是澡堂子的地方,发现了一眼温泉。 这个温泉里面的水,居然是血红色的,鲜红欲滴,就好像人身上的血液一样涓涓流淌。 叶孤城心里不由得一种反胃想吐的感觉。 这他妈的该不会真的是人血吧? 这时彩鳞走了过来。 “主人,这是火山喷发的时候产生的泉水,顺着山脊流入到了这个池子里。” “由于泉水中蕴含着大量的火毒,所以才会呈现出血色,另外这种山泉水,对人体有着极大的损害,如果喝多了,搞不好就会因为毒火攻心挂掉。” 叶孤城一听,就有点郁闷了:“找了半天,不能拿来喝,那岂不是白费了一番功夫?” 彩鳞捂嘴暗笑:“谁说不能喝了?要知道这个灵泉水可是大补之物,可以强身健体,返老还童,甚至还可以驻颜养容,只是不能多喝罢了。” “因为一旦过度饮用,这灵泉水中的火毒便会慢慢的侵蚀人体内的五脏六腑,几乎无药可医。” 叶孤城点点头说:“那这灵泉水中的火毒,有办法祛除吗?” 彩鳞摇了摇头。 “其实你根本不需要理会这些火毒,毕竟你可是传承了我的异能,现在的你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人了,所以这些火毒对你来说,不仅没有伤害,反而还是大补之物。” 说着随手一挥,将叶孤城拍进了灵泉水池子里,紧接着自己也跟着跳了进来。 叶孤城没有任何防备,稀里糊涂的掉进了池子里,一时间呛了很多水。 等到叶孤城游出水面,突然感觉到身边的灵泉水,正顺着他的皮肤,钻入到毛孔之中。 一股暖洋洋的感觉顿时充斥在他的四肢百骸。 好像有源源不断的能量涌入了他的身体。 叶孤城大喜之下,开始疯狂的吸收这些灵泉水的能量。 当然彩鳞也没闲着,一阵鲸吞蛇噬,吸收能量的速度甚至比他还快。 岸边上的千仞雪,肚子饿的咕咕叫,看到两人这个样子,只犹豫了一下,就扑通一下跳进来。 然后她的身体,居然也开始自动吸收起来能量。 很快那种饥饿得要命的虚弱感不复存在。 这下她可高兴坏了,只要不饿肚子,她什么也不在乎。 于是他们三个人各自为阵,一通猛吸,几乎忘却了时间。 只是过了一小会儿的功夫。 肉眼可见这个灵泉水池子里边的血色逐渐的褪去。 逐渐变得清澈透明。 但是叶孤城他们三人就像无底洞一样,怎么灌也灌不满。 后来还因为能量分配不均,大打出手了起来。 于是叶孤城就跟她们大战了三天三夜。 等到叶孤城等人爬上岸。 叶孤城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继承了千仞雪的读心术。 千仞雪:19岁,女,腊月十八生。 身份不详,来历不详。 …… 咦,这可真是奇怪了,为什么除了她的年纪,其他的什么信息也看不到呢? 叶孤城好奇的骚头,一时脑瓜里没有转过弯来。 好吧,好吧,做人不能太贪心,既然自己有了读心术异能,那总比没有好。 可能附加功能,需要慢慢的开发。 随即叶孤城一挥手,将美女蛇召唤回了自己的身体。 又找了一个矿泉水瓶子,装了满满一整瓶灵泉水进去。 因为火毒被清除,现在这些灵泉水已经完全没有了毒性。 对普通人来说也是大补之物。 好了,既然正经事都办完了,他也该走了。 叶孤城一刻也不愿意在这里多待。 还是先回到外面的世界,找个大饭店好好的搓一顿再说。 于是叶孤城默念一句出去。 一瞬间叶孤城眼前一花。 可是他并没有出现在楼王别墅,而是出现在一个十分混乱的地带。 一眼望去,面前是成片成片坍塌的房屋,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烟尘。 天空也是灰蒙蒙的,暗无天日,整个就好像灾难片现场一样。 当然叶孤城也不是傻子,他很快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空降到了地震灾区。 现在他所看到的,都是灾难过后的样子。 四周静悄悄地,安静的有些可怕,方圆百里不见一个人影。 叶孤城看到这么令人揪心的一幕,心中不由一哆嗦。 叶孤城拉住千仞雪的手,踩着裸露在地面上的钢筋水泥,飞快的离开了这里。 这一走就不知道走了多久。 由于信号中断,叶孤城只能凭借自己的直觉,往有光亮的地方走。 走了大约两三个小时。 两人总算走出了地震灾区的范围,来到了一个名叫锦城市的三线城市。 两人到了这座城市的第一件事,那就是先吃饭。 因为叶孤城感觉自己都快饿得走不动路了。 要不是先前喝了那么多灵泉水,他恐怕走到半路上就被饿死了。 他们很快找到了一个苍蝇馆子,这家苍蝇馆子的招牌上面,写着快活林三个字。 两人一顿吃吃喝喝,又喝了不少啤酒和白酒。 这下子两人都喝得醉醺醺的了。 付清了酒菜钱,叶孤城看到对面是一家高档会所,毫不客气的走了进去。 大手一挥,叫来了两个金发碧眼的俄妹子为自己服务。 一个妹子给自己搓背,一个妹子给自己洗脚。 当然为国争光什么的,这不在叶孤城的考虑范围之内,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当一个美男子。 千仞雪闲着没有事干,于是就在大厅里看着电视节目。 正在这时,这家会所突然走进来七八个鬼鬼祟祟的人。 他们每个人都戴着面罩,看不清容貌,但是衣服里边却是鼓囊囊的,好像藏着什么东西一样。 然后枪声响起,会所的一名女招待中枪倒在了地上,鲜血流了一地。 这下可是引起了轩然大波,整个会所瞬间变得乱糟糟的。 却说包间中的叶孤城,突然听到砰砰两声枪响,马上吓得一哆嗦,心想这他妈的该不会是警察来会所扫黄了吧? 这个剧情不对啊。 就算扫黄,也用不着动刀动枪的吧? 再说他明明什么也没干,就只是纯粹的来这里按摩放松一下,这也犯天条了? 不仅是叶孤城,那两个俊俏漂亮的俄妹子,也是吓得不轻。 叶孤城慌忙的爬起来,穿好衣服,想去外面看个究竟。 这时包间大门一下子被暴力踹开。 门口一个黑衣大汉,手中拿着冲锋枪向里面喊:“里面的人快点给老子滚出来,不然老子一枪崩碎你的脑袋!” 第28章 斩杀东瀛上忍 叶孤城很吃惊,一时间搞不清楚状况。 他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那个持枪匪徒顶着后背走出了包间。 “还有你们这两个洋妞,赶快将自己的衣服穿好走出来,双手抱头,不许说话,不许乱动。” 于是两个俄妹子眼里含着泪,哆哆嗦嗦的被蒙面歹徒带了出去。 到了大厅外面,所有的人都被这些持枪匪徒给控制住了。 当然也包括了千仞雪。 此时她的身后站着一个彪形大汉,这个彪形大汉正用冲锋枪顶着她的后脑勺。 此时就算叶孤城再神经大条,也很快明白这些人是来打劫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去打劫银行,而是偏偏要来打劫会所呢? 这道理也说不过去啊。 千仞雪畏惧的看着他,水灵灵的大眼睛有着说不出来的害怕,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叶孤城对千仞雪,一使眼色。 千仞雪秒懂,矜持的闭嘴,不哭也不闹。 污啊污啊! 这时会所外面已经聚集了一大片警察,这些警察已经将会所团团包围起来。 并有人喊话:“里面的劫匪听好了,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不要做无谓的挣扎,快点放下武器投降,释放人质。” 为首的一名匪徒,操着一口生硬的华夏语言,气焰十分嚣张的道:“哼,就凭你们区区一群酒囊饭袋,就想擒住我们,简直痴心妄想!” “马上给我们准备一部车,另外再准备500万美金让我们离开,否则我就杀光这里边的人质!” 叶孤城一听,觉得这名匪首的口音很是奇怪,听上去并不像华夏人。 叶孤城连忙使用读心术,查看了一下这人。 姓名:木村兵太郎,男,45岁。 东瀛国上忍,精通各种东瀛忍术,是东瀛国十大忍术高手之一。 这一下轮到叶孤城吃惊了:原来这些匪徒竟然是东瀛人,怪不得胆子这么大,才这么几个人,就敢持枪抢劫会所。 不过这些东瀛人的脑子确实也不怎么好使。 要抢劫,也该去抢劫银行,一下子捞个三五亿都不在话下,偏偏要来抢劫会所,这是脑子有病吗? 这时锦城市警察局的头头脑脑们也赶到了现场。 经过短暂的商议,他们决定安排狙击手潜伏在暗处,伺机消灭掉这群匪徒。 同时又派出两三个警员前去交涉。 不一会儿功夫狙击手陆续就位,打开了八倍镜向这群匪徒瞄准,然后等待上峰的命令,开枪击毙他们。 不过这伙匪徒显然实战经验丰富,他们故意躲在大厅死角的位置,然后挟持人质将自己全身上下遮挡的严严实实,让狙击手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瞄准的地方。 所以锦城市警察局局长王守义,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前去与歹徒交涉的警员身上了。 本来他们这样的内陆三线城市,是根本不会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持枪抢劫案件的。 但是由于临市的一个地区,最近刚刚发生了一起特大地震。 据说是华夏建国以来,震级最大,规模最大,同时也是范围最大的地震。 据不完全统计,这场地震目前已经造成了几万人死亡,几十万人失踪,同时有着几百万的群众被困。 虽然华夏官方已经派出了特别行动小组亲赴灾区处理后续,但时至今日这场浩劫也没有彻底结束。 然而国外的敌对势力,却趁此机会对华夏趁火打劫,纷纷派出了自己的雇佣军,渗透到了华夏国内部。 本来这种事情是轮不上他们锦城市的,毕竟像他们这种三线城市,也搞不到什么重要情报和资料。 不过在他们锦城市,却是有一个暗物质实验室。 这个暗物质可是全球任何一个具有极高智力和野心的科学家都想得到的东西。 而地下设施内,上千名科学家每天都是极度忙碌的状态。 他们围着一座体型庞大的粒子对撞机,保持着高效率运转的状态,没日没夜,起早贪黑,好不容易有了成果,当然不可能拱手相让。 所以当敌对势力悄悄的潜入暗物质实验室,并且绕开了安保人员,夺取这份机密文件的时候,忽然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踪迹。 在折损了一大半人手的惨重代价后,侥幸存活下来的匪徒,在军方的围追堵截之下,慌不择路的闯进了路边的这个会所。 其实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财,而是出于对组织的忠心,上级命令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就比如以木村兵太郎为首的东瀛忍者。 他现在只想要尽可能的拖延时间,等到时机成熟了,他随时可以马上脱身,与自己的同伴会合。 哪怕他们只剩下一个人,只要将这份机密文件成功带走。 那么他们这些人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这时两三个胆子大点的警员,高举双手,冒着生命危险走进了大厅。 “你们不要开枪,我们没有携带武器,不信你们可以搜身。” 木村兵太郎冷笑道:“愚蠢的华夏人,以为将窃听器藏在鞋底我就看不出来了吗?都给我去死!” 只见他一挥手,手中飞出大量的飞镖。 飞镖精准无比的扎向这几个警员的喉咙。 木村兵太郎一出手就是杀招,根本没想给他们留活口。 只听的噗噗噗几声,几个警员应声栽倒在地,口中甚至连一声惨叫也没发出来。 伤口很快流出了大量的鲜血,将地面染成血红。 叶孤城看的鬼火冒,这帮可恶的东瀛人,竟然如此糟践人命,不将他们华夏人的生命当回事。 随即叶孤城身形一动,发动空间挪位,迅速与被忍者挟持的人质调换位置。 仅一个照面便是将忍者们手中的冲锋枪打飞。 并抓住了其中一把冲锋枪,当成棒球棍往这些东瀛忍者的身上招呼。 一会儿就惨叫连成一片。 叶孤城不费吹灰之力,将这些忍者打飞几米远,打得他们鬼哭狼嚎,躺在地下再也不能动弹。 木村兵太郎大惊道:“八嘎,你是何方神圣,武功竟然如此高强?” 叶孤城白了他一眼说:“小鬼子,今天你遇到我,算你倒霉,乖乖受死吧!” 木村兵太郎连退三步,一扬手,漫天飞镖犹如天女散花般射过来。 叶孤城故技重施,再一次使出空间挪位,跟他对换位置。 这下轮到木村兵太郎自食恶果了,他被自己发射出来的飞镖扎成了马蜂窝。 只见木村兵太郎噗通一下,一头栽倒在地。 一双死鱼眼睁得大大的,好像死不瞑目一样。 由于这反转来的实在太快,很多人质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劫匪们就一下子歇菜了。 在场的人质当中,只有千仞雪和那两个俄妹子,清晰的目睹了全过程。 很快外面的警察们陆陆续续的涌进来,将受伤的警员紧急送到医院抢救。 而两个俊俏的俄妹子在惊慌之余,先是平复了一下受惊的心情。 随即上前纠缠叶孤城,向他讨要联系方式,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全是仰慕的小星星。 第29章 顶级黑金卡 这两个俄妹子,一个叫凯瑟琳,另一个叫乐芙兰。 她们老家都在莫斯科,这不因为刚刚大学毕业,囊中羞涩,才到这家高档会所实习,赚一点生活费。 毕竟在会所工作,工资可比外面高多了。 见她们两人如此热情,叶孤城也不好意思装高冷,很爽快的跟她们交换了联系方式。 还约好等以后有空了,一定会去她们家做做。 这下子轮到千仞雪不开心了,拉着叶孤城的手走到一边,略有一些酸酸的问:“大哥哥,你不是一向守口如瓶,不近女色的嘛,怎么会跟她们聊得有说有笑的?” 叶孤城看着千仞雪吃醋的样子,不由得好笑。 “胡说,我可是正人君子,你刚才可都看到啦,是她们非要纠缠我,又不是我主动纠缠她们。” 这时锦城市警察局局长王守义,急匆匆的跑过来。 命令手下将其余的匪徒擒住,全部戴上手铐拷走。 然后又一脸担忧的望着医护担架上那几个受了重伤,昏迷休克的警员。 叶孤城心中想:我从戒指空间中带出来的灵泉水,有没有可能救治这些伤员? 叶孤城打开矿泉水瓶,将灵泉水喂给了几个伤员。 不一会儿功夫就见几个伤员的面色逐渐红润起来,喉咙处的伤口也在迅速愈合。 王守义不由瞪大眼睛:这个人难道会仙术吗?这也太厉害了吧? 王守义连忙走过来,与叶孤城握了握手。 “这位小同志,你今天可是帮了我们锦城市警察局的大忙了,不仅打倒了劫匪,挽救了那么多人质,还治好了我们的警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了。” 叶孤城笑笑说。 “这一次纯属凑巧,我只是自幼习了一点拳脚武功,没想到这伙匪徒竟然这么不禁打,被我轻而易举的就给收拾了。 叶孤城和王守义说了一会儿话,便想拍拍屁股走人,因为他刚才确实被吓坏了。 不过王局长却一点没打算让他走的意思。 “这位小同志,这起持枪抢劫案件,你可是关键证人,按规矩需要你留下来录口供,所以你暂时还不能走。” 叶孤城一听这话就头大。 “按照你的理论,我还要去你们警察局坐一下冷板凳了?” 王守义忙陪着笑说。 “不不不,小同志你误会了,我们只是照章办事,若是耽搁了你宝贵的时间,还望见谅。” 叶孤城翻着两只白眼,摆了一下手说。 “一切听你安排,我悉听尊便。”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麻烦你们警察局的人,帮忙安排一下专车,送这个小妹妹回去,有什么事情我自己单独留下来处理。” 王守义连忙答应:“好的,这个当然没问题。” 只见他一挥手,叫来了警察局的专职司机,然后他吩咐这个专职司机,开着自己的奔驰大g,护送千仞雪回到金陵市。 就这样叶孤城跟王局长一起去了警察局。 这时一个警员走了过来向王守义汇报:“局座,京都龙组特别行动处来了一位首长,指名道姓要见你。” 王守义一听,觉得这事儿有点复杂了,居然连京都龙组的人都被惊动了。 王守义挥挥手,吩咐手下将叶孤城带到隔壁休息室,暂时安顿一下。 自己则是马不停蹄的赶去办公室。 只见办公室的老板椅上面,坐着一个30多岁的中年人,穿着戴有警号000001的王者警服,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 这他妈真的是龙组的人! 而且来头还不小! 要知道龙组可是华夏最神秘的组织,相当于古代的大内密探,锦衣卫那种性质,拥有先斩后奏的生杀大权! 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办不到的。 一时间王守义有些呆头呆脑在那里发愣。 见到王守义发呆的样子,这位龙组成员眉头一皱,递给他自己的证件。 王守义接过证件一看。 只见证件上写着:左冷辰,35岁,龙组特别行动处处长,军衔少将。 王守义看完,连忙将证件归还给他,立即挺直身躯,标准的敬了一个军礼:“左处长,欢迎你来我们锦城市警察局指导工作!” 龙组特别行动处处长左冷辰摆了一下手说。 “客套的话就不必说了,王局长,你先坐下来说话吧。” 王守义点点头,规规矩矩的在他面前坐下。 左冷辰冷冷的说:“我接到上峰命令,此次华夏动荡,有两股敌对势力渗透到华夏境内,目的是为了窃取你们市的机密文件,据说是有关暗物质的详细资料。” 王守义沾沾自喜道:“是有这回事儿,不过他们完全是想多了,一帮乌合之众,也敢到我们锦城市来挑衅。” “不瞒首长,那伙劫匪,一个被当场击毙,其余的匪徒也全部被我们擒获。” “我在他们身上搜到了那份机密文件,现在已经转交给了相关部门,一切平安无事。” 左冷辰皱了皱眉头问王守义:“除了机密文件,你们还有没有搜出来什么别的东西?比如拥有大额现金的银行卡,或者空间玉简之类的。” 王守义奇道:“什么银行卡?什么空间玉简?我们只在这些劫匪身上,搜出了一些日元还有几张普通的银行卡,里面大不了也就几万美元这个样子,至于你说的空间玉简,我们可是从来没见过。” 左冷辰本来不想跟这些地方警察多说什么,毕竟这是涉及到龙组内部的核心机密。 但是看到这个不识趣的地方局长,咬死不松口的样子,让他不由得有些火大。 左冷辰严肃的对王守义说。 “实话告诉你,这帮劫匪的头目是一个叫木村兵太郎的东瀛忍者,他拥有上忍修为,是东瀛国的十大高手之一,相当于我们龙组天阶武者的实力。” “这次东瀛国与漂亮国联手,窃取我们国家的机密文件,自然是给足了报酬。” “这个木村兵太郎的身上,可是携带了一张由漂亮国官方发行的顶级黑金卡,这种黑金卡可以透支100亿美金,世界任何银行都能取钱,包括罗斯柴尔德家族,花旗银行,摩根家族,瑞士银行等等。” 什么,100亿美金!这该是多少钱啊? 假如将这些钱全部取出来,怕是能堆满这间办公室。 王守义听得傻愣傻愣的。 第30章 失踪 左冷辰眉头一皱,坐在办公桌前沉思。 按照上峰给出的情报来看,这个木村兵太郎可是上忍修为,相当于龙组天阶武者的实力。 与自己的实力不相上下。 这么棘手的对手,肯定不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 他不相信凭一群地方警察就能消灭掉东瀛国堂堂一个上忍。 那样岂不是在打他们龙组成员的脸? 王守义连忙说:“会不会是弄错了?你们龙组的人,高估了这帮东瀛鬼子的实力?” 左冷辰感觉自己的脸一阵火辣辣的疼。 左冷辰当即白了他一眼:“王局长,请注意你的言辞,不要随便乱讲话,否则你在局长这个位子上干不长的。” 王守义马上闭嘴,生怕这位首长,一怒之下将他革职查办。 左冷辰顺了一下胸中的气,冷冷的说。 “除了那张顶级黑金卡,木村兵太郎身上还有一件宝贝,叫空间玉简,这个空间玉简具有穿梭空间的能力,只要捏破玉简,就会自动转移到另一个地点,与接头人会合。” “你有所不知,除了这伙劫匪,漂亮国那边,还派出了另一支雇佣军,趁乱绑架了我们龙组的一名成员,这名成员可是我们龙组的核心科学家,专攻核能研究。” “先前她一直待在漂亮国,听说国内发生了动荡,便急急忙忙的赶回来,没想到漂亮国的首脑却下令将她绑架,不许让她回国。” 王守义大惊道:“啊,这这,这可怎么办啊?” 左冷辰摆摆手:“王局长不必担心,我们龙组首长已经派出了另一个兵王级高手前去营救,那个高手实力并不弱于我,应该不会失手的。” 王守义心中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帝国主义亡我华夏之心不死,我们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从不在明面上跟他们起冲突,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过分!” 左冷辰一听哈哈大笑,然后又严肃的对王守义说。 “王局长,请你老实告诉我,这个木村兵太郎究竟是不是你们锦城市警方击毙的?会不会另有民间高手相助。” 王守义一拍自己的脑袋。 “我好像记起来了,这8个匪徒中,有7个都被一个年轻人打倒,至于为首的那个东瀛忍者,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莫名其妙的死在了自己发射出去的飞镖上,整个人都被飞镖扎成了马蜂窝。” 左冷辰好奇道:“你的意思是,这伙东瀛人,其实完全是被那个民间高手收拾掉的?” 王守义有点难为情的说:“嗯,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当时那群持枪匪徒,劫持了很多人质,还故意将自己的身体隐藏在死角,狙击手没办法瞄准他们。” “为了人质的生命安全,我只好派出了几个警员,在他们鞋底藏了窃听器,进去与匪徒交涉,希望能多争取一点时间,等待军方大部队的增援。” “没想到这伙歹徒精明的很,根本不上套,直接出手伤了几个警员,这几个警员差一点就没命了,正在这时那个年轻人突然出手,三拳两脚就将他们给打趴下了。” 左冷辰抬手一挥,一下子抓住王守义的衣领:“那个民间高手在哪?快带我去见见他!” 王守义被他狂热的眼神吓了一跳,“你,你先别激动,那个人就在隔壁休息室,我马上带你去找他。” 左冷辰和王守义一前一后来到了休息室。 可是里边哪有一个人影?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这一下王守义可是真正的傻眼了。 第31章 露馅 叶孤城醒来,睁眼一看,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渺无人烟的大山深处,身边净是成群的参天大树。 叶孤城忽然觉得全身一冷,不由打了一个冷战。 “这他妈怎么了?又给我干到哪儿来了?这还是国内嘛。” 却说半个小时前。 叶孤城被锦城市警察局局长王守义礼貌的软禁在了休息室,然后一眨眼就不见了。 叶孤城就老老实实的待在休息室坐下喝茶。 其实叶孤城从那个木村兵太郎身上,搜刮到了一张银行卡和一个奇怪的玉简。 这个银行卡上面写着的全是英文字母,叶孤城还是勉强认得到的。 据说是漂亮国官方发行的顶级黑金卡。 全称叫做百夫长黑金卡。 这种银行卡里面至少拥有100亿美金,而且最高可以透支1000亿美金,在全球任何一处地方都能进行消费。 当然前提是只能用来消费,如果要取钱的话,必须要到漂亮国的银行专柜才能提取到现金。 本来叶孤城这段时间就穷得抠咔,卡里的存款所剩无几,现在有了这张黑金卡,他可就不愁没钱花了。 再说这个玉简,叶孤城仔细一看,用的是真正的和田白玉雕刻的,怕是能值个几百万。 不过彩鳞却告诉他,这是东瀛国忍者发明出来的一种空间传送术。 将灵力灌注在这个玉简上。 需要用到的时候,只需要捏破玉简,就可以将自己传送到事先设定好的地方去。 叶孤城一听,当然觉得稀奇。 正好他一刻也不想在警察局多待。 于是他微微一用力,捏破了玉简。 然后突然眼前一花,一下子就被传送到了这个未知的地方。 叶孤城连忙打开手机一看,只见手机上面连一格信号也没有,短信和电话根本打不出去。 还不如一块板砖好使。 叶孤城看得头大,把手机收好,沿着山路慢吞吞的往山下走。 只要到了开阔地带,他就有办法分辨方向了。 这一来二去,天也逐渐黑了下去,伸手不见五指。 偶尔还会有一两只凶猛的野兽出没。 不过好在叶孤城有天蛇之眼帮助,这玩意儿比八倍镜还好用。 一只半人多高的头狼对他发起突然袭击。 结果就被叶孤城一巴掌拍碎了它的天灵盖,当场断送了性命。 这只头狼估计有一两百斤重,膘肥体壮。 叶孤城一把将头狼扛在肩膀上,打算等自己待会儿下山了,就将它烧烤吃了。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 叶孤城抵达了一处比较开阔的地方。 他趴在山头上面往下看,发现下方居然是一座军营,这座军营很大,占地约两三亩。 营地里里外外都有身穿迷彩服的雇佣军把守,不停的来回巡逻,手中全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 叶孤城用天蛇之眼扫描了一下,确定这伙雇佣军的人数大概在100多人左右,差不多两个排的兵力。 军营里有七八间房屋,其中最大的那间房屋,里边有一群男男女女正在打扑克,将武器放在了一边。 旁边的一座小屋子里,却是有几个雇佣军持枪警戒,里边关押着的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子。 地下还有几具穿着华夏国警察的警装的尸体。 叶孤城在心里盘算了一番,觉得还是要智取,如果自己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冲过去,指定要被这100多人打成筛子。 就算自己侥幸没死,以后喝口水可就不是塞牙缝了,而是满身漏。 叶孤城思考了一下,很快有了主意。 他将背上背着的死狼卸下来,掰断一条狼腿,用力扔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扔到了营地外面的草丛里。 这时站岗的雇佣军很快听到了响动,他们便派出一个雇佣军前去草丛察看。 等到这个雇佣军走到草丛边上的时候。 叶孤城举起大棒,马上在他后脑勺上狠狠地敲了一闷棍。 这个倒霉的雇佣军,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闷哼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叶孤城也没闲着,三下五除二利索的扒光了他身上的衣服,穿到自己身上。 随即发动天蛇异能,简单易容了一下这个人的相貌,然后大大方方的走出了草丛。 “傻强,你去了那么久,干什么去了呀?” 看到叶孤城出来,一个皮肤黝黑的雇佣军走上来,一拳捶在叶孤城的肩膀上。 叶孤城拎起那条狼腿:“哦,我刚才在那片草丛里面,捡到了这条狼腿,看着还挺新鲜的,你拿去跟他们分了吧。” 这个皮肤黑黑的雇佣军一看,马上变得眉开眼笑,欢呼雀跃的从叶孤城手上一把夺过那条狼腿,准备烧烤。 叶孤城也不搭理他,悄悄地潜入最大的那间房屋,偷听里边的对话。 “妈的,那个狗日的东瀛忍者怎么还不来?害老子在缅北原始森林待了这么久,连个像样的漂亮女人也没有,说好了10亿美金的报酬,这个家伙该不会是想要赖账吧?” 叶孤城举目一看,只见房间里面是一个描龙画凤的壮汉,身高是有1米95。 此时脑海中现出一排字。 马如龙,男,42岁,美籍华裔人,国际上臭名昭着的悍匪,曾在全球各地犯下多起绑架案,并向其家属索要天价赎金,累计金额高达上百亿。 叶孤城心中一惊,没想到这个雇佣军匪首的来头竟然这样大,那他这次岂不是踢到铁板上了? 要不自己还是快点闪人吧,趁他们现在还没发现自己。 正在这时,马如龙听到了屋外的动静,急匆匆的跑出来。 看到门外站着一个呆头呆脑的手下,心头有点不爽。 “你他妈不去好好的站岗,跑到老子这里来干什么?快滚!” 叶孤城打了一个哆嗦,转头就要开溜。 不过马如龙却在这个时候叫住了他。 “等等,你先别走,我问你,今晚我们的口号是什么?” 虽然叶孤城继承了千仞雪的读心术异能,不过却是有一点缺陷。 他只能看到别人的身份,却看不穿别人的心思。 马如龙见他犹犹豫豫的样子。 他心里猛然猜到,这是惊动了龙组那批人吗? 难怪他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混进自己的军营,这小子的易容术确实非同一般。 连自己都差点被他骗过去,说明这人的追踪能力和反侦察能力很强。 想到这里,马如龙忙从腰间掏出一支手枪对准了叶孤城。 “说吧,是谁派你来的,不要撒谎,否则我一枪崩碎你的脑壳!” 第32章 解救人质 见马如龙用枪指着自己的头,叶孤城不由火大:“喂喂,我警告你,别用枪指着我的头。” 马如龙冷笑一声:“呵,看不出来,你小子嘴还挺硬,老子不光要用枪指你的头,还要在你的脑袋上开一个洞!” 叶孤城一拳打到马如龙的胸膛上,只见他就像一只风筝一样,飘向了几米之外,掉在地上大声的痛呼。 这可把叶孤城吓了一跳。 这个大家伙这么高这么壮,至少150公斤,居然被自己一拳打飞那么远,真是不可思议! 这时军营外面的那100多个雇佣军被惊动,纷纷包围了上来。 马如龙怒道:“兄弟们给我开枪,将他射成马蜂窝!” 看到上百支枪对准自己。 叶孤城冷冷一笑,一挥手,就将这些雇佣军手中的冲锋枪收到了自己的戒指空间中。 “啊,我的枪呢!” 这100多个雇佣军面面相觑,惊恐的望着叶孤城。 这人一定是施展了什么仙术,变走了他们的枪。 不过没关系,我们这边可是足足有100多号人,一人给你一拳一脚,也足够将你揍扁了。 一群雇佣军将叶孤城团团围住,很快扑了上来。 叶孤城倒是一点也不慌,只见他迅速发动空间挪位,与最外围的一个雇佣军调换位置,轻而易举的逃出了包围圈。 当即又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了几挺冲锋枪,对准这100多个雇佣军开始疯狂扫射。 一时间枪声震耳欲聋,惨叫连成一片。 无数雇佣军接二连三的倒在血泊中。 不一会儿功夫就已经全军覆没了。 叶孤城这边也清空了好多弹匣。 马如龙目瞪口呆的看着叶孤城,一咬牙从自己的军靴上抽出一把匕首,心中一狠将自己手中的匕首狠狠的刺向叶孤城。 叶孤城一手抓住他的胳膊,拧成了麻花状,用力一扯,就将他的整条胳膊卸下来,骨茬露在外面,鲜血直流。 叶孤城猛一跺脚,居然直接将他的脑壳崩碎。 这个曾经让全球无数国家和无数顶尖富豪们头疼的国际悍匪,就这样香消玉殒。 这并非是叶孤城性格残暴,杀人如麻,他只会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毫不犹豫的果断出手,先下手为强。 叶孤城望了一下四周,确定无人生还后,这才慢悠悠的去了那间关押着一名女子的房屋。 叶孤城刚一走进去,马上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飘散开来。 只见这个俊俏的小美女,已经被折磨的不成样子。 叶孤城几步上前用脚踹了踹这个女子:“喂喂,你快醒醒!” 等了好半天,这个女子才虚弱的睁开眼睛,看到面前是一个拥有华夏面孔的男子,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 “你是龙组派过来营救我的吗?接应的大部队在哪?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军用直升机呢?” 叶孤城听了不由扑哧的一笑,这是他这么久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了。 “喂喂,你有病没病?有病就多吃点药,什么龙组?什么大部队?什么军用直升机?你tm的网络小说看多了吧?” 少女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叶孤城:“你才有病呢!我是在跟你讲正经事!难道你不是龙组的成员吗?”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 “哦,那挺抱歉,我不晓得你说的龙组是什么东西,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 女子奇道:“你说你只是普通老百姓?那你是怎么跑到缅北来的?这里到处都是武装人员,大大小小的军阀和数不清的诈骗犯,普通人只要一到这边,马上就会被当成猪仔抓起来的。” 这下还让叶孤城有点难为情,只听他不好意思的说:“我说我是穿越到这里来的,你信不信?” 女子嘟着嘴没有说话。 叶孤城看到她伤得挺严重的,连站都站不起来,可惜自己的灵泉水已经用光了,没办法治疗她。 当着这个女子的面,叶孤城也不可能就这样跑到戒指空间去装灵泉水。 那样岂不是暴露了他的空间异能? 叶孤城摸着下巴想了一下,捡起来地上的一把匕首,在自己大拇指上轻轻一划。 瞬间从伤口处流出几滴鲜血。 叶孤城将自己的大拇指喂到女子嘴边,让她服下血液。 不一会儿就见少女的伤势开始迅速好转,一分钟不到便恢复如初。 这正是天蛇之血起死人,肉白骨的神奇功效。 只要你不是一下子受到致命的伤害直接挂掉,哪怕你还有一口气在,喝几滴天蛇之血下去,就可以快速的愈合伤口。 总之就是打不死的小强。 可以说这个美女蛇身上的每一种异能都是逆天的存在! 这时少女伸了一个懒腰,感觉好多了。 叶孤城连忙问她。 “喂喂喂,你刚才说那个什么龙组会派人来营救你,是不是真的?” 女子撇了撇嘴说:“当然是真的了!你晓得我是谁不?” 叶孤城摇摇头说不知道。 少女双手叉腰:“那你听好了,我叫王文静,京都王家的人,我9岁就念完了高中,15岁就念完了研究生,被龙组的首长选中,保送到了漂亮国研究院,专攻核能与核动力学。 不是本姑娘吹牛,关于核能量这方面的学术成果,全球能跟我比较的科学家,不会超过五个人!” 叶孤城一听有些哭笑不得。 王文静看着他这个样子,又气又恼。 “你笑什么?我真的没有骗你,爱信不信!” 叶孤城举手投降:“好好好,我信你,我信你还不行嘛!” 叶孤城翻着两只白眼问。 “那请问王大小姐,我们现在该到哪去跟龙组的人员会合呢?” 这一下轮到王文静发呆了,只听她情绪很低落的道:“不知道,毕竟我也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 还有,这个破地方连个信号也没有,我根本联系不上龙组那边。” 叶孤城用手摸着下巴,不紧不慢的说。 “那好吧,既然如此,那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看看能不能找到信号。” 王文静点点头,跟在他身后慢吞吞的走路。 第33章 遭遇袭击 两个人在这荒无人烟的缅北原始森林走了一天一夜,渴了就喝一些山泉水,不敢随便耽搁。 因为叶孤城很清楚缅北的危险性。 什么割腰子,抓猪仔,当免费苦力什么的。 想想就让他浑身发毛。 所以他现在只想用最短的时间速通缅北,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 这时王文静走上前,眼睛里微含着泪花,可怜巴巴的对叶孤城说:“大哥哥,你能不能给我找点吃的来,我肚子都快饿扁了,实在走不动了。”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他们都走了一天一夜,只喝了一点山泉水。 叶孤城有天蛇异能的加持,比较抗饿。 就算一两个月不吃东西也不会饿死。 但是王文静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现在她都饿了这么久,是快要撑不下去了。 于是他点头道:“那好吧,你先等等,我这就给你去找吃的。” 叶孤城说完就快步走出去几百米远。 确定四周无人后,才从自己的戒指空间将那只死去的头狼取出来,然后又回到王文静身边。 王文静瞪大眼睛:“天呐,大哥哥你是从哪打到这么大一头野狼?看着得有一两百斤重了吧?” 叶孤城有点不好意思的掻搔头:“不瞒你说,我爷爷是猎户出身,我从小就跟着爷爷进山打猎,我一个人一个月就能打下一千斤猎物,若是我们全村人一齐出动,一个月打下一百万斤肉肯定没问题。” 王文静捂嘴暗笑。 这一下轮到叶孤城有点小尴尬了,他用力戳了戳王文静,愤愤道:“喂喂,你笑什么?” 王文静被他戳的有点痛:“大哥哥,你下手就不能轻一点嘛?人家又没得罪你。” 看着她一脸无辜的表情,叶孤城也知道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了。 “好了好了,刚才是我做的不对,你先找个干净点的地方坐下,我去找点柴火,等下我们一起吃烤狼肉。” 这时已经是7月份了,正值缅北雨水旺盛的季节,地面上全是一片潮湿,根本找不到任何干燥的柴火。 叶孤城想了想,只好悄悄的在紫薇大帝的洞府中,取出一些卷轴来,当成引火的工具。 好在卷轴是竹木材质,用打火机一点就着,火势燃得很旺。 不一会儿功夫就制作好了一个简易的火堆。 叶孤城又拆卸掉几支冲锋枪的枪管串肉,架在火堆上慢慢烤。 大约过了5五分钟左右,狼肉烤的差不多了。 叶孤城取下一串烤肉递给了王文静。 王文静喝了点山泉水,又拿起狼肉烤串大口的吃起来。 叶孤城也不客气的拿起狼肉串,大口的撸起来。 只可惜有菜无酒,叶孤城多多少少觉得有点没意思。 两人边吃边聊。 王文静聊起了她在漂亮国的生活。 抛开政治因素不谈,其实漂亮国对于她们这些高级知识分子还是很照顾的。 一来就给安排别墅,安排豪车,日常的生活起居都有五六个保姆伺候着,什么事情也不需要自己操心。 所以她们这些科学家才能够安安心心的待在研究院院搞科研,年薪至少是100万美金起步。 当然漂亮国的原则也很简单,对于他们看中的人才,要么收为麾下,要么死。 所以王文静刚一离开漂亮国境内,马上就遭到雇佣军的劫持。 如果不是叶孤城出手救下她。 那么她接下来的命运,有可能是被送到缅北矿区,陪那些臭哄哄的工人睡觉。 也有可能是被送到东瀛国的居酒屋,当一名任人凌辱的艺妓。 王文静说着说着,眼泪唰唰的就流了出来。 只见她突然扔掉手中的烤串,然后双手抱住了叶孤城。 “呜呜呜,大哥哥,我以后再也不会乱跑了,我一定会老老实实的待在国内,哪也不去了,这样担惊受怕的日子,我一天也不想再过下去了。” 看着王文静哭哭啼啼的样子,叶孤城不知怎么的,在她头上摸来摸去。 王文静一点不计较,反而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就好像小的时候,爷爷一边摇着蒲扇,一边拍着她的脑袋,哄她睡觉一样。 叶孤城对王文静说:“我们现在可是捆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有好吃的好喝的我们一起吃喝,当然如果遇到了危险,我也不会抛下你一个人不管的。” 王文静点点头:“嗯,不管大哥哥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两人吃完了烤肉,在河边简单洗刷了一下,继续上路。 因为吃饱了肚子,两人走路也变得有力气了。 只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徒步行走了二三十公里。 这时附近的地势已经逐渐变得平坦起来,视线也慢慢变得开阔很多,几乎看不到什么大型野生动物了。 偶尔只会从旁边的草丛中窜出几只傻狍子。 幸好叶孤城现在肚子不饿,不然这几只傻狍子分分钟就会进到他的肚子里面去。 眼看着天快要黑了,叶孤城找了一处相对开阔的地带,将地上的枯枝树叶清理干净,又铺了一层干草上去。 原地生了一堆篝火,打算今晚就在这里过夜。 不过两人都没注意到。 远处大约一两千米的山头,一个身穿迷彩服的人正潜伏在那。 这个人戴着热成像夜视仪和面罩,身材却是比较娇小,看着也就八九十斤的样子。 手中是一支巴雷特狙击枪,另一只手举着望远镜,正死死的盯着一两千米开外,火堆旁边的叶孤城和王文静他们。 却说叶孤城这边,他正抱着王大小姐准备睡觉。 这对于母胎单身的叶孤城来说,还真是大姑娘开苞头一遭,让他有点心猿意马。 突然感觉浑身一阵凉飕飕的,就好像被什么人给盯上了一样。 这时脑海中的彩鳞说道:“主人主人,在你的右后方,大约1500米远的山头,有个狙击手已经瞄准了你!” 叶孤城心中一惊,连忙一骨碌爬起来。 不过迎接他的却是一枚大口径的狙击枪子弹。 这么大口径的子弹,叶孤城当然不能傻到用手去抓,那样自己的手肯定会被射对穿。 在这一瞬息之间。 只见他迅速发动空间挪位,与前方迎面走过来的一条非洲象交换了位置。 只听噗呲一声,那枚大口径子弹正中非洲象的头部,很快从另一边穿出来,在它脑袋上留下一个碗口大的血洞。 这可把两人吓坏了。 第34章 龙组女兵王 那个身穿迷彩服的人见到自己行踪暴露,也不再掩饰。 扔掉手里的狙击枪,从腰里摸出一把匕首,飞身跳下山头,直接向叶孤城这边冲了过来。 不一会儿功夫就跑到了叶孤城面前。 叶孤城连忙推开王文静,转身去对付这人。 这时匕首已经向他的胸膛刺过来。 叶孤城一下子抓住对方的手腕,反手一拧,匕首哐当一下掉落在地上。 叶孤城正要一下子折断他的手腕,却发现这人的手腕柔软纤细,一点不像是粗枝大叶的汉子的手腕。 叶孤城不由得迟疑了一下,没有狠下心来折断这人的手腕。 迟疑的这一小会儿功夫,这人一个高抬劈腿扫向他的脖子。 叶孤城一抬手就握住了他的脚脖子。 不过没想到他还有后招,马上另一条腿也劈过来,双腿柔韧无比的纠缠在叶孤城的脖子上,双手撑地,就要将他脖子绞断,然后向前扔出去。 叶孤城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巴西柔术当中最凶狠的一招十字绞杀术。 只要将双腿缠在对手脖子上,借用落地的惯性力就能瞬间将对手的脖子绞断,最后用力扔出去。 叶孤城不慌不忙,马上使出一招贴山靠,向前用力一顶,很快就将他顶飞了出去,飞出了几米远。 在天蛇异能的加持之下,他至少拥有好几吨的力气,能够轻松抬起一辆越野车。 所以一般的普通人,还真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叶孤城走过去,一把扯下他脸上的面罩。 不过跟他想的有点不一样,面罩下面居然是一个漂亮俊俏的小美女。 此时脑海中马上显出一排字。 鱼幼薇,26岁,龙组女兵王,特别行动处副处长,军衔上校。 她的异能是鹰眼。 顾名思义就是视力特别好,能观测到方圆十公里的任何风吹草动。 这样的异能对于自身的武功并没有太大的提升空间,所以她就专门钻研枪械精通这方面。 在她想要狙击的目标中,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逃脱被爆头的命运。 叶孤城好奇的说:“鱼幼薇,龙组特别行动处的副处长,这么说你就是龙族的人了?” 鱼幼薇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自己被顶痛的屁股,涨红着脸说。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你的武功会这样高?将我莫名其妙的打败?” 叶孤城睁着他无辜的大眼睛望着鱼幼薇:“你可不要乱冤枉好人,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在金陵古玩街做一点小生意而已,哪有你说得那么厉害?” 鱼幼薇看着他这样无赖的样子,没好气的道:“哼,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才不会相信你们男人的鬼话呢。” 王文静听着这话,不由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鱼幼薇有点懵圈,略有一些迷茫的问:“王大小姐,你笑什么笑?你难道是被漂亮国的人折磨成傻子了? 你可是被漂亮国派过来的雇佣军给绑架到了缅北山区,我们龙组的首长得知了这件事情后十分着急。这才派我前来这里解救你的。” 王文静嘟着嘴:“可惜你来晚了一两天,在你之前,我已经被这位大哥哥解救出来了,可你却不分青红皂白,一上来就打人家,你是不是该给人家道个歉啊?” 鱼幼薇略有一点为难的说:“大小姐你说得倒也在理,可是我毕竟是龙组的高级官员,让我给一个普通老百姓道歉,我实在做不到。这会辱没了龙组的名声。” 鱼幼薇又指着叶孤城,严肃的说:“还有这个小子,你就真的这么相信他的话吗?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他是怎么一个人跑到缅北原始森林里来的?” 面对鱼幼薇的一连串质疑,叶孤城也是招架不住,有点小尴尬。 “两位美女,我是怎么来的,这个我不方便告诉你们,但是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绝对是一个好人,这辈子从来没有干过一件坏事。” 鱼幼薇冷冷的说:“你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我说了不算,我会带你去龙组仔细调查一番。” “不过你大可以放心,我们龙组从来不会乱冤枉好人,当然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叶孤城撇了撇嘴说:“哼,就凭你?你试试看能不能动我一根猴毛再说吧。” 鱼幼薇一听,马上咬牙切齿的望着他。 叶孤城没有管她凶恶的表情,而是从地上捡起一个蝴蝶样子的发夹。 “这个发夹是你的吧?还给你,看看你现在披头散发的样子,哪还有龙组高级官员的样子,我看倒像是流浪江湖的失足妇女。” 鱼幼薇又气又恼,劈手夺过自己的发夹,将自己的长发重新捆扎好,戴上发夹。 王文静问她:“鱼姐姐,请问我们龙组的大部队在哪儿?我们现在该要到哪里去跟大部队会合?” 鱼幼薇情绪很低落的道:“这个说来话长,我们一共派出了100多人的精英部队,从华夏国的边境秘密潜入到缅甸,结果半路上遭到缅甸军阀的袭击,陷入了苦战。 为了尽快脱身,我只好命令手下继续跟他们纠缠,而我则是丢弃掉自己所有的装备,只身前往缅北山区的深处,所以现在只有我一个人,而且我的卫星电话也弄丢了。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沿着山路走出这里,然后再想办法与大部队联系。” 叶孤城不由笑道:“照你这么说,其实你现在也只是一个光杆司令,万一再遇到伏击怎么办?我们几个岂不是分分钟就领了盒饭?” 鱼幼薇白了他一眼说:“闭上你的乌鸦嘴,就知道在那说风凉话,幸好这里是缅甸,若是在龙组的审讯室,我一定叫你尝尝点天灯的滋味。” 叶孤城好奇的挠着自己的脑袋问:“什么是点天灯呀?” 这时前方来了几个身穿古代衣服的男子。 他们肩上背着双管猎枪,看到那头非洲象倒在地上死了,马上扑过去在那头大象身上嚎啕大哭。 叶孤城看着这几个男子,其实相貌与普通人没甚区别,就是皮肤比较黑一点而已,但是他们的脚却不是正常人的脚,居然是长着两只鸡脚! 这下可让叶孤城惊呆了眼睛,心想这该不会是外星人吧? 还是鱼幼薇见过长枪大炮,胆子比较大,只见她几步走上前问他们:“喂,你们是谁?你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几个男子面面相觑,对着鱼幼薇叽叽咕咕的说了一大堆,但是鱼幼薇却根本听不懂他们说的话。 第35章 远古天凰后裔 鱼幼薇怒道:“喂,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生出一对鸡脚?你们究竟是人是鬼?” 叶孤城连忙握住她的嘴:“你干嘛啊,没看到他们手里有枪吗?万一惹恼了他们,给你打上几枪,你就没命了。” 鱼幼薇用脚蹬开了叶孤城的双手:“我警告你手放干净点,别对我动手动脚的。” 这时人群中来了一个白发红颜的年轻女子,骑着一头大象走了过来。 当然她也是长了一双鸡脚。 年轻女子温声细语的说道。 “请问三位年轻人,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叶孤城一看她会说华夏语,一下就兴奋起来。 “你好这位美女,我们三个都是华夏人,一不小心来到了缅北,你知道怎样才能出去嘛。” 年轻女子撇着嘴说:“怎么出去我不知道,但是你们无缘无故打死了我们精心驯服的大象,你们打算怎么赔偿我们?” 鱼幼薇有点尴尬的说:“好吧好吧,这件事情是我做的不对,你要我赔多少钱,10万元够不够?” 女子摇摇头说:“我们部落的人,已经有几万年没有出过部落,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所以就算你给我再多的钱也没用。” 原来这个年轻女子叫凤清儿,是这个部落的领袖。 她的年纪是个未知数,连叶孤城的天蛇之眼也看不出来她的具体年龄。 但彩鳞却告诉他,他们其实是远古天凰一族的后裔,因为血脉杂乱的缘故,在传承了几十上百代之后,逐渐失去了法力,除了显出一双鸡脚外,与普通人没啥区别。 叶孤城心中暗道:看来这个部落的人竟然全是小黑子啊。 凤清儿对三人说:“既然你们来都来了,不如到我们部落来做做。” 叶孤城倒是不反对,再看王文静和鱼幼薇,显然也对这个远古部落十分好奇。 于是他们三人跟着凤清儿去了部落。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在一处悬崖的尽头,有一个超级大瀑布,目测有1000米的高度,人掉下去肯定没命了。 在凤清儿的带领下,一行人穿过瀑布,瞬间柳暗花明。 只见在瀑布里边,是一个偌大的村落,遍地是用红酸枝,黄花梨,老楠木搭建的房屋。 因为在缅甸这个国家盛产这些名贵的木头,其实这对他们来说就跟柴火差不多。 见到有陌生人造访,一时间无数男男女女围上来,好奇的打量着他们几个人。 这其中有老人,青年和孩子,不过都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脸色蜡黄,咳嗽个不停。 当即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扫向这些人,很快发现这些人的肺部呈现出一片阴影,好像是受到了什么病毒感染,肺部侵蚀的很严重。 包括族长凤清儿也是这个样子。 不过好在没有传染性。 因为她的天凰血脉稍微纯净一点点,所以她身体的抵抗力也比其他族人强上10倍不止,要不然她早就挂了,哪会活到现在? 据彩鳞所说,像它们这些远古种族,对自身的血脉看得尤为重要,宁可单到死,也不能随随便便的跟其他种族的妖精繁衍。 否则后代的血脉力量会被削弱,直到完全消失。 比如这些远古天凰的后裔,就是最好的例子。 凤清儿还是比较好客的,并不排斥他们几个外来人。 只见她挥挥手,吩咐族人给叶孤城他们弄饭吃。 不一会儿功夫就有四菜一汤端上了餐桌。 全是荤菜,大鱼大肉的,看着还是挺丰盛的。 三人吃吃喝喝,又喝了几缸他们自己酿的苞谷酒。 这酒还是挺不错的,可惜这菜里面连一点盐也没放,跟吃刺身没啥区别。 这一来二去天就慢慢黑了下去。 凤清儿又叫族人准备几间客房,让他们睡觉休息,当然他们是分开睡。 夜里,叶孤城将门窗关好,又用衣柜顶上大门,然后悄悄的去了戒指空间,装了好几桶灵泉水出来。 又割开自己的手掌,往木桶里边滴了几公斤血进去。 叶孤城心想,这紫薇大帝洞府中的灵泉水,再加上自己的天蛇之血,应该是能够治好这些人的肺部疾病吧。 等到第二天早上,叶孤城就找到远古天凰的族长凤清儿,将昨晚装着的几桶灵泉水交给她。 “美女,这是我用秘法炼制的灵泉水,可以美容驻颜,返老还童,你尝一下试试,应该能够帮助到你。” 凤清儿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张开小嘴轻轻喝了一小口。 别说这女孩子,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但是一听说能让自己变美变漂亮,再离谱的东西她也信。 只见凤清儿刚喝下灵泉水没多久,她的肺部蕴含着的毒素一下子就被清除,很快就无影无踪了,呈现出一个健康完整的肺部。 接着她一头的白发也迅速变成黑色,脸上的些许皱纹也是一扫而光,俏丽的小脸白里透红,就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让人有种想要咬一口的冲动。 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不逊色于彩鳞了。 叶孤城看着她这个样子,足足愣了有十几分钟, 凤清儿被她盯的有点不好意思,红着脸问他:“小哥你老盯着我干什么,难道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叶孤城有点尴尬的挠着脑袋:“你自己照一下镜子就知道了。” 凤清儿拿起镜子一看:哇塞,我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好看了?脸上的皱纹一下子全都不见了,还有我的头发也全部变成了黑色! 叶孤城笑笑说。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你客客气气的招待我们,我也绝对不会让你吃亏,这下我们扯平了哦!” 凤清儿嘟着嘴说:“照你的意思,我要是不拿酒菜招待你们,你是不是就要对我们部落行凶?” 叶孤城一愣,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答话。 跟女子打交道可真心累啊。 因为你跟她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 很容易就误会了你的意思。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好了,好了,你先别跟我扯犊子了,快叫你的族人们全都过来,将这些灵泉水分发下去,这样你们以后就不会再生病了。” 凤清儿点点头,很快叫来了全体族人,共同瓜分了这些灵泉水。 王文静和鱼幼薇,在一旁看得傻愣傻愣的。 咦,这个女子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漂亮了?漂亮的甚至让她们有些嫉妒。 这个家伙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第36章 胜天半子 等到灵泉水全部分发下去。 族人们喝下了灵泉水后,气色很快好了起来,脸色也逐渐红润起来,一片欢声笑语。 凤清儿感激的望了叶孤城一眼:“大恩不言谢,你想要什么报酬?我都可以答应你。” 叶孤城听从彩鳞的建议,对她说:“我要你身上的精血,怎么样,你答应吗?” 凤清儿点点头,叫来手下拿过一把匕首,在自己的手腕上狠狠地划了一下。 很快鲜红的血液从她手腕处流淌。 当即叶孤城用一个矿泉水瓶,接了满满一大瓶。 叶孤城心想:不知道天蛇之血和天凰之血融合会是什么样子呢? 凤清儿用手帕包扎好自己的伤口问他:“你们几个还想在我们部落多待几天吗?我会用好酒好菜招待你们的。” 王文静听着心里有点酸酸的,抢先一步说:“不用了,我们这就要走,不劳烦你费心了。” 鱼幼薇倒是没有多说话,因为她的任务只是保证王大小姐的生命安全,至于什么时候回国,她倒是并不着急。 不过见王文静这样执着的样子,她就知道在这儿待不长了。 叶孤城觉得好头痛:“好吧好吧,那我们就先告辞了,来日方长。” 在与凤清儿聊过几句后,他们三人便与她辞别,离开了这个部落。 同一时间。 京都西山别墅区。 龙组总部办公室。 龙组二号首长王卫国王老爷子正心情郁闷的坐在办公桌前沉思。 他身为龙组特别行动处的二把手,如果一把手不在,那么他就有权代为行使一把手的权力。 并且他们整个龙组上上下下的成员,只听从华夏国国主的命令。 但是现在王老爷子却是要破例了。 在王老爷子的面前还站着三个人,他们分别是老爷子的大儿子王天放,二儿子王牧风,还有小孙子王心怡。 大儿子王天放,今年46岁,目前是龙组特别行动处书记,军衔少将,在官面上他要比左冷辰大上一级,不过若是论实力,那他就远远不及这位左处长了。 二儿子王牧风,今年42岁,同样在龙组任职,有着少将师长权力,可以随意调动龙组大校军衔以下的成员,但是要经过龙组特别行动处书记或者处长和副处长的批准。 至于小孙子王心怡,他今年才23岁,王家老爷子老来得子,自然对他无比的宠爱,本来是想将他也分配到龙组担任要职。 不过王心怡却是对权力不太感兴趣,反正有几位长辈给自己撑腰,一般人又有哪个敢轻易招惹他? 所以王心怡只在龙组挂了一个文职虚职,平时几乎不怎么在龙组露面。 这位王公子自幼醉心于古玩,在老爷子王卫国的安排下,王心怡拜了金陵古玩界的泰斗祁老为师,跟着祁老认真学习了七八年古玩方面的知识,现在也算得上是小有所成了。 一般的人若想拿赝品来忽悠他,肯定会铩羽而归。 王心怡出师以后,就在京都的潘家园开了一家古玩店。 从最开始的白手起家,只用了5年时间就在全国开了一千多家分店,市值一两千亿。 并且还收购了全球一些老牌珠宝公司的股份,只要他愿意,随时就能变卖这些股份,套个几百亿出来花花。 老爷子王卫国问王天放:“左冷辰那边怎么样了,有消息了吗?他不是口口声声的说,一定会将我的小孙女平安的从漂亮国那边带回来的吗?” 王天放连忙恭恭敬敬的说:“老爷子是这样的,左处长那边,听说他派出了龙组的得力干将鱼幼薇上校前去营救王文静,不过这都过去了这么久了,还是一点消息也没有,我都催了他好多次了,也不见他的答复。” 王卫国一听,马上气得大拍桌子:“娘希匹,这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名堂?亏他还是龙组排名前三的高手,让他漂亮国去救个人,就是这么敷衍我的吗?” 二儿子王牧风快步走上前,小声的解释说:“老爸我说一句公道话哈,这件事情你也不能全怪左冷辰那小子。” “ 毕竟这次华夏动荡,引来大批国外势力对华夏国进行渗透,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面前,我们当然要无条件的选择扞卫国家的利益,所以我认为左处长做得并没有什么过错。” 王牧风说的这是实话,此次华夏动荡,龙组内部的十大高手几乎倾巢出动,到处追剿那些潜伏在华夏国境内的间谍特务,没有一个人吃闲饭。 特别是东瀛国那边,竟然一次性出动了一名东瀛上忍,七名中忍,潜入到锦屏暗物质地下实验室窃取机密文件。 这样的阵容用来洗劫华夏国的一座三四线城市都绰绰有余了,就算打不过,这些精通忍术的东瀛忍者也能轻松逃遁,根本别想追上他们。 所以龙组特别行动处处长左冷辰才决定亲自出手,不惜一切代价,务必要将这些东瀛忍者全部拦截下来。 否则一旦有关暗物质的机密文件泄露出去,这对华夏国的核实验研究可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等于是在那些敌对势力国家眼中,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王卫国脸色一沉。 “照你们两个的意思,我的宝贝孙女的生命就不重要了?王牧风,她可是你的亲生骨肉啊!” 王牧风叹息一声:“我还是那句话,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这也是您从小教育我的。” 王老爷子哽咽的道:“那你呢,王天放,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王天放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王卫国不想再搭理他们,转头对小孙子王心怡说:“王心怡,你刚才都听到了,你的亲生妹妹被漂亮国绑架,现在生死未卜,你有什么话想说的?” 王心怡沉思了一下说:“我先前认识一个江湖朋友,这个人不仅武功极为高强,而且行踪也十分诡异。” “半个月前,我听说他人还在金陵,据说他在金陵大学救下了一个试图跳楼轻生的女学生,那栋教学楼足有三十多层,100米的高度,可是他却毫发无损的跳下来,救下了那个女学生。” “大约五六天前,这个人又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锦城市,据当地警察局局长描述,他一个人轻而易举的就收拾掉了那伙东瀛忍者,让左处长扑了个空,让当地警察局捡了个现成便宜。” “锦城市警察局的王局长本来将他安排在了休息室,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又不见了,当时左处长也在场,这事说起来就挺蹊跷的。” 老爷子一听来了兴趣:“照你这么说,你的这个江湖朋友还真是挺厉害的,不过这跟救人有什么关系?” 王心怡笑着说:“不瞒老爷子您说,我跟龙组的副处长鱼幼薇还算有一点交情,昨天我接到了她的卫星电话,她已经成功的找到了王文静,并且在她的身边还有另外一名陌生青年。” “根据鱼副处长的描述,我有八九分的断定,这个人就是我的那位朋友。” 王卫国心中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我的宝贝孙女只要没事就好,这下子我可放心了。” 王心怡笑笑说。 “听说就连我的老师,祁老也认识他,而且对他的评价颇高。” 王卫国好奇道。 “哦,有多高啊,你说出来听听。” 王心怡大大方方的回道:“祁老原话,此人胜天半子。” 第37章 野炊 却说叶孤城一行人离开了远古天凰的部落。 走出瀑布后,又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的山路,他们又回到了之前的地方。 叶孤城看到地上躺着的那头死象,心中有那么一点内疚的感觉。 这只非洲象可是人家专门抓回来干活的,现在就这么死了,对部落的人来说损失不小。 叶孤城本想将这头死象装进自己的戒指空间,不过他看了一眼身边的王文静和鱼幼薇,想想还是放弃了。 不过他还是用匕首割了一条象腿下来,准备留着饿了吃,他还从来没吃过象肉呢! 鱼幼薇警惕的看着叶孤城:“喂,你这家伙,你闹够了没有?我可没空陪你玩,我还有任务在身,现在我必须马上带王家大小姐回去。” 叶孤城翻着两只白眼:“随便你,我tm又没拦着你,你没事瞎叫唤什么?” 鱼幼薇气鼓鼓的说:“你说话放尊重一点,我可是龙组特别行动处副处长,不许你对我无礼!” 叶孤城最烦与女子打交道,这个龙组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至于整天在他面前显摆嘛。 再说鱼幼薇,其实她是撒了一个谎,她的卫星电话根本就没弄丢。 昨晚她还跟王家的小公子和左冷辰处长通过电话,向他们两人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 至于叶孤城,这个人的武功非常高强,不是她能够对付得了的。 而且他的身份也十分的神秘。 所以鱼幼薇打算先稳住他,不要让他跑了,等到左冷辰带着大部队前来增援的时候,再一举将他拿下。 叶孤城他们就这样又走了两三天,看着逐渐平坦下来的陆地,叶孤城心想他们应该快要走出缅北山区了。 这时那条大象腿也已经吃完了,他们又回到了饥不果腹的日子。 叶孤城倒是还能够扛得住饿,毕竟他可是有天蛇异能的加持。 另外他还会趁着天黑睡觉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的溜到戒指空间中开小灶,里边还有一些小吃和啤酒,足够一个成年人大半个月的口粮了。 当然这件事他肯定不会随便说出去。 因为一旦说了出去,这两个女子又会叽叽喳喳的问个不停。 万一泄露了自己有空间戒指怎么办? 所以叶孤城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让自己一个人吃独食算啦。 不过这样一来,王文静可就饿惨了,看上去有气无力的样子,都快要走不动路了。 当然鱼幼薇也好不到哪去,即便她有再大的本事,也扛不住饥饿,以前在龙组的部队里也没有专门训练过忍饿功。 再说谁他妈的会不吃饭故意去挨饿呢? 叶孤城看着她这个样子,心里觉得好解气:哼,让你在我面前装逼,这下饿的遭不住了吧? 看来你们龙组的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叶孤城精神抖擞的在前边开路,两人就跟在他屁股后面慢吞吞的走着,越走下去越是头晕眼花。 这时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窜出了两三只东北虎。 两大一小,应该是虎爸和虎妈带着自己的虎子跑出来寻找食物了。 那只公的老虎足有半人多高,膘肥体壮,比他先前斩杀的那只头狼还大,看着得有两三百斤了。 而另外一只母老虎体型则是稍微小一点,不过也是不容忽视的存在。 至于那只幼虎就没什么威胁了,也就一只哈士奇的大小。 王文静看着这几只大老虎,一下子哭的稀里哗啦的:“大哥哥,有老虎,我们快跑吧!” 鱼幼薇则是从腰上抽出一把匕首,用舌头舔了舔刀锋,眼神贪婪的看着几只老虎。 不过却是被叶孤城抢先一步。 只见他拿起一支拆卸下来的冲锋枪管,几步上前对着公虎的额头用力戳了进去。 足有半米长的枪管直接深深的戳进了公虎的脑袋。 这只公虎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身躯就已经软软的瘫倒下去。 另一只母老虎看到自己的夫君被人杀死,一下子气得暴跳如雷,口中大吼了一声,向叶孤城扑了过来。 叶孤城也是毫不手软,一记玄冥神掌便是重重地拍在这只母老虎的天灵盖上,将它脑浆拍了个稀碎。 就这样短短一分钟的时间,两只东北虎夫妇便是在叶孤城的手中毙命。 叶孤城看着那只虎仔瑟瑟发抖的样子,也是不忍心下手。 “你走吧,我不伤害你,留你一条活路。” 这只虎仔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当即转头窜进了树林里边,只一会儿功夫就不见了人影。 接着叶孤城就将死去的两只老虎拖到附近的小溪边上开膛破肚,清洗干净。 鱼幼薇在一边帮忙生火。 王文静也没闲着,她找来了一些细长的树枝,将切成豆腐干的虎肉一一串起来,架在火堆上烧烤。 大约过了5分钟,肉串烤好了。 叶孤城趁她们没注意,悄悄的从戒指空间里边取出一瓶胡椒粉,均匀的洒在了烤肉串儿上面。 王文静奇道:“咦,大哥哥,你从哪弄来的胡椒粉啊?” 叶孤城随口扯了一个谎:“其实我到缅北原始森林来野营,带了很多东西,不过在半道上被一伙缅甸劫匪洗劫一空,现在我身上就只剩下这瓶胡椒粉了。” 鱼幼薇听完翻着两只白眼:“你这个家伙,油嘴滑舌的,嘴里就掏不出来一句实话,我都不好意思点破你。” 不过王文静却对此深信不疑,反正是大哥哥救了自己,在她心中,大哥哥绝对不可能是坏人。 “大哥哥,给我也来一点。” 叶孤城随手将胡椒粉扔给她:“自己来,我不想动。” 王文静接过他扔来的胡椒粉,在手边的烤串上撒了一些,味道也好了很多,要不然吃起来没滋没味的。 鱼幼薇看着有点眼馋,也不管叶孤城有没有同意,劈手夺过胡椒粉,在烤肉串上撒了一点,然后大口的吃起来。 三人吃着虎肉,喝着溪水,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一来二去,差不多三四小时过去,他们吃得肚子都快撑得炸了。 很快夜幕降临。 三人围着篝火边抱团取暖,关系倒是变得融洽了许多。 鱼幼薇轻声细语的说:“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最多两天半,我们就能走出这片山区了,离这里最近的一座城市,是位于缅北掸邦的平安城,我们将在那里跟龙组成员会合。” 第38章 平安城 鱼幼薇看着叶孤城若有所思的样子。 “喂,你这个家伙,又在想什么?” 叶孤城笑笑说:“还好还好,我们只要两天多的时间就可以抵达缅甸的城市了,那么这两头大老虎,足够我们吃到那个时候了。” 鱼幼薇白了他一眼:“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以为我们最大的威胁是没吃的吗?我告诉你,你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叶孤城奇怪的问道:“难道你不怕饿肚子嘛,我看你先前都快饿晕了,都快走不动路了,亏你还是龙组的高级官员呢,原来你两三天不吃饭也会饿的走不动路。” 鱼幼薇对他翻白眼。 这一下她是从心底彻底被叶孤城给整无语了。 其实叶孤城也没对她说什么过分的话。 可是为什么听到自己的耳朵中,就这么的欠揍呢? 要知道鱼幼薇可不是一个好欺负的女子,她在龙组特别行动处担任副处长的位子,向来都是说一不二的。 除了左冷辰处长,和几位龙组的高层,她谁的面子也不用给,不服气就是一顿胖揍。 完了还只能揉着伤口夸她打的好。 可是当她面对这个小子的时候,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打又打不过,说又说不过。 自己的命怎么这样苦呢? 就这样他们又走了两三天,在老虎肉快要吃光了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一条乡间公路。 当然说是乡间公路,其实还比不上国内的村道,看着坑坑洼洼的,遍地都是积水,而且车流量也很少。 这时这条乡间公路上来了一辆非常破烂的吉普车。 这个吉普车的司机是一个皮肤粗黑的中年人,他看到叶孤城一行人,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跟原始人没啥区别,还以为他们真的是野人呢! 于是吉普车司机突然一脚油门下去,就想要快点跑路。 不过当他看到鱼幼薇手中抓着的一大把美元后,他就呲溜一声将吉普车停下。 果然还是钞能力好使啊。 鱼幼薇不紧不慢的走上前,去跟吉普车司机交涉,叫司机帮忙捎带一路,她可以支付1000美元的车费。 本来缅甸这个国家有着100多个民族,拥有各种各样的语言,一般人很难跟他们沟通。 但是这对鱼幼薇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难事,毕竟她可是龙组的人,她在部队修炼的时候,还专门学习过全球大部分国家的语言。 再说这个司机,他原本只是去城里赶集,没想到还能在半路上赚一笔钱,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啊! 要知道这1000美元,可是相当于他大半年的收入了。 于是他客客气气的请三人上车。 要说四个轮子跑起来,还是要比两条腿走路速度快多了。 这才过去了两个半小时,他们就看到了前方有一个很大的城市,想必这座城市就是鱼幼薇口中的平安城了。 规模怕是有华夏内陆的一个三四线城市那么大了。 正好今天是赶集的日子,所以街面上有很多摆地摊做生意的商贩,卖得最多的当然还是翡翠原石,还有很多山货。 街上闹哄哄的,人一多这里就有了烟火气! 叶孤城总算是感觉到了一丝宽慰:还好还好,我终于回归都市生活了,我可不想在原始森林里边当一个野人。 他们一边走一边看。 身处在一个陌生的国度,自然对于身边的任何新鲜事物都是充满了好奇。 路边还有很多告花子,衣衫褴褛的,在地上摆着一个破碗,向过路的行人乞讨。 看着还是怪可怜的。 叶孤城也不知道他们是真乞丐还是假乞丐,也不敢随便给他们施舍钱财。 因为在国内就有很多人冒充乞丐,利用大家的同情心骗取钱财。 再说他现在身无分文,一点现金也没有,想施舍点钱也施舍不了。 叶孤城问鱼幼薇:“你们龙组负责接应的成员在哪儿?我们现在该要到哪里去跟他们联系?” 鱼幼薇严肃的说:“根据我们龙组官方发送的消息来看,他们又跟缅甸的另一个军阀交上了手,目前战况胶灼,打得难舍难分,估计还要小半天的时间才能结束战斗。” 叶孤城忙道:“那我们赶快过去支援他们,争取早点结束战斗。” 鱼幼薇白了他一眼:“不行,我的任务是保护好王家大小姐,一旦我们加入到了他们的战斗中,我就无法保证她的安全,如果王大小姐,出了什么事情,那我的任务也就宣告失败,一切的救援行动等于是全部白费。” “再说,区区一伙不入流的缅甸武装人员,我就不信龙组的人还收拾不了他们,所以,我们就在这里老老实实的等大部队到来即可。” 叶孤城点点头,没有说话。 正好路边有一家饭店。 这家饭店的名字叫《鸳鸯楼》。 于是叶孤城提议先去这个饭店做做,点上一桌好酒好菜,边吃边等,不然闲着也是没事干。 鱼幼薇一听觉得也是。 这家饭店比较小,只有七八百个平方,可以摆下二十多张桌子。 但是客人一点也不少,位子都快要坐满了,这些人应该是到城里赶集的客官,来客栈歇歇脚。 叶孤城挑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抽出客桌上的纸巾将板凳擦干净。 这时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妇走上前,询问他们要吃点什么。 叶孤城大手一挥,叫她将饭店的招牌菜都呈上来,另外又要了两瓶好酒。 他这个人一向是无酒不欢,哪顿饭少了酒,就感觉心里直痒痒,不怎么得劲。 等到打杂的店小二将一箱子冰镇后的啤酒端了过来。 叶孤城也不客气的取出一瓶,用手指头弹开啤酒瓶的铁盖,递给了鱼幼薇。 鱼幼薇摆摆手:“不行,我们部队有纪律,工作期间不能喝酒。” 王文静这个小姑娘倒是不计较,欢呼雀跃的从叶孤城手上一把夺过啤酒,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大口。 叶孤城看她这个样子,不觉好笑,看上去她也不像是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嘛,这不是挺接地气的吗? 难道电视上演的都是假的? 叶孤城又取出一瓶啤酒,挥掌一削,便将啤酒瓶的瓶口削去一半,倒在了一个啤酒杯中。 三人就这样说说笑笑,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 饭后叶孤城起身去结账,王文静则是找饭店老板借用了一下长途电话,给家里打电话报个平安。 第39章 小城激战 却说左冷辰这边。 一个礼拜前他刚刚解决了潜伏在华夏国境内的国外敌对势力与间谍特务,正要好好的松一口气。 但是龙组的二号首长王老爷子打电话过来将他臭骂了一顿,让他赶快去漂亮国那边营救王家大小姐王文静。 还说如果自己的小孙女出了什么事,一定饶不了他。 常言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既然王老首长都这么说了,左冷辰也只有乖乖的照办。 根据龙组特别行动处副处长鱼幼薇传递回来的情报。 王文静是被一伙漂亮国籍的职业雇佣军绑架到了缅北山区。 不过还没等鱼幼薇出手,就有一个神秘的华夏青年将王文静救了出来。 另外那伙雇佣军也是全军覆没,据说连一个活口也没有留下。 于是左冷辰对鱼幼薇下达命令,让她去缅北掸邦的一座三线城市,也就是平安城待命。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必须要优先保证王大小姐的生命安全,尽量不要跟当地人产生冲突,一切都等他来了再说。 当即左冷辰调集龙组军方的一个师的兵力,大约5000人,另外还有十几架军用直升机,直扑缅北。 当然他还是提前跟缅甸政府军打过招呼了。 毕竟他们龙组在华夏国可是有着至高无上到地位,一举一动都代表了华夏。 所以他们从来不会兴无名之师,贸然去侵犯别国的领土。 左冷辰跟几个龙组高手乘坐军用飞机,只花了一个小时时间就抵达了缅甸口岸,随即龙组大部队也越过华夏与缅甸的边界。 不过半路上却是遇到了不小的阻碍。 因为老缅这个国家,一直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相当于民国时期割据的局面,大大小小的军阀和地方武装多如牛毛。 手底下有个几百号人,几千号人就敢统治一方。 所以他们一路上都是在跟这些武装势力纠缠,打得热火朝天。 虽然他们没多大损失,可是也耽搁了不少时间,大大的延缓了大部队的行军速度。 左冷辰一看到这样的情况,咬咬牙,当即就决定亲自带领一支精锐部队,绕开这些武装势力,火速赶往平安城。 估计要不了几分钟就快到了。 叶孤城这边,他们三人正在喝茶聊天。 这时外面突然枪声大作,还有手榴弹爆炸的声音。 这一下可把叶孤城等人惊到了。 这他妈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随即叶孤城对两人说:“你们先躲在这里不要动,我去外面看看。” 鱼幼薇却是不买账:“瞧你那熊样,我跟你一起去,大小姐,你就好好的待在这儿,哪也不要去。” 王文静嘟着嘴没有说话。 两人这一出去,就看到饭店外面已经彻底乱了套了。 街道上的人群四处乱窜,惨叫声连成一片,不断的有人中枪倒地。 前方大约几百米左右,有一群武装人员正在逼近,也不知道他们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总之就是举着冲锋枪向前方无差别扫射。 但他们射杀的都是手无寸铁的普通老百姓,并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所以一个个的接二连三的倒下,很快地下就躺满了平民百姓的尸体。 那么这跟屠杀有什么区别? 叶孤城看得傻愣傻愣的。 一时间差点忘了自己是谁,在干什么。 不过还好他想起来自己是在缅甸,而不是在华夏,所以这些普通老百姓的死活,原则上也跟他没什么关系。 叶孤城问鱼幼薇:“老鱼,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是就这样冲出去,还是先找个僻静点的地方躲起来,等他们走了再说?” 鱼幼薇一听,差点气的吐血:“什么老鱼?你这个小子年纪明明比我还大,居然还嫌我老,你tm的还要不要脸?” 叶孤城尴尬的挠头:“那我叫你什么?小鱼妹妹?” 鱼幼薇没好气的说:“你别乱叫,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了。” 说着鱼幼薇走上前,一边寻找掩体,一边悄悄的向这群士兵靠近。 她现在身上并没有武器,不过在这种地方打巷战,冷兵器明显要比枪支弹药好使。 只见她一挥手,手中的匕首便是扎向了一个士兵的喉咙。 那个士兵还没反应过来,脖子就已经被鱼幼薇扔出去的匕首刺穿,扑通一下,软软的倒在地上死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 很快大片子弹向她扫射过去,噼里啪啦一阵乱响。 随即又是几颗手榴弹扔了过来。 这边的房屋大多是木质或者砖头,比一般的混凝土更加酥脆。 所以当手榴弹爆炸的那一瞬间,附近的房屋纷纷倒塌下去,残垣断壁飞的到处都是。 叶孤城看得心惊肉跳,心想这个娘们儿也太虎了吧? 对方少说有100多号人,而且装备精良。 她一个人就敢跟他们100多号人正面交手,看来本事确实不小。 好吧好吧,这个问题好像暂时不是我该考虑的。 他看着那些士兵向鱼幼薇的方向追去,一下子就明白了。 其实她这样做是为了引开这些士兵,不让他们靠近饭店,否则一旦伤到了王文静,那可就糟糕了。 这时一个缅甸军阀发现了叶孤城的行踪,只见他下令让身边的两个警卫冲上去,活捉叶孤城。 叶孤城看着这两个警卫虎视眈眈的样子,不觉好笑。 想活捉我?你们是嗑药嗑多了,脑子给嗑糊了? 叶孤城一拳向其中一个壮汉打过去。 这一拳是用上了他八九分的力道,所以势大力沉,威力惊人。 只见叶孤城的拳头居然从这个大汉的胸膛穿过去,又从另一边穿出来。 等到叶孤城缩回拳头,这个彪形大汉也是轰然倒地。 在他的胸口留下了一个海碗大小的血洞。 这下可是让得那个缅甸军官亡魂皆冒,脑海中不由得出现一个念头:“此子恐怖如斯,断不可留!” 叶孤城又是一掌挥向另一个警卫。 这个警卫本能的举枪格挡,不过却是连人带枪被叶孤城劈成两半。 这下这个缅甸军官可就成了光杆司令了,只见他慌忙的掏出对讲机,叽叽咕咕说了一大堆。 没多久天空上就飞过来了一架缅甸武装直升机,两挺机关枪对准地面一路呼啸扫射。 叶孤城走上前,一把拎起这个缅甸军官的衣领,对准上方的缅甸直升机用力扔出去。 第40章 龙组空降 只听轰的一声,那架直升机的螺旋桨被打碎,在半空中失去了平衡,很快冒起黑烟,伴随着熊熊烈火快速坠落地面。 随即又是一声巨响,直升机撞击在了一栋30层高的建筑物上,将房屋撞出一个大坑。 不一会儿功夫,那栋房屋轰然倒塌,又是产生了不小的震动。 这一幕彻底惊住了躲在饭店二楼偷看的王大小姐:原来这个大哥哥武功居然这么厉害吗?凭一己之力就可以打飞机? 这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吗? 听说龙组特别行动处的处长左冷辰,号称龙组排名前三的高手。 如果让大哥哥去跟他单挑,到底谁会更胜一筹呢? 王大小姐心中十分好奇。 这时不远处的天空,又是十几架军用直升机向这边飞过来。 不过不是缅甸飞机,而是华夏国龙组的军用直升机,飞机上有龙组的标识。 这一下王文静终于放心了。 再说叶孤城这边,其实他隔着几十公里就看到了龙组的军用飞机正在向这边飞来。 所以这一次他没有动手,避免误伤了友军。 很快所有的龙组直升机陆陆续续的降落在地面。 为首的直升机当中,走出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军人,他穿着戴有000001警号的王者警服,一看就是来头不小。 叶孤城看到这人,心中不由得一惊。 因为他以前考过编制,稍微了解过一些体制内的等级。 能有资格佩戴这个警号的人,只有省城公安厅的一把手! 鱼幼薇撇撇嘴说:“左处长,你来的可真及时,若是你再晚来一步,我们差一点就全军覆没了。” 左冷辰面带尴尬的说:“对不住啦,鱼二妹,这不是因为老缅这个国家太混乱,跟tm的刷副本一样,打完一波又来一波,就算伤不到你,也要恶心死你。” “若是我们华夏国国主肯发号施令,我他妈直接亲率十万大军,三天时间就能灭了这帮孙子!” 这一下可把叶孤城和王文静都逗笑了。 不过鱼幼薇却是板着一张脸,很不爽的说:“什么鱼二妹?你才二,你全家都二!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工作的时候要称职务!” 左冷辰无奈的吐了吐舌头:“是是是,鱼上校,我叫你鱼上校总行了吧?” 鱼幼薇嘟着嘴说:“这还差不多。” 这时左冷辰将目光望向了叶孤城,一脸严肃的说:“这位小同志,请问你是谁?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叶孤城随口说:“嗨,别提了,我就一个普通老百姓,在金陵做古玩生意,听说缅甸盛产翡翠,这才不远千里,跑到缅甸这边进货,没想到这边这么乱,我差点就没命了。” 左冷辰摆摆手:“不管你是来干什么的,总之我都要带你回龙组内部好好的审问一番,如果你真的是清白的,我自然会放你走。” 叶孤城一听,不由头大。 难道真的要逼他动用武力吗?他不想对自己人动手。 这时王大小姐王文静走上前,将叶孤城护在自己身后,睁着她水灵灵的大眼睛说:“这个大哥哥确实是个好人,是他救了我,我不许你伤害他,信不信我回去就跟爷爷打小报告,在爷爷面前说你坏话,给你穿小鞋!” 王文静身为龙组的成员,她可是太了解龙组的审讯手段了,其残忍程度完全不亚于满清十大酷刑。 没几个人能在这样残酷的审讯手段下支撑下来。 你会承认漂亮国的五角大楼是你炸的。 东瀛国的那两枚核弹是你亲手投放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你一手策划的。 所以无论如何,王文静也不能让龙组的人带走大哥哥。 左冷辰为难的看着一旁的鱼幼薇。 鱼幼薇在旁边捂嘴暗笑,也是不表态。 其实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她倒是不怎么讨厌叶孤城了。 不管他到缅甸有什么目的,总之他都不像是一个大奸大恶之辈。 再说有王大小姐死保他,不看僧面看佛面,龙组的二把手,王老爷子的面子她不能不给。 当然左冷辰心中也是这样想的。 只见他大手一挥说:“好吧好吧,你爱去哪去哪,我才懒得管你,不过我要奉劝你一句,缅北这个地方可是很危险的,你可要小心行事,千万别死球了。” 叶孤城心中郁闷:我这一身本事,我就不信谁能伤到我分毫。 随即左冷辰和鱼幼薇带王文静上了直升机。 关闭机舱的前一刻,王文静这个小姑娘终于是忍不住哭了出来。 “大哥哥,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们一起回国吗?你一个人不会寂寞吗?” 叶孤城呵呵大笑:“你快回去吧,回去跟你的家人团聚,我叶孤城从小就没爹没妈的,一个人逍遥自在惯了,无牵无挂,正愁找不到机会好好的闯荡一番呢!” 随即机舱彻底关闭。 王文静哭的更厉害了。 鱼幼薇抱住王文静,像个贴心大姐姐一样安慰她:“好了好了,大小姐你别哭了,这个小子武功那么高强,脸皮又厚,刀枪不入,他一定会平安无事的,我相信你们以后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王文静睁着她无辜的大眼睛:“鱼姐姐,你说的是真的吗?” 鱼幼薇在她后脑勺拍了一下:“废话,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叶孤城目送龙组的直升机飞走,心中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但是很快,他心里就有了一种空落落的感觉了。 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不过对于他来说,热闹只是短暂的,孤家寡人才是常态。 谁叫他从小就是没爹没妈的孤儿呢。 却说叶孤城离开了这条街道,转身又去了另一条街。 这条街的人群密集,两边的建筑物也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看起来跟国内三线城市的市中心没甚差别。 而且治安相对来说要好了很多,没有再出现先前那样的军阀混战的局面了。 一时间叶孤城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回到了国内。 叶孤城很快找到了一家百货超市,购买了很多食物和饮料酒水,还有几套锅碗瓢盆。 甚至还购买了大批燃料。 在缅北生存,没有这些东西是不行的。 当然名牌衣服也挑选了几套。 叶孤城趁老板没注意,用空间戒指装了很多小吃进去,这也算是零元购了。 这倒不是他贪图小便宜,毕竟这些小吃价格并不贵。 而是自己放着空间异能不用,总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第41章 小医仙 叶孤城跑去柜台结账,一共1.5亿缅币。 乍一听上去,好像还挺贵的。 不过老缅这边的货币跟人民币,美元,欧元什么的比起来,其实就跟一堆废纸没啥区别。 叶孤城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1.5亿缅币大概是5000美元这样子。 叶孤城二话不说,掏出那张顶级黑金卡,在超市老板的pos机上刷卡支付了五千元美金。 本来他还想看看这张银行卡里边的余额,但是这样的事情,只能够在漂亮国的专柜上才可以办得到。 叶孤城出了超市大门,找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将所有的东西一一送到戒指空间。 这些物资足够他一个人吃喝上两年半了。 而且还不用担心保质期的问题。 因为空间戒指里边十分寒冷,估计在零下10多度。 就这样叶孤城手中拎着一瓶酒,一边逛街一边喝酒,别提多痛快了。 其实他早就想过这样无拘无束的日子,只是条件不允许罢了。 毕竟他还要挣钱糊嘴,天底下又没有白吃的饭食。 现在有了这张黑金卡,卡里面少说有1000亿美金的存款,他也勉强算是半个有钱人了。 这时他的脑袋突然有一种晕乎乎的感觉。 不对啊,我这才喝了半瓶酒就喝醉啦?这不合理呀! 要知道叶孤城的酒量,那可是白酒两斤半,啤酒随便灌。 再说这瓶酒的度数也不高,他怎么才喝了半瓶就要醉了? 这时脑瓜中的玄昏越来越严重,嗡嗡直响,好像有一万只蚊子苍蝇在他眼前乱飞。 叶孤城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买到了假酒。 “tm的,我该不会是喝到了假酒了吧?” 叶孤城连忙看了一眼酒瓶子上的生产日期,发现这瓶酒是80年代生产,都他妈的过期了三十多年! 叶孤城气急败坏的将酒瓶子扔到地上,玻璃瓶渣子碎了一地。 原本他想要回去找那个杂货铺老板算账,可是他现在已经头疼的要命。 叶孤城只好先去附近的医院,找医生看一下,打一针醒酒针,看看能不能好点。 叶孤城很快就在路边找到了一家小小的诊所。 这间诊所很小,估计也就100多个平方,诊所外面连块招牌也没有,他还是问了一下路人,才找到了这间小诊所。 叶孤城走上前,进到诊所里面。 这间诊所只有一个医生,还是个女医生。 只见这个女医生身穿玫瑰色的旗袍,手上戴着一双白手套,和一顶花边帽子。 看上去很像民国时期上流社会的阔太太打扮。 而且脸上还遮着面纱,看不清她到底长什么样子。 诊所外面的椅子上坐满了等待问诊的病人,就连诊所里边也排起了一条长队。 叶孤城一看不由头大:这tm的要排到猴年马月去? 不行不行,我头疼的快受不了了,让我先插个队,行个方便再说。 于是叶孤城几步上前,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毫不客气的插到了最前排的第一个位子。 这下可让后面的病人不爽了。 “喂喂喂,你他妈的是谁?哪里来的叼毛,敢插老子的队?马上给老子滚,要不然老子分分钟废了你!” 说话的是一个皮肤粗黑的老缅,身材魁梧,面露凶光,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 叶孤城却是冷笑一声,一掌将对方拍飞十几米远,从诊所里面拍飞到了诊所外面。 这一下可是惊呆了现场无数的人。 见识到了叶孤城的手段后,再无人敢跟他抬杠了。 叶孤城大大方方的一屁股坐到那个女医生的对面。 “这位美女你好,我刚才喝到了假酒,这下头晕眼花,你看看该怎么治疗?” 女医生撇撇嘴说:“这位先生,插队可不是一个好习惯,麻烦你让开,好好的排队,等轮到你了再说。” 这下轮到叶孤城心情郁闷了,心中不由火大:“我现在头疼的厉害,实在等不及了,请你通融一下好不好?” 女医生却是不理他,嘟着嘴没有说话。 叶孤城不禁咬牙,伸出手就要去扯下她脸上的面纱。 由于速度太快,不等女医生反应过来,脸上的面纱就已经脱落。 女医生不由一声惊呼。 这下子叶孤城总算看清了她的脸,原来是一个漂亮俊俏的小美女。 脑海中马上显出一排字。 小医仙:19岁,女。 缅北掸邦军管辖城市,平安城城主之女,自幼母亲亡故,跟随父亲一起生活。 其体内存在着一种极为恐怖的毒素,比一般的瘟疫还要可怕10倍,一旦这种毒素完全扩散开来,方圆10万公里将会尸横遍野,寸草不生! 当然被她直接接触到的人类或者动物,全身皮肤会迅速溃烂和溶解,当场暴毙身亡。 这下叶孤城吃惊了,连忙缩回手。 小医仙睁着她水灵灵的大眼睛,心中更加惊讶万分:“这个人刚才明明接触到了我的脸,接触到了我的皮肤,可是他为什么一点事情也没有?” 小医仙吃惊的看着叶孤城。 他的身体并没有发生溃烂,也没有溶解,还是好端端的站在那里。 这可真是太奇怪了。 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看了好半天。 叶孤城挠着自己的后脑勺问她:“喂喂,这位美女,你没事儿老盯着我看干嘛?我知道我长的很帅,可你也没必要这样一直盯着我看吧?” 小医仙羞的满脸通红,鼓着腮帮子说:“你少在那臭美了,谁稀罕盯着你看?你不是脑壳痛吗?我给你泡一点红糖水喝,专门解酒的,你喝了之后,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好的。” 说着小医仙就转身倒了一杯开水,倒进去了一包红糖,又放了几个生姜进去,将水杯交给了叶孤城。 叶孤城抓起桌上的水杯,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大口。 你还别说,这一杯红糖水喝下去,好像头疼缓解了不少。 叶孤城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也没那么痛了。 没想到这红糖水居然这么好使。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叶孤城呵呵大笑:“小美女,多谢你治好了我的头痛,你要多少钱的诊金,我马上付给你。” 小医仙白了他一眼:“我不要你的钱,请你马上离开这里,瞧瞧你那粗鲁野蛮的样子,没有一点绅士风度。” 叶孤城有点郁闷的说:“俗话说得好,头痛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这不是我人寸,喝到了假酒了嘛!” “你放心,我下次一定不会对你这么莽撞了。” 说完叶孤城一抱拳,就要向她告辞。 这时外面突然出现了一大群士兵,将整个诊所包围起来。 第42章 上当受骗 叶孤城心中一惊,这是怎么回事? 诊所外面为什么会突然出现那么多军人? 难道这些军人是奉命来缉拿自己的吗? 叶孤城当然知道这些军人是来者不善,他想先躲进戒指空间避避难,等他们走了,自己再出来。 可是叶孤城又不甘心当一个缩头乌龟,毕竟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修真者了,拥有天蛇异能这么逆天的本事,他凭什么要怕一群普通人呢? 不如先出去看看,跟他们见见面,万一打不过,自己就往戒指空间里边躲。 叶孤城大着胆子走出诊所,看到面前是黑压压的军阀军人,手持微型冲锋枪,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为首的一个军官,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彪形大汉,对叶孤城叽叽咕咕说了一大堆。 但是叶孤城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不知所措。 这个军阀军官,现在他皱着他又黑又粗的眉毛。 看向叶孤城的眼神,多了那么一丝不爽。 这时军队之中走出来了一个拥有华夏面孔的中年人,50多岁的样子,黑黑瘦瘦的。 这个中年人是军队的翻译官,叫朱重九。 因为他只是一个小喽啰,在缅甸军阀中充当翻译的角色,手中并无半分实权。 所以叶孤城也懒得用天蛇之眼,去查看他的个人资料。 翻译官朱重九严肃的说:“这位小同志,我们司令部刚刚接到群众举报,说这间诊所有人捣乱,还出手打伤了一个普通老百姓,这件事跟你有没有关系,是不是你干的?” 叶孤城不好意思的抠着脑袋:“刚才的事情只是一个误会,要怪就怪你们老缅做生意不讲诚实,卖假酒给我,害得我头疼得要命,所以这也不全是我的过错。” 翻译官朱重九摆摆手说:“好了好了,不管你怎么解释,但是你出手伤人肯定是不对的,我现在要带你回我们司令部接受调查,麻烦请你出示一下证件。” 这下还让叶孤城有点小尴尬,谁会无缘无故的把自己的证件带在身上? 又不是政府部门的大官,他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有谁会在意他的身份? 叶孤城只好撒谎说:“证件?我哪里来的证件,我先前在缅北山区,被一伙雇佣军洗劫一空,现在我的口袋比你脸还干净。” 翻译官朱重九脸色一沉。 “这么说你是一个难民了?你的身份很可疑,按照规定,我有权带你回司令部调查一下,请你配合我,老老实实的跟我们走一趟。” 叶孤城迟疑了一下,如果自己真的跟他们走了,会不会遭到他们的严刑拷打,用尽各种各样的手段,逼迫他屈打成招? 可如果他不去的话,这些缅甸军人肯定不会放过他。 叶孤城突然想到,我能不能将他们的武器一下子收进我的戒指空间,如果这些缅甸军阀赤手空拳,那我还就不怕他们了。 可是他又怕这样做太惊世骇俗了,他还想要低调做人。 叶孤城权衡了一下利弊,还是决定乖乖的跟他们走,万一情况不对,他马上就躲进戒指空间去,那样这些军人就拿他没办法了。 于是叶孤城很顺从的对他说:“好吧好吧,看在我们都是华夏儿女的份上,我给你一个面子,希望你不要胡作非为,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到我头上。” 朱重九大笑道:“这个你放心,如果你真的是清白的人,我们一定不会随便乱冤枉好人,并且还会给你发放路费,平安的护送你回国,你看如何?” 叶孤城点点头:“这样当然是最好的了,我对缅甸这边一点也不熟悉,若是你肯帮助我回国,那我可就要好好的感谢你了。” 说完翻译官朱重九一挥手,马上就有两个军人一左一右走上前,将叶孤城带上了一辆军用吉普车。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 军用吉普车穿过缅甸城市的街道,最终在一个富人区的别墅门口停下。 很快叶孤城被这些缅甸军阀带到了别墅里边。 说是别墅,其实也就跟国内大一点的仓库差不多,装修很一般,也没什么大力度的东西。 看着就像是一间毛胚房一样。 但房间全是红木装修,有八仙桌,沙发,太师椅,茶具,甚至还有一处赌石场。 叶孤城当然知道,缅北最出名的就是黄花梨和红酸枝,而紫檀木是用来做根雕,茶具最好的材料。 因为这种木材的花纹极其好看,看上去金光闪闪的,是国内很多富豪高官追捧的对象。 奇怪的是缅北地区虽然大部分都是平原,但却一点点矿产资源也没有。 虽然缅北非常混乱,但是地底下全是宝藏,矿产资源丰富。地面上又全是上百年的树木,有很多珍稀树种,比如黄花梨,红酸枝,紫檀木等等。 尽管如此,但是老缅这个国家还是很贫穷,有一半以上的人长年在温饱线上挣扎,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叶孤城走到别墅里面,举目一看,就看到一个40岁左右穿着衬衫的中年人,正坐在一张红酸枝太师椅上。 但是这个人的脸色惨白,一副病殃殃的样子,现在他已经是奄奄一息,眼睛都已经似闭非闭了。 叶孤城连忙用天蛇之眼对他进行扫描。 很快叶孤城的脑海中显出一系列的字幕。 吴丹,男,47岁。 缅北掸邦军管辖城市平安城的城主,军衔少将,师长职位,手中拥有两个半师的兵力,大约是3万多人。 但是军队的整体作战素质极为低下,因此战斗力很差,跟民国时期的伪军差不多,平日里维持这座城市的治安尚可,但若是真刀真枪的跟人战斗,那可就死球了。 而且这支军队的武器装备也比较落后,长期受到缅北其他军阀势力的打压。 这时翻译官朱重九走上前,趴在吴丹将军的耳朵边说:“师座,先前在令千金的诊所捣乱的人,我已经将他带过来了,现在他人就在这里,任由你发落。” 叶孤城一听,不由火大:好嘛,原来你刚才说的话,都是在套路我,我还真就相信了你的鬼话! 这一下轮到叶孤城不爽了,等下要是谈不拢的话,他随时准备开溜,躲到戒指空间里边去。 第43章 叶孤城答应治病 叶孤城用天蛇之眼扫描了一下吴丹将军的身体,发现他的五脏六腑都被一种恐怖的病毒给侵蚀,几乎快要蔓延到了全身。 一旦这种病毒蔓延到全身,就是大罗金仙降世也救不回来了。 叶孤城还发现,这种毒素居然跟小医仙身上的毒素一模一样,所以吴丹将军很可能是被自己的亲生女儿给坑了。 叶孤城暗暗的心惊。 这时吴丹将军突然睁开眼睛,虚弱的抬起头望了叶孤城一眼,对翻译朱重九说了几句话。 华人翻译朱重九则是转述了吴丹将军的话:“这位小同志,我们师座问你,为什么要在他闺女开的诊所里边捣乱?你是不是缅西北那边派来的间谍特务?” 叶孤城好奇的道:“什么缅西北,什么间谍特务?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朱重九和吴丹将军面面相觑,互相看了一眼,不知道这个人说的是真是假,有没有在撒谎。 叶孤城严肃的说:“吴丹将军,我看到你的身体正在被一种剧烈毒素侵蚀,这可不是一般的病毒,这种病毒的杀伤力,完全不亚于上个世纪的黑死病毒,天花病毒,登革热病毒。” “幸好它没有什么传染性,要不然你们这里的所有人都要死光。” 这一下轮到吴丹将军吃惊了:咦,这个华夏青年是怎么知道他被病毒感染了呢?难道这个人是华夏国的隐世神医,医仙吗? 因为他平时也喜欢看一些网络小说,当然知道华夏国那边藏龙卧虎,有的人可能看上去平平无奇,其貌不扬,扬威耀武。 但你若是小瞧了他,一定会吃大亏的。 吴丹有点心虚,只好舔着脸问:“这位小同志,请问你是如何看出来我身上感染了病毒?希望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若是你的回答能够叫我满意,我们两个还可以交一个朋友。” 叶孤城笑道:“实不相瞒,鄙人略懂一些医术,当然也算不得多牛逼,但是治好你的病估计没问题。” “真的?!” 吴丹激动的一下子从太师椅上蹦起来。 自从他中了病毒以后,现在他每个月都要注射10万美金一针的营养针维持自己的生命。 这种营养针除了贵,而且还十分难得,据说是漂亮国那边专门为富豪研究出来的,当然也只面向富豪开放。 因为穷人根本就用不起。 听说澳门的赌王,一天就要打一针这个营养针,那么一个月就要花费300万美元。 不过就算打了这个营养针,他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命,每到阴雨天气,浑身就会疼的要命。 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他一刻都不想再混下去了。 现在一听说这个华夏青年有办法治好他的病。 吴丹感觉比买彩票中了500亿还高兴。 他连忙叫朱重九将自己话翻译给叶孤城。 只听华人翻译朱重九对叶孤城恭恭敬敬的说:“这位神医,我们师座说了,只要你能治好他的病,那么他愿意将自己地盘分给你一半,并奉上1000万美元的诊金。” 叶孤城连忙摆手说:“请你转告吴丹将军,我对他的地盘不感兴趣,因为我毕竟是一个华人,所以我也不会在缅北待太长时间,等我玩累了就会回国。” “至于那1000万美元的诊金,不是我瞧不起你们吴丹将军,他生病了那么长时间,光是打营养针就耗费了两三亿美金,估计是将他的家底都耗尽了,怎么可能拿得出1000万美金来?” 朱重九脸色一红,有点尴尬的将叶孤城的话翻译给吴丹。 吴丹听完叶孤城的话以后,却是涨红了脸。 只听他不好意思的说:“没想到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好吧我承认,我现在确实拿不出1000万美金给你,不过我名下还有几个矿区,一处赌石场,里边存放了很多优质的赌石。” “如果我将这些翡翠原石拿出来变卖,凑齐1000万美金也不是什么难事,江湖儿女,一口唾沫一个钉,说出来的话,泼出去的水,我说了给你1000万美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将这1000万美金一分不少的交给你。” 叶孤城觉得这个人很有趣儿。 并没有仗着自己是缅甸军阀,就对他粗暴无礼,而是客客气气的请他出手治病,还承诺将自己的地盘分给他一半,另外还有1000万美元的诊金。 这样的诚意绝对是足够了的。 于是他对吴丹将军说:“现在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我要去街上赶集,购买一些治病用的材料,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我回来,估计要不了两个小时就好了。” 吴丹连忙说:“要不要我安排几个手下陪你一起去?你一个人走路去的话会很慢,我可以叫手下开军车送你过去,还可以帮你拎东西。” 叶孤城撇了撇嘴:“你明明就是想派人监视我,害怕我半路上跑了,说的这样高大上。” 吴丹脸色一红,有点尴尬的说:“哎呀,神医你误会了,我真的只是想帮你的忙,并没有要安排人监视你的意思。” “这样吧,我叫副官将我的专车开过来,你开车去会快一点。” 叶孤城大手一挥说:“不用,我自己有车。” 吴丹奇怪的骚头:“小神医你开玩笑的吧,你的车在哪,我怎么没看到呢?” 叶孤城看了他一眼,决定在他面前小小的展露一下身手,这样他就会彻底对自己心服口服了,同时也就不敢再对自己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只见他走到院子外面,伸手打了个响指,随即院子中的青砖地面上,就凭空出现了一辆金灿灿的劳斯莱斯。 这辆价值3.5亿的定制版劳斯莱斯,除了车胎,其余部位全是用纯金打造。 叶孤城觉得将这辆全球限量版的豪车放到地下车库不太放心,于是就送到了戒指空间。 不过先前在缅北山区,没有任何像样的公路可以行驶,所以叶孤城也就没打算使用这辆车。 现在到了缅甸城区,虽然缅甸这边的公路比起华夏国的一二线大城市主干道还是简陋了很多,但是路面还是比较宽敞平整的,几乎看不到什么坑坑洼洼。 所以叶孤城也不用担心会刮伤这辆黄金版劳斯莱斯。 第44章 漂亮国的生物实验 叶孤城的这个神操作,惊呆了别墅中的所有人。 吴丹更是惊讶的下巴掉在地上:这个小神医也太豪横了吧?随便一辆座驾都是纯金打造的劳斯莱斯,看着可不便宜,恐怕要好几亿。 虽然他平时也喜欢购买豪车,在他的私人车库里就有无数的兰博基尼,保时捷,奔驰大g,法拉利什么的。 但是这些豪车加起来还没有叶孤城的这一辆黄金劳斯莱斯贵。 果然网络小说里边的东西都是真的,华夏人个个都是深藏不露,而且还十分低调。 这一下吴丹将军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再也不敢小瞧叶孤城了。 叶孤城坐上劳斯莱斯,向吴丹和朱重九打招呼告别,随即一脚油门踩到底,劳斯莱斯车犹如离弦之箭,飞快的冲出了院子。 叶孤城又去了一趟那个小诊所,找吴丹将军的女儿小医仙,购买了很多自己需要用到的药材,具体是什么就不说了,因为这是他家里祖传的秘方,需要向外人保密。 听说叶孤城有办法治好她父亲的病。 小医仙睁着她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叶孤城:“大哥哥,你说你能治好我父亲的病,你真的没有骗我吗?” 叶孤城撇撇嘴说:“我可是华夏神医,治好你父亲的病算什么?不是我吹牛,只要你父亲还有一口气在,那我就敢保证他绝对死不了。” 小医仙拍着自己的胸脯:“如果你真的能治好我父亲的病,我一定会好好的报答你的。” 叶孤城皱了皱眉头:“小姑娘,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这儿跟我装傻充愣?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在你的体内存在了一种非常恐怖的毒素,凡是跟你有过肉体接触的人,皮肤都会在几秒钟之内溃烂,身体也会迅速溶解。” “所以你父亲身上感染的病毒,其实就是从你身上扩散出去的,所以你才是害你父亲生病的罪魁祸首。” 小医仙一怔,情绪很低落的道:“我也不想这样的,你可能不知道,在我小的时候,我被漂亮国的科学家抓去做生物实验,那些漂亮国的科学家在我体内植入了这种可怕的病毒。” “我父亲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很着急,花了5000万美金才将我从漂亮国那边赎回来。” “可是用尽了各种办法,也不能将这种病毒从我身体里剥离出去,所以我才要穿戴的严严实实,不让任何人碰我。” 叶孤城一听就怒了:“这群漂亮国的人,真tm的可恶,居然要拿一个小姑娘做生物实验,这跟畜牲有什么区别?” 小医仙高兴的抹着泪说:“不过我发现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你似乎对我体内的病毒拥有抵抗力,上次你明明接触到了我的身体,可是你却一点事情也没有。” 叶孤城心中郁闷:这算什么好消息?跟我有啥关系? 好了,这个问题好像暂时还不是我叶孤城所想的。 他们两人坐上劳斯莱斯车,马上又从诊所回到了吴丹将军的别墅。 叶孤城叫人拿来一个木桶,又叫吴丹脱光衣服钻进去。 吴丹将军这个粗线条的汉子,二话不说将自己的衣服脱了个精光,按照叶孤城的吩咐跳进木桶。 当即叶孤城就从戒指空间中取出无数的灵泉水注入木桶,很快这个木桶就被灵泉水填满。 叶孤城又滴了几吨天蛇之血进去。 再将先前从诊所买回来的药材一一投放。 其实有灵泉水和天蛇之血这两种灵物就足以治疗吴丹将军。 但是吴丹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叶孤城担心他无法抵挡这浓郁的灵气,可别治疗到一半就爆体而亡了。 所以叶孤城才会用一些温和的药材,消弭一下木桶当中的灵气。 只见吴丹刚刚跳进去没多久,全身的皮肤就在一瞬间变成了血红色,浑身好像有一万只蚂蚁在他身上爬,让得他咬牙切齿。 不过要说这个吴丹,不愧是当将军的料,承受能力比普通人强上10倍,即便自己如此痛苦,可他依旧强忍着疼痛,硬是没哼出一声来。 果然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军人。 小医仙看到自己的父亲这般难受的样子,顿时心疼的不行。 “大哥哥,我爸爸倒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的脸色这样难看?” 叶孤城平静的说:“你父亲中毒太深,虽然这种病毒不具有大规模的传染性,但却会逐渐侵蚀人体的五脏六腑,尤其是你父亲的肺部,已经完全变得一片漆黑,若不是靠着漂亮国10万美元一针的营养针续命,他早就没命了,估计这会儿坟头草都三丈高了。” 小医仙眼里含着泪,没有说话。 再说一边的华人翻译朱重九,他紧张的在心里捏了一把汗,心中祈祷这个华夏神医,一定要治好吴丹将军的病。 大约过了2个多小时。 只见木桶里面的灵泉水,已经变得漆黑,这说明吴丹的身体里有大量的毒素被排出体外。 当然他的气色也好转许多。 等到吴丹睁开眼睛一看,感觉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而且胃口也是一下子变大了起来,就算现在有一条牛站在他面前,他也能一口不剩的啃个精光。 要知道他生病了那么长时间,一直是只能喝稀粥维持生命,别的东西什么也吃不下去。 只见吴丹将军一个鲤鱼打挺,一下子就从木桶里面跳了出来,口中大声嚷嚷:“快快快!马上给我准备一桌子好酒好菜,我要跟这位华夏神医喝个痛快,今晚不醉不归!” 旁边的副官都被他吓了一跳。 不一会儿功夫别墅里的女佣就将饭菜摆上餐桌。 随即叶孤城和吴丹边吃边聊。 当然翻译官朱重九和小医仙是没资格上桌的。 因为朱重九只是吴丹将军手下的一名华人翻译,又不会带兵打仗,所以在军队中的地位并不高,手中也没有任何兵权。 至于小医仙,虽说她是吴丹将军的亲生女儿,但是在缅甸地区,女子的地位一般比较低下,因此不能陪客人上桌吃饭。 这时一个士兵急匆匆的跑过来向吴丹报告:“不好了将军,我们掸邦军管辖的矿区刚刚又遭到了缅西北军阀势力的袭击,损失惨重,目前已经伤亡大约一两千人,需要马上增援!” 第45章 高冰种紫罗兰 吴丹将军猛的一拍桌子。 “究竟是谁这么大胆,敢攻打我的地盘?” 那个士兵哆哆嗦嗦的说:“是吴丹将军你的老对头,缅西北最大的军阀头子查猜。” 原来这个查猜是缅西北克钦独立军的司令官,手中掌握着大约10万余人的军队,是缅甸地区最大的军阀势力之一。 其实查猜还有一个同胞兄弟叫颂猜,不过据吴丹将军打听到的情报来看,这个颂猜前段时间去了趟华夏国走私红宝石。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栽了跟头,被华夏警方当场逮捕,现在估计还在监狱里猛踩缝纫机。 估计没有十年八年都出不来了。 不过颂猜的亲弟弟查猜却是趁机霸占了他的地盘,还有他的一大堆三妻四妾。 现在查猜的势力已经今非昔比,兵力一下子扩充到了20万人左右。 人一旦有了势力和金钱便会迅速膨胀,贪得无厌。 所以这段时间,查猜就派兵疯狂的抢劫其他军阀,想要做大做强,一举成为缅甸地区说一不二的土皇帝,并且拥有可以与缅甸军政府抗衡的实力。 吴丹一下子变得没有脾气,因为他很清楚自身的实力,没办法跟查猜那样的大军阀抗衡。 叶孤城哈哈大笑:“瞧你那没有出息的样子,我们老祖宗有一句话,叫逢敌必亮剑,虽败犹荣,如果你没有这个胆子,那还出来混什么,还不如洗手不干,回家抱孩子去。” 吴丹不服气的说:“还不是因为我们武器装备太差了,如果能给我们这支部队提供三个师的武器装备,别说一个小小的查猜了,就是m国硅谷我也敢打! ”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当年抗击侵略军的时候,国军二三十万人,而东瀛国的军队才几万人,却硬是没守住一个金陵市。 其实叶孤城很不理解:难道那个蒋委员长手底下的士兵都是纸糊的?几十万人啷个连几万人都打不过? 后来叶孤城才从老一辈人的口中得知。 原来是因为当时的国军武器装备太差,和东瀛国的军队完全不是一个等级,地下有坦克,天上有飞机,打不赢也很正常。 随即吴丹将军集结了军队,前往矿区。 不一会儿功夫就见上百辆军车开过来,大概有两三千人的样子,浩浩荡荡的向矿区进发。 当然叶孤城也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叶孤城倒是无所谓,反正他拥有天蛇异能,子弹他都抓的住,只要不是一下子受到致命的伤害就不会死。 万一叶孤城扛不住了,干脆就往戒指空间里边躲,这样就没人能伤害到他了。 吴丹的矿区,距离平安城大概有八九十公里的样子。 这个矿区叫老帕敢,是缅甸十大名坑之一,有水旱两道可通,经常开采出高品质的翡翠原石,随便一块赌石就价值上亿元。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 当吴丹的军队抵达矿区后,就看到仓库那边满目疮痍,仓库大门的铁锁被人拿炸药炸开,里边的赌石一个也没有了,被人洗劫一空。 只剩下十块八块较大的赌石,因为过于沉重,所以才没有被盗走。 吴丹看了一眼,捂着胸口,感觉心脏在滴血,这可是他这个矿区好几年的存货,现在一下子全没了,搁谁谁受得了? 这时一个士兵走到他身边报告说:“我们初步清点了一下伤亡情况,这次袭击大约有六百人死亡,一千多人重伤,安葬费,家属抚恤金,医疗费这些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估计不少于1000万美金。” “如果再加上仓库这边的损失,可能就要超过5000万美金了。” 吴丹听着这个士兵的话,真的是扎心了。 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吴丹,转身一脚踹出去,就将这个倒霉的士兵踹飞几米远。 吴丹还嫌不解气,又从腰上摸出一支小型手枪,对准那个士兵就要开枪。 叶孤城几步走上前,阻止了他这样的过激行为。 “喂喂喂,麻烦你清醒一点,你tm的好歹也是一个响当当的军阀,怎么这样沉不住气?还要拿自己的手下撒气?你可别叫我瞧不起你。” 吴丹沮丧的低下头。 “叶神医你说的是,可是我就指着卖这些翡翠原石混一口饭吃,还有我手底下两三万人也要指望我吃饭,现在我仓库里边的赌石被别人洗劫一空,连毛都没剩下一根,下个月的军饷都要发不出来了。” 叶孤城看了一眼这间仓库,仓库很大,也比较结实,但却是空荡荡的,有一股霉臭味扑鼻而来。 叶孤城心中吐槽道:这帮老缅下手可真tm的黑,对付自己的同胞也是毫不留情,连一点活路也不给别人留。 不过也不是完全的洗劫一空。 叶孤城一眼就看到了那十块八块特别大的赌石,看着得有几十吨重了。 叶孤城当即发动天蛇之眼向那些巨无霸赌石看去,发现这十块八块赌石当中,全是废石,只有一块赌石里边有货,却是高冰种的紫罗兰翡翠。 虽然解出来大概只有一两吨的样子,但是卖个一二十亿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叶孤城指着那块青皮壳子的石头说:“那块赌石我看很不错的,你考虑一下卖给我如何?” 吴丹心中一惊:这位华夏神医难道还会赌石嘛?可惜你不知道,这十块八块赌石其实全是废石。 我早就已经安排专家鉴定过了,里边根本没货,所以我才将这些赌石放在仓库里没有解开。 当然叶孤城治好了他的病,所以吴丹并不想坑他,这可一点也不仗义,有种过河拆桥的意思。 只见吴丹大方的一挥手:“既然你想要解这块赌石,那我就免费送给解了,我不收钱,白送给你!” 叶孤城撇了撇嘴说:“那可不行,赌石这行有规矩,一进一出,买定离手,不然若是我待会儿解出来了极品翡翠,你又反悔了怎么办?” 免费的东西往往才是最贵的。 叶孤城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古玩生意,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再说他也不喜欢占别人的小便宜,哪怕事后吴丹将军真的不反悔,他也一定要付了钱再去解这块赌石。 吴丹也是有点头痛的说:“那好吧,我也不多要你的,像我这样的有实力的矿主,都是3000块钱一公斤。” “当然我说的是人民币,毕竟我们在矿区里边开采出来的赌石,都会按照批发价,卖到你们华夏国的赌石市场。” 叶孤城点点头说:“那好吧,你叫人将这块赌石搬到地磅上称一下,看看到底有多重。” 吴丹一招手,马上就有一群士兵走了过来,合力将这块巨无霸赌石搬到了地磅上面,显示五吨。 吴丹看了一眼地磅上边显示的数字,笑眯眯的说:“一共是1500万,现金还是刷卡?” 第46章 废石也赚20亿美金 叶孤城道:“有点贵,你看能不能少点?” 其实叶孤城并没觉得多贵,不过做生意讨价还价是很正常的。 特别是跟老缅打交道,必须要多留一个心眼。 正好叶孤城也想试探一下这个吴丹的底线。 所以叶孤城才会跟他讨价还价。 吴丹将军挠着大脑袋:“那你看要卖多少钱才合适?” 叶孤城摆摆手说:“我也不乱砍你的价,1000万一口价,毕竟我也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卡里的金钱并没你想的那么多,也许华夏国随便一个搬砖头的工人都比我有钱。” 吴丹心中郁闷:“你一下子就杀我500万的价格,我都快亏麻了,不行不行,至少1200万保送。” 叶孤城无奈的说:“我们国家的电力公司年年亏损,我们国家的石油公司年年亏损,我们国家的高速铁路年年亏损, 所以我真的只能给你一个中间价,1000万成交,你看如何?” 吴丹听得头大,他真的不晓得这个华夏神医的口才居然这样好,他一个采矿挖矿的军阀,手底下养着两三万部下,都没脸说自己亏钱。 毕竟自己的脸皮没那些公司厚。 只听他无奈的说:“那好吧,就依你的价!” 叶孤城掏出自己的银行卡,马上刷卡,付了钱。 随即吴丹叫过来几个解石工人。 解石工人小心的调整好机位,然后按下电钮,大型吊锯很快发出刺耳的叫声。 不过两个小时,就见这块巨无霸赌石已经被锯开了一面石皮,却是白茫茫的一片,里边什么也没有。 吴丹看了一眼,马上心凉了半截。 “看吧看吧,我早就跟你说了,这是一块废石,根本解不出来翡翠,你偏偏不信邪,这下好了,我也帮不了你了。” 说完吴丹拍着自己的胸脯,暗暗的庆幸。 幸好他将这块垃圾石头以1000万的价格转手卖给了叶孤城。 不然放在仓库也只是积灰,拿去街上铺路他都嫌费事。 叶孤城笑笑说:“赌石就跟打牌一样,不到掀开底牌的那一刻,你永远也猜不到谁会赢。” 只见他大方的一挥手,对那几个解石工人说:“你们几个好好的帮我将这块赌石给解出来,我待会儿给你们每人发个大红包。” 几个解石工人一听高兴的嘿嘿大笑,解出来好石头就能拿到大红包,就算解垮了也跟他们没关系,这样的好事在哪能见到? 忙活了小半天的功夫。 在几名解石工人的不懈努力之下,很快又锯开了一面石皮。 这块赌石的石皮里面,居然显出了一层紫罗兰翡翠的样子。 “咦,出翠了,还是紫罗兰翡翠,看起来巴适得很,解涨的概率应该很大。” 围观的士兵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吴丹听着这话有点不对味,虽说他也乐意看到这块赌石解涨,不过现在这块赌石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已经卖给了别人,就算赚到再多钱也跟自己没啥关系。 所以他心里既羡慕又心酸,早知道这样的话,说什么也不卖给别人了,留着自己一个人解开,闷声发大财不好嘛? 吴丹一掌拍在那几个起哄的士兵的后脑勺上:“你们这些瓜娃子,吵吵什么?石头都还没完全解开,你们可别高兴的太早。” 叶孤城看着他这样子,不觉好笑。 又是一刀下去,这一下其余三面石皮已经完全的剥离开来。 解石工人用水管冲洗着这块石头,等到全部冲洗干净以后,只见里边满满当当的全是高冰种紫罗兰翡翠。 估计不会少于一两吨,这得是多少钱啊! 吴丹惊讶的下巴掉在地上,心里真后悔刚才用这么便宜的价格将石头卖给了叶孤城,这下子可真是亏大发了。 叶孤城看着吴丹眼巴巴的样子,有点想笑。 这时矿区来了一个白人男子,说自己是漂亮国的富豪,具体做什么生意的不方便透露。 这个漂亮国富豪一下子就看中了这块一两吨左右的高冰种紫罗兰翡翠,开价20亿美金买下。 吴丹迟疑了一下,对叶孤城说:“叶神医,这个价格已经可以了,你卖不卖?” 叶孤城点点头:“卖,当然要卖了!” 这个漂亮国富豪办事也是爽快利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即要了叶孤城的银行账号,然后进行了银行转账。 很快叶孤城就听到手机上银行转帐提示音,打开短信一看,果然自己的银行户头上多出了20亿美元。 当然手机上面还有很多未接电话和短信。 既有某些金融公司打过来的骚扰电话,叫他投资炒股什么的。 还有王云峰和千仞雪,包括自己高中同学林妙妙和售房部经理祝叶青的无数个电话。 这些天叶孤城一直在缅北晃荡,一点信号也没有,所以几乎用不到手机。 叶孤城都差点忘了自己还有手机这玩意儿。 他本想一一打电话回拨过去,却发现这边的信号实在太差,只能接收短信,却是打不通电话。 叶孤城现在还有许多事需要打理,就只有遗憾的放弃了。 想着等自己回国以后,再去跟他们联系。 当然叶孤城也没有食言,给几个解石工人每人发了500美元,其他在场的人,每人100美元。 这一下大概发出去了一万多美元。 不过这都只是小钱了,叶孤城也没有在意。 吴丹惊讶的望着叶孤城,心想这个人实在太厉害了,一口气就赚了20亿美金。 虽然他也有十几亿的资产,但大部分都是不动产,比如他的别墅,豪车,矿区,林场。 如果要将这些不动产拿去变现的话,没有十年八年是卖不出去的。 并且至少要打七折出去,才会有人愿意接盘。 哪里像这个华夏神医,半天都没有,就一下子积累了20亿美元的资产,这tm的跟抢银行有什么区别? 当然吴丹虽然心里羡慕的要死,却并不敢对叶孤城动什么歪心思。 因为他已经见识过了这个华夏神医的手段,他虽说是个粗线条的汉子,但他又不是蠢货。 这样的武林高手必须要好好的跟他结交,而不是跟他交恶。 所以吴丹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第47章 跟吴丹将军结拜兄弟 这时一个士兵急匆匆的跑过来向吴丹将军报告说:“将军,我们刚刚在矿区抓到了一个缅西北的间谍特务,您看要如何处置这个人?” 吴丹将军皱了皱眉头:“哦,竟然还有这种事情?你现在就马上将那个间谍特务给我带过来。” 不一会儿功夫,叶孤城就看到几个士兵将一个皮肤粗黑的彪悍男子押了过来。 这个男子看着大概40多岁的样子,眼露凶光,一看就不是等闲之辈。 不过现场足足有上百支冲锋枪齐刷刷的对准他的脑袋,也是让得他不敢随便轻举妄动。 要不然一下子便会被吴丹手下的士兵打成筛子。 吴丹严肃的说:“喂,你叫什么名字,是谁派你过来的?你最好老老实实的交代,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吴丹可不是好说话的人。” 只听那个彪形大汉冷哼了一声:“哼,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保证眉头都不带眨一下,都是出来混的,谁tm的会怕死?” 叶孤城一听,不由有点头疼,看来这个家伙还是一个硬骨头,恐怕很难对付。 不过吴丹却是并不担心这个,他怎么说也是缅北地区响当当的军阀,有很多手段可以撬开他的嘴。 只见吴丹不耐烦的挥手,马上就有一群士兵走上前,轮番给这个间谍特务上刑。 当然这个过程略有一点残暴。 叶孤城对此不感兴趣,也不想亲眼看见他们给这个汉子上刑的样子。 吴丹将军客气的对叶孤城道:“叶神医,我在我的私人酒窖里边,收藏了一些珍贵的红酒,82年的拉菲,平时我都舍不得拿出来喝。” “现在我将这些82年的拉菲全部取出来招待你,我们可一定要喝个痛快!” 叶孤城点点头没有说话。 随即两人来到了矿区的办公室。 这间办公室是矿区负责人用来统计每天的翡翠原石开采情况。 并且按照原石的品质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这样交易起来就会方便许多。 不过这间办公室的环境还是比较简陋的,很像华夏国的农村自建房,只有一层,大约有100多个平方。 叶孤城和吴丹将军坐下来边喝酒边聊天。 叶孤城好奇的问:“将军,为什么我看你一点也不像紧张的样子,我看你倒是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吴丹撇了撇嘴说:“我紧张什么,我为什么要紧张?不就是抓了一个查猜的手下,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喽啰而已,有什么可值得在意的?” 叶孤城哭笑不得的说:“哦,原来是这样,难道你已经确定在那个大汉身上,真的一点情报也拷问不出来吗?” 吴丹翻着两只白眼:“就算问出来了情报又有什么用?那个狗日的查猜,不仅吞并了他哥哥颂猜的地盘,还有他哥哥的军队也是一并照单全收。” “现在他的手底下可是足足有着20万人左右的军队,拥有这样庞大规模的军队,都足够与缅甸政府军抗衡了。” 叶孤城更加的好奇:“那么你们这些缅北军阀又为什么一定要跟缅甸政府军对抗呢?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土皇帝不好嘛,反正你现在的地位也已经超越了很多人,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吴丹郁闷的看了他一眼:“你是华夏人,所以你当然不懂得我们缅甸这边的情况了。”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们缅甸地区最值钱的三样东西,分别是翡翠玉石,原木,矿产宝石,不过这些东西却是牢牢地被缅甸政府军在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允许别人染指。” “如果有人要到缅甸开矿和采矿,那他就必须花大价钱从他们手里购买矿坑开采权,像我这个小小的矿区,十年的开采权就要3亿美金,简直比tm的包青天还黑!” 吴丹越说越来气。 “叶神医,你来评评理,大家明明都是土生土长的缅甸人,凭啥缅甸这些天然的资源,要被其中一方势力霸占?反正我是肯定不会服气的,所以我们才要抗争。” 叶孤城有点尴尬的挠挠头。 “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有那么一点道理,不过我毕竟只是一个外人,这应该算是你们老缅自己人之间的家事,我也不太好评价谁对谁错,也许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对与错,因为在我们华夏国的字典里边,有个词叫做成王败寇。” 吴丹将军一听高兴的嘿嘿大笑。 “叶神医果然是性情中人,跟我的胃口很搭配嘛!我看以后我就不叫你叶神医了,我们可以做一对异姓兄弟,我以后就叫你叶兄弟了,你看如何?” 到了如此的境地,叶孤城也不好推脱。 于是他点头道:“那好吧,就依将军的意思,来来来,我们共同碰杯,希望我们之间的友情能够天长地久。” 说完叶孤城举起杯和吴丹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吴丹将军一下子喝光了杯中的酒,眉头一皱,无比郁闷的说。 “哎,叶兄弟你也看到了,这一次我的矿区损失惨重,被人搞偷袭夺走了仓库里面所有的存货,现在仓库里边空空如也,一块赌石也没有了。” “说实话我真的很想跟查猜那个杂碎真刀真枪的干一架,可是我的部队不仅数量稀少,只有不到三个师的兵力,而且武器装备极为落后,这样的阵容根本就不是查猜的对手。” 叶孤城有些醉醺醺的说:“这算什么?大不了我先借给你钱,让你去购买一批武器装备,让你好好的扩充一下人手,招兵买马,你看3亿美金够不够?不够的话就5亿美金。” 吴丹一听大喜,激动的拍着叶孤城的肩膀:“叶兄弟你说的是真的吗?” 叶孤城不屑的道:“江湖儿女,一口唾沫一个钉,说出来的话,犹如泼出去的水,再说区区三亿五亿美金,对我来说还算不了什么。” 说着叶孤城就掏出手机,给吴丹的银行户头上转过去了五亿美金。 吴丹看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凭空多出了五亿美金,兴奋的涨红脸。 一时间不由得手舞足蹈。 叶孤城看了他一眼,故作严肃的说:“我将你当成兄弟一样看待,也请你不要过河拆桥,你应该知道我的本事,如果你敢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一定会叫你生不如死的。” 吴丹听得心头一哆嗦,忙陪着笑:“这个你放心,我吴丹虽说是一个粗人,但却从来不干对不起兄弟朋友的事情。” 叶孤城看他不像是在撒谎的样子,当即放心许多。 他可不想养出一个白眼狼来。 第48章 东瀛军官留下的宝藏 其实打仗打的就是钱,只要拥有足够多的钱,才能买到大批军火,才会有人肯为你卖命。 不信你看那些游走于全球各地的职业雇佣军,哪个不是一天1万美金的报酬? 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又有哪个愿意将自己的脑袋拴在裤裆上,去干这种要命的差事? 这5亿美金,别说两三个师了,就是十几二十个师也能全副武装。 毕竟当前美金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相当于三四十亿华夏币。 这时负责审讯的士兵走进来跟吴丹将军汇报:“报告将军,那个间谍特务已经全部招供了,让你去见见他,说是有什么重要的情报要提供,不过只能当着你一个人的面说出来。” 吴丹摆了一下手说。 “不见,我才懒得去见他,直接处决掉吧,我还不屑于跟这样的一个小喽啰讲话,有失我的身份。” 叶孤城连忙拦住他说:“等等,你先别着急呀,也许那个间谍特务真的掌握了什么重要情报,你就这样草率的处决掉他,岂不是坏了大事?” 吴丹一听觉得也是。 “嗯,叶兄弟你说的有道理,我听你的,我这就去会会他。”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一个昏暗的审讯室。 叶孤城看到那个粗线条的大汉,现在已经被鞭子抽打的皮开肉绽,浑身上下几乎找不到一块好肉了。 吴丹一挥手,马上就有一个士兵端着木桶走上前,给他泼了一桶冷水,好让他清醒一点。 吴丹将军冷冷的说:“说吧,你有什么重要的情报要告诉我?给你一分钟时间,快点说,否则我就马上枪毙你。” 汉子听了他的话,不由打了个哆嗦:“我将这个重大情报告诉了你之后,你能不能放我一条活路,我还不想死。” 吴丹脸色一沉,他最烦有人跟他讨价还价,让得他很不耐烦。 叶孤城对吴丹一使眼色,让他稍安勿躁,先假装答应下来,看看他到底想说什么。 吴丹将军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哦,原来你也怕死呀?我还以为查猜的手下个个都是视死如归的勇士呢。” “好吧好吧,只要你肯开口,饶你一命又如何?你快说吧,别再挑战我的耐心了。” 那个汉子张着嘴巴,咽了一口口水:“将军,在你矿区的北边,大约20公里处,是不是有一座活火山?每隔三五年就会不定期的火山喷发?” 吴丹将军点点头说:“是啊,我当然知道了,那座活火山名叫富士山,据说是二战时期一个东瀛国鬼子军官给取的破名字,本来我是不喜欢东瀛人取的名字,不过都这么多年了,都叫顺口了,想改也改不过来。” 汉子结结巴巴的说:“其实当年的那个东瀛国军官,在那座活火山口下面埋藏了很多宝贝,当然具体是什么我也不清楚,但是一定能值不少钱的。” 这一下轮到叶孤城好奇了:“等等,你说那个东瀛鬼子,为何要将宝贝埋藏在火山口?” 汉子答道:“因为据说东瀛国境内也有一座活火山,当然也叫富士山,而碰巧那个东瀛国军官的老家就在富士山旁边,也许是近乡情怯,一时间动了念旧的心思吧。” 吴丹撇了撇嘴说:“虽然我暂时不知道你说的到底是真是假,不过你刚才也说了,那是一座活火山,随时可能火山喷发,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火山喷发可能就在这几天。” “所有就算火山口里边真的有你说的宝藏,我也不可能派手下去搜寻,万一一时走了霉运,正好赶上了火山喷发,那我的手下还有命吗?一个个的都要被岩浆煮成炸串,我是坚决不会拿自己手底下的人的生命开玩笑的。” “所以你的这个所谓的重要情报,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汉子一听,脸色当即变得惨白。 还想说点什么求饶之类的话。 不过吴丹将军却是不再给他开口说话的机会,一挥手,当即下令身边的士兵开枪将其击毙。 只听一连串的枪响,这个汉子的身上马上就变得千疮百孔,然后一头栽倒在地。 两三个士兵用蛇皮口袋将他的尸体装起来,扔到了矿区边上的天坑里边。 缅甸的天气异常湿热,昆虫又多,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汉子的尸体便会被蚊虫苍蝇啃食干净,化为一捧尘土。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对吴丹将军说:“我对那个东瀛国军官留下的宝藏比较感兴趣,既然你不愿意让手下去冒险,不如就让我去看看怎么样?” 吴丹为难的看着他:“叶兄弟,你是认真的吗?你真的想清楚了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知道那座火山一旦喷发,能在一瞬间产生几千摄氏度的高温,就是机器人也扛不住,也要被融化成一堆铁水。” 叶孤城笑笑说。 “吴丹将军你放心,我这人向来福大命大,不会有什么事情的,所以你尽管放心就是了。” 吴丹心中郁闷:你倒是真的胆子大,不怕死,可是我就不一样了,我手底下有好几万人,指望着我养活,指望着我吃饭,每天睁眼闭眼就是几万张嘴要吃饭喝水,真羡慕你一个人无拘无束的生活啊。 “那好吧,我这就派人送你去火山口,不过你可要当心一点,万一遇到了什么危险,我可帮不上你。” 很快一辆军用吉普车开过来,叶孤城一屁股坐上副驾驶。 毕竟这里是缅甸山区,叶孤城舍不得开他那辆黄金劳斯莱斯,随便磕碰一下就要损耗几千块钱。 当然吴丹将军也没闲着,他现在有了叶孤城借给他的5亿美金,心中一下子有了底气,马上打电话联系东南亚的军火商,购买了一大批军火。 其中包括美式冲锋枪,迫击炮,装甲车,坦克,以及无数的枪支弹药。 吴丹将军按照军火交易不成文的规矩,先支付给了东南亚军火商3亿美元的定金。 等到武器装备全部交付以后,他再将尾款2亿美元打到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做完这一切,吴丹忍不住摩拳擦掌。 只要有了这批武器装备,他就敢在明面上跟查猜一决雌雄了! 第49章 神秘的魔兽干尸 吴丹将军的手下开着一辆军用吉普车,将叶孤城送到了距离那座活火山大概两三公里的地方,车子便停下不动了。 这个地方已经是极限安全距离了,因为这座沉睡的活火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脾气爆发,吴丹将军的手下也是十分害怕,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开了。 毕竟他家里还有老人,老婆孩子什么的,他可不想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葬身在这里。 要不然他家里那一大口子全都得活活饿死。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 “好吧好吧,那你们就先回去吧,你们不用在这里等我,如果我平安无事,自己会走回来的,当然万一我出了什么事情,那肯定是尸骨无存,你们就是想帮我收尸也不行,所以你们不必留在这里。” 吉普车司机点点头,马上将车子掉头,然后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看着吉普车司机走远了,叶孤城这才从自己的戒指空间中取出一个矿泉水瓶子,里边装了满满一整瓶的灵泉水。 叶孤城喝了点灵泉水补充体力,然后向火山口走去。 不到5分钟时间,叶孤城就抵达了火山脚下。 这座活火山的海拔应该有四千多米的样子。 抬头往上面看去,几乎一眼望不到头,山顶直冲云霄。 由于这座活火山每隔三年五年就会不定期的火山喷发,所以导致了整座火山温度极高。 温度至少在七八十多度以上,光秃秃的看不到一丁点植被的样子。 大片褐红色的干枯泥土裸露在外面,看起来凄凉无比,没有什么诗情画意可言。 叶孤城刚刚靠近这个活火山,马上一股炽热滚烫的热浪扑面而来,将他的头发烤的卷曲起来,并散发出一股烧焦的臭味。 叶孤城连忙催动天蛇异能将自己的身体保护住,不然还没等自己走到火山口,他就已经被烤成肉串了。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 叶孤城总算走到了山顶,他看了一眼火山口,此刻还是异常的平静,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暴走。 他只希望在他搜寻那个东瀛国军官留下的宝藏的时候,不要出什么幺蛾子就好。 叶孤城从火山口跳下去,翻滚了几圈以后,来到了一个巨大的防空洞,而这个防空洞的下面,大概1000多米的高度,底下就是翻滚的岩浆了。 叶孤城只看了一眼,便有些心生胆怯。 心想这他妈的要是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不出几秒钟就要被这些岩浆完全溶解掉,就算机器人来了也扛不住啊! 叶孤城也没有继续耽搁下去,而是迅速的在附近寻找起来,因为多耽搁一分钟,便会多一分危险,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不一会功夫,叶孤城很快在防空洞的最深处找到了一个大厅。 这个大厅面积很大,少说有3万平方,由于这个活火山海拔太高,也没办法动用机器设备,所以完全是用人力开凿出来的。 叶孤城暗暗心惊:这么大的空间,该耗费多少人工才能开凿出来呀? 叶孤城用天蛇之眼扫描了一下大厅内部,发现里边有成千上万的大木箱子,不过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大木箱子早已变得腐朽的一触即溃。 当即叶孤城顺着甬道走到了大厅内部,找到了这些大木箱子。 随便撬开一个来看,里边居然全是黄澄澄的金条,用黄油纸包裹了一层又一层。 这他妈得是多少啊! 一时间叶孤城惊讶的下巴掉在地上。 他早就听说当年曾有东瀛国军官下令,在缅甸地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并派遣自家的军队到处搜刮缅甸那些名门望族家中的金银财宝。 可是没想到这个东瀛国军官居然这么狠,居然搜刮出了这么多黄金! 叶孤城初步的估计了一下,这里的黄金绝对有二十吨以上,都可以拿来建造一座大平层的黄金屋了。 目前黄金的价格已经上涨到了280元一克。 那么这二十吨黄金又该是多少钱? 叶孤城算了半天也没算明白,因为这笔账实在太难搞清白了。 叶孤城也是感觉好头痛。 算了,他才懒得去算,等他啥时候有空了再慢慢算吧。 不过本身黄金的密度很大,所以也非常笨重。 叶孤城也懒得搬动,直接大手一挥,将这20吨金条全部送到了戒指空间。 只听嗖的一下, 无数的金条瞬间扫荡一空,整个大厅内部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 这时叶孤城才发现,在这些装满了金条的大木箱子底下,竟然是密密麻麻的遗骸。 这些遗骸不仅数量惊人,而且大部分都是残破不堪。 叶孤城很快就猜到,这些遗骸生前很可能是被东瀛军队抓来当免费苦力的。 事后为了避免藏宝库的秘密暴露出去,那个东瀛国军官也是毫不留情的将这些缅甸苦力全部斩杀在这里,一个活口也没留下。 叶孤城不由得叹息了一声。 在那些东瀛国军队的眼里,人命还不如草芥,如此残暴的行为,难怪最后会遭到漂亮国原子弹的轰炸,一下子死了几十万平民百姓。 叶孤城又走到另一个山洞中,发现这个山洞里边有一具巨大的魔兽干尸。 这具魔兽干尸体型很是庞大,长有100多米,宽度也有30米左右。 叶孤城一惊:这是外星来的怪兽吗?这样庞大的体型,已经完全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范畴,看来还是我太孤陋寡闻了。 随即他用天蛇之眼扫描了一下这具魔兽干尸。 马上他的脑海中就显出一系列的字幕。 远古蛟龙:大约出生在2亿6000万年前,具体死亡原因不详。 该生物不仅寿命极长,而且修炼上限也极高,一出生便诞生灵智,拥有相当于人类世界天阶武者的实力,极难对付。 ..... 这时脑海中的彩鳞惊讶的道:“原来这具干尸的主人就是洪荒时期远古种族之一的远古蛟龙!” 叶孤城好奇的问:“这个远古蛟龙很厉害吗?” 彩鳞点点头说:“嗯,远古蛟龙是所有远古种族中实力最为强悍的,它们生来就皮糙肉厚,又生性残暴,另外还掌握了空间法则,能够无限制的动用空间力量任意穿梭于不同的空间,因此想要斩杀它们非常困难。” “就算打不过,它们也能撕开空间逃跑,你就是想追也追不上。” “而且据说它们还是以远古天凰为食,要是实在没吃的了,它们也会捕捉人类,用来填饱肚子。” 第50章 陨落星炎 叶孤城好奇的问:“既然这个远古蛟龙这样厉害,又为什么会死在这里呢?” 彩鳞翻着两只白眼:“你问我,我问谁去?” 叶孤城呵呵大笑:“算了,我才懒得管它是怎么死的,你有没有办法将这具魔兽干尸炼化。然后提炼它的精血?” 彩鳞摇摇头:“抱歉,我做不到,因为这具魔兽干尸实在太过巨大,你想累死我啊?” 叶孤城尴尬的笑笑说:“原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好的东西我也不能白白浪费,我还是将它放到戒指空间中,日后再说吧。” 说着叶孤城马上心中默念一句进去。 这具远古蛟龙的尸体便是被送到了叶孤城的戒指空间里边。 叶孤城寻思着搜刮的差不多了,自己也该离开这个地方了。 正在这时,地底下的岩浆突然传来一阵咆哮声,震耳欲聋的声音,响彻十里开外。 叶孤城离得这么近,他差点被震晕过去,就要一头栽倒在地上。 幸好他有天蛇异能护体,抗住了这波巨大的音浪。 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恐怕直接要被这波音浪轰碎成渣子。 叶孤城也是好头痛,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缓过来。 这时脑海中的彩鳞大惊道:“主人,主人,你赶快离开这里,这座活火山马上就要火山喷发了!” 叶孤城心中一惊:tm的,你可千万别吓唬我,我还不想就这样英年早逝呢! 叶孤城急匆匆的向火山口外面跑。 就在他即将爬出火山口的时候,地底下的岩浆翻滚加剧,忽然一下子窜出了一条浑身闪动着金色鳞片的火龙。 这条火龙身长数十丈,庞大的身躯将整个防空洞填满了一半,而后龙尾一甩,就将正准备爬出火山口的叶孤城抽飞出去。 叶孤城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重重的跌倒在地上,虽然落地的冲击力并没有伤害到他,但是那龙尾携带着的岩浆热量,却是将叶孤城两只胳膊上的皮肤炙烤的一片漆黑。 当即叶孤城痛苦的在地上打滚,皮肤都要被烤成焦炭了。 “妈的,这又是什么玩意儿,怎么这么厉害?” 只听彩鳞有些恐惧的说道:“主人,大事不妙了,这居然是异火!” 叶孤城不解的说:“什么是异火?” 彩鳞结结巴巴的说:“就是天地间的本源之火,它诞生于天地之间,一出生就具备灵智,性格暴躁,会无差别的攻击任何生物,不管是人类还是妖精。” 叶孤城更加好奇了:“那它叫什么名字,我有没有可能打败它?” 彩鳞道:“看它的特征,应该是陨落星炎,是异火榜排名前十的一种异火,据说是不知道多少亿万年前,一颗从外太空飞过来撞击地球的天外陨石,这枚陨石降临地球后形成了这座活火山,每隔三年五年就会不定期喷发一次,但是它不会主动离开这座活火山,要不然地球上不知道要死伤多少人。” “另外在它的地盘上,你若想正面击败它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你还是想办法逃跑,否则我们两个都要死在这里的。” 叶孤城如小鸡啄米般点头:“对对对,你说的有道理,就算打不过,难道我还不能跑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我以后实力有所提升,再回来收拾这个家伙也不迟啊。” 那只由陨落星炎的本源之火凝练而成的火龙,看了叶孤城一眼,仿佛是猜到了他心思,只见它龙嘴一歪,发出一声嗤笑,然后又是一甩龙尾,直接将火山口的出口打烂。 一时间无数的岩石土块哗啦啦的往下坠落,不一会儿功夫就将火山口彻底堵死。 这一下叶孤城的心彻底凉了半截。 巨大的防空洞内,一人与一头火龙对峙。 火龙的身体散发出来的高温,恐怕是有几千摄氏度,哪怕距离几百米之外,叶孤城也是感觉热浪扑面,快要将他整个人烤干。 叶孤城马上就变得口干舌燥,好像全身的水分都在迅速流失,好像下一秒就会因为失水过多,重度休克晕厥过去。 这个世界实在太可怕了,叶孤城头一回感觉死亡离自己竟然这样接近,他甚至来不及思考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而在这危机之中,彩鳞也帮不上什么忙,这一下叶孤城可谓是骑虎难下了。 陨落星炎见到有陌生人闯进它的地盘,也是愤怒无比,当即张开龙口,便是向叶孤城撕咬而去。 叶孤城吓得一哆嗦,知道这个家伙自带几千摄氏度的高温,如果被它直接接触到的话,他会在一瞬间变成焦炭,就算天蛇之血也救不回来。 虽说天蛇之血具有起死人,肉白骨的逆天功效,但前提是自己不能一下子受到致命的伤害,要不然天蛇之血也救不回来。 看着那巨大的龙头越来越接近自己,叶孤城一咬牙,当即一骨碌的狼狈逃进戒指空间之中,让陨落星炎扑了个空。 却说叶孤城进了戒指空间,虽然陨落星炎已经伤害不到他了,但毕竟他本身还在那座活火山里边。 所以陨落星炎所产生的高温还是能够影响到身在戒指空间中的叶孤城。 所以叶孤城举目一望,惊讶的发现,远处一望无际的雪山竟然在迅速的融化,而山脚下的树木也无火自燃。 当雪山融化到一半时,便发生了一连串的雪崩,好像某些影视剧中灾难片现场。 不一会儿功夫,叶孤城就感觉到这个戒指空间里边的温度一下子急剧升高,剧烈的高温已经达到了让叶孤城痛不欲生的地步。 叶孤城近乎绝望的问彩鳞:“彩鳞彩鳞,你快告诉我,我现在到底该啷个办,我感觉我快要被热死了!” 彩鳞迟疑了一会儿说:“主人你快躲进紫薇大帝的洞府里去,那位紫薇大帝曾经是这个位面世界的最强者,他所留下的修炼道场也是具有很强的灵力,可以屏蔽一切外来法术。” 叶孤城慌忙的逃到紫薇大帝洞府之中。 说来也是奇怪,当叶孤城踏进紫薇大帝洞府以后,那令人窒息的燥热感忽然一下子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清凉的气息,滋润着叶孤城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 叶孤城扑通一下跳进了灵泉水池子里边,十秒钟不到,叶孤城就发现自己手臂上的烧伤一下子全好了,没有留下任何伤疤。 叶孤城不由暗暗庆幸自己福大命大,不然这一次他是真的要死球了。 第51章 努力自救 却说叶孤城躲在紫薇大帝的洞府之中,这个仙帝洞确实是块修仙宝地。 叶孤城躲在里边,丝毫感觉不到陨落星炎散发出来的热量。 他就在洞府中大吃大喝,渴了就喝一点灵泉水,困了就直接躺在大殿之中的蒲团上睡觉。 还好叶孤城先前往戒指空间里囤积了大量的食物,这些食物足够让他吃上两年半。 不过叶孤城转念一想,老这样下去也不行啊! 难道他就要一直被困在戒指空间里了吗?难道他这辈子都出不去了吗? 虽说现在他还有充足的食物,可是这些食物总会有吃完的那一天。 等这些食物全部吃光了,那他要么活活饿死在仙帝洞府,要么出去被陨落星炎烧成渣子。 叶孤城一下子开始发愁起来,手里的麻辣味牛肉干突然不香了。 这时彩鳞给他出谋划策道:“主人主人,你之前不是向远古天凰一族的族长凤清儿要了一瓶天凰精血吗?正好你可以尝试融合天凰精血。” “因为远古天凰这个上古种族,诞生于火山岩浆之中,在其拥有灵智之后,却是沿着地底岩浆而走,进而演变出了双翼,可以翱翔于苍穹。” “所以远古天凰本身便是对火焰有着一定的免疫力,哪怕现在的远古天凰后裔已经完全失去了法力,但这也是它们生来自带的属性。” 叶孤城一拍脑袋:“我靠,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不早说呢?” 彩鳞翻着她的两只白眼:“你也没问过我啊。” 叶孤城也不跟她纠缠,当即盘腿而坐,将装了满满一整瓶的天凰精血取出来,疯狂吸收起了精血之中蕴含的灵气。 这是一个比较枯燥乏味的过程。 叶孤城看那些修仙小说中的修真者们打坐修炼,经常一打坐就是十天半个月,一动不动,现在他终于也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小半天的时间过去,叶孤城已经差不多要将这一整瓶天凰精血吸收干净。 当然他的身体也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呼吸之间都有着凤哮之音,声音尖锐无比。 叶孤城心想他以后说话该不会变成一个娘娘腔吧? 随即叶孤城在大殿中升起了一个简易火堆,看着火堆中熊熊燃烧的火焰,叶孤城迟疑了一下子,大着胆子将一只手放上去烧烤,发现不并不是特别烫手。 叶孤城顿时大喜。 看来这天凰精血果然是对火焰有一定的抵抗力,但却也不是万能的,一旦温度达到了100多摄氏度以上,还是会有明显的痛感,那种犹如百爪挠心的灼烧感,让得叶孤城下意识的缩回手。 叶孤城有点郁闷的问彩鳞:“彩鳞彩鳞,你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能够助我离开这个火山口,我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这一下轮到彩鳞,不好说什么了,只是悻悻的说一句:“我可怜的小主人,你的脑子难道就是猪脑子变的吗?难道你就不能自己多想想办法吗?为什么一定要来问我?搞得我都想跟你同归于尽了。” 叶孤城挠着自己的脑袋,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好了好了,彩鳞你先别生气,让我再好好的想一想,怎么样才能逃出去,现在我们可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你也不想一辈子被困在这里吧?要是里边的食物吃光了,你岂不是也要跟我一样被饿死?” 彩鳞骄傲的一甩头发:“哼,本姑娘有什么好怕的?我就算是不吃饭,光是喝灵泉水也不会被饿死,但你就不一样了。你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就算你再能抗饿,三五个月不吃饭也会饿的死球。” 叶孤城有点郁闷的说:“就算你不会被饿死,那等我死了之后,这个仙帝洞府可就只剩下你一个妖了,你就这样待在这空荡荡的大殿,请问你确定你不会寂寞吗?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彩鳞嘟着嘴没有说话。 叶孤城也没闲着,他就在这仙帝洞府四处搜刮,看看能不能找出什么宝贝来。 叶孤城来到供桌前,翻阅紫薇大帝留下来的仙法秘笈,这些仙法秘笈不仅内容晦涩难懂,而且还十分的深奥莫测。 本来叶孤城是没什么耐心去钻研这些看起来像是天书一样的东西,可是现在他为了活命,还是只得硬着头皮去挨个翻看。 他想看看在这些古籍仙法中,有没有关于火属性的功法? 如果他能够修炼一部火属性功法,那么对击败异火榜排名前十的陨落星炎,也是有很大的帮助。 可是他翻找了一天一夜,也只找到一部名叫“焚诀”的低阶功法。 这部功法上面并没有太详细的介绍,有的只有只言片语的修炼方法。 而且听名字就很普通,比辟邪剑法,葵花宝典什么的,实在是差的太远了。 叶孤城都有点想要一头撞死在这大殿之上的冲动了。 叶孤城只花了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已经将这部焚诀修炼完毕。 其实严格的说,这部看上去很垃圾的功法,从头到尾也就100多个字而已。 随便来一个修真者,估计也是分分钟就练会了。 叶孤城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继续在洞府中闲逛。 不一会儿功夫他又在一处偏殿的花园,找到了一种通体银蓝色的植被,外形看起来跟普通的花草没甚区别,只是这种蓝银草,居然散发出一阵幽幽的寒气。 叶孤城一挥手扯下一大堆蓝银草,马上感觉自己的手像是接触到冰块一样,快要被冻僵了。 叶孤城心中一喜,看来这这种花草或许对抵抗高温的异火有所帮助。 当即又是扯出了很多蓝银草,然后就往自己的衣服裤子里边狂塞,直到塞了满满一身的蓝银草。 这种感觉就跟穿了一件塞满冰块的衣服差不多。 叶孤城感觉自己都快被冻僵了。 他连忙的跑到洞府外面,试探一下自己到底能不能扛得住陨落星炎的灼烧。 叶孤城站到大殿门口,却是毫无影响,体感温度也就二十多度的样子。 他很快发现离戒指空间出口越近的地方,温度越高。 而离仙帝洞府越近,由于受到仙帝灵气的庇护,当然温度也会越低,一旦进到仙帝洞府里边,将殿外大门关闭,那便会彻底隔绝热量。 叶孤城又向前走了几十步,这一下温度有所上升,大概有一两百摄氏度的样子。 若是普通人一下子接触到这么高的温度,直接要被烤熟,开袋即食这样子。 但叶孤城有天凰精血与蓝银草的双重庇护,在他看来其实也就三四十度这样子,这种水平的温度,甚至都不够资格拿到高温补贴。 第52章 叶孤城vs陨落星炎 不知不觉,叶孤城躲在戒指空间已有三五个月。 而戒指空间里边的一个月,大致等于现实世界的一天,也就是说外面现在仅仅才过去了三五天而已。 这可真是天上方一日,地下已千年。 当然叶孤城是不会在意这些的,他只是抓紧时间适应异火的灼烧,这样他才能尽快逃出这里。 毕竟他可不想一辈子被困在这一方小小的戒指空间中,那样他还不得无聊死? 却说吴丹将军这边,他先前找叶孤城借了5亿美金。 从东南亚军火商那采购了一大批军火,将自己的军队全副武装了一遍。 不过他毕竟只有两三万人,而查猜可是缅西北最大的军阀头子。 在吞并了他哥哥颂猜的军队与地盘后,他的军队一下子扩充到了20万人之众。 如此庞大的势力,就连缅甸政府军也不敢小觑。 所以吴丹将军虽然接连打了几场胜仗,但却只是一些小胜仗,总计也就斩杀了两三千军队而已。 这对拥有20万军队的查猜而言,不过就是在挠痒痒而已,却是伤不到他的根基。 再说缅甸多山区,地势复杂,装甲车和坦克很难大规模展开。 若他想要效仿二战时期的纳粹德军那样。 利用机械化部队对查猜进行闪电战,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些天,吴丹一直在为这个事情发愁,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彻底击溃查猜。 如果他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将查猜彻底击败。 如果要这样一直打消耗战,以他的家底是根本不可能跟查猜耗下去。 那么一旦等到自己弹尽粮绝。 一直蠢蠢欲动的缅甸政府军便会毫不犹豫的出手将他消灭。 而自己的老对头查猜也会趁机吞并自己的地盘和势力。 总之他现在可谓是骑虎难下了。 眼看好几次进攻都没有奏效,都没有取得什么较大的战果,反而是折损了自己一两千人的兵力,士气也是遭到了不小的打击。 吴丹也只好咬咬牙,下令部队暂时停止进攻,各部队原地休整待命。 这时吴丹将军突然想到了那位华夏神医。 自从这个华夏神医去了火山口,都过去那么久了,都快一个礼拜了,现在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该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不对劲呀! 明明那座活火山一直没有喷发,按说他是不会出事的。 吴丹见识过那个华夏神医的本事,打心眼里认为他现在一定还活得好好的。 再说他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不仅救了自己的命,还一口气借给了他5亿美金。 这份恩情实在是重如泰山! 吴丹将军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带手下亲自去看看,一定要找到那个华夏神医。 退一万步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于是吴丹将军立刻钦点了200名精锐部队,开着二三十辆军用卡车向那座活火山进发。 同一时间。 在经过了长达数月的高温炙烤,叶孤城的身体开始慢慢的对火焰有了一定的免疫力。 这时候你就算用串子将他串起来,架到火上烤,他也不会有任何损伤,最多烫掉几撮毛。 而且这还不是普通的火焰,而是秉天地而生的异火,这种异火还是异火榜排名前十的陨落星炎。 叶孤城感觉自己修炼的差不多了,也是时候离开戒指空间,跟那个可恶的陨落星炎一决雌雄了。 叶孤城认真的对彩鳞道:“美女,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也算是患难兄弟了,这次我们能不能活着出去,就看老天爷赏不赏脸,大不了我就跟它拼了!” 彩鳞撇了撇嘴说:“你随便,你开心就好,反正我已经活了10万年,要是一不小心死了,我也认命了,反正生老病死是妖精的宿命。” “当然你们人类也不例外,除非你可以踏破虚空,飞升仙帝,才能获得永恒的寿命。” “不过自从几百万年前的那位紫薇大帝之后,这个世界就再也无人能达到那个境界了。” 叶孤城呵呵大笑:“那倒是,自古以来帝王将相,又有哪个能够长生不老的呢?没想到你虽说只是一只妖精,但觉悟还是很高的嘛!” 彩鳞嘟着嘴没有说话。 叶孤城也不再跟她纠缠,马上心中默念了一句:“出去!” 眼前很快闪过一道虚影,叶孤城一下子就出了戒指空间,来到了外面的世界。 叶孤城发现自己果然还是身处于火山口底下的防空洞之中,火山深处便是不断翻滚的岩浆,但却是不见了陨落星炎的踪影。 “咦,那个大家伙到底跑哪去了?” 叶孤城挠着自己的脑袋,却惊讶的发现,原本自己被烧光了的头发,此时居然又重新生长了出来,现在又是一头茂密的黑发。 叶孤城心中一喜:“呵呵,看来我这是被烧习惯了啊!” 随即叶孤城几步上前,走到了防空洞的边缘,对着地底下的岩浆喊道:“喂,你这只大笨龙,若是你再不出来,那我可就走了哦!” 这时岩浆突然翻滚加剧,马上那头由陨落星炎的本源之火凝练而成的火龙从翻滚的岩浆之中腾空而起。 一时间带起无数岩浆,倾泄的遍地都是。 火龙飞到半空中,怒视着叶孤城,同时四周的温度忽然急剧升高,连墙壁的火山岩都是有了一丝融化的迹象,只怕是得有几千摄氏度。 但叶孤城完全不慌。 因为他全身上下塞满了蓝银草,这种奇特的花草具有散发寒气的功效。 再加上叶孤城修炼了那么久,又对火焰灼烧有了很强的抵抗力。 两种因素叠加起来,其实叶孤城所感觉到的体感温度也就四五十度左右。 不过这样的温度也是非常高了,普通人根本扛不住。 所以叶孤城很难想象那些在大热天,干着室外装修的建筑工人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一天下来皮肤都要晒得通红,不中暑都算是一个奇迹了。 叶孤城看了一眼这头身长数十丈的火龙,轻蔑的一笑:“喂喂喂,你这头又蠢又笨的大火龙,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吧,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话音一落,那头火龙仿佛是听懂了他的话,不由得勃然大怒。 随即发出一阵剧烈的咆哮,而后又张开龙口,对准下方的叶孤城撕咬过去。 叶孤城用眼神死死的盯住了这个火龙,等它快要靠近时,便是猛的一拳挥出。 叶孤城将天蛇异能包裹在自己的拳头上,并用上了八九分的力道。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龙头瞬间被他打飞出去,重重的撞击在石壁上,将坚硬的火山岩石壁砸出一个大约10丈的深坑。 第53章 收服陨落星炎 就算叶孤城用上了八九分的力道,足足十几二十吨的力气,也不见得能伤到陨落星炎分毫。 只见那头身长数十丈的火龙,从深坑之中再度窜出来,竟然是毫发无损! 这一下轮到叶孤城郁闷了:“彩鳞彩鳞,这个大家伙怎么这样难对付?皮糙肉厚的,根本就打不死嘛!” 彩鳞翻着两只白眼:“瞧你那熊样,这可是异火榜排名前十的异火,若是这么简单就被你给收拾了,那才真是离了个大谱。” 话说间,由陨落星炎的本源之火凝练而成的火龙也是彻底被激怒,只见它龙嘴大张,便是从口中吐出无数的火焰。 这可不是普通的火焰,而是异火,普通火焰最多也就100多摄氏度,但是异火的温度至少几千摄氏度以上,哪怕钢铁侠来了,也要被这恐怖的高温熔化成一滩铁水。 异火铺天盖地,犹如潮水一般袭来,瞬间将整个防空洞淹没了大半。 异火所产生的恐怖高温,让得叶孤城顿时汗如雨下,浑身的皮肤像烧红的烙铁一样变得通红。 由于身体的水分迅速蒸发,所以此时叶孤城好像也缩水了一圈,塞进衣服裤子里边的蓝银草也是被烧焦,失去了生机。 眼看他就要被陨落星炎吞噬,一身的本事却是无处施展,当然他也无处可躲。 不过还好他还有空间戒指,一挥手,便是将如汪洋大海的异火全部吸进了戒指空间中。 只听嗖的一下,那足以毁灭一切的异火海洋忽然一下子消失不见。 叶孤城心中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他拍拍自己的胸口,暗道:“还好还好,如果没有这枚可容纳世间万物的神级空间戒指,就算我有一万条命也要交代在这里了。” 当然叶孤城也不会想到,当初他一个无心的善举,竟然意外得到了一件法宝。 看来多行善事还是有好报的嘛! 好了,这个问题好像暂时不是我叶孤城所想的。 他现在最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击败眼前这强大的异火。 思来想去,叶孤城也是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来,只好舔着脸问彩鳞:“美女,你这次可一定要帮我啊!要不然我们两个可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彩鳞对这个主人也是无语了,无可奈何的说:“这头火龙,是陨落星炎的本命之火幻化而成,你若想彻底击败它,必须先打碎它的幻身,这样才能逼出它的本源之火。” “当然普通的攻击对它来说,不过就是在挠痒痒,根本造不成什么致命的伤害,所以你快好好想想,你有没有什么大威力的杀招?” “大威力的杀招?” 叶孤城不由得心中郁闷:“你又没教给我什么厉害的武功,我拿什么去对付它?” 彩鳞有点欲哭无泪,心想自己为啥会摊上这样一个废柴主人呢? 早知道当初自己渡劫的时候就应该好好翻翻黄历,真是太坑爹了! 看着彩鳞幽怨的小眼神,倒是让叶孤城有点难为情。 随即叶孤城一拍脑袋,想起了自己先前在杂货铺购买了很多燃料,有煤气罐和液化天然气,这不就是现成的武器吗? 叶孤城心中一喜,马上将那些煤气罐从戒指空间中取出来:“嘿嘿,尝尝我的佛怒火莲!” 随即大手一挥,大概五六千个煤气罐便是向那头巨大的火龙砸去。 只听一连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巨响,几千个煤气罐在接触到高温后,几乎是同一时间发生爆炸,直接是将整个火山口炸塌了大半! 叶孤城一下子感觉视线豁然开朗,阳光穿过被煤气罐炸塌出来的缺口,照射在了他的身上。 这下他终于可以顺利逃出去了,即便那头火龙没死,也是阻挡不了他的脚步。 叶孤城忽然有一种泪目的感觉,他还以为自己一定会死在这里呢! 喘息了一会儿,叶孤城这才急匆匆的跑过去,查看情况。 只见火龙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些像是小蛇一样的乳白色火焰,这些乳白色火焰不仅细小,而且也没什么杀伤性,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样子。 叶孤城高兴的嘿嘿大笑,心想这个大家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此时脑海中的彩鳞突然急促的对他说:“主人,这些长得像小蛇一样的白色火焰,就是陨落星炎的本源之火,只要你将它们收入囊中,就能为己所用!” 叶孤城迟疑了一会儿,眼睛泛着一股狂热,他死死的盯着地下那些四处逃窜的白色小蛇,身形如鬼魅般四处窜动,不一会儿功夫便是将它们尽数收纳于掌中。 叶孤城看着手掌中不停挣扎的白色小蛇,除了挣扎,倒也不会咬他。 这一堆火焰小蛇,其实就是陨落星炎的本源之火。 先前它还耀武扬威的,只不过现在却是没了一丁点脾气。 陨落星炎挣扎了一会儿,眼见逃脱无望,也是十分顺从的钻入叶孤城手掌上的皮肤,钻到了他的身体里边。 一瞬间,陨落星炎的本源之火入体,叶孤城感觉了一丝丝灵气,在他的四肢百骸来回游走,好在在帮他疏通经脉一样,有种暖洋洋的气息,在血脉中流动。 不过这样的情况仅仅只是持续了一分钟不到,当陨落星炎一股脑儿的汇聚在叶孤城的丹田之后,取而代之的便是深入骨髓的痛楚。 这种感觉就像有人拿一万根烧红了的针扎他一样。 叶孤城一下子疼得在地上满地打滚。 或许是陨落星炎蕴含的能量太过霸道,毕竟它诞生于亿万年前,一直生活在地底岩浆,吸收了那么多的天地灵气。 现在一下子被叶孤城吸收进去,一时半会儿很难完全消化。 不一会儿功夫就见叶孤城的身体犹如吹胀了的气球似的,迅速膨胀起来。 本来叶孤城一米七八的身高,体重最多也就一百二三十斤,现在他看起来至少有两三百斤,像是一个吃惯油腻荤腥的大胖子。 这一下轮到叶孤城慌了手脚,他知道要是再这样下去,他非得爆体而亡不可! 叶孤城想哭都哭不出来:好嘛,这可真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难道我叶孤城真的要葬身在这个鬼地方了吗? 我tm的才30岁不到,我还这么年轻,还没有活够,我才不想死呢! 正在这时,叶孤城体内一股神秘的力量突然不受控制的运转,将狂暴的异火慢慢的炼化。 不过5分钟时间,就见叶孤城的身体一点点的收缩下去。 原本膨胀燥热的那种感觉,忽然一下子烟消云散。 叶孤城大惊,这也太毁三观了,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吗? 他很快想到,这是他之前在紫薇大帝洞府中修炼的焚诀起了功效! 随即脑海中就显出了一行字:焚诀,地阶高级。 第54章 叶孤城vs彩鳞 叶孤城惊讶道:“原来这个什么焚诀,是一部可以进化的修仙功法啊。” 彩鳞捂嘴暗笑:“那是当然了,毕竟这可是从仙帝洞府之中得到的传承,那个紫薇大帝可是这个位面空间的最强者,如今已经几百万年过去了,依旧无人能达到那个境界。” 叶孤城好奇的问:“为什么这个焚诀的等级只是地阶高级,是不是还有更高的等级?” 彩鳞撇了撇嘴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只是一只妖精,你们人类修炼的功法,我可不懂,所以需要你日后慢慢摸索。”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只见叶孤城非常装逼的一招手,口中说道:“火来。” 随即他的掌心便是出现了一团乳白色的火焰,不断翻滚,同时地底下的岩浆翻滚加剧,似乎是跟异火产生了共鸣。 这便是他刚刚收服的陨落星炎,异火榜排名前十的异火。 叶孤城也不是傻子,他很快就想明白,若是他想将焚诀再度进化,便是要再寻一种异火,然后将其吞噬。 当然最好排名比陨落星炎更加靠前,否则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提升空间。 叶孤城想试一试陨落星炎的威力,思来想去,便是想起了先前放到空间戒指里边的魔兽干尸。 这具魔兽干尸,便是诞生于亿万年前的远古蛟龙。 这头远古蛟龙诞生的时候,人类的老祖宗都还没进化出来,不知道还在哪个山咔咔里边。 想到这里,叶孤城不禁感叹起了这个世界的玄妙之处。 其实严格的说,人类对于这个星球还是了解的太肤浅了。 当即叶孤城就来到了戒指空间中,双手一搓,无数的陨落星炎从他手掌飞出,深入到远古蛟龙的身体里。 这只远古蛟龙生前就实力强悍,一出生就拥有相当于人类世界天阶武者的实力,又修炼了2亿6000万年,实力更是深不可测。 哪怕它现在死了,身体也是坚不可摧,普通的火焰根本伤及不了它分毫。 恐怕也只有这秉天地而生,号称世间最为狂暴的异火才能将其炼化。 只见漫天的白色火焰犹如潮水一般涌动,迅速将远古蛟龙的尸身笼罩。 不一会儿功夫就见它的身体开始慢慢的溶解,并不断发出噼里啪啦像是爆豆似的声音。 叶孤城聚精会神的全力操纵着异火,这时候的他意识十分松散,若是受到外界干扰,也许一不小心便会走火入魔。 再说他刚收服异火不久,需要一定的时间慢慢磨合。 彩鳞在一边静静的看着,也不出声打扰,她还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胡闹,什么时候该闭嘴。 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 这具远古蛟龙干尸已经被彻底炼化出来。 原本100多米长的身躯,现在却是只剩下了几滴紫红色的液体。 这便是远古蛟龙身上最为精纯的魔兽精血。 叶孤城缓缓的收回异火,口中吐出一口浊气,有点虚弱和疲惫。 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操控异火,不算特别娴熟,但只要他多练习几次,应该就能运用得炉火纯青了。 叶孤城马上跑到紫薇大帝洞府之中,喝了满满一大缸灵泉水,感觉体力恢复了大半。 叶孤城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转身看了一眼那几滴悬浮在半空中的远古蛟龙的精血,心想反正自己现在也没什么事,不如一鼓作气将其一并炼化算啦。 他念头刚一起,大手一挥,便是张开嘴,将那几滴魔兽精血吞入腹中。 不过他还是他小瞧这几滴魔兽精血的强横程度了。 一会儿功夫,叶孤城便是感到浑身燥热无比,一股狂暴的能量在他四肢百骸到处乱窜,冲击着他全身的穴位经脉。 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一千支,一万支电击棒不断的向他身上狂戳。 哇塞,那种酸爽,那种刺激,就算再饥渴的富婆也受不了啊! 叶孤城咬牙切齿,一边忍受着剧烈的疼痛,一边集中精力拼命地压制在体内暴走的狂暴能量。 同时运转陨落星炎,将蛟龙精血进一步压缩与稀释,控制着它们流入到自己的丹田。 等到所有的蛟龙精血被丹田吸收之后,那股狂暴能量才逐渐平息下来。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太久。 叶孤城突然觉得自己的丹田部位,就像被熊熊的烈火焚烧一样,又酸又胀,难受的很。 叶孤城心中郁闷:这他妈怎么了?到底怎么回事?这个该死的远古蛟龙,死都死了,还tm不老实。 很快这种胀痛感越来越严重,他的身体里似乎有一股邪火正在噌噌直冒,迫切的想要找到一个可以让他发泄的地方。 叶孤城举目四望,却是只有彩鳞一个人的身影。 叶孤城双目泣血,嘴中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胸膛起伏不已,好像要爆炸一样,几步走上前去,兴奋的抓住了彩鳞。 彩鳞被他狂热的眼神吓了一跳:“主人,你,你要干什...” 彩鳞一句话还没说完,便是被叶孤城打断。 ......。 少儿不宜,此处省略10万字。 其后桥段,请自行脑补。 却说吴丹将军这边,他已经率领200名精锐部队抵达了活火山。 不过当他看到被炸塌了大半的火山口,也是心中好奇,这得要多少炸药才能造成这样巨大的破坏呀? 难道这又是查猜那个杂碎干的? 吴丹将军不由得大怒,马上下令部队警戒起来,向火山口进发,一旦遇到查猜的军队,一律就地格杀,绝不留一个活口。 于是200名全副武装的精英部队下了军用装甲车,浩浩荡荡的就往火山口走去。 正在这时,火山口传来一阵轰鸣声,随即地面发生剧烈震动,好像地震一样。 吴丹将军心中大惊:难道是要火山喷发了吗?不会这么巧吧? 吴丹抬头一看,就见无数火红的岩浆好像窜稀了一样,疯狂的从火山口喷射出来。 炽热的岩浆包裹着岩石飞到半空中,随后又重重的砸向地面。 领头的几十个军人猝不及防之下,被火山岩砸了个正着,直接就是成了一坨肉酱。 其余幸存下来的军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抱头鼠窜,哪还敢往前再走半步? 岩浆翻滚,遍地流淌,很快将方圆数十里变得一片血红,其中更是散发出几千摄氏度的高温,没有人能在这种高温的岩浆中存活下来。 吴丹将军赶紧命令部队火速撤离,再晚一步,恐怕就是要全军覆没了。 这支一两百人的精锐部队一直向后撤出了十几公里,但还是能感觉到热浪扑面。 吴丹心有余悸的望着那不断喷射岩浆的火山口,眉头一皱。 心想那个华夏神医肯定是没命了,心中不由得有点伤感,有种想要大哭一场的冲动。 不行,我一个大老爷们,堂堂一个缅甸军阀,怎么能跟娘们儿似的哭哭啼啼? 若是被手下看到了,还不得被他们笑话死。 吴丹只好强忍着泪,止不住的唉声叹气。 突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巴掌。 “吴丹将军,好久不见呀,哈哈哈!” 第55章 出谋划策 吴丹将军回头一看。 原来是那个华夏神医。 吴丹将军使劲擦了一下自己的眼睛,马上变得眉开眼笑:“叶神医,原来你没死,真是太好啦!” 叶孤城心中郁闷:“听你的口气,你看起来好像很失望的样子。” 吴丹有点尴尬的说:“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叶兄弟你失踪了这么久,三天五天也不见踪影,我这不是着急嘛!” “你看我还带来了一两百号人,亲自上阵搜寻你的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叶孤城一听高兴的嘿嘿大笑:“那你完全是多虑了,你看我现在还不是好好的,什么事儿也没有嘛。” 吴丹将军看了他一眼,奇怪的道:“咦,叶兄弟,你的身上怎么长出了跟蛇一样的鳞片?” 叶孤城低头一看,就发现自己的衣服破破烂烂,然而露在外面的皮肤上,竟然长出了和彩鳞一样的七彩鳞片。 叶孤城不由得回想起先前在戒指空间中,与彩鳞发生的那香艳的一幕,让得他满脸通红。 这一下轮到叶孤城不好说什么了,只是悻悻的说一句:“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纠结这些事情了,我们赶快回去,我要好好的大吃一顿,我都好几个月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说完叶孤城就和吴丹回到了他的军营。 叶孤城趁着酒菜还没上来的时候,心中思考,他之前为什么会突然一下子失控,对彩鳞做出那样的事情? 他明明是一个正人君子,数十年来不近女色,守身如玉,而且平时极少与女子打交道。 以至于自己的好兄弟王云峰,都不止一次怀疑过他的取向。 幸好彩鳞只是一个蛇妖,其实严格的说,她也并不算是一个人类。 华夏国的法律上,好像也没有规定他将蛇妖那个啥,会犯罪,会坐牢。 当然叶孤城也绝对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 如果彩鳞因此一不小心怀孕,他也一定会负责到底的。 不过叶孤城自己也不太清楚,他一个人类,跟一只蛇妖进行结合,会发生什么?会不会生出一个异形来? 想到这里,叶孤城拼命地摇晃着自己的脑袋,不让自己再胡思乱想了。 他迟疑了一会儿,红着脸对脑海中的彩鳞说:“那个,彩鳞,你还好吗?刚才是我一时冲动,一切都是我的错,不管你想怎么惩罚我,我都认了。” 可惜脑海中的彩鳞没有说话,根本不理他。 叶孤城无奈,只好继续舔着脸跟她说:“这位美女,这位仙女,你大人有大量,就不要再生我的气了,万一气坏了身体可不好,如果你非要生气,那你干脆打我两下,或者骂我几句,我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直让你打骂到解气为止。” 脑海中的彩鳞还是不说话,不知道是故意不搭理他,还是没有听见他说话。 叶孤城不死心,一直在那絮絮叨叨的念叨个不停。 彩鳞似乎被他搞烦了,顿时脑海中就传来彩鳞不耐烦的声音:“你这个瓜娃子,到底有完没完?你能不能安静一点?我现在很虚弱,不想跟你讲话,你就不能乖乖的把嘴给闭上吗?”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他们先前在戒指空间里边大战了三天三夜,差一点将紫薇大帝的洞府垮塌下去,确实有点惊天动地。 “那好吧,你就在戒指空间里面好好的休息,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一般不会来打扰你的。” 叶孤城说完这句话,马上闭上嘴巴,不再打扰彩鳞了。 这时别墅中的女仆已经将无数的饭菜端上了餐桌。 吴丹将军一招手,驱散了身边所有的手下,只留下了华人翻译朱重九,站在一边帮忙翻译他们的对话。 吴丹将一只硕大的啤酒杯,接满了冒着泡沫的啤酒,递给了叶孤城:“来,叶兄弟,咱们哥俩碰一杯!” 叶孤城接过啤酒杯和吴丹将军碰了一下,随即一饮而尽。 吴丹将军对叶孤城说:“叶兄弟,我用你之前借给我的那5亿美金,找东南亚的军火商购买了一大批军火,将我的军队全副武装了一遍,现在军队战斗力直接上升了几个档次。” 叶孤城笑道:“这是好事啊,打仗最愁的是没军火,将军你有所不知,当年我们华夏国军人抗击东瀛国侵略军时,就是因为没有先进的武器装备,再加上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腐败,上上下下的军官没有一个人屁股底下是干净的。” “由于这些军官们大肆贪污军饷,导致手底下的士兵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手中也没有一件像样的武器,这才惨败于东瀛国军队。” 叶孤城提起这件事,心中便是不由得隐隐作痛,要知道当时驻防在金陵城的国军可是足足有几十万人,而东瀛国那边,仅仅只有三五万人。 如此悬殊的兵力差距,东瀛国的军队却是在短短四十多天之内,彻底攻陷了金陵城。 这对于所有华夏儿女而言,无疑是奇耻大辱。 吴丹将军点点头:“这个我曾经略有耳闻,不过现在好了,你们华夏国已经实现了大一统,并且一跃跻身全球第二大强国,再也无人敢打你们华夏国的主意了。” 叶孤城笑笑说。 “那是当然,不是我吹牛,若是我们华夏国国主肯发号施令,最多三个月的时间,我们就能灭了那个东瀛国,一雪前耻。” 吴丹陪笑道:“哈哈哈,自古英雄爱宝剑,美人爱红妆嘛!” 叶孤城看着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皱了皱眉头:“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不妨说出来,也许我能帮到你也说不定。” 吴丹脸色一红,有点尴尬的对叶孤城说:“叶兄弟,我实话告诉你吧,那个查猜可是缅西北最大的军阀头子,手底下掌握着大概20万人军队,而我满打满算也只凑得出两三万人。” “虽说我现在有了充足的武器装备,当然还是不足以彻底消灭查猜,我想请你帮忙出个主意。” 叶孤城一愣,想了想,还真是如此。 叶孤城用手摸着下巴,不紧不慢的说:“吴丹将军,你们缅北地区,可有蓄水用的水坝?” 吴丹沉思了一下:“还真有,就在缅北部上游的麻栗坝,不过现在已经是10月份了,缅甸地区的雨季早已过去,那个麻栗坝因为长时间干旱,早就枯竭了,里边一滴水也没有。”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你先别管那么多,快将你们缅北地区的地图拿过来吧。” 第56章 大战一触即发 只见吴丹将军一招手,马上就有一名手下将一份军用地图送了过来。 “叶兄弟,这就是我们缅北地区的地图了,你请看。” 叶孤城接过来一看,这张地图还是手绘版的,上面非常清晰的标明了当地的各种坐标。 估计都是吴丹将军派遣专业的勘察员,一步一个脚印摸进去详细测绘的。 比网上的什么电子地图肯定精确的多,至少不会给你莫名其妙的导航到乡下。 叶孤城看了一眼那个叫麻栗坝的水坝位置,迟疑了一下说。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你可以兵分三路,在缅北地区的低洼处设伏,我看这三个地方就挺不错的,不仅地势低洼,两边还都是高山,居高临下,特别适合打伏击战。” “另外你再派遣一支精锐部队,暗中潜入到这个麻栗坝,当然人数不要太多,最好将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每人携带150公斤炸药,并配备卫星电话,随时保持联系,只要我们这边发号施令,那边马上进行爆破,迅速炸掉水坝。” 吴丹将军皱了皱眉头问叶孤城:“那个你没搞错吧?我刚才不是都说了吗,现在缅甸雨季已经过去,天气变得十分干旱,现在每天温度都在三四十度以上,那个水坝早就已经干涸了,一滴水也没有,我们的部队平时吃水喝水,都要去井里边打水的。” 叶孤城哈哈大笑:“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文盲。” 吴丹将军有点不服气的说:“我本来就没什么文化,我从小就没上过学,还不是因为小时候家里太穷了,再说我一个大老粗,学习太多的文化知识也没啥用啊。”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要知道老缅这个国家,可是长期处于混乱之中,从二战时期至今,也没有实现真正的统一。 到现在还是军阀割据,军阀混战的局面。 普通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连吃饱肚子都成问题,哪还有什么闲钱去读书呢? 叶孤城还听人说,在缅甸地区是只有贵族家庭才有上学的资格,当然缅甸可没有什么义务教育之说。 如果你家里没钱,那你就只好当一辈子文盲了。 叶孤城向他解释道:“前段时间不是刚刚火山喷发嘛,当温度急剧上升,就会导致空气中的水汽含量增加,?当水汽通过大气循环运动抬升到高空时,?就会冷却和凝结成云,?最终形成降雨。?” “所以我可以推测出来,最近这几天一定会发生大规模的暴雨,所以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按照我的计划去执行,绝对万无一失。” 吴丹将军眼睛一亮:“你说的是真的吗?” 叶孤城没好气的道:“当然是真的了,我骗你干什么?” 吴丹顿时眉开眼笑:“如果你真的能帮助我消灭掉查猜,那么我愿意将我的地盘分给你一半,以后你就是我的参谋长了,地位可以与我平起平坐,当然你也可以不经过我的请示,随意调动我的军队。” 叶孤城摆了摆手:“好了,我们先不要聊这些了,你马上按照我的吩咐去部署军队吧,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大获全胜的。” 吴丹将军连忙点头,如鸡啄米一样,连连称是。 随即吴丹就忙着调兵遣将去了。 叶孤城吃完饭,就走到了外面的军营四处闲逛,顺便消消食。 叶孤城发现在军营的角落有很多猪圈羊圈牛圈鸡圈什么的。 他看着那些扑闪着翅膀到处乱飞的土鸡,一看就是野生,吃虫子长大的,绝对没有喂过什么饲料。 再说缅甸这个破地方,饲料可是比粮食还贵,有那买饲料的钱,还不如多买点粮食自己吃呢。 叶孤城四处看了一下,看着没有人在,一招手便是将鸡圈里边的上千只野生土鸡全部送到了自己的戒指空间。 他红着脸对脑海中的彩鳞说:“彩鳞彩鳞,我知道你现在身体很虚弱,所以我特意给你准备了这些散养的土鸡,你饿了就吃一只,好好的补一下身体。” 过了好一会儿,脑海中的彩鳞才幽幽的说:“主人,你是不是傻?一次性弄过来这么多土鸡,吓我一跳,我说我睡觉睡得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土鸡,戒指空间里面都快装不下了。” 叶孤城挠着自己的大脑袋,有点不好意思:“我这不是怕你饿着嘛!还有你是不是不生我的气了?我们日后还是好朋友对吗?” 彩鳞翻着两只白眼:“主人,我现在才发现,你的脸皮还真是蛮厚的,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叶孤城一听,就不想再说什么了。 转眼两三天的时间过去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到第三天下午的时候,天空突然下起了暴雨,犹如豆大的雨水疯狂的倾泄在地面上,让得地面一片泥泞。 就连吴丹将军的别墅也是遍地潮湿,这可辛苦了别墅中的女仆,整天都在忙着打扫卫生。 当然缅北部大大小小的公路也是成了一片汪洋沼泽,汽车根本没办法正常行驶,除非用人力去推,或者找大象来拉。 好在叶孤城早就提前跟吴丹将军说过,让他命令军队轻装前行,不要动用任何车辆与重武器,要不然还没等开往前线,半路上就陷进了沼泽,直接报废了。 却说查猜,他此时正在自己的大本营中,看着桌子上的沙盘,上面详细标注了缅北地区大大小小的军阀势力分布情况。 缅甸这个地方,军阀林立,有以查猜为首的克钦独立军和果敢同盟军,政府军,以及像吴丹将军这样的杂牌军阀。 果敢同盟军与政府军,算得上是缅甸的头号势力了,他们的势力根深蒂固,又经营了好几代人,只能暂时观望,却是不能对他们下手,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容易引火烧身,将战火烧到自己身上。 倒是这个吴丹,虽说他只是一个杂牌军阀,势力只能勉强算是三流,但他却是缅甸所有杂牌军中势力最为庞大的。 并且他的手中还掌握着一座相当于华夏国内陆三四线城市规模的市区。 所以查猜一直对吴丹垂涎三尺,恨不得马上就吞并了他的地盘。 可惜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现在这个吴丹居然主动提出要跟他进行一场生死决战,这可把他高兴坏了。 所以当查猜收到了吴丹的生死状后,马上就调集了自己的20万大军向前线开拔。 他有足够的信心能够一举消灭掉这个不长眼的杂牌军阀。 于是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第57章 水淹七军 叶孤城坐在指挥部的一张老楠木太师椅上,一边喝着茶水,一边看吴丹将军调兵遣将。 别说吴丹这个粗线条的汉子,虽然他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但是论带兵打仗,还真是一把好手。 若此战能够大获全胜,想必他的势力也会进一步扩大,地位也将得到空前的提升。 一跃跻身缅甸地区的头号军阀之一。 当然叶孤城也不敢百分百打包票。 毕竟吴丹将军手底下的可用之兵只有两三万人,而查猜却是有着整整20万大军,几乎是一比十的兵力悬殊。 若要赢得此战,就只有依靠智取了。 吴丹给自己的各个部队分配好作战任务,随即部队就向前线开拔。 吴丹穿戴好军装,便是要随部队出发。 这时叶孤城站起来,对他说:“将军,请让我跟你们一起去前线作战,不然我一个人待在指挥部实在太无聊了。” 吴丹苦口婆心的劝叶孤城道:“叶兄弟你真的想清楚了吗?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那可是将脑袋拴在裤裆上,稍有不慎,便是会一命呜呼,你就这样上前线去,危险成分很高啊。” 叶孤城呵呵一笑:“我们华夏儿女,从来就不会怕死,这叫亮剑精神,你懂吗?” “……” 吴丹为难的看向站在身后的华人翻译朱重九。 当然朱重九只是一个小小的翻译官,并无半分话语权,所以他很聪明的选择一言不发。 吴丹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对他说:“那好吧,我就允许你跟我们一起前往前线,我们兄弟一起走,互相也好有个照应,当然若是你遇到了什么危险,我就算拼上了自己这条性命,也要护你周全的。” 说完话吴丹便是大手一挥,马上就有一个副官,开过来一辆军用装甲车。 这辆军用装甲车可是从漂亮国那边进口过来的,落地价要500万美元。 听说这辆军用装甲车还是漂亮国总统的专属座驾。 四面的车身全是由30多公分的钢板做成,哪怕是一般的小型炮弹都是损伤不了这辆军用装甲车的分毫。 另外还配备了防弹玻璃,也是能阻挡普通的重机枪子弹和大口径狙击枪子弹。 当然最牛逼的还是这辆车子强大的越野性能,就算四个车轮掉了其中任何一个,也能继续行驶50公里以上。 看来漂亮国的头头脑脑们也是怕死怕得要命啊! 两个小时过去了。 装甲车开到了一处山脚下,便是停下不动了。 因为四个轮子已经深深地陷进了泥潭中。 随行的十几个士兵一起在后面推车,车子也是纹丝不动,车屁股后边冒起了大量的青烟。 叶孤城被汽车巨大的轰鸣声吵得头昏脑胀,一骨碌的跳下车,不耐烦的说:“算了算了,你们不要再白费力气了,要不然我们干脆还是下车步行吧,不要耽误了正经事。” 吴丹将军马上一招手,下令所有的士兵弃车步行,然后自己也下了车。 这时天已经慢慢的黑了下去,不远处响起了一连串密集的枪炮声。 估计吴丹将军的先锋部队已经跟查猜的军队交上了火。 不过吴丹将军派出去诱敌的先锋部队仅仅只有不到一千人,而他们面对的是查猜十几二十万人的集团军,所以根本撑不了太久。 不过这支先锋部队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诱敌深入,吸引查猜的大部队进入他们事先设定好的伏击圈。 不一会儿功夫,吴丹将军就接到了手下通讯员打过来的卫星电话,说他们已经成功将查猜的大批人马带到了伏击圈,请吴丹将军下达下一步的指令。 吴丹不慌不忙的命令部下立即撤退,给查猜的军队制造出一副仓皇败退的场面。 同时又向潜伏在麻栗坝的精锐部队下达指令,让他们迅速炸掉水坝,使上游决堤,放洪水下来,消灭敌军! 叶孤城有天蛇异能的加持,只一会儿功夫,他就听到了大约十几二十公里开外,洪水决堤的声音,浩浩荡荡的顺流而下,直接是向设伏的低洼地带冲刷而去。 洪水如猛兽,速度极快,不消片刻便是一股脑儿的倾泄下来。 刚刚进入伏击圈的查猜大部队,还没有反应过来,便是眼睁睁的看着高达十多丈的洪水扑面而来,但是撤退已经来不及了。 一时间成千上万的士兵被卷入到洪水当中,惨叫声连成一片。 像这样凶猛的洪水,想要存活下来的机会很低,可谓是九死一生。 若是任凭洪水这样肆虐下去,真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叶孤城一行人早就提前来到了一处山头上,这座山头的海拔差不多有五六百米,相当于160层楼的高度。 所以底下的洪水是无论如何也威胁不到他们的。 叶孤城低头一看,就看到无数的缅甸军人在泛滥的洪水之中挣扎。 但无论他们怎么挣扎,却也不能逃脱死亡的命运。 因为天灾的威力,根本不是这些普通士兵能够抗衡的。 叶孤城看着底下那些军人的惨叫,心中于心不忍。 他又不是杀人如麻的恶魔,再说这些缅甸军阀之间的较量,跟这些普通士兵有什么关系? 再说他们也有家人,有父母和兄弟姐妹,如果他们就这样死了,那他们的家人该有多伤心啊? 思来想去,叶孤城还是决定放他们一条生路。 反正他们现在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胜利的天平已经稳稳的倾向了吴丹将军这边。 只见叶孤城一挥手,很快就将这上万吨洪水全部送到了戒指空间中。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地面上的滔天洪水便是一下子消失不见。 吴丹惊讶的下巴掉在地上:咦,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是不是眼花了? 这个华夏神医到底用了什么手段。 只一招手,就将这成千上万吨洪水一下子给吸走了? 难道在他身上,藏着一个神秘的空间? 这一下终于让吴丹从心底彻底佩服这个华夏神医了。 幸好他一直以来都对这位华夏神医礼貌有加,没有什么粗鲁的行为。 要不然他只需动一动手指,分分钟就能要了自己的小命。 吴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他拍拍自己的胸口,心中后怕。 短短一两分钟时间,查猜的大部队便是死伤了十之七八。 幸存下来的士兵也是奄奄一息,如果不及时进行救治,恐怕也是活不了太久。 吴丹将军马上下令部队打扫战场,死了的就地掩埋,没死的一律俘虏,受伤的带回去治疗。 第58章 活捉查猜 叶孤城对吴丹说:“将军,查猜的20万大军几乎已经被我们尽数歼灭,现在我们当务之急,是要迅速端掉查猜的指挥部,争取能够活捉查猜!” 吴丹恍然大悟。 “对对对,叶兄弟你说的有道理,我也正有此意。” 说着吴丹一挥手,随即下令组建一支200人的精锐部队,直扑查猜的指挥部。 当然这支精锐部队由吴丹将军亲自带队,叶孤城也跟随他们一起出发。 查猜的指挥部设在了一座海拔极高的山峰,这座山峰也是缅北地区的制高点,易守难攻。 据说从山顶上扔下来一块石头,要数到十九下才能听到石头落地的回响,因此也被称之为“鬼见愁”。 查猜将指挥部设在这里,也足见他心思缜密,做事情滴水不漏。 10多分钟之后。 当吴丹将军的精锐部队抵达山脚下时,抬头一望,发现半山腰上有大批警卫正在放哨,大约有100多人,戒备森严。 如果他们就这样冲上去,一定会暴露身份,一旦枪声响起,惊动了查猜,这个老油条一定会马上逃跑。 因为在山顶的指挥部旁边,停着一架武装直升机,这架武装直升机可是查猜花重金从漂亮国那边购买过来,算是他保命的神器了。 只要让他登上这架武装直升机,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拿他没办法。 毕竟老缅这个国家还是太穷了,经济不是很好。 所以缅甸大大小小的军阀势力几乎清一色都是陆军,只能在有限的山区进行地面作战。 至于空军,那是想都别想了。 哪怕政府军都没这本事。 要不然早他妈的统一缅甸了,还至于这样长期混战吗? 吴丹举着军用望远镜,看着半山腰上那些驻防的警卫,不由得发愁。 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够在不惊动这些警卫的前提下,绕开他们,直扑山顶的指挥部。 这时叶孤城突然邪魅的一笑。 他这一笑,倒是让吴丹将军满脸困惑:“请问叶兄弟何故发笑啊?” 叶孤城笑了一会儿,故作严肃的对吴丹说:“将军,不瞒你说,我身上拥有一件法宝,此法宝名为空间戒指,里面有着一方小世界,可以容纳天地万物。” “所以我可以暂时将你们所有人全部转移到空间戒指当中,这样你们就不会暴露行踪了。” “不过我要你保证,不许你向任何人泄露我拥有空间戒指的秘密,否则我只要动一动手指,就能灭了你这个杂牌军阀。” 吴丹将军吓得一哆嗦,连忙赌咒发誓说:“我发誓,我吴丹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泄露你的秘密,如有违背,我愿意承受叶兄弟你的一切惩罚,就算你要让我死,我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听到吴丹这样诚恳的保证,叶孤城也是十分满意,心中再无后顾之忧了。 只见叶孤城大手一挥,便是将所有士兵送到了戒指空间。 包括吴丹,也在一眨眼的功夫便是消失不见。 随即叶孤城身化异火,变成了一条乳白色的火焰小蛇,沿着陡峭的悬崖向山顶爬行。 自从叶孤城彻底收服了陨落星炎之后,他便是能灵活操控陨落星炎的本源之火。 这是除了天蛇异能之外,他的另一张底牌。 所以不到生死关头,他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泄露出去。 大概过了十分钟。 叶孤城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碍,顺利的爬上了山顶。 只见这个山顶,大约有一两万平米,驻扎着一个大大的军营,旁边还有三五个军用帐篷。 然后在军营的后面,赫然停着一辆漂亮国波音公司生产的阿帕奇武装直升机。 叶孤城看了一眼,不用想也猜得到,查猜本人肯定就在那座军营里边。 军营里只有寥寥几个缅甸军人。 而那三五个帐篷里面却是一些身穿普通老百姓衣服的平民。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许多半大的小孩子。 叶孤城心中郁闷:这个查猜,出来打仗该不会将自己的家眷全部带过来了吧?还真是心大。 当即叶孤城重新变回人身,大摇大摆的进了军营。 此时查猜正坐在一张太师椅上,美滋滋的喝茶。 脚下还有两三个缅甸女子正在服侍他,这个家伙倒是挺会享受的。 看到自己的军营莫名其妙的走进来一个有着华夏面孔的青年。 查猜几乎是条件反射的从太师椅上蹦起来。 “你是谁?为什么会闯进我的指挥部,我的警卫难道没有发现你吗?” 没等叶孤城开口说话,查猜身边那几个缅甸军人便是手持微型冲锋枪,枪口指着他。 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子是怎么混进自己的指挥部的,不过还好他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两手空空。 自己有那么多手下,想要解决他还不是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所以查猜那忐忑不安的心情很快平静下来,他决定要活捉这家伙,再严刑拷打一番,不愁从这家伙的口中套不出来情报。 只见查猜一招手:“给我抓住他,留个活口,老子倒要问个清楚,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叶孤城冷哼了一声,也是不废话。 轻轻的一抬手,将吴丹的精锐部队如数召唤出来。 只一眨眼的功夫,200名士兵就像从天而降一样。 凭空出现在了查猜的指挥部里面。 让这个原本宽敞的指挥部,一下子变得非常拥挤起来。 吴丹见到自己的死对头查猜,一下子火冒三丈,当即下令士兵举枪射击,将那几个缅甸军人射成了马蜂窝。 这下轮到查猜傻眼了,他实在搞不明白,这华夏青年究竟使了什么手段,竟然一下子变出这么多士兵来,包括自己的老对头吴丹将军也在其中。 现在查猜可就成了一个光杆司令了,而且被堵在自己的军营里,根本没机会登上自己的武装直升机跑路。 只见他腿一软,扑通一下,竟然不受控制的跪倒在地上。 吴丹冷冷的说:“查猜,你的20万大军已经全军覆没,现在的你已经穷途末路了,乖乖投降,我还可以饶你一命。” 查猜毕竟是缅西北的头号军阀,在江湖上厮杀了几十年,若要让他向吴丹这个杂牌军阀俯首称臣,他是宁愿死也不会从的。 只听查猜强势的咬牙说:“我今天栽倒你手里,算我倒霉,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保证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吴丹一听不由火大,马上抽出自己随身的配剑,几步走上前,架在了查猜的脖子上:“尔要试试我的宝剑是否锋利吗?” 看到吴丹眼中的杀气,查猜也知道自己大势已去,没有再反抗的必要了。 还不如向他臣服,也许还能保住一条命。 毕竟活着才是王道,以后还能东山再起也说不定,但是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事已至此。 查猜也只好面带卑微的笑容,高举双手说:“将军,我服了……我投降,我认输,请你放我一条生路。” 第59章 庆功宴会 吴丹也是不多废话,手一挥,便是命令手下将查猜五花大绑起来,押回军营。 时间一晃就是到了深夜。 吴丹将军的军营里,灯火通明,并有身段妖娆的缅甸女子载歌载舞。 此次战役。 不仅歼灭了查猜的20万大军,并且活捉了查猜,也算是除掉了吴丹将军心中的一块心病,当然要好好的庆祝一下。 所以餐桌上的酒菜十分丰盛。 有烤全羊,香茅草煮鱼,油炸竹虫,酸笋炒牛肉,以及当地百姓自己酿造的米酒和缅甸啤酒。 反正是堆满了一张黄花梨八仙桌。 当然为了表示尊敬,餐桌上只有吴丹和叶孤城两人。 吴丹还特意请叶孤城坐到上首的位置。 这在古代也算得上是宴请宾客的最高礼节了,足见吴丹将军的诚意。 叶孤城喝了一口米酒,发现这种米酒度数并不高。 跟普通的红酒度数差不多。 至于缅甸啤酒,他喝起来感觉味道怪怪的,跟马尿似的。 叶孤城光顾着吃菜喝酒,倒是没工夫去欣赏那些缅甸女子唱歌跳舞。 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俗人,实在欣赏不来。 还不如吃吃喝喝来的痛快。 可惜彩鳞不喜欢吃太油腻荤腥的食物,她的口味还是比较清淡的,喜欢吃鸡肉,鱼肉,虾肉这种不太油腻的食物。 不过当着那么多士兵的面,他也不太好意思将彩鳞召唤出来。 也许她还在气头上也说不定,又或许她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 因为这一段时间,彩鳞都没有主动找自己说过话。 想到这里,叶孤城不由得叹气。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吴丹嘴巴里喷着酒气,醉醺醺的对叶孤城说:“那个,叶兄弟,这次我可真要好好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可能我这辈子都别想打败查猜。” 叶孤城笑笑说:“将军不必客气,我们华夏人有一句古话,叫做士为知己者死,既然将军你对我坦诚相待,我自然也不会辜负了你的一番心意。” 吴丹一听高兴的嘿嘿大笑:“对对对,叶兄弟你说的对,士为知己者死。” “你的这个水淹七军的计策,我也是事后才想起来,都怪我小的时候家里太穷了,实在拿不出钱上学,不然我一定不会当一个杂牌军阀,好歹我也要在缅甸军政府混一个高级官员当当。” 叶孤城好奇道:“难道将军你也看过三国演义吗?” 吴丹笑道:“那是当然,我从小就对你们华夏的文化知识感兴趣,看过你们华夏不少的文献古籍,像什么三国演义啊,孙子兵法啊,论持久战啊之类的。” “当然我最佩服的就是关云长了,像什么水淹七军,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之类的,这就是典型的爽文男主角啊!” 叶孤城撇撇嘴:“可惜他最后不得善终,因为在江湖上立足,光靠武力是不行的,还得要有谋略。” 吴丹一下子感慨起来:“其实我年轻的时候,只是在缅北地区,一个叫木姐的小县城开鱼档,贩鱼为生,这样我才有钱养活家里的弟弟妹妹。” “可是叶兄弟你是知道的,我们缅甸这个地方,大大小小的军阀无数,地痞流氓更是数不胜数,他们找钱的唯一手段就是敲诈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商贩。” “本来我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忍气吞声,一味地满足他们,可是没想到他们居然越来越过分,变本加厉,向我提出更过分的要求,搞得我实在没钱赚。” “没办法,我只有扯旗造反,干脆不做生意了,直接拉拢了一些普通老百姓,占山为王,当起了土皇帝,然后一晃十几二十年过去,我就拥有了如今的势力。” 叶孤城听完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吴丹,骨子里还是一个不愿服输的家伙。 乱世出枭雄啊! 不过若是没有自己的帮助,他这辈子估计也只能混到这个程度了。 说不定还会被其他的军阀势力吞并。 这时吴丹将军手底下的一名副官走过来,向他汇报情况。 “报告将军,经过我们清点,此次战斗,我们共计歼灭查猜十余万人,缴获大量枪支弹药,军用装甲车,火炮,九二式步兵炮,和一架武装直升机,并且趁机占领了查猜的大部分地盘。” “其中包括了腊戌,勐拉,木姐镇,南坎镇等地,以及五座金矿,十几二十座玉石矿产,初步估计,总价值大概在8000亿缅币左右。” 吴丹兴奋的一拍桌子:“好好好!干得漂亮!” 然后他又大大方方的对叶孤城说:“叶兄弟你都听到了,查猜的地盘已经大部分落入到了我的手中,按照我们先前的约定,我会联系缅甸官方交易中心,将这些不动产一一过户到你的名下。”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我早就说过了,我对你的地盘不感兴趣,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感谢我,那么等我什么时候需要你的帮助,我再告诉你也不迟。” 叶孤城又不是傻子,他又怎么会听不出来。 吴丹将军这样做,其实只是为了将他留在自己身边。 叶孤城一个人自由自在惯了,不想受到别人的拘束,所以还是很果断的婉拒了。 再说8000亿缅币听上去倒是很多,其实折算成华夏币,不过也就二三十亿罢了。 这点小钱,他还真心看不上。 他的那栋楼王别墅就差不多值这么多钱了。 见叶孤城识破了自己的小心思,吴丹这个性格粗豪的汉子,此时也是不由得一阵脸红。 不过好在他喝了很多酒,可以假装没听见。 吴丹挠着自己的大脑袋,不好意思再和叶孤城聊天了,只好闷头吃饭喝酒,稍微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 过了一会儿。 叶孤城问他:“将军,那个查猜,你打算怎么处置?” 吴丹不屑的说:“怎么处置?我已经安排手下对他进行严刑逼供,看看能不能从他嘴里套出来一点有用的情报,完事以后,我就放他走算啦。” 叶孤城皱了皱眉头:“将军你确定要放过他吗?难道你不怕他日后卷土重来吗?依我看,不如斩草除根,免得后患无穷。” 吴丹将军大笑道:“这个完全是你多虑了,查猜这个杂碎,平时仗着自己家大业大,经常欺压百姓,他的仇人一点也不比我少,现在他成了一只没了毛的鸡,不知道有多少人欲杀他而后快。” “所以他就算活得过初一,也活不过十五,所以你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ilwxs.com 叶孤城哈哈大笑:“好吧好吧,既然是你决定了的事情,我也懒得管,反正跟我也没啥关系。” 两人就这样吃吃喝喝到了凌晨两点半,已经是深夜了。 叶孤城喝了不少酒,也吃了不少菜,感觉肚皮都要撑爆了。 只见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摆摆手说:“将军,我已经吃饱了,所以我要去洗洗睡了,有什么事情改日再聊吧。” 吴丹将军看了他一眼,突然眼珠一转:“那好吧,我这就派手下送你回房间休息。” 说着吴丹马上叫来两个女仆,一左一右搀扶着叶孤城出了军营。 不一会儿功夫,两名女仆竟是直接将叶孤城送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女子的闺房中。 等到叶孤城前脚刚走进去,那两个女仆便是马上将房门反锁起来,然后捂嘴暗笑跑开了。 叶孤城一进到房间里边,便是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味道,让得他不由感到一阵心旷神怡,酒也醒了大半。 叶孤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一看,便是看到了衣衫单薄的小医仙,正含情脉脉的望着自己。 叶孤城一怔,挠着自己的大脑袋问她:“咦,我现在不是应该回房间睡觉吗?怎么一下子莫名其妙的来到了你这儿?” 小医仙咬着嘴唇,几步上前打了一下叶孤城的胳膊:“听你的意思,你倒是嫌弃起我来了?难道你还觉得委屈了?” 叶孤城憨厚的笑了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很好奇,为什么我会出现在你的闺房里边。” 说着叶孤城连忙转身去推门,却发现房门已经从外面锁死了。 这下叶孤城可是彻底傻眼了。 再说小医仙,她刚才再一次接触到了叶孤城的身体,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出现溃烂或者溶解的迹象。 说明他真的能够抵御自己体内蕴藏的毒素。 这对小医仙来说,真可谓是万千之喜,她还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要独守空闺,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呢! 现在她看到这个华夏青年,能够免疫自己体内的剧毒,而且这个青年仪表堂堂,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也是让得她心生仰慕。 但是她从小都是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长大,不敢与任何人有肢体接触,哪怕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行。 因为是她害得父亲,身染病毒,打了十几二十年的天价营养针,被她身体里的病毒折磨的死去活来。 她甚至不敢流眼泪,因为脚下的花草也会枯萎的。 想着想着,小医仙就哭了起来。 叶孤城一看她这样子,不由头大:连忙安慰她道:“美女,美女,你先别哭了,有话好好说。” 随即一阵软玉温香,贴在叶孤城的怀里。 叶孤城不是傻子,他很快便猜到了小医仙的心事。 于是他对小医仙说:“那个,你先别伤心了,让我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帮你控制你身体里面的毒素。” 小医仙嘟着嘴没有说话,依依不舍的松开了叶孤城。 叶孤城让她转过身去,闭上眼睛背对着自己,没有自己的命令,不许回头。 小医仙乖乖照做。 等到她转过身后,叶孤城马上就进入了戒指空间中。 叶孤城没有耽搁,在紫薇大帝洞府中,翻来覆去的找了一两个小时,最后找到了一本功法,名叫《厄难毒经》。 叶孤城看完这本厄难毒经,眼睛一亮。 原来在这个位面世界,有一种极为罕见的特殊体质,叫做厄难毒体。 在几百万年前,紫薇大帝那个时期,就曾经遇到过身怀厄难毒体的人。 于是紫薇大帝就创造出了这本厄难毒经,可以帮助拥有厄难毒体的人,控制体内的毒素。 因为这种恐怖的毒素一旦扩散开来,不知道要死伤多少人,若是面积小一点的国家,估计就要直接被灭国。 叶孤城心中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随即离开戒指空间,将这部厄难毒经交给了小医仙。 叶孤城对她说:“这本书简上的功法,应该能够帮到你,你赶快修炼一下试试,看看效果怎么样。” 小医仙点点头,没有说话。 片刻后,两人手对手,窍对窍,开始修炼。 叶孤城双手布满了异能真气,慢慢的输送到小医仙体内,再配合厄难毒经,帮助她一点点控制身体里的毒素。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 叶孤城累得满头大汗,再看小医仙,却是一脸享受的样子。 直到最后一丝真气灌输到小医仙体内,她身体里的毒素已经大部分被压缩到了丹田之中。 大概再修炼个三五天,便是能达到收放自如的境界了。 叶孤城笑道:“这部厄难毒经,我就当成见面礼送给你了,之前你治好了我的头痛,却没有收我的钱,现在我就拿这部功法当做诊金。” “现在你可以叫人过来开锁了吧?我累了一晚上,真的遭不住了,我要回去睡觉。” 见叶孤城要走,小医仙一下子就急了:“大哥哥,难道你就真的一点也不喜欢我吗?你是不是觉得我配不上你?” 叶孤城有点无语:“我可不是那么随便的人,在我们华夏国,必须要明媒正娶之后,才能做你想要做的事情,当然彩礼啊,三金啊,多多少少也要给一点,要不然丈母娘那关可过不去。” 叶孤城随口开了一个玩笑。 其实他心中对小医仙并不怎么感冒,毕竟他已经跟彩鳞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这才过去多久啊。 他若是又纠缠上了别的女子,他就不相信彩鳞不会吃醋什么的。 他还想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呢。 一夜无话。 转眼到了第二天清晨,叶孤城慢慢的从小医仙的脑袋底下抽出了自己的胳膊,然后放轻脚步走出了房间。 找到饭厅,然后简简单单吃了一顿早餐。 这时吴丹将军的走了过来,说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向他汇报。 “叶兄弟,经过我的手下审问,我们从查猜的口中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情报,应该与你有关。” 叶孤城好奇的问:“什么情报,你说来听听。” 吴丹严肃的说:“大概半个月前,你是不是和两个华夏女子,在平安城的一处集镇,遇到了一伙武装势力?” 叶孤城点点头:“嗯,是有这回事,不过我一点事也没有,并且还打下了他们的一架武装直升机。” 吴丹继续说:“起初我还以为这伙武装势力是查猜派过来的,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这伙武装势力其实是缅甸政府军的人。” “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抓住那两个华夏女子,死活不论。” “而且据说是政府军的首脑,跟你们华夏国的某位政界高官,暗中做了一笔交易,只要政府军能除掉或者活捉那两个华夏女子,就能拿到10亿美金的酬劳。” 第61章 异火之威 叶孤城心中一惊:跟王家大小姐有关?难道是她得罪了华夏某个有政界背景的人? 还有那个龙组特别行动处副处长鱼幼薇,她看上去也不像是喜欢招惹是非的女子。 为什么会有人指名道姓要她们两人的性命呢? 这事儿有点复杂了,叶孤城一时半会儿也想不通。 他抬头看了吴丹一眼。 吴丹连忙摆手说:“叶兄弟你别看我,我什么也不知道,你就算问我也是白搭。” 叶孤城有点尴尬的挠着自己的脑袋:“好吧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就懒得再问东问西,等我过两天回国了,再去找她们问问吧。” 吴丹一听有些难过:“叶兄弟,听你的意思,你这两天就准备回国了?不想在缅甸多待一些日子吗?” 叶孤城笑笑说:“不好意思了将军,虽然你这段时间待我很好,各个方面都没有亏待过我,可我毕竟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华夏人,身在异乡,终究是有些不适应,正所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所以我只好先提前向你辞行了。” 吴丹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听了叶孤城的这些话,竟然伤心的用手擦了擦自己的眼睛。 叶孤城看他这样子,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沉默了一会儿。 吴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然后激动的拉住叶孤城的手说:“对了,叶兄弟,我差点忘记了一件事情,或许你应该感兴趣。” 叶孤城不解的问:“什么事情啊,说来听听?” 吴丹将军呵呵大笑:“想必叶兄弟你也知道,在我们缅甸地区可是盛产翡翠玉石,当然品质有好的,也有坏的,为了集中出售那些高档翡翠,缅甸政府军便会不定期的举行一次翡翠玉石拍卖大会,当然行内人则称之为缅甸公盘。” 叶孤城一听他这样说,马上就来了兴趣:“缅甸公盘?有这样的好事,你为啥不早跟我说?你是不是在故意吊我的胃口啊?” 吴丹睁着他无辜的大眼睛说:“你可别冤枉我,因为你又没问过我,我也是才想起来有这回事。”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好了好了,废话就不必多说了,你快告诉我,你们的这个缅甸公盘将在哪座城市举行?什么时候举办啊? 吴丹笑答:“本来是计划在仰光举办的,不过最近政府军又在跟那边的头号军阀坤沙进行决战,所以现在的仰光并不安全,所以政府军临时决定将公盘地点改成了我们缅甸的首都内比都,时间就在三天后。” 叶孤城马上追问:“那么请你告诉我,从缅北到内比都大概有多远啊?” 吴丹想了想说:“大概四五百公里吧,正常赶路估计到不了,因为缅北山区实在太多了,汽车根本跑不快,而且沿途还会遭到大大小小的军阀势力袭击,所以我可以借给你一架武装直升机,最多半天左右,你就可以抵达内比都了。” 叶孤城白了他一眼:“你tm的少吹牛了,你哪来的武装直升机?” 吴丹撇了撇嘴说:“叶兄弟你难道忘啦,我先前不是刚刚缴获了查猜的私人飞机吗,那是一架漂亮国军火公司生产的阿帕奇武装直升机,据说一架飞机就要1.5亿美金。” 叶孤城一听,恍然大悟:“哦,想起来了,你不说我还差点给忘了。” 吴丹嘿嘿大笑,然后试探着问道:“叶兄弟,我这里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我?” 叶孤城看了他一眼:“说吧,别跟我在这磨叽。” 吴丹有点难为情的说:“我的宝贝女儿小医仙,似乎对叶兄弟你情有独钟,今天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的,所以我想让她陪你一起去,这样你们路上也互相有个照应嘛。” 叶孤城心中郁闷,不过他并没有推辞:“好吧好吧,正好你女儿身体里的毒素还没有完全被控制住,若是有我帮助她修炼功法,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她就能重新回归正常人类的生活了。” 就这样两人一拍即合,将这件事情给定了下来。 吃过午餐,叶孤城便向吴丹将军辞行,踏上了前往缅甸首都内比都的飞机。 除了驾驶员,这架武装直升机上就只有叶孤城和小医仙,以及两名随行的警卫。 人太多了反而坐不下。 一晃两三个小时过去。 飞机不紧不慢的行驶在半空中。 小医仙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子,竟然像小孩子一样,大大方方的坐在叶孤城的腿上,一点也不懂得矜持。 叶孤城也没有管她,任凭她在自己身上胡闹。 因为叶孤城知道她从小就缺乏关爱,从小到大都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生活,不敢跟任何人接触,哪怕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行。 因为叶孤城也是孤儿,从小便失去了双亲,失去了父母,所以他很能理解小医仙此时的心情。 叶孤城突然想到自己的戒指空间中还有很多小吃和啤酒,于是取出来一些小吃和一箱子啤酒,邀请小医仙陪自己一起吃喝。 两人就这样吃吃喝喝,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半夜,最多还有一个小时左右,他们就能到达缅甸首都内比都了。 正在这时,地面上忽然枪声大作,无数的子弹向直升机上打来。 叶孤城吓了一跳,连忙跑到机舱处,向下张望。 在天蛇之眼的加持下,他看到下方的原始森林中,有很多身穿军绿衣服的武装人员,手持各种武器在向他们开火。 子弹打在飞机外壳上,发出一连串的巨响。 好在这些武装人员没有大威力的远程武器,比如火箭炮,榴弹炮之类的,不然这架直升机一定会被击落下去。 叶孤城不由火大,有种想要跳下飞机,将他们全部斩杀的冲动。 不过他转念一想,若是他就这样跳下去了,到时候怎么上来可是个麻烦事。 还是不要这样做为好。 叶孤城又转头问那两个警卫:“你们两个,知不知道这伙军阀势力是什么来头?” 其中一个警卫紧张的说:“看他们身上穿着的军装,应该是果敢同盟军的人,他们的头目是有着果敢王之称的彭家驹,这个彭家驹外号崩牙驹,同时也是让军政府头疼的对象之一。” 叶孤城冷冷一笑:“什么狗屁的果敢王?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当即叶孤城打开机舱大门,双手一搓,掌心便是显出了一团乳白色的火焰。 随即这团乳白色火焰分化成了数百条火焰小蛇,向下方的地面飞去。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见下方的森林一下子燃起冲天大火,火势蔓延迅速,不一会儿就烧到了十几二十亩的面积。 那些躲藏在原始森林中的军阀士兵也是无一例外被烧成了渣子,甚至都来不及逃跑,就被活活烧死了。 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确定那些军人全都死光了,这才收回了异火。 第62章 缅甸公盘 又过了一小时,叶孤城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缅甸的首都内比都。 其实看起来并没有叶孤城想象当中的那么繁华,最多就是相当于国内二三线城市的水平而已。 叶孤城命令驾驶员将直升机停靠在一个大型停车场。 叶孤城下了飞机以后,找到这个停车场的老板商量了一下停机费用,最后两人谈好,停一天五百欧元。 看着停车场外面宽阔的马路,叶孤城本想将自己那辆价值3.5亿的黄金劳斯莱斯车从自己的戒指空间中取出来。 可他转念一想,这样子会不会太夸张,太惊世骇俗了? 别说在缅甸,就是在华夏国,能全款买下这辆价值好几亿的豪车的老板也没多少。 万一被人盯上了,那就比较麻烦了。 他还想要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 所以叶孤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只是在路边上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叶孤城和小医仙,以及那两名随行警卫上车之后,叶孤城一挥手,叫出租车司机向最近的一家五星级宾馆开去。 大约过了十几二十分钟,出租车在一个名叫“妙多温”的五星级酒店门口停下。 事实上,内比都只有这一家五星级酒店。 叶孤城支付了车费,随即下车,带领小医仙几人走进了这家妙多温五星级酒店。 随即就有一名酒店女招待迎上来,询问他们要住什么档次的房间,要住多久。 叶孤城大手一挥,便是一口气包下了这家五星级酒店一整栋楼的总统套房。 这可把那个酒店女招待给吓坏了,哆哆嗦嗦的说:“这位先生,你确定你没有弄错吗?我们这里的总统套房,一间住一天就要5000欧元,相当于5万元华夏币,如果你要包下一整栋楼的话,可是要10万欧元的哦。” 叶孤城二话不说,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那张顶级黑金卡,交给这个女招待:“先给我来一个星期的吧,七十万欧元,这是我的银行卡,你现在马上拿去刷。” 这么大一笔生意,她一个小小的酒店招待可做不了主。 再说她也不知道这张卡里到底有没有那么多钱。 她这辈子别说七十万欧元了,就是七万欧元都没见过。 于是这个女招待,马上就去找了酒店经理,向酒店经理汇报一下情况。 不一会儿功夫就见一个人高马大的中年人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他穿着得体的西装,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一看就是做大生意的老板。 只是他此时脸上的表情却是十分紧张,甚至看上去有一点心虚的样子。 因为叶孤城手中的这张顶级黑金卡,全球总共也只有三张。 一张在漂亮国首富那,一张在香港李氏家族那,至于最后一张黑金卡,就是叶孤城手里这张了。 据说这张黑金卡,里面至少拥有100亿美金的存款,最高可以透支1000亿美金! 看这个年轻人,长着一张华夏面孔,难道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华夏国首富吗? 酒店经理来不及多想,几步走上前,激动地握住了叶孤城的手说:“这位尊贵的先生,鄙人吴刚,是这家五星级酒店的经理,首先我非常荣幸你能来我们酒店过夜。” “其次就是,我可以用我酒店经理的权限,给先生你的房费打八折,所以你只需要支付55万欧元即可。” 看着这个叫吴刚的人,这般谦卑的态度,叶孤城也是一脸懵逼。 不过叶孤城心想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既然他主动要给自己打八折,那自己何不欣然笑纳呢? 于是他对吴刚说:“好吧好吧,八折就八折,你快点刷卡,完事了把卡片还给我,我要进房间睡觉休息。” 吴刚如小鸡啄米一样点头,然后就在pos机上刷了55万欧元,双手恭恭敬敬的将银行卡交给叶孤城。 随即叶孤城就带着小医仙等人,去了楼上的总统套房。 这个总统套房一共有十几间房间,有卧室,会客室,电影院,当然还包括游泳池,高档茶室等等。 安保措施这方面也做得十分严格,套房外面随时站着两名全副武装的缅甸军人轮流放哨。 看来有钱人无论在哪都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让那两个警卫住到隔壁的总统套房,然后自己跟小医仙住在一间总统套房内。 叶孤城将门窗关好,继续帮小医仙修炼那部厄难毒经。 又是一晚上的时间过去。 一晃就到了第二天早上。 叶孤城操劳了一整晚,还在睡梦中,就稀里糊涂的被小医仙叫醒。 叶孤城睁开眼睛,却发现小医仙已经穿戴整齐。 “大哥哥,你快别睡了,太阳都晒屁股了,缅甸公盘早上八九点钟就要开始,你快起床,别耽误了时间。” 叶孤城有点无语。 本来他就是一个很没有时间观念的人,之前他在金陵古玩市场开店做生意,完全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什么时候开门,什么时候关门,全凭自己的心情。 有时候懒得不想动,干脆就在家里躺上三五天,甚至十天半个月不出门也是家常便饭。 不过既然他们这次到内比都来,是为了赌石购石,他也不能再像以前那么任性了。 叶孤城无奈,只好认栽,乖乖的起床穿好衣服。 两人找到饭厅,美美的吃了一顿早餐,然后就出发去缅甸公盘。 到了公盘的赌石大厅。 在这个赌石大厅,大概有5万多个平方,赌石的客人也很多,少说也有上万人。 大厅里面有着不下两三万块赌石,这些赌石有的是已经开过窗,有的纯粹是全赌的石头。 叶孤城举目一望,看到大厅里里外外聚集了来自全球各地的玉石商人,当然他看到最多的还是华夏人。 叶孤城不由得眉头一皱,心想缅甸这破地方要是没有玉石翡翠的话,估计连鬼都不会有一个。 其实严格的说,玉石也分为很多种类,比如俄料,青料,韩料,危料之类的。 当然其中最具有价值的,同时也是最具有保值与升值空间的,只有新疆的和田玉和缅甸的玉石。 不然新疆的那些阿达西,每天顶着烈日和沙尘暴,在矿上挖玉采玉。 以及缅甸的那些也木西,每天扛着暴雨和蚊虫叮咬,在矿上挖石采石。 是为了什么? 若是没有足够的利益,叶孤城心想应该没有人会去干这种卖苦力的活计。 好了,这个问题好像暂时不是他该考虑的。 还是先干正事吧。 随即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向赌石大厅里边成千上万的赌石一一扫去。 第63章 泰国首富谢广坤 开窗的半赌石头,价格明显偏贵,而没有开窗的全赌石头,价格就比较便宜了,白菜价,跟国内赌石市场的价格相差无几。 只不过这个缅甸公盘,有明标与暗标之分。 明标倒是很好理解,所有客人都可以举牌报价,然后价高者得。 至于暗标就比较脏了。 叶孤城听小医仙介绍,这个所谓的暗标,其实就是在标书上面写下自己想要竞拍的价格,然后再将自己的标书投放到赌石大厅指定的标箱中。 等到工作人员统计完投标情况,就会公布最终的结果。 叶孤城还听她说,这个暗标还分为黄标,红标,白标之类的。 黄标是无底价起拍,你若乐意,投一元钱也能参与竞拍。 红标就比较恶心了,若是最终的成交价没有达到买家的预期,人家还可以将赌石要回去,标书作废。 白标则是不论客人出多少钱,只要超过了底标价,不论最高价出到多少,都必须成交。 叶孤城听得头大,干脆懒得去玩暗标了,直接搞明标不好吗?省心又省事儿。 于是叶孤城果断放弃了赌石大厅里边的暗标赌石,牵着小医仙的手就去了明标赌石区。 这个明标赌石区,在赌石大厅的9楼,起码有5000个平方,分为贵宾区,和普通区。 叶孤城举目一望,发现贵宾区的客人寥寥无几,大部分客人都是坐在了普通区。 叶孤城也不是那种喜欢显摆的人,他还是想低调做人,尽量不要引起别人的关注。 所以叶孤城和小医仙两人,就在普通区随便找了两个位子坐下。 拍卖台上,摆放着七八块赌石,都是几百上千公斤的石头,其中最大的一块赌石,甚至有将近十吨重。 叶孤城大约看了一遍后,很快锁定了目标。 在天蛇之眼的透视之下,那块重达十吨的赌石,里边竟然全是晶莹剔透的满绿翡翠,看着绿意盎然的样子。 叶孤城不由得心中一惊:这他妈的该不会就是玻璃种帝王绿翡翠吧? 那么大一块玻璃种帝王绿翡翠,得值多少钱啊? 叶孤城拍拍自己的胸口,心想自己这回可真是走了狗屎运。 一会儿不管花多少钱,他也要买下这块赌石! 这时一个俊俏漂亮的美女拍卖师走了过来,看上去大约20多岁的样子。 只听她笑盈盈的说:“各位来宾,各位先生女士,我是本次明标玉石拍卖会的拍卖师萝莉,很高兴认识大家。” 一番简单的开场白后。 拍卖师萝莉也是直奔主题。 这个叫萝莉的拍卖师,声音还是很好听的,很像是御姐音,婉转而深邃,这跟她的名字一点也不符合。 叶孤城觉得光是听她说话,就算是一种享受了。 叶孤城不由得对她多望了两眼,看完之后,便是果断的收回了目光。 很快一两个小时过去。 拍卖台上的赌石陆陆续续的被拍卖出去,但从头到尾,叶孤城也没有举牌跟其他客人参与竞拍。 因为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那块满绿的玻璃种帝王绿石头,至于别的赌石,他也懒得去管了。 看到叶孤城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倒是还让一旁的小医仙有些着急:“大哥哥,你怎么不出价呢?你不是专门过来赌石的吗?难道你看不上这些石头吗?” 叶孤城伸手揉了一下她的小脑袋:“你先不要着急,耐心一点,等着看好戏吧,我不是不买石头,只是还没轮到我出手而已。” 小医仙听得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不过她也没再追问,矜持的闭嘴,低头把玩自己的长发去了。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 终于轮到叶孤城心心念念的那块帝王绿赌石拍卖了。 只听拍卖师萝莉,不紧不慢的说:“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接下来轮到这次拍卖会的重头戏了。” “各位请看,这块有着大概十吨左右的赌石,是来自缅甸最着名的老帕敢原石矿坑,这个原石矿坑曾经多次开采出极品的翡翠玉石,同时这块巨无霸赌石,还是今年缅甸公盘的标王...” 这个叫萝莉的拍卖师,口才那是相当了得,为了将这块翡翠原石推销出去,在拍卖台上一口气说了五六分钟,而且每句话还都是不重样的。 果然是吃拍卖这碗饭的行家了,一出手知道深浅。 当然叶孤城其实不喜欢听她那么啰嗦,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都恨不得将这个多嘴多舌的女子,装进自己的戒指空间里边。 让她好好的去跟彩鳞扯白。 废话说了一大堆,拍卖师萝莉这才说出了这块巨无霸赌石的起拍价。 居然要一亿欧元! 折算成华夏币就是十亿元了。 而且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百万欧元。 叶孤城心中好奇:若是这块石头能够顺利成交出去,这个美女拍卖师至少能拿一两千万欧元的提成吧? 拍卖师萝莉刚说完这句话,马上就有人举牌:“我出20亿欧元,这块标王赌石我要定了!” 一口气加了10亿欧元,这已经不能用豪横两个字来形容了。 简直就是首富级别的人物,才敢这样霸道的出价。 叶孤城好奇的转头望去,看了那个举牌的中年人一眼。 马上他的脑海之中就显出了一系列的字幕。 谢广坤:男,42岁。 泰国首富,坐拥大约3000亿华夏币的身家。 性格方面:为人有点桀骜不驯的样子,但是本质上却并不是一个坏人。 只能说是有钱人自带的嚣张光环罢了。 下面还有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应该是谢广坤的家庭资料。 但是叶孤城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看完了这个中年人的详细资料。 叶孤城内心哭笑不得:谢广坤?这个叫谢广坤的人竟然就是泰国首富?这他妈的长得也太寒碜了吧? 这倒不是叶孤城以貌取人,实在是这个叫谢广坤的男子,长相过于磕碜。 这个谢广坤,明明才40岁出头,但是他的发际线已经越过了脑门一半以上,看着倒像是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而且嘴角边上还留着两撇八字胡。 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街头摆摊的算命先生。 虽说他身上穿着得体的西装,不过还是不能掩盖他那与生俱来的猥琐气质。 想到这里,叶孤城一下子捂嘴偷笑起来,差一点笑出了声。 然而20亿欧元的价格,显然还不是这块赌石的极限。 仅仅三秒不到,便是有另外一名富豪出价。 “25亿欧元一口价,请各位不要再跟我争了,给我澳门赌王之子一个面子,以后大家来我们澳门赌博,我可以免费给你们提供酒店宾馆,包吃包住,怎么样?” 第64章 五十亿欧元成交 叶孤城好奇之下,便用天蛇之眼扫描了一下那个人的信息。 发现这个人确实是澳门赌王的儿子,姓何,名叫何其正。 是赌王的第十二个孩子,据说这个赌王可是娶了四房太太,前前后后一共生了十几二十个孩子。 而这个何其正只不过是赌王的子女当中,不怎么受宠的一个,所以他也仅仅只是顶着赌王之子的名头,不见得有多么牛逼。 所以知道他底细的人,都没将他当回事。 不过瘦死的骆驼总归比马大,区区25亿欧元,对何其正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坐在贵宾席的谢广坤,显然不会买账,只听他十分嚣张的说:“哼,才加五亿欧元,你老爸可是澳门赌王,坐拥五千亿华夏币的资产,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寒酸,看来你在你老爸那一点也不受宠啊!” 何其正一听这话,马上涨红了脸,转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的说:“那好,那我就再加五亿欧元,一共三十亿欧元,若你能在这个基础之上,出到更高的价格,我就让你一回。” 这个价格一出,大厅里再也没有其他声音了,毕竟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 谢广坤看到他这样气愤的样子,也是懒得再跟他争了,不看僧面看佛面,他还要给澳门赌王一个面子。 自己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总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刁难赌王的儿子。 眼看无人加价,拍卖师萝莉试探的问道。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还有没有比这个更高的价格了?如一分钟之内无人举牌,那么这块标王赌石,将归澳门何先生所有。” 叶孤城见火候差不多了,也是时候出手了,如果再不出手,那块玻璃种帝王绿的原石,就要被别人拍走了。 于是叶孤城举牌道:“我出50亿欧元。” 什么?! 五十亿欧元? 我会不会听错了,是这个人疯了,还是我听错了? 叶孤城短短几个字,声音也并不算大。 然而传到众人耳中,却犹如晴天霹雳. 虽说这块赌石大约有十吨重,而且还是本届缅甸公盘的标王,可是也值不了五十亿欧元啊。 再说拍卖师萝莉,她作为拍卖会主持人,自然知道这块原石的价值,顶天了也就二三十亿欧元的样子。 可是这个华夏青年,竟然一口气加价到了五十亿欧元,真是匪夷所思。 一时间大厅的所有人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坐在普通区的叶孤城。 就连谢广坤与何其正,也是惊的下巴掉在地上。 在众人发愣之余,时间也在迅速流逝,很快一分钟倒计时结束。 拍卖师萝莉宣布,这块标王赌石归叶孤城所有。 叶孤城被他们盯得有点不好意思,赶紧起身,拉着小医仙离开拍卖大厅。 到了一楼的交易中心,叶孤城将那张黑金卡交给柜台的工作人员,一下子刷了整整五十亿欧元,并开好了发票。 不过还有一件事情需要解决。 那就是怎么将石头解开。 这么大的赌石,普通的解石机可是没办法解掉,除非有更为先进的大型吊锯。 正在这时,谢广坤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对他说:“这位先生,鄙人谢广坤,泰国皇室家族,很高兴认识你,我想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叶孤城看了他一眼,笑道:“好啊,当然没问题,多个朋友多条路,我这人最喜欢广交天下豪杰了。” 见到叶孤城并不反感自己,谢广坤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只听他陪笑道:“不瞒你说,几年前我曾在内比都郊外购买了一栋别墅,可是平时几乎不怎么过去住。” “也就是公盘举办的这几天,派人过去打扫一下,临时住上几天。” “然后在我的别墅里面,有专业的解石设备,正好我派人帮你将那块标王石头运过去,帮你解开,你看如何?” 叶孤城一听高兴的嘿嘿大笑。 这可真是打瞌睡了就有人跑来送枕头。 于是他笑笑说:“好吧好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正所谓恭敬不如从命,我答应你就是了。” 见他答应的这么干脆,倒是让谢广坤有点纳闷:“叶先生,你就这样相信我吗?难道你不怕我拿走你的赌石然后跑路吗?” 叶孤城摆摆手说:“就你?小坤坤,若你真的敢这样做,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追到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信你就试试看。” 谢广坤吓得有点哆嗦。 不过想想也是。 一个能随随便便拿出几十亿欧元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是等闲之辈? 说不定就是哪个顶级富豪的独子,出来体验生活的。 他谢广坤也不是那种没有眼力见的人,当然拿捏的住分寸,不会随便乱来的。 只见谢广坤掏出电话,给自己的手下打过去,让他们马上安排司机过来装货。 当然价值五十亿欧元的赌石,安保方面也不容忽视,所以他特意让缅甸政府军派出两个连的兵力护送。 解决了手头上的事情。 叶孤城就要回去宾馆睡觉,毕竟一天要5000欧元的总统套房,要是就这样空在那,还是挺浪费的。 谢广坤连忙拦住他说:“叶兄弟你先别急,我这里还有件事要告诉你。” 叶孤城奇怪的搔头:“什么事啊?你快说吧。” 谢广坤一本正经的说:“叶兄弟你有所不知,其实缅甸公盘除了拍卖翡翠原石,还会拍卖一些古玩字画之类的东西。” “我一看叶先生你就是知书达理之人,一定会对那些古玩字画或者奇珍异宝感兴趣,不如跟我一起去看看怎么样?” 叶孤城一听有古玩字画,马上就来了兴趣。 要知道他可是最喜欢字画一类的东西了。 于是叶孤城便对小医仙说:“小妹妹,你先回去宾馆,好好的休息一下,如果睡不着,就看看电视,总之不要乱跑,等我回来就好。” 小医仙睁着无辜的大眼睛,嘟着嘴没有说话。 叶孤城看到她眼巴巴的样子,不觉好笑,伸手在她后脑勺上拍了一掌:“乖啦,听我的话,等我忙完了就会第一时间回来,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小医仙点点头,乖乖的去外面打了一个出租车走了。 等小医仙走后,叶孤城和谢广坤也是直接去了内比都的古玩交易市场。 其实就在内比都公盘后面的古玩街。 只不过平常很少有客人前来光顾,生意一直都很冷清,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 也就是缅甸公盘举办的这几天,顾客才会云集于此。 至于原因倒也挺简单。 因为赌石是充满了赤裸裸的金钱味道,俗话说''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 赌石能使人一夜暴富,也能使人一下子回到解放前。 总之就是在暴富和破产的边缘来回游走。 而古玩字画则不同,若你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甚至从来没亲眼见到一幅名家真迹,自然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比如说自己不喜欢钱,对钱没有兴趣的人,往往他也不缺钱。 说这样的话就很有装逼的嫌疑,有种又当又立的感觉。 第65章 老佛爷口中的夜明珠 叶孤城和谢广坤来到古玩交易市场,发现市场里边的客人很少,远不及缅甸公盘的十分之一。 这说明大部分人都是俗人,只对赌石赚钱感兴趣,却懒得去欣赏古玩字画之类的东西。 其实不然。 因为古玩字画里面蕴藏着文化,若是名家真迹,同样也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比如华夏的一级文物《清明上河图》,就曾被国内外的专家估价上百亿元。 在古玩交易大厅,大概有2000多个平方,但是里面的客人却只有几百人,估计很多都是过来凑热闹的,不一定会花钱买的。 谢广坤这个自来熟,明明两人才刚刚认识,却搞得他们好像亲兄弟一样。 “来来来,叶兄弟,跟我这边来做。” 说着谢广坤笑嘻嘻的拉着叶孤城的手,坐到了大厅前面的席位上。 叶孤城有点不好意思,他们两个大男人,大庭广众之下就这么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搞得叶孤城尴尬症都要犯了。 这时拍卖台上展出了一幅画作。 叶孤城一眼就认出来,这竟然是明代书画大家唐伯虎的真迹《落霞孤鹜图》。 说起唐伯虎这个人,想必很多人都不陌生,据传唐伯虎生性风流倜傥,号称书画双绝。 在华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中绝对能排进前十。 叶孤城小时候就看过很多遍由星爷主演的“唐伯虎点秋香”。 只听主持人介绍道:“这幅落霞孤鹜图,据说是华夏国明代中期一位着名书画家的作品,是不可多得的珍品,起拍价500万欧元,每次加价不得低于10万欧元。” 叶孤城一听这话,不由想笑:一群老缅土鳖,真他妈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唐伯虎的真迹到了你们这里,才值500万欧元。 没文化,真可怕! 于是叶孤城果断第一个举牌:“我出1000万欧元。” 看到有客人加价,主持人兴奋的说道:“好的,这位先生出价1000万欧元,还有没有更高的?” 其实叶孤城出价1000万欧元已经不少了,至少在这些缅甸土鳖眼中,已经算是天价了。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只不过是一张画的稍微有点好看的古画。 既不能拿来吃,也不能拿来喝,揩屁股都嫌太粗糙。 所以这个价格一出,人群里再也没有其他声音,毕竟这些人都对书画不感兴趣。 不过就在倒计时快结束的最后几秒之中,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响起。 “我出1200万欧元,这幅画我何某人要定了。” 叶孤城转身一望,就看到那个何其正,很是嚣张的看着他,并对他竖起了中指。 叶孤城不由火大,不过他这人心态一向很好,不喜欢随便发脾气。 他拍了拍谢广坤的肩膀说:“坤坤,你跟那个澳门赌王的儿子关系怎么样啊?” 谢广坤一怔,转头看了看何其正,小声说:“还行吧,之前在泰国的芭提雅,我们俩可是同道中人。” 叶孤城没听明白他这话里的意思,直接了当的说:“实话告诉你吧,我很喜欢唐伯虎的那幅画作,麻烦你去跟那个人说一下,叫他不要跟我抬杠。” 谢广坤一拍胸脯:“叶兄弟说笑了,我这就去提醒一下他,让他老实一点,不要与你作对。” 谢广坤马上站起身,走到何其正身边,低下头悄悄的在他耳朵边窃窃私语,也不知说了些什么。 只见何其正的表情一下子大变,看向叶孤城的眼神瞬间多了几分敬畏。 乖乖的闭嘴,不再说话。 于是叶孤城又加了10万欧元,顺利的拍下了这幅唐伯虎真迹。 这下可把他高兴坏了,想着等自己回国以后,再拿出来慢慢的欣赏。 谢广坤走了过来,得意的望着叶孤城:“怎么样叶兄弟,我谢某人的面子还是挺管用的吧?别说是这个混小子,就是澳门赌王来了,也要给我三分薄面。” 叶孤城笑笑说:“多谢你成全,你这个朋友,我叶孤城交定了。” 谢广坤摆摆手:“哈哈,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们来日方长嘛。” 这时拍卖会上,又展出了一件宝物。 叶孤城打眼一瞧,差点惊掉了自己的下巴。 这件宝物竟然是一颗有着婴儿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 在强光灯的照射下,这颗夜明珠居然散发出一阵幽蓝的光芒! 叶孤城不由得联想到,这会不会是当年西太后老佛爷死后,口中塞着的那颗夜明珠呢? 说起老佛爷的名号,在华夏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位华夏历史上最尊贵的女子,全名叫叶赫那拉·杏贞。 据说老佛爷每顿饭都要吃一百多道菜,而且还不能重样,一天就要消耗掉4万两白银,相当于四五百万华夏币。 就连老佛爷解手用的手纸,也是川蜀地区名贵的蜀锦和绸缎。 这可真是将精致做到了极致。 但是普通老百姓可就遭殃了,不仅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遭到国外的侵略军烧杀抢掠。 可以说那是华夏几千年历史上最黑暗的一段时期。 相传,大军阀孙殿英为了筹集军饷,便指示手下炸开了东陵,将陵寝里边的宝贝几乎全部抄走。 还将慈禧太后的尸体从金丝楠木的棺椁中拉出来鞭尸。 并取走了慈禧口中所含的夜明珠。 那颗夜明珠原本是两半,合起来就是一块,据说百米之内可照人发丝。 当然这还不是最牛b的。 这颗绝世夜明珠最厉害之处,在于它能让尸体百年不烂,千年不腐。 只要不受外力破坏,就算尸体在棺椁里面存放几百年几千年,取出来也是栩栩如生。 叶孤城当即发动天蛇之眼,确认了这正是老佛爷嘴里含着的那颗夜明珠。 这他妈该值多少钱了? 叶孤城用手握着自己的嘴巴,一时间惊讶的有些说不出话。 主持人又说:“这是一枚稀世的夜明珠,这样高端的品质,在全球的名贵珠宝当中都是不多见的,就连我们拍卖方,也无法准确估计它的价值。” “所以经过商议,我们决定对这枚夜明珠进行无底价拍卖,上不封顶。” 有客人开玩笑说:“若是我提前串通好在场的众人,只叫100欧元,阁下又该如何应对呢?” 一番话,引得全场哄堂大笑。 说实话,叶孤城对这颗夜明珠很有兴趣,虽然他暂时用不上。 可是有这样的绝世宝贝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晃悠,他没有不收入囊中的理由。 于是叶孤城还是第一个举牌,先简单叫了一个100万欧元,看看众人的反应如何。 第66章 异火残图 这时何其正瓜眉怂眼的走了过来,脸红着对叶孤城说:“这位先生,我有一个不情之请,那就是希望你不要跟我争这枚夜明珠。” 叶孤城奇怪的问:“为什么?这可是西太后老佛爷嘴里的夜明珠,价值不菲,除非你能给我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否则我是不会让你的。” 何其正有点小尴尬的低下头,小声咕噜着说:“听老爸的私人医生说,我老爸快不行了,最多也就三五个月好活。” “我们何氏家族决定,等老爸死后,将他的遗体经过特殊处理,然后封存起来,供后人瞻仰。” “但是一般的手段,最多能维持老爸遗体十年八年不腐不烂,等到过了十几二十年,身体还是会缩水溃烂,所以我才要买下这枚夜明珠。” 原来澳门赌王如今已是九十多岁的高龄了,如再多活几年,就能满一个甲子。 当然这都是漂亮国天价营养针的功劳。 一针10万美金的营养针,赌王每天都要打一针,这才撑到了现在。 不过话说回来,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不管你有多大的权势,多少的财富,但说到底你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永远不可能长生不老。 世间万物,有生就有死,有起就有落,这是无法逆转的结局。 即便是身价五千亿港币的澳门赌王也不例外。 叶孤城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即答应他的请求。 因为这颗老佛爷用过的夜明珠,算得上是世间罕见的珍宝,虽说他暂时用不着,可也想要将它收入囊中。 这时谢广坤出面帮忙求情:“叶兄弟,看在小何这么有孝心的份上,你就帮他一个忙吧,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你看如何?” 叶孤城摆摆手:“好吧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跟他争了,不过你要记住,你可是欠我一个人情哦。” 谢广坤大笑道:“放心,我不会赖账的,改日你到我们泰国来玩,吃喝玩乐我全包了!” 叶孤城点点头,打消了竞拍的念头。 不一会儿功夫,何其正便是以1.5亿欧元的价格,拍下来那枚夜明珠。 何其正如获至宝,赶紧命令手下,将夜明珠装进了一个紫檀木盒子里面,并安排专机连夜送到澳门去。 拍卖会还在继续进行,后面大约还有四五件藏品,多是杂项之类的,价钱并不高。 古玩行当主要分为几大类:陶瓷,书画,玉器,杂项。 前三项很好理解,杂项就比较稀碎了,有钱币,铜器,漆器,根雕等等。 如要细说,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比如接下来展出的一件宝物,竟然是一把三叉戟,大约长有160公分。 看上去像精铁锻造,表面竟然没有一丝生锈的痕迹。 这把三叉戟异常沉重,足足有298斤,需要三五个壮汉合力,才能搬动它。 比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还要重三四倍,一般人连举都举不起来,更别说拿它来打架了,恐怕也只有超人才能做到。 主持人也说不上来这玩意儿好在哪里,有什么用处,所以胡言乱语了一通,起拍价才1万欧元。 叶孤城看着有点眼熟:“咦,袁华?” 不出意外,在场的人都对这个笨重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甚至连出价的人也没有。 最后谢广坤,直接用一万欧元的底价将它拍下。 反正他也不缺钱,随便买回来玩玩也无所谓,才1万块而已,也不贵。 很快就轮到了最后一件拍品。 叶孤城举目一望,发现那是一张残破的地图,大概只有原图的一半,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地图。 这么垃圾的东西,主持人都不好意思开口介绍,直接进入拍卖环节,大家愿意出多少就出多少,只要能拍卖出去就行。 因为流拍了会很麻烦,还要向缅甸军政府报备,说明情况。 所以主持人这次连起拍价都不说,哪怕有人出100欧元将它买下都没问题。 叶孤城看了一眼便没了兴趣,站起身来就要走。 正在这时。 脑海中的彩鳞却是破天荒的跟他说:“主人,你先别走,你马上将那张地图买下来。” 叶孤城一愣,开玩笑说:“哦,你为什么要让我买下那张破地图?我看也不值钱呀,难道还是藏宝图不成。” 彩鳞没好气的说:“钱钱钱,你就知道钱,你知道那张残图究竟是什么嘛!” “是什么啊?你快告诉我呗。” 彩鳞嘟着嘴说:“要是我没猜错,这也许是一张异火残图,因为在这张残图上面,散发出一阵古老莽荒的气息,当然你是感觉不到的。” “异火残图?那个异火很厉害吗?是排名第几的异火呀?” 此时叶孤城就像一个好奇宝宝一样,纠缠着彩鳞问东问西。 彩鳞对这个逗逼主人也是无语了。 只听她幽幽的说:“我觉得这至少是排名前三的异火,拥有着焚天灭地之威,只需要一簇小火苗,便能轻松毁灭一座三四线城市。” “当然若是用上它三成功力,便是能分分钟灭掉一个小岛国。” 叶孤城一听,惊讶的说不出话:那异火真的有你说得那么厉害吗? 如果我能得到它,那我岂不是全球无敌了?看哪个国家不爽,就出手消灭它。 想到这里,叶孤城心中马上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也不再废话,举牌叫了1000欧元,将那张异火残图买下。 这回他没想着出太高的价格。 因为这张异火残图在现场所有人的眼里都是垃圾。 所以根本就不会有人跟他争抢。 如他一口价叫的太高,说不定反而还会有人故意跳出来跟他抬杠,这就是一个心理学的问题。 拍卖会结束后,谢广坤邀请叶孤城和何其正,去他内比都郊外的别墅做客。 叶孤城看了一下手上的手表,现在才下午五六点钟,时间还很早。 所以叶孤城一口答应了下来。 再说小医仙那边,只要她听话,好好的待在酒店总统套房,不要到处乱跑,也不会出什么事的。 何其正当然也是求之不得。 只见谢广坤打了一个电话,不过5分钟时间,就见一辆劳斯莱斯库里南向他们这边开了过来。 司机老王下车,打开车门请他们几人上车。 一行人上车后,车子便向着谢广坤的郊外别墅开去。 车上,叶孤城问彩鳞:“这张异火残图只有一半,那么另一半地图在哪呢?” 彩鳞翻着两只白眼:“你问我,我问谁去?” “这需要你自己去找,如果你运气好,收集到了另外一半异火残图,这样你才有机会找到这个排名前三的异火。” “......” 叶孤城一下子被彩鳞噎的没有话说。 第67章 玻璃种帝王绿 过了大约两个小时,远远地看见了前面有一个不大的集镇。 这个小镇比较荒凉,四周大树参天,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家,倒是有很多野生动物出没。 看上去更像一个私人的狩猎场。 车子又开了一会儿,最后在郊外的一个大别墅门口停下,出来迎接的竟然是那个拍卖师萝莉。 只见她娇滴滴的走过来,像小娘子一样迎接谢广坤。 而谢广坤也是没客气的在她头上摸来摸去,看起来很随意的样子。 叶孤城好奇的问:“你们两个究竟是什么关系?搞得这么亲热。” 谢广坤呵呵大笑:“哦,我忘了告诉你了,这位萝莉小姐是我在缅甸娶的一房姨太太,若按顺序排的话,算是我的七姨太。” 叶孤城惊讶的说:“那你总共娶了多少老婆呀?” 谢广坤撇了撇嘴:“这我哪记得清楚啊,反正看上了就娶了呗,能用钱搞定的事情那都不叫事儿,当然我这人很讲原则,从来不会强抢民女什么的,我所有的妻子都是自愿嫁给我的,不信你问她。” 萝莉点点头:“嗯,夫君说的是,我确实是自愿嫁给他的。” 原来这个谢广坤,也是花花公子一个,关键是他还不挑食,什么人种的女子他都要。 所以他也记不清自己究竟有多少老婆。 叶孤城心中郁闷:看来有钱还真是可以为所欲为啊。 有钱人的世界,穷人真的不懂。 因为我叶孤城现在还是穷人。 谢广坤和萝莉说了一会儿话,便直奔主题:“好了,我们不要再这儿腻歪了,让别人看笑话,有什么话日后再说,你马上安排人手,帮忙解这位叶兄弟拍下的赌石。” 萝莉按照谢广坤的吩咐,叫来了十几名解石工人,和几台叉车,将石头固定在了大型吊锯下面。 毕竟这是一块十吨重的赌石,一般的机器还解不了。 只见一名解石工人按下电钮,吊锯发出刺耳的声音。 三人当然没心情在这儿听解石的噪音,这么大一块赌石,估计要一两个小时才能解出来。 所以他们三个就跑到隔壁的休息室喝茶去了。 要说谢广坤这家伙还挺会享受的,喝的还是福建武夷山母树大红袍。 据说要卖10万元一两。 泡茶的水也是从长白山空运过来的。 叶孤城喝了一口,觉得也不过如此,还不如自己戒指空间里面的灵泉水好喝。 谢广坤问:“叶兄弟,你感觉这茶怎么样?如果你觉得好喝,回去的时候你带走一罐。” 叶孤城摆摆手:“这倒不必,我叶某人只不过是一个粗人,再好的茶叶也喝不出什么滋味来。” 谢广坤尴尬的笑了笑:“原来是这样,那何贤弟你呢?” 何其正笑笑说:“我们澳门人平时比较喝凉茶,比如荔枝味的,山楂味的,用来润嗓子。” 其实他一直对叶孤城的身份很好奇:“这位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生意的?在哪发展呀?” 叶孤城有点不好意思的搔搔头:“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古玩商,门店和事业都在金陵,至于我为什么会跑到缅甸来赌石,说出来恐怕你们都不会信。” 两人当然不信,如他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古玩商,又怎么可能一口气砸出50亿欧元,买下缅甸公盘的标王石头呢? 这份魄力可不是一般人拥有的。 这是一个工人走进来,对谢广坤说:“老板,那块赌石已经解开了一面,出满绿了,还是玻璃种,你赶快去看看吧。” 谢广坤一惊,嘴巴里的茶水一下子全喷了出来。 来不及擦嘴,急匆匆的跑到外面,就看到那块石头已经锯掉了一层石皮。 石皮之下,居然是满满当当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 “卧槽!叶兄弟你发了,这么大的玻璃种帝王绿,我他妈这辈子都没见到过,这该值多少钱呐!” 叶孤城见他这样痴呆的样子,不觉好笑。 虽说这货还是泰国首富,不过当他亲眼看到好石头,还是会不淡定。 哪有堂堂首富的样子,倒像一个暴发户。 倒是何其正表现的比较冷静,只听他淡淡的说:“赌石有一句俗话,叫擦涨不算涨,切涨才算。” “虽然这块赌石已经解开了一面,可也不能说它一定就大涨,万一其余三面都是废石呢。” 叶孤城听了倒也不气恼,几步上前,对其中一个年纪稍大一点的工人说:“你年纪大,经验肯定比年轻人丰富,你帮我将这块石头好好的解出来,等会我会给你们每人包一个大红包。” 这群工人一听有红包可以拿,一下子就来了精神,恨不得马上就将石头给解出来。 趁着这些工人解石的时候,叶孤城悄悄的发动天蛇之眼,再一次确认了这是一块满满的玻璃种,里边没有一丝杂色与裂纹,可以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极品石头。 叶孤城这才放心下来,转头问谢广坤:“你在内比都可有认识的珠宝商,一会儿若解出满绿,我想找人出手,免得夜长梦多。” 这时萝莉走上前说:“叶公子不必担心,我认识很多富商,他们这些富商来自全球各地,到内比都参加玉石公盘,如你真的解出来好的翡翠,只需要一个电话就可以叫他们过来。” 叶孤城微笑着点头:“那好,那就麻烦萝莉小姐,替我联系一下他们,让他们赶快过来一趟,越快越好。” 萝莉为难的看向站在身后的谢广坤。 谢广坤却不耐烦的一挥手:“你看我干嘛,按着叶公子的吩咐照做就是。” 萝莉轻轻点头,忙打电话联系那些珠宝商。 又是两三个小时过去。 其余三面石皮全被掀开,不出所料,石皮下面全是满绿的玉石,种也达到了玻璃种。 这下谢广坤与何其正没法淡定了,都是惊的下巴掉在地上,说不出话来。 叶孤城心里沾沾自喜:多亏了彩鳞,让他拥有了透视异能,不然他哪能知道这里边有帝王绿翡翠呢? 看来这五十亿欧元花的不冤枉! 当然他也没食言,手里拿着一大把金钱,给每一个工人发了1千欧元的红包,旁边在场的人,也发了两三百欧元,也好让他们一起沾沾喜气。 这时别墅外面已经燃放起了烟花,反正缅甸这个地方又不禁烟花爆竹,想放就随便放。 这时天已经完全黑透了。 绚烂的烟花在天空中出现一瞬间的灿烂,随即归于平静黑暗。 就好像每个人的一生,看似有几十年漫长的光阴,可若是跟宇宙万物相比,无疑是渺小得像一束烟花,转瞬即逝,根本掀不起任何风浪。 此处刚熄灭,另一处又是一朵朵烟花升空爆炸,照亮了整个夜空。 就这样叶孤城一边欣赏着烟花,一边等待那些珠宝商到来。 第68章 小赚几百亿欧元 不一会儿功夫就有一大批珠宝商赶来,聚集在了别墅大厅。 这些珠宝商来自全球各地,大部分都是外国人。 正好老缅这个国家穷得要死,很多底层的老百姓甚至连饭都吃不饱,那有什么闲钱买玉石? 就算是顶级的玻璃种玉石,也不是一般人消费得起的。 至于国内的珠宝商,说实话叶孤城并不想跟他们打交道。 国人的天性就是见不得别人发财,感觉比割自己的肉还难受。 总结下来一句话就是: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 所以叶孤城还是更愿意跟外国人做生意,他还想要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呢。 一行人统计完毕。 十吨的标王石头,去掉三分之一的石皮,大概还剩下六七吨左右的玉石。 按目前市场上面,玻璃种帝王绿的价格,至少1000万欧元一公斤。 这样算下来的话,那就是六七百亿欧元了。 这么大一笔金钱,到底是多少啊? 叶孤城一时半会儿也是没算明白。 毕竟这个这个数字实在太大了。 叶孤城看到谢广坤正在客厅跟那些外国珠宝商谈判,商量好分配这块帝王绿石头的股份。 因为价值六七百亿欧元的玉石,可以说全球都没有哪一个老板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买下。 因为身价与流动资金其实是两码事。 比如你说你自己身价几千亿,可你能一下子拿出几千亿来吗? 谈判的过程,叶孤城并没有去参与,而是耐心的待在休息室喝茶。 反正有谢广坤帮他跟外国人谈判,倒是让他省了很多事。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 谢广坤跑来向叶孤城报告说:“叶公子,事情都办妥了,首先我跟何其正,我们两人各自出资100亿欧元,买下两吨玉石,还有一个漂亮国富豪拿出100亿欧元,买下一吨玉石,然后剩下的玉石全被沙特,阿联酋,迪拜的那些王子们包了。” 叶孤城一听有点意外,没想到阿拉伯的那些王子们也喜欢玉石。 不过反正他们也不缺钱,个个都富得流油,这点钱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洒点水而已。 谢广坤又说:“还有,你的这块帝王绿石头,一共卖了700亿欧元,但是境外转账需要扣除百分之5的手续费,也就是35亿欧元,所以打到你卡上的钱只有655亿,我要提前跟你说一下,免得你误会我贪污了你的钱。” 叶孤城连忙摆手说:“不不不,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我非常相信你的人品,要不然我也不会让你单独一个人去跟那些外国珠宝商商谈。” 谢广坤点点头:“对了,那个漂亮国珠宝商跟我认识,而且关系还不错,你有没有兴趣见见他啊?” 叶孤城无所谓的道:“那好吧,正好我现在有空,大家坐下来一起聊聊天也好。” 谢广坤站起身,走出去迎接客人。 很快就见两个白人男子和一个黑人男子走了进来。 叶孤城抬头一看,发现其中一个白人男子特别眼熟,好像两人之前在哪见过面。 谢广坤给叶孤城简单介绍了一下他们。 只见他指着那个看着很眼熟的高个子白人说:“这位是斯派克先生,旁那位个子稍矮的是他的助手汤姆,至于那位黑人男子,则是他的专职司机奥德彪。” 这个叫斯派克的漂亮国富豪,记忆力还是很好的,一看到叶孤城马上就想起来了。 “叶先生,你还记不记得,先前我在那个矿区,买下了你的紫罗兰玉石。” 叶孤城一拍脑袋,心说真巧啊! 谢广坤还想帮忙翻译斯派克的话,不过叶孤城却是让他闭嘴,自己好歹上过大学,还是听得懂外语的。 简单的沟通根本不在话下。 当然前提是对方的语速不能太快,不然还是够呛。 接下来在斯派克一番断断续续的介绍下,叶孤城听了个大概。 原来这个叫斯派克的漂亮国富豪,他的家族经营着很多公司,比如珠宝,军火,医药之类的。 在漂亮国也算得上是龙头企业了。 只不过他们家族比较低调,从来不去炫耀自己的资产有多少,从来不去争什么福布斯排行榜。 因为树大招风。 一旦你有钱了,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机构找你捐款。 就算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也会突然冒出来一大堆。找你借钱。 此外,他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波音公司的副总裁。 经常跑到世界各国贩卖军火。 众所周知。 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漂亮国军火商的踪影。 叶孤城心中忽然灵机一动,将谢广坤拉到一边问:“假如我想找波音公司购买一点军火,有没有这个可能啊?” 谢广坤一脸为难的说:“这个恐怕不好办,毕竟你们华夏国可是老美的眼中钉,他们打压你们华夏国都还来不及,更别说卖给你一个华夏人军火了。” 叶孤城听后不由一阵失望。 不过谢广坤却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叶公子你先别着急,虽说老美不会买你的帐,可我是泰国人,如果我出面帮你代购军火,只要你别说漏了嘴,想必人家也不知道是谁在购买他们的军火。” “对了,你想买什么军火,说来听听?”谢广坤问。 叶孤城想了想说:“我要买10架阿帕奇武装直升机,10架f16战斗机和10架f18大黄蜂运输机,另外再买两架波音787客机,方便我以后环游世界。” “......” 谢广坤迟疑了一下,咬咬牙说:“好吧,我这就去跟斯派克说一下,看他能不能满足你的要求。” 说完谢广坤就转身和斯派克商量起来。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 就见谢广坤笑呵呵的走过来对他说:“哈哈,叶兄弟你运气不错,人家根本没犹豫,一口就答应了下来,他们按照你的清单算了一下,大概需要支付25亿美金。” “本来阿帕奇军用直升机,卖给别人至少要1.5亿美金,但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只要1亿美金,然后f16和f18战斗机,价格分别是3000万和5000万美金,这就是18亿美金了,至于你说的波音787客机,那个要贵很多,一架波音飞机就要4亿美金。” “这些加起来总共是26亿美金,不过我跟斯派克先生还价,砍掉了1亿美金,怎么样,我谢某人的面子在老美那儿还是很好使吧?” 叶孤城一听不由笑了:“那好,那就麻烦你就帮我把这笔钱,从卖石头得来的资金里面扣除。” “毕竟我也只是一个穷人,手里也没太多金钱。” 谢广坤傻愣愣的望着叶孤城:卧槽,这算是小母牛玩倒立,牛逼冲天了?! 你现在都tm的有几百亿欧元了,还有脸在我面前哭穷? 我总觉得你是在凡尔赛,但我又不好意思点破你。 只能让秀儿将我的小母牛牵上来,给你切两斤牛逼下酒了。 第69章 大饱口福 眼看着几人肚子都饿了。 叶孤城要让谢广坤这个东家准备晚饭。 谢广坤却笑笑说:“各位,在我的别墅后面,就有一片狩猎场,我看不如我们一起去那边打猎。” “打到猎物的人就有的吃,至于没打到猎物的,那就只有吃方便面了,我这里管够。” 叶孤城不服气的道:“好好好,我奉陪到底。” 斯派克也表示没问题。 谢广坤又问何其正:“怎么样,何贤弟你答不答应啊?” 何其正当即摇头:“不行不行,打猎实在太危险了,何况我也不会舞刀弄枪,还是算了吧,我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再说我老爸最多几个月就要嗝屁了,我还有几千亿港币的家产要继承,我可不想在这个时候出什么事。” 见他这样坚决的样子,谢广坤等人也不好再勉强了。 但在打猎之前,谢广坤邀请叶孤城去佛祖面前上炷香。 只见谢广坤拿着三炷点燃的清香,向面前的金身佛像拜了三拜,然后把香插进香炉里。 叶孤城虽然不感兴趣,但还是跟着拜了三拜。 可以不信,但不能不敬。 随即他们三个准备好枪支弹药,各自开着一辆吉普车去了郊外狩猎场。 斯派克车上坐了他的助手汤姆和司机奥德彪。 谢广坤车上坐着萝莉。 只有叶孤城是一个人开车。 不过他也早就习惯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几人来到郊外的狩猎场。 叶孤城举目一望,就看到面前是一片比较开阔的平原。 植被茂盛,附近的树木都是半人粗,路边杂草丛生。 明显是还没有开发过的森林。 眼下天已经彻底黑了,三辆车子都将大灯打开停在一处,方便照亮。 在国外狩猎当然是合法的,听说南非那边还有私人的狩猎场,专门为富豪提供狩猎服务。 比如一只狮子3.5万欧元,一条水牛2000欧元,一头犀牛5000欧元。 当然最便宜的还是野猪了,一头只要3欧元。 因为这玩意儿繁殖速度快,在国外都已经泛滥成灾了。 它们经常糟蹋庄稼和农作物,所到之处几乎寸草不生。 国外的政府还要专门派军队前去处理。 而国内在这方面管理的就比较严格了。 别说打猎了,就是去树上掏个鸟窝,都要被判十年二十年有期徒刑。 说不让打猎,其实打得最多的是那些人,说不让吃野味,其实吃得最多的也是那些人。 只见谢广坤一骨碌跳下车,从汽车后备箱取出一支双管猎枪,开始给猎枪装填弹药。 斯派克显然也是老手,装填丹药的速度可比谢广坤快多了。 至于叶孤城,他已经跑得没影了。 这片狩猎场,大约有10万平方公里,是谢广坤花钱买下来的,并且有管家定期喂食,所以要打猎的时候,只需要前去那几个投食点,肯定能打到猎物。 但是叶孤城并不知道这件事,而且由于他消失的太快,谢广坤也没机会告诉他。 所以叶孤城一连在缅甸丛林中晃悠了两三个小时,别说老虎狮子了,就是一只傻狍子也没见着。 这可把他给急坏了。 要是就这样两手空空回去,还不得被谢广坤他们笑话死? 这时叶孤城的肚子已经饿坏了,也顾不上脸面,大不了被他们笑话一下,填饱肚子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所以叶孤城便不再耽搁,急匆匆的找几人会合。 只见谢广坤打死了一只五六十斤重的金丝猴。 除了越南,菲律宾,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 缅甸的人民也喜欢猴子,像生腌猴爪,生吃猴脑就是他们的最爱。 斯派克那边则是打到了一群野山羊,看来今晚有烤全羊吃。 两人都是满载而归,只有叶孤城双手空空。 谢广坤一看不由笑了:“叶兄弟,难道你什么野味都没打到吗?看来你打猎的本事还是没到家,以后可要多加练习呀。” 叶孤城没好气的说:“谁说我空军了?麻烦你睁大眼睛好好看清楚。” 说着叶孤城就悄悄的从戒指空间里取出了两只土鸡,在他面前显摆。 谢广坤一愣:“咦,我这猎场中什么时候有土鸡了?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叶孤城脸色一红,有点尴尬的说:“肯定是你脑子糊涂了,再说这么大一片原始森林,有几只土鸡很稀罕嘛。” 见他都这么说了,谢广坤自然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 既然大家都满载而归,不如这就回去烧烤。 正在这时,一头半人多高的熊瞎子,突然从边上的草丛中窜了出来。 这只黑不溜秋的棕熊,看着起码有七八百斤的重量。 只见它飞快的向萝莉扑了过去,速度极快,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便是冲到了萝莉面前。 萝莉顿时被吓得蹲在地上,一下子哭了出来。 谢广坤和斯派克见状大惊,连忙举枪射击。 但是他们猎枪里的子弹只是普通的铅弹,只能对付一些小型猎物。 而像熊瞎子这样体型庞大的野生动物。 子弹打在它身上,最多也就蹭破一点皮,非但没有伤害到它,反而激发起了它的凶性! 很快这只棕熊发出一阵咆哮,张开血盆大口就向萝莉的脑袋咬下去。 如不及时解救,那么这个俊俏漂亮的小美女,分分钟就会变成无头战士。 在这关键时刻。 叶孤城当即发动天蛇异能之一的空间挪位,迅速与萝莉调换了位置。 然后举起手中的双管猎枪,不偏不倚,枪管恰好卡在了这只熊瞎子的口中。 叶孤城挥动拳头,将陨落星炎包裹在拳头上,对准棕熊的腹部用力狠狠地一拳挥出。 拳头竟然直接穿胸而过。 同时异火携带的恐怖高温,也在一瞬间将这只棕熊全身的血液焚烧殆尽。 棕熊原本巨大的身躯眨眼间缩水了三分之一。 而后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这一下反转太快,一行人还没反应过来,危机就解除了。 谢广坤确认了萝莉身体并无大碍以后,急匆匆的跑过来。 看了一眼躺在地下棕熊的尸体,惊魂未定的对叶孤城道:“卧槽,你是用了什么法术,一下子就斩杀了这头棕熊?” 叶孤城当然不能把自己身怀异火的秘密告诉他。 于是叶孤城有点装逼的说:“难道我学过如来神掌这件事,也要跟你说吗?” 谢广坤一愣:“如来神掌?那好像是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吧,我也没见你飞到天上去呀?” 叶孤城翻了个白眼,也不再跟他纠缠,而是将那头死掉的棕熊背在背上,走过去扔到了自己的车上。 一行人回到别墅,马上准备烧烤。 当然主打的肯定是羊肉,其次就是猴脑与熊掌。 话说叶孤城活到这么大,还从来没吃过猴子和棕熊呢! 第70章 小医仙被绑架 他们吃吃喝喝,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不知不觉,两三个小时过去了。 一晃就到了晚上12点。 所有人都喝得醉醺醺的。 谢广坤吞咽着口水,打了一个酒嗝,然后对叶孤城与何其正说:“叶公子,何公子,依我看你们今晚就别走了,留在我这别墅里面过夜,房间有的是,漂亮女人也管够,随便你们怎么玩都行。” 叶孤城一听,连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我是一个正人君子,从来不在外面乱搞,再说我还要回去找我的朋友,所以还是算了吧。” 要知道叶孤城一向对这种事很反感,他只想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至于何其正,他就没所谓了。 他们何氏家族本来就人丁稀少。 他的赌王老爸一口气生了十七八个孩子,但至今都还没有一个孙子或者孙女。 所以老爸巴不得他们这些孩子,多生几个孙子孙女,好给他们何氏家族添砖加瓦呢。 若是哄得自己赌王老爸开心,说不定他还能多分一点财产。 正好酒壮怂人胆。 所以何其正几乎没犹豫,屁颠屁颠的跟着几个俊俏漂亮的女子进了房间。 叶孤城向众人一一告别,随后驱车离开了郊外别墅。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叶孤城回到妙多温酒店。 但是在上楼的时候,他突然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冥冥之中,就好像有几双眼睛在暗中注视着他。 而且酒店里里外外特别安静,甚至安静地有些可怕。 虽说现在已经是深夜,但这样一家五星级酒店,不可能会这么安静。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呢? 思来想去,叶孤城决定放慢脚步,悄咪咪的走进总统套房。 这时他忽然闻到一股扑鼻的血腥味,是从隔壁的总统套房那边传出来的。 叶孤城当即发动天蛇之眼,向隔壁总统套房扫过去,就看到那两名警卫已经倒在了血泊中,早已死去多时。 两人的致命伤口均在咽喉处,各自插了一柄飞镖。 叶孤城心中一惊:他妈的,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跑来偷家来了? 还有小医仙去哪了? 叶孤城找了半天,却是没有发现小医仙的踪迹,这可把他急坏了。 这时他的身后响起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随即脑海中的彩鳞向他发出了警告:“主人,小心你的身后!” 叶孤城反应极快,一个翻滚便是闪出几米之外,而大量的飞镖也是紧随其后,扎在一堵墙壁上。 叶孤城骂骂咧咧的说:“我艹,你们是哪路神仙?为什么要暗算我?” 等他转头看去,便是清晰的看到三个黑衣人,他们身上散发出强大的气息,显然不是普通人。 叶孤城赶紧扫描了一下这三个黑衣人。 马上他的脑海中就显出一连串的字幕。 东条太郎:男,48岁,东瀛国精英上忍。 精通各种东瀛忍术,其祖先曾经参与过侵略战争,后来被联合国判处绞刑。 板垣龟太郎:男,42岁,东瀛国上忍,他的祖父也是侵略战争的罪魁祸首,后来同样被判处死刑。 藤田次郎:男,36岁,东瀛国上忍,是这三个东瀛忍者之中实力最弱小的一个。 叶孤城看完后大惊。 这三个东瀛忍者,居然全都是上忍修为,小鬼子出动这么大的阵势来搞他,究竟是有什么企图? 于是叶孤城大声质问他们:“喂喂喂,你们几个东瀛忍者,跑来找我作甚?是不是闲得没事儿干啦?” “还有你们将我的朋友弄到哪去了?你们最好快点把人交出来,否则就别怪我大开杀戒了。” 为首的东条太郎,是他们这伙忍者的头目,当然他可没有读心术,所以他并不清楚叶孤城的实力。 只听他十分嚣张的说:“哼,愚蠢的华夏人,好大的口气!就凭你一个人,难道还以为会是我们三个东瀛上忍的对手嘛。” 叶孤城听了也不废话。 只见他伸出一只手掌,心念一动,一团乳白色的火焰便是在他掌心凝结。 东条太郎一愣,很快惊呼道:“异火,这竟然是异火,你这个华夏人,究竟是什么来头?为何会身怀异火?!” 叶孤城邪魅的一笑,没有说话。 随即屈指一弹,就见那团异火分迅速化成了数十道火焰小蛇,向三人扑过去。 东条太郎意识到危机,口中大喊:“你们两个快闪开,千万不要被这些异火直接接触到,不然分分钟就会没命的!” 只见这三个东瀛忍者上窜下跳,被叶孤城的火焰小蛇追的到处跑。 但是这些异火小蛇可是具有追踪功能。 所以不管他们怎么跑,异火始终穷追不舍,并且好几次差点碰到他们。 叶孤城则是稳坐钓鱼台,饶有兴致的看着他们四处乱窜,就像猫捉老鼠一样。 再说这些东瀛鬼子,本来就是一群臭老鼠。 三人眼看不是对手,再这样下去,他们会被活活消耗死。 于是他们便使出了自己的组合技。 同一时间,三名东瀛忍者双手结印,口中喊道:“水遁,水里有拖把,哈!” 一时间无边的潮水如瀑布般涌进来,只一眨眼的功夫就将整座酒店吞没。 叶孤城仿佛陷入到了汪洋大海中,身体很快失去平衡,在水中胡乱扑腾,更是分不清方向。 这下子叶孤城是彻底被激怒了:你们这几个小鬼子,跟我打水仗是吧?不过没关系,老子可是有空间戒指。 叶孤城心中默念一句“进去!” 就将这几百上千吨水,全部吸进了戒指空间。 现场顿时平复如初,酒店里里外外一滴水也不见了。 而那三个东瀛忍者,因为法力消耗过度,暂时陷入了极端虚弱的状态,一点本事也使不出来了。 趁他虚,要他命。 叶孤城当然不会手下留情。 只见他气冲冲的走上前去,对准他们的脑瓜邦邦几拳用力砸下去,将他们的脑袋砸了个稀巴烂。 估计连他们老妈都认不出来了。 不过他还是留了一个活口,好让自己问话。 叶孤城一把揪起藤田次郎的头发问:“是谁叫你来对付我的?还有你们把房间里的那个女孩子弄到哪去了?你最好老老实实告诉我,否则我一拳打爆你的死人头!” 这个藤田次郎,不愧是东瀛国堂堂上忍,骨头很硬,面对叶孤城的逼问,一声不吭。 叶孤城可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见他不肯开口,马上就动用‘大记忆恢复术’。 噼里啪啦一通耳光,打得藤田次郎满脸红肿,牙齿都被打掉了几颗。 然后叶孤城又将刚才的问题重新问了一遍。 藤田次郎被打得晕头转向,求饶着说:“别别别,你先别打了,我说,我什么都说!” 叶孤城这才放开他:“算你识相!” 藤田次郎喘着粗气,迟缓了一下,然后阴险的说:“可恶的华夏人,实话告诉你吧,那个女孩子已经被我们绑架到了东瀛国。” “你若有胆量就去东瀛国解救她,不过我敢保证,你绝对不会活着离开的。” 说完话,不等叶孤城发火,藤田次郎便是咬破了自己藏在口中的河豚毒胶囊。 这种河豚毒素乃是剧毒,入口即化,只需要一毫升就能致死。 藤田次郎吃下胶囊没多久,马上口吐血水,不过三秒钟便死球了。 第71章 京都之行 叶孤城望着地下这三具东瀛忍者的尸体发呆。 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叶孤城忙问彩鳞:“我现在该怎么办?要不要直接杀去东瀛国,将小医仙给解救出来?” 彩鳞面色凝重道:“主人,我劝你最好还是别这样做,因为东瀛国高手众多,不是你能对付得了,这几个上忍只不过是东瀛国的中坚力量而已,往上还有更强大的修为。” 叶孤城不服气的说:“凭我这一身本事,再加上神级空间戒指,难道还不是那些东瀛鬼子的对手嘛!” 彩鳞摇了摇头,幽幽的说:“我可怜的小主人,你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还是太少了,不管那个女孩子对你有多么重要,但至少现在的你,还不足以解救她。” “若你非要逞强,结果很可能就是有去无回,非但救不回来她,反而还会将自己给搭进去。” 叶孤城:“......” 短暂的沉默后。 他只得暂时打消掉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叶孤城又有些担忧的问:“那小医仙她会不会遭到东瀛人的折磨,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彩鳞想了想说:“应该不会,这次他们出动三名上忍,只是为了抓一个小姑娘,想必在这个小姑娘身上一定有什么秘密,或者说是东瀛国需要的东西。” 叶孤城心想:小医仙身上除了那种恐怖的毒素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了。 他实在猜不到,那帮东瀛人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 叶孤城心中的火气无处发泄,又不能像上次那样,再找彩鳞泄火了。 毕竟他此时脑子是清醒的,以他的节操,实在干不出那种事情。 于是叶孤城用力一拳挥出,将旁边的墙壁砸出一个深坑来。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叶孤城找到谢广坤他们辞行。 因为该办的事都已经办完了,他也要回国了。 在缅甸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身边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让叶孤城觉得非常寂寞。 叶孤城来到那座郊外别墅,就看到谢广坤与何其正脚步虚浮的走出来。 一看这两人昨晚就没少操劳过。 不过叶孤城很快眉头一皱,冷冷的对何其正说:“你这家伙胆子可真大,阴阳人都敢玩,也不怕染病。” 他看到何其正的眉心萦绕着一团浓郁的黑气,显然是接触到了什么脏东西。 何其正一听脸色发白,气急败坏的对谢广坤吼道:“我草你大爷,你昨晚上往我房间里塞的那七八个女子,全是人妖?” 谢广坤扑哧一下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你选的嘛,偶像,是你说了要玩模特或者明星,我可都是按照你的要求来的。” “我告诉你了他们全是阴阳人,可你小子就是不听,当场就给他们办了。” 何其正涨红着脸追问:“你不是说那些姑娘都是选美冠军吗?” 谢广坤阴笑着点点头:“嗯,是他们是选美冠军没错,不过是人妖选美冠军。” 叶孤城冷冷的说:“哼,不男不女,霉死你个狗逼。” 听到这里,何其正再也忍不住,低下头哇的呕吐起来,将昨天吃下去的夜饭都吐出来了。 然后又跌跌撞撞的冲进卫生间洗漱。 谢广坤笑得肚子疼,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叶兄弟,还好你是正人君子,守口如瓶,不为女色所动,要不然你昨天晚上就要跟人妖做了。” 叶孤城听后满脸郁闷:“喂喂喂,我说你这样做有意思吗?变着花样套路人家。” “不过恶心他一回也好,也许他这辈子都不敢再外边乱搞了。” 说完话,两人相视一笑。 由于谢广坤在缅甸这边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所以并不着急返回泰国。 这样也好,等到斯派克那边将叶孤城订购的军火运过来,正好可以放在他这里寄存一下。 等叶孤城有空了再过来取走。 吃完早饭,叶孤城就准备动身回国。 这时何其正病恹恹的走了过来,对叶孤城说:“叶公子你要回国吗?正好我也有事要去华夏一趟,我们路上搭个伴吧。” 叶孤城好奇的问:“哦,什么事呀?” 何其正擦了擦嘴说:“下个月是我老爸96岁生日,我们何氏家族为了庆祝老爸这次过生日,决定在公海举办一场国际赌神大赛,邀请全球最会赌钱的玩家,来我们澳门参加比赛。” “最终获胜者不仅会得到10亿港币的奖金,同时还会被授予“赌神”的称号,得到这个称号的人,从此以后可以在澳门何氏家族旗下的任何产业进行免费消费,分文不取。” “但条件就是他不能在澳门任何一家赌场赌钱。” “当然这件事情事关重大,所以我还是要代表我们澳门何氏家族,亲自去你们华夏,向京都的那些领导们汇报一下。” 叶孤城听着这话感觉有点不对味:“妈的,什么叫你们华夏?难道澳门不是华夏的一部分领土吗?我看你们是被那些英国佬殖民惯了,连自己的老祖宗都不认了。” 何其正面带尴尬,连忙改口说:“抱歉,我的错,我的错,澳门确实是华夏的一份子,我收回我刚才说出的话。” 叶孤城撇了一下嘴:“这还差不多!” 就这样两人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是乘坐专机飞往京都。 大约过了两三个小时。 飞机在机场降落。 随即他们就分手告别了。 说实话这是叶孤城第一次来京都,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 路过的人说话的腔调也是怪怪的。 一时间让叶孤城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毕竟穷人家的孩子,面对一切陌生事物,都会本能地感到恐惧。 这时叶孤城突然想起了那个京都的王大小姐,当即一拍脑袋:我艹,我怎么把这个小妞给忘啦?我好不容易来趟京都,按理说应该叫她好好的招待我才行。 于是叶孤城马上掏出手机,给王文静打了一个电话。 没想到电话被秒接。 只听电话那头传来王文静甜甜的声音:“喂,大哥哥是你吗?你在缅甸待了那么长的时间,我给你打了好多电话,但是你一次也不接,我还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 叶孤城有点尴尬的说:“这事儿说来话长,总之你先别管那么多,快来机场接我就行了。” 王文静一下子就兴奋起来:“大哥哥你到京都来了吗?真是太好了,你稍等,我马上就安排专车司机去机场接你!” 不一会儿功夫,就见一辆黑色的红旗车开过来,车头前面插着两个小红旗,然后车牌尾号是1949。 叶孤城坐上车子,一看司机竟然是鱼幼薇,不由笑了。 “嘿嘿,老鱼,咱们又见面了。” 鱼幼薇一听这话气得差点吐血,猛的一脚刹车踩下去,回头横了他一眼:“姓叶的,你再敢乱叫,信不信我拔了你的舌头拿去刷马桶?!” 叶孤城憨厚的笑了笑,老实起来不再说话。 第72章 吃吃喝喝 又过了一会儿。 车子在一家饭店门口停下。 叶孤城和鱼幼薇刚一下车,马上就有两名女招待一左一右的上前迎接:“两位客官,楼上雅间请。” 叶孤城也是没客气,屁颠屁颠的跟在鱼幼薇屁股后面,走进了三楼的一个包房。 说实话这家饭店并不大,里里外外也就五六百个平方,而一个包房也只有10多个平方。 毕竟在京都这个地方寸土寸金,算下来一年的租金恐怕不会便宜。 叶孤城一进包房,就见王大小姐王文静飞快地的走上前,挽住他的胳膊,口中甜甜的道:“大哥哥,你终于舍得回国了,我还以为你要一辈子待在缅甸不肯回来了呢。” 叶孤城伸手摸着她的小脑袋,笑笑说:“缅北那个鬼地方,对普通人来说确实是地狱般的存在,但对我而言,倒是一个聚宝盆,让我一不小心就发了一笔小财。” 王文静好奇的问:“那大哥哥你到底赚了多少钱啊?” 叶孤城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应该低调一点,于是随口扯了一个谎说:“不多,也就赚了四五百万欧元,大概能换一台新款的劳斯莱斯库里南吧。” 其实她哪里晓得,自己光是手里的那一张顶级黑金卡,就有100亿美金的存款了。 其实叶孤城自己也不知道他现在究竟有多少钱了,感觉再多的钱对自己来说也不过就是一串数字罢了。 一旁的鱼幼薇看到他们这样腻歪的样子,总觉得有点怪怪的,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只听她略有一点生气的说:“好了好了,你们两个能不能消停一会儿,饭菜马上就要好了,难道你们不打算吃饭了吗?” 王文静这才依依不舍的松开了叶孤城的胳膊。 随后几人找位子坐下。 一会儿时间饭店的伙计就将饭菜摆了上来。 又叫了几瓶高档红酒。 但是这个伙计明显是新来的,折腾了半天也没能用起瓶器拔出酒瓶子中的木塞子。 鱼幼薇看得有些火大,不过碍于有旁人在场,不方便发作。 好在王文静性格文静,从来不会对别人随便乱发脾气, 只见她轻轻一挥手,对这个小伙计说:“你先出去吧,我们自己来,别白费力气了。” 那个小伙计看着不过20多岁的样子,也许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出来找工作赚钱,确实没必要刻意刁难他。 这个小伙计涨红了脸,口中忙说着道歉的话,然后灰溜溜的离开了房间。 叶孤城见到王文静这样知书达理的样子,一时间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几分欣赏。 看来电视上演的也不全是真的,什么大小姐脾气,富家千金的娇惯蛮横,在她身上根本不存在。 随即叶孤城拿起饭桌上的一瓶红酒,屈指一弹,便是将瓶颈削去,倒在了众人的杯子里。 叶孤城喝了一口,觉得这瓶酒的味道很不错,比之前在吴丹将军那喝的82年拉菲还要好喝。 甘甜,醇厚,刺激,又带一丝上头,让他有种火气很大的感觉。 叶孤城梗着脖子问王文静:“小妹妹,你这是什么酒啊?怎么后劲这么大?” 王文静捂嘴偷笑:“罗曼尼康帝,大哥哥你听说过吗?这样的酒一瓶要卖20万元呢。” 叶孤城连忙摇头说不知道。 有钱人的世界自己真的不懂。 不明白这样一瓶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红酒,凭啥要卖得那么贵。 就这样差不多吃了两三个小时。 三个人一共喝了六瓶红酒,结果就只有喝得最少的鱼幼薇倒下了。 毕竟她是龙组的人,而且身居要职,所以她平时几乎滴酒不沾,自然酒量也就很差了。 王文静脸色变化不大,看起来就跟没喝一样。 至于叶孤城,他一直大口吃菜,大口喝酒,桌上的几大盘烤鸭,被他一个人吃得干干净净。 好在大家互相都认识,没有什么拘束感。 若是换了某些部门领导的饭局,恐怕霍金来了都要站起来敬酒。 也许自己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无意间得到了某位领导的青睐,说不定自己就可以进步一大截,少走许多弯路。 叶孤城嘴巴里打着酒嗝对王文静说:“小妹妹,这家饭店的烤鸭真好吃,你能不能再叫服务员多送几只过来,我想打包带走。” 其实他想等饭局结束后,带些烤鸭给彩鳞尝尝。 王文静点头道:“这个当然没问题,你是头一次来京都,所以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是我们京都最有名的全聚德烤鸭,一只鸭子就要1980元,而且还要提前预定。” 叶孤城一听,直接惊掉了下巴:“哇塞,这么贵?这鸭肉是金子做的还是鸭皮是金子做的?” 在他老家的小县城,一只土鸭子最多也就七八十块钱,师傅还要给你切好,再配点佐料。 王文静哭笑不得:“不瞒你说,外地人乍一听到这个价格,跟你的反应差不多。” “全聚德的烤鸭对于外地人来说就是一个字:“贵”,但对于京都人来说就是两个字:“忒贵”。”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对了,你哥哥王心怡现在在哪儿,不如我们找他玩去?反正时间还早,我还想让你带我多逛一逛京都呢。” 王文静笑着说:“好呀,正好你们都是做古玩生意的,也算是同行,我相信你们一定有很多共同语言可以聊。” 于是叶孤城又打包了几只鸭子,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悄悄的吸进了戒指空间。 他可不是一个爱吃独食的人,有好吃的肯定要跟彩鳞一起分享嘛! 如果没有这位美女蛇,他叶孤城到现在还是金陵古玩街一个普普通通的古玩商,哪有如今的泼天富贵,与这一身的本事? 随后两人搀扶着喝醉了的鱼幼薇,走到马路边上,打了一个出租车,送鱼幼薇回龙族总部。 王文静则是骑着一辆摩托车,带上叶孤城直奔京都潘家园古玩交易市场。 去过京都的人都知道,骑两个轮子摩托车可比开四个轮子的小轿车快多了。 如运气不好,可能要在高架桥上堵上三天三夜,尤其是二环路和三环路之间。 所以王文静在京都一般不开车,还是骑摩托车省事。 第73章 赌斗 不过5分钟时间。 叶孤城和王文静就来到了潘家园古玩市场。 这个古玩市场,大概有5万多个平方,客人也很多,熙熙攘攘的。 两人走进王心怡的门店。 叶孤城举目一望,发现这间门店里边划分了很多区域。 有古籍字画区,玉石区,杂项区,瓷器区,以及一个青铜器皿区域,面积大约有三百个平方左右。 当然超过汉代以前的青铜器属于国家文物,任何人不得私下或者公开买卖,所以柜台里面的那些青铜器,大多是清末民国时期的。 这时王心怡兴冲冲的走了过来,一把握住叶孤城的手说:“叶公子,咱们又见面了,我听鱼幼薇说,你待在缅甸死活不肯回国,我生怕你出什么事,现在见到你还活着,我就放心了。” 王文静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哥,没想到你说话一点也不过脑子,不怕得罪人嘛。” 王心怡仔细一想,自己刚才的话好像是有点不对劲,连忙改口说:“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其实是想说看到你能活着我很高兴。” “......” 叶孤城心中郁闷:“好了好了,废话少说,你快给我闭嘴!” 王心怡有点不好意思的挠着脑袋:“抱歉,我的错,要不这样吧,为了表示歉意,我这店子里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让你随便挑选一件带走,分文不取,你看怎么样?” 叶孤城撇撇嘴说:“这还差不多。” 于是他就在王心怡的门店里四处闲逛。 叶孤城大约看了一遍之后便对王心怡说:“有一说一,你这个家伙做生意还是比较厚道的,你这店子里边竟然没有一件假货,佩服佩服。” 王心怡得意的笑了笑:“那是当然,鄙人做生意的原则就是坚决不卖假货,不像别的掌柜,除了人是真的,其他全是假货。” 叶孤城点点头,然后就指着左手边架子上的一张字画说:“我对别的东西不感兴趣,一直以来都喜欢书画瓷器,所以你看能不能将那张赵孟頫的《般若波罗蜜心经》送给我?” 王心怡一听他这样说,脸色马上变得青绿,像吃了无数只蚊子苍蝇一样。 因为赵孟頫亲笔手书的这张《般若波罗蜜心经》,是他前段时间刚从京都保利拍卖会上,花了1个多亿拍下来的。 原本他挂在自己的门店,只是为了装个逼,没想到就被眼光鸡贼的叶孤城给盯上了。 要知道这个赵孟頫可是元朝大书法家,但是存世的书画作品绝少。 因为元朝这个朝代是由野蛮的蒙古人统治,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崇尚武力,不仅歧视汉人,而且还歧视汉族文化。 所以只存在了不到100年就被推翻。 借用华夏国初代国主的话评价: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其实是在暗讽元人只会打江山,却守不住江山,跟秦二世一个道理。 见王心怡一脸为难的样子。 叶孤城轻描淡写的说:“喂喂喂,你到底答不答应,你?倒是说句话呀?你自己刚才可是亲口说的,允许我从你这店子随便挑选一件东西带走的,你可不能反悔哦。” 这时王文静也是在旁边帮腔:“对呀对呀,大哥哥说的没错,说出来的话,泼出去的水,君子一诺千金,你可不要让我瞧不起你哦。” 听着这两人一唱一和,王心怡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tm的,王文静你还是我亲妹妹吗?怎么胳膊肘往外拐,替别人讲话呢? 友谊的小船果然说翻就翻。 王心怡迟缓了一下,只好咬咬牙说:“好吧!这张画我就白送给你了,不收你钱,做人要讲信用。” 叶孤城听完哈哈大笑:“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王心怡有点不甘心的说:“你在我这狠狠地薅了一把羊毛,这不公平,跟我走,我带你去别的古玩店捡漏去!” 说着王心怡便拉着叶孤城的手,去了潘家园另一家古玩店。 这家店铺的名字叫《喜客来》 面积跟王心怡的门面差不多。 见到有客人造访,古玩店老板孙洪雷放下手机,急匆匆的走过来迎接。 只见他一招手让手下的员工泡了几杯好茶过来,然后对叶孤城他们说:“几位客官,请问你们要买点什么老货呢?” 王心怡与王文静兄妹,不慌不忙的坐下喝茶,想看看叶孤城的眼力如何。 叶孤城当即发动天蛇之眼,迅速将这个门店内的古玩扫描了一遍,然后就皱起了眉头。 因为他发现这家古玩店里面的东西,居然没有一件老货,全是现代工艺品。 古玩店老板孙洪雷笑呵呵的问他:“这位先生,请问你看中了什么宝贝没有?” 叶孤城不屑的说:“宝贝?你这破店子哪来的宝贝?明明一件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亏你还说得出口。” 这一下不仅惊呆了孙洪雷,而且还惊呆了在店中闲逛的顾客。 孙洪雷脸面有些挂不住了,涨红着脸大声吼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同行派过来捣乱的?我警告你不要乱说话,小心我告你诽谤。” 叶孤城面不改色道:“是与不是,你自己心里最清楚,难道还要我明说嘛。” 古玩店老板孙洪雷一听这话,明显有些心虚,不过他还是理直气壮的对叶孤城说:“既然你一口咬定我这店子里边全是假货,那万一有客人挑出真货来了怎么办?” 叶孤城淡淡的伸出一根手指:“若有人能挑出真货来,我就按市场价买下,并且向你赔礼道歉。” 孙洪雷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对店中的所有顾客道:“你们都听到啦,这位爷说了,你们但凡能从我这店里面找到一件真货,他都要照原价买下。” “如果你们当中有谁能做到,我可以支付1万元,作为辛苦费。” 此话一出。 众人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纷纷加入到了寻宝的行列之中。 其实古玩捡漏,本身就是一种乐趣,花小钱捡漏,以小博大。 万一真的捡到了大漏,还可以在朋友面前吹牛逼。 所以很多身价亿万的企业家或者政府高官,都对捡漏这件事乐此不疲。 首先是因为它合法,其次就是可以陶冶情操,感受一下文化气息。 言归正传。 其实在这家古玩店里,还是有一件宝贝的。 就是那张八仙桌上摆着的一个铜质茶壶。 看起来应该是明代中后期的产物。 第74章 万历皇帝用过的夜壶 众人忙活了大半天,果然没挑出一件真货来。 王心怡看了一遍之后摇摇头说:“孙老板,看来我这位朋友说的没错,你这破店子里边,还真是一件真货也没有,我作为同行都觉得脸红,依我看你还不如趁早关门算了,别给我们这些古玩商抹黑。” 古玩店老板孙洪雷梗着脖子,没有说话。 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 这时叶孤城连忙站出来打圆场说:“王公子此言差矣,要我说,其实孙老板这里倒是有一件宝贝,可能你一时疏忽,没有发现罢了。” 王心怡好奇的问:“哦,宝贝在哪?你快说说呗。” 叶孤城抬手一指桌上的那个铜质茶壶:“宝贝就是这个茶壶。” 王心怡定睛一看,不由一怔。 因为这个茶壶的造型比较怪异,比一般的茶壶大了一圈,并且壶嘴也是向下弯曲,这显然与普通茶壶有所区别。 王心怡便对孙洪雷说:“孙老板,这个茶壶你从哪买来的,你平时就是用它来喝茶的吗?” 孙洪雷不好意思的抠着脑袋:“不是买的,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从我太爷爷那辈就把这个茶壶当成宝贝一样供着,所以我也舍不得扔,拿来泡茶用。” 叶孤城看着王心怡若有所思的样子,不觉好笑。 这时王文静走过来,撒娇的说:“哎呀大哥哥,你就别卖关子了,你知道什么,说出来不就完了嘛!” 叶孤城得意的摸着自己的下巴,不紧不慢的说:“好吧好吧,我就不跟你们卖关子,如我所料不错,这根本就不是喝茶的茶壶,而是用来解手的夜壶。” “什么?!” 这一下王心怡与王文静兄妹都惊呆了。 包括古玩店老板孙洪雷,听到他这样说,难免也有一种反胃的感觉。 叶孤城解释道:“我实话告诉你们吧,这个看起来像茶壶的夜壶,其实是明代中后期的产物,而且是万历皇帝拿来把尿用的东西。” “明代中后期一共有三位皇帝,分别是嘉靖,隆庆,万历。” “这个万历皇帝不仅身材矮小,身高只有五六尺左右,而且天生残疾,他的右腿比左腿短七公分,按现代医学的说法叫肌肉萎缩症。” 古人说的七尺男儿跟如今的尺寸相比,也就是160公分左右。 所以万历皇帝的真实身高才140多公分。 叶孤城迟缓了一下,又说:“据野史记载,这个万历皇帝除了患有腿疾,他的男性器官也跟常人有所区别,据说他的那玩意儿是向上弯曲,所以他把尿的夜壶也是特制的。” “后世的某位郭姓学者就曾带领考古队挖掘定陵,不过由于当时的技术水平较差,很多文物刚一出土就被破坏,特别是字画瓷器之类的。” 听到这里,孙洪雷再也忍不住,一骨碌跑到卫生间呕吐去了。 隔着房门都能听见他呕吐的声音。 在场的顾客也是发出一阵哄笑。 王文静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更是笑得花枝乱颤,哪有一点淑女的样子? 王心怡见状,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对叶孤城说:“叶兄弟,我妹妹就这个样子,呆头呆脑的,你可千万别见怪呀。” 王文静鼓起大眼睛瞪向他:“你才呆头呆脑,你全家都呆头呆脑!” 兄妹俩一言不合,便打闹起来,惹得旁人哭笑不得。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 就见孙洪雷脸色苍白的从卫生间走出来,有气无力的对他们说:“得嘞,几位爷,在下输得心服口服,这件东西我也不收你们钱了,你们直接拿走吧。” 三人听完不由相视一笑。 叶孤城也不跟他客气,抱着茶壶就走出了这家古玩店。 回到王心怡的门店,几人一边吃饭,一边欣赏叶孤城淘到的宝贝。 王文静问他:“大哥哥,你说的这个夜壶,大概能值多少钱啊?” 叶孤城想了想说:“按照我们古玩这行的标准,一般老货的价钱由两个方面决定,一看品相,二看传承。” “虽说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夜壶,但毕竟是明代万历皇帝用过的,卖个八位数应该没问题。” 说着叶孤城就将东西往前一推:“王公子,你先前送我一张字画,我也不能白占你的便宜,所以这件老货就送给你了,也许值不了1个多亿,但是也大差不差了,希望你不要见怪。” 王心怡点点头:“好吧好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也不能再推辞了。” 就这样几人又嘻嘻哈哈说了一会儿话。 眼看着时间不早了,叶孤城打算去外面找一个宾馆,不然等会儿晚上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王心怡摆摆手说:“你好不容易来一趟京都,我怎么舍得让你去住宾馆?要不这样,你干脆搬到我们家里来住吧,我们家的房子还蛮大的,有吃有喝,你想住多久都没关系。” 王文静赶紧附和道:“是啊是啊,大哥哥你不如来我们家玩玩,正好我爷爷想见见你,你可不能辜负了我家老爷子的一番心意。” 叶孤城见他们兄妹俩这般挽留,自然也不好再推辞,只得点头答应下来。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办。 那就是他想在京都购买一辆代步的车子,顺便再买一套简单居住的房子。 因为他的那辆价值3.5亿的黄金劳斯莱斯车,当时上的是金陵市的牌照,在京都不仅限号,而且还限行,只要一开上路,马上就会被交警扣押。 所以他还需要另外再买一台车,挂上京都的车牌号,这样他就可以在京都的任何区域畅行无阻了。 另外这些年京都的房价一直在上涨,如果他现在买下一套房子,以后肯定能坐等升值,这可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叶孤城给他们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王心怡一听,觉得他这话很有道理:“既然如此,那我现在就带你去4s店买车,我跟那家4s店的老板是熟人,最少能给你打八折。” 于是一行人出发前往4s店。 不一会儿功夫,他们就来到了一家位于朝阳区的进口车专卖店。 第75章 随手买一辆代步车 要说这京都的4s店,可比金陵的4s店气派多了。 光是大堂展厅就有5000个平方,上面陈列着各种各样的顶级豪车。 像奔驰,宝马,路虎什么的在这里根本上不了台面。 这家4s店最便宜的车子也要将近1000万,一下子就将客户区分开来了。 要知道在叶孤城老家的小县城,也就十几万人左右,随便开一辆宝马五系就能满大街的装逼了。 但是在这家进口车专卖店,一辆宝马五系的价钱,可能还换不到一个轮胎。 叶孤城睁大眼睛四处看了一遍,真的有种土包子进城的感觉。 跟京都的这些有钱人比起来,自己实在太穷了。 王心怡看着他眼巴巴的样子,有点想笑。 这时汽车销售经理徐长青闻讯急匆匆的赶过来,恭恭敬敬的对王心怡说:“你好王公子,欢迎你来我们店里买车。” 王心怡摆摆手:“不是我要买车,而是我的这个朋友想买车,我自己车库里面的车子多的都快放不下了。” 徐长青点点头,忙对叶孤城道:“那么请问这位先生,你想买一辆什么类型的车子啊?” 叶孤城憨厚的笑了笑,有点难为情的说:“我也不是那种特别讲究的人,还是想买一辆稍微低调一点的车。” 徐长青二话不说,领着叶孤城在展厅四周看车。 然后一边走一边介绍说:“我们这里有法拉利,阿斯顿马丁,大牛之类的跑车,我看就很符合你的气质,你看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叶孤城迟疑了一下,其实他并不想买超跑车,因为那纯粹是为了装逼和泡妞用的,他只想低调做人,闷声发财才是王道。 要说这个徐长青,不愧是销售经理,察言观色的果然能力一流。 客人的一个眼神或者表情,他就知道对方想要什么了。 只见他将叶孤城带到展厅的另一边。 叶孤城认真一看才发现,这边的展厅陈列着的几台车子,全是全球限量版的豪车。 一辆布加迪威龙,一辆帕加尼风之子和一辆兰博基尼毒药。 看来这家4s店的实力真的很厉害啊。 叶孤城走上前去,在这几台豪车身上摸来摸去,手感非常好。 “徐经理,你的这几台车子我看着还行,一起要多少钱啊?” 徐长青一听,惊得下巴差点掉在地上:“这位先生,你没有搞错吧?我们店里的这几辆车子,可是限量版豪车,特别是那辆红色的兰博基尼毒药,全球总共也只有九辆,如果再加上税收,全车落地价接近6000万。” “当然其余两台车也不便宜,平均下来也要4000万一台了。” 叶孤城听后略有一点为难的说:“照你这么说的话,这三辆车子我若全买下来就要1亿4000万左右了?” 销售经理徐长青点了一下头:“差不多是这样的。” 一旁的王心怡见他犹犹豫豫的样子,以为是他卡里的钱不够买下这几台车,忙打圆场说:“叶公子不必担心,我先前说了,不管你买什么车,我都可以让他们给你打八折,当然若是你的钱不够,我还可以帮你支付差价。” 其实叶孤城考虑的并不是这个问题。 而是他听说京都的牌照特别难搞,要排队摇号,而且还不一定能摇到号。 万一他买下这些豪车,但是却上不了牌照,岂不是成了摆设?放都没地方放? 思来想去,叶孤城决定只买下其中一辆车就好,反正多了也没用。 于是他对徐长青说:“好吧好吧,我决定了,我就要那款限量版的兰博基尼毒药。” 说完叶孤城就掏出了自己的银行卡。 只一小会儿功夫,购车手续就办好了。 打完折以后,才不到5000万,真的太便宜了。 不过他还是有一点担心车牌号的问题。 “那个,徐经理,这辆车子牌照方面的手续,你们4s店能不能帮忙办下来啊?” 徐长青连忙点头:“这个当然没问题,最多三天之内,我们就可以帮你把牌照办好,若你有需要,我还可以帮你搞一个尾号3个8的吉利数字。” 叶孤城一愣:“真的假的?不是说京都的车牌号很难弄到吗?” 徐长青微笑着解释说:“像我们这样的名牌汽车专卖店,跟车管所的领导关系都很熟,一个电话的事情就能解决,完全不需要排队摇号什么的。” “你想要什么样的尾号数字,提前跟他们打一声招呼,分分钟就能搞定了。” 叶孤城不由咋舌:怪不得都说官场有人好做事,有特殊照顾果然干啥都方便。 很快两人就办好了相关手续。 销售经理徐长青叫手下的员工给这辆兰博基尼车贴上了一个临时牌照,直接就可以开走。 王心怡也忍不住手痒,买了一辆阿斯顿马丁one77。 至于王文静,她可是一个狂热的机车发烧友,只热衷于飙二轮机车,对这些四轮跑车不太感冒。 于是叶孤城与王心怡各自开着新买的车子,驶出了这家4s店。 王文静坐在副驾驶上,有说有笑,像个好奇宝宝一样,问个不停。 不过叶孤城开车的时候,并不喜欢说话,他习惯全神贯注的开车。 所以他只好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王文静的提问。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 两辆车在京都西城区的一个四合院门口停下。 叶孤城停好车后,进到院子里面,发现这个院子古色古香,散发着厚重的历史文化气息。 当然整体布局也很普通,并没有什么高大上的东西。 跟他在金陵买下的那栋楼王别墅相比,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叶孤城心想: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合院子,究竟能值多少钱呀? 这时一个看起来七八十岁的干瘦老人出来迎接。 老人的腿脚好像不便,走路都杵着一条拐杖。 但是他的精神头很好,看着红光满面的样子。 不用想,叶孤城就知道这个老人肯定是王家兄妹的爷爷了。 只见他微微躬身,向叶孤城行了一个礼。 “这位先生,多谢你出手搭救,从那些雇佣军手中救回了我的宝贝孙女,老夫感激不尽。” 叶孤城拱手回礼。 “老人家不必客气,这些都是晚辈应该做的。” 王家老爷子王卫国点头笑笑:“自古英雄出少年,我看你这个小子就挺有潜力的,有没有兴趣到我们华夏龙组发展啊?” 不等叶孤城回答,就见王文静风风火火的冲过来,挽着老爷子的胳膊说:“哎呀,你这个老不正经的家伙,第一次见面,就要给人家安排工作,是不是太着急了?” “再说这个大哥哥可不是普通人,对权力不感兴趣。” 王老爷子翻了个白眼,不动声色的说:“哼,不是老夫吹牛,只要他愿意进龙组,不出5年时间,我就能让他戴上000001警号的警服,跟龙组特别行动处处长左冷辰那小子平起平坐。” 第76章 我也想进步 叶孤城心中一惊:这是老爷子要帮他进步啊! 可惜你不晓得我有多少钱,这些钱足够我十年八年吃喝不愁了。 就算你能让我当上龙组的一把手,那点工资也不够我塞牙缝的。 叶孤城笑笑不说话。 这时王心怡一招手,叫自家的女仆赶紧准备一桌好酒好菜,今天他们王家人要宴请一位重要的宾客。 叶孤城趁着韭菜还没有端上来,便对老爷子说:“老人家,我看你腿脚不太方便,是不是受了什么伤?看起来像是枪伤。” 王卫国内心暗暗吃惊,心想这个年轻人是如何看出来他腿上受了伤,而且还是枪伤? 原来老爷子早些年随部队参战,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一生战功卓着,被他歼灭的敌军不计其数。 当然自己身上也受了很多伤,比如他的腿上至今都还残留着十几枚弹片没有取出来。 所以每逢阴雨天气,双腿就会剧痛无比。 看着老爷子好奇的样子。 叶孤城不慌不忙的说:“哦,老人家,是这样的,我祖上曾经世代行医,老中医,不过传到我这一代,就快要失传了。” 老爷子奇怪的问:“啊,这是为什么呀?” 叶孤城无奈的搔头:“因为到了我这一代,已经穷得娶不上媳妇了,当然就失传了啊。” “噗,哈哈哈哈!” 王家老爷子被他这一番话,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等他笑够了,便拍着叶孤城的肩膀说:“年轻人不必灰心,除了工作上的安排,你的婚姻大事我照样也能替你包办。” 只听老爷子信誓旦旦的道:“我暗中调查过你的资料,你是金陵人,今年28岁,毕业于华夏政法大学,按说你的条件很不错,不至于讨不到婆娘。 而且你还考过公安编制,不过后来你却没有去参加面试,就这样没了下文,我想问问究竟是什么原因?” 叶孤城有点难为情的说:“哎,这不是我人寸,当时去参加面试的路上一不小心遇到了车祸,在医院躺了好几个月,真是倒霉透顶了。” 老爷子点点头:“那个,你说你能治好我的腿,你说得是真的吗?你确定你没有骗我?” 叶孤城不屑的道:“当然是真的了,我骗你干什么?” 老爷子急忙说:“如你真能让我痊愈,行走自如,我一定会好好的报答你的,只要在京都,不管你看上了哪家的千金,小姑娘,我一定帮你们撮合成功。” 叶孤城一听有些哭笑不得,觉得这个老大爷很有趣儿。 倒是一边的王文静,好像一下子被打翻了醋坛子,在老爷子身上使劲的拍打了一番。 “哎呀,你这个老滑头,能不能不要再跟大哥哥开玩笑了,要不然我以后就再也不理你了!” 王心怡急忙阻拦她:“小妹,你轻一点,爷爷那么大岁数了,经不起你这么折腾。” 叶孤城也不多废话,趁他们打闹之余,悄悄的从自己的戒指空间中取出了一瓶用矿泉水瓶子装着的灵泉水,又割破手掌,拧开瓶盖,往瓶子里滴了几吨天蛇之血进去。 然后对王家老爷子说:“老人家,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灵泉水,有着起死人,肉白骨之功效,当然对于女性来说,还有着驻容养颜,返老还童的效果。” 王卫国有点不太敢相信,弱弱的问了一句:“啊,真的有你说的那么神奇吗?” 叶孤城笑笑说:“你喝一口就知道了。” 于是王卫国大着胆子一口气喝光了这个矿泉水瓶子里边的灵泉水。 只一小会儿功夫,奇迹便发生了。 只见他满头的白发,忽然一下子变得漆黑如墨,脸上苍老的皱纹瞬间消去了大半。 背也不驼了,气也不喘了。 整个人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十岁。 当即老爷子一把扔掉手边的拐杖,然后在这个院子里健步如飞。 这一幕,甚至看傻了王心怡和王文静兄妹俩。 这这这他妈的实在太离谱,太毁三观了。 难道是我产生幻觉了? 这时家里的女佣将无数饭菜端了上来。 他们就在这个院子中吃吃喝喝,一片欢声笑语。 饭后王卫国邀请叶孤城去他的书房参观一下他这些年收藏的古玩。 因为他晓得叶孤城是做古玩生意的,正好两人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好好的交流一下。 在老爷子的带领下,叶孤城来到了一间不大的房间,看见一旁的博古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珍贵的瓷器,价值不菲。 有明代的,有宋代的,当然也有几个仿品,仿造的倒是有七八分相似。 叶孤城随手拿起一个天青色汝瓷,口中不由念道:“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 这话是那个无能皇帝宋徽宗说的。 据说他晚上做梦,抬头看见了雨过天晴之后的颜色,就下旨让工匠们烧出这样的瓷器来,寓意着国运如雨过天晴那样昌盛兴隆。 不过这厮不仅愿望没实现,最后成了金人的俘虏,脑袋被金人割下来当做喝酒用的酒器,宫中的一众嫔妃们也沦落为金人的胯下玩物。 可以说这货根本不适合做皇帝,害人害己,在史书上的评价甚至还不如后世的老佛爷。 至少人家老佛爷还有胆量敢于向八国联军开战呢。 但是这个宋徽宗却是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 当晚叶孤城就借宿在这个四合院里。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醒来,叶孤城和他们吃过早饭后,本来打算去京都到处逛逛,看有没有令人期待的地方。 不过王心怡一大早上便是接到了龙组特别行动处下达的命令。 那就是龙组全体成员,早上九点之前,务必赶到龙组总部集合,不许有任何一人迟到或者推脱不来,有违者军法论处。 因为这个命令,是龙组一号首长,也就是华夏国副国主下达的。 前段时间他去了国外访问,现在他回国了,所以王卫国暂时可以休息一阵子了。 老爷子王卫国对叶孤城道:“年轻人,趁着这个机会,不如你也去我们龙组总部参观一下,这对你日后的进步有所帮助。” “也许你会因此改变主意也说不定呢。” 见老爷子说得这样诚恳,叶孤城没有推辞,大大方方的一口答应下来。 “那好吧,就依您的意思!” 第77章 龙组选拔赛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 车子在龙组总部面前停下。 门口有十几个站岗的警卫,手持美式卡宾枪。 神情庄严肃穆,几乎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一样,眼睛始终平视着前方。 关键他们的军衔都还不低。 叶孤城大致看了一眼他们胸口上佩戴着的肩章,不由一惊。 这里边居然有一个上校,三个中校,其余的最低也是少尉军衔,相当于连排级干部。 再说这个龙组总部,占地面积至少有几百亩,且位于京都二环之内。 光是这么大一块地皮,就不知道要值多少钱了。 叶孤城心中感慨:有钱人的世界他不懂。 他们一行人下车后。 王心怡主动走到为首的一名警卫面前,向他出示了自己的证件。 那个上校看了以后,便将证件还给了他。 “你好,王公子,按规定你们可以进去,但是这个陌生人不行,请你配合我的工作。” 王心怡一听有些尴尬,忙解释说:“这位先生是我的好朋友,我家老爷子特意批准他来的,不信你现在就可以给我家老头子打电话。” 这个上校同志,也不多废话,马上向龙组二号首长王卫国通了卫星电话。 不消片刻便放行。 几人坐上电梯,一直上到99层。 电梯里,王心怡向叶孤城简单解释了一下。 原来这次龙组一号首长召集所有龙组成员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三年一度的军官评选。 因为他们龙组的所有成员,都是从华夏五大战区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英高手。 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武功高强,没有一个人是浪得虚名。 而这次龙组选拔赛,就是要从这些高手中选出前十名来提拔。 按照以往的惯例,本次选拔赛的前三名,将被授予上校军衔,中三名将被授予中校军衔,下三名将被授予少校军衔。 至于最后一名则会被淘汰掉。 当然他有一次向前九名高手挑战的机会。 若挑战成功,他就可以顶替掉那个人的位子。 这是典型的末尾淘汰制。 由于王家兄妹都是文职人员,没有太大的晋升空间,只能慢慢的熬资历。 哪怕混到退休,最多也就是上校这个样子。 再说他们也并不在乎自己官大官小。 因为他们的父辈王天放和王牧风两人,都拥有少将军衔,在龙组都属于中流砥柱人物。 何况他们还有一个龙组二号首长的爷爷。 不过5分钟时间,他们三人来到了龙组总部大厅。 这个大厅就是龙组的大本营。 大概有6万多个平方,这上面的人也有很多,少说得有一两千人。 叶孤城抬眼望去,面前是一个巨大的擂台比武场,面积相当于一个足球场大小。 在比武场内,有很多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切磋比试,看着乱成了一锅粥。 边上还有一名皮肤粗黑的壮汉,高度警戒。 因为比武的规则就是点到为止,不许向别人痛下杀手,更不许伤人性命。 一旦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不论男女,都会被立即取消比试资格。 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被逐出龙组。 另外在大厅的正前方,摆着几张太师椅。 上面分别坐着龙组特别行动处处长左冷辰,龙组特别行动处书记王天放,以及龙组特别行动处副处长鱼幼薇。 基本都是老熟人了。 叶孤城走上前去跟他们打招呼:“哈喽,左处长,鱼妹妹,你们好啊。” 左冷辰一看是他,不觉惊讶,不过他还是摆摆手说:“哦,原来是叶先生,欢迎你到我们龙组总部来参观。” 至于旁边的鱼幼薇,可就没给他什么好脸色看了,只听她满脸羞愤的说:“哼,又是你这个惹人厌的家伙,我恨不得将你狠狠地揍一顿,才能解气。” 叶孤城故意冲她扮了一个鬼脸,然后嘚瑟的笑了笑。 “嗯,我承认,你的这个想法很不错,可惜你打不过我,之前在缅北山区,你可是在我手中连一招也接不下来,就被我干净利落的打败。” 这下可让鱼幼薇彻底羞红了脸,只见她腾的一下就从太师椅上蹦了起来,一顿粉拳噼里啪啦砸向叶孤城的胸口。 “你这个臭流氓,无赖,讨厌鬼,为什么要让我认识你这样恶心的家伙?!” 叶孤城哈哈大笑,感觉不痛不痒。 毕竟他可是有彩鳞身上的七彩鳞片护身,别说拳头了,就是一般口径的子弹估计都伤不到他分毫。 他们两人的这般举动,在外人看来,更像是打情骂俏。 特别是左冷辰,他差点惊掉了下巴:哇塞,难道是我眼花了吗,号称龙组第一女暴龙的鱼幼薇,竟然还有这样小女子的一面? 他清楚的记得,在鱼幼薇还只是一个新兵蛋子的时候,曾经就有几个不长眼家伙对她动手动脚,出言不逊。 结果被鱼幼薇将他们几人揍成了猪头,最惨的一个甚至半身不遂,现在都还在第三军医院躺着。 左冷辰实在想不通,这个叫叶孤城的青年,究竟使了什么手段,能把这个女暴龙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他们就这样打闹了一阵子,惹得无数人好奇的围观,有不怕死的居然吹起了口哨。 王天放不清楚他们之间有什么隐情,因此也没作声。 这时左冷辰觉得面子有些挂不住了,于是便严肃的对二人说:“好了好了,鱼幼薇,你闹够了没有?你好歹是龙组特别行动处副处长,大庭广众之下,怎么这样没大没小的?” 鱼幼薇嘟着嘴道:“不是我一时冲动,而是这小子简直太欠揍了。” 王天放听着这话有点想笑,不过他还是人柱力。 这时王文静忽然走了过来问他:“大伯,请问我爸爸去哪里了?为什么没见到他的影子?” 王天放一看是自己的小侄女来了,顿时眉开眼笑,“哦,你说王牧风那小子啊,听说他半个小时之前,带着两名警卫出去迎接京都军分区的一位首长去了,估计这会儿也快回来了。” 王文静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京都军分区的首长来我们龙组干什么?我们可是一向井水不犯河水的。” 王天放哭笑不得的说:“呵呵,这个我哪知道啊?无非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呗。” “还有你刚才的这些话,私底下对我说说就算了,你可千万别对外人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要说。” 第78章 上将黄猿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 叶孤城转头去看,就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正迈着大步子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这个中年人不仅眼神犀利,眼中更是闪现着一种坚定的光芒。 目前他的个头绝对超过一米九以上。 所到之处,众人皆是满脸畏惧的看着他。 叶孤城也不是傻子,一下子就猜到此人的身份肯定不一般,连忙发动天蛇之眼,扫描一下他的个人资料。 很快叶孤城的脑海中就出现了一排字幕。 黄猿:男,53岁。 现任京都军分区司令官,上将军衔,龙组排名第一的顶尖高手。 同是也是整个华夏国唯一一名宗师级武者。 是凌驾于天阶武者之上的武道宗师。 他的异能是神速,若动用全力,可以百分百媲美光速。 下面还有一些关于黄猿的家庭资料。 叶孤城大致看了一下,不觉惊讶。 因为他竟然还是单身,至今没有生育一儿半女。 ...... 王天放,鱼幼薇和左冷辰三人最先反应过来,迅速走上前,向他行了一个军礼。 不过黄猿只是微微点头,看了鱼幼薇和左冷辰一眼,对王天放却是冷眼相视。 让得王天放顿时尴尬无比。 这时他的弟弟王牧风急匆匆的跑过来,将哥哥王天放,以及王心怡,王文静兄妹两个,拉到了一旁。 叶孤城看着这一幕,不由好奇:难道他们王家,跟这个叫黄猿的军部高官有什么过节不成? 只见这个黄猿,一屁股坐到太师椅上,不动声色的观看比武场上的打斗,一句话也不说。 此时脑海中的彩鳞忽然紧张的提醒他道:“主人主人,这个人实力深不可测,他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半步元婴,相当于你们华夏的宗师级武者,可能放眼全国也找不出一个对手来。” “所以你最好不要跟他起什么冲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叶孤城一愣:“你确定你没有搞错吗?这个叫黄猿的家伙,真的有你说得那么可怕吗?” 脑海中的彩鳞没好气的说:“不是我瞧不起你,你信不信,你在他的手中绝对走不出两三个回合,就会被他直接秒杀,除非你躲进戒指空间,一辈子也别出来了。” 叶孤城当下郁闷起来:“放心,我又不是蠢货,平白无故的,我干嘛要去招惹他?” 和彩鳞简单的说了一会儿话。 叶孤城便去找王家的人。 叶孤城问老大王天放:“王兄,我想请教一下,你们王家,是不是跟那个黄猿将军有什么矛盾,不然他为什么要刻意针对你们?特别是你的侄女王文静。” 王天放闻言眉头一皱:“这话从何说起啊?我怎么没听明白你的意思?” 叶孤城迟疑了一下,就将先前在缅北打仗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特别是他跟王文静和鱼幼薇刚抵达平安城的时候,一顿饭都还没吃完,便遭到了一股来历不明的武装分子袭击。 原本他还以为是别的杂牌军阀,跑到这里来骚扰劫掠。 不过后来在他的帮助下,成功让吴丹击败了他的老对头查猜。 在经过一番审讯后。 据查猜供述,那些袭击他们的士兵竟然是政府军的人,据说他们是与华夏国的某位高层做了一笔交易。 那个神秘的华夏高层开出10亿美元的悬赏,指名道姓要买王文静和鱼幼薇的人头。 当然叶孤城猜测,有可能是因为鱼幼薇这个女暴龙,跟王家的人走得太近,所以才招来那个大人物的不满。 于是就想趁这个机会一并除掉。 王天放听完了他的叙述后,面色忽然一下子阴沉下来,然后又严肃对叶孤城说。 “叶先生,此话当真?你确定你没有骗我?没有跟我开玩笑?我希望你能老老实实的回答我。” 叶孤城冷哼了一声:“你觉得我有必要欺骗你吗?如果你不愿意相信,那就当我没说。” 王天放一听,马上变得脸色苍白,疲态尽显,有点气喘不均的样子。 王心怡连忙拍着他的胸口:“爸,你先别着急,有话慢慢讲。” 过了好一阵子。 王天放一声长叹。 接着说出了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 原来他们还有一个妹妹,也就是王心怡与王文静的姑姑,叫王语嫣。 而黄猿的爷爷黄振华,跟王家老爷同样是位高权重的人物。 两个老人曾经追随华夏初代国主一起打天下,立下了赫赫战功。 可以说是一个战壕里滚过血水,一只行军锅里吃饭的过命兄弟,交情非同一般。 后来都成了朝中数一数二的大佬。 只不过他们现在一个在军界,一个在政界。 恰好王卫国膝下有一个女儿王语嫣,而黄振华又有一个独子黄猿。 两个老人一合计,就决定撮合他们之间的婚事,也好亲上加亲。 为此他们还专门找算命先生给两个后生晚辈算了一卦。 结果算命先生讲,王语嫣这个女子属水命,黄猿属金命。 金生水,这两个孩子如若结合,一定是天赐良缘。 就这样两个老人一拍即合,欢天喜地的定下了这桩婚事。 但是没想到王语嫣这个女孩子,性格刚强,说什么也不愿意让自己随便嫁给一个陌生人。 何况这个人她甚至连面也没见过,自己都不晓得对方究竟长啥样。 最后在举办订婚宴的当天,王语嫣竟然一个人偷偷的逃出了王家,离家出走,谁也不知道她到底跑去了哪里。 王语嫣这一跑不要紧,倒是让黄家颜面尽失,在一众亲朋好友当中丢尽了脸面,抬不起头。 特别是黄猿,他感觉自己的尊严好像被别人扔在地上,狠狠地践踏。 所以从那时起,黄猿便对王家所有人恨之入骨。 包括黄老爷子黄振华,也是跟王卫国划清界限,从此恩断义绝。 按道理讲,他们曾经是一同出生入死的开国元勋,本来不该这样小家子气。 可是黄振华只有黄猿这么一个儿子,黄家的独苗。 却是被王家这般侮辱,他作为黄猿的亲生父亲,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所以他们两家人就这样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 另外。 如果在战争年代,军权肯定是要稳压政权一头。 毕竟手里有兵权的将军,不管在任何方面都有绝对的话语权。 可如果换成和平年代,那么情况可就大不一样了。 舞刀弄枪的军人,是永远也斗不过玩笔杆子的文人。 因此黄家家族在朝中的势力,要远胜于王家。 一旦王家出了什么政治上的问题,被黄家揪住了把柄,肯定会借机大做一番文章。 正因为如此,老爷子王卫国才这么低调。 除非必要,否则很少在龙组露面。 并且叮嘱自己的两个儿子和孙子孙女平时也要低调行事。 千万不能被黄家抓住任何把柄。 多年来倒也相安无事。 第79章 叶孤城请战 因为王天放,王牧风他们都是少将级军官,都属于龙组的中坚人物。 如黄振华贸然对他们出手,势必会引起龙组一号首长的不满。 搞不好就是打不到狐狸,反惹一身臊。 再说王家小孙女王文静,她从小就去了漂亮国搞科研,黄家根本没机会对她下手。 至于孙子王心怡,他为人低调,醉心于古玩行当,对官场政治不感兴趣。 自然也是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前段时间华夏动荡,国外的敌对势力大批渗透到国内,为了窃取国家的机密文件。 导致龙组上上下下都进入了高度戒备状态。 其实除了东瀛国派来的那些忍者。 漂亮国那边,更是不惜下血本,出动了他们最引以为傲的海军特种部队。 潜入到华夏国海军总指挥部,试图拿到有关096型核潜艇的详细资料。 并将此次任务命名为“斩首行动”。 因为据外媒称,华夏国此次研发的这艘096型核潜艇,可能将超越漂亮国的海狼级核潜艇。 这当然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就有了这次斩首行动。 而负责阻击漂亮国特种部队的人,正是这位上将黄猿了。 他仅凭一己之力就斩杀了1000余人,让漂亮国那支名叫海豹突击队的特种部队,差一点全军覆没。 王天放暗叹:“王心怡,王文静,不是我不肯告诉你们实情,只是老爸再三嘱咐,叫我坚决不能将这件事情跟你们讲。” “毕竟你们姑姑王语嫣惹出了那么大的乱子,京都肯定是待不下去了,倒不如让她远走高飞。” “你们俩也别去到处打听她的下落,否则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王心怡和王文静,面面相觑。 一时间百感交集。 叶孤城心中不由一阵好笑:看来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小了,我真是快无语了。 这时龙组选拔赛也已经接近了尾声。 经过层层选拔,前十名分别出炉。 左冷辰将名单递给了王天放。 王天放接过来仔细一看,发现名单上的第一名居然是黄猿的堂弟黄巢。 他目前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准天阶武者。 相当于半只脚已经迈进了天阶武者。 若是再修炼个三五载,说不定他就能赶超龙组中排名第三的武道奇才左冷辰。 好可怕的天赋。 此子竟恐怖如斯! 王天放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旁的王牧风则是打趣道:“左处长,你可要再加把劲啊,如若不然,你这处长的位子可坐不长久了。” 左冷辰不以为然道:“我这个人对权力的欲望不大,这个位子谁来坐,对我来说都无所谓,身为武者,无非是能者为尊罢了。” “如果他真的可以超越我,就算我被他挤下去,那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可不想被别人说成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几人听完不由得哈哈大笑。 叶孤城好奇的问:“那个,我想请问一下,你们龙组排名第二的高手是谁呀?” 左冷辰笑了笑:“你这个问题问得我有点不好回答。” “哦,为啥啊?” 左冷辰抿嘴说:“因为我们龙组排行第二的高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他们原本是一对同胞兄弟,自幼父母双亡,于是他们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为生,吹拉弹唱,擅长使用音波攻击。” “后来被我无意间看中,就将他们二人收为麾下。” “另外他们只有双剑合璧,才能发挥出自身最大的实力,如果只是其中一人,可能连最不入流的黄阶武者也打不过。” 原来在龙组,武者的实力被划分为天地玄黄。 天阶最强,黄阶最弱。 天阶之上还有武道宗师。 华夏五大战区之中,仅有上将黄猿一个人触碰到了这个门槛。 至于黄阶武者,在龙组就是看大门的存在。 其实严格的说,武者的地位超然,超凡于普通人之上,甚至超脱于律法。 拥有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力量。 正所谓规则由强者来制定。 所以华夏龙组这个部门的存在,其实就是为了接收那些拥有特殊力量的武者。 免得他们在外面胡作非为。 倒不如让他们加入龙组,为国家效力。 这也算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了。 反正只要在龙组挂名的武者,就算你啥事也不干,每个月也能领到一笔津贴。 比如那对同胞兄弟,他们一个月的工资就高达1.5万元,算上奖金什么的,一年最少能拿20万元。 还要啥自行车啊。 左冷辰笑笑对叶孤城说:“叶先生,我听鱼幼薇说,你们二人曾经交过手,但是她在你的手中居然没能走出一招便落败。” “所以我猜你的实力估计不会弱于我,如果你愿意加入龙组,我倒是可以考虑让你来接替我的职位。” “当然前提是你得打赢这个黄巢。” 叶孤城不屑道:“呵呵,你小子不就是想试探一下我的底细吗?说得这么花里胡哨的,还找什么借口?搞得我差一点就信了。” 左冷辰脸色一红,有点尴尬的笑着说:“没想到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怎么样,给我一个面子如何?” 叶孤城无奈的摊着手道:“好吧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意思再跟你推脱。” “不过我先说好,江湖规矩,点到为止,我不想伤害别人的生命。” 左冷辰点头道:“那是当然,我会全程监督你们之间的比试,若有什么异常,我自会第一时间出手阻拦。” 于是在他的安排下。 叶孤城大大方方的站到了擂台上。 顿时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个人很陌生,似乎并不是他们龙组的人。 叶孤城看着对面不远处的那个青年,大约有30来岁,目光凶狠,透着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 果然相由心生,由此可见这个青年人,必定不是等闲之辈。 此人一定是个心狠手辣之徒。 黄猿的堂弟黄巢,轻蔑的打量了叶孤城一眼。 只听他态度十分嚣张的说:“喂喂喂,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傻b,识相的话就赶快滚下去,趁我还没有发怒,留你一条狗命。” 叶孤城眯着眼睛望着他,随即缓缓的伸出了一根手指。 黄巢皱眉问道:“臭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淡淡的说:“一招之内,放倒你。” 他的声音并不大。 但是传到在场的所有人耳中,却犹如晴天霹雳。 不会吧? 我会不会听错了? 这个年轻人好大的口气。 竟然敢说自己一招之内,就能解决掉准天阶武者修为的黄巢? 不光是他们,就连鱼幼薇也被震惊到了。 这个家伙,究竟在搞什么飞机? 第80章 我想买套房 当然叶孤城并没有闲着,而是第一时间动用天蛇之眼扫描了一下这个黄巢的实力。 首先他的异能是弱电,其次他修炼的是一部名为《三千雷动》的地阶低级功法。 该功法一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雷瞬,雷闪,三千雷动。 而每一个等级又分为三个小境界,分别是入微,登堂,大成。 一旦修炼至三千雷动的最高境界,便是能召唤出与自己本体的实力一模一样的三千雷幻身。 这可算得上是逆天神技了。 等于是两个打一个。 即便分身被消灭,对本体也没有什么影响,隔一段时间又能重新召唤出来。 看这个黄巢目前的修为,最多也才达到雷闪的入微境界。 这对叶孤城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威胁,不然他也不会说一招之内就能击败他。 叶孤城站在原地不动,伸出一根手指,对他勾了一下,口中挑衅般的道:“来来来,别浪费时间,我让你先出招。” 黄巢一听不由勃然大怒,旋即攥紧拳头,一股银白的细小电流在其手臂上游走,最后凝聚在拳头上。 叶孤城见状,差点一下子笑出了声。 因为这种程度的电流,几乎伤不到他分毫,就算自己站着不动让他打,也是一滴血都不会掉。 因为这样的电流,还不如一根防狼电棍威力大,充其量也就是一根人形电击棒。 只见黄巢几步冲上前,对准叶孤城的胸口狠狠地一拳轰出。 只听“噗”的一声闷响。 叶孤城依旧纹丝不动,结结实实的挨了他这一拳,不过却是毫发无损,感觉像挠痒痒似的。 “该我了哦。” 叶孤城嘿嘿的笑着,铆足力气,同样也是一拳挥出,打在黄巢的肚子上。 然后就见他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向了几米之外,掉在地上大声的痛呼。 这下子,不仅惊呆了左冷辰,鱼幼薇和王家的人,就连那个上将黄猿,也是忍不住眉头一挑。 看向叶孤城的眼神,多了几分敌意。 这时比武场上的裁判杨戬,及时的站了出来。 在确定黄巢已经彻底失去了战斗能力后,便宣布本次决斗结束,获胜者为叶孤城。 能够一招放倒一个准天阶武者,说明叶孤城现在的实力肯定要远胜于普通的天阶武者。 甚至有可能已经摸到了武道宗师的门槛。 想到这里,左冷辰有点不淡定了,看来这个小子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这小子从一开始就在藏拙,隐藏自己的实力。 这样的人才,如果不能笼络到龙组,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这不,左冷辰连忙走上前来,对叶孤城苦口婆心的说:“叶先生啊,既然你有这么大的本事,为何不来我们华夏龙组效力呢?” “你知不知道,我们华夏龙组可是有着先斩后奏的生杀大权,见官大三级。” “而且这还是一个铁饭碗,不管财政有多么困难,只要国家还在运转,就要首先保证我们这些龙组成员的工资正常发放,绝不可能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 “有多少人想进还进不来呢!” 面对左冷辰的一番长篇大论。 叶孤城只是很随意的笑了笑。 “左处长,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我这个人,潇洒自在惯了,受不了你们龙组的纪律,所以这件事情暂时先不要提了,最起码也该让我多考虑一下。” 左冷辰见他都这么说了,自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说完话,左冷辰递出一张名片给叶孤城。 \"叶先生,等你什么时候考虑好了,就打这张名片上的电话,我们龙组的大门随时向你敞开。\" 叶孤城微笑着点头,收下了左冷辰的名片:“好的,左处长,等我考虑清楚了,我一定会联系你的,毕竟你待我不薄,不过今天可是我第一次跟你们龙组的人叫交手呢。” 离开了龙组总部以后。 叶孤城就想一个人到京都随便转转。 但是王文静这个粘人的小姑娘,非要跟在叶孤城身边,说是怕他迷路什么的。 叶孤城撇了撇嘴,心想如今的信息这么发达,看一下手机导航就什么都知道了,怎么可能会迷路? 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 既然王大小姐死活要跟着自己,叶孤城也拿她没办法,只得将自己刚买的那辆兰博基尼毒药开过来,叫她上车。 王文静欢呼雀跃的跳上副驾驶:“大哥哥,你打算去哪啊?” 叶孤城道:“当然是去买房了,等我在京都买了房子,以后我再来京都不就有地方住了?” “对了,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楼盘,跟我推荐一下,地段要好,不能太偏,最好具有保值与上升的空间,我可不想刚买完房子,一眨眼的功夫,房价就拼命的往下跌。” 王文静歪着脑袋,认真的想了想说:“嗯,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一个很好的楼盘可以推荐给你,不仅地段好,就在二环内,房价还很便宜,比别的楼盘低了两三成,就是这个楼盘比较邪门。” 叶孤城问:“邪门?怎么个邪门法,你快说说看?” 王文静嘟着嘴说:“这个我一句两句话也说不清楚,总之你去看一眼就明白了。” 叶孤城点点头:“那好吧,你告诉我,你说的那个楼盘叫啥名字,我这就在手机上导航。” 王文静白了他一眼:“不用导航,往前走几公里,左转就到了。” 叶孤城听了也不废话,当即发动汽车, 一脚油门猛踩下去,车子就如离弦之箭,一下子窜了出去。 不过5分钟时间就到了那个楼盘。 在售楼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叶孤城将车子停在了对面的停车场。 随后两人下车,在一名女销售的带领下,走进了售楼部大厅。 叶孤城抬头一看,原来这个楼盘叫首府一品。 据说是借鉴了魔都最豪华的别墅区汤臣一品,所以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但奇怪的是,售楼部里边却并没有多少客人,零零散散也就十几个人,而且还不一定是真正想要买房的人,没准是他们请来的托儿。 叶孤城不觉好奇,心想这好歹也是京都二环的楼盘,怎么买房子的人会这么少。 这实在有点不合常理啊。 这时一个漂亮俊俏的小美女走到他们面前。 叶孤城与她相视一望,几乎同时发出一阵惊呼声。 “怎么是你?!” 王文静见状有些懵圈,忙戳了戳叶孤城的胳膊问他:“大哥哥,你们两个认识啊?” 叶孤城笑着点点头:“那是当然,这位漂亮小姐姐,曾经可是咱们金陵大学的校花呢!没有之一。” 第81章 闹鬼的凶宅 原来这个小美女名叫慕青鸾,父母都在京都做房地产生意,家里不仅买了几套别墅,甚至还买了一个四合院。 妥妥的一个小富婆。 再加上她人又长得漂亮,净身高1米75,体重也就90斤左右。 樱桃小口,小蛮腰和大长腿,一样也不少。 叶孤城记得以前在金陵上大学的时候。 追求她的富二代,公子哥们无数。 都能围绕操场两圈了。 不过叶孤城却是对她不感冒,并且很少与她打交道。 不是他取向有问题。 试问哪个男人不喜欢美女呢? 可是叶孤城从小父母双亡,身上穷得叮当响,实在不敢往那方面想。 自身的贫穷,难免会让他产生自卑。 因为没有钱,想了也是白想。 只会徒增烦恼罢了。 叶孤城稍微感慨了一下子,很快平复了心情。 于是他对慕青鸾说:“这个楼盘是你家里面开发的吧?还有没有现房,我想买一套地段比较好一点的房子囤着,价格倒无所谓,最好要有一定的升值空间,我可不想刚把房子买到手,转眼功夫房子就跌价了。” 慕青鸾惊讶的道:“叶孤城,你没开玩笑吧?这可是京都二环线的房子,不比你老家的小县城,我们这个楼盘最便宜的房价,也要15万元一平米哦。” 不是慕青鸾瞧不起他,而是两人毕竟大学同窗四年。 虽然平时不怎么说话。 但是慕青鸾对这个老同学,多多少少有一点了解。 在她的印象中,这个叶孤城打小就孤儿一个,一天的饭钱从来不超过20元。 为了凑够学费与生活费,她经常看见叶孤城在学校外面的饭厅端盘子打零工。 所以她很难相信,有朝一日他居然敢说自己要买京都的房子。 王文静听着这话有点不对味,不服气的道:“哼,你少瞧不起人了,大哥哥才没你说得那么寒酸。” 说着王文静一指售楼部对面的停车场:“麻烦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那辆黑色的兰博基尼毒药,全车落地价要6000万元,大哥哥可是直接全款买下它的。” 慕青鸾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了那辆贼拉炫酷的兰博基尼毒药,不由张开小嘴。 可以塞得进去一根鸡蛋了。 “天呐,叶孤城,那辆豪车真的是你的吗?” 叶孤城有点装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串车钥匙,在她面前晃了晃。 “怎么样?你下你总该相信了吧?” 慕青鸾连连点头,如鸡啄米一样。 叶孤城收回车钥匙,淡淡的说:“现在你可以给我推荐一下你们这个楼盘的房子了吧?” 慕青鸾忙说:“是这样的,我们这里地段最好的房子,就在牡丹山那边,一共三栋楼,每栋楼都有66层。” “平均每层楼有大约400个平方,因为是精装修过的房子,所以要卖20万元一平米,当然如果你多买几套,我还可以适当给你一些优惠。” 叶孤城听完就在手机上面算了一下,一套房子大概要8000万。 如果他想买下整栋楼,差不多就是50多亿了。 其实也并不算太贵。 叶孤城迟缓了一下,便对慕青鸾说:“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我就买你一栋楼吧,麻烦你帮我算算,我大概要花多少钱?” “什么?!” 慕青鸾一听,差一点惊掉了下巴。 “那个,你确定你没有搞错吗?一整栋楼总共有66层,算下来至少要50多亿,就算我给你打九五折,那也要50亿了。” 叶孤城憨厚的笑了笑:“对,你没有听错,我正是打算买下一整栋楼,反正也是投资,为何不多买一点呢?” 其实他原本打算把这三栋楼通通买下。 可是他又怕这样做太惊世骇俗了。 他还想要低调一些做人,不想太招摇。 一旁的王文静,倒是不怎么惊讶,因为她见识过大哥哥的本事。 所以哪怕叶孤城说要买下一个小行星,她也不会觉得奇怪。 慕青鸾还是不太敢相信,于是又试探着问了一遍:“尊嘟假嘟?” 叶孤城也不多废话,摸出一张银行卡扔到她面前:“你现在就拿去刷吧,区区50亿,应该足够了。” 上次叶孤城卖的那一大坨玻璃种帝王绿石头,除去境外转账的手续费,还剩下五百多亿欧元。 这么大一笔金钱,拿来买一栋楼还不是简简单单? 慕青鸾哆哆嗦嗦的接过卡片,用现场的pos机进行转账。 不到三秒钟。 只听“叮”的一声轻响,那50个亿就到账了。 慕青鸾一看pos机上,果然秒到账了50亿元。 吃惊之余,内心竟然隐隐的产生了一丝不安。 叶孤城发觉她的表情有点不大对劲。 “喂喂喂,怎么了你?我帮你成交了这么一大单生意,按道理来说你应该很高兴才对,但我却看你忧心忡忡的样子,究竟怎么回事儿?方便跟我说一下嘛。” 慕青鸾迟疑了一会儿,鼓足勇气说。 “抱歉,我不想欺骗你,我就与你实话实说吧。” 在慕青鸾吞吞吐吐的叙述下。 叶孤城大致听明白。 原来他们家这些年盖的楼盘,无一例外全都变成了凶宅。 凡是购买了他们家楼盘的人,几乎都发生了意外。 轻则缺胳膊断腿,重则命丧黄泉。 比如某个单身独居的女子,一个人晚上在家待得好好的,结果莫名其妙的就死了,身体被分割成一千多片。 警方搜查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凑齐她的身体。 还有两个染着黄毛的社会青年,在住进新房以后,便怪事不断。 吃饭的时候吃出了铁丝,解手的时候,从马桶里边忽然冒出大量的头发。 更诡异的是。 他们两人在一起洗澡的时候,总是感觉浴室里的镜子里,好像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们看。 后来没过多久,他们的尸体就被发现在了楼顶的蓄水池子里,身体早已腐烂成了一坨。 为此朝阳分区的警察局还成立了专案组,在群众面前信誓旦旦的保证,一个月之内保证破案。 然而一晃两三年过去了,这一系列的凶杀命案,也是毫无进展。 但是有关的负面消息,却是传得沸沸扬扬,满城皆知。 有人说这些房子不吉利,是开发的时候没有请风水师看过风水,因此犯了大忌。 更有甚者,说这些房子是凶宅,闹鬼啥的。 一时间一传十,十传百。 哪怕将这些房子以低于市场价两三成的价格出售,也是一套房子也卖不出去。 搞得慕青鸾父母的房地产公司快要破产。 慕青鸾生性善良,虽说她家里很有钱,可她身上却并没有什么公主大小姐脾气。 所以她才会决定,将凶宅闹鬼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对叶孤城全盘托出。 不然就是在将他往火坑里推。 不料叶孤城听完以后,却是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我当是什么,原来就这?” 慕青鸾有些诧异:“难道你不害怕鬼吗?” 叶孤城撇撇嘴:“鬼有什么好怕的?” “鬼再可怕,能可怕过人?” “再说我自己就是鬼。” “啊?!” 慕青鸾和王文静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随即叶孤城幽幽的吐槽一句:“穷鬼。” 第82章 顺手买下一套四合院 这时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 慕青鸾提出要请叶孤城和王文静去自己家里做客,顺便请他们吃一顿夜饭。 对于校花的请求,叶孤城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两人坐上了慕青鸾的玛莎拉蒂,驶出了售楼部。 别说这女孩子的车子,就是香喷喷的,也不知道是喷了什么牌子的香水。 而且在挡风玻璃前面,还摆放了几只会摇头的海绵宝宝。 一会功夫,车子就开进了一个四合院。 几人下车以后,院子中一个女仆模样的中年妇人迎了出来。 这个中年妇人是慕青鸾家的保姆,已经在她们家效力了二三十年。 慕青鸾轻声细语的对她说:“张妈妈,今天我们家来了两位贵客,麻烦你去准备一下饭菜,再开几瓶好酒招待客人。” 张妈妈和蔼的点头:“好的,我这就去办。” 等到张妈妈走后,慕青鸾便进了堂屋,看看父母这会儿有没有在家。 大约过了一分多钟。 慕青鸾便跟一位美丽少妇走了出来,她是慕青鸾的妈妈,名叫林萍芝。 虽说她现在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但因为平时保养得极好的缘故,看上去最多也才三十来岁。 只听慕青鸾口中甜甜的说:“妈,这个青年是我的大学同学叶孤城,您有所不知,他以前可穷了,一天的伙食费才不到20块钱。” “可是如今,不晓得他是做了什么大生意,居然一口气花了50亿,买下咱们家楼盘的一整栋楼。” 林萍芝闻言柳眉一皱:“那个,女儿,你将凶宅闹鬼的事情,跟你的这位同学说了吗?咱们做生意可不能坑人,不然就是在害人家。” 慕青鸾点点头:“这个你放心,我已经跟他说了,可是看他好像毫不在意的样子,也许他真的不怕鬼呢。” 林萍芝听后还是不太放心,便对叶孤城好言相劝:“年轻人,你确定你想好了吗?如果你出了什么意外,可别怨我们没有提醒你哦。” 叶孤城摆摆手:“没事的,我这人没啥优点,就是皮糙肉厚,就算那栋楼真的闹鬼,我也不怕它来搞我。” 叶孤城的这一番话,逗得一旁的王文静哈哈大笑。 这时女佣端上来一盘餐前甜点,叶孤城看了一眼,是焦圈和豆汁。 只听林萍芝介绍说:“你们两个先来尝尝我们老北京的十三绝之一,焦圈配豆汁,很好吃的。” 王文静本就是京都人,没少吃过京都的这些小吃,只见她大大方方的坐下来,拿起一个焦圈,蘸点豆汁儿,放入口中细嚼慢咽。 叶孤城看了嘴馋,也学着她的样子,用焦圈蘸上豆汁,然后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味道酸酸甜甜的,还怪好吃的。 几人一边吃一边聊天。 当然聊得最多的,也就是一些鸡零狗碎的东西。 期间,林萍芝一直在旁敲侧击打听叶孤城的事情,比如他现在在做什么买卖,年收入多少,有没有谈女朋友之类的。 叶孤城也不是傻子,当然不会如实回答。 只说自己在金陵开了一家古玩店,赚到的钱勉强能够糊住嘴,然后自己母胎单身,到现在还是一条光棍。 王文静看着林萍芝若有所思的样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谁说大哥哥没有女朋友的?难道我不是女的吗?” “阿姨,他现在已经名花有主了,所以我劝你最好别打他的主意。” 林萍芝听后不由满脸尴尬。 慕青鸾问她:“对了,老爸去哪里了,怎么没见他人在家?” 林萍芝愁容满面的说:“哎,别提了,咱们家目前总共欠了银行五六十亿的贷款,算上利息,已经快80亿了。” “银行的催款人员每天一波接一波的上门催债,这事儿我都不敢告诉你,叫你没事千万不要回来,就住在公司。” 慕青鸾心下大惊:“那老爸他会不会有事?那些催收的人,会不会伤害他?” 林萍芝撇了撇嘴说:“这个倒不会,毕竟他们只是要钱,又不是要命,万一他们真的把你爸逼死了,那帮人不就一毛钱也得不到了?” 叶孤城听着就觉得好笑。 不过想想也是。 这年头,你欠银行一千块,银行是你爹。 可若是你欠银行一千亿,银行就得认你做爹了,好吃好喝的供着你,生怕你一时想不开寻短见。 林萍芝又说:“其实咱家也不是那种欠钱不还的人,本来我们做房地产生意做得好好的,结果却出了这样的事情,搞得我们公司一套房子也卖不出去,真是倒霉透顶了。” “你爸打算卖掉这个四合院,筹一笔钱,先将银行那边欠下的利息补上,剩下的本金再想办法慢慢凑...幸好,他在二环外,还有几栋别墅,那是留给你将来结婚当嫁妆的,坚决不能卖。” 叶孤城心中郁闷:好嘛,在京都二环有几栋别墅,怎么说也值十几亿。 像自己这种卡里只有几百亿欧元,一套金陵楼王别墅和京都一栋楼的年轻人,又该是何等的落魄呢? 这时叶孤城突然有一个想法。 于是他便对林萍芝说:“是这样的,伯母,假如我想买下这个四合院,大概需要多少钱?” 林萍芝愣了一下:“这个倒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我们本来就打算将这个四合院卖出去,卖给谁不是卖呢。” “但是我们这个四合院是七进院子,据说曾经是王爷府宅,一共有房屋300多间,光是实际使用面积就有1万多平方。” 叶孤城不耐烦的摆手:“废话不必多说,你直接说多少钱才肯卖吧。” 林萍芝迟疑了一会儿,小声说:“最少60亿,你看行吗?” 如果有了这笔钱,那么他们家的债务一下子就减少了三分之二。 其余的那些钱,随便凑一下就可以还清。 这样他们夫妻俩就再也不用为债务发愁了。 当然若是他嫌贵,自己可以再让个5亿,10亿也没什么。 因为自己刚才确实是往高了喊价。 叶孤城听了,思考了一会儿,觉得不对劲:“有点贵,不如这样,一口价50亿成交,加上我先前买你们那栋楼的50亿,你们一共赚了100亿,这笔钱足够偿还你们在银行欠下的债务了。” 林萍芝咬咬牙,一口答应下来。 “好好好,我卖,我卖,那你看那笔钱,什么时候能打到我们公司的账上啊?” 只见叶孤城伸出一根手指,淡淡的说:“一分钟之内。” 第83章 真的撞到鬼了 价格商量好以后,叶孤城就叫附近的一个中介人员过来草拟了一份合同。 毕竟这是一份售价高达50亿元的房屋转让合同,必须谨慎一点,找中介的人帮忙办理。 他顶多也就多掏一点中介费,几万块钱而已。 这对叶孤城来说根本不叫事儿。 两人签好了合同。 当即叶孤城就将这50亿元转账到了林萍芝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不多不少,正好50亿,掐头去尾不过才用了一分钟。 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10点。 叶孤城喝了不少酒,低头一看手上的手表,时间已然不早了。 于是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向慕青鸾与林萍芝母女告别。 然后他又对王文静说:“大小姐,你就别再跟着我了,回去你自己家里玩去,你一个小姑娘家,别老跟着我一个大老爷们,不怕坏了你的名声嘛。” 王文静嘟起了小嘴:“哼,大哥哥你分明就是嫌弃我,讨厌我了,难道在你眼中,我就那么碍事吗?难道你觉得我配不上你吗?” 叶孤城摇摇头说:“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我一个人潇洒自在惯了,不喜欢有人跟在我屁股后面跑,希望你能理解我。” 王文静听着这话,心中竟莫名升起了一丝酸楚。 只见她眼里含着泪,怯生生地喊了一声:“大哥哥,那我就先走了,你多保重,等日后有空了,我们再一起玩。” 叶孤城笑笑说:“一定,一定。” 王文静认真的看了他一眼,随后依依不舍的打了一个出租车回家。 叶孤城也准备离开。 至于这套四合院,他暂时不着急住,好歹要给他们一家人留一点腾房的时间。 这时慕青鸾对他说:“你刚才喝了那么多酒,瞧你都醉成了这个样子,还怎么开车?” “这段时间朝阳区的交警查酒驾很严,我还是送你一程吧,免得你被交警查到。” 叶孤城听了倒也没拒绝,一摸口袋,将自己的车钥匙递给了她。 慕青鸾就开着他的那辆兰博基尼毒药,将他送到了那栋楼下。 叶孤城举目一看,发现这栋大楼阴森森的,漆黑一片,四周也几乎没什么光亮,看起来像鬼楼一样。 一阵阴风吹过,让得叶孤城从头到脚凉飕飕的,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虽然嘴上说自己不害怕鬼。 其实他哪能不怕呢? 人类对于未知的东西,从来都是充满了敬畏。 叶孤城赶紧拉着慕青鸾的手说:“那个,你先别急着走,送我上楼了再走。” 慕青鸾翻了一个白眼:“呵,我还以为你真的不害怕鬼,没想到你的胆子居然这么小,还要我一个弱女子给你壮胆。” “好吧好吧,我就跟你一起上楼,万一咱们真的遇到了鬼,正好也能给你搭个伴,免得你嗝屁了,冤魂缠着我不放。” 就这样他们两人小心翼翼的踏入这栋鬼楼。 周围异常的安静,安静地有些可怕。 他们甚至可以清楚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走了没几步,叶孤城感觉自己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低头一瞧,发现地上竟然是一张破损的身份证。 身份证的右上角被剪去了一角。 但并不影响上面的文字。 叶孤城弯下腰捡起了这张身份证,定睛一看。 这张身份证的主人名叫陆雪琪,女,1996年出生,苗族人。 老家在苗疆一带。 叶孤城掐指一算,这个女孩子目前才17岁左右,正是风花雪月的年纪。 看这个身份证上的女子的素颜照片,清纯美丽的不像话。 就像电视剧当中小龙女的样子,惹人爱怜,令人有一种想要奋不顾身去保护她的冲动。 要知道这可是没有经过美颜,滤镜的照片。 所以很难想象那个女孩子本人,究竟有多么的俊俏漂亮。 叶孤城用手擦了擦嘴角边的汗水,忽然觉得一下子没那么阴森恐怖了。 慕青鸾看他一副痴呆的样子,不觉好奇,忙凑过来看。 这一看不要紧。 只听她突然一声尖叫,吓得叶孤城差一点魂飞魄散。 “我艹,你好端端的,瞎叫唤什么?吓死我了!” 叶孤城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慕青鸾战战兢兢的说:“这个叫陆雪琪的女孩子,就是曾经死在这栋大楼里边的...还有,只有死人的身份证,才会被剪去一角,所以这个女孩子早就已经死了。” 叶孤城心里一个激灵,本能的将手中的身份证扔了出去。 “那个,我想问问,她是怎么死的?另外,她是不是已经盯上我们了?” 慕青鸾哆哆嗦嗦的说:“你问我,我问谁去?” “因为这是命案,而且又是无头悬案,所以警方那边守口如瓶,对案情的细节一点也没公布,说不定早就撤销了案件。” “再说这个叫陆雪琪的小姑娘,只是一个普通人,无钱无势,又不见她的家属追究。”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所以警察局那边才决定放弃侦查此案。” 叶孤城咽了一口口水:“算了,今天晚上,我就勉为其难的去外面打一个宾馆算了,我tm的还这么年轻,我还不想死。” 叶孤城打定主意,两手拽住慕青鸾撒腿就跑。 两人刚跑到大楼门口,就见门口那两扇玻璃门,突然“砰”的一声关上。 任凭他们怎么推也推不开。 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封印住了。 叶孤城他妈的都想哭了:这叫什么事呀?买个房子居然撞鬼了,老子也太倒霉了。 慕青鸾更是哭天喊地的抹眼泪。 “怎么办,怎么办?我们该不会死在这栋楼里面吧?呜呜呜。” “怎么说我也是一个女孩子,可惜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没有...” “现在我就这么死了,我真是不甘心呀。” 叶孤城对这个校花小姐姐也是无语了。 明明他们还没死,还活得好好的,干嘛要这么咒自己? 叶孤城打开手机,但是手机上面连一格信号也没有,根本打不出去电话。 顿时让他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何况身边还有一个只会哭哭啼啼的小女子。 叶孤城不觉头大,摸着她的后脑勺好言安慰道:“好了好了,你快别哭了,这不是还有我嘛?” “就算是死,我也一定会死在你前面,放心,我绝对不会出卖你的。” 慕青鸾听着这话,心里总算好受一点,慢慢的止住了哭泣。 第84章 叶孤城vs女鬼陆雪琪 他们两人互相壮胆,奔向电梯。 但是这栋大楼的两部电梯,不管是货梯还是客梯,统统都坏了,没办法乘坐。 叶孤城在电梯外面按了半天,一点反应也没有。 慕青鸾见状怯生生的说:“要不,我们就在一楼随便找一个房间躲一晚上,等到第二天天亮,说不定那个女鬼就困不住我们了。” 在她的印象之中,鬼一般都是惧怕光亮的,特别是太阳光。 叶孤城没好气的说:“瞧你那熊样,不就是一只鬼,有啥好怕的?我活了二三十年,一件坏事也没做过,平时积德行善,没少捐款出去,我就不信鬼能伤害到我。” 慕青鸾小声嘀咕道:“吹牛,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 叶孤城一摆手:“爱信不信。” 说着他就拉着慕青鸾的小手,转头又去了楼梯。 他想直接一口气跑上天台,也许在那个地方会有信号。 这样他就可以打电话呼叫救援了。 他们两个大活人,哪能被尿憋死呢。 就这样叶孤城和慕青鸾在楼梯间慢吞吞的往上爬。 刚开始还好,但是走了十几层楼梯之后,他们就开始气喘吁吁了。 毕竟这一整栋楼足有60多层。 若是一口气走到顶楼,估计很多人都做不到。 走着走着,叶孤城就发觉不对劲了。 明明他们已经走了快二十层楼,可是楼梯拐角的数字还是没有变化。 始终是在几个数字之间上下来回的徘徊。 这说明他们刚才走了这么久,其实一直都在原地打转。 想到这里,叶孤城不由怒了:好你个女鬼,真是一点也不讲武德。 又不是老子害的你,你tm的干嘛要针对我,难道我跟你有仇吗? 叶孤城当即决定,再往上面走几层楼,如果还是这样,那他干脆就在这楼梯间将就着凑合一晚算了。 等到明天一早他再离开。 去外面找一些法力高强的道士过来,一起消灭了这个女鬼。 要不然他先前买房子的那50亿岂不是打了水漂了? 这么大一笔金钱,假如就这样白白扔掉,这对叶孤城来说,无疑是比割他的肉还难受。 这时叶孤城突然意识到了一丝不对劲,回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身后居然空空如也,早已经不见了慕青鸾的影子。 他赶紧在楼上楼下四处寻找,但是找了一大圈,却是连根鸡毛也没看见。 “我艹,这个小娘们到底跑哪儿去了?这才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她人影了。” 一时间,叶孤城心中有种操蛋的感觉。 正在这时,对面的走廊上,忽然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向叶孤城这边走来。 这个人的速度极快,就好像是飘着飞过来一样。 一会功夫就来到了叶孤城面前。 借着外面的光线,叶孤城定睛一看,发现对方竟是一个容貌楚楚动人的少女,而这个少女正是他之前捡到的那张身份证上面的女子。 叶孤城惊讶之余,内心倒是一点也不害怕。 因为他不仅有天蛇异能的加持,同时又身怀异火,以及一枚神级空间戒指。 连那些东瀛国忍者都奈何不了自己,何况是一个女鬼? 于是叶孤城心平气和的对她说:“喂,这位小妹妹,你叫陆雪琪是吧?这大晚上的,你不睡觉,跑这来到处晃悠什么?” 陆雪琪愣了一下,旋即幽幽的说:“大哥哥,我可是鬼啊,难道你不晓得,鬼是不用睡觉的?” 叶孤城挠了挠头:“哦,原来是这样,我问你,我的那个朋友,是不是被你抓去了?你最好快点将她送回来,否则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陆雪琪一听,不由大恼。 “哼,就凭你一个普通人,拿什么跟我斗?信不信我只要动一动手指,就能让你死于非命?” 叶孤城冷哼道:“好大的口气,那你就放马过来吧,让我看看你究竟有何本事。” 话音刚落。 就见陆雪琪的眼睛忽然一下子变成了血红色,双手的指甲也在一瞬间暴涨十丈。 随后张牙舞爪的向叶孤城扑了上来。 叶孤城看着她这样凶残的样子,冷笑一声,不仅不避,反而站在原地不动,让她随便干。 只见女鬼陆雪琪那锋利的指甲,不断划过叶孤城的身体,发出一连串刺啦的声音。 很快将他刚买的一身阿玛尼西装,划了个稀巴烂。 可是却并未伤到叶孤城分毫。 不过这可把叶孤城给心疼坏了。 “我靠,你下手轻一点啊,这套阿玛尼西装可是花了我5万多块大洋买来的,把你这个小女鬼卖了都赔不起。” 他看着自己身上被划得破破烂烂的西装,有种心脏滴血的感觉。 见叶孤城毫发无伤,女鬼陆雪琪也是惊讶无比。 “你,你居然是武者!” 叶孤城骄傲的一甩头发:“那是,你也不看是谁,就敢打我的主意,怎么样?现在你知道你自己不是我的对手了吧?” 陆雪琪咬着嘴唇,不服气的道:“那又怎么样?就算我伤害不了你,可你也拿我没办法,毕竟我是一个鬼,不管你使用什么样的物理手段,都攻击不到我!”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鬼这种生物,最大的优势便在于它们可以不受地形限制,可以随便飞来飞去,而人类发明出来的冷热兵器又打不到它们。 除了专门捉鬼的道士,可以用开过光的法器降服它们。 问题是叶孤城并没有这些东西,再说他也没有修炼过法术。 不过这可难不倒他。 毕竟他身上可是拥有着一种异火,号称天地间的本源之火。 或许这秉天地而生的异火,能够直接攻击到女鬼的本体。 叶孤城心念一动,体内的陨落星炎便是随之运转,一股森然的气息自他身体周围蔓延开来。 随即一团乳白色的火焰,在他掌心凝聚。 “什么,你竟然身怀异火!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叶孤城不答,摊开手掌,掌心的异火顿时分化成了上百只火焰小蛇,向女鬼撕咬而去。 陆雪琪大惊失色,慌忙的掉头逃窜。 然而这些火焰小蛇具有追踪功能。 所以不管她怎么跑,也只是白费力气罢了。 第85章 慕青鸾要跳楼 只一小会儿功夫。 那些异火小蛇就将女鬼陆雪琪逼到了一个角落里,并将她团团包围住。 叶孤城见状嘚瑟的笑了笑,然后大摇大摆的走过去。 “喂喂喂,小姑娘,我问你,现在你服不服气了?” 陆雪琪嘟起小嘴,本来还想嘴硬几句,但是面前的火焰小蛇们,正在不停地对她呲牙吐舌头。 似乎只要叶孤城一声令下,这些火焰小蛇便会一下子冲上来,将她啃食得干干净净,连一条骨头也不剩下。 要知道陨落星炎作为异火榜上排名前十的异火,威力非同一般。 除了能对具有实体的生物造成伤害之外,对于灵魂体一类的东西,也是能直接将其灼烧殆尽。 再说这个女鬼陆雪琪,她之前已经死过了一次,若是再死一次,那可就是魂飞魄散了。 连投胎转世的机会都没得了。 陆雪琪一下子慌了,她害怕自己真的会魂飞魄散,她还想要重新投胎做人呢。 只听她哭哭啼啼的说:“大哥哥,求你饶了我吧,我不想死。” “我知道你是含冤而死,所以我也没打算伤害你,但是你刚才的行为很不老实,让我有点生气,所以我才决定给你一点颜色瞧瞧。” 叶孤城平静的问:“说吧,你是怎么死的?到底是谁害的你?” 陆雪琪一听眼泪就唰唰的流了出来。 “我本是苗疆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三年前出来找工作,可惜我没有文凭,根本没有哪家公司愿意要我。” “后来有一次我在公园捡瓶子的时候,被一个长得蛮帅的青年拦住,他不仅给了我几百块钱,还请我吃饭,帮我租房子,又替我支付了半年的房租。” “于是我们两个就这样认识了,并且在一起处对象。” 叶孤城好奇的问:“既然你们两人同居过了,有没有造出小人来?” 陆雪琪白了他一眼。 “大哥哥,你的思想真龌龊,我才不会随随便便的把自己交出去呢。” “毕竟我们苗疆人的传统,就是只有在新婚之夜,才能行房。”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后来呢?我猜你的那个男朋友,一定对你很不满吧?” “嗯,你说得没错,确实是这样的。” 陆雪琪沮丧的低下头。 “自从我拒绝他以后,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三天两头不见人影,我打他电话也不接,老是躲着我...” 叶孤城呵呵大笑:“这是男人惯用的手段,故意吊着你,让你整天魂不守舍,跟丢了魂一样,等吊足了你的胃口,他自然就可以对你为所欲为了,不怕你不妥协。” 陆雪琪奇怪的问:“大哥哥,你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你会不会就是这么对待别的女孩子的?” 叶孤城没好气的说:“你少在那胡说八道了,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嘛!” “再说我tm的活到那么大,根本没跟女孩子谈过恋爱,到现在我还是母胎单身呢!” 陆雪琪狐疑的看了他一眼:“那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呢?” 叶孤城邪魅的一笑。 “因为我也是男人啊,同类之间才是最了解彼此的。” “哦,原来如此!”陆雪琪点了点头。 这一下弄得叶孤城倒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他赶紧扯开话题。 “好了好了,废话不必再说,你干脆捡重点的讲,别浪费我的时间。” 在陆雪琪断断续续的叙述下。 叶孤城大致听明白。 原来那个小黄毛青年,名叫吴一凡,在京都的某家娱乐公司当保安,一个月大概有五六千块钱的工资。 由于他在京都没有自己的房子,将房租水电费,以及生活费等杂七杂八的开支去除之后。 这笔钱可能最多也就勉强糊得住自己的嘴了。 何况他还要负担陆雪琪的日常开支,难免有些入不敷出。 关键他又一根毛都捞不到,于是就选择跑路了。 之后大约过了两三个月,这个吴一凡又找上门来,说是给她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去一家房地产公司当销售。 本来陆雪琪还挺高兴的,以为他是回心转意了,想都没想就跟他去那家房地产公司应聘,最后顺利入职。 但是干了没多长时间。 一天夜里,吴一凡将她与另一个年轻女子带到这栋大楼。 当晚就伙同10多个人在大楼里将她们两人残害。 同时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风水师,做法把她们二人的魂魄拘禁在这栋大楼,所以才会闹鬼。 叶孤城听完后不由一阵感慨:果然,这世上最可怕的还是人。 尤其是心肠歹毒之人,可比鬼残忍多了。 陆雪琪倒没所谓,反正她已经报仇了。 那个伤害了她们性命的家伙,被她们合伙杀死,尸体切碎扔进了下水道。 估计这会儿早就没了。 只是那个风水师对她们设下了诅咒,让她们的魂魄始终被困在这栋大楼里面,无法投胎做人。 为了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陆雪琪就只好拿活人撒气了。 凡是进入这栋大楼的人,轻则缺胳膊断腿,重则当场殒命。 特别是那些长相帅气的男人,更是成了她们发泄的首选目标。 叶孤城一脸郁闷:“长得帅又不是我的错,你不能因为自己曾经被别人伤害,就无脑的将怨气发泄在我们这些无辜的人身上,这不公平!” 陆雪琪小声的说:“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嘛!” “大哥哥你能不能帮帮我,帮我找到那个可恶的风水师,叫他解开我们身上的诅咒,这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说真的,我一刻也不想在这待下去了。” 叶孤城心中一动,突然想到了什么:“等等,你还有同伙?” “嗯,她叫碧瑶,年纪跟我差不多大,咋了?” “你快告诉我,你把我的朋友弄到哪去了?!” 叶孤城一把抓住她的胸口逼问。 陆雪琪被他狂热的眼神吓了一跳:“你先别着急,我马上就带你去顶楼找她,希望还来得及。” 叶孤城一听气得牙花子疼。 “我艹,你们两个要是敢把她玩死了,别说我不会帮你们俩的忙,我一定要让你们两个给她陪葬!” 随即叶孤城便以最快的速度,一口气跑到顶楼。 叶孤城一脚踹飞用铁链锁着的大门,就看到慕青鸾站在楼顶上的边缘。 然后在她身边,还有一个穿着碧绿裙子的少女,正在操控着她往下跳。 “不要!” 叶孤城话还没说完,那边的慕青鸾便是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跃,从天台跳了下去。 第86章 苍狼酒吧 叶孤城来不及多想,也跟着跳了下去。 只见他心念一动,当下发动了空间挪位,与慕青鸾调换了位置,张开双手抱住她。 随即手掌释放出天蛇异能,稳稳的吸附在大楼外的墙壁上。 整个人像电影中的那个蜘蛛侠一样趴在外面,毫不费力的攀爬楼房。 叶孤城感觉两串热乎乎的东西是贴着自己的脸庞,充满了弹性。 叶孤城仔细的回味一下,便是从一旁的窗户跳进去,重新回到了走廊里。 叶孤城低头一看,发现慕青鸾已经昏迷过去。 好在她并无大碍,只是被那个叫碧瑶的女鬼迷了心窍,短暂的失去意识。 过一会儿她就会自己清醒的。 这时陆雪琪和碧瑶飘过来,看着他们两人这样暧昧的样子,不觉好笑。 叶孤城没好气的道:“你们笑什么笑?有啥好笑的?再敢笑,信不信我分分钟灭了你们?” 两只女鬼一听,赶紧止住笑容,生怕他一言不合,就要大开杀戒。 叶孤城这才阴恻恻的冷笑道:“算你们两个识相,老实说我也不是那种杀鬼如麻的恶人,所以我一定会帮你们解脱的。” “不过在此之前,我希望你们最好安分一点,不要再出来伤害活人了。” 陆雪琪和碧瑶异口同声的说:“嗯嗯,我们保证不再害人了。” 叶孤城满意的点点头,然后背着慕青鸾,大摇大摆的离开大楼,去外面打了一个宾馆。 一夜无话。 这一晚叶孤城睡得很熟,毕竟他折腾了大半夜,早就累坏了。 等到第二天,天色大亮,叶孤城才慢吞吞的爬起来,跑去隔壁房间叫慕青鸾起床。 两人都各自洗刷了一遍,然后结伴去外面的一个早餐店吃早饭。 其实老北京的小吃,来来去去总共也就那么几样。 对于外地人来说,自己没吃过,当然觉得新鲜。 但是对于京都土着而言,早就吃腻了,再美味的小吃吃到嘴里也是味同嚼蜡。 还不如一包康师傅方便面好吃。 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 叶孤城就将他们昨天晚上撞鬼的事情说出来。 包括那两个女鬼的遭遇,也简要的说了一下。 慕青鸾抿着嘴道:“照你这么说,那两个女鬼也太可恨了,明明是自己遇人不淑,轻易相信了别人的鬼话,害得自己年纪轻轻就断送了性命,却要找无辜的人撒气。” 叶孤城无奈的摇了摇头。 “虽然当时我也挺生气的,不过我倒是也能理解她们,毕竟谁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能够忍气吞声呢?” 慕青鸾对他翻了一个白眼:“你就会帮她们讲话,你怎么就不心疼一下我呢?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好头疼,跟鬼压床了一样,估计十天半个月都缓不过来,说不定以后晚上睡觉都会做噩梦。” 叶孤城邪魅的一笑:“算你运气好,人家是女鬼,若是换成了男鬼,尤其是抠脚大汉那种的,那你可就爽歪歪了,哈哈哈。” 慕青鸾听着这话,一下子脸红了,举起她的小拳拳,捶向叶孤城的胸口。 他们就这样打打闹闹,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学生时代。 那可真是值得回味的一段美好时光。 只可惜现在已经回不去了。 打闹了一阵子,慕青鸾问他:“对了,那个风水师叫什么名字,目前他人在哪儿,你晓得不?” 叶孤城挠了挠头说:“听陆雪琪说,那个风水师好像姓李,叫李有田,但是他家住哪儿,又是哪儿的人,一概不知。” 慕青鸾一听,就有点麻爪。 因为华夏国有十几亿人,天底下叫这个名字的人多了去,鬼知道谁才是那个风水师呢? 叶孤城思索了一下,想着如何才能找到这个人。 嗯,有了。 他可以向龙族的人求助。 比如龙组特别行动处处长左冷辰,他身上可是穿戴着000001警号的王者警服,在一省的公安系统内,都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力。 找他帮一下忙肯定没问题! 叶孤城打定主意,就在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吩咐出租车司机向龙组总部办公室开去。 叶孤城见到了左冷辰,便向他简单说明了来意。 当即左冷辰就吩咐手下的一名警员,叫他在全国范围内,排查一下这个叫李有田的人。 本来像这样高权限级别的操作,只有军政部门的要员,才有资格动用。 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根本是想都不要想。 如果警察局能多上点心,每年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踪人口找不回来了。 果然在华夏国,说来说去还是一个拼关系和人脉的地方。 正所谓官场有人好办事。 只要你能认识多几个政府部门的高官,一切看似不可能实现的难题,其实都不叫事儿。 等待的过程中,叶孤城大大方方的坐在龙组的会客室,跟左冷辰喝茶聊天。 没想到仅仅才过去了十分钟左右。 龙组办公室那边就传来了好消息,说那个风水师已经找到了,而且他人此刻就在京都。 叶孤城一下就兴奋起来,心说这个龙组不愧是华夏国最神秘的组织,办事效率真是够快的! 随后龙组办公室的技术人员,经过手机卫星定位锁定,确认了此人目前在朝阳区的一家酒吧,叫做苍狼酒吧。 距离龙组总部并不远,也就十几公里的样子。 叶孤城得知了这间酒吧的地址之后,便向左冷辰告辞。 “左处长,我今天还有要事在身,不方便久留,等日后有空了,我一定请你吃饭,好好的感谢你一番。” 左冷辰点头道:“好,我记住了,你小子还欠我一顿饭。” 叶孤城离开龙组总部以后,又坐上先前的那辆出租车,直奔苍狼酒吧。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出租车在苍狼酒吧门口停下。 叶孤城下车,走进了这间酒吧。 大厅一名身穿旗袍的迎宾小姐过来招待他,并询问她要喝点什么。 叶孤城看着酒吧里里外外,一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样子,微微皱眉。 “麻烦你给我来一杯咖啡,我好提提神。” 迎宾小姐一愣,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这个年轻人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要喝咖啡,干嘛不去咖啡厅?跑到酒吧来干什么? 该不会是来砸场子的吧? 叶孤城没有理会这个迎宾小姐,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就去找那个风水师去了。 第87章 除非你想找死 叶孤城拿着那个人的照片,发动天蛇之眼,顿时他的眼睛就像x光扫射一样,看向众人。 不一会儿功夫,他就在楼上的天字一号包房,找到了那个风水师。 叶孤城毫不客气的一脚踢开包房的大门。 见到一个身材矮小且长相猥琐的中年人,正在跟几个洋妞喝红酒。 这个中年人便是李有田了。 叶孤城看着他这般磕碜的样子,跟谢广坤有的一拼。 不由得心里暗骂:他妈的,8000块钱一个钟,居然点了三个,你小子真的挺会享受,老子都舍不得这么挥霍。 见有陌生人突然闯入,那几个洋妞先是一怔,随后发出惊恐的尖叫,慌忙的穿好衣服。 风水师李有田更是吓得浑身一哆嗦:“你,你是谁,找我干什么?” 叶孤城冷冷一笑:“我且问你,京都牡丹山那些楼盘一直在闹鬼,是不是你搞的鬼?” 此话一出,李有田顿时大惊失色。 心想眼前的这个陌生青年究竟是什么来头,为何一下子就识破了他设下的风水诅咒? 不管他是谁,总之一定是来找茬的,自己不如先下手为强。 只见李有田一招手,身上便是飞出了各种各样的毒虫。 有眼镜蛇,蝎子,蜈蚣,以及一大堆携带剧毒的虫子。 叶孤城微微挑眉,手中一团乳白色的异火凭空出现,而后形成一张火网,将那些迎面飞来的毒虫尽数拦截下来。 异火恐怖的高温,让得吸附在火网上面的毒虫,几乎是在眨眼之间,便被烧成了灰烬,很快消失不见。 李有田惊讶之余,还想再故技重施。 但是叶孤城却没给他这个机会,几步上前,抓住他后颈的衣领,一个过肩摔就将他狠狠地摔在地上。 然后从他的衣服里,又钻出了许多花花绿绿的虫子。 这些虫子就是李有田拿来给别人下蛊用的,效果五花八门。 比如情蛊,中蛊了的俊男美女,就会死心塌地的跟着对方。 哪怕对方让自己去死,自己也会毫不犹豫的自杀! 还有专门用来整人的癫蛊,中蛊之人,不出一炷香的功夫便会变得疯疯癫癫,智商几乎为零。 至于另一种金钱蛊就比较牛b了,可以帮自己转运,一夜之间暴富。 李有田被叶孤城摔了个七荤八素,再无反抗的能力,只得举手求饶道:“好汉饶命,你要多少钱才肯放过我?” 叶孤城不屑道:“谁要你的臭钱?我才不稀罕,就算你再有钱,也不可能超越我。” “那你想要什么?” 叶孤城淡淡的说:“是谁派你到那栋大楼捣乱的?你最好老实交代,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李有田眼神挣扎了一下,似乎不愿告知。 这一细微的变化,引起了叶孤城的警觉。 他猛然猜到,这个风水师是受人指使。 那么到底会是谁叫他这么做的呢? 叶孤城心里愈发好奇,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得撬开这人的嘴才行。 见他不肯开口,叶孤城便威胁他道:“你听好了,我现在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是你杀害了那两个少女,并将她们的魂魄拘禁在那栋大楼里面。” “你犯了故意杀人罪,这可是死刑,一旦我将这件事情告诉警方,你就准备吃花生米吧。” 李有田听后非常嚣张的说:“哼,这算什么?那两个少女的身份,我事先早已调查过,她们只不过是普通老百姓,并无什么后台。” “再说我身后还有一位在朝中位高权重的大人物,他的权势是你这样的小角色根本无法想象的。” “即便我真的被警方抓获,那位大人物也一定会动用手中的关系,将我捞出来,大不了赔偿她们家属一笔钱了事罢了。” 叶孤城一听肺都快要气炸了。 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敢蹬鼻子上脸。 不行,必须得好好教训他一下。 叶孤城伸手摸向自己的腰间,飞快地抽出一条刚买的七匹狼鳄鱼皮带。 将皮带头闪电般挥出。 带有钢铁的皮带扣,疯狂的往他身上招呼。 完全不带一丝客气的意思。 这个李有田虽说是一个道行高深的风水师,可他本质上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哪能经得起叶孤城一番蹂躏? 所以短短几分钟时间,他的身上就出现了大片血淋淋的伤口,看得人触目惊心。 当然他也早就昏死了过去。 叶孤城见状就从自己的戒指空间中,取出了一瓶灵泉水,然后掰开他的嘴喂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李有田悠悠转醒。 恢复了一点意识。 叶孤城冷笑着对他说:“怎么样?我这充满了父爱的七匹狼打你过瘾吗?要是不过瘾,我再抽你几下,反正我看你皮糙肉厚的,肯定特别抗揍。” 他连忙摇头道:“别打了,我招,我全招了。” 此时李有田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与其遭受皮肉之苦,他倒不如死球算了。 接着在叶孤城的一番审问下,这个风水师老老实实交代了全部的事情。 原来他是受了京都黄家的指使,才故意杀死那两个少女,把她们的魂魄关在那栋大楼里。 闹得牡丹山一带的楼盘鸡飞狗跳,好几年过去了,一套房子也卖不出去,变成了鬼楼。 当然这也害得慕青鸾家的房地产公司濒临破产。 然而据李有田供述,他背后的指使者竟然是黄家老爷子黄振华。 因为黄振华几年前曾经在牡丹山那边购买了一套四合院,并请来了风水先生测量风水。 这个四合院依山傍水,环境很不错,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四合院对面的那几栋高楼大厦,将这个四合院子遮挡的严严实实,因此阻断了风水。 黄振华作为老一辈人,对风水学说深信不疑,自然是非常迷信的。 他一气之下,便想出了一个坏主意,让这个风水先生在牡丹山的楼盘中,布下这个大凶的风水局。 如此一来,这些房子就卖不出去了。 慕青鸾家里的房地产公司没了进账,又欠着银行几十亿的贷款,撑不了多久就会破产。 然后等到法院那边对他们家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 黄振华再用极低的价格将那些楼盘买下来拆掉。 这样他就可以保住自己家的风水了。 李有田嘴巴里吐着血沫,得意的看着他。 “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人家黄家老爷子可是开国元勋,在政界的地位仅次于几位国主级大佬,我就不信你敢对他下手。” “除非你想找死!” 第88章 抓捕黄振华归案 叶孤城沉默了一下。 觉得这件事情事关重大,真心不是他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够解决的。 毕竟那个黄家老爷子黄振华,可是堂堂一位开国元勋,是华夏国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更别说自己了。 万一搞不好就会引火烧身。 叶孤城想了想,还是决定将这件事告诉龙族的二号首长王老爷子,兴许他能做主。 于是叶孤城一拳挥出,将李有田打晕,然后把他扛在肩上,转身走出了包房。 叶孤城有异能加持,扛一个百八十斤的人,倒没有什么难度。 离开了苍狼酒吧,叶孤城带着李有田直奔王家。 大概一个小时,叶孤城就来到了王家的四合院。 此时王卫国正坐在院子里喝茶,忽然就看见叶孤城扛着一个人走进来。 王卫国略显吃惊的问:“小伙子,你这是干什么,还有,这个人是谁呀?” 叶孤城将楼盘闹鬼的事情,说给了老爷子听。 王卫国听着听着,表情从最开始的惊讶,慢慢的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他没有发火,只是阴沉着脸问:“你刚才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你确定是黄振华在背后指使的吗?如果你没有确凿的证据,最好不要胡乱猜测,我可以当做什么也没听见。” 叶孤城无奈的解释道:“这个风水师就是人证,是他派人杀害了那两个无辜少女,并且拘禁了她们的魂魄,不信你可以问他。” 王卫国点点头:“那好,你马上把他弄醒,我要好好的确认一下。” 叶孤城二话不说将旁边八仙桌上的一杯茶水,全部倒在了李有田的脸上。 李有田很快眨巴着眼睛苏醒过来。 见自己面前站着一位老当益壮的老者,和将他打晕的那个陌生青年,也是有一点恍惚,他感觉自己在做梦。 “这里是哪啊?你把我弄到这来做什么。” 王卫国脸色一沉。 手中的龙头拐杖直接抵住他的咽喉问:“你快说,指使你杀人做法的幕后老板,是不是黄振华?他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这么干的?” 李有田还想嘴硬几句,不过叶孤城上去就是噼里啪啦一通耳光,把他牙齿都打飞了无数颗。 “别打了,别打了,我招,我全招!” 李有田哭丧着脸说:“我承认,是黄家老爷子吩咐我做的,事成之后给了我3000万元,这笔钱我一分都没舍得花,全部存进了银行,打算吃利息来着,你可以去银行调取我的资金流水。” 好嘛,这下子人证物证俱全,再也没办法抵赖了。 3000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普通人十年八年也挣不到那么多钱。 就算他是风水师,也不可能一下子赚到这么多钱。 王卫国长叹一口气,对叶孤城道:“抱歉,此事干系重大,我已经做不了主了,我只能去请示龙组一号首长,请他老人家来定夺。” 叶孤城指了指脚下的李有田:“那这个人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处理他?” 王卫国语气森然道:“还能怎么处理?当然是将他转交到龙组特别行动处,给他定好罪名后枪决。” 李有田听了这话,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王卫国倒也懒得管他,当即打电话联系自己的专车,去了京都军部。 又过了大约两三个小时。 王老爷子总算回来了,随行还跟着两个陌生军官。 车子后面,又陆陆续续来了几辆军用装甲车,上面满载着大批军人。 叶孤城看了一眼他们的肩章,心下一怔。 这两个人居然都是中将军衔! 只听其中一个中将严肃的说:我奉军部一号首长的命令,让我们协助你们,将黄老将军抓捕归案。” 叶孤城一下愣住了,心说没想到你们竟然玩真的! 就为了两个身份普通的女子,就要拿一个开国元勋开刀,也不知道究竟是真是假。 这个中将似乎明白了叶孤城的想法。 “年轻人,请你务必要明白一个道理,在我们华夏国,任何人,无论他功劳有多大,地位有多高,只要他触犯了法律,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是原则问题,绝无任何情面或者交情可言。”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王卫国一挥手:“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浪费时间了,速战速决,立即抓捕犯罪嫌疑人归案。” 一行人坐上了老爷子的专车,身后还有几辆军车在后面跟随,浩浩荡荡的向黄家宅院开去。 这辆车可不是谁都能坐上去的,至少要少将级以上的军官,才有资格乘坐。 叶孤城这次倒是沾了一回光。 等到众人驱车赶到黄振华家,一大群士兵随之破门而入,将庭院中打扫卫生的女仆吓了一跳。 这些士兵很快控制了院子里的所有仆人。 随即王卫国和两名中将走进堂屋。 叶孤城作为局外人,只得屁颠屁颠的跟在他们屁股后头看热闹。 恰好今天是黄振华的80大寿,此刻他正在房间里面宴请宾客。 这些客人都是朝中重臣,与黄振华关系不错,平时也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喝酒。 见到这几个军官贸然闯入,屋子里的人一脸懵逼。 黄振华一看是自己的死对头王卫国,立马拉下了脸子。 “你这个老不死的东西,没事跑到我家里来作甚?我可没邀请你来为我祝寿。” 王卫国冷声说道:“黄振华,我与你本是一对生死兄弟,昔日在战场上,我们相依为命,一起同甘苦,共患难。” “记得当年日军发动大扫荡时,你被一群东瀛士兵团团包围,陷入了绝境,是我带领手下冲进了包围,奋不顾身把你解救出来的。” 说着王卫国叹息了一声,又道:“我承认当初王语嫣悔婚,是我这个当老爸的做得不对,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对你避让三分,从来不在明面上跟你作对。” “可惜你却始终不肯原谅我,三番五次找我子孙的麻烦。” 黄振华冷笑着说:“都是你这个老好人,培养出了一个好女儿,害得我黄家颜面尽失,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我当然不会善罢甘休。” 王卫国咬咬牙。 “不管你愿不愿意原谅我,可是你雇凶杀人,却是不争的事实。” “现在我要逮捕你,把你送到军部审问,你最好乖乖的跟我们走,不要逼我们动手。” “哼,王老头,你好大的口气,当着我的面,敢抓我老爸,我倒要看看你有何本事?” 一旁的黄猿站起身来,身上瞬间散发出恐怖的气息! 第89章 溜之大吉 这股强大的气息,令得他周身的空气忽然间变得扭曲起来。 王卫国也是大惊失色。 “黄猿,你想干什么?!” 只见黄猿大步踏出,挡在了自己老爸黄振华的面前。 “我还是那句话,你们想抓走我爸,就先过了我这关!” 那两个中将见状,脸色一沉,立刻命令手下的士兵向他攻去。 马上就有几个不怕死的士兵冲了上来。 黄猿嘴角冷冷的一笑,随即身形一动,下一秒便如鬼魅般出现在这几个士兵身前。 抬起长腿轻轻一扫,一道金光闪过,竟是将这些士兵踢飞几丈之外。 从屋子里面踢飞到了外面的院子,倒地不起。 而且这还是他手下留情了的,只动用了一两分力气。 如他使出五分力道,恐怕一瞬间就能让这些士兵粉身碎骨。 叶孤城看着这一幕,心中不免有点发蒙:原来这就是半步元婴的实力,难怪彩鳞特意叮嘱我不要跟他为敌。 这这这他妈的简直太离谱了。 这还是人类吗? 在见识过了这个黄猿的真正实力后,即便是王卫国,内心也不禁升起一股寒意。 如果他一定要当着黄猿的面,带走黄振华,估计没有那个可能! 旁边的两个中将面面相觑,一时间束手无策,只得把希望放在龙组二号首长王卫国身上。 但愿他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黄猿放弃抵抗,不要阻挠他们办差事。 王卫国迟疑了一下。 “黄猿,你不要忘了你自己的身份,你可是华夏五大战区的高级军官,身兼着包围华夏的重要使命。” “我作为你的前辈,奉劝你一句,最好三思而后行,否则你今后的政治前途将毁于一旦。” 王卫国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语说出,没想到黄猿却并不买账。 反而激发了他的凶性。 “王老头,你给我去死!” 话音刚落,就见他突然消失在原地,然后仅仅一个呼吸之间,便是闪现在了王卫国面前,一个高抬腿扫向他的面门。 由于意外来的太突然,王卫国根本来不及反应。 如果这一下结结实实的打到他身上,就算不死也得残废。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叶孤城当即发动空间挪位,与王卫国调换了位子。 同时使出全力,抵挡黄猿这一击。 面对堂堂一个半步元婴修为的强者,他不敢有一丝大意。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叶孤城感觉自己的胸口好像被一辆漏油失控了的奔驰车撞上。 接着他就像一个风筝一样,掉在了很远的人群中,将身后的那堵墙撞出了一个深坑。 过了好一会儿,灰尘散去,就见叶孤城跌跌撞撞的从深坑中爬出来,嘴角竟然溢出了一丝丝血迹。 说实话,就连叶孤城自己也感觉到不可思议。 自从他传承了彩鳞的三分异能。 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强悍的对手。 并且在他面前,自己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顿时叶孤城心里有点不平衡了。 这时黄振华急忙上前阻止自己的儿子:“不可乱来,还不快退下!” 毕竟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有那么多军政界的官员在场。 如果黄猿真的打死了王卫国,龙组的二号首长,必定会引来华夏国国主的冲天怒火。 如此一来,他们父子俩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见到父亲劝阻,黄猿这才冷静下来,不再对他们一行人出手。 黄振华喘了一口粗气,然后说。 “王老头,不管你究竟是何居心,但是你若想抓我,必须要拿逮捕令来,要不然你休想动我一根毫毛。” 王卫国犹豫了片刻,缓缓的从自己的衣服口袋中,摸出了一张拘捕令给他看。 在这张拘捕令的下方,赫然是龙组一号首长,华夏国副国主的亲笔签名,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印章。 王卫国道:“你是开国元勋,在官场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应该见识过龙组一号首长的亲笔签名,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的跟我们走一趟吧。” 黄振华在看过拘捕令以后,不由得面如土色。 因为这张拘捕令确实是真的,包括上面的亲笔签名和印章,都是出自龙组一号首长之手。 一旁的黄猿还想再狡辩,却被他拦住。 “罢了,活该我命里有此一劫,不管一号首长打算如何惩罚我,我黄振华都接受。倒是你,难道你忘了你是一名军人了吗?” “常言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违抗军令的后果,你比我更加清楚,所以我命令你不许乱来,一切后果,由我自己承担。” 说完话,黄振华用力挺直了腰板,一言不发的跟着王卫国他们上了专车。 院中的客人都在发愣。 叶孤城也懒得理会他们的反应,赶紧屁颠屁颠的跟着一起上车。 他可不想在继续待在这个鬼地方,说不定盛怒之下的黄猿会拿他撒气。 有一说一,凭自己目前的实力,在这个家伙手中绝对走不出两三个回合,便会被他直接秒杀。 除非他一直躲在空间戒指里面,永远也别出来了。 回到龙组的基地里。 这时龙组的头头脑脑们也全部聚集。 老爷子王卫国看了众人一眼,对叶孤城道:“我已经按照龙组一号首长的吩咐,将黄振华送到了军法处,等待一号首长的裁决。” “不过想必黄猿那个小子一定怀恨在心,想找我们王家打击报复。” 叶孤城一听就有些担心。 “那你打算怎么办?你的那些子孙们会不会有事?” 王卫国道:“这个我已经想好了,我会让他们这段时间深居简出,尽量不要单独一个人外出,应该不会出什么事的。” 叶孤城拍拍自己的胸口:“哦哦,那就好,我跟王心怡,王文静他们可是好朋友,我可不想他们发生什么意外。” 王卫国摇摇头。 “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其实我最担心的是你的人身安全。” “所以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马上离开京都,去外面避避风头,要么你就留在我们龙组总部,哪里也不许去。” “我就不相信他敢闯进龙组总部大开杀戒。” 叶孤城听完一下子愣住。 他连忙摇头道:“不不不,我才不想留在你们龙组,要不我还是选第一个吧,正好我在京都也待腻了。” 叶孤城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愿意受人拘束。 既然自己惹不起那个黄猿,大不了他就躲得远远地。 天下之大,何处没有他的容身之地呢? “那好吧,我这就派人护送你离开京都,你回去马上收拾好行李,等会儿吃过晚饭后就动身。” 第90章 澳门赌王何鸿珍 叶孤城听从了王家老爷子的建议,选择离开京都,远走高飞,这样那个黄猿就没办法找他麻烦了。 于是叶孤城收拾行装,打算今晚就动身。 其实他也没啥好收拾的,本来自己的东西就不多。 所以他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收拾好了行李。 临走之前,王卫国交给了他一块令牌,只要持有这块令牌的人,不管在华夏任何一个地方的龙族分部,都会享受到至高无上的待遇。 其实叶孤城也没太当回事。 毕竟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古玩商,他现在只想回到金陵,继续做他的古玩生意。 吃完夜饭,叶孤城便向老爷子王卫国告辞,然后只身一人前往京都机场。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牡丹山楼盘的那两个女鬼,特意嘱咐老爷子叫那个风水师去解开她们身上的诅咒,还她们一个自由。 一切事情办妥以后,叶孤城买好了飞往金陵市的机票。 飞机大约一个小时后就会起飞。 在机场的休息区等候的时候,叶孤城百无聊赖的刷着手机,随便看看网络小说。 正在这时,突然叶孤城的肩膀被人拍了一巴掌,把他吓了一跳。 叶孤城回头一看,竟然是何其正,不由得笑骂道:“我艹,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个家伙。” 何其正笑呵呵的说:“托你的福,这次的谈判非常顺利,华夏国的首长同意了我们何氏家族的请求,准许我们在公海举办国际赌神大赛。” 叶孤城点点头。 “嗯,恭喜恭喜,看来你们何氏家族真是财运当道,想不发财都难啊。” 何其正翻了个白眼。 “瞧你说的,我们何家又不是穷得没钱花,相反,我对钱根本不感兴趣,主要是为了哄老爸高兴,再就是让全球的富豪财阀们,见识一下我们何家的本事。” 然后何其正又说:“对了,叶兄弟,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澳门玩玩啊?正好赶上了,也许这算是一种缘分吧。” 叶孤城有点为难的说:“不瞒你说,我这个人不喜欢赌博,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只想脚踏实地的赚钱,不指望通过赌博一夜暴富。” 何其正不服气的道:“谁说赌博就一定是错的?赌博本身并没有错,前提是你要量力而行。” “好比如你是亿万富翁,身家几十亿,上百亿,那么你就算输个几千万,几亿也没什么。” “可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全部财产加起来还没有我一辆车贵,那你就别瞎折腾了,稍有不慎便会搞得自己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赌博本身没错,错的是人内心的贪欲。 妄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 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人,最终的结局必然会十分凄惨。 叶孤城心里合计了一下,目前自己的银行卡里还有几百亿欧元,另外那张顶级黑金卡里面,最高也可以透支1000亿美金。 这两笔金钱加在一起,那他叶孤城也勉强能算一个小小的有钱人了。 哪怕运气不好,输它个几十上百亿,对他而言也是不痛不痒。 很快几分钟时间过去。 何其正在一边催促:“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吗?” 叶孤城无奈,只好说:“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便是了。” 说完叶孤城就去找机场工作人员改签航班。 不一会儿功夫,飞机起飞。 因为飞机上的东西全都是免费的,叶孤城点了一大堆食物,在座位上胡吃海喝,同时又不忘给空间戒指中的彩鳞分了一些。 大概凌晨五六点钟的样子。 两人赶在天亮以前,抵达了澳门国际机场。 两人下了飞机之后,何其正立即给管家打电话,叫他马上来机场接应。 不消片刻,一辆价值800万港币的加长版林肯出现在他们面前。 一名身穿阿玛尼西装的男子下车,拉开车门,客气的请他们上车。 又过了一会儿,车子在一栋豪宅门口停下。 叶孤城刚走下车子,何其正便紧张的对他说:“叶兄弟,等会儿见了我们何氏家族的人,你说话可得小心一点,尤其是我老爸二房生的长女和长子,他们两个脾气都不太好。” 叶孤城摆了摆手,意思是让他稍安勿躁,自己肯定会见机行事。 然后叶孤城随着何其正来到了澳门赌王居住的房间。 说是房间,其实更像一间超大型的病房,目测起码有3000个平方。 光是陪床的护士就有上百个。 另外还有十来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医生。 他们是何家花重金从国外聘请的顶级医师。 这些外国医生每天除了定期给赌王注射10万美元一针的天价营养针,还要根据赌王的身体状况,定制食谱。 甚至需要每天查看赌王的排泄物,看看他的消化功能有没有出现问题。 因为赌王目前已经是90多岁高龄了,万一一不小心吃坏肚子,很有可能危及生命。 叶孤城抬眼一望,发现房间里面布满了各种电子医疗设备。 比如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床旁超声之类的。 就像一个icu重症监护室。 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 不用想,这个老人就是澳门赌王了。 叶孤城走到病床前,暗暗的发动天蛇之眼,向他身上扫描过去。 只见他全身气血枯竭,器官衰老严重。 他现在还能活着,完全是靠现代高科技医疗技术续命,不然早就挂了。 不过像他这样苟延残喘的生存下去,其实对他来说远比死亡还要痛苦。 因为自己根本没有丝毫意识,只是机械的躺在床上,像一具行尸走肉。 哪怕有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 这时一个医生走过来,拿着一份报告单对何其正说:“何先生,你父亲何鸿珍这段时间的病情又开始恶化,照这样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他恐怕活不过一个月了。” 何其正心头一跳,双手颤抖的接过那张诊断书,上面打印纸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 翻译出来,大约就八个字。 不治之症,无力回天。 不等何其正开口说话,那个外国医生又道:“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请你们节哀顺变,早点给病人准备后事吧。” 第91章 不能说的秘密 看着何其正满脸难过的样子,叶孤城内心也有点过意不去。 毕竟床上躺着的是他老爸,两人之间有着骨肉亲情,血浓于水。 再说何其正,他其实并没有想要盼着老爸死,然后争夺家产。 因为老爸留给他们的财富,已经是一笔天文数字了,一辈子也花不完。 所以他更希望老爸能活着,即便他现在不能动弹。 只要自己待在他身边,感受着老爸身体的温度。 就好像自己小时候骑在老爸肩头玩耍一样。 叶孤城突然有些羡慕何其正。 心想要是自己的父母在该有多好。 嬉笑怒骂皆天伦。 于是叶孤城对他说:“何兄弟,你爸爸的病我能治,不敢说百分百痊愈,最起码可以让他多活上三五年。” 何其正惊讶不已:“我爸爸现在都已经这个样子了,你确定你有把握治好他吗?” 一旁的外国医生戴维斯听着这话,心生不满,只听他不服气的道:“哼,你这个家伙好大的口气,连我们漂亮国最顶尖的医疗团队都对他的病情束手无策,就凭你一个无名小子,竟然敢口出狂言。” 叶孤城冷笑道:“那是你们没见识过我们华夏的医术,像一只癞蛤蟆一样坐井观天,以为自己有多大的能耐,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戴维斯气得一下子涨红了脸。 其他的外国医生也是怒气冲冲的看向他。 叶孤城淡淡的伸出一根手指。 “不如这样,我们来打一个赌,如我在一炷香之内,让病人苏醒,你们这帮洋鬼子就给我从这间房间里面爬着出去。” 戴维斯咬牙切齿的道:“好,一言为定!” 随即叶孤城就去了卫生间一趟,悄悄的从自己的空间戒指中,取出了一一小瓶灵泉水,又走到房间,喂给了赌王何鸿珍。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只过了不到5分钟。 就见何鸿珍苍白的脸上,慢慢的恢复了一点血色。 同时旁边的仪器上面,出现了一丝波动。 随后何鸿珍紧闭着的眼睛,也缓缓地睁开。 何鸿珍睁开眼睛的一瞬间,看见自己身边围了一大群人,除了自己的私人医生,还有自己的小儿子何其正,以及一个陌生青年。 这个年轻人他根本不认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病房。 不过他好歹是堂堂赌王,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只听他嗫嚅着嘴说:“小何,是这个年轻人治好了我的病吗?” 何其正大惊之余,小声的说:“嗯,爸爸,确实是他治好了你的病。” 这一下将那些外国医生全部惊呆了。 特别是戴维斯,他感觉自己的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顿时羞愧的无地自容。 叶孤城冷冷的对他说:“愿赌服输,麻烦你们履行赌约吧。” 戴维斯没了办法,只得乖乖趴在地上,向房间外面滚去。 其余的人也是学的有模有样,在地面翻滚。 样子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这一段小插曲过后。 叶孤城便没再管他们,走上前轻轻的将何鸿珍扶起来。 “何老先生,经过我的医治,你目前的病情已经控制住了,估计三五年之内,不会发病,但是你最多也只有三五年好活了。” 其实叶孤城这是撒了一个谎。 因为他有天蛇之血这种逆天的异能。 不光可以起死人,肉白骨,还能使人延年益寿,再多活个几百年不成问题。 可是叶孤城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这样做。 因为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何况这个何鸿珍已经活了90多岁,享尽了世间的荣华富贵。 坐拥5000亿港币的资产。 一生娶了四房姨太太。 生了十七八个孩子。 这是多少男人的梦想啊! 既然他已经达到了这样的高度,又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另外。 如果叶孤城暴露了自己的天蛇之血异能。 一旦这个消息传了出去。 全球那些顶级富豪和财阀们,恐怕都会通通找上门来,要求自己帮他们增寿。 毕竟对于这些富豪财阀们来说,他们做生意积累下来的财产,可以说几代人也花不完。 金钱对他们早已没了任何吸引力。 除了金钱,他们最渴望的就是拥有更多的寿命了。 比如传说中的长生不老。 假如叶孤城拒绝了他们,必然会引来无穷的祸患。 那些掌握了大量财富的上流人士,会为了多活上几百年,不择手段,疯狂的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比如派遣职业雇佣军绑架他。 或者重金聘请顶尖杀手来对付他。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重利之下,一定会有很多人心动。 如此一来,叶孤城将会面临数不清的麻烦。 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这个秘密,叶孤城打算一直烂在肚子里,打死他也不会往外说。 何鸿珍喘了一口粗气,然后说。 “这位小神医,你说我该怎么报答你才好呢?” 叶孤城想了想,开玩笑说:“老爷子,我这人就是一个俗人,爱江山更爱美人,你若真心想感谢我,不如给我几百亿港币花花。” 何鸿珍听了抿着嘴说:“几百亿有点多,虽然我有几千亿港币的身家,但是大部分都是不动产,变现比较麻烦,你得给我一点时间去筹钱。” 叶孤城一怔,没想到自己随便开了一个玩笑,人家居然还当真了。 他这摆明了是狮子大开口。 这些钱都能买十几艘豪华游轮了。 说完话,何鸿珍转头又对何其正道:“小何,你先给这个小神医开一张面值5亿港币的支票,剩下的钱,我再想办法解决。” 对于老爸的吩咐,何其正不敢有丝毫怠慢,立马打电话联系老爷子的私人秘书,开具发票。 不一会儿功夫,秘书就将支票送了过来,交给了叶孤城。 叶孤城接过来一看,价值5个亿的支票,一个零头也不少。 看来这个何鸿珍,也是一个性情中人,言出必行。 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大约20来岁,打扮漂亮的女子。 何其正一见到她,立刻恭恭敬敬的说:“二姐好。” 女子微微点头,礼貌的回应。 随即走到病床前,查看何鸿珍的身体情况。 原来这个女子,便是何鸿珍最为宠爱的女儿,自己二房所生的长女何淑娴。 何淑娴身高1米78,长相方面随了她妈,生的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传闻香港船王之子,对她仰慕已久,并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几乎人尽皆知。 可惜何淑娴却并不买账。 也许在她心中,早有了意中人也说不定。 第92章 炸金花 何淑娴见爸爸苏醒过来,怀着心中怦怦直跳的心情,一头扑进何鸿珍的怀里,忍不住嚎啕大哭。 “淑娴,你快别哭了,你老子我还没死呢,再说还有外人在场,你注意一下分寸。” 何鸿珍眉头皱了一下,似乎很不愿意见到自己的子女,在自己面前哭哭啼啼。 毕竟他是枭雄式的人物,这辈子经历了太多风浪。 在他看来,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早晚都有这么一天。 何淑娴擦干眼泪,挤出一丝笑容,对叶孤城道:“这位公子,多谢你治好了我爸爸的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了。” 叶孤城无所谓的笑了笑:“何小姐不必多礼,这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现在你父亲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应该能再多活三五年,不过随着他身体的各项机能萎缩,最终还是会因为衰老而死亡。” 何淑娴点点头:“这个我当然知道,我会好好的珍惜这段时间,陪老爷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光阴。” 何鸿珍向她招手:“我现在很累,想多休息一下,你就代我陪叶先生去澳门到处逛逛,所有的消费,全部算到我头上。” 随后几人告辞而去,离开了病房。 走出病房后,叶孤城就看见别墅外面停着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定制版。 这种品牌的劳斯莱斯,在国内的售价大概在1500万左右。 比起自己那辆黄金打造的劳斯莱斯车,还是很便宜的了。 叶孤城就跟何其正一起坐上了何淑娴的劳斯莱斯车。 何淑娴一边叫司机开车,一边询问叶孤城想去澳门的哪个地方玩。 叶孤城想了想说:“不如你就带我去你们家开的赌场逛逛吧。” 他早就听人说,澳门的博彩业极为发达,几乎成了当地的重要经济支柱,火爆程度完全不逊色于漂亮国的赌博之城拉斯维加斯。 好不容易来一趟,他啷个也要去看一看,再不耍两把,怎么对得起自己。 对于叶孤城的这个要求,何淑娴当然不会拒绝。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 车子在一栋高楼大厦面前停下,这栋楼总共有30层,每层楼的面积都在1万多平方。 可以同时容纳十几万人在里面娱乐消费。 生意涵盖了博彩业,房地产,星际酒店以及其他多个领域。 可以说,在澳门这个地方,何家排第二,就没人敢排第一了。 他们三人走进了这栋大楼。 何淑娴一招手,叫来了前台经理,让他拿1000万筹码过来。 很快这个经理就拿着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塑料筹码,交给了叶孤城。 叶孤城也不客气的收下。 何淑娴说:“叶公子,我们公司的赌钱项目有很多,比如二十一点,轮盘,百家乐,麻将,骰子之类的,请问你打算玩哪一种?” 叶孤城听着这话,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啊,这么复杂呀?可我只会玩炸金花,别的统统不会怎么办?” 何淑娴嫣然一笑:“不会玩不要紧,我可以手把手的教你,不管你输了多少钱,都算我的,万一你赢了钱,可以全部拿走,你看如何?” 叶孤城只得咬咬牙:“那好吧,那就麻烦何小姐你了,不过我要先说好,我这人脑子笨,手气也比较背,所以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我怕会让你输哭。” 何淑娴嘟着小嘴,白了他一眼。 “呵,你少吓唬我了,就凭你还想让我哭?你知不知道我们开赌场的人,想输都难,因为不管客人赢还是输,我们都能在他们身上抽取百分之5的抽成。” “好比如你有100块钱,就算你连续二十把不输不赢,其实你已经输光了,只是其他的客人在帮你买单。” 叶孤城不由暗暗咋舌: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到最后赢的总是庄家,而被割韭菜的总是散户。 果然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这时何其正小声的对她说:“二姐,不如我陪叶先生小玩几把,让先他练练手,然后再去实战。” 不难看出,何其正作为何家三房所生的庶子,又不得老爸宠爱,在何家的地位低下,面对二房长女何淑娴,他甚至一句话也不敢说。 何淑娴点头道:“嗯,这样也好,你自己看着办吧,记得手下留情,别让他输得太难看,否则我饶不了你。” 何其正如小鸡啄米般点头。 然后他就在赌厅随便挑了一个会打炸金花的人,凑齐人数。 何淑娴也安排了一张赌桌,在一间比较雅静的赌室里。 这间赌室也不小,少说有一千多个平方,里面有免费的香烟和饮料酒水供应。 接着三人坐上了赌桌。 何其正笑了笑,问他们准备打多大。 叶孤城弱弱的说:“既然大家都是朋友,初次赌钱,也别打得太大,免得伤感情。” “要不就打200元的封顶,20元打底,暗牌10元,看牌20元。” 叶孤城刚说完这句话,另一个操着川渝口音的男子不满道:“我丢,200块钱玩个鸡儿啊,最少100万封顶。” “再说这年头两百块玩鸡儿也不够,”顶多给你加个精油再打个飞机。” 叶孤城皱了皱眉头问他:“敢问兄台贵姓啊?” “免贵姓展,大名展亚鹏。”那人豪爽的回道。 叶孤城又说:“你确定你要打那么大吗?万一你待会儿输光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展亚鹏不屑道:“那你绝对是想多了,我卡里有一千多万的存款,名下还有几套房产,光是代步的车子就有四五台,像什么丰田霸道,奔驰大g,我平时都只开着上街买菜用。” 此话一出。 不光何其正,就连坐在一边旁观的何淑敏,俏脸都是不由一阵愠怒。 但是叶孤城并没有生气,他拍了拍何其正的肩膀,叫他稍安勿躁,一切有他。 又向何淑敏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看他接下来怎么教训这个家伙。 何淑敏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顿时心中好奇。 不晓得他打算怎么做。 如果他要出千,这绝对不行。 因为他们何家经营的赌场都是干净的场子,决不允许任何人在赌场出老千。 一旦被当场抓住了现行,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何淑娴的心忽然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 第93章 小赚一笔 其实她完全是多虑了。 叶孤城会出千吗?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他有天蛇之眼的加持,根本没必要出千。 至于说炸金花,就是每个人拿三张牌比大小,看谁手中的牌最大,谁就是赢家。 其中三个a最大,其次是同花顺,对子,单张。 当然还有一个另类的存在,235。 这种牌面专吃豹子。 然而同时出现这两种牌型的几率太小。 可能一万把牌当中,怕是不见得出现一次。 规则其实并不复杂。 封顶100万,这点钱对于叶孤城来说就跟毛毛雨一样。 再说何淑娴白给了自己1000万元的筹码,就算全输光了也没啥。 当即荷官给每人发了三张扑克牌,然后面无表情的说:“请庄家的下一家说话。” 叶孤城一看自己的底牌,一对a,一张2,这副牌不是一般的烂。 但是也不算太小。 他抬起头,悄咪咪的瞄了一眼其余两家的牌,发现他们的牌面居然都比自己小。 这真是老天爷要给自己送钱吗? 于是叶孤城淡淡的说:“我压10万元,看你们两个的底牌。” 说着他就扔出了10万元的筹码。 他们三个之中,属何其正的牌最小,只有三张单牌。 至于那个叫展亚鹏的家伙,他的牌也是一个对子,一张单牌。 不过要比叶孤城小。 所以这轮牌局不论怎么打,都是叶孤城赢。 当然若是在没有透视眼的前提下,结局就很难预料了。 毕竟炸金花可是能用小牌炸走大牌。 非常考验个人的心态。 何其正很利索的盖牌,直接放弃,说自己不跟了。 反正他只是陪叶孤城玩一下凑数的,赢不赢钱无所谓。 他现在弃牌,最多只输个底钱,才1000块钱而已,不痛不痒。 由于展亚鹏手里有一个对子,他才不会轻易弃牌,说不定叶孤城是诈他的呢? 展亚鹏稍微沉思了一下,就丢出了60万筹码:“跟你10万,再大你50万,怎么样,你还敢不敢跟?” 叶孤城摇摇头说:“像这样几十万几十万的打,实在太没意思了,干脆我们来赌一把大的,你目前总共能拿出多少钱,我都跟了,咱们一局定输赢。” 展亚鹏一听这话,瞬间不淡定了。 听这人的口气,是要跟自己赌家产啊! 展亚鹏有点想不通,明明他们两人之间没仇没怨的,又是第一次见面,怎么一上来就这么莽? 难道他是在故意吓唬自己吗? 展亚鹏不服气的道:“哼,既然你非要跟我赌,那我就随你的便,我卡里大约有1200万华夏币,折算成港币,大概1500万,你有能耐就一口气将我的钱全部赢走!” 叶孤城二话不说,掏出一张银行卡交给何淑娴:“何小姐,麻烦你拿着我的卡,再去前台兑换500万的筹码来,我这张卡的密码是六个零。” 何淑娴连忙摇头道:“不行不行,我不能要你的钱,老爷子之前吩咐过,你在澳门的一切消费,都由我们何家买单。” 叶孤城轻轻一笑。 “可是你只准许我输一千万,现在台面的赌注已经超出了这个数字,多出来的钱肯定要由我自己买单。” 何淑娴还想再说点什么。 叶孤城却是摆了摆手,让她乖乖闭嘴,按照自己的吩咐去办就好。 何淑娴幽怨的小眼神看了他一眼,一下子没了脾气。 不一会儿功夫就有价值五百万的筹码送了过来。 叶孤城大手一挥:“1500万都在这里了,你赶紧开牌吧,别浪费大家的时间。” 展亚鹏挠着他斗大的脑袋,吞咽了一下口水,没有吭声。 然而他是个光头,脑袋上一根头发也没有。 叶孤城看他挠了半天不说话,有些火大:“喂喂喂,小绿豆蝇,刚才你不还嚣张得很嘛,怎么这会儿不吭声了,哑巴了?” 展亚鹏被骂的面红耳赤,一下子挂不住面子。 只听他骂骂咧咧的说:“妈的,跟就跟,万一输了大不了我再去挣,出来混,丢啥也不能丢面子!” 然后他就掀开了自己的底牌。 一对2,一张a。 跟叶孤城反着来。 展亚鹏睁大眼睛,看着叶孤城慢吞吞的翻开扑克牌,当他看清了那三张扑克牌的点数后。 他整个人就像触电一样,扑通一下,从椅子上摔下去,口中吐着白沫。 叶孤城见状撇了撇嘴,心想这小子也就这点本事了,竟然还敢跟自己叫板,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活该你小子倒霉! 何淑娴也没想到,叶孤城的运气居然这么好,这才不到10分钟,就赢了1000多万。 比抢银行还快。 她突然发现自己越来越欣赏这个年轻人了。 何其正在一旁笑呵呵的说:“叶公子,你赌钱的本事我认可了,我相信只要你愿意来参加国际赌神大赛,一定可以赢得最终的冠军。” 叶孤城脸上顿时露出憨厚的笑容。 “过奖过奖,我平时几乎没怎么接触过赌博,说不定是一时走了狗屎运,你少在那吹捧我了。” 何其正好奇的问:“难道你不想参加赌术比赛吗?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你这次错过了,岂不是可惜?” 叶孤城听了,思考了一会儿。 “那个,假如我去参加你们举办的这个国际赌神大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何淑娴插嘴说:“一共两个条件,首先是持有我们澳门何氏家族发放的邀请函,然后每一个参赛者,需要准备至少500万美金的筹码,才能登船进行比赛。” “另外本次国际赌神大赛,将会在后天晚上的十点钟开始,所有人都将乘坐豪华游轮,前往公海。” “因为在公海赌钱,不用向任何国家缴纳税收。” “因为博彩业的税收很高,当地政府至少要抽百分之20个点。” “毕竟这一次参与大赛的人很多,经过初步统计,不少于1000人,光是本金就有50亿美金了。” 叶孤城听完以后,心里若有所思的想:500万美金,那就是3500万港币了,真的不算太多。 自己完全有实力拿出这笔钱来赌博。 正如何其正所说,赌博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要量力而行。 明明自己穷得抠咔,却还要学那些富豪们一掷千金,这无疑是自寻死路。 于是叶孤城满口答应下来。 “那好吧,我就跟着你们一起去见见世面好了。” 第94章 我想买一套海景别墅 这时何淑敏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她匆忙的走到外面接听电话。 过了一会儿。 何淑娴又走进来,脸上略带歉意的对叶孤城道:“不好意思了叶公子,我现在马上要赶回家族开会,不能再陪你一起玩了,要不我先送你回酒店休息如何?” 叶孤城摆了一下手说。 “你有事就去忙你的,不碍事,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难道你还怕我走丢吗?” 何淑娴抿嘴一笑。 “那好吧,我就叫司机留下来陪你,我跟何其正打出租车回去。” \"因为我不放心让一个人单独行动,首先我们澳门这边的出租车都比较鸡贼,见你是外地人,就会故意绕远路宰你。\" “再说我们澳门人,说话都带一点粤腔或者港式口音,我怕你听劈岔了,所以才叫司机跟着你。” 要说这女孩子还真是心细,任何细节都帮他考虑到了。 叶孤城先是一愣,而后微微一笑。 “哦哦,那就谢谢你了。” 等他们两人走后,叶孤城又在赌场转悠了一下,觉得没意思,就打算闪人了。 司机礼貌的问:“叶先生,请问你接下来想去哪啊?” 叶孤城随口道:“那个,你们澳门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地方,快带我去吧。” 司机点点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叶先生上车。” 叶孤城上车之后,司机便开着那辆加长版林肯,一脚油门踩下去,转头去了澳门半岛。 那边有许多天然的渔场,可以供客人钓鱼,不过都是潜水鱼,钓不上来大鲨鱼,蓝鲸,中华鲟这些深海鱼类。 他不感兴趣。 要知道叶孤城也算得上是一个资深的钓鱼佬了。 以前在金陵没少偷钓别人渔场里的鱼。 不是他舍不得花钱,纯粹是找点刺激感。 叶孤城也不贪心,一次最多钓个两三条。 当然事后他也会留下几百块钱。 毕竟叶孤城身为万年单身狗,日子一直过得平淡如水,实在太枯燥乏味了。 于是叶孤城就去澳门的美食一条街,和司机吃了一顿烤活鱼。 可能是这个味道太好吃了,两人吃得不亦乐乎。 吃完饭后,司机一指澳门半岛对面的海景别墅,有些憧憬的说:“老板,看你的打扮,应该是个有钱人,你这一身阿玛尼西装,至少要五万块钱。” “你有没有兴趣买一套海景别墅呀?风景很好的,推开窗户就能看到大海,可惜像我这种人,哪怕给别人开一辈子车,也买不起像这样别墅靠海的房子。” 叶孤城听完笑呵呵的说:“兄台不必灰心,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只要不死终会出头的。” “再说我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有钱,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我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全靠我自己打拼出来的。” 司机好奇的问:“那你是怎么发财的啊?” 这一下,直接把叶孤城给问住了。 他总不能说自己遇到了渡劫失败的彩鳞。 阴差阳错之下,传承了她的异能。 后来又得到了一枚神级空间戒指,里面有着一方小世界,可容纳天地万物。 一时间富贵天降,无所不能。 叶孤城只得扯开话题:“这个说来话长,一时半会跟你解释不清楚,所以我们还是先去看看房子吧。” 他们两人很快来到了海景别墅售楼部。 由于现在是饭点,售楼部里面大部分的销售人员都去外面吃饭去了。 只有几个实习生留下来负责打扫卫生,顺便接待一下客人。 负责接待他们的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这个小姑娘一看他们开着价值800万港币的加长版林肯。 而且这个长得高高瘦瘦的青年,身穿名牌西装,举手投足都有一种高大上的气质,肯定是大款无疑了。 于是小姑娘热情的对他们说:“两位客官,请问你们是来买房子的吗?” 叶孤城道:“你们这里的海景别墅,大概要多少钱一个平方,地段最好的是哪一套,麻烦你给我介绍一下。” 小姑娘一听立马乐开了花。 “哦,是这样的,我们这边的海景别墅,是全澳门数一数二的豪宅区,有很多有钱人都居住在这里,所以房价也不会便宜,平均在30万港币一平米。” “其中地段最好的房子,那当然是最靠近海边的楼王别墅了。” “那栋楼王别墅一共有六层,每一层都有1000多个平方,另外别墅里面还有两座大型游泳池,分别是顶楼的天幕游泳池,和室内的温泉游泳池。” 叶孤城听了满意的点头:“那麻烦你帮我算一下,一共多少钱。” 说话的同时,叶孤城忍不住低头瞄了一眼她胸口上的胸牌。 原来这个小姑娘叫小舞。 年纪有多小不知道,反正大是挺大的。 小舞拿出手机计算器算了一下,大概要18亿港币。 折算成华夏币也就15亿,这个价格真心不贵。 叶孤城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下来,说自己要买下这栋楼王别墅。 小舞见他这么爽快,连忙跑去翻找售房合同。 然而过了一会儿。 就见她满脸尴尬的走过来,弱弱的说。 “抱歉,实在抱歉,这位先生,我有件事情忘了告诉你,其实这栋楼王别墅,早在十年以前就已经卖出去了,但是这套别墅出了一点问题,才导致这么多年无人居住。” “我还以为这套房子没有卖出去,真是对不起。” 叶孤城听了这话,心里难免有些气愤,可是看在她只是一个小姑娘的份上,自己也不好跟她发火。 那样会显得他很没有格局。 叶孤城顺了一下胸中的气,无奈的对着她道:“既然是这样,那就算了吧,我再去别的楼盘转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 说完话,叶孤城转身就要走。 小舞也是羞得俏脸通红。 试探着叫了一声:“这位先生,你先别走。” 叶孤城回过头,奇怪的望了她一眼:“又干嘛?” 小舞小心的陪着笑说:“不如这样,反正那套别墅的主人,长期没有居住,我可以电话帮你问问,看他愿不愿意将房子转让给你。” 叶孤城一听觉得有道理。 “好吧,那就麻烦你帮我打电话问一下,只是价钱不要喊得太贵,要不然我也不会买。” 虽说这是十年前的房子,那时候的房价肯定没有现在高。 可能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不过人家也不是傻子,肯定不会按原价将房子卖给他。 只要对方不是坐地起价,狮子大开口那种。 叶孤城倒没所谓。 第95章 九菊一派 大约过了5分钟,小舞跑过来对他说:“这位先生,我刚才跟那栋房屋的主人打过电话了,买房子的人是一位女士,恰好她此刻就在澳门,她在电话里提出想见见你。” 叶孤城愣了一下:“哟,居然这么巧,那麻烦你替我转告一下,我就在售楼部这里等她,让她马上过来吧。” 小舞点点头:“嗯,好的。” 又过了十来分钟。 就见售楼部外面停下一辆保时捷911,接着从车里走出一个曼妙的少女。 这个少女自我介绍,说自己叫霍晶晶,是香港霍家的千金。 叶孤城一时半会有些受宠若惊。 要知道霍氏家族,可是香港的顶级富豪,在商业上的成就,丝毫不逊色于李家。 跟澳门赌王一样,也是身家千亿的大佬。 最重要的一点,霍家有着红色背景,这是华夏国很多富豪没有的。 然后在她身边,还跟了一个秃头男子,这人身材瘦小,却头大如斗,看起来十分滑稽。 霍晶晶轻声细语的道:“这位公子,我听售楼部的小妹讲,你想买下我十年前购买的那栋海景别墅吗?” 叶孤城点头道:“嗯,你打算卖多少钱?开个价吧。” 谁知霍晶晶听了他的话,突然柳眉一皱。 只听她轻叹一声道:“叶公子,这其实不是钱的事,而是那栋别墅有问题,我不敢把它卖给你,怕你出事。” “哦,啥问题呀,麻烦你把话说清楚一点。”叶孤城奇道。 霍晶晶抿着嘴说:“当时我买下这栋别墅,只花了8000万港币,挺便宜的,我本想着等自己有空的时候,就来海边度假,好好的放松一下。” “可是在我住进去的那一晚上,我总是能隐约的听到婴儿的哭声,听声音还不止一两个,而是一大群。” “这可把我吓坏了,衣服都没来得及穿上,裹上睡袍就逃了出去。” 叶孤城听完非但没怕,反倒笑呵呵的说:“哈哈,霍小姐你胆子可真小,区区一群婴儿的哭声,就把你吓成这样。” 霍晶晶白了他一眼。 “我毕竟只是一个女孩子,胆子当然没有你们男人大,你若诚心想买,我可以按原价卖给你,但是我可提前说好,你若在别墅里面发生了什么意外,我可不负责。” 叶孤城有些吃惊。 “原价卖给我?那就是8000万港币喽,你知不知道,按照现在的房价,那栋楼王别墅八亿都不止,你确定你是认真的?” 霍晶晶傲娇的一甩头发:“本小姐做事向来说一不二,绝不会反悔!” 叶孤城笑了笑。 “那好吧,我就陪你一起去那栋别墅里面看看,究竟有没有你说得那么玄乎。” 叶孤城说完这句话,不待霍晶晶回答,便是一头钻进了她的那辆保时捷911。 霍晶晶咬咬牙,还是决定再亲自去看一下。 反正这会儿是大白天,又有两个大男人跟着自己。 满满的安全感。 不一会儿功夫,三人来到海边的楼王别墅。 正如小舞所说,这是一栋六层的独立别墅。 庭院周围的花园,栽种着各种奇异的花草。 别墅对面就是沙滩和大海。 直线距离不到一公里。 这样的地段简直没得说。 几人进到别墅大厅。 里边清一色的红木家具,头顶上全是欧式的吊灯。 不过由于多年无人居住,上面早已落满了灰尘。 在房间的角落,甚至结出了许多蜘蛛网。 这时霍晶晶身边的那个秃头男子,突然从怀里摸出来一个古朴的罗盘,口中念念有词。 至于他说的是啥,叶孤城也没听明白。 然后过了片刻,就见那个罗盘上的指针忽然开始转动起来。 最后指向了西南方。 霍晶晶见状连忙问:“长老,请问你发现了什么?” 秃头男子收起罗盘,一本正经的对霍晶晶道:“经过我刚才的推断,那个脏东西应该在西南方,我们这就过去瞧瞧吧。” 叶孤城好奇的问:“霍小姐,这个人是谁啊?看他这么神神叨叨的,该不会是个骗子吧?” 叶孤城这番话刚一出口,就让秃头男人脸色一沉,一时间气得说不出话。 霍晶晶连忙打圆场道:“叶公子,你可别瞎说,这位大师是五台山的金池长老,法力高强,我可是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请过来的。” “真的假的?”叶孤城挑了挑眉,有点不太相信。 因为在他看来,这年头冒充大师行骗的和尚道士多了去。 但是真正有本事的人,却寥寥无几。 所以叶孤城轻易是不会信这些的。 除非这个金池长老能在他面前露一手。 那么他自然无话可说。 金池长老没理会叶孤城,转身走出大厅,径直来到了庭院外面的花园之中。 只听他信誓旦旦的道:“霍女士,如贫僧所料没错,那个脏东西就埋在这个花园底下,请你立即找几个工人过来,将那个脏东西给挖出来。” 霍晶晶一点头,拿出手机就要打电话摇人。 叶孤城挥挥手:“不必那么麻烦,让我来。” 说着叶孤城就打开天蛇之眼,四下张望了一眼,很快他就发现前边不远处的地底下,埋藏着一个肉乎乎的东西。 好像人的心脏一样,不停地跳动。 叶孤城找来一把铲子,三下五除二就将它挖了出来。 竟然是一颗肉灵芝! 也叫太岁。 外表泛着鲜血般的颜色,散发着一阵阴冷的气息。 难道这玩意儿就是金池长老说的脏东西? 两人将目光投向金池长老。 金池长老仔细看了一眼后,忽然间脸色大变。 “这,这竟然是一株邪太岁,至少存在了100年!” 霍晶晶忙问:“这跟婴儿的哭声有什么关系呢?” 金池长老长叹一声,面色凝重的说:“因为这株邪太岁是用几个月大的婴儿血液喂养,而邪太岁不仅吸收了血液的养分,同时还囚禁了那些婴儿的灵魂。” 叶孤城不禁咋舌:“我草,这么残忍?!是哪个王八蛋干的?我非得打得他屎尿齐出不可!” 金池长老犹豫了片刻。 “你听说过东瀛国的九菊一流吗?” 叶孤城摇头说不知道。 金池便继续解释道。 “九菊一流,又被称为九菊一派,是东瀛国最厉害的法术门派,他们精通邪术,手段极其残忍,死在他们手上的人不计其数。” “我靠,又是小鬼子?这些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叶孤城有点无语了。 然后又问霍晶晶:“那个,你跟东瀛人有过节吗?你好好想想,到底是谁干的,我免费帮你报仇。” 第96章 彩鳞怀孕 霍晶晶震惊之余,努力回想了一下:“哦,我记起来了,当时我买下这栋别墅的时候,有一个东瀛国富豪也想要买这个别墅。” “不过由于这个楼盘的老板是一名港商,而凭我们霍家在香港的地位,那个港商不敢不把房子卖给我。” 叶孤城问:“那现在法术被破除了,这栋别墅不会再闹鬼了,你还愿意将它卖给我吗?” 霍晶晶傲娇的点头:“卖,为什么不卖呢?我早就说过了,本小姐做事一向说到做到。” 随即两人就签署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 叶孤城要了她的银行账户,几分钟就通过银行客户经理,将8000万港币打入了霍晶晶的账号。 霍晶晶握住他的手说:“叶公子,认识你很高兴,我们今天就当交个朋友了,若你以后到香港来玩,可一定要记得找我哦。” “一定,一定。”叶孤城笑道。 说完话,霍晶晶就递出一张名片给叶孤城。 叶孤城欣然收下了霍晶晶的名片,放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便各自离开。 叶孤城为了满足司机别墅靠海的梦想,就带他在海景别墅里吃喝玩乐,一直折腾到半夜,他们才醉醺醺的回房间睡觉。 反正这个别墅那么大,自己想住哪间房就住哪间房。 叶孤城进了房间,一番洗漱之后,本来想上床睡觉。 但是脑海中的彩鳞,却突然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肚子有点疼,想让他进空间戒指里边,陪自己说说话。 对于彩鳞的这个请求,叶孤城当然不会拒绝。 他先是用天蛇异能,将体内的酒气清除干净,免得自己等会儿又犯浑,对彩鳞干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 叶孤城心念一动,便是一下子钻进了戒指空间之中,然后他轻车熟路的走进了紫薇大帝洞府。 四下寻找,最后在偏殿的灵泉水池子里,找到了彩鳞。 只见彩鳞蜷缩在水中,上半身是人形,下半身却是蛇的尾巴,蛇尾上覆盖着一层七彩鳞片,在光线下熠熠生辉。 叶孤城奇怪的问道:“美女,你怎么了?你不是修炼了十万年的蛇妖吗?按道理来讲,你已经是一只修仙的妖精,又怎么会生病呢?” 彩鳞俏脸有些憔悴。 “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觉最近这段时间,肚子疼得特别厉害。” “原本我不打算告诉你,反正你也一点也不在乎我,我干嘛要舔着脸巴结你呢?” 叶孤城听了不由一阵脸红。 “瞧你说的,这叫什么话?我啥时候嫌弃过你了?” “要不是因为你,可能我现在还只是一个普通人,整天浑浑噩噩的活着,毫无前途,更别提什么远大梦想了。” 彩鳞抿着嘴说:“那是因为你只在乎我身上的天蛇异能,可以帮助你发财,若我只是一条普通的蛇呢?你还会在意我吗?” 叶孤城:“......” 果然他不擅长跟女子打交道,更不能跟她们讲道理。 因为不管你说啥都是错的。 总是会被她们曲解成其他意思。 即便这是一只女妖精,同样不讲武德。 这时叶孤城无意间发现,她的小腹竟然微微隆起,感觉像吃胖了十斤似的。 叶孤城心中一惊,心想她该不会真的怀孕了吧? 才一次而已,这命中率也太高了吧? 叶孤城擦了擦汗,小心的问她:“对了,彩鳞,你最近的胃口咋样?有没有出现呕吐,反胃的现象啊?” 彩鳞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叶孤城:“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孤城尴尬的咳嗽一声。 “也许是你吃腻了吧,要不改天我给你换一些的新鲜口味。” 说着叶孤城就在洞府里到处巡视了一遍,却惊讶的发现,之前他放在空间戒指里边的食物,居然所剩无几了。 “彩鳞,你快告诉我,我的那些吃的去哪了?该不会全被你给吃光了吧?” 这下倒让彩鳞有些难为情。 只听她气呼呼的说:“哼,你这个小气鬼,我帮你赚了那么多钱,你非但不感激我,还跟我计较这些,我再也不理你了!” 叶孤城忙陪着笑:“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会不会肚子里怀了小宝宝了?所以你的胃口才会一下子变得那么大。” 此话一出。 彩鳞顿时情绪变得有些低落。 “那我该怎么办才好呢?你会不会抛弃我和孩子呢?” 叶孤城连忙摇头,说自己不会这样做。 但是彩鳞明显不相信。 “呵呵,瞧你刚刚那副小肚鸡肠的样子,我才不信呢。” 叶孤城咬咬牙道:“那好吧,你想吃什么,我马上就去买。” “随便,反正只要是能吃的就行了。” 叶孤城一点头,旋即离开了戒指空间,然后又马不停蹄的前往最近的一家屠宰场。 相比国内,澳门的夜晚才是最热闹的。 放眼望去,遍地都是高楼大厦,灯火通明,一派盛世繁华的模样。 论繁荣程度,丝毫不输于内地的一二线城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叶孤城就在附近最大的一个屠宰场,购买了很多新鲜肉类。 一共十几条牛,二十只羊,以及一千只鸡鸭鹅。 付完钱后,屠宰场老板热情的自掏腰包,喊来了10多辆大型货车,帮他把这些牲口通通运到了别墅门口。 叶孤城又找来了一些工人,给他们每人发了1000港币的酬劳,将车上的牲口卸下来。 然后等所有人都走光了。 叶孤城这才用空间戒指,将那些牲口全部吸进去,接着他自己也跟着一起进去。 随后叶孤城再一次来到仙帝洞府,发动异火,将那些动物们烤熟。 然后目瞪口呆的看着彩鳞,像八辈子没吃过一顿饱饭一样,几乎眨眼的功夫,就将烤好的牛羊肉一股脑的吞进了肚子里。 当然这仅仅才是垫了一个底。 只见她幻化出自己的七彩吞天蟒真身,张开血盆大口,很快又将那一千只鸡鸭鹅一扫而光。 最后,她终于心满意足的变回了人形,露出一脸满足的表情。 叶孤城暗暗咋舌:“要是你每顿饭都要吃这么多,我恐怕真的养不起你了。” 彩鳞翻着两只白眼,没好气的道:“小气鬼,你嫌我吃的多,那以后我们的孩子出生了怎么办?说不定他比我还能吃呢?” “...” 闻言,叶孤城不觉头大。 不过彩鳞却是给他出了一个好主意。 “不如这样,等我把孩子生下来了,让他吃我左边,你吃我右边,我自己一个人吃饭,这样我们一家人都不会挨饿了。” 第97章 又遇谢广坤 叶孤城听完忍不住撇嘴,心想这算什么馊主意? 我叶孤城就算饿死,死外边,从楼上跳下去,也不会吃你一点东西! 然后他又陪彩鳞说了一会儿话。 感觉自己已经困得要死,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美女,你现在肚子也吃饱了,没事多出去走走,好好的消化一下,我也要回去睡觉了,困死我了。” 见彩鳞没有反对的意思,叶孤城便匆匆的离开戒指空间。 叶孤城的脑袋刚一沾上枕头,就好像被外星人在后脑勺打了一闷棍似的,怎么叫也叫不醒了。 然而到了差不多凌晨两点半的时候。 叶孤城却被一阵急促的汽车刹车声吵醒。 听动静好像还不止一两辆车。 本来他睡在5楼,这点声音不至于惊动他。 但他有天蛇异能的加持,无论视力或者听力,都比普通人强上10倍不止。 叶孤城揉了揉自己惺忪的睡眼,一骨碌翻身下床。 然后发动天蛇之眼,通过透视,看到楼下的空地上,停了几辆黑色轿车。 一群人鬼鬼祟祟的下车,拿着汽油桶向别墅四周疯狂的泼洒汽油。 为首的是一个留着卫生胡的男子,正在有条不紊的指挥手下干坏事。 叶孤城赶紧扫描了一下这个人的身份信息。 佐藤剑一,东瀛国九菊一派的掌门人,精通东瀛邪术,实力可达精英上忍。 但若论拳脚方面,战斗力几乎为零,甚至还不如一个普通人。 不消片刻。 别墅外面就燃起了熊熊大火,刺鼻的浓烟滚滚,四下蔓延开来。 这可把叶孤城给气坏了。 自己刚买的别墅,才住上第一晚,你们这群东瀛鬼子就来搞破坏。 真以为我好欺负? 叶孤城赶紧穿好衣服,纵身一跃,就从五楼阳台直接跳了下去。 而那些东瀛人已经坐上了车子,正准备跑路。 叶孤城一个箭步冲到了其中一辆车子前,动作犹如鬼魅。 将坐在前边开车的小鬼子吓个半死,慌忙之下,一下子将脚下的油门踩死。 汽车顿时发出一阵呼啸声,眼看就要从他身上碾压过去。 叶孤城冷冷一笑,双手抓住引擎盖,猛一用力,竟然将整个车身抬了起来,扔到了一边。 只见车子在地面连续翻滚了好几圈, 最后像个大乌龟一样,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 里边坐着的几个小鬼子也摔得七荤八素,不晓得发生了什么。 佐藤剑一惊恐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一时间内心恐惧到了极点。 “八嘎,这个华夏青年居然这么厉害,比漂亮国电影中的那个超人还要凶猛十分。” “不行!我必须马上撤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佐藤剑一也不管手下的死活,当即命令自己的司机掉头就跑。 因为这厮跑得实在太快了,叶孤城没得顾上收拾他,只得眼睁睁的看他跑得没影了。 本来他想动用自己的空间挪位异能,留住佐藤剑一。 但是这个异能有一个小小的缺陷。 那就是只能转换活物,比如人或者动物,却没办法转移像汽车这样的死物。 不过剩下没来得及跑掉的这些小喽啰们。 叶孤城可不会心慈手软,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给抹了脖子。 十几个东瀛人瞬间齐刷刷的倒下。 其实他特意留了一个活口,想着能不能从他嘴里,套出有关小医仙的消息。 毕竟当初绑架小医仙的东瀛忍者,跟这帮小鬼子是一伙的。 然而据这个小鬼子说,在他们东瀛国,他们这些武者各自拥有自己的宗门,他们只听从宗主的命令。 对于其他门派的事情一概不知。 叶孤城听了不由窝火,抬手一记黯然销魂掌,便是重重地拍打在这个东瀛武士的天灵盖上。 将他打得脑瓜稀碎,连惨叫声也没发出来,就软趴趴的倒下了。 叶孤城大手一挥,就把他们的尸体一一送到了戒指空间。 毕竟自己的别墅一晚上死了那么多人,虽说自己才是受害者,可如果澳门警方追究起来,他还是会惹上不小的麻烦。 这时司机慌慌张张的跑下楼,见叶孤城平安无事,这才放下心来。 只听他狐疑的道:“好端端的,别墅怎么突然着火了?叶公子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叶孤城无奈的耸肩:“你问我,我问谁去?” 司机咽了一口口水说:“我刚刚已经打电话报警了,估计再有几分钟,消防车就会过来救火,你先别着急,别墅烧了就烧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人没事就好。” 叶孤城有点无语。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在乎了?这套别墅一共才花了8000万港币,可以说是我买过最便宜的一套房子了。” “......” 这一下轮到司机,不好再说什么了。 有钱人的世界,穷人真心不懂。 啥时候他也能成为一个有钱人就好了。 两人等待了片刻。 不一会儿就见几台消防车陆陆续续赶到现场。 身穿橘红色消防服的消防员,迅速从消防车上抽出水管,开始灭火。 叶孤城没心情看他们灭火,叫上司机去外面打了一个宾馆,将就一下先。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叶孤城起来吃完了早饭,就忙着去商场采购了几身名牌西服。 叶孤城走进商场试衣间,关上了门,然后将自己身上穿了快一个礼拜的阿玛尼西装脱下,换上了新衣服。 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这名牌衣服就是不错,比外边地摊上买的廉价衣服,高了几个档次。 看这做工和用料,就对得起这个价钱了。 叶孤城又装逼似的戴上了一副金丝眼镜,对着面前的试衣镜来回打量。 看起来有那么一种言情小说里霸道总裁的感觉了。 只可惜他目前仍然是单身,而且貌似也没有哪个女子主动追求过他。 想到这里,叶孤城不禁叹了口气,心想自己活得真是太失败了。 难道我叶孤城这辈子,注定就只能一个人孤独终老了吗? 他有点难过的走出试衣间。 耳边忽然听到了一个惊喜的声音。 “嘿嘿,叶公子,咱们又见面了,没想到居然能在这碰到你,真巧啊!” 叶孤城抬头一看,好家伙。 竟然是谢广坤! 他那一头稀疏的毛发,配上嘴边的两撇八字胡,实在太辣眼睛了。 谢广坤大步走上前,在他胸口捶了一下。 “自打你小子回国之后,就他妈的跟人间蒸发了一样,电话也打不通,我都不知道怎么样联系你。” 叶孤城尴尬的笑了笑。 “我之前在缅甸办的电话卡,在国内当然打不通了。” 谢广坤也笑道:“你先前不是委托我向斯派克先生购买了一大批军火吗?现在那些军火都运到了缅甸,暂时存放在我的私人仓库,你看你什么时候过去取?” 第98章 其实我也想要一个孩子 叶孤城挠挠头。 “现在恐怕不行,要不改日再说吧。” 谢广坤奇道:“你有啥事啊?” 叶孤城道:“今晚的国际赌王大赛,澳门何家的人特地邀请了我参加。” 谢广坤闻言有些欣喜。 “哈哈,这不巧了嘛,我也收到了澳门赌王的邀请函,正好我们可以一起登船参赛。” 叶孤城撇撇嘴说:“那你赌钱的本事怎么样?如你赌术太烂,千万别勉强,可别把自己的底裤都给输出去了。” “切,叶公子,你太小瞧我了,我谢某人好歹是泰国首富,银行户头上随时躺着几十亿美金。” “这么大一笔金钱,啷个输得光?” 叶孤城轻蔑的看了他一眼:“那你最好祈祷自己,最好别遇到我,我可不会手下留情的哦。” 谢广坤摆了摆手。 “哼,既然这么你瞧不起我,那咱们等会儿就在赌桌上一决雌雄!” 不知不觉,时间一晃就到了晚上八九点钟。 叶孤城跟所有参加国际赌王大赛的客人们一起,登上了一艘豪华游轮。 港口有一群全副武装的军人,他们身穿香港皇家警察的警服,负责检查每个人的邀请函,以及对客人们进行搜身。 因为根据赌王大赛的规矩,是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携带枪支武器上船。 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 叶孤城顺利的通过了港口安检,终于登上了这艘巨大的游轮。 这座游轮十分庞大,从头到尾足有500多米长,高达十余丈,是百万吨级货轮。 可同时容纳上十万人。 叶孤城抬头远远地看过去,不觉头皮发麻。 这玩意儿简直比电影中的哥斯拉怪兽还要可怕一千倍! 当然它的造价也是一个极为恐怖的天文数字,据说建造这一艘豪华游轮的钱, 能造出十几艘漂亮国的福特级航母。 而这个豪华游轮的主人,也不止一两个,是由上百个港澳富豪合资建造而成。 平时不用的时候,就把它租出去,租给国外的那些顶级富豪们开party。 而国内的富豪,好像只有香港的李公摊租过一次。 价格是一天100万美金。 叶孤城登上游轮之后,便在漂亮的服务员小姐姐的带领下,来到客舱。 客舱大厅内,灯光璀璨,人山人海。 装修的金碧辉煌,就连脚下的地毯,都是镶嵌了金丝。 里面有着1000多张餐桌。 每一张餐桌上面,底下都垫了一块红布,餐盘和餐具摆放得整整齐齐。 另外还配备了银质刀叉与高脚杯。 这可真是将精致做到了极致。 一时间叶孤城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有些坐卧不安。 讲道理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盛大的场面。 这下他总算开了一回眼界了。 不一会儿,服务员陆陆续续的上菜。 有比脸盆还大的澳洲龙虾,论盆装的鱼子酱,切成豆腐干的a5和牛,法国鹅肝,以及一整只一整只的帝王蟹。 还有很多食材,他根本认不出来。 这让叶孤城震惊的惊掉了下巴。 至于酒水方面,也全是往贵的点。 什么拉菲,罗曼尼康帝,威士忌,香槟,花花绿绿一大堆。 可惜没有一瓶国产酒。 毕竟国内比较出名的酒,像什么泸州老窖,五粮液,茅台,西凤酒。 这些都是白酒,度数有点偏高。 这对于喝惯了洋酒的人来说,也许顶多喝上二两就醉得一塌糊涂了。 叶孤城不客气的找了一个位子坐下,随即开启了大胃王模式,一顿胡吃海塞,连连吃酒,连连夹菜。 把隔壁桌的小孩都馋哭了。 只见他抱起一只澳洲龙虾就啃,吃了一半扔掉,转头又抓起了一只帝王蟹。 叶孤城猛一用力,徒手掰开蟹壳,对着里边的蟹黄蟹肉一顿造。 这感觉就跟吃断头饭似的,吃一餐少一餐。 他可不会跟别人客气。 就这样叶孤城吃吃喝喝了一两个时辰,觉得自己的肚皮快要撑炸了,这才罢休。 然后叶孤城又悄咪咪的溜到大厅后面的厨房,趁烧菜的厨师不注意,将一大堆龙虾,帝王蟹,屠宰好了的和牛,全部装进了自己的戒指空间。 叶孤城讨好般的对彩鳞道:“美女,我给你送好吃的来了,你赶紧趁热吃,如果不够,我再给你弄一点过来。” 脑海中的彩鳞,迟疑了一下,幽幽说道:“主人,你怎么突然之间转性了?一下子对我那么好了?” “是不是知道我肚子怀了你的孩子,把你高兴坏了?” 叶孤城听后一阵无语。 “喂喂喂,美女,你这样讲就很没有意思了,我可是掏心掏肺的对你好,怎么到了你嘴里,就成了居心叵测呢?” “你若再这样,当心我不理你了哦。” 其实严格的说,他确实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宝宝。 因为叶孤城这些年,不对,应该说从小到大,他总是一个人孤独的生活。 没有父母的陪伴,身边更是没几个朋友。 原本他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终老。 可如今,他居然有了自己的孩子。 虽然他没仔细体会过程,不过能得到结果,也不失为是一件美事。 叶孤城心里想着这些,不由一下子笑出了声。 他这极具魔性的笑声,顿时引来周围的人异样的眼光。 但是叶孤城却毫不在意,自顾自的站在那傻笑。 这时他的肩膀被人从后面轻轻地拍了一下。 叶孤城回头去看,就看见了谢广坤,陪着何淑娴和一名陌生男子走过来。 谢广坤不屑的看着叶孤城道:“喂,你小子咋回事,在人家厨房门口傻笑什么?有啥好笑的,莫非见到你同类了?” “滚犊子,小心我抽你!”叶孤城愤愤的骂了一句。 何淑娴笑盈盈的道:“叶公子,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哥哥何太冲。” 接着她又对男子道:“哥,这个年轻人,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小神医,是他出手救了老爷子一命。” 闻言,何太冲礼貌的伸出手,与叶孤城握手。 “叶先生,多谢你出手为我老爸治病,大恩不言谢,今后只要你在澳门游玩,一切费用我全包了。” 叶孤城笑笑说。 “这个当然没问题,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肯定不会跟你客气。” 谢广坤插嘴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这里废话了,赌王大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这就过去吧。” 随后他们一行人乘坐电梯,去了楼上的客舱。 第99章 小鬼子闹事 他们的赌钱区域,安排在了顶楼。 楼下有大批持枪军人把守,确保大赛的安全,不会有人跑进来捣乱。 另外在这艘豪华游轮的周围,至少有数百条快艇在公海附近来回巡逻,预防海盗出没。 安保措施可谓是做得相当严格了。 因为在这艘游轮上的客人,非富即贵,很多都是身价亿万的富豪。 而在这一层客舱,大概有两万多个平方,摆放着几百张赌桌。 来自全球几千个国家,上万名赌术高手汇聚于此,这些人将会在这里一战高下。 叶孤城抬头望去,只见头顶的天花板上遍布着密密麻麻的监控探头。 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出千。 一旦抓住现行,不论是谁,都会被立刻取消参赛资格,驱逐出游轮。 赌博的方式有很多,21点,百家乐,轮盘,炸金花和摇骰子。 客人可以选择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进行赌术比拼。 每个人一开始都有500万美金的筹码,需要从其他人身上赢够至少1亿美金,才可以进入最终的决赛圈。 限时三个小时。 这样算下来,若自己想参加决赛,那就必须赢光20个人身上的筹码。 目前澳门一共有六张赌牌。 其中三张赌牌,分别是何鸿珍名下的澳娱,二房长女何淑娴名下的美高梅,以及二房长子何太冲名下的澳博。 仅何家一家,便占据了澳门一半的赌场经营权。 这也正是\"澳门赌场半何家\"这句谚语的由来了。 叶孤城笑着对谢广坤说:“坤坤,咱们先分开行动,一会儿我们再会合,你觉得如何?” 谢广坤摆了摆手。 “没问题,还有,我们不如来打个赌,一个时辰之内,我们比比看谁在赌桌上赢的钱多?” “赌注是啥?” 谢广坤想了想,突然坏笑着道:“我也不想故意为难你,若等下你输了,你就跪下来给我唱首征服吧。” “......” 叶孤城攥紧拳头,冲他一挑眉毛。 “趁我现在还没发火,赶紧给我滚,要不然我从后面撅死你,让你看看我大不大!” 谢广坤被他的这番话,吓得一哆嗦,自觉无趣的闪人了。 两人分开以后。 叶孤城就去了专门摇骰子的平台赌钱。 毕竟他有透视眼异能,那么对他而言,赚钱最快的手段无疑就是猜点数了。 可以猜大小,压单双,也可以单压某一个数,或者和值。 当然,也可以压顺子,豹子等。 平均5分钟一把,效率贼快。 如果换成21点,百家乐,炸金花这些,速度就慢了一大截。 再说他也不能控制荷官发给自己的牌。 万一自己的牌面最小,那他就只有弃牌了。 虽然就只输个底钱,但却浪费了时间。 只有在赌场上,他才会感觉到时间就是金钱。 等到掷骰子的荷官放下骰盅。 叶孤城立即发动天蛇之眼。 “嗯,235,十点小,买小!” 叶孤城心中默念了一句,然后果断的压小,押了整整100万美金。 片刻后,荷官打开盖子,里面的骰子赫然是一个2点,一个3点,一个5点。 这一轮,叶孤城差不多赢了300万美金,然而这还远远不够。 距离一个亿的小目标还差得很远。 再看周围的赌客。 压中了的人自然欢天喜地,没压中的人,此刻满脸沮丧。 人生百态,尽在于此。 叶孤城才懒得管他们是死是活,总之他要用最快的速度赚钱。 等他赚够1个亿就收手。 接下来,叶孤城赢多输少。 因为他偶尔也会故意押错几次,用来混淆旁人的视线。 要不然他老是赢钱,一毛钱不输的话,难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赚钱这种事情,他一向是喜欢低调进行的。 常言道,做人莫装逼,装逼多了遭雷劈! 即便叶孤城已经这样低调收敛了,但是他身上的现金筹码仍然在飞速攀升。 1000万。 3000万。 5000万。 8000万。 大概到第十三轮赌局时,叶孤城终于赚足了一亿美金。 这时叶孤城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手表,居然才过去了半个小时不到。 不过此时距离比赛结束还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 叶孤城难得在这里干等下去。 更不打算继续赌钱了。 因为他已经赚够了一个亿。 再赢钱也没有意思了。 于是叶孤城借口自己要上厕所,一个人偷偷溜进了洗手间,将大门关好后,便悄悄的进入了戒指空间,陪彩鳞说话去了。 这一进去就是三五天,当然这里要省略1万字。 由于空间戒指中的一个月,大致等于外面世界的一天。 所以叶孤城掐准时间,离开了戒指空间。 只见他满脸的憔悴与无奈,扶墙走出了卫生间。 双腿虚浮无力,不停地打着摆子。 而赌场里的比赛,也已经接近了尾声。 这时谢广坤忽然迎面走过来,认真的看了他一眼,顿时大惊失色。 “哇塞,卧槽,叶兄弟你这是咋啦?难道是被狐狸精给吸干了?瞧你那张脸,苍白得像一张白纸。” 谢广坤有点想不明白,他只不过就上了一趟厕所的功夫,怎么人就成了这副德行了? 叶孤城无奈的笑了笑。 心说这他妈哪儿来的狐狸精?明明是一只蛇精好不好? 而且她的体力实在太好了,连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招架不住。 “喂喂喂,你到底怎么了,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倒是说话呀。” 面对谢广坤连珠炮式的追问,叶孤城索性选择闭嘴,不想搭理他。 叶孤城休息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好点了,便白他一眼。 “你这家伙,真是一点也不讲规矩,说话老是大大咧咧的,不怕人家揍你啊?” 谢广坤有点不好意思的搔搔头。 “瞧你这话说的,搞得我都不敢找你玩了。” “我拿你当朋友,所以才毫无顾忌,一般人我还不屑跟他讲话呢。” 叶孤城撇嘴道:“好了,废话少说,你赢了多少钱,有没有赚够1亿美金?” 只听他非常装逼的说:“还好还好,有惊无险,我在最后半小时的倒计时内,勉强凑齐了一个亿。” 叶孤城听着这话,一时间无语到了极点,如若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叶孤城真的很想揍他一顿。 正在这时。 外面的赌场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两人急忙走出去查看。 就见轮盘桌那边,一个肥头大耳的东瀛人,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骂骂咧咧的说道:“你们这群华夏猪,别欺负我没见识,以为我就不知道,你们这个轮盘台子下面有磁铁,可以控制弹珠下落的位置,想让谁赢谁就能赢!” “还有你们的发牌器和扑克牌都有问题,你们想发哪张就发哪张,你们这样明目张胆的出千骗人,简直太不把我们堂堂东瀛上国的人放在眼中了!” 第100章 小鬼子欺人太甚 原来这个长得像头猪似的东瀛人,名叫山口一夫,目前是东瀛国四大商会之一的会长,资产过亿。 然后在他旁边,还跟着五六个妖艳的东瀛女忍者。 叶孤城悄悄的发动天蛇之眼,偷偷扫描了一下这些女忍者的实力。 发现其中有一个上忍,两个中忍,另外还有两个下忍。 这样的阵容,已经非常恐怖了。 要知道当初东瀛国潜入锦城市,锦屏暗物质地下实验室窃取机密文件时,只不过派出了一个上忍。 再就是之前在缅甸内比都,东瀛国的人为了绑架小医仙,一次性出动了三名上忍。 由此可见,这个叫山口一夫的小鬼子,在东瀛国的地位并不低。 叶孤城再次仔细的打量了他一眼,发觉他胸口佩戴着一枚银色浅月形状的徽章。 而昨晚烧他别墅的那些小鬼子,胸前却是佩戴着菊花状的徽章。 这说明,他们并不是一伙的。 否则叶孤城说什么也要将他暴打一顿,以解心头之恨。 眼看周围的人群越聚越多,现场顿时变得一片嘈杂。 先前还端着架子的富豪阔太太,这时候就跟菜市场的大爷大妈没啥区别。 这时何淑娴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对山口说:“山口先生,请你不要在这里无理取闹,干扰赌王大赛的正常进行,有什么事情,等比赛结束之后再说,麻烦你给我一个面子。” 山口一夫不依不饶道:“哼哼,你们出老千,还不许别人说?是不是看到我揭穿了你们的伎俩,做贼心虚啊?” 此话一出。 何淑娴俏脸不由一阵愠怒。 只听她不服气的说:“那么请问,你有什么证据?如果有,请你拿出来,否则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随后门口就涌进来很多警察,他们手里有的拿着警用电棍,有的持枪,很快将这几个不长眼的东瀛人团团包围住。 山口身边的那些女忍者们见状,立即挺身而出,挡在山口面前,然后虎视眈眈的与这些警察对峙。 不过她们此刻身上并没有携带武器,赤手空拳的打斗,肯定干不过子弹。 何况在这艘豪华游轮上,至少有数百个警察。 山口一看形势不对头,如他硬来的话,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自己。 于是他邪魅的一笑:“何小姐,我知道你在澳门素有\"铁娘子\"的称号,鄙人略有耳闻,要不然你那个赌王老爸,也不会将澳门其中一间赌场经营权交给你。” 老实说,这样的马屁,拍得何淑娴心里很不舒服,觉得自己像被狗舔了一下。 只听她撇撇嘴道:“所以呢?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山口一夫摆了一下手说。 “既然你说你们的赌场没问题,那你就找个人出来跟我赌一局,前提是要让我坐庄,我亲自来做操盘手。” “如果我输了,那就证明你们赌场是干净的,我自会向你们赔礼道歉。” “可如果我赢了,那就让你那个赌王老爸过来,给我磕头赔不是,我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跟你们这些晚辈计较了。” 山口这一番话刚刚说出口,真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立马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一时间旁观的众人议论纷纷,说啥的都有。 总之国人的天性,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这一下,更让何淑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不晓得自己该怎么应对山口的挑战。 本来她是一个非常讲原则的人。 她曾经对手底下的人三令五申,不许任何人在赌场的机器上面做手脚,确保每一分钱都必须赚的干干净净。 然而她却不能保证,她的话就一定管用。 会不会有一少部分不听话的手下昧着良心干坏事呢? 这一点,何淑娴自己也不敢百分百打包票。 再说老爷子如今都是90多岁高龄了,走两步路都费劲。 万一她输了赌局,难道真的要让老爷子给别人磕头认错吗? 不行,这绝对不行! 山口见何淑娴不说话,内心更加得意,趾高气扬的瞪着她说:“喂喂喂,你倒是说句话啊?是不是你心里头有鬼,才不敢接下我的赌注?” 虽说何淑娴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可迫于眼前这个东瀛鬼子的咄咄相逼,她竟是不敢开口说一句话。 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疼,就好像被人狠狠的打了一巴掌。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谢广坤,此时也是看不下去了。 只见他怒气冲冲的走上前,指着山口一夫的鼻子就骂:“草拟吗的小鬼子,你他妈的算什么东西?当众欺负一个弱女子又算什么本事?” 谢广坤还嫌骂的不够过瘾,继续开喷:“妈的,幸好这里是公海,让你一个小鬼子牛逼坏了,你有种来我们泰国试试?老子分分钟叫医生给你做个变性手术,把你变成一个人妖。” “然后再找百十个饥渴大汉,从你屁股后面狂干,让你体会一下什么叫飘飘欲仙,摇摇欲坠!” 他这番话一出,顿时引来无数人爆笑。 在场看热闹的亚洲华人,有一部分认识谢广坤,知道他是泰国头号富豪,就连泰国的国王都要给他三分薄面。 可以说他谢广坤,是名副其实的“泰国王”。 所以一时间,形势瞬间扭转。 大部分人的矛头都指向了山口这边。 山口虽然气得牙痒痒,可是他也要掂量一下分寸。 他可不想在明面上,跟泰国首富谢广坤撕破脸皮。 毕竟他们东瀛国商会的很多生意,跟泰国都有往来。 假如得罪了谢广坤,那么他们这些东瀛人以后就别想在泰国搞钱了。 于是山口一夫迟疑片刻,便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好吧,既然你们不愿意跟我赌,那就满足我两个条件,第一,公开向我赔礼道歉,第二,赔偿我十亿美金。” “只要你们答应了我这两个条件,我便不再与你们为难。” 10亿美金,折合港币接近90亿。 这摆明了就是狮子大开口。 这下叶孤城终于忍不住了。 脸色一沉。 “小鬼子,不如让我来跟你赌。” “谁输了,自己砍下一只手,滚出游轮,如何?” 第101章 叶孤城完败小鬼子 面对半路突然杀出来的叶孤城,让得山口微微一惊。 但震惊过后,他却满不在乎的说:“哼,愚蠢的华夏猪,就凭你,也配跟我赌手脚?” 叶孤城不屑地看着山口一夫:“要赌就赌,不敢赌就给我闭嘴,别学一只野狗在那乱叫。” “你!” 山口气坏了,紧接着说道:“那咱们就来玩轮盘台子,我来操盘,你下注,如你押中了,我就心服口服,心甘情愿的认输!” “但是我先讲好,只准你单压一个数字,不许多压别的。” 叶孤城冷哼一声,看样子这个小鬼子也不傻,专门挑了一个最难赢的赌法跟他比试。 因为这种轮盘赌博,一共有37个数字。 分别从0到36. 而这其中又区分成了三个频道的片段。 分别是1至12。 13至24。 25至36。 至于0这个数字就比较特殊了。 只要弹珠落到0这个数字上,那么台面上所有的赌注都会输,说简单点就叫通杀。 可以压号码频道或者某个单一的数字。 当然前者的赔率肯定没有后者高。 一个是3倍赔率,一个是30倍赔率。 比如你押中了任何一段频道,就能获得3倍金钱。 要是你押中了某一个数字,那就可以得到30倍奖金。 下1万美金的筹码,瞬间就变成了30万美金。 不过赢的概率实在太低了,成功押中的人,几乎都是靠的运气,没听说哪个人可以凭实力取胜。 如果山口要跟他打牌,那他凭借着自己的透视眼异能,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会输的。 道理非常简单,假如自己的牌比他小就弃牌,假如比他大就下重注。 这么打的话,叶孤城想输都难。 但是现在小鬼子要跟他赌轮盘,他就很难预测结果了。 想到这,叶孤城不由得微微皱眉,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稳赢不输。 然而叶孤城这一细微的表情,全被山口一夫尽收眼底。 只听他无比嚣张的说:“你们华夏国有一句古话,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你选择接下我的挑战,就不许反悔哦。” 不等叶孤城开口,一旁的何淑娴焦急的对他说:“叶公子,你是认真的吗?你确定你有把握赢吗?一旦你输了,按赌约可是要剁掉一只手的。” 叶孤城无奈的笑了笑。 “怎么?难道赌神大会不允许这样做吗?” 何淑娴摇摇头:“那倒不是,这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人赌注,大会管不着,但是我不希望看到你为了我们何家,这么拼命,毕竟你又不欠我什么。” “哦,原来是这样啊。” 叶孤城一翘,又道:“其实我不光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自己,我这一路走来,被这群小鬼子们坑惨了,他们不光搞我,还绑架了我的朋友,这个仇我必须要报。” “所以你就别来给我添乱了。” 何淑娴听完俏脸微红,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才好了。 谢广坤倒是觉得好玩:“嘿嘿叶兄弟,就算你少了一只手也没啥大不了的,反正你还有另一只手,不影响你日常生活,要是你哪天混得吃不上饭了,随时可以来投奔我。” 叶孤城翻着两个白眼。 果然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随后山口一夫走到轮盘前,搓了搓手,紧接着按下电钮,只见轮盘飞快地转动起来。 里面的弹珠也在到处翻滚。 “你可以下注了,记住,你只有一次机会,咱们一局定生死!” 山口说完这番话,脸上的笑容愈发狰狞。 叶孤城赶紧戳了戳脑海中的彩鳞,乞求般说道:“老婆大人救命,你快帮帮我,你有没有办法可以让我赢?” 他这一着急,连称呼都换了。 因为他在某本言情小说里边见过这么一段话。 大意在说女人没事儿得多哄哄她,把她给哄开心了,啥事都好商量。 叶孤城也不清楚,这招对蛇妖管不管用? 反正先试试呗,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不就知道了。 少许片刻。 只听脑海中的彩鳞没好气的说:“宝器,你全身上下就嘴巴乖,遇到困难才会记得我,你们男人怎么都一个德行?” 叶孤城忙陪笑道:“老婆大人,你都看到啦,我现在在跟这个小鬼子对赌,如果我输了,就会失去一只手,要是我只剩下了一只手,那我日后还怎么满足你呢?” “所以你也不想让我失去一只手吧?” 彩鳞一听觉得他说的这番话很有道理。 于是她傲娇的一甩头发:“好吧好吧,看在你这么诚心诚意的份上,我姑且再帮你一回。” “我这就传给你一部“葵花宝典”,这本功法可以让你能够预测见未来十分钟即将发生的事情。” “当然这才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要是你能将这部葵花宝典修炼至最高境界,甚至可以预测到一百年,一千年,十万年之后发生的事情!” 闻言,叶孤城不禁咋舌:“卧槽,这样牛逼的吗?你咋不早跟我说呢?” “我感觉你绝对是故意的,可惜我没有证据。” 彩鳞白他一眼:“我警告你,你若再敢在我面前发牢骚,信不信我一口吞了你,再跟我肚子里的孩子一起下去陪你?” 叶孤城听了她的话,不由打了一个哆嗦,赶紧服软。 “我的错,我的错,老婆你先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可不好。” “你先好好的休息,等我搞定了那个小鬼子,再找你说话。” 随即叶孤城退出了他与彩鳞之间的神识沟通,意识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 此时他在他的脑海里,果然多出了一本功法。 叶孤城仅用了一分钟时间,便迅速修炼了第一层境界。 然后在他眼前,忽然闪过了一幅画面,就好像放电影一样。 他清楚的看见,轮盘里的弹珠最终落在了13点上。 叶孤城大喜之下,毫不犹豫的一口气押了1亿美金上去。 果不其然,待到轮盘停止转动后,弹珠稳稳的落在了13这个数字上。 一时间所有人都呆住了。 包括何淑娴与谢广坤,都是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轮盘上的数字。 当然最震惊的莫过于山口一夫了。 他睁大眼睛,内心一下子崩溃到了极点,口中不断的喃喃自语。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不可能!” 叶孤城冷冷的对他说:“小鬼子,你输了,我押了一亿美金,30倍赔率一共是30亿美金,另外再将你一只手留下来。” “是你自己动手,还是要我帮你?” ilwxs.com 第102章 叶孤城教训女忍者 叶孤城的这一番话说出,山口一夫的一张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 且不说他根本拿不出30亿美金赔给叶孤城,就算有,他也不会给。 毕竟小鬼子的天性就是贪得无厌,令人作呕。 当然叶孤城也不指望他拿出30亿美金赔给自己。 不过这个小鬼子的一只手,他却是要定了。 这时谢广坤一招手,叫手下送过来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扔在了山口脚下。 “小鬼子,你他妈的少废话,赶紧把自己的手砍了,要不然我就找人把你按在地上,帮你砍了!” 山口一夫铁青着脸,一声不吭,但他身边的几名女忍者,却一下子目露凶光。 “你们给我上,给我杀光游轮上的人,一个活口也不许留!” 只听他一声令下。 几个女忍者像变戏法般,各自从自己身上掏出了一大堆飞镖,匕首,苦无之类的冷兵器。 抬手一扬,站在最前方的一排倒霉蛋就遭了秧,他们的喉咙瞬间被刺穿,随后身体软软地倒下,鲜血流淌的满地都是。 一旁的何淑娴看见这一幕,内心又惊又怒。 惊的是,他们明明在所有人登上游轮之前,就已经搜过身,那么这些女忍者又是从哪来的武器? 怒的是,这几个东瀛人居然敢明目张胆的在游轮上杀人,这简直是不将他们何家放在眼中。 要知道这次世纪赌王大赛是老爷子何鸿珍一手策划的,而前来参加大赛的人,来自全球几千个国家,又个个非富即贵,没有一个是普通人。 万一他们在这艘游轮上发生了什么意外,那么一切的后果,都将怪罪在老爷子身上。 一旦消息传播开来,国际舆论必然一边倒。 到那时,他们何家肯定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这时房间里来了很多警察,已经将整个房间包围了起来,并让房间的客人全部都撤了出去。 接着就是大片大片的子弹射出,无差别的向那些女忍者扫射。 常言道,三步之内刀快,十步之外枪快。 任凭这些东瀛女忍者身经百战,个个身手不凡,可还是在冲锋枪的扫射之下一一中弹。 她们曼妙的身躯都被子弹射成了马蜂窝,死的不能再死。 有点怪可惜的。 然而那个叫千本樱的女忍者,却并没有中枪,毕竟她可是上忍修为,相当于华夏天阶武者的实力。 她的反应速度自然要比其他几个中忍和下忍高出一大截。 更恐怖的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悄来到了叶孤城身后,手持一柄尖锐的短刀,刀尖抵在叶孤城的咽喉上。 “你们都给我把枪放下,扔到地上,否则我就一刀抹了这个人的脖子!” 这个名叫千本樱的上忍,不仅出手果断,而且还很会挑选目标。 通过何淑娴之前一系列的表现,瞧出这个华夏青年在何淑娴的心目中地位不一般。 所以她只要劫持了此人,就能逼迫何淑娴乖乖就范,放自己与山口一夫逃离这里。 果然何淑娴见状,不由大惊失色:“住手,求求你不要伤害他,不管你提出什么条件,我都可以满足你!” 说着她就命令四周的警察放下枪支。 千本樱一看阴谋得逞,一时间竟有些得意洋洋。 “呵呵,没想到何小姐你居然对这个男人这么上心,看来只要是女人,都会为意中人倾心,甘愿为了他牺牲一切。” 何淑娴听了她的话,脸红了一下,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我喜欢谁,关你什么事?用得着你来管嘛!” 千本樱嘴角带着邪魅的微笑。 忽然话锋一转,继而冷冰冰的道:“可惜我跟你不同,我只效忠于东瀛天皇,绝不会喜欢上这世间任何一个男人。” “你如果不想他死,就马上给我和山口先生安排一条快艇,等我们上了船,驶出公海之后,我自会放了这小子。” 一旁的谢广坤有点急眼。 “妈了个逼,何小姐你千万别轻信了她的鬼话,这帮小鬼子何时守信过?真要让他们离开了公海,他们分分钟就会杀人灭口,将叶公子抛尸沉海的。” 何淑娴眼里含着泪看向他。 “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 谢广坤有些哑口无言。 有一说一,这个女忍者确实头脑过人,一手如意算盘打得不错。 但是他唯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叶孤城这一身逆天的本领! 只见叶孤城冷笑一声。 下一秒,身后的千本樱忽然觉得眼前一花,等她再次再次回过神来之时,她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的跟叶孤城对调了位置。 一下子变成了她在前,叶孤城在后。 攻守瞬间转换。 而且她手上的那把尖刀,早已被叶孤城吸进了他的空间戒指中。 “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的刀去哪了?” 千本樱顿时震惊无比。 趁她分神的片刻,叶孤城倒也不客气,抬起一脚就将她踹飞好几公里,估计肋骨断了无数根。 让得她直接倒地不起。 然后叶孤城慢吞吞的走上前去,将这个女忍者全身上下,仔仔细细的搜了一遍。 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匿凶器的隐蔽之处。 一时间竟然从她腿上撕碎了的字母黑丝里,找到了许多刀片。 但是这些刀片全是用象牙打造的,为的是避开金属探测器。 然而这还不算完,叶孤城打开透视眼,又看到她脚下穿着的长约十寸的恨天高里,更是夹满暗器。 叶孤城惊得倒吸一口凉气,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随后更是加大力度对她进行搜身,最后竟再次从这个女忍者身上,掏出了两件大凶器。 经过叶孤城此番彻底的搜查,他终于断定,这名女忍者已经被自己掏空了,一样不剩。 叶孤城这才放心的用绳子将她捆绑起来,像扔垃圾一样丢弃到了一旁。 千本樱遭受到如此侮辱,心里非常不甘心。 于是目光含恨,死死地盯着他。 叶孤城轻蔑的看了她一眼:“抱歉,我这个人没那么重的口味,我对你们这些东瀛娘们儿不感兴趣。” “还有,我警告你,最好别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要是惹得我不高兴了,那就别怪我将你的眼珠子给抠下来!” 区区一个东瀛国上忍,叶孤城倒是不惧,因为截止到目前,他已经干掉了好几个上忍,觉得也不过如此。 第103 还我漂漂拳! 收拾完了女忍者,叶孤城转过头,冷冷的对山口一夫说:“小鬼子,你的这些个女保镖,已经被我们全部收拾掉,现在就一个光杆司令了,说吧,你想怎么死?” 对于叶孤城的威胁。 山口一夫非但没有怕,反而放肆大笑起来。 “哈哈哈,就凭你们这些虾兵蟹将,就想娶我山口的命,真是太可笑了!” 话音一落,就见山口一夫突然伸出手,对准面前一握,一时间竟将四周所有携带金属的物品通通吸了过去! 包括头顶上的银器灯具。 紧接着会场瞬间陷入一片黑暗。 乌漆嘛黑的啥也看不见了。 叶孤城大惊失色。 原来这个小鬼子也是一名异能者,他的异能是磁力,拥有电影当中的那个万磁王的能力! 由于失明,在场的人群一时间乱作一团,其中夹杂着大量女子的尖叫声。 好在叶孤城及时反应过来,发动天蛇之眼跟他近身搏斗。 在透视眼的加持下,他可以清楚的看见小鬼子的招数。 只见山口一夫操控着一大堆金属物品,向他打来。 叶孤城本想故技重施,用他那招屡试不爽的空间挪位,跟他调换位置。 让他死在自己的招数下。 但是很可惜,这一次叶孤城的异能居然破天荒地失效了。 完全没有任何效果。 叶孤城迟缓了一下,连忙向旁边翻滚,在地上打了一个滚,避开了小鬼子的攻击。 不过山口却并未就此罢休。 不容他喘息的机会,马上又是一连串的金属物体向他袭来。 叶孤城一看不由火大,直接用空间戒指,将现场一切金属物品一股脑的吸入了戒指空间里面。 眨眼的功夫,整个会场绝大部分东西都消失不见了。 一瞬间变得空旷了很多。 这一下轮到山口一夫傻眼了:“八嘎,这个该死的华夏小子,究竟使用了什么逆天法术,竟然一下子就把那么多金属物品变走了。” 叶孤城冲上去,对他拳打脚踢。 没了万磁王异能,山口一夫就跟掉了半条命没啥区别,立刻被打回原形。 但是他身为空手道黑带九段的东瀛高手,拳脚方面同样不弱。 竟然跟叶孤城打的有来有回。 战至数十回合依然没有落败。 两人打斗间,难免会误伤到附近的人。 叶孤城自己出手倒是懂分寸,不会误伤到无辜的人。 可是山口一夫就完全不讲武德了,一口气踹飞了无数人,将他们当成沙包一样打。 只听得一连串的惨叫,不知道有多少人受伤。 眼看久战不下,叶孤城内心愈发烦躁,杀意更盛。 他决定动用自己最后一张王牌,那就是陨落星炎。 于是叶孤城双指合并,捏了一个剑诀,原本无形的异火在他指尖竟然凝聚成一团白色的剑气。 当即叶孤城将剑气一一发射出去。 白色光芒以极快的速度,尽数打在山口一夫身上,将他浑身打穿无数个窟窿,但是这些伤口中,竟是没有流出来一丝鲜血。 因为异火自身恐怖的高温,在接触到山口身体的一瞬间,便将他体内的血液烤干了。 本来他两百多斤的体重,在失去大量血液后,身体马上缩水了一大截,顿时变得骨瘦如柴,就好像法老王金字塔里的木乃伊一样。 仅仅剩一层皮,贴在骨头外面。 叶孤城弄死小鬼子以后,扭头就去找游轮上的维修师傅,让他们赶紧过来修理电灯泡。 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 之前被损坏的灯具总算全部修好了。 然后又来了一群医护人员,查看现场受了伤的人群。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一名女护士搀扶起一个脑袋正在冒血的男士,接着从自己的医疗箱拿出一卷绷带和消毒液,正准备给他包扎伤口。 可是当她看清这名男子的脸后,立马吓得花容失色,魂不附体那种,差一点就吓尿了。 叶孤城凑上去,好奇的看了一眼,口中忍不住直呼卧槽。 只见这个男子五官扭曲,鼻子被打到了耳后,下巴跑到了鼻尖的位置,那尊容,已经无法用语言去描述。 简单用一句话概括,简直比全天下最丑的丑八怪还要丑! 叶孤城再转头去看其他的人,情况果然也跟此人一模一样。 被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了。 好巧不巧,偏偏谢广坤这货居然一点事儿也没有,真是个奇迹。 老实说叶孤城心里巴不得他被小鬼子狠狠地揍上一顿呢! 谢广坤快步走过来,满脸焦急的说:“叶兄弟,你看到何小姐在哪儿了吗?怎么不见她人影。” 他的这句话,很快点醒了叶孤城。 “我靠,我哪知道啊!要不我们赶快找找。” 大约过了一分钟左右。 他们才在角落里边的一张赌桌底下,找到了何淑娴。 叶孤城与谢广坤,一左一右,搀扶起她。 然而就在他们看看清楚何淑娴的脸之后,两人几乎同一时间,异口同声道:“卧槽,鬼啊!” 他们说话的同时,下意识的推开了何淑娴。 然后叶孤城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惊魂未定:“那个,谢广坤,你确定她就是何小姐吗?会不会弄错了?” 谢广坤没好气的道:“你这个瓜娃子,莫非你眼睛也不好使了?你好好看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不是何小姐还能是谁?” 叶孤城低头一看,果然这个长得比鬼还可怕的,甚至已经辨认不出性别的怪物,穿着一件跟何淑娴一模一样的碎花连衣裙。 叶孤城当下一惊:“难道这就是江湖上最最恶毒的面目全非脚?” 他真的不敢相信,原本一个漂亮俊俏的小美女,此时竟变成了一个奇丑无比的丑八怪。 整张脸肿成了猪头,比一个洗脸盆还大! 在确认了何淑娴的身份后。 叶孤城一咬牙,上前抓住她的后衣领,然后对着谢广坤吼道:“你快点帮我把她架起来,扶稳一点!” 谢广坤不明所以,不过既然他这样吩咐了,自己只得乖乖的照做。 只不过谢广坤不敢从正面看她的脸,便在她身后将她搀扶住, 叶孤城摩拳擦掌,猛的大喊一声:“看招,还我漂漂拳!” 叶孤城一拳挥出,重重地击打在何淑娴的下巴部位,将她歪掉的下巴扶正。 随后又出拳如风,沙包大的拳头如雨点般落在何淑娴肿胀的脸颊上。 这一套拳法快如闪电,肉眼几乎只能看到残影。 一时间让谢广坤觉得眼花缭乱。 一会儿工夫,就见何淑娴的脸逐渐恢复了原样。 依然是那个年轻漂亮的富家千金。 打完最后一套拳,叶孤城感觉自己都要虚脱了,整个人满头大汗。 不行,必须要找她赔点精神损失费才行。 要不然他坚决不答应! 第104章 虚惊一场 这时赌王何鸿珍的二房长子何太冲,急匆匆的赶过来,有点焦急的问:“叶公子,谢先生,请问我妹妹去哪儿了?她有没有受伤?” 叶孤城潇洒的一摊手,然后非常装逼的说:“哦,是这样的,刚刚那个东瀛小鬼子,不晓得用了什么手段,一下子破坏掉了现场所有的电灯泡,然后趁乱袭击人群,打伤了许多人。” “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这个小鬼子已经嗝屁了。” 这是叶孤城故意换了一种说辞,他并未直接说山口一夫是一名异能者。 因为担心对方听不懂,在这问来问去,他才懒得解释呢。 何太冲拍拍自己的胸口:“还好还好,没事就好,我听说赌场这边发生了骚乱,马不停蹄地就赶了过来,生怕惹出大乱子。” 说着何太冲又转头看向那些受伤的人。 然而当他看清那一张张被摧残地面目全非的脸,他顿时被吓尿了。 “这...这些人的脸究竟怎么回事?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副鬼样子?就跟泼了硫酸一样。”何太冲结结巴巴的问。 叶孤城咬咬牙,义愤填膺道:“那个小鬼子不仅武功高强,而且还修炼了江湖上最最恶毒的面目全非脚,将这些人踢成残废,就连何小姐也中招了。” “并且就属她一个人伤得最为严重,几乎完全毁容,估计丑的连你家老爷子都认不出来了。” “啊?!” 闻言,何太冲一下子慌了。 要知道老爷子平时最宠爱的就是他这个妹妹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那种。 要是让老爷子知道了这件事,那还不得叫人扒了自己的皮? 叶孤城看着何太冲欲哭无泪的样子,不觉好笑。 于是他拍了拍何太冲的肩膀:“兄台不必紧张,好在我及时使出了家传绝学还我漂漂拳,恢复了你妹妹的容貌,万幸没有毁容。” 两人说话间,何淑娴悠悠转醒了过来。 她睁着自己水汪汪的大眼睛,有些迷茫的看着众人:“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端端的,我怎么忽然一下子晕过去了?” 不等叶孤城开口解释。 一旁的大嘴巴谢广坤便是将叶孤城方才的一番骚操作,说给她听,而且还特意添油加醋,讲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 何淑娴听着这话,不由得脸色发红。 何太冲一看妹妹这般害羞的模样,暗笑不已。 只听她怯生生的说:“叶公子,真没想到,又是你救了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了。” 叶孤城笑了笑:“这个算啥?我不光会武功,还会给人看相,鉴宝之类的,以前我在金陵做古玩生意,就是靠我这双神眼,在金陵古玩市场捡到不少大漏。” 何淑娴一听眼睛发亮。 “叶公子你说得是真的吗?你真的很会看相吗?” 叶孤城感觉自己牛皮吹得有点太大了,然而话都说出去了,他也不好意思再改口。 只得硬着头皮道:“嗯,略懂、略懂。” 何淑娴听说叶孤城会看相,心中虽然有一点怀疑,毕竟她从小就在国外留学,接受过西方高等教育,一直信奉的是无神论。 可是她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 就比如先前那个叫山口一夫的东瀛人,竟然一下子就破坏掉了会场的全部照明设备,还打伤了那么多人。 这哪里是一个普通人可以办到的事? 她早就怀疑,这个东瀛人会不会身怀异能? 当然说不定这位叶公子,也是一名异能者。 不然他是如何一把就押中轮盘数字的呢? 何淑娴一下冷静下来,笑盈盈的问他:“叶公子,那我想请教一下你,可不可以帮我看一下我的财运和姻缘呢?” 叶孤城认真的看了她一眼说:“何小姐你生来便是富贵之命,这个自然不必多说,至于你的姻缘,可能不允许你自己做主,也许你会因此孤独终老。” 叶孤城这句话一说出,一时间现场鸦雀无声。 何太冲与谢广坤面面相觑,心里突然紧张起来。 但是所幸何淑娴脸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略带一点伤感的道。 “哦,我明白了,谢谢你叶公子,多谢你为我解答困惑。” 叶孤城好奇的问:“为什么你看上去一点也不惊讶,一点也不难过,怎么,难道你早就知道了自己将来的命运?” 何淑娴抿嘴苦笑。 “天道纯乐不放假,地狱纯苦不休息,六道之中人身最难,人身之中为王最苦。” “既然我出生在了何家,接受了赌王老爸的家业,那我便没有选择。” “既然我要当一个在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女王,那就必须要付出一些些代价,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叶孤城瞬间沉默了。 然后过了好一会。 何淑娴整理了一下思绪,又说:“叶公子,本轮赌王大赛的初选赛已经结束了,你先回客房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下午,就会开始决赛,希望你可以赢得最终的冠军。” 叶孤城点点头:“这个我也不敢打包票,不过我会尽力的。” 谢广坤笑笑对叶孤城说:“叶兄弟,我们之间的决斗还没完,到时候你可不要掉链子,不然传出去多丢人呀?” 叶孤城有点无语的望着谢广坤:“就你话多,你还真以为我稀罕跟你比?小趴菜一个,看我分分钟拿捏死你!” 谢广坤一听,当即不服气道:“哼哼,咱们走着瞧!” 与众人分别以后,叶孤城便来到了一间套房里睡觉,反正游轮上的客房那么多,自己想住哪间就住哪间。 至于房间里面的设施,也全是按照五星级酒店的标配布置的。 叶孤城舒舒服服的在300多平米的浴室洗了一个温泉澡,换好睡衣出来后,又在客厅喝了几杯高档红酒。 晚餐就吃牛排配意大利面。 普通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朴实无华。 吃吃喝喝差不多花了一个多小时。 叶孤城低头一看手上的手表,此时已经是晚上11点了。 叶孤城本想直接上床睡觉,可是又放心不下戒指空间中的彩鳞。 所以他决定去一趟空间戒指看看再说。 第105章 叶孤城被刺杀 叶孤城进入戒指中的空间。 今天天气很不错,艳阳高照,偶尔一阵微风吹过,不急不躁。 因为这枚空间戒指里有着一方小世界,与外界的现实世界基本无异。 有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当然也有白天和黑夜之分。 会刮风,会下雨,自然也会雨过天晴。 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 戒指空间的一个月,只相当于外面世界的一天。 时间流动速度极为缓慢。 如果一个人目前还剩下一年的寿命,只要将他送到戒指空间里来,他就可以多活30年! 叶孤城一抬起头,就看见彩鳞正懒洋洋的,躺在仙帝洞府大门前的玉石台阶上晒太阳。 她上半身是一个身材曼妙的美少女,下半身却是一条粗壮的蛇尾,蛇尾上有着一层七彩鳞片。 叶孤城低头往下看,就见她原本平坦光滑的小腹,此刻微微隆起,里面孕育着他自己亲手种下的小生命。 叶孤城不禁暗暗的想,将来等小宝宝出生了,他究竟长得是啥样子? 又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呢? 叶孤城本想用透视眼一探究竟,不过这时彩鳞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臭流氓,你少在那胡乱瞎看,信不信我揍你?!” 叶孤城苦笑一声,举手投降道:“好好好,我不看,我不看就是了。” 虽然他嘴上这样说,但其实他内心,还是很想看看彩鳞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男是女。 假如是男孩子,那叶孤城就传授他自己的古玩知识,等他以后长大了,就让他继承自己在金陵的古玩生意。 然后等到他百年之后,他也会将自己全部的财产留给孩子。 有了这么大一笔金钱,即便他做生意赚不到钱,照样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 如果是女孩子的话,那他就把孩子交给彩鳞来带,如何教他不管。 因为他实在不擅长跟女子打交道,这是他的硬伤。 沉默了一会儿。 叶孤城想了想说:“对了,老婆大人,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问吧。”彩鳞语气慵懒的道。 叶孤城道:“刚刚我跟一个东瀛国小鬼子交手的时候,我对他使用了空间挪位异能,可奇怪的是,这次居然失效了,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嘛?” 彩鳞道:“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他的异能等级,与你的异能等级相同,又或者在你之上,所以你的异能才会失效。” 叶孤城一听这话,不禁满头问号。 然而不等他开口询问。 彩鳞便解释道:“我就这样跟你说吧,你的空间挪位异能,是s级别的异能,属于高阶异能,而那个东瀛人的万磁王异能,同样也是s级异能。” “所以你并不能用自己的异能击败他。” “另外,如果你没有这一枚神级空间戒指相助,恐怕你很难杀死他,甚至很有可能被他反杀。” 叶孤城有点无语:“这么大的事情,为啥你之前从来不跟我说呢?” 彩鳞转过头白了他一眼:“你又没问过我。” 叶孤城又问:“那在s级异能之上,还有没有更强的异能?” “抱歉,我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一瞬间,他仿佛又发现了新大陆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又增添了几分。 不过这仍然只是冰山一角,说不定在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更加不可思议的事,等待他去探索。 想到开心处,叶孤城不由得嘿嘿大笑。 彩鳞有些受不了他这样魔性的笑声,赶紧伸手捂住耳朵,然后一脸嫌弃的看着他道:“你要笑,就去别的地方笑去,我想静静,你能不能别来烦我?” 叶孤城笑道:“这个当然没问题,改天等我有空了,就把王文静那个小丫头带到空间戒指里边来,让她陪你聊聊天。” “......” 看着彩鳞那像是要吃人的眼神,叶孤城当下也明白此地不宜久留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 俺老孙去也! 很快叶孤城就回到了现实世界中。 然后洗完澡就睡觉了,准备明天早起。 睡到半夜,他忽然听见房间外面似乎有什么动静,不由惊醒过来,慌忙穿好了衣服。 出于好奇心,他没有开灯。 而是悄悄的打开卧室的门,露出一条缝,向门外的客厅张望。 只见一名黑衣人,偷偷潜入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面,到处搜寻自己的下落。 这个套房一共有十几间房。 除了客厅,餐厅和洗手间之外,光是卧室就有七八个。 门口还配备了智能锁,进入卧室之前,必须通过指纹或者人脸识别才进得去。 而这个黑衣人此刻正在每间房间挨个撬锁,破坏门口的智能锁。 然而奇怪的是他却并未触发房间内的警报系统。 这可真是太奇怪了。 但由于叶孤城先前一直待在戒指空间里面,所以黑衣人才没有找到他。 “艹,老子这是被摸了夜螺蛳了啊!” 叶孤城越想越气,走过去啪的一下把灯打开,顿时整个套房灯火通明。 这一下也惊动了那个黑衣人。 眼见自己行踪败露,他便果断的在自己腿上一摸。 马上就从腿上摸出一把竹制的匕首,冲过来一下子死命地戳在了叶孤城的胸口上。 虽然这把竹制匕首不如普通匕首那么锋利,但是也打磨得相当尖锐,可以轻松刺穿一条水牛的脑袋。 可是扎在叶孤城身上,却纹丝不动,刀口一点也没进去,顶多只割破一点点皮。 叶孤城一拳打到黑衣人胸口上,将他打飞。 只是触感却有些不大对劲,好像是两团软软的东西。 叶孤城快步走上前,下意识捏了一下,qq弹弹,居然是个女的。 他还是有点不相信,继续往下摸索,彻底确认了这个黑衣人的性别。 因为男的不可能穿黑丝。 叶孤城赶紧扫描了一下这名女子的身份。 春野樱:20岁,未婚,东瀛国头号女杀手。 尤其擅长入室杀人。 自她出道以来一共执行过上百次任务,无一失手。 不仅精通东瀛忍术,而且擅长破解各种密码破译,哪怕再复杂的密码锁,在她手上也用不了3分钟。 同时她还加入了国际上一个臭名昭着的黑客组织,专门窃取全球各国的机密资料。 算得上是一个全能型的职业女杀手了。 叶孤城看了这个人的资料,心想他肯定是捅了东瀛天皇的腚眼子了。 他妈的收拾完一波又来一波,有完没完啦?! “小娘们,你闹够了没有?闹够了就该我了。” 叶孤城脸色一沉。 随后伸手一抓,牢牢地抓住了女杀手的手腕。 反手一拧。 只听噗呲一声清脆的声响,就将她右手的腕骨折断。 一时间,这个叫春野樱的东瀛女杀手瘫倒在地上,惨叫声连连。 叶孤城不屑的对她说:“就凭你这点本事,就敢来刺杀我,你确定你不是来搞笑的?” 第106章 查到小医仙的下落 女杀手春野樱没有说话。 然而她的嘴唇却在微微蠕动。 叶孤城眼睛眯成一条缝,一伸手,捏住她小巧而精致的下巴,用力一按,迫使她嘴巴张开。 然后叶孤城二指探出,将手指伸进了她的樱桃小嘴,不一会儿就从她牙龈的缝隙中,翻找出了一粒黄豆大小的胶囊。 叶孤城把这枚胶囊放进嘴里舔了舔。 果然,又是这些东瀛忍者专门用来自杀的河豚毒胶囊。 如果按照叶孤城以往的脾气,肯定是不由分说,一掌拍碎她的脑壳完事儿。 可是叶孤城仔细一看,发现她胸口上佩戴着一枚银色浅月状的徽章。 这种模样的徽章,他上次在千本樱身上见过。 还有之前在缅甸内比都的五星级酒店,他似乎也在那三名东瀛上忍身上见到过。 只不过他当时并没有在意。 现在一下子出现了两次,就算叶孤城此时神经再大条,也不可能视而不见。 再结合他那晚在海景别墅,审问那个小鬼子的话来看。 叶孤城大胆猜测,这两个女忍者,估计跟绑架小医仙的那帮忍者是一伙的。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叶孤城心中好爽:“妈的,老子正愁找不到人问话,你倒好,自己就乖乖送上门来了。” 但是他也清楚,这些接受过特殊训练的东瀛女杀手,比较抗打,普通的刑讯手段,恐怕不能让她们主动开口,回答自己的问题。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叶孤城得抓紧时间想一个妙招才行。 于是他用力抽了女杀手几耳光,打得她脸颊红肿。 “小娘们,我问你,你是属于哪个宗门的,你们宗门在哪儿?一个月以前,我的一个朋友被你们东瀛国的忍者绑架,这事儿是不是你们干的?” 春野樱噗的吐出一口血水,然后冷冷的对叶孤城说:“哼,就凭你,还想在我口中套出情报?做梦去吧!愚蠢的华夏人,你最好死了这条心!” 叶孤城不慌不忙的问:“难道你就不怕死吗?你就不怕我一怒之下杀了你吗?” 春野樱听后放肆大笑。 “哈哈哈,那是你太孤陋寡闻了!” “虽说我只是一介女流之辈,可我亦懂得忠诚,为了宗门,为了国家,我甘愿牺牲一切,哪怕是我自己的生命。” “哪像你们这些华夏人,一个个的贪生怕死,见利忘义,根本不配做我们东瀛人的对手!” 叶孤城听了倒也不气愤,而是笑笑说。 “哦?听你这句话的意思,你是瞧不起我们华夏人了?” “那是当然,你们华夏人在我们东瀛人眼里,不过只是一帮乌合之众。”春野樱得意洋洋的道。 叶孤城当即反问道:“那好,那你倒说说看,为什么当年二战时期,你们东瀛国被我们国家打得无条件投降,灰溜溜的逃窜回了国内?” 春野樱撇撇嘴:“那是因为有苏联人帮你们,不然就凭你们,再折腾十年八年也赶不走我们驻扎在东三省的关东军!” “......” 此话一出,叶孤城顿时有些哑口无言了。 因为他也不清楚。 假如当初没有苏联人提供火力支援,仅靠国内的军队,究竟有没有可能打败那些关东军呢? 迟疑了片刻。 叶孤城目光坚定的望着她道:“我承认,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你,我也不敢将话说得太满。” “可是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只恨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否则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参军,加入这场卫国战争。” “哪怕搭上我自己的性命,我也绝不会后悔。” 什么tm是恐惧? 左右不就是一个死吗? 既然要死,那他就必须活得与别人与众不同! 春野樱抬起头,看着他眼里闪现着一种坚定的目光。 一瞬间,内心竟隐隐有些触动。 然而下一秒,她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她感觉叶孤城的眼睛忽然之间变得很奇怪。 好像星空一样深邃,让她不知不觉的沦陷了进去,无法自拔。 甚至连意识都开始恍惚起来。 只见春野樱忽闪着大眼睛,呆呆的说:“主人,我说,我说,我可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请你不要折磨我。” 此时叶孤城仿佛化身成神明般,语气中带着不容亵渎的问道:“我再问你一遍,让你效力的宗门叫什么名字,还有,是谁派你来刺杀我的?” 春野樱道:“云岚宗,东瀛国四大宗门之一,总部在本州岛的一座山峰上。” “而我之所以偷偷潜入主人的房间,其实是为了替我姐姐报仇,因为我的姐姐被主人你制服,目前已经被澳门警方以故意伤害罪指控,关进了澳门监狱,至少要做上20多年牢,才会被释放。” “哦,原来如此!”叶孤城点点头。 他刚刚解决完大的,结果又来了小的。 这是老天爷见自己单身太久,给自己送福利来了? 还别说,它人还怪好勒! 可惜我这会儿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了,连孩子都有了。 我可不想当一个渣男。 再说我对东瀛女子也不感兴趣。 不过还是要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收回思绪,叶孤城又道:“最后一个问题,我的朋友小医仙是不是你们绑架的?” “是。”春野樱眼神空洞的回道。 “那你们为什么要绑架她?” 在女杀手断断续续的解释下。 叶孤城大致听明白。 原来她们云岚宗的宗主也是一名拥有厄难毒体这种特殊体质的人。 只是这个厄难毒体,也分先天厄难毒体与后天厄难毒体。 当然后者的修炼潜力,肯定远不如前者。 实力上限也有着天壤之别。 云岚宗宗主为了得到身怀先天厄难毒体的人,将其吞噬。 于是就派出大量忍者,在全球范围内地毯式搜索。 终于在一个月前,打探到了小医仙的存在。 如果不是叶孤城从中干预,他们早就在缅北得手了。 哪会屁颠屁颠的跟着他们来到内比都,又忙活了那么久。 叶孤城大惊,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小医仙现在岂不是很危险? 看来他必须立刻前往东瀛国营救小医仙了。 否则日后他该如何向她老爸吴丹将军交代呢? 本来说好了带她出去溜达一阵,见见世面。 结果把人家闺女搞丢了。 这叫啥事儿? 要是他救不回小医仙,那他以后可就没脸再见吴丹了。 第107章 收服东瀛女杀手 “主人,主人,请问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叶孤城回过神来,就看见女杀手春野樱,好像突然之间变了一个人一样,正乖巧温顺的看着他。 嗯,看来他的思绪飘得有点远了,回来的速度有点慢,让人家等急了。 于是叶孤城冷冰冰的命令她道:“你身上有没有携带冷兵器?如果有,那你现在马上自己交出来,一样也不许私藏。” 春野樱几乎没犹豫,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见她想变戏法似的,陆陆续续从自己身上每一个咔咔角角,翻找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兵器。 比如小孩子手指长的刀片,藏在她头发里。 小巧而精致的锋利匕首,藏在她腿上穿着的黑丝里。 就连脚下穿着的高跟鞋里,都藏匿了一大堆暗器。 这些尚且在叶孤城的意料之中。 但是接下来的操作,就让他有点看不懂了。 只见春野樱二话不说脱掉了自己的文胸,然后拆开文胸,从里边的夹缝抽出许多细小的银针。 针头抹了剧毒。 普通人哪怕沾上一丁点,便会顷刻间当场暴毙而亡... 这下轮到叶孤城震惊了。 心想这东瀛娘们儿可真狠,不光对敌人狠,而且对自己更狠。 居然敢将携带了剧毒的银针藏在自己的文胸当中,要是一不小心,针头刺破了皮肤,那她岂不是分分钟就嗝屁了? 这样极端的行为,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 想到这,叶孤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连忙挥挥手,叫这个东瀛女杀手赶紧把自己的衣服穿上。 春野樱依旧是乖乖照办,脸上看不出半分忤逆的样子。 叶孤城见状,不由得大喜:“嘿嘿,这葵花宝典还真是好用,都怪我太笨了,没早点找彩鳞要,不然能省多少事儿啊。” 原来之前彩鳞传授给他的那本名叫葵花宝典的功法。 除了能预测未来十分钟以内,将会发生的事情外。 还多了一项特殊异能,那便是摄魂术。 顾名思义,这个摄魂术异能可以通过自己的眼睛注视,操控别人的意识。 让对方乖乖地听自己的话。 并且整个过程中,完全不会有丝毫抵抗。 然而这却仅仅只是一个a级异能,在s级异能之下。 像叶孤城的空间挪位异能,山口小鬼子的万磁王异能,都是s级异能。 原因是这招只对实力比自己弱的人才有效。 如果把对手换成像上将黄猿那种变态级别的人物,则完全无效。 甚至还有可能遭到反噬,灵魂受到重创。 当然为了绝对的安全,叶孤城不客气的对这个东瀛女杀手的全身上下,里里外外仔细搜查了一遍。 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对别人使出摄魂术异能,他还是比较担心出意外。 ......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 叶孤城转过身,一屁股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然后伸手打了个响指。 很快春野樱便恢复了神志,不过此刻她却是满脸迷茫:“咦,我是谁,我在哪?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全都记不起来了?” 叶孤城捂着嘴,努力憋住笑,然后帮她回忆:“喂喂喂,你听好了,你叫春野樱,你为了替你姐姐报仇,半夜潜入我的房间,想要刺杀我来着,可惜你本事还没练到家,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闻言,春野樱一下子便反应过来,低头一看,就看到自己藏在身上的武器竟然全部堆在了地上,并且自己也是衣衫不整的样子。 让得她又惊又怒:“你,你这个家伙,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叶孤城摊开双手,一脸无辜的道:“别看我,我啥也没干,东西是你自己掏出来的,衣服也是你自己亲手脱下来的,不信我可以让你看看这个房间的监控录像。” 春野樱咬牙切齿的望着他。 “可恶的华夏人,你最好趁早杀了我,否则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叶孤城轻蔑的笑着说:“呵呵,你想死?哪有这么容易,我还要留着你,给我带路呢,我可不会让你就这样轻易的死去。” 没错,叶孤城内心正有此意。 东瀛国那么大,如若他一个人孤身前去,人生地不熟的,难免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要是有人带路的话,那他不就可以省去很多事了? 叶孤城觉得他此时的智商简直堪比福尔摩斯! 春野樱大怒,恶狠狠的盯死着他。 “哼,你休想!要杀要剐随你,我绝不会背叛宗门,背叛自己的国家,向一个外人透露任何消息的。” 叶孤城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哦,真的是这样吗?” 话音刚落。 叶孤城便是再度发动摄魂术,将她整个人控制住。 紧接着就见她身子猛地一哆嗦,瞳孔忽然间变得涣散,好像灵魂出窍一样。 一切宛如先前那样。 女杀手再一次变成了那副乖巧听话的模样。 这个时候,你就算让她去厕所里吃屎,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大喊一声:“奥利给,干了!” 然后把屎给吃下去。 不过叶孤城自然不会这么变态,做这种恶趣味的事情。 老实说这实在有些太侮辱人了。 叶孤城冷冷的对她道:“你,跪下,背对着我!” 等到女杀手把身体转过去之后。 叶孤城就从腰间抽出自己的皮带,一下一下,用力向她那挺翘的小屁股招呼。 一时间打得啪啪作响。 “哼哼,要是不给你一点苦头吃吃,你还真以为我是菜鸡呢!” 充满了父爱的七匹狼皮带,足足打了她十来分钟。 肉眼可见她屁股肿起老高,像塞了一个枕头在里面。 叶孤城打爽了,再次解开摄魂术。 春野樱立马就感觉到自己的屁股一阵火辣辣的疼,像抹了一整瓶辣椒油似的,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让她顿时疼得在地板上满地打滚。 这时叶孤城阴险的笑了笑,笑容不寒而栗。 “怎么样?挨打的滋味不好受吧?如果你还嫌不够过瘾的话,那咱们接着来,我看你还能撑几回。” 叶孤城这句话一说出,春野樱彻底破防了。 她双手揪着脑袋上的头发,眼泪一下子噗呲噗呲狂掉。 而后近乎抓狂的道:“我错了,我错了,求求你了,不要再折磨我了,你要我做什么,我全都听你的还不行嘛!” 听到这话,叶孤城满意的点点头,在她脑袋拍了几下。 “你若早这样听话多好?省得我打你屁股,打得我手都酸了。” 春野樱不敢顶嘴,弱弱的低着头,不敢吱声。 叶孤城思考了一下:“这样吧,我先把你送进我的空间戒指,你就先在里面待上一段时间,等我需要用到你的时候,自然会放你出来的。” 说完他就把女杀手吸入了戒指空间。 第108章 赌神大赛决赛 一晃到了第二天下午,此时离世纪赌王大赛决赛只剩下不到三个小时了。 叶孤城美美地吃了一顿夜饭,一看时间差不多了。 他便穿戴好行装,前去赌厅参加决赛。 叶孤城乘坐电梯,来到游轮顶层的豪华赌厅。 叶孤城刚走出电梯,扭头就看见谢广坤带着一群保镖大摇大摆的过来。 而谢广坤本人身穿一件燕尾服西装,非常装逼的梳了一个大背头,在他右手小拇指上还戴着一枚翡翠戒指。 叶孤城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模仿赌神电影里面发哥的打扮了。 可惜他人长得太挫了点,模仿的根本一点也不像。 要知道发哥可是有一米八几的身高,而这个谢广坤顶天了也就一米六五。 属于丢到人堆里就认不出来的那种。 所以他这完全是在搞笑了。 叶孤城摇摇头,算是服了他。 谢广坤看到叶孤城的表情,忙问:“叶兄弟,你看我这身打扮还行吧?是不是被我帅到啦?!” 叶孤城:“......” 他见过不要脸的,但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他对谢广坤真是无语了。 这时迎面又走过来了一个20多岁的公子哥,穿着得体的西装,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 这个年轻的公子,身材挺拔,气质绝佳,绝对是一个帅气多金的男子。 一下子就吸引了周围许多富家千金,阔太太的眼球。 纷纷对他投去垂涎的目光。 然而这位贵公子,却根本鸟都不鸟她们。 只见他一脸从容的从众人身边经过,然后走进了赌厅。 叶孤城心中暗想:“这个人真的是帅极了,真可谓风度翩翩,估计是出自哪个豪门王族,普通的家庭可培养不出来这种气质。” 他赶紧戳了戳谢广坤:“喂,小坤坤,刚刚那人谁啊?你认识吗?” 谢广坤挠挠头:“哦,你说他呀?我似乎有点印象,你先别催,让我好好想想。” 过了一会儿,谢广坤又说:“我想起来了,他叫段誉,是你们华夏国大理皇族段氏一族的长公子,至于具体是怎么一回事,那我就不清楚了。” “大理段氏?” 叶孤城当下有些震惊。 因为据他所知,这个大理段氏,是华夏国为数不多的几个古武宗门世家,多是一脉传承。 并且本门派的至高绝学,一向只传男,不传女。 并且一定要是嫡系。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比如峨眉山的峨眉派就只招收女弟子,一个男的也不招,哪怕是在门派中打扫卫生的杂役都是女的。 这些古武宗门,各自拥有自己的门派绝学。 然而一般只有现任掌门或者亲传弟子才有资格修炼。 普通的外门弟子就只能修炼一些不入流的外门功法了。 强身健体倒还凑合,跟人打架就不行了。 想到这,叶孤城不禁有些好奇:难道这个段公子也会赌钱吗?那自己可要好好领教一下! 随后他们二人一前一后进入赌场大厅。 叶孤城四下张望了一圈。 这个豪华赌厅大概只有3000多个平方,中间摆放着一张特大号赌桌,旁边的柜台上还有酒水供应,都是全世界最名贵的洋酒。 最外面一层就是观众席了,大约坐着上千号人,他们可以进行局外赌,压谁会赢。 当然赔率是不固定的。 像这种大型赌博,一轮下来输赢几千万美金,几亿美金并不稀奇。 而局外赌则更加疯狂,一轮下注过后,总筹码也许就是几亿美金,甚至几十亿美金。 网络赌博就是这么来的。 线下的人在赌,线上的人也在赌。 只不过赌博这玩意儿,结局一定是有输有赢。 赢了的人赚得盆满钵满。输了的人自然就输得倾家荡产了。 干这行最疯狂的几个东南亚国家,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他们就是靠这个吃饭,目前菲律宾就是网络赌博的第一强国。 当然迪拜,中东那边也比较凶猛。 总之只要是暴利的行业,没有人不会心动的。 毕竟金钱的诱惑,不是常人可以抵挡的。 即便有的人视美女如骷髅,视金钱如粪土。 这样的人多半是政府部门的官员,碍于纪律方面的约束,不敢乱来。 但是他们仍然是在赌博,赌自己可以步步高升。 叶孤城不相信有哪一个人,愿意自己一辈子都当一个小小的办事员。 这时赌神大赛的正主何淑娴与何太冲兄妹也赶到现场。 何淑娴今晚打扮得很漂亮,穿着高贵的晚礼服,身上喷着法国的名牌香水,浑身的香风,能飘出数十里远。 叶孤城闻到她身上散发着的香水味,顿时觉得心旷神怡。 虽然叶孤城自己穿的衣服并不算豪华,但也不是地摊货。 虽说他平时不太在意自己的穿衣打扮,可是在如此盛大隆重的场合,他也不想太丢脸。 何淑娴看见叶孤城的第一眼,便是眼前一亮;“叶公子,我们又见面了。” 叶孤城奇怪的皱眉:“这不很正常嘛!难道你以为我会跑路吗?拜托,这里是公海,我就算想跑也没地方跑,我总不可能一个人游出大海吧?” 不得不说,他的情商真的非常低,因为他很少与女子打交道。 所以很容易就会尬聊,搞得别人不晓得怎么接话了。 果然何淑娴脸色一红,尴尬的不得了。 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才好了。 好在何太冲及时出面解围。 “叶先生,我宣布一下,今晚的赌神决赛,入围的选手一共有五个人,分别是叶先生你,段誉段公子,山口一夫,谢先生,和一位来自法国的客人,名叫马克龙。” “由于那个山口先前故意捣乱,被你杀了,所以现在就只剩下了你们四人,怎么样?你有没有信心一举夺得赌神决赛的冠军啊?” 叶孤城点点头,心说少一个竞争对手,对他而言当然是有利无害的。 只是不知道另外三名对手的实力究竟如何? 叶孤城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他还想要低调做人。 何太冲见他没有说话,便接着说道:“决赛还有5分钟开始,你马上准备一下吧。” 叶孤城点头道:“嗯,没问题。” 第109章 跟我玩阴的是吧? 于是接下来,赌神决赛正式开始。 叶孤城与其他三人各自坐上了赌桌。 他们所要进行的赌术比赛,自然是香港赌博电影里边最常见的梭哈了。 梭哈其实是很简单的一种玩法。 一副扑克牌一共有54张牌,去掉大小王,还剩52张,然后每人发五张扑克牌。 其中有四张为明牌,其余一张为暗牌,也叫做底牌。 这张底牌只有到最后的阶段才会开牌。 然后所有人比大小。 同花顺最大。 其次是四条。 再是葫芦。 也就是由三条加一个对子组成的牌。 最小的是对子和散牌。 至于说最大的牌,那肯定是由花色相同的10,j,q,k,a组成的皇家同花顺。 妥妥的天牌,通杀一切。 当然这种几率太小,可能上万把牌局也出现不了一次。 趁荷官发牌的功夫。 坐在叶孤城左手边的段誉忍不住好奇:“这位先生,为什么何小姐那么在意你?会不会看上你了?” 叶孤城无所谓的笑笑说。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我长得帅吧!” “......” 谢广坤听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当即打岔道:“段公子,你少听这个小子胡说八道了,这小子屁本事没有,吹牛逼倒在行。” 叶孤城翻了下白眼。 什么叫我吹牛?我只是叙述事实好不好? 等到荷官发牌下来。 叶孤城明面上的牌是一张皮蛋,谢广坤和段誉的牌面都比他要小。 只有那个法国人马克龙,他的牌是一张红心a。 所以第一轮该让他先叫牌。 马克龙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底牌,面无表情的说道:“大家第一次见面,我也不跟你们抬杠,我只叫10万美金。” 其余三人一听,立刻扔出十万美金筹码出去。 他们的规则是下底必须最少10万元美金,并且上不封顶。 叶孤城看了一下,另外三人的底牌,竟然都组成了对子。 而他自己的底牌,他压根懒得掀开来看,直接用透视眼扫一眼就好了。 是一张黑桃k。 此刻他手握两张单牌,牌面比赌桌上的任何人都要小,但花色都一模一样。 没准能凑出一条同花顺! 万一不走运,那他大不了弃牌就是。 众人下注完毕,荷官又轮流发下一张牌。 此时场外聚赌的人群也纷纷开始下注,这些人大多是香港那边过来凑热闹的富豪阔太太,可以说大半个香港富豪圈的名流都在这里。 一提到赌,他们就显得比世人都积极,巴不得分分钟赢它个几十亿。 然而久赌无赢家,能赢钱的终究只是那一小撮人。 特别是那些开赌场的庄家,正好借此机会去割散户们的韭菜。 明明这么简单的道理,可是懂的人却没几个。 叶孤城又拿了一个黑桃a,这轮的庄自然是由他来做。 叶孤城心中不由得一阵窃喜:“这难道真是老天爷要帮自己发财吗?第一把牌就拿到同花顺了?” 心里这样想,但他也不敢大意,毕竟这才第三张牌,至少还得要再凑齐两张牌,他才有机会去博同花顺。 叶孤城想了想说:“俗话说赌场无父子,交情归交情,但我也不能跟你们客气,我叫1000万,你们几个跟不跟啊?” 只见段誉咬了咬牙,犹豫了一下子,还是选择盖牌了。 谢广坤和马克龙倒是没有多说话,再次丢出1000万筹码。 此时赌桌上的资金已经有几千万美元了。 另一边的局外赌更加恐怖,足足有上千人下注,累积资金高达10多亿。 赔率方面,叶孤城,谢广坤,马克龙三人的赔率比分别是3比2比5。 由于段誉已经弃牌,所以他的赌台资金直接清零,被庄家通杀。 叶孤城抬头看一眼赌厅上面的大屏幕,心里有一丝丝好奇。 为什么买那个法国人赢的人那么多呢? 难道他赌钱的本事很厉害吗? 谢广坤好像看穿了叶孤城的心思,小声的解释道:“这个叫马克龙的法国人,外号法国赌神,自他出道以来,几乎很少输过。” “据说他最辉煌的一次战绩,是在拉斯维加斯赌城,仅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赢走了庄家30亿美金。” “搞得漂亮国的人,对他恨之入骨,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 叶孤城暗暗震惊:“卧槽,这人居然这么牛逼,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 不过看他的牌,也才三条a. 而现在自己手中又拿了一张黑桃a。 也就是说,即便这个法国赌神马克龙的牌再大,顶天了就是葫芦,三条加对子。 只要自己能凑齐同花顺,哪怕是顺子,那也是稳赢! 叶孤城内心正yy着,忽然就觉得脖子一阵发凉,好像有人在他背后朝他吹气一样。 叶孤城连忙回头看去,发现自己身后竟然是一个打扮漂亮的少女。大约七八岁的样子。 长着一头天然卷的卷发, 穿着精致的百褶裙,很像一个从漫画当中走出来的小公主。 只是她此刻肤色苍白,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浑身更是散发着一股阴森的寒气。 让人莫名地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一时间,叶孤城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他赶紧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去。 正巧小姑娘也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他。 两人四目相对。 倒让叶孤城有点怪不好意思的。 “喂,这位小姑娘,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你是怎么进来的?” 决赛开始之前,何淑娴就已经安排了大批警察把守住赌厅的每一个出口,连只苍蝇也飞不进去。 那么这个小姑娘又是如何进来的呢? 叶孤城有点想不通。 只听少女嘟着嘴道:“我叫古丽娜扎,你叫我古丽娜就好了。” 叶孤城听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嗯,很好听的名字。” 正在这时,一旁的段誉戳了一下他,奇怪的道:“叶公子,请问你在跟谁讲话啊?” 叶孤城猛地一惊,忽然一下子回过神来。 随后愤愤的对古丽娜说:“靠,原来你是一只鬼啊!差点吓死我了!” 古丽娜委屈的说:“我才不是鬼呢!我是一只古曼童,因为我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医生没有救活我,于是我的父母就找到一位大师,将我的灵魂寄宿在一个古曼童的身体里。” “后来我父母去世,那个古曼童被一个怪叔叔买走,喏,就是你坐在你对面的那个人。” “是他叫我悄悄地跑过来,偷看你的底牌。” 叶孤城脸皮一抽。 “谢广坤,我草你大爷!跟我玩阴的是吧!” 第110章 马克龙出老千 叶孤城差一点忘了。 泰国有三大邪术,分别是人妖,古曼童和阴牌。 人妖自不必说。 由于男性在泰国地位低下,远不及女子吃香,所以就有那么一群狠人,去医院做了变性手术。 在服用了大量的雌性激素之后,变成了一名人妖。 然而这与华夏国封建社会的太监又有所区别。 前者保留了自己的小jj,后者则是直接阉割掉。 据有关医学实验证明,阉了小jj的人,要比正常男性多活几年。 至于这究竟是真是假,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叶孤城是绝对不会亲自做实验的。 他有天蛇异能的加持,只要他不是主动寻死,活个几十万年轻而易举,根本不用担心寿命的问题。 再说古曼童和阴牌。 这是泰国的一些政府官员,富豪,明星,为了提高自身的运势,通常会在自己家里供奉一尊古曼童。 或者佩戴一张由得道高僧开过光的阴牌。 如果供养的是男童,就叫古曼童,如果是供养的是女童,就叫古曼丽。 喂养它们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要么用自己的血液喂给它们,要么用普通食物饲养。 当然前者会比较凶险,稍有不慎便会遭到反噬。 因为古曼童本身就是邪物,而寄宿在古曼童身体里的灵魂,又多半是年纪轻轻便夭折而亡,不得善终。 因此难免会产生怨气,冲撞主人。 虽然血饲会让古曼童在极短时间内功力大增,然而代价就是它们反噬的可能性变大,分分钟克死主人。 放在以前,叶孤城是不相信这些东西的,因为这不科学。 可是在遇见彩鳞以后,叶孤城便改变了想法。 他觉得就算自己现在看到了外星人,也不稀奇了。 叶孤城又仔细的上下打量了古丽娜一遍,决定她是谢广坤用食物喂养,而并非血饲。 不然他可不会手下留情,当场就会一巴掌拍死她,以绝后患。 叶孤城便对小姑娘古丽娜说:“你少在这偷看我了,回去告诉谢广坤,叫他少来这套,做事情要光明正大,别搞这些小动作,要是惹我生气了,信不信我免费帮他做一回变性手术?” 古丽娜抿嘴暗笑:“好好好,我不偷看你的牌了,不过你可要手下留情啊,别让那个怪叔叔输得太难看,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主人,平时待我不薄。” 说完小姑娘便一蹦一跳的走了。 当然旁边的人是看不见这种异象的。 接着荷官又将剩余两张牌一一发给众人。 叶孤城一看自己最后的两张牌,激动地一下子说不出话。 最后两张牌正好是一张10和一张j。 五张牌刚好组成了10,j,q,k,a的皇家同花顺! 这也就意味着,叶孤城第一把牌就拿到了天牌! 此时谢广坤那边,只有两个对子和一张单牌。 而那个法国人马克龙手中是一个葫芦,三条a加对子。 所以这副牌毫无悬念,叶孤城赢定了! 叶孤城看着古丽娜回到谢广坤身边,趴在他耳边不晓得说了些什么。 谢广坤听完,脸色便有点不自在了。 只听他无可奈何的说:“我弃牌,这一轮我不跟了,你们俩玩吧。” 叶孤城嘚瑟的笑了笑。 然后对马克龙说:“同花顺面,我说话,我叫5000万美金,怎么样,你还跟不跟?” 马克龙犹豫了一下。 “跟,为什么不跟呢?我赌你不是同花顺!” 说着马克龙就推出了5000万美金的筹码。 随后掀开了自己的底牌。 叶孤城定睛一看,他的底牌赫然是一张黑桃a! 这可把他搞糊涂了。 这个情况不对啊? 明明这张黑桃a在自己手里,怎么突然一下子跑到他那边去了? 叶孤城赶紧翻开自己的底牌,这才发觉自己的底牌居然被对方给掉包了! 叶孤城恨得牙花子痛。 忙打开天蛇之眼,向他扫去。 马克龙:32岁,法国市政府高官,同时也是一名异能拥有者。 他的异能是a级异能,乾坤大挪移。 该异能只能用来转换死物,不能用来转换活物。 跟叶孤城的空间挪位异能完全相反。 这一下,可把叶孤城气得不轻。 这个该死的老外,看着一表人才的样子,没想到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千。 狠狠地坑了自己一把。 马克龙轻蔑的看了他一眼。 “这位先生,你可以开牌了,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 叶孤城此刻正在气头上,一时间没听清楚他的话,一门心思的琢磨着该怎样报复回去。 见他迟迟没有反应。 一旁的段誉忍不住好奇,替他开了牌。 叶孤城的底牌原本应该是一张黑桃a,然而此时却变成了一张小2。 杂牌对四条。 马克龙毫无悬念的胜出,将赌桌上将近五亿美金的筹码尽收囊中。 叶孤城看见他满脸嚣张的样子,简直快要气得吐血,恨不得将这个马克龙一刀剁死。 随后荷官将扑克牌一一收起来,重新洗牌。 段誉瞧见他脸色不对劲,不明所以的问道:“叶公子,你这是怎么了?我看你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叶孤城翻着两只白眼,压低声音说:“如果我说这个法国人使诈,暗中出老千,变走了我的牌,你相信吗?” 段誉一愣,想了想,还果真如此。 本来叶孤城是同花顺面,不出意外,马克龙必然是三条或者葫芦。 假如他的底牌不是黑桃a,那他肯定也不会下重注。 毕竟人家是法国赌神,没那么好骗。 偷鸡基本上不可能。 但结果却出人意料。 最关键的一张黑桃a,居然跑到了马克龙那儿。 除了出千,段誉想不到另外一种可能了。 段誉皱了皱眉头问叶孤城:“那个,叶先生,你想好如何对付他了没有?” “要是就这样一直放任他出千的话,那我们几个岂不是输定了?” 叶孤城无奈的摇摇头。 “抱歉,我还没想好。” 段誉立刻给他支招:“要不我们这就向何小姐举报他在作弊?” 叶孤城听了当即白他一眼:“你有证据吗?如果你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又如何证明他出千呢?” “......” 段誉听后,一阵默默无语。 第111章 以身入局,孤注一掷 赌局仍然在进行。 荷官又重新洗牌发牌。 奇怪的是,荷官刚一发下底牌,叶孤城便立马选择弃牌,根本不管自己的牌是什么。 这样,他最多就只输个底钱,10万元,不痛不痒。 段誉看到他这样做,心中不禁好奇。 虽然不知他为何要这样做,但是想必一定有他的理由。 于是他也学着叶孤城的做法,不看底牌便直接盖牌不跟。 如此一来,赌桌上就只剩下马克龙与谢广坤二人对赌了。 谢广坤挠了下脑袋,有些茫然的看着叶孤城和段誉他们:“喂,你们干嘛呀?不打算玩了呀?这么早就盖牌了?” 叶孤城笑笑不说话,做出一副高人不可露相的神情。 谢广坤无奈,只好不去管他们俩。 这一轮由他叫牌。 谢广坤一看自己底牌是a,另一张明牌也是a。 等于他手握一对a,牌面还算不错。 谢广坤大方的一挥手:“我就叫500万好了。” 马克龙面带冷笑,毫不犹豫的跟了。 等到荷官将最后一张牌发下来。 叶孤城就看到谢广坤暗中指示小姑娘古丽娜,悄咪咪的走过去偷看马克龙的牌面。 因为她是鬼,普通人是看不见她的。 当然叶孤城除外。 他看着古丽娜在马克龙身后停留了几秒钟,然后又一蹦一跳的跑回谢广坤身边,将对方的底牌告知了他。 谢广坤在得知马克龙的牌比自己小后,不由得喜出望外,马上就下了1亿美金的重注。 “一亿美金,我跟你梭了这把牌,你敢不敢跟?” 马克龙看了他一眼,依旧无所谓的往外退出一个亿的筹码,随后开牌。 他的牌是一对10,一对皮蛋,外加一张单牌。 当谢广坤看清他的牌面之后,一瞬间脸色大变,表情就跟吃了一大盆屎尿一样。 “怎么可能?!那张红心10,不应该在我这儿吗?” 谢广坤瞪大了眼睛,很是不可思议。 他急忙翻开自己的底牌,果然马克龙又故技重施,变走了他的底牌,换成了一张小小的梅花三。 原本他的牌是三条和一对。 现在他成了两个对子,一张杂牌。 偏偏他这两个对子,都比马克龙小。 所以他输了。 真的太诡异,太邪门,太他妈的了! 谢广坤一下子输了那么多钱,心情自然不会痛快,他扭头狠狠地剜了古丽娜一下。 “草,你个宝批龙,老子白养你了,你他妈的难道是眼瞎了?让你看个牌都做不来?我养你有何用?!” 被谢广坤如此痛骂一顿,小姑娘也很委屈。 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忽然一下就流出来眼泪,随后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看着小姑娘这般伤心难过的样子,叶孤城也是有些于心不忍,便朝她招了招手。 “乖,别哭了,快来我这,别跟这个瓜娃子一般见识。” 闻言,古丽娜擦了擦眼泪,咬着嘴唇,犹豫了一下,便起身向他走来。 叶孤城毫不吝啬的张开双臂。 当即古丽娜便一头钻进了他的怀抱。 叶孤城感觉她的身体软软的,凉凉的,娇小无比。 小鸟依人,大概就是形容古丽娜这种女孩的。 一时间,叶孤城不禁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 当然谢广坤也不傻,他很快明白,这是那个阴逼在出老千。 只不过他暂时没有证据,所以一时半会也拿他没办法。 赌场捉老千,一向是人赃并获。 必须要见贼捉赃才行。 要不然就是在脱裤子放屁,没啥卵用。 如果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人家出千。 不仅不占理,说不定还会被人家反咬一口,说自己输不起,胡乱冤枉好人。 思来想去,谢广坤只得忍气吞声,向裁判请求中场休息半小时。 不一会儿,三人来到休息室。 谢广坤抓起桌上的冷茶,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大口,然后狠狠地将茶杯摔在地上。 “妈的,那个该死的外国人居然敢出老千,真是气死我了!” 叶孤城撇撇嘴道:“我早就发现他在出千了,所以我才不跟了。” “卧槽,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马后炮啊?!” “你有问过我吗?” 两人拌嘴了一下子。 段誉插话道:“你们先别吵了,想想办法,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谢广坤语气森然道:“还能怎么办?我这就叫人过来,把那家伙狠狠地揍一顿,不怕他不认账。” 叶孤城白了他一眼。 “哈包,你觉得别人傻吗?这么严肃的事情,他打死也会承认的。” “按照黑赌场的规矩,出千可是要剁手的。” “再说你又拿不出实证,你俩若是再打起来,打赢了你坐牢,他住院,但你想过没有,你这样做就是在打何小姐的脸,还有,这里是澳门,不是泰国,你小子最好老实点,别犯浑。” 叶孤城的这番话,直接把他呛住,让他无话可说。 谢广坤仍是不死心的问道:“那你说说看,拿个主意出来。” 叶孤城淡淡的说:“俗话说,欲让一个人灭亡,必须先让他膨胀。” “所以等下你们的任务就是让他疯狂赢钱,把你们台面上所有的筹码通通输光,然后我再出手,彻底击败他。” 段誉听了眉头微微一皱。 “你这分明是在孤注一掷,怎么,难道你有十足的把握,能够稳赢他不成?” 叶孤城摆摆手说:“我不敢讲稳赢,至少八九成的把握还是有的,只不过需要你们两个配合我,陪我演一出戏。” “你们好好的考虑一下吧。” 段誉挑眉道:“只要你不掉链子,我自然会帮你。” 叶孤城点点头,又看向了谢广坤:“那你呢?你意下如何?” 谢广坤还是有点不太放心的样子:“大佬,雷有冇搞错啦?我还有十几亿美金的筹码,雷莫要搞我啦!” 叶孤城吐了吐舌头,难得再跟他多说。 见状,谢广坤有些欲哭无泪的道:“你这简直系搞灰机啦!” 很快,半个小时过去了。 他们三人再次坐回了赌桌。 然而除了叶孤城,其他两人都是一脸如丧考妣的表情。 因为他们要配合叶孤城演戏,故意输钱给马克龙。 这他妈的有哪个愿意? 不过既然他们俩都答应下来了,此刻他们也只好硬着头皮乖乖照办了。 第112章 古丽娜的身世 接下来,连续20把牌叶孤城都选择不跟,自觉充当起了一个透明人。 赌桌上只剩下谢广坤与段誉二人,跟马克龙对赌。 这就导致了叶孤城的赔率一路狂跌。 到目前为止,已经变成零了。 也就是说,那些在赌厅外面搞局外赌的客人,一个押他赢的人都没有。 更有部分好事者,对他投来鄙视的眼光,场外一片嘘声。 叶孤城倒没把他们当回事儿。 自顾自的喝着红酒,陪古丽娜聊天。 原来这个古丽娜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新疆女孩子,父母两人都是新疆玉矿上的阿达西。 他们平时就在玉矿上,捡一点和田玉料维持生计。 其实新疆的和田白玉,跟缅甸的翡翠原石差不多。 品质有好有坏,运气好捡到了一块好石头,卖个几十万,几百万,那就是分分钟一夜之间暴富。 不过大部分人都没那么好的运气,捡的都是一些非常普通的料子,大不了卖个几千,几万块,就已经烧高香了。 虽然新疆这个地方很大,它占地足足有300多万平方公里,是整个华夏国面积最大的一片区域。 这甚至比某些西方国家还大。 但由于新疆气候环境比较恶劣,又位于高原地带,空气稀薄,很多都是无人区,方圆千里不见人烟。 因此经济条件很差,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找钱的东西。 除了挖和田玉,当地人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谋生手段了。 叶孤城问古丽娜:“那个,我想问问,你的父母是怎么死的?你又是如何被制作成一个古曼童的呢?” 古丽娜含着眼泪道:“我的爸爸妈妈们,因为常年在矿上挖玉,肺部被大量的沙尘暴和粉尘侵蚀,感染了肺癌。” “但是他们为了节约钱,不敢去医院做检查,最后身体实在撑不下去了,才去医院看了下,才发现自己已经是肺癌晚期了,医生说即便动手术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了,不如回家保守治疗。” 叶孤城知道这是医院的推口话。 因为古丽娜的父母都是穷人,身上肯定没有多少钱,所以医院才不愿意给他们治病。 万一到最后人没救回来,他们找谁要钱呢? 如果她家是亿万富翁,比如像澳门赌王何红珍这样的顶级富豪,那么医院一定会想方设法的为他们治疗,不为别的,就是能多挣钱。 叶孤城叹了一声对她说:“可惜你没有早一点遇到我,不然你父母也就不会死了。” 古丽娜抿着嘴道:“事已至此,再说这些话又有什么用呢?” “我7岁那年得了一场风寒,本来就是一点小毛病,明明是可以治好的,可是那会儿我弟弟马上要开学了,家里只有一笔给弟弟上学念书用的学费。” “如果我把这笔钱给用了,那我弟弟就没钱去学校上学了。” “后来我得病死了,我父母伤心难过的不得了,抱着我的尸体哭了好久。” 叶孤城点点头:“那你怎么跑到泰国去了?” 古丽娜撇了撇嘴说:“就在我下葬的前一天,有一个泰国高僧突然找上门来,说我是命格很好的女子,与佛门有缘,本不该如此英年早逝的,可惜了这么一个好苗子,然后他就提出花5000元钱买下我的尸体,带回寺庙供奉起来,说不定日后可以得道成仙,位列仙班,就像西游记里面的那个观音菩萨一样。” “然后我父母一听,一下子喜出望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拿了五千块钱,把我卖给了那个泰国僧人。” 说到这,古丽娜小小的脸蛋,忽然闪过一丝气愤。 只见她鼓着自己的腮帮子,没好气道:“起初我还挺高兴的,本来我那么年轻就夭折了,就已经很难过了,要是可以当一回神仙也不亏。” “哪知道那个脑袋没毛的秃驴,居然将我制作成了古曼童,卖给了别人,真是气死我了!” 她的孩子气,让叶孤城哭笑不得,也更喜欢有点傻白甜的她了。 心想如果自己将来能有一个这么乖的女儿,多是一件美事啊。 叶孤城摸了一下她的头说:“要是我从谢广坤那把你给买过来,让你跟着我混,你愿不愿意呀?” 古丽娜嘟起了小嘴。 “哼,你想得倒挺美,我跟着那个怪叔叔有吃有喝的,凭啥要跟你混?虽然他长得不咋地,脾气也挺臭的,可是他有钱啊,我想吃什么,只要跟他说了,他就一定会满足我的,这个你能做得到嘛!” 叶孤城脸皮一抽。 感情这个小丫头也是一个吃货,只要有好吃的,她啥也不在乎,就算自己偶尔受点委屈也没什么。 毕竟谢广坤实在给的太多了。 “如果你就只有这点见识,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叶孤城不服气的道:“臭丫头片子,你晓得我有多少钱吗?不是我吹牛,我的全部资产加起来,可以买下上百艘豪华邮轮,或者十几艘航空母舰,啥吃的买不到?” 古丽娜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吹牛。” 叶孤城见自己被鄙视了,不由心里恼火。 “好好好,你不信是吧?咱们走着瞧,我马上就让你亲眼看看,我究竟有多大的本事!” 同一时间。 赌桌上的谢广坤和段誉在不停地输钱。 到了第23把牌的时候,他们面前的现金筹码一个也没有了。 反观马克龙那边,他面前的现金筹码已经堆积如山,很是夸张,估计赢了有二三十亿美金了。 谢广坤都快要输哭了,断断续续他输了接近10个亿。 当然段誉也好不到哪去,这会儿他口袋简直比脸还干净。 马克龙见他们二人输得差不多了,便不再跟他们废话,转过头洋洋得意地看着叶孤城。 “臭小子,你连续那么多把都不跟,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叶孤城耸了耸肩,无所谓的说:“赌场又没规定我不许盖牌,你管得着嘛。” 马克龙冷冷一笑:“好好好,你小子嘴够硬,看来你们这些亚洲的黄种人,就是除了嘴硬之外,没一点真本事。” 马克龙说的这句话,真的是扎心了。 暴脾气的谢广坤,顿时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打击。 “卧槽,你tm说什么?有种再说一遍?!” 马克龙也不管他,继续对叶孤城说:“现在他们桌子上的筹码全都输光了,失去了比赛资格,要是你继续弃牌的话,按规矩也是我赢,怎么样,你到底还玩不玩?” 第113章 冤家牌 看着马克龙满脸嚣张的模样,叶孤城嘴角浮现了一抹邪笑。 看来他已经上套了,而且已经膨胀得没边了。 叶孤城不由得心中好笑:老子故意给你设了一个局,让你小子白白赢钱,你还真他妈把自己当赌神了? 当即叶孤城打了一个响指,吩咐荷官发牌。 谢广坤和段誉一看,就明白他这是要出手了,当下喜出望外。 他妈的我们搁这儿装了那么久的孙子,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回了。 谢广坤不放心的给叶孤城一使眼色。 那意思是:你小子可千万别掉链子,老子输了这么多钱,十几个亿美金,你若是不帮我把这笔钱给赢回来,老子给你下面吃! 然而这时,何淑娴却突然走了过来,对着荷官挥动她的芊芊玉手道:“柳芊芊,你先退下吧,这一轮由我亲自发牌。” 这个叫柳芊芊的女荷官,见是何大小姐来了,吐了吐舌头,乖乖闪人。 谢广坤与段誉面面相觑,不晓得她在搞什么飞机。 只有叶孤城注意到,她此刻换上了一身大红色的旗袍。 开叉都开到腰了。 又勾勾又丢丢的,小腰盈盈不足一握,行走间香风扑面,却不失端庄,真不愧是出身大家族的豪门千金。 叶孤城奇怪的望着这个俊俏的小美女,不知她脑子里是哪根筋搭错了。 不就发个牌而已,打扮的这么性感干什么?准备给谁看啊? 何淑娴洗好了牌,便给他们发牌。 叶孤城拿了一张小2和一张小3,都是最小的牌。 这可把他给整无语了。 叶孤城正想在美女面前露两手装个逼,哪知道自己的第一副牌就这么小。 这还打个锤子哦! 叶孤城又赶紧开透视眼看了看马克龙的牌,发现他竟然是一张k和一张皮蛋,比自己的牌大了不止一星半点! 他一下子就郁闷了。 这是苍天助曹不助袁啊! 一瞬间,叶孤城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马克龙看见他这副衰样,很容易就猜到他一定是拿到了烂牌。 心里更加瞧不起他了。 因为赌术方面的比拼,除了运气,还有心理战。 当着对手的面,你露出一脸沮丧的表情,人家一眼就看出来,你的牌不好了。 可以说,这是叶孤城在赌场上,犯的最低级的一个错误了。 当然,何淑娴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只见她微微皱眉道:“叶公子,如果你这把牌不好的话,可以选择弃牌,这样你顶多只输个底钱,没什么大不了的。” 叶孤城听了立马就想打退堂鼓。 然而马克龙却是在一边冷嘲热讽道:“呵呵,年轻人,输不起就别玩,与其在这里丢人现眼,我劝你不如早点回家哄孩子睡觉,谁叫你们华夏人天生就那么没种呢。” 没等叶孤城开口说话。 何淑娴便忍不住替她讲话:“这位先生,麻烦你讲话放尊重一点,不许这么没礼貌,否则我就要请你出去了。” “哟,莫非赌王家的大小姐,喜欢上了这小子?那你眼光未免有点太差了。” 这一下可把何淑娴气坏了。 只听她羞恨地道:“我喜欢谁,跟你有什么关系?我警告你,不管你有什么来头,在我们何家的地盘上,你连个屁也不是!” 何淑娴绝对是被他气昏了头,口中不觉飙出一串国粹。 叶孤城看着她这个样子,有些好笑,忙摆摆手对她说:“好了好了,你先消消气,别气坏了身子。” 说着叶孤城向何淑娴使了一个眼色,让她稍安勿躁,一切有他。 何淑娴委屈的低下头,都不好意思抬头看他了。 叶孤城也没管她,转过头看了一眼马克龙说:“你的牌面比我大,你说话吧。” 马克龙无所谓的笑了笑。 “我怕你不玩,就先小小的叫10万美金,跟不跟啊?” 叶孤城点头道:“跟,当然要跟了。” 何淑娴收回思绪,又给二人发了一张牌。 叶孤城拿到了一张5,马克龙拿到了一张j。 马克龙冷冷的说:“这一回合还是我说话,1000万美金,你还敢不敢跟?” 此刻叶孤城简直是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可是自己逼都装出去了,又不能说扔就扔。 他只好硬着头皮道:“跟,我跟还不行嘛!” 紧接着,第四张牌和第五张牌,叶孤城分别拿到了一张3与一张4,由于他的底牌是其中一张单3,这张牌谁也不看不到。 所以他此刻已经组成了同花顺面,如果他的底牌是红心a。 那么连起来就是a,2,3,4,5。 这种类型的同花顺,只比由10,j,q,k,a组成的皇家同花顺小,然后其他类型组合的牌全部通杀。 叶孤城一看马克龙的牌。 他的牌是10,j,q,以及一对k。 底牌则是其中一张老k。 假如不看底牌的话,此刻他也组成了同花顺面。 但是在上帝视角下,其实他们二人都没有同花顺,都是杂牌。 手里只有一个对子。 不过要是两人无脑跟到底的话,那肯定是马克龙赢了。 但是马克龙并没有透视眼,他根本不清楚叶孤城的底牌是什么,也不敢盲目的加注。 他眼珠一转。 一股歪心思,就上了心头。 于是他主动对叶孤城道:“小子,你听好了,按说这一轮本该让我来加注,不过我看你小子挺可怜的,连一次加注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我就姑且大发慈悲一回,让你来叫牌,你看如何?” 马克龙说完这句话,便集中注意力,仔细的观察起了叶孤城脸上的细微表情。 如果他还是跟刚才那样,表现得畏畏缩缩的样子。 那就证明他的牌根本不是同花顺,而是拿了一副杂牌。 万一他要是没犹豫,果断的就下了重注。 则说明他的底牌是红心a。 只要自己在他开牌的前一刻,再次偷换掉他的底牌。 就能稳稳的赢下这一届世纪赌神大赛的冠军了! 想到这,马克龙的内心狂笑不止:哼哼,就凭你们这群瓜娃子,还妄想跟我斗?真是痴心妄想! 此时,叶孤城也一下子头疼了起来。 “我艹,这是碰上了冤家牌了啊...”他暗暗的心惊。 第114章 亿美金,梭哈! 迟疑了片刻。 叶孤城开口说道:“我大你10个亿美金,看你的这副牌,我倒要看看,你的牌面究竟是不是同花顺。” 马克龙一见他这样说,不由得暗暗心惊,看来这小子的底牌竟然真的是红心a,他手里应该是一副同花顺。 要不然,他绝对不敢一口气加注那么多钱。 想到这,马克龙面色阴沉的说:“小子,我看你的台面上好像没有这么多钱,赌场的规矩难道你不知道嘛?不许任何人开空头支票。” 何淑娴翘着嘴说道:“他没钱,我替他出,十亿美金没问题,如果他输了,我一定把这笔钱一分不少的给你,你可以开牌了。” 马克龙听了眨巴了一下眼睛。 随后冷冷的对叶孤城说:“哼,原来你这家伙还是个小白脸,只会吃女人的软饭,你不怕被别人瞧不起嘛?” 面对马克龙的激将法,一旁的谢广坤和段誉都不禁在心里为他捏了一把汗。 老实说他们现在恨不得把这个法国人给胖揍一顿。 打得他屎尿齐出,生活不能自理那种。 但是碍于澳门赌王长女何大小姐在场,他们不敢这样做。 再说他们这会儿已经输得清洁溜溜了,不仅输光了之前赢来的筹码,还倒贴了10多亿进去。 这可是美刀啊! 相当于上百亿港币了! 要是叶孤城玩脱了,那他们的钱不就白白打水漂了? 早知道就不该听他胡吊扯了。 此刻谢广坤真想狠狠地扇自己两巴掌。 叶孤城倒是不吃马克龙这一套,反而得意的笑了笑。 “这你可就有所不知了,我叶某人能凭实力吃何小姐的软饭,是我的本事,说明我这人有魅力,人帅活好,不然人家何小姐凭啥喜欢上我啊?” 叶孤城刚刚说完这句话,马上他腰上的软肉就被何淑娴狠狠地掐了一把。 这突如其来的袭击,让叶孤城防不胜防,痛得他一声惨叫。 面部表情一下子扭曲起来。 只听何淑娴羞愤的道:“臭流氓,谁喜欢你了?我警告你不要乱讲话,小心我告你诽谤啊。” 一阵龇牙咧嘴后。 叶孤城一只手按住自己的额头,故作忧郁的说:“哎,我爷爷从小就跟我说,永远不要和女子讲道理,因为女子根本就不晓得道理为何物,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呀?” “噗,哈哈哈!” 叶孤城话音刚落。 边上的谢广坤与段誉两人,顿时捧腹大笑。 马克龙想着自己的小九九,没空理会他们。 犹豫了很久,他才咬牙说:“好,10亿美金就10亿美金,我跟了,你快开牌吧!” 其实他这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使了一个障眼法迷惑众人。 表面上看他好像是在考虑,自己到底要不要跟。 然而趁着这一会儿空隙,他早就变走了叶孤城的底牌。 所以此刻本该属于叶孤城的那张底牌,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跑到了马克龙这边。 只不过他暂时还不着急开牌。 他还想陪叶孤城玩玩,好好的耍一下他。 看他这么自信的样子,等他待会儿开牌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底牌被掉包。 一瞬间从天堂坠入地狱的感觉。 可以说是生不如死了。 要是心理承受能力差一点的人,说不定当场就吐血三升,直接暴毙而亡了。 想着想着,马克龙脸上的表情变得愈发阴险起来。 然而他的这一系列反常表现,却是被叶孤城尽收眼底。 不用猜,自己的底牌肯定被他换掉了。 但是叶孤城并不急着开牌,而是对他伸出了一根手指。 “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马克龙不解地问。 叶孤城淡淡的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之间改变了一下主意,我不准备加10亿筹码了,我想要跟你赌家产!” 经常赌钱的朋友应该都知道。 赌桌上客人提出要赌家产,其实就是要跟对方赌上自己的一切。 也就是自己目前所能拿出来的全部财产。 比如金银珠宝,不动产,存款之类的。 总之只要是值钱的东西,都一股脑的压上去。 闻言,马克龙嘴角不由抽抽。 心想这小子难道是疯了?脑子被门夹了?居然要和自己赌身家? 不过没关系,我已经偷偷换了你的底牌。 没了那张关键的红心a,现在你手里只不过是一副杂牌。 就算我只有一个对子都能吃定你! 当即,马克龙语气森然道:“那你身上一共有多少钱?你说一个数出来,我看看我能不能凑的出来。” 叶孤城不慌不忙的从身上摸出一张黑色的卡片:“看看,这是什么?这是漂亮国最大的银行发行的顶级黑金卡,这种银行卡起码要在漂亮国银行存有本金100亿美金以上,才能拥有这种银行卡。” “另外这种银行卡最高可以透支1000亿美金,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能进行消费,没有额度限制,据说全世界总共也只有三张。” 马克龙皱着眉头,有点不大相信。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万一你是骗我的怎么办?” 叶孤城耸了耸肩:“在这艘豪华游轮上赌钱的客人,来自全球各地,这些人当中,一定有具备财经常识的人,你随便找一个专门在国际银行工作的人员问一下不就好了?” 正在这时,一个年纪稍大的白人男子走上前来,自我介绍说自己是漂亮国人,名叫史密斯,目前在纽约曼哈顿中城的摩根大通银行工作。 可以帮忙检验这张卡片是不是真的。 于是叶孤城便将自己的黑金卡交给了他。 史密斯先生接过这张黑金卡,认真的端详了几秒钟。 随后点点头,斩钉截铁的说:“我以我的职业生涯担保,这张黑金卡百分百是真的,我儿豁!” 听完了史密斯的这番话。 叶孤城得意地望着马克龙:“怎么样?现在你相信了吧。” 马克龙无奈的摇摇头:“那你打算赌多大?” 叶孤城霸气的说道:“100亿美金,我想我们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我就跟你赌100亿美金,梭了这一把!” 第115章 借花献佛 100亿美金! 整整100亿美金! 一把梭哈! 叶孤城的这一番话,彻底让围观群众肺疼起来! 全场众人,没有一个可以淡定得了。 这可是100亿美金的豪赌! 放眼全球的大型国际赌场,即便是有着销金魔窟之称的拉斯维加斯,也不曾有过这么豪横的赌注! 叶孤城说完,便用霸道无比的眼神,定定的望着马克龙。 “怎么样?100亿美金,你还敢跟吗?!” 叶孤城这般霸道的行事方式,彻底将马克龙惊吓住了。 此时他才明白,自己究竟遇到了一个怎样可怕的对手。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直接弃牌,大不了就输光先前赢过来的筹码算球。 这样他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一旦他输了,那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 毕竟,100亿美金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整个法国,能一口气,掏出100亿美金的人,绝对不超过五指之数。 至于说华夏国,那就更不用提了。 他非常清楚那些亚洲华人富豪的底细。 很多有钱人,只是表面看上去很有钱,其实背地里不晓得欠了银行多少贷款。 全靠人民那点纳税的血汗钱,拿去显摆,去高档会所花天酒地。 离谱点的,甚至还私底下包养了一个由上千人组成的歌舞团。 光是养这一个歌舞团,每年就需要花费几十亿。 这是国内无数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完事了还当着媒体记者的面,说自己有多么爱国,给国家捐了多少个亿,做了多少慈善活动云云。 然后等到东窗事发,再也遮掩不住丑闻的时候,自己立马拍拍屁股走人,给老百姓留下一大堆烂尾楼,给国内各大银行留下一大堆坏账。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那种。 然而总结下来就四个字:不要b脸。 很快5分钟时间过去了。 马克龙仍旧一言不发,整个人面如土色,就跟生吞了一坨大便一样。 见他不吱声,叶孤城可不惯着他,猛地一敲桌子,继续逼问道:“喂喂喂,你聋了?我刚刚说的话难道你没听见吗?你tm的倒是说话呀!” 不得不说,这个赌注实在太大了。 如若没点胆量,真的打死也不敢跟。 就连谢广坤都紧张的问叶孤城:“叶兄弟你有把握吗?没有把握就别逞强,投降输一半,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可不希望你一下子平白无故的输掉那么多钱,这可是100亿美金啊!可以买多少豪车别墅和漂亮女人啊!你要不借点钱给我花花得了。” 叶孤城白了他一眼说:“瞧你那点出息,你眼里难道就只有金钱吗?这个宝批龙刚才那么羞辱我们,如果不还回去,狠狠地教训他一下,我可会不甘心。” 谢广坤听完就有些无语了。 尊严?他妈的100亿美金摆在这里,你跟我谈尊严? 你确定你不是来搞笑的? 你晓不晓得,在金钱面前,尊严算个屁! 只有段誉还算比较冷静,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若有所思的看着叶孤城,嘴上一言不发。 一时间,现场的气氛压抑的有点过分,让人透不过气来。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屏住自己的呼吸,想看看这个号称法国赌神的人,究竟敢不敢跟庄。 又是一个令人难熬的20分钟过去。 马克龙终于下定决心,一咬牙,便狠下心来,将自己赌桌上的现金筹码通通推了出去。 不过这些也才20亿美金,还远远不够。 何淑娴非常解气的挑眉问他:“这位先生,你还有80亿美金的缺口,请问你打算啷个办?” 闻言,马克龙愤愤然的瞪了她一眼。 “你催,你催个仙人板板,我这不是在想办法嘛!” 何淑娴不屑的一笑。 “哦,那麻烦你最好快一点,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我最多再给你十分钟,要是你还凑不到钱,按照赌场的规矩,那就算你输。” 因为当初他们对赌的时候,规则就是无上限加注,没有封顶。 既然没有封顶,那么叶孤城就可以随便加钱。 不过,他手里的那张关键底牌红心a,已经到了自己这里。 只要自己狠下心来跟到底,就一定能赢! 思来想去,马克龙连忙打电话给自己的银行客户经理,叫他火速准备好80亿美金,打到自己的银行户头上,等他赢了钱,再连本带利的还回去。 本来这么大一笔款项,一般的银行肯定不敢借给他,万一他不还钱咋办? 但是碰巧他认识瑞士银行的副行长。 这个副行长的手中掌握着全球好几万个银行户头,这些客户在往瑞士银行存的钱加起来,足有上万亿美金。 如果需要急用钱的话,偷偷挪用一部分资金出来,然后在短时间内,又把缺口补上,是绝对不会被客户察觉的。 毕竟,谁也不会二十四小时盯着自己银行户头的存款看。 只要事后再把账目抹平,整件事情就可以做得天衣无缝,滴水不漏了。 然而这已经算是比较讲良心的了。 不像国内的某些银行,在客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别人存在银行里面的钱,办理成了理财保险,并且还是死期。 要等到三五十年后才能取出来。 到那个时候,人还活没活着都很难说。 不一会儿功夫,马克龙就听到自己手机上的银行短信提醒。 上面显示,他的银行账户有80亿美金的转账到了他的账户。 看完短信,马克龙总算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笑意逐渐放肆起来。 “臭小子,你别得意得太早了,我已经凑齐了100亿美金,看我怎么赢你!” 说着马克龙就翻开了自己的底牌。 这一看不要紧,一下子把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咦?怎么是一张单3?不应该是红心a吗???” 一瞬间,马克龙瞠目结舌,嘴巴张得老大,都能塞进去一根鸡蛋了。 他马上反应过来。 原来是这小子故意骗自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偷鸡! 他的那副牌根本就不是同花顺! 但是他却故意下重注,让自己误以为他是同花顺,然后将计就计,诱使自己主动换走了他的底牌! 法克鱿! 黄种人真是狡猾! 大大的狡猾! 这时叶孤城忽然对着他阴险的一笑,气得马克龙要吐血。 “看你磨磨蹭蹭的不开肯牌,那我就先开牌了哦。” 说着叶孤城就要翻开自己的底牌。 眼看他要开牌,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马克龙贼心不死,还想再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想着再次从他那儿换回自己的底牌。 就在他正准备出手的一刹那。 一直在旁边默默隐忍的段誉,突然屈指一弹,使出一招六脉神剑。 从他指尖发出一道紫芒,击打在马克龙的手背上。 让得他痛呼不已。 这时叶孤城已经翻开了自己的底牌。 赫然是一张k。 第116章 赌神! 此时,叶孤城手中的牌面是这样的:2,3,4,5,k。 而马克龙的牌面则是10,j,q,k,3。 两人手上都没有同花顺。 甚至连三条和对子也没有。 可即便如此,叶孤城还是输了,因为他的牌面比马克龙小。 就算他们都是杂牌,单纯的比大小,马克龙的牌也比他大。 果然,当马克龙看清楚了形势之后,脸上的笑容渐渐展现。 “哈哈,你这个蠢货,真是愚蠢之极,就算你发现我偷换了你的底牌又如何?我的牌比你大,照样还不是我赢?” 看着马克龙嚣张的模样。叶孤城却只是轻轻的摇头。 “请问,你是第一次赌钱吗?难道你不知道,赌场上出老千,只要你被抓住现行,人赃并获,那么即便你赢了,也会被判定为输的。” 马克龙不服气的说:“哦,那你倒说说看,我哪里作弊了?要是你找不出证据,又怎么能证明我出千呢?” 叶孤城道:“这个好办,你仔细看看你那张底牌的背面,是不是有一个记号?” 马克龙听了他的话,连忙翻开自己的底牌。 果然在这张底牌背后,写有sb两个大大的醒目红字。 马克龙鼻子都快气歪了,自己堂堂的法国赌神,却被一个低贱的亚洲黄种人给侮辱了。 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马克龙的嘴里飙出一连串众人都听不懂的话。 但是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骂人的。 叶孤城倒是无所谓,赌场出千,见贼捉赃。 现在他已经掌握了对方作弊的实证。 在场的群众,但凡带点儿脑子的,绝对不会看不出来。 沉默了一小会儿后,现场的众人,眼光犹如利剑一样,刺向马克龙,随后骂声一片。 全球几千个国家,上百种语言组成的国粹,脏话,直接把他喷的体无完肤,连一句狡辩的话都讲不出来了。 何淑娴走到了马克龙的面前,柳眉一竖,然后冷冰冰的问他:“人赃并获,你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吗?” “我,我...” 马克龙面如死灰,颤抖着嘴唇,牙齿打架问道:“何小姐,我认输,这件事情是我做得不对,求求你不要把我交给澳门警方,我不想在你们华夏国蹲监狱,就算要坐牢,我也要回法国。” 幸好这里是正规的赌场,就算抓到了老千,赌场的人也不会打他骂他,更不会砍手砍脚什么的,最多只会打电话联系警察,让警方以诈骗罪对他量刑。 普通的诈骗罪,大不了也就坐个三五年牢。 因为这并不是什么重罪。 如果犯人在监狱里面表现良好,也许过个一年半载就出来了。 然而这次却不同。 首先是因为诈骗金额数额巨大,足有上百亿美元,这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就凭这一点,枪毙他百十次都不过分。 其次就是,这是在国际公开的场合,大庭广众之下,居然出现了这么严重的作弊行为。 如果不对他进行严惩,那以后还怎么保证自家赌场的安全? 日后岂不是会有大把大把的老千,跑到澳门赌场作弊赢钱。 如此一来,何红珍这个澳门赌王的位子,可就别想坐得安稳了。 何淑娴冷眼看了马克龙一眼:“你的这些话,不要对我说,去跟警察说去吧,看看他们肯不肯把你遣返回国。” 说着何淑娴不耐烦的一挥手,立马就有几个马仔冲上来,将马克龙从赌桌上押下去。 看见马克龙终于自食恶果,狠狠地栽了一个大跟头。 最开心的莫过于谢广坤和段誉这一对难兄难弟了。 当然场外那些一把梭哈,押马克龙赢的局外赌的人,这会儿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心理承受能力稍弱点的,一下子便晕倒在地,被护士用担架抬走了。 正在这时,主持人手拿着话筒,向在场的众人隆重的宣布道:“各位先生,各位女士,现在我正式宣布,本次国际赌神大赛的冠军是,来自华夏国的叶孤城先生!” “他将获得赌神大赛的10港币奖金,同时,他还将被授予赌神的称号!” “从即日起,这位赌神先生,在澳门的一切消费将会终身免单!” 下一秒,大厅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一时间,全场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对叶孤城投来羡慕的目光。 而叶孤城本人,此刻却表现得异常冷静,他并未被这泼天的荣誉冲昏了头脑。 反倒有种前所未有的冷静。 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为啥。 少许。 叶孤城站起身,愉快的伸了一个懒腰,又好奇的扭头,看了一下大屏幕上的投注资金。 只见押马克龙赢的那方,累积投注金额竟然高达300多亿美元! 而押自己赢的人,却寥寥无几,总金额只有几万块美金。 也就是说,那300多个亿,全部被庄家通杀,通通进了庄家的口袋。 这一回,何家绝对是赚麻了! 妥妥的名利双收! 叶孤城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看来规则永远只是用来束缚穷人的。 但是金钱和权力,却可以解决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难题,而剩下的那百分之一,或许是钱权不够。 想到这,叶孤城不由得感慨起来。 要是自己没有遇到彩鳞,没有得到她的天蛇异能,也许他现在还是金陵古玩街,一个毫无名气的古玩商。 每天过着躺平摆烂的日子,得过且过,并且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又或者说,他的实力不足以支撑起他的野心。 所以想了也是白想。 也就只能在梦里意淫一下了。 看样子,他只比普通人稍微幸运了一点点罢了。 想着想着,叶孤城忽然觉得有点累了,想要好好的休息一下,美美的睡上一觉。 于是他便在人群的欢呼声中,默默地离开了赌厅。 谢广坤和段誉一看他要走了,赶紧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几人来到游轮的豪华餐厅。 一群性感漂亮的女服务员立刻迎上来,笑盈盈的对叶孤城道:“叶先生,今天早上,你在我们餐厅订的三星级米其林套餐已经备好了,请问是要现在给您送过来吗?” 第117章 众人皆醉我独醒 叶孤城点头道:“嗯,送进来吧。” 随后一群女服务员便推着无数辆餐车进入餐厅。 她们把菜品和餐具摆放好以后,却并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静静地站在几人身后。 叶孤城好奇的问:“那个,你们站在这儿做什么?难道你们肚子也饿了,要跟我们一起吃嘛。” 为首的一名美女服务员礼貌笑道:“先生你好,我叫小艾,何大小姐特意嘱咐过我,让我今晚全程为您服务,所以你有什么需求,可以尽管跟我说。” “小艾一定会积极配合,保证让你满意。” 闻言,叶孤城嘴角微抽,有点想笑。 他看向这个小美女的胸口,上面挂着酒店经理的胸牌,叶孤城不禁有些惊讶。 看她的样子,大不了20岁出头,年纪轻轻的,竟然混到了这么高的位子,恐怕道行不浅呀。 “不了,改日吧。” 叶孤城摆了摆手说:“我要跟我的朋友说几句话,不方便外人在场,所以你们还是先退下吧,别待在这儿瞎凑热闹了。” 小艾听后一脸为难:“这位先生,你确定你真的不需要让我为你服务吗?” “只要你提出需求,我都可以满足你的。” “......” 叶孤城一阵头疼。 一时半会,他竟然有点招架不住小姑娘的热情了。 只好说:“这样吧,我房间里正好有一堆脏衣服,臭袜子没洗,你就带着你的这帮小姐妹们,一起去帮我洗了吧,估计得有个上十套,应该够你们忙活半天的了。” “在脏衣服没洗完之前,我希望你们不要跑过来打扰我,你的明白?” 小艾对他,翻了一个大白眼。 内心都要后悔死了。 早知道这个客人这么难对付,她就应该早点闪人的。 等这些碍事的服务员全都走光了。 谢广坤就去把包间的房门关上,然后他们三个人就开始在包间里大吃大喝。 这间豪华包间装有各种豪华的设施,中间还有一台超大电视屏幕。 此时,电视上正播放着赌神大赛决赛的消息。 记者将叶孤城那张帅气逼人的脸,给了一个大大的特写,360度无死角的那种。 真是帅极了! 看着看着,叶孤城差一点在电视前晕倒过去。 被自己帅到了,爱上了自己,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旁边的酒柜上放着全球各国的名酒,像国内的茅台啊,五粮液啊,法国的威士忌,漂亮国的拉菲之类的,真是应有尽有。 谢广坤不客气的取了很多高档酒,打开盖子后,像倒洗脚水一样,一下子就把一整瓶都倒光进了高脚杯。 接着抄起酒杯,一口气喝光。 完事了还意犹未尽的打了一个酒嗝。 幸好这只是红酒,度数很低,跟国产的廉价雪花啤酒差不多。 要是给他上一瓶80年代的茅台试试? 保证让他一口喝下去,整个肺管子都是火辣辣的疼。 叶孤城感叹有钱人的生活,他不懂。 但是他现在不想喝酒,只想喝点茶叶提提神。 因为待会儿他还要进空间戒指,和彩鳞大战三百回合。 要是他现在就喝醉了,他还怎么战斗啊? 不得不说,想喂饱彩鳞这个大胃王,没点过硬的本事,还真的不行! 谢广坤一看他不肯喝酒,不觉扫兴。 他又看了看段誉:“段公子,你要不要来陪我喝两杯?这酒可不便宜,一瓶少说5万块美金,很多人一辈子打工,也喝不起这样一瓶酒呢。” “抱歉了,谢先生,我平时一向是滴酒不沾的,请你见谅。” 好嘛,你们俩都不肯喝是吧! 那我就自己慢慢喝! 反正这艘豪华游轮上的酒水供应也是免费的,不喝白不喝! 谢广坤赌气般的瞪了他们一眼,气呼呼的又开了七八瓶红酒,甭管自己能不能喝完,大不了倒掉就是了。 段誉陪着叶孤城在一边喝茶。 两人边喝边聊,瞎扯了一通。 聊着聊着,叶孤城突然想起,之前他那一招六脉神剑,好像很酷的样子,于是说道:“段公子,你的那招六脉神剑,看上去还不赖,你可不可以教教我呀?” “这个恐怕不行,因为这种武功,是我大理段氏家族的至高绝学,哪怕在我们段家家族中,都只有嫡系血脉才可修炼,何况叶公子你还是一个外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段誉摇头晃脑道。 “哼,小气鬼,有什么了不起的?” 叶孤城当即不服气的说:“你信不信,如果咱们来比试一场,我敢打赌,你在我手上绝对走不出三招。” 段誉轻轻一笑:“信,这个我当然信,就凭你一个人打败了那么多东瀛忍者,并且击杀了拥有万磁王异能的山口一夫,我就知道你一定不是一个普通人。” 叶孤城吃惊的望着他:“难道你也晓得异能这个东西?看来你也不傻呀。” “嗯,以前听我父亲说过。” 段誉接着说:“在这个世界上,有极少数人,因为身怀特殊基因,所以身体会产生异变,拥有各种各样的异能,通俗点讲就是基因突变。” “不过这些异能者,实力也有强弱之分,不一定就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 “就拿我曾经遇到的一名异能者来举例,他的异能是增幅,这种异能,可以将他身体任何一个部位进行双倍增幅。” 叶孤城兴趣被调了上来,笑呵呵的说:“哈哈,这个异能听上去还行,牛逼克拉斯,去工地搬砖,可以比别人多扛一倍,一天赚个千八百,不跟玩儿似的?” 不等段誉开口说话,叶孤城又突然愤愤道:“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大学学的是物理,核动力学,听着是不是很牛逼?可是等我毕业了,出社会一看,他妈的哪个公司肯要我?人家根本不稀罕我,还不如跟我同班的一个长得乖的小姑娘吃得开。” “人家一进公司,就当上了老板秘书,开着老板的豪车,住着老板的大别墅,日子过得好不滋润。” “搞得我有时候都想去工地搬砖,但是我又不服气,为什么我学了那么多知识,却毫无用处?我不甘心,非常不甘心!所以我才要与这个世界抗争!” 段誉捂着嘴笑道:“理解理解,你我都是堂堂七尺男儿,有谁愿意一辈子窝窝囊囊的活着呢?这样的人生,不仅没有任何尊严,更没有任何意义,等于是白活了一场。” 谢广坤拍着两人的肩膀,无奈的说道:“哎呀,你们都少说两句,别把气氛弄得这么僵硬,搞的我都快没心情吃饭了。” “好吧,不说了!来,先吃饭,吃完了饭再聊!” 第118章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段誉段公子,出生在华夏国一个着名的古武家族。 身为大理皇室后裔,他家虽然算不上富可敌国,却也比寻常的普通家庭,强上那么一丢丢。 至少吃穿不愁。 车子和房子,都是他爸给他买的。 他的座驾是一辆保时捷918 spyder。 其实这台车落地价也就1000多万,不是特别贵。 至于谢广坤,他祖上那一辈曾经是华侨,后来随着东瀛国侵略华夏,国内战争不断。 他们一家人为了躲避战乱,便逃往了泰国,并在当地安家落户。 后来谢家发达了,生意越做越大,一跃成为泰国首富,就连泰国国王见了他们谢家的人,都要给三分薄面。 谢老爷子一共生了4个儿子,谢广坤是孙子辈,在他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谢家四兄弟的名字合起来就是正大中国。 由此可见,谢家老爷子骨子里还是爱国的,渴望有朝一日能够回归祖国的怀抱,落叶归根。 只可惜,由于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最终没有如愿。 在谢家老爷子死后,他的遗体被安葬在了曼谷皇陵。 要知道在泰国,通常只有皇室家族,才能拥有这种待遇。 而泰国作为最早一批与华夏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也是谢家老爷子在背后不遗余力的支持下,才得以实现。 ...... 三人喝得酒足饭饱,一直折腾到凌晨两点半。 谢广坤醉醺醺的问叶孤城:“那个,叶兄弟,我们俩的钱,你是不是该还给我们了?” “嗯,什么钱呀?”叶孤城故作疑惑的问。 “我靠,你少在这儿给我装傻充愣了,之前你要我们两个故意输钱给那个法国人,现在你赢了,名利双收,总不能拔吊无情,提上裤子不认账吧?” 谢广坤有点不高兴的说。 见他都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叶孤城也不好意思再装糊涂。 叶孤城一拍自己的脑袋:“哎呀,你瞧瞧我这记性,要是你不说,我还差一点就忘啦!不好意思,真是不好意思...” “......” 闻言,谢广坤和段誉不由得满头黑线,心说你小子也太他妈不厚道了。 搞走了我们那么多钱,10多亿美金啊! 你倒好,拿我们当垫脚石,赢得了赌神大赛冠军,现在居然还跟我们装糊涂。 简直不要碧莲! 山上的笋都让你小子给夺完了! 感情你才是扑克牌的最大数,麦当劳的吉祥物,蝙蝠侠的大客户,哥谭市的大头目。 乔碧萝都没你能装! 叶孤城无奈,只好认栽,谁叫这个主意是自己出的呢? 不然他就直接独吞这笔钱了。 虽说他并不缺钱,可谁又会嫌自己钱多呢? 叶孤城摸出手机来,把那笔钱分别打到了他们的银行账户上,加起来差不多是15亿美金。 这一幕真的像极了某部电影里的桥段:庄家先掏钱,韭菜才会跟着乖乖掏钱,事成之后,庄家的钱如数奉还,韭菜的钱三七分成。 这一次赌神大赛,赔率悬殊这么大,也不晓得有多少人被割了韭菜。 谢广坤一看自己的钱到账了,笑得合不拢嘴。 哈哈!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呀! 叶孤城看着谢广坤得意忘形的样子,有些好笑。 心说你个瓜娃子,明明一毛钱好处都没捞到,竟然还笑的这么开心。 你知不知道?真正赚得盆满钵满的不是咱们,而是在背后坐庄的何家。 人家一场局外赌下来,一口气就赚了几百亿。 我们顶多就是个工具,帮人家赚钱罢了。 叶孤城准备明天跟赌王何鸿珍与何家兄妹打个招呼,告个别,就回金陵。 因为他已经在澳门耽搁了太长的时间,再不去东瀛国找小医仙,怕是她尸体都凉透了。 所以他决定先回金陵休整一下,便立即动身,前往东瀛国营救小医仙。 总之无论如何,他也要把小医仙带回来,否则他誓不罢休。 叶孤城起身告辞而去,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 想着美美的睡上一觉,养足精神再说。 其实叶孤城自己都觉得这段时间过得太平淡了,只知道吃喝玩乐,只知道赚钱,赚这么多钱,他都不知道能用来干嘛。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叶孤城早早的起床,穿好衣服刚准备去楼下餐厅吃早餐。 碰巧遇到了何太冲,正好他也没有吃早餐,两人便坐下来一边吃早点,一边聊天。 何太冲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对叶孤城说道:“两件事,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嗯,先说好消息吧。”叶孤城随口道。 “好消息是,老爷子已经向国际赌会联盟,为你申请了国际赌神的称号,只要总会那边通过,那么你从今往后便是全球赌场公认的国际赌神。” “无论你在全球任何一间赌场游玩,都可以享受到最高规格的待遇,只不过赌场的负责人,也许不会放你进去赌钱。” 叶孤城傲然道:“那是当然,因为本来庄家就是专门赚散户的钱,要是让我上赌桌,分分钟赢的庄家吐血,他们不气死才怪。” 何太冲点点头。 “好了,废话少说,你快告诉我,坏消息又是什么?” 何太冲叹了一声:“坏消息就是,我妹妹何淑娴下个月初八就要结婚了,然而新郎却不是你,希望你不要介意。” “...” 叶孤城无语,心想这算鸡毛坏消息呀? 你妹妹要跟谁结婚,关我屁事,她爱跟谁结婚,就跟谁结婚,反正我又不喜欢她。 虽说何淑娴长得很漂亮,又有赌王老爸这棵大树撑腰,可以说是一个妥妥的白富美。 然而这并不代表,叶孤城就会喜欢上她。 毕竟,天底下好看的女孩子多得是,他总不能见一个就喜欢上一个吧? 没那心思,更没那精力。 他只想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不过他还是好奇的问了一句:“那你妹妹打算嫁给谁啊?” 何太冲回道:“香港船王的公子,许宏伟。” “哦。”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他本想到时候去参加一下婚礼,随个份子钱来着。 可惜他没时间。 也不知道自己这一走,多久才会回来。 这时何太冲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信封。 “这是我妹妹让我转交给你的,你不妨现在就打开来看看吧。” 叶孤城接过这封信,三下五除二的拆开。 散发着淡淡香味的信封,上面写着两行娟秀小字。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第119章 老太婆欺人太甚! 当天下午,叶孤城就打飞机回到了金陵市。 叶孤城来到自己当初花了30个亿买下的楼王别墅后,便打电话联系王云峰。 他们兄弟俩都这么久没见面了,怪想念的,是该好好聚一下了。 王云峰得知自己的好兄弟回来了,激动的双眼冒着泪花:“你等着,我马上就过来,这次我们两个一定要好好的喝一杯!” 不一会儿,王云峰就开着他那辆老款迈巴赫匆匆的赶了过来。 随后下车,从自己的后备箱取出一箱子啤酒,烤串,羊腰子之类的烧烤,说要陪他狠狠地搓一顿。 他们来到客厅,支着几个火炉子,还有几张折叠桌,又忙着串肉,把串好的肉串,放到架子上烧烤。 接着叶孤城又去楼下超市,买了点凉菜,拿回来慢慢享受。 两人吃着烧烤喝着啤酒,那叫一个爽呆呆,给个天上的神仙也不换。 叶孤城笑骂道:“臭小子,早让你别这样破费,多攒点钱,二天好娶媳妇,你可别学我,穷光蛋一个,估计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王云峰有点动容的说:“兄弟你这样讲话就见外了,这些年我们相依为命,可以说是穿一条裤子的过命兄弟,别说钱了,就是这条命我都可以给你!” “滚犊子,谁他妈的要跟你穿一条裤子了?老子又不是买不起裤子穿。”叶孤城哈哈大笑。 他们吃吃喝喝,毕竟这次又没有其他的菜,所以没吃多久他们就吃完了。 还剩下半箱啤酒,实在喝不下了。 叶孤城就抱着这半箱啤酒,放进了冰箱冷冻起来,留着下次再喝。 收拾完了残局,叶孤城突然想起一件事。 “对了,千仞雪那个小丫头最近在干什么?为啥她的手机打不通?” 王云峰愣了一下:“哦,你说她啊,她前段时间不知发了哪门子疯,一个人悄悄去了苗疆,连我也不告诉。” “幸好我托道上的朋友,打听到了她的去向,不然她万一死在外面都没人知道。” “好端端的,她跑去那边做什么?” “这个我哪清楚,不过我听说收养她的那个老奶奶去世了,咱们以前见过面,要不我们这就去老奶奶坟前祭拜一下,怎么样?” 叶孤城觉得那个老太太人不错,心地善良,如果不是她当初收养了千仞雪,或许此刻千仞雪还待在福利院,过着孤孤单单的日子。 打定主意,叶孤城便去街上买了一些香烛纸钱,然后和王云峰一起去老太太的坟前祭拜。 到了坟墓前,叶孤城一看墓碑上刻着的文字。 原来这个老太太名叫千颂伊。 出生于1953年,一共活了83岁。 也算是喜丧了。 叶孤城用打火机点燃了一堆长明烛,又抓起一大把冥币燃烧。 全是面额1000亿的冥币。 上面印着玉皇大帝的头像。 希望这些钱可以让老人家在下面吃穿不愁。 大约一个小时,烧完了冥币。 叶孤城叫王云峰和自己给老太太跪下来磕了几个头。 王云峰皱了皱眉头问叶孤城:“那个,你真的不打算去找千仞雪那丫头了吗?难道你不怕她在苗疆出什么意外嘛。” 叶孤城有气无力的说:“我倒是想去找她,可是苗疆这么大,我tm上哪找去?再说她也不小了,身上又有几百万的存款,应该饿不死她,其他的...就看她自己的造化吧。” 不等他开口,叶孤城又道:“好了好了,先不说这个了,我们去缅甸看看吧。” 王云峰点头道“嗯,上车吧。” 叶孤城坐上了他的那辆迈巴赫,去了金陵古玩街的门店。 看着人来人往的金陵古玩街,叶孤城忽然有种蕾姆的感觉。 妈了个巴子,在外面晃荡了那么久,可算回来了! 叶孤城不在的这段时间,一直是王云峰帮忙打理这间门店。 但是他只会跟金陵的土夫子们盗别人的墓,却不懂得如何做生意。 所以店铺的生意始终不温不火,甚至还不如原来的时候。 然而叶孤城倒也不指望靠这个赚钱。 反正他现在的钱,已经多得没地方花了。 叶孤城刚打开自己门店的门,屁股都还没坐热乎。 外面就忽然闯进来一个老太太和一个长得胖胖的年轻人。 肥头大耳,满身花臂,看上去气势汹汹的样子。 叶孤城还没反应过来。 一旁的王云峰便是有些头疼的对老太太说:“我说孙二娘,您到底有完没完?这个月你都跑这儿来闹了四五回了,还让不让我们做生意了?” 闻言,老太太立马梗着脖子,气呼呼的说:“哼,我早就跟你说了,这个门面本来是我的,让你小子白捡了一个大便宜!” “所以这个差价你必须要补偿给我,否则我决不罢休!” 叶孤城听着这话,有点不对头,忙问王云峰这是怎么一回事。 王云峰无奈的说:“兄弟你有所不知,这间门面,原本是这个老太太的,大约七八年前,被一个市教育局退休下来的老干部买走,当时只花了十几万块钱。” “后来随着房价一路飙升,老太太觉得自己亏了,于是就上门撒泼,要我们赔钱给她补差价。” 原来这个老太太,姓孙,叫孙二娘,人送外号母夜叉。 性格泼辣无比,而且还特别小心眼,为人斤斤计较,去菜市场买颗大蒜,都要让人家老板送几根葱,不然就不肯走。 旁边的那个是她的孙子,姓刘,叫刘东来,外号胖东来。 是这条街出了名的该溜子。 在此之前,这间店铺一直在老大爷陈浮生手里。 这位老大爷可是正儿八经的正厅级老干部。 别看人家早就退休了,但是在金陵各级政府部门,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认识的同级别的官员也不少。 这对祖孙再傻,也不敢去找一个正厅级干部的麻烦。 那绝对是茅房里打灯笼——找屎(死) 然而就在几个月以前,孙二娘突然听说,老大爷将这间门面又转手卖给了一个年轻人。 她经过一系列的小道消息打听到,这个年轻人既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富二代,肯定很好拿捏。 于是她便带上自己的孙子,隔三差五跑过来闹事,一闹就是大半天,搞得古玩店根本没法正常做生意。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王云峰只好忍气吞声。 只要看见他们来闹事,马上就把门关了闪人,然后等他们走了再开门。 毕竟他本身干着违法犯罪的买卖,也不敢报警,生怕警察查出来他的底细。 叶孤城眯着眼睛问孙二娘:“依你的意思,你要多少钱才肯善罢甘休呢?” 老太婆当即鼓着腮帮子道:“最少600万!我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第120 想讹我,你有那实力吗? 600万? 张口就是600万? 你确定你没有搞错? 叶孤城听了老太婆的话,不仅不生气,反倒呵呵大笑:“老人家,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当初从那位老大爷那儿,买下这个门面,就花了500万。” “这才不到半年时间,你就要我赔给你600万,你觉得我会给你吗?” 老实说如果这个老太太要的少点,几万块钱这样子,那他也就认了。 毕竟,老人家年纪那么大了,他不想跟老人家吵架。 那样会显得自己很没有格局。 华夏国的儿女,忍让是一种传统。 有句话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叶孤城犹豫片刻,又说:“不过,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 所以出于人道主义,我愿意拿出六万块钱给你,我们都各自退让一步,您看如何啊?” “放你娘的屁!你想得倒挺美,区区六万块钱就想打发我,你当我是告花子啊?” 孙二娘气冲冲的说:“600万,一个大子儿也不能少,否则别怪我老婆子对你不客气!” 说着,孙二娘不依不饶道:“哦,我差点忘了,你小子从小就孤儿一个,也不晓得是从哪个娘胎里蹦出来的,你父母早就死了,你就是个野种!” 此言一出。 叶孤城手臂上顿时青筋暴起,由于大力,指甲刺破手掌,渗出了一丝血迹。 拳头更是握得咔咔作响。 “你有种再说一遍?”叶孤城阴沉着脸,眼神忽然一下子冰冷到了极点。 “你...你想做什么?难道你还想打人啊?!” 孙二娘被他冰冷的眼神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向后倒退了几步。 这时她的孙子刘东来,大步上前,摆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对着叶孤城一阵推搡。 “臭小子我警告你,不要乱来,你敢动我奶奶一根猴毛试试,我非揍死你不可!” 刘东来身高足有1米95,又生的膘肥体壮,体重至少三百斤以上。 论打架斗殴这一块,甭管是单挑还是群殴,他从来没怕过! 如果叶孤城敢动手,他非常有自信,可以几下打得他鼻青脸肿,哭爹喊娘的。 王云峰一看形势不对头,连忙上前劝阻:“兄弟,你先冷静一点,别冲动,现在是法治社会,实在不行,我们还是干脆报警算了。” “报警?哈哈哈!你是在逗我吗?!” 孙二娘阴笑了一声:“老婆子我今年都快80岁了,就算警察来了,也不敢把我怎么样?哪怕我杀了人,只要不是用特别残忍的手段,照样不会被判处死刑,在法律面前,我就是无敌的存在!” 孙二娘这句话,直接把两人干沉默了。 然而事实确实如此。 像她这个年纪的老人,任何法律条文也不过只是一张空纸,没有丝毫的法律效力,也根本制裁不了她。 孙二娘得意洋洋的说:“你怕了吧?怕了就赶紧掏钱,只要你把这笔钱乖乖给了我,我们就立马走人,保证不再来骚扰你。” 叶孤城眉头一皱,对着王云峰一使眼色,意思是:“元芳,此事你怎么看?” 王云峰摇了摇头:“不行,坚决不行!如若你这次服软了,下一次他们还会来找你要钱,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粘上你的。” 说完他指着刘东来,更加不屑道:“还有这个人,他可是金陵古玩街有名的无赖,地痞流氓。” “他本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学生老婆,因为轻信了他的花言巧语,跟他在一起,结婚的时候连彩礼和三金都没要,还给他生了两个女儿。” “但是这个王八蛋非但不珍惜,反而沉迷于吃喝嫖赌,对自己老婆非打即骂,每回在赌场上输光了钱,就回家问老婆要钱,还威胁她如果不给自己钱,就要把女儿卖出去抵债。” “住嘴!小比崽子,看老子不弄死你!” 王云峰的一番话,彻底让刘东来破防了。 他恼羞成怒之下,挥起沙包大的拳头,便朝王云峰打过去。 然而拳头飞到一半,便被叶孤城轻描淡写的抓住。 一时间犹如铁浇,任凭刘东来如何挣扎,居然纹丝不动! 随后叶孤城向下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清脆的声响,刘东来的手腕直接骨折了。 紧接着刘东来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口中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叶孤城这才满意的缩回手:“我才不管你是龙是虫,在我的地盘上,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我叶孤城是什么样的人,不用我讲你也清楚。” “还有,打狗也要看主人不是?” “......” 闻言,王云峰心中瞬间一万头草泥马飞过。 “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不带你这样玩的!” 老太太看到自己的小孙子一下子变成这般模样,当下心里又气又急,用手捂住胸口,心脏病发作。 叶孤城也懒得管他们,扭头回了自己的门店,给自己泡了一壶凉茶,好解解酒。 王云峰也不客气,抱着茶杯一通牛饮,真的是牛嚼牡丹,叶孤城都看不下去了,觉得他这样有点磕碜,跟着自己混太掉价了。 喝了茶解了渴以后。 王云峰向门外扫了一眼,看见那对祖孙还趴在那儿没动,便有些忧心忡忡的道:“哥,咱们真的就不管他们了吗?要不还是叫警察来处理吧?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有理说不清呀。” 叶孤城对他翻了个白眼。 “你要打电话,自己打,别看我,我才难得管,这种人就是骨头贱,你不给他点厉害瞧瞧,他还巴子你好欺负。” 王云峰撇撇嘴,忙摸出手机,拨通了警察局电话,并在电话里向接警人员详细说明了情况,请求他们火速过来处理这件事。 挂掉电话后,王云峰也放下心来,将一罐啤酒拉开,美美的喝了一口。 叶孤城可真是服了他,刚刚喝完茶,又逮上啤酒了,你不怕待会儿串稀拉肚子啊? 王云峰苦笑着说:“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当年我跟着我们盗墓界的祖师爷姚师爷下墓的时候,因为经验不足,一不小心在墓室底下迷了路,被困了整整三天三夜,一点东西没吃,快要饿死了。” “我为了活命,只好喝下自己的小便解渴,才撑到了同伴救援,不然我早就挂了。” 叶孤城愣了下,旋即噗嗤一笑:“你这波操作666,兄弟,我给你点32个赞,哈哈哈哈!” 第121章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两人正在门店里面吹牛打屁,没想到那对祖孙俩又闯了进来。 刘东来搀扶着自家奶奶,心有余悸的望了叶孤城一眼,知道自己不是此人的对手,于是便打起了感情牌。 “这位好汉,我知道你武功高强,小弟甘拜下风,不过你打我打得这么狠,把我奶奶吓得心脏病都犯了,你是不是该赔偿我们一点医药费,多少意思一下啦?” 叶孤城轻蔑的看着他说:“好呀,那我就大发慈悲,赔给你一千块,你拿了钱赶快滚,不许再来我这里闹事,如果再让我看到你们,我一定把你们屎都给打出来!” 他倒不计较这点钱,如果能平息此事,倒也无妨,大不了他就当做慈善了。 刘东来一怔,忙问:“咦,不对啊,你刚才还说要补给我们六万块钱,怎么现在就只有区区一千块了?” 这点钱,还不够自己塞牙缝的。 他上次在赌场欠了三万多,正愁没钱还债,只要能从这家伙手里搞到六万块,那他不光可以把自己的赌债还清,剩下的钱,还可以去会所潇洒走一回。 比如他一直心心念念的8号技师。 人美心善,家庭破碎。 好赌的爹,生病的妈,年幼的弟弟,懂事的她,我不帮她谁帮她? 叶孤城冷哼了一声。 “本来我是打算给你六万块钱的,可是你们刚才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了,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我临时改变主意了,就一千块,你他妈爱要不要!” “还有你若不服气的话,咱们接着打,看我怎么削你!” 刘东来瞬间急了,扯住老太婆就哭了出来。 “呜呜呜,奶奶你快帮帮我,我真的很需要这笔钱,你快帮我把这笔钱要回来,不然我就死给你看。” 孙二娘一看自己的小孙子哭得稀里哗啦的,心疼得不得了,指着叶孤城的鼻子就骂:“好啊,你这人好不讲理,欠钱不还,简直无耻之极!” “我命令你马上把钱给我,否则...” “否则什么?”叶孤城冷着脸问。 孙二娘扯着大嗓门喊道:“否则我就让你在这条街混不下去,我要向市场管理局投诉你,告你卖假货坑害老百姓!” 叶孤城笑了。 这还真是小母牛玩倒立,牛逼冲天了。 他没想到这老太婆可以无耻到这种程度,雷的自己不要不要的。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只能说,这就是人性。 叶孤城顿时被这俩卧龙凤雏,人间极品,搞得没有脾气了。 “那好,你去告吧,需要我告诉你市场管理局的电话吗?” 老太太看见他这般趾高气昂的态度,鼻子都气歪了。 她一怒之下,也是失去了理智,冲到店内抱起柜台上的古玩就砸。 只听啪的一声,一个上等的宋代天青色汝窑,眨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堆碎片。 王云峰看得肉痛无比,要知道光这一个汝窑,就价值上千万了。 他平时自己都舍不得碰,生怕损坏了这件宝贝。 可现在,却被老太婆砸了个稀巴烂,一文不值了。 然而孙二娘似乎还嫌不解气,又跑到书画区,噼里啪啦一阵开撕。 将叶孤城收藏的几张郑板桥的字画,通通撕成碎纸。 王云峰真是欲哭无泪:“哎呀,大娘你快别撕了,有什么话好好说嘛!这可都是价值不菲的画作,一张少说两三百万,你就不怕坐牢嘛?!” “哼,你少糊弄我了,不就几张破画,能值几百万?你以为老婆子我好忽悠啊?” 老太太越撕越来劲,嘴还没闲着,一直骂骂咧咧的对两人开喷。 各种脏话几乎没重样。 口才那是相当了得。 这时候,外面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一见有好戏看,纷纷凑上前来围观。 叽叽喳喳像麻雀一样吵个不停。 当然孙二娘也不傻,只自己一个人打砸,坚决不让小孙子动手。 这样就算警察来了也不怕。 反正自己已经这么大岁数了,警察也不能把自己咋样。 最多口头批评教育一下,便会放她走。 嘿嘿,在华夏国,年纪大的老人果然是所向无敌呀!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耶稣来了也留不住自己! 正在这时,警察终于来了。 只见一辆警车在古玩店门口停下,从车上下来两个警察,一老一少。 在老警察的带领下,年轻警察跟着一起走进店里。 “谁报的警?” 老警察板着一张脸问。 王云峰为难的看向站在身后的叶孤城。 叶孤城笑了笑,向老警察打招呼道:“是我。” 说着叶孤城又指着一地的瓷器碎片与字画碎纸。 “如你所见,我店子里面的古玩,都快被这个老太太给糟蹋光了。” “那她为啥要这样做?你们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过节?”老警察不解地问。 闻言,叶孤城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告知对方。 “哼,真是岂有此理!” 老警察一时大怒:“你这老太婆也太可恶了,明明事先签了合同,把门面卖出去了,却出尔反尔,找人家要钱补差价,你当房屋转让合同是摆设吗?” 面对警察的质问,孙二娘依旧不肯服输道:“那又怎么样?我现在缺钱,没钱用了,这小子比我有钱,当然要给我点钱花花。” 草...这又是什么鬼逻辑? 我比你有钱,我就该给你钱? 你咋不去找马爸爸呢? 叶孤城真的是无语了,感觉自己的三观尽毁。 一旁的年轻警察忙着做笔录,询问起了他们的财产损失。 经过清点,被老太太损毁的古玩,加起来一共有13件,总价值接近3000万。 光是那一件汝窑,市场价就在一千万以上了。 孙二娘看清楚账单后,一瞬间脸色突变:“你...你胡说八道!不就是一些破烂,怎么可能值3000万?你的这些东西肯定都是假的!” 叶孤城道:“这个好办,你们可以去金陵大学,找一位姓祁的教授,他在金陵古玩界有着泰斗宗师的地位,可以帮忙鉴定这些古玩的真伪。” 恰好两名警察,也听说过祁老的名号,自然不会提出反对意见。 不一会儿,祁老闻讯赶来。 花了大约十分钟,鉴定完毕。 最后的结论就是:所有被损坏的物品,一律鉴定为真! 没有一件假货。 因为叶孤城做生意有一个原则,那便是坚决不卖假货!! 第122章 突如其来的骚,闪了我的腰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老太婆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一张老脸涨得通红,似乎还想要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警察同志,你别听这小子胡说八道,他一定是跟这个老头提前串通好了,故意把假的说成真的,明明只是一些地摊上的工艺品,凭啥能值这么多钱?” 年纪稍大的老警察,板着脸说:“哼!我看你才是在胡说八道!你知不知道他是谁?金陵古玩界的泰斗祁同伟老先生,业内人士都称呼他为祁老。” “我宁可相信你走路被鸟拉屎在头上,也不相信祁老会睁着眼睛说瞎话,故意栽赃陷害你。” 听着这话,叶孤城当下忍不住笑出了声。 王云峰悄悄的凑上来,附在叶孤城的耳边说:“你想好了没有,我们到底该怎么处置他们?” 叶孤城语气森然道:“还能怎么处置?当然按照这些古玩的市场价,照价赔偿,一文钱也不能少!” 另一名年轻警察点点头,很有眼色的呈上一叠厚厚的文件,同时说道:“既然主人发话了,根据华夏国有关法律,请你立马赔偿这位先生的财产损失。” “另外看在你年纪都那么大的份上,决定暂时不对你进行刑事处罚,只要你乖乖赔钱,我们就不拘留你了,放你走。” 一听说要赔钱,而且还是整整3000万元。 这么大一笔钱,就是把自家的宅基地和田产都卖了,也不够一个零头的。 孙二娘顿时急眼了,赶紧往地上一躺,随后开始在地上撒泼打滚起来。 “哎呦,老婆子我不活了啊!你们干脆杀了我吧,我拿命抵债行不行?你们要是瞧得起我这条老命,尽管拿去就好了,呜呜呜...” 孙二娘扯着嗓子嚎啕大哭,那动静,都能传出方圆十里开外了。 这一招,她可是屡试不爽。 就算是警察,也奈何不了自己。 只要她像以前那样,继续耍无赖,保证对方拿自己没辙。 到时候自己不仅一分钱也不用赔,还可以好好的恶心他们一回,给自己的小孙子出一口恶气,让他们见识一下自己的厉害。 孙老太越想越觉得可刑,越想越觉得有判头。 果不其然。 两名警察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没了招。 对于这种倚老卖老的老头或者老太太,就是让他们这些普通基层民警,平时最为头疼的存在。 抓又不能抓,说又不敢说,劝又劝不动。 好像有一首歌唱的那样,这是多么痛苦的领悟。 这可真是21世纪最让人头疼的难题了。 叶孤城也是觉得好头痛。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就此了事,放他们一马算了。 不怕流氓会武功,就怕老头老太太耍无赖。 谁碰见了这种事情,都会崩溃的。 只能忍气吞声,打碎门牙往肚子里咽。 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吧? “奶奶,你先起来说话吧,别老在地上躺着了,小心着凉...”刘东来装模作样的去搀扶她,脸上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看着祖孙俩抱头痛哭,好像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会儿正在内心悔恨自己方才的过激行为。 一直在店门外看热闹的人群,此刻也唏嘘不已,忍不住为他们发声。 “哎呀,这位老板,你看他们两个这么可怜,不如就算了呗,孔夫子有云,得饶人处且饶人呀。” 旁边的人忙跟着附和道:“对对对,这个大爷说得对,一看你就是不缺钱的主,又是开店当老板的人,区区3000万,对你而言还不是洒洒水的事情?也许你一两个月就赚回来了。” ...... 听到围观众人的话,叶孤城忽然迷茫了起来。 心想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然而到了这些人嘴里,却让自己产生颠倒黑白的错觉! 是自己的三观出错,还是现在的人,道德观念出现了扭曲呢? 叶孤城想不通,只好求助的看了边上两名警察一眼。 那老警察眼珠一转,突然间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他马上就上前拍着刘东来的肩膀问:“我问你,你是不是这位老太太的孙子?” 刘东来不明所以的点头道:“是啊,怎么了?” “那就好办了。” 老警察从口袋里摸出一副手铐,拷在了他的双手上。 “你作为老太太的家属,从法律层面上讲,你是她的监护人,如果她不具备民事赔偿能力,那么就该由你承担责任,现在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孙二娘一看急了,连忙拽住老警察的袖子。 “不,不行,你们不许抓我孙子!” 老警察鼓着眼睛说:“不抓他也行,那你就赶紧掏钱!” 说着他就从年轻警察的手中,取过来一叠文件,在老太太的面前晃了晃。 “这是古玩店的财产损失清单,你好好看一下吧,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就签字赔钱。” 孙二娘接过文件瞧了瞧,上面的每一件古玩,价值最少都在100万以上,将她吓得小心脏都要蹦出来了。 她一咬牙,居然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文件撕碎塞进了嘴里。 嚼也不嚼,便直接吞进了肚子。 刘东来一看自家奶奶要来波狠的,趁机销毁证据,他一狠心竟然也跟着效仿。 原本没滋没味的a4纸,却被两祖孙吃出了满汉全席的感觉。 两个警察拦都拦不住,索性不管了,将手头上的文件统统递了过去。 好不容易吃光了一大堆a4纸打印出来的文件,估计得有百十来张。 虽然肚皮被碎纸塞得快要炸了,有一种反胃的感觉,但是这对祖孙俩心里却乐开了花儿。 心想这下证据没了,全被我们吃光了,看你们能拿我们怎样? 祁老吞咽了一下口水,结结巴巴的问。 “那个,二位...请问你们吃饱了没有?要是你们还没吃饱,我可以再去外面打印店,给你们多复印几份过来,量大管饱。” “别客气,我自掏腰包,不收你们钱的。” 第123章 慕青鸾找上门 话音刚落,两人彻底破防了,不约而同地趴在地板上干呕。 由于吃得太急,又不好消化,吃下去的a4纸堵在胃里怎么吐也吐不出来。 刘东来近乎崩溃的喊道:“快送我去医院,我要洗胃!” 老警察冷哼一声。 “想走,哪有那么容易?你先赔钱了再说,只要你赔偿了人家的损失,我亲自开车送你去医院。” 3000万,打死他也拿不出来。 刘东来气急败坏,扭头对着孙二娘狂扇耳光,打得啪啪作响。 一边打一边骂:“握草,都是你这个老不死的东西,贪心不足,非要拉着我上门找人家要钱,害得老子吃了那么多a4纸,肚子都要撑炸了,我今天非弄死你不可!” 老太太被打懵了,口中顿时鲜血直流。 她一下子瞪大了,她那牛眼一样大的眼睛,当场暴毙而亡。 好嘛,当着警察的面,你小子光天化日之下就敢行凶,我看你很勇哦。 两名警察快步走上前去,将他铐起来。 随后一左一右押着他上了警车。 年轻警察对叶孤城说:“这位小同志,我们估算过他们目前名下的资产,大概有100多万,这笔钱已经打到了你的银行户头上。” “但是鉴于你这次损失巨大,累计金额高达3000万元,因此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很可能不够赔偿你的损失。” “不过你放心,我们一定将嫌疑人名下所有的资产悉数查封,一条内裤,一包卫生纸也不放过,至于不足的部分,那你可就要自己承担了,我们也帮不了你。” 叶孤城呵呵一笑,挥挥手道。 “这有什么?我根本不缺这点钱,没了就没了吧,我要的不是他们赔多少钱,而是讨一个说法,给自己争一口气,嗯,就这么简单!” “......” 得,你牛逼,几千万在你嘴里,跟几百块似的,看来是个人傻钱多的主,是我们草率了。 告辞! 等警察走了以后。 叶孤城恭恭敬敬的向祁老施礼。 “大爷,这次可多亏了你,替我挽回了清白,我都不晓得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了。” 祁老笑着说:“小同志不必多礼,你若真心想感谢我,不如就把这些碎掉了的汝瓷碎片送给我,我可以联系金陵古玩协会的专家,想办法把东西修补复原。” “这样做好是好,没毛病,但东西已经被损坏,就算用胶水黏上,也不值原来的价钱了。” “呵呵,年轻人终归还是年轻人,功利心太重了,或许在你眼里,这世间一切的古玩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古玩里面,蕴含着文化,这才是无价之宝。”祁老耐心的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叶孤城点了点头。 因为他打心眼里,尊重这位金陵古玩界的老学究。 所以对于祁老提出的请求,叶孤城自然不会拒绝。 在得到了叶孤城的许可后,祁老便找来一方手帕,蹲下来将散落在地上的那些汝瓷碎片,一一放到手帕上。 再将手帕折叠好,放进了自己贴身的衣服兜里。 忙活完这一切,祁老谢绝了叶孤城邀请吃午饭的提议。 送走了祁老。 叶孤城和王云峰便开始打扫门店卫生,收拾店里面的东西。 不知不觉,天色逐渐暗淡下来。 他们这一忙起来,没顾得上吃午饭,又忙碌了两三个小时,这会儿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叶孤城感觉,就算有一条牛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也能冲上去啃得干干净净。 叶孤城用瘪着的嘴唇说:“老王,烧烤还是火锅,你说话。” “随便,只要能吃就行了,我这人从来不挑食,你给啥我就吃啥,特别好养活。” 王云峰把手里拿着的鸡毛掸子扔到墙角,一屁股瘫倒在椅子上。 叶孤城没好气的鄙视了他一眼,要摸出手机来,给附近一家熟识的火锅店老板打电话,让他立刻备好石材送到店里来。 有牛肉,羊肉,金针菇,豆腐,生鱼片,生蚝,牛鞭,羊腰子,羊球...... 两人围着餐桌而坐,搞了一个鸳鸯锅,一半辣,一半不辣。 叶孤城好歹也算半个川渝人,他比较喜欢麻辣一点的口味,非常入味。 吃进嘴里一股麻辣鲜香的味道。 而王云峰则恰恰相反,他老家在山西一带,就是造就了无数腰缠万贯,戴金链子,开路虎的煤老板的地方。 口味偏清淡,吃不得太辣的食物,否则分分钟秒变喷射战神。 吃到一半的时候,慕青鸾突然找上门来。 这一下不仅惊呆了叶孤城,更是惊呆了王云峰。 他惊讶的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 哇塞,卧槽,极品美女啊! 这身材,这脸蛋,还有这细胳膊细腿的,妥妥的女神呀。 我去,我会不会是在做梦? 如果真的是梦,那这个梦未免也太不真实了。 他一个土包子,打小就没见过几个漂亮女人,更别说京都的女子了。 天生便带着高贵优雅的气质,并且这份气质是伪装不出来的。 除了财阀家族的富家千金和公子,普通人还真的装不像。 此刻王云峰心中不禁意淫起来:要是这个神仙小姐姐,能做我女朋友就好了,哪怕一个礼拜也好呀! 我宁愿折寿十年,二十年也值了! 想归想,可他纯粹是有贼心没贼胆。 因为他跟叶孤城一样,同样是母胎单身,长这么大,就没谈过恋爱。 一是没钱,二是穷。 三是职业不允许。 叶孤城看见她来了,忙吐出嘴里还没吃完的羊腰子。 然后说:“你怎么来了?找我有事吗?” 慕青鸾翻着好看的白眼珠,瞪了他一眼。 “怎么?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哦,也对,你叶大少爷现在可是身家几十亿的大老板了,肯定瞧不上我一个普通女子。” 不等叶孤城开口说话。 慕青鸾便带着一丝醋意说道:“我听说,你前两天在公海的豪华游轮上,出尽了风头,不仅赢了国际赌神大赛的冠军,还赢得了澳门赌王长女何淑娴小姐的芳心,真是厉害呀!” “......” 叶孤城一时无语。 “别瞎说,我跟她之间是清白的,我才不喜欢她呢!” 慕青鸾嘟着嘴没有说话。 见状,叶孤城连忙扯开话题:“对了,这件事你又是从何而知的呢?” “华夏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这则新闻,而且还是头版头条,难道你不看报纸的嘛?” 叶孤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抱歉,我确实从来不看报纸。” 第124章 前往东瀛国 慕青鸾拿出一个袋子,放在了桌子上,里面装着许多蒜香与麻辣味的小龙虾。 “这是我从京都买来的小龙虾, 想着带点过来给你尝尝鲜,这个小龙虾是按只卖的,30元一只。” 王云峰一听这个价格后,不由得大惊失色:“卧槽,这么贵?你这小龙虾是金子做的吗?” “我老家菜市场卖的虾子,撑死了10块钱一斤,还送点配料。” 慕青鸾翻了个白眼:“废话,你老家不晓得在哪个山咔咔里面,怎么能跟京都比?” “呃...” 被神仙姐姐这么一鄙视,王云峰不觉脸上躁得慌,不敢吱声了。 叶孤城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不就一包小龙虾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头几天还在游轮的豪华餐厅吃过帝王蟹,澳洲龙虾,喝过几万美金一瓶的罗曼尼康帝,威士忌呢!我也没觉得自己有多么高人一等。”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慕青鸾有点委屈的说道。 “你不用解释,你的心意我领了,请问你还有什么事情吗?” 叶孤城这人有一个坏毛病,那就是在他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被别人打扰。 再说叶孤城,他是一个喜静不喜动的人。 所以他才急着赶慕青鸾走。 因为只有像王云峰这样的俗人,才会一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 见叶孤城这般冷冰冰的态度,饶是慕青鸾脾气再好,这会儿也憋着一肚子气。 只听她羞愤的说:“好好好,你叶公子是个大忙人,日理万机,不愁小姑娘喜欢,是我自作多情了。” 说着慕青鸾便从裙兜里摸出一串钥匙,用力一拍。 “这是我们家那座七进四合院的房门钥匙,我们已经把东西收拾好,搬了出去,现在我把钥匙给你,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我还赶着去东瀛国,去参加我好闺蜜的孩子的满岁酒呢!” 说完话,慕青鸾就扭着她的校花屁股,气冲冲的往外面走。 “等一下!” 这时候,叶孤城忽然叫住了她。 “又干嘛?”慕青鸾没好气道。 叶孤城认真的对她道:“你刚刚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要去东瀛国,找我的好闺蜜,她的孩子这个月满一周岁,按照当地的习俗,要办一场满岁酒。” 闻言,叶孤城立马摔掉筷子,走上前兴奋的抓住她的胳膊。 “你,你要干嘛?” 慕青鸾被他狂热的眼神吓了一跳,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叶孤城连忙说:“我去,我要跟你一起去,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就,就今天下午。” 叶孤城心中一喜。 这可真是巧了,正好他要去东瀛国一趟,去找小医仙。 这不是打瞌睡有人送枕头过来了吗? 叶孤城点点头:“那我这就去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动身。” 一个小时以后。 叶孤城和慕青鸾从古玩店里出来。 受台风摩羯的影响,华夏国大部分地区的航班均已停运。 而此刻,台风已经从魔都,转移到了华夏国沿海地区。 所以轮渡也坐不成了。 两人开车来到港口,才发现港口上一艘轮船也没有,整个海面空空荡荡。 这下他们可傻眼了。 “握草,不会这么倒霉吧?” 一瞬间,叶孤城瞬瞪狗呆。 正在这时,慕青鸾突然拍着他肩膀:“你快看,那里有一条私船,我们这就过去问问老板,看他愿不愿意开船,送我们去东瀛国?” 叶孤城一看,发现在港口边上,果然停靠着一条破破烂烂的小船。 估计是条渔船,平时在浅海区打鱼,维持生计。 叶孤城向那个渔船老板问道:“老板,请问你开不开船?” 老板是一个四五十岁的油腻大叔,一看这个年轻人要坐船,一下子就兴高采烈的说:“开,当然开了,请问你们两个要去哪?” 叶孤城回道:“麻烦你载我们去东瀛国最近的一个港口。” “行呀,没问题,一口价2万元,不还价。” 不得不说,这个b简直是在漫天要价,比某些热门演唱会和医疗服务行业的黄牛还黑。 但是眼下,他们别无选择。 见叶孤城表情有些迟疑,渔船老板忙道:“呵呵,我说小伙子,你可别觉得我狮子大开口,要赚你的黑心钱。” “你也不打听打听,在这片海域,我的船可是出了名的快!一分钱一分货你懂不懂?” 叶孤城听得烦躁:“行了,你给我闭嘴,两万就两万,你快开船吧。” 叶孤城付了钱,拉着慕青鸾一起下了船。 随后渔船老板便发动马达,操控着渔船前行。 开着开着,叶孤城就发觉不对劲了。 赶紧扯着嗓子喊:“喂喂喂,老板,你的船好像在往下沉诶!” “哈哈哈,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船可是出了名的沉得快呀!” 咕噜咕噜... 咕噜咕噜... 在渔船老板豪爽的笑声中,渔船逐渐沉了下去,没一会功夫便在汪洋大海中消失不见。 ...... 一晃到了深夜,凌晨一两点的样子。 叶孤城和慕青鸾狼狈不堪的爬上了岸边。 二人浑身的衣服早就湿透了。 特别是慕青鸾,她本身只穿了条短裙与肉丝,上半身又只有一件短袖,单薄的很。 这大晚上的,黑灯瞎火的,冷得要死。 慕青鸾刚一上岸,便被冻得瑟瑟发抖,止不住的鼻涕冒泡。 叶孤城自然不必多说。 他有天蛇异能加持,本就是百毒不侵了。 何况他此刻又身怀异火。 衣服打湿了不要紧,用异火烤一下就干了。 叶孤城看着慕青鸾可怜兮兮的样子,于心不忍,但他又不想暴露自己拥有异火的秘密。 他想了想,走过去,也不经过她同意,一把将她抱起来,来了一个公主抱。 慕青鸾羞得满脸通红,本想叫他放自己下来,可是又感觉他的身上暖洋洋的,好像一个大号的暖宝宝,滋润着自己全身上下,巴适得很。 她舍不得开口。 只好红着脸,乖乖的蜷缩在他的怀里,乖巧得像一个200多月的婴儿。 叶孤城疲于赶路,没空欣赏她娇羞的样子。 此时他心里在想:呵,就这?还校花?如若不是我,你丫的早沉海里喂鱼了。 第125章 吃饭回血 叶孤城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哪儿。 他们的手机都不防水,因为手机进水严重,这会儿连屏幕都打不开了。 叶孤城一气之下,直接将他和慕青鸾的手机通通给扔了。 慕青鸾急了:“哎呀,你干嘛呀?” “好端端的,你扔我手机干啥啊?” 叶孤城奇怪的道:“你眼睛瞎了吗?咱们的手机都进水了,被海水泡坏了,不扔了留着过年吗?你若没钱,大不了我出钱帮你买一部新手机呗。” 叶孤城本以为,她是心疼买手机的钱。 谁知道慕青鸾使劲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懂个锤子,我的手机里面,有很多追求我的男士,我还指望着这部手机,找到我下半生的幸福呢!” “就算我的手机坏了,我也可以找一家手机维修店把它修好,你扔了干嘛?” 叶孤城一晕。 “卧槽,我还以为多大的事,感情你也想男人想疯了,亏你还是堂堂金大的校花,原来骨子里也是一个饥渴的女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慕青鸾羞愤无比的盯着叶孤城:“我是女人,喜欢潇洒帅气的男人怎么了?我就不信,你当真对女子一点也不感兴趣,除非你是太监,或者取向有问题!” “我呸!你才是太监,你全家都是太监!要不要我现在把裤子脱了,让你见识一下我大不大?” 对于一个大男人而言,最大的侮辱就是说他不行,这比打他骂他还难受。 叶孤城也不例外,他一样有身为男人的自尊心。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一下子就吵了起来。 慕青鸾从他身上跳下来,一个高抬腿劈向叶孤城。 叶孤城随意一抬手便握住了她的脚脖子。 他下意识的朝慕青鸾看过去,眼神不由自主的往下偷偷一瞄。 咝... 幸好她短裙里头穿了底裤,不然就... 不过这个样子还是很搞笑。 慕青鸾一条大长腿,被叶孤城高高的举起,几乎快与地面垂直了,怎么说都有一点暧昧。 叶孤城心里暗想,这丫头肯定是练过瑜伽的,要不然,她的双腿不会这么柔韧,可以弯曲成这样子。 慕青鸾挣扎了两下,恼羞道:“快松手,你个死变态!” 叶孤城连忙放下了她的长腿。 然后撇着嘴说:“先说好,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别再搞我了,你根本打不过我,你若再像刚才那样无理取闹的话,就别怪我辣手摧花了,嘿嘿嘿...” 说完叶孤城故意露出阴恻恻的笑容。 想着好好吓一吓她,好让她晓得自己的厉害,不敢再乱来。 果然慕青鸾一听这话,心里害怕极了。 她怕叶孤城,脑子一热,对她做出一些很过分的事情来。 其实这对于她来说,倒也无所谓。 她主要担心叶孤城这家伙,完事了以后不认账。 那自己岂不是亏大发了? “好了好了,我不跟你胡闹了,你说说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叶孤城看了一眼慕青鸾,说道:“这里是东瀛,又不是缅北,哪有你想得那么可怕?一群小日子而已,在我眼中,不过土鸡瓦犬耳!” “再说缅北我也闯过,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 慕青鸾有点无语的望着叶孤城,喃喃自语道:“嗯,看来我妈妈说得果然没错,男人这种生物,全身上下就是除了嘴硬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硬的起来了。” 叶孤城倒没仔细听她发牢骚,手指着前方说:“走吧,我们先离开这里,找找看附近有没有宾馆。” “对了,你会不会讲东瀛话呀?” 慕青鸾傲娇的一点头:“那是当然,我从小就学习了八国语言,可以达到跟外国人无障碍交流的地步。” “嗯,那就好,我可不想到时候跟小日子瞎比划,难得搞。” 就这样,他们走了大概1个多小时。 来到了一个名叫青山镇的地方。 这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集镇,只相当于华夏国一个乡镇的面积。 主街道就两三条街,零零散散的开着一些杂货铺,饭店,宾馆之类的小本买卖。 路上也没啥路灯,黑漆漆的,只有零星的灯火,使夜晚看起来,不是格外的黑。 毕竟整个东瀛国加起来,也只比云滇省,大上那么一丢丢。 区区撮尔小国,根本不值一提。 叶孤城赶紧带着慕青鸾,随便进了一家苍蝇馆子,让慕青鸾翻译,叫老板把店里所有的招牌菜通通呈上来,钱不是问题! 很快就有一桌子韭菜摆上了餐桌。 有饭团,蔬菜沙拉,生鱼片,海参,拉面,以及一大碗紫菜蛋花汤。 酒水就是东瀛人最爱喝的清酒。 这种酒度数并不高,跟国内的米酒类似。 叶孤城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自从他传承了彩鳞的天蛇异能后,他的胃口起码比原来大了10倍不止。 以前他吃碗馄饨,都要停下来抽根烟,刷会儿手机再吃。 至于现在嘛,顶多也就垫个底。 所以他也没跟慕青鸾客气,一番风卷残云,桌子上大半的食物,便是一股脑的进了他的肚子。 又喝了大半桶清酒,估计得有五六斤。 这才心满意足的扔下筷子,口中直呼过瘾。 心想这一桌普普通通的家常菜,可比他在豪华游轮上吃的帝王蟹,澳洲龙虾还好逮。 果然,人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吃啥都是香的。 当你饥饿的时候,你就只有一个烦恼。 而当你吃饱了之后,就会有无数个烦恼。 所以很多时候,你的烦恼都是因为吃饱了撑的。 饭后,叶孤城起身跑去柜台结账,一共3000日元。 大致等于150元华夏币。 叶孤城身上没有日币,而老板又坚决不肯收华夏币。 不过还好,人家愿意收美元。 于是叶孤城便拿出一张面值100美元的纸币,递给了饭店老板。 多出来的钱他也懒得要,一并当作小费给老板了。 虽说他不太喜欢东瀛鬼子。 可是对于这些本本分分做生意的平民百姓。 他内心却生不出一丝恨意。 也不想为难他们。 借用华夏国初代国主的原话:只有帝国主义,军国主义,法西斯分子,才是全民的公敌! 第126章 婚姻的意义 两人走出餐厅。 叶孤城低头看了一下手上的手表,眼下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了。 他突然觉得有点发困,脑子一片晕乎乎的。 慕青鸾当然也好不到哪去。 因为东瀛国的天气比较寒冷,不像金陵那样,一年四季温暖如春。 她又只穿了那么一点,这会儿正冻得瑟瑟发抖,浑身止不住的打着冷战。 而且她身上没有带现金,平时用惯了手机支付,所以此刻她身无分文,想吃饭住店,都要靠自己。 不然就只有睡大街的份。 慕青鸾弱弱的说:“哥,咱们赶快找个地方住下,我快冻死了。” 叶孤城看着她眼巴巴的样子,不觉好笑。 “笑,你就知道笑话我,有什么好笑的?” 慕青鸾看见他这般阴险的笑容,简直是连大姨妈都要气出来了。 叶孤城笑着说:“好了好了,我不跟你开玩笑了,那我们明天就去买一栋别墅,或者大平层也可以,今晚上我们就勉为其难的去打一个宾馆算了。” 慕青鸾奇道:“难道你打算长期定居在东瀛吗?” 叶孤城摇摇头,说没有。 “那你买什么别墅?” 叶孤城傲娇的一挑眉:“因为我有钱!” 他这句话刚说出口,立马便是遭到了慕青鸾一个大大的白眼。 接着两人随便找了一家宾馆安顿下来。 可惜这间宾馆只剩下了一间大床房,他们只好将就着凑合一晚上再说。 叶孤城先进浴室洗澡,洗完之后,便裹着睡衣上了床。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慕青鸾已经洗好澡,把脏了的衣服扔进了洗衣机,换了一身艳丽的红色贴身长裙。 湿漉漉的长发披散在肩上,一张出浴美人的形象,跃然于纸上。 叶孤城双手撑着脑袋,得意的欣赏着美女,他都想这种日子,能永远的过下去。 放在以前,他是绝对不敢这样做的。 然而如今的他早已脱胎换骨,不再是一个普通人类了。 再说他都打了二十多年光棍了,难道就不能享受享受嘛。 慕青鸾气坏了,顺手抄起一个枕头,砸向叶孤城。 但叶孤城只是轻轻一避,很轻松的躲过了她扔过来的枕头。 随后笑嘻嘻地说:“好了,别胡闹了,还不赶紧上来,给我做暖床丫鬟?还需要我动吗?” 慕青鸾也是无语了,她什么也没说,一骨碌钻进被窝,把身体侧过去,背对着叶孤城,沉默不语。 叶孤城自觉没趣,也难得再调侃她,眼睛一闭,很快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日之后。 第二日早上他们早早起来,洗漱完毕,吃过早餐后,出发前往慕青鸾好闺蜜的家里。 身在东瀛国,叶孤城就想狠狠地装一个逼,给小日子的人好好瞧瞧。 顺便给华夏儿女们涨涨脸。 于是叶孤城趁没人注意,从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将自己那辆价值3.5亿的黄金劳斯莱斯车取出来。 早晨的阳光,洒在这台车上,顿时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闪瞎了过路人的眼睛,惊呼声此起彼伏。 叶孤城感觉火候差不多了,这才拉开车门,一屁股坐上了车,又转头招呼慕青鸾上车。 慕青鸾惊得嘴巴张成了一个o形,心想自己这位老同学,是真的发财了。 像这样一辆通体用黄金打造的车子,最少要三五亿吧? 而且还具有很高的升值空间。 随着日后黄金的价格不断上涨,这台车子的价格必然会水涨船高,未来可能十亿八亿都不止。 这一下,终于让慕青鸾从心底彻底佩服了他,像一个小迷妹一样,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叶孤城。 不到半个小时。 叶孤城开车来到了慕青鸾闺蜜家。 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搭着几间用石板盖着的屋子,旁边还有一个鸡圈,里面喂养着十几只土鸡。 看起来实在太寒酸了。 这样的条件,别说慕青鸾了,就是叶孤城小时候的老家,也比这气派多了。 看来小日子也没自己想得那么富有。 纯粹是国内的某些精日分子,故意给那些没见过大世面的小年轻,灌输一些垃圾思想。 导致这些从没出过国的年轻人,天真地以为东瀛国很发达,来这边肯定能赚大钱。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 就算别人编的再好听,只要自己亲自过来瞅一眼,谎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 叶孤城走下车子,慕青鸾也跟着一起下车。 这时房屋内的人听见了外面的动静,走了出来。 只见是一个身材丰满的美妇。 她腰间系了一条围裙,一副素面朝天的模样,脸上也没涂化妆品。 就跟普通的全职太太一样,因为忙于照料家庭,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穿衣打扮。 因此看上去应该比实际年龄大了不少。 这个美妇与慕青鸾双双对视了一眼,同时呆愣住了。 慕青鸾愣了一下,语气略带一丝丝伤感的说:“素贞,这才几年不见,没想到你居然沦落成了这个样子。” 女人嘟着嘴:“阿拉怎么办?家里躺着一个窝囊废,一天到晚窝在家里,也不出门找事情做,阿拉每天不仅要去上班,回来还要做家务,带孩子。” “哪像侬,整天打扮得漂漂亮亮,还找了一个这么帅气的男朋友。” “不不不,你误会了,他不是我男朋友,我们两个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 “侬真会开玩笑,阿拉明明亲眼看见侬从这位先生的车子上下来,侬还敢狡辩。” 原来这个美妇,名叫白素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上海姑娘。 她在大学期间,谈了一个东瀛男朋友,也就是她现在的丈夫。 大学毕业以后,两人在外面同居了一段时间。 后来白素贞怀孕了,她便跟丈夫回到东瀛国简单举办了一下婚礼,之后就一直在一起生活。 要说白素贞的家庭条件,虽然比不上慕青鸾,却也算得上是小康之家,在魔都有自己的房子。 而她的丈夫岸本齐史,家庭背景就很一般了。 父母均是农民,往上数三代,祖祖辈辈都是依靠务农为生,守着自家的几亩薄田。 始终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在田地里刨食。 一年下来,收入也就十万日元这样子。 还不到5000元华夏币。 更何况东瀛国的消费水平很高,这点钱用来糊口都非常困难。 平时还要靠政府发放的救济金维持生计。 问题是,她嫁的男人也是不求上进,用一个字形容就是躺平、摆烂。 混吃等死那种。 如果不结婚不生孩子,那么她现在说不定也跟慕青鸾一样,自由自在,随心所欲。 可以活得像一坨高贵的白天鹅,不必为了生活而低头。 叶孤城心里暗暗的想:女人结婚生孩子,到底图什么? 第127章 现实版陋室铭 随后,白素贞邀请他们进屋做一做。 叶孤城走到屋子一看,里面倒还是收拾的干干净净。 不过就是太小了点,这一整间房屋,还没自己龙王别墅一个卫生间大。 毕竟那可是价值30亿的超级无敌豪华大别墅。 自然贵有贵的道理。 两人进了堂屋,里面只有一张矮小的桌子,在桌子四周,分别摆放着几个玉垫。 这是因为东瀛人没有坐椅子的习惯,他们还像华夏春秋战国时期那样,脱掉鞋子,呈跪姿坐在玉蒲团上。 他们管这个叫榻榻米。 所以才会有很多学者和专家提出质疑,其实东瀛国大部分东西,都是抄袭了华夏国。 只不过就凭东瀛人的尿性,当然是打死都不肯承认罢了。 接着白素贞端过来一盘新鲜水果,招呼他们吃。 由于东瀛国土面积有限,且大部分是丘陵地带,耕种面积十分有限,所以才导致了他们的热带水果,贵得不得了。 说是无添加,无农药,纯绿色无污染,营养好得很。 但如果让你天天吃这个,当饭吃,你就知道有多难受了。 出于礼貌,叶孤城和慕青鸾都吃了一些水果。 老实说,味道真的一般般。 叶孤城并没觉得,这些被小日子吹得天花乱坠的高档水果,与国内市场的水果,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哦,除了价格之外! 白素贞问慕青鸾。 “侬老实告诉我,他到底是不是你男朋友?” 慕青鸾连忙摆手:“不是不是,你真的误会了,我和他就是纯友谊的朋友。” “呵呵,男女之间有纯友谊吗?你自己信吗?要不要我跟他也做个纯友谊的男女朋友?好吗,帅哥?” 此言一出。 叶孤城瞬间涨红了脸,有点小尴尬。 都不敢正视这个女人了。 难怪有人说,不怕渣女玩暧昧,就怕少妇三十岁,吹拉弹唱样样会。 像自己这样的纯情小处男,还真是招架不住。 开车开得飞起。 车速严重超标。 自己一不留神,车轮子就从他身上碾过去了。 好在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想到这,叶孤城忽然有了底气。 “这位美女,我跟她之间,确实不是你想得那样,其实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叶孤城大着胆子道。 白素贞抿嘴笑道:“什么女朋友?在哪呢?会不会在你的手机内存里面?” “......” 好吧,你赢了,我不想再跟你讲话了。 这下子,轮到叶孤城无语了。 他彻底被白素贞打败了。 叶孤城站起来,慢慢的环顾四周,就看见隔壁还有一间小卧室,不时有一股淡淡的酸臭味飘出来。 叶孤城也没多想,走过去推开门。 只见是一个面积不到10平方米的小单间,里面的设施十分简陋。 只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床头柜,此外再无它物。 可以说是简陋至极。 叶孤城看到一个瘦小的男子,此刻正趴在床头柜前,埋头工作,不晓得在搞什么飞机。 出于好奇,他悄悄的走上前去,想要一探究竟。 然后他就看见这个男人,正在画漫画,在他脚边堆着满满一大堆废弃的草稿纸。 于是他笑着问:“兄弟,看样子你很喜欢画漫画呀?” 男人听见身后有动静,忙扭过头回来看。 见是一个自己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人,有些吃惊的望着叶孤城:“那个,请问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啊?” 这名青年男子,自然就是白素贞的老公,岸本齐史了。 据说他读书的时候,学习成绩非常糟糕,在班级上回回倒数第一。 高中都没念完,便早早地辍学了。 因为再读下去,他也考不上大学。 只能是白白的浪费大把的时间和金钱。 要知道在私立学校上学可是很贵的。 何况东瀛国的人,还那么的卷,想找一份在工厂打螺丝的工作,都需要本科学历。 岸本退学以后,觉得在国内待着没啥前途,就想着去国外打拼一下,于是便来到了华夏,并在魔都结识了白素贞。 那时候的白素贞,才刚上大学,芳龄不过十八九岁。 都说高中紧,大学松。 课程远没有高中时期那么紧张,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玩游戏,谈恋爱什么的。 所以对于像岸本这样,长得英俊潇洒的小黄毛,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 岸本几乎没花费多少工夫,就将她拿下了。 再说国内的大部分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崇洋媚外。 你就算将舌头舔出幻影来了,人家不仅不会给你任何甜头。 也许还可能把你的舔狗行为,分享给其他人。 一旦传开了,那么自己的自尊心,肯定是受到了一万点打击。 说不定会从此一蹶不振,甚至还会产生轻生的念头。 佛曰智者不入爱河,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叶孤城得意的想:还好我从小就是孤儿一个,身边的人都知道我穷,兜里没两个钢镚,所以连让我做舔狗的机会都不给我。 不然我可能一不小心,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别人饭后闲谈的话题了。 果然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呀! 但是在东瀛国,喜欢画漫画的人很多,就跟华夏国喜欢写网络小说的人一样多,内卷严重。 这些写手当中,扑街占了绝大部分,甚至连个全勤也混不到,纯纯就是为爱发电。 而真正站在网文界顶端的白金大神,却又寥寥无几。 细数之下,也就五指之数。 所以岸本平时的日子,一直过得比较贫苦,都快赶上国内的五保户了。 只不过他与五保户唯一的区别是,他有老婆,而五保户却没有。 至于两人的婚后生活,其实过得也并不如意。 因为白素贞的父母,非常不情愿让自己家的宝贝闺女,嫁个一个一没学历,二没能力的小黄毛,而且他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 自己女儿嫁过去了,肯定会有吃不完的苦,享不到一点福。 当然事实也果真如此。 但这是白素贞自己选的路,自己跪着也要走完。 她的父母一气之下,便跟她断绝了关系,在经济上没有给她提供任何帮助。 否则也不至于结婚两三年了,还住着这么破旧的老房子。 路边的野狗看了都要含着泪写一篇陋室铭。 叶孤城十分严肃的对他说:“老兄我劝你一句,这一行业,竞争台激烈了,没有太大的前途,我劝你趁早放弃,改行干别的去,争取早点上岸,回归到正常的生活。” “毕竟,你现在都已经是当爹的人了,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你的孩子想想吧?你好好瞅瞅你现在住的房子,还没我的别墅一间厕所大,你不觉得惭愧吗?” 第128章 老蚌生珠 岸本齐史听到这话,就有些羞愧的低下头。 不过他还是不服气道:“你懂啥子?这叫梦想,梦想你懂嘛?做人如果没有梦想,那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分别?” 叶孤城倒是不气愤,却是呵呵大笑道:“你看看你,整个人邋里邋遢的,不修边幅,一天到晚就吃方便面,住的地方像个狗窝。” “我名下有好几栋别墅,加起来价值100多亿,人民币!在我们国家,能买的起这么多的别墅的人没有几个,你晓得不?” 其实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喜欢装逼的人,可是在日本人面前装逼,他就觉得无所谓了,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 岸本听完这些话就沉默了起来。 过了好久他才说:“我知道你是个有钱人,比我强了不知多少倍,不过你也别小瞧我,你信不信,只要给我足够多的时间,有朝一日,我也会成为一个有钱人的!” 说着他拿出自己的草稿给叶孤城看。 叶孤城仔细的看了一下草稿上面的内容,发现是一个关于忍者之间相爱相杀的故事,看上去似乎很有趣的样子。 然而这仅仅只是初稿,人物立绘潦草,而且还是黑白体。 叶孤城又看不懂日本话,因此他只看了一会儿,就把草稿还给了他。 然后象征性的鼓励了他一句:“那你加油吧,我看好你哦。” 吃饭的时候,白素贞在门口喊了丈夫好几遍,也不见他出来吃。 无奈他们只能先吃了再说,大不了给他留一点剩饭剩菜就是了。 叶孤城对白素贞说道:“白小姐,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嗯,什么问题,你问吧。” 看着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一直在桌子底下勾着自己的腿,叶孤城不好意思开口,只好主动出击,希望能让她安分一点。 毕竟他对已经结了婚的女人不感兴趣。 叶孤城说:“你家里就只有你跟你丈夫在家吗?你的公公婆婆和孩子去哪儿了?” 白素贞情绪很低落的道:“哎,别提了,说多了都是泪。” 白素贞一番话,一下子就把叶孤城和慕青鸾的好奇心提上来了。 谁不喜欢听八卦呢?特别是小两口之间的家务事。 再说他们两个目前都还是单身,对于未来的婚姻大事,都还觉得非常遥远,也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另一半。 在白素贞唉声叹气的叙述下,两人大致听明白。 原来岸本一家人都是奇葩。 说好听点叫节俭,说不好听点叫抠门。 比如他们一家人洗澡的时候,会烧一盆热水,先让公公洗,再让婆婆洗,接着才是老公洗,洗完之后的洗澡水,也舍不得倒,拿去浇花或者喂鸡。 因为这个缘故,白素贞始终对老公提不起兴趣。 所以他们俩就只有一个女儿,叫小青,如今已经快七岁了。 但她的命运不济,她的女儿小青一年前突然生了一场大病,整个人变得昏昏沉沉的,好像丢了魂一样,经常莫名其妙的晕倒。 睡着的时候,嘴里也会说着一些胡话。 为了给女儿治病,白素贞去了很多医院,找了很多医生,对女儿的身体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结果让人很意外,小青身体的各项指标,跟正常人的身体状况一样,没有查出任何疾病。 奇怪的是,各项检查都正常,但小青却还是整天都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治疗了一年,花了很多钱,小青的病情依然没有好转的迹象,现在每天都住在医院里面,每个月的开销不是一般的大。 为了赚钱给女儿治病,白素贞只好去外面工作,一个人打两份工,偶尔还会帮忙发一下传单。 如果不是有医保支撑,报销了大部分的住院费,她的女儿早就被医院赶出来了。 要知道在华夏,可是五步一药店,十步一医院的盛世,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不愁没钱治病。 除了icu重症病房的费用不能报销,其他的基本全部覆盖。 叶孤城轻叹一声:“那确实挺惨的,我挺同情你的,要不等下吃完饭,你带我们去医院探望一下你女儿,也许可以帮助到你。” 其实叶孤城心里十分清楚,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 只要你有钱,几乎就没有治不好的病。 就算你只剩下一口气,也可以像澳门赌王何鸿珍那样,每天打一针价值10万美金的营养针,再续命个十年八年。 白素贞惊喜的说:“叶先生你说得是真的吗?你没有骗我吧?” 叶孤城没好气的说:“只要可以用钱解决的事情,对我来说都不叫事。” 不等她开口讲话,叶孤城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白女士,麻烦你不要再餐桌下面勾我的腿了,能不能让我好好的吃完这顿饭啊?” 闻言,白素贞尴尬的缩回自己的黑丝大长腿,神情带着些许娇嗔:“侬真是个小戆度。” 这句话叶孤城倒是听懂了。 你真是个傻子... 你才傻呢! 你全家都傻! 我放着自己如花似玉的大老婆彩鳞不干,要找你一个结了婚,已经快30岁的少妇,我tm图什么? 到底谁才是傻子? 叶孤城的内心,不由得一阵郁闷。 慕青鸾插嘴问道:“那你的公公婆婆呢?他们对你咋样?有没有故意刁难你?” 白素贞不屑的说:“他们敢!就他生的这个窝囊废儿子,有哪个女的瞧得上他?现在的女孩子都是很现实的,你一没本事二没钱,鬼才愿意跟你耍朋友呢!” “都怪我当初鬼迷心窍,找了这样一个没用的老公,早知道如此,我还不如就在国内谈对象结婚,找一个老实人嫁了,还是咱们华夏的男人比较务实,不会好高骛远,整天做白日梦。” 此时白素贞好像化身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一样,絮絮叨叨抱怨个不停。 果然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 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个中滋味。 然后白素贞又满面愁容的说:“自从公公前两年过世以后,家里面就开始怪事不断,除了女儿,就连婆婆也...” 说到这,白素贞好像有点难以启齿,憋了很久才说出来,她婆婆都70多岁了,居然怀孕了! “握草,这个牛逼了,我墙都不服就服你婆婆!” 叶孤城一听差点人都傻了,虽说老蚌生珠也不是没有可能,但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还能怀孕,这就有点恐怖了。 细思极恐那种。 第129章 你们家风水出了问题 慕青鸾更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小嘴张开,可以塞得进去一根鸡蛋。 叶孤城连忙给她夹了一条火腿:“你先别激动,吃口菜压压惊。” 为了掩饰尴尬,慕青鸾只好低头吃着火腿肠。 叶孤城问白素贞。 “除了你女儿和你婆婆,你和你丈夫,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呢?” 白素贞想了一下。 “我自己有点贫血,可能是平时上班太累了,没好好的休息过,这个倒还正常,至于说我老公,他就很过分了。” “嗯,具体是怎么个过分法,麻烦你细说一下。”叶孤城问。 白素贞翘着嘴说道:“我老公以前体力很好的,当初在一起同居的时候,一天来个10次8次,也是家常便饭。” “可自打结婚以后,他就肾虚的很,除了弄我一身唾沫,什么都干不了。” “雷声大,雨点小,害得我苦逼等了半天,他就是不出牌。” 叶孤城笑着说:“不要不高兴啦,老话讲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甭管你们之前有多恩爱,只要结了婚,那就跟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样。” “哪怕晚上你们彼此睡在一起,也是同床异梦。” 叶孤城说完这句话,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自从修炼了那本葵花宝典,他感觉自己身上发生了很多变化。 这个变化很神奇,有些时候自己都不懂的事情,却可以脱口而出。 他下意识地认为,这就是相术中的言出法随。 只要自己说出来,就一定会应验。 其实严格的说,华夏的大部分夫妻差不多都这样。 耍盆友的时候如胶似漆,巴不得自己一整天都黏在对方身上,彼此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分开一秒就会原地爆炸。 一旦真的结婚了,只要日子稍微过得一丝不如意,便挖空心思想着离婚。 因为人总是觉得,下一任会比前一任更好。 就算不闹离婚,还可以在一起共同生活,那多半也是凑合着搭伙过日子,得过且过,为的是不让孩子受委屈。 所以爱情到了最后,终究只能转变为亲情罢了。 叶孤城记得在网上,看到过这么一个段子:什么是天堂?那就是俄罗斯的女人,美国的工资,华夏的事业编,英国的房子。 因为俄罗斯的前身是苏联,它在上个世纪,历经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与德军的残酷厮杀中,大概损失了近1000万的人口,几乎是将那一代人都打光了。 再加上俄罗斯男人有喜欢喝酒,不是一般的酒,而是度数极高的伏特加,死亡率非常高。 所以整个国家女多男少。 美女数量之多,质量之高,都令全球人民惊叹不已。 叶孤城那时便在想,要是他实在讨不到婆娘,干脆就去俄罗斯找个高个子,白皮肤的美女。 彩礼顶多也就10万卢布,不到1万块钱,这点钱自己还是拿得出来的。 而美国人的工资是时薪,按小时计费,因此他们的平均工资很高。 再说华夏国的事业编,说简单点就是铁饭碗,只要进了编制,那就是国家不倒,工资照发。 正因为如此,国内才会有无数人,削尖脑袋想要往里头钻,成功了就叫上岸,失败了就重新再战,竞争可比高考激烈多了。 至于英国的房子,很多房子都是具有永久性产权的。 也就是说只要你不卖掉它,这个房子就是永远属于你和你的继承人。 产权方面绝对放心。 另外在英国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我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这其实就是从一方面,凸显出英国人对于自己私有财产权的看重。 白素贞翻着两只白眼:“切,侬少在那说风凉话了,阿拉现在没心情跟侬开玩笑。”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叶孤城想了想说:“现在你们家四口人,全都出了事,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们家的风水出了问题!” 白素贞无奈的摇摇头,对慕青鸾说道:“侬的这个男朋友,看样子迷信的很,侬平时没少听他瞎忽悠吧?” 慕青鸾吐了吐舌头:“他迷不迷信我不知道,但是他有钱倒是真的,一出手,就买下了我们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整栋楼盘,整整50亿华夏币,然后又花了50亿,买下了我家的四合院。” 闻言,白素贞吃惊的望着叶孤城:“天呐,100亿…真的吗?小弟弟,侬真的那么有钱吗?看来我的好闺蜜的眼光不差,可惜我就没她这么好命了。” 叶孤城不屑道:“100亿算个屁!钱财于我而言,不过天上的浮云一般,唯有修仙才是正经事!” 他曾经亲眼见识了,黄猿上将半步元婴的恐怖实力。 这也是他闯荡江湖以来,第一次被别人打败,而且还是毫无还手之力。 叶孤城心里不甘心。 他暗暗发誓,早晚有一天,他要将那个黄猿踩在脚底下。 慕青鸾和白素贞,面面相觑。 脸上写满了无语两个字。 果然只有不缺钱的人,才会说自己不喜欢钱,对钱没有兴趣。 叶孤城喝了一口酒又说:“风水这玩意,听起来好像很玄乎的样子,但是你还别不信,这是我们华夏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瑰宝,如果你完全不了解,就一口咬定说它是假的,是封建迷信,你不觉得你这话很可笑吗?” “有句话说得好,叫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我奉劝你一句,最好对风水学说,带有敬畏之心,不要过早的妄下定论。” 白素贞撇了撇嘴:“你就吹吧,也不怕把牛皮吹破了!我看你这个人,好像除了有钱,也没啥特长了。” “你爱信不信。” 两人一言不合,眼看就快吵起来了。 慕青鸾忙打圆场说:“哎呀,素贞姐姐,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都快30岁的女人了,怎么还跟小女生一样,动不动就跟人置气,你就不能矜持一点?你知不知道女人生多了气,是会变老的更快,你不怕自己更年期提前啊?” 看在姐妹的份上,白素贞这才罢休,不想再和叶孤城抬杠。 “好吧好吧,看在青鸾妹妹的面子上,我难得你耍嘴皮子了,你不是说自己懂风水,本事挺大的吗?那我倒要好好见识一下,你究竟有什么本事?” 叶孤城松了一口气。 “事成之后,记得要付钱,多少无所谓,但是我坚决不允许你白嫖我。” 他到东瀛国的目的,可不是来公款旅游的,没有谁给他报销费用,他已经很久没有赚钱了,需要赚一点钱来维持日常开支。 挣一点是一点,总比没有好。 第130章 鬼婴 白素贞鄙视的看着叶孤城:“钱钱钱,你就知道钱!麻烦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我们家像是有钱人吗?我上哪弄钱给你?” 叶孤城一摊手:“那你打算怎么办?总不能白嫖吧?我这人生平最痛恨的就是白嫖党了,想让我免费帮你的忙,那抱歉,绝对不可能!” 白素贞思索了一下,试探着说:“那我肉...偿行不行?要是你真的帮到了我们一家人,我可以把我自己交给你,但是先说好,只许你搞一回,完事之后,我们就两清了,你不许再纠缠我了,我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 嘶! 叶孤城听了就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尼玛又是什么虎狼之词? 自己真的要醉了! 叶孤城听着这小娘们说的骚话,脑瓜中不禁浮现出一些剧情片段:“夫人,你也不想这件事情,被岸本君知道吧?” 好了,这个问题好像暂时还不是我叶孤城所想的。 我已经是有老婆的人了。 怎么还能在外面沾花惹草呢? 这不是我的风格。 我叶孤城只想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他脸红着对白素贞说:“好吧,先不谈这个了,你婆婆现在人在哪?快带我去见见她老人家吧。” 白素贞领着叶孤城,去了隔壁的一间卧室,这间屋子很小,只有大约七八十平方米,房间内也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真是简陋的没话说。 叶孤城心中暗骂:他妈的,也不知道是哪个专家,说日本人很有钱来着,非富即贵,再不济也是小康家庭。 这tm跟小康沾的上边吗? 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在这间厢房里,一张矮小的床上,躺着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太太。 她就是白素贞的婆婆,岸本齐史的母亲,名叫大和抚子。 她结婚的有点晚,快40岁了才生孩子,如今已经70多岁高龄了。 年轻的时候在家做全职太太,几乎没怎么正经工作过,所以到老了,身上也没多少存款。 老太太知道家里实在拿不出钱给她治病,也不敢去医院看病,宁愿躺在床上等死,也不想再连累家人。 因为日本女性在职场的地位很低,特别是长得漂亮的女性,经常会遭到上司的骚扰。 所以小日子拍的东西,大部分都是真的,也可以说是隐射现实。 毕竟,艺术来源于生活嘛! 所以很多日本女性,都想待在家当一个全职太太,相夫教子,照顾老人之类的 然而这却有一个大大的前提。 那就是男人赚到的钱,足够养活自己一家老小才行。 所以日本妻子对于自家老公的态度,完全取决于老公每月拿回家多少钱。 至于说华夏的女子,其实大部分都挺正常的,不正常的终究只是极少数。 不想在家整天无所事事,吃了睡睡了吃。 只要做完了月子,便想着出门找工作,替丈夫分担一些经济压力。 因为说到底,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只有双向奔赴,彼此共同努力,共同付出,两人的婚姻才会走得长久。 有些时候女人就是比男人还要强。 选对了人,幸福一生,选错了人,悔恨终身... 白素贞走上前喊了一声:“婆婆,儿媳妇来看你了。” 老太太听见床边有人说话,轻轻的眨了一下眼睛,看了一眼白素贞,又将眼睛闭上,似乎连睁眼都很费力。 白素贞还想要说什么,叶孤城却是挥挥手,打断了她的话。 叶孤城慢慢的走过去。 只见这个老太太全身浮肿的很厉害,像泡在水里的馒头一样,尤其是她的肚子,隆起很大一个包,像长了一个巨大的肿瘤。 叶孤城皱了皱眉头问白素贞:“那个,你确定你婆婆怀孕了吗?我怎么感觉,她是得了肿瘤?” 白素贞无奈的解释道:“我曾经带她去医院检查过,还拍了片子,医生说她就是怀孕了,错不了的。” 叶孤城惊呆了。 一个70多岁的老太婆,竟然还能怀孕? 这到底是哪个小黄毛,哦,不对,哪个老黄毛干的好事? tmd口味真重啊! 这都下得去嘴! 叶孤城都想亲自见见他,好好的膜拜一下。 白素贞看到叶孤城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是想歪了,一拳捶在叶孤城的肩膀上,嗔道:“你少来这套,我实话跟你讲,不是你想的那样!” 叶孤城哭笑不得:“请问我说什么了吗?我明明什么也没说,你干嘛要打我?” 叶孤城一句话,怼的白素贞直翻白眼。 慕青鸾好奇的问:“那你婆婆准备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吗?” “都说酸儿辣女,你婆婆平时喜欢吃辣的东西,还是酸的东西?” “我还听说,如果孕妇肚子尖的是男孩,肚子圆的是女孩,皮肤变差的是男孩,皮肤变好的是女孩。” 叶孤城没好气的说道:“就你心大!人家都这么大年纪了,还生个锤子?且不说高龄产妇分娩时所带来的危险,很有可能危及自身的生命。” “就算生下来了,谁来养?就凭他们家现在的条件,有能力再养一个孩子吗?” “哼,瞧你那样子,就会说风凉话,好歹也是一条小生命,难道就不要了吗?大不了我出钱把孩子抚养长大。” “如果是女孩,我就认她做妹妹,如果是男孩,我就认他做弟弟。” 果然一个未婚的懵懂少女,是永远不懂得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时的痛苦。 只会天真以为,怀孕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更何况老太太如今的身体状况,明显经不起这般折腾了。 叶孤城也懒得跟她纠缠,用自己的天蛇之眼,扫描了一下老人的身体情况。 在他的透视眼下,可以清楚的看见,老人身体的五脏六腑和血管经络。 以及花花绿绿的肠子,都在自己眼前呈现。 看着看着,叶孤城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了。 老太太虽然气血衰弱,但肚子里的婴儿却生长的非常健康。 但是这种健康,却极大的透支了老人家的生命力。 也就是说,这个婴儿是在疯狂吸收老太太体内本就不多的养分,用来喂饱自己。 此刻婴儿大约生长了一两周,老太太就已经快要不行了。 照这个速度下去,最多不超过一个礼拜,老太太必死无疑! 叶孤城大胆猜测,老太太肚子里怀着的并非正常的婴儿,而是一只鬼婴! 第131章 如意金箍棒 所谓的鬼婴,其实就是指那些在孕妇肚子里,还没来得及生下来,就夭折了的死婴。 在民间有一个这样的说法,婴儿也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并且会与母亲的魂相结合,俗称母子连心。 如果自己的孩子出了什么事情,做母亲的也会产生不好的预感。 就比如叶孤城上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叫张涛的男同学,放学的路上,被一辆满载的泥头车压断了腿,差一点就没命了。 而张涛的妈妈,当时正在跟别人打扑克,忽然莫名其妙的感到腿疼,脚抽筋儿。 后来学校给她打电话,她才晓得是自己的儿子出了车祸。 再说鬼婴的由来,其实是某些不负责任的妈妈,不想要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去医院打掉,或者吃避孕药给流掉了。 这种婴儿,怨气倒不是特别重。 因为它们存活的时间并不长,还没有意识。 怨气最重的一类婴儿,是难产死亡的鬼婴。 此刻它们已经在母体中生长了数月之久,各方面指标都逐渐趋近于常人。 却偏偏在产妇分娩的时候难产而死。 这就好比,你交往了很多年的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之时,人家却突然反悔,把你给甩了,然后跟别的富二代跑了。 怨气能不大吗? 难产的婴儿死了以后,大概率会变成非常凶狠的厉鬼,这种鬼就是大凶之鬼! 由于它们是难产死亡,死后也不甘心去地府报到,重新投胎做人。 所以便会化为阴魂,在人间游荡,并伺机寻找目标下手,夺舍其他婴儿的身体。 所以就有很多孕妇,明明每个月都去医院产检,各项检查下来一路绿灯,但是一进产房就开始难产,肚子里面的孩子死活生不下来。 负责动手术的医生一看不行了,只好先保住大人再说,根本不会过问亲属的意见。 所以在某些电视剧中,医生问产妇家属保大还是保小这种脑残问题,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纯属编剧瞎编的。 又或者,孩子好不容易生下来了,但却是畸形,或者智力低下,一出生就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疾病。 这样的孩子,就算长大了,也是一个白痴。 医院的医生,只会认为这是一个意外,并不会觉得是鬼怪从中作祟。 所以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无法用科学去解释的灵异现象,只能用玄学去分析了。 本来叶孤城也不太相信这些东西的,不过自从他认识了彩鳞,就算遇到再玄乎的东西,他也没觉得有多离谱了。 他再仔细一瞧那个鬼婴,发现它的皮肤是青灰色的,瞳孔里的眼仁白多黑少,好像没有眼珠似的,给人一种极端的恐怖阴森的感觉。 一时间,叶孤城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心说这tmd也太吓人了。 正在这时,鬼婴突然转过头,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张开嘴巴,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握草,鬼啊!” 叶孤城一个激灵,连忙向后倒退了两步,一个踉跄,差点坐在地上。 这一下,可把慕青鸾惹得哈哈大笑。 “瞧你那没有出息的样子,这么容易就被吓到了,亏你还是一个大男人,胆子怎么这么小?” 叶孤城不服气:“你晓得个锤子,你知不知道,这个老太太肚子里,怀了一个鬼娃娃,怨气冲天那种。” “要是不尽快将鬼娃娃给逼出来,用不了三五天,她就死定了!” 闻言,慕青鸾惊的嘴巴呈一个o形:“真的假的?你确定你没开玩笑?” “骗你我是小狗行了吧?” 白素贞紧张的看着叶孤城说:“哎呀,那你赶快想想办法救救她!” 叶孤城略微有一点为难的说:“办法我倒有很多,消灭一个小鬼不难,问题是我不能保证老太太的生命安全,也许一不小心,就把老太太一块儿送走了。” 白素贞有点无语了。 心说你这不是废话吗?我的意思当然是想让你在消灭鬼娃娃的同时,保住老人家的命。 叶孤城想了想,还是决定先跟鬼婴谈谈,看看能不能让它自己乖乖从老太太的肚子里面出来,这样他就不怕伤到老太太了。 于是叶孤城对鬼娃娃说:“鬼娃大哥,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你看你都在老人家肚子里折腾这么久了,是不是该消停了?就算你怨气再大,也不该找一个无辜老人撒气,咱们做鬼要讲良心。” “大不了你冲我来好了。” 叶孤城故意这样说,为的是引它上钩,只要它敢出来,自己分分钟灭了它。 过了好一会儿,只听鬼婴幽幽的说:“要我出来也行,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啊,你说说看。” 鬼婴说:“我想我的妈妈了,我很想见她一面,可惜我不知道她去哪里了,你可以帮帮我吗?” “只要你能答应我的条件,我可以送给你一件法宝。” 叶孤城听得一愣一愣的。 什么法宝?你不如直接给我得了。 至于在这儿跟我拐弯抹角的吗? 话说回来,其实它提出的这个条件,并不过分。 要是它说话算话,自己完全可以帮它这个忙。 叶孤城点点头:“好吧,我答应你,一定帮你找到妈妈,现在你可以兑现自己的诺言了吧?” 话音刚落。 几人感觉身边吹过一阵冷风,凉飕飕的,一股阴森的气息扑面而来。 下一秒。 叶孤城就看见一个浑身光溜溜的婴儿,凭空出现在自己面前,正用小嘴吮吸着自己的手指头。 一双空洞的大眼睛,好奇的上下打量着自己。 然后叶孤城惊奇的发现,这个鬼娃娃下面,没有小jj。 他心里郁闷的想:“原来还是一个女鬼婴。” 叶孤城问女鬼婴:“你刚刚说的法宝在哪?快点拿出来给我瞧瞧呗。” 女婴一下子警惕的望着叶孤城:“大哥哥,你会不会在骗我呢?只是想将我哄骗出来,不想帮我找妈妈呢?” 叶孤城嘴角一翘:“欺骗你?我还不至于那么不守信用。” “假如我真是骗你的话,我现在随时就可以出手灭了你。” 听到这,女婴沉吟了一下,觉得他不像是在撒谎的样子,没有再怀疑。 只见她双手一挥,变出一根巨大的金箍棒。 在金箍棒出现的那一瞬间。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这根棒子直接把房屋上面的天花板给捅出了一个大窟窿。 叶孤城吓了一跳,忙问她这是什么宝贝。 女鬼婴骄傲的说:“这件法宝,名为如意金箍棒,又叫定海神针,是我爸爸当年在东海龙宫,从东海龙王那儿得到的,怎么样?我爸爸是不是很厉害!” “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 叶孤城彻底傻眼了。 第132章 返老还童 哇塞,好大的一根棍子! 又粗又长! 这只大棒,究竟是从哪来的? 这可把白素贞和慕青鸾吓坏了。 也许是血脉压制的缘故,她们不约而同的捂着自己的屁股,连连后退。 叶孤城笑呵呵的对着两人说:“瞧你们紧张的样子,不就是一根破棍子,就把你们吓成这样。” “我自己也有一个,比这还大呢!” 偶尔,叶孤城也想在女人面前飙一下车,秀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老虎不发威,你还以为我是病猫吗? 叶孤城得意的解释说:“实话告诉你们,这叫定海神针,也叫如意金箍棒!重量足有一万三千五百斤,比漫威电影中,那个雷神之锤还要重,一般人休想挪动它!” 沉默了两三秒。 慕青鸾不屑的说道:“那你呢?你有本事举起这根棍子吗?不行就少吹牛,当心我鄙视你!” 这下还让叶孤城,有点犯难了。 他定定的看着眼前的金属棒子,心想要是可以小一点就好了。 叶孤城的脑海中,刚冒出这个念头,就见金箍棒忽然一下子缩小了。 变得只有原先长度的十分之一。 不过还是有碗口粗。 叶孤城尝试着抬了一下,结果纹丝不动,就跟一大坨实心的铁块一样,沉得要死。 他心中一动,旋即默念道:“小,再小一点!” 只听嗖的一下,金箍棒又缩小了很多。 这回叶孤城总算可以轻松的拿起金箍棒,然后当着两个女子的面,即兴耍了一套打狗棍法。 这一下,连慕青鸾和白素贞都震惊了。 不对啊,这不科学呀! 难道是我眼花了?还是我在做梦? 慕青鸾想要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便在叶孤城的大腿上狠狠地拧了一下。 痛的他眼仁外翻。 “哎呀,臭娘们你缺心眼啊,老子招你惹你了?你没事儿掐我干啥!” “嗯,是这样的,我想看看,这是不是真的,不好意思啦,我向你道歉还不行嘛。” “那你掐你自己呀,你干嘛掐我?” 慕青鸾弱弱的回道:“掐自己多疼啊,我这人最怕痛了,再说我又不傻,我才不会掐自己呢。” 闻言,叶孤城脑子有点懵圈。 这他妈又是什么鬼逻辑? 你们女人的脑回路,永远都是那么的新奇。 永远都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男人的痛苦之上。 难道你就不该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嘛? 想到这,叶孤城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网上有人总结的好,千万不要跟女人讲道理,因为无论谁对谁错,最后都会让男的背锅。 如果实在要讲,那就...日后再说! 慕青鸾又笑了一阵,见叶孤城不吭声,她也自觉没趣的闭嘴了。 叶孤城继续默念“小”,将如意金箍棒缩小到牙签大小,然后学着齐天大圣那样,把金箍棒塞进了自己的耳朵。 他正愁没一件趁手的兵器,这下好了,以后再跟人打架,他就可以抡着棍子,跟人干架了。 忙完了手头上的事情。 叶孤城这才和她们解释了鬼娃娃的事。 白素贞擦了擦眼睛,好奇道:“在哪儿?你说的那个女鬼婴在哪儿,为什么我看不见呢?” 叶孤城阴险的笑了笑:“喏,它现在就趴在你身上,你想不想和她打声招呼啊?” “啊!” 白素贞口中发出一声尖叫,一下子跌倒在地。 “哎呦,你轻一点,别这么激动,把它都摔疼了,小心人家记仇,缠上了你,让你霉运缠身,月经不调,吃饭在碗里吃出螺丝,喝水从水杯里喝出津液,嗯,也就是她吐的口水。”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请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计较...”白素贞哭哭啼啼的求饶道。 叶孤城笑喷了。 其实他刚刚对她撒了一个谎。 鬼婴儿并不在她身上,此刻她正懒洋洋的骑在慕青鸾的肩头上,看着叶孤城的恶趣味表演。 叶孤城瞪了她一眼:“你好端端的,坐人家肩上干什么?还不赶快下来!” 鬼婴儿嘟着嘴:“这个小姐姐人很漂亮,跟我妈妈长得很像,还有她身上的香味,很好闻的,你要不要也来闻闻看?” 叶孤城瘪瘪嘴说:“我和她之间,只是单纯的普通朋友关系,我若真敢这么做,她非一刀劈了我不可!” “呵呵,胆小鬼!” 叶孤城听鬼婴儿这一番嘲讽的话,不由得大怒:“哼,你个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就就跟我在这儿吆五喝六的,我给你脸了?!” 说着叶孤城一招手,便是将它吸进了自己的空间戒指。 然后对白素贞说:“现在鬼娃已经被我逼出体外,你婆婆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不过她体内阴气与邪气过盛,如果不及时清除,同样会嗝屁。” “但是你放心,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一定治好老太太,绝不会干到一半,拍拍屁股走人的。” 说完,叶孤城转身走了出去,走到无人处,从戒指空间里,取出了满满一瓶灵泉水。 然后又加了一点武夷山母树大红袍的茶水。 这还是上次在缅甸,他从谢广坤家里顺来的。 看着黄黄的,带一点淡淡的甜味。 这么贵的茶叶,叶孤城自己都很少喝,看来老人家那么大岁数的份上。 他也不在乎这些了。 叶孤城拿着掺了大红袍茶水的灵泉水,又返回了房间,掰开老太太的嘴,将矿泉水瓶子里的灵泉水,全部灌进了她的嘴巴。 本来他还想加点自己的天蛇之血进去,可是他最近有些贫血,快被彩鳞这个磨人的小妖精榨干了,想想还是算了。 治病救人固然没有错,但也不能够无脑献爱心,那样做也太圣母了。 白素贞皱眉说:“你喂我婆婆那么多水,她喝的完吗?你想撑死她呀?难道凭这区区一瓶矿泉水,就能治好我婆婆的病吗?” 叶孤城白了她一眼说:“你懂个屁,这可是灵泉水,包治百病的,别人想喝都喝不到,我免费给老人家喝,你居然还嫌弃起来了。” 等了几分钟,就见老太太醒了过来。 紧接着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她脸上的皱纹,迅速消失了,皮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光滑洁白。 一时之间,好像回到了二三十岁的模样,一下子年轻了四五十岁! 直接返老还童! 第133章 巧遇白骨精 几人再一次惊呆。 就连叶孤城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自己空间的灵泉水,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厉害了? 可以让一个70多岁的老太婆,变回20来岁的小美女。 那他的灵泉水,岂不成了妇女之宝? 不仅可以美容养颜,甚至还可以返老还童,这得让多少大龄女人疯狂呀! 白素贞的婆婆大和抚子,本来就有血栓的老毛病,之前一直卧病在床,肚子里又怀着一个鬼胎。 搞得连饭都吃不下去,平时就靠喝一点稀粥,维持生命。 老太婆痊愈的一瞬间,腹中便开始咕噜咕噜的叫着。 只见她双手捂着腹部,脸色发白,好像憋坏了的样子。 屁颠屁颠从床头爬起来,急忙奔向隔壁房间的卫生间。 没多久他们就听见厕所里传出浪奔浪涌的声音。 这种美妙的声音,对于那些患有严重便秘的患者来说,简直犹如天籁之音。 慕青鸾和白素贞羡慕的不得了。 连忙缠着叶孤城,叫他也给自己喝点灵泉水,好让自己变得更年轻,更漂亮。 要知道女人对于自身的容貌,那可是看得比自己命还重要。 就跟男人喜欢金钱与美色一样。 叶孤城不想惹麻烦,只好说道:“你们别来烦我了,我只有这一瓶灵泉水,也许是剂量太大,效果自然也就更好。” 两人都用怀疑的神色看着叶孤城。 但叶孤城就是咬死不松口,打死也不肯承认,心想看你们能拿我怎么办! 不是他小气,舍不得自己的灵泉水。 而是他担心一旦这个秘密泄露出去了,那么等待他的,绝对是数不清的钢丝球了。 不知道有多少富婆阔太太,会百般纠缠自己。 他真的害怕,自己会被那些饥渴的富婆阔太太给玩死! 就算自己天天喝枸杞泡灵泉水,那也补不回来呀! 正在这时,白素贞的电话忽然响了,原来是医院的医生打来的。 电话里,医生说她女儿的病情又加重了,陷入了休克的状态。 然后医院那边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需要她立马来医院签字。 白素贞一听都要急哭了。 慕青鸾见她脸色难看,忙安慰她说。 “你先别着急,我们这就去医院看看,万一还有的救,钱不是问题,无论要多少钱,我都替你买单。” 叶孤城也在旁边帮腔:“对对对,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那都不叫事儿,再说这不还有我们嘛。” 说着他就把自己的黄金劳斯莱斯车开了过来,一行人直奔医院而去。 叶孤城在医院停车场停好了车,匆匆忙忙的跟着白素贞去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病房。 病房前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几名女护士。 看到病人家属来了,那个医生走上前,递过来厚厚一叠文件,叫白素贞赶紧签字,然后又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 因为对方说的是日语,叶孤城也听不懂。 就听懂了个抠你鸡哇。 他偷偷瞄了一眼白素贞手上拿着的文件,大部分都是账单,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数字。 而账单最后一页的右下角,写着总额,一共是6000多万日元,得有300万华夏币了。 这还是医保报销之后了的价钱。 看来日本的医院,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能住得起的。 叶孤城心中感叹。 白素贞颤抖着签完了字,又把文件还给了医生。 等这群人都走光了以后。 叶孤城忙问慕青鸾,他们刚才到底说了些什么? 慕青鸾苦笑一声:“还能说什么?跟电视里演的差不多,你欠了医院很多钱,请你马上把这笔钱补上,否则我们就要撵你走了。” “哦,原来如此。”叶孤城点了点头。 然后跑去收银处,问柜台的收银人员收不收美元。 收银员见他长着一张华夏面孔,比较意外,回答说华夏币和美元都收。 因为他们这家医院,是一家三甲医院,专门接收来自全球各地,前来问诊的病人。 叶孤城二话没说,掏出一张银行卡,在收银台的pos机上,刷卡支付了300万元华夏币。 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散碎的美元,估摸着也就两三百美元的样子。 叶孤城十分大方的,把这些美元当成小费给了对方。 女收银高兴坏了,一骨碌站起来,对他连连鞠躬道谢,口中不停的说着阿里嘎多。 叶孤城听得心里美滋滋的。 心想原来这就是做有钱人的滋味。 果然很爽! 他见女收银一副风韵犹存的模样,借此机会跟美女交换了电话号码。 叶孤城笑嘻嘻的对女收银道:“美女,我叫叶孤城,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女收银操着生硬的华夏语,说自己叫伽椰子,今年38岁,是土生土长的东京人,老公早在很久以前就去世了,她已经守寡了很多年。 闻言,叶孤城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望向伽椰子的眼神,多了几分敌意。 因为在他的天蛇之眼的透视下,这个美丽少妇漂亮皮囊的外表下,竟然是一具白森森的骷髅! 也就是说,这个叫伽椰子的女人,实际上是一只白骨精! 不过任凭她伪装得再好,也逃不出自己的火眼金睛。 叶孤城打量了一番四周,来来往往有医生,护士,病人,甚至有大批安保人员,正在医院上下到处巡逻。 如果他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当众斩杀了这只白骨精,势必会引来不小的麻烦,不好处理。 思来想去,叶孤城决定暂时先放她一马,等到有机会了,再来收拾这个妖精。 这时已经是傍晚了,外面已经天黑了。 慕青鸾问了医院的值班人员,得知了医院食堂给病人家属准备了晚饭,但是不是免费的,要自己掏钱买来吃。 慕青鸾对白素贞道:“你肚子饿不饿,我们一起去医院食堂吃饭吧,我请客,老话讲人是铁,饭是钢,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不吃饭啊。” 自己女儿此刻还在医院里抢救,她哪有心思吃什么饭? 愁都要愁死了。 可架不住闺蜜一番连拉带劝,白素贞迟疑片刻,还是不情不愿的跟着她,慢吞吞的向医院食堂走去。 唯独叶孤城没有动。 慕青鸾奇怪的问道:“你怎么了?不打算跟我们一起去吃饭吗?” 叶孤城坐在医院大厅的角落,一把塑胶椅子上,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说:“你们吃你们的去,别管我。” 他的目光,一直锁定在白骨精伽椰子的身上,他想看看这只白骨精,究竟想干什么。 第134章 棒打白骨精 叶孤城悄悄的躲藏在暗处,紧盯着那只白骨精。 大约过了10来分钟。 伽椰子站起身,整了整自己的护士服,然后向隔壁的配药室走去。 因为负责配药的护士,已经去食堂吃饭了,所以此刻这间配药室内空无一人。 叶孤城打开透视眼,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翻找出几瓶装着生理盐水的药瓶子,接着脱掉自己的丝袜,从大腿根处,拿出一小包粉末。 见四下无人,伽椰子迅速的把这包粉末,倒在了药瓶里。 然后端着铁盘走出来,坐电梯上了楼。 叶孤城确定了她上的是13楼,也就是重症监护室所在的一层。 叶孤城便去医院外面的小卖部里买了一个口罩,一顶鸭舌帽,还有一副眼镜。 将自己的整张脸遮挡严实,为的是不让别人认出自己来。 随后,叶孤城跑去楼梯,只花了几秒钟时间就来到了13楼。 这时白骨精已经进了病房。 叶孤城趴在病房边上,眼睛扫描了伽椰子一下。 发现她正在给一个小姑娘换药瓶,那个小姑娘就是白素贞的女儿小青。 伽椰子把自己不知道掺了什么玩意儿的药瓶,插好针管,又把针头注射进了小姑娘的手背上。 叶孤城一惊,心想这该不会是白粉吧? 难道这只白骨精在给这个小姑娘喂毒吗? 这也太可恶了! 叶孤城猜测,也许是白素贞他们一家人得罪了她。 她才要暗中对小姑娘下手。 但是不管她们之间有什么过节,也没必要将火气,迁怒于一个小孩子身上。 叶孤城生气的一脚踹开房门,指着伽椰子骂骂咧咧道:“住手!你这只胆大包天的妖精,居然胆敢害人性命,还不快快显出原形!” 伽椰子吓了一跳,翻着白森森的眼珠子,瞪了叶孤城一眼。 “八嘎,原来是你这个臭小子,竟敢坏我好事,你给我去死!” 说完白骨精索性也懒得伪装了,翻脸变回了自己的真身,一具雪白骷髅。 白骨精那空洞洞的眼眶中,显出两抹血红色的光芒。 张牙舞爪的向叶孤城冲过来,它的指甲以飞快的速度,长出了锋利的爪子。 “哦,原来这就是网上说的骨感美啊。” 在叶孤城的天蛇之眼的透视下,他的脑海中很快浮现出了这个白骨精的详细资料。 年龄:230岁。 异能:拟态。 这个很好理解,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任何人的样子,可以做到一比一完美还原。 就算最亲近的人,也察觉不出异常。 如果它能够将活人吞噬,还可以继承对方的记忆。 另外在它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着未婚。 财产为零。 也就是说,这只白骨精穷得叮当响,身上连一块钱也没有。 叶孤城看完,有点想笑。 你tm好歹也是一只修炼了两三百年的妖精,怎么会穷成这样?不考虑赚钱的嘛? 哪怕妖精在现代社会生存,也需要大把大把的金钱啊。 这年头,吃穿用住哪一样不需要花钱呢? 要是你没有钱,连饭都吃不起,困了也只有睡大街。 做妖精做到你这份上,也是没谁了! 白骨精也不理会他的嘲笑。 大爪子锋利的像钢刀一样,刺入了叶孤城的身体。 然而奇怪的是,叶孤城的身上却没有流出一丝血,好像没有知觉似的。 这是因为,他皮肤上,覆盖了一层坚硬的七彩鳞片,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区区这种程度的攻击,根本伤害不了他分毫。 叶孤城非常装逼的一招手,口中喊道:“棍来!” 随即叶孤城手中便是凭空出现了一只棍子。 “嘿嘿,吃俺老孙一棒!” 叶孤城手持如意金箍棒,一棍打在白骨精的屁股上,就犹如打在钢板上一样。 只听哐当一声清脆的响声。 白骨精被他一棍抽飞数米远。 白骨精自知不是他的对手,心有不甘,但仍然恶狠狠的说:“小子,你别太得意,虽然我现在打不过你,但不代表我日后打不过你。”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妖精穷,待我回去再修炼个几百年,再来找你报仇!” 白骨精说完这句话,不等叶孤城回答,便是幻化为了一缕青烟,从窗户飘走了。 现场只留下了一具尸体。 看来真正的伽椰子,其实早就已经死了,只不过她此前一直被白骨精夺舍了身体。 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活死人。 此刻叶孤城心里,忽然有一些后悔,他刚刚真应该把白骨精留下来,不让它逃跑。 只要自己成功收服了这只白骨精。 那他就可以借助白骨精的拟态异能,叫它变出自己喜欢的女明星,做一点恶趣味的事情了。 要是自己腻了,还可以随时换口味,多是一件美事? 想到这,叶孤城忍不住摇摇头,感到一阵惋惜。 正在这时,白素贞就推门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慕青鸾。 白素贞奇怪的看着叶孤城:“小帅哥,你好端端的,衣服怎么破了?” 叶孤城低头一看,自己的阿玛尼西装,果然破了一个大洞。 他不由骂出一声:“卧槽,这该死的白骨精,居然将我的衣服搞破了,真是罪该万死!” 他还记得上一次,自己的衣服,也是被两个女鬼弄坏了。 虽说自己不会受伤,但是钱包要遭殃。 价值好几万块的阿玛尼,这一下又报废了... 眼尖的慕青鸾,突然注意到了地板上躺着的女性尸体,惊呼道:“这,这个女人死了吗?她是怎么死的?难道是你杀害了她?” 叶孤城不屑道:“瞎说,我又不是杀人狂魔,她的死,跟我有毛线关系。” “那为什么,她会死在这间病房里面?而且房间里又只有你一个人。” 叶孤城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不如就直说了;“这个名叫伽椰子的美丽少妇,其实她早就死了,尸体被妖精附身,外表与活人无异。” “刚才,那只妖精被我给打跑了,被它借尸还魂的身体,也就重新变回了死人。” 别说是慕青鸾了,就是白素贞也不信。 两个人都用狐疑的眼神看着叶孤城。 叶孤城难得与她们解释,找来一个蛇皮口袋,将死去了的伽椰子的尸体,塞了进去。 他必须及时处理了这具尸体,不然万一被其他医护人员发现了,会很麻烦。 第135章 叶孤城修炼辟邪剑谱 叶孤城走到病房的卫生间。 他看见卫生间里有个水池。 这个水池是洗手用的,水池下面直通下水道。 考虑到医院人多眼杂的,叶孤城也不想暴露了自己的空间戒指异能,只得心一横,将尸体冲进了洗手池。 忙完这一切,叶孤城这才满意的将自己的手洗干净,离开了卫生间。 叶孤城跑到病床前,看着小姑娘双眼紧闭,脸色发紫,嘴唇都内卷。 他心中咯噔一下,这个小姑娘恐怕是命不久矣了。 白素贞抱着女儿嚎啕大哭,既彷徨,又无助。 慕青鸾也不知自己,该如何安慰她才好。 叶孤城不慌不忙的扯下药瓶,又拔出了插在小青手上的针头。 拔掉塞子,凑到自己的鼻子闻了闻。 随后恍然大悟:“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慕青鸾催促道:“那你快说说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叶孤城严肃的说:“如若我所料没错,这应该是曼陀罗花的花粉,虽然它本身无毒,可如果吸食过度,却会丢失一部分魂魄,导致自己魂魄不全。” “轻则失去意识,昏迷不醒,重则直接死亡。” 曼陀罗花,又被称为地狱之花,这种花只生长在地狱冥河两岸,靠着忘川河的河水滋养生长。 如果投胎轮回的死人太多,奈何桥上的孟婆忙不过来,就会叫这些人,去喝忘川河的水。 从而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 毕竟,全世界每天要死去那么多人,就凭孟婆一个人,就算天天007,996的加班,也干不完这些活。 因此在地府有这样一个笑话。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来!兄弟,干了这碗冥河水,来世我们再相见,十八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慕青鸾点点头:“这个我知道,据说人有三魂七魄,要是缺少了其中一个魂魄,也许就会变得疯疯癫癫,或者成为植物人,再也恢复不过来了。” 叶孤城点头道:“嗯,你说的很对,但是你只说对了一半。” “魂魄缺失,并不意味着人就救不回来了,只要我们可以找回她丢失的魂魄,我就有办法治好她,可以说只要没过奈何桥,没喝孟婆汤,什么人都可以拉回来的。” “真的吗?!” 闻言,白素贞停止了哭泣,好像抓住了一坨救命稻草般。兴奋的抓住叶孤城。 叶孤城微笑着说:“对!你没听错,我说能救回来,就一定能救回来的。” 白素贞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要是你真的可以治好我女儿的命,那你就是我的大恩人,我这辈子,包括下辈子,都愿意给你做牛做马。” “嗯,为什么不是以身相许呢?” 叶孤城有点好奇,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难道说我长得很丑吗?你认为我配不上你?所以才舍不得以身相许? 再说做牛做马又什么意思? 这世间从来就不缺少牛马。 白素贞白了他一眼说:“拜托,麻烦你搞清楚,我已经有老公,有孩子了,我是有家室的人,怎么跟你以身相许啊?” “来日...哦不对,来世若有缘分的话,我倒可以考虑,和你再续前缘。” 叶孤城一下子笑了:“开个玩笑,你可千万别当真。” 白素贞幽怨的说:“侬个小戆度,一天到晚神抖抖的,侬脑子坏脱啦?” 收回心思,叶孤城再一次发动天蛇之眼,认真的扫描着小青的身体。 发现她居然少了两魂七魄,只剩下仅有的一缕生魂存在。 难怪她会变成这个样子,和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区别。 三魂分别是天魂,地魂,人魂,也就是生魂。 人死了以后,从嘴巴里吐出的最后一口气,其实就是生魂。 吐完了这口气,人就彻底死去了,再无死而复生的可能。 因为天魂是主魂,掌管着人的行动能力,如果缺少了天魂,人就会陷入昏迷,可能就会变成植物人。 而地魂掌管着人的感知能力,如果缺失了地魂,则会失去全部的意识。 毫无知觉,也没有任何思想。 就算你把他架在火炉上烧烤,顺便撒上一点孜然香料,他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至于说七魄,分别是指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这七魄也代表着人的七种不同的情绪,像喜怒哀乐悲恐惊之类的。 比如一个人如果丢失了悲魂。 那么他从此以后就不会再感到伤心和难过了。 就算自己酒喝不醉,觉睡不着,钱花不完,他也不会感觉到有任何痛苦。 除此之外。 比较特殊的是负责排除人体的废物和毒素的魂魄。 说简单点就是掌管着人体新陈代谢的一种魂魄。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管不住自己的排泄,经常会大小便失禁。 其实是因为老人的魂魄不全,按医学上的说法叫老年痴呆症,又叫阿尔茨海默病。 当然这是国外的西医提出来的概念,跟国内的中医学,没有半毛钱关系。 丢了魂的人,尤其是小孩子,就会有抑郁,厌食,拉肚子,反复发烧,全身无力,惧怕阳光等症状。 这种病,西医肯定是治不好的。 人家只会给你家孩子做各种各样的检查,花了一大笔钱,却诊断不出小孩子到底犯了什么病。 管他得了啥病,先猛开一大堆药再说! 挣钱嘛,不寒碜。 就算吃了药,打了针,病还不见好,那些人面兽心的医生,也能借口推脱,说小孩子这是得了绝症,我们医院治不了,你还是带着孩子趁早转院,上别的医院瞧瞧去。 反正钱是赚到手了,医院也是不亏。 白素贞忙问叶孤城:“怎么样,你看出什么来了吗?” 叶孤城淡定的回道:“我敢百分百打包票,这病我绝对能治!” 说着他便走到窗户前,把四周的窗帘全都拉下来,又拉过一把椅子,堵住房门,连房门上的小窗,都用不透明胶带封死。 将整个病房遮挡得严严实实。 幸好目前是晚上,他可以放心大胆的将小青丢了的魂魄召唤回来。 如果是白天,他还不敢这么做。 因为白天日精太强,很可能伤到小青的魂魄,甚至见光就死。 然后叶孤城就叫白素贞和慕青鸾转过身去,身体背对着自己。 没有自己的吩咐,坚决不许回头。 两人乖乖的按照叶孤城的吩咐,将身子转了过去。 下一秒,叶孤城便偷偷的进入了戒指中的空间。 他在紫薇大帝洞府中,到处翻找,看看有没有道术方面的功法,好让他临时抱一抱佛脚,现学现卖。 没多久他便找到了一部名叫辟邪剑谱的道家法卷。 上面记载着成千上万种道术秘法。 叶孤城当即盘膝跪坐在地上,修炼起了这本辟邪剑谱。 第136章 佛道双修 不过5分钟时间,叶孤城便将这本辟邪剑谱,修炼至了第四重境界。 而整部辟邪剑谱总共有九重境界。 一个境界便是一重天。 要是他可以将辟邪剑法修炼到最高境界,再不济也是元婴修为。 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打败黄猿了! 叶孤城站起来,吐出一口浊气,慢慢的环顾四周。 这才发觉彩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自己身后。 她慵懒的靠在一根玉石柱子上,旁边蹲着那个东瀛女杀手春野樱,此刻她手里捧着一个果盘,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彩鳞吃水果。 不时的喂了彩鳞一串葡萄或者一根香蕉。 态度十分谦卑,甚至还有点恐惧的样子。 叶孤城奇怪的问:“老婆大人,你把这日本小娘们怎么了?她为什么这么听你的话?” 彩鳞骄傲的扬起自己精致的小下巴说:“哼,你是不知道,这个小浪蹄子刚进来的时候,有多嚣张,居然敢骂我是怪物,不人不妖,我一气之下,就胖揍了她一顿,差点没用皮鞭,把她抽的屁股开花!” “嘶,这么狠毒啊!” 叶孤城看了一下春野樱滚圆的翘臀,此时已经肿的像一颗木瓜一样,又大又圆,一看就很好吃。 叶孤城心中顿时有种很解气的感觉。 然而当他对上春野樱那无比委屈的小眼神时,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他忽然之间觉得,小日子也没那么可恶。 至少这些东瀛女忍者,只不过是受到了蛊惑,被坏人给洗脑了而已。 一瞬间,叶孤城有种想放了她的冲动。 他心想等自己救出了小医仙,不如就放她走。 只要她不再来找自己的麻烦,也就罢了。 谁知道彩鳞接下来的一句话,差一点没让叶孤城气得吐血。 “还有,她还骂我肚子里怀了一个野种,说我是一只不知道检点的妖精。” “我靠,这个小娘们真的是这样说的?” 彩鳞撇撇嘴说:“你不相信是不是?不信你自己问她。” 叶孤城狠狠地瞪了春野樱一眼:“好你个臭女人,先前你大半夜的偷偷潜入到我的房间刺杀我,被我制服,我一时心软,没有当场拍死你,没想到你竟然这么过分,口出狂言,辱骂我的老婆。” “我真恨不得将我们华夏国满清十大酷刑都挨个在你身上施展一遍,方能解我心头之恨!” 彩鳞好奇的问道:“那个,你说的满清十大酷刑是什么?可不可以说给我听听?” 叶孤城挑了挑眉毛:“还能是什么?剥皮,腰斩,活埋,抽肠...以及专门用来对付女子的刖刑,这个说出来实在太残忍,我怕吓到你,所以就不跟你细说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 彩鳞得意的望着春野樱:“小浪蹄子,你刚刚都听清楚啦?如若你再不老实的话,就别怪我心狠手辣,辣手摧花了,我要把这些酷刑,在你身上统统使上一遍,看你还敢不敢嘴硬!” 叶孤城确认自己老婆没有开玩笑,吓得有点哆嗦。 “老婆大人,你还是收敛一下吧,别这么残忍,我光是想想就头皮发麻了,再说你们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彩鳞鄙视的看着叶孤城:“瞧你那熊样!你若不对别人残忍一点,别人就要对你残忍了,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的道理你懂不懂?” 叶孤城一愣:“可你明明是一只蛇妖,跟马儿有啥关系?” “滚,给你3秒钟,立刻从我眼前消失,否则,死啦死啦地!” 这段时间彩鳞在仙帝洞府里养胎,闲得无聊,就跟春野樱学了几句日本话。 叶孤城被她训斥一番,却不敢顶嘴,他听说怀了孕的女人,脾气要比平常暴躁10倍,若自己哪句话说得不对,不小心惹恼了她,一准会被她骂的狗血淋头。 叶孤城咕咚的吞了一口口水:“那你先忙,我还有事,告辞了。” 说着叶孤城就想闪人。 但是却被彩鳞拦住了。 只见彩鳞蛇尾用力一甩,堵住了他的去路。 叶孤城眼睛一翻:“干嘛?难道你还不许我走了?拜托,我真的没有骗你,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改日我再来陪你好不好?” 彩鳞也不理他,一招手,地上就显出了几样东西。 一个古朴的青铜铃铛。 一枚金灿灿的大印。 和一把道士捉鬼或者捉妖常用的桃木剑。 叶孤城忙用天蛇之眼扫描着这些东西。 东皇钟:道门至宝,为妖精始祖,妖皇东皇太一的无上法宝,同时也是洪荒时期,上古十大神器之首,自东皇太一陨落后,这件至宝便流传到了远古天凰一族,为天妖凰族的镇族之宝。 后来又被紫薇大帝抢了过来,在他渡劫飞升以后,又将这个宝贝存放在了空间戒指中。 叶孤城看完了,又把目光投向了那一枚大印。 脑海中再次出现一排字。 番天印:佛门至宝,西天如来佛祖的贴身宝物,可大可小,能软能硬,可镇压世间一切妖魔鬼怪永不翻身,说它是佛门第一法器也不为过。 只有那一把桃木剑,材质就是普通的桃木,只能拿来对付一般的妖精鬼怪,实力稍微强一点的,那就死球了。 这样普普通通的剑,只有最低级的道童,才会用,而道行高深的道士,则会修炼各种法术,去对付那些妖魔鬼怪。 叶孤城震惊之余,内心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是不是应该像武侠小说中的主角一样,向那些门派发起挑战,争夺天下第一与武林盟主的地位? 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自己都全盘接了。 因为根据小说的设定,门派中除了掌门和长老,其余的弟子都是弱鸡,跑龙套的存在,就连姓名也不配拥有。 收拾这些弟子,对他来说简直轻而易举,不过就是抬一下手的事情。 “我是先去武当呢,还是先去少林呢?” “又或者,先去峨眉,跟灭绝师太狠狠地切磋一下,都说倚天不出,谁与争锋!我倒要亲自领教一下倚天剑的威力。” “还有,这算不算佛道双修呢?” 叶孤城用手摸着下巴,暗暗的想着。 他想看看自己的天蛇异能,能不能打赢江湖上那些练武之人。 罢了,俺老孙去也! 第137章 招魂术招魂成功 叶孤城离开戒指的空间,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 “好了,你们可以回头了。” 慕青鸾和白素贞,听见了他的话,连忙转过头来,发现他手中拿了一把桃木剑,腰间系着一个破铃铛。 慕青鸾柳眉一皱:“你这是准备闹哪出?难道你要学电视上演的那些神棍道士,江湖骗子,糊弄我们吗?” “腰上揣着死耗子,冒充打猎的,你觉得我们有那么傻,有那么好骗吗?” 叶孤城听得直翻白眼:“好你个小丫头片子,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看我像那种人嘛!” “好了好了,你们不要再吵了,我现在心情很糟糕,不想听你们吵架。” 白素贞叹了口气对叶孤城说:“小弟弟,姐这次信你一回,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不要拿我女儿的命开玩笑,要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叶孤城笑着说:“放心,包在我身上!” 说完叶孤城从怀中摸出一沓空白符纸,随意取出一张,咬破手掌,在上面滴了几吨天蛇之血,用来增强符咒的法力。 手指沾了一点天蛇血,在符纸上画了一串咒语,接着口中念了几句咒语,然后将手中的那张符咒向空中一抛。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那张符纸无风自起,像蜉蝣般在半空中漂浮,久久没有掉下来。 随后便在几人的紧张注视下炸开,冒出滚滚浓烟。 剧烈的烟雾很快弥漫在整个病房,几个人咳嗽个不停。 叶孤城赶紧跑过去,把窗户打开,透透气。 过了好一会儿,才将烟雾散尽。 他们三人都弄得灰头土脸的,像是刚从烟囱里面爬出来似的。 慕青鸾气鼓鼓的说:“好你个叶孤城,让你招魂,你却放毒气,你想害死我们呀?” 叶孤城红着脸:“抱歉,这是我第一次画符,还不太熟练,让我再试一次吧。” 慕青鸾对这个缺心眼的老同学,也是无语了,无可奈何的说:“那就麻烦你靠谱一点,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叶孤城连忙道:“好的好的,校花小姐姐,在下遵命就是了。” 说着叶孤城找来一个香炉,点上一对长明香猪,又点燃三炷香,插进了香炉中,按照辟邪剑谱所描述的那样,把符文画好后,滴上天蛇之血,向空中抛去。 然后手持桃木剑,在空中玩了一个电话。 嘴里念念有词:“小青的魂魄们,你们给我听好了,限你们一炷香之内,速度回来,否则你们流落在外面,只会沦落为孤魂野鬼,你们魂魄不全,连投胎转世的机会也没有。” 叶孤城说完这句话,突然剑锋一指,不偏不倚,正好稳稳的戳中符文。 紧接着符文无火自燃。 这张符文一时间金光大盛,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刺的众人睁不开眼皮子。 但仅仅只过了几秒钟,金光散去,符纸慢慢的掉在了地上,化为了一堆齑粉。 叶孤城屏住呼吸,不晓得自己的法术,究竟管不管用,要是再失败了,那自己可就真的没脸见人了。 他刚刚还在慕青鸾和白素贞面前,胯下海口。 如果就这样草草了事,干打雷不下雨。 连个屁都没放出来。 那还不得尴尬死? 他还不如找一块豆腐撞死得了。 几人大眼瞪小眼,你看看我,我望望你,现场的气氛有点压抑。 白素贞对叶孤城说:“魂魄呢?我女儿的魂魄在哪里?难道说,你的招魂术又失败了?” 叶孤城扯着嗓子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一次肯定成功了!” 话音刚落,一阵阴风吹过,让得几人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嘶,好冷...” 叶孤城用手捋了捋胳膊,忽然间意识到了一丝不对劲。 “咦,不对啊,我明明把窗户都关死了,哪儿来的风呢?” 这时叶孤城的身后,突然刮起阵阵阴风,闷热的夏夜,竟然寒气逼人,使得他们三人,同时打了一个寒颤。 慕青鸾缩着身体,对着叶孤城惊慌的说。 “你...你到底招了什么东西?会不会把路边的孤魂野鬼一并招过来了?它们们会不会伤害我们?” 白素贞也吓了一大跳,无比惊异的看着叶孤城,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叶孤城看见白素贞也有点惊慌失措的样子,不觉好笑。 他摊开手掌,掌心有一缕发丝。 “你们别怕,别自己吓唬自己了,我事先拔了些小青的头发,方便确认目标,按道理来讲,应该不会弄错的。” 慕青鸾道:“万一搞错了呢?那我们岂不是很危险?我听老一辈人说,那些流浪在外头的孤魂野鬼,怨气大得很,你不招惹它们还好,要是不小心惹到了它们,分分钟就能把你给整死!” 叶孤城瘪瘪嘴:“来就来呗,杀一个保本,杀两个赚了,反正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再说它们能不能打得过我,还很难说。” 除了天蛇异能,他还拥有异火这张逆天的底牌。 他不觉得有什么鬼,可以伤到自己。 就在三人不知如何是好时,窗外突然传来刺耳的猫叫声! 把他们吓坏了,差一点魂飞魄散! 叶孤城忙打开窗子一看,就见从楼上跌下一只大野猫,摔在地上。 脑壳溢出了鲜血,看来是活不了。 叶孤城松了一口气:“你们冷静一下,不是闹鬼。” 慕青鸾快要被他吓哭了:“大哥,你不要再吓我了,我本来胆子就小,你再这样吓唬我,我真的受不了了,你不如杀了我好了。” 叶孤城难得搭理她,竖起耳朵,仔细听着附近的风吹草动。 没多久他就又听见了小孩子的哭声,听声音好像还不止一两个。 叶孤城打开透视眼,可以清晰的看到,有一群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孩,正在朝他们这边飘过来。 他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是9个,正好对应了小青丢失的两魂七魄! 鬼行走的速度非常快,简直比波音飞机还快。 原本相隔几十公里的距离,却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来到了自己跟前。 叶孤城大喜。 “小姑娘们你们好,我叫叶孤城,你们可以喊我大哥哥,现在请你们有序的回到自己的身体,不要挤,一个一个的慢慢来。” 小青的魂魄们,感激的望了他一眼,然后一个接一个的,钻进了躺在病床上的小青的体内。 第138章 言出法随 没多久小青眨巴着眼睛苏醒过来。 白素贞见到自己女儿醒了过来,激动的双眼冒着泪花,抱着女儿不肯撒手。 慕青鸾看见小侄女醒了,也是高兴的手舞足蹈。 小小的病房里欢声笑语。 两人一一向叶孤城道谢,说了很多感激的话。 叶孤城瞟了一眼慕青鸾:“怎么样?校花小姐姐,我没有骗你吧?我的招魂术果然奏效了,我早就说了,只要我出手,肯定是药到病除,医生治得好的病我能治,医生治不好的病,我也能治。” 慕青鸾不屑道:“切,你少吹牛了,说不定你只是一时运气好,瞎猫碰了死耗子,误打误撞罢了。” 这一下可把叶孤城气得不轻:“你们女人,就是只有嘴硬,嘴巴毒得要死,对别人唯唯诺诺,对自己人倒是嘴下不留情。” “难怪我爷爷说,唯有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慕青鸾骄傲的抬起小下巴:“谁叫你小子说话这么讨厌,跟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一模一样,不懂得讨女孩子欢心,难怪你到现在还是一条单身狗,哈哈哈。” “单身怎么了?我一个人了无牵挂,万事不愁,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受家庭和老婆孩子的约束,这得是多少已婚男士的梦想呀。” “那你不会觉得无聊寂寞吗?一个人过日子可是很苦的,生病了也没人照顾。” “说得好像我结了婚,生病就有人照顾了似的...” 叶孤城父母死的早,他从小就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时间久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 毕竟穷人家的孩子,做什么都要计算成本。 由于叶孤城晚上没吃晚饭,这会儿他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 慕青鸾见他眼巴巴的样子,捂嘴笑了笑,然后给他泡了一碗老坛酸菜方便面。 房间里有饮水机,倒上开水,很快就泡好了。 慕青鸾又贴心的给他加了两个卤蛋和一根火腿肠。 “吃吧,这大晚上的,外面的饭店早就关门了,之前让你去食堂吃饭你不去,那么抱歉,你现在只好吃方便面了。” 叶孤城也不理她,不客气的吃起了泡面。 看着叶孤城狼吞虎咽的样子,慕青鸾双手撑着下巴,一时间不禁对这个老同学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为何才短短几年时间不见。 他就摇身一变,成了身家百亿的大老板? 就算他是去抢银行,也找不来这么多钱啊。 吃到一半,叶孤城突然抬起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说:“怎么,你也想吃吗?” “对不住了,这一桶方便面还不够我塞牙缝的,你最好趁早打消了这个念头。” 慕青鸾翻着两个白眼:“就你嘴贫,谁要跟你抢了,我有那么饥渴嘛?!” 她这句话说完,就有点后悔了,因为这句话很有歧义,容易让人误会。 好在叶孤城也没太在意,只当她是在发牢骚。 过了一会儿。 叶孤城吃完了面,忽然微笑着问慕青鸾:“好了,你不用在这儿跟我拐弯抹角的,你是不是想让我帮你算命?比如财运,姻缘什么的。” 慕青鸾怼他:“夸你两句,你还真拿自己当神仙了?拜托!我好歹是上过大学的人,没这么傻,你的那一套,只能拿来忽悠那些没文化的土包子,忽悠我就算了,我才不相信呢!” 叶孤城耸了耸肩:“现在的大学生不值钱,没有背景,还不如工地上搬砖的。” “那是你肤浅!都什么年代了,你居然还信奉读书无用论,我都怀疑你大学四年白念了。” “哦,是吗?” 叶孤城吐槽了一句:“这年头专科下水道,堵水都不要,本科多如狗,大街满地走,研硕天上飞,一网一大堆...你晓不晓得,我创业开古玩店的第一桶金,其实不是我工作赚到的,而是老家拆迁,补了200多万元拆迁款。” “要不然我哪有钱做事业啊。” 慕青鸾可真服了叶孤城。 不过她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反驳他的话,因为他说的话,就是事实。 “那好,你就给我算算吧,如果你算对了,我就奖励你一个大鸡腿,再加20串羊宝贝。” 叶孤城用透视眼扫描了一下她,随后不慌不忙的说道:“你今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内衣,怎么样,我说的对不对呀?” 不看不知道,一看才注意到,这小娘们儿原来这么有料,自己真是太小看她了。 然而无论是王文静还是慕青鸾,都是他一手无法掌握的女子,平时玩笑归玩笑,但在内心里,他从来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拿捏好分寸。 不想跟除了彩鳞之外的女子,走得太近,进入太深。 他害怕自己难以自拔,越陷越深。 他还想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闻言,慕青鸾忽然涨红了脸:“臭流氓,我又没问你这个,你瞎说些什么?” “再说女人的内衣,无非就那么几种颜色,就算猜,也有机会猜中。” 叶孤城喝了一口茶又说:“你胸口上有一颗痣,叫做旺夫痣,这种痣对于你未来老公的前途,有着莫大的帮助,哪个男人娶了你,不管是经商还是做官,都是顺风顺水,财源广进,步步高升。” 叶孤城的这一番话,可震惊了慕青鸾。 因为他说的一字不差,自己的胸口确实长了一颗绿豆大的红痣。 因为这件事情,小时候妈妈给她洗澡时,没少笑话过她呢。 其实严格的说,慕青鸾除了财运还可以,婚姻方面就一言难尽了。 一嫁富贵来,二嫁财源滚,三嫁两相随... 说人话就是等她人老花黄以后,大概率会变成一个大龄单身富婆,而且还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富婆。 一旁的白素贞,见慕青鸾不说话了,就知道叶孤城这是说对了。 她忙将叶孤城拉到身边。 “你老实告诉我,你刚刚说的这些究竟是不是真的?” “你是说胸口的痣吗?这个没有什么稀奇的,十个女人九个胸口都有痣,只不过是大痣小痣的问题。” 白素贞如鸡啄米般点头:“侬能不能给我也算一算,我这辈子有没有发财的可能呀?” 叶孤城迟疑的说道:“我观你面相,至少你在50岁以前,是很难发财的,除非你走了歪门邪路,挣了不干净的钱,否则绝无发财的可能。” “不过在你50岁以后,你却可以过上阔太太的生活,不说是富可敌国,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却是锦衣玉食。” 第139章 又遇白骨精 “啊,50岁?为什么要等那么久?” 白素贞神情沮丧的说:“等我50岁了,我都成了一个老太婆了,还要钱做什么?” 叶孤城笑呵呵的说:“这算什么?俗话说英雄不问出处,流氓不看岁数,只要你有钱,可以去外面包养小鲜肉呀!” “滚,小心我抽你!” 白素贞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好了好了,我们早点休息吧,明天一早就安排你女儿出院。” 他这几天也累了,准备好好休息。 叶孤城就去睡觉了。 一日之后,已是午后。 白素贞给女儿办好了出院手续,便和慕青鸾坐上叶孤城的车子回了家。 一看婆婆和老公都不在家,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她就打电话问了一下。 原来婆婆突然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变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 她便精心打扮一番,去了年轻人最爱去的娱乐场所嗨皮。 岸本齐史不放心她一个人去,说什么也要守在她身边,不让她乱来。 万一再搞出了孩子,自己的女儿是该叫他小弟弟,还是该叫他小叔子呢? 这关系也太tm乱了。 不行不行! 他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叶孤城对白素贞说:“你就先在家好好照顾小青,给她做点好吃的东西,我和慕青鸾去找你婆婆和你丈夫。” 白素贞点点头:“嗯,那就拜托你们了。” 叶孤城也不与她多说。 叫慕青鸾做上来,两人又出发去了附近的一家高档会所。 这个高档会所名叫世纪佳缘,据说会所的大股东是一个华夏富豪。 会所的名字就是他给取的。 会所经营的,都是有点灰色的成分。 有高级餐厅,棋牌室,酒吧,宾馆,可以供六七千人娱乐住宿。 很多年轻人都爱来这里玩儿,顺便泡妞。 叶孤城和慕青鸾,结伴来到了世纪佳缘会所。 门口的一排穿着大红旗袍和肉丝的小美女,热情的招待了两人。 并询问他们是要先喝酒助兴,还是直接开房。 叶孤城微红着脸说:“我不喝酒,也不开房,我是来找人的,你们赌博的场所在哪儿?麻烦你们带我们过去一趟。” 女招待们听了,有一点小意外,心想这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带着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跑到会所来,不干正事,却说自己是来找人的。 真是脑子瓦特了。 离了个大谱。 要知道她们这家会所,可是东瀛国最有名的红灯区。 说是日理万机也不为过。 但是客人都这么说了,她们这些女招待,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在一名女招待的带领下,他们穿过大唐,进了赌博区域。 并在其中一间包房,找到了岸本齐史和婆婆。 这个包房约有300多个平方,不算特别大,包房内摆着几张赌桌,有麻将,扑克牌,骰子之类的游戏。 叶孤城看见岸本这小子,正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自家老太太,跟一群年轻的男男女女打扑克。 他走上前去,拍了拍岸本的肩膀:“老兄,你这是咋了,看你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岸本苦笑着说:“叶先生,我都不知道是该感谢你,还是该责怪你了,虽然你治好了我妈妈的病,可是你干嘛要将她变得这么年轻?搞得我人都傻了。” “我现在真害怕她一时春心放荡,跟不认识的小黄毛做出出格的事情来,我的小心脏可承受不住这种打击。” 叶孤城笑道:“你不要担心了,我觉得你妈妈是一个很守妇道的女人,一定不会乱来的。” “呵呵...但愿如此吧。” 叶孤城和岸本说了一会儿话,便将目光投向了赌桌那边。 他惊讶的发现,先前从医院病房逃走的那个白骨精,竟然又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包房。 这只白骨精,此刻又幻化成了另一个女子的模样。 比之前的那个少妇要更加年轻,顶多20岁出头。 而在白骨精身边,还有一个长得像冬瓜一样矮小粗壮的东瀛人。 一只手摸着麻将牌,另一只手则是不安分的在她身上四处乱摸。 惹得白骨精娇嗔连连。 “哎呀,山口次郎先生,你打麻将就打麻将,干嘛要乱摸我?难道麻将牌藏在我身上不成?” 山口次郎,阴邪的笑了笑:“聂小姐,你明明已经答应了做我的女朋友,我昨天还给你买了好几个香奈儿的名牌包包,又给你买了一大堆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花了我1000多万日元。” “你既然收下了我的东西,就该老老实实的效忠我,莫非你以为我们男人的钱是那么好骗的?” 白骨精聂小倩,不服气的说:“那你也要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喜欢上你才行啊,日久生情你懂不懂?”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爱?” “真正的爱情,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既然你要追求我,自然要付出一些物质上的代价,你说是不是呀?” 不得不说,白骨精的这番话,可真是将一个绿茶婊的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 别说叶孤城了,就连慕青鸾也听得头皮发麻。 她实在想不通,这世上居然会有这般厚颜无耻的女人。 真是给她们女人丢脸。 当然慕青鸾并不知道,这个叫聂小倩的女子,其实是白骨精变的。 闻言,山口次郎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只好硬着头皮说道:“对对对,日久生情,日久生情嘛!鄙人对待像聂小姐这样温柔漂亮的女孩子,一向是非常用心的,也希望聂小姐你,不要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 叶孤城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就有种想呕吐的冲动。 他妈的实在太恶心,太令人反胃了! 叶孤城大步的走过去。 找了一个没人的空位坐下。 然后面无表情的对山口次郎说:“喂,你叫山口次郎对吧?你的大哥山口一夫,就是我杀的,同时我也是国际赌神大赛冠军,这件事还登上了全球各国的各大报纸,你应该听说过吧?” “什么?!” 山口次郎无比的震惊,呆呆的望着叶孤城。 过了好长时间,他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故作愤怒的说:“好你个华夏猪,原来我哥哥就是被你杀死的,你知不知道,我曾经在一众手下面前,跪在我哥哥的灵位前发誓,有朝一日我一定要亲手割下你的头颅,拿去祭拜我大哥的在天之灵!” 叶孤城不屑的翘起嘴:“那好,我现在就坐在这里,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可以杀死我。” 第140章 山口次郎pk叶孤城 虽然嘴上这么说,其实山口次郎心里,巴不得自己的大哥山口一夫早点死了算求。 因为只有哥哥死了,他才有资格坐上天神社商会会长的位子。 跟金钱与权力相比,兄弟之间的骨肉亲情又算得了什么? 简直连屁都不是! 再说自己的好大哥山口一夫,本来就不待见自己,平日里像防贼似的防着他,生怕自己抢了他的位子。 然后前段时间,他听说山口一夫在澳门赌王举办的世纪赌王大赛的豪华游轮上,被一个华夏青年所杀。 得知了这个消息以后,他激动的好几天没睡觉。 他都想亲自见一见那个华夏青年,就算给他磕俩头都是值得的。 天神社商会的人,一看会长死了,便想着捧山口一夫会长的弟弟山口次郎上位。 在天神社商会全体成员的力捧下,他终于如愿以偿的登上了会长宝座。 如今的山口次郎,坐拥数百亿日元的资产,手底下的小弟们无数,美女成群,车库里豪车云集。 光是想想都觉得太爽了! 不过当着外人的面,他还是要装出痛心疾首的样子,演戏给别人看,不然一定会引起外人的非议。 山口次郎警惕的望着叶孤城,他清楚的知道,此人不好对付。 连拥有的万磁王异能的大哥,都死在了他手上。 更别说自己一个普通人了。 所以他准备智取,狠狠地羞辱他一番便是。 这时山口次郎注意到叶孤城旁边一个娇俏的小美女,看岁数大不了就是20岁左右,绝不是一般的胭脂俗粉能比拟的。 别说这只华夏猪,艳福还不浅,居然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估计还是个处! 山口次郎恨得牙痒痒,一股歪心思就上了心头。 于是他皮笑肉不笑的对叶孤城说:“小子,你敢不敢跟我赌一局?” 叶孤城无所谓的说:“跟你赌倒没什么,问题是我为什么要跟你赌呢?我又不缺钱。” “哼,你不是国际赌会公认的赌神吗?我不服气,向你发起挑战,你没理由拒绝我的。”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那你想赌什么?赌多大?” 山口次郎非常嚣张的将手里抽了一半的雪茄,丢进了一支高脚杯,跟红酒浸泡在了一起。 然后说:“我随意,无论赌什么都是一样的。” “要是你输了,我可以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把这杯掺了烟灰的酒水喝下去,要么你就把你女朋友,借我耍一晚上,我保证会让她分分钟体验到作为女人的快乐!” 说完山口次郎便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其实他早就玩腻了那些少妇,偶尔也想换一换口味,像慕青鸾这种稚嫩的美人坯子,玩起来最有滋味了。 试想一下。 将一张干净的白纸一点点弄脏,褶皱,是多么令人心情愉悦的一件事情啊! 叶孤城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下来:“那好,既然你一定要赌,那我就奉陪到底!” 闻言,慕青鸾气得要吐血,一丝红晕爬上脸庞。 “好你个叶孤城,竟然要将我当成赌注,跟小鬼子赌钱,你还是不是人?!” “你就是一只臭虫,变态,流氓,无赖!” “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不得不承认,女人一旦发起飙来,阎王爷都要绕道走。 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嘛。 叶孤城不敢直视慕青鸾的眼睛,只好小声的说道:“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把你输给小鬼子的,难道你还信不过我吗?” 慕青鸾不屑道:“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宁可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信你会对我讲真话。” 叶孤城也懒得和她纠缠,转过头对山口次郎道:“若你输了,你就把你的女朋友交给我处理,你看如何?” 聂小倩听了脸色大变,连忙挽着山口次郎的胳膊娇滴滴的说:“哎呀,老公你可千万不能答应了他,人家的心只属于你一个人的,你就忍心叫我去陪别的男人承欢膝下吗?” 此时由白骨精变的聂小倩,也认出了叶孤城,她好不容易才夺舍了这具年轻女子的身体,不想再被叶孤城给打回原形。 所以她死活都不愿意让山口次郎将自己作为赌注。 然而就凭山口小鬼子的尿性,又怎么会放着妙龄少女不要,去舔聂小倩这样花钱就能摆平的风尘女子呢? 山口次郎在她挺翘的小屁股上,用力拍打了两下。 口中不屑一顾的说道:“我心意已决,你若识相,就乖乖给我闭嘴,别逼我发火。” 聂小倩一时间没了脾气,只得在内心默默祈祷他能赢。 叶孤城说:“那我就跟你挣骰子吧,这个简单明了!” 山口次郎点点头,一招手,叫赌场的人送来了一副崭新的骰子赌具。 “这里一共有六粒骰子,比谁扔出来的点数最小,谁就赢。” 叶孤城笑了笑,二话不说抓起骰盅,在赌桌上轻轻一扫,便将六颗骰子扫进了骰盅中。 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技巧。 叶孤城只是稍微晃动了两三下,就把骰盅拍在桌上。 然后打开来看。 只见六粒骰子竟然像叠罗汉一样,整整齐齐的叠在了一起,形成了一条直线! “一柱擎天!” “这莫非就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赌术绝学一柱擎天?” 见状,山口次郎顿时惊呆了。 叶孤城得意的笑了笑,把上面的骰子一一取下,每一粒骰子的点数都是一点。 “我掷出了六点,现在该轮到你了。” 他这一手神之操作,不仅震惊了山口次郎,慕青鸾,聂小倩等人。 同时也将周围打麻将的人群吸引了过来。 伴随着麻将的哗哗声停止,这间赌场几乎所有人都好奇的凑上来,当起了吃瓜群众,兴致勃勃的看起了热闹。 有人说:“咦,这个华夏青年,难道就是赌神吗?难怪他的赌术如此出神入化,我们在他面前,连提鞋的资格也没有。” 此言一出。 马上就有一个40来岁风韵犹存的女人接话:“对对对,我看过报纸上的照片,他确实就是赌神本尊,我最崇拜的偶像!” 这一下山口次郎不淡定了,毕竟很多人都看好叶孤城会赢。 人家这赌神之名,可不是浪得虚名啊! 山口次郎哆哆嗦嗦的接过骰盅,强打精神摇动着骰盅。 可惜他发挥失常,只摇出了两个一点,其余的几粒骰子,加起来超过了20点。 山口次郎完败! 第141章 跑得快 赌厅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而此刻的叶孤城,也是学起了香港电影中赌神发哥的样子,浅浅的装了个逼。 过了好一会儿。 掌声逐渐停下来。 叶孤城似笑非笑的望着山口次郎:“怎么样?这回你服了吧?愿赌服输,你的女朋友我就不客气的笑纳了。” 说着叶孤城慢慢的站起身,走到聂小倩面前。 他用天蛇之眼认真打量了一下聂小倩。 再次确认她就是白骨精所化。 上一次让你在医院跑了,这一次看我不将你打得魂飞魄散! 山口次郎还不服气:“不行不行,这局不算,我们三局两胜,除非你再赢我一局才行!” 叶孤城不屑的道:“别白费力气了,就算我让你再跟我赌上十次八次,你也休想赢我。” 山口次郎,强势的咬牙说:“哼,我就不信你真的是神仙!这局我们打跑得快,谁先出光自己手中的牌就算赢!” 要知道,扑克牌才是自己的强项,从他出道以来,从来都是赢多输少。 他有足够的信心可以在这方面,胜过叶孤城。 叶孤城轻蔑的笑着说:“这个没问题,不过我要再加一点赌注,1000万美金,谁若输了,就要支付给对方1000万美金,我可不会白白便宜了你。” “要不然你待会儿输了,又反悔了怎么办?” 山口次郎无奈,只好掏出一张银行卡,向赌厅的工作人员,兑换了1000万美金的现金筹码。 叶孤城也不含糊,同样兑了1000万筹码。 之前在豪华游轮上,他最后一把跟那个法国人马克龙赌梭哈,足足赢了100亿美金。 所以这区区的1000万美元,对他来说根本不叫事儿。 连小钱都算不上。 不一会儿就有两名身穿大红旗袍黑丝的小姐姐,将2000万美元的筹码呈上来。 叶孤城毫不犹豫的推出这些筹码,内心古井无波。 而山口次郎则是心痛的将筹码推出去。 心中叫苦不迭。 早知道自己就不乱装逼了。 tmd这可是一千万美金,什么样的漂亮女人买不到? 就是广寒宫的仙女嫦娥,恐怕也要不了这么多钱。 紧接着荷官将一副扑克牌平整的摊开,给两人发牌,每人拿13张牌。 叶孤城和山口次郎各自拿到了十三张牌。 要说这个跑得快,玩法与斗地主略微有点不同。 首先跑得快是去掉了大王小王和三张2,一张a,还剩下48张牌。 如果三个人玩就每人发16张牌。 如果只有两个人对赌的话,那就扣掉一部分牌,每人只发十三张牌。 其次斗地主是二打一,而跑得快则是各自为战。 谁先出完自己手上的牌就赢了。 叶孤城打开自己的牌一看,差点笑喷。 他的13张牌分别是4个3,3个6,一对8,三个a,一个2。 这副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但是最关键的一张黑桃3却是在自己手中。 因为按照跑得快的规矩,谁拿到黑桃3谁就拥有先出牌的权利。 叶孤城又透视了一下山口的牌。 发现他的牌远远比自己更烂,连一个炸弹也没有,杂牌也不少。 这下叶孤城的心里更加有了底气。 只听荷官声音甜甜的说:“黑桃三说话。” 叶孤城笑呵呵的说道:“不用看了,黑桃三在我这,我先出牌。” 山口次郎咬了咬牙:“不用你提醒,我眼睛没瞎,你赶紧出吧,我就不信你13张牌可以秒我!” “要是你13张牌可以一口气出光, 我当场,就把这张桌子给吃下去!” 叶孤城笑了笑,先出了一个三带对。 就是三个6带一对8。 这是自己最小的牌了。 他本来可以把这一个三带对放到最后再出。 可是他又不想让自己赢得太轻松,他想先给小鬼子一点希望,然后再狠狠的击碎他的希望。 这样做才能解气! 接下来轮到山口次郎出牌,他毫不犹豫的打出三个皮蛋带一对j。 只要这一轮能够压制住叶孤城,不让他跟牌,那么他就可以三下五除二出光自己手中的杂牌,最后再打一个飞机完事儿! 但是很可惜,叶孤城有天蛇之眼的加持,其实早就看穿了他的牌面。 自然不会给他再出牌的机会。 叶孤城故作犹豫的打出了4张3说道:“哎呀,我就只有这一个炸弹,出了就没有了,你要不要跟啊?” 山口次郎的手里,哪有炸弹? 只听他瓮声瓮气的说:“不好意思,我要不起,你继续出吧。” “哦,原来是这样。” 叶孤城嘴角上扬:“那我就不客气啦。” 于是他又打出了三个a。 不用说,小鬼子要不起。 叶孤城这才重重的将最后一张二打出来。 这一轮他又赢了。 几乎没有什么悬念,碾压式的赢下了这轮赌局。 很快现场再次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又过了几分钟,叶孤城向人群招招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 这才扭头看着山口次郎说道:“怎么样,你服不服?如若你还不肯服气的话,那我们就再多加一点赌注,5000万美金,只要你掏得起钱,我倒乐意跟你赌,哼,这年头有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山口次郎听着叶孤城的话,真的是扎心了。 掐头去尾前后不过5分钟时间,他就输出去了1000万美金。 这还赌个屁! 再赌下去,他身上穿着的秋裤恐怕都要不保了。 山口次郎哭丧着脸说:“好了好了,赌神先生,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 ,你赢了,我输的心服口服。” 说着他手一指聂小倩,又说:“这个女人你尽管拿去享用吧,然后你用完了也不用还给我了,我可不想染上什么病...” 说完话,山口次郎就站起来,一溜烟的跑路了。 叶孤城也没管他,抱起茶杯一通牛饮。 这时赌场经理赶来,将2000万美金的支票交给了叶孤城。 并恭恭敬敬的说:“尊敬的赌神阁下,鄙人非常荣幸你今天能来到我们这个赌场,不过刚才我们董事会临时决定,将您的筹码由5万块美金,改成1000美金。” 叶孤城不以为然道:“你们赌场,分明是怕我赢光你们庄家的钱,才要减少我的注码,说的那么好听做什么?” 闻言,赌场经理满脸尴尬的退了下去。 随即叶孤城瞪了白骨精一眼:“妖孽,还不快显出原形?!还要我动手不成?” 白骨精聂小倩,又羞又恼,趁众人没有防备,忽然化为一缕青烟遁走了。 因为此处人多眼杂,叶孤城也不想伤及无辜,便没有去追赶。 于是地上又多了一具女性尸体,吓得众人脸色惨白,口中尖叫不止。 第142章 打生桩 叶孤城正正经经的看了慕青鸾一眼:“美女,现在你该相信,我打死的不是人,而是一只妖精了吧?” 慕青鸾怯生生的点了点头:“嗯,我信了,你没有滥杀无辜,是我错怪你了。” 叶孤城笑道:“好了好了,我不怪你,毕竟你只是一个凡人,从来没见过妖精,不知者无罪嘛。” 慕青鸾说道:“那我们就先回去吧,正好我肚子有点饿了。” 叶孤城转头看向岸本:“你也别在那杵着了,快带上你家婆婆,咱们一块回家。” 岸本齐史咽了一下口水,心想这个华夏人也太厉害了,一下子就在赌桌上,赢了别人1000万美金。 抢银行都不带这么快的。 果然。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是觉得他们吵闹。 于是他艰难的说:“那个,叶先生,我想找你借一点钱,作为我创业的启动资金,要是以后我的事业有了起色,你就是我的天使投资人,到时跟你分红就是了!” 叶孤城想了下:“没问题,我就借给你100万美元,你看够不够呀?” “够了,当然够了!” 岸本连连点头。 其实他的心里,只打算借10万美金,但是没想到叶孤城借钱这么大方,自己这回真的是遇到贵人了。 一行人回到家。 白素贞准备了一桌饭菜。 他们就在院子中开饭。 叶孤城喝不惯小日子的酒,他去华人开的超市,买了两瓶二锅头,称了三斤猪头肉,又买了几个凉菜。 几杯白酒下肚,叶孤城立刻感到脑瓜晕乎乎的。 别说这20块钱的二锅头,喝着真tm上头。 自己才喝了三两就扛不住了。 他赶紧喝了一罐雪花啤酒漱漱口。 慕青鸾没好气的说:“臭小子,你平时不是吹嘘自己的酒量很好嘛?我看也不咋滴。” 叶孤城悻悻道:“那还不是白酒加啤酒,李白都不得走。” “再说了,我就是一个俗人,喝醉了我只想搂着女人上床睡觉,但是你这小丫头又不肯,难不成,你要让我一个人猫在被窝里,练习手艺活?” 慕青鸾不想跟他扯,便说道:“别提那些没用的,你小子明明这么有钱,想找啥样的姑娘找不到?要是你有这方面的想法,我倒可以帮你介绍几个京都的女孩子,年轻漂亮,知书达理那种,不会丢你的脸子。”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说道:“如果我说我已经有老婆了,你信不信啊?” “哦,那你老婆在哪里?” “这个我不方便透露,总之你只要明白,本少爷现在也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闻言,慕青鸾向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又吹牛逼,你就不怕把牛逼吹破嘛?” 叶孤城听着这小娘们儿的虎狼之词,没好气的在她滚圆的翘臀上拍了一巴掌。 吃完饭,收拾好桌子。 他们几人在院子里的桌椅上喝茶聊天。 眼下天色渐晚,已经天黑了。 白素贞灵机一动,提出要众人各自讲一个鬼故事。 谁讲的鬼故事最吓人,明天的早饭她包了,不用自己花钱。 叶孤城一听,马上来了兴致:“哈哈哈,这个主意好,我赞成!” 见慕青鸾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岸本齐史一个大男人,自然也不好拒绝。 于是白素贞绘声绘色的讲了午夜凶铃,裂口女,厕所里的花子的鬼故事。 叶孤城不甘示弱,同样讲了山村老尸,聊斋,十三路末班车之类的民间鬼故事。 听的岸本和慕青鸾,起了一胳膊的鸡皮疙瘩,心中甚是害怕。 这时一阵阴风吹过,众人都感觉到了一丝寒意。 他们竖起耳朵仔细听,隐隐约约好像听见了女子的哭泣声。 慕青鸾吓坏了,紧紧拉住叶孤城的衣摆小声说:“叶孤城,你说会不会真的有鬼,找上门来了?” 叶孤城不屑的一笑:“瞧你那没有出息的样子,鬼算什么?我见得还少了吗?它愿意来,就叫它来呗,看我怎么收拾它!” 刚说完这句话,几人就见一道闪着幽幽绿光的人影,凭空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这一下,把几人都惊呆了。 叶孤城不慌不忙的,上下打量着这个人影,发现是一个女的,似乎还有点眼熟。 他一拍脑袋,很快记起来,这不就是他白天在赌场碰到的那个聂小倩嘛! 只不过此聂小倩,非彼聂小倩。 白天的那个聂小倩,是白骨精伪装的,此时他所看见的,也许正是聂小倩本人。 叶孤城浅笑了一下,开口说道:“小妹妹,你告诉哥哥,你是怎么死的,又是谁害的你?” 聂小倩听了他的话,起初还有点害怕,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好一会儿她才弱弱的回答道:“我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学生,由于家境不好,所以我读到高中,父母就不让我再继续读书了,非要逼着我来到日本打工,然后将赚来的钱寄回家,给家里的两个哥哥结婚娶媳妇用。” “后来我谈了一个男朋友,结果认识他还不到一个月,他就把我推入水库里淹死,还害得我不能去地府轮回转世。” 叶孤城好奇的问:“哦,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他把我给打生桩了!” “打生桩?” 乍一听到这句话,叶孤城有些意外。 不过他很快想起来。 所谓的打生桩, 其实就是将活人埋进尚未修建完成的建筑工地上。 因为破土动工会破坏当地的风水,得罪附近的山妖鬼怪,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能就会出现很多灵异事件,导致工程无法顺利完工。 即便完工了,日后也会闹出事来。 为了使工程顺利完工,有的风水师便会给包工头出招,叫他找活人献祭,最好是童男童女。 或者八字属水的女子,八字属土的男子。 而被打了生桩的人,哪怕死后,魂魄也会被困在里面,无法脱离。 万一没人解救的话,那就很有可能会永不超生了。 连投胎做人的机会都没有。 老实说这简直比凌迟还要痛苦。 想到这里,叶孤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143章 贫穷真的太可怕了 “把你打生桩的人,是不是小鬼子?” “嗯嗯!我男朋友就是日本人,他叫干柿鬼鲛,个子很高,身材魁梧,看他平时的穿着打扮也很得体,一看就是有钱人,我受够了过穷日子,才会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呜呜呜,我死的好惨啊!” 叶孤城不屑的一撇嘴。 “照你这么说,你分明是觉得他有钱,才会跟他在一起。” “我实在不明白,这些小鬼子有什么好的?咱们华夏有那么多忠厚老实的男人,莫非你一个也瞧不上?” 聂小倩幽幽的叹了声:“哎,光是忠厚老实又有啥子用哦?我那会儿最缺的就是钱了,原本我该有着大好的前途,可是却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无情的撕碎...” “所以我才想嫁给一个有钱人,从此过上富家阔太太的生活,至于他是东瀛人还是华夏人,对我来说倒没所谓。”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贫穷更可怕呢?” 叶孤城暗暗轻叹。 这还真应了某部电视剧里面的台词:我只想当县长夫人,至于谁是县长,我不在乎! 然后聂小倩又说:“我的肉身,就在离此处不远的一个水库,里面住着一只妖精,是一只女妖精,她好像会变幻别人的容貌,她记住了我的容貌以后,就变成了我的模样,也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说着她就嚎啕大哭了起来。 叶孤城听得头大,赶紧制止她。 “行了,你先别哭了,这件事情我可帮不了你,你还是自己想办法解决吧。” 叶孤城的原则就是,不该自己管的事情,坚决不去管。 他可不想当一个同情心泛滥的圣母。 再说这年头好人没好报。 而且就算帮了她,自己也没啥好处。 何必要多此一举呢? 聂小倩哭哭啼啼的望着他说:“大哥哥,你真的不愿意帮我吗?” 叶孤城不耐烦地说:“抱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命里该有此一劫,这是上天注定了的,我也无能为力,你还是走吧!” 聂小倩擦了擦眼泪,转身就要离开。 正在这时,叶孤城突然叫住她。 “等等!” “我还有话跟你说!” 聂小倩头也没回,委屈的声音说道。 “你什么话也不要说,我不想听,反正你又不肯帮我,我只好一个人自生自灭了。” “我就当从来没见过你,告辞...” 眼见聂小倩的身影越来越淡,即将化为一阵阴风飘去。 叶孤城也顾不得许多,抬手一挥,口中说道:“火来!” 然后叶孤城的手中非常突兀的出现一团乳白色异火。 旋即这团异火变成一张渔网的样子,飞快地弹射出去,掠过聂小倩的头顶,罩了下去。 陨落星炎,作为异火榜排名第七的异火,秉天地而生,自它诞生之日起,便蕴含了无穷的威力。 管他什么妖魔鬼怪,也绝对不是异火的对手。 很快聂小倩就被火网困住,动弹不得。 叶孤城这一手,再次震惊了众人。 在场的人都被这一幕惊呆。 这家伙...究竟是人是鬼? 为何比鬼还要可怕? 慕青鸾感觉眼前的一切很不真实,就像是一场梦。 她转头看向白素贞,一脸疑惑的说。 “姐姐,你能不能抽我一巴掌,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 “嗯!” 白素贞点点头。 “等下你也抽我一巴掌,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 紧接着便听到啪啪两声,两人捂着脸,感觉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此时她们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做梦,她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 叶孤城没理会她们俩。 而是盯着火网中的聂小倩,严肃说道。 “小妹妹我且问你,你胸口的伤是怎么一回事?如若我没看错,应该是中了毒,你是如何中毒的?” 就在刚刚,叶孤城忽然从她胸前的排骨上,感应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是小医仙体内的毒素。 嗯,错不了的! 这种恐怖的剧毒,一旦传播开来,可以令方圆千里内,寸草不生,人畜灭绝。 也就只有身怀厄难毒体的小医仙,才能对这种毒素完全免疫,甚至可以将这种毒素变为己用。 当然,叶孤城拥有天蛇异能,又有七彩鳞片护体,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对毒素免疫。 但前提是小医仙没有对他使出全力。 不然结果还很难说。 聂小倩挣扎了两下无果,只好乖乖回答叶孤城的问题。 “前些日子,我去了一趟狮驼岭,想着捉几只修为差一点的妖精,吃它们的妖丹提升自己的修为。” “没想到半路上碰见了一个实力很强的女子,狮驼岭的妖精们都管她叫天毒女。” “我见她容颜千娇百媚,简直像是出落凡间的仙子,一时间心生嫉妒。” “我就想捉了她,好带回去做我的女仆,当成奴隶一般使唤她,替我做事。” 叶孤城冷冷一笑。 “可惜你根本不是她的对手,被人家打得六亲不认,你能活着回来,多亏了人家手下留情,要不然你早就嗝屁了。” 此话一出,聂小倩惭愧的低下头。 因为他说对了,一字不差。 “嗯,没错,那个天毒女实在强得可怕,我看她目前的修为,至少是半步元婴,这样的实力,估计整个东瀛国,也不会有几个人可以达到的。” “只一个回合,我就被她打成重伤,幸好她看在我身世悲惨的份上,大发慈悲饶了我一命,否则此刻我早就已经魂飞魄散了。” “此话当真?” 闻言,叶孤城有些难以置信。 当初他传给小医仙的那本厄难毒经,只有上半部分。 这才过去了多久? 她就已经突破了半步元婴? 这也太离谱了吧! 那自己还修炼个锤子? 直接找到她,让她去对付黄猿不就完了? 同样是半步元婴境界,哪怕再不济也可以打个平手。 然后自己在边上助攻,打给小医仙辅助。 一定可以稳操胜券! 想到开心处,叶孤城不由得手舞足蹈。 他心心念念的小医仙,眼看近在咫尺,自己能不激动吗? 心情那是一个大好。 于是他笑笑说:“好吧好吧,看在小医仙的面子上,我就帮你这一次,好让你彻底解脱,来世投一个富贵人家,说不定你一辈子也不需要工作了。” 聂小倩,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不明白他的态度,为何会突然之间发生转变。 不过既然他答应出手相助,自己也能摆脱控制了。 如有来生,她只求自己可以投到一个富贵家庭。 因为穷...真的太可怕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比穷还可怕的事情了! 第144章 身上若无千斤担,谁愿拿命赌明天 叶孤城答应了聂小倩,帮她解除打生桩的诅咒,好让她可以尽快的前往地府轮回转世。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带着慕青鸾和白素贞夫妇,来到了水库。 叶孤城举目向水库周围一打量,便觉得此处的风水很不错。 前有山,后有林,中处有水。 这是一个上乘的风水局,名叫“水聚天心”。 整个水库,占地约1万平方公里,最深处水位足有300多米。 如果将先人葬在这里,可主富贵,聚财气,旺人丁。 看完此处的风水之后,叶孤城不禁眼前一亮。 要是他死后可以将自己埋葬在这里,倒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但他转念一想。 自己卡里还有几百亿欧元没花光,另外还有一张可以透支1000亿华夏币的顶级黑金卡。 自己明明拥有这么多金钱,为何会忽然冒出这样奇怪的念头呢? 再说他有天蛇异能加持,只要他不想死,少说能活几十万年。 哪怕地球毁灭,人类通通灭绝了。 他也不见得会死。 “哎,长生真是寂寞如雪呀!” 想到这里,叶孤城不由轻轻的一叹。 这时白素贞开口说道:“叶先生实不相瞒,这个水库原本是我公公那辈传下来的,后来当地政府要修桥,需要征地,我们被政府的人逼得没有办法,只好作贱低价卖给了政府。” “不过我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我公公的坟坚决不能动,否则我宁死也不卖!” 叶孤城好奇的问:“既然这块地是你们家的,你不想卖,他们能拿你怎样?” 白素贞哭笑不得:“你太肤浅了,那些当官的想整你,有的是法子,比如断水断电,让你的孩子上不了学,生病了报销不了医保。” “最狠的就是让你连工作都要丢!” “我只是一个弱女子,家里又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不工作哪来的钱?” “这么狠?!” 叶孤城心中暗暗的震惊。 不过想想也是。 像他们这些平民百姓,又怎么敢跟人民的公仆作对呢? 岸本插嘴说:“其实也不光是我们一家要征地,凡是涉及了了桥梁修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都要强行征收,人家才不管你愿不愿意,反正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不怕你不答应。” 叶孤城点点头,没有说话。 他转过头,看向了水库对面的一个高架桥,连接着上面的高速公路。 桥下有几根大柱子,直直的立在湖泊中。 叶孤城打开透视眼,很快便发现了其中一根柱子里面,埋藏着一具女尸。 女尸身上灌满了混凝土。 因为空气不流通,密封的缘故。 所以即便过去了这么久,尸体也没有腐烂的迹象。 哪怕死后,依然栩栩如生。 聂小倩哭哭啼啼的对叶孤城说:“大哥哥,我的魂魄就是被封印在那根柱子上,只要你打碎它,我就可以出来了。” 叶孤城骂了一句:“宝器,你好好看一下这根石柱,比大象的身子还粗,我如何才能打碎它?” 白素贞说道:“你可以用电钻啊,正好我家里有破拆工具,我回去给你拿!” “你想得倒挺美,这大白天的,光天化日之下,你让我去破坏支撑高架桥的柱子,等着警察来抓人吗?” 白素贞有点难办:“那怎么办?” 叶孤城上下打量她一眼:“美女,你的腿怎么回事?是不是得病了?” 方才他用天蛇之眼,看见白素贞裹着黑丝的双腿上,居然长满了青绿色的鳞片。 从大腿一直蔓延到脚踝,爬满双脚。 好像鱼鳞一样。 闻言,白素贞立刻脸红了起来,支支吾吾的说。 “你,你怎么知道的?” “你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你该不会在外面跟别的男人乱搞,染上了什么不干净的病了吧?” “胡说!” 白素贞很是气愤。 “我对天发誓,我绝对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丈夫的事情。” “这是诽谤!” 白素贞越说越来气,她颤抖地伸手指着叶孤城,扭头看了看慕青鸾,又看了看自己的老公,激动地大喊道:“他诽谤我啊,他在诽谤我啊!”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麻烦你先冷静一下。” 慕青鸾当然不会怀疑自己好闺蜜的人品,只当叶孤城是在胡说八道。 岸本齐史也很无奈。 因为他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他们结婚那么多年,自己没赚过一分钱,家里的大小开支全是白素贞一个人辛苦的操持。 并且对上孝敬公婆,对下把家庭打理的井井有条。 这样的好女人,如今已经不多见了。 要是她真的耐不住寂寞,找了别的男人。 只要不是太过分,自己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孤城摆摆手:“要是你没说假话,没有骗我们,那就请你解释一下,你腿上的皮肤病怎么回事?” 白素贞扁扁嘴,埋怨的瞪了他一眼。 紧接着脱掉自己脚上穿着的一双白色运动鞋,在褪去黑色丝袜。 只见她双腿上面,遍布着绿油油的鳞片。 把几人吓了一跳。 慕青鸾捂着嘴惊呼:“天呐,你这是咋弄的?真是太吓人了。” 岸本同样惊讶的说不出话。 白素贞叹了口气。 “半年前的某一天晚上,由于家里停水了,天气又太热,于是我就趁着晚上天黑没人,偷偷跑到水库来洗澡。” “没想到自那以后,不过一个礼拜的时间,我就感觉双脚发痒,蜕皮。” “后来我去医院看了下,医院的医生诊断为脚廯,鱼鳞病,给我开了很多药,又打了针,却不见好转。” “吃药打针花了不少钱,我舍不得再看病了,干脆就任由它发作。” 说着说着,白素贞便哭了起来。 只不过说来说去。 还是钱的问题。 就像有的人经常说,我连穷都不怕,还怕什么? 估计只有穷过的人,才明白当自己穷到骨子里的时候,有多么卑微,有多么无助... 特别是急需要用钱的时候,身上却没有一分钱,那种绝望的滋味... 为了摆脱贫穷,赚钱养家,有多少华夏人背井离乡,在外头打拼? 比如建筑工地上,工厂的流水线上,高速公路上开着货车的司机,以及三班倒的物流人员。 他们不分昼夜的勤劳工作,只为了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 仅此而已! 身上若无千斤担,谁愿拿命赌明天? 第145章 老婆救命! 自从白素贞得了这种怪病之后。 她的双腿就变得奇痒难耐,穿不得长裤,只好穿上黑丝来遮掩腿上的异常。 好在这种病,暂时不会危及生命。 不过日后就很难说了。 而她的身体,好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爱喝水。 每天要喝十几斤水,并且每天还要泡在水里至少两三个时辰。 她严重怀疑。 会不会因为东瀛国政府排放核废水,害得她得了这个怪病。 如果真的是这样。 那她就诅咒那些日本官员不得好死! 自己烂屁股,老娘卖屁股,生儿子没屁眼,女儿万人骑! 白素贞越想越气,顺手将手上刚刚脱下来的丝袜,扔进了水库。 叶孤城笑道:“好了好了,不要不高兴了,你这病我也许能治。” 说话的同时,他悄悄的从自己的空间戒指中,取出了一瓶灵泉水。 “你快把这瓶灵泉水喝了吧,保证药到病除,分分钟见效!” 慕青鸾打了他一下:“骗子,你不是说你的灵泉水没有了吗?你们男人的嘴里,果然没有一句真话!” 叶孤城有点小尴尬的低下头,小声咕噜着说:“我这灵泉水可是很宝贵的,除非治病救人,否则我轻易不会拿出来,希望你能理解我。” 慕青鸾也不理他,双脚抱着胳膊瞥向一边,只当作没听见。 白素贞欢呼雀跃的从叶孤城手上一把夺过那瓶灵泉水。 白嫩的小手拧开瓶盖,好几次都没有拧开。 “来,我来帮你打开盖子。” 身为丈夫的岸本君,马上很有眼色的接过水瓶子,拧开了盖子后,又连忙递给了白素贞。 她如获至宝的拿着灵泉水,撅着樱唇将瓶口整个含住,轻轻的抿了起来,像是在喝琼浆玉露一样,小心翼翼的。 生怕洒出来一丁点。 没多久白素贞就把一整瓶灵泉水给喝光了,还忍不住打了一声饱嗝,看着意犹未尽的样子。 “老婆,这瓶水的味道如何?和普通的狂犬水有什么区别?” 岸本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水胀胀的,里面还有气...” “就跟可乐一个味儿。” 白素贞皱着眉头,吐了吐舌尖,有点不知所措的看着他。 其实这是因为叶孤城,往水瓶里兑了小半瓶可乐,装了满满一瓶。 他不想给白素贞喝太多。 免得又出现上次那样的情况。 把一个老太婆,变成了一个美少女。 这样太逆天,太惊世骇俗了,他还是想低做人。 果然片刻之间,就见白素贞腿上的鱼鳞,迅速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光滑洁白的大腿。 这样好看的腿,要是不去踩缝纫机的话,简直太浪费了。 慕青鸾向他翻了个白眼。 “人家老公在这儿,你还看,臭流氓!” 叶孤城不屑的说道。 “明明是你的思想有问题,只想着那些龌龊的事情,还有脸说我。” 两人越吵越来劲,谁也不肯让着谁。 一边是自己的好闺蜜,一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此刻,白素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帮哪边才好。 正在这时,原本平静的湖面,突然开始剧烈翻滚起来。 好像烧开了的沸水,止不住的沸腾。 聂小倩慌张的说:“不好了,水底的那个妖精要出来了,我们快跑吧!” “你慌什么慌?这不是还有我嘛,我倒要见识一下,这个妖怪有多大本事,够不够我塞牙缝的。” 叶孤城浑然不惧,不仅没有逃跑的意思,反而叫白素贞夫妇准备一条小船。 自己要乘船过去,亲自会会那个妖精! 他们一行人上了船,直接开足马力,直奔水库的中心区域驶去。 不一会儿便来到了湖泊中央。 与此同时,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之间乌云密布,又是刮风又是下雨的。 很快大雨倾盆而下。 叶孤城连忙发动天蛇之眼,朝着水底下探头望去。 只见一个身形庞大的生物,正在朝自己这边游过来。 速度快得惊人! 本来相距十来公里,却仅仅在一眨眼的功夫,就窜到了跟前。 叶孤城这才看清楚它的样子。 这畜生长怕有20多米,跟鲸鱼有的一拼,浑身遍布青绿色的鳞片。 长得似鱼非鱼,似蛇非蛇。 叶孤城猛然想起,这该不会是一只蛟龙吧? 民间常有走蛟的传闻。 某个地区如果突发大水,也许就会有人在洪水即将来临之前,看到蛟龙的身影。 称之为走蛟。 然而,这与他上次在火山口遇到的那具远古蛟龙,却有所不同。 因为远古蛟龙是上古洪荒时期就存在了的远古魔兽种族。 实力强悍,一出生就有人类世界天阶武者的修为。 而且寿命极长。 若不出意外,正常情况下,远古蛟龙的寿命是以亿为单位的。 活得越久,实力就越强。 甚至有渡劫飞升,证道成帝的可能! 但眼前的这只蛟龙,却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妖怪。 在它的体内,叶孤城并没发现远古魔兽血脉。 紧接着,那只蛟龙便游到船底,用自己的身体狠狠地撞向小船。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 小船瞬间翻了。 众人都没有防备,一时间犹如下饺子似的,纷纷掉进了水里。 他们四人在水底扑腾,好半天才游回水面。 奇怪的是,这只蛟龙并没有伤害其余几人,而是直奔叶孤城而来。 这头蛟龙挥舞着爪子,一把抓住了叶孤城,将他拖入了水底下。 这一下来的猝不及防。 仓促之中,叶孤城根本来不及使用空间戒指。 他只觉得自己的大脑极度缺氧,呛了很多水进了肺管子。 要是再这样下去,不采取点急救措施。 用不了一两分钟,他这条小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于是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拼命喊道:“彩鳞,你男人快要躺板板喽,你再不过来救我,你肚子里的孩子就要没爹了!” 话音一落。 奇迹便发生了。 只见一条浑身闪动着七彩鳞片的巨蛇,凭空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而后蛇尾一甩,便是重重地砸在了蛟龙的脑瓜之上。 将它拍飞数十米远。 脑壳溢出了大量乌青色的鲜血。 这只蛟龙,被彩鳞拍得晕头转向,当下大怒不已,也顾不上叶孤城了,张开爪子松开他,转身与彩鳞缠斗起来。 一蛇一蛟,在水下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趁它们打斗的空闲,慕青鸾和白素贞偷偷的潜下水,一左一右搀扶着叶孤城。 将半昏半醒的叶孤城,拖回了岸边。 第146章 有老婆的男人像个宝 这一战,可谓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伴随着八级大狂风,只见湖泊中波涛汹涌,潮水逆流,水位顷刻间上升了数十丈。 将方圆十几里的平原,全部淹没。 一时间电闪雷鸣,宛如世界末日! 清醒过来的叶孤城,来不及多想,赶紧带着其余3人,逃往对面的山坡上避难。 由于聂小倩是鬼,可以在半空中飘着走,因此她不费吹灰之力,就飞到了众人前头。 都说女人打架,不是一般的狠。 也许她平时对你温声细语的,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 可若发起火来,能把你家祖坟都给铲平喽!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叶孤城内心,突然有点小惊讶。 他万万没有想到,原来彩鳞打架的时候,是这样的残暴! 还好自己一直以来,都对她尊敬有加,并没有对她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当然。 那次在火山口,只是一个意外... 他们4人,好不容易跑到了一个小山坡。 洪水暂时不会蔓延至此处。 叶孤城等人,总算松了一口气。 慕青鸾和白素贞面面相觑,转而又看向叶孤城,两人同时开口说道。 “刚才那只七彩巨蛇,究竟是什么来头?是不是那个妖怪的同伙?” “胡说!” “那条蛇是我老婆!跟那只畜生有啥关系?” 叶孤城嗤之以鼻,但他并没有责怪她们。 叶孤城伸手一抹,擦去了脸上的雨水,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笑嘻嘻的说。 “好了,你们先别问那么多了,安安心心的陪我看一出好戏吧。” “这种不花钱的仙侠玄幻剧,可比看网络小说有意思多了。” 此时他们几个人,全身都湿透了。 倒也不觉得冷,就当洗澡了。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 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 叶孤城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三点了。 然而彩鳞与蛟龙的战斗,却仍然没有结束。 望着湖泊深处,两团巨大的身影不断厮杀,叶孤城心中不免升起了一丝担忧。 心想彩鳞会不会打不过那只蛟龙? 自己是不是该过去帮忙呢? 叶孤城迟疑了片刻,摇摇头,还是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 毕竟他不太会游泳。 倘若在水下战斗,他非但帮不上彩鳞的忙,反倒会成为她的累赘。 要是她可以把蛟龙逼到岸上来就好了。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 风浪渐渐平息,没有先前那般激烈了,似乎都已经力竭。 紧接着,叶孤城就看见彩鳞,化为一道七彩斑斓的光芒,从水底冲出,快速的掠过水面,随后在岸边变幻出了自己人身蛇尾的模样。 只见她一身大红色的裙袍,此时变得残破不堪,一头乌黑的长发凌乱散开,并且身上多了许多伤口,伤口处有少量鲜血溢出,打湿了裙袍。 将裙袍渲染得殷红似血。 特别是她光着的玉足,本该洁白如雪,却也被划出许多细长的口子。 这一下,可把叶孤城给心疼坏了。 自己百般呵护的老婆,平时连一根毛都舍不得动。 此时却被那头可恶的蛟龙,搞成了这个样子。 他感觉自己的心都在滴血。 待潮水退去,叶孤城第一个冲过去,一把抱住彩鳞,不肯撒手。 “老婆,老婆,你怎么样了?伤得重不重?需不需要我送你去医院包扎一下?” “呵呵...” “蠢男人...” 看着满脸通红的叶孤城,彩鳞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蠢男人,倒也挺有趣的,竟然还会脸红。 “好端端的,你的脸怎么红了?”彩鳞笑盈盈的问道。 叶孤城愣了下,不明所以。 “哦,刚刚我跑得太着急了,所以才会发热脸红的,这个很奇怪吗?” 闻言,彩鳞俏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一丝怒意。 “臭小子,给你三秒钟时间,赶快给我撒手!” “不放不放就不放,再让我抱一会儿嘛...” 叶孤城还以为,她这是在使性子。 下一秒,只听彩鳞愤怒的吼道。 “劳资蜀道山!” “你若再不松开我,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乍一见彩鳞这般好像要吃人的表情。 就算叶孤城胆子再大,也被吓了一个哆嗦,急忙松开她,向后退了两步。 叶孤城不知所措的呆愣在原地,不清楚她为何会突然间发火,而且看着火气很大的样子。 果然女人都是善变的。 你若跟女人讲道理,那就是自讨苦吃,聪明的人绝不会跟女人讲道理,只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让女人付出血的代价! 彩鳞也不理他,双手抱着胸,扭头看向了另一边。 叶孤城则面带微笑,小心翼翼的走到彩鳞的身边,面带歉意的说。 “老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虽然我也不晓得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不过还是我的不对,请你原谅我好吗?” 彩鳞没有说话,若有所思的望向山坡上的慕青鸾,白素贞夫妇,心想绝不能轻易的原谅他。 见她不理自己,叶孤城脸色尴尬不已。 难怪老一辈人讲,正在气头上的女朋友或者老婆,比过年要宰的年猪还要难摁,看来此言非虚呀! 叶孤城叹了口气。 “彩鳞,不管你在生哪门子气,我都要好好的感谢你,对你说一声谢谢,这次多亏了你,若不是你出手相救,恐怕我早就溺水而死了。” 然后他又自顾自的继续说道。 “该死的蛟龙,谁都不找,偏偏找上了我,我tm找谁惹谁了?” 彩鳞深吸了一口气。 “这只蛟龙非常厉害,我只能勉强与它打个平手,但并不是因为我的修为比它弱,而是因为我身怀有孕,如果不是怕伤到我肚子里的孩子,我非要跟它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哦,原来如此!” 叶孤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正在这时,又一道身影窜了过来。 准确的说,是一男一女两只妖精。 白骨精和蛟龙! 此时它们化作了人形,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只见白骨精的真身,是一个妖艳妩媚的女子,穿着一身玫瑰色的旗袍。 而蛟龙的真身,则是一个人高马大的黑脸汉子,身高怕是有两米。 白骨精搂着蛟龙的胳膊,撒娇的语气说。 “哎呀,鬼鲛哥哥,就是这个可恶的家伙,一直欺负我,今天你可一定要替我报仇哦!” “嘶...好恶心啊。” 叶孤城差点呕吐。 这个白骨精,真是太风骚了。 怪不得蛟龙会率先挑他下手,应该是白骨精指使的。 第147章 呔,吃俺老孙一棒! 叶孤城很是无语。 没想到白骨精还有一个姘头,这回是自己失算了。 这次如果不是彩鳞救了他,自己非得在阴沟里翻船不可。 这时聂小倩急匆匆来到他身边,慌里慌张的说。 “大哥哥,他就是我交往的男朋友,干柿鬼鲛,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他居然是一只妖怪。” 叶孤城摆了摆手:“放心, 我一定替你报仇。” “让这个混蛋,付出惨重的代价。” 只见黑脸男人,一把将旗袍女子抱在怀里搂着,大手不客气的放肆在她高耸的胸脯上,狠狠地捏了两下。 “哈哈哈,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就会百般勾引我,你他娘的骚又骚得很,玩你又不肯,你会不会故意吊着我的胃口,好让我像一条哈巴狗似的,对你言听计从啊?” 白骨精妖娆的挽着他的胳膊,风骚无比的撒娇道。 “你们这些臭男人,就是嘴上功夫了得,能把鱼儿哄得蹦上岸,哄得女人乖乖就范。” “我要是就这样轻易的被你一口咬住,等你玩腻了,自然也就不会再管我的死活,巴不得我早点从你眼皮子底下消失才好呢!” 蛟龙不屑的撇嘴。 “你要我帮你除掉这个小子,我答应了你的条件,本来这小子早就死了,都怪那个贱女人,坏了我的好事!” 白骨精语气森然道。 “那你还不快动手?我答应你,只要你杀了他,我马上把自己交给你,任你玩弄,绝无二心!” “哼,这有何难?给我一炷香的时间,我必定割下这人的头颅,做我喝酒的容器。” 这只蛟龙,简直狂妄到了极点。 因为他目前已经拥有金丹巅峰的修为,只差临门一脚,即可迈入半步元婴的境界。 只要顺利渡过天劫,他便能渡劫成仙! 同时自身的实力将会突飞猛进,达到一个极其恐怖的程度。 即便放眼整个东瀛国,也找不出几个对手来! 再说普通的妖精,想要修炼出一具人类的身体,其实并不难。 真正困难的是渡天劫。 从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妖精,都在这一个要命的环节败下阵来。 轻则修为退步一大截,实力锐减。 重则直接当场被天雷劈成渣子。 毛都不剩。 就拿彩鳞举例,她作为一只修炼了十万年之久的蛇妖,原本修为远不止金丹巅峰,而是在金丹巅峰之上,又不及半步元婴。 只能说半只脚迈进了元婴境界。 元婴之下她无敌。 但想要跨过这一个大境界,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那便是渡天劫。 不过很可惜,彩鳞失败了。 阴差阳错之下,与叶孤城的身体结合在一起。 也就有了之后的事情。 其实,就连叶孤城自己也不清楚,究竟是他帮了彩鳞,还是彩鳞帮了他? 说完这句话,蛟龙便迈着大步,向叶孤城走来。 浑身散发着一种诡异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奇怪的是,叶孤城依然站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像被吓傻了一样。 彩鳞犹豫了片刻,咬了咬牙,然后挡在了他身前,俏脸冰冷如霜。 “想动他,就先过了我这关!” “呵呵,一只侥幸修炼成了人形的臭蛇,竟然敢与我作对,你就不怕我杀了你,然后将你剥皮抽筋,做成一锅蛇羹汤,给我当下酒菜?” 彩鳞冷冷的哼了一声。 “你废话真多。” “要打就打,不打就给我滚!” 闻言,蛟龙眼睛一眯,嘴角向后一撇,脸色阴狠到了极点。 “臭女人,贱女人,你好大的口气!今天老子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此话一出,蛟龙的气息愈发强盛,令得周遭的空气也是变得扭曲起来。 彩鳞柳眉紧锁,面带一丝愁容。 因为这股强悍的气息,远在自己之上。 在先前的交手中,她并没有讨到半分便宜,反而弄得自己一身伤。 她深知自己不是蛟龙的对手,再打下去,最终落败的肯定是自己。 叶孤城淡淡一笑,从身后握住了她的纤纤玉手。 “老婆,你先退下,让我来对付这个家伙吧。” 彩鳞愣了愣,随后白他一眼。 “你这个瓜娃子,真是傻的可以,这只蛟龙实力很不一般,不是你可以对付得了的,连我都没有把握能胜过他,更何况是你呢?” “不试试怎么知道?难道你怀疑我的本事?” “哼?就你?三分钟都坚持不下来,你的本事只有八秒,不能再多了。”彩鳞根本不吃他这一套,不客气的怼道。 “......” 好嘛! 亏我还把你当老婆看待,一心一意的对你。 可你呢? 你却这么嫌弃我。 友谊的小船果然说翻就翻... 这可把他气坏了,恨不得立刻把彩鳞吸进空间戒指,好好的操练一番。 让她感受一下痛楚! 然而大敌当前,叶孤城还是忍住了,至少他要先打发了眼前这个烦人的家伙才行。 而后叶孤城在耳朵边轻轻一掏,掏出了那根细若牙签的如意金箍棒。 嘴里念叨着:“大些,再大些!” 一瞬间,他手中的如意金箍棒,便是变得又粗又长。 叶孤城手握金箍棒,冲上前去,劈头盖脸往蛟龙的脑瓜上招呼。 他承认,如果在水里,他确实打不过这头畜生。 但是在岸上,他有无数种手段,收拾这个王八蛋。 反观蛟龙,仗着自己肉身强横,完全没把叶孤城放在眼中,非常装逼的站在原地,寸步没动。 “呔,妖怪哪里跑,吃俺老孙一棒!” 叶孤城口中大喊一声,紧接着,他便挥舞着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动用全力,用力狠狠的一棍,重重敲在蛟龙的脑壳上。 两股气息碰撞在一起,随之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只见蛟龙闷声一声,退了数十米才稳住身形,口中吐出一团破碎的内脏,脚步摇摇晃晃,双眼金星直冒。 脑袋迷迷糊糊,被砸出了一个骇人的大窟窿,鲜血像不要钱似的拼命往外流,糊满了整张脸。 蛟龙急忙低头,看到鲜血正顺着大腿往下流,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 整个人,好像刚从血水里面捞出来一样。 他这时才彻底醒悟过来。 此子恐怖如斯,绝对不比那条臭蛇好对付! 叶孤城深知趁他虚,要他命的至理名言。 才不会给他喘息的机会。 他完全就像一个疯子,手持如意金箍棒,对准蛟龙一顿猛敲。 一棍比一棍重,一棍比一棍狠! 可怜的蛟龙,空有一身强大的修为,却因为自己一时大意,轻视了对手。 再加上身处陆地,失去了在水中的优势,被叶孤城打得抱头鼠窜,到处乱跑。 而叶孤城,此时犹如索命厉鬼般,紧紧跟在他身后,穷追不舍。 “砰!” “啊!” “砰!” “啊!” “砰!” “啊!” ...... 蛟龙一边跑,嘴里一边发出杀猪般的惨叫,摔倒了爬起来继续跑。 这凄惨无比的声音,打破了宁静的夜晚... 第148章 白骨精的来历 如此持续了十来分钟。 叶孤城一共往蛟龙身上敲了九九八十一棍。 蛟龙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没有一块好肉,连逃跑的速度都减缓了许多。 “爷爷饶命,小的错了,求你放过我吧,小的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敢招惹爷爷了!” 实在撑不下去了。 蛟龙扑通一声,双膝跪地,磕头如捣蒜。 嘴里不断地往外喷着血,惊恐的目光看着手持大棒的叶孤城,心中惧怕无比,再也不敢随便乱装逼了。 为今之计,还是保住自己的小命要紧。 有道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叶孤城骄傲的一甩头。 “臭屌毛,你先前不还嚷嚷着说,要杀了我老婆,然后剥下她的皮做一锅蛇羹汤来着?怎么这会儿又求饶了?” 蛟龙哭丧着脸说道。 “爷爷饶命,那是我一时嘴瓢,冒犯了嫂子,我自己掌嘴!” 说着他就举起右手,往自己脸上狠狠地扇了两巴掌。 叶孤城微微一笑,走上前去,伸手啪啪地拍着他的脸,轻声说道。 “其实,我还挺喜欢你刚才桀骜不驯的样子。” 蛟龙一脸的苦涩与懊恼,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悔不该听那白骨精的话,好死不死,非要去招惹这个人类恶魔! 此时的蛟龙,犹如审判现场的罪犯,等待着法官最后的庭审判决。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只得卑躬屈膝,向这个人类跪地求饶。 祈求叶孤城大发慈悲,饶他一命。 在场的人,很是无语。 既然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喽! 你丫的打不过了,被揍得半死不活,就跪地求饶,真的是一丁点骨气也没有。 真是太窝囊了。 白骨精一脸鄙夷,心中暗暗嘲讽,这个妖怪真的太不要脸了。 白修炼了那么久,到头来却还只是个废物。 “好吧,看在你如此诚心诚意求饶的份上,我便放过你这一回,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叶孤城再度将如意金箍棒,变回针管粗细,塞进了耳中。 蛟龙听到这里喜上眉梢,急忙哀求道。 “好爷爷,只要你肯放过我,别说一个条件,就是十个八个条件我也一定照办!” 叶孤城抬手指着聂小倩说道。 “这个女孩子,你应该认识吧?” “认...认识。” 蛟龙诚惶诚恐的语气说,哪里还有嚣张霸道的样子。 叶孤城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你只是一个妖精,绝不可能会懂风水邪术方面的知识,所以我猜测,打生桩这件事,肯定是背后有人指示你这样做的。” “说吧,那个人是谁?” 闻言,蛟龙有些犹豫,心想到底要不要把那人给供出来。 叶孤城一脸的不爽,冷冰冰的语气说。 “机会,我只给你一次,要是你不肯说实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说完这句话,叶孤城双掌一搓,一团乳白色火焰便是凭空出现在掌心。 “这是异火榜排名前十的异火,陨落心炎,诞生于岩浆之中,拥有上千摄氏度的高温,你若不想被我烤成肉串,趁早如实交代。” 只见叶孤城掌心的那一团异火,分化为了无数条细小的火焰小蛇,在异火中钻进钻出,吐着蛇信子。 恐怖的高温,让得他身上原本湿透了的衣服,瞬间被烤干。 连同方圆十米内的水渍,一并消失。 蛟龙满脸惊讶,他万万没想到,此人竟然身怀异火! 这可是云岚宗宗主,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 为了得到异火,拥有元婴修为的云岚宗宗主,不惜悬赏十支万年血参,作为报酬。 当然前提必须要是排行榜前十五的异火。 蛟龙脸色苍白的咽了咽口水,说道:“指使我这样做的人,是一个实力非常强悍的风水师,名叫佐藤剑一。” “佐藤剑一?好耳熟的名字...” 叶孤城喃喃了一下,追问道。 “他的衣服上,是不是别着一枚菊花形状的徽章?” 蛟龙点点头说。 “嗯,没错!” 叶孤城总算明白,原来把活人打生桩的主意,是佐藤剑一这个小鬼子出的。 那晚在澳门海景别墅,这帮小鬼子还放火烧了自己的房子。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个佐藤剑一,似乎是东瀛国头号邪术门派,九菊一派的掌门人。 这下好了,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叶孤城只是笑了笑,接着说道。 “我刚刚说了,只要你愿意对我说实话,我可以不再追究你的责任,你这就替我,把那只白骨精抓过来,我和她之间还有过节,不要让她跑了。” 蛟龙二话不说,走到白骨精身边,甩手便是一巴掌,然后指着他的鼻子,愤怒的吼道。 “臭婊子,都是你干的好事,老子这次被你害惨了,差一点连命都丢了,还不快跟我走,跟这位爷道歉?” 白骨精被气得咬牙切齿,幽怨的眼神盯着干柿鬼鲛,这个男人真的太混蛋了,提上裤子不认账,自己简直瞎了眼,才会跟他交好。 白骨精眼珠子一转,不想坐以待毙,趁机溜走才是上策。 叶孤城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嘴角露出冷笑。 “你已经在我手上跑了两次,这一回若再让你给跑了,我叶孤城也就不用继续混了,我直播吃屎!” 此言一出。 叶孤城掌心的火焰小蛇倾巢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白骨精团团包围。 白骨精当然知道异火的厉害,不敢乱动,生怕叶孤城一怒之下,把她烧成渣渣。 她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面色,娇羞的说。 “大哥哥,你好厉害,我承认自己不是你对手,说吧,你到底想怎样?只要你愿意放我一马,以后奴家甘愿给你当牛做马,任你使唤,绝无二心。” 闻言,叶孤城仔细上下打量了白骨精的真身一眼。 真可谓千娇百媚,妖艳到了骨子里。 何况她修炼的是专门用来勾引男人的媚术。 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天底下能抵抗这种媚术诱惑的男人,几乎没有。 估计只有金蝉子转世的唐长老,可以一试。 虽然叶孤城很想挑战一下自己的软肋,可是一想到彩鳞就站在旁边,只得作罢。 “我问你,你的真名叫什么,是什么来头?” 只听白骨精用她特有的柔媚声音说道:“我叫白晶晶,本是狮驼岭上的一具化为白骨的女尸,偶然采得天地之灵气,吸收日月之精华,变幻成了人形,习得炼精化气功。” “断断续续,我练了有两年半了吧?” 第149章 吃醋的慕青鸾 “可能是我的炼精化气功已经小成了。” “所以我才可以随意变幻别人的容貌,甚至获取别人的记忆,为我所用。” 叶孤城听完后,面带好奇的问道。 “那我倒想知道,你是如何修炼的呢?” 白晶晶邪魅的一笑,得意说道。 “我可以利用自身的柔骨媚术,勾搭那些贪图美色的男子交合,吸光他们身上的精血,从而增强我的修为。” 闻言,叶孤城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都说色为男人本性,真的一点没错。 还好他从来不在外面乱搞,始终守口如瓶,不近女色,方才保住了自己20多年的童子身。 可惜到最后,还是被彩鳞这个小娘们给破了... 照这样说,这只白骨精,却是一只邪修的妖精。 难怪她不过200多岁的年纪,修为却如此强大,已经摸到了金丹巅峰的门槛。 不知道有多少男人,被她榨干了血汗。 想到此处,叶孤城脸上流露出狠厉的神色,而后嘴角上扬,露出轻蔑的微笑。 “既然你心肠如此歹毒,那我也绝不能再留你了。” “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若放任不管,留你在世间,只会有更多无辜的人被你害死。” 白晶晶不服气的大吼道。 “我的错?凭什么都是我的错?抛开事实不谈,你们男人就没有一点错吗?” “如果那些男人,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不受我媚术的影响,那他们根本就不会死的!” 听着白晶晶的狡辩,叶孤城很是不屑的说。 “你刚才说的这番话,完全是在诡辩,就跟国内的某些部门,喜欢钓鱼执法一样。” “纯粹是为了罚款而罚款,好填补当地政府的财政亏空。” “实际上你正常的修炼,才有修成正果的机会,否则哪怕你吸了再多男人的精血,也是白搭,永远不会得道成仙。” “再说你害死了那么多人,难道心中就没有一丝羞愧吗?” “我为什么要羞愧?” 白晶晶表情狰狞,瞪着叶孤城。 “弱肉强食,不过天性罢了。” “你们人类世界,不也是这样吗?” “有钱人欺负穷人,官员压榨百姓,黑社会欺压平民,一个个人面兽心,狼狈为奸,竟然还有脸指责我?” “这...” 叶孤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本想说,如果真的有这种事情发生,可以向上级检举,但谁也不能保证,所谓的上级,又会是谁的保护伞呢? 会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 这个问题实在太难回答了。 叶孤城背过身去,望了众人一眼,然后冰冷的声音说。 “你走吧,希望我们日后不会再见面!” “如若再让我见到你,我一定打得你魂飞魄散,尸骨无存!” 白晶晶充满怨恨的眼神,看着叶孤城的背影,心中挣扎了一下,随后化为一缕青烟飘向远方,没多久便消失不见了。 蛟龙眼巴巴的看着叶孤城,弱弱的说道。 “爷爷,孙儿我可以走了吗?” 叶孤城冲着他摆了摆手。 “走之前,先把小妹妹的尸身弄出来,我好帮她解除打生桩邪术的诅咒。” 答应了聂小倩的事情,叶孤城自然要说到做到,不能随便反悔,言而无信。 叶孤城话刚说完,就见他摇身一变,又变回了蛟龙本体,直接钻进水里,游到水库中心,那座高架桥的下方。 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嘎嘣一下,就将浇灌在混凝土当中,聂小倩的尸体,连同那一坨混凝土,一并咬了下来。 把那根柱子,咬出了一个很大的缺口。 见状,叶孤城不由得暗暗咋舌,心想这家伙的牙口真好,连坚硬无比的混凝土,都能咬下来。 不一会儿,蛟龙又游回了岸边,嘴巴大张,将那块包裹着女尸的混凝土块给吐了出来。 叶孤城赶紧过去,设法将聂小倩的尸身,从混凝土里面给弄了出来。 叶孤城口中默念一句:“进去!” 便是将地下的女尸,吸进了自己的空间戒指。 忙完这一切。 叶孤城对聂小倩说:“你的尸身,我暂时先放到我的秘密空间,等有空了,我再托人送到殡仪馆火化掉。” “现在你三魂七魄齐全,马上就可以去阴曹地府报到,路途有点远,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一路走好吧。” 聂小倩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 “大恩不言谢,如有来世,小女心甘情愿,为奴为婢,报答叶公子的这份恩情。” 话音一落。 聂小倩的身影,便是随风散去。 叶孤城面带微笑点了点头,满意的对蛟龙说。 “好了,你可以走了,不过你今后可要老实一点,别再出来兴风作浪,祸害人类了。” “不然我一定拿棍子抽死你!” “小的不敢,小的再也不敢了...” 叶孤城没有再与他纠缠,一挥手带走慕青鸾和白素贞夫妇,当然还有自己的宝贝媳妇儿彩鳞,便打了一个出租车走了。 蛟龙战战兢兢,目送着叶孤城他们离去。 出租车上。 叶孤城对慕青鸾和白素贞夫妇说。 “说吧,晚饭你们想吃什么?我请客,不用给我省钱。” 慕青鸾说道:“好不容易来一趟日本,我当然想吃一餐日料,国内开的那些日本料理店,一点也不正宗。” 白素贞说:“我随意,我这人过惯了穷苦日子,饿极了,吃白面馒头都是香喷喷的,有滋有味的。” 其实她何尝不想牛排配意面,龙虾配啤酒? 只恨财力不足。 不过这几天跟着叶孤城大鱼大肉的,倒是把胃口养刁了。 慕青鸾又好奇的问:“叶孤城,你就不问问这个小姐姐,想要吃点什么吗?” 叶孤城笑了笑:“你嫂子不爱吃太油腻,太荤腥的食物,口味比较清淡,给她弄几条清蒸鱼来就好了。” 看着坐在副驾驶座位,冷若冰霜的彩鳞,美得不像话。 哪怕开出租车的是一位女司机,都忍不住偷瞄她好多次。 而身为女神级别的校花慕青鸾,同样有些羡慕嫉妒恨她了。 慕青鸾此时才意识到,原来叶孤城没骗自己。 他真的已经有老婆了。 并且,还那么漂亮... 一时间,慕青鸾内心,忽然有了一种空落落的感觉,不由轻轻一叹。 原来从始至终,都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啊... 一股酸酸的滋味,忽然莫名其妙的涌上心头。 让她觉得心里怪难受的。 第150章 耙耳朵 没多久出租车开到了一家日本料理店。 叶孤城支付了车费,然后一行人下车,进了这个料理店。 这个料理店名叫樱之岛料理屋。 面积约有3000多个平方。 总共有7层。 客人很多,看起来生意非常不错。 叶孤城叫料理店的女招待,帮忙安排了一个豪华包房,客人想要进入里面吃喝,至少要消费1000万日元才行。 说白了就是给有钱人准备的。 叶孤城倒不在乎这些,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叶孤城对女招待说:“麻烦你把你们料理店的所有招牌菜,都一一呈上来,另外再做几条清蒸鱼。” “啊,这位先生,你确定你没有弄错吗?” 女招待惊讶的说道。 “我们店里每一道菜,都是招牌菜,全部加起来,总共有100多道,再有这些菜品的价格可都不便宜哦。” 叶孤城二话不说,掏出一张银行卡,让她马上就去柜台刷卡。 女招待接过他递过来的黑金卡,在自家的pos机上,刷了3000万日元。 相当于100多万华夏币。 这是因为叶孤城又点了几瓶高档红酒罗曼尼康帝。 这种酒可不便宜,一瓶得要两三万美金。 其实叶孤城并没觉得贵,正所谓有钱难买爷高兴! 如果一直放在银行卡里不花,那就始终只是一串冰冷的数字罢了。 不一会儿韭菜上齐。 叶孤城和岸本君两个男人一边吃菜一边聊天。 完全不敢跟慕青鸾和白素贞讲话。 因为彩鳞就挨他坐着。 而在叶孤城老家,大部分男人基本上都是耙耳朵。 在家你可以对老婆强势一点,霸道一点,只要你做得不是特别过分,一般不会对你发火。 但是人前你就要小心点了,千万不要不识抬举,要是你一个不小心,惹得老婆发飙,她直接就掀桌打人了。 挨打就挨打,倒也没什么,就是当着外人的面,脸都丢尽了。 恨不得找个地缝,把老婆塞进去才好。 岸本君平时很少喝酒,酒量几乎为零,他只喝了小半杯红酒,便有些醉醺醺的了。 他举起杯子,迷迷糊糊的对叶孤城说。 “来,叶公子,我敬你一杯!” 叶孤城拿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我决定从明天开始闭关,专心的画漫画,大致剧情我已经想好了,唯独漫画主角的名字,没想好。” “嗯,不着急,你大可以慢慢想,好好的打磨剧本,我就先在这里,祝贺你将来一鸣惊人,成为你们东瀛国响当当的知名漫画家!” 岸本听到这里若有所思,刚才他没有在意,过了好一会才开口说。 “一鸣惊人?有了!干脆就叫鸣人吧!” “这个名字不仅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且好听又好记!” “卧槽,你这也太草率了吧?” 叶孤城很是无语,打心眼里面觉得,这小子一点也不靠谱。 估计自己借给他的那100万美金,多半是要打水漂了。 不过叶孤城并不介意,反正这笔钱也不多,不如就当是做慈善了。 吃饭的时候,叶孤城隔三差五,就忍不住偷瞄彩鳞一眼。 只见彩鳞唇红如血,面若桃花。 大长腿,小蛮腰,樱桃小口,一样也不少... 这个女人真的长得好漂亮,足以甩电视上的那些女明星几条街。 叶孤城心中不由得一阵感慨。 由于有外人在场,彩鳞自然不能再暴露自己饿狼般的吃相。 而是用刀叉,小口小口切着吃。 要知道她以前吃东西,直接是整个吞掉,根本不会像这样细嚼慢咽。 果然女人都是善变的,她们最懂得如何伪装了。 把男人骗得团团转。 吃完饭后,几人打车离开了料理店。 叶孤城回到房间洗了一个澡,然后去睡觉。 一觉睡到大天亮。 因为彩鳞此时怀有身孕,叶孤城也不想折腾她,看在她肚子里的孩子份上,暂时先放过她,只让她回空间戒指,安心养胎。 来日方长嘛! 因为东瀛国是一个沿海国家,水产资源丰富。 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叶孤城和慕青鸾,就跟着附近渔民体验了一把渔夫的生活。 每天早上乘坐一条小渔船,跑到浅海区域撒网捞鱼。 等到黄昏或者傍晚时分,再把撒下去的渔网给收回来。 就这样他们每天都有吃不完的海鲜。 叶孤城每天都吃白素贞的海鲜。 早上吃海鲜,中午吃海鲜,晚上还是吃海鲜。 都快要吃吐了。 别说在国内贵得要死的龙虾,大闸蟹,东星斑,在东瀛价格却只有十分之一。 就跟不要钱一样。 才过了短短几天时间,叶孤城就不想再吃这些玩意儿了。 他宁愿泡方便面吃,也不想再吃海鲜。 这天晚上,叶孤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就去了戒指空间,找彩鳞说说话。 彩鳞还是老样子,对他爱理不理的。 叶孤城无奈的摇了摇头。 “我有那么让你反感吗?你居然连看都不愿看我一眼。” 彩鳞轻蔑的眼神瞟了他一下,傲娇的语气说。 “你现在身边又不缺女人,还在乎我的态度吗?反正多我一个女人不多,少我一个女人不少。” 叶孤城知道她这是吃醋了,不觉好笑。 “瞧你说的,这叫什么话?我是那种人嘛?!” “哦?你以为,我待在空间戒指里面,就不晓得你在外面做了什么吗?” “实话告诉你,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得清清楚楚,甚至你跟那些女人做过的事情,我也全部知道。” 叶孤城不屑的表情,一脸自信继续说。 “那好,我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说来听听?” 彩鳞柳眉微微一皱,不爽的眼神看向叶孤城。 “你此次来东瀛国的目的,是为了寻找那个叫小医仙的女孩子对吧?” “嗯。” 叶孤城点头道:“那次在缅甸首都内比都的五星级酒店,她被一群东瀛忍者给绑架了,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理。” “毕竟我当初可是答应了她老爸吴丹将军,要好好照顾她女儿的。” “现在却把她闺女给搞丢了。” “要是不把小医仙找回来,我就再也没有脸面在缅北混了。” 彩鳞听完后摇了摇头,说道。 “你错了,那个小女生,其实并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他不仅天赋惊人,又是万年罕见的先天厄难毒体。” “只需要一把钥匙,打开她体内的枷锁,那么她的实力便会在一瞬间狂飙,达到令无数强者仰望的地步。” “这个我当然知道,所以我才会把紫薇大帝洞府中的那部厄难毒经,传授给她,好歹也能使她在乱世之中,拥有自保的力量。” 第151章 晒足一百八十天 彩鳞没有回答,而是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把一块生鱼片放进嘴里,慢慢的咀嚼着,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道。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小女生越强,你面对的敌人也就越厉害,可能连与之交手的资格都没有。” “呵呵,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现在也没有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叶孤城笑呵呵的回道。 闻言,彩鳞嫌弃的目光中带着鄙视与无奈。 “你这个瓜娃子,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说你才好了。” “夫君,你听好了,千万不可大意,凡事都要小心为妙。” 叶孤城心中一动。 “等等,你刚刚叫我撒子?” 彩鳞翻了一个白眼。 “你耳朵聋了,听不见我说的话吗?” “我让你以后谨慎行事,不要乱来...” 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叶孤城打断,他摆了摆手说。 “我说的不是这个,你刚才叫我什么?能不能再叫一声给我听听?” “夫君...呸!你个锤锤,还敢套我的话,找打!信不信,我这就铲你两耳屎。” 叶孤城笑笑不说话,转身走出仙帝洞府,回到了现实世界中。 翌日清晨。 叶孤城在床上坐起来,胃里很不舒服,想来应该是吃坏了肚子。 他急忙从床上爬起来,一骨碌冲进了卫生间。 没多久就听到厕所里传出浪奔浪涌的声音。 一个字,爽! 这时白素贞捏着鼻子走过来说道:“叶先生,我想给死去的公公迁坟,这些年我们家一直过得很不如意,总是事事不顺,也许真如你所说,是风水出了问题。” “我想请你帮忙看看,把坟迁到哪里比较合适?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叶孤城微笑道。 “可以啊,正好我略懂一些风水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于是白素贞马上就找了几个工人,帮自家公公迁坟。 叶孤城和白素贞吃了中午饭,便带着几个工人,去了坟头。 坟墓不大,也就二三十平方米的样子,四周修砌了一堵围墙,把整座坟包围起来,只留一个小门进出。 因为白素贞的公公,岸本的父亲,退休前是一名医生,收入可观,在当地德高望重,深受百姓爱戴。 因为医生在日本是绝对的高收入阶层,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就跟华夏国的公务人员差不多。 所以公公在世时,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相当滋润,妥妥的小康之家。 然而华夏有一句老话,叫做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 等到公公去世以后,他们一家人立刻就被打回原形,生活水平一落千丈。 还好岸本这小子运气好,在华夏国讨到了婆娘。 不然到了他这一代,很可能就是直接绝种,已经穷得娶不起媳妇了。 当然是穷不过三代了。 叶孤城几步上前,窜到了坟墓前,他认真打量着这个坟墓,发现坟头上长满了许多漂亮的花草,而并非杂草和野草。 并且还有一棵碗口粗的银杏树,也叫白果树。 坟头上长树,长草,一般来说都不吉利,要及时清除掉,否则就会给家里带来血光之灾。 不过银杏树除外。 因为这是一种非常吉利的树木。 生长速度极为缓慢,据说一个人小时候种下一棵银杏树,要等到自己老了,白发苍苍的时候,才能吃到树上结出的果子。 看着那根碗口粗的银杏树,白素贞皱着眉头说道。 “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年的清明节,腊月间我们都要来扫墓,这棵树我们已经砍了很多次,可是来年它又会重新长出来,真是太奇怪了。” 叶孤城没好气的说:“难怪你们家一贫如洗,始终发不了大财,明明这么吉利的树,却被你们给砍了,这就相当于断了你们家的财运。” 白素贞被吓了一跳,急忙追问道。 “啊,真的吗?你确定你没有骗我?” “信不信由你。” 叶孤城没再理会她,围着坟墓转了一圈,顺手在坟头上拔了一些花草,放在眼皮子底下一瞅。 “你的公公,生前一定是个好人,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所以才会长出大量的君子兰。” 说着叶孤城转过头,望向身后的水库。 然后又对白素贞说道:“你们可以把老人埋葬在上乘的阴宅风水局水聚天心,这是你们家的福报。” “再说命运和风水,一个靠机缘,一个靠缘分。” “俗话说心存善念,必有善行,善念善行,天必佑之...不然就算有再好的风水改运,也不会长久的。” 叶孤城的话,白素贞并不认同。 因为华夏还有另外一句老话,叫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 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都是骗小孩子的。 在这个世界上,坏人往往比好人活的更长久,更舒服。 哪怕最后坏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却也是因为自己犯下了无数的罪行。 罪有应得罢了。 迟来的正义,根本算不得正义。 见白素贞一脸不服气的样子,叶孤城也不想再跟她解释什么了。 因为根据他活了这么多年,总结下来的经验。 永远不要试图跟女人讲道理,那样做只会浪费你的时间和口水。 有这功夫,不如去做点别的。 叶孤城站起来,向四周巡视了一遍说:“这个地方地处低洼,阴气有点重,不利于吸收日精阳气,反而会滋生邪秽,不干净的东西。” 白素贞有点焦急的说:“那你看,我们该怎么办,会不会很难办啊?” 叶孤城指着前方的一个小山坡说道:“我看那个地方就挺不错的,坐北朝南,依山傍水的风水很好的,海拔应该有1000多米的样子。你大可以把坟迁到山顶上去。” “无论下再大的雨,也不可能淹没了迁到山顶的坟墓。” “如此一来,整个风水局不就盘活了吗?” “哦,原来如此!” 白素贞惊喜的看了看那个小山坡,又看了看叶孤城。 “事不宜迟,那我们现在就动手给我公公迁坟吧!” “这个不着急,你先吩咐工人,将你公公的棺材从墓地里刨出来洗一洗,晒一晒,拾掇拾掇。” 说着,叶孤城伸手指向面前的一块空地。 “就在这儿晒。” “如果能晒足一百八十天,说不定就能化解尸体身上的阴气。” 第152章 迁坟破土 因为迁坟的规矩非常多,俗话说十迁九败,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轻易不会破土迁坟。 当然,若是当地政府开发楼盘,工业区,高速公路,风力发电,等等经济项目的话,硬是要逼着你迁。 要是你拒不搬迁,那就是跟人民的公仆作对,结果可想而知。 最常见的几种手段:断水,断电,分分钟让你下岗,丢了工作。 普通老百姓,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手停口停,哪个不怕失业啊? 然后等你实在扛不住了,自然就会乖乖服软。 政府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大发慈悲的给你多补一些搬迁费。 这叫官民合作,共同实现公共利益。 叶孤城小时候,家里非常穷,父母又去世得早,没见哪个亲戚出面帮忙操办一下父母的丧事。 所以只好火化掉,草草了事。 因为这是最省钱的办法。 而父母的骨灰也是直接倒进了村里的小河,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办法,贫穷乃人之原罪。 因为穷,叶孤城甚至连给父母办一场简单葬礼的钱都拿不出来。 叶孤城问白素贞。 “麻烦你小点声,把你公公的生辰八字告诉我。” 白素贞想了想,报出了自家公公的生辰八字。 叶孤城说道:“如你所说,你公公腊月份生,属蛇,而且还是腊月蛇,与属猪,属羊,属兔的人犯冲。” “你问问你找来的这些工人,有以上三种属相的不要,叫他们回去吧。” 白素贞问了下在场的工人们,发现只有两个工人符合叶孤城刚才说的条件。 一个年纪稍大,是住在附近的猎户,另一个则是他的儿子。 由于白素贞给的钱比较多,承诺事成之后,每人给500美金的酬劳。 这些钱足够买10条大水牛,20多只山羊了。 父子俩忙活小半年,也不见得能挣到这笔钱。 再说这寒冬腊月的,山上哪里还有什么猎物啊? 听到有钱赚,他们想都没想,就兴冲冲的赶过来帮忙了。 于是白素贞遣散了其余工人,只留下这对父子。 父子俩扛着铁锹,撬棍,锤子等破拆工具,着手开始拆坟。 速度并不是很快,估计没个大半天时间搞不成事。 白素贞便提议要不要把她老公喊过来一起挖。 “不用,你找的男人,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根本干不了重活,还不如农村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能干,叫他来有个球用。” 白素贞有点小尴尬的低下头,用手捂着脸,不敢看他。 叶孤城继续说道:“还有,等下迁坟的时候,你也要回避一下。” 无论迁坟动土,或者扫墓烧纸,女子都要尽可能的回避,尤其是已婚的女人和来了大姨妈的女人。 在民间有女儿上坟,娘家断门这样一句话。 如果是已经结了婚的女人去上坟,可能会导致娘家灾祸不断,人丁不兴。 其实这句话是流传自古时候,古代社会受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影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出嫁的那天开始便不是一家人。 拜自家祖宗,不合情理。 如果是来姨妈的女人去上坟,容易发生血光之灾,给家里带来霉运。 白素贞听了很不服气。 “照你这么说,要是我家里面,就我一个女儿,或者全是姐姐妹妹,怎么办?难道我们就不去上坟祭祖了吗?” 叶孤城微笑着说。 “你是哈宝吗?脑子就不会转弯啊,如果你们家都是女孩子,可以找亲戚朋友帮忙呀。” 白素贞继续抬杠。 “要是我家没亲戚朋友呢?” 叶孤城叹了口气,无奈地摇摇头说。 “倘若真是这样,那你确实也没上坟的必要了,等自己老了,安心当个五保户吧,反正国家管吃管住,生病了也有医保免费治疗,不用自己出一分钱。”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绝户,也叫五保户。 在这个世界上,再无任何亲人了。 那还讲个锤子的风水? 无畏无惧,百无禁忌! 不知不觉,一晃就到了深夜。 叶孤城低头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此时已经是晚上11点钟了。 那对父子总算把坟墓挖开。 叶孤城走上前去,定睛一看,发现用的竟然是品相十分不错的黄花梨棺木。 这样一口上好的棺材,少说要上十万块钱,才可以买得到。 整副棺材,重达三四百斤,大约需要十几个人才能抬得动。 叶孤城让白素贞把1000美元的酬劳发给他们父子,好让他们先行离去。 而他双手略微一用力,就把几百斤的黄花梨棺木抬了出来。 叶孤城说:“今天天色都已经这么晚了,明天再迁坟也不迟,我们先回去洗洗睡。” “迁坟动土,最好在中午之前进行,也就是清晨,太阳还升起之时。” 白素贞点点头:“好吧,那明天早上,我就不来了,你看着办吧,需要多少钱,你尽管开口就是。” 说完这句话,白素贞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肉疼无比的样子。 叶孤城捧腹大笑:“瞧你那没有出息的样子,一提到花钱,你就心疼了,难怪老一辈人说,女人当家,房倒屋塌呢!” 白素贞撇了撇嘴说:“要是我老公是亿万富翁,我肯定不会这么怕花钱,我恨不得天天逛商场,把自己喜欢的香奈儿宝宝,通通买下来。” “包括女士化妆品,还有很多巴黎出名的香水,这些东西我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却舍不得买来用。” 叶孤城看着白素贞眼巴巴的样子,不觉好笑。 “好了,我知道了,改天我送你十套八套法国巴黎的化妆品,让你可劲儿造,到时我还给你买一堆名牌包包,你若喜欢,拿去装逼也行。” 白素贞陪着小心说:“那你老婆会不会吃醋啊?我可不想破坏你们之间的感情。” 叶孤城无所谓的笑了笑。 心想彩鳞只是一只蛇妖,修炼了十万年的七彩吞天蟒。 哪会像普通女子那般小家子气? “你别这样多心多虑的,我老婆大度得很,才没你想得那么小气巴拉的。” 不等她开口说话。 叶孤城赶紧一摆手。 “好了,我们不要再扯白了,我有点困了,要早点回去休息。” “另外明天你可以不用来,但是你女儿小青,倒没关系,你可以让她过来一趟,带上香烛纸钱,好好的祭拜一下,你家公公。” 第153章 酒驾回家 翌日清晨。 叶孤城特意起了个大早。 他吃过了早饭,早早地便带着白素贞的女儿小青,去了水库。 这时才凌晨6点多钟,岸边冷飕飕的,不时吹过来一阵冷风。 叶孤城就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穿到小姑娘身上。 小青口中甜甜的说:“谢谢你,叶叔叔。” 叶孤城笑着说“小屁孩,我今年才30岁不到,咋就成叔叔了?你要喊我哥哥。” 小青歪着头:“嗯,大哥哥,其实我也不太喜欢叔叔这个称呼。” “为什么啊?” 小青情绪很低落的道:“因为我爸爸带回来的那些叔叔,真的好可怕啊,还打我,还欺负妈妈...” “啊...那个,你刚才说的这些,只对我一个人说说就好了,千万别对外人说,免得影响不好,知道了吗。” “嗯,大哥哥,我知道啦!” 叶孤城笑了笑,摸了一下小青的脑壳。 “这样的小孩子才乖嘛,回去哥哥给你买棒棒糖吃。” 小青点了点头。 叶孤城也没再管她,拿出一根红色的布条,系在了坟头上的那棵银杏树上。 烧完了香猪纸钱,又放了两挂5000响的鞭炮。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寂静的早晨,噼里啪啦的声音非常刺耳。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鞭炮燃尽。 叶孤城便扛着几百斤的黄花梨棺木,径直向对面的小山坡走去,叫小青跟在自己身后,不要走丢了。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 叶孤城爬到山顶,向四周巡视了一遍,挑了一块风水比较不错的地方,用铁锹挖了一个大坑,准备将棺材放进去,填好土埋上。 不过,在把棺材放进去之前,他还是想打开棺材,亲眼看看里面的情况。 叶孤城手上一用力,百十来斤的棺材板,被他掀飞数十米远。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是让他大吃一惊。 “卧槽,尸体怎么变绿了?!” 只见棺材中躺着的尸体,翠绿的皮肤十分显眼。 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在风水学说上,称之为绿尸寒。 正当叶孤城百思不得其解时,他冷不丁回头瞟了一眼小青,这才发现她竟然穿着背带裤。 “我靠,原来你穿的这玩意,难怪尸体会变绿!” 小青傻愣愣的望着叶孤城,不知所措的说:“难道说,我做错了什么了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现在就把衣服脱了。” 小青战战兢兢的,三下五除二就将自己身上的那件背带裤脱了下来,只留着自己贴身的衣服。 叶孤城一时无语。 “哎,已经晚了。” “为今之计,只有尽快将尸体火化掉,一旦尸体发生尸变,就会出现绿尸寒警告,你外公很有可能变成僵尸,然后大晚上跑回来,害死你们一家人的。” 所谓僵尸,其实就是死而不僵,嘴巴里存着一口气,没有吐出来,这口气也称之为殃。 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有可能是这人临死之前,在世间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或者说是横死,死于非命的人。 比如被人谋杀、被大火烧死、被车撞死、失足落水而死,以及自杀等等。 死了,但是没完全死透。 需要化解他们身上的怨气,不然自己一家人都不会得到安宁的。 要说最简单的办法,肯定是火化了。 你一堆,我一堆,全都烧成灰那种... 正因为如此。 所以法庭负责枪毙死刑犯的法警,在枪毙完了犯人之后,都会选择第一时间火化,再把骨灰交给犯人家属。 而不会直接将尸体原封不动的转交出去。 万一诈尸了咋办? 咦,他突然想到,自己的空间戒指里面,不是还有一具女尸吗? 我不如就把他们的尸体一块火化了,正好可以省事儿! 于是叶孤城将聂小倩的尸身,与棺材中的这具男性尸体码放整齐。 抬手一挥,陨落心炎便是在他掌心出现。 叶孤城把一簇陨落心炎的火苗,丢入到了棺材中。 眨眼功夫就见大火熊熊燃烧,将一男一女两具尸身,包括身下那副价值上十万的黄花梨,一并烧成了渣渣。 看着两人的尸体被异火烧成了灰。 叶孤城嘿嘿的笑着,心里稍微放心了一点。 叶孤城拍拍手说:“好了,任务顺利完成,我们这就下山吧,运气好,还能赶上一顿午饭。” 说着,叶孤城走上前去,也不经过小青同意,一把将她举起来,放在自己的肩头,就像小孩子骑马马一样。 叶孤城有异能加持,别说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整个身子也不过就是几十斤左右,你现在就是让他扛一头大象,他都不带喘的。 两人下山以后,叶孤城去烟酒店里,买了几瓶最好的酒,拿了两条最贵的烟。 看见对面有一家华人开的大润发超市,他又买了很多酱牛肉和一些熟食类的凉菜,这些都是自己最爱吃的。 叶孤城拎着大包小包,前脚刚离开超市,后脚他就把所有的东西,放入了自己的空间戒指。 紧接着,他又把上次在京都4s店,花了5000万买下的兰博基尼毒药取出来,打开车顶的天窗,带着小青一路飙车,闯了无数个红绿灯。 一边喝酒,一边开车,顺便把油门踩到底。 他想看看,自己华夏的车牌号,在小鬼子这边,能不能被罚款,被扣分? 就算会被罚款和扣分,他也完全不在乎。 反正他过一段时间就要走了。 也不知道离开了东瀛国,自己接下来又该要去哪? 算啦,不管这么多啦! 让小鬼子们满世界找他去吧! 哈哈哈哈... 只听叶孤城放荡不羁的笑容,响彻在日本的大街小巷。 叶孤城玩累了,肚子饿了。 直到傍晚才回去。 他取出白天在超市里买的好酒好菜,对白素贞夫妇说。 “你们瞧,我给你们准备了好酒好菜,你们赶紧吃,吃完了我好早点上路。” 一旁的慕青鸾听见他这样说,顿时惊讶不已。 “你要死了?是不是得了什么绝症?” “呸呸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要死了?” 叶孤城听着直翻白眼。 慕青鸾撇撇嘴,没有说话。 叶孤城解释说:“我坦白,我实话实说,我这次来东瀛,其实是为了寻找我的一个朋友,准备明天一早就动身。” 慕青鸾一怔,低头小声说:“需要我陪你吗?大小还有一个照应。” “不用,你就待在你闺蜜家好好的多玩几天,玩腻了就回国,不必等我。” 叶孤城说完,见她不说话,有点奇怪的问:“怎么?你看起来好像很难过的样子。” 慕青鸾嘟着嘴说:“不难过,我一点都不难过!” “你爱去哪就去哪,我才懒得管你呢!” 第154章 出发狮驼岭 叶孤城懒得与她纠缠:“不跟你开玩笑了,我明天真的有事要走了,我去向伯母告别一下。” 白素贞的婆婆,在厨房里早就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急急忙忙走了出来。 “叶先生,你真的不打算在我们家多住几天吗?可是我们这两天招待得不周,让你不顺心了?” 叶孤城笑着说:“不了伯母,谢谢你的好意,我确实有要事在身,不能再继续耽搁下去了。” 婆婆十分遗憾的摇了摇头。 “哎,好吧好吧,既然你执意要走,我也不好再挽留你了,你们华夏人有一句老话,叫做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你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又聚在一起了。” 叶孤城没有说话,起身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叶孤城告别了白素贞一家人,根据女鬼聂小倩说的地址,出发前往狮驼岭。 据说这个狮驼岭十分凶险,四面高山环绕,瘴气丛生,经常有许多山妖鬼怪出没。 危险程度丝毫不亚于缅北的野人山。 哪怕经验最丰富的猎户,轻易也不敢随便踏入狮驼岭深处。 只敢在外围打猎。 叶孤城想了想,便把那个东瀛女杀手春野樱,从空间戒指中召唤出来。 女杀手春野樱,见自己总算被这个华夏恶魔给释放出来,大眼睛里微含着泪花,可怜巴巴的对叶孤城说:“大哥哥,你都折磨了我这么久,可不可以放我走了?” “我真的一刻也不想再被那只凶巴巴的蛇妖给欺负了。” 叶孤城不屑道:“放你走?你想多了,我怎么可能会轻易的放你走呢?” “谁让你当初要刺杀我来着?” “活该你受欺负!” 春野樱真是欲哭无泪,自己干嘛非跟这只华夏猪过意不去呢? 这下好了,她还不知道要被叶孤城蹂躏成什么样子呢。 叶孤城也不管她乐不乐意,而是严肃的说。 “东瀛小娘们我问你,这一带附近,是不是有个叫狮驼岭的地方?” 春野樱吃惊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别管我要干什么,你只管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就是了。” 春野樱咽了咽口水,怯生生的说。 “大哥哥,我劝你趁早打消掉这个念头,那个地方很危险的,你很有可能会没命的。” 别看叶孤城平时性情温和,极少动怒,但是见她这般推三阻四,磨磨唧唧的,很是不爽,抬手就给她一个耳光。 “你哪来的这么多废话?tmd,当了俘虏还敢在我面前摆谱?再不老实,我就把你给煮着给我老婆吃了。” “正好你细皮嫩肉的,肯定很符合彩鳞的胃口。” 春野樱被叶孤城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坏了,吓得双腿发抖,连续退了好几步,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别煮我,我好几个月没洗澡了,浑身臭烘烘的,一点也不好吃。” 这时,叶孤城突然闻到一股尿骚味,低头看向春野樱的超短裙,整双腿都已经湿了。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我懒得跟你扯闲话了,你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会尿裤子,你不嫌害臊嘛?!” 春野樱哭丧着脸,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 “狮驼岭,距离这个城市有八九十公里的样子,比较偏僻,山高林密。” “整座山足有八百公里,里面住着各种妖魔鬼怪不计其数,在狮驼岭深处,有一座狮驼洞,洞里有三个魔头,最不济也是金丹巅峰的修为。” “其中实力最强的大魔头,据说修为已经达到了半步元婴!” “根本不是一般人对付得了的!” 叶孤城不屑的一笑:“你们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你也太小看我了吧?这几个妖怪再厉害,又能厉害到哪去?” 春野樱倔强的翘着嘴说:“你要找死,能不能别拉上我?我还那么年轻,还没有活够,我还不想死。” “呵呵,这可就由不得你了。” 叶孤城挥挥手,叫她闭嘴,乖乖的跟着自己,不许乱跑。 叶孤城带着春野樱来到了镇上比较大的一个综合性百货商场。 他叫来售货小姐,让她帮忙给春野樱挑几套适合登山越野的衣服,顺便将身上尿湿了的裙子脱下来扔了。 不然那股子尿骚味,实在太冲了。 别说叶孤城一个大男人,就是路边的猫狗闻了,都要掉头就跑。 他丢不起这人。 趁着春野樱去试衣间换衣服的空当,叶孤城挑挑拣拣,买了很多自己需要用到的东西。 然后趁人不注意之间,将自己挑好的东西都放进了自己的戒指空间。 在小鬼子这边买东西,他可以白嫖的,坚决不会付钱。 因为这些小鬼子实在太坏了,当年他们侵略华夏国时,在华夏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给华夏人民不知道造成了多大的财产损失。 他当然要好好的报复一下。 叶孤城主要购买的是食品之类,还有一部分当地人穿的衣服,避免被当地的小鬼子,认出他外国人的身份。 另外他还买了些炊具,要是实在没吃的了,他干脆就地取材,逮到什么就吃什么,管它是不是保护动物,自己照吃不误! 他甚至还买了几百罐液化天然气。 因为在野外生存,没有燃料绝对不行。 万一下起雨来,点不燃柴火可就麻烦了。 一切准备就绪。 叶孤城就将自己的衣服也脱掉,换上刚买的当地服装。 一套白色的和服。 穿在身上,跟出殡用的丧服没啥区别。 有一说一,小鬼子的审美观念,真的一言难尽... 这下他成了一个地道的东瀛人了。 叶孤城和春野樱,悠哉游哉的在森林深处游荡。 因为先前购买了很多食物,他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只要能填饱肚子,他什么也不在乎。 困了就到空间戒指,美美地睡上一觉。 然后睡醒了又继续赶路。 他并不着急。 反正时间有的是。 叶孤城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将整个狮驼岭,彻底的探索一遍。 这天晌午,叶孤城感觉肚子饿了,便从自己的空间里拿出了一些熟食。 比如卤好的牛肉,整只烤羊腿,几斤猪头肉,还有一些其他的凉菜和水果饮料。 春野樱一见到这么多好吃的,顿时馋的哈喇子都流下来了。 但是没有叶孤城的吩咐,她不敢轻举妄动。 直到看见他把一条羊腿,啃了一半,扔给了自己。 春野樱这才放心大胆的,捧着叶孤城吃剩下的烤羊腿,狼吞虎咽起来。 第155章 逗比和尚欢乐多 这一段时间,叶孤城胃口不太好,也许是吃多了白素贞的海鲜的缘故。 他只吃了半只羊腿,喝了点饮料,他都觉得有一点吃饱了。 他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忽然眉头一皱,一下子警惕起来。 叶孤城转过头去看,发现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有两道人影闪过。 “是谁?还不快滚出来?在那装神弄鬼的。” 话音落完,就见两个和尚打扮的人,小心翼翼的从中钻了出来。 年纪小一点的小和尚,生得面黄肌瘦,而年纪大一点的大和尚,却长得肥头大耳。 他们急匆匆的奔过来,眼睛直瞪瞪望着地上的牛羊肉,馋的口水直流,眼珠子都绿了。 不等叶孤城开口问话。 只见那个大和尚双手合十,对他深深地鞠了一躬,便说道。 “阿弥陀佛,这位施主,今日我们有缘得见,说明施主你与我佛有缘,可不可以施舍些斋饭给我们吃呀?” 叶孤城有点发懵。 一时半会脑子没反应过来。 这tm荒山野岭的,哪里冒出来两个没毛和尚? 会不会是妖怪变的? 他急忙发动天蛇之眼,透视了一下二人。 确认了这两人不是妖怪,而是活生生的人。 于是他口中嚼着烤肉,含混不清的说道:“那好吧,我这里有一些水果和饮料,二位高僧若不嫌弃,尽管拿去吃便是。” 大和尚连忙摇头道:“不不不,我才不要吃这些干巴巴的水果,我要吃肉,要喝酒,你这里有没有酒?给我整上两口行不?” 叶孤城好奇的问:“你不是和尚嘛?什么时候,和尚也可以喝酒吃肉了,你不怕佛祖怪罪吗?” 两个人面面相觑,表情带着些许挣扎。 但仅仅只是过了片刻。 就见大和尚一声不响的脱下了自己身上穿着的僧袍。 旁边的小和尚也有模有样的照做。 两人很快就将僧袍脱掉。 只听大和尚痛心疾首的说:“哎,佛祖对不住了,做和尚实在太苦了,不能喝酒,不能吃肉,还不能玩女人,我真的不想再做和尚了,我要还俗,请佛祖多多担待,不要责怪徒儿。” 两人也不管佛祖有没有同意他们还俗,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抓起牛肉羊肉就往嘴里塞。 这一下,可把叶孤城雷的外焦里嫩。 感情这是两个花和尚啊! 这一胖一瘦两个和尚,此时犹如大胃王附体一般,风卷残云的吃光了所有的食物。 这些食物,足够叶孤城一个人吃上好几天了。 他们吃完了,意犹未尽的用脏兮兮的袖子抹了抹嘴皮子,口中直呼过瘾。 叶孤城道:“你们喝不喝饮料?可乐,雪碧,橙汁,我这里都有。” 胖和尚一脸憨厚的说:“抱歉,这位施主,我们不喝饮料,有没有酒?” “比如说茅台呀,泸州老窖,洋河大曲,五粮液,这些好喝,当然还有西凤酒,很多咱们华夏的名酒。” “实在不行,你给我们整两瓶人头马,xo也勉强凑合,就当漱漱口了。” 叶孤城有点无语:“卧槽,你他妈的说话还真是一点都不带客气的,还人头马,还白兰地...你咋不说要喝82年的拉菲呢?” “施主,请注意你的措辞,说你不说他妈,文明你我他。”胖和尚故作高深的板着脸说。 叶孤城撇了撇嘴。 趁两人没注意,悄悄的从戒指空间,取出了两罐啤酒。 “喽,国产的燕京啤酒,物美价廉,在国内畅销了很多年,你们俩爱喝不喝。” “哈哈哈,啤酒好啊,啤酒好啊,好喝还不伤身,我平时喜欢喝的就是这个了。” 胖和尚欢呼雀跃的从叶孤城手上,一把夺过那两罐啤酒,分给了小和尚一罐。 然后用牙齿咬开瓶盖,像喝白开水似的,咕咚咕咚往嘴里灌。 几秒时间就喝光了。 胖和尚扔掉空罐头,目光转向叶孤城,恭敬的语气说。 “自我介绍一下,小僧俗名叫刘能,法号圆真,这个瘦瘦的小和尚是我不久前刚收的徒弟,俗名宋小宝。” “因为他没有受过戒律堂师父的剃度,所以暂时还没有法号。” “哦,我叫叶孤城,华夏人,老家在川渝地区,目前在金陵做了一点小生意,大钱赚不到,收入勉强能糊住自己的嘴。” 叶孤城说完,望了瘦和尚宋小宝一眼,奇怪的道。 “看你岁数不大,大不了20来岁的样子,你年纪轻轻的,干嘛想着要当和尚?” 宋小宝一脸委屈的说。 “这事儿都怪我师父,他骗我说只要进了佛门,餐餐管吃管住,每月还有工资可以拿。” “谁知道却要天天跑到外面化缘,求那些有钱人施舍钱财...说好点叫化缘,说不好听的,其实就跟推销的差不多。” 说着,宋小宝色眯眯的小眼睛,看着依偎在叶孤城身边的春野樱,笑嘻嘻的说。 “叶公子,这个日本小姑娘,是你的女朋友吧?嘿嘿,长得可真水灵,比电视上的女明星还要漂亮十倍百倍!” 虽说春野樱是个东瀛女子,可她的身份是一名职业杀手,从小就经历了各种特种训练,包括外国的语言这方面。 当然听得懂华夏语。 春野樱使劲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八嘎,愚蠢的华夏猪,竟敢侮辱我们东瀛上国的女子,你是不是想找死??” 这个叫宋小宝的小和尚,一看也是母胎单身的小处男,都20多岁的人了,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 跟女人打交道的经验为零。 被春野樱这么一吼,他马上缩起脖子,吓得不敢吱声了。 见状,叶孤城忍不住哈哈大笑。 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不对啊,这个嘴欠的东瀛小娘们,好像顺带把我也给骂进去了。 叶孤城愤愤的,在她挺翘的小屁股上,用力拍打了两下。 别说这东瀛女子的屁股,又滚圆又挺翘,拍着手感真心不错。 被叶孤城拍打着自己的小屁股,春野樱非但没有反抗,脸上反而露出享受的表情。 只见她脸红得像是在滴血,口中甜甜的道。 “主人打得好,主人你真棒!” 叶孤城对她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滚,老子三观正得很,没有什么古怪的癖好。” 看着两人好像在打情骂俏一样。 宋小宝更加郁闷了,心中说不出的羡慕嫉妒恨。 “佛祖啊,这红尘中的花花世界真的太苦了,我没房,没车,没钱,没老婆,我决定皈依佛门,还望佛祖收留我这个苦命人吧,阿弥陀佛...” 第156章 神仙姐姐? 叶孤城微笑着对小和尚说:“你不是没钱,没车,没房,没女人吗?不如跟着我混,拜我为师,我可以保你下半生荣华富贵,身边美女成群。” 宋小宝一听,瞬间两眼发光。 “好啊好啊,只要你说话算话,让我以后有花不完的钱,用不完的美女,别说拜你为师了,哪怕让我折损十年二十年阳寿,我也愿意!” 说完,宋小宝非常干脆的对着叶孤城跪下,向他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 “卧槽,年轻人不讲武德,居然当着我的面,翘我的马子...哦不,翘我的弟子,你是不是不把我混元霹雳手刘能放在眼里?” 大和尚被气得脸色发青,气愤的眼神盯着小和尚,他不嫌丢人,自己还嫌丢人呢! 宋小宝头也没抬,委屈的声音说道。 “师父,别怪徒儿绝情,我自从跟了你,三天饿九顿,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一点点荤腥,你看我都饿成啥样了?” 大和尚咬牙切齿,抬手指着叶孤城威胁道。 “年轻人,你要好自为之,不要不识抬举,否则别怪我...” 话说到这里,大和尚的身体忽然僵住。 顿时感觉脖子上一凉,喉咙被一把细长锋利的匕首,死死地抵住了。 “死秃驴,你算哪根葱?竟敢对我家主人不敬,信不信本姑娘这就一刀子捅下去,给你好好的放血,再把你这一身肥肉煮着吃了?!” 春野樱愤怒的语气说。 就算大和尚胆子再大,此时也被吓了一个哆嗦,他看出来这个女子,是东瀛天神社,精心训练出来的女杀手。 手段狠辣,心肠歹毒,杀人如麻那种。 不知这个年轻人用了何种手段,把她制服地服服帖帖的。 难道是峨眉派至高心法御女心经? 这也说不通呀。 峨眉派的武学招式,向来只传女不传男。 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叶孤城笑了笑,示意春野樱把刀放下。 春野樱乖乖照做,将匕首收回,插进了脚下的靴子。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想:有这样一个武功高强,绝对忠心的东瀛小娘们,给自己当保镖,那是多么的拉风呀。 “那你们现在住在哪里?平时吃什么,喝什么?” 大和尚有点不好意思:“在狮驼岭的北边,大约100公里左右,有一座狮驼城,规模大致相当于华夏国国内的一座三四线城市的样子。” “但是我们两个身上都没多少钱,别说买房了,就是打宾馆的钱也没有,只能偶尔过去一趟狮驼城,买一些下酒的肉菜填饱肚子了。” 他这个人的宗旨是宁可亏待徒弟,也绝不能亏待自己,宁可让徒弟饿肚子,也绝不能饿着自己。 叶孤城听完后,面带疑惑好奇的道。 “既然你说你们没钱,又怎么买吃的呢?人家老板还愿意给你赊账不成?” “哎,叶公子说笑了。” “这年头没钱的男人不如狗,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大和尚犹豫了一下,说道。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许跟任何人讲,不然我会有麻烦的。” “嗯,你说吧,我保证不往外乱说。” 只听大和尚继续说道。 “我实话告诉你,距这座山丘100多米的地方,有一条大河,擦着山脊往下流。” “而在山峰之上,有一个神仙洞府,里面住着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仙姑。” “她与我们约法三章,每隔一个礼拜,会送给我们一些金银珠宝,让我们拿到狮驼城的当铺变卖掉,得来的钱一部分买些人参药材带给她,剩下来的钱就全部归我们了,随便花。” “前提是不能将这件事情,告诉给别人,否则交易取消,她再也不会理我们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你不怕以后没有钱花了?” “嘿嘿,我一看叶公子你就是有钱人,你腰上别着一把兰博基尼毒药的车钥匙,这种车可不便宜,全车落地价得要好几千万了。” “有你这个土豪在这,我还愁没钱花吗?” 不得不说,这个胖秃驴眼睛真是鸡贼。 明明自己有钱人的身份,已经隐藏得这么好了,却还是被他识破。 叶孤城无奈的眼神看着大和尚。 “既然如此,你现在就带我去见见那位神仙姐姐吧,看看到底有没有你说得那么玄乎。” 大和尚点点头,招呼两人跟在自己身后,不要跟丢了。 他们这一行人。 一共走了1个多小时。 一边赶路一边聊天。 不过这里是山路,崎岖不平,速度也不是多快。 奇怪的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叶孤城却并没有发现所谓的妖怪。 他还想抓两只傻狍子,或者熊瞎子、东北虎之类的玩玩。 在这儿打野生动物应该不犯法吧? 又走了好一会儿,终于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座雪山。 雪山之巅矗立着一座庙宇。 这个庙宇不算特别大,只有区区两三百平方米的样子。 跟紫薇大帝洞府相比,简直寒酸得不要不要的。 四周白雾弥漫,有种仙气飘飘的感觉。 叶孤城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顿感心旷神怡。 叶孤城慢慢的走过去。 只见大门紧闭,庙宇上方挂着一张牌匾,写有“孔雀明王洞府”几个篆字。 大门两侧各有一副对联。 上联是“白云苍狗亦真亦幻。” 下联是“玉帝王母却非真神。” 看到这里,叶孤城心中微微一动,这两句话看似简单,实则奥妙无穷。 有贬低道教,尊崇佛教的意思。 倘若肚子里没点墨水,很难看透这一层意思。 好比古代的封建社会,许多中医馆门口都会有“但愿世间无人病,何妨架上药生尘”这样的对联。 从这一副对联上不难看出,华夏中医悬壶济世,不求功与名的高尚品德。 叶孤城几步上前用力推开大门,却惊讶的发现,这扇大门竟然纹丝不动。 这也太奇怪了。 叶孤城心里暗暗吃惊。 要知道他有天蛇异能的加持,扛一辆小汽车都不在话下。 为何却推不动一扇老式的木门呢? 叶孤城转头问大和尚。 “这破门怎么回事?为什么打不开?” 大和尚面带歉意的微笑急忙解释。 “叶公子不必着急,我与那个仙姑有过约定,需要见她时,必须念一段咒语,方可进出自如。” “呵,装神弄鬼,还真以为自己是神仙了?” 叶孤城不屑的一撇嘴。 大和尚的表情显得有些尴尬,只见他走到门前,口中念念有词。 “仙姑仙姑快开门,两个和尚要进来...” 只听他反复念了四五遍。 大门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嘎声,缓缓的向内张开。 第157章 孔雀公主金巧巧 叶孤城差点笑喷了。 这他妈算哪门子咒语? 还不如干脆来句芝麻开门算了。 走进大门,里面云雾缭绕,灵气十分充足。 便对脑海中的彩鳞说。 “老婆啊,你在仙帝洞府待的闷不闷?要不要出来透透气,散散心?” 然而彩鳞没有理他的话语。 叶孤城好奇的进空间戒指一瞧,发觉彩鳞整个身子蜷缩在灵泉水池子中,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时他才想起,原来蛇是会冬眠的。 虽说灵泉水是温泉,不冷,但这毕竟是蛇类的本性,彩鳞也不例外。 他不想打扰彩鳞睡觉,正好趁着她冬眠的这一段时间,好好的安心养胎, 再过几个月,彩鳞肚子的小宝宝就要诞生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马上就要当爸爸了。 想到这里,叶孤城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 在这个洞府里到处巡视了一遍,发现此处竟然是一个风水宝穴。 要知道风水宝穴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既然称之为“穴”,那就不可能是很大的地方,而是需要根据灵气分布情况,来找到穴眼,也就是灵气最浓郁之处。 一般都不会超过铜钱大。 背靠山川和水源,越是寸草不生的地方,效果越好。 叶孤城又沿着这个洞府大厅慢慢的巡视,找找看那个神仙姐姐平时住在哪里。 大和尚和小和尚,不敢在仙姑的地盘上放肆,只得老老实实待在原地,不敢随处乱跑。 正在这时,洞府深处突然传来一个愤怒的女声。 “你们好大的胆子,我先前已经再三警告过你们,不许透露我的行踪,而你们却阳奉阴违,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本仙姑这就送你们上路,去西天见你们的如来佛祖!” 话音刚落。 就见两道匹炼的真气,向着两人的天灵盖打去。 这两个酒囊饭袋,平时只顾着大吃大喝,无心修炼佛法,自然不会有任何法力,只是两个普通人而已。 而那个所谓的神仙姐姐,手下也是毫不留情,一出手便是杀招。 这一下要是真的击中,他们的脑袋肯定会像锤爆的西瓜一样,瞬间爆开,脑浆四溅。 叶孤城当然不会坐视不理。 随手一挥,就将飞扑过来的真气尽数弹开,眨眼间便烟消云散。 叶孤城面带冷笑的说。 “妖精,还不快现出原形?别逼我动手,不然我扒光你的衣服,按在地上狠狠地摩擦!” 叶孤城故意这样说,其实是为了激怒她,好让她自己乖乖现身,省得麻烦。 大和尚和小和尚马上跪倒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仙姑饶命,仙姑饶命,这位施主执意要见你一面,我们死活不干,谁知他一时兽性大发,居然把我们捆起来,吊在了一棵老歪脖子树上。” 用皮带沾了辣椒水,抽打了我们一个钟头。” “我们实在扛不住这种毒打,万般无奈之下,才不得已向这个恶魔,供出了仙姑的藏身之处...” 这一下叶孤城可是真正的傻眼了。 万万没想到,这两个没毛秃驴的脸皮竟然这样厚,扯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 还推卸责任,都怪罪在了自己身上。 人不要脸,果然天下无敌啊! 叶孤城翻了一个白眼,懒得争辩。 转身坐在了大厅中央的一张太师椅上,笑呵呵的说。 “没错!” “我确实狠狠地胖揍了他们两个一顿,连威胁带恐吓,从他们的嘴巴里套出了你的所在之处。” “你现在是不是特别记恨我?那就别藏着掖着了,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想不想打架?” 喊了几声,无人应答。 叶孤城不禁有点奇怪,心中暗想:这个小娘们,咋不说话啦? 会不会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偷偷溜走了? 真是没劲... 他还想跟这个神仙姐姐好好的切磋一番呢。 叶孤城摇了摇头,无聊的站了起来。 忽然感到一阵寒意袭来,他赶紧低下头,一把长剑堪堪擦着他的脖子划过。 随后叶孤城便听到叮当一声,那把长剑深深地刺入了地板,足足嵌入二三十公分! 叶孤城吓了一跳。 卧槽,这是什么剑?竟然这般锋利,连坚硬无比的岩石都可以刺穿进去。 他用透视眼一扫,才明白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正是大名鼎鼎的倚天剑! 江湖上曾经流传过这么一句话,叫做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足以见得这把倚天剑是具有多么可怕的威力了。 来不及细想,叶孤城连忙将倚天剑,装入了自己的戒指空间。 叶孤城冷冷一笑:“臭娘们,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若再不现身,我就放火,一把大火烧了你的老窝。” “包括你的衣服被褥,我都给你烧得干干净净,让你以后光着屁股在森林里晃荡,看你害不害臊!” “你...你敢喊我臭娘们,我跟你拼了。” 只见一道绝美的身影从天而降。 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穿着碎花裙子,乌黑的长发梳理成两条长长的辫子。 精致的娃娃脸,灵动的大眼睛,圆圆的小脸蛋,真的太可爱了。 叶孤城忙发动天蛇之眼,确定了她的真身是一只孔雀。 此时她一副拼命的架势扑向叶孤城。 叶孤城也不愿出手伤害她。 心念一动,利用自己的空间挪位异能,与胖和尚刘能,互换了位置。 于是现场就发生了非常辣眼睛的一幕。 身材娇小的孔雀女孩,撞在了犹如一座肉山的大和尚身上。 这不能叫小鸟依人,应该叫旱地拔葱。 叶孤城笑了起来,笑的很放肆,笑的很嚣张。 “原来你不过就是一只侥幸修炼成形的孔雀精,我还以为你有多大本事,还敢自称仙姑。” “本事不大,口气倒是不小。” 他已经偷偷的扫描过了这只孔雀精的详细资料。 这只孔雀精,名叫金巧巧。 真实年龄已经280岁了。 谁又能想得到,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小女生,却是一个妖精,还有着严重的暴力倾向。 孔雀女孩一骨碌从胖和尚身上爬起来,脸色娇羞无比的瞪着叶孤城。 “呸,你这个臭流氓,我才不是妖怪,我是堂堂的孔雀公主。” “你少将我跟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妖怪相提并论,我不许你侮辱我!” 叶孤城笑笑不说话。 他已经看出来,孔雀精金巧巧身上,并没有一丝邪气。 说明她是正经修炼的妖精,与白骨精那种靠媚术吸取男子精血的邪修方式,有着天壤之别。 如若有足够的机缘,完全可以修炼成仙。 叶孤城微笑着说。 “小美女,你不要再跟我打了,你打不过我的,何必要自讨苦吃呢?” 金巧巧只得强压心中的怒火,不服气的的说。 “臭男人,你给我等着,我们之间的这笔账,日后再算!” 第158章 白嫖一个少将军衔 叶孤城问道:“那你怎么办?难道你就一直住在这间洞府里,哪儿也不去吗?那你会不会觉得很无聊啊?” 金巧巧道:“那有什么办法?这狮驼岭中的山妖鬼怪不计其数,比你这辈子吃过的饭,拉过的屎尿还多,我目前仅仅只是金丹初期的修为,根本不是那些妖精的对手,一出去就会被外面那些妖精给拔了毛烤着吃了。” 修仙世界,实力为尊,一直奉行着弱肉强食的规则。 弱者会被强者所食。 这并不稀奇。 于是他笑着问:“你待在这里,莫非就安全了?不会有妖怪进来伤害你?” 金巧巧傲娇的一甩头:“废话,本姑娘可是远古天凰后裔,这个洞府的主人,曾经可是我们远古天凰一族的始祖,后来它老人家羽化升仙,踏破虚空,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仙帝洞府便被保留了下来。” “只有我们远古天凰一族的子民才可以进去修炼。” “要不是你这个混小子,使诈骗开了我的大门,我才不会让你这么轻松的进来。” 金巧巧的这番话,叶孤城始终觉得怪怪的,但却说不上来哪里奇怪。 叶孤城忙说:“你愿不愿意跟我们去城里逛逛?有我罩着你,保证没人敢动你一根毛。” 金巧巧一听叶孤城的话便高兴起来,是呀,她一个人躲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修炼,确实挺无聊的。 她也很想到人类世界走一走,看一看。 这红尘中的花花世界,她还没有享受过呢。 “真的假的?你有没有骗我?”金巧巧还是有些不放心,担心的问道。 叶孤城没好气的笑骂道:“瞧你那没有出息的样子,我叶孤城行走江湖,一靠本事,二靠信誉,说了要罩你,就一定把你照顾得好好的。” “要是真的遇到了什么厉害的妖怪,我就是搭上自己的性命,也要护你周全。” 听着叶孤城如此霸道的话语,金巧巧表现出一副花痴的样子,心跳加速,一阵小鹿乱撞。 “好啊,好啊,只要你说话算话,我可以大发慈悲的原谅你鲁莽的行为,不跟你计较了。” 叶孤城轻轻的点点头。 “嗯,出发!” 就这样,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下山,向着狮驼城的方向进发。 途中。 他们果然遭遇到了许多妖精。 比如“胡黄白灰柳”这五大仙家。 胡指的是狐狸,黄指的是黄鼠狼,白指的是刺猬,灰指的是老鼠,柳指的是蛇。 这些民间常见的野生动物,成精的概率要比其他野生动物大。 更容易产生了灵智,修炼成人形。 所以在民间就有“出马仙”的传闻。 简单来说,就是出马弟子在自己家中,供奉着五大仙家的任意一种仙家,然后定期给仙家供奉瓜果蔬菜,香烛纸钱之类的。 以此形成凡人与家仙之间的契约。 当人类需要用到它们的法力时,只需念动咒语,召唤妖精上身,就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他们的神通法术了。 然而这些都属于小法术,不是大神通。 只能解决日常生活中,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 解梦,测字,看风水,治病,看相,牵姻缘。 这些东西看似非常神奇,其实并没有多么神秘。 因为只要你有钱,什么风水宝地买不到?什么漂亮女人找不到?什么疑难杂症治不好呢? 在华夏只要你舍得花钱,几乎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如果没办成,就说明钱没给到位,需要你再加钱。 只要钱给够了,就算一瓶尿,人家也能给你贴上疫苗的标签,毒贩过关也不怕被检查出来。 就比如那一辆被压得上不了车库斜坡的商务车。 至于说民间其他的野路子,那就比较多了,像赊刀人,赶尸匠,剃头匠,傀儡师,扎纸人,精通巫蛊术的苗疆蛊师... 但这些野路子大部分都是假的,四处招摇撞骗,坑害那些不懂风水的平民百姓,真正有本事的却是极少数。 如果有一天,这些身怀民间奇术的奇人异士彻底消失。 将是华夏古老文化最大的损失。 看见妖精出没,叶孤城倒也不着急出手。 除非它们挡了自己的去路,或者故意来找茬。 叶孤城不客气的,一巴掌拍碎它们的脑壳,一瞬间脑浆迸溅,一命呜呼。 其余没死的妖精,一看自己的同伴在这个人类手上,竟然连一招也走不过,当场就断送了性命,哪里还敢恋战? 吓得连忙掉头就跑了。 叶孤城也不计较,叫上几个人继续赶路。 众人很快消失在了这片林子里。 虽然叶孤城走了,但他的传说却在这片丛林流传了出去。 什么杀妖如麻。 不下当年吕布之勇。 ...... 叶孤城没一会儿就看到了,临近郊外的一座城市。 叶孤城举目一望,就看见城头上写着“狮驼城”三个大字。 城门外还有一些士兵把守,负责检查来往人员的证件。 在叶孤城的带领下,一群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马上就被拦下来。 然后从队伍中走出一个有着华夏面孔的人,开口问话。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你在这里干什么?请你出示你的身份证件。” 叶孤城扫视了一下这个华夏国军人一眼。 原来此人名叫王宝强,40岁出头。 几年前因前妻出轨而离婚,一时心灰意冷之下,向组织申请调到东瀛国龙组分部任职。 职务连长。 在龙组中就有他个人的档案。 属于不怎么起眼的小人物,连军衔都没有。 叶孤城想了想,就把当初王卫国老爷子给自己的证件,递给了对方。 王宝强接过这个人的证件一看,上面写有这个龙族成员的名字和军衔。 只见证件上写有:叶孤城,龙组特别行动处顾问,军衔少将。 顿时心中一惊。 卧槽,竟然是个将军,老子当了几十年的兵,还是头一次亲眼见到将级军官呢! 王宝强赶紧将证件还给叶孤城,啪的一下立正,向他行了一个军礼。 “首长好!欢迎这位首长,莅临我市指导工作!” 此言一出。 叶孤城都要绷不住笑了。 tm的,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首长了? 他低头看了看证件,这才看清上面的内容。 暗暗吃了一惊。 没想到老爷子居然这么大方,一出手就赏给了他少将军衔。 严格的说,他现在是将军。 在华夏军方的地位非同一般。 这可要比一般的省公安厅一把手,权力更大,地位更高呀! 第159章 君子论迹不论心 叶孤城有点装逼的摆了摆手说:“小同志不必多礼,我今天特意微服私访,想看看你们狮驼城的治安情况怎么样。” 王宝强恭恭敬敬的说:“回首长的话,城内一切安好,没有任何异常。” 叶孤城点头道:“那好,我们几个肚子饿了,要进城找一家饭馆吃饭,你继续在这里站岗,有事的话我会通知你。” 一提到吃,金巧巧俊俏的脸上,马上流露出无比饥渴的表情,好像八辈子没吃过一顿饱饭似的。 对此,叶孤城倒也见怪不怪。 其实他也很不理解,为什么他认识的女子,都这么好吃呢? 他们在街面上找了一个华人开的川菜馆。 叶孤城喜欢吃川味,金巧巧和春野樱当然也不讲究,叶孤城吃什么,她们就跟着吃。 至于叶孤城身边那两个逗比和尚就更不用说了。 你就是给他们拉一坨粑粑,他们也不挑食,反正只要是能吃就行了。 这家川菜馆倒不大,顶多百十来个平方的样子,摆得下八九张桌子。 此时客人并不多。 毕竟小鬼子的口味比较偏清淡,吃不来华夏的美食。 他们随便找了一张饭桌,招呼饭店伙计把他们店的特色招牌菜,全都上一遍。 叶孤城和两个胖瘦和尚,还一个人要了一瓶10斤装的散装白酒。 伙计菜都还没端上来,他们三人就先喝上了。 胖和尚刘能一边喝酒,一边嘴里还念叨着:“阿弥陀佛,佛祖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原谅弟子这一次,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小和尚宋小宝有模有样的学着他的语气说道。 “阿弥陀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出家人慈悲为怀,何必在意这些繁文缛节?” 说着,宋小宝一仰脖子,将10斤装的散装白酒咕咚咕咚往嘴里灌。 孔雀公主金巧巧很是鄙视着两人,像从来没喝过酒一样。 没多久,后厨的伙计将做菜师傅烧好的饭菜,一一端上了小桌。 有火锅酸菜鱼,红烧肉,辣子鸡,麻辣小龙虾,牛肉干,酒鬼花生和一些熟食凉菜。 麻辣鲜香的味道,瞬间传遍了方圆几里开外。 金巧巧看着满满一锅红烧肉,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馋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她在洞府里面待了几百年,能吃点新鲜瓜果都是一种奢望,更不用说一大锅红烧肉了。 虽说她与这两个和尚达成了约定,可是每次买来的食物,都被他们偷吃了不少,然后吃剩下的再带回山洞给她吃。 要不是看在他们可以帮自己跑腿的份上,她早就一怒之下,砍下他们的大光头,给自己当枕头。 “来,小伙计,这是给你的小费,你收好。” 叶孤城随手从口袋里抓起一把散碎的美元,懒得数,一并当做小费,丢给了上菜的伙计。 小伙子收了他的钱,忙对他千恩万谢。 “哎呦,这位爷,谢谢,谢谢...” 叶孤城大方的一摆手。 “好了,好了,你先下去吧,别耽误我们吃饭。” 说完叶孤城掰开一个白馒头,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在里面,然后又送到了金巧巧的碗中。 “小美女,你快尝尝,馒头夹红烧肉好不好吃?” 由于金巧巧是一只妖精,不是真正的人类,不会使用筷子夹菜。 叶孤城在一旁手把手的教她如何用筷子把馒头夹起来。 别说这女孩子就是心细,只看了一两遍,她就能够熟练的用筷子夹起馒头了。 然后把包裹着红烧肉的馒头咬在嘴里,一口咬下去滋滋冒油。 顿时金巧巧大眼睛一亮。 “大哥哥,真香,真的太香了!” 见状。 旁边的春野樱羡慕不已,吃醋的语气说道。 “主人,你好坏坏,喂一个陌生女子吃东西,都不喂给我吃。” 叶孤城不屑的说:“你又不是妖精,你们日本人难道不会用筷子嘛?想吃什么自己动手夹就是,何必要我喂你?” “不行不行,我就要主人你喂我!” 春野樱继续用撒娇的语气说道。 要说这日本小娘们,发起嗲来,可真让人罩不住。 叶孤城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上下很不舒服,有种鸡皮疙瘩掉一地的感觉。 无奈之下,叶孤城只得又撕开一块馒头,放入红烧肉,喂进了她嘴巴里。 春野樱大口大口嚼着嘴里的馒头,脸上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看着她这般傻白甜的模样,与当初的那个口口声声说要杀他的东瀛女杀手,简直判若两别。 如此巨大的反差,一时间不禁让叶孤城,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种错觉。 觉得小鬼子并没他想象中的那么坏。 至少大部分是正常的,只是受了宗教洗脑。 什么武士道精神,誓死效忠东瀛天皇,天皇陛下万岁之类的。 这些耳熟能详的台词,他小时候已经在很多抗日神剧中听了无数遍。 每当听到这些台词,叶孤城真的很想笑,可仔细想一下,这或许是一种悲哀。 那些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为了一己之私,不惜把国内的子民,驯服成为豺狼虎豹般的野兽。 而这些被洗脑了的人,就犹如傀儡奴隶一样,任人驱使。 到头来却遭到全球军事强国漂亮国血洗。 用两颗原子弹,带走了几十万平民百姓的生命... 人非生来为恶。 正所谓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行善之人,如离原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行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君子论迹不论心,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想到这里,叶孤城轻轻一笑,伸手在春野樱的后脑勺摸了两下。 “你慢点吃,当心噎着。” 春野樱倒不讨厌叶孤城在她头上摸来摸去。 反而温顺得像一只小猫咪,乖巧的叫了一声:“嗯,我知道啦!” 这一顿饭,他们整整吃了两三个时辰。 从上午10点多吃到晚上8点多钟。 直到再也吃不下了,感觉再吃一点肚皮就要炸了,几人才各自放下碗筷。 结账的时候,叶孤城对饭店老板兼大厨说。 “老师,你的手艺真是巴适得很,我不多吃几盆饭,多喝二两酒,都对不起你的手艺!” “老师”这个词,在这里指的并不是学校里教书的老师,而是一种尊称。 因为在川渝地区,无论是长辈,朋友,同学,还是街坊邻居,都可以这样叫。 饭店老板一高兴,提出要给他打八折,不,直接半价! 当然叶孤城是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 在如数付清饭钱后,一挥手带走其余四人,趁着自己现在还不困,去街上走一走,看一看,顺便消消食。 第160章 金蝉子? 却说叶孤城等人离开了饭店以后。 他们就在狮驼城的大街小巷里四处闲逛。 这时胖和尚接了一个电话,好像是她女朋友的电话,他匆匆的给众人说了句,就拉着小和尚告辞而去。 叶孤城也没有多想。 因为不是所有的和尚都不能喝酒吃肉,娶妻生子。 华夏国佛教主修大乘佛法。 而东瀛佛教主修小乘佛法。 至于印度佛教,则是小乘佛法与大乘佛法并存。 其中修炼小乘佛法的僧人是可以喝酒,吃肉,娶媳妇的。 然而修炼大乘佛法的僧人是不允许喝酒,不允许吃肉,不允许跟女子结婚,可以说是摒弃了世间一切的爱恨情仇,一心向佛。 这便是两者的区别。 看样子,这两个逗比和尚肯定是修炼的小乘佛法了。 在叶孤城看来。 所谓的小乘佛法,在他们眼中,世间只有一位佛。 而大乘佛法,人人皆是佛。 一个渡己,一个渡芸芸众生。 叶孤城带着春野樱和金巧巧,继续往街上走。 拐过了一个弯后,看到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鎏金佛像,看着金光闪闪,宝相庄严。 他此时才注意到,沿街两边的店铺,家家户户门前或者堂屋都摆放着若干尊佛像。 这些鎏金佛像造型各异,各有千秋,有华夏的,更有泰国,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佛像。 这些大大小小的佛像,恐怕有上万尊,简直像一个佛国世界,真可谓是万佛朝宗! 叶孤城呆呆的看着这些佛像,也是有一点恍惚,他感觉自己在做梦,好像来到了西天大雷音寺一样。 他心中不由得一阵好奇:这帮小鬼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信佛了?这也太奇怪了。 要说东瀛佛教,起初还是在华夏唐朝时期,传入东瀛,至今已有1400余年的历史。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日本约有5000座寺庙,30万尊以上的佛像。 世界上最古老的木造寺院法隆寺,以及最古老的佛典古文书都保留在日本。 但是这帮小鬼子们,似乎并没有学会佛家的慈悲为怀与普度众生。 当年他们悍然发动侵略战争,在华夏大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犯下了累累恶果,罄竹难书... 并且在侵略战争之初,小鬼子天皇还曾扬言三个月内灭亡华夏。 结果就是战争打了七八年,小鬼子连贯穿华夏大动脉的京广线都没打通,一百多万的东瀛军人被牢牢牵制在日军占领区内,无力展开新的攻势。 最后活活将自己给拖死。 叶孤城进了一家杂货店,爱不释手的拿起一个鎏金佛在手中,看来看去舍不得放下。 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古玩,尤其是看了很多古玩鉴宝类的网络小说后,他更是古玩这一行着了迷。 他在做古玩生意的时候,每次淘到了一件好的宝贝,他都舍不得卖,每次都是穷得快吃不上饭了,他才会拿出来卖。 但是古玩这行都有这样一个通病,你想买的时候,人家都会拼命地喊高价,恨不得把你往死里宰。 等你想卖的时候,人家就会故意压你的价钱,用一个极低的白菜价买下你的宝贝。 所以叶孤城的古玩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 不过好在他是万年单身狗一枚,没有多少经济压力,又不需要支付门店房租,勉强维持生活倒不成问题。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将手上的佛像放下来。 转头对金巧巧说:“孔雀美女,这里的人们为何对佛如此遵从,你晓不晓得怎么回事?” 金巧巧笑盈盈的说。 “算你问对人了,实不相瞒,这狮驼城,早在几百年前,可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很糟糕,几乎天天都要死人。” “哦,这又是为何呀?”叶孤城好奇的问。 金巧巧把玩着自己的长辫子,继续说道。 “因为城外的狮驼岭,妖怪众多,其更是有三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这三个魔头分别是大当家青毛狮子怪,二当家黄毛老象和三当家大鹏金翅雕。” “它们的老巢就在狮驼岭深处的狮驼洞中,手下有无数的小妖怪,南山上五千,北岭上五千,东麓口有一万,西麓口有一万,还有巡哨的,看门的,烧火的,打柴的...加起来啊,一共有四万七八千呢!” “专门吃路过的行人和城中的百姓。” 春野樱被吓得一哆嗦,声音有些颤抖的说。 “你,你少吓唬我了,哪有你说得这么恐怖?” 金巧巧翻着自己好看的白眼珠子,轻哼了一声说。 “哼,你一个黄毛丫头,大不了20岁出头的年纪,我可是活了几百年的孔雀公主,这狮驼城一带,方圆百里的事情,还有什么是我不清楚的?” 女杀手春野樱,此时也有点害怕,紧紧的拉住叶孤城的衣摆小声说:“主人,你觉得她说得是真的吗?” 叶孤城正想在这只孔雀精美女面前露两手装个逼,于是他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这个好办, 我亲自去会会那三个魔头就是了。” 金巧巧轻蔑的看了他一眼:“你一个小小的人类,口气居然如此狂妄,也不怕闪了自己的舌头。” “如若你要去送死,我当然不会拦你,你也别指望我会给你收尸,因为你一旦被妖怪杀死,肯定是连骨头渣渣都不剩了,被那些妖怪当成小吃一样吃掉。” 叶孤城呵呵大笑,也不多作解释。 “好了好了,先不说这个了,那后来呢?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 “我看这狮驼城并无异常,城内的百姓安居乐业,哪有你说得这么邪门。” 金巧巧抿了抿嘴,然后又说。 “据说是城中仅存的百姓,为了祈求他们能够活下去,不被妖怪杀害,于是他们就日夜焚香祈祷,祈祷上苍保佑。” “后来这份诚心,终于感动了西天的如来佛祖,佛祖决定帮助他们,便派出了自己座下最得意的弟子金蝉子,亲自下一趟凡界,降妖除魔。” “金蝉子?” “对,你没有听错,就是他。” 春野樱有些诧异。 她虽说是个日本女子,但她从小就看过华夏的西游记电视剧。 传说西游记中的唐玄奘,乃是金蝉子转世。 任何妖精只要吃上一口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延年又益寿。 可是这位唐长老在剧中的表现,哪有什么得道高僧的样子?反倒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柔柔弱弱,比娘们儿还娘们儿,哪有什么战斗力? 这样一个毫无用处的大和尚,若不是他那三个徒弟不离不弃,一路护送他去西天取经。 估计早就死上一万遍了。 第161章 人参炖鹿肉 叶孤城笑骂道:“狗屁,你一个日本人,懂个锤子西游记,华夏五千年的历史你玩得明白吗?就晓得坐井观天,夜郎自大,自以为很了解华夏文化。” 无端被叶孤城数落了一顿,春野樱虽然不敢跟他顶嘴,却也不服气的说道。 “我就是不信,你举例说明。” 叶孤城正正经经的看了春野樱一眼,口中笑道。 “你听好了,金蝉子身为上古洪荒时期,五大毒虫之首,本身修为就已经不弱了,传闻他偶然间来到了西天大雷音寺,也就是西天如来佛祖修炼之所。” “它就待在雷音寺外,日夜聆听佛音,冥冥之中,竟然领悟了一丝佛性,没多久就修炼成人形。” “佛祖见它与佛有缘,决定收它为佛门弟子,传给它无上神通。” 这时金巧巧向前走了两步,一脸严肃的说。 金蝉子之所以能成为如来佛祖最宠爱的弟子,除了它有着极高的天赋,并且实力也在一众弟子中,排名前三。” “据说金蝉子下凡后,不费吹灰之力就收拾了狮驼岭的那三个魔头,但他却并没有对这几个妖怪痛下杀手,只是与它们约法三章,让它们从今以后,永世不得再踏入狮驼城一步。” “然后又施下法咒,将整个狮驼城罩住,任何妖精都无法进入城中。” 听到金巧巧把金蝉子描述的那么厉害,叶孤城忍不住自己的好奇道。 “孔雀美女,我想问一下,那个金蝉子究竟达到了何等修为呀?” 金巧巧想了想说:“我猜测,绝不低于元婴境界。” 听完金巧巧的话,叶孤城惊得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见过最强的修真者,就是京都的那个黄猿上将。 这个黄猿可是拥有半步元婴修为。 只一招就把他打飞。 可见实力是何等的强。 那么真正的元婴境界,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叶孤城实在想象不出来。 “哦,原来如此!”叶孤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难怪这里的人,会对佛家如此尊崇。 他看见街上的车子和行人比较少,突然灵机一动,从自己的戒指空间中,将那辆价值35亿的黄金劳斯莱斯车弄出来。 叶孤城对金巧巧和春野樱一招手,叫她们坐上车,来到外面城郊的公路上,然后加大油门,放肆的飙了一下车。 毕竟郊区公路上车子不多,不影响他的车速。 金巧巧身为孔雀精,从来没有坐过车,见到叶孤城操控着一大坨黄金,在公路上跑的飞起,心里既激动又兴奋,高兴的手舞足蹈。 叶孤城开着这辆黄金劳斯莱斯,在城郊飙了1个多小时的车。 一看时候不早了,就往城区开去。 正在这时,一道黑影忽然从前方闪过,紧接着砰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撞飞了出去。 把众人吓了一跳。 叶孤城连忙下车查看,只见一头梅花鹿,倒在了地上,已经奄奄一息。 这一下把他乐坏了。 他正愁没有宵夜吃,这不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吗? 为了改善伙食,叶孤城二话不说的剥了它的皮,从梅花鹿身上取出了十几斤肉,剩下的直接扔掉了。 叶孤城搞了一锅人参炖鹿肉。 不过5分钟时间,鹿肉炖好了。 叶孤城微笑着说。 “这是一只半岁的小鹿,肉质鲜美无比,跟50年的老山参炖在一起,现炖现吃,那个滋味真是太美妙了,你们两个快尝尝吧。” 金巧巧和春野樱对视了一眼,毫不客气的抓起筷子,在行军锅里各自夹起了一块鹿肉,一口咬下去,满嘴油脂的香味遍布口腔,肥而不腻,炖得很趴活。 叶孤城也不客气,大口的吃着炖肉,喝着啤酒,好不惬意。 吃到一半时。 金巧巧问叶孤城。 “大哥哥,我们今天晚上住哪啊?总不能就这样睡大街吧?” 叶孤城随口说。 “这还不好办?我们吃完了宵夜,就去打一个宾馆,钱我来付,不用你来操心。” 金巧巧一听大喜:“那太好了,我活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睡过你们人类的床呢!老睡山洞,山洞里面又冷又潮湿,搞得我都要得风湿病了。” “切,你好歹是一只修炼了200多年的妖精,还怕得风湿病?我看你也不咋滴。” 金巧巧嘟起了小嘴:“凭什么,你们人类就可以睡在柔软舒服的大床,我,而我们妖精却只能打地铺,睡地板?” 叶孤城呵呵一笑。 “难道你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吗?” 金巧巧傻傻地问:“什么话?” “施主,我们出来混,要讲缘,红尘中的花花世界,无论真真假假,是是非非都要讲缘分,而在我们人类世界修行,更要讲缘分。” 金巧巧听得一头雾水,大眼睛满是迷茫的看着他。 “大哥哥,你刚才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呢?” 叶孤城懒得跟她打哑谜,开门见山的说。 “你这个白痴!你想吃饱饭,想开豪车,想住大别墅,都tm要花钱的呀!” “没有钱,你连路边的一条野狗也不是,谁见了你都要躲着走!” “钱?什么是钱啊,你能不能给我看看?” 叶孤城早有准备,他随手把自己空间里的一大批美元,拿出来给她看。 “喽,你瞧仔细了,这种钞票叫美元,全球通用,大概200美元就可以买下一整条水牛。” 金巧巧看了一下,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想了想,还是很坦诚的说:“你还别说,区区一堆废纸,就可以买下很多东西,真的太神奇了。” 叶孤城哭笑不得:“废纸...哈哈哈,如果你有这样的废纸,只管扔给我,狠狠地用钱砸死我,砸的越多我越开心!” 三人吃饱喝足,找了一个代驾,向附近的一个宾馆开去,今晚他们将就着住宾馆了。 当叶孤城走进宾馆房间,扫了一眼,不禁眉头一皱。 “你们日本人开的宾馆,怎么没有床呢?” 春野樱弱弱的说:“主人你有所不知,我们日本人平时很少睡床的,都是直接睡地板的。” “因为东瀛国土面积很小,甚至不及你们华夏国的二十分之一,房价非常高,普通老百姓住的房子面积通常不会超过40平方,除了有钱的富豪可以住几百、上千平方米的大别墅,很多家庭都是一家人挤在一起睡觉,正好省下买床的钱。” 叶孤城无奈的摇摇头,只得先去洗漱间洗脸刷牙。 第162章 鬼市拍卖会 片刻后,叶孤城走出洗漱间。 发现春野樱已经给他打了一盆热水,说是要帮他洗脚。 不等叶孤城开口,春野樱就走到他身边跪下来给他脱袜子。 见此情形,叶孤城心中不免闪过一丝窃喜。 心说这日本娘们也忒好了,对自家男人百依百顺,照顾得无微不至,并且嘴上不会有丝毫怨言。 要知道在他的川渝老家,那里的女子性格一个比一个泼辣,一个比一个虎,简直跟女暴龙没啥区别。 稍有不顺心,便对男人大打出手,毫不留情的那种。 华夏男人真的太苦了。 看着这个乖巧伶俐的小姑娘,叶孤城满意的点点头,内心忽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个...我想问问,你有没有喜欢的心上人?如果有的话,那我这就放你走,你以后不必再跟着我了。” 春野樱红着脸摇摇头,小声的说:“暂时还没有,既然我选择了跟随主人你,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主人的,如果主人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为你生儿育女的。” 春野樱的一席话,把叶孤城雷的外焦里嫩。 “你好歹也是一个有着正常思维的现代女性,为什么会把自己看得一文不值,为什么会如此心甘情愿地成为男人的附庸?难道你就不想去追求属于自己的人生吗?” 春野樱轻轻张开樱唇,犹豫了一下,有点难为情的说道。 “我们东瀛国的风俗就是这样,女孩子根本不值什么钱,做父母的一看生的是女儿,巴不得早点把她嫁出去,或者还没等她出生就直接打掉,好减轻家里的负担。” “老实说,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想到, 我会如此迷恋上一个男人,何况叶公子你一表人才,器宇不凡,能服侍叶公子是我的荣幸,若是可以给你生儿育女,那我这辈子将再没有遗憾了。” 听着她吞吞吐吐的声音,叶孤城顿时呆若木鸡,心里忽然生出无数个想法。 于是他用开玩笑的语气说。 “那好,我问你,你们东瀛的女人,嫁给男人需要彩礼吗?彩礼大概是多少?” “当然要给了,不过要根据家庭情况而定,我是穷人家的孩子,父母都没多少钱,最多能凑100万日元交给叶公子,希望你不要嫌少。” 叶孤城的表情显得有些尴尬。 这也太离谱了吧? 要知道在自己老家,那里的男人娶媳妇都要给一大笔彩礼,才有抱得美人归的可能,怎么到了东瀛就反过来了呢? 这可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由于春野樱一直低着头,没有发现叶孤城的情绪变化,只听她轻轻一笑,口中甜甜的道。 “我们东瀛国与你们华夏国不一样,在我们东瀛地区,很多男人都有自己的三妻四妾,这并不奇怪,而我们女人觉得老待在家当全职太太,挣不到钱,真的很过分,所以才会尽可能的去外面找事情做,好赚一点钱补贴家用,这才是作为贤妻良母的本分,叶公子你说是不是呀?” 叶孤城听了很纠结,要是春野樱真的铁了心要跟他,他是该接受还是拒绝呢? 好像他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可是他也不想便宜了这个东瀛女人。 毕竟这是他宝贵的贞操。 他不想就这么白白的交出去。 罢了。 日后再说。 ...... 一日之后。 翌日清晨。 叶孤城叫醒了还在睡梦中的春野樱和金巧巧。 “喂喂,你们快醒醒,起床吃饭了。” 早餐并不算丰盛,有现磨豆浆,鸡蛋,油条,火腿肠,包着新鲜海鲜的饺子皮。 他们刚吃完早饭。 守门的士兵王宝强便找上门来,给叶孤城敬礼。 “首长早上好!” 叶孤城礼貌的向他点头。 “请问你一大早上找我,有什么事吗?” 王宝强客气的对叶孤城道:“前些天,我通过小道消息打探到,今天晚上七八点钟,在狮驼城城区的古玩街,将会举行一场鬼市拍卖会,我猜你一定会非常感兴趣的。” “鬼市拍卖会?” “嗯。” 王宝强解释道:“这个鬼市拍卖会,可是我们狮驼城的一大特色,只要你有足够多钱,可以在鬼市上买到任何稀奇古怪的东西。” “比如军火枪支,妖精内丹,灵宠,功法,丹药等等。” 叶孤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 “军火枪支还好理解,内丹和功法我勉强能懂,但是灵宠和丹药又是怎么回事?” “你tm会不会网络小说看多了,脑子魔怔了?” 王宝强挠了挠头,尴尬的说道。 “首长我真的没有骗你,不信到时候你亲自去看看就知道了。” 见他不像是在撒谎的样子,叶孤城干脆的回道。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还不行嘛,你先去忙你的,到时候我自会去瞧瞧的。” 说完他一摆手,让王宝强退下。 一晃到了下午,叶孤城开着黄金劳斯莱斯车,大摇大摆的停在了狮驼城古玩街最显眼的地方。 三人走下车子,马上成为人们眼中关注的焦点。 因为这辆车真是太扯眼球了,一下子吸引了过往的所有鹿人。 旁边还有人拿出手机,靠着车子拍照留念。 不过叶孤城也不计较。 毕竟人都是爱面子的,谁不想赚大钱,发大财,高人一等呢? 低头一看时间,还差两三个钟头,叶孤城就带着两人去赌石一条街扫货。 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暗中透视了那些摊位上的赌石,却发现并没有多少高品质的赌石。 但是中档货还是不少。 他也不挑剔,把所有可以解涨的赌石,一一收入囊中。 只要老板开出的价格在他心理预期之内,他都通通买下来。 这些翡翠原石,哪怕没有解开,叶孤城也知道它们能大涨。 至少能赚80%以上。 多的甚至有上十倍的利润。 所以才短短30分钟不到,他就已经购买了几千块赌石。 少说已有几百吨重。 眨眼功夫他就将这些翡翠原石,全部装进了自己的戒指空间。 想着等以后自己回国了,再找合适的买家出手。 实在找不到,他干脆就一股脑的卖给王心怡算了。 反正他是做珠宝生意的,只要能解出来优质的翡翠,想必王心怡也不会过分地杀他的价。 第163章 磨人的小妖精 叶孤城又花了100万欧元,给她们每人买了一只玻璃种的翡翠玉镯,让她们戴上试试,看看合不合适。 反正他上回在缅甸卖了一块帝王绿赌石,净赚几百亿欧元,这么一大笔金钱,想花光都难,倒不如买点便宜的东西,哄她们开心。 免得她们说自己小气。 春野樱和金巧巧高兴坏了,忙把翡翠镯子戴在手上,手腕不停的摇晃,一副穷人乍富的样子。 “谢谢主人,我今天真是太开心了。” 春野樱还是太年轻,一点都不成熟,说起话来就像小孩子似的。 金巧巧就更加过分了,她一激动,双手搂住叶孤城的膀子,两座肉山便死命的抵在了叶孤城的胸口,差一点让他喘不过气来。 “谢谢你,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好哥哥,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叶孤城翻了个白眼。 “扯淡,你都200多岁了,还喊我哥哥,我可担当不起,我看你比我老辈子年纪还大。” “我叫你姑奶奶都嫌不够格。” 金巧巧扭扭捏捏的说:“这算什么?你看人家许仙和白娘子,还不是相差了好几百岁,照样过得恩恩爱爱,如胶似漆。” 叶孤城忙大声打断她。 “别别别,你先打住,我这里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我怕伺候不了你,你可千万别打我的主意。” 金巧巧故意挑逗他说。 “哎呦,你脸红了?看不出来你一个大男人,随便调侃两句就能害羞的,再说你小不小,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金巧巧不是人类女子,哪里懂得什么叫矜持? 还有孔雀开屏,一般只有雌性孔雀才会这样做。 为的是吸引雄性孔雀,求偶交配来着。 只见她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凑上叶孤城眼皮跟前,媚眼如丝的对他吹了一口气。 “大哥哥,只要你愿意,我们完全可以一起修行,我可以告诉你很多你不懂的事情,而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吃好喝好,营养跟得上,不会有生命威胁,那么我就可以放心的修行了。” 叶孤城心里郁闷:这个小妞究竟怎么了?我不过就请她吃了一锅炖鹿肉,给她买了一只玉镯,她的态度就瞬间转变。 会不会想让他当自己的长期饭票和免费保镖? 说着说着,金巧巧挨挨蹭蹭的,撒着小娇,整个身子都快黏在他身上。 关键这小妖精自来熟,没有什么拘束感,不懂男女之间应该保持分寸才对。 而他并不喜欢没有边界感的女生。 叶孤城哆嗦了一下,心想他尽量还是不要招惹只孔雀精,不然就是猫抓粑粑,脱不得爪爪,安全第一。 叶孤城受不了金巧巧的纠缠,只得借口自己尿急,要去洗手间方便一下。 今晚的鬼市拍卖会,8点10分开始。 现在已经过了8点。 他们三人结伴走进了古玩步行街的一家大型拍卖公司。 别说古玩街的这些房子真的非常时髦。 遍地都是几十层的电梯洋房。 每一栋楼都在30层以上。 这家拍卖公司名叫宏光拍卖公司。 在东瀛国所有的拍卖公司中,宏光也是进入了前10名,算是东瀛国非常有实力的一家拍卖公司。 据说这家拍卖公司老板是内地的一名台商,名叫王力宏。 根据拍卖规则,客人在参与竞拍之前,必须要提前验资,并缴纳15%的保证金。 以此确保前来拍卖的顾客,不会恶意抢拍,哄抬价格之类的。 叶孤城二话不说,掏出那张顶级黑金卡,在拍卖公司的pos机上刷卡支付了20万美金的保证金。 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一看这位爷手里,竟然有漂亮国官方银行发行的限量版黑卡,吃了一惊。 连忙把这件事汇报给了董事长。 他们董事长王力宏就匆匆的赶过来。 王力宏上前握住叶孤城的手:“这位先生,鄙人十分荣幸你能来本公司参与竞拍,请跟我来,这边请。” 叶孤城等人在王力宏的带领下,走进了一间豪华包房。 这间豪华包房里装有超大电视屏幕,在包间里就能看见整个拍卖会的全貌,还可以通过语音出价,竞争拍卖品。 包间中不但可以吃喝,包括睡觉洗澡蒸桑拿,可谓是应有尽有。 如果客人有需要,还可以叫一两个手艺娴熟的美女技师捶腿按摩。 所以说有钱人的世界,穷人真的不懂。 就好像影视剧中的一句台词说的那样: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趁着现在拍卖会还没开始。 王力宏陪着叶孤城喝茶聊天。 王力宏搓着双手说:“叶先生,久仰,久仰!” “前一段时间,我听说你在澳门赌场,赢得了世纪赌神大赛冠军,如今你可是名副其实的赌神了。” 叶孤城心中小小的惊讶了一下。 没想到自己都这样低调了,却还是被他一眼识破。 果然台省的老板,个个都是人精。 叶孤城谦虚的说了一声:“王总过奖了,我哪有什么本事?我就是开一个小古玩店,王总你可是开的上市公司!” “至于说国际赌神比赛,那纯粹是我一时侥幸,走了狗屎运,赌神二字,实在不敢担当。” 王力宏笑道:“咱们华夏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特别是在赚钱这方面,要多高调有多高调。” “说句不好听的,这年头谁会和钱过不去?有钱不赚王八蛋!” 两人狐狸麻糖的瞎扯一通。 这时王力宏的手机响了,他按下接听键,接起了电话。 王力宏挂完电话,站起身整了整自己的西装,陪着笑对叶孤城道:“抱歉,失陪一下,泰国的富豪谢广坤来了,我要去接待他一下,请你稍等片刻。” “泰国的谢广坤?” “妈了个蛋,怎么又是他?” 王力宏听到这里一脸惊愕,急忙说。 “难道你们两个认识?” 叶孤城轻轻地冷哼了一声,撇着嘴说道。 “就谢广坤那个龟儿子,就算他化成灰我也认得。” 叶孤城冲着他摆了摆手。 “好了,你快去跟谢广坤打个招呼,告诉他我在这里,叫他马上过来找我。” “好好好,我这就去办。” 第164章 谢菲菲 没多久就见一个谢顶的男子闯进包房。 谢广坤张开双臂,一把将叶孤城死死地抱住,面带喜色的说:“哎呀,叶公子,我可想死你了,没想到竟然在东瀛遇见你!” “滚犊子,你少在这恶心我了。” 叶孤城不客气的推开他。 他可不喜欢跟男人搂搂抱抱,当然年轻漂亮的小姐姐除外。 两人寒暄了几句。 叶孤城懒得给他摆龙门阵,开门见山的说:“你小子不好好在泰国待着,来日本干什么?” 谢广坤叹了一口气。 “这事儿说来话长,不过我尽量长话短说。” “我老爸前几年出了车祸,脑子长了血栓,经常肚子疼,犯恶心,还头晕,也不能吃饭,每天只能吃流食,眼看就快要不行了。” “我就去找了泰国最有名的风水大师白龙王,支付了1000万泰铢,让他给我老爸续命。” “结果你猜怎么着?” 叶孤城翻着白眼:“你tm不说,我咋知道?” 谢广坤挠了挠头皮,尴尬的笑了笑,继续说道。 “要说这个白龙王,倒也确实有些本事,硬是活生生的将老爸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但却只是权宜之计。” “白龙王说, 我若想让老爸活过来,就必须亲自去一趟东瀛国的狮驼城,买下能让人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 叶孤城当然不相信这种鬼话。 因为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 如果花钱就可以买来寿命。 那这个世上的有钱人,岂不是永远不会死了? 毕竟人活在世上就离不开金钱。 金钱也能给人带来愉悦。 而对有钱人和穷人来说,最公平的就是寿命了。 谢广坤见他不信便说:“叶公子,你若不信,可以去问问澳门的何家大小姐,她老爸何鸿珍,70多岁就得了脑梗,从此生活不能自理,后来又不小心摔了一跤,差点没命。” “他们家同样找了白龙王,给赌王续命,才让老爷子活到了现在。” “因为相信风水的都是那些有钱有势的人,而没钱没势的人就算相信风水,也没有那个财力,因为穷人很难接触到有真本事的风水师。” 叶孤城听谢广坤说完后,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不再反驳。 “对了,上次那个古曼童,你带来了吗?” 谢广坤疑惑的问:“你说那个叫古丽娜的小女孩?她只不过是我顺手买回来的一个玩具而已,我怎么可能会随时把她带在身边呢?” 叶孤城说:“那好,如果你不想要的话,不如把她送给我,反正你也不稀罕,如何?小坤坤!” 不料谢广坤想都没有想一下,立即就答应了:“没问题,不就一个古曼童吗?在我们泰国多的是,就当我还你当初游轮上的情谊。” “不过她现在并不在我身上,你如果想要的话,不如改天来泰国一趟,我可以包你嗨到飞起!” “嗨到飞起?什么意思?” 谢广坤邪笑道:“欧美,日韩,人妖,男娘...绝对有适合你的一款!” “......” 叶孤城不由得攥紧拳头,怒视了他一眼。 “趁我现在还没发火,赶紧从我面前消失,不然我就从你后面怼进去,让你小子嗨到飞起。” “爸爸,该吃饭了。” 正在这时,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叶孤城转头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精致的少女脸庞。 看着大不了20岁出头的样子,身材很顶,球型胸梨形臀蜂腰筷子腿,包括五六个月大的身孕,都不怎么凸显的平坦小腹。 让叶孤城心里直呼,他有一招从天而降的棍法。 同时还有高跟鞋踩着丝绸地板,发出的“噗呲噗呲”的声音。 少女身高约1米78,穿着一身白色碎旗袍。 此时她踩着十寸的恨天高。 款款的走了进来。 一时间,叶孤城有点想入非非。 觉得孔雀公主金巧巧和东瀛小妞春野樱,也不过如此。 一个太浪,奔放了,一个又太乖,太听话了。 好像都不是他的菜。 他脸红着对谢广坤说:“那个,请问这位小姐是什么人?你认识她吗?” 谢广坤大笑道:“哦,忘了告诉你,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儿谢菲菲,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猴子,因为我非常喜欢吃猴子,像什么生吃猴脑,生腌猴爪,都是我平时最爱吃的几道菜。” “不光是我喜欢吃,我们东南亚国家的人民,都喜欢吃猴子。” “哦,原来如此。” 叶孤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但他的视线却始终停留在这个少女身上,没有移开。 少女谢菲菲看见这个男人,眼睛一直盯着她看,脸上一红,娇嗔着说。 “你干嘛紧盯着人家看?” 叶孤城一本正经道:“我想不明白,某些部位,女人总是会比我男人多了很多脂肪,为什么会多了这么多脂肪呢?当然是为了给后代储备粮食。” 谢菲菲气愤的直跺脚:“叶公子,我听我老爸说起过你,你好歹也是一个身家百亿的富豪,怎么说话就像个流氓似的。” 叶孤城满不在乎的说:“怎么?你要让我文绉绉的,像柳下惠那样跟你说话?拜托,你老爸就是个臭流氓、无耻的淫棍,跟我讲话从来不会客气,我这可都是跟你爹学的。” 谢广坤听了叶孤城的话有点脸红,连忙干咳两声说道。 “好了,好了,乖女儿,先吃饭吧。” 叶孤城一听觉得也是。 日后的事情,还是等日后再说吧。 谢菲菲翻了个白眼,再度说道:“爸爸,叶公子,饭做好了可以开席了。” 很快一群女仆就将无数韭菜呈上了饭桌,摆盘十分精美,看上去有种满汉全席的感觉,让人食欲大增。 叶孤城当仁不让的,一屁股坐到了上首,指着旁边的位子对谢广坤父女俩说。 “你们两个坐这边吧。” 谢广坤也没有生气,只是和颜悦色的说:“那好吧,看在你小伙子耿直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这么多。” 叶孤城淡淡一笑,倒是没有多说话。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个b就是属狗的,你对他越客气,他越放肆。 对付这种贱骨头,唯一的办法就是狠狠地铲他两耳屎,踢他两脚,这样他才会变老实。 叶孤城此时还不饿,只随便吃了几口便放下筷子,说自己已经吃饱了。 谢菲菲没有理他,夹了一些折耳根轻轻的放进嘴里咀嚼起来,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声。 第165章 炼丹大会 叶孤城问谢菲菲。 “你现在都已经结婚了,已经怀小宝宝了,怎么不见你丈夫呢?” 谢菲菲骄傲的说:“哦,你说他啊,他目前在你们华夏羊城发展事业,开有一个小小的证券公司,是一名优秀的证券操盘手。” “不光自己炒股,还可以帮人代炒股票,不过要收一定的手续费。” “那你男人一年能找多少钱呀?” “不多,但是一年赚几百万,跟玩一样。” 叶孤城不屑道:“几百万算个屁,还没有我银行卡上的一个零头多。” 谢菲菲不服气:“你少瞧不起人了,虽然他赚钱的本事不如你,可是他一直都很努力,我也正是看中了他这一点,才决定跟他耍朋友的。” “努力,努力有个球用,这个社会从来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别人只会羡慕你有钱有势,看见你光鲜亮丽的一面,谁会在乎你怎么发财的?” 谢菲菲听了这种话,倒还不知道如何反驳。 干脆低头不语。 谢广坤一看形势不对头,忙打圆场说:“好了,叶先生,你就不要再为难我的宝贝闺女了。” “先说说看,你又是为何跑到东瀛来,还有这两个女子又是怎么一回事?” 叶孤城扭头看了一眼春野樱和金巧巧,有点难为情。 “啊,这个说来话长,何况我说了你恐怕也不会信。” 他总不能说,这两个女人,一个是东瀛女杀手,一个是妖精吧? 于是他岔开话题:“这次拍卖会,你准备买什么灵丹妙药?大概需要多少钱?” 谢广坤道:“这种丹药,名叫虎宝丹,据说是用1万只老虎的虎鞭炼制而成,并且还要现场炼制,保证丹药的新鲜程度。” “还有炼制完毕后,必须马上装进紫檀木盒子里,这样才不会使药效挥发掉。” 叶孤城听了一惊。 “这样神奇的吗?那我倒要亲眼见识见识。” 谢广坤乐呵呵的笑着。 “老虎全身上下都是宝,比如虎骨可以用来泡酒,虎皮可以用来缝制衣服,穿在身上特别保暖。” “还有虎肉,男的吃了可以强身健体,补血补肾,女的吃了可以美容养颜,祛皱美白。” “我们东南亚黑市上面,一头老虎起码要卖3万美元,年份越大的老虎,价格越贵。” 叶孤城恍然想起一件事。 传闻西太后老佛爷在世时,就非常喜欢吃虎鞭,不仅味道鲜美,还能补身体,老佛爷几乎顿顿都要吃。 为了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虎鞭,老佛爷就让自己的亲信太监李莲英,派出大量官兵在东三省地区,大肆猎杀东北虎,每抓到一只就有重赏。 但是一头老虎身上只有一条虎鞭,而且还必须得是公虎,吃了又不会再长出来,哪里经得起老佛爷这么折腾。 所以国内东北虎的数量,便在近一个世纪以来锐减,甚至快要濒临灭绝。 最可恨的就是某些专家,嘴上说要保护野生动物,确保物种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 但是这些专家,背地里吃得比谁都欢。 “对了,炼丹什么时候开始?” 谢广坤低头看一眼手腕上的手表回道:“大约还有20分钟。” 叶孤城点点头,然后问道:“我上次购买的那一批军火,是不是还在缅甸放着?” 谢广坤皱了皱眉头说:“草,你不提这件事还好,一提这件事我就来气。” “你知不知道,几十架阿帕奇武装直升机,每月需要多少维护费和保养费?如果不定期检修,用不了一两个月,飞机上的零件就生锈了,会极大的影响飞行员的驾驶安全。” “你tm一直不来领取,我就只好倒贴钱,帮你把那些直升机管理起来,免得损坏。” “如此一来,平均每个礼拜都要花费10万美元,这笔钱我可要找你算账。” 叶孤城有点不好意思的搔头:“抱歉,实在抱歉,还不是我这一段时间太忙,忘记了军火的事情。” “既然是你一片好心,我肯定不能辜负了你的一番心意,你等着,我这就转给你1000万美金,应该够了吧?” 说着,叶孤城便拿出了手机,给谢广坤的银行账户上,转去了1000万美元。 一会儿谢广坤就听到银行短信提醒,他有1000万美金的转账到账。 谢广坤这时才美滋滋的说道:“哦,我忘了告诉你,我还专门给你招聘了20个直升机飞行员,这些飞行员的年薪是20万美金,我已经帮你预支了他们半年的薪水,如果你后续还要用到他们的话,就要自己掏钱了。” 叶孤城仔细一想,20个飞行员,每人年薪20万,那就是400万,就算自己聘用个10年8年,不过也才七八百万而已。 虽说他对赚大钱没什么渴望,但是他对这一点小钱也没有多大的兴趣。 于是他笑道:“好的好的,没有问题,我想问问,如果我需要用到他们时,又该如何联系他们呢?” 谢广坤找来纸笔,刷刷刷在上面写下一串电话号码,交给了他。 “这是飞行员机长杰瑞的电话,你若需要空中火力支援,就拨打这个电话,最多5分钟时间,他就会率领武装直升机群赶到。 叶孤城接过了纸片,放入了自己的衣服口袋。 这时他看了包间里大屏幕转播的画面。 一群工人,七手八脚的将一个炼丹炉搬到了大厅中央。 仔细一看。 这是一口外表黑不溜秋的大鼎,类似商周时期,祭祀用的鼎炉。 高三丈,宽一丈。 重量足有300多吨。 随后就见百十来个,长相妖艳、胸部巨大无比的东瀛女子。 只要叶孤城眼睛不瞎,他都不得不承认,这些俊俏的东瀛女子,随便拉出来一个,都要比国内大部分女子漂亮多了。 难怪会有那么多华夏男同胞,都非常痴迷东瀛女人。 乍一看,倒有种进了女儿国的感觉。 主持人在台上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叶孤城一句话没听懂。 他赶紧让春野樱帮忙翻译。 春野樱认真的说:“主人,他说接下来要请诸位嘉宾,观赏由全东瀛最厉害的炼丹师,佐藤剑一大师的炼丹术表演,其余的都是废话,我就懒得翻译了。” “哼,又是佐藤这个小鬼子,老子还没找他算账呢!” 谢广坤奇怪的道:“哦,叶先生,你跟这位佐藤大师之间,难不成有什么过节?” “莫非你也知道他?” “那是当然,要知道佐藤大师可是东瀛国屈指可数的玄术大师,不仅法力高深,更有一副菩萨心肠,经常给国际红十字会捐款,以及其他一些民间的慈善机构同样捐了不少钱,还免费给穷人治病,治好了很多无钱医病的病人。”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医院大门朝前开,有病没钱莫进来。” “横批......” 第166章 丹成 “横批呢?横批是什么?” 谢广坤抠破抠破头皮,想了好一阵子,也没想出来合适的横批。 叶孤城鄙视了他一下,说道:“好了,你快别抠头发了,再这样抠下去,你脑袋上那本就稀疏的头发,都要掉光了。” 谢广坤那叫一个尴尬。 叶孤城却也懒得理他,继续看电视大屏幕。 以前他还很喜欢看电视剧,可如今电视剧的质量越来越差,不是无脑的偶像剧,就是雷人的抗日神剧,或者毁三观的修仙剧,他已经很少打开电视,电视机放在家里就是一个摆设。 只见这群女子,围着炼丹炉翩翩起舞,跳起了一种古老的舞蹈,名叫“巫舞”。 因为在东瀛神话中,小鬼子是天照大神用巫术创造出来的,就跟华夏神话中的女娲娘娘,用泥巴捏出小人一样。 天照大神在东瀛神话中的地位,相当于华夏神话中的三皇五帝。 叶孤城看到那些跳舞的东瀛女子,浑身几乎不着片缕,上面只系一条薄薄的红丝巾,酥乳半露,下面只系两片红布,腰间悬挂着几条下垂的丝带,镶着亮片。 这些东瀛女子,无论身材、美貌、气质,都是无可挑剔的。 一肌一容,尽态极妍。 而那个佐藤小鬼子,则站在大鼎旁,专心炼丹,丝毫不为美色所动。 台下那些无耻的宾客,纷纷举着手机,照相机,对准台上跳舞的东瀛女子咔咔一通狂拍,他们对炼丹不感兴趣,只想偷拍到她们红色的底裤。 有时候,男人就是这么的低俗,这么的恶趣味。 不像自己,道心坚定,守口如瓶... 叶孤城摇了摇头,视线转向四周。 突然在观众席的另一侧,发现了几个长相奇怪的人。 他数了数,一共四个人,三男一女。 一人头上长着鹿角,一人头上长着羊角,一人头上长着虎角。 而那个女人,一头紫色长发披肩,身穿华丽的裙袍。 由于她脸上遮了面纱,叶孤城看不清她的容貌。 但却注意到她高耸的胸脯上,别着一枚做工精致的银色残月状徽章。 叶孤城一时心中好奇。 心想这个女人,究竟有何来头呢? 这时春野樱碰巧凑上来一瞧,顿时吓得说不出话。 见她好像很害怕的样子,叶孤城面带疑惑,奇怪的说。 “怎么了你?怕成这样,至于嘛。” 春野樱慌乱的说道:“主人,那三个男子,正是云岚宗的人,他们是云岚宗的护宗长老,地位非常高,仅次于宗主与少宗主。” “他们分别是羊力大仙,鹿力大仙,虎力大仙,实力都在金丹巅峰左右,三人合力,可以正面硬刚半步元婴修为的强者。” 叶孤城不屑的一笑:“小妹妹,你想忽悠我?不就是三只成了精的妖精,又是虎又是鹿又是羊的,你信不信,我这就捉了它们,去当我的下酒菜?” 春野樱对这个主人也是无语了,无可奈何的说:“我信,我信还不成嘛,关键这里是东瀛国,高手如云,我觉得你应该要尽可能的低调,万事小心为妙。” 叶孤城想想也是,若是惊动了东瀛国那些头头脑脑,他很难全身而退。 其实他一直都想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 他可不想做什么惊世骇俗的事,让有关部门注意到他,那多麻烦呀! 叶孤城连忙追问:“那个女人又是什么身份,实力如何?” 春野樱摇摇头说:“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毕竟我在云岚宗的地位不是很高,只比那些外门弟子强上那么一丢丢,也没机会见到什么大人物。” “不过能让云岚宗三大长老跟随护法,说明这个女人,地位一定不低。” 原来东瀛国不仅有着“死人神社”,还有四大宗门,分布在东瀛的四个岛屿,而这四大宗门中,又属云岚宗实力最强。 总部设在东京的云岚山上,距离此处大概有3000多公里。 每一个宗门都有自己的商会,负责赚钱敛财,给宗门提供财力物力支撑。 修炼修炼,讲究的就是财侣法地。 哪怕是修仙者,没有钱也是绝对不行的,饿你三天五天,保证你喘口气都费劲。 这时叶孤城看见佐藤小鬼子,念动咒语,使出了真正的法力,一边搅动着炼丹炉,一边吩咐手下将炼丹用的药材,丢入炼丹炉中。 只见大鼎中气泡沸腾,里面的药材也慢慢的化为汁液。 1万条虎鞭,外加一大堆杂七杂八的药材,没一会儿就变成了两粒丹药。 “咦,怎么只有两粒丹药呢?。”谢广坤嘴里喃喃道。 不光是他,就连叶孤城也觉得奇怪,这可是用一万头老虎的命根子,炼制出来的丹药,结果才两颗。 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此时的佐藤剑一,额头上汗如雨下,浑身已经湿透,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而围在他身边跳舞的东瀛女人,此刻也纷纷停下,稀里哗啦跪倒一片,脑袋抵住地板,向他磕头。 同时嘴里叽里呱啦念念有词,不晓得说的是啥。 但是叶孤城也不在乎这些,反正他听不懂。 紧接着,佐藤剑一又命人取来一个檀木盒子,把两粒刚刚炼制完毕的丹药,小心的装到了盒子里。 这个盒子一看,就是有一千年的历史了,包浆浑厚,盒子的皮壳已经枣红色了。 老檀木散发出来的香气扑鼻,而且香味持久不散。 谢广坤惊喜的说。 “这个盒子可是一件宝贝,存放了上千年之久,价值不可估量。” “要知道,我老爹最大的爱好就是收藏古董家具,这些年他也收了不少的明清家具,他在京郊买了一个四合院,就是全用老家具做的摆设,主卧甚至有张紫檀木床,京都那个娶了唐僧的女富豪,求了我爹几次,10多年前开价到5.5亿华夏币,他都没卖。” “5个多亿,还是十几年前。” 叶孤城吐了吐舌头。 那时候他还在上初中,一周的生活费不过才20块钱,普通的上班族和打工仔,一年干到头也就万把块钱的收入。 区区一张紫檀木床,几乎就抵得上一两万人,一整年的收入了,真是恐怖如斯。 第167章 叶孤城心里不平衡 上等的紫檀木,自古以来就是皇家贡品,但是由于大规模的砍伐,到了明清时期,已经稀有到可以用檀木换官的程度。 而近现代,紫檀木已经是保护树种,禁止任何人私自砍伐,如果砍了就要进去唱铁窗泪。 至于说如何分辨是不是真紫檀,其实也非常容易,因为普通木材的密度要比水小,所以扔进水里才会浮起来。 但紫檀木例外,它的密度要比水大。 只要把木头丢到水里,是不是真的紫檀就一目了然了。 这时台上的拍卖师开口说道:“各位各位,现在拍卖会正式开始,第一件拍品正是由东瀛国一流的风水大师佐藤大师炼制的虎宝灵丹。” “这种丹药具有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与补肾补血的疗效,专治肾亏和脑血栓,起拍价10亿日元,每次加价不得低于5000万日元,好了,各位可以出价了。” 此言一出。 拍卖厅的众多富豪们纷纷都兴趣盎然的加价。 “10亿...15亿...30亿...看来诸位对虎宝丹的热情很高啊。” “不过我要郑重的告知大家,本次拍卖的虎宝丹,仅有两粒,价高者得!” 众人一听主持人说这种灵丹妙药只有两粒,一下子慌了神,死命出价。 眨眼功夫就把虎宝丹的价格从一开始的10亿日元,炒到了80多亿日元。 差不多是4亿华夏币。 谢广坤着急的攥着手上的出价器,匆匆在机器上面,按下了100亿日元的价格。 “来自泰国的富豪谢先生,出价100亿日元,还有没有人比这个价格更高啦?” 100亿日元,不是一笔小数目。 本来东瀛国就贫富分化严重,跟华夏国富豪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这个价格一出,人群中再也没有其他声音,毕竟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 眼看在场的人,没有人再应价,谢广坤稍微松了一口气。 不料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我代表香港的李先生,出价300亿日元,买一粒虎宝丹,给他老人家补身体,希望大家给香港李氏集团一个面子,不要不识抬举,不然后果很严重。” 众人举目望去,那人竟然是香港首富李先生的贴身秘书。 此人为李氏家族效力长达40余年,几乎是看着李家人长大的。 这些人当然听说过香港首富的名头,那个李老头不光是香港首富,还蝉联了很多年的亚洲首富,就连华夏国国主,都要给他几分薄面,绝不是一般人可以得罪得起的。 于是就没有人再举牌了,一来这个价格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算,二来他们都要给李先生一个面子。 谢广坤一脸沮丧的站起来,看着叶孤城说。 “叶先生,你说我到底该不该跟李先生争抢虎宝丹啊?” “他好歹也是混迹江湖大半辈子的商界大佬,执掌香港几十年,已经根深蒂固,人脉关系错综复杂,要是我得罪了他,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叶孤城微微一笑,轻蔑的眼神瞟了谢广坤一眼。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大家都是凭实力出价,凭什么别人出得,你就出不得,难道你还怕他吃了你不成?” 谢广坤咬了咬牙,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实在不敢跟香港李家作对。 “哼,要我说,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你咋不敢跟他干一架呢?” 谢广坤冲他翻了个白眼:“你行你上,少在这里忽悠我,得罪了李先生,我以后就别想在华夏混了。” 谢家在华夏的生意,主要集中在京都,魔都,广东几个一线发达城市。 关香港什么事? 我就不信他李老头的手能够伸到内地来。 真以为龙族的高层是吃干饭的? 任由你在大陆胡作非为? 叶孤城很是无语,他没想到谢广坤会这么窝囊,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 就这样,第一枚虎宝丹,几乎没有什么悬念,被李家人拍走。 李先生的秘书马上交接了款项,直接就让人把丹药打包带走,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然后乘坐直升机直接离去。 叶孤城看见包房大屏幕转播的画面,暗暗吃了一惊,原来人家是坐直升机来的,有钱人就是牛b。 接下来轮到另一枚虎宝丹拍卖。 有了前一枚虎宝丹的价格在那里撑着,后一枚虎宝丹的价格,肯定不会比前一枚低,再说现在只有一枚了,更且珍稀。 只听拍卖会上此起彼伏的声音,比之前那一粒虎宝丹竞争更加激烈。 谢广坤也是豁出去了,一口气喊出500亿日元的天价。 最后成功落槌,顺利成交。 佐藤小鬼子炼制的两粒虎宝丹,一共拍卖了800亿日元,约等于40亿华夏币。 除去拍卖所得需要缴纳的10%佣金。 小鬼子净赚36亿华夏币。 不到两个时辰,小鬼子就赚了这么多钱,看来会炼丹术,也能赚大钱。 因为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是怕死。 他们的钱已经多的花不完,存在银行里就是一串数字。 唯一担心的只有寿命了。 一时间,叶孤城内心有点不平衡了,tmd老子累死累活,都赚不着几个钱。 凭啥这个小鬼子炼两颗药丸,就能赚到那么多钱? 不行! 我一定要找个机会逮住他,从他身上拷问出炼丹方法,以后自己炼着玩。 接下来的时间,拍卖会继续进行。 主要拍卖的是灵宠,功法,军火之类的东西。 所谓的灵宠,其实就是一些成了精的动物,比如老鼠,兔子,蛇,狐狸等等。 叶孤城并不喜欢这些小动物,最多就是喜欢吃它们身上的肉罢了。 因此不感兴趣。 但是春野樱看中了一只白毛小狐狸,奇怪的是这只小狐狸屁股后面竟然长出了三条尾巴。 架不住这东瀛小娘们撒娇,叶孤城只好花了55亿日元,拍下了这只三尾狐狸。 春野樱抱着小狐狸,抚摸个不停,一副傻白甜似的傻笑着。 两座软绵绵的山峰抵着小狐狸的脑瓜,看得叶孤城都想亲自尝试一下,被顶着巨大压力的滋味了。 第168章 买了只三尾狐狸 在民间,狐狸被视为五大家仙之首,非常容易成精,当然修炼上限也很高。 另外狐族的始祖远古天狐,与远古天蛇,远古蛟龙,远古天凰,同属于洪荒时期的上古神兽。 一般来说,狐妖的修为强弱是根据尾巴数量决定的,长出来的尾巴越多,实力就越强。 这只白毛狐狸,目前只有三条尾巴,连最基本的化形都办不到,估计要等到它长出第四条尾巴,才有变成人形的可能。 叶孤城不客气的把这只狐狸翻了个底朝天,发现它屁股下面没有长球球,说明这是一只母狐狸。 面对如此粗鲁的行为,小狐狸很生气,张嘴在他手腕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但叶孤城有天蛇异能加持,刀枪不入,这种程度的修为,根本伤不到他,反倒将小狐狸的门牙崩碎了两颗。 “臭狐狸,我花这么多钱买你,你竟然敢咬我?信不信我拔光你的毛,扒了你的皮,做一锅狐肉汤?” “呜呜呜...” 小狐狸一听吓坏了,口中发出怪叫,慌忙的钻进春野樱怀中,不敢露头。 “主人,你能不能温柔一点,瞧你把它吓唬成什么样子了?” 叶孤城撇了撇嘴:“我花钱是为了哄自己开心,又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如果不听话,下次打的就是你。” 春野樱嘟着嘴没有说话。 接着又陆陆续续拍卖了一些武学功法之类。 如“凌波微步”,“形意拳”,“闪电五连鞭”,“打狗棍法”...... 叶孤城一下就看出来了,相比仙帝洞府中的绝世功法,这些功法都要垃圾很多,要求也没那么高。 以他的天赋,随时分分钟都可以练会。 他便买下“凌波微步”和“打狗棍法”这两部功法。 一共花了10亿日元。 要知道凌波微步,可是古墓派最强的身法武功,修炼至最高境界,可使自身身轻如燕,踏空而行。 至于说打狗棍法,是丐帮帮主洪七公发明出来的一种武功,专打恶狗,疯狗。 配合他的如意金箍棒,应该可以发挥出不小的威力。 叶孤城马上刷卡,付了钱。 扭头钻进了戒指空间,独自修炼起了两部功法。 没有几分钟便神功大成。 叶孤城迫不及待的施展起凌波微步,速度极快,几个呼吸间,已经闪烁至五六百米远。 他不由心中一喜:“我若现在去送外卖的话,单王岂不是非我莫属了?” 答案是肯定的。 但这样做,会不会有点大材小用了? 叶孤城看了看彩鳞,睡得像死猪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一点反应也没有。 虽说她是只蛇妖,却也跟普通的蛇类差不多,每到冬天就要冬眠,直到第二年开春才会苏醒。 他色眯眯的眼神,看着彩鳞宫裙下的一双雪白的美腿,就这样暴露在空气中,白的发光。 一时心痒难耐,犹如百爪挠心。 想着反正她还在熟睡,没有什么知觉,不如... ...... 一个小时后,叶孤城离开了戒指空间,回到现实世界。 然后走到包房的电视大屏幕前,仔细端详起了那个神秘的女人。 叶孤城发动读心术扫向她。 但这回脑海中却出现了一行奇怪的乱码。 姓名:??? 年龄;??? 修为;??? 总之一切有关女子的信息,后面都是满屏的问号,没有扫描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这可奇了怪了? 难道自己的读心术失灵了? 叶孤城百思不得其解,他认真琢磨了一下,或许只有一种解释。 那便是这个神秘女人的实力,远远在他之上。 至于究竟强到何种程度,他也搞不清白。 “谁?” 这时,坐在观众席的女子忽然抬起头,朝着天花板上的摄像头望去,好像发现了有人在偷窥她。 叶孤城心里一慌,连忙收回目光,心想这个小娘们还挺厉害的,这都被她察觉到了。 与此同时, 她身边那个长着鹿角的男人,低下头,小声的对她说道。 “少宗主,你怎么了?” 女人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刚才突然感觉,好像有人在偷窥我,也许是我的错觉吧。” 鹿力大仙点点头,客气的说道。 “那就好,上次你私自放走了那个身怀厄难毒体的女子,惹得宗主大人大发雷霆,如果不是看在我们三个老东西苦苦哀求的份上,哪怕你是少宗主,同样也会被宗主大人严惩,甚至废去修为,逐出宗门。” “哎,多谢三位长老一番好意,我实在不忍心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惨遭毒手。” “呵呵,这算什么?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弱者注定会被强者所食,就好比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那样。” 不等女子开口说话,鹿力大仙继续说道。 “好了,废话少说,我们此次的任务,一共有两个,一是抓到那个天毒女,二是深入狮驼岭那三个妖怪的巢穴,带回10支万年血参,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动身。” 接下来的军火拍卖,有三八大盖,歪把子机枪,各种枪支无数,还有整箱整箱黄澄澄的子弹。 还有上百架山炮,迫击炮,92式步兵炮等等。 这些重型武器,无一例外都是二战时期最抢手的军火,在当时算得上是最顶尖的装备了。 但如今都已经21世纪了,全球各大军事强国,已经研发出了各种先进的战争兵器。 比如航空母舰,核潜艇,能携带数十枚核弹头的武装直升机,威力相当于10亿吨tnt炸药当量的核弹... 小鬼子的这些垃圾装备,放到现在来看,就跟原始人的锤子大棒差不多。 白送都没人要。 只有傻子才会掏钱买。 拍卖会进行到一半时,他便带着金巧巧和春野樱,离开了拍卖厅。 从拍卖厅里出来,春野樱顺便问道:“主人,我们接下来该干什么?” 叶孤城看了一下时间,此时已经是中午了,早饭没吃饱的他,饿的饥肠辘辘,想要找个地方吃饭。 他们就在路边找了一个苍蝇馆子,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却没让春野樱和金巧巧喝酒,担心她们酒后乱性,用大人的话说,就是小孩子不能喝酒。 第169章 进山 这一顿饭吃的很温馨,让叶孤城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温馨, 好像家的感觉,他也在此时想到了爷爷,自从老人家去世后,他已经很久没回去祭拜过了。 老家又没几个亲戚,无人打理,估计这会儿坟头草都三丈高了。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夹了一块肥肉,扔给小狐狸,看看它吃不吃肉。 没想到小狐狸根本连看都不看,直接把小脑袋歪向一边。 “你这只狐狸精还挺挑食的嘛。” 叶孤城不死心,便将饭桌上的菜通通夹了一遍,但小狐狸似乎对桌子上的饭菜完全不感兴趣,干脆闭上眼睛,趴在桌子上睡觉。 叶孤城无语了,愤怒的语气直接开喷。 “哼,臭狐狸,你tm爱吃不吃,不吃拉倒,我才懒得惯着你的脾气,饿死你算球!” 叶孤城骂的正起劲,一旁的春野樱却听不下去了。 “好了好了,主人你能不能安静一下?就不能好好的吃顿饭嘛。” 看在春野樱的面子上,叶孤城不再跟小狐狸计较,起身去外面的超市购买了一些新鲜水果,说不定这只小狐狸喜欢吃水果呢? 当他把买回来的几袋子水果摆在桌面上时,小狐狸终于行动了,它用鼻子嗅了嗅,最后锁定在一袋车厘子上,不客气的张开小嘴,一口一个吞进肚子里面。 速度很快,没一会便将5斤车厘子吃得一干二净。 而车厘子作为热带水果,只有东南亚国家才有的卖。 其他国家的人民若想吃到这种水果,就只能从东南亚进口,价格肯定不会便宜,在国内都要卖100多块钱一斤,更别提东瀛国这种弹丸之地。 价格比内地贵了10倍不止,比银价还要贵。 叶孤城忍不住吐槽一句:“这家伙这么挑食,一般人还真养不起,都要被它吃穷了。” “养不起我,难道还怪我喽?就不能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吗?”小狐狸抬起头,忽然冷不丁说道。 “握草,你竟然会说话?!” 这一下,可把几人雷的外焦里嫩。 春野樱连忙伸手,把三尾狐狸抱在怀里,满脸兴奋,很是惊讶的语气说。 “呵呵,原来你听得懂人类说的话,那你干嘛装听不懂呢?” 小狐狸很是无奈:“我要是不这样做,估计早就被人驯化成宠物了,我只想好好的修炼,早日修成正果,位列仙班,不想跟你们人类有太多的交集。” 叶孤城却是呵呵大笑:“哈哈,我承认,你的想法很不错,没毛病,问题是你修为太弱,遇到危险一定很难自爆。” “我就算放你走,你觉得你有可能生存下去吗?” 小狐狸一听,感觉叶孤城说的很有道理,为了活下去,其他的真的不重要,虽然它很想早点修炼成仙,但修仙再重要还能比生命更重要吗? 沉思了片刻,小狐狸吞吞吐吐的说道。 “那好吧,我就决定暂时先跟着你混,只要你能让我吃好喝好,营养跟得上,那么等我日后修炼成仙,绝对会好好的报答你的。” 叶孤城洒脱的笑着说:“好的好的,没有问题,大家都是朋友,反正我有一笔闲钱,放在银行也是放着,只要你别忽悠我,什么都好说。” 一人一狐达成协议后,叶孤城开着车,带着其余两人出发去狮驼岭。 路上叶孤城又买来了很多东西,有烟酒,各种熟食,水果,一箱一箱的火腿肠,牛奶。 10斤猪头肉,10斤酱牛肉,5斤花生米,还有两箱白酒,一箱啤酒。 塞满了汽车的后备箱。 如若不趁现在多囤点东西,万一到时候饿了,没吃的咋办? 大概过了1个多小时,叶孤城把车子停在山脚下,然后步行上山。 这时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大雨,冷风随之阵阵吹来。 几人冒着风雨向狮驼山上面走去,由于风雨太大,上山的路非常湿滑,用了很长时间,才来到半山腰的位置。 叶孤城注意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人迹罕至,算是一个无人区,地面连个脚印也没有,说明很少有人从这里经过。 却是看到了许多野生动物的脚印。 例如老虎,狮子,猩猩,熊瞎子,大象之类的大型动物。 他本来想看看东瀛国的森林里,有没有猩猩,他想抓两只猩猩玩玩。 要知道大猩猩可是人类的老祖宗。 不知是他的运气不好,还是猩猩知道了他这个无耻的想法,远远的躲开了他。 叶孤城回头看了金巧巧一眼,有些不爽的问。 “喂,孔雀美女我问你,你不是说这狮驼岭妖精众多,不计其数吗?我怎么连根妖精毛都没瞧见,你怕是在日弄鬼哦。” 金巧巧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拜托,人家是妖精,又不是傻子,你身上的气息那么强大,不弱于金丹巅峰,实力一般的妖怪,哪个敢主动招惹你?” 叶孤城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心道:“我有这么厉害吗?” 金巧巧一本正经的道:“不瞒你说,你是我见到过的最强的人类武者,没有之一!” 叶孤城根本就不吃这一套,不屑的怼道。 “就你?你丫的在山洞躲了几百年,不敢出来露面,能见识到什么厉害的人物?” 他的这几句话,羞得金巧巧脸上,像猴屁股一样。 但他也不是瞧不起自己,只要不是在水里跟妖怪打架,他有的是手段。 经历了上次的事情,叶孤城便长了记性,打死他也不会再下水了。 走着走着,春野樱忽然感觉脚底下好像踩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急忙低头,发现脚下踩着一根人类的骨头。 紧接着就看到面前全是白森森的尸骨,堆积如山,很多树根缠绕着这些尸骨,扎进了骷髅头的眼窝和嘴里。 远远看去,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让人心中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 春野樱顿时吓得花容失色,一边惊叫,一边本能的向后退。 一个不留神,脚下一滑,摔了一个屁股墩,怀中的小狐狸差一点脱手而出。 不过看她屁股上的肉这么多,圆润而挺翘,应该不疼。 春野樱坐在地上,裤子都湿透了,上面沾满了潮湿的泥土,可怜巴巴的望着叶孤城。 “主人,你还不快过来拉我一把?痛死我了...” 叶孤城不怀好意的盯着她挺翘的屁股,邪魅的一笑:“你刚刚摔疼了是吧?我可以帮你缓解一下疼痛。” 春野樱看着他毒蛇般的眼光,盯着自己的那个部位。 她赶紧从地上爬起来,双手在屁股上挡住:“主人你想干嘛?我不许你这样对我。” 第170章 怪事不断 “能不能有点出息?又不是没见过死人骨头,至于这样么?” 春野樱低着头,委屈的声音说道。 “本来我在东瀛部队就一直担任文职工作,精通计算机编程,为的是盗取别国一些机密文件,没有什么野外生存经验,再说我胆子比较小,乍一看到这么多人类尸骨,当然会害怕了。” 叶孤城听了笑而不语。 这时三人的头顶上,突然飞过一群乌鸦,这群乌鸦一边在上空盘旋,同时口中发出渗人的叫声,把几人吓了一跳。 乌鸦这种鸟类非常诡异,它们不喜欢居住在人多的地方,只会栖息在墓地,火葬场,荒郊野外等阴气比较重的地方,以腐肉为食,又被称为不祥征兆。 生活在农村的老百姓只要一听见乌鸦在头顶上呱呱乱叫,首先就要看看自家院子里或者周围的树上有没有乌鸦建筑的巢穴。 如果有,那就必须要及时清理掉,不然就会给家里带来霉运,轻则厄运缠身,诸事不顺,重则家破人亡,一家人命丧黄泉。 一瞬间,叶孤城的心情忽然很是烦躁,捂着耳朵生起了闷气。 “大哥哥你快看,地上好多老鼠!” 听见金巧巧的惊呼声,叶孤城回过神来,连忙转头看向不远处的树丛,果然有铺天盖地的老鼠迎面狂奔而来,黑压压的一大片。 叶孤城定睛细看之下才发现,这些老鼠的个头,比普通老鼠要大好几倍。 而且它们嘴里长着两排锋利的獠牙,眼珠子也是猩红色的,看着异常凶猛。 如果一拥而上,应该可以轻松咬死一条水牛。 但是这些老鼠的目标,似乎正是他们几个人。 此时叶孤城等人,就好像一坨鲜美无比的蛋糕,正好可以满足它们的胃口。 春野樱都快哭了:“主人主人,我们现在该啷个办?我们会不会死?会不会被这些臭烘烘的老鼠精分食,当成小吃一样给吃掉?” 身为孔雀精的金巧巧,慌忙的变回原形,她的真身是一只五彩斑斓的孔雀,约有半人多高。 要知道孔雀这种动物,其实就跟鸡差不多,可以飞,但不能飞得特别远,不能飞得特别高。 金巧巧扑闪着翅膀想要起飞,借着起跳的惯性,顺势飞出老鼠大军的包围圈。 谁知刚飞出没多远,那些老鼠精们便叠起了罗汉, 形成一道高约三丈的鼠墙,而金巧巧最多也就是能飞到两三米的高度,就再也飞不上去了。 这已经大大的超出了她的极限飞行高度。 眼见形势不对,金巧巧慌忙的停住脚步,在半空中转了一个圈,灰溜溜的逃窜回来。 要是她就这样一头撞上去,跟羊入虎口没啥区别,等于是在送人头了。 “喂,你这个家伙怎么回事?傻了吧唧的,愣在那干嘛!还不快想想办法?” 金巧巧又气又急,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早知如此,她就不该听这个臭男人的鬼话,若她老老实实待在洞府中修炼,根本什么事也不会有。 这下好了,开心不过三秒,她就得葬身鼠腹了,尸骨无存,连渣渣都别想剩下。 “你看你,又急,这不是还有我嘛,你慌个锤子。” 叶孤城面带冷笑,却是一点也不慌,双手一搓,丢出了陨落心炎的本源之火。 只见一头身长10多长的火龙,携带着上千摄氏度的高温,咆哮着冲进了老鼠军团。 所到之处犹如摧枯拉朽,凡是被异火沾染上一丁点的老鼠,都会瞬间被高温溶解,直接泯灭为一撮灰烬。 没一会,成千上万的老鼠便死伤殆尽,侥幸没死的也是重伤,活不了多久。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及极其难闻的焦臭味,恶气冲天,方圆十几里都闻得到。 叶孤城捏着鼻子,心想这又是乌鸦又是老鼠的,难道他们被什么东西给盯上了? 看见老鼠精被消灭光了,春野樱拍了拍山峰一样的胸口,暗暗松了一口气,口中甜甜的道。 “主人,你真的好厉害哦!” 发嗲的声音,传到叶孤城耳中,他只感觉头皮发麻,浑身上下很不舒服,鸡皮疙瘩掉一地。 “好了,你别发骚了,能不能正常一点?” 春野樱抿着嘴说:“我们东瀛的女子都是这么说话的,你习惯就好啦。” “要真是这样,你们一天到晚,还不得被干上好几回?估计要把别人累得够呛,腿杆打伞伞...” “主人,你好恶心啊!” 春野樱翻着白眼珠子,樱唇轻轻一撇,不想再理他。 看着叶孤城掌心的乳白色火焰,金巧巧惊讶的说。 “大哥哥,你竟然身怀异火?!看颜色,似乎是异火榜排名第七的陨落心炎,跟我说实话,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叶孤城觉得没必要隐瞒,便如实说道。 “哦,你说异火啊,这可是我丢了半条命,从缅北一处火山口得到的,差一点就被它搞死。” 听到叶孤城的一番话,金巧巧很是激动,兴奋的说。 “既然你身怀异火,为何不早点告诉我?你若有异火相助,完全可以在狮驼岭横着走,除了狮驼洞深处的那三个大魔头,其余的小妖精压根奈何不了你。” 叶孤城白了她一眼说:“你小点声,我这不是想要低调一点吗?” 这时天空上的乌鸦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群蝙蝠。 紧接着又有一群毛色黝黑的野猫,从森林四周窜出。 这群野猫更是夸张,个头大得离谱,都快赶上非洲猎豹了! 不过有地上那些死老鼠的前车之鉴,这些野猫也知道这个人类不好对付,也不敢轻举妄动。 领头的一只野猫,高有1.5米,身子比水桶还粗,愤怒的眼神恶狠狠地瞪着叶孤城,好像要把他生吞活剥一样。 叶孤城看着这只野猫,冰冷的声音说。 “如果你想吃我,尽管放马过来,我要打你们一群。” 本来他已经做好战斗的准备,谁知道那只领头的野猫,忽然嘴里发出古怪的叫声,其他的小喽啰听见了这种声音,顿时四处逃窜,没一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最后领头的大野猫也随之掉头,钻入了身后干枯的草丛,消失不见。 “我靠,什么情况,这就跑了?” 叶孤城一脸扫兴,冷哼了一声,小声嘀咕道。 春野樱有点担心的说:“主人,要不我们还是不要再往前走了,一会是乌鸦和老鼠,一会儿又是蝙蝠和野猫,鬼知道接下来又会冒出什么东西来?” 第171章 武装直升机轰炸 叶孤城思考了一下,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走是不可能走的,这辈子不可能走的,我们折腾了小半天,好不容易走到了这里,全身都被雨水淋湿了,如果就这样走了,岂不是白费了一番功夫?” 春野樱问道:“那你怎么办?我走的腿都酸了,吓得大姨妈都漏了,我宁愿被妖怪吃掉,也不敢再继续往前走下去。” 金巧巧点点头,表示赞同。 “大哥哥你天不怕地不怕,但我们只是两个弱女子,要走你自己走,能不能不要折磨我们啊?” 叶孤城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 “那你们先找个干净点的地方休息一下,稍等我一会儿。” 两人不明所以,但还是按照他说的乖乖照做,她们便在附近找了一棵碗口粗细的刺槐树,双双坐在树下面躲雨,看这棵刺槐树的粗细,少说也有10年之久。 叶孤城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翻找出谢广坤给他的纸片,上面写着杰瑞机长的电话号码。 他拿起电话,就将杰瑞的电话拨通:“喂,杰瑞先生,我是你的雇主,华夏的叶老板,我命令你马上率领直升机群,飞到狮驼山上空,对狮驼岭进行无差别轰炸,只要我没喊停,你们就坚决不许停火!”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富有磁性的嗓音:“噎死,喽啪不嫩!” 杰瑞说了几句英语,叶孤城勉强听得懂。 其实他以前上学的时候也学过英语,单独一两个词他能听懂,连在一起他就听不懂了。 不到5分钟的时间,空中响起了直升飞机的轰鸣声。 众人抬头一看。 10架阿帕奇军用武装直升机,呈一字型,向他们头顶飞来。 每架阿帕奇直升机都携带了五吨炮弹,同时还配备了机枪,导弹,火炮等各种先进的远程武器。 机长杰瑞按照叶孤城的指示,命令手下的飞行员一齐向下方的地面开火。 一时间,枪声大作,炮弹呼啸。 剧烈的噪声,吵的几人耳膜生疼,耳朵都快要聋掉。 没一会,周围的参天大树在大火中慢慢倒塌,升起滚滚浓烟,惊得森林中的飞禽走兽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 而四周的温度也在同一时间急剧升高,天空中落下的雨水,甚至没来得及落地,便在半空直接蒸发了。 叶孤城望着一旁有些瑟瑟发抖的春野樱和金巧巧,大笑道。 “瞧瞧,你们好好瞧瞧,这样的大场面,要是错过了,该有多后悔?” 记得二战时期,小鬼子丧心病狂的偷袭了漂亮国的珍珠港,给美军海军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损失。 而一向以小心眼着称的漂亮国,又岂会善罢甘休?当然是要加倍偿还回去。 到了太平洋战争后期,由于小鬼子在海上战争中连连受挫,再也无力发起什么像样的攻势,便叫嚣着让美军来到东瀛国本土决战。 对于这种奇怪的要求,漂亮国首脑表示自己一辈子也没听说过。 既然人家都这样说了,他一定要狠狠地满足他们,不然就是不给面子。 于是东瀛国本土,平均每天都要遭到上万次美军战斗机轰炸。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军空军累计向东瀛国本土投放了上百万吨炮弹,几乎把东瀛国炸成了一片废墟。 特别是东瀛国首都所在的九州岛,整座岛屿看不见一栋完整的建筑物... 叶孤城,春野樱,金巧巧等人,躲在戒指空间吃吃喝喝,反正他的空间里面食物充足,有吃的有喝的,可以维持三五个月。 他们吃饱了就睡觉,完全不去理会外面的世界,发生的事情。 不过叶孤城还是有必要提醒她们一句,这个空间她们哪里都能去,唯独不许进入进仙帝洞府,以免惊扰了彩鳞。 不知不觉,一个月的时间眨眼间过去。 三人每天除了吃喝就是睡觉,竟然都长胖了不少。 叶孤城一看孔雀精金巧巧的水桶腰,就明白她肯定没少吃高脂肪的食物,不然哪里会长胖了几十斤? 怀疑她会不会因为体重严重超标,患上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什么的。 这种富贵病可不太好治,尤其是对于女人来说,想要变胖容易,想要减肥可就难了。 再看春野樱,她倒是没有长胖多少,肥肉全都长到胸口和屁股上去了。 他好奇的比划了一下,心中暗暗惊叹,如今这小妞的尺寸,怕是双手都掌握不住一边了。 前凸后翘,腿长腰细,皮肤白白嫩嫩的,比起校花慕青鸾都不多承让。 这...这也太离谱了吧? 叶孤城惊得张大嘴巴,他都想要好好的滋润她一下了。 “小樱,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嗯?” ...... 大约十个小时后。 叶孤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戒指空间,一边喝着他保温杯的枸杞茶,一边不慌不忙的赶路。 空间戒指中的一个月,只相当于外界的一天。 此时正是第二天拂晓。 雨已经停了,但大火还在继续燃烧,不断向四周蔓延扩散。 叶孤城也不管它,烧就烧吧,反正是小鬼子的地盘,如果在国内,他肯定不会放火烧山,任由火势蔓延。 本来他的阿帕奇武装直升机群还携带着几百枚核弹头。 一枚核弹头相当于100万吨tnt炸药当量的威力。 如果将这些核弹头尽数投放下去,可以轻易的把整座狮驼岭夷为平地。 但是那样做的话,就会产生核辐射,他害怕自己感染核辐射,对身体有损害。 听说感染了核辐射的人类,会得一些怪病,体内的免疫细胞也会受损。 他就让杰瑞他们,把直升机上装载的炮弹打空了以后,就自行撤退,不必管他。 老话说树倒猢狲散,大树被烧没了,栖息在这一带的野生动物们,自然也就跑得没影了。 叶孤城感觉视线一下子变得空旷许多,原本崎岖的山路,此刻在他眼中如履平地。 几乎没费多少力气,他就翻过了两座山头,来到了狮驼岭的腹地。 第172章 奇葩师徒 其实没有野外生存经验的人,擅自闯入原始森林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森林中不仅有瘴气,还生活着无数山药鬼怪,稍有不慎就会有生命危险。 比如说缅北的野人山,亚马逊的热带雨林,非洲的撒哈拉沙漠,新疆的罗布泊,以上这些地区都被称为人类禁区,活人只要进去了,很少有活着走出来的可能。 但叶孤城并不是普通人类,他不仅有天蛇异能的加持,还有一枚神级空间戒指,实在撑不住了,他干脆就往戒指空间躲,那样谁也威胁不到他了。 这一天,叶孤城来到一个宽阔的峡谷。 峡谷两面环山,中间是一个比较小的狭长地带,草木丰盛,应该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边上有一条小河,河水清澈,叶孤城走到河边,看着很多不知名的小鱼在水中游动,底下是密密麻麻的鹅卵石,还有一些非常漂亮的红蓝宝石,在河水的倒映下,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世界上最顶尖的宝石,是产自缅甸一个叫抹谷的地方,这是除了翡翠原石外,缅甸的第二大矿产资源,顶级的无烧鸽血红,同样价值千金。 价格与帝王绿不相上下。 这时他忽然想到,他的空间里还存放着一袋鸽血红宝石,一直没有动。 他准备将那颗最大的鸽血红宝石,打造成戒指,亲自戴在彩鳞的手上。 她跟在自己身边那么久,自己却从来没送给她什么像样的礼物,都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了。 叶孤城脱下鞋子,打着光脚板踩进水中,却并没有冰凉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妈妈帮他洗脚的样子。 他微微一愣,心想这附近一定有温泉,不然寒冬腊月的,河里的水不会这么暖暖的。 叶孤城跑到一处小山坡,东瞅瞅、西望望,却是什么也没有发现,一无所获。 他摇了摇头,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失望,感觉有点口渴了,他便从空间中取出一瓶高档红酒,挥掌一削,红酒瓶便被削去瓶颈,接着慢慢送入口中,细细品尝着红酒的滋味。 当红酒入口的那一刻,他感觉又酸又涩,甚至带着一点点苦味。 至于这瓶红酒的甘醇香甜,他是一点也没品尝出来,感觉还不如4元钱一大瓶的冰红茶好喝。 叶孤城皱了皱眉头,随手扔掉了酒瓶,里面还没喝完的红酒,他也不想再要了。 酒瓶顺着斜坡向下滚落,滚到边上时,便径直掉落下去。 只听哐当一声,好像砸到了什么东西一样。 叶孤城也没放在心上,双手枕着脑袋,想要小咪一会。 这时山坡下面却传来了一声咒骂。 “哎呦,卧槽!” “哪个龟儿子乱扔东西,砸我头上?疼死我了!有本事搞一下嘛,劳资锤死你个仙人板板!” 由于声音太大,叶孤城想不被惊醒都难,急忙从地上爬起来,向山坡底下低头望去。 只见胖和尚刘能双手捂着自己的大光头,痛得直跳脚。 叶孤城一看不由笑了。 这个家伙,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自己刚刚怎么没有发现呢? 叶孤城看见这个山坡的高度不算太高,最多也就二十几米的样子,他飞快从山坡的一个角落里一跃而下。 不偏不倚,平稳的降落在了胖和尚面前。 这一举动,把胖和尚都惊呆了,他抬头看了看上空,又看了看叶孤城。 这么高的山崖,起码有二三十米,他竟然就这样随意的跳下来了? 这般身轻如燕的功夫,可不是一般人能练就的,估计华夏的那些武林高手,都没有几人能做得到。 叶孤城见胖和尚不说话,瞪着他说:“刘大师,怎么了,你哑巴了,为啥不说话?” 此时的刘能,已经脱掉了袈裟僧袍,换上了一身价值上万块的名牌行政夹克,腰间更是系着一条爱马仕的鳄鱼皮带。 这样的穿着打扮,就特别洋气了,别人一看他这身打扮,很多人都会暗自猜测他不是有钱人就是当官的。 刘能双手背在身后,一脸严肃的说道:“叶先生,我现在已经不是佛门中人了,我已经还俗了,请称呼我刘老板。” 然而装逼不过三秒,他便笑嘻嘻的舔着脸问。 “对了,你身上有没有带吃的?只要有你就全部拿过来,我不挑食的。” 叶孤城没理会他的话,面带疑惑的问。 “等等,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无端出现在这里,所为何事?” 刘能并没有回答,而是小声说道。 “你先给我点吃的来,我肚子都快饿扁了,等我吃饱了再告诉你好不好?” 叶孤城被他的厚脸皮,彻底打败了,白了他一眼,偷偷的在空间中,取出了一些小吃。 一袋牛肉干,两包辣条,几只泡椒凤爪和五六个卤鸡蛋,以及3块钱的大瓶矿泉水。 刘能扒开包装袋,直接咬了一口牛肉干,吃得津津有味,看上去非常享受。 至于卤蛋更是一口一个,随便咀嚼两下就咽进了肚子。 看着他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叶孤城忍了又忍,憋着火气说道。 “姓刘的我问你,你那个徒弟去哪了?还有你来这里做什么,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 刘能用袖口擦了擦嘴,又猛灌了一大口矿泉水,接着慢悠悠的说。 “我来这狮驼岭,当然是为了寻宝的,因为我现在最缺的就是钱了,再这样下去,我连饭都吃不上了。” “一个男人若是没有钱,真的就是猪狗不如啊...” “至于我那傻徒弟宋小宝,他在狮驼城最大的青楼,白嫖了那儿的头牌姑娘没给钱,被老鸨扣下,让我拿钱赎人。” “人家说了,如果超过一个礼拜不付钱,他们就要把我那可怜的徒儿大卸八块,扔到海里喂鳄鱼。” “......” 叶孤城有点傻眼,这还真是一对奇葩师徒,不光喝酒吃肉,还要逛青楼,玩女人。 卑鄙、无耻、下流,简直比禽兽还要禽兽! 此刻,他对这对师徒再无一丝好感,摆着一副冷冰冰的表情。 第173章 寻找万年血参 刘能没有注意到叶孤城的表情变化,而是自顾自的说道。 “叶公子,你别看这鬼地方鸟都不来拉屎,方圆百里连人影都见不到,实际上宝贝遍地都是!” “哦,有什么宝贝啊?你说来听听。” 刘能面带微笑,转而看着叶孤城笑嘻嘻的说。 “告诉你没问题,咱们都是兄弟,但你万一寻到宝了,可不可以分给我一部分?” “你想要多少?” “不如三七开,你七我三,你看如何?” 叶孤城却摇了摇头,一脸严肃的说。 “一成,我最多给你分一成,你爱要不要。” “咳咳,才一成?你小子真不厚道,亏你有脸说得出口!” 刘能有些急了,扯着嗓门喊道:“二八啦,你八我二,大佬,给个面子啦。” “不行,就一成,要是你不愿意,那干脆拉倒,我自己慢慢找去。” 刘能反复瞅了他几眼,眉头皱成了川字,摆了摆手,欲哭无泪。 “哎呀,好吧好吧,一成就一成,总比没有好。” “你这简直系在搞灰机啦!” 叶孤城不想与他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直截了当的问道。 “说重点,宝贝在哪?” 刘能很是认真的回答:“此处是狮驼岭腹地,住着三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这个你应该晓得吧?” “嗯,我知道,然后呢?” “这三个魔头就住在狮驼岭深处的狮驼洞,洞中生长着一种世间极品的人参,叫做万年血参,传闻这万年血参足有半米长,成年人手臂粗细,通体血红。” “普通人吃上一口,就可以分分钟增寿500年,哪怕吃不着,闻一下也能洗髓伐毛,百病不沾!” “至于妖精就更别提了,一只万年血参抵得上他们修炼好几千年的成果,不知有多少妖怪都在打万年血参的主意。” “只不过,有那三个金丹巅峰的魔王看守,谁去了就是死路一条。” 叶孤城心中一动。 人参这东西,本来就可遇不可求,特别是野生的山参,吸取了天地日月精华,蕴含了很多营养成分,对人类来说绝对是大补之物,人工养殖的完全比不了。 比如说东北长白山,80%的面积是原始森林,森林覆盖面积高达90%,不仅生活着各种珍稀的保护动物,还有很多奇珍异草。 在金陵黑市上,一支10年份的老山参便要卖到几十万,50年份的要卖两三百万,而100年以上的,起码一千万打底,并且还是有价无市。 毕竟是违法犯罪的买卖,后台不硬的卖家,可能前脚刚一出手,后脚警察叔叔就找上门来了。 少说20年有期徒刑。 叶孤城很是好奇的问:“既然你得知了这个消息,为何不自己去找呢?还有,这个消息是谁告诉你的?” 刘能脸上流露出为难的神色,有些无奈的语气说。 “我倒是想去找,但我怕死,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小命丢了就什么也没了。” “另外这个消息,是我昨天晚上在青楼跟小姐姐喝酒时,无意中从隔壁包房偷听到的,听动静,应该是三个小鬼子。” “别说这三个小鬼子,体力真他妈好,一口气点了十几个姑娘,从夜里11点钟,干到凌晨六七点,把那些姑娘们都玩哭了...” 叶孤城满脸的黑人问号,尴尬的能用脚趾头,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刘能却在旁边喋喋不休。 “正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风流完了两颗肾也玩完,我不到20岁,就把身体玩废了,如今只能看只能摸,说多了都是泪呀。” 这一下,叶孤城无语到了极点,都不想再和他批跨卵跨了,觉得会降低自己的智商。 他也是遇求得到这样的憨批。 告辞了刘能,叶孤城便继续前进,进一步深入狮驼岭腹地。 这时他发现了一只病猫的尸体,用麻绳捆住,吊在树杈上。 这只猫妖大概活了百来年,已经很不容易了,普通的猫类也就能活10到20年。 叶孤城把病猫的尸体,从树梢取下来,准备随便在附近地上挖个坑给埋了,病猫尸体本是大衰之物,活人靠近都会晦气缠身,倒霉三年,但他却不计较这些。 他在病猫嘴里,找到了一个奇怪的小玩意,看着像是建筑工地上常用到的铁钉,长约10寸,坚硬无比。 也许是这只倒霉的猫,一不小心把钉子吞进去,卡住了喉咙才嗝屁的。 叶孤城没有多想,随手将钉子放入了衣服口袋。 再往前走了一小段路,他感觉到四周的妖气愈发浓郁,应该距离那三只妖怪的老巢不远了。 一眼望去,就看到几公里开外,有一座很高的山峰,山峰旁边还有七座次峰,就像一个大人看着七个孩子。 叶孤城放慢了脚步,考虑了片刻,决定身化异火,变成了一条小小的火焰小蛇,缓缓的向山顶爬去。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才来到山顶。 面前是一个巨大的洞口,叶孤城站在洞口,看着黑漆漆的山洞,心中有点莫名的恐慌,进去会不会有危险呢? 既然来都来了,他也不想着空手回去。 秉承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叶孤城迟疑一下,还是大着胆子走进去。 同时将他的天蛇之眼开到最大功率,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连手电筒都省了。 山洞里的确有很多蝙蝠和乌鸦,地上全是蝙蝠乌鸦的粪便,一只只蝙蝠密密麻麻的倒挂在头顶的岩壁上,翅膀蜷缩成一团,似乎正在睡觉。 叶孤城不打算惊动它们,蝙蝠身上携带了许多病毒细菌,如若被咬上一口,说不定会得传染病。 又走了好一会儿,终于看见一个宽阔的甬道,穿过甬道,视线忽然豁然开朗。 只见前方是一个坐落在山间的溶洞,如果以外界的眼光估算的话,它就有一两万平方米的样子,溶洞上方有一眼温泉,涓涓流出大量冒着热气的泉水。 原来山脚下的河水正是发源于此处! 叶孤城双手捧了一点水送到嘴边,竟然是滴滴清纯的蒸馏水,里面不包含任何杂质。 难道说这里是一块洞天福地? 此时的叶孤城,突然想到了西方着名哲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的一句话:你以为的林荫小道,其实早已车水马龙。 可惜这么一个上好的风水宝地,却是被几个无恶不作的妖怪给占据了,他还真有点心疼。 第174章 搜刮干净 叶孤城沿着这个空旷的溶洞慢慢的巡视,一路上发现了不计其数的人类骸骨与遍地的金砖玉石,甚至还有各种野生动物的皮毛。 比如狮皮,虎皮,犀牛角,象牙,与一些珍稀野生动物的标本...真可谓是琳琅满目,随便挑一种都足够判上10年了。 叶孤城不客气的将这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一一送进了他的空间。 虽然国内不能买卖,但他可以去国外出手,西方国家的那些有钱人可从来不讲究这些,只要你有拿得出手的宝贝,他们照单全收,并且价钱绝对不会亏待你。 因为有钱人只图开心,多少钱不重要。 经过一番清点,光是这批宝物总价值就不低于10亿美金了,不过这点小钱,他还没有放在眼中。 他最在乎的还是胖和尚刘能口中的万年血参,这个才是真正的宝贝。 又向前方走了大概有一两公里左右,在拐弯处,他看见了一个巨大的花园,面积约有上万平方米,栽种着很多奇异花草,长势非常好,看着花花绿绿的,争奇斗艳,花香扑鼻。 叶孤城发动天蛇之眼,躲在暗中偷偷地扫描了一下花园里的情况。 只见整个花园阴气很重,正常人走进这种地方都会觉得后背凉飕飕的,恰巧野生的人参正是需要生长在这种阴气旺盛的环境。 在花园四周还有不少小妖精在此处把守,不停地来回巡逻,这些小喽啰的修为并没有多高,无非就是一些刚化形不久的黄鼠狼精,狐狸精,蛇精之类的,实力还不及孔雀精金巧巧,弱得一批。 叶孤城从耳朵中取出如意金箍棒,同时脚下施展凌波微步,闪烁间便是将它们全部打晕过去。 那些小妖精,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忽然脑壳上就被敲了一闷棍,眼前一黑,倒头就睡。 当然,他下手不算太重,只是打晕它们,并不想杀死它们。 毕竟他不是一个嗜杀成性的恶魔,除非危及到自身的性命,不然他轻易不会大开杀戒。 干翻了一众小萝莉,叶孤城这才不慌不忙的收起金箍棒,在花园中大肆搜刮起来。 找了没一会,便找到了10来只血红色的人参,根须极长,酷似婴儿,有点类似于镇元大仙的道场五庄观中的人参果,并且气味香甜,犹如青涩少女的体香。 其中大部分血参,都只有婴儿拳头大小,年份从几十年到一千年不等,只有3支血参长到了手臂粗细,年份接近1万年。 叶孤城有点小失望,本来他以为此处的万年血参应该像大白菜一样多,谁知才这么一点点,还不够让他塞牙缝的。 他拿起一支万年血参,也顾不得清洗附着在上面的泥土,像是啃萝卜似的,放到嘴里狠咬一口,然后大口大口的咀嚼。 不过几秒,一支万年血参便是被他吃得干干净净。 叶孤城感觉嘴上甜甜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味道还挺甜,就好像小时候喝妈妈的母乳那样,甜蜜中带一点腥味。 紧接着一股精纯的能量,顺着四肢百骸,源源不断流入叶孤城的丹田,冲击着他的经脉,滋润着他全身上下每一个穴位。 叶孤城感觉困意来袭,有种想要呼呼大睡一觉的冲动,但是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突然戛然而止,这是因为那支万年血参的精华已经被他吸收干净。 奇怪的是,他感觉自己似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一切原封不动,吃了跟没吃差不多。 这一下可让他心情无比的郁闷,一时间大失所望。 “我还以为这万年血参有多稀罕,没想到这么不经事,早晓得我就不来了。” 发完了牢骚,心情郁闷的叶孤城转身离开花园,来到了溶洞大厅。 只见溶洞大厅里,摆放着许多红木家具,一张黄花梨八仙桌上,摆着一堆瓜果酒菜和几个空酒坛,应该是妖精们聚会的地方。 他猜想这个山洞里面一定有酒坊,洞里的妖怪喝的酒都是自己酿造的,用粮食蔬菜来酿酒,因为酒可以长期保存很久。 这些用传统方法酿制的酒,没有任何添加剂,全是纯粮食发酵而成,一定非常好喝。 不像现在的华夏人,眼里只有钱,只要你给它们钱,它们什么都愿意做。 为了降低成本,他们就在生产时大量使用化学添加剂,不仅能提高酒水的口感,还能降低制造成本,大把大把的赚钞票,反正又不是自己喝,何乐而不为呢? 整个大厅空荡荡的,连一只妖怪都见不到,只有叶孤城一个人在里面四处搜刮,显得异常忙碌的身影。 他也不管那些妖精跑哪去了,这不是他该考虑的问题。 他只想尽快的将狮驼洞内值钱的东西搜刮完毕,早点闪人,谁知道那些妖怪们什么时候就会回来。 若是一不小心撞上了,那得有多尴尬呀? 叶孤城毫不客气的搬空了酒坊中的酒缸,包括粮食种子,蔬菜瓜果,水果类种子,甚至就连酿酒用的工具,他也不放过,可以说是扫荡一空。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他再次回到溶洞大厅,注意到石阶上方摆着三把太师椅,椅子上各自垫了一张金色的熊皮,看着金光闪闪的。 叶孤城不由得暗暗吃惊。 因为熊的毛色只有白色,棕色,灰色几种,他还从来没听说有金色皮毛的熊瞎子。 哎,算了,不管啦,先顺走再说! 叶孤城无意间,看了一眼旁边的茶台,茶台上摆满了鸡鸭鱼肉,还有一个大猪头。 但他在意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下方的茶台。 这个茶台的材质很是怪异,看起来像金属打造,实则非金非铜非银。 在自己眼睛的透视下,其中更是有着一股古老莽荒的气息弥漫,与他的空间戒指一模一样。 难道说,这个看似其貌不扬的茶台,可能是来自更为古老的时期? 第175章 来自m78星云的外星人 叶孤城把手放在茶台上,瞬间一股电流窜进他的脑海。 接着他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文字,他根本就不认识。 真是太奇怪了! 叶孤城好奇之下,忙用天蛇之眼去扫描这些文字,忽然听见脑海中响起一个金属合成般的女音。 “居住在蓝星的生物,你们好,我叫辛巴,是来自距离你们蓝星大约3000万光年的m78星云的外星人,当你们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已经不晓得是多少年以后了。” “当我初次乘坐宇宙飞船到达你们蓝星时,你们蓝星还非常贫瘠,整个星球几乎不存在任何生命,文明程度极为落后,而我也由于舟车劳顿,以及初来乍到,水土不服,在宇宙飞船中沉睡了几百万年。” “当我再次苏醒过来时,你们人类已经完成了工业革命,勉强达到了一级文明科技文明。” “我花了10年的时间才学会了你们蓝星上的语言,并了解了你们星球上的文明...待在蓝星的这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可惜我的宇宙飞船燃料用尽,无法返回我的星球,最后只能慢慢的衰老死亡。” “临死前,我把有关我的信息,保留在了这艘飞船中,等待有缘人来。” “另外,我还留下了很多属于我们星球的科学技术,但愿能帮助你们蓝星人。” “最后,我想要郑重的告诉你们蓝星人一句话,外面的世界很大,无边无际,浩瀚无垠,光是我们m78星云一个星系群,就有不少于3万个类似于你们蓝星的星球。” “希望你们可以好好的利用这些科技,有朝一日来到我们m78星云做客。” ...... 花了差不多5分钟时间,叶孤城认真地听完了这个名叫辛巴的外星人,留下来的遗言。 脸上的震惊,心中的震撼,已经无法掩饰。 因为这些东西,已经大大的超出了他的认知。 今天亲耳听见外星人留下的遗嘱,他原有的世界观彻底被打碎,对这个神秘的世界,有了新的认知。 这真的太神奇了。 过了好久,叶孤城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首先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这艘宇宙飞船补充燃料,只要有了充足的能源,他不就可以驾驶宇宙飞船,遨游星际了? 叶孤城在茶台四周查看一番,然后在茶台底座,发现了一个细小的孔洞,大概只有一元硬币大小,深约7至10厘米,应该就是飞船加注燃料的地方。 他急忙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各种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液化气,挨个尝试了一遍,结果却是以失败而告终。 叶孤城想到刚才外星人辛巴说的话,他们蓝星目前仅仅才是一级文明,可以作为能源使用的燃料只有那么几种,或许这艘宇宙飞船所需要用到的燃料更加的先进,更加的高级呢? 而此时地球上的人类,根本还没有发明出来这种燃料。 叶孤城摇了摇头,心中很是失望,他猜测辛巴应该是一个女外星人,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就是不知道长什么样子。 他真的好期待,未来的某一天,人类可以驾驶着宇宙飞船遨游在太空之上。 可是华夏的那些有钱人,一个个都只顾着吃喝玩乐,套用平民老百姓存在银行的积蓄大肆挥霍,在国外投资项目,买豪车别墅,把华夏人的钱全部套现到了国外,然后再带着一家人移民,哪有心思搞什么科技? 如果某些生在国外,长在国外的华夏人,突然宣扬说热爱华夏,愿意返回华夏为祖国效力,很有可能只是为了捞钱,等捞够了钱,赚得盆满钵满后,又会重新跑到国外潇洒,这就是所谓的国内捞钱,国外花。 要是一个国家从上到下,所有人的眼里只有金钱和利益,这个国家的前途,实在让人堪忧。 想到这里,叶孤城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盯着茶台发呆时,山洞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剧烈的打斗声,把他吓了一跳。 “那些妖怪们会不会回来了?” 叶孤城赶紧将面前的茶台收进空间,接着一溜烟的跑出去,刚跑到洞口,他就看见了非常离谱的一幕。 只见一只青毛狮子,一只黄牙老象,一只大鹏金翅雕,三只妖怪踏空而行,身体悬浮在半空,将一个身穿紫色裙袍的女子,呈品字形团团包围。 细看之下,叶孤城很容易就认出来,那个女子正是他先前在狮驼城拍卖会上,见到的神秘女人。 只听大魔头青毛狮子冷哼一声,满脸凶狠,很是不爽的说。 “可恶的人类女子,竟然如此胆大包天,打我狮驼洞中万年血参的主意,我若不除掉你,以后还怎么混?” 紫裙女子的纤纤玉手,握着一把约莫3尺的长剑,此时她脸上的面纱已经脱落,露出一张绝美的容颜,美丽的清新脱俗,不似凡间女子可以拥有的神仙容貌。 叶孤城看清楚她的脸之后,竟然有些失神。 因为在他接触过的这么多女子中,似乎也就只有彩鳞,可以跟她一较高下。 女子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同样是踏空而行,用一种居高临下,略带嘲笑的眼神,看着身边的三只妖怪,口中冷若冰霜的说道。 “哼,区区三个金丹巅峰的妖精,就想娶我的性命,口气倒是不小。” “哇呀呀呀!臭娘们,本座今日一定要活捉了你,看你这么细皮嫩肉的,放在锅里炖了,加一点香菜,洋葱,再撒上一点孜然,一定很好吃!” 说话的同时,青毛狮子的大嘴里,口水止不住的往下流。 “大哥,还跟她废什么话?咱们一起上,收拾她一个半步元婴的人类武者还不是手到擒来?”旁边的黄牙老象也跟在后面叫嚣道。 唯独那一只大鹏金翅雕,相对来讲比较冷静,眼神中透着精明,一脸警惕的盯着紫裙女子。 没一会,三只妖怪跟紫裙女子缠斗起来。 那可真叫一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空中不断传来一阵又一阵巨响,好像矿场爆破一样,飞沙走石,声音震耳欲聋。 这般恢弘的场面,估计也就只有在某些修仙电视剧中才能看得到。 说不害怕,肯定是假的。 叶孤城身为一个万年老油条,能怂的绝对要怂,能躲的事情绝对要躲,不然活不过三集。 他便回头,悄悄的躲进了山洞中,想着等外面的妖怪打完了再说。 第176章 看了个寂寞 当叶孤城再次返回那个巨大的花园时,却看见满地妖精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死状极为凄惨,均是被人一刀割喉而死,鲜血流得到处都是。 叶孤城有点小小的惊讶,心想到底是谁手段这样残忍,竟然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他急忙发动天蛇之眼,向整个花园内部扫去,就见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正在花园里四处搜寻着什么。 这三个人头上分别长着鹿角,羊角,虎角。 叶孤城瞬间明白,原来这三人正是云岚宗的三大护法长老,鹿力大仙,羊力大仙,虎力大仙。 真身分别是一只白鹿,一只花斑羚羊,一只黄毛老虎。 他们的修为大致都处在金丹中后期左右,如果三人联手,可以轻松击败一名金丹巅峰,若是遇到实力一般的半步元婴,同样拥有一战之力。 他们在花园中找了很久,可以说是地毯式搜索,差一点将花草拔光,泥土掀开,但却两手空空,啥也没有找到。 鹿力大仙喘着粗气说。 “特么的,万年血参呢,万年血参都去哪了,怎么什么也没有?” 虎力大仙同样骂骂咧咧的道。 “本仙就差将泥鳅劈开成两半了,哪有血参的影子,会不会情报有误?血参根本不在这里。” 还是羊力大仙比较冷静,只见他捋了捋自己下巴的一撮山羊胡,面带凝重的说。 “我猜测,会不会有人抢先一步,盗走了此处的万年血参呢?” 听到羊力大仙这么说,虎力大仙的脸色瞬间拉下去,转头狠狠地瞪了鹿力大仙一眼。 “麻痹的,都是你这头好色的蠢鹿,非要叫那么多姑娘,害得我们耽搁了那么久。” “要是我们可以早一点过来,说不定就不会被人家捷足先登了!” 鹿力大仙被气的七窍生烟,满脸愤怒的指着虎力大仙的鼻子。 “你tm还好意思说我,你这只臭老虎,我看你是鸭儿插到屁眼头,日本人,真是一个蠢货。” 果然,妖怪就是妖怪,哪怕他们成了精,变得人模狗样的,依然狗改不了吃屎。 叶孤城不是一个好色之徒,自从他出道以来,到现在过去了这么久,他也只跟彩鳞,有过实际。 他很是嫌弃的看着这三只妖精,心想这这三只妖精真的太色了,但话又说回来,这可能也是男人的本性,天底下不色的男人很少。 比如他叶孤城,正是其中之一。 叶孤城躲在暗处,饶有兴趣的看戏,这种不花钱的大戏,他也是看得津津有味。 看着三只妖精抓耳挠腮的样子,忍不住捧腹大笑,肚子都要笑痛了。 可能是他笑的声音太大,太过放肆了点,忽然一不小心惊动了他们。 “谁?!” 见自己暴露了身份,叶孤城索性不再隐藏,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他们面前,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挑衅的语气说。 “傻逼,你们要找的东西,早被我拿光了,还找个锤子,哈哈哈!” 这一下,三个妖精可被气坏了,这个人类真的太无耻了。 你拿了也就算了,好歹也要跟我们留一点,就算一个不留,你也别跳出来搁我们眼皮子底下炫耀,悄咪咪的走人不就完了? 这已经不仅是在打他们的脸,而是把他们几个的脸按在地上疯狂摩擦! 鹿力大仙岁数最大,成精的时日最久,修为也是三人中最高的。 由于暂时摸不准这个人类的底细,他只能强压心中的怒火,瞪着叶孤城恶狠狠的说。 “既然你主动承认,是你拿走了万年血参,江湖规矩,见者有份,只要你乖乖交出一半给我们,这件事情就这样算了,我们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不然别想离开这里!” 叶孤城笑嘻嘻的说:“我看你们几个是老鹰打饱嗝,鸡儿吃多了,就凭你们这些蠢货,想拦住我?不信邪可以试试。” 以他此时的修为,对付那三个金丹巅峰的魔头也许够呛,但收拾这几个金丹中后期的傻叉,绝对不在话下。 听到叶孤城说这样的话,鹿虎羊三头妖怪也是不再犹豫,纷纷摆出战斗的姿态,要跟他一决高下。 叶孤城取出如意金箍棒,同时脚下施展凌波微步,一瞬间宛如残影,只在片刻间便是如鬼魅般出现在三只妖精身后。 只听砰砰砰一连串闷响,三个妖精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脑瓜就分别重重地挨了一棍,直接被打回原形。 但叶孤城并未对他们下死手,只是把他们打晕,至于什么时候醒过来,他也不清楚。 要怪只怪他们不长眼,惹谁不好,偏偏要去惹叶孤城。 与此同时,狮驼洞外界的紫裙女子与那三个魔头也是打得热火朝天,难解难分,不知还要继续打多久才会结束。 叶孤城就躲在一块非常大的岩石后面,吃起了牛肉干,反正他现在又不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他还想要看看,究竟是那个紫裙女人实力强悍一些,还是那几个魔头更胜一筹。 毕竟是3打1,就算打赢了,未免也有点胜之不武的样子。 至于他先前答应刘能的那一成好处,他打心眼里其实不想给,就是钱我不想给,货我又想要,怎么办? 大不了到时说自己什么都没找到,不就完了,他还不信,胖和尚能把他怎么样? 叶孤城吃饱喝足,觉得有点困了,看腻了打斗,他便靠在身后的大石头上睡觉。 不知不觉间,大半天的时间过去了,一晃就到了深夜。 叶孤城被夜晚吹来的冷风冻醒,抬头一看,上空的战斗竟然还没有结束,心情顿时无比郁闷。 想当初三国的马超跟许褚单挑,大战了几百回合不分胜负,还要继续挑灯夜战,他们两个人是打爽了,却是苦了那些打酱油的小兵,一直高举着火把,手都要举酸了。 他准备出去走走,散散心,看看狮驼岭的风景,老待在洞口边,乌鸦蝙蝠什么的,吵得他脑壳疼。 第177章 姑娘你身中剧毒 刚走开几步,叶孤城转身看了一下,忽然看见那头大鹏金翅雕翅膀一扇,向紫裙女子扇去一团携带剧毒的烟雾。 速度之快,让人猝不及防,紫裙女子没来得及防备,直接中招,向后连退数十步,方才稳住身形。 。 见女子中招,大鹏金翅雕很是得意的说。 “可恶的人类女子,你已经中了天底下最恶毒的淫毒,这种毒药是专门用来对付女人的,哪怕你此刻拥有半步元婴修为,只要1个时辰之内,没有得到解药,就会全身溃烂而死!” “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子,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临死前变成一个奇丑无比的丑八怪,一定是比死了还要痛苦,这就是我对你的惩罚,让你在绝望中慢慢的死去,感受着生不如死的痛苦吧,哈哈哈......” 别说这只大鹏金翅雕,虽然长得不咋滴,一张鞋拔子脸,跟黑毛野驴似的,心肠却是如此歹毒,竟然要用这般下三滥的手段,去对付一个女人,也不怕被别人耻笑。 此时的叶孤城,心里有一点犹豫,考虑着该不该上去帮忙解围。 转念一想,好像又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的做好事呢?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从那个女人身上又捞不到啥好处,这绝对是一笔亏本买卖。 帮了还不如不帮,省得给他惹来麻烦。 再说他还不一定能打得过那三个厉害的妖怪。 经过一番思考,叶孤城最后还是打消掉了这个念头,至于她是死是活,那就要看她的造化了。 只见紫裙女人身中剧毒以后,面色一会儿变得潮红,一会儿变得苍白,脚步迟缓,几乎站立不稳。 大鹏金翅雕撇了撇嘴,面带不屑,轻轻地冷哼了一声,居高临下,略带嘲讽的眼神看着紫裙女子,得瑟而又挑衅的语气说。 “人类女人,本座可以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乖乖的向我们投降,并且自废修为,充当我们的玩物,本座可以饶你不死,不然你今天肯定必死无疑。” “混蛋,你休想!” 紫裙女子被气得咬牙切齿,厌恶的眼神,望着面前的三只妖怪,眼含悔恨的泪水,慢慢的闭上眼睛。 其实她并不怕死,因为大和民族坚信轮回转世之说,死亡只不过是下一轮生命的开始,没有什么可怕的。 可笑的是,她堂堂一个元婴境界的强者,到头来却会死在几个妖精手里。 此时,她忽然想起华夏两句古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壮志未酬,死不瞑目。 不过,哪怕是死,她也绝不能落到这几个妖精手中,她想要寻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干干净净的死去。 打定主意,她便召唤出了自己的元神,显出一个与本体一模一样的人形,趁三只妖精不注意,使出全力,分别向两个不同的方向飞奔而去。 看到这样一幕,叶孤城心中很是吃惊,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神秘女人居然是元婴强者,因为只有达到元婴境界,才可以元神出窍,分裂一个和本体实力相仿的元神出来。 据紫薇大帝洞府中的文献记载,若是元婴初期,元神可以拥有本体三成的实力,元婴中期,元神可以拥有本体一半的实力,元婴后期,元神可以拥有本体七成的实力。 而元婴巅峰,元神就能够拥有本体的全部实力了。 以此推断,这个女人目前应该是元婴初期,并且刚刚迈入这个境界不久。 “不好,这个臭娘们要跑,我们赶快去追,千万不能让她给跑了!” 接着三只妖怪便是急匆匆的追赶。 叶孤城急忙发动天蛇之眼,确定了那个女人的本体,藏在了山洞下面。 “原来她故意将自身大部分修为转移到元神上,巧妙的骗过了那几只妖怪,真是冰雪聪明。” 叶孤城一脸感慨的说。 可就在此时,他突然感觉眼前一花,紧接着脖子被人掐住,然后双脚离地,被强行拖着飞到了山洞深处。 这可把他吓坏了,内心一阵慌张。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他被人莫名其妙的扔了出去,撞到了山壁上,好在没有受伤。 叶孤城急忙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抬头一望,就看到那个紫裙女子,面带饥渴的看着他。 唇红如血,脸若桃花,一头紫色的长发此刻早已凌乱不堪,有那么一种凌乱美的感觉。 叶孤城被她盯得浑身发毛,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忙陪着笑脸说。 “这位美女,这位仙女,请问你找我有事吗?” 感受着体内淫毒正在发作,毒性愈发强烈,逐渐蔓延至全身,侵蚀着她的心神,女子用仅存的一丝理智,弱弱的道。 “我中了魔兽淫毒...这种淫毒包含了远古天凰的精血,远古蛟龙的淫囊,远古天蛇的蛇胆,远古天狐的体液,几乎无药可解...” “如果不能在一个时辰之内,与男子交合,分分钟就会因为淫毒发作,全身溃烂化脓而死...” 叶孤城听了女子的话,好奇的道。 “那个,你都已经是元婴境界的强者了?难道还抵抗不了这种毒素的威力吗?” 女子无奈的摇了摇头,略有一丝羞涩的回道。 “我要是可以自行解决,坚决不会去求别人,既然你晓得我的身份,那就应该明白,我的身边根本不缺男人,比你帅的, 比你有钱的,一抓一大把,但我一个也瞧不上。” 叶孤城很是无语,心想她现在都变成这个样子了,嘴巴还这么硬,果然女人天生就是一种奇怪的生物,男人永远也捉摸不透她们的心思。 “那你怎么办?需要我送你去医院吗,不过我估计最快都要两三个小时,因为从这里走出去,还要走很远的山路。” “哦,对了,我叫叶孤城,请问这位美女,你叫什么名字啊?” “落...樱...”。 看样子,此刻的她已经是坚持到极限了,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有气无力的。 身子愈发燥热难耐,好像有一股暖流,正在体内四处乱窜,让她不由得加紧了双腿。 迫切的想要寻找一个突破口,好尽快发泄出去。 这个叫落樱的女子,抬起头泪眼婆娑的看着叶孤城,用乞求的语气说。 “求求你了,帮帮我吧,事成之后,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叶孤城一听不由头大,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不行不行!我可是正人君子,怎么可能会随便跟你做那样的事情?你最好少打我的主意,不然我就懒得再管你,直接开溜了。” “再说你的死活,跟我又有撒子关系哦?” 第178章 突破元婴境界! 叶孤城不想和这个陌生女子纠缠,他也不知道这个女子究竟是什么人,能拥有元婴修为,肯定也不是一般的人,他也不好太过得罪她了。 “抱歉,我实在帮不了你,我要走了,请你好自为之!” 叶孤城认真的看了女子一眼,没有什么感兴趣的,转身便要走出山洞。 不想落樱做着英雄就义一般,强势的咬牙说。 “你...你给我站住!我不许你走!” “又干嘛?” 叶孤城没回头,不耐烦的声音问道。 落樱恨恨的说:“虽说我现在身中剧毒,实力大跌,但要解决你一个普通人类,倒也轻而易举,你若不肯帮我,那就别怪我心肠发狠,我即便是死,临死前也要拉你垫背!” 叶孤城有点无语的望着她,想了想,便从戒指中的空间,取出了一支万年血参,扔在她脚下。 “如果你实在憋不住了,想找什么东西发泄一下,干脆就拿这玩意儿解决需求吧。” “当然,你用完了也不要再还给我了,我可不敢再要了。” 看着如成年人手臂般粗细的万年血参,落樱都忍不住要哭了。 “不...不行...我还是第一次,怎么可以用这个?” “再说这支血参也太粗,太大了,我就是想用也用不了啊!” 叶孤城点点头说:“这个好办,大不了我给你换一支小点的。” “臭男人,是你逼我的!” 落樱充满怨恨的眼神,看着那个瘦弱的背影,走出洞穴,心中很是后悔,是不是她命中有此一劫,但却命不该绝呢? 不管怎么说,眼前的这名男子,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她真的不想就这样憋屈的死去。 只见她抬手一挥,飞快的解下缠在腰间的腰带,捆住了叶孤城的手脚,让他倒在地上呈现一个“大”字形。 猝不及防之下,叶孤城就这样毫无防备的中招了,他拼命的挣扎,但捆绑身上的腰带却是纹丝不动,比工地上用的钢筋还要坚硬。 叶孤城慌了,满脸惊恐,脸上流露出惊慌的神色。 “我,我警告你不要乱来啊,快点放开我!” “呵呵,蠢男人,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吧,乖乖帮我解毒,就算你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理你。” 说完,芊芊玉手褪去了身上的紫裙,一具无比诱人的玲珑娇躯,便是一丝不挂的出现在了叶孤城面前。 叶孤城心中有点发蒙:这他妈怎么了?我就是来狮驼岭赶场,就会遇到强暴吗?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可以说霉到没有天理。 叶孤城都想哭了,这叫什么事呀?难道说东瀛国的女子,都是这样蛮不讲理的吗?老是跟他过意不去。 他该要怎么办呢? 该不该反抗? 此时的叶孤城,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可是他双手双脚都被绑得结结实实的,眼下唯一的办法, 就是躲进空间戒指中,避避风头。 等这个女流氓剧毒发作,毒发身亡后,他再出来。 打定注意,叶孤城就准备开溜,突然被一个漂亮女人压在身下,叶孤城也是招架不住,有点小尴尬。 不过他转念一想,要是他就这么跑掉了,虽然可以逃过一劫,保住他的贞操。 可如此一来,这个小娘们岂不是就会因为淫毒爆发,皮肤溃烂而死? 叶孤城考虑了很久,觉得他说什么也不能袖手旁观,见死不救。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心中虽有万般不甘,感到无比的屈辱,事到如今,也只能忍着... 就在叶孤城胡思乱想之际,落樱已经俯下身体,神情略带迟疑,咬了咬牙,重重的压了下去。 “啊嗯哼...!!!” 只听她“嘤叮”几声,身子一软,一副花容失色的样子,叶孤城看着都觉得很疼! 好在疼的不是自己,随便让她折腾吧。 叶孤城只希望她忙活完了,就放他走,不要再纠缠他了。 不曾想,在各种魔兽淫毒的侵蚀下,莺鸣凤啼声竟然持续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无法抽身去吃饭喝水什么的,就连睡觉都不敢闭上眼睛。 幸好叶孤城有天蛇异能的加持,哪怕他三五个月不吃饭,不喝水,不睡觉,照样对他没有什么影响。 唯一不好的就是太无聊了,半个月都在做同一件事情,做多了就觉得无趣。 不知不觉,一晃就过去了15天。 等到第2天两人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还是叶孤城先醒过来,看着落樱姑娘光溜溜的在他怀里躺着,双手搂住他脖子不放,叶孤城气不打一处来:妈的,老子白白的让你占了这么一个大便宜,你倒好,赖上我了是吧? 我又不是好欺负的人,若是我那么好欺负的话,我也没必要只身一个人跑到这里来。 叶孤城气呼呼的站起身,整了整自己的衣服,看到衣服上沾满了污渍,他嫌弃的脱下来,从自己的空间,取了一套干净的西装换上。 把脏了的衣服,披在她身上,给她遮掩一下,不然尴尬的要死。 这时眉心忽然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叶孤城觉得头有点玄昏。 但是没一会,头脑马上冷静下来,再也没有玄昏的感觉,浑身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 心念一动,身旁便是显出了一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两人面面相觑,发现对方与自己长相完全一致,举手投足的动作都是惊人的吻合。 这一下,叶孤城有点吓尿了,心想会不会撞到鬼了? 他感觉自己丹田部位,能量比以前多了10倍不止。 难道说他已经夺舍了这个女人的修为?使自身迈入了元婴境界? 毕竟只有元婴修为的人类,才可以做到元神出窍,而眼前这个长得跟他一模一样的人,正是他的元神。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难怪那些修仙的网络小说,但凡实力强横的,基本没有几个正正经经修炼的,都是通过一些奇奇怪怪的手段,快速提升自己的修为。 如果按照正常速度去修炼的话,可能写到几万章,主角都混不出来什么名堂。 想到开心处,叶孤城高兴的嘿嘿大笑。 第179章 这不是我的性格 就在这时,落樱悠悠转醒,感觉体内的那股燥热感正在逐渐的褪去,便明白淫毒已解,急忙穿好裙子。 她一步站起来,走到叶孤城身边,突然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语气森然的说。 “臭男人,今日你一时侥幸,霸占了我的身子,为了我的名声着想,原谅我不能再留你活在世上。” “不过你放心,以后每年的今天,我都会给你多烧一些纸钱,好好的祭拜你的。 “哼,好你个臭娘们,我好心帮你解毒,累得要死,没想到你却如此忘恩负义,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管你死活。” 听到叶孤城这么说,落樱绝美的脸庞,露出一丝挣扎。 “很抱歉,我不得不这样做,希望你到了九泉之下,莫要怪我...” 叶孤城笑了笑,他听出来了,这个女人是在卸磨杀驴,想要杀了他灭口,如此一来,便不会再有人知道这件事了。 叶孤城倒没有跟她计较,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挑衅的语气说。 “我说这位美女,麻烦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你如今的修为还剩下多少,有没有可能是我的对手。” 落樱急忙感应了一下,她目前的修为,竟然已经跌落到了金丹初期,实力比原先减少了一大半! 现在的她,别说狮驼洞的三个魔头了,就是孔雀公主金巧巧,她都不一定打得过。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她面带惊讶,心中很是慌乱,难以置信。 此时的叶孤城,已经扫描完毕,她的详细资料。 姓名:神姬落樱,女,23岁。 身份:云岚宗少宗主。 实力:金丹初期。 看着一脸紧张的神姬落樱,叶孤城心里却是无比的痛快,同时又暗暗庆幸,多亏了这个东瀛小娘们帮了他一把,不然他不会这么轻易的突破元婴境界。 感觉就跟坐飞机似的。 惊喜过后,想到这半个月以来痛苦的经历,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内心只有恐惧,连恨她的勇气都没有,他是真的怕了。 要说女人一旦饥渴起来,真的就没有男人什么事了,何况她还这么生猛。 叶孤城认真的看了她一眼,歪着头傻笑着说。 “瓜婆娘,别瞎猜了,你的大部分修为都转移到了我身上,我还要好好的谢谢你呢。” 神姬落樱被气的浑身发抖,没想到,这个华夏男人,竟然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卑鄙的华夏人,你不仅夺走了我的贞洁,还夺去了我的修为,我发誓一定要把你杀了泄恨。” “哦,看起来你好像很不服气的样子,那你就放马过来吧,大不了我先让你三招。” 叶孤城挑了挑眉毛,捏着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在她的眼前晃了晃,很是嚣张得意,若是连一个女人都收拾不了,那他就白长一米78的大个了。 此时的神姬落樱又羞又急,恨不得将这个臭男人一刀剁死。 可她如今已经实力大跌,完全不是叶孤城的对手,她心一横,便用上了女人惯用的打架手段,抓头发,掐胳膊,揪耳朵,踢裤裆...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叶孤城毕竟还是太善良了,如果出手太重,也许一不小心就要了她的小命。 若是不反抗的话,这女子简直是不像话,哪里还像一个姑娘家。 果然他和东瀛的女子碰上就没有好事。 叶孤城一不留神,头发便被神姬落樱抓住,接着在他腿上胳膊上一通狂拧。 痛倒是不痛,叶孤城也没放在心上,他主要是在防她的撩阴腿,万一不小心中招,可是很疼的。 虽然不致命,同样够呛。 两人打闹了一番。 叶孤城屁事没有,倒把神姬落樱累得直不起腰。 “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胡搅蛮缠了,我懒得和你纠缠,我就要走了,没空陪你胡闹。” 叶孤城摆了摆手,装作就要走的样子。 这个从外表看上去冷若冰霜的女人,一看他要走,瞬间慌了神。 神姬落樱眼里含着泪,怯生生的喊了一声:“大哥哥,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求求你了!” 就凭她现在的修为,一旦没有了叶孤城,她根本走不出狮驼岭,不是被妖怪吃掉,就是饿死在山里。 而眼下,她身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也就只有叶孤城了。 叶孤城很是满意她的态度,笑嘻嘻的说。 “嗯,这还差不多,只要你好好跟我说话,不要使小性子,我肯定不会随便丢下一个人不管的。” “还有你带来的那几个手下,早就被我解决了,你不要妄想着,他们会赶来救你的。” 听到这里,神姬落樱很是震惊,她第一次见到叶孤城的时候,就发现了他的存在,那时他不过才金丹巅峰,虽然实力不弱,却也达不到一流强者的水准。 可是云岚宗的三位长老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她真的小看这个男人了。 叶孤城好像看透了她的心思,拍了拍她的头说。 “好啦,不要大惊小怪的啦,趁那三个妖怪还没回来,我们赶快离开这里,找个僻静一点的地方避避风头,好好的修整一下,我们都半个月没洗澡了,身上都快要臭死了,难道你不嫌脏呀?” 神姬落樱委屈的憋着嘴说:“我一定是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你来向我讨债来了。” 叶孤城得瑟的笑了笑:“小妹妹,你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别以为你有元婴修为,就可以为所欲为,到最后还不是栽到我手中了?” 神姬落樱对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能不能少说两句风凉话?我身上的淫毒还没有完全祛除,必须要找一个擅长用毒和解毒的医生,彻底清除掉我身体中的毒素。” “咦,等等...你说我们两个,会不会有孩子?” 神姬落樱俏脸微微一红,自嘲的声音说。 “没事,我不介意,咱们之间不过就是一场交易,如果你不想让我怀上你的孩子,那么你留在我体内的东西,我会用内力逼出来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叶孤城也想趁此机会解释一下。 “如果你真的怀孕了,那我可以考虑,好好照顾你,只要你乖乖待在我的身边,保证没有人可以伤到你一根头发。” 看着叶孤城傻愣愣的样子,神姬落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真的不明白,这个男人长得一般般,看着也不像有钱人,时间又短,究竟有哪个女人会喜欢上他呢? 第180章 寻找小医仙 说到擅长用毒的高手,叶孤城认识的人中,似乎就只有小医仙了。 叶孤城在她挺翘的小屁股上,啪啪轻打两下。 “小妹妹,我刚好认识一个精通用毒的高手,还是一个美女,她叫小医仙,我这就带你去找她。” 神姬落樱大惊道:“什么,你竟然认识那个天毒女?” “什么天毒女,你少瞎扯淡了,人家叫小医仙。” 神姬落樱摇了摇头:“你也许还不知道,当初他被宗主大人派人抓到云岚宗,是我一时心软,私自放走了她,不然她早就被宗主大人吸干了修为。” “哦,这么说,你还是小医仙的救命恩人了?” “嗯,我此次到狮驼岭的目的,就是为了抓捕天毒女,顺便带回10支万年血参,这种生长了1万年的极品人参,对修仙之人来说,可是大补之物。” 叶孤城白她一眼,没好气的说。 “那你恐怕不走运,狮驼洞中的血参,全被我拔光了,只要是稍微值钱的东西,都进了我的口袋,至于说小医仙,我劝你最好别打她的主意,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呵呵,如今的我实力倒退了这么多,一下子跌回了金丹初期,我拿什么跟天毒女斗?据情报上看,她目前至少是半步元婴,十个我绑在一起,也不是她的对手。” 神姬落樱很是无奈的说。 “算你识相。” 叶孤城也不敢耽搁,拉着她就要离开这里,免得被那三个魔头发现。 脚下轻轻一点,身体便腾空而起,宛如一道流星,掠过天空。 这正是元婴强者的逆天技能,踏空而行! 一旦迈入元婴境界,便是可以在不借助任何外力的情况下,自由飞翔。 叶孤城在天上飞来飞去,这感觉就像,一路的芳香还有婆娑轻波... 真是不要太爽。 他惬意的仰面躺在一片云朵上,心中那个爽啊,真的难以言表。 叶孤城发动天蛇异能,感应着周围的气息。 原本他的感知能力,最多只有50公里的样子。 但在他达到元婴境界后,直接有了质的飞跃,感知能力提升了数十倍不止。 方圆10万公里的风吹草动,皆是逃不过他的视线。 没一会,他便感知到了小医仙的气息,确切的说是她身上的味道,是一种少女的体香,那一晚他抱着小医仙闻了一晚上,已经牢牢的烙印在了他的脑海中,想忘也忘不掉。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叶孤城和神姬落樱,来到了华夏国与东瀛国交界的地方。 严格来说,华夏和东瀛的国界,其实就隔着一条小河沟,不过眼下早就干涸了。 两国的老百姓还会趁此机会,在河沟两岸做一点小生意。 东瀛的老百姓将他们那边的海鲜,水产品用钓竿撑着伸向华夏这边,谈好了价钱,这笔买卖就成交了。 或者以物易物,从华夏老百姓那里,换一些鸡鸭牛羊,蔬菜瓜果什么的。 这些东西在小鬼子那可是九成九的稀罕物,只有有钱人才配享用。 叶孤城带着神姬落樱,降落在了一处陡峭的绝壁。 他低头一看,只见绝壁下面是一个非常大的盆地,高约300丈左右,是一个未知而又神秘的存在,哪怕在电子地图上,都找不到这个地方。 叶孤城没有多想,拉着神姬落樱就跳了下去。 等到两人稳稳落地,叶孤城这才认真地打量起了四周,发现了很多用木头建造的房屋,还有用竹子搭建的竹屋,一切都显得极为原始,很像原始人居住的地方。 神姬落樱看到身边不远处,有一条小河,她便走过去洗了洗脸,当她抬起头时,清澈的河水中,倒映出了她出落凡尘的容颜。 “大哥哥,你也快过来洗一洗吧,瞧你脸上胡子拉碴的,都快成野人了。” 叶孤城不屑道:“洗个毛线,还不是被你害的,你一搞就是半个月,我至于十几天不洗脸不洗头不刷牙吗?亏你还有脸说。” 神姬落樱羞得满脸通红,可惜她背对着叶孤城,无法欣赏她娇羞的样子。 这时她的耳边突然听见了一阵凄厉的哭喊声,两人追随着声音,来到了一个木屋前,屋子里传出了女孩子的哭喊。 “爸爸,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我好痛...” 听着木屋中响起的声音,两人面面相觑,不知所措,最后还是叶孤城大着胆子,走上前去推开了房门。 叶孤城走进堂屋,就见一个中年人,手中拿着皮带,正在用力抽打着一个年纪约莫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小姑娘缩着脑袋,身体蜷缩在角落,哭着求爸爸不要再打她了。 而她身上只穿了短袖和短裙,看着像是校服,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被抽打的遍体鳞伤,全是血淋淋的伤痕。 看着小姑娘被打得这么惨,可把叶孤城给气坏了,一脚踹飞男人,口中骂道。 “龟儿子,你打一个小姑娘算个锤子本事哟?有种来跟我单挑,看我不把你打得屎尿齐飞!” 叶孤城一脚下去,便是让他摔了个狗啃泥,像皮球一样在地面上滚出老远才停下,嘴里鲜血直流。 谁知那个被打的个小姑娘却慌了,急忙跑过去查看男人的伤势。 “爸爸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吧,不要吓唬我,爸爸我错了,我不该让你伤心,不该惹你生气...” 如此离奇的一幕,把两人都整得一脸懵圈。 在叶孤城一番耐心询问之下才得知。 原来这个少女名叫周芷若,13岁,在镇上念初中,刚才打她的男子,是她的父亲周大福。 要说周芷若这个小姑娘,虽然容貌清秀,聪明可爱,但她在学校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总是隔三差五的跟同学闹别扭,打架。 害得老师不得不经常请她爸周大福,到办公室喝茶,顺便给其他同学的家长赔礼道歉。 叶孤城听着就觉得好笑,心想这小丫头,跟他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因为他从小父母早逝,于是就有喜欢搞事的同学,当面背后说他坏话,骂他是孤儿来着。 叶孤城堂堂一个大老爷们,岂会甘心受人侮辱?当然要狠狠地收拾他们一顿。 多亏了他平日里学习成绩好,讨得老师们欢心,再说这件事也不全是他的错,老师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着学生家长的面和稀泥,把事情糊弄过去,最后不了了之。 第181章 华夏国的后裔 叶孤城听完后,面带疑惑好奇的问道。 “那她平时都是为什么跟同学闹别扭呢?总得有个原因吧?” 周大福在地上爬起来,喘了两口粗气,气呼呼的说。 “这个死丫头,非说自己有什么阴阳眼,可以看到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她们班上有个班花,人长得挺漂亮,家里也挺有钱,平时将自己打扮得精致,用的东西也全是奢侈品。” “她就当着同学的面,说那个班花被一个色鬼盯上了,是个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让她平时多穿一点,不要太暴露,不然那只色鬼不会放过她的,会一直纠缠着她。” 跪在地上的周芷若擦着泪水,委屈的声音说。 “我没有撒谎,事实就是这样的,她长得非常漂亮,身高又有1米8,为了炫耀她的好身材,平时她老爱穿旗袍和超短裙,腿上穿过膝丝袜和镶钻小皮鞋,这样光鲜亮丽的打扮,想不被色鬼盯上都难。” 叶孤城听得傻楞傻愣的,十来岁的初中生,就能长到一米8的个头,这tm是吃了催生剂了吧? 他上初中的时候,连一米6都没有。 果然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叶孤城忽然微笑着问周芷若:“小姑娘,你说你有阴阳眼,究竟是不是真的?有没有骗哥哥?” 周芷若撇了撇嘴说:“我骗你做什么?爱信不信。” 说起阴阳眼这东西,其实很多小孩子天生就有,不过等到小孩子四五岁以后,阴阳眼基本都会消失,也有少部分小孩子,会等到七八岁才消失,总之大多数人的阴阳眼,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 叶孤城想了想,便对周大福说:“那个,麻烦你把她的生辰八字,说给我听一下。” 周大福努力回忆了一下,将女儿的生辰八字告诉了他。 叶孤城掐指一算,有点吃惊。 这个小女生竟然是金命,并且还是钗头金,意思是女孩想带上“金钗”嫁入豪门,在古代是指嫁给皇上成为妃子。 因为只有妃子才能说凤凰。也对应着一句话飞上枝头变凤凰。 拥有这种命格的女子,如果出生在富贵人家,那日后一定是飞黄腾达,一生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前提必须是日后。 若是一般家庭出身,逆天改命的机会就会变得微乎其微了。 毕竟现在的人都非常现实,结婚娶老婆都讲究一个门当户对,不然就算男方不嫌弃女方的家庭,男方的父母也不会答应的。 叶孤城一看这个破烂房子,破砖烂瓦搭建起来的几间危房,就晓得他们一家人没什么钱了。 虽然周芷若这个小姑娘是比较难得的金钗命,可惜她家庭条件不好,哪怕有再好的命格也是白搭,在风水学术上,这叫做命犯金钗。 命犯金钗的女子,往往从小就性格内向,孤僻,敏感,胆小怕事,没多少人际关系,与父母和亲戚朋友之间也说不上几句话,身边没有朋友,不善言辞,很容易抑郁,还喜欢招来小人,经常被别人欺负... 若是运气好,未来嫁给了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倒还好说,万一遇到渣男和喜欢家暴的男人,那结局肯定就是很惨了,难以善终。 当然像这种命格,对于男人来说却是没有什么影响。 在街头上摆地摊给别人算命的算命先生,一般都是只说好听的,不讲坏的方面。 叶孤城也不打算把这些话说出来,不然容易招人嫌。 “哎,老话常说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可是我的这个闺女,却跟一件防弹衣似的,不但刀枪不入,油盐不进,还长满倒刺,将我这个当父亲的扎的菊花残,满腚伤...” 周大福的这一番牢骚,直接将两人逗得捧腹大笑。 看着老父亲垂头丧气的模样,叶孤城急忙安慰他,开玩笑的说。 “没事儿,我小时候也跟他一样,调皮捣蛋。” “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那会儿,把尿偷偷尿在食堂的大锅饭里面,全校的师生都吃了。” “幸好量大,所有人都没有吃出什么味来,不然我肯定会被几百人狂扁一顿,能不能活下来都是问题。” 叶孤城说完这句话,周大福便笑喷了,双手捂着肚子,满地打滚。 尽管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也能让人开怀大笑。 等他笑够了,叶孤城随口问了他一个问题。 “对了,你为什么会说华夏语,难道说你是华夏人吗?” 周大福认真的说道:“我母亲是一个华夏人,至于我那个混蛋父亲,是一个小鬼子,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鬼知道他死哪去了。” “在我们这个原始的部落,大概生活着几百户人家,总共有一万多人口,这些人口当中,大部分都是二战时期,东瀛军队从华夏和东南亚国家,掳掠过来的妇女,生下来的孩子。” “不光有咱们华夏的,还有缅甸,老挝,越南,棒子国,朝国的孩子,可以说是一锅大杂烩,炖成了一桌大烩菜。” 听到这里,叶孤城瞬间明白过来。 自古以来,各国一旦发生大规模的战争,处境最悲惨的莫过于女子,她们都是战争的牺牲品,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例如当年小鬼子侵略华夏,一口气屠杀了金陵城几十万平民百姓,在华夏的领土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而城中的妇女也未能幸免于难。 除了本国的女子,小鬼子还要从别的国家抓来漂亮女人,给东瀛军队当慰安妇。 又比如,当年纳粹德军横扫西欧,把女人当成战利品,至少有10%的欧洲女性都惨遭德军的凌辱,有的还怀孕生下孩子。 后来苏军攻入柏林,同样是奉行了三光政策,即“烧光”,“杀光”,“抢光”,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有超过10万德国妇女遭到侵犯,其中约有一万名女性因此而死亡。 唯独华夏军人没有这样做过,因为华夏初代国主曾经说过。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 “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从井冈山时起,这支由人民组建的军队就保持了优良的作风,一直传承至今。 想到这里,叶孤城一下子感慨起来,都有点可怜起了这对父女。 第182章 三千炎焱火 叶孤城说道:“这位大叔,我实话给你说了吧,我到你们这个村子,其实是来找人的,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模样大约十八九岁的女孩子,长得非常漂亮,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并且身怀高超的医术。” 周大福有点奇怪的问:“有倒是有,我们整个村子的百姓,几乎人人都认识她,问题是你们是做什么的,找她有什么事情?” “哎呀,这个你就别管了,快带我去见她就好了。”叶孤城不耐烦的一摆手。 周大福警惕的望着他,怀疑的语气说。 “年轻人,你若不肯说出实情,就算你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都不会对你吐露一个字的。” 听到这话,叶孤城有点犯晕,不知要怎样跟他解释才好。 “你要是不讲真话,那么抱歉,我无可奉告,不过我可以先带你去见见我们村的村长,毕竟咱们都是华夏人,我也不想给你难堪。” 叶孤城被他怼的一脸无奈。 “好吧,好吧,你这就带我过去见你们村长,正好混个脸熟。” 这个不知名村落的村长,名叫赵富贵,在家中排行老四,因此大家都管他叫赵四,很少直呼他本名。 在周大福的带领下,叶孤城来到村长家,1栋五层的独立别墅。 清一色的红桧木家具,天花板上全是欧式的吊灯。 别墅周围全是绿色植被,环境非常好。 叶孤城仔细打量了两眼,倒是没有羡慕嫉妒恨。 毕竟他当初在金陵购买的那栋楼王别墅,可要比这栋小别墅洋气多了。 叶孤城看着周大福小心的走进别墅,给村长通风报信,他反倒不急了,一屁股坐在门口的花坛上吃烟。 没一会,周大福折返回来,并且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六十岁的秃顶男人。 周大福几步上前,忙着跟叶孤城介绍,略带自豪的语气说。 “小伙子,这位是村主任赵四,他可是咱们村最有钱的人,身家少说有上千万,不是日元,而是华夏币。” “哦,幸会幸会。” 出于礼貌,叶孤城本想和他客气两句,谁知赵四却是丝毫不给他面子,态度极为傲慢的说。 “你是从哪里跑来的野小子,我们村的女医仙也是你想见就能见的?还不赶快滚,小心我叫人将你驱赶出去!” 听到他这么说,叶孤城一时也有点火气,虽说他如今已经是元婴强者,却没必要对一个凡人出手,还是决定忍一忍。 叶孤城没有再与赵老四纠缠,一挥手带走周大福和神姬落樱,便叫了一辆马车走了。 赵富贵若有所思的看着叶孤城他们离去,内心忽然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马车上,叶孤城想了想,开口说道。 “这位大叔,你们当地有没有什么招牌饭馆,正好我现在肚子饿了,想找个地方吃饭,把饭吃饱了再说。” 周大福瞥了他一眼,话里带刺暗暗嘲讽他。 “呵呵,算你小子问对人了,距离此处没有多远,镇上就有一家东坡客栈,可以供客人打尖和住店,就是价钱比较贵,看你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我劝你还是趁早打消掉这个念头。” “这年头,没钱真的寸步难行。” 叶孤城用怪异的眼光瞟了他一眼:“没有通天的手段,哪来的万贯家财?富在术数而不在劳身,利在势居而不在力耕,再说你根本就不了解我,又如何晓得我有没有钱。” “好吧,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待会可别吃完了饭没钱付账,让那家饭店的老板,误以为我们要吃霸王餐。” 周大福又悻悻的说了一句:“到时候你买单,我可没钱结账,你先前都看到啦,我家的情况就那样,不是什么有钱人家。” 叶孤城没有再理会他,身子一歪,躺在神姬落樱香喷喷的身上,打起了瞌睡。 没多久他们来到了东坡饭店,这家饭店坐落在凹陷的石壁之中,再用小石头垒起来的石屋,一共两层,一楼开饭馆,二楼开宾馆。 每层楼约有300多个平方,不算特别大,摆得下二十来张桌子。 这馆子生意还不错,就剩下最后一张小桌,三人就坐上去,点了一些普通的家常菜,以及这家饭馆的招牌菜东坡肉。 老板也算半个华夏人,会讲华夏语,他和老婆两人一起经营着这个小生意,为了节省成本,店里只请了一名伙计,一年下来倒能赚个几十万,可能勉强糊得住自己的嘴。 叶孤城怕周大福不相信,饭菜还没呈上来,他就跑去柜台把账给结了。 这一下周大福稍微放心了一点。 只见他从怀里献宝似的掏出来一瓶酒递给叶孤城。 “小伙子,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叶孤城对这个憨批也是无语了,无可奈何的说:“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跟我日白了,吃饭要紧。” 这一顿饭吃了很久,叶孤城故意点了很多白酒,没花费多少力气便灌醉了周大福。 见他趴在饭桌上烂醉如泥,叶孤城这才阴恻恻的冷笑起来。 他叫来饭馆老板,给周大福开了一间大床房,让他今晚就在这里好好的睡上一觉。 叶孤城又对神姬落樱说:“你暂时别跟着我了,去他家里照顾一下周芷若那个小女生,她一个人在家不安全,你就去陪陪小姑娘吧。” 神姬落樱瘪瘪嘴:“那你呢,你准备干嘛?” “这个你别管,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就行了。” 支开了两人,叶孤城总算放心了,他现在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找小医仙了。 临走时,叶孤城随意的向厨房张望了一眼,忽然发现了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情。 这间饭店的后厨,竟然没有使用任何燃料,比如天然气,液化气,煤气罐这些常见的燃料,他是一样也没看见。 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没有燃料,他们是如何烧菜做饭的呢? 叶孤城找来伙计一问,结果却令他大吃一惊。 原来在当地有一种神奇的火焰,名为三千焱炎火,传说这种火焰,成形于星空,能吸收星辰之力,不断地变得强大。 此火并非是像陨落心炎那样,存在于大地之中,而是在遥远的外太空产生,最后不知怎么回事,降落在了这个地方。 第183章 再见小医仙 然而这并非三千焱炎火的本源之火,只是一簇小火苗,火焰呈紫黑色。 这家饭馆的老板,正是因为无意中发现了此处有三千焱炎火的存在,才决定在这里开一家苍蝇馆子,省了买燃料的钱。 叶孤城有点小小的惊讶。 要知道三千焱炎火,可是异火榜上排名第五的异火,比他拥有的陨落心炎,级别还要高。 传闻三千焱炎火有着不死不灭的本领,无时无刻都在修炼,要是他可以收服这种异火,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件“修炼作弊器”。 哪怕他吃饭睡觉和那个啥,体内的三千焱炎火依然在不停地运转,帮助他淬体修炼。 想到这里,叶孤城很是心动,但他此时并不知晓三千焱炎火的本命火种身在何处,需要花点时间慢慢的寻找。 至于找不找得到,找到了又能不能成功收服异火,还要打上一个问号。 叶孤城想了想,决定先不管异火的事情,等他找到了小医仙再说。 离开了东坡饭店,紧接着叶孤城便独自来到了一间僻静的小屋,院子前的草坪上,栽种着各种漂亮的花草。 如若没弄错的话,此刻小医仙应该就待在这间屋子里。 叶孤城本想推开门进去。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他急忙闪到一边,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 没一会,就见一个漂亮俊俏的小姑娘,一蹦一跳走过来,哐当一下踹开房门,这该死的暴力气息... 叶孤城不禁汗颜,偷偷地听起了房间内的对话。 小医仙从卧室走出来,见是小昭,有点意外。 “小姐姐,我来找你聊聊。”小昭笑了笑,钻了进来。 小医仙翻着好看的白眼珠子,瞪了她一眼。 “是他们让你来找我的吧?” “嗯,是赵大哥。” 小昭很坦白的说:“他让我陪你说说话,聊聊天,好好的开导你,不要再纠结了。” 小医仙撇了撇嘴:“抱歉,我不欢迎说客。” 小昭走过来,挽着她的胳膊,笑嘻嘻的说:“我可不是说客,我是你的好姐妹,就算他不找我,我也要来问问你的,老实说,你到底怎么想的?” “我不想嫁。” “哦,为啥呀?” 小医仙不屑道:“我压根就没想过嫁人。” “是不想嫁人,还是不想嫁给赵大哥,麻烦你把话说清楚点。” 小昭步步紧逼。 小医仙也是招架不住,有点难为情。 “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了,难道你不喜欢他吗?” 小医仙沉默了一下,没有说话。 “好了,不用想了,你肯定不喜欢他,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算现在不想嫁,也不会是这个态度的,你这样推三阻四的,傻子都猜得到你的心思。” “可是大家都认为我喜欢他,我究竟该怎么办才好呢?”小医仙嘴里喃喃道。 小昭嘿嘿的笑着转移话题,从兜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几块点心,她拿出一块递给了小医仙。 “这是华夏潮汕地区的特色糕点,叫做老婆饼,很好吃的,你快尝尝吧。” 小医仙接过来,随口吃起来,小昭自己也吃。 吃了两口,小医仙轻叹一声,美眸凝视着窗外的风景,她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地开口说。 “小丫头,我就实话跟你说了吧,其实在我心里,已经有了心上人了。” 小昭鼓着大眼睛说:“真的假的?” “你觉得,我有必要欺骗你嘛,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小昭又赔着笑脸说:“这不就完啦,大不了你直接告诉他们,你不想嫁,嫁人还需要理由的吗?我就是不想嫁给他,又有什么错。” “还有,你说的那个心上人,他现在人在哪,你有办法联系上他吗?” 小医仙摇摇头,很是无奈的说。 “我要是可以联系到他,那就好了...这个瓜娃子,就是个锤锤,逗是不懂我的心意,估计他早就把我给忘了。” 叶孤城听到这里,忽然一下子笑喷了。 小昭扯了两句闲话,马上严肃的说:“好了,闲话少说,你想清楚,如果你坚持不嫁,后果可能很严重,整个大坤村恐怕都容不下你了。” “毕竟赵大哥他爸,是咱们大坤村的村主任,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他们父子俩非要撵你走,你就得卷铺盖走人了。” “哼,走就走,有什么大不了的?天下之大,难道还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吗?” 小昭有点惋惜的说:“可是我舍不得你,求求你不要走好吗?” 小医仙一拍在她后脑勺上:“就你话多。” 小昭不好意思的,搔搔后脑勺:“嘿嘿,怪不得你不愿意嫁了,快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啊,竟然能让你动心,难道说,他比赵又廷还要有钱,还要厉害,又帅又有本事?” “赵又廷那家伙,很厉害吗?” “至少在东瀛国,他差不多是法力最强的出马仙了,连九菊一派的邪术师,都不敢轻易招惹村子。” 小医仙歪着脑瓜,仔细想了想:“我喜欢的这个人,比他有钱100倍,简直要比缅甸的首富还要有钱,只不过实力上差他太多,算了,我不能去害大哥哥...” 小昭一听,心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忙问着小医仙:“姐姐你快说啊,是谁?” 小医仙矜持的闭嘴,不理会她的话了,安心的去修炼她的功夫去了。 过了一会儿,小昭自觉没趣,吐了吐舌头,转身走了。 确定这小丫头走远了,叶孤城这才放心现身,悄悄的打开卧室的门,露出一条缝,悄咪咪的走到小医仙身后。 只见旁边放着枸杞,淫羊藿,鹿茸,巴戟天等补肾壮阳的中草药。 听见后面有动静,小医仙头也不抬的说道。 “药材就放在桌子上,你拿回去给你父亲补补身体,争取早日让你母亲,给你添一个小弟弟。” 叶孤城没做声,因为他已经看呆了。 她那一头银白如雪的长发,随风飘荡,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哪怕仅仅只是一个背影,同样美得令人窒息。 这时窗外一阵微风吹来,她身穿单薄的紫色裙袍随着风,紧贴在她的皮肤上,勾勒出她那玲珑曼妙的玉体。 裙摆随风而起,露出一双白嫩玉足,有些俏皮地暴露在空气中,实在太诱人了。 那画面太美,叶孤城不敢再继续看下去,生怕多看一眼就会爆炸。 揉了揉眼睛,心中惊喜交加。 这...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小医仙吗? 第184章 半路杀出个情敌 “小昭,你...嗯?” 许久不见身后传来动静,小医仙终于忍不住回头。 回眸的一刹那,四周的空气仿佛都在此刻凝固起来。 美...真的太美了! 无法用语言去形容这样的美色。 看着眼前千娇百媚的小医仙,哪怕早就水泥封心了的叶孤城,内心都是蠢蠢欲动,心中不禁暗暗惊叹,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尤物,长得如此美丽动人。 她那有着惊人弧度的雪峰,丰满的翘臀,盈盈不堪一握的小蛮腰,配上她那倾国倾城的容颜,时刻都在挑战叶孤城的道德底线。 此时的叶孤城,用力吞咽了一口口水,内心竟然升起了一股莫名的躁动,恨不得把小医仙搂在怀里,狠狠地...跟她说句抱歉。 要说以前的小医仙,平平无奇,最多就是搓衣板上按了两枚图钉,如今的她,从内到外显得更为成熟,更为丰满,特别是那两座山峰般的胸脯,早已变得高不可攀了。 小医仙呆住了,傻傻的发呆了好久好久。 等她好不容易清醒过来时,却又哭了,哭得梨花带雨,哭得那么伤心。 叶孤城也是一脸无奈,不知该怎样哄她才好。 就这样,大约过了十分钟。 叶孤城一巴掌拍在小医仙的后脑勺上,没好气道。 “哭,你哭个锤子,你知不知道我为了找你,差一点将东瀛国翻个底朝天,结果一见面你就哭,是不是讨厌我?” “如果你真的讨厌我,那么我现在转身就走,保证不会再来打扰你了。” 小医仙摇了摇头,擦着泪水,委屈的声音说。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没有想到,你竟然会找到这里来,我这是开心,非常开心...才会开心的哭出来。” “少废话,你先前跟那个小丫头的对话,我全都听见了。” “我问你,你愿不愿意跟我走?我这就带你离开,然后亲手把你交到你老爸手上,这样我就可以放心了。” 叶孤城一脸严肃的语气,没想到小医仙却撇了撇嘴,很是不屑的说。 “如果我想走,早就走了,没有人可以拦住我,但我却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哦,这是为什么?” 小医仙低下头,情绪很低落的道:“半年前,我被一伙东瀛忍者,抓到了东瀛国,一个叫云岚宗的修仙宗门,他们的宗主给我喂了一种叫做曼陀罗花的母株。” “虽说没什么毒性,但却会让我每隔两三天,便要陷入昏睡,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昏睡的频率也愈发短暂,如果不能将这种毒素从我体内清除干净,那我日后岂不是要变成一个睡美人?” “就像一个植物人那样,昏睡不醒,一动也不能动,到那个时候,你还会在乎我吗?” 那不就是不会说话不会动的木鱼吗?听上去好像更刺激啊... 叶孤城笑了笑说。 “傻丫头,别说是睡美人了,你就是变成阴阳人,我照样不会抛弃你的。” “呸呸呸,你才是阴阳人呢,你全家都是阴阳人!”小医仙脸色羞红,白了他一眼。 看着小医仙娇羞的样子,叶孤城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而后故作严肃的质问道。 “说吧,那个赵又廷是怎么回事?他为啥要逼着你嫁给他?你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 如果她是自愿的,叶孤城当然无话可说,只有好好的祝福他们一下,等到两人大婚之日,随个份子钱什么的。 毕竟他已经有彩鳞这个老婆了,他可不想再节外生枝。 脚踏两条船这种事,不是他的作风。 若是被逼的,那他可就不会让别人得逞了。 哪怕是龙潭虎穴,阴曹地府,他也要搅了这桩婚事,并且带走小医仙。 谁要是敢阻拦,一律格杀勿论。 小医仙吞吞吐吐,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迟疑了片刻才小声的说。 “那个想娶我为妻子的男人,名叫赵又廷,是这个大坤村村长赵富贵的独子,20岁出头,可能要比你小上几岁,长得倒是不赖,也是一个年少英俊的男子,一身贵气。” 听了小医仙的这番话,叶孤城感觉心里酸溜溜的,很不爽,很不是滋味。 但他没有插嘴打断她的话,让她接着往下说。 小医仙见叶孤城面无表情,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便又接着说。 “赵大哥6岁那年,碰巧遇到了黄皮子讨封,也不知他对那只黄鼠狼精说了什么,反正自那以后,他就与黄鼠狼精签订了契约,成为了一名出马仙。” “可以借助妖精的法力,做到很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比道家的玄门法术还要厉害。” 有关出马仙的传闻,叶孤城当然听说过,民间有一些奇人,精通一些民间秘术,但是到了现在这个年代,精通奇门秘术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叶孤城小的时候,就听爷爷说起过,在几十年前,某一段特殊时期,很多身怀玄妙法术的奇人异士都遭到了打压,说这些东西都是封建迷信,宣传宗教思想,蛊惑老百姓。 其实在爷爷看来,所谓的打倒牛鬼蛇神,打倒封建迷信,根本就是一个借口,那些统治阶级真正的想法,是不想民间有奇人和玄门中人的存在,因为他们的存在,对于一个王朝来说,时刻都暗藏着潜在威胁。 如若不将他们彻底根除,恐怕自己头上的乌纱帽难保... 叶孤城想了想,略带不爽的语气问。 “那个姓赵的小子,目前是何等修为了?” 小医仙说:“大概是金丹中后期这个样子吧。” 叶孤城冷哼了一声,嗤之以鼻的说。 “哼,才金丹中后期,就敢把自己吹得这么牛逼哄哄,好像天下无敌一样,真是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那你呢?如果让你们俩打一架,你有把握胜过他吗?” 叶孤城伸出一根手指,淡淡的说:“一招之内,他必败无疑。” 小医仙不信,抓住他的手腕,感应了一下,俏脸无比的惊讶。 “大哥哥,你,你竟然已经突破了元婴境界?!” 叶孤城傲娇的一甩头发:“很稀奇吗?你也不看是谁,你哥哥那是平常人吗?” 小医仙有点无语的望着叶孤城,心想夸你两句,你倒还喘上了。 第185章 不管了,先上车,后补票! 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变暗,随着时间的流逝,天色越来越黑。 沉默了很久的小医仙,突然叹了一口气,望着叶孤城说道。 “大哥哥,今晚你就别走了,留下来陪陪我好吗?” “没问题,反正我也没地方住,睡在你家和住宾馆,都一样。” 看到卧室只有一张小床,叶孤城主动对她说:“晚上你睡床,我睡地板,给我搞一床厚点的被子就行了。” “哦,那我先去洗澡。” 不一会,刚沐浴完的小医仙面带潮红,长发还是湿漉漉的,亮晶晶的,一袭紫色裙袍也紧贴着娇躯,犹如出水芙蓉一般娇艳欲滴。 “大哥哥。” “嗯?” 小医仙捧着一盏燃烧旺盛的烛灯,莲步轻移,向叶孤城走来。 感受着心脏扑通狂跳,小医仙面色潮红似血,美眸也越发迷离,樱唇吐出一阵阵灼热的芬芳香息。 “咳咳...” “要不我还是去外面打一个宾馆算了,告辞。” 叶孤城也不是傻子,一见形势不太对头,立马拔腿就要开溜。 谁知前脚刚迈出去,后脚就被小医仙将房门给堵住。 叶孤城都有点欲哭无泪了,这算不算仙人跳? 他可是有家室的人,真的不想再乱来了。 再说他一直把小医仙当成干妹妹一样看待,对她没有丝毫的非分之想。 闭上眼睛,叶孤城心中默念了几声阿弥陀佛,弱弱的小声说。 “佛心四大皆空,贫僧尘念已绝,无缘消受人间欢乐,女施主,请自重...” 小医仙抿嘴偷笑:“你说四大皆空,却紧闭双眼,不敢睁眼看我,还说什么四大皆空呢?” 见他不说话,她看着叶孤城,笑盈盈的说。 “大哥哥,别闭上了,快睁开眼睛吧。” 叶孤城都快要哭了。 他的命怎么会这样苦呢? 不行,我要反抗! 但是看着眼前,誓不罢休的小医仙,他觉得自己的反抗,恐怕起不了多少作用。 “罢了。” “原谅我,彩鳞,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 此时的叶孤城,忽然想到了爷爷说过的这么一句话,如果一个男人只用下半身思考问题,那就说明他有慧根! 操劳了整整三天三夜,直到第4天清晨,叶孤城才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但是他的精神状态竟然还是那么好,由此可见,元婴强者不是一般的牛逼。 至少体力这方面,已经碾压绝大多数男同胞了。 刚睁开眼睛,就看见小医仙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正痴痴地望着着自己,而她就像甜蜜的小娇妻一样。 “夫君,如今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心里有没有我,我都永远不会背叛你,离开你的。” “无论你去天涯海角,我都会时刻跟随在你的身边,做你的贤内助。” 小医仙的这一番深情的告白,搞得叶孤城怪不好意思的。 但在他起身的一瞬间,身体的某个部位,却被小医仙牢牢地缠住了,难以自拔。 无奈的摇了摇头,叶孤城只好又陪她复盘一番。 不得不说,有的女子,无法自拔的喜欢上一个男人时,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包括但不仅限于... 大约两个时辰以后,叶孤城跑去卫生间洗漱,心中很是委屈,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现在不讲武德的女流氓特别多,一不小心就中了她们的圈套。 走出卫生间,叶孤城一低头就看见了一双不穿任何鞋袜的白嫩玉足,离地10寸,原来小医仙一直在门外等待。 起初叶孤城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转念一想,不对啊?她又不是鬼,为何能踏空而行。 难道说,她也是元婴修为??? 叶孤城顿时傻眼了,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生,竟然可以在短短半年时间内,从一名普通女子,一跃成为元婴强者。 这也太离谱了吧? 这种恐怖的修炼速度,简直比开了挂的叶孤城还要离谱。 一时间,叶孤城的心里,瞬间升起了一阵强烈的不平衡。 虽然心中很是不爽,但想到她是自己的女人,倒也没啥大不了的,相当于身边又多了一个强力的帮手。 不仅可以帮他打架,还可以帮他... 叶孤城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靠在门边抽着烟,脸上还带着猥琐的微笑,没有多说,只是静静的看着小医仙。 见他笑得那样猥琐,小医仙撇了撇嘴,轻蔑的眼神瞟了叶孤城一眼,冷哼了两声,很是不屑的说。 “夫君,你能不能表现的稍微正常一点,不要那么猥琐,明明嘴上说着不要,却将我折磨得半死,害得我现在全身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叶孤城知道小医仙这是在发牢骚,他笑嘻嘻的说。 “什么,我刚刚没听清,你说你还嫌没要够,那我再帮你充几次吧。” 说着作势向她扑过去。 小医仙惊慌失措,连续向后退了好几步,惊恐的娇声道。 “不不不,你不要再打我的主意了,让我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不然我的身体会受不了的。” 玩笑归玩笑,也要适可而止。 叶孤城没有再与小医仙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而是直接了当的问她。 “我发现这个村子里,有异火的存在,你晓不晓得这件事情啊?” 小医仙点了点头,很是认真的回答。 “你说的那个异火,名叫三千焱炎火,这种异火诞生于宇宙星辰,拥有强大的星辰力量,威力无穷。” “同时还可以用来炼制丹药,增强丹药的灵力。” 听完小医仙的话,叶孤城却一脸平静的说。 “你只说对了一半,其实三千焱炎火最逆天的本领,是可以提高修炼者的修炼速度。” “无论你在做什么,它都会随时在你体内运转,你说屌不屌?” 小医仙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子,她很快猜到了叶孤城的小心思。 “夫君,你想要三千焱炎火?” “嗯。” 本来叶孤城是不晓得此处有异火的存在,既然碰上了,那就一并收了吧,也算是不虚此行。 小医仙摇了摇头,一脸严肃的说。 “夫君,我劝你还是趁早打消掉这个念头吧,这不太现实,毕竟那是异火榜排名第5的异火,就算元婴强者,也不一定是它的对手。” “再说,普通人类若要收服异火,只有依靠自身强大的实力,在击败异火的本命之火后,将它的本源火种吸进丹田。” “然而异火作为一种秉天地而生的神奇能量,本身就狂暴无比,如果强行吸收,很容易就会产生排异,最后爆体而亡。” 第186章 尊严只在实力之上 对于小医仙的劝告,叶孤城并没有放在心上,她哪里知道自己拥有一部可以吞噬与炼化异火的无上功法。 这部叫做“焚决”的功法,当初还是他在紫薇大帝洞府中寻得的。 只要不断地吞噬异火,焚诀也会随之进化,可以说是非常逆天了。 “好了,咱们先不谈这个了,日后的事情,还是等日后再说吧。” 说着叶孤城就在她滚圆的翘臀上,啪啪轻拍了一巴掌。 小医仙娇羞道:“夫君,你真的不是个好人,你坏透底了。” 叶孤城不屑的一笑:“小妹妹,谁让你要主动勾引我来着?我们川渝男人都耿直的很,都是直肠子,不会跟你弯弯绕,你说你想要,我又如何忍心拒绝你呢?” “耽搁我这么长的宝贵时间,这次回去一定要让你老爸出一下血,我可不能白干。” 小医仙对这个便宜夫君也是无语了,无可奈何的说。 “据我了解,三千焱炎火的本源火种,似乎就在大坤村村长赵大叔家别墅的地底下,不过一般人可进不去,人家也不让别人随便进去。” “何况除了你,还有谁会对异火感兴趣呢?” 这时,村长赵富贵闻讯赶了过来,开着一辆崭新的奥迪a6,敲开房门,见到先前那个陌生的华夏青年,非常突兀的出现在小医仙的闺房中,一时间惊得有点说不出话来。 “你,你们两个,这些天都干了什么?!” 叶孤城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一把将小医仙紧紧地搂在怀里,挑衅的语气说。 “如你所见,我只是做了全天下的男人都爱做的事情,嘿嘿嘿...” 小医仙俏脸流露出十分紧张的表情,低着头不敢作声。 赵富贵被气得浑身发抖,手指着两人,满脸怒气的说。 “好你们这对奸夫淫妇,光天化日之下,躲在房间做这等苟且之事。” “还有你,你这个贱女人,我赵家待你不薄,给你分房分地,让你在村子白吃白住,你倒好,竟然背着我儿子,跟别的野男人厮混,你们还要不要脸。” “大叔,你,你听我解释。” 面对赵富贵的指责,小医仙脸颊染上了一层红晕,轻抿着红唇又低垂下了眼眸,不知该如何解释才好。 叶孤城可不惯他这臭脾气,敢当着自己的面,辱骂他的女人,必须要好好的给他一点教训。 下一秒,叶孤城便犹如鬼魅般,出现在了赵富贵身后,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直接让他摔了个狗啃泥。 “今天,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让你长长记性。” “记住,以后不准再对小医仙出言不逊,如果不听话,信不信我叫来武装直升机,将你们整个村子夷为平地。” 赵富贵只觉得背后发凉,慌忙的在地上爬起来,车子也不要了,撒丫子一路狂奔。 区区一辆价值三四十万的垃圾奥迪,对于叶孤城来说就是一堆废铁,压根没瞧上,抬腿踹飞数十米远,当场报废。 “夫君,你这样做会不会太过分了?” 叶孤城摇了摇头:“我一生行事,何须向他人解释。” 见赵富贵屁颠屁颠的跑了,小医仙心中难免生出一丝愧疚,当初她从云岚宗逃走,几经辗转,最后意外的来到了这个小村落。 村子的人对她还算照顾,给了她几亩薄田,让她耕种,还分给了她一间小屋,好歹有个栖身之所。 作为回报,她就用毕生所学的医术,开了这间小诊所,免费给村民治病,偶尔还要去山上采摘草药,日子倒也过得平平淡淡。 偏偏村长家的傻儿子,死活要娶她当老婆,虽然他人长得不赖,却不是自己的菜。 这个世界上的人,就像缅北原始森林的草木一样多,但能让她多看一眼的人却又少之又少。 除了叶孤城,这辈子她不会再喜欢上第2个男人。 没有为什么。 就在两人发呆时,那个叫小昭的小姑娘来了,当她看见小医仙很是顺从的依偎在叶孤城怀里,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她瞬间明白了。 哦,原来这个大哥哥,就是小医仙姐姐日思夜想的心上人啊。 小医仙俊俏的脸上微微一红,有点难为情的说。 “小丫头,你找我有事吗?” 小昭嘟着嘴道:“姐姐你摊上事了,那个赵又廷傲气得很,若是被他知道,他的未婚妻被别人撬走了,肯定会大发雷霆的。” 叶孤城好奇的说:“那你觉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呢?” “怎么办,凉拌。” 小昭翻了一个白眼:“趁他还没有发现,赶紧带上你的小情人私奔呗,远走高飞,走得越远越好,不然你会被他打死的。” 叶孤城听着小姑娘傻乎乎的话,惹得好笑,明明他是元婴境界的高手,为何要惧怕一个金丹中后期的小菜逼? 这就好比,漂亮国怕了伊朗的军事制裁,华夏怕了印度的武装打击,俄罗斯怕了土耳其的核威胁。 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范围之内。 没有绝对的实力,只会让人家欺负。 当然他并没有怪罪小姑娘的意思,用手摸了摸小昭的脸。 “好了,少在这批跨卵跨的了,说点正事。” 在他的注视中,小昭歪着小脑袋,黑黝黝的大眼睛与它的目光对视。 “最近的这一段时间,不知怎么回事,村子中发生了很多怪事,比如邻居张婆婆家的鸡被咬死十几只,村头刘家猪圈里养的大肥猪,一夜间全死,死得还特别离奇,每只猪身上的猪血都被抽干了。” “就在前天晚上,我家里也遭了殃,两条牛,一只会唱歌,会跳舞,会rap的大公鸡,一命呜呼了,我爹都心疼坏了,躲在家里哭了大半宿。” “哎,真的太惨了,我还指望着过年有牛肉吃呢。” 听完小姑娘的絮叨,叶孤城心中一惊,心想这个村子是不是闹鬼了? 小医仙急忙拉住小昭的手说:“那还等什么?快带我去你家瞧瞧,究竟是什么情况。” 叶孤城开着他的那辆黄金劳斯莱斯,载着两人,开到小村外的一个树林里。 只见树林深处,有着一间不起眼的茅草屋,破烂得不像话,还没他老家一个厕所大,确实有点寒酸。 看来这些市井小民的生活,过得也不是很好。 第187章 吃醋的叶孤城 小昭的父亲叫李俊杰,母亲叫杨秀芹。 杨秀芹生下小昭后不久,就得了产褥热,因为没钱看医生,短短两三天就撒手人寰。 所谓的产褥热,就是孕妇产后不小心感染了病菌,身体抵抗力不比一般人,非常容易生病,这种病在古代的封建社会致死率很高,几乎是十死一生。 而小昭的父亲李俊杰,以前有一个坏习惯,那就是下午从工地上放活路后,喜欢跑到一些廉价的苍蝇馆子吃饭喝酒,在这些饭馆消费的人,基本上都是跟他一样,一群卖苦力的农民工。 一直要喝到深更半夜才会回家。 卫生环境当然好不到哪去,细菌病毒什么的遍地都是。 李俊杰怀疑是他经常出入那些不干净的场所,带回来很多脏东西,害得老婆不幸离世,所以从那以后,他便戒烟戒酒,下班了就回去,哪儿都不乱跑,老实的待在家陪孩子。 其实在民间有这样一个说法,说是如果家里有孕妇和婴儿,那么男人一定要注意,晚上尽量不要回去得太晚,最好在十点以前回家,不要去那些不干净的地方瞎晃悠,免得把脏东西带回家,影响了老婆孩子。 特别是凌晨10点到12点这一段时间,是一天中阴气最重的时辰,最容易带一些脏东西回家,如果家里有人经常这样做的话,会导致家中阴气越来越多,越来越重。 抵抗力稍弱的老人,孕妇,孩子患病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比如感冒,发烧,心慌,心悸等。 但是现在很多人都不在乎这些,晚上不是酒吧ktv就是高档会所,殊不知却会给家人带来严重的危害。 小昭原本叫李招娣,后来李俊杰怕别人说他重男轻女,就把女儿的名字稍微改动了一下,改成了李昭娣。 见到女儿将一个陌生青年带回家,李俊杰多少有点诧异,直勾勾的小眼神看着叶孤城。 “小伙子,你是哪人,怎么称呼?” 叶孤城客气的跟他点点头。 “你好,我叫叶孤城,从内地来的,主要是为了小医仙,没别的意思。” 之所以不远千里迢迢的跑到小鬼子的地盘上来,正是为了找到小医仙,并且带她回缅北。 李俊杰嗫嚅道:“可是这位女神医,是我们村子最好的医生,如果你把她带走了,那我们村子的人以后怎么办?岂不是要花大价钱去省城的大医院看病?” 原来小医仙给村子的人看病,一向是不收钱的,最多就是收一点成本费用,便宜又实惠。 不然大坤村的村民,也不会允许一个外来人居住在他们村。 越是贫穷落后的村落,往往越看重地域和血缘关系,往往一个村子的大部分人,都出自同一个宗族。 五服六亲九族,祖宗十八代都是一个姓。 外地姑娘不愿意嫁进来,村里的女孩又挖空心思的要嫁出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光棍村”。 实在娶不到老婆了,就只好找本家亲戚的孩子结婚,生下来的孩子要么畸形,要么早夭,生的孩子很难活到成年。 叶孤城无语的目光看着李俊杰,直接撂下一句话。 “这个与我无关,反正人我是肯定要带走的,谁若敢阻拦,就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再说,你们村里不是有一个法力通天的出马仙吗,大不了你让他来给你们看病不就好了?” 李俊杰看了看叶孤城,又看了看小医仙,很是无奈的说。 “女娃娃,你想好了,你真的要跟他走吗?赵又廷那孩子追求了你这么久,你就这样一走了之,会不会太过分,伤了人家的心?” 小医仙抿了抿嘴,略显尴尬的说。 “对不起,我已经是大哥哥的女人了,今生今世,我都不会背叛他的,我小医仙这辈子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谁也别想拆散我们。” 见小医仙话说得那么坚决,李俊杰心里一下子明白,赵又廷那小子没戏了。 “好闺女,既然你执意要走,我不拦着你,但是临走前,叔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李俊杰叹上一口气:“赵又廷这些天去了狮驼岭打猎去了,估计最迟后天就会回来,你能不能再多待两天,等他回来了,跟你道个别再走也不迟。” 见对方苦苦哀求,小医仙最终还是心软了。 “好吧,我听李叔叔的话。” “那好,我现在就去弄饭,你们先在客厅坐一会,饭菜马上就好。” 看到老爸一头钻进了厨房,小昭也是很识趣的借口解手,给两人制造一点说悄悄话的空间。 叶孤城刚坐下,便忍不住好奇的问。 “小医仙,你说说看,那男的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么死心塌地的等他?你还真不把我当外人。” 小医仙撒娇道:“夫君,你能不能别吃醋了,我怼天发誓,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只是你小心眼罢了。” 叶孤城道:“你少来这一套,好了,你说吧,你们俩究竟背着我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龌龊事情。” 小医仙委屈的说:“我不是都告诉你了吗?我中了曼陀罗花的毒素,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陷入昏睡,期间不会有任何意识,更不会有任何知觉。” “每当我昏睡之时,赵大哥就会守在我身边,寸步不离的守护我,让我有点小小的感动。” 叶孤城一听就有些急眼,一脸猴急的追问道。 “那他有没有趁你昏睡的时候,对你做过什么?有没有非礼你啊?!” 小医仙白了他一眼,气呼呼的说。 “哼,你们男人就是喜欢吃醋,就是见不得自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有一点点往来,不然就跟发疯了似的。” “你若再这样讲话,以后我可就不理你了。” 叶孤城急忙陪着笑:“老婆大人,别生气别生气,我也不是故意对你说这些的,但若是你不告诉我实情,我的心里总是不踏实,像猫抓似的。” 小医仙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叶孤城:“夫君,你难道忘啦,我可是身怀剧毒的女子,谁若敢碰我一下,马上就会全身溃烂而死,除了你,我暂时还没发现第2个人,可以完全免疫我体内的毒素。” 叶孤城这才放心下来。 第188章 度假村项目 由于小医仙身怀厄难毒体,而叶孤城又有天蛇异能的加持,都能对寻常的毒素产生免疫。 这会不会算是一种缘分呢?叶孤城不由的好笑。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的令人难以捉摸。 两情相悦的两个人,是不在乎来日方长的,而有的人生活一辈子,也很难与人日久生情,所以才会有一见钟情这种说法。 此时的叶孤城,真的已经喜欢上小医仙这个缅甸女子了。 然而他已经有了彩鳞,偏偏他哪个都不想放弃。 没有什么对与错,更不存在什么道德底线。 小孩子才会区分对错,大人只看结果。 无论彩鳞还是小医仙,我叶孤城全都要! 没多久,李爸爸已经把饭菜准备好,端到桌上,谈不上多丰盛,就是一盘麻婆豆腐,一盘青菜,几个馒头,一碟咸菜。 叶孤城好久没吃过这样朴素的饭食了,一时间竟然有些迷茫。 如今这个社会,可以说只要你有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没有吃不到的山珍野味。 李俊杰夹了一个馒头,放到叶孤城的碗里,笑呵呵的说。 “年轻人,这些可不是普通的饭菜,而是我亲手种出来的,纯天然,无污染,真正的绿色食品,没有打过农药,全是新鲜大粪浇灌,菜叶上还有虫咬的洞,全部纯得不能再纯了,我家猪也天天吃这个。” “在你们华夏国,想买都买不到!” 叶孤城有点无语的望了他一眼,好吧,看在小昭的面子上,他也懒得跟李俊杰抬杠。 他哪里晓得,华夏的那些有钱人,吃的都是进口食物,连喝的水都是从国外进口的。 可能一天的花费就要几万,十几万,一个月就是几百万。 对比一下,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老百姓,吃的又是什么呢? 有钱人可以开狩猎场,光明正大的猎杀野生动物,而普通人别说打猎,就是去树上掏个鸟窝,也要被判十年二十年有期徒刑。 特别是某些垃圾专家,竟然说粮食都是从地里长出来的,跟农民没有任何关系。 这种话说出来就是挨骂的。 吃完饭后,叶孤城跟李俊杰来到他家的牛圈,果然看见两条膘肥体壮的水牛倒在地上,咽喉部位各有一个触目惊心的巨大创口,全身的血都被放干了。 奇怪的是,周围却并没有多少血迹,说明这两条牛身上的血,要么被喝光了,要么被带走了。 至于旁边那只大公鸡,也是被抽干了血,鸡头歪向一边。 “大叔,我想问一下,这两只死牛和这一只死鸡,你打算如何处理?” 李俊杰哭丧着脸:“还能怎么处理?当然是拿到镇上的集市卖了,哪怕亏钱也要卖出去,不然再过几天,肉都发臭了,我们家只有两个人,根本吃不完的。” 旁边的小昭也跟着说:“不光是我们一家,村里的很多户人家都发生了类似的灵异事件,我怀疑是妖怪干的。” 叶孤城有点惊讶,觉得事情好像没有这么简单。 李俊杰点了点头,接着说道。 “嗯,我觉得也是这样,我们大坤村本来就离狮驼岭没有多远,有可能是那边的妖精偷偷的溜到村子里来,祸害村里的百姓。” 但叶孤城却是摇头,否认了这个说法。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的天蛇之眼,可以洞察到方圆千里的范围,有没有妖怪我还不知道吗?” “麻烦你再仔细的想想,在此之前,你们村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或者说,有没有见到什么奇怪的人。” “你...算不算?”李俊杰歪着脑袋盯着叶孤城,小心的说。 “滚,给劳资爬!” 叶孤城眼睛一瞪,不想跟他拉稀摆带。不然会降低自己的智商。 李俊杰沉思了好久,突然一拍脑袋,好像记起来什么。 原来就在半年前,东瀛的一个叫冈村宁次的开发商老板,无意间发现了这一个很像世外桃源的不知名小村庄。 地理位置特别好,风水也不错,依山傍水的,没有什么现代设施,村里甚至连一条像样的水泥路都没有,赶路全靠马车,非常适合拿来开发度假村项目。 专门为富人提供一个休闲放松的场所。 不得不说,人有时候就是很奇怪,穷人一心想要从农村奔向大城市,而有钱人在大城市玩腻了,却又想去农村瞧一瞧,看一看,顺便体验一下生活。 所以国内才会有那么多农家乐,一只普通的饲料鸡,可以吹成天价的粮食鸡,一斤几百块,一只要好几千,专割有钱人的韭菜。 于是那个开发商便找到了大坤村村长赵富贵,提出要花钱买下整个村子的土地。 并且在此基础上,还会免费给全体村民,在城里修房子,每间房子不少于60平方米。 这个条件听上去十分诱人,好像他们也不吃亏。 但事关全村人的利益,光凭赵富贵一个人可说了不算,必须经过全体村民表态,才能定夺。 讨论结果是竟然有大部分村民,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故乡,去城市居住,因为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有的人刚到城市,身体就会有点不适,不是上吐下泻,就是感冒发烧。 何况老一辈人,早已没有了任何追求,只想死后可以落叶归根,对大城市的生活完全不感兴趣。 再说人家开发商只给他们提供住房,又不提供土地,那么村里那些没有多少文化,又没有一技傍身,只会种地的农民,又该怎样在大城市生存下去呢? 这就好比,你是一个无钱无势的乡下人,就算你在京都待上一辈子,你也成为不了京都人,买不起京都的一套房子,永远融入不了京都这座寸土寸金的超一线大城市。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像叶孤城那样,一口气掏出100亿,直接买下京都二环的一整栋楼和一个七进的四合院。 只能说他主角光环太强,想不发财都难。 听完了李俊杰的叙述后,叶孤城满脸好奇,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那后来呢,后面又发生了什么?” 第189章 家宅风水禁忌 李俊杰挠了挠头,接着说道。 “后来赵老四明确拒绝了那个开发商开出的条件,并说无论他给多少钱都不卖,把那个小鬼子气得吹胡子瞪眼,扬言要铲平了这个村子,让村子的人通通死光。” “当然,我们只当他在发狠话,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过接下来,就陆陆续续的发生了一连串的诡异事件。” 李俊杰叹了一口气,随之说道。 “随着这件事情暂时告一段落后,接着村子里的一部分人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失踪,并且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那种。” “同时还有大量的鸡鸭鹅猪牛羊相继死亡,死因都是被放干了血,然后我们村里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人,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差,仅仅是最近几个月,就走了100多个老人。” “镇上的棺材铺和卖香烛纸钱的杂货铺,这一段时间都赚得盆满钵满,有的老板甚至开着皮卡车把东西运到我们村子里来。” “你说这些人缺不缺心眼?这不是明摆着咒别人死吗?”李俊杰越说越来气,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叶孤城点了点头,温热而有力的大手,握住了小医仙那柔弱无骨的小手。 “老婆,此事你怎么看啊?” 小医仙翻着两个白眼对他说:“你问我,我问谁去?我平时基本都不出门的,很少与人打交道,主要是怕突然昏睡过去,没有人照顾我。” 听着小医仙的这番话,叶孤城只觉得内心一阵心疼,将她的略带冰凉的小手攥得更紧了。 “你放心,从这一刻起,我不会再离开你了,就算你吃饭拉屎,我都要寸步不离的陪在你身边,免得你一头栽进去,捞出来比较麻烦。” “你,你才掉进去呢!” 本来前半句话,还让小医仙幸福的要死,结果幸福不过三秒,就被叶孤城这个钢铁直男打回原形了,让她忽然间感到无比的扫兴,用力挣扎一下,挣脱开了叶孤城的手,不想再理他。 叶孤城脸色一红,有点小尴尬的离开了小医仙有一米距离,继续追问。 “大叔,你说的那个开发商住在哪里?我可以去找他问个清楚,看看他究竟使了什么手段。” 李俊杰撇撇嘴说:“那个叫冈村宁次的开发商,可是咱们东瀛国排名前3的房地产老板,身家上百亿,你一个没钱没势的穷小子,人家凭什么会见你,你又如何能见得到他呢?” 叶孤城不屑的一笑:“区区100亿,就觉得他很有钱了?你也太小看我们华夏的有钱人了吧,不是我瞎吹,想当初我在澳门公海上跟一个叫马克龙的法国人赌钱,一把就梭哈了100亿美金,请记住是美金,不是华夏币,更不是日元那种垃圾货币。” “反正吹牛又不上税,你说有多少钱就多少钱。” 叶孤城没有再搭理他,抬头看了看院子四周,眉头微微一皱,他发现四周的围墙很高,甚至比房屋还高,形成了一个困局,阳光很难照进来,久而久之,就会变成阴宅,活人在里面住久了,想不生病都难。 何况院子里空空荡荡,看着就非常冷清。 穷人不注重风水,而有钱人却特别注重风水,这就是穷人与有钱人的区别。 叶孤城想了想说:“你和你女儿,平时有没有感觉身体不舒服,或者说经常小毛病不断这种情况发生?” 李俊杰顿时瞪大了眼睛:“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自从女儿出生以后,为了防止村里的动物偷偷窜进来,叼走孩子,他特意请来工人加固了院墙,并加高了一大截,花了不少钱。 不过从那时起,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他就得了风湿病,老是咳嗽个不停,四肢关节也出现了问题,每逢阴雨天气,双腿和胳膊就会像针扎似的疼痛难忍。 他以为这只是小毛病,吃点药就好了,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叶孤城抬手指着院墙,一本正经的说。 “如果你愿意听我一句劝,就马上找人将院墙拆掉一半,这样才能通气,使屋子内外生气流通,另外你还可以在院子里栽种一些吉利的树,补攘你家的风水。” “比如君子兰,银杏树,富贵竹,金钱树,兰花,橘树之类的。” “当然最好不要养藤蔓类植物,夹竹桃,吊兰,绿萝等,因为这些植物要么向下生长,代表衰弱,要么有毒,又或者盘根错节,容易让人晦气缠身,倒霉不断。” 李俊杰认认真真的听着,觉得叶孤城说的话很有道理,也许真的是自己家里的风水出了问题,需要及时的补救与整改。 再说,如今女儿都这么大了,他也不需要再有什么顾忌,可以放心大胆的按照叶孤城刚刚所说的话去做,让自家的风水变得好起来。 当即决定,明天就请人过来拆墙,越快越好。 叶孤城陪着他又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告辞而去。 至于冈村宁次那个小鬼子,他准备过两天再去找他也不迟。 因为等下他还要和小医仙谈一笔大约3个亿的大买卖。 于是当晚,在那间僻静的木屋中,小医仙怀着七分期待,三分紧张的心情,再一次被叶孤城强行破开了封印。 …… 一日之后。 两人躺在床上聊天。 叶孤城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便对小医仙说:“对了,我前几天刚刚结交了一位女性朋友,她因身中天底下最最恶毒的魔兽淫毒,我花了好大力气才帮她解毒,但是她体内仍然有一部分残余的毒素没有彻底清除。” “正好你精通这方面,不如帮我一个忙,拜托拜托。” 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脸红脖子粗,说话的声音也是瓮声瓮气的,生怕被小医仙看出端倪来。 小医仙轻轻一笑,看着叶孤城眨了眨大眼睛。 “没问题,这点忙不算什么,我早就说过,你是我的夫君,就算你要我去死,我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听着小医仙这般甜蜜撒娇的语气,一瞬间,叶孤城有点感动的想流泪。 于是乎,他也不管她愿不愿意,抱着她又操练一番。 第190章 奇葩的小姑娘 叶孤城准备明天就去找那个小鬼子问个清楚,所以今晚他早早的就跟小医仙缠绵一番。 翌日清晨。 小医仙在床上坐起来,感觉小屁股非常疼,还多了很多紫色的淤青,于是幽怨的看了叶孤城一眼,起身去卫生间收拾残局。 叶孤城醒来一看,哦,原来他的小娘子已经比他先起床了,事不宜迟,他也急忙冲进去,和小医仙一起洗澡。 过程暂且不提,两人在卫生间忙活了一上午,接着便去找神姬落樱。 见到神姬落樱的第一眼时,小医仙瞬间呆住了。 “姐姐,怎么会是你?你跟我家夫君是如何认识的?” 听着小医仙如此直白的质问,神姬落樱娇媚的脸上微微一红,有点难为情的低下头,不知该如何回答。 她总不能说,她跟叶孤城这个混小子在狮驼洞大战了半个月,搞得自己一身修为都快要被叶孤城抽干净了。 堂堂一个元婴强者,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跌回了金丹初期,真的太操蛋了。 “咳咳...” 叶孤城急忙上前打圆场,一脸尴尬的说。 “你先别管那些了,快点帮她解毒吧,我担心她体内的淫毒再次发作,到时候可就惨了。” 小医仙嘟着嘴没有说话,伸出她的芊芊玉手,搭在神姬落樱的脉搏上。 不一会就将她身体里的魔兽淫毒清理干净。 叶孤城看了看小医仙,又看了看神姬落樱,眼前的这两个绝色女子,真的好漂亮,却也让他感觉无比的头疼。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想,一想就头疼,还是搂着她们睡觉比较舒服。 一个是脑力劳动,一个是体力劳动,相信大部分男人都喜欢干体力劳动。 叶孤城想了想,从空间中取出来三支万年血参,递给了神姬落樱。 “小娘们,别说我欺负你,这几支万年血参就当是给你的补偿,你拿回去慢慢享用,日后若有缘,我们可能还会再见面的。” “希望你吸取教训,不要再楞个呆头呆脑的了,我帮得了你1次,却帮不了你2次。” 神姬落樱羞得满脸通红,却也不跟叶孤城纠缠,默默地转身告辞而去。 过了好一会儿,小医仙忽闪着大眼睛说:“夫君,你们两个之间,会不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肯告诉我?” 叶孤城明显一愣,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可事到如今,他也只能硬撑,打死也不承认那半个月在山洞发生的事情。 经过一番打听,叶孤城带着小医仙,打了一个出租车,去了日本市中心的闹市区,很快来到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总部。 这家号称东瀛国排名前三的房地产公司名叫《秦时明月》。 集团董事长便是岗村宁次。 他们走到公司大门口,不出意外地被门口的保安给拦下来,死活不让他们进去,说是除非他们有预约,才可以见董事长一面。 叶孤城本想直接打晕这些保安,但他又怕这样做太惊世骇俗了,他还是想要低调做人。 “夫君,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啊?”小医仙很是着急的问。 叶孤城向她使了一个眼色,让她稍安勿躁,一切有他。 就在这时,马路对面的一所学校正好放学,紧接着便有大批的小学生成群结队的从学校门口走出来。 这些东瀛小学生背着书包,三三两两的走在街道上,身边竟然没有任何家长接送。 叶孤城有点吃惊,难道这些小学生的家长就不怕孩子被人贩子拐走吗? 这心未免也太大了。 他可是听说在国内就有很多专门绑架儿童的人贩子,比如前一段时间才刚刚落网的余某某,还是个女的,据说她总共绑架了17个孩子,来自12个家庭。 如果如果不出意外,大概率会是死刑。 这些孩子一旦被人贩子拐走,除了卖给那些不能生育的夫妻,还可以进行器官移植,可以说人身上的每一个重要器官,在东南亚黑市上都是明码标价的。 针对这一点,相信泰国首富谢广坤是最具有发言权的,他们家族中很多人,只要身体的某一个器官出了问题,立马就会联系黑市上的蛇头,抓紧时间匹配血型,看看仓库里有没有合适的器官。 只要血型匹配成功,分分钟就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而那些被摘摘掉器官的人,小部分是自愿的,但是大部分都是被强迫的。 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仅需要冲一次的时间,你的心肝肺和腰子就可以全部移植到那些有钱人身上。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想到这里,叶孤城不禁陷入了沉思,就在他发呆之时,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巴掌。 叶孤城被吓了一跳,急忙回头,原来是周芷若和小昭,这两个鬼灵精怪的小丫头。 她们俩不仅是同班同学,同时也是关系非常要好的好闺蜜。 叶孤城笑了笑,拍着两个小姑娘的后脑勺说道。 “原来是你们两个,刚才差一点吓死我,你们肚子饿不饿啊,我请你们去吃好吃的。” 像她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最喜欢贪吃,想要哄他们开心,自然就是请她们大大的搓一顿。 保证她们一口一个哥哥的叫着,比喊自己的亲爹还顺口。 小昭咽了一下口水:“好啊好啊,我要吃帝王蟹,1000块钱一斤的那种,还有龙虾自助,火锅和麻辣烫。” 叶孤城撇了撇嘴说:“臭丫头,你还真拿我当肥羊宰了?你哥我其实很穷的,赚点小钱不容易,很辛苦的,不然我也不会快30岁了,还是单身,还打着光棍儿。” 叶孤城只是随口敷衍两句,没想到小昭人小鬼大,直接脱口而出。 “那大哥哥你看这样行不行,只要你天天请我吃好吃的,把我哄开心了,那么等我以后长大了,免费给你当老婆,不要你出一分钱彩礼。” “还有我的好闺蜜周芷若,也一并当成嫁妆给你,我们两姐妹一起伺候你好不好?嘻嘻嘻...” 这一下不仅惊呆了叶孤城,而且在旁边的小医仙已经惊呆了。 现在的小孩子都是这样成熟的吗?他都感觉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叶孤城很是无语,不想跟她扯,便说道:“别提那些没用的,想吃大餐就跟我走,不然就赶紧回家,我还要干正事,没空陪你们瞎日白。” 这时候,周芷若忽然指着前方不远处,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少女说道。 “大哥哥你快看,那个小美女就是我们班上的班花,富家千金,她家里很有钱的,好像是做房地产生意的。” 第191章 早衰的小美女 叶孤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抬头望去,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只见一个个子很高的美女,天使的面容,魔鬼的身材,乌黑的长发,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种自然而然透露出来的贵族千金的气质。 此时她踩着十寸的恨天高。 带着一群保镖从人群身边走过,引得无数男女老少和痴汉纷纷侧目张望,吸睛率百分之百。 身上还喷了法国的名牌香水,浑身的香风,飘出数十里外都能闻得到。 哇塞,竟然是身高一米8的大长腿女神啊。 叶孤城大叫一声卧槽,这个长腿美女真的只是小学生吗?这未免也太逆天了吧。 在他的印象中,好像小鬼子的身高普遍都不高,都是矮搓搓的。 至于说国内的女子,叶孤城听说北方的女人要比南方的小姐姐个子高,身材更加丰满。 而南方的姑娘都生得小巧玲珑的,个子不高,脾气还特别暴躁,招惹什么人都可以,千万不要招惹她们,后果是你承担不起的。 当然具体是北方姑娘好,还是南方姑娘好,叶孤城也搞不清楚,只有一一试过了才晓得。 叶孤城也懒得问了,直接用读心术。 冈村美子:女,12岁,未婚。 家庭情况:父母均健在,并且经营着一家市值百亿的房地产公司,家庭总收入可以排进东瀛国富豪榜前10。 所以冈村美子家是很富裕的家庭,至少在东瀛稳居上流社会。 但是他这个读心术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如果对方此时脑子里没有想什么,他就只能读取到她的个人资料,却猜不到此刻她心中有什么烦恼或者不开心的事情。 眼看冈村美子就要走远,叶孤城咬了咬牙,顾不上许多,急忙冲上前去拦住她。 “八嘎,你滴,什么滴干活!” 冷不丁见一个陌生青年,拦住了自家小姐的去路,身边的十来个保镖立即冲过来,挡在冈村美子身前。 叶孤城平静的说:“你们这些小鬼子,通通给我闪开,不要逼我大开杀戒,我只想对你们家小姐说两句话而已,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幸好冈村美子是大户人家出身,从小就学习了华夏语,听得懂他讲的什么话。 “你们先退下吧,让我跟这位先生好好聊聊,莫要失了礼数。” 冈村美子稚嫩的脸上,显出一种成年人都很难拥有的城府,端庄大气,优雅的一挥手,示意保镖们退下。 待保镖全部撤去,她这才走到叶孤城跟前,美眸轻轻眨了几下,笑道:“你好,我叫冈村美子,你比我大,叫我小美就可以了。” 叶孤城四处看了一眼,果然发现在她身后大约50米左右,跟着一只年纪苍老的色鬼,长得很像老年版谢广坤,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普通人是看不见鬼的,叶孤城此时也没心情跟它掰扯,直接将它吸进了空间戒指,并用异火溶解掉,免得它再纠缠眼前的这个小美女不放。 “小妹妹,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我。” “嗯,什么问题,你尽管问吧。” 叶孤城想了想,问了她一个比较私密的问题。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很小的时候,就来了大姨妈,并且每次大姨妈来的时候,都痛得要死,感觉腹痛犹如刀绞,就像毒瘾犯了一样,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 听着叶孤城的这番话,冈村美子俊俏的脸上微微一红,有些害羞,不知该如何回答他。 这时围观人群传来一阵哄笑,叶孤城也没管他们,直勾勾的眼神盯着她说。 “小妹妹,我说的对不对啊?” 美子撇撇嘴说:“对,你猜对了,然后呢,你究竟想要表达什么?” 叶孤城正正经经的看了冈村美子一眼,口中笑道:“你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你从小吃多了各种补品,这些补品虽然能补充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一旦你吃得太多,就会变成毒药,让你发育得太早,发育得太快。” “别看你现在长得这么高,身材发育得这么好,最多等你过了30岁,体内的细胞便会迅速衰老,而且衰老速度要比普通人人快上10倍8倍不止!” “等你到了30岁,很有可能就是老得比你妈都还老,你信不信?” 有研究表明,人体内的细胞平均每隔两年分裂一次,一生中大概会分裂60次至70次。 从理论上来讲,如果一个人一辈子都不生病的话,极限寿命可以达到120岁至140岁。 只不过,这个小美女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她从小就服用了大量的补品,相当于是提前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力,消耗了很多精气,只要她过了青春期,马上就会迅速衰老下去,会变得很丑,很难看。 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甚至出现老年斑,各种疾病也会接踵而来。 叶孤城一番话下来,倒是把小姑娘惊呆了,毕竟她只是一个10来岁的小孩子,一听说自己已经患上了早衰症。 随着年龄的增长,衰老的速度会比常人更快,未来会变成一个又丑又老的老太婆。 冈村美子都要被他吓哭了:“大哥哥,你不要吓我,我还这么年轻,我才不想变成老太婆。” 叶孤城不屑的道:“想治好你这点小毛病,其实算不得什么难事,关键就要看你够不够诚心了。” 小姑娘犹豫了一下,竟然扑通一声的跪在他面前,两只白嫩的小手死死地抓着他的裤腿说。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师傅了,无论你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对你言听计从的。” 冈村美子的一席话,把叶孤城轰的外焦里嫩:“我靠,小妹妹,你来真的啊?!” “师傅,我现在可是你的亲传弟子了,你一定要帮帮我!”小姑娘弱弱的说。 叶孤城摇了摇头,他可懒得收徒弟,就算收徒弟也不会收女的,他最烦与女子打交道,光是彩鳞和小医仙就已经够累了,他可不想再节外生枝。 看着眼前撒娇不止的小美女,叶孤城深吸了一口气,强装镇定的说。 “收徒就算了,我直接告诉你怎样做。” 像她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停止再吃任何补药,至于长期吃补药引起的痛经,早衰,想要调理好,起码需要一两年。 叶孤城考虑了一下说。 “我等下给你开一张药方,你就按照药方去抓药,每天喝1副中药,不出一个星期,你的大姨妈就不会再痛了。 说完叶孤城找来纸笔,刷刷的写好了一串药材的名称,交给了小姑娘。 第192章 佐藤剑一的密谋 叶孤城从自己的空间里悄悄的取出一大把美元,全都是100面值的,估计不少于10万美金,接着把钱交给了小医仙。 “老婆,你拿着这些钱去附近最好的餐厅,请芷若妹妹和小昭妹妹吃饭,等我这边忙完了再来找你。” 小医仙娇羞的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拿上钱就带着两个小丫头走了。 叶孤城看着眼前的小美女,故作不高兴的说:“小妹妹,我本想去你们公司参观一下,谁知你们公司门口的保安死活不肯让我进去,我很生气,我现在火气很大,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冈村美子嘟着嘴,气呼呼的冲到那些保安面前,二话不说,啪啪一顿耳光,打得那些保安口中不停的说:“嗨,嗨,嗨...” “睁大你们的狗眼瞧仔细了,这个大哥哥是我的师傅,也是你们日后的老板,以后见到他就像见到我一样尊敬,若再有下一次,老娘把你们全部给开了。” “大小姐说的是,我们下次不敢了。” 在场的保安纷纷点头哈腰,诚恳的向叶孤城赔礼道歉,态度还算可以,他也不是那种小气之人,摆了摆手,大方的原谅了他们。 两人乘坐专用电梯到了22楼,董事长办公室就在这一层。 冈村美子带领叶孤城慢慢的穿过办公区,叶孤城顺便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发现这层楼女多男少,男的几乎没有,全是妙龄小姐姐,有的妹子还长得很漂亮,完全不输电视上的女明星。 有的长发披肩,有的留着精致的短发,有的穿着制服小西装,包臀裙,以及黑丝小皮鞋,有的穿着职业套装,一副都市丽人打扮,要么就是紧身旗袍和肉丝,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成熟御姐风... 可以说每一种口味在这儿你都能看得到。 唯一的缺点就是身高,叶孤城抬眼望去,基本上没有超过1米65的。 这些美女员工见到大小姐来了,起身向她鞠躬问好。 叶孤城一时间懵了,他还是头一次被这么多东瀛女子包围,尤其是其中一个小巧可爱的短发妹子,皮肤白的发亮,在她弯腰的一瞬间,一对巨无霸车灯晃的叶孤城眼睛发晕。 以前无聊守店子的时候,他跟着王云峰那个空有贼心却没贼胆的家伙,在网上浏览了不少资料,这还是第一次线下真实。 穿上了衣服还有些不太习惯。 感觉这一切都太不真实了。 但他可以怼天发誓,他绝对没有一个人偷看过那些资料,都是被老王逼的。 “大哥哥,这边请,我带你去找我爹地。” 在岗村美子的带领下,叶孤城走进了董事长办公室,不禁感叹这一间办公室真大,起码2000多个平方,还分为了办公区,接待区,休闲区。 接待区摆了很多金丝楠木家具,旁边的落地柜上摆满了各种名酒名茶,还有一些字画,玉石,陶瓷,青铜器之类的奢侈品。 看得出来,这个小鬼子还是很喜欢古玩的。 叶孤城暗暗发誓,我也要做有钱人! 虽然他暂时对金钱没多大兴趣,但是逼格高啊。 毕竟他现在还是穷人。 岗村宁次坐在一张披着虎皮的老板椅上,手里夹着一支名贵的雪茄,他看着跟女儿一起走进来的陌生青年,没有说话,却是面带不屑,似乎并没有把这个年轻人放在眼中。 “爸爸,这个大哥哥是我刚交的朋友,同时也是我的师傅,我想把他介绍给你认识一下。”小姑娘挽着岗村宁次的胳膊,甜甜的说。 岗村皱了皱眉头问他:“小伙子,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叶孤城懒得跟他打哑谜,开门见山的说:“我想问问,大坤村最近半年以来,发生的灵异事件,是不是你在搞鬼?” 岗村冷冷一笑:“年轻人,饭可以乱吃,但话可不能乱讲,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既然大坤村的那些村民不愿意将土地卖给我,那我当然无话可说,只能打消了收购他们土地的念头,何来捣乱一说?” “这...” 叶孤城顿时哑口无言,因为他手中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大坤村发生的骚乱,是这个小鬼子一手操办的。 “好了,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大不了改天我亲自去一趟大坤村,给他们捐个10亿8亿的,就当我发发善心了,没什么事的话,就请你告辞吧,我一会儿还要跟漂亮国的一位老板,谈一笔大买卖。” 就这样,叶孤城被小鬼子稀里糊涂的给赶了出来。 在把女儿美子喊出办公室之后,岗村宁次马上将房门反锁住,然后转过身,向着后方的屏风恭敬的喊了一声:“佐藤大人,您可以现身了。”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瘦小的中年男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 竟然是东瀛国邪术门派九菊一派的掌门佐藤剑一! 先前在澳门,他与叶孤城打过交道,猜测他身上可能拥有一种类似于透视眼的异能,所以他用秘法屏蔽了自身的气息,相当于隐身,只要他不动,就不会显形。 叶孤城这才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佐藤大人,刚才那个华夏青年,看上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您打算怎么对付他?” 佐藤剑一的脸色微微一沉:“此人名叫叶孤城,身怀多种异能,就目前所打探到的情报来看,他至少拥有透视,瞬移,自愈的能力,同时还拥有异火榜排名第7的陨落心炎。” “想要除掉他,可以说是难如登天。” 听着佐藤的话,岗村宁次有些急了。 “那我的度假村项目怎么办?我已经从瑞士银行贷了10亿欧元的贷款,用于开发大坤村的度假村项目,只要工程顺利完工,保守估计一年的营收将会达到3亿美金,最多两三年就回本了。” 佐藤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开口说道:“此人是必须要铲除的,不然你的计划休想实现。” “不光我想要他的命,就连孤川大人和狮驼岭的那三个魔头,也恨不得将此人剥皮抽筋,碎尸万段。” “哦,这是为何呀?” 佐藤剑一冷哼道。 “因为他打伤孤川大人手下的三位长老,又抢走了狮驼洞中的万年血肾,如若不杀了这个家伙,实在难解我等心头之恨!”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一次他准备联合狮驼岭的妖精和云岚宗的人,一起收拾叶孤城。 第193章 扎心了老铁! 佐藤又对岗村宁次说:“事成之后,你公司的股份要分两成给我们九菊一派作为报酬,你有没有意见?” 岗村听了一阵肉痛,心想这家伙胃口也太大了,张口就要他20%的股份,按公司当前的市值,起码是上千亿日元了。 无奈事已至此,岗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他的要求。 “哼,算你识相!” 佐藤阴险的笑了笑。 “你只是一个普通人,若是得罪了风水师,你应该非常清楚后果,我不但会让你倾家荡产,还会让你家破人亡,把你唯一的女儿和你老婆,卖到东南亚做妓女。” “你也不想让你的老婆女儿,被那些臭烘烘的男人欺负吧?” 听着佐藤的这番威胁,岗村只觉得头皮发,全身止不住的哆嗦,差一点被吓得尿裤子。 在岗村战战兢兢的目光下,佐藤剑一大摇大摆的走出办公室,不知他接下来要去哪。 同一时间,叶孤城回到大坤村,又和小医仙在她的闺房里深入交流了一番。 两人打打闹闹,小医仙先用小粉拳锤他,而后叶孤城用大锤头怼她,战况十分惨烈,整个过程持续了差不多3个时辰,直到天黑才结束。 要不是担心闹出人命来,他们非得大战三天三夜,分出胜负才算完。 晚饭后,叶孤城牵着小医仙那柔弱无骨的小手,在村子里面散步,消消食。 他认真的端详着眼前这个娇小的女子,那张绝美的脸庞配上她那看似弱不禁风的单薄娇躯,很容易激发男人的保护欲。 一头银色的长发在风中飘舞,让人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当然,是让男人飘飘欲仙... 可谁又能知道,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孩子,竟然是拥有元婴修为的天毒女呢? 身怀厄难毒体,只要被别人触碰到就会在一瞬间皮肤溃烂而死。 如若不是叶孤城有天蛇异能的加持,可以对她身体内的毒素免疫,估计他也不敢随便碰她,毕竟小命要紧。 就是脖子上太空了,一片雪白,叶孤城看着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东西。 “老婆,你想要什么样的项链呢?翡翠,黄金,水晶,宝石,任你挑,我想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这样带在身边才感觉倍儿有面子!” 小医仙白他一眼:“你这话什么什么意思?难道在你眼中,我只是一件好看的花瓶吗?你只是因为我长得漂亮,才会跟我在一起。” “那要是以后我变老了怎么办?” “人总会老的,等我变成了一个黄脸婆,像个老太太一样弯腰驼背吗,满脸皱纹,白发苍苍的时候,你岂不是要赶我走?” 叶孤城捏着她的鼻子笑道:“傻瓜,你可是堂堂元婴修为,寿命至少有1000年,而我的天蛇之血,也能帮助你美容养颜,长生不老。” “总之,你是绝对不会变老,变丑的。” “天蛇之血?天蛇之血是什么?”小医仙好奇的发问。 叶孤城一时间愣住,有关彩鳞的秘密,除了千仞雪那个丫头,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对任何人讲过。 主要是为了低调,苟一下保命,不丢人。 但他苟了这么久,到头来却还是在别人面前,不小心说漏了嘴。 叶孤城想了想,说道:“老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知道了以后,千万不许对任何人讲哦,哪怕是你老爸也不行!” 小医仙点点头,奶声奶气的说:“嗯,我记住了,夫君你快点说。” 于是叶孤城就将彩鳞和她的天蛇异能全部说给了小医仙听,说完自嘲的一笑。 “你真当我有多大的本事,可以百毒不侵,其实这全都是彩鳞的功劳,包括我的透视眼,还有空间挪位,以及超级无敌长的寿命。” “只要我不被别人杀死,或者意外死亡,正常情况下,活个几十万年没问题。” 小医仙情绪很低落的道:“这样说来,你已经有了那位彩鳞姐姐,那你还会要我吗?你会不会日后玩腻了,就不要我了,抛弃了我呢?” 叶孤城脸色一红,有点小尴尬的低下头,小声咕噜着说。 “无论如何,彩鳞是我的正妻,也可以说是大老婆,这个不会有错,你若不嫌弃的话,我可以收你作为我的第2个老婆,如果你介意的话,那我也不会勉强,等我将你送到你父亲身边,咱们之间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你看如何?” 他的想法很简单,如今彩鳞的肚子里已经怀了他的孩子,又帮了他很多忙,救了他很多次,这份恩情可以说是恩重如山,还是有点感情忘不了。 如果小医仙不愿意做小,他也不勉强,大不了送她回到缅北,继续开她的小诊所,倒也逍遥自在。 小医仙眼里含着泪,怯生生的说了声:“不,大哥哥,我不是这个意思。” “哦,那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叶孤城不解地问。 小医仙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叶孤城,擦着泪水,委屈的声音说。 “在我们缅甸地区,每个男人都是妻妾成群,这没什么奇怪的,就算给你做小,我也不在乎,很多缅甸女性,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没有,只有当她嫁人之后,才会追随丈夫的姓名。” “我只希望你永远不要抛弃我,因为我们缅甸的女子,一旦被丈夫抛弃,就会被父母扫地出门,断绝一切关系,沦落为乞丐,流落街头...就算冻死,饿死也没人在乎。” 叶孤城哈哈大笑,一把搂过小医仙的小蛮腰,并拍着胸脯向她保证。 “这个你放心好了,我叶孤城从来不是那种抛妻弃子的人,像我这样忠厚老实,踏实肯干的男人,放眼整个华夏,也许都找不到几个,算你小丫头运气好,三生有幸遇到了我,哈哈哈。” 此时,依偎在叶孤城怀里的小医仙,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她慢慢闭上美眸,享受着这一刻的平静。 多么希望时间可以永远的停留在这一刻。 哎呀,这幸福来的太快了,她都感觉被塞满了。 就在这时,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两人转身看去,就见一个20出头的,双眼呆呆的望着他们。 脚下掉落着一个背篓,里面的药材散落一地。 “赵大哥,怎么是你?” “你,你们...” 此刻,赵又廷的内心是崩溃的。 就在刚才,他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搂搂抱抱,还搞得那么亲密,就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真是扎心了。 小医仙忙说:“赵大哥,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不要再让我看见你!” 自尊心受到一万点伤害的赵又廷,双手捂着耳朵,一副袁华的既视感,不管不顾的扭头就跑。 第194章 叶孤城vs三千焱炎火 叶孤城一时懵逼了,感情这小子还是个玻璃心,一点都经不起打击。 他还以为这家伙会发怒,然后丢下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之类的话。 身边的小医仙戳了戳他的胳膊:“夫君,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叶孤城摸着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须,想了想说:“不如这样,我们今晚就去偷三千焱炎火,事成之后,我们就离开这个鬼地方,你看如何。” 小医仙当然不会有反对的意见,只要跟着叶孤城在一起,她就没有多余的追求了。 想着想着,小医仙便止不住的傻笑起来,似乎已经幻想着两人日后的甜蜜生活了。 叶孤城说道:“好了,别笑了,跟我回去了。” 他们悄悄的来到村长赵富贵的别墅,叶孤城用透视眼看了一下,此时的赵富贵正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心情郁闷的抽着旱烟,口中还嘀咕道:“这个臭小子,大半夜的不回家,都这么晚了,上哪去了?” 原来赵又廷并没有回去,不晓得去哪发泄情绪去了。 要说失恋了的男人,比上厕所忘了带纸还难过。 叶孤城皱了皱眉头问小医仙:“你有没有什么法子,可以暂时迷晕他?我不想随便伤人性命,那样太残暴了。” 小医仙说:“我可以用迷烟放倒他,可能要几个时辰才会醒。” 叶孤城点点头:“那就快行动吧,别浪费时间了。” 小医仙没有多说废话,直接走进别墅,取出一个香囊,把香囊中的东西全部撒出去,一股带着奇异香味的香风,瞬间在别墅内弥漫开来。 香味继续飘散,没一会儿,就见赵富贵一头栽倒过去,手里还抓着他的烟袋不放。 两人一看计谋得逞,悄咪咪的溜进去。 他们来到别墅下面的地下室,目测这一间地下室,少说有300个平方。 农村的老房子都比较大,每间房屋至少都有100多个平方。 何况这还是村主任的家。 由于平时不经常来地下室,电灯泡已经不通电了。 叶孤城早有准备,他随手把空间的电池手电筒取出来打开。 原本阴暗的地下室顿时亮了起来。 叶孤城看到脚下的地板有一些松动,猜测地板下面应该有暗道,于是将一块块地板砖掀开。 地板下面的土比较松软,没一会,他就看见了一块铁板。 叶孤城把铁板挪开,下面便出现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他连忙带好防毒面具,从黑黝黝的洞口钻了进去。 “你先在上面等我,有事我会喊你。” 叶孤城对小医仙嘱咐了一句,顺着阶梯慢慢的走下去,很快便来到了阶梯最下面。 这是一个很大的空间,起码有上百个足球场那么大,可以同时容纳几十万台小汽车停放,哪怕停十几艘航空母舰也不在话下。 叶孤城不禁啧啧称奇,心想这位村长大人还真是深藏不露,花费这么大的手笔,打造了这个地下广场。 其实这是二战时期,日军为了抵御美军空军轰炸,特意修建的大型防空洞,而且高度在20多米以上,估计当时设计的时候,就是为了那些大型车辆的进出。 叶孤城又沿着这个防空洞慢慢的巡视,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三千焱炎火的踪影,他不由得有点沮丧。 “该死的异火,你他娘的究竟在哪?还不快点给我滚出来。” 连喊了几声,才听到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回话。 “凡人,你是谁?为何要找我。” 叶孤城不屑的说道:“你就是三千焱炎火的本源火种吧?我想收服你,为我所用,不管你答不答应,我都要定了!” “哼,好大的口气。” 眼前忽然闪过一团虚影,让叶孤城眼前一花,下一秒,他便置身在一片紫黑色的火焰之中,好像身处异火的海洋。 脚下空无一物,底下是剧烈翻滚的岩浆,只要掉下去,一瞬间就会被融化,连一点渣渣都不剩的那种。 幸好叶孤城如今已经是元婴境界,可以不借助任何外力踏空而行,才没有坠入岩浆。 但是那种酷热难熬的燥热感,还是让他感觉浑身发烫,就像有一股热气向他四肢窜去,炙烤着他全身的血液。 伴随着体内血液的流失,叶孤城的身体也随之迅速缩水,变得骨瘦如柴,好像皮包骨头一样。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他倒不慌了,心念一动,当即运转起了体内的陨落心炎,对抗三千焱炎火的灼烧。 “咦,你竟然身怀异火榜排名第七的陨落心炎,真让老夫大吃一斤。” 听着苍老声音的惊讶,叶孤城却是不以为然。 “既然你知道我的本事,还不如早点束手就擒,省得我动手收拾你。” “凡人,莫要得意的太早,现在的你不过只是元婴初期,就算你一时侥幸,收服了陨落心炎,但并不代表,老夫就可以任由你随便拿捏。” “识相的话,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响头,我可以考虑放你一马,不然别想离开这里。” 叶孤城听得牙痒痒,面带怒气愤怒的骂道。 “我草,你tm算哪根葱?想让我跪下给你磕头,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不讲武德,你敢不敢现身,我一定把你屎都给打出来。” “就你这样的,我放个屁就能把你给崩死,若不是看在你修炼了焚诀的份上,谁把谁的屎打出来,还不一定!” 叶孤城心中暗暗吃惊,不愧是异火榜排名第5的三千焱炎火,果真眼光毒辣,一眼就看出他修炼的功法不简单。 因为异火是秉天地而生的灵物,不仅具有灵智,而且生性狂暴,如果没有手段将其炼化,而是直接吸入体内,结果必然是爆体而亡。 也就只有紫薇大帝,那种传说级别的人物,奇迹般地创造出了焚诀这种专门克制异火的火属性功法,才得以化腐朽为神奇。 叶孤城得意洋洋的说:“那是,也不看小爷是谁,运气冲天。” “呵,如果你非要和我纠缠,那老夫倒要领教一下,阁下有多少斤两了。” “放马过来吧!” 叶孤城当即摩拳擦掌,眼神中透着坚定,迫不及待地要跟三千焱炎火一较高下。 第195章 惨无人道的屠杀 话音落下,只见地底岩浆中,忽然窜出一头身长百丈的巨大狐狸,在这头狐狸的身后还长着9条尾巴,四处乱飘。 一瞬间,叶孤城惊呆了。 没想到三千焱炎火的本源之火,竟然是一只九尾狐狸,而他站在这头九尾狐狸面前,就宛如一粒渺小的尘埃,毫不起眼。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就是上古魔兽种族之一的远古天狐一族。 说起远古天狐这个种族,就不得不提到商纣王朝的妲己了。 传闻殷商时期,有一民间女子,名叫苏妲己,天生妩媚,倾国倾城,寻常男子只需看她一眼,便会被她迷得鬼迷心窍。 为博美人一笑,纣王不惜烽火戏诸侯,纵有江山万里,也不及美人一笑,大不了朕的江山不要了,也要与你长相依相伴。 但纣王却不知道,这位美人其实是一只九尾狐狸变的,后来江山玩完了,他们俩也跳进烽火台自焚而亡了。 而长着九条尾巴的狐狸,可是远古天狐的狐王,再不济也是元婴境界,苏妲己明明可以撒丫子跑路,没有人可以拦住她,可她却义无反顾的陪纣王去死,看来他们还是真爱。 何况九尾狐王只有一个,绝对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若要诞生下一个狐王,那就必须先送走前任狐王。 至于说苏妲己死了以后,下一个狐王是谁,谁也不清楚。 叶孤城的心里还是有些不明白,不知三千焱炎火的真身为何会是九尾天狐,这似乎不合情理。 容不得他细想,眼前的九尾天狐正愤怒的咆哮着,屁股后面的九条尾巴像巨鞭一样,向他抽打而来。 光是它的一条尾巴,就有一两百米长,比大象的身体还要粗,这要是被抽了个正着,估计要变成压缩饼干。 叶孤城不敢有丝毫大意,急忙从耳朵中掏出如意金箍棒,抵挡三千焱炎火的甩尾攻击。 只听一声巨响,叶孤城的双手被震得虎口发麻,金箍棒差一点脱手而出,毕竟这是金属材质的金箍棒,导热性能极佳。 狐尾上所携带着的恐怖高温,在与如意金箍棒相碰撞的一瞬间,几千摄氏度的高温顺着金箍棒传遍全身,将棍子烧得通红,犹如一块烙铁。 “卧槽,好烫,好烫,好烫...” 叶孤城疼得龇牙咧嘴,还没来得及抬头,九尾天狐其余的8条尾巴便是劈头盖脸砸下来。 没有办法,既然正面硬刚不是异火的对手,他就只有且战且退,一边打一边寻找机会。 叶孤城脚下施展凌波微步,将速度提升至极限,只见一连串的残影闪过,他的极限速度已经达到了音速,寻常人肉眼几乎是看不清他的影子。 接着又召唤出自己的本命原神,二打一,用元神去吸引九尾狐狸的火力。 有了本命元神的加持,叶孤城顿感压力减轻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么被动,至少让他有了喘息的机会。 这时候他突然想到他的空间戒指里有一只三尾小狐狸,他想把那只小狐狸叫出来,问问情况。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切实际,因为这只三尾狐狸修为实在太弱了,以它现在的本事,根本扛不住三千焱炎火的灼烧,如果真的把它叫出来的话,估计用不了几秒钟就烤熟了。 撒上一点孜然还能趁热吃口热乎的狐狸肉。 叶孤城没法,只好收起金箍棒,改用异火与三千焱炎火对抗。 一挥手,打出几道乳白色的火焰小蛇,扑向九尾狐狸,那些火焰小蛇打着火花,在九尾天狐身上不停的闪烁,却并没有对它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就跟阳痿了的男人玩大洋马一样,绝对是牙签搅水缸,伤不了人家一点皮毛,反而把自己搞残了。 一时间,叶孤城也是没了主意,被迫跟三千焱炎火打起了消耗战。 他本想慢慢的一点一点耗死他,但三千焱炎火可是号称不死之火,拥有近乎变态的自愈能力,叶孤城想跟它耗下去,肯定是想多了。 防空洞下的战斗,打得热火朝天,然而地面上也没闲着。 万籁俱寂的深夜,本该一片寂静,但是九菊一派的掌门佐藤剑一,却率领大批邪术师闯入大坤村。 除了九菊一派的人,还有云岚宗派出的300名精英忍者,以及狮驼岭的三大魔头倾巢出动,带来了10万妖怪大军,发誓要将大坤村的村民赶尽杀绝,不留下一个活口。 浩浩荡荡的联军近乎遮天蔽日,恐怖的气息扑面而来,顷刻间笼罩了整个大坤村。 很多村民尚在睡梦中,就被这些东瀛忍者残忍的抹了脖子。 短短10分钟的时间,就有大批村民被残忍杀害,无论男女老少,残弱妇幼,一律不放过。 因为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庄,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当年日军从东南亚各国抓来的慰安妇,蹂躏之后,生下来的野种,就算把他们全部杀光也无所谓。 东瀛国的高层也不会过分追究他们的罪责。 听着村子里面,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不断传来,佐藤剑一干瘦的脸上,露出阴森的冷笑,眼神中却带着鄙视,嘴角向后一撇,充满了不屑。 他平生最爱听别人临死前惨叫的声音,那种垂死挣扎,最后在绝望中痛苦的死去,在他听来却犹如世间最美妙的音乐,特别是年轻貌美的女子。 可惜这个破村子,竟然没有几个姿色姣好的漂亮女人,就算有,也是发育不完全的小孩子,他对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女娃可不感兴趣。 要玩就要玩那种胸大腰细腿长,肤白貌美的大美女,才会过瘾。 “佐藤大师,我敬你是东瀛风水宗师,给你三分颜面,事成以后,将那个华夏青年交给我处理,同时还有被他盗走的万年血参,也要一并还给我。” 大鹏金翅雕现出人形,对着佐藤剑一粗声粗气的说道。 “佐藤先生,我们孤川大人有令,务必要抓住天毒女,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就要切腹自尽,请你一定要帮我们找到那个女子。” 说这话的正是这伙东瀛忍者的头目山本剑兰。 号称东瀛国排名第一的剑道大师,死在他剑下的人不计其数,实力大概在半步元婴这个样子。 佐藤剑一面带自信,一脸平静的望着他们,淡淡的说:“你们的要求,我都会统统满足你们,至于我的条件,就是要这个村子的所有人都死。” “什么,你要赶尽杀绝?” 山本剑兰眉头微微一皱,整个村子,大约600来户人家,小一万人,这个疯子竟然要将这么多人全部杀光,真是丧心病狂! 他没有读心术,自然猜不透佐藤的想法。 对于佐藤剑一而言,只要有利可图,死上再多人又如何?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只要他将大坤村的人屠戮殆尽,就没有人再反对土地收购计划了。 要怪就怪这些土包子不长眼,挡了他的财路,那么他也不介意送这些土包子上路。 第196章 拖延时间 杀戮仍然在继续,大坤村的村民毫无还手之力,被东瀛忍者像砍瓜切菜一样,挨个屠杀,很快整个村子便血流成河,他们甚至连牲口都没放过,一并用忍刀刺死。 这一幕,简直像极了昔日的金陵大屠杀...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悲剧再一次上演。 就在此时,几个东瀛忍者像是扔垃圾似的被扔出来,浑身的皮肤也是在一瞬间溃烂,溶解,几秒不到就只剩下了一堆骨头。 “呵呵,想必是那个天毒女干得好事。” 山本剑兰舔了舔嘴唇,随即抽出随身的佩刀,这把佩刀名为藤虎,是他花费重金,请东瀛最厉害的锻刀大师打造的,曾经有着无数人死在这把刀上,冤魂弥漫,戾气逼人。 “小鬼子,你们真是太可恶了!” 伴随着一个清冷的女声响起,一道紫色的倩影出现在了他们眼前,却是一名绝色女子,胸前傲人的雪峰,如波涛汹涌般的晃动,丰满的桃臀,配上她的那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只需一个回眸,便足以勾魂摄魄,令世间男子沉沦的地步! “呵,好个俊俏的小女娃,正合我的口味,如果能好好的鞭挞这个绝色女子一番,倒也不算白来一趟。”佐藤剑一舔了舔嘴唇,目露淫光,色眯眯的望着小医仙,两眼放光。 几片枯黄的落叶,落在她那银白色的长发之上,却散发着一阵肃杀的气息。 玉掌一挥,便是将一旁的两个东瀛忍者拍成了血雾,那张温婉亲和的俏脸,此刻却是布满冰霜,好像愤怒到了极点。 见到天毒女这么大的反应,山本剑兰的脸色也是微微一变。 “臭女人,当初若不是少宗主一时心软,私自放走了你,恐怕你早就被孤川大人吸干了精血,这会坟头草都有三丈高了。” 小医仙几步上前,美眸直勾勾的瞪着他:“我明明从来没有招惹过你们,你们又为何要纠缠着我不放?” 山本剑兰冷冷一笑:“华夏有一句古话,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身怀先天厄难毒体,只要吸干了你,就可以夺舍你身上的特殊体质。” “除非你现在立即放弃抵抗,乖乖的跟我走一趟,这样你可以死得痛快一些,不必受太多折磨。” “你休想。”小医仙柳眉倒竖,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之前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了,她已经拥有了元婴修为,可以说整个东瀛国都找不出几个对手来。 想让她屈服,绝对不可能! 面对着咄咄逼人的山本剑兰,小医仙也懒得听他废话,玉手一挥,打出几道紫芒,直扑山本剑兰的面门而去。 几个不长眼的忍者,还想在他们的首领面前出风头,竟然妄想着挡下元婴强者的攻势,然而就在紫芒接触到他们身体的一刹那,全身便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溃烂融化,连一点渣渣都不剩。 因为那看似平平无奇的紫芒之中,却是充满了致命的毒素,寻常的金丹修为也很难抵挡,更别提这些小喽啰了。 对此,山本剑兰倒没有意外,堂堂一个先天厄难毒体,要是就这样轻易的被人收拾了,那才叫离谱。 “天毒女,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厄难毒体,究竟有何过人之处!” 话音一落,山本剑兰抽刀向前,身法极为敏捷,几乎喘息之间,便冲到了小医仙的眼皮子底下,随后一刀挥出,狠狠地向小医仙的肩上砍去。 这一刀,山本剑兰足足用上了八九分的力道,如果换成普通人,会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拦腰斩成两段。 耳边传来清脆的响声,山本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嘴里有股腥甜的味道,急忙闪身躲开,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鲜血混合着几颗牙齿落到地上,但天毒女却毫发无损。 原来小医仙用毒气挡住了他的刀锋,抬手一个耳光,重重地扇在他脸上。 “臭娘们,你不要太过分。” 山本剑兰被气得咬牙切齿,他可是东瀛帝国一流的剑道宗师,把尊严和面子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就算被人砍成残废,他也不会有任何怨言,只会归咎为技不如人,但是被一个女人扇耳光,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杀人还要诛心。 小医仙看都没看他一眼,她目光平静地看着别墅下方,不知下面的情况如何,大哥哥那边到底怎么样了。 为了让叶孤城可以顺利的收服三千焱炎火,她现在只能尽可能的拖延时间,至于结果如何,她也无法预测。 接下来,两人继续交手了几十回合。 为了找回脸面,山本剑兰也是动用了全力,她恨不得把天毒女千刀万剐,以解心头之恨。 但他仅仅只是一个半步元婴,境界上差距太大,除非他有什么逆天的超级必杀技,不然绝对不可能是小医仙的对手。 因此,小医仙也没把这个家伙当回事,只是轻描淡写的将他的攻击一一化解。 打着打着,山本剑兰终于发现不对劲了,这个臭女人似乎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他这么卖力都伤不了她一点,只能说明她的实力远在他之上。 可是她却迟迟不肯动真格,那就肯定是在拖延时间了。 山本剑兰咬了咬牙,对着不远处的佐藤剑一大吼:“佐藤先生,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跟我一起联手,制服天毒女。” “要我出手帮你,当然没问题,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哦,什么条件?” 佐藤淫邪的目光看了看小医仙,无比兴奋的说。 “我若帮你抓住了她,作为报酬,我要好好的玩弄她一番,你看如何?” 山本剑兰眉头微微一皱:“这个恐怕不行,你修炼的净是那些有损阴德的邪术,导致你遭到天谴,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后,而被你玷污过的女子,也会染上可怕的传染病...” “如果我将一个感染了传染病的女人,带到孤川大人面前,他不仅不会奖赏我,有可能还会杀了我。” “毕竟身怀厄难毒体的人,全世界估计都没有几个,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我啷个也要把她完好无损的抓回去。” “那抱歉,恕我不能从命,你想抓她就自己动手,我才懒得管呢。”佐藤摇了摇头,一脸扫兴的说。 第197小医仙vs狮驼岭三魔头 听着佐藤剑一如此冷漠的话语,山本剑兰虽然心中愤怒不已,却也不敢在这个关头,跟他起什么冲突。 思来想去,他只好向狮驼岭的那三个魔头求助。 “青狮精,黄牙象,大鹏鸟,你们三个可愿意助我一臂之力?鄙人绝不不让你们白忙活一场,有什么条件尽管提。” 三个妖怪面面相觑,互相对望了一眼。 这三个妖精中,数青毛狮子怪岁数最大,也是狮驼岭的大当家。 “两位贤弟,你们意下如何?” 黄牙老象粗声粗气的说:“帮忙没问题,但也不能白帮,至少要给我们3粒五品丹药,就看你舍不得了。” 五品丹药,也算世间奇宝了,其价值绝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上次佐藤剑一在狮驼城鬼市拍卖会上当场炼制的虎宝丹,不过才三品,对普通人而言,可以补血补肾,强健体魄。 药效比伟哥还要生猛10倍。 而五品丹药,已经不能用凡品来形容了,达到五品以上的丹药,其中蕴含着的天地灵力可以媲美万年血参。 何况寻常的炼药师,最多只能炼制两三品的低阶丹药,想要炼制五品丹药,自身的修为起码要达到元婴,并且炼药术也要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全世界可以炼制五品丹药的炼药师,也许寥寥无几,就算身为东瀛国一流的炼药师佐藤剑一,也很难办得到,失败的几率非常大。 再说炼制五品丹药,所需要用到的药材也不易寻得。 总之就是难如登天。 听到这头黄牙老象开口就是3粒五品丹药,山本剑兰被吓了一跳,脸上的肌肉不由抖了一下,眼神中闪过一丝怒气,他只是随便客套一下,谁知这头蠢象胃口竟然如此之大,张口就要三颗五品灵丹。 心肠真的太黑了。 万万没有想到,天底下竟然还有比他们东瀛人还要黑心的。 山本剑兰本想拒绝,但转念一想,如果没有人帮他对付天毒女,就凭他一个人,绝对没有可能擒住她,万一让天毒女给跑了,那么以宗主大人的脾气,一定会处死他们。 他考虑了片刻,做出一个决定,面带杀气的说。 “好,我答应你们的条件,只要你们帮我擒住天毒女,我就给你们三枚五品丹药!” 大鹏金翅雕黑黝黝的眼珠转动两下,面带严肃的说。 “山本先生,你刚才说的这句话,在场的人可都听见了,我希望你能说话算话,等一下不要赖账。” “得罪了我们三兄弟,我保证你肯定会死得很惨!” 山本剑兰只是笑了笑,他心里非常清楚,自己根本拿不出什么五品丹药,不过没关系,只要事情办成了,他就会带着天毒女返回宗门。 要是这三个不怕死的家伙,敢闯到云岚宗来闹事,他们的宗主孤川大人,自然会出手收拾他们的。 自古兵不厌诈,区区几只侥幸成了精的动物,又怎会明白这个道理呢? 山本剑兰与三只妖怪商议完毕,达成了协定,便开始联手围攻小医仙。 其中青狮精与黄牙象都是半步元婴,唯独年纪最小的三当家大鹏金翅雕却是元婴修为。 这也就很好解释了,当初身为元婴强者的神姬落樱,为何迟迟没有击败他们的原因了。 要怪只怪大鹏金翅雕太狡猾,不到万不得已,轻易不会在别人面前暴露自己的实力。 佐藤剑一背着双手,十分惬意的观看他们之间的战斗,并没有要出手帮忙的意思,坐山观虎斗才是他最喜欢的事情。 眼看对手从一个增加到了四个,小医仙柳眉紧皱,美眸紧紧的望着身后的别墅,都过去这么久了,为何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他会不会遇到了危险? 心中迟疑了片刻,小医仙终于是一咬牙,玉足轻轻一点,随后腾空而起,飞向半空中。 “踏空而行,你,你竟然已经突破了元婴境界!” 当看到踏空而行的小医仙时,山本剑兰瞬间愣在原地,惊讶的目光看着对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就连在一旁观望的佐藤剑一,也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口中喃喃的道:“呵,原来这就是先天厄难毒体的强悍之处,能让一个不满20岁的小丫头,这样轻易的踏入元婴境界,果然恐怖如斯...” 他都想活捉了这个女子,带回去好好的研究一番,最好能将她身上的厄难毒体剥离出来,移植到自己身上。 可惜两人的实力差距太大,贸然冲上去,只会被天毒女身上那恐怖的毒素溶解成渣子。 无奈的摇了摇头,佐藤剑一只得暂时打消掉这个愚蠢至极的想法。 踏空而行,只有元婴强者才可以办得到,但是除了大鹏金翅雕,再无第二个元婴强者。 不过青毛狮与黄牙象却可以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飞到天上去。 如此一来,山本剑兰反倒成了多余的那个,他一个半步元婴,没办法像真正的元婴强者那样自由飞翔。 三个妖怪呈品字型,很快便将小医仙团团包围起来。 面对如此强大的阵容,小医仙也是不敢有丝毫的轻敌,张开双臂,将体内的毒素全部释放出来,紫色的毒气就犹如一个巨大的毒气弹一般,迅速蔓延开来。 空气之中充斥着含有剧毒的毒雾,眨眼间便笼罩了方圆10里的范围,寻常的人只需吸上一口,身体都要瞬间溶解,连自救的机会也没有。 实力稍弱的青毛狮子和黄牙老象,一看情况不对劲,急忙往后倒退了数百步,极力避开毒雾。 “大哥二哥莫慌,看我的!” 大鹏金翅雕当即显出真身,是一只身长百丈有余的金翅雕,只见它用力扇动着翅膀,就像铁扇公主的芭蕉扇一样,驱散毒雾。 没一会,毒雾尽数散去,视线豁然开朗。 大鹏金翅雕得意的目光盯着小医仙,嘲讽的语气说。 “小娘子,你还有什么招数,全部使出来吧,我倒想陪你多玩玩。” 面对金翅雕的挑衅,小医仙却是一脸的平静,在她那恬静而绝美的娇容上,几乎看不到任何情绪波动。 似乎并没有把这几个妖精放在眼中。 “你这只臭鸟,废话真多。”沉吟片刻,小医仙红唇轻启,不耐烦的吐出这句话。 “哇呀呀呀,好你个臭娘们,竟敢这般侮辱我,今日我若不杀你,誓不为雕!” 大鹏金翅雕被气得七窍生烟,心中更是怒火冲天,杀气在眼中升腾,怒火在心中燃烧。 怀着满腔怒火,完全忘了山本剑兰的交代,发誓要把这个臭女人剥皮抽筋下油锅,撒上香料吃得干干净净。 第198章 僵持 同一时间,防空洞下。 紫黑色的火焰弥漫在防空洞之内,恐怖的温度伴随着火焰不断地升腾,已经无法用语言去形容这种炽热的感觉。 叶孤城身处异火的海洋,脚下就是是三千焱炎火的本源火种,存在了这么多年,恐怕这些火焰就如同被压缩在地底的岩浆一般,一旦爆发,会使得方圆10万公里的土地沦为一片废墟。 看着眼前那头巨大的九尾狐狸,叶孤城彻底没了脾气,他用尽了各种手段,却也伤不到它分毫,因为这异火榜排名第五的三千焱炎火,本来就号称不死之火。 何况它还在地底储存了大量能量,随时可以抽取这些能量给自己用。 反倒是叶孤城,已经有了疲惫的迹象,丹田内的真气已经快要枯竭,全身上下遍布着被火焰烧伤的痕迹。 虽说他可以用天蛇之血修复伤痕,但他的天蛇之血也不是无限的,早晚会有用尽的时候。 到那时,他又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由三千焱炎火幻化成的九尾狐狸突然开口说话。 “愚蠢的人类,难道你还没有认清形势吗?就凭你现在的本事,根本没有资格做我的对手,明知不是对手,还要上前拼命,你这不是找虐吗?” 听着九尾狐狸的嘲笑,叶孤城只感到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心中无比后悔,早知这样,说什么也不会傻乎乎的送上门来。 “那好,我认输,我投降,我向你道歉,你可不可以放我走?”叶孤城怀着一丝侥幸说道。 “呵呵,你这家伙,却也不傻,能屈能伸,打不过就服软。” 叶孤城面色苍白的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的问道。 “异火大哥,照你的意思,我是不是马上可以离开这里了?” 九尾狐狸骄傲的抬起它那巨大无比的狐狸头,嘴角一撇,轻轻地冷哼一声,用一种居高临下,略带嘲讽的眼神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恶狠狠的说。 “想让我放你走,当然没问题,不过你得要留下一样东西,作为我的补偿。” “哦,你想要什么东西?” “你体内的陨落心炎,是异火榜排名第7的异火,我倒不嫌弃,还有你那可以吞噬异火的功法,老夫也非常感兴趣,你不如一并交出来,我自会放你走。” 听到三千焱炎火提出的条件,叶孤城感到一阵肉疼,心想这家伙心也太黑了,张口就要他身上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关键是他哪一样都舍不得给。 因为焚诀与陨落心炎,是除了空间戒指外,他最大的底牌。 至于说天蛇异能,在这几种逆天法宝面前,倒显得有些下乘了。 叶孤城被气得脸色铁青,咬牙切齿,极不情愿的说。 “那好,麻烦你稍等一下,我得好好找找。” 说话的同时,叶孤城悄悄的在戒指空间中,随便取出了一本功法,他自己都没看清这部功法叫什么名字,同时又在掌心凝聚出陨落心炎的本命之火。 一团乳白火焰变幻成蛇的样子,在他的手掌不断盘旋。 “你要的这两样东西,都在这里了,在把东西交给你之前,麻烦你先打开一个出口,不然等下你又反悔了怎么办?” 九尾狐狸低头看着叶孤城,一双狐狸眼充满了轻蔑与轻蔑,然后用威胁命令的语气说。 “臭小子,少在这跟我讨价还价,这是命令,如果你不按我说的做,你就会得罪我,我是你得罪不起的,懂吗?” 叶孤城无奈的摇了摇头,没想到这厮完全不上套,他本想躲进空间戒指,暂时避一避风头,但他还是不想当缩头乌龟。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就算他躲在戒指的空间内也没用,异火那恐怖的高温,还是会影响到身处戒指空间的他。 迟疑了片刻,叶孤城做出了一个决定,面带杀气的说。 “臭狐狸,我不管你究竟有什么来头,今天你若是不答应我的条件,不让我走,那我就算是死,也要拉着你一起垫背!” 说完这句话,不等三千焱炎火有所反应,抬手一挥,将三千焱炎火吸进了戒指空间,他也随之进去。 要是能在戒指空间内战斗,隔绝了四周燥热难耐的异火波动,也许他的胜算会多上几分,至少不会再像之前那般被动。 下一秒,叶孤城和三千焱炎火便同时消失不见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叶孤城觉得脑瓜一阵玄昏,他费力的撑开眼皮,发现自己果然来到了戒指中的空间。 这个空间原来是在冬天的样子,遍地都是白雪皑皑,偶尔会有一群企鹅或者北极熊,出没在远处的雪山之巅或者冰河谷底。 但是伴随着三千焱炎火的加入,附近的雪山开始迅速融化,森林树木也是无火自焚,很快便燃起了熊熊大火。 那头巨大的九尾狐狸,此时却没把心思放在他身上,而是紧张的注视着紫薇大帝洞府,口中喃喃的道。 “紫薇大帝...这里竟然是紫薇大帝所开辟的空间,人类,你老实告诉我,你是怎么进来的?” 叶孤城艰难的笑了笑,笑容显得很是勉强,如今的他真的已经快到了极限,再多撑一秒都会立即晕厥过去。 他费力的抬起右手,对着三千焱炎火竖起一根中指,那一枚空间戒指,正好戴在他的中指上。 “实话告诉你,这个空间戒指正是紫薇大帝遗留在人间的宝物,而他本人,早在几百万年前就踏破虚空,飞升而去,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如今早已是末法时代,真正有大神通的修仙者,应该为数不多。 电影上的那些精通奇门遁甲的仙人,不仅能飞天遁地,呼风唤雨,移山填海,比如鬼谷子,骊山老母,左慈,诸葛亮这些。 以前叶孤城还觉得,元婴修为已经很牛逼了,但是现实却狠狠地打了他一耳光。 就算他现在是元婴强者,却还是不敌三千焱炎火,甚至连打成平手都办不到。 说明元婴境界还不算一流高手,勉强算是二流,而在元婴之上,肯定还有更为强大的境界。 至于究竟是什么,他暂时也搞不清楚,不过以后他一定会弄明白的。 第199章 结局 这时,三千焱炎火所幻化的巨大狐狸头沉沉的说。 “人类,算你狠,算你还有点本事,可惜,如果你就只有这点能耐,恐怕还远远不够。” 听着三千焱炎火那低沉的话语,叶孤城脸上的表情显得极为冷漠,甚至带有一丝不屑。 “蠢货,如今你被我带进了戒指空间,如果我不放你走,你一辈子都别想离开这里,你觉得你还拦得住我吗?” 叶孤城有着绝对的自信,才敢说出这句话,因为紫薇大帝留在人间的这一枚神级空间戒指,已经彻底认他为主,除他之外,没有第2个人可以操控这枚空间戒指。 如此一来,无论三千焱炎火再强,也逃不出这个空间。 就算他眼下不是三千焱炎火的对手,完全可以再修炼个十年八年,再来收拾它。 而隔绝了现实世界的三千焱炎火,无法再吸收地底岩浆的能量,也就没有办法再继续修炼,修为只会停滞不前,根本不用担心它会一直成长下去。 何况它现在最多只剩下六七成的实力,叶孤城有信心与它打个平手。 盘踞在地面上的九尾狐狸,好像猜到了这个人类的心思,眼中忽然掠过一抹慌张的神色,一种不安的心情,悄然的笼罩在它的心头。 旋即发出一道愤怒的咆哮,狐尾一甩,狠狠地砸向叶孤城。 面对着三千焱炎火的攻击,叶孤城却是微微一笑,迅速的将陨落心炎附着在双掌之上,精准无误的抓住了那条无比巨大的尾巴。 随即使出全身力气,竟然把九尾狐狸的整个身躯抬起来,原地转了几个圈,接着甩飞数百米远。 “现在的你,实在太弱了...” 叶孤城轻轻地舔了舔嘴唇,感受着大帝空间内蕴含着的强大气息,偏偏这股天地灵气,只能为人类所用,对于妖魔鬼怪却是毫无利用价值。 在紫薇大帝所开辟出来的空间之中战斗,他的实力明显上涨了3倍不止,举手投足间,都有着令万物战栗的力量。 心头不由得涌上一丝痛快,这家伙这一段时间倒是耍够了威风,占据着天时地利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但现在,局面却是逆转过来了。 “可恶的人类,你太卑鄙,太无耻了,你若有种,何不放我出去,让我跟你在外面决一死战!” 九尾狐狸愤怒的连眼睛都是通红了起来,愤怒的咆哮声,犹如惊雷般,让得方圆百里的草木拦腰折断。 幸好叶孤城及时捂住了耳朵,才没有受到影响,他也想速战速决,争取早一点结束战斗,也好出去找小医仙汇合。 此时的叶孤城,当然不会知道外界发生的事情,更不会知道,他的小医仙正在被狮驼岭的那三个魔头围殴。 虽说小医仙身怀厄难毒体,又是元婴强者,但她面对的敌人同样是拥有元婴修为的大鹏金翅雕和半步元婴的青毛狮子,黄牙老象,压力不小。 如若他再拖延下去,再多耽搁上一些时间,很有可能就要给小医仙收尸了。 由于双方体型差距过大,拳头打在它身上,对九尾狐狸来说,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不痛不痒。 叶孤城眉毛一挑,没有犹豫,直接掏出如意金箍棒,口中不停地喊道:“大,变大,给我拼命变大!” 在他的呼喊下,手中的如意金箍棒拼命生长,仅仅只是眨眼功夫,就伸长到了数百丈,有着脸盆粗细,就像一个巨无霸一般。 叶孤城挥舞着金箍棒,学着当年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那样,棍扫乾坤,一棍子下去,抽得九尾狐狸向后倒飞百丈,沿途的山丘树木被它庞大的身躯一一平推,夷为平地,最后重重地砸向一座山峰,砸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 少许,只见三千焱炎火狼狈的在深坑中爬起来,周身的炽热气浪连绵不断的扩散而出,恐怖的高温,令得周遭的雪山在一瞬间融化崩塌。 无边的雪水犹如海浪般淹没了地面,叶孤城很干脆的踏空而行,脚踩着虚空,直接原地起飞,得意的目光盯着九尾狐狸,嘲讽的语气说。 “你输了,不如乖乖认输,现在还来得及,让我收了你,还可以和我做个伴。” “别做梦了,我就是和你同归于尽,也绝对不会让你小子得逞的。”低沉的声音响起,三千焱炎火不甘心受人驱使,还想要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旋即,那弥漫的紫黑色火焰,在它身上疯狂燃烧,怒吼着向他冲了过来。 看到三千焱炎火这样不识趣,叶孤城眉头微微一皱,飞身一棍,将它再度抽飞,甚至不再给他还手的机会,只要它刚刚站起来,立马又会被打趴下。 如此多的攻击,地下已经多了无数个数百丈大小的深坑,好像无数枚核弹轰炸过的样子。 元婴强者的全力一击,竟然可以造成这么大的破坏,难怪世人都那么想修仙,不仅可以长生不老,还能拥有通天的本事,这可比金钱,权力,美女什么的,更加具有诱惑力。 因为只有活着才有实现愿望的机会,而一旦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有些东西,只有拥有过,你才能觉得无所谓。 在叶孤城轮番的攻势之下,三千焱炎火也是逐渐的失去了反抗的能力,进入了虚弱状态,自身庞大的身躯不断缩小,最后化成无数条体型较小的九尾狐狸,对着叶孤城狠狠地冲杀而去。 这些小狐狸便是三千焱炎火的本源之火,只要将其尽数收服,那么就大功告成了。 叶孤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折腾了这么久,总算等到这一刻了。 紧接着,无数细小的九尾狐狸,冲进了他的体内,有了之前的经验,叶孤城倒也毫不慌张,当即盘腿坐下,运转起焚诀,集中所有的注意力,炼化三千焱炎火。 感受着一缕缕精纯的能量,源源不断的钻进丹田部位,之前过度透支的体力,被这股奇异的能量滋润,一下子变得极为舒适,好像干枯的植物,得到了雨水的滋润。 一个字,特爽! 可是过了没一会,脸上的笑容便突然凝固,眉头慢慢的皱在一起,因为三千焱炎火已经具有了灵智,拥有属于自己的意识,而他在炼化三千焱炎火的时候,似乎忘了抹除它的神识。 于是三千焱炎火便带着恨意,疯狂的冲击着他身体的五脏六腑,要让他当场爆体而亡。 叶孤城的身体几乎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皮肤上的血管纷纷破裂,有着大量鲜血溢出,仅在一瞬间,便是让得他全身被鲜血染红,看上去如同一个血人。 “奶奶的,跟我玩阴的是吧...” 叶孤城紧咬牙关,才憋出这么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