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分子命运三叹》 1.说《秦律》 如果一个人疯了似的想要骄傲和自豪,是能够找到理由的;假如这个人为自己选择了特定领域——比如该人不思茶饭,什么事也不想做,就是想为我们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感到骄傲和自豪,那就更容易找到理由。我曾经读到一位着名学者写的一本书,大约是“中国法制史”之类,其中就充满了让人匪夷所思的骄傲和自豪,作者竟然认为中国从商鞅变法以后就奠定了法制国家的基础,发展到嬴政同志创建的秦帝国,更是伟大得不得了——“所有现代法律(根据该作者叙述,甚至包括西方法律)的精华都在《秦律》中得到了体现”,“足见中国文化之博大精深。”听到这样的言论,我瞠目结舌,就像是看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挥舞着手臂宣称“再过一个月,这满条街的人都要死光”一样。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这是因为我对秦始皇、秦帝国乃至于所谓的《秦律》并非一无所知,根据我有限的常识,事情远非学者说的那个样子,“中国文化之博大精深”也绝对无法从《秦律》中去“足见”,学者高烧42度,“慵慵然莫乎其辨”,看不到或者故意无视《秦律》以外的东西,显然是发癫了,就像范进中举那样,挺可怜的,所以,关于这件事还真得说道说道。 我们在话题开展之前先说一说《秦律》。所谓“秦律”,不是指一整套现成的法律文本的汇编,而是指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关于秦帝国法律的分散叙述,尤其是出土文物中的相关记载。在我的印象里,“秦律”的主体应当是指写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发掘出土的1155支秦代竹简(1975年12月出土)上总共约17000字的法律文书、资料,这批珍贵文献全部着录在文物出版社1978年出版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里。 有必要简单罗列一下这些法律文书和资料,读者也好对秦律有一个直观的印象,有利于话题的进一步开展。 睡虎地秦墓竹简计有—— 《编年记》竹简53支,逐年记述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6)到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统一全国战争过程中的一些大事,其中有些为今存史书所不见,弥补了史籍记载的不足。 《语书》竹简14支,是秦始皇二十年南郡守腾向所属县、道发布的一篇文告,其中追述以往法令的执行情况,指出当时南郡地区的种种违法犯罪现象,提出要各县、道官员严格依法惩办犯罪者,并规定以执法和违法作为区分“良吏”和“恶吏”的标准。 《秦律十八种》竹简 201支,是简书抄写人从18种秦律中摘录的法律条文,主要内容包括田律、厩苑律、金布律、工律等有关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经济方面的法规,军爵律、置吏律、行书律等行政方面的法规以及司空等刑徒管理方面的法规。 《效律》竹简60支,是关于核验账目、物资和度量衡器方面的法律。《秦律十八种》中也有摘抄的“效律”数条,但这部分《效律》比《秦律十八种》中的“效律”内容要丰富,从第一支竹简背面有“效”字作为标题来看,《效律》应为首尾完整的单行法规。 《秦律杂抄》竹简42支,是抄写者摘录的单行法规,主要是关于官吏任免、军事训练、战场纪律、后勤供应和战士赏罚等方面的规定,注明律名的有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敦表律、捕盗律、戍律等11种,还有一些条文未注明律名,从内容看又不属于上述法律,可见这部分涉及的法律比较广泛。 《法律答问》竹简 210支,是秦帝国官方对秦律主体部分,即刑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和说明,共 187条,许多地方引用了秦刑律原文,如“害盗别缴而盗,加罪之”,“誉敌以恐众心者,戮”等,可以看出,秦帝国的刑律确如史籍所载,是对李悝《法经》盗、贼、囚、捕、杂、具6篇的继承。 《封诊式》竹简98支,包括秦帝国司法机构对司法官员“治狱”、“讯狱”的行政要求,调查各类案件应当注意的具体事项、检验报告文书的书写程式规范等等。专家考证指出:“《封诊式》反映出秦帝国在治理狱案时一般不提倡刑讯,很注意搜集证据,重视现场勘验,并实行‘爰书’制度,对案情要求有详细的记录。”我对专家的这种解释很在意,这一点放到后面再说。 《为吏之道》竹简51支,内容较庞杂,有的类似“官箴”,有的类似识字课本,有的类似《荀子?成相》那种以通俗韵文宣传政府观点的政治读物,就像我们目前各种各样政治学习辅导材料一样。在这部分竹简中,甚至还可以看到从魏国安厘王二十五年(公元前 252)颁行的《户律》、《奔命律》摘抄出来的段落和某些不知出处的修身格言之类。 《日书》甲种、《日书》乙种竹简426支,多是关于祸福吉凶的预测,大概类似我们从农贸市场上买到的那种日历,“宜出行”,“东南方有祸”之类。 …… 你看,秦律很丰富,很紧密。 西汉桓宽(字次公,汉宣帝时被推举为郎,曾任庐江太守丞)根据汉昭帝召开的盐铁会议记录推衍成一部名为《盐铁论》的着作,记述了当时关于汉武帝时期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的一场大辩论,涉及秦律的部分有这样的评价:“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意思是秦律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结构成了“网”状。 我很欣赏桓宽的这个比喻,再加之桓宽处在比我们离秦朝近得多的年代、对于秦律的了解比我们更接近事实这一情况,我们简直能够在脑海里映现“密如凝脂”的秦律笼罩下的公众生活,历史也无情地记录下了秦帝国如何残忍如何暴戾……我们甚至可以断言,正是“密如凝脂”的秦律为秦帝国二世而亡准备了条件,嬴政同志和与嬴政同志志同道合的所有独裁者都在创造开始的时候奠定了结局,所谓“历史周期律”指的就是这个无法摆脱的宿命和轮回。 然而同样的情景在不同的人群中引起的反响是不一样的。譬如对“秦政制”无限想往、竭力为秦帝国唱赞歌的学者可能会说:“早在两千多年前,我煌煌中华帝国就有了如此健全的法律,可见当时的法律制度有多么完备,这难道不足以让我们骄傲和自豪吗?” 我没有说不骄傲和自豪,我的确很骄傲也很自豪,因为历史就搁在那里——秦帝国在世界范围以内开天辟地确立了最高君主的至尊地位,秦始皇不仅成为至高无上的皇帝,更成为了约束民众行为的一切法权的渊源,犹如李斯同志所言:“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这里的“一”就是秦始皇嬴政,借用老子的话:“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个“一”有万物之始的意思,是衡量天下一切事物的法度,“皇帝”第一次作为超越一切社会法则而存在的超级存在,老百姓第一次在严格的政治意义上成为皇权专制主义恣意剥削、压榨乃至于屠戮的对象,直到今天这种基本的政治秩序也没有改变……我们有意无意创造了人类发展史的数项第一,东方专制主义成为人类社会制度的一种特有类型,成为世界政治哲学研究中经常出现的词汇,我们确实有理由骄傲也有理由自豪。 人都是相通的,古人今人都一样,我们骄傲和自豪的东西,当事者早就骄傲和自豪过了——嬴政同志在其伟大一生中曾经数次巡行全国,每到一地都要让当地政府负责人刻制碑石以为纪念,这些碑石反映的自然都嬴政同志对自己的评价:“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勿之纪(《琅琊石刻》,前219年)。”“大圣作制,建定法度,显着纲纪(《芝罘石刻》,前218年)。”意思是:我乃为这个世界制定秩序和规矩的人,其他什么都不用说了!既然这样,学者断言我中华帝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有了完备的法律制度,似乎还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但是这里有一个基础性问题:究竟什么是法律?或者换一句话说:法律究竟是什么东西?我引用《辞海》(1979年版)的解释: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这不仅仅是一个解释,它同时还是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是社会持之以恒对我们的观念所进行的修正,这种修正造成的结果是,我们无条件接受了教科书中关于法律的如下论证: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不是一切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奴隶制国家的法律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制国家的法律是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即制定出新的、过去没有的法律规范;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社会上原来已经存在的某些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3、法律的实施方式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法律同其他行为规范最显着的区别,保证法律实施的强制力主要指军队、法庭、警察、监狱等。4、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5、法律的内容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这些权利与义务是由国家确认和加以保障的。 问题是,上述原则在很多时候仅仅是一种教科书式的想象,与真实的政治生活图景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譬如,在历史发展一个又一个环节中,所谓法律并非 “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没有什么“国家确认并加以保障这些权利与义务”,相反,在法律之上不断横亘出一个又一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皇帝,来做“衡量天下一切事物的法度”,上述对法律实质和法律程序的教科书式想象究竟有多大意义?具体到我们的话题,除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点之外,我们从“秦律”又能够找到多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精神? 如果说我们把“秦律”置放在现代法律环境当中进行考察有失公允,那么,把它同样放到古代又怎么样?稍微具备一点儿世界法律史知识的读者都知道,相对于其他文明中的法律,比如古代罗马帝国的《十二铜表法》和古代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制定的、全世界现存最早的《汉谟拉比法典》,我们不能不承认“秦律”既没有由“平民和贵族推出相等人数”,“拟定一套对两个等级彼此有利的法律”(李维:《罗马史》,第3卷)的程序,也没有所谓“君权神授”的内容遮掩,而是一种赤裸裸的宣示:“老子天下第一!”这时候,你不觉得上述教科书式想象乃空中楼阁,与历史和现实的真实境况风马牛不相及吗? 比如,我们怎么解释发生在秦帝国时代的一桩重要公案呢? 2、焚书?坑儒 这桩公案就是“焚书坑儒”。 小标题之所以要在“焚书”与“坑儒”之间加上一个圆点,是因为焚书与坑儒是两件事情,前者为书厄,不见人祸;后者为人祸,与书无干。但是,为什么自汉代以来人们就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件事来谈论,而且谈论了两千多年而不息呢?这就牵涉到人与历史的关系问题了。 依据汤因比的观点,没有纯客观的历史叙述,所有历史叙述多多少少都会折射出叙述者的某些内心寄望。需要我们注意的倒是叙述者之间的分别:同样是秦帝国历史,民间的叙述与官方意识形态叙述往往截然不同,这说明民众和统治者对历史具有完全不同的解读方式,奇怪的是,在秦始皇这件事上,意识形态解释(比如近年大量出现歌颂秦始皇丰功伟绩的电影、电视剧、戏剧和娱乐化学者在中央电视台的荒谬鼓吹之类)往往不招人待见,倒是民众的解读成为了不可改变的主流,孟姜女的故事仍旧鲜活,有良知的学者仍旧锲而不舍提醒人们警觉秦代重刑主义的法律体系和与之配套的令人发指的酷刑在今天的意义……无论你利用意识形态工具怎样为秦始皇山呼万岁,民众就是不认可,仍旧嗤之以鼻说那是一混蛋。 于是,“焚书坑儒”就被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载入了人们的传统记忆,言坑儒必说焚书——秦始皇为了彻底铲除《诗》、《书》而坑杀了传习《诗》、《书》的人,书厄与人祸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这就是历史对于历史事件所做的抽象。在我看来这种抽象极好,历史没有失责,在有条件弘扬正义的时候,它是能够站出来弘扬正义的。 但是具体到做文章,过度抽象必然会疲劳读者,所以我不按照《史记》提供的线索交代焚书坑儒事件,而是用我的方式向读者交代两千多年前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故事——读者将会注意到,我是依据民众记忆历史的方式讲述这个故事的。 公元前221年注定要作为标志性年份进入中国历史。这一年,秦国完成了“六王毕,四海一”的伟业,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大秦帝国。身形与猿猴酷似、说话总是发出“咝咝”声的嬴政同志经过历史选择成为帝国领袖。正是所谓:“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公元前213年,大秦帝国建国9周年国庆纪念日,首都咸阳市全城戒严,城外百姓不得擅入城内,城内居民不得离开住宅百步。“秦尚黑”,咸阳的主要建筑物垂挂着写有颂秦口号的黑色标语,所有商店都用黑色门板关闭,就连稍微粗大一些的树木也被涂黑了树干。所以,尽管那一天阳光灿烂,但是咸阳市却显得暗淡阴森,就连小孩子也不再吵闹,惊恐地看着大人,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 在通往领袖府的主要街道上,高大威猛的内卫部武装警察荷枪执戟,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护卫一辆又一辆豪华马车驶进领袖府。街道两旁的行人都阻隔到街道两侧或者附近的小巷之中,跪伏于地,只能听到马蹄和车轱辘声。乘坐这些豪华车辆的,主要是各位内阁大臣、各部部长、文艺界知名人士以及国际友人。 金碧辉煌的领袖府宴会厅一派歌舞升平,场面壮丽,“天香影里,玉簪朱履聚丹墀;仙乐声中,绣袄锦衣扶御驾。”领袖嬴政驾缩在宽大的案几后面,先是接受群臣恭贺和各国使臣拜见,然后欣赏乐舞,舞伎歌女轮番登场,管弦之音不绝于耳。嬴政同志耳背,既听不清乐舞也听不见朝贺之声,他只是在享受作为帝国领袖的惬意与威严。乐舞朝贺完毕,宴会厅安静了下来,嬴政同志仍然意犹未尽,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 内阁总理大臣李斯见领袖心情不错,令文化官坊长官周青臣从宫廷各学院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招呼一些教授、博士过来,陪同领袖谈叙。李斯总理知道,领袖嬴政喜欢听取思想讨论,尤其喜欢听取知识分子关于治国治世问题的思想讨论。 李斯遣散舞女歌姬,送行各国使节及夫人,宴会厅顿时显得异常空旷安宁。嬴政领袖遁小会议室,屏风之后,贴身艺姬半裸其身,为领袖按摩松弛。此时,周青臣带领70个才高八斗、博通古今的知识分子,急匆匆穿过宴会大厅,在小会议室外边等候。 千万不要小看追随周青臣而来的这些人。从行政隶属关系上来说,他们分散在各大学、宫廷学院、作家协会等机构,但是,他们又都是秦帝国“皇家意识形态弘扬馆”馆员,在帝国政治文化结构中极为重要,也有着非同一般的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在那个年代,“馆员”身份不仅意味着权威,同时也意味着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所以它已经远不能与传统意义上的“士”同日而语。 李斯总理隔着屏风禀报:“他们来了。”领袖嬴政缓慢地挥动一下手臂,艺姬掩酥胸、遮裸臂,退于幕后。太监朗声宣诏,“馆员”入。这些长期在宫廷学院和大学讲坛上讲学、研究机构当书虫、在作协当御用作家的同志很少入宫与领袖直接交谈,一个个受宠若惊,忐忑不安,在这个一生难得的机遇,心里只琢磨一件事:说些什么才能够让领袖开心并记忆深刻? 文化官坊长官周青臣心领神会总理大臣李斯的心思,首先做开场白,赞颂道:“皇王在上,恩播阳春;其仁莫比,其德日新。於乎哀哉,传德无极;延寿万岁,长保秦国。四海咸承,天下宾服;觞酒既升,永受万福!” 李斯总理称赞说:“不错!不错!” 周青臣侧过脸冲总理莞尔一笑,然后,用有些嘶哑的嗓音又说了很多歌功颂德的话,为了显示自己的学养,还专门就嬴政在帝国实行郡县制国家体制进行吹捧,认为领袖在帝国制度设计上开创了千古伟业,“正如歌曲所唱:大秦帝国从此走向繁荣富强”。 周青臣发言之后,马上有很多“馆员”附和,场面热烈,抢到机会发言的“馆员”都认为自己给领袖和总理大臣留下了好印象,暗中预测将来会得到何种封赏,所以一个个都喜不自胜。 皇家直属院校咸阳大学历史系主任、着名学者淳于越同志对周青臣的阿谀奉承之辞极为反感,嗽一下喉咙,高叫一声:“不尽然!” 躬身在领袖一侧的李斯总理远远指点着淳于越,朗声道:“淳于越同志有什么不同意见?请讲一讲嘛!” 淳于越看到嬴政同志脸上表情轻松,温和地看着他,似乎很想听他的高见,运了一口气,把自己最近在一篇学术论文中的观点复述了一遍,大致意思是:郡县制实行才几年时间,这个制度是不是最好的制度,要经过很长时间的检验。针对周青臣的观点,淳于越反驳说:“尧舜以来,皇家学者在一个问题上达到了共识,这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最好不要现在就下结论说郡县制是最适合大秦帝国的发展道路……” 会场鸦雀无声。 “就目前来说,”淳于越馆员进一步强调,“建国初始,虽然统一了六国,疆土得到扩大,人民得到生息,但是我们经历了长期战争,目前在广大农村仍旧是百废待兴,就整个国家来说,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经济……” 淳于越停顿一下,观察领袖、总理的反映。嬴政同志微微闭着眼睛,似乎正在思考;李斯内阁总理大臣见领袖在思考,也装作在思考,这样,就鼓励了不知轻重的书呆子淳于越。 “目前,”淳于越同志清理一下喉咙,继续说,“我觉得实行——至少在某些地区实行——自商、周时代即已证明行之有效的分封制度,或许更有利于帝国的社会经济繁荣发展。”淳于越做了详细论证(详见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不赘),然后宣称:“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淳于越的话得到不少人赞同,也有人激烈反对,场面一时有些混乱。领袖嬴政把文化官坊长官周青臣和淳于越馆员的话都听明白了,但是这个伟大的政治家只是微笑,目光如漆,扫射着吵吵嚷嚷进行争辩的“馆员”,就像在看一群吵闹的孩子。 李斯总理知道,郡县制是嬴政的执政根基,不可动摇,所以也就不难想象嬴政在这次必将载入历史的大辩论中对两种意见的态度。“更重要的是,”李斯总理想,“假如反对郡县制的主张足以对嬴政意志形成压力和挑战,而这个主张又是在我召集的会议上提出来的,领袖擅猜忌,会不会认为我有意发难?如果真的惹出麻烦,领袖在意了,怪罪下来,我怎能逃脱干系?”这样想来,事情就有些严重,一股寒潮自李斯总理后脊梁沟垂直而下,直抵尾骨。 李斯总理决定明确表述自己的观点,既像对领袖又像对参加讨论的诸位学者说:“我不能同意淳于越同志的意见。”李斯总理善于操纵情绪,脸上显现出地地道道的痛苦、凄切的神情。“有同志可能要说了,如何看待和评价郡县制是一个学术问题,但是,我不认为这是学术问题,这是政治问题。我很痛心,同志们,国家在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花钱豢养你们,是指望你们学习和研究大秦帝国伟大的现实,论证帝国法律政策的正确与英明,为朝廷歌唱,你们怎么反倒非议当朝,歌颂起古朝来了?你们究竟站到什么立场上去了?” 李斯总理观察领袖,嬴政同志微微点了点头。 “这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李斯提高了嗓音,“这件事说明,我们的专家学者偏离了正确的政治方向,站错了立场,这是一个不能不引起注意的问题……” 嬴政站起身来,掸了掸龙袍,咝咝地说:“说一说也有好处。” 贴身艺姬自幕后出,左右搀扶御驾,遁。 小会议室一时间变得异常安谧,静得简直能够听到心跳,在场的70位“皇家意识形态弘扬馆”馆员噤若寒蝉,刚才还慷慨陈词的淳于越同志也面如纸灰,李斯总理的每一句话都像铅锤一样敲打着他的心灵,所有人都恐惧地想:嬴政所言“有好处”究竟什么意思?对于国家意味着什么?对于个人意味着什么? 所有这些所谓的“意味”都到暗中进行去了,所以,历史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司马迁同志倾尽一生心血撰述的《史记》中也没有留下任何经得住推敲的文字。从字里行间推断,只能认为后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李斯总理委托司法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内卫部刑事监察局制定法律,从此禁止知识分子(不仅仅是皇家意识形态弘扬馆馆员)“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违者格杀勿论。 法律制成,呈递给领袖嬴政,嬴政同志御批:“可。” 于是,法律颁行天下。法律规定:两个人一起谈论《诗经》、《尚书》,斩首市曹;引证古书非议当朝,全家杀头;知情不举者与犯者同罪。法律还规定:自本法颁布之日起30日内,留有禁书不烧的任何个人都将在脸上刺字,发配到边塞修筑长城。 法令颁,负责执法的内卫部武装警察部队雷厉风行,依诏当即逮捕以淳于越为首的467个专家学者(有一说“皇家意识形态弘扬馆”70位馆员中有37人受牵连,成为阶下囚),押入天牢。未几,这些人犯被一根绳索牵连,拉到咸阳市南郊一条大河旁边的沙洲上,先是让这467人挖坑,众人皆不知为何所用,都是带罪之身,活儿干得不错,坑挖得又大又深。 太阳当午时分,内卫部刑事监察局下令,将所有467人尽数驱赶到坑里,洒食油以烹,哀号之声犹如怨鬼,继而放水淹之,掩土埋之,傍晚时分,岑寂。咸阳市上空荡起一缕青烟,人民闻到尸骨的焦糊味道,以为屠宰作坊杀猪燎毛,都没在意。事毕,才有传言从内卫部武装警察小卒口中传出,人民大哗:“何至于达467人之多乎?” 在三千人大会上,李斯内阁总理大臣扳着手指头说:“多乎哉?不多也!” 坐在龙辇上的领袖嬴政颌首赞许,嘴里发出咝咝声。 从此,朝野都认为不多。 司马迁同志治史,材料所弃甚多,其中一说为:在嬴政领袖面前非议当朝的淳于越同志被活埋之时,挣扎在水火之中,高举双臂,泣号苍天:“怎么会是这样?!怎么会是这样?!” 这个不知深浅的书呆子根本不知道,文化官坊长官周青臣已经擢升为内阁副总理大臣,封地千顷;他更不知道,李斯得到大秦帝国领袖嬴政的绝对恩宠,巩固了自己的爵位,正在一边笑呢。 3.帝国律法下的知识分子之境 历史有时候要拉近了看,如果你把人物仅仅当作遥远历史幕布上一件活动的道具,不能从有血有肉的角度去揣摩他、理解他,你就会忽略掉很多不应当忽略的细节。当你把嬴政、李斯、周青臣、淳于越等人还原成为现实生活当中的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历史书籍对他们所做的抽象在很多细节上是不准确的——这没有办法,犹如果品被脱水之后再不可能保有新鲜水果的口感和味道一样。当然,我们不能责怪司马迁,我只是说,人的本质表现在他的行为之中,如果不能具体把握人物的行为特征,我们又怎么去了解和断言他的灵魂状态呢?即使是一篇学术文章,也应当尽可能鲜活,在最接近原始生态的地方把人具象化为可以追踪其心理线索的行为者,我认为对上述几位同志的行为描述是有必要的,尽管在一些方面与抽象的历史叙述有了某种程度的差异。 比如淳于越。 其实淳于越博士作为一个学者本质上是好的,早在秦王叱咤风云横扫六合之际就成了文化积淀深厚的齐国左翼阵线着名的知识分子,在敌后文化战线很好地配合了秦王统一中国的大业——对齐国政治不满的淳于越同志对秦王寄托了多少期望与梦想啊!那段时间,这个着作等身的学者一天到晚关心的不是学术,而是战局,是企图配合战局在文化战线有所作为。 战局怎么样了?自公元前236年开始,秦军相继攻占韩、赵、燕、魏、楚等五国,公元前221年,秦国大将王贲率军击齐,齐王建听信相国后胜之言,相信齐秦交好,秦国不会灭齐,等到听说五国全部被消灭之时,心中恐慌,才开始发兵守西界,防止秦兵侵袭。但是想不到王贲大军从北方顺势南下,兵过吴桥,直犯济南。齐国自王建即位,40多年不受兵戈,军事战略全无,士兵久不操练,全无战斗防守能力。王贲虎狼之师自历下取淄川,直达齐都临淄,所过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齐王建听后胜之言,只得束手投降,全城百姓虽怒,也无人敢出来争斗。王贲兵不血刃,两个月之间占领了齐国全部领士。初为春秋五霸之首,继为战国七雄之冠,立国长达845年的东方大国——齐国就这样轰然倒塌了。 坐镇咸阳指挥征讨六国战役的嬴政同志闻捷大喜,传令说:“齐国被我消灭,本应斩首齐王,姑念王建四十年来对秦恭顺,可免王建死罪;后胜误国,就地处斩。”王贲接令斩了后胜,《战国策?齐策》中《齐王建入朝于秦》记载:秦使陈驰引诱齐王建到秦国去,答应给他五百里封地,齐王建不听即墨大夫兴兵抗秦的劝告西行入秦,被囚在共城,最终饥饿而死。 王贲大军压境之时,淳于越同志在齐国首都临淄以一篇慷慨激昂的《天下赋》作为响应,变得愈发着名,也成为了被齐王深恶痛绝之人,必欲追杀之,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秦军突进极快,齐王自身不保,已经没有余力灭杀淳于越。 此时,所有运气都来到了淳于越一边:王贲大将竟然得到了嬴政同志直接命令:“不惜一切代价营救淳于越同志。”王贲哪敢怠慢?就像美国电影《拯救大兵瑞恩》描写的那样,急派一个整团兵力突入当时还被齐军控制的临淄大学所处的淄水地区,在临淄大学历史系大楼地下室找到了躲避战火的淳于越同志,不舍昼夜护送到了秦帝国新都咸阳。 嬴政同志在阿房宫亲自设宴款待淳于越,陪同的有即将成为秦帝国内阁总理大臣的李斯和来自革命老区咸阳的着名作家周青臣同志。嬴政同志拍着大名鼎鼎的淳于越同志的肩膀说:“现在解放了,要做的事情很多,你得忙起来了。”李斯总理嘱新任文化官坊长官周青臣任命淳于越同志为皇家直属咸阳大学历史系主任之职,负责帝国的历史研究,秦帝国“皇家意识形态弘扬馆”建立以后,秦始皇钦点淳于越为该馆馆员,淳于越同志非常感激嬴政同志,真的就忙了起来。 出于中国知识分子“士为知己者死”的传统信念(参见《云梦睡虎地秦代竹简?为吏之道》之:“为人君则鬼,为人臣则忠,为人父则慈,为人子则孝。”)淳于越做了很多讨秦始皇高兴的事情,基本上理顺了自尧舜以来的历史轨迹,咸阳大学历史系更是成为了商鞅变法研究的重镇,聚积了国内外很多知名专家学者;而出于中国知识分子“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传统道德,淳于越也做了很多让秦始皇不高兴的事,譬如发表文章对秦帝国建立以来施行的某些新政以及其他一些敏感话题说三道四,被嬴政同志笑讽为“书痴”——嬴政同志曾经给淳于越博士赠诗:“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意思是你别着急,帝国的一切事情都在安排之中,会好起来的。 其实,嬴政同志在“小会议室辩论”之前完全没有要坑杀淳于越的意思,知识分子嘛,免不了多说一些什么,说让说去,乱不了天下,鲁迅不是也说了很多么?并没有把天下说乱,瞎吵吵。 但是这次,淳于越越线了,嬴政同志恼火了。 怎么就越线了呢?原来,嬴政同志刚统一中国之始,在采取何种政治体制问题上,君臣之中就有不同看法。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也就是秦始皇刚刚扫灭六国之后,嬴政同志召集群臣商讨国家以何种组织形式来统治这一大片前所未有的国土时,当时的丞相王绾就曾经提出“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惟上幸许。”(《史记?秦始皇本纪》)要求秦始皇分封诸子为王,也就是恢复西周时代的分封制。 这种主张当即就被还是廷尉的李斯所驳斥。李廷尉认为,西周时代所封的子弟同姓甚多,到后来都逐渐疏远以至于相互攻击成为仇敌,造成诸侯间相互诛伐的混乱局面,连天子都莫可奈何。现在伟大领袖嬴政统一了天下,应当说历史提供了实行郡县制的绝好机会,不可错过,如若采取郡县制,用赋税重赏皇帝诸子及功臣就可以了,庞大的政府机构可以没有任何阻碍地保证领袖意志的贯彻执行,这是唯一的安宁天下之术。 嬴政同志采纳了李斯廷尉的建议,否定了王绾分封的意见,在全国实行郡县制,作为这一政治事件的另一个结果,是李廷尉取代王绾成为内阁总理大臣。 但是,正如所有政治问题都蕴含着许许多多复杂因素一样,实行了郡县制并不意味这个国家政治体制建设问题就得到了彻底解决。果然就发生了我们前面叙述过的那场“小会议室辩论”,如同我前面所说,淳于越的发言触动了绝对不应当触动的底线。 “分封制”和“郡县制”之间的区别真的那么重要吗?很重要也很不重要。说它很重要,是因为嬴政同志最担心的就是六国旧势力复辟,是自己皇位是否稳固,分封制极有可能瓦解他费尽心力建立起来的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松动政权基础;说它很不重要,是因为自从王绾的意见遭受批判之后,秦帝国已经推行整整9年郡县制,政权规制已经非常成熟,不太可能因为几个知识分子的鼓噪就遭遇危机,嬴政同志完全可以像以往那样听听而已。 是内阁总理大臣李斯——读者注意,这个带有学者色彩的职业政治家在中国历史上起了很坏的作用,他通过自己的言论着作放大了秦帝国的邪恶本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专制主义帮凶——起了作用。 “小会议室辩论”以后不久,领袖嬴政在和李斯研究一项国内政策,顺便问了一句:“淳于越同志近来怎么样?” 李斯汇报说:“或许历史学离政治学太近了的缘故,淳于越同志好像并没有汲取教训,仍旧鼓吹他的观点,在学界引起了很大的思想混乱,这倒是应当引起注意的。” 嬴政沉吟良久,嘶嘶道:“事情正在起变化。” 李斯顺应领袖的思路,介绍了事情正在发生的新变化。 领袖语调清晰地说:“现在儒生的进攻还没有达到顶点,他们正在兴高采烈。宫廷内外的儒生都不懂得辩证法:物极必反。我们还要让他们猖狂一个时期,让他们走到顶点。他们越猖狂,对我们越有利益。人们说:怕钓鱼,或者说:诱敌深入,据而歼之。现在大批的鱼自己浮到水面上来了,并不要钓。” 李斯心领神会,让文化官坊长官周青臣(秦帝国建立以后,同为知识分子的周青臣与淳于越之间起了很大的矛盾,不仅仅学术之争,还有很多不便言说的东西)以后组织了几个类似于“小礼堂辩论”的座谈会,鼓励儒生鸣放,皇家报纸期刊专门僻出版面刊载儒生们的文章。 愚蠢的淳于越犯了最后一个错误——因为以后他再也没有机会犯错误了——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要求第二次解放秦国(包括前六国)人民》,文中有一段话,翻译成今天的语言是:“每一场辩论起来,虽然名目不叫斗争,知识分子总是心惊肉跳,对于统治者衷心奉承却一再遭白眼、挨耳光,这是史无前例的,我想不起来有哪一个兴朝盛世是这样糟蹋知识分子的。” 周青臣把这篇文章作为“宫廷内参”报给李斯总理,李斯斟酌再三,印成大字本呈报给秦始皇嬴政同志。 嬴政阅后,嘶嘶道:“这一切岂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吗?” 李斯趁机说:“要制止,是时候了。” 嬴政曰:“可。” 于是,出现了我们已经描述过的结局:李斯总理委托司法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内卫部刑事监察局制定法律,从此禁止知识分子“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违者格杀勿论;两个人一起谈论《诗经》、《尚书》,斩首市曹;引证古书非议当朝,全家杀头;知情不举者与犯者同罪。法律还规定:自本法颁布之日起30日内,留有禁书不烧的任何个人都将在脸上刺字,发配到边塞修筑长城。 面对这桩历史公案,我们这些后人免不了要嗟叹唏嘘:这个可怕的事件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事件?是知识分子干扰历史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还是知识分子恒定的命运使然?事情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我们先不直接探讨这些问题,还是来考察“秦律”。 我不是历史学家,我的历史知识极为贫乏,但是你既然要做一篇关于历史、关于法律的文章,当然要深入你选定的领域获取必要的或者说最基本的知识,很多个夜晚,我沉浸在《睡虎地秦墓竹简》和其他历史资料里,试图从“秦律”中获取与焚书坑儒事件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法律条文和资料。 秦律中的刑罚有很多种:一、死刑:主要有弃市和磔;二、肉刑:有斩足、宫、劓、黥等残害肢体刑;三、徒刑:将犯人拘禁起来,并使服苦役,受这种刑的罪人被称为刑徒,后世徒刑之名即从此沿袭而来(秦律中徒刑是常用的刑罚,从盗窃、伤人到官吏的严重渎职,都可判处此刑,故刑徒人数很多,从而使官府获得大量的无偿劳力,秦二世胡亥修建骊山陵墓等大规模工程,就曾经使用刑徒70万人);四、迁刑:迁为流放之意,史载,蜀地偏远,曾经是秦帝国流放犯人的主要目的地,赢政同志就曾经将嫪毐舍人治迁刑而强制迁入蜀地;五、笞刑:即鞭笞之刑,秦律中有笞五十、笞百之类的话;六、赀罚:赀是法律要求罪人向官府交纳财物或提供劳役以达到惩罚的目的(官吏因失职等过失而常常被判以赀盾、赀甲的处分,对于平民则常常判以赀徭之罚)。 唯独没有活埋知识分子这一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推想有两种可能:一是历经两千多年,有关珍贵资料散佚了,没有被刻写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上,也没有进入司马迁和其他历史学家的视野;一是根本就没有所谓李斯委托司法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内卫部刑事监察局制定的成文法律,一切都是在嬴政同志极端残酷的皇权专制主义意志覆盖下发生的——这就是说,焚书坑儒是“律外之律”指导下发生的对知识分子的惩治行为,是对知识分子的格外优待。 一般来说,制定和颁布法律就是为了执行的,有什么法律就会有什么样的司法程序,即把法律条文操作为社会政治行为。在一个法制国家,任何对于公民的惩治都能够从法律中找到相应的规定条文,这就是西方“罪行法定原则”要义所在。所谓“罪行法定原则”,是来自拉丁语的一句法律格言,指: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对犯罪处什么刑,均须由法律预先明文规定,也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有法学家将这一原则做了分解:1、定罪科刑只能依据成文法,不得援引习惯法;2、刑期只能依据法律规定,不得适用不定期刑;3、刑法效力不得溯及既往,即在法公布之前犯罪,不能追究;4、不得使用类推法扩大法的适用范围,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判罪定刑,法无明文规定者不能加以比附。这就是说,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就是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具体来说,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上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什么刑,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 依据上述原则,既然在秦律中找不到“焚书坑儒”的法律条文,而那467名儒生又遭遇了如此惨烈的对待,我们就可以认为这桩具有历史意义的判决和执行均为非法。 谁非法? 秦帝国非法。 秦始皇嬴政非法。 耐人寻味的是,国家非法和皇帝非法构成了中国历史的常态,它就像一条江河自远古而来,绵延两千多年,一直来到我们眼前。我们当然应当说历史在进步,毕竟,我们再没有看到有人因为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被活埋在政府办公大楼门前,但是对知识分子的精神暴行停止了吗?没有停止,始终没有停止,“焚书”正在以非焚书的形式不断上演——在强大的国家意识形态禁锢下,知识分子丧失了思考的能力,文学和学术堕落为向权力出卖精神和肉体的娼妓,试图独立思想的人被残忍地流放于体制之外,成为衣食无着的漂泊者……这时候还有书可焚吗?没有了,没有任何值得去焚的书了。 连可以焚的书都没有了,难道不是最彻底的焚书么? 这就是帝国律法下千百年来的知识分子之境。 这是无需过问和了解“罪行法定原则”之境,因为这个原则于我们的现世人生没有任何意义;这是无需担心遭遇被“焚”、被“坑”待遇的虚无之境,因为所有精神创造都萎靡了,消解了,人家早就失去了“焚”你、“坑”你的兴趣;这是无需展望和想往的封闭之境,你看到和听到的全部是国家让你看到和听到的,你正在成为国家建筑大厦上的一块砖石,砖石难道还有什么精神意义么?这是被豢养的舒适温暖的不自由之境——既然已经如此舒适和温暖,自由又有什么价值呢? 4.一个悖论:我思我未必在 我们回到初始。 我小时候在乡间度过了一段美好的童年时光,留下了很多记忆,其中之一就是在妈妈两腿圈拢下听了很多民间故事,“牛郎织女”、“天仙配” 、“哪吒闹海”、“孟姜女哭长城”之类。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对秦始皇形成概念的,这种概念和大多数普通人的评价没有多大出入:那是一个给人间造成很多苦难的残暴的家伙,就像横行乡里的恶霸一样。 七八岁时我离开家乡来到北京,心智仍处在混沌未开状态,还是一个空瓶,于是,社会就开始通过教育为这个空瓶灌注很多让你迷惑不解、匪夷所思的东西,譬如关于秦始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成了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这个人似乎也不残暴了,更有学者通过考证颠覆了我童年时代对孟姜女的记忆,说那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故事,是人们闲得没事杜撰出来的;如果有也不是秦始皇时代的事情,大约是歹人想埋汰秦始皇同志,才把故事发生的年代安放到了伟大的秦朝。接着我听到伟大领袖毛主席宣布说:“我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并且说“秦始皇算什么?他才坑了四百六十个儒。”于是他老人家也开始坑儒,仅仅1957年“反右派斗争”和1966年开始、持续10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坑了几百万个儒! 于是我懵了。 怎么就懵了呢?人在认识世界的时候通常要遵循某种机理,或者说某种逻辑关系,如果这种机理或者逻辑关系出现混乱乃至于断裂,世界在人心目中也就不完整了。就我个人来说,这种不完整在1973年前后全国开展“评法批儒”运动中达到顶峰。在政治家策划于密室、点火于基层的政治阴谋欺骗和煽动下,有一天早晨全国人民都成了历史学家,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到处都是关于“法家”的喧嚷,就连20岁出头的我——我刚刚被从插队的地方招工到一家印刷厂,并且成为了那个时候很时兴的“工人评论组”的组长——也有资格面对宏大的历史说长道短了,我们甚至借印制方便之机,印刷出版了一本由我执笔撰写的小册子,标题是《孔老二“克己复礼”就是要复辟资本主义》(读者别笑,标题就是这样的)。 由于事情是在“某种机理或者逻辑关系出现混乱乃至于断裂”的情况下发生的,历史深处的那个世界在我心灵深处必然变得不完整,它分为了两块,一块是标准的意识形态概括,另一块是我的直觉,下面我分开了说。 先说意识形态概括。 我前面说到的那位学者在赞美秦律的时候,津津乐道说秦律不仅有条文,还有司法解释,类似于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xxxxx的司法解释》之类,这些解释甚至也像今天一样附有案例说明。从这些条文、司法解释和案例中可以看出,秦律对国民行为的规制几乎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人员的纪律和法制约束,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的行为,都做了严格细致的界定和规范。秦律中很大一部分条文属于政府行政法规性质,大小官府机构都制订有若干规章制度,官吏若有违反,构成犯罪,就会成为法律惩治的对象。 我等小民总是热望的反腐倡廉措施,秦代也不输今日,学者说,秦国的公安司法部门对官僚犯罪的惩治极为严酷,凡是发现“权力寻租”、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犯国家利益等犯罪行为的都将受到严惩。据说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惩治要远远重于普通民众,“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一个铜钱就要被脸上刺字,收监或送劳改农场改造。如果历史真的是这样,我们确实没有理由嘲笑学者,同样的事情放在今天不至于有如此严重后果,我们还真没听说哪位官员贪污受贿1毛钱、1块钱、100块钱甚至于1000块钱就被逮捕法办的。 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专门特制定了《课律》等法令,在《语书》、《为吏之道》中明确提出良吏、恶吏的“五善”(忠信、清廉、慎事、为善、恭敬)、“五失”(夸夸其谈唱高调,好大喜功不求实,飞扬跋扈独专行,犯上作乱无法纪,重视钱财轻知识)的考核标准,突出规定了对官吏经管物资财产的法律检验,以杜绝贪污,司马迁同志在《史记?范睢列传》中说:“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领导干部若用人不当、造成事业损失要被追究行政责任。《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更有这样的话:“令曰勿为而为之,是为犯令,令曰为之弗为,是为废令也。”意思是法律要求做而不做和法律不允许做却做了的,也属于违法犯罪,也应当受到惩处,后果而且相当严重:轻则丢官弃职,重则身陷囹圄,甚至于掉脑袋,了不得的事情。秦帝国这项法律行之有效,历朝历代都沿用了下来。 最近,学者又激动地告诉我们:秦帝国在反腐倡廉上的工作力度很大,竟然也有类似于我们今天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秦帝国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名为“御史台”。尽管“御史”之名早在西周时代就已出现,但那时候的“御史”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官,不过是为国家掌管文件档案之类,地位可能不高,也可能较高,甚至很高,我不得而知。但是秦帝国的“御史台”正式升格成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那样监察政府官员的最重要权威机构,至少是个部级单位,这是确定无疑的。 众所周知,秦帝国倚靠一个垂直的权力系统维持社会运转,秦始皇把庞大的官僚队伍组合成为了金字塔形的统治机器,坐在塔尖上的那个人就是一切事物的价值尺度,其他人和这个人仅仅是一种被豢养和使役的关系。天子之下,权力最大的要数丞相,所谓“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书?百官公卿表》),但是他虽然为文官之长,却不主军事,军权操在太尉手里;太尉虽然“主五兵”(《文献通考?职官》),拥有用兵之权,而军国大计却要由丞相决定,丞相、太尉又要受到地位远比他们低的御史大夫监视……相当于中纪委书记的御史大夫好生了得,学者称其“为丞相之副,银印青绶,凡属国家政事,无论大小均参与监察,在执行监察时可不受任何机构、官员的约束,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御史大夫之下还有御史中丞一职,我推测这位同志是来做具体工作的,好比纪委书记手下的副书记或司长之类,奇怪的是“御史中丞”同志还兼任国家图书馆馆长,个中缘由,大概只有先帝秦始皇心里清楚,我们不好妄猜。 在这个垂直的权力系统中,一般来说,中央政府设置了什么机构,地方政府也要相应设立什么机构,用我们今天的说法就是中央三套班子,地方也三套班子,这样,秦帝国各级地方政府也就跟中央政府一样有了“御史台”,同样负责履行监察官员的职责,不同的是地方政府的御史大夫被称之为“监狱史”,职责是查办被检举揭发的地方官员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的违法乱纪行为,权力很大——你看,古代中国还真的有现代中国的影子,当然,我们更可以说现代中国是古代中国的延续,学者拼命骄傲和自豪的也许就是这个东西。 我们固然承认“睡虎地秦简”所载“秦律”是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形成系统的法律,我们也有理由像学者那样骄傲和自豪,疯癫一点儿也不要紧,但是事情得有一个限度,比如,我就无论如何不能赞同“秦帝国开创了中国用法律治理社会的先河,历朝历代都沿袭了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所有现代法律的精华都在《秦律》中得到了体现”,“足见中国文化之博大精深”之类,理由很简单: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看,这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 这方面最有发言权的是淳于越同志。 淳于越即使在今天也仍然是一个不错的同志,历经两千多年风雨,他早已经洞悉历史奥秘,凭本能就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他也非常注意学习,去年还被评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最佳党务工作者”,经常思考有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读了很多书,写了很多笔记;该同志工作也勤奋努力,呆在办公室的时间比在家里的时间都长——用妻子炫耀他的话说:“那个人卖给公家了。” 就像所有冠冕堂皇的公共行为都隐含着个人动机一样,“卖给公家了”的淳于越同志内心深处其实也有个人愿望:渴望获得上级欣赏,在行政职务上或者由副处升为正处,或者由副局升为正局,或者由副部升为正部,或者进入中委,或者入中央政治局……人的欲望在主观上是没有边界的,边界只在限制了他的那个地方。那么,目前是什么东西限制了淳于越同志呢? 我们必须要说一说直接作用淳于越同志生存状态的嬴政同志了。 既然“所有冠冕堂皇的公共行为都隐含着个人动机”,嬴政怎么样?也有这样的动机么?在淳于越同志惨遭杀身之祸的那个上午,嬴政同志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他怎么就从“说一说也有好处”变为动杀机非要灭掉这个不知深浅的知识分子的呢?这里有一条决定性的历史规律在印证我的观点,这就是我们前面引述教科书的那种归纳:古往今来,所有法律,不管它的行文多么冠冕堂皇,其实质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 关于“法”,中国远古时代有这样的传说:世间有一种聪明而正直的独角兽,被称之为“灋”,“灋”能够判断是非曲直,人际间出现难以解决的纠纷之时,这个可爱的家伙就来了,也不说什么,用尖锐的角将做不义之事的人顶到一边去,给正义以支撑。人当然喜欢“给正义以支撑”的任何力量,于是对“灋”格外热爱,格外尊敬,不断完善和丰富关于“灋”的传说,“灋”这个称呼也从具象的独角兽逐渐演变成为了抽象的“法”字,用以概括公正呵护人类的那种力量。可见,“法”是寄托着人类公正无私、祛除邪恶、持平如水的精神渴望的。 然而,精神渴望无法代替无情演进的社会现实,即使是“法”也无力坚守人们赋予它的那种品性,最终成为了我们今天字典上的定义:法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具体到秦帝国,无论“秦律”有多少纲多少目,其内在推力仍旧是统治者秦始皇隐含在“公共行为”深处的个人动机,这个动机有时候与公众意志并不完全对立,很多时候它甚至披有一件斑斓漂亮的外衣,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前提是:必须以稳定统治者的统治为线,凡是越线者都会对统治者造成威胁,统治者必欲清除之,就像淳于越同志后来遭遇的那样。这时候,所谓的法律就成了没有什么意义的文字罗列,成为了虚饰和点缀,有时就连虚饰和点缀也成为累赘,索性不要,我说怎么着就怎么着,“焚书坑儒”是这样,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是这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也是这样——请记住历史的这一幕:1967年8月5日,被红卫兵批斗的刘少奇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扞卫国家主席的尊严。”结果怎样呢?这个人非但没有扞卫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尊严,反而在毛泽东必欲除之的个人意志指引下走向了人生末路。国家主席尚且如此,千千万万普通民众的命运遭际和每一天所过的生活又将如何,还用得着说吗? 尽管当年那个面对宏大的历史极为无知地说长道短、并且印刷出版了《孔老二“克己复礼”就是要复辟资本主义》小册子的我还没有被如此丰富的现实资料所启发,但是也已经有了某种程度的直觉,私下里绝不相信“中国历史是在以秦始皇同志为首的法家政治家推动下发展过来的,秦始皇同志对中国统一和中华文化的形成做出的贡献无与伦比”;绝不相信“秦始皇‘坑儒’,只是坑了咸阳四百六十个‘以古非今’的反动儒生,这样的镇压措施,毁于‘厚今薄古’,巩固统一,是完全必要的。”(洪世涤:《秦始皇》,1973年);绝不相信法家尤其是那个秦始皇具有如此巨大的历史推动力量;绝不相信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为了维护社会进步而应当采取的措施;绝不相信能够下令一次活埋467个儒生的人不是一个暴君;绝不相信秦帝国是温柔富贵之乡……有了这些初始的认识,就意味着一个人的自我开始睁开眼睛打量眼前这个值得怀疑的世界了。 时间和经历更加加重了我的这种怀疑,直到有一天我最终确认,所有关于秦始皇历史功绩的论说全部是胡说八道(这也是我在本篇文章开头认为学者言论是胡说八道的判断基点),那些隐隐约约闪现在历史深处和赤裸裸现实之中的残暴总是在提示我,在这片多灾多难的土地上,一种横冲直撞的野蛮力量与法家并非没有任何干系,正是那个被官方意识形态尊为“万圣至尊”的秦始皇在中国文化中植下了剧毒的种子,直到今天,我们仍旧在承受它的浸润,我们肌体上每一个细胞都感觉到皇权专制主义病灶造成的疼痛。 于是,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格言在这里失灵了——我“在”并非由于我“思”,而是我“思”不能决定我“在”,至少不能公开决定我“在”。为了在生活中讨一个安全位置,“我”只能把“思”深深地掩藏起来,“在”在意识形态的禁锢之中,这种“在”的形态必然是变异和虚假的。我不知道那时候全国铺天盖地般的评法批儒文章的作者是不是都像我这个样子,但是我必须承认,我写的是连我自己也不相信的东西。 今天难道不是这个样子吗?理论家喧嚷的是连自己也不相信的理论,作家描写的是连自己也不相信的生活,学者阐述的是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观点,教授讲授的是连自己也不相信的结论……所有的“思”都远离了“在”,所有的“在”都远离了“思”,人成了意识形态工具,成为国家意志的手段,而娴熟地使用人的正是嬴政和与嬴政一样的人,他们遍布苍茫寥廓的大地,甚至就在你所在的省、市、县、乡,在每一个公有制单位,在你行住坐卧的任何一个空间。 世界充满了被异化的“在”,所有本真的“我”就都消失了,在历史的末端,确实出现了一幅让人惊异的景象: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什么书可焚了,即使你幻想重新发生那样的悲剧,也没有条件更没有可能了,没有人写那样的书了——知识分子掩埋了“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的大旗,成了每天都跳到墙头报晓的家禽;这个最应当肩负道德良知和人性责任的群体,如今拥挤在权力者身后奴颜婢膝蝇营狗苟追名逐利;他们曾经敏感的心灵已经麻木,除了做奴隶而不得的痛苦之外再也没有能力感受其他痛苦;一种专制主义霉菌正在腐蚀他们曾经高洁的灵魂,把那里弄得腐烂不堪散发着恶臭……知识分子死了——死在过去,死在当下,死在未来。 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岑寂,这样安宁,这样和谐。 我们简直无法弄清现实在历史的深处还是历史就在现实眼前,简直无法弄清秦始皇是否真的晏驾了,简直无法弄清秦帝国是否真的二世而亡了。 无法弄清。 1.在法的门前 人类事物和物理事物一样,都有一个边界,边界以里属于该事物,该事物的本质也在这个范围以内显现,出了边界,就进入到其它事物中去了,如果这时候仍旧有什么本质显现的话,那么它就不是此事物而是彼事物了——这话说得有些拗口,简单说就是:甲非乙,乙非甲;或者说:太阳是太阳的事,月亮是月亮的是,两不掺和。 “神经病!这有什么说头?” 大有说头。这是因为人类事物毕竟不完全像物理事物那样精准和严谨,很多事物间的边界实际上是被打通的,有时候干脆就没有边界,比如法律,在某些历史条件下就会构成法内法与法外法,彼此分别而又彼此交汇,太阳里边发生了月亮的事,月亮上发生了太阳的事,乱套了。 作为例证,我先引用一个卡夫卡的故事—— 法的门前站着一个守门人,一个从乡下来的人走到守门人跟前,请求进去。守门人说现在不能进去,乡下人问,以后可不可以进去呢? “有可能,”守门人说,“但是现在不行。” 没想到通向法的大门是敞开着的,乡下人往门里张望,守门人笑着说:“如果你想进去也不妨试一试,甭管我是否许可。不过我提醒你注意,我是有权力阻止你的;我另外还要提醒你,我是最低级的守门人,里面所有大厅都有守门人,他们一个比一个更严厉,更有权威,就连我都不敢看他们一眼。” 乡下人被吓住了,不敢贸然进去,决定再等一等。守门人给了他一个小矮凳,让他在法的门前坐下。他就这样坐在那里,等啊等,等啊等,长年累月,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这期间他无数次请求进去,守门人总是不肯答应。 在漫长岁月里,乡下人恨透了守门人,似乎守门人是他进入法的大门的唯一障碍。最初几年他还大声诉说自己的不幸,后来他渐渐老了,只能独自嘟囔几句。他的视力变得很差,不知道是世界暗下来了还是眼睛在欺骗他……就在这种黑暗之中,乡下人看到从法的大门射出一束永不熄灭的光线。 他的生命就要完结了,弥留之际,守门人问道:“你现在还想知道什么?” “所有的人都想到法跟前去,”乡下人说,“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除了我以外没有人到这里来要求进这道门去呢?” 守门人趴到乡下人耳边,大声解释说:“没有任何人能进去,因为它是专门为你开的。现在我要去把它关上了。” 卡夫卡小说往往能够让你感受到一种精神撞击,感受到神秘和恐惧,这个故事也是一样。但是我在这里复述它不是要论说荒诞,我要说的是:在卡夫卡那个让人心碎的世界里,法,这项人类崇高的事物与人的现实存在之间是既有边界又没有边界的,法的门有形又无形,法的本质既在法之内又在法之外,法既是人类希望之所在,又是人类绝望之端倪——“乡下人”作为一种标志,不正是陷入到了这种被希望和绝望所蹂躏,最终休止于绝望了吗?世界上有哪个历史人物或虚构人物比卡夫卡笔下的“乡下人”的处境更能说明人类这样一种普遍境况呢? 我们说一个作家伟大,不是因为他能够讲述刺激感官的虚假、媚俗、色情、暴力的故事(就像目前意识形态赞赏和鼓动的那样,就像主流文学、影视、戏剧大规模表现的那样),而是因为他具有足够的思想和艺术穿透力,能够概括人类事物的精髓和人的灵魂图景。在这个意义上,卡夫卡确实无人能比,他的精神触角甚至延伸到了古老中国的历史深处和当下中国的所有角落,触及到了我们这些活在其中的人都很少注意到的种种景况。 不知道为什么,从卡夫卡笔下的“乡下人”身上,我总感觉叠加着中国知识分子的身影,一个总想“入世”探讨世界终极真理,却又永远被一种异在力量(“看门人”)搓弄,命运多舛,到最后只好无可奈何选择“出世”或者干脆消失为无的群体。 我甚至经常从“乡下人”身上看到我们自身的命运。 2.知识分子之维 近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有比较明确的概念定义,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1902-1979)认为知识分子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文字的出现”,一是“哲学的突破”。“文字的出现”好理解,所谓“哲学的突破”则是指人对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宇宙世界有一个概念化掌握,即意识到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人不只是一个生物性的存在,除了生物性需求以外,他更有心理的需求,有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有对终极价值的探索……总之,他们有比一般人更加强烈的想知道“为什么”的渴望。 只有不断对世界和人生提出诘问的人才能够被称之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降生到人间的目的,就是来解答这些问题的——这也是西方知识分子中大多都是教士、先知、哲学家的主要原因。知识分子从事的有关价值、观念、符号等的文化性活动,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渴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社会建立一个有意味的文化价值系统,在功能上,两者相辅相成。 社会发展早期,文字作为象征符号是极少数人才能够掌握的东西,具有一种神圣甚至于神秘的色彩。只有文字在一些人中成为必备的技艺,知识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知识分子才能做为一个阶层,一个身份集团出现,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从这个角度说,知识分子应当是“文化事务专家”,而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脑力劳动者”,或者说,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中关心并从事创造、阐发、传播文化价值的那一部分人。 但是在古代中国,尤其是秦、汉之际,是没有这些概念的,如果非要给这个群体下一个定义,很难逃出我们熟知的“方士”和“儒生”之类的人物,我们可以粗略地认为这些人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知识分子——即使这样,我们也必须注意这个名称的内涵和外延都极为狭窄和拘束,有时候与我们心目中的“知识分子”概念会产生很大的冲突,此不细究。 “方士”与“儒生”作为简约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在他们活着的那个年代都做了些什么事情呢? 顾颉刚先生(1893-1980)的《秦汉的方术与儒生》一书考辨古史,“说明阴阳家和方士的气氛下成就的秦、汉时代若干种政治制度;说明博士和儒生怎样地由分而合,又怎样接受了阴阳家和方士的一套,成为汉代的经学,又怎样地从他们的鼓吹里影响到两汉时代的若干种政治制度;说明汉代的经学如何转入谶纬,谶纬对于政治又发生了怎样的作用。”(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序言》)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大一统社会背景下“方士”与“儒生”的作为。 什么“作为”呢? 这就是嘤嘤在权力者身边,运用阴阳五行思想创立政治学说和政治制度,为统治集团服务——你看,他们从事的不是什么“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渴求”和“为了给社会建立一个有意味的文化价值系统”进行所谓“有关价值、观念、符号等的文化性活动”,他们的目的似乎也不是“为社会建立一个有意味的文化价值系统”,他们简直是为政治而生为政治而死,政治构成了他们全部文化活动的根基。正是这种作为构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精神特征。 我非常赞同顾颉刚先生“‘方士’‘儒生’与统治阶级互动,‘层累地造成中国古史’”的观点。从顾颉刚先生的考证和辨伪中,我们在巍峨森严的皇宫总是能够看到知识分子忙碌的身影:忙着帮助统治者“治民”,忙着为统治者的统治寻找合法化借口,忙着为自己寻找一处安逸之所……孔子宣称“立志于道”,绝不是要立志于个体主义或者说文化意义上的人道,而是立志于政治的官家主义的官道,所谓士“重道义,轻王侯”,“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者,遮羞布而已。 西方出了一个马基雅维利就成了不得了的事情,四百多年以来不断有人对这个为君主出过主意的人进行道德谴责,好像他应当为所有时代的暴政承担责任一样。殊不知,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马基雅维利式的知识分子多得简直如同过江之鲫,其中一个典型代表就是韩非同志,仔细阅读,你会发现《韩非子》一书提出的阴森森驭臣、治民主张,远非薄薄的一本《君主论》所能及,就其虚伪、奸诈、阴险、凶狠程度而言,韩非同志也远在西方那个马基雅维利之上。 这样好的一些同志,得到了统治者怎样的对待呢?当然是好的对待了! 中国知识分子蝇营于“利出一孔”的专制主义政治机器面前,一般都为自己找到了舒适的位置,有的甚至位高权重,成为地位显赫的权势者,以至于你很难再把他归拢在知识分子名下——在我看来,韩非、李斯、董仲舒之流绝不是什么知识分子,而是地地道道的政客和帮凶,是国家统治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还有一些人,在巨大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诱惑下,即使勉强列入知识分子行列,也往往像意志被欲望击穿了的女人那样,在权力者的威逼利诱下做“妥善的”妥协,不再推拒,放弃了坚守,“让该发生的发生吧!”结果就失贞了——失贞了的知识分子不再顾忌被人指责为附庸和奴才,“反正我活得不错,就连皇帝也隔三岔五宠幸我一回呢,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 顾颉刚先生的考据虽然着眼于辨伪,学术的色彩浓厚一些,但是我们仍旧可以从他的研究中看出来,所谓“方士”与“儒生”,大致上也就是这么一些东西,并不怎么让人敬重。 历史总是充满了悖论,就在我们艳羡知识分子常常得到好的对待之时,我们还同时看到这么好的同志却又经常遭受不好的对待,成为专制集团残酷惩治、戮害、诛杀的对象(“焚书坑儒”是一个典型案例),反倒从另一方面让我们对这个不值得敬重的群体敬重了起来。 敬重他们什么呢?难道他们也进入到帕森斯描述过的境界——“对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宇宙世界有一个概念化掌握,即意识到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人不只是一个生物性的存在,除了生物性需求以外,他更有心理的需求,有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有对终极价值的探索……总之,他们有比一般人更加强烈的想知道‘为什么’的渴望”——了吗?他们的精神原野真的有这样一种令人赞佩的维度吗? 我们通过另一桩有关知识分子命运的历史事件,即发生在东汉时期的“党锢之祸”来做考察。 3.千古不变的政治秘戏 极权主义状态下,政治永远是宫廷里的事,少数人的事。 孔子同志“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据说这句话有多达六种句读方式: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3.“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4.“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6.“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每一种句读之间都有细致差别,甚至关乎对孔子为政思想的评价问题。本文只采用第一种说法。)的主张被我们赞叹,不是因为他道出了多么深奥的哲学主张,而是从最接近事实的角度概括了一种中国政治最典型的伦理特征,即“民”被排除在政治架构和政治进程之外,真正起作用的是“使”他们的那种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不愿意让“民”知道不该知道的东西,比如什么“宪政”、“自由”、“民主”之类——所有这一切都被我代表了,你们就甭操那么多心了。 能够宣称代表“民”的人只能是少数,这就好比牧者数量必然少于羊的数量一样。假如有一天羊把牧者围起来咩咩地叫,想把牧者赶到一个地方去做一些什么事情,那还叫牧者牧羊吗?那是羊牧牧者,就像我一开始所说的,“太阳里边发生了月亮的事,月亮上发生了太阳的事”,乱了体统。假如真的出现这种情景,对不起,牧者就要杀羊了,血流成河也不要紧——自秦以来,杀的羊还少吗?漫漫两千多年,皇权专制主义不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吗? 牧者与羊群构成的社会系统,是一个稳固的金字塔,站在顶端的那个人就是一切价值的尺度,到什么时候皇帝都只有一个,你听说过哪朝哪代有三五个七八个百十来个皇帝的?没有。同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簇拥在宫廷供皇帝御使的统治集团相对于羊群来说也永远是少数人。 皇帝的位置一般来说很难动摇,除非发生了改朝换代的农民起义(其实还是一个皇帝代替另一个皇帝),这样,争取到位高权重的“簇拥在皇帝身边的人”的位置,就成为各方势力进行政治角逐的主要动力,所谓宫廷政治,除却皇帝想方设法维护其至尊无上的地位之外,指的基本上就是这个东西。 尽管宫廷政治很在意动员民众热情(就像发生在我朝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那样),但宫廷政治又是一种实质上没有公民意志参与的政治,是最为阴暗、野蛮、肮脏、血腥的政治,让我们尴尬和遗憾的是,为了成为“簇拥在皇帝身边的人”,相当一些知识分子都禁不住诱惑,浸淫于这种腐朽政治而不能自拔,上演了很多喜剧和悲剧。 由于宫廷政治绝对排斥皇权专制以外的任何意志,而知识分子又特别热心于意志表达,结果这里边就充满了危险,犹如在刀锋上行走,不定什么时候,你就被利刃切穿了——“焚书坑儒”切穿了467个知识分子,“反右派斗争”切穿了数十万个知识分子,不以社会事件而以个人事件形式被切穿的知识分子(张志新、林昭、遇罗克者)更是不计其数。 我们当然应当说张志新、林昭、遇罗克的灵魂光昭日月,不是那些试图成为“簇拥在皇帝身边的人”(人名从略)所能比拟,但是就其内在命运来说,是一样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般来说,裁决知识分子命运的当然是权力系统顶端的皇帝,但是在很多种情况下,皇帝的裁决是一系列政治运作(例如韩非反复强调过的“势”)的结果,是皇帝对“势”的驾驭或者妥协,于是皇帝也成了工具,他所颁布的圣旨甚至也与其本意相抵牾。 如果我们用卡夫卡小说提供的意向来解释,那就是“看门人”(外在于皇帝的政治势力)把“乡下人”(知识分子)阻隔在了“法”(既有秩序,或者说皇帝本人的意旨)之外,“看门人”恣意干预历史,利用专制主义政治的自由裁量权决定了另一个群体的生死。 我这样说绝不是在为皇帝开脱——李斯再混蛋,能够解脱秦始皇“焚书坑儒”之暴戾残酷的本性吗?我要说的是,统治者或者说国家权力更喜欢以一种“法外之法”的形式贯彻其绝对意志,在一定意义上,“看门人”是“法”之结果,是“法”默许和纵容作为“法外法”的一种政治力量。 正是这种政治力量,长久不衰地活跃在中国历史舞台上,不断对其它力量施加“合法”伤害,而知识分子又是他们格外关照的对象,无数知识分子悲剧就这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我甚至可以断言,这是中国社会千古不变的政治秘戏。 不信?我们看历史。 4.国 家 历史画卷延展到距今一千八百多年的东汉王朝,突然出现了这么一幅令人匪夷所思的情景:“簇拥在皇帝身边的人”居然清一色都成了把蛋给骟割了的人,史称“宦官”。所谓“宦官专权”,通俗地说就是一群没蛋的人掌握了朝廷大权,在那里摇唇鼓舌,呼风唤雨,兴风作浪。 《后汉书?宦者列传?序》用如下文字形容那些两腿间空空荡荡的家伙们享用之奢,威势之猛,荼毒之烈:“手握王爵,口含天宪……举动回山海,呼吸变霜露。阿旨曲求,则光宠三族;直情忤意,则参夷五宗……若夫高冠长剑,纡朱怀金者,布满宫闱;苴茅分虎,南面臣人者,盖以十数。府署第馆,棋列于都鄙;子弟支附,过半于州国。南金、和宝、冰纨、雾鄃之积,盈仞珍藏;嫱媛、侍儿、歌单、舞女之玩,充备绮室。狗马饰雕文,土木被缇绣。皆剥割萌黎,竞恣奢欲。构害明贤,专树党类。其有更相援引,希附权强者,皆腐身熏子,以自苩达。同敝相济,故其徒有繁,败国蠹败之事,不可单书。所以海内嗟毒,志士穷栖,寇剧缘间,摇乱区夏。虽忠良怀愤,时或奋发,而言出祸从,旋见孥戮。因复大考钩党,转相诬染。凡称善士,莫不离被灾毒。” 简直是乌烟瘴气! 朝廷和“少数人”怎么就成了这么一副样子了呢? 我们从头说起。 被学者无限骄傲和自豪的秦王朝呼啦啦似大厦倾,被农民起义军推翻,巍峨壮丽的宫殿被一把火烧得精光,公元前202年,刘邦统一中国,建立了西汉王朝。 西汉王朝面临的是一个百业凋零的中国。 “秦王怀卑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世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过秦论》)这块多灾多难的土地“民失作业,而大饥馑……人相食,死者过半。”(《汉书?食祸志》高祖刘邦十分英明地采取怀柔政策,率军进入咸阳时,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父老苦秦苛法之矣,诽谤者族,耦语者弃世。吾与诸侯曰,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秦法。”(《汉书?高帝纪》) 我们固然可以说“约法三章”是战争状态下的策略性措施,然而也正是这种针对秦王朝暴政而制定的怀柔政策,反映出汉初统治者将要采取的治国思路——历史证明,刘邦的选择是正确的,他和他的继任者采取的措施也是正确的。 从公元前202年刘邦关中称帝,到公元前140年刘彻即位为汉武帝,经过高帝(刘邦)、惠帝(刘盈)、吕后(吕雉)、文帝(刘恒)、景帝(刘启),基本上都实行“无为而治”,尽可能减轻人民的徭役赋税,恢复和发展生产,法律也尽可能简易(《汉书?循吏传》:“汉兴,反秦之敝,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网疏阔。”)这就是说,新的统治者暂时抛却了秦帝国“重刑主义”主张,给人民以喘息之机——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决心“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 在此期间,政府先后下令废除了《挟书律》、《三族律》、《妖言令》、《肉刑》等很多秦代酷法,“蠲削烦苛,兆民大悦”,结果,“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 形势大好,不是小好。 社会发展了,统治集团对待人民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就像饿狼突然发现肥羊一样开始对社会财富垂涎欲滴。汉武帝刘彻自公元前140年即位之后,彻底改变汉初“省刑减赋”的国策,加强了对国民财富的掠夺,作为这种掠夺的保证,开始了大规模立法活动(只有在这种时候,我们才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到法律的本质),到汉成帝时(公元前32年至公元前7年),汉律已多至“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益以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汉书?刑法志》)与秦帝国相比有过之而不及,强大的国家机器利用法律维持着对社会的严酷统治——这句话的另外一个说法是,“历史周期率”开始加速运转,准备迎接它又一个轮回的结局……还可以把这句话延伸一下:历史又回到了起点,历史不断回到起点,历史总是处在起点,所以,我们看到、听到和经历到的事情也就总是惊人的相似。 果然就发生了王莽乱政事件,果然就发生了王莽被农民起义军推翻的事件,果然就改朝换代,果然另一个皇帝刘秀登上统治者宝座,建立起东汉王朝(公元25年-220年)。好在我们遇到了一个很不错的皇帝——刘秀同志兢兢业业,勤于政事,“每旦视朝,日仄乃罢,数引公卿郎将议论经理,夜分乃寐”,“虽身济大业,竞竞如不及,故能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虽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帝每旦视朝,日昃乃罢……虽以征伐济大业,及天下既定,乃退功臣而进文吏,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故能恢复前烈,身致太平。”(司马光:《资治通鉴》)对苛刻的法律也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删减,发布了一些有利于人民休养生息的法令,但汉律仍旧像秦律一样“密如凝脂”,没有什么实质性改变,有论者甚至认为,汉律较之秦律更加致密,中国的政治制度沿袭的并不是秦制,而是汉制……话题很高深,这里不做细究。 为了不脱离我们的话题,需要注意的倒是刘秀对宫廷政治的清理。 刘秀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简直可以说是殚精竭虑,他先是让旧朝军队势力和功臣贵戚在帝国政治中边缘化,“自陇、蜀平后,非儆急,未尝复言军旅……退功臣而进文吏。”为了避免反弹,刘秀对有战功的人采取了特别优待政策,他还让他们有机会通过联姻、宴会、朝请、赏赐的方式与皇室保持密切联系,获得各种身份经济特权,“帝虽制御功臣,而每能回容,宥其小失。远方贡珍甘,必先遍赐列侯,而太官无余。有功,辄增邑赏,不任以吏职,故皆保其福禄,终无诛谴者。”(《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刘秀这种“高秩厚礼,允答元功……优以宽科,完其封禄”(《后汉书?朱景等列传》)的策略发挥了作用,军队和旧朝官员作为一种政治势力很快就被消解了。与此同时,刘秀还抓紧进行了新的国家领导人选拔工作,“时内外群官,多帝自选举,加以法理严察,职事过苦,尚书近臣,乃至捶扑牵曳于前,群臣莫敢正言。”(《后汉书?申屠刚等列传》)为防止政府官员任意行使行政裁量权,刘秀规定了具体严密的规章制度,选拔国家及各级政府领导人时特别注重应选者政治素养(执政能力)乃至于公文程式的熟悉程度。 有了这些举措,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把社会治理的还是不错的,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人民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休养生息,出现了所谓的“光武中兴”。 然而“光武中兴”犹如昙花一现,很快就被另一幅景象替代了。 自章帝刘炟(公元75-88年在位)以后,出了很多少年(包括幼儿)皇帝,“儿皇帝”完全不懂国家政务,围绕在他身边的政治势力却都想染指权力,因此造成了东汉时期外戚与宦官势力残酷争斗,轮番掌握国家政权的局面。 最开始,外戚“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闹得不亦乐乎:和帝(公元88年—105年在位,即位时只有10岁,27岁病死)时,窦太后临朝称制,其兄窦宪当政,“窦氏父子兄弟并居列位”,“刺史、守令多出其门”(《后汉书?窦宪传》)。冲帝刘炳(143年-145年,在位仅半年,3岁病死)时,外戚势力进一步强大,功高盖主;到了质帝刘缵(138年-146年,在位不到1年)时,皇帝的废立甚至于也要取决于一个叫梁冀的宦官,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刘缵很不满意梁冀的骄横跋扈,轻轻骂了一句“跋扈将军”,这个“非议”宦官的皇帝竟立即被梁冀毒死了! 为了打击日益猖獗的外戚势力,软弱无能的皇帝举目四望而无助,不得不把身边没蛋的宦官作为政治力量来使用,和帝、安帝、顺帝和桓帝在反对外戚专权的斗争中,宦官都得到了信任和重用。例如,宦官郑众因翦除窦氏外戚有功,就被和帝封为鄛乡侯,参与政事,郑众死后,其养子继任,从此打破了宦官不能世袭爵位的旧制;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梁后死,桓帝把宦官单超偷偷叫到厕所密谋,联合徐璜等四人利用宫中卫士翦除了梁氏外戚势力,桓帝为了酬谢宦官,断然敕封单超、徐璜等五人为县侯,世称“五侯”。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别看宦官没蛋,做起事来却强硬而绝不含糊,他们像外戚一样到处安插亲信,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培植自己的势力,形成了一个结构完美的强有力的政治集团,最终成为我们前面说过的左右朝廷政治的决定性力量,这就是说,宦官擅权的局面终于形成,“少数人”接管了“少数人”的权力,再次证实了中国历史数千年不衰的铁律。 宦官一方面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强取豪夺,同时又把持官吏选拔大权,滥用亲朋,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堵塞了一大批有品行有学识知识分子的仕途。当时民间流传着嘲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打油诗:“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可见在宦官把持下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并非完全符合中央组织部的干部任用标准,无能而昏庸。 历史通例:无能而昏庸的领导干部往往极为贪婪。在这种通例下,宦官们似乎只有一件事好干,这就是全心全意抢掠兼并土地,利用权力鞠躬尽瘁地向社会和民众攫取巨额财富——中常侍侯览“侵犯百姓,劫掠行旅”,曾夺人宅舍381所,土地118顷;其兄任益州刺史,“民有丰富者,辄诬以大逆,皆诛灭之,没入财物,前后累亿计”(《后汉书?宦者列传?侯览传》)。宦官在朝廷“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含天宪”(《后汉书?宦者列传?朱穆传》);在地方“皆宰州临郡,辜较百姓,与盗贼无异”(《后汉书?宦者列传?单超传》)。 真的与盗贼无异,我们甚至可以说,他们不仅仅是盗贼,简直就是杀人越货的土匪,否则我们将无法理解为什么越是“改革”老百姓失去的越多,为什么越是“改革”越是官民对立,为什么越是“改革”社会越难以和谐。 在宦官无止境掠夺下,作为一个农民社会,东汉王朝的“三农”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民纷纷破产,连可怜的几分宅基地都让人强行征占搞房地产开发去了,国库收入也不见有什么增加,“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出现了“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的凄惨景象。 一个社会到了这种境况,也就很难稳定了。社会不稳定从来都缘于权力者为非作歹,跟老百姓是不是“刁民”(就像我朝一个官员前些日子所言)没有任何关系。结果,一向驯顺温良的农民因走投无路不断爆发“群体性事件”,到政府门前做“俯卧撑”,各级政府疲于奔命应对。质帝、桓帝时期,个别群体性事件竟然发展成为有组织的暴动,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煽惑下,“不明真相”的农民袭击公安机关,推翻警车,冲击、打砸、焚烧政府办公机构,抢掠毁坏宦官家族地产财富,政府动用武警才镇压下去。 政治腐败,经济凋敝,东汉王朝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政权呈现摇摇欲坠之势。 5.党 这时候,另一些人坐不住了,这就是儒生,我们所说的知识分子。 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整顿吏治,利用兴办学校和乡堂里选等方式培养和选拔地主阶级子弟进入各级政府机构,培养了知识分子。顺帝继承武帝的光荣革命传统,在洛阳兴建太学,太学士曾经多达三万余人,据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知识分子加在一起至少有七、八万人。公办学校蓬勃发展之际,民办学校也如同雨后春笋般兴盛了起来,在校学生数目不可统计。庞大的知识分子群体成为官僚体系可靠的后备力量。 但是在宦官主持朝政的情况下,有气节的知识分子仕途狭窄以至于完全堵塞,到最后只有退归田里一条道可走了。早在顺帝时期,就有士大夫毁裂冠带避祸深山,到桓帝时政治更加黑暗,更多的知识分子逃入乡下,遁入山林,或躬耕稼穑自食其力,或隐居讲学苦读修身。表面看起来这些人似乎与世无争了,实际上他们对宦官当朝仍旧怀着强烈不满。即使朝廷安车玄纁到田野深山中征请他们入朝为官,他们也保持着高傲的气节,绝不入朝与宦官为伍。《后汉书﹒党锢列传》载,桓帝、灵帝之间,“主荒政谬,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敷公卿,裁量执政,鲠直之风,于斯行矣。” 与避居田野深山的耆年渊德者相对应的,是在太学读书的大学生们。他们有感于家世零落和政治前途暗淡,对宦官当政尤其怨恨。以着名学者郭泰、贾彪等为代表的学生精神领袖,一方面在太学进行反宦官专权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又鼓动吸引社会上有才华的青年入太学学习,扩充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的阵容,太学几近为政治活动中心,到处都鼓荡着革命热情,中国年轻知识分子登上了政治斗争舞台,意气风发地扮演着他们为自己选定的角色。这就是说,崇尚知识、崇尚知识分子成为了那个时代的风尚,这在铁幕一样被封闭的国度,的确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社会价值观念的这种改变,使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显着提高。所谓“人多势众”者也,数量不菲的知识分子免不了要交游联络,其中鱼龙混杂,尽管有各色人等加塞其中,但是,参与交游联络的大多数都是掌握一定知识、对人生社会有一定见解的人。在这个过程中,知名人物起了很大的感召作用——《后汉书》记载,着名学者郭泰游学归乡,首都各大专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文联、作协等很多不创作、不写作却有很高行政职务的艺术家、作家为他送行,光马车就达数千辆;冀州刺史朱穆因为得罪宦官而被革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院校竟然有数千在校大学生集体签名请愿,吁请中央政府重新考虑对他的处分;东海太守被免官,也有其治下的数千民众(其中更有职位中等或较低的知识分子)到北京有关部门上访请愿,要求他留任,几乎酿成社会事件。甚至还有“会葬之风”——某人离世,其他人来为死者送行——学者楼望去世,昔日门生和“粉丝”数千人前来送葬;太尉黄琼死的时候,送葬者达六七千人;享誉海内外的着名学者陈寔病逝,三万余人的送葬队伍,避开皇家墓地昌平,从小汤山一直向怀柔蜿蜒,达数十公里。 无论哪朝哪代,人员聚集乃至于获得某种团体的形式(即“结社”,或者说组建政党)都是引起统治者关心注目的事情,而知识分子聚集成为带有反革命组织色彩的朋党更加令人格外警觉。不能简单认为统治者脆弱,更不能简单认为他们神经过敏,事实上统治者的警觉是有道理的——倘若真的发生知识分子聚集事件,甚至暗地里结为朋党,一定预示一种对国家政治系统构成潜在威胁的力量出现了。 具体到我们讲述的东汉王朝,首先,我们可以确认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活紊乱了,而这种紊乱不是来自民间知识分子的所谓聚集,更不是来自所谓的朋党,而是直接来自既有“政党”宦官集团专权,贪污腐败,卖官鬻爵,巧取豪夺,致使国民经济严重萎缩,贫富两极分化,老百姓生活极端困苦……只是作为一种被动的折射,自诩为“以天下为己”的知识分子群体才比所有人都敏锐地感觉到朝政昏暗、宦官焰势太盛,内心积郁起诸多愤懑。 人在精神上是一种无法被遮蔽的动物,当他们苦闷的时候,必须用一种形式来进行纾解,可惜那时候没有网络,也不能开博客,更没有什么网络论坛、专栏之类,汉帝国那些才高八斗却得不到晋身通道的知识分子们,只能选择我上面说的“聚集”的形式 “清议”一番,就朝廷里的事情说一说平时不便说、也无需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的话。 书呆子们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他们不知道这里潜藏着巨大的危险。危险不是一下子来到眼前的,就像任何社会事件一样,要有一个发酵酝酿的过程。这样,我们还有时间把话头放长一些,说一说李膺这个人。 李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出身于东汉时的官僚地主家庭。他个性孤傲,语言木讷,不善于与人交往,惟独与同乡好友荀淑、陈定交情甚笃。李膺学问高深,为人正直,在社会上名气很大,一般人都以能与他交往为荣。人们甚至把攀附李膺家门比之为“登龙门”,一般士人如果有幸受到李膺的接待,居然就会身价倍增,可见其人社会影响非同一般。 古代中国、现代中国和当代中国的通例:在体制内获得一项职位是知识分子实现自身价值的唯一途径,这方面李膺做得不错运气也不错,桓帝延熹年间,知识分子出身的李膺竟然在他的家乡河南省当上了省委书记! 当了省委书记的李膺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同志,不贪不腐,也没有什么“二奶”之类,常年轻装简从在基层奔波,替老百姓排忧解难,民众口碑很好,山沟沟里就连乡长都没有见过的村民,经常拉住省委书记李膺同志的手,闪着泪光夸赞说:“你真真儿是‘三个代表’呀!”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说好,洛阳科学研究院一个叫张成的研究员(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就不认为李膺同志是好人,为什么呢?张成同志热心推算祸福、占卜吉凶,居然很有市场,很多领导同志把他叫到家里,让他帮助掐算仕途、财富乃至于婚姻状况、近期有没有“桃花运”之类(张成还秘密传授气功,据说机理与“法轮功”相似),久而久之,张成的人脉就旺盛了起来,就连桓帝也很欣赏他的聪明才智,说:“狗日的行。” 鲠直的李膺看不惯,不屑道:“装神弄鬼。” 这话传到了张成耳朵里,张成并不害怕,相对于桓帝,“你李膺即使是省委书记又能怎么样?还能把我的xx咬了去?”照旧我行我素。 张成的儿子张小成做建材生意,日进斗金,没想到某日对面突然来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李四,张小成很不高兴,屡次寻衅,积怨日深。 有一天,身材瘦小的张小成挨了打,张小成卧伏在地上,诅咒李四说:“我要不弄死你丫的,我就是王八。” 张小成把这个毒誓给父亲张成复述了一遍。 张成警告说:“甭给我惹事。” “丫他妈忒……” “甭惹事!”张成严厉起来,“做事情要看时候。” 6.祸 “时候”很快就来了:张成听说桓帝即将颁布大赦令,赦免所有杀人犯,于是,张小成在一个下雨的夜晚把李四的肚子扎成了筛子。洛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连夜调查,很快锁定杀人犯,把张小成拘捕了起来。果然不出张成所料,就在这个当口,桓帝颁布了大赦令,赦免全国所有死囚,包括张小成在内。洛阳市公安局、法院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能放了张小成。 法院一个很较真儿的同志打电话给李膺同志,李膺很气愤,觉得张成同志亵渎和侮辱了国家法律,马上把法院院长叫到办公室。 “张小成怎么回事?” 院长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你看是这样啊,”李膺同志耐心地说,“张小成被定罪在大赦令规定的时间之外,此人不在大赦之列。” 法院院长心领神会,说:“是。” “那你还等什么?从重从快,去处理了。” 法院活该是主持正义的地方,马上就把张小成给宰了。 术士张成无名业火高三千丈,赶紧托门子见桓帝。但即使门路极广的张成也不是说见就能见到皇帝的,悲愤的张成只得修书一封,请一位地位很高的领导同志(这位退休在家的领导同志对张成气功延年益寿深信不疑)转呈桓帝。 在这封信里,张成同志不说儿子张小成之死,也不诬告李膺丧失共产党员信念搞什么贪污腐败,把国企低价转变为私企,掠夺国家资财,把妻子儿女送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之类,只告诉桓帝:李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党部,诽讪朝政,疑乱风俗”(《后汉书?党锢列传?序》)。 这一招果然厉害! 贪污腐败不怕,养“二奶”不怕,把国企低价转变为私企不怕,掠夺国家资财不怕,把妻子儿女送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不怕,而“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党部,诽讪朝政”,可就不能不在意了! 桓帝不是傻子,早就察觉了知识分子的作为,早就想采取措施了,李膺你一个省委书记竟然和那些整天胡吣的人搞到一起,立场站到哪里去了?这不是活腻了吗?于是责令有关部门启动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对李膺实行“双规”,加紧进行调查。 在极权主义状态下,所谓“调查”、“侦办”之类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能够调查、侦办出任何想调查、侦办出的问题,换一句话说,反腐有可能异化成为政治角力的工具,与正义与否无干;当然,我们也可以这样表述:当反腐成为政治角力工具的时候,清除腐败也就成为一场严肃的玩笑了。在李膺这件事情当中,调查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工具——你李膺再能干,在民众中口碑再好,皇帝要治你的罪还不是易如反掌?不用别的,只一个“挪用公款”、“生活作风糜烂”的罪名就把你给治了。 一场大搜捕迅速展开。 李膺同志是在距离首都三百多公里的贫困山村视察生猪养殖的时候遭到逮捕的,直接送到了洛阳市第一监狱(整个东汉时期,这里都是关押重要政治犯的地方);与此同时,公安系统在首都洛阳也开始了一场对知识分子的大规模搜捕,《后汉书》记载,知识分子们闻风而逃,尽管这样,仍有大约200多个与李膺有牵连的知识分子被逮捕下狱。 事情还不仅如此,为了在全国范围内一举剪灭知识分子势力,没蛋的宦官利用李膺这件事装神弄鬼,呼风唤雨,推波助澜,在各省、市、自治区大肆制造冤狱,“有逃遁不获者,皆悬金购募,使者四出,相望于道”,没有几个人逃出法网。落入法网的人则被酷刑伺候,要求他们牵引知识分子同党,有的人实在熬不过,就开始胡说,把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都供述为党人。我还听说有人供述出了他家后院喂养的一只猪为党人,那只罪行累累的猪竟然也被缉捕归案,收监了,形成对照的是,被收监的知识分子悄没声息等待着命运裁决,最后都给杀了;遭冤枉的猪想:“反正是个死,去你妈的,我就反了罢!”扯着命叫喊,反倒被释放了。 这是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的事情。 太尉陈蕃觉得中央政府在李膺事件处理上过度,反而在社会上激起了一种很危险的情绪,增添了新的不稳定因素,就出面劝阻桓帝,说人民有言论和结社的自由,何况李膺一没说什么,二没有组建政党,另立中央,即使真的有某种形式的组织存在,你也不能就认为他要推翻政府,这种不问青红皂白一律逮捕法办的作法,“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异?” 桓帝白了陈蕃一眼,晃晃身子,什么都没说,这意味着他完全不在乎陈蕃的劝阻,一意孤行,大规模迫害和逮捕仍旧继续发生。 得势的张成愈发耀武扬威起来,继续装神弄鬼,通过各种途径给桓帝施加影响,不断提示说如果不除掉陈蕃这样的人就要亡党亡国。桓帝果真受到蛊惑,在一次小型会议上,突然关心起了陈蕃同志颈椎病的情况,嘱咐说:“陈蕃同志呀,不要太辛苦了,最近事情很多,我看你要休息一下。”组织部门应声而至,马上启动相关程序,以健康为由免除了陈蕃同志的太尉职务。 陈蕃同志无可奈何,离开皇宫的时候只说了一个字:“唉!” 第二年,尚书霍谞、城门校尉窦武等人对陈蕃的遭遇深为同情,更重要的是,他们从民间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味,如果再这样搞下去,恐怕要出更大问题,天下大乱也未可知,于是再次冒死上万言书给桓帝,无可辩驳地指出了利害,请求桓帝宽大为怀,不仅要求立即停止抓捕知识分子,同时还要求拨乱反正,给被逮捕下狱的“党人”平反。 桓帝行将就木,身体大不如前了,所幸脑子还没有问题,看懂了霍谞和窦武的信——政治家精通权衡之术,在更大的危险面前,他们凭借本能就能够选择较小的危险——同意了他们的请求,策略性地下令释放了以李膺为首的在押知识分子,把他们的名字造册存档,将其遣送还乡,所有人“乃皆赦归田里,禁锢终身” (《后汉书?党锢传》) 。 具有历史意义的“禁锢”二字终于出现在中国历史的册页上。 这是第一次党锢之祸。 7.祸之祸 第一次党锢之祸之后,或许与这场政治角力的戏剧性结局有关,宦官和知识分子这两大政治集团都没有汲取教训,这就为第二次党锢之祸埋下了伏笔。 我们先说宦官方面。 没蛋的人有没蛋的人的做事风格——历经了这样一场政治风波,按说宦官们也应该汲取教训,敛声屏气低调做人了,但是他们不,“既然我可以让皇帝把你们丫的逮起来一次,照样可以逮你们第二次!”所以用不着夹起尾巴做人,该咋还是咋,很快恢复了往日的威风,继续专权,继续左右朝政,继续为非作歹,继续巧取豪夺,很多人富可敌国,做弃船准备,纷纷把妻子儿女送到国外,向国外转移巨额资产,据说每年达五百亿美元之多。 就连术士张成也肆无忌惮起来,在皇家刊物上发表文章《有关‘禁锢运动’的几点思考》,说桓帝释放李膺及其追随者,并不意味“党锢”运动错误,而是桓帝审时度势、慈悲为怀做出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选择。经过桓帝默许和支持,张成的观点迅速成为意识形态管理部门进行宣传的“主旋律”,所有官方报纸、广播、电视舆论一律,集中进行宣传轰炸,消失了其他一切声音。 知识分子如何? 历经劫难而不死的知识分子声望在民众中间不降反升,许多人把改变社会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知识分子再度忘乎所以,标榜、结聚之风愈加盛长,甚至有推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李膺等八人为“八俊”,郭泰等八人为“八顾”(顾,以德行感染他人之意),张俭等八人为“八及”(及,引导他人之意),尚度等八人为“八厨”(厨,仗义疏财之意)的舆论,俨然社会楷模。 知识分子一得意就轻狂,这些书生气十足的家伙们,完全忘记了党锢之祸刚起时的惨烈疼痛,飘飘然起来,互相激励,立志要抗拒宦官专权,为祖国而战,“入世”的情绪再度高涨。 168年,桓帝驾崩,13岁的灵帝继位(他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够弄懂人世间发生的事情),窦太后临朝,一向反对宦官专权的窦武执掌朝政——这是一个对知识分子极为有利的局面。窦武不想辜负人民的寄望,更不想错过历史良机,于是戏剧性剪除无所不在的宦官势力。可惜,命运不济,窦武的图谋败露,反而被宦官势力逮了个正着,缉拿归案,被枭首于洛阳,“收捕宗亲、宾客、姻属,悉诛之”(《后汉书?窦何列传》,落得个家破人亡。 这还不是这群生不逢时的知识分子的最后结局。 “八及”代表人物张俭是山阳(今山东省金乡县)人,延熹年间被山阳太守翟超聘为东部督邮。“士为知己者死”,得了新职的张俭工作很认真,把那个地方治理的不错,老百姓很满意。 真是无巧不成书,大宦官侯览的老家正好在张俭管辖的地区。侯览家族依仗权势横行乡里,可以说劣迹斑斑,对宦官干政素来极为反感的张俭就想收拾侯览,上书举劾侯览及其亲属借助国家权力横行乡里为非作歹的罪恶,请求中央干预,依法严惩。 侯览在中央工作,地位远在张俭之上,有条件控制来自知识分子的任何控告,结果,他截获了张俭的劾疏,获得了整治张俭的机会——张俭的同乡朱并为人奸佞,历来为张俭所鄙视,朱并当然很不愉快,就像所有告密小人那样,开始留意张俭的言语行踪。没多久,朱并就发现张俭与侯览之间有隙,想方设法勾结上了侯览,把张俭所作所为和盘托出,侯览大喜。在侯览唆使下,朱并具笔上书朝廷,诬告张俭与同乡24人“结党谋反,图危社稷”。 灵帝身边的宦官曹节与侯览心有灵犀,跨越几个部门,将这封书信直接转呈给了灵帝,这下子把事情闹大了。 灵帝年幼,再加之天生是一傻蛋,没了主意,问侯览怎么办?侯览伏在灵帝耳边,“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于是灵帝颁诏,下令逮捕张俭等人。 对知识分子抱有新仇旧恨的宦官把上次的党锢事件受害者李膺等人再次牵扯进去,又开始了一轮对知识分子的绞杀运动,全国再度陷入血雨腥风。 侯览派出很多武警前往山阳,进行拉网式搜查,试图捉住张俭将其碎尸万段。在很多当地民众掩护下,张俭最终逃出武警包围圈,消失在大山深处,而曾经掩护过他的人却受到牵连,成百人因此被逮捕法办,有的甚至家破人亡。 张俭得以活命,李膺和范滂等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被再次逮捕入狱。据司马光《资治通鉴》记载,逮捕发生之前,李膺好友曾经劝他躲一躲,李膺说:“事不辞难,罪不逃刑,臣之节也。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将安之!”结果,“诣诏狱”,最终惨死于狱中,“妻子徙边,门生、故吏及其父兄,并被禁锢。”(《后汉书?禁锢列传》)。范滂等一百余人皆死狱中。 宦官势力在这一轮政治较量中明显处于上风,他们决定乘胜追击,毕其功于一役,将所有知识分子列为惩治绞杀对象,一场大规模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如火如荼展开。在这场运动中,《后汉书》记载,单是获死、徙、废、禁刑罚者就达六七百人,有的被开除公职逐出城市成为流民,青年学生被强制到贫困山区插队落户接受“再教育”,领导干部被送到“五?七干校”强制劳动改造,还有的被流徙到大西北戈壁荒漠自生自灭,为了避免“罪大恶极”者行刑前呼喊反动口号,甚至被按在砖头上,用一把普通的刀子隔断喉管,然后砍杀。 曾经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人为不识时务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党锢之祸”是擅政宦官假借皇帝名义对朝野知识分子的全面打击,延续了将近20年,从时间上来说,比我朝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要长一倍;从荼毒之烈、残害之重来说,也远胜于我朝,正因为这样,“党锢之祸”才作为仅次于“焚书坑儒”的历史事件进入中国人民的记忆,经常被人提及。 千百年以来,知识分子的唯一出路就是做官,“禁锢”之法(“永不叙用”,终生不得走出乡里)作为法外之法,则永远断绝了他们的仕途,所遭受的戮害远比被判处无期徒刑更为严重。它所造成的历史结果也是严重的:“禁锢之祸”发生以前,知识分子尚能继承先秦知识分子的游士之风指点江山,傲视诸侯,品评政治,有一种不畏权贵的独立不羁精神。“禁锢之祸”发生以后,这种独立精神被一扫而光,知识分子迅速两极分化——看重独立人格的人隐逸山林,逃避现实,醉心于超脱政治的清谈,这是魏、晋玄学兴盛发达的根本原因;追求功名利禄者则碎裂了自己的人格,蝇营狗苟于权力者的门前府上,唯“上”是从,其灵魂亦逐渐腐烂,千百年之后,其卑鄙龌龊已经不亚于职业政客。 “禁锢”之法的独特效应为历代统治者所瞩目,因此,这个法外之法所发挥的作用也就无以复加,从东汉王朝逶迤而至我们眼前,到处都能够看到、听到和感觉到它的强大存在。 我举一个就近的例子。 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一个名为《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文件(即所谓“公安六条”)。这份非经立法机构,而是经由政党、政府机构制定的法外之法高悬在中国人民头上长达12年之久。在这12年时间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它名正言顺地剥夺自由,失去生命,家破人亡,我们只能根据它的条款大致感觉一下,究竟都是些什么人被罗织到了这一酷法之下。 本“法”第一、第三至六条规定,依法惩办“杀人、放火、放毒、抢劫……盗窃国家机密、进行破坏活动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保障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联的正常进行”;保护革命群众组织,保护左派……依法惩办“那些打死人民群众的首犯、情节严重的打手以及幕后的操纵者”;地富反坏右“不准串连,不得混入革命群众组织,更不准自己建立组织”;不得利用大民主或其他手段散布反动言论;“党、政、军机关和公安机关人员,如果歪曲以上规定,捏造事实,对革命群众进行镇压,要依法查办”。 本“法”第二条特别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革命标语,喊反革命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一条又被扩展到适用于江青、陈伯达、康生等“无产阶级司令部”(中央文革小组)的人,甚至扩展到适用于各级当权者。 本“法”第四条规定:要对21种人(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进行严厉管治,从而支持了红卫兵、造反派早已开始的大规模把此类人逐出城市的暴行。官方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仅仅在北京就有至少33695户市民被抄家抢掠, 85196人被逐出城市,全国各大城市更有多达40万城市居民被“遣返”到农村或边远地区,无数被遣返人员在遣返途中便被折磨致死。 毛主席他老人家说“我是马克思加秦始皇”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实际上,在毛泽东那里,暴戾的秦始皇早已经把马克思“坑”掉了,或者说,真正的马克思从来就没有来到这块土地上,牌位而已,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20世纪的中国为什么不断发生即使黑暗的中世纪也很难一再发生的对人民的大规模屠戮。 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禁锢”这两个字不断被丰富词义,我们今天使用它,早已经超越了“禁止做官或参与政治活动”的本意,衍生出了另外两种含义:一、监禁、关押;二、封闭、束缚。语言是社会生活的记录,这就是说,不是什么人给语言增添语义,而是社会生活中不断发生的事件作用于人,形成记忆,形成知识,而这些记忆和知识都需要一个表达符号,所以才相应地产生概念,或者让原有的概念向新的领域延伸。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禁锢”这两个字在扩展语义的过程中,发生过多少被监禁关押和被封闭束缚的事件——直到今天,当我们试图表达社会观感的时候,“禁锢”仍旧是无法回避的词汇,这个冷冰冰、硬梆梆的字眼甚至深入到了我们的灵魂之中,时时提醒我们真实的人生处境。 我们还是回到东汉。 经历“党锢之祸”这场史无前例的政治运动,东汉王朝损失了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作为一种历史结果,尽管知识分子的“文争”被镇压下去了,平民百姓们却揭竿而起开始进行“武斗”——“党锢之祸”不久,总是被少数人决定命运的“多数人”说话了,爆发了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摧枯拉朽一般冲击着腐朽的东汉帝国,从此奠定了这个专制王朝覆灭的结局。 这种说明什么呢?说明知识分子“清议”一下朝政可以,真正解决问题的还是得靠民众;可是话又说回来,没有知识分子孜孜不倦的喧嚷,民众对于自己的真实处境又有多少宏观意义上的了解呢?没有这种了解,又怎么从对个体苦难的沉吟中升华出对群体苦难的感知,从而催动起革命热情呢?知识分子和民众,只有凝结成为同一种力量的时候,才会真正构成社会演变之“势”,在这种“势”面前,皇帝老儿也没有办法,更不要说那些没蛋的宦官了。 直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在全国形成燎原之势,汉灵帝才最终意识到知识分子和民众一样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才最终意识到如果不解决党锢问题,党人极有可能走向乡野大泽,成为农民起义军中的智者……后果不堪设想。 中平元年(184年),灵帝开恩大赦,被流放的知识分子全部被准许返回故里,解散“五?七干校”,插队知青返城安置工作,死者平反昭雪……这意味着党锢问题得到了最终解决。 社会可以喘一口气了——仅仅是喘一口气,大戏还没有结束,只是需要更换一下布景道具而已。 8.在法的门后 历史惊人地相似,即使在卡夫卡小说的意义上也是如此。 我们通过所谓“党锢之祸”逾越了“乡下人”没有逾越的门槛,从法的门前来到了法的门后。让我们极为惊讶的是:这里同样没有法。如果我们把“党锢之祸”作为知识分子遭整肃的历史事件来看待的话,我们就无法避免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迫害事件都是在法律之外,由宦官集团翻手云覆手雨造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从来都极为看重的皇帝没有也不可能肩负起公正的责任,像“法”那样均衡和调节各方政治力量冲突,把社会利益和民众福祉置放于集团利益之上,就像在正常社会那样……没有,他没有这样做。相反,他或者自主选择或者被没蛋的人挟持,主观和客观上都成了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表,国家,这个极为神圣的字眼,在这个特殊利益集团那里成为了被卑鄙武装起来的人卑鄙地做卑鄙事情的卑鄙工具……法的门后空空荡荡,有的只是专制主义淫威,是人类邪恶本性没有任何遮拦的表演。 这时候,可怜的“乡下人”会怎样想呢? 他一定十分错愕,十分绝望,觉得来到了被颠倒的时空之中——在法的门前,尽管有看门人的捉弄和阻隔,经历了很多磨难,他总还认为只要逾越那道该死的门槛就可以看到法,就可以被法呵护。他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越过门槛进入威严巍峨的宫殿,竟然从里面看到满目的龌龊与肮脏,正是这些肮脏龌龊的东西,以神圣的面貌出现,决定着世界的状态:“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第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迄于原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寝盛,支叶蕃滋,一说至百万余人,大师众至千人,盖禄利之路然也。”(《汉书?儒林列传》)。知识分子最后都将被驱赶到一条狭窄的通道上,得到专属于自己的标签,就像被放牧的羊在耳朵上嵌挂着的标签一样。 我们固然可以认为这个群体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不是有人“天下无道者隐之”么?不是有人“不为五斗米折腰”么?不是有人“离经叛道”绝不趋时逢迎么?不是有人敢于“面诤”么?不是有人“从道不从君”么?不是有人敢于“与朝廷相忤”么? 但是,所有这一切,究竟改变了什么呢? 当一代又一代皇帝都有机会无限欣慰地感叹“天下士子尽入吾彀中矣”的时候,知识分子无论怎样癫狂,事实上都无法跳出皇帝所设之“彀”的命运之厄,一切的信念在命运意义上也就失去了色泽,变得羸弱而苍白,更何况有那么多人掉头而返,背叛了自己的信念,忙着去“食王爵禄报王恩”,去“忠君报国”,去信守“君尊臣卑”、“君命臣随”……乡下人在法的门后看到如此景象,发现自己竟然置身于这样一个群体当中,他还会继续寻找吗?我想他不会了。他是一个极聪明的人,他不会继续去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他会对自己说,既然这样,那就这样吧! 怎么样呢? 历史事件相对于历史的宏观图景往往显得十分吊诡,譬如,汲取生死教训的往往不再是当事者(因为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调整自己的人生姿态了),教训留给了后来者,留给了与历史事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人。 “党锢之祸”亦是如此,它把教训留给了此后漫漫一千八百多年间陆续登上社会舞台的知识分子,直至今天——当我们胆怯地琢磨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的时候,当我们比汉代儒生更加渴望成为“簇拥在皇帝身边的人”的时候,当我们认为鲁迅骨头太硬缺少周旋的时候,当我们为了职位、职称和学术地位丢掉人格的时候,当我们“为粱稻谋”讲述就连我们自己也不相信的理论的时候,当我们不断叮嘱自己“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吸取“党锢之祸”的惨痛教训,我们都是落难的儒生……一种在精神世界深处不断脉流的集体无意识使我们成为了今天的样子。 然而我们又是如此不甘心,总想重温那些使我们感觉温暖的语句—— “天下有道,君子扬于王庭以正小人之罪,而莫敢不服;天下无道,君子囊括不言以避小人之祸,而犹或不免。党人生混乱之世,不在其位,四海横流,而欲以口舌救之,臧否人物,激浊扬清,撩虺蛇之头,践虎狼之尾,以至身被淫刑,祸及朋友,士类歼灭而国随以亡,不亦悲乎!”(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五十六) “朝政混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 知识分子“向来论气节的,大概总从东汉末年的党祸起头。那是所谓处士横议的时代,在野的士人纷纷的批评和攻击宦官们的贪污政治,中心似乎在太学。这些在野的士人虽然没有严密的组织,却已经在联合起来,并且博得了人民的同情。宦官们害怕了,于是乎逮捕拘禁那些领导人。这就是所谓‘党锢’或‘钩党’,‘钩’是‘钩连’的意思。从这两个名称上可以见出这是一种群众的力量。那时逃亡的党人,家家愿意收容着,所谓‘望门投止’,也可以见出人民的态度,这种党人,大家尊为气节之士。气是敢作敢为,节是有所不为——有所不为也就是不合作。这敢作敢为是以集体的力量为基础的,跟孟子的‘浩然之气’与世俗所谓‘义气’只注重领导者的个人不一样。后来宋朝几千太学生请愿罢免奸臣,以及明朝东林党的攻击宦官,都是集体运动,也都是气节的表现。”(朱自清:《论气节》) 但是今天我们讲不起气节了,朱自清先生,很抱歉,我们真的讲不起了。 一个连“清议”(其实不过是说了一些真话)都可能被无法之法戮害的世界,所谓“浩然正气”,所谓“集体的力量”, 所谓“群众的运动”,仅仅是一种遥远的奢望,它很难作用于我等之辈的现世人生,很难。不管集体无意识也罢,对现实的感悟也罢,在我们精神世界深处始终有一种警觉,一种颤栗:我们知道有一种野蛮的力量横亘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充塞了全部时空,你看不见它,摸不着它,但是它无处不在,如影随形,在暗处对你虎视眈眈,它随时都会降临,随时都会施展淫威,随时都会置你于死地。 在一定意义上,我们都是卡夫卡笔下的“乡下人”——最初,我们孤独地徘徊在法的门前却得不到法的遮护,更没有力量抵挡来自非法的欺凌;我们孑然而立,举目四望,无人相助;我们看到和听到的全部是死寂,只有我们灵魂世界极深极深的地方,才汹涌着波澜,那是我们的本性……当我们因为一个偶然的机缘来到法的门后的时候,才发现我们所有的寻觅都子虚乌有。 真的,子虚乌有,这是一个空和无的世界。 那么,有没有实和有的世界?有的话,它又在哪里?如果“乡下人”离开法的门前,也不试图在法的门后寻觅,而是把目光转向更高远的地方,他将会发现什么呢? 我不知道。 1.谎言与恐惧 前些日子写了《焚书:惩治知识分子的律外之律》和《禁锢:戮害知识分子的法外之法》两文,实际上把想说的话基本上都说了,要不要写第三篇,颇为踯躅,其实还不是无话可说,主要是不想触动明清之际惨烈的诛杀知识分子的文祸史实。 如果把“焚书”、“禁锢”看作精神伤疤,由于日期久远,再次触摸它,能够感觉的也就只有迟钝的疼痛了,这种疼痛在一定意义上是可以耐受的。“文祸”则不然,它刚刚愈合,不,它甚至根本就没有愈合,这时候你去触摸它,你感受的就是直接而尖锐的疼痛了,我担心自己耐受不住,尽管手头有很多资料,却始终像躲避痛点一样躲避着它们,不敢去把它们打开。 然而,既然我许诺将写作《中国知识分子命运三叹》,何以“叹”了两声就不再“叹”了呢?说不过去。只好硬着头皮进去,沐在腥风血雨之中,忍受灵魂被切割的剧痛,去和那些被诛杀的知识分子过一段晦暗日月。我今天要说的,就是从历史中看到的东西。 在述说历史故事之前,先简单说一说眼前的事。 近年帝王题材文艺作品勃兴,荧屏(电影、电视连续剧、“讲坛”之类)上,出版物(学术专着、国家资助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各种形式的历史读物)里,舞台(话剧、京剧、舞剧以及各种地方戏)深处,到处都是山呼万岁之声,无数皇帝在森严巍峨极尽奢华的宫廷里励精图治,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殚精竭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知别人感觉怎么样,我的感觉是:这种被官方称之为“思想文化成果”的成果无异于对公众智力的公开羞辱,对民族精神的粗暴蹂躏和践踏,对被鲁迅讥讽为每一册页都写着“吃人”的历史的无耻而猖狂的粉饰,对皇权专制主义卑鄙而阴险的辩护和遮掩。 在所有文化行为都受到国家意识形态机器控制的环境里发生这样的事情,当然有很多缘由,最主要缘由恐怕还是一种现实需要——那种横亘在现实与历史之间的力量无时无刻不在想切断你的正当感觉,为你重新构造一种虚假的伪饰的历史与现实的逻辑框架,这就导致他们总是禁不住想用春秋笔法直接或者间接地鼓动某种历史观,即:官民之间,官为上民为下,国家社稷安危的重担担在皇帝肩上,不是民众,而是皇帝以及皇帝周围形成的那种力量推动着历史发展。 这不是什么文艺观点,这是被国家意识形态精心打造的“政治逻辑”,这种“政治逻辑”经由秦始皇之手锻造而成,从秦帝国逶迤而来,跨越两千多年时空,一路来到我们眼前,它依旧庞大,依旧精神焕发,依旧骄横跋扈,依旧颐指气使,它对我们喝道:“听着!这就是历史!”我们就只能听着,绝不敢乱说乱动。“政治逻辑”很满意,笑吟吟点了点头,拉一把椅子坐下来,监视着我们,进一步嘱咐我们说:“你们可千万别有什么其他想法,既然我代表你们,肯定就能把你们代表好,你们放心就是了。” 于是,一切都被谎言遮蔽了,遮蔽了深邃的历史时空,遮蔽了广漠的现实世界,遮蔽了人类心灵所期望的未来图景……他们把人变成了没有意志的工具,只能遵从强力去建构那座由马克思描绘蓝图的历史主义大厦,就像被坑埋的修建秦始皇陵的工匠那样,人消失了,成为这座宏伟壮丽大厦的一部分。 当这个世界到处都喧嚣着民族主义情绪的时候,当大学生检举老师在课堂上发表“反革命言论”的时候,你就应当意识到,这座大厦的砖石正在被社会机器成批成批地生产出来,意识形态要做的就是把它们铺设到合适的位置,你很可能会被迫成为拿着瓦刀的工人,只需要一些灰浆就可以了,因为砖石都是统一型号,统一规格,绝对好使;你会勤勤恳恳,没有任何怨言,即使每天工作二十五个小时也没有任何知觉……社会改造终于完成,共产主义实现了,人类将排演一场盛大华丽的庆典,欢呼进入一个崭新的伟大纪元。 问题是,“听着”和“绝不敢乱说乱动”并不绝对反映所有人的真实状态,无论表面上看起来多么怯懦而羸弱,总还有一些人的灵魂仍旧质地纯正,勇敢而坚强,他们屹然而立,每时每刻都在以呐喊或沉默的方式坚守着对历史和现实的正当感觉,想方设法不让自己迷失在“政治逻辑”即意识形态的胁迫之中;他们珍视自己的信念,没有任何力量能够让他改变信念,在他看来这关乎生死。正是这种信念引领着人们透过历史的帷幕看到了过去,看到了现在,也看到了未来。这是一种洞见,一种深刻的洞见。有了这可贵的洞见,你再反转过身凝视胁迫你的强大“政治逻辑”,你可能就不那么胆怯了,你直视它的眼睛,你将会惊讶地发现,尽管它表面上精神焕发,踌躇满志,但是它内心极为虚弱,它的目光游移不定,它甚至无法耐受你的直视,它恼羞成怒,再也不笑吟吟的了,变得面目狰狞,开始公开依仗暴力维护其尊严,用暴力强迫你“听着”,强迫你不要乱说乱动……此时你当然有理由蔑视和嘲笑这个色厉内荏的家伙了。 在一定意义上,任何试图以国家意志支配精神生产的力量,都是外强中干的东西,他们内心充满了恐惧,恐惧历史,恐惧民众,恐惧社会历史中真实的逻辑关系,恐惧推动历史发展的内在力量……一句话,恐惧所有已知和未知的存在。有恐惧必定有谎言,有谎言必定有恐惧,恐惧与谎言往往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彼此壮胆,相互支撑,形成一种狼与狈的关系。 为了说明我的见解,我们掀开历史帷幕的一角,看一看我们伟大祖国在并不久远的过去发生的最着名的一桩文祸——“明史案”,了解一下它是怎样让“政治逻辑”感觉不便的。我们会看到,“皇恩浩荡”的国家机器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对人能够实施怎样丧心病狂的血腥碾压。 由于这个发生在清朝的诛杀知识分子事件与秦代的“焚书”和汉代“禁锢”事件同样着名,人们已经耳熟能详,我的讲述将尽可能简洁,并且 将选取我认为合适的角度,以便于后面的话题展开。 2.风起于青萍之末 先说一个叫朱国桢的人。 朱国桢生于明朝嘉靖三十六年(1557),字文宁,号平极,别号虬庵居士,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从此官运亨通,曾至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成为熹宗的重要辅臣。就像很多政客一样,朱国桢晚年也遭到奸党挤压弹劾,不得不托病辞官,回老家浙江省吴兴县南浔镇颐养天年。朱国桢的退休生活过得很充实,竟然编撰刊刻出一部《皇明史概》,包括《皇明大政记》、《皇明大训记》、《皇明大事记》和所谓“开国”、“逊国”时期的诸臣列传,记录了明朝200多年的历史。这位朱老先生还以“朱史氏”之名评点历史和人物,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有司马迁遗风。遗憾的是朱国桢先生没有等到这些书付梓出版就离开了人世,只留下尚需整理的稿本。此时,中国再次改朝换代,随着崇祯皇帝在北京煤山自缢,明王朝灰飞湮灭,清兵入关,清王朝成为了国家正统……“明史案”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指出这一点至关重要。 俗话说“世无三代富”,朱国桢死后,朱氏家族急遽中落,不肖子孙们治家无方且不学无术,竟然将朱国桢所撰《皇明史概》中的《列朝诸臣传》换了银子。购买《列朝诸臣传》的,是当地富豪庄廷珑。庄氏家族不仅家资丰厚,还人才辈出,有“九龙”之称:庄允城与弟弟庄允坤、庄允埰,庄允城的儿子廷珑、廷钺,庄允埰的儿子廷镳、廷鎏、廷镜、廷铣这两代9人中,庄允城、庄允坤、庄廷珑皆为贡生,其余多为庠生,喜读经史子集,吟诗作画,在宽泛的意义上,这些人都可以被认为是知识分子,在当地煊赫一时。庄廷珑是“九龙”中的佼佼者,从小文采出众,15岁就被从县学选拔为贡生,进了全国最高学府——北京国子监——读书深造。“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正在庄廷珑踌躇满志打算进身仕途之时,19岁时却因病双目失明,只得抱憾离开京城,重归故里。 庄廷珑把朱国桢的书稿买下来,起初只是想让门客给他朗读消遣时光,并没想要用它做什么事情。不知道哪一天,这个看不见眼前世界的人突发奇想:“司马迁有言:‘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我一个废人,如果能给后人留下些文字,也不枉到世上走了一遭。”朱国桢这部尚待整理的书稿,正好可以成庄廷珑着书立说的模本,于是他决定请人修撰并以自己名义刊刻出版。庄廷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父亲庄允城,庄允城似乎没有意识到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更没有估计到这件事隐含着的巨大政治风险,竟然支持了儿子的主张。 江浙一带人杰地灵,钟灵毓秀,人才荟萃,名士辈出,要寻找编修史书的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庄氏父子列出了18位当地名士,分头发出聘单,诚请他们共同完成“参订”《明史》大业,接到邀请的名士纷至沓来,开始了这一浩大工程。顺治十二年(1655),庄廷珑罹患一场大病,撒手人寰。庄允城老年丧子,极为悲痛,为了实现爱子的遗愿,继续致力于书稿修订工作,几年之后,这部书终于撰写完成,取名为《明史辑略》。为了提高书的分量,就像今天不知名作者出重金请着名作家、评论家为作品写序一样,庄允城约请退休在家的前礼部侍郎李令皙为《明史辑略》写一篇序言。 李令皙自幼聪颖灵慧,文采超群,早在明天启四年(1624)就中了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又中了进士,任江阴知县。清兵入关,明灭,李令皙得知弘光皇帝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南明小朝廷,便前去投奔,官至礼部主事。但是,在清兵推进下,南明朝廷仅存在1年就宣告溃解,满怀救国图存热情的李令皙只得归乡隐居。李令皙怀着对大明王朝的无限怀恋和对清王朝的无比憎恨,毅然接受为《明史辑略》写序,无奈此时李令皙也已经双目失明,只得把这件事情委托给一个叫陶铸的同乡,请陶铸代为撰写。陶铸不知深浅,一挥而就,写出了漂亮的序言,交给李令皙,李令皙签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给庄允城。 序言即成,意味着《明史辑略》可以刊刻印制了!庄允城特意将儿子庄廷珑列为本书“总纂”,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主要执笔人”,其他18位参编人员都榜上有名,作为“共同作者”。庄廷珑岳父朱佑明乃湖州巨商,腰缠万贯,此时亦慷慨解囊,答应承担大部分刻印费用,庄允城大喜,马上聘请最优秀的刻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在湖州南浔镇北圆通庵开始刻板和印刷工作。顺治庚子十七年(1660)冬,《明史辑略》开工印制,正式“出版”。日渐老迈的庄允城手捧着这部凝聚着庄家人心血的着作倍感欣慰,认为可以告慰爱子庄廷珑的在天之灵了,把书赠送给很多亲朋好友,为了收回成本,他还委托往来于南北的商贩运往各地发卖。 很多震惊历史的大事件都是由看似不起眼小事引发出来的,“明史案”也基本如此。为什么要加“基本”二字?事情性质决定的。清顺治十七年(1660)是什么概念呢?是清王朝建立的第17个年头,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7年的1966年。在这样的时候由个人私刻出版《明史辑略》,等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后,有一个国民党伪政权工作人员秘密印刷出版《中华民国史略》,里面不仅有孙中山早期革命活动的记载,更有对中国国民党、中华民国政府以及总统蒋介石的史实记录。这样一部作品会遭到怎样的对待,不是多么难于想象的事情——公安部一定会把它作为国字号第一案件来侦办。或许因为那时资讯不像今天这样发达之故,《明史辑略》最初并没有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我甚至认为公安部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事件还在它的诞生地浙江省湖州市酝酿。 我前面已经交代,庄允城为了增加《明史辑略》的分量,开列了参与编修的18位名士的姓名,就像《三国演义》号称“80万大军”实则只有50万人一样,是为了吓唬人的,实际上真正参与修订的不到18个人,一些人甚至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到名单上的。如果平常时期,列就列上了,被列上去的人高兴还来不及呢!问题是,现在是新中国,你却印制了一本记述国民党政府历史的书籍,小样儿你不是活腻了?!知识分子都是极聪明的人,怎么能闻不出危险的味道呢?结果就有举人查继佐、贡生范骧、陆圻3位同志一起,向浙江省按察使衙门(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厅)出具呈文,检举庄允城在湖州搞非法出版活动,《明史辑略》有严重政治问题。 或者缺乏政治敏感性,或者因为案件太多无暇顾及,总之我们得到的历史记载是:浙江省公安厅认为“文章之事,不便存案”,没有受理此案,而是把它转给了浙江省教委,教委主任胡尚衡大概也没把它当成大事,顺手批转给了湖州市教委,让过问一下。湖州市教委主任赵君宋是一个老同志,在教委工作很多年了,党性很强,下意识觉得这件事也许不那样简单,就让人花6两银子买了一部《明史辑略》回来,认真研读。这一读不要紧,赵君宋同志为之一振:书里面到处都是蒋介石的名字,“违碍”之处比比皆是!怎么就会“为之一振”呢?莫非赵君宋主任也跟李令皙同志一样“怀着对大明王朝的无限怀恋和对清王朝的无比憎恨”?不是,赵君宋脑子里根本没有这个东西,有的只是卑劣的利益算计——既然此书“违碍”,如果给那个有钱没处花、专干这没名堂蠢事的庄允城稍加暗示,他不就得乖乖拿出钱来消灾了事?于是,赵君宋主任让手下工作人员从《明史辑略》中抄录数十条“违碍”字句,列榜于教委大门旁边的墙上,放风说要把这件事上报省委、省政府。 财大气粗的庄允城不是软柿子,尽管听到风声,却没有像赵君宋同志期望的那样携重金来“消灾了事”,而是把钱花在了另一个人身上,这就是湖州市政府一个叫张武烈的官员。张武烈立马西装革履来到到省教委,缓缓踱进主任办公室,声音平静地向赵君宋同志罗列了一些老天爷也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赵君宋主任的脸儿当时就绿了。 “我跟你说这些,”张武烈继续平静地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怎么可能“没有别的意思”呢?赵君宋主任面部扭曲着恐惧、怨恨和乞怜的神情,看着张武烈,连一句问话都说不出。张武烈似乎真“没有别的意思”,说完就告辞,赵君宋两腿发软,但还能够送客。 “哎,”即将走出办公室,张武烈突然回过身子,“听说有一部《明史辑略》?”“啊……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有,有这么一部……”“又不是什么好事,甭宣传了。”“啊?啊!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我就是给你提个建议,怎么处置,是你教委主任的事。”“我知道,我知道。”赵君宋随后就撤掉了教委门前的告示,庄允城心中一块千斤巨石落地。 就像非洲鬣狗闻到腐尸味道一样,一个叫李廷枢的人也闻说了《明史辑略》的事。李廷枢过去是市政府某局副处长,因为贪污扶贫救灾款被判刑3年,刚刚刑满释放,正处于生活无着状态,怎样搞钱成了这个人的头等大事。他和赵君宋主任一样,也认为《明史辑略》是一个“商机”,便托人买了一部,亲自送给曾经给自己很多关照的湖州市长陈永明。李廷枢先介绍背景情况,然后总结道:“所以,你尽管向庄允城狠敲一笔银子,得手后……” 陈永明是一个典型的腐败分子,在有利可图的事情上从来都不竭余力,于是让一个叫周国泰的办事员把庄允城请到办公室。“……事情嘛,就是这么个事情,”陈永明对庄允城说,“我不为难你,你今天就可以回去,你看着办。”庄允城千恩万谢,回家以后连一口热汤都没顾上喝,就到银行往陈永明账户转了数万两银子。陈永明市长看银子到账了,遂下令追回书版,全部劈毁,这就是说,准备把事情给压下去。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就像所有贪恋的人都容易犯贪恋的错误一样,陈永明也犯了这样的错误,他想:“李廷枢哪里就会知道庄允城给我打款的事?我好不容易赚的钱,凭什么就要让他分一份去?”就没有按照先前约定给李廷枢一定份额的好处。李廷枢何等样人?岂能不知道陈永明的算计?这人高就高在没跟陈永明市长翻脸,而是继续保持交往,还经常用金钱哄陈永明高兴,全部目的,就是要拿回送给陈永明的那部《明史辑略》,因为这部书已经绝版,再也没有办法买到了。失去警觉的陈永明还真的把书还给了李廷枢。 李廷枢当天就把《明史辑略》送给了一个叫吴之荣的人。吴之荣祖籍江西抚州,顺治七年(1650)熬成了归安县(今属吴兴)知县。当了人民公仆的吴之荣同志完全忘记了人民公仆的本分,欺诈百姓,勒索富民,简直无恶不作,终于在顺治十年(1653)年被上级监察机关侦办,因贪污受贿罪名锒铛入狱,被判处死刑。吴之荣神通广大,在监狱等待行刑的日子花大把大把的银子使绞刑一拖再拖,一直拖了6年也没有执行。顺治十六年(1659),皇帝大赦天下,吴之荣侥幸出狱,寓居湖州,专干诈骗勒索的勾当,较之当知县的时候愈加心狠手辣、冷酷残忍、阴险歹毒。李廷枢抱着一部《明史辑略》来探访,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起初他没怎么在意,但是翻阅几页过去,这个曾经在官场上混迹多年的歹徒马上凭着政治敏感意识到这是一桩好买卖——解放多年,已经绝对不容许再提蒋介石了,所有历史教科书都把国民党描写成了吃人恶魔,而《明史辑略》却把国民党蒋介石作为历史主线进行描绘,绝对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吴之荣抓住这一点,不仅向庄允城,同时还向资助本书出版的朱佑明公开敲诈,数额之巨,令人咋舌。在此之前,湖州市长陈永明同志都被庄允城用金钱捋顺了,面对一个市井无赖,庄允城当然有理由轻蔑,道:“你这种杂碎我见得多了。”把吴之荣赶了出去,吴之荣在朱佑明那里也遭到严词拒绝,吴之荣很不高兴。小人不高兴往往很麻烦——吴之荣索性于顺治十八年(1661)七月把“逆书”之事告发给了驻防在杭州的浙江省军区司令员柯奎将军。庄允城绝对没想到吴之荣会把事情闹到省军区去,更为严重的是,柯奎是满洲八旗将军,权倾一方,他要是认真起来可不得了,于是很恐惧,赶忙托人馈送柯奎将军丰厚财礼,请求宽宥。我们不能说柯奎将军见利忘义,一开始就想做贪赃枉法的勾当,但是据《范氏记私史事》记载:“之荣认为奇货可居,先唆投将军柯云:‘庄氏巨富可扰……’”的确有一种暧昧在里边,至于这种暧昧发没发生作用,我们不好妄断,所以这话放下。我们看到的是:柯奎将军把告发材料掷还给吴之荣委托的人,说:“吾系武职衙门,不便与闻。”不管这件事。 这下轮到吴之荣发愁了:难道此事就这样休了不成?万般无奈之下,吴之荣亲自来到庄允城家,提出只要庄家稍微馈赠些银两,事情就过去了。庄允城早就被李廷枢、吴之荣之类的东西弄得烦扰不堪,为消灾避祸损失了大量资财,恨不得把吴之荣放到嘴里嚼了,哪里还肯给这个流氓无赖半两银子?又把吴之荣驱赶了出去。吴之荣敲诈庄家不成,再次转向资助刻印《明史辑略》的朱佑明。前面说了,朱佑明为地方一霸,与官府有千丝万缕的勾连,不仅严词拒绝纳贿,还让家族妇女群起而攻之,把吴之荣大大羞辱了一番。 吴之荣意识到,庄、朱两家把省、市领导都用银子封住了,没有别的办法,只得进京上访,直接向刑部(公安部)告发。吴之荣一刻也没有停留,真的往北京去了。吴之荣住在六里桥附近汇集了很多上访人员的村落,连夜撰写材料,摘取《明史辑略》中悖乱之语,着重说明书中“朱史氏”即为朱佑明(实则朱国桢),告发庄允城、朱佑明非法出版反动书刊,严重影响大清国的稳定。吴之荣把材料连同挖改过的《明史辑略》(我们随后再说何处做了挖改)呈递给了刑部,然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历史也暂时忘记了这个角色。 然而,一出大戏继续上演,舞台也已经不是小小的湖州,更不再是地处一隅的浙江,而是天朝——最终决定人们生死的地方。 4.天朝的愤怒 康熙元年(1662)十一月,北方已经进入初冬时节,万物萧索,所有生物都萎缩着,准备度过漫长的冬季;南方虽然还有绿色,但是在一股股寒潮侵袭下,大地也已经不再葳蕤,有了一种苍茫的颜色。湖州市陷入到莫名的恐惧之中——公安部副部长罗多同志率领数十个全副武装公安人员径直来到湖州,事先没有通知浙江省负责人,到了湖州也没有通知湖州市负责人,如虎狼一般直扑湖州市郊区的南浔镇,把庄允城和朱佑明的宅邸围了个水泄不通。 最近一段时间,庄允城和朱佑明虽然内心忐忑,却绝对没想到天朝会派人来直接介入此案,因此毫无防备,在家里束手就擒。罗多把他们押解到湖州市,湖州市领导方如大梦初醒,赶忙布置接待,此时庄允城和朱佑明已经被打入死牢,等候审讯发落。 罗多首先寻找《明史辑略》刻版,庄允城招供说刻版已经由湖州市领导陈永明收去。罗多这才打电话找来湖州市现任市长谭希闵,向谭希闵追询。此时,前任市长陈永明已经办理离休手续,谭希闵说他到任仅一个月,不记得陈永明离开时交代过有《明史辑略》刻版一事。罗多副部长传来管库人员质问,库吏正是那个撮成庄允城和陈永明之间交易的周国泰,周国泰怕把陈永明的丑事抖搂出来,把自己牵扯进去,一口咬定陈永明市长已经将《明史辑略》刻版移交给谭希闵。罗多又派人询问陈永明,陈永明害怕暴露受贿一事,也一口咬定离休之前把刻版转交给了接任市长谭希闵。谭希闵口舌无辨,目瞪口呆,被罗多副部长认定有意陷害前任,当即判处绞刑,死在了任上。罗多副部长押解庄允城、朱佑明于当年十一月下旬抵京结案。 庄允城对事情的严重性严重缺乏估计,即使被押解进京了还幻想上疏申辩,以为天朝明察秋毫,谅解他没有什么政治图谋,可以脱罪。这是一种典型的“小民”思维,与天朝的政治逻辑风马牛不相及——天朝从来不会认为个人动机(不管好的动机还是坏的动机)可以给事件造成推力,天朝看重的是推动事件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动因。那么,天朝从《明史辑略》非法出版问题上看到的政治动因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深刻而又复杂,我放到后面再说。有一点确定无疑:事件远远不是庄允城那几句解释就可以说明白的,这也就意味着事情铁定要向庄允城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庄允城无法为自己做无罪辩解,这时候他事实上已经成为了砧板上一只等待分解的肉鸡。 庄允城被关入刑部监狱,受尽了折磨。尽管刑部曾让他与检举揭发者吴之荣在堂上对质,但刑讯人员只是让他确认《明史辑略》是否自己所编,接下来就让他在罪状上画押。画押就等于服罪,庄允城深知这一笔画下去的后果,决不从命。庄允城老泪纵横,悔不当初,不胜凄楚。几经酷刑折磨,气息奄奄,不到一个月就怀着一腔怨愤于腊月二十三日庾死狱中。 朱佑明与吴之荣对质时,吴之荣抓住《明史辑略》上的“朱史氏即朱佑明”一条,咬定朱佑明参与修订“逆书”。朱佑明极力否认,即使受鞭笞火烙也在所不惜。一个偶然的机会,朱佑明与同样押解到京审讯的湖州市教委主任赵君宋关押一处,朱佑明请赵君宋为他辩护遮掩,说:“赵主任您是目前唯一看过原书、最早指出逆书有违碍之处的人,对于朝廷来说也算有功,必得释放,如果你老人家救我一家人性命,我情愿把一半家产分给你。” 赵君宋主任见钱眼开,即使死生存亡之际,面对数十万两白花花银子的诱惑也无法保持平静,满口答应。刑部提审时,赵君宋信誓旦旦:“原刊书中‘朱史氏’三字下没有‘即朱佑明’等字,犯人(指赵君宋自己)有书为证。”这是案情的重大逆转,刑部把赵君宋重新押回湖州,按照赵君宋的供述和指点,在湖州教委大楼一间堆放杂物的房间壁橱里找到了那本原刊的《明史辑略》。 赵君宋做了一件蠢事!吴之荣是为了报复庄允城和朱佑明才携书具状上告的,他不想伤害无冤无仇的作序的李令皙以及参订之人,所以在给刑部送呈那部《明史辑略》之前扯去或挖改了印有序言和参订者姓名的册页。虽然庄允城受刑不过招认曾经请李令皙作序,但庄允城已死,李令皙无证无质,尚有活命的余地,而赵君宋献书一出,证据俱在,所有开列在书页上的人就都无法逃脱了。 康熙二年(1663)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市突然戒严,所有城门都关闭起来,城中文武官员率数百名八旗子弟兵,分别按照书中有名姓者之各家,无论父子兄弟祖孙及奴仆内外男女全部拿获,仅李令皙一家就绑缚了一百多人,甚至包括前来拜年的亲戚、邻居。庄允城和朱佑明两家被拿获数百人,湖州以外的涉案人员,也在很短时间内被缉拿归案。是时,皇权从顺治帝传递到了康熙帝手里,康熙帝尚年幼,依照顺治帝遗诏,由鳌拜等四大臣辅政,这意味着国家统治机器完好,一丝不减其效率与功能,能够对危及存在的任何存在做出反应。 康熙二年(1663),庄廷珑“明史案”正式结案——就像两千多年以来在这块土地上一再上演的那样,牧者开始杀羊了!以康熙帝名义颁行天下的圣旨严厉而具体:凡参与组织、编写、刻版、印刷装订、买卖“逆书”以及有书不缴者均处以极刑,格杀勿论,各家财产藉没,案犯男性家属,凡年满15岁以上均判绞杀。 五月二十六日,上千名囚犯被圈拢在杭州市弼教坊广场等候结局。囚犯们脸色苍白,浑身哆嗦,涕泗横流;白发苍苍的老妪、怀抱婴儿的少妇、尚未成人的儿童呼天抢地,泪水横飞。国家机器的声音回旋在寂寥的长空:“庄廷钺,凌迟处死!朱佑明,凌迟处死!李令皙,凌迟处死……”在行刑手锋利的刀片下,一片片肌肤被割下,鲜血像小溪一样流淌,淹没了行刑手脚面,在大地上蜿蜒,惨绝人寰的叫声就像人类向这个世界发出的最后的控诉,响彻寰宇;负责砍杀的刽子手将犯人逐个推到行刑台上,大刀翻飞,寒光闪烁,鲜血喷涌,人头就像某种物件一样随地乱滚……国家完全疯狂了,他们向手无寸铁的人民下手了,广场上腥风血雨。所有这一切,无非是因为人民中一部分特别敏感的人(知识分子)行使了思想的权利,无非是这些人说出了自己的思想,他们就不干了,就疯狂了。在整个“明史案”中,被诛杀的人竟达70人之多。 国家机器像野兽一样凶残,内心充斥着一种变态的残忍欲望,主要人犯的鲜血也不能满足它的渴求——庄廷珑、庄允城虽已身死,仍被掘墓剖棺,枭首碎骨,庄廷珑的尸体被悬吊在杭州城北关城墙上示众达3个月之久,后被寸磔,骨架被抛入护城河,其家人无一幸免;朱佑明被凌迟处死以后,妻子徐氏吞金自尽,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等3个儿子和侄子朱绎先与朱佑明一道被斩首,不满15岁的幼子发配戍边,家眷流放,家产被抄没;参与修订的18人当中,活着的17人全部被诛杀,死去的那个人被从棺材中挖出尸体肢解成36块,其9岁的儿子也被诛杀;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虽仅是为养家糊口而招揽生意,也惨遭屠戮。 我再简单交代一下出现在故事中另外一些人的下场:湖州市长谭希闵以隐匿罪被绞杀;自以为首告和献书有功的赵君宋因藏“逆书”而被处斩;湖州市离休市长陈永明自知难逃劈毁书版灭失罪证之罪,在山东自杀身亡,清廷派人将其尸体运到杭州,当众磔尸36块,就连他的弟弟、江宁知县陈永赖也被绞杀。 我们谈论的是知识分子话题,很有必要知道在这场惨绝人寰的“文祸”大屠杀中,还有哪些知识分子命丧黄泉?据我了解有如下诸人:张寯,博士弟子,藏书甚丰,于经史百家无不得其旨趣,着有《西庐诗草》四卷,曾经参与修订《明史辑略》中明代理学家传记的写作。“明史案”发作时张寯已经70多岁,3年前因感慨世事纷争、祸福不定而削发为僧,遁入空门,被逮捕时正在灵隐寺诵经,也没有逃脱被诛杀的命运,全家男女老小均锒铛入狱,或者杀掉,或者流徙,家破人亡;蒋麟征,字西宿,其人诗文敏妙,风姿绰约,因为家境困难不得已接受庄氏招聘参与《明史辑略》修订,后来觉得苦不堪言,没有最后完成,竟也遭到诛杀;茅元铭,字鼎叔,以明经为学,少有文名,参加《明史辑略》编纂仅数月就辞职不干了,结局与蒋麟征无异,也是全家抄没,被凌迟处死;湖州名士吴之镛、吴之铭兄弟、进士韦明杰之子韦全祉均被斩首;为《明史辑略》作序的李令皙宁致死也没有供出真正作序的陶铸,被凌迟处死以后,其4个儿子无一幸免,均被斩杀。李令皙最小的儿子刚满16岁,法官悲悯,暗示他减供1岁,逃过劫杀,这个刚烈少年却说:“父亲兄长既已被杀,吾岂能独活?!”慨然赴死。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地痞流氓吴之荣反而成为了国家英雄,不仅得到庄允城与朱佑明一半家产的奖励,还当上了“右佥都御史”,就是说,成为了国家权力大厦上的一块砖石——这不能说吴之荣荣幸,只能说国家权力具有与流氓无赖相同的特性,吴之荣附着在这里严丝合缝,可丁可卯。据此我们可以认为,所有冠冕堂皇的皇上、皇权、宫廷等等组成国家机器的东西,都具有与吴之荣之类卑劣灵魂相同的质地和特性。 让我们稍感熨帖的是,在人间泯灭正义与良知,残忍和凶暴恣意横行的时候,老天爷说话了:一位叫范韩的文人在《范氏记私史事》记载,康熙四年(1665)七月,“吴之荣归自闽中,行至半山,狂风骤起,雷电交加,之荣随成疟疾,寒热夹攻,两日而死,人皆称为天雷击死之。” 5.时间?地点?人物 故事讲完了。虽然讲的是一桩惨烈史实,我仍想提请读者注意类似于新闻报道或小说中的“三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这对我们后面的话题很重要。 先说时间。我没有找到资料确证朱国桢撰写“明史”的具体时间,我推算当是清兵入关之前、明王朝未亡之际。但是“明史案”作为进入历史的着名事件却有较为明确的时间记载,这就是1650年前后庄廷珑从朱国桢后代手里买过书稿组织人修订,到1663年那个血雨腥风的春夏之交以诛杀70人作为结束,据此我们可以简约地认为事件发生在17世纪中叶。 同样时间,一向被我们划分为东西方两个世界的西方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只说与此文内容有关的部分:作为英国革命的一部分,辉格党人于1679年促使国会通过了“人身保护法”,该法规定,如果没有法院发出的拘票,任何人都不能被逮捕;被逮捕的人在受审之前的拘留期间不得超过一定时日,必须及时提交法院审讯。这个法律对于保护人身自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英国革命以后,辉格党人执掌了政权,尊奉法治和法律至上原则,即:政府必须严格接受法律约束,行政权不能无限制扩大,必须得到制约。这是英国“光荣革命”收获的重要思想成果,它也是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精神渊源。而“光荣革命”则从法律上为英国政府确立了自由主义的制度基础,为英国直到20世纪一系列独特的妥协和不流血的政治改革奠定了基础。 一个叫约翰?洛克的人通过《论宗教宽容》的书信和一本篇幅不大的《政府论》,简洁、深刻地阐述了这种精神,据此得到“17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的名声,他的思想在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史上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当我们的天朝国家机器嚣叫“凌迟”、“斩首”、“思想改造”,一批又一批知识分子人头落地、鲜血浸染着苦难深沉的大地、被流放到人烟罕至之地自生自灭的时候,让我们听一听洛克当时提出的主张吧! 在洛克看来,即使在自然法范围内人们也有充分的理由“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决定他们的行为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人和人之间都是平等的,“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他人的权力。”这就是说,人生来就享有自然赋予的一切权利,不存在任何从属和制约的关系。“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洛克:《政府论?下篇》) 然而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权利很难不被他人侵犯,于是人们愿意出让一部分权利,授予能够保证他们不被侵犯的人,这样的人组成的机构,用我们今天话说就是政府。洛克强调,“任何人放弃其自然自由并受制于公民社会的种种限制的唯一方法,是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取他们彼此之间舒适、安全的生活,以便和平地享有他们的财产,保证不受到共同体以外的人的侵犯。”(洛克:《政府论?下篇》)人们决定订立契约,通过契约给社会以建立政府的权力,就是委托政府保障所有公民至少得到自然法赋予的那些权利,所以,政府作为“协议联合体”只能产生于那些让渡了部分权利的社会成员的“同意”。这是洛克思想中最具革命性的观点,它不仅在观念上深刻影响了他所处的时代,更被法国和美国的思想家所弘扬,演变成了具有革命性的社会政治行为。以美国为例:1776年7月4日,美国第一个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独立宣言》明确表述:“人人生而平等;人人享有上帝赋予的某些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证这些权利,人们组成自己的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与此相对应,洛克对专制主义的社会制度深恶痛绝,那种由君主代表人民行使管制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是和公民社会不相协调的”。“如果说篡权是行使另一个人有权行使的权力,那么暴政便是行使越权的、任何人没有权利行使的权力。”(洛克:《政府论?下》)专制者所拥有的权力不是人们根据契约让渡出来并赋予政府的权力,它本身就带着非法的、侵犯公民基本的自然权利的罪恶标记。一个以暴力肇始的政府,只能通过支持和纵容个人(皇上、君主)对公民行使暴力来证明自己合法。在这种情况下,被侵犯的人民怎么办呢?洛克强调:人民有权反抗那些失去自然法依托、丧失人民道义支持的专制政府,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以暴力反抗暴力”。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在类似的思想条件下发生的。 然而,在我们这片黑沉沉的国土上,这一切不但17世纪没有发生,18世纪没有发生,19世纪也没有发生,20世纪同样没有发生,我们这里不断发生的,仍旧是一个专制政体替代另一个专制政体,所以,我们不断听到“凌迟”“斩首”“思想改造”的嚣叫,不断看到知识分子的头颅滚落,堆积如山,不断看到鲜血汇聚成河流在大地上蜿蜒,不断看到苟且偷生的人心甘情愿把自己变成奴隶,不断看到看客们兴致勃勃观看阿q被杀,不断看到有人高举着蘸了革命者鲜血的馒头从人群中拥挤出来。 时间凝固了——既然时间凝固了,就不说它了吧! 我们再来说地点。我非杭州人,不知道“杭州弼教坊广场”在哪里?杭州人是否知道?我想他们也不知道。一个连20年前、30年前、40年前的记忆都被抹去的民族,怎么可能记住200多年前一个广场在哪里呢?国家机器在那里不过杀了70个人,杀700个人又如何?比弼教坊更大的广场又如何?所以还是没法说,我们仍旧不说。 最后说人物。读者一定注意到我在叙述故事时着重说明了“明史案”发生的时候,“皇权从顺治帝传递到了康熙帝手里,康熙帝尚年幼,依照顺治帝遗诏,由鳌拜等四大臣辅政。”这就是说,最终做出残酷诛杀知识分子决定的不是康熙皇帝本人,我们也似乎没有办法引用前人的观点,把暴政解释成为代表专制政体的那个人逾越了公民委托而对人民进行奴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脱政府的责任,我们是没有办法的。我们只能说,反动的清王朝作为一个专制主义政体制造了这样一场血腥诛杀,具体到个人,你既可以认为有罪责又可以认为没有罪责。 为什么呢?暴政,简单说来就是专制政体以政府形式对人民施以合法伤害的罪行,这种罪行与皇上年龄长幼无关,甚至于与皇上聪明绝顶还是愚笨呆傻也无关——即使皇上的精血被宫娥吸干,成了枯干的骨架,成了行尸走肉,对于强固的国家机器来说也无关大局,就像一种有强大自动修复功能的生命体一样,必然会有一种东西来补充和代替枯死的那个部分,它还将继续运转,绝不影响效率,这就是说,暴政仍旧会持续。 暴政是政治文化的恶,在政治文化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之前,它的邪恶本性不会发生丝毫改变,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暴政就是恶本身,永远是恶本身,你无法对其进行善恶分析,在它的邪恶本性面前,任何善恶分析都是幼稚可笑的;这种恶也不能被解析——刽子手就是杀人者,虽然他们因为身体素质或者其他原因在刀法上可能会有某种程度的差异,杀得快些或者慢些,但这并不意味他们当中的哪一个刽子手不是杀人者;暴政的暴戾本性绝不因为其中一些人的道德状态而改变,相反,它在客观上严格规定了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必将为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分辨好皇帝还是坏皇帝,清官还是贪官——你有必要从杀人机器上去区分好零件还是坏零件吗?没有必要。所以,即使我们在这里谈论“明史案”中的人物,也没有必要议论年幼的康熙帝和以鳌拜为首的四大臣是还是非,而对于那些因为品评历史而遭到诛杀的知识分子和卑劣小人吴之荣,倒有必要认真说一说。 一个专制政体为了维持运转,除了制度性的暴力手段之外,还有一种软手段:文化。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的主流部分始终肩负着这样一种功能:孜孜不倦地为专制政体进行合法性辩护,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分子被巨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所吸引,既是这种文化的牺牲品,同时又是它的继承者和创造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成为丧失独立性、附庸在“皮”上的“毛”。隋唐开始搞的科举制度,并非打通了知识分子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天地,而是开辟出了一条依附皇权专制主义的专用通道,凡是进入这个通道的人必将以牺牲独立为代价,就像窑子里卖身的女人无法再炫耀贞洁一样,凡是进入这个通道的知识分子就再也没有资格说自己是童子之身了——既然你渴望和得意于被皇权专制主义宠幸,你就没有这个资格了。这就是文化的力量。 在这种文化的强大功能之中,我们应当注意到一个细节:它总是频繁地以价值判断的形式鼓励和纵容人们去追随和模仿国家意识形态所鼓励和纵容的人,调动一切淫威,威胁、阻止和灭杀那些试图实现个人价值、从而对“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 在“明史案”中,这个细节是怎样被体现出来的呢?我们先说庄允城和朱佑明。这两位同志虽然乃江南名士且为富豪,但是在伟大的天朝面前,不过是草芥小民。自古以来,从来都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现在你竟然就想去“知”了,还私刻了什么“逆书”,搞什么非法出版活动,赞颂前朝往事,对当朝“大不敬”,绝对越线,于是被宰了,所谓“明史案”,简单说就是这么回事。但是这里说的“宰了”不单单是宰了那样简单,它是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人民,议论朝廷,用周星驰的话说,“那是要死人的”,人们自然也就不敢再议论了。说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那是孔老人家假装说谦虚,跟你逗着玩儿呢,对于你来说,实则是:知之不知何以为不知,不知不知何以为知之,完全堵塞,彻底傻掉,这是所有皇权专制主义者都期望和理想的政治局面,因为只有这种局面才真正和谐。清王朝乃至于以后各朝文字狱绵延不绝,旁证的都是这样的道理。 那么,把流氓无赖吴之荣高抬,让他参加报告团满世界去做先进事迹报告,国家领导人给他披红挂彩,甚至于带病提拔为“右佥都御史”,又是为了什么呢?无非为了向人们彰显皇权专制主义价值观,即:你只要做符合国家利益的事情,做“下级服从和取悦上级”的事情,你就会得到好处,你会活得很滋润,至于你是不是小人、流氓、无赖、歹徒、缺德鬼,都没什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看大节,看主流,该提拔还是得提拔,这就是中国历史总是由皇帝和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来书写,我们在各自的人生处境中总是被贪污腐败分子以及形形色色道德低下、人格扭曲的人强行“代表”的原因之一。 “一场惨绝人寰的历史大悲剧,难道仅仅触发了你对时间、地点、人物这样一番浅显感慨么?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呢?” 还有。 6.史鉴?鉴史? 我开头说,“最近一些年帝王题材文艺作品勃兴,荧屏(电影、电视连续剧、‘讲坛’之类)上,出版物(学术专着、国家资助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各种形式的历史读物)里,舞台(话剧、京剧、舞剧以及各种地方戏)深处,到处都是山呼万岁之声,无数皇帝在森严巍峨极尽奢华的宫廷里励精图治,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富强殚精竭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当然是一种文化行为,在这种文化行为中,蕴含着哪些深刻的社会学寄意呢?与我们正在谈论的“明史案”文祸有没有内在关联呢?以改编自畅销书的电视连续剧《康熙王朝》为例,剧情简介如下—— 清顺治十八年,恶疾天花袭击皇宫,皇帝爱妃命丧黄泉,顺治痛不欲生,立意遁入空门。危急之际,孝庄太后力挽狂澜,下令“改朱批,行蓝批”,并将大病初愈年仅八岁的玄烨推上龙座,成为康熙皇帝。康熙即位后,鳌拜等权臣威迫有加,连孝庄太后也只好含辱。鳌拜“亲政”开始,康熙改归皇权,权臣竟图谋废君改朝,康熙被迫殊死相争,最终智擒鳌拜,肃清政敌。吴三桂等“三藩”拥兵自重,独霸一方,康熙年轻气盛,下旨撤藩,引发三藩之乱。朝廷兵将屡被吴三桂击败,明后裔朱三太子也趁机举起“反清复明”的大旗,太监造反,宫廷大乱。康熙陷入绝望,意欲退位,在孝庄太后的怒斥与激励下,康熙重振精神,起用汉臣周培功,与吴三桂拼死一搏,取得了最后胜利。中国康熙时代,已是国富民强,一片盛世景象。郑成功后裔郑经割台湾岛自立,不肯归降;蒙古葛尔丹也磨刀霍霍,推崇元大都立誓杀回北京。康熙先安抚葛尔丹,暂缓西北局势;然后起用名将施琅一举收复台湾,继而调转枪头率20万大军,在辽阔的草原上进行殊死的决战,全面消灭葛尔丹的余部,完成了中华民族版图的统一。班师凯旋以后,孝庄太后归天,太子与权臣结成同党,意欲提前即位。康熙废除太子,引发夺嫡之争。“千叟宴”上,康熙即宣布“立储”遗旨,却猝死在龙座上,诏书随风飘落玉阶,无人知晓它的神秘。 正写也罢,戏说也罢,我们都没有看到康熙皇帝手里制造的至少13宗文字狱案件,就连惨烈程度并不亚于“明史案”——从时间上来说,“明史案”亦应归为康熙皇帝在位期间的文字狱案件——的被誉为“清初三大文字狱”的“黄培诗案”、“朱方旦私刻秘书案”和“《南山集》案”,也没有提及。 我简略说一说“《南山集》案”。 康熙四十一年(1702),江南名士戴名世(1653-1713)的弟子尤云鹗抄录戴氏古文百余篇刊刻行世,名为《南山集》,一经问世即风行各省。康熙五十年(1711)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一个与吴之荣类似的卑劣小人)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借《南山集》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 康熙皇帝龙颜大怒,让刑部立案调查,穷追猛打。此时,明清之际的一批知识分子如顾炎武、黄宗羲、冒辟疆等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思想影响仍然存在,而专制主义王朝最无法容忍的就是思想,所以,接连发生所谓文字狱实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明史案”和“《南山集》案”的出现具有相同的机理,相同的过程,相同的结果。 “《南山集》案”的结果是:戴名世被凌迟处死,戴明世之弟被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以及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均被处置;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着作及书板被清查烧毁,列为禁书;为刻印《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和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均被判处绞刑;《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记载的南明桂王明史事,因此牵连到方氏宗族,也一并治罪,已经去世的方孝标被剖棺戳尸,妻儿等被发配黑龙江,财产系数没收上缴国库……《南山集》案前后牵连三百余人。 如果按照文章逻辑,我们随后就应当对康熙这个残暴的专制主义者进行谴责了,我们有很多武器可以使用,譬如上面引述过的洛克的理论,美国《联邦党人文集》中关于民主、自由的宪政理论,阿伦特反极权主义的理论,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年代发出的历史先声,甚至于改革开放以后部分知识分子的思想成果……然而,文章的逻辑是文章的逻辑,还有比文章的逻辑更为强大的逻辑,这就是我前面说的那种政治逻辑,你要看它允许还是不允许你进行谴责,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它是不允许对康熙先帝进行谴责的! 在这种政治逻辑中,康熙这个封建帝王在21世纪的中国成了什么呢?竟然成了一个被呵护、被赞赏的所谓“大男人”!电视连续剧《康熙王朝》的主题歌就名为《大男人》—— 一生有一种大海的气魄/岁月一页页无情翻过/把乾坤留在我心中的一刻/就已经注定我不甘寂寞/一心要一份生命的广阔/世界一遍遍风雨飘落/把江山扛在我肩头一刻/就已经决定我男儿本色/大男人不好做/再辛苦也不说/躺下自己把忧伤抚摸/大男人不好做/风险中依然执着/儿女情长都藏在心窝/任它一路坎坷/大男人不好做/再辛苦也不说/躺下自己把忧伤抚摸/大男人不好做/风险中依然执着/儿女情长都藏在心窝/任它一路坎坷。 你怎么能够把这样一个“儿女情长”的好皇帝与无数知识分子喷溅的鲜血、滚落的头颅联系在一起呢?你描述过的惨烈文祸,难道是“把江山扛在我肩头一刻,就已经决定我男儿本色”的吾皇做的事情吗?你该不是别有用心,诋毁我们伟大的先祖吧?——假设有一个80后小青年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还真的无言以对,我无法告诉他说眼前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无法告诉他说事情正是那种强固的政治逻辑一手导演出来的,我担心他无法听懂。 政治逻辑意犹未尽,在这部电视连续剧中还穿插了另外一个主题曲,名为《向天再借五百年》—— 沿着江山起起伏伏温柔的曲线/放马爱的中原爱的北国和江南/面对冰 刀雪剑风雨多情的陪伴/珍惜苍天赐给我的金色的华年/做人一地肝胆/做人何惧艰险/豪情不变年复一年/做人有苦有甜善恶分开两边/都为梦中的明天/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我不知道康熙帝这位英明领袖“梦中的明天”是不是今天的样子,但是我却能够精确地计算出康熙皇帝如果像他想望的那样“再活500年”在空间意义所呈现的形态:老人家出生在1654年,如果身体永远健康“再活500年”,那就得到2154年;老人家从1667年亲政,如果舍不得权位“再活500年”,那就得到2167年;老人家1722年驾崩,如果万寿无疆“再活500年”,更是得到2222年……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人在皇帝面前当然不值一提,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偷偷想象一下:要是这样的话,我们究竟处在什么样的历史时空之中? 用史书记述的方式,我们应当是在“康熙三百四十六年(公元2008年)”,在这样的时候,你敢保证不再发生“明史案”和“《南山集》案”么?你敢保证一生绝对不会遭受被凌迟处死的厄运么?你敢保证你的家人不被流徙到偏远山区去么?当你回首亲身经历的“反右派斗争”、“文化大革命运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时候,你难道感觉不到康熙帝“沿着江山起起伏伏温柔的曲线,放马爱的中原爱的北国和江南”的情怀,领略不到康熙帝“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的气概么?我想你是能够感觉也能够领略的。 我从来不把文化行为仅仅作为单纯的文化行为看待——诸如荧屏(电影、电视连续剧、“讲坛”之类)上、出版物(学术专着、国家资助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各种形式的历史读物)里、舞台(话剧、京剧、舞剧以及各种地方戏)深处,到处都是山呼万岁之声,无数皇帝在森严巍峨极尽奢华的宫廷里励精图治,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富强殚精竭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文化行为往往从最本质意义上体现一个社会系统内在的精神质地。 什么样的精神质地呢?管仲同志早就教导我们说:“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贵之、贫之、贱之。”(《管子?任法第四十五》)这种状态一下子就延续了数千年。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谴责皇帝“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鲁迅则进一步指出:中国历史的册页上到处写的都是“吃人”二字……谁吃人?皇帝吃人,专制主义统治集团吃人。 鲁迅这样概括历史:“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哪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鲁迅:《坟?灯下漫笔》,1925年) 在历史的末端,经由国家意识形态管理部门严格审批,多少真正有思想和精神价值的作品不被批准上演和出版,有的甚至于被禁止和取缔,大量为皇帝歌功颂德的长篇电视连续剧如《康熙王朝》者却不断得到纵容和鼓励,甚至不惜动用国家公器为其造势,是不是这种“皇恩浩荡”之结果呢? 7.历史的马车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阑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杜甫:《兵车行》)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历史就这么走过来了,走到了今天。我们当然应当认为历史发展是宏观的,但是在我们这些草芥小民中,历史却往往是微观的,历史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总是体现为宏观意义,它很可能仅仅是一些与历史没有什么关系的小事。 我就来说一件这样的小事:2006年8月,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一位科员用手机传发一首诗词《沁园春?彭水》—— 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包。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是绝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尽落虎口,留得沙坨彩虹桥。俱往矣,当痛思痛,不要骚搞。 据说词中“伟哥滋阴”和“华仔脓包”分别影射彭水县长、县委书记——这在今天是一件极为了得的事情,其危险性要远远大于你在清朝辱骂了一个缺德的知县!果然,8月31日,这位科员就被彭水县公安局传讯过去了;9月1日,科员因诽谤罪被刑事拘留;9月11日,科员又以诽谤罪被正式逮捕,投入监狱。我不知道彭水县委、县政府是自然沿用先祖做法还是出自本能,与“明史案”和“《南山集》案”一样,彭水县公安局顿时像大清王朝的刑部一样呈现出虎狼之态,开始大规模调查接收并转发这条短信的人,彭水县民众个个“谈词色变”,以为也要和参与修订《明史辑略》的人那样被株连,招致杀身之祸,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好在目前有了网络,人民似乎也不像在康熙大帝时期那样乖顺了,于是向重庆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质疑彭水知县以及公安局违法。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9月27日,事情发生了变化,那位犯了“忤逆大罪”的科员戏剧性地被“强行保释”,结束了30天牢狱生涯,这桩被称之为“彭水诗案”的闹剧就此收场。 事情大吗?不大,然而它所折射的社会学信息却极为丰富,它甚至使我想到了“文祸”话题以外的事情,譬如最近网上流传的一则《一个县委书记一年能捞多少钱》的帖子。 作者显然是知晓内情的人,说一个县委书记可以用如下手法捞取钱财:1、提拔干部受礼:以全县每年提拔干部40人计,每人送礼3万元,可捞取100多万元;2、安排工作受礼:每年都有大中专毕业生需要安排工作,以每人送礼2万元计算,安排50个人,又可以捞取100多万元;3、节假曰受礼:每个局、乡政府只在中秋节和春节就得平均送0.5元,总共50多万元;4、工程回扣:假设每年有3-5个项目,每个项目拿回扣10万元,可捞取40-50万元;5、工作费用:30万元汽车和一个司机,每年需花费50万元;6、生活费用:喝酒吃饭每天以200元计算,一年需7万元。这样计算下来,一个县委书记每年捞取金钱总额为1+2+3+4=300多万元,这位县委书记消耗掉的金钱为1+2+3+4+5+6=500万元左右。 我们现在假设彭水知县未能免俗,也是这样一个对金钱痴迷的人,那么,科员用手机传发《沁园春?彭水》对于他意味着什么也就一目了然了:科员触犯的是“权为钱所用,情为钱所系,利为钱所谋”的知县的生命线,是比挖祖坟还要严重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知县会做出什么反应,难道还需要想象吗?假设知县不是个体而是一个集团,在此类事件面前会做出什么反应,难道还需要想象吗?不用想象,历史已经提供了无数佐证——“焚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禁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施行的,“文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兴起的。 如果说“帖子”不足为据,那么,我们引用权威资料。 《远东经济评论》2007年第4期一篇文章提供的数据:截止到2006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的有3220人。超过1亿元者有2932人即超过90%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大约20450亿元资产,也就是说,3000名高干子弟拥有的资产达2万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人6.7亿元;这些人中,广东1566人,浙江462人,上海225人,北京195人,江苏172人,山东141人,福建92人,辽宁79人。5个最重要领域——金融、外贸、地产、大型工程、证券业——85%~90%的核心职位掌握在高干子女手中。截至2005年底,高干子女亲属仅在海外经营的中国进出口贸易每年就达1千多亿美元,他们拥有6千亿美元以上的财产,在海外定居的高干亲属超过100万,其中高干的配偶和子女就达20多万人。 世界银行2006年报告称,中国0.4% 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美国是5% 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世界第一,成为世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中国“新贵家庭”(即拥有百万美元金融资产的)数量仅占中国家庭总量的千分之一,但是却掌控全国41.4%左右的财富。全世界有960万户家庭金融资产超过百万美元,约占全球家庭总数的0.7%,它们控制的金融资产为33.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33.9%。比较上面这两个数据,全世界千分之七的富人,在全世界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尚低于千分之一中国富人“掌控全国财产”的比例。据此推算,中国的贫富差距,和全世界的贫富差距比较,大概在10倍左右。一位在中国居住了20多年的美国官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大约500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特权家庭构成了一个大约5000人组成的核心体系,他们垄断权力、形成利益集团,制造“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把改革变成了饕餮国民财富的盛宴,十几亿中国人民都成了这个利益集团的人质。 有了这些数据,你还不明白为什么《康熙王朝》之类美化皇帝的电视连续剧会在意识形态鼓动下成批出笼,大行其道吗?你难道还不明白他们 为什么把康熙皇帝称作“大男人”吗?你难道还不明白千百年来为什么中国“文祸”不断吗? 你应当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