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处又逢春》 第1章 城市废墟里,一个灰扑扑的身影小心翼翼地移动着,手心里捏着用异能催生的变异植物一刻也不敢放松,因为在他身后,有比丧尸还要可怕的东西。 末世爆发后,宋春临一直仗着空间物资跟木系异能独自活着,可大概是一个人过得久了,前不久宋春临难得心软一次,从高级丧尸口中救下一个人,没想到对方却认出了自己,根据他自己的叙述,两人是高中同学,然而时间久远,宋春临压根没想起这号人。 虽然宋春临态度冷淡,但对方却很热情的表示要带他回基地,还把基地夸的天花乱坠,宋春临对基地不感兴趣,他在末世能独活到现在,也不是没有去过基地,见识过基地里的尔虞我诈后,宋春临觉得还是自己一个人生活更快乐。 虽然宋春临拒绝了对方的邀请,还半夜偷摸着跑了,但这并不能断绝对方想把他拐进基地的想法,因为宋春临干净整洁的外表,以及他比其他人健康红润的面色,那位老同学很肯定宋春临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于是在离开老同学之后的不久,宋春临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他不太确定自己被跟踪了多久,因为对方很显然也是异能者,意识到被跟踪的那一刻,宋春临就知道自己暴露了。 末世里能人异士那么多,但既有空间又有木系的双系异能的却一个都没有,最厉害的异能者也只能觉醒一种异能,因为人的脑袋容量有限,根本装不下两颗晶核,这在末世第三年就被得到了证实,当宋春临发现自己暴露空间的时候就知道要遭。 被对方追了十几天,期间也交手过几次,宋春临每次都能死里逃生,但对方紧追不舍让他根本没有时间休息,连着逃了十几天命,身体也已经达到了极限。 当他经过一个废弃的商场时很不幸的被对方的人手包围住,足足三十个异能者,其中还有他的老同学。 “宋春临,你已经没有路可以走了,再说了,我们只是想邀请你加入研究院,将来好一起为了人类的未来做贡献,这可是造福人类的大好事,你说你躲什么呢,难道你不算人类的一员吗?” 好家伙这大帽子扣的,要是在末世初期,没准宋春临就信了这人的鬼话跟他去研究所了,但现在已经末世第十年了,关于研究所的事情宋春临早就有所耳闻,那个破地方可是有去无回的地狱,宋春临宁愿死在丧尸堆里,也好过进去被剥皮削肉拆骨做研究。 此时他的异能已然透支到极限,看着逐渐缩小的包围圈,宋春临抿着唇,继续输出着异能,让变异植物的根系从地底下穿过去,遍布在这些人外围,随后看着领头的人淡然一笑,反正横竖都是要死,还不如自己选个干脆点的死法。 领头的人看着他的笑容顿感不妙,还不等他反应过来,那些变异植物就开始了反扑,把所有人都牢牢绑在了原地。 “不好!他想自爆!” 众人拼命挣扎着想要摆脱束缚,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宋春临漾着笑意把异能倒转,晶核承受不住自爆了,七级异能者的自爆直接将商场以及周边十公里的地方给夷为平地,一同化为粉尘的还有那三十个异能者。 第2章 宋春临是被一阵哭声吵醒的,他皱着眉动了动脑袋,紧接着就是后脑勺的一阵剧痛传来,宋春临当下就懵了,他心想自己不是已经自爆死无全尸了吗?为什么现在还能感觉到疼痛? 正当他疑惑不解的时候,耳畔传来一个女人带着哭腔的声音:“我儿没死,他还有气,他没死……” 那女人反复念叨着这两句,旁边的人都在劝她放下孩子,可女人就是不愿放,一直说自己的孩子还没死。 旁边的老妇人忍不住叹了口气:“春生他娘啊,春临伤的这样重,若是在村子里就算了,可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别说治病了,怕是连药都找不到,听婶子一句劝,让孩子安心的去吧。” “就是啊,春生娘,现在这年月,孩子去了也好,起码少受些罪。” “赶紧让大庄挖个深坑,埋深些好安息。” “可不是吗,现如今这世道,吃什么的都有,可得挖深些,不然死后都不得安宁。” “你们胡说些什么!我儿没有死,我的春临还活着,他还有气,他没有死。”宋秦氏说着说着,泣不成声,嘴里只会反复念叨着这几句话,众人只能耐着性子劝她放手。 旁边还有人附和着什么,求生的欲望让宋春临勉强睁开了一双眼睛,他怕他再不睁眼就要被活埋了,蹙着眉看向抱着自己的妇人,头发被包在一块灰扑扑的布巾里,她原本哭的眼眶通红,此刻看见宋春临睁眼,似乎是不会言语了一样,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临哥儿,我的临哥儿活了,他活了,好孩子,你吓死娘了!”宋秦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但宋春临不嫌弃,他能感受到妇人发自内心的喜悦。 转了转眼珠子,他看见旁边围着一圈的人,有男有女,但是穿着一样灰扑扑的古装,见他醒来了都在议论纷纷。 宋春临掀了掀嘴皮子,喉咙沙哑什么也没说出来。 此时远处闻讯赶来的宋大庄一个箭步冲上前,看见儿子睁着眼睛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他小心翼翼问妻子:“春临咋了,磕到哪里了?” 宋秦氏微微抬起宋春临的脑袋给他看:“后脑勺这儿,流了好多血,刚刚许是昏迷了一下,现在醒了,当家的,你去山坡看看有没有止血草。” “唉,好好,我这就去,你带孩子先回去。” 夫妻俩分工完毕,围观的众人也都跟着一起回去,呼啦啦的一大群人还是蛮壮观的,宋春临还以为他们是要回家,但是走了一段距离才发现这些人只是回到了露天的营地里。 他用仅有的余光打量着周围,这里好像不是末世,因为末世不会有人在露天的地方扎营,还是这么大一群人,对丧尸来说这里就跟自助餐一样,宋春临决定静观其变,反正也不会比自爆晶核还要惨的对吧? 宋阿麽接过孙子放在一个比较阴凉的地方,那儿铺着毯子,旁边还躺着一个更小的婴儿,宋春临还想说自己一个成年人躺不下,结果下一秒就看见了自己枯瘦如鸡爪的手,小爪子明显不是成年人的尺寸,他呆呆的看着双手,似乎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 宋阿麽有些担忧道:“这孩子总不能是摔傻了吧?咋不说话呢?” 宋秦氏也很担心,她轻拍儿子的脸颊:“春临啊,叫声娘。” 宋春临眼珠子转到她脸上,天生社恐的人酝酿了许久,才缓缓吐出一声:“娘。” “唉!”宋秦氏应了一声,但内心依旧有些担忧,她怎么觉得孩子刚才看她那一眼,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呢? 叫了第一声后宋春临心理接受了一些,遂又皱着一张脸喊了一声疼,这一声把两个人给心疼的,都恨不得替他疼。 幸好宋大庄终于回来了,止血草不能当饭吃,在山里还是能找到一些,宋大庄拿着干巴巴五棵小草,宋秦氏用布擦了擦,直接捣碎了给宋春临敷上,剩下一点药汁她掰开了宋春临的嘴巴灌进去,宋春临没法躲,被灌了一嘴又苦又涩还掺着沙子的药汁,难受得他差点就吐出来了,宋秦氏眼疾手快捏住他的嘴巴,宋春临在她的注视下可怜兮兮地咽了下去。 这一口他咽得眼泪汪汪,宋秦氏还没有那么狠心,拿过水囊给他喝了一口,虽然不能冲刷掉苦涩的药味,但也好过很多。 宋春临还想再喝一口,但宋秦氏已经把水囊拿走了。 “好了,喝一口就不渴了,你跟弟弟乖乖在这儿休息,娘去做饭。” 宋春临瞪大了眼睛,不是,我渴着呢,我还想喝啊! 可惜宋秦氏已经走远,这个角落只剩下他这个伤患,以及身边呼呼大睡的小豆丁一只。 宋春临看了看小豆丁,又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很迟钝的反应过来,自己应该是穿越了,好像还是魂穿,他摸了摸后脑勺,想来原主应该就是因为这个伤才会一命呜呼的,倒是让自己占了个便宜。 就是可惜了自己的异能,跟那一空间的物资,要是他没有自爆的话,空间里的物资大概还能够他再活十几年吧。 想到这里他习惯性的试图进入空间,没想到下一瞬他竟然真的打开了空间。 宋春临吓得立刻睁开眼睛,不确定,再试一次。 再次进入空间,看着那堆满地面的物资,宋春临陷入沉默。 睁开眼,宋春临看着手心里躺着的那几颗小小的药丸,这是刚才他在成堆物资里扒拉出来的,这玩意他末世的时候吃过,抗生素跟退烧药,因为他现在已经开始发热了。 注意到周围没有人,他迅速的把药吞了下去,吃完药他便开始安心躺着了。 宋春临的空间是在末世之前就出现的,不过跟那些人想的不一样,这个空间不是异能,而是跟小说一样,是他祖上一块木头坠子幻化而成的,当时他切水果不小心切到手指,就直接打开了空间,当时的空间只能用精神力进入,身体却只能留在现实,所以上一世宋春临才会被追得如此狼狈,若是身体也能进去就好了,那他也不需要自爆晶核,只要找个机会躲进空间里,等那些人走远再出来就行。 第3章 末世的时候这个空间只是个储物空间,没有所谓的灵泉,倒是有一条贯穿空间的小溪,溪水喝着很甘甜,宋春临试过了,除了好喝一点外,并没有什么特殊功效,不过从那以后宋春临就再也没喝过外面的水了,一直喝空间里的水。 自爆过一次之后,宋春临发现空间好像变样了,以前这里只是一片空地,小溪对面则是黑色的土地,宋春临在那里种了很多菜,周围还栽着许多水果,黑土地很大一片,但宋春临是个懒人,每一种树苗都只栽了两棵,蔬菜瓜果这些也只种够自己一个人吃的量,所以只种满了一半的地方,剩下一半就空着,但是现在空着的地方明显增加了一倍,更显得宋春临种的东西少了。 宋春临看着面积变大了一倍的空间,以及空地上凭空出现的一纸信笺,沉默半晌,才慢悠悠的把信捡起来。 结果上面就写着一行字:“主人,努力活下去,多做善事,我储存够功德值就可以出来啦!” 宋春临缓缓把信叠成纸飞机,然后‘咻’一下,飞了出去,落下的地方恰好是一汪泉水,这也是之前没有的,泉水跟小溪是分离开的,凭空落在那里,泉水清澈,凑近了宋春临顿觉神清气爽,心里暗搓搓的想,这会不会就是所谓的灵泉? 扯了一片叶子,宋春临弄了一点泉水出来喝,果然跟溪水不一样,一小口水下去,宋春临只觉得后脑勺的疼痛都减轻了许多,担心自己好太快引起怀疑,宋春临不敢再喝,只遮掩着喝了几口溪水解渴,喝完顿觉神清气爽,本来喉咙都快干得冒火了,也不知道原主究竟多久没喝水了,方才宋秦氏给的那口水压根不够解渴的。 等他转过头,对上的就是另一双大眼睛。 襁褓里的小婴儿有些好奇地打量着自家二哥,宋春临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软软的,但是没多少肉。 他不太清楚这娃几个月,但是印象里小婴儿应该是白白净净,胖嘟嘟的,就跟他表哥的女儿一样,才四个月就出落得圆滚滚一团,十分玉雪可爱。 眼前的婴儿黑黑瘦瘦的,不可爱,有点丑。 也许是察觉到了哥哥的嫌弃,小婴儿嘴巴一扁,嘤嘤嘤哭了起来,只是他哭声很小,只有凑近了才能听到。 宋春临顿时瞪大了眼睛:“!!!” “你不要哭啊。”宋春临有些手忙脚乱的,小手轻轻拍着孩子的襁褓,结果孩子哭声更嘹亮了。 宋春临:“……”这娃是在碰瓷对吧? 宋阿麽端着米糊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宋春临苦大仇深地注视着小孙子,那表情纠结得让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哎呦乖乖饿了是吧,来来来,奶奶喂你。”宋阿麽手脚麻利的抱起孩子,粗鲁地擦了一下孩子的眼泪鼻涕,然后就塞了一勺米糊喂进嘴里,婴儿瞬间不哭了,开始吧嗒吧嗒吃起了米糊糊。 宋春临看着小孩把那小小的几口米糊糊吃完,宋阿麽给的量并不多,成年人一口就没了,小孩吃得很开心,只是吃完后眼巴巴看着奶奶,发现没有了后也不再哭闹。 宋阿麽拎着被刮得一干二净的小碗离开,宋春临又摸了摸小孩的脸颊,真的很瘦,小娃娃以为哥哥在跟自己玩,于是伸手抓住他的手指头咯咯笑。 宋春临漫不经心地逗着小孩,另一边还分神在空间里搜寻小孩能吃的东西,奶粉?不太行,目标太大,干吃太噎。 果冻?也不行,有窒息的危险。 馒头包子米饭更不行,他空间里的零食蛮多,但是他又没有养过小孩,实在不知道该喂他什么好。 一堆零食山被他翻得乱七八糟,最后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十几箱奶酪棒跟奶片,这些东西好像小孩都蛮喜欢的,宋春临偷渡一根奶酪棒出来,侧过身挡住别人的视线,把奶酪棒掰成小块的塞小孩嘴里。 人类幼崽第一次吃这种奶香奶香的食物,顿时睁大了眼睛,炯炯有神看着哥哥。 “嘘,别出声,不然不给你吃了。”宋春临一边碎碎念,一边喂小孩。 一小根奶酪棒没有多少,最后只剩一根棍子,宋春临随手扔进空间里,幼崽现在已经被他的奶酪棒收服了,不但不哭,反而一直咧着嘴笑。 宋春临也跟着笑了,逗着这个无齿之徒。 夜幕降临,宋秦氏才算把饭给做好,宋春临看着碗里跟刚才幼崽碗里如出一辙的米糊,嘴巴死活张不开。 宋秦氏可不管这个,抓过儿子就直接往他嘴里塞。 宋春临现在身体还虚着呢,米糊下肚了才觉得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他的米糊比刚才那个香一点,宋秦氏往里面放了点野菜跟盐巴,还有大儿子千辛万苦掏来的鸟蛋,一共八个鸟蛋,宋春临一个人就吃一个,其余的三个混着野菜做了汤大家一人一口,剩下四个留着以后吃。 但宋春临此时并不知晓,他虽然经历过末世,但没怎么挨过饿,最困难的就是被追杀的那几天,他每天都只能啃面包,算起来这还是这些天以来的第一顿热食。 一碗米糊很快下肚,宋春临还没饱,但也不敢再要,从目前的处境来看,这家也不是富裕人家,粮食跟水都很紧张,更何况他们好像还在赶路。 宋春临猜的不错,他身处的这个朝代叫大景,刚刚经历了三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各地都因为没有粮食而发生暴动,境外还有匈奴鞑靼人不断烧杀劫掠,简直是内忧外患。 宋家人所在的村庄因为当地暴民起事,为了让大家活命,村长不得不带着全村人往南方逃,只希望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落脚。 然而这些宋春临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还没吃饱,等天色完全黑下来后,宋春临借着夜色从空间里偷渡压缩饼干,他掰下一小块含在嘴里,快化了才往肚子里咽,这种吃法让本就难吃的压缩饼干变得更难吃,但好处是可以延长进食的时间,增加饱腹感。 第4章 一小块压缩饼干吃完,宋春临已经昏昏欲睡,肚子里有了食物,宋春临又弄出一个吸管杯装满了水,把杯子盖在衣服底下,喝了个水饱,末了还不忘翻出个奶瓶装点溪水出来,趁着夜色塞进小奶娃的嘴里,小娃娃睡得迷迷糊糊的,竟也知道吮吸,喝了两口以后宋春临就不给他喝了,收好奶瓶他轻轻拍了拍小孩,然后两人一起入睡。 宋秦氏一晚上都没敢睡死,隔一段时间就来看看两个孩子,结果两人都睡得香甜,宋秦氏有些疑惑,摸了摸宋春临的额头,发现孩子只是有些热,后脑勺却真的没有再流血了。 宋秦氏只是一个村妇,她以为是宋春临福大命大,从那么高的树上摔下来,磕到脑袋流了那么多血却还活着,换成别人早就没了。 宋春临在梦里隐约有感觉,但身体在药物的作用下根本睁不开眼。 梦里宋春临还站在那片废墟上,他仔细辨认着四周,最后在一堆乱石下发现了一块招牌,是以前他很喜欢喝的一家奶茶店。 于是梦醒后宋春临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小孩多大可以喝奶茶? 他缓慢坐起身,环顾四周,此时晨光微熹,大部分人都已经起了,他还没思考完小孩能不能喝奶茶这一世界难题,那边宋大庄已经拎着口陶锅回来了,里面装的是半锅热水,宋秦氏跟宋阿麽则从包袱里拿出干粮饼子,那饼子看起来很硬,宋秦氏把一块饼子给了一个男孩,男孩分成两半,揣着饼子朝宋春临走来。 宋春生蹲在弟弟跟前,把那块大的递给他:“弟弟吃。” 宋春临看着他手里那块小的,想了想,把两块饼换了位置:“我不饿,你吃大的。”说完他就把饼往嘴里塞。 饼子可硬,宋春临一下竟没咬下来,还把牙硌了,宋春生赶忙去抢。 “别用力咬,这玩意放了好些天,越放越硬,你别把牙硌了。”宋春生喊得太晚,宋春临疼得眼泪汪汪的。 宋春生忍着笑掰开弟弟的嘴,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后就把那块小的拿了回来,也不嫌弃弟弟的口水,直接开吃。 “收着吧,吃不完揣怀里,饿了就啃一口。” 宋春临想想也对,于是也不再拒绝,两兄弟就乖乖坐在一起啃饼子,宋大庄给两人拿了水,小小的陶碗装着大半碗水,宋春临刚刚看见宋大庄拿的陶锅了,半锅水没多少,怕是因为自己是病号才给了这么大一碗。 宋春生让弟弟先喝,宋春临其实不太渴,装模作样喝了一口,然后看着宋春生也万分珍惜的喝了一口,轮到宋春临的时候他偷摸着往碗里弄了点溪水进去,于是这一小半碗的水,两兄弟愣是喝了好久才喝完,宋春生喝完后看着那个陶碗面露疑惑,宋春临一脸心虚继续啃饼子。 吃完早饭众人开始上路,宋春临跟宋小宝享受一样的待遇,两人躺在独轮车上让宋大庄推着走,其余人都是走路。 宋春临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他脑袋被独轮车摇晃得昏昏沉沉的,这古代的路可没有现代的好走,到处坑坑洼洼的,更别提那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人头晕,昨天穿过来的时候临近傍晚,宋春临没想到白天的阳光这么猛烈,难怪宋秦氏要把他跟宋小宝的脑袋盖起来,原来是怕他们被太阳晃瞎了眼。 一路摇摇晃晃地走了大半天,快中午的时候他们很幸运地找到一个小水潭,水潭里还存着一些水没干涸,村长做主每家每户都打了一些,虽然不能喝个痛快,但起码不会渴死了。 趁着大家打水的功夫,宋春临悄悄凑近水潭边,伸出一根手指头,有人打水他就悄悄往里面注水,没多久大家的水囊全都装满了水,但水潭的水位却只下去了一半,还剩下一小半。 村长发现这一点后特别开心,认为这还是个活泉水,于是大手一挥就让众人在这里休息,吃饱喝足再赶路。 为了保住活泉水的名头,宋春临走在最后,又悄悄往水潭注水,等水位恢复到三分之二了才停手。 宋大庄把家人安置在一个阴凉的地方,宋春临后脑勺已经不再流血,宋家人也都以为孩子命大,浑然没想到这其实是灵泉的功劳。 午饭依旧是饼子,宋秦氏摸出一个鸟蛋打在热水里,加了点盐巴就是一碗汤了,病号宋春临跟宋小宝一人一碗,当做补充营养了,其他人喝生水。 等他们吃饱了宋大庄才跟宋春生回来,他们在周围寻摸了一遍,倒是找到了不少野菜,宋秦氏跟宋阿麽两人收拾了一下,放在一旁晒干留着以后吃。 宋春临在路上偷偷吃了点压缩饼干,中午并不饿,一块饼子只吃了一半,这会儿抱着饼子看着婆媳两人收拾,顺便听一耳朵八卦。 “昨儿你去找春临没在这儿,根生爹真不是个东西,根生娘一路省吃俭用的,他到好,大半粮食说拿走就拿走,也不知道那寡妇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宋阿麽说完抬头看了一眼四周,最后在角落里找到黄寡妇跟她的儿子,母子二人也在吃饭,吃的不是饼子,而是米粥,见状宋阿麽嗤笑一声。 “这赶着路呢,喝粥能管几时饱,别又走半路饿得没力气要男人背。” 宋春临好奇的转过头看过去,宋秦氏见状把他脑袋给转了回来:“不是好东西,别看,乖,把饼子吃完。” 宋阿麽又继续道:“你可得把春生他爹看好了,别跟那些蠢货一样,一个个都舔着脸倒贴,回头掏空了家底,人家还不照样一脚踹了。” 宋秦氏可不怕这个,宋大庄可跟那些见色忘义的东西不一样,她骄傲地叉着腰:“他敢,看我不扒了他的皮。” 还在埋头苦吃的宋大庄突然后背一凉,左右看看没发现什么,只能摸了摸脑袋,继续吃饼。 这边婆媳俩终于把那点野菜理干净,队伍休整了一个时辰,躲过了日头最烈的时候,众人又开始启程出发。 第5章 宋春临又坐上了摇摇晃晃的独轮车,虽然他坚称自己伤已经好了,但宋家人一致觉得他没好,于是只能被迫躺在车上。 脑袋上盖着布巾啥也看不见,宋春临干脆眼睛一闭进入空间里。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里面的物资比他自爆前的还要多,不确定,整理看看。 先大致的把东西分了一个类,吃的放一边,用的放一边,穿的放一边,剩下的医疗用品堆一起,等把东西分类好,宋春临发现还剩下一大堆他无法分类的。 比如女性的卫生用品,婴儿的尿不湿之类的,宋春临用不上,但也不记得什么时候收的了,只能继续堆角落里面。 东西太多一时半会搞不完,宋春临弄了一下午,才勉强把这些东西成几大类,再细分那是不行的了,他脑袋晕,肚子也饿,口还渴。 这会儿队伍又停了下来,他们这次到达的是一个小山坳,宋春临看着面前的山坳,觉得跟白天走过的官道不太一样,这里太静谧了,随着夜色降临黑漆漆的,啥也看不见。 村民们升起了火堆,青壮年自发的在大部队的周围巡逻着,妇人们则聚在一起做饭,说是做饭,其实也就是弄点野菜汤就饼子吃,菜汤里放点盐,油的话看各家的情况,家境好点的汤里还飘着几朵油花,家境差点的菜汤里别说油花了,盐味都淡了许多。 宋春临捧着碗喝了口汤,咂吧了下嘴巴,觉得自己家这应该是家境不上不下的,有点油水,但不多,宋秦氏也比较舍得,鸟蛋每顿饭都会放,虽然只放一颗,但聊胜于无。 宋春临摸出怀里中午吃剩下的饼子,拒绝了哥哥的投喂,他抱着那一小块饼子慢吞吞地啃。 饼子是粗粮饼,宋春临不知道这个年代是不是没有麦子,反正他啃的这块饼就没有麦香味,反而是有些发苦的涩味,做的时候可能还放了盐,带一丢丢咸味,但宋春生说的没错,这玩意越放越硬,比压缩饼干还硬,得慢慢用牙齿磨下来,吃多了嘴巴干,就喝一口汤润润,一小块饼宋春临吃了快一个小时才算吃完。 这边宋大庄已经吃完起身去巡逻了,转完一圈后又回来,一屁股坐在宋春临身边,问了句儿子的伤势,宋春临摇摇头。 “好了,就是有点晕。” “晕是正常的,你流了那么多血,身子虚。”说完宋大庄也不说话了,他一向嘴笨,而且他总觉得儿子自从磕到了脑袋之后,变得有些呆呆的了,不像之前那般活泼好动了,可是跟他对话的时候又不像个傻子,对此宋大庄感到非常的不理解。 宋春临没理会到宋大庄纠结的心情,他吃饱喝足就凑到小豆丁身边,这会儿小孩也吃饱了,还被宋秦氏带去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虽然不能洗澡,但也尽量保持了干净。 晚上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赶了一天的路大家都很累了,宋小宝此刻昏昏欲睡,借着夜色的遮掩,宋春临往宋小宝嘴里塞了一个奶片,宋小宝顿时眼睛都亮了,满眼兴奋地扑向宋春临,宋春临接过他搂在怀里,趁大家没注意,把装满溪水的奶瓶藏在衣领里面,指引着宋小宝喝水。 宋家人看见他们搂在一起,只觉得哥俩感情好,也没往其他地方想,等宋小宝喝完水,宋春临才把小孩放下,宋小宝嘴里还含着半块奶片,但眼睛却是睁不开了,几乎是秒睡。 宋春临倒是很羡慕这小孩的睡眠质量,小猪似的,他则是认命的闭上眼进入空间继续干活了。 昨天给空间里的物资大致分了个类,宋春临想着反正段时间也用不上,干脆先别管,转头去把隔壁的土地收拾收拾,准备种些粮食。 自爆前宋春临种了很多东西在地里,现在却只剩下最初的果树还建在,宋春临不知道是不是自爆后空间被刷新重启了,反正那十年里自己种的粮食都没有了,但是种子都还在,宋春临叹了口气,幸好还有种子,不就是重头再来嘛,有物资有土地,他啥都不慌。 按照前世的经验,宋春临翻出了小型的挖地机把土都给翻了一遍,然后寻摸出土豆、玉米、红薯以及木薯这几样先种了下去,这几样都是比较高产的农作物,每样先种一分地左右,空间里有时间加成,玉米跟土豆三天左右就能成熟,红薯跟木薯则要四天,而且空间土地肥沃,原本就高产的农作物到了这里产量都还能往上涨五分之一左右,保守估计宋春临总共能收获约三千斤粮食,光是他自己吃的话能吃好长一段时间了。 种完了粮食,宋春临拖了一堆筐子到果树那边,果树的品种很多很杂,基本上能买到的果树苗宋春临都买了,现在全都成熟了,远远望过去全是果子。 宋春临每样都摘了一点,很快身边几个大筐全都装满了,苹果香蕉雪梨橙子桃子李子,宋春临满载而归。 水果随意的放置在一旁,他看了看天色还很暗,干脆又抱了捆棍子去给葡萄搭架子,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宋春临很顺利的把架子给搭好了,还顺便修剪了枝叶。 等他忙完从空间里出来,顺手还拿了几片抗生素,趁着天还没亮迅速塞进嘴里,偷渡着一口水咽下去,然后开始闭目养神。 宋春临没睡多久,就被周围嘈杂的声音吵醒,宋春生正抱着宋小宝好让宋阿麽喂饭。 大概是品尝过奶片的香甜,此刻再吃没有滋味的米糊糊,这落差太大让宋小宝很不配合,看见宋春临醒了以后就朝他那边一直扑腾。 “啊、哒。啊啊……”身为一个奶娃娃,宋小宝还不会说话,但宋春临却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心虚地捂着脸,不敢告诉宋阿麽这娃此时不愿意吃饭,纯粹是因为嘴被他给喂刁了。 第6章 “这孩子咋回事?饭都不肯好好吃,从前也没见他喜欢黏临哥儿啊。”宋阿麽百思不得其解,最后还是宋春生物理施压,把小崽子固定在怀里,宋阿麽快速地喂了一勺米糊糊进去。 见宋春临一直不搭理自己,宋小宝也生气了,有些不情不愿的把米糊糊咽下去,没办法,他肚子饿呀。 早饭过后照常赶路,除了宋春临跟宋小宝都在走路,这样赶了好几天路以后,宋春临终于按捺不住了,有灵泉水跟现代药物的双重加持,宋春临后脑勺的伤早就好了,伤口结痂不说,一开始的鼓包都消了下去。 宋大庄仔细检查着儿子的脑袋,发现他确实没有任何不适的反应,又招架不住他可怜巴巴的眼神,只能吐出一句:“好了,你也下地走吧。” “好哦!”宋春临欢呼,不用坐车太舒服了,天知道没有减震功能的独轮车走在崎岖不平的路上能有多摇晃,几天下来宋春临感觉比坐过山车还刺激。 大部队行进速度并不快,宋春临倒是不怕走路,获得自由的他新鲜着呢,直到中午休息的时候还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春临你跟紧我,可不能和上次一样乱跑了知道吗?”宋春生一路拉着弟弟的手碎碎念,上次就是他一个没看住,才让弟弟爬上那棵果树,为了几颗野果子差点送掉小命。 当然宋春生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真正的弟弟其实早就在那个时候一命呜呼了,此刻在他弟弟身体里的,是来自末世的宋春临。 宋春临跟着宋春生本来就没想跑多远,这几天他发现自己的木系异能恢复了一点,已经可以催生一点普通植物了。 经过几天的观察,宋春临大致明白他身处的是一个叫大景的朝代,百姓们的食物还是由五谷和菰组成,菰就是茭白的前身,当然这会儿还没有人发现病变的菰也是可以食用的,而宋家原本的村庄位于淮河以北,当地人更多吃的黍跟稷,小麦也有,但多为达官贵人才会吃的精贵食物,反正宋春临是没见过村民们吃过,即使是家境最好的村长也只是吃比较精细一些的小米饼子,其余人大部分吃的粗粮掺麦麸的饼子。 宋春临家里也一样,粗粮加麦麸一起做成干硬的大饼子,随着时间的存放越来越硬,虽然吃着费牙,但好保存又管饱,大家也并不介意饼子难吃。 实在啃不下来的饼子,农妇们会包在一块布里用石头砸碎了放锅里加水一起煮,也是糊糊的一种,导致宋春临现在很怀疑这玩意是压缩饼干的前身。 为了不让自己的异能显得扎眼,宋春临找了个植被还算茂盛的地方,借着草木的遮掩催生了一小片铁棍山药,这玩意长不大,收获的时候也只有成年人手指头粗细,宋春临抱在怀里细细一根,就跟柴火似的。 宋春生见弟弟挖的这个玩意还以为他闹着玩呢,结果上手掰了一小块下来就笑了:“好弟弟,你在哪里挖到的,带哥哥过去。” 宋春临指了指位置,宋春生欢快的跑过去,吭哧吭哧挖了起来,宋春临也加入进去,兄弟俩撅着屁股,很快就挖出了一小堆出来,眼看天色不早,宋春生才有些意犹未尽的停了手,拉起弟弟,抱着自己这次的收获回去。 宋春临催生山药不多,铁棍山药又细,宋春生抱在怀里就像抱了捆柴火,走近些了宋秦氏才看清他怀里抱的啥。 “哟,这么多淮山呐,细是细了点,但还能吃,等着,晚上娘给你们煨着吃。”宋秦氏手脚麻利的把山药都接过来,午饭是没法吃了,只能等晚上。 果然晚上宋家人的晚饭就是煨山药,山药没有滋味,宋秦氏烧了一锅开水,往里面搁了点盐,一家人就着盐水吃山药。 旁边的人家看见他们吃着山药都问他们在哪里挖的,宋春生也不藏着掖着,直接告诉了对方地点,宋春临也不在意,这次催生出的山药都被他俩挖的差不多了,反正他有异能,明天休息的时候还可以继续催生。 不过都是山药太打眼了,要不催生点大薯试试?那玩意就是吃着噎人,但淀粉含量高,管饱。 如果不是木薯不能生吃,宋春临还想试试木薯的,那比大薯好吃些,他还记得前世木薯羹可是螺蛳粉的标配啊,哦,还有豆奶,豆泡,腐竹,鸭脚,炸蛋…… 宋春临吸溜了一下口水,宋春生看在眼里,默默递过一根烤得香香的山药。 宋春临已经吃饱了,但被前世的记忆刺激的嘴馋,慢吞吞地啃了几口山药,只是眼皮打架得厉害,没多久宋春临眼一闭就睡过去了,宋春生无语的把弟弟抱到一旁让他好好睡。 也许是白天使用过异能,宋春临这一晚上睡得很好,一夜无梦,醒来还看见了漫天星子,天居然还没亮。 宋春临揉了揉眼睛,又再次闭上眼,这一次他是直接进了空间里,在空间里发了一会儿呆,等彻底清醒后才开始收割地里的水稻。 这几天宋春临不停的在空间里种植各种粮食,粗粮,细粮,从红薯玉米,到小麦水稻,基本都种了一个遍,现在他空间里储存的粮食已经有上万斤,只是他一个人吃的话起码能吃到他这具身体成年。 只不过现在他还没有办法拿出来,只能先种一些囤积起来,等他们找到落脚点了,再悄悄把这些粮食弄出来吃。 收割完水稻,宋春临看着另一边的空间被食物一点点填满,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跟骄傲。 看,这么多吃的,从这里到那里,全是他的! 不止有粮食,还有各种各样的零食泡面自热火锅,炒菜小吃特产甚至冷冻的各种半成品也有一大堆,一部分是宋春临在末世前有意囤的,一部分则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他在各个商超跟物流转运点以及仓库扫荡来的。 第7章 上辈子宋春临父母早年离异,两人都不要宋春临这个拖油瓶,他们每个月都会给宋春临打抚养费,不多,都是按最低的标准,直到宋春临成年要上大学学费不够了,他才知道自己的父母后来的生活都非常的如意,一个自己开了个公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有了新的娇妻幼子;另一个再嫁了个收租佬,家里十几栋楼,生活得光鲜亮丽。 但这些跟宋春临都没有关系,在得知双方都不愿意给自己出大学学费以后,宋春临就对他们不抱期望了,独自一人卖了自己一直居住的小房子凑齐学费,然后搬到了自己上大学的城市,从此再也没回去过。 前世宋春临得到空间的时候距离末世还有一年,但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末日的到来,所以并没有在空间里特意的囤积粮食,大学毕业后宋春临就自己开了个网店,收益还行,到后来开启空间以后,他还在网上售卖一些新鲜的水果,空间出品的水果品质特别好,回头客也多,那段时间宋春临赚了不少钱,兜里第一次有了大额积蓄。 直到末世前一个月,宋春临从各地新闻里察觉出一丝异样,这才按照自己的直觉开始到处购买食物。 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没有错,当城市里出现第一只丧尸的时候,宋春临就知道末世来了。 末世开始的那一天,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宋春临果断把自己家里所有的物资都存进了空间里,然后全副武装,趁丧尸刚刚出现活动缓慢的时候离开了小区,直奔市里的大型超市。 那时候正是凌晨,超市里根本没有人,宋春临很轻易的就扫荡了一半的物资,然后就往下一个目的地走去。 宋春临已经不记得自己扫荡了几个商超,仗着空间能保鲜,超市里那些容易腐败的蔬菜,以及不能离开冰箱的冻货,基本都被他大包大揽,只留了一小部分在货柜里,大米白面这些他甚至还挑挑捡捡了一番。 不会做的,不要,做起来比较麻烦的,不要,囤的最多的还有各式奶粉豆浆咖啡藕粉芝麻糊,天知道他自己根本不爱吃这些玩意,但有总比没有好,他空间里有水,瓶装水只扫荡了一个超市就囤满了,剩下的空间全是肥宅快乐水跟各种各样的啤酒、白酒、红酒。 路过户外用品点的时候他还弄了不少帐篷跟野外做饭的厨具跟燃料,甚至还有比较小型的冲锋舟,当然这玩意至今落灰,因为后面就连水里的鱼都开始了变异,别说冲锋舟了,小轮船都没人敢开了。 可以说末世第一个月,宋春临的空间里就已经囤积了大量物资,还有在大型物流转运中心弄来的包裹,大的小的都有,全被他扔在空间的角落里,末世有时候闲着没事干他就把包裹当盲盒拆,还挺好玩。 除了这些后面扫荡来的物资,还有许多宋春临前期囤积的各类打包好的美食,其中还有他心心念念的奶茶,喜欢喝的口味他陆陆续续都买了几千杯,爱吃的各类小吃也买了无数份,甚至后面为了买这些食物把积蓄挥霍一空,但宋春临不后悔,若是重来一次,他还是会优先囤积食物,挨饿的日子太可怕了。 可惜现在这些物资还不能拿出去用,不然他没法解释。 看着眼前打包好的各色美食,因为空间的原因还保持着刚刚买来的状态,宋春临珍惜地摸了摸披萨、炸鸡、汉堡、薯条、烤肉、饺子、烧鹅、螺蛳粉,这些可都是末世前的美食啊,光是想到就能让他流口水,可是现在他却只能看,不能吃,这真是太残酷了,呜呜。 宋春临克制着自己想要拿出去吃的手,闭上眼出了空间,荒凉的土地上似乎还残存着食物的香气。 呜呜呜呜,好想吃。 宋阿麽一脸莫名的看着孙子,迟疑着摸了摸这孩子的脑门,不烫啊。 宋春临轻咳一声,“阿麽,我饿了。” 原来是饿了,宋阿麽恍然大悟:“等会,你娘马上就把饭做好了。” 宋春临朝他点点头,宋阿麽意满离,抱着宋小宝解决人生大事去了。 宋春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这还是他来到这里好几天了才发现的事情,这个世界跟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这个世界里的男人女人都分两种,一种是可以生育的,另一种是不可以生育的,出生后身上有孕痣的就能生小孩,很不幸,宋春临自己身上就有。 一开始他还以为是胎记,问了宋秦氏后还被宋秦氏给笑话了,宋春临这才知道这玩意叫孕痣,也就是说他将来只能嫁人,不能娶老婆。 虽然他也没想过娶老婆,因为他是天然弯,但是让他一个男人怀孕生子,宋春临感觉难以接受。 宋秦氏今天做的是山药跟饼子一起煮的糊糊,比较粘稠所以管饱,宋春临直接干掉一碗,可算是吃到点不一样的东西了,天知道这几天他光啃饼子啃得牙都要废了。 空间里的蔬菜都熟了,这次宋春临种的是小番茄,红的、黄的、绿的、彩色的应有尽有,这些都是他在一个种子批发市场弄来的,末世前他经常去那边进货,末世后人们只顾着抢能吃能用的物资去了,这些种子完全无人光顾,所以被他全部收入囊中。 除了各色小番茄,还有许多其他蔬菜,光是莴笋就有好几个品种,反正宋春临是没搞懂,种就完事,收割了放在另一边存着慢慢吃。 小番茄种下去一天就能收获一批,因为空间土壤肥沃,宋春临记得前世一共可以收获五次,那就是好多好多的小番茄,宋春临闪身出了空间,今日的睡前小零食是小番茄。 而旁边的人类幼崽吃的是钙片,他眨巴着眼睛看着哥哥嘴里一鼓一鼓的,明显是在吃东西,好奇的伸手扒拉,被宋春临眼疾手快摁住。 好险,差点忘了世界第三快的就是人类幼崽的手了。 第8章 宋春临拍拍胸脯,迅速的把还在嘴里的小番茄咽下去,小番茄作为水果算不上甜,但汁水丰富,吃完整个口腔都充盈着清爽的番茄香味。 当然现在只有宋春临一个人享受着,就连小幼崽都不能吃,因为他还没有牙。 临睡前宋春临严肃的思考了一下怎样能让小番茄出现得理所当然,并且还要让这个时代人相信这玩意是无毒的。 第二天又是赶路的一天,大概是因为在往南走的缘故,周围的植被草木比他穿来的那一天要茂盛一些,但宋春临还是没能找到让小番茄顺利出现的方法,所以他们今天挖到的是大薯,在这个时代也叫做葛薯。 葛薯在宋春临那个时代能达到十几斤一个,但显然这个时代的葛薯没有经过改良,所以当宋家两兄弟挖到一个七八斤的葛薯的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整个村的人都震惊了。 “什么玩意能长到七八斤?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七八斤的葛薯。” “就是,别是挖了个石头回来吧。” 一个年长些的老妪听着两人的对话有些不屑一顾:“少见多怪,我年轻那会儿邻村还有人挖到过十斤重的葛薯呢,拿到药铺都多换了不少钱哩。” “哟,还有十斤的啊,那可不得了,我往常能挖到的也就五六斤。” “现在可不比当年年景好的时候了,这天旱了这么久,这葛薯还能长这么大,奇了怪了。” 老妪眼一瞪,啐道:“收起你的眼珠子,人家哥俩运气好,你以为都跟你似的,一年到头狗屎都踩不到一坨。” 那人被她说得讪讪的,不敢再说话,偷摸着走到了另一边。 营地这边的争执宋春临哥俩并不知道,碍于宋老爷子早年的声望,也不会有人犯贱跑到他们跟前说酸话,但看着七八斤的大葛薯被宋大庄抱在怀里,眼红的人也不在少数。 现在正值灾年,大家粮食都紧巴巴的,而你家突然从天而降七八斤的粮食,谁见了不嫉妒呢? 黄寡妇就嫉妒得快疯了,当初她就很喜欢宋大庄那健壮的身体,这么好用的壮劳力,怎么就死活不上钩呢,要是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这会儿那个大葛薯不就是自己的了吗? 这边黄寡妇还在做着美梦,浑然不知暗处一双三白眼正恶狠狠地瞪着宋大庄。 这晚上不光宋家收获一个巨大的葛薯,其他几个跟着他们一起挖地的人家也各自收获了几个略小一点的葛薯,虽然小但也有三四斤,行至半路还能捡到这种天降的粮食,这让大家对未来的旅途更多了一点信心。 晚上宋秦氏就砍了一小块葛薯下来,照样是丢进火里煨熟了吃,只不过这玩意干巴巴的,宋秦氏一咬牙晚上的开水都多煮了两碗,就怕噎着家人。 其他的人家就没这么讲究了,噎人就噎呗,能填饱肚子就行。 宋春临不太喜欢这玩意,干巴巴的,就纯淀粉味儿,不如山药香,但是宋秦氏掰了好大一块给他跟宋春生,说是犒劳两兄弟,挖粮食辛苦了,宋春生倒是吃得很香,宋春临就比较苦大仇深。 皱巴着一张脸啃了一半,宋春临怎么也咽不下去了,锅里的水很少,这还是他们上次在水潭边打的,宋家人用得很省,宋春临有时候还偷偷往里面加水,但他不敢做的太过分,所以他们吃水一直紧巴巴的,一家人也就是在吃饭的时候才会喝水,其余时候只有宋小宝才会偶尔喝一口,大家全都忍着。 宋春临也忍着,忍到大半夜的时候偷摸着喝空间水,也会投喂宋小宝,但再多就没有了。 大部队一起上路就是这么不方便,干什么都会被人看见,这两天他们家接连挖到能吃的粮食就已经很引人注目了,白天宋春临挖东西的时候很明显的感觉到被人盯着的感觉。 十年末世,宋春临对人类的注视非常敏感,对方虽然没有恶意,但也让宋春临心里敲起了警钟。 这样下去不行,天气依旧炎热,即使他们一路往南,但除了路边的草木茂盛了一些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宋春临穿来到现在也快十几天了,天空一直艳阳高挂,连一滴雨都没有下,沿途的一些溪流早就干涸,如果没有那天的那个小水潭,没有宋春临偷偷往水潭里加空间水,这群人早就没水喝了。 现在大家还能省着喝,宋春临估摸着也不太多了,必须尽快想办法找到水源才行。 同样的问题这边村长也在思考,他们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除了中间的那个小水潭,路上根本没有找到其他水源,他今晚观察了一下大家的伙食,已经有好几户的水快喝光了,再找不到水源,怕是就要有人渴死了。 “爹,我们已经往南走了这么久,却连水源都没找到,南方真的有地方能让我们活命吗?” “胡说什么呢,书上都说南方是鱼米之乡,又有鱼又有米的,鱼肥米满仓,可见是个好地方,那边有大江大河,肯定不会同我们村一样缺水的。” 村长的儿子听了还是满脸担忧,虽然他们家比其他村民家底殷实,但没有水的日子,再殷实的家底也经不住这么耗啊。 大旱三年,若不是第一年陛下就免了赋税,怕是他们早饿死了,只是这旱情不知何时才能到头,也不知南方是否真如村长说的那样美好,有大江大河庇佑,永远不会缺水。 想到这里村长儿子叹了口气:“要是能把这南方的水运到我们北方,那我们也不用害怕无水可用了。” 听到儿子的话语村长就瞪了他一眼。 “让你少胡咧咧,那南边的水运到了北方,你买得起啊?这一天天的就知道异想天开。”村长骂完儿子就背着手去休息了。 但是村长儿子觉得他这也不算是异想天开,谁说把南边的水运到北方就一定要靠车马了,难道就不能直接挖条渠引流过去吗? 如果宋春临听到这人的想法可能还要赞他一句天才,因为在现代社会,他的国家确实是完成了南水北调工程,但其中耗费的人力物力以及背后做出的牺牲,可比车马要贵上许多,即使在那个年代也能称得上是跨时代的壮举。 第9章 宋春临在睡前收获最后一波小番茄,然后他抱了一堆细竹子出来,准备搭架子种些瓜类,他常吃的瓜有黄瓜、青瓜、丝瓜、南瓜、冬瓜,哦,还有西瓜,那个不用搭架子,今天先种能做菜的,水果类的他等这一波过后再种,反正又不能马上吃到。 想到这里宋春临也默默叹了口气,这种有着千万物资,但却什么都不能用的感觉真是抓心挠肝的难受啊。 算了,宋春临决定眼不见为净,专心致志搭架子,不去看存着大量物资的对面,看不见不就不难受了吗? 宋春临前世是七级异能者,精神力逐渐恢复以后他就不太需要睡眠了,闭上眼其实也只是在空间里干活,虽然只能看不能吃,但经历过末世的他对囤积物资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只要能干活,那就不能歇着,累了就休息一下,然后接着干,每次把这些农作物种下去后,看着他们在黑色的土地里生根发芽,就有一种幸福感,是一种以后都不会挨饿的幸福感。 空间里农作物长得快,宋春临把最后一棵丝瓜的种子埋下去,就发现第一波种子已经开始发芽了,他拍拍手上的土,用小型抽水器把小溪里的水抽上来淋菜。 第一次在空间里种地时这些蔬菜瓜果还没有长得那么快,直到有一次宋春临仿照在空间外种植的方式给它们浇水后,惊喜的发现那些蔬菜比不浇水的更加长势喜人,于是他就明白了,原来空间里的植物也是要浇水的。 浇完地后外面的时间还早,宋春临闭目养神,思考着天亮后该怎样‘不经意’间发现一个水源。 不过很遗憾,他没有发现可以利用的比如水潭或者水坑之类的,甚至因为昨天才挖到了一个大葛薯,所以今天他跟宋春生什么也没挖到。 宋家人对此倒没有说什么,宋秦氏接过兄弟俩手里那可怜兮兮的一小把野菜,依然是笑眯眯的。 午饭是一人一口野菜汤就饼子,是的,一人一口,宋家人哪怕有宋春临暗中注水也变得如此艰难,那其他人家只怕会更难。 此时不远处的根生娘死死抱着家里仅剩的一个水袋不肯撒手,李根生也努力的挡在母亲身前,不让李二狗把水抢走,这畜生明明自己家里老婆孩子都要渴死了,他竟然还想着要把最后的水分给黄寡妇一半。 “臭婆娘你快松手,人家孤儿寡母够可怜的了,我分点水怎么了?难道就眼睁睁看着他们渴死吗?” 李二狗这话说的大义凛然,好似他有多善良一样,但周围的人都投来了不赞同的目光。 李二狗的娘身体虚弱,此刻却强撑着身子,抡起旁边的一根扁担就朝自己儿子背上砸过去。 “我砸死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人家孤儿寡母没水喝,难道我们就有水喝了吗?根生娘好不容易省下来的水跟粮食,你转头就拿去接济别人,怎么,别的人不能渴死,你老娘我就要饿死渴死吗?我打死你这个不孝子!” 李二狗被扁担打疼了,哎哟哎哟直叫唤。 “娘,我不是想渴着您,我就是想分一点给他们,人家家里没男人不容易。” 闻言李二狗他娘更是不屑,平日里儿子就已经很照顾那对孤儿寡母了,自己跟儿媳怎么劝解都没有用,但他现在拿的是一家子的救命水,她即使豁出去这把老骨头也不能让这不孝子得逞。 于是李二狗被打的抱头鼠窜,想跑又不愿意放弃那点水,想还手那毕竟是自己亲娘,就这么挨了好几扁担,直到他娘打到脱力了扁担离手才停下。 不过他也知道今天是拿不到水了,他娘跟他老婆闹这么大一出,周围人都看着呢,他也不敢再硬抢。 陈鱼儿抱着坛子的手都还在抖,眼看着丈夫终于消停了,但她却知道这只是他拉不下脸而已,等到夜深人静,自己手里这袋子水估计也还是保不住。 想到丈夫的鬼迷心窍,再看看怀里孩子渴得干裂开的嘴唇,还有婆婆不断捂着胸口咳嗽的声音,陈鱼儿闭上眼,再睁开来的时候眼神越发坚定了些。 只见她拿过家里唯一一个陶碗,打开水袋倒了小半碗水,先给婆婆喝了半碗,起先她婆婆还不愿意,想留给孙子喝,但陈鱼儿却来了一句:“再留指不定进了谁的肚子呢。”于是老人家也抖着手喝了半碗。 接着她又给儿子喂了半碗,儿子喝完她也跟着喝了半碗,见她把水喝了一大半,李二狗忍不住了,伸手又想再夺,却被陈鱼儿直接闪过身子,她迅速喝完最后一口水,然后把水袋拿给儿子,让他抱着水往村长那边跑。 李二狗眼看着水袋被儿子拿走,生气得想追上去,却被身后的陈鱼儿一根大棍子给抡到了背上。 李二狗才被他娘拿扁担揍过,现在又被老婆用棍子打,他怒气上涌大喝一声,想借此喝退陈鱼儿。 可是陈鱼儿实在是受够这个男人,非但不停手,反而更用力的打他。 “你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自己什么家底你心里没点数吗?我每天劳心劳力为了这个家,你呢?每天只知道去给人家当牛做马,我有男人跟没男人一样,你除了搜刮家里东西去接济外人你还会什么?这些年农忙的时候你在家里干过几次活?我一个女人家的,又要操持家里,又要去干地里的活计,那么多重活全落在我身上,何时有人心疼心疼过我?” 陈鱼儿一边打一边骂,似乎要把心中这些年郁结的委屈通通给发泄出来,李二狗被他骂得越发心虚,等陈鱼儿打累了也骂累了,这才扔了棍子去把儿子接回来。 李二狗瑟缩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李二狗她娘倒是撇了一眼,对儿媳暴打儿子的行为视而不见,这儿子的所作所为确实是过分,也不能怪儿媳会突然爆发,今晚她也一样。 陈鱼儿今晚说的一句话很对,自己的粮食跟水还是得放进自己肚子里才行,不然谁知道明天就进了谁的嘴呢? 第10章 李家昨晚的动静闹得很大,周围很多人都有围观,宋春临依靠着自己的精神力听了个一清二楚,但是没闹出人命,所以村长也没去管。 早上出发的时候李二狗安静得跟鹌鹑一样,陈鱼儿表示非常满意,果然渣男就是欠收拾,这不揍一顿后老实多了。 宋春临百无聊赖的跟着队伍前进,人多还饿,其实都走不快,在末世的时候宋春临是走惯了的,只是那时候他都是一个人,一边赶路一边还得注意周围会不会窜出来一个丧尸,又或者地上有没有人类设下的陷阱。 跟末世相比,现在赶路对他来说就跟散步似的。 沿途草木还是跟前几天一样,有,但是都半死不活的样子,难得碰见一块草木茂盛些的背阴之地,村长安排众人在这里休息,一些青壮年带头钻入山林里面,试图寻找水源。 宋春临也默默的催生出一棵小草,利用变异植物发达的根系在地底下疯狂穿梭。 幸好不负众望的找到离这里不太远的一条溪流,或者说是小水沟,里面的水浅浅一层,宋春临没办法远距离输送空间水,于是扯了扯哥哥的衣角,宋春生心领神会带着弟弟起身,跟随采野菜大军进入林子里。 寻找水源的队伍往另一面绕了一个圈,回来的时候恰好看见那条浅浅的溪流,众人欢呼雀跃着,派人通知了大家后,村民们纷纷拿着手里能装水的东西往小溪边跑。 宋春临让哥哥回去拿东西,自己则先一步跑到溪流那里,水流不多,如果不趁机往里面添一点,搞不好大家还没装好水就没了。 没多久宋春生抱着几个水袋,宋秦氏则扛着家里的仅有的陶锅一起跑了过来。 几个人分工合作开始装水,水流很浅,大家能装得多少就看运气了。 宋春临趁机把每一个水袋都灌满,经他手的水袋里装的全是空间水,等最后一个水袋满了之后,宋秦氏的陶锅也满了,宋春临刚刚已经趁乱往溪流里注入了许多水,估摸着等他们打完水,这条溪流就该彻底干涸了。 宋家人动作快,兄弟俩一人抱着两个水袋,宋秦氏扛着锅,腋下也夹着一个水袋,母子三人满载而归,而其他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宋春临回来的早,并不知道后面有的人为了一袋子水差点大打出手。 等第二天中午休息的时候,宋阿麽才从几个老朋友的口中听了一耳朵八卦。 “李二狗那傻子,也不知道被灌了什么迷魂汤,自己家里一袋子水没装,倒是给那小贱蹄子装得满满当当,啧啧,那两个不要脸的货还当着大家伙的面眉来眼去的,这不诚心找打吗?” 旁边的宋秦氏竖着耳朵旁听,宋阿麽压低了声音问对方:“真动手了?那小蹄子相好那么多,李家那口子真敢打吗?” 那个老阿嬷翻了个白眼:“打,怎么不敢,李二狗家的上去就给李二狗一个窝心脚,把人踹翻了起不来,然后左右开弓扇了黄寡妇两巴掌,那张小脸你早上没看见啊,肿得像头猪,她相好的倒是想去帮忙啊,这李二狗家的这次算是豁出去了,扇完了巴掌还把李二狗给她打的水给抢了。” “啥?都抢了黄寡妇愿意?” “当然不愿意啊,李二狗家的他们自个儿家的水袋抢走了,哦,也不是抢,人家拿自己的东西怎么能叫抢呢。” 宋阿麽捂着嘴噗嗤笑了:“活该,总算有人治治这货了,男人才死没几天就勾三搭四的,这要不是没被抓住把柄,早浸猪笼了。” “可不吗,这回李二狗家的可算扬眉吐气了,李二狗一想拿家里东西接济黄寡妇,他媳妇直接动手把他给打趴下,我估摸着多打几次,这蠢货就老实了。” 宋春临抱着饼子听八卦听的津津有味,结果转头一看,哟,那八卦里的主角之一为毛眼神幽怨地看着他们这边? 宋春临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抖了抖身子,又转回了脑袋,但思来想去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于是顺着黄寡妇的视线看过去,顿时黑了脸。 搞半天这人居然一直在盯着他的便宜爹看! 我草,这人的下一个目标不会是他爹吧? 宋春临猜的没错,从这天开始,那黄寡妇总是有意无意的在宋大庄周围晃,奈何宋大庄是个木头,见着她过来就躲,再加上赶路辛苦,这一路上竟然没有找到什么机会单独跟宋大庄偶遇。 队伍又慢慢往南走了几天,这天下午走着走着,突然队伍最后面的一个老人毫无征兆的倒了下来,众人前去查看的时候人已经断了气了。 整个队伍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本着入土为安的原则,村长做主让青壮年挖了一个深坑把人给埋了,他的儿女木着脸弄了块大石头当做记号。 这是逃荒路上第一次死人,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趁着天色还早,村长让人继续上路。 然而讽刺的是,在他们走了没多远的地方,赫然是一个村庄。 村庄很安静,里面已经无人居住,但房子都是完好的,而且全都上了锁,显然,这里的人跟他们一样,都逃难去了。 “村长!这里有水!”一个青年非常兴奋的跑过来,在村子中央的一棵大树底下,居然有一口深井,那口深井里面还有水,虽然看着不多,但足够他们今天喝个饱,明天还能打一袋子水带上。 众人赶到井旁无不喜极而泣,这深井里的水看起来比前些天的那条小溪多多了,这下他们又可以再熬一段时间了。 恰在此时,人群中爆发出一声尖锐的悲鸣。 “爹啊!”哭泣的人正好是刚刚那个老人的儿子,他颓然地跪在地上,双眼赤红的瞪着那口井:“你怎么不多坚持几步呢?就这几步路啊!就这几步路……” 随着他绝望的哭声,那几个家人也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一个个跪倒在地上,泣不成声。 第11章 众人都静静地看着他们,谁也不敢出声打断他们,因为他们实在太委屈了。 仅仅是这几步路的距离,倘若老人坚持到了这里,喝了水的话,估计就不会死了。 但有时候人的命运就是如此,因为家里人口多,家境也不太好,这家人一路上的物资都是数着数吃的,家里的水常常都是先给小辈们喝,轮到他的时候总是推脱不渴,但人怎么可能不渴呢?人可以挨饿七天,但滴水不进,只能活三天。 众人看着这一家子,一时间竟也悲从中来,一路从北走到南,这还没走到一半就开始死人了,真要到了南方,也不知道还能剩下几人? 村长收拾好心情,让人把他扶起来坐到一旁,然后便组织大家赶紧打水。 有人看着水井起了消极情绪,想留在这个村子里不走了。 “村长,你看这边还有深井,这井水要省着用,也能过很久了,我们家老人年纪也大了,实在是走不动了。”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大部分都是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这一个多月走下来,大家都已经精疲力尽,一些老人看着精神就不大好,本来他们是不想背井离乡的,但是因为听到北边那些被暴民占领的城市,里面的百姓无不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一些侥幸逃出来的人绘声绘色的讲述着那些暴民如何烧杀抢掠,如何迫害城中百姓,但凡有反抗的全都被砍了头挂在城墙上,不反抗的也被圈养起来整日干活,饭也不给吃一口,一些姿色稍好些的良家妇女还要沦为那些人的玩物。 总之不逃就等着变成奴隶,所以他们都逃了,逃了一个多月,这一路上也没遇到其他逃命的队伍,让他们一时之间不免有些怀疑,自己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 而今天那个老人的死也让他们心生怯意,比起千里迢迢去一个不认识的地方,那为什么不留在这个村子里,村里既然还有井水可用,那么活下去就不成问题了。 村长思考良久没有开口,直到大家都打完了水,他才幽幽提醒众人:“这村子里的房子都完好无损,深井之下还有水源,确实是个好地方。” 他顿了一下,才又说道:“这么好的地方,这个村子里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你们真的觉得没有问题吗?” 此话一出周围雅雀无声,众人心里都咯噔一下,对啊,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愿意舍弃有水的村子举家迁徙,那说明这里其实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太平。 只是这样还不足以打消他们想留下来的想法,村长知道劝不住了,只能淡淡道:“罢了,我知道你们这把老骨头确实折腾不动了,这村子还有水,省着点用你们还是能活到开春的,若是开春下了雨,那一切都会好的。” 于是当晚就有三户人家决定留下来,这三户家里都是只有一个青壮年,剩余的不是老人就是孩子,当真是走不动了。 宋春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并不太惊讶,因为在他看来,人跟人的选择有所不同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换做是他,在垂垂老矣的年纪还要跋山涉水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那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选择留下来可能是迫不得已,因为他们实在走不动了,跟着大部队也不一定能顺利到达南方,说不定就像今天那个老人一样,死在了半路。 宋春临知道自己年纪小做不了什么,他只是默默的走到田埂旁,催生了一堆红薯的小苗,红薯不怎么挑地,即使缺水少肥也能够生长,而且叶子跟块茎都可以食用。 催生完红薯后,他又走到另一边,在一小片山坡上催生了一些土豆秧苗,跟红薯一样,土豆的耐旱能力也很强,即使没有水也可以有一些收获。 种完这些后宋春临感觉可以了,虽然缺水,但后世改良过的品种比原始品种更优秀,相信很快这些作物就能长大了,虽然不知道会不会被他们发现并挖出来吃,但有总比没有好,也许某一天他们饿极了,挖树根的时候发现了呢,这不就能有口吃的了吗! 因为有村民留下,所以第二天大家又多留了一天,帮那三户人家安置好,他们没选村里的青砖大瓦房,反而选了三间连在一起的砖房,那房子还算结实,原主人走的时候几乎把能带走的都带走了,所以房间里反而比较干净。 一些带不走的大件洗洗还能用,有村里的青壮年们一起帮忙,这三户人家下午就搬进了新家。 第二天众人离开的时候,那三户人家就站在村头默默地望着他们。 宋春临最后看了一眼那个村子,心里也有些惆怅,古代交通不便,也许这一眼,就是这群人这辈子的最后一面了吧。 往后山高路远,前路漫漫,谁又能保证自己可以安全抵达南方呢? 因为少了三户人家,大家的情绪都有些低落,这种低落一直持续到他们中午休息的时候。 今天的宋春临没什么心情,跟哥哥宋春生随意挖了几棵野菜就准备回去了,只是他们没走多远,就被一个高高壮壮的男孩子堵了路。 宋春临情绪不高没怎么注意直接撞了上去,对方看着高高壮壮的,却被矮了两个头的宋春临直接撞到在地。 宋春临站在原地还没回过神来,对方就先一嗓子喊了起来:“嗷!疼死我了,好你宋春临,竟然故意撞我,哎哟,哎哟,好疼啊,我好疼啊,我要被宋春临撞死了!” 宋家兄弟俩被他一嗓子喊得一个激灵,转过头面面相觑。 好家伙,这都穿越到古代了,他居然还能遇到碰瓷的! 而且还是这么离谱的碰瓷方式! 宋春临捂脸,他真的很想提醒对方,就他俩这身形差距,真要被撞飞的话,那肯定是瘦小如弱鸡的自己,而不是他。 宋春生也捂脸,这高壮男孩子按那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来算,貌似还得喊他们一声爷爷来着,这下好了,一百斤的孙子被五十斤的爷爷给撞飞了,说出去鬼都不信。 第12章 宋家兄弟俩非常默契的转过身,并不打算理会在地上撒泼打滚的孙子,正想绕开他,旁边却又冲出来一个瘦高个,一把抓住宋春临的手臂,宋春临吃痛惊呼,同时还在来人的身上闻到一股很臭的血腥味。 宋春生一看弟弟被欺负了二话不说就是一记窝心脚,他比瘦高个吃得饱,有力气,一脚就把人给踹翻了。 这下好了,假哭变真哭,高壮男孩子一下愣在原地,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还是瘦高个缓了过来,指着宋家两兄弟怒道:“好啊,你们撞了人不赔礼道歉就算了,竟然还敢踹我!小兔崽子,这事儿没完!” 高壮男孩子也回过神来,也跟着喊道:“对,你们必须赔礼道歉,我看就把你们家的粮食分我们一半好了。” 宋春临顿时瞪大了双眼,好家伙,原来在这等着他呢,还一半的粮食,这两人好大的脸面。 宋春生更怒了:“宋福宝你可真是臭不要脸,且不说是你们自己撞人在先,就算是撞了又怎样,大不了就是孙子给爷爷磕个头罢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还想要我们家的粮食,你看看自己配不配吃你爷爷家的粮食!” 宋春生这话惹得周围人一阵窃笑声,连宋春临都忍不住噗嗤一声,没想到他这个哥哥摆起长辈的谱来也似模似样的,刚才可不就是孙子给爷爷磕头吗,而且孙子都敢上手欺负爷爷了,那他这一脚挨得可不算冤枉。 宋福宝也就是高壮的男孩子,因为在村里辈分最小,所以走到哪里都是他的长辈,那些年纪比他大的也就算了,偏生还有许多如宋春临兄弟俩这般年纪比他还小的长辈,他打小就不服气,宁死都不肯叫这群小屁孩叔叔爷爷啥的,他父母把他当个宝来供着,不叫就不叫吧。 所以此刻被人把辈分拎出来说事,顿觉脸上臊得很,吞吞吐吐好久都没说成话。 瘦高个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捂着胸口坐起来,先是狠狠瞪了宋福宝一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然后又用阴冷的目光注视着宋家兄弟。 “宋春生,你可真是好大的谱啊,他是你孙子,我可不是,你踹我这一脚该怎么算?” 宋春临紧锁眉头,在有限的记忆里找到这个人的信息,此人名叫李全,也算是沾亲带故吧,小时候还去过学堂,但是读了没多久就被退学回来了,原因是在学堂里打架,差点把人脑袋砸破了,退学后他就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家里人也管不了他,才十几岁就跟着村里的一些二流子混,偷鸡摸狗的事情没少干,甚至为了花钱享受把家里的地契都偷了卖掉,等买家找上门来的时候李全他爹娘才知晓,硬生生把老两口给气死了。 李家父母死后没多久就遇上了灾年,李全还算是有脑子的,他把钱全买了粮食,三年过去倒也没饿死,只是瘦的可怕。 不过村里人都这么瘦,他也不算突兀,然而刚才那一眼,却让宋春临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种眼神他在末世看过很多次。 那是一种,把人当做食物的眼神。 宋春临缓步走上前,他直视李全的眼睛,轻声道:“踹你就踹你了,你如果再不走,就不只是踹你了。” 宋春临一边说着,一边悄悄聚集起自己的异能,在李全看不到的地底下,有许多细小的根系在无声的编织成一个网,只要敢动手,宋春临哪怕暴露异能也要将这人置于死地。 他如果猜的没有错,这个李全一定吃过人,而且不止一次,不然身上不会带着那么重的血腥气。 李全本来还想恐吓一下这两个小孩,但是当宋春临看过来的那一瞬间,李全本能的感觉到了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吃过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同理杀过人的眼神也是无法隐藏的。 但李全还是死鸭子嘴硬:“怎么,难道你们还想杀人灭口吗?我可警告你们啊,光天化日的,你们要是敢动我一根汗毛,我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对,兜着走!”宋福宝有人撑腰立马开始狗仗人势起来,叉着腰昂着脑袋,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宋家兄弟俩都要被气笑了,李全趁机爬了起来,他长得高,而宋家兄弟还是两个孩子,宋春生站直了身子也才到他胸口下,另一个宋春临更矮,他居高临下的注视着两个孩子,觉得刚才宋春临的眼神一定是他的错觉,一个十岁不到的奶娃娃而已,怎么可能会有杀气呢。 “识相点,把你们家的粮食分我们一半,我就饶恕你们刚才踹我的那一脚了。” 饶恕?宋春临嘴角抽搐,这傻子以为自己是谁呢,还饶恕呢。 旁边看热闹的村民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李全顿觉自己威严被藐视,恶狠狠的瞪了那几个村民一眼。 这李全平日里在村里就横行霸道,村民们多是敢怒不敢言,今日来拦截宋春临也是他早有预谋,当初买的粮食虽然很多,但李全不是个会过日子的,旱灾刚开始的时候李全依旧是该吃吃该喝喝,仗着自己粮食多就胡吃海塞,刚开始逃荒的时候他的粮食也是最少的,吃到现在已经差不多没有了。 这不宋春临他们最近挖到了这么多粮食,李全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企图恐吓这群孩子把食物偷给他。 但这次他注定是失算了,在荒年里最重要的就是粮食,别说宋春临不是个真小孩,即使是真小孩的宋春生也不可能把家里的食物拱手让人,那不是缺心眼吗? 两人都朝李全他们翻了个白眼。 “我劝你少做梦,这么大个人了还能被我哥一脚踹翻,你也好意思提。” “就是,你们都比我高比我壮,怎么一个被我弟弟‘撞’倒,一个被我踹翻,啧啧啧,原来是外强中干呀!” 宋春临震惊地看着宋春生,哥哥!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哥哥!你竟然还有如此毒舌的一面! 第13章 宋春生这张嘴简直气死人不偿命,李全直接被气了个仰倒,肚子上被踹过的地方还隐隐作痛。 “真是牙尖嘴利啊,所以今天这粮,你们是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李全示意宋福宝,宋福宝没少干着这种肮脏事,于是点点头便大喊着朝两人冲过去。 宋春临一直注意着两人,所以当宋福宝跟李全冲过来的那一刻就发动了异能,柔韧的根系直接从地底下钻出来,把两个人给绊了个狗吃屎。 这下旁边看热闹的人也都停下了准备营救的步伐,纷纷捂着嘴偷笑。 宋春临则快步跑上去挨个在两人身上狠狠踩了几脚,宋春生被这一变故给惊呆了,不过很快也反应过来,在两人身上也用力的踩了几脚,兄弟俩下脚可狠,李全跟宋福宝都没来得及爬起来脸又被踩到地上,等他们哎呦哎呦的叫着起身的时候,宋春临跟宋春生早就跑远了,他们狼狈的坐在地上,瞪着两人却背影无计可施。 “该死的,居然让他们跑了!”宋福宝无能狂怒。 李全阴恻恻的看着那两人的背影,冷笑着道:“走着瞧,总有这两人落单的时候,上次也是他命大。” “切,我娘说了,春临这小子命硬得阎王爷都不收,迟早克死一家老小。” “哦,是吗?”在宋福宝看不见的地方,李全脸上的表情变得更阴森了,活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想到宋家还有个更小的儿子,李全不由得怀念起上一次吃肉的情形。 宋春临是吧,上次你命大躲过了,早晚你都会成为我的盘中餐。 这边已经回到大部队的宋春临不由得后背一凉,末世丰富的逃生经验告诉他,他这是被盯上了,想到李全身上那股腥臭的味道,宋春临不由得思考让这个人悄无声息死在半路的可能性。 说来也巧,上辈子宋春临第一次杀的人,也是一个食人狂魔,当时那个人可比李全还要明目张胆,他仗着自己的异能霸占了一个小村子,把里面的活人都打断了腿关起来,每天只给一顿饿不死的食物跟水,跟饲养牲口一样,时不时拉个人出来杀了吃肉。 等宋春临到达那个村子的时候,村子里只剩下几个老人活着了,而那个恶魔还想杀宋春临,但他从没出过村子,异能还停留在初级,而宋春临是真正从尸山血海里拼杀出来的,轻而易举就将人给反杀了。 当初那人身上的腥臭味隔着老远都能闻得到,宋春临又想到方才李全还抓了他的手臂,顿时觉得一阵恶寒,恨不得现在就去摘几片柚子叶烧水洗澡去一下晦气。 可惜现在他们在逃荒,不然就他空间里的那条取之不尽的溪流,他想一天洗三次都可以。 宋春生拿着宋秦氏刚热好的饼子过来,看到弟弟在唉声叹气,以为他是担心刚才的李全,于是把饼子塞进弟弟手里,安慰他道:“别担心,下次我们跟着其他人一起行动就好,人多了他就不敢对我们做什么,先吃饭。” 虽然哥哥说的跟他担忧的不是同一件事,但宋春临表示还是有被安慰道,于是甩了甩脑袋,拿起饼子开啃。 宋春生见弟弟吃的欢快,也高兴了起来,只是他看着看着,忽然‘咦’了一声。 “春临,你的坠子呢?” 宋春临闻言一愣:“什么坠子?” 宋春生伸手扯了扯弟弟的衣领,发现从前宋春临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红绳没有了,就有些奇怪的问他:“以前爷爷给你的一个木头雕的如意坠子,怎么不见了,你是收起来了?” 宋春临一脸懵逼,啥坠子,还木头的?宋春临皱眉回想,如果说木头吊坠的话,他前世好像也有一个,就是突然有一天就找不到了,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的,而这个世界的宋春临,居然也有一个木头吊坠,这是巧合吗? 兄弟俩琢磨了半天,确认那个木头坠子确实是不见了,至于掉在了哪里,两人都不得而知。 木头坠子是宋爷爷给的,据宋爷爷说那还是他的爷爷给他的,也算是个传家宝吧,只是没那么值钱。 一听到是传家宝,宋春临又惊觉自己好像在哪儿听过一样的说辞来着?哦,对了,那也是自己的爷爷,把木头吊坠挂在自己胸前的时候,也说那是宋家的传家宝,让他好好收着,结果两个木头坠子都被他搞丢了,宋春临有些心虚的摸了摸胸口。 宋爷爷倒也没责怪他,本来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木头坠子罢了,丢了就丢了,又不值钱。 宋阿麽也摸了摸孙子的脑袋:“这灾荒年月的,人平平安安的就行,身外物没了就没了。” 虽然两个老人家都说不在意,但宋春临还是觉得有些失落,自己还没见过一次呢,还没确定是不是前世的那枚坠子,它怎么就不见了呢? 宋春临反复在记忆里寻找,这东西原身每天都是戴在身上的,好像也没有多大的存在感,宋春临搜肠刮肚也没能想起到底在哪儿丢的。 一直到大家开始上路了,他才放弃纠结这件事,丢了就丢了吧,他也不自寻烦恼了。 想通了这一点后,宋春临又恢复了往日的蹦蹦跳跳,宋家人见他这样也放宽了心思,反而问起刚才李全的事情。 宋春生把过程绘声绘色的跟宋家人一说,宋大庄首先沉了脸,他跟那个李全接触不多,但是守夜的时候这家伙总是偷懒,还屡教不改,说了几次他就对着众人甩脸子,那眼神跟淬了毒似的,忒吓人。 说起这个李全,宋大庄忽然想到宋春临受伤那天,自己找过去的时候,匆忙间差点跟一个人撞上,那个人好像就是李全。 当时所有人都在往宋春临那边跑,想要看热闹,唯有李全,独自一人朝着反方向跑,当时自己顾着孩子没多想,现在仔细回想,当时李全的反应并不正常,那脸上并没有差点被撞上的惊慌,反而更多的是懊恼。 第14章 他在懊恼什么呢? 宋大庄想到去岁村子里的流言,那段时间村子里丢了好几个孩子,最大的都十二了,最小的才五岁,就是突然丢的,死活找不到人,报官又没人管,后来他们一群青壮年就自发去山里找,以为在山里跑远了迷路。 结果没进山多远就发现了一个浅坑,胆子大的扒开一看,赫然是一个人头,正是失踪的孩子,众人被吓得屁滚尿流,丢失孩子的父母则哭得肝肠寸断。 大家都说那些孩子都是被人杀了吃肉的,因为除了脑袋,身子的肉都被剔光了,只剩下森森白骨,好长一段时间都人心惶惶的,各家各户都看紧了自家的孩子,不再让他们单独出门。 然而直到现在,大家依然没有找到凶手。 一路上的孩子们都被看管得很严,大家又都聚集在一起活动,所以好久都没有孩子丢失,众人已经渐渐忘掉这件事情了。 可现在宋大庄回想起李全的种种怪异行为,越发觉得此人很是可疑。 宋大庄看着不远处跟弟弟傻乐的儿子,自从这孩子伤到了脑子后整个人都变得比之前活泼开朗了些,不再跟从前一样总是怯生生的,虽然有时候说话跟个小大人似的,但自己的崽子自然是最可爱的。 这么可爱的崽子,当然得保护好了,那李全不动手便罢了,若是他真的敢朝儿子下手,那他也不必跟这种人讲什么情面,该杀便杀,灾年人命如草芥,况且如果自己的猜测是真的,那这个李全,他死有余辜。 宋春临还不知道自己的老爹为了他起了杀心,还在傻乎乎和宋小宝玩躲猫猫,非常幼稚的游戏,但是人类幼崽乐此不疲,一直被哥哥逗得哈哈大笑。 宋秦氏在一旁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给了宋春临一个大脑瓜崩,宋小宝一个小脑瓜崩。 “你这么闹弟弟他还怎么睡觉?明天起不来你背着吗?”宋秦氏赶鸭子一样把两人赶去睡觉。 挨了脑瓜崩的兄弟俩不敢吱声,只能乖乖躺进被窝里面。 这段时间宋小宝总被哥哥投喂各种甜嘴小零食,前段时间宋春临终于从食物的角落里找到了牛奶的踪迹,幸运的是还有儿童牛奶,至于什么一阶段二阶段啥的宋春临也看不懂,想着反正这娃也没吃过啥好东西,应该都挺有营养的,于是隔三差五就偷偷灌一奶瓶的牛奶给宋小宝喝。 于是,打从出生起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宋小宝,他肉眼可见的长肉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消息,但也是一个坏消息。 坏就坏在宋小宝开始挑食了,他不肯吃难吃的糊糊了,一天比一天吃的少,就这样了还日渐圆润,宋秦氏跟宋阿麽都担忧这娃是不是生病了。 可是倒也没有什么病是长肉的吧? 看着这孩子每天都很有精神,除了长肉外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婆媳二人虽然很疑惑,但也渐渐放心下来。 说白了担心也无济于事,这逃荒路上,一路都是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上哪儿找大夫去啊。 宋春临跟宋小宝二人自然不知道大人们的担忧,此刻小的正美滋滋躺在哥哥的怀里,偷偷喝他藏在衣襟里的牛奶,喝得可美了。 等小崽子喝完了奶,宋春临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哄他睡觉。 而宋春临自己已经进入了空间,又开始新一轮的劳作。 如今他的空间里已经囤积了足够他一个人吃上十几年的粮食,还有各种各样的水果蔬菜,除了肉类不能产出外,其余的他都能实现自给自足了。 不过宋春临空间里的肉可是足足有好几个集装箱,那都是他专门跑到各大冷冻仓库给搜集的,里面不仅有牛羊肉,还有很多冷冻的海鲜,比如甜虾,金枪鱼,三文鱼,鱿鱼,诸如此类的,甚至他还收集了一集装箱的生蚝,全是进口的生蚝,个儿大又新鲜,还无比鲜甜美味。 末世不赶路的时候他就找个僻静的地方隐居,似模似样的给自己做一顿晚饭,体会一下末世前的平凡生活。 想到那些海鲜的鲜美滋味,宋春临又没出息的吸溜了一下口水,开始思考如何能让宋家人相信自己不是个怪物的可行性。 不过还没等他想明白,新的一天又到了,他们又开始了新的旅途,中午休息的时候宋春生特意叫上了村里的几个小伙伴,大家结伴去周围的山林边缘寻找食物。 宋春临一踏入这里就开始悄悄运转起了异能,没走多远,宋春临就指着远处一小片竹竿一样的植物问道:“哥哥,那个能吃吗?” 宋春生只是扫了一眼就断言:“弟弟,那是竹竿,不能吃,走,我带你去前面看看。” 宋春临还是不死心,再次拉住哥哥的手,让他往那边走去,边走还边撒娇:“哎呀哥哥我们去看看嘛,万一能吃呢?” 宋春生无奈,只能任由弟弟拉着自己走到那几根竹竿面前,周围的小伙伴们也围了上来,有个人疑惑的开口:“春生你们看这竹竿子干嘛?这玩意烧火都嫌细咧。” 他们以为宋春临要这玩意是为了生火,宋春临挠了挠头,憨憨笑了一下:“我看着这东西长得挺好,想着万一能吃呢?” 闻言众人都哈哈哈大笑了起来:“春临你傻了吧,这玩意都能当烧火棍了,你瞅瞅这硬的,真要吃了你牙都要掉光喽!” 宋春临才不理会众人的嘲笑,执意让宋春生砍几根给自己带上,宋春生为了方便只带了把豁了口的砍柴刀,他以为这玩意应该很难砍断的,但是一刀下去居然就发现这个竹子它也就是表皮比较硬,里面还是很好砍断的,于是刷刷两下砍倒两根,然后一分为二,宋春临也不怕辛苦,吭哧吭哧抱着这堆杆子回去了。 宋大庄远远坠在宋春临他们身后,看着二儿子兴冲冲的跑过来,见到他是眼睛一亮。 “爹,我要这个!” 宋大庄被儿子的大眼睛萌得不要不要的,当下就点点头说好的,这么可爱的儿子,别说只是几根烧火棍,就是天上的星星他都得给他摘下来! 第15章 有了壮劳力的加入,很快那一小片竹蔗都被砍光了,宋大庄在儿子的星星眼下晕晕乎乎的帮着把这些竹蔗都运了回去。 等他扛着这一堆回去的时候,宋秦氏在他身后左看看右看看,就是没有儿子的身影,立刻叉起了腰训斥:“让你跟着孩子,孩子呢?你扛着这一堆玩意想干啥,山脚的枯枝树叶还不够你烧的吗?烧不完你背着走啊?” 面对媳妇的训斥宋大庄表示很委屈,不是,这是你儿子指明了要的啊,不是我主动砍的啊! 宋大庄在媳妇面前小声狡辩:“春临说要这个的,我也不知道这是啥,总归是有用的…东西吧……”宋大庄越说心越虚,地上这一小堆可不算轻的,真要带着上路那可是累得够呛。 宋秦氏觉得自己脑袋怎么这么疼呢,小的胡闹就算了,这个老子还跟着胡闹,简直是要把她给气死了。 虽然嘴上嫌弃,但宋秦氏还是把那一堆竹蔗给放好了,心想大不了明后两天都不捡柴禾了,烧完这些再说。 达到目的的宋春临眉开眼笑的跟着哥哥一起挖红薯,他刚才不仅催生了竹蔗,还顺便催生了一小片的红薯,反正这小山坡上除了杂草就是红薯,大家一起都能挖到,那么就不算很突兀了吧。 红薯不论是叶子跟块茎都可以食用,所以当第一个人顺着红薯叶往下挖的时候,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圆滚滚的红薯,宋春临催生的还是品种比较小的红薯,这就这样了一个也有小孩子巴掌这么大。 一下看到这么大的‘草根’,众人都傻了眼了,于是纷纷蹲在地上挖了起来,很快,又有人挖到了更大的红薯,于是大家都很兴奋的继续挖,至于能不能吃?唔,先挖了再说,待会拿给大人们判断能不能吃就行 哦,那草的叶子看起来也嫩生生的,他们一路上还没见过这么鲜嫩水灵的叶子呢,摘了好大一把回去。 看着这群孩子们满载而归,众人都觉得很稀奇,大家各自领着家里的孩子回去,互相研究那些嫩绿的叶子跟硕大的根茎。 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翻来覆去的检查手里的红薯,末了掰下一小块闻了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 “这东西看着跟葛薯山药似的,但好似又不太一样,等会,我先试一试。”说话的老者是村子里唯一的采药人,采了一辈子的药材,对于植物有没有毒还算有些经验。 众人见他小心翼翼的吃了一口,忽然眼睛一亮。 “姜大夫,咋样了,这玩意啥味道?” 姜老爷子眯起眼睛细细咀嚼,很好,味道有点甜,不麻嘴,应该无毒。 过了好一会儿,姜老爷子笑眯眯的道:“不错,可以吃,还挺好吃的,不知道煮熟了什么味道。” 得到没有毒的答复后众人都松了一口气,更有胆子大的已经掰下一块吃了,果然甜丝丝的,很好吃,比山药葛薯还好吃! 于是这天中午,村民们的临时营地里一直飘荡着一股香甜的滋味,不光是小孩子闻了馋,大人们更馋,这玩意煨熟了味道又香又甜,勾人心弦。 把红薯掰开来,里面黄澄澄的瓤软糯香甜,烤得正好的那种还会流出蜜一样甜的汁水来,一口下去,不止温暖了胃,也熨帖了心灵。 因为红薯的好味道,村长临时决定大家在这里停留一天,所有壮劳力都去那片山坡里挖红薯,能多一份粮食就多一分希望。 这次宋春临没跟着去,他估摸着自己催生的那一片红薯大概能有个三四百斤左右,分到每个人身上也就四五斤吧,不多,省着吃也能吃好几天了。 宋阿麽把摘回来的红薯叶放锅里用一点点水焖熟,撒了点盐就是一盘菜,就着红薯吃。 “这东西还挺好吃的,难怪得长在地下,要是挂在树上早被摘光了。” “可不是吗,老头子我这么大年纪了,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甜的粮食,哎呦这一个下肚都觉得肚子涨得很。” 宋阿麽笑骂了一句:“你就贫吧,来喝口水顺顺。” 老两口感情好的很,宋春临跟宋春生两人都偷摸着捂嘴笑,正在喂宋小宝吃红薯的宋秦氏也笑了起来,一家人其乐融融。 宋春临知道红薯吃多了烧心,于是吃了一个就不吃了,他心里还惦记着自己带回来的竹蔗呢。 问宋秦氏拿了把刀,宋春临让宋春生给自己削甘蔗皮,宋春生无奈但很宠弟弟的把甘蔗皮削了,宋春临捧着削了皮的甘蔗,研究了一下下口的位置,然后嗷呜一口咬了上去。 宋春生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生怕弟弟为了啃个竹竿把自己的门牙给啃没了。 但是出乎宋春生意料的,宋春临非但没有把牙啃掉,反而把竹竿啃下来一口,只见他嚼啊嚼的,然后呸的一下把嘴里的渣渣给吐了出来。 宋春临呲着大牙把甘蔗递给宋春生:“哥哥,有水,是甜哒!” 水?这破竹竿里能有水?宋春生半信半疑,看着弟弟亮晶晶的眼神,心一横也嗷呜一口咬了上去,想着弟弟都能啃下来,那他也可以! 预料的疼痛没有出现,反而是味蕾咂摸出了一分的甜,宋春生一口咬下来,像宋春临一样在嘴巴里嚼啊嚼的,甜蜜的汁水顺着齿缝流入喉中,滋润了长期干渴的喉咙。 宋春生也呸的一下吐出甘蔗渣渣:“真的是甜的,而且汁水好足!” 宋秦氏跟宋阿麽一直看着两人,见他们一人啃了一口那个竹竿,都以为两人是在闹着玩,没想到下一瞬他们献宝似的把甘蔗捧到了他们面前。 “阿麽,娘,这个是有水,还是甜的!” 宋阿麽跟宋秦氏都是一头雾水,但还是在两个孩子的期待下一人啃了一口,甘蔗入口的瞬间他们就发现了不同,这看着干巴巴的竹竿,里面竟然真的汁水丰沛,还特别的甜! 两人越嚼越高兴,这么多的竹竿,要是每一根都是这样的话,那他们就不缺水了啊! 第16章 等宋大庄背着红薯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家里人全都手捧着一截削了皮的竹竿在啃,就连最小还没几颗牙的宋小宝手里都捏着一小块嗦着。 这是咋的,他出去一趟,家里人都傻了,咋全啃起了竹子? 宋爷爷招手让宋大庄过来,然后宋春生麻溜的给宋大庄也递了一根削好皮的甘蔗,宋大庄在老父亲的指导下也啃起了甘蔗。 才啃了一口他就震惊于甘蔗的甜美多汁,咔滋咔滋嚼碎,学着其他人的样子把渣吐在地上。 旁边的村民看见他们一家子都在啃这玩意,一开始还觉得对方是傻子,但看他们啃得高兴,心中不免疑惑。 于是跟宋阿麽相熟的几个阿麽都围过来,问宋阿麽啃的这个是什么。 宋阿麽看了宋爷爷一眼,见他没有反应,就笑盈盈的递上一根削好皮的竹蔗。 “尝尝,吃了你就知道了。” 对方疑惑的接过竹蔗,这玩意硬邦邦的,真的能吃? 但是见宋家人吃得不停吐渣,于是也尝试着咬了一口,跟其他人一样,才啃一口他的眼睛就亮了,旁边的友人见他如此反应,也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吃了那根短短的竹蔗。 “好吃!”其中一人惊呼出声。 “好甜啊,你们这个竹子在哪儿砍的,我也让我家那个砍几根带上。” “是啊是啊,又甜又解渴,我也要带上几根!” “我也要!我也要!” 众人七嘴八舌,吵得宋阿麽头疼,他大喊一声:“好了别吵了。” 几人顿时安静下来,宋阿麽这才开口解释:“那一小片竹子已经被我儿子砍光了,现在没有了,你们要是想要就一人拿两根回去吧。” 几人一开始听说没有了还有些失望,结果宋阿麽又说可以一人拿两根顿时高兴了起来。 “行,我们也不白拿你们的,我们拿个土疙瘩来换。” 土疙瘩就是刚才挖到的红薯,跟竹蔗一样,他们并不知道这两样的名字,于是从土里刨出来的就叫土疙瘩,长得像竹竿的就叫竹子,反正谁也不知道这都是啥,爱咋叫咋叫呗。 最后众人心满意足的扛着甘蔗走了,宋家人又收获了十多斤红薯跟一小筐红薯叶。 宋爷爷见这事尘埃落定了,便朝还在啃甘蔗的儿子招了招手。 “你去给村长他们送几根,再给几个族老送几根,剩下的咱们绑在车上慢慢吃。” 宋大庄乐呵呵扛着甘蔗走了,村长那边早就看到了他们家的动静,一开始还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此刻宋大庄扛着甘蔗送来,哪里还不晓得这细细长长跟竹子一样的东西是可以吃的呢。 于是在宋大庄的指导下,村长跟几个族老一起呸呸呸吐起甘蔗渣来。 大概是红薯跟竹蔗的双重惊喜,这一晚上营地里都洋溢着喜气洋洋,虽然南方还不知道在哪里,但是能在路上遇上这么大一片救命的粮食,淳朴的村民们非常满足了。 然而即使是这幸福的氛围,也总有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 黄寡妇家里就两口人,所以分给他们的红薯跟红薯叶不如别人的多,可这些都是按人头分的,她也不好多说什么,但是宋家人分的甘蔗却让她非常的眼红。 刚才她已经旁敲侧击过了,那竹竿一样的东西不仅汁水多,还异常甜蜜,而这样的好东西,竟然全便宜了宋家人。 黄寡妇越想越不甘心,而李二狗现在也不敢对母子俩过多照顾,因为他的媳妇把粮食看得很紧,但凡李二狗伸手想拿,就被陈鱼儿拿扁担揍,用棍子抽,一个大男人,总是被自己老娘跟老婆一起打,别说接济她们了,自己能有口吃的都算不错了。 都怪那个陈鱼儿!黄寡妇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恶狠狠瞪着陈鱼儿,上次她抢自己水袋的事情还没清算呢,这次又拦着李二狗给自己粮食,简直多管闲事。 但是黄寡妇却忘了,陈鱼儿才是李二狗的正儿八经的媳妇,人家抢走的也是李家的水袋,跟她黄寡妇可没半点关系。 “阿娘,我也要吃那个甜甜的竹竿!”黄寡妇的儿子刘方刚才已经从别人那里知道了,那个竹竿子一样的东西可甜可甜了,比过年买的饴糖还要甜,刘方从小被黄寡妇娇生惯养的,要星星不给月亮,这会儿知道比糖还甜的东西,自然闹着要吃。 可是黄寡妇跟宋家人不熟,那宋大庄也是个油盐不进的,也不知道吃不吃她这一套。 刘方见自己的娘毫无动静,开始哭闹起来。 “你就去问一根要什么紧的,大不了给宋大叔占点便宜罢了,以前你哪次不这样……” “啪!”的一声,刘方脸上多了一个巴掌印,他憋着嘴想哭,但是看见黄寡妇阴森森的眼神,硬生生止住了哭声。 黄寡妇面色不善的低声质问他:“哪个王八羔子告诉你这个的?说!是哪个混蛋嘴巴不干不净,教坏你的!” 刘方许是被黄寡妇吓坏了,嘴唇翕动着,半晌说不出话来。 刘方已经十一岁了,他又不是个傻子,小的时候还很高兴只要那些叔伯一来,自己就能有好吃的好玩的,有时候甚至还能有新衣服穿,小孩子都是爱攀比的,他总是会跟其他小伙伴炫耀自己的得到的新玩具跟零嘴,但是那些孩子总是嘲笑他,说他娘不守妇道,骂他是娼妓之子。 年龄小的时候他还会辩驳一二,但后来撞见了太多次半夜有男人来找自己的娘,刘方也渐渐接受了现状。 反正他有吃有穿,他娘也有人帮着家里干活,何乐而不为呢? 黄寡妇当然明白儿子其实什么都知道,但当那些话从儿子嘴里说出来的那一刻,黄寡妇感觉自己的脸皮火辣辣的疼,看着这个自己娇宠着长大的儿子,越发觉得陌生。 自己费尽心机养大的儿子,怎么会是这样的货色呢? 然而不管黄寡妇心里如何纠结难过,到底是心疼儿子,只能硬着头皮去了宋家那边。 第17章 宋大庄还在啃甘蔗啃得欢快,突然面前投下一片阴影,他抬头一看,却见黄寡妇眉目含春地看着自己——手里的甘蔗。 护食的本能让宋大庄紧急后退半步,这让准备投怀送抱的黄寡妇扑了个空,脚下一崴差点真的把自己给摔了。 黄寡妇勉强站住身体,心里暗骂这莽夫不解风情。 稳了稳身形,黄寡妇再接再厉,唤了宋大庄一句娇滴滴的:“宋大哥~” 尾音颤得宋大庄整个人一哆嗦,立马察觉到自己后脖颈变得凉飕飕的,急得他否认三连:“住嘴,你别这么喊我,我跟你不熟,” 黄寡妇脸色一僵,但还是强撑着继续说:“大庄哥,我家方儿最近水喝的少,嘴都起泡了,能否给我一根那个竹竿,我听他们说这竹竿里面是有水的,你看我家方儿还这么小,小孩子经不起这么渴着,我不白拿你的,我拿东西换,您看行吗?”黄寡妇说罢含情脉脉的看着宋大庄。 宋大庄点了点头道:“可以啊。” 黄寡妇闻言一喜,还以为这木头疙瘩终于开窍了,果然什么男人都逃不过她的石榴裙。 但是接下来宋大庄的话却立刻泼了她一盆冷水。 “方才他们都是两斤土疙瘩一把叶子来换的,我也不多收你的,你给一样的价钱就行了。” 黄寡妇都傻眼了,不是,这男人怎么回事?自己暗示的还不够明白?平常只要自己跟别的男人这么说的话,对方早就把东西拱手送上了,宋大庄居然还真要收自己粮食??? 黄寡妇疑惑,黄寡妇不理解,黄寡妇很愤怒。 “两…两斤土疙瘩?”黄寡妇不敢置信的再问一次。 宋大庄似无所觉的补充:“再加一把叶子。” “还要再加一把叶子?”黄寡妇不由得提高了声音,她这一嗓子让周围不少人都朝这儿看了过来。 黄寡妇见宋大庄这么不识趣,只要咬了咬牙,朝他那边走了半步,身子也微微侧着,从宋大庄的角度看过去,正好能窥见她松垮衣襟里的皮肤,只是这一路风餐露宿的,又没有多余的水来给她擦洗,露出来的皮肤上满是灰尘混合着汗水凝结的泥垢,别说诱惑了,不倒胃口就不错了。 宋大庄见她往前急忙后退几步:“你到底换不换?” 黄寡妇气得脸色铁青:“换,只是你要价太高了,能不能少一点。” 原来是嫌贵,宋大庄松了口气,但还是咬死了一口价两斤土疙瘩加一把叶子。 黄寡妇见他依旧油盐不进,周围有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们,最后还是一咬牙,拿了两斤土疙瘩跟一小把叶子过来。 宋大庄嫌弃她拿来的叶子少,专门挑了最细小的一根给她,黄寡妇见状差点咬碎了银牙,憋着一口气回到自己的地盘,儿子刘方却只关心她拿回来的竹蔗,吵着让她给自己削皮。 黄寡妇终于爆发了,把在宋大庄这里受的气全撒在了刘方身上。 “我让你嘴馋,你个倒霉玩意,嘴馋,嘴馋!什么你都要吃,见不得半点好东西,该死的败家玩意儿,吃吃吃,怎么不把你给吃死!” 宋家人可不管他们这边如何鬼哭狼嚎,宋大庄还在跟媳妇吐槽那个黄寡妇奇奇怪怪。 “换东西就换东西,她竟然还跟我讲价,也不看看自己要换的是啥,真是,这婆娘咋什么便宜都想占。” 宋秦氏笑眯眯给丈夫顺毛:“别气了别气了,来,给你留了个土疙瘩,还是热的,你放衣服里,待会饿了吃。” 这下他就不气了,收好红薯,跟媳妇嘱咐了几句看好孩子们,就自觉去巡逻了。 看完这一切的宋春临默默对宋秦氏竖了个大拇指,他娘果然驭夫有道,而他爹好像完全没意识到黄寡妇的真正目标并不是竹蔗,而是他自己。 该怎么说呢,宋春临真是非常的欣慰,看来是不用担心他爹跟李二狗一样鬼迷心窍了。 白天催生植物用了大半异能,宋春临难得感觉到了疲惫,于是只把空间里的果蔬收完后就休息了,竟然也没有发现周围有几点淡淡的金色功德光芒朝他这里飞过来,最后悄然隐没进他的眉心里。 白天醒来的时候,宋春临并不觉得疲惫反而精神抖擞,他有些惊喜的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异能,然而异能并没有升级的迹象,宋春临觉得有些疑惑,但也没特别放在心上,经过昨天的休整,大队伍再次出发。 昨天挖的到土疙瘩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点,所以今天的队伍走得格外欢快,没多久就来到了一个小镇上。 说是小镇,其实也就是一条街,甚至连城墙都垮了半截,门口的守城士兵也只是当做摆设,无精打采的靠着墙坐在阴凉处。 这边的人远远看着一大堆人过来,也只是掀起眼皮看了一眼,就不再理会。 村长并没有让大家进镇子,而是自己带着几个年轻后生去那条街上转了一圈就回来了。 回来后村长就坐在一棵树下,旁边围着的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 众人七嘴八舌的问他们镇上是什么情况,当然重点是这里适不适合留下来。 村长皱着眉良久,才开口:“刚才梁子去问过了,粮食价格比我们那边还要贵两倍,而且还是陈米,粗粮也是下等品,麦麸倒是跟我们那边一样,只是成色看着不太好,若是想买倒也能吃。” “那镇子里人呢?我看那条街上也没几个人走动,该不会这里的人也都逃荒去了吧?” 村长没说话,朝宋大庄看了一眼,方才是他负责跟店家套的话。 “人都跑了,那掌柜的说他们这个镇子上的大户早就走干净了,只留下一些老仆守着房子,家境殷实些的庄户人家也跟着跑了,留在镇上的人,比原先的少了三分之二。” 听闻这个消息的众人都沉默了,这个小镇已经离他们那儿非常远了,可即使这样都跑了这么多人,那他们又有什么留下来的必要呢? 第18章 此时众人的心里都更倾向于继续南下,不仅仅是因为这里的人都快跑完了,还有那高昂的物价,在他们逃荒之前,县里的粮价就已经是天价了,这里竟然还贵了两倍,他们都是庄户人家,手中的钱即使是最便宜的麦麸也买不了多少,说不定到时候还是要跟着跑,与其这样,还不如继续南下呢。 见众人一致决定继续南下,村长也不啰嗦了赶紧吩咐道:“休整一个时辰,你们要是有什么要买的可以去镇子里买,顺便去几个人问问路,咱们现在已经在渭河郡,再走不远就能到琅琊,过了琅琊山就差不多是江南地段了。” 听到快走到江南了,众人都非常激动,还有不少人说结伴去那街上看看,村长见他们热情高涨也不阻止,只让众人分散开来,一批一批去逛。 宋春临也跟在宋秦氏身后蹭着进去了,那小镇确实不大,从长街这头走到那头也不过百来米,真是一眼就能望到头了。 镇子虽小,但宋春临却也看得津津有味,这还是他穿过来一个多月了第一次见到人类城镇,之前的村子里空无一人,但这里不一样,这里起码零零散散还有一些居民生活着,而且粮店杂货店布店,甚至还有一家小小的食肆。 宋秦氏这次过来的目的是想扯两尺粗布,宋小宝最近身量渐长,衣服已经有些短了,这娃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捡哥哥们的旧衣服穿,之前出发的时候为了轻装上阵,大家都是只带了一套衣物换洗,全家的衣物也只是占了小小的一个背篓,一直是宋爷爷背着。 而宋小宝则只有身上这一套,短了就没得换了,出发的时候是夏末,现在已经入了秋,虽然天气依旧炎热,但万一没到南方就降温了呢? 宋秦氏在街上唯一的一家布店挑挑拣拣许久,选了一块靛蓝的粗布,店家懒懒扫了一眼,报了价钱。 “十五文一尺,不议价。” 宋春临不知道这么物价多少,没多大反应,宋秦氏却皱起了眉。 “这粗布在我们那儿也才八文一尺,你这儿怎么翻了一倍!” 店家有些不耐烦了:“你那儿穷乡僻壤能有什么好东西,我店里就这个价,爱买不买,不买就走,脏兮兮的,别弄脏了我的货。” 宋秦氏气笑了:“你这店家怎么说话呢,我们是来买东西的,又不是来受气的。” 然而那店家依旧油盐不进:“说了十五文就是十五文,买不起就滚,晦气。” “唉你……”宋秦氏还想跟这人争执,却被宋春临拉住了,他朝宋秦氏摇了摇头,宋秦氏只能叹了口气,沉默着带着宋春临离开。 宋秦氏不是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惹人嫌弃,任谁赶路赶了一个月,都是灰头土脸的,宋秦氏还算是爱干净的,每天都会尽量用干净的布巾给自己家人擦擦脸,擦擦手的,在能力范围内给一家人保持整洁,可即使是这样,在那店家眼里依旧如同乞丐一般,惹人嫌弃。 宋秦氏有些闷闷不乐地走着,没发现宋春临突然回头朝那店家比了个中指,店家不知道他是何意思,但从宋春临的表情来看铁定不是好事。 店家被激得想追出来继续骂,却不料脚下一绊直接摔了个狗啃泥,等他哎呦哎呦爬起来,还没怎么站稳呢,就又摔了个仰倒,这下好了,前胸后背都摔得一片青紫,他是彻底瘫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他躺在地上不停叫唤,终于引来了店里的伙计,伙计将他从地上扶起来,这人好不容易又爬起来后,嘴里还忍不住咒骂宋春临母子,结果不出所料,走了两步又摔一跤,觉得邪门的店家顿时住了嘴不敢再骂。 宋秦氏自然不知道在自己离开后店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但宋春临却一清二楚,因为这些都是他的异能搞出来的,利用植物的根系给敌人使袢子这件事他可是驾轻就熟,哼,这次只是给那人一点教训,要是那人再喋喋不休,他不介意再给他来个大的。 母子二人在街上随意逛了一圈就回去了,宋家人见他们空手回来也不惊讶,因为其他人也都是空手回来,不是兜里没钱,而是这里物价太高,不止刚才的布店,就连杂货店跟那个小小的食肆,里面东西的价格基本都翻了两到三倍。 “这灾年物价高,也不知道到了南方,咱们手里的这些钱,还够不够安身立命的。” 不少人都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当初卖房卖地的,众人手里也攒了一些银子,为的就是能够在南方定居下来,这里还不是江南呢,物价就已经如此之高,要是真的去了江南,那他们手里的钱能够买几亩地,买完了还有没有钱吃饭。 这人活着就是吃穿住行,桩桩件件的都要银子,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正当众人还在担忧的时候,去问路的人已经回来了。 “弄清楚了,往那条土路能直接到四里庄,从四里庄走会快些到琅琊,走官道的话要多绕一些路,而且晚上可能找不到地方夜宿。” 此话一出,当然是走土路啊,村长当即拍板决定,一群人走土路,能早些到琅琊,就能早些下江南。 于是众人收拾好行囊,继续踏上征程。 等他们大部队一走,那边官道上就迎来了几匹骏马飞驰而过,守门的士兵都被惊得站直了身体,然而那些人一路疾驰,直到在镇上最大的一座宅院门口停下。 大门从里面打开,一个老仆将众人迎了进去,然后大门合上,挡住了众人窥探的视线。 为首的紫衣骑马装的人烦躁的扯掉脸上的面巾,然后呸呸吐着沙子,老仆奉上茶水热毛巾,那人接过茶水猛灌一大口,这才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活了过来。 “舒坦!这一路真是渴死小爷我了!” 那人接过毛巾擦脸,灰扑扑的尘土之下,是一张白皙俊朗的少年面孔。 第19章 少年约摸十二三岁,脸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看着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少爷,少年也确实是少爷,他是京城勇毅侯府的二少爷顾逢月,这次出来是为了给兄长寻医,他兄长本是侯府世子,但自幼体弱多病,自从老侯爷夫妇相继去世,兄长便挑起了侯府大梁,导致身子越发羸弱。 三个月前顾侯爷在宫中吐血不止,陛下召集所有御医才勉强将顾侯爷的小命抢回来,顾侯爷醒来后顾逢月就开始遍寻名医,只要是稍微有些名气的大夫他都会亲自去拜访,请求对方替他兄长看病。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请来的名医都说顾侯爷时日无多,请他们准备好后事,其中甚至还有几个江湖骗子,幸好被家里的府医识破,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此处,少年觉得异常疲惫,旁边一直跟着他的侍卫干巴巴的安慰他:“二少爷不用担心,国师说过了,侯爷的生机就在北方,想来应该离得不远了。” 但愿吧,少年疲惫的闭上眼睛,侍卫将人抱上床榻,盖上被子,这才悄声离去。 第二日早上,宋春临他们已经抵达琅琊地界,只不过望山跑死马,肉眼虽然能看见巍峨的山峰,走起来才知道路途遥远。 众人已经走了一整天,那山峰却还是跟最初看到的那样,丝毫没有靠近的迹象。 大家在距离土路不远的地方歇脚,这两日红薯的新鲜劲儿还没过,所以大家吃的都是烤红薯,宋春临吃了三顿烤红薯,现在一见烤红薯脸就绿了。 他也不太想吃干硬的饼子,只能做贼似的把红薯偷渡进空间里,然后假装自己已经吃完了。 宋秦氏不疑有他,又给他发了一截竹蔗,让他啃着玩,这时宋春生也吃完了,也拿了一截竹蔗,兄弟俩啃着竹蔗就跟着一群小伙伴们朝旁边的林地走去。 宋春临一面走,一面想着,今天挖点什么好呢? 烤红薯已经吃了好几顿了,要不还是换成山药吧,也挺好吃的,大薯就不必了,那玩意真的太噎人。 于是今天这群小孩带回来的是山药,几乎人手拎着几根山药,乐得大人们见牙不见眼。 宋春临跟宋春生挖到的最多,毕竟是宋春临一手催生的,他们离的最近。 晚上营地里除了烤红薯的香,还有山药的香,众人的粮食也都吃得差不多了,有了这些山货的补充,大家都能吃得饱饱的。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距离那个小镇不远处的一条官道上,一群侍卫在跟黑衣人厮杀,侍卫们把顾逢月都围在中间保护着,但对方明显有备而来,仗着人多势众开始单方面的屠杀。 侍卫长生生挨了一刀,才替顾逢月撕开了一道口子,顾逢月立刻带着两个侍卫从那个口子跑出去。 黑衣人见他跑了也立刻追击,侍卫长拼死拖住几人脚步,但受伤严重的他很快就被一脚踢开,躺在地上没了动静。 这边顾逢月没命似的逃进山林里,身边仅剩的两个侍卫一直护着他,敌人紧追不舍,其中一个侍卫壮士断腕:“二少爷,他们人太多了,阿九,你带着二少爷往琅琊那边跑,我替你们拖延一二。” “三哥,要走一起走!”名叫阿九的侍卫目眦欲裂,死死拽着对方的手腕不放。 “快走,再不走,你以后别叫我三哥!” 阿九还想争取,却被对方一把挥开了手:“记住,你是侯府的侍卫,你的任务就是保护二少爷安全回家,你不能让咱们的兄弟们白死。” 阿九彻底被这句话镇住,最后咬了咬牙,转身拉着顾逢月跑进密林深处。 三哥则将他们逃亡的痕迹掩盖,自己选了另一个方向离开,还沿途留下记号,等那些人追上来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时,三哥已经挥刀上前,跟他们厮杀起来。 只是双拳难敌四手,他一个人很快就败下阵了,黑衣人迅速解决了三哥,这才调转方向,将人往四面八方散开,务必要将顾逢月斩杀在渭河郡内。 这边逃亡的两人已经知道三哥凶多吉少,阿九强忍着泪水,却还是尽职尽责的带着顾逢月飞奔,半夜的山林里不止有追杀他们的人,还有蛰伏的野兽狼群,狼群的嚎叫仿佛就在耳边,让他们不敢停下脚步。 然而追杀他们的人比想象中的还要多,没多久那些人就追了上来,阿九跟顾逢月都惨白着脸色。 “二少爷,我可能不能再陪着您了。”阿九颤声道。 顾逢月反握住对方的手腕:“不行,我只剩下你一个侍卫了,你必须跟我的一起。” 阿九坚定的扯出自己的手:“二少爷,活下去,侯爷还在等着您,若是您也出了事情,我们就算是活着又有什么用?” 阿九说罢便转身往来时的方向跑去,对方的杀手都举着火把,在黑夜中异常好辨认,阿九隐没在暗处连杀三人,杀第四个人的时候对方已经察觉,那些人正朝着他的方向追过来。 阿九正要杀第五人的时候追兵已经近在眼前,阿九寡不敌众,很快就败下阵来。 黑衣人命令大家活捉阿九,阿九被摁着跪在地上,脸上的布巾被扯开,对方一看不是顾逢月,手上的刀便举了起来。 阿九闭上眼睛等待死亡,但那把刀却并没有落下,而是被暗处射来的石头打落了,阿九震惊的看着自家少爷从密林里杀出来,猝不及防之下对方的人马立刻被解决了几个。 阿九则迅速暴起,将押着他的那两个黑衣人挣脱开来,随意在地上捡起一把长剑,他下意识的挥剑朝面前的黑衣人首领刺去,黑衣人没了武器只能徒手格挡,阿九却爆发了最后的力气,长剑狠狠刺进黑衣人腹部。 对方已经被击倒,阿九跟顾逢月都不再恋战,趁机再次逃进密林,这一次他们身后再也没了追兵。 “别追了,他们两个都受了伤,带着血在这深山老林里面,很快就会被野兽追上了。”那首领捂着腹部,阴鸷的眼神死死盯着顾逢月他们离去的方向。 第20章 顾逢月带着重伤的阿九一刻也不敢停下,两人不敢上官道,在黑暗里估摸着琅琊山的方向前进。 与此同时,正闭着眼睛休息的宋春临似有所感的睁开了眼,他先是疑惑的朝来时的方向看去,异能强大的好处就是感官特别敏锐,正常人无法捕捉到的血腥气息,在宋春临这里就变得特别明显。 他把精神力注入旁边的一棵小草上,地底下的根系疯狂生长,迅速到达二十多里地的山上,那儿的血腥气最浓,显然是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厮杀。 本着不惹事的原则,宋春临并没有多管,因为那群人走的快,宋春临也不知道双方是什么人,如果是外族就麻烦了。 不过这样不是宋春临能管得了的,而且对方走的方向明显不是这边,宋春临便也放下心来,见时间还早,便打算进入空间里再工作一会儿。 但是他才进入空间没一会儿,就又睁开了眼睛。 有人潜伏在周围,还不止一个,宋春临甚至还看到了一抹寒光,这些人居然还带着武器! 宋春临微微眯起眼睛,悄悄推了推身边的宋春生,奈何宋春生睡得跟头猪似的,宋春临怎么推也推不醒,而那些人已经摸了过来,其中一个的手已经摸上了他们家的行李。 宋春临发现再不阻止就来不及了,于是立刻坐起身来朝宋大庄那里跑,边跑边喊:“爹!有贼!” 宋大庄没有睡死,迷迷糊糊听到儿子的叫声,也立刻清醒了过来。 那几个人见他们被惊动了,干脆从偷变成明抢,宋秦氏一睁眼恰好看见其中一个人在翻找他们放粮食的篓子,震怒之下也嚎了一嗓子,然后整个人扑过去护着背篓。 宋大庄这边也擒住了一个人,此人正是李全,李全被抓住的时候,宋福宝在宋大庄身后狠狠抡了一棍子,瞬间打得宋大庄头晕眼花,宋福宝也是个阴损的,专往宋大庄后脑勺打,要不是他力气不够,也许这一棍子就能把宋大庄给打死了。 宋大庄只觉眼前一阵眩晕,但还是勉强站住了身子,手里也还是死死抓着李全不放,宋福宝还想再来一棍子,宋爷爷眼见儿子受伤,情急之下抓起一块石头就朝宋福宝砸去,宋福宝疼得‘嗷’一嗓子,恼羞成怒的将棍子往后一甩,砸在了宋爷爷的肩膀上。 老人家年纪大了,骨头比年轻人脆弱,这一棍子下去,老爷子便彻底瘫坐在地上,无法动弹。 眼见两个家人都受了伤,宋春临也不管会不会暴露空间了,手腕一翻就是一棒球棍,他分了宋春生一根,两兄弟一人一边分头行动。 宋春临先是来到宋秦氏这边,他给宋秦氏塞了一根棒球棍,宋秦氏也不管手里拿的是什么直接往那些抢粮食的人身上狠狠挥舞着,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 那边宋春生也拿着棒球棍对着宋福宝一通乱打,虽然他打的毫无章法,但棒球棍比宋福宝手里的木棍子要结实太多,宋福宝才跟他对打了几下,木棍就被砸烂了,这下他赤手空拳,压根不是宋春生的对手。 这边一群人打架的动静已经把所有人都吵醒了,村长举着火把,发现被打的居然是宋家人,而另一边明显是以李全为首的几个年轻后生。 “反了反了!都是一个村子出来的,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呀!” 村长痛心疾首,他让其他人一起去制止李全等人,但很奇怪的是周围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忙的。 相反的,一些村民甚至看着宋家人掉落在地上的粮食开始两眼放光。 那可是白花花的粮食啊!宋家人因为有宋春临这个外挂,所以他们家的粮食一直都有富余,只是宋家人谨慎,从不将这些粮食暴露在人前,刚刚抢夺之间装着粮食的背篓被打翻,里面掉出来好多的饼子跟红薯,甚至还有半个之前的大薯山药,在众人都以为他们家已经把那些挖来的食物吃掉以后,才发现这家人竟然还藏着这么多,粗略一看竟然有几十斤那么多。 这么多的粮食啊,那可是能吃好久好久了。 因为这些粮食,众人内心的天平开始摇摆,纷纷想着要是这么多的粮食都是他们家的,那该多好啊! 想着想着,众人的眼神就变了。 最先开始行动的,是黄寡妇,她趁着众人在混战,麻溜的走到背篓旁边,把地上的饼子红薯都捡起来,宋阿麽还抱着宋小宝,眼见黄寡妇要浑水摸鱼,立刻提醒了媳妇一声。 “阿月,你背后那个贱人在偷东西!” 宋秦氏闻言立刻转身,一看果然是黄寡妇这个贱人,她已经把地上的粮食捡起大半了,眼看着就要把全家人的救命粮抢走,宋秦氏想上前阻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宋阿麽只能放下孙子冲过去跟黄寡妇撕扯,他的力气本就比正常女子还要大些,又是做惯了农活的,此刻他死死抓住黄寡妇的头发把她扯开,黄寡妇哀嚎着让他松手,宋阿麽可不听这个,他一咬牙,就把黄寡妇给甩了出去,然后迅速将剩余的食物捡起来,抱着背篓回到宋小宝身边。 宋小宝还是呆呆的,似乎是被吓到了,完全不知道现在发生了什么事情,刚刚还被宋阿麽单独留下来,他心里害怕极了,宋阿麽一回来他就扑进对方怀里放声大哭。 幼儿的啼哭声在夜里特别响亮,李全听到后神情先是一愣,然后脸上便露出一个笑容来,眼神里流露出看见食物的兴奋。 也许是身为父亲的直觉,宋大庄只觉得对方的笑容特别的渗人,特别是当他看向宋小宝的方向的时候。 想起曾经的那些流言,想到还在啼哭的幼子,还有当初,他看见宋春临奄奄一息躺在他娘怀里,脑袋上的血流了那么那么多,他差一点就死了! 宋大庄终于下定决心,李全今日必须死,今日若不是他死,那么来日必成后患! 第21章 宋大庄杀心才起,那边就有村民开始哄抢起来,宋阿麽又要护着孙子又要护着背篓,即使宋爷爷忍着剧痛抵挡,也招架不住众人哄抢的手。 这些人被粮食刺激得红了眼,一个个推搡着两位老人,完全不顾及他们年迈的身体。 混乱中,被两人护在怀里的宋小宝被一只大手抓住,那人竟然想把宋小宝抢走。 灾荒年月里,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被人抢走会是什么样的下场,宋爷爷跟宋阿麽根本不敢想,连背篓都顾不得了,四只手死死拉住孙子不被抢走。宋秦氏见听见儿子哭声心急如焚,情急之下直接爆发,疯狂挥舞着棒球棍,三两下把两个人给揍趴下,然后迅速冲过去把试图抢她儿子的人都揍了一圈。 那些人见宋秦氏这般状似疯魔一样,纷纷退避三舍,粮食再重要那也得有命吃不是,这女人一副要吃人的架势,谁见了不害怕。 击退那些趁乱打劫的村民,宋秦氏蹲下查看祖孙三人的状态,儿子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宋爷爷因为伤势过重脸色一片惨白,连宋阿麽脸上也多了许多抓痕跟青紫。 宋春临利用异能把几个小贼打的落花流水,这才刚停下喘口气,就听闻耳畔有风声传来,紧接着就有温热的血溅到了他的脸上。 宋春临呆滞着往上看,是宋大庄,他挡在自己身后,替儿子挡住了李全的致命一刀。 “当家的!”宋秦氏眼睁睁看着李全手里的刀捅进了宋大庄的胸口,只觉得自己呼吸心跳都停了。 宋大庄只觉得胸口钝痛,但他依然咬着牙,死死拽住李全想要抽离的手,忍着剧痛挥舞着拳头朝李全的太阳穴狠揍,太阳穴是人最重要的学位,第一下的时候李全就已经开始晕乎乎的了,紧接着就是第三拳,第四拳,第五拳的时候李全已经全身软如烂泥。 宋大庄脱力的松了手,李全的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随着李全的倒地,一直关注这边的村民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死人了!” “什么?死人了?”村长开始心悸了起来,忙叫儿子扶着他去那边。 因为死了人,村民们纷纷退避三舍,任谁也不敢上前,而宋大庄胸口还插着李全的那把刀子。 村长看着眼前这一幕,吓得差点厥过去。 “你们!你们这是干嘛啊!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的说,竟然闹出了人命!”村长有些痛心疾首,仿佛宋家人罪大恶极。 宋春临跟宋春生兄弟极其愤怒,他们扶着摇摇欲坠的父亲回到一家人身边,本来好好的一家子,被一群贼人害得遍体鳞伤,明明他们才是受害者,李全一死,倒好像全是他们的错一样。 宋秦氏此刻也是心灰意冷,刚才抢东西的人里,还有几个往日与她交好的小姐妹,平日里姐妹长姐妹短的,关键时刻却落井下石,宋秦氏每每想起这个,便恨得牙根痒痒。 眼下丈夫跟公公都身负重伤,自己跟小公公两人也不是这群人的对手,宋秦氏看了看还算完好的大儿子跟小儿子,生逢乱世,怀璧其罪,自己家不过是比别人多了几斤粮食,就险些招致杀身之祸,若是方才的事情再来一遍…… 不,她不会再让刚才的事情发生,与其跟着一群窥伺自己家的豺狼在一起,还不如赌一把,横竖是个死,起码不要让孩子们落在这群人手里,刚才小儿子被抢她仍旧心有余悸,这个孩子来的本不是时候,出生起就没吃过几口奶,靠着米糊糊才长到这么大,看到他差点被抢走,宋秦氏是真的差点疯掉。 为了孩子,也为了丈夫公公死后得到安宁,宋秦氏决定离开队伍,自己一家人另寻生路。 打定主意后,宋秦氏抹了一把脸,擦干脸上的眼泪鼻涕,眼神坚定:“春生,春临,收拾好东西,咱们走,此处已容不下我们了。” 宋春临跟宋春生两人互看一眼,虽然觉得有些唐突,但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这里,而宋春临也是在此刻,才做下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决定。 几个人很快就收拾好了东西,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了,重要的户籍路引以及银子大家都是贴身藏着的,不需要收拾,此刻也只是捡了几件还算完好的衣物,两个尚且完好的饼子,一家人互相搀扶着,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营地。 全程村长都没有挽留一句,只默认他们离去,在他看来,宋家人会离开本是情理之中,队伍里出了这样的事情,他难辞其咎,只是参与的村民太多了,一圈问下来,全都说是李全一个人起的头,但李全已死,这事儿就是死无对证了,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而离去的宋家人,大家都默认这家人必死无疑,毕竟黑暗中的深山老林,一群老弱病残根本无法在里面存活,而他们当中最有战斗力的宋大庄还身受重伤,没准走不了多久就会死在半路了。 然而必死的宋大庄还是咬着牙跟着家人一起穿梭在林子里,他们走得慢,宋春临悄悄把异能铺展开来,高级异能者的精神力覆盖在广阔的山林里,将方圆几十里的密林都包裹了进去,在宋春临的精神领域里面,任何猛兽都被这莫名的威压吓的不敢出来。 宋家人走了没多远就察觉到这林子里安静的过分,但还是硬着头皮一股脑往前走,一直走到天边露出了鱼肚白,觉得已经离营地够远了,宋秦氏才开口说休息。 宋大庄一直到现在都是凭着一口气吊着,此刻听到宋秦氏说休息,那仅剩的一口气也散了,当即昏迷过去,宋家人都被吓了一跳,宋秦氏甚至颤抖着手去试探丈夫的鼻息,发现他还有呼吸,便又哭又笑,状若疯癫。 宋春临歇了一会儿,检查了宋大庄的状态,他现在的情况非常的不好,必须尽快拔出匕首,止血上药,而宋爷爷的肩膀的骨头好像断了,也需要及时医治,否则这两人都要凶多吉少。 第22章 宋春临看着那把深深扎在宋大庄胸膛上的刀子,眼前拂过宋大庄站在他身后替他以身挡刀的样子,他的脸上还沾着宋大庄的血,已经干涸凝固。 见儿子一直这么看着丈夫,宋秦氏也不由得悲从中来,宋大庄伤在胸口,能撑这么久已然是奇迹,她也并不指望丈夫跟公公能在这缺医少药的山林里活下来。 走的时候没有带水,也不知道水袋被谁给抢走了,现在大家都又累又渴,就连宋小宝都一副蔫耷耷的样子,他昨晚受了惊吓,现在额头隐隐有发热的迹象。 宋秦氏正在苦恼要去哪里寻找水源,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色描金边的瓷碗,碗里是清澈澄净的水。 宋秦氏震惊的看着眼前的碗,以为自己累到出现了错觉,直到听见宋春临的声音。 “娘,喝一口吧,喝完了我再跟你解释。” 宋春临把碗塞到宋秦氏手里,宋秦氏小心翼翼捧着瓷碗,这碗洁白如玉,金色的边缘在微弱的晨光里闪闪发亮,宋秦氏这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精致漂亮的碗,但脑子里的理智还在,她看了看宋春临,突然发现这个儿子变得有些陌生。 目光一转,落在手边的棒球棍,这根棍子好像也是宋春临塞进她手里的,当时情况危急,她也无暇细想儿子到底从哪里找来的棍子,还打磨得圆润光滑。 心里的疑问一个接一个,宋秦氏张开嘴,却一个字也没能问出来,反而低下头,浅浅喝了一口水。 算了,不管儿子变成什么样子,也都是她的儿子,宋秦氏喝完水后就去喂宋大庄,接着就是宋爷爷,宋阿麽,一家人挨个喂了一口水,宋秦氏以为这就完了,然而宋春临接下来跟变戏法似的朝地上挥了挥手,地上立刻多出了几个透明的琉璃瓶子。 宋家人全都屏住了呼吸,除了宋小宝,他的奶瓶也是透明的,此刻见到透明的矿泉水瓶反而没多大反应,而且下意识的指着瓶子‘啊、啊、nei~’ 其他人还不知道宋小宝啥意思,宋春临却明白了,这小子是想喝奶了,于是立刻变出一个奶瓶,里面装满了儿童牛奶。 见到心仪的奶瓶,宋小宝笑得见牙不见眼,心满意足抱着奶瓶开始吨吨吨喝奶。 喂完了宋小宝,宋春临才发现宋家人都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 宋春临的脸色并不太好,他强撑着扯出一抹笑,拿起一瓶矿泉水,打开瓶盖后递给宋爷爷。 “爷爷,喝水。”宋春临试探道。 宋爷爷沉默良久,久到宋春临拿着水瓶的手开始微微颤抖,他才接过了水瓶,凑到了嘴边,咕嘟灌下了小半瓶。 “别急,慢慢喝。”宋阿麽替老伴顺着胸口,然后笑着对宋春临说:“临哥儿也给我开一瓶吧。阿嬷可不会弄。” 宋春临眼眶里蓄着泪水,哽咽着应声,宋阿麽心疼的将孙子抱进怀里。 “傻孩子,这段时间辛苦了。” 一句话让宋春临的泪水彻底决堤,自重生后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下来,他最害怕的就是宋家人会把他当妖怪,会如前世的父母一样抛弃自己,可是现在他懂了,宋家人不会抛下他,反而会给与他最无私的爱跟包容。 宋春生见弟弟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忍不住笑话了他一句。 “这么大的人,怎么还哭鼻子呢,羞羞脸。” 宋春临恼羞成怒,挥舞着小拳头要揍他,宋春生靠着身高优势一把按住弟弟的脑袋,宋春临的小胳膊小腿压根打不到哥哥,整个人气成了河豚。 原本有些严肃的氛围顿时轻松了起来,兄弟两人闹腾了一回,很快就累得瘫坐在地,彼此肚子都在咕咕叫。 好饿,这是宋家一家人的心声,不包括已经喝饱奶的宋小宝跟还在昏迷中的宋大庄。 宋秦氏喝完了水后,掏出仅剩的两个饼子,准备掰成几块,大家分着吃。 谁知宋春临却制止了她:“娘,别吃饼子了,给我,我给你变好吃的!” 宋秦氏笑着把两个饼子给他:“好好好,娘等着你给娘变好吃的。”关于能不能变出来,宋秦氏并不担心,儿子都能变出好喝又好看的水了,变点好吃的好像也合情合理。 于是宋春临变出了几个打包盒,里面是末世前他打包好的各色早餐,一家人奔波一夜又累又饿的,吃点清淡好消化的,怕大家吃不饱,他还变出了十几个大包子,菜的肉的都有。 宋家人被眼前这琳琅满目的早餐惊呆了,什么叉烧包,奶黄包,烧麦,八宝粥,皮蛋瘦肉粥,他们根本听都没听过,再加上那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餐具,怎么会有用纸做的碗呢? 宋春生指着一个粥问弟弟:“这个米汤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肉,还有这个黑黑的是啥,能吃?” 其他人也好奇的围过来,对着这些没见过的食物满眼问号。 宋春临一个一个的介绍,虽然介绍完大家还是一头雾水,可是这些食物真的好香好香,大家都饿的两眼昏花了,也不管是什么东西,先吃再说。 “唔,好甜,居然还是热腾腾的。”宋阿麽惊奇的吃了一口小米粥,这一碗是他们唯一认识的食物,小米粥里放了红糖大枣,甜丝丝的,宋阿麽喂一口宋小宝,又喂一口宋爷爷,自己却没吃几口。 “好了好了,别管我们,你也吃一点。”宋爷爷拍了拍老伴的手臂,他的肩膀虽然不疼了,但右臂依旧抬不起来,但好在左手无碍,自己拿着一个叉烧包在啃。 宋春临买的早点都是前世他爱吃的,叉烧包个儿大料足,咬一口下去全是叉烧肉,包子皮油汪汪的,看起来更好吃了。 宋阿麽也捡了一个小笼包,里面的肉馅又是另一种滋味,宋阿麽很喜欢,一连吃了七八个,再把手里的粥全都喝完了,这才觉得肚子有些饱腹感。 宋小宝被包子的香味馋得直流口水,但他已经喝完一瓶奶,又喝了好几口小米粥,小肚子已经圆滚滚的了,宋爷爷也只是揪了一点浸透了肉汁的包子皮给他。 第23章 吃饱喝足后,宋春临让宋秦氏把宋大庄安置到一处平坦的空地上,然后拿出了一堆消毒用具跟药品。 “娘,我的灵泉水只能把爹的性命保住,但是他胸口的刀子必须尽早拔出,不然爹好不了。” 宋秦氏忙问:“直接就这么拔了,你爹会不会有事?” 宋春临摇了摇头:“我不能保证,但娘你放心,我这里该有的药物都有,我爹他吉人天相,一定可以挺过去的。” 宋秦氏看着摆了满地的东西,虽然看不懂那是什么,但宋秦氏本能的相信儿子,于是深深吐出一口浊气。 “不管结果如何,娘相信这就是天意。”意思是不论丈夫是生是死,她都归咎于天意,不会迁怒他人。 宋秦氏跟宋春生按照宋春临的嘱咐洗手消毒,而宋阿麽则负责看顾宋爷爷跟宋小宝,主要是摁住宋小宝,不让他在拔刀时吵闹。 宋爷爷已经吃了宋春临给的药,在药效的作用下昏昏欲睡。 三人消毒完毕,宋秦氏用剪刀剪开宋大庄胸口的衣服,因为喝了灵泉水的缘故,宋大庄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但看着依旧可怕。 宋春临用双氧水清洗伤口,又倒上酒精消毒,在酒精的刺激下,宋大庄差点被疼醒,被眼疾手快的宋秦氏给摁住了。 前期工作做好后,宋春临才握住那刀柄,刀子不大,宋春临用精神力检查过,长度约十二厘米,扎进肉里的部分则长达七厘米,李全的准头不大好,刀子扎歪了,没扎到心脏,也没碰到任何一根大血管,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宋秦氏负责摁住宋大庄不让他乱动,宋春生一手双氧水,一手止血棉,负责待会迅速给宋大庄消毒止血,宋春临看着二人都准备好了,才深深吸了一口气。 “一、二、三!”随着最后一个三字落下,刀子被迅速拔出,昏迷中的宋大庄本能的挣扎,宋秦氏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把他摁住。 宋春生疯狂的往伤口倒双氧水,止血棉换了一个又一个,很快脚边就堆了一小堆。 宋春临拿起准备好的云南白药粉,两瓶药粉跟撒调料一样的倒在伤口处,这玩意比酒精还刺激,宋秦氏差点都摁不住宋大庄。 撒了药粉后,宋春临又给宋大庄喂了一点灵泉水,也不知道是药粉还是灵泉水的功效,宋大庄胸前的伤口很快就止了血,宋秦氏探了宋大庄的鼻息,见他呼吸平缓,应该是没有大碍了。 看到宋大庄死里逃生,一家子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不流血就算好了一半了,春生春临,趁着现在天还亮着,咱们得找一个更安全的地方,不然夜里太危险了。” “好的,娘,我给爹配好药先。”宋春临按照包装盒上的说明给宋大庄配了消炎药,还有退烧药,不光是宋大庄要吃,宋爷爷待会如果发热了也要吃。 把药留给宋秦氏,兄弟俩开始在附近探索,宋春临利用异能,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背风的山坳,离他们不算远,那边地势平整,周围的山壁三面环抱,只要在前面堆起火堆,野兽就不敢靠近。 宋春临翻找出一个医用担架,把宋大庄抬上担架,宋阿麽跟宋秦氏俩大人吭哧吭哧抬着担架,好在离的不远,不然凭两人的小身板,还真抬不了多久。 “呼,可算是到了。”宋阿麽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那边宋秦氏甩了甩手,摸了摸宋大庄的额头,竟然有些烫手,宋秦氏赶忙掏出宋春临给的退烧药,掰开他的嘴喂了一颗,又怕他咽不下去,给他灌了点水,那是宋春临提前装好的灵泉水。 原本还觉得身上忽冷忽热,但当他喝了一口清冽甘甜的泉水后,身上不再发冷,反而浑身暖洋洋的,仿若泡在暖泉里面一样,舒服得紧,就连难受的高热也逐渐褪去,整个人都放松了起来,任由自己的意识沉沉睡去。 宋秦氏跟宋阿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查看一下自己丈夫的情况,随着日头升高,两个人的情况也逐渐稳定,大概是药物跟灵泉水的双重加持,两人都没有再次发烧,一直呼吸平稳的沉睡着。 就在两人忙着照顾伤员的时候,宋春临这边已经跟宋春生把一个巨大的露营帐篷给安好了,里面甚至还铺好了睡袋,就连宋小宝都有一个儿童睡袋,小小一个非常可爱。 宋秦氏跟宋阿麽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大帐篷,宋春生颇为得意的叉着腰。 “我弄的,厉害吧!”宋春生邀功。 宋阿麽笑着夸奖孙子:“我们家春生就是能干,还有春临,你们都是最棒的孩子。” 宋春临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来,时间快到中午,他们忙碌了一早上,现在做饭有些来不及了,宋春临想了想,还是觉得吃现成的就行,反正他打包的食物足够多,当时他吃了快十年才见底,现在数量甚至翻了一倍,供给一家人一天吃三顿都行。 于是中午大家吃的是大米饭跟各色小炒,宋阿麽看着面前奇怪的桌子上摆着一溜的菜肴,那些菜色都是他们没见过的,而且每一个看着都油汪汪的,还香气扑鼻,除了饭菜,还有一大盒洗净切好的水果。 宋小宝吸了吸鼻子,他朝着桌子那边伸手一个劲儿的叫唤,明显是想跟着一起吃。 宋春临想了想,又拿出一个鸡蛋羹,这玩意宋小宝应该能吃。 宋秦氏:“春临啊,你拿这么多出来我们怎么吃得完,收几个起来吧,咱们吃这三个就行了,还有米饭,大米精贵,你那个什么空间的,能不能变出几个饼子来,娘吃饼子就行。” “娘,您放心,我的空间里这样的饭菜还有很多,不光是煮熟的,生的也有很多,水果大米这些都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您敞开了吃就是了。” 怕宋秦氏还有顾虑,宋春临干脆大手一会,空地上顿时出现了一大堆打包盒,每一个都装着各色美食,然后又把这些打包盒收起来,空地上变成了垒起来三米高的塑料框,里面全是空间出品的水果蔬菜,这一大堆别说让他们吃一顿,就是吃一年也未必吃的完。 第24章 宋阿麽跟宋秦氏颤抖着手轻轻地抚摸那些蔬菜,多么水灵的青菜啊,而且好多颜色,青的紫的,红的黄的,甚至还有白色的,好多蔬菜两人根本不认识,但是看着那新鲜的样子,心里就欢喜。 宋春生抱着宋小宝在一旁围观,兄弟俩的嘴巴都张成了o型。 “弟弟,这些真的都是可以吃的吗?这个绿色的是瓜?红彤彤的是啥,黄澄橙的那个好像灯笼啊……” “哒~”还不会说话的宋小宝跟着附和了一句,然后整个人就朝着那一筐大南瓜扑了过去,宋春生忙抱住弟弟,但还是让这臭小子扒在南瓜上不撒手。 宋春生无语:“宋小宝,不许胡闹,这些可都是吃的,不能玩。” 聪明的人类幼崽精准捕捉到了关键字:玩。 宋小宝挥舞着小手,在硕大的南瓜上不停拍着,宋春生直接揪着他远离。 宋春临看到宋小宝对南瓜依依不舍的样子,干脆从里面挑了一个最漂亮的,放在地上给宋小宝玩,其他的则全都收了起来。 宋小宝得到了新玩具,开始咯咯咯傻乐。 几人重新回到餐桌旁,宋春临给他们分发碗筷,一开始宋秦氏跟宋阿麽还有些不敢下筷子,宋春生倒是没这么顾虑,弟弟都说了可以敞开吃,那他肯定敞开了吃。 红烧肉,好吃! 不知道怎么炒的甜滋滋的鸡翅,好吃! 清蒸的不认识的鱼,也好吃,而且一点都不腥。 嫩滑的蛋羹上面还淋着满满一层肉沫,好吃,下饭! 就连绿油油的清炒菜心也超级好吃! 宋春生吃得满嘴流油,宋春临也是吃得一脸感动,多少天了,他都多少天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了,上一次吃的这么丰盛还是上一次。 被追杀的那几天,加上穿过来的这段时间,算起来他快两个月没吃过大米饭了,现在一口米饭一口菜,别提有多幸福了。 宋阿麽跟宋秦氏两人看着他们吃的这么香,也试探着夹起那些不认识的菜肴。 宋阿麽先夹了一块最眼熟的,红烧肉,三线的五花肉肥而不腻,炖的很软烂,对他这种老年人非常友好,宋阿麽没忍住又夹了一块,再扒拉一口洁白的米饭,跟糙米完全不一样的松软可口,还带着米香。 宋阿麽虽然一把年纪了,但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米饭,他觉得就连那些皇亲国戚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吧。 宋秦氏也是连吃好几大口饭,她自幼家境不好,自从继母过门后就没怎么吃过饱饭,更别说干饭,还是嫁到了宋家得以吃上一口干饭,但庄户人家家境再好,吃的也是糙米,远没有碗里的米饭香。 还有桌上的菜肴,有鱼有肉,丰富程度赶得上过年了。 宋春临他们这边吃得喷香,那边香味就飘到了宋爷爷跟宋大庄的鼻子里,宋爷爷伤没有宋大庄重,喝了灵泉水吃了消炎药,宋爷爷精神好了很多,睁开眼看见大家吃着丰盛菜肴,眼珠子都瞪了出来。 “这…这……这这……”宋爷爷激动的语无伦次,早上的早餐已经让他开了眼界了,没想到中午这一顿更是让他震惊得下巴都合不拢了。 “爷爷,你醒了,等会,我给你拿点鸡汤。”宋春临在空间里搜寻一遍,终于找到一堆瓦罐汤,从里挑了一盅田七鸡汤,揭开了盖子鸡汤还是滚烫的,香气扑鼻。 宋阿麽跟宋秦氏都已经吃好了,宋阿麽给宋爷爷喂汤,宋秦氏给还在玩南瓜的宋小宝喂蛋羹。 蛋羹软滑,宋小宝一下就爱上了,吃完一口又一口,小半碗吃光了还要,宋秦氏怕他积食不敢再喂,把他脑袋转回南瓜那边,转移注意力。 跟宋小宝一比,宋爷爷就斯文很多,宋阿麽小心翼翼给他把汤吹凉了,一口一口的喂,热汤熨帖,一盅下肚,宋爷爷感觉自己伤口都不疼了。 此时只有宋大庄还因为昏迷,一口饭也没吃到,但是宋春临有给他喂灵泉水,他现在已经有些摸清灵泉水的功效了,跟那种一滴就能洗髓伐经的灵泉不一样,他的灵泉似乎只是对身体伤口有一些修复作用,但效果没有到逆天的地步,宋大庄跟宋爷爷陆陆续续喝了三次灵泉水,宋爷爷身体已经恢复大半,宋大庄却还处于昏迷中。 宋春临觉得是因为宋大庄受的伤太重,失血过多,如果没有其他药物辅佐,光靠灵泉水的话,好不了这么快。 宋爷爷喝完了汤,开始担忧起自己的儿子。 “春临,你爹怎么样了?” 宋春临在替宋大庄清理伤口,双氧水把伤口上的药粉给冲淡了,他仔细观察了一下才告诉宋爷爷: “爷爷,我爹的伤口已经开始停止流血了,也没有红肿发炎,看来恢复的还不错。” 听到孙子这么说,宋爷爷悬着的心便放下了,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了,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情,那他们这一群老弱妇孺该怎么办呢? 宋爷爷已经恢复了精神,招招手让宋春临过来。 “春临,来,告诉爷爷,你拿这么多东西出来,可是对你身体有损伤?” 宋春临以为宋爷爷会质问他这些东西从哪儿来的,但他没想到对方只是担心他拿东西出来会不会对他有伤害。 宋春临抿着唇,今天的事情对宋家人来说是惊喜,对他来讲又何尝不是呢? “不会的,爷爷,我的空间,就是您之前给我的那个木头吊坠,您还记得吗?” 宋爷爷记得,前不久他才为了找不到那个吊坠而着急,但他不太明白这个东西跟他所说的那个什么空间有什么关系。 “爷爷,其实,那天我受伤之后,已经死过一次了。” “什么!”宋秦氏听到自己儿子说他死过一次,魂都要吓飞了,她扑到宋春临的面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摸着,似是要确定自己儿子没事。 宋春临知道自己吓到他了,连忙安抚:“娘,娘,没事了,我现在不是还好好的吗?” “月儿你别急,春临现在还好端端的站在你面前,说明这孩子他肯定另有奇遇。” 宋春临点点头,算是赞同了宋爷爷的话。 “是的,爷爷,我虽然死了一次,但也可以说是因祸得福。” 第25章 “那个您给我的吊坠,其实是仙人赠与的法器,能穿梭古今,是它,将我的魂魄带去了另一个世界,我在那个世界出生,长大,读书,直到全人类遭遇灭顶之灾,吊坠又拼尽全力将我从那个世界带了回来,一起带回来的,还有你们看见的那些食物跟药品。” 宋爷爷抓住了重点:“灭顶之灾,是怎样的灾祸,才配叫灭顶之灾?” 宋春临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说,此时身后的宋大庄却突然出声:“春临,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灭顶之灾,会让吊坠不惜一切把你给送回这里,我还以为,大旱三年,外敌入侵,暴民揭竿而起,已经算灭顶之灾了。” 在宋大庄他们眼里,这些都已经算是天大的灾祸了,他们完全无法想象,人会变成吃人的怪物,而被怪物咬到的人类,也会变异成怪物。 宋春临想了很久,才用了一种很平静的语调告诉宋家人,自己在末世独自一人生活的十年。 “其实我算很幸运的,我有仙人的空间,我在最开始的时候囤了很多很多的食物,那个空间还能自己种粮食,我从未缺吃少穿过,比那些食不果腹的灾民好很多了。” 宋春临试图告诉宋家人自己在那十年里过的很轻松,但宋家人还是心疼的直掉眼泪,宋秦氏更是用力的抱着他。 “傻孩子,一个人生活,哪有不辛苦的。” 宋家人又不是傻子,从宋春临口中听到那些吃人的怪物都觉得心惊肉跳的,而宋春临却得一个人独自面对那些怪物,他在末世待了那么久,怎么可能生活无忧,怕不是得整日奔波逃命,宋家人光是想到在危机四伏的地方,周围随时会跳出一个怪物的生活,所有人都觉得非常窒息。 “其实还好,我能吃饱饭,那里有好多好多的人,别说饭,便是一口干净的水也喝不上,普通人还要被异能者当做炮灰去堵丧尸,所以我讨厌进基地,他们对待普通人就跟对待牲畜一样。”宋春临说着说着就皱了皱鼻子,仿佛想到了什么不太好的事情。 宋爷爷轻咳一声:“好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如今咱们一家人团圆就是最好的事情,临哥儿,你爹都醒了这么久了,先给这小子口饭吃。” 到底是知儿莫若父,宋大庄感激地看向老父亲,宋老爷子看他那个谄媚的样儿,简直辣眼睛。 宋春临这才想起宋大庄还饿着呢,虽然喝了灵泉水应该性命无碍,不过灵泉水是填不饱肚子的,宋春临立刻掏出一份红枣小米粥,亲自给老父亲喂饭。 宋大庄在妻子的帮助下艰难坐起来,看着儿子手里的稀粥,吸了吸鼻子。 “不对啊,儿子,咋只给你爹喝稀的,肉呢?我刚才明明闻到肉香了!你别藏了,快拿出来,你爹要饿死了。” 宋春临无语,为什么他觉得他爹受伤以后突然变得话痨了? “不可以哦爹,你伤太重了,要忌口,先喝点小米粥吧,这里面加了红糖大枣还有枸杞,挺补的。” 宋大庄知道儿子说的对,他看着自己胸膛上糊满了药粉的伤口,行吧,喝粥就喝粥,听儿子说那什么灵泉水非常灵验,自己这么深的伤口现在已经不怎么疼,想来过不了两天应该就能愈合了吧。 宋大庄想到这里就不委屈了,老老实实的在妻儿的伺候下喝光了一整碗小米粥,喝完了还咂吧了一下嘴边,感觉自己就混了个水饱,不过味道确实不错,小米粥很甜,宋大庄刚好就喜欢甜食。 喝完了粥,宋春临又掏出几个小药片,宋大庄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小的药,指甲盖那么一丁点大,另一个世界的药丸,都是这么小的吗?就这么一小片药丸,真能治好他的伤? 带着疑惑宋大庄乖乖吃了药,不管咋说,这也是药啊,听儿子说那个世界的大夫可厉害了,那这药丸应该也很厉害吧。 宋大庄吃完了消炎药,宋春临又掏出一支小小的玻璃瓶子,插上了吸管递到宋大庄嘴边。 “爹,你含着吸管吸一口,把里面的药液吸光就行了。”宋春临指导亲爹喝下口服液。 宋大庄尝试着吸了一口,甜的,带着股药味,还能接受,于是一口就把剩下的给喝完了,他舔了舔嘴巴:“这也是药吗?怎么是甜的,怪好喝的呢。” 宋春临嘿嘿笑着,不打算告诉宋大庄,这玩意其实是给女孩子们吃的补血口服液,想到这里,他又掏出两支,给宋阿麽跟宋秦氏一人一支。 宋阿麽有些诧异:“春临你干啥呢,阿麽没受伤,吃药干什么?” 宋秦氏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儿子干嘛给他们吃药。 宋春临瞅了宋大庄一眼,见他因为精神不济开始昏昏欲睡了,于是凑到宋秦氏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 宋秦氏瞪大了眼睛,眼神复杂的看了看宋春临,又看了一眼宋大庄,随后默不作声的喝下那一支补血口服液。 这边宋阿麽也知道手里的药是什么,虽说他跟正常女子不一样,他不会来月信,但生过四个孩子的他,身体肯定有所亏空,因此也跟着把口服液喝了。 接下来宋春临开始献宝一样,掏出牛奶分发给大家,于是在深山老林的午后,宋家人除了宋大庄以外,每个人都捧着一盒牛奶喝。 宋春生喝完了牛奶,双眼亮晶晶看着弟弟:“春临,还有吗,再来一瓶!” 宋春临摇摇头表示没有了:“牛奶一天一盒就可以了,而且哥哥啊,你刚才吃了一大盒饭菜,还有好多的水果,你的肚子真的不胀吗?” “啊?我不胀啊,我觉得还能吃。”宋春生心虚地摸了摸圆鼓鼓的肚子,明显已经吃撑了,但是因为之前饿狠了,再加上宋春临拿出来的美食实在是太好吃了,宋春生总觉得怎么吃也吃不够,吃了还想吃,哪怕肚子都快撑得要爆炸了,也还是想要吃点啥才行。 宋春临怕他再吃下去会出问题,于是想了想,摸出一串糖葫芦,打算让宋春生吃点山楂消消食。 第26章 宋小宝眼尖,看着哥哥拿着一串红彤彤的玩意就伸长了手臂去够,宋春生摁住弟弟的脑袋,把糖葫芦递到他嘴边,宋小宝鼻尖嗅到甜甜的香气,试探着舔了一口。 甜的! 宋小宝眼睛一亮,张嘴‘嗷呜’咬了上去,不过他只有四颗牙,咬不动山楂,宋春生没好气的扯下一颗来,塞给他舔着玩。 宋小宝得了山楂就忘了南瓜,宋春临干脆把南瓜也收起来了,带着宋春生在附近转转,消消食,顺便捡点柴火晚上起个火堆,连着吃了两顿外卖,宋春临想着晚上拿点食材出来,让宋秦氏做一顿好吃的,反正他们现在也不急着逃命。 昨晚一路逃跑,宋家人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山林里的树木长得都差不多,宋春生也是根据不远处的山峰来判断,自己一家人好像又往回跑了一些。 得出这个结论后兄弟俩都有些无语,往回跑就意味着他们可能会晚点到江南,也不知道后期还会不会遇见村里的人,要是真的遇上了,那岂不是很尴尬? 两人抱着一堆柴火回来,在空地上升起了火堆,宋春临问宋秦氏晚上吃什么,宋秦氏想了想。 “中午吃的太油腻了,晚上整个简单点的吧,有饼子吗,烧个汤热个饼子就行。” 宋春临翻了翻空间,摸出一包紫菜,一整板的鸡蛋,几包火腿肠,一袋子煎饼,还有几根空间出品的黄瓜跟圣女果。 宋秦氏看着黄瓜和圣女果啧啧称奇:“这东西长得真好,看着就水灵好吃。” 见宋秦氏小心翼翼的拿起一根黄瓜翻来覆去的看,宋春临也拿起一根来,咔嚓一下掰成两截,分了宋秦氏一截。 “娘,你尝尝,这个可以直接吃,可好吃了。”说着他就咬了一口给宋秦氏做示范,清新的黄瓜味让宋秦氏食指大动,她试探着咬了一口,发现果然好吃。 “还真是,怪好吃的,水分也足,春临,这个叫什么?” “这个是黄瓜,可以生吃,也可以做熟了吃,待会您切成条,直接卷在饼里吃就行。”说到卷饼子,宋春临又想起还有酱料跟厨具没有拿出来,于是又在空间里面掏啊掏的,掏出一个汤锅,一个平底锅,菜刀菜板,各种调味料,一堆东西摆在地上,看得其他人眼花缭乱的。 连宋爷爷也伸长了脖子往这边看,宋阿麽则直接丢下老伴,跑过来跟宋秦氏一样爱不释手的一个一个摸着那些厨具。 宋阿麽拿起汤锅,不锈钢光亮得能清晰的照出他的影子,平底锅也是真的够平,宋阿麽还是第一次见这种锅,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用。 宋春临拿出铁架把锅给架上去,开始给两人示范煎手抓饼。 锅热了倒油,油热了才把冷冻手抓饼放进去,宋春临前世很喜欢吃手抓饼,做手抓饼的架势非常熟练,没多久就煎好了一个手抓饼,饼子金黄焦香,表面层层叠叠的全是酥皮,用力一夹,酥到掉渣了。 距离宋家人不远的一处山沟沟里,躺在地上的顾逢月耸动着鼻子,他以为自己饿到生出幻觉了,此时竟然闻到了煎饼的香气,顾逢月想到这里无声的笑了,然后喷了一口血,他被血呛得咳嗽不止,牵扯到胸口的伤处,疼得他龇牙咧嘴。 顾逢月缓缓闭上眼,他想,他可能要走在兄长前面了,带来的侍卫都死了,就连最后的阿九,在坠落悬崖的时候选择以自己的肉身做缓冲,护住了自己的一线生机,自己却被摔碎了全身的骨头,顾逢月清醒过来的时候,阿九终于吐出了最后一口血,他问自己,是不是最棒的侍卫。 顾逢月哽咽着点头,他很想大声告诉阿九,他是世界上最好的阿九,可是胸口疼痛让他发不出任何声音,阿九想抬抬手,但肩胛骨都碎了,他无法动弹,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摸一摸二少爷的小脑袋。 顾逢月无法忘记阿九那死不瞑目的眼睛,他忍着浑身的剧痛草草掩埋了阿九,然后一路爬着到了这里,他现在又疼又饿,嗓子眼也干得要冒烟,在失去意识之前,他好像还听到了人的声音,但随即他就否定了,荒山野岭的,怎么可能会有人呢? “月儿你看,那是不是个人?”宋阿麽指了指前方的枯草,宋秦氏顺着枯草那边看过去,只看见了一截衣服,两人各拿着一根棍子,小心翼翼走过去,发现是一个血淋淋的人。 宋秦氏吓了一跳:“小爹爹,这人是不是死了?” 宋阿麽壮着胆子用棍子戳了一下顾逢月,顾逢月无意识呻吟了一句,宋阿麽便知道这人还活着。 他走近些,发现这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呢,顿时顾不得许多,把人轻轻翻了过来,发现顾逢月浑身上下都是伤,猜测他大概是不小心摔下山来的。 宋秦氏也走了过来,跟宋阿麽商量着要不要救他。 “看衣服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可是他怎么一个人在这荒山野岭的,大人呢?” 两人在附近搜寻了一遍,发现除了顾逢月之外,并无第二个伤者,于是两人都犯起了难。 救吧,恐怕会暴露宋春临的空间,不救吧,让这孩子就这么死在外边,又有些于心不忍,两人都有些纠结。 最终宋阿麽跟宋秦氏都说服不了自己,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放在这里自生自灭,横竖都是一条命呢,当初他们的春临在另一个世界也是这样孤身一人,独自面对许多的怪物跟敌人,想想他们的心都揪着疼啊,如今遇到了另一个孩子,即将死在这山里,他们又怎么狠得下心。 两人对视一眼,宋秦氏提议先把他的眼睛蒙起来,反正他伤的这么重,也反抗不了他们,等宋大庄伤好了,就让宋春临收拾好东西,大家再稍作伪装即可。 想到这里,两人说干就干,回了帐篷就让宋春临弄出一个担架,他们婆媳就把人给抬了回来。 第27章 宋春临也没想到他们真的救了一个人回来,看样子好像还是一个跟他哥哥一样大的少年,少年一身华服已经破破烂烂的了,脸上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宋春临草草拿异能扫了一遍,发现这人的内伤非常严重,肋骨都断了三根,左手跟左小腿的骨头断了,右脚轻微骨裂,这么一看腰侧那一道长长的刀伤已经算非常轻的了。 宋爷爷凑过来看了一眼,看到刀伤后便一直蹙着眉。 “这孩子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像是富贵人家的,身上还带着刀伤,别是被其他人追杀才逃到这里的吧?”宋爷爷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只一眼就猜到了真相。 “老头子,除了刀伤,你再看看这个。”宋阿麽轻轻扯开少年的衣领,露出里面的同色绣线绣成的图腾。 宋爷爷睁大了眼睛:“这,这不是小二信上的图腾吗?” 宋阿麽点点头:“这还是刚才挪动他时发现的,老头子,你说他会不会知道小二的下落?” 宋爷爷几乎没怎么思考,就招手让宋春临过来。 “春临,你能救活这孩子吗?”宋爷爷有些忐忑的问,这少年伤的可比宋大庄还要重,几乎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宋春临不知道他们说的小二是谁,但听二老的语气是想找到小二,就必须救活少年,只是少年真的伤的太重,他也不知道灵泉水能不能救活他,不过还是死马当作活马医,给少年灌了整整半碗灵泉水,几乎是宋爷爷他们两人三次的量。 宋秦氏在做饭,宋阿麽负责替少年处理伤口。 顾逢月一路爬行了很远,衣服都爬烂了,伤口里都是沙土,宋阿麽细心的替他擦洗干净,然后消毒上药,全程顾逢月都没有醒来过,除了因为疼痛偶尔皱一下眉,月上树梢的时候,顾逢月开始发起了高烧,宋春临掰开他的嘴给他喂药,一直忙活到后半夜,他的情况才算稳定下来。 第二天一早,宋春临就去探了顾逢月的鼻息,确认对方还活着便松了一口气,只是因为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的可怕,宋春临想了想,掏出补血口服液,掰开后对着他的嘴就往里倒,倒完还不忘喂了几口温水来给他顺下去。 “春临啊,这孩子咋样了,能醒不,娘给煮了米汤,他能喝吗?” 宋春临一一回答:“情况稳定,今天还醒不了,您盛好了放哪儿,待会再喂。” 宋秦氏把碗放在一旁,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一人一碗白粥,配着宋春临空间里的包子,吃得津津有味。 “还是肉好吃啊,这个叫包子的玩意就是香。”宋大庄边吃边点头,天知道昨天他有多馋这一口肉,昨天被红烧肉香得醒过来,结果他不能吃,今天终于能开荤了,他一定要吃个够。 宋春临好笑的又递上一个肉包子:“爹,您吃这么急干啥,没人跟您抢。” 宋爷爷跟宋阿麽看着儿子这风卷残云的样子,实在是没眼看,索性眼不见为净,自顾自的吃的香甜。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该吃药的吃药,该休息的休息。 用了灵泉水跟现代的药物后,宋大庄的伤口已经好了很多,而宋爷爷的肩膀也都感觉不到疼痛了,只是还不能抬手,宋春临检查了一下,宋爷爷因为年纪大了,骨头愈合的比较慢,但总体已经没有大碍了,只要好好休养即可。 而宋大庄的伤口虽然快愈合了,失掉的血液却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恢复的,所以他饭后还是喝了一支补血口服液,宋春临甚至还打算给宋大庄煲点四物汤喝,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他怕事后宋大庄得知真相了揍他。 宋春临最后还是拿了点补气血的药材,还有一只宰杀好的乌鸡,让宋秦氏炖了个鸡汤。 午饭的时候,鸡汤的香气飘散开来,方圆一百米大概都能闻到这股香味,此时宋家人都很庆幸他们这是在山里,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也不怕被人闻到。 脱离大部队以后,宋家人伙食质量上升速度跟火箭一样,前一天还吃糠咽菜的,今天就喝上了鸡汤,餐桌上摆着满满一砂锅的鸡汤,油汪汪的看着就好吃,除了鸡汤还有宋春临空间里摘的青菜,宋秦氏在宋春临的指导下第一次炒的番茄炒蛋,唯一的外卖就是红烧鱼,饭后水果是空间里的新品,奶油草莓。 宋小宝一眼就看见了红彤彤的大草莓,可能小孩子更喜欢鲜艳的颜色吧,宋春临挑了一个最大最红的给他。 宋小宝抱着草莓开心得直流口水,都不需要大人教,自己就会把草莓往嘴里送。 空间出品的草莓个儿大又甜,一口下去浓浓的草莓香,宋春临刚才自己都忍不住吃了很多,这会儿肚子还不饿,只抱着汤碗慢慢喝。 吃完了丰盛的午饭,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宋春临掏出茶叶跟茶具,还有水果瓜子,开了个饭后茶话会。 宋秦氏抱着吃饱喝足昏昏欲睡的宋小宝:“春临啊,你这个什么草莓真是好吃啊,有种子吗,咱们将来要是安定下来了,一定要种上一些。” 宋阿麽也跟着附和:“这个好,告诉阿麽该咋种,要是种成了,还能拿去城里卖,这么稀罕的玩意,应该能卖上个好价钱吧。” 于是大家七嘴八舌讨论着以后要种点啥,草莓肯定要种的,还有被他们叫做土疙瘩的红薯,现在他们才知道当初挖到的那一片红薯地,全是宋春临利用空间灵力催生出来的,而且据宋春临说,那红薯耐旱不挑地,还特别高产,藤蔓和根茎都可以食用,吃不完的藤蔓还可以拿去喂牲畜。 “同样能喂牲畜的还有玉米,啊,就是这个。”宋春临双手一翻,新鲜的水果玉米。 “这种是水果玉米,还有糯玉米甜玉米黑玉米,还有一种很难吃的玉米,那种就是专门喂牲畜的,不光是玉米可以喂牲畜,玉米杆也能够喂牲畜,那个时间的大部分饲料都是玉米做的,玉米还可以榨油,可以说浑身都是宝。” 第28章 金黄色的玉米在众人手中传递了一圈,大家对这金灿灿的玉米啧啧称奇。 宋春临又掏出其他品种的玉米,宋家人惊奇的看着排列整齐的各种玉米,并且在知道玉米的产量后都倒吸一口冷气。 宋爷爷不可置信的问:“一千斤?” 宋春临点头:“大概都能到这个数,当然还得看天气,土地,跟品种,若是天时地利人和的话,一千五百斤也不是不可能。” “一千五百斤!” 众人齐齐惊呼,在他们看来,亩产三百斤就已经算是高产了,玉米亩产一千斤简直是天文数字了,一千五百斤那更是想都不敢想。 宋大庄满眼兴奋:“春临,你说这个玉米,要怎么栽种,等我们安定下来了,一定要种上十亩地的玉米。” 宋大庄想的是十亩地即使没有一千斤,能有个五六百斤也算大丰收了,将来若是种出了经验,他相信自己也能实现亩产千斤。 宋家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十亩地能有个五千斤的产量,不光是交税,他们还能存下不少钱呢,到时候就能盖也盖一个青砖大瓦房。 当然现在他们还没有地,宋爷爷清了清嗓子:“大庄啊,现在咱们种子也有,粮食也有,我也问问你的意见,你觉得咱们还要南下吗?” 宋大庄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要继续南下,最好还是去到天子脚下,据说那边的胡商很多,还有许多海外的货船会运送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过来,宋春临空间里的种子必须找个由头出现,否则他们解释不清楚。 “大庄你的顾虑是对的,这些玉米,还有春临说的那什么木薯,土豆子啥的,这些东西太珍贵了,都说怀璧其罪,咱们得想法子让更多的人去种这些东西,这样便不会显得咱们家那么显眼。” “爹您说的对,咱们春临还小,以后的日子长着呢,等咱们伤好后继续南下,春生他娘,把咱们家的银票户籍都拆出来,放春临那儿。” 宋秦氏拿来几件旧衣服,这都是当初她走的时候捡回来的,衣服破旧缝满了补丁,宋家人当初变卖家产后,把钱换成了整张的银票,跟户籍一起用油纸包好缝在了衣服里,现在要拿出来,得先把衣服拆了。 本来就是旧衣服,拆起来非常快,宋秦氏很快就从衣服里翻出几张十两的银票,还有地契跟户籍,把东西全给了宋春临,让他收在空间里。 之前一直赶路,现在宋家人都闲了下来,除了两个伤患,其他人都显得无所事事,宋阿麽看着天色,又看着那些拆成了破布的衣服,突然问宋春临有没有布料跟棉花。 “阿嬷您要布料跟棉花做什么?” 宋阿麽就笑了:“当然是做衣服啊,你瞧着天,等咱们到南边,估计就已经入冬了,到时候再做就来不及了,趁现在咱们不赶路有时间,先做几件夹袄,不然到时没有冬衣穿。” “布料好像是有,棉花嘛我得找一找。”宋春临当初光顾着囤吃的用的,衣服的话也都是收的成品,他自己也不会做衣服,当然不可能想到要收布料跟棉花。 于是最后宋春临只能掏出两床棉被,跟几套床单,不过床单的料子很柔软,宋春临不知道是啥材质,瞅着舒服就把人家的库房给清空了,因为是库存,所以花色都是一样的素雅。 宋阿麽跟宋秦氏各拿了一块床单开始了裁剪,宋春临跟宋春生百无聊赖,最后被安排了拆棉被,把棉被里的棉花拆出来,好做成棉袄。 婆媳两人都是手脚麻利的,一整天的时间就做出了大致的形状,估计用不了多久,宋家人就能穿上同款花色的新棉衣。 失血过多的顾逢月直到三天后才兜兜转转醒过来,他睁开眼,却只看见一片黑色,宋春临给他脸上戴了个眼罩,动了动手后发现,自己被绑起来了。 可能被俘虏的恐惧让顾逢月开始挣扎,宋阿麽最先发现了他的动作,忙过去安抚他:“别怕别怕,孩子,你伤的太重,怕你乱动才把你给绑起来的,不怕啊,没事了的。” 在宋阿麽的柔声安抚下,顾逢月这才安静下来,然后感觉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胸口已经没有那种窒息的疼痛,手脚仿佛也受到的妥善的包扎,顾逢月这才算确定自己没有被俘虏,至于眼睛为何被蒙着,大概是对方有些不能让自己看见的东西吧。 宋春临看对方醒了,蹦蹦跳跳走过来,宋小宝看见哥哥蹲在那个奇怪的人身边,也啊啊喊着爬了过去。 顾逢月还在想要怎么回到京城,脸上就被一只小手‘啪’地打了一下,那只手小小软软的,打了还不挪开,反而像是找到了什么玩具一样,在他的脸上左捏捏,右捏捏,还揪着他的头发扯。 宋春临手忙脚乱把弟弟给摁住,然后低声教育:“不可以这么打哥哥的,知道吗,哥哥会痛痛的!” 顾逢月听到对方稚嫩的声音一本正经的,猜测应该是两个孩子,一个大点,另一个则还在牙牙学语。 想到这里顾逢月又有些疑惑,到底什么样的人家会在荒山野岭救了自己,而且肯定用了上好的伤药,不然以他只剩半口气的状态,怎么可能好的这么快。 顾逢月还在疑惑,那边的宋春临则掰开他的嘴巴,给他塞了几粒药片。 “吃。”冷酷无情的稚嫩嗓音,顾逢月差点因为他一本正经的语气而笑出声,但还是乖乖吞下了药丸。 宋春临并不知道他喂给顾逢月的药里有一颗药非常的苦,里面甚至还有一颗胶囊,怪异的又苦涩的口感让顾逢月差点把嘴里的药给吐出来,幸好宋春临马上给喂了一口温开水,这才没让顾逢月苦死。 “好苦。”顾逢月没忍住吐槽了一句,宋春临心虚的又喂了他一口温开水,试图掩盖罪证。 “你等会啊,我去问我娘拿点米汤给你,好几天没吃饭,你也饿了吧。” 第29章 温热的米汤入口,顾逢月更加确定这一家人肯定是个大户人家,只有大户人家才舍得吃这么好的精米,再加上鼻尖一直萦绕的香味,他们灶上可能还煲着鸡汤。 宋春临一勺一勺的喂,没多久一碗米汤就喂完了,吃完了宋春临才想起自己应该先喂米汤再喂药的,不过应该差不了多少吧。 宋春临有些心虚的又盛了一碗鸡汤,顾逢月能尝出鸡汤里还放了些药材,他兄长常年吃药,对普通的药材他还是可以分辨的,他尝出里面放了人参,黄芪,大枣,当归,枸杞,都是一些普通的温补药材。 顾逢月想到自己昏迷前闻到的那股特殊的香味,想来应该也是这家人做饭的香味吧,看来自己也算是运气好,正好碰见这家人,只是这里距离官道很远,这家人怎么会跑到这山林里面? 宋春临自然不会告诉他自家人也是躲避追杀才逃进来的,顾逢月也没问,眼下他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养好伤,期望早日回到京城。 想到京城现在可能会因为他的失踪乱成一团,顾逢月就恨不得自己立刻好起来,然后插上翅膀飞回去。 奈何他摔断了好几根骨头,想要恢复到行动自如的时候,起码也得半个月,这还是宋春临每日给他喂灵泉水的前提下,光靠吃药起码两个月,若是只用古代的药物治疗,那时间可就翻倍了。 宋春临怕顾逢月好的太快引起他怀疑,最终也只是决定每隔三天才给他喂一次灵泉水,但每天的药物却没有停下来过,顾逢月起初也有过疑惑,这家人到底是用的什么灵丹妙药,他从悬崖上摔下来这么重的伤,竟然只昏迷了几天便能清醒过来。 任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空间这种逆天的金手指,所以宋春临心安理得的喂他现代药物跟灵泉水。 顾逢月醒来的第二天,就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些擦伤开始结痂了,伤口处很痒,他忍着不敢挠,其实也挠不了,他左手左脚都绑上了厚厚的纱布跟板子,用来固定患处,右脚的骨裂处已经开始愈合,但是伤处的青紫依旧可怕。 顾逢月自己看不到,但他还是可以感受到自己身体在逐步好转,这家人给的药果然有奇效。 自从顾逢月醒来之后,宋家人为了不暴露宋春临,早早让宋春临拿出了一些简单的食材放在一个背篓里,这样如果顾逢月看到了,还可以糊弄一下他。 反正这种公子哥一看就不会下厨,食材一次住多少,怎么煮,还不是他们说了算。 不过也因此他们家这两天的伙食便清淡了一些,就连补汤也是一天一顿改为了三天炖一次,宋家人都有些营养不良,这是因为之前三年灾荒,全家勒紧了裤腰带的缘故,如今有条件了,宋春临自然要给家人们好好补一补。 经过这几天汤汤水水的滋润,宋大庄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现在可以做一些轻一点的活计,宋老爷子则还是因为年纪大了,骨头愈合缓慢,但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而最小的宋小宝,宋春临给他敞开了供应牛奶跟各种肉蛋水果做辅食,这两天就长了不少肉,脸蛋圆润了很多,看着也有了孩童的可爱,不在跟之前一样瘦巴巴的,宋春临跟哥哥都特别喜欢跟这个小弟贴贴,因为他身上有股好闻的婴儿奶香。 午饭过后,宋秦氏跟宋阿麽依旧有条不紊的做的棉衣,小孩子的最好做,几个孩子的最先做好,就连刚刚醒来的顾逢月也得了一套,现在他们手里做的是两个大老爷们的,都已经到了收尾工作了。 宋阿麽给棉衣絮棉花,忍不住对着洁白的棉花摸了又摸。 “这棉花真舒服啊,又暖和,比芦花暖多了。” “春临说这棉花还能拿来织布,咱们手里这块布就是棉的,比麻布还要柔软,要不是春临说还有很多,我都不舍得拿来做衣服了。”宋秦氏摸着布料上的刺绣纹路,简直爱不释手。 这个时代的平民百姓穿的更多是麻布,丝绸则是贵族才能穿得起的精贵布料,而棉花则根本没有存在于这个时代,在宋春临的记忆里,棉花仿佛是宋朝之后才有的,这个时代从各方面来看,更像是南北朝时期,棉花还没有大面积播种。 宋春临看着两人对手里布料跟棉花都很喜欢的样子,思考着将来要不要也种一些棉花,可是种棉花好像跟种粮食不太一样,他还没在空间里种过棉花,也不知道那堆乱七八糟的种子里,有没有棉花种子。 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顾家已经收到了顾逢月遇刺,并且下落不明的消息,顾侯爷收到信件的时候当即眼前一黑,脑袋一阵一阵的发晕,靠着管家跟侍卫扶着才勉强坐稳当。 管家麻利地掏出一个瓷瓶,倒出里面的药丸喂顾侯爷吃下,侍卫也熟练的奉上热茶,顾侯爷用热茶将药丸吞下,又坐着缓了好一会儿,才觉得心跳逐渐平缓下来。 顾侯爷的手指还在抖,却还是固执的把短短十几个字的信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又一遍。 “我把侯府最精锐的侍卫都派给了他,怕的就是他出意外,怎么会,怎么会就这么不见了?” 管家安慰他:“侯爷不必忧心,二少爷吉人自有天相,现在没有消息,没准是在哪儿躲起来了,如今那群人盯您盯得紧,您要是出了什么事,岂不是合了他们的意。” 顾侯爷捏着信纸的指尖都开始泛白,他微微垂眸,像在思考着什么,没过多久,才招来贴身侍卫。 “你把曾经派到二少爷身边的侍卫都挨个排查一遍,别惊动了那边,再派一个可靠的人去琅琊那边找,我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顾侯爷说这句话的时候基本都是咬着后槽牙的,他现在恨不得生吞活剥了那群想要害他弟弟的豺狼。 管家:“侯爷,那若是那边来问二少爷怎么办。” 顾侯爷冷哼:“那你可要好好问一问他们,我们侯府的少爷去哪里,回不回来,跟他们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有什么关系。” 管家有些为难,但还是一一应下,看来顾侯爷确实是气狠了,要不是身体不允许,他都能提着刀去那些人家里将那群吃里扒外的白眼狼给砍了。 第30章 这边顾侯爷火急火燎的安排人去找弟弟,那边顾家其他亲戚就上门了,不但上门,还都带着自家的小辈们,清一色的十岁以下,这个节骨眼带着孩子上门,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气头上的顾侯爷自然是一个都没见,通通让管家把人给打发走了,有几个叔伯仗着辈分大不肯走,死活要顾侯爷收下一个孩子。 “他顾逢月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呢,偌大一个侯府,怎可后继无人!”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叔伯一脸痛心疾首,好像真的是在为顾侯爷着想一样,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打什么算盘。 另一个人还跟着附和他:“就是,侯爷身子骨弱,到如今也没能成家,二公子年龄小,现在下落不明,这侯府还是得有个继承人才行啊。” 管家瞥了那人一眼,却并未接话,几个人自顾自的说了一大堆,发现周围无人,面色不免有些尴尬。 见他们都停下来了,管家才客客气气的下逐客令,几个人见没能讨到好处,于是极力让带来的孩子们留下来。 “你们就留下来,好好侍奉侯爷吧。”年纪最大的人点了几个孩子,用不容置疑的声音命令他们。 “你去给他们准备几间客房吧,要离侯爷近一些的,我看涛声院就不错,就安排在那里吧。” 管家闻言冷笑,心道涛声院可是老侯爷特意给两位少爷布置的,里面不仅有府里最大的书房,还有府里唯一的练武场跟兵器库,两位少爷都没有住进去过一天,这几个旁支的孩子一来就想住涛声院,可真是好厚的脸皮啊。 管家要被他们的无耻给气笑了,正要回敬几句,顾侯爷来了,他一来就听到这些旁支的叔伯提出的无理要求,比管家还要生气。 “我还没死呢,就有乱七八糟的人上赶着在我侯府指手画脚,怎么,你们当我侯府是什么乡村野庙吗,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往我面前塞,还涛声院,你且去我父亲牌位前问问,他愿不愿意给闲杂人等住涛声院。” “侯爷,你这是对长辈的态度吗?”为首的叔伯狠狠拍了一下桌子,脸色涨得通红,那都是心虚的。 顾侯爷才不怕这些虚张声势,只抬了抬手,招来护卫。 “来人,我看各位叔伯真是茶水喝太多,憋狠了,快些带回去,莫脏了我侯府的地。” 顾侯爷嘴边毒,就差指着几个人的鼻子骂了,而侯府侍卫一拥而上,直接把人给架出去了,还顺便把那几个孩子也给打包带走。 碍眼的人清理掉后管家便替坐在主位的顾侯爷顺气,“您也别跟那些人一般见识了,身体要紧。” 顾侯爷还是气得浑身发抖:“你瞅瞅那几个孩子,都七八岁的年纪了,这样大的孩子已经记事了,就算我养大了,他能亲我?真当我还是个孩子一样好骗,全族上下我不就不行信连一个刚出生的婴孩都找不出来。” “这不是怕您真的跟孩子养出感情来吗,消消气,为了这些人咱不值当。” 顾侯爷靠着椅背大口大口的喘气,缓了许久不见好,于是又吃了一颗药丸,管家见他吃药跟吃糖豆似的,有些欲言又止。 顾侯爷才不管这些,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只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够吉人天相,赶在自己死前回来。 还在琅琊山上养伤的顾逢月似有所觉,他动了动手指,发现自己右手已经恢复了,只是还有些使不上力气,但确实是一点儿也不疼了。 再试着动了动左手,骨头断掉的地方还是会隐隐作痛,但也比最初的情况要好很多,顾逢月甚至做好了自己将来会变成一个残疾的打算。 幸好,老天爷没有让他变成残废,他还有能恢复的希望。 只是眼睛上已经蒙着东西,顾逢月伸出手摸了摸,发现自己脸上仿佛戴了一个眼罩,眼罩的质地很丝滑,摸着像是绸缎。 他的手指停留在光滑的眼罩上面,似乎是在踌躇着要不要摘下来,末了,他还是没有摘下来,既然对方救了他,那么他也可以尊重一下救命恩人的想法,不过就是不能看见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顾逢月的手放了下来,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会让他错过什么,如果他拿下眼罩,肯定能够看见,跟普通帐篷完全不一样的现代帐篷,周围不远处便是露营用的椅子桌子,桌子上摆着的每一样东西,都超出了他的认知。 也幸好他没有摘下眼罩,根本不知道宋春临就站在不远处,死死盯着顾逢月的一举一动,只要他敢摘,他就敢杀了他。 他是从末世来的,即使跟着宋家人生活了这么久,也没能将在末世养成的淡漠性子改过来,在末世,人类是可以互相背叛的,宋春临并不会因为杀掉一个可能存在的威胁而感到愧疚,相反,他会松一口气。 顾逢月在鬼门关里又走了一遭,宋春临见他没有什么其他的动静了,才恢复了以往的样子,蹦蹦跳跳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兜车厘子,空间出品的,个儿大又甜,他最近特别喜欢吃这个。 黄昏时分,宋家人才陆陆续续从附近回来,他们最近在探查附近的地形,好找一找下江南的路线。 宋大庄的伤已经好的能下地行走了,剩下的就是好生将养就行,宋爷爷的情况也差不多,最差的就是顾逢月,他左脚骨头都摔断成两截了,要不是有灵泉水,那条腿根本保不住,放现代那估计就得截肢了。 众人已经商量好了,一家人轻装上阵,每人背着个空背篓,里面放上一点干粮装装样子,重要的物资就放在宋春临的空间里面,不怕偷也不怕掉,至于顾逢月,宋大庄想再做一个简易的独轮车,专门来推顾逢月跟宋小宝,这俩孩子加起来也才一百多斤,对于做惯了农活的庄户人家来说这点重量并不算什么,平日里推车也都是这个重量。 第31章 制作独轮车需要的木头是宋大庄在山里现找的,因为只是临时用用而已,做的也不是很精细,奈何宋大庄的木工活不太好,磨磨蹭蹭做了好几天,才勉强做出一个能看的出来。 宋春临看着那个简陋的独轮车,颇有些一言难尽。 宋大庄自己也有些尴尬,不过他的手艺就这样了,做出来能用就行。 宋家人已经收起了帐篷,跟一切比较现代化的东西,食物都分开放在几个背篓里面,所以现在顾逢月是摘下眼罩了的,他看着那辆只有一个轮子能看的独轮车,陷入了沉思。 他真的要被这个玩意推着回去吗?会不会被其他世家子弟嘲笑? 宋春临抱着一堆红薯回来,顾逢月看向他怀里的那堆土疙瘩,他已经知道这个玩意是红薯,据说是宋家人饿极了在山里挖的,还以为不能吃,结果味道很好,烤着吃煮着吃都很香甜,特别是烤着吃的时候,香味隔很远都能闻到。 顾逢月戴着眼罩养伤的那段时间,一直以为这家人是大户人家出来郊游,可是当眼罩摘下来的那一刻,他才发现这家人只是普通人家,不仅普通,还特别的穷,因为对方说自己一家人都是往南方逃荒的灾民。 顾逢月觉得很迷茫,他不明白他们明明都说是因为吃不饱饭才南下逃荒的,那为什么自从他醒来后,鸡汤白米饭这些精贵食物都没有断过,甚至还有他们喂给自己的那些小小的药片,他从未见过这种药片,只有指甲盖那般大小,但效果却比宫里御医开的药丸要好太多了。 顾逢月想起当初国师给哥哥卜卦,他兄长的生机就在这边,难道他说的不是隐居的医者,而是宋家人? 顾逢月越想越觉得迷茫,但唯有回家这一点非常的坚定。 经过了大概半个月的修养,宋大庄已经完全好透了,宋老爷子也已经行动自如,就连顾逢月这个曾经濒死的重伤患者也能拄着拐杖走几步了。 宋春临估摸着再过几天他们就该启程了,因为山里的天气已经转冷,要是再不上路,他们可能就赶不上在入冬前安顿好这一大家子了。 宋春生把他们准备上路的事情告诉顾逢月,顾逢月问了闻他们的目的地,发现是京城后非常惊讶。 “宋兄,顾某有个不情之请。” “那啥,你说吧,你这宋兄宋兄的喊,怪让人不好意思的。”宋春生有些拘谨的挠了挠脑袋,他这辈子说话都没这么文绉绉过,听着有些别扭。 顾逢月微微一笑:“其实不瞒你们,我本就是京城人士,因为家兄病重,我此次出来是为了给兄长寻医问药的,哪里知道行至此处竟然遇到了匪徒,我的家丁护卫都被杀了,我的贴身护卫拼死才护送我逃走,可惜山路复杂,不慎坠入悬崖,幸好遇到你们一家人,不然我可能就要葬身在这荒山野岭了。” 宋春生终究还是年少,听闻顾逢月的遭遇也是义愤填膺:“这山匪也太猖狂了些,你别怕,跟着我们走,我们一定带你回京跟你的家人汇合。” 顾逢月喜出望外:“多谢宋兄,到了京城,我定然让兄长给你们备下大礼。” “说什么话呢,咱们庄户人家不讲这些虚的,不过是搭把手的事情,哪里需要什么大礼。”宋大庄突然从背后走出来,他刚才在旁边听了一耳朵,成年人的直觉告诉他这个顾逢月并没有完全说实话,不过这也很正常,换成任何人,在死里逃生之后,也不会很快的就完全信任一群陌生人。 宋大庄唯一在意的就是顾逢月竟然京城人士,记得这孩子当初穿的衣服还是上好的丝绸,还有衣领上的图腾,桩桩件件都说明,这个孩子非富即贵,也许真如他爹说的那样,这孩子能找到他们家小二。 就算找不到小二,那等他们到了京城,光凭着救命之恩,也能很快在京城站住脚跟吧。 大人们心里的这些弯弯绕绕小孩子们自然不知道,顾逢月每天按时吃药,宋家人则每天都能抓到山鸡跟野兔,虽然这样很奇怪,但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他们对自己有救命之恩,顾逢月便压下自己心里的疑惑,反正这些山鸡跟野兔最后也会进他的肚子,并且味道都很不错。 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顾逢月假装不知道这些汤里其实都放了很多滋补的药材。 宋春临觉得顾逢月这人真识趣,不该问的他一个字也没问,但该吃吃该喝喝,全心全意养伤,所以他伤也好的贼快,快得顾逢月自己都觉得反常。 当然,顾逢月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宋春临为了让几个伤患好的快些,不但给他喂灵泉水,就连每天喝的汤里也有灵泉水。 看着顾逢月已经能够拄着拐杖走出老远,宋春临忍不住给自己竖起一个大拇指,干得漂亮。 连着半个月喝鸡汤,大家已经都喝吐了,所以今日午饭难得没有鸡汤,宋秦氏用一个小锅煮了一锅面疙瘩汤,放了空间出产的番茄,再打几个鸡蛋,出锅前撒上切得细细的生菜丝跟胡椒粉,幸辣的味道驱散了初冬的寒冷,一碗下肚全身都是暖呼呼的。 “好喝!这个红彤彤的果子煮汤竟然这么好喝,酸酸的很开胃。”顾逢月是第一次见到番茄,一开始看见宋春临喂宋小宝吃的时候还非常惊讶,甚至想提醒宋春临不能乱吃东西,不过很快他就被宋春临塞了一块番茄进嘴里。 成熟的番茄生吃就很甜,更何况是空间出品,味道比市面上卖的番茄味道还好,入口的一瞬间就让顾逢月眯起了眼睛,细细咀嚼了一下,发现真的很好吃。 吃了生番茄,熟的也就可以接受了,加了胡椒粉后疙瘩汤酸酸辣辣的,非常的开胃解腻,不光是顾逢月爱吃,宋家人也很喜欢,宋秦氏做了满满一大锅疙瘩汤,最后都被喝了个精光。 第32章 顾逢月喝了满满一大碗疙瘩汤,他发现自己似乎又要推翻对宋家人的看法了,这么一大锅的疙瘩汤,那得要用不少面粉来做,顾逢月虽然出身世家,但常年在外行走,自然明白这么多的面粉并不是普通庄户人家吃得起的。 联想到之前吃的那些又香又浓稠的米汤,以及鸡汤里那些淡淡的药材味道,顾逢月越发觉得自己看不透这家人了。 为了赶在年前到达京城,宋家人第二天一早就开始出发,他们需要拿的东西不多,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背篓,这是宋春临提前准备好的,里面装着一些简单的行李跟少量的干粮,主打就是掩人耳目用的,其实他们最重要的物资都在宋春临的空间里藏着呢。 宋大庄让顾逢月坐在独轮车上,顾逢月起先还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被宋大庄一用力给抱上了车。 简易的车板上铺了一层薄棉被,宋秦氏又给顾逢月披了一件新做的棉袄,里面用的还是棉被里拆出来的棉花,比顾逢月往年穿的袄子都要暖和,惹得顾逢月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要不是他没衣服穿,那他肯定会拆开来看里面填充的东西是什么。 他们已经脱离了大部队,所以也不用迁就谁,一路上宋家人都脚步轻快,宋春临用异能规划好了路线,原来跟着村里人必须从山脚绕一大圈,路程是翻山的三四倍那么远,优点大概就是比较安全。 有宋春临在,宋家人并不担心安全问题,没发现他们在躲在山里的这半个月,一次危险也没有遇到吗。 现在的宋家人对宋春临的空间有着蜜汁自信,觉得所有的问题都能通过空间解决,宋春临也没解释,得到空间已经很匪夷所思了,再来个木系异能,他怕宋家人被刺激得太过,受不了。 按原计划,他们三天就能下山,下了山再走两天估计就能到达禹州府城,要是跟着村民们走,起码还要多走两天。 山路比较难走,独轮车过不去,顾逢月便自己下来,让宋春生扶着走,带着他这么一个伤患,宋家人行进的速度并不算快,并且在下午的时候就选好了一处避风的山坳露营。 宋春临凑到宋秦氏那边,假装从背篓里拿出做饭用的陶锅,还有今天要吃的食材。 中午宋家人都是啃的饼子,宋秦氏前些日子做好了放空间里的,今天晚上宋春临实在想喝汤,所以晚饭是番茄蛋花汤,主食依旧是饼子。 现代的杂粮做出来的饼子自然比古代的粗粮饼子要香,而且入口也没有粗粮的那种苦涩味,顾逢月很早就发现了,这家人虽然嘴上说没粮食,但是日常的吃食却并不含糊,不光有精米面粉,还有一种他说不出来的黄色的面食,那是宋秦氏用玉米面跟小麦面粉混合烙出来的馍馍,没有纯小麦面粉那样充满麦香,但味道也很好,有独特的玉米香气。 顾逢月自然是不认识玉米的,但他的嘴巴能吃出来,并且,他还发现这家人似乎从不会为了吃水而发愁,虽然每天都能看见他们提着水袋回来,但顾逢月依然觉得哪里不太对。 看着忙来忙去的宋家人,最终顾逢月还是压下了心里的疑惑。 不管这宋家人是山精还是鬼怪,总之也没有害他的心思,他又何必深究别人家的秘密呢。 晚饭虽然只有饼子,但番茄蛋花汤管够,宋秦氏还往里面撒了些路上挖到的野葱叶,给汤增添了一些风味,让大家都爱不释手,喝了个肚儿圆。 “好喝!娘,我还要!”宋春生喝光了自己那满满一碗番茄蛋花汤后,又找宋秦氏续了一碗,宋秦氏无语的给了他一勺,暗自感叹自从知道春临的空间里可以种植以后,她的这个大儿子跟小儿子便越发的能吃了,宋秦氏有些发愁,这俩吃货,将来可别吃成两个大胖子,不然还怎么找媳妇? 宋春生跟宋小宝自然是不知道自家亲娘心里的担忧,宋小宝更是无忧无虑,跟哥哥们一人捧着一个碗,喝得那叫一个开心。 吃饱喝足后,几个孩子围在一起逗弄着宋小宝,他现在已经会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了,就是不论见了谁都喊‘哒’,生气了就嗷嗷叫唤,宋春临深刻怀疑他是不是背地里跟狼学的。 顾逢月吃完饭后照例吃下宋春临给的药,他也不问对方药从哪里来的,仰头就把药吞了,宋春临非常满意对方的知情识趣,要是换一个咋咋呼呼天天追着他问的人,估计宋春临早把对方扔山里喂狼了。 顾逢月吃的药里有安眠成分,没多久他就彻底睡死过去,宋春临又给他戴上了眼罩,塞了耳塞,宋秦氏给他盖上了被子,一切安排好后,宋家人才聚集到火堆旁,小声的聊天。 宋小宝依偎在宋阿麽的怀里,抱着自己的小奶瓶吨吨吨喝奶,宋春临挨个给宋家人分发一片钙片,三年的旱灾让宋家人全家上下都营养不良,不光是小孩子,就连宋大庄跟宋秦氏也一样,常年吃不饱饭让两人身上都瘦的只剩下骨头,之前瞧着宋大庄壮硕,其实都是骨头架子撑起来的,上次受伤后,宋大庄好像失了精气神一样,整个人都消瘦了下去。 宋春临瞧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才有了那半个月的疯狂进补,好歹是让宋家人都长了一些肉,摸起来不再是只有骨头了。 吃完钙片,宋家人开始闲话家 常,因着有顾逢月在,大家聊的都是一些陈年往事,比如早年宋老爷子在县里给人当掌柜的趣闻,以及他们多次提到的小二。 在宋家人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宋春临终于知道传说中的小二是谁了,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宋二叔。 宋家老二是在宋春生出生的那一年去参军的,所以宋春临从未见过他,就连宋春生也对这个二叔没什么印象,只知道宋二叔当兵后曾寄过一封家书,后来便再也没有了音讯。 第33章 宋老爷子跟宋阿麽一共生了四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个哥儿,八岁的时候掉进河里淹死了,那年宋大庄才两岁,宋阿麽怀着第三个孩子,被吓得早产的宋阿麽艰难生下一个女儿,哥儿能生出女儿的很少,夫夫俩都把那个女儿当珍宝一样的养着。 奈何孩子早产体弱,夫夫两人小心翼翼养到三岁多,一次晚上睡着后就再也没醒过来,那会儿宋阿麽差点哭瞎了眼睛,要不是后来又怀上了,估计他还会继续颓废下去。 这第四个就是他们口中的小二,接连失去两个孩子的宋家夫夫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格外珍视,在怀孕的时候就非常注意,宋老爷子几乎每个月都会带夫郎去看大夫,就怕孩子再出些什么意外,幸好这个孩子很争气,不但没让宋阿麽吃怀孕的苦,出生的时候也非常的壮实,一路平平安安长到了十五岁,宋老爷子给他取名宋大禾。 宋大庄大这个弟弟五岁,当时已经娶了宋秦氏,宋秦氏进门也争气,才半年就怀上了宋春生,秋收的时候宋秦氏即将临盆,县里却传出了服兵役的消息,需要每家每户都出一个壮丁,宋家没分家,按道理是该宋大庄去服兵役的。 宋大禾觉得哥哥即将做父亲了,去服兵役说不定凶多吉少,他不忍心小侄子一出生就没了父亲,于是背着宋家人自己去报了名,宋父老爷子当时已经准备变卖家产,说什么也要把两个儿子都给留下来的,知道宋大禾自己报了名字差点气得厥过去。 名字报上去后,一切都已经木已成舟,想改都改不了了,宋家人含泪送别了小儿子,这一别,就是近十二年,宋春生都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小少年,那小儿子却在寄回一封家书以后,便从此杳无音信。 老两口常常在夜里想念着小儿子,而那封家书,也被老两口保存的好好的,上面画着的图腾,两口子就是闭上眼睛都能画出来了,是以那天宋阿麽一眼就把顾逢月胸口的图腾给认出来了。 宋老爷子跟宋阿麽想着,顾逢月说他是京城人士,那肯定非富即贵,再加上他衣服上有一样的图腾,说不定真的可以找到小儿子的下落呢。 怀揣着这个希望,宋家人才会选择毫不犹豫的救活顾逢月,甚至愿意冒着暴露空间的风险带着顾逢月一起上路。 跟宋春临预计的一样,第二天他们就能走到了半山腰,从上往下,能隐约看见官道,宋春临瞅了好久,也没看见几个人从那条路上经过,想来那些村民应该还没走到这边,看来他们的脚程还算挺快。 中午喝的水里被宋春临掺了点灵泉水,量不多,但可以给宋家人补充体力,喝完后大家都干劲满满的继续上路,就连拄拐的顾逢月也在宋春生的搀扶下走的飞快。 晚上一家子找到一个山洞,山洞宽敞阴凉,宋大庄巡视一遍后确认这不是野兽的洞穴,众人这才在山洞的一角安顿下来。 宋春临没有在背篓里找食物,反而拉着宋春生往外走,他们背篓里的东西不算多,一直往外拿显得非常奇怪,所以中午宋春临就打算接着出去找野菜的借口,再从空间里转移一些其他食材出来。 宋大庄也心领神会的说出去找找有没有野鸡,父子三人都出去了,顾逢月嘴角抽搐的看他们表演,要是顾逢月年纪小点,见识再少点,很可能就被这一家子给忽悠过去了,且不说这里荒山野岭的,谁家好人会让两个孩子在山里乱跑找吃的啊,这一路上他又不是瞎子,这山里别说野鸡,便是兔子他都没看见过一只,这会儿宋大庄去找野鸡,没准待会就会拿着一只宰杀好的‘野鸡’回来了。 果然,没多久宋春临跟宋春生就背着两个满满的背篓回来了,里面虽然没有野鸡,但有很多顾逢月没见过的土疙瘩,以及几个红彤彤水灵灵的大番茄,宋春生跟宋春临的怀里甚至还抱着用大叶子包裹好的野果。 宋春生怀里的是桑葚,宋春临怀里的是黑布李,水灵鲜活的样子跟刚摘下来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兄弟俩刚把战利品放下,宋大庄也回来了,出乎意料的他没有‘猎’到野鸡,倒是抱着几个芋头,以及怀里的一布兜鸡蛋鸟蛋。 宋春临觉得最近喝鸡汤喝腻了,宋春生则是喜欢上了番茄蛋花汤,所以兄弟俩一致决定把野鸡换成鸡蛋,觉得鸡蛋太扎眼,宋春临又摸了点鹌鹑蛋凑数。 那些顾逢月眼里的土疙瘩,一半是红薯,另一半则是土豆,宋春临让宋秦氏把土豆扔进火里烤熟了吃,红薯就削皮切块,跟一小把碎米做红薯粥喝。 碎米是宋春临前世在一些民居里找到的,因为太碎了煮饭不好吃,现在正好拿出来煮粥。 顾逢月第一次见到土豆,他看着宋秦氏手脚麻利的做着饭,开始怀疑那一锅粥还能不能喝。 宋秦氏只煮了粥,觉得不太够,于是又掏出一小罐咸菜,再把煨熟了的土豆扒拉出来,独特的香气让顾逢月吸了吸鼻子,感觉这个土疙瘩好像也挺香的。 顾逢月试探着尝了一口红薯粥,香甜的味道令他十分惊喜,他还以为这个红薯煮粥会很难吃呢,没想到味道还不错,吃起来甜甜的。 再尝一口烤土豆,口感软糯,不及红薯香甜,但配着小咸菜,顾逢月连吃了三个烤土豆,最后还喝了两碗红薯粥,他抱着空碗,难得的打了一个饱嗝。 饭后水果是桑葚跟黑布李,桑葚大家都知道,但黑布李都没见过,宋春临示范着咬了一小口,然后吸里面的汁水,熟透的黑布李摸着软中带硬,汁水非常的充沛,表皮也能轻易的撕下来,宋家人学着宋春临的样子,把皮撕了吃里面的果肉。 顾逢月也试探着咬了一口,甜蜜蜜的滋味,简直比往年西域进贡的葡萄还甜,葡萄的籽儿还多,这个只有一个核,顾逢月吃完了一个还不忘舔了舔手指上的汁水,舔完了他才后知后觉的耳尖一红。 第34章 顾逢月做贼似的四处看了一眼,发现大家都专注着吃果子,并没有发现他刚才那丢人的行径。 顾逢月暗自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自己,从小打到什么好东西没吃过,今日竟然因为一个小小的果子失了礼仪,这要是放在侯府,兄长定然会训斥他一番。 想到兄长,顾逢月心里一痛,他此次失踪已经半个多月了,也不知道侯府那边都乱成什么样了,兄长身子不好,要是为了他的事情急出个好歹来,他真是万死也不足以赎罪。 顾逢月摸了摸自己的左腿,断掉的骨头恢复的很好,顾逢月越发觉得也许兄长的生机真的跟这家人有关,不然要怎么解释他身上的伤? 山洞很宽敞,宋家人在周围捡了许多的树枝,在空地上燃起火堆,待柴火燃尽了,地面也被烤得烫手,众人将剩余的灰烬扫到一旁,再在上面盖上一些枯草,铺上棉被,便是今晚的床铺了。 顾逢月躺在暖融融的被子上,很快就睡了过去,其他人也是一样,有宋春临的空间在,他们并不担忧晚上会不会遇到危险。 而宋春临则任劳任怨的闭上眼睛,进入空间里开始今天的工作。 之前囤积的粮食跟水果已经是吃不完了,那些果树上的果实宋春临也懒得摘,反正只要不摘就会一直挂在树上,也不会烂,宋春临打算先把之前摘的吃完,不然他也没地方放了。 空间的田地里被他种了各式各样的青菜,不光有常见的青菜,还有一些野菜,都是在山里挖野菜的时候发现后移栽过来的,现在已经种满了一小片,空间土地种出来的野菜品质自然比外面的好,宋家人最近吃的都是空间出品。 宋春临先是摘了一小筐野菜,打算留着明天吃,想了想,又摘了几串圣女果,也许是天气干旱的原因,大家都很喜欢这种汁水充盈的果实,反正顾逢月也不认识,到时候他说是野果,那就是野果。 摘完了明天要吃的蔬菜水果,宋春临开始照常巡视一下那一排葡萄,发现葡萄又开始结果了,他认命拿起剪刀,把一串串宝石一样的葡萄给剪下来,一筐一筐的葡萄被整齐摆放在一旁,宋春临打算将来自己酿一些葡萄酒,倒时候拿出去卖,应该能赚不少钱。 不过这些事情还要等去了京城安顿下来才行,空间里除了各种农作物的时间是加快的以外,其他的东西时间都是静止的,想要酿酒得出去酿。 宋春临打算倒时候先酿一批给顾逢月,他不是京城人士吗,说不定比自己有门路,到时候他就抱紧这根大腿,赚大钱,发大财。 想到未来的美好生活,宋春临忍不住嘿嘿笑出了声,但很快他就收敛了笑意,把所有采摘好的农作物归类放好。 这段时间经过宋春临的努力,他的空间已经收拾出了大致的雏形,虽然看着还有些乱,但起码现在已经把所有的东西分类完毕,唯一没有分类的大概就是堆得跟一座山一样的快递了吧。 宋春临上辈子把拆快递当做减压活动,但这辈子他好像也不需要减压了,于是开始思索着里面有没有自己需要的物资。 收集的快递有些多,宋春临当时是扫荡了好几个物流点,那会儿都末世了,大家都奔着生活物资去了,谁还会在乎快递啊,于是让宋春临给捡了一个大漏。 宋春临记得以前自己拆出不少能吃的东西,不光是吃的,还有很多用的穿的,前世几千块一件的大牌羽绒服,宋春临就拆出了十几件,别说大牌就是大牌,贵有贵的道理,起码在末世极寒天气下,宋春临没有被冻死,那些羽绒服功不可没。 古代虽然没有极寒天气,但是取暖手段没有现代多,宋春临已经在思考怎样把羽绒服改成古代样式了。 宋春临看着那些快递出神,忽然想起了什么,站在快递山旁边转悠,没多大一会他扒拉出一个大箱子,徒手撕开了胶带,翻出里面用塑料袋装好的毛线来。 这个箱子里好像还有工具来着,宋春临往下翻了翻,确实翻到了工具,他拿着那些小棍棍一样的工具,拎了一袋子毛线回来。 他记得小时候奶奶给他织过毛衣,虽然很丑,但确实蛮暖的,只是他研究了半天,不但没有研究出怎么把线老老实实的挂在针上,还差点把一团毛线扯到打结。 宋春临看着自己被毛线缠绕住的手指,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织毛衣这个艰难的任务。 算了吧,翻一下里面应该也有针织衫或者羊毛衫一类的,宋春临隐约记得有,东西太多,他前世压根没有拆完,现在也不知道那些衣服都在哪里,看着包裹山,宋春临陷入沉思。 难道他真的不能带一个苦力进来给他拆快递吗? 答案当然是不能,宋春临自己进入都只是精神体而已,带人进来压根不可能。 断绝了带人进来的念头以后,宋春临垂头丧气的出空间,然后就看见了正在做早饭的宋阿麽。 “小爷爷!”宋春临蹲到宋阿麽身边,看着他拿着勺子搅弄着锅里的番薯粥。 宋阿麽有些奇怪的看着孙子,这孩子今天居然这么早。 “春临今天起那么早,饿了吧,先吃个蛋。”宋阿麽说着就塞了几个鹌鹑蛋给宋春临。 宋春临接过蛋后剥了壳,先喂了宋阿麽一个,然后再喂自己一个,几个鹌鹑蛋很快就被组孙俩吃完了。 因为空间物资够,宋家人的早饭一向丰盛,不但有红薯粥,火里还煨着几个宋大庄昨天拿回来的芋头,就连宋小宝都有单独做好的蛋羹,他现在已经有八颗牙了,给个馍馍也能抱着啃了,就是效率很低,啃半天馍馍也只破了层皮。 众人就看着小娃娃在表演吃空气,然后宋秦氏还抽空喂一勺蛋羹,不然这娃啃到天亮都填不饱自己的肚子。 吃饱喝足,宋家人开始下山了,下山路比较陡,宋大庄没有让顾逢月坐独轮车,顾逢月就跟着宋家人一起,慢慢悠悠的往下走。 第35章 宋家人最好还是在第三天傍晚到达山脚,宋家人在一个比较靠近官道的地方露营,从这个方向可以看到官道上的路人,但是从官道却看不到这边。 连着走了三天的山路,顾逢月的脚伤未愈,先坐下来便有些隐隐作痛,他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轻轻揉着酸疼的脚踝。 宋春生端了一碗水过来,这里面掺了灵泉水,顾逢月喝完后就觉得自己的脚痛缓解了许多,他摸着已经不再疼痛的右脚,看着宋家人一个接一个的喝着水,心里竟浮现一个荒谬的念头。 ‘如果这个水可以带回去给兄长喝,那么兄长的病是不是就能好了?’ 只是这个念头也只是转瞬即逝,他自己都觉得这个想法特别的荒诞,兄长的病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大夫,灌了多少的苦药下去,却也只是缓解,治标不治本,现在天气转冷,兄长的身子最忌寒冷,每到入冬的时候,就要大病一场。 顾逢月宁愿相信那些神奇的小药片可以治好自己兄长的病,也不敢相信小小一碗清水就能让兄长药到病除。 也许是快到府城了,宋家人都显得很兴奋,宋大庄跟宋爷爷一直在规划着将来要种几亩地,宋阿麽跟宋秦氏则掐算着新家要添置些什么家具。 “春生已经十二了,过两年就该说媳妇了,他得单独一个屋子,春临跟小宝现在还能一个屋,过两年啊春临大了就得单独一个屋了。”宋阿麽掰着手指头算,怎么算,这屋子都少不了。 宋秦氏:“这得买个大院子才行了,小爹爹,都说京城什么都贵,那京城周边的地也不便宜吧。” “宋婶子,你们是想在京城买地吗?这京城的地大多都是贵人们自己的庄子,都是只租不卖的,若是想买地,可能还得离远些,若是不嫌弃,我给你们牵个线,就是离京城有些远,大概马车一日才能到。” 宋秦氏跟宋阿麽都眼前一亮,这不是瞌睡有人送枕头吗。 “那这岂不是要麻烦你了吗,顾小郎君,我们也不一定需要到天子脚下,周边县城也是可以的,只是这价钱…我们在老家的时候,上好的良田是三两银子一亩,旱地是一两,那荒地不值钱,三钱银子就能拿下,不知道这京城那边的田地,价钱几何,劳烦顾小郎君跟我们说一说,我们好心里有个底。” 顾逢月闻言思索了一会儿:“若是京城下面的县城的话,上好的良田大概在五两左右,旱地三两,荒地也是三钱,只是那边荒地较少,基本都是种不出任何粮食的沙地,全是砂砾,也存不住水,这样的地买了也没有用。” 听到顾逢月说的价钱,宋春临倒是对那些荒地很是心动,沙地不正好种土豆吗?再不济,还能种西瓜呢,土豆可以当主粮,西瓜则是比较稀罕,这个时代应该还没有西瓜,就算有,他不相信古代的西瓜会比现代培育出来的优良品种好吃。 而且才三钱银子,宋春临数过宋家的积蓄,足足有六十两,这放在普通庄户人家,已经算是很可观的一笔积蓄了。 但是上好的良田要五两,他掐指一算,那也只能买个十二亩,可是在老家,他们能买二十亩,一下子少了八亩地,这落差也不是一般的大。 这边宋秦氏跟宋阿麽听到顾逢月说的价格后都沉默了下来,就连一直商量着种什么的宋大庄跟宋爷爷也不说话了,来之前就知道京城物价高,但没想到这么高,并且听顾逢月的语气,这地跟他们老家还不太一样,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想来也是,那边达官贵人这么多,家里有几个庄子什么的都是正常操作,他们那边的县老爷自己也有一个很大的庄子呢,平民百姓要是想买,人家也不一定愿意买。 顾逢月看他们都沉默不语,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话了,连忙开始打圆场:“我家在京城还略有些人脉,到时候我让管家带牙行的人去给你们找,肯定能找到令你们满意的地。” 宋爷爷忙道谢:“那就有劳顾小郎君了,咱们庄户人家,也没多少积蓄,能买上几亩地安身立命便可。” 顾逢月嘴上应下,心里却在想着到时候让牙行的人便宜些卖给他们,大不了自己私底下贴补些就行,也当是报答他们将自己带回京城的恩情。 至于救命之恩,顾逢月觉得等自己安全到了京城,按兄长的态度肯定会有大礼酬谢,并且只多不少。 不知道兄长在京城是不是急得冒火了,看来等到了府城,自己要想办法给兄长传递个消息过去才行。 都到官道了,所以顾逢月接下来两天都是坐的独轮车,速度比在山上快了不少,顾逢月起先还是有些别扭,但是两天下来他也习惯了,反正也就丑这两日,等到了府城就好了,他原先的衣服里还有几片金叶子,宋秦氏给他把衣服拆了找到的,到时候拿着金叶子雇一辆马车就好。 也许是宋春临的灵泉水比较给力,宋大庄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儿,第二天下午远远就看见了府城的城门。 “爹,小爹爹,咱们到府城了!”宋大庄兴奋的喊了一嗓子,宋家人都惊喜的看着那远处高大的城门,果然是府城。 “哎呦,真的是府城啊,老头子,咱们真的到了!” 宋爷爷也笑吟吟看着前方,跟老伴互相扶着,一步一步朝城门走去。 府城的守城将士明显比之前的那个小镇精神很多,看到他们一家子风尘仆仆的,猜测出对方是逃难来的灾民,但发现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比较厚实干净,料子也不像穷苦人家的,两个守门侍卫互相看了一眼,便上前索要户籍路引。 宋春临假装从背篓里找东西,实际是从空间里拿出来,宋大庄接过户籍跟路引,侍卫一一对着画像,发现多了个顾逢月。 “这个人是谁?”侍卫指着顾逢月问。 顾逢月从怀里掏出自己的路引,对方一看顾逢月是京城勇毅侯府的人,立刻跪下行礼,然后毕恭毕敬的把人给迎了进去。 第36章 大概是看在顾逢月的面子上,守城士兵并没有多为难宋家人,甚至连入城费都没要,宋家人进来的时候还有些晕乎乎的。 “这就进来了?”宋大庄还有些不敢置信,他还以为进入府城会被刁难,毕竟没有多少个城镇欢迎难民的到来,他都准备好银子了,就揣在怀里呢,里面是全家所剩的全部银子跟铜板,就为了路上交入城费,置办东西用的。 “大庄啊,先找个客栈咱们歇息一晚。”宋爷爷看着比老家还要繁华的府城,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吩咐儿子找客栈。 府城的客栈有好几家,宋家人选了一家看起来干净素雅的,才进门,店小二就热情的迎了上来,仿佛没看见他们一家子风尘仆仆的狼狈。 “几位是一起的吗,咱们后面正好有一个小院,正适合你们这一家人居住。”店小二热情的迎着宋家人进去,带着他们穿过天井,又走过一个小胡同,然后在一扇门前停下,店小二打开门,里面确实是一间带东西厢房的小院子。 院子不大,但收拾的很整齐,旁边的花圃里还栽着半死不活的花,宋春临倒是蛮喜欢这里的,里面一共一间正方,两边东西厢房,房子都不大,宋家人也很满意,反正也只是暂住一晚,于是很愉快的付了房钱。 宋大庄拿出一小块银子,店小二笑眯眯的接过,并且很快就给宋家人提来了两桶热水。 “哎呦,还有热水,看来府城不似北边那么旱啊。” “府城这三年并不是真的一滴雨也不下的,就是下的少了点。”顾逢月给大家解释道,虽然大旱三年,最旱的就是西北那边,也就是宋家人逃离的地方,这两年江南这儿的雨水也渐渐恢复了,虽然还是不如旱灾之前,但起码不是颗粒无收了。 听到这边确实如村长所言,雨水充沛,宋家人一直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他们实在是被旱灾给吓怕了,生怕来了这边也没有水,那可是真不给人活路了。 宋爷爷摸着胡子连连点头:“有雨就行,有雨就行。”其实他心里面想的是,反正宋春临空间里的地瓜玉米土豆都是耐旱的作物,只要旱不死,基本都能有收成,有收成,那就代表着人不会饿死了。 一家子就这那两桶水简单洗漱了一番,宋大庄提议出门买些衣物在路上穿,他们之前的行李都已经丢掉了,身上只有一套旧的单衣,跟新做的棉衣,这一路去京城还得走上半个月,要是半路上变天了就没衣服穿了。 宋秦氏:“还是去买些布料吧,我跟小爹爹一路上空闲的时候也能赶一点出来,成衣多贵啊,尺寸也不一定合适。” 宋大庄想想也是,于是点点头:“那孩子他娘你跟着我一起去吧,咱们顺便把明儿要用的干粮也买点。” “还要雇一辆车,咱们这老弱病残的,光靠走路得走多久啊。”宋春临一听夫妻俩准备出门,于是也跟着走出来。 等他们走到胡同里了,宋春临才从自己的空间里,摸出一个银制的平安锁。 宋大庄跟宋秦氏第一次看见这么亮的银子,眼睛都瞪大了,赶忙捂住宋春临的手。 “傻孩子,你怎么什么都往外拿呀,快收起来。” “就是,爹娘有钱,你收着,以后有用着呢。” 宋春临哭笑不得:“爹,娘,这样的玩意我还有好多好多呢,咱们拿去当了,应该足够买一辆马车了吧?” 这回轮到宋大庄哭笑不得了,这孩子真是异想天开啊,他还只是想租一辆牛车而已,这娃竟然就想到了买一辆马车。 不过宋大庄思考了一下,觉得买一辆车也不是不行,马车可比牛车快,等到了京城安顿下来,马儿还可以用来拉货,这么一想好像也不是不可以接受了。 只是宋大庄还是觉得那个平安锁太扎眼了,古时的冶炼技术没有现代的先进,他们平日里用的银子哪有这么亮的,几乎要闪瞎他的眼了。 宋春临有些无语,没想到在现代社会很普通的九九九纯银,到了古代,居然是个稀罕货了。 但他确实没有其他银首饰了,当时扫荡金店也只是一时兴起,想着乱世黄金,盛世玉,金银之类可以换钱,玉器的话那会儿他看小说看多了,以为可以用好一点的玉器来给空间升级,没想到他收集了很多的玉石回来,但空间一点升级的迹象也没有,后来他也就完全忘了。 今天听见宋大庄说要租马车才想起自己空间还有这种值钱的玩意。 “银的太扎眼,那玉的呢?”宋春临又掏出一个翡翠平安扣出来。 “哟,这个不错,看着应该值点钱,只是这咱们也不会看呀。”宋大庄有些为难,宋春临却眼珠子一转,拿了平安扣就往院子里走。 “爹、娘,你们等我一会儿!” 没多久宋春临就出来了,自信满满的拉着宋大庄跟宋秦氏的手:“爹娘咱们走,先去找家首饰铺子。” 宋大庄知道他得到答案了,也没问是多少,高高兴兴带着老婆孩子出门了。 店小二正在大厅擦桌子,见一家三口走出来,便殷勤的跑过来问他们需要什么。 宋大庄问他这里最大的首饰铺子在哪里,店小二虽然疑惑这家人一副穷苦人家的样子,为什么会问首饰铺子,但还是很热情的给他们指了路。 跟店小二道了谢,一家三口就上了街,按着店小二说的,从左边往前直走,就来到了府城最繁华的街上。 宋春临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在古代逛街,三人远远就看见了首饰铺子的招牌,果然如店小二讲的那样,是街上最显眼的铺子。 宋秦氏上一次逛街的印象不太美妙,这一次她站在门口,便有些踌躇。 “当家的,你说咱们这样进去,会不会被赶出来呀?” 宋大庄不以为意:“他开门做生意的,哪有挑客人的理,放心,咱们先进去问问,不行就换一家,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37章 这年头人们能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能有闲钱逛首饰铺子的寥寥无几,所以偌大一个店铺里面,伙计比客人还多,突然进来了一家三口,众人便都把目光黏在了这三人身上。 只见这一家三口都穿着没打补丁的新衣服,虽然看不出是什么面料的,但应该很厚实,伙计们便在心里打了个底,觉得应该是家境较好的庄户人家。 宋春临在铺子里左看看,右看看,发现铺子里的东西并不算多,大概是客人也少的缘故,只有最中间的柜台上,摆放着一些金银首饰,而最高的架子上,则摆着一顶华丽的发冠,顶端镶嵌着一颗拇指大小的珍珠,流光溢彩,非常漂亮。 首饰铺子一共两层,旁边有楼梯可以上去,宋春临猜测楼上的东西应该更好,不过他们并不是来买东西的,所以他只瞄了一眼就挪开了目光。 宋大庄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还是来卖东西的,于是便有些放不开手脚,支吾了半天,还是挠了挠脑袋,宋秦氏跟宋春临都给他整无语了。 最后还是宋春临从怀里掏出了平安扣,对着伙计道:“小哥哥,我们想把这个卖了,你能帮忙问一下掌柜吗?” 伙计闻言一愣,还想着小孩手里肯定没有好东西呢,结果看见平安扣的时候便惊掉了下巴。 他指着那平安扣问宋大庄:“你们真要卖这个啊?”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他才急急忙忙跑去楼上,把掌柜的喊了下来。 须臾,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从楼下走下来,来到宋大庄面前:“快快快,给老夫看一看那宝贝。” 宋春临立刻递上去,老者没有接,反而从旁边拿了个托盘接住平安扣,然后便开始细细的检查起来。 “嗯,不错,不错,水头很足,种够老,就是颜色浅了些,不过也算是个珍品了,这位……”老者看了看宋大庄,又瞅了瞅宋春临,最后还是决定问宋大庄:“这位大兄弟,你打算卖多少钱。” 宋大庄连连摆手:“这我可估不准,我又不会看这些,要不老人家您开个价吧。” 老者摸着花白的胡须,沉吟片刻,最终伸出了一根手指:“我出一百两,但咱们得签一个契约才行。” 宋大庄被一百两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在他看来,这个平安扣能卖个五十两就算顶天了,一百两那是想都不敢想,身为庄户人家的他完全无法理解会有人花一百两银子去买一个不能吃不能喝的玩意回去。 宋春临见宋大庄不说话,有些急了,扯了扯宋大庄的衣袖,在他低头的时候悄悄比了两根手指。 不过他的小动作并没有瞒过老者,后者看到他这样只会觉得这个奶娃娃挺可爱的,于是也笑了笑。 “不是我欺负你们不懂价,成色这么好的玉在往年确实能卖上个两三百,但最近这些年的年景你们也看到了,地里收成不好,粮价就涨,有钱人都拿钱去屯粮了,这玉器便不如金银卖的上价,若是你们拿去当铺,可能出的价钱还不如我这里的,这样吧,看在这娃儿的面子上,我再加三十两,留给小孩买糖吃。” 宋春临见老者说的诚恳,觉得这应该是最优的价格了,便示意宋大庄点头,于是老人就看见面前的一家之主在一个孩子的指引下跟自己签了契约,甚至宋大庄有些不认识的字还得问自己儿子,老人对此相当无语。 好在过程非常顺利,最后看见宋大庄把银票塞到宋春临怀里的时候,老者已经完全麻木了,反正又不是他的钱,人家爱给谁管便给谁管吧。 宋大庄收完了钱后又问老者这里的车马行在哪里,他们想买辆马车去京城。 “你们要买马车?巧了,我妻弟就是车马行的,等着,我带你们过去,保准给你选最好的马儿。” 架不住老者的热情,宋家人跟着他一起来到城南的车马行,因为有着熟人介绍,宋大庄很快就选中了一匹精壮的马儿,又配了一辆比较宽敞的马车,最后老板看在老者的面子上,给他们打了折,抹了零头,以六十五两的价格成交。 虽然交钱的时候肉疼,但拿到马车的时候,宋大庄简直爱不释手,宋春临发现原来不管任何时空的男人,对‘宝马香车’这一类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拜别了首饰铺子的掌柜,宋大庄把马车赶到了寄存处,带着妻儿去置办布匹杂物之类的。 这一次他们去的布店没有被老板赶出来,掌柜的很热情的给他们推荐了很多厚实的布料,宋秦氏先按着人头选了几尺葛布,这些是做外面的罩衣的,又选了一些颜色鲜艳的麻布,这是孩子们的,还有几尺颜色沉稳一些的,这是给老人的,夫妻两选的料子多,掌柜的笑得见牙不见眼,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开张了,没想到今天居然来了个大单。 夫妻俩选完自家人的,又跑到丝稠这儿,这是给顾逢月买的,这孩子是大户人家出身,想来是穿不惯粗麻葛布的,宋秦氏便想着扯个几尺丝绸回来,给这孩子做一身里衣。 宋大庄摸着细滑的布料,想到妻子嫁给自己这么多年了,还没穿过这么好的料子呢,于是大手一挥,让掌柜的扯了三丈,给全家上下都置办一身,反正兜里有钱。 对此宋春临举双手双脚同意,钱挣来就是花的,对于前世习惯了各种柔软面料的宋春临来说,麻布真的不好穿,还很容易坏,要是知道他会穿越回来,他肯定第一时间去扫荡布料厂家了。 宋秦氏拗不过这父子俩,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掌柜手脚麻利的把布包好,这下不买得也买了。 结账的时候,宋家人一共买了近十五两银子的布料,宋秦氏心疼的直抽抽,一路上一直念叨着宋大庄,说他乱花钱啥的,宋春临就在一旁捂着嘴偷笑。 宋大庄无奈的戳了戳儿子的脑袋:“你啊你,你还笑,再笑就让你娘最后做你的衣服,哼。” 第38章 三人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掌灯时分了,府城没有宵禁,所以回去的路上他们还能看见有小摊贩在路边摆摊,东西不多,现代的夜市可是比这个热闹十倍,宋春临看着那些摊贩,思索着自己将来是否摆摊的可能性。 宋大庄见他一直盯着卖馄饨的摊子,以为他饿了,于是拉着他往那边走,宋春临反应过来忙制止宋大庄。 “咋了,春临你不是饿了?”宋大庄不明所以。 宋春临无语的看着老爹:“爹,我没饿,我就是想事情而已。” 知道宋春临偶尔出神是因为在空间里,所以宋大庄也没追问,一家三口往客栈走,待走到黑暗处,宋春临便从空间里拿出一部分东西出来,放进宋大庄的背篓里面。 宋大庄明显感觉到自己背篓里一沉,但也没做声,面不改色的走进客栈。 客栈的掌柜还在柜台那儿算账,店小二过来给他们打了声招呼,问他们需不需要送晚饭过去。 宋大庄拒绝了小二的好意,店小二看他们的背篓里装得满满当当的,心道他们肯定是在外面买了吃食,便说待会会给他们再送点热水过去,宋大庄道了谢,领着老婆孩子就回了院子里。 宋大庄满载而归,背篓里不仅有布料,还有宋春临放进去的点心饼子跟瓜果,宋大庄到最后甚至还摸出了几包烧鸡跟卤肉,以及一个巨大的卤猪蹄。 看着那油乎乎的猪蹄子,宋大庄嘴角抽搐,假装是自己买的,招呼顾逢月过来吃。 其实赶路这几天宋家人也变着法的打到野鸡野兔,再不济也有野鸡蛋跟鸟蛋,顾逢月也并不是很馋肉,只是宋春临拿出来的这几块实在是太香了,比京城御仙楼的招牌卤肉还要香,光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了。 恰好店小二送热水过来,他嗅着空气里的卤肉香气,感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于是赶紧把水放下,然后火速逃离这里,边跑还边想,这府城里何时有这么香的卤肉卖了? 宋春临让宋秦氏用小刀把肉切碎了,撒上一把香葱跟黄瓜丝,搅拌均匀后就塞进饼子里,吃之前还淋上一勺卤汁,咸香的卤肉跟清爽解腻的黄瓜相得益彰,大家拿到这个改良版肉夹馍后便埋头苦吃。 即使是吃相最斯文的顾逢月,也几乎是风卷残云版吃了一个肉夹馍,吃完还有些意犹未尽,宋秦氏已经把猪蹄剁碎了,如法炮制,卤猪蹄版肉夹馍横空出世。 比起卤肉,猪蹄更肥,油脂的香气浸透了饼子,而黄瓜丝的存在恰到好处的让饼子在油腻中又带了一点清新,吃起来完全不会觉得油腻。 宋春临肚子小,最后的猪蹄夹馍只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给了宋大庄,他正值壮年,本就食量大,之前是没有条件只能吃半饱,现在条件好了,那就敞开了吃,于是剩下的骨头都被他一个人给包圆了,等他吃完,其余人也撑得坐在椅子上,每个人的肚子都圆滚滚的,包括最小的宋小宝。 猪蹄软烂,宋阿麽心疼这个孙子,于是喂了不少猪蹄肉给他,小小的人儿第一次吃这么香的肉,几乎停不下来,宋阿麽见他小肚子已经鼓起来了,说什么也不喂了,宋小宝急的啊啊啊啊的叫。 最后还是宋秦氏暴力镇压,宋小宝才委委屈屈的坐在她怀里,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怀疑人生。 晚饭吃的太饱,大家不得不起来在院子了走一走,好消失,待到月上树梢头了,才各自回了屋子睡觉。 宋春临跟宋春生以及顾逢月一个屋,宋大庄夫妇跟宋小宝一个屋,宋老爷子跟宋阿麽则住在主屋,连着风餐露宿这么久,宋家人可算是能睡上一个好觉了。 宋春临还以为自己会兴奋到睡不着的,但神奇的是他几乎是沾枕即睡,并且一夜无梦,等他睁眼醒来,身边的两个人都起来了,宋春临连忙爬起来洗漱。 几个大人都在主屋那边整理东西,宋阿麽跟宋秦氏把买来的布料在床上摊开来,按照各自的尺寸裁剪好,每人一套外衣一套里衣,裁剪好后就分开包在一起,在路上抽空缝好,等到了京城,也好有新衣服换洗。 顾逢月没想到他们还给自己准备了丝绸的里衣,看着宋秦氏娴熟的在他身上比划着,然后回去在布料上裁剪,婆媳两个都精通女工,平日里一家老小的衣服都是他们做的,这会儿都不用尺子,估摸着就能把料子裁剪好。 顾逢月看着他们为了自己忙进忙出,其余宋家人也一样,只有自己显得有些无所事事,脸上罕见的有些局促。 宋春临进来就看见他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于是脑袋转了转,看到了坐在背篓里跟自己玩的宋小宝,上去把这小崽子从背篓里抱了出来,转身就塞到了顾逢月怀里。 “来,帮个忙,看好他别让他捣蛋。” 顾逢月猝不及防的被塞了个奶娃娃,一双手更局促了。 不是,这位小弟弟,他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能带娃呢? 顾逢月手脚僵硬的抱着宋小宝,这段时间宋小宝天天都能见到顾逢月,自然是不怕生的,此刻被这个好看的小哥哥抱在怀里,小坏蛋居然还有些兴奋,在他怀里扭来扭去,顾逢月差点抓不住这个泥鳅。 宋春临已经拿了宋小宝的早饭过来了,是加了肉沫的稠粥,宋小宝闻到香味了才安静下来,任由顾逢月抱着,乖乖坐在他的膝盖上,等待哥哥投喂。 “抱稳了,免得待会撒你身上。” 顾逢月闻言立刻将小崽子抱得稳稳的,宋小宝被抱的有些不舒服,自己挪动了一下小屁股,调整了个舒服的坐姿,这才张大了嘴巴,把宋春临勺子里的肉粥给嗷呜一口吞了下去。 “哎呦,我们小宝真是个小馋猫。”宋阿麽看见宋小宝的动作,忍不住哈哈大笑,其余人觉得很好玩,也一起笑了出来。 宋小宝不知道大家在笑话他,看到大家笑,他也跟着咯咯咯的笑。 第39章 逗弄完了幼崽,大家也收拾的差不多了,临出门的时候,顾逢月提出去一趟城南的吉祥当铺,正好寄存马车的地方也在城南,宋家人也顺路,就一起去了。 顾逢月要办的事情很快,没多久他就从吉祥当铺里出来了,对等他的宋家人道了谢:“还要劳烦大叔送小子回京了。” 宋大庄无所谓的摆摆手:“这有啥的,都是顺路的事儿,事情办完了咱们就上路吧,这条街上还有些吃食,咱们先去买些带上。” 买食物的时候顾逢月说什么也不让宋大庄付款,宋大庄推辞了几次,也就放任他去了,反正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想来也不差这点食物的钱。 买好的路上的干粮,众人一起去了城门口的寄存处,交了钱把马车赶了过来。 宋家人围着崭新宽敞的马车惊叫连连,尤其是宋春生,半大小子咋咋呼呼的,摸摸这儿,又看看这儿,哪哪都觉得稀罕,又想到这么稀罕的马车还是自己家的,更稀罕了。 “好好好,这车好啊,老头子我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能坐上自己家的马车,好好好,不错不错。”宋老爷子对新车也是爱不释手,年轻的时候当掌柜不是没坐过马车,但那都是别人的马车,能跟自己家的比吗? 宋阿麽也是满眼的稀罕,在车厢里随意的翻了一下,发现里面竟然还藏着一个泥炉。 “哎呦,这个好,咱们要是路上不颠簸的话,还能拿这小泥炉煮一壶水,天气冷了也喝一碗热茶暖和暖和。” 宋家人对新车的喜爱都要溢出来了,顾逢月也被这份喜悦感染,觉得这马车真真哪里都很好,即使这是他乘坐过的最简陋的马车。 宋秦氏把一家老小的被子都铺在最里面的床上,床底下都是箱笼,抽出来就能放不少的东西,一家人齐心协力把行李都规整好了,这才喜气洋洋的上了马车。 宋大庄赶车的架势还不太熟练,马车走的比较慢,当经过城门口的时候,他远远就能看见一群衣衫褴褛的人朝这边走来,宋大庄眼尖的瞥到那是曾经的村民,领头的那个,还是跟他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然而这个兄弟却在他被围攻的时候,站在远处冷眼旁观。 宋大庄无法忘记曾经濒死的绝望,而比死亡还可怕的,是那些曾经称兄道弟的人,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看着他送死。 宋大庄默默的把脖子上围着的围巾拉了起来,挡住了大半张脸,都是一起长大的人,宋大庄死里逃生过一次,说不上释怀,但也无法原谅,只能漠然的看着他们艰难走到城门口。 宋春临从车窗里就看见了曾经的村民,他对这些人的感觉没有宋大庄复杂,顶多就是比较厌恶罢了,在末世里,这种人有很多,他们会因为共同的利益而团结在一起,也会因为分赃不匀而起争端,大多数时候,这些小团体很容易就会分崩离析,除非有一个长脑子的人坐镇。 显然之前的村长是有脑子的,但不多,否则不会任由自己的队伍里发生杀人抢粮这样的悲剧。 跟宋家人马车擦肩而过的瞬间,村长似有所觉的抬起头,看见的只是一辆宽敞的马车绝尘而去的背影,他有些怅然的看着远去的马车,竟然久违的想起了逃进山里的宋家人。 “也不知道他们还活着吗?”村长喃喃自语道。 被村民们认定已经活不了的宋家人在马车的颠簸下昏昏欲睡,宋春临发现这个时代的车子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减震,在土路上稍微走的快些就像在坐船,晃荡来晃荡去,宋春临之前坐独轮车的时候都没有这么难受,没走多远他就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他晕马车了! 意识到这一点的宋春临简直生无可恋,他眼一闭,心一横,直接倒在了铺了厚厚棉被的床上,然后开始装死。 然而除了宋春临这个假古人,其余的人居然全都没有晕马车,就连小崽子宋小宝也一样,他不但不晕马车,还非常精力充沛的在床上翻滚,从左边滚到右边,遇到哥哥了就啪叽一下扑上去,宋春临感觉自己的心肝脾肺肾都要被这个臭小子也压出来了。 还是宋春生看不过去了,把小崽子抱在自己怀里,试图哄睡他。 宋秦氏则跟宋阿麽一起,手里都拿着一块布料在缝着,天晓得这车这么晃悠,他们是怎么做到不会扎到自己手的。 宋春临闭着眼睛感觉好受一些了,想着既然车里晃,那他就进空间里躲一躲好了。 果然一进空间,那种晕眩的感觉就消失了,重新活过来的宋春临干劲满满,他走到角落的书堆前面,这些都是他曾经在图书馆里收集的书本,本来是想着等末世结束了,那这些书总归是会派上用场的,哪曾想十年的时间,末世根本没有结束的迹象,反而人类却越来越少了,这些书也就一直放在了角落里,宋春临会在空闲的时候拿一本出来打发时间。 不过宋春临当初收的时候为了节约空间,没有把架子收进来,导致这些书堆起来竟然有五六米这么高,光是爬上去都很费力,宋春临还是搬了个加长的梯子过来,才勉强爬上去。 他趴在书山上面,一本一本的检查着,找到想要的就先扔到地上,等他在这片爬了一遍后,地上已经扔了好几本书,都是有关于农业方面的书籍。 宋春临看着地上的书本,感觉对宋大庄这样的古人而言,种子的基因学似乎有些太抽象难懂了,于是又勤勤恳恳的趴在书山上继续翻找。 长达两小时的翻找,宋春临累得躺在书山上一动不动,他觉得自己还是太天真了,这么多书堆叠在一起,想要找一本《齐民要术》简直难于登天。 再知道当初就该把书架一起搬进来的,这样起码方便好找很多。 千金难买早知道,宋春临认命的爬下书山,捡起地上的那些书本,打算先大致给这些书本分个类,先按小说文献、现代科技、教学辅导、农业技术以及图谱这几大类去分,以后有空再去细分它们。 第40章 宋春临忙活老半天,才吭哧吭哧把最上面那薄薄一层书山给分类完毕,看着地上堆得乱七八糟的书本,宋春临简直两眼一黑。 他当初真是脑子有病才会只要书本不要书架,现在真是找得人都要傻掉了也没找到那本《齐民要术》。 他坐在地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察觉到外面的车已经停下来了,宋春临也出了空间。 宋大庄把马车赶进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面,没敢直接停在路边,现在这世道乱得很,宋大庄觉得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宋秦氏跟宋阿麽把泥炉扛了下来,翻找出陶锅就开始做饭,出门在外也不敢做太香的,只烧了一锅开水,放了宋春临拿出来的紫菜,又打了几个鸡蛋,汤烧好后就放至一边,宋秦氏把做好的肉夹馍放在火上加热,熟肉的香气弥漫开来,带着麦香的饼子加热后又酥又香,宋大庄一口气吃了四个,再喝一碗热腾腾的紫菜蛋花汤,感觉一天的疲惫都驱散了不少。 顾逢月也吃了两个,他跟宋春生一样,都是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自从宋春临坦白空间之后,宋家人的食量都跟着增加不少,宋春生看着也比宋春临刚穿过来的时候壮实了很多。 吃完了最后一个饼子,宋春临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指,不愧是火了三十年的老店,卤出来的肉就是香,即使吃完了,鼻尖也一直萦绕着那股淡淡的香气。 宋春临嗅了嗅自己身上,好吧,也是一身的肉香,隔老远都能闻到了,幸好他们都是自家人,不然这么香的味道被其他人闻到了那可不得了。 大家都吃饱喝足了,宋春临对着宋大庄微微点头,意思是周围已经布下精神力结界,若是有人进入会第一时间提醒他,宋大庄等人只以为是空间的作用,宋春临也从不解释,反正好用就行。 顾逢月还是个伤员,被安排进马车里睡觉,起初他还有些不好意思,宋爷爷直接把昏昏欲睡的宋小宝塞他怀里让他看着。 顾逢月无语的看着怀里迷瞪眼的宋小宝,开始思索自己为什么突然就承担了看娃的任务。 宋秦氏带着宋春生跟宋春临在外面的火堆旁打地铺,宋春临白天睡太多了,主动跑过来跟宋大庄守夜。 “小孩子家家的,多睡才能长高,去去去去,跟你娘睡觉去。”宋大庄挥手赶人,宋春临却笑嘻嘻的翻手变出一碗清水,里面加了少许灵泉水,可以解乏提神的。 宋大庄知道是好东西,也不推辞,一股脑给喝光了,掺了灵泉水的清水甘甜可口,一碗下肚整个人都精神了,白天赶了天的马车,宋大庄原本还觉得身子骨都累得慌,现在不但不累,还觉得精力充沛,还能再赶一晚上车。 宋大庄端着空碗准备让宋春临收起来,哪知道身后的马儿却把脑袋拱了过来要舔他手里的碗,宋大庄跟宋春临都吓了一跳。 “这马咋回事这是?”宋大庄不明所以,宋春临看那匹马一个劲追着那个空碗,追到了就不停的舔,宋春临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于是手一翻,又拿了一碗清水出来。 他把那碗水递到马儿面前,马儿根本看都不看,还是追着宋大庄手里的碗。 宋大庄也是奇了:“这马儿看来还蛮喜欢我的,你看,它都不理你。” 宋春临默默把水碗收进空间,没多大会又拿了出来,这一次,马儿放弃宋大庄,反而追着宋春临——手里的碗。 看着马儿一口一口的喝着碗里的水,宋春临满意的笑了。 “爹,看来这动物可比人识货多了。” 宋春临把自己在碗里添加了灵泉水的事情告诉了宋大庄,宋大庄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我还说是因为我招马喜欢呢。” 宋大庄对于马儿不喜欢自己这件事还挺在意的,在马儿喝完水后又逗弄了它一下,当然马儿是肯定没有回应的,并且它很清楚谁是能给自己灵泉水的大佬,在宋春临喂了一次灵泉水后就开始对着宋春临撒娇,看的宋大庄非常眼热。 宋春临也是第一次知道动物也可以喝灵泉水的,那么将来是不是蔬菜也可以用灵泉水来浇灌? 如果是用灵泉水浇灌的蔬菜,那种出来的蔬菜是不是也能带着些许灵气? 不过这些都要往后才能实现,宋春临安抚了一下马儿,又跟宋大庄打了招呼,便自顾自的躺到哥哥旁边,打算继续在空间里奋斗。 白天收拾出了一部分的书籍,宋春临把属于农牧的这些先整理出来,幸亏他搜集的地方足够多,几乎是遇到书店或者图书馆都会进去搜集一圈,这才逐渐积攒了这么多的书籍。 就是书多了比较难找,宋春临认命的撅着屁股在偌大的书山里翻找。 虽然没有找到《齐民要术》但是他找到了《母猪的产后护理》、《地膜的覆盖技术》、《农业气象学》、《草莓的高效栽培技术图谱》,掐指一算,好像都用不上。 宋春临看着那些比较现代的农业知识书籍,居然只有一本《草莓的高效栽培技术图谱》勉强能用上,因为宋家人还想着在京城种草莓卖。 宋春临坐在地上随手翻了几页,好家伙,密密麻麻都是字,他晕字了。 合上书后晕眩的感觉消失,宋春临觉得这活还得让别人干,他是干不了一点。 宋春临在空间忙活了一个晚上,等到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才终于在书山里面翻到他心心念念的《齐民要术》,不但有《齐民要术》,还有后来《农政全书》,这名字一听就是古人的,宋春临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前世的南北朝,但是他管不了这么多了,大不了就自己家里人看,别让他爹传播出去就好。 找到了想要的书籍,宋春临才神清气爽的出了空间,最近他发现自己只要在空间里待久了,精神力就会非常的舒服,效果就跟喝了灵泉水一样,精神力都被得到了很好的梳理。 第41章 宋春临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宋秦氏已经接替宋大庄起来守夜了,看宋春临醒来,从瓦罐里倒了一碗热水给他。 “喝口热水暖暖身子。” 宋春临并不冷,但还是接过了碗,朝着宋秦氏甜甜道谢:“谢谢娘。”他仰头把水喝了,看见瓦罐里的水已经快见底了,就又添了一些进去。 宋秦氏看着天色掏出一袋小米,拿出陶锅开始做早饭,粮食都是宋春临提前拿出来放进背篓里的,大概是一家子能吃半个月的量,宋春临拿出来的东西都是空间出品,质量可比市场上买的要好的多,那天跟宋大庄他们逛街的时候,宋春临觉得粮铺里的粮食不太好,最终还是决定拿空间里的粮食出来吃。 宋家人都知道宋春临空间里的粮食堆积如山,对此也没有异议,倒是顾逢月这个外人,以为他们是为了自己才买这么好的精米,心里有亏,于是才有昨日的贴补之举。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小米粥开始咕嘟咕嘟冒泡的时候,宋家人陆陆续续都醒了,挨个洗漱完毕,再喝上一碗掺着灵泉水的热水,整个人顿时神清气爽,精神抖擞。 宋秦氏毫不吝啬的往小米粥里撒上红糖跟切碎的大枣,香甜的气息开启了宋家人的早晨。 宋家人吃早饭的空隙,宋春临也不忘记给他们的小伙伴喂一点撒了灵泉水的青草,草是宋春临早上刚刚在路边催生出来的,马儿很喜欢吃,吃完了还用脑袋轻轻蹭宋春临。 宋小宝看见哥哥跟马儿互动,也啊啊的叫唤着,宋阿麽看出他的意图,只能无奈的抱着小孙子,给他凑到跟前,人类幼崽试探着摸了摸马儿的脸,又揪了揪马儿的鬓毛,马儿不但没生气,还讨好的把脑袋凑过去,逗得小孩哈哈哈大笑。 简单的早饭过后,宋大庄就把火熄灭了,一家人上了马车,继续往官道上走。 “顾小郎君,你说咱们还有多久才能到京城啊?”宋阿麽手里捏着一块布料缝缝补补,还不忘抽空问顾逢月路程。 顾逢月来时是骑的快马,比这样慢腾腾坐马车要快很多,所以他思索了片刻才回答道:“顺利的话不到半个月,若是天气不好,可能要二十日。” 宋阿麽闻言点点头,也不再说话,专心致志的缝着衣服,他手里的这几件是顾逢月的,这孩子摔下山的时候衣服都已经破破烂烂的了,勉强还剩一件里衣能穿,但这么长时间过去,那衣服也该换了,再不换也要烂掉了,所以宋阿麽跟宋秦氏两个人一人负责上衣,一人负责裤子,加班加点的赶工,争取早日给顾逢月制好新衣。 宋春临很佩服这婆媳俩能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做手工活,他则是一上车就两眼一闭,假装睡觉去了。 那堆书山宋春临感觉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压根收拾不出来,分类堆在地上也不是个办法,宋春临想着将来要是安顿下来了,他肯定要让宋大庄给自己买上百八十个架子出来放东西,这都堆在地上也太不方便了些。 唉,为什么人家的空间里都有什么小精灵之类的,他的咋没有?哦,不是没有,是那啥沉睡去了? 宋春临甩甩头,认命的在书堆里翻找,找累了便就地一躺,摊成一张大饼。 入了夜,远在京城的侯府书房,顾侯爷强撑着精神听手下的汇报,突然一只浑身灰不溜秋的鸽子飞了进来,径直落在顾侯爷面前的书案上, 顾侯爷身边的侍卫自觉上前,替主子解开绑在鸽子腿上的竹筒,顾侯爷接过竹筒打开,看清楚上面的字迹后顿时狂喜。 “好好好!我就知道我弟弟吉人自有天相,大喜,大喜啊!”顾侯爷状若癫狂的笑着笑着,很快就呛得咳嗽了起来。 侍卫连忙把药丸递给他,顾侯爷摆摆手示意不需要,等他平复下来以后,拿着那张小小的字条反复的看着,脸上洋溢着止不住的笑意。 等他欢喜够了,才小心的将字条收起来,然后对着侍卫吩咐:“去,套车,我要进宫。” 因为幼弟失踪而卧病在床的顾侯爷突然连夜递了牌子进宫,得到消息的人家都纷纷猜测这顾侯爷是不是时日无多了,想要进宫求圣上立世子,然而勇毅侯府只有兄弟二人,若是立世子的话,估计只能从旁支过继。 那些收到消息的旁支都兴奋不已,几乎是彻夜未眠的守在家里,生怕错过了圣上的册封旨意。 然而他们左等右等,始终没等到他们想要的圣旨,反而是皇帝半夜连下三封诏书,要求彻查之前广阳王在北地通敌卖国一案,还顺带查抄了清宁公主郡马的家宅。 半夜郡马还在温柔乡里就被拉了出来,还是当着三皇子的面,三皇子脸都黑了,清宁公主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妹妹,亲妹妹因为难产差点丧命,这个狗东西居然就敢在家里藏了好几个美人良妾,真当他皇家是死的不成。 害怕刺激到妹妹,三皇子不敢将实情告诉妹妹,只命人将郡马的腿给打断了,又当着他的面亲自处决了那几个女人,三皇子才觉得气顺了一些。 这边处决了郡马,那边广阳王的案子被翻出来,又搅得朝堂一阵天翻地覆,连着又是好几个高官大员被查抄府邸。 而搅浑一池春水的顾侯爷,却非常惬意的待在府里养病,没办法,他身子弱着呢,在弟弟没回来之前,他还不能死,至少,在给弟弟扫清障碍之前,他要活着。 “十七,派去的人到哪里了?”顾侯爷对着身后的侍卫问话,前些天他从宫里出来的时候就派人去接应弟弟了,算着时日,应该快遇到了吧。 名叫十七的暗卫尽职尽责的把刚刚收到的飞鸽传书掏出来:“回主子,他们已经到了狮子岭,二少爷他们坐的马车,估摸着明日我们就能接到二少爷了。” 顾侯爷满意的点点头:“那边的宅子都准备好了吧?那可是小二的救命恩人,可不能给我怠慢了人家。” 第42章 “回主子,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除了宅子,还另外分了三十亩良田,七十亩荒地,二少爷名下还有一片山地,也通通算进去了。” 顾侯爷听着手下人的汇报,感觉还是少了些,于是命人打开库房,打算挑几样稀罕的宝贝送给对方。 还没等他去库房,那边管家就派人来说,旁支的人又来闹了。 顾侯爷有些不耐烦:“他们怎么还有脸来?” 管家也有些气笑了:“他们都敢派人截杀二少爷了,还要什么脸面?” 顾侯爷烦躁地摆摆手,命人把他们轰出去。 没有讨到好处的旁支都不肯离开,直到顾侯爷请来了府兵,才将人赶走。 那旁支的几个叔伯阴狠的瞪着侯府大门:“等着瞧吧,顾逢云,你没多少日子好活了,等你死了,我看顾逢月那个小崽子还怎么活着回到京城。” 同行的人忙捂住他的嘴巴,这人真是急疯了,什么话都敢往外漏,难道光彩吗? “够了,他顾逢云不帮忙,咱们再去想想办法。” “想什么办法?我家老大肯定就是被顾逢云栽赃陷害的,他怎么可能跟郡马贪污关,他们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骂人的男子非常气愤,声音也越来越大,引得周围频频往这边看过来。 同伴立刻劝他小点声:“你可闭嘴吧,现在谁不知道陛下跟三皇子都在气头上,你倒好,张口闭口的郡马贪污,那是什么好事情吗,值得你挂在嘴边!”那人简直恨铁不成钢,当初截杀顾逢月就属这人最积极,还不是因为他大儿子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他做梦都想让顾逢云过继小孙子当侯府世子,这下大儿子都被抓去下大狱了,那可不是把他气疯了吗。 而且这件事摆明了就是顾逢云的手笔,并且证据确凿,那人儿子想抵赖都不行,来侯府闹也不是想让顾逢云高抬贵手,而是想着最好能把顾侯爷给气死,到时候他们就能让族老出面,代替顾逢云过继自家孙子当世子,只要他孙子是世子,那救大儿子岂不是动动手指的事情吗? 然而这些人完全没想过,要不是顾逢云已经收到顾逢月平安的消息,他又怎么会如此急切的跟旁支这些人撕破脸? 已经平安的顾逢月此刻坐在颠簸的马车上,完全不知道自家兄长为了自己在京城掀起的腥风血雨,还在悠闲的啃着宋春临拿出来的小番茄。 “唔,好吃,小春临,你到底在哪儿看见的这个果子,真好吃。”顾逢月对着这个红色的小果子简直爱不释手,宋春临拿出来的大半都进了他的肚子,其他人则是觉得这玩意太凉了,天气太冷吃着冻牙。 宋春临也没想到这人这么捧场,他也没说具体在哪儿摘的,就是随手指了个方位,顾逢月本来也不在意这些,只是随着小孩手指的方向淡淡看了一眼。 晚上宋家人依旧是待在官道不远处的密林里过夜,越往南树木越是茂盛,天快亮的时候宋春临在空间里还在空间里苦哈哈的干活,突然精神力屏障感觉到一支队伍在朝这边快速前进。 宋春临立刻从空间里出来,他跑到官道旁,眼睛盯着远方,精神力却迅速通过地底下的植物根系,判断出对方只有两辆马车,但同行的人却有五十人,并且每个人看起来都是精锐的骑士。 宋春临想到在府城,他们出城之前顾逢月曾到过一家吉祥当铺,估计是在找人联系自己的家人吧,宋春临思索了片刻,便将精神力屏障缩短至马车周围,对方距离他们已经很近了,约摸一刻钟左右就能到达,宋春临想等他们离得近了,再用精神力查看一下是不是来接顾逢月的。 想到这里他爬进马车里面,把顾逢月给推醒了:“你醒一醒,外面好像有马蹄声,你看看是不是你的家人。” 顾逢月刚睡醒还有点懵,被宋春临拉出马车外面,冷空气迎面而来,让他立刻清醒了许多。 他顺着宋春临指的方向看去,确实能隐隐约约看见一排火把,顾逢月这下彻底清醒了,他皱着眉看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正在疾行的队伍突然发现路边似乎站着两个人,于是挥手让后边的人慢下来,等他们走到跟前,发现其中一个高瘦的少年,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找到二少爷了!”领头的人高呼一声,顿时队伍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在宋春临惊诧的目光下,动作整齐划一的下马,单膝跪在顾逢月面前。 “见过二少爷!”为首的十六起身后就去马车里,把随行的大夫给薅了起来。 那大夫睡得正香,突然被挖起来正要发火,看见坐在火堆旁的顾逢月,一口气又憋了回去,认命的过去给顾逢月把脉检查身体。 宋家人已经全都醒了,宋秦氏跟宋阿麽看着这么多人,还每一个都背着兵器,顿时都被吓得有些腿软不敢动。 十六看出他们的害怕,赶忙挤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来:“想必诸位便是我家二少爷的救命恩人了吧,我代我家主人谢过诸位的大恩。”说完他便直接跪了下来,身后诸人也跟着一起跪了下来。 “多谢诸位救了我家二少爷。”五十人一起喊出这一句话,那效果是非常震撼的。 宋爷爷如梦初醒般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快起来,快起来。”他跟宋阿麽两人一起把带头的十六给扶了起来。 “大家这是赶了夜路了吧,来,月儿啊,把咱的大锅跟饼子拿出来,给这些…呃,小伙子们吃。” 宋秦氏忙不迭点头,还招呼宋春临过来,他们的粮食大半都放在空间里呢,没有宋春临可拿不出这么多食物给大家伙吃。 十六想到他们可能没有带这么多食物,自然是不敢吃他们的东西的,再说了他们后面那一辆马车里面全是备好的干粮,此刻只说借个火给他们烧个水就行,他们就着热水吃干粮。 第43章 宋家人自然是不肯的,宋春临从空间里拿出了好多饼子,宋秦氏手脚麻利的把饼子放在火上烤,面饼的香气飘散开来,连着吃了好几天干粮的侯府侍卫此刻闻到麦香的味道,通通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宋秦氏还怕大家不够吃,让宋大庄在周围找了很多树枝过来,把马车箱笼里的土豆红薯啥的一股脑扔进了火堆里面,烤红薯的香气比烤面饼的香气还要霸道,让一众从未吃过烤红薯的人瞪大了眼睛。 “什么味道,好香。” “哇,真的好香,比我手里的这玩意香多了。” “嘘,小点声,不然又要挨骂了。” 虽然众人嘴上说不用不用,但当宋家人挨个给他们发烤红薯跟烤土豆的时候,都没忍住伸出手接住。 这两个土疙瘩他们都是第一次吃,众人学着宋家人的样子,把最外面的一层皮剥开,吃里面熟透的部分。 十六占据优势,选了一个看起来就很好吃的红薯,那个红薯被烤得流出蜜糖一样的汁液,十六凑近闻了闻,那香气更浓郁了,不止香,还很甜。 十六小心翼翼咬了一口,除了比较烫以外,还有着无比软糯香甜的味道,十六细细品尝了第一口之后,接下来几乎是狼吞虎咽的把一个他手掌那么大的烤红薯给吃完了。 “好吃,宋夫人,这是什么东西,又香又甜。”十六忍不住问宋秦氏,要是知道这玩意是什么,他第一时间就去买。 旁边一个分到土豆的侍卫也凑了过来,他喜欢土豆的绵密口感,也忍不住过来问宋秦氏他们吃的这个圆圆的东西是啥。 宋秦氏还是第一次被人叫做宋夫人,一时间有些不适应:“可别叫我什么夫人不夫人的,我就是一个普通农妇罢了,至于你们吃的这两样,都是我们一家人饿极了在山里挖到的,那会儿也不知道这些东西这么好吃,只想着要填饱肚子而已。” 十六跟其他侍卫闻言都静默了,是了,二公子信中说是被一家从西北逃荒的人家救了,要是逃荒的话,那大抵是活不下去了才想着逃走吧。 这三年大旱,听说除了京城以为外的地方,到处都有人因为没有水渴死,没有粮食饿死,要不是为了活命,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呢? 看到他们都沉默,宋秦氏顿觉自己似乎说错话了,正好丈夫跟大儿子提着水过来了,她连忙招呼大家喝水。 人多,宋阿麽把陶锅跟瓦罐都装满了水,宋春临还抽空在两个容器里都滴了几滴灵泉水,十六他们喝完了热水后,都觉得精神振奋,连日奔波的劳累似乎也随着热水下肚而离去。 大夫在给顾逢月把脉后又询问了他最初的状况,听到顾逢月说自己从山崖坠下,手脚的骨头都断了,但是大夫上手摸顾逢月的手脚,发现骨头已经接好了,并且愈合的情况非常好。 但就是太好了,大夫百思不得其解,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为什么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断掉的骨头就能长好,难道是顾逢月当时因为太痛了,把骨裂当成了骨折? 也只有这个理由才能解释得通,不然大夫怎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灵泉水这个bug。 宋春临看出了大夫的疑惑,默默退后几步,试图当一个隐形人。 顾逢月看着对方偷偷后退的小动作,不由得觉得很好玩,对于大夫的疑惑他也有,但是他只是以为都是那些小药片的功劳,至于那些药是什么,怎么来的,顾逢月并不想追究,都是救命之恩了,这种细枝末节就不用计较了。 “二公子,您这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接下来只要回府的时候静养几日便可,稍后我给您抓一副药,你吃了早饭正好喝药。”大夫摸了摸自己的胡须,拎着药箱回车里抓药去了,走时还不忘把宋秦氏放在桌子上的烤饼跟红薯拿走。 等大夫离开了,宋春临才凑上来,有些好奇的看着顾逢月:“顾哥哥,你们家好厉害的样子唉,居然有这么多的侍卫。” “厉害?这样就厉害了?等到了京城,还有更厉害的呢,若是你见到了御林军,那才是真的厉害。”顾逢月挑眉,开始跟小孩描述着京城的繁华,皇城的威武,以及京城各大世家的八卦。 宋春临竖着耳朵听得一愣一愣的,虽然顾逢月嘴里的人他一个都不认识,但也不妨碍他听的津津有味。 “每隔三年,就有番邦的船队漂洋过海的过来,他们船上的货物都是我们这边寻不着的,你这么爱凑热闹,肯定喜欢。” 宋春临:“真的吗?” 顾逢月拍了拍他的脑袋:“当然是真的,只不过他们去年才离开,这两年肯定是没有的了,再过两年他们就会过来了。” 宋春临听到还要过两年商船才过来,那股兴奋劲就过了,他想到自己还能种红薯跟土豆,就连番茄都在顾逢月这里过了明路,到时候种的话也不算突兀。 就是空间里的那堆书令人头疼,他都收拾半个月了,才收拾了一半,勉强分了几大类,并且把自己要的农牧类书籍都找出来,甚至还找出了一堆巨厚的植物图谱。 文字类的书籍还好说,大不了就手抄呗,但是彩色照片的书籍他是真没办法了,只能到时候小心点看吧。 两人聊八卦的功夫,大夫已经麻利的抓好了药并煎好了,看着那一碗黑乎乎的药汁,顾逢月无比怀念宋家人喂自己吃的那些小药片,虽然有个别很苦,但闭上眼睛就能吞,再不济还能喝一碗水给顺下去。 但是这么一碗漆黑的药汁,顾逢月还没喝都觉得嘴巴里泛起了苦味。 顾逢月试图挣扎:“这个真的要喝吗?我觉得好的很快了,不需要这个了吧?” 大夫最见不得不听话的病人的,登时脸一板,眼一瞪,顾逢月只能捏着鼻子,乖乖把黑漆漆的药汁灌了进去。 汤药一下肚,顾逢月条件反射的想吐,看在大夫的面子上硬生生给忍住了,宋春临在一旁连忙递上一碗清水,顾逢月咕嘟咕嘟喝下去了,但嘴里的怪味怎么都去不掉,宋秦氏看他苦着一张脸,于心不忍的摸出最后的几个圣女果,塞到顾逢月手里。 看到酸酸甜甜的圣女果,顾逢月忙不迭的往嘴里塞,试图用水果的酸甜,去中合嘴里的苦涩的药味。 第44章 大夫眼看顾逢月塞了好几个果子进嘴,忙伸手去抠,边抠边气急败坏的呵斥:“我的二公子唉,你怎么能随意吃这些来历不明的果子呢?万一有毒怎么办。” 顾逢月猝不及防被他抢了好几个圣女果,听到大夫的话也是哭笑不得,只能捂住嘴不让他抠自己嘴里的果子。 宋秦氏也好笑的跟他解释:“这果子可好吃了,没有毒的,我们一家子都在吃。”说完还拿起一个随手喂给站在她身边的宋春临,宋春临嗷呜一口咬碎圣女果,清甜的味道顿时在嘴里爆开来,他吃完一颗,又自己拿了一颗。 大夫跟十六都瞪大了眼睛,大夫甚至还摸出了随身携带的解毒丸,准备随时给他们解毒。 然而等顾逢月跟宋春临把那一小捧圣女果都吃完了以后,也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既没有口吐白沫,也没有翻白眼,顾逢月甚至满足的眯起了眼睛。 口腔里只剩下圣女果的味道,一点苦涩都没有了,顾逢月总算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大夫忙给两人把了脉,发现一切正常,十六听到这个结果才松了一口气。 顾逢月:“这果子我们都吃了一路了,也没见出什么问题,你们放心吧。”他没说的是,自己的身体其实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就算不吃药也不会怎么样,但是为了让哥哥放心,顾逢月才勉为其难去喝那苦涩的中药。 等众人都吃完了午饭,十六询问顾逢月何时上路,顾逢月看着精神尚可的众人:“最近的城镇还有多远?” 十六说:“没多远,若是快马加鞭,午时前就能到达吉庆县,舅老爷在那边有处庄子,比较偏僻,昨日我们来之前就命管事的去打扫了,公子过去就能入住。” 顾逢月满意的点点头,又走到宋大庄面前:“宋大叔,想必您也已经听到了,事不宜迟,咱们马上就出发吧,争取在赶在午时前到达庄子。” 听到有地方可以歇脚,宋大庄自然没有不同意的,他们收拾了一下就直接出发了,而十六已经挑了几个人先行一步去打点,等那些人打点完了,会直接回京城复命。 十六本来还想迁就一下宋家人的,但是没想到宋家人的马车虽然简陋,但是马儿却挑的不错,跟他们训练有素的马匹跑的不相上下。 十六当然不会知道,长期喝灵泉水的马儿,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身体素质已经超越了很多赛级马儿,速度跟耐力都比他们胯下的马匹还要优秀,赶个路而已,对马儿来说就跟散步似的。 于是在大家的一路的疯狂赶路后,不到午时他们就抵达了十六所说的庄子门口。 宋春临跟宋春生都好奇的探出脑袋,宋家人一家子住的地方没有这么气派的庄园,马车都不用下,大家直接从庄子的后门就进去了,下了马车才发现旁边就是宽敞的马厩,能容纳几十匹马儿,他们这一群人呼啦啦的进来,很快就把马厩给填满了。 宋春临在马厩那边转悠了一圈,悄悄往马儿的水槽里加入灵泉水,那群马儿顿时兴奋的挤在水槽前面抢着喝水。 给马厩填草料的长工以为马儿渴坏了也没在意,自顾自将上好的草料填到槽里。 宋家人被安排在了主院旁边的小院子里,虽说是小院子,但比他们在府城住过的院子还要大,不仅有东西耳房,还有东西厢房,每一个房间都又宽敞又明亮,宋爷爷跟宋阿麽照例住正房,宋春临跟宋春生兄弟俩住西边耳房,宋家夫妇带着小儿子住东边耳房。 按顾逢月的意思是休息一晚上就能回京,但十六跟大夫一致决定让他多休息两日再回去。 “二公子跟宋大叔一家人赶了这么远的路,身体一定很累了,多休息两日而已,属下已经派人先回京禀报侯爷了,此处离京城不过三四日的路程而已,侯爷的意思也是让二公子一切以身体为重,慢慢赶路即可。” 顾逢月盯着十六,却没有在十六脸上看出破绽。 “我兄长,他在京城,做了什么?” 十六深深低下头,声音听不出一丝异样:“没有,侯爷一切都好,只是在您刚失踪的那几日身子有恙,在得到您平安的消息后,身体已经大好了。” 顾逢月挑了挑眉:“真的?兄长体弱,他的病情真的已经好转了?” 十六低声应是,顾逢月知道自己是套不出十六的话了,思考了一会儿,他起身来到隔壁院子,此刻院子里一片欢声笑语,宋小宝午睡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大大的院子里,好奇宝宝兴奋的在爷爷怀里,吵着闹着要出去玩,宋爷爷拗不过他,只能带着小崽子来到院子里,双手抓着他的手臂,让他自己慢慢在院子里学习走路。 宋春临手里捏着一个大草莓,走在前面逗弄着弟弟,每每宋小宝快要抓到草莓了,他就把手缩回去,然后后退一步,如此反复,宋小宝居然也跟着跑了好几步,看的其余宋家人哈哈大笑。 宋秦氏一眼就看见顾逢月站在门口,忙起身走过来,拉着顾逢月进来。 “顾小郎君是饿了吗?先吃点草莓垫垫肚子,这是两个孩子之前在山上摘的,就剩几个了,快吃,婶子洗干净了的。”说着她就把桌上那碟子草莓都递到了顾逢月面前。 看着碟子里又红又大的草莓,顾逢月也忍不住伸手拿起一个,草莓入口,浓郁的草莓香充斥着口腔,他满足的眯起了眼睛。 一连吃了好几个草莓,顾逢月才想起自己来这里的初衷。 “对了,宋大叔,我的手下说我们要在这儿休息两日再回京,我过来问问你的意见。” 宋大庄听到他这话便跟宋爷爷对视一眼,然后才看着顾逢月道:“我们一家从西北逃荒至此,也并非是要在京城落户,听闻此处离京城也就三五日的路程,我就想问问这边有没有土地出售,若是价钱合适,在此处落脚也不错。” 顾逢月闻言有些为难,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宋大庄,他兄长已经备好了上百亩的土地打算赠与他们。 第45章 顾逢月思索了片刻,又道:“距离京城不远的有一个长平镇,若是宋大叔不嫌弃,也可以在那边安家,去往京城的商队都会经过那个镇子,比这吉庆县还要繁华,我跟兄长在那边都有庄子,若是宋大叔愿意,到时候我也可以让兄长照顾一二,不然按宋大叔一介平民的话,很难在京城落户。” 看到宋大庄面露疑惑,顾逢月接着道:“为了不让世家多囤地,陛下去年就下了圣旨,只有家里有永业田的才可落户京城周边,租来的雇农都不允许落户,为了留住农户,世家只能拿出一些田地出来卖,而且价格也被压的很低。” 顾逢月都这么说了,宋大庄怎么还能不明白,这意味着他们现在去京城的话不仅能买到比较便宜的田地,也能够顺利落户京城,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 “只是,为何我们这一路过来,都没听说过这个消息?”宋大庄有些不解,他也不是怀疑顾逢月,只是当初打听的时候,只知道京城这边的田地价贵,他们举家之力也买不了几亩地,若是真有这样的好事,为何没有透露出一丝风声? 说到这个顾逢月便换了个意味深长的笑:“那些世家哪里会真心实意的卖地呢,巴不得卖不出去,那将来还是得继续雇他们的地来种,但陛下的旨意又不能明着违抗,是以这消息也早早就被封锁在了京城附近,你们这一路上自然打听不到。” 宋大庄听他这么一解释也明白了,皇帝老儿是个好的,想把世家囤积的田地分出来给百姓们,但吃进去的东西那些世家怎么可能乖乖吐出来呢,当然是第一时间封锁消息,所以此刻他们选择去京城才是最明智的决定,而且那个什么长平镇据说还是商队入京的必经之地,到时候若是宋春临有什么稀罕玩意了,他也能用商队来做借口。 宋大庄越想越觉得那个长平镇不错,晚上一家人关起门来小声的一顿商量,最后众人一致决定去京城。 “这去了京城咱们可得好好感谢顾小郎君,要不是他们告诉我们这个消息,咱们还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呢。” 宋阿麽:“这顾小郎君看起来是个很有身份的人,我听那些人说什么侯爷啊,侯府的,你说他们会不会是勋贵之家?” “应该是,若是这样的话,那么拜托他去找小二,应该不算为难吧。” 宋家人一时之间都沉默了,宋大禾一直是老两口心里的痛。 末了宋爷爷叹息一声:“随缘吧,这么多年了,不管是生是死,也该有个了结了。” 次日休整了一天,宋春临是个闲不住的,一大早就朝着要去县里逛一逛,宋阿麽想着到京城少不得添置许多东西,那边的物价肯定比这边还要贵,于是也动了心思,想着一家子好久没有这么松快的时候,反正今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街上逛一逛,好添置些家伙什之类的。 于是宋家人浩浩荡荡的坐着马车去了县里,吉庆县不算大,但因为离京城很近,这边的街道可比府城那边还要繁华许多,琳琅满目的店铺都快让宋家人看不过来了。 一家子最先进的是一间很大的布店,宋阿麽跟宋秦氏一进门就感受到了冲击,“这花色可真好看,比咱们那边好看多了。” 宋阿麽也一脸惊喜的看着那些布料,这里的布料不但花色多,还非常的好看,旁边的小二看准了上前给他们介绍。 “这位主君跟夫人真是好眼光,这些都是京城那边最时兴的花色了,您瞧这颜色,又喜庆又好看,快入冬了,扯一块回去正好做新袄子,还有这个鹅黄,给您家小哥儿做一套裙子,他肤色白,穿这么嫩的颜色会显得更娇俏。” 那小二一边走一边介绍,从宋阿麽到宋小宝,从宋爷爷到宋春生,几乎给每个人都选了适合的花色,并且每一样都能说到他们的心坎里。 宋春临都忍不住对这能说会道的小二竖起了大拇指,什么是销冠,这就是销冠。 最后宋家人在销冠小二的激情推荐下每人都买了一块鲜亮的布料,这是要做过年的新衣裳的,宋阿麽跟宋秦氏又另外选了几匹颜色深沉价钱也比较便宜的布料,这些则是做来平日里穿的。 小二高兴的带他们去结账,这次他们选的不是绸缎,价钱便宜不少,一家子的衣服料子买完也才六两银子,这对宋家人来说已经很奢侈了,买完了布料,宋阿麽跟宋秦氏又选了不少的针头线脑,宋春生空间里的还不知道被埋在哪个角落里呢。 出了布店,宋爷爷在路边买了几个竹编的小框,以后可以摆在家里装东西,又去杂货铺买了些杯盏碗筷之类的,一家子边走边逛,竟然也买了不少的东西。 时间已经是午时了,宋大庄提议在外面随便吃点就回去了,宋家其他人都没有异议,于是一家子又找了家看起来很干净素雅的食肆。 食肆不大,来往的都是农户,一家子走进来也并不突兀,店小二过来招呼他们,宋大庄给每人都点了一碗面,又加了一个卤肉,一个炒鸡蛋,还有一盘青菜。 食肆的饭菜简单,但味道不错,宋春临还是第一次吃外面的食物,尝了一口觉得还行,味道比较寡淡,不如现代人的菜色滋味丰富,但能尝得出面汤确实是用肉熬的,面条是手擀面,非常的劲道。 宋小宝还不能自己吃饭,宋秦氏就拿了个小碗,夹了几根面条跟鸡蛋,一口一口的喂他。 也许是平日里被空间食物喂刁了舌头,现在吃这种寡淡的面条,小崽子不是很喜欢,宋秦氏只喂了几口他就不肯吃了,宋秦氏也不生气,知道这小子嘴刁,便自己吃自己的,打算等回了庄子上,再让宋春临拿点东西喂小儿子。 一家子吃饱喝足,这才慢悠悠的取了马车,回到庄子里。 第46章 宋家人的马车刚走到庄子门口,便看见十六站在那里等着他们了,等宋大庄叫停马儿,十六便立刻上前。 “宋大叔,你们终于回来了,京城里来消息了,主子的意思是让咱们明日启程,公子让我等你们回来便通知你们一声。” 宋大庄连连道谢:“有劳这位小兄弟了。” 一家人架着马车回了庄子,顺便把该送上车的东西整理好,收拾完毕后庄子的管事便送来了晚饭,众人早早便吃完了晚饭,休息了一会儿便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宋家人跟顾逢月等人便早早起床出发,早饭都是在马车上吃的。 宋春临还以为顾逢月会跑到自己的马车上,结果这人还是爬上了自家的马车,他也没把自己当外人,接过宋秦氏递来的鸡蛋就吃。 顾逢月吃完了早饭,才心满意足的摸摸肚子:“还是宋婶子做的饭好吃,真香。” 听到这位少爷如此捧场,宋秦氏笑得花枝乱颤:“哎呦,这孩子嘴真甜,不过是些粗茶淡饭,你不嫌弃就行。” “那哪儿能呢?我不嫌弃,婶子做的饭可香了,等回到京城,可能就再也不能吃到婶子做的饭了,唉,我得趁这几日多吃一点。” 这回连宋阿麽都忍俊不禁:“傻孩子,你不是说长平镇离京城近的很吗?等咱们安顿好了,你什么时候想吃,就什么时候过来便是。” 宋秦氏也附和道:“就是,你还会骑马,来回也不过一顿饭的功夫,想吃就来,婶子把好吃的都给你留着。” “那敢情好呀,到时候您可别嫌弃我去的太勤快,叨扰了你们。” “什么叨扰不叨扰的,咱们若能在京城脚下落户,你可要记大功,吃个饭罢了,算得了什么?” “这我可不敢邀功,若是算功劳,小子的这条命都是你们一家人救的,要不是您们一家人心善,我可就交代在那荒山野岭了,大恩大德,小子无以为报。” 宋爷爷出声安抚他:“别说这些了,都是缘分,上天注定我们遇见你,说明你命不该绝啊孩子。” 宋家人的马车里其乐融融,十六骑马走在旁边,脸上也露出淡淡的笑意。 回京的路途一切顺利,宋春临没到休息的时候就在马儿的饲料里撒上少许灵泉水,于是一路上的马儿不但不见疲惫,反而越来越精神,并且都特别的粘宋春临,吓得宋春临喂完了马儿就立刻逃回自家的马车上。 第三日下午,宋家人终于赶到了传说中的长平镇,还没走到镇子,宋家人就能从官道上往来的行人看出这里的繁华,宋春临甚至还看见了几个金发绿眼的外国人。 “爷爷你看,那个是不是您说过的胡人?”宋春生惊喜的去跟宋爷爷分享。 宋爷爷早年做掌柜的时候,也曾遇到过胡商,虽然已经过去几十年,但仍然记忆犹新,只瞄了一眼就确定了。 “还真是胡商,不过老头子我只见过红发的,这金发也是第一次见。” “还有红头发的?”宋春生好奇的盯着那几个胡商看,被宋大庄一把揪了回来。 宋大庄教训儿子:“不要盯着陌生人看,万一冲撞了对方,你爹一个人可打不过他们。” 宋春生缩了缩脖子,但还是忍不住从帘子的缝隙里往外瞧。 马车已经驶进了镇子,镇子里的热闹程度堪比过年,问了十六才知道,今天恰好是镇子里的集日,周围农户都过来赶集了,所以才有这么多的人。 一行人高头大马的还统一着装,走在路上非常引人注目,有人甚至还认出了侯府的家徽。 高调,实在太高调了,宋春临希望大家不要注意到他们这架小马车,但是他们就紧跟在顾家的马车后面,能认不出来才奇怪。 十六领头走在前面,眼睛余光早就瞄到了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凑近了瞧,看清楚真是顾家的马车后,便立刻跑了,想来是回去通知那些人了。 等他们一行人到了顾家别院后,那边的顾家旁支几乎都收到了消息。 “什么?真是顾家的马车?里面坐的什么人,是不是顾逢月,你可瞧清楚了?” 来报信的人有些心虚:“他们那马车帘子遮得严严实实的,我只看见了最前头的马车里坐着的是侯府的卢大夫,您想,这侯府还有谁值得卢大夫出城去接的?肯定是那个顾二郎啊。” 中年男子紧捏着茶杯的手不住的颤抖,他当初派人去截杀顾逢月,为了让顾逢月百分百死在外边,那可是下了血本的,现在若是顾逢月活着回来了,别说顾逢月不会放过自己,就是顾逢云也不会让他们一家子好过。 “除了十六,还有谁跟着那几辆马车?” “回主子,不止十六跟着,旁边还有四十多个侯府侍卫,我瞧那架势,似乎都是精锐。” 言下之意是他们现在根本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中年男子气得把茶杯直接扔了出去,碎瓷片溅到了地上跪着的人身上,他也不敢躲。 “好你个顾二,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啊。”把报信的人打发走,中年男子一刻不停的去了老宅,其他族人也收到了消息,都聚集在老宅那儿商量对策。 坐在主位的老者抬了抬眼皮,见他过来了,也只是招呼了一声:“老四来了?” 中年男子应喏,默默坐在了底下的一个位子上。 看着人都来齐了,老者才轻咳了一声,另一个年纪稍轻些的老人这才开口道:“想必你们都收到消息了,顾逢云这次这么大张旗鼓的带着三辆马车回京,你们说说,这马车里面,是不是顾逢月?” 周围一圈人都沉着脸不说话,当初截杀顾逢月在坐者皆有份,出钱的出钱,出力的出力,若是真让那顾逢月活着回了京城,那他们做的一切岂不是白白打了水漂? 另一个年轻些的男子道:“那马车遮的这么严实,还带了侯府最厉害的大夫,恐怕这次顾逢月不死也重伤吧?” 第47章 “啊对对对,我们可是花大价钱,请的最顶尖的杀手,那顾逢月都被追杀进山里了,他身边的人也都死光了,哪怕不重伤,饿也快饿死他了吧?” “哼,还饿死呢,这不好好的回来了吗?” “老六此言差矣,他顾逢月若是没有受伤,何必安排大夫前去接应,那顾逢云这几日闭门谢客,怕不是被弟弟受伤的消息刺激的旧疾复发了吧?” 说话的人就是刚才的老四,众人听他的话语,也觉得有些道理,于是便有人提议上门慰问一下,好谈一谈侯府的虚实,若是那兄弟二人都卧病在床,那岂不是天助他们?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这几日咱们天天去侯府,你看那顾逢云有给咱们开过一次府门吗?” “哼,无知小儿,总有他们求咱们的时候!” 顾家兄弟完全不知道这些顾家旁支已经在算计怎么瓜分他们的家产了,顾逢月是趁着夜色进京的,拿了顾侯爷的牌子,禁军立刻放行,顾逢云已经在前厅等着了,看着弟弟完好无损的来到自己面前,顾逢云也忍不住湿了眼眶。 “好好好,来给兄长看看,伤着那儿了?” 顾逢云把弟弟上上下下的摸了个遍,得知他右脚骨头还没完全长好,走路还有一些瘸,立刻慌得要找大夫。 “来人,去把所有的大夫都叫来,哦,还有御医,去,拿我的牌子进宫,把林医正请过来。” 顾逢月见状连忙安抚哥哥:“哥,哥你别慌,我已经好很多,路上卢大夫已经给我检查过了,他说只要仔细将养,用不了多久就能完全康复了。” 顾逢云有些不可置信:“真的吗?大夫真这么说吗?” 顾逢月扶着哥哥坐在椅子上:“自然是真的,倒是哥哥你,这段时日有没有休息好,其他房的人有没有来气你。” 说到其他的顾家人,顾逢云无奈的摆了摆手:“你才平安回京,就别提那些扫兴的人了。” 果然,那群吃里扒外的狗东西肯定来过侯府了,可能还不止一次,想到自己出行前的目的,还有那些为此葬送了性命的兄弟们,顾逢月心里一痛。 “兄长,那些配着我的兄弟们,他们都没了。”顾逢月的声音轻轻的,但说出来的话都重重砸在在场的每个人心里。 顾逢云沉默良久,最后叹了一口气:“兄长知道了,我已经安排人去安置他们的家眷了,至于那些还没有家眷的,兄长也都差人立了衣冠冢。” “人死不能复生,咱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那罪魁祸首揪出来,以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顾侯爷的安排顾逢月没什么意见,见天色已经很晚了,他看到兄长眉宇之间带着疲惫,心念一动,想起之前宋家人给自己装的水袋,那时宋秦氏还嘱咐过他,让他在觉得累的时候就喝一口,他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很荒诞的念头,于是招人去拿他的水袋。 顾侯爷不明所以:“家里备有茶水,天气凉了,别喝冷水,仔细闹肚子。” 顾逢月拉着哥哥的手撒娇:“哥,你信不信弟弟?” “你这说的什么话,我自然是信你的……” 没等顾逢云说完话,顾逢月立刻神秘兮兮的笑了:“信我就行,等会你就明白了。” 顾逢云被他说的一头雾水,等顾逢月的水袋拿来了,他立刻倒掉兄长杯子里的茶水,这奢侈的举动令旁边站立着的管家嘴角一抽。 侯爷这杯子里装的可是价值千金的贡茶,要不是二公子回来了,侯爷还不舍得喝呢,二公子这一倒可就是上百两银子了。 不过顾逢云才不会介意这个,打小他就疼这个弟弟,倒点茶水算什么,即使弟弟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冷水,他也照喝不误。 管事还想阻止,他侯爷这身子可不能喝冷的,二公子这满满一碗冷水,喝下去可不得闹肚子吗? 然而出乎众人的意料,顾逢云喝完那一杯冷水后非但没有觉得身子冷,反而有一股暖流从丹田处升起,顾逢云久病成疴,已经很久没有这种舒服得暖洋洋的感觉了。 顾逢月看着自家兄长的脸色,便清楚的知道这水肯定有用,顾逢云伸出杯子,示意还要。 “来,再给我一杯,这水喝着还挺甜。”不知道是不是顾逢云的错觉,他感觉自己这一杯子喝下去,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这些天为了弟弟的事情,他都没怎么睡过一个好觉,刚才也一直是强撑着精神在跟弟弟寒暄。 等顾逢云第二杯水喝完,他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轻了很多,原本还很闷的胸口也仿佛卸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顾逢云看着弟弟手里的水袋,有些惊喜道:“你这水从哪儿来的,喝着还不错,还有没有?” 顾逢月摇了摇头,他还吃不准哥哥对宋家人的态度,还有宋家人那边,他并不清楚这水是宋家人从哪儿得到的,万一已经喝光了,那岂不是要让哥哥失望? 顾逢云知道没有了也不意外,他自然不会当着众人的面说出这水的特别之处,于是便安排弟弟回去休息,自己也回了自己的院子,管家担忧的跟在他身边,生怕的他有不舒服的地方。 “我没事,你也下去休息吧,放心,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清楚。” 管事忧心忡忡的回去了,准备第二天早点起床过来伺候。 宋家人这一晚是歇在了顾家别院的,宋大庄直到躺在床上了,还是有些不可置信,他们居然就这么来到了京城? 这换在几个月前,那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真好啊。”宋秦氏忽然道。 宋大庄:“什么真好?” “我说,现在真好,若是咱们还跟着村里人,指不定还在路上呢。” 说到村里人,宋大庄便不说话了,那日离开前的惨烈还仿佛近在眼前,谁知道转眼就过了一个多月了,一个月前,他们狼狈的逃进深山,那时候也没想过能过上今天这种好日子啊。 第48章 “睡吧,明天还要早起找房子呢。”宋大庄轻轻拍了拍妻子,赶了几天路的夫妻二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宋大庄正要出门,迎面就碰上了十六,他昨夜护送顾逢月回了侯府,今天是奉命来接宋家人去侯府的。 “侯爷已经在侯府设宴给诸位接风洗尘了,还请大家移步侯府。” 听到要去侯府,没见过世面的宋家人都着急忙慌的把自己最体面的衣服翻出来了,奈何他们先前的衣服还没有做好,找来找去,只能把之前用床单做的那几件给翻了出来,好歹料子看起来比较好,里面蓄着棉花,比直接穿单衣要暖和很多。 宋家人收拾完毕进了城,到了侯府的时候正赶上几个顾家偏房的叔伯要求管家开门放他们进去,管家并不想理会这几个人,等瞧见了十六,脸上才带上一丝笑意,这可是他们顾家的大恩人呐,管家立刻示意周围的人把那几个叔伯给拦住,并同时打开了大门。 那几个叔伯见他开了门,还以为管家的妥协了,哪知对方压根不理会他们,反而笑盈盈的把从马车上下来的泥腿子给迎了进去。 这差别待遇可把几个人给气坏了,站门口就叫嚣着让管家好看,然而并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们,任由他们喊得嗓子冒烟了,那侯府大门依旧巍然不动。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这边宋家人穿花拂柳般来到侯府待客的花厅,第一次进这种大户人家的院子,除了宋春临跟宋小宝,其余人都有些拘谨,宋大庄在椅子上坐立难安,宋秦氏觉得丢人,死命掐了丈夫一下,宋大庄吃疼了才老老实实坐好。 宋春临抱着年纪最小的宋小宝,跟好奇宝宝一样四处打量,顾逢云踏进花厅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这两个孩子,相似的面容,同样瞪大的双眼,可爱得令人忍俊不禁。 宋春临是第一时间发现顾逢云的,宋小宝反应慢一拍,愣愣的看着面前锦衣华服的男子走到他面前,轻轻的捏了捏自己的小脸,小崽子还歪着脑袋疑惑的:“啊?” 宋家人见状都站了起来,顾逢云抬起手示意大家坐下。 “诸位都坐下吧,不必客气。” “不敢不敢。”虽然对方是这么说,但宋家人还是很拘谨的站着,等顾侯爷坐下后,他们才又小心翼翼的坐在椅子上。 顾逢月是跟在顾逢云屁股后面进来的,回到侯府的顾逢月已经换上平日里的绸缎衣服,换了新衣的顾逢月整个人气质都提升一层,十三岁的少年身量开始抽条,再加上喝了这么久的灵泉水,顾逢月比之几个月前,都长高了不少,差点就穿不上家里的新衣了。 “哥哥,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宋大叔,这位是宋爷爷,宋小爷爷,宋婶子,这是春生弟弟,这是春临弟弟,他怀里的是宋小宝,你看,是不是很可爱。”顾逢月献宝似的把宋小宝抱起来,人类幼崽不明白顾逢月怎么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但是因为是熟人,所以也没有怎么反抗,任由顾逢月把他抱着举到顾逢云面前。 顾逢云有些不忍直视弟弟的愚蠢,只得伸手将小崽子接过来,这傻孩子,身上的伤刚好,就敢去抱人家的娃娃,也不怕把孩子给摔了。 看着人已经到齐了,顾逢云清了清嗓子:“各位,顾某此次请各位过来,一是为了给大家接风洗尘,二呢,便是要感谢诸位,救了我家小弟一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这样,我给你们准备了一份厚礼,来人,拿过来。” 顾侯爷话音落下,一群仆人端着托盘鱼贯而入,宋春临眼尖的看见最前面的两个人托盘里面放着的是一些纸张,虽然看不见上面的字,但想来应该是地契一类的东西,这侯府可真大方啊。 顾逢云挨个介绍谢礼:“这是京郊的一个庄子,里面有四十亩良田,三十亩荒地,还另外有八十亩山地,这些则是我另外赠与宋大叔的三十亩田地,七十亩荒地,山地是连着庄子的,正好把那座山圈起来,到时候那一座山都是你们的,管理起来也更方便一些。” 宋家人听到这些田地就已经惊呆了下巴,宋爷爷跟宋大庄都连忙摆手拒绝。 “使不得使不得啊,侯爷,咱们就一普通庄户人家,救人也只是举手之劳,断然当不得侯爷这般大礼,快些收回去,收回去。” 宋大庄也跟着附和:“是啊,侯爷,这么多的田地都给了咱们,咱们也种不过来啊,您还是收着吧。” “怎么使不得,我侯府二公子的命,难道还不值得这点田地吗?”顾逢云佯怒,在他看来,这还算少的了,若是顾逢月真的没了,那这偌大一个侯府便只剩下自己,自己这身子又是个不争气的,能不能活过今年都还是未知数,到时候这家产便只能便宜了那些旁支。 这是顾侯爷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了,他宁可把家产都充了国库,也不愿意爹娘积攒的产业落入小人之手。 只是这些东西对宋家人来讲属实过于贵重了,宋爷爷跟宋大庄都百般推辞。 宋春临看着他们为了这些谢礼都要急得跳脚了,最后只能无奈的扯了扯宋爷爷的衣摆。 “爷爷,既然侯爷盛情难却,那咱们就勉为其难收下一部分就好了。” 宋爷爷还想说什么,转念一想似乎也成,于是让顾侯爷收回庄子跟一半的田地,顾侯爷还是觉得少,但是顾逢月也扯了扯兄长的衣摆。 “兄长,宋大叔他们将来是要在京城落户的,这么近的距离,若有什么事情,咱们也好帮一把。”言下之意便是反正人也跑不了,还怕没有机会报答吗? 于是最后顾侯爷妥协了,只赠了二十亩的良田跟三十亩荒地给宋家人,就这,宋家人还嫌多了,只是再少顾侯爷也不乐意了,宋家人觉得再推辞便是驳了顾侯爷的面子,于是只能收下。 解决了谢礼的事情,顾侯爷在侯府宴请宋家人,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第49章 用过了午饭,顾侯爷提议让顾逢月带宋家人在侯府逛一逛,宋阿麽上前轻轻掐了宋爷爷一下,宋爷爷心领神会,清了清嗓子,婉拒了顾侯爷的提议。 “侯爷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小老儿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恩人开口了,顾侯爷眼神一凛,示意宋老爷子继续。 宋爷爷有些赫然,但是想到下落不明的二儿子,还是硬着头皮道:“我们想请顾侯爷,帮我们找一个人,是我们的二儿子,宋大禾,这是他早年给我们寄回来的家书,上面有顾家的家徽。”宋爷爷掏出一张泛黄的纸张递给顾侯爷。 顾侯爷接过家书,看到信纸上果然印着自己家的家徽。 “这种信纸已经是许多年前的样式了,自从十年前我父亲战死沙场后,我家便再也没用过这种信纸了。” “十年前?那岂不是我们收到这封信的那一年吗?” 这下轮到顾家兄弟惊讶了,十年前顾老侯爷跟突厥的那一场战役可以说是两败俱伤,顾老侯爷将突厥可汗斩落马下,自己回到兵营后便因重伤,不治身亡了,现在想起了,兄弟两人都如同做梦一样。 “都是十年前的旧事了,翻找起来可能还有些麻烦,不过宋老爷子您放心,令郎既然也是我顾家军的一员,那我即使倾尽全力,也会去寻找宋二郎的下落的。” 得到顾逢云的保证后,宋家人便放下了一颗心,有顾侯爷的势力,肯定比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找的好。 顾逢云收起了信纸,嘱咐顾逢月带着他们逛一逛院子,自己则回了书房办公,顾逢月腿脚还有些不便,于是只带着宋家人在花园里逛了逛,宋家人心里刚刚卸下一块大石头,此刻也饶有兴致的逛了这郁郁葱葱的园林。 是的,郁郁葱葱,没有假山造景,没有花团锦簇,这个时节还开着的花不多,但好在院子里绿色植物不少,宋家人看着那些自己不认识的植物,都觉得十分惊奇。 宋春临蹦蹦跳跳在前面走着,对他这个现代人来说,这些植物都是很普通的园林造景,而且就他的眼光来看,顾家的园林远不如苏氏园林,只能说这个院子充满了野趣,各种植物恣意生长,充满了生机。 宋大庄笑盈盈的:“顾小郎君家的院子,长得不错啊。” 顾逢月挠挠头,他跟兄长也不懂这些,不过是挖了一些喜欢的植物回来,随手种下,活不活的看天意,不过大部分都长得还行。 此时宋春临忽然停住了脚步,他站在一丛矮矮的植物面前,虽然果实很小很扁,但那叶子他不会认错的,那是辣椒啊!看起来还是最原始的辣椒,没有被人类驯化的痕迹。 顾逢月见他蹲在辣椒面前,以为他想吃那果实,连忙上去制止:“这玩意的汁液有毒,沾到皮肤就又疼又肿,你看看就是了,别上手捏啊。” 哪知他刚刚说完,宋春临眼睛就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他火速抓住顾逢月的手,真诚的朝他发问:“哥哥!能给我几株吗?” 顾逢月张大了嘴巴看着眼前的小孩,他长这么大不是第一次被人叫哥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宋春临喊的这一声哥哥,喊得他心里痒痒的,好似有什么东西,准备破土而出,在他自己没注意的时候,对着宋春临轻轻点了点头。 得到他的同意后,宋春临欢呼一声,转过身朝一直跟着他们的仆人要铲子,他要把这些辣椒带回自己家。 宋家人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最后还是宋阿麽把这孩子给摁住了。 “个傻孩子,咱家连房子都没买,你挖了能种哪里?” 宋春临这才想起自己家还没买房子,虽然有了地,但是这辣椒如果种在了外面,那他还怎么偷梁换柱,把这些辣椒换成空间里的指天椒呢? 看来买房子还是重中之重啊,最好还是有大院子的,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在院子里种一些这里没有的植物。 想到这里,宋家人也没有什么心思逛了,于是提议去一趟牙行,先随便找个房子好搬进去。 顾逢月有些不解:“是别院住的不舒服吗?可是下人们有什么怠慢的地方?” 宋家人连连摆手,“自然不是,别院有高床软枕自然舒适,只是那终归是侯府别院,再舒服也不如自家的茅草屋,这叫什么来着?” “我知道我知道!”宋春生兴致勃勃的举手:“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宋大庄笑骂道:“这臭小子!” 顾逢月听到这个答案也释怀了,不是自己的屋子住着确实不方便,于是他抬手招来仆人:“去,把牙行的人叫来,让他选几个长平的屋子,要院子大些的,房间宽敞的,最好是两进的宅子。” 宋家人面面相觑,这连牙行都不用跑吗?果然是大户人家,买个房子都不用自己亲自跑。 没多久牙行的人就来了,原来是管家早就吩咐好了的,等众人移步前厅,牙行的管事已经挑了好几个合适的宅子了。 买房子这样的大事,宋家人都有些拿不定主意,顾逢月便提议众人去实地看一下,也好早日做决定。 牙行选的第一间宅子离京城不远,正好在京城跟长平的中间,马车两炷香便到了,只不过这周围比较荒凉,最近的一间屋子也在百丈之外,好处就是院子足够大,屋子也很宽敞。 宋春临对此还是很满意的,宋大庄却觉得这里太偏僻了些,而且院子里没有井,想要吃水还得走很远的路去挑水,不太方便。 于是众人移步第二间,这第二间便热闹许多,正好在长平镇上,距离最热闹的街道就隔了一条巷子,两进的宅子只有第一间的一半大,院子里依然没有井,吃水的话也要去不远处的大井区挑,虽然还是不方便,但比第一间还要近很多。 作为经历过旱灾的宋家人来说,家里有一口井要比大院子更有吸引力,在得知院子里不能打井后,宋家人便也把这一间给淘汰了。 第50章 得知他们是从西北逃荒过来的,牙行的管事若有所思,然后在随身的本子上一顿翻找,终于找到三个符合宋家人要求的房子。 其中一个宅子就在离这里不远,宋家人跟着牙行管事一路往前走,越走越僻静,最后在一口大井前面的院子门口停下。 管事边掏出钥匙边说:“这里面虽然没有井,但是出门就是大井,挑水什么的都很方便,院子也足够大,还是在镇上的,出行什么的也很方便,来,各位小心门槛。” 众人走进去后发现里面确实很大,但是看着很荒凉,没有什么人气。 管事无奈的解释:“这宅子的主人前些年被牵连抓去充军了,这宅子就一直闲置了下来,不过你们放心,那人是充军了,不是被砍脑袋。” 虽然管事是这么说的,但宋家人心里还是觉得不太舒服,最后还是决定去看下一家。 “下一家的话便是村子里的房子了,宅子够大,也有井,但是离镇上会比较远。” 顾逢月让管事带路,这次马车走了快半个时辰才到,但确实比镇子上的要大,院子的一角就是一口井,宋大庄率先走过去看了一眼,确实是口深井,他表示很满意。 其余人则把院子里里外外的看了一遍,除了离镇子比较远,倒也没别的问题,而且他们家还有马车,来回一趟还是很方便的。 宋家人对这套房子非常满意,两进的宅子,屋子后面还有个后院,比前院要宽敞许多,宋大庄打算建一个马厩,这样马儿也有地方安置了,若是条件允许,他过几年还想买一头牛回来,这样他也能减轻一些压力。 看完了前后院,宋家人对这个房子最为满意,管事的问他们还要不要看最后一间,大家一思索,想着来都来了,于是便去了最后一间。 最后一间离这儿不远,他们从村子后面绕过去,就到了宅子后门,这里的院落没有刚才那间大,但也有一口井,宋春临对比了一下两间宅子,发现还是刚才那间更好。 一家人聚在一起商量了一下,一致觉得刚才的那间更好,各个方面都很附和他们的要求。 只是这价格,宋家人有些吃不准,于是询问牙行管事两间宅子分别是多少钱。 牙行管事报了价,刚才那间是九十五两,这一间便宜些,六十八两。 “虽然刚才那间更贵些,但是主家说了,买宅子,便顺带把靠着山脚的那一片荒地一起赠送,虽然是山地,但也是地不是,种些不挑地的树木,将来成材了,也是一笔进项,折算下来,还是很便宜的。” 宋家人沉默了,虽然牙行管事说的没错,确实很划算,但他们身上拢共就剩一百两了,这一下子全花了出去,接下来一段日子全家吃什么呢? 然而宋春临却不是这么想的,他轻轻拉了拉宋大庄的衣袖,宋大庄低头看见儿子,突然反应过来,瞧他们这记性,这不还有空间吗,怕个锤子,买! 于是在顾逢月的见证下,双方回到牙行,签了契书,交了定金,看在顾逢月的面子上,牙行管事甚至连手续费都给他省了,只是现在天色已晚,只能明天才能去衙门换新的契书,等地契到手,他们再交付剩下的款项。 买到了心仪的房子,宋家人都很开心,顾逢月晚上还带他们去京城最大的酒楼吃饭,席上宋大庄开心的喝了好几杯酒,被宋秦氏狠狠瞪了好几眼。 宋爷爷倒是也想喝,但是在宋阿麽的眼神警告下没敢,宋春生跟宋春临倒是吃了个肚儿圆。 中午在侯府吃的那一顿已经非常好吃了,但酒楼的这一桌也不差,宋春临发现古时的人类对美食的追求也挺高的,席面上有好几道他压根不认识的菜肴,味道都很不错。 好久没吃过席面的宋家人对这两餐饭表示非常满意,并且都吃光了,最后都是捂着肚子出来的。 赶在城门关闭之前,顾逢月派人送他们回了别院,一回到自己的地盘,宋春临便开始了撒欢,关上门后给大家都分发酸梅汤,刚才吃的太饱太油腻,来点酸酸甜甜的酸梅汤最合适不过了。 宋家人关着门,躲在屋子里,人手一杯酸梅汤喝得美滋滋的。 宋大庄喝完最后一口酸梅汤,觉得人生最美的事情不过如此了。 消食完毕,宋大庄让宋春临把空间里的银子都掏出来数了数,不论怎么数都是八十四两多一点,剩下的铜板不数也罢。 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宋爷爷跟宋阿麽都忍不住叹气,这些银子,支付完剩下的房款,那他们便只剩下九两银子了,搬新家样样都需要钱,这九两也不知道能买到多少东西。 宋家人都有些忧愁,现在粮食暂时是不用烦恼,宋春临的空间里大把粮食,但是他空间里可没有家具,那宅子里都是空的,桩桩件件都是银子。 “这可怎么办,咱的钱只剩下这些了,要不,先买点便宜的凑合用,等开春了,家里种上地瓜,应该能卖些钱。” 宋春临看着大家愁眉苦脸的,叹了口气,哗啦啦一下,突然掉落许多金银首饰在桌上,把宋家人都吓了一跳。 四个大人都以为自己在做梦呢,宋春生傻傻的掐了一下自己的脸蛋,嘶~好疼,不是做梦,居然是真的! “我、我们不是眼花了吧……”宋秦氏不可思议。 宋春临从一堆首饰里挑了几个金镯子出来,递给宋秦氏跟宋阿麽:“给,小爷爷,娘,你们挑一个去戴。” 宋阿麽看着眼前金灿灿的桌子,他嫁给宋爷爷这么些年,只在新婚的时候戴过几个银首饰,金首饰那是想都不敢想,更何况这筷子般粗的大金镯子,拿在手里都沉手,估摸着起码也有小二两金子呢! 那可是二两金子啊!二十两银子啊!他这辈子都没戴过这么多的银子在身上,更何况这金子可真是亮啊,比他在首饰铺子里看见的那些还要亮,上面的雕花也异常精致,是鱼跃龙门,吉利又喜庆,宋阿麽一眼就爱上了。 第51章 突然一只大手伸过来,拿起那枚宋阿麽盯着看了很久的金镯子,苍老的手抓着宋阿麽的手腕就往上套。 “呀,你做什么?”宋阿麽连忙把那镯子往下撸,奈何宋爷爷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硬是不松手,将那枚金灿灿的镯子坚定的套进了宋阿麽的手腕。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那镯子竟然非常的适合宋阿麽,细白的手腕带着金色的镯子,宋阿麽都有些不舍得摘了。 宋爷爷看出了他的想法,握住了他戴着镯子的手,有些歉意道:“跟着我这么些年,也没怎么给你添置过几件首饰,今天就借着我乖孙的福气,让你也穿金戴银一次。” 宋阿麽被他这话说的心里热乎乎的,但还是有些嘴硬:“咱们庄户人家,穿金戴银的还怎么干活啊?”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他摸着金镯子的样子,显然是欢喜的,宋春临看看老两口之间的粉红泡泡,又看了看自家的傻老爹,这货还在金银堆里挑挑拣拣呢,宋春临真是恨铁不成钢的戳了老爹一下。 “咋了?戳我干啥?”宋大庄不明所以,这傻样就连宋春生都看不下去了,他干脆自己挑了一个雕花精致的金镯子,放到宋大庄手心里。 宋大庄满头问号,宋春生跟宋春临两人一致让他看看宋老爷子跟宋阿麽,宋大庄看着老两口之间的氛围,再看一眼低着头不说话的妻子,终于福至心灵,拿着手里的镯子凑到妻子身边,然后握着宋秦氏的手就把镯子往里套,宋秦氏刚才还在羡慕宋阿麽跟宋爷爷感情好,见到宋大庄给她戴镯子,顿时也羞涩的笑了起来。 看着傻不愣登的老爹,跟羞答答的亲娘,兄弟俩忍不住抱着手臂抖了抖,孩子都生了三个,这两人竟然还能这么肉麻,受不了,受不了。 除了宋阿麽跟宋秦氏戴的镯子,其余剩下的首饰大家都分成了两部分,宋爷爷看着那些精致做工的首饰,感觉就这么拿去卖了属实有些可惜,于是跟宋春临商量了一下,那种没有什么工艺的素圈跟圆条镯子就留着周转,而工艺精湛的就留在宋春临空间里,关于这些首饰的去留,宋爷爷是这么说的: “眼瞅着你跟你哥哥都长大了,再过几年,就可以给你哥哥议亲了,做这些东西的人手艺很好,咱们留几个成色好的,给你哥哥跟小宝将来做聘礼娶媳妇,剩下的你收着,将来做嫁妆。” 宋春临听到‘嫁妆’二字颇有些不自在,一方面他觉得自己还小呢,另一方面,则是还没有接受自己将来可能跟一个陌生男子结婚生子,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男人大着肚子的样子,那太炸裂了。 “嫁妆就不必了吧,这种东西我空间里还有好多呢。”宋春临没有撒谎,当时是末世初期,他空间已经囤积了很多生活用品,他也无意去跟其他人争抢粮食,就百无聊赖的去逛一逛那些末世前的高级商场。 末世爆发在深夜,商场里自然没有人,宋春临很轻松就进去了,把末世前买不起的各种奢侈品都搬进了空间里,包括那些珠宝首饰,只是那些东西没金银那么好流通,宋春临便没有拿出来。 不光是珠宝首饰,宋春临的空间里还有一大箱子高档手表,箱包,高定礼服之类的,反正都是末世前贵的要死,末世后连一个馒头都换不到的东西。 想到这里,宋春临突然一拍脑袋,他咋把这些东西给忘了呢? 宋家人只见宋春临闭眼又睁眼,没多大会地上就摆满了各种高档补品礼盒。 透明的礼盒里装着人参、鹿茸、灵芝、花胶、鲍鱼、海参、燕窝,品相都是最好的,惊得宋家人目瞪口呆。 饶是宋老爷子见多识广,也只认识人参、灵芝跟燕窝,那些海味他是一个都不认识,他们的家乡并不靠海,这种海味干货也不如后世那样流行,最多就是顶层的贵族喜欢,底下的百姓们是听都没听过。 宋春生好奇的指了指海参问宋春临:“弟弟,这个虫子也能吃吗?” 宋春临:“能啊,而且还是大补,就是做起来太麻烦了,我也不会做,有空我找一找食谱吧。” “食谱?那不都是别人的传家宝吗?你去哪里找?”宋阿麽有些不解,在这个时空,大部分人都会把自己的家传技艺藏得死死的,普通人想要学一门技术,那得从小拜师,被师傅磋磨上数年,也只能学得皮毛,像食谱这种秘籍,更是只听说过,压根没人见过。 宋春临并不知道这些,只是略微在空间了翻找了一下,就从分好类的书堆里找到了几本家常菜谱,还是彩色的。 宋家人看着那彩色的图谱,各个都瞪大了眼睛,宋春生还小心的摸了摸,那些逼真的图案,居然是真实存在的。 “好厉害的画师啊,你们看这青菜,这肉,简直跟真的一样。”宋大庄这个大老粗也忍不住赞叹一句。 宋春临骄傲的告诉他们:“这种图书在我空间里还有很多呢,等我们安顿好了,我就把书拿出来给大家看,里面的好多知识都是后人总结出来的,可以让大家少走很多歪路。” “大家?”宋大庄抓住了重点。 宋春临点点头:“是的,大家,我决定搬完家之后,我们全家都要开始识字,包括小宝。” “啥?”这回大家集体呆住了,不是,这为什么突然就开始要识字了呢?宋爷爷本来就识字,宋大庄小时候也去开蒙过,自然也是识字的,只是不多,而宋阿麽跟宋秦氏则是实打实的文盲,宋春生好一些,宋爷爷闲暇时也会教他认几个字,只是他并不是读书的料子,在书桌面前坐不住,是以家里才没有送他入学堂。 “这怎么就要识字吗?我们识字了要干啥?”宋大庄喃喃道。 宋春临:“当然是要种地啊,不识字,你们怎么看我带回来的那些农书?” “农书?”宋爷爷都失态地惊叫:“你还有农书?” 第52章 “不止是农书,我还有很多其他的书籍,好多好多,多到我们新家的大院子都装不下。” 众人到抽一口凉气,这么多的书籍,那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这年头的读书人精贵的很,不仅仅是因为知识都掌握在贵族手里,更多的是书本贵,笔墨纸砚也贵,一个读书人一年所要花费的笔墨纸砚对农户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更别说更加昂贵的书籍。 宋春临仿佛这才意识到,古代工业不发达,纸张在这个时代属于奢侈品,而印刷业也是非常的落后,活字印刷术更是还没有被发明出来,普通人想识字容易,但是研究学问的话,没有丰厚的家底真干不了这事儿。 “对哦,现在的造纸技术还不够好,我记得我好像有看到关于造纸的书籍来着……”宋春临思索了一遍,宋家人屏住了呼吸,刚刚的食谱已经给他们带来震撼了,现在宋春临居然还说有造纸的书籍,所以还有什么东西是那个世界没有的? “好了好了,造纸什么的以后再说,现在时间也晚了,咱们歇息吧,明儿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呢。”宋爷爷发话了,众人这才觉得有些困顿,最小的宋小宝已经在宋秦氏怀里呼呼大睡了。 一家子简单的洗漱过后就回各自的屋子里睡觉了,宋春临也分到了一个房间,这还是他穿越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自己睡觉,昨天他就一觉睡到了天亮,今天事情多,却是怎么都睡不着了。 既然睡不着了,宋春临干脆认命的进到空间里,书籍他已经分类得差不多了,当务之急的还是得找些生活用品出来。 空间里还有许多床垫,都是宋春临专门收集的,是那种卷起来打包的床垫,宋春临前世只要不危险的时候,都会拆一个出来放在地上睡,比直接睡地板舒服很多,脏了坏了,或者来不及收起来也不会心疼,反正他空间一大堆。 这次宋春临打算给家里每个人都安排一个,就是这床得去专门定做才行,古代的床不太适合。 除了床垫,他还翻出了许多四件套,就是之前被宋阿麽跟宋秦氏改成衣服的那种,料子柔软亲肤,睡起来应该很舒服。 有了床垫跟四件套,被子自然不能落下,他空间里大包小包,都是全新未拆封的被子,棉被,羽绒被,蚕丝被,夏凉被,字母被,各种尺寸应有尽有,宋春临按照每人六床被子的数量去准备的,宋小宝的甚至还是儿童被,宋春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收进来的,正好给宋小宝用了。 这下睡觉的部分解决了,宋春临左看右看,好像也没什么可以拿出去的了,那些现代的用具,需要用电的通通被宋春临无视了,倒是还有一些不需要用电的锅碗瓢盆之类的。 不锈钢好像太扎眼了,瓷器的话,宋春临选了几套看起来很古朴大气的碗碟,还有最普通的竹筷一大把,这些古代也有,甚至在顾家别院里的瓷器比现代的还要精致好看,这么一对比,空间里的也不算特别了。 都说吃穿住行,这下睡觉的寝具跟吃饭的家伙都有了,宋春临掰着手指头算着还差些什么。 他的视线扫过那一堆快递,想了想,不如去拆几个快递碰一碰运气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宋大庄就早早起了床,也没吃早饭,拿着昨晚就包好的金镯子,跟所有的银钱就出了门。 他套上马车赶到京城,城门口也才刚开,等他来到衙门,昨日的管事早就在门口等着他了。 大概是侯府发话的缘故,地契办的很顺利,宋大庄笑眯眯的出了衙门,带着管事去了一趟馆子,吃了顿迟来的早饭。 趁着吃早饭的空隙,宋大庄问清楚了京城最大的钱庄,吃完早饭就迫不及待的去了钱庄,他带去的金镯子没有任何纹样,就是两根普通的圆条镯子,钱庄的人称了重量,足有三两二钱,换成了银子有三十二两,钱庄收了三钱银子的费用,宋大庄只要了两张银票,跟剩余的十一两多都小心的揣在了怀里。 宋大庄先是去问了城里最大的家具铺子,自己在里面转了一圈后才回去的别院,到别院的时候正好是午时,宋秦氏问管家借了厨房,自己做了饭,宋春临说为了庆祝买新屋,从空间里偷渡了许多熟菜出来。 于是宋大庄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有些幸辣,但很香。 “爹!你终于回来了,我都饿了!”宋春生看见他爹回来,急吼吼的把人拉去洗手,刚刚宋春临把菜拿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被馋得流口水了,还想着他爹咋还不回来,他都快要被馋得想偷吃了。 宋春临今天拿出来的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鹅,炸得很酥脆的蒜香排骨,酸甜口的锅包肉,以及一大盆红艳艳的水煮鱼。 而宋秦氏只是煮了饭,炒了两个素菜,一个莲藕一个菜心,都是宋春临的空间出品,宋秦氏手艺不错,看起来很好吃。 “大庄啊,快给我看看咱们家的地契。”宋爷爷像个老小孩似的,把手伸到儿子的面前,宋大庄哭笑不得的掏出地契,还有换好的钱。 宋爷爷对钱不感兴趣,接过了地契,翻来覆去的看着,在来京城之前,他们一家的愿望也不过是能在南方的某个县城里落脚,买几块良田,盖几间茅屋,只要一大家子都还在就行。 他是做梦都没能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也可以在天子脚下,拥有一套属于自己家的房子,还是这么大的一个院子,不仅是大院子,还有那二十亩良田,那可是良田啊,早上他特意去地里看了一遍,那土地比他在老家的还要肥沃,若是来年种上粮食,收成肯定比在老家还要好。 更何况,他们还打算种植宋春临说的几个高产作物,二十亩地,最低也得有个上万斤的收成,宋爷爷光是想想,就激动得难以入眠。 第53章 “老头子,咱们这也算熬出头了。”宋阿麽慈爱的看着宋春临,“这一路上,也多亏了春临了,若不是没有他的仙人空间,咱们一家子,可就只能留在那深山老林了。” “嗯,春临是咱们家的大功臣,关于春临身上的事情,你们记住,咬死不能说出去,哪怕,哪怕将来小二回来了,也不能告诉他,这仙人的事情,多一个知道,春临便多一分危险。”宋爷爷看着宋春临板起了脸:“还有顾家,当初救人是不得已为之,以后春临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能乱救人,知道吗?” 说到这里宋家人都一阵后怕,宋春临却并不担忧,等他的异能升到九级以后,他便可以开启精神领域,木系异能者的精神领域是通过植物的地下根系去建立的,只要宋春临想,他可以利用这些根系,去建立一个庞大的精神网络,这样不论他走到哪里,都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获得情报。 所以宋春临是一点儿也不怕被顾逢月发现,即使发现了,他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他。 在日常的相处里,宋春临觉得顾逢月并非那种会背后捅刀子的人,相反,他很识趣,并且,他有求于他。 当然这些他肯定不会跟宋爷爷他们细说,只是很听话的对各位长辈点头,保证自己不会轻易的暴露空间去救人。 第二天一大早,宋秦氏就起来煮了鸡蛋,熬了粥,宋春临起来后从空间里掏出包子馒头,昨晚的菜肴都太油腻了,今天大家打算吃点清淡的。 宋阿麽挖了点昨天在镇上买的小咸菜,宋春临看不出来是什么做的,但味道很好,就着咸菜吃了一个大馒头。 今天他们打算出发去看看家具,宋大庄说京城里的家具铺子确实花样新颖,但价格也很贵,所以宋春临提议直接找木匠打,这样也好直接根据他的床垫尺寸来设计新床,除了家具,还有其他的厨具,炊具什么都要买,虽然宋春临空间里几乎什么都有,但他们初来乍到的,一样东西都不买反而很奇怪。 自从跟管事说让他们自己做饭后,宋秦氏也早早的出门去镇上买菜,粮食是空间里的,提前放在了背篓里面,别人便以为是他们自己带的,青菜就是在街上随意买的,这个时间已经没什么新鲜蔬菜了,倒是干菜跟咸菜比较多,许多农家自制的干菜跟咸菜味道还是不错的,勤俭持家的宋秦氏也买了一点。 为了能早日搬进新家,宋大庄跟宋春临定好尺寸以后给木匠加了钱,让他加急赶制,宋春临有画简单的图纸,款式不算复杂,也没有雕花一类的,木材上也没有要求,木匠自然欣然答应,说是十天后会帮他们把所有东西都打好。 等宋大庄等人一走,木匠就把自己交好的另外两个木匠一起喊过来,再加上各自的徒弟,开始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解决好家具以后,宋家人就提前过来院子这边,打算里里外外都清扫一遍,这房子才空置没多久,倒是不怎么脏,而且主人搬走的时候几乎是把房子给搬空了的,里面空荡荡的,打扫起来很方便,才一天的功夫,就让宋家人齐心协力的弄干净了。 打扫完了房子,宋大庄跟宋爷爷两人就在后院那边捣鼓,商量着该建多大的马厩,宋大庄想说盖一个大一些的,将来买头牛,也能一起住进去,宋爷爷也觉得好,于是两人当即拍板,宋大庄又火急火燎的去找人盖马厩。 宋阿麽跟宋秦氏则是在前院后院的勘察地形,这个房子的后院几乎是前院的两倍这么大,婆媳两人打算开垦几块菜地,用来种植宋春临空间里的那些蔬菜。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他们也不着急,每天都过来挖一点,没几天就把后院的地都给翻了一遍。 宋家的马厩还没盖好,那边家具都已经打好了,宋大庄挨个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给木匠结了款,还多给了他五十个铜板,喜得木匠眉开眼笑的。 把家具都归置好了,宋春临才把空间里的床垫翻出来,他选的是偏硬的床垫,因为宋家人习惯睡硬板床了,突然太软了怕他们不适应,但即使是硬床垫,宋家人还是感叹这床躺着实在是太柔软了。 “我头一次觉得自己这么轻,这床睡着真舒服啊。”宋春生美滋滋的在自己的大床上打滚,被宋秦氏嫌弃的抓过来放到一旁。 “你脏兮兮的就往床上滚,起开,我铺个床单。” 宋春生垮着脸:“娘,我昨儿才洗的澡,而且您已经铺了三层了,咋还铺啊?” 宋秦氏翻了个白眼:“三层怎么了?我打算给你套个五层,免得你这个泥猴睡脏了床垫。” 宋春生无语,他在他娘的眼里难道真的这么脏吗? 不会啊,他明明有每天洗澡,肯定是娘偏心,哼! 宋春生跟宋春临的房间是紧挨着的,宋春生过来找他的时候,正巧宋春临也打算过去,见哥哥过来后便一股脑的变出一推字帖给他。 宋春生震惊:“弟,你干啥呢?” “喏,给你练字的。”宋春临说着又掏出几支毛笔砚台还有墨条塞到他手里。 宋春生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弟弟:“练字?谁?我吗?” 宋春临斩钉截铁:“是的,就是你,反正哥哥每天都没事干,来吧,今天先写个十张好了。” “十张!”宋春生泫然欲泣,但下一秒就被亲爹武力镇压了。 “臭小子,嚎什么嚎,你看看你那狗爬的字,十张我还觉得少了,对吧,春临。” 宋春临:“……” 宋大庄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下一秒,同样的东西也出现在了他的怀里。 宋春临:“差点忘了爹爹你的,喏,你也写个十张,给哥哥做个表率吧。” 宋大庄:“……” 得,惹火烧身了这,他这是做的什么孽啊,一把年纪了,还要被儿子督促着练字,宋大庄他心里苦啊,他说不出~~ 第54章 等宋家的新房子布置得差不多了以后,宋爷爷打算请顾逢月过来,吃乔迁酒,至于为什么不请顾侯爷,主要是对方身份尊贵,请了怕人说高攀,顾逢月年纪还小,又有救命之恩,请他也算合理。 等到了吃酒的这一天,宋家人早早就起来准备了,这几日他们已经把东西陆陆续续搬到了新家,放在别院的东西简单收拾一下就带走了。 宋家请的是午宴,宋家一到新家就全都动了起来,宋爷爷负责贴对联门神,宋阿麽则负责洗菜,宋大庄负责杀鸡,宋秦氏负责煮饭,宋春生则到处跑腿,而宋春临,被安排看管最小的宋小宝,不让他到处乱跑的捣蛋。 经过两个多月的进补,宋小宝不但身子骨越来越壮实,走路也更稳当了,但也更难管了,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一个没看住就跑到了不该跑的地方,家里的鸡都被他撵过几次,大家对他真是又爱又恨。 今天众人都在忙着,宋春临就强制的抱着宋小宝待在门口,等顾逢月来。 宋家所在的地方在村外,离最近的村子也就几步路的距离,因为他们家靠着山,很多村民上山会从他们家门前经过,短短十几天,宋家人也算是在这里混了个脸熟。 这不,才不大会的功夫,就有两拨人过来跟他打招呼了。 “哟,宋家小哥儿呢,带着弟弟玩呐。” “嗯呐,婶子又上山捡柴禾呢?” 那个婶子笑盈盈的应他:“可不是吗,天越来越冷了,家里的柴火啥的,总是不嫌多的。” “是这个理。” 送走了这一拨,宋春临远远瞧见村里来了几个年长的老者,这些是宋家人准备宴请的村长跟村里的几个辈分比较大老人,宋春临眼尖,没看见里长,倒是看见了里长的儿子。 几个人相伴走来,宋春临赶忙回去喊宋爷爷,宋爷爷出来的时候,正好众人也走到了门口。 宋爷爷赶紧把人给迎了进去,一番寒暄过后,宋阿麽给众人上了茶,茶具是京城买的,茶叶是宋春临空间里的,这个年代的人喝茶会放很多佐料,宋春临可喝不惯那奇怪的味道,所以宋家人一直喝的是清茶,虽然茶很清,但香气怡人,喝下去后喉头会有微微的回甜。 众人一开始见宋家用清茶招待,还以为是对方怠慢了他们,推辞不过才勉强喝一口,一种与平日的茶水完全不同的口感立刻征服了他们。 “宋老哥,你这是什么茶,还怪甜的咧,但是跟我家放糖的那种甜又不太一样。”说话的人是里长的儿子,年纪就比宋爷爷小一些,所以叫宋爷爷一声哥。 宋爷爷:“不过是一些粗茶罢了,我们不喜欢那些味道浓厚的,就爱着清淡的,不知道几位可否还习惯?” 众人皆道习惯,并且觉得很新奇,他们都是第一次喝,不知不觉喝了两三杯,那边门口传来了动静,宋爷爷朝大门看去,只认出了顾家的马车。 宋春临紧紧抱着想要往顾逢月身上扑的小崽子,急得宋小宝竟然当场喊了一声:“哥~抱!” 身后赶来的宋春生只觉得心头被扎了一刀,这小崽子,他小时候还是他给这小崽子把屎把尿的,结果他的第一声哥哥,居然喊的不是他! 这可真是太伤哥哥的心了,宋春生捂着胸口,一脸的痛心疾首。 而宋春临则是满脸黑线,虽然平常带他最多的是不是他,但好歹自己也给了这孩子不少好吃的,为毛他第一声哥哥喊的也不是自己? 唯有顾逢月满脸笑意的从宋春临怀里接过小崽子,抱着他侧过身子,宋春临这才发现马车里竟然又走下一个身穿狐裘大氅的顾逢云。 “咦,侯爷也来了?” 宋爷爷恰巧也看见了顾侯爷,连忙上前迎接,顾逢云却快步上前,扶起来想要行礼的宋爷爷。 “宋爷爷,我这次来是以阿月哥哥身份,来恭贺你们乔迁新居的,我身为晚辈,怎么能受您的礼呢?”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宋爷爷自然作罢,招呼这兄弟俩进屋。 院子里已经被宋家人收拾的干干净净,屋子里的家具也很简单,看着还有些简陋,椅子选的是前些年才兴起的靠背椅,为了坐着舒服,每张椅子上都垫了软垫。 垫子里面是海绵,外面则是宋秦氏跟宋阿麽赶制出来的布套,料子比较普通,看起来平平无奇,只有坐上去了才会感觉到不一样。 而宋家人喝的茶水,也跟他们喝的不一样,茶水是清澈见底,还泛着淡淡的绿色。 顾家兄弟出身贵族,什么样的好东西没见过,偏生这宋家的东西,总能带给二人新奇的感觉,只不过他们都是聪明人,心里疑惑,却也不会直截了当的问出来。 旁边的几个村民见他们通身贵气,举手投足之间也是带着上位者的气势,几人都被震惊的不敢说话,生怕说错了一句话,惹得贵人生气。 幸好外边说开席了,因为多了顾逢云,宋家人单独给兄弟二人开了一桌,让宋爷爷作陪,宋大庄则跟着那些村民坐另一桌,那几个人肉眼可见的松了一口气,饭桌上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一些。 为了今天的这顿乔迁宴,宋家人可谓是铆足了劲儿,宋秦氏甚至是宋春临手把手的指导下成功发了一筐豆芽。 冬日的蔬菜太少,宋家人又不想全都从宋春临空间里拿菜,所以今天这一桌子基本都是本地食材,只不过用了很多现代的烹饪手法,宋春临最多贡献了一些没有的调味料跟菜谱。 众人对这满满一桌菜色是相当的满意,尤其是那豆芽,谁能想到豆子发的芽也能吃呢? “这道菜难做吗?要是能推广开来,那将来冬日的餐桌上,岂不是又多了一道美食?”里长儿子刘平贵感慨道,往年冬日里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菜,他早吃腻了,这豆芽随便炒一炒味道就很不错了,宋秦氏还用豆芽跟猪肉煮了一碗肉丸子豆芽汤,刘平贵连着喝了两碗。 第55章 另一张桌子上,顾逢云也频频去夹那道清炒豆芽,他素日里吃的清淡,清炒豆芽很合他的胃口。 “往日只在宫宴里吃过这芽菜,据说这菜挺难种的,没想到老爷子你们家里卧虎藏龙啊。”顾逢云连连赞叹,宋爷爷只是笑了笑。 “可不敢当,这豆芽说起来不过是误打误撞,孩子他娘买了豆子放在筐里忘记了,洒水的时候没看见,两日后那芽顶出来了才知道,差点以为不能吃了要扔掉。” 这话顾逢云兄弟俩却是不信的,但也跟着附和宋爷爷:“那幸好没扔,否则今日的餐桌上便少两道美味佳肴了。” “不是哦,哥哥,你看这里。”顾逢月一边说,一面用公筷挑起酸菜鱼,底下赫然是满满的一盆豆芽。 顾逢云不爱吃鱼,所以一直没动过筷子,倒是顾逢月吃得欢快,没多久一盆酸菜鱼就下去了一半,这才发现底下铺着的豆芽菜。 那豆芽菜吸饱了酸菜鱼的汤汁,顾逢月笑嘻嘻的夹了一筷子给自家兄长,顾逢云是个疼弟弟的,见状也只好夹起碗里的豆芽吃了起来。 一入口,顾逢云就察觉到不一样的地方了,这豆芽竟然一点鱼腥味都没有,反而酸酸辣辣的,特别的开胃,顾逢月趁机又给他夹了一片雪白的鱼肉,顾逢云也痛快的吃了。 宋秦氏的刀工很好,鱼片切的很薄,基本没有刺,而且用的还是空间里专用的腌鱼料包,味道嫩而不腥,顾逢云吃了一片后忍不住又夹了一片。 顾逢月难得见兄长胃口好,自己也跟着笑了。 一顿饭下来,顾家兄弟跟宋家的关系更近了,毕竟谁能拒绝美食呢? 而在另一边,宋大庄跟几个村民也都喝得满面红光,惹得宋秦氏频频瞪他。 用过午饭,几个来道贺的村民都先后离开,顾家兄弟就坐在客厅里,喝着宋秦氏煮的简易版酸梅汤消食。 虽然简易版味道比较淡,但兄弟俩还是各自喝了一大杯。 顾逢云放下茶杯,开始谈起了正事。 “听我弟弟说,你们在山里挖到了几个土疙瘩,现在还有吗,能否拿来给我一观。” 宋家人早就准备好了,宋秦氏闻言立刻去了厨房,把早就准备好的土豆红薯都拿了过来,竹筐里面不仅有生的土豆红薯,也有煮熟跟烤熟的土豆红薯。 顾逢云先是拿起一个生的土豆,他翻来覆去的看着手里的土豆,然后让顾逢月用匕首切开,观察一下里面,接着又拿起一个生的红薯,同样的操作流程再走一遍,等他把两样东西都仔细看过之后,才伸手拿起一个煮熟的红薯。 宋秦氏煮的土豆红薯都比较大个,放在灶台上也没凉,拿在手里还是热乎乎的,顾逢云掰开红薯闻了闻,又小心的尝了一口,也不说话,只是仔细的咀嚼着嘴里的东西。 吃完了煮红薯,又吃了一口烤红薯,跟煮红薯不一样的是,烤红薯的味道更香一些,煮红薯会更软糯湿润,但两者都是同样的好吃。 试吃完红薯,接下来的土豆也是差不多的做法,顾逢云吃的很仔细,这两者本身的味道差距很大,但是共同点都是比较煮熟后比较软糯。 起先他听到弟弟提起这两样东西的时候并不太在意,但是现在试吃完以后,他便改变了想法。 大厅里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看着顾逢云,期待着他开口说话。 过了很久,顾逢云才微微弯起嘴角:“诸位,这些东西顾某也尝过了,味道确实不错,只是这产量……” “侯爷不必忧心,我们本来就打算开春就各自拿出一亩地来种这些土豆红薯,当初我们找到这两样东西的时候,那地贫瘠干旱,那么差的地都能长出这样的粮食来,若是换了肥沃的土地,那岂不是产量更高。” 顾逢云虽然对种地之事一窍不通,但是宋大庄这话说的在理,贫瘠的土地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也能长出能吃的粮食,若是在人尽心管理的肥沃良田,那肯定能产出更多的粮食出来。 不过眼下一切都是未知数,宋家人觉得这两者产量高味道好,想要借顾家的手去把它们推广开来,光靠嘴上说说自然不行,所以顾逢云沉思了半晌,才下定了决心。 “这样吧,宋大叔,你开春的时候先种着,一亩地需要多少种子,怎么施肥,多久长大,收成几何,我到时会派一个人过来,从头到尾记录好,若是这两样东西当真如你们所言那般高产,那于国于民而言,都一个天大的好事,此事若成,我会亲自禀明圣上,让他们给你们赏赐。” 听到还能上达天听,宋家人全都有些不敢置信,宋爷爷更是有些战战兢兢:“不是,这不过是个庄家,这还得告诉陛下啊,那陛下得多忙呀。” 顾逢月没忍住噗嗤一笑,被顾逢云狠狠剜了一眼。 “老爷子此言差矣,您也知道,这两年年景不好,就说您的老家西北那边,粮食都是颗粒无收,而更北边,已经是十室九空,饿死渴死的人不计其数,圣上这两年为了能让百姓吃饱,可是想了无数的办法,可是都不管用,天灾面前,即使陛下倾尽全力,没有粮食,那就得挨饿。” 顾逢云正色道:“老爷子,事关粮食,你们这便不是小事。” 见他说的如此严肃,宋家人也都沉了脸色,饿肚子的滋味他们都尝过,在宋春临说出空间之前,宋家人连半饱都做不到,当初他们卖了房子跟田地,拿着银票去买粮,本来就涨了十倍的粮价还给他们限购,每人只能买一斗米,即使全家老少都出动了,买回来的粮食也只不过区区几十斤,再加上家里还剩下的粮食,堪堪过百。 宋家七口人,只换到十斤细粮,那是给宋小宝的,其余人连粗粮饼子都不敢吃饱,生怕吃了这一顿,下一顿就没饭吃了。 想到那些挨饿的日子,宋家人全都沉默了,不得不承认顾逢云说的很对,事关粮食,那便不是小事。 第56章 顾逢云看着沉默的宋家人,心里突然生出一个疑问。 “说到粮食,我记得当初旱灾第一年的时候,陛下不但下了旨意免除百姓三年赋税,还同时运送了许多赈灾的粮食到灾区,怎么,老爷子,您一家人没领过粮食吗?” 宋家人都被问的一懵,就连宋春临都满脸的问号,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已经在逃荒的路上了,若是宋家人能领到赈灾的粮食,那他们还逃什么难? 宋老爷子缓缓点头,他们都不是蠢人,稍微一推敲就能猜到这其中的关键。 顾逢云冷了声音:“蓟州知州是谁?你们可知?” 宋大庄:“我们平头百姓哪里知道知州叫什么,只知道那知州姓孙,以前的知府姓钱,去年又来了一个,好像也是姓孙。” “对对对,是姓孙,我还记得上街的时候人家说新知府跟知州还是一家人咧。” “一家人?好一个一家人啊。”顾逢云这下彻底冷了脸,当即也不再寒暄,带着顾逢月赶紧回了京城,这下他可有事情要做了。 顾逢云走的时候还是带走了几个土豆跟红薯,他打算拿回去,在府里开辟出一块菜地,专门种这些土疙瘩。 送走了兄弟二人,宋家人便关起门来商量,那二十亩地要种多少亩的粮食,多少亩的土豆红薯。 “爷爷,爹,其实土豆跟红薯并不太挑地,我们家山脚的这一大片荒地也不适合种庄稼,不如在这儿也种一些,到收成的时候,才好让顾侯爷相信,这两种作物的好处。” “临哥儿说的是,那咱们便种上一片试试,但也不能太多,我看就两边各一亩地就好,多了人家反而起疑我们的种子来源。”宋爷爷说的也是,他们一路走来能挖多少土豆红薯?种上两亩地已经是顶天了,再多就解释不清了。 不过想到当时吃过的红薯叶子,宋大庄还记得宋春临说红薯的藤蔓不仅人可以吃,猪也可以吃,那是不是也可以养上一两头猪?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庄户人家家境好些的都会养上一两头猪,到了年根不仅能卖钱,还可以杀了过年吃肉。 宋大庄盖马厩的时候顺便让人在旁边也盖了一个猪圈,还挺宽敞的,宋春临看了感觉能七八头。 现在是冬天,他们一家人初来乍到的,宋爷爷打算等过完年了,开春再去买小猪仔。 “买到小猪仔后,还得去割猪草喂猪咧,春生,春临,这个活到时候就交给你们了。” 兄弟俩立刻拍胸脯保证,一定不会饿着小猪的,旁边的宋小宝有样学样,也用力的拍着胸脯,然后口齿不清地蹦出一串婴儿语,逗得在场的人哈哈大笑。 时间转眼就到了隆冬,京城的天气不如老家的冷,但还是冻得大家缩手缩脚的。 宋春临最近忙着督促老爹跟哥哥一起练字,偶尔也会教一下宋阿麽跟宋秦氏,反正也不用考学问,两人也就是学着玩的。 全家只有宋大庄跟宋春生二人学得生无可恋,天知道他们俩都是实打实的学渣,能在书桌前坐上一刻钟都算刻苦了。 倒是宋老爷子,他对宋春临拿出来的农书非常感兴趣,已经快要把《齐民要术》看完一半了,甚至有空还会自己用笔墨记一下笔记,那认真的态度谁看了都要竖起大拇指。 宋老爷子自己学习的同时,也不忘教一下那两个榆木疙瘩,导致父子俩最近每天都处于水深火热当中。 顾逢月隔三岔五就过来蹭饭,按他说的,宋家的饭比侯府的还香,每次来都要吃个肚儿圆,顾逢云自从上次乔迁宴以后就再也没来过了,顾逢月说他最近领了公务,要彻查一些旧案,忙的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今天顾逢月又来蹭饭,不过他从不空手,今天带的是几盏花灯,模样造型都非常的可爱,宋小宝一眼就喜欢上了那只兔子灯,拿在手里就是不肯撒手。 宋春临手里的是一盏祥云灯,他也是第一次见这么精巧的手工花灯,比现代工业批量生产的更为灵动,重点是里面的灯芯不管怎么摇晃,都能保持平衡,并不会把灯油撒出来。 “真神奇啊,这灯,娘,我要挂在我窗前!” 宋秦氏无奈的接过花灯,递给宋大庄:“喏,你儿子让你挂灯呢。” 宋大庄任劳任怨的去挂灯了,挂完了灯,院子里也有了一些过年的氛围。 “顾小哥,明儿我们杀年猪,你今晚别走了,就跟春生挤一挤吧。” 听见有好吃的,顾逢月哪有不肯的,反正宋春生的床舒适得很,说到底还是他占便宜了。 第二天一大早,宋家人早早就起来了,宋秦氏手脚麻利的烧了一大锅热水,宋阿麽在一旁擀面条,等大家都起来了,才把面下锅,宋春临刚洗漱完,就拿着一碗热腾腾的番茄鸡蛋面蹲在院子里吃起来了。 顾逢月是吃过番茄的,当下也接过了一碗面吃了起来。 等他们吃完早饭,来杀猪的人也到了,宋大庄买了两头猪,每一头都有两百斤重,人到齐后就开始忙活起来了,配合着杀猪匠把猪给捆住,杀猪匠手起刀落,猪血流了出来,宋秦氏用一个大盆给接着。 两头猪装了满满一大盆猪血,放好血的猪淋上开水,开始处理猪毛,宋大庄请的人多,村里的青壮年基本都来了,院子里都是人,还有不少孩子也挤了进来看热闹。 人多力量大,两头肥猪很快就分解完了,宋大庄事先说过了不卖猪肉,但是会请大家一起吃一顿杀猪菜,听到有免费的肉吃,那些小孩都兴奋的喊了起来。 猪大肠被放在单独的桶里,这是宋春临点名要留下的,他想做香肠,庄户人家平日里最嫌弃的排骨,这些没有什么肉的部分,也是宋春临指明要的,宋大庄虽然不知道他要这些不好吃的肉干啥,但还是选择了尊重,宋春临心满意足的让宋秦氏把排骨跟猪大肠给单独放进了厨房。 第57章 院子里架起几口大锅,剃干净肉的大骨头都被扔进了锅里熬汤,汤熬成奶白色了就放入切好的大萝卜,这个萝卜是宋春临用古代的种子在空间里种出来的,没有浇灌过空间水,但长得依旧比现在的萝卜要好,又大又沉手,切菜的婶子都对这个萝卜赞不绝口。 “哎呦,宋家的,你家这个萝白买的好,在哪儿买的,我也去买几个,瞧这个儿,真大。”那婶子把萝卜放在手心里掂量了一下,不错,水分很足,切下一片偷偷尝了一口,呀,真甜。 宋秦氏听到他们的打趣也不答话,只是笑了笑,就继续干活。 熬好了骨头萝卜汤,接下来就是热菜了,宋大庄提前打听过,这边的杀猪宴跟他们老家西北那边也差不离,左不过就是一个骨头汤,两个炒肉菜,还有一个素菜,三菜一汤管饱便是,虽然花样少,但每一样菜都是用的盆来装,摆在桌上也蛮壮观的。 两个肉菜,一个五花肉炒菘菜,另一个鹌鹑蛋红烧肉,鹌鹑蛋还是宋春临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其他的村民还以为他们去哪儿收集的鸟蛋。 素菜是提前发好的豆芽,宋秦氏一口气发了十斤豆芽,全部炒熟还得分三锅。 宋春临发现现在的人还真没怎么吃过豆芽,看来果然如顾侯爷说的那样,这玩意目前还只存在于宫宴里。 顾逢月没跟村民们挤一起,而是跟宋家两兄弟待在房里吃,宋秦氏单独给他们开了一桌。 宋春生负责给宋小宝喂饭,宋小宝则舒舒服服的窝在顾逢月怀里,小手一指,宋春生就只能任劳任怨的给这小祖宗夹菜。 四个人在房里吃的正香,门却突然被人给推了开来,几人就朝门口看过去,却只看见了几个小屁孩,其中一个长得吊三角眼的男孩子看着他们桌子上的菜,立刻尖酸刻薄的嘲讽道:“我还以为躲在屋子里吃什么山珍海味呢,啧啧,不过是筷子青菜,就值得你们藏着掖着不给人看,切!” 此话一出,除了宋小宝,其余三人都皱了眉头,偏生这男孩子还跟自己家似的,自顾自进了屋子,当着主人家的面就开始东摸摸,西翻翻的,宋春生看着他那油乎乎的手在自己的房间里摸来摸去,顿时黑了脸,立刻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 “你谁啊?谁让你进来的,出去!” 那男孩子不服气:“我就进来了,怎么了?你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吗?我看看你又不会少一块肉,起开,我累了,我要睡一会儿。” 见这人油盐不进,还企图往宋春生床上躺,这下便是顾逢月也看不下去了,他冷声道:“这里不是你家,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躺就躺的地方。” “我呸!我娘说了,我可是她的宝贝,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想干嘛就干嘛,你管得着吗你?” 见他还要往床边走,宋春生直接拦在他面前,他试图推搡宋春生,宋春生长得比他高大,自然推不动,试了几次,那男生恼了,宋春生也恼了。 “你这人是听不懂人话吗?这里是我家,我的房间,我说不准就不准!” “你算老几啊你?你家一个外来户,不巴结我们村里人就算了,还想跟我耍横?”男孩气急败坏的朝身后一招手:“来啊,兄弟们,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此时宋春临跟顾逢月都站了起来,宋春临冷着脸拎起板凳,狠狠朝那些孩子砸去,那几人不过是被男孩挑唆过来撑场子的,心里本来就不大乐意,见板凳砸过来纷纷朝旁边躲避。 男孩见其他人都躲开了,自觉失了颜面,目光扫到旁边几案上的一盘红彤彤的果子,他不认识圣女果,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嫉妒之心,他们都没吃过这种好看的果子呢,这些外来户凭什么能吃得起果子? 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端起盘子就朝宋春生脑袋上抡,但他反应没有宋春临快,几乎是眨眼之间,众人还没反应过来,那男孩就以一种非常诡异的姿势起飞,然后重重摔在地上,很不幸的,他的牙恰好磕到了地上的盘子,门牙直接磕断,鲜血喷涌而出。 大家都被这一变故给吓傻了,包括他本人,迟来的疼痛袭来,男孩摸了摸嘴边,摸到了一手的血,看着血顿时嚎啕大哭。 宋小宝埋在顾逢月怀里,被他这一哭给吓得一激灵,也跟着哭了起来,此起彼伏的哭声很快就引来了大人的注意,挤在门口的孩子顿时做鸟兽散。 那些孩子的家长都循声赶来,发现不是自己的孩子哭后都松了一口气,看着坐在地上痛哭的男孩后,众人都被他的一脸血给吓蒙了。 不知道是谁在外面叫了一嗓子:“王富贵家的,你儿子被人打出血了!” 王富贵家的还在饭桌上吃得满嘴流油,此刻听到儿子流血了,她满嘴油都来不及擦就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 王富贵也从酒桌上下来了,挤进了屋子一看,发现儿子牙都没了,顿时一脸凶相瞪着宋春生。 “小兔崽子,你竟然敢打我儿子?看我不揍死你!”说着蒲扇般的大手就朝宋春生挥舞过来。 宋春生哪里看过这么无耻的人,连个孩子他都打,被吓的呼吸都停了,幸好宋大庄也赶了过来,眼见儿子要挨打,马上飞奔过去,堪堪在那巴掌落在儿子身上时把人给抓住了。 “姓王你想干嘛?在老子的地盘,打老子的儿子,你是活腻了还是想死?” 王富贵挣扎了一下,没挣脱,气急道:“你个外来户还真是好大的口气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老子的儿子受欺负了,怎么,你们外来人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的?欺负完小的,就要来欺负大的?就你们一家子这种德行,落户我们村以后岂不是要把全村人都给欺负一遍?” 这王富贵左一句外来户,右一句外来人,听着就让人不舒服,宋春临翻了个白眼,跳出来跟宋大庄解释: “爹,明明是他们本地人欺负我们外来人,是他儿子硬要闯进来的,还在哥哥房间里乱翻,哥哥不允,他还要拿东西砸哥哥,结果自己把自己给绊倒了,现在又来恶人先告状,真是不知羞!” 第58章 “你个小兔崽子,你说谁不知羞呢?谁恶人先告状,不是你们打了我儿子,他能流这么多血?我还没问你们要医药费呢,这么多的血,你们不赔个十两八两的,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说话的人是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她在村里一向泼辣,别人是得理不饶人,她是没理也不饶人。 王富贵被她点醒了,他早就看这宋家人不顺眼了,不但一来就把全村最好的房子给买了,听说还买了二十亩良田,还有一整片的山地,他素来是个心眼小的,此刻抓住了宋家人的把柄,恨不得要从宋家人身上扒层皮才行。 宋春临都气笑了,这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小的蛮横不讲理,看来是这两口子言传身教的缘故。 宋大庄冷笑:“我家今日本来就是在屋里招待的贵客,你们儿子无端端跑进来叨扰不说,还想要打我儿子,现在又想倒打一耙来讹人,真以为我们宋家是好欺负的不成!” 王张氏闻言立刻抱着还在流血的儿子哭嚎:“没天理了啊,外来户欺负本地人了,都被打出血了还要冤枉我们,这日真是没法过了啊!” 她坐在地上嚎得厉害,正好被过来看热闹的里长儿子听见,顿时黑了脸,这王富贵两口子在村里惯用的伎俩就是颠倒是非,被村长跟里长都狠狠整治了几次,这才变得老实一些,没想到他们这次在宋家,竟然又想用老一套的招数,逼迫对方就范,刘平贵想到那日乔迁宴上的贵人,再抬眼看见另一个年纪稍小些的贵人也在屋里,怀里甚至还抱着宋大庄的小儿子,这孩子哭得一抽一抽的,显然是被吓着了。 在看那贵人的脸色,真真阴沉的可怕,盯着王富贵的眼神就像的看一个死人一般。 刘平贵似乎被吓了一跳,他不得不深吸一口气,走进屋里。 宋大庄跟王富贵两人还在争论,王张氏则一直哭嚎,她嗓门又大又尖利,吵得宋大庄脑袋疼。 王张氏看见刘平贵走进来的时候哭声顿了一下,但是又想到这宋家人初来乍到,料他们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于是又心安理得的哭嚎起来。 宋春临对这一家人的厚脸皮刮目相看,他们不但脸皮厚,就连耳朵也是一样的聋,根本听不懂人话,一口咬定就是宋春生故意打的他们儿子。 宋大庄简直要被气疯了:“你们口口声声说我们欺负你们,那好,我就问问,为什么我儿子陪客人在屋里好好的吃饭,他怎么会在屋子里?他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进来的,为什么要进来?我们家在外面摆了二十桌,怎么二十张桌子还坐不下你们儿子一个人吗?” “就是,他非得进来人屋里,人家主人都不同意了,他还非要往里闯。”说话的人是顾逢月,他轻轻拍着宋小宝的背,宋小宝已经不哭了,但眼泪还挂在脸上,看上去可怜巴巴的,大概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他吃饭的时候闯进来闹事吧。 王富贵见顾逢月虽然一身绸缎衣服,但年龄并不大,以为只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小孩,他们住在天子脚下,见过的达官贵人多了去了,而他打从心里就看不起外来的宋家,认为他们才落地京城,又能认识几个勋贵,自然也没有将顾逢月放在心里。 此时他看顾逢月站了出来,也只是嗤笑一声:“个小屁孩,你以为自己是谁,小小年纪,还想当什么清官大老爷吗?真是可笑。” “可笑的人是你!”刘平贵终于忍不住出声了,他算是看明白了,他就不应该觉得王富贵这人会改邪归正。 王富贵见刘平贵在为宋家人说话,心里有些愤愤:“刘叔,不是我说你,人家给你几个钱啊,就让你这么给人说话,你是不是忘了,咱们才是一个村的?” “哼,宋家的户籍手续都已经办好,怎么,你是不是要去衙门才清楚,宋家是不是本村人?” 王富贵:“嘿嘿,叔,那不至于,但是我儿子这血可是实打实的啊,您可不能偏帮外人,不帮着自己人啊。” 刘平贵见他依旧死不悔改,似乎是认定了宋家一个外来户没有根基,可以随意欺辱,对此,他只能失望的闭上了眼。 “你儿子这血可得问问他自己了,他想打人结果脚滑自己摔了一跤,我哥哥可没碰到他分毫,不信你大可以找刚才的那几个孩子问一问,反正想让我们赔钱是不可能赔钱的,相反,是你们该赔我们钱才对。” 一听到赔钱,王张氏坐不住了,她立刻掐着嗓子喊道:“你个天杀的贱蹄子!打人的还想让我们赔钱?我呸!你个不要脸的货,说这种话小心你半夜横死!” 用横死来诅咒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这让跟她一个村的村民都认为说的太恶毒,更别说差一点目睹儿子死亡的宋大庄了,一直站在门口的宋秦氏也被气得浑身直哆嗦,她只觉得自己的理智在那一瞬间消失了,身为一个母亲的本能,让她硬生生挤开一层又一层的人群,直接朝着王张氏冲了过去。 王张氏迎面就看见一个人影朝她踹了一脚,等她被踹倒在地后,宋秦氏跟刚才宋春临一样,骑在了王张氏身上,对着她的脸就是一顿挠,一边挠一边骂:“我让你嘴贱,你这个恶毒的婆娘,都是做人父母的,你这样诅咒我的孩子,我要撕烂你的嘴,我让你满嘴喷粪,你才是贱人!” 王张氏在她身下哀嚎着叫:“杀人啦!救命啊!杀……” 宋秦氏气上头了,竟然真去撕她的嘴,只是刚扯上她的嘴巴就被后面的人给拉开了,宋大庄怕她真的闹出人命,赶紧抱着媳妇远离战场,身后的村民们也呼啦啦的上前将他们给隔开来,生怕这宋秦氏再发疯。 第59章 宋大庄死死抱着抓狂的老婆,还不忘对那王富贵一家三口放狠话:“姓王的,你给老子记住了,以后走路别往我家门前过,不然我见你们一次,就打你们一次,老子说到做到!” 宋春临忙不迭跑进宋秦氏怀里,抱住她的腰,试图安抚她,宋秦氏抱着儿子才渐渐冷静了下来。 站在一旁的顾逢月不太理解,宋大庄夫妇两人的反应实在是过于激烈了,在他的印象里,宋大庄是个话不多的老实庄稼汉,宋秦氏平日里也是很温婉慈祥的,今天他还是第一次见这夫妻俩一起抓狂,竟然只是为了一句话。 王张氏听到宋大庄这么说,披散着头发就去拉刘平贵,让他把宋大庄一家赶出去,刘平贵被吵得头疼,想把手抽走又动不了,最终还是忍无可忍的大喝了一声:“放开!” “成何体统!”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一个是刘平贵的,另一个则是村长,他还在外边吃席呢,吃到一半就听见这里吵吵闹闹的,他已经看见刘平贵进去了,以为很快就能解决,谁知道战况竟然愈演愈烈,最后他自己也坐不住了,才走进来就看见这一副混乱的场面,气得胡子都要翘起来了。 “都给我停下,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村长见他们不撒手,干脆自己上去,将众人一一分开,他年纪大了,大家都卖他这个面子,偏生王富贵不依不饶,叫嚣着让宋家人付出代价。 “我不管,他儿子打了我儿子,他婆娘打了我婆娘,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周围看热闹的人也都有些烦这一家子了,本来就是他们不占理,先别说他们是来做客的,没有主人家的邀请就要硬闯,自己摔了跤便想赖人,还有那王张氏,嘴巴不干不净的诅咒人家孩子,哪个当娘的听了不抓狂,宋秦氏打她还真没错。 村长被这人的胡搅蛮缠弄得头疼,刘平贵脸上也都挂了彩,他俩互相对视一眼,眼里都是烦躁,此刻他们都无比希望把这王家人给丢出去,得罪了宋家人事小,若是因此得罪了宋家背后的那位贵人,给王富贵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两人还在思考对策,下一瞬外面就闯进了一队黑衣禁军,村民们哪里见过这阵仗,纷纷缩在角落里不敢吱声。 王家人也被吓得瑟瑟发抖,他们家一向只是个窝里横,欺负欺负村里人还行,真到了外边最怂的就是他们,此刻禁军提着刀进来,二话不说就朝顾逢月行礼,王富贵哪里还能不明白,他方才瞧不上的小屁孩,竟然是来头最大的一个。 能说动禁军出马,说明这孩子不仅非富即贵,还很有可能是皇亲国戚。 王富贵整个人都抖如筛糠,王张氏更是吓得一动不动的,头也不敢抬,生怕被人注意到她。 其实对方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他们,顾逢月只是轻轻挑了挑眉毛,禁军就进来一人拉一个,把王富贵一家子都给扔出了宋家的大门。 呱噪的闹事者被清理走,禁军回来复命,顾逢月却已经没有了继续的胃口,把宋小宝交还给宋大庄,便带着禁军们离开了。 这事情处理的快速且安静,并且没有一个人有意见,送走了顾逢月,宋大庄也没有了招待客人的心思,事情闹成这样,村民们也没有心思再待下去,纷纷跟宋大庄告辞离开。 等人群都散了以后,只留下几个帮忙的婶子在收拾残局,大家都是大气不敢喘,闷头把院子给收拾好。 宋秦氏在屋子里抱着宋春临不撒手,宋春临在她耳边安慰了好一会儿,她才擦干净眼泪,勉强打起精神,回了自己的屋子,把自己收拾了一番才走出来。 宋阿麽本想让她休息休息的,但是宋秦氏不好让婆婆操劳,还是帮着他把剩下的菜肴打包好,让那些帮忙的人给带回去。 夜幕降临,来帮忙的人也都离开后,宋春临才将分割好的大部分猪肉都收进了空间里,他拎着两根大棒骨来到厨房,发现宋秦氏跟宋阿麽都在。 宋秦氏招手让他过来,宋阿麽则接过他手里的大棒骨,明白他是打算拿来熬汤的,洗干净后就扔进了瓦罐里煨着。 “没吓到吧?”宋秦氏抚摸着宋春临的脑袋,宋春临摇摇头。 “好孩子,别怕,娘实在是,实在是……怕失去你。”宋秦氏声音哽咽,但没有再哭。 “那次你磕到了脑袋,娘不知道,不知道已经失去过你一次了,娘害怕啊,我的孩子,在另一个世界里,我的春临受苦了。”宋秦氏话语里,都是对儿子的心疼,即使当初宋春临什么都没有说,但她还是明白她的春临,在那个世界里过得又多么辛苦。 哪有当爹娘的人,舍得让半大的孩子自己一个人生活,甚至还要养活自己,世上哪有这样狠心的父母,生了又不养,若不是春临还有空间,她实在想象不出她的孩子,还要在那个世界里吃多少的苦,受多少的罪。 幸好,幸好他回来了,幸好老天可怜她,没让她失去任何一个孩子。 宋春临默默靠在宋秦氏肩膀,鼻尖闻到好闻的香皂味道,是他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宋秦氏很喜欢,几乎每天都会用,不光是她身上有,其他的宋家人身上也是这样香香的味道,这让他久违的感受到了关于家的味道。 他前世亲缘浅薄,带着他长大的爷爷奶奶也是早早就去世,父母离婚后谁也不愿意要他,他也没想去寄人篱下,从小到大,他对这种事情感触并没有多深。 偶尔会有人骂他是没人要的小孩,是野孩子,小时候他会生气,长大一点就释怀了,没有人要就没有人要吧,他又不是钱,哪能人人都爱他。 直到他来了这里,他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宋秦氏的悲切,睁开眼后,是宋秦氏发自内心的欢欣雀跃,是宋春临第一次真切的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爱他的,那时候他并不明白来自内心的窃喜是为何,现在他懂了。 第60章 半夜,王富贵还在家里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身边的王张氏嫌弃他动来动去,忍不住朝他身上踹了一脚:“大半夜你闹腾什么?还睡不睡了?” 王富贵被这一踹,火气也上来了:“睡睡睡,你还睡得着,今天捅了这个大个篓子,你居然还有心思睡觉?” 王张氏也恼了,她翻身坐起来,在黑暗里指着丈夫骂道:“你还好意思说我?是谁说一家子外来户没有根基,还不是任由我们捏圆搓扁的,谅他们也不敢不给咱们面子,结果呢?咱儿子可是被打的满脸血,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想到儿子今天拿一脸的血,王富贵也有些心疼,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平日里跟眼珠子似的护着,村子里但凡有敢欺负他儿子的小孩都被他收拾过一遍,那些家长找过来,他就收拾那些家长,管他是不是自家亲戚。 可今日他们算是踢到了铁板,宋家人不但难啃,还硌牙,闹得他们半点好处没有沾到,反而被人拎着后脖领给扔了出来,他王富贵何时受过这种气,但是又想到那些威风凛凛的禁军,王富贵又胆寒了。 王张氏不依不饶,还想着给宋家人使袢子,不然这口气她出不了。 “我不管,反正我一定要让宋秦氏那个贱人付出代价,她今日打我的这笔账,我是一定要算的,还有咱儿子,哼,那两个小兔崽子,最好别落在我手里,否则……”王张氏眼底都是藏不住的恶毒阴狠,若是有外人看见,恐怕还以为这个女人已经疯了。 王富贵还保存着一丝理智,他今日观那锦衣小孩虽然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可是从他的态度来看,他是站在宋家人那边的,可惜他到现在还没闹明白,这个小孩的背景到底是什么。 宋家,宋春临收回偷听的藤蔓,慢慢躺回床上,他没想到顾逢月的禁军都没能让这个王富贵看清楚形势,王张氏甚至还要信誓旦旦的让他们家好看。 这夫妻俩可真是,欺软怕硬,死不悔改。 宋春临闪身进入空间,他走到一堆药物面前,这些都是他从药店里一点一点收集的,他从里面翻出一瓶泻药,出了空间后,他操纵着一根藤蔓来到王家人的院子,四下环顾一周,看见了厨房就钻了进去。 等藤蔓回来的时候,一瓶泻药只剩一半了,宋春临满意的收起药瓶,这才心满意足的上床睡觉。 接下来的三天,王家人跟中邪了似的,全家都在腹泻,家里的恭桶压根没空过,拉到最后王张氏都没力气去清理了,导致整个王家臭气熏天的,跟他做邻居的村民可就惨了,那臭味都飘到了他们的家里,气得几个人围着王家骂骂咧咧的。 平日里王张氏肯定要骂回去的,但现在她实在是拉的没力气了,想骂人都不敢开口,生怕自己声音一大了,就控制不住拉出来。 王富贵从茅厕里出来,整个人都虚脱了一般,他一开始以为是宋家人的宴席不干净,但那天村里大部分人都去吃了宋家的杀猪宴,却只有他们这一家不停拉肚子。 王富贵打死也想不到,宋春临会偷偷在他们家的水缸里下泻药,这下子他们一家子彻底安静了很多,全家都拉得起不来了,能不安静吗。 宋春临也听到了风声,有心跟宋家交好的人还笑王家是缺德事情做多了,这才遭了报应。 宋秦氏笑了笑,没说话。 连着拉了三天,王家人彻底没了脾气,宋春临打算让他们养一段时间,只要他们别闹事,别找宋家人的麻烦,宋春临不介意当他们是空气,可只要他们想跟宋家人作对,那不好意思,泻药这玩意他还有很多,用在王家身上,也不算浪费。 在王家人都消停的这几天,宋春临把丢在空间里的猪肠跟猪肉都弄了出来,猪肠这玩意是真的臭啊,宋春临差点被熏吐,最后还是宋大庄过来,忍着恶心替儿子洗大肠。 宋大庄按照宋春临的指示,倒入面粉把猪肠反复揉搓,洗大肠是个细致活,宋大庄不知道自己浪费了多少的面粉,才将那两头猪的猪肠都给清洗干净,然后把大肠跟小肠分开来,大肠用来卤,小肠才是用来灌香肠的。 一头猪的小肠大概十几米,两头大概三十米,能灌不少香肠了,宋春临还是第一次自己灌香肠,保险起见,只弄了两个口味,一个广式的,另一个是麻辣的。 宋家人也是第一次弄这玩意,所有的大人都出动了,宋大庄跟宋秦氏负责麻辣的,宋爷爷跟宋阿麽负责广味的。 宋春生跟宋春临看着宋小宝,不让他捣蛋,宋小宝也乖乖在哥哥怀里,看着爹娘跟爷爷们忙得热火朝天。 他们早上就开始忙活,一直到下午才把所有的香肠弄好,挂在通风的廊下,看着委实壮观。 宋大庄捶捶自己的腰,“春临,这什么香肠的,就这样挂着就可以吃了?” 宋春临眨眨眼:“当然不能吃啊,爹,过两天等肠衣风干了,还得找松枝熏一回,这样的香肠吃着才香咧。” 宋秦氏:“哎呦,吃这个可真是费功夫啊,你说那些人的脑子都是咋长的,一个臭烘烘的大肠也能整出这么多吃法。” 宋春临笑眯眯的从空间里掏出腊味煲仔饭,这是他去店里打包好的,拿出来的时候还是热腾腾的。 “今天干活太晚了,咱们就偷个懒,也提前尝一尝这个腊肠的味道,爷爷,小爷爷,这是你们的。” 宋爷爷笑眯眯的接过还带着余温的砂锅,递给宋阿麽后还不忘替他打卡盖子,才掀开盖子,就闻到腊味特殊的香气,再加上晶莹雪白的米粒,宋爷爷跟宋阿麽都看直了眼睛。 “这米看着真是好吃。”庄稼人第一口吃的是米饭,跟北方大米不一样的长粒香米,是最适合做煲仔饭的,口感不如北方大米软烂,而是有一些微微的嚼劲,加上浸透了腊味的油脂,吃着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第61章 “嗯嗯嗯,好吃好吃~”宋大庄已经在疯狂扒饭,他也不嫌烫,勺子直接铲到锅底,把焦脆的锅巴给翘起来,得到一块完整的锅巴,又香又烫。 宋秦氏简直没眼看,这傻货是自己选的,要忍着。 担心只吃腊味的会腻,宋春临贴心的掏出其他口味的煲仔饭,排骨的,牛肉的,还有黄鳝跟白切鸡的,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 古时候可是不能杀牛的,宋家人知道是牛肉后都有些不敢下筷子,宋阿麽甚至小声的问宋爷爷:“我们吃了牛肉,不会被抓去打板子吧?” 宋春临不明所以,还是宋爷爷给他解释了一番,才明白牛在古代是重要的生产劳动力,只有年老病重耕不了地的牛才可宰杀,而且宰杀前得先去官府衙门报备,私自宰杀不仅会挨板子,还有可能摊上牢狱之灾。 纯现代人自然不会理解,一头耕牛对一个农村家庭的重要性,就连他在自己空间里种地,用的也是现代化的小型农用机械,他收集了足够多的柴油,只耕作空间的那几亩地的话完全够用很久了。 而在现代农业里,也早就没有了耕牛的踪迹,只有少数偏远的山村,会因为交通不便,只能继续使用耕牛,大部分地区基本都是机械化生产了,甚至还衍生出了大型农用器械的租赁产业。 宋春临嚼着嘴里的牛肉,突然觉得更香了,按照古代的规矩,他大概率是吃不上牛肉了的,这岂不是吃一顿少一顿? 天气越来越冷,眼看着要下雪了,宋大庄便带着两个儿子在自家的山地周围转悠,主要是想让宋春临看看,这些山地适合种些什么。 山地是买房子附送的,靠近山脚下,杂草丛生,还大部分都是砂砾石头,若是开垦的话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顾家送的那二十亩地离这儿不远,走路的话两炷香大概能到,土地宋爷爷跟宋大庄早先勘察过,确实是上等良田,两人说好开春了除了留下一亩地种土豆、红薯,其余的十五亩种小麦,另外四亩地种稻子。 宋家人之前在西北一直吃的是黍跟稷,就是黄米跟高粱,宋春临这个现代南方人是真吃不惯这两样的,他还记得逃难路上的那个粗粮饼子,那是真难吃啊,比压缩饼干还要难吃。 现在家里有条件了,所以宋爷爷跟宋大庄最先想到的是种小麦,稻子是宋春临强烈要求种的,比起面食,他更喜欢吃大米饭。 于是那二十亩地就这么安排好了,种子都是用了的宋春临空间里的,反正他囤了很多,而且现代种子是经过改良的,产量比古代的还要高几倍。 至于山地,宋春临观察了好几天,发现这山地可能更适合种西瓜,或者花生,印象里西瓜就是种在沙地里的甜。 “要不爹,咱们在这儿种西瓜跟花生?” 宋大庄满脸问号:“啥玩意?什么瓜什么花?” 不怪他,他压根没吃过西瓜,宋春临这才发现,自己好像还真没给家人吃过西瓜,于是神秘兮兮的拉着宋爷爷跟宋大庄往家跑。 一回到家里,他就让爷爷跟爹关上门,然后走到堂屋里,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大西瓜,想了想,又拿出把西瓜刀,递给宋大庄。 宋大庄依旧满脸问号,他也是第一次见西瓜,拿着西瓜刀对着圆溜溜的西瓜无从下手,最后还是在宋春临的指导下,把西瓜给一分为二。 绿色瓜皮切开来,露出里面红色的瓤,清新的西瓜味道充斥着大家的鼻腔,宋春临拿出来的是一个麒麟瓜,皮薄肉厚,水分多还甜,而且没有籽,是宋春临最喜欢的一个品种。 宋大庄把西瓜切成片,一家子捧着一片西瓜,宋春临咬了一口,还是那个味道,就是太冷了,要是夏天吃就更舒服了。 其他人也跟他有同样的想法,宋春生吃完了一片西瓜后还有些意犹未尽,舔了舔手指上的西瓜汁:“这瓜真好吃,就是现在吃太冰了,冻牙,夏天吃的话肯定很解暑。” 埋头苦吃的其他人也纷纷点头,宋大庄吃完最后一片西瓜后随手把瓜皮一扔,忍不住喊了一声:“舒坦!” 宋爷爷跟宋阿麽也放下了瓜皮,擦了擦手,问宋春临这个西瓜要怎么种。 宋春临沉思半晌,摊开了手:“不知道呀!” 宋爷爷:“……”他总觉得这孙子在给他们下套。 果不其然,下一瞬宋春临便从空间里摸出了基本书,全是关于西瓜种植的。 宋大庄擦嘴的手顿住,他突然有种被猫盯住了的感觉。 只见宋春临笑眯眯的看着他:“爹啊,西瓜我确实不会种,但我有书啊,爹你这么厉害,肯定能看懂的对吧!” 看着儿子那一脸的崇拜,一句‘不会’宋大庄怎么也说不出口,支支吾吾不晓得该说啥,最后还是宋爷爷拍板,把那书全塞进他的怀里。 “喏,今日开始便不要偷懒了,好好学习吧。” 宋大庄心里苦啊,眼巴巴看着他爹:“爹啊,儿……儿子努力。”至于要努力多久,反正开春前肯定是赶不上了的。 宋爷爷也没指望他能马上学会,快过年了,虽然他们现在没有地里的活,但家里的活计也不算少,等过两年,开春还要马上种地,等宋大庄学习好怎么种西瓜,那可能都要到明年了。 不过宋春临怎么会厚此薄彼呢,吃完了西瓜,他又立刻掏出了花生,带壳的盐煮花生,不带壳的油炸花生米,还有一大壶某某牌子的纯花生油。 宋家人看着那一大桶油,眼睛都亮了,等宋春临把盖子打开,众人都闻到了属于花生油的特殊香气。 宋阿麽凑近了瓶口用力闻了闻:“这油好香呀!” 宋大庄点头赞同:“这个花生米也很好吃,香脆香脆的,适合下酒。” 宋春临之前就发现了,这个时空缺少很多东西,从最开始的土豆红薯,到玉米西瓜,很多后世习以为常的食物,在这个时空都看不到,导致他每每拿出新的事物,都会令宋家人感觉到新奇。 第62章 “嘿嘿,这个花生可是好东西啊,跟玉米一样都是可以榨油的,而且花生油可比玉米油还香呐。” 宋春临让宋大庄拎起油桶,宋家吃的是猪油跟豆油,猪油是上次杀猪后炼的,两头猪的肥膘炼了满满一油缸,豆油是搬家前采买的,已经见底了。 宋春临拿一个小碗把剩余的豆油给倒了出来,然后让宋大庄把花生油给倒进了油缸里,干完后他拍了拍手。 “好了,接下来咱们就吃花生油好了。” 换完了油,宋春临回到堂屋,开始给大家画大饼,听着宋春临嘴里的产量啊,用处啥的,宋大庄被儿子忽悠得晕乎乎的,最后怀里不知怎么的,又多了基本关于花生种植的书籍。 宋大庄抱着满怀的书本,神情恍惚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里,一直到洗漱完躺在床上了,才如梦初醒。 “臭小子,又被他算计了!”宋大庄愤愤出声。 躺在他身边的宋秦氏噗嗤一笑:“你呀,又不是不知道你二儿子是个鬼精的。” “唉,他那个性子,也不知道随了谁?又是个哥儿,将来…将来就别嫁出去了吧。” 宋秦氏无语,他这当爹的,是不是想的太远了,宋春临才七岁,开春了才八岁,距离嫁出去还远着呢。 “想那么多做什么,咱们初来乍到的,手头啥也没有,全靠这春临才能有这个栖身之所,将来若是春临想嫁就嫁,不想嫁,咱们就养着,横竖春生也不敢说什么,至于以后春生他媳妇,以后再说吧。” 说起两个儿子的终身大事,宋大庄也有些担忧,虽然他们如今吃穿不愁,但也只是解决了温饱,等过两年就要给春生议亲了,到时候娶媳妇又是一大笔花销,宋大庄想到手头只剩下那些钱了,就有些忧愁,总不能完全依靠宋春临空间里的金银吧,那他成什么人了都。 顾逢月是半夜来的,晚上正好下起了小雪,宋春临是在空间里感应到了车马的声音,等他穿戴好一切来到门口,就听见了顾逢月敲门的声音。 宋春临没有惊动任何人,打开门让顾逢月进来,顾逢月小声问他宋大庄醒了没有,宋春临站在廊下看向他,似乎是在确定什么。 良久,他重新走进院子里,迎着细雪,仰头看向顾逢月。 “你是不是,在找什么?” 顾逢月瞬间瞪大了双眼:“你怎么……是你!” 这下顾逢月更不明白了,他一直知道宋家有秘密,但他从未想过,宋家的这个秘密,居然是在宋春临身上。 宋春临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就信任顾逢月,而是在顾逢月说话的那一刻,就给他下了精神暗示。 等级高的异能者可以给低等的异能者下精神暗示,两者相差的等级越大,效果越好,顾逢月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宋春临已经是高阶异能者,他给顾逢月下的精神暗示,几乎是百分百成功。 顾逢月并不清楚自己被下了精神暗示,他只是按着本能将自己深夜前来的事情,全部和盘托出。 “我兄长糟了暗算,现在命在旦夕,我只求几粒之前我吃过的药丸,或者,再给我一壶水也可。” 听到是顾逢云出事,宋春临便明白了大概,之前顾逢月就说过自己是为了给哥哥寻医问药才离开的京城,第一次看顾逢云的时候,他也是一脸的病容,看起来命不久矣。 宋春临向来不是个良善的人,上辈子难得善良一次,就让自己断送了性命,这一次,宋春临沉思良久,直到两人的肩膀都落了一层薄薄的雪,他才仿佛冷得动了动身子。 正在思考要不要回去再披一件衣服的时候,一件还带着体温的披风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身量还不到顾逢月的肩膀,顾逢月半蹲下身,替他仔细的系好了披风的系带。 顾逢月平视着他:“若是都没有,那便算了,我知道这事情是强人所难,抱歉。” 宋春临没能理解他的意思:“你为什么要说抱歉?见死不救的人是我。” 顾逢月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还记得之前我曾经带回去一个水囊吗?我给我哥哥喝了,那几日,他的身体很好,没有咳血,没有心悸,每日都睡得很香。” “可是在那之前,他只能靠着丹药续命,每每难受了就拿药丸当饭吃,我总是看在眼里,却什么都帮不了他,我很难过。” “早在离开京城之前,我们就知道,哥哥可能活不过这个冬天了,但最起码,你的水让他度过了一段没有痛苦的日子。” 宋春临并不知道他们之间还有这么一段,就是他自己也不记得曾经给过顾逢月什么东西,他在顾逢月的水囊里滴入了一滴灵泉水,他以为顾逢月早就喝完了,从未想过他竟然留着回到了侯府,间接救了顾逢云一命。 罢了,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宋春临解下披风还给他,然后让他在原地等一下,自己蹬蹬蹬回到了屋里。 不一会儿,就从屋里拿出了一个水囊,递给还在怔愣中的顾逢月。 “喏,你要的药我可没有,我又不是大夫,哪里知道该给你哥哥吃什么药?这个是你要的水,唔,你记得兑水喂,不然劲儿大,我怕你哥哥受不了。” “这个,真、真的、给、给我?”顾逢月激动的都结巴了,他都做好空手而回的准备了,没想到幸福竟然来的这么突然,顾逢月激动的躬身狠狠抱了一下宋春临。 “谢谢你,春临,谢谢你!”顾逢月用力抱了一下怀里的小人,放开的时候竟然已经泪流满面。 宋春临怀疑这个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哭了,他替对方擦了擦眼泪,指了指门外的马车:“去吧,你哥哥不是还等着你吗?” “好,你等着,明早我一定登门拜谢。”顾逢月胡乱的擦了擦脸,然后郑重的朝宋春临行了一个礼,然后便匆匆跑出去,登上马车的瞬间,车夫就驾车离去。 看着马车远去,宋春临默默关上门,回头看见宋爷爷跟宋阿麽都站在廊下,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第63章 老人觉轻,宋春临跟顾逢月说话的时候他们就醒了,只是这两人说话声音太小,什么也听不清,宋爷爷这才跟宋阿麽穿衣起身。 看着小孙子关了门朝他们走了,宋爷爷便忍不住忧心道:“春临,可是顾家出了什么事情?” 宋春临不想让两个老人家担心,于是轻轻的抱住了宋爷爷,对他摇了摇头。 “无事,顾逢月说他哥哥生病了,来问灵泉水的。” 见两位老人家都一脸的震惊,宋春临又笑了:“爷爷不用担心,他不会背叛我的。” 宋爷爷跟宋阿麽见他说的一脸笃定,料想应该是有什么特殊手段,可以让一个人忠诚于自己,话本里不也经常这样写吗,仙人会法术,中了法术的人会无条件的服从仙人,宋爷爷猜想宋春临应当是用空间作弊,使得顾逢月听命于自己。 当然情况跟他们猜想的也差不多,只是宋春临并不想过多解释异能的事情,哄了两位老人家回屋睡觉以后,他也回了自己的屋子,但此刻他已经毫无睡意。 宋春临整个人盘腿坐在床上,闭上眼睛将精神力朝着京城的方向释放,没多久就追上了疾驰的马车,顾逢月此刻就坐在马车里,怀里紧紧抱着那个水囊。 马车行驶的速度极快,只花了一半的时间,顾逢月就回到了城门,给收城的士兵看过了令牌,顾逢月便马不停蹄往侯府赶。 偌大的侯府里,只有顾逢云的院子还亮着灯,府里所有的大夫都集结在这里了,而最前方替顾逢云针灸的人,赫然是早先顾逢月从宫里请来的御医。 御医在这儿待了快一个晚上了,顾逢云从原先的不断吐血,到现在的昏迷不醒,御医跟所有的大夫们都想了许多的办法,却还是对顾逢云的病情束手无策。 等顾逢月赶回来的时候,御医已经收回了顾逢云身上的金针,有些遗憾的告诉顾逢月:“二公子,老朽已经尽力了,可是顾侯爷他五脏皆损,血脉枯竭,已经是,油尽灯枯了,还请二公子,节哀。” 顾逢月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兄长,早上出门前还是好好的,他笑容满面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说回来会给自己带城东那家刘麻子烧鸡,他们明明已经说好了,今晚要一起吃饭的。 可是刚过午时,兄长就被抬着送了回来,随行的大夫说是中了毒,虽然解了毒,但是顾逢云早年身子亏空,即使是微弱的毒素,也能要了他的命。 他几乎什么能做的都做了,他给兄长请了御医,他把府里的库房都开了,所有珍贵的药材他都拿了出来,可是哥哥一点起色也没有,顾逢月是穷途末路了,才想起宋春临的水,还有那神秘的小药片。 顾逢月想到这里,才恍惚记起自己还拿了水回来,哦对,还有水。 顾逢月左右环顾,他记得宋春临说过,这水还要兑水喝,他四下观望,发现桌上摆着的茶壶,拿起茶壶晃了晃,里面还有一些水,于是他二话不说就打开水囊,小心翼翼的倒了一点进茶壶里。 众人都不知道他这是在干嘛,以为他是渴了要喝水,管家上来想要拿走他的茶壶跟水囊。 “二公子,外面还下着雪呢,您别喝冷水,我去给换热乎的,成不?” 顾逢月紧紧抱着水囊跟茶壶不撒手:“走开,别碰我!”吼完后自觉失言,顾逢月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管家,帮我把大夫们都请出去,我要跟兄长单独待一会儿。” 管家见他这副样子,也不好再劝,其余大夫闻言也纷纷起身退了出去,给兄弟俩留出独处的空间。 等周围的人都走光了,管家才将门关上,顾逢月抱着茶壶走到顾逢云床边,他看着紧闭双眼面如金纸的顾逢云,现在依然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顾逢月拿着茶壶的手有些颤抖,他掰开顾逢云的嘴,把壶嘴对着了往顾逢云的嘴里倒,顾逢月不知道该倒多少合适,茶壶里的水本就剩的不多,还因为手抖掉了不少在外面,顾逢月有些心疼。 把茶壶里的水都倒完了以后,顾逢月一直紧紧盯着顾逢云的脸,顾逢云依旧闭着眼睛,看着跟刚才的样子差不多,顾逢月几乎是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错过兄长脸上的任何一丝表情。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顾逢云并没有醒来,但情况似乎也没有变得更糟。 顾逢月有些颓靡的瘫坐在脚踏上,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门外的众人已经在管家的安排下去了客房休息,管家安排好一切以后,才回到顾逢云的房门外,轻声问了守在门口的小厮,知道里面一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管家觉得非常奇怪,按理说要是侯爷没了,二公子多少会有些响动发出才是,现在这一声不响的是咋回事? 就在管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房门忽然就从里面打开了,顾逢月焦急的扯着管家的衣袖道:“快,快去叫大夫!” 刚刚躺下的大夫认命的爬起来,匆匆披了一件衣服就赶到这边,看着顾逢云还是他们离开前的样子,明知道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大夫依旧任劳任怨的走过去,认真替顾逢云把起了脉。 然而这脉是一把一个不吱声啊,大夫摸着胡子良久,有些不敢置信的换了一只手把脉,得出的结果竟然是一样的。 “这真是…”大夫说一半留一半,他又摸出了金针,在顾侯爷身上扎了几下,然后继续把脉,周围的人都被他的这一举动弄得大气不敢喘一声。 过了许久,大夫一脸兴奋的收起了金针。 “这可真是神仙显灵啊,老朽活了大半辈子,还是头一次看见已经把出死脉的人,又活过来的,真是奇哉怪哉。” 管家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死脉他懂,活过来他也懂,怎么这俩凑一起了,他就听不懂了呢? 那大夫已经刷刷的在写药方了,顾逢月走到桌旁,问他:“我兄长是不是已经无碍了?” 第64章 大夫摇了摇头:“算,也不算。” 这回轮到管家急了:“什么叫算也不算的?既是算,怎的又不算了呢?您说话倒是说个明白呀。” 大夫不耐烦道:“说算,是指侯爷今夜的难关算是过了,但是以他的脉象来看,还不算完全度过,我方才又替他针灸了一次,暂时稳住了他的病情,但也只能保他不会恶化。”说着他又看向顾逢月。 “不知二公子喂了侯爷什么灵丹妙药,竟然将侯爷的命给拉了回来,不过侯爷病情凶险,一颗药估计不够,二公子若是能再寻得一颗,侯爷才能转危为安。” 顾逢月紧紧抿着唇,他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一双明亮的眼睛却怎么也掩饰不了,大夫也无意询问他给顾逢云吃了什么药,想来如此珍贵的药物,应当是世间少有的。 大夫给顾逢云开好了药方便离开了,管家拿着药方亲自去抓药煎药,顾逢月则是让下人们去沏一壶茶过来。 下人只当是顾逢月渴了,很快就沏了一壶新的热茶过来,顾逢月也不急着喝,反而再一次让众人都退下,很快,屋子里又只剩下兄弟俩。 顾逢月故技重施,又给顾逢云灌了一杯稀释过的灵泉水,这一次,顾逢云的脸色依旧没有一点变化,但顾逢月明白顾逢云的病情已经在好转了。 一直到天亮之前,顾逢月几乎的每隔半个时辰就给顾逢云灌一杯灵泉水,整整灌了三杯灵泉水下去,顾逢云的脸色肉眼可见的便好,不在是苍白如死人一般,就连呼吸也不再急促,变得极为平缓。 顾逢月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怀里还抱着他的宝贝水囊,管家端着药碗进来的时候,就看着他们家二公子四仰八叉的睡在地上,管家头疼的把人挪到一旁的贵妃榻上,见他依旧抱着水囊不撒手,便也随他去了,替顾逢月盖好被子,就打算去拿药喂顾逢云。 顾逢云已经隐约有些意识,不过是很尴尬的意识,他一晚上被顾逢月灌了大半壶的水,这会儿感觉到自己的膀胱快要炸了,但是他又没有办法起来,于是只能凭借本能的憋着,憋得一张脸都出现了难得的红晕。 管家看着自家主子这副模样,一时间竟然有些哭笑不得,最后还是他把半梦半醒的顾逢云给扶了起来,替他处理了快要炸掉的膀胱,又给他换了干爽舒适的衣服,再塞回被子里。 顾逢月醒来的时候,顾逢云还在熟睡,几个大夫正在轮流给他把脉,几乎每一个替他把脉的人脸上都会换上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果然是奇哉怪哉,昨日分明是死脉来着,我没把错啊。” “我也没把错,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死脉还能活过来的。” 顾逢月轻咳一声,抱着怀里的水囊下了地。 “诸位昨夜辛苦了,我兄长昨日这病来势汹汹,恐吓到了旁人,大家出去后,可切莫声张。”这是在提醒他们要封口了,几个本来就是侯府的府医,经过层层筛选才得以留在侯府当差,对于顾逢月的命令不敢不从。 至于昨夜的御医,那是陛下的人,自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顾逢月洗了把脸,等大夫们走了以后,顾逢月又喂了一次灵泉水,这一次灵泉水喂下去以后,顾逢云便睁开了眼睛。 顾逢月激动的扑了过去:“兄长!” 顾逢云被他吓了一跳,看着爽眼泪汪汪的弟弟,也有些明白自己这一次是吓到弟弟了。 “好了好了,都哭成小花猫了,你看,哥哥这不是好了吗?”说完顾逢云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似乎比之前还有轻盈一些,完全没有大病初愈的无力感。 他有些惊疑不定的坐起了身子,平日里胸闷的感觉也消失殆尽,他从未感觉到呼吸顺畅,竟然是这么好的事情。 顾逢月看见哥哥的反应就懂了,他当初伤愈的时候就是这样,几乎是一夜之前那些疼痛就自己消失了身体轻松的像是没有受过伤一样。 顾逢月让管家去端午饭,管家识趣离开,走的时候还贴心的带上了门。 顾逢月从怀里掏出那个被他体温捂热的水囊,献宝一样的送到顾逢云眼前。 “哥,你看,就是这个水救了你,也救了我的命。” 顾逢云一脸疑惑,他想了很久,才记起没多久之前,弟弟也曾跟他分享过一个水囊里的水。 “这里的水,莫不是跟那天的一样?” 顾逢月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这次的不一样,这次的,得兑水喝,你分了好多次喂你,一开始还以为没有效果,没想到原来是喝的少了。”顾逢月想想就有些后怕,幸好他不放弃,又喂了哥哥一次,这才真正的把顾逢云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顾逢云虽然不太明白这个水有什么特别之处,但还是珍而重之的把水囊接了过来。 “这次的水,也是宋家人送你的?” 顾逢月点点头:“我昨晚去宋家求来的。” 听到一向骄傲的弟弟,竟然为了自己半夜去别人家里求人,顾逢云便心疼的说不出话来,都是自己的这幅身子拖累了弟弟,要不是自己不争气,他的弟弟,堂堂侯府二公子,何至于去求一介平民? 虽然顾逢月并不这么觉得,起码他真的救活了哥哥,这就行了。 “其实宋家人挺好说话的,知道是为了救人,二话不说就给我了。”当然这是假话,顾逢月为了安慰自己的哥哥,自然不会告诉他宋春临一开始并不想救人来着。 顾逢云叹了口气:“你哥哥不是傻子,说吧,你是不是答应了人家什么事情?” 顾逢月眼神躲闪,没敢看自己的哥哥,只顾左右而言他:“哎呀,我好饿呀,这午饭怎么还不送来呢?”说着他就想要往外走,企图躲避亲哥的质问。 然而顾逢云早就猜到了他的想法,先一步揪住了他的后脖领,顾逢月扑腾了好几下都没能挣脱开。 第65章 “哥~”少年可怜兮兮的看着身后的哥哥,顾逢云无奈的放开他的衣领,把人扭正身子,又仔细整了整他的衣领。 “宋家与我们兄弟二人有大恩,你不是已经开了我的私库,去吧,去挑几个好东西送过去,别让人家以为我们顾家没有礼数。” 顾逢月乖乖应了一声,发现哥哥不像是生气的样子,便松了一口气,眉开眼笑的抱着哥哥的胳膊撒娇。 顾逢云没办法,只能被他拖着去了仓库。 昨日顾逢月为了救顾逢云把他私库里的名贵药材一股脑翻了出来,这会儿顾逢云也醒了,那些药材自然用不上了,顾逢云便让人重新收好,另外挑了几个稀罕玩意,装礼盒里,让顾逢月带去宋家。 “那宋家既然有自己的灵丹妙药,想必那些药材他们是看不上的,这几个小玩意都是西洋来的,还算是稀罕,宋家不是喜欢种地吗,再让人去温室里弄几个胡商的盆栽来,一并拿过去,我今日还有些疲倦,你告诉宋老爷子,等过几日我精神好些了,再亲自登门拜访。” 顾逢月一一应下,看着兄长喝完了药以后,又喂了他一杯灵泉水,嘱咐他每隔半个时辰喝一杯,这才带着一车的礼物去了宋家。 宋春临昨晚一直等到顾逢云脱离危险了才收回精神力,过度使用精神力导致他后半夜睡得如同死猪一样,等他睁眼的时候,一直莫名觉得有哪里不太一样,可是具体是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他纠结了一上午,愣是没想明白是为什么。 顾逢月到的时候宋春临已经含着筷子思考了一刻钟,宋家人知道他偶尔会神游进空间,因此也并不在意,顾逢月在他面前挥舞着手臂,宋春临眨巴着眼睛,如梦初醒的看着来人。 “哦,是你呀。”宋春临慢吞吞放下筷子,他低头发现碗里的饭已经凉了。 宋秦氏看到是顾逢月,她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情,还以为顾逢月跟往常一样过来蹭饭的,热情的招呼顾逢月进屋,顺手把宋春临的饭碗拿走,放锅里热一热。 宋春临握着筷子坐在灶膛前的小凳子上,趁宋秦氏不注意的功夫,火速从旁边的篓子里摸了几个土豆红薯扔进去。 围观全程的顾逢月默默侧过身子,替他遮掩。 宋秦氏满头黑线,这俩孩子是当她瞎还是以为她没有嗅觉,那红薯烤熟后是最香的,只要是鼻子没问题的人都能闻出来。 看着两个小的做贼似的偷摸着烤红薯,宋秦氏干脆就当没看见了,她麻利的把旁边的菜也放进锅里,让宋春临蒸热了就吃,自己则出去干其他活去了。 宋秦氏一走,宋春临缓缓转过头,他歪着脑袋问顾逢月:“你哥哥好了吗?” 顾逢月点点头:“好了,多谢你的水,我给我哥哥灌了一半,现在已经好很多了。” 宋春临:“哦。”然后他转过脑袋,专心盯着火苗。 顾逢月觉得这样的宋春临有些呆呆的,像没睡醒,也像是魂游天外,可可爱爱的,忍不住上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宋春临满脸问号,但并不排斥对方的触摸,相反,他现在心里想的是,顾逢云的病果然很重啊,当初他给顾逢月喝的灵泉水还没有半袋水囊那么多,顾逢云喝了一半才醒过来,这可比顾逢月还难治。 顾逢月自然不知道他心里的腹诽,只是觉得宋春临的脑袋手感很好,忍不住摸了又摸。 宋春临回看他:“你是不是希望我长不高,不然你为什么一直摸我的头。” 顾逢月:“……” 锅里的水已经在咕嘟咕嘟了,宋春临撤了火,让锅里的菜热透了,才带着顾逢月守着灶台吃饭。 顾逢月来之前已经吃过午饭,肚子里不饿,但还是陪着宋春临吃了几口菜。 外边顾家的小厮已经把那些礼品都搬了下来,除了顾逢云亲自点的那几样,还有大大小小几十个礼盒,都是一些糕点布匹之类的,虽然不是多么名贵,但也是寻常人家能用到的日常用品。 大大小小的礼盒搬下来后,车夫又帮忙卸下后边的几个盆栽,都是宋家人不认识的东西,看着那红艳艳的果子倒是蛮漂亮,不过顾家的下人说了,那玩意只可远观,不可触摸,果实的汁液接触皮肤后,会让皮肤火辣辣的疼。 “老爷子不用担忧,这汁液只要洗干净,再过一段时间就不会痛了,平日里观赏即可,不要轻易接触汁液就行。” 宋老爷子闻言心里的怀疑越发笃定,这果实看起来,就跟之前宋春临拿出来做菜的辣椒长得非常相似。 宋家人都种过地,一定的眼力还是有的,当辣椒盆栽拿下来的时候,他们一眼就认出了顶上的果实,跟宋春临空间里的辣椒高度相似,就是小了点,长得更扭曲一些。 下人们搬下最后一盆盆栽,这次的盆栽果实是可以摸的,那人给宋老爷子介绍:“老爷子,这是玉米,也是观赏用,等上面的籽儿老了还可以盘下来做珠串,京城里的小姐们可时兴这个了呢,盘亮了也晶莹剔透的,制成穗子禁步,挂在腰间也漂亮。” 听完下人的介绍,宋老爷子迷茫了,他看着眼前只有一排玉米粒的玉米,想到宋春临曾经拿出来的玉米棒子,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你说,这玩意叫啥?” “叫玉米。”下人只以为老爷子第一次见这种稀罕物价,觉得稀奇,遂又给他说了一遍。 等下人离开了,宋老爷子依旧满脸问号的围着那玉米绕圈圈。 宋春临跟顾逢月一人捧着一个烤红薯从厨房出来,宋老爷子跟他招了招手。 等宋春临走到跟前了,宋老爷子才指着地上的盆栽告诉他:“喏,临哥儿快看看,这是他们说的玉米。” 玉米?哪有玉米?宋春临跟宋老爷子一样,满头问号的看着眼前的盆栽,他迟疑的指着盆栽问顾逢月: “你说,这是玉米?” 第66章 如果宋家人从未见过玉米,那也就罢了,可偏偏他们不但见过了玉米,还吃过玉米,面前的这一株细细小小的,只有一排玉米粒的玉米,跟之前他们见到的那一棒半斤重玉米完全不是一个东西。 不光宋家人疑惑,就连宋春临都傻了眼,他蹲在那盆玉米前,左看右看,这玩意属实是不像玉米,最起码不像后世的玉米。 他掐了一颗玉米下来,玉米粒已经有些老了,很硬,宋春临用指甲掐成了两半,在指尖研磨了几下,发现确实是玉米,淀粉含量很高的那种。 至于为啥会长成这样,宋春临只能归结于这种玉米还未经过后世选种改良,所以看起来矮小,产量低。 这个说法勉强说服了他自己,宋春临站起身,问顾逢月:“这东西都是给我的吗?” 顾逢月点点头:“这些都是给你的,盆栽是我兄长命人去暖房里拿的,冬天了,给家里添个景儿。” 神特么添个景儿,你们有钱人还挺会玩的。 不过这些盆栽确实是送到了宋春临的心坎里了,他正愁要怎么把玉米跟辣椒的种子堂而皇之的拿出来呢,顾逢月这算是瞌睡送枕头了,于是宋春临大手一挥,把这几个盆栽都据为己有了。 “我的,谁也不许抢!”宋春临霸道发言,宋家其他人都没意见,顾逢月更没有意见,等他离开后,宋春临就火速把那些盆栽上的果实给薅了下来。 宋爷爷看着瞬间光秃秃的盆栽,心疼的嘴角直抽抽。 宋大庄则是毫不留情的炮轰:“你个败家孩子,好歹也等这年过完了你再薅啊,这下好了,都秃了,太丑了。” 宋春临充耳不闻,找宋秦氏要来了几个小簸箕,把一部分辣椒跟玉米都放进去,等把种子晒干了,就可以保存过冬了,开春了他先把这些种在后院,其中一半试试用稀释的灵泉水去浇灌,看能否得到更优秀的下一代,另外一半则使用现代的种植方法,看能否在最原始的条件下进行改良。 而剩下的种子他就拿进了空间,在田地的旁边重新开垦出一小块试验田,打算种植这些古代本土种子,看看这些种子是否会在空间的不断更新迭代之下,孕育出跟现代一样的辣椒跟玉米。 空间里的种子被宋春临分成了三份,一份不浇水,任由种子自由生长;一份浇灌空间里的溪水,看是否会因为浇水加快成熟以后,产生其他的变化;最后一份使用稀释的灵泉水,这一份是宋春临最看好的,他希望能通过灵泉水,早日孕育出现代改良的种子。 空间里的种子种下一天后就发芽了,宋春临仔细观察记录着种子的每一个变化,发现在还没浇水的前提下,所有种子的发芽率都很高,基本上都出芽了,而且空间土地肥沃,长出的秧苗都非常的茁壮,比之前盆栽里的还要健康。 第二天宋春临开始分别浇水,他惊喜的发现,浇了灵泉水的秧苗,成长速度比没浇过灵泉水的快很多,而且植株看着更加的粗壮。 宋春临越发勤快的给这些秧苗浇水,看着他们肉眼可见的长大,接穗,浇了灵泉水的辣椒跟玉米在第二天中午就结出了果实,看起来比盆栽里的还要多,玉米粒也能明显感觉到比盆栽里的更饱满,虽然还是只有一穗,但数量上更多一些。 宋春临对这种结果非常满意,他把成熟的辣椒跟玉米都摘了下来,拿出空间,放在灶台旁让它们变得干燥。 宋大庄看着那明显更为饱满的辣椒跟玉米粒,啧啧称奇道:“春临,这就是你说的选种育种吗?我看着是比之前的更好一些。” “是的爹,你看这些种子里还是会有一些比较干瘪的,这种我们不要,好的种子才能种出好的粮食,干瘪的种子长出来的植物比饱满的种子长出来的要矮小,长出的东西也小,这样的种子会一代不如一代的,只有这种……”宋春临举起手里颗粒饱满的玉米,对着宋大庄讲解:“只有像这样的种子,才能保证长出来的粮食更好更多,然后咱们就这么一代一代的,不断选择最优质的种子,迟早有一代,会长出我们之前吃的那种玉米。” 宋大庄听完他的讲解后略微明白了一些:“这就跟咱们以前留种一样,都是挑好的,饱满的种子去种,但是咱们庄户人家要种的地太多了,真的跟你一样一颗一颗的挑,那太费时费力了。” 宋春临笑着道:“所以我只种这一点啊,培育种子是一个很耗费时间的活儿,你儿子我知道的也只是些皮毛罢了,但是择优选种总归是不会错的,这个玉米长得也太磕碜了,光是育种估计就得花上许多年的时间。” 宋大庄:“无妨,玉米本来就是意外之喜,咱们现在摆在明面上的已经有红薯土豆了,你慢慢来便是了。” 有了家人的支持,宋春临几乎每天都泡在了空间里,就连顾逢月来找他玩也提不起兴致,整日整日的神游天外,顾逢月尝试多次跟他说话无果后,也选择了跟着他一起发呆。 距离过年已经没有几天,宋春临的育种大业还是停滞不前,但年总还是要过的。 趁着时间还早,宋春临决定复刻一把后世的年夜饭重头菜——佛跳墙! 这玩意不但宋家人没吃过,就连宋春临本人也没吃过正宗的,冷冻的他倒是吃过,末世有一年除夕,宋春临躲在一栋大厦的顶层,从空间里拆出了一个佛跳墙的快递,他兴奋的把那个佛跳墙给加热了当做年夜饭,虽然是冷冻的,但味道依旧鲜美无比,要不是丧尸不吃人类食物,宋春临都怕那些怪物被香味馋得暴动。 如今他已经不在末世之中,空间里还储存着许多食材,那堆书籍里也有佛跳墙的食谱,宋春临觉得就算不能百分之百复刻,那百分之八十总该可以吧? 第67章 顾家前两天正好送了年礼过来,里面不光有鲍参翅肚,还有极为稀罕的鹿筋,宋春临空间里有牛筋跟猪蹄筋,就是没有鹿筋,宋春临当即决定弃用牛筋改为鹿筋。 做佛跳墙最需要的就是耐心,不然光前期泡发各种材料就能把人给憋疯。 宋春临把空间里最大的干鲍拿了出来,看着眼前足有他巴掌大的鲍鱼,宋春临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干货都这么大了,泡发起来那还得了? 海参跟鲍鱼一起泡发的,每天宋春临都勤勤恳恳的换水,用的还是空间里的溪水,当然泡干货的水也没浪费,全喂给马儿了,虽然没有添加灵泉水,但溪水依旧比家里的井水还要甘甜,马儿喝得很欢实。 一连忙活了七天,宋春临才算把这道菜该泡发的东西都泡好了,其他人以为这就好了,结果宋春临又掏出了杀好的鸡鸭,整根的排骨,以及一对大猪蹄。 宋秦氏瞪圆了眼睛:“我的乖乖唉,你拿这么多东西,怎么吃得完啊!” 宋春临擦了擦额头的汗:“娘,这不是吃的,这是吊汤用的。” 宋秦氏起先还不太明白他说的吊汤是啥意思,直到他把所有的食材都扔进了一个大瓦罐里面,放在灶上用小火煨着。 “还真别说,这么多好东西熬出来的汤就是香啊。”宋大庄耸耸鼻子,嗅着空气里的肉汤味道,感觉肚子又饿了。 宋大庄摸了摸肚子,问儿子啥时候开饭,宋春临摆了摆手,只说还没到开饭的时候。 于是在宋家众人的注视下,看着他把那汤过滤出来,把肉盛出来,汤留着,连做了十几年饭的宋阿麽都摸不清楚他在干啥。 宋春临又从空间里摸出两个大砂锅,将准备好的食材依次码放进砂锅里面,把过滤出来的汤水倒进去,最后再倒入花雕酒后以荷叶封口,架上炉子就开始炖煮。 一锅佛跳墙起码要炖两个小时,宋春临午饭后炖的,一直到宋秦氏进来做饭,这两锅佛跳墙才算是做好。 明天才是除夕,宋春临先把做好的佛跳墙收起来,等着明天再拿出来吃。 腊月二十九要扫房子,本地人会在这一天祭祖,宋家人刚搬过来,房子才刚打扫过一遍,祖坟又不在这里,所以这一天宋家人显得很清闲,晚上吃过晚饭便早早睡下。 除夕这天一大早的,宋家人就爬起来,宋爷爷把屋子里里外外扫了一遍,本来就干净的地面没多大会功夫就扫干净了。 宋大庄架着宋春生给家里贴对联,这是宋春临从空间里扒拉出来的,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小灯笼,宋春临就负责抱着那堆小灯笼,往被他薅秃了的盆栽上面挂。 宋小宝就跟在哥哥的后面,这边跑跑,那边看看,手里拿着宋大庄在集市上买的小风车。 装饰完了家里,宋大庄就赶着车,把宋春临做好的佛跳墙跟一些年礼送去侯府,顾逢月提前给门房打了招呼,宋大庄送完了东西也不停留,转身就走,回到家的时候正赶上吃年夜饭。 大圆桌上摆着满满一桌子的鸡鸭鱼肉,都是出自宋阿麽跟宋秦氏的手,除了正中间的那一锅佛跳墙。 宋大庄落座了以后,宋秦氏才把砂锅上面盖着的荷叶给扯下来,顿时一股奇香飘了出来,年龄最小的宋小宝当即被馋得流出了口水。 喝下第一口汤以后,宋家人纷纷眼睛亮了,然后便是埋头苦干,没多大一会就把一碗佛跳墙给喝光了,然后大家开始转战汤料。 宋秦氏对着宋大庄感叹:“这么多好东西熬出来的汤就是好喝啊。” 宋大庄已经吃的头也不想抬,敷衍的回了宋爷爷几句:“嗯,嗯,对。” 年夜饭吃到一半,宋爷爷才想起了什么,示意大家放下筷子,然后举起了杯子,杯子里是宋春临孝敬他的五粮液。 “诸位,咱们这一年,都辛苦了,去年这个时候,我们都不曾想过还会有今日这样的好日子,大庄,春生,你们要记住,咱们能有今天,全是靠的春临,若是没有春临,你,跟我,咱们爷俩就都交代在那深山老林里了。” 宋大庄被宋爷爷这么一说,也是心有戚戚,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虽然伤口已经结痂看不出来了,当初冰凉刀尖扎进肉里的感觉,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当时有多绝望,现在他便有多庆幸,同时又有些惭愧。 他一个当爹的,怎么能庆幸儿子受到伤害呢? “春临呐,爹要谢谢你,若不是你愿意相信我们,给了爹爹吃了仙人的药品,你爹我早就没了,来,跟爹干一杯。”说着他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宋春临轻轻啜了一口杯子里的椰子水,他还是个孩子呢,不兴喝酒。 “爷爷,小爷爷,爹,娘,还有哥哥,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就是,他爹真是喝多了,咱们家这么大的难关都过去了,将来啊,会越来越好的,日子会越过越红火的。” “说的对,咱们一家人齐心协力,苦日子已经熬到头了,日后,就都是甜的了。” 宋春临被气氛感染,也举着杯子来了一句英文:“切尔斯~” 宋春生一脸的怀疑人生:“啥?春临你说的什么?我咋没听懂。” “嗨,就是干杯的意思,来,哥哥,咱们干杯!” “哦哦哦,干杯。”宋春生赶紧举杯相迎。 “干杯!”宋小宝见大家伙都在干杯,他也不甘寂寞的想要干杯,结果发现自己只有一个小木碗,没有杯子,于是急得扯着宋秦氏的衣服就开始嚎。 宋秦氏被烦得实在没办法了,只得起身给他找了个杯子,又往杯子里倒了点温水,这下小崽子满意了,龇着牙傻乐,宋春生跟宋春临就挨个跟他碰杯,宋小宝高兴了,一下一下的跟哥哥们碰杯,碰一下就喊一次:“干杯。”天真可爱的样子逗得大人们哈哈大笑。 第68章 大年初一不兴拜年,大年初二要回娘家,可宋阿麽跟宋秦氏的娘家都远在千里之外,想回也回不了,年初三按理可以走亲戚了,宋家也没几个亲戚可以走的,宋大庄带着孩子们去了里长跟村长,以及村里的几个族老家里拜了年,走了一圈后便回来了。 宋春临跟宋春生拉着宋小宝的手,三兄弟胸前的衣服都是鼓鼓的,都是那些长辈们给的红包,三人手拉着手一起回到家里,宋秦氏已经热好了午饭,下午他们就没事干了,宋春临决定继续回空间里种玉米。 空间里浇了灵泉水的玉米已经成熟了七八轮了,结出的穗子也从原本的一穗,变成偶尔两穗,两穗的种子还不够稳定,宋春临观察了一下没有浇灌灵泉水的,完全不交水的才种植了三回,浇空间水的已经是第五轮,两者依旧是稳定的一穗玉米。 宋春临估摸着开春的时候,那两穗的玉米应该已经能够稳定下来了,到时候若是有三穗的出来,他决定全种三穗的。 此时的玉米粒已经比最原始植株的玉米粒要大上一圈,宋春临拿出来跟之前保存的玉米粒做了对比,宋爷爷看了也觉得很神奇。 “这种子跟原来的真是天差地别啊,春临你这种种了几轮的?” “大概是第八轮吧,现在第九轮的已经抽穗了,只有几株是三穗的。” 宋爷爷了然:“才七八轮就变成两穗的,这速度还是挺快的,你爷爷我种了这么多年的地,每年也会特意去挑选最好最饱满的种子,但是收效甚微,这产量最终还是得看天意。” 宋春临当然明白,宋爷爷他们是靠天种地,他是利用了空间这个作弊器才能这么快就能得到两穗的玉米,要真是放在外面实验,保不准得等到他儿孙满堂了,才能种出如后世那样的玉米来。 爷孙俩还在讨论要种多少玉米在外面,宋大庄已经从地里回来了,一回来就嚷嚷开来:“爹,我看这南方的地比北方的化得快,若是天气再好点,我们过完十五就可以犁地了。” 听到十五就可犁地,宋爷爷顿时满脸笑容。 “这个好,南方化冻比咱们北方快,十五犁地的话,得把木犁准备好了。” 宋大庄拍着胸脯道:“放心吧爹,我一早就去木匠哪儿订好了,保准过了十五就能犁地。” 得到儿子的保证以后,宋爷爷高兴的晚饭都多吃了半碗。 正月初四,顾逢月带着顾逢云上门了,宋家人受宠若惊的跑到门口去迎接,除了宋爷爷跟宋阿麽,其他人都不知道顾逢云为何要上门,因此宋大庄两口子就显得有些拘谨。 顾逢云被弟弟扶着从马车上下来,一个年过去,他似乎瘦了点,但脸色看着比年前要好很多,这还得归功于宋春临不间断的灵泉水供应,顾逢云的身子是先天不足,出生就带着病,再加上自从顾老侯爷故去之后,他为了侯府跟弟弟劳心劳力,内里亏空不少。 后期顾逢云一直靠丹药撑着,是药三分毒,他曾经吃下不少药丸,那些药丸的毒素全都堆积在他的身体里面,喝了不少灵泉水,才将那些毒素一点一点的排出体外。 因此宋春临才会觉得自己的灵泉水非常鸡肋,看小说里主角空间里的灵泉水几乎无所不能,喝一滴就能洗筋伐髓,两滴延年益寿,他的倒好,顾逢云差不多喝了有一桶了,身子才逐渐有些起色。 羡慕儿子,宋春临已经说的太多了,要不是空间储物跟种植都蛮有用的,他非得被这个空间郁闷死。 顾逢云这次来是借着拜年,来感谢宋家人的再一次救命之恩的,所以来的不光是他这一辆马车,后面还跟着三辆马车,满满当当的,全是给宋家人的年货。 宋爷爷把人迎了进去,顾逢云坐在上首,外面的仆人鱼贯而入,将那些礼物卸下来摆放在院子里。 眼看院子就快要摆不下了,宋爷爷忙起身喊停:“使不得啊侯爷,您这,送的礼物也太多太贵重了,咱们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哪用得了这么多东西呢?” 顾逢云温和的笑了笑:“老爷子不必担心,用不完就放进库房里,再说了,我弟弟平日里也没少来这儿蹭吃蹭喝,您就权当是我给弟弟支付的伙食费好了。” 说到吃的,顾逢月眼睛一下子亮了:“宋爷爷,还有上次送过去的那个汤吗?嘿嘿,那锅汤可太香太好喝了,我跟哥哥都没喝够。” “哈哈哈,那你可找错人了,那汤是春临熬的,弄了好几天呢,今天可吃不着。” 顾逢月兄弟俩顿时朝宋春临看过去,宋春临被他们如狼似虎的眼神看得浑身一抖,尴尬的笑了笑。 “呵呵,我说我随便乱炖的你们信不信?” 顾逢云笑了:“看不出来春临还有这种手艺,也不知道将来便宜了谁家小子。” 宋家人听到这话也只是跟着笑笑,开玩笑,他们怎么舍得让宋春临嫁出去,给别人家的臭小子洗手作羹汤。 顾逢月又问宋春临佛跳墙的做法,宋春临干脆拿了纸笔过来,他一边说,顾逢月一边记,顾逢云也好奇的凑了过去。 “…鸡鸭猪骨蹄髈做汤底…铺上鱼翅,鲍鱼,大虾…”顾逢云看着这份食谱,才发现为何宋春临会这么轻易就让顾逢月记下来,一个汤底就用了这么多的肉,更别说后面还放了鲍鱼海参,鱼翅花胶,哪一样单拎出来都是极其昂贵的食材。 就这么小小一锅汤,光食材便价值千金了,若不是王宫贵胄,谁家敢这么做菜? 顾逢云越看越觉得不太对劲,这宋家人是如何得知那些鲍参翅肚的吃法的?哪怕是他堂堂一个侯爷,也并不常吃这些海货,也就是在宫宴上尝一口,但御厨做的海味总是腥得很,他日常饮食清淡,过于腥气的东西是一口都不愿吃,宋春临的佛跳墙,是难得令他胃口大开的海味。 第69章 回城的马车上,顾逢云看着美滋滋捧着菜谱的顾逢月,欲言又止,顾逢月大概是沉浸在美食的喜悦当中,竟然一点也没察觉,回到侯府,顾逢月第一时间找杯子,把抱了一路的水袋打开,倒了半杯灵泉水给顾逢云。 “哥哥,喝水。”顾逢云接过杯子,一仰头喝了个干净。 喝完后他便捏着杯子,问弟弟:“那宋家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弟弟你知道吗?” 顾逢月整个背问住了,他皱眉思索,说实话他自己也不知道宋家人到底什么来历。 “哥哥你应该看过他们的户籍文书,那些文书确实是真的,至于其他的,哥哥,咱们不问了好吗?” 弟弟都这么跟自己撒娇了,顾逢云也只能把心里的疑惑给摁下去,反正只要他们记得,宋家人是他们兄弟俩的救命恩人,这些就足够了,至于他们背后会不会有其他的目的,顾逢云也觉得不重要了,看着弟弟完好无损的坐在他面前,顾逢云觉得即使宋家人让他们把侯府拱手相让,他也不是不可以。 “好了,哥哥不问了,不是想吃佛跳墙,去把食谱给厨房,让他们今天就开始准备,到十五那天,你也呈个菜给圣上尝尝。” “好哦!”顾逢月欢呼,抱着宝贝菜谱兴冲冲的去了后院厨房。 年才过了没几日,宋家人已经闲下来了,宋大庄收到了新做的农具,他定做的不是现在人常用的那种犁,而是曲辕犁,顾名思义,犁的辕是弯曲的,犁架也更轻巧一些,宋大庄已经试用过了,比他们寻常试用的犁更省力一些。 宋大庄对着新工具爱不释手,恨不得明天就是十六,好马上下地耕作。 宋春临一开始还问宋大庄为何不用铁犁,宋大庄哈哈大笑:“那玩意可不兴弄啊,铁那么贵,咱平头百姓的用了还容易招惹官非,还是老实用木头吧。” 这就是现代人的知识盲区了,他知道这个时代的冶炼技术比较落后,但还是第一次被科普铁是由官府管制的资源。 宋大庄跟他计算了一下一个铁犁的价格,几乎能买下他们四分之三的房子了。 听到这个价格宋春临到抽一口冷气,他想起空间里还有一些铁锅,现在那些哪里是铁啊,那分明都是钱啊! 幸好最后一丝理智让宋春临清醒,差一点他就想不开要把那些铁锅都拿去卖了,能不能卖出去还另说,搞不好刚摆出来他就会被抓起来了,逼问他哪儿来的这么多铁。 宋春临想到那个后果,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算了算了,命要紧。 家里开春要种地,除了种地,还有另一件大事要准备,那就是宋春生的入学事宜。 宋家人并不要他能学富五车,只要能认字就行,所以找的是镇上的一个私塾,由一个老学究开的,专给普通百姓的孩子们开蒙用,里面也不会教多高深的学问,所以束修也比较便宜。 说到读书,宋家人几乎全都行动了起来,宋爷爷给宋春生买了笔墨纸砚,还买了一刀上好的宣纸准备送给先生,他没用宋春临空间里的,怕被人看出端倪。 宋阿麽按照宋春临给的书包,照猫画虎做了一个双肩背包给宋春生,宋春生抱着书包爱不释手,晚上都得抱着睡。 宋秦氏做了许多点心,还用宋春临给的卤肉料卤了一大锅卤肉,这些是给那老先生的,老先生束修收的少,所以家长们会时不时做一些好吃的给他,老先生最爱吃肉,这都是宋秦氏跟村里人打听来的。 宋大庄忙着修各种农具,宋春临给他买了一瓶子杂货铺的米酒,给宋大庄喝完后洗干净瓶子,装了自己空间里的梅子酒进去。 大家一起拼拼凑凑的,终于在正月十二这一天把礼物弄好,宋爷爷亲自带着宋春生去了老先生那里,送了礼物跟束修,宋春生便正式入学了,等过了十五上元节就可以去上课了。 上元节这天一早,顾家就派了人过来,说是要接宋家人进城过节。 “老爷子,今日上元节,陛下撤了宵禁与民同乐,到了晚上全城花灯都会点亮,可好看了,主子知道你们第一次来京城,特意要小的接你们一家人去侯府过节。” 侯爷都这么说了,宋家人也不好推辞,主要是他们也没见过全城花灯点亮的样子,大人小孩都挺期待的。 没多久宋家人都换上了新衣,坐上了顾侯府的马车。 还没进城,城门口的节日氛围已经拉满了,宋春临掀开帘子,看着路边已经摆了很多的摊子,城外摆摊是不收费的,但平日里会被京兆府的衙役驱赶,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可以安心在这里摆上整整一天,不需要担心被赶走。 看着那些琳琅满目的摊子,宋春临跟宋春生嘴边都张成了o型,大人们也看呆了眼。 宋爷爷感叹道:“还是京城繁华啊,咱们往日在村里见过最热闹的集市,也不及这里十分之一啊。” 宋阿麽掩嘴笑:“你也知道这是京城呀,咱们那小地方,跟天子脚下本就没得比。” 一行人说说笑笑的进了城,城里已经挂上了花灯,宋春临整个人趴在窗户那里看,发现每家每户门前挂着的灯笼,都是不一样的,有的简洁,有的灵动,有的繁复华丽,一条路看过去,竟然没有几家是重复的。 到了顾侯府所在的那一条街,那些高门大户门前挂着的灯笼显然比街边的更为精致,白天看着就已经非常好看了,宋春临简直不敢想象晚上会有多美。 马车在侯府门前停下,接他们的人恭敬的请他们下车,门前管事已经提前站在门口迎接了。 “哎呦,老爷子,可算把你们给盼来了,来来来,里面请。”管事笑眯眯的迎上来,殷勤热切的让宋家人都有些不自在。 周围有一些其他人家的下人,也频频伸头往这边瞥,企图看清楚能让侯府管事如此热情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70章 宋家人是第二次来了,跟上一次一样,他们被迎进了花厅里,顾逢云跟顾逢月已经坐在里面等着了。 看到宋春临,顾逢月眼睛一亮,蹬蹬蹬跑到他面前,拉着他就要入座。 宋春临觉得两个孩子手拉手很正常,但落在了其他人眼里,一个男孩去拉一个小哥儿的手,这便有些不太好了。 宋大庄爱子心切的咳嗽了几声,宋春临回头看向他爹,歪着脑袋眨了下眼睛,仿佛在问他爹在干嘛? 宋大庄看着儿子懵懂的表情,无声叹了一口气,安慰自己,孩子还小呢,他能懂什么啊。 顾逢月心满意足拉着宋春临入座,他兴冲冲的告诉对方,自己家里的厨子已经成功做出了佛跳墙。 宋春临一下就来了兴趣:“真的吗?在哪里?” 顾逢月用力点头:“当然是真的,我那天一回来就派人去弄了,不过有些食材没有你那天用的那么好,可能味道不如你那天做的,但我保证一定是好吃的!” 宋春临笑眯眯的:“好呀,那我们什么时候吃?” 旁边众人:“……”咋刚坐下就开饭? 最后当然没有直接开饭,大家坐在一起聊天喝茶,顾逢云难得放下了架子,陪着宋家人在花厅里坐了大半天。 拖灵泉水的福,顾逢云的身子已经好了很多,往日这么坐半天他肯定会累,但今天他精神一直很好,聊到口干舌燥了,贴心的弟弟就会递上半杯灵泉水,喝下去后又是生龙活虎了。 中午的酒席上,那道佛跳墙格外显眼,宋春临还认出了那个大砂锅,这不就是他上次送过来的吗? 顾逢月殷勤的给他盛汤,宋春临喝了一口,嗯,果然还是不如他炖的,可能是他泡发海货的时候都是用的空间水,所以那些干货一丁点腥味都没有,而侯府的这个,则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海腥味,不过能还原到这份上,已经很不错了。 顾逢云:“说到这个佛跳墙,我命府里的人准备了两份,临哥儿,若你不介意的话,我打算将另一份呈给圣上,也让圣上尝尝这人间美味。” 宋春临突然被点名,嘴里的鲍鱼还没咽下去呢,他机械的嚼了两下赶紧吞了下去,对着顾逢云道:“这菜做出来就是拿来吃的呀,还是侯爷您想要把这道菜谱献给陛下。” 顾逢云:“正是,不过我希望以侯府的名义去献菜谱,若是陛下有了赏赐,我会如数给你。” 宋春临知道顾逢云这是在保护自己,毕竟他们家的条件,想要研究一道如此昂贵的菜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以侯府的名义就不一样了,人家权贵人家弄几个天价菜肴并不算什么,于是宋春临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当天的宫廷晚宴上,顾侯爷将佛跳墙端了上去,一掀开盖子,整个大殿都飘荡着佛跳墙奇异的香气。 由宫人试过了菜后,才用银制的汤碗盛出来,摆放在皇帝面前。 皇帝今年五十多岁,因为国事操劳早早就白了头发,他今天的胃口不太好,宫廷的宴会吃来吃去也就是这么回事,难得有几个他爱吃的,身为帝王却不能多吃,怕被人发现弱点。 顾逢云带来的这道菜光闻着就奇香无比,皇帝先是喝了一口汤,喝完眼睛一亮,筷子火速夹起一块鲍鱼,入口是跟往日御厨做的完全不一样的口感,软嫩可口,味道鲜美。 “唔,好吃,顾爱卿,这道菜叫什么?” “回陛下,这菜叫佛跳墙。” “佛跳墙?”皇帝不太理解。 “启禀陛下,这道菜以荷叶封口,顿煮的时候将香气都封在了坛子里面,等揭开盖子后,香气四溢,就连佛祖都被香得跳过高墙过来吃。” 本朝是有人信佛的,但是不多,皇帝听了这个典故也觉得非常形象,刚才的香气,别说是佛祖了,就连他也想跳下去吃了。 “哈哈哈哈哈,顾爱卿说的好,不愧是连佛祖都要跳过墙来吃的菜,味道极鲜美,不错不错。” 听到皇帝的盛赞,大殿之上众人都纷纷附和一声,但其中有多少是真心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坐在皇帝身边的皇后也跟着尝了一口,她起先还以为皇帝跟顾逢云夸大其词了,没想到吃过之后才发现两人所言不虚。 皇帝笑眯眯看着皇后:“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这菜不光闻着香,吃着也美。” 皇后掩嘴笑:“陛下所言极是,这菜确实美味,不知道顾侯爷可否割爱,把这厨子借到御膳房几日,十六公主今日茶饭不想的,正好换换口味。” 顾逢云:“抱歉了娘娘,这道菜制作手续繁复,光是前期的准备便要花费七八日,材料备齐还要熬上两日方可食用,不是臣小气,实在是臣那府里就这么一个能用的厨子了。” 听到这里皇后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她压根没想过顾逢云会拒绝她,也没料到这样一道菜竟然需要花费七八日才能把材料准备好。 不过很快,顾逢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菜谱递了上去:“虽然臣不能把厨子借给娘娘,但臣已经把这份菜谱给写下来了,里面有详细的步骤,娘娘只许派人按照食谱来做,便可随时享用这道美味了。” 皇后看到了菜谱,脸色这才好看了些,命人将菜谱收了起来。 皇帝看见老婆被哄好了,也是眉开眼笑的。 “来人,顾侯爷献菜有功,赏……呃,赏黄金十两,珍珠一斗,绸缎十匹,爱卿啊,孤记得你二十有四了吧?” 顾逢云心下咯噔一声,坏了,这糟老头子该不会是想赐婚吧? 于是机警的顾侯爷立马假装咳嗽了起来,他身子才好没多久,对于婚姻大事没什么想法,更何况他早就知道皇帝想让他尚公主,他才不要,娶个公主回去,那跟娶个祖宗有什么区别? 看见顾逢云连肺都要咳出来了,皇帝这才想起,顾逢云这风一吹就倒的身子骨,讪讪的收起了想要赐婚的心思。 顾逢云完美躲过一劫。 第71章 宫宴是在戌时结束的,顾逢云在宫宴上以一道菜出尽了风头,在宫门口等马车的时候就听到了不少酸言酸语。 “有的人啊,骑马射箭没学会,拍马逢迎的本事倒是炉火纯青。” “唉,谁让咱们没有侯府这么厚的家底呢,这么大一锅山珍海味啊,啧啧啧,吃下去的可都是银子啊,我要是有这么多钱,我哪儿会想到拿去做一道吃食啊。” “哎呦,那还是你脑子不够灵光,瞧瞧,这菜做的好了,没准明日就能高升了。” “哈哈哈哈,此言甚是。” “老侯爷征战沙场这么多年,搜刮的金银足够人家炖几十锅汤了,我们这些清贵人家可比不得。” 那些酸言酸语,顾逢云听过就忘,也没打算往心里去,直到这人好死不死的提起了故去的老侯爷,顾逢云掀起了眼皮,冷冷看了那人一眼。 对方是大司马的狗腿子,大司马朱成玉早就眼馋勇毅侯府的兵权了,他虽为大司马,但手里还不及勇毅侯府的一半,若不是顾逢云身体孱弱,而顾逢月还年幼,这大司马可轮不到他做。 现在派自己的手下来编排老侯爷,那简直是在顾逢云的脑袋上点了炮仗了,顾逢云先是冷冷看了那人一眼,然后默默后退两步,在其他人都以为顾逢云想要退让的时候,顾逢云猛的加速冲刺,然后一脚把那说闲话的狗腿子给踹飞了。 大家第一次看见顾逢云动粗,纷纷震惊的愣在了原地,顾逢云似乎还是不解气,又上去狠狠踹了那人两脚,顾逢云的侍卫才冲上去,把自家主子给拉了回来,并且自觉将他簇拥在中间,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顾逢云被保护其他,想要反击的朱成玉气得脑袋都要冒烟了。 “顾逢云!你好大的胆子,在宫门口就敢殴打官员,你是不要命了吗!” 顾逢云也不甘示弱,他捂着胸口,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我呸…他……他都敢、敢……编排我父亲、了……我……我咳咳咳咳咳~” 顾逢云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朱成玉这才想起这人孱弱的身子,这下他更气了,众人皆知顾逢云大病初愈,他堂堂大司马,跟一个病人计较,说出去难道光彩吗? 退一万步来说,还是那个狗腿子起的头,想到这里朱成玉更气了,他走到狗腿子面前,厉声喝道:“起来,装什么死!顾侯爷都病入膏肓了,踹你一脚又怎么了?” 他这话暗指顾逢云命不久矣,顾逢云闻言咳的更厉害了,外人还以为他是被气的,正好这时侯府的马车也过来了,侍卫们架着自家主子就上了车,随着马车远处,躺在地上的人才哎呦哎呦叫着爬起来。 朱成玉恨铁不成钢的踢了他一脚:“一个病秧子都能把你踹飞,你这身体难道比他还要虚 吗?” 那人捂着胸口,简直有苦难言,鬼知道这个病秧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到现在他还觉得自己的肺管子在隐隐作痛,肚子上被踢的两脚更是疼得他直不起身子来。 而马车上的顾逢云早就不再咳嗽了,他淡定自若的坐在车厢里,还颇有些悠闲的喝了一口马车里的茶水。 旁边的侍卫有些担忧:“主子,您今日这么下大司马的面子,万一明日他在军中给您使袢子怎么办?” “哼,就他?不过是个胆小鬼,他要是有那个本事,还需要底下的喽啰出来冲锋陷阵?” 顾逢云回到侯府的时候得知宋家人都出去了,他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抬头看见管家欲言又止的表情,便问他怎么了。 管家:“侯爷,今日我看二公子,待那宋家小哥儿,似乎不太一般啊。” 顾逢云讶异:“你也看出来了?” “那能看不出来吗?侯爷,小的也不是瞧不起宋家人,只是这真要做亲家的话,家世差的太多,宋家小哥儿难免不会被人说闲话。” 顾逢云却有自己的思量:“他们两个年纪还小,小孩心思不定,说不准明儿他们就找到新的伙伴了,若是过两年,他们还真有那个心思了,我们侯府帮衬一下,也不是不可以,主要还是得他喜欢才行。” 管家知道他这话等于是要扶持宋家了,竟也没感到意外,横竖只要是二公子喜欢的东西,顾逢云哪次没有双手奉上? 况且接触了这几次,他觉得宋家人的人品还是不错的,没有挟恩图报,狮子大开口,这让管家也对他们高看了一眼。 顾逢云像是想起了什么,吩咐管家把那些赏赐拿去库房,换成一些等价的东西。 “御赐的绸缎他们不能用,珍珠也太扎眼,金子倒是可以留着,其他的你看着置办,多添置一些,那宋家大郎不是要读书吗?你去取一套上好的笔墨纸砚给他,顺便再把我上次打的那三个长命锁给他们。” 管家得了吩咐,立马去了库房,把顾逢云吩咐的东西都拿出来,大大小小装了一马车的礼盒。 宋家此刻正在最热闹的玄武大街上看灯,浑然不知自己家又被塞了一马车的礼物。 没见过世面的人类幼崽被宋大庄抱着,眼睛瞪得溜圆,小嘴不停的‘哇!哇!’叫个不停。 不光是宋小宝看得新奇,其他宋家人也如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看着满街的花灯,简直目不暇接。 “这个灯好大,好漂亮啊!”宋春生指着远处最大的一盏灯,那是一盏两人那么高的巨型宫灯,宫灯分为十二个面,每一面都画着栩栩如生的十二生肖。 宫灯周围有士兵把手,顾逢月告诉他们:“那是宫里的灯,每年宫里都会做一盏最大的,放在广场中央,这灯会在这里亮一晚上,天亮后才会撤走。” 宋春临好奇问道:“只有这一盏会点到天亮吗?” 顾逢月点头:“只有这一盏的灯芯能够燃到天亮,其他的灯如果没人去添灯油剪灯芯的话,过了寅时就差不多熄灭了。” 第72章 宋春临仰头看着那巨大的宫灯,他们站在的这一面恰好是兔子,那兔子被披上了铠甲,原本可爱的兔子瞬间变成了威风凛凛的将军。 宫里的画师画工很好,宋家人站的已经很远了,但还是能看清每一根兔子毛。 欣赏完了最大的宫灯,一行人继续往前走,前面的街道两旁就是小贩们摆的了,小摊子五花八门,卖灯跟小吃的是最多的。 宋家人驻足在一个比较大的摊位面前,这个摊子是卖灯的,当然,这里也可以猜灯谜,猜中了也有彩头,一般是一些小玩意跟小吃食。 宋春临兴冲冲拉着顾逢月挤进去,他看中了最上面的一盏月亮灯,顾逢月看了下那个灯下挂着的灯谜,直到这盏灯只能猜,不能买。 不过这个灯谜有些难,来了好几个人都没有猜中,顾逢月看着灯谜思索了半天,才说出了答案。 两人顺利赢回宫灯,宋春临喜滋滋的提着灯去找家人,行至半路就被人给拦住了。 “那个哥儿站住,我们家女公子喜欢你手里的灯,给你一百钱卖给我们吧。”来人是个丫鬟,她一手拿钱,一手正准备去拿灯。 宋春临很反感她这种自说自话的态度,上来就要买人家的东西,也不管别人同不同意,宋春临攥紧了手里的灯后退了好几步。 他凶巴巴的对那丫鬟道:“我不卖,你走开!” 丫鬟似乎没想到居然有人敢拒绝她,当即板了脸,手上的钱也收了起来。 “我们家女公子看得起你才想买你的灯,你可别不识抬举,快点,把灯给我,我就不跟女公子告你的状了,不然到时候女公子生起气来,可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这人真是狗仗人势,宋春临见状也一溜烟躲到了顾逢月的背后,呵呵,她有势,难道他没有吗?他就不信这傻子还敢跟勇毅侯府作对。 果然,丫鬟看着顾逢月一身气度不凡,心里也有些纳闷,这小哥儿身上的衣服明显是平民打扮,可顾逢月瞧着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这两人第一眼看过去,分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怎么会混在一起玩呢? 顾逢月见对方在打量他们,眉心皱起,他讨厌这种人的眼神,于是招来随行的护卫,将那丫鬟硬生生隔开。 “狗随主人,看来你的主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回去告诉她,没事多修身养性,别一天到晚的想着抢别人的东西。” 顾逢月说着就要带宋春临离开,身后却传来一道女子的声音。 “慢着,前方可是勇毅侯府二公子?” 顾逢月听到自己的名字了,也顿住了脚步,他转身望去,却见一个窄袖束冠的女公子站在那儿,只一眼,他便认出了这人是大司农家的女公子柳玉生。 “哦,原来是你啊。”顾逢月的话语轻佻,摆明了没把对方放在眼里。 那柳玉生也不恼,端着盈盈笑意问旁边的宋春临:“这位小哥儿,在下很喜欢你手里的花灯,小哥儿是否可以割爱,在下用十两银子跟你换,好不好呀。” 宋春临被她刻意夹着的嗓子搞得浑身一个激灵,妈呀,这人不会是把他当做无知小孩来哄骗了吧? 宋家人见他们迟迟不走,也跟着围了过来,宋春生小声问弟弟发生了什么事情。 宋春临指了指对面的柳玉生:“她想买我的灯,我不愿意。” 原来是这件事,宋大庄见儿子不愿意,当爹的只能对着那柳玉生拱手:“对不住了,这位女公子,我家小儿不愿意卖,您还是去别家买吧。” 说完宋大庄便带着宋春临要走,那柳玉生还想追问,顾逢月的侍卫却拦在了她的面前。 柳玉生有些恼了:“顾逢月你什么意思?我买盏灯而已,怎么,一百钱你觉得便宜,十两银子够多了吧?他们一介平民,十两银子都够他们几个月的花销了,人可不能这么贪心啊,小心得不偿失。” “哟,这就原形毕露啦,柳玉生,谁不知道你惯常喜欢假惺惺的,明明瞧不起人家,又不肯低头,给个十两银子就以为自己纡尊降贵了,这大司农可真会教女儿啊,我看你以后别娶媳妇了,搁家里招个男人上门生孩子吧。” 大景朝是可以允许招赘的,只是大部分招赘的都是女娘跟哥儿,女公子招赘的比较少,大部分人家都会把女公子当男孩养,将来长大了可以继承家业。 顾逢月之所以这么说柳玉生,是因为柳家还有一个更为出色的小儿子,那小儿子是继室所出,虽然各方面也是平平无奇,但他是个男孩,光这一点,就让柳家那些老人的心偏了过去。 柳玉生为此最讨厌别人叫她生孩子,那意味着她变相失去了柳府的继承权。 柳玉生被顾逢月气得浑身发抖,嘴上也不管不顾起来:“呵,那也好过你们侯府那个病秧子,他这辈子怕是连让人给他生孩子的机会都没有吧?真可惜啊,将来若是你不介意的话,不如把你身边的那个小哥儿娶回去冲冲喜,没准他这就回光返照了呢?” 这下子柳玉生算是把顾逢月跟柳家人都得罪了,宋大庄差点就想冲过去打人,被宋春临拦住了。 宋春临挡在他爹面前,手里还是提着那盏灯,灯光明灭,他的脸上无悲无喜,柳玉生被他的眼神看得心里发麻。 宋春临凉凉的开口:“不知道这位女公子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嘴上不积德的人,容易遭报应。” 柳玉生还来不及反驳,顾逢月就迅速带着宋家人离开了,徒留柳玉生一个人,站在原地无能狂怒。 丫鬟小心翼翼的上前:“主子,咱们该回……”话音未落,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丫鬟脸上,柳玉生怒气冲冲地转身离开,哪知道她刚走没几步,脚下突然被袢了一下,整个人重重摔在了地上。 丫鬟见状上来扶她,等她站稳后气急败坏的让人把灯拿过来,想要看看绊倒她的是什么东西,当然她什么都看不见,最后也只能自认倒霉,被丫鬟搀扶着回了自家的轿子里。 第73章 回去的路上宋大庄还是气哼哼的,要不是大家拦着他,他早就冲过去打那个姓柳的了。 被编排的宋春临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宋春生有些奇怪的看着他:“你不生气吗?” 宋春临笑眯眯的比了下手指:“我给了她一点小小的教训,嘿嘿。” 宋春生回味过来,也笑着给弟弟比了下大拇指。 侯府准备的马车已经守在门口了,看着那满满一车的礼物,宋家人顿时傻了眼。 管家笑呵呵的跟他们解释:“宋老爷子,宋小哥儿的那道菜陛下非常喜欢,赐了一些金银细软给你们,只是那些东西乃皇家御赐,侯爷怕你们拿着不便,所以才让我换成了其他相等价值的东西,这些是礼单,您请过目。” 宋爷爷双手接过礼单:“管家您做事我们都放心,这礼单我便收着了,这是我们家临哥儿自己挣的,劳烦您派人替我们送回去了。” 管家直说不敢当。 顾逢月把宋家人都送上了马车,临了还问宋春临开春能不能再去蹭饭。 宋春临想了想,道:“开春农忙,要不你等上个把月再来吧,到时候不忙了,我请你吃野菜。” 堂堂侯府二公子,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眼前这个小哥儿竟然说请他吃野菜,顾逢月浅笑着点点头。 “行啊,到时候我等你给我挖野菜。” 神特么挖野菜,宋春临想到前世网上特别火的一个梗,忍不住满脑袋黑线,赶紧挥了挥手,跟顾逢月道别。 回到宋家已经快接近子夜时分,那送他们回来的小厮替一行人卸下行李,宋爷爷怕他们走夜路不安全,想让他们留下住一晚。 小厮婉拒了宋爷爷的提议:“管事的说了,咱们今晚可以去别院凑合一下,不必劳烦老爷子了。” 得知对方已经安排好住宿,宋爷爷也不再坚持,等人把东西都放下后,宋阿麽笑着递给他们一个荷包。 “大过年的辛苦了,来,一点心意,收着吧。” “谢主君赏。”小厮接过荷包,很快便架着车离开了宋家。 宋家人关上了门,一家人玩了一天,但全都毫无困意,一起聚集在堂屋里,围观着桌子上那个小小的木匣子。 木匣子里垫着红色的绸缎,正中间是五个小巧的金元宝,一个二两重。 “这就是皇宫里的金子啊,真亮啊。”宋爷爷忍不住感叹。 宋大庄伸手摸了一下,立刻就被宋阿麽打了一下手背。 “混小子,你洗手了没?” 被亲爹当着孩子们的面嫌弃,宋大庄有些难为情,可怜兮兮看了宋阿麽一眼,奈何人家压根不怎理他。 宋阿麽跟宋春临商量着那些绸缎该怎么分配,颜色鲜亮的,留着给宋春临做衣衫,比较深沉端庄的,留着给宋春临以后做嫁妆,还有一些颜色清淡的,宋阿麽打算给宋春临做几身寝衣。 “这嫩绿的颜色真好看,明儿裁好了,我就抽空给春临做,春天了真好穿着去踏青。” 宋春临见宋阿麽把所有的绸缎都给自己了,一匹都没给其他人留,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 “阿麽,给我留几匹就行,这么多呢,咱们全家一人做一套春装,等天气暖和了一起踏青,岂不美哉?” 宋阿麽被他逗笑了:“傻孩子,这些都是你用菜谱换来的赏赐,当然要给你自己用啊,我们的春装都有呢,不需要用到你的布。” “就是,春临你把这些金子点心的都收起来,咱们家过年的点心还没吃完呢,这些点心留着以后你想吃了再拿出来。” 见大家都如此坚决,宋春临只好将所有东西都收进了空间里。 后半夜的大司农府邸可以说是鸡飞狗跳,柳玉生从外面回来后便发现自己身上有些痒,她一开始并未在意,只是吩咐丫鬟给自己准备热水沐浴,然而经过热水一泡,她身上不仅是瘙痒,甚至还起了大片的疹子。 “怎么回事?该死的,快去请大夫,不,去请御医,快点。”柳玉生嘶吼着,手上动作不停,她觉得自己身上好痒好痒,那股痒意深入她皮肤底下,让她克制不住的疯狂抓挠,没多久她就把身上的皮肤给抓破了。 然而即使抓到流血,身上还是好痒好痒,柳玉生往日引以为傲的雪白肌肤,以及姣好的容貌,现在都被她抓得满是血痕。 大晚上的还是大司农舍下了面子去请了御医过来,那御医进来的时候也被柳玉生的样子吓了一大跳。 把了脉以后,他问柳玉生今天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 “女公子可否去过不熟悉的地方,吃了些奇怪的东西?” 柳玉生带着哭腔回答:“没有,我就是去逛了灯会,回来前都是好好的,沐浴前觉得有些痒,沐浴后就越来越痒,大夫,我的脸,我的脸还有没有救?” 御医知道女子最注重样貌,不论是女娘还是女公子,眼下虽然柳玉生的脸被挠出了道道血痕,但好在柳玉生也不敢用力,那痕迹不是很深。 “女公子不必忧心,我哪儿有专祛疤痕的药膏,回头我让人给你送过来,还有,这几日忌辛辣,饮食多清淡些,若是实在痒得厉害,就把手包起来,别挠了。”御医一边嘱咐,一边刷刷写药方,没多大会就写好了药方。 丫鬟接过药方退下,很快一碗黑漆漆的药汁就被端了上来,柳玉生的脸已经重新清洗上药,双手也被布巾包裹了起来,她接过药汁一饮而尽,许是药力上来了,柳玉生竟然觉得自己身上真的不再痒了。 宋春临已经用精神力‘看到’了这一切,他撇了撇嘴,看来还是痒痒粉下得少了,不过宋春临也不急,反正他已经知道这人住哪里了,哪天心情不好了再给她来一次痒痒粉套餐就行,哼,谁让她嘴贱,编排他就算了,还要编排顾逢月的哥哥,明知道对方身体不好,还说那么恶毒的话,活该痒死。 第74章 撤回了精神力,宋春临又回到了空间里,他在空间里种植的玉米已经不知道第几轮了,一直浇灵泉水的玉米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啥的,不但长出了三穗的,还有四五六穗的,只是数量极少,宋春临觉得还是不太稳定。 难得今天三波玉米都成熟了,宋春临吭哧吭哧把所有的玉米收割完毕,再一个一个筛选出饱满的种子来,等他把玉米全都种完以后,才惊觉天色已经亮起来了。 宋大庄十六就下地干活了,二十亩地当然不能靠他一个人,为了让他轻松一些,宋春临坚决要求请两个短工,不然就一个壮劳力,那地得犁到猴年马月才算犁好。 宋大庄知道农时拖不得,也没推辞,第二天就去村长家里,找了两个手脚勤快的汉子过来。 三个人一匹马,花了整整五天才把二十亩地全部翻好,刚翻过的土还不能直接种,要在日头下晒两天,把土里的细菌用紫外线杀死。 宋春临给宋大庄调制了草木灰,草木灰能杀菌还能肥地,宋大庄把草木灰均匀的撒在土里,春日的阳光不算猛烈,连着晒了三天,宋大庄又翻了一遍地,这才算把准备工作做好。 宋家人这次种地跟往日不太一样,跟旁边的农户也不太一样,那些人都是直接把地翻好了就播种,压根不会像宋大庄这样,又是晒土,又是撒草木灰的。 那些人都以为宋大庄是个傻子,有个种了几十年庄稼的老汉更是痛心疾首的怒斥宋大庄,说他白白浪费功夫,有这翻地晒地的功夫,人家的种子都发芽冒头了,等他慢吞吞准备好再撒种子,早就落后人家一大截了,这不是耽误收成吗。 宋大庄对那人的训斥充耳不闻,虽然他心里也有些发虚,于是回家就问了宋春临什么时候播种。 宋春临看着老爹着急的样子,这才慢吞吞的把放在厨房里的大盆拖出来,里面是已经泡了一晚上的小麦种子,这些种子都是前世他囤的,宋春临那会儿饿怕了,为了不让自己坐吃山空,他把种子批发市场里所有的种子都搜刮了进来,所以这会儿别说是二十亩,就是二百亩地,他也有足够的种子去播种。 “爹,这些种子已经催芽完成,明天你就可以种到地里去了。” “催芽?啥叫催芽?”宋大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围着那一大盆种子不知所措。 宋春临耐心跟他解释:“咱们翻地,晾晒,再翻地,是为了什么?” 宋大庄抢答:“为了杀死肉眼看不见的外邪跟虫卵。” “答对了!”宋春临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土壤经过一个冬天,里面藏着许多我们看不见的细菌跟虫卵,这两样要是不处理一遍的话,来年的作物很容易发生病虫害,轻则减产,重则颗粒无收。” “为了让粮食长得更好,这一步是必须的,不能省,但是时间不等人,所以才会有催芽,跟育苗。” 宋大庄才知道催芽,宋春临又丢出了一个育苗。 “育苗就是提前把种子种在温暖的地方,让秧苗长到筷子一样高了之后,才会移栽到地里,这样就可以提前筛选出不合格的秧苗,也不会耽误春耕。” 宋大庄如梦初醒,反正儿子都说可以了,他也就放心了。 于是第二天宋大庄就把那些催好芽的麦种种了下去,宋春临在泡种子的水里加入了一滴灵泉水,所以种下去没多久就冒了头,成长速度完全不输旁边的田地。 插秧的时候宋家人全家出动,就连最小的宋小宝都被带到了田里,宋秦氏用一根绳子把儿子拴在了一棵树下,宋小宝看着周围的家人都在忙活,也不吵闹,自顾自拿着几个木头玩具自娱自乐。 宋家人是第一次种水稻,种完一亩地以后,所有人都累得直不起腰,看着剩下的几亩地,众人顿觉腰杆一痛。 年纪大的宋爷爷跟宋阿麽率先投降,两人互相搀扶着走到树下休息,眼看临近午时,宋阿麽招呼着大家回来先吃个午饭。 为了节约时间,宋家人吃的是饼子卷卤肉,饼子是宋秦氏摊的,又薄又软,卷了满满的卤肉跟黄瓜,黄瓜是宋春临空间里的,卷在饼里别人也看不见,正好解腻。 除了卤肉卷饼,还有一大锅的稀粥,粥水很稀没有几粒米,他们就当水喝来解渴,宋春临照例在里面加入了灵泉水。 一大碗稀粥喝下去,不但解渴还能解乏。 宋爷爷锤了锤还有些酸痛的腰,感觉自己是真的老了,才干了这么点活就有些受不了。 宋阿麽看他揉着腰,忙问他是不是伤着了。 “没有,就是老了,体力大不如前了。” 宋阿麽噗嗤一声笑了:“都当爷爷的人,还以为自己是年轻小伙子?” “可不是吗,这转眼春生都长这么大了,过两年也要找媳妇了,唉,岁月不饶人啊。” 宋春生下学就直奔地里,看着一家子都在田间地头忙活,他也脱了鞋袜,跟宋秦氏打了声招呼便下地了。 宋秦氏赶紧让他回去:“你去看着小宝,仔细别让他给虫子咬了,这儿快结束了。” 宋春生第一次插秧,觉得很新奇:“娘,你就让我干吧,我看也没多少了。” 宋秦氏见拗不过他,便也随着他去了,只是手上的动作快了不少。 本来也没多少秧苗了,宋春生加入以后很快就结束了,一家人随意的擦了擦手,收拾好东西就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宋大庄劝宋爷爷跟宋阿麽明天别来 ,反正剩下的地也没多少了,他们两口子明天一天估计就能干完了。 “小爹爹明天你们就带着俩孩子待在家里吧,午饭就让临哥儿送到地里来,多做点啊,我想吃饭了。” “行吧,那明天我给你们做大米饭,再弄个红烧肉,上次春临拿的那个什么烧鹅不错,也给你们添半只,你们干活累,要多吃肉才有力气。” 第75章 第二天宋大庄如愿吃上了红烧肉,还有两个大鹅腿,素菜是凉拌黄瓜跟醋溜白菜,另外还有一大壶晾凉的酸梅汤。 宋春临把菜都放在空间里,临到地里才悄悄转移到食盒当中,拿出来的时候饭菜都是热腾腾的,红烧肉跟烧鹅的香味随风飘散,引得周围劳作的人们频频往这边瞧。 宋春临刚把两个装满饭的大海碗摆好,宋大庄就立刻接过来开始扒饭。 “唔,好吃,这烧鹅腿就是香啊。”宋大庄在这儿大快朵颐,那鹅腿有他巴掌那么大一个,一整个大鹅腿就干掉了小半碗饭,把鹅腿上最后一丝肉都给嗦了下来以后,宋大庄才专心对付红烧肉。 肉吃多了觉得腻,就再来一口黄瓜跟白菜解腻,吃完了饭拿酸梅汤溜溜缝,解渴又消食。 宋大庄吃饭速度很快,宋秦氏才啃完一个鹅腿,他就已经放下了碗,舒服的朝天大喊一声:“舒服!” 宋春临看着他们快插完了,于是问宋大庄什么时候种红薯跟土豆。 “红薯跟土豆好像是要先切块,比较麻烦,爹你要是这边快好了,我就回去准备了哦。” 宋大庄看着剩下的秧苗,估计以他跟宋秦氏的速度,下午就能做完了。 “明天吧,明天爹给你翻翻地,就在后院哪儿,顺便也把菜地给整出来,春天了你娘说要种些菜,到时候把你的那什么番茄也种一两棵,那玩意你们喜欢吃。” 宋春临比了个ok的手势,表示知道了,宋大庄也跟着比了个ok,这是宋春临教他们的。 送完了午饭,宋春临吭哧吭哧往回走,回到家里他就往后院的库房钻,这儿存放着他们家所有明面上的土豆跟红薯,他挨个挑选出坏掉的,扔出去做肥料,剩下的那些完好的,用小刀切开。 宋爷爷搬了小凳子过来,他在旁边切块,宋春临跟宋阿麽在一旁给土豆的切面沾草木灰,这是为了防止病虫害的。 处理完土豆,宋爷爷又开始切红薯,宋阿麽正要把红薯块也沾上草木灰,被宋春临制止了。 宋春临让宋阿麽等一等,然后从空间里掏出一本书,翻到关于红薯种植的那一页。 “阿麽,上面说了,红薯要切块后晾干,等表面结出一层白霜以后才能种。” 宋爷爷跟宋阿麽两个人凑近了脑袋,宋爷爷不认识简体字,宋阿麽则完全不识字,因此两人都是看的图片。 图片是彩色的,上面清楚的印着切块了的红薯,表面上结出一层薄薄的白霜。 宋阿麽便停了手:“居然还有这种说法啊,我还以为两个都是土里长的,种起来也应该是差不多的才是。” 宋爷爷摸了摸自己的胡须:“这叫天外有天,咱们还是见识少了。” 宋阿麽连连点头,然后把草木灰给收了起来,这玩意临哥儿可说了,有好多用处呢。 收拾完了所有的土豆跟红薯,外边天色暗了下来,宋阿麽赶紧去厨房做饭,宋爷爷就把那些切好的土豆红薯摊开,等着明天宋大庄翻好地了就可以种下去了。 后院的地已经陆陆续续挖了一些,但是因为院子大,所以还有大半空着,宋大庄想着反正都要挖的,干脆花上一天的功夫,把所有的地都给翻了一遍,宋春生还去山脚下捡了不少的石头,把菜地周围给慢慢围起来。 土豆被埋在地里,覆盖了一层浅浅的土,等待着发芽的同时,宋大庄带着马儿去把靠近自己山脚的地给犁了一遍。 这块地他们早就看好了,特意拿来种一些土豆红薯的,就是为了验证这两者即使在贫瘠的土地里,也可以丰收。 当然借口宋春临也想好了,就说第一次种没有经验,所以才会选择跟当初发现土豆红薯一样的山地来进行实验。 并且宋春临相信,现代的种子在抗病耐旱这一方面肯定是优于古代种子的,只要能活,宋春临保证这些种子最后都能丰收。 春耕的时节忙忙碌碌就过去了,宋大庄好不容易闲了几天,宋春临就告诉他红薯藤会越长越多的,说好的养猪也该提上日程了。 宋大庄觉得这不是小事,在询问了一家人的意见之后,大家一致决定养三头猪是最合算的,三头不算多,照顾起来也不累,而且三头猪每天都能消耗大量红薯藤,一举多得。 在清明之前,宋家多了三头小猪,宋小宝可高兴了,大概因为小猪刚断奶,比较可爱,他一天要往猪圈钻个四五回,次数多了,宋秦氏都能闻到小儿子身上的猪屎味。 “宋大庄,你这儿子不能要了,好臭!”宋秦氏嫌弃的把宋小宝往他亲爹怀里塞,宋大庄抱着儿子用力吸了一口,这一口差点让他臭到厥过去。 “我的亲娘哎,这儿子太臭了。”宋大庄也异常嫌弃的把小崽子抱起来,打算把他洗刷干净。 宋小宝洗澡的东西是宋春临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婴儿专用的沐浴露,宋大庄用了老多沐浴露才勉强把这小崽子洗得香喷喷的。 至于衣服,宋秦氏是真的很想扔掉,但想到扔了还得给他做新的,最终还是忍下了,也是下了死力气,疯狂搓肥皂,才把猪屎的味道去掉。 宋春临见宋小宝这么喜欢往猪圈钻,感觉不能就这么放任下去,他还是更喜欢那个香香软软的弟弟。 宋春生则是更直接:“爹、娘,你们再生一个香香的妹妹吧,这个不要了。” “臭小子说什么呢?这是你亲弟弟,你看着他的眼睛再说一遍。” 宋春生:“……” 行吧,臭就臭吧,大不了他不抱就是了。 宋春临一本正经把洗干净的弟弟抱在怀里:“弟弟长大了,也该识字了。” 一无所觉的宋小宝还不知道危险来临,以为哥哥要跟他玩呢,等他第二天被强制摁在书桌前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傻眼了。 第76章 一岁多的小奶娃还不知道学习为何物,宋春临当然也没有丧心病狂到让他直接认字,而是拿出彩色的绘本,给他讲故事,让他识别图片上的东西。 宋小宝这个年龄对彩色的东西格外喜欢,宋春临说一句,他跟着指一下,教学效果暂且不论,但娱乐效果拉满。 一个早上宋小宝都没有再闹着去猪圈,这让藏在门口的宋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总算不用抱一个臭儿子了。”宋大庄对昨天臭味心有余悸,他打算趁着宋小宝转移注意力的功夫,再给猪圈加固一下门,重点防止宋小宝再次钻进去。 顾逢月再次来到宋家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多月以后了,农忙时节过去,宋大庄平日里闲了下来,每天下地看一眼庄稼的长势,回来的时候带回一大堆已经疯长的红薯藤蔓,宋秦氏就把那些藤蔓跟割回来的猪草一起剁碎了喂猪。 宋小宝是第一个发现顾逢月的,他正坐在院子的小马扎上啃磨牙棒,认出了眼前这个好看的哥哥,于是兴奋的冲了过去,他如今已经能跌跌撞撞的自己走路了。 顾逢月弯腰把小团子接住,然后抱起来朝堂屋走去。 宋阿麽走出来一看是他,忙笑着迎了上去:“顾二郎来啦,这会儿还没开饭,你先去坐着,我给你盛一碗红薯糖水。” “小爷爷不用忙,我还不饿。” “要的要的,你等会啊,这红薯糖水你还没喝过吧,可好喝了。”宋阿麽风风火火的去了厨房,没多久就端了满满一碗红薯糖水。 顾逢月吃过煮红薯、烤红薯,但还是第一次吃红薯做的糖水,宋阿麽从他怀里接过宋小宝,笑吟吟让他快喝。 “春临说红薯是甜的,让我少放些糖,你尝尝合不合你的口味,不够甜我再给你添。” 顾逢月喝了一口,满意的眼睛都亮了。 “够甜了,小爷爷,春临呢?” 宋阿麽指了指外边:“在外边看他的宝贝呢,上次你们不是送了一些盆栽吗,春临把那些种子都薅了下来,现在在外边种了几分地,你要是感兴趣就过去看看。” 顾逢月挑了挑眉,难怪他下马的时候总觉得外边的山地有哪里不一样了,原来是他们又种了东西的缘故。 匆匆喝完了一碗糖水,顾逢月把碗一放就出了门,按照宋阿麽刚才的指点,很快就找到了蹲在地里当萝卜的宋春临。 “春临!你在干嘛?” 宋春临回头看过去,发现是顾逢月,于是兴奋的朝他挥了挥手。 顾逢月走到面前了才发现地里种着的东西,让他看着非常眼熟,但又觉得哪里不太一样。 宋春临献宝一样的指着地里的玉米苗给他看:“你瞧,这是你给我的玉米种出来的,是不是比你给的那些长得还要好。” 顾逢月也蹲下身子,可是他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是不是玉米,毕竟他对这种事情不太关心,平日里他们把玉米当盆栽来养,就是为了看它结出的穗子,至于秧苗,顾逢月顶多能认出那叶子很眼熟。 “确实长得很好。”这是顾逢月得出的唯一结论。 宋春临笑了笑,他才不会告诉顾逢月,这几排玉米,大部分都是三四穗的,只有少部分是两穗玉米,这些已经是他不断轮种后的结果。 顾逢月看着他把玉米两棵种在一起,植株之间的距离也有大概两尺那么远,有些纳闷道:“你种的这么稀疏,将来不会影响收成吗?” 说到这个,宋春临可有发言权了。 “你不懂,盆栽里种的那么密,那长得有我地里的好吗?”玉米本来就是要种开一些的,这样才不会互相抢夺营养,而且玉米会越长越高,如果种的太密,后期就晒不到阳光了。 顾逢月似懂非懂,他想着到时候如果宋春临的玉米结出来的穗子太少的话,他就叫人再多送几盆过来,这样到时候宋春临也不至于太难过。 宋春临见他一脸的不相信,也不勉强,拉着人来到了红薯地里,红薯比他预期中长得要好,这里的土地不如良田,但经过宋秦氏的精心照顾,竟然也长得很不错,嫩嫩的红薯尖被宋春临掐了下来。 顾逢月:“你掐下来做什么?不让它长了吗?” 宋春临举着手里的红薯叶给他科普:“咱们吃的红薯就是这个的根茎,你想想,如果养分都被拿去长叶子了,那地下的根茎岂不是长不大了?所以啊,这种嫩的,可以拿回去让我娘炒着吃,剩下那些等过几天老了,还可以砍了拖回去喂猪。” “喂猪?”顾逢月一脸震惊,这玩意拿去喂猪了,那跟猪吃一样东西的他们又是啥? 于是等到午饭的时候,顾逢月就看着那盘绿油油的炒红薯叶,迟迟不肯下筷子,一想到他跟猪吃着同样的菜,他的内心就极其复杂。 反观饭桌上的其他人,一个人一筷子,都吃的津津有味,似乎并不觉得跟猪吃一样的菜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宋春临看他一脸纠结的样子,笑嘻嘻的给他碗里夹了一筷子,催促道:“快吃啊,可好吃了,我专门挑最嫩的地方呢,出了我家,你可吃不到这道菜了哦。” 顾逢月心道:那我可真是谢谢你了啊! 吐槽归吐槽,出于礼貌,顾逢月干脆闭着眼睛把菜往嘴里送,嚼了两下以后,紧皱的眉头就舒展开来,似乎,也不是很难吃啊,没有想象中青草的味道,感觉无功无过吧,顾逢月觉得这玩意虽然说不上非常好吃,但也还行。 吃了第一口以后,顾逢月就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于是很快就夹了第二口,第三口,最后满满一大盘的红薯叶,竟然全都吃完了。 顾逢月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个空盘子,难以想象这玩意竟然是拿来喂猪的。 “怎么样,不难吃吧?”宋春临笑眯眯递上热茶。 顾逢月:“确实不难吃,没想到这红薯的叶子,竟然也可以吃,以后若是真的推广开来,不仅百姓的餐桌上能多一道菜,将来养猪的人恐怕也会变得更多。” 第77章 “哈哈哈,我们家就养了三头,这么些红薯叶都不够它们吃的呢。”说到养猪,宋大庄就红光满面的。 当初村里人都说养三头猪费事的很,光是猪草就得费不少功夫,他们家就宋大庄两口子算是壮劳力,每天光伺候那二十亩地就累得够呛了,哪还有时间去割猪草啊。 还有人说他们把宋春生送去学堂是浪费钱,庄稼汉识几个字不也一样要种地,有那些钱去学堂,还不如留着多买些地,家里还能多半个壮劳力。 宋大庄对这些充耳不闻,要是那些人知道他们家不仅是宋春生在学识字,其余人包括一岁多的宋小宝也在学识字的话,那些人岂不是要气炸了。 顾逢月没见识过养猪,当下便兴致勃勃的想要去看。 宋春临面露难色:“猪圈可臭了,三头猪每天都要拉好多屎的。” 顾逢月:“…要不,我远远看一眼?” “行吧……”虽然不太理解富贵人家的脑回路,宋春临还是带着他去后院看了下猪舍。 猪舍就在马厩旁边,猪舍的旁边还被宋阿麽圈了一块地出来,里面养了七八只芦花鸡,这是宋阿前段时间才抓回来的,半大小鸡让顾逢月也稀罕的很。 顾逢月才走进后院,鼻尖就已经闻到臭味了,身在侯府的小公子自然无法理解,养猪跟养鸡,竟然是一件这么臭烘烘的事情。 宋春临看着他皱着眉头,幸灾乐祸道:“我就说很臭吧,你居然还不信我。” 顾逢月无奈摊开手:“第一次,见谅啊。” 后院的蔬菜已经长到巴掌高了,嫩绿的颜色一眼望过去非常的养眼,顾逢月蹲在一株辣椒前面,问宋春临这是什么,等知道这就是他送来的辣椒种子种出来的以后,顾逢月脸上出现出一种迷茫的神色。 “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辣椒,跟我给你的辣椒长得不太一样呢?”其实玉米也不太一样,顾逢月没有种过地,他察觉到不一样了,但却不清楚到底哪里不一样。 宋春临也不点醒他,而是给他介绍起旁边种植的各种蔬菜。 “那边那个,就是你以前吃过的番茄,我娘撒的种子出了很多秧苗,到时候你想吃了,我就让我爹给你带过去。” 说到番茄,顾逢月想起之前喝的番茄鸡蛋汤了,酸酸甜甜的口感他到现在都忘不掉,于是也当即说好。 “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你可别忘了啊。” “不会忘哒!” 顾逢月像是想起什么,提醒他道:“你要是送的话最好初四送,那天正好我跟我兄长休沐,其他时间我们白天基本不在家。” 宋春临傻眼了:“为什么呀?” “当然是兄长要去衙门办公,而我要去书院读书啊。” 宋春临恍然大悟,他自从末世以来就没怎么过过稳定的生活,这会儿也是才想起顾侯爷也是有正经官职在身的,而按顾逢月的年纪,自然也是要读书的,他有些懊恼自己居然忘了这一茬。 宋春临好奇道:“你们书院大不大啊,夫子厉不厉害,将来你是不是也要考科举。” 顾逢月有些奇怪的反问:“科举是什么?我为什么要考它?” 宋春临继续傻眼:“你们不用考科举吗?那你们怎么当官?” 顾逢月理所当然:“自然是陛下钦点的啊,我兄长就是这么当上官的,我父亲他们没了以后,陛下体谅我兄长年幼,一开始给的还是个闲差,逢初一十五去点个卯就行。” 宋春临觉得自己的三观似乎要被击碎了,从小到大他看的影视剧小说里面,古代的男人都是可以通过考科举来进入官场的,但现在顾逢月告诉他,不用考,因为他们都是靠关系当的官。 宋春临表示不理解,如果都靠裙带关系当官的话,那那些低层的平民岂不是永无出头之日了吗? 听完宋春临的观点,顾逢月罕见的沉默了,身为贵族的他似乎从来没想过这种问题,因为自幼他接触到的教育就是这样的,平民永远是平民,除非遇到贵人,被贵人提携,否则只能一辈子当个普通老百姓。 然而门阀士族都以自身血统为尊,怎可能轻易去让一介布衣踩到他们的头上呢? 顾逢月思考了很久,“春临,你说的科举,到底是什么?” 宋春临撒开精神力网,细如发丝的精神力丝线缓缓没入顾逢月的额头,顾逢月毫无知觉,还在等着宋春临的回答。 宋春临一直等到精神力暗示下好了,才跟顾逢月解释起什么叫做科举。 两人在后院坐了一下午,宋春临讲的口干舌燥了,才把什么科举制度给解释清楚。 “简单的来说,科举制度算是勉强公平的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 “勉强公平?” “对。”宋春临带着人回到堂屋,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端起桌上的茶壶就往嘴里倒水,吨吨吨喝了小半壶水下去,宋春临才觉得自己的嗓子眼得到了拯救。 “之所以说勉强公平,是因为普通人家根本上不起学,光是束修对我们这些老百姓而已就是天价了,还不包括必备的书本跟笔墨纸砚这些,林林总总算下来,一年起码五六两银子是最少的了,你知道往年我们一家一年的嚼用是多少银子吗?” 顾逢月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宋春临比了十根手指头出来:“十两,我爷爷算过,往年我们家年景好的时候,一年到头除了交税以外,剩下的吃穿住行,人情往来这些,总共花费在十两上下,读书一年的费用,就能让我们家普普通通过半年。” 宋春临接着到:“再加上你们这些世家,都喜欢把好东西藏着掖着,市面上能流通的书籍也就那几本,更加高深的学问,我们百姓根本触及不到,你说即使开放科举,普通人又能供出几个举子?” 顾逢月彻底沉默了,从小他就觉得读书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却从来没有想过,有些人即使想读书,也根本没有那个条件。 但是科举选拔的规则确实让他觉得眼前一亮,兄长说过,朝堂之上结党营私之人甚多,许多官员甚至还有着不清不楚的裙带关系,顾家是将门世家,历来讲究以实力为尊,对这种靠裙带关系上位的人最是深恶痛绝。 顾逢月敢肯定,若是让哥哥知道了这种科举制度,那么他一定第一个举双手赞成。 这是这样一来,那他肯定会得罪许多门阀士族,入朝为官本就是他们的优势,若有人敢打破这个优势,那肯定会遭到那些门阀士族的联合讨伐。 接下来几天顾逢月都没有再来,按他的话来说应该是在书院里读书,宋家的地都种的差不多了,剩下还有三十亩荒地,宋大庄有空就回去收拾一下,这些日子也收拾出了大约三分地左右。 那些荒地的石头太多了,光凭宋大庄一个人自然是收拾不过来的,宋家人偶尔也会过去帮忙,宋春临尝试着栽种了几棵西瓜秧,期待到时候能长出西瓜来。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这些西瓜,他还在周围种了一圈大豆,既可以肥地,又可以遮挡一二。 做好了这些,时间已经来到了三月,天气逐渐炎热,众人都脱下了夹袄,开始着春衫。 许久没拉过肚子的王富贵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看着宋家人日子过得红火,就连地里种的庄稼看着也比他们家的好,还有那些不知名的作物,他一开始还觉得宋家人是傻子,好好的良田不去种小麦稻米,反而去种一堆不能吃的草,这不是傻是什么? 可是等过了一段时间,村里人开始说那什么红薯不仅可以吃,还可以喂猪以后,大家就开始纷纷夸宋家人聪明。 王富贵一向见不得别人过的比他好,尤其是作为外来户的宋家。 于是某天夜里,王富贵带着老婆王张氏,偷偷摸摸的潜入宋家的红薯地,两口子就着月光,疯狂收割着地里的红薯藤,没多久就把一小块地给割秃了。 王张氏抱着一大捆红薯藤,往自己的背篓里面塞,一面还不忘小声的问丈夫:“你说这玩意真的能吃的?别吃出毛病来了。” 王富贵不耐烦的低吼:“你不想吃就喂猪,又没求着你吃,话这么多,快点干,那宋家不是喜欢拿这破玩意送人吗,老子帮他个忙,我让他送个够!” 两口子一晚上就割了满满两大筐红薯藤,几乎清空了五分之一的红薯地,他们也害怕被发现,没敢把这些红薯藤拿回家里,而是带到了隔壁村王张氏的娘家。 深夜里张家人还在熟睡,门板就被拍响了,张家的老大骂骂咧咧的去开了门,发现是王张氏两口子,正要冷下脸去赶人,却被他们直接挤了进来。 “哎呦哥你让一让,沉死我了这玩意。”王张氏嘟嘟囔囔的走到柴房门口,把背后的竹筐给卸下来。 张老大这才发现她竟然背着一背篓的草回来,顿时脸色更黑了,忍不住数落起两人来。 “我说你们两口子,这半夜三更的,做贼似的过来,就为了放这两筐草?你们是脑子被驴踢了吗,大半夜的这么能折腾人。” 王富贵神秘兮兮的笑了:“大哥你有所不知,这玩意,可不是普通的草,这个叫那啥,红薯叶,哦对,就是最近大家伙说的那个可以吃又可以喂猪的菜。” 张家所在的村长离王富贵的村子不算太远,走路一炷香就能到了,是以最近也听说了这个事情,但他当时也是当个笑话来听的,压根没放在心上,没成想这两个不成器的东西,竟然真的去偷了人家的红薯叶过来。 “说你们缺心眼,你们还真是缺心眼啊,这种鬼话你们也信吗?这玩意我见都没见过,我又不是没割过猪草,你看看那山上,哪有这样的猪草?” 见张家老大还是不信,王富贵也不恼。 “甭管这玩意是不是真的,反正那宋家的猪是没有死,宋家人也经常送这个菜给村里其他人,我瞧着那些人吃着都没事,你要实在不放心,找个老鼠来验证一下不就行了?” 张老大似乎是被他说服了,反正他们割都割了,不要白不要呗,好歹也是餐桌上的一道菜,要是不好吃就扔了喂猪,横竖他是不亏的。 王富贵见人已经劝动了,便起身告辞准备离开。 张老大:“你们这就走了?那这些你们不带点回去?” “带什么带,回去的时候再去那地里割一把呗。” 张老大无语:“你到底要跟那宋家置气到什么时候,上次不还说那宋家背后有贵人吗?你也不怕得罪贵人。” 王富贵不屑道:“哼,还贵人呢,我早就观察过了,那什么贵人已经好久没有来过宋家了,再说了,那宋大庄不是挺好客的吗,我替他把这些收割了,他恐怕还得感谢我哩。” 张老大见劝说不动,也不吱声了,王张氏则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显然是默认了的。 送走了那夫妻俩,张老大重新回到卧房,他的夫郎问他发生什么时候,张老大一五一十的跟夫郎说了。 夫郎听完后坐不住了,他早就听说最近搬来的那户人家种了两样奇怪的东西,宋家人大方,对跟他们交好的人家都送了一些过去,这夫郎也是好奇很久了,当下就爬了起来,点灯去翻看那一大堆的红薯藤。 “当家的,这些都是给我们的吗?” 张老大:“自然是,你明天记得把这些都收进库房里面,可别让人知道了。” 夫郎拍了拍胸脯:“你放心,保证不会让人知道。” 第二天一大早,宋大庄如往常一样吃了早饭过来巡视他家的田地,远远他就望见红薯地里似乎空了一大块,走近了一瞧,果然如此,不仅空了一大片,那偷红薯叶的贼似乎还想赶尽杀绝,有不少的红薯被连根拽了出来,丢在地上,还有一些因为踩踏而变得稀巴烂。 看着满地凌乱,宋大庄心疼极了,忙把一些还完好的红薯给埋了回去,希望还能挽救一下。 第78章 宋秦氏直到做午饭的时候还不见宋大庄回来,于是派宋春临去找一找,宋春临应了一声后立刻撒开精神力网,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宋大庄不回来了。 “爹!”宋春临一路小跑来到地里,宋大庄正在埋最后几个红薯,闻声一看是儿子来了,顿时收起一脸的愁容。 “哎呀是春临啊,等会,你别下来了,爹弄好这些就回去了。” 宋春临停了脚步,他蹲在田埂上等宋大庄。 宋大庄拍了拍身上的泥,“回去再说。” 父子俩一前一后回了家,宋秦氏见两人面色都不太好,也不敢吱声,只默默摆好了饭。 宋爷爷见儿子孙子都这副样子,敏锐的猜到肯定是地里出事了,这下他连饭也顾不得吃了,忙扯了儿子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 宋大庄把地里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 “那些红薯没被挖,但是也被扯出来不少,我就试着说把它们埋回去,看看还能不能活。” 宋爷爷沉着脸:“根都扯出来了,还能怎么活?这天杀的狗东西,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干的,拼着一把老骨头不要了,我也要把那畜生给打杀了。” 宋家的地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那些红薯藤被扯掉一大片,相邻田地的村民们都看见了,一时间村子里议论纷纷的。 “我看就是树大招风,就那什么红薯叶,产量大,又好吃,还能拿来喂猪,种这玩意,不比咱天天累死累活去割猪草合算多了?这么打眼的东西,能不让人眼红吗?” “眼红归眼红,可也不能糟蹋粮食吧,那么老大一片呢,那人可真是天打雷劈。” “可不是吗,我听说宋家刚刚跑去村长家里了,别不是让咱村长出面去抓贼吧?” “差不离了,被人糟蹋这么大一片田地,换了你,你能饶过他?” “那肯定不行,要是让我逮到了糟蹋田地的畜生,我一定打得他亲娘都不认识他。” 说完众人纷纷笑了起来,看来是真不待见那种糟蹋田地的人。 “四儿家的,你家不是吃过那红薯叶吗?咋样,好吃不好吃?” 被叫的人村长侄儿夫郎,宋大庄送红薯叶的时候他们家也分到了一点吃,说到这个他也算有发言权。 “那东西就跟咱们平日里吃的青菜差不多,也没好吃到哪儿去,但是我公爹说如果产量真的高,明年也种上一亩地,家里五头猪太能吃了。” 话题不知不觉转移到养猪上面去了,永乐村能养猪的人家不算多,能一口气养五头的更少,王四家算是村里的富户,家里人丁兴旺,几个妯娌又都是能生的,一群小屁孩往山边跑一趟就能弄到不少猪草。 当时宋大庄就是盯准了这几个村里的养猪大户,不仅红薯藤可以喂猪,那红薯也是可以喂猪的呀,种出来了即使人不喜欢吃,那喂猪猪还能不喜欢吃吗? 不过宋大庄肯定没人会不喜欢吃红薯,烤红薯多香啊,只要吃过一次就知道了。 王张氏就这么混迹在人堆里,偶尔插上几句话,但眼神还是频频往村长家的方向看过去,她倒不怕村长找人抓贼,反正他们把那玩意藏得好好的了,保管别人发现不了,她只是特别想看宋大庄那气急败坏的样子,想想应当挺好看的。 只是王张氏估错了一点,别人可能找不到她藏着的东西,但宋春临是拥有异能的顶级异能者,宋春临在回村的路上就已经把精神力给铺展开来,很快就找到了王富贵跟王张氏的娘家,等他回到家以后,他就想好要怎么对付这两口子了。 所以当村长召集人群的时候,王富贵起先还以为村长是为了帮宋大庄抓贼,结果人到齐以后,听清村长说的是什么以后,他跟王张氏都傻眼了。 “那红薯叶最近长了好多虫子,我一时情急就去找人配了一些杀虫的药粉,掺了水去淋,那药水才淋下去没多久,毒性大着呢,若是有人因为偷吃红薯叶而生病,那我宋家的罪过可就大了。” 宋大庄尽量表现得一脸悲痛,但他演技不好,整个人就显得非常生硬,然而恰好是因为他够生硬,说起话来有些磕绊,这话的可信度便高了几分。 “诸位,我请村长召集大家过来,不是为了抓贼的,而是想告诉那个人,若是吃了红薯叶有所不适,可以到我家里来找我,我可以无偿给他解药,并赔偿他的汤药费。” 宋大庄话音一落,底下鸦雀无声,众人都被他这话弄傻了,他们种了这么多年的庄稼,从未见过还能给庄稼杀虫的药粉,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宋大庄的话。 村长见状清了清嗓子:“好了,大家既然都清楚了,那我也提醒那人几句,糟蹋粮食在我朝乃是重罪,宋大庄是为了不闹出人命,这才选择不报官的,若是真报了官,被抓进大牢里,那不死也得脱层皮,为了小命着想,谁偷了的,私底下去找宋大庄要解药,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好了,都散开吧。” 王富贵夫妇走回去感觉脚都是软的,等回到了家里,二人里面把门上了栓,互相扶着对方回了房间。 王张氏脸色煞白:“当家的,那姓宋的说是不是真的?他不会真的在那红薯叶上下了药吧?” 王富贵正仔细感受着身体有没有什么异样,看着老婆这副样子,也咬了牙道:“我看八成是他在虚张声势,真当我们两人都是傻的不成,还什么找他要解药,你信不信咱们前脚问他要解药,后脚他就会把我们扭送进官府。” 即使丈夫都这么说了,那王张氏还是非常的害怕:“可是那红薯叶咱们也是头一回见,万一真被他们投了毒咋办?咱们儿子还那么小,万一真出了事怎么办?” 见王张氏说的也在理,王富贵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突然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是王富贵的儿子回来了。 “爹娘,我饿了,我想吃早上的那个菜叶子!”小孩一进门就嚷嚷开来,王张氏赶紧捂住了儿子的嘴边,让他别说话。 “小声点,早上不是才跟你说过,不能让人知道我们家吃好东西的吗,怎么又忘了。” 王富贵戳了戳儿子的脑袋,朝外面看了一圈,发现没什么经过,这才放心的关上门,拉着儿子进屋数落。 宋春临透过精神力‘看到’了这一切,他刚才趁王家人不在家的时候,往王家的水缸里面加了料,保证他们今天下午就会‘病发’。 其实早在宋春临跟宋大庄回来的路上,他就把精神力给全方面铺展开来,很快就找到了藏匿在王富贵家里的红薯藤,还有另外一家也藏着大量红薯藤,宋春临并不知道他们两家的关系,只猜测大概是亲戚。 宋春临可不管他们是什么亲戚,既然家里有,那肯定也是同伙,这么喜欢同伙作案,那就一起享受他带给他们的大餐好了。 就在王家人惴惴不安的时候,那边张家就出事了,先是最小的孩子突然就吐了一地,紧接着张老大的夫郎直挺挺的就倒了下去,把全家人都吓了一跳。 张老大起身要去扶一把,也忽然脑子一阵眩晕,要不是扶着桌子稳了一下身子,他也得栽倒在地。 没多大会功夫,两个老人也出现了心悸,跟眩晕的症状,张老大心里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 躺在地上的张老大夫郎很快就醒了过来,他见众人一个个都捂着胸口,扶着脑袋,也没人来扶自己,于是自己咬咬牙坐了起来,还没等他开口,胸口一阵恶心,差点就跟儿子一样吐出来了。 张老太大口喘着气,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有些难受的问儿子:“我们这是咋了都,没吃错啥东西吧?” 张老大已经缓了过来,听到老娘的这句话,忽然福至心灵,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他扶起夫郎,然后踉踉跄跄的往外走,来到隔壁老二家门口。 “咋了大哥,你生病了?”张老二看着脸色惨白的老大,以为他得了什么急症了,忙要把人往屋里请。 张老大却拒绝了,反而让他帮忙去隔壁村妹妹家一趟。 “行吧,待会我吃完这一口就去,你是有什么话要捎给她,还是咱爹娘有什么事儿?” 张老大只是让他把妹夫请过来,其余的也不说了,白着一张脸回了自己家。 张老二看着自家大哥的背影,虽然觉得他的要求很奇怪,生病了不找大夫,反而去找妹夫,他回去把碗一放,跟媳妇说了一声就出了门。 与此同时王富贵两口子也觉得胸口有些不舒服,王张氏更是整个人头晕的躺在的床上不肯下来,两人的儿子倒是好一些,只是小脸有些煞白,整个人恹恹不想动弹。 张老二过来的时候见他们也一副很难受的样子,表情惊讶道:“怎么你们也不舒服吗?” 王富贵抓住了一个也字:“还有谁不舒服?” 张老大:“当然是大哥啊,我来的时候爹娘他们都难受的说不出话来,我都说要去请大夫的,大哥非不让请,叫我来这儿找你过去一趟。” 说到这里,张老二就是神经再粗也有些回过味儿来了。 “我说你们咋一起不舒服呢,别不是又背着爹娘做了什么事情吧?” 王富贵自然不会承认自己昨晚去宋家地里做贼了,此刻他听到张老大一家也开始不舒服了,心里对宋大庄说的撒药信了七八分,不然该怎么解释他们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舒服? 张老二向来看不惯王富贵平日里的做派,他至今还在生气王富贵把他恬静美好的妹妹给拐跑了,等闲不轻易上门,此刻见妹妹难受得起不了身了,又忍不住心软。 张老二叹了一口气:“这样吧,我去给你们请个大夫过来,这大人难受忍忍就算了,我这外甥可不能忍。” 王富贵见张老二要去请大夫,忙不迭的把人给拦住,就连王张氏也强忍着眩晕感,从床上爬起来劝张老二。 “哥,我们真的没事,你不是来找富贵的吗?富贵,你就跟我二哥回去一趟吧,别是有什么急事,耽搁了不好。” 王张氏难得这么有理有据,温言细语的哄她二哥,张老二在妹妹的恳求下还是带走了王富贵,等两人走后,王张氏松了口气,又倒回了床上。 不得不说王富贵身体真好,这会儿了还能紧跟着张老二的步伐,只是他脸色着实难看,张老二见状也放缓了脚步,紧紧跟在王富贵身旁,虽然他平日并不待见这个妹夫,但好歹也是妹妹的男人,王家的顶梁柱,若是王富贵真出了什么事情,他的妹妹跟年幼的侄儿又该怎么办? 张老大在家里左等右等,终于在黄昏时分,等到了气喘吁吁的王富贵。 张老二见他们似乎有事瞒着自己,因此脸色也是阴沉沉的,他径直走进里屋,发现爹娘都躺在床上,脸上的表情非常难受,见他走进,也只是气若游丝的叫了他一声,便再无声息。 张老二怕爹娘出事,也顾不得大哥的劝阻,执意出了门,去找大夫去了。 张老大跟王富贵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离开,王富贵这才开口,把白天宋大庄说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张老大。 张老大越听脸色就越黑。 “好啊你个王富贵,你真是,害惨了我们了!”张老大盯着王富贵,他现在气得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要不是王富贵鬼迷心窍了,他们全家何至于要受这等苦楚啊。 “你现在,立刻去宋家,你去求他们原谅,求他们给解药,我全家上下老老少少七口人,不能因为你的自私断送了性命,你快去,快去啊!”张老大一边说,一边推搡着王富贵。 王富贵依旧一副死鸭子嘴硬的样子。 “我不,我才不信那宋家人能有什么杀虫的药粉,长这么大你听过吗?没有!谁知道他们时不时趁我们不在家的时候,给我们家里的吃食下毒了,你信不信他就在家里等着我们,今日说的那番话,就是在等我们自投罗网,反正要去你去,我不去!” 第79章 张老大被气得脑子都清明了一些,他揪住王富贵的衣领就往外拽,王富贵身体本来就难受,被他这么一拽脑子更晕了,脚下几个踉跄没稳住身子,竟直挺挺倒了下去,脑袋重重磕在了门槛上。 张老大被他吓了一跳,请了大夫回来的张老二走到门口恰好看见这一幕,更是两眼一黑,还是旁边的大夫反应快,几步上前就将人给扶了起来。 王富贵幽幽地叫了一声,大夫听到后顿时松了一口气。 只是王富贵双眼紧闭,脸色惨白,那嘴唇是一点血色都没有,大夫上上下下给他仔细检查了一遍,愣是没瞧出哪里有外伤。 那大夫也是奇了怪了道:“这么壮实的一个人,咋气血虚成这样?” 更让大夫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其余的张家人也全都是气血两虚的样子,可他问过张家人,他们既没有外伤,最近也没有外邪,食欲也没有减少,吃的喝的都跟平日里一个样。 只除了那早上吃的红薯叶,此刻张老大心里那个悔恨啊,早知这玩意有毒,借他十个胆子他都不敢吃。 好在大夫只诊断出了众人气血亏损严重,便给他们开了补气血的药方。、 至于刚刚昏迷的王富贵,现在已经醒了过来,只是眼神呆滞的坐在凳子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张老大听到大夫说他们只是身子虚,并没有其他病症,还有些不死心的问大夫:“王大夫,您说我们这是不是中毒了?” 王大夫不明所以,他再次给张老大等人把脉,得出了的结论就是没中毒。 张老大有些不信,急切的口不择言:“不是,大夫你再仔细看看,我们真的没有中毒吗?” 接二连三被人这么质疑医术,王大夫也有些恼了。 “你要是不信老夫,那就自己去京城里找保安堂的大夫看,我给人看了几十年的病了,还能把不出区区一个中毒吗?” 张老二见王大夫真生气了,忙上去给他顺毛。 “大夫莫生气,我家哥哥也是情急之下才说了胡话的,你看这一家子,咋可能一下子全都虚成这样呢,我爹娘他们这会连床都下不来,若不是关心则乱,我哥哥哪儿敢质疑您呐,谁不知道这十里八村的,就数您医术最好,悬壶济世,您就大人有大量,宽恕则个吧。” 被张老二这一哄,王大夫的脸色也好看了一些,只是连他都觉得很奇怪,这一家子要不是吃错了什么东西,怎么可能一下子全部都因为体虚而倒下,然而王大夫确实是没把出中毒的迹象,只能宽慰张家人。 “你们这病确实不是因为中毒,也许是我医术浅薄,还看不出是因为什么才会让你们生病,我给你们开个补中益气的方子,药材我这儿刚好有,老二啊,你去把药给熬了,让他们一人喝上一碗,若是今夜在不好转,明日记得趁早去京城看看。” 张老二连连应是,付了诊金以后,他把王大夫恭恭敬敬的送出了门,转过身后,他把其中一包药扔到了王富贵身上。 “现在,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吧?” 眼见事情已经败露,王富贵只能将那事情又讲了一遍,张老二听完也是气不打一处来。 “王富贵啊王富贵,老子早就知道你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大哥,我就说当年不该将小妹嫁给他,你看看,这一大家子,全都被这个蠢货给连累了。” 王富贵嘴唇颤抖着想辩驳,但眼下这情景还真没啥好辩驳的,虽然刚刚那王大夫说了他们没有中毒,但其实众人心里依旧惴惴不安,生怕是那王大夫医术不精,诊断不出来。 张老二气归气,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去煎药了,等到药熬好端过来,王富贵已经走了,走之前还记得把那包药给带走。 张老二没好气的把药端给张老大,给他灌下一大碗汤药以后,没好气道:“我早就说过让你离这个妹夫远一些,你偏不听,这下尝到苦果了吧?” 张老大苦笑,要是让他重来一次,他肯定死也不吃那些红薯叶。 宋大庄在家里再三跟宋春临确认:“那药真的不会伤及性命吗?” “不会的爹。”宋春临拉了拉宋大庄的袖子,示意他坐下来,别再跟个陀螺似的转圈圈。 “爹,那就是普通的降压药,并非毒药,对没有高血压的人来说,吃降压药也只是会让他们觉得头晕恶心,严重点就会心悸,当然这种副作用只是暂时的,只要他们别在吃降压药就会慢慢恢复的。” 宋春临说的这些情况仅针对现代人,古代人的体质他不太了解,但就以前宋家人的生活条件来看,古代的平民生活水平跟现代人相比还是低很多,高血压这种情况基本没有,所以降压药在这些人的身上效果才尤为明显。 即使宋春临再三解释,宋大庄这一晚上还是没有睡好,同样没有睡好的还有张家人跟王家人,两家人都笼罩在可能会被毒死的恐惧中,一整个晚上都没怎么合眼。 直到天色渐明,张老二带了早饭过来,发现张老大一家子的脸色都比昨天好了很多,暗自松了一口气。 王富贵两口子都瞪着眼睛到了天亮,起床活动了一下,发现没有昨天那么难受了,心里也认可了王大夫的话。 “看来那大夫确实没有骗人,我们真的没有中毒。”王张氏喃喃道。 但是两人还是心存疑虑,如果宋大庄没有下药,那他们为什么会同时出现气血两虚的情况? 因为前一天的事情闹的很多,再加上张老二请大夫的时候并没有避着任何人,所以第二天中午,基本上大家都知道隔壁村的老张家一家子都病倒了,连带着王富贵一家子也病倒了。 前脚宋大庄才说在地里撒了药,后脚这两家就接连病倒了,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两家有猫腻。 村口的大树下,村里的长舌妇们都围在一起,其中一人信誓旦旦地道:“我看肯定是那王家起的头,你想想,年前宋家杀猪时闹的那一出,他们一家子又都是个心眼小的,这口气他能忍?” “嘘,你轻声些,别让他们听见了,回头那死婆娘过来打你。” 说话的人倒是不怵:“哼,她今天还能不能爬起来还另说呢,我早上才从那家门口过,门栓的死死的,里面一点声都没有,肯定还躺着呢。” 其中一人有些担忧:“这家子不会真出什么事情吧?” “不会,都说祸害遗千年,哪儿那么容易死啊,昨儿还请了大夫,要是真有事儿,那王大夫早就把人架去京里了。” “就是,那王大夫可担不起这个责,要不是真没事,他肯定不会走的。” 正在家里休养的张王两家人自然不知道他们的事情已经传了开来,即使他们没有去找宋大庄要解药,但两个村的人都清楚的知道他们去找了大夫,这个节骨眼上找大夫,这跟当众说他们就是贼有区别吗? 更甚者,还有一些好事的人专门跑到王大夫哪儿去打听两家人中了什么毒,原本毫不知情的王大夫这才反应过来,难怪昨天张老大和王富贵一直问他们是不是中毒了,中了什么毒,原来源头在这儿啊! 出于职业道德,王大夫自然是无可奉告,然后把人给轰出去了,等赶了人以后,他又坐在家里冥思苦想,那宋家人到底用的什么药粉,竟然可以不伤人性命但又让人在短时间内虚弱成那样。 王大夫自然是想不明白的,因为自始至终,宋春临就没想过要他们的性命,这里已经不是末世,不出意外的话,宋家还会在这里世世代代生活下去,一点矛盾就要了别人的性命,到时候宋家人还怎么在村子里立足? 所以两家人也只是躺在床上两天而已,宋春临下药的时候特意把他们家的水缸清空了一半,剩下的水只够一天的用量,用完就没了,第二天吃了药的张王两家人就已经缓了过来,只是害怕自己毒发,这才又在家里多蹲了几天。 连着好几天,村子里都在讨论这件事情,尤其是王富贵一家子好了以后,几乎是走到哪儿都会有人问他们:“哟,中毒啦,解药吃了吗?” 王富贵起先还会解释一番,次数多了,他干脆不解释,王张氏则是直接撒泼,闹了几次以后,大家也不再调侃他们了,但全都回家教育起自己家的孩子,让他们离王富贵的儿子远一点。 “当爹娘的都是那副德行,还糟蹋粮食,这样天打雷劈的人,你们少沾惹。” 同样的话也在隔壁村里盛行,一时之间,两个村里都没有人愿意跟两家的孩子一起玩,等他们哭着回家以后,家里大人才觉得懊悔,这是后话了。 当初被宋大庄埋回去的红薯只存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是怎么也救不回来了,宋春临本来还想用灵泉水挽救一下的,被宋爷爷制止了。 “你今日可以救活一次,那以后呢?将来这个东西势必要推广开来的,以后种的人多了,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一次,你也去救一次吗?” 宋春临想了一下,他就一个人,能救一次,总不能以后每一次都要靠他救吧?于是也歇了这个心,刚好也可以看看红薯的生命力如何,适不适应现在的土壤。 恰好前几日下了雨,不知道是不是雨水的滋润,才让那些红薯存活了一半下来,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春雨贵如油,宋家人搬到了这里还是第一次碰见下雨,宋大庄甚至激动的都落了泪。 可惜那雨水也只是打湿了地面,但也足够让大家伙高兴一场了。 有了第一场雨,隔了多日第二场雨如期而至。 这次雨下的比第一次还要久一些,细雨朦胧中,宋大庄连蓑衣都不用披,乐呵呵的来巡视他的田地。 补救回来的红薯又长出了嫩绿的芽,宋大庄看着心里高兴,美滋滋的在地里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雨停才,一步三回头的回家。 “爹,咋样了,长得好不?”宋春临端着一碗姜汤递给宋大庄。 宋大庄不喜欢姜汤的味道:“拿走拿走,你爹还不需要这玩意,等会让你娘给我烧点热水洗个热乎澡就行。” 宋春临不肯走,小狗一样跟着宋大庄:“爹,喝嘛,喝嘛~” 禁不住儿子的撒娇,宋大庄还是把那碗姜汤给喝了,幸辣的味道窜进鼻腔里,呛得他连连咳嗽。 喝完了姜汤,宋大庄才告诉宋春临,地里的红薯算是活了一半,对于这个数量,宋春临并不满意,但是在没有灵泉水的情况下还能挽回一半的损失,宋家人觉得这样也算不错的结果了。 “本来这就是第一次种,咱们也是摸索着干的,有一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等到了明年,爹先带里长跟村长一起种,种的多了,这经验就有了。” 宋春临缓缓点头,他也觉得是自己太心急了,推广一种新的作物,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咱们种的少,这么点产量真的够分吗?” 这下宋大庄沉默了,本来也勉强够分的,现在一下子少了这么多,就连他也估摸不出来,到时候还能不能分给里长跟村长,哦,还有顾侯府,宋大庄想到这里,头便疼了起来。 “对了,荒地那边爹给你开的差不多了,你还没说你要种啥呢。” 宋春临嘿嘿一笑:“这个,保密,爹你先去休息吧,等要种了我就告诉你。” 宋大庄被儿子推着往屋里走,知道不能从他嘴里问出什么了,只能无奈的跟着他进了书房,开始每日苦哈哈的练字。 每到书房,宋春临就化身魔鬼教师,非常严厉的督促着亲爹学习,宋大庄每每想要反抗,就被宋爷爷武力镇压,每天只能委委屈屈上课。 经过宋春临的督促,现在宋大庄已经认得了很多字,就连那狗爬一样的字体也工整了不少,宋春临对此非常满意。 第80章 国丧 农忙过去后,周边的几个村子都开始准备过寒食节,京城本地的寒食节在二月二十五,但宋家人老家的寒食节要早一些,在二月十七,宋春临一开始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寒食节,直到宋阿麽跟宋秦氏一起准备起祭祀用品才恍然大悟。 这寒食节不就是现代的清明节吗! 祭祀祖宗的这一天是不允许开火做饭的,宋家虽然搬来了京城,没有祖宗可以祭祀,但还是按照往年的习惯准备。 可能因为宋家人以前居住的地方位处西北,哪儿没有艾草,所以祭祀用的东西全都是一些面食,比如撒子,还有用地里野菜剁碎了做成的面饼,宋春临尝了刚出锅的,面饼焦香,带着野菜的微微苦味,不算难吃,但宋春临吃不惯。 宋阿麽要在十六这一天准备好将来三天的吃食,宋春临征求了大家的意见,从空间里掏出一些蛋糕面包,三天不吃饭只吃面饼宋春临可受不了,但是换成小蛋糕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宋小宝大概是属狗的,蛋糕一拿出来他就小狗似的跑了过来,眼巴巴看着二哥手里的蛋糕,口水流满了下巴。 宋阿麽好笑的替他擦干口水,又掰了一小块蛋糕给他吃。 松软香甜的蛋糕一下子就俘获了人类幼崽的心,宋小宝吃完一块又一块,第三块的时候宋阿麽就不给了,摸了摸他的小肚子,已经是圆鼓鼓的。 “小宝你都吃饱了,不能再吃了。”宋阿麽严肃的教育着孙子,宋小宝虽然有些委屈,但小肚子确实吃不下了,只好可怜兮兮的窝在宋阿麽的怀里。 宋秦氏见小儿子这么喜欢这个蛋糕,便问宋春临这玩意怎么做。 宋春临挠了挠脑袋,他倒是知道大致的做法,可现在他们也没有烤炉啊。 突然宋春临一拍脑袋,从空间里弄了个平板出来,那平板扔在空间角落里很久了,里面都是宋春临趁着网络没断之前下载的各种资料,末世没办法充电,宋春临已经很久没把它拿出来了。 只见他流畅的用指纹解锁,点开文件夹,在成千上万个视频里搜索关键词,他还记得自己曾经下载过一些博主用土灶来烤东西的视频,当时他还觉得很神奇,原来不用电烤炉也可以烤小蛋糕。 很快他就找到了那个视频,点开来指着视频里的土灶找宋大庄,宋大庄第一次看见平板这种神奇的东西,小心翼翼捧着都不敢摸,宋春临催促着让他点开来,他才颤抖着指尖,轻轻触摸了一下屏幕。 平板的触屏非常灵敏,几乎是瞬间视频就播放了起来,一个又小又薄的板子突然就动了起来,里面还有小人在忙来忙去,第一次看视频的宋大庄吓得直接把平板给扔了出去,幸好被宋春临眼疾手快的接住。 “呼,幸好我手快,爹,你别怕,这个……算是那个世界的特产,里面的视频就是现代人拍的,你看,里面那个是不是跟咱们的灶台差不多?” 听到儿子的解释后,宋大庄也没那么怕了,顺着儿子的手指看过去,那所谓的视频里面,确实是一个灶台,跟他们的土灶不一样的是,灶台上架的不是锅,而是一个平平的铁盘,里面的小人把食物放在铁盘上,再盖上同样平平的盖子,最后铲了一些烧红的碳在面上,没多大会功夫,那人就将炭火移开,掀开盖子后,里面的食物已然被烤熟。 宋大庄看着那个灶思索了一会就明白了。 “咋,你也要一个啊?” 宋春临连连点头,讨好的看着他爹。 宋大庄实在受不了儿子祈求的眼神,只能答应了宋春临,吃过午饭就开始忙活了起来。 因为家里的灶台不能动,宋大庄就在厨房外面的屋檐下给宋春临搭了一个,宋春临贡献了一个空间里的铁盘,宋大庄就按照铁盘的尺寸给起了一个灶,正好把盘在卡在中间,底下架起火烧干,等第二天就可以用了。 “可是爹,明天不是寒食节吗?” 宋大庄这才想起来,寒食节不能动火。 “哎呦,瞧我这记性,算了,等过了寒食节再用吧。” 也只能这样了,宋春临耷拉着脑袋回房间了,一想到过几天就能用烤炉烤东西吃了,宋春临又兴奋了起来。 他接连找了好几个那个博主烤东西的视频,发现这烤炉竟然还挺多功能的,不光可以烤小面包,还能拿来烤肉,烤鸡,烤月饼,可谓是多种多样。 宋春临摩拳擦掌,一个人悄摸着准备了一堆食材,就等着三天后开烤了。 寒食节当天,宋家人就起了个大早祭拜祖先,祭祖完毕以后,那桌上的贡品就是他们三天的食物。 第一天吃的时候还觉得新鲜,第二天大家明显感觉到有些腻了,第三天宋春临看着桌上满满的一桌子饼子面食,莫名觉得肚子里涨得慌。 他伸手戳了戳休假在家的宋春生:“哥,我想吃热的。” 宋春生直接捂住了弟弟的嘴:“嘘,忍忍就过去了。” 宋春临热泪盈眶,可是他真的忍不住啊,谁家好人三天都吃一桌食物还不会腻啊? 反正宋春临是真的腻了,不光腻,他还有些反胃,我看着桌上的其余人,发现大家都是一脸沉痛的表情,拿着饼子味同嚼蜡一样的吃着。 行吧,也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受苦,宋春临心里好受些了,但胃受不了了,三天没怎么吃过热食,宋春临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冰冻起来了。 为了不让大家吃出毛病来,宋春临手一挥把桌上的食物收了起来,反手掏出一桌子热腾腾的汤汤水水。 “爷爷,我们已经吃了三天冷食了,可以了,再吃大家的肠胃就受不了了。”宋春临讨好的把食物推到宋爷爷面前。 “而且爷爷,这是之前就做好的食物,咱们这也不算开火对吧?” 宋爷爷无语的看着面前热腾腾的米粥,又看了下其他人的脸色,其实别说是宋春临,他一把年纪了也有些受不住,而且宋春临说的也没错,他们又没真的升火做饭。 最后宋爷爷也只能无奈的点头:“吃吧,都是提前做好的,确实不算食言。” “好哦!”宋春临欢呼,立马欢快的挑了一份自己喜欢的米线,开始快乐的嗦起了米线。 一碗热腾腾的米线下肚,宋春临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啊,还是米线好啊。” 宋秦氏没好气的敲了敲他的脑袋,宋春临嘿嘿一笑,低头把剩下的汤底也给喝光了。 寒食节一过,宋春临就把那些食材一股脑的全掏了出来,一整只用奥尔良腌料腌制好的肥鸡,各类香料塞满肚子的罗非鱼,黑椒味的烤肉肠,半成品蛋挞披萨,林林总总十几样,看的其他人眼花缭乱。 宋春临心心念念的还是披萨,半成品的披萨只需要烤制十分钟就能出锅了,宋阿麽第一次烤这些东西,火候没掌握好,披萨的底边已经有些焦了,但其他人并不介意,反而觉得这饼子带着一股焦香味,好吃得很。 宋阿麽第二次烤蛋挞的时候火候已经把握得差不多了,烤出来的蛋挞边缘酥香,内里如果冻一样完美,宋小宝直接抱着蛋挞不撒手。 宋大庄跟宋春生则更喜欢纯肉的烤肠,得知这肉肠还是牛肉味的,两人吃的更香了。 万众期待的烤鸡是最后进炉子的,大家有了前面的那些东西打底,也不觉得饿了,人手拿了一杯奶茶坐着等吃。 烤鸡快出炉的时候,顾逢月来了,宋春临手忙脚乱的把一切现代化的东西都收起来,最后才擦了擦嘴边去开门。 顾逢月在门口的时候就闻到了香味,他耸动着鼻子,笑着道:“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啊。” 宋家人把人迎了进来,顾逢月前几次除了那天半夜,都是一个人来的,今天他身后破天荒带了个护卫,那护卫冷着一张脸,对这满院飘香不为所动。 宋春临瞄了那人好几眼,又被顾逢月抓着脑袋转了回来。 “那是我兄长派给我的侍卫,唉,说是看着我不让我乱跑的。”顾逢月看起来有些难过,自从兄长身体大好以后,就开始紧抓他的学业不放,每天都会派人接送他去国子监,今天难得休沐,顾逢月想起好久没有来宋家了,软磨硬泡了好久才让顾逢云松口,前提是他必须带着一个护卫。 为了自由,顾逢月觉得有些东西还是要牺牲一下的。 因为突然多了两个人,宋春临又假装进厨房拿东西,从空间里偷渡了一条腌制好的鱼,他用荷叶包裹层层包裹起来,扔进了灶膛里面,主食就是宋阿麽做的疙瘩汤,加了番茄进去酸酸甜甜的。 顾逢月也有好长时间没吃过番茄疙瘩汤了,他自己一个人就喝了两碗,他带来的护卫虽然对那红艳艳的疙瘩汤心有疑虑,但主子都喝了,他难道能不喝吗? 于是他用壮士断腕的神情喝了一口,然后眼睛一亮,也开始顿顿顿喝了起来。 这主仆二人就将小半锅的疙瘩汤给承包了,看的宋阿麽心惊肉跳,生怕这两人把自己给撑到了。 烤鸡这时候也出炉了,宋春临拿出来的鸡又大又肥,烤的时间便久了些,这会儿拿出来正好,表皮是鲜亮的红色,味道宋家人说不上来,有些辣,但又有些甜。 宋阿麽先掰了一个鸡翅膀给宋春临,这是他点名要吃的,剩下的两个鸡腿,宋春生跟顾逢月一人一个,就连顾逢月的侍卫也分到了一个鸡翅膀。 侍卫有些讶异,但还是伸出双手将鸡翅膀接了过来,宋爷爷跟宋阿麽两人牙口不好,没有吃鸡,而是打开了包裹着鱼的荷叶。 随着荷叶被打开,露出里面被烤得焦香的罗非鱼。 罗非鱼属于入侵物种,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好在其他人也不讲究这样,宋爷爷夹了一筷子给宋阿麽,宋阿麽笑着尝了一口,鱼肉嫩滑,酱香浓郁,好吃。 正当众人围在一起,分食美味的时候,远方忽然传来一声悠长的钟声,紧接着又是一下。 宋家人不明所以,但顾逢月跟侍卫皆是浑身一震。 “四、五、六……九!”侍卫瞳孔巨震地看向顾逢月:“二公子,是九声,敲了九下钟。” 顾逢月自然也听到了,他神色也变得严肃了起来,转过身对宋家人嘱咐:“九下丧钟是国丧,家中可有白布,若是有现在马上挂起来,这两日京城怕是会比较乱,若无重要的事情,千万不要出门,即使出门,也不要进京,万事,先等过了这一阵再说。” 宋家人听到国丧都吓傻了,听到顾逢月的话自然连连点头,顾逢月说完便要带着护卫匆匆离去,宋春临跑了出来,递给顾逢月一个水袋,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顾逢月微微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收好了水袋便策马回京。 宋阿麽已经从屋里拿出了几块白布,一家子迅速的将白布给挂在了门口。 国丧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京城周边的几个县,等到晚上的时候,几乎家家都挂上了白绫,村长还派人把各家各户的壮劳力都叫去了宗祠,宋大庄也去了,回来的时候说村里也在讨论这件事情。 “皇帝突然就没了,据说在外地的三个藩王都要回京奔丧,咱们这儿离官道那么近,没事就别出门了。” 宋爷爷叹了口气:“这下有的乱了,那些个藩王,哪一个是省油的灯啊。” 宋阿麽狠狠拍了老伴一下:“胡咧咧什么,小心隔墙有耳。” “爹,村长有没有说国丧会持续多久啊?” “一个月,百日之内不能嫁娶,哦,孩子他娘把咱们新作的那几件衣服收起来吧,也穿不了了。” 国丧期间全国上下都要挂白绫,穿素服,宋秦氏刚给几个孩子做了几件颜色鲜亮的衣服,说是踏春穿,这下也不能穿了,等国丧结束,天气也热了,这衣服大概只能留着明年穿了。 第81章 藩王 藩王进京的速度比宋春临想象的还要快,皇帝才死第三天,离得最近的藩王就赶回来了,宋春临是半夜听到那些人进京的,他们这儿距离官道是最近的,那声音即使不用异能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宋春临蹑手蹑脚的爬起来,走到廊下,发现宋家的其他人全都醒了,大家都安静的站在廊下,等待着那些人远去。 马蹄声响了很久,宋春临本能察觉不对,他立刻放开了精神力,如今他的精神力笼罩的范围已经达到了十公里,就在三公里外的一个山头上,宋春临看到了密密麻麻的士兵,他们没有跟随大部队,而是安静的驻扎在山上,粗略算了一下,大概有两万人左右。 宋春临脸色顿时变得煞白,谁家正经藩王奔丧还带着私兵啊,这不是妥妥的要造反吗? 看着不敢说话的家人,宋春临强自镇定,比了一个ok的手势,意思是没事了,宋爷爷跟宋阿麽看见后松了一口气,老两口搀扶着回去睡觉了。 宋大庄向来是个心大的,见状也搂着老婆回去睡觉了,反倒是最后留下来的宋春生,一反常态的跟着宋春临回了屋。 宋春临拉着哥哥躺进了被窝里,两个人就在里面躲着说悄悄话。 “春临,你告诉我,外边真的没事吗?”被窝里,宋春生的脸色还苍白着,显然是被刚才的马蹄声给吓到了,这段时间他在学堂里也听那老先生讲过一些关于朝堂的事情,他已经不是曾经的小孩子了。 皇帝驾崩,藩王回京,这八个字往往代表着会有一段时间朝廷动荡,若是那皇帝临死前立了皇储也就算了,可偏僻老皇帝自以为老当益壮,五十多了愣是没有立太子,他底下可是有八个皇子呢,其中成年的就有三个,还有两个即将成年。 宋春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哥哥,如果他说出两公里外还有那王爷带来的私兵,恐怕今夜全家人都不用睡了。 “哥,那些都是上位者要烦恼的事情,咱们小小老百姓,离我们远着呢,而且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谁会注意到我们呢?”宋春临说的这话也不知道是为了安慰宋春生,还是单纯为了让自己安心。 宋春生略放了点心,困意上涌,很快就呼吸平稳的睡着了。 宋春临把他的脑袋从被窝里弄出来,摆好枕在枕头上,再次看了一眼外面的那些士兵,眼一闭就进入了空间。 前世他曾经收缴过几把枪来着,但是一直没派上用场,宋春临从角落里翻了出来,数了一下还有多少子弹,然后就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紧接着,他又从一堆杂物里面,扒拉出一堆的刀具,这些都是从超市里顺来的,末世前期不管用来砍丧尸还是人都挺顺手,后期大家都是拼异能了,这些就在空间里落了灰。 找到了趁手的武器,宋春临还是觉得不够,又从一堆药品里面,扒拉出一箱泻药,感谢曾经勤劳的自己,不然他不可能有这么丰富的资源可以利用。 做好这一切之后,宋春临才心满意足的出了空间,接下来就是静观其变了,若是不乱还好,倘若真的乱了起来,他也有办法带着宋家人安全脱身。 深夜的皇宫里灯火通明,顾逢云已经连着在皇帝灵前跪了三天,三天内滴水未进,他的嗓子都干得要冒火了,此刻听到外面有人通报屏南王到了,他难得掀起了眼皮子,瞧了一眼最前方快速上前的男人。 那人依旧是一身戎装,只在腰间缠着一条白绫,养尊处优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他抿着唇去给皇帝下跪上香。 上完了香以后便安静坐在一旁,其余的人都猜不透这位不苟言笑的屏南王是什么意思,顾逢云微微侧头,没发现屏南王身后还有人,按照这位主子的性格,不可能一个人都不带就进宫,一定是被拦在了宫门口。 顾逢云猜的没有错,屏南王来的时候是带了一队护卫的,只是在宫门口就被拦了下来,拦人的是皇后宫里大太监,本来也没抱希望的,谁料到这个屏南王竟然真的让那些人留在了外边,自己进去了。 屏南王到了之后,剩下的汝安王和楚越王也在第四第五天陆续赶到,跟屏南王一样的是,这两人都带了大批兵力,且全都藏在京城外面,宋春临好奇数了一下,好家伙,长平镇这边的山上就驻扎了三万兵,至于是谁宋春临就不知道了,反正没有一个是好惹的。 此刻顾逢云坐在偏殿休息,顾逢月一早就换了衣服进来,给哥哥送灵泉水。 顾逢云连着跪了好几日,膝盖已经疼痛僵硬到伸不直,顾逢月赶忙给他倒了一杯灵泉水,顾逢云接过喝下,这才感觉自己胀痛的脑袋清明了一些,没多大会,那僵直的双腿也缓缓伸展开来。 “哥哥,你要不回去歇上一晚吧,这国丧还得持续好几日呢,你若是累倒了怎么办?” 顾逢云不在意的摆摆手:“我现在已经好多了,若是按照以前那副身子,我可能早就回去歇着了。” 顾逢云之所以不回去休息,纯粹是想借此让大家清楚,即使他身体孱弱,但勇毅侯府他还是撑得起的,让旁的人不要再打他们家的主意。 不得不说这一招挺好使的,国丧进行到一半,基本每个看见顾逢云的人都惊掉了下巴。 这人不是号称活不过这个冬天的吗?现在不仅过了冬天,春天都来了,这顾逢云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就连远在边疆的楚越王也对此感到费解,他忍不住问了问身边的人:“那不是顾家的病秧子吗?还活着呐?” 站在他身边恰好是沉默寡言的屏南王,闻言悄悄挪了一下身子,假装没听见他这浑话。 楚越王也不恼,转头又去跟汝安王小声嘀咕,汝安王没好气的戳了他一下,示意他站好,国师来了。 今日是先帝大殓,国师带着一众道士,围着皇帝的遗体不断吟唱,几番长篇大论之后,时间已经是午后,饿着肚子站了一天的众人早已头晕眼花。 顾逢云还好一些,他在仪式开始之前就喝了一整杯的灵泉水,现在除了肚子有些饿,其他一切还好。 顾逢月年纪小,又没有官职,只能守在宫门口的马车上等待,几乎是等到了天黑,顾逢云才由宫人搀扶着走了出来。 一上马车,顾逢月就赶紧递上准备好的灵泉水,顾逢云一饮而尽,总算是活了过来。 顾逢月小声的问:“快结束了吗?” 顾逢云疲惫的点点头:“已经入殓了,钦天监算的日子是两日之后,这时间咱们每日还得早晚去烧香磕头。” 顾逢月继续小声问:“是三皇子吗?” 这下顾逢云不吱声了,帝王病重的时候他也是在宫里的,当初确实是说的让三皇子继位,但只是口谕,没有诏书,无诏书那三皇子这皇位就坐不稳,三位藩王手上都是有兵权的,一旦他们私自带兵进京的话,到时候京中免不了血雨腥风。 想到宋家就住在进京必经的官道旁,顾逢云问弟弟:“要派人把宋家人护送去安全的地方吗?” 顾逢月想起宋春临,若是按他的本事,不知道能不能全身而退。 “我们之前跟宋家往来的还算密切,若是有人把此事翻出来,那宋家不一定能保全,兄长,我会派人送他们去舅舅家的庄子,哪儿比较偏僻,等这阵子风头过了,再送他们回来。” “如此,甚好。” 送哥哥去休息之后,顾逢月换了一身平民衣服,又把自己的脸做了一些易容调整,这才带着府里的两个侍卫出了京。 国丧期间出入城门的人不算多,顾逢月一行人衣着打扮都很低调,守门的人很快就放行了。 这次顾逢月走的不是南门,而是百姓聚集比较多的北门,从北门到永乐村要绕上一个圈,但他们不用经过官道,可以直接从山脚走到宋家后院。 天色已经很晚了,宋家人刚洗漱好准备休息,宋春临率先发现了顾逢月,他就在后门。 宋春临飞快跑到后面把顾逢月等人放了进来,他还顺便用精神力扫了一圈,没发现跟踪的人,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宋爷爷跟宋阿麽老眼昏花,差点没认出顾逢月,直到他开口说话,才恍然大悟。 “……就是这样的,我带你们去上次我舅舅家的那个庄子呆上几日,等三皇子继位了,再接你们回来。” 宋家人还有一些不太真实的感觉,怎么他们一介布衣,竟然也会卷进这种夺嫡事件里面? 宋春临眼珠子一转,问顾逢月:“藩王是不是不允许带兵入京?” 顾逢月:“那是自然,藩王无召不得入京,更何况是带兵入京,怎么了,你看见他们带兵了?” 宋春临严肃的点点头,他转身回到屋里,没多大功夫就带了一张宣纸跟毛笔出来。 顾逢月看着他在纸上写写画画,写完后才给顾逢月讲解。 “这儿,这儿,都藏着兵,我不知道是谁的,但是三拨人总共藏了起码八万兵在京城周边。” 顾逢月闻言到抽一口冷气,竟然有八万兵力,若这事情是真的话,万一三个藩王起兵造反,以京城剩下的那四万兵力来说,简直不堪一击。 “此事可当真?”顾逢月不知道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了,他万万没想到这三个王爷竟然真的如此胆大妄为。 宋春临重重点了点头:“千真万确,你若不信大可现在就去派人调查,这么多的人一起藏在山里,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吧?” 顾逢月不知道宋春临为何如此笃定,但他却是莫名相信对方,他稳了稳心神,招来身边的一个护卫。 “你马上回京,告诉我兄长,三位藩王私自带兵入京,意图谋反,让兄长集结京中所有兵力待命,我等下就去西郊大营,让戚将军出兵,跟哥哥里应外合。” 那护卫没想到主子竟然真的相信了那小孩的话,他有心想要反驳,但顾逢月态度坚决,护卫无奈,只能领命前往。 顾逢月又转过头看着宋春临:“现在看来是带不走你们了,此时离京的路上肯定布满了眼线,若是贸然带走你们,只会带给你们危险。” 宋春临拍着胸脯保证:“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我的家人的,倒是你,外边这么危险,你记得保护好自己。” 顾逢月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还请宋大叔替我套个马儿,我们来时没骑马。” 宋大庄闻言立刻去套马,宋春临还破例给马儿喂了一海碗的灵泉水。 马儿高兴的喝完了水,脑袋就往宋春临怀里蹭,宋春临无奈的摸着马脑袋:“马儿啊,你此去要跑的快一些,别让人追上你了,知道吗?” 那马儿喝了宋春临这么多灵泉水,早就有了点灵性,听到宋春临的话以后,竟然还朝他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宋大庄快速的套好了马鞍,宋春临依旧送上一小袋灵泉水,他想了想,又掏出两个棕色小药瓶,打开其中一个的瓶盖让顾逢月看了一眼。 “这颗小小的叫保险子,可以让伤重之人止血保命的,下面的药粉就是你们的金疮药,但是比金疮药效果还要好,我给你们一人拿了一瓶,你们贴身放好,别掉了。” 顾逢月接过药瓶便分了护卫一个,护卫受宠若惊的接过,他可是听那小孩说里面的小药丸是保命用的,如此珍贵的药物他没想到自己也能分到一瓶。 “藩王要造反,肯定不会让人搬救兵的,你们此去一定要小心。” 顾逢月郑重点头,嘱咐他们无事不要出门,说完便上了马儿,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父子俩目送他们的身影走远,直到什么也看不见了,才把门关上。 回到堂屋,宋爷爷他们都坐在椅子上,眼神里都是止不住的担忧。 “那孩子年纪还那么小,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呢?”宋阿麽有些不忍心,在他心里,跟宋春生一样大的顾逢月也算是他的另一个孙子了,明知道他这一路危险重重,宋阿麽又怎么能放的下心来。 第82章 逼宫 “别想那么多了,这京城眼看就要乱起来了,咱们不能坐以待毙,大家就在我屋里歇着吧,别分散了,临哥儿,你哪儿有什么趁手的武器,拿出来吧。” 听到宋爷爷的要求后,宋春临二话不说掏出了几把西瓜刀,他本来想弄几把菜刀的,但菜刀太短了,西瓜刀比较长一些,而且也很锋利,想要自保的话也足够了。 几个大人一人挑了一把趁手的刀,宋春生挑了一把小一些的,宋春临想了想,把剩下的分别在屋子里的几个位置藏了起来。 “爹娘,爷爷,小爷爷,还有哥,这几把刀的位置你们都记好了,万一遇到什么突发情况,可以第一时间来这里拿刀。” 几人记清楚了藏刀的位置,然后把手里的刀也都藏了起来,都藏在自己知道的位置,这样既不显眼,也容易第一时间拿到武器。 这一晚上宋家人战战兢兢的睡在了一起,一如当初逃荒时那样,跟逃荒时不一样的是,他们这次有舒适的床垫跟温暖的棉被。 第二天宋家人难得哪儿都没有去,之前宋大庄还会每天一大早去自家地里巡视一圈,现在这项活动也没有了,无聊的他开始在家里编起来竹篓。 虽然宋大庄木匠活做的一塌糊涂,但竹编手艺意外的不错,没多大功夫就把一堆主子给片成了条,三个小崽子就排成一排,看着他手指变戏法似的,将一堆竹片编在一起,慢慢变成了一个底。 宋阿麽跟宋秦氏坐在廊下,开始给大家重新制作春衫,之前做的那些颜色过于鲜艳,国丧期间穿太扎眼了,这一批的衣服特意挑了素净的颜色,两人手脚麻利,已经做完好几件了。 宋春临捧着脸看宋大庄编竹篓,看着看着,就忍不住放出精神力,他照例巡视了一遍周围那些藏着人的山头,发现其中一个山头的人明显少了一些,他皱着眉再仔细看了一遍,这下终于看出来,那几个山头的人都少了一些,只是少的人数比较少,若不是宋春临有精神力,估计肉眼也看不出太大的差别。 这些人的消失肯定不是好事,没准已经有一些人发现了顾逢月,这些人就是去追杀顾逢月的呢? 此时的顾逢月被护卫护着一路狂奔,他们身后的追兵则一直紧追不舍,要不是顾逢月抽空给马儿喝灵泉水,估计这会儿他们已经被追上了。 “公子,再坚持一会儿,我们马上就要到西郊大营了!”护卫身后被砍了一刀,后背火辣辣的疼,好在他们有宋春临给的云南白药粉,刚刚休息的时候护卫就把里面的保险子给吃了,顾逢月粗鲁的把药粉撒在他的伤口处,很快那伤口便不再流血。 还没等他们感叹这药粉效果显着,就发现那些人已经追上来了,护卫当机立断带着顾逢月继续往西郊大营那边跑。 西郊大营距离京城大约三十里,本来从官道走一天就能到了,但他们为了绕开那些山头不得不选了一条比较远的小路,这才比原定路线迟了许多,两人一路又饿又累,中途还遇到了追兵,马儿都要跑断气了,才隐约看见西郊大营的门口。 “公子,我们到了!”护卫兴奋的叫出了声,顾逢月也松了一口气,他们走到军营门口,远远就被守卫的发现,两人下了马,顾逢月正要掏出侯府的令牌,身后一阵破空声传来,紧接着就被巨大的冲击力带倒在地上。 护卫目眦欲裂:“公子!” 他上前扶起顾逢月,军营里的人也被这一变故吓到了,训练有素的士兵立刻杀了出来,几个人将顾逢月团团围住,其他人则朝箭射来的方向追击。 “公子!你怎么样了?公子!”护卫眼泪鼻涕一起流,都走到军营门口了,怎么就出了这等事儿呢! 人群分开,走出一个校尉:“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的?” 顾逢月躺在护卫怀里,他的胸口因为剧痛完全说不出话来,只得颤颤巍巍的把侯府令牌递过去,护卫这才想起来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替顾逢月把他们来这儿的目的一一跟那校尉说了,校尉听完后神情一凛,接过了令牌,让他们等一下,然后匆匆回了军营。 没多久那校尉就出来了,还带着几个抬着担架的兵丁跟军医。 军医检查了顾逢月身上的肩上,好在没伤到要害,但还是要赶紧带回去拔箭,于是一群人把顾逢月抬回了军营里。 护卫擦了擦脸,紧跟在自家主子身边,军医赶都赶不走,又见他身上也带着伤,干脆就让他一路跟着算了。 军医的治疗方法简单粗暴,先往顾逢月的嘴里塞了一块布巾,顾逢月还不明白他要干什么,军医已经用剪刀剪断了箭羽。 只听军医说了一句:“摁住他!”周围的几个人熟门熟路的将顾逢月给死死摁住,在顾逢月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手上用力一拔,铁质的箭头就这么硬生生从顾逢月的后背拔了出来,血液喷涌而出,护卫看着那带着倒钩的箭头上甚至带着点血肉。 顾逢月疼得整个人都止不住的颤抖,额头上也布满了冷汗,他身子抽搐着,伤口的血流个不停。 看着眼前血淋淋的场景,护卫默默咽了一口唾沫,军医轻车熟路的用纱布替顾逢月擦干净后背,可是那血一直流,怎么也止不住。 护卫看着主子这么难受,终于想起宋春临的药来,他在顾逢月身上搜了一遍,才找到那个棕色的小药瓶,打开药瓶倒出保险子,扯开了顾逢月嘴里的布巾,小心翼翼的喂给了他,军医默默递过一碗温水,让顾逢月将那药丸给顺了下去。 吃完了药护卫又开始将药粉撒在顾逢月的伤口上,军医本来还想说他们有金疮药,但鼻尖却灵敏的嗅到这药粉味道,跟他们的金疮药似乎不太一样。 不知道是药丸起了作用,还是药粉起了作用,总之顾逢月的伤口很快就不再流血,周围的人简直瞪大了眼睛,他们不是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伤口,但还是第一次看到见效这么快的金疮药。 军医越发笃定顾逢月身份高贵了,这么好的药粉,想必是宫里才有的珍贵药物吧。 “这是什么药,效果真好啊。”军医眼巴巴的看着那个小药瓶,护卫似乎很不满意他刚才粗暴的治疗方法,并没有接话,闻言迅速将药瓶给收了起来。 军医:“……” 顾逢月似乎缓过来了一点,他小声的说了一句什么,护卫没听清,等他低下脑袋的时候,只听到了‘水袋’两个字。 护卫想起出发前宋春临除了药还另外给了主子一个水袋,路上主子一直用水袋里的水来喂马儿,说起来那水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好东西,马儿一喝酒精神振奋。 带着狐疑,护卫问起身边的人:“我们的马儿在哪里?” 军医表示不知道,随着他们一起来的士兵倒是看见了:“那马儿好像自己跑去马厩了……”说完他自己也觉得神奇,这马儿好像很有灵性似的,也不怕人,进来就直奔马厩。 护卫问清了马厩的方向,就去找马儿了。 等他来到马厩的时候,发现那马儿似乎比他们两个人还像主人,不但大刺刺挤进一群马儿中间吃着草,还时不时跟旁边一匹高大帅气的马儿贴贴。 护卫:“……” 生平第一次觉得丢人,是因为一匹马儿。 护卫快速取了水袋离开,回到伤兵营里,西郊大营主帅戚将军也过来了,他认出了躺在床上的顾逢月,看着顾逢月奄奄一息的样子,感觉自己脑袋都开始了胀痛。 京城谁人不知顾逢月是顾侯爷的心尖子,这下顾逢月在他的军营门口被人射杀,那顾逢云要是知道了,估计要撕了他不可。 戚将军看向护卫,护卫在他的目光审视下战战兢兢的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完事还不忘从顾逢月的怀里掏出那张宋春临画的地图。 戚将军目光落在那地图上,表情上看不出什么变化,他问护卫:“你说这个消息,是一个小哥儿告诉你们的?” 护卫后背冷汗直冒:“是的,将军,这个消息确实是一个小哥儿告诉我们的,至于那哥儿如何得知,我等并不知晓,但是我跟二公子一路上遇到的追杀做不得假,此消息,十之八九是真的。” 戚将军生性多疑,但既然是顾逢月相信的人,那他暂且相信一回又何妨。 出了伤兵营,戚将军立刻召集人马,先后派了几队斥候,让他们去地图上藏人的山头去打探一番,身边的军师不太赞同他的做法。 “这消息来源还不能确定,你贸然派兵,恐让里面的人心生忌惮。” 戚将军笑了:“他们忌惮我的地方还少了?” 军师无语。 “好了,别闷着了,咱们这一回,搞不好要大干一场了。” 军师依旧迟疑:“那三位当真这么大胆,先帝可还未出殡啊。” “等出殡就晚了,三皇子身后那位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先帝没有遗诏只有口谕,这口谕上能下的功夫,可就多了。” 军师立即闭了嘴。 叛乱比他们设想的要来得快一些,也不知道汝安王的人何时入的京,在晨光微熹的时候把皇宫给团团围住。 禁军的消息传递不出去,似乎是连巡防营的人也被替换了。 皇后一身素服站在先皇灵前,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的婉贵人,以及她身后的汝安王。 “你没有殉葬。”皇后冷声道:“我当真是小瞧了你,区区一个贵人,竟然能勾搭上汝安王,哦,我差点忘了,你娘亲跟汝安王生母是手帕交,还差点便共事一夫了,啧,兜兜转转,最后还是成了一家啊。” 汝安王抬眸瞪了皇后一眼,他母族身份低微一直是他的心结,要不是没有显赫的外家做助力,这皇帝还指不定是谁来当呢。 婉贵人倒是嫣然一笑:“姐姐也就是牙尖嘴利了些,想来也应该是个聪明人,我也明说了吧,陛下病重的时候,只有皇后娘娘跟三皇子陪在御前,这陛下的遗诏,在何处啊?” 皇后脸色微微一僵,仍旧强自镇定:“陛下没有遗诏,但有传口谕,国师,左相,两位国公,还有几位宗族长老都有在场见证,怎么,婉贵人是想说我假传口谕吗?” 婉贵人笑盈盈道:“那自然不敢,可是皇后娘娘,空口无凭,我们怎么信你呢?万一是你们弄虚作假,故意假传圣旨,想推三皇子继位,那也要问问我们同不同意。” “婉贵人,慎言!”三皇子对着婉贵人怒目而视:“你区区一个贵人,有什么资格质问我母后?” “兖州二十五万的兵力,有没有资格质问一下皇后娘娘?”汝安王淡淡开口。 三皇子气得冷笑:“王叔这是要造反了吗?也是,我九弟今年不过四岁,王叔这是想效仿曹操挟天子令诸侯了?” 汝安王不作答,却是婉贵人开了口:“三皇子怎么能说的这么难听呢?我们不过不希望陛下的江山落入小人之手罢了,要说造反,那篡改先帝遗诏的人,才是真正的造反吧?” 三皇子嗤之以鼻:“父皇临终前金口玉言,几位重臣跟长老都能证明,你呢,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父皇不是传位于我,而是给九弟?” “退一万步讲,我是父皇嫡子,九弟生母不过是个贵人,论嫡论长,如何都轮不到九弟。” 婉贵人一直假笑的脸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缝,她知道自己身份不如皇后高贵,儿子也小,可若让她乖乖去给老皇帝殉葬,她不甘心。 凭什么她要把大好时光荒废在死气沉沉的陵墓里,凭什么皇后可以让自己的儿子承欢膝下,而她却要骨肉分离,自古以来有子的嫔妃无需殉葬,要不是皇后嫉妒,她本可以舒舒服服的做她的太妃,守着自己的儿子长大。 都怨皇后,这一切,都是皇后的错! 第83章 平叛 婉贵人似乎是被气疯了,她狞笑着看着皇后众人:“皇后无德,以下犯上,篡改先帝遗诏,祸乱朝纲,其罪,当诛!” “来人,去把妖后跟乱党,一起击杀。” 随着汝安王的一声令下,弓箭手万箭齐发,三皇子赤红着眼睛挡在皇后身前,他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将一些箭矢击飞,今日戴孝,他身上并没有带着长剑,若是长剑在手,他何至于如此狼狈。 三皇子毕竟只是一个人,又没有趁手的武器,很快便败下阵来,然而此时一支利箭竟直直朝着他的面门袭来,三皇子眼睁睁的看着那枚箭矢,手中的棍子仿佛有千斤重,根本挥不起来。 眼看儿子就要死于箭下,皇后撕心裂肺的大吼一声:“我儿快跑!” 可是此时已经来不及了,三皇子根本跑不掉,因为他的身后,就站着皇后,他跑了,他母后就得死。 婉贵人看着那母子俩惊恐的表情,畅快的笑了起来,仿佛大仇得报一样。 然而千钧一发之际,三皇子脚下地面突然破裂,一根长长的藤蔓腾空而起,那箭直接射在了藤蔓之上,只见藤蔓抽动了一下,仿佛是被弄疼了一样,然后用力的甩了一下,箭矢原路返回,把射箭的弓箭手给刺了个透心凉。 周围的人似乎都被这一变故给吓傻了,久久无法回神,直到有人喊了一句:“妖怪啊!有妖怪啊!” 时间回到一天前。 西郊大营里,顾逢月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帐篷里了,他还记得昏迷之前护卫给他吃了一颗药,看来那药的效果不错,差点被箭射了个对穿也能这么快醒过来。 护卫端着一盆热水从外面进来,发现自家主子已经醒了,顿时谢天谢地。 “我的老天爷保佑唉,公子您可算是醒了。”护卫把水放下,然后手脚麻利的给顾逢月简单擦拭了一下身子,顾逢月问他戚将军有没有出兵,护卫连连点头。 “我一见到戚将军就把事情跟他说了,还把那份地图也给了戚将军,这会儿那些斥候也已经回来了,估计没多久戚将军就会发兵平叛了。” 得到想要的答案以后,顾逢月顿时松了一口气,忽然他又想到了什么,左右看了看。 “我的水袋呢?” 护卫不知道他家二公子为什么这么紧张那个水袋,但还是乖乖的把水袋找了出来给他。 “喏,二公子,水袋在这儿,完好无损的呢。” 顾逢月看见水袋后便挣扎的要起来,被护卫给摁住了。 “公子您要什么就说,我给您拿就是了,可千万别乱动,小心把伤口给崩开了。” 顾逢月深呼吸几下,等伤口的钝痛减轻了一些,才开口让护卫给他倒水。 “去,把水袋里的水倒一杯出来给我,我要喝。” 那护卫张开了嘴,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咬咬牙,拿起水袋,往旁边的空碗里倒了大半碗水出来,递给顾逢月的时候,他还想提醒顾逢月,但对方已经拿着碗一饮而尽了。 护卫:“……” 他该怎么告诉他家二公子,那水袋,被马喝过了,还是顾逢月亲自喂的咧。 显然顾逢月已经忘记了这一茬,他只觉得那水下了喉咙以后,便有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直奔他的伤口处,顾逢月仔细感觉了一下,确实有一股细细的暖流,缓缓流到他的伤口处,没多大会功夫,先前的疼痛已经减轻了许多,刚才的钝痛仿佛是做梦一样。 顾逢月一言不发,他让护卫再倒了半碗,整整一大碗灵泉水下去,不光是伤口不再疼痛,顾逢月觉得自己的脑袋都清明了许多。 这水果然是好东西,顾逢月重新倒回床上,开始闭目养神。 护卫见他闭上眼,默默退了出去,不敢打扰。 大营议事处,戚将军身穿威风凛凛的战甲,沉着脸听那些斥候的回报。 “将军,我等虽然未曾走近,但从远处粗略看去,那些兵马不下两万,这还只是一处,其余的加起来,这次对方带的兵马,绝对不少于五万人。” 军师闻言到抽一口凉气:“不止五万?禁军护卫也才不过区区八千,守城的士兵加起来拢共也只有一万不到,这帮人当真是要造反啊。” 戚将军:“你现在才知道吗?这屏南王平日里最是沉默寡言,没想到他竟然也来凑热闹,可见那位子着实诱人。” 众人心想:那不是废话吗,九五之尊,谁人不想呢? 军师:“将军,我们大营里一共十二万士兵,若是跟里面的人里应外合,约摸还会有些胜算。” 戚将军瞥了他一眼:“你当汝安跟楚越是吃素的吗?这俩常年镇守边疆,手底下的兵可谓是骁勇善战,咱们这些没经历过战场的兵蛋子去跟他们打?胜算能有个五五分便不错了。” “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事实如此。” “那你救是不救。” 自然是要救,但是得从长计议罢了。 第二天晚上,京城上空炸开一朵绚丽的烟火,宋春临用精神力捕捉到了以后立刻跳了起来,身旁的宋春生都被他惊醒了,听到他说的烟火时还有些不太明白。 见多识广的宋爷爷给他科普:“那是京城发出的求救信号,皇城里面,怕是乱了。” 宋春临紧抿着唇,他透过精神力看到汝安王的人已经控制了整个巡防营,城墙上面已经全换成了他的自己人,而这些人是从哪里出来的,宋春临竟然完全不知道,或者说这些人是藏在了他精神领域范围之外的。 整件事已经超出了他的控制,原以为三位藩王只带了山上的那些人马,现在看来,这三个藩王估计还有底牌没有拿出来。 现在是汝安王一直在搞事情,另外两个藩王却没有出兵,宋春临搞不懂这两人的意思,他们既然带了兵,却按兵不动,让宋春临非常的费解。 “爷爷,现在当务之急是先保命,我已经看见了,那汝安王的人在城里四处搜捕,好多大臣的家门都被他抄了,那些官员的家眷也都被绑了起来,看来是想要用这些家眷去威胁百官。” 宋爷爷此时已经不想去追究宋春临到底是怎么看到的了,横竖宋春临身上有空间庇佑,他不出事的话,他们也不会出事,但是听闻汝安王的人在绑架官员家眷,宋爷爷难免会想到顾逢月。 “那勇毅侯府咋样了?顾二小郎君不在家,他们会不会因为找不到人而泄愤?” 宋春临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突然面色变得极其不好看,手上一挥就变出一堆装着灵泉水的瓶子,这些都是他闲着没事干装好的,为的就是有备无患,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他白着脸对众人说道:“待会每隔三刻钟的时间,你们就喂我喝半瓶,记住,现在请什么都不要问我。”说完宋春临便如同入定了一般闭上了眼睛。 宋春生被吓了一跳,他试探着想去摸宋春临,却被宋秦氏给抓住了,宋秦氏缓缓对着他摇了摇头,示意他别去打扰宋春临。 而此时宋春临的精神力,已经突破了领域,强行来到了皇宫里,不断用异能催生出了藤蔓,这才堪堪替三皇子挡下那致命一击。 三皇子也被吓傻了,但他迅速回过了神,虽然大家都说这藤蔓是怪物,但恰恰是众人眼里的怪物,救了他的性命。 而那根藤蔓,似是有人操控一样,径直朝那些叛军袭去,每抽到一个人,藤蔓就会生出一细一些的藤蔓,将人捆起来,被捆住的叛军能清晰的感觉到有细小的东西钻入他的身体里,很快他的生命力就随着那些根须逐渐消失,最终变成一把骷髅。 森森白骨从藤蔓中掉落下来,在夜色里那骨头白得发亮,谁又能想到这具骨头在一炷香之前,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这回就连三皇子都觉得后背发凉,这样的怪物,真的是来救他的吗? 不怪三皇子怀疑,就连皇后这些人也开始怀疑,这么凶残的怪物,为什么会来保护他们呢? 汝安王跟婉贵人更是气得要吐血,眼看成功近在咫尺,只要杀了皇后跟三皇子,其余皇子不足为据,以汝安王的能力,拥护一个四岁的孩子上位,简直易如反掌。 都怪这该死的怪物,也不知道三皇子从哪儿弄来的,刀枪不入就算了,还会吃人,汝安王发现这藤蔓每吃一个人,枝条就壮大一分,连吃十几个人以后,那原本跟个脑袋粗的枝条,已经成长到两人合抱那样粗了。 “快,用火,它是植物,肯定怕火!”婉贵人难得聪明了一回,叛军纷纷点燃火把,果然,那藤蔓竟真的怕火,虽然他们的刀剑伤不了对方,但它也对他们无可奈何,双方就这么诡异的僵持了下来。 三皇子看着战况胶着,于是赶忙拉起皇后,带着带着众人退回殿内,那藤蔓竟也乖觉,随着他们的撤退开始移动着枝条,一扭一扭的来到了大殿门口,大有替他们守着大门的意思。 众人现在勉强安全,皇后终于惊魂未定的抱着三皇子,上上下下把人检查了一番,发现儿子只有手臂上的擦伤后,才松了一口气。 刚才那箭矢射过来的时候,她的心跳都要停了,要不是那怪物突然出现,她现在抱着的,就是三皇子的尸首了。 “母后,我没事,真的,不过是些皮外伤罢了,母后不用担心。” 皇后擦了擦眼泪,小声问三皇子:“皇儿,外面那个,你可知道来历?” 三皇子缓缓点头,虽然怪物救了他的命,但他确实不知道这玩意是哪儿来的。 见儿子也不清楚藤蔓的来历,皇后也沉默了。 这时国师缓缓走到哪藤蔓旁边,他似有所感的轻轻摸了一下藤蔓的叶子,身后的众人都为他捏了一把汗,生怕下一瞬,那藤蔓就会把国师卷走吃掉,然后稀里哗啦吐出骨头。 然而料想中的恐怖画面并未出现,那藤蔓对国师的触碰毫无反应,反倒是那些企图靠近的叛军,被枝条一下子给抽飞了。 这下众人总算可以确定,这怪物是来保护皇后他们的。 得知这个消息的汝安王气得面色铁青,他千算万算,筹谋了这么久,最后竟然要败给一个怪物?这结果怎能不叫人生气,汝安王只觉得自己脑门一抽一抽的疼,额角青筋暴突,周围人见状谁都不敢吱声,生怕触了汝安王的霉头。 不过还是有不怕死的人,比如婉贵人,她眼见叛军久攻不下,干脆下令让人拿火油来,打算放火烧死那个可怕的怪物。 汝安王却不允,他死死抓住婉贵人的手腕:“里面还停着先帝的灵柩,你是想把先帝的遗体也一并烧了吗?如此大逆不道的罪过,我可不替你承担。” 婉贵人怒极反笑:“再大逆不道的事情我都做过了,还怕这一样?你爬我床的时候怎么不说大逆不道了?都要谋反了,你竟然还装得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难怪你坐不上那宝座,伪君子。” 婉贵人说话声音很大,周围的人一副震惊的表情看着他俩,就说为啥汝安王会帮着婉贵人谋反,原来两人不止幼时情谊,他们早就背着皇帝苟且到了一起,再大胆一些的人猜想,莫不是那九皇子,也不是先帝的种吧? 如此一来,似乎一切都说得通了。 汝安王谋反不自己上位,反而推年幼的九皇子上位,九皇子年仅四岁,距离他能亲政起码要十几年,汝安王当个十几年的摄政王,而九皇子长大了再放权给九皇子,这跟他自己做皇帝其实也没区别,而且史册留名还能更好听些。 远在永乐村的宋春临猝不及防听到这个皇室大八卦,一直打坐的身子隐隐有些不稳,这是被震惊到的,宋秦氏见儿子抖了一下,赶忙又掰开他的嘴巴给他灌灵泉水。 半瓶灵泉水下肚,宋春临枯竭的精神力又迅速被补满,他在心里计算着剩余的灵泉水,同时暗自祈祷顾逢月快些带人回来,他快要撑不住了。 第84章 落定 皇宫这边,叛军还在跟宋春临的藤蔓对峙,许是看准了植物怕火的特性,叛军皆举着火把,这样藤蔓抽人的时候还会有所顾忌,但藤蔓太过巨大了,还催生了无数小藤蔓,将整座大殿都给团团围住,叛军根本没有机会靠近。 汝安王此时已经收到有人去西郊大营通风报信的消息了,此刻也是心急如焚,若是不尽早将皇后跟三皇子解决掉,那他筹谋这么多年的事情可就打水漂了。 汝安王想到这里就用怨毒的目光盯着那巨大的藤蔓。 “这怪物来的好生奇怪,莫不是皇后招来的妖邪吧?”身旁的一个狗腿子在给汝安王出谋划策。 “您看,那妖物只护着妖后跟三皇子,谁会相信他们之间没有关系呢?” 那狗腿子的话点醒了汝安王,他正愁找不到合理的借口杀了皇后,眼下不就有现成的了吗? 汝安王淡笑着抬起手:“众将士听令,妖后林氏召唤出树妖,杀戮无数,罪无可恕,我等应当替天行道,传我令下,收集火油,给我烧了这些妖魔鬼怪!” “不可,先帝灵柩还在里面,若是放火,先帝遗骨不保啊!”这是老一派的官员,认为汝安王此举是对先帝大不敬,说什么也不同意放火。 可汝安王是会听他们话的人吗?自然不是,很快,叛军就收集了许多火油跟干柴,趁乱扔到大殿外面。 里面的众人听到了外面的动静,顾逢云第一个上前,透过窗户的缝隙闻到了浓烈的火油味道,顾逢云心下一惊: “不好!他们要放火!” 三皇子立刻跳了起来:“他们怎敢!” 三皇子还要冲去门口与汝安王理论,皇后立马拉住了儿子,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母后,他们不但要烧死我们,还要烧掉父皇遗体,他们怎么敢啊!” 古人最是讲究要个全尸,下辈子投胎才不会缺胳膊少腿的,倘若真让汝安王烧掉了先帝的遗体,三皇子觉得自己根本没有颜面下去见他父皇了。 皇后也是悲从中来:“你出去又能改变什么?那怪物这么厉害都会怕火,咱们出去了,岂不是自寻死路。” “那要怎么办?坐在这儿等死吗?”三皇子烦躁的抓着脑袋,这座大殿前后没有房屋,既方便藤蔓防守,也方便了叛军将他们包围,致使他们现在插翅难逃。 就在他们纠结怎么跑出去的时候,外面的火已经燃起来了,那汝安王当真是一点兄弟情面都不顾及,为了能除掉皇后跟三皇子,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顾逢云上前安抚皇后:“娘娘不必忧心,这汝安王想必是被逼急了才这么做的,臣弟之前出城的时候发现了叛军的踪迹,他命人传信于我要小心三位藩王,只是我们知道的太少也太晚了,臣只来得及通知禁军待命,臣弟却早就出发赶往西郊大营了,不日便可带军回京了。” 皇后眼睛一亮:“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 三皇子有些无语:“你怎么不早说啊?” 顾逢云尴尬一笑:“这不是没来得及吗,除了汝安王,还有屏南王跟楚越王都带了兵回京。”被点名的两人心虚的撇过了脑袋,虽然他们没有参与造反,但这私自带兵回京的做法确实不妥。 楚越王轻咳一声:“我这不是……不是想着有备无患嘛……” 面对众人的质疑,楚越王咳的更厉害了。 外面的藤蔓抽打着,扑灭了几处小火苗,但是那些叛军投掷的火把太多了,地上墙上都是火油跟干柴,无论怎么抽打,那些火苗总是死灰复燃。 待在家里的宋春临现在已经面如金纸,宋秦氏给他喂水的手都开始了颤抖,而地上的空水瓶也越来越多。 此刻宋春临的脑袋已经疼的快要炸掉了,他们家本就距离皇宫极远,跨越自己的领域用异能催生藤蔓本就是在不断透支精神力,每一次榨干精神力对他来说都像是死了一次,虽然不断有灵泉水供应,但宋春临已经开始觉得精神力恢复的速度越来越慢了,他控制藤蔓的灵活度也开始下降。 汝安王看着动作缓慢的藤蔓,开始放声大笑:“老天佑我,哈哈哈哈哈哈哈!” 宋春临看了简直要吐血,心里止不住的暗骂顾逢月,动作竟然这么慢,两天一夜都过去了,就是爬都应该爬回来了吧! 其实还真是宋春临错怪了顾逢月,这孩子因为受伤躺了一天,等他醒来喝了灵泉水,感觉自己好多了之后,才发现戚将军竟然还没有发兵平叛,这一下差点又被气得伤口崩裂。 最后戚将军还是在顾逢月的催促下磨磨蹭蹭出发了,他带着十一万的士兵一路急行军赶回京城。 当宋春临觉得自己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耳畔终于听到了那期盼已久的马蹄声。 忍着剧痛分出一缕精神力,宋春临总算找到了自家的马儿,以及坐在马匹上熟悉的人影。 是顾逢月,在喝过灵泉水以后顾逢月觉得自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顶着护卫不理解的目光上了马,护卫心惊胆战的一路护着自家主子,生怕他受不住昏迷倒下去。 幸好,顾逢月一路都没有什么异常,等他们的大军来到宋家附近,顾逢月调转马头,他跟戚将军说好了的,他不去京城,他要回宋家,确保宋家人的安全。 戚将军不知道他要保护的人是谁,但还是贴心的拨了五十个人跟着他回了宋家。 来开门的是宋春生,他听到顾逢月的声音才敢开的门,顾逢月一踏进堂屋,就看见宋春临面色苍白的躺在宋秦氏怀里。 宋春临已经完全脱力,他榨干了自己精神海里的最后一丝精神力,让藤蔓疯狂生长,把整座宫殿都裹得严严实实的,阻挡了汝安王的火攻之势。 后面的事情宋春临就不知道了,他喝光了最后半瓶灵泉水,这才勉强保住一条小命,宋家人确认过他还活着之后,齐齐松了一口气。 顾逢月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一副情景,他急切的上前查看宋春临的状况,发现他只是睡着了,这才放下心来。 而地上的那一堆矿泉水瓶,则全都被他给无视了。 宋大庄小声问顾逢月:“顾二郎君,外面已经没事了吧?” 顾逢月:“宋大叔,戚将军已经带兵回来了,相信很快就能抓住反贼了,哦对了,戚将军还派了一队士兵过来保护你们,劳烦宋婶子做些热食给他们吃,先填填肚子。” 听到没事了宋家人心里的大石头就落了下来,不过是做些吃食,这会儿你让宋秦氏做佛跳墙她也能给你做出来。 宋秦氏笑着道:“夜里凉,顾二郎君也没吃饭吧,婶子给你做喜欢吃的疙瘩汤。” 听到疙瘩汤顾逢月的馋虫就上来了,他本来不太饿的,此刻倒是想念那疙瘩汤的味道了。 “那婶子得多放番茄,没有面粉我就让他们去买。” “有有有,番茄面粉多的是。” 宋秦氏放下宋春临,把他交给宋大庄,宋阿麽也起身跟着去了厨房,这么多人的吃食,光靠宋秦氏一个人可做不来。 这边开开心心做夜宵,那边戚将军才刚刚进了城,夜里的玄武大道空无一人,戚将军很快就抵达皇宫门口,只见门口把守的是自己不认识的人,戚将军一声令下,身后的士兵推上了攻城锤。 汝安王因为过于自信,守宫门的人都是一些虾兵蟹将,没多大会宫门就被戚将军攻破了,整整十一万的士兵直接涌入皇宫,跟那些叛军厮杀在一起。 靠着人数的优势,戚将军很快就找到了被火焰包围的宫殿,然而奇怪的是宫殿外燃烧着的,似乎是密密麻麻的藤蔓,而非干柴。 虽然心有疑惑,戚将军还是让众人以救火为主。 就在众人拼命救火的时候,汝安王跟婉贵人一起被护送着撤离,他们往后宫的方向跑,打算从内务府的角门出宫,奈何等他们跑了没多远的距离,赫然发现屏南王跟楚越王等人,竟然就在不远处守着他。 汝安王跟婉贵人就像见了鬼似的,婉贵人甚至没有仪态的大喊大叫:“你们怎么会在这里?你们不是应该早就被烧死了吗?” 屏南王冷笑:“怎么,我们还活着,你们很失望?” 何止是失望,他们几乎是不可置信了,明明他们看着那火烧起来的,这些人怎么可能从那火堆里逃出来,那里明明没有可以逃生的门窗了。 屏南王抿紧了唇,他自然不会告诉对面的两人,在他们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那些藤蔓忽然疯狂的生长,直接将整个宫殿包围得严严实实的,而在他们的脚下,忽然出现了一个三人宽的洞口。 顾逢云第一个反应过来,招呼众人往洞里钻,在场众人都是金尊玉贵的,看见这洞口都有些嫌弃,最后还是皇后率先往洞里钻。 三皇子试图阻止:“母后,这洞不知通向何方,进不得啊!” 皇后瞪了他一眼:“想要保命就快点进来,横竖也比活活烧死的好。” 好吧,她说的也是实话,这皇后都进去了,其余人也挨个下了洞里,比起烧死,土埋似乎好看些,屏南王跟楚越下去之前,还不忘把先帝遗体从棺材里拖出来,三皇子屏住了呼吸,才敢把先帝背在背上,一起下了洞里。 那个洞就是宋春临用最后的异能,催生植物打出来的,为了这个洞宋春临甚至透支了生命,其实他并不需要做到这个地步,但他真的不想再逃亡了,他累了。 那洞的出口并不远,正好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众人背着先帝遗体,找了个偏僻的房间把遗体给放了下来,没成想出门就遇到了逃跑的汝安王等人。 汝安王身边的人只剩下几个护卫,还带着婉贵人这个拖油瓶,双方打斗中婉贵人被不知道谁放的冷箭射中,她捂着伤口想要汝安王救自己,哪知汝安王不耐烦的甩开了她的手,竟是嫌弃她妨碍他逃命了。 戚将军的人把火扑灭后,发现里面并没有尸体,反而地面出现了一个洞口,瞬间知道皇后等人已经成功逃生,他也顾不得想这个洞是怎么出现的了,只让人分散开来去寻找。 很快,戚将军的人就找到了汝安王等人的踪迹,汝安王腹背受敌,很快就被屏南王跟楚越王一起生擒。 这场叛变最终在汝安王自尽伏法中落下帷幕。 而另一边的宋家,五十个戚家军齐齐抱着一个大海碗,呼哧呼哧的吃的碗里的疙瘩汤,宋大庄还捧着一个巨大的木盆,看见谁的碗空了就上去添一勺。 顾逢月看着他的这个架势,莫名觉得仿佛在喂猪…… 好吧,其实也没差别,这群大兵食量大的很,宋秦氏跟宋阿麽厨艺又好,两人忙个不停的煮着疙瘩汤,满满三大锅的疙瘩汤,最后全被这些人给吃了个底儿光,宋阿麽都忍不住感叹他们真的好能吃。 分完最后一勺疙瘩汤,宋大庄肉眼可见的疲惫,一整个晚上他都提心吊胆的,看着儿子那样又不敢睡觉,刚刚知道危机解除又是好一通的忙活,即使宋大庄壮实如牛,也有些遭不住了。 宋春生早就带着宋春临回屋里睡觉了,顾逢月也在宋爷爷安排下宿在了宋春生的房间,至于外面的那些大兵,算了,宋家实在睡不下这么多人,好在他们也并不在意,吃饱肚子以后,就各自在院子里找了个位置坐下休息。 在宋春临沉睡的时候,无数道星子一样的金光朝着他的方向飞来,他迷迷糊糊中似乎做了一个梦,梦见有许多金色的星星,他们汇聚成一条长长的星河,然后全都涌入了他的额头。 宋春临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但很快他发现,自己仿佛失去了身体,只剩一个虚空漂浮在空间的上空,随着那些星星越来越多,他在空中的身体逐渐变得凝时。 第85章 大宝 “这是什么?”宋春临看着自己的双手,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见另一道更粗一些的金色光芒朝着他飞过来,他甚至都来不及反应,金色的光芒瞬间没入他的额间,刹那间他的脑袋里就多出了许多记忆碎片。 那些碎片像一片片的拼图,宋春临捂着脑袋,每看完一块碎片,那碎片就会自动归位,没多久就拼凑出另一个人完整的记忆。 记忆里的男人宋春临不认识,但在记忆里,有人唤他宋兄,也有人唤他无为真人,漫漫时间长河里,宋春临看着他出生,长大,因为资质好,轻松筑基成功,然后一路跟开了挂一样的,直到大乘期都没有任何阻碍,可是他的师傅却说他过的太顺了,要给他搞点挫折才行。 这个人觉得非常有道理,于是隐藏修为,下山游历,途中遇到了自己的命定之人,两人结为夫妻,婚后产下一子,也许是日子过的太幸福了,他们的村子遇到了贼寇,为了救下村民,他只能暴露自己的修仙者的身份。 然而那些被救的村民太过愚昧,以为他是什么妖魔,集体说要烧死他们一家三口,在逃亡的途中,他的妻子病死了,他的儿子也奄奄一息,就在他绝望之际,他突破了。 此时此刻的突破,让他觉得自己之前的努力顺遂都像一个笑话。 儿子因为自幼受过重伤,绝了修仙之路,男人也陪着儿子一起长大,替他娶妻,看他生子,等他的第一个孙子出世的时候,男人耗费了毕生修为,打造了这个吊坠空间,空间只认宋家后人,但只有拥有灵根的人才能开启它。 万千大世界里,能拥有灵根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几千年的时间过去,只出了宋春临这一个拥有灵根的宋家人。 “原来我祖上修过仙啊,真厉害!”宋春临与有荣焉。 “主人要是想的话,也可以修仙哦。” 宋春临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谁?是谁在说话!出来!” “呜呜呜,主人好凶凶~” 宋春临一脸黑线,沉默半晌,勉强换了一个平稳的语气问那个声音: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叫我主人?” 那声音带着困惑:“主人就是主人啊,为什么不能叫主人呢?” 好家伙,这还挺能怼,宋春临彻底无语,他左右环顾,却什么也没看见。 “你躲着干什么?出来我们当面聊。” “不可以,我的力量还不够现身,主人,你快去积攒功德金光,这样大宝就可以早日现身啦!” 这货叫大宝?宋春临问它:“所以你叫大宝是吗?功德金光又是什么,为什么你现身却要我去积攒功德金光?” 大宝得意洋洋:“大宝是空间器灵哦,从老主人开辟空间以来,大宝就在这里了呢。” “功德金光就是要主人多做善事,比如帮助未来皇帝平叛什么的,这可是大功德呢!要不是有主人保住三皇子的性命,这天下就会落到那个什么汝安王手里了,那个王爷可小气了,他上位肯定会尸横遍野,主人你这是变相的救了好多好多人的命呢。” 居然是这样吗,宋春临总算明白那些星光点点是啥了,所以是救一个人就有一颗星星的意思? 那他救了这么多人,获得了那么多 功德金光,竟然只是能听见器灵的声音,这就好比是你充值了几千块,最后却只能获得一个接听功能一样,宋春临越想越觉得不划算。 除非,这个大宝还能有其他作用。 想到这里,宋春临眼珠子转了转,带着如沐春风的笑容问大宝:“大宝啊,你说你是空间器灵对吧?” “是的哦,大宝是最最厉害的器灵了!”听这语气它还挺骄傲的。 宋春临笑眯眯:“那么大宝一定有其他更厉害的技能,对吧?” 这下大宝迟疑了,它怎么觉得主人这话说的好奇怪啊,但大宝是个诚实的孩子,只见它老老实实的告诉宋春临: “空间就是我的本体呀,大宝想在空间里做什么都可以哦,但是出了空间大宝就没办法了,大宝还小,老主人说外面的坏人可多了,让我最好别出去,老主人是好人,他说的肯定是真的。” 宋春临默默替那位老祖宗羞愧了一下,他好会骗小孩啊。 知道空间一应事物大宝都可以随意念掌控以后,宋春临喜出望外。 “那大宝现在能做帮我把那些物资给分类摆整齐吗?” 大宝若是有胸脯,此刻一定狠狠拍,它斩钉截铁的说:“包在我身上啦!” “大宝真厉害呀!”宋春临真心实意的夸赞着它。 大宝看起来很吃这一套,它三下五除二就将那些杂乱堆积的物资给整理了一些,是的,一些,目测大概十分之一左右。 宋春临夸赞的笑容凝固在嘴角,他指着剩下的那些问大宝:“其他的呢?不一并整理一下吗?” 大宝气喘吁吁:“不行了主人,你的功德金光太少了,不足以支撑大宝整理完全部哦。” 好生气啊,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大宝还在自顾自的说着:“主人之前的世界已经没有宋家后人了,为了让主人活命,我透支了自己的一部分灵力才将主人送到这里来的,幸好有个跟主人同名同姓的孩子,他也有灵根,只是很可惜他打开空间的时候人已经没了,不然其实还能抢救一下的。” 好吧,还是不气了,看在它救了自己的份上。 “对了,大宝,你透支灵力也会对空间产生影响吗?” “当然啦,本来这个空间是靠功德金光升级的,但是主人你前世竟然都没救过几个人,害得人家都不能跟你说话,幸好来到这里,这里的灵力比末世充沛太多了,救活你以后我就直接升了一级,开心!” 宋春临:“……” 合着上辈子我还阻碍你发展了呗。 甩了甩脑袋,宋春临继续问大宝,还需要多少功德金光才可以让大宝现身。 大宝沉默了一会儿,可能是在疯狂计算吧,末了它沮丧的说:“还差好多好多哦,主人,怎么办,我是不是没办法拥有身体了?呜哇,我不要啊!我想出去玩啊!呜哇~” 听着耳畔的哭嚎,宋春临一个头两个大,这孩子刚才还说自己是个乖宝宝,不会轻易跑出去呢,现在却又为了不能出去玩而嚎啕大哭,原来不仅人会双标,器灵也会啊。 “好了好了,别哭了,你告诉我怎么去积攒功德,是做好事就可以了吗?” 大宝抽噎着道:“大致上就是这样啦,只是做好事的方式有很多,但只有真正救了一个人的性命,天道才会认可你的功德,赐予你功德金光。” 宋春临听完皱起了眉,做好事他懂,但他不可能没次做好事都是去救人吧?那他岂不是要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得停歇? 而且他现在只是个小豆丁啊,你让一个小豆丁去救人,怕不是要把人给吓死,搞不好还会跟老祖宗一样,救了人还被追杀,那可就太惨了。 “你说的救人性命,是怎么个救法?” “那可多了。”大宝又恢复了骄傲的语调,如数家珍般告诉他:“救人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这次主人你上次给了顾逢云灵泉水,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这是其中一种,而这一次你救下了未来的储君,没有让叛军们得逞,间接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那些人有的本该在这一次的叛乱中死去,有的则是会被这件事情牵连而死去,但是现在三皇子活着,叛军死了,本来该死的人活着,这也算是一种救人的方式。” 宋春临听完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只要我改变了一个注定要死的人的命运,那就算我成功救活了这个人,哪怕是间接的,也算是我的功劳,对吧?” 大宝:“是的,主人,那些人不管是你直接还是间接,都是因为你才会活下来,你是因,他们是结出的果,只要你不在过程中使用歪门邪道,那么天道就会认可你,给你降下功德金光。” 宋春临一直听它说天道天道的,但天道究竟是什么呢? 还有令宋春临最困惑的一点,既然他前世跟现在的宋家人,都属于同一个祖宗,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拥有哥儿跟女公子这两种性别,而前世只有男女之分。 听了宋春临的疑惑,大宝想了想,才引用了老主人的一句话:“这世界上除了本来的世界,还有另外的世界,三千大世界,三千小世界,而每一个世界,又会衍生出不同的世界,人生的每一次选择,其实都是在开辟一个新世界。” “而主人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的时间线上,也曾出现过差点令人类灭绝的大灾难,在灾难里幸存下来的人类为了更快的繁衍后代,这才慢慢进化出了另外两种性别,正是有了这两种性别的加入,提高了人口的出生率,人类才又逐渐恢复往日繁荣。” 宋春临:“就像末日丧尸,哈哈哈哈哈,想我都经历过末世了,竟然还会纠结于一个性别……”或许宋春临真正纠结的并非性别,而是男人产子这种对他来说非常奇葩的事情吧。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宋春临真的无法想象自己将来大着肚子生娃的场景,每每想起来,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幅画面对他来讲实在过于恐怖了。 宋春临甩甩脑袋,把脑海里的画面给甩了出去。 “所以其实我不需要直接救人,也可以获得功德,是这个意思没错吧?” “是的哦。” 宋春临慢悠悠走到空间的田里面,看着地里长势良好的玉米,突然福至心灵。 “大宝,你说我要是能把这个玉米改良成后世的玉米,是不是也算功德一件?” “是的哦,不过主人你不是已经在种植土豆跟红薯了吗?” 宋春临摇摇头:“不够,这些还远远不够。” 前世有一个老爷爷说过,中国的粮食,还远远不够。 他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身边都是一群瘦得皮包骨头的难民,就连他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宋大庄一个大老爷们,已经是家里吃粮食最多的了,逃荒的时候身上也只有一层薄薄的肉皮,别说肌肉了,连脂肪都没有。 若是他们有足够多的粮食,有那些可以在贫瘠土地上也能结出果实的种子,那他们何至于背井离乡去逃荒呢? 这一刻,宋春临在心里定下了一个小目标,那就是:让大景的百姓们,全都吃饱饭! 从空间里出来,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屋顶,身边是呼呼大睡的宋春生,外面的天色是黑的,宋春临摸不准是什么时候,用精神力感知了一下,似乎是下半夜。 他以为自己只是睡了一会儿,殊不知他已经睡了三天三夜了,第一天下午的时候宋家人见叫不醒他,于是火急火燎的去找王大夫给他看病。 哪知那王大夫把完脉以后,一脸古怪的告诉他们,宋春临没生病,他只是在睡觉,并且睡得比较沉罢了。 得到了这个答案后宋家人都沉默了,送走了王大夫,宋家人每个人都会隔一段时间进来,看看宋春临醒了没有。 但三天过去了,宋春临依旧没有醒,要不是他的鼻尖还有呼吸,表情也很安详,宋家人恐怕要连夜进京去给他找大夫了。 顾逢月来找了宋春临两次,每次得到的都是宋春临还在睡觉,虽然觉得奇怪,但顾逢月也没有多想,只留下了几株奇怪的盆栽,说是要给宋春临的。 这会宋春临醒来的不是时候,深更半夜的,家里人也还睡着,他蹑手蹑脚的跑到厨房,掀开锅盖,发现里面还放着一份饭菜,宋春临知道肯定是家人给他留的,顿时眉开眼笑的生火,把饭菜给热了一遍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开玩笑,睡了三天三夜,他肚子早就饿扁了,家人们只能撬开他的嘴巴喂水喝,但没办法给他把饭灌进去,于是他就这么生生饿了三天,期间除了喝水,那真是一口饭都没吃到啊。 第86章 皇子 风卷残云般扫荡光锅里的饭菜之后,宋春临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他满足的打了个饱嗝,摸了摸圆鼓鼓的肚皮休息了一会儿,就着锅里的热水洗了碗筷。 外边已经天色将明,宋春临在厨房转悠了一圈,没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食材,想起空间里似乎还有不少速冻饺子,于是他干脆把饺子拿出来,继续生火烧水,打算早上蒸些饺子吃。 宋大庄是第一个起床的,才醒来就闻到了一股香味,他起先还以为是小爹爹早起做好吃的,但鼻子动了动,忽然发现这味道自己似乎没闻到过,于是心念一动,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好就直奔厨房。 等他看见那个小小的人儿边喝奶茶边烧火的时候,看见宋大庄进来就笑弯了眼睛,大声的喊了他一声:“爹!” 宋春临扔下火钳,飞奔到宋大庄怀里,宋大庄一把接过儿子抱起来颠了颠,乐得宋春临咯咯直笑。 “好了好了,爹快放我下来,待会奶茶要撒了。” 宋大庄无奈的将人给放下,摸了摸他的脑袋,问他:“身体还有哪里不舒服的地方吗?有就要说出来,爹叫大夫过来给你把脉。” 宋春临摇摇头:“不用了爹,我壮实得很,不用叫大夫了,更何况我还可以喝水呀。” 宋大庄顿时想起儿子空间里神奇的灵泉水来了,瞧他这脑子,真是关心则乱,这世上不论看哪个大夫,都比不上喝一口灵泉水来得见效。 知道宋春临没事了,宋家人都很高兴,一整个早上都砸对宋春临嘘寒问暖,宋春临都有些受宠若惊了,好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晚上就没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大家又恢复了往常的模样。 宋家人窝在永乐村里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京城这边就比较腥风血雨了,先帝的葬礼因为谋反一事弄得乱七八糟的,眼看天气越来越热,皇后也不讲究什么排场了,只求尽快让先帝入土为安。 三皇子已经开始独自监国,处理朝中一应大小事务,首当其冲的便是调查汝安王留在京城的余孽,至于其余两位藩王私自带兵的事情,看在二人救驾有功的份上,三皇子也只是高高抬起,轻轻放下。 三皇子一派的人虽有所不满,但也都只是敢怒不敢言。 汝安王谋反一事牵连甚广,顾逢云这段时间也是忙上忙下,顾逢月已经连着好几天没跟兄长碰面了,心里不免有些担心他的身子是否吃得消。 今日顾逢云难得回来吃了个晚饭,顾逢月趁机问顾逢云身体如何,顾逢云仔细感受了一下,并未觉得身子有哪里不妥。 “那宋家给的水不知道还有没有,你哥哥我最近气不喘,胸不闷,脑子清明,就是睡的少了些,白日总是犯困,不过你也不必忧心,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现在同以前相比,那真是舒服很多了。”顾逢云说的这并非假话,他如今气色红润,声音听着也中气足,只除了眼下淡淡的乌青,整体看上去就跟一个健康的人差不多。 然而谁又能想到这个眼前看着很健康的男人,在不久前还是一副油尽灯枯的死相。 在朝跟顾逢云接触过的人都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有人甚至私底下还会问顾逢云请了哪里的大夫,吃了什么灵丹妙药,才能脱胎换骨至此。 顾逢云闻言都只是笑笑,并不作答,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难道要说自己是喝了一杯水就好起来的吗? 他敢肯定,他若是敢这么说,对方肯定会以为他是把人当傻子耍。 每每这时,他都会选择让对方忙起来,只要忙着干活,那不就是没空碎嘴子了吗? 这个春天过去,京中竟然有不少高门大户一夜之间,大厦将倾,三皇子自己也没有想到,那汝安王竟然布局如此之深,并且他怀疑这人早在许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布局了。 当那些明面上的大鱼基本上被抓干净之后,三皇子总算是有时间去看一看,那个差点被推上皇位的九弟了。 三皇子没有把九皇子关进天牢,一来他只有四岁,谋反的事情总不可能是他一个四岁小儿能策划的吧? 这二来,他也算是看着这个九弟出生的,小时候的九皇子长得玉雪可爱,性子也好,见了谁都是笑眯眯的,很是招人喜欢。 你让三皇子把这个一个奶娃娃给关进天牢里,他属实是做不到。 三皇子带着复杂的心情,来到了婉贵人生前居住的院子,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孩童的哭声,以及宫人尖酸刻薄的辱骂。 三皇子眉头紧皱的踏进院子,没走几步就看见九皇子整个人脏兮兮的趴在地上,而他的面前,赫然是一个缺了口的破碗,碗里是清澈如水的稀粥,而且那碗也是脏兮兮的样子,不像是人用的,更像是一只狗碗。 那三个宫人背对着三皇子,浑然不知死期将近,还在那里幸灾乐祸。 “婉贵人这个贱人能生出什么好东西来,哼,还想谋朝篡位,简直做梦。” “就是,贱种就应该配狗碗,哎呦,好像还差点什么,这玩意是不是还差一条狗链子啊。” “哈哈哈,还是你会玩,明儿我们给他打条狗链子拴上,那就是名副其实…啊!” 突兀的尖叫打破了三人的谈话,说要打狗链子的宫人被直接踹倒在地,脸颊正好趴进了碗里,带着酸臭味道的粥水被他吸进了鼻子里,呛得他直咳嗽。 他缓过来刚想要看看谁这么大胆敢踹他,紧接着又是重重的一脚踩到了他的后背,那人只听到‘咔嚓’一声,他的肋骨断了。 旁边的两个宫人已经惶恐的跪了下来,他们是真没料到三皇子居然还会来这里,他们以为三皇子已经放弃九皇子,想让他在这后宫里自生自灭了,要是知道三皇子会为九皇子出头,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这样对待九皇子啊。 那两个吓破了胆子的宫人跪在地上疯狂磕头,嘴里齐声念叨着: “主子饶命,奴才再也不敢了!” “求主子息怒,奴才知错了,奴才以后再也不敢了。” 三皇子接过身边宫人的帕子,蹲下身轻轻擦了擦九皇子脏兮兮的小脸蛋。 这孩子好似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看见自己哥哥来了,就哭着伸手要抱抱。 三皇子有些嫌弃的看着他一身狼藉,暮春时节早晚还有些凉,但九皇子身上只有一件麻布衣服,还是不合身的,九皇子被冻得直哆嗦,脸上脏污的都快看不出本来样子了。 身边的宫人识趣的解开身上的外衣,披在了九皇子身上,三皇子用那件衣服把九皇子整个人裹住,这才勉强将人给抱进了怀里。 走之前他冷声下旨:“来人,这几个宫人虐待皇嗣,拖下去,杖毙。” 听到‘杖毙’两个字,三个宫人彻底慌了神,他们不断的朝三皇子磕求饶头,但三皇子头也不回的带着九皇子离开了这里,而他们也很快被捂着嘴巴拖了下去。 三皇子一路高调的抱着九皇子回了自己的寝殿,沿途的宫人们见到了纷纷咂舌,但还有一部分宫人全都白了脸色,无他,只因他们也曾在背地里欺负过九皇子。 三皇子让人带九皇子下去沐浴,九皇子泫然欲泣的扯着三皇子的衣袖不肯撒手,那天也是这样,婉贵人把他交给了宫人后就一去不回,没多久那些人就换了一副嘴脸,他开始吃不饱饭,衣服也被扒了下来,每天晚上都只能哆嗦着小身子蜷缩在角落里。 他曾在心里无数次期盼着娘亲回来,也希望有人可以来救他出去,三皇兄可是他等了又等,盼了又盼,才等到了他来救自己,他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开。 小小的孩童并不知道自己是做错了什么才会被宫人虐待,他只是本能的觉得只要不离开三皇兄,就不会有人敢欺负他,三皇兄真的超级厉害的。 三皇子最后也只能无奈的抱着这个小崽子去沐浴,正好他也想换一身干净的衣服,他都能闻到自己身上沾染到的馊味。 想到刚才看见九皇子的情形,三皇子脸色冷凝,招来几个御前侍卫。 “去,给我彻查,究竟有什么人虐待过九皇子。” 几个人应声退下,三皇子带着弟弟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出来的时候便看见皇后坐在屋里。 “母后,您怎么过来了?” 皇后淡淡地扫了九皇子一眼,轻声道:“瘦了。” 三皇子低头看向脚边的小豆丁,确实瘦了,方才给他洗澡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距离宫变也才过去短短二十天,这孩子脸颊上的婴儿肥都被瘦没了,更别说身上的肋骨清晰可见,前胸后背甚至还有许多淤青跟伤痕。 在此之前,他的这个九弟还是一个结结实实的小胖墩呢。 皇后叹了口气,招手让九皇子过去,九皇子看了看三皇子,三皇子朝他点了点头,他这才有些怯生生的走到皇后面前。 皇后轻轻捏了捏他的脸颊:“他的事情我知道了,这后宫惯来喜欢捧高踩低的,等那些人揪出来之后,你打算如何办?” 三皇子:“虐待皇子,按律应当杖毙。” “那日汝安王的话你也听到了,这孩子,或许并非你父王骨肉。” 三皇子:“母后,小九是不是父皇血脉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生母参与了谋反,又在临死前说了那么模棱两可的话,在场众人全都听见了,即使是我们想留,也留不住他。” 三皇子说的那些皇后也都明白,九皇子生母谋反,自己也身世不明,就算他是先帝血脉又如何,将来他长大了,知道自己生母是那样的人,而自己也有可能是叛贼的骨血,若是他心性不好,或者遭人挑唆,很容易长成一个祸患。 皇后与三皇子的纠结就在于此,杀了他,于心不忍,不杀他,后患无穷。 母子两人一时无语,唯有九皇子左看看,右看看,没多大会功夫,他的肚子就咕噜噜的叫了起来,声音非常的响亮。 九皇子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肚皮,有些羞涩的看了一眼皇后。 皇后听到以后,嘴角漾出一抹温柔的笑容:“是饿了吧,我这就让人传膳。” 琳琅满目的膳食被端了上来,因为还在丧期,桌子上摆着的都是素菜,不过经过御厨的巧手,即使是素菜,也是普通人享受不到的好滋味。 已经很久没吃过一顿饱饭的九皇子狼吞虎咽的,皇后一个劲儿劝他慢些吃,直到他想吃第三碗饭的时候,三皇子就夺过了他的碗。 “你已经吃饱了,不能再吃了,再吃小肚子就炸开来,到时候肠子会流的满地都是。” 许是三皇子恐吓到位,九皇子想到自己肚子炸开,肠流满地的样子,顿时打了个哆嗦,他摸了摸肚子,里面鼓鼓的,跟前段日子的干瘪一点也不一样。 吃饱饭真好呀,九皇子笑眯眯的想。 皇后心软,赶忙唤人端了消食的酸梅汤过来,亲自喂九皇子喝下。 九皇子喝着喝着,忽然落了泪,这可把皇后给吓坏了。 “这怎么了?太撑了?” 九皇子‘呜哇’一声扑进了皇后怀里,嘴里喃喃念叨着:“娘亲。” 那一声声的娘亲,说尽了他这些天来受到的委屈。 他从天真烂漫的小皇子,变成人人可以欺负的小可怜,那些人不给他饭吃,不让他穿衣,还会偷摸着打他,最可恨的是,他们说娘亲是坏人,他也是坏人。 四岁的孩子并不明白,他的娘亲怎么会是坏人呢?他的娘亲会温柔的抱着他哄睡,会给他做好吃的桂花糕,会每个月都替自己缝制新衣,还会差人给他找来外面时兴的小玩具给他玩耍。 在他的心里,娘亲是顶顶好的,比父皇还要好,父皇老了,抱不动他了,自己只能围着父皇转圈圈。 三皇子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一个小孩解释死亡这件事情,更不可能跟他掰扯他生母的过错,最终也只能头疼的捂住了双眼,企图眼不见心不烦。 第87章 端午 皇城里的风云跟宋家无关,时间来到四月底,宋春临在地里巡视了一遍,发现土豆跟红薯已经快要成熟了,地面上的红薯藤已经全都老了,宋春临估摸着过完了端午就可以收获了。 想到要过节,宋春临兴冲冲的去问宋阿麽端午包不包粽子,宋阿麽没好气的戳了戳他的脑袋。 “你这小脑瓜子就知道吃,瞅瞅你的小肚子,都胖啦。” 宋春临大惊失色,他慌张的摸了摸自己的肚皮,发现自己真的胖了,刚穿来时这具身体瘦骨嶙峋的,坐着都硌屁股,现在他都有小肚腩了,这可真是幸福的烦恼。 看着孙子脸上那纠结的表情,宋阿麽一阵好笑。 “好了,别摸了,过两日阿麽就包粽子,那箬竹叶你娘早就买回来啦。” “好哦!”宋春临欢呼,接着开始点菜:“我要吃放鲍鱼的!” 宋阿麽一脸古怪:“那鲍鱼放粽子里,能好吃?” “好吃的,小爷爷你等等,我拿几个出来给你,待会中午咱们就吃粽子吧!” 宋阿麽看着孙子一股脑变出了十几个粽子,其中还有几个比较大的,个头看着比他的手臂还要长。 “春临啊,这个粽子怎么这么大?这要煮多久啊。” 宋春生献宝一样的打开粽子:“小爷爷,劳烦您烧锅水热一热,这个叫什么七星鲍鱼粽,里面据说有七个咸蛋黄呢!” 宋阿麽:“……”不太理解,但尊重。 宋大庄刚从地里回来,发现饭桌上满满登登摆了一桌子的粽子,他一眼就看见了那几个大粽子,震惊的拿起在手里掂量了一下。 “嚯,这粽子可真沉手啊,得有两斤了吧?” “可不是吗,这玩意估计也就你能吃的完了。” 宋大庄嘿嘿嘿直笑,宋阿麽看着人到齐了,就让大家自个儿挑个顺眼的粽子吃。 一大桌的粽子,宋春临几乎每个味道都拿了两个出来,这些大部分都是在超市的冰柜里收来的,虽然那时没有到端午,但并不妨碍现代人想吃粽子的心,所以品种可谓琳琅满目,众人看得那是一个眼花缭乱。 宋大庄最先开动,他打开的是最大的一个粽子,等把粽叶揭开之后,宋大庄本能觉得这味道不太一样。 其余人也朝他手里的粽子看来,宋春生惊奇道:“爹!你的粽子里居然有蛋黄,好像还有肉,居然还有肉粽子,这能好吃吗?” 众人心里也有同样的疑惑,带着些许不确定,宋大庄低头闻了又闻,确实是有一股肉香,只是他从来没吃过肉粽子,往年的粽子都是蜜枣跟枣泥粽,全都是甜口的,宋家人压根没吃过咸粽子。 宋春临左右看看,发现他们的表情都比较奇怪,恍然大悟道:“你们没吃过肉粽子吗?肉粽子可好吃了,不输甜粽子的!” 宋大庄带着试毒的心情,在家人的万众瞩目之下,缓缓夹了一大口糯米塞进嘴里。 本来他以为味道会很奇怪的,但是入口的一刹那,他竟然感觉到了惊艳。 五花肉里的油脂已经被煮化在了米粒中,那米粒浸透了油脂,但吃起来并不显得油腻,反而满嘴油香与肉香,再配上旁边的咸蛋黄,咸香的口感让宋大庄食指大动,下筷子的手越来越快,没多大会功夫一个差不多两斤重的大粽子就被他给吃光了。 宋大庄意犹未尽的擦了擦嘴边,这才发现家人们都满脸震惊的看着他。 “爹,这粽子好吃吗?”这是馋得流口水的宋春生。 宋大庄慢悠悠的啜了一口茶水:“不错,好吃。” 得到了准确的答案,大家才放心的寻找着合心意的粽子,宋大庄莫名觉得好像有哪里怪怪的。 煮好的粽子只能用绳子的颜色来区分,宋春临知道宋阿麽跟宋秦氏都爱甜的,于是给两人一人挑了一个蜜枣粽,宋爷爷喜欢清爽的口感,他就给宋爷爷挑了个碱水粽,碱水粽没有味道,吃的时候可以蘸糖也可以蘸酱油。 宋爷爷看着那半透明的金黄色粽子,先什么都不蘸尝了一口,发现没有味道,于是开始蘸白糖吃,发现比蜜枣粽都好吃,忙招呼老伴也吃一口。 宋阿麽张嘴咬了一口,发现确实是比蜜枣粽要好吃,而且口感跟其他粽子都不一样,江米明显更为紧实一些。 “这粽子是怎么做的,可是泡了什么药草?” 宋春临挠了挠头:“我不知道啊,我就知道这个粽子是放了草木灰的,不过据说那草木灰也是有讲究的,并不是所有的草木烧成灰都可以的。” 宋阿麽见得不到答案也就不问了,低头将自己手里的粽子吃完后,也跟着解开了一个碱水粽。 宋春生是肉食动物,听到自个儿爹说肉粽好吃,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一个大肉粽,大家本来还担心他吃不完会撑坏肚子,宋大庄都做好替儿子收拾残局的准备了,哪知这孩子竟然独自吃完了一整个七星鲍鱼粽,吃完还有些意犹未尽的看向了其他粽子。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在宋春生的身上具象化了。 宋大庄默默跟宋秦氏对视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都看到了淡淡的忧伤。 宋春生浑然不觉,才吃完一个大粽子,但他的肚皮却不见鼓起,胃里似乎有个无底洞似的,连吃了三四个甜粽,宋春生才拍了拍肚皮,满足的瘫坐在椅子上。 其他人早就吃完了,就连宋小宝都被宋秦氏给喂饱了,他们诧异的看着宋春生,以及他面前的那一堆粽叶,生怕他来一句‘没吃饱’。 太可怕了,宋春临觉得发育期的少年真的太可怕了,那食量都能顶他们全家人了。 到了五月初四,宋家人就开始忙活起来了,宋大庄负责淘米洗锅,宋阿麽跟宋秦氏两人一起包,第一锅是蜜枣粽,也是宋家人往年都会包的,第二锅是咸蛋黄肉粽,宋阿麽跟宋秦氏都是第一次包,五花肉的调味都是宋春临给的,一家人最期待这一锅。 两锅粽子包了一上午,宋大庄洗了十斤的江米,最后包出的粽子足有上百个,煮好的粽子捞出来放在一块大木板上面摊开晾凉,等摸着不烫手了,宋阿麽就每样五个绑起来,以十个为一份,让宋大庄他们去村里送节礼。 “这两份多的你给村长跟里长,咱们初来乍到,他们对咱们家照顾颇多,礼数可得做足了,这一份最大的,晚间你套了车去一趟城里给侯府送去。” 宋大庄领了任务把粽子带走了,宋春生跟在他身边一起送节礼。 上百个粽子送完后只剩二十来个,正好够宋家人留着自个吃。 收到了宋家节礼的人家也纷纷回赠了自家包的粽子,宋大庄原来挑着一箩筐粽子出门的,回来的时候又挑了一箩筐粽子回来。 宋春临跟宋小宝好奇的伸过脑袋去看,里面装满了大小不一的粽子。 “爹,这些粽子什么味道的?” 宋大庄理所当然:“自然都是甜的,你的那个肉粽这边不兴吃。” “哦。”宋春临有些遗憾,肉粽那么香,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呢? 五月节这天,顾逢云带着顾逢月上门了,跟他们一同前来的,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小豆丁。 宋家人都是知道顾家只有兄弟俩的,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孩都觉得很奇怪。 宋春临戳了戳顾逢月:“这是你哥哥的……崽?” 顾逢云就站在旁边,这孩子说悄悄话也不知道避着人,他可是听得一清二楚的,顾逢云尴尬的咳嗽了一声。 “这孩子父母双亡,又没有亲戚愿意接手,我就把他带回来,暂时先养着吧,就当是逢月多了个玩伴。” 顾逢月闻言嘴角抽搐,这小屁孩才四岁,而他已经十四了,哪有相差十岁的玩伴,兄长真是睁眼说瞎话。 察觉到弟弟不善的目光,顾逢云更尴尬了。 事实上这孩子还是三皇子塞给他的,当时的情形是:顾逢云去给三皇子请安,然后就看见了三皇子怀里呼呼大睡的九皇子。 三皇子那几天带娃带得简直要崩溃,白天九皇子要粘着他,晚上也要粘着他,粘得三皇子妃都要怀疑这九皇子是他私生子了。 顾逢云:“……” 不知道三皇子什么脑回路,他看着顾逢云,忽然就想起顾老侯爷过世的时候,顾逢月也是四岁左右,跟如今的九皇子一般大。 于是他看了看怀里的九皇子,又看了看站着的顾逢云。 顾逢云本能的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三皇子对着他笑盈盈道:“顾侯啊,我记得你弟弟那会儿也是这般大对吧?” “…对。” “那你肯定有很丰富的带娃经验对吧?” “…对。” 一个对字,说的顾逢云咬牙切齿,但三皇子视而不见,转手就把怀里的烫手山芋扔给了他,理由是,带一个也是带,带两个也是带,顾逢月都带大了,那再带大个九皇子岂不是手到擒来。 “顾侯放心,我会命内务府把皇子的份例送到你府上的,不用侯府掏一分钱。” 顾逢云在心里咆哮:这是钱的事情吗?你说说这是钱的事情吗! 顾逢云发现自己保持不了微笑了,最后只能面无表情的接下了这个天降之崽。 因为经历了变故,九皇子的性子变得胆怯又粘人,当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又换了一个地方之后,眼泪立刻续满了眼眶,顾逢云推开门就看见这娃缩在脚踏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偏生又不敢哭出声音,可能是怕顾逢云嫌弃,他看见顾逢云走过来之后,手忙脚乱的把脸给擦干净了。 顾逢云莫名从这孩子的身上看到了十年前的顾逢月,也是一样的胆怯,一样的惶恐不安,眼睛都哭肿了,也不敢离开他身边半步。 四岁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死亡,他只知道从某天起,曾经围在他身边的至亲都没了,他生怕自己再次失去顾逢云这个兄长,才会寸步不离的跟着顾逢云,以为只要自己粘得够紧,兄长便不会弃他而去。 但九皇子不是顾逢月,虽然他们都有兄长,可三皇子并不太希望九皇子依赖自己。 三皇子的原意,是希望九皇子最好就此淡忘,忘掉自己皇子的身份,忘掉曾在宫里发生的一切,这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保护。 九皇子才四岁,过几年要是他把曾经的皇子生活忘得差不多了,三皇子那边就会给他寻一个借口,让他在外人面前‘死掉’。 只要九皇子没了,那些曾经的流言蜚语也会逐渐被人给淡忘,只要没有人提起来,就不会伤害到这个孩子。 顾逢云觉得九皇子还算幸运,若是三皇子是个残暴之人,恐怕早就让九皇子悄无声息死在皇宫里了,绝不会大费周章的让他改头换面活下去。 宋家还有一个更小的宋小宝,对着比自己还小的孩子,九皇子明显放下了戒备之心,宋小宝眨巴着大眼睛,像是非常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哥哥,抱着他的胳膊咯咯咯傻笑。 宋春临算是明白了,这娃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颜控!难怪他每次见顾逢月就喜欢粘着他,现在看见了更好看的,顿时把顾逢月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九皇子好奇的戳了戳宋小宝的脸颊,现在宋家人不仅吃的饱,还能吃的好,宋小宝的体重蹭蹭往上长,脸颊也肉嘟嘟的,非常好玩。 两个人类幼崽很快就玩到了一起,头碰着头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宋春临听了一会儿,大部分时间是宋小宝在说,九皇子听,偶尔会插一句话。 宋春临听了半天也没怎么听明白宋小宝说的是啥,但看九皇子一脸认真的样子,好似不是在瞎说的样子,难道小孩还有自己专属的语言体系吗? 两小只玩了一会儿,屋里开饭了,吃饭前宋阿麽给家里每个孩子都系了一根百索,百索是由五种颜色的丝线编织而成,戴在手上有百病驱邪,保佑安康之意。 第88章 收获 宋阿麽给几个孩子一人发了一根,末了手里还剩下一根,顾逢云本来是在喝茶的,那五彩的百索就这么送到了他的眼前。 顾逢云似有些不解:“给我的?” 宋阿麽笑眯眯跟他解释:“百索是祈求健康平安的,侯爷戴着正合适。” 顾逢云没有伸手,反而眼眸低垂,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宋阿麽一时间有些无措,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正当宋阿麽想要把手收回去的时候,顾逢云长指一挑,把那五彩斑斓的百索接了过来。 “既然是长者赐,我便不推辞了。” 宋阿麽脸上重新带起笑,帮着他把那百索系上。 今天因为有客人,家里吃的是自己包的粽子,甜的蜜枣粽,咸的是蛋黄肉粽。 顾家两兄弟都没有吃过咸的,本着好奇的心理打开了一个,九皇子面前的还是一个蜜枣粽,他已经可以自己吃饭了,此刻拿着勺子乖乖吃粽子。 旁边的宋小宝看着九皇子吃,自己也口水直流,九皇子以为他馋了,也会偷摸着往他嘴里塞一口。 两小只你一口我一口的吃完了整个粽子,宋秦氏给他们一人端了一碗山楂水助消化。 那边顾家兄弟已经解决了咸蛋黄肉粽,顾逢月吃的意犹未尽,但顾逢云就不行了,他并不太能接受粽子里放肉,吃了半个后腻得反胃,连喝好几杯山楂水才压下去。 “哥哥,你不吃了吗?”顾逢月指了指顾逢云面前剩下的肉粽。 顾逢云皱着脸摇头:“不吃了,我吃不下这放肉的。” “哦。”顾逢月不以为意,把剩下的粽子拿过来自己吃了。 宋春临有点意外的看了一眼顾逢月,他没想到金尊玉贵养大的顾逢月,竟然也会吃哥哥的剩饭,但看顾逢云的样子,似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宋春临看顾逢月吃饱了,才问他今天城里会不会有活动。 顾逢月擦了擦嘴巴:“你忘了现在还是国丧期间吗?各类节庆一律禁止,而且河边的水位不够,京城已经连着三年没有举办赛龙舟了。” 说着顾逢月便觉得可惜,没有赛龙舟的端午怎么能叫端午呢? 宋春临作为一个现代人,天生缺少对皇帝的敬畏,他还以为跟现代一样,会举办各种活动呢,就像上元节的花灯。 不过顾逢月说的也对,大旱三年,大河水位骤减,三年了都还没恢复好,可见这天灾威力之大。 回去的时候顾逢云坐在马车上,九皇子依偎在顾逢月身边,已经昏昏欲睡。 顾逢月揽住他的小脑袋,让他枕着自己的腿躺下来,能睡得舒服些。 他抬头看见顾逢云,正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百索。 “哥,怎么了?” 顾逢云回过神,他不动声色的扯了一下袖子,将那五彩百索给藏进了衣袖里面。 “无事,算起来,我已经十年没有收到过长辈赠与的百索了,有些…受宠若惊。”顾逢云有些怅惘,父母还在的时候,每年端午母亲都会亲自编织百索,给他兄弟俩戴上,自从父母都没了之后,顾逢云便再也没有戴过百索。 因为他已经没有了为他祈求健康平安的长辈。 端午过后,地里的农作物差不多都可以收获了,宋大庄这日照例巡视完所有田地,回来的时候喜滋滋的。 “爹,小爹爹,我有预感,咱们家今年啊,大丰收!”宋大庄声音带着掩藏不住的兴奋,恨不得现在就去地里,把那些东西都收回来。 两位老人家年纪大了,从春耕之后便甚少下地,反正地里有年轻人照看着,他们老胳膊老腿的就不折腾了。 此刻听闻宋大庄说的丰收,宋爷爷脸上也带着笑意,竟然吵着要去田里看一眼。 宋大庄拗不过老爷子,只得带着去了田里,两人才走到地头,宋爷爷远远就望见一片的金灿灿。 旁边相熟的农户见了宋爷爷,一个劲儿的夸他们家地种的好。 “哎呦,这不是宋老哥吗?您家这地里的粮食啊,我看今年保准这个数。”那人笑着对宋爷爷比了个六,意思是六百斤。 这年头一亩良田的产量顶天了也就是五百斤,而那人说的六百斤,还是保守估计的,种地的老把式都这么说了,宋爷爷这心里啊,早就乐开了花,脸上的笑容根本没断过。 等他们走到水稻那边的时候,发现每一株稻子都沉甸甸的,全都颗粒饱满,看着就比隔壁田的稻子还要好。 宋爷爷笑得满脸褶子,一个劲儿的说:“好,好,好哇。” 回去的路上走路都是轻飘的,宋大庄也不遑多让,只能说两人不愧是父子两。 水稻最先收割,因为种的少,全家齐上阵,一天就收割完了,第二天打了稻谷称了一下,一亩的产量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七百斤。 “竟然有这么多啊!”宋大庄难以置信,他在老家种了这么多年的地了,年景好的时候也才一亩地出四百多斤的粮食,而换成了现代的种子后,即使是第一次种水稻的宋大庄,也能轻松实现亩产七百斤。 那可是七百斤啊! 刨去两成的地税以及一成的人丁税,还能剩下四百九十斤,这产量放在以前,够他们家吃一季的了。 而这只是水稻的产量,他们家还有小麦跟土豆红薯没有收。 想到地里那金灿灿的麦穗,以及那可观的产量,宋家人干活的动力也足了。 不过小麦还是收了六天才算收完,一算产量,好家伙,比水稻还要多几十斤,宋家人全都喜气洋洋的。 收完小麦跟水稻,宋家人休息了一天,又开始挖土豆红薯了。 这两样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有些好事的村民就站在田埂上,看宋家人挖这两个土疙瘩。 土豆比较圆,宋大庄跟宋秦氏负责挥舞着锄头把土挖松,其余的人就蹲在地里扒拉里面的土豆。 看见一颗颗圆圆的土疙瘩,那些村民们都好奇的张望着,几个长舌妇忍不住问宋秦氏,那圆圆的是什么玩意。 宋秦氏停了下来,手撑着锄头休息,她指了指装土豆的筐子给大家解释:“这个东西我们管它叫土豆,以前为了活命在山里挖过,发现这玩意好吃又能管饱,就试着种点吃,没成想这玩意产量还挺高的,你们瞧,这不就一箩筐了吗?”在她说话间,那边又有一箩筐的土豆被捡出来,宋爷爷跟宋阿麽两人把装满的箩筐抬到一起,好方便等会拉走。 宋爷爷擦了擦汗,让宋大庄停下不要挖了,箩筐要不够了。 宋大庄闻言放开了锄头,他走到一旁休息,顺便喝口水。 那边带来的箩筐只剩下一个了,宋大庄歇了一会儿就上去把装满的扛到板车上,装满了就架着马儿回家,就这么来回两趟,地里挖出来的土豆终于装完了。 宋爷爷跟宋阿麽给几个看热闹的村民一人发了几个土豆:“拿回去吃,煨着吃或者扔水里煮着吃都行,别不舍得,这玩意要是生了芽可就别吃了,长芽的土豆是有毒的,吃了会生病。” 宋爷爷郑重的嘱咐着,刚挖出来的土豆自然不可能长芽,但保不准这些人不舍得吃或者不会吃,又或是存放不当导致土豆发芽,吃下去可是会要人命的,这种事情还是最开始就说清楚的好,宋爷爷不想赌那个万一,所以他对每一个人都说了同样的话,这样以后即使他们因为发芽土豆发生了问题,那周围的人也算是个见证,起码他尽到了告知对方的责任。 土豆红薯都只种了半亩地,土豆收获不比水稻小麦容易,一家子蹲在地里挖了一天,才堪堪收了一半的土豆。 宋春临回到家就给大家倒了一杯水,水里掺了灵泉水,众人喝下去以后顿觉浑身酸痛都减轻了许多,要不是每日一杯灵泉水,宋家人早就累得趴下了。 土豆收完就轮到了红薯,收红薯这天照例有许多村民过来看,他们大部分都只知道红薯藤可以吃也可以喂猪,但当宋大庄跟宋秦氏一锄头下去,露出里面圆咕隆咚的玩意时,大家都瞪大了眼睛。 有人说那是不是葛薯,有人说不是,葛薯的叶子跟红薯藤可差远了。 但这玩意是什么众人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宋家人把那些土疙瘩给扒拉出来。 看着宋爷爷举着一个差不多有三斤重的土疙瘩出来,众人齐齐到抽一口凉气。 “嚯!这家伙可真大个儿啊。” “就是就是,一个就这么大了,他们还有这么多个呢!” “这么多土疙瘩,都是能吃的吗?” “那肯定啊,不然宋家费心劳力的种这玩意干啥?” “昨日那个土豆我家婆娘给我扔水里煮熟了,别说,还挺好吃的哈。” “我也吃了,我家的给人扔火堆里煨熟的,也挺香,还管饱,我家分到了五个,我吃了两个就半饱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土豆的吃法,滋味,宋家人在地里忙得热火朝天。 第二天红薯收完了以后,宋大庄特意称了一下,这一称可不得了,红薯竟然有五百斤,而土豆更夸张,足足有七百斤,他一亩地的小麦也才七百多斤呢。 宋家人听到这个数字都傻了眼了,来帮忙称重的人也傻了眼,得知这仅仅是半亩地的产量更是瞳孔地震。 “宋大哥啊,你这…这、这是从哪儿挖土疙瘩啊,产量可真是惊人……”那人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要知道他们其他农户一亩地顶天也就是五百斤,这两土疙瘩半亩地就能赶上人家一亩地的产量了。 这哪里是土疙瘩啊,这分明是金疙瘩! 宋家人也被惊到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种植这两样,要是以后有经验了,估计产量还会再往上翻一番。 旁边的宋春临更是得意的叉起了腰,他就说嘛,这俩的产量特别大,宋大庄之前还不理解特别大的意思,现在他算是知道了,这岂止是特别大,是超级大了。 宋家人顿时明白为什么宋春临那么想要把这两样给推广开来,就这个产量来看,良田一亩地红薯的产量能达到上千斤,而土豆,不止上千斤,宋春临说了,土豆更适合在沙地种,他们家的良田虽然肥沃,但到底不如沙地来的好。 若是将土豆种在沙地里,产量起码达到两千斤。 那可是两千斤啊! 两千斤的粮食能让好多人吃饱饭了,甚至还能有结余。 宋爷爷此刻都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他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竟然还能见到亩产两千斤的粮食,这真是,太令人振奋了,他搓了搓自己的脸,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春临,咱们,咱们得让官家知道,这玩意产量太惊人了,这两日咱们收东西的时候都有不少人看着,那些人都是经验丰富的庄稼汉,咱们这些东西的产量,他们回家估摸算一下就可以知道了。” “春临,咱们可能守不住这些东西,这太扎眼了。” 宋春临安抚他:“爷爷,你不用担心,此事我早就有所打算了。” 宋春临坚定的眼神让宋爷爷安定了下来,此时他也想到了,他们家跟顾逢月交好,而跟顾逢月交好就等于跟勇毅侯府交好,据说勇毅侯府现在是新皇面前的红人,若是由他将这些农作物呈给陛下,那便是再好不过了。 他们一介布衣,突然得到了这么两个宝贝金疙瘩,指不定会成为什么人的眼中钉呢,这事还得速战速决。 于是宋大庄连晚饭都没吃,就套了马车,将几筐土豆红薯给送到了侯府。 顾逢月听到宋大庄来找他还有些惊讶,恰好今日休沐,他便跟着管家来到了后院。 宋大庄正在从马车上卸下几个筐子,先是跟宋大庄问了声好,接着就好奇的凑上前,发现那些筐子里装着的是土豆跟红薯。 顾逢月眼睛一亮:“宋大叔,你们真的种出来啦!” 宋大庄嘿嘿一笑:“不但种出来了,这产量还挺高。” 顾逢月难得来了兴趣:“多少?” 宋大庄比了两个数字:“红薯五百斤,土豆七百斤。” 第89章 产量 顾逢月没有种过地,但是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的,就他们家名下的田地,每年每亩的产量基本在四百到五百上下,偶尔年景好些的,会达到五百多斤因此对于宋大庄说的产量,虽然觉得很多,但并不太吃惊。 然而紧接着宋大庄又道:“这只是半亩地的产量,红薯还因为之前糟了贼被弄坏了好多,不然这产量还要往上涨上一涨。” 这下不但是顾逢月,就连站在旁边的管家跟下人们,都一个个瞪圆了眼睛。 几个家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视线一同落在了地上的箩筐上面。 就这两灰扑扑的土疙瘩,真的能亩产千斤甚至一千四百斤吗? 顾逢月敏锐的察觉到这是一件大事,他留下了所有的土豆红薯,命人放进库房里收好,嘱咐谁也不许说出去。 宋大庄还要赶回村里,走前让顾逢月明日若有空就再去宋家一趟。 “春临闹着玩在我们家周围的荒地跟山地都各种了一亩地的土豆红薯,眼下估计应该成熟了,明儿你跟侯爷若有空可以跟着去看看,便知道我们所言是真是假。” 顾逢月不太理解:“可是为什么要种在荒地呢?荒地不是因为种不出粮食才叫荒地的吗?” 宋大庄哈哈大笑:“种不出粮食可不是因为地不好,反正我们家的土豆红薯,即使种在荒地也能有结果实,还有你之前送给春临的那个啥玉米的,春临也种出来了,都是两到三穗的,比盆栽里的产量还要高很多。” 听到宋春临还把玉米种出了两穗的,顾逢月顿时来了兴趣,他不是没见过两穗的玉米,但两穗玉米数量稀少,他也只是偶然见过那么一次,听宋大庄说的,宋春临居然还种出了三穗的玉米,顾逢月更加好奇了,恨不得现在马上就到天亮,好去看看宋家地里的三穗玉米。 宋大庄刚走没多久,顾逢云就回来了,今日他想到弟弟休沐了,特意提早回来,想跟顾逢月吃个晚饭。 饭桌上看到厨房端来的烤土豆跟烤红薯,顾逢云嗅了嗅空气里的香味。 “这就是你说的烤红薯吗?香味果然很霸道,大老远就能闻到了,这是宋家人种出来的吗?” 顾逢月点点头,掰开了一个红薯递给顾逢云,金黄色的瓤被烤得熟透了,还没吃就能感觉到内里的软糯可口,顾逢云试探的吃了一口,发现果真如弟弟所言,香甜软糯,顾逢云三两下就吃完了一个,还有些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顾逢云伸手拿第二个,还不忘问顾逢月,这玩意的产量多少。 顾逢月:“一千斤。” “哦,一千……什么?一千斤!”顾逢云震惊的顿住了吃红薯的动作,他低头瞧了瞧手里的红薯,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啊。 “就这,就这个土疙瘩,它一亩地上千斤?”家里的田地每年的产量都会装订成册呈上来给他,所以顾逢云自然知道亩产千斤意味着什么。 那可是一千斤啊!即使不能当做主食来吃,一千斤的数量也是非常的可观了。 得到顾逢月肯定的答案之后,顾逢云顿时对手里的这个小小红薯起了敬畏之心,这玩意可比小麦高产太多了,若是能把这个当做主食来替代小麦,一亩一千斤,那十亩便是上万斤,那能让多少人填饱肚子啊。 顾逢月看自家兄长依然处在震惊之中,他慢悠悠开口:“那个土豆,宋大叔说了,比红薯的产量都高,一亩地能收一千四百斤。” 顾逢云:“……” 突然觉得自己的世界观被重塑了。 顾逢云拿起一个圆滚的土豆,他轻声呢喃:“这土疙瘩,竟然这么能长。” 顾逢云看着那篮子烤土豆跟烤红薯,良久,他悠悠道:“宋大叔把这些送来,是想寻求庇护吧。” 顾逢月:“那哥哥给不给?” 顾逢云回过头来看着弟弟,笑得如沐春风:“给,自然要给,不但要给,我还要替他们,找一个天底下最强的保护伞。” 第二天顾逢云带着顾逢月,以及府里的二十个侍卫,一起来给宋家人收红薯土豆。 宋爷爷抱着宋小宝坐在一旁陪着,一起跟来的还有九皇子,顾逢云并没有跟宋家人解释九皇子的身份,只是让他们以小九称呼他即可。 此时小九百无聊赖的站在宋爷爷面前,逗弄着昏昏欲睡的宋小宝。 一旁的山坡田地里,二十个侍卫分成五个小队,每个小队负责一垄地,两人锄地,两人负责蹲在地里挖。 这些人平日里的训练量极大,这次来给宋家人挖地,纯粹属于热身运动了,他们配合默契,等前头两人把地锄完后,还会跑到最前面去翻找地里的漏网之鱼。 相反旁边的宋家人就显得比较悠闲了,一家子只负责一垄地,宋大庄夫妇都是干活的好手,他们动作更娴熟一些,跟那些精力旺盛的侍卫一比,竟然也不遑多让。 荒地里的产量自然不高,宋春临没打算让这些东西被神话,他要的,只是让世人都知道,土豆跟红薯即使在贫瘠的荒地里,也可以有所收获,这样即使大家没有肥沃的两田,或者舍不得用良田去实验这些新鲜事物的,便能够先在荒地里种一遍。 至于那些连田地都没有的流民,只要拥有种子,再开垦出一片荒地,也可以勉强填饱自己的肚子。 人多力量大,两亩荒地很快就被他们挖完了,荒地的出产确实不如良田,但宋大庄惊奇的发现,这里的产量竟然也就比良田里的少上四成而已。 四成听着很多,但以荒地的贫瘠程度来看,确实是个不错的数字了。 顾逢云在心里掐算了一下,这产量可是比小麦都要高了啊,更别说这里还是荒地。 宋大庄指了指这一片的荒地:“侯爷,我这一片荒地都是以砂砾居多,而这土豆红薯都种在地下的,沙地土质比较疏松,可能更适合作物根茎生长,因此才会这般高产。” “宋大叔,听闻你是第一次种这些玩意,为何会想要种这些从未见过的东西呢?” 宋大庄苦笑了一瞬,“顾侯爷知道,我们是逃荒来的,逃荒路上,饿得没东西吃了,就只能去挖草根,刨树皮,但草根与树皮有多难吃,侯爷是想象不出来的,我们家最艰难的时候,便是靠着这些挖来的土疙瘩,才得以活命的。” “我第一次挖红薯的时候,红薯就这么长在地里一片又一片,全都是绿油油的,我们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才会把这玩意给挖了出来,幸好,这东西没有毒,还挺好吃的,而且一株红薯底下,起码能结二十多个红薯,每个几乎都差不多一斤重,侯爷,若是在你饿极的时候看见这个一斤重的红薯,你能保证自己不心动吗?” 顾逢云无法回答,他拿起其中一个红薯颠了颠,确实沉手。 宋春临带着顾逢月去看了他种的三穗玉米,玉米早就成熟了,宋春临只是希望能长老一些才留下来的。 不过此刻顾逢月都过来了,宋春临自然要赏个面子给顾逢月。 他们一人牵着宋小宝,一人牵着小九,而中间的,则是小九牵着宋小宝,两人一摇一摆的跟着哥哥们穿梭在田里。 第一次来到田间的小九觉得什么都很新鲜,左看看右看看,简直要目不暇接了。 小九全程都在小声的:“哇!哇!哇!”不停喊,他看见什么都觉得非常的好奇,总是想伸手去碰一碰,摸一摸,尤其是在看见了红艳艳的朝天椒之后。 辣椒的颜色很鲜艳,小九小心翼翼的伸手摸了摸,宋春临赶忙提示他:“这玩意可不兴摘也不能摸呀,沾上皮肤可疼了。” 前面的小九没怎么听懂,但还是很乖巧的点了点头。 顾逢云在收获完所有的红薯土豆之后,就带着人把那些东西都搬上了车子,这次他们来之前正好弄了几个板车,用马儿拉着,一路疾驰朝宫门走去。 等入了宫,他火急火燎的把这些东西全部拉到三皇子的寝殿外头,等三皇子听到顾逢云给他拉来了十几块的土疙瘩后,他迷茫了。 三皇子终于走出了寝殿,看着摆满院子的箩筐,莫名觉得自己的这个寝殿确实是有些拥挤了。 口说无凭,顾逢月早就让人把两者的产量写了下来,递到了三皇子手里。 三皇子起初还有些不以为意,觉得这些土疙瘩没什么用处,对于手里的纸张,也不过粗略一扫,然而就是这一眼,让他的眼眸逐渐变大。 他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问顾逢云:“顾爱卿,你说这俩玩意亩产多少斤?” 顾逢云不卑不亢:“回殿下,就以这半亩地为例,红薯达到了五百斤,土豆更是达到了一千四百斤。这样的产量是出自永乐村的一个村民之手,臣也派人去他们的荒地里走过一遭,那产量确实没有弄虚作假,而且还有一部分是种在他们家后山的那座荒地里的,且产量能有良田里的六成这么多,这部分是我亲自派人盯着的,中间绝无作假的机会。” 所以这俩土疙瘩,原来是真宝贝啊。 三皇子也来了兴致,他拿起其中一个,仔细瞧了又瞧,好像也没什么其他奇怪的地方,只除了红薯确实沉手。 “顾爱卿,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 顾逢云露齿一笑:“我希望殿下,能把发放红薯土豆种块的任务由我全权负责吗?另外,还请殿下,犒赏那家平民。” 三皇子一想,原来是这事儿啊,心情愉悦的准了。 在顾逢云走之前,还特意写下了几个关于土豆红薯的菜谱送给三皇子,三皇子心情很好,大手一挥把菜谱给了御厨。 御厨还是第一次做这种奇怪的食物,左看右看,这玩意实在不好下手,最后干脆一股脑儿给扔进了火里,打算直接按照食谱上写的烤着吃。 等御厨把烤红薯跟烤土豆从火里扒拉出来后,一股霸道浓烈的香气飘散开来,惹得一些来替主子膳食的宫人堵在门口,因为这香气忍不住凑到了一起,其中一个还特别好运气的得到了御厨给的一小块红薯。 三皇子看着面前烤熟的红薯土豆,也陷入了沉思。 这玩意到底该怎么吃呢? 顾逢云带着满满三大车的赏赐非常高调的进了村,与他同来的还有宫里的一位大太监,这是负责来传圣旨的。 “传,三皇子殿下口谕,宋家献宝有功,赏,黄金百两,珍珠一斗,玉如意一对,绫罗绸缎各两箱,四季瓜果一筐,命宋大庄,着明日替各府百姓分发红薯土豆种块,传授大家种植技术,教授地点由宋家人自行决定,自愿者优先,先到者得。” 末了那大太监笑眯眯的扶起了宋爷爷:“老爷子请起吧,你们家啊,要发啦。” 宋爷爷满面红光:“承您吉言了,公公辛苦了,来,一点心意,不成敬意。” 宋爷爷不着痕迹的塞了一个荷包递给大太监,他摸了摸手心里的厚度,笑眯了眼睛。 宋家人得到圣旨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出一日,十里八乡都知道了土豆跟红薯这两样新作物,听闻是储君都说好的高产农作物,每个人都挤破头了,想看这两样东西到底是何模样,但几天下来,看热闹的人很多,愿意种的人却很少。 原因就是这两者毕竟是新鲜事物,大家对于新鲜事物大多保持着观望态度,并且还有一部分的人对两者的产量心存疑虑。 只有宋大庄一家种植确实不能打消大家的怀疑,所以几日下来,宋大庄也只得到了村长跟里长他们这些人的支持。 至于其他的村民,全都在观望着,想着看看下一年宋家人的产量,若是真的如他们说的那样高产,到时候再种也并不算迟。 宋家人也明白,这个年头的人能吃到的主食极少,对土豆红薯抱着怀疑的心态也可以理解。 第90章 颍川 好在顾家制定的章程很快就定下来了,除了要留给自家的种子,官府要走了一半,但没有白要,而是按一斤十五文的价格收购。 这是三皇子指明要的,他打算交给司农署的人去种,将来种出来的土豆红薯再分发到各州各府,由各地方父母官进行全面推广。 顾逢云要了八百斤,他打算让侯府名下的庄子几个庄子一起种上,剩余的几百斤,则被永乐村的其他几个村民包圆了。 刚刚收完地里的粮食,宋大庄顾不得休息,就马不停蹄的准备着手秋红薯的种植,因为是第一次种,收获的时候没有留下藤蔓扦插,所以只能再次把红薯切块促芽,然后再种到地里。 宋大庄种的时候,全程都有几个司农署的官员跟随,他们一边看着宋大庄种,一边在书本上写写画画,不记录的时候,也会跟着宋大庄一起下地。 宋春临还以为能当官的都是文弱书生呢,没想到司农署的官员个个五大三粗,皮肤黝黑,要不是身上还穿着官袍,远远看着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庄稼汉。 永乐村的村民便是宋大庄手把手带着种的,这次他没有种在良田里,而是全都种在了荒地里,有了其他人的帮忙,他们开荒的过程异常顺利。 忙忙碌碌大半个月过去,终于到了五月底,宋大庄他们可算是把剩下的红薯都种上了,只留了一些自己吃。 炎炎夏日,宋春临被热的不想出门,只整天窝在空间里,继续研究着他的玉米。 浇灵泉水的玉米如今已经长出了第六穗,浇空间水的才长出第四穗,不浇水的还是只有三穗,宋春临的办法虽然笨,但也初见成效。 这 六月六这日清晨,顾逢月一大早就带着小九过来了,最近吃住都在侯府,小九显然没一开始那么怕生了,才到了宋家,就熟门熟路的迈着小短腿去找宋小宝玩。 宋春临私底下跟顾逢月打听过小九的身世,顾逢月只道不可说。 关于那晚叛乱的事情,宋春临还记忆尤深,他可没忘记那天晚上婉贵人说的九皇子,约摸就是四岁左右,而看小九的模样,也有几分肖似生母,宋春临大致也能猜到几分。 看来新帝还算良善,没有对这小屁孩痛下杀手,不过也是,这么小的孩子能懂什么呢?左不过是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利欲熏心,而寻的挡箭牌罢了。 京城的人在六月六这一天会在家宰鸡宰鸭庆贺丰收,今年国丧家家户户都不能大操大办,顶多只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丰盛的饭菜即可。 宋家人并非京城土着,他们的家乡并不过六月六,不过今年还是入乡随俗,宋大庄宰了一只鸡,宋阿麽照着宋春临教的方法腌制好送入烤炉,这是今天的主菜。 宋阿麽养的鸡很肥,一只足有八斤重,在烤炉里面足足烤了一个多时辰,宋阿麽才敢把鸡拿出来。 烤鸡金黄焦香,两个小的动了动小鼻子,蹬蹬蹬跑过来,眼巴巴的看着宋阿麽,宋阿麽被他们看得心软,赶紧拉着两人去洗手,准备吃饭。 八仙桌上摆了满满的菜肴,除了最中间的烤鸡,还有用鸡杂跟时蔬煮的汤,浓油赤酱的红烧肉鹌鹑蛋,韭菜爆炒小河虾,香嫩爽滑的水蒸蛋,还有一整条糖醋鲤鱼。 小九很喜欢那道糖醋鲤鱼,宋秦氏做的鲤鱼一点也不腥,鱼肉酸甜可口,小九就着那鱼吃了一大晚饭,最后跟宋小宝一样,吃的小肚子都圆鼓鼓的。 宋大庄问顾逢月:“今日过节,怎的侯爷没来,可是有公务在身?” 顾逢月嘴里塞满了饭菜,他草草嚼碎咽了下去,才开口道:“兄长最近奉命去颍川赈灾去了。” 此言一出,饭桌上的大部分人都停下了吃饭的动作。 宋爷爷有些急切道:“颍川离京城可不算远啊,那边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是大涝,颍川上个月连着下了半个月的暴雨,好多村庄都被淹了,还有那些即将成熟的庄稼,这次全都被淹了,颍川现在是颗粒无收,我兄长奉命押送赈灾的粮食,先把眼前的难关度过了再说,所以昨日就出发了,今天才没有过来。” “还是正事要紧,这颍川糟了这么大的灾,咱们这儿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宋爷爷:“久旱之后必逢大涝,咱们也不能太乐观,幸好那些粮食都收回仓库了,至于地里的…听天由命吧。” 因为这件事情,饭桌上的气氛突然变得很沉闷,直到大家都吃饱了,宋阿麽跟宋秦氏将饭桌给撤了,摆上了水果,气氛才又活络了一些。 “对了,你们哥俩今晚在这儿住下吧,侯爷又不在家,你们且在这儿多住几日,正好小九还能跟小九作伴。” 小九听到可以在宋家过夜,顿时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宋小宝受到了感染,也跟屁虫似的手舞足蹈。 顾逢月自然也是高兴的,兄长不在家,家里只剩他跟小九,白日里他还要去上课,说实话,平日顾逢云还要去衙门点卯,小九经常被一个人扔在侯府,顾逢月看着他孤零零的也没个玩伴,倒是怪可怜的。 只有在宋家,跟宋小宝这个‘同龄’在一起,小九的脸上才会露出孩童的稚气,顾逢月觉得,住在宋家,似乎也不错。 几日后的颍川,顾逢云才踏进临时搭建好帐篷的灾区,鼻尖就嗅到一股臭味,虽然他没有洁癖,但是这味儿实在太冲了,熏得他差点吐出来。 “侯爷,这位便是顾侯爷吧,哎呦,可算是把您盼来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兴高采烈的迎了上来,看他的打扮,应当是颍川知州。 然而顾逢云在记忆里搜寻了一遍,还是无法把眼前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同记忆里那个宽肩窄腰的文弱书生对上号。 顾逢云有些迟疑的开口:“你是…温衍?” 男人受宠若惊:“侯爷竟然还记得下官!” 顾逢云:不,我不记得。 两人寒暄了两句,闻衍便直接切入了正题:“不瞒侯爷,我这儿正是缺食少衣的时候,您跟这些粮草,可是我的大救星啊!” 顾逢云:“颍川的风雨仓我记得全都在山上建的,怎的那些仓都进水了不成?” 一提到这个温衍就苦了一张脸:“嗨,别提了,那风雨仓是建在山上不假,可是雨势过大,有六个仓的山脚被洪水冲垮了,整个仓也全都倒塌了,别说米了,仓库的板子都没捞到一块。” “剩下的四个虽然还有村里,可您也瞧见了,这里只是府城的灾民,府城之下还有各个郡县,受灾最严重的沛县现在还没有人能靠近,哪儿整个一片都变成了水域,咱们的船只跟人手严重不足,只能让他们自救了。” 温衍说到这里重重叹了一口气:“三年大旱,地里颗粒无收,风雨仓里的粮食早就所剩无几了,十个风雨仓拢共加起来还不够往年的三成,现在又一下少了六个,大家伙现在只靠喝水混个饱了。” 顾逢云听完也深深叹了一口气,他带着温衍去把带来的粮食给卸了下来,这一次除了给大家吃的粗粮,还有三百斤红薯,这些是打算先让颍川的人种的。 温衍抱着那些土疙瘩,翻来覆去的看。 “这玩意真的能吃啊?怎么吃啊,还要种,怎么种?我这儿全都是汤汤水水的,地里的泥巴都是稀烂的,种子种下去也只会沤烂。” “那你等天晴一些再种呗,这回我还给你把种植的要领装订成册,你到时候便是找人照搬书上写的做就可以了。” 说完顾逢云又补了一句:“这个东西可以在山地上种,你们的田地不能种,山地难道还不能种吗?” 温衍点点头,末了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这玩意真能亩产千斤吗?” 顾逢云道:“自然是真的,我亲自监督那农户挖的,他在荒地上种出来的都有六百斤,你这山地怎么也比荒地好不是。” “那确实。” 正事谈的差不多了,温衍才惊觉已经过了午时了,有些讪讪的摸了摸自己的大肚子。 “只顾着说话,都忘了侯爷还没吃饭呢,来来来,侯爷难得来一趟,咱们今儿加个餐。” 虽说是加餐,但饭桌上也不过多了一碟炒鸡蛋,一盆鱼汤,还有一碟子青菜,主食是粗粮混着少许粳米煮的饭。 因为饭食有些简陋,所以温衍显得有些尴尬。 顾逢云倒没有介意,毕竟这里正是艰难的时候,跟那些灾民相比,他吃的已经算很好了。 伸出勺子喝了一口鱼汤,做饭的庖厨手艺不错,鱼汤里加了茱萸跟鲜姜,很好的去掉大部分鱼腥味,剩下的那一分估计是加了黄酒的缘故,汤熬得醇厚,顾逢云以汤送饭,那粗粮米饭太硬了,他咽不下去。 饭后,温衍才有空问顾逢云,为什么是他来送赈灾粮,按顾逢云往日的身体,这般舟车劳顿的苦差事,怎么也轮不到他来干吧。 顾逢云淡淡一笑:“我以为你已经看出来,我身子最近大好,这里离京城不过区区五天的路程,也算不得劳累。” 温衍不置可否,但也没继续追问,他看得出来,顾逢云的脸色红润,并不像从前那般弱不禁风的样子,看到他眉宇间没什么不适的状况,温衍便也放下了心。 奈何他的这心放的还是太早了,当天晚上,安置灾民的营地里就不断有人开始腹泻,呕吐,那些大夫们给开了汤药灌下去,可还是无济于事,该吐还是吐,该拉依然拉。 短短一个晚上的时间,营地里大半的人都开始生病,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整个营地里已经臭气熏天,温衍半夜被叫起来本就窝火,闻到这股恶臭,差点把晚饭都给吐出来。 “大夫呢?那些大夫都去哪里了?”温衍掏出帕子掩住口鼻,他小心翼翼的走进营地里面,越往里走,地上的污秽之物越多,最后到了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 温衍捂着口鼻退了出来,这时去找大夫人也回来了,并且告诉了他一个极其不好的消息。 “大人,大夫们有三个也生了病,现在已经没有几个大夫愿意靠近这里了,这下可如何是好,他们不进去,这些人估计会当场拉死的!” 那人说的焦急,皆因里面还有他的亲人,而且也全都染上了这病。 顾逢云正好赶来,看见大家都围在营地门口,温衍正一脸铁青,旁边还有人在劝着他,顾逢云只捕捉到了疫病,烧掉等字眼,心里咯噔一下,他担忧的事情终于来了。 顾逢云叫住了温衍:“大灾过后本就容易滋生疫病,温知州,你要尽快将那些患病的人同健康的人分开,不能任由疫病发散。” 顾逢云说的这些一下子点醒了温衍,他当即下令,让众人赶紧将生病的人集中起来,没生病的则赶到另外一边去,至于那些大夫,只能让他们先去把药熬好,再由其他人将药送进去给病人们喝。 顾逢云看着逐渐仅仅有条的营地,眉头一直紧锁着,疫病的传播速度极快,也许用不了多久,其他营地也会爆发同样的情况。 果不其然,第二天下午,陆陆续续有人来告诉温衍,那些营地里基本都爆发了瘟疫,大部分人都如府城里的这些一样,全都上吐下泻,一些体弱的人,在病了一天之后,硬生生倒在了自己的污物里,再也没有醒过来。 温衍已经一个头两个大了,颍川的其他官员都被他派了出去,府城仅剩他一人独木难支,虽然顾逢云带来的粮草药品足够多,但架不住生病的人实在太多了,并且看着样子,瘟疫竟然还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出现疫病的当天,顾逢云跟温衍都已经派人快马加鞭回京城,温衍是派人告诉三皇子,让他再送些治疗瘟疫的药材过来,顾逢云则是通知顾逢月,让他问一下宋家人的那个水,有没有办法治疗瘟疫。 第91章 母女 “瘟疫?”宋春临瞪大了眼睛,这个词他可是很多年没听到过了,现代的医疗水平已经基本把瘟疫给灭绝了,除了个别偏远地区,瘟疫几乎在现代的人类社会里绝迹了。 现在忽然听到这个词,宋春临觉得还挺稀奇的。 当下他好奇的问顾逢月,到底是什么样的瘟疫。 顾逢月把信件递给宋春临:“兄长在这上面说了,生病的人大多是上吐下泻,一些身体虚弱的人很容易就会因为拉的太多次虚脱而死。” 宋春临一听,这不就是霍乱吗! 随即他告诉顾逢月,霍乱的主要传播途径就是不干净的水源跟食物,所以只要把生病的人跟健康的人分隔开来,饮用水烧开了喝,平时注意食品卫生,霍乱很容易就能控制住。 “只是把水烧开了喝,就能治病?”顾逢月有些不可置信。 宋春临:“病从口入你知不知道?洪水过后,有些牲畜或者人被淹死了,尸体泡在水里,那些水就会被污染,人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了这些被污染的水源,想不生病都难。” 末了宋春临还补充道:“瘟疫这种病症防的作用大于治,与其等到疫病大爆发的时候才去一个个诊治,浪费时间不说,还没多大的效果,不如以预防为主,反正生病的人一定要单独隔离起来,饮水饭食这些一定要干净。” 关于这点顾逢月还是知道的,于是赶忙修书一封,把疫病的防治方案都一一写了上去,命人快马加鞭送到颍川。 后续的事情宋春临没有再问,反正过了没多久,就听说颍川那边的瘟疫已经控制住了。 颍川离这里本就不算远,一些远嫁颍川的人也长途跋涉的逃回了京城,所以最近的永乐村还挺热闹的,不停有人过来投奔亲戚。 宋家是为数不多没有亲戚投奔的,也因此难得落了个清净。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见不得宋家清净,这天一大早宋家的大门就被拍的震天响,宋大庄揉着眼睛去开门,谁知打开门一看,发现外面站着一个村里不太熟的妇人,身后还带着一对母女,看穿着打扮,似乎两人都是女公子。 宋大庄跟那姓牛的妇人并不熟悉,跟那对女公子母女更是完全不认识,于是也没有邀请三人进屋。 牛大婶一脸笑眯眯的跟宋大庄寒暄了两句,然后便开门见山的说要见宋阿麽。 既然是来找宋阿麽的,宋大庄自然不好再拦着,于是便放了三人进来。 牛大婶是来过宋家的,进门后目不斜视,身后的母女就不一样了,她们的眼珠子不停转悠着,还对着屋子指指点点的,表情似乎是满意的不得了。 宋大庄觉得这两人看起来奇奇怪怪的,但也没多想,只是进了厨房把宋阿麽叫了出来。 宋阿麽见是牛大婶,也有些拿不定对方想干嘛,只是客套的寒暄了几句,那对母女在他们说话的空隙里,眼珠子还在不停的上下打量着房子,看她们的表情越发满意,宋阿麽心里直打鼓。 就在那女儿起身朝里屋走去的时候,宋阿麽终于出声了。 “不知这二位是牛大婶的什么亲戚?” 牛大婶见那小的想要进里屋,也觉得有些不大像话,只好把人给叫了回来。 那小姑娘似乎有些不大情愿,气哼哼的走了回来,开口说了进屋以来的第一句话:“表姑,我就是看看我们住哪个屋而已,这不行吗?” 此言一出,不但是牛大婶愣住了,宋阿麽也愣住了,唯有那当娘的,对自家女儿的语出惊人毫不在意,她故作姿态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清茶,那茶水甘甜,但她嫌弃没有滋味。 “不是我说,这位宋家阿麽,您家待客就用这等清水糊弄我们吗?” 宋阿麽被她这么一说,表情讪讪的,刚要开口辩解一二,那女人又道:“以后可不许这样了,我习惯了滋味厚重的,要多放茶粉的,这么一点点茶味,给我漱口还差不多。” 此刻不光是宋阿麽要石化,牛大婶也恨不得钻进了地缝里面,她知道这个表妹是颍川是过惯了好日子的,可是这里毕竟不是自己家,一上来就对着主人家指手画脚的,她还想不想留在这里了? 牛大婶焦急的扯了扯她表妹的手,奈何对方并不领情,仍旧自顾自话。 “我听闻你们是才搬来的,还以为你们家里多简陋呢,如今一看还过得去,这样吧,我勉为其难住东屋好了,那些被褥记得给我换新的,我可不与人共用一床被子,我女儿也是,我瞧着你们那东厢房不错,赶紧腾出来给我女儿住,至于你们,挤一挤就是了,都是泥腿子,住那么好的房子可白瞎了。” 牛大婶这下真是脸都要丢尽了,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隙让自己钻进去。 宋阿麽可算是回过神来了,这女人是想住在自己家,还妄想住主人房,把他们一家人赶去一起住? 见过离谱的,没见过这么离谱的,宋阿麽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然后便毫不留情的开骂。 “我说你是不是早上出门没漱口,这口气大的哟,隔着三里地都能闻到了。还想东屋,还要东厢房,我呸!你长得这么丑,想得倒挺美的呀,这里是我家,我才是主人,你们这群阿猫阿狗麻烦出去撒泡尿照照镜子,看那脸是不是大如磨盘,真真是好笑,我这大年纪了还是头一遭遇到你们这么恶心的人,滚!统统给我滚出去!我们家可不欢迎鸠占鹊巢的疯子!” 外面一直候着的宋秦氏也跑了出来,跟着宋阿麽一起,把那三人给打了出去,牛大婶的表妹哪里见过这种架势,一个劲儿的喊着:“泼妇,你给我等着!” 一边又喊牛大婶帮她们,牛大婶压根没搭理,甚至还帮着宋秦氏他们拉扯着母女俩往门口走去。 两人被拉得踉踉跄跄,出门的时候还被门槛被绊了一下,双双摔倒在地上,女儿正好压在她娘身上,换来她娘杀猪一样的叫喊。 宋秦氏跟宋阿麽火速将门给关上了,任由那母女两人在门外破口大骂,就是不开门。 牛大婶觉得她们丢人,也懒得扶起她们,干脆自顾自的走了。 牛大婶表妹咽不下这口气,嘶吼着让牛大婶回来。 牛大婶倒是回来了,只是她一回来就在表妹身上踹了一脚,让才爬起来的女人又一屁股坐回了地上。 她气急败坏的指着牛大婶骂:“你个小贱人,年轻的时候你就看我不顺眼,现在我落难了,你就跟着外人一起欺负我,哎呦,我的命啊,怎么这么苦哇!” “娘!”女儿也委屈的抱着她娘一起哭,看娘俩哭的这么可怜,不知道的外人可能还真的以为她们真的受到了天大的委屈。 奈何牛大婶并不吃这一套,她朝着两人啐了一口: “你还有脸哭?我的这张脸才是被你们给丢尽了,来的时候我怎么跟你说的?你又是怎么跟我保证的?哼,才进到人家家里就原形毕露了啊,我千叮咛万嘱咐,要伏低做小,你们是来借住的,不是来人家家里耍威风的,还好意思让人家把主屋让给你睡,我就问问你,你到底哪来的脸面,让主人家把主屋都舍了给你住?” 女人似乎知道自己理亏,于是话锋一转:“那,那不住主屋,我住哪里嘛?你也知道我在家里一直都是住主屋的,你这让我住其他地方,我不适应啊……” “你还不适应?”牛大婶是真的很想掰开这个人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的屎不是脑子,她是怎么说出这种话来的?牛大婶一个外人都替她感到害臊,她怎么还能当做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呢? “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只是借住,借住啊!借住是什么意思?意思是那不是你家,不是你想怎样便怎样的地方,你在自己家里随心所欲惯了,我大姨也全都依着你,没成想竟然把你纵成了这般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样子。” “那我习惯了啊,而且那宋家人根本就瞧不起我,你瞧他们那待客的茶水,清得和白水一样,也好意思端上来,我不过是提几个小要求而已,他不答应也可以商量的嘛,怎么可以就这样把我们母女给打出来了,不就是见我没有男人可以依靠了,想要欺负我吗?” 说着说着,她又委屈上了,颍川发大水,她的家被淹了,家人也都淹死了,只剩她跟女儿逃了出来,两人一路辗转回到家乡,其中心酸自不必言说,然而她似乎忘了,她的家人可以容忍她,但别人却并不会,也不可能纵容她的任性。 牛大婶是恨铁不成钢啊,她痛心疾首的给这个表妹讲着道理:“当初是你死活不肯娶妻,非要嫁人的,现在妹夫没了,你就可以上别人家里耍威风了吗?还说人家看不起你,你看看你自己,所言所为又有哪一点是可以让人瞧得起的?” 外边的三人掰扯了很久,声音那么大,宋家人想听不见也难,早饭的时候一家人坐在饭桌上,宋阿麽还有些气不顺。 “你们听听,哪有这样来别人家借住的?我一把年纪了都知道去别人家得谨言慎行,她倒好,上来就说我们家茶水不好,还给我点起了菜谱,我瞧她真是好大的谱啊,女儿都这般大了,怎的人却这么不知羞,教出来的女儿也不是个好的,哼,我看将来谁家女娘哥儿愿意嫁给她!” 娶不到老婆这话在宋阿麽这里已经算很重了,大家也知道宋阿麽被气得不清,其实他们也很生气,你如果要借住,好好说话难道会死吗?上来就让人挪屋,搁谁家都是会被打出去的,没把人给打伤,都已经算宋阿麽跟宋秦氏手下留情了。 宋爷爷给宋阿麽顺毛:“是是是,别为这些不相干的人生气了,身体要紧,来来,先吃早饭,你都骂了一早上了,肚子该饿了吧。” “吃什么吃,气都气饱了!” 宋阿麽大早上就一肚子的气,外面的三人也不知道何时离开的,横竖宋家人今天都从后门出入,也不管对方是不是堵着门口。 宋春临悄咪咪的伸出了一根精神力丝,跟在那对母女身后,眼看着她们回了村子里面,牛大婶到底是心软,没舍得完全不管她们,带着两人去找了族长,由族长出面,匀了一间无人居住的旧屋给两人住。 屋子虽然又小又旧,母女俩住也绰绰有余了,宋春临看着她们一脸嫌弃的搬了进去,那女儿似乎还对自己家的房子有些恋恋不舍。 “娘,这里也太小了,不如那宋家宽敞明亮,你瞧瞧这院子,全都是草,太丑了。” 牛大婶的表妹没好气道:“你想住大屋子,难道你娘我不想吗?都怪那老不死的,住他一间屋子,能要了他的命不成,看得这么紧,活该他当一辈子的泥腿子。” “可是娘,他们家早饭,闻着好香呀。”女孩砸吧着嘴巴,有些可惜没吃进嘴里的早饭。 她娘也咽了咽口水,该说不说,那茶虽然清澈如水,但喝下去后喉头都觉得很舒服,跟她往日吃的茶是完全不一样的口感,并且那清茶似乎更解渴。 “都怪宋家人,差一点,咱们就住上大房子了,老不死的,别让老娘遇见他!” 后面女人骂的很难听,宋春临没想到她竟然这么无耻,不仅完全不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耻,她甚至还教唆自己的女儿去勾引宋春生。 宋春临瞪大了眼睛,他哥哥下个月才满十五岁,她女儿眼瞅着都有十七、八了,这个年纪不论是女公子还是女娘,都已经在相看人家了,而他们,竟然开始肖想一个未成年! 宋春临一脸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他哥哥可是个汉子啊,女公子配汉子?那两口子将来谁上谁下? 好在宋春生平日里都要去上课,休沐的时间也只会窝在家里玩,跟那母女压根不会有碰面的可能,这让宋春临悄悄松了一口气,不然他可真怕自己会不会做出一些天理不容的事情来。 第92章 误会 不过宋春临千防万防,没想到在顾逢月这里出了纰漏。 原来是因为那母女没见过宋春生,她们只在牛大婶嘴里听到过宋家还有一个大儿子,每天都会去学堂读书。 这年头的读书人都金贵,所以那两人理所当然的认为宋家人会把家中资源倾斜到长子身上。 既是读书人,那自然气度不凡,而宋春生跟顾逢月两人年岁相当,所以当她们看到身穿素色绸缎长袍从马车上下来的顾逢月,先入为主的认为那就是宋家长子。 顾逢月这日休沐,照例带着小九过来宋家蹭饭,马车行至路口的时候,突然从旁边冲出来一个人影,车夫吓得差点把马车给赶到了沟里。 顾逢月抱着受了惊吓的小九下车,正欲问车夫怎么回事,就听到路边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 “哎呦,你们怎么赶车的,撞到人了知不知道?” 车夫脸都黑了:“你这人说话好不讲理,分明是你突然冲出来,惊吓了马儿,要不是我缰绳扯的及时,此刻你已经是马下的亡魂了!” 可是那人并不领情,反而觉得车夫多嘴,没让她跟宋家公子搭上话。 顾逢月也不想搭理他,示意车夫自己解决,然后他便抱着被惊吓到了的小九步行去宋家。 那差点被马儿撞到的人正是牛大婶的表外甥女,她见顾逢月要走,想也不想就往前凑去,车夫都没反应过来,就让她一下子跑到了顾逢月的面前。 “这位公子,你撞了人就跑,怕是不太合适吧?这样吧,相逢即是有缘,看在我大难不死的份上,咱们交个朋友吧。” 顾逢月冷冷看着眼前这个故作娇羞的女公子,心里的不适感达到了顶点,他不悦的皱眉。 “这位女公子,你既是女公子,便不要总是假装自己是女娘,你这样很做作你知道吗?” 毫不留情的话,让来人脸上的表情整个都僵住了,她一向自视甚高,不明白居然有人会拒绝一个女公子的示好。 “你、你这人……”她涨红着脸,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 顾逢月更是冷声道:“你刚刚的行为吓到我弟弟了,我现在不想追究你的责任,麻烦你让一让,我们还有事情,没空与你纠缠。” 这牛大婶的表外甥女从小到大都跟她娘一样,被家人宠坏了,也教坏了,见顾逢月要走,当即伸手拦在他面前,不让他走。 顾逢月已经有些恼怒了,这人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他都骂的这么明显了,她怎么还不依不饶的? “你这人讲不讲理,你方才突然冲出来,惊吓了我家马儿在先,现在又拦着我们兄弟二人不放行,怎的,这官道难道是你一家的不成?” “到底是谁不讲理啊?我是看在你长得还挺顺眼的份上才委屈与你做朋友的,不然谁看得上你一个泥腿子啊,说出去我都嫌弃丢人。” 顾逢月这下可真是要被气笑了,他觉得自己跟这种人争论根本就是浪费时间,并且她还称自己是泥腿子,显然是把自己给认错了,顾逢月不想深究她把自己认成了谁,他只想尽快离开这里,不然他保不准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我再说一次,让开!” “不让!”那人一副我就是不让,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顾逢月再不废话,而是直接把小九放下来,然后抽出腰间长剑,‘唰’一下就架在了那女公子的脖颈至上。 闪着寒光的剑凉飕飕的,那女公子完全没想到他竟然还随身带着兵器,那宋家分明一介布衣,布衣怎能佩剑? 宋家人要是真敢给自己儿子佩剑,那她还可以去官府告他们。 见对方还不信,顾逢月手腕翻转,长剑利落的挽了一个剑花,将对方的衣领划破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最后剑锋稳稳停在她脸颊旁边。 感觉到脸上森冷的寒气,刚才还不屑一顾的女公子顿时吓到腿软,她方才还以为顾逢月是吓唬她的,哪知这剑竟然真是开了刃的,若是方才顾逢月的剑多偏离那么一分,她的脸颊就毁容了! 想到自己差点毁容,她彻底瘫软在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顾逢月见人已经被吓住了,这才收起了剑,从地上重新抱起小九,绕过瘫坐在地上的障碍物,目不斜视的朝宋家走去。 车夫目送自家公子进了宋家的大门,也朝地上的人没好气的哼了一声,然后架着马车掉头往长平镇上驶去,都怪这莫名其妙的女公子,不然他就可以去宋家蹭上一顿饭了,那宋家的饭食可比侯府还要好吃啊,真是可惜了。 车夫念叨着可惜,完全没发现地上那人的表情怨毒,盯着宋家的方向,更是如同淬了毒一样阴狠。 “哼,宋家,你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放过你们,等着吧,我这就让你们全都下大狱去!” 小九刚刚被吓到了,来到了宋家后便恹恹的,连宋小宝都不爱搭理了。 宋秦氏觉得奇怪,便问顾逢月路上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顾逢月猛灌了一大口水,觉得气儿顺畅些了,才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一股脑的说给了宋秦氏听。 “婶婶,您说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人?明明是她自己突然冲出来的,竟然还无耻的说什么:相逢即是有缘。狗屁的孽缘!” “噗嗤!”宋秦氏没忍住笑出了声音,笑完宋秦氏又有些疑惑:“你说的这个人,我听着怎么有些耳熟?” 宋秦氏跟牛大婶又不熟,跟她的表外甥女更加不熟,自然没往那方面给联想。 倒是宋阿麽听着就皱起了眉头,他问了顾逢月那人长什么样,顾逢月哪还记得,他当时也没怎么注意,只能模糊的描述了个大概。 “塌鼻梁,眉毛很丑,嗯,没了。” 行吧,人家脸上就这么两个缺点,他记得牢牢的。 宋阿麽好歹跟人家说了几句话,听他这么一描述,当即就把人给对上了号了。 宋秦氏不太相信:“真是那牛大婶的表外甥女啊?她这是图什么啊?” 宋阿麽撇撇嘴,他指了指顾逢月:“图他这一身绫罗绸缎呗,有那种眼高手低的娘,生的女儿也是一样的货色,保不齐是对顾二郎君见财起意了呗。” 顾逢月瞪大了眼睛:“我才十五啊!她都二十好几了吧?怎的好意思老牛吃嫩草啊!” 得,这人又给人年龄涨了几岁。 宋阿麽:“也没这么大吧,真这么大早娶妻了。”说着他又有些不确定了,这几日他在村里也听了一耳朵的八卦。 据说早年那牛大婶的大姨好不容易盼来一个女儿,虽然是女公子,但也是捧在手心里长大了,本来家里还张罗着给她到了年岁便娶个哥儿回来,谁曾想对方主意大着呢,勾搭上了一个往来的商人,硬是要嫁予对方为妻,牛大婶的大姨一家拗不过女儿,虽然觉得女公子嫁人丢脸,但还是把人给嫁出去了。 现在这人也生了个女公子,不知道是不是长辈的言传身教,据说一点儿女公子的样子也没有,比那些女娘还要娇滴滴呢。 要真是这样,对方能看上顾逢月也是情理之中。 思及此,宋阿麽严肃的教育顾逢月:“这人不是个好的,脑子也不甚灵光,你下次要是碰上了,千万别搭理她,那母女俩就没安好心。” 宋秦氏也跟着附和:“就是,上次这两人来我们家里,上来就想要入住主屋,哼,被我们给打了出去,你见着了就绕道走。” 顾逢月不知道这里面居然还有这一出,此时也有些后悔了,后悔刚才没真戳下去。 几人在堂屋坐着聊天,那边门板又被拍得震天响,宋阿麽听着那拍门声顿觉得烦躁,他以为又是那对母女上门闹事,骂骂咧咧的跑去开了门,谁曾想外面站在的并非那对母女,而是一队官差。 宋阿麽:“几位官爷,可是有什么事情吗?” 为首的一个昂着脑袋,语气不善的开口:“听闻有人举报你们家私藏兵器,我们是负责过来搜查的,你们家里的人可都在屋里?” 宋阿麽听到私藏兵器,顿时整个人都懵了,他下意识的以为是宋春临的事情被发现了,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宋春临拿出来的那些刀具什么的,他们压根没有在外人面前使用过啊,这些人又怎么会知道自己家里藏着兵器的呢? 官差见宋阿麽在发呆,以为他是在想办法逃脱罪责,于是恶声恶气道:“有人看见你们家的人拿着刀剑伤人了,还不速速让开。”说完没等宋阿麽让路,那人就恶狠狠的把宋阿麽给推到在地,几个官差鱼贯而入。 屋里的人都被惊动了,就连一直待在后院陪两个小崽子玩的宋春临也察觉到了,他一左一右牵着两个小崽子回到前厅,发现几个身着官服,还带着佩刀的官差,在自己家搜索着什么。 顾逢月正站在最前面跟那人据理力争。 “宋家不过是一介布衣,哪里来的刀剑?又怎么可能拿刀剑伤人,你们京兆府如今办事都不需要证据,只凭他人一面之词就敢来抓人,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那官差并不认得顾逢月,只见顾逢月一身服饰昂贵又低调,跟周遭的宋家人格格不入,心里不免有些怀疑,这宋家到底什么来头,怎么家里还有这么一位贵人,来的时候可没人跟他们说啊。 官差对着顾逢月多了几分恭敬,他说:“方才有人前来报官,说是这宋家大郎持剑伤人,把她的衣服都划烂了,衙门里的人已经验过了,那确实是被利刃划开的口子,所以我们才会带人来搜查宋家,京兆府办案一向是实事求是,无凭无据的事情,我们自然是不干的。” 听到利刃划破了衣服,顾逢月先是一脸震惊,然后又是一脸的茫然。 宋家大郎伤人了? 可宋春生今日并未出门啊,他也是今日休沐,所以自从昨晚回来以后便再也没有出门,即使是出门,也是跟着宋大庄一起去下地干活。 而且就宋春生那没训练过的体格,别说伤人了,他连怎么挥剑都不知道吧? 说宋春生持剑伤人,还不如说宋大庄持剑伤人,这个还靠谱些。 宋春生此时也一脸茫然的站了出来:“我持剑伤人?我连剑都不曾有过,我怎么持剑伤人啊?” 那官差打量了一下宋春生的体型,好吧,这孩子虽然身材高挑健壮,但有没有练过武,官差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这宋家大郎确实不像会武的样子。 然而那人衣领上的缺口,若不是练家子,根本不会这么干净利落。 此刻官差也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顾逢月看了看宋春生,又瞧了瞧几个官差,排除所有的不可能,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 “不用找了,持剑伤人的,大概是我。”顾逢月有些无奈道。 这下周围的人全都愣住了,仿佛没有预料到这样的反转。 顾逢月:“今日那人大约是把我错认成宋家大郎了,她突然跑到官道上,让我的马儿受了惊吓,我下车让她走开,她不走,还脑子有问题的说什么要同我交朋友,我不大想理她,索性就用剑把人给吓走了。” 这下子大家都无语了,但官差还是嘴角抽搐着,例行公事的请顾逢月跟他们走一趟。 “不准走!”一个响亮童音响起,是小九。 只见他迈着小短腿气哼哼地站在顾逢月面前,昂着脑袋对那官差命令:“不许带他走,你们是坏人!” 官差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被这么一个小孩指着鼻子说是坏人,他们的脸上都有些挂不住。 而且看那孩子一身的蜀锦衣衫,那可是皇室才能穿的布料,所以说眼前的这个小屁孩,很有可能是个皇室宗亲。 完了,这下乐子大了。 那官差此刻恨不得回到一个时辰之前,狠狠扇自己几巴掌,本以为是个极其简单的差事,没想到居然是误会一场,宋家是布衣不可私自持有兵器,但顾逢月显然是个贵族,而年龄最小的小九,他的来头估计比顾逢月还大。 官差现在才发现,自己以为捡到的软柿子,其实是一块巨厚的铁板! 第93章 刑罚 官差只觉得自己背后在冒冷汗,要是早知道这是一件苦差事,他说什么也不会来永乐村走这一遭。 看那人吞吞吐吐不知道该说什么,小九以为是自己的威胁起了作用,于是又往前走了几步,学着记忆里那些宫人颐气指使的样子,朝官差呵斥: “你们要是不快走,可别怪我让人拉你们下去…”下去干什么来着?小九冥思苦想,也没想起那些人把犯错的人拉下去干什么了。 顾逢月有些看不过去,上前把他给提溜起来了,小九发现自己突然升高,还以为顾逢月在跟他玩,很快就把刚才想的事情给忘到九霄云外了。 “那人现在在哪里,带我去见见。” 官差有些迟疑,这位看起来就不是一个好惹的主,要是带他去了,会不会真的动手把人给砍了啊? 仿佛明白官差的顾虑,顾逢月无奈的保证:“放心,我不会真的动她的,我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她可以长出这么厚的脸皮来?” 官差:“……” 众人:“……” 别说你,他们也蛮想知道的呢。 那母女二人此时正站在宋家外面,两人得意洋洋的畅想着宋家人被抓的狼狈模样,还热切的商量要让宋家人赔她们多少银钱。 “我看这宋家过的也不怎么样,就这房子不错,瞧这前院后院的,还有一口深井,上次来的时候我就挺满意的,这次啊,我一定要住进来,我看那宋家人还有什么能耐,敢跟我狂。”女人抚摸着自己整齐的鬓发,嘚瑟的同时还不忘夸赞自己的女儿。 “我的乖儿,干得漂亮,现在那宋家人恐怕都在跪地求饶吧,哼,谁让他们欺负我们娘俩,活该!” 她女儿被夸赞后得意洋洋:“娘,你说待会要是他们出来跟我们求饶,我们要不要原谅他呀?” 听到女儿口中提及的那个他,女人皱了眉,她这个女儿不会真的看上那宋家大郎了吧?虽然那宋大郎看着确实一表人才,不过也只是个半大孩子,如今又出了这样的事情,长得再俊又有什么用?下过大牢的男子,将来即使被放出来了也是处处受人歧视,不过若是他们向自己求饶,她也可以为了女儿,放过他们,不将宋家人上告,是不是就不会被抓到大牢里去呢? 就在母女二人还在纠结要不要给宋大郎求情的时候,里面的人出来了,跟他们预想的不太一样,顾逢月并没有被拷住双手,相反,他闲庭信步般走在最前面,而那官差则走在他的身后。 方才在里面顾逢月已经亮明了身份,那官差得知另一个少年才是宋家大郎,而面前这个少年是勇毅侯府二公子以后,他是肠子都悔青了啊,出来的时候盯着母女二人,恨不得把人给生吞了。 那对母女也是个吃软怕硬的,见官差面色不善,也不敢多嘴,只是心里疑惑,为何感觉面前的这个宋大郎,通身的气派,跟宋家人完全不一样? 还不等她们问出心中疑虑,官差就命人上前将她们摁着跪在了地上。 “大胆刁民,竟然感袭击侯府马车,事后还想诬告侯府公子持剑伤人,简直是胆大包天,还不速速睁开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位,是勇毅侯府的二公子,勇毅侯乃我朝第一武侯,先帝感念老侯爷战功赫赫,特赐两位公子可御前佩刀,尔等不过一介刁民,竟然也敢诬告二公子伤人,真真是可笑至极。” 母女二人如今已经彻底吓傻了,她们没有想到自己以为是宋家大郎的人少年,竟然这般有来头,听官差的意思,就连先帝都恩准他们带兵器了,她们竟然蠢到去告人家私藏兵器。 果真是如那官差所言,可笑至极。 女人已经颓然跪坐在地上,那女儿却还妄图挣扎一番。 “不,我不服,我们又不知道他是什么公子的,再说了,公子就可以随意伤人了吗?你们倒是看看他把我……”说到一半她已然说不下去,因为顾逢月确确实实没有伤到自己,他不过是用剑轻轻给自己的衣服划了一道口子而已。 伤了衣服又算是哪门子的伤人呢?这道理就连小孩子都知道,女人听完了自己女儿的一番愚蠢言论,已经面如死灰,前一刻她还春风得意,妄图看那宋家全家沦为阶下囚的下场,没曾想现在竟然轮到了自己。 顾逢月冷冷看着地上的母女二人,见两人已经没有了嚣张气焰,于是朝官差点了点头。 “带下去,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官差陪着笑脸:“明白的,按本朝律法,平民告官员,要先领十个板子,她们还是诬告,除了这十个板子,还要受杖刑二十,民告官,刑罚翻倍。” 这林林总总的刑罚加到一起,母女俩的脸色已经变为惨白了,她们没想到这一次的作死,就要把自己的命都给做没了。 顾逢月当然也没想过真的打死他们,传出去对侯府名声不好,但又想给这对母女一次教训,于是私底下嘱咐了官差,把两人的刑罚分开打,总共五十下,分成十次,一次打五下,等她们养好伤再打五下,以此类推。 那母女被拖走之前还不知道这件事情,还以为自己真的死定了,坐在囚车里的时候两人抱头痛哭。 等到了衙门,打完了最初的五下,旁边的人都停了下来,两人又以为自己不用死了,等官差把他们拉到大牢里的时候,母女俩瑟瑟发抖,不知道接下来的命运如何。 五十下刑罚过去,两人已经在牢里待了快三个月,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很萎靡,回村的时候,甚至不敢从宋家门前过,这是后话。 宋家人并不关注那滴母女的下场,宋春临的玉米已经长出了七穗,看外形已经跟前世那些营养不良的玉米大差不差了。 在宋大庄的帮助下,村民们的红薯都已经发芽,因为剩下的红薯并不太多,后面的很多红薯都是采用的扦插发,也就是从长势良好的红薯藤上面剪下适合的藤蔓,斜着插进土里,这样种植的红薯密度大,产量也更高。 村民们虽然不太理解,但也遵从了宋大庄的指导,很快那些藤蔓就全部成活,并且在短短的时间内爬满了田地,这让那些村民们啧啧称奇。 另一边,顾逢云在颍川也顺利控制住了瘟疫,按照顾逢月给他抄来的预防办法,想方设法给大家弄来干净的水和食物之后,一些症状轻微的病人很快就好了。 整整一个多月,因为瘟疫死去的病人不过数百人,这个数字在温衍的认知里,已经是极少数的了,往年若是有地方爆发瘟疫,最终的死亡人数有可能达到上万甚至数万人,而人们控制瘟疫的手段往往非常简单粗暴,他们会把染病的人聚集在一起,然后一把火将人全部烧死。 放火屠村的事情在前朝可没少发生,这次顾逢云找到了正确的方法,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一时间竟然被当地人称活菩萨。 温衍为此没少酸顾逢云:“老子辛辛苦苦好几年,不及顾侯一个月呀。” 顾逢云一本子抽在温衍已经瘦了不少的大肚腩上,没好气道:“我这副身子还要强撑着过来帮你,到头来你还嫌弃我抢功劳?” 提起这个温衍就没脾气了,连连摆手说不敢不敢,开玩笑,就顾逢云这三步一喘五步一咳的架势,他哪儿敢真的跟顾逢云置气啊,万一把人给气着了,顾逢月能立刻从京城杀过来剁了自己。 温衍马上换了一个话题:“这赈灾已经一个月了,怎么样,那位让你回去了吗?” 顾逢云缓缓摇头:“兖州跟陶州那边的事情还未解决,你也知道,我此次赈灾不过是个幌子,虽说汝安王的人已经全都被斩首,但殿下还是没有查到到底是谁在背地里帮助汝安王,以汝安王谨小慎微的性子,他断然不敢贸然将所有兵力,往京城调。” 温衍:“所以殿下还是在怀疑另外两个藩王。” “先帝发丧,他们私自带兵,虽然后面救驾有功,殿下不便追究,但这事情,处处透露着蹊跷。” “你说那两位若不想造反,那为何还要带着这么多的兵潜千里进京呢?” 顾逢云去颍川一个月,直到七夕前还未能归来,顾逢月倒是习惯了哥哥不在身边,如今他哥哥身体已经跟常人差不多了,他也并不太担心对方的身体,而且兄弟俩人隔三日就会写一封信给对方,说一说最近发生的事情,顾逢月对颍川发生的事情也略知一二。 七夕也是乞巧节,是女娘跟哥儿的节日,宋春临的生日恰好就是七夕,还没到日子呢,家里就忙着给他张罗里起来。 国丧期间不能大操大办,宋秦氏给宋春临做的衣服便都是素雅的天蓝色,在宋春临的强烈要求下,宋秦氏没给他置办罗裙,而是给他做了宽松的阔腿裤,藏在外衣下面,远远看起来也跟裙子差不多了。 这已经是宋春临最后的挣扎了,他实在是受不了自己一个男孩子,竟然也要像女孩子一样穿裙子,即使在古代非常常见。 宋阿麽的手艺好,宋春临还总是偷摸着给他看各种西式糕点的视频,没多久宋阿麽就学会了用家里的小烤炉做小蛋糕,小面包之类的。 听到宋春临说要吃生日蛋糕,宋阿麽研究了半天,才弄明白什么叫戚风蛋糕。 “春临啊,你这蛋糕上面的奶油,咱们家可没有啊。” 为了确保自己能吃上蛋糕,宋春临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小爷爷,我马上给您找到奶油!” 虽然宋春临嘴上是这么说的,但其实他心里也有些打鼓,因为他压根没有收集过奶油这种东西啊!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那会儿都末世了,当然是可着那些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拿啊,淡奶油是做蛋糕用的,他既不会也不打算在末世里做蛋糕,怎么可能会收集淡奶油去占空间内存呢? 所以他连夜在空间里疯狂的拆快递,他隐约记得自己从那堆冷链车搜刮的快递里,是有淡奶油的存在的,当时他还可惜了一阵,那玩意也不知道怎么吃,就一直放在角落没有动。 现在他想找,不亚于大海捞针。 好在黄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天亮的时候找到了,还顺便找到了一整套做蛋糕的工具跟模具,大概是哪个厨艺小白想要练习做蛋糕吧,算是便宜他了。 宋阿麽一醒来,就被宋春临塞了工具材料,组孙两人按照教程一步一步的还原,虽然他们的烤炉很原始,打蛋器也只有最原始的蛋抽,但成品还算成功。 不过等到了打发奶油的时候,宋阿麽就已经提不上劲儿了,最后还是宋大庄这个场外援助,在一阵疯狂的打发下,成功打发了一盆奶油。 宋春临围着那盆奶油欢呼:“哦耶,老爹威武,小爷爷威武!” 宋阿麽看着孙子迫不及待的样子,也赶紧着实给蛋糕抹面,他手很稳,但因为第一次做,抹面并不平整,可是宋春临已经很开心了,他美滋滋的往蛋糕上面添加各种水果。 “这个阳光玫瑰是爷爷爱吃的,桑葚是小爷爷喜欢的,还有巨峰,这个甜,爹喜欢,娘不爱葡萄,她喜欢橙子,也切一个……”两个大人见他一面碎碎念,一面小心将那些水果一一摆在蛋糕上面,嘴里念叨的那些都是家人们喜欢吃的,到了最后,蛋糕上的水果满满当当,他甚至连顾逢月的口味都考虑到了,却唯独忘了加上自己喜欢的樱桃。 宋阿麽笑着在蛋糕上面放了好几个红彤彤的大樱桃:“还有咱们小寿星最喜欢的樱桃,可别忘了呀。” 宋春临眉眼弯弯,笑得灿烂,抱着宋阿麽的手臂撒娇:“还是小爷爷最疼我,知道我喜欢樱桃。” 宋大庄故作伤心道:“可怜爹给你打了一下午的奶油,这手臂啊,是真的酸了。” 第94章 生日 宋春临也给他爹面子,扑过来给他捏捏手臂。 “我给爹按摩一下,爹爹辛苦了。” 宋大庄的虚荣心被满足了,要是他有尾巴,现在能翘到天上去。 晚间顾逢月带着小九如期而至,小九怀里还抱着一个硕大的食盒,里面放的是宫里做的巧果,一个个小巧玲珑,还都被捏成了花儿的形状,小九很喜欢,特意留了一大盒准备拿来跟宋小宝分享。 他一进门就下意识的搜寻宋小宝的身影,在看到角落里坐着独自玩耍的幼崽后,兴高采烈的捧着盒子去找自己的小伙伴,连宋秦氏想给他接过盒子都不愿意,死死抱着不撒手。 宋秦氏只能一路护着他跟宋小宝汇合,生怕这孩子给摔着了,上次她就看出来了,这小九的身份地位,估计要比顾逢月还要高。 宋小宝看见了小伙伴,也把手里的玩具给扔到了一边,两个幼崽头碰头靠在一起,打开了保护一路的食盒,里面的巧果精致又好看,宋小宝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精致的糕点,顿时瞪大了眼眼睛。 小九捏了一个桃花一样的巧果递给宋小宝,宋小宝接过来‘嗷呜’一口,甜腻的口感让人类幼崽很是喜欢,他还不忘大方的分一半给小九。 顾逢月他们是吃过晚饭才来的,两人都是男孩子,自然不会玩那些乞巧的东西,全家唯一的哥儿又对此事不感兴趣,所以宋阿麽也没准备那些东西,而是等月亮升起来了之后,才缓缓从厨房把那个硕大的蛋糕给捧了出来。 宋家人早就看过这个蛋糕了,但顾逢月跟小九没有,第一次嗅到甜甜的奶油香,小九的口水都要被馋得流下来了。 “今儿既是乞巧节,也是咱们春临的生辰,这个生辰蛋糕我也是第一次做,要是不好吃啊,你们可别说出来。” 众人纷纷说不会,并且一脸期待的看着宋春临。 前世今生,宋春临还是第一次在这么多家人的陪伴下过生日,他前世的生日是在冬天,奶奶说过,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直到宋春临出生那天,雪才停了,他满月的时候正好是立春,所以爷爷给他取名春临。 今生的宋春临出生在夏日,名字是按着宋春生的春字起的,而且,他如今拥有世上最好的家人,他们会坚定的维护他,哪怕他说他从末世而来,宋春临很庆幸,当初救了宋大庄跟宋爷爷,也是因为有他们无条件的信任,才渐渐把宋春临重新宠成了一个小孩。 看着周围的家人,宋春临深吸了一口气,他闭上眼睛,片刻又睁开来,眼睛里盛满了笑意。 “小爷爷跟爹做了一下午的蛋糕,肯定好吃!” 寿星切第一刀,身下就交给了宋秦氏,蛋糕做的很大,每人的盘子里都被分到了一大块,只有小九跟宋小宝面前的盘子里是小小的一块,不过上面的水果是最多的,小九虽然贵为皇子,之前也很受宠,但很多水果他也是第一次吃。 宋小宝就不一样了,那些水果哥哥经常偷偷喂他吃,他都认识,也可喜欢了,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大草莓。 顾逢月自从知道宋春临是宋家那个神秘的存在,对于他们家出现的新鲜事物已经完全不会惊奇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宋春临下的精神暗示,顾逢月很坦然的吃着蛋糕,还时不时点评一下。 “这个绿色的葡萄竟然是甜的,比西域商队运来的更大更甜,这么好的葡萄要是能种出来的话,不知会有多少达官贵族疯抢。” 宋春临也不是没想过种葡萄,但他考察过京城周边的环境,这里在前世应该属于偏北方,并不适合种葡萄,不过西瓜倒是可以试一试,过两年宋大庄应该把土豆番薯的种植方法都教会村民了,宋春临就打算让他先种上一亩西瓜试试。 大蛋糕自然是吃不完的,最后还剩下一大半,众人实在是吃不下去了,宋爷爷跟宋阿麽两个老人吃多了不消化,已经去院子里散步消食了。 宋春生倒是能吃,可蛋糕这玩意吃多了容易腻,宋春生吃了一块就不吃了,不过他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戳着水果吃。 “春临,下个月爷爷生日咱们也做蛋糕吃吧,做个小一些的就行。” 宋春临想着空间里淡奶油应该还有,于是点点头:“行的呀,咱们做这个的一半大就好。” 吃过了蛋糕,月亮已经爬到了正中央,宋阿麽跟宋爷爷带着两个小的在院子里赏月,这个时空并没有前世大家耳熟能详的牛郎织女,但织女星的传说却广为流传。 民间把织女当做技艺之神来崇拜,每到七夕就会让女娘哥儿们祈求织女保佑自己心灵手巧,这跟前世把七夕当情人节的传统大相径庭。 宋春临也搬了个小板凳出来,听着宋爷爷将古老的传说娓娓道来。 宋小宝年纪最小,他听着听着便昏昏欲睡,宋秦氏轻轻把他抱回了屋里,小九也一脸困意,也跟着宋秦氏回了屋子。 一夜好眠。 七月半,鬼门开。 顾逢云终于从颍川回来了,一同回来的还有温衍,他是回京述职的,三皇子登基的日期定在了秋收,礼部最近就已经开始忙起来了,顾逢云身上还担着一个礼部郎中的官职,此时回京纯粹也是因为礼部人手不够了。 至于为什么顾逢云身为武侯,却在礼部任职,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太多了,明面上先帝是体恤下属,让他待在礼部养老,实际上是为了让他远离兵部。 顾家手里的兵权太多了,先帝不好继续削减,只能不着痕迹的淡化顾家在军中的影响。 顾逢云回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回宫里给三皇子请安,而是第一时间来到宋家,小九最近都住在宋家,他是来接小九的。 那天顾逢云跟宋爷爷以及宋大庄三人一起关着门聊了很久,其他人并不知道他们聊了些什么,只是从那天起,小九便再也没有来过宋家。 宋小宝为此有些茶饭不思,他很喜欢那个每天跟自己玩的小哥哥,两人年岁相当,再加上小九长得玉雪可爱,宋小宝一天下来,粘着小九的时间比自家爹娘都要多。 宋阿麽看着不好好吃饭的宋小宝,满面愁容:“小九不在家里的这些日子,我们小宝眼瞅着都瘦了一些。” 宋秦氏迟疑的捏了捏儿子肥嘟嘟的脸颊,不知道他到底瘦在了哪里,可能是瘦在组孙滤镜上吧。 另一边皇宫里的小九也过得不开心,他又回到了那牢笼里面,在没见识过外面广阔的天地之前,小九以为这里就是最好的地方,当他经历过种种巨变,又被带着在宋家过了一段自由自主的日子以后,小九觉得这皇宫更像一个蛰伏的野兽,一个不留神就会把自己给吃掉。 三皇兄给他选的几个老师也很严厉古板,上课的课本上面也是光秃秃的只有字,全然没有小宝的识字图书好看又童趣。 小九很怀念宋家,宋家有好吃的饭菜,有香香的蛋糕,还有好玩的宋小宝。 小九有时候也会觉得奇怪,明明皇宫才是他自幼长大的地方,为什么他在宋家会比在皇宫时还要开心? “那些宫人的规矩都教了吗?”三皇子漫不经心的看着折子,随口问了太监一句。 太监弯着腰回答:“回殿下,那边的宫人都是仔细敲打过的,再加上前段日子才处置了一批刁奴,现在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虐待皇家子嗣。” 三皇子这下满意了,之前宫里还有一些余孽没有肃清,小九放在宫里不安全,现在终于把那些小杂碎都清理干净了,小九也顺理成章的回来了,要等到三皇子登基之后,小九才会彻底搬出皇宫。 年幼的小九并不知道这一切,他还在期盼着自己什么时候还能去宋家跟宋小宝玩。 顾逢云来看他的时候,小九一脸开心的冲上前去,他围着顾逢云转圈圈,以为他是来接自己去宋家的。 “走呀,走呀!”小九扯了扯顾逢云,顾逢云没有动,只是伸手摸了摸他的发顶。 “九殿下,别急,等你三皇兄登基了,忙过这一阵,我就带你去宋家,好不好?” 小九并不知道什么叫登基,但是他听到了宋家,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乖乖的等着,顾逢云就会带自己去宋家,于是他忙不迭的点头。 “我会乖乖的,老师交代的功课我都做完了,我什么时候可以去宋家呀?” “小九真乖,奖励你一颗糖。”顾逢云掏出一颗油纸包裹的巧克力,小九在宋家吃过巧克力,闻着味道就知道宋春临给的。 “哇,是小宝的糖糖!” 看着小九天真无邪的笑脸,顾逢云忽然觉得,让他一直这么无知下去,似乎也挺好的。 顾逢云去见三皇子的时候,他正在吃红薯叶,是他从颍川带回来的。 “哟,顾爱卿终于舍得来了,快,坐坐坐,来人,给顾侯添双碗筷。” 顾逢云:“……” “您好歹是储君,有些礼仪不可费!” 三皇子不悦:“咱两打小一起掏鸟蛋的时候你怎么不说礼仪呢?” 顾逢云脸一黑:“那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说正经的呢,这菜吃着还行吧?” 三皇子又夹了一筷子,“还行,能吃。” 对于这个评价顾逢云并没有多意外,自幼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你让他吃一盘红薯叶,总不可能吃出花儿来,左不过是味道还行。 三皇子又道:“这真的是颍川那边种出来的?我记得你去颍川也不过一个多月吧,这玩意长这么快的吗?” 顾逢云:“自然,这东西只要在肥力足的地里,生长速度惊人,而且掐完一轮,浇点水两三天又可以长出一轮,您盘子里的这些,已经是第二轮了。” 三皇子非常吃惊:“这是第二轮?你竟然给我吃第二轮,而不是第一批?” 这是重点吗? “殿下,重点不是第一批或第二批,我那日回京的时候曾去宋家的地里看过,他们六月的时候扩大了红薯的面积,从原来的一亩地扩张到六亩地,除了最开始的那一亩地是用种块种植的,剩下的五亩地都是用所谓的扦插法种植。” “何谓扦插?” 顾逢云拿出一根筷子给他演示了一遍:“扦插便是从一根红薯藤上,剪下筷子这般长短的藤蔓,斜着插进土壤里面,浇了定根水之后,第二天就能成活,第三天就会长出新的叶片。” 听完扦插法三皇子也正色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即使我们没有那么多的红薯种块,依然可以用扦插的方式来扩大面积,只是这扦插法种出来的红薯产量如何,跟种块种植相比,可有什么差异?” 这些顾逢云倒是不知晓,因为宋大庄也是第一次用这种方法,并且在所有小苗都成活之后,将种植的要点与方法都写了下来,让人送到了颍川,顾逢云离开颍川之前,就让当地人尝试用这样的方法种植,果然成活率极高。 “虽然我没有看到最终的产量,不过以这样的方法种植,即使地下不结果实,地上的藤蔓也是可以食用的,也算是能解一下燃眉之急。” 三皇子已经放下了筷子,他刚才尝过红薯叶了,跟宫里的珍馐比起来滋味确实新奇,但说好吃,也没有多好吃,只是于百姓而已,灾后能多一种食物入口果腹,已然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三皇子心情轻松了不少:“这宋家的红薯可真是及时雨,顾侯啊,我上次赏的那些,可能轻了。” 顾逢云:“臣也是这么想的,既然殿下也觉得赏的东西少了,不如把国库开了再添点儿?” 三皇子:“……” 不是,我把你当兄弟,你把我当肥羊? 心疼钱包的三皇子当即摇头如拨浪鼓:“我没钱了,国库空的能跑马。” 顾逢云自然知道国库空虚,大旱三年,先帝就免了三年的赋税,国库里能有钱才见鬼咧。 第95章 金光 宋家人的生日都集中在下半年,七夕是宋春临,八月就到了宋爷爷,宋阿麽跟宋大庄以及宋春生都是九月的,宋秦氏跟宋小宝都是十月的。 去年是没有条件,如今生活也算是安定下来了,日子也越过越红火,宋春临就生出了给每个人过生日的想法。 宋爷爷被他烦的没有办法了,只得同意,但是他却不允许宋春临给宋小宝过生日。 宋春临不理解:“大家都能过生日,宋小宝为什么不行?” 宋爷爷没好气道:“三岁以下的孩子不过生你不懂吗?过生日的福气小孩压不住,容易被带走的,别说宋小宝了,你跟你哥哥还有你爹娘他们,你去问问,他们哪个三岁前过过生日?” 这就涉及了宋春临的知识盲区了,他不信邪的跑去问宋阿麽。 “小爷爷,我想给小宝过生日,爷爷不允许。” 宋阿麽了然的点点头:“那确实不该,小宝还没满三岁,过生日对他不好。” 宋春临:“三岁才能过生日吗?” 宋阿麽举起一根手指摇了摇:“三岁也不行,三岁的孩子只算站住了一半,六岁的孩子才算是彻底站住了,咱们这个地方,跟你那个世界不一样,有些孩子未满三岁就夭折的比比皆是,满了三岁的也不能掉以轻心,就像你从未谋面过的姑姑,我们仔细的给养到三岁,一个晚上她就没了。” 说到伤心的事情,宋阿麽的声音带着一丝感伤,他这一生替宋家诞下一个哥儿一个女娘两个儿子,到头来留在自己身边的,只有宋大庄一人。 宋春临感觉自己做错事情了,有些担心的拉了拉宋阿麽的衣袖。 宋阿麽回过神来,对着孙子笑了笑。 “总之,孩子小就先别过生日,反正他现在年纪小,也不会记得自己有没有过过生日,好糊弄的很。” 宋春临有些明白了,因为古代医疗水平比较低,很多孩子未满三岁就夭折,大人们查不出病因,只能用福气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来解释,活下来的就是有福气,没活下来的,那就是没福气。 虽然没有什么科学道理,但宋春临还是决定尊重老人家的意愿,即使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本事,宋小宝根本不会夭折,但长辈不想给孙子过,那就不过吧。 本来给宋爷爷过生日也是不同意的,他今年都五十六了,觉得自己一把年纪了还过生日有些不好意思,说什么也不肯。 还是宋春临说提前一天,大家一起吃顿好的便当过生日了,宋爷爷觉得不是正日子,这才答应的。 生日前一天一大早,宋家人就开始宰鸡,宋大庄特意挑了一只大肥鸡,沉甸甸的足有十几斤,破开肚子一看,里面全是金黄的肥油。 宋大庄忍不住夸了一句:“这鸡养的好呀,油这么多,肯定好吃!” 宋阿麽有些得意:“那可不,也不看看是谁养的鸡。” 宋大庄哈哈大笑:“对,还是我小爹爹养的鸡最好,十里八乡都比不上。” 宋阿麽没好气啐了他一句:“少贫嘴,赶紧收拾干净了,把肉剔出来,骨头给你媳妇拿去炖汤。” 午饭是简单的手擀面,宋阿麽做面食是一把好手,他手上有劲儿,擀出的面条劲道爽滑,配上肉沫炒的卤子,切得细细的黄瓜丝,酸辣爽口的泡萝卜,大海碗里这么一拌,宋春生能一口气吃三大碗。 宋阿麽还特意给宋爷爷煮了两个荷包蛋,宋爷爷笑眯眯的分了老伴一个。 晚上吃宋秦氏熬的鸡汤,里面还放了宋春临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竹荪,这玩意可不是他种的,也不知道大宝怎么弄的,在空间的一个角落里催生了一片竹林,这竹荪就是竹林里长出来的。 鲜美的鸡汤,配上凉拌鸡丝跟宫保鸡丁,宋爷爷这个寿星碗里还有一整个肥肥的烤鸡腿,那是宋阿麽特意给宋爷爷烤的,可香了,惹得宋小宝盯着那大鸡腿一直流口水。 宋爷爷年纪大了不爱吃这么油的东西,他干脆把宋小宝的椅子拉到自己身边,撕下一小块鸡腿搁在自己的碗里,剩下的全给了宋小宝。 宋小宝兴奋的举着鸡腿,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串,然后才捧着鸡腿吭哧吭哧的啃着。 宋阿麽嗔怪的瞪了宋爷爷一眼:“小孩子吃东西没有数,你给这么多,待会他肯定要吃撑了去。” 宋爷爷讪讪笑,但也没有收回来,宋秦氏笑着给宋小宝递上一杯山楂水。 “小爹爹不用担心,这山楂水都泡好了,小宝吃的又慢,肯定不会撑到。” 当娘的都这么说了,宋阿麽也闭了嘴,开始专心吃饭。 因为不是真的过生日,宋阿麽也没有做蛋糕,再加上宋春临空间里实在没有淡奶油了,即使有,宋春临也没空去找,因为他的玉米地里,已经长出了九穗玉米。 这还是大宝通知他的,宋春临一个闪身进到空间里,耳畔是大宝兴奋的声音:“主人主人,这里在这里,你快看,这里有一株九穗的!” 宋春临走在玉米地里,顺着大宝的指引,竟然真的找到了一株九穗的玉米,那玉米已经有他手掌那么大,整个植株也差不多跟他一样高了,宋春临欣喜的摸着那九穗的玉米,觉得自己可能用不了多久就能种出跟前世一模一样的玉米来了! 大宝嘚瑟的向宋春临邀功:“我说的没错吧,大宝可有用了呢!” 宋春临符合着点头:“嗯嗯,大宝真的很厉害。” “那是!”若是大宝能有实体,此刻一定是扬起下巴,一脸骄傲的样子。 想到最近有了大宝的加入,空间里的工作下一子轻松了很多,大宝还特别开心的告诉自己,他的功德金光又多了几万点。 “几万点?几万点还不能让你现身吗?”宋春临疑惑道。 大宝这回不说话了,过了好久,才委委屈屈的开口:“还差好多哦,即使主人你不让我干活,也要存好久好久,呜呜呜呜,好多啊,大宝算不出来了!” 宋春临黑线,他怀疑这家伙的智商是不是要用功德金光去换,不然怎么一副愚蠢的样子? 听见他还在哭,宋春临赶紧安抚它:“不急不急,功德会有的,等红薯土豆在大景遍地开花之后,你还怕没有功德吗?” 大宝在他的安慰下勉强止住了哭泣,但声音里还是带着委屈:“行吧,虽然有点慢,但也好过没有。” 宋春临心想这怎么还挑上了?又不是他不想去积德行善,可问题是他现在的肉身只有九岁好吗?怎么可以要求一个九岁的小孩出去救人呢,那也太危险了。 现在这样宋春临已经觉得很满意了,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一下子吃太胖了他怕宋家遭人嫉妒。 宋春临只想要闷声发大财,并不想当那个出头鸟,如今慢慢发展就可以了,外边的玉米他已经全换成五穗的了,等明年他就能换成八、九穗的,年复一年,总有一天能把玉米种出前世的模样。 而且不光是玉米,等那些土豆红薯的产量上去以后,宋春临还打算让宋大庄开一个小作坊,专门制作土豆粉跟红薯粉,那可是好东西啊,前世打火锅的时候他最喜欢在最后加入红薯粉,吃麻辣烫的时候也爱加土豆粉,现在长时间不吃,还怪想念的。 想到这里宋春临的口水就流了下来,他在一堆主食里翻找了一下,翻出一大把红薯粉,还有几个砂锅,一些火锅丸子,他打算让宋秦氏给他做砂锅粉吃。 临近秋收,也离三皇子登基的时间越来越近了,顾逢云这几天便显得有些忙,顾逢月也不太清楚兄长到底在忙些什么,只是偶尔一次深夜里,顾逢月等到了一身血腥味的顾逢云。 起初他还以为顾逢云受伤了,但仔细一闻,顾逢云身上不仅有血腥味,还带着一股阴暗潮湿的发霉味道。 这种味道只会在地牢里出现,顾逢月瞬间明白,哥哥是去审犯人去了。 顾逢云一根手指抵在唇边,让顾逢月把心里的疑问都给压了下去。 顾逢云开口:“有空便去宫里多陪陪九皇子吧,那孩子跟着你住了几个月,好似生出感情了,回了宫以后就闷闷不乐的,你去看看兴许能好一些。” 顾逢月:“他恐怕不是对我有感情,他是对宋家有感情了。” 这下顾逢云不说话了,时间未到,九皇子不能在三皇子登基前消失,这对新帝将来的名声不好。 顾逢月也知晓这一点,于是第二天他就递了哥哥的牌子进了宫,许是三皇子一早就吩咐好的,他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九皇子的寝殿,里面的宫人已经全换成了三皇子的心腹,现在已经没人敢虐待这位九皇子了,九皇子的生活已经跟从前先帝在时差不多了。 只是小孩子的表情恹恹的,一点也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朝气。 顾逢月来的时候,九皇子正在跟着先生念书,读的是三字经,一小段三字经被他翻来覆去的背诵着,顾逢月也没出声,而是静静的坐在院子里,等着九皇子下学。 好在九皇子年纪尚小,先生也没打算教他多么高深的学问,带着他读了一段三字经,又教他写了几个字,给他留了作业之后,便施施然退下。 顾逢月等人走后才进到书房,看到九皇子乖乖坐在椅子上,一板一眼的写大字,像个小古板一样。 “小九。”顾逢月喊了他一声。 九皇子听见顾逢月的声音微微一愣,他抬起脑袋朝门口看过来,发现竟然真的是顾逢月,愣了一会后便漾起了笑意,兴奋的扔下毛笔,冲顾逢月这里跑来。 顾逢月张开双臂接住这个小团子,看他高兴得眉眼弯弯的,觉得这才是一个四岁小孩该有的模样嘛。 “顾二哥哥,你是来接我出去的吗?”九皇子眨巴着眼睛,期待的望着顾逢月。 顾逢月一时语塞,他这口气怎么弄得他好像在探监一样呢? 他的沉默让九皇子失望了,他收起笑脸,闷闷不乐的从顾逢月的怀里退出去,耷拉着脑袋回到了书桌前。 “我就知道,你们大人都是喜欢骗人的,顾二哥哥也一样,都喜欢骗我。”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再天真的孩子也该长大了,九皇子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并不讨喜,不然就不会被这些哥哥们踢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了。 想到这些日子的委屈心酸,九皇子难过得掉下眼泪来,他好想娘亲,也好想宋小宝,这些人都说娘亲死了,不会回来了,九皇子为此偷偷躲在被窝里哭了好多次。 还有宋小宝,他真的好想宋小宝,想宋家,想他香香软软的大床,想宋秦氏给他做的各种好吃的,还有宋大庄做的那些丑丑的玩具,好吧,也只是有一点点丑吧。 他是不是没有机会去宋家了呢?他会不会一辈子关在这个院子里,再也出不去了? 想到这里,九皇子更难过了,他不喜欢这里了,这个院子里已经没有疼他的娘亲,连父皇也不见了,三皇兄也总是不来看他,每天还要跟着凶凶的先生读书,他的命好苦哇。 眼看着自己把人给惹哭了,顾逢月有些头疼,他不擅长哄幼崽,只能把小孩抱在怀里,轻轻拍着他的后背。 许是太过伤心,没多久他就哭着睡过去了,顾逢月担心他的身体,命宫人去请了御医。 御医给九皇子把了脉,只说九皇子年岁小,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后忧思过重,也没有人给他开导,小孩子的心灵也是很脆弱的,御医建议让人多多陪伴九皇子。 “四岁的孩子正是需要亲人陪伴的时候,任何的良药都不及父母兄弟的陪伴开导,若是实在不行,找个孩子愿意亲近的人陪着也行。” 顾逢月听完御医的话,想到自己如九皇子这般大的时候,也是兄长日日夜夜,不厌其烦的一直陪着自己,可怜那时候的兄长也不过是自己如今这般大而已,在经历双亲离世之后,还要想办法安抚幼弟,身子也是在那个时候起,被一步一步给拖垮了。 第96章 玉米 三皇子肯定是不会过来陪着九皇子的,皇家人的亲缘一向浅,更何况九皇子的生母还做了那样大逆不道的事情,能留下九皇子的命,还替他筹谋以后的出路,对三皇子而言,已然是仁至义尽了。 然而九皇子这样属实可怜,顾逢月把九皇子给哄睡以后,就回家等着顾逢云。 敬业的顾逢云依旧是掌灯时分才回来,看见弟弟坐在前厅等他,似乎也并不意外,白天的时候他就听说顾逢月去看九皇子了。 顾逢月看见哥哥回来,忙迎上去问他:“哥,能把小九接出来几天吗?就几天。” 顾逢云:“接出来了,你打算带他去哪儿,宋家?” 顾逢月理所当然的点头:“他一个人待在后宫太可怜了,我就接他去宋家玩几天,等殿下的登基大典的时候肯定送他回来。” 顾逢云沉思了一会,才慢慢的叹了一口气:“我会跟殿下说这件事的,只是不保证能成。” 平叛那天婉贵人跟汝安王的对话,让九皇子的身世变得模糊不清,前朝跟后宫都有许多双眼睛盯着他,就连坊间都多了许多风言风语,要不是三皇子及时压了下去,还不知道会被传得多难听呢。 把九皇子关在后宫,即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监视,对九皇子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但对一个四岁的孩子而言,就比较残忍了。 顾逢云也带过一段时间九皇子,对这个孩子的感情还是有的,听到弟弟说九皇子在皇宫里过的不太快乐,心里也对这个孩子多了几分怜悯。 于是第二天他就请求面见三皇子,后宫的事情昨日就有人禀报给三皇子了,就连太医也过来复述了一遍九皇子的病情,得知顾逢云求见的时候,三皇子便知道他是为何而来。 但三皇子并未松口,这是顾逢云意料之中的,他没有再替九皇子求情,只是问能不能让顾逢月经常来看看九皇子。 这个三皇子倒没有为难他,爽快的答应了。 于是顾逢月每天下了学后就会来皇宫看小九,还经常会给他带宋家做的吃食,这些都是他命小厮一大早去宋家取来的,都是小九在宋家时爱吃的东西,有一次甚至还带回了一盒巧克力。 那是宋春临答应过要请小九吃的,巧克力的包装纸被他换成了集市上买的油纸,小九吃的很珍惜,只有实在忍不住的时候,才会拿出一颗来吃。 顾逢月安慰他,要是吃完了,可以让宋春临再送来。 但是小九摇了摇头:“这糖好好吃,肯定是很珍贵的东西,小九不贪吃,小九要留着慢慢吃。” 一盒巧克力没有多少颗,在盒子见底的时候,三皇子终于登基了。 身为皇子,小九也要出席仪式,但因为之前的风言风语,大家看到他的时候总是窃窃私语,还有一些皇子会用鄙夷的眼神瞪他,小九年纪小,又被之前的经历吓到了,被人瞪的时候也不敢争辩,只瑟缩着身子不敢动。 那些人见他胆怯,谈论的声音越来越大。 “哼,不过是个野种,陛下也真是的,野种怎么还能来观礼呢?” “就是,还是陛下仁慈,换做我家,早被打出去了,怎么会还留着他那条贱命。” “不清不楚的玩意,看他一眼都脏了我的眼。” 那些人谈论的越发肆无忌惮,一堆污言秽语都出来了,小九虽然听不懂,但也能从他们的表情眼神里判断出那不是好话,他抿着唇,眼眶红红,里面的眼泪要掉下来的时候被他狠狠擦掉。 顾二哥哥说过,在皇宫里最不值钱的就是眼泪,他不能哭,哭了就输了。 好在这难堪的情形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顾逢云过来了,他平静的眼神扫了一遍那些人,几个闹得最欢的立刻就老实了。 顾侯爷身为保皇党,最近一直是新帝面前的红人,他们巴结讨好都来不及了,哪儿敢得罪啊。 只有两个皇子面露不虞,对着顾逢云冷哼了一声,并不搭理他。 顾逢云也没打算搭理他们,眼见仪式要开始了,才慢悠悠的晃到自己的位置上。 漫长的登基仪式过后,小九已经昏昏欲睡了,他强撑着脑袋,等待新帝祭天仪式结束,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他已经站了整整一天了,滴水未进,肚子饿得咕咕叫。 他在心里吐槽,当皇帝好麻烦啊,幸好他不用当皇帝。 新帝登基,举国欢庆半个月,正好赶上秋收,今年年景好,地里收成不错,众人都称赞新帝是真龙天子,天命所归。 宋家的地里又围满了人,都是顾侯派来的侍卫们,有了这群大小伙子的帮助,很快就把地里的红薯全都收完了。 等把所有红薯称斤完之后,宋大庄发现产量竟然比春天种的那一拨还要多,就连那些扦插的红薯一亩地也有一千二百斤,可见那扦插法是可行的。 其他那些跟着一起种了红薯的村民们个个喜笑颜开,他们也有人用所谓的扦插法种了一些,但是没有宋大庄那么多,这下看见了宋大庄地里的产量,个个兴高采烈的去挖自家地里的红薯去了。 红薯大丰收让新帝的脸上笑容更灿烂了,他把那土疙瘩抱在怀里,感觉自己抱着的是个金疙瘩。 “这玩意好啊,亩产上千斤,比我们现有的任何粮食都要高,还有那个什么土豆的,那个何时能收获?” 顾逢云:“回陛下,土豆要下个月才能收获,不过这次他们在沙地种了很多,据说收成可能会比在良田里的还要好。” 说完,顾逢云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布包裹的东西,他一层层打开布巾,然后递给宫人,让他们拿去给皇帝看。 皇帝看着宫人呈上来的东西,那玩意看起来很眼熟,但又有些不太一样。 他从上面掰了一颗籽下来,发现手感形状都很像前些年在贵女之间流行的一种小饰品。 皇帝有些疑惑的看着那玉米粒:“这个可是那些贵女们说的玉米?可那些玉米长得似乎跟这个并不一样。” “陛下,这个确实是玉米,至于为什么不一样,那是因为从前的玉米只长一排玉米粒,现在的这个,足足有五排,而且个头还比从前的要大很多。” 皇帝不太理解这种只能看的事物到底有何用,他见过不少人会把这些制成禁步穗子挂在腰间,也见过有人把这个当做盆栽摆在家里赏玩,但从未见过有人把玉米从一穗,种成五穗的。 “这东西产量高又有何用,难不成还能吃不成?” 顾逢云点点头:“自然是能吃的。” “哦?”这下皇帝来了兴趣,他还没想过这个只能摆着看的东西,居然真的能吃。 “陛下若是不信,可以把这个拿去水煮,煮熟后玉米会有清香,味道还不错。” “准。”皇帝立刻让人把玉米拿下去煮熟,御厨也没见过谁吃这东西,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放水里煮了一下。 玉米煮熟后会有独特的玉米香味,御厨也是第一次煮,闻到香味的时候便猜测这东西熟了,为了保险起见,他悄悄掰下一颗,顾不得烫就塞进嘴里咀嚼。 嚼着嚼着,御厨的眼睛就亮了,这玩意竟然真的可以吃! 皇帝也是同样的想法,他跟御厨一样先掰下一颗,扔给了旁边的赏味宫人,那宫人细细咀嚼了一遍,示意真的能吃,皇帝这才抱着怀疑的态度吃了一颗。 顾逢云拿来的这一穗玉米已经有些老了,但还能吃,并且越嚼越香,那是跟其他谷物完全不一样的香味,皇帝一颗一颗的将那一棒玉米都给吃完了,最后竟然有些意犹未尽。 “顾爱卿,这东西还真的可以吃啊,不错不错。”皇帝忍不住夸了一句:“这东西做个稀罕吃食还不错,但既然是你拿来的,说吧,你有什么想法。” “臣希望,把玉米也当做百姓们的主粮。” “主粮?如果我没有记错,这东西的产量,恐怕还不如小麦吧?” “之前确实不如小麦,但陛下您也看到了,这玉米最开始的时候只有一穗,现在却有五穗,那么以后也可能会出现十穗二十穗甚至三十穗,到那时候,一棒玉米就可能一斤,一株玉米杆上能结两到三棒,那么一亩地的产量,便可以轻轻松松超过小麦。” 皇帝听着他的描绘,久久不语,手里翻来覆去的看那吃剩下的玉米棒,细细小小的一根,但在此之前的玉米比这个吃剩的棒子还要小。 “说了这么多,这玉米到底是谁种出来的?” “宋家。” “又是宋家啊?”皇帝莞尔一笑,“听爱卿这么一说,我倒是也想去宋家瞧一瞧,到底是什么样的能人,竟然接二连三的种出这些闻所未闻的东西来。” 如果说上一次皇帝的赏赐只是人尽皆知,这一次便是大张旗鼓,一路招摇着从皇宫到宋家,沿途被不少人围观,纷纷讨论着能收到这些赏赐的到底是哪个达官贵人。 然而令他们大失所望的是,队伍一路敲锣打鼓的出了城,眼瞅着竟然往乡下去了。 这下更加勾起大家的好奇心了,全都远远追着队伍一起走,势要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听到宫里有赏赐队伍出来的时候,宋春临还不当一回事,可是等他听到那离自己家越来越近的吵闹声之后,便释放出精神力看了一下。 与此同时,已经有人提前过来让宋家赶紧摆上香案,迎接圣旨。 “圣旨!”宋爷爷惊得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他这么大年纪了,没想到居然还能接到圣旨,一时间有些精神恍惚,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了。 好在里长跟村长都赶了过来,里长年纪都比宋爷爷还要大,村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硬是要拄着拐杖,让自己儿子扶着赶过来。 在两个老人的一顿指挥之下,宋家的香案算是摆了起来,院子跟大门口也被清扫干净,就等着送圣旨的人上门了。 来送圣旨的是以前服侍先帝的老太监了,新帝登基后也把他放在了身边侍候,能来传圣旨,也是给足了宋家人面子。 宋春临跟着大家一起跪在地上,太监说了一长串啥的他也没怎么听懂,只听懂了最后的领旨谢恩。 那太监笑眯眯的扶起宋爷爷,宋爷爷有些受宠若惊。 “公公辛苦了,还请移步寒舍,吃口热茶,用些点心。” 这太监也是个人精,知道这宋家现在算是陛下眼前的红人,也有想要结交一下的意思,便没有推拒,跟着宋爷爷进了堂屋。 太监刚坐下,宋秦氏就端来了沏好的热茶,还有各类点心,茶是宋春临空间里的极品铁观音,这玩意宋春临有一堆,平常宋家人待客喝的也是这个,点心则是中西结合,有中式的绿豆糕,鲜花饼,也有西式的曲奇饼干,肉松小贝。 其中肉松小贝是空间里拿出来的,摆在瓷白的碟子里,看起来格外与众不同。 那太监不动声色的捻起一个尝了一口,肉松的咸香跟奶油的香甜结合的恰到好处,太监自诩也是吃过不少御膳点心的人,没想到这小小的宋家,竟然也能拿出不输御厨的点心来。 “这点心吃着还不错,不知是何人所做?” 宋阿麽跟宋秦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宋阿麽硬着头皮顶了上去。 “回公公,这个叫肉松小贝的点心,乃是我一时兴起胡乱做的,公公觉得好吃就好。” 那公公似乎很喜欢肉松小贝,他笑眯眯的问宋阿麽:“宋主君真是好手艺啊,不瞒你说,我还挺喜欢这个什么肉松小贝的,不知主君厨下可还有剩,我厚个脸皮,讨要一二,回去也好跟同僚分享。” 宋阿麽赶忙看向宋春临,只见他对自己点了点头,于是松了一口气。 “不瞒公公,确实还有一些,材料难寻,我便只做了二十个,待会便让我儿媳给您装了带上。” “那就多谢主君割爱了。” 第97章 收购 宋阿麽自然不可能只装肉松小贝,他把家里的银锭子拿出来,放在食盒的最下面,那太监回了宫后打开食盒看见底下的银子,足足有三十两,心道这宋家也虽然是泥腿子出身,但出手倒是挺大方的,事后多次在皇帝跟太后面前给宋家美言,这是后话了。 宋家出了这么大的喜事,村里自然人人艳羡,里长跟村长这次也算是跟着沾光了,那宣旨的太监走后,大家也都好奇的想要看一看那圣旨长什么样子,宋爷爷自然不肯,他把圣旨好好的装进盒子里,打算留着给子孙后代瞻仰的。 看不到圣旨,但宋家还有不少金银珠宝,全都摆在了大厅前,十个大箱子里全是珍贵的珊瑚、珍珠,以及玉石的摆件首饰,那精致繁复程度,令大家叹为观止。 “我滴乖乖唉,这得值不少钱吧?” 旁边的妇人啐了一句:“你可真是掉进钱眼里去了,这些可都是宫里御赐的宝物,有钱都买不到呐。” 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方才说话的人讪讪收回了想摸一摸的手,这玩意宝贝得狠,他还是不摸了,免得弄坏了他可没钱赔。 家有喜事,宋老爷子高兴坏了,趁着大家还没走,宣布今夜请大家吃酒,也算是庆贺今年的丰收。 众人听到有酒席喝,纷纷叫好,有些腿脚快的已经赶回家去搬桌椅了。 因为决定的突然,宋大庄也来不及买什么菜了,他赶着车带着宋春临去了镇上一趟,两人带回了半头猪,二十几只宰杀好的鸡鸭,以及一大桶的活鱼回来。 青菜这些村里家家户户都有,知道宋家没准备,来吃酒的人基本上个个都带了菜过来,大部分是地里现摘的蔬菜,新鲜又好吃。 妇人们一来就去洗菜摘菜,等宋大庄的马车一回来,大家伙都被那一车的肉给惊呆了,还是宋大庄提醒了才回过神来,将那半扇猪肉给卸了下来,还有那二十几只鸡鸭,菜色大家也不挑剔了,有什么做什么,掌勺的是宋阿麽跟宋秦氏,两人现在做菜的方式都是宋春临指导出来的,灶台上的调料也全是现代调料,什么耗油酱油豆瓣酱这些,应有尽有,随意炒个家常菜不在话下。 活鱼被男人们现杀剁好,跟宋家腌的酸菜一起做成酸菜鱼,猪肉则被剃了骨头,肉做成满满两大锅土豆红烧肉,骨头跟萝卜一起熬汤,鸡鸭剁成小块,一个做三杯鸡,一个做啤酒鸭,当然啤酒没有,但宋大庄买了米酒,米酒做出来也香得很。 这个时代的酿酒技术还停留在最简单的米酒,度数不是很高,酒液也比较浓稠,宋春临好奇的尝过,感觉就是没有加糖的酒酿。 不过大家都很喜欢就是了,宋大庄买了三坛子,足足六十斤,席面摆了十几桌,大家伙热热闹闹的吃到了晚上。 酒过三巡,连宋爷爷都有些醉了,他跟里长跟村长这些老家伙坐一桌,席上满是大家的恭维,宋爷爷听得满面红光,他也没想到自己临老了,还能借着孙子风光一回。 里长艳羡的看着他,又看看自己那个只会吃肉的儿子,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还是小宋命好啊,我家那个简直就是讨债鬼,唉,都当爷爷的人了,办事有时候还是不着调。” “我瞧着他挺好的,这不是才给你抱了个大曾孙吗?”村长提醒他道。 说起宝贝曾孙,里长这才笑眯了眼睛:“这哪算他的本事啊,那是我乖孙能干,三年抱俩,嘿嘿,明年再生个小姑娘,就儿女双全啦。” 众人纷纷说里长命才好,这么大年纪了还身体硬朗,子孙满堂,可不是命好吗? 酒席一直进行到月上树梢,众人才尽兴而归,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宋大庄整个人就累瘫在了椅子上,起不来了。 宋秦氏把脏的碗筷归置到一起,打算留着明早洗干净了分好送回去,至于那些桌椅板凳,就要宋大庄自己去送了。 看着媳妇还在忙前忙后,宋大庄也不坐了,他走过去接过了宋秦氏手里的活。 “你先坐着,明早再忙吧,放那一晚上也不会坏的。” 宋秦氏想想也是,干脆放着不管,正好宋春生把水烧热了,一家子简单洗漱后便睡下了,忙碌了一天,大家几乎都是沾枕即入睡。 除了宋春临,客人走后他才有空去研究那份圣旨,白天太监念的他没怎么听懂,现在摊开来一看,里面只有前面几句的关键词,后面一长串全是赏赐的宝物名字,宋春临略过那些名单没看,只盯着前面那几句研究。 圣旨用的是文言文,好在宋春临经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勉强把上下句的意思给弄明白了。 “宋家三年所产土豆红薯全部充归国库所有,由国库分发至各个郡县……嘶~”宋春临后知后觉的明白,这皇帝是想玩把大的啊,他就说这次为啥要敲锣打鼓闹得整个京城的人都来他家看热闹,感情是想把这些粮食都给先一步截胡了。 联想到之前的老皇帝那些买地落户的政策,宋春临隐约察觉出这里透露着阴谋的味道。 而在京城里的几大世家,今晚注定有人彻夜难眠了。 不出所料,宋家第二天便有人登门,让宋大庄出售土豆红薯的的种苗,但宋大庄的土豆红薯早就被顾逢云拉去京城了,此刻宋家只留了一小部分土豆红薯以供自家种,多余的便没有了。 “昨日的圣旨上已经明说了,我们家的所有产出都会上交国库,我要是私下把这些种子给了你们那就是欺君,是要砍头的,我不干,你们快走,再不走我就赶人了!” 来人苦苦恳求着,说只要一点就行,但宋大庄依旧不松口。 “宋老爷,我家老爷诚心实意想要的,你只需要手指缝里漏这么一点就行,我家主人保证不会说出去,到时候你便说那是之前卖给我家主子不是就行了,这样你好我也好。” “不行,不可以。”宋大庄依旧拒绝。 来人见状,牙一咬,手比了数字:“这样,宋老爷,我们家主子愿意出这个数,五十两一斤,您只要匀一百斤就好,就一百斤!要知道最好的碧粳米也才一两银子一斤呐,这个数,不低了!” 宋大庄听到五十两一斤的时候,可耻的动摇了,但很快他就疯狂摇头。 “不行,这事要是查出来了,是要杀头了,搞不好还会连累一家老小,我上有老下有小的,我可不能拉着我家人陪葬,你还是走吧,不管你说多少钱,我都不会卖给你的!” 那些人见宋大庄油盐不进,又一副要拼命的架势,也懒得跟他攀扯,想到村里还有一些人家里也种了土豆红薯,于是转战去那些人家里买。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这些人家没有一个人愿意卖的。 “这些东西都是朝廷让我们种的,我们为什么要卖给你们啊?” “就是,昨儿我们可都是听得真真切切的,宋家的三年产出都要上缴国库,他们家的都交上去了,那肯定不会再给我们了,我们就剩这么一点了,自己种都不够,哪有多余的给你啊。” “走开走开,别挡着我们干活。” 那些人碰了一鼻子灰,又不甘心就这么回去,在村子里转悠了几圈,见实在没人愿意卖,这才灰溜溜的回去了。 主家见他们空着手回来,一个个都恨不得剁了他们。 “养你们有什么用?这么好的东西,你们不早告诉我们,偏偏让那皇帝小儿先截胡了,真是让人晦气!” 那下人敢怒不敢言,心想自己老早就把红薯的事情上报给你了,是你自己觉得那玩意上不了台面,这才没有出手的,现在连皇帝都发现这东西的好处来了,你还想上去分一杯羹,人家能给你闻个味道就算不错了。 当然这些话他只敢在心里说,没敢真的顶撞主子。 那人发泄一通,觉得还是气不顺,骂骂咧咧的出了门,直奔京城最大的温柔乡去寻乐子去了。 宋爷爷看着宋大庄送走一批又一批的人,最后干脆大马金刀的坐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根棍子,谁来买种子的全都给他打了出去,那些人见宋大庄如此彪悍不讲理,也纷纷退避三舍,几次三番下来,大家也知道宋家是块难啃的骨头了,终于不再来这里试探他们。 宋大庄这下可算清净了,他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收起凳子关上门,打算这几日都不出门了,至于地里的土豆,还是等它们成熟后再去吧。 宋爷爷见他回来了,也问了一句:“都走了吧?” 宋大庄回他:“都走了,我瞧着有几个往村里去了。” 宋爷爷倒没放在心上:“村里的那几个都是拎得清的,想必是不会卖的,这玩意可是朝廷要的,他们只要是脑子活泛的,都不会卖出去。” 果然,如宋爷爷所料,那些人全都空手而归,原本他们以为出高价就能换回大堆红薯,却没料到这些人如此倔强,他们都开出了天价了,那些人也都不松口,气得这些家主们个个在家里砸东西发泄。 顾逢云自然也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于是等宋家的土豆成熟的时候,皇帝直接派了一队禁军过来,训练有素的禁军很快就把全部的土豆都收了回去,宋大庄早早写好了土豆保存的注意事项,还有食用指南,以及最重要的种植要领,这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后面宋大庄自己补上的,比司农署里的那些还要全面。 随行的禁军统领本来还带了个师爷过来,打算让宋大庄口述,然后再记录下来的,没想到一个种地的居然还把这些事情给整理成册了。 禁军统领随手翻了一下,发现宋大庄的字迹虽然有点丑,但意外的很小,也不知道他用的什么笔墨,写出来的字迹纤细但不透墨,里面的文字通俗又简洁,他们完全可以照本宣科的念给那些农户们听,也不用担心他们听不懂。 这厚厚的一本册子,倒让禁军统领对宋大庄高看了几分,随后的语气也客气了许多。 那些土豆照例留下足够宋家人明年种植的份量,也许是那本册子的缘故,禁军统领还额外多留了两箩筐,说是给宋家人自己吃的。 这一点是宋大庄没有想到的,因为宋春临空间里还有一堆土豆,他们想吃直接从宋春临空间拿便是了,不过这是人家的好意,宋大庄心领了。 朝廷要收宋家的土豆,自然不是免费的,禁军统领在称好要带走的土豆之后,便按照一斤一百文的价格收购了全部的土豆。 这个价格比之前皇帝之前收的那些还要高出近七倍,宋大庄都震惊了一下,看来宋春临说的没有错,皇帝这次是真的意识到这些东西的珍贵了,提高价格也算是变相的补偿了宋家。 送走了禁军,宋大庄立刻关门落锁,这次他说什么也不给那群世家人开门了。 “爹,快来吃饭。” “唉,就来。” 晚上的饭桌是醋溜土豆丝,土豆泥,还有宋大庄最喜欢的土豆红烧肉,土豆丝爽脆,土豆泥绵软,土豆在红烧肉里吸饱了汤汁,咬一口满是肉香。 这些土豆都是今天刚收的,宋爷爷说这是他们自己亲手种出来的土豆,意义非凡,吃着也格外的香。 “爷爷,你说他们还会来吗?” 宋爷爷摸不准:“估摸着不会这么明目张胆了,这禁军今天来,也算是变相的敲打那些人,让他们别打咱家的主意了。” 宋阿麽还有些担心:“那种人家可不是那么容易收手的,这样吧,春临你晚上睡觉前把库房里的土豆红薯都收起来,咱们明儿一早让你爹挖个地窖,不是说地窖可以存菜吗?咱们就全放地窖里面,这样他们找不到,咱们事后别人问起,也好有个幌子。” 宋阿麽说的这个办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于是当晚宋春临就把库房里的所有土豆红薯都收了起来,等宋大庄的地窖挖好之后,才把那些东西又转移到地窖里面,没想到这个举动最后还真派上了用场。 第98章 宋小九 收完土豆已经是十一月了,天气已经完全冷了下来,宋家的猪也养肥了,那三头大肥猪每一头都超过二百斤,最重的有二百八十多斤,比村里其他人家的都要重。 去年的年猪杀了之后灌了很多香肠,大家吃了都说好,今年家里三头大肥猪,一家人合计着年底全宰了,灌上他百八十斤的香肠留,留一些自己吃,剩下的拿去送年礼也是不错的。 宋春临也跟着盘算起空间里的调味料,他当初收集的调料有一大部分都是超市库存,收的时候也没看,见着没开封的箱子就往空间里搬,这箱子好放啊,还能堆起来整整齐齐的,不用自己整理,但坏处也是他想要找点东西,得一个一个拿出来翻找。 这不家里的卤料包用完了,他就倒腾着那些箱子,终于翻出了一箱的卤肉料包。 今年天气冷的快,宋秦氏想着提前卤点熟食放宋春临空间里,到后边天气冷了就直接拿出来吃,反正空间里的东西,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也是什么样,到时候还省得热菜了,宋秦氏只要做个饭炒个素菜就能开饭了。 今日宋秦氏卤的是素菜,莲藕毛豆土豆片还有豆干海带,每样都卤了一大锅,宋阿麽还把攒的鸡蛋全都拿出来,足足上百个,全煮了做卤蛋。 “小爷爷,这些鸡蛋都卤完一个不留吗?”宋春临好奇的问宋阿麽。 宋阿麽满不在乎的捞起锅里那些煮熟的鸡蛋道:“都卤了,你们不是喜欢吃卤蛋吗?说比白水煮蛋香,横竖后院那些鸡每天都能下蛋,想吃什么时候都能吃,再说这些蛋也留不了多久,还不如趁此机会煮好了,还省得将来费事。” 宋阿麽说的在理,宋春临也表示知道了,宋家人这两天吃的便是这些卤味,宋秦氏如今做饭颇为舍得,料下的足,味道自然好,路过宋家的人都能闻到那空气里的独特香气。 顾逢月驾着马车来到宋家,嗅着满满的卤肉香味,心道今天他们是有口福了,这么香的卤肉,他也很久没吃过了。 “顾二哥哥,我好饿呀!” 马车里面传来一道稚嫩的童音,顾逢月扬起车帘,里面的小九摸着小肚子,鼻子也在空气里像小狗一样的嗅着。 “好香呀,是婶婶做好吃的了吗?” 顾逢月看着他的馋样,也忍不住笑了:“快下车吧,咱们来得正巧,你婶婶肯定做了好吃的,就等着你来吃呢。” “哦哦,好哦,哥哥抱!”小九迫不及待的下了马车,他一下车就跑到宋家门口,‘砰砰砰’的拍门。 他人小,拍门的声音却急切又响亮,宋春临是第一个听见的,他用精神力一看,发现居然是九皇子跟顾逢月,于是忙不迭跑去开了门。 小九已经近四个月没来宋家,刚才还急着敲门,现在门开了,又有些近乡情怯,他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猫眼,带着一丝胆怯看着宋春临。 “春临哥哥。”小崽子软糯糯的喊了一声,宋春临被萌抱着人疯狂蹭了好久,惹得小九咯咯咯直笑,还惊动了屋里的宋爷爷。 宋爷爷抱着宋小宝走出来,第一眼只看到顾逢月,直到宋春临‘嘿咻’一声,旱地拔葱一样把小九从地上拔起来,‘咚’一下放在了院子里,顾逢月被他的动作看的心惊肉跳,这两位都是他的祖宗,要是摔了,他都不知道该先扶哪个。 好在两人都没事,还笑嘻嘻的冲宋爷爷喊着,一下被两个小崽子这么一喊,宋爷爷心也化了,一个劲儿说:“好好好。” “哎呦,小九来啦。” “嗯啊,爷爷好,小宝好。” 宋小宝四个月没见小九了,看见他的时候还呆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这个看起来很熟悉的小哥哥是谁。 等小九喊他的时候,宋小宝才想起对方是谁,人类幼崽的感情不会因为短暂的分离而变得生疏,两人手拉着手闹了一会儿就恢复了从前的亲密,开始哥俩好的在院子里疯跑。 “别跑这么快,仔细摔了。”宋爷爷担心两人摔倒,亦步亦趋的跟着他们,不让他们往水井那边跑。 宋春临带着顾逢月进到屋里,宋大庄跟宋秦氏下地干活还没回来,宋春生还在学堂没回来,家里就只剩下宋爷爷、宋阿麽两个老的,带着宋小宝跟宋春临两个小的。 宋春临自然不需要两位老人看着,宋爷爷主要是看住宋小宝,宋阿麽在后院的菜地忙活,天气冷了菜都不爱长了,宋阿麽想着把菜都收了,晒成菜干留着冬天慢慢吃。 别看宋春临的空间里放着大量物资,那些东西都足够宋家人吃两辈子都吃不完,但宋家平日里的生活所需大部分都是出自自家地里的产出。 并不是宋家人不想吃好喝好,只是平日村里还是会有一些交好的人家过来串串门,要是见着你家的菜地啥也没有,但天天都能吃上新鲜的菜、蛋、肉,人家难免不会多想。 再加上宋家人是从苦日子里过来的,骨子里就节俭,种个菜养个鸡罢了,宋家人并不会觉得辛苦,反而乐在其中。 宋阿麽扛着一筐的菜从后院出来,听到前面传来的阵阵笑声,觉得其中一个声音特别熟悉,脚步顿了一下,随即加快步伐,来到前院,发现果然是小九,顿时惊喜的把菜放在地上,朝小九喊了一声: “小九!” 小九回过头,看见是宋阿麽,也笑着奔到他怀里,宋阿麽的怀里是干净的香皂味道,小九最喜欢被宋阿麽抱了,觉得很像自己的娘亲。 宋大庄跟宋秦氏黄昏的时候回到家,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孩童的欢声笑语,他们还以为是谁家孩子来串门了,走进去一看,才发现是小九来了。 “哟,小九啊,好久没来了,快来给宋大叔看看。”宋大庄笑着要上前,被宋秦氏给拉住了。 她气哼哼的拧了拧宋大庄的手臂,嫌弃的说:“你瞅瞅自己这一身的土,还好意思上前呢?快去梳洗一下,别熏着孩子了。” 宋大庄低头嗅了嗅身上的味道,嘿嘿一笑,真的回去换衣服去了。 晚饭是宋秦氏卤的卤味,各式卤味摆了满满当当一大桌子,顾逢月跟小九吃的满嘴流油。 饭毕,顾逢月喝着茶,说要跟宋爷爷谈一谈小九的事情。 宋爷爷看着自己的夫郎跟儿子儿媳,也没让他们退下,顾逢月也没在意,他简短的说了一下小九的身世,并提出让宋家人的收养小九。 “收养?我们?”宋大庄有些震惊,按顾逢月说的,小九可是皇子啊,他们平头百姓的,怎么能收养皇子呢? “这使不得,使不得,这不合规矩啊!”宋大庄急得在屋子里团团转,他这辈子也没想过要跟皇家扯上关系,现在突然天降一个皇子来给他养,宋大庄接受不了。 宋秦氏也是一样的想法,她们不过是一介布衣,皇家天子什么的离他们太遥远了,之前九皇子过来玩,她也只当他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现在知道他不但是皇子,生母还是参与谋反的主谋,如今在看那孩子,心情十分复杂。 一面是心疼这孩子才四岁便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一面也是担心,自己收养了小九,万一他长大了,想起自己的生母,要去探究生母的死因,转而为了复仇而怨恨自己,到时候他们又该怎么办? 是跟小九脱离关系,还是任由他拖拽着整个宋家陪葬? 无论如何,这两个结果都不是他们想看到的。 在场众人都是心情复杂,而处于话题中心的小九,敏锐的察觉到了大人态度的转变,就跟那些宫人们一样,仅仅一瞬间,就那么一瞬间,那些人对他的态度就全变了。 小九抿紧着唇,一副要哭不敢哭的样子,他的情绪感染了一旁的宋小宝,宋小宝有些害怕的抱住他的手臂。 宋春临站在两人身后,摸了摸他们的脑袋,安抚了两人的情绪。 随即他抬起头,看向宋爷爷,眼神坚定的对宋爷爷说:“爷爷,我们收养小九吧。” 宋爷爷似乎没想到宋春临竟然是这个态度,看着宋春临的神色,似乎已经做好打算了。 然而宋大庄却不同意,他提醒宋春临:“小九的身份太高了,我们这样的人家,是压不住的。” 宋春临不为所动:“爹,他只是小九,是宋家的小九。” 宋春临并没有告诉宋大庄小九的真实身份,叛乱那天宋春临听得清清楚楚,小九就是汝安王的孩子,虽然不知道汝安王是怎么做到的,但小九的生父不是先帝,这是毋庸置疑的。 新帝现在还会因为心里的仅剩的手足之情,以及一点恻隐之心,放过小九,让他活着,但小九总是会长大的,若是继续留在皇家,不用他自己去找,那些有心之人就会在小九耳畔挑唆,到时候不管是对小九,还是对新帝而言,都不是一件好事。 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杀了小九,可小九才四岁,四岁的孩童正是懵懂无知的时候,新帝现在不杀他,将来他成了祸患,活着新帝心里的那些手足之情被耗尽,那小九一样要死。 宋春临对皇家的纷争并不感兴趣,若是小九没来过宋家,宋春临没有跟他相处过,也许宋春临也会决绝的选择让小九去死。 可偏生顾逢云把小九送到他面前了,也跟宋家人都处出感情来了,再让宋春临送小九去死,那太残忍了。 所以宋春临决定,要把小九留下来,只是还有一些疑问,他要问清楚。 “小九送去哪里,皇帝不会过问吧?” 顾逢月摇头:“陛下并不想知道小九去了哪里,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而放在宋家,纯粹是我的私心,只有在这里,小九最快乐。” 而且他相信宋家的为人,他们一家子都是善良又心软的人,即使如宋大庄这样的大老粗,顾虑最多的,还是小九的身份问题,以及一家子的安危。 知道大家还在害怕什么,宋春临只能宽慰大家:“爷爷,小爷爷,爹,娘,还有大哥,我有办法,能保证小九不会被发现,将来也不会因为身份连累我们,小九也不过四岁,一个四岁的孩童,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屋子里静默良久,宋爷爷看着那怯生生依偎着宋春临的小九,幽幽叹了一口气,开口道:“罢了,稚子何辜啊。” 一句稚子何辜,算是默认了这个结果,老爷子都做了选择,其他人自然没有异议,其实在宋春临说自己有办法保证小九不会被发现的时候,他们心里的天平就已经偏向了小九,回想着小九来到宋家的日子,他们发现,自己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家里多出这么一个孩子的。 顾逢月见他们决定了收养小九,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他走到两位老人面前,躬身朝他们行了一个大礼。 “我替陛下,替小九,多谢宋家收养之恩。”顾逢月深深的弯下腰,这一礼,不仅仅的谢他们同意收养小九,更是感谢他们的收养,让小九又捡回一条命。 年幼的小九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见顾逢月领着他朝宋大庄夫妇跪拜。 “来,小九,见过你的新爹娘。” 小九懵懵懂懂的给宋大庄跟宋秦氏磕了一天头,宋大庄本来想躲,因为想到小九的皇子身份,觉得有些不太自在,反倒是宋秦氏,把丈夫给摁住了,两口子坐在椅子受了小九的礼。 离开的时候,顾逢月告诉小九:“小九,从今天起,你就是宋家的孩子了,你叫宋小九,记住了吗?” 宋小九点点头,他还不太明白自己成为宋家的孩子意味着什么,他只隐约知道,自己似乎可以永远留在宋家了。 “我真可以一直留在这里了吗?不用再回去了?” “是的,这里就是你的家,你不需要再去其他地方了,在这里,你会有疼你的爷爷们,爱你爹娘,还有能跟你一起长大的手足,小九,你有家了。” 第99章 山林 宋小九当晚就住在了宋家,他睡的本是宋小宝的屋子,但是因为宋小宝还小,晚上还跟宋家两口子一起睡,所以屋子就空出来了,平日里他留宿也是睡的这个屋。 今晚不知道为什么,宋小宝死活要跟宋小九一起睡,宋秦氏无法,只能把这小崽子给塞进了宋小九的被窝,想着晚上大不了勤快点起夜。 宋小宝心满意足的缩在宋小九的怀里睡着了,等宋春临进来的时候,这两人已经在床上睡得乱七八糟的。 看着宋小九睡得红扑扑的脸蛋,宋春临抬起手,轻轻摸了一下他的额头,一道精神印记就这么打进了宋小九的精神海里。 其实人对幼年的记忆几乎是模糊不清的,但宋春临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给宋小九打了精神印记,目的就是为了让宋小九在长大后,不再想起四岁前的事情,毕竟有些记忆,想不起来才是最好的。 做完这一切,宋春临回到自己房间,他躺在床上假装睡着,其实精神力已经进到了空间里面,只留出一缕留在外面警戒,最近那些世家都静悄悄没了动静,但宋春临可不认为他们会就此罢休,眼下的平静搞不好就是为了让他们放松警惕。 空间里,大宝已经把地都种好了,新收上来的玉米已经初具现代玉米的模样,跟最初的模样已经天差地别,若他把这两者放在一起,肯定不会把它们联想在一起。 宋春临看着手里的玉米,计算着大概什么时候才能把玉米推出去,那边大宝忽然叫了起来,宋春临睁开眼,他的精神力瞬间笼罩在整个宋家上空,只见远处有许多功德金光在朝这边飞过来,宋春临有些惊讶,他最近似乎也没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啊? “大宝?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大宝的声音里带着兴奋:“这是功德金光啊,哇,好多功德啊,发了发了!” 宋春临:“……” 他似乎现在才发现,大宝这孩子居然还是个财迷。 等大宝的兴奋劲过了之后,它惊喜的告诉宋春临:“主人,我们多了好几万功德金光呢!” “好几万?”宋春临震惊了,他到底做了什么,天上居然降下了这么多的功德金光,都比得上之前瘟疫时得到的功德了。 “大宝,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功德,居然这么多?” 大宝冷静了一下,宋春临不知道它是怎么查的,等过了一会儿,大宝才开口道:“主人,这是你救下宋小九的功德哦。” “小九?”这下宋春临更加震惊了,他实在没想到,救了一个宋小九,老天居然给了他好几万的功德!宋春临看着宋小九房间的方向,这哪里是皇子啊,这根本就是财神爷啊! 大宝还在给他解释:“宋小九的生父汝安王还有不少余党潜伏在京城呢,他们知道宋小九没有死的话会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他,然后把他培养成傀儡,宋小九好惨啊,要是没有遇到你的话,他百分百会被那些人洗脑,然后变成叛党发动叛乱,按照既定的历史进程,那场战役会死好多好多的人呢。” 宋春临略微一思索,便明白了大宝的意思:“所以,是因为我改变了宋小九的记忆,改变了他既定的命运,所以那场叛乱就没有了,然后上天才会降下功德给我?” “是这样的没有错,就像你之前协助皇帝平叛一样,你改变了大景必定会走向衰落的命运,也间接改变了许多人必死的结局,这就是你的功德。” 宋春临抓住了大宝话里的漏洞:“你说我已经改变了大景的命运,也让许多人躲过了战乱,那为什么小九的未来,还是会变成那个挑起战争的人?” “主人,未来并非一成不变的,每一个人的选择,都与未来息息相关,如果要形容,那就类似于原先那个世界里的蝴蝶效应吧。” 宋春临明白了,他就是那只蝴蝶,因为小小一个振翅,把大景的国运都打乱了,从他参与平叛开始,将来的一切就都成了变数,而宋小九,也是那个变数之一。 理清楚了头绪,宋春临也不再纠结,而是兴奋的搓搓手,进去看看空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总体来说,空间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仔细一看,还是有些细微差别的。 比如远处的山林,就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宋春临走到山林边缘,这里种的树木都是宋春临熟悉的松柏,樟树、杉树,宋春临走进里面,发现里面的树木明显比外面的名贵,一些珍贵的红木,楠木,甚至紫檀,在里面都可以找到,宋春临站在一棵紫檀旁边,从他的方向往里看,能很清楚的看见里面还有许多珍贵树木,有许多树木是他根本不认识的,大宝说最深处是宋家老祖珍藏的天材地宝,当初只是移栽了一些幼苗在里面,经过了千万年的岁月,也早就长成了世间难寻的珍宝。 宋春临的功德之力不够,只能走到最外围,外围的树木都只是凡品,用来打家具还是不错的,可宋春临更想要里面的天材地宝,那可是修真界都要垂涎三尺的天材地宝啊,这么多好东西要是让他自己去收集,猴年马月才能收到,搞不好宝物近在眼前,他自己都不认识。 虽然不能进去很遗憾,但宋春临在外围还是找到了一些惊喜。 “这是灵芝?这么大!”宋春临先是在几棵枫树上发现大量灵芝,接着又在一片空地上看到成片的人参,不仅是人参,还有西洋参,几块奇形怪状的大石头上更是生长着几朵巨大的紫芝! 宋春临兴奋的爬到那怪石头上面,他围着那些紫芝转悠了好几圈,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好大一朵,发财了发财了!”宋春临发出跟大宝一样的怪叫。 古代没有草药种植的概念,大部分药材都是靠的野外采集,这导致了许多药材的价格居高不下,不像现代,很多珍贵药材已经可以实现人工种植,这让价格被打了下来,也让更多的人能够吃得起药。 宋春临并没有急着采摘这些药材,他们家里人都经常喝灵泉水,身体倍儿棒的,与其现在就把药材摘下来,还不如继续长在地里呢,反正都长了这么些年了,等真要用的时候再来采摘也不迟。 带着好心情他继续逛起了山林,这一片山林非常的大,而且围着山脚长长一片,即使是最外围,也差不多有十几公里那么长,宋春临一时半会逛不完,等到天亮的时候,他从空间里出来,手上提着的篮子里装着刚从空间里挖出来的松茸,整整一大筐,而且品相都极好,要是搁现代,这一筐都要上万块。 想到自己空间里那源源不断的松茸,宋春临笑得合不拢嘴。 松茸好啊,烤着吃或者炖汤,那鲜得咧,想想都流口水。 宋春临让宋大庄送一半到侯府,晚上宋秦氏杀了一只鸡,用松茸炖了鸡汤,那鸡汤喝着都比平日里好喝。 “呼,好东西啊,这味道我还是第一次尝,真好喝。”宋大庄嘴笨,只会说好喝。 宋秦氏小口的喝着松茸鸡汤,宋春临夹了一筷子烤松茸进她碗里。 “娘,多吃点,我空间里还有呢,想吃我就进去挖。” 宋秦氏很享受儿子的孝顺,眉眼弯弯的应了一声,然后夹起那筷子 松茸,张嘴一尝,果然是好滋味。 其他人也都被松茸的味道给折服了,纷纷要求每隔两三日就吃一次,宋春临笑着答应。 眼见着临近年底,天气越来越冷了,宋大庄正盘算着什么时候杀年猪呢,天空就突然下起了雪。 “下雪了?”听着外面孩子们都在喊,大人们便纷纷跑出外面,只见天上纷纷扬扬的飘着雪花,果真是下雪了。 宋爷爷伸手接了一下,雪不大,刚落进温暖的掌心就被融化了,带起一丝凉意。 宋阿麽怕孩子们着凉,照护着让他们回屋,几个小崽子不愿意,还想玩雪,被宋阿麽一手一个给揪了回来,剩下的宋春临自己乖乖跟在后面回去了。 “这雪下的好啊,看来明年的天气应该不错。”宋爷爷感慨了一句。 宋大庄附和:“今年的也算不错了,起码下了几场雨,没真的让大家给旱死,要真是像前三年那般,一滴雨都不下,那才真是苦日子呢。” “谁说不是呢,也幸亏咱们来了这京城,要还是留在老家,也不知道这会儿是个什么光景。” 宋爷爷最是见不得宋阿麽伤春悲秋,忙安慰道:“咱们这不是好好的吗,别想那些有的没有的事情,今儿下雪了,可得把孩子们房里的被子都给铺好咯,别冻着他们。” 宋阿麽这才想起还得铺床,于是忙不迭的找宋春临拿棉被去了,也顾不得继续伤感。 宋爷爷见他有事忙起来了,也放下心来,外面下雪不能玩,他就拘着几个孩子去了书房做功课。 宋春临自然是不需要监督的,宋爷爷也就负责教两个小的认认字,一家人商量过了,等宋小九满六岁了,就送他去学堂里念书,虽然他们收养了宋小九,但人家毕竟皇子出身,总不能让宋小九真的一辈子跟着他们做农民吧? 宋小九在皇宫里的时候就跟着先生学过几天,只不过先生授业过于枯燥,并不适合四岁的小孩,宋小九学的很不开心,自然也没学进去多少。 到了宋家,宋春临给他跟宋小宝的识字卡都是彩色的,小孩子就喜欢这种鲜艳的颜色,再加上宋爷爷又很有耐心,又不会严厉的要求宋小九,宋小九学的很开心,在宋家学会的字甚至比皇宫里还要多。 外面的雪陆陆续续下了好几天,宋阿麽给几个孩子都铺上了厚厚垫被,晚上睡觉前还会用汤婆子给他们暖被窝,所以几天下来,宋家的小孩没有一个人因为着凉生病。 反倒是村里最近生病的人越发多了起来,而且大多数是穷苦人家,有些人家穷的只有一床薄薄的芦花被,那东西全裹身上了也达不到保暖的作用,幸亏是没有下大雪,要是下了大雪,这些人恐怕连天亮都撑不到。 宋大庄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到村里,昨天雪把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的房顶给压塌了,宋大庄是过来给那人修屋顶的,顺便去找一下屠户,跟他约好上门杀猪的时间。 宋大庄没有空手来,他抱着一个瓦罐,里面是宋秦氏煮的酒酿小汤圆,里面加了足量的红糖跟生姜,再加上酒酿,冬日里喝上一碗,也好驱寒。 宋大庄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忙活着了,这户人家是一对孤儿,父母旱灾的时候没了,村长可怜这一对兄弟,时常会给他们找一些轻松的活计干,这次房顶塌了,也是村长最先发现的,要不是他及时找了人过来,把坍塌的房屋挖开,那对兄弟不被冻死也会被埋在地下窒息死。 好在两人都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手脚有些冻伤,被王大夫接过去治病了。 今天要修房子了,两兄弟也坐不住,手上还裹着纱布就跑过来,一直忙前忙后的。 宋大庄看着他们穿着单薄的衣服,整个人冻得瑟瑟发抖,小的那个脸色都冻青了,赶忙招手让他们过来,一人分了一碗酒酿小汤圆。 “吃吧,吃饱了身上就暖了。” 兄弟俩捧着热腾腾的碗,有些不好意思,宋大庄明明是来给他们修房子的,现在自己却吃了对方的口粮,两人心里觉得过意不去,但碗里甜蜜的又一直不断的诱惑着他们。 弟弟小声的跟哥哥说:“哥哥,这个东西好香啊,我好饿。” 看着弟弟被冻得失去血色的双唇,哥哥一咬牙,还是让弟弟喝了那碗汤圆,至于他自己的,他咽了咽口水,想要递回去给宋大庄。 宋大庄没有接,而是告诉他,再不吃就凉了。 “这东西就是吃的热乎劲,你快趁热吃吧,我家里灶上还有,回去就能吃上。” 第100章 杀猪 听到宋大庄这么说,兄弟俩才小口小口的吃起了汤圆,刚才还滚烫的汤圆现在有些凉了,但却是正适合入口的温度,里面的姜放的量足,那两孩子喝了几口之后便觉得身上暖呼呼的,肚子里有了点热食,脑子也不再昏昏沉沉的了。 兄弟二人抱着碗站在一旁,他们本来还想帮忙的,但是那些大人们哪里会让两个小孩干活,只把他们领到一边站着等。 这家的房子比较小,看得出来屋顶已经很破败了,要不然也不会因为这点雪就被压塌了,有人查看了一下木梁,那木梁都有些腐朽了,即使修缮也支持不了多久。 但是大家也默契的没有提,这年头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哪里还有多余的闲钱接济别人呢? 能搭把手帮个忙就算不错的了。 宋大庄看着那摇摇欲坠的房子,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倒是有心想帮助这二人,但人家本村的人都没开口呢,他这个新来的要是强出头,说不定还会惹人厌烦,因此也只能把那些念头给摁了下去。 不过两兄弟已经很感激了,村长不但找人给他们修好了屋顶,还让每家每户都匀了几根木柴给他们,让他们不至于在冬天的时候没有柴火取暖冻死,至于粮食,只有几家富裕的,给二人凑了一小口袋的糙米出来,要是他们省一些,只熬个米汤的话也能撑到开春了。 一个小破屋子很快就被修好了,宋大庄看着瘦骨嶙峋的兄弟俩,到底是于心不忍,于是让他们过两天去自己家里帮忙。 “我家过两日杀猪,活比较多忙不过来,你们要是有空就过去帮忙,我管你们一天的饭食,有肉,管饱。” 听到不仅能吃饱,还有肉吃,两人的眼睛顿时亮了,忙不迭的说好,等到那日一大早,两个孩子就站在门口等着,生怕活计被其他人给抢了。 宋春临从空间里出来,就感知到这俩人站在门口,他想起宋大庄的吩咐,于是披上衣服去给二人开了门。 宋秦氏此刻也起来了,正准备烧点热水给全家洗漱,见到两人进来也是微微一愣。 这两兄弟姓王,一个叫王勤,一个叫王勉,合起来就叫勤勉,性格也跟名字一样,勤快又努力,听到宋秦氏要去烧水,两人一个担水,一个生火,不一会儿就烧了一大锅的热水。 宋秦氏见自己的活都被他们给干完了,也是哭笑不得,于是便让他们乖乖看着火,她准备做个早饭。 早上宋家人吃的比较简单,想着今天要杀猪,一下子杀三头猪可不是轻松的事情,所以今天的早饭是包子馒头,配一碗热乎乎的肉粥。 包子跟馒头是昨晚就蒸好了的,这会儿放锅里热一热就行,宋秦氏先熬粥,趁着煮粥的功夫剁肉切菜,粥滚了之后放入调味好的肉沫,再次翻滚后才放入切碎的青菜,最后撒上葱花跟胡椒粉,点上香油,一锅香喷喷的青菜肉沫粥就做好了。 那兄弟俩从未见过这么稠的粥,还全都是粳米,不是糙米,肉沫也放得足足的,空气里弥漫着肉香,让许久未吃过肉的两人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宋秦氏见他们低着头不敢开口,想到二人的遭遇,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拿起两个碗跟勺子,盛了两勺最稠的粥进碗里,她把碗放在二人面前,柔声道:“一大早的就赶过来,饿坏了吧,快吃。” 王勤跟王勉诚惶诚恐:“谢谢宋婶婶,我、我们吃过了才来的。”话音刚落,两人的肚子就响起咕噜咕噜的声音。 谎言被拆穿,两个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宋秦氏没说什么,反而又从锅里拿了两馒头出来给他们。 “你们大庄叔说过了,包你们一天的饭食,这朝食也是算在里面的,放心吃吧,等会还有不少活呢,不吃饱怎么好干活呢?” 听到宋秦氏这么说,两兄弟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伸手接过了那两个馒头,小声的跟宋秦氏道谢。 “谢谢婶子的馒头和粥。” “嗯,你们快吃吧,我们也要吃饭了,这水已经够热了,先别烧了,一切等吃完再说。” 宋家人此时已经全都起床了,包括最小的宋小宝,也被宋小九拉了起来,宋小九昨天就听说家里要杀猪了,他从小在皇宫长大,别说看杀猪了,就连猪长什么样也是在来了宋家之后才见到的,因此他兴奋的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天蒙蒙亮就醒了。 “娘,什么时候杀猪呀?”宋小九现在已经能很自然的称呼宋大庄夫妇爹娘了,他蹬蹬蹬迈着小短腿来到厨房,先是扑进了宋秦氏的怀里,仰着脑袋让她给自己擦脸,擦完脸了才看见坐在灶台边的王家兄弟俩。 宋小九好奇的歪着脑袋:“娘,他们是谁呀?” “他们是来帮忙杀猪的,来,我看看脸擦干净了没?擦干净了就去堂屋,准备吃饭了。” 宋小九哦了一声,又好奇的看了两人一眼,这才飞快的冲到了堂屋,扯着宋春临的袖子跟他八卦。 “二哥哥,厨房里有两怪怪的人,他们身上都没有肉,还黑黑的。” 宋春临想了一会儿,觉得宋小九说的应该是那兄弟俩,嗯,形容的还挺贴切,但弟弟该教育还是要教育的。 于是宋春临板起脸,严肃的跟宋小九说道:“小九,那不是奇怪的人,是来帮咱家干活的,小九不可以当着人家的面说人家奇怪,这是不礼貌的知道吗?” 宋小九闻言也立刻板着脸:“小九知道了,小九是个礼貌的孩子,小九不说了。” 宋春临满意的摸了摸他的脑袋:“嗯,小九真乖。” 得了哥哥夸奖,宋小九不好意思的抱了抱宋春临的腿,脑袋在他腿上蹭了蹭。 用完了早饭,那些被邀请的人家陆陆续续上门了,有了去年杀猪宴的教训,宋大庄这次请的人不多,只叫了素日里跟自家交好的几个村民,以及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辈,就再无其他了。 不过还有一些闻风赶来买猪肉的,宋大庄说了,只卖一头,就那头最肥的,现如今家里人也不爱吃肥的了,那肥猪卖了正好,剩下两头也够宋家人吃很久了。 屠夫杀猪的速度很快,中午之前就把三头猪都给杀好了,手脚利落的把猪肉分割成几大块, 王勤王勉两个人则忙前忙后,替屠夫把分割好的肉扛到铺好的木板上面,这样好让买肉的人挑选。 那些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把那头猪都给定了,屠夫就按照他们要的位置开始切肉,切好称斤后交给王勤王勉,他们会把称好的肉打包好,而宋大庄则全程站在一旁收钱。 这种农家自己养的猪卖的肉都比较便宜,大家乡里乡亲的,也不好要价,全都按照肥肉三十二文,瘦肉二十四文一斤的价格卖,猪骨头跟下水就比较便宜,猪骨头拿回去煮汤,也能尝个肉味,一些家里比较穷的最喜欢买骨头下水之类的,过年也好开个荤。 而前世卖得比肉还贵的排骨,在这里一斤只卖十八文钱,比猪大骨稍微好一些,因为挂的肉比较多,猪心猪肺猪肝这些下水就更便宜了,统一十五文一个带走,连称斤都不用,不多时一头肥猪就被分割卖完,那些买到了肉的村民们个个美滋滋的拎着肉回家了。 屠夫也拿着定好的猪肥膘跟工钱离开了,年底了杀猪人的多,他生意好着呢。 送走了屠夫跟买肉的村民,宋家人才正式操办起杀猪宴来。 今年宋春临特意要求把所有的蹄子都留下来了,打算让宋秦氏做个黄豆焖猪蹄,排骨也留了一扇,剁成小块做糖醋排骨,一大块五花肉被切成小块做了红烧肉,这是餐桌上的重头菜,由宋阿麽掌勺,里面还加了不少鹌鹑蛋跟土豆,端上去满满一大盆,吃得众人满嘴流油。 王家兄弟也被分配到厨房这里,跟前来帮忙的婶子们坐一桌,在场的人都是认识的,两人倒也没显得局促,就是有些不好意思。 因为餐桌上的菜跟外边的别无二致,都是相同的菜色,只是分量少了一些,王勤跟王勉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的饭食了,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下筷子。 宋秦氏也坐在这一桌,见两人只顾扒饭,于是主动给他们夹了一块排骨进碗里。 “吃吧,这排骨酸酸甜甜的,你们小孩子最喜欢了。” 听到宋秦氏这么说了,王勤王勉才小心翼翼的夹起碗里的排骨,排骨被炒得焦黄干香,外边裹着酸酸甜甜的酱汁,出锅前还撒了芝麻,咬一口酸甜中透着浓郁油润的肉香,只一口就让两人停不下来了。 因为排骨没有肉,所以在古人眼中自然不如红烧肉好吃,不过今天的排骨是酸甜的,正如宋秦氏所说,非常适合小孩子吃,两人连吃好几筷,见大家没什么反应,才又把筷子伸向同样没什么肉的猪蹄。 猪蹄炖的时候加了一些醋,此时吃着口感软糯但不烂,里面的肉皮都吸饱了汤汁,吃起来也是满嘴油香,而且特别下饭。 宋家待客吃的是粳米混糙米做的饭,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请客的习惯,兄弟俩连着吃了两碗饭,当他们还想吃第三碗的时候,就被其他人制止了。 一个笑起来很慈祥的婶婶给他们解释了一遍:“你们平日里没吃过这么多饭吧?现在一下子吃那么多容易积食,积食的滋味可不好受,摸摸你们的肚子,鼓起来就是饱了。” 兄弟俩忙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果然鼓鼓的,确实是饱了。 吃过杀猪宴,村民相继告别,那些来帮忙的人也都分到了一小块猪肉跟一些没吃完的剩菜,这些大部分都是锅里没动过的,就算是动过的大家也并不介意,毕竟里面可都是肉啊。 王家兄弟也分到了一块肉,宋大庄还多给了两根大棒骨,宋秦氏也抱着一个大海碗出来,碗里装了满满的红烧肉。 “吃饭的时候就见你们啃骨头了,这肉也没吃几口,锅里剩了很多,你们带回去慢慢吃。” 王勤忙道:“使不得啊,宋婶子,我们、我们已经拿了很多了……”更别提饭桌上还吃了那么多的肉,这要换成银钱,也值个半贯钱了吧。 宋秦氏直接把碗塞进王勉的怀里:“让你们拿着你们就拿着,你们看那些来帮忙的人,哪个没有连吃带拿的?别人可以,你们就可以,小小年纪别想那么多,这就是你们今天的工钱,知道吗?” 王勤抿着唇,看着弟弟怀里的那碗红烧肉,虽然现在已经凉透了,但他还是能闻到那浓郁的肉香,这么香的肉,他还是在爹娘在世的时候吃过。 想到自己的爹娘,王勤忍不住眼眶一红,他揉了揉眼睛,没让眼泪真的落下来,只是哽咽着朝宋家夫妇道谢:“多谢宋大叔跟宋婶子了。” 宋大庄最是见不得小孩子哭,赶忙挥挥手让他们回去。 “快些回去吧,冬日天黑的早,再不回去就晚了。” 兄弟俩再次朝二人道谢,然后抱着东西回去了。 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宋秦氏不免感慨了一句:“没了爹娘的孩子,命就是苦。” 宋大庄轻轻拍了她肩膀一下,知道妻子是想起另一个世界的春临了,那时候的春临虽然父母健在,但有跟没有一样,过的还不如这两个孩子呢,起码他们的爹娘在世的时候,是真心疼爱这两个儿子的。 这次杀猪宴顾逢月没来,之前宋大庄去邀请过,不过没见着顾逢月的面,管家说顾家这兄弟俩也整日忙得不见人影呢,宋大庄回来跟宋爷爷说了一嘴,宋爷爷反应过来,猜到侯爷跟顾逢月忙的应该是宋小九的事情。 要让一个皇子悄无声息的消失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直到宋大庄都把熏好的腊肉腊肠送到侯府了,也没能见上顾逢月一面,反倒是让他在京城听到了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 第101章 摆摊 也不知道是谁在城里散播九皇子不是先帝血脉的事情,皇帝知道后第一时间就派禁军去封口了,但还有一些不怕死的,私底下传播着,甚至坊间还有人专门写了话本子,名字就叫《我与皇妃的二三事》。 那话本子虽然没有明着点汝安王跟婉贵人,但主角的身份背景什么的,让人一看便知,而且这书写得非常香艳,里面有好大一段关于两人床榻之事的描写,那写话本子的人功力了得,让不少人看得心神荡漾。 当然,此书很快被列为禁书,在坊间绝迹,只有少数人手里还有着孤本。 宋春临第一次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反应就跟前世吃到大瓜一样,他没想到古代的人居然也这么的八卦,以及脑洞大开,那书他也偷渡了一本回来,不得不说文笔非常好的,好到连他这个假古人也能看得懂,难怪能在坊间迅速流行起来。 现在谁在说古人古板,宋春临第一个就会跳出来反驳,古人只是生活的年代久远,并不代表他们的思想也很久远,这吃瓜的积极性,也不比前世的网络群众们差多少。 因为谣言的缘故,除夕的宫宴上,当瘦弱的‘九皇子’出现的时候,众人纷纷侧目,看着消瘦不少的‘九皇子’顿时心生怜爱。 有人想要上前跟‘九皇子’套近乎,顺便看看他的笑话,只是才走近一点,‘九皇子’便匆匆起身离席。 这一次短暂的露面,让大家对‘九皇子’印象成功停留在消瘦,怯弱上,感觉这才是一个失去一切助力,在皇宫艰难求生的皇子形象。 这是顾逢云给小九走的第一步,让大家逐渐接受他不喜欢出现在人前的这一个设定,淡化他在人前的印象,这样将来‘九皇子’突然消失的话,也不会引起什么波澜。 而真正的九皇子,在宋家爱的投喂之下,胖嘟嘟圆乎乎的,这个冬天他心情好,吃的自然也多,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这娃就长了十斤。 因为胖得太快,宋春临严格控制起他的零食,即使他眼泪汪汪的恳求也不管用,宋春临不但自己心狠,还要求其他人也一起心狠。 “小孩子太胖会长不高的,他现在这样就可以了,你们不要再私底下给他吃零食了,我可是都能看见的哦!” 宋春临眼神扫过宋大庄,跟低着头不说话的宋春生,这两人是重点观察对象,因为他们俩投喂的最多。 得到警告的父子俩心虚的对视一眼,眼里都是对对方的嫌弃。 ‘一定是你喂太多了!’ ‘明明是爹你背着我给小九跟小宝塞零嘴,我看见了!’ ‘我没有!是你带着他们俩偷吃的!’ ‘爹,你忘了上次你带他们俩吃桃酥还是我给你望风的吗?’ 宋春生凉凉地盯着宋大庄,仿佛他说一句不是就要咬他,宋大庄自知理亏,干脆撇过头装死。 除了谣言,宋春临还听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摆摊?”宋大庄听到儿子的打算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孩子莫不是在说胡话吧? “是的,我都打听好了,朝廷会在腊月十四那天开放一批摊位,就在北城跟西门那边,并不指明要商户,任何人都可以去报名,摊位费虽然贵了些,但货物卖出去后也不需要缴税,这买卖做着肯定划算。” “这消息可靠吗?” “千真万确,街道司明天才会出通告,不过有些消息灵通的人,估计早就知道了。” 宋爷爷好奇的问孙子:“咱们家的产出将将够吃,你说要摆摊,那岂不是得拿空间里的东西出来卖?” 宋大庄也反应过来了,他觉得这样做不妥,忙劝儿子:“春临啊,这空间里的东西太神奇了,可不能往外拿啊。” 宋春临见大家都一脸的惶恐,生怕宋春临真的从空间里掏出一堆东西来卖,宋春临忙安抚大家。 “爷爷,爹,我自有我的打算,我这空间不是能种果树吗?里面有好多果子,再加上我以前收集的,都多到吃不完了,我是这样想的,咱们直接卖水果,那肯定不行,好多水果这边压根没有,所以我觉得,我们可以卖果酱啊。” 宋爷爷:“果酱?那是何物,可是蜜渍果子之类的?” 宋春临道:“那也差不多吧,只是果酱会经过高温熬煮,到时候可以直接抹在面包馒头上吃,或者泡水当果茶喝也是不错的。” 口说无凭,还得眼见为实,正好现在是午后,宋春临拿出几个常吃的果酱,还有吐司跟大馒头,他拿起一块面包做示范,把瓶子里的草莓酱抹在上面,然后递给宋爷爷尝了一下。 果酱香甜,面包柔软,两者结合果然非常美味,宋爷爷也立刻嗅到了商机。 “春临啊,你的这个面包是怎么做的?”开口的是宋阿麽,他素来最喜欢研究这些西点吃食,因此对吐司非常感兴趣。 宋春临给他找出了关于吐司做法的食谱,在宋春临的督促下,宋家上下都识字了,只是看个食谱并不会难倒宋阿麽。 “吐司做法不难,只是我空间没有收集太多材料,所以咱们主打就是做果酱,我空间有很多苹果跟桃子,这两样在这里也是很常见的水果,就先做这两个就可以了。” 宋爷爷见孙子安排的妥当表示没有意见,既然是要摆摊,那肯定要大量备货,这年头还没有什么防腐剂之类的,纯天然想东西放不久,宋春临要不是有空间可以倚仗,他也不敢这么做,不然到时候做多了卖不出去,他们得亏死。 一家人说干就干,趁着现在时间早,宋春临立刻拿出一筐苹果,除了两个小崽子,其余人都发了削皮刀,一时间大家疯狂削皮,削好皮后就扔到中间的大盆里,等盆满了宋春临再放进空间。 宋春临打算采取流水线作业,今天先削皮,空间里的苹果大约有一吨,这么多苹果自然不可能全部削完,宋春临只打算削个一千斤就差不多了,剩下的桃子,他也打算弄一千斤就行。 一千斤听着挺多的,但打碎熬成果酱后,起码缩水一半,最后加起来能有个八九百斤算顶天了。 等弄完了这一批,要是果酱好卖的话,宋春临打算再继续多弄一些。 宋家人削了一天的果皮,直到睡觉前,也才刚把苹果削完,接下来还得切块打碎,所以大家早早就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宋大庄就按照宋春临的指引,来到城门口等着进城。 街道司果然跟宋春临说的那样,早早就有人在门口守着了,宋大庄来得不早不晚,摊位采取抽签制,宋大庄手气还不错,抽中一个比较靠前的位置。 顶着众人羡慕的眼神,宋大庄喜滋滋的拿着自家摊位的号码牌去交费,然后得到一张租赁文书,他把牌子跟文书小心翼翼的收好,这才马不停蹄往家赶。 今天大家还是削水果,只不过削的是桃子,有了昨日的经验,这桃子削起来很快,等宋大庄回来的时候,桃子已经削好了一半了。 租赁文书跟牌子在一家人手里传递着过了一遍,大家看着都很稀罕。 “这就是咱家的摊位了?大庄啊,这位置是好是坏呀?” “爹,这位置我看过了,比较靠前,应该算好的吧。” 听到宋大庄说好,宋爷爷也连连点头。 “那就好,那就好。”随后他就把两样东西都交给了宋春临,嘱咐他道:“收好了,等要用了咱再拿出来。” 果酱的制作过程并不复杂,宋家忙活了好几天,总算是掐着时间把所有的果酱给弄好了,宋大庄去隔壁村买了一大车瓦罐回来,每个瓦罐大约能装半斤左右的果酱,宋春临决定定价为一百文一罐,买三罐送一罐。 腊月十四这天,天色还没亮宋家人就起来了,宋爷爷跟宋阿麽留在家里带着两个小的,宋大庄两口子则带着宋春生跟宋春临兄弟俩进城摆摊,果酱做好后便被放进了空间,只有到了入城的时候,宋春临才把东西拿出来放在马车里。 因着今天是摆摊的第一天,进城的人也特别多,不光是来卖东西的,买东西的也不少,宋春临他们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才顺利进去,他们走的正好是北门,距离市集也很近,等他们到的时候,周围已经有很多人在逛了。 眼看着时间不早,宋家人迅速的把要卖的果酱都抬下来,摊位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个画好的格子,上面写着记号,好在他们要卖的东西也简单,宋大庄抗下一块木板,底下架着两条长凳,这就是摊位了。 大家手脚麻利的把那些小罐子摆到自家的摊位上,宋春临还打开两罐倒了一些出来,用小竹片抹在馒头片上,然后再切成小块,用竹签扎起放在一个盘子里,这是用来试吃的。 起初大家还有些不理解,宋春临耐心跟他们解释:“酒香也怕巷子深,这东西好不好吃,自然得先试过才行。” 他话音刚落,旁边一个中年妇人听到这话立刻靠了过来,她笑眯眯的问:“这位小哥儿,你们家这卖的是吃食吧?真的能试吃吗?” 宋春临立刻换上了甜甜的笑脸,热情的招呼她:“这位婶子好眼光,我们这儿卖的是果酱,这是频婆果酱,这是桃子酱,两种果酱都很好吃,抹馒头也行,直接泡水喝味道也很好,您可以试试这抹馒头的。” 见宋春临说话又甜又乖,而盘子里的馒头片被抹上了半透明的果酱,看起来也十分的有食欲,那中年妇人踌躇了一下,还是拿起一根竹签,尝了一口,发现果酱虽然是半透明的,但频婆果香浓郁,滋味清甜,配着馒头感觉馒头更好吃了。 苹果就是古人说的频婆果,这东西是从西域传过来的,但本地的频婆果味道并不如现代苹果那般香甜,反而有些酸涩,但因为其容易保存的缘故在古代还算是比较普遍。 那中年妇人不是第一次吃频婆果,但口中的这个频婆果酱,比频婆果还要好吃,味道没有直接吃酸涩,反而是浓郁的果香,她尝完一块后便决定要买上一罐,眼神扫到一旁的桃子酱,想到频婆果酱都这么好吃了,那本就香甜的桃子,是不是更好吃。 于是又捻起一根竹签,尝了一口桃子酱抹的馒头,果然,桃香浓郁,味道比频婆果酱还要清爽一些。 “哎呦,你们这果酱确实好吃,这一罐怎么卖的?” “婶子,我们家的果酱一百文一罐,这一罐大约有半斤左右,你要是买三罐,咱们还送您一罐,可比单买划算多了。” 这价格其实挺贵的,一百文只能买半斤,但是想到那果酱的好滋味,以及买三送一的优惠,妇人咬咬牙,掏出三百文买了三罐。 “这样,你给我一样来一半吧。” 宋春临笑眯眯的给她打包好递给她:“两罐频婆果,两罐桃子,婶子您拿好了,欢迎下次再来。” “瞧这小嘴甜的,要是好吃我还来你们家买就是了。” 送走了妇人,宋春临咧着嘴把钱递给宋秦氏。 “娘,您收好了。” 宋秦氏笑着接过,他们一来就有生意,这是好兆头啊。 接下来的时间,陆陆续续有人过来,试吃过后都觉得好吃,只是有人认为小小一罐果酱就敢卖一百文,这价格过于昂贵,想要跟宋家人砍价。 宋家人一律笑眯眯的告诉他们不砍价。 “买三送一呢,这位客官,我们家这个优惠只有头三天有哦,要买您的趁早了。” 那人听闻只有三天的优惠,最终还是咬咬牙买了三罐,宋春临笑眯眯的送了他一罐。 随着时间的流逝,集市里的人多了起来,宋家的果酱确实好味道,即使价格昂贵,但因为买三送一的诱惑,也还是有人愿意掏钱买,一天下来竟然也卖掉了六十多罐。 宋春临本来准备了八十罐试试水的,对这个结果也还算满意,毕竟这只是第一天。 第102章 果酱 集市开始的第一天,宋家人的果酱就受到了顾客的一致好评,于是第二天来的客人更多了,还有一些人看他们家果酱好卖,也跟着买了一些。 很快的,宋家的果酱库存明显不足,于是白天宋爷爷跟宋阿麽在家带孩子的时候,就顺便做上一些,晚上宋春临不需要睡觉,他就疯狂的在空间里给苹果桃子削皮,第二天宋爷爷跟宋阿麽再进行处理。 到了第三天,他们才摆好摊位,就有人上门询问,有没有新鲜的苹果卖。 “你们家的频婆果是哪儿买的,还有新鲜的吗,我家那口子害喜,吃了你们家的频婆果酱好多了,若是有新鲜的,我愿意高价收购一些。” 面对客人的要求,宋大庄只能婉言拒绝:“抱歉了,我们家的频婆果全做成了果酱,是真没有新鲜的了。” 那客人有些失望,但也理解,尝了下两种果酱的味道,觉得也很不错,于是两样各来三罐,这一天还有优惠,宋大庄还多送他两罐。 其他人见他一次性买了这么多,于是纷纷抢着购买,不多时,原本还剩一筐的果酱瞬间被清空,这让宋家不得不提前收摊。 “抱歉了诸位,咱们家的果酱都已经卖完了,大家若是想要,还请明日再来。” “我家孩子就喜欢你们家的果酱,昨日只买了一罐,今日都快要吃完了,你们明天真的会来吗?” “就是啊,我们家的孩子也很喜欢,说吃着舒服,鬼知道一个果酱能舒服到哪里去,不过他喜欢我还能不买吗?” “哎呦这么好的东西,你们怎么不多备一些货呢?” “大家稍安勿躁,实在是没想到大家这么喜欢我们家的果酱,这样吧,我明天尽量多带一些货过来,今日真是对不住各位了,大家明天早些来的话,我们家还会有小礼品赠送。” 听到宋大庄这么说,没能买到的人也都散了开来,反正这里啥也没有了,还不如去其他地方逛逛,看看有没有类似的替代品。 答案当然是没有,倒是一些卖果干零嘴的铺子会有蜜渍的果干卖,但那玩意跟果酱可不是同一种东西。 大家在集上逛来逛去,发现还真找不到那果酱的替代品。 而宋家这边已经马不停蹄的往回赶,宋春临趁着这个时间在空间里削水果,等回到家里,他马上拿出一盆削好的果子出来。 今天宋阿麽在家已经熬好了一大锅果酱,等他们到家后果酱正好放凉。 宋大庄两口子刚坐下来喝口水,又立刻忙着把刚做好的果酱装罐子里。 宋春临从空间里翻出一大堆坚果,这些坚果炒货是他在批发市场弄来的,都是散装的,需要他们自己装到纸袋里面。 宋春临拿出来的是核桃跟栗子,这两样都是大众熟悉的,不会被人追问是什么。 核桃跟栗子先十个一小袋,分装好,这些是明天买果酱赠的小礼品,买两罐送一袋。 宋家果酱味道好,买东西还有礼品赠送,虽然只是一些小零嘴,但它不要钱啊,带回去给家里孩子吃,也能哄得他们高高兴兴的。 宋家摊位左边恰好是卖烧饼的,有的客人买了果酱看见烧饼顺便买上几个,带回家去抹上果酱要吃,味道竟然意外的好吃,于是连烧饼摊前也排起了长龙,这让烧饼摊老板直呼宋家人是财神爷。 而宋家右边卖的不是吃食,而是一些精致的竹编礼盒,过完年走亲戚的人变多了,大家走亲戚都要带礼物,这讲究一些的人家便会买这种好看不贵的礼盒回去,拿着送人也比较有面子。 因着果酱热销,也有人会想着拿去送礼,这卖礼盒的老板也是个脑子活泛的,他连夜让人做了大些的礼盒过来,大小高度正好能放下宋家的果酱罐子,他还细心的分成了两种,一种能装两罐的,另一种能装四罐的。 两种礼盒是他摊位上卖得最好的,老板借着宋家的光赚得盆满钵满,对着宋家夫妇也愈发的客气。 宋家果酱风靡京城,摆摊的第五天,周围的果干铺子就已经推出了类似的产品,其实果酱这玩意做法极其简单,有心人多试几次便也能摸清楚了。 只是他们用的材料都是本土的水果,频婆果不论是口感还是味道,都逊色于现代苹果,更何况宋春临的苹果都是空间出品,味道比苹果还要好吃。 最重要的是,那些苹果酱都是滴过灵泉水的,灵泉水少量可以使人精神振奋,还能减轻身体的病痛。 比如那害喜的孕妇,吃了掺有灵泉水的果酱,自然身体舒畅不再害喜。 有了这些材料的加持,那些商铺是怎么也做不出同样的味道来。 这些商铺推出的果酱只卖了一天便无人问津了,实在是跟宋家的果酱差距太大,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最后就是宋家的生意越来越火爆,宋大庄甚至不得不限购,才能保证大部分人买到果酱。 摆摊第十天,宋家人一个个都要累瘫了,即使他们每天限购,但仍然有很多人过来买果酱。 一家子每天不摆摊的时候就在削果皮,打果泥,熬果酱,周而复始,即使有灵泉水补充体力,但精神上的疲惫却是免不了的。 宋春临看着眼神呆滞的家人,觉得不能这么忙下去了。 于是他坐起身来说道:“爹、娘,咱们不能这么下去了,再这样搞下去,咱们会累垮的。” 宋大庄缓缓放下手里的活,游魂似的问他:“那咋办啊?不干了?” 宋春临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是的,咱不干了!” “咱们累死累活,这果酱还是不够卖的,反正时间也没几天了,我算了一下,这些日子咱们光靠卖果酱,就赚了将近一百两左右,摊位费早就赚回来了,既然钱都赚到了,那咱们还这么辛苦做什么?” “而且再过两天就是年关了,家家户户要忙的事情多了去了,买东西的人估计就少了,与其到时候在摊子上闲着,不然先自己就停手,咱们家里过年要干的事情也有好多,也趁着这几天歇一歇吧。” 众人听完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宋爷爷提议:“咱们明天就卖最后一批吧,卖完咱也该好好过年了。” 大家长都这么说了,众人自然没有异议。 想着就明天最后一批,手里的活也不赶了,只把眼前的这些做好便是。 得到大家都同意之后宋春临也送了一口气,他低估了古人的购买力,以为如此昂贵的一小罐果酱应该没那么容易卖出去,备货有些不足,这才让大家忙得连睡觉都时间都没有。 宋阿麽看着孙子一脸愧疚,便停下手里的活,招招手让他过去。 宋春临乖乖走到他面前,面露疑惑。 “好孩子,不用自责,咱们也是第一次做生意,没有经验那不是人之常情吗?” “就是啊,春临,咱们今年光靠果酱就挣了一百多两,要搁以前,那是想都不敢想,你爹我啊,这辈子都没什么出息,但老子命好啊,我生了个好儿子,要不是你提议摆摊,咱们家哪能有这么多的进项?” 宋阿麽没忍住,给了儿子一个爆栗:“胡咧咧啥呢,你跟谁说老子?” 宋大庄畏畏缩缩,不敢反抗。 宋阿麽清了清嗓子,继续道:“你爹话糙理不糙,要不是你说要摆摊,咱们家还真没往那方面想过,备货不足,只能说明咱们经验太少,也说明咱们家的东西好,才会让别人舍得掏腰包,从前咱们家一年到头顶天就是二十两,还得刨去各种花销人情,年底还剩个几两银子便是天大的好事了,这次咱们十天就赚了一百两,可抵得上过去五年的努力了,所以即使咱们辛苦,可这心里头是甜的呀,这便足够了。” 宋阿麽慈爱的摸着孙子的脑袋,他比去年的这时候胖了一些,个头也高了,去年还是细细瘦瘦的,今年脸上不但长了肉,皮肤也白净了许多。 “好孩子,你不必觉得自己出尔反尔,相反,小爷爷很高兴,你是在为这个家着想,我们都是一家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宋春临有些呆滞的看着宋阿麽,又转头看了看周围的家人们,他眼眶有些酸涩。 从来没有人跟他这么说过,前世他去找过自己的父母,看着他们家庭幸福美满,自己局促的坐在他们家的沙发上,有时候他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最后却客气疏离得仿佛陌生人一样。 他们问自己想要干什么,宋春临小声说自己需要学费读书,需要生活费吃饭。 但对方蹙着眉,仿佛他提了什么奇怪的要求。 那种滋味特别难受,即使他最后拿到了钱,却仍然觉得自己是个罪人,仿佛破坏了别人美满的家庭。 可是宋家人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他们无条件的包容他,信任他,甚至还会安慰他。 而不是蹙着眉,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俯瞰他,生生把他变成了一个自作多情的小丑。 宋春临无声的抱着宋阿麽的脖颈,他把头埋了进去,他没有哭,他就是想让人抱抱他,抱抱曾经那个被嫌弃的自己。 而宋阿麽也真实的,用力抱住了曾经的那个小孩。 宋家人不再摆摊的消息第二天便传了开来,有些人不死心的过来询问,得到答案后忍不住哀嚎。 “我不能没有你们家的果酱啊,这么好吃的果酱,你们真的不考虑多卖两天吗?” “这位客官,还真不是我们不想卖,而是实在什么没有了呀,我们家最后一批果酱都在这里了,要不您多带两罐,今天每人可以多买两罐。”宋大庄现在应对客人越发娴熟,在拒绝的同时还不忘推销自家的产品。 那人想到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再吃到这么好吃的果酱了,于是赶紧多买了两罐回去。 其他人听说可以多买两罐,也纷纷出手,生怕下一秒就被人给抢光了。 宋家今天把所有的库存都拿出来了,足足有五百多罐,要不是限购,估计这些一下子就能卖完了。 宋春临眼尖的看到好几个已经买过了的人,买完回去折返一趟,换了衣服又来排队。 宋春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干脆当做看不见,只求早日把这些库存给卖完了好收摊。 大概是他们收摊的消息传出去了,闻讯赶来的人越来越多,才过了午时,五百多罐果酱就被一扫而空,后面来的人只能看着空荡荡的摊位,泪眼汪汪。 没买到的人在原地捶胸顿足,宋家人则火速收摊回家去了。 明天就是腊月二十六了,他们得赶紧收拾屋子,洒扫院子什么的,年货这些宋春临空间里基本都有,一些年礼什么的,宋大庄早在集上买齐了,他们家也没亲戚在这边,因此也只备了几份,给村里相熟的几家便是了。 侯府的年礼是二十七这天一早就送到的,除了一些寻常的礼物,还有一份比较贵重的,宋春临猜测是给宋小九的。 至于送礼物的人,宋春临觉得应该是皇宫里面的那位九五之尊。 宋春临当着大家的面打开了那份礼物,只见里面是几套料子很好的绸缎衣衫,衣服的尺寸大小正合宋小九,但款式比较简单素雅,除了这几套衣服,还有一些孩子喜欢的小玩具。 宋小九好奇的伸过脑袋,他来到宋家后宋春临就给了他很多玩具,都是一些色彩鲜艳的木头玩具,所以对桌上的这些并不太感兴趣,只摸了一下就不玩了。 宋秦氏有些哭笑不得的替他把东西收好来,想着等他以后想起了再玩。 除了这些礼物,顾逢月还专门送了一批样式新颖的花灯过来,宋春临对着那些花灯爱不释手,当天就要宋大庄替他把灯都挂上去。 眼见儿子喜欢,宋大庄自然屁颠屁颠的搬来了梯子,按照儿子的指示,将那些或华丽,或可爱的花灯一一挂了上去。 “你别说,这花灯一挂,果然有过年的氛围了。” 第103章 葡萄 因为还在国丧期间,家家户户都没有挂红灯笼,据说上元节的灯展也被取消了,宋春临还有些遗憾不能去看呢,没想到顾逢月居然把花灯都给送来了。 晚上宋大庄特意将所有的灯都给点亮了,把几个孩子给高兴的,一直在院子里不肯走开,最后被宋秦氏一个一个给揪了回去。 除夕这天顾逢月没有待在侯府,而是被顾逢云带去了宫里参加宫宴,翻了年顾逢月就十六了,顾逢云打算带着他出去混个脸熟,为将来的入仕做准备。 今年的宫宴比较简单,因着先帝新丧,宴会上的菜式都是全素的,没有一道荤腥,对吃惯了荤腥的顾逢月来说,这顿饭吃得难以下咽。 顾逢云瞥见弟弟百无聊赖的用筷子扒拉着菜肴,知道他是没有胃口,只能悄悄俯身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忍着些,宋家今年也有送佛跳墙过来,我让管家在厨下温着呢,等你回去了就能吃。” 顾逢月听到家里有好吃的,顿时眼睛一亮,赶紧坐直了身子,对着那些过来寒暄的人挤出个笑脸来。 宫宴结束的早,兄弟俩回到府里的时候还算早,没过子时,管家让厨房把菜都端上来,顾逢月也顾不得礼仪,连着喝了两大碗,这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他舒爽的瘫坐在椅子上:“还是家里的饭菜舒服啊,那宫宴的菜肴可真难吃啊。” 顾逢云笑骂道:“这宫宴上的哪一道菜拿出去都是珍馐佳肴,怎么到了你的嘴里,就变得难吃了?” “就是难吃啊,好些菜都冷了。” 御厨离宫宴的地方比较远,即使有保温的盘子装着,但摆到他们面前的时候,已经有些凉了,再加上冬日寒冷,菜肴冷的更快了,那些油都凝结成一坨,不管是卖相还是味道,都没有这热腾腾的佛跳墙令人食指大动。 顾逢云没有说话了,反而专心的品尝起这佛跳墙来,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竟然也觉得,这佛跳墙的味道比去年的还要好吃。 过完年后宋大庄就开始犁地了,有了去年的经验,宋大庄决定把土豆跟红薯都种上五亩,剩下的全都种小麦跟稻子,至于那些荒地,宋大庄有空的时候会跟宋秦氏一起慢慢开荒,等红薯的秧苗出来以后,再用扦插法种植。 家里的活计变多了,宋大庄跟宋秦氏两人实在忙不不过来,于是雇佣了村里的几个地少有勤快的人家做短工,其中就有王勤王勉两兄弟,这两人大约是感念宋家的帮扶干起活来特别的卖力。 宋大庄见他们这么努力,每天结算工钱的时候也会多给两人一些。 “大庄叔,这太多了,说好了我们只算半个壮劳力的。”王勤看着手里的铜板,宋大庄多给了他们一人十文钱,这个钱他们不能要。 看着这两实诚孩子,宋大庄哭笑不得。 “拿着吧,这些是看在你们工作努力的份上给的,今日你们两个,可比一个壮劳力还勤快呢,收着,别让其他人知道。” 两人见宋大庄坚持,这才勉强收下,心里却暗暗发誓,明天干活一定要更卖力才行。 雇了人后干活速度比去年要快多了,宋大庄在种完那二十亩良田之后,又带着人开垦起了荒地,别人问他要种什么,他说种玉米。 “玉米?大庄啊,你是说那个只能当饰品不能吃的玉米?”问话的是村里一个很勤快的庄稼汉,玉米这玩意他早年也种过,但产量低不说,也不怎么好卖,再加上还不能吃,久而久之种的人便少了。 大家也没想到宋大庄居然想到要种玉米,看起来好像还要种挺多的,于是纷纷劝他别种,或者少种一些。 “大庄兄弟,你听老哥一句劝,这玉米啊,不好种,产量也低,你们家去年是不是也种过玉米了?” 宋大庄点点头:“去年也种了一亩地,所以今年打算多种一亩的玉米。” 那人见宋大庄竟然还要多种一亩,顿时急了:“哎呦,那玉米不能吃不能喝的,就是个摆件,品相不好那些世家小姐们还不愿意收,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你怎么还种呀?” “我看这些地你还不如拿来种土豆红薯,好歹是个正经吃食,而且产量还高,这荒地也能活,我看种这俩挺好。” “玉米也就听着好听,又不是真的大米,种这么多别到时候白费功夫。” 宋大庄见众人都劝他别种了,知道这些人都是为了他好,怕他一片苦心最后都打了水漂,但他又不能跟众人解释,玉米这玩意它真的能吃,只是淡淡的说自己是种给儿子的。 大家伙见他如此坚持,最后也不劝了,横竖他们只是来打个短工罢了,主家想种什么本来也轮不到他们来指手画脚。 那些庄稼汉本来还想按照他们以前的方式去种玉米的,但都被宋大庄制止了。 “一个坑只能下两到三粒种子,多了不行,每行间距大约三尺左右,太密了不行。” 种了多年地的庄稼汉被他这一项操作给整懵了,这种玉米竟然不是直接撒下去就行了,还要计算间距,一个坑里也只下这么几粒种子,就这么点东西,能长出个啥呀? 宋大庄知道大家不信他的方法,但也没解释,只是强烈要求他们这样种。 众人虽然内心满是疑惑,但主家说什么便是什么吧,于是也开始闷头干活,两亩地的玉米很快就被他们都种完了。 全部干完了活之后,王勤王勉兄弟俩面带担忧的看着宋大庄,宋大庄不明所以。 “咋了,你们怎么这副表情?” 王勤王勉对视一眼,终于鼓起勇气,告诉宋大庄:“大庄叔,这玉米不是这么种的,我爹以前也种过,都是直接撒下去就行了,玉米产量本来就不高,您种的这么少,可能倒时候连种子的钱都赚不回来的。” 玉米虽然不高产,也不是粮食,但因为京中贵女们喜欢,所以价格也并不算便宜,两人是担心宋大庄血本无归。 看着两个孩子真诚的眼神,宋大庄倒没说什么,只是反问他们:“你们怎么知道,玉米就是像你们爹那样种的呢?” 两人被问得一愣,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宋大庄会这么说。 “可是,大家都是这么种的呀?难道大家都种错了吗?” 宋大庄自然不会告诉他们,大家这么些年,确实都种错了,其实就是他以前,也会下意识的以为玉米只要把种子均匀的撒进地里就行了,要不是宋春临给他看了后世的农书,他打死也不会想到,原来玉米是那样种的。 宋家种的玉米如今都是十穗的了,宋春临空间里的三种玉米,只有浇灵泉水的玉米种子性能是最稳定的,所以宋春临现在都改为只用浇灵泉水的种子,他把每个阶段的种子都留了一部分出来,打算作为一个过渡,不让种子变化得太过明显。 而他那些浇灌灵泉水的玉米,现在已经初具现代玉米的雏形了,相信只要再给他一些时间,他就能完美的复刻出现代玉米来。 在宋家种好玉米的同时,那些被皇帝分发下去的土豆红薯,也悄然在大景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那些分到了红薯土豆的农户看着嫩绿的芽儿,也是满心欣喜。 “这东西的发芽绿果然很高啊。” “高有什么用,要真如官府说的那样高产才行啊。” “唉,要不是为了这东西,我家早种上小麦了。” 民间因为这些新的作物,说什么的都有,有的人相信朝廷,认为这些确实是高产作物,然而大部分人还保持着怀疑的态度,毕竟亩产千斤,那是只在传说中听过的东西,真有这么好,那为什么现在才被人发现呢? 而不管他们说什么,都传不到宋家的耳朵了,宋家地里的那些玉米也全都发了芽,原本抱着看宋家笑话的人顿时笑不出来了。 其中最不高兴的,就是王富贵了,他向来跟宋家不对付,自然不希望宋家人日子好过,早在宋家种玉米的时候,他就在村里跟人放话宋家肯定种不出玉米来的,没想到短短一个月,他就被狠狠打脸。 宋家地里的玉米他远远看过,那出苗率极高,比他们往日直接撒还要高,这下不仅是他被打脸,那些说宋大庄种玉米方式不对的人也被狠狠打脸。 王富贵恶狠狠的朝宋家的地吐了口唾沫:“哼,整天就知道弄这些歪门邪道的,我看他能笑到几时!” 关于村里的流言,宋家人也有耳闻,一开始宋大庄还气哼哼的想去找人理论,却被宋秦氏给拦住了。 “你去跟人家争这些又有什么意思?且等着吧,咱们家的玉米啊,肯定能大丰收。” “对,大丰收,然后气死他们。” 宋春临最近迷上了在空间探索,自从上次空间扩大过一遍后,他就琢磨着什么时候把那山林的外围给寻摸一遍,现在难得有时间,他一有空就会钻进去研究。 在空间里的时候,宋春临还会陆陆续续看见有功德金光进入空间,他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对于那些零零散散的功德金光,宋春临已经免疫了,只要不是一大团一大团的朝空间飞来,那他基本就当做星光来看了。 山林的外围他已经摸索了一半,里面除了他以为的树木以外,还有很多他不认识的草药,今天他站着的这块地种着的就是一堆他不认识的草药,他蹲在地上,用小锄头一个一个挖开来,收好放在背篓里,等待会回去了就去翻出本草纲目来对照着看。 不过他觉得他的老祖宗肯定不会在空间里种没用的东西,他一路沿着山林走,每走几步就停下来,看一下地上有没有不认识的东西,他花了大部分时间在挖东西上,因此即使他每天都进来,但探索的进度也才刚到一半。 看着后面那绵延山脚的树木,宋春临顿时觉得任重而道远。 大宝在田里吭哧吭哧的种地,过年的时候空间消耗了大量水果,现在大宝的日常活动还多了一样收水果。 “主人主人,葡萄也都成熟啦,可以收获了哟。” 耳畔响起大宝的声音,宋春临笑了笑:“都收了吧,顺便帮我清点一下一共多少葡萄了,我打算用来酿个葡萄酒。” “好哦,大宝给主人看看。”大宝的声音消失了一下,很快又响了起来:“主人主人,那些葡萄加起来都有一吨了哦,要全部拿来做葡萄酒吗?” “当然不是啊,也不是所有的葡萄都可以酿酒的。”宋春临当初什么样的葡萄都只栽了一棵,这段时间为了酿葡萄酒,宋春临特意让大宝把那些葡萄扦插了一部分,现在刚好长成,但宋春临觉得数量还是太少了,于是又吩咐大宝:“再种些葡萄吧,特别是那些野葡萄,多种一些。” “好哦!”大宝领了任务,开开心心的去干活了,勤劳得像只小蜜蜂。 宋春临见今天逛的也差不多了,于是也停下了脚步,他先是出了空间,然后又进去,这一次他直接站在了葡萄田里。 如今的葡萄田已经比原先的扩大了一倍,远远望去,都是搭好的葡萄架,他走到一个新搭的葡萄架旁,这里的葡萄还很小,似乎是刚长出来的,小小一个挂在枝头上,成熟的葡萄已经被大宝收起来了,宋春临现在看见的这一片,都是这样的小葡萄。 宋春临掐算了一下明天能收获的葡萄,又回到储存物资的地方,酿酒需要白砂糖,这个年代是没有白砂糖的,只有红糖跟黄冰糖,要想酒液清澈,放红糖肯定是不行的,幸好宋春临收集的白糖跟冰糖足够多,估摸着即使所有的葡萄都拿去酿酒,那也足够的。 材料有了,那储存的容器就不能拿空间里的了,再说宋春临也不够,他出了空间,打算让宋大庄去上次订罐子的那家,订一些大缸回来。 第104章 暴雨 宋家人听到宋春临说要酿酒,也纷纷好奇的围过来,宋春临先是搬出一大堆葡萄,让大家把葡萄过一遍清水,空间出品的葡萄都是没有打过农药施过化肥的,所以过一遍水就行,等待晾干水的时候,宋春临掏出几个大木盆,这是特意让宋大庄去订制的。 把晾干水分的葡萄一颗一颗的摘下来,再用手捏碎,放进订制好的大缸里面,再加入计算好重量的冰糖,最后密封放在阴凉的地方发酵就行了。 其实酿葡萄酒应该是八九月的时候,但宋春临等不及了,现在的温度也刚好在二十度左右,正是酿葡萄酒的温度,等后期天气变热了之后,他再把葡萄酒移到地窖里面就行。 宋家人没想到酿葡萄酒竟然这么简单,只需要糖跟葡萄就行了,宋爷爷早年更是有幸见过葡萄酒,那是他的主家从西域商人手里买到的,就一小瓶,便价值千金。 宋爷爷难得感慨一句:“这么简单的东西,竟然还能卖出天价来,真是不可思议。” 宋春临笑笑:“爷爷,这叫物以稀为贵。” “啊对,是物以稀为贵。” “而且不仅葡萄可以酿酒,其他的水果比如梅子,覆盆子,杨梅,这些都是可以酿酒的,文人雅士不是还喜欢那什么梅花酒,桃花酒什么的,也可以酿,回头我找找教程,还有那种药酒,我空间里有人参,还可以给您泡个人参酒,那玩意可是大补,保证你喝了延年益寿。” 宋家人听了直咂舌,现在他们能接触到的酒不过是些度数低的米酒,何曾想过酒竟然也能玩出这么多花样来呢,不光是水果,连花儿都能酿酒,药材泡酒他们是知道的,那跌打损伤的药酒不就是一个吗,至于这人参酒,那更是闻所未闻。 宋爷爷有些迟疑:“那人参真的可以泡酒,不会损失药性?” 宋春临斩钉截铁:“绝对不会,爷爷您就放心吧!”别的人参酒有没有效果他不知道,反正他空间出品的人参酒,那必定超级有效。 不过宋春临也想到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白糖,这个年代还没有出现白糖,而照他这么酿酒的方法,空间里的白糖迟早有用完的那一天,如果用红糖或者麦芽糖来替代,那酒的味道可能会大打折扣,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产糖作业。 一开始他以为这个世界没有甘蔗,但市面上却又有红糖售卖,也是在问了大宝之后,宋春临才知道,这个时代的甘蔗还不叫甘蔗,而叫柘,在南方会有人种植,但北方很少见,而且跟现代的甘蔗相比,更加的矮小一些,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时代已经有人会用甘蔗来榨糖了。 古法制作的红糖不如白糖纯净,还会有一丝焦糊的味道,这是因为榨糖工艺还不够完善的缘故,但即便如此,红糖依旧是古代难得的滋补品,逢年过节走亲戚依然是大家的首选。 而宋春临想要得到白糖,原材料反而不是最主要的了,因为分离白糖需要离心机,这个东西他的空间里没有,他得抽空找时间研究一下怎么制作一台离心机出来,有了离心机,他想要多少白糖都可以。 葡萄酒在发酵期间,要每隔十天半个月的便要搅弄一次,一个月后要把渣过滤出来丢掉,然后每隔十天就过滤一次,反复三次,就能得到干净澄澈的酒液了,然而这个时候还不能喝,宋春临说葡萄酒还得放置半年左右,大概明年过年的时候就能喝了。 听到还不能喝,宋大庄有些惋惜,每天路过地窖总要看上一眼,盼望着什么时候能喝。 随着时间的推移,宋家地里的玉米越长越高,路过人村民见了啧啧称奇。 “这宋家的玉米怎么看着,比别人家种的都要好呀?” “就是,瞧这高的,都快赶上我人这么高了,平常人家种的,可没这么高呀。” “还有那玉米穗子,怎么这般大?” 有人眼尖的瞧见其中那比普通玉米大上不少的小玉米,胆子大的还凑上前去仔细的观察着,发现不仅是这一棵的玉米棒子大,其他的玉米上长出来的玉米棒子也很大。 “乖乖唉,原来玉米真不是我们那样种的啊,你瞧这宋家这样种玉米,结出来的果子竟然这么粗一捧。” 当然,这些人并不知道这些玉米都是被宋春临改良过无数次的玉米,自然跟原始玉米长得不一样,如果没有空间这个金手指,那么他现在即使改变的种植方法,得出的可能还只是两到三穗的小玉米。 一些人看着宋家种出来的玉米,顿时有些蠢蠢欲动,他们盘算着,等秋收过后,自己家里也按照宋大庄的这种方法种上一些,说不定还真能跟宋大庄地里的玉米一样,结出比从前还大的玉米穗来。 宋春临并不知道他们的这些想法,而且还不在少数,玉米虽然不能吃,但它漂亮啊,那些富贵人家就喜欢这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搞不好还能卖上一个好价钱来。 于是最近总是会有一些村民,过来跟宋大庄套近乎,想知道他玉米的种植方法,宋大庄想到儿子交代的事情,也并不藏私,不管谁过来问他们,他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人家,殊不知也正是这种无私的举动,无形之中竟让他的村民里累积了一定的声望。 这日宋大庄照例巡视过自家的田地,看到自己家的地头聚集了几个人,领头的有些眼熟,宋大庄皱着眉仔细回想,竟然不知道是在哪里见过他。 等宋大庄走到眼前,那张家兄弟俩便舔着脸上前跟他套近乎。 宋大庄得知两人姓张以后,心里越发觉得怪异,他打断了对方询问的话语,直接向二人发问:“王富贵是你们什么人?” 张家兄弟都愣住了,随即两人面色涨红,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没错,这两人就是王富贵的大舅子,他们这次也是见着宋家玉米长势喜人,想过来套个话,希望宋大庄到时候能匀点种子给他们。 而这两兄弟似乎忘了自己上次全家病倒是因为什么了,他们也是赌那件事宋家不知晓,哪知宋大庄一上来就问他们与王富贵的关系,这不是明摆着人家啥都清楚了吗? 张家兄弟这表情,宋大庄便明白为何自己看着他们的脸会有一种熟悉感了,这两人跟那王张氏长得不像,但跟王张氏和王富贵的儿子长得倒挺像的,都说外甥像舅舅,果然不错。 见他们还不愿走,宋大庄顿时冷下了脸:“你们回去吧,我还有活要干,就不与你们聊天了,麻烦让让。”宋大庄直挺挺的挤开两人,朝自家地里走去。 被挤开的张家兄弟,二人大眼瞪小眼的对看了好久,最后也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 见他们走了,宋大庄朝他们的背影狠狠啐了一句。 “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活该你们生病。” 回到家后宋大庄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里人,并郑重嘱托几个孩子:“你们以后见到了这两家的小孩,可别凑上去跟他们玩啊,那张家的我不认识,可那王家的儿子就是个混世魔王,上次你们哥哥就被欺负了,你们可别上赶着让人欺负啊。” 几个小崽子乖乖点头,宋秦氏有些担忧:“那两家都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你今天这么呛他们,回头他们报复回来可怎么办?” 宋大庄却是一点也不怵:“有本事放马过来,咱们家春临的本事你又不是不晓得,他们要是想再病一场,就尽管来便是了。” 宋春临也跟着附和:“放心啦娘,他们被教训过一次了,应该没这么快就忘记的,我估摸着这事王家的不知道,他们两家经过上次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条心了。” 宋春临说的也没错,上次的事情让张家跟王家差点闹到断亲的地步,要不是王张氏哭天抢地,而张家兄弟实在心疼这个妹妹,再加上两个老的在一旁替女儿求情,没准这会儿早就断绝来往了。 张家这次去找宋大庄这事,王富贵还真不知道,虽然上次他被狠狠教训了一回,但这人素来心眼小,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早就忘记当初生病难受的滋味了,眼下看着宋家的玉米地越长越好,他那点阴暗心思便又按捺不住了。 宋春临自然也知道那王富贵肯定是要报复回来的,于是他每天都会抽出一缕精神力跟着他,等他每天在地里巡视完以后,那缕精神力就会留在玉米地里,一旦地里出现什么风吹草动的,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天气逐渐变热,地里的玉米也快要到了收成的时候,王富贵再也坐不住了,他眼看着那些玉米越长越大,他的心里就抓心挠肝的难受。 这玉米他早年也曾种过,就跟普通人一样撒进地里便完事,结果产量低不说,还只长一穗玉米粒,一亩地也就能收个几十斤,品相不好的还卖不出价钱,这王富贵亏了不少钱。 可今年他看宋家地里的玉米,只是换了一个种植方式,凭什么就能比他们的多出十几倍的收成来? 王富贵越想心里越不平衡,要不是上次的教训让他心有余悸,恐怕他早就出手了,也不会拖到现在。 今夜恰好月圆,王富贵趁着月色出门,他一路直奔宋家的玉米地,他的目标很明确,你没让我好过,我自然也不会让你好过。 不就是几棵玉米吗,我让你血本无归! 抱着反正自己也不吃的心态,王富贵在靠近玉米地的时候,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火折子。 现在正值盛夏,但玉米杆水分足,并不易燃,王富贵还是倒腾了很久,才把一株玉米给引燃,他出来前感受过,正好刮风,火借风势,能很快的把周围给点燃,水分足又如何,再多的水分也不抵一场大火,除非现在老天立刻下雨,否则不消一个时辰,这些玉米都得被烧个精光。 王富贵狰狞着一张脸,看炸火舌在风的助力下席卷这片玉米地,看着那熊熊燃起的大火,他内心说不出来的畅快。 ‘宋大庄啊宋大庄,你也有今天,平常不是很得意吗?现在也该让你尝尝失意的滋味了!’ “哼,我让你种,都是种地的,凭什么你能得到朝廷的嘉奖,好好当个泥腿子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强出头?我现在就让你看看,强出头的下场是什么。”王富贵看着火越来越大,担心引来其他人,于是他转身便想要逃走,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瞬间,天上忽然哗啦啦的下了一阵雨,还是暴雨。 突如其来的暴雨把他整个人都给打蒙了,他被雨点砸得抱头鼠窜,等他连滚带爬的逃离宋家玉米地范围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倾盆大雨像是来时那样,突然便消失了。 可过了一会儿王富贵又觉得不太对,雨声还在,哗啦啦的,震耳欲聋,他震惊的朝玉米地看去,果然,身后的玉米地里,还在下着暴雨。 第一次见到这诡异的情形,王富贵整个人都吓傻了,他呆愣愣的坐在田埂上,眼睁睁的看着那大雨将刚才自己造成的火势浇灭得一干二净,除了几株被熏黑的玉米杆子以外,刚刚的火焰仿佛只是自己做的一场梦。 王富贵哆嗦着用手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剧烈的疼痛使得他差点跳起来。 “这竟然是真的……”他喃喃自语道,玉米地里的暴雨逐渐停息,露出地上被雨水浇湿的土地,他站着的地方还有些许被溅湿了,身上湿透的衣服也仿佛在告诉他,刚刚确实下了一场雨,一场只下在宋家玉米地里的雨。 这场雨下得实在太过诡异,以至于向来不怎么相信鬼神的王富贵此刻竟然开始感受到了恐惧,他后知后觉的从地上爬起来,手软脚软的拼命逃离这一片区域,喉咙里不断发出叫喊声,一路上惊醒了不少人家。 第105章 惩戒 “有鬼啊!有鬼啊!救命啊,有鬼啊!快来人啊……火……火灭了,没了啊啊啊啊”王富贵就这么一路胡言乱语的狂奔回了家里,他迅速将门拴上,然后背靠大门不停打着哆嗦。 他回来的动静吵醒了王张氏,今夜他要干的事情没有跟王张氏说过,就连出门都是偷摸着出去的,此刻王张氏睡醒发现自家男人不在被窝里,门口又传来奇怪的声音,当即以为这男人是跑出去偷鸡摸狗了,于是立刻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王张氏一边穿衣服一边骂骂咧咧的:“要死你了,大半夜不睡觉偷摸着出去干啥呢?别是爬上了哪个小贱人的床了吧?我告诉你,王富贵,别让老娘抓住把柄,否则我不会放过你们这一对狗男女!” 然而等王张氏走到大门口一看,发现自家男人神情不太对,嘴里也一直絮絮叨叨的念着什么,她当即白了脸色快步上前。 “当家的,你可别吓我啊!你这是怎么了?你去哪儿了,怎么这副样子回来了?”这两口子真不愧是真爱,都这个时候了,王张氏还能注意到丈夫身上湿淋淋的,她把人拉到屋里,又打来热水,扒掉那湿透的衣服,用热水给王富贵全身都给擦了一遍,再换上干净舒爽的衣服。 此时的王富贵已经有些清醒了,待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刚才慌乱狂跳的心脏也渐渐平复了下来,他惨白着脸拉着媳妇的手,一字一句道:“我好像,见鬼了。” 他说话的声音又轻又飘忽,王张氏莫名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忍不住抽了王富贵一巴掌。 “你可别吓我了,你这大晚上的,到底去干什么了?外边也没下雨,你怎么会一身湿淋淋的回来了?” 说到这个,王富贵就有些后怕,他断断续续的,跟王张氏说了自己今晚的打算,一开始王张氏脸上的表情是有些不屑的,还隐约带着一些得意,但紧接着王富贵说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就让王张氏整个人后背都开始发凉。 她小声的问王富贵:“你是说,那雨,只下在着火的地方?怎么可能,哪有这么邪门的雨……”说着说着,她声音越来越小,脸色也越来越白。 王富贵看她这样,便知道他是被吓到了,别说是她,就连自己也有些被吓到了,他每每回想起那诡异的雨,就有一种从心底升腾而起的寒凉。 “若非我亲眼所见,我也是不信的,可偏偏,这事情就是这么的诡异,我当时都吓得迈不动腿了,也是好不容易才跑回来的。”王富贵越想越觉得后怕,幸好自己跑得够快,不然他都无法保证那暴雨过后,会发生什么更奇怪的事情。 “暴雨,对了,你淋了那雨,会不会出问题?”王张氏看向丈夫换下来的湿衣服,这下连她都感到后怕了,她急得在屋子里转圈圈,嘴里一直嘟囔着:“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呀!我、我、我好像也碰了那衣服,怎么办,我会不会有事,会不会被那恶鬼给盯上?” 想到自己可能也会沾惹上这奇怪的东西,王张氏直接哭了出来,她捶打着丈夫:“都怪你,没事干嘛跑去招惹那宋家,这下好了,惹了不该惹的东西回来,我的天爷啊,我们一家今后该怎么办呀!” 利用精神力监视一家人的宋春临有些无语,他刚才只是想吓一下王富贵而已,但他似乎低估了古代人的迷信程度,不过是下了场雨,竟然就让这两口子自己吓自己起来。 也怪他们平日里亏心事做的太多了,所以仅仅是一场看起来很奇怪的雨,就能让他们的心里防线崩溃,难怪人家都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王家这就是典型的做贼心虚。 看着两人惶恐的表情,宋春临觉得还不够,这两人实在是太坏了,几次三番的想要找他们家麻烦,上一次是糟蹋自家地里的红薯,这一次是放火烧他们家的玉米地,即使没有得逞,但宋春临依旧对这两人深恶痛绝。 “看来是上次的教训太轻了些。”宋春临气哼哼的在空间里一顿翻找,决定来一个永绝后患。 看着手里拿着的小瓶子,宋春临露出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阴森的笑容来,他的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杀心,与其千日防贼,不如直接永绝后患。 当晚王富贵跟王张氏都没怎么睡得着,两人互相抱团窝在床上不敢闭眼,屋子里的油灯也是整夜整夜的亮着,这会儿也顾不得会不会太浪费银钱,他们生怕灯灭之后,会从黑暗里跳出什么奇怪的东西,要了他们的性命。 直到天色蒙蒙亮,两口子靠着在床上困得昏昏欲睡,恍惚中,王富贵似乎听见一声‘滴答’的声音,头顶忽然一凉,仿佛是一滴水滴在了头顶,震得他整个人都清醒了,他哆嗦着摸向自己的脑袋,发现确实是一滴水,那水还带着一股恶臭,熏得他几欲作呕。 强烈的臭味让一旁的王张氏也被熏得清醒了过来,她掩着口鼻离丈夫远了一些。 “好臭,你快去洗洗!” 王富贵被王张氏赶下了床,他也不敢出门打水,只是就着昨夜的冷水狠狠擦了擦脑袋,随后又开始疑惑,屋顶好端端的,怎么会有水滴落下来呢? 想到这里,王富贵整个人仿佛被冻住了一般,他根本不敢抬头往屋顶看,王张氏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整个人都僵硬着不敢动弹。 王富贵最后是同手同脚的的爬上床的,跟妻子一起抱团缩在角落,大气不敢吭一声,直到外边天光大亮,儿子在院子里问他们什么时候开饭,两人才如获新生一样长长吐了一口浊气出来。 王张氏强打起精神,起身去厨房给儿子做饭,而王富贵此时才敢抬头望向屋顶,只见那屋顶跟平时见到的屋顶,并无其他不同,想到昨晚滴下来的那滴水,王富贵仍旧有害怕,这么想着,他便觉得脑袋特别的痒,忍不住去挠。 王张氏勉强做了点简单的早饭,一家人吃了早饭该干嘛干嘛去了,为了验证昨晚王富贵说的事情,两人硬着头皮去了宋家的玉米地,等他们远远看着那完好无损的玉米地,王富贵都傻眼了。 王张氏还在四处张望,想看看他烧的到底是哪一片,转头看见丈夫惨白的脸色,顿觉大事不妙。 果然,她听到王富贵哆哆嗦嗦的指了指最近的那一片玉米地:“那里,我烧的就是那里,可是,可是现在它为什么长得好好的?” 王张氏朝他手指的地方望过去,那一片玉米郁郁葱葱的,不仅长势良好,结出的玉米穗也是沉甸甸的一根,全然不似早年他们种的玉米那样瘦小,而且更不像是被火烧过的样子。 王张氏有些不确定,她以为是丈夫当时过于慌乱,记错了,于是她又问了一遍:“真是这里吗?会不会是当家的你记错了?我看那玉米,长得可好了……” 王富贵白着一张脸肯定道:“我不会记错,从这条路走的第一片玉米地,这儿离得近,我自然是先从这里…弄起的,绝不可能记错。” 王张氏这下不说话了,如果王富贵没有记错的话,那么只能说明,昨天晚上王富贵其实并没有真的烧到宋家的玉米,可王富贵分明是点了火的。 其实王富贵没有记错,他确实是点了火,也确实的烧了几株玉米,但宋春临及时的降下空间水浇灭了火,等王富贵他跑了以后,宋春临又把那几株烧焦了的玉米给拔了,重新在原来的位置上催生出几株长势差不多的玉米来。 如果王富贵夫妇俩足够细心,便可以发现其实有几棵玉米的叶子被火燎到了,边缘有烧焦的痕迹,但他们已经被吓破了胆,根本不敢上前仔细查看,只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的离开了。 随后的几天里,王富贵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据说是病了,还请了王大夫上门,周围不少邻居对此议论纷纷。 其中讨论的最激烈的,便是那天晚上王富贵大喊:“有鬼。” “哎呦,那王富贵是撞邪了吧?” “可不是吗,那晚上吓死个人,我家的小崽子都被吓哭了,我跟我婆娘哄了一晚上。” “那王富贵别不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吧,我瞧着都好几日没出门了呢。” “何止啊,我瞧他就是亏心事做的多了,遭报应了呗。” 众人听到这句话,纷纷露出一种‘我也这么认为’的表情来。 宋春临收回自己的精神力,他是知道王家在村里口碑差,没想到居然这么差,这王富贵都病了这么些天,居然没有一个邻居愿意上门探病的,做人做到王家这个份上,可真是太失败了。 宋春临想着不久后王家的下场,快乐的哼起了小曲儿,宋家人不知道他为什么心情好,他只道是空间里发现了一株巨型血灵芝。 “血灵芝?那是何物?”恕宋爷爷见识浅薄,他还真没听过血灵芝这个东西。 宋春临耐心给他们解释:“血灵芝是上古灵物,传闻千年才能长出巴掌大这么一点,咱们家的老祖宗是个有本事的,早早就种了血灵芝在空间里面,这东西还差数十年便可到万年了,万年血灵芝,普通人食之可延年益寿,修仙者服用可增加修为,是个很难得的天材地宝。” 听到宋春临空间里的血灵芝竟然已经快要达到万年了,宋家人齐齐到抽一口冷气,待知道万年血灵芝可以延年益寿后,全家人都兴奋得不得了。 宋大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宋爷爷跟宋阿麽,他问宋春临:“到底还差多久才能到达万年,吃一次,可以延寿几何?” 宋春临掐指一算:“还差二十多年,爹爹你不必担心,我空间还有灵泉水,这水可以替普通人改善体质,爷爷跟小爷爷两人如果常年服用灵泉水的话,寿命肯定会比这个时代的人要长,到时候再食用血灵芝,估计爷爷跟小爷爷,都能活到两百岁呢。” “两百岁!”宋家全家齐齐发出惊呼,都说人到七十古来稀,说明古人能活到七十高龄已经是非常稀少的,更何况宋春临说的两百岁,本来宋大庄也只是想着让两个爹爹活到百岁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了,没想到宋春临竟然说他们还可以活到两百岁。 “那可是两百岁啊,春临,咱们活这么长的时间,真的不会被视为妖孽吗?” 宋阿麽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古代人寿数都不算长,他们老两口如今都已经是五十多的年纪,身体比同村的大部分人都要硬朗,这都要归功于宋春临的灵泉水,要是没有灵泉水,估计他们也是一身的病痛。 宋爷爷反倒比较豁达:“走一步算一步吧,春临不是说了吗,那血灵芝还要二十几年才到万年,咱们且等着吧,即使没有血灵芝,能活到七八十岁,这辈子也不算亏。” 宋爷爷都这么说了,宋阿麽也放下了心里担忧。 宋家在为血灵芝兴奋的同时,王家则一片惨淡,王大夫替王富贵把脉,眉头紧紧锁着,看向一脸担忧的王张氏,有些于心不忍的告诉她:“你出来,我同你说说那药该如何煎服。” 王大夫领着人出去了,王富贵眼神涣散的看着两人,他此刻已经喘不上气了,伸手想让王大夫别走,但是他拼尽全力,也仅仅只是抬起了一根手指而已。 而屋外,王大夫沉痛的告诉王张氏:“替他准备后事吧,他这脉象,也就是这几日的事情了。” 突闻噩耗,王张氏竟然直接愣在了原地,回过神后她的眼泪瞬间流了出来,本来还想放开嗓子喊的,但转念一想不能惊扰到丈夫,只能小声的啜泣着,询问王大夫可还有其他方法。 “王大夫,真的没有别的方法了吗?孩子他爹还这么年轻,我儿子也还小,他是我们家的顶梁柱,我们母子两不能没有他啊!” 第106章 后果 说到伤心处,王张氏直接跪了下来,求王大夫救救王富贵。 可王大夫却只是无奈的侧了侧身子,避开了她的大礼。 “并非是我不愿救他,只是他这病,我行医多年却从未见过,他这病来势汹汹,五脏六腑在短时间内就完全衰败了下去,这么跟你说吧,他如今就是那掏空的树干,外边看着好好的,实则肺腑都已经开始腐烂了,你还是要早做准备才是。” 听完王大夫说的话,王张氏整个人颓唐的坐在地上,王富贵这明显是没救了呀。 王大夫拉了几下,没把人拉起来,只能叹了口气,收拾好自己的药箱,往门外走去。 经过王富贵家隔壁的时候,王大夫抬脚走了进去,不多时里面的人走了出来,王大夫通知了王富贵家的邻居后,才慢吞吞的回了自己家。 等他到家后,小徒弟殷切的上前替他拿下药箱,还不忘跟师傅八卦一句王富贵的病情。 王大夫情绪不高,只淡淡的告诉他,王富贵的日子也就这几天了。 这些小徒弟震惊了:“就这几天?这么快?昨日您去把脉的时候,不是还说病情复杂吗,怎的今日就时日无多了?这究竟是什么病,竟然恶化得如此迅速?” 小徒弟一直在碎碎念,王大夫也没有回答他,只是默默翻开脉案,把王富贵的脉象如实记录了上去。 王富贵活不久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永乐村,当然也传到了宋家人的耳朵里,宋阿麽本来是带着两个小的去村口那儿乘凉顺便八卦,没想到他才带着宋小九跟宋小宝到来,就被相熟的几个老阿麽给叫到了一旁。 其中一个凑过来小声跟他说:“那王富贵快不行了,你知不知道?” 宋阿麽惊得捂住了嘴巴,随即也小声的问对方:“这是真的吗?怎么这么突然,我上回见他,不还是好好的吗?” “嗨,这谁知道啊,听说连王大夫都束手无策,可见是真病的很重了,王大夫都亲自去给他家亲戚报信来着。” “哟,这王大夫的医术那么好,他都没办法治好的病,看来确实挺棘手。” 那人有些不屑:“何止是棘手,我看他定然是亏心事做的太多了,遭了报应了,去年你们家那红薯的事情,我们都知道是他们家干的,这不,糟蹋粮食,天打雷劈啊。” 周围人忙劝他:“你小点声,可别让人抓了话头子,到时候免不了要找你的麻烦。” 宋阿麽也小声的说:“那王家的就不是个好相与的,你也少说两句,这要是真的,死者为大,为了这么个人造了口业便不值当了。” 那人一想,确实不值得,反正那王富贵也是将死之人,还是给自己积点口德算了。 因为这件事,宋阿麽没能待多久,其他人也一样,只是在村口坐了一会儿,就借着孩子累了带着两个小的回去了。 旁边的人看着他一手牵一个孙子,有些奇怪道:“这宋家也不是个靠谱的,这么漂亮机灵的一个大孙子,竟然也能让人拐走了。” “你是不是傻,要不漂亮机灵,又怎么会被拍花子的瞧上?也是这孩子有福气,还能被找回来,换做没福气的啊,早不知道被卖去了哪里呢。” 身后的议论宋阿麽没管,他快步回到家中,还没来得及缓口气呢,就急急拉了宋爷爷,跟他说了王富贵的事情。 宋爷爷听闻王富贵好端端的竟然已经快要死了,也被吓了一跳。 “这好端端的人,怎么突然就要死了?” “谁知道呢,我听到这个消息心就突突的跳,你说,别不是因为我们吧?” 宋爷爷思索了一下,反驳道:“不可能,咱们家那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咋哪里都能扯上关系啊。” 宋阿麽却还是有些担忧:“那王富贵素日里对咱们家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前段时间那种玉米的事情咱们不是还拒绝了他的两个大舅哥吗,我瞧着那人就是个心术不正,保不齐会私底下对咱们家的地做点什么,这也不没有过。” 宋阿麽别看文化不高,但想问题的角度刁钻又精准,他几乎是把所有的事情都猜了出来,唯独没猜到的是,宋春临这次的雷霆手段。 上次王家拔他们的红薯,宋春临不过是略惩小戒罢了,老两口是怎么也不会想到孙子居然还敢直接灭口。 晚饭的时候两人也在饭桌上提起这件事,宋爷爷跟宋阿麽特意观察了下宋春临的脸色,见他面不改色的淡定吃饭,两人的心便跟着往下沉。 饭后宋爷爷把宋春临叫到了屋子里,他直接开门见山的质问宋春临:“那王富贵的病,是不是你弄出来的。” 宋春临不卑不亢:“是的,爷爷。” 听见孙子亲口承认,宋爷爷跟宋阿麽只觉得心里拔凉拔凉的,他们仔细的看着眼前的孙子,宋春临的眼神里并没有任何情绪,淡漠的仿佛要杀王富贵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宋爷爷颤抖着手指着孙子:“你、你、你怎么……” 眼看宋爷爷难受的捂着胸口,宋春临赶紧拿出灵泉水,让宋阿麽喂宋爷爷喝下。 一杯灵泉水下去,宋爷爷终于不再难受,他坐在椅子上大口喘着粗气,见孙子跟宋阿麽一样都是满眼的担忧,那斥责的话语生生咽了下去。 宋春临见宋爷爷已无大碍,便缓和了下语气,跟两位老人解释道:“爷爷,小爷爷,不是我做的绝,而是那王富贵属实是个卑鄙小人,他去年就因为妒忌扯了我们家的红薯,今年又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想要烧毁我们家的玉米地,就他做下的这桩桩件件,即使是报到官府,他也是死罪难逃的。” 老两口听到宋春临说王富贵还曾想少烧了他们家的玉米地,顿时都瞪圆了眼睛。 “什么?他还想烧我们家的地?这个丧良心的狗东西,他自己也是种地的,怎么可以…如此的下作!” “那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啊,我的天爷啊,他什么时候烧的?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 宋春临默默递上两杯灵泉水,害怕两个老人气出个好歹来。 “是前段时间的晚上,当时大家都睡了,幸好被我及时发现,火没烧起来就被我给扑灭了,后期我为了不让外人看出来,特意补种了一些差不多的进去。” 宋爷爷跟宋阿麽纷纷拍了拍胸口:“幸好幸好,没真让那个混蛋得逞。” “真是畜生啊,眼看着就要收成了,他这时候放火,要是咱们家只靠着这一季粮食活命的话,岂不是要生生被他给逼死了吗?” 宋春临:“所以爷爷,小爷爷,你们能理解我为什么要处置而后快了吗?王富贵这种人,心胸狭小,睚眦必报,招惹上他便是招惹了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他今日可以放火烧我们家的地,那明日呢?会不会放火烧了我们家?” “做人不可千日防贼,所以孙儿这一次只能做一次坏人,让他永远不能再对我们家出手。” 宋爷爷跟宋阿麽两个都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宋春临把道理掰开了揉碎告诉他们,两人只要仔细一想,便也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此时这件事已经尘埃落定,他们也不好再说什么。 宋爷爷深深叹了一口气:“春临,爷爷这次不是为了责怪你什么,爷爷只是希望,你不要变成那杀人如麻的魔头,你说那末世十年,人命如草芥,但这里已经不是末世,这个世界自有这个世界的王法,杀人者,是要偿命的。” 宋春临垂下了眼眸,他语气平静道:“所以爷爷,我并没有一开始就杀他。” 宋爷爷一窒,敢情这小子还算是手下留情了呗。 “总之,春临你答应爷爷,今后,断不可再轻易出手取人性命。”宋爷爷强迫孙子抬起头与他对视。 宋春临毫无畏惧的看着宋爷爷,一字一顿:“我答应你,爷爷。” 得到了孙子的保证后,宋爷爷顿觉松了一口气,宋阿麽此时才上前,摸了摸孙子的脑袋。 “刚刚忘了问你,那般来势汹汹的病症,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伤及人性命,可对你有何影响吗?” 宋春临缓缓摇头:“那人并非生病,而是中毒,那毒是我前世在一户农家无意中得来的,不需要服用,只要皮肤接触便可使人中毒,且无药可救。” 听到孙子竟然用了这么烈性的毒药,两位老人忍不住为孙子担忧。 “那药性这么猛,春临你没碰到吧?”宋阿麽急切的在孙子上下摸索着,生怕孙子身上有一丁点的异样。 宋春临忙安抚两人:“爷爷,我没事,我没有用手碰过那药物。” “当真?”宋爷爷还有些不信,他要是不碰那毒药,又怎么给王富贵下毒呢? 宋春临猛点头:“千真万确,我只是拿着瓶子,往那王富贵脑袋上滴了一滴而已,您孙儿也是个惜命的,断不可能真的用手去触碰。” 听到孙子说自己没有用手去碰,宋爷爷跟宋阿麽总算放了心,心里却又暗道什么样的毒药,滴上一滴便可取人性命,这比那见血封喉的鸩毒还要毒啊。 其实一滴药滴在王富贵脑袋上可能还真取不了他的性命,但奈何他身处医药技术跟资源都比较落后的古代,要是他在现代中的毒,还可以拖进icu里抢救一下,兴许会因为剂量小而捡回一条命。 然而王富贵注定那种机会了,因为在王大夫宣告他没救的第二天,王富贵就在家里咽了气。 因为王富贵素日在村里的为人,去帮忙的人并不多,零零散散几个,竟全是本家的一些亲戚,至于吊唁,那就更少了,王张氏对此气愤不已,想要发飙,却被张家兄弟俩人给摁住了。 “妹子,死者为大,先替妹夫把这丧事操办好了。” 想到死不瞑目的丈夫,王张氏便捂着脸呜呜呜哭了起来。 王富贵死前特别的痛苦,他胸口像是堵满了石头一样,不管他怎么努力呼吸,都不能吸到一丝新鲜的空气,而古代又没有呼吸机,可以说,王富贵是被生生憋死的,所以死前的王富贵面目狰狞,进去帮忙换寿衣的人都被吓了一跳。 一些胆大的听到这些,都在暗地里吐槽,这王富贵果然是亏心事做的太多了,才会年纪轻轻就死得这么凄惨。 王富贵的死因为这些被蒙上了一层诡异的色彩,好长一段时间都被村里人翻来覆去的讨论,说的最多的便是他死前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 因为宋春临及时补种了玉米,而王富贵没机会把这事情说给第三个听,王张氏更是被丈夫的死状吓破了胆,她还算是有些良心,怕两个哥哥去找宋家的麻烦,硬是没说王富贵可能是因为烧了宋家的玉米地才死的。 她一个寡妇带着儿子,孤儿寡母还需要娘家兄弟帮衬,是怎么也不能让两位哥哥去冒险的。 王富贵的丧事宋家没人去,一是不熟,二是不想去,反正村里大部分人家都没去,新来不到两年的宋家去凑什么热闹,非亲非故的,现在地里的粮食都要成熟了,活儿多着呢,宋大庄宁愿在地里干活,也不愿去王家。 殊不知,见宋家没有人来,王张氏反而松了一口气,她现在是完全怕了宋家了,并且至今认为宋家背后肯定有什么东西保护他们,不然自己的丈夫怎么会无缘无故就病重而亡了呢? 身为枕边人,王张氏最清楚自己的丈夫,他平日里壮得像头牛,仅仅是那天淋了雨受了惊,哪里会就这么一病不起。 可惜她如今没有证据,又刚失去了顶梁柱,向来得理不饶人的王张氏,甚至不敢当面跟宋家对峙,生怕他们把矛头对准了自己。 宋家只有宋爷爷跟宋阿麽两人知道王富贵之死出自宋春临的手,其余人都不清楚,宋秦氏甚至还觉得那王富贵死得好,连带着两个小崽子都在一旁拍手称快。 第107章 偷袭 王家的事情很快就被人淡忘,随着丰收季节的来临,宋家人开始忙活了起来。 宋小九第一次经历农忙,见大人们干什么都觉得新奇,像个小尾巴一样的跟在大人身后,宋大庄好几次都差点踩到他,最后只能无奈的把小崽子塞给了宋春临。 “临哥儿,把这俩小的给看好了,丁点大的咋这么能转悠呢?” 宋春临‘哦’了一声,便牵起两个小朋友的手,强行将人拉进了书房里读书识字。 为了不让他们乱跑,宋春临还特意掏出了一套早教玩具,这玩意就收在一个犄角旮旯里,宋春临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收进来的了,大概是不小心收进去的吧。 小朋友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彩色的玩具给吸引了,两人头碰头开始一起玩了起来,宋大庄偷瞄一眼,感觉安全了,便迅速带着一家人下地了,等会午饭就让宋春临送便是,宋阿麽一早就做好了放进了宋春临的空间里,时间到了拿出来就可以吃。 今天宋春生也在家,他现在已经十六岁,勉强算一个壮劳力,他吃的多,力气也大,这两年家里伙食好,又有弟弟时不时给他进补,个头都蹿得跟宋大庄一样高了,宋春临捏过宋春生的手臂,硬邦邦的全是肌肉,看来有望成为第二个宋大庄。 十六岁的大小伙子长相周正,勤快又肯干,而且还上过学堂,私底下不少人眼馋这宋家大郎,都想把女娘哥儿嫁给他,宋秦氏跟宋大庄这两个当娘的全然不急,每次有人过来打听,他们便推托孩子还小,家底太薄,要再等两年看看。 那些人自然能听出宋家的推脱之意,来打探口风的人便少了些,不过还是有一些人锲而不舍,把对方说的天花乱坠的,差点就说动了宋秦氏,好在宋秦氏理智还在,三言两语就转移了话题。 今年宋家种的红薯土豆依旧是官府派人来收的,有了上一年的经验,再加上今年的雨水比去年多,最后收成的时候,红薯亩产达到了一千六百斤,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宋大庄嘴都笑得合不拢了,宋爷爷站在一旁也是与有荣焉。 之前的亩产千斤已经是令人惊叹,如今亩产一千六百斤,更是让旁人羡慕得红了眼睛。 “老宋啊,你家这种的可真是个金疙瘩啊。”说话的是一个后背佝偻的老汉,他也种了一辈子的地了,然而年景最好的时候也不过是亩产五百多斤,六百斤那是想都不敢想啊。 宋爷爷笑呵呵的,他已经乐得不知道说啥好了,只一个劲的应和着大家的恭喜。 “老宋啊,你家这红薯,今年还是全给官府啊?真不能匀一些给咱们吗?”老汉问出了大家的心声,这红薯产量高味道也还不错,据那最先种红薯的那几家说,红薯不仅可以烤着吃,还能煮着吃,切块跟米一块煮粥或者做饭都可以,这样的好东西,如今只有官府能种,他们这些人看着也着实眼馋。 旁边一个穿着官服的士兵听到他们的谈话,想了想便走了过来,众人见到士兵顿时噤了声,这年代的百姓对穿官服的人有着天然的敬畏,他们生怕自己刚才说的话引起这位官爷的不满,纷纷畏缩地低下了头。 那士兵没有在意,转而走到了宋爷爷面前,朝他行了一个礼。 “宋老爷子,陛下说了,今年这些充公的红薯,会有专门的人派发到全国各地,今年顾侯爷也替长平镇争取了一些份额,您若是有相熟的朋友,大可去司农署那边等着,估计不日便会有新的章程下来,至于每家每户能分到多少红薯,那便是司农署的事情了。” 士兵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恰好能让周围的人全都听见,待他一走,人群顿时兴奋了起来。 刚才的老汉不敢置信的问:“这是真的吗?真的要轮到咱们长平了?” 一个年轻的庄稼汉似乎是他的后辈,也是一脸兴奋的扯了扯他的胳膊:“叔,您瞧那位官爷,他都不用干活,肯定是个头儿,说的话估计八九不离十了。” “既是如此,那咱们这几日是不是就可以去司农署等着了?” 宋爷爷忙制止众人:“倒也不必日日都去,那制定章程定然需要一些时日,估摸着两三日就能批下来了,你们也别一群人去,派两个年轻人守着便是了。” 众人一听觉得也对,那官爷只说会有章程,但也并未明说是何时,每天都去等显然不现实,宋家的地还有官府派人来帮忙收,他们自己的地可没有这待遇了,农忙时节哪里都是活,现在不过是忙里偷闲来看一下,待会回到自己家的地里,可就没那么闲了。 于是最后大家决定派几个年轻后生,轮流去司农署守着,一有风吹草动就立马跑回来通知他们。 大概是亩产一千六百斤过于震撼,这次司农署的速度很快,那批红薯拉回去才没两天,司农署制定的章程就下来了。 派去的年轻后生都是识字的,把最关键的几个条件给背熟了才一路狂奔回去。 “名下永业田超过三亩地的,不予领取,永业田三亩地者可领三百斤红薯,收成时需得双倍返还,种植红薯的地免除田税,红薯仅用于种植,不得私下出售转让,违者斩立决。” 司农署制定的规则还算公平,长平还在京城的管辖范围之内,本地农户大多家境不错,少数一些家境穷苦的,也在前些年先帝的永业田安家的政令下置办了田产,并且大多是掐着最低的三亩地买的,可以说这一部分,就是长平最穷的人家了。 让最穷的去种红薯,宋大庄跟司农署的人一起推算过,三百斤要是人工播种,即使是新手,也能种满一亩地了,要是熟手的话,一亩地最多只需要二百四十斤左右,收成好的话一亩地能有一千二百斤左右,即使双倍返还,还能剩下六百斤,往年大家种一亩地麦子也不一定能收这么多呢。 更何况红薯叶人跟猪都可以吃,还能拿来喂鸡,这买卖怎么看怎么划算。 当然,这些仅限于永乐村周边的几个村子,其余一些没有亲眼见过宋家挖红薯的村子,还对着这新生事物保持着怀疑的姿态。 永乐村里的人却都一个个欢天喜地的,那些家里只有三亩地的人,更是高兴的当天就挑着箩筐去司农署领红薯去了。 而家里不止三亩地的也不气馁,谁家里没有几个穷亲戚了? 宋大庄种了五亩地的红薯,后面在荒地又扦插了五亩,荒地的产量低,算下来也有一千斤一亩,刨去自家留的,那些士兵总共带走了一万一千斤红薯,听着似乎很多,但架不住来领的人也很多,本来就没多少份额才三天就被领完了。 领到了红薯的人家高兴的像过年一样,恨不得敲锣打鼓昭告天下自己得了个金疙瘩。 而掐着三亩地的限制,导致那些世家们又一次错失了把红薯拿捏在手里的机会。 其中一个人几乎要把家里的东西都给砸烂了,但他再怎么生气,也对那油盐不进的司农署毫无办法。 大司农本人就是个古板又迂腐的农夫,一辈子就只会研究怎么种地了,有人想要通过大司农家里的小辈攀上交情,奈何大司农只是严厉管束了家里的晚辈们,对红薯一事却坚决没有松口。 “此事是陛下亲自过问的,我今日给他们行了方便,他日我身陷囹圄,他们可会救我于水火?既是不会,我又何以要为了他们,冒这天下之大不韪?” 一句质问,将那些想走后门的人给生生逼退了。 然而自视甚高的世家又怎么会就此甘心,眼看着那些泥腿子一个个都领到了红薯,还都在官府备了案的,私底下他们也接触过,想让那些人把红薯卖给他们,但能领到红薯的人家心里门儿清呢,自然不可能卖给他们了。 这前路跟后路都被堵死了,世家们没办法,最后竟然又盯上了最开始的宋家。 宋春临都已经把那些世家给忘记了,晚上正在空间里例行整理物资,紧接着精神力就察觉到有人在朝宋家袭来。 他连忙从空间里退了出来,他放出精神力往周围一扫,发现对方竟然不止一人,而是密密麻麻几十人。 若是只有几个人,宋春临还有把握可以把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但对方来了这么多的人,他没办法在不暴露异能的情况下让大家全身而退,思虑间对方已经近在眼前了,他连忙穿上衣服打算先把人叫醒。 宋大庄正抱着老婆睡得正香呢,冷不丁被人推醒,整个人都有些暴躁,正当他想把扰人清梦的人给揍一顿的时候,发现叫醒他的竟然是宋春临。 宋春临一脸严肃的告诉夫妻二人:“有人在朝我们家这边过来,我目测应该有几十人,这么多人我们打不过,爹你快些把大家都叫醒。” 宋大庄听到宋春临这么一说,便知事情的严重性,他立刻扯过一旁的外套穿上,一家三口分头行动。 宋春临去把宋春生给叫醒,宋大庄负责叫醒两位老人,宋秦氏则第一时间去宋小九跟宋小宝的屋里,两个孩子睡得小脸红扑扑的,宋秦氏只摇醒了宋小九,一手抱起宋小宝,拉着宋小九出了屋子。 一家子在堂屋聚集,宋春临已经感应到对方快要来到他们家门口了,忙向大家汇报了这一情况。 “他们这是冲着最近的红薯来的吧?” “估计是,亩产上千斤的东西,怎么能让他们不眼红,这次来这么多人,估计是想下杀手了。” 听到宋爷爷的话,大家都不约而同的脖颈一凉,唯有宋春临一脸淡漠,按他现在的实力,确实能做到把这些人全都杀了,但也肯定会把异能彻底暴露,古人都迷信,并非人人都如宋家人这样相信自己不是妖孽的,到时候说不定还会把全家人都给牵连进去。 电光火石之间,宋爷爷也想到了这一点,他按住宋春临的肩膀,嘱咐他:“春临先别动手,咱们不是挖了地窖吗,以春临的实力,能让他们找不到地窖入口吗?” 最简单的障眼法,宋春临自然是会的,当即点了点头。 宋爷爷得到肯定的答复,心中便有了主意,他指挥着众人,马上躲进地窖了,然后又让宋春临把家里的一些紧要的东西收好,一家人直接就钻进了地窖,宋春临走在最后,家里最重要的就是地契户籍,还有那道圣旨,宋春临把这些东西都收进空间里以后,外边的人已经来到了大门口,宋春临赶紧躲进地窖里面,再在上面做了一层伪装。 先进来的人发现院子里静悄悄的,也没有多想,等他摸到宋家的仓库,看见地上仅有一小簸箕的红薯,顿时傻眼了。 其中一个人小声的问同伴:“不是说这家人刚收了快两千斤的红薯吗?红薯呢?” 是啊,红薯呢? 红薯当然是被宋春临给收起来了啊,明摆着知道他们是冲着红薯来的,宋春临当然不可能让他们得逞,刚才就把今年新收上来的红薯全都收进了空间里面。 外面的人见仓库里什么也没有,气得直骂娘,紧接着同伴便发现屋子里的宋家人全都不见了。 “不见了?不见了是怎么回事?他们一家上有老下有小的,大半夜的还能飞了不成吗?” 回话的人也是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我怎么知道,看他们的被窝,还有余温,估摸着没跑多远。” 此话一出,周围的人都变了脸色,他们这么多人一起包围了宋家,若是宋家人跑出去了,他们又怎么可能毫无察觉? 可是宋家就这么大,这一群人举着火把将每一个房间都检查过了,就连茅厕跟厨房都没有放过,可他们却连宋家人的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找到,而带着余温的被窝又告诉他们,这一家人起码在他们来之前,还好好的在床上睡大觉呢。 第108章 大火 “他们肯定没有跑远,给我搜,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来!”领头的人愤愤不平,他怎么也不相信,这一大家子还能凭空消失。 然而不论他们怎么翻找宋家上下,愣是没能找到一个宋家人。 看着被胡乱翻倒在地上的家具,众人就差连墙都给拆了看看有没有暗室,答案自然是没有,宋家的房子跟普通农家的房子差不多,别说暗室了,连个暗格都没有。 这下众人彻底傻眼了,他们压根没有想过这家人居然还真的能凭空消失。 领头的人不服气,咬牙切齿的派出一部分人分散开来去搜,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们家不是刚收了红薯吗,两千斤肯定带不走,一定还在这个院子里。” 底下的人找得焦头烂额,没好气的回了一句:“咱们都要把这个院子给翻过来了,除了这个小箩筐什么也没找到。” “这么多东西肯定不好藏,万一他们放在了其他地方呢?” 领头的闻言,觉得似乎也不是不可能,他沉思了片刻,阴恻恻的看着宋家的房子,冷笑一声。 “既然这么喜欢逃,那就试试看逃跑的代价吧,来人,给我火把。” 底下人不想闹大,他们来这里本来就只是想把红薯偷走罢了,没想过放火烧屋,见底下人还想要劝,领头的冷哼一。 “他们能提前逃走肯定是有人通风报信的,我们此次空手回去,你以为主人会放过我们?” 此言一出,周围的人顿时不说话了,想起自家主人处罚下人那狠厉的手段,众人的身子皆不由自主的抖了一抖。 反正回去都要受罚,还不如烧了宋家,也许主人看在这把火的份上,能处罚的轻一些呢? 思及此大家都默契的点燃了火把。 藏身地窖的宋春临听到他们要放火烧了宋家,顿时气愤不已,他想都没想就要冲出去弄死那群喽啰,却被宋大庄眼疾手快的给摁住了。 “不要出去,他们找不到东西自然要泄愤的,你一出去,不就变成了一个靶子?” 宋秦氏也在一旁小声劝解:“是啊,春临别去,咱们在地窖里还算安全,你要是出去了不就全都暴露了吗?” 宋春临愤愤不平:“可是他们都要放火烧了我们家,再不阻止,咱们家就没了啊!” 宋家人似乎也没想到这群人竟然如此的丧心病狂,宋春生年轻气盛,闻言也是瞬间站起来要朝着地窖口走去。 宋大庄一手一个把两个儿子给摁住了,他低声呵斥:“都不要命了吗?” “外边是什么情形你们都不知道,就敢闯出去,你们出去是能把所有人打死还是怎地?” 兄弟二人被宋大庄这么一呵斥,脑子也冷静了下来,宋春临的精神力眼睁睁看着那群人往自己家扔火把,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他目眦欲裂的看着那火熊熊燃起,火舌瞬间吞噬了房顶。 古代的房子都是木质结构,极其易燃,那些人看着火越来越大,担心会引来村子里的人,于是领头的人打了个手势,呼啦啦几十个人一下子全都撤退离开,徒留这熊熊烈火,逐渐将宋家的房子给全部包围进去。 等他们撤走之后,宋春临果断掀开地窖的门,他看着被火光包围的宋家,一时间眼泪便止不住的掉了下来。 紧随其后的宋大庄看着自己的家被人放火烧成这样,心情也是无比的沉痛,但他火速做出了判断,跑到水井旁边开始打水灭火。 宋春临见状也是想要用空间水来灭火,但随即他又望向了地窖,心念一转,便有了主意。 打定主意的宋春临快步走到宋爷爷跟前,跟他说了几句话,宋爷爷先是面色一沉,但随即快速的点了点头,同意了孙子的提议。 宋家人开始齐心协力的灭火,这么大的火果然引来了村子里的人,漆黑如墨的夜色里,宋家这边火光漫天,大火燃烧发出的刺鼻烟味随着风飘进了村子里, 正在熟睡的赵为宝是离宋家最近的一户人家,他首先闻到的空气里有烧焦的味道,原本混沌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他连忙爬起身打开了门,几乎是一眼就看见了宋家那边的大火。 “糟了!”赵为宝吓得赶紧跑去挨家挨户的敲门。 “不好了,走水了!走水了,快起来呀!” “咋了,哪走水了?” “是宋家,宋家走水了,快些起来,咱们带上家伙什去灭火!” 赵为宝气喘吁吁的叫醒大家,村里人一看到宋家那边的冲天火光,顿时都急了,全都自发的拎着家里的水桶跟木盆往宋家赶。 宋家是有水井的,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宋家人也在拿着水盆水桶自救,村民们的到来减缓了宋家人的压力,宋爷爷跟宋阿麽被扶着带出院子坐下,几个相熟的妇人则是领着宋家的孩子也出了门。 宋小九在宫里的时候被一个宫人用火恐吓过,此刻看见了这么大的一场火,整个人都被吓得蜷缩在宋春临怀里直发抖,他死死咬着下唇不敢哭出声,宋春临知道他是被吓到了,忙抱着人转了个圈,不让他去看那大火。 宋小宝表现的还算好,没有哭闹,但此刻也是紧紧依偎在哥哥的怀里,小声的啜泣着。 众人见到几个孩子抱团取暖,不由得心里一酸,纷纷感叹这宋家人命运坎坷,好不容易从西北一路逃荒到京城,才刚刚站住脚,眼看生活就要有起色了,却不想一场大火全给毁了。 闻讯赶来的村长步履蹒跚的走到宋爷爷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唉,家里人都没事吧?” “没事,我们跑的快,都出来了。” 村长听到都跑出来了,如释重负般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呀,一家子平平安安的就行,房子嘛,再盖便是了。” 宋爷爷没有答话,眼睛一直盯着里面的大火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人多力量大,再加上周围并没有其他的民房,所以最终也只是把宋家的房子全都给烧没了而已,等天光大亮的时候,大家已经把火全部扑灭了。 火大部分烧的是屋子前面的部分,后院新盖的猪圈跟马厩没有连在一起,一匹马跟五头大肥猪幸免于难。 看着满目疮痍的家园,宋家人也止不住的悲从中来。 宋阿麽更是难受的跪坐在地上泣不成声:“老天爷啊,你这是不给我们活路呀!” 听着宋阿麽的哭喊,宋秦氏也跟着开始啜泣,宋爷爷跟宋大庄两个大男人也忍不住红了眼眶,几个孩子更是抱头痛哭了起来,宋春生一面擦眼泪,一面狠狠的瞪着自己家的废墟。 眼看着宋家落难,众人心里都不太好受,要知道现如今长平镇领的红薯,可都是从宋家地里出来的,他们当中还有不少人昨天都在羡慕宋家,能入陛下青眼的农民,宋大庄可是头一个啊,更别说那些红薯,都是陛下自掏腰包买的。 没想到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这宋家就变天了,一把火便让昔日风光全部烧没了。 村里几个后生在废墟里扒拉着,看哪里还有火苗便顺手浇灭了,不多时便扒拉出几个金灿灿的疙瘩来。 “哟,这是宋家的金元宝吧?上次陛下赏的那些?” “估计是了,这么大的火都没把这些金子给烧掉啊。” “嗨,你懂什么,这叫真金不怕火炼!” 那后生反手捶了对方一下:“就你能,进了几日学堂果然不一样啊。” 被打的人嘿嘿一笑,蹲下去将那几个金元宝捡了起来,送到了宋爷爷手里。 “老爷子您看看,这几个金元宝是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的。” 宋爷爷忙不迭接过来,对着几个后生连连道谢。 “多谢几个小哥帮忙了,唉,幸好还有这些金子可以傍身,不然我们今晚都不知道该去哪儿落脚。” 宋爷爷说得可怜,几个汉子也有些不忍,宋家人一个个身上的衣服都是胡乱套上去的,可见当时有多么慌乱,竟然连这金银都忘了收拾。 实际上不是他们忘了,而是宋春临压根没想到这群人居然会放火,再加上宋爷爷的金子是藏在一个柜子的暗格里面的,平日里又用不上金子,久而久之大家便也忘了这一茬。 这次被扒拉出来,纯粹是意外之喜了,正好拿着这金子,把家里重新翻修一遍。 村长这时候才有空问宋爷爷,这火是怎么烧起来的。 宋爷爷神色一改方才的凄苦,他气愤的嘶吼着:“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起的火,我跟我老伴睡得好好的,结果越睡越热,醒来一看,竟然着火了!” “我当时就被吓的,正好大庄也被烟熏醒了,趁着火不大赶紧把我们带出来了,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整个屋顶都着了火了。” “屋顶着火?”村长一下便抓住了重点。 宋爷爷点头:“是的,就是屋顶,这火啊,是从屋顶燃起的。” 身边的人听到他的说法,顿时福至心灵,这宋家的火啊,估计不简单啊,哪有人着火是从屋顶开始的,今天月朗星稀,也没有打雷闪电,那么这场火若不是雷电引燃,那便是有人蓄意纵火。 蓄意纵火那这罪责便大了,村长顿时神情一凛,想到宋家那刚收上来的两千斤红薯,猜测可能这火便是因此而起。 果然,当得知宋家的红薯全被烧掉之后,村长心里的猜测便被证实了一半。 “老宋,你们家的红薯全被烧光了?” 宋爷爷沉默了一瞬,才道:“是的,全烧光了。” 可是村长方才明明在他们家仓库原来的位置查看过,里面根本没有什么红薯被烧过的痕迹,相反地上非常的干净,只有少许工具烧完留下来的残渣,然而即使所有的残渣都聚集在一起,怎么看也不像两千斤红薯被烧过的样子。 村长猜测肯定是有人眼红宋家的红薯,想趁夜色偷走据为己有,但村长没料到这些人竟然如此丧心病狂,偷了东西还不够,还想要杀人灭口。 身为一村之长,明知道此事诡异,便不可能轻易放过,他势必要给受害者讨回一个公道不可。 于是村长风风火火的走了,他要去找里长,让里长派人写状纸递上去,他一个小小村长,还没有这种权限。 宋家人当晚是住在一个临时租的小房子里,这房子是王家本家的一个兄弟的,因为家里都搬去了镇上,所以才空了出来,租金村长没要,反而让他们安心在这里先住着。 小房子很小,只有三个房间,宋春临跟宋春生他们挤一起,两个小的昨夜受了惊吓,宋春临怕他们待会发烧,先给他们灌了一杯灵泉水下肚。 宋小九跟宋小宝昨晚没睡好,又哭了很久,此刻眼皮开始打架了,但还是强行打起精神来观察周围。 宋小九最先叹气,他扯了扯宋春临的衣袖:“二哥,这里好硬,小九睡不惯。” 宋春临摸了摸他的脑袋,“小九乖啊,咱们家的床过两天才回来呢,我先给你铺个小垫子好不好?” 宋小九没有挑剔,他一下一下点着脑袋,没等宋春临铺好垫子便直接睡着了。 宋春临无奈的把人给挪到垫子上,宋小九自己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入睡。 出了房间,宋秦氏跟宋阿麽在院子里归置那些村民们送来的慰问品,有鸡蛋大米,也有锅碗瓢盆,宋家的大铁锅什么的抢救出来了,现在就搭在灶上,正在咕嘟咕嘟的煮着粥。 看见宋春临走过来,宋阿麽直起腰小声的问孙子:“他们睡着了?” “嗯,睡着了小爷爷。” 宋阿麽点点头:“那就好,你在旁边休息时警醒一些,小孩被吓到了容易生病的,这里有我跟你娘呢,你快去休息吧。” 宋春临心想,宋阿麽肯定不知道,此刻他的眼睛有多红,就连宋秦氏也是一样,忙了一晚上没睡的他们现在还要干活做饭,宋爷爷在屋里打扫,宋大庄带着宋春生赶去了长平置办一些东西,一家子全都是疲惫不堪的模样。 第109章 无恙 趁着现在没有外人了,宋春临火速掏出灵泉水,让大家一人喝了一口,做完了这些宋春临才坐在一旁,利用留在那领头人身上的精神力丝,顺藤摸瓜找到了背后的主谋。 京城赵家,赵斐阴恻恻的看着跪在地上的一众侍卫们,这群侍卫是他私底下培养的精兵,能力虽不如禁军,但比起普通的侍卫来说,层次也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然而偏偏就是这群自己引以为傲的私兵,竟然连区区一个农户都搞不定,瞧着他们带回来的那可怜的一小箩筐红薯,数量少便算了,长得还都特别的丑。 赵斐一脚就把那个箩筐给踹翻了,红薯飞出来砸到领头的侍卫身上,那人不敢躲,也不敢喊,就这么匍匐在地上,祈求主子看在自己烧了宋家的份上,能轻饶自己。 “这就是你们办的好差事啊,哈哈哈偌大一个宋家,你们竟然连一百斤红薯都搜不出来?还有脸告诉我你们烧了宋家?” 一提起宋家,赵斐就恨得牙痒痒。 “他宋家是个什么东西?一介草民,烧了便烧了,难道你们还觉得我会为此夸奖你们不成?”赵斐气急败坏扔了一个杯子,精准地砸在侍卫头领脑袋上,霎时间,那头领脑袋便有鲜血流血,但即使流血了他也不敢喊疼,只把身子伏得更低。 “求主子饶命,我等到达那宋家的时候,宋家人确实一个都不在,而那红薯…红薯也只剩下这些,我们搜查了宋家上下,只差掘地三尺了也没找到宋家人跟那批红薯,属下认为,肯定是有人走漏了风声,不然以宋家那群泥腿子,又怎会提前预知我们要来?” 侍卫头领说的话赵斐不是没想过,他知道宋家跟勇毅侯府交情匪浅,但让勇毅侯府抽出人手去保护宋家,赵斐觉得不太可能,那宋家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家,也就是顾逢云这个傻子,才会想要与一个农户交好。 可眼下的情形让他也忍不住猜测,那宋家是不是真有高人在背后保护着,不然以他们的能力,又怎么能够凭空消失,还带走那么多的红薯。 跪在地上的侍卫没听到赵斐说话,心想自己这一次算是赌对了,主子果然对宋家起了疑心。 随着时间流逝,地上的众人的双腿都跪到了麻木,赵斐终于再次开口。 “尔等办事不力,下去各领十个板子。” 听到只是十个板子,众人纷纷松了一口气,看来放火果然有用,也算是变相让赵斐出了一口恶气,否则就凭他们空手而归,这惩罚肯定会让自己去掉半条命。 众人退下去领罚,赵斐手撑着额头,有些疲惫的坐在椅子上,管事问他那些红薯怎么处理,赵斐有些无力的摆了摆手。 “让庄子上的人拿下去种,不是说这玩意产量极高吗?先种着试试。” 管事有些为难的拿着东西下去了,这红薯产量高是高,但种植方法他们却并不知晓,看来他还得让人去打探一下这玩意该怎么种才行。 屋子里的人全都退下,只留下几个婢女站在一旁伺候,赵斐被气得不轻,他捂着额头似乎很难受的样子,婢女们大气不敢喘,生怕触了这位爷的霉头。 宋春临看着屋里的几个侍女,心里无语道: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休息还要这么多人守着啊? 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单纯了,等看见赵斐命令婢女们脱了衣服替自己沐浴的时候,宋春临更是暗骂一句:“老色胚,一把年纪了还想要糟蹋这些如花似玉的小姑娘。” 这赵斐都已经四十好几的年纪了,而那些婢女看起来最多十六岁,最小的那个宋春临甚至怀疑有没有十四岁,而看赵斐那粗暴的样子,也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主儿,女孩们都是一脸惊惧的被他压在身下,一不如意了便要被他扇巴掌,宋春临看得只犯恶心。 “作孽啊!我诅咒这老不死的下半辈子不举!” 看着那些女孩们战战兢兢的伺候着赵斐,宋春临深吸一口气,精神力在四处游走,打算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现在是大白天,屋里没有火源,宋春临还是在不远处的小厨房找到了火,趁着下人们不注意,他让变异植物嗖一下抽走一根烧得通红的柴火,一路避过众人的视线,在赵斐跟婢女颠鸾倒凤的时候,引燃了他房间里的帘子。 感觉只点燃帘子还不够,宋春临就拿着那柴火在赵斐的房间四处放火。 “哼,让你的属下缺德,竟然敢放火烧了我家,我也让你尝尝家被烧光的滋味!” 赵家身为京城的老牌世家之一,在七大世家里也是排得上号的,府邸占地面积极广,赵斐住的这个住院是其中最大最奢华的,里面随便一个摆件都能抵得上普通人家好几年的嚼用了。 宋春临对这些奢华的摆设没有兴趣,但他更想看赵斐气到高血压的样子,于是也毫不犹豫的引燃了所有可以引燃的东西。 里面精虫上脑的赵斐突然闻到一股焦糊的味道,很快外面的就有仆从喊了起来:“走水了!不好了,主院走水了!快来人啊!” 赵斐被吓得直接萎了,赶忙从婢女身上爬起来,随手扯了一件衣服披在身上就要跑,等他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的时候,只见屋子里火光漫天,唯一的门口更是被火包围了起来,赵斐吓得差点软倒在地。 不过赵斐的奴仆训练有素,很快就把火给扑灭了,几个仆人跑进来把赵斐接了出去,浑然不顾后面几个婢女的叫喊。 看着那几个女孩子被火围困,宋春临忽然有些不好受,那赵斐确实可恶,然而这几个女孩子却是无辜的,她们衣不蔽体的在火场里哭喊,然而外面那些人却并不顾及她们的死活。 最终还是在一个年长婢女的带领下,众人把衣服泡进浴桶里沾满了水,蒙在脑袋上一股脑给冲了出去。 看到她们最终平安无事,宋春临也松了一口气,他只是想惩罚赵斐,没有想过要伤及无辜。 这也让宋春临接下来的行事有了忌惮,正当他还想再放一把火的时候,宋大庄跟宋春生回来了,宋春临暂时收回了精神力。 宋大庄借了村里的牛车,去镇上采购了一大堆生活物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一家老小的衣服,他们逃进地窖的时候过于匆忙,也没想过那些人会放火烧屋,宋春临没收衣服,现在他们全身上下穿的都是邻居借给他们的。 宋阿麽把衣服分给众人:“先凑合穿着,等明天咱们再去镇上买几匹布料做衣服。” 除了衣服,还有一些锅碗瓢盆之类的,宋阿麽跟宋秦氏从火场里扒拉出一口铁锅,而除了这口铁锅,其余的东西都被砸毁了。 一家子忙着归置东西,饭也来不及做了,宋春临关上了院门,拿出空间里的外卖,一家子的午饭就吃的外卖。 虽然外卖很美味,但众人都味同嚼蜡,他们好不容易安顿下来的日子,就这么被一场大火给毁了,几个大人脸色都有些阴郁,连带着几个小的也不敢说话。 等他们吃饱了午饭,外面的院门就被敲响了,他们租赁的这个院子不太大,坐在屋里就能听出来外面站着的人是赵为宝,就是第一个发现宋家起火的汉子。 赵为宝是跟自己两位年迈的老父一起住的,老两口知道宋家什么都被烧光了,想着他们中午没办法做饭,于是差遣儿子给他们送饭过来。 “哟,吃完了?”赵为宝嗅着空气里的饭菜香味,以为是宋大庄在镇子上买回来的,也没有多心,而是把怀里抱着的一篮子大馒头给放了下来,手上还提着一小罐咸菜。 “知道你们家啥也没有,我家也没什么好东西送的,就几个馒头咸菜,你们晚上还可以对付一顿。”赵为宝为人实诚,东西放下便要走。 宋大庄赶紧拉住了他的手:“哎呦,大兄弟客气了,这白面馒头太贵重了,快拿回去!” 赵为宝却摆脱了他的手:“说什么呢,哪有送出去的东西还往回拿的,你快别推辞了,不就是几个白面馒头吗,我爹还想谢谢你们,托你们家的福,我们家也能种上红薯了,等年底收获了,不比这几个白面馒头值钱吗?” 见赵为宝坚决,宋大庄也不好再推辞,只得无奈的收下来了。 宋爷爷感叹这赵为宝一家子都是好人,要知道即使是年景好的时候,庄户人家也不可能舍得吃白面馒头,这赵家送来的馒头,个儿大又暄软,闻着都是麦香,明显是今年刚收上来的麦子做的馒头,能拿出这么贵重的食物给他们,说明这家子都是实诚人。 “他们家也不容易,大庄啊,将来有机会了,咱们也拉扯他一把,要不是他及时喊了人来,咱们家的火可没这么容易被扑灭。” 宋大庄忙不迭的答应下来:“晓得了爹,别人对我们家的好,我都记着呢。” 宋家失火的消息很快就被传到了顾逢云的耳朵了,因为红薯让宋家入了官府的眼,所以当里正把状子递上去的时候,府衙的人第一时间便通知了司农署,而司农署自然是清楚宋家跟顾侯爷的交情的,没多大功夫就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顾逢云。 “起火了?好端端的,怎么会无缘无故起火?那宋家人呢?宋家人可有受伤?”顾逢云焦急的问着来人。 那人回道:“回侯爷,宋家人福大命大,全都没事,只是那新收上来的红薯,则全部被偷了。” “什么!”这下顾逢云是真的惊了,他在心里略微一思索,便明白了这件事八九是那些世家们干的。 顾逢云气得狠狠拍了一下桌子:“这群畜生,偷了东西不算,竟然还敢放火杀人!” 送信的人想说宋家人都没事,就是房子全被烧了,但一看顾逢云这气得要杀人的眼神,又把嘴里的话给咽下去了。 算了,不招惹这活阎王。 顾逢月下学的时候就直奔宋家,看见那满目疮痍的废墟,不由得心里一紧,进了村子一路打听,终于找到宋家暂居的院子。 宋秦氏打开门发现居然是顾逢月,有些惊喜:“呀,怎么是顾二郎,你也收到消息了。” 顾逢月点点头:“宋婶婶,你们都没事吧?” 宋秦氏把人迎进去:“没事,都没事,唉,就是家里东西都被烧光了,你说说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哦,你还没吃饭吧,等着,待会就能吃饭了。” 顾逢月跟着宋秦氏进门,他的眼神迅速的在屋子里寻找,看见宋春临好端端的坐在小马扎上,一直悬着的心突然就有了归处。 他就这么站在门口,看着宋春临,慢吞吞说了一句:“你没事啊。” 这话也不知道他是说给谁听的,宋春临愣了一下,正好宋秦氏说开饭了。 “顾二郎别站着了,这屋子小,你快坐下。” 顾逢月被拉着坐到了宋春临旁边的小凳子上,这房子确实是小,一大家子挤在一起,仿佛回到了当初山里逃难的日子,挤挤挨挨的。 顾逢月侧过脑袋,上下左右仔细的打量着身边的小哥儿,似乎是在确认他完好无损。 宋春临有些奇怪的瞥了他一眼,顾逢月像是被烫到了一样迅速转移了视线。 好在饭菜被端上了桌,晚上宋秦氏没有做主食,而是把赵为宝带来的馒头给热了一下,还有一些宋春临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菜肴,桌上有肉有菜,把不大的桌子给摆得满满当当的。 顾逢月也不是第一次在宋家吃饭,大家都习以为常的给他夹菜,顾逢月捧着一个大白馒头,漫不经心的吃着,吃几口,便忍不住朝身边的人看一眼,似乎是在确认什么。 宋春临又不是没有知觉的死人,而周围的宋家人更是觉得奇怪,他恶狠狠的在顾逢月大腿上掐了一把,威胁他: “眼珠子再乱瞄我就把它挖出来!” 第110章 报复 吃过晚饭,看着宋家眼下这状况也不好留宿,顾逢月只问宋春临有没有怀疑的对象,宋春临不假思索的报出了赵斐的名号。 “赵斐?赵家的家主,他爷爷是前朝太傅,不过他自己倒是个不中用的,肚里墨水不多,但为人惯常伎俩就是两面三刀,他之前还想塞个女儿给我兄长为妾,我兄长没答应。” 宋春临瞪圆了眼睛,他倒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一出,八卦之魂熊熊燃起: “你兄长为什么不答应啊?是因为赵斐的女儿很丑吗?” 顾逢月见他一脸兴奋的样子,颇为无语的伸手戳了戳他的脑袋:“赵斐的女儿国色天香,但是其母是教坊司的歌女,出身低贱,送予我兄长为妾只是为了羞辱侯府罢了。” 宋春临有些不解:“歌女咋了?” 顾逢月耐心给他解释:“教坊司的歌女一般都是罪奴的后代,这些人若是没有陛下的准许,那即使诞下子嗣,也是终生为奴的命运,而且比那些自卖己身的奴仆还要低贱,那些奴仆还可以通过赎身或者主家放行让自己恢复成良民,而罪奴,是没有这种机会的,而且……” 说到这里,他耳根通红:“那些罪奴就算是诞下主家的后代了,也是要送回教坊司…调教的。” 宋春临一脸茫然,调教就调教,他脸红做什么? 顾逢月见他满脸单纯,支支吾吾,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教坊司那是个什么地方,斟酌了几下,才轻轻吐出一句话:“就是调教怎么那啥侍奉恩客的。” 经过顾逢月吞吞吐吐的解释,宋春临后知后觉那是何种调教,瞬间他的耳根也红了。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这赵斐确实是会恶心人的,这不就是等于把一个妓子送给顾逢云为妾吗?古人最重视规矩礼数了,顾逢云虽然不是那种迂腐的人,但纳一个妓子为妾,也是要被世人不齿的。 想到自己在赵家见到的那种荒唐事情,宋春临便越发觉得此人活着,就是一个祸害。 等顾逢月走后,宋春临回到自己房间,他躺在床上闭目养神,精神力却直接朝着京城赵府的方向飞去。 这边赵斐已经换了一个屋子,主屋失火发现的快,所以被只烧毁了那么一间,宋春临顿觉遗憾,竟然没有多烧几间。 赵斐现在住的这间屋子,是他其中一个小妾的院子,那小妾眉目清秀,看着年纪也不大,沉默着给赵斐洗脚。 侍卫头领进来回话,说没找到失火的原因,赵斐气得直接踹翻了洗脚盆。 “一群废物!”赵斐脑门的血管突突的跳着,宋春临以为他下一秒就会被气得爆血管了,赵斐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拿起桌子上放着的汤药就灌了下去。 那黑漆漆的药汁一下肚,赵斐顿时觉得自己的理智被苦回来了。 “你们,派人给我去永乐村查一查,那宋家人今日可有来京城?”赵斐把今日的事情想了一遍又一遍,觉得今天府里这火烧得太蹊跷了,怎么昨晚他的人才给宋家放了一把火,他府里马上也跟着被放了一把火。 这件事怎么想都觉得里面透露着一丝诡异,要说这两件事情之间没有一点联系,赵斐是绝对不会信的。 侍卫头领领命下去,心里却觉得奇怪,主子居然没有追究府里起火的原因,而是让他们去查宋家人有没有进京? 这宋家人昨晚也不知道躲哪儿去了,现在再去找,侍卫头领都觉得脑瓜子疼了。 宋春临看着赵斐还有闲情逸致想去找他们,想来也不算太蠢,不过他注定是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的,除非他身边也有个精神力极高的异能者。 眼看赵斐已经洗完了脚,在小妾的服侍下准备睡觉了,宋春临看着那满屋子亮堂堂的烛火,嘿嘿一笑,避开赵斐的视线,他指挥变异植物顺着窗沿偷渡了一根蜡烛。 变异植物今天第二次碰火了,它在宋春临的脑海里哭唧唧的要造反,想它一个怕火的植物,居然被主人三番两次指挥着去放火,简直是没有天理了啦! 宋春临在脑海里安抚着变异植物,那藤蔓才颤颤巍巍的举着蜡烛,在赵斐的屋子外面四处点火。 许是今天赵斐被火给吓到了,此刻闻到了一股不太寻常的焦糊味道,顿时警惕的从床上坐起身来,他眼睛在周围四下搜寻,没看见火源,只有烛火在尽职尽责的亮着,突然,赵斐顿住了,他一把扯过小妾,厉声质问:“那边的蜡烛呢?你是不是没加上?” 小妾依旧是那副冷淡的表情,她淡淡的扫了一眼,发现那蜡烛确实不见了,顿觉有些疑惑。 “老爷,我每天都有添加新的蜡烛的呀,方才我还亲自点亮了那根蜡烛的。” “那现在蜡烛去了哪儿?” 小妾不知所措:“我、我、我不知道呀……”她确实不知道,因为她压根没怎么关注过那边的蜡烛,谁能想到大晚上的一根蜡烛还能自己消失不见呢? 赵斐立刻跳下床,他在那烛台周围转悠了一圈,既没见到掉落的蜡烛,也没看见被点燃的东西,真是奇了怪了,那他鼻子里闻到的烧焦的味道是从何而来?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外边仆人又是一声大喊:“不好了!走水了!” 赵斐被这一嗓子吓得一激灵,他下意识的朝门外走去,但是很不幸的,宋春临指挥着变异植物把门窗都牢牢的锁死了,那些下人们看着那一夜之间生长出来的藤蔓,一个个都被吓的愣在原地,胆子小的甚至尿湿了裤裆。 人群中传来一股骚臭的味道,众人硬着头皮,转而去找侍卫们,那些侍卫本来都呆在前院,此刻听到主子后院失火了,也是被吓了一大跳。 “要死啊这是,白天来一场火,晚上又来一场!”话是这么说,但他们飞奔的速度不慢,很快就赶到了失火的院子,此时屋子的火势已经很大了,那些藤蔓在火靠近之前就退了开了,但火太大,门窗都燃了起来,里面的人压根出不了。 为首的侍卫头领深吸一口气,接过下人们递来的水桶,一桶冷水浇湿在身上,然后他便一股脑冲进了火场。 宋春临没想要赵斐狗命,侍卫头领很容易就把人给救了出来,紧接着那小妾也被扶了出来。 赵斐这次被烟熏得够呛,整个气管都被滚烫的热气呛得咳嗽不止,他捂着胸口,脸色发白,已然是连一句责备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一天下来,两场大火,赵斐都是亲历者,这下连周围的下人们也觉得哪里不对了。 赵斐被瘫软着送到大夫人的院子,赵夫人这些年潜心礼佛,早就不与这丈夫同房了,今日见他这么狼狈的过来,当着下人的面就把自己的房门给关上了。 赵斐对赵夫人心里有愧,再加上身心俱疲,也没多言什么,只让仆人们把自己安排在耳房,这次他命令众人,所有的蜡烛都要拿在手里,不能落下一根,晚上更是在自己入睡之后,还安排下人轮流值守着,并且不许点灯。 面对主家的无理要求,下人虽然无奈,但也只能照做。 赵斐战战兢兢的躺在床上,一整个晚上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害怕他睡着后会不会又起火。 一直这么熬着到了天亮,他让下人把灯灭了,看着外边天光大亮,赵斐只觉得如释重负。 宋春临可不会只放两把火便放过他了,接下来的日子,宋春临的精神力几乎没有离开过赵府,只要赵斐一入睡,宋春临必放火,每天都会逮着机会放火烧赵斐,几次下来,赵斐已经不敢在屋子里睡觉了,他搬到了府里的一个凉亭睡觉。 而赵府的下人也打探到了宋家的情况,得知宋家没有一个人来过京城的时候,赵斐的脸色更黑了,因为长时间睡眠不足还总是被围困火场,赵斐是又惊又惧,整个人脾气暴躁,状若疯狂。 “一群废物!就那么一个小小的起火原因你们都找不到?我养你们这群废物有什么用?你说,有何用!”赵斐疯狂的踹着地上的管家,头领侍卫前些日子被他一气之下甩了一棍子,恰好伤在脑袋上,此时还未醒来,估计也是凶多吉少了。 那管家缩在地上抱着脑袋,生怕自己步了侍卫头领的后尘。 好在赵斐这些时日休息不好,整个人虚浮的厉害,才踹了管家几脚便气喘吁吁,等他撑着桌子缓了好一会儿后,又拿起桌上的茶壶对着下人撒气。 管家不敢躲避,硬生生被滚烫茶水溅了一身,那碎瓷片划过他的手臂,顿时血流如注。 不知道是不是被鲜血刺激的,赵斐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他身子踉跄了几下,脚下像踩着棉花一样软绵绵的,在亭子里胡乱走了几步,然后整个人便突然倒在了地上。 赵斐的突然倒下惊呆了众人,管家愣了一下,才缓缓爬起来,他小心翼翼的凑上前,发现赵斐还有呼吸,这才喊着让人给赵斐请大夫。 因为赵家这段时间总是起火,大夫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来到赵府,还以为又是谁被烧伤了,结果管家说是赵斐晕倒了,脚步顿了一下,开始变得平稳起来。 “哎呦,大夫你可别慢悠悠的了,人命关天呀!”管家催促了几句。 大夫却不以为意:“老夫中午吃多了,积食正难受呢,走快了难受。” 管家也是个人精,听到这里还有哪里不明白的,这赵斐对外笑脸迎人,对内却心狠手辣,还荒淫无度,大夫也不是第一次来赵府给人看病,对赵斐私底下的作为也是知晓的,要不是迫于赵家的势力,他才不想赚赵府的钱呢。 管家见状还要再催,但大夫却慢悠悠的指了指他手臂上的伤口:“这伤怎么不处理一下?” 提及身上的伤口,管家便住了嘴,他想到方才被赵斐踹的那几脚,身上的骨头还隐隐作痛呢。 等大夫慢悠悠走到亭子,对着这四面漏风的环境,表示非常的费解。 他替赵斐把了脉,发现他是怒火攻心,再加上睡眠不足,因此极易血脉逆行,倒冲上脑,现代语言讲则叫做脑出血。 宋春临没想到还能得到这意外之喜呢,看来最近自己的精神轰炸还是蛮管用的嘛,这不,把赵斐给气得病倒了。 脑出血是极其危险的,特别是在医疗条件较低的古代,再加上大夫的磨蹭,赵斐吃了药以后,一直到半夜才悠悠转醒。 在此期间,宋春临也没闲着,既然赵斐都倒下了,那他烧其他房子玩玩也不算过分吧? 赵府那么大,虽然他小妾子女众多,但还是有那么几个房子,是处于闲置的状态,宋春临觉得烧闲置的房子似乎没有那么有趣,于是加大精神力的输出,在赵家上下都扫视了一遍,终于找到了赵府最大,藏品最多也最贵的仓库。 “啧啧啧,这糟老头子还挺会享受啊,这么多奇珍异宝,要是都拿出去卖了,指定发大财!” 宋春临本来只打算放火的,但是看着里面这么多的宝贝,烧掉似乎太可惜了,而且其中还有不少的字画书籍,这个时代的纸张极其昂贵,而能被赵斐这个烂人收进库房的,那这些字画书籍绝对大有来头,不是真品就是孤本。 这么珍贵的东西与其直接烧掉,还不如回馈社会。 宋春临绕着那些藏品看了好久,他认真的思索着,要怎么样,才能从赵府把这些东西全给偷出来。 他的精神力确实可以操控变异植物偷东西,但空间收东西却有一定的距离限制,距离太远的话他即使看见了收不进空间里,要是让变异植物把这么珍贵的东西一路带回来,说不准还会吓到路人,到时候这大景的京城里,就又多了一则民间怪谈。 宋春临思来想去,还是得进一趟京城,没办法,谁让他是个财迷加囤物癖呢,这么多好东西留给赵斐那畜生,那是真的白瞎了。 第111章 生病 宋春临最后还是没来得及去京城,因为家里人病了。 最先生病的是宋小宝,宋秦氏怀宋小宝的时候正逢大旱,宋家人把家里的粮食都紧着她吃,肚子里的宋小宝也争气,愣是平安出生了,但出生后宋秦氏没多少奶水,这孩子饿得嗷嗷哭,要不是宋春临穿过来,这娃估计也早就饿死了。 宋春临来了之后一直有给宋小宝补充营养,但先天不足的身体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善好的,宋小宝在火灾那天估计是吓到了,一直都有些蔫哒哒的,这个时候正是秋收的时节,宋家人还搬了一次家,每天都要忙到脚不沾地,连宋春临也要每天下地干活。 家里一直是宋小九带着宋小宝,宋小九自己都是个孩子,只以为宋小宝累了要睡觉,等宋家人回家发现宋小宝还在睡觉才发觉不对。 宋秦氏第一个上去摸了摸儿子的额头:“好烫,小宝发烧了!” 这话一出,大家都围了上来,宋大庄更是急得放下手里的东西,马上往外面走去,他要去找大夫。 趁着大夫没来,宋春临也从空间里找到了一个水银温度计,他把温度计夹在宋小宝的腋下,宋秦氏有些担心的问:“这是什么东西?能退热吗?” 宋春临又掏出了一个水银温度计展示给众人看:“这个叫水银温度计,上面显示的数字就是刻度,一般36度左右便是正常的,超过37那就是发热了,38就是发烧,39度基本就是高烧,这东西夹在腋下五分钟就可以测量出体温,理论上只要不是高烧,那就不需要吃药,物理降温就行。” 听到不是高烧就不吃药,宋家人也明白这是不严重的意思,于是纷纷祈祷宋小宝不要超过39度。 然而事与愿违,宋小宝最后发烧到了39°3,这已经是高烧了,宋春临赶忙让宋阿麽去打水给宋小宝降温。 毛巾擦在身上,缓解了一些不适,沉睡中的宋小宝嘤咛一声,等宋秦氏跟宋阿麽给他浑身都擦了两遍之后,王大夫才在宋大庄的搀扶下走进来。 “哎呦,慢着点,老夫一把老骨头的,你可别拽了。” 宋大庄急得团团转,宋小宝自出生就体弱,再加上小时候他经历过妹妹的突然去世,对于小孩子生病有心理阴影,甚至慌乱到忘了宋春临空间里还有灵泉水这一回事。 王大夫走进屋里,看见宋秦氏跟宋阿麽两人正在用温水给宋小宝擦拭身体降温,便赞许的点了点头。 他坐在床边,先是摸了摸他的额头,又仔细观察了孩子的脸色,瞳孔,还撬开了嘴边检查了孩子的舌头,最终得出了结论。 “这就是普通的小孩高热,没什么大碍,估计是前些日子你们家失火的时候被吓到了,但这孩子懂事,一直憋在了心里,这才发了病,这病好治,我待会给你们开个药方,先服用一剂,晚上安排人守着他,隔一段时间就给他这样用冷水降温即可,若是明日他还发烧,再去叫我便是了。” “好好,有劳王大夫了。” 王大夫摆摆手,从随身的药箱里配了一剂降温的中药出来,交代好熬药的注意事项之后,宋大庄便赶紧抱着去熬药了。 宋爷爷把王大夫送到了门口,还附上了五十文的诊金。 王大夫只从里面挑了十个铜板出来:“那些药不值什么钱的,十文足以,老哥别送了,这村里我比熟。” 知道对方说的不是客套话,宋爷爷也就止步门口,目送王大夫远去。 此时宋大庄正要煎药,就被宋春临喊住了。 “爹,不用煎药了,我空间有儿童退烧药。” 宋大庄倒水的动作一顿,他转过身颇为幽怨的盯着儿子:“你怎么不早提醒我?这样就不需要请大夫了呀。” 宋春临无奈的叹了口气:“您也没给我机会提醒你啊。” 是谁,在听到宋秦氏说小儿子发烧的时候,就着急忙慌的去找大夫了? 哦,是我自己啊。 宋大庄自知理亏,只能讪笑着放下水瓢,但又说:“这药都打湿了啊……” 宋春临上前,把打湿了的药连同药罐子也一起收进了空间里。 “喏,收起来了,也不会放坏。” 看到儿子的操作,宋大庄沉默了。 他突然有种儿子比老子聪明太多的错觉。 看着老爹一脸的便秘表情,宋春临好心安慰起他:“爹,幸好您请了大夫过来,不然咱们也不能确认小宝到底是生的什么病对不?” 宋大庄仔细一下,点了点头。 宋春临嘿嘿笑了:“那就是了,咱们又不是大夫,怎么能瞎吃药对吧,所以啊,请了大夫也有好处的,起码咱们清楚小宝只是普通的小儿发烧罢了,我空间还有儿童的退烧药,保证小宝今晚就药到病除了。” 听着儿子的安慰,宋大庄心里好受多了,自己也不算是做了无用功。 宋春临拿出来的是对乙酰酚混悬液,按照体重给药,用滴管吸取粉色果香味的药剂,滴到宋小宝的嘴里。 甜甜的果香让宋小宝在睡梦里都砸吧了下嘴巴,似乎还想再吃,宋春临拿出一个奶瓶,里面装着空间水,塞给宋大庄。 “爹,小宝要多喝水,才会好得快,还有这个温度计,娘已经会看了,要是小宝再烧到39度,就给他滴一回药,但是这药一天只能吃三次,多了不行。” 宋大庄应了一声,接替了宋阿麽的位置。 吃药以后,宋小宝的情况好转,宋秦氏跟宋大庄两口子晚上一直陪护,半夜的时候,宋小宝又发起了高烧,宋大庄小心翼翼的吸了退烧药,滴到宋小宝的嘴里。 宋秦氏则一直打水给儿子擦拭身体降温,两口子一直忙活到早上,宋小宝才终于退烧。 宋阿麽敲门送早饭,见里面没有回应,推开门往里面一瞧,两口子已经累到睡着了,倒是宋小宝可能刚睡醒了有些无聊,看见宋阿麽后还对着他笑了。 宋阿麽看见小孙子已经醒了,顿时眉开眼笑的走进去,把早饭放桌上后,就去抱孙子。 他把小孙子抱着出门,宋爷爷正坐在院子里哄宋小九吃饭,爷孙俩看见宋小宝新来,也是双眼一亮。 宋小九噔噔跑上前,仰头看着宋小宝,关切的问他:“小宝,你好了吗?” 宋小宝大病一场,整个人都还有些虚弱,但瞧着精神不少。 午间宋大庄带着宋小宝去王大夫那边复诊,王大夫摸了摸孩子的额头,发现他确实不烧了,但还有些发热,于是也没有开药,反而是嘱咐宋大庄: “孩子还有些发热,先别吃鸡蛋,弄点肉剁碎了跟粳米煮粥给他喝,这段时间大人得看仔细了,小儿发烧最忌病情反复,要是再烧起来,你直接过来我这边拿药便是,今日就不收你诊金了,快带着孩子回去吧。” 宋大庄千恩万谢的带着宋小宝回去了,回程的路上还碰见了王张氏带着儿子刚从地里回来。 自从王富贵没了之后,王张氏便很少出现在宋家人面前,很多时候都是直接绕道走的。 宋大庄自然不知道王张氏怀疑丈夫的死跟宋家有关,只是觉得这女人跟孩子看见自己,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宋大庄百思不得其解,回到家还把这件事谁给家里人听。 深知内情的三个人并没有出声,宋秦氏一声轻咳转移了大家的视线。 宋秦氏似乎是累到了,饭也没吃几口,只觉得自己脑袋昏昏沉沉的难受,后脖颈那里也是酸疼不已,总之就是哪哪都不大舒服,但又说不上来。 宋阿麽看着宋秦氏这幅样子,还以为她是连续下地又加上照顾小宝给累到了,提议让她去休息休息。 “你身子要紧,快去歇着吧,地里的活也快干完了,你也正好在家看着两个小的,把他们两个单独放在家里,我总是不太放心。” 宋秦氏还想推辞:“小爹爹,您跟爹是长辈,要休息也该是你们休息才对呀,今天早上本就浪费掉了,下午再不抓紧点怎么做得完呢?我自个的身子我知道,就是累,但还能做些轻省的活。” 见宋秦氏仍然坚持,宋爷爷开始发话了。 “让你休息就还好休息,我们两个老家伙还没到干不动的时候,你跟大庄两人都照顾孩子一整夜了,就是头驴也经不起这么一直累的,听你小爹爹的,下午你就呆在家里看孩子,顺便把晚饭做了,这两天一直吃春临空间里的外卖,我都觉得有些上火了。” 宋秦氏见宋爷爷都这么说了,也不再多说什么,转而问起晚上想吃什么,于是众人纷纷开始点菜。 晚上回来的时候,宋秦氏果然做好了一大桌子的菜,然而晚间她吃的依旧不多。 晚上宋小宝还是跟着父母睡,他白天没有发烧,但体温一直偏高,两人放心不下,只能自己带着了。 宋小宝的病拖了好几天才好全乎,宋大庄晚上都不敢睡踏实了,生怕宋小宝如自己的妹妹一样,悄无声息便没了。 好在一切有惊无险,宋小宝病好以后又是活泼可爱小捣蛋一枚。 反倒是宋秦氏又病倒了,她整个人都恹恹的提不起精神,饭也一日比一日吃都少,现在地里的活都忙完了,宋大庄便提议带宋秦氏去王大夫哪儿看看。 宋秦氏啐了他一句:“我自己的身子我能不知道吗?刚才还量过体温呢,没发烧,我也不觉得热,就是前段时间累狠了,你让我好好歇一歇就行。” 见妻子坚持不去看大夫,宋大庄只能妥协。 “那行,那温度计你收好了,一有不对咱就量体温行不,要是发烧了我就背你去王大夫那。” “为什么一定要去王大夫那,春临不是有药吗?” “那药确实能治病,可也得知道是啥病吧?你还敢瞎吃药不成?都说是药三分毒,那玩意怎么能随便吃呢?还是得先去看过大夫了,确定了病灶才行。” 宋秦氏见他说的有理,也就答应了。 好早她情况不算严重,就是容易觉得疲惫,要是坐着干活一不留神就直接睡过去了,对饭菜也挑剔了起来,这些都是从前没有过的。 宋秦氏皱着眉头把那盆鱼退远了一些:“今天的鱼怎么这么腥啊。” 宋大庄埋头吃得正香,闻言回了一句:“什么腥?哪里腥?我吃着挺香的呀。” 今晚的饭菜是宋阿麽煮的,红烧鱼放了姜丝料酒,按理说不腥的,宋家其他人也觉得好吃,只有宋秦氏一人觉得这鱼味道腥得很,吃了几筷子青菜便说饱了。 宋阿麽看着宋秦氏的这种表现,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饭后宋春临掏出了几个菠萝,这是空间刚种下去的,他原本没有买过菠萝种子,这些都是大宝用他从超市里搜集到的菠萝种出来的。 菠萝个大又香,宋家人第一次见这种热带水果,纷纷表示很新奇。 “哎呀,这都是刺,这玩意怎么吃啊。” 宋春临拿起一个菠萝给大家演示了一遍,看着那金黄的果肉,宋秦氏只觉得嘴巴里口水分泌的厉害,宋春临才把菠萝切块,宋秦氏便迅速抓起一块尝了起来。 宋春临表示有被宋秦氏的反应惊到,见她吃完一块还想再来一块,连忙阻止她。 “娘,这个菠萝不能直接吃的,要泡盐水里才能吃。” 宋秦氏才嚼了一块,觉得自己还没吃够呢,就被儿子喊了听,有些委屈道:“可是明明这样就很好吃了呀,为什么一定要放进盐水里面,放盐水里,那这不就变成咸的了吗?” 其余人也是纷纷点头,不明白好好的水果,为什么要泡进盐水里吃。 宋春临挠了挠脑袋,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解释,菠萝里有一种酶,是会消化分解肉类的,如果不泡盐水,那估计大家都要吃出一嘴的血来。 宋春临端出一盆水出来,往里面倒了少许食用盐,搅拌均匀,再把切好的菠萝倒进去泡着。 第112章 有孕 在宋春临的一顿操作下,宋家人们都觉得这玩意是黑暗料理,众人围着那一盆菠萝迟迟不敢下手。 唯有宋秦氏,她不知道为什么,鼻子里闻到独属于菠萝的清香,口水就不由自主的分泌,在众人的注视下她第一个用竹签子戳了一块菠萝来吃,本来还以为泡了盐水会很咸,但宋春临放的盐并不多,菠萝的甜被那一丝若有似无的咸给激发了出来,确实比方才直接吃要好吃多了。 宋秦氏直接一口一个停不下来,大家见她吃得这么高兴,也纷纷拿起竹签子吃了起来。 “这菠萝真好吃啊,甜甜的。”宋春生说完又吃了一块。 宋春临只削了两个菠萝,还因为不熟练浪费了很多,所以这一盆菠萝很快就吃完了,宋秦氏咽下最后一口,还有些意犹未尽,眼巴巴的瞅着宋大庄。 同床共枕多年,宋大庄哪里能不明白妻子的意思,只能认命的拿起菠萝,开始学着方才宋春临的样子给菠萝削皮。 别说宋大庄还颇有些天赋,第一次削菠萝就有模有样的,一个菠萝削完他便找到啦手感,马上削了第二个,第三个。 准备拿起第四个的时候,宋阿麽赶紧让儿子停下。 “你削这么多,咱们哪里吃的完,刚才吃进肚子里的饭菜还没消化完呢。” 宋爷爷也点头,他一连吃好几块,肚子确实是撑了些。 就连家里最能吃的宋春生也表示自己吃不下来,宋大庄讪笑着把菠萝放了下来。 宋春临:“爹,要削就一起削吧,这菠萝还可以做菜的,酸酸甜甜可好吃了。” 经常做饭的宋阿麽跟宋秦氏都惊讶道:“这玩意还能做菜?” 宋春临掏出平板,在海量视频里搜到啦菠萝咕咾肉跟菠萝鸡菠萝鸭的做法。 宋家人聚在一起,津津有味的看着视频里的厨师把菠萝跟炸好的肉炒在一起,那晶莹透亮的肉块,以及裹满酱汁而色泽金黄的菠萝,光是看着视频就能让人馋得流口水了。 “哎呀,这还真的能做菜呀,看起来真好吃。” 一家子都只顾着看肉了,不知何时盆里的菠萝就被宋秦氏给吃了一半,宋春临发现的时候,宋秦氏已经餍足的眯起了眼睛。 他被宋秦氏这波操作给吓了一跳,忙着急的问她:“娘,您怎么吃了这么多?肚子撑不撑,难不难受啊?” 其余人表示也有被吓到,宋春生更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娘亲吃的比自己还多的,眼神不由自主的落在宋秦氏的肚子上,企图看看有没有被撑到。 然而宋秦氏竟然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她又戳了一块菠萝吃了起来。 “不用担心,这菠萝太好吃了,刚才的鱼肉太腥我没怎么吃饱,吃这个垫垫肚子也行。” 听她这么一说,众人虽然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但也没多想,只当是宋秦氏第一次吃,所以才这么喜欢菠萝的。 然而到了晚上,宋阿麽特意用菠萝做了刚学的菠萝咕咾肉跟菠萝鸡,饭桌上一家人吃的津津有味,唯独宋秦氏,尝了一口煮熟的菠萝,顿时觉得恶心作呕。 “我的天,这菠萝都是肉腥味,我...呕~”宋秦氏赶紧喝了一口水,把嘴里奇怪的肉腥味给压了下去。 “不行,这东西我吃不了,还是生的菠萝好吃。” 她话音一落,发现众人都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宋秦氏以为自己说错话了,有些不知所措。 宋阿麽本来没有多想的,但方才宋秦氏的反应,以及她最近的表现,由不得他不多心。 他神色复杂的把目光落在了宋秦氏的肚子上。 “春生娘啊,你是不是,又有了?” 此话一出,全家人都兴奋了起来,最高兴的当属宋大庄,他几乎是立刻跳了起来。 “媳妇!你真的有了吗?我又要当爹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又要当爹了!” 宋秦氏看着丈夫欣喜若狂的样子,有些呆滞的低下头,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肚子,一瞬间看竟然犹如在梦里一般轻飘飘的。 宋爷爷最先冷静下来,他把桌上的菜肴调换了一下,味道清淡的素菜摆在宋秦氏面前,嘱咐她先把饭吃了。 “多少吃一些,别饿着肚子时间,明儿一早,让大庄陪你去王大夫哪儿把个脉,是与不是,等把了脉再说。” 宋秦氏只好平复一下心情,随意的吃了几口素菜,如白天一样放下了碗筷。 宋春临跟宋小九他们洗漱完了以后就呼啦啦的跑到父母的房间,几个小孩子挨个把脑袋贴在宋秦氏的肚子上听。 宋秦氏好气又好笑,戳了戳几个人的脑袋。 “八字还没一撇呢,再说了,即使真怀上了,现在也是听不到动静的。” 几个小崽子讪讪一笑,便被洗漱回来的宋大庄提溜着送回了他们自己的房间。 把孩子们都哄睡以后,宋大庄一改方才的喜悦,眉宇间竟然带了几分忧郁。 他的大手轻轻覆在妻子的小腹之上,然而正如宋秦氏所说的,就算是真的怀上了,现在也是摸不到任何动静的。 “唉,你生小宝的时候遭了这么大的罪,当时的大夫都说你不可能有孕了,现在这突然就怀上了,我竟然觉得有些不踏实。” 宋秦氏却没有他这么伤感,她反而觉得挺请轻松的。 “我都不怕,你怕啥?再说了,都生了三个儿子,这回要是个女娘,你舍得打吗?” 宋大庄自然是知道妻子不过是在安慰他而已,其实当年大夫后面还有一句话,即使将来宋秦氏真的怀上了,这个孩子也会很轻易流掉。 宋秦氏生宋小宝的时机不对,家里缺衣少食,别说怀着的时候,哪怕生产之后做月子,也没怎吃过几顿有营养的饭菜,那会儿还是宋爷爷跟宋阿麽跑到山里采了一些枣子跟柿子回来,晒干了给宋秦氏吃,勉强吊住了娘两的命。 可也因此,宋小宝先天不足,而宋秦氏难再有孕,怀上也留不住。 这些话宋大庄没敢跟宋秦氏说过,怕她伤心,一直到宋小宝满一岁了,家里准备逃荒的时候,宋大庄也没怎么碰过宋秦氏,生怕宋秦氏真的有孕,到时候孩子留不住的话,对她的打击将是致命的。 来到京城落脚后,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宋大庄才偶尔跟宋秦氏行房,他也没想过自己都刻意减少次数了,这宋秦氏居然还能怀上。 当初说好的难再有孕,这就叫难? 一整晚,宋大庄都没怎么睡踏实,他在黑夜里静静看着宋秦氏的方向,心里暗自下定决心,不管这次宋秦氏有没有怀孕,他都要去找王大夫给自己弄一个避子汤来喝了,至于到时候大家问自己为啥喝药,就说是补药得了。 打定主意以后,宋大庄才终于有了些许困意,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因为心里藏着事儿,宋秦氏一大早就醒了,宋大庄还在睡,按照以往,她肯定会立刻爬起来去厨房做饭了,但她今日就是不想动弹,懒洋洋的窝在被窝里发呆。 早饭是宋阿麽煮的,香喷喷的红枣小米粥,配三合面的大馒头,蒸了红薯跟山药,还有几个宋春临空间里长出来的玉米,宋阿麽想了想,又洗了几个鸡蛋,放进去一起煮。 宋家人陆陆续续起床,用过早饭以后,宋大庄就带着妻子去找王大夫。 那王大夫也刚用完早饭,看见夫妻二人同来,还以为是宋家小儿病情又反复了。 “大庄,宋嫂子,你两怎么一起来了,可是小宝又不舒服了?” 宋大庄连连摆手:“不是不是,王大夫,我家小宝这几日已经完全好了,今日前来,是想让您给我媳妇把个脉。” “哦?”王大夫先是瞄了一眼宋秦氏的脸色,见她面色红润有光泽,便知道她并没有生病,再结合宋大庄的神情,心里也有了几分猜测,于是立马招呼宋秦氏坐下。 王大夫替宋秦氏把完脉后,神情顿时凝重了起来。 “你上次产子时可有难产?” 宋秦氏心道这王大夫医术果然高明,她连忙回答:“是,我生小宝的时候正赶上家里最难的时候,身子骨没养好,生的时候就颇为费劲。” 王大夫了然的点点头:“你孕期身子就绪,产子艰难,产后还没得到很好的照顾,你之前有看过大夫吧,他们是不是说你将来子嗣艰难。” “是的,王大夫,您说的一点也没错,我媳妇那年为了生小宝差点命都没了,那大夫看了也说我媳妇以后难以受孕,这些时日她总是容易感觉疲惫困倦,吃饭也比往日少了很多,我们都没怎么往怀孕那方面想,如今您这么一问,是不是说明我媳妇真的怀上了?” 王大夫严肃的告诉他:“确实是怀上了,但她这一胎胎像不稳,上一胎的亏空都没补回来呢,回去后还得好生调养,重活累活就别干了,多休息,你说她近来容易困倦不喜膳食,那就尽量多做些她喜欢吃并且能吃得下的东西。” 说完这些,王大夫开始提笔写药方,刷刷几下写完了递给宋大庄。 “我这儿没有你需要的药,你直接去镇上的盛和堂抓药,该抓多少我都写上了,煎药的步骤就写在背面,有一味药放进去的时间极为讲究,莫要看错了。” 宋大庄如获至宝的小心收起药方,付了诊金后便带着宋秦氏回了家。 一家子都在翘首以盼,看着小两口面带微笑的走回来,以及宋大庄那一路护送的架势,大家也都猜的八九不离十了。 宋春临是最高兴的:“娘,您真的要给我们生小弟弟小妹妹了吗?” 宋春临长这么大还没接触过几个小孩,尤其是刚出生的新生儿,所以他比在场的众人还要兴奋。 宋大庄赶鸭子似的把几个孩子赶到一旁,小心翼翼的扶着宋秦氏进来。 “你们娘坏这一胎可辛苦了,你们几个臭小子别围着你们娘转悠了,仔细冲撞了你们娘亲的肚子,知道了吗?” 几个小崽子乖乖应了下来,宋大庄满意的把人送到了房间,水都没喝一口,脚步匆匆又出去了。 宋春生好奇的问宋秦氏:“娘,爹这是又去干啥呢?” 宋秦氏无奈给众人解释:“大庄去给我抓药了,我这胎怀像不好,王大夫说得吃几天的保胎药,等下个月再去他那边诊个脉。” 听到儿媳怀象不好,宋爷爷跟宋阿麽脸上都浮现出了愧疚之色。 “都怪我们,没能让你产后调理身子,要不然也不会让你再糟这份罪。” 宋秦氏反过来安慰两个老人:“不怪你们的,爹,小爹爹,那个年月能让我吃个八分饱已经是极限了,别人家的儿媳妇大着肚子都要下地干活,我非但不需要干活,家里任何好东西都先紧着我,我一直记着你们对我好哩。” 听到儿媳这么说,老两口脸上都倍觉欣慰,当初就看出这宋秦氏是个好相与的,不然他们也不会让她进自己家的门了,如今看来,他们的眼光果然没选错人。 永乐村离镇上不过六里地,宋大庄借了牛车很快就到了,他一进镇子就去抓药,没多大功夫就回来了。 此刻宋秦氏已经抱着橘子在吃了,橘子自然是空间出品,宋秦氏她最近并不能吃得下饭,反倒是水果一类的她特别喜欢吃,几乎要吃到饱为止。 这不,特意给她做的饭食吃了没几口,水果却一个接着一个没断过。 特别是她还要求要酸的橘子,这可把宋春临难倒了,他空间里的水果个个都饱满又甜蜜的,他上哪儿给宋秦氏找酸的橘子啊! 于是在空间里一阵翻箱倒柜之后,宋春临可算是从物资里找到被挤压在底下的橘子,还是青皮的,宋春临尝了一口,酸得他差点就此厥过去。 龇牙咧嘴的把橘子捧到宋秦氏的面前,宋秦氏闻着橘子的清香,一时间连胃口都好了不少。 她坐在椅子上一个一个不停的吃,宋春临光是看着就觉得牙酸了。 第113章 补品 “娘,您真的不觉得酸吗?”宋春生小声发问。 宋秦氏掰了一瓣橘子塞进儿子嘴里,宋春生下意识的咀嚼了一下,下一秒他就呸呸呸给吐了出来。 “好酸啊!娘,这玩意别吃了,太酸了。”宋春生连喝了好几口茶水,也没把嘴里的酸味冲刷掉,宋春临默默递给他一颗奶糖,宋春生感激的打开包装往嘴里丢,同样是咀嚼了几下,口腔里满是奶糖的香甜味道,宋春生感叹了一句: “活过来了!” 宋春临轻轻摸了摸宋秦氏的肚子,小声道:“你乖乖的啊,别让娘难受了。” 晚上大家都睡觉之后,宋春临还在空间里忙活,里面的书籍已经完成了大致的分类,庞大的藏书量让这一片地方几乎无从下脚,宋春临直接踩着书本在孕婴那个类别里翻找着。 宋秦氏如今才一个多月的身孕,但看她的反应还挺大的,荤腥几乎不能吃,所以宋春临想找一下有没有能让孕妇吃得下去的方法。 他在空间里翻了一个晚上,最终发现孕期反应几乎是无解的,使用药物更是不可能,宋春临都不知道该给宋秦氏吃什么药,唯一确定的是补充维生素,叶酸,还有钙,这些都是最基本的。 至于孕酮这些,他却是两眼一抹黑了,那些药物的名字他连听都没听过,更不敢找来给宋秦氏吃。 思来想去,宋春生便在那堆药物里面扒拉起来,找出几瓶维生素b6,还有一些钙片,只是那些都是成人钙片,并不是孕妇专用钙片,宋春临觉得问题应该不大,反正都是钙片,能给孕妇补充营养就行。 宋春临甚至在一堆药品里面找到了一箱子的叶酸,这个数量也是令他狠狠震惊了一把。 “嚯哦,我啥时候把这个东西收进来的?”宋春临不理解,宋春临很疑惑,冥思苦想也没想起自己为什么会把叶酸也收进来。 “难道是天意?”宋春临想,今天宋秦氏那么爱吃酸的,是不是因为她该补充叶酸了? “那这不就是瞌睡送枕头了吗?”宋春临把叶酸也拿了两瓶出来,他仔细的看了说明书,打算第二天一早就拿给宋秦氏。 营养品有了,那么其他东西也该准备准备了,宋春临摩拳擦掌,朝角落里的母婴用品区走去。 这个区域宋春临只给宋秦氏拿了十几包卫生巾,宋秦氏第一次用这个东西,还是儿子给的,接过来的时候耳朵红得能滴血,她下意识的说自己可以用月事带的,但被宋春临严肃教育了一遍。 “娘,那玩意即使洗得再干净,也做不到彻底杀菌消毒,我虽然不是女孩子,但我也明白女孩子的生理构造极其容易被细菌感染,一个处理不好就是各种妇科病,所以娘,用这个是为了您的健康着想。” “在我的世界里,所有女孩子都会用这个,这不是什么很羞耻的事情,您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在宋春临的再三恳求下,宋秦氏还是用起了卫生巾,为此宋春临还专门去研究了一下什么叫日用夜用,还有那个叫啥安睡裤,打开的样子看起来巨像纸尿裤。 宋秦氏在宋春临的不断科普下,也逐渐接受了这个新世界的好东西,并且用过之后,再也不想用那条包裹着草木灰的月事带了。 宋春临搜集的卫生用品能让宋秦氏用到五十岁,这些都是商超仓库里无差别收进来的,隔着箱子宋春临也不知道是啥,事后打开才发现是各式各样的卫生巾。 旁边的纸尿裤也是同样的方式搜集来的,收的时候很爽,打开一看两眼一黑,宋春临一直以为这些东西会一直留在空间里积灰。 没想到明年就可以用上了,真好。 宋春临美滋滋的想,要是宋秦氏给他们生个妹妹就好了,他们家一水儿的男孩子,也太像和尚庙了。 早上宋秦氏就收到了一大堆营养品,不但有维生素钙片和叶酸,还有两罐孕妈妈专用的奶粉。 奶粉都是宋春临特意收集的,末世条件不好,偶尔冲一杯奶粉喝既能解渴还能补充营养,一举两得。 至于是什么奶粉,宋春临压根没细看,反正到啦末世里,这些都是好东西,全都收起来肯定没毛病。 宋大庄听到都是对孕妇好的,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仔细听宋春临讲解该怎么吃这些东西。 宋阿麽跟宋爷爷看着那么多的东西,摆了满满一桌,都惊掉了下巴。 宋爷爷不可置信的道:“怀孕产子,竟然要吃这么多药啊?” 宋春临纠正他:“爷爷,这些不是药,而是孕妇怀胎时的必需品,就拿这个钙片来说吧,小爷爷跟我娘怀胎的时候是不是都会有抽筋的现象?” 两个老父亲回想了一下,确实是会。 “特别是到了后期,你小爷爷大晚上睡着睡着就抽筋了,要缓好久才行,春临,要是吃了你说的那个什么钙片,就真的不抽筋了吗?” 宋春临挠了挠脑袋,这个他不太确定,毕竟他也没怀过啊。 不过幸好他的理论知识很丰富。 “爷爷,抽筋就是缺钙引起的,不止是孕妇,任何人都有可能缺钙,有时候爷爷您不也是会抽筋吗?这就是缺钙了,我之前偶尔会给你们吃钙片,就是用来补钙的,再加上灵泉水的调理,爷爷您跟小爷爷是不是很久都不抽筋了?” 宋爷爷跟宋阿麽思索了一会儿,好像的确是这样。 “如此说来,这钙片还真是个好东西啊。” “确实如此,孕育一个生命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就像种地一样,种子吸收土里的营养来保证自己的生长,孩子也是,在肚子里会不停吸收母体的营养以供给自己生长,时间长了,母体的营养便跟不上了,所以才有了这些保健品的诞生。” 宋大庄此时已经按照说明书冲好了奶粉,宋秦氏敏锐的闻到一股奶腥味,这味道她不是很喜欢,但听到宋春临说的,胎儿在母体会不断的吸收营养,为了孩子,宋秦氏硬着头皮那散发着奶腥味的牛奶给喝了下去。 宋大庄担忧的看着妻子,见她喝完后脸色变得很难看,忍不住问她: “感觉怎么样?难不难受。” 宋秦氏顺了顺胸口,又捻了一颗话梅含在嘴里,这才觉得自己好多了。 “无事,有点儿腥,但可以喝得进去。” 宋大庄闻言,提着心也放了下来。 “能喝进去便好。”他就怕宋秦氏什么喝不进去,那身体怎么受得了呢。 宋春临叮嘱宋秦氏:“娘,这个钙片,你每天晚上吃一片,吃七日停七日,千万不能多吃。” 宋秦氏虽然奇怪为什么要吃七天停七天,但她是个好阿娘,儿子这么说肯定有他的道理。 宋家出来这么一件大喜事,本来应该好好庆祝的,但顾逢月却给宋家带来了一个更好的消息。 “赵斐病了?” “是的,病了,最近那赵家每日都要失火一次,他们一直没找到纵火的真凶,那纵火的人还一直撵着赵斐跑,他在哪里火就烧到哪里,这大半个月一个囫囵觉都没睡过,铁打的也熬不住了,所以就病倒了呗。” 顾逢月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一直带着戏谑的神色,宋春临被他看得无比心虚。 虽然他没说那火是自己放的,但顾逢月肯定看出来了,能一直撵着赵斐放火的人,肯定是宋春临,虽然他并不知道宋春临是怎么做到的。 想到自己最近在赵府放火的次数太少了,宋春临想着该怎么把这些时间给补回来,要不,去他们家的库房里把东西全都带走。 想到这里,宋春临立刻变得兴奋了起来,他挽着顾逢月的胳膊,冲他撒娇。 “顾二,带我去一下赵府呗。” 顾逢月:“???” 夜幕降临,宋春临跟顾逢月两个人偷偷摸摸走出侯府,穿过几条小巷子,两人顺利来到赵府的后门。 赵斐因为最近总是遭遇火灾,已经被整出了心理阴影,府里巡逻的人员增加了两倍,即使是顾逢月也不敢在这么戒备森严的情况下进入赵府,正当他想说些什么都时候,宋春临反应迅速想把他扯到了一个阴暗的墙角。 今天是阴天,晚上连月光都没有,两人蒙着披风上的兜帽,安静的缩在一起,等着巡防营的人从街边走过。 那些人并没有发现两人的存在,迈着整齐的步伐离开了。 宋春临扯了扯顾逢月的胳膊,示意他把自己带上墙头,顾逢月二话不说就拎鸡崽一样,把人拎着越过了墙头,然后稳稳落地。 宋春临第一次体验轻功,感觉特别刺激,要不是地点时间不对,他都想让顾逢月再来一次了。 两人落脚的地方正好是一个偏僻的院落,宋春临用精神力检查了一下,这个院子里没有住人,一切都是杂草丛生的状态,特别的荒凉。 宋春临带着顾逢月从小院子里出来,躲过了那些巡逻的侍卫,一路摸到赵府的仓库,这个库房是宋春临早就检查过了,里面大部分是金银珠宝一类的,虽然里面东西很值钱,但赵斐并没有派人在门口守着,也不知道是出于自信,还是认为家里钱多的守不过来了,总之算是便宜他们两。 那门上挂着厚重的大锁,宋春临召唤出变异植物,在顾逢月诧异的目光中轻而易举的把那大锁变成了废物。 宋春临得意的朝顾逢月龇牙,顾逢月失笑,让他赶紧进去。 “你要干什么就快些,那些巡逻的人要过来了。” 宋春临一看还真是,于是立刻拉着顾逢月闪身进了仓库,外面的变异植物把大锁挂在门上假装没打开过。 两人进了仓库后,宋春临就把那些箱子一一打开,每开一个,就要小小的哇一声。 “哇,好多珍珠呀!” 两人没有电灯,宋春临拿了一个小号的手电筒照着,顾逢月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也没多问,循着灯光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好多珍珠,而且每一颗的品级还都非常的好。 宋春临一副财迷的样子:“这么多珍珠,肯定值不少钱吧!” 看着他可爱的模样,顾逢月没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提醒他: “这对赵家的家底来说不算什么的,赵家祖上是靠海运发家的,宫里的那些东珠基本都是赵家进贡的,这些珍珠品相虽好,但也不及东珠千分之一。” 宋春临听着咂舌,这么好的珍珠,居然还不如东珠的千分之一,那真正的东珠岂不是一颗就能买一座城! “哇,那也发了,哇咔咔,我要全部带走!”宋春临大手一挥,豪气万千的宣布。 顾逢月刚想说这么多东西,仅靠他们两人根本带不走多少,下一秒宋春临就给他表演了珍珠消失术。 看着眼前瞬间清空的箱子,顾逢月难得露出怔愣的表情来。宋春临有些得意,他笑眯眯的跟顾逢月嘚瑟:“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厉害。” 顾逢月嘴唇翕动,半晌也没说出一个字来宋春临才不管他有多么惊讶,反正他已经给顾逢月打上了精神烙印,这辈子他都不可能出卖自己的。 于是当着顾逢月的面,宋春临毫无心里负担的把仓库所有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 没多久,那些原先装满了金银珠宝的大箱子,现在全部空空荡荡,干净得连粒灰尘都没有留下。 收完了东西,心情复杂的顾逢月替他把箱子盖上,不让人发现端倪。 赵府的仓库当然不止这一个,还有一个是家主的私库,那里的东西才是赵家最珍贵的,不但有大量书法画家的真迹孤本,还有一些特别珍贵的矿石药材。 这些东西可是外面有钱都买不到的,所以赵斐对这个私库看管的最严,连门都设了三道,每一道门都有专人值守。 不过这一切都难不倒宋春临跟顾逢月,只见顾逢月干脆利落的一个手刀砍下去,那守卫就直接软到在地不动弹了。 “还活着吗?” 顾逢月把人拖到一旁:“还活着的,你有没有绳索,我们把他绑起来吧。” 第114章 散财 宋春临没有掏绳索,反而召唤出了变异藤蔓把守卫给五花大绑了起来,就连嘴巴也给堵得严严实实的,保证他发不出一丝声音。 顾逢月看着地上那被藤蔓包裹着的一团人形物体,陷入了沉思。 “干嘛呢,快点呀,还有两个门要开呢。”宋春临催促道。 顾逢月回过神来,看向宋春临的眼神里多了一丝敬畏。 以后还是少惹这个小祖宗吧,他捆人的方式太熟练了。 第二个守卫也是轻松就被他俩给解决了,到了第三个的时候,也许是对方察觉到了什么,顾逢月没能近身就被发现了。 那人是个练家子,身手敏捷,看见两个陌生人出现第一时间就要大喊,幸好被宋春临眼疾手快的用藤蔓给堵住了嘴巴,才没让他喊出声音来。 那人嘴里被变异植物堵住了,看着会自己蠕动的疼慢,被吓得肝胆欲裂,竟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宋春临走上前踹了一脚,发现没反应,保险起见他还是用藤蔓把人给捆了个结实。 “ok,捆好了。” 顾逢月帮他把人给拖到一旁的角落里,然后两人对着那把锁研究了半天,发现用变异植物也弄不开。 “这把锁应该是寒铁打造的,坚硬无比,寻常的铁器估计没办法打开。” 这打不开咋办,宋春临想了想,有了。 顾逢月只见对方变出了一个巨大的钳子,那玩意死沉死沉的,效果也特别好,两人分工合作,一个人扶着钳子,一个人操作,竟然很轻易的就把那寒铁精铸的锁头给剪下来了。 是的,剪下来,顾逢月人都麻了。 要知道那可是寒铁啊,不是什么破铜烂铁可以比拟的,就这么轻轻松松给剪开了? 顾逢月走进仓库的时候整个人还有些晕晕乎乎的,他也没想到进来的这么容易。 宋春临一进来就直奔字画区,这个地方看着很干净,应该是经常有人打扫的,字画安安静静的放在特制的匣子里面,宋春临嫌匣子占地方,挨个打开将里面的东西收起来。 这些书画都被他妥帖的放在了书本区域,虽然他不认识这些字画的作者,但秉着宁可杀错绝不放过的心态,宋春临收得那叫一个快乐啊,他都忍不住开始哼起了小曲儿。 顾逢月则默不作声跟在他身后,替他把那些匣子箱子都给关上。 收完了这些,宋春临又两眼放光的盯着那些奇珍异宝。 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两个人鬼鬼祟祟的按照原路返回,再一次体验到轻功,宋春临还是忍不住哇了一声。 此时已经差不多过了丑时,巡防营的人恰好换班,今日宫里有朝会,所以卖早点的这个时辰差不多都起了。 两人走在小巷子里面,还能听到那些院子里传出来的动静。 宋春临问顾逢月京城里的贫民窟在哪里,顾逢月听他解释了才明白贫民窟是什么。 “你说的是那些住在破瓦寒窑里的贱民吧?” 宋春临不理解:“京城里还有贱民这种称呼吗?” 顾逢月见他的疑惑不似作假,于是好心替他解答:“所谓贱民,不过就是奴仆,娼人,优伶,还有最低等的匠人,这些人里,奴仆自然就是奴籍,娼人跟优伶都属于贱籍,匠人则是匠籍,听着似乎比前两个好听些,也不是贱籍,但入了匠籍也是会被人瞧不起的,久而久之,就跟那两种差不多地位了,都会被人称为贱民。” 宋春临皱着一张脸,这万恶的封建社会。 顾逢月好奇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些?” 宋春临理所当然:“当然是为了劫富济贫,当大侠啊!” 顾逢月:“......” 不太理解,但尊重。 “西市那边就是你说的贫民窟,你要现在就过去吗?” 宋春临摇头:“不,再等会,我先搞点事情。” 顾逢月:“???” 就在顾逢月疑惑的时候,他们的背后,也就是赵府的方向,突然燃起了熊熊烈火,顾逢月看着那映照了半个夜空的火光,突然觉得这火烧得也太快了一些。 宋春临则是心情愉悦的哼着歌儿走在前面,顾逢月自然不知道,宋春临在赵府仓库留下来大量工业酒精,指挥变异植物把仓库周围全都给浇透了,这东西易燃,浇透了之后火势快得惊人,没多久整个仓库就全被火焰给包围了。 三个守卫他倒是没杀,只是拖到了门口,至于能不能及时醒过来,那就看他们各自的造化了。 不过他们还算命大,火烧起来的时候就被巡逻的侍卫发现了。 而赵斐已经被家里数次失火给整得神经衰弱了,听到侍卫来说是自己的私库起火的时候,整个人鲤鱼打挺从床上爬了起来。 “什么?私库起火了?你们这群废物是干什么吃的,一个起火原因迟迟找不到,纵火的凶险也说没看见,现在连老子都私库都着了火,我要你们何用?” 赵斐气得脑门青筋突突的跳,他咬牙切齿的让侍卫把那三个守门的人带上来。 那三人先是被打到昏迷,醒来又被大火给吓到,此刻被提溜上来,赵斐二话不说直接一人来了一记窝心脚。 “没用的东西,连个仓库都看不住,啊啊啊啊气煞我也!来人,先给老子拖下去打个三十棍子。” 那三人一听主人竟然要打他们三十棍子,个个都被吓得不停磕头求饶,奈何赵斐正在气头上,他们的求饶根本没用不说,还被赵斐丧心病狂的加了十棍子。 这下三人都觉得自己死定了,赵斐治家一向严厉,仆人只是犯了个小错都要被打板子,那刑罚堂的人也是个个心狠手辣,往日被打个十棍子都能要了 他们半条命,这一下子四十棍子,他们恐怕连个全尸都留不下来吧。 而此时,在酒精的助燃下,那仓库都烧得差不多了,里面的大箱子都是木制的,烧起来可不要太容易,赵府的侍卫奴仆全都忙着救火,但火势太大了,不论怎么浇水也不管用。 这边赵府被火灾搞得鸡飞狗跳,宋春临悠哉悠哉的跟着顾逢月来到北市的最北边,这儿虽然不是顾逢月说的那种贫民窟,但住在这里的一般都是穷苦人家,日子过得很艰难。 光是他们走的这一路上,就听到了不下于四户人家的家里有人在咳嗽,有人在呻吟。 前世宋春临给爷爷奶奶在医院做陪护的时候,半夜里也能听到类似的声音,而这些声音便意味着这家人里起码有一个病人。 在顾逢月看不见的地方,宋春临已经用精神力把这些人家里的情况都看得一清二楚了。 基本上生病的人家里面都是处于家徒四壁的状态,厨房里的食物也少得可怜,入目所及根本看不见食物的踪迹。 宋春临默默叹了口气,看来不论是什么年代,贫富差距都是存在的啊。 那些生病的人家,宋春临一视同仁的给了五颗金珠子十颗银珠子,这些都是从赵家仓库里搜刮来的,足足有七八口箱子用来装这些金银珠子,宋春临还特意问了大宝,发现这些确实是真金白银来的,只是都做成了珠子的形状。 每颗珠子大约五克左右,折算下来大概也有五十多两白银,对于这些人家而已,也是一笔巨款了,起码能让他们暂时度过眼前的难关。 两人一路前行,不停的散着赵府家财,这种康他人之慨的感觉真好,难怪这世上会有这么多道德绑架犯。 待到天色蒙蒙亮,那些卖早点的小商贩已经支起了摊位,宋春临觉得差不多了,这么一路走来那些钱财竟然散掉了三分之一。 宋春临发现这些百姓们的身体大部分都有病,所过之处有大半人家家里至少会有一个病人,最惨的一户人家家里不止有病人,还有老人跟刚出生的婴儿跟产妇,男主人的手指还缺了两根,直接凑齐老弱病残孕了。 那产妇脸色苍白神情麻木,任意孩子趴在自己胸口,小嘴用力的吮吸,但却连口奶都喝不到。 这家人宋春临特意多给了金银珠子各五颗,就藏在产妇的鞋子里。 天色大亮后,产妇神情疲倦的爬起来,想给自己倒口水喝,踩上鞋子的时候,她隐约觉得自己的鞋子硌脚了。 她的鞋底子已经薄的跟直接踩在地上一样,所以珠子硌脚的感觉特别明显,她还以为是踩到了石子,走了两步发现不是,于是坐下来脱掉鞋子一看,发现竟然都是小金珠子跟小银珠子。 产妇愣愣的看着手中的金银珠子,一时间还以为自己是做梦呢。 她丈夫已经起来了,看着媳妇在发呆,以为她又在胡思乱想了,刚要上去劝一句,正好外面的晨光照进来,落在她的张鑫,于是他就看见媳妇手里金灿灿的一团。 男人被吓了一跳,他快步上前,发现居然是一些金银珠子! “嘶~娘子,你这些东西哪儿来的?” 女人有些茫然:“不知,我一起床,这些东西就在我鞋子里了,当家的,你说,这些是不是真的呀?” 别说他们怀疑真假,另外那些拿到了金银珠子的人家也在怀疑真假。 很快就有人发现这些居然是真的金银,一时间都以为是神仙显灵了,都跪在地上朝着四方跪拜。 “多谢大仙显灵,救我们全家于困苦,多想大仙显灵。” 送完了金银,宋春临心情美美的睡了一觉,这一觉直接睡到了傍晚,顾逢云刚回来,府里管家瞅着人齐了立刻摆饭。 吃饭的时候顾逢云说起赵府仓库失窃的案子,据说赵斐为此大闹京兆府,还要求三日内抓到窃贼,只是皇帝登基后就有意整顿朝堂,罢免了许多世家子弟的虚职,其中就有京兆府的,如今京兆府里全是陛下的人,自然不会买赵斐的账。 而赵斐一向喜欢靠着家世跟财力横行霸道,有时就连皇家都不放在眼里,皇帝对此早有怨言了,当赵府仓库失窃的消息传到皇帝的耳朵里时,他高兴的就差蹦起来了。 “好好好,也不知道是哪位侠士干的好事,真是大快人心啊!” 两位侠士坐在饭桌上安安静静吃饭,既不多说一句,也不少吃一口,甚至拿赵斐大闹京兆府的事情当下饭菜,两人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顾逢云看着两个小的埋头苦吃,忍不住数落了两人几句:“听说你俩昨晚偷溜出去玩了?玩的什么呀?说来我听听。” 刚才还埋头苦吃的两人动作一顿,颇有些心虚的把头埋得更深了。 顾逢云看到这两人的动作,心里疑虑更深了些,他脑海中甚至冒出了他们两人是不是去赵府偷东西这些黄疸的想法来。 但转念一想,那赵府失窃的财物何其多啊,不说字画,那真金白银就有不少,而这些东西又不会真的烧没,那么多的金银,这两人可搬不回来,除非他们还有同伙。 所以这俩小兔崽子到底是怎么背着自己,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的。 晚上宋春临带着顾逢月又偷偷摸摸地出了门,这次还是北市,昨晚时间太短,走的地方不够多,宋春临目测起码还有一半的地方没走过。 两人肩并肩走在狭窄阴暗的小巷子里,偶尔宋春临会停下来站一会儿,顾逢月便站在原地等待。 宋春临送钱都是有选的,优先的肯定是家中有病人的,古代人看病不易,药材有全都是野生的,价格对这些贫民而言非常的昂贵。 即使是现代都有很多人会因为看病而散尽家财,古代则更多。 看着那些因为生病而变得空洞麻木的病人,宋春临就想起前世爷爷奶奶躺在病床上的样子,生病已经这么难受了,没钱治病那就更难受了。 两人就这么走走停停,直到天亮了,才把这片区域给全部走了一遍。 晨光下,宋春临跟顾逢月站在一棵树下,他用精神力扫视了一遍,发现没有遗漏了,才心满意足的跟着顾逢月一起回到侯府。 第115章 盖房 赵斐这次的损失过于惨重,宋春临几乎把他的家底都给掏空了,手头上能动用的现银大大缩水,想要同往常那样贿赂官员也没办法,但他脸皮厚,想到从前还能借着赵家的势力在京城作威作福,如今也想跟从前一样,对京兆府施压。 可是新上任的京兆府尹压根不吃他这一套,不管哪次去,人家嘴上都是答应的好好的,说保证尽力,但等他一走,别人该干嘛干嘛,至于赵府的失窃案嘛…东西是在他家里丢的,还是让他自己查吧。 赵斐要是能自己查得到的话,他早就去查了,他也怀疑过之前被他放火的宋家,可是人家宋家人每次都不在京城,总不可能是人家隔空纵火吧? 他这几日都在冥思苦想,到底自己得罪的是哪路神仙,竟然神通广大的跑到他家里放火,还每次都来无影去无踪,别说嫌疑人了,就连现场一个脚印都没有留下。 一向不信神佛的赵斐这次是真的怕了,他从京兆府出来后,便脚跟一转,去了城外最有名的三清观,打算找个师傅问一问。 在道观待了一下午,捐了几千两银子,赵斐拿着几道黄符,如获至宝的回了府。 他把那些黄符贴在自己睡觉的屋子里,当晚果然一夜安稳,并且一连几天府里都平安无事,赵斐感激得热泪盈眶了都,这没有火灾的日子可是太珍贵了。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宋春临愿意放过他了,而是他们家要盖房子了,宋春临忙得没空搭理赵斐。 这次火灾把以前的房子烧成了废墟,趁着现在没活了,宋大庄请人把废墟给清理出来,宋春临则负责重新规划一下房屋的结构,之前宋家是买的现房,格局就是古代常见的那几种,空间宽敞是宽敞了,但对宋春临来说还是有一些地方使用起来没那么的方便。 就比如茅厕,宋家本来是没有茅厕的,他们家的茅厕是搬来之后现挖的,就在猪圈旁边,上厕所的时候猪就在旁边围观,说是厕所,但其实就是一个大坑上面盖了几块木板,每次宋春临上厕所都战战兢兢的,生怕那板子不稳,自己掉下去,那可就遭老罪了。 所以这一次他强烈要求按照现代的方式建厕所,正好他空间里有抽水马桶,可能是某品牌的货物,满满一集装箱的马桶,各种类型跟款式的都有,甚至还有一箱专门的防水胶,足够他们装修房子了。 有了马桶,自然也要有下水管,这类东西宋春临就只能画个图纸出来,交给那些会烧制陶器的匠人来制作了。 宋大庄跟那人买过几次果酱用的陶罐,那人看到宋大庄这个大主顾自然笑得合不拢嘴,听到他要烧制特定的器具也来了兴趣。 接过宋大庄的图纸一看,发现自己没看懂这个东西,经过宋大庄的解释,才发现这是下水管道,其中的接头拐弯处都定了严苛的尺寸,每一节的连接处环环相扣,只要对上就不容易漏水。 这是宋春临参考了一些文献复刻出来的,在古代有一些能工巧匠制作了类似的下水管道,几百年后挖出来,还能继续使用。 宋大庄这一次定制了大量管道,匠人皱着一张脸,觉得这单子量太大了,而且尺寸要求如此严格,意味着烧制的过程中损耗率可能非常的大。 匠人把这其中的风险跟宋大庄都说了,宋大庄却并不在意。 “我们只要好的,价钱不论。” 有了这句话,匠人便有底气了,宋大庄付了定金,双方约定好拿货的时间,这比买卖就算是做好了。 解决了最令人头疼的东西,宋大庄又马不停蹄去订了青砖跟木料。 此时宋春临画的房屋平面图也弄好了,一家子吃饱饭围着观看,宋春临给他们一一指出来,谁的房间在哪里。 “堂屋在正中间,两位爷爷住东边这间,爹娘的房间在隔壁,这边是我跟哥哥还有弟弟们的房间,出来院子这边就是厨房跟仓库,两边都有连廊,下雨天也不怕。” “还有茅厕,每个房间我打算都弄一个茅厕,这样半夜大家起夜就不用出门了,洗漱什么也更方便一些。” 一家人看着这图纸,都觉得这么规划挺好的,只是对于茅厕设在房间里,还是有些不太适应。 宋爷爷有些为难:“春临啊,你那个什么马桶,真的能让茅厕一点味道也没有吗?” 其余人也是目光炯炯的看着他,期待从他嘴里得到确切的答案。 宋春临自信的告诉他们:“爷爷,你放心吧,只要每次上完厕所记得冲水,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味道的,我还给每个厕所都开了小窗,通风问题不用担心。” 知道茅厕不会有味道后,众人都松了一口气,转而担心起那些水要怎么弄到水箱里面。 结果宋春临神秘一笑:“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为了尽早动工,宋大庄请人加班加点想把那堆废墟给清理干净了,看着曾经一点点布置起来的家就这么被烧成了灰烬,宋大庄每次看到心都会隐隐作痛。 宋秦氏现在是全家重点保护对象,宋小九最近领了一个新任务,那就是每天监督宋秦氏按时吃营养品,并且严格按照宋春临的指示督促,每天什么时候吃,吃多少,他心里门儿清着呢,有时候宋秦氏自己都忘了,还是宋小九提醒她的。 “娘,吃叶酸!”宋小九捧着叶酸的瓶子递到宋秦氏面前,旁边的小跟屁虫也跟着哥哥一起说。 “娘,吃叶酸。” 看着两个小团子奶声奶气的督促自己吃叶酸,宋秦氏心都化了,赶紧接过瓶子吃了一颗,吃完了叶酸,她赶鸭子似的把两人赶去了房间睡觉。 几个孩子现在是同住一个屋,宋春临晚上大部分时间不需要睡觉,半夜就负责给两个小的掖被角什么的,然后就是在空间里继续干活。 那一片山林他都探索了一遍,每天都能采摘不少山货,有时候自己家吃,大部分会拿出去晒干了,等房子盖好了,再放到仓库里保存好,那些干货只要不受潮不生虫子,可以保存很长时间。 宋家人的身体因为常年喝灵泉水,除了上次宋小宝以外,已经很少生病了,主要毛病都是缺少营养所致,大宝说过,灵泉水可以暂时让人增强体质,但有一定的限制。 “天道在上边看着呢,直接洗精伐髓的东西实在过于逆天了,若真有这种东西,那么大家一人喝一口,岂不是高手遍地走了吗?那世界得乱成什么样子啊。” 宋春临:“所以真的没有那种逆天玩意吗?” 大宝沉默良久,才又出声:“有,就在深山里面,只是需要大机缘才能遇到,即使是我也不能告诉你在哪里。” 连他都不能知道? 宋春临微微挑眉,他现在对那座山的兴趣更浓了。 正在宋家摩拳擦掌准备盖房子的时候,大景朝其他地方,每个分到了红薯土豆的郡县都迎来了大丰收。 那些县官每一个都喜滋滋的将此事写奏折,加急送到皇帝面前。 看着那一封封奏折,上面的亩产量个个都惊人,几乎每个县官的表述都充斥着难言的喜悦。 皇帝看着奏折几乎笑了整整一天,就连晚上做梦都是笑醒的。 第二天他专门在朝会上说了这件事情,听到几乎每个地方都能亩产上千斤的时候,那些当初反对的老臣们每一个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李阁老,你嘴巴别张那么大,小心最后一颗牙也掉没了。” 李阁老闻言立刻闭上了嘴,他今年六十有四,牙齿在前年就掉的只剩一颗了,这件事让他一直觉得很羞耻,如今却被皇帝当面戳出来,皱巴巴的面皮肉眼可见的红了。 其他老臣也警惕的收回表情,生怕下一个被点名的就是自己。 当初反对的最激烈的就数李阁老带头的这一帮,如今听到皇帝亲自念着那奏折上的产量,每一个亩产都能有上千斤,种得好的有一千四百斤,产量比宋大庄第一次种还要多。 最低的也有一千一百多斤,轻松吊打小麦水稻。 当初他们反对的多激烈,现在就有多安静,一个个缄口不言,皇帝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他眼含嘲讽的看着底下一群老臣。 先帝仁慈,倒是助长了这些老东西的气焰,让他们仗着资历在朝堂之上指手画脚,自他登基以来,所下的政令总是会被这些老东西挑刺,要是对方能说出一些有意义的建议也就罢了,偏生他们提出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毛病,皇帝为此头疼不已。 如今红薯土豆的丰收,狠狠打碎了他们一个个道貌岸然的面具,皇帝心里畅快极了,同时心里也愈发的想要把这群废物给撸下来的决心。 土豆红薯丰收不仅仅是皇帝高兴,宋春临更高兴,高兴的结果就是他打算在自家旁边的荒地上盖一座工坊。 “工坊?春临,咱家以后是要卖果酱为生吗?”去年果酱卖得不错,宋大庄下意识的以为宋春临盖个工坊是为了制作果酱。 然而宋春临却摇了摇手指,他掏出几袋子淀粉,还有红薯粉跟土豆粉。 “爹,这些东西想必你也吃过了,那么你觉得这些都是用什么做的呢?” 宋大庄表示不知道,这些东西他们只吃过其中的红薯粉,还是速食版的酸辣粉,对于那把黑黑的条状物,宋大庄只觉得似乎有些熟悉,但却没有认出来。 宋春临指着那把红薯粉告诉宋大庄:“爹,这个叫红薯粉,正宗的手工红薯粉就是这种颜色的,会有些黑,看起来虽然很硬,但煮熟了很好吃的。” 宋大庄有些怀疑:“真的吗?那旁边这个白色的又是何物?” “这是土豆粉。”宋春临又把其中两袋淀粉打开,指给宋大庄看:“这是土豆淀粉,这是红薯淀粉。” 两种粉末都是白色的,宋大庄没看出什么区别来。 “那旁边是什么,也是一样的吗?” 宋春临顺便把另外三袋打开:“这个是玉米淀粉,另一个是小麦淀粉,最后一个是木薯淀粉,都是用不同的食材提炼出来的。” “每种淀粉都有各自用处,比如红薯淀粉,用处多多,可以做成这样的红薯粉丝,也可以用来做菜,爹,我建工坊,就是想做这些东西,想让大家知道,红薯土豆不仅仅是可以直接拿来吃,它们还可以加工各种副产品。” 宋大庄大概理解了宋春临的意思:“你开工坊可不仅仅是为了弄这些东西,你是想让更多的人去种这些东西对吧?” 宋春临给宋大庄竖了个大拇指:“爹你真聪明,我就是想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这两样东西产量高是没错,但现在大家的食用方法都太过单一了,吃多了容易腻,土豆还好些,既可以当主食也可以当菜,红薯就不行了,这玩意吃多了也烧心,如果能多一种食用方法,何乐而不为呢?” 宋大庄:“今年村里种红薯土豆的人不多,但明年估计这些东西就会遍地开花了,你这个时候建工坊,明年就可以直接收红薯了对吧。” 宋春临嘿嘿一笑:“知我者还得是爹爹呀。” 宋大庄戳了戳儿子的脑袋:“小财迷,你且等着,爹爹给你再拉几车砖回来。” 宋春临知道他这是答应了,顿时高兴的跳了起来:“我就知道爹爹最疼我了。” 宋大庄受不了的把儿子往下拽:“我的小祖宗,你可别撒娇了,你这一撒娇就是一间作坊,再撒娇你爹我的荷包就遭不住了。” 晚间吃饭到时候宋大庄把这事情给大家说了,听到是宋春临提议开作坊的,全家人都没什么意见,比宋大庄还要好哄,宋春临暗道失策,早知道大家这么容易接受,他应该直接在饭桌上提出来的。 作坊的事情被提上了日程,第二天宋大庄就马不停去了里正家里,说明了来意后,里正儿子带着宋大庄去衙门办好了相关文书,那块荒地就可以直接盖房子了。 第116章 地基 作坊比房子好盖,最主要的就是把水引过去,宋大庄本来是想直接打口井的,但是因为距离比较近,宋春临提议不如直接接水管就行了。 “咱家的井是深井,水足够用了,接水管比打井方便。” 宋大庄一想也是,而且打井的话还得去别的地方找专门的打井人,他们这周边没有,到时候花费的时间银钱可就多了,于是便也同意了直接拉水管。 在盖作坊前,宋春临先把下水道的图画了出来,宋大庄带人挖沟渠,还顺带在屋后的位置挖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周围用竹篾围起来,再用老屋废弃的砖头砌成一个大池子,顶上也用木梁加固,盖上木板,就是个简易的化粪池了。 化粪池的顶上是可以掀开来的,以后满了还可以掏出来,这可是天然农家肥,就是臭了点。 这边下水道弄好了,那边的陶制水管也全都烧好了,宋春临特意去检查过,全都符合他的要求,宋大庄为此还满意的多给了陶瓦匠半吊钱,喜得对方眉开眼笑的。 水管都到了,宋大庄就赶紧联系定好砖头木料,这年头也没有什么工程队之类的,农村盖房子都是相熟的人通知一下,大家一起搭把手的事情,也没啥工钱,但是主家要包两顿饭。 宋秦氏还怀着孩子,宋阿麽年纪大了,宋大庄特意在村里找了三个干活利落的妇人,让她们帮忙做两顿饭,宋阿麽就去搭把手,顺带将一家子的伙食给解决了。 每日餐标都是两素一荤,再加一个汤,主食不是三合面的饼子馒头,就是素馅儿的包子。 说起来这包子大家都是第一次吃,之前谁也没想过在馒头里面包馅儿,吃过之后大家都说好吃,渐渐的,村子里开始流行吃各种各样馅儿的包子。 听闻宋家要盖房子了,顾逢云没空,就派了顾逢月过来,给他们家带了几个木匠,说是要给他们家打家具。 听到有人送家具,宋春临眼睛都亮了,他扯了扯了顾逢月的袖子,把人拉到角落里,小声的问: “家具的木料可不可以我们自己出一部分啊,我有好料子。” 顾逢月没问他有什么好料子,反而很淡定的同意了。 得到肯定的答案,宋春临笑得眉眼弯弯,顾逢月没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远处的宋大庄恰货看到这一幕,高大清俊的少年郎站在笑容满面的小哥儿身边,眼神里的宠溺怎么看怎么有嫌疑。 宋大庄眯起眼睛,带着杀气的视线落在顾逢月身上,顾逢月摸头的手一顿,感觉身上怎么有些凉凉的? 宋春临好奇的歪着脑袋看他,眼神疑惑,似乎在问他为啥拿他的脑袋搁手。 顾逢月不动声色的收回手,视线朝周围转了一圈,发现宋大庄正杀气腾腾的瞪着自己,刚刚还摸人家小哥儿脑袋的少年顿时心虚的移开了视线。 宋春临把上次打造家具的图纸翻了出来,又在上面做了一些修改,使得样式看起来更贴近现在家具。 他要求的款式比较简洁,木匠表示可以,其中几个木柜的料子宋春临表示要自己出,木匠也答应了,说先做其他的,剩下的等宋家拉过去再做。 宋春临说的好料子自然是空间里那些百年黄花梨,去年他就让大宝帮忙砍了许多放在地上自然风干,山里的时间流速跟外边是一样的,这些木材已经放置了几个月了,大宝说都可以直接用了。 这些木材还是顾逢月帮忙拉走的,看着那满满一车的黄花梨,顾逢月都惊呆了。 “你这又是搜刮哪里的仓库了?” 宋春临翻了个白眼:“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的人吗?哼。” 顾逢月:“...”早知道不问了,平白得罪人。 宋家盖的房子跟别人家的都不太一样,光是铺水管就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大家都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儿,有些不适应,听闻宋家要把茅厕建在屋子里,纷纷觉得他们吃饱了撑的。 “那茅厕臭烘烘的,怎么能放屋子里呢?那味道这么大,晚上可怎么安睡?” 有经验的汉子也劝宋大庄:“大庄啊,我只见过城里的人家在家里放恭桶的,一个恭桶就已经很臭了,你这还直接挖了坑在屋子里,那不是更臭了吗?” 宋大庄耐心跟他们解释了那些水管的作用。 “瞧着那些管子了吗?那些就是用来排水用的,我一直连到后边的粪坑里,到时候脏东西全都冲到那边去,屋子里不会有味道的。” 即使宋大庄这么解释了,大家还是对此保持怀疑的态度,宋大庄也不要求他们理解,反正到时候安好了蹲坑,他们体验过就知道了。 把最麻烦的水管铺好,地基打好,剩下的砌墙就简单很多了,因为宋大庄买的砖够多,他们把墙都砌得厚了很多。 宋家盖房子的时候,宋春生特意请了假的,每天都跟着宋大庄忙上忙下,勤快话不多,那几个来帮忙的婶子瞧着都想拉回去给自己家做姑爷。 “哎呀,春生娘,上次我就说了,就你家春生这条件啊,十里八乡打着灯笼都难找,你可要抓紧了啊,这明年都十七了,别家的汉子十七都成亲了,十八就当爹了,你可不能不着急啊。” 宋秦氏苦笑:“他婶子你说的我都知道,这没出事前我还想着慢慢相看几个的,可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家里翻新又是好大一笔钱,红薯也没了,幸好土豆当时还没收,要不明年都不知道该种啥。唉,咱家现在这光景,哪家的女娘哥儿愿意来呢?” 那婶子听到她这么说,也有些无奈。 “唉,谁说不是呢,这天杀的贼人,现在还没找到吗?” “这......”宋秦氏欲言又止,脸上露出一抹苦笑其实宋家人早就知道幕后主使是谁了,宋春临也说会给自家人出口恶气,只是这当娘的,总是免不了担心儿子会因此吃了亏,对此事也有些茶饭不思的。 那三个婶子傍晚一块出了宋家,准备回家,每个人手上还都提着一些打包好的饭菜。 其中一个姓李的婶子戳了戳身边胖乎乎的刘婶:“你今儿这么积极,莫不是真想把那宋家大朗跟你家小姑子凑一对吧?” 刘婶听到她提起自己小姑子,脸上就皱成一团:“我可没那么缺心眼,你也知道我那小姑子是我婆婆老来得女,平日里娇宠得厉害,一个村姑偏要当成富家小姐娇养,别说地里的活计了,就连家里的活也是从不沾手的,那宋家再好也是庄户人家,娶个什么都不会干的小姐回去,那跟娶个祖宗回去有什么分别?” 一直比较安静的王婶子噗嗤一笑:“要问说啊,你家的小姑子就是空有小姐的心,但没有小姐的命,哪家的小姐是又黑又瘦巴巴的啊?” 此言一出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连刘婶也笑得合不拢嘴,那王婶子说的没错,刘婶家的小姑子像极了她的公爹,从生下来就皮肤黝黑,身子骨也瘦弱,即使她的饭量比全家人的都大,还是瘦得脱了像,一点也不好看,瞧着也不是好生养的样子,这样的女娘谁家愿意娶啊? 刘婶子想到婆婆给自己的任务,便觉得有些头疼,这小姑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瞧见了宋家大朗一眼,竟然就非卿不嫁了,在家里闹着要公婆去宋家提亲。 原本宋家没被烧之前,公婆还是挺满意宋家的,私底下还接触过几次宋大庄夫妇,觉得两口子为人还算厚道,对这门亲事那是相当的满意。 只是还没等他们找到机会暗示宋家,宋家就出事了,这下婆婆不乐意了,觉得宋家风水不好,多灾多难的,死活不愿意让小姑子嫁过去,奈何小姑子以死相逼,才让婆婆退了一步,还让自己去探一探宋秦氏的口风。 如今口风是探过了,宋秦氏没松口,刘婶子也觉得自家小姑配不上宋家大朗,不光是从外貌还是品行方面来说,配宋大郎她都替宋大郎委屈。 三人结伴走了一段路,在路口分别,刘婶子还在苦恼怎么回复婆婆,那边王婶子则是飞快的回了家,让自家汉子回娘家一趟。 “好端端回你娘家作甚?” 王婶子:“自然是替我那好侄儿找了个好归宿啊。” 王大叔迷茫:“你家侄儿?哪一个?” 王婶子:“我堂叔家那位你记得不?他家老三不是留了一个小哥儿吗?老三两口子走的早,只留下这么一根独苗苗,我那两个堂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不是族里护着,那孩子早被他们逼死了。” 说到那小哥儿,王大叔也有了印象:“你说的是宁哥儿吧?他今年也有十五了,你是怕那两个堂兄插手他的婚事?” 王婶子担忧的点点头:“宁哥儿命苦,好不容易长到这么大,我那两个堂兄心都是黑的,眼看着宁哥儿年纪大了,就怕他们把宁哥儿配个混子老头鳏夫啥的,到时候宁哥儿就真是入了火坑了。” 王大叔想到她那两个堂兄,也觉得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毕竟当年他们还想独吞老三家的财产,要不是族里有几个族老护着,那宁哥儿家的财产就全落入两人的手里了,就他们的品行,能养大宁哥儿才有鬼呢。 只是王大叔很好奇,王婶子给宁哥儿相中谁了,这么火急火燎的让他去探口风。 王婶子得意的扬了扬下巴:“自然是那宋家大朗,那宋大郎一表人才,我观察好几天了,干活勤快,还读书识字,人品这方面也是没得说的,家里人口虽然比较多,但人家家里父慈子孝,我去干活那么多天也没怎么见他们一家子吵架拌嘴的,可见一家子都是好脾气的,宁哥儿要是能进他们家的门,那我可是放了一百个心了。” 王大叔对此没有意见,虽然他跟宋大庄交情不深,但也明白对方的为人,至于房子被烧掉这件事,他认为宋家既然能在房子烧掉后立刻就盖新的,这宋家的家底肯定不似其他人说的那样薄,再说了,他们家失了红薯,但还有土豆啊,土豆可比红薯还要高产,没准一两年他们家就能发起来了呢。 有句话叫啥来着,莫欺少年穷,嗯,王大叔肚里没几滴墨水,却莫名觉得这句话很适合现在的宋家。 于是两口子就这么把事情给定下来了,王大叔明天负责回一趟邻村,找宁哥儿探探口风,王婶子就去宋家,问问宋春生的意见,她早就看出来了,宋秦氏不是不想替宋春生寻摸媳妇,而是希望宋春生能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娘哥儿娶回家。 而此时还不知道有人盯上自己终身大事的宋春生,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旁边是宋春临盘腿坐着,他闭着眼睛在空间里干活。 眼看已经是下半年了,宋春临已经从顾逢月那边收到了消息,去年的集市反响特别好,所以皇帝决定今年也继续搞一个。 宋春临已经问过大家的意见了,还是同去年一样,做果酱售卖,所以现在他就在空间里疯狂给水果削皮,削完了就扔进旁边的大木桶里。 等积攒了一定数量后,他就扔进搅拌机里手动打成果泥,第二天再拿出来让宋爷爷在家里熬成果酱。 宋小九现在跟宋小宝很喜欢这项活动,因为宋爷爷总是会宠溺的给他们一人挖上一小碗,让他们慢慢吃。 有香香甜甜的果酱吃,两个人类幼崽自然都乖乖的呆在家里,陪着爷爷熬果酱。 宋爷爷年纪大了,宋春临怕累着他,每天只给他熬一锅果酱,熬好了就休息。 装果酱的罐子还没订,宋春临这次打算在罐子上打上自己家的标志,至于叫什么好,他冥思苦想好几天都没想出来,感觉直接叫宋记似乎有些普通,要是太拗口了又怕顾客记不住。 宋春临发现起名果然不是自己的强项,头发都要挠秃了也没想出几个好听的。 第117章 相看 思考了好几天后,连宋大庄都在催了,宋春临才憋出了一个名字。 “好味记?”宋爷爷沉吟,反复念叨了几遍,发现还不错。 “好味记啊,还挺好记的,那就叫好味记吧。” 于是宋家的第一个商标就这么拍板定下来了,宋大庄赶紧去陶瓦匠家里把名字告诉对方,还附送了宋春临用美团秀秀赶出来的商标。 陶瓦匠第一次见到a4打印纸,看着那雪白的纸张,都不敢伸手去接,生怕自己弄脏了这白色。 宋大庄走后,那陶瓦匠翻来覆去的看着那张纸,惊叹于纸张的洁白细腻,笔墨在上面一点也不渗墨,哪怕是宫廷也没没有这么好的纸吧,也不知道这宋家从哪里弄来的。 王大叔如约来到邻村,这个村子大部分姓周,王婶子的侄儿小哥就叫周宁,今年只有十五,要是父母健在的话早就给他张罗夫婿了。 周宁近来也烦恼自己的婚事,他的两个伯父一直明里暗里给他和镇上的冯家牵线,把那冯家少爷说的天花乱坠,什么饱读诗书,一表人才,还说冯家经营着一家杂货铺一家粮油铺子,家里富得流油,他若是嫁过去了肯定能享清福。 周宁从一开始就不对冯家保有期望,那冯家若真是这么好,大伯父怎么不让堂姐嫁过去,堂姐可是只比他大半岁而已,这么好的亲事,他不信大伯父会舍得让给自己。 因此他也偷偷托人去打听过了,那人一脸古怪的说,那冯家公子确实是上过学堂,模样也很周正,家里确实经营着两家铺子,而且比大伯父他们说的还要大一些。 周宁得到这些信息后更加迷茫了。 “既然他这么好,我大伯父怎么可能会介绍给我呢?” 同村的人都是知晓周宁两个伯父所作所为的,那打听消息的人也觉得这门亲事肯定另有蹊跷。 “就你那两个伯父雁过拔毛的性格,莫不是在这里面收了其他的好处吧?” 周宁沉默不语,别说,这还真是有可能,只是他还不知道那冯家的底细,他这心里最近也总是不踏实,生怕会发生其他事情。 恰好此时王大叔来了,周宁打开门后还有有些惊讶。 “六姑父,您怎么来了?快进来。”周宁把人迎了进去,院门就这么敞开着没关。 王大叔没有空手来,而是从背后的背篓里倒了一些土豆出来,这些都是品相不怎么好的,宋秦氏做主分了一些给来干活的几个婶子,王婶子没舍得全吃,这次干脆让王大叔拿了一些过来。 “六姑父,这是啥?圆咕隆咚的,莫不是他们说的那什么土豆吗?” 王大叔笑了:“正是,这是你姑姑去主家干活,主家给的,你还没吃过这个吧?” 周宁也是第一次见到土豆,他们村子愿意种这些的人少,大部分人都还在观望,因此他下意识的觉得这是贵重的东西,忙要把土豆往王大叔的箩筐里塞。 “六姑父,这些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要,你快拿回去,给表哥表弟他们吃。” 王大叔制止了他的行为,又把那些土豆全都倒了出来。 “给你的就是你的,我们家明年也打算种这个,这东西产量高,也许过两年就跟小麦水稻一样随处可见了,你也别省着,该吃就吃,这土豆要是发芽了就别吃,有毒。” “啥?还有毒?”周宁听到土豆有毒吓了一跳。 王大叔忙安抚他:“嗐,别怕,只有发芽的才有毒,没发芽就能吃。” 王大叔给他解释了一番,周宁才算安下心里。 “六姑父,您今日来,不仅是给我送土豆的吧?可是我姑姑有什么事情吗?” 王大叔打量了一下周宁,因为常年吃不饱饭,周宁很瘦,头发枯黄,但五官秀气眼神清亮,若是好好调理一下身体,保准比他两个伯父家的女娘哥儿漂亮。 “那我便开门见山了啊,宁哥儿,你如今也十五了,心里可有喜欢的人?” 王大叔问的直白,周宁羞得红了脸,但还是低着头小声说:“自然没有。” “没有就好,你姑姑啊,瞧上了一户人家,就是那前年才搬到我们村的宋家,宋大郎,给你的这些土豆啊,就是出自他们家的。” 周宁一开始听到王大叔瞧上了一户人家,心原本往下一沉,以为他是大伯父他们请来当说客的,没想到他话锋一转,说的竟不是镇上的冯家,而是他们村里的宋家。 “那宋家,侄儿也略有耳闻。”宋家这两年种红薯土豆那是出了名的,据说连皇帝都给他们家三分薄面,只是前些日子不知是不是遭人嫉恨,不但把新收来的红薯给偷光了,还一把火把宋家给烧光了。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宋家这场火周边的村子都有耳闻,许多人还幸灾乐祸,说宋家这是倒大霉了,没准这次就一蹶不振了呢。 王大叔见侄儿面露难色,以为他也是听信了那些风声谣言,忙解释道:“那宋家虽说是被烧了房子,但他们现在已经在盖新屋了,你姑姑还说,宋家还打算盖一个作坊,具体是做什么的姑父不知,但总归是一项营生不是?再说了,那宋家大郎也是一表人才,还去学堂里读书识理,在家里干活也是勤快踏实,他今年十六,比你大一岁,你俩这年岁也合适,你要是有意,便抽空去看看你姑姑,我让他给你牵线搭桥。” 这毕竟是自己的终身大事,而且留姑姑跟姑父他们同那两位伯父不一样,是真心对自己好的人,他们都说好,那肯定是不差的。 周宁咬了咬唇,有些羞愧道:“我这家世,恐怕他们家还瞧不上吧...” 王大叔没想过这个问题,自家的孩子自然哪哪都好,那宋家也不是那等势利小人,会因为周宁的家世为难他。 只是人心难测,王大叔也不敢赌,转而想到了其他事情。 “对了,你那两个伯父最近没来找你麻烦吧?” 周宁微微蹙眉:“麻烦倒是没有,只是有一件事情令我挺费解的。” 周宁将冯家的事情和盘托出,王大叔听完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劲。 “宁哥儿,你先吊着他们,这冯家若真如你两个伯父说的那般好的话,他们不可能会把这门亲事让给你的,你且等着,我去镇上给你打听清楚了再做定夺。” “也只好这样了。” 王大叔往回赶的时候,王婶子正好碰到了落单的宋春生,他回来拿些东西。, 王婶子追了出去,叫住了宋春生。 “春生啊,先别走,婶子有话想要问你。” 宋春生乖乖站好:“婶子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哎呦,其实也没什么,那个春生啊,你还没成家的对吧,可有心仪的女娘哥儿吗?” 宋春生没想到她竟然是为了问这个,大小伙子被臊得满脸通红,支支吾吾的说没有。 王婶子一听这有戏了,于是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道:“婶子娘家有个小哥儿,长得眉清目秀,做事也勤快,就是这家里啊,他父母早亡,只留下他孤身一人,婶子就想问问你,介不介意他的出身,若是不介意,那可否让婶子给你俩牵个线什么的。” 宋春生已经惊呆了,平常大家也就是调侃几句而已,如今竟然当着他的面问他相看吗,这道题有些超纲了,他不会。 王婶子看出了他的局促,便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这过日子的,还得找合自己眼缘跟心意的才行,我问过你娘的口风了,你的媳妇,得你自己真心喜欢的才行,旁人说的都不算,你也别害怕,婶子也就是让你俩见上一面,合不合得来那是你们的事情,怎样,可以吗?” 宋春生的脸已经完全红透了,许是王婶子的话打动了他,他几不可见的微微点了点头。王婶子看他那样子八成就是答应了的,她就说了嘛,这十七八的大小伙子,哪有不想媳妇的呢,立刻拍着胸脯跟宋春生保证: “你放心,婶子不会坑你,我那侄儿确实是个勤快能干的人,家里家外的事情都是一把手,要不是身世坎坷,十里八乡都抢着要呢。” 宋春生已经不知道她后面说的是什么了,走回工地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着的。 作为过来人的宋大庄可是一眼就看出儿子的状态不一样了,他呵呵笑着拦过儿子的肩膀,问他是不是思春了。 宋春生脸上刚褪下去的热度腾一下又上来了,整个人脸红的像猴子屁股。 宋大庄心道,哎呦,竟然真的给自己说中了呀。 另一边,王婶子也把这件事跟宋秦氏说了。 “我那侄儿除了家世不好,但人品是个顶个的好,宋家婶子你要是愿意,便让两个孩子见上一面呗,成与不成都得见了面再说。” 宋秦氏原本还有些为难,没想到宋春生自己也松了口,心想还是由孩子们自己决定吧,毕竟是他们自己的终身大事,父母可以把关,但绝不能插手得太多。 得到了这两母子的答复,王婶子回家的一路上都是带着笑的,王大叔这时也回来了,他告诉王婶子,宁哥儿也是愿意相看的,于是心里便知道这事情天时地利都占完了,就差最后的一步,人和了。 王大叔还顺便带来了冯家想娶周宁的消息,听到那冯家的条件,王婶子也觉得这事情肯定有蹊跷。 “你明儿可得打听仔细了啊实在不咱们多去打听几遍呗,我就不信那冯家真是个好去处。” 晚上宋大庄还拿这件事打趣宋春生:“咱们春生一转眼就长这么大了呀,都能娶媳妇了,这小子整个下午都有些神游天外,我还以为他生病了呢。?” 宋春生耳红得要滴血,他埋头苦吃饭菜,一句话都没敢说。 两个小崽子好奇的问宋大庄:“大哥脸好红哦,他怎么了?” 宋大庄噗嗤一笑:“你们大哥啊,这是在想你们大嫂呢。” 宋春生终于忍不住出声了:“爹,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再说了,我...我就只是相看而已,还没到那一步,怎么就大嫂了。” 宋阿麽也抽了宋大庄一下:“你可别再胡咧咧了,把两个小的带坏了我要你好看!” 宋大庄讪笑:“嘿嘿,我这说的也没错啊,春生也确实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了呀。” 宋爷爷这时却叹了口气,开口说:“咱家这房子盖完还剩多少钱?春生娶媳妇是我们家的头等大事,对方是谁不重要,主要是这置办彩礼酒席的钱还够不够。” 此话一出,全场静默。 他们还真忘了这一茬了,不过宋大庄却没有宋爷爷那样担心。 “爹,你也别担心了,咱家过年不是要摆摊卖果酱吗,去年咱家卖了一百多两银子呢,今年咱们提前囤货了,肯定能比去年多赚不少钱的。” 宋春临也赶紧举手:“爷爷你放心,我空间里好东西多着呢,那些金银首饰那么老大一箱子呢,说好给哥哥当作聘礼的,绝不会让咱们宋家在这件事情上怠慢了未来大嫂的。” 宋阿麽想的不仅仅是银钱,他更担忧对方的家世跟人品。 “那王婶子平日里也是个爽快人,想来也不敢坑我们,只是婚姻大事不是儿戏,这还得两个互相喜欢才是最重要的。” “嗯,小爹爹说的是。” 宋秦氏扶着腰间嘱咐宋春生:“王婶子既然说要给你们相看,你就仔仔细细的看,别害臊,都说娶妻娶贤,妻贤夫祸少,这可是你一辈子的事情,你可得瞧仔细了。” 晚上全家都入睡的时候,宋春临默默抽出一缕精神力似,在邻村漫无目的的闲逛,希望自己能好运的找到那个王婶子说的那个未来大嫂。 奈何他对这个村子不够熟悉,兜兜转转好几圈,才在某人的嘴里,得知周宁的家在哪里。 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木门,宋春临可算是知道了,那王婶子说的身世不好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哪里是身世不好,这明显就是家徒四壁了嘛! 第118章 逼婚 周宁的家非常简单,客厅只有一张矮桌并几把小椅子,角落里放着一个灰扑扑的矮柜,卧室里也是只有一张床跟一个大木柜子,想来应当是周母的嫁妆。 周宁这会儿还没有睡,而是就着天上的月光纳鞋底子。 宋春临好奇的看了旁边的小竹篓一眼,里面全是鞋底子,估计是周宁纳了补贴家用的,鞋底子旁边还有一个绣了一半的帕子,绣工很精致,看得出来周宁的女红很好。 嗯,是个心灵手巧的,比他可能干多了,他至今只碰过一次针线,缝出来的针脚比狗爬还难看,宋秦氏当时看了差点心梗,此后坚决不让他再碰针线。 宋春临想到自己的张牙舞爪的针脚,再对比周宁纳的鞋底子,你别说,这鞋子的针脚都比他的要整齐好看一些。 宋春临在周宁家里呆了大半夜,约摸快到子时了,周宁才放下鞋底子,简单的擦了一下脸,洗干净手,回到床上倒头就睡。 宋春临见人都睡了,也没啥可看的了,于是嗖的一下就回来了。 王大叔跟王婶子都是急性子,又因为冯家的事情,怕夜长梦多,王大叔一大早就起床步行去镇上打听冯家。 王大叔先是去街上摆摊卖菜的地方,这个时候那些家里的妇人们都出来采购,王大叔很容易就跟几个人打听出了冯家的铺子在哪里,又随口问了一句冯家大郎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说冯家大郎啊?不好说,反正我没见过几次,他爹娘藏得厉害,素日里只准他出门去学堂,不过长得倒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就是普通读书人的模样。” 好吧,这说了也跟没说似的,王大叔不太死心,又换了个地方继续问,这一个早上下来,只搞清楚了冯家确实家境殷实,家里开着两个铺子,镇上还有一座三进大宅。 王大叔不死心,又跑去冯家的两个铺子里,试图看一眼那冯家大郎到底长什么样子,奈何他两个铺子都逛了一遍,人家愣是没有出现。 正在王大叔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冯家铺子前面突然驶来一辆马车,王大叔本能的朝马车那边张望,只见一个长相偏阴柔的汉子从马车上下来,他步履匆匆的进了冯家的杂货铺,直奔后院而去,经过王大叔身边的时候,带起一阵香风。 王大叔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原来那就是冯家大郎啊,长得似乎,确实挺好看,也挺......王大叔形容不出来。 眼看对方不会再出来了,王大叔便离开了杂货铺,他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哪里不对,那冯大郎一个汉子,身上怎的这么香? 莫不是这冯大郎青天白日的就去眠花宿柳了? 王大叔一脸嫌弃把这件事告诉了王婶子,王婶子也觉得这事情处处透漏着诡异。 “你说,要是这冯家大郎真的没有问题,那为何我那堂兄不把婚事说给自己的女儿?” 王大叔有些不以为然:“大白天就去烟花柳巷的,能是什么好东西啊,我猜那冯大郎也许不止去烟花柳巷,你是没闻到啊,他身上的那味儿,冲鼻子咧。” 王婶子严肃道:“那这人决计不能嫁,宁哥儿清清白白的小哥儿,配这等腌臜人家,糟蹋了!” 两口子拍板决定,让王大叔接周宁过来住几日,现在宋家的房子已经快要上梁了,正好上梁那天王婶子带去宋家吃酒,隔着人群让两人见上一面,这多人在场,不能成也没人说什么,倘若成了,那便最好。 王大叔这个传话筒跑去邻村把话一传,当天周宁就收拾了一个小包袱过来了。 十一月初八,正是个吉日,宋家的房子要上梁了,盖新房也是件大喜事,宋家特意置办了十几桌酒席宴请大家,这么多的酒菜,王婶子他们自然忙不过来,于是便顺水推舟带了周宁跟自家女儿过来。 宋秦氏看着那个清秀瘦弱的小哥儿,便明白那是王婶子口中的娘家侄儿,她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遍,发现周宁虽然家世不怎么好,但为人处世却落落大方,跟她想象中那种唯唯诺诺的样子大相径庭。 宋春临挽着宋秦氏的胳膊:“娘,您瞧什么呢?” 宋秦氏下巴一抬,示意他往周宁的方向看:“喏,王婶子的娘家侄儿。” 周宁正好抬头,跟母子俩对上了视线,他先是有些羞涩的垂了垂眼睫,随后又抬起来朝两人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来,既不谄媚也不会过分的客气,分寸把握得非常好。 宋秦氏看着他手脚麻利的洗菜,微微点头,是个勤快老实的好孩子,性格也好,宋秦氏哪哪都很满意。 宋春临看着娘亲这样子,便知道他娘还是很喜欢这个叫周宁的哥儿的,至少第一印象还不算差。 上梁仪式特别的热闹,几乎全村的小孩都来了,个个抢着捡喜糖,抢完了喜糖,就准备开饭了。 宋大庄只是请了几个相熟的人家过来吃饭,做工的也可以带家人过来,而刘婶子的婆婆,厚着脸皮硬是带着小女儿跑来蹭饭。 她这哪里是蹭饭啊,分明是想让宋春生相看她女儿来着。 刘婶子气得发抖,被一旁的丈夫死死按住。 “这儿不是咱家里,有事回去再说。” 在丈夫的不断劝解下,刘婶子才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心情,硬挤出一张笑脸来上菜,只是上到她婆婆这一桌的时候,那脸色就不大好看了,几乎可以说是黑着脸了。 在场的众人有几个都有些莫名其妙的,旁边的人悄悄跟他们解释过后,粉粉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刘婆婆跟她女儿。 有人甚至还对着两人指指点点的,刘婆婆的儿子都羞愧的不敢说话,只敢低着头默默扒饭。 身处舆论中心的母女俩完全没有察觉到酒桌上的不对劲,只一个劲的朝宋春生的方向看。 他们坐的这一桌只是工人的家属席,位置偏角落,隔着重重人群自然是见不到宋春生的。 母女两人便是伸长了脖子都看不到宋春生的一根头发,本就痴恋宋春生的小女儿都要急哭了。 “娘,什么都看不见,我怎么才能让他注意到我呀!” 眼看着女儿要哭了,心疼女儿的刘婆婆忙哄她。 “好了好了,不哭了,这里看不到,那咱们就去前面看。” 刘婆婆一咬牙,就要拉着小女儿往前走,见她们要走,桌上的人全都朝这里看过来。 刘婆婆的儿子更是直接扯住了老娘跟妹子的手:“娘,饭还没吃完呢,你要带妹妹去哪里?” 刘婆婆甩开儿子的手:“你少给我碍事,也不知道你那婆娘给你灌的什么迷魂汤了,只听媳妇不听老娘的了。” 刘婆婆的儿子急了:“娘,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我何时没听过你的话了?这桌上的都才开始动筷子呢,你不吃饭拉着妹妹要去哪里?你不吃,妹妹总要吃吧?” 说着他又去问妹妹:“妹妹,你不饿吗?” 此时的他妹妹哪里还有心情吃饭啊,闻言摇头如拨浪鼓似的,口是心非的说道:“哥,我还不饿...”她话音还未落,肚子里就传来咕噜咕噜的叫声,这哪里像是不饿的样子? 刘婆婆的女儿臊红了脸,但还是嘴硬说不饿,刘婆婆的儿子也劝不动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了两人朝主桌走去。 “哎呦宋老爷子,恭喜恭喜啊,您这儿子真是个好样的啊,来咱们村不过才短短两年,就盖了这么大一栋房子,真是个有本事的。”刘婆婆夸张的对着宋爷爷跟宋大庄一顿乱夸,就是她这么明晃晃拍马屁的行为让周围的人很是反感。 古人最是注重礼仪,她在别人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跑来咋咋呼呼的,是个人都觉得不合适,然而她自己不那么认为,见没有人接她都话,她话锋一转,就落到了宋春生身上。 “这就是宋家大郎呀,长得就是英俊潇洒,一表人才,来来来,这是我女儿小花儿,自幼就被我们全家捧在手心里的宝贝,长得如花似玉的,我瞧你们两个年岁相当,不如就趁着今日高兴,长辈们也都在,咱们把这......” “娘!”一声尖锐的叫声打断了刘婆婆的妄想,刘婆婆不满的朝说话的人看去,只见自家儿媳妇正阴沉着一张脸瞪着她们。 本来刘婆婆就因为提亲的事情心虚,这会儿见儿媳妇像是要杀人一样,也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唾沫。 见她有些退缩了,刘花儿不干了,她轻轻挽着刘婆婆的手摇了摇,刘婆婆瞬间会意,这刘婶子是自己的儿媳妇,世上哪有儿媳妇吼婆婆的理? 于是她理直气壮的当众训斥刘婶子:“你瞎喊什么呢?好事都被你给打断了,真是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整日挑唆我跟我儿子的关系,怎么,你是见不得我们娘俩好过对吧?” 在场众人皆是目瞪口呆,这刘婆婆倒也是个疼女儿的,什么事情都敢为了女儿做,只可惜她都这一通操作不但不能让宋家人对女儿留下个好印象,反而让他们对刘家生起了厌恶之心。 刘婆婆还想再训斥儿媳几句,被跑来的儿子给拉了就要往外走。 那刘花儿眼见到手的鸭子要飞了,怎么可能如他所愿,所以她使尽了浑身力气,死活不走。 “我不走,你是我哥还是我仇人,你就知道听那女人挑唆你,你妹子的终身大事你也一点不上心,我怎么就摊上了你这么一个哥哥啊!我不会走的,我就要嫁给宋春生,我要让你们看着我过好日子,我不要走!” 那刘花儿的话一出口,周围人都变了脸色,首当其冲就是宋春生,以及宋家跟刘家众人。 那刘大叔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自己的妹妹,他没想到这个妹子竟然会走火入魔到这般地步,为了一个男人,不但自己不要脸,还要拿全家人的名声出来供人践踏。 恨铁不成钢的刘大叔狠狠甩了刘花儿一巴掌,刘花儿身形瘦弱,又不干活,脚步虚浮的转了几个圈,然后直接栽倒在地上,她皮肤黝黑的脸颊瞬间肿得高高的。 刘婆婆大叫一声,心疼的跪坐在地上,捧着女儿的脑袋翻来覆去的检查,嘴里还不忘一直骂刘大叔。 “哎呦喂,这个杀千刀的,连自己的亲妹子都打,真是畜生不如!” 刘大叔自然不能任由她们继续哭闹,朝着搜宋大庄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然后一手一个,打算墙纸把人带走。 刘花儿刚刚被打蒙了,这会儿回过神来,尖叫不愿走。 刘大叔不知道这死丫头到底哪里来的力气,拽了几次都没把人拽起来,看着在地上撒泼打滚的妹妹,刘大叔只觉得头疼,脑门青筋突突直跳。 “人家都没说要娶你,你自己上赶着逼人家娶,你这样跟山匪强盗有何区别?” 刘花儿才不管这些,说她强求又怎样,只要能嫁给宋春生让她做什么都愿意。 可惜即使她撒泼打滚,宋春生又不是傻子,怎么会愿意娶这么一个女人回去,这不纯粹是给自己添堵吗? 他是疯了吗? 看着刘花儿跟她娘的这一番做派,宋家人简直厌恶到了极点。 宋大庄走到还在耍无赖的刘花儿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刘家婶子,今日是我新居上梁的大好日子,我倒想问问,那个体面人家,会在别人上梁当日过来胡闹逼婚的?” “我们宋家,此前可有欠你家钱,亦或是欠你们家一条人命,让你们这么来作践我宋家?退一万步来说,定亲之事非同儿戏,岂容你三言两句就能定夺的,你是拿我们宋家的人当摆设,做傀儡吗?” “这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你们想嫁我们便要娶,我宋家既不欠你家,你家对我家也无恩情,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随意拿捏我长子婚事了?” 宋大庄字字句句,都写一把刀一样,字字见血,句句封喉,怼的地上母女二人哑口无言。 第119章 新家 周围人都在窃窃私语,刘花儿在人群中找到宋春生,她朝宋春生的方向爬了几步,哀哀切切的唤着:“宋郎,你说句话呀。” 宋春生慌忙退开,有些气恼这人的自恋,语气冷硬的呵斥她。 “这位小娘子,我同你都没说过几句话,你莫要胡言乱语,平白让人怀疑。” 那刘花儿听着宋春生决绝的话语,眼泪瞬间流了下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宋春生真的辜负了她,只是在场的人都不是傻子,不说家世,以刘花儿今日所作所为,宋家愿意让她进门才是见了鬼咧。 现场唯一一个脑回路不正常的就是刘婆子,她跑到女儿身边,抱着哭泣的刘花儿,对着宋春生的方向啐了一口。 “我家花儿多好的姑娘啊,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哪一点配不上你了?你怎么能说出如此绝情的话来?” 那刘婆子跟女儿一起抱头痛哭,宋春生都被她们两人的厚脸皮给惊呆了。 刘婶子深吸一口气,看向丈夫,两口子在某方面默契得惊人,他们一左一右,将刘婶子跟刘花儿架起来,任由两人哭喊踢打也不放手,这两人今日在宋家已经将脸面都给丢尽了,刘大叔真的非常后悔让这母女俩过来,早知道她们会捅出这么大的篓子,他就是背负不孝的骂名,也要把这两人锁在家里。 站在人群里的周宁就这么静静看着眼前的闹剧,直到刘婆子跟女儿都被拖走以后,宋爷爷才缓缓出声,让大家继续吃饭,不过眼下这个饭宋家人是吃不下了,大好日子被那对母女这么一闹,宋秦氏都被气得肚子疼,幸好宋春临眼疾手快给她灌了一碗灵泉水,宋秦氏才觉得好了些。 晚些时候送走了客人,宋秦氏就拉着宋春生的手啜泣。 “你说这闹的是什么事情啊,那刘家人这哪里是想结亲,她分明是要结仇!我儿这是做错了什么,要被她们这样编排,今日这事万一传言开来,还有谁家的好女娘,好哥儿愿意嫁给春生啊?” 宋大庄坐在一旁默不作声,宋春临还是第一次从宋大庄脸上看到这么压抑的情绪,整个人阴沉得像罩着一层黑雾,宋小九跟宋小宝两个小崽子手拉着手,悄悄挪动着步子,远离宋大庄。 这边整个宋家的气压都很低,宋春临也只能无奈的叹气,不得不说,刘婆子这一步起码能让许多想要给宋春生说亲的人心生退意,短时间内宋春生的婚事都会受到阻碍。 宋春临这个现代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宋春生满打满算也就十七岁,这个年纪放在现代,还在读高中呢,一个读高中的孩子就连早恋都是要被请家长的,更何况是结婚。 就连宋春生本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他该干活干活,该吃饭吃饭,半点也没被影响到,只是这副样子落在了宋秦氏眼里,就变成了他在强颜欢笑了。 宋春生知道的时候脸色极为古怪,几次三番跟宋秦氏解释自己真的没有受到刘家母女的影响,但宋秦氏根本不信,大约是孕期激素的影响,她最近变得很情绪化,动不动就难过落泪。 宋大庄看着妻子落泪,也是心疼的很,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尽早给宋春生把亲事定下来最好。 宋家这里在张罗着给宋春生定亲,刘家这边便是鸡飞狗跳了,刘婆子责备刘大叔两口子阻碍了妹子的姻缘,在家整日对两人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特别是对刘婶子,根本就是鸡蛋里挑骨头,短短几日,刘家就爆发了好几次的争吵,刘家其余人都是苦不堪言。 刘老爹是个喜欢和稀泥的,刘婆子又把那日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跟他诉苦,隐去了两人撒泼打滚的戏码,把事情归结到刘婶子两人见不得妹子好,刻意阻碍小女儿的姻缘,原本刘老爹是不想管这件事情的,但架不住刘婶子整日在他耳边念叨,久而久之,也对刘大叔两口子生出了怨恨之心。 要不是他们的阻碍,小女儿早就能如愿跟宋家大郎结亲,也不必整日在家以泪洗面,老婆子还要为了女儿把家里搅得一团乱,弄得大家整日不得安宁。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既然那宋家不肯答应这门亲事,你再给闺女找一个不就是了?我们家闺女这么好,还怕找不到更好的吗?那宋家算个什么东西?凭他也配!” 刘婆子闹腾的动作一顿,她该怎么告诉刘老爹,现在不是他宋家愿不愿意的事情,而是他的闺女,死活非要嫁! 要不是为了这个女儿,她何苦一大把年纪还去做这些丢脸的事情呢? 周宁从宋家回来以后,便跟王婶子拒了宋家。 “那宋家虽好,但是非太多,我瞧那对母女不是个会善罢甘休的,真惹急了,恐怕多恶心的事情都做的出来,跟他们结亲,后续肯定还有更多麻烦的事情。” 听到侄儿这么说,王婶子也没有强求,只嘱咐侄儿:“若是你伯父那边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你可一定要找人来告诉我们呀,你姑父去镇上给你打听过了,那冯家大郎就不是个好的,白日里就去眠花宿柳,估计婚后也不会是个顾家的,你可别犯傻答应你伯父他们。” 周宁忙不迭的答应王婶子:“姑姑放心,我绝不会答应他们的,除非真的身不由己。” 周宁并不知道,今日他的这一句话,在不久的将来很快就应验了。 宋家的家具已经全部打好了,宋春临本以为还要一个月的,可能是看在勇毅侯府的面子上,木匠们的速度很快,等宋家把屋子建好,家具也被拉了过来。 三个孩子一听到家具送来了,立刻丢下手里的书本跑去新房子那边看热闹。 这个时候地里都没有活了,村里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过来围观,今日也不例外,等宋春临赶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围在板车旁边,宋大庄跟宋爷爷两人正在跟木匠对账单。 宋春临第一个跑到那辆拉着沙发的板车前面,沙发是他根据前世实木沙发的样子照搬的,看着非常现代化,木匠的手艺也不错,在原型的基础上还进行了改良,使得沙发的样子更具古典美,还有一些细节完成度很高,宋春临还在角落发现了一些简单的雕花,这是图纸上没有的,不过雕花跟沙发融合得很好,宋春临表示很满意。 木匠拉来的家具里,宋家自己提供木头打造的家具由宋家人自己出钱,其余的都是顾家出钱出料,宋大庄跟宋爷爷对完了账,木匠便吆喝着徒弟们把家具都搬下来。 每搬一样,围观的众人就起哄惊呼,搬到了沙发这里,大家都在讨论这玩意是干啥的。 “看起来像是坐的。” “哟,椅子长这样?我瞅着跟那些富贵人家的椅子也不一样啊,不过这木头看起来真好啊,不知道是啥木头,待会问问宋老哥哪儿弄来的,我也弄点来给我儿子打张床,将来好娶媳妇。” “你想得可真美,打张新床就想骗个儿媳妇啊?” “可不是吗,要打就打一套,柜子梳妆台这些可不能少。” “就是,一样也不能少!”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那人也哈哈大笑道:“好好好,就打一套,宋老哥,你可听到了啊,这木头你上哪儿弄的,告诉老弟一声呗,我好给我未来儿媳妇置办置办几个过日子的家具。” 宋大庄自然都听到众人的议论,只是这些木头都是宋春临空间里的,他当然不可能告诉别人真相,所以也只能推脱这是拜托侯府才能买到的,数量也不多,他们家都用来打家具用完了。 那人听到是走的侯府门路,顿时蔫了一半,再听木头已经用完了,剩下的一半也蔫了,这下是彻底熄了想买木头的心思。 古代的房子家具都是没有甲醛的,等屋里的墙面干燥好了就可以搬进去了,宋家人还不急着搬进去,他们打算等过年前再搬过去,这样也好给屋子散散味道。 家具都摆放到该摆的位置,宋大庄跟宋爷爷都满眼欣喜的看着自己的新家,宋春临也很喜欢,等来看热闹的人都走了之后,宋春临才慢慢的把一早就准备好的太阳能板掏出来,一家人蹲在新房里研究了几遍说明书。 宋大庄第一次装这个东西,还有些战战兢兢的,因为宋春临说这个板子可以‘装电’。 宋大庄不明白为什么一块板子就能把电‘装’起来,更不明白为什么要把电‘装’起来,古人对雷电之力都是保持敬畏,很多时候都等同于神力,比如某某发誓了,他若违背誓言就会被雷劈。 所以不止宋大庄费解害怕,其余宋家人也觉得有些害怕。 宋爷爷目露担忧:“春临啊,这雷电之力如此骇人,为何还要把它引下来啊?” 宋春临神秘的笑笑:“爷爷,您到时候便知道了。” 除了太阳能板,宋春临还弄了一个能装三吨水的储水桶放在阁楼,这玩意自己配备的水管,所以没用陶瓷的水管,用作日常用水的存储。 连接好太阳能板,宋春临又捣鼓出一个小型抽水泵,这次他没让宋大庄帮忙,而是自己亲手安装,电线他用的都是最粗的铜线,保证能用几十年都不会坏。 一切都按照完成以后,空间里还剩下许多铜线,宋春临又翻找出几个插头,以及充电的点灯,于是他干脆又拉了几根线出来,统一放置在仓库这边,再安装上插头,只要连接太阳能的电源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宋家人看着他捣鼓这些,都觉得很神奇,特别是等那些充电的感应灯亮起来的时候,嘴巴都张大得能塞进一颗鸡蛋。 “我的乖乖唉,这个灯好亮啊!” “这个好像不是火,我没看到火苗,也不是油灯,春临没放油。” “没有火苗那这东西是怎么亮的啊?跟平板一样,自己亮的吗?” 宋春临听着他们的对话哭笑不得,感情他们一直以为平板会自己亮起来啊? “爷爷,爹,这个就是我那个世界的灯,不过我技术不够,只能搞个充电灯给你们照明,等以后我研究明白了,再弄多几个太阳能板,那咱们家就能实现用电自由了!” 宋爷爷惊奇道:“电?你说这个东西,是用电就能点亮的吗?” “是的,爷爷你可以伸手这样。”宋春临给宋爷爷示范了一下,只见他的手在感应灯前面挥了一下,那灯就自己亮起来了,等宋春临再挥动一下,那灯便熄灭了。 宋大庄在一旁看得眼热,急切的问宋春临:“春临啊,这个灯也是认你为主了吗?为何它会这么听你的话,你让亮就亮,你让灭便灭了?” “不是的爹,你试试,这个就是个简单的感应灯,不论是谁,从它身边经过,都能被捕捉到。” 宋大庄还是有些不信,他尝试着对着感应灯挥了挥手,没想到那灯竟然真的亮了,宋大庄像是得到了什么新玩具一样,不断在灯前面挥手,随着他的挥舞,那灯一会儿亮,一会儿灭的,跟蹦迪似的。 宋爷爷实在看不下去儿子的这副蠢样子,用力咳嗽了几声,得意忘形的宋大庄像是被按了暂停键,乖乖收回了手。 宋爷爷满意的点点头,然后,轮到他在感应灯前面不断挥手了。 宋大庄:“……” 宋春临:“……”哦,原来你是这样的爷爷啊。 充好电的感应灯被宋春临安排在了房间里的浴室里面,方便家里人晚上起夜的时候,不会因为黑灯瞎火而摔倒。 抽水马桶这些也是宋家人自己按的,宋春临空间里有配备了专门的胶水,可以让马桶不会反渗,而连接马桶的水管也是烧制的,宋春临怕接口不好会漏水,也用专门的防漏胶水补了里三层外三层的。 浴室的洗漱台这些他暂时没有,不过大家也不需要,等把这些都给布置好了之后,时间已经来到了年底,该准备果酱摆摊了。 第120章 媒人 果酱罐子已经拉来了,足足十车,全都堆在了工坊那边,那边的水管也刚刚接好,一家人就把工作的地方换到了那边。 之前宋春临制作的果酱已经差不多能灌两千份,但数量还是太少,去年他们十几天的时间就卖出了六千多罐,今年怎么也得准备一万份,不然根本不够卖。 除了果酱,去年买果酱送的那些小零食也很受欢迎,宋春临兴冲冲的掏出几大包散装零食,什么小麻花、薯条薯片、猫耳朵、蔬菜卷、爆米花,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宋小九跟宋小宝两个人类幼崽双眼放光的一人抱着一大包零食,眼巴巴的瞅着宋春临:“二哥哥,我想吃这个!” “二哥,吃!” 众人简直没眼看,宋秦氏更是一人一个爆栗子,严肃教育他们:“还吃,你们的牙都要吃坏了,不许吃!” 宋大庄刚想替两个儿子说话,宋秦氏立刻飞了一个眼刀过去:“还有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总是背着我给他俩吃零嘴,他们那一口烂牙,你也有一份功劳呢。” 宋大庄求饶:“冤枉啊,媳妇,我也就只给了一点点吧……” 宋秦氏看着宋大庄两根手指比出来的那一丝距离,气笑了,张口就开始给他罗列罪状: “前天我从小九被窝里搜到薯片三片,他说是白天学识字你给的奖励,他十片小宝十片,剩下全归了你,昨天下午小宝吃麦芽糖把蛀牙给粘下来了,哭着跑来跟我告状,说那是你为了不让他吵你才硬塞给他的,还有今天的。”宋秦氏揪过瑟瑟发抖的宋小九跟宋小宝,从两人的衣服里面掏出吃了半块的酥饼,以及还裹着糯米纸的糖葫芦。 那糖葫芦因为长时间被捂在衣服里,都有些化开了,粘得厉害,宋秦氏一脸嫌弃的甩了甩手,没甩掉,干脆直接拿宋大庄的衣服给擦干净了。 “瞧瞧,有你这么当爹的吗,把孩子惯得都不爱吃饭,回头吃多了牙疼,还不是得你来哄?真是自讨苦吃。” 被训斥的爷三个垂着脑袋,大气不敢出一声,宋春临跟宋春生对视一眼,哥俩异常默契的悄悄往后挪动,快速逃离战区。 为了分装这些零食,宋春临特意订了许多油纸,然后全家一起叠纸袋子,把零食分装成一百克一袋,别看克数不多,但大多是膨化食品,视觉上看着就比较多了。 所有的零食袋子都做好了标记,然后再统一放回空间里面,分装零食比熬果酱要轻松,但一家子也忙活了三天才把所有零食分装完毕,众人商议着,定价二十五文一包,买三包送一包,一共有八种口味可以选择,买全家福套餐还能获赠一个精美礼盒,礼盒是跟去年隔壁摊位老板定制的,因为不确定能卖多少,所以他们打算限量赠送,先买先得。 分装完零食,剩下的就是削果皮,打果泥,熬果酱,今年家里安装了太阳能,宋春临一口气掏出了好几个搅拌机,这下子打果泥的速度更快了。 熬果酱也换成了那种小饭店里的大汤锅,插电就能用,熬果酱的时候就关最小火,旁边的人时不时翻动一下就行,比之前烧柴火熬速度更快,效率更高,还没有之前那么累。 一下子添置了这么多电器,太阳能板有些捉襟见肘了,于是宋春临又开始疯狂拆快递,他就不信,自己还拆不出一块家用的太阳能板。 好在他存货足够,连续拆了好几天快递之后,终于给他拆出了好几块不同牌子,不同型号的太阳能板,宋春临研究了一下,都能用,于是一口气加装了六块板子,从远处看去,宋家的屋顶此时跟其他人家的屋顶显得完全不一样,一小片样式奇怪的板子并排挂在屋顶上,路过的人都对此指指点点的。 不过宋家人并不在意,别人问起也只是说自己从其他地方寻来的,觉得好看就挂上去了,古人又不认识太阳能板,除了觉得宋家人审美异常之外,也没有往其他地方想。 陆陆续续忙碌了大半个月,一家人总算把一万罐果酱给弄好了,还有各种零食一万袋,今年应该能卖到最后一天了吧? 周宁这个月已经是第三次拒绝大伯父的要求了,他还是那句话,这么好的亲事,大伯父为什么不留给自己的女儿,却偏偏要留给自己? 那大伯父跟大伯母被他的话噎得满脸通红,可还是憋不出一个理由来,毕竟整个村子的人都清楚,他们是怎么对待周宁的,说他希望周宁过好日子,傻子都不相信。 眼见大伯父一家逼得越来越紧了,周宁莫名觉得有些心慌,他至今还没弄清楚那冯家到底是个什么人家,虽说从大家打听出来的情况看,冯家属实是个良配,有钱人家的独子,长相人品都算不错,可周宁就是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些不对劲。 真正不对劲的是,最近这些日子,村里人对他的指指点点,每当周宁扭头朝他们看过去,那些说话的人就停了下来,带着莫名的神色看着自己。 从前那些经常往来的小伙伴也逐渐远离了他,周宁第四次在好朋友徐秀英家里吃了闭门羹,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在不知不觉中,被整个村子给孤立了。 周宁隐约觉得那是自家大伯做的事情,但他没有证据,村里人如今避他如蛇蝎,他想上去打听一番也做不到。 就在他焦急万分的时候,媒婆就上门了,而且是直接越过他的爷奶,亲自跟他提的亲。 “恭喜宁哥儿了,贺喜宁哥儿了。”大老远周宁就听到了媒婆赵李氏的嗓门,那声音大的,周围邻居都纷纷跑出来看热闹来了。 周宁有些不悦的打开了院门,赵李氏正要往里走,周宁身子一闪,堵住了他的去路。 “宁哥儿这是怎么回事?我可是有天大的喜事要告诉你呢,还不快请我进去。” 周宁寸步不让,只冷着脸问赵李氏有何贵干。 赵李氏还是第一次被人拒之门外的,心里顿时生出几分不悦来,又联想到最近的传言,对于周宁的态度更是不屑。 “哟,小哥儿真要婆子我把话说明白了吗?我可告诉你,十里八乡找我说媒的人多了去了,你这一档子事我本来不打算理的,可你那相好的是个实诚人,硬是许下重金让我来给你提亲呢,你可别不识好歹,误了自己的终身。” 周宁听完整个脑袋都红了,他气得声音都在发抖,指着赵李氏控诉:“你这人怎地净说些胡言乱语,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哥儿,哪里有什么相好的,你莫要胡乱编排。” 赵李氏嗤了一声:“还清白呢,你有什么什么清白的,敢做不敢认了是吧?我可是打听清楚了的,你们村里都传遍了,你就是个为了嫁入高门不惜婚前失贞的狐狸精,怎么样,我说的可算直白?戳中你肺管子了吗?” 周宁只觉得自己脑子哄的一下,赵李氏的话在自己耳朵竟然出现了回音,什么嫁入高门,什么婚前失贞,这赵李氏到底在说些什么呀,他怎么一个字也没有听懂? “你放屁!”饶是斯文如周宁,此刻也忍不住爆了粗口,他现在才算明白,什么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难怪这些日子,村子里的人总是对他投来异样的眼神,难怪与他相熟的人都疏远了他,原来症结竟然是在这里! 周宁想到这里,一把掐住赵李氏的衣领,恶狠狠的问他:“我问你,到底是谁这么恶心,竟然敢散播这等子虚乌有的事情,来毁人名节!是不是我那好大伯,又或者是冯家?” 周宁扯了扯嘴角,秀气的面容此刻显得有些狰狞。 “那冯家大郎是个什么狗皮膏药修炼成精吧,不然怎么我连他的面都不曾见过,村里竟然就能传出这般离谱的谣言来?” 赵李氏本来还对他扯着自己衣领凶自己有些生气,等他听到周宁说自己从未见过那冯家大郎,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他有些不确定:“难道你们不是两情相悦了才决定在一起的吗?你竟然连他的面都没见过?” 不止赵李氏惊讶,周宁也同样惊讶,他就不明白,自己同冯家素日里根本没有交集,怎么就能让他们死死盯着自己不放呢? 赵李氏已经从周宁的表情里明白,自己这是被摆了一道了,他用力扯下周宁的手,脸色阴沉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 “你且认真回答我,你当真不曾见过冯家大郎吗?” “不曾,若我有半句虚言,立刻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古人发誓一般都是很严重的,能说出天打雷劈,不得好死,这八个字,赵李氏心里对周宁的话便信了几分。 但同样的,赵李氏也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疑问:“既然如此,那为何你家大伯二伯,到处说你已经与冯家大郎两情相悦,私定终身,还……还……” 周宁蹙眉,直觉这不是什么好话,但还是本能反问:“还什么?” 赵李氏一咬牙,道:“还跟他珠胎暗结了……” “咔嚓”这是周宁踩断一根木棍的声音。 看着地上断成几截的木棍,赵李氏默默后退了一步。 周宁已经冷静了下来:“我那两个伯父,素日里对我如何你也应该有所耳闻,他们两人说出去的话,又有几分可信的?还珠胎暗结,猪胎倒是没有,昨夜吃下肚的米汤倒是有一些,要是冯家不介意,我还是挺乐意弄到盆里送予他家,让他们一家好好欣赏欣赏。” 赵李氏:“……”倒也不必。 等赵李氏走后,周宁啪的一下,把门关上,周围看热闹的邻居也纷纷回到了自己家。 其实这些人并非不知晓周宁两个伯父的为人,但人天性就是喜欢八卦的,不管这个八卦的真假,舆论只要占了上风,那有些事情,不是也会被潜移默化成了是。 周宁知道这次的媒人上门,其实也算是对自己的一次敲打,让他时刻谨记,在这个村里,他的两个伯父,比他更有话语权,若是依旧不从,那么后面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危险在等着他呢。 周年觉得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于是把家里一些贵重物品藏起来,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就出了门,直奔王婶子家里。 两个村相隔不远,王婶子家正要吃饭呢,周宁就来了,王婶子看着因为焦急赶路而不停喘气的周宁,有些诧异他竟然会突然上门,这不年不节的,估计是真的有事情,才会跑来投奔自己吧。 “宁哥儿,发什么什么事情了?” 周宁看着王婶子,之前跟赵李氏对峙的勇气都没了,剩下的只有满腹委屈。 王婶子听着侄儿将事情经过都说了一遍,顿时气得要去拿刀砍人,幸而被众人给摁住了。 王大叔把老婆死死按在椅子上,苦口婆心的劝她:“你这么跑去跟人拼命,岂不是做实了宁哥儿那啥的事实吗?” 王婶子也明白这种事情闹大了对周宁没什么好处,自古以来男子可以风流,女娘哥儿却要被贞洁二字压垮,如今娘家的村子都传遍了,若再闹大了,传到其他的村子里,那宁哥儿就是有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了。 可让她忍下这口气她也做不到,于是气哼哼地问丈夫:“那你说,该怎么办?” 王大叔眼珠子一转,嘿,眼下的这情形,不就跟宋家那日一模一样吗? 只是那天被逼婚的是宋家大郎,世人对男子更包容一些,宋家的事情虽然也闹得很大,但归根结底丢脸的只有刘家,宋家倒是众人同情的对象。 这两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有特别的缘分,就连在婚事上的遭遇,也有几分相似。 王大叔道:“反正如今事情已经这样了,估摸着下一步你那两个好堂兄,肯定会让谣言越传越光,到时候宁哥儿的婚事,可就真是无人问津了,那冯家啊,正好捡现成的。” 第121章 阴谋 “那不行!”王婶子忍不住拔高了声音喊道:“那冯家要是真想求娶我们宁哥儿,何必搞这些腌臜手段,我决不能让宁哥儿就这么被逼着嫁过去,不行,我一定要给宁哥儿挑一个好人家。” 王大叔:“那你得快些了,再不快些,那冯家又得出幺蛾子。” 一旁的周宁看着姑姑姑父两人都在为自己的婚事着急上火,自己也忍不住落了泪,王婶子看他这样,忍不住旧事重提。 “这十里八乡适龄男子这么多,姑姑还是最为满意宋家,要不,我再去宋家提一提如何?” 周宁想到那日自己还嫌弃宋家麻烦事儿多,如今自己也是一身的糊涂账,不免有些羞愧。 “姑姑算了吧,当初是我自己拒绝的,现在又怎么好意思再去宋家,这周围的村子,若有年纪相仿,家境清白的,不论贫富,哪怕是乞儿我都愿意,只求姑姑帮帮我,我一想到他们强逼我嫁入冯家,便是死也不想遂了他们的意。”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王婶子跟王大叔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无奈跟心疼。 “既是如此,你且在我这儿住两日,跟你两个弟妹们好做个伴儿,至于你大伯父他们…我会去说的,你无需担忧,姑姑不会就这么让你不明不白的嫁了的。” 周宁擦干眼泪,点了点头,如今也只能暂时这样了。 今年摊位开放时间比去年早十天,所以宋大庄早早就来到街道司守着,门一开就进去排队抽签,这次他抽到的摊位不上不下,就在靠中间的位置,租金也比去年要便宜一贯钱,宋大庄付了钱带着牌子回家。 宋春临看着位置,觉得还行,按照他们家去年果酱热卖的火爆程度,今年也肯定会有很多老顾客光顾。 摆摊的第一天,如宋春临想的那样,果然他们的摊位是最火爆的,其中一个年轻人还抱着一个胖嘟嘟的小娃娃过来买果酱,因为不限购,他一口气买了二十瓶,还财大气粗的买了十套全家福的零食礼盒,打算过年的时候送人的。 年轻人抱着胖娃娃笑着对宋大庄说:“去年我家媳妇吃了你们家的果酱,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瞧瞧,可爱吧。” 那胖娃娃也不怕生,似乎是经常被亲爹这样举着显摆,对着宋家人露出无齿的笑容来,一下子将周围的人都给逗乐了。 宋大庄想到自己媳妇也怀孕了,对着小奶团子便格外的喜爱,还额外赠送了小娃娃一瓶果酱。 年轻人没想到还有这意外之喜,遂哈哈哈笑着道谢,一个劲儿说自己儿子是个有福气的。 有了年轻人这个老顾客起头,其余的老客户也都是十瓶二十瓶的买,让一些没买过的客人看得啧啧称奇。 “这么贵的果酱竟然还买了这么多,那这玩意肯定很好吃吧!”带着这样的心思,好多人凑过来,两种果酱一样买了一瓶回去。 今年宋家没有试吃,果酱也没了优惠,但有了去年的经验,果酱卖得飞快,他们本来准备了整整两车的货,下午的时候就全部卖光了,不光是果酱,就连拿出来试着卖的三百袋小零食也全都卖光了,让后面闻讯赶来的人只能对着空空的摊子捶胸顿足。 “老板啊,你们就不能多备些货吗?你瞧瞧这周围,谁家摊子有你们家干净啊?” 宋大庄伸手指了指身后的车子,一辆马车自己家的,一辆牛车是租的村里的,来的时候都是拉了满满的货,他哪里会想到第一天就能卖掉这么多啊。 “两辆车啊,我拉了这么多都卖完了,要不客人您明天早些来?” 那些人看着空空的车子,再看看空空的摊子,心想明天还是早点吧,这果酱也卖得太快了些。 收拾好摊位,宋大庄带着两个儿子打道回府,回程的路上正好遇见王婶子带着周宁,两人去镇上,一是为了置办年货,二是为了看看那冯家到底是什么样人家,没想到错过了约定的时间只能走路。 王婶子看见赶着牛车宋春生,眼睛一亮,周宁也看见了,他有些愧疚的垂下了头,王婶子见他这样,只能主动跟宋大庄搭话。 “宋家大哥,能搭我跟我侄儿一程不?” 都是一个村的,宋大庄对王婶子印象还不错,于是便提议让她们两个坐马车,谁知王婶子却摆摆手,说坐牛车就行。 “这儿离村子也不算远了,这牛车是我二叔家的吧,正好我家离他们家近,就劳烦春生把我们娘俩带回村里了。” 王婶子这话说的有理有据,宋大庄一想确实如此,于是让宋春生赶车的时候慢一些,稳一些。 宋春生满口答应了,周宁被赶鸭子上架的坐了上去,他全程不敢抬头看宋春生,宋春生只以为是这哥儿害羞,也没往其他地方想,王婶子却一路健谈的很,一直跟宋春生唠家常。 宋春生跟陌生人话不多,但也有认真聆听,并且没有不耐烦的样子,王婶子对此非常满意,忍不住打听了一下宋家这次去京城是要干什么。 宋春生觉得自家卖果酱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就告诉王婶子,自己家在京城的临时集市里支了一个小摊儿,卖点自己做的果酱零食啥的。 王婶子听到他们还自己做生意,心下更是满意了,转头又拉着周宁说话。 “你们小哥儿不是挺喜欢吃些小零嘴的吗?要不待会咱们去你宋大叔那儿,也买上一些,带回去你们几个孩子分着吃呗。” 宋春生一听生意上门了,也不疑有他,开始推销起自家的产品来,正好他怀里还藏着一小袋麻花,这东西他本来打算饿的时候来点填肚子的,既然王婶子想买,他就干脆拿出来给两人试吃了。 王婶子接过那纸袋子,随手就塞进了周宁的手里,握着还带着宋春生体温的纸袋,周宁耳根子都红了,哪里还敢拿出来吃呀。 好在王婶子脸皮厚,她见周宁一直不动手,干脆自己打开袋子,先是塞了一个小麻花进周宁的嘴里,又捻起一根自己吃,边吃还边夸赞这麻花做的好。 周宁含着嘴里的麻花,真是咽也不是,吐也不是,纠结了好一会儿,才趁着王婶子跟宋春生说话的空隙,把麻花给吃了。 三人坐着牛车走的慢,宋大庄带着宋春临坐着马车走在前头,对后面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情。 除了宋春临这个小八卦,他知道牛车上坐着的那个小哥儿就是王婶子的侄儿,也是当初要给宋春生相看的人,只是后面经历了刘家大闹上梁宴的事情,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宋春临一直以为这个叫周宁的哥儿应当是许配好人家了,但现在看王婶子的这个热乎劲儿,似乎还没有,难道是没找到合适的? 想到周宁的家世,还真有可能,周宁是孤儿,在古代这就是八字硬,克亲人,讲究点人人家都不愿意娶这样的哥儿女娘回去。 宋春临不知道这周宁是不是也是同样的情况,看王婶子这么热络的态度,估计八九不离十吧。 宋春生是个榆木疙瘩,人家小哥儿都坐上他的牛车了,他也没往那方面想过,只顾着推销自己的产品,从麻花说到薯条,再到果酱,口才不怎样,胜在态度诚恳,倒真让王婶子生出了几分想要买的心思。 只是提到价格,宋春生便有些迟疑。 “婶子,这果酱价格虽然贵,但滋味甚好,您尝过便知道了。”宋春生也知道自家东西贵,所以他们从未在村里售卖过,京城的百姓生活条件比村里的好,自然也舍得花钱,村里他就不确定了。 王婶子一听价格这么贵,也有些肉疼,周宁轻轻扯了扯她衣服,摇了摇头,也是觉得有些贵了,庄户人家,一个子儿都得掰成两瓣花,小小一瓶果酱而已,就要一百文,比肉都要贵了。 王婶子也是这么觉得的,但是为了给周宁找个机会,她还是咬咬牙,让宋春生将牛车停在了宋家门口。 生意上门,宋大庄自然是欢迎的,他让宋春生在门口等着,王婶子咬咬牙买了一瓶桃子酱,还有一袋子薯条,宋春生又把两人送回村子里。 周宁抱着一大袋子的薯条跟王婶子往回走,回到家后,王婶子关起门来,问周宁对宋春生的印象怎么样。 周宁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一路上也没怎么敢看那宋春生,倒是记得宋春生的声音,他嗓音清亮,语气温和,听着就能让人放松心情。 王婶子看着他脸上的表情,觉得他并不排斥宋春生,于是苦口婆心的劝他: “不是姑姑催你,而是宋春生怎么样也比那不知深浅的冯家大郎好一些,而且他们家就在村里,你嫁过来我也能照看一二,那宋家婶子你也见过,是个宽厚善良的人,而且我瞧着他们一家都是识文断字的,虽然家底子比较薄,但人家一家子都是踏实肯干的人,就你怀里这个什么薯条,我也是第一次见,还有那红薯跟土豆,若不是他们一家,咱们这辈子都见不到这样的好东西呢,相信姑姑,那宋春生绝对会是良配,你再考虑一下可好?” 不得不说,周宁有被说服一点,想到家里两位伯父的紧紧相逼,那宋春生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了,只是他终究跨不过心里的那道坎。 “姑姑,这些日子我也想了很多,那冯家不是个好的,只是为了逼我成亲就能使出这样的下三滥手段,今日就算不是宋家,而是其他人家,难道我嫁过去这事情就真的能了了吗?若真是如此,那我的罪过便大了,如果不能解决掉冯家这个麻烦,我就是真的出嫁了,也只能给对方带来灾祸,不如就这么算了吧,我谁也不嫁,我哪怕是去道观里做个记名的道士也是好的,那冯家,总不能真去道观里抓人吧?” 听到侄儿说要去当道士,王婶子顿时红了眼眶,这天杀的冯家,还有家里那两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都把孩子逼成什么样了啊! 王婶子咬咬牙:“宁哥儿你可别说这戳我心窝子的话了,你爹娘在世的时候对我这个堂妹也是极为疼爱的,若不是他们命苦,早早便去了,你又何至于被逼到这般田地,你放心,姑姑不会让你真的去当道士的,更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你跳入那火坑里的。” 周宁看着王婶子的表情,总觉得姑姑要做什么大事了,他正要问她,王婶子却让他放宽心,婚事的事情自有他们这些长辈去操心就行。 从这日起,王婶子早出晚归,连王大叔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明白媳妇去的地方越来越远,眼见临近过年了,王婶子却还是一无所获,而周家已经派了好几次人过来,催周宁回去过年,都被王大叔给打发走了。 王婶子又一次疲惫的从牛车上下来,正好看见了自己的堂哥跟堂侄子从自家那个方向走来,她心突地一跳,身体下意识的往旁边挪动,藏到了另一户人家的墙下。 她竖起耳朵,听着堂哥父子俩小声的咒骂。 “这个姓王的,真是多事。” “爹,小点声,回去再说,咱们时间不多了,回去跟伯父他们再商议商议呗。” “还商议什么商议,时间到把人绑过去便是了,还省事了,反正也是要埋的,何必给他好脸色……” 两人后面说了什么王婶子已经听不见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一句:“反正也是要埋的。” 他们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反正也是要埋的?他们莫不是想要把周宁给埋了吧? 想到这种可能,王婶子整个人从脚底板凉到了天灵盖,她腿软坐在地上,好半天才回魂,清醒过来后,她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走到家门口,在门口深呼吸了好久,觉得状态好了,才敢推门进去。 晚上等孩子们都去睡了,王婶子才敢拉着王大叔悄悄的在屋子里,把回来时听到的那几句话说给他听。 第122章 求救 王大叔被吓了一跳:“你说的可是真的?” 王婶子:“千真万确,我亲耳听见的,我那杀千刀的堂哥,我就知道他们不安好心,宁哥儿好歹也是他的亲侄子啊,他怎么狠得下心啊!” 王大叔还是有些不相信:“你也说了那是他们的亲侄子,是他们弟弟唯一的血脉,你真的听到他们说要埋了宁哥儿吗?” 王婶子抹着眼泪不停点头,她一开始也以为自己是听错了,可后面翻来覆去的回想,那句话就越来越清晰,她那堂兄说的确实是到了日子就把宁哥儿绑过去,谁家结亲需要绑着新人去的? 王大叔看着妻子掉泪,心也跟着慌了起来,他这辈子都没听过这这种要把人埋了的亲事,若这件事是真的,那宁哥儿现在岂不是危在旦夕? 显然王婶子也想到了这一点,此刻她也已经有些不管不顾了,站起身来就准备往外走,被王大叔一把拉住。 他小声的问王婶子:“这么晚了,你想去哪里?” 王婶子急得直掉泪:“我想去宋家,他们家不是还跟京城里的一个大官相熟吗?我去求求他们,让他们救救宁哥儿。” 王大叔拦住了关心则乱的王婶子:“这么晚了你去人家家里不合适,这样吧,明儿一早,我跟你一起去宋家,不管宋家答不答应,咱们说好了,不能怨人家,大不了,大不了,我把宁哥儿送得远远的,我还有个本家兄弟远在兖州做生意,我把宁哥儿送过去,那些人找不到宁哥儿,自然就会放过他了。” 王大叔说的在理,王婶子虽然着急,但也只能耐着性子在家里等着,待天色快亮,两口子如往常那般,一个烧火做饭,一个劈柴挑水,把早饭做好后匆匆吃了两口就出了门。 此刻宋大庄已经带着两个儿子出发去京城了,家里只有两个老人跟宋秦氏带着两个小的,家里有客人上门,宋秦氏打发两个小的下去自己玩了。 王婶子见孩子们走了,才红着眼眶,开口说明了来意。 “宋老爷子,我这次来你们家,实在是有个不情之请,我想,让春生跟我家侄儿周宁定个亲。” 此言一出,宋家人皆是一愣,大概是没想到王婶子竟然主动替自家侄儿提亲,先别说符不符合规矩,就她的这神情,眼角眉梢都带着愁色,显然不是正常人提亲的样子。 宋爷爷见状颇有不满,语气变得森冷:“王家嫂子,这世上哪有小哥儿主动向汉子提亲的?这于理不合,恕我不能接受。”他这话就差指着王家夫妻两人的鼻子,骂他们想要效仿刘家逼婚,要不是顾及这次没有外人在场,宋爷爷怕是要当场将他们两人给赶出去。 王婶子闻言眼眶更红了,她嘤嘤哭出声来,王大叔见妻子难过,只好自己将实情和盘托出。 “……事情便是这样的,我家娘子实在是别无他法了,那冯家在周围村庄散播谣言,我们已经找遍了周围的适龄汉子,就连女公子也找了,可人家不是不要哥儿,就是听信了谣言,认为宁哥儿真的与那冯家大郎有了私情,我们同那些人辩解,可人家说空穴不来风,让我们自己证明这谣言是假的,可明明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我们又如何证明一件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呢?” 王婶子也哽咽着声音说道:“那冯家实在欺人太甚了,他们就是想让假的变成真的,逼着宁哥儿嫁过去,这冯家分明就是火坑,我要不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又怎么会舔着脸皮来替宁哥儿提亲?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那冯家在镇上还算有些势力,我们不过一介布衣,怎么能鸡蛋碰石头呢?” 王婶子说着说着便悲从中来:“可怜我那五哥哥,就留了这么一个血脉在世上,我说什么也得护住了他,老爷子,您就发发慈悲,先让宁哥儿度过这一个难关吧!” “是啊,老爷子,只要您愿意帮宁哥儿摆脱那冯家,我们夫妻俩当牛做马来报答你们一家的恩情。” 王婶子似乎想到了什么,她咬了咬牙,决然开口:“若是将来春生遇到了自己的意中人,我会劝宁哥儿退婚,还春生一个自由。”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连宋阿麽都有些动容了,这年头对哥儿女娘要求苛刻,退了婚的女娘哥儿生活的有多惨,宋阿麽也是知道的,宋爷爷跟宋秦氏也明白,王婶子说这话,便意味着宁可牺牲宁哥儿将来的名声,也要替他逃离冯家那个魔窟。 如同壮士断腕一般的发言震惊了在场众人,宋爷爷看着他们没有说话,反而低着头思考着什么。 王婶子跟王大叔如坐针毡一般,他们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剩下的,只能祈祷宋爷爷心软,若真的不成,那也只能让周宁远离此地了。 宋爷爷想了很久,看着两人脸上的深深的黑眼圈,轻轻叹了一口气。 “你们的遭遇我很同情,只是这婚姻大事,并非儿戏,事关两人的将来,我还是想听听两个小的是怎么想的。” 王婶子听完觉得有戏,忙不迭的点头。 “是是是,这是他们两人的终生大事,确实应该让他们两个互相见一面,听一听对方的想法。” 宋爷爷对他们的态度很满意:“你们也不必太过忧心那冯家的事情,这样,我们家跟侯府还算有几分交情,他冯家在镇上有势力不假,但再有势力,他能越过侯府吗?若是两个小的婚事不成,我也会请侯府出手帮忙,替你们解决了那冯家。” 得到宋爷爷的保证,夫妻二人都是喜出望外,他们没想到宋家真的愿意出手帮他们,这样一来,即使不与宋大郎定亲,那周宁也可以相安无事了。 两口子千恩万谢的走了,赶着回去跟周宁分享这个好消息。 送走了夫妻二人,宋爷爷才缓和了脸色,对着宋秦氏道:“你莫要怪我自作主张,春生也大了,那周宁你也见过,确实是个好孩子,只是身世可怜了些,咱们能帮就帮一把,至于他与春生能不能成,主要还得看春生的意思。” 宋秦氏哪里不知道公公是顾及她的心情,怕她对公公私自决定春生婚事,心生嫌隙,当下便解释了几句。 “儿媳没有怪爹您的意思,您也说了,这两个年轻人的事情啊,还是要他们两人见了面才能做决定,不过那周宁确实可怜,父母早逝,又摊上这么两个伯父,明知火坑还想让自己亲侄儿去跳,这人心啊,真是狠。” 宋阿麽也有些心疼那周宁了,也幸好周宁还有一个好姑姑跟好姑父,不然,当真是要被自家人给吃得骨头都不剩了。 王婶子两人一脸兴奋的回了家,拉过周宁就迫不及待的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周宁自他们一早出门后便有些忐忑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没想到王婶子一回来,就告诉他宋家的事情成了一半,听着姑姑一个劲儿的夸宋老爷子多么多么开明,宋秦氏又多么和蔼,连宋阿麽都是个慈祥的菩萨人儿。 周宁听得一愣一愣的,似乎还没明白,这事儿怎么就成了? “姑姑,你说,那宋家,当真愿意要我吗?” 王婶子兴奋过头的脑子顿时冷静了下来,她平复了心情,“这事儿还得看宋家大郎的意思,宋老爷子说了,等晚些宋大郎他们回来,我们过去吃个便饭,你也跟宋大郎说说话,相处相处,能不能成,都看你们两个年轻人的意思,当然,这事儿能成便是最好,那宋家可比冯家好上千百倍,你嫁到宋家,姑姑是一百个欢喜的。” 周宁听到晚上便要去跟宋大郎相看,顿时有些心慌,还有一点羞涩,他着急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有些不确定的问王婶子: “姑姑,你觉得,那宋家大郎,真的会喜欢我吗?” 王婶子见他这副表情,便知道他心里对那宋春生并非毫无感觉的,有感觉好啊,有感觉就是有戏。 晚上宋春生回到家,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他娘跟小爷爷赶着去洗澡了,宋大庄都没得到这种待遇,他低头跟宋春临大眼瞪小眼,两人眼里都带着迷茫。 赶着宋春生洗澡,宋秦氏扶着腰走出来,看见还在傻站的父子俩,二话不说就扯着进了房间里,让爷俩洗把脸,整理了一下头发衣服,宋秦氏一边替宋大庄整理衣襟,一边小声的告诉宋大庄,晚上家里来客人,是来跟宋春生相看的。 宋大庄洗脸的动作一顿,他惊恐地叫了一声:“来相看的?” 宋秦氏气得拧了他胳膊一把,换来他一声狼叫。 “小点声,春生不要面子的吗?” “嘶,娘,我哥怎么突然就要相看了,还是在咱家里?” 宋春临更好奇对方是谁,宋秦氏竟然还要求宋春生去洗澡,要知道现在可是寒冬腊月啊,浴室又没暖气,洗澡都得靠一身正气,他们平日里也是两三天才洗一次,看来这个来相看的人还挺重要的嘛。 宋秦氏抿着唇,没说话,只默默替他们整理好衣服,见她这种表现,宋大庄跟宋春临更加好奇了,出来房间就一直坐在堂屋翘首以盼。 “爹,你说,到底是谁呀?” 宋大庄撑着下巴:“我也不知道啊,我要知道我还会坐在这儿等吗?” 好吧,他说的也对,看来要等对方来了他们才能知道对方是谁了。 宋春生在浴室里按照宋秦氏的要求,几乎刷掉了一层皮才从浴室里出来,宋秦氏破天荒的找了一件新衣服给他换上,宋春生不肯。 “娘,这是我过年的新衣服,您怎么现在就拿出来了,我不穿,我要留着过年才穿。” 宋秦氏板着脸:“让你穿你就穿,衣服做来就是穿的,你就当今天过年了,快点,穿上。” 宋春生在宋秦氏的恐吓下,委委屈屈的穿上了,别说这新衣就是好看,衬得人都精神了几分,宋秦氏很是满意,待把大儿子打扮妥当,王家夫妇就带着周宁上门了。 他们也不是空手来的,带着一篮子鸡蛋并三尺毛青布,周宁也是换了一身衣服,虽然不是新衣,但浆洗得很干净,显得他整个人很利落。 宋春生也不是个傻的,见眼下这阵势,也明白了几分,颇有些扭捏的站在原地没动弹。 宋春临跟宋大庄也有一些惊讶,不过这俩很快就调整了表情,笑着迎了上去,双方客套的寒暄了几句,没多大会宋阿麽就说开饭了。 饭桌上除了两个需要相看的正主,其他人都相谈甚欢,周宁是不好意思说话,而宋春生则是有些别扭,在他看来,哪有小哥儿跑人家家里相看的,因此对这周宁的印象便多了几分不好,饭桌上也没搭理过对方。 周宁显得有些失落,一顿饭吃得味同嚼蜡,宋春临不忍心看他失落,便拉着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周宁的脸上才逐渐有了些笑容。 饭后三人还在宋家略坐了一会儿,宋秦氏也有意引导宋春生跟周宁说话,宋春生虽心有不满,但应答得还算得体,王婶子知道宋春生这次是赶鸭子上架的,因此也不好说些什么,倒是周宁,听出了宋春生话语里的敷衍跟冰冷,他这几句还不如当初在牛车上说的温和亲近,此刻心里竟然有了一丝委屈。 等送走了王家三人,宋爷爷这个一家之主才将周宁的事情,告诉了宋春生,宋春生听得一愣一愣的,就连宋大庄跟宋春临听完也有些脸色不好。 宋大庄皱着眉头,有些不悦:“那冯家是什么很厉害的家族?他们竟然敢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还有没有王法了!” 宋春生也是久久不语,他不知道原来周宁上门的背后竟然还藏着这样的事情,想到方才自己对他的态度,也是懊悔不已,要是早知道他性命堪忧,他怎么也不会对人家这么冷淡的。 第123章 下定 “怎么样,你对宁哥儿,可还满意?”宋爷爷戳了戳宋春生,他见宋春生还会替周宁抱不平,可见并不是对宁哥儿一丁点感觉都没有的。 宋春生抿紧了唇,他也不知道自己对周宁是什么样的感觉,毕竟他们也就只见过三次,第一次还是那样混乱的场景,他自己都没注意到角落里坐着的周宁,还是等人快走的时候,匆匆瞥了一眼。 第二次便是在牛车上,他赶着车,也不好回头去看,周宁也不大说话,宋春生想起上次闹得那般不愉快,也不敢与人搭话,只从王婶子跟他说话的只言片语听出来他声音还蛮好听的。 第三次就是今晚了,上次相看还是在大家伙一起来做客的情况下,这一次相看却只有他们两家人,宋春生知道的时候心里就不太高兴,因此也没怎么仔细去看周宁长什么样子,唯独记得他进门的时候,抬头朝他这边望过来,自己与他对视的那一眼,那眼神清亮,跟他的外表半点也不符。 周宁长相清秀,严格来说就是比较普通,皮肤大概是因为常年劳作跟营养不良,有些蜡黄,很瘦,瘦到两颊都凹陷了下去,头发也是细软枯黄。 这副样子要是丢现代社会,就是一副难民相,难得宋春生只记得对方的眼睛,那眉眼确实是周宁浑身上下最好看的地方了。 宋家人还在等着宋春生的回答,他在众人的注视下,耳根渐渐红了起来,颇有些不好意思。 “都没见过几次呢,哪儿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 宋爷爷严肃道:“这事儿很重要,你回去想一想,明天一早就要给我个准话,是直接定亲还是请求侯爷帮忙,都在你的一念之间,这人是要伴你一辈子的,可得想仔细了,免得耽误了人家。” 宋春生回了屋子,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宋春临有些八卦的趴在旁边问宋春生,对周宁的第一印象如何。 宋春生想了一会儿,回了一句:“还不错,安安静静的,眼睛很亮。” 宋春临傻眼,这回答算好还是不好啊? 母胎单身的两个人对这种事情都没什么经验,而当事人宋春生更是一晚上都没怎么睡着,他发现,只要他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回想起周宁进来时,抬起头跟他对视的那一眼,他其实不太记得当时周宁的表情,只有他的那一双眼睛,格外的明亮,让他蜡黄的脸都因此而变得充满生机。 好奇怪啊,宋春生摸了摸自己的胸膛,他这样算有意,还是无意? 这个夜里不仅是宋春生难以入眠,住在王家的周宁也一样,今日宋春生的态度让他觉得心都凉了几分,这事儿,多半是不成了,不过好在王婶子告诉他,宋家会替他们去侯府,请侯府人出面帮他摆脱冯家,若真是这样,那再好不过了。 至于宋春生,不成,那便不成吧。 周宁这一晚睡得不踏实,早上天一亮就醒了过来,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才缓缓坐起身,穿衣洗漱,出去帮忙做早饭。 王家人刚把碗收下去,宋大庄就来了,一并前来的还有宋春生。 王婶子看见他们父子俩一起来,心里一喜,看来这亲事十有八九是成了的。 周宁站在廊下,看见宋春生走进来,他似乎是下意识的在四周看了一圈,最后视线定格在自己身上,两人对视一眼,然后迅速移开了视线,宋春生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而周宁则是整个脑袋都红得要冒烟。 他赶紧快步走进厨房,弄了点凉水拍在脸上,等脸上的热度降下去了,才收拾干净去了堂屋。 果不其然,堂屋已经在商量他跟宋春生的婚事了,宋大庄紧急列了一个单子出来,虽然婚事仓促,但礼数得做足了。 “这是聘礼单子,你们过目一下,若是没有异议,我就回去准备了,宁哥儿那边也不能拖了,咱们捡日不如撞日,就后天吧,腊月二十三,也是个好日子,先把婚事给定下了,周家那边就不好说些什么了,等开了春再置办酒席,就是仓促了些,怕怠慢了宁哥儿。” 王婶子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不识字,但从那写满的纸张来看,这聘礼看着就挺丰厚的。 宋大庄知道他们夫妻二人不识字,于是自己粗略的将单子念了一遍,其中念到足金颈环手镯发冠一套时,王家人跟周宁齐齐倒抽一口冷气。 周宁更是脱口而出:“宋大叔,这太贵重了,庄户人家哪有用金饰做聘礼的?” 王婶子也是诚惶诚恐:“是的,宋大哥,你们家也刚刚才盖了房子,这花钱的地方多着呢,村里寻常娶媳妇的聘礼最多也就是十两八两的,富裕点的人家才会加一套银首饰,你们一上来就是金首饰,咱们这也回不起嫁妆呀。” 宋大庄并不赞同:“聘礼显示的是我们家的诚意,再说了宁哥儿嫁过来就是长媳长嫂,将来的当家主母,自然是该敬重一些的,而且我家每个孩子嫁娶我都给备了一份金首饰的,这弟妹们都有的,宁哥儿自然也是要有的。” 周宁闻言更是红了眼眶,自父母离世之后,已经很少有人对他这么好了,王婶子虽然也疼爱他,但始终是外嫁女,平日总不能时时照看。 而宋家,则是唯一一个跟他毫无关系,却也可以毫无保留对他好的。 两家的婚事就这么说定了,宋大庄知道还不能彻底绕过周家,又怕周宁回去后被周家兄弟刁难,提醒他明天晚上再回去,后天一早他们就去下定,赶在那冯家人之前把事情给做实了。 周宁想到那冯家,还是有些担忧。 “宋大叔,若是那冯家依旧不依不饶,这该如何是好?” 宋大庄拍着胸脯道:“你且放宽心好了,包在你大叔身上,你就安心休息两日,瞧这小脸瘦的,春生该心疼了。” “爹!”宋春生脸红红的,这爹咋啥都乱说呢,他才没有心疼呢,只是有些担心罢了。 临出门前,众人特意走在前面,留周宁跟宋春生在后边,宋春生轻咳一声,然后飞快的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塞给周宁。 “这是我娘做的卤肉包,可香了,你尝尝。”说完宋春生火速跟着宋大庄离开,半点也不停留。 周宁拿着油纸包愣在原地,直到宋春生跟宋大庄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王婶子跟王大叔都揶揄的朝他笑了笑,周宁这才察觉到,怀里的油纸包,还是热乎的呢。 王婶子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快趁热吃吧,难为那孩子一直揣在怀里呢,可别辜负了你家郎君的好意。” 周宁臊红了脸,他本想说自己不饿的,但转念一想,这是宋春生藏在怀里给他的,咬了咬唇,还是打算自己把包子给吃了。 宋秦氏做的卤肉包皮薄馅儿大,卤肉放得足足的,一口下去满嘴肉香,热乎乎的下肚,不止熨帖了胃,周宁觉得心都变得暖暖的了。 宋大庄今天特意只带了少量的货物出来,卖完他就带着儿子们去置办定亲用的各种东西,首饰这些自然是不需要再置办,宋春临空间里多的是,剩下的就是梳子、尺子、剪刀、如意称,这些都好买,就是大雁没买到,只能买了一对木雁代替,酒跟茶叶,他打算用宋春临空间里的,换个好看的瓶子包装一下就完事了。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箱笼,匣子,布匹,新衣之类的,最主要的还是一块大红色妆花缎面的料子,宋大庄豪气的扯了一匹回来,用来给小两口做婚服的。 去时带着半车货物,回来的时候满满一车,全是给周宁的聘礼。 宋春临把空间里的首饰拿出来,放到宋大庄买回来的匣子里面,宋秦氏给贴上了红纸剪成的喜字,瞬间变得喜庆不少。 忙完一切,宋秦氏捶着腰坐在椅子上,感叹道:“哎呀,春生都要娶媳妇了,这再过两年,我们也要当爷奶了吧?” 宋阿麽脸上自早上起就一直带着笑,听了宋秦氏的话也是一脸向往:“那我就是曾爷爷了,我也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当上曾爷爷呢。” 两个人类幼崽懵懂的看着长辈们,不明白曾爷爷是什么意思。 “小爷爷,曾爷爷是什么东西,比你和爷爷还要大吗?那大嫂呢?什么是大嫂,也比你和爷爷还要大吗?” “大嫂大!”这是宋小宝,他跟宋小宝一样,压根不知道大嫂代表的意思。 宋阿麽听着他们的童言童语,噗嗤一笑:“你们两个小鬼头,等你们大嫂进了门,给你们生小侄子了,你们就知道大嫂是啥了。” 宋小九还是不太明白,大嫂为什么要给他们生小侄子啊,还有小侄子是什么?是陪他们玩的人吗? 宋春临在一旁听着脑门直冒黑线,他小爷爷跟娘亲怎么想得这么远啊,那叫周宁的小哥儿看着瘦瘦小小的,还只比他哥小两岁,十五岁的年纪放现代那还只是中学生呢,在古代就能谈婚论嫁了,不满二十就要生娃,宋春临默默替未来嫂子捏了一把汗。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腊月二十三这一天,宋大庄天还没亮就套好了马车,还提前跟王二叔借了牛车,两辆车载着满满贴着红喜字的聘礼,朝邻村驶去,在邻村的村口,宋大庄等到了他请的媒人,一行人异常高调的进入了村子里。 这一大早的就看到有人来下聘,邻村里的人都跑出来看热闹,还交头接耳的讨论这是去谁家下聘的,这么大阵仗。 “你瞧,那是绸缎吧?还是妆花的料子,这么鲜亮的颜色,一定很贵吧!” “那可不,那小小一块料子,就要六百文了,一匹下来怕不是要十几两银子呐,这宋家可真是财大气粗,就是不知道他们家要求娶的哪家女娘哥儿。” “谁知道呢,平日咱们村子也没人跟他们家有交情啊,这突然来下聘…方才他们打听的好像是周家?” “村里这么多姓周的,你说的哪一个?” 那人努努嘴:“都往那边走了还能有哪个周家?” 周宁的家跟两个伯父是紧挨着的,而且周围只有他们三家是姓周的,所以当宋家人往周宁家走去的时候,大家都下意识的以为他们是去周大伯父家,求娶他们家的大女儿的。 不光是他们这么想的,隐在人群里的周大伯母也是这么想的,她一脸喜色的看着那宋家满满两车的聘礼,嘴巴都要咧到耳后跟去了。 旁边人还推了推她:“别傻笑了,还不快回家去等着。” 周大伯母素日里也是个脾气不好的,但此时却因为喜悦而懒得计较别人推她的这一把,反而美滋滋的回家报喜去了。 她抄了近路回家,一进家门就直奔两个老人家的屋子,脸上的笑容都没断过。 “大喜事啊,爹,娘,咱家要有大喜事了!那隔壁村的宋家你们知道吗?” “知道啊,怎么了,什么喜事值得你这么咋咋呼呼的大惊小怪?” 周大伯母笑得嘴都合不拢了,她指了指自家女儿,自信的道:“自然是咱们家大丫的好事呀,那宋家今日就来下聘了,我亲眼看见的,光聘礼就装了满满两车,最上面的那块大红色妆花缎,可漂亮了,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料子呢。” 周老爷子跟周奶奶都震惊了,他们张大了嘴巴,好半晌没说出一句话来,正要仔细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只听见外面人声鼎沸,竟然是已经到了眼前了! “您听听,这都来了!”周大伯母笑着出门迎接,她站在门口,笑盈盈的望着宋大庄他们,在他们走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还想着自己要怎么应对呢,却见宋大庄带着车队,直接从她面前走过了。 走过了? 他怎么走过了呢?他不是应该停在自己家门口的吗?他为什么要走过去啊?是没认出自己? 第124章 搅黄 周大伯母也顾不得合理不合理了,她快步上前,喊住了宋大庄,一个劲儿说错了错了,不是那边。 宋大庄等人不熟悉路线,但随行的宋春临认识啊,他拉着老爹跟老哥,让他们别停下,没走错。 二儿子都这么说了,那肯定就是没走错,于是宋大庄他们头也没回,直接往周宁家走去,任凭周大伯母怎么喊都不理会。 见他们一行人在周宁家门口停下来,周大伯母脸色顿时黑了,此时此刻她哪里还能看不出来,这宋家是去给周宁下聘的。 为了给周宁提亲,宋大庄特意去京城请了官媒过来,这位官媒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出来的,要不然根本不会接这么急的单子。 王婶子是昨晚上带着周宁回来的,谁也没告诉,就连周大伯母也不知道周宁回来,现在见到他好好的出来开门,眼珠子都要掉地上了。 “呸,一个低贱的小娼妇,凭他也配!”周大伯母狠狠瞪了宋大庄他们一眼,她眼珠子转了转,觉得不能就这么放过周宁,于是又赶忙去将自己男人给找回来,她得让周大伯父过来给她撑腰,周宁只配嫁给冯家,他不能跟宋家定亲。 媒人在前面开路,宋大庄带着儿子将车上的聘礼全都搬下来,除了聘金二十两外,还有一整套纯金首饰,打开匣子的时候,金灿灿的光芒差点闪瞎了众人的眼睛。 有了银子跟金首饰,大红色的妆花缎面都黯然失色了几分。 周宁父母在世时就已经跟周爷爷周奶奶分了家,是以王婶子端坐主位上,接过了媒人递过来的红布包裹,里面放着周宁跟宋春生的生辰八字,以及两人定下的婚期。 婚期一共有三个,在宋大庄准备的时候,王婶子也没闲着,她也去找人看了日子,把两家看好的日子放一起,跟宋大庄商量着,选定了其中一个,在立春之后,二月初八。 选好了日子,王婶子把红布重新包裹好,从宋大庄送来的聘礼里面,一样拿了一件出来,轮到聘礼的时候,她看着那整整齐齐二十锭银子,眼眶有些发热,寻常庄户人家娶媳妇十两八两顶天了,没想到宋家竟然直接给了二十两,她伸手拿出其中一锭,重新用红纸包裹起来,算是给男方的回礼。 一起回礼的还有周宁做的鞋子,因为时间太赶,除了宋春生的鞋子,其余都是他们去镇上买的,为了给宋春生做鞋子,周宁都熬红了眼睛。 媒人笑眯眯的替宋家接过周家的回礼,自此,这门亲事就算是定下了。 而周大伯母走到半路,就碰见了急匆匆往回赶的周大伯父。 “当家的,你可算回来了,那宋家人过来,给周宁那小贱人下聘来了!” “什么?不是给我们家大丫头的?”周大伯父跟周大伯母一样傻了眼,他可是听说宋家往自家这边走来了,路上还有人告诉他宋家进村时打听了周家在哪里,所以大家本能的以为宋家是来给他们家大丫头提亲的。 “你可是看清楚了,真是来给周宁下聘的?” “我看得真真切切,你不是说周宁要给冯家那啥吗?他要是被宋家给定下了,那咱们拿什么跟冯家交代呀?” 周大伯母急得团团转,周大伯父反而冷静一些,他带着老婆一路杀到周宁家,在周围众人的恭贺声中,厉声喊道:“我不同意!” 热络的氛围陡然一僵,四周围着看热闹的村民皆是一愣,他们仿佛这时才想起,关于周宁近日愈演愈烈的流言蜚语。 有人窃窃私语:“这周宁不是说同镇上的冯家大郎两情相悦吗?怎地今天居然是宋家来下聘?” “对啊,我还听说他同冯家大郎已经…那啥了。”那人双手比划了一个姿势,周围的人齐齐露出八卦的神色。 “那宁哥儿都这样了,宋家竟然还愿意求娶?” 一个老奶奶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她是周宁的邻居,自幼看着周宁长大,周宁是什么样的人她能不知道吗?现在听着众人诋毁中伤宁哥儿,便忍不住对着那些长舌妇啐道:“放屁,不过是些捕风捉影的谣言罢了,你们也算是从小看着宁哥儿长大的,怎么说话做事都不带脑子,听风就是雨,人家说屎是香的你们也去吃吗?” 几人被劈头盖脸这么一顿痛批,全都讪讪的不敢再吱声。 周大伯父冷哼一声,他上前一步,对着宋大庄行了一个礼,被宋大庄皱着眉躲开了。 周大伯父见目的没达成,脸色更沉了一些,他指着周宁开口道:“恕我直言,这宁哥儿私德有亏,怕是不能做你宋家媳妇,还请老哥收回成命。” 他此话一出,让一直陪着周宁的王婶子直接跳了起来,她气得抄起手边的笤帚就往周大伯父身上招呼。 “你个缺心眼的混账东西,我就没见过这么喜欢编排自己侄子的,你少在那边装道貌岸然,宁哥儿的这些谣言,你敢说不是你这个缺德玩意传出去的吗?你敢对天发誓,这事跟你半点关系也没有吗?” 周大伯父被王婶子一通打,哎呦哎呦的躲着,嘴里却还狡辩:“他做出那样丢人的事情,还需要我说?十里八乡都传遍了,不就是个不自爱的破鞋吗?值得你们花这么大本钱娶回去?” 周宁气得咬紧了下唇,宋春生跟宋春临都有些担忧的看着他,只见他的身子摇摇欲坠,仿佛只要一阵风就能吹倒。 宋春临见状赶紧上去扶着未来大嫂,对着还在造谣的周大伯父怒目而视。 “那位什么大伯父的人,你说了这么多,可有证据能够证明我大嫂真的与那冯家大郎相识?” 周大伯父见只是一个小娃娃出头,心里对宋家更是不屑一顾。 “你们宋家是没有人了吗?竟然要你一个奶娃娃出来说话。” 宋春临对他话语里的轻视毫不在意:“跟你说话,我就足够了,你想跟我爹我哥说话,还不够格。” “你!”周大伯父气急败坏,他伸长手臂就想朝这不知好歹的小崽子脸上扇去,只是手挥舞到一半,停在了半空,只见宋春生冷着脸抓住了他行凶的手。 宋春临更是得意:“哼,软脚虾,还想打人,王婶子没说错,你不仅缺心眼,还缺德!” 宋家来他们的村子求娶他们村的哥儿,等同是贵客,而周大伯父不仅造侄子的谣,还想掌掴贵客,哪怕是之前对周宁名声存疑的村民,此刻也是对周大伯父心生怨怼起来。 宋春临见状更是上前一步:“你说我大嫂私德有亏,那你举个例子,我大嫂是做了什么事情,私德有亏?” 不等周大伯父回答,宋春临又继续道:“我大嫂勤勤恳恳,本本分分做人,他素日除了下地干活,就只待在家里做女工,做好了就让别人替他拿去镇上卖了换钱补贴家用,你说说,他一个连镇上都不去的人,要怎么同镇上的冯家大郎两情相悦?那冯家大郎是在梦里见的我大嫂吗?” “再说了,你说他们都已经两情相悦了,那冯家为何一直不来提亲?还是提过亲,但不是跟我大嫂提的,而是同你们提的?” 宋春临这么一说,旁边的村民也生了疑心。 “对啊,不都说都有身子了吗?我瞧着那宁哥儿可不像有身子的样子啊。” “都有了身子还不来提亲,那冯家能让自己骨肉流落在外啊?” “说不准,也许人家就是玩玩而已呢。” “真玩玩还会传得人尽皆知吗?” “那可是他亲大伯说的,能有假吗?” “亲大伯又如何,当年人家爹娘一死,他们就带人上门要收走宁哥儿家的房子田地,这种大伯父,又怎么可能真心待侄子好。” 周大伯父被宋春临一连串的提问问得一噎,他当然不能告诉宋春临,那冯家确实没打算提亲,他们想的是让传言成真,到时候周宁就算不愿意,也只能硬着头皮去冯家,冯家也没打算给周宁聘礼啥的,准备随便给点东西打发他就行。 至于周大伯父跟周二伯父,两人的好处费自然不少,现在都在家里藏着呢。 不过这些秘密不足为外人道,周大伯父只能梗着脖子嘴硬:“周宁跟冯家大郎的事情自然是真的,大家都这么说了,还能有假吗?我劝小孩你看人莫要只看表面,知人知面可不知心呢。” 宋春临可不吃他这一套:“我呸,谁提出谁举证,你说他们有私情,你亲眼见到了吗?你也见到了吗?你呢?你没见到啊,你没见到你瞎起什么哄,你们什么都没看见,就认准是我大嫂私德有亏,天上的神仙也没有你们这么会断案啊,上下嘴皮子这么一碰,这罪名就被你们安上了,你们可真是青天大老爷啊。” 村民们不知道青天大老爷是什么意思,但结合他说的话来听,似乎不是什么好东西,因此一个个脸上都很尴尬。 周大伯父还想狡辩,他说自己确实亲眼见过周宁跟冯家大郎私会,但紧接着又被宋春临追问。 “何时何地,你是怎么看见他们一起私会的,当时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你可还记得?” 周大伯父怎么可能记得,本来就是胡诌的,因此还在嘴硬:“我忘了,我当时吓坏了,只看见他们抱在一起来着。” 此时周宁终于忍不住了,他拿起桌上的茶杯,把一杯冷茶狠狠泼在周大伯父脸上。 “伯父,这是我最后一次喊你一声伯父,我自问这些年从未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今日,便当着我父母牌位的面,好好说说,我当初,是怎样跟那冯家大郎勾搭成奸的,正好我对此事毫无印象,也让我好好听听,我是不是在梦里做了这等伤风败俗的事情。” 见周宁抬出早逝的父母,周大伯父罕见的心虚了,他这些年苛待侄子,亏心事情做得多了,就越发的惧怕鬼神,面对着周宁父母的牌位,竟然不敢抬头直视。 众人见他这般模样,越发觉得是周大伯父造谣,为的就是让周宁嫁给冯家大郎,脑袋聪明的人也从中嗅到一些端倪。 如果冯家的这门亲事真的那么好,那为何不能大大方方的上门提亲,反而搞这些下三滥的小动作呢? 想到冯家交代的事情,周大伯父一咬牙,态度强硬的说:“总而言之,只要我还是你的长辈,宁哥儿,你同宋家的这门婚事,我不答应!还请宋大哥带着你们家的东西回去吧。” 见惯大风大浪的官媒笑盈盈走过来打圆场,他轻轻拍了拍周宁的肩膀,示意他放松,一切交给他。 “这位是宁哥儿大伯父吧,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周宋两家的婚事已经定下了,双方互换了庚帖,合八字,定了婚期,改是改不了的,不如到时候一起来喝杯喜酒嘛。”媒人脸上带着笑容,但那笑容不达眼底,这年头什么极品亲戚都见过了,周大伯父这样的,还是头一回见,当真稀奇。 周大伯父自然不敢应声,要他去喝周宁跟宋春生的喜酒,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他转念一想,如果宋家执意要娶周家的哥儿女娘,那换一个人不是也可以吗? 周大伯父瞬间又换了一副嘴脸:“宋大哥,这宁哥儿是个孤儿,克父克母,娶回去可不吉利,而且如今他名声已毁,依我看,不如你们换一个周家人当儿媳如何?” 这般荒唐的言论一出,全场寂静,就连官媒都目瞪口呆。 这周大伯父是失心疯了不成,不搅黄了自家侄子的婚事不罢休。 宋春临在内心疯狂吐槽这个大伯父痴心妄想,他当他们周家人是什么香饽饽不成吗?他们宋家要娶的明明是周宁这个人,跟周家有几毛钱关系啊? 周大伯母也适时跳出来道:“是啊是啊,反正都是周家人,不是周宁也可以吧?要不把人换成我们家大丫,我家大丫可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大美人,宋家大郎你娶回去不会吃亏的。” 第125章 定情 宋春临感觉自己被这家人给刷新了无耻的下限,原来没有最无耻,还有更无耻。 就连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宋春生也忍不住了,他整个人上前一步,挡在周宁身前,对着周大伯父夫妻二人严肃地说: “我们今次前来,就是给宁哥儿下聘的,我要求娶的人,从始至终就只有宁哥儿,不是其他的什么阿猫阿狗,我们的订婚书上已经写了彼此姓名,此事断不可能更改,还请你们不要异想天开,晴天白日的少做梦,我的妻子,只能是周宁,也只有周宁。” 宋春生说的掷地有声,就连一直看热闹的村民们也忍不住拍手叫好,真男人就得是这样,自己的媳妇自己维护。 宋春临也默默给自家哥哥竖起了大拇指,看不出来他哥哥还挺有宠妻的潜质的,再一想到宋爷爷跟宋阿麽,宋大庄跟宋秦氏,嗯,看来宋家宠老婆应该是天生的。 就是周宁跟王婶子,也被宋春生的这一番话给感动了,周宁更是直接红了眼眶。 自从父母离世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么维护过了。 而周大伯母还不死心,试图从周宁身上突破,她不断贬低周宁,说他懒惰,说他不修边幅,说他邋遢,说得周围众人都听不下去了,纷纷替周宁抱不平。 “我说周大家的,你说的明明是你闺女吧?我就没见过你家闺女下地干活过,这庄户人家的女娘哪个没下过地,偏你家的娇贵是吧?” “就是,宁哥儿每年还会自己下地种田,你家跟老二家收了人家的田地,说好每年都会给宁哥儿三石粮食的,我就没怎么见过你家真给宁哥儿粮食,宁哥儿要不是自己能种地了,怕是早就饿死了。” “何止饿死啊,我瞧着这些年他们还总是叫宁哥儿去他们家地里干活呢,啧啧啧,真是自己的女儿养在家里,别人家的哥儿就当牛一样的使。” 不得不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些年周家兄弟两是怎么对这个弟弟留下来的遗孤的,大家都是有目共睹,对周大伯母的那些贬低的话语自然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周大伯母听着那些话就下意识的反驳:“他是哥儿,又不是女娘,要不是我们家的粮食,他哪里能长得这么大,多干点活怎么了?我还没跟他算这些年养育他的恩情呢,就冲这份恩情,他就应该把夫婿让给我家大丫,我家大丫头的亲事可还没着落呢,没道理她这个做姐姐的没出门子,弟弟却先嫁人的。” 宋春生听不下去了反驳道:“我们来之前便打听清楚了,你们三家是分了家的,所以宁哥儿家里就他一个,他就是最大的,怎么就不能嫁人了?你们这般阻拦宁哥儿嫁给我,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面对宋春生的质问,周家大伯母瞬间卡壳,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宋春生又把矛头对准了周大伯父。 “来,这位大伯父你告诉,为何你一直阻止宁哥儿嫁给我,莫不是你们想在宁哥儿的婚事上插一手,把宁哥儿卖了,然后借此大赚一笔,我说的是也不是?” 周大伯父也说不出话来,只因宋春生说的全对,而且宋春生说的还算轻的了,事实是他跟弟弟两家,是打算推周宁去送死,只要周宁一死,他们每家都能拿到一百两白银,那可是一百两啊! 他这辈子累死累活,手里的钱最多的时候也才六七十两,哪里见过一百两长什么样子啊。 而更换新娘,纯粹也是见财起意,宋家拿来的聘礼还摆在屋子里供人观赏,那金首饰闪闪发光,两人根本无法忽视,心里想着换了新娘,周宁去冯家,自己女儿去宋家,这样既能拿了冯家的银子,又能赚宋家一笔聘礼,多合算啊。 但是这两口子显然忘了宋家又不是任人摆布的布偶,凭他一句话就能把人给换了,也不知道在来之前宋家已经摸清楚了周家这些人的底细了,宋春生一口咬定只娶周宁,不可能也不会换亲的。 王婶子也站出来,指着周大伯父两口子的鼻子开骂。 “你个缺心烂肺的狗东西,你还想拿捏宁哥儿的婚事,我警告你,不要在对宁哥儿的亲事指手画脚,否则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让你们后悔!” 也许是王婶子的话吓到他们了,也许是宋家坚决的态度让他们无从下手,周大伯父只能在村民的哄笑声中拉着媳妇走了。 自此,定亲的闹剧算是短暂的结束了,但王婶子跟宋家人却并不放心。 王婶子拉着周宁的手担忧的说:“宁哥儿还是跟着我回去住吧,过了年再说,你那大伯父可不是个会轻易放弃的人,他都能说出换亲的话,那也肯定做得出换亲的事来,跟姑姑回去,先在那边住着,等出嫁那天再回来。” 周宁还有些犹豫,这里毕竟是自己从小生长的地方,不在老宅里过年,心里总归是不太愿意的,可王婶子说的话也对,他那大伯父跟二伯父肯定不会就这么放过他,虽然婚期就在二月,可谁又能保证这段时间不会出其他事情呢? 宋春临看出了周宁的犹豫,他跑过来抱着周宁的手臂跟他保证:“大嫂放心,我有办法让他们不敢过来找你麻烦,只要你相信我就行。” 宋春临说这话的时候带上了精神力,木系异能者的精神力带有安抚作用,在宋春临有意识的安抚下,周宁才逐渐放松了精神,意识到宋春临喊自己嫂子,他后知后觉红了脸,想到刚才宋春临不知喊了多少声大嫂,周宁更是觉得脸上开始发烫了。 这小孩怎么这么大胆呀,他们只是定亲,居然就喊上大嫂了。 周宁稳了稳心神,佯装淡定道:“姑姑不必担心,今天我们当众下了他们家的脸,估摸着会消停好一阵了,而且我爷奶都还在,他们虽然这些没怎么管过我,但要是大伯父二伯父他们做的太过了,他们也会说上一声,这事关我的终身大事,他们还没有这么糊涂。” 正如周宁所说,那边周家爷奶已经从交好的邻居那里听到了事情的始末,得知宋家并不是来自己家给大丫提亲的,周家爷奶虽然有些失落,但这肥水也没流到外人田里,这不是跟宁哥儿定下了吗? 但他们没想到自家大儿子跟大儿媳,居然会跑去订婚现场闹,还喊出要换新娘的离谱要求,气得周爷爷一板凳就砸到了周大伯父的身上。 “老大,你糊涂啊!你今天这么一闹,将来还有谁愿意上门求娶咱们大丫?” 周大伯父还狡辩:“我这不是担心宁哥儿嫁过去,给别人家添麻烦嘛,怎料到他们非要宁哥儿不可,我有什么办法呀……” “你还敢顶嘴!”周爷爷气得又是一板凳砸了过去,这次周大伯父躲开了,他对着自己亲爹嘶吼。 “你是不是我爹啊?是不是大丫的亲爷爷啊,你就这么见不得自己的亲孙女好是吗?我千辛万苦为的还不是这个家吗?我有什么错呀我。” 说着说着,他还委屈上了:“宁哥儿如今是什么名声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嫁过去了宋家怎么会不计较?哪个好人家会不在意儿媳妇婚前失贞呢,他们也就是说的好听,将来娶回去了,指不定怎么拿宁哥儿撒气呢,我这可都是为了宁哥儿好啊,他这坏了名声的哥儿,嫁出去只能让家族蒙羞,我想着还不如换成大丫头呢,大丫头素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不像宁哥儿,整日抛头露面,把名声都搞臭了。” 周爷爷年纪大了,抡了两下板凳便气喘吁吁的,但他颤抖着手指,指着周大伯父的脸,沉声道:“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这宁哥儿名声坏了,有你一半的功劳,老大啊老大,宁哥儿到底是你三弟唯一的骨血了,你这么败坏他儿子的名声,于你有什么好处啊?还有那宋家,你口口声声说为了宁哥儿,我信你个鬼!你是我儿子,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要朝哪个方向拉屎,你会为了宁哥儿着想,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你不过就是想私吞宋家给的那笔聘金吗?何必还给自己找一个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可着劲儿给自己脸上贴金,打量别人都是傻子吗?” 周老爷子的话可谓是一针见血,只是他不清楚两个儿子私底下跟冯家的交易,要是知道了,估计能当场气死。 一旁的周奶奶见状也过来帮腔:“宁哥儿这事,老大你们就别掺和了,他如今长大了,也有自己的想法了,这些年我们都没怎么管过这孩子,不跟咱们亲是肯定的,成亲这么大的事情,他也没叫咱们过去,可见是心里对我们有怨言呢。” 周爷爷叹了一口气:“这事是老大做的不对,两项抵消,就扯平了吧。” 说完周爷爷又严重警告周大伯父,让他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不要再异想天开去换亲。 周大伯父跟大伯母表面上唯唯诺诺的应了,实际都在心里疯狂思考着对策,两口子都想着,要怎么把周宁给送到冯家,不把人送过去,他们就拿不到银子,拿不到银子,这心里啊,就抓心挠肝的难受着。 因为被闹了一阵,定亲宴也没吃上,宋大庄略坐了坐便带着回礼跟儿子们回家了,王婶子虽然还有些担心,但也没有再劝,只是说会在这边多住几晚,等年前再回去。 宋春生走的时候特意落在了后面,周宁跟在他身侧默默走着,突然眼前出现一个被绢布包裹着的东西,周宁不明所以的往旁边看去,只见宋春生的脸颊耳根都泛着粉色,他把那绢布包裹的东西往他跟前一送,周宁下意识的接了过来。 “这是我自己的钱给你买的,你等我们走以后再打开,看看合不合心意。” 周宁低下头轻轻的笑了,宋春生还是第一次见他笑,一时间竟然有些呆了,还是宋春临喊了他才回过神来。 “哎,这就来。”宋春生说完又快速跟周宁对视一眼,只见周宁朝他微微点头,他才满面笑容的跟上队伍。 宋春临走之前在周宁的院子里悄悄种下几棵变异植物,这些植物可以充当监控,让他随时都能知道周宁的情况。 看着哥哥这一副春心荡漾的样子,宋春生也忍不住捂嘴偷笑,被他哥哥一个巴掌给盖在脑袋上了,宋春生恼羞成怒的把弟弟的头发给弄乱了。 周宁目送着宋家人离开,回到房里,王婶子正在将那些聘礼给收起来,贵重的东西自然要藏起来,那些茶酒果子之类的,正好给周宁留着过年吃了。 “哟,这是什么,方才怎么没瞧见?”王婶子毕竟是过来人,打眼一瞧就知道周宁手里拿着的肯定不是聘礼,说不定就是那宋家大郎送的定情信物呢。 周宁没好意思当着王婶子的面打开,而是进到了屋里,才将那一方绢布掀开,露出里面一根做成竹子样式的银簪,簪子约摸三两重,很沉手,更难得的是簪子的顶端,用一块指甲盖那么大的碧绿翡翠做了镶嵌,那玉石水头不足,但颜色很漂亮,嵌在顶端正如那竹叶一般。 这只簪子算是送到了周宁的心坎里了,他拿着簪子,不自觉的笑了,看来那宋春生对自己,也没有之前那样冷淡嘛。 下午宋大庄他们回到家里,宋爷爷他们就过来问事情办得如何了,宋大庄没瞒着,把周家两口子说的话,做的事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宋爷爷他们听了直皱眉。 “这周家人,可真是……”宋爷爷话没说话,只一个劲的摇头,估计是也没见过脸皮这么厚,还这么能恶心人的。 “春临啊,你嫂子那边你多顾着些,恐怕那周家人还得弄些幺蛾子出来呢。” 宋春临拍着胸脯跟大家保证:“你们放心吧,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了,保证完成任务。” 第126章 大禾 宋家今年因为准备充分,过年的时候足足赚了两百两,宋大庄高兴的直接开了一坛子葡萄酒来庆祝。 “好酒啊!可惜只有咱们能喝,嘿嘿。”宋大庄喜甜,葡萄酒偏甜,正合他的口味,家里其他人除了宋爷爷,都很喜欢喝。 宋爷爷更喜欢喝烈一些的酒,他杯子里倒的是宋春临空间里拿出来的二锅头,对宋大庄说的葡萄酒看也不看一眼。 今年宋春生跟宋春临也分到了一杯,只有两个小崽子,杯子里装的是葡萄果汁,颜色跟葡萄酒很像,最适合拿来忽悠什么都不懂的小朋友了。 宋小九举着杯子,跟宋小宝碰杯,两个小孩你一口我一口,喝得无比开心。 今天是他们新居入伙的日子,再加上宋春生定亲了,一家人都特别的高兴,不同于前年搬家,今年他们一个人也没请,只自己一家人热闹热闹。 只不过刚举起杯子不久,门外就出现了不速之客,宋春临利用异能一看,居然是大半年没见过的顾逢云与顾逢月。 宋大庄把人给迎了进来,外面飘起了雪花,只在门外站了那一小会儿,顾家兄弟俩身上就沾了一层细雪。 “哈哈哈,侯爷今天大驾光临,实在是蓬荜生辉,来来,快请坐,春临,去厨房里再端几个菜出来。”宋爷爷带着顾家兄弟入席,宋春临心领神会的跑去厨房,然后从空间里拿了几个外卖出来,装进自家的盘子里,这菜就‘做’好了。 “来了来了,让一让,葱爆羊肉来了!”宋春临捧着满满一盆羊肉端上桌来,宋春生也端着一盘大肘子回来了,两人来回了两次,才把菜给上齐了。 顾逢月这些日子已经好久没来宋家吃饭了,此刻见了满桌都是他没见过的菜色,更是两眼放光。 饭桌上众人推杯换盏,顾逢云跟弟弟第一次尝试宋家的葡萄酒,两人虽然不喜甜,但对葡萄酒也赞不绝口。 “这西域也有葡萄酒,可味道却没有你们家的这么好喝。” “往年也有进贡葡萄酒的,但数量极少,京城里好多酒庄都想要自己酿造葡萄酒,只是一直不得其法,宋爷爷,您家这酒要是拿去京城里卖,绝对会被那些达官贵人们给抢疯的。” 宋爷爷听了顾逢云的话,不置可否,葡萄酒珍贵,他们也没想过要拿去卖,之前房子着火的时候,正好葡萄酒都在地窖里,也幸好都在地窖里,不然这么好的东西要是被毁了,他得心疼死。 酒过三巡,众人也喝的差不多了,顾逢月吃饱了就逗弄宋小九,见他脸颊圆润,身量也抽高了不少,可见这孩子在宋家被养得极好。 顾逢云问了一下宋小九的功课,宋小九掰着手指头说自己念了好几个故事绘本,比如农夫与蛇啊,凿壁偷光啊,诸如此类的小故事,宋小九如数家珍,他还给两人献宝,说自己学会了九九乘法表。 顾逢云不知道什么叫九九乘法表,听宋小九背了一半,才恍然大悟。 “这不就是九九歌吗?只是加了个一,还反着背,我差点都没听出来。” 宋春临汗颜,他是知道九九乘法表出自春秋,但一直以为跟现代版相差无二,没想到居然不是。 好在顾家兄弟并未纠结此事,饭后顾逢云跟宋爷爷坐在主位上,宋秦氏用过饭就下去歇着了,如今她身子重,容易累。 宋春生带着三个弟弟下去休息了,直到进到了卧室,宋春临还没收回自己的精神力。 顾逢云跟顾逢月这么晚还来宋家,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宋春临没能忍住自己的八卦之心,从离开客厅的时候起就一直释放着精神力。 客厅里,顾逢云端起茶杯浅浅喝了一口,刚才吃饭的时候看着挺放松的,现在小辈们都回房间了,顾逢云却有些踌躇起来。 宋爷爷看出他们兄弟二人有事,却也不急着点破,只是将茶盏放下后,问他们今晚要不要留宿。 “屋子较之前扩大了一些,还弄了一点旁人家没有的小玩意,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住得惯。” 顾逢云也放下了茶盏,淡淡开口:“老爷子不用忙活,待会我们就回别院去,此次前来,实在是……”顾逢云顿了一下,叹了口气,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封沾着血迹的书信来。 “老爷子,这是您要的,关于您家二儿子的书信。” “大禾的信?”宋爷爷激动的站了起来,他看着那封染血的信件,一时间竟忘了伸手去接。 顾逢云将信轻轻放在桌上,旁边的宋阿麽也颤颤巍巍走过来,他抖着双手将那封信拿过来,老两口站在一起,看着信封,久久不敢打开。 宋大庄小心翼翼走到两人身边,生怕他们一时激动弄出什么好歹来。 宋爷爷深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了,才镇定的将信打开来。 那信有些年头了,上面的血迹早已经风干成褐色,但是上面的笔迹依旧清晰。 这封信似乎是大司马的下属写给顾逢云的,那时大司马被困在呼图城,跟匈奴血战一月之后,大司马也就是老侯爷因为身受重伤,而被秘密的送出了城,此事只有送这封信的人跟送大司马出城的人知晓。 信件上不但提及了大司马的下落,还着重说明了大司马是遭人暗算才会受伤的,只是这封信送来的太迟了,而当初呼图城破,匈奴人将整座城一把火给烧了,几乎所有的大景士兵都没能留下全尸,大司马也不例外。 当年侯夫人是个巾帼英雄,大司马被送出城之后,便是由她一直顶着大司马的位置,主持大局的,奈何因为后方粮草补给被断,在苦苦坚持半个月之后,还是被匈奴人给攻破了城门。 那场战役里,让顾家兄弟一下子失去两个亲人,顾家也就此没落了下来,而顾逢云突然遭遇双亲的离世,又要打理侯府,又要教养弟弟,身子又弱,有些事情便一直没去仔细排查。 当年的送信人被截杀在半路,信上的血便是他的,而这封信因为阴差阳错,被送信人临时委托给了一个农夫,他拜托农夫务必将信送到侯府,只是当时的侯府太乱,这信虽然送到了,那边的城也破了。 顾逢云那时候悲痛交加,这封信就一直放着没拆开,直到去年,他命人整理书房的时候才想起这回事,那时他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他甚至天真的觉得,也许父亲还在人世也未可知。 宋爷爷激动的问:“侯爷,这送信人在何处,他同我家大禾是什么关系?这上面的血又是怎么回事?” 顾逢云摇了摇头:“老爷子,你先别激动,这封信,不是宋大禾送的,宋大禾要送的,是我父亲。” “老侯爷?”这下子宋家人更吃惊了,他们是知道宋大禾在军营里过得还不错,但没想到竟然不错到这个地步,他居然能被派去护送老侯爷离开! 说到这个,顾逢云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当初送大司马出城的人有二十个,宋大禾就是其中一个,他胆子大人又机灵,力气也很大,因此被委派重任,二十人发誓一定会将大司马安全送出城。 可惜他们的动作早已被匈奴人察觉,在过河的时候对他们进行了截杀,二十个人拼杀到最后,只剩六人,虽然最终顺利逃脱,可大司马的伤势拖得太久,几人脱困没多久,大司马就咽了气。 匈奴人一路追杀他们,等杀光最后一个追兵的时候,最后的六人也只剩下三人,其中一个,就是宋大禾。 听到自己儿子还活着,身为父母的宋爷爷跟宋阿麽都激动得老泪纵横。 “多谢侯爷,多谢侯爷,我儿,我儿竟真的活着。” 顾逢云看着两位老人家热泪盈眶的样子,心里也不由得一酸,这封信虽然迟到了十一年,但好歹还算给两位老人一个交代,也给了他们兄弟二人一个交代。 “老爷子,您不用谢我们,若不是大禾叔跟其他的兄弟们拼死保护我父亲,我也不会知晓,我父亲竟然并非尸骨无存,而是埋骨他乡,待年后我便打算跟弟弟去将我父亲遗骸迎回京城,也顺便去将大禾叔给接回来,若是你们也想去,也可一同随行。” 宋爷爷跟宋阿麽激动过后,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那大禾既然没死,为何一直不回来见我们?” 提起这个,顾逢云跟顾逢月对视一眼,两人眼神里都流露出一丝于心不忍来。 宋爷爷见他们这样一副表情,便知道事情不简单,两人控制不住的往坏处想。 “大禾他,是不是生病了?还是受伤了?亦或者,断了手脚?若不是这样,他又为何不敢回来见我们呢?” 顾逢月忙安抚两位老人:“两位放宽心,不管怎么样,只要大禾叔还活着,就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了对吧。” 宋阿麽抹了一把眼泪,连连点头:“我只求他活着,其他的什么也不要,反正他活着就行,管他是不是缺了胳膊少了腿的,只要我活着,就不会少他一口饭吃。” 顾逢月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宋大禾那情况,估计比缺胳膊少腿还严重些。 晚上顾家兄弟还是宿在了宋家,在参观了一遍宋家的新房子后,宋大庄还提议教会了两人怎样使用抽水马桶,跟蹲便器。 大户人家的房间一般都会有净室,里面的恭桶每天都有专人去更换清洗,确保屋子里不会有味道,只是跟现代的厕所相比,还是没有现代厕所便捷,所以当他们第一次见识到现代化的厕所时,一个一个都瞪圆了眼睛。 “这蹲坑,竟然能直接用水冲洗,底下的可是埋了管子?” “正是,这些管子都是专门找人烧制的,一节一节的接起来,埋在地里,这些污水就会顺着管子排到外边,屋子里就不会臭了,干净又方便。” “那这污水都排到外面,外面不也是臭的吗?” 宋大庄只说在屋外边挖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固定时间回去清理一遍,里面的粪便还能拿来做肥料,一举多得。 顾家兄弟俩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对着那个蹲坑冲了好几次水,水箱是直接连接到阁楼里的,三吨的大水桶,足够一家人几天的消耗量了,宋大庄也没拦着,让他们冲。 除了现代化的厕所,还有更现代的床跟床垫,顾逢月不是第一次在宋家留宿,因此也没觉得奇怪,倒是顾逢云,他是第一回睡床垫,垫子很软,但又能承托住他整个人的重量,回弹力特别好,睡上去腰也不会觉得特别累,顾逢云感觉很是新奇。 “啧,我算是知道你为何总是喜欢往宋家跑,就这样的床,我也喜欢天天睡。” 顾逢月趴在床上嘿嘿一笑:“我就说宋家遍地是宝了吧,哥,那个茅厕,咱们家也能弄一个吗?” 顾逢云没好气的敲了敲弟弟的脑袋:“你可真会给你哥找事情做,没听到你大庄叔那东西得据地三尺的埋管子吗,咱们侯府这么大,这得接多长的管子才行?不说这管子的造价,光是挖地就要把整个侯府给掀开了,你觉得你哥失心疯了吗,把地翻一遍,就为了给你造个茅厕?” 顾逢月被哥哥一顿打击,顿时也蔫了,他差点忘了还得挖坑来着,想想侯府那么大一片地方,不光那些管子得挖坑,宋大庄说的那什么粪坑也得挖,可是挖在哪里,挖多大,那都是一个问题,顾逢月觉得,自己确实是有些异想天开了,这项工程又大又费钱,他还是老老实实用恭桶得了。 不过这床,顾逢月思考着,怎样才能让宋春临心甘情愿给他送一张这种床垫来,这睡着可比家里的床舒服多了。 宋春临今晚听够了八卦,心想他那个未曾谋面的叔叔,命还挺大,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让他十几年都没敢回家一次。 可惜他不知道具体位置,不然就能让变异植物顺着去找了。 第127章 年礼 宋春临此时还不知道顾家兄弟俩都盯上了他们家的床,都在心里盘算着怎么也给自己弄一张一样的床垫回去,早上洗漱的时候,顾逢月悄咪咪的跟宋春临说,那个曾经放火烧了他们家的赵家,家主病倒了,府里请了太医,说是熬不到春天了。 宋春临顿时来了兴趣,他目光灼灼:“当真?上次不是还挺活蹦乱跳的吗?” 顾逢月嘴角抽了抽,你管卧病在床叫活蹦乱跳? “据说是府里失窃的财物数额巨大,报了官又没人管,皇帝还特意派人来问他具体丢了些什么,那姓赵的哪里敢说,要知道他仓库里的好些东西,可都是孤品呢,皇帝都得不到的东西,全在他的私库里放着,这一说出去了,搞不好整个赵家都会被皇帝厌弃。” 这下轮到宋春临嘴角抽了抽,那赵家就算没有那些财物,光凭他们在京城里横行霸道这么些年,皇帝就不可能会对他们家有好脸色吧。 “这赵家人,是真的不太有自知之明啊。” “还小气,这不,他们家主都快把自己给气死了。” 顾逢月倒没说假话,赵斐本就是心胸狭隘之人,家里丢了这么多的珍藏的宝贝,他没有当场气到中风已然是身体素质过硬了。 宋春临对此还是比较好奇的,吃个早饭的功夫,他就分出一缕精神力,去窥探赵家的情况了。 正如顾逢月所说的一样,现在整个赵府都比较乱,不光是因为私库失窃,还因为那一直抓不到的‘纵火犯’,这已经成了赵斐的一块心病了,如今到了只要听见一个火字,都能被吓一跳的地步。 宋春临也没想到自己放火的效果竟然如此的持久,以至于赵斐都产生了ptsd,这段时间可谓是整夜整夜的担惊受怕睡不着,又因为私库失窃着急上火,宋春临想着,要不他再添一把火试试? 于是当晚,已经许久不曾着火的赵家,又起火了。 赵斐还在半梦半醒之中,恍然间听到外面有人喊着:“走水了!走水了啦!快救火呀!” 赵斐一个激灵就清醒了过来,他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跳下床,然后一直爬到房门口,冬日天冷,他已经搬回屋子里睡了好几日了,本以为家里已经不会再起火了,谁曾这才没安生几日,居然又失火了。 病了这么多天的赵斐光是爬到门口就已经精疲力尽,他嗓音沙哑的喊着救命,手却怎么也勾不到门栓。 而他那个一直冷着脸的小妾,却从身后的床上下来,站在赵斐身旁,居高临下的看着赵斐。 赵斐还想耍主人威风,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喊着:“贱婢,还不快开门!” 对方并未理会他,反而拖着他的脚,如同拖死狗一样的把人往里间拖。 “放心吧,趴在地上不会死的那么快的。”女人冷冷道,她无视了捂着胸口的赵斐,淡定的拉开床头的暗格,里面装着一大笔银票,这些钱是今年底下人刚送上来的孝敬,赵斐还没来得入库,除了银票,还有一些金银细软,女人掏出一个布袋子,将东西全都装好背上,然后再披上一件厚实的外衣。 躺在地上不停发抖的赵斐眼睁睁看着她卷走自己的财物,又惊又怒,在女人背着东西离开后,竟然气得直接吐了血,等下人们找到他的时候,他身子都冻僵了,呼吸微弱得几乎没有,大家将人拖出来安置好,请了大夫过来,大夫也只是摇摇头。 宋春临没想到自己的这一把火效果这么好,不过最主要还是那个女人,要不是她背叛了赵斐,估摸着赵斐还能多活一阵。 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在那女人逃走的路上,宋春临默默替她扫清了不少障碍,这让她的逃亡之路异常的顺利,女人虽然很惊讶,但也顾不得多想,逃出赵府之后她没有立刻离开京城,而是来到北市,租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院子,换上了一身灰扑扑的衣服,她给自己脸上抹了黄色的粉末,原本白皙的皮肤顿时变得暗淡,整个人都透漏着一股子潦倒的穷酸气息。 要不是宋春临的精神力一路跟着她,估计走在路上他也不会意识到,这个看起来跟寻常村妇一样的女人,竟然会是赵府那个娇养着的小妾。 看起来还算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赵斐看起来是死定了的,宋春临便没有再管,今天是宋春生给周宁送年礼的日子,按规矩定了亲两家都会互相走动,男方便要给女方一家送年礼,虽然距离上次送礼没过多久,但宋爷爷觉得该有的仪式感还是得有的。 “你嫂子娘家亲戚没几个靠谱的,咱们不给他撑腰,那谁给他撑腰啊?”所以这次送年礼还是跟上次一样,由宋大庄带着两个儿子,驾着自家的马车,拉着一车的年礼热热闹闹的去了邻村。 周宁还在家里绣自己的嫁衣,突然外面就吵闹了起来,他还以为是自己伯父又来闹事了,赶忙放下手里的活跑出去看,结果出了门口,发现居然是宋家人。 “宋伯父,宋…春生哥,春临,你们怎么来了?”周宁走出大门迎接宋家人。 宋大庄笑眯眯的指着一车的年礼:“来给你送年礼了,你指个地方,我们好放下。” 周宁看着那满满一车的年礼,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宋伯父,这么多,使不得啊,你们快拿回去吧,这家里还有上次你们送来的东西呢。” 宋春生抱着一个箩筐,声音有些冷的问他:“放哪里?” 周宁心一颤,咬了咬下唇,指了指自家的仓库。 宋春生绕过他,抱着箩筐走了过去,打开门将东西放好。 宋家拿来的年礼很多,从零嘴干货,到水果布匹,甚至还有一大块猪五花,可谓是应有尽有,让村里人看了好一阵的热闹。 待车上的东西都卸了下来,宋大庄坐在堂屋,喝着准儿媳倒的茶水,心里美滋滋的。 宋春生盯着周宁的发顶,小声的问他为什么不戴自己送他的发簪。 周宁这才明白他方才为何声音这么冷,有些不自在的摸了摸脑袋。 “那么贵重的东西,哪有天天戴的呀…” “要戴的,你戴着肯定好看。” 在一旁看戏的宋春临跟宋大庄互相对视一眼,都默默的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宋家走了之后,周宁的大伯父跟二伯父就来了,周宁当然知道他们过来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那些年礼吗? 周大伯父跟弟弟站在周宁家的门口,任凭他怎么敲门周宁都不肯开门,两人正要硬闯,突然脚腕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两人被那冰凉的感觉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跳起脚来。 “蛇!有蛇!” “别拉着我,你别拉着我,啊啊啊啊,有蛇啊!” 两个大老爷们毫无形象的大喊大叫,招惹来不少人从家里探出头来,本来还有人想出来抓蛇的,但等他走近一看,地上只有一小截植物的藤蔓罢了,哪有什么蛇啊? 但那两兄弟并不知道这些,只以为自己被蛇给咬了,哭天喊地的回了家,让家人赶紧去请大夫。 周大伯母撩开丈夫的裤腿一看,除了泥巴,啥也没有,感觉自己被戏耍了的周大伯母没好气的把那臭烘烘的脚一扔,骂骂咧咧道:“你瞎嚷嚷什么啊,连自己有没有被蛇咬都不清楚吗?你自己瞧瞧,哪有伤口?真是闲着没事非得给我找点事儿干,还喊这么大声,丢脸死了。” 周大伯父瞪圆了眼睛,发现自己的脚腕确实没有伤口。 “可是我明明记得有东西缠着我脚腕来着……”说到这里他又有些不确定了,那被缠着的感觉,似乎也不像是蛇,更像是植物,可是植物又怎么会缠到他跟弟弟两人的腿上呢? 周大伯母对丈夫空手而归非常不满,她嫌弃的推了推男人,没好气道:“让你去拿点东西回来,你倒好,东西没拿到,脸倒是丢尽了,那宋家可是拉了满满一马车的东西呢,没道理他爷奶在这边,年礼却只送到宁哥儿家里的。” 周大伯父想到这些也很生气,对于宋大庄绕过周家爷奶的做法异常不满,当下也跟着骂起了宋家。 “我看他们就是瞧不起我们,哼,一个外来户还跟我们耍横,早晚有他好受的。” 周大伯母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你说那么多东西,那宁哥儿就是吃到明年也吃不完吧?他倒是个会享福的,白瞎咱们将他养到这么大,结果半点好处也没捞到,真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两口子还在这里编排周宁,周宁却挎着一个篮子上了门,他刚才从那些年礼里面挑了一些东西出来,都是一些庄户人家逢年过节会带的礼品,宋家准备的布匹里面有两块颜色深沉的,周宁一看就知道这不是给自己准备的,于是都拿了过来,准备送给爷奶。 他进了门没有跟大伯父一家打招呼,而是径直来到周家爷奶的房里。 “爷爷,奶奶,我来了。” “哟,是宁哥儿啊,快来快来,你这拿的什么东西,这么大一篮子?”周奶奶热情的接过孙子带来的篮子,看着满满一篮子的礼品,脸上都笑开了花儿。 周爷爷的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宋家送年礼的阵仗这么大,他们自然也是知道的,而宋家直接越过他们两位长辈,给周宁送年礼的行为也让他们心生不满。 当时宋家来下定的时候越过他们也就罢了,横竖是分了家的,他们也做不得周宁的主,可现在两家已经成为亲戚了,于情于理,宋家也该来给他们这两位长辈这里走动一下。 但宋家没有,甚至周老爷子压根没见过宋大庄一面,对此,他心里也不是没有怨言的,因此对着周宁也没个笑脸。 周宁将那些礼品一样一样拿出来,有红枣香菇枸杞,还有一些罕见的菌菇,是宋春临空间里找到的,这些山珍放在古代也算是比较贵重的礼品了,周爷爷的脸色在见到了这些东西之后,稍微好了一些。 接下来就是几大块的红糖块,这些也是宋春临从空间里搜刮来的,超市里的散装红糖,不论是味道还是颜色,都比古代的红糖质量更上乘,周爷爷跟周奶奶也是没想到周宁竟然会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红糖,顿时都愣在了原地。 除了这些比较名贵的,还有一些市面上的糕点,芙蓉糕,梅花糕,荷花酥,枣泥酥,一样一份,最后是两块吴地产的丝绵布料,丝绵厚实,颜色正适合他们两个老人。 看着摆满了桌子的这些年礼,周老爷子的架子也端不起了,只是幽幽感叹了一句:“宁哥儿,你算是熬出头了。” 周宁不置可否。 送完了年礼,周宁也没多做停留,出去的时候正好撞见周大伯父,他对着周宁冷哼了一声,周宁视而不见,竟是连最基础的礼都不行了,自顾自越过了周大伯父,朝门外走去。 周大伯父这下忍不了了,指着周宁厉声呵斥:“站住!” 周宁没理会,周大伯父还想上去拉扯,被周爷爷从身后一个巴掌呼到了后脑勺上。 “你瞎嚷嚷什么?刚才的脸丢的还不够吗?” 周大伯父捂着脑袋不敢反驳,只是眼神恶狠狠的盯着周宁的背影。 ‘且等着吧,有你哭的时候。’ 周宁只觉得后背一凉,他神情一冷,快速的回了自己家,等将家里的门都关好之后,他才摸着胸口坐下来,随着年关将近,周宁总觉得自己身旁一直有人窥伺着,如今王婶子已经离开了,家里就他一个人,每天晚上他都要关紧了门窗才敢入睡,即使睡着了也不太安稳。 今天也是一样,周宁正在半梦半醒之间,突然外面传来奇怪的响动,他一瞬间就从睡眠里清醒了过来,迅速披上一件衣服下了床,摸到放在床边的棍子,小心的躲到门后,耳朵贴在门上,倾听外面的声音。 第128章 抓住 屋外传来一声微弱的闷哼声,周宁抓紧了手里的棍子,却警惕的没有打开房门,而是缓慢的蹲下去,趴在地上,从门缝里朝外看。 今晚的月光很亮,但也不足以让他看清院子里的情形,只隐约看见一个黑色的影子,那影子蠕动了几下,就突然消失不见,吓了周宁一大跳。 如今这样子他是不敢再睡觉了,只抱着棍子回到床上,裹紧了被子死死盯着房门,一直僵持到了天亮,直到邻居家传来声响,他才往枕头上一倒,然后沉沉睡去,浑然不知道相隔不远的大伯父跟二伯的家里,已经闹翻了天了。 起因是周大伯母一大早就没见着她男人,她最开始还以为这人出去了,但直到周二伯母也找上了门来,两人这才惊觉事情不对。 就在她们二人疑惑的时候,官差上门了。 “这里可是周平跟周安的家?” 周爷爷身为一家之主,硬着头皮上前回话,今天早上起他的眼皮就跳个不停,加上两个儿子都不见了,他心里越发的恐慌了,此刻见到官差上门,登时吓得手软脚软。 身后的周家妇孺也是大气不敢喘一声,生怕被官差给抓走,即使她们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官差看着一屋子的老弱妇孺,脸色有些不好看,但还是冷着脸开口:“现有人状告周平周安,伙同冯世昌一家草菅人命,如今周平周安都被抓进大牢里了,那冯世昌也被逮住了,县令大人命我等回来,将你们带去衙门例行询问,还不速速跟我走。” 听到两个儿子被抓的周爷爷跟周奶奶都是一脸懵,他们压根不相信儿子会跟那什么冯世昌一起,残害他人性命,只下意识的认为这官差是不是搞错了? “这位差爷,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儿子虽然混账了些,但害人性命这种事情,他是万万不敢做的呀!” “是呀,这位差爷,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儿肯定不会干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的,这其中肯定是有什么误会。” 那官差看着老两口一个劲的为儿子说话,有些不耐烦起来:“你儿子是什么人我不清楚,但他俩跟冯世昌勾搭成奸是不争的事实,两人对此供认不讳,让你们过去就过去,是不是误会的,县老爷自然能够查清楚。” 对方都已经这么说了,周家人也只能硬着头皮上路,大过年的村子里出了这样的事情,里正跟村长都被惊动了,等他们匆匆赶来的时候,只知道是周家的两个儿子,涉及到了人命官司被抓住了。 里正年纪大了受不得这种刺激,听到消息差点就栽倒在地,旁边的村长更是脸色煞白的捂着胸口,要不是旁边有人扶着,他们能直接撅过去。 周家人赶到县衙的时候,周平跟周安正如两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他们的外衣都被扒了下来,只着里衣被打了十板子,昨夜他们先是被吊在外面吹了一夜的冷风,天快亮的时候又被扔在了县衙的门口,同样被扔在县衙门口的,还有冯家的冯世昌,也就是冯家大郎的父亲。 抓周家兄弟的自然是宋春临,抓冯世昌的则是顾逢月,早在宋家下聘的时候,宋春临就查到冯家到底为什么执着于周宁了。 正如王婶子猜测的那样,冯家求娶周宁,并不是真心要他给冯大郎做媳妇的,而是为了让周宁给冯家大郎陪葬的。 外人皆知冯家有一独子,但却并不知道他们家还有一个哥儿,正是跟独子一母同胞的双生子。 这对双胞胎出生的时候,儿子体弱,哥儿强壮,冯家子嗣单薄,冯世昌更是寻医问药许多年才得了这么一对双胞胎,好面子的他不肯让人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病秧子,于是这么些年来,一直是由那个小哥儿来顶替哥哥的身份活着。 随着时间流逝,两个孩子渐渐长大,儿子的身子也一年不如一年,顾逢云尚且有宋春临的灵泉水可以改善身体,但冯家大郎却没有这个机会。 冯世昌眼见儿子活不久了,想着他这一生受尽病痛折磨,死了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就动了心思,想要给儿子找个伴儿一起上路,他让人给儿子看了生辰八字,掐算出最合适儿子八字的伴侣,然后按着那个生辰八字去给儿子找媳妇。 后来也不知怎么的,被周平知道了,他得知冯家在找某个生辰八字的女娘哥儿做儿媳,他听到那个八字的时候,两眼放光,这不就是周宁的生辰八字吗! 于是周平兄弟两就直接找上了冯家,最开始他们只是想把周宁卖给冯家做儿媳的,想着从中敲一笔聘金就不错了,哪知道冯家一出手就是一百两,但要求周宁嫁过来以后就要跟周家断绝关系。 其实周平兄弟二人对断绝关系这件事没什么感觉,他们也没打算在周宁婚后还跟他来往,但冯家既然特意提出这个条件了,那这其中肯定是有问题的。 这兄弟俩还算是有脑子的,认为冯家肯定有问题,于是狮子大开口,加价到每人一百两。 冯世昌本来不想给这么多的,但此时正好冯大郎又犯病了,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冯大郎勉强吊住一条命,却也被周平周安两人发现了冯家的秘密。 周平看着时日无多的冯大郎,顿时明白冯世昌到底为什么特意要那个生辰八字的人,也明白为何要让周宁嫁过来以后跟周家断绝关系,他这是怕周宁死后,周家人上来讨说法。 不过周平却让冯世昌放心,只要他答应给他们每人一百两,那么周宁出嫁后是死是活,他们都不会过问。 有了这句话,冯世昌便也明白这兄弟俩也不是个好人,然后他就做了一个令他后悔终身的决定。 他特意写了契约书,让周平兄弟二人签字画押了。 最后这份契约书,也成了他们狼狈为奸的呈堂证供。 冯世昌先是给了二人一人十两银子的‘订金’,答应事成之后,另外再给两人每人一百两白银。 兄弟二人带着银子喜滋滋的回家,分别跟自己婆娘分享这份喜悦,然后就有了之前逼婚的种种,可以说,周平跟周安,为了那一百两银子,也是煞费了苦心。 自从冯世昌知道宋家来给周宁下聘之后,怒气冲冲的去找了周平周安退钱,周平周安自然不愿意把到手的好处再吐出去,再加上宋家那些年礼的刺激,两兄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打算把周宁直接绑了送去冯家,到时候把他跟冯家大郎关上一晚上,生米煮成熟饭,周宁就插翅难逃了。 他们不相信宋家还会要跟其他男子独处了一晚上的周宁,那周宁若是个性子烈的,估计不用他们动手,自己就能了结了自己。 不得不说这人心狠起来,连骨肉至亲都可以抛弃,更何况还是同兄弟二人隔了一房的侄子罢了。 绑周宁的事情是他们跟冯世昌密谋过后才行动的,他们这边绑人,冯世昌那边摆了礼堂,等周宁人一到就押着他跟冯大郎拜堂,时辰都算好了,拜完堂把人留在冯家过了年,周宁就是板上钉钉的冯家儿媳。 至于宋家那边怎么交代,他们也准备好了说辞,就说是周宁实在心悦冯大郎,奈何宋家硬要下聘,所以他才逼不得已逃婚的。 如果宋家硬要他们交人,两人也不怕,大不了把周大丫送过去就是了,大丫只比周宁大了半岁,还一直被周平娇养在家里,也不算亏待宋春生了。 不过计划始终赶不上变化,宋春临跟顾逢月打好招呼了,一早就守株待兔呢,他这边一抓住了周家兄弟,那边顾逢月就带着衙役踹开了冯家的大门。 据那些衙役回忆,当时冯家的堂屋摆着祖宗牌位,各种贡品干果,门窗都贴满了喜字,就连灯笼也一夜之间换成了红烛红灯笼,喜气洋洋的,乍一看还真像是要拜堂的样子,如果忽略旁边摆放的一对纸扎童男童女,以及后面放着的那一口巨大的棺材的话。 大半夜的搞这些,明眼人一眼就知道不对劲,那冯世昌还开口狡辩是要给儿子娶妻,一个衙役下意识的反驳他。 “谁家好人大半夜的娶亲啊?还放口棺材在这里,这结的怕不是阴婚吧?” 话音一落,众人齐齐打了个冷战。 别说,红烛、灵位、纸扎人、棺材,这恐怖的要素实在太多了,不少衙役都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 那冯世昌被摁在地上了还试图挣扎,因为他觉得对方没有证据,但当顾逢月从怀里抽出一张纸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被定在了原地,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张纸,然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事情败露气疯了,竟然仰天大笑起来。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报应啊!这都是报应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着冯世昌癫狂的样子,众人都觉得这人已经疯了,顾逢月也懒得管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卖傻,命人将他绑起来,准备带他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新郎打扮的青年走了进来,他一身男子红衣,但却比一般的男子柔和秀气,青年脸色苍白,面无表情的走到冯世昌面,平静的说了一句话。 “大哥死了。” 冯世昌的笑声戛然而止,他脸色癫狂的表情迅速收敛,转而变得愤怒,他开始疯狂的挣扎的,试图攻击面前的青年,嘴里还不断的咒骂着: “都是你这个扫把星!在娘胎里就开始残害自己的手足,要不是因为你,我儿子怎么可能死!死的人怎么不是你啊!你个白眼狼,白养了这么大了,一点用也没有,还要害死我的儿子!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孽,才生出你这样一个猪狗不如的畜生,都怪年抢了我儿子的福气,都是因为年这个祸害,是你,是你害死我的儿子!你去死!去死!去死啊!” 儿子的死对冯世昌打击很大,他不断咒骂着亲生儿子,责怪他抢了哥哥的福气,似乎只要不断的咒骂,他的儿子就能活过来。 而青年似乎已经习惯这样的辱骂,他平静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发疯,然后在他稍微冷静下来之后,嘴角漾起一个明媚的笑意出来。 然后他笑着靠近冯世昌,在他耳边重复了一遍:“你儿子死了。” 这几个字对冯世昌而言,不亚于惊雷一般,在青年的重复下,冯世昌彻底红了眼睛,他的嘴巴被衙役用布巾给堵住了发不出声音,但从他剧烈挣扎的样子来看,如果没人摁着他,估计他能冲上去把青年给撕碎了。 青年对冯世昌的发疯视而不见,越过冯世昌,走到那口棺材面前,轻轻抚摸着刷了红漆的上好木料。 冯世昌疼爱这个儿子,就连给儿子的棺材也是准备的最大最好,青年嗤笑一声,将自己身上的大红喜服给脱了下来,狠狠扔进了棺材里面。 顾逢月转过头没有看,只吩咐衙役带着冯世昌回了县衙。 因为证据确凿,再加上冯大郎也死了,冯世昌也没了牵挂,几乎没怎么挣扎就认了罪。 但周平跟周安就不一样了,他们知道自己一旦认了罪,那他们的后代就是罪人的的孩子,家里几个小的,别说以后嫁娶了,就是平日在村子里,估计也会被人指指点点。 县令也不惯着他们,人证物证俱在,主谋也认了罪,他们两个即使不认又如何,先打个十板子,打服了,自然就认罪了。 周爷爷他们看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周平跟周安,两人背上血肉模糊,这衙役大过年的被叫来干活,都是一肚子的怨气,打工人好不容易放个假,都被这几人给搅浑了,一个个下手都极重,区区十板子,就差点要了周平跟周安的命。 “作孽啊!”周奶奶跌坐在地上,她闭上眼睛,似乎是不愿再多看这兄弟两人一眼,她一直到知道两个儿子苛待侄儿,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两人竟然如此丧心病狂,对着弟弟唯一留下来的骨血赶尽杀绝。 第129章 牢狱 周家的两个妯娌则是一直低垂着头不敢说话,周爷爷看着她们两人的反应,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顿时厉声吼道: “你们两个,是不是也都知道?” 两人头埋得更低了,周爷爷恍然大悟。 “难怪啊,我就说这么好的一门亲事,你们非要给宁哥儿,我还当真你们是为了宁哥儿着想,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给宁哥儿安排的,是一道催命符啊!” 周大伯母好似不太服气,她小声反驳:“反正他就是克父克母的命,嫁给谁都是害人,还不如做做好事,成全了我……” 周大伯母的话还未说完,脖颈就被周奶奶给掐住了。 “不忠不孝不义的玩意,我们周家娶了你们这些丧门星,才是真正的克父克母!” 眼见周奶奶要掐死周大伯母了,衙役才上前将两人分开,县令也重重砸了几下惊堂木,训斥她们:“公堂之上,岂容尔等喧哗闹事!” 周大伯母死里逃生,慌忙躲到一旁,这时正好一个衙役跑进来,他手里拿着两个包裹,周家俩妯娌瞪大了眼睛,认出那是她们藏在家里的银子。 县令打开包裹一看,里面果然是白花花的银子。 “人证物证俱在,周氏兄弟,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 周平跟周安陷入半昏迷的状态,无法回话,县令示意把人泼醒。 冰冷刺骨的水泼在脸上,周平跟周安被冷得浑身颤抖,他们睁开了眼睛,恰好看见面前放着他们的赃款。 人赃并获,两人也毫无悬念的认了罪。 县令表示很满意,虽然加班很烦,但好在案件条理清晰,物证齐全,办起来很快。 虽然涉及人命,但‘受害者’还活着,县令也只是判了主谋冯世昌三年牢狱,赔了受害者周宁三百两银子。 至于从犯周平跟周安,两人也是三年牢狱,但没有赔钱,只没收了赃款。 办完了事情,县令屁颠颠地跑到后衙,跟顾逢月报告了这个消息。 宋春临也坐在一旁,似乎是对这个判决不太满意。 顾逢月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不生气了,大过年的,权当图个吉利。” 宋春临躲开他的爪子,气鼓鼓的,但很快又放松了下来。 “算了,毕竟是嫂子的亲人,一下子做太绝了,我嫂子会为难的。” 顾逢月笑了笑,难为他能想到这一点。 一旁的县令陪着笑脸,然后在心里死命的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惹宋家,人家背后站着的,可是整个勇毅侯府! 周家这个年是彻底过不好了,周爷爷跟周奶奶从县衙里回来的时候,村子里已经把周平跟周安的事情给传遍了,就连周边的几个村子也都知晓周家兄弟两干的好事了。 王婶子特意跑过来,抱着周宁放声痛哭。 “我可怜的宁哥儿啊,怎么就这么命苦呢?” 周宁闻言也是泪流满面,虽然他没有去县衙,但从村里人的口中,已经完全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当初王婶子告诉他周平跟周宁想要他性命的时候,周宁的心里还是对着两人抱有一丝侥幸,希望他们能看在骨肉亲情的份上,不要把事情做的这么绝。 可当真相揭晓的时候,周宁不得不承认,有时候血缘亲情,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关系。 一百两银子就能让他的两个伯父将他卖了,甚至在知道对方只是为了让他陪葬的情况下,两人第一时间想的竟然是要加价! 人要贪婪到什么地步,才会不顾及亲人的死活,只为了钱财。 估计是因为侯府的关系,虽然是大过年的,办事效率也很高,第二天就将冯家赔给周宁的银子给送来了。 周宁兴致缺缺,一想到这些银子的来历,顿时觉得直犯恶心。 王婶子劝解他道:“这是他们欠你的,谁让他们不知死活非要打你的主意,你且收好了,若是实在不想看见,大可捐给慈幼局或者去道观里添香火,人嘛,何必跟钱过不去呢?” 经过这件事情,冯家跟周家可谓是元气大伤,那冯家家主都进去了,家里只剩下老弱妇孺,那小哥儿的身份也因此暴露,一时间风言风语说什么的都有。 不过那哥儿却没什么反应,该吃吃该喝喝,还能抽空把自己兄长的丧事给办了,冯世昌在的时候纳了不少小妾,外头也养了几个外室,当然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无生育,冯家的哥儿干脆一人给一笔钱将人给打发了,冯家的铺子也被他转了手卖掉,带着自己的亲娘远走他乡了。 宋春临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是年后了,对于那小哥儿的决绝他倒是能理解一点,试问一个人从小到大都要顶替另一个人活着,亲爹还时不时的pua他,亲哥死了还要被亲爹指责,据说那小哥儿至今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因为冯世昌始终不承认这个孩子的存在,在他的心里,唯有冯大郎才是自己的孩子。 离开也好,离开了他才能以自己的身份活着,这也算好事一件了。 至于周家,过年的时候周家大房跟二房都是静悄悄的,据说周家两个老人一回来就病倒了,大过年的也一直卧病在床,周宁提了礼物上门看望,但没有进屋,而是放下礼物便走。 周大伯母憔悴了不少,看见周宁来了也不理会,周家大房的几个孩子反而对周宁恨得牙痒痒。 周家大丫更是毫不客气的指责周宁无情无义,竟然将自己的亲伯父给送入大牢。 周宁冷着一张脸任由周大丫骂,等她骂够了,周宁这才上前,‘啪’地一巴掌,重重甩在她的脸上。 周大丫捂着脸颊,不可置信的看着周宁。 “你…你居然敢打我!你怎么敢打我!” ‘啪!’又是一个巴掌打在周大丫的脸上,周宁满意的看着对方的脸颊,嗯,左右对称,好看极了。 “打你就打你了,怎么,只许你嘴贱骂人,还不许我反击吗?” 周宁恶狠狠的瞪着想要给女儿出头的周大伯母,他一字一顿道:“再啰嗦连你一起打,别跟我摆什么长辈的架子,在你们想要把我卖了给人陪葬的时候,你们就不是我周宁的亲人了。” 说完周宁上前一步,他轻轻拍了拍周大丫的脸:“记住这个痛,这是你嘴贱的惩罚,下次你再口无遮拦的话,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放完了狠话,周宁心情舒畅的离开了周家老宅,站在老宅的门口,他深深吐出一口浊气,他明白,将来他是不会再踏进这里半步了。 跟周冯两家的静悄悄不一样,宋家这年过年可谓是开心得不得了,宋爷爷跟宋阿麽了却了一桩心事,孙子又刚定了亲,开春就能娶回来了,再加上宋秦氏的肚子渐渐大了,大夫说胎儿一切安好,预产期就在四月初,明年可谓是喜事一桩接着一桩,能不高兴吗? 宋爷爷都能想象到明年过年一大家子聚在一起的热闹场景了,若是宋春生再给力一些,搞不好明年他就能抱上重孙子了。 要是宋春生知道他爷爷是这种想法,估计脸能烫得煮鸡蛋了。 过完年没多久,顾逢月那边就收拾好,通知宋大庄随时可以出发。 宋春临第一个举爪子说要跟着一起去,宋大庄想到儿子的神奇空间,痛快的答应了。 宋阿麽象征性的给两人做了点干粮,再随意装了两件衣服,父子俩就一同踏上了寻找小叔的旅途。 宋春临还以为是顾逢月家的侍卫来带路的,结果到了地方一看,居然是顾逢月带队的。 宋春临惊喜的往顾逢月前面凑:“怎么是你来带路,你不是说最近接了一份新差事,没时间离开京城吗?” 面对叽叽喳喳的小哥儿,顾逢月温柔的摸了摸他的发顶:“我的新差事就带着你们,去找宋大禾。” 小哥儿二惊呼:“哇,真的吗?” 顾逢月点点头:“自然是真的。”随后又跟宋大庄打了招呼。 宋大庄没好气的盯着他那放在儿子脑袋上的大手,冷哼一声,对方才把爪子给收回去。 看着懵懂不开窍的儿子,宋大庄无奈的摇摇头,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反正宋春临还没开窍呢,搞不好宋春临只是单纯的把顾逢月当哥哥看待呢? 这么想他心里便好受了许多,拿着轻便的包裹就上了马车。 顾逢月这一路没带其他人,因为他相信自己跟宋春临的实力,要真是出了什么麻烦事情,估计不需要宋春临,光是靠他一个人就能搞定了。 三人当中只有宋大庄的武力值最低,不过他并不知晓,作为唯一的一个成年人,两小只一路都乖乖听他的,让往东就往东,让往西就往西,乖得不得了。 出发的第一天,三人架着马车走了一路,来到了隔壁的梅州,梅州跟琅琊正好是相反的方向,琅琊山多路也崎岖,梅州这边就好走很多,一路上大部分都是平原,马车走起来速度飞快。 侯府的马车是经过改造的,宋春临贡献了弹簧,造车的工匠马上就把弹簧装到了马车上,因此一路上的颠簸少了许多,宋春临也不晕马车了,只是被摇晃得昏昏欲睡。 等他们到达驿站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柳梢头了,三人的晚饭是在房间里吃的,宋春临直接从空间里拿了三份盒饭出来,宋大庄本来还想提醒宋春临有外人在的,但顾逢月并没有对此表现出惊讶来,好似宋春临凭空拿出几份热腾腾的饭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压下了心中的疑惑,宋大庄吃完了饭,三人吃饱后,宋春临把吃剩下的饭盒又给收了回去,然后催促两人快点休息。 宋大庄纵然是满心的疑惑,但也没有在外人面前问出来,干脆眼不见为净,躺到一旁的床上开始睡觉。 驿站的房间不算大,宋大庄跟顾逢月两人睡床,宋春临一个人睡在旁边的榻上。 宋春临白天在车上睡饱了,晚上就没了睡意,他趁此机会干脆进了空间里面,又开始整理起了物资。 前世收集好的物资他已经全都整理完毕了,现在他整理的是大宝收上来的水果粮食,还有在山里采摘的各种药材跟山珍。 山珍一部分被他晒干了,另一部分就放空间保鲜,想吃的时候可以随时拿取,至于药材,宋春临试着按着书上说的那样,把它们分门别类的整理好,再进行简单的炮制,做这些最费工夫,不仅仅是体力活,还是细致活,稍有一些差别,那药材就废了。 一直忙活了大半夜,宋春临也仅仅是把那些药材收拾干净,看着远处满山遍野的好东西,宋春临第一次觉得东西多了也挺令人惆怅的。 “这得收拾到什么时候啊?”宋春临喃喃自语,要不他干脆也开个药店?不行,谁家药店只卖这些珍贵药材啊,他敢开也得有人敢买才行啊,动不动就是百年野人参,千年雪灵芝的,谁家这么有钱能买得起啊? “也不知道我那小叔是个什么情形,不会是传说中的失忆梗吧?”宋春临思考着他小叔失忆的可能性,要真是失忆的话,那这剧情可就太狗血了。 “不对。”宋春临立刻否定了失忆这个烂梗,同行的还有另外两人呢,一个人失忆就算了,另外两人也失忆了不成? 他们能够接到送大司马出城的任务,那肯定是亲卫,从古至今,军人都是最为忠诚的,尤其是混到了亲卫级别的,送大司马出城这么重要的事情,想必副将也不可能交给不信任的人去做,既然能到到副将的信任,那这些人必然是经过精挑细选出来的。 宋春临没见过宋大禾,但从宋家人平常的为人处世中,不难看出宋家家风很好,宋大禾当初能够为了哥哥去参军,那他绝不会是一个背信弃义之人,顾逢云派出去的人也没说他们现在的状况如何,只说过得不太好,其他的就没说了。 宋春临此刻也只能在心里暗自祈祷,宋大禾他们顶多是受了伤,不便行动,只希望他们别过得太苦,不然他怕宋大庄受不了。 第130章 寻亲 宋大禾所在的县城位于肃州,宋春临大致看出来大概是前世的青海一带,他不太确定,这里的地形地貌什么的跟跟前世有一定的区别,大宝说这是正常现象,每个小世界的发展线路不一样,最终呈现出来的样貌跟世界法则就会有一定的区别。 宋春临他们赶了三天的路,一路上遇到了驿站就会休息,遇不到就野外露营,有了空间这个作弊利器,三人并不担心会遇上什么意外。 今天是出发的第三天,肃州多戈壁,一眼望过去黄沙漫天,人烟稀少,他们路上没见着驿站,就选了一个背风的地方露营。 宋大庄在四处查看了一下,抱回来几根枯死的树枝。 “这儿的树太少了,眼下又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先将就着应付一下吧。”宋大庄把树枝扔在地上,浅浅挖了一个坑,点起了火堆取暖。 宋春临瑟瑟发抖的凑到火堆旁,从空间里弄了几根大木头给扔了进去,随着火势逐渐变大,宋春临又掏出烧烤炉跟碳火,嗯,他想吃烤肉了。 宋大庄撑着下巴,跟顾逢月看宋春临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样又一样东西来,不仅有露营用的桌椅,还有各种切好的生肉,新鲜的果盘,水灵灵的蔬菜,甚至最后还有三杯奶茶。 奶茶拿出来的时候,宋大庄神色复杂,这下谁还能分得清他们是在赶路,还是来露营的呢? 腌制好的烤肉放在烧烤架上,刺啦一声响,烤肉独有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顾逢月嗅了嗅空气里的孜然味儿,有些好奇的凑到宋春临跟前,问他撒的是什么调料。 宋春临拿起手里的包装袋给他看:“喏,孜然烧烤料,可香了。” 两根手指捻着那个花里胡哨的塑料包装袋,顾逢月手指轻轻揉了一下,竟然没有破,就跟之前宋春临拿出来的饭盒一样,很薄,但是硬的,筷子戳不破,也不会漏水,就是燃烧的时候味道极其刺鼻,熏得他直犯恶心。 香喷喷的烤肉很快就熟了,宋春临爱吃辣,所以还撒了点辣椒面,火辣辣的口感让三人都吃出了一脸的细汗,辣得受不了了,就喝一口奶茶解辣。 奶茶是凉的,不及冰的过瘾,但对从未喝过的顾逢月来说,已经是非常惊奇的食物了。 但后遗症很快就来了,因为从未喝过奶茶的顾逢月罕见的失眠了。 他捧着只剩几口的奶茶,瞪着眼前的火堆出神,宋春临靠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假寐,宋大庄是睡得最香的,谁能想到,三杯奶茶,喝出了三个不同的效果,一个失眠,一个睡不醒,还有一个完全免疫。 顾逢月听着宋大庄的鼾声,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叹气了。 宋春临趴在他的肩头偷笑,笑得一颤一颤的,顾逢月无奈地戳了戳他的脑袋。 “想笑就大声笑,反正宋大叔今晚肯定是不会醒了。”说完顾逢月也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两个人开始哈哈哈大笑,笑声混合着宋大庄的鼾声,在这片荒漠上传了好远好远。 等两人终于笑够了,顾逢月才又开口:“你想过你二叔,是什么样子的吗?” 宋春临摇摇头,因为有点冷,他干脆抱着顾逢月的胳膊,整个人都靠在了顾逢月身上。 “我不知道,我没见过我二叔,我爹说,二叔长得更像我小爷爷,嗯,比较秀气,但是身材又很魁梧。” 宋春临自己也想象不出一个身材魁梧,长相秀气的二叔是什么样子,或许,跟哪吒一样? “我也没怎么见过我爹,兄长说,我长得很像他。” 顾逢月的声音有些飘忽,宋春临这才反应过来,这次出行,不但是为了接回宋大禾,还是为了把老侯爷的遗骸接回来。 “我四岁的时候,他们就死了,兄长说,我两岁前是他们带大的,但我没有记忆了,我记不起爹娘的样子,只有我兄长还记得,但他们都说,我爹很高大英俊,我娘也很明艳动人,年轻时,我娘还是京城四姝之一,四姝你知道吗?” 宋春临摇头:“我不在京城长大。” 顾逢月‘哦’了一声:“是啊,你不在京城长大,我在京城长大,我也没怎么听过,这些陈年旧事,都是府里的老人告诉我的。” “他们说,我娘虽然不是将门之后,但在战场上排兵布阵不输我爹,他们两人在战场上简直所向披靡。” 宋春临问他:“那年娘呢?她葬在哪里?” 顾逢月:“烧了,没找到。” 塔安县距离呼图江大概七百里,距离京城五百里,一路上紧赶慢赶,宋春临他们还是在十二的那天,风尘仆仆的赶到了塔安县县城。 这里地广人稀,即使是县城,人口也仅仅跟长平镇差不多,不过街上还算热闹,估计是因为过年的缘故,一些小摊小贩的还挺多,宋春临好奇的看着那些摊位上的商品,好多都是他没见过的玩意。 有玩的,有用的,还有一些吃的,塔安县人喜好吃羊肉,一路过来有好多羊肉摊位,三人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羊肉汤摊子,坐下来要了三碗羊汤,又从旁边的摊位买了三个胡饼。 羊汤就着胡饼热乎乎的下了肚,宋春临吃不惯胡饼,只揪了一小块下来,剩下的都给了宋大庄。 羊汤倒是蛮好喝的,不知道放了什么药材进去,没有什么腥膻味,喝下去整个人暖洋洋的。 吃饱喝足后,宋大庄跟老板打听了一下宋大禾所在的村子怎么走,老板热心肠的给他们指了指方向,宋大庄道过谢后,结了账带着两个小的继续赶路。 据老板所说,那个村子离县城不算太远,他们天黑之前应该能到。 宋春临一路用异能开路,这一路上倒是好走,正好在天擦黑的时候赶到了村口。 这时候的村民还没有睡,都吃饱了在村口消食,听到他们打听三个大男人,众人就给他们指了指旁边的大山。 “就这山里,他们是十多年前来的我们这儿,三个人身上都是伤,说是在山里遇到了熊瞎子,村长知道他们会拳脚功夫,就把山上的一个废弃小屋拨给了他们,喏,从这儿上去,有条路一直走,约摸半柱香的功夫就能到了。” 宋大庄道了谢,就赶着马车往山上走去,山间小路比较窄,马车过不去,三人下了马车,让宋春临把车给收了回去,然后拿出手电筒,三人徒步上山。 手电筒把前方照得亮堂堂的,他们脚程快,没多久就远远看见那幢山间小屋。 屋子经过这么些年的修缮,已经不是废弃小屋了,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宋大庄站在屋子前面,看着有些陈旧的屋子,心里一酸,他的弟弟这些年就住在这样的屋子里吗? 他为什么不回家? 他难道不知道家里人一直在等着他? 宋大庄擦了擦眼睛,这才上前去叩响了房门。 里面几乎是立刻就传出了一个沙哑的嗓音:“是谁?” 宋大庄嘴巴张开又合上,竟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宋春临上前一步,他把手里的电筒收了起来,掏出一个风灯递给顾逢月,示意他点亮。 “我们是来找宋大禾的,请问他在吗?” 清脆的少年音响起,让屋里的人都愣住了,过了许久,房门才从里面打开,宋春临歪着脑袋朝大门看过去,只见一个脸上绑着布巾的中年汉子站在门口,他侧身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问道: “你是宋大禾的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找他?” 宋大庄见人开了门,忙朝里面看过去,但屋子里黑漆漆的,他什么也没看见。 宋春临上前将点亮的风灯递给宋大庄,客气的告诉那人:“我是宋大禾的侄子,旁边的这位是我爹,我们是来接我叔叔回家的。” “侄子?”那人显得很惊讶,他急切的问宋春临:“你们真是大禾的亲人?” “正是,我是大禾的亲哥哥,大禾人呢?他在哪里?” 宋大庄有些焦急的朝屋子里看,奈何里面什么都看不见,中年汉子叹了口气,侧身让开,只说让他们自己进去看。 宋大庄迫不及待的走进屋子,这屋子很小,只有一间堂屋,一间房间,另一边则是灶房,那灶台旁边坐着一个人影,他头发乱糟糟的,火光照在他脸上,让人看不真切,但宋大庄却是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他的弟弟。 “大禾!”宋大庄大喊一声,他蹲在弟弟面前,对着他急切的喊:“大禾,我是哥哥啊,大禾,你这些年活得好好的,怎么就不知道给家里捎个信呢?” 宋春临走过来,将风灯放在灶台上,他伸手在宋大禾面前挥了挥,发现对方的反应极其迟钝,只见他慢吞吞的把视线从火光,移到了风灯上,但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宋春临看着他这反应,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宋大庄也发现了,那宋大禾看着全须全尾的,但任凭他怎么叫他,他都没什么反应,只会呆呆的盯着火苗看。 中年男人也跟着进来了,他靠在门上跟他们解释:“大禾当初撞到了脑袋,一开始还好好的,后来日子久了,他便开始逐渐忘事,等我们逃到这里之后,大禾就彻底变成了这副痴呆的模样,这些年我们也试图给他找过大夫,但是大夫说,大禾的脑子里有一块淤血,这淤血一日不除,大禾就永远不会清醒。” “大禾这样还算好的,天气太冷他的脑袋就疼,疼了他就发狂,会打人,会乱跑,我们没办法,只能把他关在灶房里面,他烤着火就暖一些,脑袋就不会疼。” 宋大庄此时才发现,宋大禾的脚上,绑着一根粗粗的绳子,那绳子紧紧的把他拴在了屋子里,因为绑的时间长了,绳子将他的脚腕磨出了一圈血痕。 看着那血迹斑斑的绳子,宋大庄的眼眶立刻红了,他的亲弟弟竟然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遭受着这样的苦楚。 “是我来晚了,我若是,若是早点找到他就好了。”宋大庄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然而宋大禾连个眼神都没给他。 宋春临利用异能给宋大禾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他身上虽然有不少磕碰的伤痕,但都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还是他脑袋里的淤血。 中年汉子说宋大禾脑子有淤血,但其实宋大禾的脑子里不仅有淤血,他的头骨都碎了一小部分,但在漫长的时间里,碎掉的地方愈合了,只是愈合的不好,所以宋大禾每到冬天就会头疼,或者说宋大禾只要稍微刺激一下,就会感到头疼,从而又加剧了淤血对大脑的压迫,导致他精神失常,甚至是发狂。 难怪这么多年了,宋大禾一直杳无音信,不是他不想回家,而是他病了,没办法回家。 知道了宋大禾的病因,宋春临觉得这问题不大,他手里有灵泉水,不信治不好宋大禾。 这时另一边的屋子里传来了咳嗽的声音,中年汉子身子一顿,然后快步走了过去,屋子里虽然很黑,但对一个瞎子来说没什么影响,宋春临跟顾逢月对视了一眼,也跟着走了过去。 这边的屋子也很小,里面没有床,只有几块板子拼凑起来,暂且充当了床铺。 屋子里没有点灯,宋春临不习惯,他没多想就掏出了蜡烛点亮,屋子里顿时亮堂了起来。 床上人的对突如其来的光明有些不习惯,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朝着宋春临跟顾逢月微微颔首。 “你们就是大禾兄弟的亲人吧,这是卢明,是以前的百夫长,我叫傅年,跟大禾兄弟一样,都是卢明手底下的兵。” 卢明给傅年顺了顺胸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我们都是山中的猎户,仅此而已。” 宋春临的视线落在傅年的被子上,虽然屋子里视线不好,但他觉得自己没有看过,这个傅年,好像没了双腿。 好嘛,一个没了腿,一个瞎了眼,剩下一个还是个傻子并且时不时发个疯,这三人能活到现在,怎么能不算一个奇迹呢? 第131章 认亲 “…你嫂子又怀上了,现在家里四个儿子,太吵了,我希望下一个是闺女,女娘最好,咱家好像还没有女娘,爹说家里太阳刚了,不好…”宋大庄絮絮叨叨的跟弟弟说着这些年家里的变化,也不管他是不是能听懂。 宋大禾安安静静的坐着,也不回应,眼神专注的盯着灶台上的风灯,宋大庄见他感兴趣,就把灯调亮了一些。 因为一直坐在火边,宋大禾的嘴唇干裂,宋大庄想到宋春临的灵泉水,于是从包袱里的拿出一个军用水壶,水壶里面装着的是掺了灵泉水的空间水,灵泉水掺的不多,这是为了让他们路上解乏用的。 宋大庄找到一个干净的陶碗,把水倒在碗里,递到宋大禾的嘴边。 宋大禾早就渴了,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喝水,直到宋大庄把水递到嘴边,他才凭借着本能低头喝了几口。 灵泉水本就有治愈的功效,虽然数量很少,但在一定程度上让宋大禾的头疼缓解了很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好喝,还是因为宋大禾太渴了,咕嘟咕嘟几口就把那一碗清水给喝光了,喝完后又抬起头,第一次给了宋大庄视线。 宋大庄看着弟弟的变化,激动得手都在抖,他平复了心情又给宋大禾倒了一杯,宋大禾很快又喝完了,这次他没有再要,但也不再只看着火苗,而是略带疑惑的看着宋大庄。 宋大庄发现弟弟看他了,立刻有些语无伦次的对着自己比划:“我,是我啊,我是哥哥,大禾,我是大庄,是你的哥哥,你还记得我吗?” 宋大禾当然不会回应他,他只是依旧静静看着宋大庄,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反应了。 宋大庄泪意上涌,又生生止住,两个小辈还在呢,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哭。 宋春临没怎么关注这边,他正蹲在床边,打算替傅年检查一下断腿。 傅年有些不好意思:“小哥儿别看,伤口可怖得很,看完你要做噩梦了。” 宋春临却很坚定的掀开了傅年的被子,虽然常年卧床,但傅年被收拾的很干净,身上盖着柔软干燥的被子,底下垫着厚厚的动物皮毛,断肢处也很平整。 宋春临伸手摸了摸,轻轻问他:“疼吗?” 傅年温柔的笑了:“自然是疼的,但这么多年过去,也习惯了。” 宋春临知道他在说谎,腿断又怎么可能不痛的呢? 卢明淡淡开口:“你昨晚还疼醒了。” 傅年被同伴拆了台,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宋春临抿着唇,看了看傅年的断肢,又盯着卢明的脸上的布巾。 跟干净整洁的傅年不一样,卢明的布巾有些脏,身上也是,估计是因为家里只有他这么一个‘健全人’的缘故,所以家里的活计大部分都是他在做,傅年可以帮着干一些轻便的活,宋大禾就完全是一个废人了,不但不能干活,两人的大部分收入还得拿出来给他买药吃。 这些卢明跟傅年都没有跟宋春临说,但宋春临也能猜得出来,他刚才给宋大禾检查的时候,发现他除了脑子里的淤血比较严重以外,身上并没有其他的大碍,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是三人当中最厚实的。 宋大禾生病了怕冷,家里最厚的衣服就穿在了他身上,而傅年则一天到晚只能窝在被窝里面,为了不给卢明增加负担,他一天连水都喝得比较少。 宋春临在屋子里转悠了一圈,找到两个粗陶,他从自己的包里也摸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军用水壶来,倒了两碗水递给他们,气势汹汹的喊了一嗓子:“喝!” 两人都被他的动作唬得一愣一愣的,竟然不自觉的接过了陶碗喝起了水。 灵泉水一下肚,傅年跟卢明都察觉到了这水的不同,虽然掺的灵泉水量极少,但喝下去后效果特别的明显,傅年的伤腿,卢明的眼睛,两人都感觉自己的患处舒适了不少,再没有之前的隐隐作痛。 “小哥儿,你,你给我们喝了什么?”卢明有些激动的问宋春临。 宋春临微微一笑:“灵丹妙药呗。” 傅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卢明垮了脸。 “小哥儿不愿说就不说吧,何故来忽悠人呢?” 傅年轻轻捏了捏卢明的大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了,小哥儿都要笑抽了。 “你们此行还没用饭吧?卢大哥你去厨下看看,还有什么吃的没有?” 卢明点点头,摸索着出去了,宋春临紧跟其后,他说自己带了吃的,不用卢明麻烦。 卢明有些不信任,但等宋春临拿出一整只烤鸭的时候,卢明闻到那诱人的香气,确信他们是真的带了食物了,而且比自己家的还要好很多。 宋春临借了锅,把空间里的春饼拿出来热了热,还顺手切了几根黄瓜。 卢明听着他在灶房里忙活,整个人都有些窘迫,明明对方是客人,可是他却没有什么能待客的东西。 宋春临把片好的烤鸭放在春饼上,配上黄瓜丝,胡萝卜丝,还有大葱丝,沾上了烤鸭酱,摆放在一个盘子里,递给了一直站着的卢明。 “大晚上的是我们叨扰了,这些还请卢大叔跟傅叔叔一起分了吃吧,就当宵夜了。” 卢明拿着陶碗的手很凉,心情复杂的回了房间。 屋子不大,他们在厨房的话傅年也听到了,看见卢明的脸色不好,知道他是觉得愧疚,好不容易盼来了宋大禾的亲人,他们却连一顿像样的饭菜都招待不了,还要人家小哥儿反过来招待他们。 傅年拉着卢明的手让他坐下来,耐心的安慰他:“这是人家小孩的一番心意,你别想那么多。” 卢明闷闷的嗯了一声,傅年比较想得开,他已经开始研究起碗里的吃食了。 屋子里点着宋春临拿出来的蜡烛,他就着烛光看见是一个面饼一样的东西,小心的拿起一个,先是喂了卢明一口。 “好吃吗?” 宋春临包的烤鸭卷很扎实,一个顶人家的三四个,卢明要咬了一口,发现里面卷着的东西似乎都是自己没吃过的,其中一种味道清新爽口,他很喜欢,另外一种就不怎么美妙了,反正有他不喜欢的气味,不过还能忍受着吃下去。 傅年喂着他吃完了一个,见他吃得这么香,自己也馋了,虽然吃过了晚饭,但他们家的那些简单的晚饭跟香喷喷的烤鸭卷饼没法比,傅年又塞了一个进卢明的手里,自己也拿起一个咬了一口。 那烤鸭还是热的,鸭皮酥脆满口油香,鸭肉很嫩,片得又薄,吃起来不塞牙,黄瓜丝清爽,胡萝卜丝脆甜,葱白虽然有些辛辣,但混在一起吃味道正好,上面还均匀的裹了烤鸭酱,让烤鸭卷的滋味更加丰富了,傅年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了。 不,傅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宋春临给他们包了六个烤鸭卷,每一个都有成年男性的巴掌长,他们又是吃过了晚饭的,一人三个下肚,只觉得胃里难得这么饱胀。 灶房里宋春临跟顾逢月坐在小马扎上,一人抱着一个饼子,看宋大庄喂宋大禾吃烤鸭卷。 “爹,你给二叔喝水了吗?” “喝了,喝了两碗。” 两碗有点少,宋春临想了想,还是没有给宋大禾直接喂灵泉水,他脑袋上的伤虽然已经愈合了,但总体看来还是比较吓人的,要知道人的颅骨是最坚硬的,直接把颅骨都撞碎掉,宋大禾还能活着就已经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宋大庄喂完了弟弟,看着他又转回头去看火焰,有些无奈的抹了把脸,跟顾逢月商量了一下:“你打算去跟他们说明白了吗?” 顾逢月擦干净嘴巴,点点头,于是他带着宋春临又回到了隔壁房间,卢明跟傅年还没睡,他们正盘算着晚上让三人睡在哪里。 顾逢月走进来,顺带着将小马扎也拿了过来,待他跟宋春临坐定之后,便从怀里掏出了侯府的令牌,卢明看不见,但傅年却看清楚了,那上面的图腾,即使是化成了灰他也不会忘记。 “你、你是世子?”傅年激动的往前爬了一点,卢明拉都拉不住。 顾逢月赶紧上前将人给按住:“你别激动,坐好了。” 傅年:“还坐什么坐啊,卢大哥,快快行礼呀!” 卢明闻言也赶忙单膝跪地,朝顾逢月行礼,顾逢月哭笑不得的将人给扶起来。 “你们弄错了,我不是世子,而且,侯府如今是我哥哥当家,他还未成家,膝下并无儿女。” 傅年这会儿冷静了下来,他就着烛光仔细打量着顾逢月,发现他还是个少年,只比当年的世子大一些,断然不可能是世子爷,而老侯爷已经死了,想必世子也早就继位了。 “您说您是侯府的二公子?” “正是,我此次前来,为的便是迎回我父亲遗骸,还望二位告知在下,我父亲他,埋骨何处?” 傅年想起之前家里来了个客人,自称是侯府的人,说是为了寻找宋大禾的,当时他们把那封信上交的时候就想过会有人来找他们,只是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而且还是侯府的公子亲自过来。 “没想到,二公子竟然已经长得这么大了。” 傅年感慨道,他换了个舒服一点的姿势,将当年的事情娓娓道来。 “当时,我们接到护送大司马出城的命令,那时候大司马神志还算清醒,他本来是不想走的,奈何伤势太重无法反抗,只能任由我们将他带出城外。” “当时的匈奴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大司马出城的消息,我们才出城不久就被追上了,好在当地地形复杂,我们利用地形甩开了一部分的追兵,可是等我们停下来的时候,大司马他…他已经断了气了。” 说到当年的事情,傅年嗓音沙哑的厉害,卢明默默的握住了他的手,傅年平复了一下心情,才有继续道。 “我们惭愧啊,没能及时发现大司马的不对劲,这些年我不止一次的回想,要是当初我们能再小心一些,或许,或许大司马他还有救呢?” “当时我们好不容易逃得远了一些,身边的兄弟全都带着伤,大家一起轮流背着大司马往京城赶,可是他们伤得太重了,又日夜兼程,等到了这边的时候,大家就死得只剩下五个人了,那时候宋大禾还是清醒的,我的双腿也还完好,变故是在这边入山的时候,我们运气不好,遇到了熊瞎子。” “熊瞎子?我以为这是你们编出来的。” “哈哈哈哈,不是,我们确确实实遇到了熊瞎子,那熊瞎子大概是刚刚从冬眠中醒来,饿得眼冒绿光,我们五个人那时候已经是累到了极限,再加上身上还带着伤,拼着两死三伤,才把那只熊瞎子给打死了。” “卢大哥的眼睛就是那时候瞎的,宋大禾…其实也不记得是不是那次受的伤,后来我们请大夫的时候,大夫说太迟了,淤血已经很大一块了,影响了大禾的神志,也就是那时候起,大禾开始变得有些痴傻,天气稍一变冷他就会疼到发疯。” 傅年没有说自己的双腿,但估计也是那个时候受的伤。 “我们活下来的三个人,我断了腿,卢大哥伤了眼,大禾又神志不清,我们实在是走不了了,所以,我们斗胆将大司马葬在了这座山上,希望二公子,莫要见怪。” 顾逢月连连摆手:“我怎么会怪你们,若不是为了护送我父亲回京,你们其实可以逃得更远的。” 然而他们没有,即使身上负伤,却依旧执着的把老侯爷的遗体从呼图一路背回了这里,即使生存艰难,也没有选择放弃彼此,而是互相抱团取暖。 “你们为我父亲做的这些,该是我感谢你们才是,要不是为了我父亲,你们便不会沦落到这般境地。” 傅年却不这样认为:“二公子,你知道我们当时脱困时候,看到了什么吗?” 顾逢月不解。 傅年继续道:“我们看见了呼图城里的大火。” “二公子,即使我们不送大司马回来,留在了呼图城,那大抵也是要战死的,如今我们还能留有这一条贱命,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第132章 回京 老侯爷是葬在了半山腰上,第二天中午,吃过宋春临他们‘带来’的早饭之后,由傅年带路,卢明用一个硕大的竹筐背着他,一行人爬到山腰处,能很明显的看见三个坟茔立在那里。 位置最好看得最远的自然就是老侯爷的墓,墓碑上没有刻字,卢明说他们不是老侯爷的后人,不能帮他立碑。 顾逢月这些年没少去给老侯爷扫墓,但那只是衣冠冢,里面放的是老侯爷生前最喜欢的一套铠甲。 老侯爷真正的墓前,摆放着干瘪的水果,那是上次卢明过来祭奠的时候带来的。 “这儿不算远,有空的时候我们会经常过来,看看大司马,也看看曾经的兄弟,天气暖和的时候,大禾他的病情会好一些,也会跟我们一起来。” 卢明放下傅年,傅年指着靠后一些的两个坟茔:“那是宋柳,勉强算宋大禾的本家兄弟吧,以前在军营里的时候,他们俩关系最好,旁边的是黄梦江,他说自己出生的时候,他小爹爹梦见了一条很大很大的江,于是给他起名叫梦江。”说起曾经的兄弟,傅年的脸上很柔和,表情带着一丝对曾经生活的怅惘,看来当年他们的关系也很不错。 “梦江死的时候只有二十五岁,是我们当中年纪第二小的,最小的就是宋大禾。” 卢明摸索着黄梦江跟宋柳的墓碑,他从怀里掏出干净的布巾,把墓碑上的灰尘给一一擦拭干净。 两人的墓碑上依旧没有刻字,而且比老侯爷的要简陋许多,基本就是一大块平整一些的石块立在了那里。 擦干净了两人的墓碑,卢明坐在一旁休息:“顾二公子,你是一个人来的,想好什么时候带大司马回京了吗?” 顾逢月正蹲在大司马的墓碑前面,闻言回了他一句:“就快了。” 他们出门之前顾逢云就让人准备好了棺木,迎回老侯爷的奏章也呈了上去,东西多就走的慢,这会儿那些带着仪仗的队伍估摸着也差不多走到半路了。 “你们跟我们一起回去吧。”此话是宋大庄说的,宋大禾昨天夜里跟今天早上,都喝了一杯灵泉水,宋春临还弄了一个雷锋帽给他戴着保护脑袋,现在他脑袋不疼了,神志也清明了一些,能给宋大庄基本的反应了。 此时他也被带来了墓地,正被宋大庄牵着替老侯爷的坟头拔草,听到宋大庄说的话,难得附和哥哥了一句。 “回去!” 宋大庄跟宋大禾见面以后,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说话,顿时激动得老泪纵横。 “唉,好好好,回去,你们听,大禾都这么说了,就一起回去吧,你们照顾了大禾这么多年,大恩大德宋某无以为报,你们就跟我们回去,我宋大庄保证,只要有我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俩挨饿的!” 卢明跟傅年都有些松动,但他们跟宋大庄非亲非故的,两人又都是残废,短时间照顾还好,时间长了,难免会心生嫌隙,因此都有些犹豫。 顾逢月也跟着说道:“不需要宋大叔养,二位是为了护送我父亲才受的伤,又曾是我们顾家军的军士,理应由我们顾府出面给二位养老,当然我希望二位能回京城最好,那边没有这里这么寒冷,生活上我们也能照应到。” 卢明已经明显动摇了,他自己这么多年也习惯了黑暗,虽然行动上磕磕绊绊的,但总能把自己照顾好,还能顺带照顾剩下的两个,而傅年就不一样了,他双腿残疾,行动不便,想去哪里,要做什么都不方便,若是能回到京城,有专人照顾,那便是再好不过的了。 傅年握紧了卢明的手,他因为常年卧床不能出门,总是容易胡思乱想,听到顾逢月的提议,他并非毫无波澜,只是看着自己的双腿,心中难免自卑了些,害怕被人嫌弃,也是人之常情。 宋春临似乎是看出了他们的想法,他想了想,决定从他们的身体入手。 “两位叔叔受伤这么多年了,肯定没能好好的找大夫看过吧?别的不说,就是傅叔叔常年感觉到幻肢疼痛,这就是一种截肢后的病症,若是能找个大夫好好看看,说不定能减轻这种疼痛也未可知呢?” 听到能给傅年治疗,卢明当即就答应了跟顾逢月他们一起回去。 “我们回去,阿年,我们回去吧,这些年你腿上的疼痛一日多过一日,我看在眼里,自然心疼,回去让世子,哦不对,是侯爷了,让侯爷找人替你治一治腿,不说别的,起码别再让你那么疼了。” 想到这些年的疼痛,傅年也忍不住红了眼眶,从当初发现自己变成残废的愤怒,不甘,到后来的认命,痛苦的不只是肉体,更多的是他的心灵,但他清楚,活下来的人里面,不光是他一个人在承受苦难,卢明跟宋大禾也一样,卢明当年可是军营里的神射手,却瞎了眼,宋大禾曾经那么活泼开朗的一个少年郎,如今却痴傻呆愣,还时不时发疯自残。 傅年的指尖冰冷,被卢明用力握紧,才感觉到一丝丝温暖。 看着殷切期盼的众人,傅年轻轻点了点头,说:“好,我们跟你们一起回去。” 决定好要离开之后,傅年跟卢明都显得很轻松,他们回去后就张罗着,看看家里有什么东西是要带走的。 “这些皮毛虽然不值钱,但鞣制的还算不错,带着吧,当个褥子垫着也软和些。” “这些是山里采的一些山珍,晒干了能放挺久的,也带着吧,回了京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吃到这种味道。” 傅年坐在床上指挥着,卢明在屋子里一直转悠,把家里能带走的东西都收拾了起来。 “哎呀,还有你之前晒的风干肉,也一并带上吧,这一路回去正好也可以在路上吃,还有家里的银子,劳烦卢大哥把它们挖出来。” 卢明任劳任怨的去门后拿了一把小锄头,吭哧吭哧的在屋子里挖起了坑。 宋春临洗了一些青枣进来,就看见卢明在挖坑,好奇的凑过了脑袋,去看他在干嘛。 “宋小哥儿,你快过来,仔细泥土溅到身上,弄脏衣服。” 宋春临收回自己的小脑袋,捧着青枣跟傅年献宝:“傅叔叔,吃枣。” “这是,枣?”傅年拿起一颗绿油油的青枣,青枣是后世的品种,他自然是没见过的。 宋春临忽悠他:“对啊,就是枣,长得不像吗?” 傅年一脸:我见识少,你不要骗我。 宋春临干笑:“嘿嘿,你吃吃,很好吃的,我不骗人。” 傅年也没跟他计较,而是低头咬了一口青枣,发现这果子的口感跟枣完全不一样,清脆又多汁,还挺甜的。 “唔,确实好吃,卢大哥,你也吃。” 卢明听到声音非常自然的伸了个脑袋过去,傅年把咬了一口的枣子凑到他嘴边,咔嚓一下,他咬了一口又转回头去干活了。 宋春临眼珠子在两人身上滴溜溜的转,然后木着一张脸出去了。 顾逢月被他拉到一旁八卦:“你有没有发现啊,卢大叔跟傅叔叔他们两个,有点那啥。” 顾逢月无语,心道你还能看出来啊,我还以为你跟卢大叔一样瞎呢。 宋春临还不知道顾逢月在心里怎么编排的自己,要是知道了,估计得揍他。 宋大禾经过这几天灵泉水的调理,已经好了很多,勉强能认出宋大庄来,但宋春临检查过他的脑子,里面的淤血还是很大一块,可见当时受伤之严重。 三人没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宋秦氏肚子越来越大了,宋大庄很是担心,等侯府的人一来,宋大庄就想立刻上路。 顾逢月是知道宋春临的本事的,他还要待在这里监督挖坟的进度,于是打算让宋春临跟宋大庄他们一起,先一步送卢明跟傅年回京城。 看着宋大庄心大的带着一个哥儿,拉着他们三个残废上路,卢明跟傅年都觉得有些不靠谱,卢明还跟顾逢月提议,带上几个护卫一起走,但顾逢月却摆摆手:“不用担心,宋…嗯大叔,还是很厉害的,由他带着你们回去,我可放心了。” 好吧,对方都这样说了,卢明跟傅年便不好再多说些什么,只想着万一遇到了什么突发情况,一定要优先保全宋春临这个小哥儿。 出发前宋春临一股脑给顾逢月塞了好多好东西,有多功能的瑞士军刀,也有能快速增加热量的士力架,还有几块压缩饼干,甚至那个军用水壶他也留给了顾逢月,里面装满了稀释后的灵泉水。 “你要是觉得不舒服了就喝一口啊,还有这个士力架,抗饿的,别舍不得吃,我这儿还有呢。” 宋春临嘟嘟囔囔的叮嘱着,又给顾逢月演示了一遍怎么撕开包装纸,还告诉他包装纸是不能吃的。 “你吃完了记得烧掉包装纸知道吗?臭也得烧了!” “知道了,你放心,我一定会拼死守住你的秘密的,而且我这边应该很快就能结束了,估计会比你晚上半个月回京,到时候再给你检查一遍行不?” 宋春临这才勉强满意了,他扬着下巴,有些傲娇的说:“行吧,你要记得按时吃饭呀。” 顾逢月看着他笑得温柔,也许宋春临此时并不清楚,他这副模样像极了临出门时不断叮嘱丈夫的小妻子。 宋大庄双手抱胸站在一旁,他的脸色黑得能滴下墨汁来,眼见宋春临还要磨蹭,干脆上手一把将人给薅了过来。 “动作快些,你再磨蹭下去,我们就要该明天出发啦。” “好啦爹,你别揪我衣服,记得我说的话,不可以忘了!”前一句还是跟老父亲说话,后一句却还是对顾逢月说的,宋大庄深吸一口气,克制住自己暴打儿子的冲动。 儿大不中留啊,看来是时候给宋春临准备嫁妆了。 宋家的马车还算宽敞,那些东西都被收在了床板下的箱笼里面,放不下的就被宋春临给偷渡到了空间里。 来时只有三个人,回去的时候变成了五个,照顾着三个病患,马车走的比来时要慢一些。 一路上宋春临都会给三个人喂食灵泉水,数量不多,但能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些身体的不适。 当然效果最明显的还是宋大禾,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多,能跟宋大庄进行简单的交流,但受限于淤血的压迫,他的反应速度非常慢,通常跟他说一句话,半天才能理解那句话的意思,一句简单的早安,要等大半个小时,宋大禾才算真正的‘听见’。 宋大庄在赶车,宋春临跟傅年他们就在车厢里,引导宋大禾说话,他没说一个字,宋春临就非常夸张的大声夸奖他,夸完后很久,宋大禾才会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来。 傅年跟卢明都对此啧啧称奇:“果然还是得有亲人在身旁啊,大禾这也算苦尽甘来了吧。” “嗯,都过去了。”卢明嘴角也露出一丝笑意来,这几天,他笑得次数比这十几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不光是困扰多时的眼疼被缓解,还有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如果说过去他们一直是行尸走肉,那么此刻,两人才真实的觉得,自己是活着的,是有希望的。 傅年跟卢明商量过,他们手头上还有些银子,侯府若是发放抚恤金的话,估计两人的加起来也能有个百八十两的,他们也不需要住在京城,往周边的城镇看一看,若是遇到合适的,就在那里安家落户了。 别看卢明一脸风霜五六十岁的样子,实际他只有四十出头,傅年只比卢明小一岁,宋大禾更是年轻了,他只有三十多岁,经过宋大庄这几天的精心照料,已经比之前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马车走在官道上,一路走走停停,经过了十多天,终于回到了京城。 正所谓近乡情怯,虽然京城并非他们的家乡,但卢明跟傅年明显紧张了起来,宋大禾思维迟钝,还想不到这些事情,傅年就想得多了一些。 第133章 到家 比如他们三人这副样子,会不会吓到宋家人,宋大庄说家里还有三个孩子,一个大的已经定亲,两个小的还年幼,都是不到五岁的年纪,这么小的孩子,见到他们残缺的躯体,恐怕要被吓坏的吧。 宋春临让他们放心,在即将到长平镇的时候,他自己先一个人跑回了家,傅年跟卢明都急得让宋大庄去找,没想到宋大庄完全不担心,还让他们也别担心。 “我家这小哥儿主意大着呢,放心,这都到家门口了,还能丢了不成。” 傅年还是不太相信:“春临只是个小哥儿,就这么让他自己一个人回去,要是半路遇上了拍花子的该怎么办啊?” 宋大庄依旧毫不担心:“放心吧,我能带他出门自然是有我的理由的,春临不把别人拐跑就不错了,拍花子的是拐不走他的。” 听到宋大庄这信誓旦旦的语气,卢明跟傅年也只好住了口,人家当爹的都不担心,他们这些外人说再多又有什么用? 宋春临脱离队伍后便放飞了自我,看着还算平坦的官道,宋春临干脆掏出一辆摩托车出来,轰隆隆的油门一响,摩托车一骑绝尘,他一边优哉游哉的骑着摩托,一边还不忘放出精神力在周围感应,以防在路上碰见商队,到时候吓到别人。 好在今天的官道上商队不算多,宋春临几乎是快走到村子这边了才碰见一个行人,那人还是个老熟人。 赵为宝正从山上下来,刚才在山上的时候他就听到山下有奇怪的声音,等他走下来后,却什么也没见到,心里觉得奇怪的他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陷入了自我怀疑当中。 宋春临已经走到了家门口,家门开着,宋秦氏跟宋阿麽正坐在院子里,宋阿麽手里缝着给小孙子的衣服,宋秦氏捧着苹果在啃,宋春临没见着其他人,他一进门就喊了一嗓子。 宋秦氏被他这一嗓子喊得一激灵,手里的苹果就掉在了地上,她朝门口看过去,居然是宋春临,顿时没好气道:“你个臭小子,嚎什么嚎,你爹呢?咋就你一个人回来了?” 宋春临走过去坐下:“我爹在后头呢,估摸着天黑就能到了,我先跑回来通知你们一声。” “真的吗?”说话的是宋阿麽,他满脸笑意的问宋春临:“那你小叔呢?他怎么样了?” 宋春临斟酌了一下,只说宋大禾生了病,但不严重,可以治。 孙子既然说可以治,宋阿麽的心就放下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估计要等见到了儿子才能放下了。 “就是,小爷爷,娘,我二叔这些年一直跟着他的战友一起住,他们当年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了伤,除了二叔,其余两人的身体都落下了残疾,爹的意思是,念在这些年他们一直照顾二叔的份上,把他们接到家里来,由咱们家给他们养老送终得了,您看,给安排在哪里住合适?” 宋阿麽听到对方身体残疾,脸上浮现出担忧的神色:“那你小叔呢?他身上可有…残缺……” 宋春临忙安慰他:“没有没有,二叔好着呢,就是那啥,脑子磕到了,人显得有些呆呆的,但这几天我已经用灵泉水给他调理过了,他好了很多,小爷爷您不用担心。” 宋春临还把在那边的所见所闻都告知了宋阿麽,宋阿麽听到这十几年都是卢明跟傅年二人一起照顾着痴傻的儿子,心里是说不出的感激。 “我可怜的孩子啊,这么多年我只会怪他不给家里寄信,却不知道他在外头受了这么多的苦,他受伤痴傻,也不知道挨了多少欺负,要不是他的两位战友,我怕是再也见不到他了呀!”宋阿麽一想到自己的骨肉在外头受苦,心就一抽一抽的疼。 宋秦氏搀扶着宋阿麽,一下一下的给他顺着胸口:“小爹爹别难过了,孩子他二叔这不是回来了,既然回来了,那春临肯定能治好他的,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先想想,让他们住哪儿吧。” 宋秦氏这么一说,宋阿麽才擦了擦眼泪,打起精神来,给即将回来的三人收拾屋子去了,宋大禾的屋子是一早就留好的,这些天宋阿麽没事就去那屋里转转,这里擦擦,那里扫一扫,本来就干净的房子被他打扫得纤尘不染,宋大禾回来直接住就行,至于卢明跟傅年,宋阿麽想给他们准备两间房的,却被宋春临给制止了。 “给他们一间就好了,他们已经习惯睡一张床了。” 宋阿麽虽然觉得习惯睡一张床这句话听起来怪怪的,但还是尽职尽责的给两间客房都铺了床,有备无患嘛。 听到两个儿子晚上就能回来了,宋爷爷显得很兴奋,两个小崽子也一直围着宋春临叽叽喳喳,小让他给他们讲一路上的见闻。 宋春临被缠得实在没办法,只能从空间里掏出两个巨大的波板糖塞给他们。 “来,去吃糖,吃完我再给你们讲。” “哇,好大的糖!” “糖!”宋小宝口齿不清,但不妨碍他抱着比他脸还大的波板糖啃。 宋小九拉着得了新玩具的弟弟一起坐在廊下,小脸埋在糖里疯狂的舔,这一幕被宋秦氏看见后心脏差点没停跳。 “宋春临!”宋秦氏怒吼着把宋小九跟宋小宝手里的糖给没收了,然后气势汹汹的把宋春临这个罪魁祸首给拎了回来,三人一起排排站着挨骂。 宋春生一进家门,就看见出门好些天的二弟,此刻正在跟最小的两个弟弟一起,站在廊下面壁思过。 宋春生:“……” 三人一直站到了天黑,宋阿麽把饭菜都做好了,屋子也收拾好了,一家人坐在堂屋翘首以盼。 宋大庄他们回来的比想象中的还要快一些,宋爷爷他们没等多久,门口就传来车轱辘的声音,宋爷爷精神一震,拉着一同站起来的宋阿麽一起走到了门口。 两人打开大门朝着官道上望去,只见自家的马车正缓缓朝这里走来,马车上头挂着风灯,足以照亮坐在外头的两个人影。 拿着马鞭挥舞赶车的人自然就是宋大庄,端坐在一旁一动不动像个雕塑一样的,正是多年未见的宋大禾。 宋大庄把马车停在家门口,宋爷爷跟宋阿麽直接越过了他,走到反应迟钝的宋大禾面前。 宋阿麽小心翼翼的伸手碰了碰小儿子:“大禾,我是小爹爹呀,你还记得我吗?” 宋大禾眼神呆滞,他用一种极度迟缓的眼神看向宋阿麽,但他的眼睛里毫无波澜,没有看到亲人的喜悦。 宋阿麽见到心心念念的儿子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一时间泣不成声,他握着小儿子的手,眼泪扑簌簌往下落。 宋大禾看着眼前不断落泪的老人,脑海中缓慢的浮现出他年轻时候的样子,那时候的宋阿麽,也是这样握着自己的手,哭着让他别去从军,他当时是怎么回答宋阿麽来着? 宋大禾努力回想,最终发现自己想不起来了,他完全记不起当年自己是怎么跟宋阿麽说的来着,他张了张口,发出的声音像是在他耳朵上蒙了一层薄膜,穿不透,也传不进去,那声音朦胧,竟是连自己都没法听清楚说了些什么。 宋爷爷红着眼眶,轻轻抱着宋阿麽的肩膀,无声的安慰他。 宋大禾转了转脑袋,似乎这才反应过来,哦,面前原来站着两个人。 宋爷爷看见他张开了口,没有发出声音,但从嘴型能够判断,他叫了一声爹。 这句没有声音的爹,让宋爷爷的眼泪决堤,没多久就跟老伴一起,抱头痛哭了起来。 被他们两人抱住的宋大禾,像一只惊慌的小动物一样,瞪大了眼睛,脸上的神色从紧张,到茫然,再到无措。 宋大庄有些看不下去了,他上去把三人分开,再把弟弟从车上揪了下来,这才掀开车帘,对着里面说了一声:“到家了,下来吧。” 车厢里的傅年紧张的捏着卢明的肩膀,让他将自己给背了下来。 宋爷爷跟宋阿麽意识到还有外人在场,连忙把自己脸上的泪水给擦干净,对着卢明跟傅年挤出一抹笑容来。 傅年声音有些颤抖:“见过两位叔叔,我是傅年,这位是卢明,我们跟大禾一样,都曾是大司马麾下的士兵。” “啊,幸会幸会,来来来,你们赶了这么远的路,一定累坏了吧,快进来屋里暖和暖和。” 一行人经过简单的寒暄过后一起进了屋子,宋大庄则是绕到后门,把马车给卸了下来,宋春临过来帮忙搬东西,他身负空间,用来搬东西实在好用不过了。 堂屋的桌子上很快就摆满了菜肴,傅年跟卢明有些局促的坐在靠背椅上,面对这满桌子的佳肴,有些无从下手。 特别是旁边还坐着两个更为幼小的孩童,两人心里的自卑几乎要涌出来。 卢明好歹是四肢健全的,傅年则是膝盖以下的双腿都没有了,他无法直视孩子们天真的目光,更祈祷他们的嘴里不要问出会让他们难堪的问题。 好在饭桌上并没有人提及他们身体上的残疾,这让他们松了一口气,两个小孩也很乖,很乖的围着刚回来的二叔打量。 宋爷爷跟宋阿麽对两人更是极为热情,连连夸赞他们品行高洁,坚韧不拔。 “我都听春临说过了,这些年多亏了你们照顾大禾,要不是你们不离不弃,我们一家子也没有这能团聚的机会,老夫要谢谢你们了,来,我以茶代酒,干了这一杯!” “老爷子,您这真是折煞我等了,我们不过是尽了一些绵薄之力罢了,不足挂齿的。” 宋爷爷不这么认为:“大禾伤得这么重,要不是你们一直给他找大夫看病,估计他早就因为病情恶化死掉了,这何止是绵薄之力,这是救命之恩呐。” 宋阿麽也开口了:“是啊,两位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你们救了大禾,这就是天大的恩情了,这些年,你们也辛苦了,好孩子,听说你们的家人都没了,以后就住在这里吧,咱们就是你们的家人了。” 晚上躺在柔软舒适的床铺上时,傅年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半个多月前,他们还困在那阴冷昏暗的小破屋子里,半个多月后,他们躺在宽敞明亮的大屋子里,这个房间里甚至还有他们从未使用过的‘恭桶’,只要摁一下按钮,就会有水流出来,把污秽之物给冲走,极为方便。 傅年有些睡不着,他从前睡不着多半是因为脚疼,如今睡不着却是不舍得,他害怕自己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都会化作泡影消失不见。 “你在想什么?”身边的卢明忍不住问他。 傅年侧过身,把头轻轻靠在卢明肩膀上:“卢大哥,我就是觉得,有些不真实,害怕。” 卢明转身把人捞进怀里,大手在他后背轻轻的拍打着,嘴里喃喃道:“不管是不是真的,先睡吧,你都困得打哈欠了。” 傅年还想挣扎,奈何卢明的拍打规律又温柔,很快他就被卢明哄着睡着了。 宋大禾今天还不能自己睡房间,因为他的脑子还不够清醒,之前他晚上睡觉是被卢明拴着的,宋大禾那时候不会自己解开绳子,所以拴着他他就不能乱跑了。 现在他虽然好一些了,但偶尔还是会犯病,会自己陷入一种情绪里出不来,其症状主要表现为发呆。 宋大禾发起呆的来是完全感应不到外界的,所以需要人在旁边一直看着他,免得他维持同一个姿势久了会摔倒。 宋大庄这段时间跟他相处最多,宋大禾也更愿意跟这个大哥亲近,所以晚上他们兄弟俩是一起睡的,睡前宋大庄还给弟弟喂了一杯灵泉水下肚。 喝完灵泉水的宋大禾似乎清醒了一些,但很快又开始了发呆,宋大庄无奈的把人拉到床上坐下,给他擦了脸,洗了脚,再换上干净舒适的寝衣,然后一股脑塞进了被窝里。 也许是第一次睡到这么柔软的床垫,宋大禾茫然地睁大了眼睛,直勾勾看着宋大庄,似乎是要跟他说些什么,但宋大庄等了许久,也没听到他说出只言片语。 第134章 喜事 卢明跟傅年本打算第二天就去侯府拜见顾逢云的,奈何一路奔波劳累,三人孱弱的身体突然放松下来,便有些支撑不住了,竟是陆陆续续开始发起了烧来。 宋大庄去请了王大夫来看,王大夫挨个替他们把了脉,也没开药,只说三人就是身子弱,得慢慢养。 “他们从前都受过重伤吧,伤后也没调养好,身子虚,再加上总是挨饿受冻,把底子给亏空掉了,加之这段时间路上辛苦,没能好好休息,突然这么一停下来,自然就病了,烧得不算厉害,给他们擦擦身子降温即可,药就不必吃了,他们这身子骨啊,可受不了那药性,仔细将养着,多吃点好的就行了。” 宋大庄连连道谢,临出门的时候塞给王大夫十个铜板,王大夫没收,只说没开药,不用收钱。 送走了王大夫,宋春临立刻给三人一人一杯灵泉水灌了下去,没多大会三人就退烧了。 傅年跟卢明难得身体如此轻松,卢明的双眼,傅年的断腿,疼痛的次数比以往少了很多,傅年心中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但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卢明就安慰他:“不管怎样,咱们身体变好了就是好事,别想那么多了,大夫都说你平日里忧思过重,这对身子不好。” 傅年一听也是,反正事情一直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就行了。 于是三人就在宋家休息了两天,等身子彻底好了,宋大庄才把他们带到侯府去见顾逢云。 宋春临没跟着去,他在忙着给轮椅刷漆,然后请宋阿麽用布料将轮椅的扶手以及后面的把手给包裹起来,椅子上还垫了一个坐垫,等改造完成以后,宋春临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完美,除了样子非常奇怪之外,古代人很难区分出这是现代产物,除非他们亲自上手摸一摸,不过以傅年的性子来看,别人应该很难不经过他的同意就摸自己的轮椅。 傅年的礼物准备好了,宋春临觉得也不能厚此薄彼,于是也给卢明准备了一根折叠的盲人手杖,这东西折叠好后也就巴掌那么长,重量也很轻,非常方便携带,当然,也是金属的。 于是等傅年跟卢明带着一大堆礼物回来的时候,傅年几乎是第一眼就看见了停放在廊下的轮椅。 傅年没见过轮椅,但从两侧的轮子不难猜测出这椅子的正确用途,他兴奋的拍着卢明的肩膀,指引他朝轮椅那边走去。 卢明虽然看不见,但很听傅年的话,他让自己背过去,他就背过去,完全没想过背过去后要把人放在哪里。 最后还是在宋大庄的帮助下把人顺利的放在了轮椅上,傅年摸着身下的轮椅,高兴的像个孩子,他喜滋滋的摸着两边的轮子,然后试探着动了一下,结果方向反了,轮椅往后倒退了一点,宋春临连忙上前,给他讲解轮椅的各种用法。 傅年脸上的笑意一直没断过,他激动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握着宋春临的手,说:“好孩子,谢谢你。” 宋春临不经夸,顿时红了脸。 傅年的礼物收到了,卢明自然也不能落下,当听到还有自己的那一份的时候,卢明还有些诧异,正当他想要拒绝的时候,那礼物就塞进了他的手里。 那是一根很细的棍子,卢明摸索了一下,就顺利把盲人手杖给打开了。 傅年惊呼:“这棍子居然还能折起来!” 卢明一向冷淡的脸上也露出了淡淡的笑意,他用盲杖在周围点了点,然后又收起来,本来长长的一根,瞬间缩短成他巴掌这么长。 “果然是个好东西,我就厚着脸皮收下了。” 收到了礼物的两人一整天下来都很开心,比去侯府,顾逢云送他们一车礼物还要开心。 也不是说顾逢云不尽心,而是他吃了不懂高科技的亏罢了,若是按照价格来换算,侯府的礼物自然是要比宋春临的这些更贵重一些。 晚饭过后,傅年开心的坐在轮椅上,在院子里转圈圈,他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般行动自如过了,即使外边还冷着,他也不愿意回屋里去。 卢明上前打算把人推进房间里,傅年可怜兮兮的跟他撒娇:“卢大哥,再一小会呗。” 卢明冷酷脸:“不行,现在已经很晚了,你该休息了,想玩的话明儿一早我再带你来玩好不好?” 傅年本来还有些不高兴的,但一想到明天,后天,甚至是以后的每一天,他都能够自己坐着轮椅到处跑,他就开心了,顺从的让卢明带自己回了房间。 宋大禾回来了,宋爷爷跟宋阿麽也了却了一桩心事,现在只盼望宋春生把媳妇娶进门,家里就更热闹了。 宋大禾他们的事情顾逢云已经写了份奏折给皇帝,还顺带给三人要来了一份赏赐。 “赏赐?我给?”皇帝不置信的问顾逢云。 顾逢云朝他行礼,说:“是的,请陛下对他们三人论功行赏。” 皇帝:“朕可是听说你已经给了很多好东西他们了,怎么,还不够?” “不够。”顾逢云斩钉截铁:“他们也曾是大景朝的将士,为了守护疆土抛头颅洒热血,即使他们不是在战场上受的伤,但也不能抹去他们曾经在战场上杀敌的荣耀,臣以为,应当给他封赏,即是让他们晚年无忧,也是为了给天下将士做个表率。” 皇帝诡异的陷入了沉默,他脸色不太好看,君臣二人僵持许久,皇帝以手扶额,声音冷淡。 “你这是在怪先帝。” 顾逢云没说话,既不承认,也不反对。 末了,皇帝无力的朝他挥了挥手:“退下吧,你的提议朕会考虑的。” 顾逢云恭敬的退下了,他知道皇帝说的会考虑,那这事情就是板上钉钉了。 当然这种事情肯定会遭到那群文臣的反对,顾逢云都已经能够猜到那群迂腐的老头会说些什么了。 无非就是拿三人的身份背景来做文章,又或者是直接抨击他们离开呼图城的行为,更过分些,还有可能把脏水往老侯爷身上泼,诬陷他临阵脱逃之类的。 顾逢云对这些事情已经有了应对之策,完全不怵,就等弟弟将老父亲送回来就行了。 朝堂里的腥风血雨跟宋家人毫无关系,他们正在紧锣密鼓的给宋春生准备各种结婚要用的东西,因为家里过年卖果酱小赚了一笔,宋爷爷的意思是,家里的第一件大喜事,自然得往隆重热闹了办,正好也给那周家看看自己家这边对待周宁的诚意。 “新郎家把婚礼办得越隆重,就代表越重视新娘,宁哥儿自幼父母双亡,那周家又是个靠不住的,咱们就越要把这事办得漂亮。” “说的对,大庄啊,家里过年宰的猪估摸着不太够,你得提前再订两头回来,还有鸡鸭什么的,春临不是有那烤鸭的方子吗,你明儿就再去买个大缸回来,咱们烤鸭子吃。” “还有酒水,咱们上次酿的葡萄酒都拿出来,再去打点米酒,还有那啥果汁儿,孩子们不能喝酒,就弄点水果榨汁喝,挺好。” “嗯嗯,就这么办。” 宋春生第一次当新郎,奈何没有人听他的意见,家里长辈们热火朝天的商量着酒席该办多少桌,去接亲的要安排多少人,还有要给村里人的回礼啥的。 “对了,这宁哥儿家里没人了,那这回门子还弄吗?” 宋爷爷这一问倒真把众人给问住了,按理来说新妇出嫁,第三天就要回门的,新婚夫妇要在娘家吃完晚饭才回来,而讲究点的人家还会把亲戚们叫来,大家一块儿吃个席热闹热闹。 可是宁哥儿情况特殊,宋爷爷也摸不准这第三天还应不应该回门。 宋阿麽见众人这么为难,干脆把问题推了回去:“要不要回门得问宁哥儿,不管怎么样,他的爷奶都还在呢,即使分家了,婚后也得回去看一眼,不然是要被外人说闲话的。” 宋爷爷一想也是:“那就把那回门礼也一起备好吧,还有那喜床喜被啥的,春临那边有没有,都拿出来,给你大哥挑一套铺上,要红色的啊。” 宋春临收到任务,马上拿出了好几套红彤彤的四件套,还有枕芯跟蚕丝被。 宋春生摸着柔软的被子,有些爱不释手,他想象着这被子披在周宁的身上,耳根一下子就红了,支支吾吾的道:“都好看,挺好的。” 作为过来人的四位长辈看他这幅样子,心里都明白了几分,宋大庄甚至打趣他。 “你房里就那么一张床,能铺几套啊,赶紧选一套出来,我瞧着这个绣着凤凰的就不错,乖乖这绣工咋这么好看呢。” 宋春生耳朵更红了,他看着四件套包装外面的那张彩色卡纸,上面把铺好后的效果都印了出来,各色的红色布料绣着各种各样吉祥又精致的图案。 有大面积的龙凤,也有硕大的双喜字样,无时无刻不再提醒自己,他就要成婚了,娶的还是一个小哥儿。 宋秦氏见他迟迟选不出来,让宋春临先别收回去,就摆在宋春生房里,让他天天看,看多了,他就能选出来了。 宋春临一听就知道他娘在使坏逗哥哥,于是也窃笑着把东西都留了下来。 宋春生晚上就看着这一大堆红彤彤的四件套,一夜都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早顶着黑眼圈出来,宋春临笑嘻嘻的问他选好了没有。 宋春生没好气的戳了戳弟弟脑袋:“选好了,你们就是故意的。” 宋春生最终留了一个图案比较简约的,那些龙凤图案的太张扬了,他怕用了惹麻烦。 婚礼筹备的差不多的时候,顾逢月才带着老侯爷的遗孤浩浩荡荡的回来。 老侯爷的回归让京城上下都议论纷纷,再加上之前朝堂上的争执,不少人说老侯爷是临阵脱逃,但也有人认为当时的老侯爷已经身负重伤,侯夫人为了稳定军心,将侯爷送出城的行为情有可原。 朝堂这边吵得不可开交,勇毅侯府却挂起了白绫,顾逢云打算让老侯爷停灵三天,原先的墓地已经被挖开,就等着老侯爷回来了。 因为是第二次下葬,没有人去吊唁,只有跟老侯爷交情比较深的老家伙过来给上了一炷香。 卢明跟傅年带着已经清醒许多的宋大禾也一起去了,三人出现在侯府门口的时候,管家立刻出门迎接。 “你们怎么来了,也不通知一声,我也好派人去接你们。” “我们只是想来看一眼侯爷的,就不麻烦管家了。” “唉,来,往这边走,我让人给你铺板子。” 傅年拒绝了管家的好意,他让卢明背着自己,宋大禾扛着轮椅,三人就这么进了侯府。 出乎三人的意料,侯府不止停着老侯爷的棺木,还有两个稍微小一些的棺木,牌位上刻着宋柳跟黄梦山。 “这,这怎么,他们怎么也在这儿?” 管事上前给他们解释:“侯爷说了,老侯爷回来以后,就再也没人给他们扫墓祭拜了,与其任由他们孤零零的躺在那里,不如一起带回来,安排在顾家旁边的那片墓地里,逢年过节侯府会专门派人去扫墓的,而且那里葬的都是曾经为顾家身死的好儿郎,侯爷有机会就会替他们将遗体收敛,不让他们在外面当孤魂野鬼,你们曾经的那些将士们埋葬的位置有空也说一下,侯爷会派人去寻的。” 话说到一半,卢明跟傅年已经泪流满面,宋大禾不知道悲伤是什么,但他心里也闷闷的,有点难受。 傅年也没想到顾家居然还能做到这种地步,明明他们只是微不足道的士兵罢了,侯爷却会因为怕他们无人祭拜而千里迢迢将他们送回来。 原本傅年跟卢明就担心他们走后,两个兄弟的坟头会因为常年无人祭拜而荒废,还想着以后身子好些了,两人就一起回去一趟,好好给他们扫下墓,烧些纸钱,不让他们沦落为孤魂野鬼。 却没想到顾家居然直接把人都给拉回来了。 第135章 贺礼 三人给侯爷上了一柱清香后就出来了,他们都是第一次来京城,见着什么都觉得稀奇,傅年提议在京城里逛一逛再回去,卢明没有意义,宋大禾不说话,他忙着东看西看。 傅年扯了扯他的袖子:“大禾别乱看,这边贵人多,可不是咱们边陲小镇。” 宋大禾听话的收回了视线:“哦,我给你推轮椅吧。” 傅年点点头,卢明让开了位置给宋大禾,宋大禾开开心心的给傅年推起了轮椅。 京城的街道很平整,轮椅走在上面也不颠簸,就是比较引人注目,大概是因为样式看起来很奇怪,但又异常的方便,甚至还有胆子大的上前问傅年这轮椅在哪里买的。 傅年只告诉他们这是家里小辈自己做的,不是买的。 那人很是遗憾,在征得傅年同意后,围着轮椅转悠了好几圈,还摸了好久。 直到卢明不耐烦了,他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爪子,嘴上还不忘问傅年这椅子是用什么东西打造的,看起来又薄又坚硬。 傅年自然答不上来,只能打着哈哈离开了,同样的问题他也问过宋春临,但宋春临说那是秘密,就跟卢明手里的盲人手杖一样,都是秘密,傅年便识趣的不再问,管他的呢,小辈是为了孝敬他们,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又何必计较这么多。 来之前傅年特意问了宋大庄,京城哪里的集市比较热闹,宋大庄推荐他们去北市,那边平民摆摊比较多,而西市的多为胡商,卖的也多为一些舶来品。 傅年出门的时候特意带了钱,想着给家里的几个孩子带点礼物,他们来到这边这么久了,还没给宋家人买过东西,正好也把给宋春生的新婚贺礼一并买了。 “大禾啊,你这个做叔叔的先挑。”一行人走进了一间比较大的首饰铺子,出门前他们特意把上次顾逢云给的赏银都带了出来,就是为了选几件合心意的礼物。 宋大禾思维还有些迟钝,但已经能够和人简单交流,他叫来伙计,让他把最大最漂亮的金冠拿出来。 那伙计见他们身上穿的虽然新衣,但料子极为普通,心道他们估计是买不起的,但脸上还是维持着职业微笑:“几位客官,你们要买金冠可是送礼的?” 宋大禾反应了一会儿,才回答他:“嗯,侄儿新婚。” 言简意赅,伙计在心里有了答案,将几人引到了一个比较普通的柜台,给他们推荐了几顶比较便宜的金冠。 虽说是金冠,但通体都是鎏金的,并不是纯金,不过做工精致,看起来也挺贵气的。 宋大禾不是很满意,于是问伙计还有没有更好的,伙计见他坚持也只能把他带往更高级一点的区域,这一片的首饰价格比刚才那边的贵一倍,但不管是做工还是材料,都比方才的更胜一筹。 宋大禾本来还想再要贵一点的,被傅年拉住了。 “好了,春生两口子都是农户,平常也用不到这么贵重的东西,眼下这个就不错了,大禾就选一个吧。”他哄孩子似的让宋大禾在一堆金冠当中选一个。 宋大禾左右为难,他既想买最贵的,但心里又觉得傅年说的对,最后纠结半天后,选了一个最大的。 傅年跟卢明两人也一起买了一对金项圈,纯金的,两个加起来足有半斤重,花了他们这次赏银的三分之一。 选到了满意的礼物,三人又给几个小的也一人买了一个长命锁,就连宋秦氏肚子里的也落下。 结账的时候伙计脸都要笑烂了,他也没想到眼前这三位穿着普通的人会这么大手笔,一次性就买了几百两的东西,掌柜的就差叫他们财神爷了。 三人买好了首饰,就直奔西市,打算逛一逛西市,看看有什么稀奇的东西,宋春临喜欢这种,宋大禾是个疼侄儿的,难得出门,当然得给他带点没见过的。 别说还真让他们找到一些没见过的种子,带着这些东西,三人打道回府。 宋大庄看着他们大包小包的,不仅家里的老人孩子们都有礼物,就连宋秦氏肚子里的那个也有一对精致小巧的银手镯。 宋秦氏直说他们破费了,银首饰就算了,那对金项圈跟金冠可是下了血本了啊。 宋大庄也觉得太贵重了,自家弟弟就算了,傅年跟卢明的金项圈他说什么也不肯收。 “你们好不容易有点银子在手里,还是留着自己花吧,这礼物实在太贵重了,快收回去。”宋大庄说着就要把那装着金项圈的盒子推给他们。 傅年笑着制止了宋大庄的动作:“我们如今吃住都在宋家,哪里有需要花钱的地方啊,再说了,自从来了宋家,我们身上的旧疾都好了很多,这些难道是能用钱买来的吗?你们就收下吧,就当做我们两人将来十几年的食宿就行了。” “啊这,这怎么能混为一谈呢,照这么说,大禾跟你们住了这么些年,不更应该交钱吗?” “这才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吧,大禾跟着我们的时候受了这么多苦,哪有我们如今这样的好日子呢?收着吧,大禾是我们的兄弟,他的侄儿,也就是我们的侄儿,做叔叔的,给自家侄子送个礼物,怎么能说贵重呢?”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拒绝就是矫情了,宋大庄嘿嘿一笑,拉过宋春生:“来,给你两位叔叔磕个头。” 宋春生立刻对着两人跪下,然后重重的磕了一个头,其他孩子也有样学样,给他们磕了头。 这下卢明跟傅年就真的是宋家人了。 朝廷那边的赏赐还没下来,这边已经到了二月,距离宋春生成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宋家能动用的人几乎都忙碌了起来,就连宋小九也负责一项工作,那就是给家里所有他能够得着的摆设贴上喜字。 好在家里的家具一切都是新打的,宋春生房间里的东西都原封不动,只增加了一个梳妆台,就放在窗下光线最好的地方。 宋秦氏即将临盆,家里的活她插不上手,就负责监督两个小的写功课,如今宋家在宋春临的不懈努力之下,已经全员识字,连宋秦氏都教导两个小的简单的功课。 二月的天气还很冷,宋大庄提前去订了两头大肥猪回来,还有各种宰杀好的鸡鸭鹅,家里的烤炉一次可以烤二十只烤鸭,宋阿麽提前把那些鸭子腌制风干好,然后宋春临负责收起来放进空间里。 其他的菜也是提前准备好,放进空间里保鲜,为了让喜宴看上去更热闹,宋春临还特意在家门口撒了点花草种子,在他的催生下,正好在婚礼前一天全部绽放,让来帮忙干活的人看了啧啧称奇。 几个年轻一点的阿麽还说这花儿是祥瑞,说他们家这个媳妇娶得好。 宋秦氏扶着肚子笑得开心:“那就承您吉言了,我等着他们小两口三年抱两。” 大家又是一阵大笑,说宋秦氏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呢,也不怕忙不过来。 “这有啥的,忙不过来不还有孩子他爹吗?” “还得是你有福气,我家那口子只会干地里的活计,家里的是一点也不碰。” 众人说说笑笑的就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完了,趁着天色还没黑全都回去休息了,第二天还要早起的。 因为是家里的第一件喜事,全家人都很兴奋,尤其是新郎宋春生,他今晚睡的是客房,他自己的房间已经被布置好了,要等到明天才能睡。 一想到明天晚上自己就不是一个人睡了,宋春生脸红得像个虾米一样。 同样睡不着的还有周宁,他晚上早早就上了床,但是辗转反侧怎么也没有睡意,最后烦躁的起了床,在摆满了嫁妆的屋子里瞎转悠。 周宁本来是没有嫁妆的,屋子里的东西大部分是宋家拿过来的,仅有的一口箱子里,是他父母偷偷给他留的一点首饰,不值钱,但意义特殊,还有就是王婶子她们这些亲戚拿过来的添妆礼了,农村人送的礼物都不算太贵重,也就是一份心意罢了。 箱子里最特殊的是一对玉镯子,成色不算上好,在一众礼物里却是最为贵重的,是周爷爷跟周奶奶托小堂弟送过来的。 周宁神色复杂的抚摸着玉镯,他从小就知道这对镯子,还是因为大堂姐总是在他面前炫耀,说奶奶最值钱的陪嫁,将来都是要给她的,小时候他还会觉得爷奶偏心,长大后才明白堂姐的炫耀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这对镯子,爷奶只可能送给长孙媳妇,怎么可能给一个外嫁的孙女带走。 他年纪小的时候还会被骗得伤心难过,觉得爷奶偏心堂姐他们,现在回过头看,只觉得他当时好幼稚,竟然会为了一个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伤心。 周宁怎么也没想到,周爷爷跟周奶奶,竟然会把这对镯子给他当嫁妆。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出于愧疚,还是想补偿一下周宁,周宁坦然的收下了镯子,至于周家其他人知道了会怎么闹腾,那就不是他该管的了。 因为昨晚睡得太晚,周宁感觉自己好像只眯了一下眼睛,外边就有人上门来给他梳妆打扮了。 迷迷糊糊的周宁被架着去沐浴,刷洗干净后就换上了一身新衣,哥儿出嫁不需要化太浓的妆,发型也极为简单,由村里的全福人给他将一头秀发全都挽上去,戴上赤金头冠,新夫郎就装扮好了。 周宁手里捏着一把扇子,紧张的坐在房里,等待宋家人来迎亲。 王婶子抽空进来,递给他几块糕点:“快点吃,今天可是要饿一天的,你偷偷藏点在身上,没人的时候就啃一口,别吃多了,水也少喝点,不然出恭麻烦。” 周宁狼吞虎咽的吃了几块糕点,他醒得早,沐浴之后一直觉得肚子饿,奈何周围没有人给他饭吃,他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周宁吃完了糕点,拍了拍掉在身上的碎屑,随口问着王婶子外面准备的如何了。 王婶子让他放心:“你姑父跟你几个堂叔他们都盯着呢,放心吧,你给的钱那么多,足够置办最好的席面了,你就踏踏实实的等新郎官吧。” 周宁耳朵一热,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王婶子看着他神秘一笑,偷摸着塞给他一本小册子,嘱咐他没人的时候看。 周宁一头雾水的拿着小册子,等王婶子出去后,才鬼鬼祟祟的打开册子,火速瞄了一眼。 这一眼可不得了,那册子上竟是两个赤条条的人纠缠在一起,不仅纠缠在一起,那不可描述的部分还处于一种密不可分的嵌合状态,吓得周宁立刻合了起来,他的脸上擦了薄薄的粉,压根盖不住那红彤彤的脸色。 “这么羞人的东西,姑母怎么……”他咬紧下唇,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又翻开看了几页,看完还张大了嘴巴,发出一声很轻的惊叹声。 宋春生是掐着点醒来的,同样一大早就被推进了浴室把自己刷洗干净,让一个全福老人给他扎了头发,他是汉子不用戴冠,发髻上绑了一根红色丝绸制成的发带。 摸着头上的发带,宋春生还有些恍惚,对结婚终于有了一点真实感。 外边的人有条不紊的干活,烤炉的火在天没亮的时候就烧了起来,大锅里面咕嘟嘟烧着热水,十几只鸡挨个下锅洗热水澡,宋家重建后还把地面给铺上了青石板,这会儿一字排开摆了二十张大圆桌,堂屋里摆了五桌,因为害怕不够,后院还有几桌,要是坐不下,就去后边。 烤鸭进烤炉的时候,宋春生就架着装点一新的马车出发了,一路上敲锣打鼓的,两个村子离得不远,但马车走得很慢,马车旁边还跟着村里的后生,大家每人背着一个大包,每走一截就撒一次喜糖,惹得那些孩子们兴奋的追着马车跑。 进到邻村后就有眼尖的周家后生跑回去通风报信,周宁听到宋春生来了,紧张得频频往外张望,想看看宋春生到哪里了。 第136章 喜宴 喜婆笑着把周宁给摁在了床上,打趣他:“宁哥儿别看了,那群臭小子堵着门呢,你男人没那么容易进来。” 周宁羞得以扇遮面,周围的人也起哄大笑,屋子里顿时一片欢声笑语。 宋春生在在外边就没那么乐观了,还没走到周宁家门口呢,路口就被堵了一群年轻人,起哄着让宋春生干掉一坛子米酒,米酒度数不高,但他胀肚子啊,宋春生要真喝完那得吐出来,只能取巧,上演边喝边漏,一坛酒真正下肚的只有最开始的那一口,喝完后他把酒坛子倒过来,身后跟着的顾逢月机灵的上前给大家散红包。 收了红包后众人也不再为难宋春生,起哄着送人进去,宋春临喝了酒有些飘飘然,脚步像是踩在云朵上一般,等走到周宁家门口的时候,才正了正脸色,小心翼翼的抬手敲了敲门。 里面传出一个声音问他找谁。 宋春生鼓起勇气大声喊:“我来接周宁回家的!” 似乎是觉得还不够诚意,宋春生声音又大了点:“媳妇,我来接你了!” “哦哦哦媳妇,我来接你了!!!!!” 没成婚的年轻人们起哄跟着喊,里面的周宁听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正不知所措呢,外面又开始狼嚎,喊着让他开门。 在一阵又一阵的狼嚎下,门总算开了,宋春生忙不迭的给屋里的人发红包,不管见了谁,哪怕是咿呀学语的小婴孩都得了一个。 派发完红包后,那些人也不好为难他,纷纷让出了路来,等他走到周宁面前,周宁用扇子遮着脸,宋春生啥也没看见,就知道傻乐了。 顺利接到了新夫郎,队伍喜气洋洋的拐了个弯,在村子里绕了一圈后,才从另一条道回到了宋家。 宋春临带着三个小崽子正在门口翘首以盼呢,隔老远他就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了,眼看马车就要来到家门口了,宋春临立刻让宋小九回去报信,他则跑到路口,掏出包里里小鞭炮一顿放,旁边的人不明所以,但鞭炮声声炸响,平添了几分热闹,也就没人计较宋春临点的啥玩意了。 宋家人听着由远及近的鞭炮声,全都端坐在堂屋里,等着新夫郎上门。 庄户人家拜堂没有大家族那么多讲究,新人跨了火盆,踩着子孙袋一路走到堂屋,拜了天地,再拜父母,最后夫夫对拜,新人入了洞房,这喜宴就正式开始了。 宋家的席面是九大碗,寓意长长久久,有酱肘子,糖醋鱼,白切鸡,烤鸭,四喜丸子,蒜香排骨,干炸藕合,唯一的素菜是凉拌三丝,汤是白萝卜海带骨头汤,主食馒头米饭管够。 这么丰盛的席面在十里八乡也是少见的了,庄户人家办酒席虽然也是九大碗,但素菜占一半,像宋家这么大手笔的,宾客们竟然也找不出几个。 “还是老宋家大方啊,瞧瞧这鸡鸭鱼肉的,我家过年都没这么吃过。” “你也好意思说,你们家过年的时候炸的丸子,我隔着墙都闻到了。” “哎呀我就炸个丸子罢了,你还没完没了的说了,我那丸子还是素的,跟宋家的这大肉丸子克比不了,啧啧,全是肉。” 宋家不仅肉菜多,菜量还大,每一样都是满满一大碗,对于平日里很少吃肉的村民来说,确实比过年吃的还要好了,大家吃的都很快乐。 开席后就是新郎官来敬酒了,顾逢月年纪虽小,但酒量比宋春生要好,因此他是挡酒的主力军,不过他们酒壶里的酒都被兑了水,喝起来没多少酒味,也就意思意思,不过转一圈下来,几个年轻人也都被灌得满脸通红,尤其是身为新郎官的宋春生。 他们在这边热热闹闹的,外边宋家门口不远的地方,刘花儿咬着手绢,恨恨瞪着眼前拦着他的兄嫂。 “我就进去说声恭喜而已,这也不行吗?” 刘婶子斩钉截铁:“不行。” 刘花儿眼里迸射出愤恨的目光,这次宋家办喜事没有请他们刘家,反而请了平日不太熟悉的刘家另一房的人,刘花儿怀疑就是刘婶子搞得鬼,这个女人肯定是嫉妒她,不想让她好过。 刘花儿越想心里越不平衡,她委屈的看向刘大叔:“哥,你就任由这个女人欺负你妹妹吗?我可是你嫡亲的妹妹啊,我不过是想跟春生说一声恭喜扒罢了,怎么她这也要为难我?” 看着妹妹这一身大红色的裙装,刘大叔面无表情:“没有人会在别人大婚的时候,还穿一身红去贺喜,还有你脑袋上的那些,都是什么玩意啊?又是花儿又是金钗的,你哥哥我不是瞎子,也不是傻子,你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当真只是为了说一声恭喜吗?” 被亲哥哥戳穿了目的,刘花儿脸上一僵,但还是嘴硬辩解:“那人家办的是喜事,我总不能穿平日的那些破布烂衫去吧,那不是给你们丢人吗?” 刘婶子冷哼一声:“收起你的那点心眼子,你平日穿的衣裳要是破布烂衫,那我跟你哥穿的这是什么?抹布吗?你竟也好意思说自己没有好衣服穿,先把你脑袋上的那几根簪子啥的撸下来,统统卖了估计能值不少银钱,到时候你想买多少新衣裳都行。” 见哥嫂两人油盐不进,还对她的首饰有了企图,刘花儿忍不住拔高了声音:“想要我的簪子,你做梦,你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是运气好才嫁进了我们刘家,要不是你从中作梗,现在的婚宴就是为我而办的了,你这个丧门…啊!” 刘花儿捂着自己红肿的半张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哥哥。 “你居然打我?你为了一个外姓人打我?” 刘大叔已经气疯了:“打的就是你,你个不孝不悌的东西,你出生的时候爹娘年纪大了,你嫂子刚嫁过来就忙着照顾你,你可以说是你嫂子带大的,结果你就是这么说你嫂子的?还外姓人,她是外姓人你是什么,你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还没嫁出去的外姓人罢了,我今天把话就放在这儿了,你到底跟不跟我们回去。” “不回去!”刘花儿大吼,朝两人中间撞过去,企图硬闯,奈何她根本不是夫妻俩的对手。 常年干农活的两口子,像逮小鸡仔似的把她一左一右的架起来,任凭她大喊大叫也不松手。 周围有看热闹的人,见刘花儿被带走还不忘嘴里骂骂咧咧的,对着他们指指点点。 “刘家这女儿算是废了吧。” “废了,上次在宋家那一出闹的,就差昭告天下这女娘不能娶了。” “听说刘老汉还想给她找个镇上的,这事儿是真的吗?” 有人嗤笑:“村里的都看不上她了,镇上的人家难道不会挑吗?听说后面刘老汉让媒人问了好几个,人家一听说是刘花儿,立马不干了,说是她这么痴缠宋家大郎,怕娶回去以后不好好过日子。” “啥过日子啊,是怕她给人戴绿帽吧。” 旁边又是好一阵哄笑,一想还真有这种可能,直到刘家三人远去,这边的笑声依旧没断过。 刘家的事情只是个小插曲,宋家人除了一直外放精神力的宋春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曾经来过,当时宋春临看见刘花儿那一身红衣满头珠翠的样子,就知道她是来砸场子,幸好刘婶子他们脑子是清醒的,发现刘花儿跑出来第一时间就过来抓人了,这才没把好好的喜事给搅和了。 宋春临冷哼一声,算刘花儿她运气好,要真是让她跑进来搅局的话,宋春临也不介意让她看看,花儿到底是为什么这样红的。 宋春生在外边招待宾客,周宁有些百无聊赖的坐在屋子里,因为屋子重建过,房间比原来的还要大,考虑过宋春生将来要娶媳妇,所以屋子里不仅宽敞,旁边还专门隔出来一个衣帽间,从衣帽间出来拐弯就是卫生间,从进门那刻起周宁就对这个小房间非常好奇,一度思考着门后面是啥,等他按耐不住走过去推开门,发现里面亮堂堂的,还有一个巨大的浴桶,跟奇怪的椅子,门边则是一个架起来的盆一样的东西。 周宁好奇的碰了碰,发现这盆居然还是陶瓷的。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房间门又被敲响了,周宁赶紧跑出来坐回床上,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才喊了一句:“进来吧。” 门外是宋春临,带着两个弟弟,三人趴在门上,伸进一个脑袋往里面张望。 “嫂子呢?” “小宝好笨,嫂子在床上呀。” “哦。” “好了好了,你们忘了自己的任务了吗?” 两个小崽子异口同声:“没有忘。” 宋春临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带着两人一起,抱着一个巨大的食盒进来。 宋小九跟宋小宝也一人抱着一个小篮子,里面是水果跟大馒头。 “嫂子!”奶团子似的小宝献宝似的把篮子举到周宁面前,周宁笑着接了过来,还不忘在幼崽肥嘟嘟的脸上捏了一把,闹得宋小宝不好意思的捂着脸。 宋春临把食盒里的菜肴一一端出来,有糖醋鱼,白切鸡,烤鸭,酱肘子,萝卜海带骨头汤,一碟凉菜,再加上两个小的手里的水果跟主食,宋春临甚至还掏出了几杯热的姜奶茶,把不大的桌子摆得满满当当的。 两个小崽子看着奶茶的杯子,就知道这是好喝的,二哥经常背着人偷偷喝,还总说这玩意小孩子不可以喝,哼,骗人。 周宁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大桌子的菜肴,有些迟疑的问宋春临:“还有其他人来吗?” 宋春临摇摇头:“没有了,就咱们几个,我娘怕你个人等着无聊,这才派我们几个过来陪着你,嫂子坐呀,折腾一上午了,也该饿了。” 这么一说,周宁确实有些饿了,闻着香喷喷的菜肴,肚子咕噜噜的叫。 两个人类幼崽的很熟练的爬上椅子,乖乖坐着,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周宁,周宁这才反应过来,举起筷子给两人一人夹了一块肉,哄着他们:“你们也饿了吧,快吃吧。” 两个小崽子这才拿起勺子开始吃饭,周宁看着乖巧吃饭的弟弟,心都软了,又给宋春临也夹了一块肉。 宋春临笑嘻嘻的道谢:“谢谢嫂子!” 宋小宝跟宋小九两人也跟着喊:“谢谢嫂子!” 童音响亮,周宁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举起筷子开始吃饭。 早上吃的那几块糕点早就消化光了,周宁现在可谓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而且宋家的这菜肴属实是美味,不知不觉他就吃多了,等他停下来的时候,桌上的盘子被清空了一大半,奶茶也只剩三分之一,他手里甚至还剩下半个馒头,但他实在吃不下了。 正好宋春生敬酒回来了,看见弟弟们跟自家夫郎相处融洽,宋春生也觉得高兴,他快步走到周宁身边坐下,先是问他吃饱了没,见他点头,才将他手里剩下的半个馒头给拿过来吃。 周宁见他这么自然的吃起自己的剩饭,忍不住扯了扯他的衣袖:“我能吃完的,这里还有新的。” 宋春生三两口就把半个馒头给吃完了,这才拿起新的馒头。 “你不是吃饱了吗,再吃就该肚子疼了,以后要是吃不下就别硬撑,给我就行。” 周宁心想,自己从前哪有吃不下的时候啊,都是吃不饱的。 来宋家的第一顿饭周宁吃的还算舒心,宋春生还要去招待客人,他草草吃了点垫了下肚子,就把餐盘给收拾了带出去,留下三个小的在这里陪着周宁。 喜宴一直持续到天色擦黑,来贺喜的宾客们才散去,宋阿麽跟宋秦氏在后院给帮忙的人结算好工钱,又把剩下没动过的菜肴给他们打包回去。 宋家办酒席一向大方,来帮忙的人连吃带拿的,人人都拿着两大碗肉回去,就这锅里还剩下许多,足够他们一家子吃三四天的了。 这么多菜一时之间也吃不完,倒掉了可惜,连吃三天的话估计得吐,宋阿麽只好招来宋春临,让他把剩下的菜放进空间里面,等哪天想吃了再拿出来。 第137章 回门 新人进门第二天早上要敬茶,一些穷讲究的人家还会让新人第二天一大早下厨房,烧一桌子菜肴出来给婆家人吃。 不过宋家没有这个规矩,宋秦氏一早就吩咐了宋春生,第二天晚些起来也不要紧,其他人昨天也累了一天,今天早上也没有早起的。 宋爷爷跟宋阿麽年纪大了觉少,早早就起了床,两人都是勤快的,一人去了厨房,另一个去了后院,等其他人起来的时候,宋阿麽已经熬好了一大锅红枣小米粥,还热了包子馒头,宋爷爷也把后院的牲畜们都给喂完了。 周宁嫁过来第一天就起晚了,他着急忙慌的爬起来,却在下床的那一刻身体僵在了原地,龇牙咧嘴的坐回床上,宋春生洗漱完出来的时候就被新婚小夫郎狠狠瞪了一眼。 有些心虚的宋春生不敢看他的眼睛,低着头走到他面前,一把将人从床上捞了起来。 周宁惊呼:“大白天的,你干什么呢?” 宋春生知道他误会了,也不解释,反而抱着一脸通红的小夫郎进了浴室,教导他使用屋子里的洗浴设施。 等小两口从新房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辰时末了,寻常的农家这时候都已经起床干活了,看到坐在堂屋等着自己的那一大家子,周宁有些惴惴不安,完了,他要被当做懒哥儿了,都怪宋春生,让他别弄了他还弄,害他累得睡过头。 小两口给一家子都敬完了茶,收完了红包,周宁还给四个小的也准备了礼物,都是自己做的绣品,三人都很开心,宋秦氏拿着那个小小的肚兜翻来覆去的看。 “孩子有心了,绣工不错。” 得到了婆婆的夸奖,周宁的心情好了一点。 早饭比较简单,小米粥配包子馒头,菜是一大碟子干炸藕合,跟蒜香排骨,这两样放早上吃有点油腻,不过莲藕在这边还算是个稀罕蔬菜,昨天宋家一口气炸了上百斤的莲藕,已经全都吃光分完了,这些是宋阿麽专门留着自家人吃的。 周宁没吃过莲藕,想也知道这莲藕不便宜,因此也只是尝了一块就不动筷子了,只专门吃咸菜。 宋春生见他不夹菜,干脆自己给他夹了满满一大碗,全是藕合跟排骨,周宁都不敢抬头看其他人的反应,只小声跟宋春生说:“够了,再多吃不完了。” 宋春生满不在乎:“吃不完再给我,你先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时宋大庄也出声了:“就是,春生胃口跟牛似的,你也多吃些,瞧你这瘦的,回头让你小爷爷多给你炖点补汤,长胖些好看,喜庆。” 周宁忙拒绝:“不用了,怎么能劳烦长辈给我炖汤喝呢。” “这有什么的,刚好你娘还怀着身子,你也跟着补一补,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身子弱,补壮实了,也好给咱们家开枝散叶。” 被长辈在饭桌上调侃生孩子什么的,饶是宋春生脸皮再厚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的新夫郎更是脸红得能滴血。 宋秦氏笑着给他们两人解围:“好了,别说这些了,快吃,吃完了还要将借来的桌椅什么的还回去呢。” 农村人置办酒席大多都要借东西,昨儿已经太晚了,碗筷洗完就扔在哪里,今天得整理出来,一个一个的把东西给还回去。 周宁本来想去帮忙的,却被宋春生一把拉到了宋秦氏这边,宋秦氏笑着让他扶着自己,婆媳两人一起去了库房。 宋秦氏点了点库房里的东西,让周宁拿出一条猪肉,一篮子鸡蛋,还有一包茶叶一瓶好酒,这些是给周宁的回门礼。 “娘,这些都是回门的?” 宋秦氏以为不够,她又指了几样点心,让周宁一起装进篮子里。 周宁有些迟疑:“娘,这礼物太贵重了,寻常人回门也没有这么隆重的,况且…我还没想好回不回去呢。” 宋秦氏知道他经过那件事情以后,对周家都有了隔阂,心里不大愿意跟老周家走动,于是拉着人回到堂屋,坐下来好好跟他说道。 “宁哥儿,这回门礼置办的这么贵重,也是我们的私信,你要知道,回门礼不但代表了娘家的脸面,更代表了婆家对你的重视,虽然你年幼丧父丧母,回去了也没人迎接,但是宁哥儿,你的爷奶还在呢,即使你那两位伯父再怎么混账,可两位老人家毕竟什么都不知道,而且,你若是连长辈都不去拜见,回头那村里的长舌妇,该怎么议论你,怎么议论我们宋家呢?旁人若是不知晓前因后果的,还以为我们宋家跟你,都是那等不知礼数的野蛮人。” “宁哥儿,咱们这回门礼,不是为了原谅谁,也不是要巴结谁,而是告诉别人,他们周家不仁,但你不能不孝,虽然憋屈,但世道如此,他们不会因为你年纪小是小辈就对你宽容,只会以更严苛去要求你,只因为他们占了个长字。” 晚上吃饭的时候,宋爷爷也特意提了一嘴。 “春生啊,明天陪宁哥儿回门,起早些,送了礼就回来,家里等着你们开饭,知道不?” 宋春生应了下来,周宁经过宋秦氏的开解,也没有反对,于是第二天宋春生驾着马车跟周宁一起回了娘家。 周老爷子跟周奶奶两口子才从床上起来,就听见邻居的后生在拍门,说宋春生带着周宁回来了。 周奶奶差点从床上跳起来,她胡乱套了件衣服,就走出门口,周大伯母叉着腰在院子里骂。 “那个小贱人还好意思回来?哼,他害得自家大伯进了大狱,他还有脸回来?” 周奶奶听了差点厥过去:“老大家的,你嘴巴放干净些,早饭做好了吗就在这里大呼小叫,我儿子不在家,你还想饿死我们两个老的不成?” 见周奶奶已经起床了,周大伯母知道周老爷子肯定也起了,虽然心里不服气,但还是乖乖做饭去了,只是嘴里的咒骂依旧不停,声音小周奶奶也听不清她说的什么,但也能猜到不是什么好话。 想到这不靠谱的儿子跟儿媳们,周奶奶只觉得胸口闷得厉害,她捶了捶胸口,还是不忘追到厨房祝福她一声。 “老大家的,多煮一点,把那天买的那刀肉拿出来切了,新姑爷第一天上门,没得让人看轻了我们。” 一听到要切肉,周大伯母不干了,她尖利的嗓音响彻整个周家。 “他们还想吃肉,我呸,别以为我是个农妇就不知道,肯定是那个宋家干的好事,我的老天爷唉,你们评评理啊,仇人上门显摆就算了,还要我这个苦主给他们做饭,丧了良心的狗东西,家里好不容易买块肉,还要给那白眼狼吃,哎呦喂,这日子没法过了。” “老大家的。”周老爷子终于听不下去了,他站在厨房门口,对着撒泼打滚的周大伯母大喝一声:“你若是不想煮的话就滚出我们周家,要不是看在这些年你为我们老周家开枝散叶的份上,我早就替老大把你给休了!” 听到老爷子放狠话要休了自己,周大伯母这才噤了声,但还是不服气,做饭的时候磨磨蹭蹭的,那块肉也是拿出来放在案板上,自己压根不去碰。 周奶奶本来想自己上去干活的,但外边宋春生跟周宁已经到了门口了,老两口赶忙出去迎接。 宋春生跟着周宁喊了两人一声爷奶,之后就再也不说话了,只闷头将东西从马车上卸下来。 看着那满满两大箩筐的回门礼,周爷爷跟周奶奶脸都要笑烂了,旁边的邻居也对这边露出了羡慕的眼神。 宋春生拿来的礼物里有一只被绑了脚的大肥鸡,宋春生拎着鸡直接往地上一扔,其他的全都搬进了周爷爷他们的房间里,那周大伯母还想跟着去看,被周奶奶狠狠瞪了一眼,刚刚才被公公吓唬过,周大伯母敢怒不敢言,只是对着那些只匆匆看了一眼的礼品感到无比的眼红。 周奶奶当然知道她心里想的什么,无奈的摇了摇头,也怪他们当初识人不清,要是知道大儿媳是这样拎不清的人,打死他们都不会让大儿子娶她。 宋家准备的礼物很是丰盛,不仅有一只大肥鸡,还有一条十斤重的五花肉,茶叶跟酒,以及几包点心,点心还是京城庆祥居的,价格不菲。 “有心了,春生啊,快来坐下,等会就能吃早饭了。” 宋春生摇摇头:“不用了爷爷,我们礼送到就回去了,饭就不必做了。” 被孙儿婿这么一顿拒绝,周爷爷脸上有些挂不住,他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宋春生已经转身跟周宁一起离开了,甚至不给他们挽留的余地。 周大丫一直躲在屋里不出门,刚才听着外面的声音,忍不住打开门从缝隙里往外瞄了一眼,看着高大帅气的宋春生,还有周宁头上的银簪,身上的新衣服,心里暗自咒骂起了周宁,只因在她眼里,周宁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 要不是周宁这个扫把星挡了她的路,此刻风光回门的人就是她了! 周大丫越想越是气不过,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她一向自视甚高,没道理在婚事上还能被周宁压了一头,不就是男人嘛,干巴巴的哥儿,哪有她这种香香软软的女娘好抱,想到这里,周大丫也豁出去了,将自己的衣领扯了扯,隐约露出饱满的胸脯,自信满满地走出了门。 只是等她出去后,却发现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再往堂屋里寻,里面只坐了周爷爷跟周奶奶两人,周奶奶一见到孙女的这身打扮便皱起了眉。 “你这又是从哪儿学来的勾栏做派,这么大个人,连件衣服也不会穿?还不回去把衣服给穿整齐了,待会要是有外人来,你的名节还要不要了?” 周爷爷也随意的扫了一眼,他本来就因为宋春生夫夫两人不肯留下用饭而生着闷气,眼下瞧着孙女那露着胸脯的装扮,更是气不打一起来:“滚回你的房间去,丢人现眼的玩意,成天就知道耍这些歪心眼子。” 周大丫被训斥着进了屋,周爷爷才狠狠吐出一口气,周奶奶更是难受得捂着胸口。 “大丫这是被养歪了啊,你瞧瞧她那个样子,哪个好人家的女娘会在弟夫上门的时候穿成这样出来见客的?打量大家都是傻子,不知道她心里的那点算计呢?” “算了,她年纪也不小了,赶紧找户人家嫁出去得了。” 周爷爷说起这个更生气了,自从他的两个儿子都被下了大狱,周边的村子都传开了,说是他们家的儿女都不能要,不管他们找哪家的媒人都不好使,为此两人没少后悔,后悔当初没有约束两个儿子,这才酿成如今大祸。 宋春生跟周宁放下礼物没有立刻回宋家,而是赶着车去了周宁原来的院子,这里已经被王婶子带人给收拾干净了,厨房里还有一些米粮没有用完的,周宁让宋春生把粮食带回去,反正留在这里也只是喂老鼠。 两口子把屋里屋外打扫了一遍,又给周宁父母上了一炷香,宋春生问周宁还有什么要带回去了,周宁看着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他这些年的东西不算多,能带走的都在出嫁那天都带走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旧的家具,还有几身已经不能穿的旧衣。 “不了,能拿走的都带走了,我们回去吧。” 宋春生看出周宁的不舍,轻轻揽着他的肩膀,无声的安慰他。 两人赶回宋家的时间还早,宋阿麽还没开始做午饭,周宁很自然的挽起袖子就去帮忙,宋春生则去帮忙切土豆块,去年他们家明面上的红薯都已经烧光了,所以今年家里只种土豆跟玉米。 过年的时候宋春临就跟宋大庄他商量过,打算今年多请几个人帮忙,因为宋秦氏快要生产了,到时候坐月子,照顾新生儿,家里人手就不够了,反正他们手头还有些钱,不如拿来多请几个人来干,自己家人也能休息一下。 第138章 准备 一直坐在一旁不说话的卢明跟傅年听到宋家要请人干活,连忙热情的开始报名。 “算上我一个吧,虽然我眼睛看不见,但这些年没少下地干活,地里的活计我熟悉啊。” 傅年也不甘示弱:“还有我,现在我有了这个轮椅,也能干一些轻省些的活计,正好我还能用着轮椅给你们送东西。” 宋大禾盯着傅年的轮椅,眼神里流露出羡慕:“轮椅好,不用走路。” 傅年明白他不是在嘲笑自己,而是真心觉得坐轮椅很方便,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宋大庄一巴掌揉上了弟弟的脑袋:“你就是想偷懒对吧?” 宋大禾抱着脑袋嘿嘿傻笑,现在他虽然没有以前迟钝了,但思维能力可能还不如三岁的宋小宝,对哥哥的‘欺压’完全不反抗,反而还以为哥哥在跟自己玩。 看着傻弟弟,宋大庄有气也撒不出来,只催促着他快点干活。 宋家去年盖了作坊,宋春临想做点土豆粉试试水,于是宋大庄决定种上十亩地的土豆,剩下的一半种小麦,另一半种稻子,玉米还是直接种在开垦好的荒地上,还有改良好的辣椒。 经过灵泉水的改良,那些辣椒都已经有了朝天椒的雏形,这种辣椒非常适合腌制辣椒酱,宋春临打算收成后加入一点空间里其他品种的红辣椒,一起制成辣椒酱,到时候直接批发给酱料铺子,他们自己就不参与贩卖了。 除了辣椒,宋春临还打算试着种一些棉花,他们身上穿着的料子大多是麻布,只有里衣才是丝绸或者宋春临空间里翻找出来的棉布,丝绸太贵,棉布也少,宋春临早就有自己种棉花的想法,但这两年一直没能实现,今年家里一口气请了二十五个帮工,地里的活没几天就干完了,种棉花的想法就涌上了心头。 来帮忙的人没见过棉花,种下去后还问这玩意是什么,宋春临回答说是衣服,众人都是一脸的不相信,不过既然主家不愿意说,他们自然不好再多问。 宋春临也不想解释什么,这里的人还没见过棉花长什么样子,说实话他们也不会相信的,等棉花收获了,他们就知道什么叫做种衣服了。 因为是第一次种棉花,宋春临也没有经验,都是从书上照猫画虎来的,而且京城周边也并不是种棉花的好地方,棉花喜欢土质疏松透气的土地,而且它是喜光的植物,阳光充足的条件下长得越好。 宋春临选的这块地方光照充足,但跟新疆那边还是比不了,现在他只希望棉花能顺利开花吐絮,至于产量,他是真的没有要求了。 对于宋家新种下的辣椒跟棉花,周围村民还是很好奇的,就连顾逢云听说以后都派了顾逢月过来看看。 顾逢月跟宋春临走在辣椒地里,看着地上的小小辣椒苗,这东西他在宋家吃过,味道确实不错,尤其是做凉菜的时候,明明入口是凉的,但却能吃出火辣辣的感觉。 “这么多辣椒,你打算都做成辣酱吗?” 宋春临狂点头:“我打算做三种,泡辣椒,剁椒酱,还有蒜蓉辣酱,这三种除了泡辣椒,你都是吃过的,尤其是剁椒酱,上回你吃的那个剁椒鱼头就是用剁椒酱做的,香不香?” 顾逢月回味了一下那剁椒鱼头的美味,咽了咽口水,也狂点头:“香。” 宋春临得意的扬起下巴,一脸不愧是我的小傲娇。 顾逢月没忍住捏了捏他的脸,收获对方一记肘击。 玩闹过后,两人又走到了棉花地里,王勤跟王勉就在地里帮忙拔草,这年代也没有除草剂,拔草纯靠人工,王家兄弟俩见到宋春临过来,纷纷站起身朝他打招呼。 “今天日头大,你怎么过来了呢?仔细晒黑了。” 宋春临满不在乎:“我可晒不黑,王勤哥,我给你们送茶水来了。” 兄弟俩如今已经跟宋家人混熟了,闻言也不再客气,两人就走到了一旁树底下,开始喝水休息。 宋春临扯着顾逢月走进棉花地里,指着地里的棉花美滋滋的告诉他:“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棉花,长成以后可以收了做棉被,纺棉线,制成衣服来穿。” 顾逢月蹲下身子,去观察那不到他巴掌高的小苗,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说的这个棉花,是长得像花儿一样的吗?还是跟麻一样,长得细细高高的一根?” 宋春临想了想:“应该是跟花儿一样吧,不对,不一样,棉花也是有花的,棉花开花后才会结出棉铃,然后棉铃经过吐絮期,等成熟后就会炸开来,也像一朵花儿似的。” 宋春临见顾逢月还是不太明白,于是侧过身子,从空间里偷渡了一朵完全长成的棉花出来。 洁白的棉花圆滚滚的排列成一朵花儿的形状,顾逢月伸手接过,这朵棉花,他用指腹抚摸着柔软的棉絮,在宋春临的示意下把其中一朵棉球给扯了下来。 那棉球看起来跟蚕茧差不多,但跟蚕茧不一样的是,里面不是虫子,而是棉花的种子。 “这就是棉花?真是神奇,我以为只有蚕茧才可以抽丝,看来这棉花也可以。” 宋春临笑着道:“蚕茧是直接可以抽丝,棉花可不行,棉花得先把里面的种子去掉,然后进行梳棉开结,让棉花变成棉条,再通过纺纱这些工序,才可以变成棉线,做成棉线以后就能织布啦。” “当然,如果要制成棉衣棉被的话,就不需要弄成棉条,直接把棉花弹到松软,就可以填充进衣服跟被子里啦,冬天穿棉衣盖棉被,可暖和了。” 顾逢月看着手里的棉花,问宋春临:“这东西的产量如何?怎么种植?” 宋春临二话不说的掏出了一本小册子,这些都是他从书本上摘抄出来的种棉花的概要,从如何选择土地,如何施肥,播种,到收成都有讲解,至于怎么纺织跟弹棉花,他还没来得及抄。 “你先把这个给侯爷看,今年我们家也是第一次种棉花呢,都是照猫画虎的,也不知道产量如何,要是不好,你可不许笑话我。” “好好好,不笑话你,反正大家都有第一次,我绝对不会笑话你的。” “这还差不多。” 开春后宋春生就不再去学堂了,这个时代又没有科举,送他去学堂也不过是为了让他识个字而已,他已经在那个学堂里上了两年的学,先生能教的基本都交完了,宋春生一不想做大儒,而不想当诗人,能认个字,勉强理解一下那些文言文就可以了,他的要求不高,宋家对他的要求也不高。 而周宁也是嫁过来才发现,宋家的人居然每个人都识字,包括年纪最小的宋小宝,他都能写出自己的名字,那字还有模有样的呢。 宋春生像是看出了周宁眼底的羡慕,这天晚上回房间后,宋春生献宝似的拿出了一叠看图识字的卡片。 周宁看着色彩艳丽的卡片,眼睛顿时亮了,但随即就有些不安。 “这些纸片颜色这么漂亮,怕是花了不少钱吧?不行,这太贵重了,你明天一早就拿去退了。” 宋春生听着小夫郎的担忧,噗嗤一笑。 周宁没好气的捶了他一下:“你还好意思笑?你是不是背着我有私房钱了?” 宋春生连忙解释:“没有没有,我没有私房钱,而且这个也不是买的,你仔细看好了,这些卡片上面都有折痕,这不是新的,这是我从三弟四弟那边拿来的,这些识字卡片他们已经用不上了,你不是不识字吗?正好拿给你用,你呢,每天看个几张,看看能不能认出这上面的字,晚上我给你检查,怎么样?” 周宁震惊的指着自己道:“给我用?让我识字?” 宋春生连连点头:“怎么,你不想识字吗?” 周宁:“当然想啦,只是,我是个哥儿,识了字又有什么用呢?” 宋春生不喜欢他这样自暴自弃,有些不赞同他的说法:“谁说哥儿识字没有用了?我们家春临也识字啊,他不也是哥儿吗?” 周宁嗫嚅着说:“那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了?”宋春生立马不服气了:“在我们家,没有识字无用的说法,不管你是什么人,什么身份,都是可以识字的,说哥儿识字无用那都是无稽之谈,要是识字无用,那为什么那些达官显贵们个个抢破了头也要进书院?” 周宁无法反驳,宋春生直接拍板。 “以后你每天下午就抽一个时辰出来看看这些图片,咱们不求懂得什么诗词歌赋的,只要认得字长什么样就行,将来出去了,人家欺负你不认字,让你给什么乱七八糟的字据按手印怎么办?好媳妇,就听为夫的吧。” 周宁被他缠得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每天下午抽空看一下这些卡片,识字图片都是幼儿版的,周宁看起来毫无压力,没多久就把那些卡片上的字认得差不多了,只是还不会写。 为了方便家里小孩写字,宋春临还专门让宋大庄给他们一人做了一个沙盘,让两个小的在沙盘上练字,现在小的已经用不上沙盘的,就成了周宁在沙盘上练字。 时间在忙碌中快速来到了三月底,宋秦氏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大夫也说她即将临盆,宋大庄早早的就跟村里的稳婆说好了,到时候破水了直接来接她过去就行。 因为是搬来京城后家里的第一个新生儿,大家都格外的重视,宋爷爷宋阿麽早早就给孩子备好了银锁银项圈之类的,还有新生儿的小衣服,宋阿麽也早早就做好洗好,把布料洗柔软了才收起来放好。 宋春临负责贡献新生儿小包被小垫子,还有一次性纸尿裤,不过宋阿麽还是觉得要准备些尿布,白天用尿布,晚上再用纸尿裤,这样大人晚上不用频繁起夜换尿布,而且纸尿裤现在是不可再生资源,即使宋春临空间里还很多,宋阿麽还是不想浪费。 宋春临本来还想劝一下宋阿麽的,结果宋阿麽反问他:“你知道一个新生儿一天要换多少尿布吗?” 宋春临表示不知道,宋阿麽冷哼一声:“起码十片!” 宋春临震惊脸。 宋阿麽给他科普:“不到三个月大的孩子,胃口小,消化快,不光每天要喂很多次,也会拉很多次,十片这都是少的了,他要拉的多了,十片都不够使的,这玩意换得不够勤快了,孩子容易红屁股,到时候大人小孩都受罪,所以万万偷懒不得的。” 宋春临表示似懂非懂,关键他也没有带过娃啊,他咋知道一个小婴儿一天可以拉这么多次呢? “你那尿不湿能省则省,大不了我们勤快些洗,你大哥大嫂还没孩子呢,不得留着点给你的小侄子用吗?” 听宋阿麽这么一说,宋春临顿时觉得空间里的存货有些捉襟见肘了。 除了尿不湿,还有奶粉,奶瓶,恒温壶就算了,那玩意他没收集过,不过保温瓶倒是有蛮多的,之前家里每个人的房间里都放了一个,宋春临给即将出生的妹妹准备了几个新的,到时候省得晚上冲奶粉的时候还要起夜烧水。 除了给新生儿准备的东西,还有给宋秦氏准备的隔尿垫,宋春临没生过娃,但也隐约知道产妇需要这个。 还有一些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药品,宋春临不是很希望用上这些,但也有备无患。 除此之外,就是各种产后调理需要的食材跟药材,宋阿麽在宋秦氏刚怀上没多久的时候特意抓了二十只鸡仔回来养,特意嘱咐宋春临每天给鸡仔喂灵泉水,现在那些鸡仔就变成了老母鸡,喂过灵泉水的老母鸡长得特别壮实漂亮,宋春临猜测那味道肯定也很好吃。 有了鸡,自然还要有猪蹄,还有各类海鱼,海鱼是从那些冻货里翻出来的,宋春临找到一些鳕鱼,据说产妇要多吃深海鱼,宋春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一并准备好了。 第139章 生产 宋秦氏这一胎补得好,肚子比怀宋小宝的时候大很多,宋阿麽怕她到时候不好生,于是每天饭后都要监督她走一走。 今天溜达到准备好的产房这儿,这儿是宋家闲置的一个客房,宋阿麽在给产床铺好产褥垫,一层不够,还要多铺一层。 宋秦氏走进来,看着雪白的产褥垫,忍不住上手摸了摸:“这后世的东西就是好,比咱们当年的那草木灰强。” 宋阿麽想到当年自己生产的时候了,哥儿生产比女娘要艰难,不过大家条件都差不多,都是在床上铺一层稻草,一层草木灰,再在上面盖两层床单,这就是产妇生产用的床了。 “生在床上都是好的,我年轻的时候还见过有人直接生在地里的呢,那人生的特别轻松,肚子都没怎么疼孩子就下来了。” 宋秦氏惊奇:“真的吗?别人怎么就能生的这么轻松呢?我生这三个,那最低都要疼上半天孩子才能下来。” “人和人哪有一样的呢,那么轻松的我也就见过一次,你啊,别想那么多,前头三个都平安生下来,这个肯定也能母子平安,是不是啊,我的小乖孙?”宋阿麽眼神温柔的轻轻跟宋秦氏的肚皮打了声招呼。 宋秦氏也跟着笑了,但很快她的肚皮就被孩子给踹了一脚,那一脚力度之大,差点隔着肚皮踹到了宋阿麽脸上。 宋阿麽惊呼:“哎呦,这么大力气,可别又是一个儿子吧?” 宋秦氏沉默了,她该怎么说呢,她自己都觉得肚子里这个肯定是个儿子,哪有小闺女没出生力气就这般大的?每次胎动她都害怕肚皮被孩子给踹破。 宋家地里的活计都干的差不多了,宋大庄这些天也不下地了,专门在家里守着宋秦氏,一有点风吹草动,他就紧张兮兮的问: “是不是要生了?我去接稳婆……” 往往话才说了一半,就发现宋秦氏并不是要生,而只是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了,腰疼。 看着大惊小怪的丈夫,宋秦氏嫌弃的让他离自己远一点。 “一边去,成天一惊一乍的,又不是没生过。” 宋大庄唯唯诺诺,不敢反驳,这不是宋秦氏当初生宋小宝的时候伤得狠了吗,所以他自然更担心了一点。 即使宋春临跟他保证自己的灵泉水一定能让宋秦氏平安生产,但宋大庄还是每天愁得茶饭不思,没多久人就憔悴了许多,反观宋秦氏,越是到预产期,越是淡定自若,吃嘛嘛香,每天三顿还有下午茶跟夜宵,没有一餐落下,宋阿麽都提醒她注意控制体重,宋秦氏只说自己心中有数。 每天宋春临都会让宋秦氏上秤称一下体重,发现她体重涨得不是很快之后,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宋秦氏得意道:“我就说你们别担心吧,孩子快出生的时候都比较能吃,得攒力气嘛,对不对呀?” 宋小宝跟宋小九两个小的就坐在宋秦氏的两边,两小只对着宋秦氏的肚子念着童话书,这是宋春临说的胎教,两个小的都致力于让肚子里的妹妹一出生就能认出他们的声音,所以每天都不落下的给宋秦氏的肚子念书,很多故事念到宋秦氏都能倒背如流了,这两小的还是孜孜不倦。 今天也是,宋秦氏正在吃宵夜,夜宵是一碗鲜肉小馄饨,宋小宝跟宋小九两人刚坐下呢,宋秦氏便眉头一皱,两小只毫无察觉,直到宋秦氏淡定的吃完了小馄饨,把碗一推,把嘴一擦,就让两个小的先别念了,因为她破水了。 “破水?”宋小宝呆滞的重复,他年纪太小,不太能理解破水是什么意思,年岁大一点的宋小九立马想起来,这不就是宋阿麽千叮咛万嘱咐过的事情吗? “只要你们娘有了破水的迹象,就要立刻过来告诉我们大人知道吗?”这是宋阿麽的原话。 宋小九反应过来后立马跳下了椅子,跑去找大人们了。 宋大庄正在堂屋里,跟宋爷爷商量着地里的事情,看到宋小九慌慌张张的跑进来,立刻明白了什么。 宋小九:“爷爷,小爷爷,爹,娘破水了!” 宋大庄立刻站了起来:“啥?真破水了?” 宋小九用力点头:“真的,娘自己说的,还让我过来找你们,爹,娘是不是要生妹妹了?” 宋大庄此刻心慌意乱的,他毫无头绪的在屋子里转悠了几圈,被宋爷爷一巴掌拍在了脑袋上,才想起自己该做什么。 宋爷爷催他赶紧去接稳婆过来,宋大庄立刻跑了出去,等他一走,家里的其他人都聚集了过来,宋阿麽第一个来到宋秦氏的房里,她已经自己走到了门口,脚下经过的地方还有些湿意,已经有过经验的宋阿麽,一眼就看出宋秦氏距离真正的生孩子时间还早,于是轻轻推了杵在一旁似乎被吓到的周宁。 “宁儿啊,这时间还早着呢,你去厨下熬点肉粥,肉就在橱柜里面,多切点,待会稳婆来了正好吃,今夜可有得熬了,吃点热食好。” 宋春生知道自己在这里派不上用场,于是拉着还处在愣神状态的周宁去了厨房。 宋春临跟宋阿麽一起扶着宋秦氏走到产房门口,宋阿麽就把他给赶出去了。 “你一个没嫁人的哥儿跟进来做什么,这里没你啥事了,去门口看着,看看你爹他们到了没有?” 宋春临乖乖出了门,正好看见宋大庄背着稳婆飞奔而来。 “快快快,春临,你娘怎么样了?” “刚进产房。” “哦,好,我这就把稳婆送进去。” 稳婆顺利进入产房,宋阿麽已经把宋秦氏安置在床上了,看着宋秦氏身下垫着的洁白产褥垫,稳婆虽然心有疑惑,但还是很有职业素养的,先给宋秦氏检查了一下开了几指,发现才两指,便说还早着呢。 “时间还早,春生娘先吃点东西补补力气吧。” 宋秦氏此刻正好宫缩,肚子疼得她说不出话来,等这一次阵痛过去后,她才虚弱的开口:“方才还吃了一碗馄饨,现在还没饿。” 稳婆看她状态还行,便点了点头,开始转身把自己带来的东西打开来,那是一个小小的坛子,这是等胎衣下来后用来装胎衣的。 剪脐带的剪子,擦洗用的布巾,婴儿的衣服之类的都是宋家准备的,稳婆简单的查看了一下,满意的点点头,这宋家置办的很齐全,不过也是,宋秦氏都生过四个孩子了,自然很有经验。 至于为什么那剪子银光闪闪的,那也不是她能够打听的事情。 生孩子是个体力活,宋秦氏才开了两指,距离真正的生产还有段时间,这事儿别人也不能帮她,只能坐在一旁陪着她。 破羊水的时候接近亥时,等到了快子时的时候,宋秦氏才开了五指,这个速度其实已经算快的了,但还是没到生的时候。 此刻大家的体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两个小的更是早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周宁的粥也早就煮好,怕稳婆吃不饱,还额外热了几个馒头。 宋秦氏没吃肉粥,她吃的是士力架,这是宋春临专门送进来的,小小一根能量巨大,还有一碗灵泉水,虽然是冷水,但喝下去后宋秦氏顿时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力气。 稳婆一口气喝完了一大碗肉粥,还吃了一个馒头,再次洗干净手之后,发现宋秦氏终于开到六指。 “快了快了,估摸着天亮前肯定能生出来。” 宋大庄正在门外心急如焚呢,听到里面稳婆说的这一句话,顿时觉得轻松了一些。 堂屋里,宋爷爷跟卢明他们也都没有睡,大家都很焦急的等待着新生儿降临。 宋秦氏开到六指以后,后面的事情就顺利了很多,毕竟是经产妇,不会像初产妇那样胡乱用力,她自己给自己调整了呼吸,按着稳婆的指示用力。 听着里面宋秦氏压抑的痛呼,周宁本能的颤抖了一下,宋春生揽过他的肩膀,轻声安慰。 “不怕不怕,咱们去给娘跟妹妹烧水,待会孩子出生了好擦洗。” 周宁愣愣的被他揽着去了厨房,两口子老老实实待在厨房里烧水。 宋春生轻轻摸了摸周宁的脸:“被吓到了?” 周宁咬着下唇,点了点头:“有一点。”他们家就他一个独子,周大伯母她们生产的时候他又没见过,只在院子里远远听见周大伯母在房间里喊,声音比宋秦氏的还要大,当时他年纪小还不懂这些叫喊声的意思,现在他已经嫁了人,第一次直面生产的痛苦,对他而言不可谓不震撼。 周宁有些担心的看着产房的方向:“你说,生孩子真的那么痛吗?” 这问题触及到了宋春生的知识盲区,他该怎么回答呢?他也没生过孩子啊。 周宁知道自己问错人了,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心中却对生孩子多了一层阴影。 产房这边随着宋秦氏的叫声越来越大,稳婆加油打气的声音也逐渐高亢,宋阿麽看着宋秦氏快没力气了,又给她喂了一碗灵泉水,有了灵泉水的加持,宋秦氏很快就缓了过来,她一次又一次的深呼吸,然后按照稳婆的指示不停用力。 “好好好,再加把劲儿,已经看到孩子的头了,很好,你做的很好,来,深吸一口气,咱们再来一次,呼气,吸气,用力!再用力,头快出来了,快用力。” 宋秦氏咬紧了牙根,下身一个用力,孩子的头终于出来了,稳婆激动的喊了一声:“出来了出来了,孩子的头出来了,来来再用力,身子也快出来了。” 宋春生刚提着两桶水过来,产房就传出了婴儿嘹亮的哭声。 “生了!生了!”宋大庄激动得像是第一次当爹,他兴奋的趴在门上,企图隔着门板窥探里面的情况。 突然房门从里面打开,是宋阿麽,他接过宋春生手里的两桶水,然后又‘啪’一下把门给关了。 又过了一会儿,里面的门才再次打开,这一次是稳婆笑着恭喜宋大庄:“恭喜宋老爷,是个六斤六两的千金!” “真是妹妹呀?”宋大庄开心的都快手舞足蹈了,他已经有四个儿子了,就盼着来女儿呢。 产房里还有很浓重的血腥味,宋阿麽给宋秦氏更换了新的产褥垫,宋大庄进来先是去看了一眼心心念念的女儿,看完了才去帮宋秦氏擦洗干净,再笨手笨脚都给她穿上安睡裤。 其实产后应该用专门的产妇卫生巾,只不过这玩意宋春临没有,只能用安睡裤代替。 宋阿麽在门口把准备好都赏钱递给了稳婆,稳婆拿着钱掂量了一下,顿时眉开眼笑,看来大家说的对,这宋家确实大方,于是她笑眯眯的收好赏钱,拿着装了胎衣的罐子离开了宋家。 外面都天色已经蒙蒙亮,勤快点都村民已经起床做早饭了,宋家全家人除了最小都两个都是一夜未眠,宋大庄把刚出生的妹妹抱出房间给大家都看了一眼,这才又小心翼翼都把孩子给抱了回去,就放在宋秦氏枕边。 刚出生都小妹妹得到了全家人都欢心,不光是宋爷爷跟宋大庄,其他人也是看见了这奶呼呼都小娃娃,被萌得心都要化了。 忙活了一夜,宋阿麽熬不住要去睡了,其他人也都回房睡觉去了,只有宋大庄跟宋春临,一个兴奋得睡不着,另一个根本不需要睡。 他俩就围着宋秦氏跟妹妹母女两人打转,宋大庄负责照顾宋秦氏,刚刚生完孩子,宋秦氏有些脱力,此刻还陷入沉睡中没有醒来,宋春临则学着给新鲜出炉都妹妹冲奶粉,喂奶。 刚出生都孩子还没那么快拉,宋春临小心翼翼冲好了奶粉,把奶瓶贴脸上试着温度,直到感觉温度适宜了,才把奶嘴塞进妹妹的嘴里。 别看这孩子刚出生,但也知道凭着本能吮吸吃奶,她胃口小小的,只能吃二十毫升的奶,吃完了还会自己咂吧下嘴巴,特别可爱。 宋春临忍不住戳了戳妹妹的小脸蛋,小手指,软软的,真好摸。 第140章 圆圆 一家子睡到了中午,午饭的时候就都起来了,两个小也已经趴在床边稀罕了一上午的妹妹。 “妹妹好懒啊,她为什么还不起来跟我们玩啊?” “哥哥,妹妹为什么这么丑?” 被说丑的妹妹似乎是生气了,当即放声大哭了起来,惊得两个小崽子立马缩头缩脑站到了一边,从头发丝到脚趾都在说:不是我们干都。 宋秦氏:“……” 宋大庄熟练的给闺女检查了一下尿布,发现是湿了,给她换上新的以后,孩子立马不哭了。 宋小九跟宋小宝蹑手蹑脚走过来,这次他们可不敢数落妹妹了,只敢偷偷摸摸妹妹的小手手跟小脸蛋。 “软绵绵的唉。”宋小九惊奇,然后又摸了摸弟弟的脸,发现都是一样都软,可是弟弟不会哭,所以他还是摸弟弟好了。 奶膘被摸了好几下都宋小宝满脸问号,不太明白为什么哥哥不摸妹妹了,要一直摸自己。 宋阿麽做好了午饭送过来,放下后就把两个小崽子给带出去吃饭了,两个人还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的。 这边生了孩子都有洗三的习俗,但宋家没有,宋秦氏第一次听到要给出生三天的孩子洗三也是满脸都不理解。 “才三天的孩子,要是吹风着凉了可怎么办?” 宋大庄也是不赞同洗三都,于是夫妻俩还是打算等孩子满月再办个半月酒就行了,洗三就不必了。 其他人自然也没意见,宋爷爷看着跟弟弟一起玩的宋小九,想着宋小九跟宋小宝两人的户籍还没办呢,于是一家子又开始商量起了三人的名字。 宋春临看着奇怪,他一直以为这两人是有户籍的,平常户籍虽然放在他那里,但他一次也没翻看过,没想到两个弟弟居然还是黑户? “爷爷,弟弟们为什么没有户籍啊?” 宋爷爷给他解惑:“咱们都是习惯孩子六岁才去上户籍,上了户籍才有大名呢。” 宋春临半知半解,看着大家热火朝天的给三个孩子取名字。 宋大庄没文化,直接给宋小妹取名宋春花,被众人一致鄙视了。 宋春生都非常的嫌弃:“爹,这名字也太难听了,女孩子怎么就只能叫花儿草儿的,那照这样算,干脆小九直接叫春树,小宝叫春木得了。” 众人都是一言难尽,这也没比春花好听到哪里去,甚至更土气了。 反倒是宋大庄,他若有所思的想了想,竟然还觉得不错。 宋春临嘴角抽搐着:“爹,您真要给他们取这种名字都话,不说小九跟小宝,妹妹长大了一定会恨死你都。”春花这两字真的乡土气息过于浓厚了,他现在一想起这两个字,就自动代入了梳着两根麻花辫,大花袄,花头巾的农村女孩的形象,没有说农村女孩不好的意思,身为哥哥,他认为他的妹妹不应该长这样。 最起码,不能叫做春花,至于小九跟小宝,春树这名字容易让他联想起前世某个岛国作家,春木听着木木呆呆的,也不太好。 宋春临看着外面的蓝天,想了想,开口提议:“不如让他们一个叫春明,一个叫春晓吧,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直接叫春眠不太好听,感觉睡不醒似的,明谐音眠,正好应了这明媚春光,多好。” 众人一听,都觉得好听,傅年更是眼神亮闪闪的看着宋春临。 “没想到春临竟然还会作诗呢,好一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宋春临被他这么一夸,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摸了摸鼻子解释道:“这不是我写的诗,我哪儿会写诗啊,就是在书上看到了背下来的,这诗的下半部分是: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傅年听说不是他自己写的有些失望,不过在听完了诗的后面两句后,脸上又流露出了那种亮闪闪的表情。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妙啊,真是妙啊,这首诗是谁写的,春临知道吗?” 宋春临有些心虚:“是一个叫做孟浩然的诗人写的,不过他好像不太出名,哈哈哈哈哈。”岂止是不出名,是压根还没出生。 傅年满脸遗憾,能写出这么好的诗,怎么会不出名呢? 宋爷爷赶紧打岔:“春临这名字起得不错,春明,春晓,嗯,不错不错,比你爹跟你哥好多了。” 被嘲笑的父子俩面露尴尬,不敢吱声。 宋爷爷一锤定音:“那么小九叫春明,小宝就叫春晓,至于妹妹,先让春生他娘取个小名叫着吧,不着急。” 说完这次家庭会议就直接散会了,宋大庄回到了宋秦氏的房里,让宋秦氏给女儿起小名。 宋秦氏不是第一次给孩子们取小名了,春生春临甚至小宝的小名都是她取的,孩子们取了大名之后,家里就再也没人叫他们的小名了。 这次生了心心念念的闺女,宋秦氏都高兴坏了,小名都想了好几个,但都觉得不太满意。 “之前生小宝都时候,都以为是最后一胎了,没想到咱们还能得这么一个宝贝闺女,我们这也勉强算是儿女双全了吧?” 宋大庄:“怎么不算呢,女娘跟女公子都是我的宝贝,放心吧,她有四个哥哥呢,将来谁敢欺负她,我就把她那四个哥哥往外一放,嘿嘿。” 宋秦氏看不下去了,手捏着宋大庄腰间软肉狠狠一掐:“你嘿嘿啥呢,说正事呢,我想了好几个名字,都不太满意。” 宋大庄不敢说自己刚刚还给女儿取名叫春花,他怕媳妇知道了会揍他。 最后两口子商量了半天,决定给女儿取名叫圆圆,寓意团团圆圆。 宋爷爷听到这个名字直说取得好:“好好好,圆圆,团圆,咱们这一家今年啊,确实是大团圆了。” 宋大禾这个当叔叔也跟着附和:“嗯,圆圆,好听。” 宋秦氏这个月子做得比上次舒服,有干净柔软的床铺,晚上不需要起夜喂奶,因为奶爸宋大庄会爬起来给孩子冲奶粉,一开始他们还很担心孩子只喝奶粉不喝母乳,但是这个女儿非常好养活,不管是奶粉还是母乳,都喝得津津有味。 月子餐是宋宋阿麽按着营养书照猫画虎做出来的,荤素搭配,营养更全面,还不会让人发胖。 所以整个月子期间,来看望宋秦氏的妇人,都觉得宋秦氏的脸色比生之前还要红润有光泽,脸上也没有熬夜带娃的疲惫,大家都很羡慕她能有这样的婆家。 刘婶子抱着长开了一些的小圆圆,简直爱不释手。 “这小乖乖唉,真好看,瞧这眉眼长得,多像宋大嫂啊。” 王婶子凑过去看:“还真是,这个天数的孩子能长得这么漂亮可是少见,你家这闺女将来长大了也一定是个大美人。” 也有跟宋秦氏取经的:“宋嫂子,你怀着身子的时候都吃的什么呀,这姑娘眼睛真大,皮肤也白,真好看。” “是啊是啊,看得我们也想生一个白白净净的大眼睛姑娘了。” 宋秦氏笑着道:“多吃水果,我怀圆圆的时候每天都不怎么吃得下饭,就爱吃水果,冬天水果不好寻,我就吃果酱,孩子生出来自然白白净净的了。” 那问的人眼睛立刻亮了:“当真?要真是这样,我立马怀一个试试。” 宋秦氏:倒也不必如此。 看着那人跃跃欲试,宋秦氏也只能泼她冷水:“生孩子这种事儿也说不准的,我是吃不下饭又饿才吃的水果,有些人不一样,有的人有了身子,就只想吃肉,不想吃素的。” 说到孩子,大家都有共同的话题了,纷纷说自己怀孕的时候口味变得多么多么的奇葩,吃水果吃肉这都算是好都,还有人喜欢吃咸菜吃梅子的,这些都属于正常人的范围,居然还有人喜欢吃草的,就是山里随处长的野草,那都不是能吃的范畴了,那是吃了会不会出毛病的程度了。 “可是不吃饿啊,在家饿得嗷嗷哭,他们一家子跑去山上给他找能吃的草回来,让他一次吃了个够,从此再也不提吃草了。” 其他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竟还有这种奇怪的口味,我还以为自己吃酸梅子已经算奇怪了。” “酸梅算什么啊,绿油油的梅子我都直接生啃,我家老大还以为是甜的,她直接张嘴就是一大口,酸得她哇哇哭。” 妇人们在里面聊得热火朝天,被围观的奶娃娃不耐烦了,她直接给众人当场拉了一坨大的,正好来送茶水的周宁进来,把臭烘烘的圆圆给抱走了换尿布,留下众人对着他的背影议论。 “你家这小哥儿还挺勤快的,瞧瞧这还没孩子呢,就学会奶娃娃了,真好。” “说起来你们家春生也跟宁哥儿成婚两月有余了吧,打算啥时候给你生个孙子啊?” 宋秦氏微微蹙眉:“这还早着呢,哥儿本就比女子受孕困难些,我们也不着急,宁哥儿这孩子从小孤苦伶仃的,身子骨有些弱,真让他生孩子,咱们也不敢啊,还是养养,把身子养得壮实些了,生产时也不用遭太多的罪,正好我还得带圆圆,腾不开手,让他帮帮忙,以后这不就有经验了吗?” 众人纷纷点头:“还是宋嫂子想的周到,这老周家也忒不做人了,哪有这样蹉跎自家子侄的,幸好是嫁给你家春生,我瞧这春生也是个会疼媳妇都,周姐姐你啊,也可以放宽心了吧?” 王婶子笑着点头:“是啊,多亏是嫁给了春生,有你们照顾宁哥儿,我堂兄嫂二人在底下也能瞑目了。” 这话题有些沉重,好在周宁已经给圆圆换好尿布,抱着重新变得香香软软的奶娃娃,众人又是一顿夸赞。 临走的时候,王婶子刻意走在最后,她拉着周宁的手站在门口,欣慰的看着周宁不再瘦削的身形,短短两个多月好吃好喝的生活,让周宁身上长了肉,气色也变得红润了起来,不再是原先衣服枯黄消瘦的模样。 周宁不知道自己每日食用的饭菜里面都添加了灵泉水,他只知道自从嫁到了宋家,他的身子肉眼可见变好了许多,他跟王婶子都以为这是伙食好都缘故,并未往其他方面想。 “看着你越过越好,姑姑就放心了,你婆婆也是个和善的人,咱们如今都在同一个村子里住着,有空多去姑姑那边玩,知道吗?” “知道了,姑姑,天色也不早了,姑父还等着您回家吃饭呢,这村子这么近,我以后一定常去找您玩。” “唉,好好,我这就先回去了,你也进去吧,别耽误了做饭,等满月那天我再过来。” “好都姑姑,你慢点。” 送走了姑姑,周宁才转身回到厨房里,如今宋家的伙食都是宋阿麽主厨,周宁打下手,宋阿麽也不藏私,把自己学会的所有烹饪技巧全都传授给了周宁,如今周宁也能单独炒两个简单的小炒了,就是每次放油的时候还没有宋阿麽大方,宋阿麽放油都是一大勺一大勺的放,炒出来都菜自然色香味俱全。 周宁就不行了,他心疼油,其实这个时代的底层人民没有不心疼油的,即使是大户人家的厨子,炒菜时候放的油估计都没有宋阿麽的多。 看着周宁抠抠搜搜挖出了大半勺的油下去炒一锅青菜,宋阿麽也不阻止,现在周宁放的油已经比第一次多很多了,宋阿麽觉得再给他一些时日,应该就能习惯宋家人炒菜的方式了。 炒好的青菜一出锅,端上桌子大家就都发现哪一些菜是周宁炒的了,虽然卖相上没有宋阿麽炒都那么油汪汪的,但其实味道还是不错的,大家也都很给面子的吃完了。 晚上宋大庄跟宋秦氏商量起了满月宴的菜单,宋秦氏说按照杀猪宴那样办就行,可是宋大庄不甚满意。 “圆圆可是咱们家这一代,哦不对,是三代以内唯一的女娃娃呢,她的满月宴自然得办得隆重一些,你说我请个戏班子来,会不会太过吵闹,万一吵着我闺女睡觉了咋办?” 第141章 辣酱 “还戏班子呢?咱们庄户人家满月酒哪有请戏班子的,没得让人说你显摆了,我看啊,就大家一起热闹热闹,吃顿便饭就是了,来的人多了也吵,孩子回头吓着了咋办?” 宋秦氏自己都这么说了,宋大庄自然也不好反驳,只能尽量把宴席上的菜往豪华的方向准备。 宴席豪华的指标之一,那就是桌上的一些山珍,正好这个季节都是吃山珍的季节,凡是他们家后山上有的,宋大庄都让宋春临从空间里摘了一份,空间出品自然比外面的要好吃许多。 满月宴的前一天,宋阿麽一大早就起床开始煮鸡蛋了,煮好的鸡蛋放进泡好的苏木水里面染色,晾干后就变成了红彤彤的喜蛋了,满月宴上吃红鸡蛋,是一种习俗,提前煮好染好,明天就能直接上桌了。 鸡蛋刚刚煮好,那些来干活的婶子就来了,这次满月宴没有上次宋春生成亲热闹,请的都是一些关系密切的人家,来的人也不多,宋大庄掐指一算,估摸着能有七八桌左右。 满月当天早上,顾逢月带着侯府的贺礼来了,满满两大箱子,一箱子衣服,一箱子玩具,另外还有一个小匣子,里面装着一整套赤金童镯子,还有长命锁。 满月宴的主角被打扮成一个福娃娃似的,被宋大庄小心翼翼都抱了出来,小姑娘在宋大庄怀里咯咯咯一直笑,也不怕人,扑腾着小手小脚想下去玩,宋大庄吓得不敢撒手,一直抱着在宾客间转了一圈。 “哎呦,圆圆真可爱,这是姑母给你的大红包,等你长大了买糖吃。”王婶子是周宁的姑姑,圆圆跟着叫一声姑母也不算僭越,因着这一层亲戚关系,她送的礼也是最重的。 刘婶子这次也来了,她准备的是一对绣花鞋,鞋子小巧可爱,上面的绣着牡丹跟一只小兔子。 剩下的人送的也都是一些自己亲手制作的小衣服,小帽子,王勤跟王勉兄弟俩送的礼是一对儿大红色的通草花,通草花便宜,却已经是兄弟俩能拿出的最体面的礼物了。 卢明跟傅年两人之前已经送一个银锁了,今天他们送了两坛上好的黄酒,留着给圆圆出嫁时候喝。 “卢大哥的家乡得了女儿就会给女儿准备这么一坛子黄酒,埋在地里十几年,等姑娘长大出嫁的时候再挖出来,这就是女儿红。” “好东西,我喜欢,哈哈哈,女儿红,唉……”宋大庄笑到一半觉得哪里不对,合着这酒还得女儿出嫁的时候才能喝? 想到日后送女儿嫁人的情景,宋大庄的心情顿时变得不太美丽了。 怀里的圆圆还是小小软软的一团,一想到这么可爱的姑娘,将来要嫁到别人家里,宋大庄那是一万个不情愿的。 宋阿麽看着他那副德行就知道这大儿子在想些什么,怕他语出惊人吓到客人,宋阿麽笑着挤开他,开始上菜。 满月酒结束后,顾逢月难得没有立刻回京,他如今已经不去上学了,顾逢云给他在军中谋了份闲差,打算让他先熟悉熟悉军营里的事情,至于将来能否建功立业,那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期间一直被宋大庄抱着的奶娃娃终于落到了顾逢月的手里,他小心翼翼从宋大庄怀里接过小姑娘,软乎乎的一团,顾逢月浑身僵硬的都不知道手脚该怎么摆了,宋阿麽在一旁给他指导了一下姿势,没多久就能抱得有模有样的了,只是姿势看起来比较拧巴,而且他完全不敢有大动作。 圆圆刚刚喂了奶,吃饱后她就开始犯困,张开花瓣一样的小嘴巴,打了一个奶味的呵欠。 顾逢月像是见到了什么新奇都事情,兴奋又小声地跟宋春临说:“你看,她居然在打哈欠,脸好小啊,还肥嘟嘟的。” 宋春临憋着笑,他发现现在的顾逢月,很像一个新手爸爸在抱着自己的独苗苗,特别好玩。 满月过后,地里的庄稼都到了结果的关键期,宋大庄跟宋春生都是轮流住在地里的,生怕今年田里又跟去年一样,出点啥事,自从宋春临告诉他们,那王富贵曾经试图放火烧他们家的庄稼,宋大庄就跟宋春生约好,两人一起轮流去地里守着。 白天的时候就是其他人去地里看看,宋春临最近也是经常往外跑,他今年种出来的玉米已经跟现代玉米一模一样了,就是更细长一些,可是味道却不输现代品种,估计是总是浇灌灵泉水的缘故。 这批玉米他跟顾逢云说好了,一旦成熟,会优先送一批去侯府,这些是为了给皇宫里的那位尝尝味道的。 六月的辣椒差不多都要老了,宋春临拿出来的品种结果率很高,宋家人几乎每天都能收获一大筐辣椒,这些辣椒都会被拿去作坊里面,宋大庄请了刘婶子跟王婶子两人,专门负责在作坊里剁辣椒,制成辣椒酱,工钱按日结算,每天二十五个铜板。 这个工钱在周边村子已经算高的了,而且只是剁辣椒而已,工作已经比干苦力轻省很多了,不少人都眼红刘婶子跟王婶子,还有人旁敲侧击,想知道宋家人何时再招工。 有一些上门求工作的人宋大庄都把他们给拒绝了,如今地里的粮食都还没收获呢,他打算等收获了再招人,在村子里住了三年了,对村里的一些情况宋大庄不说了如指掌,起码也能知道村里谁家勤快,谁家惯常喜欢偷奸耍滑。 距离第一批粮食收获还有一段时间,宋大庄心里已经有了好几个人选。 卢明跟傅年得知宋家开了作坊,就一直想去作坊里干活,他们两个大男人,整天在宋家白吃白喝的,两人都觉得不太好意思,想替大家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宋春临看着两人,思考了一下,做辣酱需要大量生姜跟大蒜,于是他就把剥大蒜跟削生姜皮的活交给了两人。 卢明跟傅年知道自己也能干活,高高兴兴的去拿篮子去了,卢明看不见,就负责剥蒜,傅年负责削生姜皮,两人说说话的功夫,活就能干得差不多了。 制作好的辣酱还不能立刻吃,得放置一段时间发酵才行,等家里的辣酱已经多到放不下的时候,宋春临大手一挥,表示不需要剁辣椒了,剩下的辣椒都晒干了,碾碎做成油泼辣子。 对于第一次听见的新事物,卢明难得发出了疑问:“油泼辣子是何物?听这名字都意思难道要用油去泼它?” 宋春临笑嘻嘻回答他:“正是,油泼辣子顾名思义就是用油泼过的辣椒面,不过这油也是有讲究的,不是什么油都可以的,还得加一些我的独家秘方才行。” 宋春临说的独家秘方,就是一堆香料,他先把洋葱胡萝卜大葱香菜跟桂皮八角香叶,一起扔进油锅里,小火慢炸,炸出香味以后,才把里面的渣渣过滤掉,把锅里的油烧到冒烟后关火,等油温稍微降下来一些了,才用勺子舀到准备好的辣椒面上,为了防止辣椒面炸糊,宋春临还提前用冷油给搅拌了一下。 伴随着一声‘刺啦’的声音,热辣冲鼻的味道霸道的席卷着每个人的鼻腔,第一次感受这么浓烈的辣味,众人都有些受不了,然而随着热油全部泼进了辣椒面里面,那味道又变得醇香浓厚,再往那大海碗里细瞧,油亮红润的辣椒油上面还飘着一粒粒白芝麻,看着就很有食欲。 宋春临再把香醋倒进里面,激发最后的香味,这一盆又香又辣的油泼辣子就制作完成了。 宋春临拿起一个馒头,撕开两半,用勺子在里面淋上一层红亮的油泼辣子,然后率先递给了最能吃辣的宋大禾。 “二叔,吃!” 宋大禾看着那红彤彤的馒头,本能的咽了一下口水,他在众人的注视下低头咬了一大口,辛辣的味道直冲天灵盖,一会儿他的口腔就是火辣辣的,感觉像是肿了一样。 但是这个味道却是让人越吃越上头,那味道也是越嚼越香,哪怕被辣得嘴巴都肿了起来,宋大禾也不愿意松口,居然就这么就着油泼辣子吃完了一个大馒头。 “呼,爽!好吃!”宋大禾的评价简单朴实但有用。 其他人看着他吃得这么香,也纷纷拿起馒头,开始就着油泼辣子吃馒头。 这一口下气,大家都惊为天人。 “有了这油泼辣子,我觉得我还能再吃十个大馒头!”宋大庄大言不惭放狠话。 宋春临欲言又止,他该怎么告诉他爹,油泼辣子的吃法多了去了,沾馒头只是最简单的一种,而且他这个辣椒面还只是简易版的,据说完整版的使用的辣椒面品种都是有讲究的,不过他条件有限,能还原成这一已经算可以了,对第一次尝试油泼辣子的古人而言,这已经算是无上美味了。 当晚大家的晚饭,都变成了油泼面,这个做法宋阿麽都是第一次做,但是意外的很成功,除了不能吃辣的,其他人包括最小的宋小宝,都在面里放了一勺油泼辣子。 一家子捧着硕大的面碗呼哧呼哧的吃着面,觉得太辣了就喝一口牛奶解辣。 一群人里面,长相最斯文的傅年居然是最能吃辣的,所有人的面碗就数他的最红,卢明看着一脸糙汉的样子,吃辣能力连宋小宝都比不过,这两人的极端也是令大家啧啧称奇。 吃完了面,宋大庄直接把面碗往桌上一放,整个人摊在椅子上,大手摩挲着自己的肚皮,他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吃到撑了。 “呼,这面可真好吃啊,又香又辣的,春临啊,你说,这辣椒跟这油泼辣子,你打算怎么卖?是摆摊还是放酱料铺子里?” 宋春临:“摆摊太麻烦了,还是先放酱料铺子里吧,第一次咱别放太多,先看看市场反应怎么样。” 宋春临都这么说了,大家自然都是赞同的,于是第二天宋家人齐上阵,把辣椒地里变红了的辣椒都收了上来,摊开在院子里晒干,这两天日头正好,辣椒晒了几天就干得差不多了。 宋大庄特意去买了一个巨大的石臼回来,晒干的辣椒放进去捶成粉末,倒出来放在巨大的陶盆里备用。 宋家用的香料都是宋春临空间里面的,油也是,对于宋家能有这么多源源不断的材料,首先觉得不对劲的就是宋大禾。 宋大禾之前是因为受伤才会变得迟钝,但他本人并不傻,甚至还比宋大庄要聪明一些,随着他的神志逐渐清醒,他发现家里人似乎隐隐以宋春临为首,宋春临说做油泼辣子,宋大庄就给他做,最诡异的是,宋大庄竟然会问宋春临油泼辣子该怎么卖,放哪里卖,售价几何。 这种事情在他的观念里是极为不可思议的,一家之主宋爷爷还健在,他们兄弟也没有分家,他有时候也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宋家人都很听宋春临的话。 不过他心里虽然还有疑惑,但也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打算再观察一阵。 随着辣酱发酵完,油泼辣子也都做好了,一家子又围在一起,给油泼辣子分装,宋大庄先送了一小批去了镇上的酱料铺。 那酱料铺的掌柜的一听到是辣酱,当即摇头说不收。 “这玩意咱们也没见过没吃过,你说好吃可不算数,得买的人说好吃才行啊。” “我的辣酱肯定好吃。”宋大庄不服气,他掏出两个馒头,辣酱跟油泼辣子各打开一瓶,把馒头撕成小块,沾了一点递给掌柜的。 “来,你吃,你尝尝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掌柜的看着那红彤彤的馒头,两种辣酱的味道闻起来很不一样,一种是纯粹的香辣,另一种则是非常有风味的咸香,但是一样的是,两者都让他觉得食指大动。 掌柜的尝试着吃了一个沾了油泼辣子的,无他,这玩意看起来用了很多油,闻起来就油香油香的。 能放这么多油的东西指定好吃,这是掌柜的想法。 第142章 出售 “竟然真的是好吃的!”掌柜的很震惊,在此之前从未有人吃过辣椒,方才宋大庄他们拿过来的时候,还以为他们在开玩笑呢,在宋大庄的再三保证辣椒无毒的情况下,掌柜的才想着要不试一下,大不了就是嘴巴肿一下罢了,没想到这油泼辣子竟然真的很好吃,香,辣,但这点辣度他表示可以忍受。 吃完了沾着油泼辣子的馒头,掌柜的伸手摸向另外半边蒜蓉辣酱的,跟油泼辣子的香辣不同,经过发酵的辣酱风味更足一些,吃下去咸香过后就是一阵冲鼻的辛辣,是跟油泼辣子完全相反的辣味。 掌柜的被辣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但即使如此,还像是被下了蛊一样,将手里剩下的馒头给吃完了。 宋大庄怕把人给辣坏了,赶紧从桌上拿过茶杯,把军用水壶里的牛奶倒了一杯出来。 “来,掌柜的喝一口,喝了解辣。” 掌柜的听到能解辣,想也不想就把牛奶给喝下去了,喝完了才意识到自己喝的好像是牛乳。 “嘶~这是牛乳吗?嘶~” 看着被辣得斯哈斯哈的掌柜,宋大庄憋住笑:“是的,就是牛乳,喝了这个可以解辣,比喝水快些。” 掌柜的不禁肃然起敬,这得吃了多少辣椒才找到牛乳这种可以解辣的东西,话说这牛乳味道还挺好,也不知道对方从哪里寻来的。 掌柜的连着喝了三杯牛乳,才感觉自己的嘴巴终于不再那么辣了,但是嘴巴还有些红肿。 “不错,不错,你这两个辣椒确实好吃,尤其是油泼辣子,香辣的滋味很醇厚,回味无穷,但那个辣酱就真的太辣了,怕是没那么好卖哟。” 这个问题宋春临也想过,古代人吃辣都是靠的生姜跟茱萸,辣椒最初传入国内的时候,也只是作为药材跟盆景,就跟现在的大景一样,是作为珍稀观赏植物,又因为其辛辣的特性,根本没有人会想去吃它,所以古人对辣椒的包容度并没有这么大。 因此他把辣酱的定位是作为调料使用,沾馒头是最简单的吃饭,蒜蓉辣酱在现代厨房的使用率非常高,蒜蓉辣酱可以用来做蒸菜,蒸鱼头,蒸粉丝金针菇甚至是海鲜生蚝一类的,都是极其鲜美的。 当然现在可找不到金针菇粉丝海鲜这些食材,但是最简单的鱼头却可以轻易获得。 掌柜的按照宋大庄说的,让小二去档口买了一条胖头鱼回来,让家里的厨娘收拾干净了,鱼头破开两半摆放在最大的一个盘子里,宋大庄把蒜蓉辣酱均匀的平铺在鱼头上面,按照宋春临教的,水开上汽后才趁热把鱼头放进锅里蒸,大火蒸了大概半柱香的功夫,宋大庄掀开盖子,用筷子戳了戳鱼头,确认熟了才把鱼头端了出来。 剁椒鱼头应该用剁椒酱来做,不过蒜蓉辣酱也很香,出锅时宋大庄还用一点热油往鱼头上这么一泼,香味彻底被激发出来,馋的周围的人直流口水。 宋大庄也咽了咽口水,故作矜持的给展柜的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那掌柜的也不再客气,直接用筷子夹起一块鱼脸肉,鱼脸肉是最嫩的,掌柜的一口鱼肉下了肚,滋味美得他直接眯起了眼睛。 “真是妙哉,这蒜蓉辣酱经过这么一蒸,那辣味也柔和了许多,跟鱼肉一融合,真真是老朽吃过最好吃的鱼头了!” 听到掌柜的如此夸赞,宋大庄也深感与有荣焉。 “呵呵,怎么样,掌柜的,在下说的没有错吧,这辣酱做出来的菜肴,可还合你的心意。” 掌柜的哈哈哈大笑:“甚合,甚合。” 其他人也纷纷举筷吃鱼,大景人吃鱼一般以香煎居多,如宋大庄一般清蒸的则根本没有,大家一开始都是抱着难吃也要咽下去的心态的,结果还没出锅呢这鱼就香味扑鼻,此时再一品尝,鱼肉嫩滑,蒜香中带着辛辣,把鱼头的腥味给祛除得七七八八,只留下鲜美,即使不能吃辣的人也被这美味引诱得不断下筷子。 掌柜的还想再吃一口,却发现碟子里只剩下鱼骨头了,气得他吹胡子瞪眼的,不过转念一想,他就抓住了宋大庄的手,将他带来的蒜蓉辣酱跟油泼辣子都给包圆了,价格随宋大庄开。 宋大庄给了一坛子辣酱五百文的定价,一坛子辣酱大约六两左右,这个价格属实是虚高了些,但物以稀为贵,现在只有宋家有这种辣酱,定价贵些也合理,宋大庄是寄卖,掌柜的抽三成,按月结账。 掌柜的自己一样买了十坛子,打算留着慢慢吃,宋大庄两种辣酱一样只带了二十五坛,一共五十坛,掌柜自己买走了二十坛,还有三十坛,全部摆在了柜台最显眼的地方。 宋大庄把东西卸下来以后,马车留在了这边,自己背着北背篓,揣着钱去了集市,最近家里的针线啥的都少了,他顺便买些带回去。 先是去了常去的布庄,选了几块粗麻,又拿了一些针头线脑的,结了账后正要往外走,突然听到布庄里的客人,在聊着什么京城,什么侯府的。 宋大庄下意识的凑了个耳朵过去听,然而这一听可不得了,那两人说的竟然是勇毅侯府! 勇毅侯府不就是顾逢月家吗?宋大庄这下彻底挪不动步子了,他就直接杵在那两人身边,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他们在说什么。 “那勇毅侯不是先帝亲封的吗?陛下还真敢褫夺他们家的封号啊?” 那人有些不屑:“先帝亲封又如何,还不是临阵脱逃了,当年呼图城可是被屠城了啊,要是老侯爷没有跑,而是留守在城里,按照他的能力,怎么可能被屠城,哼,我看就该把他们全家都抓了下大狱,前段日子还有脸风风光光的抬回来,啧啧,他们也不怕被戳脊梁骨。” 另外的人有些不敢相信:“不能吧,老侯爷那是征战沙场多少年的常胜将军了,他怎么可能临阵脱逃呢?” “他没临阵脱逃,那他为何是死在了呼图城外,而不是跟他的夫人一起在城里被烧得尸骨无存?哼,我看这顾家算是彻底完了。” “这顾家在京城都多少年了,没那么容易完吧,那些大户人家不是都树大根深的吗,哪有这么容易被人端了的?” “嘿,这再大的家世又如何,那还不是皇帝一句话就能办了吗?我就说这做人不能太得意,这不,报应来了吗?” 两人说完就拿着选好的东西去结账了,只留下宋大庄一人,站在原地,整个人僵硬得如同被冰封了一样。 店小二看着他一个人像被点穴了一样,忍不住上前喊了他好几声,宋大庄这才如梦初醒一般,拿着买好的东西急匆匆的往回赶。 一路狂奔回家,宋大庄立刻把正在跟弟弟妹妹们玩的宋春临给揪了起来,宋春临一脸懵逼的被自个老爹拎到了书房,宋大庄急得连身上的背篓都没有放下来,就急切的让宋春临用空间探查一下 。 宋春临听完宋大庄说的话,也是正色了起来,他放出精神力,如今他的精神力已经强悍到能轻松笼罩住整个京城上空。 侯府大门紧闭,侯府里面也是静悄悄的,宋春临发现侯府的下人都少了许多,顾逢云也难得的在家里悠闲喝茶,顾逢月也没有去军中任职,而是闲着在家里发霉。 宋春临又不是傻子,一眼就看出了他们两人这是被皇帝罚了禁闭了,看来这次的问题确实很严重。 宋春临看着着急的宋大庄,先安抚安抚老爹吧。 “爹,现在顾家兄弟暂时没啥大问题,都在家里好好呆着呢,你先别急,皇帝不是最信任重用顾侯爷的吗?我看他们兄弟俩都挺好的,能吃能睡,估摸着他们已经想好对策了,我们跟顾家走得近,这次没有收到半点消息,也许这也是他们保护我们家的一种办法呢?” “啊,不告诉我们,是为了保护我们?” 宋春临点点头:“是的,老侯爷铁骨铮铮,肯定不会做出那种阵前脱逃的事情的,这一点想必您比我更清楚,而且老侯爷他分明是受了重伤才会被紧急送出的呼图城,我想他们只要抓住这一点,就能够替老侯爷洗刷冤屈,官场上的事情他们兄弟两人比我们都熟悉,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静观其变,老老实实呆在家里过好我们的日子,争取不给他们添麻烦。” 宋大庄想到这里心也安定了一些:“确实,咱们就是普通的庄户人家,不出头就是最好的,只是你二叔跟卢大叔跟傅大叔三人还在我们家,万一他们来抓人咋办,春临你能想办法先把人藏起来吗?” 宋春临一想也是,卢明跟傅年甚至宋大禾都是当年参与护送老侯爷的护卫之一,如果朝廷真的来提人的话,他们肯定是不能拒绝的。 “二叔的脑袋已经好得差不得了,傅大叔跟卢大叔的虽然身有残疾,但他们的脑子也不笨,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而且咱们问心无愧,躲起来,估计还会惹人猜忌,不如大大方方的,这事情别人一查也就都清楚了,咱跟二叔他们通个气就行。” 宋大庄此时已经找到了主心骨,于是他放下了背篓,又去把宋大禾跟傅年卢明他们说明了一下情况。 三人听完前因后果,都恨得咬起了牙根。 “这些人简直忘恩负义!他们是不是忘了这些年的安逸日子是怎么来的了?大司马一生在战场上杀敌无数,即使身负重伤也不肯立刻战场,要不是夫人把他打晕了,他是绝对不肯跟我们走的。” “是啊,为了平定边疆,大司马身上大伤小伤无数,只是因为重伤退下了战场,就要被这群小人这般造谣,他们空口白牙的,什么都不知道就跟着那些人一起附和,连死人都不放过,那狗皇帝还有脸囚禁侯爷,我呸,他算什么东西,我们跟着大司马战场厮杀的时候,他还是个奶娃娃呢!” 听到卢明怒骂皇帝,傅年脸色惨白的呵斥:“住口,卢大哥,小心隔墙有耳。” 卢明还有些不服气,三个人里,他跟着大司马的时间最长,因此感情也是最深的,大司马在他心里那是英雄一般的人物,怎么能容忍他人这样侮辱! 傅年看着一脸凶狠要去跟人干仗的卢明,有些无奈的握住他的手,给他顺毛。 “卢大哥,公道自在人心,大司马当初的事情一查便能知晓前因后果,那些人诬陷大司马,目的不过是为了对付勇毅侯府罢了,只要侯爷稳住,那侯府就不会有事。” 宋春临也赶紧插了一句:“是啊是啊,侯爷可稳了,他虽然身体不太好,但脑子好使,而且之前也一直受陛下的重用,您看出了这么大的事情,皇帝也不过是罚他们在家里关禁闭,这已经是个很好的结果了,相信侯爷肯定有自己的打算,咱们要做的,就是安分守己,不给他们添乱。” 众人一听,觉得非常有道理,宋大禾的眼神一直落在宋春临身上,宋春临又不是傻子,他当然察觉到了,但既然宋大禾没有开口,那他也不会过多解释。 傅年缓缓道:“当初侯爷说要给我们三人请赏我就知道这事情不容易,但没想到那些人居然会为此诬陷大司马,罢了,眼下地里的庄稼就快到收成的时候了,先把这件事情忙过了再说。” “宋大哥,如果我跟卢大哥的存在会给你们家带来困扰的话,您也可以把我们交出去,我跟卢大哥都不会怨你的。” 宋大庄脸黑了:“说什么怨不怨的,我宋大庄是那样的人吗?再说了,我亲弟弟还跟你们一起护送的老侯爷呢,真要交,我第一个把他交出去就是了。” 无辜躺枪的宋大禾:“???” 不过宋大禾也没反驳,因为他们三人都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反正到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他们也肯定跑不了,还不如老老实实呆着,先把地里的庄稼收上来是正事。 第143章 震惊 虽然嘴上说着让大家放心,但是宋春临还是在半夜的时候跑了一趟侯府,当他悄无声息的落在顾逢月面前的时候,顾逢月只不过怔愣了一下,就立马反应迅速的把屋子里的门窗都给关上了。 宋春临像条小尾巴似的跟在他屁股后面,看到他的动作后好心出声告诉他:“没有人监视你们,放心啦,那狗皇帝还算人道。” 顾逢月:“…你,算了,你怎么突然就过来了?” 宋春临疑惑:“这不是听到你们出事了吗?怎么,你还觉得能瞒过我们?” 当然不可能,现在京城上下都在讨论他们勇毅侯府是不是快完了,除非宋春临不想知道,否则以他的本事,哪里会听不到丁点风声呢。 顾逢月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不用担心,我跟兄长心里有数着呢。” 宋春临脑袋一歪逃离魔爪,气哼哼地抱着脑袋:“别以为我傻,当初你说侯爷在军营里给你寻了一个闲差我就觉得不对,他那么希望自己弟弟能够建功立业的人,怎么可能会给你找闲差?他不把你直接丢底层练脱一层皮就不是你哥了。” 顾逢月沉思:原谅在你心里我哥这么凶残的吗? “好了,不气了,当时兄长知道我父亲没有在呼图城就知道会有这一遭了,那群老东西向来看不起武将,早巴不得找事情把我兄长拉下台了,你白天探查消息的时候,是不是还听说了其他的事情?” 宋春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白天用精神力的时候可是发现了,不少人在说顾侯爷在朝堂上被其他文臣跟现在的大司马给气得吐了血,然而他分明看见顾逢云悠闲自在的窝在自己房里,吃着点心,喝着茶水,捧着话本看得不亦乐乎,哪儿有一丁点被气到吐血的虚弱样子啊? 顾逢月看他这样便清楚他什么都知晓了,便也不再瞒着他。 “此事是皇帝出的主意,我兄长不是在户部任职吗,我又被引荐去了军营,大司马坐不住了,他可是最不希望我进军营的,一门心思想要提拔自家子弟,奈何他那些后辈们没有一个出挑的,顶着大司马的名头在外面欺男霸女,被我兄长找人参了好几次了,这次我父亲回京,他就是蹦跶得最欢实的那一拨,不过大司马头脑简单,不足为据,还算容易对付。” 宋春临歪着脑袋追问:“那不好对付的呢?难道是上次我整那赵斐被他们发现了?” 顾逢月满脸问号??? “不是,你整赵斐?你又去赵斐家里搬东西了?还是放火了?” 宋春临理所当然的点头,还骄傲的挺起小胸脯:“当然是放火啦。” 顾逢月沉默了,你为什么一脸骄傲? 宋春临反应过来:“不是赵家在搞事啊?” 顾逢月摇摇头:“自从他们上次放火烧了你们家以后,我兄长也没少在朝堂上找赵家的麻烦,他们家有不少子弟是在朝为官的,这一次被我兄长撸下来不少,不止是赵家,基本上那些世家子弟都被撸下来了不少,那些老家伙我们动不了,暂时先放着,这次就是几大世家一起联合上书,要求皇帝把我父亲的封号爵位那些都收回去,皇帝为了限制那些世家,就少不了我们顾家这把好刀,放心吧,我们会没事的。” 得到了顾逢月的再三保证,宋春临才算是真正的放下心来,反正朝堂的事情他又不懂,大不了到时候他直接去把那几个老东西给干掉就行了呗。 离开的时候顾逢月还有些担心:“你就这么回去啊?真不会被发现吗?” 宋春临信心满满:“怎么可能,你也太小瞧我了吧,回去吧,我家的粮食快成熟了,你们弄快点啊,我还等着跟你一起摘棉花呢。” 听到他说棉花,顾逢月眼里漾起温柔的笑意:“好,你回去的时候慢着些,替我向爷爷他们问个好。” “知道啦。”宋春临背过身挥了挥手,然后突然就消失在了顾逢月的视线里,如同突然出现的那样。 离开了侯府,宋春临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仗着异能作弊,在京城里四处溜达,他躲过了巡防营,用精神力找到那几个顾逢月说的老臣家里,看着气派的大门,宋春临想,他不能马上杀了他们,那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惩戒那总行吧? 于是第二天上午,皇帝还没起床呢,就有不少老臣的家人们进宫来求皇帝要太医回去看病。 “你一个一个说,谁跟谁病了?”皇帝毫无形象的掏了掏耳朵,太监立刻给他报了几个名字上来,全是一堆老家伙,还都是弹劾顾逢云最厉害的那几个。 皇帝嘶了一声:“那顾家莫不是给他们下咒了不成,就这一晚上,全病了?” 太监尴尬的笑着:“陛下,几位阁老都是上了年纪的,这身体自然是比不过年轻人。”更何况前段时间还有个年轻人被气到吐血呢,当然这话他只在心里腹诽,没敢说出来。 皇帝对这些老臣没什么好感,此刻听到他们集体生病,还觉得有点好玩,本着看热闹的心思,他不但派了太医,还派了自己身边的太监一起去看…哦不是,是探病。 这一次宋春临没想要这些老家伙的命,而是趁他们睡着的时候喂了一口见手青,这东西吃得少顶多就是出现幻觉,肚子疼甚至腹泻,不致命,但很社死。 宋春临前世就很好奇那些网友说的见小人是怎么个见法,这次他算是见到了什么叫见小人,有人吃完把身边人当做狗一脚踹下床的,有人以为自己是条鱼,在床上游来游去还掐着自己的脖子说自己没有水要死了,旁边人拉都拉不住,还有人跟一根柱子疯狂对骂,旁边人都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还有最严重的,一个老头对着空气胡乱的抓,好像是看见了黄金,结果抓到一半肚子疼,窜稀了,拉了一裤兜,他毫无所觉还在抓,就这么一边抓一边拉,弄得整个房间都是他的‘黄金’了。 宋春临吓得立刻收回了精神力,他怕自己再多看一眼就要吐出来。 想到这群人醒来后发现自己社死的行为,宋春临就笑得在床上直打滚。 太监回去后也如实的把自己打探到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当然他们说的都是精简版,毕竟这么丢脸的事情那些下人自然不可能真的捅出去,不然下一个被扔出去的就是自己了。 皇帝听完后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见手青虽然有毒,但宋春临只喂了一口,毒性不算太大,社死完后大夫也把不出什么毛病来,只说让几个老人好好休息,开了温补的方子就回来了。 有几个老大臣的年纪实在太大了,这一次病可能伤了元气,身子大不如前,缺席了好几次的早朝,皇帝旁敲侧击让几个人告老还乡得了,谁知这几个老东西还惦记着手里的权利,死活不愿意走,气得皇帝暗骂这些人为什么不快点死。 因为这些老家伙蹦跶不起来了,侯府难得过了一段清净日子,而宋家的粮食也真正到了收获的季节。 今年宋家红薯被偷了,所以他们地里的这些都去别家扦插过来的,种得比较晚了,但因为种出了经验,产量也能跟去年的持平。 周宁是第一次参加宋家的红薯收割,之前春耕的时候他就对宋家种的这些农作物产生了好奇,他们村子种这些东西的人还比较少,以前听到这红薯土豆能亩产上千斤,也只是觉得震惊,但当他实实在在的体验过亩产收获上千斤的时候,带给他的震撼远超当初的道听途说。 而最让他觉得惊讶的,还是玉米。 当宋春生掰下一个玉米棒子递给他的时候,他人都傻了,手里的玉米棒子沉甸甸的,看起来跟以前的玉米都不一样,甚至他只有剥开那层玉米皮,才能从整齐的玉米粒上看到从前玉米的影子。 宋春生看到他震惊的样子,忍不住掰了几粒玉米下来,塞进他的嘴里让他吃。 周宁对他没防备,下意识的咀嚼了几下,发现这玉米嚼着竟然带点甜,而且一点也不硬,当即兴奋的睁大了眼睛。 “这真是玉米吗?怎么会这么好吃,从前人家都说这玉米不能吃,只能看,为什么这些玉米跟从前的玉米完全不像。” 宋春生笑眯眯的:“是不是完全不一样?你手里的玉米是我弟弟经过这些年不断改良出来的品种,从一开始的两穗三穗,一直到现在这样,直接长出一个玉米棒子,我弟弟耗费不少心血,才能得到这么一大片改良玉米种。” 周宁往四周望过去,发现这一片玉米地种的都是这种玉米,每一株玉米都长得比他还高,上面结出来的玉米棒子,也都跟他手里的这一棒一样,看上去都很饱满,他方才掂量了一下,就这么一个玉米棒子,足足有半斤重,这可比最开始的玉米种子,要重太多了。 “那这产量,岂不是从前的几十倍?”以前的玉米亩产不超过百斤,眼下这几亩地,估摸着也能有个好几百斤呢,跟小麦稻子不相上下,甚至还有可能比小麦稻子还高。 宋春生回想了一下去年的产量,报出一个数字,引得周宁一声惊呼。 “这么多啊!这些要是都能吃的话,岂不是咱们家今年要有上万斤粮食可以收?” 宋春生哈哈大笑:“何止上万,就你看见的那些小麦跟稻子,每一亩的产量都比别家要多两三百斤呢。” “小麦跟稻子也这么多吗?”周宁更惊讶了,他一直以为宋家只有土豆红薯的产量是最高的,现在宋春生却告诉自己,他们家的小麦水稻的产量也比别人家的要高出许多。 宋春生笑着跟他解释:“因为土豆红薯产量太高了,所以我们家其他作物的产量就没有那么显眼了。” 收玉米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玉米杆子跟玉米棒子他们要分开收,虽然他们家请了短工,但很多事情还得自己亲力亲为,为了加快收获的速度,一家子除了宋秦氏在家带着三个孩子没来,其他人都下了地。 一群人分散在地里,两人负责一垄,一人在前头把玉米杆放倒,另一人就在后头把玉米棒子掰下来堆到一起,这活宋家人是做惯了的,就连周宁这个经常下地的人也是干了一会儿就能上手了,所以他们的速度还算快,半天的时间就收完了两亩地。 午时宋秦氏背着女儿,带着两个儿子一起来送饭了,宋小九如今已经快七岁了,宋小宝也有四岁多,两人放其他人家都已经下地干活了,也只有宋家不舍得,只让两个孩子做些轻省的活计。 宋小九吭哧吭哧把后背的背篓放下,里面是中午要吃的馒头,宋秦氏胸前背着闺女,身后也背着一个大背篓,都这样了手里还不忘提着俩个篮子,里面是冰好的酸梅汤。 宋小宝啥也没拿,他紧紧牵着宋小九的手,生怕娘跟哥哥把他给落下。 用过了午饭,宋大庄跟宋春生两人负责将收好的玉米给拉回家去,这些可都是要上交朝廷的,少一个他们都得心疼死。 忙活了三天,终于把家里的玉米都收上来了,连玉米杆都没放过,堆成了高高的草垛子在地里,这玩意只留了一些给家里的牲畜做草料,其他的就只能当柴烧了。 宋家这次收回来的玉米太多,家里放不下了,宋春临悄摸着偷渡了一部分进空间里面,等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带去侯府,先拿了几根玉米棒子给顾逢月解解馋,哦,其实是他馋了。 两人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在院子里烤玉米吃,当顾逢云闻着味道过来的时候,两人都被当场吓在了原地,顾逢月甚至忘了自己手里还拿着玉米,居然就这么把玉米给烤糊了。 顾逢云:我可谢谢你们了,明明受到惊吓的人是我好吗! 第144章 烧烤 “哥,你怎么来了?”顾逢月手忙脚乱的擦了擦嘴巴,看着哥哥黑着脸,还小心翼翼的递了一根烤好的玉米棒子过去。 顾逢云看着他手里的玉米,嗯,还行,不是烤糊的那个。 顾逢月举着玉米的手都累了,顾逢云也没有半点想要接过去的意思,他以为顾逢云是不想吃,正要收回来,顾逢云才伸手接过了签子,嗯,温度刚刚好。 顾逢月:“……”合着他在等玉米凉呢? 顾逢云不是第一次吃玉米,但烤玉米还是第一次,宋春临给玉米撒上了烧烤料,第一口下去的味道有些奇怪,但玉米香甜,中和了烧烤料里的一点辣味,吃着很过瘾。 顾逢云连连点头:“嗯,不错,难怪大老远就能闻着这香味,府里侍卫跟我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呢,你们俩躲在这儿吃得挺好啊。” 两人嘿嘿尬笑,宋春临心虚的避开顾逢云的视线,心里默念别问我咋来的,别问我咋来的,别问我咋来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但很多事情说十遍也是不管用的。 只见顾逢云优雅的从怀里掏出一方绢帕,慢条斯理地擦干净嘴巴,然后才慢悠悠的开口: “春临啊~” “到!” 顾逢云:“春临几时来的呀,怎么不让管家去给你开门呢?” 宋春临一脑袋黑线,祖宗,你就差明摆着说我爬墙了啊,当然,让他承认肯定是不可能的,打死也不可能承认的。 所以宋春临面上摆出一副很无辜的表情:“我这不是怕吵到管家吗?大半夜的多不好意思呀。” 顾逢月没忍住噗嗤一声,但在宋春临的怒瞪下立刻把脑袋转了过去,憋了好一会儿才把表情恢复平静。 顾逢云:“……大晚上不敢吵醒别人,于是你俩就在这院子里烤东西吃?那味道我在门口就闻到了,现在别说管家了,估摸着旁边院子的下人们都被香醒了。” 两个小的立刻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顾逢云施施然走到椅子上坐下,顺手拿起一个还未烤熟的玉米。 那玉米没有后世的那么大,大概也就跟成年男子巴掌那么长,但味道很不错,没有水果玉米那么甜,更像是糯玉米,因为一直浇灌灵泉水的缘故,种出来的玉米味道带着一丝丝的清甜,比糯玉米更好吃。 顾逢云从前也买过玉米做的珠串给顾逢月带,那会儿顾逢月还小,雪白可爱的一团,他就学着京城里的世家小姐那样,挑选了几串品相极好的玉米串给弟弟玩,对于玉米他也算是有一点了解的。 只不过那时候谁也没想过玉米竟然也是可以吃的,要是知道能吃,又怎么会平白被当做玩物这么多年。 说到玉米,宋春临也很好奇,前世玉米大约在明朝的时候传入的,可是传播途径却并不清楚,有人说是陆路,有人说是海运,现在看来,玉米很可能在更早的时候就传到了这片土地,只是当时传入的是最原始的品种,并不是后面墨西哥广泛种植的品种。 “春临啊,你是怎么发现玉米也是能吃的呢?”顾逢云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在他看来,似乎没有人会尝试去吃一个只能把玩的物件。 宋春临却理所当然的回答他:“饿急了,什么都是可以吃的。” 此话一出,顾家两兄弟都沉默了。 他们出身贵族,从小就不缺吃穿,自然没有经历过饿肚子的窘境。 宋春临:“你们也知道我们家是逃荒来的,逃荒的路上很难找到食物,更别提水源了,所以我们在路上,只要没有毒的都可以吃,有些东西很难吃,但比起难吃,饿死更可怕。” 此话半真半假,真的是在宋春临没有穿过来之前,宋家确实是过着这样的生活,他们把挖来的野菜树根同自家的干粮一起煮成糊糊,直到宋春临穿过啦来没有多久,宋家也是一直这样填饱肚子的,可以说那段时间,比宋春临在末世的时候过的还要苦,起码末世他还有一空间的物资可以使用,赶路的时候啃个面包就算比较艰难的日子了,而且他还有水,他空间里的水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他根本不惧怕找不到水源。 但宋家前期不是这样的,宋春临现在回想起曾经的日子,都觉得比上辈子还要遥远。 那种一小碗水两个人分着喝,一块饼子掰成两半,咽下去还拉嗓子的苦日子,原来也只是过去了三年。 顾逢云跟顾逢月都知道他们家逃荒的时候苦,但没想到这么苦,顾逢月有些想问,如果宋春临当时就吃过了玉米了,那为什么他第一次见到玉米的时候,会表现的那么惊讶? 不过顾逢月并没有真的问出来,如果宋春临不想说,他有的是借口敷衍自己。 这不,顾逢云就被忽悠过去了,他下意识的以为宋春临是在那时候找到了野生玉米,然后在尝试过后发现这玩意吃着味道还不错,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不断改良。 宋春临保持微笑,任由顾逢云误会。 “只是择优选种,就能在三年之内种出这么大的一根玉米棒子,春临,你这本事不错啊。” 宋春临谦虚:“哪里哪里,运气使然罢了。”还有灵泉水这个金手指作弊器,要不然搁现在,不得研究个十几年才能把原始玉米改良成高产玉米啊。 “这玉米棒子这么大一根,今年玉米的亩产应该有五六百斤吧?” 说到这个宋春临就挺起了胸脯:“何止六百斤,一亩能有八百多斤呢!” “八百?”顾逢云眼睛都亮了,亩产八百斤,这可比种麦子的产量还要高了,而且宋春临还说这玉米耐旱,即使干旱的地方也是可以种植的,这意味着,大景又有一种新的粮食作物了,如果能像土豆红薯那样传播开来,大景百姓何愁填补饱肚子啊! “好啊,这东西好,春临啊,你们家可真是福星,短短三年,就弄出了三种高产的粮食出来,我替大景百姓,多谢你们了!”说着顾逢云站起身,朝宋春临行了一个礼,宋春临微微侧身,避过了这个礼。 “侯爷话可别说的这么满,这东西还得靠朝廷,把他们的种子给传播开来,希望不要再有赵家的那档子事情出来了,不然我们家再多的家业也经不住这么造的。” 说起赵家,顾逢云也冷了脸,前些日子他们把赵家在朝里的几个小辈都给弄了下来,现在赵家人可谓是一个当官的都没有了。 即使如此,赵斐还是死不悔改,屡次挑战皇帝都底线,此次他私底下联合那些个老东西,一起弹劾他父亲,这口气,他不吐不快。 因此他吩咐宋春临先把玉米给藏好来,不管是谁来问,都不要搭理。 宋春临自然晓得,自古以来,那些世家大族都喜欢把资源握在自己手里,这也导致了许多底层人民世代都被这些贵族们压迫,因为他们没有资源,也没有门路搞到这些资源。 可宋春临拿出来的土豆红薯改变了这一现象,宋家没有把这些东西卖给他们,而是直接卖给了朝廷,通过皇帝下达的政令分发到各个郡县,优先让那些穷苦人家种植,这么高产的东西,却只能看不能吃,世家们可谓是抓心挠肝的难受啊。 这次的玉米也是一样的,宋家种玉米不是第一次了,他们家的玉米一年更比一年好,今年更是一个个都结出了手腕那么粗的玉米棒子来,即使宋家人从未说过玉米能吃,但总免不了有些好奇的人,一个个都围着他们家的玉米地张望。 “地里的玉米都收上来了,如果要做种子的话还得经过一番加工,如果只要玉米种子的话,会比直接运玉米棒子要方便一些,还有玉米的种植方法,我已经让我爹跟哥哥他们两人一起整理,不过应该不会很快,到时候我把玉米种子跟种植方法一起给您可以吗?” 顾逢云想了想,觉得也行,只是再三嘱咐宋春临,一定要把这玉米看好了。 “今年过去估计全国会有一半的土地,都能种上你们家的土豆红薯了,这两者亩产再差也都能有七八百斤,相信很快,大景的百姓就不会担心饿肚子了。” 说到土豆红薯,宋春临想起自己的工坊,就跟顾逢云提了一嘴。 “工坊?” 顾逢月也想起来了,宋家新盖的房子旁边确实是有一个简易的工坊。 “对啊,工坊,你们难道不觉得红薯土豆的吃法都太单调了吗?这两可不止是直接吃,还可以晒干了吃,磨成粉做成粉丝吃,加工后的红薯粉土豆粉更耐储存,味道也好,而且这两样将来要是全国都开始种的话,肯定会有人家产量过剩吃不完的,这些就可以回收回来,做成粉丝,嘿嘿,又是一笔进项呢。” 宋春临似乎看到了不久后的未来,在古代的街道上,吃到现代的酸辣粉,砂锅土豆粉,想想就挺美滋滋的。 顾家兄弟被他的小表情给萌笑了,虽然他们并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他嘴里说的土豆粉红薯粉啥的,但宋家出品的东西,味道总归是好吃的…吧? 吃完了玉米,顾逢云把剩下那些没有烤熟的全给打包了,顾逢月看着那个心疼啊,那可是宋春临特意给他留的,全被他哥拿走了。 许是察觉到弟弟幽怨的视线,顾逢云故意问他:“怎么,你心疼了?” 宋春临好奇的看向他,以为顾逢月真的是在心疼那些玉米,忍不住悄悄凑近他的耳朵,告诉他:“别难过啦,我还有好多呢。” 顾逢月立刻不难过了。 “不心疼,我怎么会心疼呢,兄长是为了百姓温饱,弟弟哪能这么小气。”嘿嘿,春临他说还有,嘿嘿。 看着弟弟那个傻乐的样子,顾逢云翻了个白眼,这宋春临明显没有开窍,他这弟弟的一片芳心,估摸着只能喂狗了。 抱着七八根玉米棒子,顾逢云心满意足的走了,宋春临看着时间已经快要天亮了,也拍拍屁股走人了。 顾逢云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夜没睡让他有些疲惫,喝了一杯灵泉水后才恢复了精神,先是提笔写了一封奏折,然后他招来暗卫,把剩下的玉米全送进了皇宫里,还说让御厨给煮熟了让皇帝吃。 然后皇帝刚睡醒呢,底下的人就捧着满满一篮子刚煮熟的玉米棒子进来了。 皇帝被这一篮子热气腾腾的玉米给惊得瞌睡都没了,他指着这些问身边的人:“勇毅侯送来的?” 太监回他:“回陛下,这玉米确实是勇毅侯府送过来的,送来的人说这是勇毅侯府新得的吃食,味道还不错,特意送来给陛下尝尝。” 太监说话的时候其实自己也不太确定,只因眼前的这个玉米,跟他平日里见到的那些玉米,完全天差地别,到现在他屋里还放着几串极品玉米手串呢,谁能想到,素日里只能盘着把玩的物件,有朝一日竟然还能换了一副面孔,变成食物端上餐桌呢。 皇帝也来了兴趣,他拿起一根玉米,玉米煮熟有一会儿了,此刻拿在手里还有点烫手,他比划了一下,发现比去年吃的那个玉米还要粗上一圈,剥开玉米皮,嗯,里面的玉米粒更为饱满整齐,而且数量也比去年的更多了一些。 皇帝早就吃过玉米,现在他闻着玉米的香味,更觉得食指大动,直接张嘴咬了一大口。 “唔,不错不错,比去年的还要好吃许多,除了这些,勇毅侯还有其他东西吗?” 太监瞧着皇帝脸色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确认他没有因此生气,才从袖中拿出那封奏折。 “陛下,这是勇毅侯的奏折,只因勇毅侯还在禁足中,小的才没有一开始呈上来,请陛下恕罪。” 皇帝心情好,没计较他的藏私,接过奏折便仔细的看了起来,在看到玉米的亩产量的时候,眼睛微微瞪大,随即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第145章 淀粉 今年的红薯土豆又是大丰收,除去上交朝廷的那些,剩下的也足够普通人家吃一年的了,是以今年种了土豆红薯的人家,走到哪笑到哪,平日里见着宋家人,更是亲热得像是见到了恩人。 正好宋家的工坊要招工了,有人还以为是做之前的剁辣椒,因此也有些犹豫,在她们的心里,辣椒这玩意轻易碰不得,那汁水溅到了皮肤上,可是会肿上老半天的。 但也有一些想赚点铜钱补贴家用的妇人,来宋家这边打探消息,只是宋家人口风紧,没让她们打听出什么,只知道有这么个工坊而已。 王婶子跟刘婶子已经不剁辣椒了,宋春临种的那些辣椒早就收完了,现在只留了几串辣子挂着炒菜用,最近他给两人布置的工作就是给土豆切块,红薯蒸熟了切十字花刀晒开。 宋春临拿出来的红薯糖分高,晒好的红薯干更甜,农村人为了保存往往会晒得特别干,吃起来很废牙,存储得当的话可以一直保存两三年不会坏,宋春临又不怕存储问题,当然是晒到六七成干就行,这个程度的红薯干摸起来还有点软,吃着也比较韧,但不算废牙。 宋家人最近的零食都是这个红薯干,没事就揣一两根在兜里,嘴巴空了就嚼一嚼,别说,还怪好吃的咧。 宋小九最近经常跟村里的小伙伴们分享这个美食,那些小伙伴们拿着红薯干回家,父母问起就说是宋家做的,红薯干这玩意制作方法不是很复杂,宋春临也不怕被人学了去,只要有人来问,他们都会很大方的教对方,于是没过多久,村子里有红薯的人家几乎都晒起了红薯干,那些孩子们也各自分享起自己家的红薯干。 土豆交给王婶子两人切成了小块,宋大庄跟宋春生就用石磨加水给磨碎,然后用纱布过滤残渣跟杂质,放在大水缸里面沉淀,第二天倒掉上面的清水,然后清洗,加水,再次沉淀,直到底下的淀粉雪白,才挖出来晒干,这就是土豆淀粉了。 王婶子两人都是一次见土豆淀粉的制作过程,对着最后雪白的成品啧啧称奇。 “颜色真白,粉也很细,没想到那土豆竟然还能这么做。” “就是啊,还是年轻人的脑子活泛,这要让咱们这些老家伙来干,下辈子都想不到这么好的方法。” 宋春临被夸奖得美滋滋的,他骄傲地指着地上的红薯说:“红薯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得到的就是红薯淀粉了。” 刘婶子惊奇:“红薯也行啊?” 宋春临:“是啊是啊,只要能被咱们当做主食填饱肚子的,基本都能。”宋春临也不知道怎么跟两人解释什么叫做淀粉,只能用最通俗的说法来告诉她们。 这土豆淀粉也有了,宋春临看着数量差不多了,趁着土豆淀粉等着晒干的功夫,他又如法炮制了红薯淀粉。 有了土豆的经验,红薯淀粉制作速度明显提升,短短七八天的功夫,宋春临就得到了土豆淀粉跟红薯淀粉各一百多斤,这数量着实有些少,但没办法,他们现在产量上不去,还要上交一部分给朝廷,明面上剩下来都就少了,宋春临还偷渡了几百斤空间里的存货,他仗着大家都是第一次做淀粉才敢这么做,以后弄出经验了,他可不敢再搞这种小动作了。 有了土豆淀粉跟红薯淀粉,那土豆粉跟红薯粉还会远吗? 为了宋春临的土豆粉跟红薯粉,宋爷爷还专门给他用葫芦做了几个模具,都是按照宋春临的要求开得孔,宋爷爷觉得那些孔太大了,宋春临却说正好。 果然,当他们第一次制作红薯粉的时候,宋家人就知道为什么宋春临会说正好了。 晶莹剔透的红薯粉一出锅,宋大庄率先捏了一根放进嘴巴里尝了起来。 宋秦氏有些好奇的戳了戳丈夫:“当家的,这红薯粉是啥味道啊?” 宋大庄吃完摇摇头:“没有味道啊,不过这红薯粉还挺顺滑,呲溜一下就进去了。” 众人被他的形容给笑到,然后纷纷上手捏了一根红薯粉送进嘴里,果然跟宋大庄形容的那样,呲溜一下的就进肚子里,异常的丝滑。 新鲜出锅的红薯粉不做一锅酸辣粉那真的说不过去了,于是当众人围着灶台,开始呲溜呲溜的嗦着酸辣粉。 酸辣开胃的汤料,配着爽滑的粉丝,根本停不下来。 周宁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重口味的食物,一大碗都下了肚,竟还有些意犹未尽。 宋春生这个大胃王更是直接吃光了两大碗,放下碗后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酸辣粉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吃饱饭后,便开始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争取把那些红薯淀粉全都做成粉丝。 不过一百多斤的红薯淀粉也做不了多少红薯粉,做完的红薯粉被挂在竹竿上晾晒,现在日头大,一天的功夫就干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土豆粉也是如法炮制,只是土豆粉宋春临更喜欢吃新鲜的,因此只晒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放在空间里面,随吃随拿。 忙过了这一段后,王婶子跟刘婶子两人都收到了两大把自己做的粉丝,红薯土豆的都有,高兴得她们回去后立刻做了一顿给家里人吃,王家这边倒是其乐融融,刘家就有些不太美妙了。 之前刘花儿因为在宋春生成婚的时候偷跑,刘老太怕夜长梦多,连夜求人给刘花儿找了个隔壁县的婚事,据说男方是个鳏夫,前几年干旱的时候媳妇病死了,这次娶刘花儿是做继室的。 刘花儿一听是续弦,顿时不乐意了,哭着闹着不愿嫁,奈何刘老头收了人家十八两银子的聘礼,这刘花儿再不情愿,他也必须让她嫁过去。 眼见木已成舟,刘花儿整日在家里以泪洗面,刘老太就劝她,那男人虽然是鳏夫,但年纪也不算太大,膝下一个儿子一个哥儿,两个孩子年纪尚小也好拿捏,对方家境殷实,田地是他们家的两倍有余,男人说过了,刘花儿嫁过去不需要下地,只要在家里伺候好他一家老小就行。 这对庄户人家来说,条件已经非常好了,刘老太没说的是,刘花儿如今的名声,能攀上这门亲事,也是她撞大运了,要不然真以她的条件,压根找不到几个好的。 即使刘老太掰碎了给女儿讲,可恋爱脑上头的刘花儿压根听不进去。 她一门心思的想着宋春生,每次听到别人说宋春生有多么多么疼媳妇,她就气得发狂,原本该享受这一切的人应该是她的,却被周宁那个扫把星给抢走了,这叫她怎么能不气? 要不是周宁,她早就得偿所愿嫁给宋春生了,享受宋家的一切资源,她可听那些小姐们说了的,那周宁一个孤儿,克父又克母的,嫁进了宋家以后整个人就开始穿金戴银了,过得好不滋润。 要不是有宋家,他又哪里有那个命穿金戴银的到处炫耀? 刘花儿每每听到小姐妹们说周宁过得有多么多么好,她的心就疼得恨不得上去撕碎了周宁脸上虚伪的面具。 都怪那个周宁,要是没有周宁就好了,那么宋春生就会娶自己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家里人逼着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那人还是个鳏夫。 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到底哪里比不上周宁那个小贱人了? 刘花儿越想心里越发的不平衡,今天正好刘婶子从宋家拿来了红薯粉,照着宋春临说的方子,炖了满满一大锅白菜猪肉炖粉条子,如今他们已经是分家的状态,所以当她端着一大海碗的白菜猪肉炖粉条来上房的时候,刘老太顺嘴问了一句是哪儿来的。 刘婶子很自然的说是宋家拿来的,自己在宋家做工家里人也是知道的,对此他们也不反对,反正能挣钱就行,倒是刘花儿整日来她这里旁敲侧击宋家的事情,平常刘婶子都是直接四两拨千斤的转移话题。 今天因为大家都是第一次吃红薯粉,所以问的话就多了一些,刘婶子可以无视刘花儿,但对着长辈却不好敷衍,只挑着能说的都说了。 刘老头听完点点头:“这宋家的小哥儿也是个有头脑的,这么快就想出红薯的其他吃法了,这要放我们家里,估摸着都是只能拿来煮着吃,哪里还会想着把红薯土豆做成粉来吃啊。” 刘老太也跟着夸了一句:“那小哥儿模样也长得好,要不是咱家没有合适的儿子了,我倒是蛮想让他做儿媳妇的,聪明又漂亮,谁不喜欢呀。” 听着父母都在夸宋春临,刘花儿心里酸得冒泡了,嘴里的粉丝也变了味道,她冷哼一声,‘啪’一下用力把筷子拍在了饭桌上,见一家人都朝她看过来,她才冷冷道:“不就是会些旁门左道吗,一点子吃食就能把你们收买了,可真是好糊弄啊。” 这话说得重了,几乎是把饭桌上的所有人都给骂了,刘老头第一个板起脸,他指着女儿怒喝道:“混账玩意,你听听自己说的什么话?”说完他转头又骂起了刘老太。 “瞧瞧你生的这个好女儿,哼,慈母多败儿,我看你最近也别出门了,好好待在家里教教她规矩吧,免得嫁到了吴家,还要被退回来。” 刘花儿一直是被两个老人当成心尖宠一样养着的,这是刘老头第一次对她说这么狠的话,一时间委屈涌上心头,越想越觉得不公平,最后竟是捂着脸跑了出去。 刘老太还想去追,被刘老头喝止道:“都不许追,让她跑,反正丢人现眼的是她,我看她将来还有什么脸面继续留在村里。” 一家之主都这么说了,刘老太即使再心急,也只能坐在原地不动,只用哀求的眼神看向其他几个儿子,几个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的放下了筷子,纷纷说自己吃饱了,然后认命的下了桌,出门找妹妹去了。 刘花儿其实没跑远,她这个胆子也跑不远,现在正是吃饱午饭休息的时候,村子里没几个人,她漫无目的的走在村子里,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宋家大门口,她呆呆看着宋家崭新的大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正好此时门开了,周宁抱着一个篮子走出来,跟站在门口不远处的刘花儿对上了眼,他没见过刘花儿,但因为同在一个村子,因此也礼貌的对着她笑了一下。 今日周宁身上穿着一件浅青色的细麻衣服,头上长发挽起,簪着订婚时宋春生给他的竹叶簪子,刘花儿看着他头上闪着银光的簪子,顶上那一点绿色正好被午后的阳光照了一下,有些刺眼。 就是这个人,若不是因为这个人,她就是宋春生的妻子了! 是不是只要解决了这个哥儿,宋春生就会娶自己了? 刘花儿似乎是着了魔一样,用一种让人背脊发凉的眼色一直盯着周宁,周宁本能觉得有些不对,青天白日的,竟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周宁心有些慌乱,也不等对方回应了,他步履匆匆的离开,准备去地里找宋春生。 这一路他几乎是用跑的,直到远远看见了宋春生的背影,他才安心了不少,几步奔跑到宋春生旁边。 宋春生看着气喘吁吁的夫郎,以为是他拿着的东西太沉了,接过篮子一看,里面只有几个包子跟一壶水,还有几个洗干净的桃子。 宋春生忍不住问他:“怎么回事,你跑的这么快?” 周宁摸了摸胸口,只觉得心口怦砰跳得很快,方才他一路狂奔,竟然忘了看那女娘是不是跟在背后,现在他再回头看,哪里还能看见什么女娘呢? 周宁当然不会以为是自己大惊小怪,他把方才的事情跟宋春生说了,宋春生听完后便皱起了眉头。 “你遇到的那个,估摸是刘家的刘花儿,那女娘是个脑子不正常的,具体的事情我回去跟你说,下次你若是再遇到她,远远躲开便是,别跟她起冲突,直接来找我,或者春临也可以。” 第146章 算计 周宁一听到刘花儿便想起来,上次见到刘花儿是在宋家新屋上梁的时候,跟那会子相比,刘花儿整个人都消瘦了许多,眼睛因为最近总是哭而变得很肿,方才他只顾着心慌了,现在乍一回想,那女娘的眼神真真是渗人得很。 想到刘花儿曾经做的那些事情,周宁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他连忙表示自己以后都不会独自一个人出门了。 宋春生满意的捏了捏夫郎的手,从篮子里掏出食物开始吃了起来。 周宁接过一个空的布袋子,接替宋春生的工作,开始摘起了棉花。 宋家的棉花地里已经陆陆续续有棉铃炸开,露出里面雪白的棉花来,这个时候的棉花采收只能单纯的依靠人力,宋家人只要有空就会下地去转一圈,把那些棉花及时收回来。 一开始周宁也如同村里人一样,对这种地里长出来的‘蚕茧’并不抱希望,他见过麻,也见过蚕茧,跟棉花长得都不一样,偏生宋春临信誓旦旦的说这些棉花比麻要暖,比蚕丝产量高,纺织成布料也更柔软吸汗,做成棉被也更保暖。 起初村里人都当笑话一样,看着宋家人忙活,觉得他们这是在瞎忙活,周宁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却还是有些担忧,害怕这些辛苦最终都只能打了水漂。 好在随着棉花逐渐成熟,周宁第一次摸到柔软雪白的棉花时,看着跟蚕茧高度相似的棉花球,简直惊为天人。 “这地里居然真的能种出蚕茧啊!”周宁看着掌心里的棉花,不由得感叹一句。 宋春生笑着走过来,他拿着一个桃子塞到周宁手里:“吃个桃子咱们就家去吧,这片地该摘的都已经摘完了,明儿我再来看看。” 周宁接过了桃子,桃子是洗干净的,他张嘴咬了一口,眯起眼睛道:“真甜。” “甜吧,你多吃些,好不容易长点肉,这段时间又掉没了。”宋春生眼里都是心疼,周宁刚嫁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瘦瘦小小的,皮肤暗沉头发枯黄,来了宋家这几个月,总算养出了一点肉,皮肤也变得白皙了几分,然而一个农忙时节过去,刚长出来的肉就又累得没了,现在好不容易空闲了一点,宋春生并不想让他太辛苦了。 周宁想到之前宋春生说过的,让他把自己养胖一些,好为宋家开枝散叶,有些不好意思的别开了脸,不敢看宋春生。 回到家后,宋春生让周宁去休息,自己去了书房,找到了宋春临,在他耳朵边说了几句话,宋春临一开始面露疑惑,听完后整个人都带着兴奋。 于是过了没几天,那刘花儿半夜睡得好好的,忽然听见有人在敲她的窗户,这三更半夜的,谁会来敲她的窗户呢?刘花儿被吓得缩在被窝里不敢出来。 外边的宋春生跟宋春临见里面没动静,宋春临出了个馊主意,让哥哥叫两声给里面听听,宋春生黑着脸不肯叫,宋春临无奈的提醒他:“你不把她弄出来,咱们怎么搞事情呢?” 宋春生虽然觉得他说的在理,但内心的那道坎还是过不去,在外面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等到里面的刘花儿都快睡着了,他才别别扭扭的对着刘花儿的窗口喊了一声: “刘花儿,是我,你出来一下。” 里面的刘花儿迷迷糊糊似乎听见了宋春生的声音,她一个激灵的爬起来,仔细听了一下,外面确实有男人的声音,难道真是宋春生来找她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不困了,火速从被窝里出来,还不忘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确认没问题了,才羞羞答答的打开了窗户。 窗口前,宋春生正站在窗前,他背着月光,刘花儿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能从身形看出确实有点像宋春生。 “你是春生吗?”刘花儿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宋春生没有说话,而是轻轻点了点头。 刘花儿激动的想要扑过去,结果宋春生后退一步,她则被卡在了窗台上,尴尬的伸着双手。 宋春生并不想碰到她,只淡淡说了一句:“跟我来。” 刘花儿兴奋得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在她心里,自己如此优秀,宋春生怎么可能会选择周宁那个扫把星,而不选择自己呢? 你看,他这不是来找她了吗? 至于为什么对方是半夜三更的过来,刘花儿也在心里替宋春生解释,他现在是有夫之夫,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男人嘛,都爱这样的。 刘花儿得意洋洋的出了门,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父母的房门悄悄开了一条缝。 宋春生在前头走着,刘花儿跟在他身后,宋春生走得快,她差点跟不上,后边的刘家老两口更是跟不上了,只远远的追在后边。 走了一段路,两个老人就不行了,大晚上的只有月光,两个人眼神不好,走得跌跌撞撞的,只看见刘花儿跟着人进了一间破屋。 刘老太惊疑不定的看着那破屋:“老头子,那男的真是宋春生吗?不是,他大半夜的来找咱们女儿是想干嘛?” 刘老头没好气的哼了一声:“管他干嘛呢,反正待会他要是敢欺负我们女儿,我绝不放过他,一定要让他休了那哥儿,娶我们女儿为妻。” 刘老太还存有一丝理智:“他要真想娶女儿,不早就娶了?还用得着半夜私会吗?这里边,保不准还有猫腻。” “有什么猫腻?”刘老头不耐烦的拉扯着妻子,示意她快点跟上。 这边屋子里的宋春生跟宋春临都已经弄好一切了,看着地上交缠在一起呼呼大睡的两人,宋春生跟宋春临双双别过脸,要不是因为计划需要,他们是真不想多看一眼。 宋春临听着外面的动静,示意哥哥那两人过来了,兄弟两立刻从破窗那边跳了出去,等他们走远了,刘老头跟刘老太才一把将门给推开,四下环顾,屋子里月光照不到,两人只发现地上两个白花花的人影,却看不清是谁,只下意识的认为是宋春生跟刘花儿。 “伤风败俗的东西!!!”刘老头恨铁不成钢,一脚就往地上的人踹了过去,躺在地上的刘花儿被这么一踹立刻醒了过来,她痛得惊叫一声,身边本就快醒来的刘二饼更是被她的这一声尖叫给吓得一激灵,夜里本就凉,现在他身上连件遮蔽物都没有,更是透心凉。 见两人都醒了过来,刘老太忽然觉得有些不太对,那男子的声音听着不像是宋春生,等那男子一起身,外面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刘老太不知道怎么想的,立刻抄起手边的一根木棍,狠狠朝男子脑袋上砸了下去。 可怜的刘二饼刚醒来,又被刘老太这一棍子给打晕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又倒了下去。 旁边的刘老头也发现了对方不是宋春生,更别说离得最近的刘花儿,她失声惊叫起来,刘老头也顾不得闺女衣不蔽体,赶紧上前捂住了她的嘴巴,不让她喊出声来,刘老太则是扔掉了棍子,在地上搜索了一遍,把衣服胡乱的套在了女儿身上。 两人检查了一遍,确认地上没有遗留什么其他的东西,而刘二饼跟死了一样一动不动的。 害怕打死了人,刘老头不敢去确认,但其实内心里也觉得刘二饼死了最好。 夫妻二人护着刘花儿火速回了刘家,刘花儿惊魂未定,刘老太问她,她也只知道自己是跟宋春生出去的,她还以为宋春生来找自己,是对自己有心的,但现在她却不确定了。 刘老太再三询问她:“你确定那人真是宋春生不是刘二饼?他可有亲口承认自己是宋春生?” 刘花儿刚要开口,随即想起,那男子确实没有说自己是宋春生,他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只凭这一句话,刘花儿也不确定那人是不是宋春生了。 看见女儿这个样子,刘老太用力戳了一下女儿的脑袋。 “你糊涂啊!连对方是谁都不清楚,你就上赶着跟人跑了,今天幸好是我跟你爹,要是换了别的人,刘二饼他个二流子,他天不怕地不怕,你就惨了,忘了往年村子里是怎么处理那些红杏出墙的妇人的了?那可是要浸猪笼的啊!” 被刘老太这么一吓唬,刘花儿也觉得害怕了,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慌忙的问刘老太现在该怎么办。 刘老太沉吟一会儿,又问刘花儿身上可有什么不适,尤其是那里。 刘花儿仔细感受了一下,并未觉得不对劲,发现这件事情她欣喜若狂:“娘,我没事,我好像,没有被他那个。” 刘老太仔细打量着女儿,方才她送女儿回来的时候,也没发现她走路有什么不对劲的,又觉得依照他们赶过去的时间来看,确实发生不了什么,于是也放下心来。 回了上房,刘老太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刘老头,刘老头淡淡的应了一声。 “没事就好,吴家之前催过几次,想要花儿快点嫁过去,既如此,就早点把她送过去得了,免得节外生枝。” 刘老太还有些担心:“那刘二饼那边……” 说起刘二饼,刘老头冷哼一声:“他最好死了,没死咱也不怕,反正我一把老骨头,他要是再敢打我老闺女的主意,我就跟他一命换一命!” “胡说些什么呢!”听到老头子的话,刘老太也被吓了一跳。 老两口一夜没睡,撑着到了天亮,刘老太胡乱吃了早饭,就早早去村口守着,等着谁发现那刘二饼,结果她坐在村里一上午,只打听到刘二饼似乎又被人给打了,还扒光了衣服扔到破屋里面,受着伤冻了一晚上,送到王大夫那边的时候人都要烧傻了。 听到刘二饼可能会烧傻,刘老太便松了一口气,回去跟刘老头报告了这个好消息。 虽然刘二饼这边没问题了,但两口子还是怕夜长梦多,于是没过几天,刘花儿就坐上了吴家的花轿,异常低调的嫁了出去。 周宁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可高兴了,以后出门得时候总算不用疑神疑鬼的了,现在他去村里哪个地方都可以了。 宋春生在一旁宠溺的看着周宁,他没打算把自己做的那些事情告诉周宁,怕吓到他。 而那刘二饼也没有真的烧傻,他向来名声不好,平日里偷鸡摸狗,调戏良家妇女这些啥都干,这次被人算计,他还以为是别人来找他寻仇的,完全没想起当时自己醒来的时候,身边还躺着一个女人,等脑袋伤好了没多久就去挑衅那些跟自己有过节的人家,结果后面真的被人敲了闷棍报复。 随着宋家第一波棉花收获,连村长的儿子都跑过来看热闹,确认这些棉花真的可以纺织成布料,大家都兴奋极了,纷纷问宋大庄这些棉花的种子他卖不卖。 宋大庄笑了笑,没说话,众人都有些失望,但想想也是,这么珍贵的棉花种子,任谁也不可能轻易卖出去,现在就宋家一家人在种棉花,跟当初的土豆红薯一样,都是垄断的地位,村长儿子猜测,这宋家估摸着还得憋一波大的出来。 最后宋家果真憋了一波大的——棉被。 两米乘两米六的大棉被一出来,宋家人眼睛都瞪圆了。 宋阿麽颤抖着摸着那厚厚的棉被,有些不敢置信:“这真是咱们家自己种出来的棉花啊?” 宋春临笑着告诉他:“小爷爷,这就是咱们家种出来的棉花,您不是一直都看着呢吗?” 宋阿麽大笑:“小爷爷我这是高兴的啊,你瞧瞧这被子,都厚实啊,冬日里有这么一床被子盖着,可暖和了。” 宋春临告诉大家:“新被子都是最暖和的,咱家现在盖的都是蚕丝被,各有各的好处,蚕丝被更轻便,盖着没有那么重,更舒适一些。” 有了新被子,宋爷爷跟宋阿麽第一时间想到了刚出生没多久的宋圆圆,打算给这小姑娘多做几床小的,垫的盖的各来两床,小姑娘的而婴儿床没多久就塞满了被子,整张床都被铺垫的柔软又厚实,宋春晓最喜欢在她的床上撒泼打滚,宋秦氏每次都要把他从妹妹床上揪下来。 第147章 棉布 “不许吵醒妹妹,你娘我好不容易哄睡着的,边上玩去。”宋秦氏赶小鸡仔似的把小儿子给赶出去了,并且勒令儿子不许再来打扰妹妹。 宋春晓嘟着个嘴不情不愿的走了,走到一半他灵光一闪,跑去找他二哥去了。 宋春临就这么被弟弟给缠着,答应了给他也弄一床新的棉花垫被,小崽子这才心满意足。 宋春临打发了小的,转头又瞧见宋春明眨巴着眼睛一直看着自己,这心里立刻咯噔一下,完了,水没端平…… 好在宋春明年纪大了点,不会跟宋春晓一样吵着哥哥,但是他就这么眼巴巴的瞅着你,再硬的心那也得变软是不? 于是家里的棉花刚收上来没多久,就全拿去做了棉花被子,三个小的人人有份,谁也不偏袒谁。 除了做成棉被,宋春临更希望能把棉花做成棉布,这个他没有经验,只能寄托于宋阿麽他们了。 宋大庄特意给宋阿麽跟宋秦氏弄了一台新的织布机,经过两人的几次调试,才能正式织布。 不过织布前还得先把棉籽抠出来,没有机械的古代,不但棉花要靠人工去摘,棉籽也要靠人工一个一个的摘出来。 这活儿得全家齐上阵,傅年跟卢明两人每天没事干就去摘棉籽,卢明虽然眼睛看不见,可是人家的手灵活啊,摘棉籽也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把棉籽整个从棉花里面剥离出来就行,两人一下午就能摘一箩筐出来,然后宋大禾负责给他们搬运,把剥好的棉花放进清水里洗干净灰尘跟杂质,反复清洗几遍后,再放到阳光下晾晒,晒的时候还要时不时的翻动一下,让水汽彻底蒸发,现在日头好,基本上晒个三天就能完全干燥。 宋春临当初种的棉花种子都是经过灵泉水浸泡过的,结出来的棉花产量也高,他们陆陆续续弄了差不多快一个月,才将所有的棉花采收回来。 除了制成棉被的那些,剩下的宋阿麽跟宋秦氏都在尝试着把棉花纺织成棉布。 两人以前都只织过葛麻布,织棉布都是第一次,一切都是摸索着来的,最初他们纺出来的棉线太粗,织不成布料,后面慢慢有经验了,才将棉线纺成了头发丝一样的细线,这么细的棉线织出来的棉布自然更细腻柔软。 一开始织布还织废了好几块,宋阿麽跟宋秦氏两人尝试了很多次,织出来的还是废布,最后不得不去村里,找了几个织布的好手过来,经过一群人的讨论,最终成品让大家非常满意。 一群妇人夫郎聚在一起,他们互相传递着手中的布料,感受着跟葛麻完全不一样的手感。 里正侄子的夫郎林阿麽出嫁前就是家里最擅长织布的哥儿,嫁了人后这项技能也没落下,往日他就是靠着织布来贴补家用的。 林阿麽爱不释手的摸着手中的细棉布:“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摸到这么柔软的布料,瞧瞧这纹理,比葛麻还要细,这么好的料子若是制成衣衫穿在身上,那得多舒服啊。” 众人纷纷附和:“就是啊,葛麻磨皮肤,我家那小孙孙小时候没少遭罪,要是早发现有这么好的料子就好了。” 还有人问宋阿麽:“这料子卖不卖?我订一块,我女儿快生了,正好做一块小包被。”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表示自己也要买。 “我也要,我也要,我家哥儿明年就可以订人家了,我给我家小哥儿订一块,正好拿去染了做嫁衣。” “你家哥儿都这么大了啊?” “可不是吗,今年都十四了,我跟我家那口子已经在物色人家了,等他满十五就定亲,十六再让他嫁过去。” “十六也不算小,嫁过去正好,可有中意的人家了?” “没呢,这不是正在看吗,你们若有好的,替我留意一下啊,至于这料子,宋婶婶你可得给我家哥儿六块大的呀。”那人一脸哀求的看着宋阿麽,闹得宋阿麽哭笑不得。 “这布料还没影子呢,再说我家这棉花已经快见底了,你要是想要啊,估计得等明年了。”这话便是答应了,对方顿时眉开眼笑起来。 “唉,我家哥儿明年定亲,明年你可一定给我留啊。” 其余人见宋阿麽都答应了,于是也七嘴八舌的说要订一块,宋阿麽被吵得脑袋都疼了,宋秦氏见这样也不是办法,于是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 她先是出声安抚各位婶子们:“各位,各位先别急,你们一下子要这么多的棉布,咱们家就我跟我小爹爹两个人,我们两人也忙不过来这么多呀,更何况,我们家织的棉布,自然得先紧着自家人不是吗?” “那按着宋嫂子你的意思是?” 宋秦氏笑了笑:“我的意思是,到了明年,你们直接从我们家买棉花不就行了,反正织布这事儿大家都会,买回去自己慢慢织,总好过在我们这边干耗着对吧?” 大家一听她这话,觉得也有道理,人家只有婆媳两人织布,手速自然是快不了,若是买了棉花回去自己织,到也不怕赶不及,于是大家纷纷觉得这主意不错,表示希望宋家明年多种点棉花。 宋阿麽跟宋秦氏自然满口答应,即使他们不说,明年他们家也是要多种几亩地的棉花的,甚至可能不止几亩地。 晚上宋秦氏问了宋春临手里的棉花种子有多少,能种多少亩地的棉花。 宋春临思考了一下,才回答她:“娘,今年地里收上来的棉籽,要是全都种下去的话,估计能种个十三四亩地左右,不过咱家向阳的地块就那么点,加起来也就七八亩左右,棉花又是喜光的植物,如果光照不足产量就会下降,我打算把咱们家那些向阳的地块都种上棉花,剩下的那些棉花种子,就直接给顾逢月他们,他们家有地,收成也算他们的,反正到时候他们十之八九是要送进宫里的。” 棉花属于经济作物,宋家人也没想着要一家独大,全推给顾家是最好的选择。 宋大禾:“春临,侯府上次的事情,还没着落吗?”此话一出,剩下的人全都闭了嘴,全都目光灼灼的看着宋春临。 宋春临莫名感到亚历山大。 “二叔,这件事,怕是不太好过去了,你也知道那些文官有多么瞧不起武官,能踩武官一脚的事情,你觉得他们会放弃?” 事实这些人不仅不打算放弃,甚至还想着把顾家给彻底踩在脚下。 皇帝看着那些弹劾勇毅侯府的奏折就头疼,一群老东西吵着要废了顾逢云的爵位,皇帝又不是傻子,兔死狗烹这种蠢事他才不干,只能拖着。 晚上顾逢月正准备睡觉,却不想被人敲了敲窗户,如今他已经能够熟门熟路的去给宋春临开门,刚打开门宋春临就钻了进来,他毫不见外的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然后开始往外掏东西。 “这是这个月的灵泉水,你一瓶,侯爷一瓶,这是小爷爷做的疙瘩汤,哎呀,好烫。”热气腾腾的疙瘩汤掏出来,宋春临一时傻了眼。 这古代也没有冰箱啊,他掏出来放哪里呢? 顾逢月看着好笑:“你先帮我收着吧,今晚过夜吗?” 宋春临点点头:“要过的,你等会,我给你看个好东西。”宋春临说完就把那疙瘩汤给放了回去,然后走到床边,一床刚刚做好的棉被就落在了床上,顾逢月好奇的走近床边,伸手摸了摸。 “今年的棉花?” “嗯。”宋春临狠狠点头,一脸骄傲。 “厉害吧,外面的被套也是纯棉的,我小爷爷跟我娘一起织的。” 顾逢月笑着摩挲了一下,纯棉布料没有蚕丝的那么丝滑,但也很柔软,他曾在宋家盖过一样的棉被,不过这一床从里到外都是宋春临种出来的,意义自然不一般。 宋春临还掏出了一小块棉布,跟一小筐的棉花,塞给了顾逢月。 “给,这是让你交差的。” 顾逢月接过棉花,看着雪白的棉球整齐的排列成一朵花儿,不免啧啧称奇。 “没想到地里真能长出蚕茧来啊。” 宋春临掏了掏耳朵:“你这句话我已经从十几个人嘴里听过啦,说点别的?”比如夸夸我之类的。 顾逢月看着他那傲娇的小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也毫不吝啬的夸了他几句。 “春临真厉害,最厉害了。” “嗯哼,知道就好。” 顾逢月把被子给叠好放到一边,这会儿还不冷,用不上棉被。 宋春临像他的小尾巴一样,一路跟着他,等他坐下了,宋春临也坐下了。 “春临怎么想到要种棉花的?” 宋春临:“因为想穿棉布做的衣服,麻布的穿着不舒服,丝的又太贵,唉,这地方啥东西也没有,只能我自己自力更生了。” 顾逢月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宋春临说这个地方了,他以前一直以为宋春临说的这个地方是指京城,可是后面他又说了很多次,顾逢月才惊觉,宋春临说的这个地方,并非指的京城,因为很多东西,他们西北老家那边也是没有的。 顾逢月喉结动了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宋春临见他一直不说话,有些奇怪的看着他。 “你怎么了?” 顾逢月想了又想,还是开口问他:“春临,你一直说的这个地方,跟你原来的地方,是不是,不太一样?” 宋春临微微一愣,随即便又笑了。 “原来你一直在纠结这个啊?”这一回,换宋春临笑着摸了摸顾逢月的头。 “这里啊,确实跟我原来的地方不太一样,不,是非常的不一样。” 顾逢月听着他的话,莫名觉得心里一紧,宋春临却毫无所觉,他微微仰着头,似乎是在看房梁,又似乎是在看着遥远的另一个空间。 “我生长的地方,跟你们这里最大的不一样,那就是我们没有哥儿,没有女公子,男是男,女是女,当然,这跟我们人口多到要爆炸有关。” “没有人口的压力,自然不需要进化出第二性别,来辅助繁衍生息了,当然你肯定也无法想象,在我的那个世界,不论男女,都是可以进学堂的,女人也可以出门工作赚钱养家,不会因为嫁了人就被困在一方天地里出不来,很神奇吧?” 顾逢月点点头,确实很神奇,他从小到大,还未曾见过只有男女的世界,更别提男女都可去学堂了,在大景,只有有钱人家才会将家里的儿郎送去读书识字,就连哥儿都是不被允许学习的,他们跟女娘一样,从出生一直到嫁人,学习的都是怎么相夫教子,操持家务,女红庖厨这些,学习识字,顾逢月只在宋家见识过。 “你说的那个地方,想要工作,是不是就要经过所谓的科举考试?” 宋春临摇头:“非也非也,科举考试在我那个时代已经是过去式的了,我们参加的是高考,科举考试只能替官方选拔人才,考出来了的就可以当朝为官,但也不是人人都能考的,所以后面就被废了,变成了我们现代的高考。” “高考考出来可不是当官了,考完了还得当学生,学有所成了就能去找工作,嗯,找好一点的工作。” 顾逢月看着宋春临:“那你呢,你也考上了吗?” 宋春临有些不好意思:“嘿嘿,考是考上了,不过我考的学校只是个三本,并没有很好啦。” 顾逢月不知道三本是何意思,他只是笑着夸宋春临:“嗯,春临很厉害了。” 宋春临更不好意思了,要是让顾逢月知道自己并没有靠所学的专业去找工作,而是依靠空间里的产出来养活自己,不知道心里作何感谢。 顾逢月低头看着他的眼睫:“那,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宋春临一想到这个就来气,他气哼哼的道:“还不是因为救了一个白眼狼吗,我好好的苟了十年,本来还可以再苟十年的,结果全被一个白眼狼毁了!” 第148章 粮价 一说到那个人,宋春临就气得想再穿回去把人给大卸八块,当然这也只是想想,大宝之前就说过,那个世界人类的气运早已耗尽,毁灭也是定数,即使回去也无济于事。 顾逢月听他这么义愤填膺,瞳孔微缩,略带着颤抖的声音问宋春临,要是真的能够回去,他会不会选择回去。 宋春临耸了耸肩,无所谓道:“不会,又不是多么美好的世界,我回去干嘛?给丧尸当食物吗?” 顾逢月不知道丧尸为何物,只能从他口中的只言片语里,猜测那并非是什么好东西。 宋春临无能狂怒的怒了一下,随后便泄气的坐在顾逢月身边,他叹了口气:“要说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大好河山,我还没怎么去过呢,就直接到世界末日了,丧尸遍地,尸横遍野,有人类聚集的地方也不太平,都世界末日了他们还能想着勾心斗角的,真的很烦。” 顾逢月好笑的捏了捏他的手指:“还是这里好吧。” 宋春临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好也不好,虽然没有丧尸,但确实太落后了。” 若是搁几年前,有人跟顾逢月说大景落后,顾逢月定然要跟对方辩驳一二的,但自从见识到了宋春临的本事,还有宋春临拿出来的那一系列神奇的物件之后,顾逢月已经对大景朝的繁荣产生了怀疑。 即使强大如大景,也不能制造出可以随时变出光的电筒,以及那可以捕捉阳光再转变成电力的工具。 宋春临还在掰着手指头数着:“上厕所不方便,睡觉也不舒服,吃饭倒也还好,就是口味太单一了,你是不知道,当初逃荒路上吃的干饼子是我此生吃过最难吃的食物了,唉,比压缩饼干还要难吃,难吃就算了,还拉嗓子,所以从那时候起,我最想发展的就是农业,有了足够的粮食,大家就不需要挨饿了。” 顾逢月闻言赞了他一句:“嗯,春临做的很棒,等今年过去,大景九成以上的土地,都能种上你的土豆红薯了,再过几年,大家也可以种上玉米了,这三者产量这么高,大景的百姓,差不多都可以吃饱饭了。” 宋春临诧异:“明年就可以了吗?这么快?”他还以为把前面两样推广开来要好长一段时间呢。 顾逢月笑了:“皇帝比你还心急,他巴不得去年就能全国都种上土豆红薯,这几年他没少盯着这件事情,为此还专门把司农署里的那些蛀虫都被拔了,前朝的旧臣没少为了这事儿上奏折弹劾,都被皇帝给骂回去了。” “骂回去?”宋春临震惊脸,这皇帝还可以直接骂回去的吗? “他是天子,骂几个朝臣有何不可?明知道粮食的事情乃我朝根本,那群老东西还想在这件事里插一手,不就是为了能够沾点好处吗?世家盘踞得太久,从先帝起就有意想要削弱他们手里的势力,你知道为什么汝安王能够在京城安插这么多的眼线吗?” 宋春临眼眸睁大:“是世家们替他安插的?卧槽,那这群狗东西比我那白眼狼还恶心啊。” 顾逢月淡淡道:“何止恶心,他们为了保住手里的利益,不惜在背地里投靠藩王,就因为藩王答应了会让他们继续从前的生活,不会打他们手里那些田地的主意。” 世家利用手里的爵位吞并良田的事情,宋春临也是有所耳闻,历史上这类事情也是层出不穷,而能被大景皇帝都忌惮的世家,可见他们手中到底囤积了多少的良田,才会惹得天子宁可冒着被世家反咬的风险,也要尽力去削弱他们的势力。 “你还记得你们家刚落户京城的时候,先帝曾下过圣旨,凡是家中有永业田三亩者,才可落户京城周边,因为这一道政令,有一段时间京城周边田地价格暴涨,正是那些世家为了让先帝撤回旨意做的反抗。” 宋春临有些无语:“他们这不是自寻死路吗?京城周边的田地本来就贵,这一涨价,岂不是要逼走大部分百姓吗?到时候百姓们跑了,谁来给他们种地去?” 顾逢月:“他们不是不知道,他们只是咽不下这口气,也是借此反过来逼着先帝,让他回心转意罢了,谁知道先帝不吃这一套,把几个带头涨价的世家给狠狠整治了一遍,这才让他们消停下来,不过哪怕如此,能买得起三亩田地的人家也还是少数,你们村里那些还留下来的,都是东拼西凑才买到三亩地。” 说到底,三亩地能有多少啊,买得起的又是少数,顶多是让那些世家们肉疼一下罢了,却不至于伤筋动骨。 两人这一晚上聊了很久,久到宋春临都开始犯困了,他脑袋轻轻靠在顾逢月的肩膀上,有些遗憾的喃喃自语:“我都没出过国呢,护照办了还没得及用,世界末日就来了……” 随着肩膀上的声音逐渐变小,顾逢月侧头看去,只见小少年白皙的脸颊紧贴自己的肩头,他嘴巴微张,已然睡得开始打呼噜。 顾逢月轻手轻脚把人抱回床上去,替他盖上了被子,自己却没有睡觉,而且拿起方才放在桌上的棉花,转身去了兄长的房间。 顾逢云想来觉浅,因此弟弟一敲门他就醒了,没好气的打开房门,还没来得及质问一二,鼻尖就贴上了一朵棉花。 顾逢云下意识的接过那一朵雪白的棉花,顾逢月说了一句:“棉花,可以纺织成布料,也可以做棉被的。”说完这弟弟就火速离开了,徒留哥哥在自己房间门口凌乱。 看着手里的棉花,再看看已经远去的弟弟,顾逢云头疼的捏了捏眉间,这下子他也不用睡了,转回去点了灯,自己观察起手里的棉花来。 宋春临对顾逢月打扰自己兄长的行径一无所知,第二天神清气爽的从顾逢月的床上醒来,顾逢月已经先一步起床出门了,宋春临也没在意他去哪里,而是自顾自在他屋子里找到干净的水盆,给自己洗了把脸,等他彻底清醒过来后,顾逢月才从外面进来,手里端着早饭。 “醒了?洗漱完就过来吃饭。” 用完了早饭,宋春临也不好再呆,他偷摸着从侯府后门出去,出了城门后一路走到没人的地方,就放出他的小摩托开始飙车,碰到人就收起来,因此一路回来的速度极快,几乎宋家把早上该干的活儿干完了他才到家。 宋大庄看着从外面偷溜回来的小哥儿,捂着胸口,一脸的痛心疾首。 “儿大不中留啊!” 宋秦氏没好气的戳了戳男人的腰:“瞎说什么呢,我看春临压根没往那方面想过。” 宋大庄悲壮道:“他是没想过,但也不妨碍有贼惦记他啊。” 听他把顾逢月当成贼一样的防着,宋秦氏难免有些好笑。 “孩子还小呢,再说了,他兄长都没成亲,小的好意思娶妻吗?而且也的看咱春临愿不愿意不是?” 宋春临耳朵尖,听到他娘提起他了,好奇的问:“娘,您说什么愿意不愿意的啊?” 宋秦氏赶忙打哈哈:“我说你妹妹呢,她一早上没见着你,一直在找你呢。” “真哒?”听到妹妹找自己,宋春临也不管宋秦氏之前说的什么了,赶紧跑去找妹妹亲香亲香去了。 时间一转就是半个月之后,顾家这边的事情还没拿出个解决方案,突厥那边就坐不住了,短短三天就拿下了他们的一座城池,八百里加急送到的时候,皇帝气得差点掀桌子。 “陈木景是怎么回事?我给他拨了十万大军,十万啊!十万人居然连一座城都守不住?他平日总跟我哭穷说军需不够,将士们连军饷都发不出,怎么,我是没有拨钱给兵部吗?” 底下的人大气不敢出,没听见皇帝都气得自称我了吗?谁敢这个时候出头啊,那不是找骂吗? 见底下的人一个个都噤若寒蝉,皇帝更气了,他一把将奏折扔在离得最近的大臣身上,那人正好是主张谈和的左相,而大司马正好也跟他是一个想法,两人都不想打仗,但现在不是他们想不想的问题了,而是对方都打到他们眼皮子底下了,若这个时候不去应战,那将来岂不是谁都可以踩到他们脑袋上撒野吗? 皇帝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一点,他点了好几个武将出来,但自己内心也深知,这些人守城可以,若是想反攻,估计还差得远了些。 皇帝想到自己无人可用,更生气了:“满朝文武,居然凑不出一个将帅?大司马,你去!” 大司马被点名,只能硬着头皮站出来:“陛下,臣年事已高,恐不能胜任……” “砰!”一个笔洗直接砸到大司马的脑袋上,里面的水淋了他一头一脸。 “好一个年事已高啊,呵呵,朕可记得,当初的林老六十二了还能上阵杀敌,爱卿,你今年也不过五十罢了,怎么,五十岁比六十二还要老是吗?你一个五十的人,腿脚还不如人家六十二的灵活吗?” 大司马被点破年龄,只得尴尬地跪了下来,硬着头皮道:“陛下,臣并非胆怯不敢上战场,只是臣以为还有比臣更适合的人选,这个人,他年纪轻轻便有勇有谋,颇有当年他父亲的风采,此人,正是勇毅侯府二公子,顾逢月。” 顾逢月的名字一出,周围顿时变得安静无比,一些尚有良心的人都觉得大司马这个提议属实过分了一些,特别是曾受过顾老侯爷恩惠的武将们,很快,就有人站出来,指责大司马公报私仇。 “陛下,那顾家二公子今年不过十六,年纪尚小,根本没有上阵杀敌的经验,若是就这样把他送上战场,怎么能对得起九泉之下的顾侯爷夫妇啊!” “是啊,陛下,大司马胆小如鼠,他自己不敢去,就想推一个小孩上去送死,此番行径,实在难当大司马之责任,还请陛下,削了大司马的官职。” “还请陛下削了大司马的官职。” 大司马没想到自己企图推顾逢月送死的行径,遭到了群臣的反噬,一时之间自己成了众矢之的,就连皇帝也一脸阴沉地瞪着自己。 皇帝还是头一次觉得一个人能无耻到这种地步,他冷笑着开口:“朕一直以为,大司马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靠运气使然,今日一见,果然如此,既然这样,大司马不如将功折过,也去前线走一遭吧。”说完皇帝又点了几个武将的名字,把兵权分别交到几人手里,而身为主将的大司马,手里却一个兵也没有,空有个主将的名头罢了。 大司马脑门上的汗就没怎么停下来,他现在恨不得给之前的自己一巴掌,要不是自己这张嘴,他哪儿需要跑前线去送死啊? 下朝的时候,大司马整个人都虚弱得走不动道了,还是几个狗腿架着他一路回到了自己家的马车上。 在他身上,以姜峰为首的几个武将,看着离开的大司马,眼神里都带着嫌弃。 “也不知道这种人到底是怎么当上大司马的。” “别说了,陈木景那边十万大军都没守住的城池,咱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那陈木景也不是大司马那一脉的吧,我记得他以前还是顾老侯爷麾下的呢。” 姜峰不屑道:“老侯爷麾下又如何?守不住城池,那就是废物,平白丢了老侯爷的脸。” 边境打仗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战火离这边还是很远的,百姓们更多谈论的是今年的粮价会不会涨。 永乐村最近也一直讨论这件事情,此时正好是秋收过后没多久,往年大家收了粮食,交完税后只会留下足够一年吃的粮食,多余的便会卖了贴补家用。 今年虽说有了土豆红薯,地里收成不错,但万一真的粮价上涨,对百姓来讲,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现在已经有一些人家,开始未雨绸缪的买粮囤积。 第149章 母子 宋家是没有要囤粮的打算的,家里今年的粮食足够吃,再不济,宋春临空间里还有一大批物资呢,只是那只能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动用。 至于其他的物资,农家需要准备的也不算多,油盐酱醋算一件,宋大庄早早就去买了一批盐回来,还有几大块猪板油,醋他们家吃的不多,宋大庄只意思意思的买了一坛子。 宋大禾跟在宋大庄身后,他的背篓里面已经装满了东西,大街上都是出来囤货的人,他们买的这些都还算少的了。 宋大禾看宋大庄还比较悠哉,心里也有些着急。 “哥,要不再买点吧,这仗也不知道会打多久,万一朝廷那边要征粮,咱拿什么去交?” 征粮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宋大禾记忆最深的是,有一年朝廷一下子征收了他们近一半的粮食,那一年他们节衣缩食,靠着在上山挖野菜,下河摸鱼才熬了过去。 当时也是突厥人进犯,好在当时的顾侯爷力挽狂澜,才把敌人挡在了关外,现在突厥人又卷土重来,宋大禾难免放心不下。 不过宋大庄却只对着他轻轻摇头:“家里的粮食够吃,实在不够,咱们还有其他的办法,放心,不会饿到孩子们的。” 听着大哥这么说了,宋大禾提起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此时街上突然乱了起来,兄弟俩举目四望,居然是前面的粮铺里有人在哄抢。 “快抢啊,这黑心肝的玩意,居然把粮价涨了十倍!十倍啊!父老乡亲们,他不让咱们活,咱们也别跟他客气了!” 只听前方有人在鼓动百姓抢粮食,宋大庄听到那人的话,这人显然是故意挑唆的,意图激起民愤,好让自己浑水摸鱼罢了。 宋大禾跟宋大庄二人立刻互相拉着手,退到路边,等着前方的暴动过去。 “哥,这些人是哪里来的,听着不像京城口音。” “嘘,别说了,咱们得赶快脱困才是,走,沿着这边走出去,咱们拐个弯回家。” 宋大禾点点头,两人都把背篓放下来抱在前面,护着自己的物资慢慢一点一点往前挪动。 就在他们艰难往外走得时候,宋大禾忽然停了下来,宋大庄往前走了一段才发现弟弟没跟上,他转过身往后面看,发现他站在路边,低着头似乎在跟谁说话。 宋大庄忍不住喊了一声:“大禾!” 宋大禾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宋大庄这个角度看不见地上的人,只见宋大禾身后忽然多了个人影,被宋大禾拽着往他这边赶,这里人多,也不是说话的地方,宋大庄只能尽量往前挤,等到他们走到一个人少些的地方,宋大庄才有空转过身,想看看弟弟带了谁出来。 只见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妇人,拉着一个同样脏兮兮的少年,两人站在原地,有些局促的看着宋大庄。 “哥,这是陈渔儿,跟她的…儿子。” 宋大禾这么一说,宋大庄总算是稍微认出来了,随即惊喜道:“根生娘啊,哟,这是根生吧,几年不见,都长高了,怎么就你们两个,李二狗呢?其他人呢?” 宋大庄一下问的话太多,陈渔儿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答什么,只是低着头,小声道:“都死了。” 宋大庄有一瞬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啥?谁死了?” 陈渔儿这才鼓起勇气:“李二狗,跟我婆婆他们,都死了。” 他乡遇故知的热乎劲还没过呢,陈渔儿又给两人兜头淋了一盆冷水。 一时间三个大人都没说话,倒是李根生肚子响亮地叫了一声,随即陈渔儿的肚子也跟着叫了一声,母子两人顿时窘迫的捂着肚子。 宋大庄一拍脑袋:“瞧我这脑子,来,既然都遇到了,不如跟我去家里,一起吃顿便饭吧,我爹他们若是见到你们,一定会很高兴的。” 陈渔儿连连摆手,说不用了。 “我们这副样子,实在不好意思登门拜访,改天吧,改天我同根生再一起上门拜访两位老人。” 宋大禾不乐意了:“你们就不用跟我们客气了,真当我跟我哥看不出来吗?走吧,大家都是同乡,出门在外更应该守望相助,还是眼下你们有更好的去处?” 陈渔儿当然没有地方可去,她们是一路逃到这边来的,举目无亲,已经在长平镇讨饭好几日了。 最后母子俩还是上了宋家的马车,陈渔儿不知道宋家如今竟是这般气派了,连马车都有了,一路上母子都局促的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的,生怕把人家的马车给碰脏了。 好在宋家本来就不远,他们没多久就到了,宋大庄一下马车就跑去前厅,一面喊着爹,一面让媳妇赶紧去烧点热水。 宋秦氏一头雾水:“咋了,你要沐浴啊?” 宋大庄催促着道:“快去吧,待会你就知道了,小爹爹,厨下还有包子吗?” 宋阿麽也是一脸的迷茫:“包子还有几个,你要吃我给你热热。” 此时宋大禾已经带着陈渔儿母子从后院过来了,宋爷爷一眼就认出了李根生,无他,长得跟他爹李二狗小时候挺像的。 “这不是根生吗,你是根生娘?” 陈渔儿见宋爷爷还记得她们,不免有些热泪盈眶:“宋老爷子当真好记性。” 这会子宋阿麽也反应过来了,看着母子一身的狼狈,赶忙招呼两人先坐下,然后火急火燎去了厨房,把中午的包子热了一遍端过去。 陈渔儿跟儿子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宋大禾先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热水,母子俩捧着热水咕嘟咕嘟灌了下去,这才觉得满脑袋的混沌都清醒一点。 再吃一个宋阿麽端来的包子,空空如也的胃里总算有了一点子食物落下去,宋阿麽端来的是菜包子,没有肉,但对他们来说已经是珍羞一般的存在了。 “娘,这包子真好吃。”陈渔儿看着一脸珍惜的啃着包子的儿子,眼圈又不由自主的红了。 宋秦氏这会儿也从厨房过来了,她一听到是陈渔儿跟儿子一起来了,便有些坐不住,把烧火的活儿交给了周宁,自己先跑来堂屋这边。 多年不见,陈渔儿瘦了很多,宋秦氏差点没认出她来。 “这,李嫂子,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根生他爹呢?你们没跟着他一起吗?” 陈渔儿听到她问起李二狗,脸色微变,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她只淡淡道:“死了,跟我婆婆一起,两人都死了。” 话题一旦开了口,便也没什么不好说的了。 陈渔儿深吸一口气,慈爱的看着儿子:“自从你们离开以后,我们一路跟随着村长他们,一直走到了府城,打算在府城定居,可是那时候府城已经不接收难民了,我们只能呆在城外等着,后来,村长觉得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他们进不了城,就没办法落户,只能当个流民,为了能安家,我们又开始上路。” “后来,我们就到了颍川,想必你们也猜到了,颍川发大水,不少村民因此丧了命,我们很幸运,全村人都活了下来。” 听着他们居然能到颍川,宋家众人不免有些唏嘘,宋大庄接着问:“那颍川受了灾,官府不是接收了一大批的灾民落户吗?怎么你们没能落户?” 说到这里,陈渔儿咬紧了牙根,她恨恨道:“我们何尝不想落户,都是那该死的李二狗,那个畜生,他说家里值钱的地契户籍都被水卷走了,不见了,没有户籍,我们就无法落户,村长替我们想了很多办法都不行,要是想落户,除非使银子,可那会儿我们哪有银子啊?就是村长也没多少银钱在身上。” 没有银子,就办不了户籍,没有户籍,他们就只能当流民,彼时朝廷才下达了需要置办田地才能落户的政令,那会子颍川的要求不高,只需要一亩地即可,可是他们连一亩地的钱都拿不出来,为此陈渔儿想过很多种办法,可是李二狗对此并不上心。 陈渔儿对他的态度产生了怀疑,按理说,最着急的人应该是李二狗才对啊,可李二狗每天还是游手好闲,啥正事都不干,连家里的事儿也不关心。 李二狗他娘李婆婆也开始觉得不对劲了起来,再三逼问儿子户籍到底在哪里,李二狗死活不说,李婆婆留了个心眼,她趁着儿子晚上睡觉的时候,把他的衣服给扒了,在衣服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家人的户籍,但是地契什么的都没有了。 惊觉不对的李婆婆把事情告诉了陈渔儿,婆媳两人一开始还摸不准李二狗想干什么,李婆婆腿脚不便,只能让陈渔儿去跟踪李二狗,这一跟踪,就把陈渔儿给恶心得吃不下饭来。 “那个丧良心的东西,他居然跟那黄寡妇勾搭成奸,做了个局,想要把我,甚至是把根生也给卖了,换了银钱好逍遥快活!” 这个八卦信息量太大了,宋家人本能觉得心里不适。 宋大禾直接开了口:“那李二狗真不是个东西,你当初到底看上他什么了要嫁给他?” 陈渔儿别过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罢了,我为人子女的,还能忤逆父母不成?” 至于李二狗有什么优点,大概是他有一个三观正常的娘吧。 “我婆婆知道李二狗想要卖了我跟根生,第一时间就想着让我们逃,可是偏巧被那李二狗发现了,他那会子都疯魔了,连自己娘都下了死手去打,也不知道那黄寡妇到底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一家人就这么被他自己给打散了。” 宋大禾:“李二狗是怎么死的?” 宋爷爷惊呼:“李二狗死了?” 陈渔儿点点头:“死了,是被我打死的。” 此时李根生突然站了起来,他嘶哑着声音朝宋家人喊道:“不是我娘打的,打死我爹的人,是我!是我把我爹给打死了,你们若是要抓人的话,就把我送去官府吧,一切都跟我娘无关!” 陈渔儿看着儿子把话都说了出来,目眦欲裂的冲上去,抱着儿子,泪如雨下。 “不是的,不是根生打的,是我,是我看不下去了,他一直打我婆婆,我婆婆为了不让那畜生把我们给卖掉,一直抱着他的腿不让他追上来,是我,我不忍心我婆婆受苦,我…我…我……”陈渔儿似乎是过于激动了,一口气有些喘不上来,李根生忙扶着她坐到椅子上,不停给她顺着胸口。 宋春临见状立刻倒了一杯灵泉水过来,宋大禾接过水喂陈渔儿喝了下去,不多时,陈渔儿终于缓了过来。 李根生颤抖着喊娘。 “娘,您别吓我。” “好孩子,娘没事了,不怕啊。” 李根生看见陈渔儿果真没事了,松了一口气,他胡乱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目光决绝道:“宋爷爷,宋大叔,你们抓我吧,我才是杀人凶手,我不是人,我杀了我爹,我娘,我娘只是为了替我顶罪才这么说的。” 看到这里,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怜陈渔儿一片爱子之心,也可悲李根生居然有这么一个爹。 宋爷爷这个大家长发话了:“咱们这儿又不是官府,哪里能抓人啊,况且,宋爷爷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一个会挺身而出保护母亲的孩子,他能坏到哪里去呢?” 李根生微微瞪大了眼睛,这段时间来,自责跟愧疚一直折磨着自己,他一直觉得自己跟他爹是同一种人,即使他娘不断的说他做的没有错,可是弑父的事实是抹不掉的,这让他下意识的觉得自己是一个跟他爹一样烂的人,李二狗为了钱打杀自己的母亲,自己不也一样杀了自己的父亲吗? 但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不是个坏孩子,因为他保护了自己的母亲。 一时间,积压在心底的恐惧,愧疚,还有自卑,似乎都被这一句话给瓦解了,他忍不住把头埋在陈渔儿的怀里,放声大哭了起来。 藏在心里的那些苦闷,随着他的哭声,全都被发泄了出去,等他擦干了眼泪,原来怯懦的少年,一下子扫掉愁苦,变得更坚毅勇敢了。 第159章 实情 李根生似是终于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于是便也将那天的事情全部和盘托出。 原来那天李婆婆拼死抱住儿子的腿让他们母子俩快跑,李根生被吓傻了,腿软得走不动道,李二狗一脚踹翻了自己的亲娘,他狰狞着就朝他们这个方向跑过来,陈渔儿放不下李根生,又见婆婆被踹到在地无法动弹,想到平日里婆婆对他们的好,陈渔儿便狠不下心逃跑。 于是母子俩干脆也不跑了,他们直接正面跟李二狗对上了,李二狗那时候还叫嚣,说李根生不孝,连老子都敢打。 当时李根生怒气上头,想着方才这畜生还殴打自己的亲娘,现在居然反过来倒打一耙,说自己不孝,看着陈渔儿被李二狗一拳头砸到了脑袋上,李根生顿时一股热血冲上脑袋,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那李二狗已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而他的手里,躺着一颗尖锐的石头,那尖端赫然是红色的血液。 自己杀人了! 这是李根生当时唯一的念头,然而当他看向地上的李二狗时,那厮居然还没死,还在地上呻吟着。 李根生那时候没想要真的杀了他,可是当他跟陈渔儿跑到李婆婆的身边时,李婆婆已然咽了气,她这辈子只有李二狗这么一个儿子,没想到临到最后,居然是这唯一的儿子要了她的性命。 看着痛苦死去的奶奶,李根生心中恨意滔天,于是在李二狗挣扎的爬起来,嘴里不停咒骂他们母子的时候,李根生毫不犹豫的再次捡起地上的石头,那尖锐的石头直接砸在李二狗脑袋上,李二狗本就受了伤失血过多,李根生再补几下,他就彻底见了阎王。 严格说起来,李根生这也算是替他奶奶给报了仇了。 至于后面的事情,李根生那会儿刚杀了人,有些浑浑噩噩的,后续都是陈渔儿处理的。 坐在椅子的上的陈渔儿淡淡开口:“我们埋葬了我婆婆,把那畜生扔到了黄寡妇的家里,凶器也放到了他儿子的床上,然后就带着根生一路逃亡,我不知道后面村长是怎么处理那畜生跟黄寡妇母子的,但既然他们不希望我们好过,那我也没打算让他们舒服的过下半辈子,至于他们是不是下了大狱,我不得而知,不过想来一睁眼就看见一个死人的刺激,足够那贱人铭记余生了吧。” 宋大禾第一个拍手叫好:“做得不错,整不死他们,也能吓死他们,那黄寡妇是后面嫁去我们村的人?” 宋大庄给他解释:“确实是后边嫁过来的,就你去参军第二年,不过她命不好,生了个儿子男人就没了,村长一直觉得她可怜,对他们母子多有照拂,没想到竟是养了一个祸患出来。” 宋春临看着宋大庄,欲言又止,该怎么告诉他亲爹,那黄寡妇当年逃荒的路上,还试图勾引过您咧,只不过那时候的宋大庄木头一个,完全不上钩。 宋爷爷问陈渔儿如今有什么打算没有,陈渔儿有些为难的低下头。 “我们母子如今这样,也只能先叨扰宋大叔几天了,待过两日我找到落脚的地方,就会尽快带着根生搬出去的。” “这话我不爱听,都是乡里乡亲的,一起从西北一路逃到了这边,我们也没想过还能遇见村里人,可是既然都遇到了,没道理还能眼睁睁看着你们落难而不搭把手的,传出去我宋家像什么话了。” 宋阿麽招招手让宋春临过来,问了下隔壁的工坊能不能住人,宋春临心领神会,立刻回答道:“可以的小爷爷,我跟我爹他们马上过去布置一下。” 隔壁的工坊平日里除了剁辣椒,做红薯粉土豆粉,根本不能住人,但好在那边还有两个小仓库,其中一个还空着,他们只要过去打扫一下,添上两张床就能勉强住人了,条件是简陋了一些,也好过陈渔儿带着儿子风餐露宿。 陈渔儿听到宋家肯收留他们母子,忙千恩万谢,还说要自己过去打扫,却被一旁的宋秦氏给拉住了胳膊。 “方才我就让我儿媳妇去烧热水了,你同根生也好些日子没有梳洗了吧,来,先去洗个澡,换下这身衣服,收拾干净了,人也舒服些不是吗?” 于是宋秦氏拉着陈渔儿,宋春生拎着李根生,母子俩分别去浴室洗澡,而另一边,宋大庄带着宋春临,以及一直跟着他们的宋大禾一同来到了隔壁的工坊。 宋大禾站在仓库门口,双手抱胸,他倒是很想知道,这空荡荡的仓库里,到底哪里可以住人了? 宋春临看着老神在在的,哼了一声,然后小手一挥,两张简易的木床就出现了,这还是之前租房子的时候买的,盖好新房后家里一切都换了新的,这两张就用不上了,家里又没地方放,就干脆放宋春临空间里存着了。 宋大禾瞪圆了眼睛,他完全没想到自己这个小侄子居然还会障眼法,不过等他看见宋春临又凭空变出了被褥以后,他的表情彻底不淡定了。 “哥!”宋大禾走到宋大庄身边,警惕的盯着宋春临:“哥,这孩子是妖怪!” 宋春临闻言翻了个白眼,看吧,他就知道正常的古人一定会把他当成妖怪,宋大庄也有些尴尬,因为如果不是宋春临说那空间是仙人赠予的话,他也可能把宋春临当成妖怪来看待。 宋大庄替宋春临解释:“春临不是妖怪,春临身上有一个神奇的空间,是上古时期仙人赠给我们家的一件仙器,那会儿春临为了找口吃的,从树上跌落,脑袋上的血无意间让那空间认了主,所以才会出现你看见的这一幕。” 宋大禾听了哥哥的解释,仍然对宋春临保持着怀疑,因为他不是宋大庄他们,他们是看着宋春临长大的,同样的生活经历让他们对宋春临有着一种近乎本能的信任,可宋大禾不一样,他离家数十年,宋春临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很陌生的小辈罢了。 现在你告诉他,这个小辈身上有着一个仙人法器,他没有把宋春临当傻子扔出去就已经是看在他亲哥的面子上了。 宋大庄拍了拍弟弟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紧张,宋大禾看着认真铺床的宋春临,也慢慢放下了戒备。 因为是仓库,宋春临也没打算布置得多好,母子俩一人一张床,两张凳子一张小桌,就是仓库的全部了,简陋是肯定的,但住人没问题,至于吃饭的问题,直接去隔壁就行,要是母子俩不好意思,他们送过来也可以。 想到这个,宋春临奇怪的瞥了宋大禾一眼,刚刚在堂屋的时候,他就觉得他家二叔看陈渔儿的眼神不是很清白,搞不好两人还真有发展的可能呢? 仓库整理好以后,陈渔儿跟李根生也都洗完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两人这还是这么些天来第一次洗澡,洗完后身上的衣服就直接扔了,那玩意已经脏得洗不出来了,留着也是占地方。 陈渔儿提前把缝在衣服里面的户籍给拿了出来,开始询问宋爷爷这边的落户事宜。 宋爷爷把官府的规定给她一一解答,陈渔儿听完不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眉心蹙得更紧了。 长平镇距离京城太近了,这边的要求比颍川的要严格很多,首先永业田三亩就是最基础的,可陈渔儿跟儿子两人身无分文,别说三亩了,就是一分地他们都买不起,这买不起,就不能落户,不能落户,那就没办法去找工作,京城这边对外来人员查得很严,没有担保人的话外来人士是不能在这边找到工作的。 宋爷爷倒是愿意做这个担保人,但适合陈渔儿的工作却不是那么好找的,大景朝对女娘哥儿虽然没有前朝那样古板严格,可是大多数人家也是不愿意让女娘哥儿们外出,抛头露面的赚钱的,那样说出去不够体面。 “其实,你们要是想落户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宋爷爷这话说的有些犹豫,陈渔儿听出来了,但还是坚持想知道另一个办法是什么。 “宋大叔,您说,只要我能办到的,我一定尽力去办。” 宋爷爷摇了摇头:“这事儿儿并非你一人就能做成的,还缺一人。” “缺谁?”此时的陈渔儿心中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果然,接下来宋爷爷说的话,几乎直接断绝了他们的最后一条路。 宋爷爷说:“你还缺个男人,只要你找个本地户籍的汉子或者女公子,你嫁给他,那你的户籍自然就能迁入你婆家了,但你儿子的话,估摸还要看婆家的意思了。”毕竟谁也不想帮别的男人养孩子不是吗。 陈渔儿一脸愁苦,她初来乍到,上哪儿去找一个本地户籍,还愿意娶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的人呢? 别说她不知道上哪里找,宋爷爷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这么一个人,只能安慰她,先在他们家住下,以后的事情再从长计议。 宋春临跟宋大庄他们正好进来,宋大禾一个人慢吞吞走在最后面,此时正好是晚饭时间,一直在厨房里忙活的周宁跟宋春生两口子,一起把晚饭给端了上来。 因着家里来了客人,所以宋阿麽让宋春生给杀了一只鸡,卢明跟傅年两人过来的时候,发现桌上多了两个陌生人,傅年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保持着微笑朝他们微微颔首。 宋阿麽热情的给两人介绍:“这两位都是跟大禾一起在军营里的好兄弟,如今也是住在我们家,也算我们家的另外两个儿子了,你们叫他们叔叔哥哥就好。” 陈渔儿没想到宋家如今这么多人,于是也立刻跟儿子分别喊了人。 今夜的菜色很是丰富,陈渔儿跟李根生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菜肴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夹什么菜好,宋大禾倒是不客气,筷子不断的给两人碗里夹菜,热情得连坐在一旁的宋秦氏都插不进去手了。 陈渔儿一个劲说够了够了,等宋大禾终于停手以后,母子二人的碗里,已经堆了小山一样高的饭菜。 不对劲,宋春临皱眉,他这二叔果然是有些不对劲,瞅他那个殷切的样子,搞不懂的人还以为是他第一次带老婆回来见家长呢。 饭桌上的人大部分都看了出来,宋大禾也没想过遮掩,大大方方的对那母子俩好,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用过了晚饭,宋大禾主动提出带母子俩过去隔壁仓库,李根生年纪小,但他不是傻子,刚才在饭桌上他也敏锐的察觉到了些什么,他看了看自己的娘,又看了看身形高大的宋大禾,咬了咬唇,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好在宋大禾只把他们送到了门口,就自己回去了,陈渔儿肉眼可见的轻松了许多,她坐在柔软的床上,缓缓吐出一口气来。 李根生见状也坐到她身边,轻轻喊了一声:“娘。” 陈渔儿转过头来:“怎么了?” 李根生摇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现在这样,好得像是在梦里,你说会不会等明天早上我们一睁开眼,就又变回乞丐了?” 陈渔儿笑骂一句:“说什么胡话呢?这不是做梦,咱们真的遇到了宋家人,还记得娘跟你说过的吗?” 李根生点点头:“记得的,娘你说过,宋家是好人,那些抢他们粮食的人,才是真正的坏人。” 陈渔儿闻言,很欣慰的笑了:“你记得就好,记住了,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你宋爷爷他们,知道吗?” “嗯,知道了娘。”李根生对着娘亲乖巧的笑了笑,最终还是没能问出那个藏在心里的疑问。 他有些害怕,万一他娘真的为了户籍的问题,随便找个人嫁了,那他要怎么办?如果最后他娘逼不得已一定要嫁人,那宋大禾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他看起来对他娘很上心,不像他爹,他爹从不在意他娘,更不会在意他,甚至会为了一个外人,就想着把妻儿给卖了换钱。 李根生从不后悔杀了李二狗,在他看来,那李二狗,压根不能称之为父亲,一个在他童年从未出席过的男人,怎能配当父亲? 第151章 机会 陈渔儿两人就这么在宋家住下来了,因为没有户籍,宋爷爷亲自做担保,去里正那边给他们办了暂居用的黄籍,相当于现代的暂住证。 有了这个黄籍,他们母子就能在京城周边租住房屋,以及工作了,只是陈渔儿打听了很多地方,都不需要妇人帮工,而车马行那边做苦力的又都是男子,先别说方不方便,就是她这力气,也干不了那种活儿。 陈渔儿的女红不错,所以最开始她们都是去绣坊打听的,然而绣坊里的绣娘都是要签身契的,签了身契就沦为了匠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陈渔儿并不想让自己跟儿子变为匠籍,大景朝匠人的身份地位都比较低下,而且将来很难脱籍,良民说起来也比匠人要好听许多。 宋秦氏似是看出了陈渔儿的为难,正好家里也准备做果酱了,于是便提议让陈渔儿帮他们家做果酱。 宋春临觉得也是一个办法,如今他们家在酱料铺子寄卖的辣酱销量还算可以,大景人对辣椒的接受度还不算高,更别说那高昂的价格。 家里的辣酱已经足够一段时间的消耗了,宋秦氏既然提起来了,宋春临便立刻去空间里采摘了大量苹果跟桃子,还有成堆的雪梨,苹果跟桃子还是做果酱,雪梨他打算熬点梨膏,据说可以治咳嗽。 眼下已经是初秋,宋秦氏想着慢慢准备,等到了年底正好专心卖就是了,有了前两年的经验,再加上家里又请了几个帮手,工坊又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陈渔儿带着儿子在工坊里干活,包吃包住,宋秦氏还每天算他们两人一人十文钱,一个月下来,母子两人也能攒点私房钱。 十文听着有些少,但陈渔儿带着儿子不用另外租房,还能隔三差五吃顿荤腥,这些可比十文要值钱多了。 刘婶子跟王婶子都是老熟人了,知道陈渔儿是宋家人的老乡,两人都热情得很,陈渔儿很快就跟她们打成了一片。 每天下午,宋春临就跟着宋大庄一起坐着马车出去,回来的时候便带回一马车的水果,都是水灵灵的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这些水果会暂时放在仓库里,第二天陈渔儿就跟刘婶子她们一起,把水果清洗干净,削皮,宋大禾会过来帮他们把水果搅碎,使用的工具就是宋春生改良过的古代简易版绞肉机,外观就像一个硕大的木桶,里面是仿照现代绞肉机的形状弄出来的刀片,里面的木棍对准齿轮,然后人在外面转动把手就能将里面的刀片带动,达到将果肉搅碎的目的。 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一个放大版的,简易手摇蔬菜料理机,什么菜放进去都能直接搅碎,非常好用,就是累人,没有一把子力气真干不了这活。 往常这些事情都是宋大庄跟宋春生轮流干,现在家里人多了,除了傅年行动不便,卢明也能上手转一会,以前要干三天的活,如今一天就能干完了。 搅碎的果肉直接倒进锅里熬煮,这活儿现在由傅年跟宋爷爷他们完成,傅年坐着轮椅,在几个大灶前来回滚动,观察着各个灶头的火候,比用走得还要快。 宋家人在这边热火朝天的工作,那边大司马已经开始启程去边境了,临出京前皇帝特意把顾逢云给放了出来,让他站在文武百官里面,目送着大司马带着五万大军离开,同样离开的还有戚将军等人,这些人早年都是跟过老侯爷的,对新任大司马并不满意,顾逢云可以想象,等大司马真正到了边境,面对突厥人的时候,会有多崩溃。 送走了大司马,皇帝特意把顾逢云给留了下来,顾逢云已经懒得翻白眼,他揉了揉站了一天有些酸疼的腰,慢吞吞去了御书房。 御书房外面,还有几个老臣固执的站在外边,顾逢云走近一瞧,哟呵,都是老熟人。 “哎哟居然是冯阁老,冯阁老今年都七十多了吧,该颐养天年了,何必跟我们这些小辈过不去呢?” 冯阁老气哼哼的转过头,嘴里还不忘嘟囔一句:“无耻小儿。” 顾逢云不跟糟老头子计较,见对方没有好脸色,自己也没心情去贴他们的臭脸,于是脚跟一旋,进了他们几人都进不去的御书房。 里面皇帝正捧着一根玉米棒子在啃着,毫无帝王的威仪,啃玉米的架势看起来跟村里的老汉别无二致。 看着皇帝手里的玉米,顾逢云危险的眯起了眼睛。 “陛下。” 皇帝正啃得高兴呢,冷不丁被他这么一喊,手里的玉米差点都掉了,见顾逢云面色不善,于是便讪讪地把玉米放回了碟子里。 顾逢云冷眼看着皇帝胡乱擦干净手,然后招呼他过去。 顾逢云过去了,皇帝从桌面的一堆奏折里,摸出一本最厚的来,扔到了顾逢云怀里。 “看看吧。” 顾逢云翻开第一页,便瞳孔一缩。 “陛下,这是何意?”顾逢云话语里带着质问,皇帝有些心虚,但随即坐直了身体。 “顾爱卿,我知道你不希望别人动老爷子的遗骸,所以我请得是邢道思,就是刑部最厉害的那个仵作,由他主持,替老侯爷验明正身。” 顾逢云紧紧抿着唇,一言不发的看着皇帝,等着他给自己一个交代。 皇帝有些怜悯的看着他:“老侯爷身上的骨头几乎没有完好的,邢道思将骨头上的伤痕时间都画了出来,都在后边,你可以看一眼。” 顾逢云哪里还有勇气打开那一页,光是第一页的字句,就足以让他红了眼眶。 “我父亲,他生前,很痛苦吗?” 皇帝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能骗他:“是的,很痛苦,他的肋骨断了三根,有一根可能扎进了肺里,邢道思觉得,老侯爷,是因为伤及的肺部,窒息而亡的。” “窒息而亡?”顾逢云无法想象,自己的父亲,在受了那样的伤以后,居然还被带着跑了上百里路,据卢明等人说的,老侯爷是在半道上咽气的,可想而知,当时的老侯爷,是遭受了多大的痛苦,才最终窒息而亡。 顾逢云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平复自己的心情。 “陛下如今给我看这个,是想我以此来说服外面的那群老臣吗?” 皇帝有些于心不忍:“不需要你亲自说,这事儿闹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做个了断了,只不过我还不想让外面那些人好过,就再让他们多站几天吧,一把年纪了,还整天使不完的力气。” 顾逢云算是听出来了,那群老臣到底是有多么烦人,才能让皇帝说出这种话来。 “此事就算了,那卢明、傅年、宋大禾三人,陛下又该如何封赏?哦,对了,还有那宋家,此次宋家献上玉米,也算功劳,陛下可不能让宋家人白忙活啊。” 皇帝闻言脑袋都大了:“行了行了,知道你们两家关系好,正好兵部这会儿缺人呢,你赶紧把你弟弟带进来,还有那三人……既然都已经残废了,那就赏他们几人当个县男……啊不,县伯吧,赐良田各三十亩,应该够他们颐养天年了吧?” 顾逢云弯腰行礼:“臣替他们三人,谢过陛下赏赐。” 宋家又接到圣旨了! 这次还是一下来了四个,卢明跟傅年听到那圣旨是关于他们的时候,两人都惊掉了下巴,宋大禾也是一脸震惊。 宋春临反而显得很淡定,直到他听到圣旨里说要封宋大禾三人为县伯的时候,他开始在脑海里搜索县伯是个什么东西? 事后宋春临才知道,县伯是男子爵位的一种,没有封地,不能世袭,也就是说当三人老死以后,赏赐给他们的田地,朝廷还是要收回去的,只有金银这些是不回收的。 良田三十亩,卢明跟傅年都要被这个数字给吓傻了。 “三十亩?全是良田?”卢明激动的问宋大庄,宋大庄识字,把圣旨上的内容又念了一遍。 “真是三十亩,你跟傅年一人三十亩,这里还有地契,应该错不了,不过你们俩是种不了地的,估计还是得租出去给别人种。” “租出去就好,等收了租子,就拿来给你们,也算是我们交的伙食费了。”傅年脸上一直带着笑,他们这么长时间一直吃宋家的,住宋家的,虽然平日里也有帮忙干活,但总觉得白吃白喝不太好,因此心里一直都存着疙瘩,现在好了,朝廷居然真的封赏他们了,现在他们也是有田地的人了,不用一直白吃白喝了。 卢明也跟着一起点头:“是啊,我们俩下半辈子也就这样了,我跟傅年也没打算成家,这辈子也不会有后代,这些田地等我们死后也得收回去,把收成拉到这边来正好,不用我们操心,我跟傅年就等着吃便是了。” 宋大庄一直知道这两人关系不清白,此刻听卢明这么一说,想来也是他们深思熟虑的结果,也没再推辞。 “如此也好,你们的事情我一个外人也不好插手,若是你两不嫌弃,将来就让我那几个臭小子给你们养老送终得了。” 卢明跟傅年闻言都笑了:“那敢情好啊,咱们不用生就有儿子了,还不要我们养,嘿嘿,过两年估计还能有孙子抱咧。” 宋大禾沉默的听着他们规划好一切,末了直接站起来,他揣着圣旨直接来到了隔壁工坊。 现在已经是傍晚,陈渔儿跟儿子傍晚就不会出门,所以等他来的时候,母子二人正坐在工坊的院子里聊天。 李根生眼尖,看到宋大禾怀里鼓囊囊的,又联想到今天下午送圣旨时候的热闹,他抿了抿唇,看了一眼母亲,最后还咬咬牙,自己回了屋子里。 陈渔儿看着逐渐逼近的宋大禾,低下头只看自己的脚尖,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出声。 过了许久,宋大禾才缓缓开口:“当初为什么要嫁给李二狗?” 陈渔儿听到他这么问自己,眼眶瞬间红了,心里涌上一股委屈。 “我不是说了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年纪大了,不嫁人的老姑娘,是会让家族蒙羞的,那会你还…还杳无音信,你说我为什么要嫁?我能不嫁吗?” 陈渔儿接连的质问,让宋大禾哑口无言。 在乡下,十八岁了还不嫁人的女娘哥儿,都要被人议论的,二十岁还不嫁,那她整个家族的女娘哥儿风评都会受到损害,若再给陈渔儿一次选择,她还是要嫁的,不是李二狗,就是王二狗,或者随便其他什么人,总之,不会是去了军营便断了联络的宋大禾。 宋大禾看着两鬓有些斑白的陈渔儿,良久,才吐出一句:“对不起,是我食言了。” 一句食言了,让陈渔儿再也忍不住,整个人扑到宋大禾的怀里,泣不成声:“你这个骗子,你骗得我好苦啊!” “那年你明明说三年便能回来的,结果我等了三年又三年,生生把自己熬成了一个老姑娘了,你也没有回来。” “我那会儿有什么办法,我都十九了,再不嫁人,我家里的小妹小弟就活不下去了,你说,我能怎么办?我除了嫁人,我还能怎么办?” 陈渔儿一字一句,都仿佛在宋大禾的心里扎刀子,短短几句话,就把他的心都给搅碎了。 他抱着哭到打嗝的陈渔儿,像是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 “对不起,我不知道,不知道你等了这么久,对不起,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把你忘了,把家也给忘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陈渔儿在他怀里发泄了一通,积攒多年的郁气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释放,她挣扎着从宋大禾怀里出来,擦干净了脸,才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好了,咱们现在扯平了,大禾,我等过你,我不欠你的,这些年你也身不由己,所以,我不怪你了,宋大禾,我们两清了。” “不,我不同意两清,渔儿,你男人已经死了,你已经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那么,请你把这个机会让给我,好吗。” 第152章 买地 陈渔儿并没有立刻给宋大禾答复,宋大禾也知道自己一时间无法扭转陈渔儿的想法,见她低着头不说话,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放开了抱着她的双手,柔声道:“天色晚了,你先回去休息吧,不必急着给我答复,我等你回心转意。” 说完他潇洒的转身离开,陈渔儿看着那扇被关上的门 ,久久不能言语。 等她回到了屋里,只见儿子还没有睡,反而奢侈的点着蜡烛在等她。 陈渔儿意识到方才她跟宋大禾的对话都被儿子听见了,一时之间脸上便有点烧,她假装轻咳一声,尴尬的开口:“根生还没睡呢?” 李根生摇摇头,他走到自己娘亲面前,抬起头问她:“娘,你会嫁给大禾叔吗?” 陈渔儿心里正是乱的时候,现在儿子问自己这个问题,她一时竟也不知道该作何回答,只淡淡的开口让李根生去睡觉。 偏偏李根生不依不饶,还是持续逼问她:“娘,你会不会嫁给大禾叔?” 陈渔儿有些恼了,她反问李根生:“我要是嫁给大禾叔,那你怎么办?” 李根生慌了,他抱着陈渔儿的手臂,带着哭腔道:“娘,您别丢下我,我只有您了啊。” 陈渔儿看着一脸惶恐的李根生,不免叹息一声:“好孩子,别怕,娘什么时候丢下过你了?” 李根生仔细一想,似乎还真是,这几年的逃亡生涯里,陈渔儿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带着这个儿子,哪怕食不果腹,也不曾想过要丢下他一人,想到这里,李根生就没有那么害怕了,这是他的亲娘,他亲娘肯定不会丢下他不管的,至于宋大禾……李根生姑且给那人一次机会吧,看在他娘也喜欢他的份上。 宋大禾打死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陈渔儿的喜欢而在她儿子那里,获得了一块免死金牌,现在他一心想着怎么让陈渔儿答应自己的求婚。 首先,他得有一间自己的房子,现在他住着的这个顶多算宋大庄的房子,宋大庄膝下四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一家子住在一起确实很热闹,但孩子们总会长大,宋春生如今都娶了新夫郎了,等过两年他屋里头再添个小的,这家里就挤了,屋子里人一多,是非就多,宋大禾决定在隔壁空地新盖一栋,不用太大,比这边稍微小一点的就行。 宋大禾把自己兜里的钱都掏出来数了一遍,除了朝廷赏的那些,还有一笔是侯府给的,宋大庄都没动过,全都给他存得好好的,两样加起来足足有两百多两,足够他买地盖房子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宋大禾把自己想要盖房子的想法说了出来,大家都没感觉到多意外,反而是卢明跟傅年两个人也说要盖了新房搬出去。 两人之中还是傅年做代表,他说:“我同卢大哥一直都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都习惯了,以前在山里,虽然还有大禾兄弟,但大禾他不发病的时候还是挺安静的,我们也都是清净惯了的,眼看这家里人口越来越多,我们两个外人一直住着算怎么回事呢?正好朝廷这次不但给了我们爵位,还有田地俸禄,我同卢大哥两个人也花不了多少,干脆就趁着这次机会,在旁边买块地,跟你们做个邻居也不错,若有事儿,喊一嗓子便是了,也方便对吧。” 傅年说的这些倒也合理,他们以前一直觉得自己在宋家白吃白喝,都抢着干活,现在他们自己也有了爵位,还有田地跟俸禄,每年光凭收租就能衣食无忧了,再加上他们非亲非故的,一直住在别人家,终归是不太自在的,宋爷爷也理解,只是这一时半会也盖不了房子,旁边的地倒是好办,这里周围就他们一户人家,旁边都是荒地,便宜得很。 宋爷爷让宋大庄兄弟二人吃了早饭,就去里正家一趟,问问他们这边空地的价格,要是便宜的话,就直接买下来。 宋大庄收到任务,跟弟弟两人一放下碗筷,就直接去了里正家,宋大禾去的时候是揣着银子的,因此里正一说价钱,他就直接掏银子了,那干脆利落的动作,看得里正一家一愣一愣的。 最后还是里正家的孙子帮着写了契书,交了定钱,两人确认无误以后,就各自签字,宋大庄是替傅年他们签的,宋大禾是自己签的,签完了字还不算完,还得去官府衙门办理新的地契。 这事儿急不得,两人忙活了好几天,才算是把这地契给办好了。 傅年兴奋的接过崭新的地契,卢明紧紧靠在他身边,听他一字一句的把地契上的字念给他听。 “真好,这就是我们家的地了对吧。” “嗯,这是我们家的地,不过咱们家现在还是空地呢,先想想该怎么盖房子吧。” 傅年拉着卢明讨论了好几天,卢明对房子的要求不太高,有一间堂屋,一间卧室,一个厨房加一间跟宋家一样的浴室就行了,傅年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他还额外备了一间客房,跟一间仓库。 “以后粮食收上来了也有地方放,客房只是有备无患,万一能用上呢?” 卢明对此没意见,基本都是傅年说什么,他就应什么。 两人在这边讨论的热火朝天,宋大禾在一旁抓耳挠腮,你让他下地干活,或者上阵杀敌他都会,但这盖房子的事情,他还真是两眼一黑,啥也不会。 听着傅年说堂屋在哪里,客房在哪里,宋大禾也凑过去看了一眼,然后数着那几间屋子,发现搁自己家,估计不够住的。 无奈之下,他只能向傅年虚心求救,傅年跟卢明都是一脸的无语。 “你哥都盖了这么大一间宅子了,你居然还来问我们?” 宋大禾恍然大悟:“对哦,我怎么没想到问我哥呢?”于是他又风风火火的去找宋大庄了,留下一言难尽的卢明跟傅年。 “这孩子这样真的能娶到根生他娘吗?” 卢明无情吐槽:“我看玄。” 宋大禾他们要盖房子的消息不胫而走,这几天工坊里也偶尔有人提起,刘婶子更是调侃宋大禾这是心急想娶媳妇了,不然哪能这么火急火燎的就要盖新房。 王婶子也笑了笑:“他都二十好几快三十的男人了,你说他能不急吗?” “哎哟周姐姐你家那口子搁大禾兄弟这年纪,也是如狼似虎的吧,我就说那时候你怎么天天都容光焕发的呢,” 周围的人哄堂大笑,王婶子也不闹,反而得意洋洋:“那是,哪个大老爷们晚上抱着自己媳妇能不如狼似虎的,我瞧着你们那会也没比我差到哪里吧,都是过来人,谁还不知道谁啊。” 这群已婚妇人说起黄色废料也是信手拈来的,可怜才结婚没多久的周宁,在一旁听得耳朵都红得要滴血了。 有人眼尖瞧见了,也拿他跟春生打趣起来,周宁说不过这群成婚几十年的人,只把脑袋埋得更低了一些,也不敢回话。 宋秦氏这个当婆婆的看不下去了,赶忙出声制止。 “好了好了,可别再说了,我还指着宁哥儿给我生个小孙子呢,你们这么一闹,他回头不让我家春生进屋可怎么办呢?” 周宁这下真的恼了,忍不住喊了一句:“婆婆,您说什么呢?” 宋秦氏哈哈大笑:“好了好了,不说你们了,这边我们快忙好了,你回去看看你小爷爷饭好了没,待会你爹他们就要从地里回来了。” 得了特赦令的周宁闻言赶紧逃离这个充满黄色笑料的地方。 一旁的陈渔儿沉默着不说话,那几个婶子都知道她是寡妇,也识趣的没跟她聊这个,只是互相讨论着周围谁家有适龄的女娘哥儿的。 以宋大禾的年龄,几个婶子一时间也没想到适合他的哥儿女娘。 “这当兵就是这点不好,一去这么些年,村里其他跟大禾兄弟一样年岁的,孩子都满地跑了。” 宋秦氏掐指一算,确实挺大了,不过她没想过给宋大禾介绍其他的女娘哥儿,因为现在宋家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宋大禾喜欢的人是陈渔儿。 看见陈渔儿一直兴致不高,宋秦氏在心里暗道,也许这件事儿,还真有门呢? 王婶子也说:“大禾兄弟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他现在可是朝廷亲封的县伯,这头衔虽然不能传给下一代,但听着也能唬人不是,更别提他自个儿还有三十亩良田呢,那可是三十亩啊,我这辈子都不敢想自己家能有三十亩良田呢。” “就是,三十亩地还不需要交租,他每年光是地里收的粮食就吃不完了,这家境可比村里的富户都还要好了,要是对方是大禾兄弟的话,这年纪大点,也算不得什么缺点。” “照你这么说,那大禾兄弟还是个香饽饽呢。” “可不是吗,大禾兄弟只是年纪大,又不是七老八十的,他三十不到的年纪,兜里又有钱,想娶什么样的媳妇不行啊?” 晚间陈渔儿洗漱完毕,就呆呆的坐在院子里,她抬头望着天上的星子,脑海里回想着白天那几个婶子说的话。 宋大禾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人家现在是有爵位的,虽然是个不能世袭的小爵位,但也是爵位的一种,见了官也是不用行跪拜礼的,每年俸禄跟地里的粮食,也足够普通农户好几年的嚼用了,这样的男子,即使是老了一点,但嫁过去就能衣食无忧,想必也会有年轻的女娘哥儿愿意前赴后继吧。 一想到宋大禾将来也有可能娶其他人,陈渔儿心里就酸涩得不行。 跟那些鲜嫩的年轻人相比,她不但嫁过人,还生过孩子,一个残花败柳,又怎么能配得上新出的县伯? 宋大禾还不知道陈渔儿刚升起的念头,就因为一些流言蜚语给压下去了,他这会儿正缠着宋春临,让他把空间里能用的东西都找出来。 宋春临欲哭无泪,他这位二叔使唤起人来那是相当的不客气,不但让自己给他画房型图纸,还让自己替他规划下水管道的线路。 可怜宋春临一个不爱学习的学渣,一次又一次的拿起笔,将下水管道的排列顺序,位置,都一一画了下来,然后宋大禾跟宋大庄去了上次订管道的地方,也订了一大批下水管道回来。 那瓦匠现在都不敢烧新东西了,几口瓦窑全给他们烧这些玩意去了。 订了下水管,还有青砖,瓦片,宋大禾他们这次打算把房子建得好一点,因此用的都是上好的青砖,另外还定了一批火砖,用来铺院子。 宋春临见他们要铺院子,心想院子都铺了,那再多铺几条路,或者几条路吧。 考虑到傅年腿脚不便,出行都要靠轮椅,宋春临还专门给他规划了一条轮椅专用的线路,保证一路都能畅通无阻,让傅年即使坐着轮椅,也能自由的穿梭在几家之间。 等一切都规划好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深秋了,地里最后一批粮食也成熟了,等收完了这些,今年地里的活计就差不多干完了。 最后一批数量不多,宋大庄为了赶时间,还是在村里请了几个短工,王勤王勉两兄弟都是老熟人了,来了就干活,也不废话,几人合力,三天的工夫就把宋家地里的粮食都收上去了。 因为请了短工,周宁带着几个小的就没有下地,宋秦氏现在忙着带孩子抽不开身,给地里送饭的工作就落在了他跟宋春临的头上,宋春明倒是能搭把手,可是宋春晓爱粘着他,走哪跟哪,于是他只能拖着个小尾巴,带着弟弟给大家跑腿。 前前后后,一共忙活了七八天,那些粮食才全部晒好,收进仓库以后,宋家人都觉得浑身轻松。 “唉,又是一年大丰收啊。”宋大庄美滋滋的看着满满当当的仓库,粮食堆满仓库,这心里也踏实了许多,这下不管外边怎么打仗,只要战火不蔓延到京城周边,他们一家就不会因为少粮饿肚子。 第153章 涨价 正式盖房子之前,宋大禾专门去跟宋爷爷跟宋阿麽来了一次促膝长谈,谈话内容外人不得而知,不过从那之后,宋大禾心情一直很好,忙活盖房子的同时,还有空跑去京城,挑了好些首饰带回来,打算隔三差五给陈渔儿送一件。 害怕陈渔儿有负担,他买的都是精致但不贵的木簪跟通草花儿,样式雅致小巧,很适合陈渔儿。 不得不说在追女孩子这方面,宋大禾甩宋大庄一条街。 不光陈渔儿有礼物,李根生也有,宋大禾从宋春临那边搜刮了一套新的识字卡片,当做礼物送给了李根生。 李根生接过颜色鲜艳的小卡片,震惊得瞪大了眼睛。 “这些,这些都是给我的?”李根生不可置信。 宋大禾点点头:“拿着,好好学认字,等你把这些卡片上的字都认全乎了,我再给你置办一套写字的纸笔,上次我见你见你一直看着春明他们写字,是不是自己也想学?” 李根生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小地嗯了一声。 宋大禾轻拍下他的肩膀:“想学就说,识字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你看这家里的老老少少,哪个人不认字的?哦,除了你大嫂,他本来跟你一样是不识字的,但现在有你春生哥手把手的教,不也认得了大部分字吗?你要是有不懂的,就过去问春明他们。” 李根生抬头看着宋大禾,宋大禾身量比李二狗还要高些,因此他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自己必须高高昂着脑袋,才能看见他的脸。 宋大禾没等到他的回答,也不恼,胡乱揉了一把他的脑袋,就转身回去了。 李根生摸着自己的脑袋,一直看着宋大禾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才缓慢的放下手,珍惜的抱紧了怀里的卡片。 晚上陈渔儿看见儿子拿着卡片在看,忍不住质问他东西哪儿来的,李根生有些委屈的辩解了一番。 陈渔儿得知这是宋大禾送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沉默了起来。 这些日子宋大禾隔三差五过来送东西,有时候是女子的饰品,有时候是一些新鲜的吃食,现在他竟然还给李根生送了识字的卡片,那卡片色彩艳丽,陈渔儿哪怕大字不识一个,也能看出那是个贵重物品。 李根生紧张地看着母亲,他知道这卡片珍贵,所以害怕母亲把这东西给收回去。 陈渔儿看着一脸紧张的儿子,似是知道他在担忧什么,于是笑着将那些卡片给还了回去。 “拿着吧,这是你大禾叔送你的,跟对方道谢了吗?” 李根生知道这些卡片都保住了,又听到娘亲的问话,整个人突然一僵,尴尬的对陈渔儿傻笑。 陈渔儿一看便知他没有,没好气的戳了戳他的脑袋,嘱咐他:“明儿记得去给你大禾叔好好道一声谢,知道吗?” 李根生用力点头:“儿子晓得。” 第二天一早,陈渔儿特意守在门口,等着宋大禾一出门,就见陈渔儿站在一旁,显然已经等了一段时间了。 “你怎么站在门口不进去?用过早饭了吗?” 陈渔儿点头:“用过了,昨日你给了根生一套识字卡片,我过来替他谢谢你。” 宋大禾给母子俩送了不少东西过去,但这还是第一次,陈渔儿如此正式的过来跟他道谢,弄得他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嘿嘿,这不是家里的孩子都是看这东西学的字吗?我就寻思着根生也是孩子,大家都会的,他要是不会,岂不是会很难过,哦,那玩意根生要是看不懂,就让他过来找春明他们。” 陈渔儿对着有些语无伦次的宋大禾微微一笑,这一笑不说多好看,但显得很轻松释然,这是宋大禾第一次见她露出这样的笑容来,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陈渔儿:“你上次说的事情,我回去仔细想了一遍,你也知道,我是个寡妇,我再嫁,必须要带着根生,这事儿是不会变的,你若是能接受,我就嫁,若是……” 陈渔儿话音未落,宋大禾就赶紧举手发誓:“我保证,一定对根生视如己出,即使将来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根生也永远是我宋大禾的长子。” “……你在说什么呀!真是的,不跟你说了,你还是去干活吧。” 宋大禾已经开心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整个上午都呈现出一种特别兴奋的状态,宋春生都忍不住跟弟弟八卦一句:“二叔咋了?捡着金子了?” 宋春临耳听八方,很快得出了结论:“比捡着金子还厉害,你猜二叔啥时候把陈姨给娶回来?” 宋春生指了指前方正在挖地基的土地:“总归是要等房子盖好吧,不然咱们家可真睡不下了。” 宋春生说的也没错,当初盖房子的时候就已经往大了盖,但没想到家里的人口现在是越来越多了,再来两个,那是真的住不下。 宋春临暗自丈量了一下家里后边的地,觉得挨着山的那一片挺好,等他以后长大了就在那片盖个小屋子,圈个小院子,养只鸡啊狗儿的,菜就不种了,他空间都是菜,吃都吃不完,到时候他就可以惬意的躺在自家的小院子里,晒着太阳,烤着肉,再喝一口冰冰凉的奶茶,日子就更完美了。 当然目前这一切都还只是想象,眼下还得先把宋大禾跟卢明他们的屋子盖好。 自从陈渔儿答应了宋大禾的求婚以后,宋大禾干起活来更卖力了,得知儿子要娶妻的两位老人也各自忙活了起来。 陈渔儿是寡妇再嫁,这放在农村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按着两位老人的想法,也就是请几个相熟的邻居过来做客,把人从隔壁迎过来拜天地就行了,但宋大禾不这么想,他认为这好歹是自己头一遭当新郎官呢,那不得大操大办一回吗? 至于村里的人会不会说闲话,宋大禾才不管呢,说就说呗,说就是他们嫉妒自己跟陈渔儿有情人终成眷属,酸不死他们。 宋爷爷听完宋大禾的理由后沉默了很久,事后他找宋阿麽哭诉:“这臭小子怕是留不住了,赶紧让他搬走吧,省得看着闹心。” 陈渔儿得知宋大禾想要风风光光把自己娶进门,也是不怎么同意的,她一个寡妇,还带着个拖油瓶,没得让人笑话宋大禾买大送小。 宋大禾还是那套说辞:“那是他们嫉妒你,寡妇怎么了,寡妇不是人了?凭什么寡妇不能过好日子,你能嫁给我那是因为你足够优秀,你是一个好母亲,好女娘,你值得我给你最好的婚礼。” 陈渔儿听完久久无法回神,她从不觉得自己哪里好,如果真的好,那李二狗为什么还要频频去找那黄寡妇呢? 可是宋大禾信誓旦旦,仿佛在说她是天底下最优秀的姑娘,陈渔儿心底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地松动了。 宋大禾跟卢明他们家的房子才刚刚打好地基,镇上的粮价就开始涨了,宋大庄去打听过后,回来满脸的庆幸。 “辛亏咱们家的粮食都没有卖,现在镇上的粮价又翻了一倍,跟当初咱们刚来京城的时候一样贵。” 搬来京城这几年,年景一年比一年好,京城的粮价早就回落了,现如今一场战事,竟然又让这粮价开始往上涨。 宋春临敏锐的察觉到哪里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又过了两日,粮价又翻了一倍,这下子可比当初旱灾的时候还要贵了,宋春临隐约觉得不好,他放开精神力,发现几乎所有粮铺仓库里的粮食都没有了,有的只是明面上的那些。 京城里的粮铺暂且不说,长平镇是个大镇,粮铺里的仓库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半满的状态,现如今他们全都被清空了,难怪粮价上涨得如此之快,恐怕他们再不涨就没东西可卖了。 但是宋春临分明记得这两年都是丰收年,更别提还有朝廷派发下去的土豆红薯,这两者也是可以当做粮食吃的,而且现在还是刚刚秋收后不久,怎么可能一点粮食都收不上来呢? 师出反常必有妖,宋春临赶紧连夜跑去侯府,把这个消息跟顾逢云他们说了,顾逢云神色凝重,让宋春临再去探查一下京城里的粮铺。 宋春临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精神力直接开大,发现京城里的粮铺里,仓库也只剩三分之一的粮食。 “太少了,这些粮铺平日里供应的可都是大户人家,京城还有那么多的食肆酒馆,仅仅靠这么些粮食,他们恐怕撑不过半个月,京城里的粮食就要告急了。” 宋春临傻眼了:“那怎么办?没有粮食,百姓是要乱的。” 顾逢月咬牙切齿的开口:“此事跟那些世家绝对脱不了干系,只有他们才有这个能力,在秋收的时候大量囤积粮食,这招数,恐怕意在逼迫皇帝,让他不要在插手世家的事情。” 宋春临不理解:“拿粮食去逼皇帝就范?这也行?” 顾逢云好心给他解释:“现在我能猜到的就是,世家大族们手里握着救命的粮食,如果他们不肯放手,那就意味着皇帝要开自己的国库去接济百姓,现在粮价如此高昂,哪怕官府出面都无法制止,你猜陛下的国库又能撑到几时?” “到时候百姓们没有粮吃,骂的可不会是世家,而是皇帝,他们会本能的认为是因为皇帝无能,才导致京城无粮可用,那时候世家们再一出手,这钱跟民心,就全是他们的了。” 宋春临还是有些不明白,他费解的挠挠头:“那么,假如这个时候,由朝廷出面卖粮食的话,是不是那些人的阴谋就直接落空了?” 顾逢云摇摇头:“你还是太天真,国库因为早年的旱灾,一直是亏空的状态,这两年年景好些了,陛下才无需用自己的私库去填补亏空,好日子也就过了这么两年,今年的税刚收上来,还没捂热乎呢,边境就开始打仗,一切都得紧着那边,之前大司马出征的时候,就已经带走了大部分粮食了,现在国库里剩下的这些,即使全部开放,也撑不了几天。” 宋春临想到空间里的那些物资,好奇的问了顾逢云一句:“那现在京城这里,每天要消耗的米粮,大概是多少万斤啊?” 顾逢云以为他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所以也没多想,粗略的算了一下,报出了一个数字。 宋春临听完后眼睛一亮,这数字不算多,他简单换算了一下,小麦水稻在他的空间里都是两天半成熟,一次成熟能收获二十万斤,足够全京城的人吃一天了,而且他空间里还有上百吨粮食,这些都是大宝在空间里闲着没事干种的,而空间里的地只种了三分之一,还剩下三分之二没种上呢,要是把这些都种满,基本就能达到供需平衡了。 宋春临越想越觉得可行,于是告诉顾逢云:“侯爷只管找人去卖粮食,至于货源,我这里就有。” 顾逢云是隐约猜到宋春临不一般的,此刻他这么大咧咧的告诉自己,他能搞到数量如此庞大的粮食,顾逢云还是觉得他是个小孩在说笑话。 但是顾逢月相信他,他看着哥哥重重点头:“兄长就听春临一次吧,我相信他。” 眼见两个小孩都这么信誓旦旦的,顾逢云也有些不确定了。 “春临,你真的能找来这么多粮食吗?” 宋春临见他还有些怀疑,干脆大手一挥,好几袋真空包装的大米掉落在地上,第一次见宋春临施展如此‘神通’的顾逢云紧张得呼吸一窒,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他指着地上的大米,声音颤抖:“这些,这些,这、啊这、这是大米?”顾逢云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好几次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宋春临点点头,然后又从空间里掏出一个外卖,说了半天,他有点饿了。 外卖还带着点余温,打开后香气扑鼻,是一大份十三香口味的小龙虾,红彤彤的小龙虾看起来特别有食欲。 第154章 粮铺 顾逢云捂着心口,大口大口地呼吸——小龙虾的香气。 空气里的异香让三人的肚子,都响起了肠鸣的声音,宋春临掏出袋子里的手套递给他们。 “来,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先吃饱再说吧。” 两人都是第一次吃小龙虾,宋春临看着兄弟两人笨手笨脚的剥着龙虾壳,最后虾肉还没吃进嘴,衣服上却已经被溅上了油点子,为了挽救他们的衣服,宋春临不得不手把手的教两人剥虾。 一连示范了三四次,宋春临嘴里都塞满了虾肉,那两人才勉强学会剥虾壳。 顾逢月剥坏了好几个,才剥出一粒完整的虾肉来,他想也不想的直接喂到宋春临嘴边,宋春临平日里被他投喂惯了,张嘴‘啊呜’一口吃了下去。 宋春临定的这家小龙虾外卖在他的住的城市出了名的新鲜,虾肉q弹入味,一口下去,宋春临满足的眯起了眼。 顾逢月眼神温柔的看着他吃,手上剥虾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剥好的虾尾大部分进了宋春临的肚子,到最后宋春临干脆不剥了,脱掉手套抱着冰可乐喝。 顾逢云看着两人这副样子,顿时觉得手里的虾它不香了,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要跟这两人坐一起吃夜宵。 大份的小龙虾三个人吃也很快就吃完了,宋春临又掏出配送的面条,面条已经煮熟过水,倒进剩下的汤汁里搅拌均匀,一份十三香的小龙虾拌面就做好了。 吃饱喝足,宋春临满意的坐在椅子上,抱着可乐打着饱嗝。 一旁的顾家兄弟两也是一脸敬畏的捧着冰凉的可乐,喝一口,就怀疑的看一眼杯中的可乐。 “这个水…它喝起来有些怪,但又有点好喝,甜滋滋的,喝下肚子感觉很快就饱了。”顾逢云跟弟弟说了一句,然后又低头喝了一口。 宋春临告诉他们:“那是二氧化碳,空气里的一种,用特殊的方法把二氧化碳打进饮料里面,可以给饮料特别的口感,而且这种方法还能让饮料能更长久的保存。” 听到能让水保存更久,顾逢云来了兴趣,忙追问:“那同样的方法,是不是还可以保存其他东西?” 这就触及到宋春临的知识盲区了,学渣本渣刚才的二氧化碳都是现学现卖的,他哪儿知道二氧化碳还能拿来保存什么东西啊? 这话宋春临答不上来,但他还知道其他的保存方式:“抽真空也可以延长食物的保质期,就是把食物放在一个袋子里,把里面的空气抽走,制造出完全没有空气的状态,食物在没有结接触空气的情况下能保存更久。” 顾逢云跟顾逢月都不知道什么叫空气,宋春临只能又给他们科普了空气的原理,以及氧气跟二氧化碳的区别,兄弟二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他们是压根没有想过,自己身边明明什么都没有,却也有如此多的学问。 宋春临解释得口干舌燥,忍不住又咕嘟一大口可乐,稍稍润了润嗓子以后,才问顾逢云寻求保存方法,是不是为了军需。 顾逢云看着他笑了笑:“春临真聪明,我想保存的正是要运送到前线的粮草。” 古代交通不便,最着名的一句话就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大司马启程之前,粮草辎重这些早就提前出发了,粮车走得慢不说,一路上还容易碰上各种各样的意外,现在他们保存粮食的方法,就是在粮食上方盖上几层油布,密不透风的包裹起来,油布的防水性还是很好的,但架不住山高路远的,大老远送过去,总是会或多或少的坏掉一部分,数量虽少,但紧要关头,也是能救命的。 然而宋春临提供的那些方法,都需要大型现代机器才能实现,于是此话题暂时放下,三人开始商量起该怎么运用宋春临空间里的粮食。 “我空间里的粮食三天能收获一批,这一批大约二十万斤,刚好够京城一天的消耗,甚至还能有富余,若我将其他的地全都放开了来种,约末能让全城百姓敞开了吃三天的,吃完一波正好下一波就能收获。” 顾逢云听完倒抽一口冷气,要知道现在京城的常住人口约摸有四十万,那可是四十万人的口粮啊,结果宋春临说他三天就能种出来? 他怎么觉得有些不敢置信呢?那么多粮食,真的能三天就种出来了? 宋春临知道他们一时间还不能接受,随即又说:“我们现在差的就是个门路,以及一根极其粗壮的金大腿。” ‘金大腿’在宫里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打完后还有些疑惑,这天气也没冷到这地步啊。 顾逢云连夜进了一趟宫,天亮才出来,等他到家以后,宫里那边已经派出了数百名死士,将城里的几个粮铺给团团围起来。 这些死士接到的命令就是什么也不准问,只需要给拿着牌子的人放行即可,皇家培养出来的死士都是绝对忠诚的,对于宋春临一个小孩为什么能拿着皇家牌子一事根本不关心,确认牌子正确以后就放了他进去。 宋春临很快就走了出来,死士们并不知晓他进去干了什么,等宋春临出去以后没多久,粮铺新的掌柜跟伙计们都过来了,这些是侯府家生子,经过管家层层选拔出来的人,都是老实话不多的,他们一家老小的性命都捏在侯府手里,管家也不怕他们叛变。 来之前这些人就被交代过,不该问的别问,只需要每天去仓库取粮食出来卖便是了,卖了粮食的银子等第二天来取的时候顺便放进仓库就行了,其余的事情不需要他们做。 这些人一看到那站在门口犹如门神一样的死士,腿都有些哆嗦,在发现他们只认牌不认人后,更害怕了,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牌子守得死紧,洗澡睡觉上茅房都不敢放下。 从满满当当的仓库里将粮食搬出来,放到店里摆放好,将粮价标上,掌柜伙计们就打开了铺门。 一个满脸愁苦的汉子好不容易等到粮铺开了门,原本是打算例行公事来看一眼的,现在那粮价都涨到天上去了,他揣着钱又不敢乱花,也不敢不买粮,家里断粮好几天了,不买一家老小吃什么呢? 抱着只买一把米的念头,汉子随意的走进粮铺,很快他就发现这粮铺跟之前的不一样,因为粮价上涨,京城所有的粮铺都实行了限购,铺子里放的粮食都少得可怜,然而此时的粮铺里面,满满当当摆满了白米精面,而且成色都很好。 汉子震惊得看着那上面标着的价钱,他有些不确定的问掌柜的:“掌柜,这大米跟面粉,真是这个价吗?” 掌柜的笑呵呵的:“自然是这个价格,童叟无欺,这位客官你要多少?” 汉子掏出怀里的荷包看了看,又有些忐忑的问:“限购吗?” 掌柜的依然笑呵呵的:“不限购,你能卖多少,我就卖多少,只不过送货上门是不行了,待会这人啊,就多起来了。” 汉子理解的点点头,要是他知道这粮铺粮食价格这么便宜,还不限购,那他肯定得恨不得将粮铺给搬空来。 于是汉子斟酌了一下,要了大米五十斤,面粉五十斤,他交了钱,先扛着一袋大米回家,待会再来拿剩下的面粉。 因为赶时间,汉子一路跑得飞快,走到连襟家的路口,还不忘通知对方一声。 他姐夫闻言还不敢相信,但他肩膀上的大米做不得假,于是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带着大儿子一起去了粮铺。 等那二人到粮铺的时候,里面已经挤满了人,人人都争抢着买米买面,掌柜的跟伙计都快忙不过来了。 粮铺里粮食降价的消息只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就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但很快人们发现,降价的粮铺只有那几个,分布在城里的各个区域里,他们的价格甚至比原先的还要便宜一两文,而且不限购,城里的人大多没有田地,他们买粮都是一个月买一次,有的人家甚至是快吃完了才买,这回打仗粮食上涨,好多人家都面临断粮的危机。 吃了快半个多月的高价粮食,百姓们都觉得肉疼,可不吃又不行,背地里可没少骂那些黑心肝的粮商。 这一次放粮,他们还以为是那些奸商良心发现了,结果好些人跑去那些世家的粮铺一看,只见那些铺子里的粮食价格比之昨天又翻了一倍,众人满怀欣喜的进去,骂骂咧咧的出来,回去还要骂一次那些给他们假消息的人。 买到粮食的人也懵了,听到他说自己去的哪家粮铺,那人才知道这消息传岔了。 闹了一场乌龙之后,好些人才惊觉自己去错铺子了,等他们去到那些真正降价的粮铺一瞧,嘿嘿,卖光了。 气得他们捶胸顿足,走之前还要死皮赖脸的问掌柜的明日还有没有,掌柜的也说不准啊,只能打着哈哈,让他们明儿请早,兴许有呢? 等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呢,那几家粮铺前面就已经排起了长龙,等掌柜的打开门,排在前头的人伸长了脖子往里面这么一瞧,嚯,满满当当,全是大米跟面粉,问了价格,跟昨儿一样,大家纷纷喜笑颜开,然后开始抢着买粮。 因为害怕粮食再次涨价,这次他们买得都很多,见掌柜的忙不过来,还拒绝了店铺送货的服务,带着一家老小,将大米面粉大包小包扛回家。 有了这些人的带动,很快那些世家的粮铺里一个客人都没有了,以前虽然价格高昂,但每天还是能卖出去一点的,现在是一粒米都没人要了。 各大世家的人派人去打听,发现卖低价粮食的铺子里,从掌柜到小二都换了人,里面的粮食几乎每一天都是满满当当的,却从未有人见过他们从外面运粮食进来。 几大世家的人都猜测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人,是不是跟皇家有关,但很快就推翻了这个说法。 他们中也有子嗣是在朝廷当差的,对于国库里的那三瓜两枣的,他们还是能猜到一二的,风调雨顺也就罢了,前些年旱灾那么严重,国库一直处于亏空的状态,这两年刚好一些,就又碰上打仗的,朝廷的那点子家底,拿什么来跟他们这几个世家相比呢? 李家家主作为带头人,决定先按兵不动。 “之前咱们就调走了京城粮铺里所有的粮食,我就不信,这世上还能有人的存粮,可以多过我们几大世家的。” 然而这一次他注定是失算了,跟他们一路对着干的宋春临不但拥有上万吨存粮,他还拥有一块三天就能收获的神奇土地。 此时他正在空间里跟大宝一起,吭哧吭哧的挥洒着汗水,将空间所有能种的地都给翻了一遍,大米跟小麦一起轮着种,甚至还穿插着种了一些小米高粱,这些东西都是古代人的主食。 大宝如今还不能化形,只能用灵力去操作空间里的各类器械,不得不说灵力可真是好用啊,大宝只需要附着一丝灵力在机器上,那些机器就能自己运作起来了,根本不需要耗费他手里的汽油。 宋春临羡慕的看着大宝工作,那效率可比自己高多了,不过好在他空间里各种小型农用器械充足,而且一部分是用电的,没电了就用太阳能充充电,宋春临干活干得还算是轻松。 他跟大宝合作,一个人翻地,另一个人播种,空间种植没有外面那么复杂,基本上只要种子没有失活,那么种下去就可以直接发芽了,速度比现实时间快了三倍。 现在宋春临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了空间里面,只有半夜的时候,会挨个去仓库里收银子,以及重新将粮食堆满仓库,如此反复了三天,他空间里的第一批粮食都收获了,然而此时他的存存货,也只下去了不到一半。 其实第三天的时候,那些缺粮食的人家都买到了粮食,经历过这次粮食危机,大家都很默契的多买了很多粮食放在家里,生怕哪一天这粮价又往上涨。 第155章 降价 别人家粮铺门可罗雀,侯府的这几家粮铺卖得那是一个热火朝天,每天早上满满当当的粮铺,还不到中午就把粮食全卖光了,一些没买到的人心急如焚,抓着掌柜伙计们追问什么时候才有新粮。 这些掌柜跟伙计们哪儿知道啥时候有粮啊,他们也是每天早上按时去仓库搬运粮食罢了,压根不知道主子从哪儿弄来的这么多粮食,因此大家自然什么都问不出来。 一些混迹在人群里的人见那些掌柜们真的什么也不知道,心里的疑惑越发深了,回去如实禀报给自家主子以后,他们的主子也是一头雾水。 李家家主一开始蹦跶得最欢实,几天以后已经完全老实了起来,没办法,他们连对方的货源在哪里都不知道,想截胡都没办法截胡。 也有人想要去对方的粮铺里将那些粮食都给买光,然而那些掌柜的都是人精,一听到对方说要买下铺子里所有的粮食,立刻警觉起来,又见来人穿着富贵,显然是有钱人家的样子,仔细一想便觉得对方来者不善。 而排队买粮的百姓们,见到那些人插队买粮就算了,还企图一个人包圆了所有的粮食,粮食都被他买走的话,那他们买什么呢? 一时间众人群起激愤,不需要掌柜的驱赶,排队的人就把他们全给轰出去了,到最后他们别说买粮了,连一粒米都没能买回来。 后来他们学乖了,派手底下的人分批去采买,每人只买一袋子米面,买完直接扛回自家铺子里,然后涨价出售。 可是这种方式实在是太慢了,而且排队的百姓那么多,一天时间他们顶多只能买个几百斤,跟对方庞大的库存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也不是没有人想着派人去那些仓库里守着,奈何那边方圆十里以内,所有的刺客全都有去无回,一冒头就直接被绞杀,对方连活口都不留,直接拖去乱葬岗埋了了事。 半夜他们带人去将那些刺客的尸首给拖回来,请了仵作来检查过后,得出的结论都是,这些人全都是被高手一击毙命,而能这么干脆利落就置人于死地的,也只有皇帝的暗卫能做到了。 众家主心里已经开始怀疑此事是皇帝的手笔,但也很快有人否认。 “那国库里刚刚才拉了一大批粮食去边境,那几家粮铺别看每天卖的粮食不多,可是他们的货物源源不断,照这个卖粮的速度来看,那仓库里的粮食早该卖光了才对。” “就是,我那在户部当小吏的堂侄也同与他交好的同僚打探过,近几日国库那边风平浪静,根本没有人过去拉粮食啊。” 众人一副见了鬼的表情:“那这些粮食他们从哪儿弄来的?别说是乡下收来的,我们之前就已经将那些能搜刮的粮食都买回来了,剩下的那些人只要脑子不坏,看着那日渐高涨的粮价,也不可能傻得去卖粮食的。” 所以话题又转回来了,那些粮食都是从哪里来的? 李家家主幽幽开口:“咱们从乡下收回来的那些粮食,看着,可没他们铺子里的好,我派去的人都各自买了一些回来,诸位可以过来瞧一瞧,这大米跟面粉,与咱们手里的那些相比,是否有所不同。” 话音未落,门外几个小厮扛着几袋子粮食进来,有大米,也有面粉,大米雪白,面粉细腻,众人自幼都是锦衣玉食长大的,一看便知这些粮食都是上等货,以往只有有钱的人家才会去买这么好的大米面粉,普通人家多数吃的都是糙米,面粉也会掺一些其他的谷物进去,制成三合面,味道上没有那么好,但能管饱。 李家名下有京城最大的粮铺,就面前的这一堆粮食,放在他们家的铺子里面,也是属于价格最高的那一档。 然而就是这样质量上乘的大米面粉,放到那几个粮铺里,就跟普通的粳米白面一个价格了,这么便宜的大米面粉,傻子才不会买咧。 众人看着袋子里的粮食,纷纷上手抓了一把,仔细感受了一下,确实都是上等货色。 在场有人不解:“这么好的米面,他们就按普通的价格去卖?这要是放我的铺子里,我高低得把价格翻上五倍。” 其余的人也纷纷附和,这都是他们心中真实的想法,商人无利不起早,更何况这些利欲熏心的世家子弟们。 有人只道可惜了,本来能卖出十倍价格的东西,就被别人随随便便给贱卖了,而且他们还卖了好几天。 李家家主盯着那些粮食,忽然笑了起来。 “大家不必忧心了,那几家粮铺,不出三日,必然倒闭。” “李兄何出此言?” 李家家主指着地上的袋子信誓旦旦:“这么好的货品,你们手头能有多少?我们合在一起,又有多少?连我们都不敢将这么好的东西敞开了卖,那些人已经连续卖了这么多天,你猜他们手里还能有多少存货?” 周围众人全都恍然大悟,是啊,品质如此高的米面,即使他们几大世家加起来,大概也只能供应全城三四天的粮,对方即使背靠着朝廷,又能弄到多少这样优质的米面? “他们已经卖了这么多天,李某估摸着,他们很快就要无粮可卖了,到时候,那些贱民最后还不是要回来买我们的粮?” “哈哈哈哈哈,李兄说的对,我们就且等着吧,好戏还在后头呢!” “阿嚏!”宋春临对着刚栽好的禾苗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打完后他搓了下肩膀,没觉得冷啊,难道是有人在背后骂我? 种完地后宋春临出了空间,看着天色也差不多下午了,想着反正铺子里都卖空了,正好去补个货,补完了回家睡觉,好久没吃宋秦氏做的面条了,他想吃面条,加一个溏心煎蛋的那种。 为了油滋滋的溏心煎蛋,宋春临火速去了那几个粮铺,将仓库里的钱收了起来,再把大米面粉都拿出来,空荡荡的仓库立刻又被米面给填满了。 补充完最后一个仓库的米面之后,宋春临美滋滋的回家了,到家的时候正好赶上吃饭,宋春临赶紧跑过去坐在位子上,宋秦氏没好气地戳了戳儿子的脑袋。 “整天不知道跑哪儿野去了,瞧瞧你那一身的汗,手洗了没有?” “洗了的,娘,我饿了,我想吃溏心蛋。”宋春临乖乖举起白嫩的双手给宋秦氏看,表示自己真的很爱干净。 宋秦氏闻言更是气笑了:“现在知道回来找娘了?这么多天也没见你回来,我还以为你搁外面安家了呢,臭小子,等着。” 宋秦氏数落完二儿子后,又任劳任怨的去给他煎蛋去了,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一个煎蛋她怕宋春临不够吃,直接煎了两个,放到宋春临的面前。 宋春临眉开眼笑的跟宋秦氏道谢:“谢谢娘,娘最好了!” 宋春明无情的嘲笑他:“二哥羞羞,这么大个人了还跟娘撒娇。” “就是,春临啊,你过完年就十二了,寻常人家的小哥儿像你这么大的,可都在绣嫁衣了。” 宋春临惊恐脸:“啥?还得自己绣嫁衣?” 宋秦氏瞪了他一眼:“其他人家的哥儿女娘,都是自己绣嫁衣的,你倒好,十二岁了还不会拿针。” 一说到这个宋春临就心虚,实在是他一个现代人,真的学不会古代小哥儿的那一套嘛,这哪里能怪得了他呢? 吃完了晚饭,宋春临便回了自己的屋子,虽然嘴上说着要睡觉,实际上要忙活的事情多着呢。 比如地里的粮食该浇水了,大宝操纵着抽水机从小溪里面抽水,水流均匀的洒在田里,不多时那些禾苗就又长高了一些,更有一些田里的禾苗甚至都开始结穗了,再过不久就该成熟了。 大宝发现宋春临来了以后显得很兴奋,一根水管在稻田上方胡乱舞动着,把水溅得到处都是。 “主人主人,你终于来啦!” 宋春临一直觉得大宝这性格特别像萨摩耶,忠实可靠爱撒娇,宋春临朝着空中温和的笑了,随后开始在田地里穿梭,检查每一块田地里面庄稼的生长情况。 来回走了几遍,发现地里的农作物都长势良好,当然,空间里的东西就没有长不好的。 经过这些天的不断卖粮,现在宋春临空间里的存粮已经只剩三分之一了,估摸着还能撑上几天,等空间存粮全部卖完的时候,估计全城百姓家家户户都能有余粮了,到时候他的压力也能减轻许多。 接连几天下来,宋春临半夜去收钱补货,剩下的时间除了吃饭,几乎都泡在了空间里,不停的种粮食。 粮铺里的粮食源源不断的售卖出去,那些曾经信誓旦旦三日就让粮铺倒闭的世家们,看着对方每日大排长龙的粮铺,全部都沉默了。 说好三天就关门的呢?三天又三天过去了,对方怎么还有这么多粮食可以卖? 最可怕的是,他们每日都派人去盯着城门,压根没有见过除了他们自己以外的商队,连商队都没有,那些粮食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不光是他们百思不得其解,连皇帝也百思不得其解,他看着自己的暗卫头子,确定对方说的都是真话。 “你说,你的人只见过一个小孩,出入仓库?没有粮车?没有人搬运?” 暗卫头子也暗自吞了一口唾沫,他自幼也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事情,但这一次,还是真的头一回感到了不寒而栗。 皇帝让他回想那孩子长什么样子的,暗卫头子正要张口,却忽然发现自己形容不出那孩子长什么样子。 皇帝不明所以:“怎么了?想不起来?” 本来他只是随口一问,然而暗卫头子发现,自己还真的想不起来那孩子的长相了。 他急出了一头冷汗,生平第一次用有些颤抖的声音回复皇帝:“回陛下,属下……属下真的想不起来对方长什么样,只记得约摸是个七八岁?八九岁……陛下赎罪,属下确实是记不起来了。” 皇帝听他这么一说,也莫名觉得后背发凉,他想起那天顾逢云对他说过的话: “陛下,无论发生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请您相信臣,臣绝对不会做出危害江山社稷的事情。” 当时他没听出顾逢云的言下之意,现在他才明白,顾逢云口中那不可思议的事情,究竟是什么。 但他又很快恢复了正常,挥挥手让暗卫头子退下去。 等人下去以后,他才缓缓掏出手绢,将额头冷汗给擦掉,心里却在思考,那人是否跟当年汝安王叛变那晚出现的巨大藤蔓,是不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到当年那被烈火灼烧,也依旧不忘替他们挖出一条逃生通道的藤蔓,皇帝忽然又觉得心安定了一些,不管对方是妖是仙,终归是向着他们大景的吧,否则又怎么会一次又一次的,救大景于水火。 只是不知道顾逢云是怎么跟对方搭上线的。 低价出售粮食的半个月之后,所有粮铺为了对抗低价粮铺,也开始了降价销售,然而即使他们降价了,来买粮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往往一整天也卖不出去多少。 城中手里有点闲钱的人家,基本都买到了能吃上一个月的粮食,粮铺的压力骤减,虽然每天来排队的人还是很多,但比最开始的时候要好上不少。 因为他们的米面价格便宜,品质上乘,一些富贵人家的管事也跟着过来采买,这些人跟那些世家不一样,他们买回去是自己吃的,掌柜的就不会拦,也不需要他们送货,他们自己就带着家丁小厮过来,每次都能买上一整车粮食。 世家们也会在其中浑水摸鱼,顾逢月几次出来查看的时候,都会见到那些世家派出的人来粮铺里采买粮食,即使他们打扮的很低调,可是那狗狗祟祟的神情是骗不了人的。 看着对方将宋春临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买回去,装过头又高价售出,现在对方粮铺的粮食大部分都是宋春临种的。 第156章 清空 顾逢月很不高兴,虽然这些米面都是对方买过去的,但他还是觉得很不爽。 等他把这件事告诉给宋春临以后,宋春临觉得有些奇怪:“他们买过去转卖也卖不出去多少啊,你为什么要生气呀?” 顾逢月说不上来,他就是觉得那些人不配卖宋春临种出来的粮食。 宋春临看着他这副别扭的样子,挑了挑眉:“既然你这么不爽,那我们一起去给他们找点事情干呗。” 顾逢月眼睛一亮,凑过去小声的说:“又去搬空仓库吗?” 宋春临兴奋的点点头:“我去,你不能去。” “凭什么不能去?我跟你一起去更安全。” 宋春临毫不客气反驳他:“我又不需要人帮我搬东西,自己一个人去更快。” 顾逢月被怼得一噎,心里也知道对方说的没错,宋春临收东西只需要轻轻一挥手就行了,他跟着过去似乎还真的没什么用处。 意识到自己没用的顾逢月难得沉默了。 宋春临没想到自己无意间的话竟然伤害到了他,还哥俩好都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事,你待在侯府,等着我凯旋呗。” 顾逢月只能妥协,但还是不忘嘱咐宋春临:“万事小心些,发现不对劲就赶紧跑。” 宋春临点头如捣蒜:“嗯嗯嗯,我晓得啦。” 虽然宋春临嘴上说着会小心,实际上他压根没把去扫荡世家仓库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一路上他都在思考着,该怎么让那些世家一击致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蛮容易的。 宋春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那些世家的仓库,反而是将京城所有的粮铺都扫荡了一遍,发现有摆放自己空间出品米面的店铺,统一按清空了处理,不光是从他们粮铺那边买过来的粮食,就连人家店里剩下的粮食,宋春临也没放过,直接大手一挥,保证整个店面干净得连老鼠来了都要掉头。 这个工程量有点大,宋春临一直跑到天快亮了,才把全城的店铺跑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宋春临实在没有力气了,他满头大汗的闯进顾逢月的屋里,顾逢月等了一个晚上,已经有些昏昏欲睡,宋春临一回来他就清醒了过来,看着累坏了的宋春临,顾逢月心疼坏了。 宋春临从空间里拿出一杯柠檬水,咕嘟咕嘟嘬了大半杯下去,冒火的喉咙终于舒服了一点。 顾逢月倒出最后一点温水,打湿了巾帕给宋春临擦汗,宋春临仰着脑袋,享受着顾逢月的服侍,嘴上还不忘记碎碎念,说自己一晚上走了多少路,跑了多少个粮铺,收回来几万斤的粮食。 “几万斤?你收的只是铺面里的粮食吧。” 宋春临嗯了一声:“一下子收空太刺激了,我怕他们一下子适应不了,先清空店面试试,嘿嘿。” 顾逢月有些无奈,宋春临这明显是想吊着那群人玩呢,要是那些人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每一天都会被清空店铺的话,不知道该作何表情。 清晨一大早,李家最大的粮铺准备开张,掌柜的让店小二们去把大门下下来,然而门才开了两扇,就有伙计惊呼一声。 “掌柜的,粮没有了!” 掌柜被这话吓了一跳,他还以为是伙计们在吓唬他,结果等他走进铺子里一看,好家伙,整个粮铺入目所及,一粒粮食都没有,干净得像新铺子一样。 看着被清空的店面,掌柜的一脸见了鬼的表情。 “报官,快快,快去报官,还有,去个人回府,同家主禀报一声,让仓库再运些粮食过来。”掌柜的也是见过大风浪的,很快就镇定自若的将事情一一吩咐了下去。 看着管事的这么冷静,其余人也跟着冷静了下来,开始有条不紊的忙活起来。 起初,他们都以为这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索性他们店面里存放的粮食本就不多,大部分还都是一些陈粮,小部分是从低价粮铺那边买来的,丢了损失也不大。 只是众人都没想到的时候,京城里大大小小三百多间粮铺,居然有一半的粮铺都丢了粮食,而且清一色的全都被偷了个精光,连粒碎米都没给他们留下来。 李家家主一早上光顾着听底下人们禀报,哪里哪里的粮库失窃了,李家主攻粮食生意的,他们的摊子铺得最大,损失自然也是最严重的。 李家家主却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认为对方即使搬空了他们的粮铺又如何,就那三瓜两枣的,喂狗他都嫌弃,就是那些刚买回来的有些可惜了,那么好的品质,他还没卖出过一斤呢,就这么没了。 直到此时,众人还是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不就是丢了几个粮铺的粮食吗,他们家大业大,自然不会把这点子东西放在心上,去官府报官后就都回来了,该干嘛干嘛。 京兆府可就没这么高兴了,短短一个晚上过去,京城居然有上百家粮铺失窃,别看一家的粮少,可这加起来就不算少了,京兆府尹粗略一算,好家伙,居然也有几万斤之多。 然而这么多的粮食光靠人力是断然不可能轻易运送出去的,能一夜之间搬空这么多的粮铺,莫不是对方是团伙作案? 可是也不对啊,巡防营的人又不是吃素的,那么多人去偷运粮食,怎么着也不可能不被发现的。 京兆府尹一个脑袋两个大,失窃的店铺太多,他底下的人手不够,还跑去巡防营那边骂骂咧咧抢了几十个壮丁过来,帮着一起去调查。 巡防营如今是大司马手底下的中郎将代管,一听京城居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是一头的冷汗齐刷刷往下流,因此对于京兆府尹的怒骂,只得夹着尾巴不做声,人家让他派人他便派人,一句辩驳的话也不敢说。 一百多家粮铺集体失窃的事情,很快就传入了百姓的耳朵里,一时间百姓中说什么的都有,还有人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居然如此神通广大,一夜之间搬空上百家粮铺。 经过了一整天的走访,不光是巡防营的人毫无头绪,就连京兆府的官差们也是一头雾水。 所有失窃店铺的门锁都是完好无损的,门窗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屋顶瓦片也没被动过,甚至地面上也没有任何大型物品被拖拽的痕迹。 这就很让人费解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这门窗都是好好的,对方究竟是怎么进来的,还将铺子里的粮食给全都带走了。 而且带走一间铺子的也就算了,对方可是带走上百间铺子的粮食啊,几万斤的粮食居然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京兆府尹跟中郎将自然是不相信对方什么痕迹都没留下的,他们一致觉得,要么对方训练有素,团伙作案,要么肯定就是见鬼了。 “先别说人家怎么偷的了,先说说他们能拿走这么多的粮食,你们巡防营的人真就一点也没发现?” 中郎将有些不服气地道:“他们搬空了不止一家,我们的人每隔一刻钟就会换岗,一刻钟的时间怎么也不够他们把粮食运走吧?更何况自从边境开始打仗一来,陛下早就命我等加强对京城的防护,我们巡逻的人增加了一倍,时间缩短了一炷香,就这么点时间,哪有人可以做到将这些粮铺搬空呢?” 中郎将说着说着,自己也有些不确定了,你说这巡逻的人都这么多了,时间也足够密集,那些人到底是用了什么样的办法,才能既躲开巡防营,又能轻松将粮食带走的呢? 这些行为怎么看,都不太合常理,京兆府尹甚至还跟中郎将两人一起对着堪舆图复盘,等他们复盘完了以后发现,在巡防营如此密集的巡逻之下,那些粮铺所处的位置,基本都能被他们的士兵覆盖到,可以说每隔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有一队士兵从那些粮铺门前经过。 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是搬空粮铺了,恐怕就连把门撬开都要心惊胆战的吧。 京兆府尹越复盘,冷汗就越多,到最后甚至能感觉到自己背脊发凉。 “中郎将,你看这……” 中郎将惊恐的望向京兆府尹,两人此刻心里都涌现出一个离谱的念头来——这么神出鬼没的贼人,莫不是真的是鬼怪所幻化出来的? 两个人想到这里,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寒颤。 然而此事还没有结束,宋春临在睡了一个早上以后,便精神抖擞的进了空间,在空间里干了半天的农活,晚饭时间才出来,顾逢月跟他一起用过了晚膳,两人吃饱后又聊了一会儿天,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宋春临才慢悠悠的离开侯府,开始去往他今天的第一个目标。 剩下那些拥有他空间粮食的店铺不算多,晚上宋春临早早收工,路过昨天才清空的一个粮铺门口,精神力随意的扫了一下,发现里面居然又摆上了自己空间出品的粮食,于是毫不客气的再次进入店铺,将铺子里今天刚刚送过来的粮食一起全收了起来,看着再次被清空的铺子,宋春临满意地拍了拍手掌,高高兴兴的离开了,他要去下一家店铺检查咯。 第二天早上,李家粮铺的掌柜的再次受到了惊吓,这一次,他有了经验,点了昨天的那几个伙计,伙计们对视一眼,然后面色古怪的去干活去了。 李家家主昨儿下午才消停一会儿,今天一大早的,底下的人又来告诉他:你家的粮铺又被偷了哦。 李家家主气得差点吐血。 “杀千刀的贼子,偷我一次还不够,居然还敢来第二次!”李家家主因为气愤,声音尖利高昂,他愤怒的在屋子里踱步转圈,末了还不解气,自己亲自去了京兆府尹,指着京兆府尹的脑袋破口大骂。 京兆府尹虽然是个四品官,但对上李家这个庞然大物,他这个四品官就不太够看了,因此面对着李家家主的怒火,也只能小心翼翼的哄着这位爷。 “我们的人已经在抓紧排查了,这不是还得需要时间不是吗?” “时间?你们京兆府抓个这么一个小贼,究竟需要多少时间?” 京兆府尹他心里苦啊,他怎么能知道那贼人竟然如此嚣张,前天夜里才偷过,昨天夜里居然又来一回,想到昨晚他已经跟中郎将亲自监督着巡逻,还特意加派人手去重点监视那些粮铺了,没想到今天一早,居然又有铺子被偷了个精光。 最诡异的是,有几间铺子,他们是从头到尾都派人在门口守着的,一个时辰轮一次班,本来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哪曾想清晨等那些粮铺的伙计过来开门的时候,众人全都傻眼了。 昨天下门板的时候店里明明摆满了米面杂粮,怎么一夜过去,那些米面杂粮竟然全都没有了。 全程轮值守着粮铺的那些士兵一个个都觉得后背发凉,而且信誓旦旦的告诉他们,全程他们都没有偷懒打瞌睡,眼睛甚至都没敢离开粮铺的门板,都盯成这个样子了,对方究竟是怎样进到粮铺里面,并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盗走粮食的呢? 听到京兆府尹的叙述,李家家主也懵了,其余来府衙找说法的家主们也都懵了。 不是,这听着怎么也不像是人力可以做到的啊,莫不是真的有鬼怪在作祟吗? 其中一个家主哆哆嗦嗦的开口:“这么神通广大,他为什么只偷我们的粮食呢?” “是啊,我家的都被偷两回了。” “我也是,我也是。” “唉,幸好我铺子里放的东西不多,加起来拢共也不到一千斤,那些人这么大本事,就为了偷个一千斤粮食?” 说到这个京兆府尹沉默了,他想到前段时间这些世家们哄抬粮价,保不齐他们是被人给惦记报复上来,然而这话他不能说,怕被这群人暴揍。 其实不用他说,但凡脑子不笨的人都回过味来了,合着人家就是冲着他们来的。 而众人里,赵斐一脸沉思,他想到自己府里那些失窃的宝贝,后面有人私底下告诉他,有一些贫民拿着金珠子银珠子去金铺换钱,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那些金银珠子,极有可能就是他府里失窃的那些。 第157章 国公 赵斐自问在这京城里自己的仇人无数,可任他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那些人里面,有谁是这么神通广大的,能在巡防营的眼皮子底下,将东西给盗走的。 其余人似乎也是想到了这一点,不约而同的往自己的仇家那方面想,然而他们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没能找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仇家。 李家家主越想越怒,他把京兆府尹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京兆府尹唯唯喏喏,不敢替自己辩驳,其实他心里也拔凉拔凉的,现在他们对这失窃案毫无头绪,官差们一个一个去铺子里探查,却什么线索也没有找到,那些窃贼甚至连一根头发丝都没留下来,现场干净得跟水洗过一遍似的,就这样的条件,他要上哪儿去抓贼啊? 抓不到贼就要被骂,京兆府尹被几个家主骂得狗血淋头,最后还要赔着笑脸送几人出去。 等送走了这几尊大佛以后,他才收敛了笑容,整张脸板起来,阴气森森的,底下的人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触了他的霉头。 造成这一切混乱的始作俑者美滋滋的喝着奶茶,嗦着螺蛳粉,啃着鸭脚,生活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顾逢月盯着他的下巴良久,最后终于忍不住伸手捏了捏。 “春临,你胖了。” 被说胖了的宋春临毫无感觉:“我在长身体呢,不胖的。” 好吧,顾逢月手指又捏了捏,被宋春临瞪了才收回手,但是那个软软的手感骗不了人,宋春临确实胖了,他都有双下巴了。 喜提双下巴的宋春临啃完了最后一只鸭脚,看看时间,该干活了。 刚回到自己家的几个家主,都赶紧加派了人手,让人半夜在店里守着。 这些人早就听相熟的同伴说过了,他们私底下猜测,那偷东西的恐怕不是常人,而是山精鬼怪,那他们这些人去守夜,还能活着回来吗? “你还是快去道馆求道符篆,保平安吧。” 听到这句话的伙计立刻惨白着脸跑出去,想着到时候多求几道,心也安一些。 跟他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全都是今晚被派去守夜的伙计,而且不止一家的,所有失窃铺子的家主,全都统一的派了人晚上去铺子里守着,他们就不相信,外面有巡防营的人守着,里面有自己家的人守着,街上还加派了人手不断巡逻,设下天罗地网,他们不相信那些人真的如此神通广大,能在他们的层层布防下把粮食偷走。 宋春临并不知道前方有这么多人在等着自己,拥有强大精神力能让他在深夜里来去自由,完全不受那些巡逻士兵的影响,他完美的规避了所有的巡逻士兵,躲开了每一个能躲开的士兵,结果精神力发现那些铺子里全都躲着好几个伙计,而且全都没睡着,睁大眼睛惊恐的抱团缩在一起。 宋春临‘嘶’了一声,他挠挠头,心想这么多人,他一下子也躲不过去啊。 思来想去,还是干脆的给那些人下了精神暗示,甚至他还让对方给自己开门,伙计呆愣的替宋春临将门打开,宋春临大摇大摆的走进铺子里,大手一挥,所有粮食收入囊中,临走前还不忘对那伙计说了一声谢谢。 今晚的活儿比较轻松,宋春临猜测这些家主们大概是被前两天的事情吓怕了,又或者忙到焦头烂额,没空去买他的粮食,所以有空间米面的粮铺不算多,半夜他就回来了。 第二天,那些守着铺子的伙计们,纷纷发出尖锐的爆鸣声。 “啊啊啊啊啊,粮食呢!” “我不知道啊,米没有了,面也没有了,粗粮也全都没了,老天爷啊,这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啊?” 伙计们被吓得瑟瑟发抖,鬼哭狼嚎地尖叫着跑开了,一路狂奔回了主家,李家家主才洗漱完,外面就传来吵闹的声音,他听着这熟悉的动静,心里忍不住咯噔一声:“坏了!” “铺子里怎么了?”此刻他也顾不得怪罪伙计们的吵闹了,忙问对方铺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伙计被吓得语无伦次,他反反复复说了好些话,李家家主才拼凑出一个事情的经过。 “你说,那些粮食,又全都没了?”李家家主的声音发虚,经过了这三天的事情,他觉得现在的事情已经超脱了自己的认知,一开始他不相信伙计说的话,但看伙计那被吓得要哭出来的样子,也不似作假,于是他让伙计回去,自己又等了一会儿,果然,没多久就又有人过来禀报,说昨夜粮铺失窃,里面新搬进去的粮食全都没了。 那些伙计都是管事精挑细选的,胆子大,只是才过了一个晚上,他们一个个全都是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李家家主便知道这事儿,十有八九是真的了。 一想到偷走粮食的是另一种存在,李家家主顿时吓得腿都软了,在仆人的搀扶下,才勉强站了起来。 现在他急需一个答案,因此顾不得早饭都没用,立刻让人套了马车,去了其他人家打听一番,结果等他到赵府一看,那赵斐也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他跟赵斐彼此对视一眼,就默契的猜到了对方遭遇的一切。 “李兄,你也……” “正是,赵兄你那边也是一样?” 赵斐叹了口气:“可别提了,我府上之前不是一直失火吗?后来也一直没找到纵火的贼人,这犯案的方式,也同那粮铺窃贼一样,对方别说一个脚印了,就连一根头发丝也没留下啊。” 李家家主是听说过赵府失火的事情的,那会子他还把这事情当做一个笑话来听,谁成想,自己有朝一日,竟然要跟赵斐经历一样的事情呢? 李家家主看着赵斐,宛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他扯着对方的袖子急切的问:“你那边真的没有抓到贼人吗?那为什么后面不再失火了?赵兄你是否有过怀疑的对象?” 面对他的一问三联,赵斐也只能摇头说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那人神出鬼没的,我至今连对方是男是女,高矮胖瘦都不清楚,期间不是没有抓过几个可疑的人,可是后面该失火还是失火,后边也不知道怎么了,兴许是对方报复够了,才放过了我。” 听到这个李家家主心都凉了,过了一会儿才发现不对劲:“可是咱们也没得罪什么不该得罪的吧?” 赵斐有些颓唐:“谁知道呢,我现在已经决定不再往粮铺放粮食了,反正放了还是丢,不放也省的提心吊胆。” 这好像也是办法的一种,但李家家主又舍不得关铺子,毕竟他们家主要的营生就是粮铺,是京城第一大粮商,你让粮商不卖粮,那他卖什么? 赵斐也不理会对方的纠结,反正他们家的粮铺没有李家多,而且自从那个低价粮铺开张到现在,他们家的粮铺就一粒米都卖不出去了,开不开门都没有生意。 宋春临今天难得早起,睡醒后恰好赶上午饭,他跟顾逢月正坐在饭桌上等饭吃呢, 顾逢云便风风火火的进来了,他一进门就丢了一张纸条给顾逢月看。 宋春临也好奇的凑过脑袋看了一眼,字条上的字数不多,他跟顾逢月看完后默默对视了一眼。 顾逢云喝了一杯茶,这才让自己怒火中烧的脑袋冷静了下来。 “大司马那个蠢货,脾气比驴还倔就算了,脑子也不灵光,皇帝特意派了戚将军他们过去看着他,结果呢?几个人都拉不住这个蠢货,他一个大司马,他不去上阵杀敌,居然还妄图跟突厥人和谈?他和谈个屁啊和谈,一个当朝大司马跑去敌方阵营和谈,别人不射他就是傻子了!” 顾逢云想到这里就气得不行,立马又喝了一杯冷茶,冰凉的茶水一下肚,理智又回笼了几分。 顾逢月小心提问:“那他提出的条件是什么?” 顾逢云干脆道:“不知道,鬼知道他想提什么条件?他提什么条件,朝廷也不可能满足他的,他纯纯一个脑子有病的人,可怜他爹跟爷爷立下的那些赫赫战功,一世英名,全被他凭一己之力给毁了,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宋春临不是本地人,他悄摸着靠过去,顾逢月给他科普。 “朱成玉的爷爷朱昭也是大司马,他当初跟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朱成玉的爹,两人直接把突厥人给一路打回了阿尔泰山那边,而且几十年都不敢再来犯,那会先帝都还只是太子呢,镇国公的名号可是令突厥人闻风丧胆的存在,连后来的我爹也比不过。” 宋春临惊讶地瞪圆了眼睛,听起来那朱昭还是个很厉害的人物呢,光听那名头就很吓人,镇国公,听着比勇毅侯还要高级,怎么他的子孙却是个孬种呢,哪有大司马到了前线不想着打仗,反而一心想着和谈的? 顾逢月也是想到了这一点,他冷哼一声:“可能是被家里人宠坏了,我哥说那朱成玉进了军营就处处想压我爹一头,可是他能力不及我爹,每次风头不但没有出成,反而还丢了丑,后来我爹都当上勇毅侯了,那朱成玉也只勉强当了一个中郎将,我爹出事那一年,先帝也是看在了他爷爷跟父亲的面子上,才让他当上了这大司马,可能先帝也没想过,朱成玉是个草包。” 顾逢云也笑了:“别说先帝不知道,便是皇帝,估计也是才清楚,朱成玉这个人有多么废物,他现在恐怕正在庆幸,这么多年都没让大司马上前线,否则那群蛮夷早就杀到京城了。” 顾逢云气上头以后,那嘴跟淬了毒似的灵验,皇帝此刻也正气急败坏呢,嘴里疯狂怒骂朱成玉这个狗贼,草包,但凡朱成玉站在他面前,不用突厥人,皇帝自己就能用手给把他掐死了。 “朱国公这么英勇善战的一个人,朱弦雀也是足智多谋,结果他们的好孙子,好儿子,就给朕来了个和谈?我去他娘的和谈,我让他去前线是为了和谈吗?他只是姓朱,不是真的猪,怎么就长了这么一个猪脑子,好好的一个立功的机会,就这么给他糟践了,还有脸问能不能回来,呵呵,当初不就是这个蠢货蹦跶得最欢快吗,说什么顾老侯爷临阵脱逃,现在好了,报应!” 几个站着的内阁大臣,看皇帝被气得连他娘的都说出来,可见是真的很生气了。 最开始主张和谈的那些人也觉得自己脸上躁得慌,这混账朱成玉,哪有人打都不打直接和谈的,这顺序不对啊,你说说,你都到前线了,好歹打一场嘛,他们大景朝也不至于一场仗都打不起,你连打都不愿意打,到了地头就想和谈,美不死你。 而主战派也是满脸愤怒,朱成玉去敌方阵前求和的行径,跟投降有什么区别,还被人家一箭射中腹部,性命垂危,垂危得好啊,他们巴不得这丢人现眼的玩意马上嗝屁,换一个能打的顶上去。 “陛下息怒,咱们也并不是无人可用的,臣瞧着那戚将军就不错,虽说不如老国公跟老侯爷那么厉害,但收城,也是绰绰有余的。” 左相此话一出,其余人也纷纷跟着附和。 “臣附议,戚将军可堪大任。” 皇帝在骂完人之后,脑子也冷静了下来,这回他也懒得去听那些大臣掰扯,直接任命戚将军代替朱成玉阵前主将的位置,至于朱成玉,谁管他,爱死哪里死哪里,最好别回来了,看着就来气。 边境的事情对京城并没有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反正山高皇帝远的,百姓们最近津津乐道的还是那大司马阵前退缩的糗事。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宋春临最近晚上工作量骤减,原因是那些世家们自从连续失窃两次以后,都不敢将粮食放在铺子里了,铺子都空了,宋春临就没事干了,每天闲的发霉,最近又增加了一个新的习惯,那就是在茶馆里,听那些过往行人说八卦。 第158章 粮仓 例行公事完了以后,宋春临发现自己好几天没回家了,趁着现在天色还早,干脆回家一趟好了。 一路赶回家里,宋秦氏正在做饭呢,宋春明带着宋春晓坐在院子里写大字,一旁的周宁抱着小圆圆喂奶,圆圆小朋友现在能吃又能拉,一顿能吃一百毫升的牛奶。 吃饭的时候,宋大庄忍不住在饭桌上谴责宋春临整天不着家的恶劣行径,宋春临自知理亏,只能装可怜认错。 宋大庄也不是真的要责备他,只是他毕竟是一个小哥儿,再过两年就可以议亲,还整天往外跑,他们自家人自然是知道宋春临的本事的,可外人不晓得啊,而且外面的世道这么乱,要是哪天宋春临出门遇到了拍花子的,说不准他这好大儿就直接把人给嘎了。 对,他们现在担心的不是宋春临的安危,而是惹怒了宋春临的人的安危。 宋春临没想到他们居然会担心这个,一番沉思过后,发现他们担心的好像也没错… 只有周宁跟宋大禾他们完全不明白宋家人的担忧,傅年还出声安慰大家。 “春临一向是个有主意的,他胆子大,身手也好,想来是个不会吃亏的。” 宋大禾冷哼:“他何止不会吃亏啊,我看他可能还要反过来让别人吃亏呢。” 刚刚才让那些世家吃了一个闷亏的宋春临表示,嗯,他二叔说的也没错。 用过了晚饭以后,宋大庄把人叫到了书房里,问他最近京城粮铺闹鬼的事情,是不是宋春临干的。 宋春临想了想,点点头:“是我干的,爹,最近的粮价是不是降了?” 宋大庄:“自然是降了,还降了不少,这事儿也是你干的?” 宋春临自豪:“那是自然,咳咳,不是我一个人干的,我跟人合伙的。” 宋大庄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同伙,顿时瞪大了眼睛:“你还找了同伙?是谁?是不是那顾逢月?” 宋春临觉得宋大庄在说顾逢月名字的时候,颇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不明所以道:“不是啊。” 宋大庄一听到不是顾逢月,心里松了一口气,然而宋春临的一句话,又让他将整颗心脏都提了起来,甚至差点跳出嗓子眼。 宋春临说:“我跟皇帝还有侯府一起干的。” 宋大庄听到皇帝跟侯府,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什么?你说你跟谁干的?” 宋春临被他的大嗓门吵得耳朵嗡嗡的,没忍住掏了掏耳朵:“爹,你小声点,我耳朵都要聋了。” 宋大庄魂儿都要被他给吓飞了,结果这小崽子居然还嫌弃他爹嗓门大。 “爹,你这么惊讶干嘛,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跟朝廷合作了。” “不是,那能一样吗?”宋大庄没好气道:“你这胆子到底是随了谁了,这么大,说吧,你们都在京城干什么了?这么些天见你整日早出晚归,甚至夜不归宿的。” 宋春临嘿嘿一笑,将自己在京城干的事情和盘托出,当然他偷了那些粮铺的事情也没落下。 宋大庄听到他把粮食贱卖得了一大笔银子后,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等宋春临说自己把那些粮铺里的粮食全都偷回来后,嘴角抽搐得更厉害了。 “嘿嘿,我空间产出一直都处于过剩的状态,那么多粮食堆积在那里,却不能拿出来吃,这下好了,我空间清出来一大片的空地,又可以疯狂囤货啦。” 看着儿子兴奋的小脸,宋大庄发现自己现在的感觉就挺无语的。 “我说为什么粮价能降得 这么快呢,短短三天长平镇上的粮价就暴跌,现在可比去年的价格还要低上几文,要不是咱们家里还有大批粮食,我都忍不住心动去拉回一车。” 知道那些米面都是儿子卖出去的之后,宋大庄便不再追问,只是叮嘱宋春临少往外跑,眼下已经是十一月,集市也快要开了。 宋春临应了一声好,进了自己房间后,就立刻往空间里跑,大宝勤勤恳恳的在种地,看见宋春临来了以后兴奋的找他贴贴,自从发现灵力的正确用法以后,大宝沉迷于‘附身’在各种各样的工具,玩具,器械上面,后面宋春临忍无可忍,干脆从那一堆玩具里,挑了个棉花娃娃让它‘附身。’ 大宝不是很喜欢棉花娃娃,觉得那娃娃脑袋太大,手脚太短,不过既然是宋春临挑的,那他就勉为其难‘使用’一下好了。 所以此刻的空间里,一个穿着南瓜背带裤的棉花娃娃正手脚并用的埋在宋春临的怀里,疯狂蹭啊蹭。 “主人,主人,葡萄又熟啦,咱们还酿不酿葡萄酒?” “熟啦?都收下来了吗?” 大宝疯狂点头:“收了收了,全收起来啦,加起来能有四五万斤呢。” 居然有这么多葡萄了,宋春临眼睛一亮,这么多葡萄别说酿葡萄酒了,就是光晒成葡萄干,都能有个几千斤了吧? 说到葡萄干,宋春临还没试过,他摸了摸下巴,看着那堆积成山的葡萄,想着要不是试着做一点,回想起前世网络上看到的葡萄干的做法,搭房子他肯定是不会的,但充足的阳光还是可以做到的,正好空间里永远是白天,他打算弄一些架子,搭在山脚下,然后把葡萄搭在上面晾晒。 宋春临说干就干,空间里也有工具材料,他先拿了几捆竹竿,用小型叉车拖到山脚,找了一块地势平坦的空地,先搭了几个简易的架子,然后让大宝将那些葡萄运过来。 空间有保鲜功能,这些葡萄还是刚采摘下来的样子,宋春临拿在手里都能闻到那浓郁的葡萄香。 “哇,好香啊,大宝这个是什么品种,这么香。” 大宝回想了一下:“好像叫什么玫瑰啥的,大宝忘了。” 宋春临也没有在意,忘了就忘了吧。 “不知道晒干以后还会不会有这股玫瑰香。”宋春临跑前跑后,把几个架子全都挂满了葡萄,他还记得不能挂的太近,得保持一定的空间让空气流通。 做好一切以后,空间里又有粮食成熟了,宋春临认命的去将粮食收上来。 因为有宋春临帮忙稳定了粮价,京城里的世家的阴谋不但没能得逞,还被后面宋春临弄出来的事情吓得够呛。 赵斐倒是身经百战,发现只要自己不往粮铺里运粮食,那贼人就不会光顾自己的铺子,因此也歇了一开始要涨价的心思,日子居然过得很是安静。 反观李家这边,自从家主被那贼人气到生病以后,一些生意就陆陆续续交到了他儿子手里,李家家主是个心狠手辣的,但儿子却显得比较温吞,得知那偷粮铺的贼很可能不是人以后,行事就有些谨慎,有时候甚至谨慎过了头。 有了低价粮铺的冲击,李家的粮铺也纷纷下调价格,然而李大公子却还舍不得将粮食贱卖,价格是往下调了,但跟侯府的粮价相比,还是贵了很多,而且品质也不如宋春临空间种出来的那些。 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李家家主早就关停了一半的铺子,剩下的一半还在苦苦支撑着。 其他的世家不是做粮食这一块的,他们的铺子关了便关了,对他们的家族没有多大的影响,可李家便不一样了,身为京城最大的粮商,一下子关掉一半的铺子,那跟打断他们的手脚没有什么分别,也难怪李家家主被气得一病不起。 宋春临晚上照例来到京城,他先是用精神力这么一扫,发现居然还有铺子在贩卖自己种的米面,士可忍孰不可忍,宋春临二话不说直接进去将对方的铺子给一锅端了,端完了才发现是李家的铺子。 宋春临想到顾逢月说的,李家是京城最大的粮商,跟李家相比,其他世家的粮铺都跟过家家一样。 “过家家啊,不知道他们家的仓库里,究竟囤积了多少粮食呢?” 宋春临嘿嘿一笑:“来都来了,不带点东西回去,好像不符合我的风格呀。” 精神力笼罩在整个京城上方,宋春临没费多少工夫就找到了李家的仓库,然而当他看到仓库里面的那一刻,整个人都懵圈了。 巨大的粮仓里,所存粮食不过十分之一,十分之一才有多少啊,顶天了一万多斤,这一万斤听着似乎很多,但架不住李家的铺子也多啊,遍布京城大大小小各个坊室,一万斤分摊开来,就没有多少里。 “不对啊,这么少的存货,不符合第一粮商的称号吧?”宋春临百思不得其解,他又用精神力去搜寻其他世家的仓库,发现这些人的仓库里面,存粮最多的也不过仅仅一半。 也就说,如果他没有去偷这些人的粮食的话,他们自己仓库里的存粮也坚持不了多久。 “难怪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涨价,合着他们是真的没粮食啊。”宋春临挠了挠脑袋,转念一想好像也不对,今年明明是个丰年,粮食价格也比去年高,这些人不可能真的一点粮食也不收上来吧,这不符合这群奸商的气质。 宋春临本能觉得哪里不对劲,从涨价开始就很不对劲,现在发现他们的仓库都没有多少存粮,事情越发不对劲了。 他在空荡荡的仓库里来回踱步,走了好几个圈以后,宋春临决定不再纠结,一视同仁,然后大手一挥,将仓库里仅剩的粮食全给收了起来。 这一次他收的是仓库,进度条非常的快,不到三个小时就把事情办好了。 而第二天一早,那些来运粮食的伙计们一打开仓库的门,全都傻眼了。 看守仓库的管事震惊得在被清空的仓库跑了好几圈,然而不管他跑多少遍,这仓库里就是啥也没有。 “不可能!”管事的不相信:“昨日我锁门的时候,分明还有一批粮食在仓库里好好的,怎么只过了一个晚上,这些粮食呢?” 旁边的伙计及时扶着差点站不稳的管事,声音哆嗦的提醒他:“管事,咱们还是先去禀报家主吧,一下子丢了这么多粮食,这罪责,咱们承担不起啊。” 管事的被他这么一提醒,顿时醍醐灌顶里,几乎是手脚并用的爬出了仓库,然后火急火燎的跑去跟家主禀报了。 李家家主本来就病得不轻,听到那贼人竟然连他的仓库都不放过,一下子气急攻心,居然直接吐血里。 “遭了,家主吐血了,快来人啊!”管事慌慌张张地跑出去找大夫,没看见自家家主躺在床上翻着白眼。 大夫赶到的时候,家主已经呼吸微弱,他立刻给对方扎针,扎完针以后,李家家主才悠悠醒来,大夫给他喂了一粒药丸,药丸下肚,人才彻底清醒过来。 同李家的鸡飞狗跳相比,赵府里,赵斐听完属下的禀报以后,脸上露出一抹果然如此的笑容,他挥退了属下,有些颓然的坐在椅子上。 “你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偏偏找上了我们?” 不同于李家赵家,其余世家发现自己家的仓库被盗,都是气急败坏,然后不约而同的一起去里京兆府尹,长时间无法破案的京兆府尹苦笑连连,面对这些人的催促跟责难,京兆府尹真的很想直接辞官不做了,都说京兆府尹是两头受气,果然如此,早知道当初便多捐一些银子,也好过做这什么劳什子的京兆府尹,天天被这些勋贵世家指着鼻子骂。 好说歹说,将人给送走里,京兆府尹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便立刻赶往失窃的仓库去查看,虽然他对能否找到线索不抱希望,可表面功夫还得做好看一些。 京兆府尹第一个去的便是李家,李家家主被气到病危,这报官的还是他的儿子。 看着那空无一物的粮仓,京兆府尹只觉得两眼一黑,他颤声问:“大公子,敢问这仓库,它之前,应该不是满的吧?” 大公子一脸沉痛:“自然,今年的粮食刚下来,我们就下乡去收里,这个粮仓不过是其中一个,是我们李家最大的粮仓,收回来的粮食都堆放在这里。” 第159章 失窃 若是宋春临站在这里,肯定要骂这李大公子睁眼说瞎话,他昨夜收粮食的时候分明只有不到一万斤,现在他却倒打一耙,说仓库是满的,这分明是想栽赃嫁祸。 幸好宋春临不知道这李大公子这么无耻,不然高低得套个麻袋暴揍他一顿。 京兆府尹听到对方说粮仓里的粮食都是满的,眼前更黑了,他几乎是用颤抖的声音跟李大公子说:“大公子啊,您这粮仓装满了可是十万斤粮食啊,十万斤啊!” 李大公子还不明白他的意思,依旧是一脸沉痛地附和了京兆府尹的话:“是的,足足十万斤粮食,就一夜,一夜啊!一夜它就没了!” “那可是整整十万斤,这么多粮食,十辆马车都得来拉十次啊,大公子,听我一句劝,能神不知鬼不觉把十万斤粮食从您这粮仓里带走的,那绝非常人所为,下官对此也无能为力,还请大公子另请高明吧。”说完,京兆府尹立刻火急火燎的走了,徒留李大公子站在原地风中凌乱。 李大公子没想到他这次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的本意是想将那些粮食全都算在贼人头上的,然而他却忽略了自己家存粮太多,十万斤的粮食哪怕是搬运都要花费大半个晚上,还得把粮食给全都运走,这么巨大的工程量,要想一个人都不惊动,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落在了外人的眼里,能一次性搬空十万斤粮食的贼,那他这辈子确实没见过,理所当然的把那盗贼给归到非人类那一拨去了。 李大公子聪明反被聪明误,见京兆府尹仓惶逃离,眼下后悔也晚了,只能拍着大腿不断懊悔。 京兆府尹一路狂奔,直到逃出了三里地之外,才卸下了脸上的伪装,他对着身边的师爷一脸不屑道:“黄口小儿还想诓我,真当我是好骗的傻子吗?” 师爷也是满脸鄙夷:“那粮仓的地上界限分明,之前的存粮绝对不足十万斤,我估摸着,只有万斤上下。” 京兆府尹点头赞同:“看来李家的这位大公子,是想让咱们给他背锅啊,哼,说什么十万斤粮食,今年是丰年,粮食没涨价以前,他们家粮铺每天卖出去的粮食最少也有几万斤,那粮仓根本不可能一直是满的。” “还是大人英明,及时脱身,不然咱们上哪儿去给他找十万斤粮食来?” 京兆府尹神秘一笑,深藏功与名。 师爷吩咐赶车的人:“掉头,咱们不去那些粮仓了。” 车夫诧异:“大人不查案子了?” 师爷:“不了,回去吧。” 车夫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有反驳,而是听话的调转车头回了京兆府。 众人才进得府衙,就发现里面坐满了各个世家的家主,除了赵家跟李家,其他人全都来了。 京兆府尹踏入府衙的脚微微一顿,随即又调整了情绪,准备跟这些人继续扯皮甩锅去了。 经过了一番唇枪舌战,京兆府尹口水都说干了,他一口咬定此事非人力可以为之,其中定然有鬼怪在作祟。 其他人自然愿意听他把粮仓失窃归结于鬼神之说,那不就等于变相告诉他们,别查了,没结果的,偷东西的又不是人,京兆府上哪儿抓去呢? 也是这件事情实在太过诡异,这些人虽然没有跟李大公子一样,试图让官府替他们找回‘全部’的粮食,但都或多或少的将失窃的粮食数量往上报了一些。 京兆府尹又不是傻子,自然猜到这群人想干什么,世家勋贵一向是无利不起早,能占点便宜的事情,他们干嘛不做? 至于到时候要是粮食找回来了不够,哦,那肯定是你京兆尹的不作为,没能把所有失窃的粮食给找回来。 现在京兆府尹将事情升级到了鬼神那一排,众人便有些尴尬了起来。 因为就他们嘴里那些失窃的粮食,所有的数量加起来也差不多十万斤了,那可是整整十万斤粮食啊,你别说偷了,怎么搬出去都是个问题,这贼人还是一夜之间就他们的仓库给搬空了,这要不是山精鬼怪干的,他们自己也是不信的。 京兆府尹嗓子眼都要冒烟了,才将这些人给打发走,然后火速写了一篇奏折,把事情全都写上去了以后,才让人准备马车,他要进宫。 皇帝早就知道京城世家的粮铺失窃的事情,其实他也一直当成笑话来看的,之前那些人哄抬粮价,弄得百姓差点无粮可吃,皇帝对这些世家就没什么好感,趁着现在粮价稳定了,狠狠整治了几个在朝为官的世家子弟。 现在听到那些人的粮仓也被偷了,顿时乐了。 “那些仓库真的全都空了?” “回避下,臣已经派人去查看过了,确实全都空了,地上连一粒米都没剩下。” 皇帝听完更高兴了:“那你别管了,就以鬼神之事论之,若是他们问起,你就告诉他们,没有人能在一夜之间将他们的仓库给搬空不留痕迹。” 京兆府尹听到皇帝都这么说了,心里也踏实了下来。 等京兆府尹一走,顾逢云就从里间转了出来。 “陛下,看来这些人都不肯说实话啊。”顾逢云来之前,宋春临就告诉他那些世家粮仓的事情了,眼下同京兆府尹这边一对上口供,才发现这些人是有多么无耻。 皇帝依旧笑眯眯的,但眼底却满是冷意。 “李家真是好大的口气,十万斤粮食?城门口登记的册子上面,写着他们只运了三万斤粮食回京城,再加上之前的存粮,五万斤都到不了,现在一开口就说自己丢了十万斤,呵,真当朕是傻子不成?” 皇帝越想越气:“去,去给我查,那些人运进来的粮食到底有多少,给我仔细的查,我倒要看看,这群人是有什么脸面,敢信口雌黄的?” 顾逢云却并没有立刻去查案,而是慢悠悠开口:“陛下,这两年也算是风调雨顺,今年更是一个丰年,李家身为京城最大的粮商,可是早早就去乡下收购粮食了,光是今年他们家收购的量,便不止十万斤,臣以为,他们所收购的粮食,应当有二十五万斤左右,而他们今年卖出去的粮食,绝对没有十五万斤,” 这买的比卖的还多,若说其中没有什么猫腻的话,顾逢云是万万不会相信的。 皇帝自然也不相信,李家收购如此多的粮食,一开始大家都以为他们是为了哄抬粮价,好高价出售粮食,可现在他们在京城的仓库里只存了一万斤粮食,这么少的量,只供应几个坊市就已经很吃力了,若非涨价,这剩下的粮食也早就卖光了。 “若臣没有猜错,这些人,肯定也与这次突厥起兵有关。” 宋春临空间里的葡萄干初见成效,大概是因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阳光照射,仅仅一天的时间过去,那些葡萄肉眼可见的干瘪了下来。 宋春临检查了一下,感觉晒个三四天就差不多全干了。 从空间里出来,宋春临去了一趟工坊,现在工坊仓库里的果酱已经快堆不下了,宋春临最近忙着粮价的事情,都忘了过来收果酱,他先是随意的检查了一下那些果酱的品质,发现都是品质都是最佳的,宋春临点了点头。 外头干活的人又多了两个,也是本村的人,两人性子都很腼腆,话不多,但干活很卖力。 人手一足,那产量自然是上来了,而话也变得更多了,虽然新来的不爱说话,但架不住刘婶子跟王婶子这两个‘百晓生’啊,但凡村里的狗怀孕了,她们都能扒出狗崽的亲爹是谁,这消息灵通程度,跟当代的朝阳群众不相上下。 宋大禾最近忙着盖房子,村里不少人都说宋大禾这是思春了想娶媳妇,但谁也不知道宋大禾想要求娶的人是谁,只有王婶子她们,天天见着宋大禾来给陈渔儿献殷勤,早就看出这两人有猫腻了。 陈渔儿没少被她们俩打趣,次数一多啊,这脸皮就变得厚了起来,现在也能面不改色的回她们几句了。 宋大禾过来的时候恰好就碰见陈渔儿在呛她们,看着神采飞扬的陈渔儿,宋大禾忍不住嘴角上扬。 王婶子眼尖,看见了宋大禾,忙对着宋大禾摊开手,以示无辜:“我们可没欺负你媳妇啊。” 宋大禾当然也不可能跟她们计较,而是将一直抱在怀里的油纸包放在了陈渔儿面前,引得旁边的人一阵嘘声。 陈渔儿脸上有些烧,忙把油纸包给收起来,嘴上还嗔怪他:“送就送了,还偏偏挑这个时候来送……” 站在角落围观了全程的宋春临,看着一脸得意的二叔,又想起自家那个榆木疙瘩一样的爹,深刻怀疑起这两兄弟是不是亲生的,瞧宋大禾这么会撩妹,那他爹怎么一点也没学会呢? 晚上吃饭的时候,宋爷爷问起宋大禾房子什么时候上大梁,宋大禾掐指一算,约莫还有七八天。 “上了大梁,这速度就快了,家具打好了吗?” 宋大禾回他:“还差一点,不过也快了。” 说到家具,宋大禾转头看向宋春临:“我的床垫。” 宋春临正在扒饭呢,听到他二叔点他,忙不迭举起了手。 “早就备好了,就等你搬家了。” 宋大禾很是满意,连盖房子的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硬是赶在卢明跟傅年前面上了梁。 宋大禾在村里认识的人不多,因此上梁这天请的人也少,仅有几个同宋大庄交好的村民,以及看在宋大庄跟侯府面子上过来的里正的儿子跟村长。 上梁这天宋大禾一张脸笑得满是褶子,看着即将拥有雏形的新房子,高兴得像个孩子。 陈渔儿也带着儿子过来帮忙,不过宋大禾不舍得她辛苦,只让她帮着分发一下碗筷,其余的事情一点也不让她沾手。 陈渔儿被他保护得有些不自在,刚同李二狗成亲的时候,两人也算是过了一段浓情蜜意的日子,李二狗那会儿新婚燕尔,还能当个人,家里跟地里的活计都不舍得陈渔儿沾手。 然而好景不长在,好花不常开,陈渔儿怀上李根生的那一年,李二狗耐不住寂寞,跟那黄寡妇勾搭到了一起,从此家里地里的活计便都落在了她的肩膀上。 她一个人忙活着家里家外大大小小的活计,然而李二狗再也没有心疼过她,如今再看宋大禾的举动,何尝不是曾经的李二狗。 陈渔儿低下头,心里情绪复杂,李根生坐在旁边,他似乎是察觉到了娘亲的情绪,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小声问她:“娘,怎么了?” 陈渔儿看着一脸关切的儿子,笑着摇了摇头,把李根生送给自己,也算是李二狗做的唯一一件好事了。 晚上宋大禾说是要送陈渔儿回去,李根生知道他是想跟自己娘亲单独相处,小孩子不知道掩饰,他狠狠瞪了宋大禾一眼,宋大禾摸摸鼻子不说话,这小崽子人小脾气大,他惹不起惹不起。 新房子离得不远,两步路就走到了工坊门口,李根生虽然讨厌宋大禾,但看在他娘的面子上,只对他翻了个白眼,便自顾自的进了工坊里。 宋大禾拉着陈渔儿在门口嘀嘀咕咕讲了很多,大部分是关于新房子的,主要就是新房子该怎么布置。 陈渔儿不明所以:“你的房子,你问我怎么布置?” 宋大禾却是一脸的理所当然:“也是你的房子,你怎么就不能做主了?说吧,喜欢哪个花色。” 陈渔儿正疑惑呢,宋大禾便从怀里掏出了几张纸,递给陈渔儿。 陈渔儿:“这是什么?” “床品?对,床品,春临说这是京城里时兴的被子图样,你看看,选一个喜欢的出来,当我俩大婚的喜被。” “喜被?”陈渔儿一脸震惊,那些红彤彤的图纸,居然是喜被的样子? “这些都是吗?居然有这么多,这些图纸看起来好像真的一样啊。” 第160章 预定 大约是被那逼真的图纸给惊到了,陈渔儿压根没注意到宋大禾说的喜被,她小心翼翼接过那几张薄薄的纸,陈渔儿摸过的纸张不算多,但那纸张一入手她就能看出其中的不同来。 “好薄好韧的纸啊,这么好的纸,必定不便宜吧?” 宋大禾沉思:“……嗯,确实。”整个大景也就宋春临空间有吧。 陈渔儿听不出他的言外之意,注意力全都在图纸上了,她翻看着几张图纸,指着其中一张道:“这个牡丹花绣得真漂亮啊,这么多牡丹花,起码要十个绣娘一起绣才行吧。” 宋大禾继续沉思:“……嗯,大概吧。” 陈渔儿终于后知后觉宋大禾的敷衍:“你在说什么呢?” 宋大禾:“没有没有,你拿回去慢慢看,选一个喜欢的。” 陈渔儿嗔怪地瞪了他一眼:“还选一个呢,这都什么时候了,选了就能有吗?” 没想到宋大禾斩钉截铁:“嗯,你选了就有。” 这话陈渔儿自然是不信的,但还是认真的挑选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了一开始就看中的大牡丹花,她心里想着这么多牡丹花,必定要绣上十天半个月的,时间上无论如何那都是来不及的,此举意在为难宋大禾。 然而她没有想到,自己这随手一指并没有为难到宋大禾,因为他后脚就去宋春临那边拿到了成品,前后都没超过一炷香。 宋大禾打算着搬家成亲放在一天来,弄个双喜临门,宋爷爷跟宋阿麽都没有意见,儿子都这么大了,他想咋折腾就咋折腾吧。 朝廷之前赐给宋大禾的田地,宋大禾本来打算把地里的产出留够自己一家三口吃的就行了,但是自从他吃过宋春临空间出品的粮食以后,他就果断的把那些产出都卖了,用钱拿去跟宋春临换了等价的粮食,然后直接存在宋春临空间里。 宋春临当时挺无语的,他总觉得这个二叔是在把他当成移动仓库来用了。 临近年关的时候,集市果然又开了,只是因为年前粮价暴涨,这次的集市并没有前两年热闹,也就是宋家的果酱这两年都打出了名号,他们家的摊位前面人是最多的。 这一次他们货物量大,全家老少全都出动了,就连最小的宋圆圆,也安安静静的躺在卢明的怀里,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爹娘跟哥哥们卖力的吆喝卖货。 卢明怀里抱着小圆圆,手上替人打包的动作也没停下,还有傅年在一旁帮忙,很快就得心应手起来。 一些熟客一次性要的多,宋大禾跟宋大庄负责替他们送货,宋爷爷跟宋阿麽便负责算账收钱。 今年宋大庄给家里又添了一辆马车,宋大禾借了村里的牛车,自认为他们家的货品已经准备的非常充足了,然而时间才到下午,摊位上的果酱就卖得只剩下十几罐了。 来晚的人发现存货不多了,便一口气将剩下的全都给包圆了,此举惹得后面的人不满。 那客人对着前一个人抱怨:“你一下子都买光了,那我们买什么啊?” 随后不断有人朝那人抱怨:“兄弟你做事不能这么绝啊,好歹匀我们一瓶吧。” 包圆的客人是个中年汉子,他脸上带着抱歉,朝着众人拱了拱手:“诸位,实在不好意思啊,我家是开饼铺的,有一款饼子用到的酱料便是这宋家的果酱,我们也试过其他家的果酱,但味道始终没有宋家的好,要不是实在找不到代替的,我们也不想包圆的啊。” “你做什么生意咱管不着,你就说能不能匀一瓶给我吧?” 中年汉子一脸尴尬,显然是不行,然而那人还试图加价出售,可中年汉子始终不为所动,嘴里依旧是那句话:“咱们家主子要我务必多买些回去,实在对不住了各位,要不,几位明儿再来?” “唉,你是不是去年那个新开的,皎月楼的展柜的?” 此人话音一落,人群中也有人把这人给认出来了。 “嘿,还真的是皎月楼的掌柜啊,我记得他们家的糕饼都挺好吃的。” “真的好吃吗?同这果酱相比如何?” 被问到的人摸了摸下巴,然后摇了摇头:“无法比较,不过他们家确实是有一种糕饼,里面的馅料就是果酱,你别说,味道确实很不错。” 众人被他们这么一说,也想试一试那糕饼的味道了,皎月楼掌柜也趁机帮忙宣传起自家的铺子:“今日多谢诸位高抬贵手了,有空可去咱们小店坐一坐,我家主子做的糕饼,那在京城也是味道一绝的,至于今天那就抱歉了,主子还等着我买果酱回去做糕饼呢,还请诸位客官,明日再来了。” 宋大庄也在一旁帮忙劝说:“就是,咱们明儿还会来的,要不然这样,几位可以先在这边留个姓名,以及要的果酱数量,我们明儿给几位留着果酱,你们明天过来无需排队,报上姓名便可以拿走,如此可好?” 宋大庄说的方法也不是不可以,于是众人纷纷过来报名,宋春临手忙脚乱的找出纸笔,给这些人登记。 全部登记完了以后,众人才满意离去,等人群散去,那皎月楼的掌柜的却没有立即离开,全然是因为方才宋大庄说的预定之事,他们皎月楼之前已经派人过来采买过一轮了,没想到今天买那果酱糕饼的人特别多,铺子里的果酱存货眼看就要没了,因此掌柜的才不得不亲自跑过来排队买果酱。 此时见到宋大庄说可以先预定,于是他眼珠子一转,便留下来了。 “宋老板,可否借一步说话?” 宋大庄是个粗人,见掌柜这副模样,也猜到他想要干什么。 “这位掌柜的,是不是也想要预定果酱?” 中年汉子连连称是:“跟明白人说话就是痛快,不瞒宋老板,我们家铺子开门做生意的,这款果酱糕饼销量极好,今儿一早我们家主子便派人过来买过几次果酱了,可架不住你们家果酱味道好,做出来的糕饼也比用别家果酱的香味多那么几分,路过的行人闻着味道就找过来了,我们家今日的糕饼销量,可比往日还要多上几倍啊,这不,就使唤我出来买果酱来了。” 宋大庄听到这里,也明白这人是想批量了,既然是走量,那这价格可就不能跟之前一样了,掌柜的也是个人精,一番话里外里都在夸他们的家的果酱味道好,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宋大庄也不好再按原价卖给他了。 于是宋大庄试探着问:“那你们的糕饼铺子,一日大概需要多少果酱?” 皎月楼掌柜的掐指一算:“往日我们家的果酱只需要十罐,今日换了你们家的,数量便翻了三倍,一日下来,最少要五十罐左右。” 一天五十罐,这量乍一听很少,但他要是每天固定五十罐的话,这数量就多了。 宋大庄斟酌了一下,招手让宋春临过来,宋春临站在皎月楼掌柜的面前,仰起头看着他。 “掌柜的若是每天固定五十罐的话,那咱们可以跟你签订一个短期协议,人人都知道我们家的果酱只供应年前的这一段时间,所以给你们皎月楼的供应,也只到集市解散那一天,这一点,不知道掌柜的是否知晓。” 皎月楼掌柜的有些诧异,他来之前一直以为宋家的果酱是一年四季供应的,其他铺子的果酱便是一年四季都有的,没想到这宋家只供应半个月,半个月的产量能干什么呢? 掌柜的有些纠结,他皱着眉思索了好半天,才缓缓道:“这样吧,我先要三天的量,还请宋老板明日先准备好,我到时候派人过来拉便是了,至于其他的,我还要回去禀报我家主子了才能做决定。” 这话说的也在理,宋大庄点点头,示意宋春临给记下来,掌柜的千恩万谢的背着买到的果酱离开了。 宋春临把记好账的纸张随手往宋大庄怀里一塞,然后抱着他爹的手臂笑眯眯地看着他。 宋大庄瞅他这副样子,就知道这小子对那糕饼来了兴趣。 “嘴馋了?” 宋春临疯狂摇头:“才不是,我就是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能把我们家的果酱给做出花儿来的。” 宋大庄点头:“还是嘴馋了。” 宋秦氏没好气地拍了他肩膀一下:“别打趣他了,正好咱们收摊了也去逛一逛,这有些日子没来京城了,去布店买点新料子,好给咱们圆圆做几身新衣裳过年穿。” 一说起闺女圆圆,宋大庄立刻笑得眉眼弯弯,从卢明手里接过小丫头,这孩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竟然也不哭不闹的,半岁大的奶娃娃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觉得新鲜,眼睛一眨不眨地到处看。 宋大庄抱着女儿亲香了一会儿,逗得孩子一直咯咯咯笑,等收拾完摊子,宋爷爷跟宋阿麽坐在马车旁守着。 “我们两个老骨头就不去了,年纪大了,不想动。” 同样腿脚不便的还有卢明跟傅年,傅年坐着轮椅也不方便,卢明对那些热闹不感兴趣,于是最后四人全都留在了原地,等着他们逛街回来。 宋大庄带着媳妇孩子以及弟弟一起,出了集市划分好的摊位,外边就是北市了,虽说不如往年热闹,但人流量还是挺多的,宋大庄嘱咐几个孩子各自牵好身边大人的手,别走丢了。 宋春生跟周宁两个身为大哥大嫂,自然担起了照顾弟妹们的重任,他们两人一起牵着宋春晓,宋大禾带着宋春明以及宋春临,他主要看住宋春明,宋春临嘛……算了,反正丢谁他都丢不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到京城最大的布店,这家店是宋家人常来光顾的,品质好价格也实惠,宋秦氏带着周宁杀进人群里,给全家老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选了块布料,而宋圆圆是团宠,她的衣裳料子是最多的,什么粉的红的黄的,什么好看的料子宋秦氏都不忘记给她女儿选一块,没多久婆媳两人就选了一大堆。 选完了家里人日常的料子,宋秦氏又给宋大禾挑选了几匹正红跟水红的料子,都是喜庆的颜色,很适合新婚妇人。 宋秦氏把选好的料子拿给宋大禾看:“来,大禾看看这颜色多好看,渔儿皮肤白,这块带点玫红调更衬她肤色,这一块颜色比较沉,比你刚才挑的艳红要顺眼很多,渔儿性子安静,艳红她穿显得人浮夸,不好看。” 宋大禾有些不好意思,他本来是想自己挑选的,但是一进来就被那满目琳琅的红色给晃花了眼睛,他自个儿也没想到,光是一个红色,便有这么多讲究在里面,选了半天,愣是没选出几个好看的,还要靠他嫂子来挑。 听着宋秦氏一个颜色一个颜色同他讲解,宋大禾越听越觉得有道理,最后发现自己选的那些,属实是丑得离谱了。 挑好了红色的料子,宋秦氏又给挑几块日常的素色,颜色淡雅清新,很是好看,宋大禾也很喜欢,大手一挥,买! 除了陈渔儿,宋大禾也没忘记给李根生买几块料子,李根生是个汉子,汉子穿衣服就没那么讲究了,宋大禾直接选了一匹宝蓝色跟青瓷色的,宋秦氏看完给他配了个浅绯红。 “过年了,该穿得喜庆一些,正好现在还有时间,让他娘给他赶出来,你们搬家那天正好可以穿。” 宋大禾顿时眉开眼笑:“还是嫂子周到,就要这一匹吧。” 家里人口多,不仅有宋家人的,还有卢明跟傅年的,宋秦氏也一同选好了料子打包,店小二见他们一下子买了这么多,嘴角都要裂到耳根了,还殷勤地问他们需不要送货上门。 一下子买这么多自然不好拿在手里,他们待会还要去那糕饼铺子逛一逛呢,于是宋大庄付过了钱以后,就把他们小摊的位置告诉了店小二,让他待会将东西全送去那边。 第161章 铺子 买完了布料,宋春临看了一眼,那糕饼铺子叫盛记糕饼,跟这里就隔了两条街,离得不算远,于是一群人便步行来到那家铺子前面。 众人走了两条街,拐了个弯,就看见一家铺子前面人头攒动,看起来生意极好,仔细一瞧门口的牌匾,赫然就是那盛记。 宋大庄不免感叹:“看来他们家的糕饼确实好吃的,这么多人都去买。” 宋秦氏看着那么多人,有些不想进去:“这么多人呢,几个孩子别给挤着了。” 宋大庄从她手里接过女儿,小姑娘似乎困了,趴在老爹的怀里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心疼女儿的宋大庄也有些犹豫起来。 宋春临站出来自告奋勇:“我先去看看,爹你带着大家慢慢走。” 说完宋春临就快步走到前面,他站在铺子门口伸长了脖子朝里面张望,里面的伙计跟掌柜的都忙得脚不沾地,而且每一个客人看起来都买得很多,宋春临还能听到那掌柜的跟伙计们对买东西的客人,不间断的解释:“每人只能买一份,多了就没有了。” 宋春临好奇的看向他们说手里拿着的东西,猜测可能就是自家果酱做出来的糕饼,对于空间出产的任何东西,宋春临还是非常有自信的。 店里的人目标很强,都是果酱糕饼,买完了便走,没多大一会儿人就少了一些,宋春临赶紧招手让宋大庄他们过来。 伙计不断从后厨拿糕饼出来,然而等着买的顾客还是那么多,等宋春临他们进去的时候,伙计说就剩下这些了,卖完就真没有了。 “客官,不是小的不想卖,实在是咱们这果酱糕饼只有我们家老板才能做出这样的味道来,其他的人都不行,老板已经退掉了其他所有的活,专门做这糕饼了,但老板毕竟肉体凡胎,您还是体谅体谅咱们老板吧。” 那客人听到伙计都这么卖惨了,自然不好继续强求,只得拿了自己的那一份糕饼,悻悻地走了,准备明儿一早就过来买,他多跑几回,就能多买几份了。 宋春临一行人待在旁边也听了一耳朵,知道一人只能买一份,想着他们家人多,一人一份的话,那也不少了,于是宋大庄便上前让伙计给他们一人包一份。 伙计看他们这么多人,如果照人数包给他们的话,那就不剩多少了,而后边还有客人进来,伙计一时间竟有些为难。 “客人,您看这,这糕饼也不是粮食,要不少来两份行吗?” 宋大庄见他为难,想着要不几个孩子的份便算了,然而后面一直忙活的掌柜认出了他们,惊喜的喊了一声。 “宋老板!”掌柜的跑过来,挤走伙计,开始亲自给他们装糕饼:“不好意思啊,伙计不懂事,您来了怎么能限量呢,上后厨问问老板还有多少,都拿出来,宋老板啊,想要多少都可以。” 他这话说得响亮,宋大庄觉得不好意思,宋秦氏也是一样的,忙说只要五份就行了,掌柜的却非要给他们装十份,互相拉扯推辞了一番,惹得旁边客人不满。 “哼,掌柜的你还做不做生意,你这也没剩几份了,都给他们,那我们怎么办,说好了一人一份的,你这也多了一份啊。” “就是啊,人家都说了只要五份,你怎么还强买强卖呢?” 掌柜的尴尬朝众人解释:“哎呀,各位有所不知,我们家这果酱糕饼里的果酱,便是出自这位老板之手。” 听掌柜的这么一说,众人顿时不说话了,行吧,原来是一位惹不起的主,想到果酱糕饼的好滋味,众人顿时换上一副谄媚嘴脸,对着宋大庄不断地恭维,宋大庄被夸得有些招架不住,连连后退。 宋春临眼看自家老爹都要被逼退到柜台后边去了,正要出手解救,没想到一阵浓郁的甜香从后厨的门口传来,不止宋春临,在场的众人全都闻到了,那味道香而不腻,甜中带着清新,光是闻到便让人忍不住分泌口水。 “好香啊!”宋春晓动了动小鼻子,嗅闻着空气里的甜蜜香味,旁边的宋春明也是同样的动作,两个小崽子闻了一会儿就忍不住了,他们跑到宋大庄身边,一左一右扯着老爹的手,嚷嚷着要他买。 “爹爹,买买,我想吃。” “爹,小宝也想吃,香!” 宋大庄被两个好大儿一左一右的扯着,不得不连声应着好好好。 此时后厨的帘子被掀开,走出一个端着巨大托盘的哥儿,那哥儿年纪看着十八九岁,身量也比寻常哥儿要高一些,只是还做的未婚打扮,古人向来成婚早,这个年纪还未成家的哥儿有些少见,他似是没料到外面居然这么热闹,但是随即便回过神来,落落大方的朝着众人微笑。 “诸位是要果酱糕饼的吧,这是今日最后一炉了,若是想要的,还请过来排队。”哥儿清冷的嗓音响起,他的语气冷淡却镇定,令人信服,没多久大家便自觉的开始排起队来。 掌柜的跑过去,跟那哥儿说了几句悄悄话,哥儿微微瞪大了眼睛,脸上的笑容立刻扩大了几分。 “原来这边是宋老板,幸会幸会。” 宋大庄这才回过味来,合着这哥儿才是这家店的老板啊。 “哦哦哦,幸会幸会。” 宋秦氏看出宋大庄的尴尬无措,于是上前接过话茬:“没想到盛记的老板,居然是这么俊俏的小哥儿,果真是人不可貌相,老板的手艺真好。” 哥儿低下头浅浅笑了一下,眼睛跟宋秦氏怀里的小姑娘对上了,宋圆圆被宋家人养得极好,皮肤雪白,脸颊圆润,就连身上的小衣服,也是精致又可爱。 此时小姑娘看着哥儿的脸,眨巴眨巴一下眼睛,下一瞬居然朝着那哥儿伸出了双手,讨要抱抱。 哥儿有些受宠若惊:“你是要我抱?” 宋秦氏忍不住笑出声来:“她这是闻着你身上的糕饼味道了,小馋鬼一枚。”说着她便把女儿举到了哥儿面前。 哥儿手忙脚乱的接过小姑娘,小家伙对他非常依恋,小手死死抱着他的脖颈不撒手,小脑袋也埋进他的肩颈间,哥儿整日都待在后厨忙活,身上的糕饼味道浓郁且持久,小家伙明显是把这哥儿当成行走的糕饼了。 宋春临看着父母跟那哥儿寒暄,眉头微蹙,觉得这个人有些面熟。 那哥儿自称姓苏,跟随母亲一起投靠亲戚未果,于是便靠着自己的好手艺在京城开了这家糕饼铺子谋生。 “也是大家愿意捧场,否则我也开不起这么大的铺子。”哥儿脸上的笑意淡淡的,似乎是不太愿意提及自己的从前。 宋家人离开糕饼铺的时候,人人手里都拿着一块糕饼,这盛记的糕饼确实好吃,不仅仅是果酱糕饼,还有手里的这种酥饼,外皮酥得掉渣,内里柔软湿润,甜度也正好,吃着不腻,就连宋大禾这种不爱吃甜的人都觉得很好吃,反而是喜食甜食的宋大庄不太满意。 宋大庄评价:“不够甜。” 宋大禾却说:“刚刚好。” 其余的人一头黑线,这兄弟俩的口味真可谓是南辕北辙,有时候连宋爷爷跟宋阿麽都会忍不住怀疑这两是不是亲兄弟。 宋春临看着自己亲爹,又看看一旁情意绵绵的大哥大嫂,有些犹豫要不要说出来,他就这么保持着纠结的情绪,直到坐上了回家的马车,才有些欲言又止的看向宋秦氏。 宋秦氏疑惑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没发热啊,你怎么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 宋春临摇摇头:“娘,我没生病,我就是,就是看见了一个熟人。” “熟人?”宋秦氏更疑惑了:“咱们这一路上,也没见你提起过啊,是谁啊?我跟你爹认识吗?” 宋春临继续摇头:“不,您跟爹,都不认识,确切的说,咱们家没有一个人见过他,但他的身份,你们肯定不陌生。” 宋秦氏越发觉得迷茫了,竟然还有她没见过,却认识的人,难道是皇帝? “是冯家大郎,那个以哥儿之身代替自家大哥去学堂的人。” “竟然是他?”宋秦氏回想起那哥儿身上的矛盾之处,现在得知他便是曾经冯家大郎的哥儿,如今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难怪,他这么大年纪还未婚配,还以为他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只是你之前不是说他已带着自己的娘亲离开长平了吗,怎地又跑回来在京城开铺子了,他难道不怕昔日的同窗把他认出来吗?” 宋春临耸耸肩:“谁知道呢,不过他如今说自己姓苏,这应该是他母族的姓氏,他从前可连自己的名字也没有的,现在随母姓,估计也是不想再跟从前有牵扯吧。” “也是,有个那样的爹,他这辈子算是毁了,又带着个老母亲,想来寻常人家是瞧不上他们的,要是低嫁……嗐,低嫁又能有什么好人家呢。” 宋春临对此却并不赞同:“又不是非要嫁人才算是出路,他现在在京城开着铺子,靠着自己的双手把生活过得红火,不也是挺好的,为什么非要嫁人才行呢?” 宋秦氏知道他曾经在现代生活过,思想同这个时代的人不一样,因此听了儿子的话也不恼,而是温柔的同他解释:“女娘哥儿生存不易,抛头露面去做生意的更是少之又少,许多人都认为这类女娘哥儿立身不正,即使他们再优秀,也不会承认的,更何况,那哥儿先前顶替自家大哥去书院读书,大景朝仍然有许多文人,认为女娘哥儿进学堂是晦气的,当初那事儿闹得这么大,你怎么确定不会有人一直怀恨在心,若是那人恰好在铺子里认出他了呢?” 宋春临听出宋秦氏的言外之意,他并不觉得读书人便一定胸怀广阔,宰相肚子里能撑船,可文人就不一定了,保不齐还真有这种极端人士,会对那哥儿怀恨在心。 宋秦氏继续道:“他们孤儿寡母的,不找个依靠,是很难在京城立足的。” 宋春临听着宋秦氏的话,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他知道古代很封建,但因为宋秦氏跟宋大庄的纵容,宋春临对这种社会上的歧视并没有太大的感觉,现在听宋秦氏这么一说,不免想起前世。 现代社会的女性早就可以实现经济独立,然而依旧有很多男人,认为女性的成功一定离不开男性,他们不肯承认女性的优秀,便只能通过不择手段的贬低女性,将她们拉下神坛,来证明自己的优越感。 现代人都尚且如此,更何况身为古人的哥儿。 回去以后,宋春临把那哥儿的事情跟宋春生和周宁说了,周宁听完心情有些复杂,虽然他从未见过那冯大郎,但因为冯家的逼婚,他对冯家的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好感,可是想到那哥儿的处境比自己还惨,不仅亲爹不承认,还要被迫假装成汉子,顶替哥哥去上学。 宋春生轻轻捏了捏老婆的肩头,安慰他:“别想那么多,算起来,他也是一个受害者,事情既然已经过去就算了吧,他亲爹都伏法了,你两位伯父也下了大狱,咱们也就当他是个陌生人吧。” 宋春生从纸袋子里掏出一个糕饼,喂老婆吃了一口:“尝尝,这糕饼确实好吃,你最近的胃口不太好,饭都吃得少了一些。” 宋春临看着这两人开始柔情蜜意,没忍住搓了搓肩膀,受不了的出去了。 周宁等宋春临出门了,才瞪了宋春生一眼:“春临还在呢,你干什么呢。” 宋春生嘿嘿一笑:“他一个孩子能知道什么啊,别理他了,你多吃点。” 周宁无语,唇边的糕饼味道香甜,最后还是没忍住咬了一口,糕饼馅料放得足,一口下去就尝到了甜蜜的果酱。 “唔,真的好好吃啊,甜而不腻,你也尝尝。” “好吃吧?这还得多亏了咱们家的果酱,要不是有这果酱,这糕饼能这么好吃吗?” 第162章 新人 周宁被宋春生这自傲的样子惹得笑出声来,宋春生见他笑了,自个儿也跟着笑了。 笑完后的周宁又恢复了那带着淡淡愁容的表情,宋春生见状颇有些无奈:“你最近是怎么了?总是茶饭不思的样子?” 周宁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半天,才幽幽开口:“我们成婚也快一年了,可我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说到这里,他就有些难过,都说哥儿怀孕会比女娘还要难一些,可他们二月成婚到现在,他的肚子半点动静也没有,若是他们夫夫生活不和谐也就罢了,可两人隔三差五就来上一会,就这个频率还怀不上,这让周宁都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不能生了。 宋春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小夫郎居然是为了这件事情才这么纠结,因此便有些哭笑不得,他在周宁杀人的目光下,从床头柜里拿出平日的作案工具,小小的包装袋拆开了放在周宁手心里。 周宁知道这是他每一回都要用到的东西,没有经历过性教育的小哥儿并不清楚,这玩意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避孕,因此看见宋春生拿出这个,还以为他现在就要,不免有些脸红。 “这天刚黑,你怎么就把这个拿出来了?” 宋春生知道他想岔了,赶紧跟他解释这玩意的作用,周宁听完后觉得掌心的玩意更烫手了。 “你,你怎么这样啊?你要是不想要孩子,那不碰我便是了。” “我怎么舍得不碰你?但我更舍不得你小小年纪就要承受生育之苦。”宋春生把人揽入怀中。 “哥儿产子本就比女子要艰难些,就连我娘每一回生孩子的时候,都像是进鬼门关一样,更何况是你,你还这么年轻,过完年也就十七岁,太小了,身子骨都没完全长开呢,生孩子肯定更疼。?” 周宁没嫁过来的时候宋春临就跟宋春生说过,周宁有很严重的营养不良跟贫血,就他这副身体去怀孕的话,那跟要他的命没分别,所以宋春生决定先调理好周宁的身体,等他们两人年纪再大一点才要孩子。 套子是宋春生自己问宋春临要的,当时他问宋春临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周宁暂时不怀孕的,宋春临纠结了很久,才红着脸给他塞了一堆套子,还顺便告诉他用法。 宋春生一心想着给周宁调理身体,却没想到周宁会因为长时间不能有孕而多想。 “这是我的不是了,忘了告诉你这事儿,现在你不用担心了,我打算最多再过两年,那会儿我十九,你十八,这个年纪要孩子也不算晚,你说是吧?” 周宁能说不吗,既然宋春生都自有安排了,他也无话可说,之前还以为是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现在知道不是,只不过是推迟两年要孩子而已,周宁自然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安抚好了小夫郎,宋春生这才看到他脸上如释重负的笑脸,捏了捏那细腻不少的肌肤,宋春生不免有些心猿意马,周宁看着他的眼神变化,连忙从他怀里挣扎出来。 “待会该吃饭了,我去厨房看看还有什么要帮忙的。” 宋大禾定的日子在腊月二十六,眼看着没几天了,宋大禾便只开放了预定果酱,不散卖了,要买只能预定,第二天来拿货即可,很多人都觉得这个方式不太方便,但也有人觉得这样很好,定好了数量也不怕买不到,连排队都快了很多。 宋大庄带着弟弟儿子,只需要架着车把货拉来,预定了的客人给钱拿货,速度比之前要快很多,也有一些客人想散卖,宋大庄只让他们预定,为此失去了不少的新客户,可宋大庄不在乎,光是这些旧客户,他都要忙不过来了,哪有空去发展新的。 改变模式以后,他们的果酱才过午时就卖光了,宋大庄看着预定的数量也差不多了,便收了摊,一行人去张罗宋大禾办喜事用的东西了。 家具这些早就搬进去了,宋秦氏跟宋阿麽这些日子没少过去给新房子打扫,新房子没有打井,宋大禾拉了一条管子,从宋家这边抽水过去,还不忘问宋春临要了一些太阳能板,架在屋顶,每天只需要拉上闸,就能实现用水自由,至于那些一挥便亮的灯,宋大禾没有装,太扎眼了,还是风灯更方便,可以调节亮度不说,还不容易灭。 二十六这日天还未亮,陈渔儿就起床了,李根生一晚上没睡踏实,因此她一醒李根生也跟着醒了。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李根生抿着唇不说话,起床了也不穿衣服,就这么裹着被子坐在床上看着他娘,陈渔儿被他看得有些无奈,走过去摸了摸儿子的头。 “不用担心,你大禾叔是个好人。” 李根生低下头不让她摸,声音闷闷的:“我知道。”然而不管对方再好,也是要抢走他娘亲的坏人。 天色微微亮的时候工坊这边的门就被敲响了,是提前说好的全幅妇人,还有之前一直在工坊干活的几个婶子,这是宋大禾特意嘱咐过的,说陈渔儿孤儿寡母在这边,也没个亲人,便将这几个婶子请了过来,陪着她,也好照顾一下李根生。 李根生看着他娘坐在椅子上,任由那些妇人替她梳妆打扮,因为是二婚,陈渔儿不能用金饰,头上便带着一顶华丽的银制花冠,那花冠是从宋春临空间里扒拉出来的,虽然银子不如金子昂贵,可是这顶花冠做工精致,繁复又华丽,单就做工而言,也是不输金子的。 陈渔儿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脸色红润,再经过这一番妆点,立刻显得整个人都年轻漂亮了许多,别说那些妇人,就是一直跟她生活的李根生,此时也不免看得失了神。 因为是双喜临门,宋大禾这次请客比上大梁的时候要大方许多,新盖的院子里整整齐齐摆了二十桌,几乎是把相熟的人家都邀请了过来。 喜宴定在午后,宋大禾接了新娘子,架着马车绕了一个大圈,从村子那边转了回来,这才将新人给抱了下来,李根生一直紧紧跟着陈渔儿,直到入洞房,他才回过神来,脚步站在了两人的新房门口,不肯进去。 宋大禾见他一脸别扭,心里只道儿子就是不贴心,还是闺女好,然而面上还是带着笑意,伸手揉了一把那小子的脑袋,然后招手把宋春临叫过来。 “春临,带他去他的屋里吧。” 宋春临说好,然后就招呼着李根生一起,李根生虽然心里别扭,可心里还是很好奇,自己的新房间究竟长什么样子。 原本他以为宋大禾会随便找一间小屋子给自己住的,但是等他跟随宋春临来到自己的房间后,立刻被那宽敞明亮的房间给震惊了一下。 他看向宋春临,有些不确定:“这真是我的房间?这么大?” 宋春临点点头,拉着他进了屋子。 “这是二叔特意给你准备的,你最近不是在识字吗?这书桌他就挑张大的,还有这些家具,床品还是他自己试睡过后选出来的,你来坐坐,是不是很舒服?” 李根生半信半疑的坐上柔软的床铺,屁股一挨上去他就察觉到了不同。 “这床好软啊!”比他现在睡的那张木板床要软上许多,鹅黄的床单摸着也很舒服,李根生手指摩挲着纯棉的床单,眼眸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宋春临其实是是有些羡慕他的,因为陈渔儿再嫁的唯一要求就是李根生必须跟着自己,而不是同他前世的父母一样,组建新家庭以后,全都视他为累赘,将他一个人丢给了爷爷奶奶,爷爷奶奶过世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管过他。 探索完了自己的新房间以后,外边就开席了,宋春临拉着李根生出去吃席,席上陈渔儿也在,她把脑袋上比较笨重的饰品给卸了下来,顿觉自己头顶轻了几斤。 看见儿子跟着宋春临,她眼带笑意的招呼两人过来。 宋春临将人送到就笑嘻嘻的走了,回到自己小孩那一桌,李根生被宋爷爷跟宋阿麽热情的拉着入了主桌,李根生有些受宠若惊。 陈渔儿也忙道:“让他跟春临他们一桌吧,都是孩子,吃得也自在。” 宋爷爷也摆了摆手:“就坐这里,他是你的儿子,以后也是大禾的儿子,他不坐这里像什么话。” 听着宋爷爷说的话,陈渔儿跟李根生都是心下一暖,知道宋家人这是完全接纳了他们母子,都觉得眼睛有些酸涩。 宋大禾要娶陈渔儿的事情还是他邀请大家参加乔迁宴的时候,不少人家私底下说陈渔儿有手段,居然勾得宋大禾这个县伯神魂颠倒,不顾她寡妇带着儿子的身份,硬要大张旗鼓的娶她为妻。 陈渔儿方才进门的时候,就感觉到有几道不善的视线落在她身上,陈渔儿没打算理会,毕竟不管宋大禾最后娶的是谁,这些人都会说三道四。 同为县伯,卢明跟傅年的行情便没有宋大禾那么好了,这两人身有残疾,年纪也比宋大禾大上不少,心疼孩子的人家自然不愿意将女娘哥儿嫁过去,而同陈渔儿这样的寡妇也不是没有动过心思,奈何卢明跟傅年两人都没有这种心思,于是每人都铩羽而归。 现在看到陈渔儿都能拿下宋大禾,这群人的心思也活络了起来。 宋大禾跟陈渔儿成婚第二天,两人上门给宋爷爷宋阿麽敬茶,昨日是婚宴,今天才算是一家人的家宴。 陈渔儿现在也没有娘家可以回,干脆连回门都省了,直接过来帮着准备过年的一切事宜。 临近年关,果酱生意早就结束了,但是糕饼铺子那边还没停,那苏哥儿说自己铺子会一直开到二十九,因此每天他们家只需要把盛记要的果酱送过去就行。 二十八这天,苏哥儿叫住了送货的宋春生,询问他过完年后还有没有果酱。 果酱自然是有的,但是这事儿宋春生不好做主,因此只能回来问问宋春临。 宋春临掐算了一下果酱的存货,还有一千多罐,应该还能让苏哥儿卖上一个多月的。 宋春生如实回复了苏哥儿,对方得到了答复后喜笑颜开,打包了不少糕点塞给宋春生,宋春生本不想要的,奈何对方盛情难却,只能硬着头皮给收下来了。 宋家人是知道对方是谁的,看着宋春生拿回来的那一堆糕点,每个人都是心情复杂。 “唉,要不是有这一出,他倒是个挺好的孩子。” 宋阿麽啐了儿子一句:“瞎说什么,他爹做的孽,怎么能算他头上呢,也是这孩子倒霉,摊上这么一个爹,这些东西春临先收一些起来,剩下的咱们留着过年吃。” 刚嫁过来的陈渔儿不太明白为什么收东西要找宋春临,周宁看出了她的疑惑,只告诉她家里的仓库都归宋春临管。 这话听着有些奇怪,但陈渔儿又不在宋家住,因此也不再过问。 宋家今年过年实在是热闹,家里不但添丁,还新娶了两个好媳妇,宋爷爷跟宋阿麽都高兴得合不拢嘴,家里小辈一多啊,就没他们这些老家伙什么事儿了,干脆专门带着宋圆圆跟宋春晓,让大人张罗去了。 宋春明也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比如递点东西之类的,李根生比宋春临还要小一岁,本来还以为待在宋家会不自在,哪知道这些宋家小辈每一个把他当外人的,只要不是很重的活计,他都能分到一份,并没有因为他不姓宋而区别对待。 李根生觉得这样很好,让他觉得自己跟宋家的孙子们没有什么两样,因此干起活来也特别的卖力。 晚上回家的时候,陈渔儿特意过来问他感觉在怎么样,跟宋家的小孩合不合得来,李根生歪着脑袋想了想,摇摇头。 “儿子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圆圆春晓都很可爱,春明很乖,春临哥哥也很厉害,他知道的好多,春生哥…他老围着他媳妇转。” 第163章 新年 除夕夜,宋家人早早就起了床,卢明跟傅年也不例外,两人的房子早就盖好,但是宋老爷子死活让他们要在家里过一个年,卢明跟傅年才没有立刻搬出去。 今年宋家人多,就连席面也分里两桌,宋大庄年前特意跟村里的猎户订了几只活的野兔,已经在后院用灵泉水养了大半个月,就为了这一天杀了吃肉。 宋大庄挑了两只最肥的,手起刀落宰了剥皮。 “哟,这块兔子皮不错,雪白雪白的,正好给圆圆做兔毛披风。” 傅年是会硝皮的,这活就交给他了。 两只兔子,一只做冷吃兔,一只直接烤,宋阿麽的新烤炉比原来的更大,不但能烤兔子,还能用来烤乳猪。 当然今天不烤乳猪,宋阿麽做的烤鸡翅跟叉烧,以及宋春临馋了很久的脆皮五花肉。 五花肉是自家养的猪身上的,当时特意留了好大一块五花肉。 临近中午,各家各户的炊烟袅袅升起,都在准备年夜饭了。 宋春临带着一群孩子,给家里的门窗贴上窗花跟对联,大门还贴上了新的门神,他们不但给宋家贴,隔壁的工坊,宋大禾跟卢明他们家门口也没落下,全都被贴得喜气洋洋的,门口还不忘挂起红艳艳的大灯笼。 “ok,搞定了,好看吧!”宋春临颇有些得意的朝身后一群小崽子们炫耀,几个孩子也捧场,纷纷送上彩虹屁,宋春临骄傲得都要翘起尾巴了,假如他有的话。 宋春明扯着他的袖子喊:“二哥二哥,我要贴小兔子!” 宋春晓也不甘示弱:“二哥,我也要小兔子。” 李根生左右看看,没说话,宋春临只当他是不好意思了。 摁住快把他袖子扯烂掉的弟弟,宋春临严肃地告诉他们:“今年是羊年,兔年还没到呢,不能贴兔子。” 宋春明不高兴了:“为什么呀,二哥你去年也是这么说的。” 宋春临立刻掰着他的手指给他数:“今年是未羊,明年是申猴,接下来就是酉鸡、戌狗、亥猪、子鼠、丑牛、寅虎,最后才是卯兔,你自己数一数,还差多少年?” 宋春明掰着自己的手指头数了好几遍,边数边念念有词,最后发现距离他心心念念的小兔子,居然还要八年,那可是八年啊! 宋春明被打击到了:“为什么啊!为什么还要这么多年,呜呜呜呜,二哥,今年咱们就过兔年行不行啊?” 宋春临嘿嘿一笑:“那也行,待会年夜饭的兔子你可别吃,毕竟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呢?” “啊?”宋春明傻眼了,他压根没想到这一茬,心里立刻纠结了起来:“那这,这可怎么是好,兔子很可爱,但是爹说很好吃……”他说话的声音逐渐变小,显然是心虚了。 宋春晓啥也不懂,只听到哥哥说兔子好吃,小吃货立刻忘了那些兔子是多么可爱的,脑子里只剩下兔子好吃这个信息了。 “哥哥,兔兔,好吃的!”宋春晓抱着哥哥的手臂,眼睛眨啊眨的,似乎想马上就吃到兔子。 这下宋春明不纠结了,他弟弟想吃,那就吃呗,他不过兔年了,等兔年的时候,他不吃兔子就行啦。 看着喜笑颜开的小崽子,宋春临感慨,果然年纪小就是好忽悠啊,一句好吃的就让他们忘了自己的目的,但凡这两有个幼儿园文凭都不至于被他忽悠了去。 一旁的李根生蹙着眉,仿佛第一次认识宋春临。 身为同龄人,李根生以前在老家的时候也跟宋春临玩过,可是那时候的宋春临,可没有现在这么活泼,话也变多了不少,最明显的是他身上的气质,感觉跟从前的宋春临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 将家里的一切都装点好以后,厨房里也开始热火朝天的炒菜,今年的年夜饭对宋家而言意义非凡,宋阿麽铆足劲要做得好一些,就连厨艺比较普通的周宁也被分派了两个热炒,陈渔儿拌凉菜不错,她负责这个,宋秦氏把闺女丢给宋爷爷带,自己亲自下厨整了几个拿手菜,宋大庄负责在外边看着烤炉,免得里面的肉烤焦了。 宋大禾刀工好,在切果盘,一家子忙活得热热闹闹的,连午饭都是随便吃了点包子打发,直到下午寅时,宋大庄嗅着烤炉里传出来的香味,掀开来看了一眼,发现都熟了,这年夜饭才算正式拉开序幕。 堂屋支起两张大大的圆桌子,上面摆满了珍馐佳肴,热气腾腾的烤兔子跟脆皮五花肉被切盘端上桌,同样上桌的还有咕嘟冒泡的鸳鸯锅,桌上不但有热炒熟食,还有不少切片的肉类,刚解冻的海鲜贝壳。 陈渔儿看着那些自己没见过的东西,心里不免犯嘀咕,这时节居然还能有这么多的虾子,而且还是这么大一只,着实少见。 卢明看不见,傅年看见那切片的肉类,越看越觉得不像是猪肉,从颜色来看,更像是马肉,或者牛肉,宋家的马儿他见过,不可能是那几匹,中原人也不似草原上的牧民那样,会宰杀老年的马儿来吃,那就只能是牛肉了。 傅年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是谁家的老牛,被拖去官府宰杀的,全然没想过这只是宋春临空间存货的冰山一角。 原本以为老牛定然嚼不烂的傅年已经做好硬吞的准备了,然而烫熟的肥牛一入口,就尝出不同来。 “这肉,吃着与猪肉大不相同啊。”卢明最先发出疑问。 宋大庄笑呵呵的替他又夹了一筷子:“来,好吃就多吃点。” 在宋家生活了快一年,傅年跟卢明也都是人精,立刻意识到这是宋家人不能言说的秘密,于是笑了笑,将那些肉都吃了。 宋春临今年坐小孩这一桌,成亲后还没孩子的宋春生也带着周宁坐这一桌,两人年纪最大,吃饭还不忘照顾那两个最小的,替两人烫肉夹菜。 宋春临怕李根生放不开,特意给他的碗里夹了小山一样高的菜肴。 “多吃些,也就这两天稀罕了,等回头天天吃剩菜的时候,就没人觉得好吃了。” 这顿年夜饭从白天吃到天色擦黑,一个个捧着圆溜溜的肚皮,瘫坐在椅子上不肯动弹。 众人休息了好一会儿,才收拾好碗筷,一家子将饭菜都撤了下去,开始和面包饺子。 包饺子这个习俗还是来了京城才有的,往年他们家是不包的,不过今年也算是入乡随俗了一把。 馅儿是一早就调好的,一共三种馅料,韭菜虾仁鸡蛋的,大白菜猪肉的,以及这边很少见的鲅鱼馅儿。 周宁身为京城本地人士,还是第一次听到用鱼肉来做馅儿的,顿时觉得好奇了起来。 陈渔儿虽然名字里带着渔字,实际上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吃鱼,饺子还没包呢,就觉得鼻尖萦绕了一股子腥味,当下便忍不住开口:“这鱼肉做馅儿,会不会很腥啊?” 宋春临拍着胸脯保证:“二婶你放心,这个鲅鱼馅儿的饺子绝对不会腥,等会你吃过就知道了,味道可鲜美了。” 陈渔儿对此只是笑了笑,其余宋家人也是同样的表情,无他,他们也很怀疑鱼肉包出来是不是腥的。 宋春临一看就知道他们并不相信自己,不过他很有信心,因为他完全是按照教程去做的,不但用葱姜水去腥了,还添加了一滴滴的料酒进去,味道他闻过了,绝对不会腥。 虽然大家心里都还保持的怀疑的态度,但包饺子的动作特别利索,宋春临说饺子里包铜板,吃到的人来年就会有福气,行大运,宋一家人都觉得这么包有意思,于是宋阿麽特意去将一把铜钱给洗干净,又用开水烫了一遍,放在案板上,让大家包进去。 宋春临有些汗颜地看着那一大把铜钱,心想这么多钱包进去,能吃不到的才是奇葩吧。 全家人齐上阵,干活就不累,这还没到子时呢,三大盆饺子馅就全包完了,铜钱也全都包了进去,还剩下不少面没包完,宋阿麽说留着明天烙饼子吃。 临近子时,几个小的已经完全睁不开眼了,就连李根生也有些昏昏欲睡,宋爷爷跟宋阿麽年纪大了也有些熬不住,还是宋秦氏跟陈渔儿一起把饺子给煮熟的。 子时刚过,第一锅饺子就出锅了,是大家都喜欢的大白菜猪肉馅儿的,几个小的闻到香味立刻醒了过来,宋春晓还眯着眼睛呢,小鼻子就耸动着,朝着饺子这边闻啊闻的,宋阿麽乐不可支的将人给弄醒了,宋春晓一睁眼就看见一大盘饺子,蒸腾着热气放在桌子上。 “哇,饺子!”宋春晓小短腿一蹬,从宋爷爷怀里挣扎着下了地,整个人趴在桌子边缘,眼巴巴看着刚出锅的饺子。 宋阿麽见他这么馋,赶紧夹了一个到他面前的小碗里,还不忘嘱咐他:“吹凉了再吃。” 宋春晓嘴上应着好,手上动作却没停,握着小勺子就想把饺子喂进嘴里,要不是宋春明眼疾手快,他就要被烫嘴巴啦。 “哥,饿。”小崽子仰着脑袋可怜巴巴看着自己哥哥,奈何哥哥不为所动,板着脸替他将饺子吹凉了,才喂到他嘴边。 眼看有饺子吃,宋春晓也不装可怜了,嗷呜一口咬下半个饺子,在嘴里嚼了两下,脸就垮了。 “呜呜呜,小宝嚼不动。” 宋春临一脸黑线,伸手到他嘴边,让他吐出来,宋春晓低下头,呸呸吐出一个铜板来。 宋阿麽笑着道:“哎呀我们小宝真厉害,新年第一口就咬着了福气,来年一定健健康康,福气满满。” 听着宋阿麽的话,宋春晓有些懵懂,但小爷爷夸他厉害来着,于是小崽子嘿嘿笑了起来。 随着大家的碗里装满饺子,陆陆续续有人吃到了装着铜板的饺子,如宋春临想的那样,这么多包着铜钱的饺子,能吃不到的才是少数。 最后一个饺子吃完,一家子除了最小的圆圆不参与,所有人都吃到了铜钱饺子,吃到最多的居然是宋大禾,宋大庄吐槽他,今年要是不添个孩子可说不过去了。 宋大禾也不怵,大大方方揽过妻子:“那我今天就得努力了,争取明年家里再添一口人。”说完宋大禾还不忘看向宋春生,对着侄子扬了扬下巴: “春生也得努力啊,你可比叔叔我成婚早啊。” 陈渔儿一听就知道这话说过了,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腰,小声在他耳边嘀咕了一句:“少说几句。” 宋大禾也反应过来,自知理亏,只能嘿嘿嘿傻笑。 宋春生跟周宁对视了一眼,宋春生看着诸位长辈,缓缓开口:“爷爷,小爷爷,我跟宁哥儿还不打算要孩子,我俩想过两年再生孩子,宁哥儿跟我都还小呢,不着急。” 宋爷爷跟宋阿麽听他这么一说,都知道他是个有主意的,虽然心里着急包曾孙,可宋春生说的也在理,周宁刚嫁过来的时候,身子骨瘦得风一吹都怕把他吹跑了,因此对于宋春生的提议便也没有反对。 “你心里头有数便好,趁这个机会,你同宁哥儿正好把身子调养好了,到时候给爷爷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大曾孙,爷爷我这辈子,也就值了。” 听着长辈这样谈论他跟丈夫生孩子的事情,周宁毕竟年轻,此刻脸颊通红的低下了头,就连宋春生脸上也有着淡淡的粉色,他不好意思地说了声好。 说完了孙子,宋爷爷转头又看向宋大禾:“大禾啊,我知道你们新婚燕尔,但身子要紧,你这脑袋里的淤血刚清干净,平日里得注意些,不要太过操劳了,还有渔儿啊,这两年你们母子也受苦了,孩子的事情呢,我跟你小爹爹其实也不怎么急,你们两口子身子好了,才是真的好,再不济,不是还有根生吗?” 听到公公都这么说了,陈渔儿眼圈红红的低下了头来。 宋阿麽也开了口:“虽然你们俩都搬出去了,但平日里也不能忘了常回家吃饭,知道吗?” 第164章 初二 宋阿麽说这话其实也是有私心的,家里的水缸里每天都会被宋春临倒点灵泉水进去,常喝对身体好,宋大禾这么多年流落在外,吃不饱穿不暖的,还一直生着病,宋阿麽心疼小儿子,自然希望他能多喝点灵泉水,好改善改善体质。 至于陈渔儿跟她儿子,两人这些年流浪风餐露宿也没好到哪里去,一起调理好了身体,宋阿麽才有希望抱到孙子啊。 宋大禾跟陈渔儿都不知道家里水缸的秘密,只当是老人家心疼他们一家三口,嘴上忙不迭答应说以后一定经常回来吃饭。 一家人寒暄完了,子时都过去一半了,老人孩子这会儿是真的撑不住了,于是众人便也散了,各回各家休息去了。 大年初一全家人毫无例外的晚起了,快日上三竿了,宋家人才陆陆续续的起床,早饭是昨晚剩下没煮完的饺子,饺子才捞出来,大门就被拍响了,是宋大禾一家三口,宋大禾手里还抱着一个盆,早上陈渔儿现拌的凉菜,取材还是宋春临给的青瓜木耳跟莲藕。 “这凉菜好啊,昨儿我家春明就说凉菜好吃,解腻又清爽。” “是呢,这个叫做青瓜的瓜生吃可好吃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可以直接生吃的瓜呢。” 宋秦氏闻言笑笑不接话茬,只让他们去堂屋里坐着先,饺子马上就好了。 年夜饭吃的大鱼大肉都有些腻了,今天宋阿麽特意煮了一大锅很稀的小米粥,给大家清一清肠胃。 大年初一不走亲戚,大年初二他们家除了周宁有娘家可以走,其他的人都回不去了,因此初二一大早,宋春生就起床套好了马车,把仓库里准备好的礼物给搬上车去。 宋家人没几个待见周家的,就连周宁本人也不怎么想回去,但碍于面子,他们还是得走这一遭,只是这年礼就比去年要少上很多了。 去年两人没有成婚,宋春生是第一次上周家拜年,年礼很是隆重,今年是年后回娘家,他们比照着村里其他人的年礼,往好了置办,也不过是一条整猪后腿,一坛子老酒,一匹藏青色的细麻布,以及四色糕点,就这份礼物,对普通庄户人家来说,也是极为贵重的了。 奈何总有那么一些人,人心不足蛇吞象,看到宋春生把年礼从马车上搬下来,便鼻孔朝天的冷嘲热讽。 “还当是嫁了个金疙瘩呢,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就给一条猪腿,连半扇猪肉都不舍得,酒也只有这么一点,自个儿家里穿绫罗绸缎,给儿媳妇的长辈就置办了一匹细麻布,可真是大方啊。”说话的是周大伯母,从始至终她都坚定的认为是周宁害得她男人坐牢,对周宁回娘家一事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周宁才懒得搭理她。 见周宁不接话,周大伯母可没消停,一个劲儿的说自己女儿嫁得有多么多么好了,对方家里田产铺子无数,周大丫嫁过去直接做少奶奶。 “有的人啊,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哪像我们大丫,命就是好,有的是人抢着上门求娶,谁还稀罕你一个泥腿子啊。” 周大伯母此刻得意洋洋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公鸡,昂首挺胸,平等藐视任何人,包括周爷爷跟周奶奶。 两位老人此刻都有些不高兴了,忍不住开口打断了周大伯母的显摆。 “好了,你少说两句,去门口看看,大丫他们怎么还没到呢?” 周大伯母被指使着干活还有些不高兴,但转念一想待会自己的好女儿带着好女婿就要回来了,就女婿那身家,手指头缝里随便漏点,就能把那宋家给比下去了,谁还稀罕宋家的那三瓜两枣。 周大伯母的底气足了,赶忙走到门口,去迎接她的好女儿去了。 然而周大伯母左等右等,愣是没等来她的好女儿跟好女婿,而里边的周宁已经想离开了,还是周爷爷一个劲的让他们再等等,等宋春生跟他的连襟见上一见。 “周大丫头虽然嘴巴毒,人又懒,但她的夫婿还算是一表人才,她娘说的也没错,命确实好些,呵呵。”周爷爷虽然不喜欢周大伯母到处吹嘘她的女婿,但其实内心还是比较认可这个孙女婿的,甚至比喜欢宋春生还要喜欢对方。 这让周宁夫夫也忍不住升起了好奇心,于是也坐了下来,等着看看周大丫到底嫁了个什么样的好夫君。 “说起大丫姐的婚事,怎么爷爷不派人去请姑姑回来吃酒呢?”周宁状似不经意的问了一句,周爷爷脸色顿时僵了一些,有些不自在的别开眼。 周奶奶过来打圆场:“还不是太仓促了,男方希望你大丫姐尽早过门,好给他们家开枝散叶,婚事便没有怎么大操大办的。” 这就更奇怪了,按照周大伯母那样爱显摆的性格,她怎么可能不大操大办,而且这事儿周大丫能同意? 周大丫的性格,那是比她娘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男方不把方圆百里同他们周家沾亲带故的都请来,她也愿意? 这下连宋春生都非常的好奇,对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神仙人物,能让周大丫心甘情愿这样低调的嫁出去。 好在这时他们坐了没多久,那周大丫终于回来了,只不过回来的人只有她一个,她那好夫婿并未跟着过来。 周大伯母脸色不善地跟在女儿身后,嘴里几次三番想要说些什么,碍于宋春生跟周宁还在,她又把话给憋了回去。 周大丫看见宋春生跟周宁二人并没有太大的反应,不过这次她回来确实气派了不少,身后竟然也有丫鬟小厮跟着了,几个小厮扛着年礼进来,居然同宋春生一样,拿来了一整条的猪后腿,一整箱的细麻布,看见那细麻布的时候,周大伯母整张脸都绿了。 酒倒是搬了两大坛子下来,量是比宋春生的多了不少,可是溢出来的酒气告诉大家,这酒很便宜,就这样的两坛子酒,价值还不如宋家的那一小坛子。 最后的糕点盒倒是蛮多的,足足有七八盒,周大丫随手抽出一盒来,递到周宁面前:“喏,回礼。” 周宁无语,宋春生接过了礼盒,手里掂量了一下,轻飘飘的,估计周大丫也明白,因此故意挑出来给他们的。 宋春生表面上不动声色,淡淡地朝周大丫道谢,周大丫还是那一副冷淡的表情,冷淡的周宁都有些认不出她了。 周爷爷跟周奶奶也察觉到了,两人毕竟是看着周大丫长大的,眼下看着她自己一个人回娘家,不免有些替这个孙女担心。 媳妇回娘家的年礼一向代表着,这媳妇在婆家受不受重视,就周大丫的这份年礼,虽然乍一眼看过去是挺贵重的,但如果男方真的如周大伯母说的那样,田产铺子无数,那么这一份年礼,对男方的家底来说,是上不得台面的。 简单的年礼,还有不曾露面的女婿,无一不是在昭示着,周大丫并不受宠。 周宁同宋春生对视一眼,都默默摇了摇头。 宋春生清了清嗓子:“爷爷,奶奶,午饭我们便不吃了,我跟宁哥儿还要回家祭拜一下爹娘。” 祭奠先人是正事,两位老人也不好阻拦,只能嘱咐他们祭拜完了有空就过来吃顿便饭。 送走周宁夫夫以后,周大丫才不屑地道:“人家如今多金贵啊,可瞧不上我们家这粗茶淡饭。” 周奶奶啐了她一句:“胡说什么呢,我还没说你呢,今天大年初二,你男人就放任你自己一个人回来吗?” 说起这个周大丫便闭了嘴,不管三人怎么撬,她都不肯多说一句。 周大伯母最后实在有些无奈了,只能捂着胸口哭嚎:“你真是要气死你娘啊,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白眼狼啊,一出嫁就翻脸不认人了,哎呦,哎呦~” 周大丫深知母亲的德行,自然不会因为她的呻吟就慌乱,索性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看着她亲娘表演。 周大伯母演了一会儿,发现不仅女儿不为所动,就连公公婆婆眼里也带着一丝鄙夷,于是顿时不哭闹了,讪讪用手绢把不存在的眼泪给擦干净。 周大丫冷哼:“哭够了?哭够了就去做饭,我待会用过饭再回去。” 周大伯母有些不情愿,但女儿的懒惰是她跟丈夫宠出来的,让她做饭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了,那就只能自己做,她不但要自己做,甚至还要给周大丫带回来的丫鬟小厮们一起做。 周大伯母这饭做得是窝囊又憋屈,最后饭菜上桌的时候,自己居然一点也不饿,气饱了都。 周大丫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亲娘的服侍,那架势连周爷爷周奶奶都有些看不下了。 “够了,知道的是你回娘家显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嫁给了什么奇怪的人呢,坐好些,把饭吃了。” 长辈发话,周大丫还是有点听的,于是立刻安静了下来,慢吞吞吃着肉。 这是周宁出嫁以后第三次回家,前两次一次是寒食节,一次是中秋,家里的布置还跟从前一样,屋子里只有一些笨重的家具还在,周宁父母的就牌位摆放在供桌上,宋春生去把之前的贡品给撤了,换上了新鲜的瓜果,给岳父岳母烧了纸钱,再磕几个响头就算祭拜完了。 看着冷清的家,周宁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这里是自己从小生活的地方,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异常熟悉,爹娘的音容笑貌仍在,仿佛刚刚才看见过他们一样,现在却只剩下两个冷冰冰的牌位。 宋春生走过去抱住老婆,亲了亲他的脸颊:“不用难过,现在你有我了,以后岳父岳母在天上会越来越高兴的,因为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祭拜完周父周母,宋春生帮忙将房间里外都打扫了一遍,屋子常年不住人了,周宁想要把房子租出去,不求赚多少钱,只是希望房子能有点人气,有人气的房子才没那么容易坏。 这事儿还得去跟村长说一声,只是大过年的,周宁打算年后再去,宋春生自然没有意见。 房子里只有一层薄薄的灰尘,夫夫两口子没多久就打扫干净了,出门锁上屋子,两人便回了宋家。 宋秦氏料到他们不会在周家吃午饭,中午特意把午饭推迟了一些,就等着他们两口子回来吃饭了。 吃完了午饭,下午便没什么事情可做了,宋春临干脆弄了一大筐棉花籽出来,大家伙一起挑选种子。 “要饱满一些的,上面的棉花得弄干净些。”这是宋春临第一次在田里种棉花,今年他打算多种几亩,因为现在家里的棉花还不能实现一人一床棉花被。 想到年后能盖到自己亲手种的棉花,众人都非常的兴奋,表示一定完成任务。 到底是人多力量大,一个下午的时间,宋家人就剥好了一小篮子的棉花籽来,宋春临亲自从中挑选出坏掉的,干瘪的,剩下饱满的种子,都被分配到一个筐里面,这还得再晒一晒, 新加入的陈渔儿对着手里这种可以当被子,又可以织布的植物非常感兴趣,宋秦氏甚至还给她演示了一遍怎么将棉花种子从棉花里面抠出来。 陈渔儿也是个心灵手巧的,宋秦氏演示了一遍她就完全理解了,自己上手试了一下,发现这玩意最考验的不是难度,而是耐心。 一大筐的棉花,剥出来的种子也就刚好将筐子底部给填满了,距离宋春临要种的数量,还相差甚远。 “这棉花虽好,可摘起来也太麻烦了,听说还得长在比较晒的地里,周围村子里的地,最晒的就是荒地了,不会都种在荒地里吧?” “自然不全是,荒地咱们还有其他东西要种。” 陈渔儿心下疑惑,这荒地里还能种什么东西呢? 宋大禾知道棉花是个好东西,也问宋大庄要了一些种子,他也打算种上一些,来年正好给家里弄几床新被子盖。 第165章 造纸 过了年初五,村子里陆续有人过来走动,寒冬腊月大家伙没事干,就带着孩子们过来串门,只要是相熟的人家,宋家人还是欢迎的,宋阿麽还会拿出糖果零嘴这些招待他们。 这天村里的妇人们聊到了孩子们的学业,庄户人家送孩子去学堂的寥寥无几,这几年约莫是年景好了,家里粮食丰收,也有些人动了心思,想让家里小辈去学堂识几个字。 “咱们不求他能做文章,只要认得几个字,出门不被人骗就行了。” “宋家阿麽,您家大孙子当初去的那个老学究那儿怎样,一年多少束修?” 宋阿麽想了想,比了个数字,高昂的学费让人咋舌,得知笔墨纸砚还要自己另外买的时候,大部分人已经打了退堂鼓。 其中一个老阿麽抚了下自己的胸口,连声道:“哎呦呦这么贵呀,这光是束修都抵得上半年的嚼用了,还不算笔墨纸砚,谁人不知那笔墨纸砚才最金贵的,一刀最便宜的宣纸也要八吊铜钱了,光是识字,那也太划不来了。” 众人也纷纷感叹上学不易,并且在心里莫名觉得宋家此举不一般。 回去的路上他们还不忘议论呢,说宋家到底多少家底,能供宋大郎上了三年的学堂。 “当初宋家人搬过来的时候我便知他们不一般,你瞧瞧谁家举家迁徙,从大西北一路逃到京城,还能有余钱买下这么老大一栋宅子的,就他们原先的那宅子,就是咱们村里也没几个人能买得起的。” “买不买得起那是人家的事,咱们管那么多干啥,前两年土豆红薯刚出来那会子,朝廷可也没少嘉奖他们家呢,我看这宋家啊,迟早飞黄腾达。” “先别管人家会不会飞黄腾达了,我得回去跟我家老头子商量商量,要不要送我小孙子去学堂,这钱我们家也不是出不起,可一下就交这么多钱,也有些肉疼。” 闻言诸位立刻作鸟兽散,各回各家,都是回去跟自家人商量着该不该送孩子去学堂的。 有的人家有心想送,可听到那学费后就有些犹豫不决,毕竟对于一个庄户人家来说,一家子半年的开销那也不是少数了,只是为了学个字就花了,委实有些狠不下心。 至于宋家,宋家的小孩子都能认一些基础的字,宋爷爷的意思是,就不送去学堂了,宋春临也是这么想的,大景朝并没有科举制度,他只听说顾逢云有意搞一个出来,但此举触及了太多世家贵族的利益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而且就他家里的知识储备量来说,比那些老学究的都要多得多,并且他并不认同学习只能考科举这一条路,在他看来,知识是多元化的,再冷门偏僻的知识,它也早晚有用武之地。 但是村民们想送自家孩子进学堂的事情给了宋春临一个启发,他之前就觉得古代的纸张太昂贵的,因为纸贵墨也贵,所以平民读书识字就成了奢望。 而宋春临的空间里就有关于造纸技术的书籍,宋春临早就想把这项技术发扬光大了,奈何一直没有机会。 “你要开造纸坊?”顾逢月有些惊讶,不是,他怎么突然就想到开造纸坊了呢? “为什么突然想要开造纸坊了?钱不够花了?” 宋春临摇摇头:“钱自然是够花的,不够花我也饿不着,就是,那个,我觉得吧,这个时代的造纸技术还是太低下了,产能跟不上,价格就下不来,你记得我说过的关于我那个世界吗?在那边,我们每个孩子从三岁起就可以上学了,最开始是幼儿园,三年幼儿园就是六年小学,六年中学,基本上人人都可以上学,人人都能识字。” 顾逢月缓慢坐正了身子,认真聆听。 “你说,你们人人都可以上学,那他们的学费从何而来?书本这些难道就是你说的现代造纸术的产物吗?” 宋春临连连点头:“对,我们有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到初中的学费都有减免的,很便宜,书本自然也很便宜,虽然我不清楚一年的产量是多少,可是我们那个时候的书籍都很便宜,比如这个。”说着宋春临拿出了几本书出来。 顾逢月看向他手中的书籍,上面写着《母猪的产后护理》,好家伙,这些字他都认识,然而排在一起他就不认识了。 顾逢月有些迟疑:“这个什么,《母猪的产后护理》讲的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 宋春临嘿嘿一笑,又掏出一沓纸张,这些纸张都是宋春临从快递盲盒里拆出来的,厚厚一沓,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些纸能用来干嘛,干脆拿出来给顾逢月展示得了。 “这个是a4纸,是我们用来打印的,这个好像叫水彩纸,用来画水彩画的,这种呢叫素描纸,也是拿来画画的,这个就是我们现代的宣纸了,怎么样,是不是超级大一张?” 两人把那张宣纸展开来,确实很大一张,比古代的宣纸还要大上许多。 顾逢月摸着薄薄的宣纸,忍不住啧啧称赞:“这纸张便是放在京城,也是能卖出高价的,不知这样一张宣纸,在你们那边卖价几何?” 宋春临摊开手,表示不知道:“我不知道啊,我也没买过这种纸张,我又不会画画,不过这种纸应该不算贵吧,起码比京城的那些书店里卖得便宜很多。” 宋春临说的是实话,对比现在书店里卖的宣纸,他手里的这种已经算很便宜了,起码不需要花费普通人家一个月的伙食费。 顾逢月抚摸着那一张张用途不同的纸张,心中竟然对那个世界升起了一丝向往,然而又想到宋春临说过,那世界早就自取灭亡了,他不是很理解,明明一个在宋春临口中什么都很好的世界,怎么会走到灭亡一途呢? 两个人待在书房里商量了一个中午,午饭都是宋春临从空间里掏出来的,现代的汉堡可乐炸鸡薯条,没办法,这种垃圾食品实在太吸引人类幼崽了,他只要在家里吃,那几个小崽子一准能闻到味道,吓得他都不太敢在家里吃这种肥宅快乐餐。 两人用完了午饭没多久,顾逢云回来了,听到宋春临已经跟顾逢月窝在书房一个中午了,顾逢云忍不住挑了挑眉,脚也跟着换了方向,他本来打算回自己房里梳洗一下,换件衣服就出门的,现在他改主意了,他倒是想看看那两个小的能在书房里折腾出什么花儿来。 还没进屋呢,嗅觉灵敏的顾逢云就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气,好嘛,他就知道这两个小的憋不出什么好事来,原来是躲屋里吃好吃的呢。 顾逢云面无表情抬手敲了敲门,里面的谈笑声一下就没有了,不一会儿,顾逢月把门打开,见是顾逢云,眼睛一亮,顺手把亲哥给薅了进去。 “臭小子,你慢点。”顾逢云没好气地给了弟弟一个爆栗子。 顾逢月塞给哥哥一本书,顾逢云接过来瞄了一眼,瞬间眼睛就黏在上面下不来了。 “这,这、这是书?”顾逢云翻开自己手里的书本,这是一本关于造纸技术的书籍,里面的字小而工整,中间还夹杂着图片,那些图片还是彩色的,顾逢云越看越心惊,如此精致又清晰的印刷术,是真实存在的吗? 顾逢月适时开口:“哥,我们开一家造纸作坊吧。” “嗯?”顾逢云眼睛从书本上挪了开来,有些疑惑地看着弟弟:“怎么突然想要开造纸作坊了?军营你不打算去了吗?” 说到军营,顾逢月有些犹豫,军营他是要去的,但造纸作坊他也想开。 似乎是看出了弟弟的纠结,顾逢云施施然坐了下来,表情略带严肃的问两小只。 “说吧,你们两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想要办一个造纸作坊,总不会是因为我手里的这本书吧?” 宋春临跟顾逢月连连摇头,宋春临指着桌上的纸张道:“侯爷可以看看桌上的纸,那些纸张成色如何,若是放在京城的书局里卖,能卖出高价吗?” 顾逢云是个文人,对纸张笔墨也有一定的研究,在征得了宋春临的同意之后,他用毛笔分别在几种不同类型的纸张上面写了几个字,写完后他心中便有了答案。 指着其中最大的宣纸说:“这个,值高价,其他的虽然也很不错,但跟这个比起来,还是不太好用。” 顾逢云说的不好用,泛指的是笔墨,毫无疑问,宣纸是最适合写毛笔字跟画国画的,其他的纸张自然没有宣纸那么好用了,但它们也并非毫无用处,只是在大众都只用毛笔写字的古代,其他纸张的优势并不明显,而专门用来打印的a4纸对比之下简直完败。 “侯爷,如果我们能做出这样的宣纸,是不是就能在京城大卖特卖了?” 顾逢云微微诧异:“你还想大卖特卖?造纸不易,你说说,怎么个大卖特卖法?” 宋春临拍着胸脯:“这您就不需要担心了,总之,按照您手里那本书的造纸方法,不但能提升质量,更能提升产量,如今大景朝的造纸技术你应该清楚,产量太少,根本不能大批量生产,这也是现在读书人金贵的原因之一。” 顾逢云见他说的头头是道,便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宋春临补充道:“如果我们能够开设作坊,大量生产价格便宜,质量上乘的宣纸,把纸张价格打下来,不说能让所有人都能读得起书吧,起码也可以造福很多正在读书的读书人。” 顾逢云笑眯眯地看着他:“此事,你们俩都决定好了是吧?来,你也说说,拿个章程出来,这作坊该怎么建,建在哪里,建好后产量是否能达到预期,你们都要一一思量好了,若真如你们说的那样,今后人人都能用得起这样的宣纸,那也算是造福一方了。” 顾逢月听到哥哥这话锋,摆明是要支持自己了,顿时兴奋的摩拳擦掌,似乎是打算马上就写一个计划书出来,不过顾逢云却没有兴趣继续听了,他此番回来本就只是打算换件衣服,然后再出门的,现在又在书房这边耽搁了一会儿,时间已经晚了一些。 顾逢月听到他又要出门,有些担心:“可是军中那边的事情?是不是边境戚将军有消息了?” 顾逢云摆摆手,示意他也不知道:“边境的事情,眼下还都是变数,这次我出门,也是有公务在身,最近一段时间,你们两人出门行事都要万分小心,切记不可冒然出头,至于这个造纸作坊的事情,你们先写个章程出来,回来我再看看。” 听到顾逢云要出门,宋春临赶忙掏出装好的灵泉水给他,不知道为何,他总觉得顾逢云这一次出门恐怕不会那么顺利。 看着迷彩的军绿水壶,顾逢云眉开眼笑:“哎呦,还是小春临懂得心疼人啊,来来来还有什么好东西,也一并拿来,我方才可是在门外就闻到了,你们是不是背着我在偷吃什么呢?” 偷吃被抓包的两人嘿嘿一笑,宋春临也讨好的赶紧掏出了一个全家桶套餐,递给顾逢云。 “侯爷要不拿个篮子装起来,这个包装似乎有点扎眼了。” 顾逢云看着那红彤彤金灿灿的外包装,心想这可不是扎眼了,这是耀眼了。 最后宋春临把里面的食物都转移到了食盒里面,想了想,又塞了一个小瓶子给顾逢云,里面装的是速效救心丸。 瓶子拇指头大小,顾逢云好奇地打量了一下,宋春临告知他使用方法。 “心脏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就倒十到十五粒左右,压在舌下,即可缓解。” 顾逢云接过了小药瓶,郑重的塞进了衣服的暗袋里面:“多谢小春临了,希望此药没有用到的时候。” 顾逢云说这话莫名有些悲凉,顾逢月心中莫名觉得有些慌乱,他紧跟在顾逢云身后,目送兄长上了马车,但心里的担忧却一点也没有减少。 第166章 打架 宋春临戳了戳顾逢月的后背:“你究竟在担心啥?” 顾逢月眼神微冷:“最近户部底层的官员闹得很厉害,都是为了军饷的事情,去年刚把税收回来,没捂热就散了出去,户部为了填补窟窿,只能延缓那些官员的俸禄,没钱他们自然是要闹的,可户部确实拿不出银子了,他们自己也知道,除了闹,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 宋春临听得一愣一愣的:“那皇帝的私房钱也没有了吗?” 顾逢月摇摇头:“早没有了,三年大旱,耗尽了大景几十年的积累,你从西北一路过来,应当最为清楚。” “粮食颗粒无收,百姓因为缺水,渴死的人比饿死的还要多,不光是你所在的西北,就连京城周边,也有许多人会为了一口水大打出手,就连大户人家也毫不例外,大旱第二年,京城护城河的水就干涸了,先帝还为此祭天祈福,当时确实是下了几次小雨,可是雨水实在太少,便是身为皇帝也无能为力,那一年京城的奴仆是最便宜的,便宜到一个馒头,便能带走一个七八岁的孩童,一袋面粉就能得到一个正值壮年的壮劳力,要是能有一桶水,便能直接买下一户人家,老的少的,随意挑选。” 宋春临前世今生,过得最苦的也就是逃荒的那段时间了,他刚穿来的时候那嗓子干得能冒烟,要不是自己空间里有喝不完的水,估计他这条小命迟早也要渴死吧。 朝廷没有钱,但边境要打仗,那能怎么办呢?只能是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了。 宋春临仿佛理解了那么一点。 “所以,现在朝廷很缺钱对吧?” 顾逢月想了想:“不止吧,这两年的税收补完窟窿也没剩多少,要不是有你们家的土豆红薯,朝廷这个窟窿起码还要再补几年呢。” “嗯嗯,我最厉害嘛。” 顾逢月失笑,温柔的摸了摸他的脑袋。 “好了,咱们回去先把造纸工坊的事情定下来,你那个书也得重新翻译一下,有些话术我都没看懂。” 宋春临无语,心想那是个屁的话术,那是现代专业用语,别说顾逢月看不懂,连他自己也看不懂。 不过活是他们自己揽下的,那就要把事情做好来,宋春临回到了家里,就开始挑灯夜战,虽说是翻译,但现代白话文其实挺好懂的,最难的也就是那些专业的名词了。 一连奋斗了好几天,宋春临写了厚厚一沓,然而还没来得及送到顾逢月手里,边关就传来大景军队战败的消息。 “哪里战败了?假的吧?”来串门的王婶子压低了声音,周围几个人也忍不住压低嗓子。 卢嫂子小声问赵为宝的新夫郎:“那消息确切吗?” 赵夫郎:“真切着呢,京城现在都传开了,我兄长是守城门的,那天的八百里加急好多人都瞧见了的,错不了。” 刘婶子一脸愁苦:“这事儿闹的,年还没过呢,那边关守将不是说派了大司马去的吗?大司马都没守住?” 说起那大司马,赵夫郎颇有些不屑:“那是什么大司马哦,人家让他去打仗,他倒好,跑去和谈,堂堂大司马,好意思去和谈,笑死个人了。” 刘婶子倒是不知道其中还有这一出,因此也非常的诧异:“这……这也太孬了吧,那大司马不是姓朱嘛,我以为老朱家都是出猛将呢……” 老朱家出不出猛将大家不知道,反正朱成玉这笑话是要被百姓们谈论上几十年的了,而朝堂之上,一群文臣武将唇枪舌战了半天,竟然也没选出几个适合的将领出来。 皇帝被吵的脑瓜子疼,耳边也是嗡嗡响,顾逢云安静站在大厅一侧,没有参与诸位大臣的乱战,只皱眉看着眼前混乱的一切。 上了年纪的老臣声音没有武将大,几乎要喊破了嗓子,才勉强盖过那群野蛮人,可是吵着吵着,老人家这一口气突然没上来,声音卡在中间,竟然两眼一黑,厥过去了。 这下双方人马都傻眼了,文臣这边立马冲出来一群人,呼啦啦的围着那倒地的老臣,只见那老人家双眼紧闭,嘴唇紫绀,呼吸微弱,顾逢云一看状况不好,随手摸了一下老人的脉搏,已经非常微弱了,于是赶紧让人传太医。 皇帝也着急地走下龙椅,看着倒地的老臣,突然觉得自己的心口也开始发疼了。 顾逢云眼见皇帝捂着自己的心口,似乎有些不舒服,忙让太监扶着点皇帝。 “陛下,您可是有哪里不舒服?” 皇帝虚弱地摆摆手:“无碍,等太医来了,让他先看看吴老怎么样了。” 太医急匆匆赶来,第一眼就看见皇帝有些惨白的脸色,第一时间走到皇帝身边,伸手给他把脉,皇帝指了指地上的吴老,示意太医先给老人家看。 太医只好先给吴老把脉,发现对方是怒火攻心引起的昏厥,于是心里也有了答案,掏出金针替吴老针灸过后,吴老的脸色总算好看了一些。 处理完了吴老,太医才转过身给皇帝扎了几针。 “陛下,您最近劳累过度,又思虑过重,下官给您开几副汤药,请陛下按时服用。” 勉强处理完了朝堂上的混乱,虽然差点搞出人命,但该吵还得继续吵,只不过这一次他们吵得比较温和一些,只口头上争辩。 奈何不管他们如何争辩,满朝文武确实是找不出几个人可以去力挽狂澜的。 当一群人都吵累的时候,突然有人出声道:“朱家的子嗣不行,也许顾家的行呢,我看顾二公子就挺不错的,前不久不是在军中任职了一段时间吗,年轻人嘛,正好多历练历练。” 此言一出,顾逢云脸色顿时黑沉如水,他也不说话,径直走到开口的人面前,好家伙,是李家的人,此人身居要职,又兢兢业业,皇帝没能抓住他的错处把他给撸下去,结果就是此刻来给他背刺一刀来了。 顾逢云也不客气,直接一脚往人身上踹,他自喝过灵泉水后身子大好,私底下也没少偷偷锻炼,是以这一脚踹得那叫一个气势如虹,直接把人给踹飞起来,摔落在一丈多远的地上。 皇帝看见顾逢云直接动了手,只觉得两眼一黑,完了,这朝会是彻底开不下去了! 刚恢复秩序的朝会立刻又混乱了起来,皆因三四个文臣都没拉住顾逢云,也不知道这小子哪来的牛劲儿,一群人拉着手脚都没能他控制住,生生让他在对方身上又狠狠踩了几脚,其中一脚不知道是踩到了什么不可言说的部位,杀猪的叫声响彻整个金銮殿,皇帝这下不止眼前是黑的,耳朵都要聋了。 一场比平日里还要混乱的朝会,就在顾逢云单方面的拳打脚踢下结束了,顾逢云似乎还是不解气,朝着那人被抬走的背影怒吼:“你家全是年轻人,你派你子孙后代去历练历练呗,个混账玩意,霍霍别人家小孩可把你能耐坏了啊,狗东西,别拦着我,我要打死这个狗东西,娘的,有本事你别跑,过来我们单打独斗。” 然而对方跑得更快了,生怕走慢一些顾逢云真的跑上来打死他。 等他们逃离到宫门口了,几个人才拍着胸脯,庆祝死里逃生,其中一个年轻男子没好气地指着被打的官员:“都说了不要惹他,你倒好,专戳人家肺管子,满京城谁不知道顾逢云把他的弟弟当眼珠子一样的疼,你做什么非要动他的心肝宝贝啊?” 姓李的官员捂着胸口,但捂了上面,下面也疼,心想这顾逢云下手可真是黑,竟然专门朝他的命根上踩,那一脚他差点以为自己要当太监了。 “谁知道那病秧子发的什么疯,不过就是让他弟弟去边疆,干好了就能建功立业,多么好的差事,白送都不要,哼,不知所谓。” 身边扶着他的人都是一脸的无语,这活要是真的这么好干,他怎么不举荐自家的子弟呢? 让顾逢月上战场的事情,就因为顾逢云的这么一搅合而不了了之了,皇帝也没怎么责罚他,只是轻描淡写的罚了顾逢云禁足,对于这个处罚,顾逢云觉得跟休假也差不多了,施施然领旨谢恩后回了侯府。 而刚从军营里回来的顾逢月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顾逢云也吩咐了下人不许对顾逢月说起这件事情,顾逢月虽然察觉到府里氛围不对,但也没有多想,直到他连续三天都在家里看见顾逢云后,才心生疑惑。 “哥,你今日也不当值啊?” 顾逢云淡淡扫了弟弟一眼,然后‘嗯’了一声,就再也没有声音了。 顾逢月心里更疑惑了,眼见哥哥这里撬不出答案了,顾逢月干脆出门自己找。 于是等晚上顾逢月回府的时候,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兄弟俩用过晚饭以后,顾逢月看着兄长有些欲言又止,顾逢云一看弟弟这个神情,便猜测他已然知晓所有事情了。 顾逢月似乎是鼓足了勇气,才问自家兄长:“哥,你真的把那人给揍了啊?” 顾逢云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 “很意外我会打人?” 顾逢月疯狂点头,在他的印象里,兄长最为讲理,断不可能为了一点小事打人,所以当他从其他人口中,听到兄长为了他暴揍另一个朝廷命官的时候,他觉得非常的不真实。 “哥,你是不同意我去边疆吗?” “啪。”顾逢云放下了茶杯,直勾勾盯着弟弟道:“你要是敢自己跑去边疆,仔细我打断你的腿。” 阴恻恻的语气,让顾逢月毫不怀疑,他兄长说这话是真的,倘若他真的敢跑去边关,他哥兴许真的能做出打断他的腿的事情来。 可是顾逢月想到 边关连连惨败,即使是兄长不赞同的事情,他也能硬着头皮,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如今边关战事告急,朝廷能派的人都已经派出去了,我身为大景子民,明明可以为大景出一份力的,然而却要因为贪生怕死,而龟缩在京城,偏安一隅,这跟那打了败仗的将军们又有何不同呢?” 顾逢云脸色更阴沉了:“所以,你还是想去?” 顾逢云顶着压力,硬气的回答了顾逢云:“是的,我想去。” “可你才十七,你还不能独当一面。” “爹爹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也才十七。” “可他最后没有回来。”似是想起了当年突闻噩耗的时候,顾逢云脸色的表情变得极为悲凉:“娘跟爹,最后一个都没有回来,甚至我都无法为他们收尸,顾逢月,同样的事情,我不想再经历一次了,你明白吗?” 顾逢月看着哥哥的脸,也许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此刻的顾逢云脸上,竟已是泪流满面。 这一次的谈话不欢而散,皇帝禁足一个月,时间才刚过没几天,朝堂上依旧是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有人附和那李姓官员,想着虎父无犬子,若是让顾逢月上战场,或许真的能够力挽狂澜也未可知呢。 其实皇帝心里也是比较属意顾逢月的,奈何顾逢云那边不松口,而且自从老侯爷没了以后,顾逢云一直跟弟弟相依为命,兄弟之间感情甚笃,旁人怕是无法让顾逢云轻易松口。 亲人战死沙场这种事情,顾逢云不想再经历一次,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顾逢月还如此的年轻,甚至都还没定亲呢,这样的孩子送去战场要是回不来,顾逢云恐怕会气得弑君。 想到那天顾逢云在朝会上疯狂踩人的模样,皇帝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算了,他惹不起,难道他躲不起吗? 只是剔除顾逢月之后,那些世家子弟里,能比顾逢月武力值高的确实没有,同龄人中,顾逢月的武功已经是最高的了,其他人最多只能勉强打个平手。 然而打仗又不是单纯的靠武力值,脑子也得好使才行,脑子不好使,那就要听话,如此苛刻的条件之下,皇帝绝望地发现,自己真的无人可用。 第167章 请战 皇帝好几次忍不住问里自己身边的大太监:“顾逢月真的不可以吗?” 大太监有些为难:“陛下,您这话已经问了奴婢第六次了,奴婢是真的不敢说啊。” 皇帝:“我就问问而已,唉,我要直接问顾逢月你说行不行?” 这回大太监是直接跪下来了:“哎呦我的陛下唉,您还不知道顾侯爷的那个脾气吗?要真的逼急了,弄不好他真的会揍您的。” “胡扯,朕堂堂一国之君,他有几个脑袋敢揍我?” 大太监心里吐槽:您没当皇帝的时候不还是经常被顾侯爷摁着揍,而且还不能反击,因为顾侯爷身子弱,先帝怕您把人给揍死了,他没法跟地下的老侯爷夫妇交代。 其实皇帝自己说着也心虚,他算是跟顾逢云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能不知道这货是什么德行吗?只要不触碰到顾逢云的底线,那他就能一直是翩翩贵公子,即使吵架也会端着架子,能动口绝不动手,然而身为护弟狂魔的顾逢云最大的软肋就是弟弟顾逢月,只要是涉及到顾逢月安危的事情,顾逢云那是能动手绝不动口。 几年前顾家旁支暗算顾逢月,顾逢云等到顾逢月平安归来以后,便雷厉风行的收拾了几个跳得最欢的,甚至还暗地里吞并了那几家的产业,导致旁支的好多子弟不得不离开京城另谋生路。 可以说,只要不动顾逢月,顾逢云就是个人,动了顾逢月,顾逢云能徒手掀开你的天灵盖。 然而他现在不仅是想动顾逢月了,而且还是想将这个十七的少年给送上战场,顾逢云知道了能不疯? 最近侯府的两位主子似乎是吵架了,别说管家,便是门口看门的都察觉到两位主子之间的紧张氛围,在宋春临送今年新做的盆菜上门时,管家神秘兮兮地把他拉到一旁。 “临哥儿您同咱们二公子向来交好,要不您就去劝一劝二公子吧,这战场上刀剑无眼的,二公子若是有个好歹,那咱们侯爷岂不是要疯掉啊?” 宋春临也不是第一次见识到顾逢云的护犊子,于是便答应了管家,只说自己会劝顾逢月,但其实他的私心里也有其他的想法。 等他在顾逢月的书房里找到人的时候,顾逢月正在擦拭着自己的佩剑,顾逢月有好几把佩剑,正在擦的这一把尺寸更小一些,像是孩童用的,宋春临曾经问过顾逢月,他说这是侯爷夫人在世的时候,亲自找人给他铸造的,只不那把剑只打算让顾逢月用到十岁的,所以尺寸小了一些,当时还想着等顾逢月大一些了,再给他打一把趁手的,只是世事无常,恐怕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他们夫妻二人会命丧呼图城。 宋春临问顾逢月:“你真的很想上战场吗?” 顾逢月点点头:“自然是想的,然而我兄长那个性子也是知道的,我怕我偷跑他真的会气到去找别人麻烦。” 宋春临无语,心想你对你哥的定位还是蛮精准的。 “所以现在大景真的找不出可以去战场的了吗?要让你这么小的人去当将军?” 顾逢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连输四场了,咱们大景丢失了两座城池,但凡有气性的大景男子都不会坐视不理的。” 宋春临看着他认真的神情,发现他并不是在说笑话,而是非常认真且执着的想要上战场。 可是他明明也才十七岁,前世他十七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哦,在当苦哈哈的高三狗,每天一睁眼就是刷题刷题,周末还要抽空去校门口的奶茶店兼职,为自己赚取一点生活费。 高三那年正是奶奶病得最重的时候,爸爸明明有钱,却并不想给奶奶治病,等他考上了大学,奶奶也闭上了眼。 那会儿宋春临觉得生活毫无指望,前途也是一片黑暗,他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里,也没有人可以依靠,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苟且孤单的活着。 同顾逢月相比,当然还是顾逢月更幸福一些,因为他有真心疼爱自己的兄长,会为了不让他上战场,而跟提议的人大打出手。 “我觉得吧,你应该去。” 顾逢月听到他说的话,先是一喜,转而看到宋春临脸上的表情:“不行,你不能去!” 宋春临不服气:“凭什么我不能去?我也要去,我打架又不输你!” 顾逢月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私心里还觉得让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哥儿上战场,是件极不人道的事情。 对此顾逢月是坚决抵制:“你年纪太小了,还是个哥儿,哪有哥儿上战场的?” 宋春临依旧不服气,他还搬出来顾逢月的亲娘来堵顾逢月的嘴:“侯夫人巾帼不让须眉,她都能跟随丈夫上阵杀敌,凭什么我是哥儿就不行了?你这是性别歧视!” 顾逢月被他吼得耳朵一麻,不甚在意的掏了掏耳朵:“现在不仅是你不能去,我也不能去,我们半斤八两。” 宋春临气得在屋子里团团转,不行,他咽不下这口气,忽而他目光如炬地盯着顾逢月,顾逢月被他盯得后背发凉,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你咋了,你这是想干啥?” 宋春临阴恻恻笑了:“你不是说你不能去吗?如果我说,我能让你哥答应你上战场呢?” 顾逢月立刻不怕了,他扑到宋春临面前,眼含期待:“你当真可以让我兄长答应我去战场吗?” 宋春临:“哼哼,你先说好,如果我真的能让他松口呢?” 顾逢月秒懂:“那我肯定把你拴在裤腰带上一起走。” “一言为定!” “好,一言为定。” 顾逢月不知道宋春临是怎么说服自家兄长的,反正第二天顾逢云便来到了他的房间,淡淡说了一句:“收拾收拾东西,等我消息。”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也没有一句解释。 而朝堂之上,依旧在为谁去领军而吵得不可开交,顾逢云禁足半个月不到,不知为何又被皇帝解除了禁足。 今日早朝,姓李的官员一来到金銮殿,便看见顾逢云双手抱胸,眼神不善地看着自己,那人顿觉腿间莫名疼痛,几乎是下意识便转身要走,可是抬脚才走了一步,就被后面的几个官员给架了回来。 这几个平日与顾逢云交好,眼下的这出好戏,他们是半点也不愿意错过的。 “李大人走得太急了,竟然连大殿的门都走错,哎呦,怕不是上次被咱们顾侯给揍傻了吧?” “傻是没傻,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少了点什么。” 他们把人围在中间,痴痴笑着,目光还不忘扫过对方的胯下,然后又是一阵嗤笑,那人被气得脸红脖子粗,奈何这几个的官位都比他要高,轻易得罪不起,只能涨红着一张脸,怯弱地说没有。 朝会开始时,朝臣们照例先说了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情,例如哪里的山匪被剿灭了,哪个地方又遭遇了天灾人祸啥的,这些都是没闹出人命的小概率事件,皇帝听完后一一给人派发了任务,该嘉奖的嘉奖,该赈灾的赈灾。 到了最后,照例进入有本来奏,无本退朝,当然这个无本退朝是比较难退的,像今天,大太监说了三次,也没能退朝。 第一次是有人参顾逢云殴打同僚,藐视天威,皇帝轻轻抬起,说顾逢云已经禁足好几天了,这事儿就揭过去了。 第二次还是有人参顾逢云骄奢淫逸,禁足的时候还不忘让厨子烹饪天价菜肴佛跳墙,那味道老香了,隔着一条街都能闻见。 要知道佛跳墙的食材极其昂贵,制作过程更是复杂无比,便是皇帝本人,也要隔很久才能吃上一次,因此听到顾逢云背着他偷吃佛跳墙,皇帝立马瞪圆了眼睛。 “顾爱卿,罗御史说的可都是真的?”你真的背着朕去偷吃好东西了? 顾逢云站出来,不卑不亢:“自然是真的,陛下,前天正是上元佳节 ,我同幼弟难得有空闲聚一聚罢了,没想到罗御史这鼻子是真好用啊,臣在家里吃什么,他都能闻出来,臣实在佩服。” 罗御史听出了他的阴阳怪气,冷声道:“哼,谁人不知老侯爷一生清廉,哪知到了顾侯这一辈,唉,佛跳墙如此昂贵的菜肴,顾侯爷吃着也不觉得亏心啊。” 顾逢云有些无语:“罗御史,您要是实在没事干,可以去道观里清修几天,好好治治你爱管闲事的臭脾气,我堂堂侯府,连吃个好的都要被你们御史参一本,可见你们御史台果真清闲无聊,这么有闲情野趣,不如去扫大街如何?” 罗御史被他怼得哑口无言,这事儿本就是他不占理,跳出来参顾逢云,纯粹是看他不顺眼罢了,哪曾想自己不及对方伶牙俐齿,几句话的功夫,就把自己撇清了,还暗搓搓说自己多管闲事,气得罗御史胸口剧烈起伏,旁边人都怕他被顾逢云气出个好歹来。 皇帝也赶忙开口阻止这两吵架,揉着眉心催促了一遍:“有本上奏,无本退朝,再吵我直接退朝。” 满朝文武静了一会儿,正当皇帝想说退朝的时候,顾逢云一个丝滑的滑跪,直挺挺跪在大殿中央,他挺直了脊梁,朝皇帝一字一句道:“陛下,臣有事要奏。” 皇帝看他这一副认真的模样,缓慢坐直了身子,似乎是预料到他要说什么了,只见皇帝声音有些发飘: “顾爱卿,有何事上奏?” “启禀陛下,臣,是为了臣弟,特来请战的,请陛下恩准臣弟顾家军,前去边疆支援戚将军。” 此话一出,满朝皆惊,不光是大臣们,便是皇帝也震惊了。 不是,这家伙前几天还为了不让弟弟上战场而暴揍同僚,怎么到了今天,他自己又提出让弟弟上战场了? 皇帝暗暗咂舌:“几天的禁足,威力这么大的吗?” 然而不管是因为什么,顾逢云这一请战,算是解了皇帝的燃眉之急,也解了大景朝的燃眉之急。 顾逢月真的可以上战场了,而且是带领着顾家军一起去。 收到消息的时候顾逢月嘴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了,不断的问顾逢云,这是不是真的。 “兄长,你当真为了我去跟陛下请战了吗?” “自然是真的,怎么样,你东西都收拾好了没?” 顾逢月一开始没怎么抱希望的,但还是乖乖收拾好了包袱,东西不多,不过是几套换洗衣物,跟一些应急的药物之类的。 顾逢云看着弟弟收拾的这一些,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些不行,边关苦寒,咱们这儿天气回暖了,可那边冰雪还未消融,正是寒冷的时候,你把这些衣服收起来,另外那几件厚实的,宋家不是送了棉花过来吗?府里的仓库还有一些,我让绣娘们给你做了几件夹棉的袄子,带那个去。” 拨弄了一下顾逢月的药瓶,顾逢云皱起眉头:“这么点药物还不够,这种药物平常一些跌打损伤足够了,可在战场上,刀剑无眼的,一旦受伤便是在鬼门关里转悠,宋春临不是有灵泉水吗,你带那个比带这些药靠谱。” 说到宋春临,顾逢月忍不住好奇问顾逢云:“哥哥,春临也一起去吗?” 顾逢云微微挑眉,反问道:“怎么,难道不是你们两个小崽子联手要去的吗?” 顾逢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顾逢云又嘱咐了弟弟一些事情,顾逢月表示都记下了,兄弟二人谈论到深夜,顾逢云才疲惫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才进屋子,管家就忍不住跟顾逢云抱怨。 “侯爷,您真的放心让二公子跟临哥儿去战场吗?那地方可不是闹着玩的啊,别说二公子了,便是那临哥儿,他一个十二岁的小哥儿去了战场上能干什么呢?到时候估计还得咱们二公子去照顾他,唉,小小年纪也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真以为战场是那么好去的吗?” “放心吧,我既然能答应他们,必然是把所有问题都想过了的,春临虽然年纪小,但论胆识,却一点也不输同龄的汉子,再说了,咱们可不能以貌取人,我娘当初也是女子上战场,不也一样把敌人杀得落花流水吗?” 第168章 出发 “不行!我不准!”宋大庄一听到宋春临说自己要上战场,立刻激动得要跳起脚来,就连宋大禾也是非常不赞同的。 他有些语重心长的劝宋春临:“春临啊,这战场不是你们小孩子过家家,你瞧我跟你卢叔跟傅叔就知道了,咱能不去,就别去行吗?” 便是连一向不爱说话的卢明也赶紧跑出来现身说法,破天荒指着自己的脸,企图给宋春临一个警示。 “你瞧瞧我这眼睛,你二叔要不是被你找回去了,如今还得窝在那猎人小屋里苟延残喘呢,况且我们当初还是正当壮年的大男人,你不仅是个哥儿,甚至还是一个孩子,咱们大景又不是没有好儿郎了,哪有让孩子上战场的呢?” 傅年倒是没说话,但眼里满含担忧,家里其余人也都是不同意的态度,唯有宋爷爷,他目光落在宋春临身上,许久都没有离开。 就在众人为了宋春临上战场一事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宋春临终于发话了。 “大家先冷静一下,停一停,听我说一句。” 看到全家人都安静下来以后,宋春临毫不犹豫走到宋爷爷面前,对着宋爷爷说道:“爷爷,我准备去战场了。” 全家老少都在看着这祖孙二人,宋爷爷落在孙子身上的眼神极为复杂,他们对视了许久,宋爷爷看到宋春临眼里的坚定与自信,须臾便有了答案。 只见宋爷爷朝着宋春临微微颔首:“嗯,知道了,此一去你要万事小心,家里的事情不需要你操心,你把种子留下就行,我们等着你平安归来,记着,一定要全须全尾的回来,知道吗?” “知道了爹。” 宋春临回答的铿锵有力,宋大庄却急了,他有些焦急的朝自个儿亲爹喊:“爹啊,您糊涂啊,这战场是好玩的地方吗?这要是出了个万……” “不会有万一,大庄,你爹我,比你还要相信春临。” “我不是,我就是,唉,你们都商量好了,哪儿还有我说话的份儿?” 宋爷爷没好气地瞪了儿子一眼:“你是不是傻的,春临什么时候做过没有把握的事情了?他如今不仅本事大,还心系家国天下,这是好事,以这孩子的本领,上阵杀敌我不敢保证,但这小子能跑啊,他一跑谁能抓住他?” 宋大庄转念一想,好像是这样没有错,宋春临身上有空间,哪怕是跑到深山老林也肯定饿不死他,而且他空间里还有各种奇奇古怪的武器,那些兵器说是神兵也不为过了,宋大庄这是关心则乱,被宋爷爷这么一提醒,也是很快便反应过来了。 其他知道宋春临有空间的人也一样,觉得宋春临杀敌不一定能打过对方,可是关键时刻保命还是可以的,于是大家的神色便放松了一些。 唯有才嫁进来没多久的周宁跟陈渔儿,以及卢明跟傅年,这四个大人不太理解,为什么好像宋爷爷说了一些奇怪的话,宋家人便放下担忧了,所以宋春临的本领到底是啥,蛊惑人心吗? 眼看出发的时间没有几天了,宋春临赶紧给家里的一些事情做准备,比如把种子跟粮食以及一些耐储存的蔬菜瓜果放到地窖里,家里的油盐酱醋也该添置了,宋春临特意多准备了一份,用各种小坛子给装好,也放在了地窖,甚至他还备了一大堆的干货跟海货以及山珍,都是晒干的,存放在通风的阁楼即可。 今年宋家打算多种几亩棉花玉米,宋大庄还想尝试着留三分地出来种西瓜,这玩意一直都是吃宋春临空间里的,自己家还没种过,宋大庄想试一试。 宋大禾的地全都收了回来,听说宋春临空间里的恶种子产量更高,于是打算全都换成空间里的种子,他的地也不少,林林总总加起来,整个地窖都被堆得满满当当的。 吃的用的种的这些都备好,宋春临还把家里的大部分存银都拿了出来,交给宋阿麽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宋阿麽也不推辞,把银子妥帖的收了起来。 临出门的那一天,宋家人都早早的起床,宋阿麽跟宋秦氏天未亮就开始做饭,有包子饺子,馅饼馒头,家里自己做的小咸菜也装了一坛子,顾逢月喜欢的疙瘩汤都煮了一大锅。 宋春临起床的时候就被宋秦氏拉到厨房,只见厨房里面热气蒸腾而上,桌上,案上,灶台上都堆了满满的食物。 宋春临目瞪口呆:“小爷爷,娘,你们怎么做了这么多啊?咱们今天早上要宴客吗?” 宋阿麽没好气地戳了戳他的脑袋:“宴什么客啊,谁家一大清早宴客的,这些都是给你备着的。” 宋春临更惊讶了:“给我的?”他双手打开划拉了一个大大的圈,不可置信地又问了一遍: “这些,全是给我的?” 宋秦氏拿过一个陶罐,开始往罐子里装疙瘩汤,一边装,一边说:“这些疙瘩汤你记得吃多少舀多少,舀完就放回空间,能吃很久了,虽说你空间里那么多吃食,自然不缺家里的这一口,可这些毕竟是我跟你小爷爷的心意,快些收起来吧,灶上的那点就别收了,待会咱们吃。” 宋春临看着堆积得像小山一样的包子跟馒头,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又想到这些他娘跟小爷爷一大早辛辛苦苦做的,便忍不住眼眶一酸,他赶忙低下头,用力揉了揉眼睛,才没让眼泪落下来。 宋阿麽把放凉一些的饺子夹出来,放到一个大竹筐里面,催促着宋春临快收起来。 “你们出门在外,只能给你们做些简单的,春临要是想家了,就吃一口家里的饭。” 宋春临低下头,小声的嗯了一声。 收拾好东西,宋家人难得一大早全都聚集在一起,便是连卢明跟傅年也起床了,一群人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安静的早饭。 平日喜欢叽叽喳喳的宋春明跟宋春晓,察觉到大人之间的氛围不太一样,安安静静啥也不敢说,只能埋头干饭,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给吃撑了。 当宋春明跟宋春晓捧着吃撑了的小肚子,目送自家二哥上了马车的时候,宋春明才后知后觉。 “二哥要去哪里?” 宋爷爷摸着他的脑袋,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 宋春明仰头看着宋爷爷,发现宋爷爷的脸,变得特别特别难过,宋春明知道爷爷不开心了,只能默默抱着宋爷爷的大腿,小脑袋亲昵地蹭了蹭。 宋爷爷被他的举动暖到,弯下腰把人给抱了起来,一起看着载着宋春临的马车远去。 马车是侯府派来的,来之前他们就知道接的这位也是要跟着二公子一起去战场的,这些人都是顾家的军士,对宋春临并不了解,看着宋春临一副小公子的打扮,纷纷皱起了眉头。 驾车的两人脑袋凑近,小声地议论着马车里的小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这种一看就养尊处优的小娃娃,真的要跟着他们一起去战场吗? “瞧着也才十三四的年纪,这个年纪去了能做什么?别不是谁家的小公子,想要去军营里镀金的吧?” “谁知道呢,要镀金直接去城外大营就行了,去边关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能够任由一个孩子乱来,这次二公子做的事情实在是过了,待会咱们会合以后,要好好说一说二公子,上战场呢,带着个刚断奶的孩子算怎么回事呢?” “这别不是二公子的相好吧?” 身边的人立刻捂住了他的嘴巴,嗓音压得更低了:“你胡说些什么呢?那孩子一身公子打扮,怎么可能是二公子的相好,你小心祸从口出。” 那人却不以为意:“怕什么,二公子都十七了,有个相好的有什么奇怪的,再说了,你瞧那孩子细皮嫩肉的,不过是穿着公子衣裳而已,谁知道是不是哥儿冒充的呢?” 坐在马车里的宋春临把这两人的对话一字不落的全听到了,听到那人说自己是哥儿冒充公子,不由得冷汗直流,心想这男人的八卦之心也不少嘛,竟然还误打误撞猜到了自己是哥儿。 宋春临此刻已经尴尬的要用脚趾,在马车的地板抠出一座魔仙堡了。 好不容易走到跟大军集合的地方,宋春临赶紧跳下马车,动作灵活得生怕再被抓住破绽,让人以为他是哥儿。 大军出发没有那么快,宋春临他们在约定地点等了小半个时辰,才远远看见大军的影子。 顾逢月一马当先走在前面,几乎是在看见马车的第一时间,眼神就锁定了蹲在地上无聊画圈圈的宋春临。 看着那小小一团蹲在那里,顾逢月都能想象出对方现在的表情,绝对是尴尬又无语。 果然,当宋春临抬起头看向他的时候,那一脸的生无可恋,顾逢月不动声色的看了一下护送的几人,那几个人赶忙躬身行礼,不敢去看顾逢月的脸。 他骑着马走到宋春临面前,朝着地上的宋春临伸手:“上来,我带你骑一段。” “好哦!” 宋春临二话不说就拉着顾逢月的手翻身上马,他动作轻巧地落在顾逢月怀里,颇有些兴奋地催促。 “快走吧,不是说赶时间吗?” 顾逢月:“嗯,出发。” 身后还跟着大军,顾逢月没打算走多快,否则大军就跟不上了。 这一次顾家派出了最顶尖的军队,虽然只有区区三千人,但每一个人的实力都是以一杀十的存在,除了顾家军,还有巡防营的八千精兵,两方人马勉强凑出了一万一千人,也不算少了,只是跟大司马带去的十万大军相比,属实有些不够看。 不过顾逢月不在意,宋春临也不在意,来之前宋春临就告诉顾逢月了,他手上有大杀器,顾逢月毫不怀疑宋春临的话,尤其是当宋春临在侯府,向他跟哥哥展示了现代热兵器以后,两人眼里都是震惊,久久都无法回神。 宋春临手里的手枪只是他搜集的一小部分,更重的机关枪他是没法展示了,子弹稀少,需要谨慎使用。 除了这些,还有好几把狙击枪,宋春临说那玩意可以从千米之外取人首级,顾逢月是不知道千米是多远,但想来距离一定不小,光是这个射程,就秒杀了他们现有的所有弓箭手弩。 当时连顾逢云都感慨道:“有此杀器,何愁不能要那突厥首领狗命。” 宋春临跟顾逢月听完俱是浑身一震,没想到顾逢云的野心如此之大,竟然想杀了突厥可汗。 不过这个想法宋春临也是赞同的,擒贼先擒王嘛,要是把突厥可汗杀了,那就相当于把这些人内部瓦解了,要是一个可汗不够,宋春临觉得,他还可以多杀几个继承人,让这些人去狗咬狗去。 打定了这场战役的方向以后,宋春临这一次出门像是在踏青一样,悠闲得不得了。 这会儿才刚刚到午时不久,宋春临就扯着顾逢月的衣服道:“我饿了。” 顾逢月低头看了他一眼,对上他湿漉漉的眼睛,心没来由地一跳,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掩唇轻咳。 随着大部队的停下,众人开始原地休息,刚刚才出发,大家的伙食还可以,然而等他们看见宋春临居然指使顾逢月起锅烧水以后,脸上的表情都是非常不赞同的。 这个时间点做饭,饭做好后都什么时候了,再吃完,时间都晚了。 有经验的人都是默默摇头,觉得这两人果然还是个孩子,真当打仗是郊游呢? 宋春临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他就是单纯的想吃个泡面而已。 所以当宋春临从他随身带着的包包里,掏出三个黄色面饼时,众人还面露疑惑,等看他继续从包包里掏出洗干净的青菜,几个白皮鸡蛋,此时的众人嘴角抽搐。 宋春临用筷子把锅里的泡面搅和了一下,打入鸡蛋,等鸡蛋快熟的时候放入一把青菜,最后,便是方便面的灵魂调料包。 随着几包酱包粉包都放入锅里,空气里突然出现一股奇异的香气,大家闻着这股香味,顿时觉得手里的炊饼没有那么好吃了。 第168章 喝汤 “好香啊,二公子他们吃的什么东西,这么香,要命了,比俺娘炖的肘子都香啊。” “这味道真是越闻越饿呀。” “那玩意是面吗?我家里头煮的面咋没那小娃娃煮的香呢?” 当然也有关注点清奇的。 “怎么他的包里面啥都有,那生鸡蛋是能揣在包里到处走的?还有青菜,那菜叶子都滴着水呢,他包咋一点也没湿?” 宋春临微微侧过身,悄咪咪拿出一根剥好皮的火腿肠来,顾逢月第一次见火腿肠,有些好奇。 宋春临嘿嘿一笑:“王中王火腿肠,可香了。”说完他把最后一截火腿肠直接塞进了顾逢月的嘴里,顾逢月习惯性的咀嚼吃了下去。 他们的这一动作看在那群大老爷们的眼里,就是赤裸裸的调情啊。 一个魁梧黝黑的大胡子愤愤不平道:“这当官的就是好啊,不但吃的比咱好,还有小情儿亲自动手喂,哪像咱们这苦哈哈的,只能啃干饼子。” 他说话的声音不算小,只要有心就能听到,顾逢月也听见了,他微微皱起眉,朝发出声音的方向看过去,那大胡子也不怵,反而瞪大了他的牛眼,无所畏惧的朝两人扬了扬下巴,这姿态便是赤裸裸的挑衅。 宋春临自然也是听见了的,不过他没怎么在意,红烧牛肉面的威力,只要坐过绿皮火车的人都懂,哪怕你不饿,闻着那味道都觉得肚子咕噜噜地叫,更何况从未吃过方便面的古人。 三个面饼煮出来其实不多,但架不住宋春临舍得往里面加‘配料’,除了蔬菜鸡蛋火腿肠,他还掏出一个油纸包来,里面是提前分装好的卤牛肉,红烧牛肉面,怎么能没有牛肉呢? 方便面很快就煮熟了,宋春临先盛出来一大碗堆满了各种‘配料’的面,锅里剩下的就归顾逢月了。 看着锅里满满全是‘配料’,面都看不见影子了,顾逢月心情复杂地吃了起来。 陶锅给了顾逢月,宋春临又从马车里掏出一口更大的锅,顾逢月看着他拿出来的锅,眼睛一下就瞪大了一圈。 而一路护送着宋春临的那几个士兵,也是一脸费解的看着宋春临手里的锅,心里纷纷在思考,这孩子上车的时候拿了姓李了?还是这锅本来就是马车里面放着的? 他们驻扎的地方离河边很近,宋春临让一个士兵去打两桶水过来,倒入锅里,满满一大锅水,众人也猜不到他想干嘛,只有顾逢月了然于心的笑了。 只见宋春临又从马车里拖出一个竹筐来,里面放着鸡蛋紫菜以及脱水蔬菜,于是顾逢月立刻明白宋春临这是打算给大家煮一锅汤了。 等待水烧开的时间,宋春临快速地吃完自己那碗面,然后把碗筷洗干净,连续打了十几个鸡蛋进碗里打散,水微微冒泡的时候,宋春临就把那些脱水蔬菜倒进去,再把紫菜撕碎了撒进汤锅,用勺子搅拌一下,瞧着差不多了就倒入鸡蛋,最后再调一下味道,这锅紫菜蛋花汤就完成了。 看着这一大锅汤,旁边的士兵们都傻眼了,不是,这娃娃放了啥玩意来着,这就熬好一锅汤了?瞅这样子,别不是刷锅水吧? 宋春临用勺子敲着锅边,大声吆喝着:“各位将士,天气寒凉,都来喝碗热汤暖暖身子吧。” 所有人都有些迟疑的看着那一锅汤,摸不准这孩子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还是顾逢月走到了宋春临旁边,对着还在犹豫的士兵们下命令。 “拿起你们的碗,都过来排队喝汤,先到先得,晚了你们就自己啃饼子吧。” 主帅都这么说了,一些本就被方便面勾得心痒痒的吃货立刻抱着自己的碗跑去排队了,而之前那个大胡子则是眼神晦暗地看着帮忙分汤的二人,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身边的人都拿起了碗,准备去打一碗来喝喝看,见大胡子没有动静,又联想到他方才说的那些话,脸色也不善起来,对着大胡子哼了一声。 “果然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说话前也不知道过一遍脑子,要是那小娃娃没有什么真本事的话,谁敢带着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去边关,真以为边关是个什么好地方,人人都抢破头要去吗?” 诸如此类的话语不断传入大胡子的耳朵了,偏他是个倔脾气,只当这些人好收买,他就不信了,一碗刷锅水,还真能让这些人对那小娃娃刮目相看。 然而事实是,这还真不是一碗简单的刷锅水,古代交通不便,身处内陆的百姓基本不吃甚至没吃过海货,紫菜这种东西他们也都是第一次见,更别提宋春临还往里放了味精提鲜,香油增香,这一锅在广东确实是刷锅水,但在其他地方,也算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快手汤,味道其实挺好喝的。 特别是这些手里分发的炊饼,这些都是昨日出发前,伙头兵们连夜赶制出来的,放凉后味道自然不如刚出锅的香脆可口,甚至还有些硬,大冬天的啃干硬的饼子,那味道能好才怪了,所以这些士兵其实也烧了水,就着热水吃饼子,会好一些。 只是热水又哪里比得过宋春临这一锅香喷喷的紫菜蛋花汤呢? 那些排队的士兵也都精着呢,他们可是瞧见了,宋春临打了不少鸡蛋下锅,自己领上一碗,哪怕只是一些蛋花,也好过喝白水不是吗? 宋春临给他们的还不只是蛋花,还有里面脆生生的蔬菜,吃到蔬菜的士兵们纷纷好奇,方才并未看见那小孩往里放菜蔬啊,为何这汤里却又有这么多的蔬菜,颜色艳丽,味道也鲜甜。 许是看宋春临年纪小,脸上也一直带笑意,而且他还愿意亲自下厨给这些士兵们炖汤,这让他在这些士兵的心里印象好了不少,于是便有几个年轻一些的士兵捧着碗过来,有些忐忑的询问了锅里蔬菜的来历。 领头的那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说起话来也是一股文绉绉的味道:“不瞒小公子,我们几个是伙头兵,专门负责大家的伙食的,此番前来,只是因为我等从未见过这种颜色鲜艳的蔬菜,一时有些好奇罢了,若是小公子不愿意说,便只当我们没有问过就是了。” 宋春临见他们只是为了那脱水蔬菜而来,也没有藏私,而是又屁颠颠爬上马车,拿出一个巨大的布袋子来,打开袋子,抓了一把脱水蔬菜放到那几人的手里告诉他们。 “喏,这就是脱水蔬菜。” 那几人不太理解:“小公子,何为脱水蔬菜?菜没有了水分,岂不就是变成了菜干了,可是我们见过菜干啊,颜色并没有您手中的这一些这么艳丽。” 宋春临解释道:“这些是先煮熟,然后再烘干的,烘干你们懂吗?就是放进一个烤炉里面,用低温把里面的水分烘干了,所以才叫做脱水蔬菜,这种蔬菜重量更轻方便运输,没有水分就不怕坏掉,易于保存,你们方才食用的紫菜汤里的紫菜也是经过烘干得来的,烘干的紫菜就会变得很轻,只要保存得当,能吃很久呢。” 余下没有说的是,紫菜的营养价值很丰富,它的碘含量很高,内陆人很少会吃到海产品,古人日常食用的盐里也只是普通的食盐,而非后世的加碘盐,所以古人的甲状腺肿大也算是一种常见病,并且因为医疗知识的缺乏,那些病人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发病,愚昧一些的村落,甚至会将这种病当做是上天的惩罚,把生病的人赶出村子。 宋春临方才随意扫了一眼,就发现有几个士兵的脖颈比周围的人要粗一些,他虽然不是医生,但缺碘就会大脖子这个常识他还是知道的,一个群体里,假如有好几个症状明显的病人的话,说明这个群体可能还有更多潜在的病例,这也是宋春临为什么要给他们吃紫菜的原因。 然而仅仅是紫菜还是不太够的,宋春临想了想,看着眼前的几个伙头兵,突然有了主意。 他让几个人等一等,他转身跑去车上,周围的人全都在思考,那辆马车那么能装的吗? 这一次宋春临拿出来的东西比较克制,只是一个坛子,坛子约莫是十斤重,他把坛子放在几个伙头兵面前,然后打开盖子,只见里面雪白雪白的,全都是盐。 “这些,都是盐,从今天起,你们就用这坛子里的盐做菜。” 几个伙头兵集体瞳孔地震。 “这些全是盐?” “对。” “这么细的盐?” “是的。” “全都给我们做饭?小公子难道不留着自己吃?” “嗯,怎么了,太少了吗?” 听到他说少,几人连忙摆手,说这也不少了,十斤的坛子都被装满了,这么多盐也够他们用半个月的了,更何况他们自己也带了不少的盐来。 宋春临觉得不够,上万人吃饭,这么点盐也用不了多久的,于是他让顾逢月一起,两人连着搬了两次,整整五十斤加碘精制盐,看着这么多雪白细腻的盐,伙头兵们人都麻了。 小祖宗唉,你那马车真的能放下这么多东西吗? 最后除了这五十斤细盐,宋春临还把一袋子紫菜跟脱水蔬菜都给了几个伙头兵,几人不过是打算过去问个问题的,谁知道收获满满,每个人都扛了不少东西回来。 老伙头兵看着他们带回来的东西,眼珠子都要粘上去了,反复确认这些真是给他们的吗。 几个年轻人你看我,我看你,异口同声道: “是,就是给我们的。” “小公子说让咱们每隔三四天就做一次那个紫菜蛋花汤,这些紫菜跟脱水蔬菜的量估计能够做七八次的,要是吃完了就告诉他,他再想办法。” 老伙头兵一脸迷茫:“啥,他还能想办法?想啥办法,难道等咱们走到半路了,再变出一堆来吗?” 众人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老伙头兵见问不出啥了,注意力又回到了那些盐上面,他掀开一个盖子,看着那白花花的细盐,忍不住手指捻了一小撮盐,放进嘴里尝尝味道,这一尝可不得了,现代的精制盐比古代的细盐还要咸,老伙头兵只是尝了这么一点,就差点把他给咸吐了,他呸呸了好几声,灌了一大碗水,才把舌尖那咸味给冲淡了一些。 但是他脸上不但没有被咸到的郁闷,反而一脸的喜色。 “这盐好啊,这盐够咸,可比咱们的细盐要咸多了,而且还没有粗盐的那种苦涩的味道,是好盐啊,好盐!” 年轻人们听到自己的师傅如此夸奖这些盐,也忍不住一个个用手指头去尝试,他们没有老伙头兵大胆,只沾了指尖一丁点的盐巴,放进嘴里,果然是好盐,够咸也不苦涩,众人尝完纷纷眼睛一亮。 “真的唉,咱们平时用的粗盐都是最便宜的,放多了还会有淡淡的苦味,这个不一样,一点也不苦。” 众人纷纷对细盐赞不绝口,老伙头兵更是如获至宝一般,把那几坛子盐都划入了他的势力范围。 说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准动。 几个年轻人不乐意了,最初跟宋春临说话的那个不赞同地开口:“师傅,这些盐都是那小公子给的,二公子也在边上看着呢,若是你把东西据为己有,不拿出来给大家做菜的话,怕是会惹得二公子不痛快,他虽然年轻,但还是我们这一次的主帅,惹恼了主帅,当心他派你去最线。” 听着小徒弟都这么说了,老伙头兵的理智总算是回笼,看着那么多细盐,一想到这些盐并不能属于自己,老头只能讪讪收回了手。 “那就,依那位小公子的意思吧,今天晚上,咱们也用这细盐,给大家伙炒菜吃。” 于是当天晚上,众人吃的虽然还是平日常吃的大锅菜,然而味觉比较灵敏的人很快就尝出这菜与平日里吃的味道不太一样,可是具体是哪里不一样,他们又答不上来,旁人还笑话他们一出了京城,连味觉都变了。 第169章 吃肉 一个个头比较小的男子突然“啊”了一声,兴奋的喊:“我知道哪里不一样了,是盐,我今日吃菜竟然没有吃到盐块。” 经他这么一提醒,其他人也回过味来了,他们扒拉了一下碗里的青菜,确实没有发现盐块,甚至是盐粒都没有,要知道军中吃的盐都是整块的,像石头一样的盐块,这种盐提炼得不够纯,体积也很大,使用之前要先把盐块砸碎了用,因此炒菜的时候溶解得很慢,一大锅菜里总会有几颗大一点的盐块,而未能溶解的盐粒子更多了,所有人都曾因为吃到盐粒子而被硌牙。 但这种盐是最便宜的,盐块也更容易运输,体积大不那么容易被溶解也是它的优点之一,非常适合长途跋涉的时候携带。 给宋春临选,他还是会选细盐,因为他也不喜欢吃饭的时候吃到一整块的盐。 大军今天晚上会在这里短暂停留,所以他们并不扎营,大家都是席地而坐,宋春临还好一些,他有马车,他可以在马车里放一块褥子,垫着睡。 赶了一天的路,顾逢月有些担心他吃不消,结果这小子对着他嘿嘿一笑: “当年逃荒的时候连饭都吃不饱呢,不也一样过来了,放心吧,他们走路的都不累,我坐着马车怎么会累。” 顾逢月见他脸上确实没有疲惫之色,这才放下了心。 宋春临说的不累确实没多累,他今天唯一使用的精神力,就是把那几个带他来的士兵的记忆给模糊掉,给他们留下自己搬了很多姓李上车的印象,忘掉他其实是空手乘车,便是顾逢云那边,也没给他准备任何东西,反倒是宋春临给顾逢云留下了整整三大桶灵泉水,就是那种纯净水桶的三大桶,足够顾逢云每天一杯喝到明年了。 最开始顾逢云还担心这水会不会放坏,宋春临却反问他水里什么都没有,怎么会坏,顾逢云被他这一问问得哑口无言。 不过顾逢云也答应了宋春临,在他不在家的这一段时间,要多关照一下宋家,这事儿对顾逢云来说就是动一动嘴巴的事情。 大军出发,一连走了三天,起初大家还以为就那细皮嫩肉的小公子,不出一天,就会吵着闹着要回家了,但没想到他居然硬生生待了三天,甚至连坐三天的马车,休息的时候他还能精神抖擞上蹿下跳,就挺令人费解的。 其实是他们误会宋春临了,都以为宋春临是哪个世家的子弟,送去军营里历练的,完全没想过宋春临不过是一个庄户人家的孩子。 宋春临在马车里躺平的时候没忘记在空间里干活,他指挥大宝将所有的医疗用品都归拢分类好,自己则去山脚下收割各种止血药材,但凡是医术里说过可以止血的药材,他都一股脑儿收了一大堆,当然炮制药材这活儿他不会,他最多就是直接扔进存储的地方放着,反正也放不坏。 更别说还有许多止血的药草,几乎是捣碎敷上就能用的,空间里灵气充足,长出的药材药效要比外面的好上几倍,即使不炮制,也能直接使用。 收完了今日份的药材,宋春临还不忘在田里种植大批蔬菜,想到那边关风沙大,水资源匮乏吗,他也没忘记多弄点水分大的水果,尤其是西瓜,想到西瓜就喜欢在沙地里长,他还特意翻出许多西瓜种子出来,打算到了那边,让那边的百姓们也种上西瓜,万一要是成了的话,这也是一个创收项目了。 第三天晚上,他们到达一片荒芜的草地,顾逢月看着急行军了三天的大家,于是说今晚扎营,也让大伙休息好一点。 宋春临没跟过军队行军,自然不清楚他们扎营的流程,但是看着众人配合娴熟得在野地里支起了数个帐篷以后,对这群军人的高效率竖起了大拇指。 既然是扎营了,那伙食自然不能像前几天这般糊弄,正好大家的饼子消耗得差不多了,伙头兵们除了做今天的晚饭,还特意和了几大盆的面,用干净的纱布盖着,放着第二天就能做饼子了。 宋春临好奇地去看了一眼,只见那面团瞧着有些黑黄黑黄的,显然是掺了其他的谷物进去的。 宋春临揪住了张宇,就是那个跟他搭话的年轻伙头兵,他指着那些面团,问他这里面加了什么东西。 张宇如实回答:“回宋小公子,这里面加了荞麦跟高粱,所以颜色同您吃的那些相比,有些上不得台面。” 荞麦跟高粱?宋春临没吃过这种组合的,有些好奇,于是问张宇要了一块他们自己吃的饼子回来。 顾逢月看着他手里的饼子,尤其纳闷:“你不是不爱这种硬邦邦的东西吗?怎么要了一块回来?” 宋春临把饼子掰成两半,分了一半给顾逢月,自己拿着饼子咬了一口,饼子一入口,就觉得比纯小麦的饼子更有嚼劲一些,但从口感上来说,比他刚穿来的时候,吃那些饼子要好,许是没有久放的缘故。 “还行,也没有那么难吃嘛。” 顾逢月笑了笑:“军中的伙食虽然不如你家里,但比起大多数农户来说,已经算是最好的了,起码能吃饱,灾荒年月,许多活不下去的人就会来当兵,只为求一口饱饭。” 宋春临闻言睁大了眼睛:“你们当兵没有福利的吗?” “福利?你说的福利,大概就是剿匪的时候,可以趁乱搜刮一些金银珠宝了吧,顾家军最辉煌的时候,还随着我爹一路杀到了对方王爷的府里,我爹可打劫了不少东西回来呢。” 宋春临有些一言难尽,感觉顾逢月说的福利,跟他理解的福利不太一样。 “那其他的,比如像是退伍了的遣散费了,伤病残了的抚恤金啊,这些没有吗?” 顾逢月:“自然是有的,只是不多,而且,战场上能全身而退的人甚少,要知道,战争总是最残酷的。” 顾逢月说的话让宋春临陷入了沉思,古往今来,身先士卒者死得早,这话一点也没错,两国交战,死伤的都是百姓跟那些最底层的士兵。 今天的晚饭里有肉,顾逢月特意给宋春临打了一碗过来,是撕碎了蒸熟的风干鸡,鸡肉风干后肉质很柴,蒸完后尚可入口。 顾逢月怕他吃不惯,只拿了一小碗,见宋春临尝了一口就不吃了,知道他是不喜欢这个味道,于是把剩下的自己吃了。 他凑近宋春临耳边,小声嘱咐他:“吃不惯就进去自己找点喜欢的东西吃,别饿坏了,明天可以晚些起。” 宋春临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他啃完了饼子跟风干鸡就钻马车里去了,周围有人瞧见,便也只当这孩子果然是大户人家出身,受不得苦。 宋春临也觉得自己受不了苦,这几年宋家的伙食一向是想吃啥就吃啥,宋阿麽跟宋秦氏在宋春临的调教下水平直线上升,做出来的饭菜滋味不说跟大饭店一样吧,起码也能秒杀现在的所有小饭馆了。 所以宋春临觉得有些惆怅了,他总是给自己开小灶,时间久了万一引起怀疑了咋办?别说让他用精神力下精神暗示,他不是做不到,他就是懒,这么多人呢,他一个一个去弄,弄完自己不得累死吗? 最稳妥的方法就是能在路上经过城镇,去城镇里补给一下。 第二天宋春临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顾逢月,顾逢月还当是什么事情,他眼角带着笑意看着宋春临: “哪怕你不说,我们也会进城镇补给的,不然这么多人,每日都吃腌制的肉食,长此以往下去,身子会受不了的,今天晚上我们估计就能到达一个小镇了,刚刚你没起床的时候,已经有一小队斥候先去探路了,要是顺利的话,今晚就能吃上新鲜的肉了。” 宋春临听完了顾逢月的解释,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好险,我还以为我要暴露了呢,我能提前一步去城镇那边转一圈不?我小爷爷做的疙瘩汤可好喝了。” 宋春临说的这话没头没尾的,顾逢月却听出来了,他这意思是空间里有宋阿麽做好的疙瘩汤,只是要寻个由头合理出现。 那个小镇比长平还要略小一些,但从规模来看,也算是繁华,因此顾逢月早就让人去给当地官员送了信过去,于是等他们到达小镇外面的时候,远远就能看见有官员站在路边等候了。 因为只是路过,所以顾逢月也不需要对方接风洗尘,双方只不过简单的交接了一下物资,顾逢月清点一遍,确认无误后就立刻离开,大军并不进城,而是自行去镇外的空旷地带休息。 等军队里的人安顿好以后,顾逢月才特意驾着马车,带宋春临去小镇那边溜达了一圈,等他们回来的时候,营区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 宋春临也心满意足的抱着一堆荷叶,把腌制好的各种肉类层层包裹起来,还让顾逢月用土块堆了一个窑出来。 顾逢月猜不准他要做什么,只能尽职尽责的给他堆窑,奈何他从未见过窑鸡这种活动,因此搭出来的窑总是到一半就塌了。 顾逢月看着塌了一地的土块,脸色都黑了,宋春临憋着笑,说还是他来吧,但是顾逢月坚定地拒绝了他的‘好意’。 “不用,你相信我,我一定可以给搭好的。” 于是当宋春临看着他的第五个窑倒塌以后,终于忍无可忍的自己上手了,一遍搭一遍告诉顾逢月技巧,等他们合力将一个窑搭好以后,天已经完全黑了,而等土窑烧好还要大约半个时辰。 宋春临跟顾逢月都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宋春临此刻顾不得暴露,直接从马车里端出来两大碗疙瘩汤,浑然不知道周围人看着他的眼神,已经变得极为古怪。 最开始的大胡子对两人过家家一样的行为特别不屑,语气古怪的讽刺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弄了一堆土块,便是取暖燃个火堆就是了,整这些花里胡哨的作甚?”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我看那宋小公子是个机灵的,你们没看他方才包了许多食材在那些荷叶里面吗?也许待会就会投入火中炙烤来吃吧。” “投入火中?还炙烤,这么大的火,怕是丢进去就直接变成焦炭了吧。” 然而他们都猜错了,宋春临并没有直接把那些荷叶包扔进火里面,而是任由火势一直燃烧,直到那些土块都被烧到通红发亮,宋春临才觉得好了,让顾逢月撤走还在燃烧的柴火,只留下烧红的土窑,然后把那些荷叶包从最上方的孔洞里丢进去,宋春临包了三只鸡,十根排骨,甚至还有一整条的罗非鱼,这个物种是这个时代没有的,宋春临做好了记号,只打算给他跟顾逢月吃。 其余的待会好了看看谁是幸运儿,就分给谁好了。 因为堆的窑够大,宋春临看着还有剩余的空间,又从马车里抱了一些土豆红薯出来,放在边缘,用剩余的灰烬给埋起来,那些灰烬里的余温很高,足够把这些东西给煨熟了。 旁边的人看着宋春临的操作,都是一愣一愣的,张宇是个胆子大的,这几天跟宋春临也混熟了,于是他狗狗祟祟地跑到这边,问宋春临这是在干啥。 “我在做好吃的,嘿嘿,没见过吧。” 张宇猛摇头,诚实道:“这种做菜的方式,咱还真是头一回见,您这扔进去的真的能熟吗?” 宋春临不肯让人小瞧自己,叉着腰对张宇怒目而视:“你这是在质疑我吗?那你待会不许吃。” 张宇张大了嘴巴,欲哭无泪,啊,这怎么还能这样呢? 他的同伴知道以后,个个幸灾乐祸,嘲笑他活该。 “叫你质疑宋小公子,这下好了吧,到嘴的肉没了,我们可是都瞧见了的,宋小公子包了不少肉的,摆明了是想给咱们尝尝,你啊,是没这个口福了,待会兄弟们会替你多吃两口的。” 第170章 临渊 估摸着时间到了,宋春临让顾逢月用棍子把土堆扒拉开,烧红的土块现在还有余温,宋春临蹲在一旁,鼻子已经能够闻到丝丝缕缕的香气了。 “哇,闻着好香。” 顾逢月先找到那条罗非鱼,宋春临用树枝架着拿回马车旁边,剩下的让顾逢月处理。 顾逢月随意选了几个荷叶包,又拿了几个土豆红薯,装在一个篮子里带了回来,剩下的招手让伙头兵们过来。 “里面还有一些吃食,你们翻出来给大家分一分,数量不多,先到先得。” “好哦!”几个年轻小伙子兴奋的去扒拉那些泥块,顾逢月跟宋春临拿走的不过十分之一,往底下翻全是肉,他们也顾不得烫手,火速扒拉出来,放在一个大竹筐里面挑着竹筐欢天喜地的回去了。 今天刚刚补给过,晚上吃的是新鲜的肉食,所以大家今天并不怎么馋肉,但是宋春临腌制的肉类实在是太香了,那荷叶一打开来,香气扑面而来,鸡肉被烤得油亮金黄,边缘地方甚至烤出了微微的焦褐色,然而这一部分其实是最香的,一口咬下去,鸡肉嫩滑,鸡皮焦香,混合着香料,味道好得像在味蕾上跳舞,令人欲罢不能。 而土豆跟红薯便又是另一番滋味,在场的人还没几个吃过这玩意,只以为是跟烤山药一样的东西,但是掰开红薯一看,香甜的滋味是山药所不能比的。 宋春临拿出来的红薯是最适合做烤红薯的品种,里面的瓤烤熟以后金黄流密,进嘴以后入口即化,比山药要好吃上百倍。 就是连顾逢月也忍不住连吃两个烤红薯,宋春临生怕他被噎着。 窑好的美食不多,一人一口很快就分完了,吃完了以后大家还有些意犹未尽,而没有吃到的人,则是如狼似虎的盯着顾逢月他们这边。 两人吃了一大碗疙瘩汤打底,肚子没那么饿,吃得就慢,更何况他们还有一整条的烤罗非鱼。 罗非鱼在后世属于外来入侵物种,本来以为会泛滥成灾,结果到后面被国人吃到需要人工养殖。 罗非鱼肉细刺少,非常适合做烤鱼,是宵夜摊里的畅销货。 宋春临特意选了一条小的,他跟顾逢月两人刚好吃完,等他擦干净嘴巴,抬头一看,嚯,一大群人目光炯炯盯着他们。 顾逢月蹙着眉将他们赶去睡觉了,回来的时候嘟囔着:“就不该给他们吃。” 宋春临感到好笑,并且总有一种他们不是去打仗,而是去郊游的既视感。 其实不仅他有这种感觉,其他人也这么觉得,这小公子又是自带吃食,又是生火烤肉的,可不就跟郊游踏青一样了吗。 最开始对宋春临有意见的那个大胡子也这么觉得,认为顾逢月带宋春临上路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一个小娃娃跟着上战场,这不是胡闹是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路程,大胡子没少私底下去跟顾逢月告状,说宋春临过于娇气了,大军要是因为他而拖慢了行程,延误的战机,可是得不偿失。 然而顾逢月并不吃这一套,他反问大胡子:“你为什么觉得我们的脚程慢了?” 大胡子被他问得一愣,正要下意识反驳,然而他仔细回想,似乎,好像,这次的整个行军路上,确实没有因为那个小公子而停下过,而且过了这么多天,那小公子除了坐马车,开小灶,还真的没有对他们的队伍造成什么困扰,相反,倒是他们这些士兵,经常被这小公子用美食投喂。 反驳的话卡在喉咙里,大胡子是一个字也说不下去了,他虽然看不惯宋春临,但也不至于恶意造谣中伤他。 顾逢月深深看了他一眼,便让他回到队伍里去,大胡子垂头丧气的回去了。 宋春临从马车里探出脑袋,颇有些兴奋:“怎么样,他说我啥坏话了吗?” 顾逢月没好气地把他脑袋给戳了回去,没一会儿他又探了出来,顾逢月干脆用手掌定住他的脑瓜子。 “以你的耳力能听不见吗?好了,快去休息吧,睡不着就就去干活。” “哦。”宋春临也垂头丧气的钻回去了,可是他又睡不着,于是干脆真的进到空间里面开始日复一日的干活了。 顾家军走得快,而且他们从不进城,只会派人去当地官员沟通,然后由官员们准备好物资,他们在城外交接即可。 所谓的物资其实也不过是一些新鲜的菜蔬跟肉类,上万人吃喝,消耗得很快。 连着走了半个月,他们才走了一半,这脚程也没有比当初宋家人逃荒来得快,今日他们抵达的是临渊王的封地,临渊是新帝登基以后才封的亲王,是先帝第五子,其母妃是外族女子,天生一双碧绿眼眸,五官上全都继承了母族的优良基因,看起来比先帝更俊朗。 宋春临几乎的看见对方的第一眼就两眼变成星星状,顾逢月整个脸都黑了,深深觉得自己不应该带宋春临来这里。 临渊王挑眉看着那辆突兀的马车,有些玩味的问顾逢月:“那位小……公子,可是顾将军的亲戚?” 他说的这话明显是在怀疑宋春临的性别,要不是宋春临实在太小,他都要怀疑对方是顾逢月的姘头了,假如他有的话。 顾逢月脚步一跨,挡在了他跟宋春临的视线中间,故意板着脸,冷声道:“王爷确认下货款,我们该出发了,边境战事吃紧,时间上可拖不得。” 临渊王掩唇轻笑:“哎呀呀,怎么还生气了呢,啧啧,你明知道战事吃紧,还带着这么一个粉雕玉砌的小娃娃过去,这不是糟蹋孩子吗?不如让他留在我这儿,我给你好吃好喝的养着,待你凯旋归来,保准全须全尾归还与你,一根头发丝儿都不掉哦。” 顾逢月生硬拒绝:“不必王爷费心,我的人,我会照顾好的,而且他不喜欢跟陌生人待在一起。” “陌生人?”临渊王试探着朝宋春临挥了挥小手,得到对方兴奋的回应。 “我瞧着这孩子可是对我喜欢得紧呢,哪有什么不喜欢的呢?” 第172章 爆辣 顾逢月听到临渊王的话,猛然朝身后看去,只见宋春临上下挥舞着手臂,要不是顾逢月不准他下车,这会儿估计都能扑到人怀里去了。 看着激动的宋春临,顾逢月神色晦暗,催促着临渊王清点完毕,然后匆匆地离开了,那背影还颇有几分逃跑的意味。 宋春临坐在马车外面吹风,他捧着下巴有些怅然道:“我在这里还是第一次见到混血儿呢,还是个大帅哥,啧啧啧,那身高,那细腰,哎呀呀,真好看,放我家乡那就是妥妥的大明星啊!” 顾逢月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大明星,他只觉得自己现在气不是很顺,想打人,可是又舍不得教训宋春临,只得一路放冷气,周遭的人看着顾小将军这副样子,谁也不敢上前去触他的霉头。 只有宋春临还在喋喋不休:“要是刚才把手机拿出来就好了,给他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拍,肯定好看。” 这下顾逢月更生气了,他同宋春临相识这么久了,怎么也没听他说起,要那劳什子的手机给他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拍呢? 这臭小子,没想到竟然还以貌取人,他以为那临渊王是个什么好东西吗?仗着有点姿色就敢随意勾搭小哥儿,真真是臭不要脸! 临渊王还不知道顾逢月在心里怎么编排自己呢,他对宋春临也是极为好奇的,当下就派人去查那小公子到底是谁家的孩子,结果下人回来告诉他三个字:“不知道。” “不知道?你不是号称京城包打听吗?这也没离开京城多少年啊,怎么就不灵光了呢?” 那人有些无语:“王爷,这消息瞬息万变,谁知道下一瞬别人家后院会不会多一个人出来呢,这也说不定不是吗?” 临渊王更无语:“本王也就让你仔细想想,谁家有小公子,或者小哥儿同顾逢月走得近一些的,这你都想不起来,本王养你何用,来人,拖下去乱棍打死!” 包打听立刻狗腿得跪在地上,然后赔着笑脸嘻嘻哈哈:“哎呦,王爷您早说那是个小哥儿嘛,这我不就是想起来了吗?” 临渊王看着他那一副吃硬不吃软的怂样,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混账,想起来了还不快点说。” “唉是是是,王爷,您还记得陛下让您种的那些个土豆红薯吗?” 临渊王一想到那两个土疙瘩,更是一肚子气:“别提那两个土疙瘩,都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玩意,还非要我种,种就种了吧,收成还得收回去给他们统一派发,合着本王就是一个帮他种地的啊?” “嗐,王爷这话说的,咱这也算是为了百姓鞠躬尽瘁了吧,您也瞧见了,那两土疙瘩的产量多高,比种小米高粱都来得划算,陛下收上去,这也不是为了更好的推广到全国吗?到时候百姓能吃饱饭了,还不是得顺带着夸您一句吗?” 临渊王似乎是被他给说服了,包打听这才将自己知道的关于宋春临的身份,一一道来。 “那土豆红薯最开始虽然是顾家出面去收获,以及分发的,但实际把这两样东西种出来的,是长平镇永乐村一户姓宋的村民,为了这事儿,陛下还特意敲锣打鼓的嘉奖过他们家呢。”临渊王听到这儿反应过来了:“你说那小哥儿,是那农户的孩子?” “小人不敢确定,但八九不离十了,您想想,顾家那位护犊子护得紧,顾二公子又经常离京去给他兄长寻医问药的,在京中交好的一些公子哥儿,大多同他一般大,但交情好到能够带着一起去边疆打仗的,那还真没有。” 可是临渊王不确定了:“可那小哥儿有什么本事,不过一个小娃娃,带着去边疆,那跟送死有何分别,而且他还做公子打扮……嘶,顾逢月这厮真是够畜生的啊!” 被骂畜生的顾逢月还在生气,对宋春临示好却没有拒绝,毕竟生气归生气,饭还是要吃的。 今天刚做了补给,宋春临觉得嘴馋了,想吃螺蛳粉了,可怜顾逢月生着闷气,还要陪他吃螺蛳粉,虽然他的是中辣,可对很少吃辣的古人来说,跟爆辣也没什么区别。 看着顾逢月吃得满头大汗,嘴唇都被辣得肿了起来,宋春临有些于心不忍,特意在给他的牛奶里滴了一滴灵泉水。 “喝吧,解解辣。”宋春临递给他杯子,顾逢月二话不说的接过来,咕嘟咕嘟一口干了,感觉喉咙的热辣终于褪去一些。 伙头兵张宇蹭过来,还以为他们在偷吃什么好吃的,结果走近一瞧,两人面前的硕大瓷碗里面,装着红到发黑的液体,里面还泡着像面条一样的东西,而顾小将军,已经吃得泪流满面了。 张宇被顾逢月的样子给吓了一跳,心想,今天吃什么东西,这么感动? 宋春临招招手让他过来,问他能不能吃辣,张宇只是凑近了嗅着空气里螺蛳粉的辣味,便不由得打了一个喷嚏。 “不了不了,小的不吃辣,不吃辣。”这么呛人的美食,还是让顾小将军享用吧。 “那好吧。”宋春临颇有些遗憾,他空间里还有不少袋装螺蛳粉呢,哪怕他一天三顿吃螺蛳粉,估计也要吃上几十年的,现在眼看发展螺蛳粉搭子失败,宋春临只能自己享用了。 顾逢月已经完全缓过来了,他看着宋春临苦恼的样子,终于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你那里有很多这个东西吗?” 宋春临点点头:“挺多的,不过不是煮好的,而是干粉跟汤料,需要自己做,东西太多了,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看着宋春临苦恼的样子,顾逢月给他提议:“干脆明天一早就煮这个吃吧,现在天气冷,这个吃完浑身都暖。” 宋春临打了个冷颤:“可是这个味道有点大啊。” 顾逢月无所谓道:“大家都是臭男人,谁还嫌弃谁啊。” 宋春临直接被说服,他竟然还有那么几分道理是怎么回事啊…… 第173章 天池 军队没有扎营,第二天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就有人醒了,冷冽的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奇怪的味道,有人好奇的朝发出味道的地方看过去,只见十几口大锅在咕嘟咕嘟地煮着什么。 “这煮的是啥,味道闻着有肉味,难道是肉汤?” “这不能吧,一大早就喝肉汤,能有这么好的事儿?” “瞎胡咧咧什么,走,过去瞧一瞧。” 几个人结伴上前查看,发现锅里煮的并不是肉汤,而是骨头汤,被刮干净的肉骨头丢进锅里熬了一晚上,汤汁早已熬成了奶白色。 这些骨头自然不是那堆补给里的,而是宋春临空间里的私藏,冷链车里好几吨的牛棒骨,宋家又不是很缺这一口,自然消耗不大,宋春临干脆拿出来做螺蛳粉的汤底,也算是给他的空间减减负。 至于这群兵哥哥吃不吃得出是牛棒骨,那就不是他关心的事情了,反正天塌了让顾逢月顶上去呗。 等到人都差不多起来了,宋春临才指挥着伙头兵们下料,这地方没法找螺蛳了,宋春临直接拿空间里袋装螺蛳粉调料包代替,味道肯定会差一些,正好看看这口味大家能否接受。 除了汤料,还有各种配菜,油炸花生米也是这个时代没有的,刚出锅的花生米香得很,豆皮腐竹还有鸡蛋一起过油锅里头炸一遍,集体膨胀了起来,看得张宇他们一愣一愣的。 天气冷没有青菜,宋春临连夜种了一亩地的空心菜,也叫藤藤菜,这玩意是螺蛳粉标配,少不得。 大早上只吃粉肯定不饱,都是食量大的汉子,张宇他们还额外蒸了馒头,熬了米汤,吃不惯螺蛳粉的可以选馒头跟米汤。 不过出乎宋春临意料的是,大家居然全都选择了螺蛳粉,无他,这玩意配菜丰富油水也多,不比那干巴巴的馒头好吃多了吗? 现在天气还冷,汤里放了少量辣椒油,喝下去后浑身都暖洋洋的,再嗦一口粉,咬一口炸蛋,吸饱汤汁的炸蛋在嘴里直接爆汁,绝对是大家从未尝过的新奇味道。 众人捧着大碗,都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嗦粉,这个年代还没有米粉这种东西出现,便是连面条都鲜少有的,大家吃着粉都觉得新鲜,尽管味道闻上去有些奇怪,可架不住里面的汤放了大棒骨啊,这可都是油水啊,那大棒骨都砍成了两截,可以直接从断口出嗦骨髓吃,骨髓里也都是鲜美的汤汁,香的很。 张宇快速嗦完一碗粉,还想再去盛一碗时,发现这群兔崽子下手比他还快,等他过去的时候只剩下汤了,连根棒骨都没给他留。 “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张宇骂骂咧咧的把最后一点汤给瓜分完了,就着这汤吃馒头也是极好的。 顾逢月看着宋春临把军队变成了大型露营现场,突然怀疑自己带他上路究竟是对是错。 宋春临昨晚刚吃了加辣的螺蛳粉,今早不太有胃口,顾逢月吃不了太辣的,所以两人一大早是唯二喝米汤就馒头的。 “怎么样,我就说没人能逃得过螺蛳粉的威力吧。” “嗯。”顾逢月快速吃完了手里的馒头,又把宋春临吃剩下的给拿了过来,很自然的吃完了。 他俩这一举动看在了周围人的眼里,个个都瞳孔地震。 “没想到啊,二公子竟然是这样的人!” 周围人窃窃私语,顾逢月听到了,却并没有多想,宋春临则是吃饱就进了空间里面,他要盘下库存,优先处理一些用不完的。 军队开始上路后,宋春临坐在马车前面,看着周围一片荒芜的景色,有些好奇地问顾逢月:“这附近也没有河流什么的,为什么皇帝要给这座城起名叫临渊啊?渊在哪里,难道在地下?” 顾逢月指着两人身后那连绵的山脉告诉他:“你看看那山,能看见山头有什么吗?” 宋春临闻言伸长了脖子朝山上望过去,实际上他的精神力已经到达了那边的山头。 跟这边一片荒芜的景象不同,山的另一边,是一个宽约数百丈的圆形湖泊,整个湖都被群山环绕,看起来很像是所谓的天池。 顾逢月比划了一下,远处山头的一个小黑点。 “那儿设了一个关卡,是给运水的车队过的,临渊城所有用水都是取自于天池,天池危险,寻常人等轻易不敢放进去,所以常年由重兵把守。” 宋春临有些疑惑,啥叫天池危险。 顾逢月看出来他的疑惑,耐心解释:“你可以把那些山脉看做一个巨大的水桶,天池便是那水桶里的水,天池边缘都是陡峭如山崖一般,落差极大,即使是水性再好的人,也不敢轻易下水,落水了也没什么人敢下去救人,所以官府不让百姓进去,而是在天池的边缘,开辟出一片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供人打水。” 经过顾逢月的解释,宋春临总算是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渊啊,确实挺深,他的精神力都差点探不到地,而且整体确实如同顾逢月说的那样,整个就是一个巨大的桶装满了水,假如没有水的话,周围就直接是悬崖峭壁了,就这么深的水域,谁下去都是送死的份儿。 而且宋春临在周围扫荡一圈,发现方圆百里,居然只有临渊一座城,除了天池周围,其他地方寸草不生,难怪要派重兵把守。 他们队伍走得还算快,但是那巨大的天池山脉一直巍峨耸立在原地,宋春临忍不住回想,华夏古代有这样的地方吗?这跟现代的天池地理位置也不太一样啊。 宋春临在脑海里呼叫大宝,吭哧吭哧干活的大宝一脸懵逼的回了他一句。 “主人,主人,我在呢,怎么了?” “大宝,我问你,你在空间呆了这么多年,有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座天池,不是在长白山,而是在这里,啊,我看看,大致方位应该是中原地带,快出中原。” 大宝回想了一下,还真有这么一个天池。 “确实是有的哦,距离主人你前世的那个时代,大概还要再早个一万年哦。” 第174章 突厥 多少?你说多少?一万年! 宋春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掏了掏耳朵又问了一遍,大宝的回答还是一万年。 宋春临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假如他去的是其中一个平行时空,那两个平行时空之间相差时间节点会不会太大了一些,而且两个世界在地理条件上的差距也不是一星半点,关于这个问题,大宝的答案还是那个。 “平行时空不过是每个世界不同选择所衍生出来的小世界罢了,有所不同也是正常的。” 行吧,既然大宝都这么说了,宋春临除了接受还能怎么办呢。 顾逢月看着他脸上神色不断变化,还以为他不舒服了,于是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宋春临:“......” “没发烧啊,刚刚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没什么,我们还有多久能到边境。” 顾逢月:“快则五日,慢则八天,如果剩下的路顺利的话。” 这次突厥人围攻的是离临渊城最近的海河,海河并不是一座城,而是一处连绵不绝的山脉,由山底下大大小小七八个小城组成了一片居民区。 戚将军是负责守其中最大的一座叫白塔的城,白塔城占地最为宽广,因此当突厥人来袭时,附近的一些零散居住的百姓会下意识的投奔白塔城寻求庇护。 而大司马守的是其中最不显眼的一座小城,之前被攻破的也是这一座小城,位于海河山脉的边缘地带,条件不是最好,资源也不是最发达的,朱成玉选择这里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没想到敌人专门挑小城练手,吓得朱成玉连夜逃跑。 接近海河的时候,顾逢月派出斥候前去查看,带回来的消息却不容乐观。 读过历史的都知道,自古以来,胡人对待汉人,就如同对待猪狗一般,从那里历史上最臭名昭着的五胡乱华便可窥见一二,而真实的情景更为惨无人道。 “突厥人不仅在城里肆意烧杀抢掠,掳走年轻妇人带回去侮辱,更有甚者,还将几个月的孩童剖腹取心,只因他们的可汗,最喜用幼童赤子之心作为祭祀...” 光是听着就让人觉得生理不适了,宋春临以为自己见过了末世的惨烈,却没想到即使没有末世,也会有人类这样残忍的对待同类。 听完斥候的回复,众人的愤恨久久不能平息,不停有人请命,说要去取那可汗的项上人头。 然而顾逢月没有同意:“且不说那可汗根本不在海河,便是在海河,他一个可汗,身边岂能没有高手在侧,你们现在去了,也只不过白白送死,现在咱们最紧要的事情,便是先跟戚将军汇合,至于那些突厥人,你们放心,我定然不会轻易饶恕进犯我们疆域的贼人。” 送走了那些副将们,宋春临才敢开口问顾逢月:“假如我们真的能杀了可汗的话,是不是战争就结束了?” 顾逢月摇头苦笑:“若真的的那么容易便好了,你要清楚,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他们屡次进犯我们大景,其实也不仅仅是为了食物,更多的,是想将大景子民变成他们的奴隶,所以只要一有机会,他们还是会跟大景开战,杀了一个可汗,还会有下一个可汗,可汗还有儿子,儿子也有孙子,人的欲望跟野心是永远都杜绝不了的,我兄长便说过,父亲在世的时候曾经教导过他,如果你的敌人强大,那你就要比他更强大,强大到把他打趴下,永远也爬不起来为止,不然一但对方得了丁点喘息之力,就会疯狂反扑。” 顾逢月说到这里,不知是想到了什么,他盯着宋春临恶狠狠地警告他:“你给我安分一些,别又跟在京城时一样乱跑,现在外边不比京城,乱的很。” 宋春临很不服气:“我哪有乱跑,我明明是目标明确的跑,你就说我们要是杀了他们的可汗,他们内部得乱多久吧?” 顾逢月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宋春临干脆自己释放精神力,试图搜寻一下那个什么可汗在哪里,最后他无奈的发现,这距离果然还是远了一些。 不过好在他也能看见那座小城的全貌,里面的景象比斥候描述得更加可怕,原本干净整洁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散落的残肢断臂,一些行人神情麻木地将一些残肢归拢在一起,也不管谁是谁的了,聚集成了一堆,就放火烧掉。 除了这些死掉的,还有大部分百姓都被聚集在一个开阔的地方,宋春临随意扫了一眼,基本上都是年轻一些的人,连孩童都很少,估计老人跟孩子们都已经被杀光了吧 年轻力壮的男子被安排去做了苦力,年长一些没有姿色的妇人就负责打杂做饭,而略有姿色的,不论男女,不管是哥儿亦或是女娘,甚至是容貌清秀一些的男子,也被关押在了一些大房间里面,供那些突厥人肆意玩乐。 宋春临看着那些人的眼神,麻木,绝望,还是死寂。 一个少年衣不蔽体的躺在地上,他的身下一片狼藉,身体更是布满了鞭伤,显然是因为不肯顺从而遭遇了鞭打。 受了伤又被侮辱,少年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突厥人满不在乎地将人给拖了出去,随意丢进一个死人坑里,任由那少年在一堆尸体上慢慢咽了气。 宋春临猛然收回了精神力,他不忍再看。 平复了一下心情以后,宋春临才又缓慢闭上双眼,他收回了一直笼罩在外面的精神力,所有精神力都化为一股尖刺,直直刺向方才将少年拖出去的两个突厥人脑袋上。 这两人扔完了少年正往回走,突然觉得自己脑子一阵剧痛,仿佛是有人在用刀子扎自己的脑袋一样,他们两人疼得在地上打滚,抱着脑袋哭嚎。 两人的动静很快就吸引了一堆人过来围观,一个突厥士兵想上前给他们检查,但很快的,那两人就没有了动静,整个人面目狰狞,竟然已经死了。 两人死状可怖,而且死因不明,让周围的突厥士兵都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第175章 战事 一些人用突厥语说着什么,然后突然有人叫喊着朝一个房间奔去,宋春临虽然听不懂,但他下意识觉得那人是去给上面的人通风报信的。 宋春临撇撇嘴,现在还太早了,死的人少不够引起他们的警惕,所以宋春临把那个去报信的人也一起杀了。 至于那些在房间里享乐的突厥高官,宋春临虽然厌恶憎恨到了极点,可是为了不让他们迁怒那些无辜的百姓,他还是忍耐着没有动,只是绕回外围,又杀了几个巡逻的突厥士兵。 一连杀了七八个人,宋春临的精神力已经到了极限,他只是木系异能,精神力也只不过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却不能跟真正的精神力异能者相比,利用精神力杀人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吃力一些。 宋春临扶着额头,心想要不下次还是操纵植物去杀人好了,用精神力的话他明显吃不消。 操作植物需要一定的距离,现在还太远了,植物容易失去控制。 只是死了几个普通士兵并没有引起突厥将领的注意,打仗嘛,谁身上没有几个暗伤的,突然暴毙并不稀奇,一次性死七八个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过,于是他们根本没放在心上,继续在城里饮酒作乐,醉生梦死。 顾家军离白塔城已经很近的时候,宋春临终于觉得操控植物比较顺畅了,于是在抵达白塔城的前一晚,宋春临在突厥人的军营里大开杀戒,一下子干掉了三四十个普通士兵,当然这些只是开胃菜,宋春临的精神力扫过一个特殊的区域,那里全是受伤的突厥士兵。 宋春临盯着那些受伤的士兵笑了,既然都已经是残血了,那还有什么回去的必要吗? 答案是没有,于是宋春临顺便帮他们也归了西。 虽然这么做有点持强临弱,但宋春临不后悔,要知道先挑起战争的那一方,就是贱人,他们既然要打仗,就不要做着能活着回家的美梦。 顾逢月并不知道宋春临大晚上不睡觉,反而跑去杀人了,他对突厥军营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即使是戚将军这些人,也不是很清楚一天会死多少突厥人。 不过这一次突厥的将领总算是被惊动了,那些伤兵营里起码上百的伤患,一晚上的功夫居然全死了,不论是重伤还是轻伤,一个活口都没留下,一大早上军医发现的时候差点把自己吓死,现如今还疯疯癫癫,语无伦次地说着什么。 突厥将领怒不可遏,下令属下去彻查,一开始大家往投毒的方向猜测,然而检查了所有的药材,跟伤兵营里一切能吃的东西以后,发现这里面最毒的就是军医自制的药酒,可那玩意也无法致死,起码不能够让这么多人一夜之间全死透。 而恢复神智的军医总算派上了一点用场,他发现所有的死者,都是被勒断脖颈窒息而亡。 “将军,此人的手法干净利落,而且力大如牛,他几乎是一瞬间就能轻易把一个成年男子的脖颈勒断,这等凶残又神出鬼没的刺客,老朽此生从未见过。” 看着那些惨死的士兵尸首,众人心里都一片胆寒,若是死一两个就算了,偏生死了上百人,看手法几乎都是出自同一个人,能在军营里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这么多人,能不让人害怕吗? 一些胆子小的,已经在思考怎样能离开这里,他们怕自己再待下去,也会步这些人的后尘。 宋春临没想到自己的这一手竟然还能有意外的收获,现在他们已经抵达白塔城,戚将军确认过是顾逢月以后,才打开城门,落下吊桥,让顾逢月他们进去。 京城一别,戚将军跟顾逢月已经好几个月没见了,这次他还以为是顾逢月自己一个人前来的,可顾逢月身后紧跟着的马车又是怎么回事? 等马车停稳,一个俏生生的小公子从马车上下来,顾逢月还亲自上去扶着他,戚将军看着两人的互动,隐隐察觉出一丝不对劲来。 “军师,那位,是个小哥儿吧?” “将军也看出来了,确实是个小哥儿呢。” 这两人的眼光毒辣,一眼就看出穿着公子衣衫的宋春临是一个小哥儿,双方对视一眼,眼底写满了不赞同跟不理解。 顾逢月在宋春临的身份上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这是宋小公子。” 只有六个字,就没了。 戚将军跟顾逢月大眼瞪小眼:“解释。” “没有,你安排个住处...算了,他同我住一间即可。” 戚将军跟军师满脸鄙夷,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两人俱是一副看禽兽的眼神看着顾逢月,顾逢月心知这两人都想歪了,可是他不想,也懒得解释,反正也是早晚的事实不是吗。 简单安顿好了住处以后,戚将军就马不停蹄的跟顾逢月介绍起了眼下的战事如何,宋春临有听没有懂,干脆靠着顾逢月的肩膀闭目养神。 这番亲昵的情景,落在戚将军跟军师眼里,又是好一番谴责的视线。 顾逢月拍了拍宋春临的脑袋,叫醒他,让他自己先回屋里玩。 “我们还得讨论挺久的,你要是无聊,就睡一会,晚上我回去陪你吃饭。” 无聊至极的宋春临忙不迭应好,看着他步履匆匆的背影,顾逢月忍不住失笑。 戚将军:“顾小将军,现在可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再说了,你带来的这孩子还未满十四吧,这么小的奶娃娃,亏你好意思下得去手。” 顾逢月没有辩驳,而是淡定地将话题转移到战事上面。 “你说今早有探子来报,说突厥的军营突然戒严了?” 说起正事,戚将军也严肃起来。 “这事儿我也觉得蹊跷,但我们的探子打听到的消息就这么多,一大早那边就慌乱了起来,许是军营里发生什么事情,现在还不好说,端看他们戒严的架势来看,这事儿闹得还挺大。” 军师在一边补充道:“照眼下的情报来看,形势对我们应当还是有利的,不管突厥人因何戒严,咱们现在要做的,便是趁他病,要他命。” 第176章 突袭 宋春临没有立刻回房间,而是转悠着出了府衙,朝大街上走去。 白塔虽然名叫白塔,但城里一座塔都没有,整个城池背靠一座陡峭的山峰,沿着山峰建立,从城中央往山上望去,能隐约看崖壁上有几个镂空的石窟,宋春临看得不太真切,切换成精神力以后,发现那是一堆飞天神女的雕像。 宋春临看着那栩栩如生的神女,不由感叹工匠们的鬼斧神工,居然能在这么陡峭的悬崖上,雕刻了这么多飞天神女。 府衙在白塔城中央,宋春临进来的时候是坐着马车走的南门,南大街的主干道上没有什么人,人群主要集中的东西两边。 沿着主干道拐了个弯,宋春临先是往商铺林立的西城区,这里的居民生活还算正常,各种铺子还开着门,只是买东西的人明显少很多,大多铺面里只有几个护卫在忙活,并没有伙计或者掌柜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都去逃命了。 走完了笔直宽敞的主干道,宋春临脚跟一旋,又拐进了另一条更小一些的胡同里。 跟外边的大街不一样,这里的小摊贩更多一些,还时不时有些叫卖声,更有生活气息一些。 同样的,流民也比大街上的多一些,几乎随处可见衣衫褴褛的流民坐在街边,他们手里都拿着各自的碗,但也不乞讨,就这么静静地坐着。 宋春临虽然有些好奇,但也没敢自己一个人上前询问,只保持着正常的速度,慢慢走出了这一条街。 白塔城虽然不大,但光靠两条腿一天之内也是走不完的,所以宋春临很识趣的在天黑前回了府衙。 戚将军看见他回来后松了一口气,天知道他收到这小祖宗一个人跑出去的消息有多震惊,要不是顾逢月拦着,他早就派人去找了。 此刻见着宋春临平安回来,火气也忍不住上来了,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宋春临都被骂懵了,他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被人当面这么骂,一下子眼眶就红了。 顾逢月刚收到消息说宋春临回来了,正说要去前厅接人回来吃饭呢,才走到回廊处便听到戚将军中气十足的骂声,他心道不好,快步走进前厅,只看见宋春临被骂得眼眶通红好不可怜。 “戚将军!” 戚将军被顾逢月一声怒喝惊醒,这才想起来,这小祖宗是顾逢月的人。 “戚将军,春临可不是你手底下的兵,还请将军对春临尊重些。” 这话可谓是一点情面也没给戚将军留,还没等戚将军发话,顾逢月已经揽着人回了后院,戚将军后知后觉的发觉自己似乎被无视了。 顾逢月可不管那人在背后想什么呢,他只记得宋春临眼睛都红了,显然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赶紧带着人回到房间里。 许是跟着熟悉的人,宋春临刚刚被骂的委屈一涌而上,生生掉了几滴眼泪下来。 顾逢月心疼坏了,抱着宋春临笨拙得给他拍拍背。 “好了,好了,不哭了,明天我再给你骂回去好不好?” 宋春临埋在他怀里,艰难地摇了摇头。 “不好,我要给他下泻药,让他拉到没力气骂人。” “好好好,我待会就去给他下泻药,拉不死他。” 走到门口,正在挣扎要不要进去道个歉的戚将军:“.........” 好好好,合着我只是你们y里的一环对吗? 宋春临当然没有真的给戚将军下泻药,当然这不是因为他消气了,而是现在战事吃紧,戚将军要是这个时候拉虚脱了,那还不是得顾逢月顶上。 至于朱成玉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现在还躺在军营里养伤呢。 宋春临有心想要尽快结束这场战争,于是当天夜里,他的精神力又偷跑到敌国军营里面,操纵着变异植物大杀四方。 今天的突厥人开始变得警惕起来了,但那只是对外的,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敌人会是他们军营里面一棵不起眼的小草。 借着夜色的掩藏,宋春临一口气杀掉了五个千夫长,别看只是个小官,但手底下也管着不少人,人一死,底下人就乱了起来,加上军营里接二连三不断死人,即使是壮汉也开始变得害怕起来。 那些人说着突厥语,宋春临听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搜寻落单的士兵进行绞杀。 到最后大家都总结出了经验,全都聚集在一起,宋春临这才遗憾地收回了精神力,让那些变异植物回归大地。 只是这边宋春临刚收手没多久,那边戚将军就带着人杀了过去,白塔城距离这里并不算远,戚将军带着一小队人马抄近道狂奔了大半个晚上,就为了在后半夜突袭敌营。 宋春临察觉到以后,兴奋地搓了搓手,开始在一堆人的混战中搜寻自己的下手目标。 突厥人以为上半夜的暗杀是戚将军他们搞得鬼,因此火气都大得很,戚将军这边也不是吃素的,双方交战,一时之间竟然旗鼓相当。 宋春临就在这些人里面,偶尔给突厥人使个绊子,又或者直接缠住他们的武器,让这些人总是处在下风。 戚将军自己都忍不住觉得,今夜的突厥人虽然勇猛,但好像都特别的蠢,经常自己人绊自己人,要不就是连武器都拿不稳,白白做了自己人刀下亡魂。 假如戚将军能听得懂突厥语,估计现在是满屏骂娘声,声声刺耳。 宋春临玩得很快乐,他肆意游走在两军之间,顺手收割突厥士兵的脑袋,有些大景士兵打着打着,发现跟自己对砍人突然就倒了下去,一开始他们还有些慌乱,但很快就调整了心情,管他们怎么死的,现在一律都当是被自己砍死的,反正只要死的不是他们的人就行。 因为只是突袭,所以戚将军并不恋战,见好就收,在他特别的哨声下,大景士兵训练有素地掉转马头,朝来时的路奔去,宋春临看着一些已经被打到残血的突厥士兵,手痒痒的上去给他们都补了一刀。 第177章 居民 戚将军夜袭获得大胜利,回程的时候也全都喜气洋洋的,清点一遍人数以后,惊讶的发现自己这边死伤居然不足二十人,要知道他可是带了三千人去突袭的,按正常的情况来算,这一次夜袭,起码也会损失百余人左右,死伤只有二十人这还是前所未有的。 “死去的有十七人,三人重伤,九人轻伤。” 戚将军微微点头,嘱咐下属:“死去的那十七人家属好生安抚,抚恤银子便按照往年的份例往上加一些,若是没有家属的,那便厚葬了吧。” 安置完了死去的士兵,戚将军才有空跟军师打听顾逢月那边。 “那小孩真哭了?” “真哭了。”军师无奈的瞪着他:“你也真是的,跟一个小孩计较什么,人家自己都不担心,偏你担心到把人给骂哭,何必呢,我瞧着那顾二公子不是个傻子,小孩要没点真本事,哪儿敢带他来这里,你当咱们这儿是什么好地方不成吗?” 军师这话在理,白塔城现在看着人多,其实都是其他小城投奔过来的居民,真正有本事的人早就跑远了,哪里还会待在这里,等着敌人打过来。 两人口中被骂哭的宋春临正咸鱼一样躺在床上,用精神力杀人实在太累了,他忙活了一晚上,只觉得自己的精神力都要被抽干了,此刻正拿着灵泉水当饮料喝。 顾逢月去军营了,昨天说好戚将军去夜袭,他今天代替戚将军去巡查军营,估计还要下午才能回来。 宋春临咕嘟咕嘟喝了一大杯灵泉水,这才觉得脑瓜子里的钝痛减轻了许多,闭上眼睛进到空间里,才一进去,就听到大宝在里面吱哇乱叫。 “主人主人,有用有用,有功德之力哦!” “功德?杀人也有功德吗?”宋春临惊讶地听着大宝讲述方才的功德金光。 “虽然不多,但确实有哦,主人你可能没注意到。” 宋春临尴尬得摸了摸鼻子,因为平日里也会有零星功德金光飞过来,所以宋春临一般都直接无视掉,来到这边以后,宋春临一直利用精神力在杀人,他没指望自己这一次出手能够有功德。 大宝还在那边喋喋不休:“主人加油,大宝算过了,你只要再杀一万七千九百二十一个突厥人,大宝就能拥有身体啦!” 宋春临听到那个数字只觉得两眼一黑,将近一万八千人,四舍五入就是两万了,他一晚上最多只能干掉百余人,还是专门挑了人家残血的士兵来打的,真让他靠杀人积攒功德,宋春临觉得还不如种红薯来得快些。 宋春临颇有些头疼地看着大宝:“大宝,不是你主人不想见你,实在是我有心无力啊,你想想,突厥可是有十八万的兵力驻扎在这里啊,你主人哪怕是有通天的本领,也没法在杀掉两万人以后还能不被对方察觉。” 大宝兴奋的呆毛瞬间耷拉了下来,可怜兮兮的对着手指:“主人,真的不努力一把吗?” 宋春临严肃拒绝:“不行。” 大宝好难过,整个棉花娃娃都透露着沮丧,宋春临看他这副样子,只好又安慰它道:“别担心了,我昨天上街就观察过了,这边从地域来说更靠近现代的青海,我想想,青海那边的特产是啥来着,哦,就是那个枸杞,那东西好,既然气候差不多,地理位置差不多,那种枸杞应该能成吧?” 大宝疑惑不解:“种枸杞,跟功德有什么关系呢?” 宋春临理所当然道:“现在没有关系,先种再说嘛,前世人家可以靠卖枸杞发家,没道理我们不行对吧?再不济,这边是不是还可以养牛羊,发展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对吧,百姓们有了经济支柱,那就有活路了,到时候功德金光不就来了吗?” 大宝被宋春临忽悠得一愣一愣的,果然涉世不深的孩子都比较好哄,没多久大宝就又恢复到元气满满的状态了,开开心心去给宋春临种地去了。 宋春临擦了擦额头的虚汗,心道总算把这娃给骗过去了,接下来他就得好好考察一下,这里到底可以干点啥。 又灌了自己一杯灵泉水,宋春临换了身衣服就直接出门了,这一次门房学乖了,宋春临前脚刚出去,后脚消息就传到了戚将军这里。 戚将军刚刚才卸下盔甲,奔波一晚上了,他现在已经是疲惫不堪,正想骂门房没拦住宋春临,门房又回了他一句:“宋小公子还说了,他去军营找顾二公子吃饭去,让您不用过多担心。” 戚将军闻言烦躁地朝门房挥了挥手,决定不再多管闲事,横竖出了什么事情,都有顾逢月担着,他跟着瞎操什么心啊。 宋春临顺利出了府衙,今天他打算继续去昨天没逛完的那条胡同。 同昨日相比,今天胡同里的人显然多了一些,大多是一些流民,小摊小贩依然有,但生意惨淡,好多人都只是呆坐在摊位上,也不揽客,就这么干坐着。 有人看见宋春临这个小公子从远处走来,还以为是个大客户,结果他目不斜视的直接略过了他们,显然没有停留下来买东西的想法。 因为不是目标客户,那些人也就没有在意,宋春临穿过这一片商业区,来到另一条街,这一条街的商户明显少了很多,而且大多不开门,跟外边相比,这里的生活气息更浓厚一些,随处可见紧闭的大门,宋春临用精神力探查过,里面都是有人生活的,但人比较少,而且都是一些老弱妇孺。 宋春临觉得很奇怪,这一整条街上的居民里,几乎很少看见青壮年,甚至是正值壮年的女娘跟女公子都很少见,家家都是老的老,少的少,仅有的几家有汉子的,也都是生病或者残疾。 这么多户人家,哪怕一家出一人,也能有数百人,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而且一家不可能都只有一个男丁吧,他可是专门查过大景律的,家中仅有一名成年男丁,官府是不会把唯一的男丁给征走的。 第178章 弓箭 六岁以下的孩童一般不入户籍,征兵的人也只会征户籍上的男丁,宋春临不明白为何这里的所有男丁,全都是未成年的孩童,也不知道那些青壮年,是不是全都被拉去服徭役了。 宋春临走了好一段路,而这一整条街上,别说路人了,连开门的店铺都比外边的大街少,宋春临觉得无趣,于是抬脚往回赶。 接连三天,宋春临白天去逛街,晚上用精神力杀突厥人,他最近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除了那些千夫长啊的小官,他打算干一票大的,比如把他们的主帅给嘎了,主帅都死了,那这仗还能打下去吗? 宋春临美滋滋地告诉顾逢月这个好方法,顾逢月当时的眼神格外复杂,末了艰难吐出两个字:“不错。” 当然整件事情的前提是,宋春临真的能杀掉敌方主帅。 宋春临的精神力虽然非常的神奇,但对方的主帅也不是个傻子,在接连三四天的暗杀后,主帅周围的人手已经增加了三倍,而普通士兵也都成群结队,并不给宋春临任何下手的机会。 宋春临这两天只能悄摸着去嘎那些睡死过去的,这种最没有防备,所以最好杀,而且这两天因为大家神经紧绷,突然睡死过去的人越来越多,宋春临杀得也算得心应手。 而宋春临不知道的是,因为他每晚不间断的暗杀,造成突厥军营里人心惶惶,又因为一直抓不到凶手,全军上下都烦躁得很。 今天宋春临还照常出门逛街,在白塔城的北门晃悠了一圈,跟南门不一样,这边的土地明显更为平坦一些,虽然也是沙地,改造一番还是能种出东西的。 宋春临觉得这边不仅能种棉花枸杞,也很适合种玉米或者西瓜? 一路思考着该怎么改造那一大片空地,他前脚刚踏进府衙大门,城外突然响起了嘹亮悠长的号角声。 “敌袭!是敌袭!突厥人打过来了,快躲起来!” 街上突然冒出许多士兵,原来还在街上摆摊的小摊贩们动作迅速地收拾东西,路人更是一路狂奔,不消一刻钟,街道上便一个百姓都见不到了,府衙前空旷的广场上也站满了士兵。 说来也巧,戚将军今天去军营了,留在城里的这些则是顾逢月带来的顾家军,宋春临在里面看到了不少熟面孔。 顾逢月穿好了铠甲,看上去威风凛凛,宋春临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于是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羡慕。 顾逢月已经在点将了,宋春临似乎想到了身,他快步走到一扇门后,出来的时候身上穿着一件防弹衣,身后背着一把复合弓。 顾逢月看到他这副打扮,便知道他是想跟着上城墙,眉宇间满是不赞同。 宋春临指着自己身后的弓箭嘿嘿一笑:“好东西哦,我虽然不太会用,但底下这么多人,我总能射中几个吧?” 顾逢月原本还想拒绝,但不知道为何,宋春临只消跟他对视一眼,他就不由自主的答应了。 宋春临得到了他的首肯开心得手舞足蹈,弓箭不过是他的障眼法罢了,他真正的杀招是精神力,之前在突厥军营里,因为距离限制,他没法对那主帅使用精神力绞杀,如今对方都自己送上门来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既然来了,那就别走把命留下好了。 戚将军得知顾逢月居然让宋春临上了城墙,心里一百个不赞同,可人来都来了,还背着一把模样奇怪的弓,只道这小孩是来过家家的,颇有些无语地摇摇头,私底下找来几个人,让他们去保护宋春临。 那几个人本来想上阵杀敌的,现在却被派来保护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少爷,每个人都是一肚子气,看到宋春临探头探脑的动作,更是觉得不屑。 宋春临手里只有弓没有箭,他朝身边的一个弓箭手讨了几根过来,正在试着能不能用,他把箭搭在弓上拉了一下,发现可以,就是古代的箭矢不如现代的结实,不知道最终能不能达到他理想的射程。 一旁的弓箭手好奇地看着宋春临手里的弓,那弓瞧着花里胡哨的,还有怪异的镂空花纹,弓箭手还以为那只是个花架子,没想到宋春临真的能拉开弓,瞧那架势还挺像模像样的。 宋春临见他好奇,大方地把弓递过去,让他试一试。 弓箭手连连摆手拒绝:“不了,小公子的东西,想必金贵得很,我们都是粗人,怕是会弄坏……” 宋春临不容他拒绝:“试一试,看看跟你们的有什么区别。” 弓都被塞到手里了,弓箭手勉为其难拿起弓,尝试着拉了一下,发现这弓跟自己手里的这把相比,似乎更轻巧,也更趁手一些,而弓弦看着似乎也不是牛筋,而是另一种更细一些的丝线。 因为跟宋春临不熟悉,弓箭手也不好意思问宋春临这是什么材料。 宋春临接过复合弓,对准了底下的突厥士兵,他用精神力瞄准,箭矢离手,正中士兵眉心。 “哇哦,还不错哦,宝刀未老!”宋春临一脸兴奋,而他的这一手操作直接震惊了身后的几人,甚至连身边的弓箭手也是一愣一愣的。 “不是,这个,小公子,您射箭,是直接对准了射吗?”弓箭手说话都有些结巴了,他有些不可思议的自己搭弓试了一下,发现不行,射程不够。 宋春临不明所以:“射箭不是瞄准了射,那要怎么射?” 弓箭手说不是啊,像现在这么远的距离,他们都是朝天上射的,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射程,还能增加箭矢的穿透力,而宋春临离着这么远的距离,瞄准后一击毙命的,那简直可以称为神射手了好吗! 宋春临不理会目瞪口呆的众人,再次搭弓射箭,这次他对准的是敌方的主帅,然而这一次没有射中,因为那主帅在后方坐阵,距离上远了一些,宋春临还想着要不要直接用精神力绞杀。 而城墙下,顾家军已经跟突厥人打得火热,顾家军虽然久未上战场,但顾家对他们的训练一刻也不曾停下,因此跟骁勇善战的突厥人打到一起,也算是势均力敌。 第179章 退敌 宋春临看着底下的战况,轻轻啧了一声,开始用弓箭对着底下,几乎是半分钟甚至不到半分钟,就能成功射杀一个突厥人,手速之快,令周围的人全都叹为观止。 被派来保护他的那几个士兵已经开始怀疑,到底谁保护谁来着? 这位瞧着也不像需要保护的主儿吧,就这杀伤力,谁能干得过他啊。 “这不会就是顾二公子带他来的原因吧?” “估计是,难怪小小年纪就敢跟着来边疆战场,原来是神射手啊,果然人不可貌相。” 几人纷纷赞同,然后全都换上了敬畏的目光,看着宋春临手起箭落,对面立刻有一个突厥士兵被飞来的箭矢正中眉心,一旁的弓箭手把位置全让了出来,专门替宋春临递箭。 而对面的突厥人显然也发现了这边的异常,那几乎不曾间断过的箭矢,没有一次落空过,每一次都能精准带走一个士兵的生命。 “他们有神射手!一定是神射手!该死的汉人,大家后退,全都后退,不要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小心对方的弓箭手!” 尽管这边的将领不断喊着让大家后退,可战场上后退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眼前战况胶着,所有人都混战在一起,根本没法退。 许是看突厥人有撤退的打算,这边顾家军乘胜追击,压根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全都拼尽全力去杀敌,更何况还有宋春临在背后不断放冷箭,顾家军那是越战越勇,打得突厥人毫无还手之力。 敌方主帅见状不好,喊着手下要撤退,然而宋春临的箭矢已经射到了他的面前,这一支箭被注入了精神力,竟然比单纯的射箭射程还要多上近一倍。 突厥主帅目眦欲裂地瞪着自己面前不远处的箭矢,咬牙切齿地质问自己的军师:“不是说汉人军中没有大力士吗?你自己瞧瞧,这个射程,没有一百石的弓箭,怎么可能射得出来!” 军师估算了一下距离,苦笑:“元帅可说错了,这种射程,起码得是一百二十石的弓箭,哪怕是我们的草原勇士,也没见过谁能拉开一百石的弓箭,更遑论是弱小的汉人了,他们那边定然是有了新的武器。” 其实不光军师不相信,所有突厥人都不敢相信,真的有人能够一口气拉开一百二十石的弓箭,那得是多大的力气啊,要是这样的人坐镇汉人军中,岂不是只要他们主帅往前再踏一步,就会被对方的箭矢直接爆头了? 想到这里,众人齐齐打了一个寒颤,主帅更是焦急的让大家快点撤退,既然知道这次的汉人军队里有这样一个厉害的人物,那么他之前的所有战术,都得推翻再来。 看着如潮水般节节败退的突厥人,顾家军这边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而在众人欢呼的时候,唯有宋春临颇有些不满地收起自己的弓箭。 “啧,没射中,果然还是太远了。”宋春临有些遗憾,这一次没射中,那下一次就没有这种机会了,估计下次对方再来进攻的时候,肯定会躲得远远的,到时候自己想光明正大射杀对方,就难上加难了。 宋春临一面思考着该怎么用合理的手段将对方主帅弄死,一边漫不经心地走下了城墙,完全忽视了旁边那些炽烈的视线。 等他下了城墙,左右看看,只见一抬抬担架从身边飞驰而过,上面躺着的基本都是重伤员,有些甚至已经肠穿肚烂,只剩一口气还在吊着了。 宋春临心下一凛,忙用精神力去寻找顾逢月在哪里,他身上被自己打上了精神烙印,很快就找到了,此刻还在外边的战场上,看那架势,估计要等清扫完战场才会回来了,宋春临没在他身上看见什么明显外伤,看来是没受伤,而且他身上带着一小瓶灵泉水呢,只要不危及生命,喝下去就能缓过来。 看着顾逢月安好,宋春临也稍稍放心了他拉住一个抬担架的士兵,问清楚他们去哪里以后,就跟着这些人一起走了,重伤的士兵都会被抬到一个大院子里,里面现在躺满了受伤的人。 这些人都是伤得太重无法医治的,军医来看过以后就全都摇头表示放弃,宋春临眼看那些伤员躺在地上哀嚎,而军医却不治疗,只草草拿一块布巾盖住伤口就起身,去看下一个了。 宋春临有些不满:“你怎么不给他治疗啊,他都快死了。” 军医头也没有抬,声音冷淡:“你也知道他快死了,这里的药物稀缺,我当然要把药用在能救活的人身上,至于救不活的,那只能是对不住了。” “可是他也是为了大景才会受伤的,你就是给他包扎一下都好啊。” 军医手脚麻利得给身边的人上药,闻言抬头看了宋春临一眼,只见这小公子一身衣衫都是不知名的料子,看起来虽然不如锦绣华贵,却也不是寻常人家能得到的,军医下意识的把宋春临归为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公子一类,再出口的话语里,便带了一丝嘲讽。 “他都要死了,你要是真这么好心,自己替他包扎一下不就行了,我还得救其他人,您自便吧。” 宋春临被他冷血得话激得一噎,心里也知道军医说的在理,边关条件艰苦,药材这些一向都是稀缺物品,便是连他自己都看出来那人的伤势,除非用好药才可以止血,否则是无论如何也救不活的。 现在军医手里诊治的人明显看起来伤势更轻一些,军医会选择他也是人之常情。 道理他都懂,但情感上他过不去那道坎,那种明知道对方还有机会活下去却只能置之不理,他做不到。 宋春临看着遍地都是重伤员,咬了咬牙,他站在军医面前,居高临下地问他: “是不是只要你们的药材足够,他们就能活?” 军医听到这话,只当小孩天真,于是头也不抬,只淡淡道了一句:“可以。” 宋春临:“好,这是你说的,你等着。” 第180章 三七 军医听到他的豪言壮语,怒极反笑:“你一个小公子知道些什么,就他这样的伤势,没有百年人参千年灵芝,根本救不活,哪怕救活了,也会一辈子都只能躺在床上当个病秧子,你做好人是痛快了,可他呢?难道他要为了你所谓的善心,下半辈子只能当做个废人,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吗?与其痛苦半生,不如就此给他一个痛快。” 宋春临紧紧抿着唇,他在垂下眼思考,耳边充斥着众人痛苦的哀嚎,而他脚边的这一位,显然也是料到了自己的下场,他惨白的脸上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来,声音极轻的叫了一声:“小公子。” 宋春临赶紧蹲下身子,小心的伏在地上,把耳朵凑近了那人嘴边。 那人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但是他依旧用很轻的声音告诉宋春临:“小公子,军医说的对,我没多少时间了,别救了,把药留给其他的兄弟,他们还能活。” 说完这长长的一句,那人便长长吐出一口气,宋春临再去看,他的生机在迅速流失,显然是要死了。 宋春临看着那人满是血污的脸庞,瞧着也只是十八九岁的年纪,也没比自己大多少,要是算上前世的岁数,在宋春临眼里,这就是一个孩子而已。 宋春临不想看着这样年轻的人就这样死去,他随意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然后从怀里掏出自己的水囊,掰开少年的嘴给他灌进去,随着灵泉水入喉,少年那极速流失的生机在逐渐变缓,虽然身上的伤口还在渗血,可已经比最开始的要好了很多。 宋春临看到对方成功吊住了性命,但这样还不够,他的伤口必须尽快缝合,不然迟早也要感染,而他空间里有一大堆可以治疗的药物,可是都以西药居多,别说这里的大夫不会使用,很多药物连他自己也不太会用。 思来想去,宋春临猛然站起身,他招来一个士兵,把灵泉水递给他,吩咐他:“这里面是能吊住他们性命的灵药,你挑着伤重的人一人灌一口下去,剩下的等我回来再说。” 那士兵听到宋春临说这是可以救命的东西,便小心而珍重地接过了水壶。 “小公子放心,我一定不会浪费里面的一滴药。” 宋春临离开大院以后并没有走远,而是一路狂奔到不远处的车马行,租了三辆最大的牛车,交了银子后让人把牛车赶到无人的巷子里,然后再出来的时候三辆牛车上面便堆满了药材。 这些药材不是别的,正是从空间里收获的新鲜三七,宋春临不会炮制药材,这些三七收获以后便放在空间储存,他之前查过,新鲜的三七捣碎以后敷在伤处可以消肿,止血,镇痛,以及消炎的作用。 效果不如云南白药来得快,可它量够大,只要宋春临不间断在空间里种植,便能源源不断的收获。 军医看到宋春临带着人赶来了三辆牛车的药材,起初他还以为是什么天材地宝,发现全都是三七以后,气得鼻子都歪了。 “我这里是军营,您拿这么多三七过来作甚?” 宋春临不理解:“当然是给大家用的啊,三七捣碎了外敷,是可以止血的,你不知道?” 这下轮到军医不理解了:“三七能止血?这不是妇人药吗?” 宋春临一脸问号:“不是啊,这个不仅仅是可以做妇人药,也可以用做外伤药,相信我,有效果的。” 军医半信半疑,看着这么多三七,还特别的新鲜,心里纳闷这边也不是三七的产区,这小公子到底从哪里弄来这么多三七,都能拿来当饭吃了。 宋春临并不知道古代很长一段时间,三七都只用做治疗妇科病的药材,在他说出三七可以止血的时候,里面所有的军医跟士兵都表示不太相信。 宋春临见他们一个个都不动手,干脆自己出手,抓了几个三七就往石臼里面扔,砰砰砰捣碎以后,抓起身边一个伤得不重的士兵,‘啪叽’一下,糊了一坨药泥在他的伤处。 他的动作粗鲁,那士兵被他糊药那一下吓得一个激灵,差点跳起来,心想军医都说这玩意是妇人用的,小公子拿给他外敷,真的管用吗? 敷完药以后,军医急切的询问士兵有什么感觉,士兵仔细感觉了一下,发现好像,真的有用。 “刚敷上去还有点疼,现在有点凉,嘿,好像真没那么疼了。”士兵惊奇的发现,自己的伤口之前还是火辣辣的疼,现在却好像只剩下一点点清凉,可是真的没有方才那么疼了。 军医不信邪,他小心地用一根小棍子,刮掉伤口处的药泥,发现方才还一直渗血的伤口,居然真的不再流血了。 “我滴乖乖,真的有用唉。”周围的人啧啧称奇。 而宋春临已经抱着捣碎的药泥,瞅见谁的伤口还在流血,就‘啪叽’糊一层上去,而最开始的那个重伤少年,在喝了宋春临的灵泉水以后,勉强吊住了一条命,可是伤口还要处理。 少年伤在腹部,一道近二十厘米的大口子几乎把他的腹腔都给打开了。 宋春临掏出一早准备好的各类消毒用品,一次性手套,纱布,缝合线,云南白药粉,以及一盒止痛药。 条件有限,他只能跪坐在地上,压低身子跟少年说:“我待会要给你缝合伤口,缝合前要先将你的伤口清洗干净,你能忍住吗?” 少年恢复了一点力气,他咬了咬毫无血色的唇:“小公子放心,我陆某一定不会喊一声。” 宋春临笑眯眯的塞了一个止痛药给他:“不要这么严肃嘛,放心啦,你不会有事的。” 味道奇怪的药片被少年吞咽了下去,宋春临却没法等药完全起效,而是深吸一口气,掀开了少年腹部的白布。 那布巾已经被血染透,宋春临用精神力给他检查过,并没有伤到里面的内脏,军医没法救的根本原因是创面太大了,而他们没有办法给伤口止血。 第181章 缝合 在古代,伤口止不住血,那就等同于宣判这个人没救了,所以军医才会这么干脆的放弃了少年,因为除了放弃,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军营里的药材就这么多,他不可能会把珍贵的药材浪费在这种救不活的伤患身上,同样多的药,他起码可以多救活五人,用一个人的生命,换五个人活着,不能说公平,但确实是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而对于宋春临要救人的行为,军医没有阻止,也没有上前帮忙,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的士兵,因为相同的伤势而死去,那么大的伤口,几乎将整个腹部开膛破肚了,如此严重的伤,军医从未见过有人能活下来。 宋春临对于大家冷漠的表现并没有多说什么,只让人清空了周围,不让人靠近,大院里的环境不算好,人来人往不说,地上还满是尘土,宋春临只能尽量用护理垫在地上铺了一小片干净点的地方出来。 少年被几个人一起挪到那一片洁白的区域里,然后留了两个人负责按住少年的手脚,宋春临手边没有麻药,他怕止痛药起效太慢,待会缝合伤口的时候少年会挣扎。 地上的少年已经因为失血过多看不见了,他只觉得眼前黑乎乎一片,身边不断有人在说话,可是他的耳朵却像是隔着一层膜一样,听得不甚清楚。 宋春临看着他意识逐渐模糊,赶紧又给他喂了一口灵泉水,再用酒精给自己双手消毒,然后就拿起一整瓶双氧水,直接往少年的伤口上倒,宋春临动作粗鲁,少年被他弄得浑身一个痉挛,要不是实在没有力气,估计都能直接将宋春临推开了。 宋春临嘴上不断安抚:“你别动啊,待会就好了,很快的。” 少年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他的安抚,还是确实没有力气挣扎了,躺平在地上,任由宋春临拿起棉花纱布给他吸收腹腔里的液体,他这个操作属实将周围的人给吓坏了,全都大气不敢出,生怕惊扰到宋春临,万一他手抖摘下一截肠子咋整? 周围逐渐变得落针可闻,就连最开始放弃救人的军医也走了过来,站在不远处,看着宋春临笨拙的将少年伤口里的血液跟冲洗用的液体吸收干净,宋春临甚至还打开一点腹腔,检查肚子里没有棉花纱布遗落,确认里面已经清理干净了,宋春临才拿起缝合用的线,这个东西他用得不太熟练,只是在末世的时候看过一点视频,缝合的过程不是很顺利,少年虽然吃了止痛药,但止痛药效果没有麻药明显,他的痛感只是稍微减轻到可以忍受的地步,对于宋春临用针缝合的手法反应剧烈。 少年的肌肉紧张得宋春临根本扎不进去,急得他出了一脑门的汗,最后还不得不使出杀手锏,用精神力给他下了暗示,少年才慢慢放松身体,针线总算能顺利的缝合。 宋春临在针线活上一向没有什么天赋,所以少年的腹部被他缝合得歪歪扭扭,丑得像两只蜈蚣在打架,好在效果卓绝,在宋春临将腹腔彻底缝合完以后,少年伤口的流血明显变少很多,再涂上碘酒消毒,撒了一点云南白药粉,用一块干净的纱布轻轻覆盖在上面,这手术就算是做完了。 宋春临第一次给人缝合伤口,过程比较曲折,但结果还挺不错的,他颇为自豪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而少年此刻已经全然昏睡过去了。 宋春临俯身探了探他的鼻息,气息很微弱,但比较平稳,宋春临稍稍放下心来,掏出准备好的消炎药跟保险子一股脑给塞进了少年的嘴里,再喂一口灵泉水顺下去,很好,多管齐下,他就不相信这样了少年还能死。 旁边一直站着的军医上前一步:“这位小公子,不知您师承何处,从何学来的这种救人手法,将伤口处皮肉缝合,就能把血止住了?” 宋春临见是一开始放弃救人的军医,此时他脸上的冷漠已经全然被震惊代替,眼神里也带着求知若渴,看起来是非常想学会他的缝合手法来救人。 宋春临提醒他:“缝合不是像你说的那样,缝合皮肉就行了,见过五花肉吗?猪五花都是一层一层,而人肉其实跟猪肉差不多,人体的腹部也分为五层,分别是腹膜、肌腱、肌肉、皮下筋膜以及最外围的皮肤,每一层的缝合都要对齐位置,否则伤口会长不好,甚至是长歪。” 军医闻言立刻举一反三:“就比如接骨头一样,若是骨头没有对齐位置,那这骨头就长不好,而这皮肉居然也能分这么多层,是老朽见识浅薄了,还以为只是将皮肉如做针线一般缝起来就行了,不曾想里头居然这么多门道,小公子一定师出名门吧,不知道可否容我等请教一二?” 宋春临顿时心虚了起来,忙否认:“不是不是,我也没拜过什么师傅的,只是侥幸见人这么处理过伤口,请教算不上,但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军医自热是不相信宋春临的话的,在他看来,宋春临的技术已经是出神入化了,更别说他还带来了神奇的药水跟药丸,那药水他可是专门,瞧过了,无色无味,跟水似的,因为宋春临说了是可以吊命的灵药,军医也没敢尝,而当那些只剩一口气的伤员,在喝了一口所谓的灵药以后,竟然真的奇迹般的吊住了性命,如此神奇的灵药,令军医不得不信,甚至还脑补了宋春临是隐士高人的徒弟。 宋春临要是知道对方给他安了这么大一个帽子戴,估计要坐立不安了,看着少年情况已经平稳了,宋春临就提出将人转移到屋子里休养。 军医上前给少年把脉,又小心地掀开纱布看了下伤口,嗯,好丑的针线活,军医迅速放下纱布,抬手招来几个人,把人抬上担架,送到旁边的屋子里,那里还有空闲的床位。 第182章 神医 其他人忙活的时候,宋春临也没有闲着,他抱着一个大布包,在其他军医的指引下,找到另一个重伤患者,检查过他的伤口以后,发现对方最大的问题在于他的肠子漏出来了,要不是宋春临在末世待过,此刻恐怕早就吐出来了。 周围其他人的脸色也不是很好,在宋春临的要求下,这个人的周围被清空了一片,跟方才少年不一样的处理方法,宋春临用酒精将自己的双手清洗干净,这才捧着那露出来的肠子,示意跟随的士兵拿起酒精清洗。 士兵第一次拿玻璃瓶,有些畏手畏脚,生怕把这琉璃瓶子给打碎了,要是让里面的药液都流干净了,那他的罪过便大了。 还是宋春临看不过去,让他像倒水一样的倒酒精。 “你倒多些呀,他这肠子上面都是尘土,不洗干净就放回去的话肯定会感染的,到时候还得剖开肚子重新洗,那多遭罪啊。” 士兵听他这么一形容,脑子里忍不住冒出开膛破肚,然后少年掏出一截肠子的情形,讲真,画面的冲击力过于强烈,导致他的手一抖,倒了大半瓶酒精出来。 宋春临仔细检查了那截肠子,很好,没有脏东西了,再用手指假意掏了掏对方的腹腔,其实是用精神力检查里面,发现里面还算干净,只是内出血太多,其他的脏器也有一定损伤,可是这个就不是宋春临能处理的了,他只能输送了一些木系异能,促进伤员的伤口愈合,让他不再流血。 腹腔里的血液吸收干净以后,宋春临才将那一截外露的肠子给塞了回去。 身后的士兵看着他简单粗暴的手法,有些欲言又止。 这真的不需要摆放好一些吗?就这么直接塞,真的可以吗? 宋春临顶着大家怀疑的眼神,手脚麻利的把那个小口子给简单缝了几针,确实的几针,同少年二十厘米的大口子相比,这个简直跟过家家似的,被宋春临缝的极其敷衍。 今天的重伤员不多,二十多个,其中八个已经在宋春临回来之前就咽了气,剩下的十几个里最严重的就是那个少年了,剩下的那些被砍到胳膊大腿的,只要不伤及脏腑,宋春临也乐意指点军医们使用缝合线替他们缝合,至于缝得丑不丑,管他的呢,又不是大姑娘小哥儿的,丑就丑吧,能捡回一条命已是万幸了,不就是伤口长得丑点了吗,多大点事儿啊。 因为缝合线数量有限,不然还能让这些军医们练练手,一些不太大的伤口,也被宋春临用三七跟灵泉水,双管齐下,成功止住了血。 只要伤口不再流血发炎,这些伤兵就能活下来。 处理完所有重伤员以后,已经是深夜,宋春临是不需要睡觉的,但其他的人不行,就连一直连轴转的军医也都撑不住,随意在地上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就躺了下去,不多时就响起了呼噜声。 宋春临有些无语,一路溜达到后面一直熬药的药房,虽然药童们没去前面但也听闻有一个小公子,妙手回春救活了好多伤员,传言说的神乎其神,有人甚至猜测他是哪位神医的关门弟子了。 此时见到一个身穿蓝色衣衫的小公子走进来,药童们纷纷放下手里的活,专注地盯着宋春临。 宋春临有些尴尬地轻咳一声:“咳咳,那啥,我过来看看,随便看看。” 顶着大家的目光,宋春临目光在逼仄的药房里扫视一圈,发现大家熬药的大水缸,都在外面,确认了水缸的位置,宋春临讪笑着离开药房。 等他一走,里面立刻响起药童们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真的是他?看起来也没比咱们大多少呀。” “就是,传言是不是说错了,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有那么好的医术?” 宋春临听到那些药童毫不掩饰的议论,越发觉得尴尬,只赶紧找到水缸,然后站在水缸边上,旁人只当他朝水缸看了一眼,全然不知他已经用灵泉水将水缸重新注满了。 里面的药童议论声逐渐消失,过了许久,有人出来装水,惊讶的发现,之前已经下去快一半的大水缸,现在居然又满了,药童百思不得其解,只当哪个士兵好心又来帮他们挑水罢了。 装满水的药罐被他架在炉子上煎,随着里面的水沸腾,一股药香萦绕在药房里。 一个药童惊讶地发现,自己方才还觉得很困,在闻到药香以后,立马不困了。 “好香啊,今天的这药怎么这般香?” 重伤员治完了,灵泉水放好了,三七又拉了三车过来,这些都是空间里用灵泉水浇灌长成的,药效可比外面买的还要好上几倍,就算的直接捣碎了,也够他们用很久了。 因为担心这些伤员们发炎,就连止痛药跟消炎药他也留了两罐子,都是拆了包装放进去的,用的是之前装果酱的罐子,一个罐子里大概有三四百片左右,交代了使用方法以后,宋春临才放心地离开。 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县衙,怎料到县衙里面也是灯火通明,顾逢月跟戚将军以及底下的一群副将也是刚刚开完会,总结了一下这一次的伤亡情况,顺便讨论下一步的作战计划。 关于他们下一步要怎么打,宋春临不太关心,他打着哈欠跟随顾逢月回到暂住的院子,这段时间他晚上总是用精神力去杀人,今天白天又遇到这一遭,好不容易杀完了敌又作死跑去伤兵营里给人缝合,缝合是一个需要高度集中精神的事情,宋春临靠着精神力不断作弊,才没让自己的针走歪,此刻好不容易闲下来,困意便如潮水一般。 眼看宋春临都要站不住了,顾逢月只能忍下那句让他洗漱完再休息的话,把脏了外衣给他脱掉,拿布巾给他擦拭双手跟脸颊,全程宋春临都没有醒来。 顾逢月无奈叹了口气:“你啊,可真是太相信我了,等你再长大一点,有你好看的。” 第183章 神山 正在睡梦中的宋春临毫无所觉,而空间里的大宝,在看见大大小小的功德金光朝自己光速飞过来,兴奋得在空间里面上蹿下跳。 “嗷嗷嗷,再多点,再多点大宝就可以拥有身体啦!” 这源源不断的功德金光,一直持续到宋春临睡醒还没停下来,等宋春临进入空间,就发现空间似乎变得更明亮了一些,或者说,远处的山峰变得更为清晰一些了。 站在储物区,宋春临手搭凉棚,朝着那山顶望去,发现这山好像望不到顶一样,巍峨的耸立在空间里,整个空间所有开放的区域,都是在围绕着这座山,一直到连成一个圈。 宋春临好奇地问大宝:“这座山叫什么名字,不会是传说中的不周山吧?” 大宝略带嫌弃:“主人你说什么傻话呢,不周山早就倒塌了,不可能出现在空间里的。” 宋春临讪笑:“我这不就是联想到了吗,你看这山,仿佛连接着天与地,是不是很像神话传说里的不周山,爬上去就能通往天界。” “主人,不周山上不了天界,不过你提醒了我,这座山更像是世界刚刚诞生的时候,支撑着天与地的山,山没有名字,他就叫做山,传说山顶上住着山神,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山神陨落以后,山上的所有生灵一夜之间全部死去,彻底成为了一座死山。” “死山?山还有死的?” 大宝点点头:“失去了山神的山,就是死山,死山上寸草不生,也没有活物。” “这样吗?”宋春临摸了摸下巴,越看越觉得这座山神神秘秘的,不止是山上生长出来的各种天材地宝,就是这座山的高度,就明显比空间还要高出一个维度了,宋春临没见过别的空间,但本能觉得这山有点不同寻常。 此时还是有不少功德金光飞进来,宋春临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赢了,还是因为他救了那些士兵,总之功德那是越多越好的。 出了空间以后,宋春临换了一身衣服,随意吃了一口顾逢月留的早饭,摸着一个馒头就出了门。 今天他还得去一趟伤兵营,看看昨天的成果怎么样。 脚步才一踏进院子,就有不少士兵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是宋小公子啊,小公子早啊。” “你也早你也早。” 宋春临一路走来,笑得脸都有些僵硬了,军医们一大早就起来忙活了,看见他来,也全都挤出了笑脸,尤其是昨天那个拒绝救人的军医,年纪大了,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似的。 “哟,是宋小公子啊,早啊。” “早啊,怎么样,都救活了吧?” 说到这个军医更是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托您的福,都活得好好的呢。” 军医随手一指,宋春临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果然不少人都已经能自己坐起来了,少部分人还在熟睡,但从他们脸上的放松的表情来看,都已经度过了危险期。 宋春临骄傲地挺起了胸脯,他就说嘛,空间出品,必属精品,灵泉水灌溉长大的三七加上灵泉水熬煮的药,这个基础上还有他带来的现代药品,没道理这群士兵还活不下来的。 一大早就没见人影的顾逢月也在这里,他刚从旁边的屋子里走出来,就看见宋春临一脸得意的小表情,不由得噗嗤一笑。 宋春临转过头才发现是顾逢月,颇有些不好意思:“你怎么也在这里呢?” 顾逢月走过来摸了摸他的脑袋:“来看看,听说昨天这儿有个小神医,帮忙治好了不少伤员呢,可厉害了。” 宋春临不好意思地嘿嘿笑,顾逢月也不再打趣他,转而问他吃过早饭没有。 宋春临乖乖点头:“吃了,你放在桌上的包子跟鸡蛋。” 顾逢月顺势牵着人走出了伤兵营,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间就到了训练场。 顾逢月凑过去在宋春临耳畔低声说:“春临能否让我看看昨天你用的弓箭,我昨儿在底下杀敌,都没能一睹你射杀蛮子的风采呢。” 宋春临一听这有啥的,左右瞧瞧,发现没有其他人,便手腕一翻,拿出了昨天的那一把复合弓,他把弓递给顾逢月。 顾逢月接过后发现,这弓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重,也不似巨弓一样大,他伸手拉了一下弓弦,立刻察觉到此弓跟普通弓的不同来。 “果然是把好弓,春临,你手里还有这样的弓吗?” 宋春临思考了一下,点点头,又摇摇头:“有,但是不多,算上手里的这一把,仅有四把,都是我从不同地方收集来的,当时没想过特意收集这些,所以存货不多。” 听到只有四把,顾逢月有些泄气,不过转念一想,四把也不错了,于是问了宋春临要了一把造型最简单的,打算拿去给工匠们研究一下,看能不能造出同款来。 宋春临对此其实没报太大的希望,他提醒顾逢月:“我丑话可说在前头啊,这些弓想要弄得形似很简单,可是材料上你们可能短时间内是找不到同样的,即使造出来了,威力也许并不会如预期的一样。” 他说的这些顾逢月自然知晓:“我懂,你手上这把只要拿过的人便知道区别在哪里,我也不求完全一样,只要能拥有此弓一半的威力,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了。” 说完,顾逢月搭弓上箭,对准了远处的箭靶,‘咻’地一下,箭矢正中靶心,甚至穿透了靶心。 顾逢月震惊地看着那被击穿的靶子,他们目前的距离已经是平常训练的最远距离了,这种距离还能轻松将靶子击穿,可见此弓的穿透力有多强,难怪,昨天在战场上,宋春临每次都能一箭带走一个突厥士兵的命,当时他便觉得那箭矢力量极强,还以为是戚将军的军营里出了一个大力士,没想到回来后才听闻这这些人全都是宋春临杀的。 说不惊讶那都是假的,亏他昨日还天真的以为,宋春临上城墙只是为了看热闹,没想到人家是去制造热闹的。 第184章 沙地 从训练场出来,两人迎面就碰上了戚将军,这人一改之前的冷淡,对宋春临这位神箭手笑得跟开屏的孔雀似的。 顾逢月不着痕迹的走到两人中间,戚将军也不恼,只是笑眯眯的问宋春临,有没有兴趣加入他们的军队,替他训练一下弓箭手。 “他不入军队,这是春临昨天用的弓,你找几个信得过的匠人,看能否做出相似的。” 戚将军刚要说什么弓这么厉害,他们的匠人居然还只能做出相似的,然而一入手,戚将军便发现这弓的不同之处来了。 “这个材料,似铁,但又非铁,能把里面的零件打造得如此精细的工艺,我也是头一回见。”戚将军拿着弓翻来覆去的看,愣是没看出到底用的什么材料,宋春临从顾逢月身后探出一个小脑袋,看着戚将军疑惑的表情,心想你当然看不出这是什么材料啊,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这把弓用的什么材料,反正应该也是合金之类的,以古代的冶铁技术根本做不出来。 宋春临也不想提醒戚将军,谁让这人之前还嫌弃自己来着。 虽然没要来宋春临,但拿到了对方的弓,戚将军还算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想让匠人尽快赶制出类似的,若是有此弓一半的威力,也能将原来的射程增加三分之一了,战场上能比对方多三分之一的射程,那得是什么概念啊。 今天顾逢月难得有空,于是又被宋春临拖着去考察地形去了。 顾逢月对种地一事一窍不通,两人出了北城一路沿着山脚走,最后在一片地势平缓的沙地上停了下来。 看着贫瘠的沙地,顾逢月第一次对宋春临的话产生了怀疑。 顾逢月用手里的剑戳了戳地面,很好,全是沙子,“你确定这种地能种出东西吗?” 宋春临理所当然道:“那是自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 宋春临指着距离这里不远的一处沙滩:“那边的沙地适合种西瓜,西瓜你吃过的,就是绿皮红壤,水分特别足的那种瓜。” 顾逢月在脑子里回想了一下,好像确实是吃过,宋春临拿出来的时候,那西瓜还是冰冰凉的,当时他们正在赶路,吃一块下去透心凉,整个人都精神振奋了。 “我跟你说啊,沙地种出来的西瓜是最甜的,而且这边我也问过了,雨水不算多,但种西瓜的话足够了,至于之前的土豆红薯,这两样我看这边也有一些人在种,数量不是很多,如果大规模推广的话,周围几座城的百姓,何愁吃不饱饭呢?” 宋春临还兴奋的比划了一下:“那边的地比这边的要肥一些,可以种花生,再远点没有山遮挡的地方可以种棉花,这边光照足,棉花产量肯定更高。” 顾逢月觉得好笑:“听你这话,估计没有几年啊,你是离不开这边的。” 宋春临没想过这一茬,他光顾着兴奋了,完全没想过这边可不是京城,他的家人们可全都在京城等着他回去呢,要是他真的敢一个人在这边待上两三年,他娘宋秦氏铁定会带着一家老小杀过来,把他给揪回去。 想到这里宋春临的脸就皱巴了起来,他泄气地蹲在地上,有些烦躁:“你说我娘要是知道我想留在这边好几年,她会不会杀了我的心都有了?” 顾逢月也蹲下了身子,眼神跟他齐平,很冷静的告诉他:“别说你了,便是我,估计也要被你爹娘大卸八块,谁让我把你带来了这边呢?” 宋春临垂头丧气:“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顾逢月安慰他:“别难过了,咱们把种子跟种植方法留下来,找几个军户来种就是了,并不需要你亲力亲为的。” 宋春临一听,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反正这么多地呢,光靠他一个人肯定种不过来。 “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先把突厥人给赶走,尽早夺回我们的城池。”顾逢月说这些其实也不是想让宋春临做些什么,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宋春临若有所思:“假如他们这次的将领死了的话,这些人是不是就会退兵了?” 顾逢月思考了一下:“说不准,突厥人这次进攻,看起来不仅仅是想要抢粮食,他们最终目的,一定是这边的所有城池,一旦所有的城池都落入突厥人的手中,那么下一个便是临渊城了。” “临渊?”宋春临想起那个巨大的天池,眉头紧锁,思考着半夜去暗杀突厥元帅的可能性。 两人顺着来时的路回去,天气日渐变暖,路边的田地已经有许多农户在翻地了,宋春临上去问了一句,发现他们种的是豆跟稷,稷在这边指的是高粱。 这边的百姓还是以豆类跟高粱为主食,豆叶还能当做蔬菜来吃,是这边百姓比较喜欢的农作物了。 得知今年还有土豆跟红薯,红薯暂且不论,土豆倒是挺适合这边的土壤跟气候的,据说第一批种植的农户收获颇丰。 一个老农对此侃侃而谈:“那玩意据说亩产能达上千斤,我们这边第一次种,没经验,也能出个八九百斤,可比种豆跟稷要划算多了。” 对于这个产量,宋春临跟顾逢月都觉得少了,不过想到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土豆,即使有种植手册,但气候跟土壤又不可能都一样,产量有所出入也算是正常。 宋春临笑眯眯地问那老农:“老爷爷,你们今年能分到土豆吗?” 老农摇摇头:“我是分不到了,我女婿家分了一些,将将够种一亩地的,嘿嘿,他今年要是侍弄好了,明年我家里也能种上土豆了,听人说那东西管饱着呢。” 看来朝廷的推广工作做的还不错,距离京城这么远的边疆也能普及到土豆红薯,可见皇帝还是不错的,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 顾逢月笑了:“古往今来,关乎民生的事情,皇上一向都很重视,这两年为了推广你的土豆红薯,可没少跟那些世家们扯皮,这么高产的东西,要是落在世家的手里,那么百姓想拿到,就很困难了。” 第185章 愈合 说到那些高产的农作物,顾逢月忽然想起什么他小声问宋春临:“空间里还有玉米种子吗?” 宋春临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玉米啊! “你说我要是管这边的司农属要一块地来种玉米,他们能同意吗?” 顾逢月笑了:“别人问可能不会答应,可是你这个小神医问的话,他们绝无二话。” “好耶!”宋春临有些迫不及待,拉着顾逢月回城,一路上都在滔滔不绝的数着,适合这边种植的各种农作物。 “单论大豆,我那里的豆种绝对比他们手里的要好上十倍,产量高,虫害少,抗病强……”宋春临掰着手指头给顾逢月细数现代豆种的好处,还有各种各样种植技术,他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都仿佛闪烁着星光,亮晶晶的格外好看。 顾逢月一路听着他天马行空的设想,什么稻田里养鱼啊,鸭子除草之类的,反正对他这个从未种过田的人来说其实都差不多,反正都听不懂。 两人一路回到城里,找到司农属,里面的人听到他们的来意,痛快地给他们批了一大片地。 宋春临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有些不确定的又问了一遍:“你确定?真的能给我们这么大一片地吗?” 司农属官员笑呵呵道:“咱们这儿地广人稀的,蛮子还经常过来抢劫,好多年轻人都不愿留在这里,空闲的田地有很多,荒地更多,若是你们愿意种的话,那再好不过了。” 那官员说的轻描淡写,但两人都能听出他语气里的无奈。 拿到想要的地以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宋春临只能等到明天天亮,才能去地里看一看了,而为了帮宋春临种地,顾逢月想着明天点几个顾家军一起过去看,这个提议一说出来,就被宋春临给否定了。 宋春临神神秘秘道:“你别管了,我心里已经有人选了。” 顾逢月看他那副样子,就知道他肯定心里有数,也不再管了,于是第二天顾逢月去军营以后,宋春临就自己去了伤兵营。 被宋春临救活的那个少年现在已经醒了,虽然身体虚弱,但精神头挺好的,这都要归功于宋春临走时留下的那些灵泉水,有了灵泉水跟空间药材的双重加持,少年伤口愈合的速度很快,已经完全不流血了,军医检查过,说他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你可得谢谢宋小公子啊,要不是有他给你缝合伤口,这么大的一条口子,可不会好得这么快。”军医絮絮叨叨给少年上药,宋春临专门留下了几瓶碘酒跟棉签,军医严格按照宋春临说的那样,每天按时给这些重伤员消毒伤口,然后上药,这些活他全都亲自上阵,就怕浪费了宋春临留下来的药品。 宋春临进来的时候,恰好遇到少年在上药,看到救命恩人,少年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恩公!”对方那响亮的嗓音响彻屋内,将周围所有人的视线全都吸引了过来,不论是醒着还是睡着的,全都被这一嗓子给吵醒了。 宋春临一下子被全屋子的人都注视着,饶是脸皮再厚,也觉得烧得慌。 军医用力咳嗽了几声,把试图下床的少年又给摁了下去。 “别乱动,你伤口才好一些,这么一动小心崩裂了,我可不能给你缝第二遍。” 听到军医的话,少年悻悻躺了回去,不敢再有其他大动作,宋春临顺势走到他旁边,低头瞧了瞧他的腹部,那儿爬着一条丑丑的蜈蚣,宋春临看着自己的杰作,有些不好意思。 “咳咳,这第一次缝,确实有些丑。” 少年听了以后反而不是很在意美丑,在他看来,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丑就丑了吧。 “小公子妙手回春,陆某竟无以为报,待陆某伤好,小公子要陆某往东,陆某绝不往西,听凭小公子差遣,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惜!” 宋春临听着他有长篇大论的趋势,赶紧制止:“行了行了,你先安心养伤吧,我这儿正好有点事情需要你们帮忙,赶紧好起来,到时候你可别嫌累。” 姓陆的少年不以为意:“小公子您尽管吩咐,陆某绝不喊累。” 宋春临被他的天真逗笑了:“那可说好了,不许喊累。” 宋春临又在周围转悠了一圈,发现一些轻伤的士兵都好得差不多了,他随意点了几个人,问他们愿不愿意帮自己一个忙。 这些人都得益于宋春临拉来的药材,对宋春临的要求自然无所不应的,还纷纷问宋春临什么时候开始。 宋春临想了想:“再过几日吧,等你们的伤好彻底些,我那儿可都是体力活,你们可得休养好了,别到时候又累病倒。” 军医在后边幽幽补刀:“这群人一个个壮得跟个小牛犊似的,一顿能吃我一桶饭,还休养,再休养就要变成猪了。” 几个人听到军医的吐槽,纷纷老脸一红,可是这也不怪他们,受伤了就比较容易饿,所以就吃得多了些,没想到还会被军医嫌弃。 可是嫌弃归嫌弃,该给他们的饭食却一点也没少,宋春临也有幸分到一份,只是他看着那寡淡的饭菜,有些食不下咽。 军医看他穿着打扮不似普通人家,以为他是嫌弃这饭菜简陋,有点窘迫:“小公子怕是吃不惯这样的饭食吧,要不,我去酒楼给您订一桌酒席来?” 他这话问得小心翼翼的,宋春临却是想也不想就摇了摇头:“不必麻烦了,这就挺好的了,只是,这些生病的人也是吃这样的饭菜吗?” 军医否认:“那自然不是,他们的饭食自然是比我们这些好一点,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咱们这儿土地贫瘠,能种的粮食本就不多,还三不五时被蛮子抢,能吃的自然更少了,不过咱们这儿的羊养得还不错,小公子要是有空,可以去城里的欢喜楼,那里的烤全羊可谓白塔城一绝。” 宋春临听到他说烤全羊,嘴角也忍不住流出了口水,烤全羊啊,这个时代的烤全羊他还没吃过呢,不知道味道跟现代的相比,哪个更胜一筹? 第186章 农活 想到烤全羊的美味,手中寡淡的饭菜那是真吃不下了,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宋春临还是强迫自己把那两口饭给扒拉干净,吃饱后把碗一放,就去看看那些病号们吃的啥。 结果所谓的病号餐,也不过就是在一碗豆子汤里加了些肉沫罢了,宋春临看着的清汤寡水的直皱眉头。 “这就是你说的好一点?” 军医理所当然道:“对啊,这里面还有肉呢,可不止好了一星半点的呢。” 行吧,宋春临想到方才自己吃的饭,确实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可是这毕竟是病人吃的,光这一丢丢的肉沫星子能有什么营养啊,这些人都是外伤,流了不少血,光靠这一点肉沫可补不回来。 宋春临想着空间里还有不少的童子鸡,那玩意都是饲料养出来的,没有土鸡的香味,可是用来给这些伤员们补充营养也是绰绰有余的了,只是直接给他没法解释鸡的来源,上次送三七是因为情况紧急,再来一次他怕被人刨根问底,思来想去,宋春临只能用笨办法,偷摸着给。 好在药房离厨房不是很远,宋春临挑了人少的时候去,他在一个空的大竹筐面前,放下二十只去掉外包装的童子鸡,童子鸡个头不大,一个最多一斤二两,全都炖了也没多少。 放下了鸡,宋春临想了又想,又在旁边的大水缸里倒了点灵泉水进去,药跟饭双管齐下,他就不信这些人好不快。 因为宋春临这几天疯狂给大家开小灶,那些轻伤的士兵不出三天就好全乎了,吵着要给宋春临干活。 宋春临笑眯眯的把人带到司农属给他的地前面,一人分了一把农具,让这些大兵去犁地去了。 几个人看着辽阔的沙地,百思不得其解,小公子为何会想到在这沙地上种东西呢? 在这些人的眼里,沙地存不住水,能种活的粮食极少,其中一个人好心提醒宋春临,这样的土地不太好,问宋春临是不是被骗了。 宋春临摇摇头:“我没有被骗,这是我专门找司农属的人要来的地,其他事情你们不用管,只要专心干活就行了。” 听他这么说,其余人也不说话了,既然是宋春临亲自要来的地,那肯定是有他的用处的,于是几人也不再废话,吭哧吭哧地干起了活来。 人多力量大,宋春临的这块地大约两亩六分左右,七八个人加上好用的农具,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干完了。 宋春临听到他们这边说翻完地了,噔噔噔跑过来看,确实翻完了,他高兴地一直拍手。 “好好好,干得漂亮,来来来,大家过来吃饭,快吃饭。” 来之前宋春临就说过会包吃,所以几个人全都老老实实围坐在一起,等着宋春临放饭,虽然他们好像也没怎么看见他做饭。 宋春临当然没做饭,他堆了个泥窑,烧红以后,就往里面投放了不少事先用荷叶包好的各种肉类,末了还不忘往里面扔一堆土豆红薯,以及刚摘下来的嫩玉米。 玉米还没剥去外衣,熟了就拿出来,宋春临给大家一人分了一个玉米,这些玉米是空间出品,不论是口感还是个头都比普通玉米还要更胜一筹,一个玉米棒子足有两斤重,可沉手了。 奈何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见玉米,看着手里的这个棒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吃,直到宋春临示意他们剥开外面的叶子,露出里面排列整齐的玉米粒。 “哟,这东西,怎么感觉有些眼熟呢?”一个士兵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其余等人也纷纷附和。 “我总觉得这玩意我应该在哪里见过,但是又好像不太像……”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可是真的挺似曾相识的。”几个人七嘴八舌,最后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宋春临看着他们认真讨论的样子,噗嗤一笑。 “我说几位大哥,你们倒是尝一口啊。” 经他这么一说,众人皆反应过来,这玩意是吃的啊,最开始发出疑问的士兵低头嗅了一下,然后咬了一大口,嫩玉米的口感比较软糯,味道也有一种独属于玉米的清甜,士兵吃了一口就惊为天人。 “好吃,真好吃!” 其他人见他如此,也纷纷埋头啃起了玉米,然后忍不住赞叹:“果真好吃。” 宋春临嘿嘿笑:“好吃吧,知道这是什么吗?” 众人齐刷刷摇头,宋春临这才从背后摸出一个生玉米棒子,扒开外面的叶子,指着里面的玉米告诉他们: “这个,你们应该不陌生,这个东西,叫做玉米。” “不可能!”一个士兵激动的反驳。 “这玩意怎么可能是玉米?玉米不应该是一颗颗小小的,一根杆上只能结一穗吗?这个东西确实长得跟玉米有些相似,但绝不是玉米。” 一个人这么说了,一群人也都这么说,大家都说这个肯定不是玉米,因为他们见过的玉米跟手里的这个,完全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怎么样也联想不到一块儿去。 宋春临不怪他们不认识,其实最开始连他都不认识,可事实就是,这确实是玉米,经过他不断改良玉米种子得来的现代玉米。 “大家安静一下,听我说一句。” 众人终于不说话了,全都静静看着宋春临,想知道他会怎么狡辩,这不是玉米的玉米。 “大家不用这么激动,我知道让你们一时接受这个挺难的,不过这个确确实实就是玉米,喏,我特意保留了几个时期的玉米,等会你们看完就知道了。”说完宋春临就爬进了自己的马车,从里面拿出一个篮子来,篮子里面装的分别是两到十穗的玉米,其次就是二十穗的玉米棒子。 其实十穗以上的玉米,已经有了现代玉米的雏形,二十穗的不过是在这个基础上完善了而已。 看着自己眼前那依次排列开来的玉米,众人全都说不出话来,两到五穗的玉米还是很接近这个时代的玉米的,可是当玉米超过十穗以后,就已经完全脱离了他们对玉米的认知。 第187章 种植 一群人拿着那些玉米翻来覆去的看,看完全都沉默了。 如果他们手里拿着的这些是玉米,那之前见到的那些算什么? 其中一个士兵当兵前家里就是种地的,他家里恰好种过几次玉米,产量低不说,还不能吃,只能看品相好的更是难得,种了几次他们家也就刚刚回本,此后说什么也不肯种了。 而今天,他在一个小公子的手里看到了不一样的玉米,玉米粒一颗颗整整齐齐排列着,多到围成一圈,拿在手里明显能感受到它的分量,低头咬一口,是一种跟其他谷物都不一样的清香。 “老天爷啊,我有生之年,居然还能吃上玉米?”那人惊叹了一句。 旁边的人也点点头:“别说这味道居然还不错,谁能想到这玉米竟然还真的能吃呢……” 宋春临笑眯眯看着他们:“这下你们相信我说的了吧?” 大家一致点点头,证据链如此完整,让人不相信都难。 “小公子真乃神农在世,这玉米在咱们大景,历来都只当是一个能把玩的物件,若不是小公子的奇思妙想,估计再过一百年,也不会有人想要把这玉米种来吃吧?” 大家于是又是一阵夸奖恭维,听得宋春临耳朵都红了,最后忍无可忍打断了大家。 “好了好了,大家既然知道这是玉米,那么接下来的种植过程,你们得全程听我的,能做到吗?” 家里种过玉米的人正要说自己家里种过,有经验,但很快宋春临又补充了几句。 “你们既然见过玉米,自然也知道以前的人是怎么种玉米的吧,但是我的玉米,种植方法同之前全都不一样,所以不管多么离谱,你们必须按照我说的那样去种,明白吗?” 此言一出,方才想要说自己有经验的人顿时沉默了,心想种个玉米,还能离谱到哪里去呢?难道不就是直接把种子撒进土里种就行了吗?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为什么宋春临会说再离谱也要按他说的那样去做了。 以前家里种玉米,都是直接把种子均匀撒进土里,然后掩埋好就行了,而宋春临这里不是,他是先松土,一遍还不行,还要进行第二遍第三遍,到第四遍的时候,宋春临拉来一大车草木灰过来,让他们将草木灰撒进地里,说什么杀菌,做基肥。 堆肥他们都懂,可宋春临说的话,他们并不是很明白,只能硬着头皮照做。 拢共就两亩六分地,一行八个人忙活了四天,总算是把最基础的工作做完了,宋春临看着被整理好的田地,满意地点点头。 “好了,大家先休息吃饭,吃完饭再来挖坑种玉米。” 说完宋春临就从马车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古代版盒饭,饭盒是仿古的木质饭盒,里面的饭菜却是从现代盒饭倒出来的,味道先不说,这油水可比古代人的饭食要大很多,宋春临买的这一家盒饭出了吗的便宜量大,味道也不错,所以他前世订了很多,穿越过来他吃的次数不多,因此还有好多放在角落里。 八个人端着饭盒吃得满嘴流油,吃完用袖口把嘴角一擦,舒服地打了一个嗝。 “舒服,小公子的这些饭食,是真好吃啊,肉又多又香。” 其中一个正在吃最后的奥尔良鸡翅,他举着鸡翅感慨:“我这辈子都没想过鸡肉还能这么吃,这味道真是新奇。” “嗯嗯,还有这个叫做茄子的东西,我们这儿有这个菜吗?” 其他人听到这一句,突然就沉默了。 “没有吧?” 别说茄子了,就是那红彤彤的番茄,也是他们没见过的蔬菜。 “好了,别纠结这些了,那玉米咱们之前还不认识呢,这有啥的,小公子总不会拿有毒的东西给我们吃吧?” 说的也是,大家这么一想,也觉得有理,于是也不纠结了,赶紧扒完饭准备干活了。 两亩地大概需要十斤玉米种子,宋春临总共就拿来了十五斤玉米种子,看到那小小的布袋子,八个人当场傻了。 种过玉米的那个士兵不太确定地再问了一遍:“小公子,真的只需要这么一点种子就可以了?” 宋春临理所当然点头:“那是自然啊,你以为需要多少?” 我以为一亩地起码需要四十斤啊,这区区十五斤,能种满一亩地吗? 然而接下来宋春临的操作,再次让在场八人傻眼。 “啥?挖坑?” “每个坑间隔两尺?” “一个坑里放三粒种子?” “小公子,您没搞错吧?” “就这么点种子,真的能长出那么大个的玉米吗?” 宋春临严肃脸:“我之前说过什么来着?” 八人齐刷刷喊:“一切都听小公子差遣。” 宋春临满意点头:“既然都说了是任凭我差遣,那么现在,你们去挖坑吧,记住了,一个坑大约一个拳头那么深就行,不需要太深。” 几个人满脑袋的百思不得其解,可还是乖乖去挖坑了,八个人正好分成四队,两个人搭配着干活,一人在前边挖坑,另一个人在后边下种子掩埋,不得不说军人的服从性跟体力都挺好,两亩地六分地一个下午不到就全种完了,当然,大家的腰也感觉要废掉了。 看着整整齐齐的玉米地,宋春临兴奋地直搓手:“哇哦,不错不错,真整齐啊,不愧是当兵的,速度就是快啊。” 回城的路上,那个家里种过玉米的士兵还是忍不住开了口,问宋春临为何要这么种玉米。 宋春临一脸早知如此的样子,神神秘秘地朝他摇了一下手指头。 “天机不可泄露,你们且等着吧,过几个月啊,这些玉米长大了,你们就理解为什么我要这么种玉米了。” 好吧,人家都这么说了,几个人也都闭了嘴。 将几个人送回军营,宋春临思考着,要不要直接问戚将军把这几个人给要来当自己的护卫,好不容易用顺手了这几个人,要是换掉的话,他肯定会不习惯的,而且他们确实嘴巴严不乱说,干活也卖力,宋春临就喜欢这种手下。 第188章 要人 时隔几日,再次来到伤兵营里,那些轻伤的都已经痊愈离开,重伤的这几日倒是没有增加,宋春临听说顾逢月跟戚将军两人轮流去骚扰突厥的军营,那些突厥士兵白天要应付他们的军队,晚上要应付宋春临的暗杀。 宋春临这段时间一直想找机会杀了那突厥的主帅,奈何现在人家身边里三层外三层,全是护卫,压根没有他能插手的余地,宋春临甚至思考让顾逢月带他上前线去,到时候他就往后方那么一站,连弓箭都不用,直接拿精神力将人绞杀就是了。 不过最近顾逢月他们都挺忙的,连府衙后院都没空回去了,宋春临每天依靠着精神力烙印确认他还安好。 陆继明的伤口已经愈合的差不多了,有宋春临的灵泉水跟现代药物,陆继明甚至没有怎么发热,伤口就长得七七八八了,看得那些军医啧啧称奇。 老军医轻轻拍了拍陆继明的肚皮,语重心长道:“孩子,真上食啊。” 陆继明有些难为情:“这也不能怪我,小公子隔三差五给咱们送肉吃,你们又不准我下床活动,可不就是胖了吗?” 军医不置可否,照例给陆继明用碘酒擦拭伤口,丑陋的伤口将少年的腹部一分为二,看上去狰狞无比,缝合线是可以吸收的,宋春临也没说要拆线,所以军医也没想过给少年拆线。 宋春临过来的时候没忘记带礼物,都是新鲜的时蔬,眼下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除了肉食,维生素也不能缺,至于那新鲜水灵的白菜萝卜是哪里来的,宋春临只说天机不可泄露。 行吧,财神爷都这么说了,伙头也不好多问,反正这菜能吃就行。 送完了菜,宋春临才来到偏院,这里是那些重伤员休息的地方,除了陆继明,还有另一个肠子漏出来的伤员,所有人里只有这两人的伤势是最重的,那个肠子漏出来的伤员叫吴可,是本地人,但家里人都在一次外族来袭的时候死光了,那天他还以为吴家这一脉就在他这里绝了,没想到自己弥留之际还能遇到贵人,硬生生把自己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 吴可已经可以下地走动,他最先看到宋春临过来,一时情急,竟然就这么朝宋春临跪了下来。 “恩公!” 吴可这一嗓子过于响亮,里面闭目养神的陆继明都被他给嚎醒了,更别说当时宋春临。 宋春临脚指头都尴尬的要抠出一座魔仙堡了,他侧身避过对方的跪拜,这人年纪放大景朝都能做他爹了,这一跪他可受不起。 “你起来说话。” 看到自己似乎吓到了恩人,吴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爬了起来,哪曾想他动作幅度太大,牵扯到了伤口,立刻被疼得脸色一白。 宋春临也发现了,他赶紧扶着人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然后掀开对方的衣服,装模作样检查了一下,其实是在用精神力扫描。 好在吴可只是被扯到了伤口而已,里面并没有产生撕裂,宋春临松了一口气,然后就忍不住数落了吴可几句。 吴可也缓了过来,捂着肚子嘶嘶喘气,被一个比他还小的小孩数落,也不敢回嘴,只能嘿嘿傻笑。 陆继明已经听到他们的声音,奈何伤口不允许他下床,因此也只是有些焦急的坐在床上翘首以盼。 好在外面两人没有寒暄多久,宋春临就扶着吴可慢慢走进来了,他看见陆继明已经醒了很是惊喜。 “你醒啦,伤口好了吗?” 陆继明微微颔首:“好多了,多谢小公子赠医施药,还给我们拿来了这么多吃食,大恩大德,陆某没齿难忘……” “停!”宋春临立刻打断对方的话:“大恩不言谢,你老老实实坐好了,我也给你看看。” 说着宋春临便走到了陆继明的床边,直接掀开他的衣服,看着那丑陋的疤痕,然后诡异的沉默着。 陆继明被他的沉默整得也有些紧张了起来,生怕自己的伤口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好在宋春临很快就回过神来,他用精神力给对方透视了一遍,嗯,恢复的不错,比刚才冒冒失失的吴可要好很多。 听到自己的伤势恢复的很好,陆继明抿着唇笑了下。 宋春临从怀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灵泉水,一人分了一小瓶,他嘱咐两人:“这个你们一天分两次喝,睡前跟晨起喝一口,一口就行,里面大概是三天的量,三天喝完就可以了。” 两人拿着恩公给的‘灵药’疯狂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按时吃药的。 得到两人的保证了,宋春临才满意的离开,这回他是从前门出的,一出来就碰见了戚将军。 戚将军之前不太待见他,后面因为一系列的事情对宋春临刮目相看,但是宋春临不喜欢他,看见他就脖子扭到天上去,摆明了不待见这个人。 看见宋春临的动作,戚将军也有些尴尬,但他此前对待宋春临的态度算不上好,此时对方讨厌自己,那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宋春临还有事情要求戚将军,再讨厌,也要拉下脸来跟对方打招呼。 “戚将军。”宋春临不情不愿的喊了一声,戚将军也不计较他的失礼,应了他一句。 “宋小公子,今天怎么有空来这里了?” “想必戚将军消息灵通,应当知道我上次要了几个人去耕地的事情吧?” 戚将军点点头,虽然他没有特意安排人监视宋春临,但对方的一举一动,还是会有人过来禀报给他,对于宋春临向司农属要了几块地来种粮食的事情,他也略知一二。 一开始戚将军还以为宋春临要种的是土豆红薯,正想问他哪里弄来这么多土豆红薯的种子,结果人家转头就种了玉米,而且还不是用传统的方法,而是挖坑种植,一个坑里就三粒种子,戚将军一个没种过地的人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宋小公子这么说,可是还需要人到地里干活?” 这个戚将军还是挺上道的嘛,宋春临暗暗给他点了一个赞。 第189章 大豆 从戚将军这里要到了人,宋春临走路都带着风,他雄赳赳气昂昂地带着人去了地里,玉米种完了,现在该种土豆红薯了,虽然现在这时间有些晚,但北地气候不如京城温暖,应当还来得及。 与此同时,跟他的地隔着不远距离的田里,当地人正在种大豆,宋春临瞧了一会儿,感觉这些本地人种豆方式似乎还比较落后,以他一个门外汉的眼光都能看出来,这些豆子的产量不高,招人过来一问,果真如此,看着农民辛辛苦苦种豆,一年到头也只能混个温饱,宋春临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彭尔木耕完地就跑过来跟宋春临汇报:“小公子,我们这片地已经全部耕完了,不知小公子这一次要种什么?” 彭尔木就是那个家里种过玉米的士兵,其他的士兵还是上一次那一批,只是今天宋春临又问戚将军多要了几个人,凑了十二个壮劳力来帮他干活。 听到彭尔木的话,宋春临这才回过神来,他看了看地里,确实已经耕好了,土已经都翻了过来,较大的土块也被打碎,看着大家辛苦的成果,宋春临满意的点了点头。 “干得不错,现在太阳正好,大家先回去吧,明天再来。” 彭尔木听到要回去,还有些疑惑:“小公子,不是要种东西吗?咱们就这么走了,不种了吗?” 宋春临笑眯眯道:“当然要种啊,只是不是现在哦,走吧,先回去休息,明天还有活要干呢。” 宋春临倒没说假话,第二天他特意没坐马车,而是租了一辆牛车,而牛车上面堆满了他从空间里搜刮来的农家肥跟复合肥,把肥料堆放在一旁后,宋春临又让彭尔木等人再耕了一遍地,耕完了地还用水浇透。 大家对于还没下种子就浇水的行为十分的不理解,但看宋春临胸有成竹的样子,众人也不好反驳,只得乖乖照做,并在心里祈祷,以后小少爷的地里长不出东西,可别哭鼻子呀。 宋春临知道他们心里不是很服气,但他没打算跟这些人解释,等到了丰收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自己做的这些都不是无用功了。 浇水完以后,众人稍作休息,趁着中午日头大,地里的水分蒸发了一些,宋春临这才安排众人施肥。 又是浇水又是施肥,这种子还没播呢,就干了这么多活计,大家伙心里都有些怨言,这得种什么金疙瘩啊,这么能折腾。 施完了基肥,太阳已经下山了,宋春临才挥挥手,让大家收工回军营。 十二个人一回到军营,脱离了宋春临的视线,这才开始互相抱怨起来。 “你说这小公子知道怎么种地吗?先前种玉米也是,现在又不知道种的什么宝贝金疙瘩,神神秘秘的,还没下种子呢,就把水跟肥都上了,这播种后岂不是更不了得啊?” 彭尔木也有些抱怨:“小公子还是太年轻了,哪有他这么种地的,我瞧着这架势,好像种的也不是粮食。” “不是粮食?那能是什么,难道是土豆红薯?” 彭尔木家里没种过土豆红薯,此时也有些不确定了,“难不成真是那土豆红薯?” 说到这两个高产作物,众人可有话聊了。 “听说这两玩意都是亩产上千斤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什么东西能够亩产千斤呢。” 另一个人也感慨:“是啊,要真是亩产千斤就好了,一亩地一千斤,十亩地一万斤,一百亩地,那岂不是十万斤,十万斤粮食啊,我这辈子都吃不完。” 彭尔木左看右看,突然道:“说了半天,你们谁吃过那土豆红薯啊?” 这是个好问题,彭尔木一说完,整个营帐都安静了下来,好家伙,合着一个人都没吃过那两宝贝疙瘩啊。 第二天彭尔木暗搓搓问宋春临,他们这块地打算种什么,宋春临神秘兮兮的一笑:“你猜。” 神特么我猜,我要是能猜到我还需要问您吗? 彭尔木被宋春临给整无语了,但对于他的命令又不敢反抗,只能老老实实将地再翻一次,等宋春临确认里面的肥料都拌均匀了,才优哉游哉从马车上把准备好的种子给拿下来。 只是他拿来的种子,既不是土豆,也不是红薯,而是黑色一小粒一小粒,跟瓜子似的,彭尔木从未见过这样的种子,于是便下意识的以为是土豆红薯的其中之一。 然而宋春临却否认了这一点,只让他们均匀将种子撒进地里,间隔可以稍微大一些,因为这样东西很喜欢阳光,种太密了晒不到阳光会影响结果率的。 十二个人都不知道宋春临肚子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按照他的吩咐,把种子均匀撒下去,然后用土轻轻掩埋。 种完了这一块地,宋春临宣布休息一天,后天接着种。 彭尔木迟疑着问:“后天还种?” 宋春临伸手往他身后画了一个大大的圈:“你看那边,那边,还有这边,这些地现在都是我的了,所以,明白了吗?” 这下不止是彭尔木傻眼了,其他十一个人也傻眼了。 “乖乖唉,这加起来得有五六十亩地吧,虽然咱这边的地不太值钱,可小公子一下子种这么多,到时候真的能收得回来吗?” 这话实在,要知道他们只是过来这边打仗的啊,等打完了仗那不是还得回去,要是仗都打完了,这些农作物却还没到收获的时候,那一切的辛苦不就等于打了水漂吗?这小公子到底图什么呢? 宋春临才不会告诉彭尔木,这些地仅仅是在他规划中是要种植的,但目前还不属于他,最近他晚上都特意留两个小时的时间,在空间里疯狂摘抄大豆的种植技术,其中有不少现代专业用语,这些对学渣本渣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他必须翻译成大景人能听得懂的意思,不能让人起误会不是,一天两个小时其实根本抄不了多少,现在他每天都得磕灵泉水来当咖啡提神。 第190章 鞑靼 宋春临把精神力从突厥那边收回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突厥人最近有点忙,那些士兵也一下子少了很多,可是他收回精神力的时候,却并没有发现突厥人有过来攻打他们的迹象。 宋春临隐隐觉得有事要发生,于是赶紧翻开笔记,打算把最后一点资料摘抄下来,就在他铺好纸笔的时候,大宝突然着急地叫了起来。 “主人主人,快出去!” 听到大宝焦急的声音,宋春临立刻出了空间,然后在脑海里问大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大宝快速的说了一下眼前的情况:“主人,在南门那边,鞑靼人翻过月亮山,正在攻打我们的村庄。” 南门?宋春临眉目一冷,那不就是自己田地所在的地方吗? 事不宜迟,他快速的出了府衙,精神力迅速铺展开来,笼罩住整个白塔城,随着他的移动,这个笼罩范围逐渐囊括了白塔城周围的几个村子。 南门那边的村子最多,因为这边的土地最肥沃,此时是深夜,大多数人都还在熟睡,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原本只在北边活动的鞑靼人,今晚居然会翻越险峻的月亮山,绕过北门,直接袭击他们南门这边的村子。 来到距离最近的村子前,这里守备军已经跟鞑靼人打在了一起,宋春临也不废话,找了个高地,就开始搭弓射箭,今夜没有月亮,大家都视线不明,双方为了避免误伤都没有使用弓箭手,可对宋春临而言没有这种顾虑,只见他几乎是一箭一个,不断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很快的,交战双方都明白大景这边的弓箭手来了,看这射箭的频率,似乎还不止一个。 宋春临占据着高地,几乎不需要瞄准,速度比上次在城楼上的还快,因此造成了双方以为弓箭手很多的错觉。 “弓箭手,我们的弓箭手呢?快点,让他们过来,给我弄死对面的两脚羊!”一个鞑靼的将领不断嘶吼着,宋春临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他,抿着唇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箭。 能当上将领的也不是傻子,对方在听到破空声的时候便下意识的低了头,箭矢堪堪擦过他的脸颊,射中他身后的一个蛮子。 “该死的,弓箭手呢?”将领咒骂了几句,底下的人很快就来回报。 “报告将军,今夜没有月亮,太黑了,弓箭手就没来……” “混账!”将领气急败坏地抽出配刀:“来人,给我去把他们那边的弓箭手都杀了!” 话音刚落,又是一支羽箭破空而来,将领反应迅速地拉过一旁的士兵,替他挡下了这一箭,宋春临看着对方又死里逃生一次,撇了撇嘴。 此时顾逢月也带着人赶到了,戚将军负责守城,他则带了几个副将一起,来到这个村子之前就兵分几路,南边一共有五个村子,这里是离白塔最近的一个,也许是灵泉水喝的够多,顾逢月夜晚的视力也特别好,他听到守备军说他们这边有一个弓箭手的时候,便下意识的四处寻找,果然在一个比较高的坡上,看到了弯弓搭箭的宋春临。 黑夜里,其他人连宋春临在哪里都看不见,唯独他看得清楚,甚至连对方肃杀的表情也都看得一清二楚。 顾不得跟宋春临寒暄,他率先冲进村子里,事出突然,他们赶到的时候,村里已经有不少百姓被杀害,剩下的一些也迅速组织了起来,他们手里都拿着刀,没有的就从死去的鞑靼人身上扒,勉强守住了一个比较大的院子,鞑靼人此行目的不仅仅是杀人,他们最重要的是要抢粮食。 不止是大景这边青黄不接,草原上也是,更何况他们都是以放牧为主,根本不会种粮食,每次没有粮食了就来大景这边直接抢,今天就是这样,可是戚将军跟顾逢月都没有想过,他们竟然会不畏艰险地翻越月亮山。 要知道那山峰陡峭的几乎没有能落脚的地方,也不知道这些蛮子是怎么翻过来的。 眼看守备军跟顾家军已经汇合了,鞑靼的将领也不恋战,迅速带着人先撤离了,顾逢月见他们撤离后,赶紧进村子里,找到仅剩的一个完好的院子,里面都是村里的百姓,看见是自己人以后,这才脱力的跌坐在地上。 稍作休息以后,众人强忍悲痛,在尸体堆里找寻自家人的踪迹,守备军也训练有素的将鞑靼人的尸首给拖走,清点数量以后再进行掩埋。 宋春临也从坡上走下来,他脸上依旧是肃杀的表情,精神力在四周寻找着,果然,被他发现一个藏在水缸里的小奶娃,孩子的爹娘已经遭遇不测,他也不知道是谁把这个奶娃给放进水缸里的,宋春临提溜出来的时候,孩子不哭不闹,但脸色苍白,可见是被吓到了。 宋春临从空间里扒拉出一瓶ad钙奶,插上吸管塞进奶娃的嘴里,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湿了,整个人被冻得瑟瑟发抖,宋春临怕他生病,只能又给喂了一点灵泉水。 小孩喝了灵泉水,整个人舒服了很多,喝着甜滋滋的ad钙奶,被宋春临抱着一路来到那个大院子里面。 顾逢月也在这里,看到宋春临怀里的孩子,问了一句孩子的父母呢,宋春临缓慢摇头。 顾逢月脸色变得很难看:“是我们来得太晚了,村里仅剩的粮食已经被抢走了大半,剩下的也不知道能不能让他们撑到丰收。” 宋春临换了只胳膊抱孩子,淡淡开口:“放心,他们必会血债血偿的。” 此时院子里突然跑出来一个小姑娘,她衣衫褴褛,腿也是光着的,明显是遭到了那群蛮子的侵害,她之前坐在角落眼神有些麻木,但在看到宋春临怀里小孩的那一刻,才恢复了一丝神采。 “弟弟?你还活着!”小姑娘喜极而泣,朝小孩伸出双手,孩子也认出了这是自己的姐姐,一晚上的担惊受怕让他在见到亲人的那一瞬间嚎啕大哭起来。 第191章 追击 村长已经跟守备军清点完了人数,整个村子共计七十三户三百二十七口人,除去不在村子里的,现在只剩下两百一十一人,这还是把所有的孩童也加进去的结果,可以说这一晚上,他们村子死了一百多人,一下子去了三分之一的人口。 “咱们村子离月亮山最近,鞑靼人一来我们村的青壮年就去点燃了烽火,希望其他村子的情况能好一点。” 宋春临把那孩子交还给他姐姐以后,冷着一张脸走了过来。 “鞑靼人还没跑远,以我的速度还是能追上的,你要一起去吗?”后面一句是跟顾逢月说的。 守备军的统领听出来他是要去追击鞑靼人,立刻出声阻止:“小公子可知道什么叫做穷寇莫追,咱们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把眼前的这些处理好,而且鞑靼人明显是有备而来,说不准还有后手没使出来。” 统领虽然知道宋春临便是那弓箭手,但在他的刻板印象里,弓箭手是不擅长近战的,而且看宋春临那细皮嫩肉的样子,也不像是会近战的,对方万一有个闪失,他可没法向顾逢月交代。 但顾逢月却很信任宋春临,他也不多废话,直接拉着宋春临去找自己的马儿,两人在统领的目瞪口呆之下上了马,然后消失于夜色中。 现在距离天亮不足一个时辰,他们得快马加鞭,赶在鞑靼人逃回草原之前把人给截杀。 顾逢月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就朝着距离草原最近的路飞奔而去。 此时宋春临的精神力已经追踪到了鞑靼人的踪迹,这群蛮子刚刚汇合,他们每个人的马匹上都绑着大量货物,甚至还有一长串妇女孩童被绑着手脚拉着走。 看着那些人如对待牲畜一样对待大景百姓,宋春临怒火中烧,冷哼一句:“既然来了,那就别想走!” 顶级异能者的精神力威压是很恐怖的,更何况这些还只是连异能都没有的普通人,在宋春临暴怒的状态下,精神力威压效果更是增加了一倍,竟生生将这些人吓得跪倒在地无法动弹。 “怎么回事?都起来,唔……”鞑靼将领被腿软的马儿从马背上甩了下来,宋春临的精神威压敌我不分,不仅是人,就连马儿都被吓得瑟瑟发抖。 那将领爬起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看到周围所有人都是这种状态,一种没来由的恐惧逐渐涌上心头。 “我们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天神降罪?不,不可能,我有什么罪!我没罪!”那人再次试图爬起来,这一次他总算勉强站稳了脚跟,只是身体晃得厉害。 周围也有人陆陆续续站起来,方才颤栗的感觉还残留在身体里,他们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惊恐的四下张望着。 可是今夜没有月亮,一团漆黑当中,他们谁也没能看见,那黑暗里的是什么。 众人勉强站住身子,正要说些什么,突然地上泥土翻腾,手臂那么粗的藤蔓就这么破土而出,迅速缠绕上他们的脖子,藤蔓力气极大,这些人根本挣脱不开,很快便被扭断了脖子失去生命。 宋春临此时已经跟顾逢月赶到了,远远就能听到这边蛮子们惊恐的叫声,宋春临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也能猜到这些人说的意思。 而那些被绑在一起的大景百姓,也都紧紧挤在一起,她们根本看不清这些蛮子在干什么,但是从那些惨叫,跟骨骼扭断的声音来判断,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一个小哥儿被挤在中间,他夜间视力算好,能隐约看出那些人是被一根如同触手一般的东西给勒死的,起初他以为那是蛇,可是转念一想,蛇怎么会不吐蛇信子呢? 正当他思考着那是什么的时候,一阵破空声擦着他的耳朵穿过去,一支羽箭精准命中离他们不远的一个蛮子。 小哥儿张大了嘴巴,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又一只羽箭划破夜空,射向那些蛮子们。 有了宋春临藤蔓的加入,这里俨然已经是宋春临的主场了,顾逢月只负责抽空给那些鞑靼人补上一刀。 因为才被宋春临的精神威压打击过,这些人还手软脚软的,顾逢月杀起来跟砍瓜切菜似的,一刀一个,非常畅快。 看着场子已经被控制住了,宋春临才有闲心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将那些人手上的绳子给割断了。 “别怕,我们是大景人。” 听到是自己人,众人都松了一口气,但是接下来,宋春临随手递给身边一个哥儿一把刀。 那哥儿拿着刀有些不知所措,而且鞑靼的刀有些沉,他一个哥儿力气比普通男子小,因此拿着有些吃力。 宋春临指着地上那些鞑靼人的尸体,对着这些人说:“去吧,捡起他们的刀,杀了他们,把他们强加在你们身上的屈辱,统统还回去。” 似乎是没料到宋春临会这么说,拿刀的哥儿,跟身后的其他人都愣住了。 宋春临察觉到他们的恐惧,但消除恐惧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面对它,然后打败它。 随手招来藤蔓,上面还卷着一个鞑靼人,宋春临走到拿刀的哥儿身旁,握着他的手,一板一眼地教导他。 “像这样,砍他的脖子侧面,看见那个一跳一跳的地方了没,那就是大动脉,朝这儿砍,即使神仙来了也救不活。” 说完,宋春临握着那哥儿的手便是狠狠一刀,那个鞑靼人脖子上的血喷涌而出,被扔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宋春临还在那哥儿耳边说:“看清楚了没有,我只教这一次,去吧,拿起刀,想想你们的家人,想想你们自己,若是不能强大起来,那就只能白白受辱,今日就算是死,也得手刃了仇人再死。” 宋春临这一句说的铿锵有力,还加上了精神暗示,有了这几句话的鼓励,马上就有人响应,从地上随意扒拉一个鞑靼人的配刀,然后目光坚定的朝那些被藤蔓缠住的鞑靼人走去。 第192章 提刀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当第一个人拿起刀的时候,紧跟着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这些女娘哥儿们全都拿起了刀,一步一步,朝着那些无法挣脱藤蔓的鞑靼人走去。 第一个拿刀的哥儿看着地上挣扎的人,这些蛮子即使被藤蔓缠住,看见他拿刀逼近,眼神里流露出惊恐,惊恐的眼神莫名跟自己父兄临死前的眼神重合了。 他惨淡一笑:“原来你们也怕死啊。” 手起刀落,鞑靼的脖颈被划出一道大口子,血液喷涌而出,有些溅到了哥儿的裙摆上,哥儿嫌恶的瞪着那处,随即伸手将那一点衣角用刀割掉了。 第一次杀人哥儿没能掌握力道,差点把鞑靼人的头给砍下来,鞑靼人躺在地上,藤蔓已经把他给松开,但他却再也没力气爬起来了。 看着那人抖动了几下,很快就变成一具尸体,不止那哥儿心里畅快,身后的所有人也觉得吐了一口恶气。 然而想到自己死去的家人,被抢光烧光的家园,以及被蛮子侮辱的自己,只是砍死一个,远远不够解恨。 平常这些柔弱的女娘哥儿们纷纷举起自己手中的刀,照着宋春临教的,一刀直接往蛮子脖颈砍去,若是一刀没死,那就再补一刀,死了还是不解气,那就把脑袋都砍下来,以告慰死去亲人的在天之灵。 随着一个又一个鞑靼人倒下,原来鞑靼人数众多的优势消失了,这次他们突袭只带了不到千人,方才死伤百余人,后来又被藤蔓绞杀百余人,再加上这些哥儿女娘的助攻,一下子去了七七八八,剩余的两百人还在负隅顽抗,只可惜他们能防得了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百姓,却防不了地上的藤蔓,跟宋春临的冷箭。 而顾逢月早就找准了敌方的将领,正在跟对方缠斗在一起,按照宋春临的指示,将人给拖住,让他无法逃跑,也没法去搬救兵。 女娘哥儿们杀红了眼,最后即使那些鞑靼人没有被藤蔓缠住手脚,他们还会群起而攻之,三四人砍一人,他们毫无章法,但仗着人多,生生把鞑靼人给剁成了肉泥。 面对欺辱自己的蛮子,这些人更是愤怒得将刀对准他们的下三路,有人甚至一刀直接砍中对方大腿上的大动脉,血喷了老远,没多久那蛮子就死得透透的了。 死完还要把第三条腿跟脑袋割下来,再狠狠踩上几脚。 宋春临站在不远处,专门挑那些看起来强壮的蛮子,这些人身强体壮的,即使被精神力威压过一遍,还是能很快的恢复过来,宋春临就负责解决这些人,顺便替顾逢月守好他的大后方。 宋春临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战场之上,竟然没留意身侧还有一个鞑靼人没有死透,他在剧痛中醒来,发现自己的同伴被杀了,身上的武器也被夺了,心头火起的他看着站在面前朝着自己兄弟射箭的宋春临,顿时起了杀心,他屏住了呼吸,借着夜色的遮掩,慢慢摸到了宋春临身边。 他手中没有武器,只有地上摸到的一块尖锐的石头,正当他高高举起石头,眼看就要往宋春临脑袋上砸去,一个尖锐的叫声响起,是那些孩子。 他们手脚上的束缚已经被割掉,现在他们行动自由了,宋春临将这些孩子给护在了身后,一个年龄大一些的孩子看见蛮子从死人堆里爬起来,举着石头就想砸他们的救命恩人,于是他想也没想就尖叫了起来,然后随手抓起地上的石头就朝那个鞑靼人身上砸去。 其余的孩子也发现了这个情况,他们虽然只是孩子,但刚刚宋春临救了他们,现在宋春临有难,这些孩子们也褪去了怯弱,开始从地上摸索着,拿到了石头就狠狠朝那个鞑靼人身上砸去。 几个大些的孩子看见鞑靼被他们砸得满头包,顾不得被误伤,手里纷纷拿了一块石头,一起朝那人走去,几个人你一下我一下的,居然硬生生将人给砸死。 这人身上本就受了伤,正是虚弱的时候,本来还想着杀不成宋春临,能伤了他也好,结果自己却被一群孩童给砸死了,估计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是这样的死法。 宋春临见危机解除,转过身快速朝这些孩子们竖起了大拇指:“干得漂亮!” 这些孩子们见自己帮到了恩人,全都开心坏了,个个昂首挺胸,几个大孩子甚至开始在死人堆里找寻幸存者。 宋春临看到这一幕,既无语又心疼,全都是十岁以下的小萝卜头,却因为战争早早学会了杀人自保。 都怪这些该死的蛮子,要不是他们半夜翻过月亮山来抢劫,这些孩子本应该在温暖的被窝里,亦或者是父母的怀抱里酣睡,而那些女娘哥儿们也不用被迫提刀砍人,想到那些被他们抢来的粮食,宋春临脸色更冷了,这些蛮子,自己不会种地,只会抢劫,今天,他就要教教他们该怎么做人。 宋春临忙着射箭的同时,也不忘分出几缕精神力跟着那几个孩子,确保他们不会被误伤。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些孩子竟然真的在死人堆里找到了几个漏网之鱼。 “这个,这个好像还有气。” “我看看,真的有气,来,大家一起上,砸死他!” “砸死他!” 几个孩子拿着手中的石头,一起朝地上半死不活的蛮子砸去,让本来还剩一口气的蛮子,直接加快了见阎王的速度。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到底不是正规的军队出身,这些女娘哥儿们力气小,总有一个没死透的,全都被这些孩子们给补了几石头,石头砸在蛮子的脑袋上,一人几下那蛮子就彻底没了气息。 其中一个孩子确认对方死透了,才拍拍手,继续去寻找下一个幸存者了。 看着这些孩子们适应良好,顾逢月跟宋春临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只能先解决了眼下的战局再说。 第193章 打扫 随着包围圈的不断缩小,宋春临他们用了非常小的代价就将这些蛮子给杀了个干净,最后只剩下那个将领,跟几个看起来是头头的人。 鞑靼将领用着不太熟练的汉语,对顾逢月他们破口大骂,不过效果挺搞笑的,宋春临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音,随着他一笑,身后大景的女娘哥儿们也都憋不住笑了起来,尤其是那些孩子,他们还比较懵懂,听着鞑靼人被藤蔓绑着摁在地上,嘴里不停吐出奇奇怪怪的汉语,这些孩子们哪里还忍得住,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看着这些人在嘲笑自己,鞑靼人都要气疯了,顾逢月得到宋春临的示意,举起剑将那几个小头目给了结了。 最后只剩下鞑靼将领,看着自己身边人全都死光了,而自己还被这奇怪的植物捆得死死的,他心里终于生出了几分恐惧。 人生第一次知道,原来植物也是可以听人指挥的,鞑靼将领的脖子突然爬上一根藤蔓,想到自己手下那诡异的死法,将领几乎是遍体生寒,身体都止不住开始发抖。 不过宋春临没能杀了他,因为顾逢月说让这人回去带个话,两个人开始背对着那鞑靼将领嘀嘀咕咕,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 宋春临不高兴:“凭什么放他走啊?他带着手下杀了我们这么多人,抢走了这么多粮食,还…还伤害了这么多女娘哥儿,有好多人都还是未成年呢,对着孩子都能下得了手,放他回去岂不是放虎归山吗?” 顾逢月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有些无奈的捏了捏他的手:“咱们杀光了他手下所有的兵,他这次不止没抢到粮食,还连带着损失了这么多的兵马,等他回去了,他们的大汗绝不会轻易放过他,酷刑是少不了的,搞不好会比死了还惨。” 宋春临有被说服,他哼哼了两句,这是代表同意了。 顾逢月接着说:“我需要让他回去带个话,免得他们的人等不到他们,又派人过来攻打我们怎么办?” 宋春临这次是真的同意了:“行吧,你要他带什么话回去?” 顾逢月没有答,而是转身来到那鞑靼将领面前,出手将对方的右手跟左脚的筋给挑断了,这才示意宋春临松开藤蔓。 宋春临也没怎么动作,只是眉眼微微一挑,那些藤蔓就开始往地里钻,存活下来的女娘哥儿们对神出鬼没的藤蔓,都心生敬意,而孩童就天真多了,他们饶有兴致的看着那些藤蔓离开,有些胆子大的还会伸手抚摸,藤蔓察觉到以后特意停了下来给孩子们摸,然后在宋春临的死亡凝视下火速逃离。 荒凉的戈壁上再也找不到一丝藤蔓的痕迹,而阳光也在此刻升起,灿烂的太阳照在这一片染满了血色的土地上,看着满地鞑靼人的尸首,众人紧绷的那一根弦突然就断了。 “我杀了他们?我杀了他们!”一个女娘坐在地上,她的双手还因为拿刀砍人而颤抖,但即使颤抖,也没松开那把对她而言过于沉重的刀。 其他人也像是终于泄了气似的,纷纷坐在地上,身子颤抖着,脸上却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 宋春临见他们状态不对,掏出几个装满了灵泉水的水袋,分发给大家,嘱咐他们每人喝上一口。 一群人也没留意宋春临从哪里掏出来的水袋,纷纷接过了水袋开始喝水,你一口我一口的,灵泉水灌下肚,一晚上的担惊受怕让身体虚脱,有了灵泉水的滋补,起码身体是不会有问题了,现在最有问题的,估计是他们的精神状态。 任谁家破人亡还被人糟蹋,都会留下心理阴影,可是心病还需心药医,这一点宋春临无能为力。 顾逢月已经把要说的话吩咐给了那鞑靼将领,然后一个手刀把人给打晕了,顺手牵了一匹马过来,把人甩上去,用力拍了一下马屁股,马儿撒腿就跑,顾逢月也不怕他回不去,草原的马儿都是认识路的。 “可惜了,也是一匹好马呢。”顾逢月有些心疼。 宋春临看着他心疼的样子,不假思索的给那匹马儿下了精神暗示,等十天后,这马儿就会自己跑回来了,到时候他得记录一下顾逢月惊喜的样子。 一群人在原地休息了一下,喝过灵泉水后大家都恢复了力气,宋春临也给顾逢月分了一瓶,宋春临自己也喝了一大瓶,近距离操纵变异植物也是挺累人的呢。 就在他们喝完水准备回去的时候,一队顾家军带领着守备军赶到了这里,他们本来都做好了两败俱伤的打算了,想着来支援两人的,却没想到等他们看见满地都是鞑靼人的尸体时,集体沉默了。 宋春临摸摸鼻子,好像,一不小心又开了大了。 顾逢月迎上前,对战场上的事情并未多说,只是让大家打扫战场,带着被掳掠的百姓跟鞑靼人抢走的粮食回去。 顾逢月都没说什么,身为士兵的其他人自然不会多问,很迅速的分成几个小队,打扫战场,挖坑埋尸体,统计物资跟马匹,以及护送那些女娘哥儿以及孩童们回去,顺便还有人回白塔城跟戚将军报告这边的情况。 人多力量大,宋春临看着他们训练有素的挖了一个巨大的坑,坑深约一米,这些大景士兵可没想过深埋尸体,反正又不是他们自己人,要是被路过的野狼挖出来的啃食,那也是这些人的命,谁让他们跑到大景的底盘,欺负大景的百姓,抢大景的粮食,自找的。 宋春临却有些嫌弃:“坑太小了,会臭的。” 一个顾家军嘴角抽搐了几下,随即恭敬回答:“小公子,这些人可是鞑靼啊,咱们还得赶回去帮百姓们重建家园呢。”言下之意是咱没空,臭就臭了吧。 宋春临吭哧吭哧跑到顾逢月的马旁边,假意从马鞍上掏了几下,摸出两瓶工业酒精,然后来到那个大坑前面,让士兵们将这些工业酒精撒到鞑靼人的尸体上。 第194章 祠堂 “小公子,这是何物,好像有股酒味,但比酒味奇怪多了。”一个士兵往尸体上浇酒精,还不忘问宋春临这啥玩意。 宋春临神秘兮兮地一笑:“嘿嘿,引火用的,你们仔细点别弄到身上了。” 士兵一听是引火的,顿时变得小心谨慎,生怕那奇怪的液体溅到自己身上,把自己给点着了。 其实宋春临空间还有汽油来着,但是那玩意味道更大,还是用酒精算了,这玩意也挺易燃的。 等着士兵将两瓶酒精都浇完以后,宋春临随手扔了一个火折子下坑里,坑里的火瞬间就燃了起来,站在坑边的人纷纷睁大了眼睛。 “乖乖,这玩意真是引火用的啊?” 宋春临鼻尖闻到那火舌舔舐皮肉的焦味,觉得有些恶心,赶紧撤离大坑,剩下的事情交给后面的顾家军就行了。 顾逢月见他过来了,问他要不要先回去,宋春临想了想,还是回去吧,这边也没他什么事情了。 恰好那边的粮食已经整理完毕,因为还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每家每户的粮食都没多余的,因此鞑靼抢了这么多个村子,所有粮食加起来也不过六万斤,也就刚好够这些村民挨过最难熬的这几个月罢了。 运送粮食的队伍比较慢,宋春临没等他们,自己挑了一匹看起来最帅的马儿,喂了一把空间出品的苜蓿草就跟宋春临哥两好了。 宋春临骑着马儿走在前面,不多时就赶上了那些女娘哥儿们的队伍,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有些人不大愿意走了,宋春临瞅了一眼,全都是女娘哥儿,孩子们倒没有什么其他的情绪。 宋春临上前问护送的士兵,士兵说那些人不愿意回去。 其中一个哥儿小声说道:“家里人都死光了,回去了又能怎么样呢?” 身边另一个哥儿也是神色凄楚:“我们如今已是残花败柳之身,就算家人还在,又有谁愿意留我们这样的人在家里呢?” 宋春临听着这话就觉得不舒服,身边的士兵只能耐心给他解释:“小公子大概不知道,女娘哥儿的贞洁无比重要,他们这样的,即使回去了也大多会被家人赶出去,就算不赶出去,也找是找不到什么好亲事的,寻常人家一听到他们曾被蛮子掳走,就……”士兵没往下说,但懂的都懂。 宋春临也懂了,虽然他并不觉得这些人错在哪里,可在封建的古人眼里,失去贞洁,确实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了。 眼前的这些人就是害怕回去以后被村子里的人说闲话,还有一些则是全家都被鞑靼蛮子给杀光了,回不回去其实也没什么意义了。 可即使不回去也不能就这么把人撂在半道上啊,所以士兵们都有些为难,甚至还想着要不兵分两路算了。 宋春临走到那几个停下来的人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 “虽然我这话听起来像风凉话,但是人只要活着,又什么问题能越过生死呢?你们既然能拿起屠刀砍死自己的仇人,那为何没有勇气去面对几句闲言碎语呢?更何况,你们有没错,错的是那些鞑靼蛮子,而现在,连蛮子都能砍死,我不懂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对你们来说是困难的。” 宋春临这一番话里带着精神暗示,许多人听完后都觉得精神一震,是啊,他们都能砍死蛮子了,那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难倒他们的呢? 宋春临见他们的神色有些松动,于是再接再厉:“你们放心跟这些人回去,若是家里人死光了,或是觉得在家里过不下去的,可以过来府衙找我,到时候我一定会想出能让大家安身立命的办法。” 得到了宋春临的保证,最为抗拒的那几个也开始松动,心想不如还是回去看看吧,哪怕家里人不欢迎自己,看一眼,死心就行了。 再不济,那小公子也说了,可以去府衙找他,左不过就是为奴为婢罢了,他们认了。 宋春临并不知道他们以为自己会收他们做奴仆,要是知道了肯定哭笑不得。 总之队伍总算又开始动了起来,大家一晚上没睡,又砍杀那么多的鞑靼人,虽然喝了灵泉水,但治标不治本,队伍行进的很是缓慢,为了缓解这些人的情绪,宋春临也放缓了脚步,跟着他们一起回了村子。 昨晚追击鞑靼人的地方离得有些远,大家走到日头高升了,才见到第一个村子。 这里不是宋春临他们昨晚来救援的村子,但同样被鞑靼人杀了不少人,死去的人已经被安置在了祠堂,村长昨晚不幸遇难,还是村长的儿子来组织大家恢复秩序。 因为常被蛮子抢劫,大家也都麻木了,甚至有了一套很成熟的应对办法。 宋春临用精神力扫了一眼,发现这些人所谓的应对手法,就是在家里挖地窖,把粮食藏在地窖里,地窖口一般都比较隐蔽,鞑靼人昨晚没找到,竟然让他们村还保留了大部分粮食。 粮食虽然保住了,可失去的人却回不来了,一次遭劫,村里人口一下少了三分之一,这都已经算损失较少的了。 有几个孩童是这个村子的,村长儿子一眼就看见了自己的儿子,他压根没想到儿子还能回来,激动的抱着孩子嚎啕大哭。 几个孩子很快就被各自的家人领了回去,还有几个依然站在原地,其中一个女娘走上前,牵起了一个孩子的手,她对着守备军微微点头。 “这是我表弟,我父母跟他的父母……”余下的话她没有说,整理好情绪后,她牵着表弟的手一起走到村长儿子面前,问清楚自己跟表弟爹娘尸首在哪里后,就带着表弟一起去认领。 有了这个女娘出列,其他人也纷纷站了出来,他们知道自己亲人的尸体就停在祠堂后,便一起去了祠堂。 此时有一个尖锐的声音叫嚣起来:“私德有亏的人可不能进祠堂啊,大力啊,你可别什么乌七八糟的人都放进祠堂里,免得脏了咱们祠堂的地。” 第195章 毒誓 女娘正要踏进祠堂的脚步一顿,她咬着唇,一股巨大的羞耻感涌上心头,泪水夺眶而出。 年幼的表弟还是懵懂的时候,不明白什么叫私德有亏,只是看见表姐哭了,便忍不住转过头去骂那说话的人。 “堂伯母,坏人!”小孩子骂不出什么花样,憋了半天也只憋出了一句坏人,却惹得对方吱哇乱叫。 “哎呦,我真是好心办坏事啊,黄家的丫头,你说说你都被那蛮子带出去一整晚了,身子也不干净了,你这样的人进了祠堂,怕是要扰了祖宗清净的。” 周围还有几个正欲进祠堂寻找亲人尸身的女娘哥儿,闻言便全都停住了脚步,就在众人进退两难的时候,人群里突然冲出来一个女娘,照着那说话的人脸上就是一巴掌,还未等她回过神来,又是一巴掌狠狠扇了过去。 那妇人被这两巴掌给打蒙了,周围的人也没想到会有人过来打人,全都没反应过来,等他们冲上去将两人分开的时候,女娘已经骑在那妇人身上左右开弓,扇了七八个巴掌了,妇人的两侧脸颊肿胀如猪头一般。 等他们将人给拉开以后,才发现这女娘跟那妇人居然也是亲戚关系,而且瞧那女娘眼里迸射出的滔天恨意来看,定然是这妇人做了什么对不起那女娘的事情。 妇人在村子里的风评向来都不怎么好,因此大家也没站在她那边,村长儿子此时才做和事佬,站出来和稀泥。 “大家都亲戚,有什么话好好说便是了,何必动手呢?黄家丫头,这还是你亲伯母呢,念你刚刚回来受了惊吓,这事儿也就这么过了,你说好不好?” “哼,好不好,不是我说了算的,这事儿在我这儿,它就过不去。”女娘泣不成声,紧接着就把昨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全都和盘托出。 在北地,长辈在不分家,是不成文的规矩,黄家丫头的爷奶都还健在,因此没有分家,一大家子人就住在一个院子里,他们家人口不多,倒也住得过来,平日在家里有爷奶压着,那妇人也不敢在公婆面前放肆。 “昨夜,蛮子来犯的时候,这贱人为了保命,自己跑出去不算,还把爷奶也锁在了屋里拖住了蛮子,她自己一个跑了不算了,还把我跟妹妹两个人从藏好的地方给拉了出来,可怜我爹娘,为了救爷奶死在蛮子乱刀之下,我妹妹才十一岁,被蛮子生生折磨死了,她就死在我面前,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死不瞑目啊!” 黄家丫头字字泣血,听完她一番话的人无不都是一脸的震惊。 最为震惊的便是村长儿子,他是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会恶毒至此,为了自己活命,就把老人锁在屋里,拉侄女给自己垫底,这话本来他还不信的,可看到妇人那心虚的表情,村长儿子立刻明白,黄家丫头说的都是真的,这恶婆娘竟然真的做了那样的事情。 “虎子他娘,你当真做了这些事情?” 那妇人还狡辩:“她一个丫头片子瞎说的你们也信?哼,别不是自己被糟蹋了失心疯吧?我跟你说,我肚子里现在可是怀着你们黄家唯一的种呢,虎子跟他哥都没了,我肚子里就是你们黄家唯一的香火,你敢冤枉我,我就堕了他让你们黄家断子绝孙!” 这下换黄家丫头呆住了,她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伯母竟然在此时有了身孕,一时间也没了主意,现在他们家的男丁全都死绝了,只剩下两个女流之辈,若是那妇人所言属实,她肚子里这个要是个男丁的话,就是他们家唯一的香火了。 黄家丫头盯着妇人的肚子,眼神复杂,既不甘心,又无可奈何。 妇人此刻得意洋洋,她以肚子里的孩子威胁,不怕黄家丫头不妥协。 就在那女娘做思想斗争的时候,看了半天戏的宋春临忍无可忍开了口:“你也是好大的口气啊,你又不姓黄,凭什么说自己怀的就是黄家的唯一香火,你能生,难道她不能生?她要是想,不止一个,十个八个那不是手到擒来,而且人家能保证生出来的孩子全都是他们家的血脉,你可以吗?” 宋春临一语惊醒梦中人,对啊,又不是她能生,黄家丫头也可以啊,只要她能找到一个不嫌弃她过往又愿意入赘的男人或者女公子,她想生几个生几个,保证纯正的自家香火,何必去拼一个不知道男女的胎儿呢? 妇人听宋春临这么说,气急败坏地开始骂人:“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懂什么,她一个残花败柳之身,还能有几个男人能瞧得上她?哼,还想生孩子,我呸,凭她也配?” 宋春临已经很少被人指着鼻子骂了,这妇人的手指头都快戳到他脸上了,宋春临也有些恼怒,不等他出手,一旁跟着的守备军已经亮出了刀子,差一点就把妇人的手指头给削断。 “哎呦呦,吓死我了!”妇人后退几步,这才发现自己方才骂的人来头不小,他身边甚至还跟着几个士兵,心里暗道不好,今天似乎是踢到了铁板上了。 黄家丫头上前一步,挡在了宋春临面前。 “我是残花败柳,但我年轻,迟早会找一个不嫌弃我的人,况且,我变成如今这副模样,可都是拜你所赐啊,你口口声声说我冤枉你,那你敢对天发誓,说你没有把爷奶锁在屋里,说你没有把我跟妹妹从藏身之处拖出来?” 黄家丫头盯着她冷哼一声:“你不敢吧?我敢!”说着她转身快步走近祠堂,对着满墙祖宗牌位,还有满地的尸体,举起三根手指: “我黄翠竹怼天发誓,今日我所言句句属实,若有半句谎话,冤枉了大伯母,我必遭五雷轰顶,五马分尸,我的子孙后代将世代为奴为婢,不得善终。” 发完了毒誓,黄翠竹转过身来,对着心虚想要逃跑的大伯母冷声道:“轮到你了,大伯母。” 第196章 回村 那妇人自然不肯发誓,而且她们就站在祠堂里,黄翠竹脚下还躺着无数死去的村民,那妇人吓都要吓死了,作为心虚的她怎么敢当着先人的面发毒誓,更何况黄翠竹说的句句属实,妇人更是嗫嚅着嘴唇不敢说话。 瞧她这支支吾吾的样子,村民们也都明白黄翠竹说的是真的,这妇人当真为了自己活命,把夫家人都推出去送死了。 村长儿子恶狠狠啐了她一口:“好你个毒妇,黄家人平日里待你不薄啊,上至老人,下至孩童,他们究竟哪里对不起你?更何况,这里面还躺着你的两个儿子啊,你昨夜逃跑的时候,可有想过自己的两个孩子?” 村民们也纷纷朝她吐口水:“我呸,虎毒尚且不食子,你却为了自己活命,拉了婆家全家人送死,连自己亲生儿子也不顾,就你这样的人,谁知道你怀了谁的孽种,拿一个不知道是男是女的野种来威胁黄家丫头,你也不怕天打雷劈,黄家列祖列宗在夜里找你索命!” 也是那妇人自己作死,昨夜她眼睁睁看着黄翠竹被鞑靼拖走,自诩没人能知道自己的恶心,哪曾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竟让宋春临将人给救了回来,这下她哪怕真的怀了黄家的骨肉也无济于事,犯下了这般恶行,没被村民们打死已然是念在她怀孕的份上了。 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这妇人将来是在村里呆不下去了,别说是这个村子,就是周围好几个村子也没法呆了,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谁敢让这么恶毒的人来自己的村,那不是引狼入室吗? 妇人见狡辩不成,面对众人的指责,干脆哎呦一声,坐在了地上,扶着肚子哀嚎。 “老天爷啊,你快睁开眼睛瞧一瞧吧,这那么多人欺负我一个大肚子的寡妇,可怜我刚死了丈夫儿子,这群人就变着法的糟践我呀!哎呦我的肚子,好疼啊…” 她嚎得抑扬顿挫,还挺中气十足的,宋春临好奇之下用精神力试探,发现对方确实是怀孕了,但孩子只是一个小小的胚芽,本来头三个月就比较脆弱,因为妇人这么一闹腾,那胎儿隐隐有些不稳的迹象了。 一群人看着她在地上表演,显然也不相信她是真的肚子疼,一个大娘没好气的走到她面前,指着她的鼻子就开骂,让她起来别在地上装。 妇人本来也只是想闹一阵,没曾想她闹着闹着,觉得肚子竟真的开始有些刺痛了起来,面对大娘的指责,脸色苍白地解释:“我没有装,我现在真的肚子疼了……”说着她捂着小腹伏低身子,似乎是要减缓疼痛。 大娘可是没顺着她,反而使了一个眼神,立刻就有几个膀大腰圆的夫郎走过来,将人从地上架了起来,任凭她如何嚎叫,还是被架着扔出了村子。 那几个夫郎收到了命令,站在村口盯着她,不让她回去。 妇人此刻已经疼得额头冒冷汗,只能哀求着几人,让她回去收拾衣服细软。 领头的一个人嘲讽道:“就你这害死全家的白眼狼,能让你活着出村就不错了,这还是看在你肚子争气的份上,但凡你没怀着孩子,早被我们打死了,还想收拾衣服细软?门都没有!” 宋春临带着其他人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那妇人依旧死皮赖脸坐在地上,见哀求不行便转为破口大骂,看见宋春临出来的时候还想要骂他,结果被他一个眼神给镇在了原地。 等宋春临一行人离开的时候,妇人还觉得头皮发麻,整个人手软脚软,她完全不怀疑,若是她再多说一句,宋春临肯定会当众杀了自己。 宋春临都走远了,那妇人才哆嗦着从地上爬起来,朝跟宋春临相反的方向跑远了。 宋春临一路护送着那些人跟孩子回到各自的村子,当然接下来每个村子都或多或少被人说了闲话,孩子倒是无所谓,那些哥儿女娘们却被骂惨了,说什么的都有,最后宋春临都恼了,问了他们的意见,不想留的可以跟他走。 “正好伤兵营里还缺不少人手,你们过去虽然说日子辛苦些,但起码能吃口饱饭,也能有个容身之处,愿意的,可以跟着我走。” 宋春临没想到愿意离开的竟然不在少数,近乎三分之一的人都站了出来,就连孩子里也有几个人走了出来。 宋春临走到那几个孩子面前,弯腰问他们:“为什么要离开,留在村子里不好吗?” 那些孩子们纷纷摇头。 “恩人,我们的爹娘都被蛮子杀死了,家里只剩我们了,家里的房子被烧了,粮食也被抢光了,回去了也是什么也没有,还不如跟着您,起码我们还能有一口饱饭吃。” “是啊是啊,恩人,别看我们年纪小,我们在家里什么活都能干的,求您行行好,带我走吧。” “求求您了,行行好吧!” 宋春临看着他们,年龄最大也不过八岁,最小的只有五岁,在农村确实是已经可以干活的年纪了,而且家人都死光了,回去了也是孤身一人,宋春临想了想,也妥协了。 “好好好,我答应你们,但我有话说在前头。” 听到宋春临训话,几个孩子纷纷站直了身子,乖乖闭上嘴听训。 宋春临对他们的听话很满意:“你们虽说家里大人都没了,可在村里还是有亲戚的,将来若是有亲戚愿意过来接你们回去,而你们也愿意跟他们一起走,我也不会拦着你们,记住了吗?” 几个孩子异口同声:“记住了。” 宋春临说这番话也是给他们打一个预防针,免得将来人家亲戚知道了,还以为他拐卖儿童了。 得到了想要的答复,宋春临便安排人先将其他人给送回自己的村子,余下那些不愿意回村子的,就由他带着一起回到白塔城。 等众人折腾一阵过后,抵达白塔城已经是中午了,这些人虽然早上喝过灵泉水,但眼下早已消化完了,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宋春临就听到他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 第197章 馉饳 别说他们,就是宋春临自己也饿得前胸贴后背,这么多人一下子也不知道怎么安置,宋春临只能先带到伤兵营,他记得隔壁还有一个院子的闲置的,把人安置在院子里,宋春临给了几个士兵银子,让他们去采买一些吃的用的。 “吃食尽量选好消化的,衣服不拘好看,多买几套,顺带买点布料针线,我想他们中间应当会有做针线活的。” 士兵们拿了银子就出去了,宋春临安抚大家,然后又从隔壁的伤兵营的厨房搜刮了一锅鸡汤过来。 院子里一应家具都有,倒不用他另外买了,给大家一人分了一碗热乎乎的鸡汤下肚,采买的士兵就回来了,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挑着担子的商贩。 商贩卖的是馉饳,就是面皮包裹着肉馅,形状看起来就像现代的馄饨。 士兵花了二两银子将小贩的馉饳包圆了,小贩一次性就把所有的馉饳给卖光,也是笑得合不拢嘴,他手脚麻利地煮着馉饳,不多时一锅热气腾腾的馉饳就熟了。 有了一碗鸡汤垫底,宋春临让他们先喂那些孩子们,等顾逢月办完事情寻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见宋春临坐在院子的台阶上,呼哧呼哧地吃着馉饳。 “顾逢月!这里!”宋春临眼尖,一眼就看见了他,赶紧招呼他过来一起吃。 顾逢月走过去,接过那商贩递过来的碗筷,也跟着宋春临一起坐在台阶上吃了起来。 热腾腾的馉饳下肚,整个人身子都暖了起来,吃完两人就离开了这个院子,至于留下的人,宋春临给他们留了点银子,让他们看着置办一些生活用品,等明天安顿下来了,他再思考这些人具体的去处。 回去的路上,顾逢月才开口问宋春临:“我以为你已经替他们做好打算了,难道不是吗?” 宋春临露出纠结的表情:“我确实是想好了的啊,我想着他们这体格子也干不了什么重活不是?那就安排在伤兵营里,照顾伤员这活儿应当还是能做的来的,可是今日去了伤兵营转了一圈,里面全是汉子,他们刚刚才经历过那种事情,一下子又把他们扔到全是汉子的地方,这样不妥,大大的不妥。” 顾逢月这才明白,原来他是顾虑这个啊。 “回来的时候我路过我昨天才种好的地了,唉,一言难尽,刚种下去的种子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呢,就被军队的铁蹄给践踏得不成样子了。”说着,宋春临幽幽看着顾逢月,顾逢月掩唇轻咳一声。 “咳咳,这不是,事出突然吗?都怪那些鞑靼,要不是因为他们,咱们的将士是绝对不可能践踏农田的。”其实他更想说的是,那一大片戈壁上啥也没长,乌漆嘛黑的他们能找到方向就不错了,谁还能分得清脚底下踩的是不是田地呢? 宋春临其实也想到了,昨天晚上没有月亮,黑漆漆的,他有精神力自然不惧,可普通人不行,黑夜里骑马慌不择路也是情有可原,如今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顾逢月见状立刻转移话题:“所以你打算带他们去种地?” 宋春临点点头:“嗯,先种地吧,这也是他们擅长的,有我监督也不怕别人过来骚扰他们。” 两人三言两语的就决定了这些人接下来的工作,回了府衙,宋春临累得连脸都不想洗,就直接往床上倒,还是顾逢月把人给揪了起来。 “脏兮兮的,都成小花猫了,快擦把脸,睡得也舒服些。” 宋春临呆呆坐在床上,也不想动,顾逢月只能任劳任怨给他擦干净手脸,粗鲁的手法把人的脸颊擦得一片通红,好在宋春临也没什么反应,这是累得不想计较了。 宋春临跟顾逢月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宋春临醒来的时候,顾逢月照例不在身旁,而桌上摆着的装满灵泉水的水壶也不见,宋春临有时候都在想,他们俩个到底是谁最爱磕灵泉水提神来着?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宋春临干脆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掏了个紫米饭团啃,慢悠悠晃到了前厅。 戚将军也已经回来了,一群人正在总结这次鞑靼人突袭造成的损失,好在除去那些被杀掉的村民,粮食什么的都已经抢了回来,已经派人挨家挨户去登记造册,然后按人头发放。 一个副将对此有些不太满意:“将军,按人头发放,万一有人家里本来就屯了很多粮食呢?是否对他们有失公允?” “那万一有人谎报存粮呢?他家本来只有一石粮食,报了十石,我们也要给他十石吗?还不如按人头发,大人小孩分得同样的粮食,这样分摊一下,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这话说的很中肯,不患寡而患不均,与其让那些百姓们自报家门,还不如平均分,这样人人有份,一些家里粮食本来就少的,因此多分一些,自然不会多说什么,粮食多的少分了,也不会有怨言,因为本来他们的粮食可是被抢光了的,现在还能分到一点,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若是换一个贪一点的将军过来,说不定还得独吞这批粮食呢。 宋春临蹲在角落里默默吃完了一个饭团,又掏出水袋喝了一大口水,随后擦干净嘴巴,绕过众人待的前厅,往大门走去。 “宋小公子要出去吗?待会要开饭了。”路过的衙役有些诧异的问,这位小祖宗别看整天往外跑,但其实一日三餐他都会准时出现,顿顿不带落下的,今天这是咋了,不吃晚饭了? 宋春临摸了摸肚子:“嗯,我出去吃,你晚上给我留门呀!” “好嘞,您别逛得太晚了,早些回来,我给您留宵夜?” 宋春临思考了一下,疯狂点头:“好,我要喝羊肉汤!” 衙役失笑:“好好好,给您留一锅羊肉汤。” 得到了衙役的允诺,心满意足的宋春临大踏步走出府衙,开始朝伤兵营那边走去,他得过去交代一下他们明天的工作。 第198章 老农 宋春临的地因为被军队践踏了一部分,作为补偿,司农署又另外给他划了一大片地。 宋春临一大早就带着那些哥儿女娘全都来到了地里,一人分了一把锄头,就开始锄地,连最小的孩子也拿着一把迷你锄头,那是宋春临从一堆园艺工具里翻出来的,用处不大,重在参与。 昨天清点过人数,现在宋春临手下有八个哥儿,九个女娘,五个孩子,最大的孩子已经快九岁,最小的那两个一个五岁半,一个刚五岁。 一群人吭哧吭哧的在地里翻土,一亩地没多久就翻完了,宋春临很满意这个效率,跟那些大兵们干的也差不了多少。 一个早上大家就翻了五亩地,这些地宋春临打算一部分补种点棉花,剩下的拿来实验他的种豆大法。 那些大豆的种植要领已经被他誊抄好了,现在只差成果,只要他种的大豆产量比本地的还要高,那他拿出来的种植要领就更有可信度。 就在众人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宋春临远远见到路上走来了一排的出殡队伍,宋春临掐指一算,是了,如今村子里也收拾的差不多了,那些死去的人也该入土为安了。 宋春临本来只是随意的扫视一眼,然而当他看到队伍中的某一个人的时候,突然整个人都愣住了,那个人假如他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前不久他才见过的,那个老农的儿子。 此刻他头戴孝布,神情麻木的跟着队伍往前走,在他的身后,是几口薄皮棺材,有大,也有小。 宋春临感觉自己的脚像是被钉在了原地,他眼睁睁看着那队伍走远,直到快消失在眼前了,他才敢用精神力往那些棺材里扫视一眼。 最大的那个棺材里,是当初那个笑呵呵的老农,他身上被砍了好几刀,脸上因为失血变得白惨惨的。 宋春临至今无法忘记,那天老农站在阳光下,笑呵呵的跟自己说:“明年我家要是也分到了种子,我请小公子吃红薯土豆,管够!” 当时一大群人都在哈哈大笑,仿佛那粮食管够的美好愿景就在眼前,然而转眼老农就躺进了棺材里,而他直到死都没吃过那传说中的土豆红薯。 “小公子?小公子?”一个哥儿见宋春临站在原地久久不语,想唤他回到阴凉的地方躲一躲,却没想到宋春临只是摆了摆手。 “你们休息一下,我去给你们拿午饭。” 宋春临说完这一句后就骑着马,但去的却不是城门的方向,他一路策马飞奔,远远追在那条队伍后面,然后静静立在原地,看着那简单的葬礼。 人数太多了,仪式就变得简单,当棺木缓缓降下,仅存的亲人才开始泪雨滂沱。 宋春临这才上前,走到那老汉的墓前,对着还没填埋的坑洞,扔了一个土豆一个红薯,两个土疙瘩砸在棺木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老汉的儿子有些诧异,他抬头望去,看见的便是一个身着长袍的俊秀公子,他身上散发着森冷肃杀的气息,令他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抬头。 旁边的人也目瞪口呆的望着这边,谁都不知道老汉何时招惹了这么一位小公子,那脸色黑沉如水,仿佛是来寻仇的。 不过宋春临只是弯下腰,朝老汉的棺木鞠了一个躬。 等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周围哪还有什么小公子的身影啊。 捧着盒饭小心翼翼吃饭的哥儿女娘们,纷纷头碰着头,用眼神交流着,到底谁惹到这位祖宗了? 自从宋春临拿盒饭回来以后,他们全都敏锐的察觉到这位小公子的气质整个都发生了变化,明明还是那个人,现在他们却有些不敢直视对方。 然而宋春临毫无所觉,在下午的活都干完以后,才带着众人回去院子。 第二天宋春临忙活了一整天,他将整理好的大豆种植技术交给了陆继明,因为陆继明识字,最初陆继明还不知道他手里拿的什么东西,但当他打开本子看了几眼后,顿时紧张得都结巴了起来。 “小、小公子、这、这……” “这什么这,你不是识字吗?”宋春临打断他:“对外别乱说,你最近也没事干,让吴可,对,就是你,让他带你去我地里,照着这上面写的种大豆,虽然时间晚了些,但也不会差太多。” 陆继明无语,不是,这位就这么信任自己吗?他难道不考验一下就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了自己? 宋春临仿佛没看出他的疑惑,郑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我看好你哦,加油!” 陆继明被他激励得浑身一抖,不自觉随着他喊了一句:“加油!”喊完才思考,加油是啥意思?加什么油,怎么加,往哪儿加? 然而宋春临已经走远,无法给他解答疑惑。 安排好监工,宋春临又拉了一车的种子来到院子里,把东西卸在一间空房间里。 宋春临招来年纪最大的哥儿,叮嘱他看好这里的种子:“这里有大豆,土豆,红薯,现在时间晚了些,不过还来得及,我安排了士兵跟你们一起去种,到时候会有人过来接你们,放心,他们都出自顾家军,顾家军军纪严明,你们不用太过害怕。” 那哥儿看着他仔细嘱咐的样子,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他这话说的,好像自己要出远门一样。 “公子可是要去别的地方?那您,还……还……” 宋春临看着他,知道他想问的是他还回不回来,宋春临想了想,发现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回来啊,随缘吧,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若是回来,希望你们已经把地种完了。” 晚上顾逢月回到府衙,罕见的发现宋春临比他还要早回来,他们房间的桌子上甚至明目张胆的摆着一堆薯条汉堡炸鸡可乐。 顾逢月眉眼一挑:“今日是怎么回事?这儿的饭食吃腻了?” 宋春临嘿嘿一笑:“年轻人嘛,总有那么段时间,需要垃圾食品的滋养。” 第199章 大汗 “歪理。”顾逢月嘴上嫌弃,但还是老老实实走到桌子旁坐了下来。 “说起来也蛮长时间没吃这个了,怪想念的。”顾逢月不是一个注重口腹之欲的人,可是对于宋春临从空间里掏出来的现代美食,也没有多少抵抗力,很快就跟宋春临一起,吃得满嘴流油。 吃饱喝足,顾逢月洗净了双手,这才看着沉默收拾残骸的宋春临。 “你把那些人都安置好了,打算去哪里?” 宋春临收拾东西的手一顿,默默抬起头:“你发现了啊?” 顾逢月无语:“你动静那么大,又是要人,又是运东西去那院里,那边进进出出都是军营里的人,我想不知道也难,说吧,发生了什么事情?” 宋春临手一挥,将垃圾都扫进了垃圾袋里面,等把桌面收拾干净了,宋春临才坐了下来,他没有回答顾逢月的问题转而说起了那个老农。 顾逢月耐心听他讲述,寥寥几句,听在他的耳里,那老农不过是一个擦身而过的路人甲,可对宋春临而言,似乎不仅是路人甲。 宋春临手有些凉,他微微低头,捏着自己的指尖,低低开口:“我所在的国家,虽然有诸多不是,虽然最后也覆灭在那一场灾难里,但在那来临之前,我的国家并没有战争,起码我没有亲眼见过,我知道战争很可怕,我也见过人类为了争抢一口活命的粮食,而残杀同类,但我接受不了,我接受不了你知道吗?” 顾逢月看着宋春临崩溃的表情,不自觉朝他靠近了一点,握住他冰凉的指尖,给他温暖。 宋春临歪着脑袋看他:“那些人太讨厌了,我决定去把他们的大汗给杀了。” 宋春临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太大的情绪起伏,仿佛他要去杀的不是一国之君,而是一只蚂蚁。 顾逢月不自觉捏紧他的手指,脸上带着不赞同的神色:“不,这太危险了,蛮子都是骁勇善战的,你要怎么接近对方?接近了要怎么杀死他?不论是鞑靼还是突厥,他们的主君身边肯定会有许多高手坐镇,彼时你又要怎么脱身呢?” 顾逢月一连串的问题,宋春临并不是没有想过,他也明白自己的这个想法太过冲动,但眼下能快速结束战争的方法,就是将他们的大汗给杀了,大汗突然暴毙,国内必定动荡,到时候就没有办法兼顾这边的战场,战争自然就能结束了。 宋春临看着顾逢月,他缓缓抽出自己的一只手,举到顾逢月面前,顾逢月看着他的掌心里躺着一颗种子。 “你看好了,我只给你演示一遍。” 说完,宋春临掌心里的种子开始发芽,生长,抽条,从小小的一颗种子,变成一根碗口粗的藤蔓,那藤蔓似一条蛇一样,绕着顾逢月的身边转了好几圈。 顾逢月不错眼地盯着那些藤蔓看着他们转圈,跳跃,随后在宋春临的指挥下,乖乖爬到外面,朝泥土里一钻,就消失不见了。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的倚仗,我并不需要走到他们大汗面前,即使隔着一堵墙,我也能杀了他,就算他们想要找凶手,只要我不暴露,谁又能抓到我?” 说到这里,宋春临想起了什么:“对了,最近那些突厥人的军队里不是一直怪怪的吗?” 顾逢月不假思索:“对,他们晚上比白天还要紧张,夜夜都戒严,巡逻的人手好似也加倍了……”顾逢月说到这里,已经明白了些什么。 宋春临直视他的眼睛,缓缓点头。 “是,他们晚上要防的人,就是我。” “你杀了他们的士兵?” “对。” “……” 顾逢月神色复杂,他万万没想到一个连白塔城都没出过的人,居然还能在百里之外的敌军营里搞事情。 “既然你都决定好了,那为何不直接一走了之?” 宋春临疑惑:“你不是还在这里吗?” 一句话抚平了顾逢月心里炸开来的毛,也许宋春临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将顾逢月当做了生命里一个很重要的伙伴了。 顾逢月听他这么说心里自然是开心的,可是该操的心还是要操的。 “你就这么去吗?光靠那个藤蔓?” “那叫变异植物。”宋春临解释,他又从空间里拿出一把手枪:“这是手枪,我那个时代的热兵器,子弹有限我就不展示了,不然待会枪响了吵到别人。” “热兵器?兵器还有热的?是淬火了吗?” “不是哦,这个怎么说呢,比较复杂,来,我教你。” 说着宋春临教顾逢月怎么拉保险,给子弹上膛,还有瞄准。 “喏,瞄准后你就可以开枪了,现在别开,很吵,而且平常别乱上膛,不然容易走火。” 顾逢月没有感受过枪的威力,对这个武器有点好奇,但不多。 宋春临像是搬家一样,不断从空间里掏东西,什么防弹背心,头盔,望远镜,瑞士军刀,一次性的纱布绷带,消毒用品,还有各类药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那十几瓶灵泉水,跟一小袋参片。 “这个人参是我空间里年份最久的,关键时刻能把你从鬼门关里拉回来,比灵泉水还管用,你贴身收好了,还有灵泉水,我特意分装成小瓶的,你出去的时候记得带在身上,觉得不舒服就喝一口,别舍不得,我很快就能回来了。” 宋春临指着那些东西对顾逢月絮絮叨叨的,顾逢月看着他拉着自己围着那一堆东西转悠,走到一件马甲前面的时候,宋春临还亲手给他穿上试了一下。 “这个叫做防弹背心,还是新的,不是从丧尸身上扒拉下来的,你平时就穿在盔甲里面,这玩意连子弹都能防住,那些箭矢肯定也不在话下,还有头盔,这个头盔虽然瞅着嗯……有些圆,没有你现在的帅,但是防护能力应该比你戴的这个好……”说到一半宋春临说不下去了,因为头盔的样式太过于现代,而且这个头盔是摩托车头盔,戴上去视野并没有那么好。 第200章 爬山 “春临,这个能换一个吗?”顾逢月的声音从头盔里传来,闷闷的,而且因为视野受限,顾逢月行动间略显笨拙,他扭着脖子转了好久,也没顺利见到站在身侧的宋春临。 宋春临憋着笑帮他把头盔摘下来:“看来还是你自己的头盔好一些。” 摘下头盔的顾逢月感觉脑袋都轻了一些,他拿着头盔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很轻,不沉,但却很结实,而且头盔上的花纹亮眼又炫酷,顾逢月有些爱不释手了。 “这东西真的有这么结实吗?”顾逢月发出灵魂疑问,不怪他这个古人怀疑,实在是现代材料做成的头盔看起来跟古代人所认为的坚固不太一样。 宋春临思考了一下,才跟他比喻:“就是说,你要是骑马从马上摔下来,脑袋磕到了石头上,这个头盔能保你脑袋不会碎。” “……”非常好的比喻,顾逢月表示理解了。 整理完了所有顾逢月大概能用上的东西,时间已经来到了半夜,宋春临想第二天就出发,顾逢月只能陪着他熬夜,将鞑靼跟突厥人的一些基础跟他说了一遍。 两人一直交换信息到后半夜,估摸着太阳就要升起的时候,两人才和衣睡下。 宋春临躺在床上,听着顾逢月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宋春临缓慢从床上爬起,在确认顾逢月睡着了以后,他才慢吞吞下了床,最后站在床边,给顾逢月留下最后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从深山里找到的一片灵草叶子。 等宋春临离开以后,顾逢月也睁开了眼睛,他侧过脑袋,看着枕畔散发着阵阵清香的小袋子,他拿过袋子放在鼻间嗅了一下,瞬间头脑清明,神清气爽,熬夜的困顿立刻消失无踪。 这袋子里的东西,竟然比宋春临给的灵泉水还要管用,应该是比灵泉水还要珍贵的东西。 黑暗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 远处踏着夜色赶路的宋春临毫无征兆地打了一个喷嚏,宋春临疑惑地搓了搓胳膊,奇怪,他也不冷啊。 算了,不管了,宋春临将自己精神力放开,肆无忌惮的往身旁的月亮山辐射过去。 月亮山山壁陡峭,不管从哪里攀爬,都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而且月亮山之所以被当地人叫月亮山,是因为这座山峰是海河最高的山峰,每当月亮出来的时候,那高高的一轮明月就悬挂在山顶之上,从远处看去,就像是山峰托举着月亮一般,所以才叫月亮山。 “这名字听着怪浪漫的。”宋春临看着高耸的山顶,活动了一下手脚,在太阳升起之前,开始了爬山大业。 一开始还算顺利,等他爬到快三分之一的地方时候,明显感觉到体力不支。 “要命了,那群蛮子到底是怎么骑着马上山的?”宋春临气喘吁吁地扶着一块大石头,别说宋春临觉得奇怪,顾逢月跟戚将军也是百思不得其解,那月亮山就算是徒步轻装上阵,一个人想要翻越也不是一件容易得事情,而鞑靼人竟然还带着马,而且当时他们追击上去的时候,那些鞑靼人明显也是往月亮山这里跑来着。 宋春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座山肯定有问题,不然鞑靼人不可能往这里跑。 想到这里,宋春临立刻使用精神力,给月亮山来了一个大扫描。 月亮山太大了,宋春临的精神力一寸寸的扫描过去,这个做法非常耗费精神力,宋春临扫描了一半,就感觉到精神力透支的厉害,最后不得不停下来喝灵泉水补充。 小半瓶灵泉水下肚,脑袋里的胀痛开始减轻,宋春临这才有机会坐下来,在山上俯瞰白塔城。 他爬的还不算高,却也能看个大概。 此时太阳高高升起,因为外面的村子才经历过鞑靼人的扫荡,街道上的士兵比往日看到的还要多,贩夫走卒少了很多,城门口的位置盘查得越发严格,几乎是所有往来的人跟货物都会被翻上好几遍,确认过安全,才会被放行。 宋春临在原地略作休息,喝完最后一口灵泉水,宋春临闭上眼睛,继续开始一寸寸搜寻这座山上的秘密。 也许是宋春临想多了,也许是他没找对方向,总之当他喝完第二瓶灵泉水之后,宋春临才迟疑的抬起头。 “难道真是我想多了吗?”宋春临开始怀疑自己,但他实在说服不了自己,鞑靼人要真是徒步翻越这座山峰,那他们定然要停留在某一个地方休整,然而月亮山上实在秃得可以,戈壁上的植被没有南方茂盛,那么大一群鞑靼人突然出现在山上,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所以他们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 宋春临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能在不惊动他们的情况下,转移这么大一支军队过来。 想不通的他干脆不想了,继续爬山吧。 又往上爬了一点,宋春临找到一个比较略微平整又背阴的地方,拿出一个便当盒出来,开始悠哉悠哉吃起了午饭。 虽然他是去杀人的,但饭还是得吃好,于是他给自己准备的是红烧肉套餐,配一杯冰凉的柠檬茶解腻,一口红烧肉,一口柠檬茶,整得跟春游似的。 而与此同时,小院里的那些哥儿女娘们也开始吃午饭,他们跟那些士兵分作两端,井水不犯河水。 陆继明虽然是监工,但他还是个重伤患者,于是全程坐在阴凉处当吉祥物,连吴可都羡慕他的悠闲。 陆继明幽怨的瞪了他一眼:“明明大家都是破开了肚子的,凭什么你恢复得比我还快?” 这个问题也让他异常的费解,他们两人的伤势可谓是差不多的,都是伤在了腹部,可陆继明的伤口又大又长,恢复起来也更为缓慢,而吴可也是腹部,却只是一个小口,听说就连缝针,那小公子也只是意思意思的缝合了七八针而已。 七八针的‘小’伤口,恢复起来自然比他那一长条刀疤要快很多,再加上宋春临给他们用灵泉水开小灶,那恢复速度就跟开了倍速一样,如今吴可都可以下地干一些轻省些的活计了。 第201章 暗杀 日头最烈的时候过去,宋春临也休息够了,他把吃完的垃圾丢进空间里,又在里面翻找出一套登山工具来,有了专业的登山工具,翻越月亮山就变得简单许多。 宋春临向上攀爬的速度逐渐加快,等他爬到一个小平台的时候,才有空站定休息一下。 这个平台狭窄到只能容纳一个人站立,便是转身都有些困难,宋春临小心翼翼转过身来,背部紧紧贴着崖壁,从他的这个位置,可以俯瞰整座白塔城。 正在府衙的顾逢月似有所觉,他走到院子里,抬头往月亮山看去。 月亮山太高了,宋春临在山上渺小如一粒尘埃,顾逢月并不能真的看见他。 “顾小将军,您在看什么?”一个衙役好奇地问,他手里还拿着一个托盘,顾逢月看见托盘里放着几盘精致的小糕点,这些一看就是给宋春临准备的,整个府衙只有他爱吃这样的小零食。 衙役见他看向托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是给宋小公子准备的,他正在长个儿食量大,这不是中午没见他回来吃饭,怕他饿坏了,先准备好给他……” “你自己吃吧。”顾逢月打断了他的话。 衙役不明所以,顾逢月解释:“他出门一趟,估摸着,小则三五日,多则半个月,就能回来了。” “啊,这样啊,那行,我把这些分发给兄弟们,待宋小公子回来了,再给他准备新鲜的。”衙役说着,举着托盘离开了。 顾逢月摇头失笑,看来宋春临的人缘比他还要好呢。 人缘好的宋春临已经休息够了,他给自己灌了一口灵泉水,然后催生出一根变异植物,藤蔓卷着他的腰一路往上爬,宋春临体验了一把腾云驾雾的感觉。 变异植物比他想象中的好用,宋春临满意地拍了拍藤蔓,然后就见那藤蔓跟小狗似地疯狂蹭着宋春临。 宋春临被蹭得忍无可忍,催动异能,让它把自己送上山顶。 藤蔓缓缓落下,宋春临再次感受到脚踏实地,看着兴奋的藤蔓,莫名松了一口气。 站在山顶,跟半山腰看又是不一样的感觉,宋春临觉得从这个视角看下去,白塔城都变得格外迷你。 宋春临只看了几眼,便转过身,看向月亮山的背面,那一望无际的草原。 远处的草原似乎还有帐篷,宋春临看不真切,干脆拿出一个望远镜,对准了帐篷,果然是牧民,旁边还有成群的牛羊。 这么多牛羊,宋春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这得多少头烤全羊,多少斤牛肉干啊! 吃货现在满脑袋都是牛羊肉的一百零八种做法,他还记得前世吃过的一次烤全羊,正宗内蒙草原羊,洒满孜然辣椒面,那个滋味一直让他念念不忘。 想起自己空间还有大量烧烤料,宋春临觉得,偶尔犒劳一下自己,也不是不可以,这可都是新鲜的肉啊,自己空间里的那些冻货根本没法比。 而且鞑靼人抢了他们汉人这么多次,自己抢这一次应该也不过分对吧? 打定主意以后,宋春临摩拳擦掌,开始慢吞吞下山。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月亮山的背面比前面还要陡峭,整座山背面比正面还要秃,前面好歹偶尔还有点草,背后是一丁点草都没长啊,宋春临下山想要扯着草都没东西可以扯,只能让变异植物捆着自己,以免脚下不稳一头栽倒。 爬上来的时候只觉得难爬,现在下山,宋春临觉得自己要是没有变异植物拉着,迟早得滚到山下。 而且从变异植物反馈回来的情绪上看,这么贫瘠的土地,就算是极度不挑地的变异植物也嫌弃得很。 不是石头就是沙子,一点水都存不住,这样的土质能长出植物才算是奇怪。 宋春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下到了半山腰,这里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凸起来,宋春临正好坐在石头上休息,眼下已经快天黑了,宋春临打算休息下,晚上再行动,从他这个地方下去,如果用异能的话,也非常快。 打定主意以后,宋春临干脆坐在大石头上,拿出一个盒饭简单吃了点,看着天色暗了下来,就闭上眼睛进入空间里。 空间里这段时间的水果早就可以收获了,只是宋春临没地方放了,今天正好摘摘水果打发时间。 等他从空间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看了下时间,估计是亥时左右,宋春临召唤出藤蔓,开始往山下走。 等下到了山脚,宋春临便掏出自己的小电驴,今天晚上有月亮,宋春临连车灯都不需要开,直接风驰电掣地直奔白天见到的那个大帐篷。 帐篷离得不远,宋春临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到了帐篷附近,宋春临用精神力检查过,这些应该是专门负责放牧的牧民,他们不但有马匹,还有武器,一群人也安排了人巡逻放哨。 不过这些难不倒宋春临,他让藤蔓覆盖在自己身上,悄悄摸到一个站岗的人周围。 那人已经有点昏昏欲睡,对与宋春临的接近丝毫不知,等他感觉到脖子一紧,生命就直接被定格在了当时。 宋春临把他摆放成睡着的样子,然后继续前往下一个目标。 站岗的人总共就两个,还有四个巡逻的,而帐篷里还睡着六个人,听他们打呼噜的声音,宋春临便知道这些人睡得死死的。 也是,谁会想到草原上还能遇到他们的死敌呢? 宋春临解决了第二个站岗的人以后,自己站到了角落里,他方才认真观察过,这个地方是个死角,每次只有一个人会从这里经过,很方便他下手。 果然,没多久一个巡逻的人便走了过来,宋春临直接催动异能将人给死死绑住,那蛮子还想挣扎,却被藤蔓勒得死死的,不多时就没了呼吸。 宋春临指挥藤蔓挖了一个坑,火速将人给推进去,胡乱弄了些土撒在上面,他埋得很敷衍,索性晚上只要不仔细去看,是不会发现那里埋着死人的。 第202章 牛羊 巡逻的已经发现了异常,他走完一圈,却没遇到那个被宋春临杀掉的,一开始他以为那人只是偷懒去了,结果等他走到死角的时候,宋春临的藤蔓便也缠上了他的身体,此时他才意识到危险,然而已经为时已晚。 杀死第二个人以后,宋春临大摇大摆的走出来,正好是第三个人的身后,精神力笼罩在他身上,那人完全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人,被宋春临扭断脖子的时候,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 外面的人解决完以后,剩下里面的六个人,为了不吵醒他们,宋春临猫腰爬进帐篷里,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手术刀,走到其中一个人旁边,这个人的呼噜声音最小,宋春临用精神力检查过,他确实睡着了。 伸手捂住他的口鼻,手术刀对准心脏狠狠扎进去,宋春临怕他不死,还用刀子在里面搅动几下,确认人已经死透了,才松开手,朝下一个人摸过去。 同样的方式解决掉五个人,只剩下最后一个,也是打呼噜打得最响的那个,整个帐篷里已经只剩下他的呼噜声,宋春临居高临下的站在那人的床头,发现这人不仅呼噜声最响,体格也是最壮硕的,平躺着都能感受到此人的高大,要是让他醒来,那可不得了。 拿着手术刀比划了几下,宋春临觉得刀有点短,可能扎不到他的心脏,于是干脆换了种方式,直接割喉。 这是宋春临最讨厌的方式了,割喉会让血溅得到处都是,后期处理比较麻烦。 不过这帐篷里好似也没有什么值得他收进空间的,算了,直接割吧。 于是帐篷里的呼噜声戛然而止,割喉死得没有捅心脏快,宋春临召唤出藤蔓将人绑得死死的,免得他挣扎的时候血飙得到处都是。 看着那壮硕的汉子抽搐着身子,血液哗哗流了一地,两分钟以后,汉子彻底停止了挣扎,宋春临探了探他的鼻息,果然死了。 一下子把所有的人杀光,宋春临心情颇好的走出帐篷,看着满地的牛羊,还有马匹,兴奋得两眼放光。 “好多好多肉啊,哈哈哈哈,这么多肉,得吃多久才能吃完啊?”宋春临畅享着一口烤全羊,一口卤牛肉的美好生活。 “可惜不能活着收进空间里,不然我走哪带到哪,也不用人来接应了。” 对于空间不能收活物这一点,宋春临耿耿于怀,你说里面都能种植各种植物了,天材地宝都能长出来,怎么却连一只活着的蚂蚁都收不进去呢? 这么多的牛羊全都收进空间也不现实,而且这里面还有十匹马儿,那马儿确实是难得的好马,就连宋春临这个门外汉都能看出来。 这么好的马儿弄死了可惜,宋春临想了想,只收了四分之一的牛羊进空间,即使是四分之一,也有上百头牛羊,足够宋春临消耗很久了。 收完了牛羊,宋春临弄出一堆空间出品的草料,寻到牛羊群中的头头,给两只跟那十匹马儿都喂了灵泉水,喝完灵泉水的动物特别依赖宋春临,全都亲昵的围在宋春临身旁,低着脑袋去蹭宋春临。 宋春临挨个摸了过去,随即召唤出变异植物,用变异植物引领着这些动物,一路往大景的方向走去。 宋春临骑着小电驴一路跟着,直到快接近大景的地盘,宋春临才停下脚步。 白塔城府衙里,今天是来到白塔城以后第一次没有宋春临陪在身边,顾逢月有些不习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当窗口被敲响的时候,顾逢月立刻醒了过来。 他打开窗户,朝窗户底下看去,果然一根藤蔓立在那里,那藤蔓见到他开窗,便将一直卷着的纸张递给了他,完成自己的任务以后,藤蔓咻~一下钻进土里,消失不见了。 看着逃也似的藤蔓,顾逢月难得‘啧’了一声:“跑得真快。” 吐槽完藤蔓,他才打开纸张,全部看完以后,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 半个时辰后,三十个顾家精锐集结完毕,大晚上的大家都是从床上薅起来的,当听到顾逢月说出发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脸懵。 “小将军,这大晚上的,去哪儿?” “杀蛮子?” “杀蛮子!” 一说到杀蛮子,这群人就变得极其兴奋,但下一瞬,顾逢月就给他们泼了冷水。 “不是去杀蛮子,你们快点跟上,慢了的回来军法处置。” 一群人哀嚎着骑马跟随,顾逢月可不管这些人的哭嚎,径直按照宋春临给出的地图,一路紧赶慢赶,才终于在天亮的时候到达目的地。 众人一看,这也没有敌人啊,而且都快到蛮子的地盘了,就有人想要上前提醒顾逢月,但是顾逢月并不理会他们,依旧执着地往前走。 身后的人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可是走着走着,转过一个弯的时候,他们却惊讶的发现,面前出现了一群牛羊。 “不好,小将军,是蛮子的牛羊!” “这么大一圈牛羊,周围肯定有蛮子!” “不用惊慌,跟上我。”顾逢月冷声道,那些顾家军还想再说些什么,可见顾逢月脸上一点惊慌都没有,就狐疑着跟了上去。 等他们来到那些牛羊前面时,众人惊讶的发现,这里不止有牛羊,还有十匹品相极好的马儿。 除了这些牛羊跟马匹,周围没有一个蛮子,不管是鞑靼还是突厥,竟然一个都没有留在这些牛羊身边。 此时顾逢月已经走到了牛羊中间,他从马上跳下来,在地上辨识了一下,找到其中一根藤蔓,他蹲下去轻轻拍了拍,藤蔓从地上挪开,露出底下藏着的水瓶子,瓶子里的水是宋春临留下来的灵泉水,有了灵泉水,顾逢月才能将这些牛羊马带回去。 “将军,这儿有古怪,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顾逢月站起来,将水瓶收好。 “回去是肯定要回去的,但前提是,把这些牛羊马儿一起带走,这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第203章 子弹 三十个汉子以为自己幻听了,就这些,这一片成群的牛羊跟马儿,就是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啥目的啊,二公子您不会是想让咱们把这些牲畜都带走吧?” “是啊,虽然没有蛮子,但谁知道会不会有埋伏在周围,就等着我们把牛羊牵走了。” 虽然他们的担心是对的,但顾逢月又不能把宋春临的事情说出来,只得沉默着走向那两头被拴起来的牛羊,看着明显与众不同的牛羊,顾逢月便明白这就是宋春临说的牛羊群里的头头。 也许是嗅到了顾逢月身上灵泉水的味道,对着顾逢月身上蹭来蹭去,顾逢月颇有些不耐烦的戳了戳它们的脑袋,把两个脑袋推离开一些,才掏出灵泉水的瓶子,给倒了一点喝。 “好了,尝个味儿就行了,我都没剩多少了呢。”顾逢月见它们喝完以后还想要,出声制止了它们,紧接着又给一直在旁边来回踱步的马儿也都喂了一口灵泉水。 这些动物们喝过了灵泉水,确认了味道,便直接跟着顾逢月了,那三十个汉子对此十分费解,并叹为观止。 顾逢月翻身上马,他在前面走,牛羊在后边跟着,那些牛羊都是跟着自己的头领一起走的,顾逢月动,整个庞大的队伍也跟着动了起来。 顾逢月催促着那些顾家军:“赶紧的,咱们要尽快将这些牛羊赶回去。” 此言一出,众人也立刻行动起来,大家分散开来,一路护送着牛羊往大景这边走,一直到走出草原的地界了,这些汉子才放松的开始讨论着这么多的牛羊,该怎么分配才行了。 “军营里能分到几十头吧?” “应该吧,这些牲畜可是咱们二公子发现的,那咱们这边应该能多分几头才是。” “正是正是。” 他们这边讨论的热火朝天,宋春临这边就显得惊心动魄了,起先他是循着来时路往回走的,但是好巧不巧,居然又碰上一群蛮子,而且这些蛮子还不是来放牧的,他们全副武装,看起来更像是要去找茬的。 宋春临想到之前顾逢月放回去的那个将领,不会是鞑靼人派来寻仇的吧? 一想到这些人可能会跑回大景,继续骚扰大景的百姓,宋春临就眼神一凛。 “既然碰上了,那就把命留下来吧!” 宋春临说着就压低身子,手上的变异藤蔓早早就放了出去,潜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这些人骑着马跑得飞快,压根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茫茫草原上栽跟头。 当第一匹马儿控制不住摔倒的时候,后边跟着的便紧急勒住缰绳,试图让马儿停下来,奈何拉绊马索的不是人,而是植物,变异藤蔓一路横扫,及时停下的那几个还没站稳身形,就天旋地转,被直接绊倒在路上。 “该死的汉人!”领头的那个居然会说汉语,他方才一马当先冲在前面,是摔得最惨的,满头满脸的血。 然而疼痛没有让他退缩,反而激发了他的怒火跟战意,可当他们在地面上寻找绊马索的时候,却发现地面上什么都没有,别说绳索了,连一个线头都没见到。 “见鬼了,这地上怎么什么都没有?”众人疑惑,拖着受伤的身体在周围仔细搜寻,可是依旧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宋春临躲在远处,身边是催生出的茂密草丛,而且他离得足够远,他们根本没发现他。 差点把周围掘地三尺也没找到绳索,更没发现一个活人,这下他们更迷茫了。 不是,草原上的汉子,谁骑马还会平地摔啊? 一个平地摔,两个三个,一群人都平地摔吗? 可是地上确确实实什么也没有,这找谁说理去? 一群大男人就差撅着屁股趴地上找了,宋春临看到他们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笑,所以给他们加了把火,等他们再次上马,没走出几步的时候,变异藤蔓又给了他们狠狠一击。 再次从马背上摔下来,这群大汉可谓是怒火中烧,这次他们搜索的范围更大了一些,宋春临也不再躲藏,而是大大方方的站了出来。 他一身汉人服饰,在草原上格外显眼,那些人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 头领也不敢骑马了,他往前走了几步,目光阴鸷地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汉人小孩。 “汉人?汉人的孩子怎会出现在这里?” 宋春临微微一笑:“这就要问你们了,为什么要去大景,我瞧你们那架势,也不像是去探亲的吧。” 听到宋春临的话,这些人哈哈大笑,都是在嘲笑宋春临的天真,认为他就是一个愚蠢的汉人小孩。 其中一个蛮子上上下下打量着宋春临,嘴角忽然掀起一个不怀好意的笑,他凑到头领旁边,用鞑靼语说了一句什么,那头领听完后眉眼一挑,也开始打量起了宋春临。 宋春临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两人脸上的表情来看,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话,更何况他们那赤裸裸的眼神,恶心得像一条滑腻的蛇一样,宋春临蹙眉,掌心翻出一把手枪。 “本来还想再逗一逗你们的,但是现在,我只要你们——死!” 那头领哈哈大笑,听懂了汉语的人也哈哈哈大笑,在他们的眼里,汉人柔弱的如同蚂蚁,尤其是像宋春临这样的小孩,更是蝼蚁中的蝼蚁,他们都认为弄死宋春临是跟喝水一样简单的事情,但他们忘记了,大草原里突然就冒出一个敌国的孩童,这件事本身就多多少少透着一丝诡异。 就在这些人笑得前仰后合的时候,宋春临对准了那头领开了一枪,子弹正中他眉心,方才还疯狂嘲笑宋春临的人,下一刻就整个人倒了下去,死得不能再死。 周围的蛮子也都被这一变故吓了一跳,离他最近的那个蛮子最倒霉,射穿头领的子弹擦过他的耳朵,他捂着鲜血淋漓的耳朵,直到此刻他还不明白自己是为何所伤。 这些人一看到自己的头领被杀了,顿时怒不可遏,虽然不知道那小孩是用什么武器杀的人,可不妨碍他们头脑一热就提着刀砍过来。 宋春临可不会傻站着让他们砍,异能一催动,变异藤蔓宛如地狱里的鬼怪一样,从地里疯狂长出来,几乎是一瞬的事情,那些蛮子全都被变异藤蔓给缠得死死的。 宋春临缓慢走到那些人面前,他抬脚踩在那个头领的脑袋上:“便宜你了,成为第一个被枪杀的古代人。” 那些懂汉语的蛮子,都不明白宋春临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宋春临也不打算解释,他随意地拎着手枪在这些人面前转悠。 “他应该感到荣幸,本来吧,我打算把第一颗子弹,送给你们的可汗的。” 蛮子听到这一句纷纷用力挣扎,他们不知道子弹是何物,但汉人会给他们可汗送好东西吗? 那必然不会,用脚指头想,那个子弹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然他们的头领咋突然就死了呢? 宋春临收起手枪,看了看天色,便示意变异藤蔓将众人绞杀。 藤蔓松开时,那些人的尸体掉落在地上,宋春临挨个检查他们的随身物品,居然搜出不少冷兵器,特别是头领身上的,居然还有一把镶嵌了宝石的匕首,宋春临试了一下,还挺锋利,是把好刀。 “归我了,嘿嘿,拿回去给顾逢月看看,他不得羡慕死我啊。”想想就美滋滋的。 解决了财务,宋春临摸出一张牛皮纸,上面是一张地图,宋春临仔细辨认了好半天,才确认那是月亮山的地图。 “果然,月亮山上有猫腻,只可惜这山太大了,等回去了一定要好好的再搜查一遍才行。” 打定主意以后,宋春临将战利品都收进了空间,然后再让变异藤蔓挖出一个大坑,尸体都扔了进去,仿照那天早上的一样,他从空间里拿出了汽油,倒在那些蛮子身上,点了火以后汽油燃烧的很快。 眼看尸体都烧得差不多了,宋春临才让变异藤蔓用泥土掩埋好。 至于那些马儿嘛…… 虽然很可惜,但宋春临没打算带回大景,只能放任这些马儿离开了。 就在此时,宋春临眼看着一大团功德金光朝他飞来,空间里的大宝也是兴奋地吱哇乱叫。 “主人主人,好多功德,嗷嗷嗷嗷,都是功德,这个人杀得好,杀得妙,杀得呱呱叫!” 宋春临一脸黑线:“你可注意点吧,要知道你是要积攒功德的,嘴里一直杀杀杀的,像什么话?” 大宝嘿嘿一笑:“我这不是兴奋的嘛,主人你知道吗,你今天杀的这些人以后很可能会祸害很多大景百姓,不然不可能有这么多功德金光。” 这一点宋春临也想到了,他眼神晦暗的看着那个埋着尸体的小土包,看来这些人来头不小,杀了也好,不然真让这些人去了大景,在大景大开杀戒,那他们岂不是就危险了。 就是不知道当那鞑靼的可汗知道自己派出来的人被他全杀了,会是一种什么表情? 宋春临嗤笑,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表情,他都会送他们一起上路的。 重新骑上自己的小电驴,草地的路还算好走,宋春临利用精神力一路畅通无阻,这次路上没有再遇到蛮子。 晚上宋春临用变异藤蔓将自己包围起来,自己窝在一个背风的地方,从空间里拿出吃的喝的,对着月亮,颇有一种野营的感觉。 “可惜了,要不是怕发现,这里还真是一个露营的好地方啊。” 明月,草原,还有美食,如果没有战争,那确实是挺美好的。 宋春临在地上铺了一块毯子,躺在地上假寐,一个小时过去,宋春临睁开了眼睛,收拾了一下垃圾,拿出小电驴继续赶路。 鞑靼人的王城其实离得不远,宋春临紧赶慢赶,总算在天亮的时候,摸到了一点王城的边缘。 王城旁边有护城河,宋春临躲在暗处,精神力笼罩在王城里,他掏出纸笔,画了一个简单的地图。 王城里的路线还算简单,整座城有两个白塔城那么大,里面的王宫占地面积最广,宋春临花费了好些时间,才找到他们的可汗居住的宫殿。 ‘看’着那奢华的宫殿,用金碧辉煌来形容也不为过,尤其是那些摆设,挂墙上的字画,可汗随手赏给婢女的首饰,宋春临一眼就能看出,那是他们大景的手艺,因为草原人佩戴的首饰个人风格太明显了,很容易就能区分开来。 宋春临心想,这些不会都是从他们大景这边搜刮来的吧? 看着那年老色衰的可汗,一大早就搂着一个青春水灵的婢女上下其手,宋春临就觉得一阵恶寒,感觉自己的脑子被污染了,得看点健康的东西洗一洗。 宋春临把精神力挪到别处,按照经验,他们王后住的地方应该不远,果然,宋春临很快就找到了王后的宫殿,跟可汗奢靡的宫殿相比,这里的住处相对来说比较寒酸,而且出乎意料的,这位王后是一个很年轻的哥儿,哥儿长相艳,但穿衣打扮很是素净,身上只穿着简单的素袍,长发披散,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哀愁。 宋春临目测这王后不超过三十岁,就年纪而言,那可汗都能当他的爷爷辈了,也不知道他图他什么,图他老,图他不洗澡,图他死得早? 王后的宫殿明显人少了很多,宋春临前前后后只看见了七八个伺候的宫人,跟另一边二三十个貌美宫女相比,这确实算少的了。 宋春临觉得是不是这王后不受宠啊,不然为什么他的住处这么寒酸,宫人也少得可怜。 就在宋春临疑惑的时候,宫殿的门被敲响,是皇子来请安了。 同长相完全相反的清冷嗓音响起:“让他进来。” 皇子走了进来,就看见自己的母后依靠着床榻坐着,宫人们见他进来以后便停下手中的活,纷纷退了出去。 藏身在暗处的宋春临蓦地眼睛一亮,啊这这这,这明显是八卦的气息啊! 第204章 铁板 宋春临兴奋地从空间掏出一盒鸭脖,一听冰可乐,变异植物把他包围起来,他左手鸭脖右手可乐,两眼瞪圆了在脑内看‘直播。’ 皇子身着华丽,腰间别着镶嵌满宝石的匕首,年纪比王后小很多,但是很滑稽的留了一个奇怪的辫子,宋春临查过资料,好像这些游牧民族都很喜欢这种看起来奇奇怪怪的发型,在汉人眼里就是丑,特别的丑。 难怪那王后看都不看他一眼,合着也觉得丑呗。 只见那皇子走到王后的床前,伸手接过王后的梳子替他梳理一头长发,那熟稔亲昵的程度,根本不像一对母子,更不像臣子,而是像爱侣。 宋春临当机立断,这两人指定有一腿。 果然,当那个皇子替王后梳完头发以后,便伏低身子,在王后的发顶落下一个吻,神情虔诚得像一个信徒。 宋春临在心里疯狂刷弹幕:这俩玩得够野的啊,好看,他还想看。 王后似乎很满意对方忠犬的行为,他高傲地扬起下巴,皇子立刻秒懂,抬手拍了两下,外面等候的宫人们鱼贯而入,将一碟又一碟精致的佳肴摆在桌子上。 皇子说了一句话,宋春临没听懂,只能猜测是请王后入座用早饭的意思。 然而宋春临还是错估了两人脸皮的厚度,宫人们还在呢,那皇子就将王后拦腰抱起,然后轻轻放到座位上,宫人们眼观鼻鼻观心,专心伺候两位主子吃饭。 宋春临偷窥得津津有味,鸭脖啃完了一整盒,辣得他斯哈斯哈,猛灌可乐。 那皇子一边给王后夹菜,一边跟他说着什么,王后偶尔会回答几句,宋春临听得抓耳挠腮,抓心挠肝,恨不得冲过去对着两人使用一下外语翻译器。 “啧,有听没有懂啊。”宋春临悲哀的想,这要是把他丢敌国,他怕是连个间谍都做不了吧? 又啃完一整盒鸭脖,那两位主子也吃完了早饭,宋春临眼睁睁看着皇子离开王后的宫殿,心想,这就完了? 这大好的时光,这位少年居然就这样结束了? 瞅瞅隔壁他老爹,还在床上奋战呢,他怎么就走了呢? 宋春临颇为遗憾,他还想继续观摩呢,结果就没有了,只能讪讪收回精神力,继续搜寻起其他的宫殿。 花费了整整一个白天的时间,宋春临把那些宫殿的分布都弄清楚了,还把那些侍卫巡逻的次数,跟间隔时间也计算好了,现在只差时机。 时间很快来到深夜,宋春临掏出手表,已经是夜里十点了,这边应该有时差,宋春临发现城里大部分人都已经熟睡了,只有少数地方的人还没入睡,那都是一些达官显贵的家里,宋春临虽然听不懂他们不睡觉在商量啥,但用脚指头想也不会有好事,思考着要不顺便把这些人一起嘎了? 计算了一下时间,宋春临不知道自己能否在这些人发现之前全身而退,于是在简易的地图上写写画画,规划了一条路线,只要顺着路线嘎过去,应该能在被发现之前逃出来的……吧? 这话说的,宋春临自己都不太自信了,眼看时间不多,宋春临赶紧换了一套迷彩服,然后往城里赶。 今夜的月亮不太亮,宋春临借着夜色跟变异植物的遮掩,很快就来到了城下,看着高耸的城墙,宋春临没有选择爬墙,而是朝着一个不太起眼的角落,召唤出变异植物,开始挖洞。 是的,宋春临打算挖洞进入他们的王都,这是他能想到最快也最隐蔽的方法了,只要操作得当,谁也不会想到他是挖洞来的。 变异植物挖洞的速度很快,不多时就挖出了一个仅供一人通过的地道出来,宋春临脸上带着口罩护目镜,他从洞里爬进去,变异植物在身后替他将洞口简单的掩盖起来。 洞口出来的地方也是一个偏僻的死胡同,宋春临抖搂了一下身上的尘土,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以后,便躲着那些巡逻的士兵,开始朝自己的第一个目标走去。 来之前顾逢月又给他科普过鞑靼人皇室成员构造,当时他确实是听懂了,但他万万没想到两个民族之间还有语言这一个隔阂存在,现在宋春临想找出那几个皇室成员简直是难如登天,因为他听不懂啊,根本不能从那些百姓的口中听到那些皇族的人住在哪里,只能挑着看起来富丽堂皇,或者恢弘大气,府里还有侍卫巡逻的深宅大院下手。 幸好鞑靼人在这一方面还挺粗犷的,房屋构造没有汉人的那样复杂,宋春临很快就摸到了第一个目标的家里。 这里是距离城门最近的,家里的兵器也最多,宋春临猜测很可能是个武将一类的,而且他的后院并没有那些莺莺燕燕,反而住的都是兵士,这一点更加印证了宋春临的猜测。 宋春临猫着腰来到那人的卧房窗下,这人没有书房,吃住都在一间屋子里,而且警觉性特别高,几乎是宋春临接近的那一刻,他就发现有人了,宋春临被他扫过来的一眼看得汗毛直立。 这人的警觉性跟洞察力也太强了吧,要知道他可是用变异植物伪装过的,一般人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是不可能一眼就发现他的,但眼前这个人却准确的捕捉到了自己的位置,这样的观察力,在战场上肯定也是一个杀神一样的存在吧! 宋春临感觉自己似乎是轻敌了,所以当他朝这边走来的时候,宋春临居然有那么一瞬间的脑子空白,好在他的异能还在,第一时间身体本能的催动异能,变异藤蔓直接将人的腿给绑住了。 那人似乎很是惊讶,然而他并没有挣扎,反而当机立断用佩刀将藤蔓割断。 宋春临的脑海里立刻想起藤蔓的哀嚎声,那声音刺激得他脸色一白,匆匆后退几步,射钉枪拿在手里,直接朝那人身上射去。 那人似乎没想到宋春临手里的武器竟然如此厉害,佩刀只挡住了一半,剩下的都深深射进了血肉里,索性没有伤到要害。 知道宋春临手里有杀器,男人也不恋战,紧急后退了几步,再大声喊了几句话,宋春临一看着架势就是要搬救兵,他的精神力已经看到有蛮子士兵在快速朝这里逼近,而且数量还不少,宋春临眼看取对方性命不成,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趁着那些士兵还没来到,宋春临指挥着变异植物,将自己给送出了这人的府邸。 等他双脚落在地面,便用更快的速度开始在街道上狂奔,利用各种死角躲过那些追兵,然后在另一个拐弯的地方,钻入提前让变异植物挖出来的洞里,等他再次爬出来的时候,洞口明显就是谁家的府邸的后院,静悄悄的,宋春临用精神力检查了一遍,没发现异常,这才从洞口爬出来,然后让变异植物把洞口彻底掩埋。 大晚上的闹了这么一出,看来自己得尽快去皇宫里,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对方估计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能躲到皇宫里去吧。 宋春临用精神力扫视了一遍,发现自己所在的这个府邸离皇宫还蛮近的,只要从这家的后门出去,转过一条街就能到皇宫的城墙下。 宋春临趁着外面没搜到这边,立刻离开这里,从后门偷溜出去,躲过那些巡逻的士兵,一路摸索着来到皇城根下,宋春临左右看看,催促变异植物挖洞,自己快速的往洞里一钻,恰好躲过一队巡逻的士兵。 蛮子的皇宫比大景朝要大一些,也更空旷一点,宋春临不敢明目张胆的走在皇宫里,东躲西藏的,一直来到了一处偏僻的宫殿,宫殿里自然也是有人住的,宋春临检查过,那是两个年纪很大的妇人,不知道是不是不受宠的宫妃,反正住处看着更像下人住的地方,但又比下人住的地方宽敞很多。 宫殿里还有几间空房间,宋春临躲进其中一间,跑了一晚上,他有些累了,刚坐下就摸出了灵泉水喝了一大口。 冰凉凉的灵泉水下肚,整个人脑袋都清醒了几分。 而大街上,苦苦搜寻未果的士兵们回去向那人报道,宋春临猜的没错,那确实是鞑靼人的将军,而且还是威武大将军,战功赫赫,武艺高强,宋春临打死都没想到自己居然挑了一个铁板中的铁板去暗杀,但凡换一个草包王爷,他都不至于被追杀得如此狼狈。 那蛮子的将军听到属下没有抓到人的时候,竟然是半点也不意外。 他身上被宋春临用射钉枪射了十几个窟窿,每一颗钉子都深深的嵌入他的肉里,虽然没有伤到要害,但将这么多钉子都拔出来,也要遭不少罪。 医师的手很稳,他用一把小刀将那些窟窿眼都切开,再用一个镊子把那些钉子一枚一枚夹出来。 木质的托盘里已经有七八枚钉子,身边的一个汉子拿起一枚钉子,擦拭干净上面的血迹以后,才发现似乎是铁钉。 “那人竟然用铁钉做武器?” 看清楚钉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居然是铁钉,那将军也有些不淡定了,也伸手拿起一枚,忍着身体的疼痛,摩挲着那枚钉子。 “铁钉而已,重要的是那人手里的武器,我甚至没看清他是怎么用的,这些钉子就朝我射了过来,如果此人是汉人,而汉人手里都拿着这样的兵器……”将军未说完的话,在场众人都懂了。 旁边一个汉子挠了挠头,他不理解:“这么厉害的武器,想必也不可能人手一个吧?不然他们每天得造多少钉子啊。” 这大实话说的,宋春临要是在现场,高低得给他竖起一根大拇指,瞧瞧这位,想问题的角度就是简单又精准。 宋春临当然不可能让大景的士兵人手一把射钉枪,那不现实,而且射钉枪只能短距离使用,远了能干嘛? 距离短的话偷袭能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但也仅仅是那一瞬间,要是对方有盾牌,那这射钉枪就是个摆设,盾牌一挡啥钉子都没有用。 将军一听也觉得是自己多虑了,方才他只是毫无防备才被对方得手,这玩意要是应用在战场上,他们士兵的盾牌就能将这些钉子给挡下来了,而且他猜测这玩意的射程肯定不远,打架可以用,打仗的话还不如弓箭好使。 宋春临还不知道对方在研究他的钉子,他休息够了,正在观察要以什么方式把可汗给悄无声息的做掉。 最后他发现,悄无声息估计是不能了,因为这位可汗似乎特别的怕死,明里暗里有不少人在保护着他,安保等级太高,宋春临一个人是不可能完成暗杀的了。 那就只能另辟蹊径了,今晚上他已经惊动了一个将军,过了今晚,全城都该知道有个奸细混进来,并且刺杀了他们的将军,虽然失败了。 “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明的不行,我还不能来阴的吗?”宋春临碎碎念,开始倒腾他空间里的东西,毒药肯定是有的,但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形的,好似没有。 翻了几遍,宋春临发现杀人最快的那几样,就属农药好使,但这玩意都奇臭无比,都不需要银针,闻到的人都能知道这玩意有毒。 既不能下毒,又不能刺杀,那还能咋办? 宋春临坐在布满灰尘的偏僻宫殿里,托着下巴思考,用什么方式,才能让那位可汗死得自然又不惹人怀疑呢? 就在他思考得入迷的时候,突然隔壁的房间传来一阵咳嗽的声音,这声音把宋春临给吓得一个激灵,他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呢,结果确实对方半夜咳嗽醒了而已。 宋春临把耳朵贴了过去,听到那两人小声地嘀嘀咕咕,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大概是商量要不要请大夫吧。 两人嘀咕了半天,最后宋春临从两人的肢体语言里,猜测了一个大概。 估摸就是没生病的人要请大夫,生病的那个不愿请,估计是没钱吧,瞧两人的住所就能猜到,两人生活拮据,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银钱去请大夫。 第205章 急症 最后还是没生病的那个体力更好,一溜烟就跑了出去,另一个根本按不住,只能任由她去了。 宋春临不关心两人能否请到大夫,但他们却给了自己灵感,能让人死亡的,不一定就是毒药,也可以是治病的东西啊。 宋春临想到这里,立刻从一堆药品里面找出退烧药,最后他选择了带着淡淡果香的儿童退烧药。 夜半可汗搂着自己的貌美宫妃呼呼大睡,宋春临躲在隔壁宫殿的墙角,催生出变异藤蔓,藤蔓卷着退烧药悄咪咪摸进可汗的宫殿里面,宋春临用精神力看到可汗睡觉爱张嘴,这就很方便他下手了。 于是他趁着可汗不注意,指挥藤蔓往可汗嘴里滴退烧药,儿童退烧药甜滋滋的,可汗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甚至还砸吧了一下嘴巴,吓得宋春临差点以为藤蔓被发现了。 好在对方可能只是单纯的觉得退烧药好喝吧,砸吧完嘴巴就没动静了,宋春临继续让变异藤蔓往他嘴里倒退烧药,直到倒完了一整瓶儿童退烧药,他才让藤蔓回来,而他自己,也小心翼翼地回到那个荒凉的宫殿里面躲着。 隔壁的房间有人在说话,宋春临‘看’到的是一个大夫一样的人在给那生病的妇人把脉,把完脉以后他就摇了摇头,剩下的话也不用说了,不止宋春临看明白了,俩妇人也看明白了。 而就在此时,另一边的可汗睡到一半突然觉得自己浑身发冷,身上不停冒汗,连身旁的宫妃都被吵醒了,她看着身旁的可汗大汗淋漓,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只感到一片冰冷。 “大王,大王您怎么了?” “我……我……我疼……”可汗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他现在不止是发冷出汗,他还觉得肚子疼,像是有人在里面用刀子搅动一样,疼得他身体都开始蜷缩了起来。 宫妃一看情况不对,立刻爬起来穿上衣服,外面守夜的宫人也都听到了里面的动静,纷纷鱼贯而入,宫妃让他们立刻去请太医。 正好今晚只有一个太医值夜,就是宋春临隔壁这一位,宫人一路狂奔到太医院,才发现太医来这冷宫出诊了,忙又往冷宫跑,一来一回耽搁了不少时间,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可汗已经开始狂吐血了。 宋春临‘看’到那可汗趴在床沿不停吐血,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来,过量服用退烧药可是会导致胃穿孔的,看这位的体型,宋春临还怕那儿童的退烧药没有效果,整整一瓶都给他灌进去了,要的就是让他死。 而这位可汗平日的生活习惯也不怎么好,就他待的这两天观察下来,一大早这位可汗就开始喝酒,没有国事的烦恼他能喝一整天,配菜还都是油腻腻的肉类,就这样吃法,他的胃能健康才奇怪,这会儿胃出血如果不能及时止血,那距离死也不过是一步之遥。 看到大夫因为被隔壁的两位绊住了脚步,宋春临都忍不住给她们竖起了一个大拇指,这叫啥,这就叫天助我也啊。 也许是那可汗命该如此,在大夫来之前就吐了快半盆血,目测两百毫升,大夫来的时候又吐了小半盆,这下半条命都快没了,可大夫却还没找出出血的原因,就这耽搁的功夫,又吐半盆。 整个宫殿里的人都急的团团转,等大夫替可汗止住血的时候,人都已经昏过去了。 这边的鸡飞狗跳果然惊动了王后,但宋春临可没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着急的神色,听到宫人的话也不过是微微一愣,随即施施然坐起身,让宫人们替他更衣,宋春临见他甚至还有空把长发梳了一下,松松的用丝带系好,这才优雅地走出自己的宫殿,朝可汗这边走来。 宋春临看完他这一番做派,只能得出帝后感情不和的结论。 一国之君突然病危,王后到来以后场面才稳定下来,他眼眸一抬,冷冷扫视了周围一圈,那宫妃浑身一个哆嗦,立刻停下了自己的哭嚎,颤颤巍巍地跪在了床榻旁。 王后缓步走到可汗床边,清凌凌的声音低声问大夫可汗现在的情况,听到大夫的回答以后,王后似乎也有些惊讶,又看到旁边的盆子里满是鲜血,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 “你们,拿着我的牌子出宫,去把太医院所有的太医叫过来,你们,去请大将军,还有诸位皇子过来,记住,不要惊动那几位王爷。” 一下子有七八个宫人站了出来,从王后身边宫人的手里领了腰牌就退了出去,宋春临知道这些人是去搬救兵了,也没拦着,正好他待会也要好好的认一认,处于权力中心的那些重要人物。 等人都派出去了,王后才坐到了旁边的椅子上,询问跪在地上的宫妃,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宫妃不敢隐瞒,把昨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都说了,除了床帏的那点事情,全都老实交代了一遍。 王后听完没发现哪里不对劲,于是转身吩咐自己的心腹:“去把昨天伺候可汗饮食的人都带过来,还有食材,找人仔细检查一遍。” 宫妃闻言又叫了起来:“王后,我跟大王吃的喝的都一样,我会不会也会死啊?” 说完她一脸惊恐,想要去抠喉咙,想要把昨天吃下去的东西给吐出来。 王后见状嗤笑一声:“真有毒你早死了。” 宫妃一想也对,大王吐血都吐成那样了,她却一点事也没有。 时间已经是凌晨,虽然把人从被窝里叫醒不太人道,但那些皇子跟大夫们都毫无怨言,有的甚至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一身寝衣外面随意披了一件外袍就过来了。 王后对此视而不见,只吩咐大夫们给可汗把脉,而皇子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 除了白天宋春临见到的那一个,他就这么站在王后身侧,俯下身子低声跟王后说着什么。 王后轻轻摇头,他自己也是一脸懵,至于可汗的死活他却是并不在意的。 一群大夫在会诊的时候,可汗又吐了一次血,这一次他吐的特别多,宋春临想这回吐完就该嘎了吧。 然而没有,可汗的命比他想象中的硬一点,但眼下估计也时日不多了,因为这群大夫最后也只能诊断出可汗是肠胃出了问题,很可能胃已经穿了一个洞了。 对于大夫们的答案,王后似乎并不太意外,可见平常这位可汗肠胃也不咋好。 “诸位有什么办法,先让大王止血?” 一群大夫又是一顿商量,最后才弄出一个药方出来,王后立刻让人拿着药方去熬药,等药熬好,可汗已经连药都灌不进去了。 王后跟众人一看这情况,便知道可汗已经是凶多吉少了,能不能熬到天亮都未可知。 不过好在众人齐心协力,用勺子撬开了可汗的嘴巴,灌了几口药液下去。 宋春临也不知道他们开的什么药方,估计是一剂猛药,因为没多久那可汗便幽幽转醒。 当他睁开眼睛,看着周围呼啦啦一大群人的时候,嘴巴张开动了几下,却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这下不需要大夫,连宋春临都看出来这是回光返照了。 天快亮的时候,忙活了一晚上的大将军才回到府里,就看到一直等着自己的宫人,听到宫人说可汗吐血病危,大将军这才火急火燎的赶到宫里。 待他进到宫殿的时候,那可汗正好断气,听着里面哭声一片,大将军下意识就跪在了原地。 天光大亮的时候,举国上下都知道他们的大王死了,宋春临躲在偏僻的宫殿里,听着外面的丧钟声,觉得那声音特别的悦耳。 空间里的大宝也是乐不可支,他看着那肉眼可见的粗长功德金光,笑得合不拢嘴。 “主人主人!你快看,好多的功德,哇,你种红薯都没这么多呢!” “……”这么会说,以后别说了。 宋春临进到空间里,发现那功德果然比自己种红薯还要多,看着这么多的功德,连他都难得震惊了一把。 “乖乖,这可汗是死得真好啊,他要还活着,得祸害多少大景百姓啊?” 大宝的棉花娃娃叉着腰,得意哼哼:“主人你别看这可汗吃喝玩乐一样不拉,但他在战场上也是很凶残的,我替你推算过了,假如他不死,不出三年,必定要派兵攻打大景,而且按照原先的历史进程,他这一次攻打大景,会导致大景损失大片土地,将近一半的大景子民会因此而沦为奴隶,而且他的几个儿子也很骁勇善战,上头有这么一尊杀神坐镇,下面的皇子也不敢造次。” 宋春临若有所思:“所以,也就是说,他不死,那些皇子就不会争皇位,不争皇位,就会来打汉人?” 大宝连连点头:“主人真聪明。” 宋春临无语,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这蛮子是聪明还是蠢。 不过好在可汗已经嘎了,剩下的这些皇子们,宋春临粗略扫一眼,成年的还不少,最小的那几个就算了,最大的那三四个明显是大权在握的,特别是跟王后走得近的那一位,他有王后的支持,应该是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 不过这还不够,他们看起来不太像会斗个你死我活的样子,宋春临感觉自己还能再添把火。 至于这火该怎么添呢,还得从长计议。 皇宫里开始办丧事,宋春临待的这里却静悄悄的,隔壁的两个人也是安安静静的,宋春临看到躺在床上的那一位,似乎也是强弩之末了,另一个坐在床边抹眼泪。 这两人毫无威胁,宋春临没有过多关注,而是默默从空间里掏出一个饭团,还带着点温度的饭团里面裹着喷香的黑椒牛柳,宋春临连吃三个,再喝一杯柠檬水解腻。 吃饱喝足,他和衣靠着墙角闭目养神。 隔了大半个宫殿的偏殿里,王后一身素衣,他前方跪着几个夜行衣的暗卫。 “说吧,昨夜可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几个暗卫思考了一会,便缓缓摇头。 “回禀王后,属下昨日并未发现异常。” 一连得到好几个相同的答案,王后也觉得有些奇怪了,按理说可汗的身体状况不该突然暴毙的,他也仔细询问了那些大夫,得到的答案也是不可能。 然而也并非中毒,昨日对方吃过的食物,用过的器具都被检查过了,都没有毒,而且可汗的食物都有专人试毒,试毒的宫人都还活得好好的,没道理只死可汗一人吧? 挥退了侍卫以后,王后才让大将军进来,他没有问责大将军昨夜迟到的事情,反而问他昨夜是不是发生了其他事情。 “昨夜臣在家中遇刺,那刺客身手矫健,手中所持的武器也特别诡异,这些,是大夫从我身上挖出来的暗器。”说完,他把那些铁钉掏出来,呈到王后面前。 王后也是第一次见到铁钉,对这个暗器也是一头雾水。 “这是何物,我竟从未见过,这么多都是从大将军身体里挖出来的。” “正是,不过这些东西看着多,实际扎的也不深,而且只要挡住了要害,就不会伤及性命。” 王后沉思片刻,复又道:“依大将军看,那刺客,是汉人?” “是汉人,我虽然只匆匆看了他一面,但他的身形外貌,都是汉人,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那人似乎,还是个孩子?” 孩子?王后愣住,一个孩子,居然也能当刺客? 这也是大将军觉得匪夷所思的地方,他就算再没有常识,也不会觉得一个小孩可以当刺客,而且还能使用这么 厉害的武器。 ‘小孩哥’此刻伸了一个懒腰,精神头贼好,他看着王后跟那将军的谈话,虽然听不懂,但从大将军把铁钉拿出来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两人肯定是在说自己。 “大意了,这些铁钉可得找时间偷回来才行,虽然东西不起眼,万一呢?” 而且铁钉在这个时代也算是稀罕物,收回来钉个箱子也是不错的。 第206章 绞杀 不过让宋春临失望了,这么重要的‘证物’自然是被王后妥善保管起来了,那里被人重重把守,宋春临要是想进去肯定会惊动他们,索性只能放下先不管了。 等那大将军走了以后,宋春临看到那个皇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王后懒洋洋伸了个懒腰,皇子顺势将人抱起来放在腿上。 宋春临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这对‘父子’光天化日之下亲亲我我,辣眼睛,着实辣眼睛。 “好歹老子刚死,这也太迫不及待了吧?”宋春临小声吐槽着,一脸嫌弃的把精神力收了回来。 宋春临第一次见蛮子办丧事,原本想趁乱下毒啥的,结果发现这些人居然都不吃东西,这不吃东西他还怎么搞事情呢? 思来想去,只能用老办法了,等到半夜守灵,众人都昏昏欲睡之后,宋春临指挥变异藤蔓爬上房顶,藤蔓卷着一个小小的滴管,里面装着的是最毒的除草剂,这玩意除草厉害,杀人也很厉害。 宋春临随即在几个人脑袋上滴了一滴,除草剂有很浓的臭味,宋春临不敢弄太多,就这几滴的量已经让周围的人闻到臭味了。 鼻子灵敏的人都忍不住捂住了口鼻,本来大半夜就困顿的精神一下子被臭气熏得无比清醒。 就连一向表情冷淡的王后也忍不住用袖子轻掩,对着身边的宫人轻声说了几句,不一会,灵堂周围的窗户全被打了开来,清新的空气涌入,那臭味也淡了一些。 不过臭可不是这除草剂最大的作用,很快的,那几个身上被滴了除草剂的人马上就有了反应,他们先是觉得皮肤瘙痒,挠了几下不管用,那接触过的皮肤立刻红肿一片,其中一个反应最为剧烈,他觉得胸口闷得厉害,正在不自觉大口大口的呼吸。 宋春临猜测他身上肯定有伤口,药物进入伤口里,被血液给吸收了。 看来这个人应该死定了,这玩意少量接触皮肤并不会致人死亡,但进入了血液就不一定了。 人群里的骚动越来越吵,王后忍不住回头看去,只见他身后不远处的一个汉子脸上已经高高肿起,随着他的抓挠,红肿的地方破了皮,流出黄色的脓水,看得人直反胃。 一个老王爷见状实在忍不住了,跟王后提议让这些人先下去让大夫给看一下,王后准了,那些人便呼啦啦全部起身,跑出去找大夫了。 而随着这些人的离开,灵堂里的臭味顿时少了许多,余下的人里不乏人精,都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但都没有开口。 王后自然也发现了,此时此刻,他断然不能出头,不然事情闹大了,受波及的不仅仅是自己,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过他们想要苟着,宋春临也不答应,他不再搞点事情出来,那不是白瞎这千里迢迢跑过来了吗? 于是等这些人下去看完大夫以后,宋春临又趁机在他们的药里滴了几滴除草剂,反正那药也是腥臭腥臭的,这群人捏着鼻子一口闷,压根没发觉哪里不对。 不过很快,等到天快亮的时候,已经有人开始不断咳嗽,还有人觉得胸口闷得厉害,几滴除草剂下毒死得没那么快,那些大夫也没检查出原因来,宋春临也没想继续等这些人死,而是打算趁着天亮之前出城。 皇宫里现在灯火通明,宋春临这里还算安静,他行动前先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又灌了几口灵泉水当咖啡使,等一切准备就绪,他才从偏僻的宫殿出来,一路避开宫人,走到了那天来时的城墙下。 用老办法,召唤出变异藤蔓,挖了一个深坑爬出去,爬出去的时候正好遇到一队巡逻的士兵,宋春临差点被发现,他躲在暗处好一会儿,这期间走过去好几队士兵,看来城里的巡防加强了,而且人数也比之前多了很多。 宋春临不敢久留,利用精神力作弊,就这样也费了不少功夫,才逃到最角落的城墙脚下,他没有选择最开始进来的地方,哪儿已经使用过,他不相信这些人看不出地上的泥土是被翻过的,保险起见,他选了这处角落,而且这里距离皇宫最近。 宋春临在挖坑之前,先用精神力检查过,发现城墙脚下这里的巡防也加强了不少,他还有精神力可以观察,要是换一个普通人来的话,估计就是有去无回了。 变异植物吭哧吭哧挖好了坑,宋春临瞅准时机爬进去,身后的变异植物瞬间把土块卷起来,把洞口掩埋好,等外边巡逻的人离开,宋春临马上爬了出去,变异藤蔓将他的腰卷起来,借着夜色的遮掩直接将人给拉过河对岸。 河岸边,宋春临坐着喘息,这玩意太刺激了,跟坐跳楼机似的,看着那变异植物将一切善后,宋春临便匍匐着前进,直到远离了弓箭手的射程了,才爬起来,掏出小电驴就是一阵狂飙,周围乌漆嘛黑啥也看不见,他也不开灯,精神力放开以后就直接往前走。 一直开到天光大亮,那皇城在自己身后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点,宋春临才停了下来,稍作休息以后,又继续开着另一辆山地摩托出发。 山地摩托是烧油的,平时宋春临可不舍得用,这不是情况特殊嘛,他得赶紧去一趟那几个被突厥人占领的城,先把主帅给嘎掉,到时候主帅都死了,他不信这些人还能继续打下去。 一连赶了一整天的路,宋春临终于回到海河,远处便是大景被占领的两座城池之一——越溪。 越溪城人口不足十万,现在却驻扎了七万突厥士兵,城中居民从本来的九万多锐减至两万,青壮年不是被杀便是被俘虏,宋春临甚至无法在街上看见老年人,猜测应该全都死了。 宋春临找了个小山坳躲了进去,这个距离刚刚好,他的精神力可以完全覆盖整座城池。 现在时间还早,宋春临左右看看,没发现什么人,干脆整了一个酸菜鱼套餐出来吃,边吃还不忘给自己加一杯奶茶,赶路这么辛苦,不吃好点怎么行。 吃饱喝足,他擦了擦嘴巴,眼看天色还不是很晚,这戈壁滩上的白天似乎特别的长,宋春临猜测约莫还有个把小时天才会完全黑下去。 这段时间干点什么好呢? 宋春临坐在地上思考,想了半天,惊觉自己好像还没给顾逢月送信呢,他忍不住拍了一下脑袋。 “瞧我这记性,赶紧联系他,趁他病,要他命啊!” 宋春临拿出纸笔就是一顿写,写完后放进一个小玻璃瓶子里面,交给变异藤蔓,然后握着一瓶子灵泉水,一边给自己灌灵泉水,一边催促着植物往白塔城的方向赶。 他这里离白塔不算很远,人走路要走一整天,但是对变异植物来说它不用走路,它直接钻进土里,从地里一路钻过去,比走路要快上几倍。 几乎是天黑下来没多久,那边顾逢月就收到了宋春临给的信。 看完信上的内容以后,顾逢月几乎是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火急火燎的跑去军营里,在戚将军不赞同的目光下调集军队。 戚将军拦着他不让他走:“顾小将军,你到底是从哪里收到的消息,说对方主帅今夜肯定会出事?” 顾逢月不想同他解释,这戚将军什么都好,就是生性多疑且优柔寡断,一个将军,遇事不决只会怀疑,能成什么大气候。 所以他对于戚将军的阻拦,也没当回事,反而指着那些列队的将士们对他说:“这些都是我顾家军,我顾家的人,要去哪里应当不需要同戚将军报备吧?况且,戚将军也不用怀疑我消息的来源,既然我能收到,那这消息定然错不了。” 看着戚将军脸上的不赞同之色,宋春临继续淡淡开口:“今日的事情,都是我自己一人自作主张,成了便是我顾家军的荣耀,败了也是我顾家军一力承当,不会叫戚将军做替死鬼。” 戚将军被他这一番言论给气笑了:“好好好,我若是再继续阻拦下去,我倒成罪人了,既是如此,我也不好多说些什么,顾小将军,自便吧。” 他这一番话说的颇小家子气的,顾逢月没搭理他,而是翻身上了马,看也不看戚将军一眼,便带着顾家军走了,留下戚将军一行人在后边吹胡子瞪眼。 “将军,这小孩太嚣张了,要不要给他点教训看看?”副将之一提议道。 军师见状只摇了摇头:“那顾二公子虽然年少轻狂,但这一次确实冲动了,那消息来源都不确定,他怎么就直接去了呢?” 戚将军也有些生气,这顾二来到这里虽然表面上说会听自己的话,但实际上对方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就连那顾家军上下,也只会听顾逢月的话,自己根本无权过问顾家军的一切事情。 而且这顾逢月一而再再而三的越过他,带领顾家军背着他搞事情,出去的时候也很少跟他说一声,这让他很是不爽。 然而最不爽的是,对方一再违反军纪私自出兵,却每次都能逢凶化吉,还能带回不少战利品,现在军营划出了一大片空地,养着那些顾逢月带回来的牛羊,这段时间那些将士们看顾逢月的眼神里都满是崇拜。 这样下去,自己的兵迟早要倒戈。 看着顾逢月远去的背影,戚将军冷哼一声:“年轻人心浮气躁的,一点风吹草动就兴师动众,让他栽个跟头也好。” 顾逢月才不管这些人在背后怎么议论他,他只想快些赶到越溪,不仅仅是想见宋春临,还有的就是想早日收复越溪,因此他才不顾戚将军等人的反对,将所有顾家军都带走,只求一击必中。 而宋春临也并未辜负他的期待,在顾逢月向这边赶来的时候,宋春临已经悄悄溜进了城里,现在整座城都乱得很,宋春临很容易就混了进去。 那些突厥人正在一处富户的宅子里寻欢作乐,宋春临爬上了房顶,他找了个位置趴好,从空间里掏出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他目测了一下距离,手枪的话能打中,要是实在打不中,他还可以趁乱用变异植物把人勒死。 仔细数了一下人数,一个大厅里估计有十几个突厥人,略过中间跳舞的舞姬,宋春临直接把枪对准了坐在首位的中年汉子。 宋春临瞄准后果断开枪,现场的奏乐声掩盖了开枪的声音,没等那中年汉子反应过来,他的脑门上已经出现了一个血窟窿,整个人颓然倒下。 周围的人还以为他是喝醉了,正要上前查看,宋春临对准了旁边的人又是一枪,再次送走对方一条命。 连杀两人,再蠢的人也发现不对劲了,他们嘴里叽里呱啦说着些什么,一群人警惕的看着四周,那些舞姬们尖叫着四处逃窜。 宋春临趁着他们还没发现自己,又补上一枪,这一次没能杀死那个人,子弹被他躲开,射到了肩膀上。 此时那些人也发现了宋春临,宋春临朝着他们甜甜一笑,手里的武器对着下面又是一枪,这次的那个突厥人没有逃开,也许是压根没想到宋春临手里的武器居然恐怖如此吧。 眼看只杀了三个人,宋春临不是很满意,可底下已经有人冲他这边来了,宋春临只得跳下房顶,开始逃跑。 混乱的街道很容易让人隐藏,宋春临利用精神力躲过了追兵,等那些人跑远后,他转身又折回了府衙。 此时的府衙乱作一团,留下的人都跑出去追宋春临去了,可能连他们都没想到宋春临还会回来,看到方才的刺客大摇大摆的又走了回来,这些突厥人又开始大喊大叫,结果被宋春临一颗子弹送去归了西。 宋春临也没傻站着让他们打,他操控变异藤蔓,将这些人全都绑了起来,大厅里剩下十几个突厥人,全被他用藤蔓绞杀,没多久整个大厅里除了宋春临,一个活口也不剩了。 第207章 解救 解决完了这些人,宋春临火速离开,等那些突厥士兵们赶过来的时候,只能看见满地尸体。 “追!他肯定跑不远的!”肩膀受伤的汉子面目狰狞的下令,身后的突厥士兵们惊恐的瞪大了眼睛,因为那堆尸体里面,有他们大王最喜欢的一位皇子。 来之前很多人猜测,按照大王对他的喜爱程度,极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任大王,结果今天惨死在汉人的城里,这般奇耻大辱,他们这些人要是不把罪魁祸首抓住的话,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 此时此刻,宋春临已经来到了他们的大后方,也就是他们的仓库,那些搜刮来的金银珠宝,古董字画全在这里,这都是还没来得及运走的,宋春临两眼放光,兴奋的小手轻轻一挥,所有东西尽收囊中。 对于空间里突然天降珠宝,大宝表示很淡定,最无法淡定的估计就是那粗壮的功德金光了。 “哇哇哇好多功德啊,再多来一点,再来一点,大宝就能出去啦啦啦啦~” 哼着不成调子的歌儿,大宝的棉花娃娃在一堆金山银山上蹦蹦跳跳的。 宋春临也没管他,他准备去另一个仓库,就是他们的粮仓,府衙里的粮仓是空的,这说明他们另有一个大粮仓,以确保他们在城中所有士兵的吃喝。 这么大的一批粮食肯定是重兵把守,宋春临很快就找到了地方,照样是先一枪解决对方的头头,然后变异藤蔓将人给捆起来,宋春临提着一把刀,脚步轻快地走过去,手起刀落,收割这些人的性命。 打开仓门,果然,里面全是粮食,宋春临毫不客气地全收进空间里面。 城里因为死了主帅,王子,还有一干突厥高层,现在全乱了套,等他们发现仓库被清空了之后,更是气急败坏,而有人脑子灵光,立刻想到了粮草,然而已经迟了,粮仓里面空空荡荡,别说米了,就是谷糠都没他们剩下一粒。 不仅如此,宋春临还杀了他们不少精锐,这让突厥人愤怒又胆寒,对方既然能悄无声息的将这么多物资运走,可见其在城里定然是有内应的。 “搜!他们带着这么多东西,不可能凭空消失,给我掘地三尺,我不相信这些人还能在我们的重重包围下走出城门!” 宋春临当然没出城,他来到了一处牢房,麻利地将看守解决掉,他拉着一车的馒头包子矿泉水就大刺刺走了进去。 这里面关押的都是青壮年,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伤,还有一些身上甚至带着镣铐,看到宋春临这个小孩出现,第一时间还以为他也是被抓来的,待看见他身后那一车的馒头包子以后,纷纷露出不解的神色。 宋春临打开牢房大门,拿着一瓶矿泉水走了进来,他拧开矿泉水瓶盖,递给离他最近的汉子面前。 “喏,喝水。” 那汉子一头雾水地接过来,竟然不自觉就喝了一口,旁边人刚要提醒他可能有毒,他也没理会,被关押的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吃不饱,水也喝的少,白天还要被拉出去做苦力,眼下有一瓶干净的泉水放在他面前,他根本忍不住,咕嘟咕嘟就灌了小半瓶下去。 甘冽的矿泉水滑过喉咙,抚慰了他因为饥渴而干到疼痛的喉咙,这些水里还被宋春临加了灵泉水,喝下去只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 那汉子一擦嘴巴,忍不住大喊一声:“爽!” 宋春临这才告诉众人:“这牢房里想来应当都是咱们大景百姓吧,外面的看守已经被我解决了,诸位不信可以去看一看,车上的包子馒头还有水大家自取,其他牢房还有没有咱们大景人,劳烦诸位大叔,也一并放了吧。” 众人听到他说看守都死了,纷纷觉得不可思议,好几个人跑出去一看,嘿,还真是全死了,而且死法干脆利落,基本都是一击致命。 出去探查的人很快就回来了,对着大家兴奋地喊:“是真的,他说的是真的,外面的蛮子全死了,来啊兄弟们,咱们出去把那些蛮子尸体收回来,别让他们的人给发现了。” 牢里面几乎是一呼百应,众人纷纷跑出去,替宋春临善后,还有人自觉地扒下蛮子的衣服,换到自己身上,然后站在门口假装是蛮子的士兵。 宋春临震惊于他们动作迅速,在他怔愣的时候,牢房里所有的大景人都被放了出来,那些身上还带着镣铐的也被搀扶着走出了牢房。 宋春临还站在第一个牢房里面,外面的人已经开始自觉分发起那些食物了,矿泉水瓶他们请教了一下宋春临,打开后都万分珍惜得喝了一口,然后再传递给下一个人。 宋春临看他们这训练有素的样子,有些疑惑的问了一句:“你们,是大景的士兵?” 他此话一出,周围鸦雀无声。 过了一会儿,那个被戴了镣铐的汉子才在旁边人的搀扶下走到了宋春临身边,宋春临起身给他让了一个位置出来。 “多谢这位小公子了,在下姓窦,不才,正是这越溪城的守备将军,而你身边的这些,确实大部分都是守备军,只有少数是越溪百姓,他们都是本地人,为了家人的安全,才不得不忍辱负重,甘愿被俘,小公子,不管你是谁派来的,希望你能看在他们家人的份上,能为他们多美言几句。” 宋春临不太理解:“为什么要美言几句,被俘虏又不是你们愿意的,况且,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家人忍一时之侮辱,也算情有可原,若是皇帝连这一点都不能容忍,那谁还敢为了他卖命呢?” 窦将军苦笑:“小孩子还是想得太过简单了,一个当兵的人,被俘虏乃是奇耻大辱,不论是何缘由,那都是要被人唾弃的。” 宋春临不太赞同他的看法,但眼下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他眼珠子一转:“既然你们觉得这是奇耻大辱,那何不戴罪立功,现在就有一个机会摆在你们面前,就看你们能不能抓住了。” 窦将军眼睛一亮,不顾自己身受重伤,坚持要给宋春临跪下。 “但求小公子指一条明路!” 其余的士兵们也全都跪下:“但求小公子指一条明路。” 宋春临被他们的动作吓得弹射起跳,赶紧让人先起来再说。 “好好说话,别动不动就跪,我不习惯。” 窦将军又被搀扶着坐好,宋春临看他面如白纸,赶紧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小瓶灵泉水来。 “喏,你先喝口水缓一缓。” “多谢小公子。”窦将军身边的随从结果水,打开后给他喝了一口。 窦将军喝完水,明显觉得身体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尤其是伤口处,传来一阵暖意,就连疼痛都减少了许多。 只一口水下肚,就让窦将军对眼前的这位少年改变了看法,若是方才他对少年的提议只有一半的把握,现在就是百分百的把握,他相信,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食物跟神奇的水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联想到那水对自己身体的改变,窦将军忍不住怀疑,世上若真有这么神奇的水,那必然也是仙人所喝的琼浆玉液吧,莫非少年乃是仙人下凡? 不得不说,这位窦将军脑洞很大,猜得也很准确,要是宋春临有读心术的话,肯定会夸他几句。 瞧瞧人家这头脑,不比那傻不愣登的戚将军好上几百倍啊? “小公子,您说,接下来需要我们做什么?” 宋春临‘哦’了一声:“你怎知道我需要你们做些什么?” 窦将军笑了:“您不会无缘无故来找我们的,必然是需要我们做什么,才会过来放我们出来,我猜猜,或许,城外已经围满了大景的军队,就等我们跟对方来个里应外合,一网打尽了。” 宋春临听完忍不住给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不愧是窦将军,脑子可真灵光,不过,外面的军队还没有抵达,我现在需要你们做的,就是挨个击破,跟那些突厥人打游击战。” 窦将军问号脸:“小公子,何为游击战?” 宋春临想了一会儿,给他解释了一遍什么叫游击战,窦将军听得似懂非懂,最后总结了一句: “原来是打一处换一个地方啊,难怪叫游击,果然如此。” 宋春临心想,约莫是这样没有错吧? 但窦将军很快就有了新的疑问:“那我们这么干,势必会惊动突厥人的主帅吧,他手底下可握着不少精锐。” 宋春临满不在乎道:“哪有什么主帅啊,都死了。” “啥?”窦将军瞪大了眼睛,周围的几人也停下了进食的动作,看向宋春临这边。 宋春临挠了挠脑袋,又说了一遍:“那个,他们的主帅已经死了。” 窦将军迟疑地问:“您杀的?” 宋春临点点头:“对啊,我没说吗?” 窦将军在心里咆哮:“你说了吗?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是一个字也没提啊!” 他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下,才勉强平复了一下情绪:“所以,他们的主帅死了,是您杀的?” “对,我杀的,顺带还把几个看起来级别挺高的一起杀了。” “……” 窦将军这下都不确定了,面前这一位到底是神仙,还是一尊杀神了,杀了敌方主帅这种事情您说得这么轻飘飘的,真的好吗? 眼看着周围的人都吃的差不多了,喝完水后体力也得到了补充,跟宋春临刚进来时的精神面貌明显不一样了,他表示非常满意。 “好了,既然大家都吃好喝好了,也休息够了,来来来,咱们去搞事了,是大景守备军的站出来,我看看有多少人?” 随着他的吆喝,那些守备军们不自觉就站了出来,宋春临点了一下人数,大概两百人不到,这个数量也足够了。 宋春临把人分成了两批,一批跟着他杀去府衙,另一批则带着人去仓库那边,那里的守卫都被他杀了,东西也清空了,一时半会这些蛮子也不会想到去守一个空仓库,让这些人暂时藏身再好不过了。 窦将军被安排去仓库坐镇,其余人跟随宋春临走了一个乱七八糟的路线,但这条路线非常神奇的避开了大部分巡逻的士兵,只碰见一些落单的小队伍,不过三五人,很快就被众人给解决了,他们扒了这些人的武器,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去府衙。 因为顶头上司死的死,伤的伤,蛮子群龙无首,整个府衙都显得乱糟糟的,而且大部分人被派出去搜宋春临了,里面只留了寥寥几人。 宋春临甚至都不需要动手,身边带着的人就冲上去把守门的人给解决了,宋春临一直走到府衙里面都畅通无阻。 而现在的府衙大堂里,整整齐齐摆着十几具尸体,坐在上首的人,赫然就是被宋春临射中肩膀的人。 他看见宋春临被人簇拥着进来,眼里迸射出怒火,恶狠狠瞪着那个站在最前方的少年,嘴里蹦出一句生硬的汉语:“是你!” “你竟然还敢回来?” 宋春临笑眯眯:“我有什么不敢的,倒是你,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个,回去不好交代吧?” 对方冷哼一声:“你们中原人有句古话,叫地狱无门,你自来。” 宋春临懒得跟他废话,举起手枪对着他就是一枪,对方看见他手里的枪脑子顿时警觉起来,闪身一躲,居然又被他躲了过去。 宋春临颇为遗憾:“又浪费一颗子弹。” 那人见他没打中,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庆幸,对方手里的古怪武器似乎不能连发,不然自己也就完了。 然而没等他庆幸多久,下一发子弹便迎面而来,他欲故技重施躲过去,却没想到脚下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他没能躲开,那一枚子弹正中眉心,他至死也没看到,他的脚下被一根绿色的藤蔓牢牢绑住,半点动弹不得。 宋春临满意地收回枪,伸出脚踢了踢地上的尸体,很好,可以拖去跟那些排一起了,整整齐齐,一个不少。 第208章 收复 “小公子,我们已经把剩下的人都杀了,现在要做什么?” 宋春临莞尔:“做什么?守株待兔呀。” “???”壮汉一脸问号,旁边机灵些的已经明白过来,这小公子的意思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关门打狗! 宋春临脚踩蛮子的头颅,双手叉腰,语气特别嚣张:“咱们打游击多累啊,还是让这些人送上门得了,派几个会突厥语的人去守门口,一次放他七八个人进来,别多了啊,咱们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 一群士兵被蛮子奴役了这么久,心里早就憋着一股火气了,现在他们又占领了府衙,这么好的绝佳据点,不好好利用一下,怎能泄他们的心头之恨! 于是那些派出去的蛮子们在城里搜了半天,什么也没搜到,等他们回去府衙复命时,却被宋春临等人无情地收割了生命。 现在蛮子里最上面的那几位全死了,无人带领的队伍跟一盘散沙一样,别说宋春临这里,便是窦将军那边,也在仓库的附近伏击了几个小型队伍,收获颇丰。 顾逢月在这边疯狂赶路,浑然不知越溪城里的蛮子已经乱作一团,待他们日夜兼程赶到城门下时,那些蛮子还想回去给府衙的人报信,但接连派去好几个人都是有去无回,守在城门上的本来就只是个千夫长,此刻兵临城下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顾逢月这边的顾家军训练有素,几个回合下来,双方各有损伤,但总体来说顾家军明显占了上风。 就在顾逢月想着要怎么撞开城门的时候,城门却在此时缓缓打开,顾家军没有动,生怕对方留了后手啥的,顾逢月皱着眉盯着那扇大门。 等城门完全打开以后,里面突然出现一道亮光,顾逢月一眼便认出来,那是宋春临的强光手电筒! “兄弟们,是自己人!大家跟上,一起冲进城里,夺回越溪!” “杀进去,夺回越溪!”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里,顾家军士气大涨,他们骑着马一鼓作气地冲进城门,城墙上的蛮子还在懵逼中。 不是,谁给你们开的门啊? 可惜这个答案他永远也无法知道了,因为顾家军的人已经冲上来了,千夫长至死也没明白,到底谁给顾逢月开的城门。 顾家军势如破竹的杀入城里,宋春临爬上了角楼,占据高处,朝着底下的突厥人射箭,这一晚上,光他一个人,就差不多射杀了上千个突厥兵,杀到最后他的手都开始发麻。 顾逢月带着人第一时间去府衙,府衙里守着的守备军一看是顾家军的旗帜,纷纷打开大门,迎接顾逢月他们。 “那个小公子呢?”顾逢月连马都没有下,眼神不断在人群里搜索着宋春临的身影。 其中一个士兵告诉顾逢月,宋春临去了城门。 “小公子说他去那边有事要做,让我们守好这里。” 顾逢月点点头,他让其他人守住府衙,自己带着另一队人马,再次杀向城里其他地方。 看着顾逢月离开的背影,身后的人也是热血沸腾,他们已经许久不曾上阵杀敌了,方才的伏击也不过是开胃菜。 “小的们,想跟着一起去杀蛮子的出来,我们分两队,轮流出去杀蛮子。” 那些士兵们一呼百应,很快就分成了两支队伍,一支留守,一支则投身战场。 经过一整晚的厮杀,那些突厥人因为没有头领,一直无法组织一次像样的反击,再加上之前被宋春临等人用游击的方式杀死了不少人,导致他们队伍缺少顾家军跟守备军那样的士气,这东西就跟人的精气神一样,没了人就垮了,于是在顾家军不断地围追堵截之下,突厥士兵死伤惨重,快天亮的时候,便被顾逢月他们给杀得七零八落。 剩下的大部分突厥人趁乱逃出了越溪,顾逢月也没管,一晚上的浴血奋战,让他整个人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般,身上到处都是喷溅上的鲜血,若是仔细观察,还能看见少许的人体组织。 “顾小将军!”窦将军一瘸一拐的走过来,一晚上过去,他脸上不见疲惫,反而兴奋得红光满面。 顾逢月朝他行了一个礼,窦将军有些不好意思地侧身避过去了。 “顾小将军不必多礼,我们现在还是戴罪之身,有什么事情,先进去再说。” 顾逢月点点头,跟着他走进了府衙。 与此同时,杀完了蛮子累得一身汗的宋春临终于舍得从角楼上下来了,旁边的士兵恭敬地接过他手里的弓箭,代替他继续在角落射杀剩余的蛮子。 宋春临拍拍他的肩膀:“加油,我看好你们哦!” 被鼓励了的士兵顿时昂首挺胸,打起十万分精神,尽管他们并不理解何为加油。 宋春临一路被他们报以敬佩的目光,试问谁能在黑夜里一晚上射杀上千敌人,换做是他们也做不到宋春临这样一击毙命,而且每一箭都被他射到了要害,对方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不说他手里那把造型奇特的弓,就是他这准头,也厉害得可怕,堪称怪物,怎能不让人望而生畏。 被士兵私底下称为怪物的人喝了灵泉水补充体力,然后才慢吞吞朝府衙那边走。 刚进大厅,就听到窦将军在担忧城里士兵的吃喝问题,宋春临的脚步一顿,仿佛这才想起自己好像还没把那些粮食给还回去。 而听到粮仓被清空的顾逢月,脸上也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不用想,定然是宋春临把粮食拿走却又忘了还回去。 他眼角余光捕捉到一抹灰色的人影,身体比他的心更快转了过去,然后就看见雪白可爱的小哥儿,在朝他心虚地笑。 顾逢月一开始面无表情,但很快,宋春临见他嘴角微微上扬,明明只是一个很小的弧度,但就是让人能感觉到他的心情变好了。 “春临,过来。” “哦。”宋春临磨磨蹭蹭走过去,才走到顾逢月旁边,就被他拉住了手,顾逢月捏了捏掌心里的小手,嗯,还是那么软,看起来没怎么受苦。 宋春临私底下跟顾逢月经常勾肩搭背的,而且作为曾经的二十一世纪新人类,这种拉拉小手的程度还是挺正常的。 但是落在旁边几个人的眼里,就非常的不一般了,玲珑如窦将军一眼就嗅到了两人之间不寻常的气息。 他左看看顾逢月,又看看宋春临,然后嘶一声,心道:禽兽! 顾逢月浑然不知道自己风评受损,仍旧旁若无人的捏着宋春临的手,宋春临没挣脱,只是觉得奇怪,他俯下身子,小声告诉顾逢月,自己拿了多少粮食,让顾逢月想办法让他去粮仓一趟。 顾逢月自然答应,他抬手阻止窦将军:“窦将军,劳烦您把粮仓的人都带走,让他们先去城门口支援一下,春临说那边的蛮子打得比较激烈。” 窦将军狐疑:“啊,这样啊,是真的吗?”后面这一句是问宋春临的。 宋春临疯狂点头:“是的,是的,他们想突围逃出去。” “什么?他们还想逃!我呸,杀了我们这么多兄弟,祸害了这么多百姓,他们还想跑?没门!” 说话的是窦将军身边的一员猛将,他之前也受了点伤,但在灵泉水的滋养下好了很多,此刻听到突厥人想跑,被奴役多日的憋屈让他怒火中烧。 于是这人带着其余人,振臂一呼,就要去城门口跟那些蛮子干架。 宋春临见他急吼吼要出门,还不忘提醒他:“把粮仓那边的兄弟都叫上啊!人少了干不过!” 那人也实诚,当即就拍着胸脯跟宋春临保证:“诸位放心,我绝不让一个蛮子逃出越溪!” 看着这些人气势汹汹地离开,宋春临笑眯眯地拉着顾逢月:“嘿嘿,走吧。” 顾逢月匆匆跟窦将军告别,然后带着火烧屁股的宋春临,两人一路走到粮仓这边,果然里面的人都出去了,毕竟这里面干净得连耗子都不光顾,守着也没用。 这也方便了他的行事,宋春临大手一挥,一大批粮食凭空出现,将空荡荡的粮仓填满,甚至比之前的还要多了一倍。 顾逢月带着笑意看宋春临表演:“你这又是在清库存吗?” 宋春临不好意思:“嘿嘿,这不是里面种太多也吃不完,干脆全拿出来得了。” 顾逢月失笑,粮食的问题解决了,两人合力将粮仓大门关上,这才优哉游哉地回去府衙。 一路上,宋春临叽叽喳喳跟顾逢月讲着自己这几天做的事情,说他杀了鞑靼的王,临走前还阴了那帮贵族一把。 顾逢月一直拉着他的手不放,对他说的事情也有些心惊肉跳。 “你居然还跑人家皇宫里去了?” “对啊,可厉害了对不对?” 顾逢月难得瞪了他一眼,这孩子还在那傻乐,于是也没好气道:“你也知道那里面危险啊,下次还敢不敢了?” “敢!”宋春临说得斩钉截铁,顾逢月都被气笑了,恶狠狠戳了一下宋春临的额头。 宋春临不服气:“世上谁还能有我的本事,我能全须全尾的回来,别人可以吗?” 别人自然不可以,这也是顾逢月憋屈的点,这小孩太厉害咋办,万一以后他还想去更危险的地方呢? 宋春临无所谓:“你知道我厉害就行了,对了,你这次是把所有的顾家军都带来了吗?” 说起正事,顾逢月点点头:“是,现在白塔城里有戚将军坐镇,没有太多需要顾家军的地方,我索性都带了出来。” 宋春临听到了他的言外之意:“戚将军真小心眼啊,这样也好,你们顾家军守住越溪这个大本营,过两天再把万山给收复了,气死那个大司马跟戚将军,哼哼。” 顾逢月被他这孩子气的话语给逗笑了:“到时候我给你记大功,让皇帝给你也赐个爵位如何?” 宋春临两眼放光:“真的吗?能当侯爷还是国公?” 顾逢月:“你想得还挺美,不过就凭你暗杀了敌国大王,国公也是做得的,还可以让皇帝另赐你千亩良田。” 宋春临嘿嘿傻笑,幻想着自己以后拥有千亩良田,在地里种满他从现代带来的水稻小麦,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想想就美滋滋的。 两人说笑间就回到了府衙,里面只剩几个人在守着,窦将军行动不便,一直待在这里坐镇指挥,当然现在也不需要他指挥,那些藏身在城里的突厥人被顾家军杀得差不多了。 看着两人手拉手回来,窦将军眉眼一挑,想问他们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又觉得自己没什么立场,遂作罢,只简单寒暄了几句。 时间已近午时,顾逢月告诉窦将军,粮食的事情他已经解决了,窦将军虽然疑惑他们是怎么解决的,但也知道不该问的不能问。 “既然如此,那便多谢顾小将军了。” 顾逢月转头让人去把顾家军叫回来,这些人并不知道粮仓之前是空的,闻言都高高兴兴去粮仓里取粮做饭了。 眼看着外面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剩下些扫尾的工作了,宋春临没吃大锅饭,跟顾逢月两人开小灶吃自热米饭,就当是小小的庆祝。 顾逢月第一次看见饭还能自己热的,觉得十分惊奇,不停问宋春临发热原理,宋春临干脆给他重新拆了一个新的自热米饭出来,指着里面的发热包告诉他里面装的是石灰,遇水就会释放热量,利用这些热量就能将米饭蒸热。 顾逢月啧啧称奇:“你那个世界的人都太聪明了,这么神奇的东西也能想出来。” 宋春临闻言有些黯然:“太聪明也不是什么好事,你没听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要不是人类太聪明了,以为自己真的万物之王,最后也不会把好好一个世界糟蹋成那样。” 想到那个世界最后的下场,顾逢月沉默了,心想他们这里落后些,也挺好的,起码不会出现那种人吃人的怪物,想到这里,就又释然了。 第209章 清扫 吃完了饭,宋春临才想起问顾逢月白塔城里咋样了。 “陆继明有没有好好给我监工呀?” 顾逢月失笑:“他对你这个大恩人交代的事情上心得很,你出来的这几天,他带着那些人不但把大豆西瓜都种下去了,还另外帮你翻了其他几块地,等你回去的时候,估计就能直接种了,对了,你翻这么多地到底要种什么啊,现在种还来得及吗?” 宋春临掐算了一下时间,感觉不太够,不过他可以利用空间催生秧苗,只要有巴掌那么高就可以挖出来移栽了,至于这些秧苗怎么来的…… “你说,我告诉他们秧苗是从这边运过去的话,他们会相信吗?” 顾逢月觉得宋春临似乎是陷入了一个自证的怪圈,他把人摁下来坐好,“春临,你可能不清楚自己现在在他们心里是什么身份,但相信我,不论你拿出什么东西来,他们都不会多问半个字,甚至根本不会思考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些东西。” 宋春临疑惑:“真的吗?他不会产生怀疑?” “不会,或许你还不适应,因为你不是他们的主子,在我们的世界里,主子说什么便是什么下人是无权过问的,虽然他们并非你的奴仆,但你救了他们,救命恩人比主子的分量还要重,所以,你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你不想解释的东西,你可以不解释。” 宋春临似乎有些懂了:“所以,我想做什么都可以吗?” 顾逢月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是的,好了,我想下去梳洗一遍,身上都是血迹,黏糊糊的。” 宋春临这才注意到他身上的血迹,确实有些黏糊糊的了,但顾逢月的脸跟手都很干净,像是早早就擦干净了一样。 顾逢月下去梳洗了,宋春临也跟着擦了一下脸,虽然他没亲自动手杀人,但一整晚奔波下来,脸上感觉灰扑扑的,都是尘土。 “啧,想洗澡。” “主人主人!” 宋春临猛然听到一个小孩在叫自己,惊吓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但左右环顾,却什么也没发现。 “谁?大宝?”宋春临狐疑的问了一句,下一瞬,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而且离他特别近。 “主人是我,你低头,不是,你倒是看一眼桌子啊!” 最后一句大宝说得义愤填膺,宋春临哽住了,他低头朝桌子上看,这才看到一个还不及他巴掌那么大一点的小娃娃,在桌面上蹿下跳地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宋春临:“……” 伸出一根手指,大宝吭哧吭哧爬了上去,最后在宋春临掌心坐定。 宋春临此刻心情复杂,不是,你每天都嚷嚷着要出来,合着就出了个迷你版的? “你怎么,看起来跟一个小手办似的?” 大宝无语:“主人,我特意出来给你惊喜的,你居然嫌我小???” “……” 行,一张嘴就把人给得罪了,宋春临把大宝抓在手里,手指轻轻戳了一下他的脑袋,默默叹气。 “你就说你,小不小吧?你的脑袋还没我大拇指大呢。” 大宝知道宋春临说的是实话,但实话它不好听啊,只得转过身,留一个屁股给宋春临。 瞧他生气了,宋春临忙安慰他:“小小的,还挺可爱的,这样我是不是就能把你揣怀里带着走了?” 好像是这样没有错,大宝又开心了,他转过身来,小小的人抱着宋春临的拇指撒娇。 “主人,我没衣服穿。” 宋春临再次沉默,虽然光屁股不太好看,但他也没有缝纫这种技能啊。 主仆二人诡异地不再说话,都在思考空间里有没有大宝能穿上的衣服,结果还真让他们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一个包裹,里面装的正好是几套娃衣,就是这个娃衣嘛,比较卡哇伊,大宝看着那点缀着蕾丝花边的淡绿蓬蓬裙,满脸都写着嫌弃。 宋春临用两根手指捏着那小小的衣服,在大宝身上比划:“好像还是有点大,不过我再也找不到更小的,你先将就着穿吧,要是你再大一些,倒是可以穿婴儿服。” 一直光着屁股也不是办法,大宝最后臭着脸把衣服穿上了,别说这小衣服做的还挺精致,里面甚至还配了一条奶白的南瓜裤。 穿上衣服以后,大宝终于不是光屁股蛋了,宋春临换了一件胸前有暗袋的衣服,把大宝放进去,大宝从他的衣襟那里冒出一个小脑袋,被宋春临摁了回去。 “先别出来!我带你去找顾逢月。” 宋春临心情颇好地来到大厅,顾逢月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正坐在大厅里跟窦将军商量战后重建事宜。 “如今城里百姓不足一万,士兵仅有一千,有半数以上都是伤兵,粮仓那边听说粮食又回来了,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的……”说起这个窦将军就觉得特别费解,他手底下的士兵来跟他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脸色也是非常的古怪。 一旁的顾逢月但笑不语,刚踏进大厅的宋春临一脸心虚,顾逢月眼尖,瞥见他衣服胸口处有个不明显的凸起,显然是装了什么东西。 宋春临见顾逢月看向他胸口,下意识就用手给捂住了,大宝被他一巴掌差点捂得厥过去,好在很快宋春临就拿开了,大宝这才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顾逢月轻咳一声:“不管是怎么回来的,粮食还在就好,剩下的那些百姓们都已经解救出来,他们想要留下的就留下,不愿留的,就发一笔抚恤银子,让他们离开便是。” 窦将军连连点头,然后又轻轻摇头:“遭了这么一劫,估计又有不少人要离开这里了。” 越溪本来人口就只有八万,加上驻军也才九万多,现在城里住户十不存一,不少房屋倒塌烧毁,重建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粮食他们暂时是不缺了,但盖房子还需要各种石材木头,这些东西可都是要花钱买的,窦将军第一时间就去查看府衙库房,里面空得能跑马。 因为不知道是何时被掏空的库房,窦将军想当然的以为那些金银珠宝都被突厥人给提前运走了。 宋春临仿佛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好像只放了粮食,没把那些金银放回去,于是他立刻给顾逢月一个求助的眼神。 顾逢月秒懂:“窦将军怕是忘了,这后院还停放着十几个突厥贵族的尸首,我记得,里面是不是还有一个突厥王子?” 窦将军听完一拍大腿:“对啊,我怎么把这个忘了!嘿嘿嘿,这突厥的贵族可得值不少钱吧?尤其是那个王子,你说,那突厥可汗愿意花多少钱来赎回他们王子的尸体?” 顾逢月没有搭话,宋春临默默给他举起一个大拇指。 干得漂亮! 鉴于城里还可能有突厥人藏匿,宋春临休息了就跟着顾逢月出了门,他利用精神力,果然抓出了不少藏身在民居里的突厥士兵。 又抓住了不知道第几个突厥士兵以后,宋春临拍了拍手,顾逢月适时给他递上一瓶灵泉水,宋春临咕嘟咕嘟灌下去小半瓶,一直隐隐胀痛的脑袋才觉得清明了许多。 “呼,果然还是不能透支过度。” 顾逢月接过他喝完的水瓶放好:“要不要休息一下?” 宋春临摇摇头:“不用,我们快点把这里的敌人抓干净,争取明天就把万山也收复回来。” 顾逢月有些心疼:“你要是累了就说一声,收复万山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宋春临没有反驳,心里却道,从长计议啥啊,万山的突厥人更少,他们那边的将领虽然也是贵族,但是级别不如这边,准确来说就是一个小喽啰,宋春临早就打定主意,照自己在越溪干的,擒贼先擒王呗。 随着他们在越溪里挨个抓人,到了黄昏时分,城里那些藏匿着的突厥士兵已经被抓得差不多了,宋春临连着好几个晚上没睡觉,还一直外放精神力,直到此刻也觉得有些困顿了,喝了一整瓶灵泉水也无法让枯竭的精神力恢复如初。 顾逢月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你回去休息吧,剩下的那些也不是很多,我带着顾家军挨家挨户的搜,总能搜到的。” 顾逢月说的是实话,现在城门都被他们的人给守着,整座城基本都被他们翻了个遍,剩下那几个也就是狡猾了一些,以顾逢月跟顾家军的实力肯定能解决,宋春临也不再执拗,点了点头,便转身回了府衙,再不回去,他怕自己会一头栽倒在地上,然后呼呼大睡。 顾逢月让几个人护送宋春临回去,自己盯着他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街角,才回身去,按照刚才宋春临画的位置图去抓人。 宋春临幽魂一般的回了府衙,这边的府衙他不太熟悉,只是随意找了一个干净的房间,连衣服都来不及脱,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 护送他回来的人见他睡得香甜,贴心地给他带上了门。 周围静谧下来以后,大宝才挣扎着从宋春临胸口爬出来。 “呼,憋死我了。”大宝坐在宋春临胸口,宋春临似有所觉,一个翻身差点把大宝给压在身下。 大宝身手矫健地跳起来,他愤怒地在宋春临身上蹦了几下,然而因为个头太小,这几下对宋春临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哼,主人好懒。”大宝悻悻坐下来,他现在还太小了,出门还得宋春临带着,不然就他这个小胳膊小腿的,那得走到啥时候去啊。 宋春临这边岁月静好,浑然不知道等他醒来,会有一个巨大的惊吓等着他。 顾逢月一开始按照宋春临画的图去抓人,但突厥士兵又不是npc,不会傻傻待在原地等着他去抓,其中几个在发现事情不对的时候,立刻就换了一个地方躲藏,因为天黑,让顾逢月他们的抓捕增加了不少的难度。 跟随顾逢月的顾家军一开始顺风顺水惯了,一连扑了几次空,心里都有点不理解。 不是,刚才跟宋小公子一起行动的时候可一抓一个准啊,这怎么宋小公子一走,就不灵了呢? 顾逢月自然不知道手底下的人把宋春临当成了吉祥物看,接连几次没搜到人,让他觉得异常烦躁,心里有些突突的,总觉得有些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小将军,这里我们是不是来过了?”身边的一个顾家军提醒顾逢月,这户人家似乎都死光了,房屋倒还是完好的,里面空无一人,方才他们已经搜查过了。 但再搜一次也没什么,顾逢月抬脚走了进去,身后几人对视一眼,也举着火把跟了上去。 众人再次检查了一遍屋里屋外,连后面的那个小库房都没有放过,确实是没有什么人了。 顾逢月还以为自己直觉出错了,他总觉得这屋子里定然还藏着其他人,只是他没有找到,可连着搜了两次,都没有找到,顾逢月只当自己弄错了,抬手就招呼大家离开。 而变故就是在此时发生的,顾逢月站在一个柜子前面,这个柜子是打开的,里面什么也没有,任谁也想不到,柜子的后面是有夹层的,而这个夹层就在他们要离开的时候被打开,里面赫然藏着一个身材矮小擅长隐藏的突厥士兵! 这个士兵本来以为逃过了一劫的,谁知顾逢月带着人又杀了回来,他在柜子里待久了心里憋闷,眼看着敌方主将就站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舍得错过。 于是顾逢月就这么被他偷袭,突厥人的刀直接朝他的面门砍,要的是一击必杀,好在顾逢月身手了得堪堪举起手中兵器格挡了一下,但他没想到对方竟然还有暗器,等他跟周围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枚暗器已经直接钉入了他的身体里,顾逢月此刻后悔不已,为什么自己要图方便,把甲胄给换了下来,连防弹衣也没穿,身上只有一层软甲,这么近的距离压根抵挡不住暗器。 那个突厥士兵见自己真的得手了,仰天狂笑不止,紧接着就被赶来的顾家军给乱刀砍死了。 第210章 中毒 “二公子,你怎么样?有没有伤到要害?”一个士兵焦急地扶着顾逢月到一旁坐下,顾逢月还想说自己没有大碍,但脚步一个踉跄,竟然差点没站稳摔倒。 见他这样,其余人心里也生出了不好的预感,急切地给他检查了一下伤口。 顾逢月伤在胸口,伤口不过一个小点,那暗器就是一根细如发丝的针,伤口虽小,但周围皮肤已经隐隐发黑,赫然是中毒的迹象。 “不好,二公子中毒了!” 顾逢月耳朵嗡嗡地响,他后知后觉想起来,宋春临给自己带了一小瓶灵泉水,他手软脚软,掏瓶子的时候差点把瓶子摔地上。 士兵在一旁替他接住瓶子,虽然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但既然是顾逢月随身携带的,那肯定没问题,于是在士兵的帮助下把那灵泉水给灌了下去。 灵泉水下肚以后,顾逢月只感觉自己脑袋里的混沌散去一些,但看胸口,灵泉水也只是抑制住了毒素不扩散,并不能真的完全解毒。 旁边的士兵见状忙架起顾逢月,现在也顾不得城里的突厥余孽,他们要赶紧回去府衙找大夫给顾逢月看看。 顾逢月的脑袋只不过清明了那么一下,胸口传来的钝痛让他不自觉皱着眉,整个手脚都不太听自己使唤,只能任由手底下的人把自己带回府衙。 窦将军还没有休息,此刻也是强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在处理各种事宜,就在他头疼不已的时候,门口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窦将军正欲呵斥,却发现居然是顾逢月被士兵们背着带了回来。 此刻的顾逢月已经陷入了昏迷,整个人脸白如纸地趴在一个士兵的肩头,窦将军只一眼就觉得自己魂都要吓飞了。 他颤抖着喊:“怎么回事?大夫呢?快去叫大夫来!” 府衙里上上下下都忙碌了起来,顾逢月于顾家军的意义是什么不言而喻,要他有个好歹的话,别说顾家军,就是远在京城的顾逢云也不会放过自己,放过突厥人。 城里能叫来的大夫都叫来了,窦将军听到顾逢月是被突厥人暗算才受伤的,手里的茶杯当即就被捏碎了。 “无耻小人!”窦将军怒不可遏,眼见顾逢月这边情况不太好,更是气得头顶冒烟。 而宋春临还在睡,只是睡得不是很踏实,他做了一个总体来说,不太好的梦,挣扎着从梦里醒来,发现周围居然静悄悄的。 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 宋春临懵懵地坐起身,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有些胸闷,这种感觉自从自己喝了灵泉水以后,就再也没有过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四下环顾,好像大宝也不在身边,宋春临挠了挠头,进了空间,没看见大宝,只得喊了几声,大宝这才跑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主人你醒啦!”跟现实世界不一样,空间里的大宝身形是正常三岁小孩身形,他穿着从空间里扒拉出来的童装,嗯,纯白t恤加青蛙牛仔裤,还挺可爱的。 宋春临rua了一下他的脑袋,别说,这脑袋毛还挺软的。 大宝愤愤地捂着自己的脑袋:“主人坏!” 宋春临乐了,这小东西形象包袱还挺重。 “好了,不闹你了,说说你进来干了什么?” 大宝翻了一个白眼:“还能干什么,当然是种地收菜摘水果啦,主人,那边的草莓熟了,好甜好甜。” 宋春临看着他蹦蹦跳跳着跑去草莓地里,自己却站在原地,大宝走了一段距离才发现他没跟上,回过头却发现宋春临捂着胸口,脸上的表情非常奇怪。 大宝被吓到了,他噔噔噔跑回来,抱着宋春临大腿,担忧地看着他。 宋春临轻轻摸了摸他的脑袋:“大宝啊,我好奇怪,我是不是生病了?” 事实证明他没有生病,但顾逢月却快要死了。 宋春临急匆匆出了空间,他脚步不停地往外走,直奔人最多的一个房间。 房间里,大夫们匆匆来,又匆匆去,出来的时候都对着窦将军摇头。 宋春临看着眼前这一幕,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凉了,他随手扯住一个士兵问:“发生什么事情了,你们不是去清理剩下的突厥人吗?他怎么会受伤?” 士兵被宋春临扯住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头皮发麻,然后便不受控制地将之前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似的全都说了出来,一个细节都没有落下,宋春临听到顾逢月第一时间就喝了灵泉水以后,心下便松了一口气。 还记得喝灵泉水,说明也不算太蠢。 宋春临深吸一口气,径直走进去,对窦将军发话:“让所有人都出去,他们救不了他。” 旁边还在把脉的老大夫听闻正要反驳,却被宋春临浑身的气势给吓了一跳,宋春临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用了精神力的,窦将军自己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就乖乖的听从宋春临的指示,让所有人都离开了屋子,就连他自己也跟在最后出了门,随着身后大门关上,窦将军如梦初醒。 “不是,我怎么……我……”窦将军摸着脑袋,百思不得其解。 屋子里,宋春临坐在床边,他掀开顾逢月身上的衣服,看着他胸口那一圈已经扩散开来的紫色,这东西光是肉眼瞧着就令人心惊肉跳,更别说还长在别人身上。 宋春临放出精神力,发现顾逢月身体里的毒素似乎是被另一股力量给死死钳制住了,可那力量太少了,只能控制毒素蔓延的速度,却无法彻底清除。 “好霸道的毒啊,主人,快给他喝灵泉水。” 宋春临摇摇头:“灵泉水只能控制,看来这毒挺棘手的。” 大宝震惊:“啊,那怎么办,他这么年轻呢。” 是啊,这么年轻呢。 宋春临垂下眼,眼底不带一丝情绪,大宝缩了缩肩膀,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宋春临掏出十几瓶灵泉水,一一摆在顾逢月周围,还拿出一片人参塞进他的舌下含着。 “大宝,给他灌灵泉水,不要停。” “好的主人!”大宝接到任务,吭哧吭哧抱着瓶子给顾逢月灌灵泉水去了。 宋春临也拿起一瓶水顿顿顿喝下,然后把精神力凝成细丝,全都沿着顾逢月胸前的伤口,往他身体里钻。 顾逢月中毒时间太久,即使有灵泉水遏制,毒素还是快蔓延到了心脏,宋春临全神贯注盯着那些毒素,精神力丝赶在毒入心脉时堵在了那里,宋春临分出另一股精神力,替顾逢月慢慢净化那些毒素。 这是一个极其耗费精神力的活,宋春临坐在床沿,很快就觉得自己脑袋胀痛,精神力即将枯竭的时候他就会灌自己一瓶灵泉水,大宝也会跟着给顾逢月灌几口灵泉水,利用灵泉水去修复顾逢月被毒素侵蚀过的血脉。 那突厥人用的毒很像神经性毒素,宋春临擦测可能不止是灵泉水起了作用,平常顾逢月喝下去的灵泉水也有残存的灵气存贮在他的身体里,不然就以这毒的霸道属性,顾逢月应当是在中毒的那一刻就一命呜呼的,但因为身体里的灵气,替他阻挡了毒素蔓延,他又即使喝下灵泉水,这才勉强保住自己这条小命。 想到顾逢月连防弹衣都没穿就敢跑出去,宋春临脸上就黑了一度,心道等顾逢月醒过来,他一定要严肃谴责他才行。 至于现在,宋春临半分不敢懈怠,他满脑袋都是细密的汗珠,两个眼珠子都瞪成了蚊香眼,但还是咬牙坚持,顾逢月中毒太深,宋春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替他逼出了九成毒素。 看着仅剩下的那一成,宋春临狂灌自己灵泉水,但脑海里已经再也榨不出一丝精神力了。 看着他的状态,大宝非常担心。 “主人,快停下吧,再不停下你的身体受不了的。” 宋春临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了声音:“没事,我可以的。” 没有精神力,就闭上眼,宋春临仔细感受着自己的晶核,那颗晶核本来晶莹剔透,现在因为精神力过度透支,而变得有些灰扑扑的。 不能,宋春临咬着牙,他不能认输,只差这么一点而已,如果不能一次性清除毒素,很可能又会继续蔓延,到时候他这些功夫就全白费了,所以宋春临再次喝了一瓶灵泉水,给自己也含了一片参片在舌下。 闭上眼,调动体内的灵气,转化成精神力,仔细地将最后一丝毒素给剔除掉。 大宝屏住呼吸,他不敢打扰自己的主人,只能举着打开的水瓶,等着随时给这两位祖宗灌水。 好在,等顾逢月胸口的黑紫色完全褪去,宋春临也欣慰地睁开了眼睛。 “成了!”大宝兴奋的尖叫起来,他赶紧把水瓶递给宋春临,宋春临接过后几口就喝完,然后摊平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休息。 外边的人不敢进去,全都焦急的等待着,窦将军把那些大夫们都聚集在了一起,希望能商讨出个办法来。 然而这些人叽叽喳喳讨论的半天,却没有一个人能拿出完全的办法,可以保住顾逢月这条命。 “我要求不高,让人活着就行了,区区一个毒而已,你们竟然什么办法也没有?这像话吗!” 窦将军说着就来气,可那些大夫也委屈啊。 “窦将军,不是我们不想救,而是这顾小将军所中之毒我们闻所未闻,更别说他这毒烈得很,那顾小将军若不是提前服用了什么解毒药剂,此刻早就一命呜呼了。” “就是啊,现在还把我们都赶了出来,那一个小孩进去能做什么哟。” “当务之急还是得给他服用解毒汤才行,他那般模样再不服用汤药恐毒入心脉,再无活命可能啊。” 窦将军自然都知道眼下情况紧急,但方才宋春临给他的精神暗示还在,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肯松口答应让大夫们进去,那些大夫见劝他无用,只能拂袖离去。 一个两个,直到周围的大夫全都离开,窦将军才觉得自己脑袋冷汗淋漓。 身边的侍从担忧地看着他:“将军,您到底是为何,那小公子只说不能让人进去,却没说不让顾小将军喝药啊,要不,咱们现在先把药送进去。” 窦将军嘴巴张了张,却什么也没说,就在他们纠结的时候,那扇门突然打开了,宋春临垂手站在门口,他遥遥朝自己这边看过来,什么也没说,只微微颔首,然后下一瞬,人就不见了。 窦将军怔愣在原地,意识到了什么,赶忙往房间里赶。 屋子里,顾逢月安稳地躺在床上,似乎是睡着了,窦将军颤抖着手伸过去给他探了探鼻息,幸好,人还活着。 知道他还活着以后,窦将军忙不迭又去翻看对方的伤口,惊奇地发现,那伤口上的毒已经全都消失不见了。 “将军,顾小将军的毒解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做了什么,居然能把毒给解了?” 顾逢月自然不会回答他,他现在身子亏损太厉害,已经陷入沉睡中。 离开的宋春临哪里也没去,而是用精神力在城里大杀四方,那些自认为藏得很好的突厥人全都被他揪了出来,没有废话直接就上杀招,宋春临停留过的地方,必定会留下一个突厥人的尸体。 宋春临单枪匹马地杀到了早上,等他扭断最后一个突厥人的脖子以后,身后赶来的顾家军全都下意识吞了口口水。 太吓人了,这小孩杀人不眨眼啊。 宋春临拿出湿巾擦干净手,示意顾家军们善后,自己慢悠悠地走回了府衙。 顾逢月还没有醒来,可宋春临已经累瘫了,昨天本来就没有休息好,还不断透支精神力给顾逢月解毒,现在他的脑袋不仅仅是胀痛,他觉得自己头都快炸掉了。 窦将军他们见他回来,也不敢上前问话,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把自己甩上顾逢月的床,然后被子一卷,呼呼大睡。 窦将军:“……” 行吧,孩子正长身体呢,多睡睡好。 第211章 苏醒 顾逢月这一觉是整整睡了三天三夜,在他睡着的这段时间,宋春临也跟着一起睡,好几次窦将军都亲自过来检查这两祖宗,主要是看着他们还活着没。 当然两人都活着,就是醒不过来,窦将军让大夫给两人把过脉,确认这两都是在睡觉而已。 “睡觉啊……”窦将军面色古怪,再一次把大夫送出门,他现在已经不指望大夫告诉他顾逢月跟宋春临何时会醒了,爱睡多久睡多久吧,活着就行了。 窦将军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回了大厅,看着那些积压的公务,只觉得眼前又是一黑。 “嗨呀,早知道我也跟着晕一晕得了,这么多事情,得处理到猴年马月啊……”窦将军碎碎念着,又认命地处理起公务来。 被推倒焚毁的房子要重建,死去的百姓该安葬的安葬,没安葬的……还得登记造册,以便事后家属来寻找的时候,也有个说法。 有些百姓家里人都死绝了,家里的房产啥的无人认领便可以充公,窦将军让人先把那些能住人的收拾出来,数量不多,那些蛮子惯会糟蹋东西,城里半数以上的民居都被遭到了破坏,剩下的要么本来就是危房,要么便是达官贵人的住处,这些房子自然是不可能直接发放给普通百姓的,那剩下能居住的就没有多少了。 窦将军已经派人八百里加急上报朝廷了,那些突厥贵族的尸身他都放到地窖里保存,但现在天气逐渐炎热了,估计也撑不了多久。 实在不行,直接烧了? 窦将军思考这样做的可能性,外边就有一个士兵匆匆跑过来,兴奋地手舞足蹈。 “将军,将军,顾小将军跟宋小公子都醒了!” 窦将军直接蹦起来:“当真?两人都醒了?” “当真当真,都醒了都醒了。” “好好好!”窦将军高兴地都不知道说啥了,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圈后,忙吩咐下去: “快,让厨下一直煨着的汤跟粥都盛出来,他们睡了这么多天,也该饿了。” 士兵领了命风风火火地走了,窦将军自己一个人拄着拐来到了后面的厢房。 房间里,顾逢月跟宋春临两人分坐床榻的两头,宋春临脸上还带着刚睡醒的迷蒙,他撑着脑袋,看闻讯赶来的大夫替顾逢月检查伤口。 那大夫老早就给顾逢月治疗过,这会儿也只是粗略的瞅了一眼,嗯,针眼这么小,以顾逢月的身体素质,没有中毒的情况下早就愈合了,也就是窦将军谨小慎微,天天找人来看,还说要抹药,大夫听了直翻白眼。 谁家汉子一个针眼这么大的伤口,还得抹金疮药了,这不是纯纯浪费吗? “嗯,顾小将军恢复的不错,只是之前中毒太深,拔毒的时候终究是伤了元气,这几天休息的不错,接下来多吃点好的补一补就行了,至于这位小公子嘛……”大夫看完了顾逢月,扭头朝宋春临瞧去,宋春临被他这么一瞪,吓得瞌睡虫都跑了。 大夫看着宋春临直摇头,摇头摇得宋春临心发慌。 “咳咳,那啥,大夫,我觉得我还是挺健康的……” “健康个屁!”大夫严肃道:“你小小年纪,身子骨都没有长好呢,就敢透支自己的身体去杀敌,这全城的士兵都死了不成?非要你个孩子去做这腌臜事情?做就做了,你自己的身体什么情况你自己不清楚?你睡着的时候我给你把了脉,那脉虚得哟,一点也没比顾小将军好到哪里去。”大夫越说越激动,看着宋春临的眼神那是恨铁不成钢啊。 宋春临被喷得低垂着脑袋不敢反驳,就连顾逢月也罕见的没有开口打断,因为在他看来,宋春临那天的行为确实是过于冲动了,这城里那么多的顾家军,难道还找不出剩下的那些突厥人? 一遍杀不干净,那就再来一遍,迟早会把那些藏匿的敌人统统抓出来,何须宋春临孤身涉险? 宋春临被大夫骂得狗血淋头,但骂归骂,该开的药也一点不含糊,就那长长一串药单开下来,宋春临难得咽了咽口水,颤抖着声音问:“这些,都是给我吃的?” 大夫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不然给谁吃?我吃?” “啊不不不,我吃,我吃。”我吃还不行嘛呜呜呜~ “这还差不多,对了,他的那些补品你也可以跟着吃一些,你俩身体掏空得厉害,得多补一补才是,尤其是你……”大夫又瞪了宋春临一眼。 “你一个小哥儿,将来还想不想要孩子了,这么糟蹋自己身子,小心将来怀不上孩子,遭夫家嫌弃。” 宋春临:“???” 窦将军:“!!!” “你居然是哥儿!!!”窦将军这一声响彻整个府衙,没多久,宋小公子原来是个小哥儿的事情就在整个顾家军里传开了。 许多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那是一点也不意外啊。 “我说呢,难怪顾小将军就差把人栓裤腰带上了,原来真是他童养媳啊。” “嘿,说什么呢,就不能是人家看中了宋小公子的能力吗?就那百发百中的箭术,是我我也栓裤腰带上,到处炫耀。” “还宋小公子呢,该叫宋小哥儿了。” “去你的,我偏要叫他小公子。” “就是,你们这群酸鸡,连一个小哥儿都比不过。” …… 送走了义愤填膺的大夫,安抚了受到惊吓的窦将军,顾逢月总算是得到了跟宋春临独处的时间了。 看着缩在床角跟鹌鹑一样的宋春临,顾逢月淡淡开口:“过来。” 宋春临抬头瞥了他一眼,见他脸上神色正常,这才慢吞吞挪了过去。 跟想象中的责备不一样,顾逢月没有骂他,而是轻轻摸了摸他的脑袋,问了一句:“身子还难受吗?” 宋春临眼圈红红地摇了摇头:“不难受的。” 顾逢月当然知道他现在不难受,其实他最想问的是,替他拔毒的时候,难不难受。 “下次别这样了,你不是有灵泉水吗,怎么还能把自己搞得这么惨兮兮的?” 宋春临继续摇头:“我不,再有下一次,我……我还是会救你。” 顾逢月心神一动,柔声询问:“为什么?我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宋春临思考,他对自己来说,是很重要的人吗? 有些迷茫的看着眼前的顾逢月,他脸上还带着病容,宋春临不懂为什么自己看到他难受,自己也会觉得难受,迟疑了一会儿,没有回答顾逢月,而反问他: “不重要吗?你对我来说,不重要吗?” 顾逢月听到他的反问,突然笑了,他起身将人轻轻抱住。 “嗯,不重要,是你,你对我来说,很重要。” 宋春临被他的动作吓到了,眼睛微微睁大,两辈子了,他又不是真的不懂,所以现在顾逢月是在对自己表白? 不是,等会,宋春临猛地推开顾逢月,他震惊道:“我才不到十三岁啊顾逢月,你这么饥不择食吗?” 顾逢月听到他的形容直接黑了脸:“我在你心里是这种人?” 宋春临有些语无伦次:“那啥,可是,我还是个孩子呢!”当然心理年龄他已经三十好几了。 但顾逢月不以为意:“你虚岁都满十三了,在我们这儿,已经是可以议亲的年纪了,你忘了你大哥十六就成亲了吗?你也才比你哥哥小三岁而已。” 宋春临不愿相信,他一脑袋埋进被子里,企图逃避现实。 “我不管,我还是个孩子,我这个年纪放在我那个世界里也才刚刚上初中,你居然对一个初中生有想法,你无耻!” 顾逢月一头黑线,他虽然听不懂初中是何意,但想也知道宋春临此刻嘴里自己不是个好人,只能努力将人从被子里挖出来。 “听着,春临,你现在是在我的世界,于我而言,心悦一个十三岁的哥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若是你不愿意,我也不会强逼你,但是春临,你问问你自己的心,在你的心里,我当真是一个无关紧要之人吗?” 宋春临坐在床上气喘吁吁,其实他心里也懂,在古代十几岁就嫁人生子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他依旧是现代思维,认为自己还是个孩子,结婚生子,那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 可是当顾逢月问自己,他在自己心里占据了什么位置的时候,宋春临回答不出来。 两辈子了,他一个大龄单身男青年,两辈子加起来三十多年都没谈过一次恋爱,谁知道他心里对顾逢月到底是什么感觉。 若要问他重不重要,那可能,大概,也是重要的吧? 宋春临还在犯迷糊,顾逢月不想逼他太过,只帮他整理了一下衣衫,自己下了床,打开门准备去给两人拿点吃的,醒来大半天了,还水米未进呢。 哪知道一打开门,就看见地上放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准备好的米粥跟汤。 宋春临似乎是闻到了味道,他像小狗一样的凑过来。 “是什么好吃的?” “馋猫,快回去坐好。” “哦。”宋春临乖乖坐到椅子上,你别说,三天没吃饭,他还真是怪饿的,两人风卷残云一般,把窦将军给他们准备的米粥和鸡汤都给喝了个干净,就这还没饱,宋春临从空间里另外掏出一瓶灵泉水,先是自己喝了半瓶,又很自然地递给了顾逢月。 看着顾逢月将自己喝剩下的半瓶给咕嘟咕嘟喝光,宋春临这个时候才后知后觉,好像顾逢月经常吃自己吃剩的东西唉。 从前不明白对方心意的时候,他只当两人是兄弟情,是哥哥宠弟弟,就像顾逢月宠哥哥一样,他不也经常吃顾逢云吃剩下的东西吗? 可是自从顾逢月跟自己表明了心意以后,再看他吃自己剩饭,这心情就有些微妙。 宋春临吞了一下口水,傻傻开口:“那是我喝过的。” 顾逢月点点头,把喝光的瓶子递给他,意思是我喝完了,你收好。 宋春临呆呆地接过瓶子,下意识就扔进了空间里。 随着他把瓶子扔进去,一个小小的人儿凭空出现在他的肩头,穿着可爱的南瓜裤,以及一块破布缝合的衣服。 顾逢月看着他的打扮:“……” 宋春临低头,正好看见那块破布从大宝肩头滑落,脸上跟顾逢月是如出一辙的黑线。 “大宝!” “到!”大宝在桌子上立正站好,脑袋一歪,可可爱爱。 “……”宋春临扶额,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小东西,也是你空间里的?”顾逢月好奇地低头,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大宝的屁股,可能没把控好力道,小小的人儿一推就倒。 “哎呦,你轻点!”大宝忍不住抱怨,揉了揉屁股,干脆盘腿坐在地上了。 宋春临问他:“你怎么出来了?不怕被人看见啊?” 大宝一脸看傻子的表情:“我是小,不是傻,当然是周围没有人我才会跑出来啊。” 宋春临默默指了指顾逢月,意思是这不是人吗? 大宝看了顾逢月一眼,无所谓道:“这不是主人你姘头吗?你都不怕,我怕啥,他敢泄露出去,我就帮你毒死他。” 顾逢月:“……” 宋春临:“……” “得了,别瞎扯这些有的没的,这几天是你在守着我们吗?” 大宝哎呦一声,叉腰嘚瑟:“可不是吗,这几天可累坏我了,你们俩睡得一个比一个沉,那两张嘴巴怎么掰都掰不开,我还要避开那些照顾你们的人,偷摸着给你们灌灵泉水,不然你们早就饿到爬不起来了,你说说我容易吗我?” 顾逢月严肃脸:“他还是个话痨?” 宋春临惭愧:“那啥,他以前不话痨的,可能就是这几天没人跟他说话,憋坏了吧。” 大宝见两人打趣自己,生气的吱哇乱叫,最后屁股一撅就回空间里了,并且打定主意一个月都不理主人了。 不过外面的世界那么好玩,大宝纠结着,最后把一个月缩短为一周,嗯,大宝一周都不要理主人! 第212章 出使 顾逢月跟宋春临休息了一天,两人在灵泉水的滋养下好得飞快,第二天就表示要上阵杀敌去了,吓得窦将军差点把完好的那条腿也给摔瘸了。 窦将军苦口婆心地劝他们:“你们俩也才刚好没几天,多休息休息两日吧,不然真出了什么事情,我上哪儿再找俩健康的孩子去跟侯府交代啊?” 顾逢月不为所动:“眼看就要入夏了,不趁他们突厥人群龙无首的时候一网打尽,等过段时间他们再派个主帅过来,我们就不占优势了。” 窦将军脸都皱巴成了一团:“理是这么个理,可你们……” 他话还未说完,就被宋春临给打断了,宋春临拍着胸脯跟他保证:“您放心好了,有我出马,抵得过千军万马!”这话他可没有吹牛,谁让他手握杀死鞑靼王的辉煌战绩呢,就这一点,顾逢月便不会小瞧他,只会害怕他哪天暴露了会不会被失去理智的人架在火上烧。 窦将军看了看宋春临的小身板,又想到军中对他百发百中,百步穿杨,等等一系列评价,突然沉默了。 宋春临一看他的表情就有门,嘿嘿笑着跟他保证:“给我一个晚上,我把他们现在临时的主帅脑袋也摘下来,给你当球踢。” 窦将军:“……”倒也不必如此,他对踢人脑袋也不是很感兴趣。 这两人说干就干,当天晚上宋春临就率先一步出发,他是去探路的,顾逢月带着一半的顾家军紧随其后。 万山驻守的突厥军队没有越溪这里这么多,很显然,突厥人是想把越溪当做大本营来发展,而万山,可能是越溪里的百姓一下死太多了,导致突厥人没什么奴隶可用,所以万山百姓死伤不多,但也很惨就对了。 宋春临之前一直骚扰的就是万山,后期他们的主帅因为一直抓不到凶手才转道回了越溪,说到万山,宋春临可熟的很,原先留在这里的大部队已经被带走去了越溪,如今早就被顾家军剿灭,剩下这些实在不足为惧,宋春临进去的时候还大摇大摆的,压根没有可以拦住他的。 所以等他进到这边的府衙时,连枪都没用上,一把弓箭就将人给解决了。 “啧,就这些乌合之众,也配用枪?” 宋春临嘟囔了几句,他走到府衙后院,把看守的士兵直接杀死,打开了后院的大门。 一颗小脑袋从门缝里探进来,里面人都如惊弓之鸟一般死死盯着那门扉,直到看清楚对方只是一个小孩以后,都纷纷松了一口气。 随即宋春临便听到了几句碎碎念。 “天杀的,这么小的孩子也不放过……” 宋春临意识到他们说的小孩也许是自己,无措地挠了挠头,干脆把门整个敞开来。 “那个啥,外面的人都被我杀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能否帮我个忙?” 听到这小孩说外面的人都被他杀了,起初人们都不相信,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杀死那牛高马大的突厥人呢? 然而当其中一个人鼓起勇气出门查看过后,发现这小孩居然真的没有说谎,那些突厥人真的死了。 “你们快出来,这小公子没骗咱们,蛮子真的死了。” “此话当真?” “真的,不信你们出来看呀。” 一群人呼啦啦的跑出门口,发现地上的突厥士兵确实是死透了,于是大家纷纷对宋春临投以敬畏的目光。 其中一个年轻女娘走在前头,她胆子大,伸手翻动了一下蛮子的尸体,发现所有人都是被箭矢一击毙命,这干脆利落的手法,还有百发百中的箭术,女娘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见。 她走到宋春临面前,深深朝他鞠了一躬。 “多谢小公子搭救,不知小公子要我们帮你什么忙?” 宋春临微微侧身,避开她的行礼,只淡淡道:“我要你们拿起武器,共同守住府衙。” “这……”女娘有些迟疑,她看向院子里的众人,这些人之所以会被关在这里,全都是被突厥人当做玩物取乐用的,为了不让她们有力气反抗,平日里突厥人也只给够活命的食物跟水,多余的便没有了,此时已经过了放饭的时间,所以院子里的人全都饿了整整一天,让一群长期挨饿的女娘哥儿来守住府衙,这位小公子莫不是在说笑话? 宋春临看出了她的迟疑:“还没问这位小娘子姓名,你们还有其他的顾虑吗?” 那女娘咬了咬唇,有些难为情地开口:“不瞒小公子,奴家姓程单名一个巧字,我们被自被关押以来,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而今天更是一整天水米未进,别说让我们拿起武器了,便是守住这个院子都很吃力。” 宋春临听完程巧的话,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他大手一挥,招呼着大家朝旁边的厨房走去。 “现在突厥人都被我杀光了,整座府衙都是我们的人,别怕,大家敞开了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杀敌不是吗?” 其他人一听,对啊,反正突厥人都死光了,那厨房里的东西她们不是想吃就吃吗?怕什么,吃饱再说。 宋春临来的时候有些晚了,厨房里其实不剩什么,但对这些人来说,已经是难得的饱饭了。 趁她们起火做饭的时候,宋春临悄悄往水缸里加入灵泉水,一群人简单的吃饱喝足,觉得浑身都是劲儿。 以程巧为首的娘子军们分成三队,一队身体有伤病的暂时在后院里休息,一队人负责将那些蛮子尸体整理好,等天亮了军队过来拉出去焚烧掩埋,剩下的一队则手持武器,把守府衙各个出入口。 这些人说干就干,动作迅速的很,宋春临表示很满意,等她们布置好一切,顾逢月带领的顾家军也跟着杀了过来。 有突厥人跑回府衙求救,被程巧等人堵在门口乱刀砍死,宋春临并未出手,因为就这些女娘哥儿对蛮子的仇恨值来说,根本不需要他出手。 战斗结束的比顾逢月跟宋春临想象的还要迅速,首先府衙这边的人被宋春临解决,外面的突厥人没有形成有效的防御,被顾家军轻易撕开了一个口子,接下来就是顾家军对突厥人的绞杀。 甚至是本地守备军也加入其中,事后宋春临问了顾逢月,他说是半路遇上的,既然大家目标一致,就干脆带着过来了。 随着包围圈不断缩小,城里的突厥人在天亮前就被杀干净了,顾逢月没有留活口,守备军更是不会对这些敌人好脸色,能留个全尸就是恩典了。 万山的收复异常顺利,宋春临他们出发的第二天中午,窦将军就收到了消息,让他派人过来协助程巧这边。 万山的守备将军姓程,万山城破的时候,程将军战死,只留下一个女儿,就是程巧,而程巧因为有几分姿色被突厥主帅留在府衙后院折磨,虽然历经磨难,但程巧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就她带领的那女娘哥儿,不但守住了府衙,还斩杀不少突厥人,令顾逢月也刮目相看。 “唉,要不是她被抓住了,那些守备军也不至于在城外苦等这么久。” 越溪跟万山收复的消息很快就八百里加急送回了京城,于此同时,还有顾逢月亲笔写的密信,也用顾家的方式送到了顾逢云的手里。 顾逢云看着手里的密信,眉眼皱成一团,老管家有些担忧的问他: “侯爷,二公子他怎么样了?” 顾逢云收起信,淡淡开口:“挺好的,能跑能跳。” 老管家一脸欣慰:“好好好,全须全尾就行。” 顾逢云:“……” 您这要求还挺低。 收到密信以后,顾逢云就进了宫,正逢皇帝龙心大悦,看见顾逢云就上前揽着他的肩膀,不停拍着。 “好小子,朕就知道,那顾二是个有勇有谋的,将来肯定有大造化,你瞧这才去了多久啊,就把两座城池都给收回来了,干得好啊,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顾逢云情绪没有皇帝那么激动,他淡定地提醒皇帝:“这话您可别在大司马面前提。” 皇帝的笑容顿住,提到大司马,他的喜悦之情都被冲淡了。 “大司马前日回京了你知道吧?” 顾逢云摇头:“臣最近思念弟弟多日不出门了,自然不知。” 皇帝腹诽:你装,你继续装,你人不出门,你侯府的家丁管事还能不出门?整个京城里的世家都差不多知道了,你会不知道才见鬼了。 当然他也没打算拆穿他,哥俩好时间结束,他坐回龙椅,把捷报递给顾逢云。 “说说,想给你弟弟讨个什么赏赐?” 顾逢云一目十行看完,最后躬身一拜:“臣请求出使突厥,详谈突厥王子归还之事。” 皇帝:“嘶~” “你别提醒我,我现在一听到这个就头疼,你说你找的什么外援如此强悍,把突厥那几个贵族一网打尽了,我现在都能想象到突厥可汗暴跳如雷的样子了,你还想去做使者?你信不信你到了对方的地界,人家第一个就是杀了你把你脑袋挂城墙上示众!” 顾逢云对此并不在意:“嗯,挂就挂吧,反正就算不臣去,别人去也一样会被挂城墙上示众的。” “……” 你说的好有道理,皇帝无法反驳。 “再者……”顾逢云顿了一顿,轻轻叹了一口气:“这事儿也算是我们顾家军惹出来的,自然得由我们顾家人出面,我弟弟还小,不懂事,我这个做兄长的,自然要帮衬一二,您说是吧,陛下。” “……”好家伙,皇帝被堵得无话可说,转念一想,顾逢月能找到这么强悍的外援,那叫外援保护一下顾逢云,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吧? 这么一想他好受点了,他可不想就此失去一个好用的下属。 于是顾逢云出使突厥的事情便就这么定下来了,与此同时,大景收复失地的消息也不胫而走,整个京城都沉浸在边关大定的喜悦之中,与此同时,宋家人也收到了消息。 宋大庄高兴得连地里的活计也顾不上了,快步走回家里,想要第一时间跟家里人分享这个好消息。 “啥?咱们的城池都收回来了?” “对对对,都收回来了,咱们大景的军队把那些蛮子杀得落花流水,不但夺回了城池,听说还斩杀了敌方主将,可威风了。” 宋阿麽忍不住朝天上拜了又拜:“哎呦,谢天谢地,菩萨保佑,那照这么说的话,咱们春临是不是很快就能回来了?” 宋大庄呵呵笑着:“肯定是的,估计没多久他就能跟着大军回京了。” 宋秦氏人逢喜事精神爽,笑吟吟地就去宋春临房间里,说是给他收拾一下,等他回家了直接就能住。 “哎呦几个月没有住人,这房子就看着空落落的了。”宋秦氏忍不住念叨了几句,陈渔儿忙安慰她。 “嫂子别担心了,这不是咱们军队大捷了吗,相信春临很快就能回来了,我瞧你憋了这么多天都没哭,今天这大好的日子可不兴哭啊。” 宋秦氏很快就擦干净泪水:“我这不是高兴吗,好好好,我不哭了,大好的日子,合该笑着才是。” “这就对了,你也不想春临出门在外,还担心家里吧。” “我就是想他了,这孩子长这么大,还从没离开过我这么长时间呢,以前他天天搁家里,我还嫌他烦,几个月不见了,怪想念的。” 陈渔儿莞尔:“这叫远的香近的臭,等他回来在家多呆几天,估计你又该嫌弃他了。” 宋秦氏也跟着笑了:“我是他娘,嫌弃他有怎地,他还能在外面不回来是咋地?” 宋秦氏怎么也没想到,今天她的一句话,会在将来一语成谶。 宋春临没有立刻回京,而是跟顾逢月一起留下来,等顾逢云。 “你说让我去当你哥哥的保镖?” 顾逢月颔首:“这也是我哥哥的意思,我想以你的本事,应当能够护他周全,况且,杀了突厥王子的人是你,这事儿归根结底跟你也脱不了干系。”至于宋春临会不会暴露,顾逢月压根不担心,因为就算暴露了,也不会有人相信,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居然能以一己之力将突厥贵族一网打尽。 第213章 堆肥 出发前顾逢云特意去拜访了一下宋家,宋爷爷他们还以为顾逢云会带来什么好消息,结果对方却说还要宋春临跟着一起去突厥。 宋大庄第一个不答应:“侯爷,我家春临还是个孩子,他去边关,我们全家人都是提心吊胆的,您还要带他去突厥?那可是蛮子的地盘,他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哥儿去那种地方,还能完好无损的回来吗?况且,他一个孩子能帮您什么呢?不如就让他随着军队先回来吧。” 宋大禾也是一个意思:“翻了年春临就十四了,也是该议亲的年纪了,顾二公子跟我家春临走得这么近,恐会惹人非议。” 这个顾逢云没法反驳,自家弟弟对宋春临的心思他也是看在眼里的,相信宋家人也都看出来了,只是现在他还不明确两个小孩的心思,是以顾逢云只能尴尬地干笑两声,掩盖一下自己的心虚。 私心里他是挺喜欢春临这孩子的,有胆识有本事,能一个人单枪匹马杀到鞑靼王城,光是这份勇气便让人刮目相看,只是这事儿又不能拿上明面来说,就连皇帝那边也下了死命令全部封口,敢提起的人全都杀无赦。 跟宋家人顾逢云也不好透露太多,只含糊着告诉他们宋春临此去是有大造化的,若是得陛下赏识,能自己获封一个爵位也不是不可能。 宋爷爷沉思一会儿:“照侯爷这么说,我家春临是在边境杀了什么重要人物不成?” 此言一出,全家人都跟着沉默。 杀人这种事情跟他们这种老百姓离得实在太远了,可众人思来想去,也不清楚到底是多大的功劳,朝廷会给一个小哥儿封爵位。 顾逢云点到即止:“是,也不是,这事儿还得春临亲自同你们说,不过诸位放心,这一次出使突厥,我们是带着对方的王子首级去谈条件的,条件谈不拢的话,顾家军也不是吃素的,当然我私心肯定是希望能顺利谈拢的。” 斩杀了对方王子的消息还没有在京城里传开,因此宋家人听到以后齐齐倒抽一口冷气,宋爷爷心里甚至有一个荒唐的想法,这王子,不会是宋春临杀的吧? 送走了顾逢云,宋家人这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几个大人商量着让顾逢云带点啥特产给宋春临。 宋爷爷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头一次觉得时间如此难捱,最后一家子敲定就给宋春临带些自家新做的辣酱,粉条,菜干估摸着他是不缺的,就不带了,最后就收拾出了一个大竹筐,里面只有辣酱跟粉条。 顾逢云来接东西的时候还挺好奇,那辣酱是什么味道,宋爷爷笑着新拿一瓶,拆开给他尝了一点,辣得这位养尊处优的侯爷斯哈斯哈个不停。 远在边关的宋春临还不知道家里人给他送特产了,他正在田间地头挥汗如雨呢。 战事刚刚停息没多久,农忙就开始了,宋春临带领着那些女娘哥儿们给地里的农作物追肥,临时也没有那么多农家肥,宋春临干脆混了点化肥,数量不多,尽个心意。 边关雨水少,施完肥还要忙灌溉,为了那几亩地,宋春临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亲自监督,忙得脚不沾地,顾逢月想找他还得碰运气。 今天他运气好,在地头就碰见准备休息的宋春临,宋春临戴着一个大大的斗笠,隔老远便冲顾逢月挥手。 “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顾逢月平日里处理军营的事情,也是忙得不见人影,两人已经好久没有在白天碰面了。 顾逢月接过他手里的锄头:“今天的事情还算顺利,就过来找你蹭个饭。” 听到蹭饭,宋春临眼睛就亮了。 “我想吃炸鸡可乐麻辣烫了!” “嗯,先找个阴凉的地方。” 两人说着就朝马车所在的地方走去,这里还算阴凉,而且里面还有桌子。 顾逢月把桌子摆好,宋春临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喜欢的食物全都摆出来,满满当当一桌子,香得他直流口水。 “哇,还是肉好吃啊!”宋春临感叹道,‘嗷呜’一口吃下一块无骨炸鸡,刚出锅的鸡肉外面是酥脆的,裹着满满甜辣酱汁,酱汁有点辣,吃完了还要配一口冰可乐。 “嗝~~~好喝。”宋春临吃得满嘴都是酱汁,顾逢月笑着替他用手绢擦干净。 宋春临乖乖把脸伸过去,让顾逢月给他顺便擦擦脸。 “你啊,今天干什么了,一身臭烘烘的?” 宋春临抽了抽鼻子,果然有点臭,但是他坚决不承认。 “哪里臭?我不臭,臭的是肥料,我可香了。” “哈哈哈哈哈,你香你香,今天是在施肥吗?”顾逢月对种地一窍不通,他顶多知道农民会给作物施肥,但不知道原来作物还没长大就要施肥。 “嗯,为了确保产量,所以适当追肥,今年是没有准备,等明年让大家提前堆肥,就像我家的化粪池那样,臭是臭了些,但对农作物来说,那可是大补啊。” 顾逢月迟疑:“这里也要造化粪池吗?” 宋春临点头,吃饭时间聊这个好像有点重口味,幸好他吃的差不多了,于是干脆放下手里的食物,开始跟顾逢月科普化粪池的作用。 “除了化粪池,我还希望能在城里建几个公厕,你是没见过那些贫民居住的地方,到处都是随地大小拉,可臭可臭了,有个公厕,既能解决居民如厕问题,那些排泄物还能用来堆肥,而且这边养牛羊的人家也不少,牛羊也挺能拉的,这些粪便最好还是由专门的人集中处理一下,不能浪费了。” 说到牛羊,顾逢月总算想起,之前宋春临让他带回来的那群牛羊可还养在军营里呢。 “牛一共九十八头,羊多些,三百二十一头,马儿倒是好马,有十匹,之前回来的时候我做主杀了三头牛十头羊犒赏大家。” 宋春临对此并没有意见,他在意的是,这里居然能杀牛。 顾逢月笑着道:“当然行啊,你没发现咱们的牛跟蛮子的牛不一样吗?咱们的牛可以用来拉犁耕地,可蛮子的牛不能,除了产奶跟吃肉,再无其他用处,而且,这些牛羊吃得多,拉的也多,军队里负责后勤的人天天苦着脸问我能不能杀了吃,他们都快养不起了。” 宋春临震惊,好像确实是这样没有错,可是这么庞大的一群牛羊,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到该怎么处理,更何况,他空间里也有百八十头的牛羊呢,没有经过放血处理的牛羊,也不知道那肉还好不好吃。 最后宋春临拍板决定,把三分之二的牛羊运到越溪,交给窦将军手里,他那边百废待兴,而且城外就是一整片大草原,正适合放牧,要是不适合,那就宰了吃肉,多大点事儿啊。 至于剩下的三分之一,宋春临只打算保留小部分,专门交给那些女娘哥儿们养,一来是为了给他们找个营生,二来,等他的玉米丰收了,那些玉米粒玉米杆什么的都可以拿来喂牛羊,也算是循环利用了。 而剩下的那些,宋春临做主,每隔半个月就宰几只,犒赏军中将士们,为了这些牛羊更好吃,宋春临甚至还贡献了一麻袋烧烤料。 伙头兵们看着那整整一麻袋的香料,虽然都磨碎了也看不出是啥,可那味道不会错,里面有胡椒,香叶,豆蔻,甚至还有一些是他们闻不出来的,倒是那些军医们觉得似曾相识,仔细辨别以后,发现里面居然还有好几味草药。 “这白芍也能做菜?” “你别说,这桂皮磨碎放里面,居然还挺好闻的。” 而里面还有一种香料,孜然,是众人闻不出来的,可这东西撒在烤肉上,香气霸道且热烈,闻到的人都觉得食指大动。 军营里第一次烤全羊,是为了迎接顾逢云。 顾逢云快马加鞭,一路将随从们甩在后面,觉得身子不适了便浅浅抿一口宋春临给他留下的灵泉水,仅仅用了十天,就抵达白塔城。 顾逢月知道自家兄长到来的时候还呆愣许久,直到听见顾逢云的声音,才如梦初醒一般。 “哥!”顾逢月欣喜若狂地冲过去,兄弟俩久别重逢,紧紧抱在一起许久才松开,彼此眼眶都红了一圈。 “哥,你信里不是说半个月才能到这里吗?” “嗯,我提前了,听说你们在这边种地,我来看看,种得怎么样了。” 顾逢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种地都是春临在管,我也不懂,而且光是军营里的事务就够忙了,也没法帮他多少。” 顾逢云斜睨了他一眼,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你帮不上忙,还不能抽空多陪陪他吗?真是蠢,你再这样跟他聚少离多下去,将来何时能把媳妇娶进门来?” 顾逢月被亲哥拆穿了心思,脸腾地红了。 “哥,你说什么呢,春临还小呢……” “小?明年就十四了,我离开前宋大叔还说了,春临现在已经可以相看人家了,也就是你不着急,人家宋家可着急了,都已经在物色人家呢。” 顾逢月听到宋家已经在给宋春临物色婆家,脸都被吓白了。 “不能吧,春临是个有主意的,宋大叔怎么可能……不是,不会的……” 眼见弟弟被吓唬的话都不会说了,顾逢云觉得自己恐吓的很到位,满意地点了点头。 “好了,春临呢?还在地里啊,带我去看看,实在不行,我这个当大哥的直接跟他提亲便是了。” 顾逢月被亲哥的豪言壮语给吓到了,赶忙拉住他:“哥,我的好哥哥,您别这么着急行不,我……我已经在努力了,春临他,他都知道的。” “都知道?”顾逢云微微眯起眼睛:“你同他说了你心悦他的事情?那他什么反应?” 顾逢月有点纠结:“怎么说呢,他好像,也不是很反感……” “不反感就对了!既然不反感,那你还不多抽时间陪他身边,培养培养感情,这时间久了,不就能日久生情了吗?” 顾逢月有些怀疑,单身快三十年的哥哥,他传授的追小哥儿的经验,真的能信吗? 顾逢云看出弟弟怀疑自己了,一想自己也是个单身汉子,顿时住了嘴,完了,这辈子就这一件事情,没给弟弟做好榜样,但凡他有个三妻四妾,那他今日说的话可能还可信一些。 而宋春临当然不知道哥俩在背后蛐蛐怎么追他,他收到顾逢云到来的消息可高兴了,这一高兴就让人宰了二十头羊,打算晚上开个篝火晚会,既是给顾逢云接风,也是因为自己嘴馋了。 顾逢月带着顾逢云来到军营里的时候,战士们已经把腌制好的全羊绑到架子上了,其余人还在生火。 宋春临眼尖,一眼就看见了顾逢云,兴奋地朝他大喊:“侯爷,侯爷,我在这里。” “小春临啊,你这是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宋春临嘿嘿直笑:“这不是羊太多了,就宰一些来吃,草原羊最适合做烤全羊了,待会你可要多吃点。” “羊太多?”顾逢云不知道宋春临带回那群牛羊的事情,闻言朝顾逢月看去。 顾逢月忙给他解释:“就是春临上次去咳咳,那啥的时候,半道上遇见蛮子在放牧,于是就干脆把牛羊都给,带回来了。” 顾逢云一言难尽:“带回来?是劫回来的吧。” “听闻春临在咳咳,那边可是大杀四方啊,我们收到的情报里,鞑靼贵族死伤不少啊,他们又找不到致死的原因,估计正吵得不可开交呢。” 宋春临好奇:“侯爷还有这种情报网呢,我当时都不记得弄死了几个,他们都吵什么啊?” 顾逢云嗤笑:“还能吵什么,吵王位啊,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个王族,谁人不怀疑有内鬼,但他们又抓不住,估摸着还能再吵个几年,等新的鞑靼王继位了才能停止吧,春临这次干得漂亮,这次内乱他们估计能安生好长一段时间了呢。” 第214章 鞭炮 宋春临似懂非懂,不过他们那边乱,对这边也是一件好事,正好趁对方内乱的时候发育发育,没准过不了几年,他们就能反杀回去了。 “唉,不说这些了,我家里咋样,我爷爷他们身子还好吗?我爹跟叔叔把地种完了吗?我娘有给我带好吃的吗?还有那几个弟弟,我不在家有没有想我?” 宋春临这一连串连珠炮似的,听得顾逢云脑袋嗡嗡地响,他缓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开口:“都挺好的,两位老人家身子骨挺好的,没生病,你那几个弟弟也很……挺好的,至于想不想你我不知道,你娘跟你小爷爷倒是给你带了点东西过来,就放你房间里了……说到房间,春临,你怎么是跟小二一起住的?” 宋春临理所当然道:“我不跟他住,那我跟谁住?” 顾逢云沉默了,转过头狠狠瞪了自家傻弟弟一眼,这混账玩意,人家还小呢就拐去睡一间房了,幸亏是在边疆,幸亏宋春临做小公子打扮,不然要是被宋家人知道了,不得活剐了这蠢货不可。 顾逢月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宋春临左看看右看看,没搞懂这兄弟俩在打什么哑谜。 正好伙头兵们过来说烤全羊好了,宋春临欢呼一声,招呼着他们去吃烤全羊。 顾逢云施施然走在后面,揪住顾逢月的衣领,恶狠狠地警告弟弟:“你可别光顾着欺负人家年纪小,回头宋大叔能宰了你信不信?” 顾逢月对着亲哥求饶:“哥,我真没欺负春临,我们两晚上可清白了,再说我在你眼里是那种禽兽不如的人吗?” 顾逢云冷哼:“你最好不是,否则别怪我第一个揍你。” 顾逢月抖了抖身子,前头宋春临已经在催促了,顾逢云收敛起脸上的凶狠,转头换上一张笑脸迎了上去。 “你们快来呀,这些羊都被我撒了秘制烧烤料,可香了呢!”宋春临带着他们走到其中一个大坑前面,里面那一头羊已经被烤得金黄喷香,羊肉的油脂滴落在碳火上刺啦作响。 宋春临让旁边的人把羊抬出来,放在早已摆好的桌子上面,宋春临顾不得烫手,赶紧拿着一个大盘子上去用刀割了大块大块的羊肉下来。 “顾侯爷尝尝,这味道我保证你没吃过。” 顾逢云闻了闻,果然味道与众不同,这个时代的人还没发现孜然的用法,因此这种味道对大家来说也非常的新奇。 新奇归新奇,这味道也是真的喷香,顾逢云尝试着咬了一口,发现果然很香,羊肉的油脂已经全被烤出来,而且没有什么膻味,满嘴都是肉香。 “唔,果然好吃,里面还有一味调料,我实在是吃不出来。” 宋春临嘿嘿笑:“吃不出来就对了,这可是我的秘制配方。” 旁边的戚将军过来敬酒,几个人推杯换盏,连顾逢月也被灌了两杯,宋春临因为年龄小逃过一劫,抱着羊排啃。 一顿饭吃了一个多时辰,从黄昏喝到月亮出来,要不是第二天还有公事,这群男人估计能喝到大半夜去,好在喝的也不多,宋春临在回到府衙以后,便迫不及待的拿出了自己这些天抽空找出来的各种图谱,全是现代改良过的冷兵器,热武器的他也有,但就眼下的生产条件来说,还不允许制造热武器。 顾家两兄弟听着他说冷兵器跟热武器,刚刚醒酒的脑袋还有些迷糊,两人都表示不太理解何为冷兵器跟热兵器,宋春临又是一阵唾沫横飞,跟他们讲述两者之间的差距。 顾家兄弟听得似懂非懂,但对热兵器的杀伤力都生出了巨大的好奇心。 顾逢云:“春临,你说的炸弹,威力真的有这么大吗?” 宋春临疯狂点头:“杀伤力可大了,一个最简单的炸弹,就能把人给炸飞,不过这玩意太危险了,我自己一个门外汉可不敢瞎配,不过我们可以培养一些对这方面感兴趣的人,先从最小的那啥,鞭炮开始。” “我只听说过爆竹,鞭炮是何物?” 宋春临想了想,从空间里找出一个巴掌大的鞭炮,三人一起来到后院,在一个空旷的地方,宋春临点燃了鞭炮扔出去,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顾家兄弟都被吓了一跳,离这边近的士兵也着急忙慌跑过来,边跑边喊: “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回事,哪里在响?” “是不是蛮子又来了?” 顾逢月急忙跟大家解释:“没有事,我们在……在玩爆竹。” “……这个点玩爆竹?” “竹子在哪里?” 众人齐刷刷看向地面,除了零星的几张红色碎纸屑,还有空气里淡淡的硫磺味道,哪有竹子的影子呢? 顾逢云冷哼一声,随口就把人给打发了,等其他人都走了之后,他才从宋春临那里,要来了好几串鞭炮,都是只有巴掌这么大,响几下就没了。 送走了顾逢云,宋春临急切的带顾逢月回了房。 “听说我爹娘给我带了特产,在哪儿呢?” 宋春临一进房间就四下寻找,没多久就在旁边发现了那个硕大的竹篓。 “嚯,这么多,怎么全是辣酱跟粉条?”宋春临不死心,把竹篓里的东西都抖搂出来,最后才在最底下找到了几套小衣服,衣服被包袱皮包裹得严严实实,打开来才知道里面装的都是贴身衣物。 顾逢月脸红红转过头,提醒宋春临快收起来。 现代人没发现哪里不对,他还一件件展开来比划了一遍,最后美滋滋道:“这一看就是小爷爷跟我娘做的,真合身,嘿嘿。” 顾逢云原定的出使突厥的日期是在十天后,现在天气热了,那些突厥人的尸身再放下去就该臭了,因为去的匆忙,顾逢云带的人也不算多,宋春临肯定要带,顾逢月说什么也要跟着去,顾逢云看弟弟像宋春临的跟屁虫一样,觉得眼睛疼。 五天后,顾逢云的随从下属才匆匆赶来,队伍休整了几天,第九天早上蒙蒙亮的时候便出发了。 这次出发宋春临走的是大路,比直接翻越月亮山要慢一些,更别说车队后边还跟着几口巨大的棺材,里面装的是那些突厥贵族的尸身,虽然没有丧心病狂到砍下脑袋,但一个棺材里堆三具尸体,也是挺拥挤的。 因为两国提前做了交涉,顾逢云顶多算是个搬运工,一行人弃掉马车,全都骑着马前进,宋春临骑着的是自己从鞑靼那边打劫过来的马儿。 胯下的马儿通体红棕色,毛色油光水滑,体型健美,膘肥体壮,而且特别听宋春临的话。 宋春临当然知道这是灵泉水的功劳,但这不妨碍他装x,迎着众人敬佩跟羡慕的目光,宋春临就这么把马儿给骑出来了。 不过再好的马儿,骑着走一整天,宋春临也觉得自己大腿酸疼得可以,龇牙咧嘴的从马上下来,顾逢月憋着笑:“还坐不坐马车了?” 宋春临咬牙切齿:“不坐!” 他就不信了,他一个异能者,能驯服不了区区骑马? 晚饭是简单的干粮就热奶茶,奶茶是宋春临贡献的奶茶粉泡的,商用奶茶粉,水烧开倒进去搅合搅合,奶香味十足,不输外面奶茶店卖的。 宋春临抱着碗喝奶茶,吃肉干,肉干是他自带的,其他人吃的压缩饼干,这个也是宋春临拿出来的,拆掉外包装,换上油纸包起来,这谁能知道是现代产物? 虽然对于晚饭只有一小块饼干的事情感到不解,其他人却没有反驳,反正主子给什么就吃什么吧。 “这饼子吃着挺香的,就是分量有些少,一人一块,不到半夜我就饿了。” 另一个人却不这么认为:“你瞧这饼子被压得这么实,跟块砖似的,没准比较抗饿呢?” 这话大家自然是不信的,不过一口奶茶一口压缩饼干,啃完后竟也觉得肚子里有饱腹感,令大家啧啧称奇。 顾逢云吃的也是压缩饼干,这东西他吃着喷香,吃完还想再拿,被顾逢月制止了。 “哥,别吃了,你都吃了一块了,春临说这东西遇水会膨胀,你都喝了两碗奶茶了,待会肚子该撑了。” 顾逢云不太相信:“真有这么神奇吗?” 顾逢月:“不然你等等看,喏,吃个肉干。” 顾逢云接过肉干,行吧,有肉干也不错了。 草原的夜晚有些无聊,宋春临干脆眼睛一闭,就进了空间里,顾逢月只当他睡着了,把人调整了一下姿势,让他躺得更舒服一些。 空间里大宝屁股一扭一扭地在摘葡萄,空间里的葡萄大丰收,宋春临打算弄点葡萄枝出去扦插试试,他记得前世的宁夏干红就挺出名的,这边靠近青海,应该距离不远吧,而且他观察过,这边昼长夜短的,也挺适合种葡萄,不光是葡萄,还有哈密瓜,日照长就代表糖分高,种出来的水果指定好吃。 “主人,你为什么不先在空间里扦插成小苗再拿出去呢?”大宝不太理解,小苗的成功率不比枝条更高吗? 宋春临:“……” 对啊,他为什么不直接培育小苗出来,到时候直接移栽到地里就行了啊! 说干就干,宋春临当即揪着大宝,开始吭哧吭哧整理空地。 空间能栽种的土地上面都种满了东西,不仅是各类菜蔬,还有各种瓜果,宋春临左右看看,发现花生长得太多了,干脆跟大宝一起把花生拔了,拔出来的花生扔到山脚下,等上面的泥巴干一些就可以脱粒了。 拔完花生的地里用机械松了一遍土,宋春临就带着大宝去葡萄田里薅葡萄枝。 各类葡萄都被他咔嚓了一轮,剪下一座小山一样的葡萄枝,得亏空间里灵气充足,宋春临插进地里的葡萄枝条都很顺利的发芽了,但还不够,宋春临给他们浇了灵泉水,葡萄芽瞬间长成了葡萄苗。 那些葡萄秧苗都长到半米高了,又被宋春临无情拔起来,放在储物的地方,就等着他从突厥回来,直接就能种地里去。 空间里忙忙碌碌一个晚上过去,宋春临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满意地看着自己种出来的秧苗们,眉开眼笑地出了空间。 外面的队伍已经都起来了,宋春临喝了一碗顾逢月递给他的粥,再啃一块当地特色的馕饼。 “有点硬。”宋春临小声逼逼。 顾逢月凑近他的耳朵道:“这里的食物都这样,放久了就硬,你吃不惯就自己找点软和的吃食。” 宋春临点点头,眨巴了下眼睛,招手让顾逢月张嘴,顾逢月不疑有他,下一瞬嘴里就被塞了一颗圆圆的果子,他含住葡萄,牙齿轻轻一咬,满嘴葡萄的甜蜜香气。 宋春临眉眼弯弯:“甜不甜?” 顾逢月微微眯起眼睛,笑着道:“嗯,甜。” 旁边被迫围观全程的顾逢云陷入沉思,他这个弟弟看起来真的不需要自己教他,他自个儿不是挺会哄人的吗? 一行人吃完了早饭继续上路,突厥王城比鞑靼王城要更远一些,上次宋春临去鞑靼王城是单枪匹马,他还有小电驴跟山地摩托车可以骑,这可比骑马舒服多了,现在只能老老实实跟大家骑马,屁股后面还拖着几口大棺材,想快都快不了。 走了三天,宋春临的大腿内侧都被磨出了血泡,他半夜趁着大家睡觉的时候偷偷往上面擦灵泉水,虽然一大早就好了,但是第二天新生的皮肤还是会被磨得生疼。 顾逢月抓到一次他半夜抹药,第二天说什么也不让他自己骑马,而是把人抱在前面侧着身子。 宋春临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挣扎着想要下地,被顾逢月一巴掌给摁住,他小声跟他商量:“就这么走一段,待会午休过后你自己再去骑行不行?” 宋春临听到温柔的话语,一时之间也有些脸热,最后索性低垂着脑袋,竟是默认了。 得到了他的首肯,顾逢月便扬起鞭子,争取早上能走快些,晚上众人也就能早点休息。 第215章 空的 莫名被塞了一嘴狗粮的众人:“……” 顾逢云痛心疾首:“你们太过分了!” 其余人纷纷点头,就是,太过分了,这不是欺负他们老婆不在身边吗? 顾逢月这段时间脸皮变厚了,对大家的谴责视而不见,骑着马儿跑得飞快,将其他甩在身后老大一截。 宋春临从顾逢月的怀里探出脑袋,看了一眼后边的队伍,便缩了回去,下一秒他怀里就多了一杯烧仙草,冰冰凉还能管饱。 宋春临吸溜着烧仙草,还不忘偶尔投喂顾逢月一口水果,不是切好块的西瓜,就是刚摘下来的圣女果,蓝莓,桑葚,总之这一路,两人的嘴巴就没怎么闲下来过,等到了预定休息的地方,顾逢月竟然觉得自己的肚子饱腹感特别强。 摸着自己臌胀的腹部,顾逢月陷入沉思。 宋春临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有爱给喜欢的人投喂的习惯? 不过也不算是坏事,顾逢月美滋滋地想。 此处距离突厥王城已经不算远了,众人在这边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赶在中午前来到突厥的王城。 突厥人的王城跟鞑靼人的不太一样,鞑靼的比较富丽堂皇,而突厥的就更具大漠风情一些,城墙特别的厚实高大,看得宋春临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乖乖,他这城墙得有鞑靼的三层那么厚吧,宋春临默默数着自己要挖多久的地道,才能到达城里。 众人在距离城墙不远的地方停下,顾逢云走过来,跟宋春临说了些什么,宋春临有点不太乐意,但最后还是苦着一张脸,挨个摸了摸那几口大棺材。 “你们留在这里守着棺材,我们先去谈判。” 谈判的地点并不在城中,而是在城外,毕竟他们只是来交易的,进了城变数太多,双方都不是很乐意。 突厥王比鞑靼王看起来更健壮,精神气跟鞑靼王也不太一样,那鞑靼王老了以后就放纵自己,曾经驰骋草原的英武早没了,不像突厥王这样,看起来就野心勃勃。 宋春临只看了一眼就别过眼,他的精神力终于释放开来,很快就将整个突厥王城给笼罩了起来。 看到突厥王城的构造,宋春临才发现突厥跟鞑靼的差距到底在哪里,突厥王城的城墙足足有三层,最外围的最厚,目测越有八米那么宽,第二层跟第三层差不多,但也有个五米多宽,这么宽的城墙,他们居然还造了三层,而且每一层之间的空隙里,都安插着军队。 不夸张,就这规模,大景全部的兵力用来攻城,打上个把月的话,估计就能进入第一层了吧。 突厥人几乎全民皆兵,难怪能拿出这么多的兵力去攻打大景,宋春临目光沉沉,难怪当初给了他这么多的功德金光,就这军队的数量跟质量,宋春临不把对方主帅给杀了的话,对方极有可能真的踏平中原。 幸好,宋春临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把他们的主帅给杀了,幸好顾家军给力,几乎将对方的军队全给歼灭了,不然真让他们回了突厥,那就是放虎归山,养虎为患了。 突厥的皇宫修建得古朴大气,宋春临粗略看了一眼,没有发现类似鞑靼人那种奢靡的风气,宋春临甚至看见一群小屁孩在练武场练基本功。 这还真是,很勤奋啊。 这边顾逢云似乎没怎么谈拢,带来翻译的三个人嗓子都要喊冒烟了,双方嗓门越来越大,突厥王跟顾逢云的脸色就越来越黑。 宋春临默默后退几步,怕他们殃及池鱼。 而远处,那突厥王早就发现他了,按理说这一整个队伍里全是汉子,没道理会带一个小孩子上路的,况且他长得白白净净,也不像个汉子,反倒更像哥儿。 宋春临见突厥王朝他看过来,自己也狠狠瞪了回去。 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眼睛。 突厥王都被气笑了,在他的地盘,这小孩居然还敢这么嚣张,别不是他们大景皇族的孩子吧? 顾逢月面色不善地走到宋春临面前,隔绝的对方探查的视线,突厥王看着顾逢月的脸微微一愣,跟身边的一个人说了一句: “他是不是也姓顾?” 正好站他身边的是一位突厥老王爷,闻言看了顾逢月一眼,果然脸上有几分故人的影子。 “应该是,姓顾的孩子,居然长这么大了,不是说都快死了吗?” 身边的随从小声提醒他们:“大王,快死的是那位拿着权杖的顾大人,这位,应当是顾家的二公子。” “顾二啊……”突厥王看着英气勃发的少年,恍惚间还以为自己看见了某个老对手。 双方扯皮比宋春临想象的要久一点,他都把王城来来回回扫描了好几遍了,这群人才扯皮完毕,那边的人还假惺惺的邀请他们进城里做客,顾逢云因为谈拢了条件心情好,所以笑眯眯地拒绝了。 瞧着顾逢云这样不识抬举的举动,突厥人气得吹胡子瞪眼,奈何自家子孙的尸身还在他们的手里,此时还未拿到手,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晚上众人在城外扎营,七八口大棺材聚在中间,一行人围着棺材坐着,这次他们总共只带了区区百人,武力值上有些弱,因此也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守着那些棺材。 晚上大家还是吃的压缩饼干,喝的奶茶,突厥人倒是派人送了食物过来,顾逢云收下了,但大家对这些食物不太感兴趣,宋春临尝了几口,脸都被腥出了表情包。 “我的天啊,他们就这样拿清水煮羊肉,还什么都不放?” 那几个翻译的人都笑了:“这边的人就是这样吃羊肉的,你吃不习惯就串上放火里烤一烤,你不是还带了自己的那啥烧烤料吗?撒上点,能好吃些。” 宋春临敬谢不敏:“不了不了,我觉得这玩意即使是秘制烧烤料也解救不了的腥,我吃不惯,你们吃吧。” 结果其他人也不怎么吃得惯,顾逢云只能指挥着宋春临跟顾逢月拿去处理一下,其实就是直接收进空间里,眼不见为净。 今天晚上注定是比较难熬的,突厥王宫里,一群大臣在里面吵得不可开交。 “大景太可恶了,他们居然要我们一千头牛羊,两百匹骏马,还额外要十万两白银,这么多东西,我们一时半会到哪儿去筹措去?” 一个老王爷呼吸急促,显然是气急了,他喘着大气怒骂:“卑鄙无耻的中原人,他们不知道使了什么肮脏手段,害死我们这么多好儿郎,咳咳咳,大王千万不要答应他们,咳咳咳……” 突厥王冷笑:“不答应,不答应你儿子的尸身可就要不回来了。” 那老王爷呼吸一窒,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等他缓过来了,便咬牙切齿道:“回不来便回不来吧,想来他是能够体谅我们的难处的。” 其他人都在心里腹诽:你这不就是变相的说大王不懂得体恤下属吗? 突厥王不说话了,他心里是赞同花钱去置换儿子回来的,那可是他最喜欢的儿子啊,准备培养成继承人的,就这么没了,这让他怎么能不心疼呢? 另一边的王宫里,王后看着底下不停抹泪的妃子,颇有些不耐烦道:“行了,事已至此,再哭又有什么用,当初是谁眼巴巴的要把儿子送去战场的,怎么现在知道后悔了?” 妃子抹眼泪的手一顿,眼里顿时露出仇恨的光芒:“还不是那群卑鄙的中原人,我儿年纪小,上战场也是说好了见见世面而已,哪曾想……” “哪曾想就这样丢了小命是吧?”王后不屑:“若不是你们贪心不足,又怎么会平白丢了性命?” 妃子还想辩驳一二,就被王后森冷的目光给吓住了,他后知后觉,自己唯一成材的孩子没了,膝下只有一个小女娘,等于自己手里一个能用的筹码都没有了,如今敢跑来王后这里哭诉,纯粹是仗着大王往日的情分作威作福惯了,想来拿捏王后,给自己一些补偿,好养大小公主。 但他错估了自己的价值,唯一能讨得大王欢心的儿子死了,现在尸首都要大王花费巨额的金银去换回来,他此番哭诉,无异于火上浇油。 妃子想通了其中要害,犹如当头棒喝一般,灰败着一张俏脸离开了。 等他一走,外面等候许久的大王子就迫不及待走了进来。 “母后,他走了。” 王后有些疲惫的揉了揉眉心,大王子乖巧走过去,替她捏着肩膀。 “母后,老七没了,那咱们……” 王后捏着眉心的手一顿:“你不要轻举妄动,这些年他们母子处处压我们一头,现在人家儿子刚死,你就迫不及待跳出来,旁人见了,还以为你盼着你父王死呢。” 大王子撇了撇嘴:“儿臣哪敢啊,只是觉得老七的死,死得畅快了些。” “一千头牛羊就算了,两百匹骏马唉,那些突厥人真的舍得吗?”宋春临对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但也觉得马匹数量有些多了。 中原人没有那个条件跟天赋驯马,所以草原这些游牧民族的马匹在军队里是最受欢迎的,而即使是游牧民族,驯养马匹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顾逢云一下子开口要两百匹,宋春临粗略地往那些马场一扫,这几乎是突厥现在马匹的三分之一了。 这么大的数量,真的交出来,那突厥人得有好几年才能缓过来,人家真的愿意用这么大的代价换回这些已经无用的尸体吗? 顾逢云对此却是胸有成竹:“等着吧,明天他们还得反悔一次。” 宋春临瞪圆了眼睛:“还能反悔?” 顾逢云理所当然:“自然啊,方才我观他的意思应该是愿意的,但他手底下的人可不愿意,不过突厥王可喜欢现在死掉的这个王子,再扯皮一次,估计就差不多了。” 宋春临越看越怀疑,他们这讨价还价的技术,是不是跟菜市场里的大妈学来的。 顾逢月凑过来,摸了摸宋春临的脑袋:“快睡吧,下半夜可能会很忙。” 宋春临点点头,也不问他们忙什么,靠着顾逢月的肩头,眼睛一闭,就进空间里种地去了。 正如顾逢月说的那样,下半夜确实挺忙的,接连三波人过来偷袭,企图抢夺棺材里的尸首,但顾逢云没有让大家拼死抵抗,而是在第三波人来的时候,让顾逢月一把掀开棺材盖,好家伙,里面啥也没有。 来偷尸体的人顿时傻眼了,不是,你拉个空棺材过来,这不是讹人吗? 最后这些人连打都懒得打了,用比来时还要快的速度回了城,完全没看见宋春临那深藏功与名的笑容。 没错,所有棺材现在都是空的,里面一具尸体都没有,因为尸体都被他收进空间里去了。 顾逢云早就猜到他们这些人不肯乖乖就范,干脆让宋春临提前把尸体都给藏起来,起初宋春临还有点不乐意,觉得自己的空间会被这些尸体给污染了,但现在看见这些人吃瘪的表情以后,宋春临又觉得顾逢云这招是真的损啊,等明天他把尸体再放回去,那些突厥人的脸色估计会更好看。 至于他们自己人嘛,就当不知道了,不该问的,别问就是。 那边偷袭的人已经火速回去禀报了自己的主子,其中之一就是那老王爷,他听到下属回来说那棺木里全是空的,气得摔碎了好几个茶盏。 “狡诈的中原人,竟然敢耍我们!”老王爷这会儿气也不喘了,胸口也不闷了,眼中闪着怒火,一路气势汹汹的去到王宫里,打算跟大王告状。 而大王早就收到消息了,对此他也很诧异,反复询问了属下,老王爷来了以后,又反复询问老王爷的属下。 “所以,你说你只看见了其中一个棺木里是空的?” “是的,大王,那口棺材还是被顾逢月自己掀开的,我们确实看见了,里面什么也没有,那中原人拉了一具空棺木过来。” 第216章 银子 “中原人又不是傻子,他们怎么会拉空棺木过来,还自己掀开给你们看。”突厥王沉思,半晌让人退下了。 老王爷还在喋喋不休,说什么价钱实在是太贵了云云。 “咱们就只给他们几百头牛羊,万两白银就得了,这些中原人……” “你是不是忘了,是我们输了。” 老王爷的声音戛然而止。 下半夜谁也没睡好,宋春临倒是没觉得困,但其他人都没休息好,脸上都是颓靡之色,干脆在早饭里加了点灵泉水,用过早饭以后,突厥王早早就派人过来了,不出顾逢云所料,确实是来讨价还价的,甚至还提出要去看看他们家王子的尸体。 顾逢云知道他们不相信,于是退开一步,让他们检查,这些人把所有的棺材都打开来,发现每一口棺材都塞着人,压根没有空棺。 几个人对视一眼,眼里都是疑惑之色。 情报不对啊,不是说都是空的吗?因为是空的他们才敢过来跟这些中原人砍价的,还想着趁机砍掉三分之一的,结果昨天还是空着的棺木,今天居然又满了? 它怎么能是满的呢? 不对,棺材里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是满的啊,一口棺材你塞三个人进去,也是丧心病狂了。 而且现在还是夏季,这边的气温已经很高了,开棺后的那味道啊,冲击力特别强大,熏得这些人差点吐出来。 宋春临也是满脸嫌弃,天知道这些突厥人的尸体有没有污染他空间里的空气,昨天他收进去的时候可嫌弃了,但碍于顾逢云的劝说,不得不将这群突厥人给收进去,早上拿出来的时候他还让大宝在里面找一下空气清新剂喷一喷,去下味道。 此刻的空间里,大宝带着口罩,撅着屁股一扭一扭地飞上来飞下去,手里抱着个大瓶的柠檬味空气清新剂疯狂喷,足足喷洒了五瓶才停下来,隔着口罩嗅一口,嗯,只有浓浓的柠檬味,没有腐臭。 大宝满意地给自己竖起了大拇指,干得漂亮! 突厥跟大景最后定下的价钱是八百头牛羊,一百二十匹骏马,纹银七万两。 这个价格宋春临觉得钱少了些,不过顾逢云告诉他,突厥人基本没钱,他们的大王一有钱就会投入军队里,妥妥一个战争狂热份子。 “我们再待在这里一天,明天交接了东西我们就可以回去了。”顾逢云生意谈拢以后春风得意,走路都带着风。 宋春临眼珠子一转,眼神望向了那巍峨的突厥王城,扯了扯身边顾逢月的袖子,小声逼逼: “要不,我们也去搜刮一遍?” 顾逢月第一时间就制止了他:“不行,突厥跟鞑靼不同,突厥的兵力起码是鞑靼人的五六倍,你去了就是硬碰硬,而且他们那么穷,搞不好去了得不偿失,不划算。” 宋春临被穷这个字说服了,嗯,他再用精神力去扫描,很好,确实挺穷的,但兵力也属实是多。 第二天的交接算比较顺利的,宋春临第一次见证这种事情,还以为会有多复杂,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嘛。 然而顾逢云一拿到银子,就让宋春临去摸一摸,那边突厥人不明白宋春临一个孩子在摸啥,只有顾逢月知道,宋春临在转移那些银子。 接收箱子的士兵觉得这箱子有点轻,但方才他是亲眼看着顾逢云去检查的,里面确实装满了银子没错,就是这重量确实不太对。 八百头牛羊的队伍非常的庞大,特别是里面还有一百二十匹马,突厥人本来还以为这些中原肯定没办法将这些牲畜赶走的,结果就见那个小孩拿着一把水灵灵的嫩草,挨个将那些牛羊的头头给喂了一遍,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些牛羊甚至马匹都乖乖的听那小孩的话,小孩走哪跟哪。 突厥人:“失策了,没听说中原人会驯兽啊?” 宋春临自然是不会驯兽,他手里的草是空间出品,还是浇了灵泉水的,你说这些畜生能不爱吗? 它们爱死了都,追在宋春临屁股后面,就希望对方能给他们多吃几口。 临走前,宋春临也没忘记给那位好战的突厥王搞点事情出来,比如一把火烧了人家的武器库之类的。 那火是突然起的,突厥王听到失火的时候也是一脸懵,等他赶到武器库的时候,火势已经开始蔓延,救火的人都明白,里面的东西全都被烧毁了。 “查!”突厥王气急败坏:“给我狠狠查,到底是谁,敢来武器库纵火!” 底下有人猜测是不是顾逢云这些人放的火,但很快就被大家给否定了。 “那些汉人连城都没有进,怎么放火?” 这一说倒也是,他们汉人再怎么厉害,也不能隔开空纵火吧? ‘真’隔空纵火的人乐颠颠地骑着马儿,嘴里还含着一颗话梅糖,笑眯眯地样子,活像捡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可不是宝贝吗,那突厥王准备了这么久的武器,被宋春临一把火给烧没了,他可高兴了,这下突厥王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两败俱伤。 听着属下汇报损失,突厥王心疼得在滴血,给了大景这么多的赔偿,都没有他这些被烧毁的武器值钱。 那些金属的刀剑倒还好,还找得出几把能用的,弓箭类的全军覆没,这下他们的军队里要剔除掉弓箭手了。 哦不止弓箭手,他们的投石车也被烧得不成样子了,用是肯定不能用了,得知修都修不好的时候,突厥王原本康健的身子顿时一阵摇晃,死了儿子都没他现在这么伤心。 晚上休息的时候,宋春临悄咪咪告诉顾逢月,自己把那位大王的兵器库都烧了,顾逢月顿时瞪大了眼睛。 “你这样,跟要他的命差不多了。” 宋春临哼了一声:“你们不是说他是个好战的吗,既然这么喜欢打仗,我就把他打仗的东西给毁了,嘿嘿,这下他们不仅要训练新的士兵,还得缩衣节食置办新的武器了,嘿嘿,我是不是很厉害。” 顾逢月掩唇憋笑:“嗯嗯,春临真厉害。” 宋春临得到夸奖,满意了,心满意足的眼睛一闭,进入空间里摸鱼去了。 空间的田地里,大宝快乐地哼着歌儿,推着耕地机勤快地翻着地。 宋春临见状跑过去帮忙:“大宝!” 大宝转过身来:“主人!”说着就兴奋地扑到了宋春临身上。 “主人主人,我帮你把地都翻好了哦!” “嗯嗯,大宝真勤快啊。” 只到宋春临小腿肚的胖墩插着…腰(如果有的话……),小表情特别嘚瑟。 宋春临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对着小孩就一顿猛夸,夸得大宝脸颊绯红,走路都有些飘飘然了。 有了上次葡萄秧苗的灵感,宋春临觉得自己可以提前扦插一些秧苗出来,分门别类的放好,需要用的时候直接拿出来栽种即可,比直接种到丰收要方便,也没果实那么占地方。 现在空间里不仅仅有葡萄的秧苗,还有果树的秧苗,其中以枣树苹果树居多,这两大类以前在北方似乎都还挺丰收的,而且宋春临记得白塔跟越溪甚至是万山,都有种植苹果树的果农。 但他们的苹果还是最早出的频婆果,味道其实也还不错,可跟后世改良过的品种相比,还是差了很多,宋春临打算借此给他们来个大换血,都换成现代品种。 除了水果,还有坚果,其中以核桃为主,因为其他类的坚果宋春临还没想到,不过这几个品类就已经很多了。 其中就以葡萄的种类来说,宋春临把空间里有的品种都留了大量秧苗,光这些就堆成了一座小山那么高,足够他盖一个葡萄庄园了。 而苹果的种类就相对会少一些,以黄苹果,红富士跟糖心苹果为主,但也凑了七八种,每一种宋春临都准备了约五百棵树苗,除了树苗,宋春临也打算把嫁接这个概念交给这边的农户,只是他还需要一个契机,以及一个推广的渠道。 大宝跟着宋春临的屁股后面,看着他勤勤恳恳的播撒种子,有些不解道:“主人,你一下子拿出这么多东西,不怕被人发现吗?” 宋春临撒种子的手一顿,他蹲了下来,点了一下大宝的鼻子。 “大宝啊,做人不能这么瞻前顾后的,而且,就算被发现又如何,你知道我如今最大的靠山是谁吗?” 大宝摇头,大宝不懂。 宋春临笑着指了指天上:“我最大的靠山,就是这老天爷,你不是告诉我功德金光越多,这个世界就会变得越好吗?所以啊,天道它必须,也肯定要站在我这边,不然我跟他没完。” 大宝怔愣,宋春临又站起身去播种了。 众人原本以为路上会走得很慢,谁能想到宋春临会来这一手,牛羊马儿都乖乖听话,没有谁掉队的,连装着钱的箱子都是空的,比拉那几口大棺材速度快多了。 顾逢云比原计划早一天到达越溪,如今的越溪跟之前可不太一样了,军队驻扎以后,已经把那些倒塌的房屋都给清理掉了,还比较完好的也修葺一新,就连府衙大门都刷洗干净,浑然看不出之前血溅三尺的恐怖景象。 窦将军的脚已经能拄拐走了,他带着众人站在城门口迎接,远远就看见那一大群的牛羊,还有那健壮的马儿,众人眼睛都要瞪圆了。 “我的天呐,这么多的牛羊,那些蛮子竟然真的舍得给我们吗?” 窦将军嘴唇动了动,脸上满是纠结的神色。 这牛羊虽好,但架不住太多了,现在他们越溪已经专门划了一块地出来,用来圈养宋春临带回来的牛羊,现在顾逢云又带回来这一大群,窦将军现在闭上眼睛都是牛羊的粪便,还有那一大片被吃得光秃秃的草地。 两队人马互相寒暄了一遍,顾逢云直接切入正题: “那个,窦将军,我身后这一批牛羊,便是此次的赔款,陛下的意思呢,我们此去不管要回来多少钱,全都拿来给越溪跟万山,希望能让这两座城,早日恢复生机。” 窦将军闻言感激不已,皇帝都这么说了,他还能咋办,有钱不收那就是傻子,不就是屎尿多了一些吗,匀一些给万山就是了。 万山原本的守备将军死了,府衙如今是他女儿接手,顾逢云听到后也忍不住赞叹一声:“巾帼不让须眉。” 但是万山的守备军却比越溪要多一倍,因为程将军在城破之前拼死将近三分之一的人马给送了出去,也因此万山的修复速度比越溪要快一倍。 宋春临再次踏足万山的时候,这里已经基本看不出曾遭受战火荼毒。 “哇,变化好大啊。”上次来万山的时候是晚上,宋春临没怎么仔细看,白天的时候又忙,匆匆来又匆匆去,但是府衙的方位他们还记得,当时程巧带领一众娘子军,死死守住了府衙没被蛮子攻破,不光是来支援的人刮目相看,就连本地的守备军也是眼前一亮。 顾逢月想到程巧的女娘身份,本人又经历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因此对于她的上位,恐怕还会有变数。 宋春临脸带鄙夷:“女娘又怎么了?你难道歧视女娘吗?” 顾逢月摇摇头:“我怎么会歧视女娘呢,你忘了我娘也是个女将军吗?” 这倒是,宋春临又道:“难道是军中那群老古板吗?他们歧视女娘?” 顾逢月脸色阴沉:“他们岂止是歧视女娘,就连朝中的大臣们,普遍也是歧视女子上阵杀敌的,发现了没有,虽然他们嘴上说女公子也跟汉子一样,可以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可朝堂之上,却没有一个女公子为官,甚至是当年我娘能当上将军,也是先帝力排众议跟世家打赌,才换来我娘的一个女将军之位。” “啊,这么复杂吗?”身为现代人的宋春临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女性出门工作已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但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连女公子都无法在朝为官,可见封建思想害人不浅。 第217章 种树 “这些全是给我们的?”程巧惊讶的声音都变调了,她看着那满满十车的树苗,一棵棵水灵得跟刚从地里拔出来的一样,鲜活得不得了。 宋春临把一本目录塞给她看:“喏,上面都有记载,各类品种都记在上面了,你按照标记去找就行,记得快点挖坑种下去啊。” 程巧脸色复杂,这玩意是说种就能活的吗?为什么这个小公子说得那么轻松,而且挖坑不得看地方啊? 对哦,她还得安排一块地出来种果树。 宋春临此时也看出来了,这些树苗带给程巧的惊大过了喜,他看着程巧为难的样子,后知后觉,自己似乎给她添麻烦了。 “那个,程姐姐,要不,你给块地我,我自己种也是可以的。” 程巧看着宋春临小心翼翼的样子,自嘲的笑了笑:“不用,找人挖坑我还是能干的,就是这地……” 程巧神色有些为难,她指着屋里的堪舆图对宋春临说:“咱们万山周边的小山包还是有几个的,就是比较小,而且万山这边,不似白塔城跟越溪,我们这里是最缺水的城,现在已经进入旱季了,你的这些树苗还小,若是没有水,也不知道能不能活。” 原来是担心这个,宋春临一拍胸脯向她保证:“程姐姐你放心,我的这批树苗,包活的。” 程巧被他的话给逗笑了,于是当即划了一个小山包给他,这儿距离水源比较近,更方便宋春临取水,然而她内心其实是不太赞同宋春临种果树的,他们这边果农较少,也从未听过有人想在这边种频婆果。 再加上宋春临写的那本目录,里面记载的种类她根本没听过,更别说是见过了,她就知道频婆果,哪里晓得频婆果还分这么多种类呢? 宋春临问清楚山包的方向,当即就带人拉着那十车果树苗过去了,这次顾逢月还给宋春临拨了几个顾家军,原本还以为可以让程巧派守备军来挖坑的,宋春临现在不指望了,让跟随而来的顾家军帮着挖就是了。 “来,排队领铲子了,一人一把!”宋春临不知道从哪辆车板掏出几把工兵铲出来,这东西锋利又坚固,挖坑是一把好手,几个顾家军挖坑挖得飞快,按照宋春临规定的间距在光秃秃的山包上挖了整整齐齐的两排浅坑。 他们这边刚挖完两排坑,那边就有一群农家打扮的汉子扛着锄头过来了。 其中一个领头的人找到宋春临,对着他行了一个礼,这才道“这位小公子,我们是程娘子派来帮您种树的。” 汉子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宋春临朝他点了点头,然后指着旁边比划了一下,定好了间距,让他们按照差不多的距离挖坑即可。 这活儿还算轻松,这些汉子们也是干惯了农活的,他们使着自己的锄头吭哧吭哧挖着坑,小树苗需要的坑不深,三两下就能挖好,就是数量多了些,宋春临要他们把整个山包的空地都挖满坑,这就是个大工程了。 宋春临看他们干活干得顺利,自己则帮忙去把那些树苗从车上搬下来,按照他的计划,这山头三分之一种枣树,剩下的全都种苹果树,苹果树的种类比较多,宋春临还专门划分了区域,黄苹果红富士各自占领一个区,到时候收的时候也方便归类。 宋春临这边吭哧吭哧扛着树苗,那群汉子还担心这个小孩搬不动,结果人家不仅搬起来了,还特别的游刃有余,被一个小孩子打击到到汉子们,纷纷化愤怒为力量,更加卖力的挖起坑来。 十车树苗虽然看起来多,但光宋春临自己一个人搬也挺快,主要是他还会借金手指偷懒,每次都趁机收一点进空间里,放下的时候同时放下,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树苗都给搬下来了。 宋春临扛着一堆树苗来到最前排的坑边,他把树苗一棵棵投放进坑里,待会大家只需要把土添上就行。 小山包说起来也不算小,反正他们忙活了一整天,也没把坑挖完,宋春临看着天色不早了,赶紧让人过来把树苗种上。 相比挖坑,种树苗就比较慢了,需要一个人扶着树苗,另外两个人往坑里埋土,因此干到天黑,他们也只勉强种完一个品种的苹果。 回程的时候,那群汉子没有进城,宋春临这才知道他们不是万山城的人,而是万山旁边一个小村庄里的人。 “蛮子来的时候程将军第一时间就升起了狼烟,我们看见狼烟就知道该跑了,所以就没怎么受到那些蛮子的迫害。” 就是村子里被洗劫一空,不过他们的村子比较穷,那些蛮子没搜出多少东西,气得他们骂骂咧咧就走了。 宋春临对他们的村子有点好奇,那汉子颇有些不好意思:“嗨呀,咱们这个小村庄有啥好看的,种地嘛土地太贫瘠,水又少,种啥收成都少,不过勉强也能活命,程将军是个好人啊,有他在的时候,还会带着军队帮我们去运水过来…”汉子说着说着,声音就哑了,显然是对程将军的死无法释怀。 宋春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们,只能默默跟着他们,一路往山下走,那村子离这个山包不算太远,想来程巧也是想着让宋春临多多照拂这些村民的想法,这才把种果树的地方安排在了这里。 进到村子里,宋春临看着那些土坯房,低矮简陋,村民们倒是看着朴素又和善,听到宋春临是来这边种果树的,纷纷围着宋春临,都是在劝他的。 “小公子啊,我们这边干旱得很,早些年旱灾的时候渴死了不少人咧,你那果树种在此处,可是浪费了。” “是啊是啊,俺们这边还不如越溪,越溪那边还有条河,咱们这儿可啥都没有,吃水必须去别的地方挑,那果树金贵,恐怕种不活呢。” 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家更是苦口婆心:“小公子听咱们一句劝,趁这树苗还鲜活,拉去别的地方,就是白塔那边也好过咱们这儿啊。” 众人围着宋春临,你一句我一句的劝,宋春临没有觉得不耐烦,反而笑眯眯地反问他们: “谁告诉你们,水少就不能种树的,万一我要种的树比较耐旱呢?” 啊这,一群人陷入沉思,但又觉得不对。 “这天底下,真有这么耐旱的树吗?” 宋春临肯定道:“自然是有的,不仅有树,还有耐旱的农作物,就那个啥,白塔那边种的玉米你们知道吗?” “玉米?”老汉们疑惑:“那不是京城那帮贵人拿来把玩的物件吗?那东西不能吃不能喝的,就是耐旱种出来又能做什么呢?” 宋春临知道自己今天是说服不了他们的了,事实胜于雄辩,到时候东西种出来的话,他们就知道自己所言非虚了。 接连忙活了四天,原本的小山包现在全都种满了果树苗,为了保证这些树苗的存活,宋春临甚至连夜弄了几大车的水过来,挨个给这些树苗淋水,当然,这些水里都是放了灵泉水的,能让这些树苗百分百存活。 树苗种下去并不是完全不管了,宋春临又不能每天盯着,因此这件事就只能拜托给那些汉子了,这也是程巧最初的初衷,官府拨了钱给这些人,让他们组建了一个小队伍,每天的事情就是巡山,看看树苗有没有生病,或者长势不太好了之类的。 这活简单,钱也不多,但对村民来说,也算是解了燃眉之急,起码家里有点银钱可以去买粮食吃了。 说到粮食,当初宋春临见万山的粮库比越溪的还要小,里面的粮食也更少,看着那可怜兮兮的粮食,宋春临好人做到底,自己帮他们将粮库给填满了,反正他空间里的粮食吃都吃不完,正好也给自己清理一下库存,好存放其他好东西。 至于程巧看到那堆满粮库的粮食是什么心情,就不在宋春临的考虑范围了,以至于程巧到现在也没能想明白,那些蛮子每天吃吃喝喝,怎么还会剩下这么多粮食在粮库里面。 顾逢月过来接宋春临的时候,惊讶的发现他居然黑了一个度,原本白皙的皮肤现在被晒成了小麦色,有些心疼的摸了摸他的脸颊。 “黑了点。” 宋春临拍开他的爪子:“哪有,我白着呢!”说完又贼兮兮地掏出一个小镜子,仔细的照着,最后悲剧地发现,自己真的黑了。 “我靠,我黑了好丑啊!” 顾逢月掩唇憋笑,还不忘安慰他:“没事的,春临什么颜色都好看。” 宋春临疑惑:“当真?” “当真。”顾逢月揉了揉他的脑袋:“走吧,哥哥准备回去了,你也跟着一起回去吧。” 一说到要回去,宋春临显得有些为难。 “那个啥,我好像还有事情没做完呢……”宋春临声音逐渐变弱。 顾逢月叹了一口气:“说吧,种完果树,你还要种什么?” “葡萄。” “葡萄?西域的……葡萄?在这儿种?”顾逢月有些不确定。 宋春临嗯了一声,随即轮到他疑惑:“这儿,没人种过葡萄?” “那是自然,你难道见过这边有葡萄这玩意?” “没有。”宋春临老实摇头,所以现在除了西域,这边居然还没有人种葡萄吗?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将成为第一个种葡萄的人! 宋春临越想越兴奋:“顾逢月,我要种葡萄!” 顾逢月脸色一黑,得,这位祖宗短时间内是别想回去了。 不过看着他眼睛里亮闪闪的样子,顾逢月又莞尔一笑,罢了,随他高兴吧,反正要迎接宋大叔怒火的人,不是他就好。 宋春临叽叽喳喳跟顾逢月倾吐着自己对葡萄庄园的设想,比如要建多大的园子,种哪几种葡萄,葡萄的产出跟运输,想到古代交通不便,运输也是个大问题,如果按这样来说,制作成葡萄干或者葡萄酒,是最好的销售方式。 宋春临越说越兴奋,连葡萄酒的名字都想了好几个,但都不是很满意。 顾逢月看着他开心的样子,拉他在身边坐下:“好了,说的我都想尝一尝你说的葡萄酒了,对了,往年你送到侯府的葡萄酒,也是里面的葡萄酿的吧,如果你要酿葡萄酒,一个葡萄庄园还不够,你还要建一个酿酒工坊,这个估计你做不了主,朝廷对酒类管控很严格,你想建酿酒作坊,还得去京城的户部申请才行。” 宋春临兴奋的心情被浇了一头冷水,他在边疆盖个酿酒作坊,还要去京城问户部申请,而且为什么是户部? 顾逢月给他解释:“户部管钱啊,酒的利润极大,官府接管之前,许多人私下酿酒来卖,那些人酿酒的技术不好,材料也不好,但他们敢卖出天价来,再加上出了许多假酒害死人的事情,太祖皇帝震怒,联合刑部跟户部,甚至是工部一起,整治了那些私人小作坊,把其他大作坊统一管理,就连价格也给定死了,这才让百姓买到放心又便宜的酒。” 宋春临听完,对那个太祖皇帝真是佩服极了。 “那这样我是不是还要回一趟京城啊?”宋春临皱了一张包子脸,他现在对骑马跟坐马车都有心理阴影了,古代就是有这点不好,交通不便,换现代社会,他直接坐飞机不到三个小时就能到达京城,现在他只能自己走。 “唉,要是我能飞就好了,咻的一下,就到京城了,不用跟现在一样,去哪儿都只能靠这两条腿,这得走到啥时候去啊。” 顾逢月抿了抿唇:“所以,春临你飞过吗?” 宋春临摇摇头:“我哪儿飞过啊,我那会吃饱饭就已经很不错了,哪有钱坐飞机,我上大学都是坐的绿皮火车,等我后来有钱的时候,已经不想坐飞机了,也没有坐飞机的需要,要是早知道末世会来,我高低得飞去一个安全些的地方然后把自己给藏起来,反正我有空间,饿不死。” 第218章 招工 飞是不可能飞的了,为了能够早日回去,宋春临比之前还要忙,要选一块合适的地来种葡萄,还要找可靠的人守着葡萄园,而这个人还需要宋春临帮他突击一遍种葡萄的知识。 宋春临一时半会还真找不到这样的人,只能先去司农署把地给划下来,司农署的官员听到他说要种葡萄,纷纷露出一种微妙的表情。 其中一个比较年轻些的官员问他:“宋小公子,以前种过葡萄吗?” 宋春临点点头,但随即又摇摇头,他确实是种过葡萄,但那是在空间里种的,在里面种的经验约等于没有经验,里面的土地它种啥能死啊? 这种经验能叫经验吗? 必然是不能。 宋春临挠着脑袋,思考该怎么叙述自己种过像没有种过的经验。 那官员看着他陷入沉思,自己也闭上了嘴巴,一同陷入了沉思。 这孩子之前种地不还是有模有样的吗?还能拿出那什么提高大豆产量的好东西,怎么现在瞅着,好似有点傻? 而且那可是葡萄,他还是只听过西域有葡萄,而西域的人把葡萄幼苗看得死死的,这小孩子说种就能种了吗?秧苗从何而来,总不能他们派兵去西域抢吧。 宋春临说了一声抱歉,然后火速回去,把自己查到的资料结合起来,写了一个简略的方案出来,里面主打是葡萄栽种的土壤条件,病虫害防治,具体细化到葡萄架子该怎么搭,施肥浇水的频率等等,因为比较粗浅,那些司农署官员传阅过后,大家对于这些葡萄能否种植成功保持怀疑。 “宋小公子,您的,这个,啥……企划案,昂,企划案,我等都已经看过了,咱们对种葡萄这种一窍不通,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不过依下官的一些拙见,若是宋小公子当真要种,可以一试,但这第一年的产量嘛,无法保证。” 宋春临表示理解,这位官员说的很中肯,任何一种新事物都需要接受的时间,第一年宋春临也没指望能丰收,能正常结果子就可以,产量不重要。 谈妥了葡萄种植的事情,官员给他划拨了一大片土地,宋春临看到那片地周边都没有村子,比较荒凉,但地势平坦,距离水源也不算远,宋春临表示很满意。 有了地,宋春临没有找顾逢月接人,而是直接去城门口征壮丁去了。 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白塔城虽说没被攻破,但也元气大伤,具体表现就是征壮丁的地方年幼年老的人居多,甚至还有一些妇孺也在其列,宋春临看着那些妇人,或抱着孩童,或头发花白,汉子里也混迹着一些哥儿在其中,见到有人招工,也第一时间冲到前面,跟那些汉子们抢活儿。 但现在城里招工的地方实在不多,所以这些人往往一整天下来,也找不到什么活儿干,没有活儿干,就代表着没工钱,没钱,今天就得饿肚子。 宋春临走近了一点,一旁的一个中年大叔见他过来,脸上带着憨厚的笑,问宋春临这位小公子过来是不是要招工。 宋春临见他似乎在这群人里还算有些威望,于是开口问他,能不能帮忙找十几个手脚麻利的人过来。 “我不拘什么年龄性别,能干活就行,活儿也不重,就是挖个浅坑种点秧苗,包一顿午饭,管饱,工钱嘛,一天三十个铜板,你看看能找不?” 听到宋春临居然还管饭,不仅管饭,他还说了管饱,不管是不是真的管饱,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中年大叔也不挑,况且还给了三十个铜板呢,要知道他们搬一上午的货物,也才给二十个铜板,那可是重活累活,同挖坑种东西相比,还是后者轻松一些。 他迅速点了几个看起来年轻一些的汉子,视线扫过那群妇孺的时候,也点了几个年轻妇人跟哥儿,能干活就行,反正那小公子说了,他不挑。 不多时他就选了十六个人,包括他自己在内,一共十七人,宋春临看着他清点人数,这些人里男的女的都有,年龄都差不多,只有两个哥儿,看起来应该是兄弟,年纪大概二十多,这已经是这群人里面最年轻的了,最老的还是一个妇人,她约莫四十多岁,满脸风霜,身材比较壮实,手上满是裂纹,看样子也是个做惯了活计的。 对于这些人宋春临表示还算满意,他同他们讲了一下要干的活,以及薪资待遇,这些人听到包一顿饭还有三十个铜板,灰扑扑的脸上都带上了点笑意。 “哎呦,真这么多呀?” “要是真的就好了,不知道能不能把饭带回去,我家小闺女好久没吃饱饭了。” 宋春临掏了掏耳朵,自己去租了三架牛车过来,牛车上放着提前拿出来的挖坑工具,以及少量葡萄苗。 这边的人都不认识葡萄,看着那秧苗还窃窃私语,讨论那是个什么东西。 葡萄园的地离白塔城比较远,这边远离官道,顾逢月带着士兵过来提前划分区域,用一排简易的木栅栏把葡萄园的范围圈起来。 他站在地里,远远看见宋春临带着人过来了,那些招来干活的人看见还有士兵在这里,心里不由得一个咯噔,不少人脸色都变得很阴沉。 宋春临不理解,这群人似乎对当兵的没啥好感啊,那这咋整? 不过大叔他们还是很守信的,虽然不大高兴,但还是招呼着人下来,还自觉的分发起了工具,那些铲子基本都发到了汉子们的手里,剩下的就大叔就让他们负责搬运秧苗,等挖好坑了就可以直接栽种了。 宋春临让他们按照特定的行距间距去挖坑,密度上比种果树要稍微密一些,大叔们干活很给力,后边的妇人们也毫不逊色,就是那两个小哥儿也是非常卖力的在搬运着秧苗。 一群人分工合作,前面的人挖坑,后面的人把秧苗扔进坑里,最后面的人负责埋土。 宋春临拉来的秧苗不多,一个品种最多也就五百株,宋春临看他们干活的麻利程度,感觉花个四五天就差不多种好了。 顾逢月站在宋春临身旁,问他是不是在城门口招来的人,宋春临说是的。 “他们,是不是很讨厌当兵的啊?” 顾逢月沉吟:“嗯,也不是讨厌,也可能是单纯的不想见到他们。” “为啥啊?” “你之前不是问为什么城中甚少见到青壮年吗?那是因为白塔城作为海河最大的一座城,人口也是最多的,所以这边征兵会优先征调这边的青壮年,这几年边境的小范围骚扰一直就没有断过,折损了不少儿郎,那些人与其说是不喜欢见到这些当兵的,不如说他们不敢见这些当兵的,” 宋春临看向那些在地里辛苦劳作的人们,难怪,整座城里每家每户都是老人孩子居多,原来真的是被拉去当兵了啊。 “边陲之地就是这样的,能平平安安长命百岁才是稀奇事。” 眼看着日头快到下午了,宋春临看看地里,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于是挥挥手,自己架了一辆牛车回去,不多时又架着牛车回来了,回来的时候牛车上已经放了好几个大木桶,里面都是刚出锅的馒头,小菜跟排骨汤,而且每个人还能分到一根水灵灵的嫩黄瓜。 顾逢月赶紧招呼着自己的兵过来吃饭,其他人眼观鼻鼻观心,都没有动弹,直到宋春临让他们过去排队,众人才慢吞吞站起来。 中年大叔排在第一个,原本以为他们只能吃残羹剩饭了的,没想到那负责打饭的士兵给他分了两个白面大馒头,一碗满满的排骨汤,甚至还有一根翠绿的有点像瓜一样的东西。 剩下的人也是按照这个配置,排骨汤里的排骨也不少,排骨上还带着不少肉呢。 两个哥儿年纪最小,排在最后,他们惊喜的发现,即使分发到最后,那几个大木桶里面还剩了不少食物,看起来那小公子说的没错,这儿居然真的管饱。 两个人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双双眼睛一亮,但很快又熄灭了下去。 小公子让他们吃饱就已经不错了,他们怎么还能想着打包回去呢? 宋春临啃着排骨穿梭在吃饭的人群里,不停嘱咐他们:“快点吃,吃不饱那边还有的,吃饱了才能好好给我干活呢。” 众人听着他的话语纷纷笑了,就这伙食,这小公子不给钱也没什么,毕竟这年月还能让工人吃饱的主家也是不多了,更别说还另外给三十个铜板呢。 饭当然是吃饱了,不但吃饱,还剩下一些,吃完饭后大家把最后的工作给收尾,宋春临跟顾逢月一起给他们发钱。 “一共十七人,我一起发你们自己分,还是我一个一个发?” 中年大叔呵呵笑道:“劳烦小公子分发一下吧,这样公正些。” 宋春临也是这么想的,于是点点头,一个一个的给大家数铜板,他数数速度贼快,还精准,看得周围的人一愣一愣的。 不多时钱就分发完了,但众人还没有走,全都围着宋春临,大叔有些不好意思的问宋春临: “小公子,不知道您明儿,还要不要人干活?” 这是想续约了?宋春临立刻正色起来:“自然是要的,你们明天要是没有活……” 宋春临话还未说完,人群中就有人喊了起来: “没有没有,小公子,我明天没有活儿!” “我也是!” 众人纷纷举手发言,说自己明天有空得很,希望宋春临别拉下他们。 宋春临笑得两眼弯弯,抬手示意大家安静。 “咳咳,你们明天要是没有找到活儿干的话,就在城门口等着,我明天还是今天这个时候过来拉人,别忘了哦。” 众人又纷纷道:“不会忘不会忘!”这么好的活计他们哪儿敢忘啊,不光能吃饱,还能有肉吃,最后还能有钱拿,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这么好的活儿了。 大家美滋滋地收好自己的工钱,盘算着今晚家里人能也能吃一顿饱饭了。 还有几个年纪大的老妇人,有些不好意思的凑过来,问宋春临能否将剩余的食物给打包回去。 那几个人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要求过分了,因此脑袋低垂,恨不得贴到地上。 “我们也知道这要求过分了,小公子心善,给了我们活命的路,还让我们吃饱饭,老婆子已经好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如今还舔着脸跟小公子要剩下的食物,属实是有些不该,但……但是我们家里都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孩子们好久没吃过一顿荤腥了,要是小公子愿意,能否分我们一些肉汤回去,给孩子们尝个肉味,也是好的。” 其余的人也纷纷附和,他们都觉得自己脸上臊得慌,显然也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宋春临看着那大木桶里剩下的排骨,他空间里冻肉很多,所以熬汤也舍得放,现场那大木桶最底下还剩了十几根手指那么长的排骨,宋春临想了想,装模作样的从怀里掏出一沓油纸,把那些排骨捞出来,三根装一包,还附赠一个馒头,馒头是冷冻馒头,蒸过一遍再加热就不好吃了,宋春临想反正自己也吃不了,还不如做个人情,而且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宋春临把那些食物用油纸包好,一共包了七八袋,正好这些人一人分一包还有剩,宋春临看着站在角落的两个小哥儿,招招手让他们过来。 “喏,还剩两份,正好你们一人一份。” 那小哥儿受宠若惊地接过油纸包,食物还带着点余温,透过油纸传递到他们的指尖,年纪小点的那个忍不住红了眼眶。 “多谢小公子,多谢小公子。”两人朝着宋春临深深鞠了一躬,宋春临笑呵呵的避开了。 牛车让那大叔帮忙赶回去了,正好他们顺路,宋春临租赁了十天的牛车,大叔他们只需要把车赶到车马行就行了,明天宋春临自己再赶出来就行,而宋春临自己是跟顾逢月骑马回来的。 第219章 吃食 晚间两个哥儿怀里都揣着一个油纸包,小心翼翼的推开自家那扇快要倒塌的木门。 “辰儿,益儿回来了?”灰扑扑的破屋里面传出一道嘶哑的声音,两个哥儿应了一声,他们快步走进屋子里,破败的房子里简单的铺着一块板子,瘦弱的男人虚弱地靠着墙坐着,他的怀里还躺着一个小小的幼童,约莫三四岁的样子。 “小爹爹,我跟哥哥回来了。”大点的青年走到简易的床边,万分珍惜地从怀里掏出那个油纸包。 男人眼睛一亮,不可思议地接过来:“这是什么?” 另一边的弟弟也笑眯眯地坐在男人身边,同样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那个油纸包,邀功似地递给男人。 “小爹爹,我也也有哦。” “唉好,益儿也有呐。”男人见状就笑了,他手里的两个油纸包不大,但食物的香气却透过油纸包传出来,男人能闻到这里面肯定是白面馒头。 他没有急着打开油纸包,而是温声询问兄弟俩:“今天干了什么活?” 兄弟俩对视一眼,然后又齐刷刷从自己衣服的暗袋里掏出今天的工钱。 看见那一大把铜钱,男人傻眼了,人都被震惊的说不全话了。 青年笑眯眯开口:“今儿遇到了一个好主顾,不但活儿轻松,给的钱也多,还包一顿饭,这些都是主家发剩下了白给我们的,还都是没动过的,您打开看看,这里还有肉呢。” 听到有肉,男人越发不可置信了,他小心打开油纸包,果然,那白面馒头底下是三根排骨,排骨上肉还挺多的,让许久没吃过荤腥的男人当即咽了咽口水。 “这真是肉啊,哎呦,闻着可香,待会我给你们拿去灶上热一热。” 青年立刻按住男人:“小爹爹快坐下,这些活儿我去干就是了。” 男人不愿意:“你们在外边忙活一天了,我整日在家里躺着,热口汤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 “小爹爹坐下吧,您这段时间就吃的本来就少,我们白天吃得饱饱的,有力气着呢。” “就是,我们有力气的,爹爹坐好,待会妹妹该被吵醒了。” 看到怀里的小女儿,似乎真有要醒来的意思,男人顿时不再动了,青年立刻拿着食物去了灶房,他进来就直奔米缸,果然,里面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米看起来跟早上差不多,可见男人白天压根没吃饭,估计只给小女儿煮了点米汤喝。 青年轻轻叹了一口气,抓了一小把米出来,放了大量的水进锅里,那排骨已经冷了,他把肉剔下来剁碎,待会再加进米汤里,大家就都能尝到肉味了。 这边男人还在跟小儿子小声的说着今天的事情,说他们去了一个极远的地方干活,一开始男人听到他们说极远还有些担心,但小儿子又说起那个地方还有很多士兵一起干活,主家也是一个和善的小公子,他们只需要挖坑种秧苗就行,活儿只干半天,但收入比之前扛一天麻袋还要多。 男人闻言微笑:“看来是个善良的孩子,你们啊,要好好干知道吗?可不能偷懒。” “嗯嗯,小爹爹,我跟哥哥干活可卖力了,绝不偷懒。” 男人满意的笑了,不多时大儿子把晚饭端了进来,怀里的小女儿鼻间闻到了肉味,顿时清醒了过来,一家人开开心心吃了这一年以来的第一顿带肉的晚饭,晚上睡下的时候,男人摸着枕头底下的那六十枚铜板,枯槁的脸上再一次迸发出了对新生活的渴望。 半夜宋春临睡得好好的,突然接收了一道巨大的功德金光,惊得大宝都直接从空间里蹦出来了,他骑在宋春临的脖子上,拼命摇晃着他的脑袋,宋春临在睡梦中差点被他一屁股坐窒息。 憋着气醒来,看见罪魁祸首还骑着他脖子呢,顿时没好气地一巴掌将大宝给拍了下去。 “呼~憋死我了,大宝,你大半夜是要弑父吗?” 大宝生气:“哼,主人你臭不要脸,别以为我不知道弑父的意思!” 宋春临没起来,直接拎着这个小东西进了空间,一进到空间里,大宝身形立刻变大,宋春临啧啧几声。 “几个小时不见,你居然长大了!”宋春临蹲下身,嗯,正好,这个角度他可以跟大宝平视了。 大宝叉着小腰:“那当然,你是没看见,方才那功德金光是有多粗,主人,你白天干啥了?” 干啥了?宋春临思索,他白天不就是雇人种地而已吗?他没干什么很特别的事情吧,就连人都没杀。 两人坐在地上对账,发现白天确实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两人对到最后都沉默了。 最后还是宋春临拍了拍大宝的肩膀:“别想了,有功德是好事,能有一回就能有下一回,管它怎么来的呢,好了,快去干活吧。” 大宝垂头丧气,走到一半发现不对,怒而转身,揪着宋春临就一起下地干活去了。 宋春临被愤怒的大宝奴役了一晚上,早上打着哈欠从空间里出来,给自己来了一杯灵泉水清醒一下。 今天他来得比昨天还要早,城门口昨天那批人早早就过来等着了,生怕这份好差事被别人抢走。 宋春临还是只要了昨天的那十七个人,先带几个人去车马行把牛车赶出来,再去府衙将提前拿出来的秧苗跟工具给装上车,三辆牛车这才晃晃悠悠地出了城门。 顾逢月来得比较晚,他今天负责替宋春临运石头砌围墙,宋春临这个葡萄园的范围太大了,需要的石头砖块比较多,好在这边最不缺的就是石头。 这边已经开始干了好一会儿了,宋春临问了这些人都没吃早饭,怕他们低血糖给饿晕,但也不好再给饭吃,只能每人喝了一碗掺着灵泉水的粗茶水喝。 这些人以前也喝过类似的粗茶,但宋春临的粗茶却没有想象中的苦涩,喝完嘴里甚至还有一股回甘,令众人啧啧称奇。 罗辰跟罗益兄弟俩早上出门前一般是不吃早饭的,最多喝一口水就跑出来找活干了,平日里干活都觉得有些头晕眼花,也不知道为啥,今天喝了那小公子给的粗茶水,腹中的饥饿感神奇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浑身使不完的力气。 “哥!”罗益眼睛亮晶晶的,显然也是发现了这个事情。 罗辰对着弟弟轻轻摇头,罗益立刻低下头不再言语,只专心干活。 按照预期,今天为止能栽种一半的葡萄秧苗,但围墙却只能砌一小截,宋春临觉得有些慢,他还想在这里盖一座院子,专门给守着葡萄园的人住的,当然酒庄现在是不能盖的,宋春临也不着急,反正这两年的葡萄产量肯定是不够的,先种活再说。 盖房子这事儿顾逢月建议他找专业的人,军营里的士兵安排砌个围墙还行,盖房子就就算了。 宋春临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找到了昨天的大叔,大叔姓丁,听到宋春临说要找能盖房子的人,他当即热情地同宋春临推荐了自己本家亲戚。 “我那亲戚祖上就是泥瓦匠出身,盖房子的一把好手,家里也人丁兴旺,膝下有七八个儿子呢,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小公子您要盖的这房子也不算大,到时候再找几个木匠,两三个月就能给您盖好了。” 宋春临听着连连点头,经过两天的观察,这位大叔的人品还是可以的,既然是推荐的,那就见一见呗,不合适到时候再换,反正有顾家军在这边坐镇,这些人不敢诓骗他。 “那行,等你回去跟你那位兄弟说一声,明儿带着一块来见我,对了,明儿我就不去城门口了,你直接去车马行帮我把牛车赶出来,去府衙拉东西就行,反正车马行的老板你比我还熟呢。” 丁大叔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唉,好好,我保证明天给您把事情干得漂漂亮亮的。” 得到了丁大叔的保证,宋春临非常高兴,想到不久后就能见到的葡萄园,中午他一开心,给每人都加了两个水煮蛋。 水煮蛋好啊,这玩意不剥壳就能揣进兜里,带回家给孩子们吃。 于是中午的水煮蛋都被大家默契的留了下来,只有那些士兵吃得干干净净。 知道这些人都困难,所以今天的饭食比昨天还要多,干完活以后大木桶里还剩不少食物,宋春临又是掏出一沓油纸,给大家每人都打包了一份回去。 这连吃带拿的,就连厚脸皮的汉子也不好意思了,纷纷夸赞宋春临人美心善,是大好人。 宋春临被夸地嘴角上扬,竟然还看见他们身上不断有功德金光冒出来,飘到他这边,而且还不少。 宋春临见状眉眼一挑,似乎察觉到之前的功德金光是从哪儿来的了。 罗家兄弟今天收获满满,因为早上去的比昨天早,所以今天回来的也早,太阳没下山两人就回到家了,这一次他们带回来的不是馒头,而是饺子跟饭团还有十个水煮蛋,除了四个是他们没舍得吃留着的,剩下的六个都是剩下那些分的,因为他们年龄最小,那些人也照顾他们,所以两人比其他人都多分了一个,别人都是两个,他们分到了三个。 “小爹爹,今天分了十个鸡蛋,咱们一人一个,能吃两天呢。” “还有这个饺子跟饭团,小公子说这是他们京城的新鲜吃食呢,里面还有肉。” 两人把油纸包里的食物打开来,饺子是蒸熟的,冷着吃也好吃,小姑娘眼疾手快拿了一个,咬一口,里面全是肉,还有甜甜的,一颗一颗的玉米。 罗家阿爹看着小女儿吃的喷香,也拿了一个咬了一口,然后指着那金色的甜玉米粒问道:“这是何物,吃着甜甜的,看着还有些眼熟。” 罗辰告诉自家小爹爹:“这是玉米,那小公子说,这是可以吃的那种玉米。” “啥?可以吃的玉米?” 边陲之地没人种玉米,但还是有些富贵人家,会从京城那边专门运一些玉米串过来赏玩,他们对玉米也不算陌生,但却从未听说过,玉米还能吃。 兄弟二人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个我也不清楚,但确实跟那玉米的样子有些像呢 。” “玉米,好吃!”小姑娘不知道玉米是什么,现在她只知道玉米粒是好吃的。 罗家阿爹笑眯眯地捏了捏小女儿的脸颊:“嗯,好吃,那你多吃些。” “妹妹,你也尝尝这个饭团,里面还有肉肉呢。” 哥哥递给小姑娘一个紫米饭团,这种饭团是前世宋春临常吃的一家,味道好,料也足,五块钱能买老大一个饭团,好吃管饱还便宜,宋春临在末世之前疯狂下单,囤了硬生生买了一万块的饭团,末世逃命的时候这些饭团也是吃的最多的,如今再被大宝一翻倍,就更多了。 饭团里面包裹着火腿肠,一点炸鸡排,还有大量肉松,黄瓜丝跟胡萝卜丝,挤上番茄酱跟沙拉酱,是校门口小孩哥们最喜欢的早餐之一。 饭团很扎实,兄弟俩中午的时候分食一个饭团,然后还吃了几个饺子,喝一碗冰冰凉的绿豆汤,肚子就饱饱的了,剩下的饭团他们就收起来,打算要是今天没有饭食剩下,他们就把这个跟鸡蛋一起拿回家去,给小爹爹跟妹妹也尝尝鲜。 “这饭团也好吃,香香的,就是这个米为何是紫色的,还有外面这一层黑色的,我还以为这层是黑色的油纸。” “哈哈哈哈,我同哥哥也是这么以为的,结果转头就看见那小公子直接咬了下去,这才知道那是能吃的。” 罗家阿爹看着那未曾见过的新鲜吃食,还有那印着奇怪图案的油纸,手指摩挲着纸张的边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许久,罗家阿爹这才缓缓抬起头,朝着孩子们微微一笑。 “辰儿,益儿,那小公子是个有本事的,若是人家愿意,你们……你们便跟了他吧。” 第220章 收仆 宋春临觉得很奇怪,这种奇怪来自于那对兄弟,两人总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看自己,等他转过头后又迅速移开视线,宋春临又不是傻子,几次下来就发现他们似乎是在观察自己。 这两人是想干啥? 宋春临虽然觉得他们的行为特别怪异,但因为两人对他并无恶意,所以就没有管,反正他们要是真的有事情,会自己过来找他的。 众人忙忙碌碌把剩下的葡萄秧苗种下去,今天这些是最后一批了,种完这些,明天就要搭架子了,宋春临给每一株葡萄秧苗都撒过灵泉水,灵泉水可比化肥厉害,稍不注意就长个了,得尽早把架子给搭好。 因为剩下的不多,还没到中午就种完了,宋春临笑眯眯地赶着牛车回来,今天主食吃的是肉夹馍跟凉面,水果是冰镇大西瓜。 “嚯,这是什么瓜,这么大个?”丁大叔看着车上的石头瓜,这种瓜的特点就是大,非常大,一个瓜足有几十斤,硕大的木桶里只放五个就把桶给装满了。 大木桶底下有提前制好的冰块,把西瓜冰得透心凉,宋春临拿了一把西瓜刀出来,交给顾逢月,让他切瓜。 顾家小公子毫无怨言的把那些西瓜切开,红色的瓜瓤还冒着凉气,吃一口,暑气全消。 众人都震惊这瓜的清甜多汁,看向宋春临的眼神里都带着敬畏。 这么好的东西,要是放在京城,怕也值不少钱呢,这小公子居然就这么轻易拿出来给他们吃,这也太奢侈了。 罗家兄弟啃着西瓜,心里原本还左右摇摆的想法,在此刻变得坚定了起来。 饭后众人已经没有活了,但大家都觉得主家给了他们这么好的待遇,只干这么点活儿也太不地道了,于是主动提议帮那些士兵们砌一段围墙。 有人主动干活,宋春临当然高兴了,不过也只让他们再干一个时辰,赶在太阳落山前回了城里。 众人在城门口分别,宋春临没有急着走,那罗家兄弟也没着急走,他们怀里抱着半个瓜,有些怯懦的站在一旁,眼看着大家都走光了,而宋春临也准备要离开,两人这才走上前去,把宋春临给叫住了。 “小公子,请留步。” 宋春临乖乖停下,歪着脑袋看向他们哥俩,眼睛里满是疑惑之色。 罗辰看着小孩这单纯的样子,想到自己待会要开口说的话,脸上臊得慌,结结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还是罗益看不下去了,这才上前一步,开口小声道:“小公子若是不嫌弃,不如将我们收了去吧,我跟哥哥都有一把子力气,小公子要是有什么脏活累活,全都交给我们做即可。” 宋春临微微瞪大眼睛,所以,这兄弟俩,是来向他投诚来的? 看着两人脸上的红晕,还有紧紧咬着的唇瓣,宋春临摇了摇头:“你们误会了,我家里就是种地的,并不是什么世家小公子,你们若是要求荣华富贵的话,恕我不能给你们。” 这下轮到罗家兄弟俩惊讶了:“小公子,家里是种地的?” 宋春临疯狂点头:“对啊对呀,难道不明显吗?” 罗家兄弟心想,哪里明显了吗? 什么样的庄户人家能叫得动军队去帮他砌围墙啊? 谁家种地一种就是几十亩,一眼望不到头就算了,种的东西还是没人认识的。 而且普通庄户人家能拿得出这么多没见过的吃食,而且只是给他们这些短工吃? 就拿今天的这个西瓜来说吧,他敢保证,这么好吃的瓜别说送到京城,便是放在白塔城,也只有达官贵人才能消费得起,而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打零工的,谁家会对一群短工这么舍得啊? 罗家兄弟现在就是很纠结,但是纠结了也没多久,兄弟俩对视一眼,竟齐齐朝宋春临跪了下来。 宋春临被他们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就去拉他们。 “卧槽,你们别动不动就跪啊,我都说了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家里是种地的,不是什么王公贵族,你们快起来啊。” 罗辰跟罗益没有起来,反而语气坚定:“小公子,我们不管您是什么人,我们跟定您了,还请公子,收下我们吧,为奴为婢,我们都认了。” 宋春临不知道为啥他们这么坚持要自己收下他们,见他们死活不愿意起来,烦躁的挠着脑袋,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圈。 而空间里的大宝似乎感知到了什么,他悄咪咪在脑海里跟呼唤宋春临。 “主人、主人!” 宋春临停下脚步,在脑海里回应他:“怎么了?” “主人,快收下他们!” 宋春临虽然有些疑惑,但既然大宝也发话了,那就收下吧。 听到宋春临愿意收下自己了,兄弟两人都觉得很高兴,赶紧麻利站起来,朝宋春临深深鞠了一躬。 “罗辰、罗益,见过主子。” 宋春临:“……”妈耶,有点羞耻是怎么回事。 既然已经认主了,宋春临觉得自己有必要去了解了解两人,而且这也是件大事,兄弟俩还想卖身给宋春临为奴,但宋春临觉得自己接受不了买卖人口,于是这件事作罢。 为了不跟两人争论这个问题,宋春临干脆直接给他们下了精神暗示。 “好了,现在带我去你们家里坐坐吧。” 罗辰罗益有些难为情,因为自己家实在是太破败了,第一次领主子上门,也不知道会不会怠慢了主子。 但宋春临已经开始走了,快进城门的时候,他还转过头来让两人跟上带路。 得,这位主儿也是个急性子,两人没法拒绝宋春临的要求,于是竟然真的带着宋春临回了自己家。 三人七拐八拐的进了一条小巷子里,才走进去宋春临就发现这边的房屋都有些破败,这里之前宋春临也来过,不过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罗辰跟罗益带着宋春临走到一个最为破败的房子面前,推开那快掉下来的破门,映入眼帘的是更为破败的房子。 院子占地面积很小,屋子也不大,主屋的屋顶破了几个大洞,只有旁边的偏房勉强还能遮风挡雨,罗家一家四口全都挤在这一间完好的屋子里, 罗家阿爹今天身子觉得好些了,特意将屋里屋外都打扫了一遍,他这会儿正在厨房里忙着做饭,想着待会儿子们回来了正好吃饭。 小女儿乖巧的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拿着一个水煮蛋小口小口吃着。 罗辰跟罗益一进屋就去找自己小爹爹,罗家阿爹早听到外面的声音了,他朝着院子喊了一句:“回来啦,快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说完没听到外面的回应,觉得有些奇怪,正要开口询问,厨房门口走进来一个钟灵毓秀的小少年。 少年穿着不知道什么面料的衣服,碧绿的颜色衬得他皮肤细腻洁白,他唇红齿白,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 罗家阿爹被吓了一跳,一时间竟然都忘了说话,还是罗辰跟罗益进来打破了宁静。 “小爹爹,我们回来了,这位就是宋小公子,我跟弟弟刚刚已经认他为主了。” 宋春临配合着朝罗家阿爹浅浅一笑,却不知道罗家阿爹现在心里的惊涛骇浪。 “啊,是,是宋小公子啊,寒舍简陋,让您见笑了。” 宋春临连忙摆手:“不会不会,我哪是什么公子啊,我家里也就是普通的庄户人家,这位叔麽不必多礼,叫我春临就好。” “那哪儿成呢,我这两个臭小子既然认您做主人,那主仆之礼便不可废。” 宋春临不好意思道:“那啥,其实我也没想过收下人的,不过罗叔麽我跟您保证,他俩跟着我,肯定能发家致富奔小康。” 罗家阿爹被他的话语逗笑了:“哈哈哈哈,咱们是粗人,也不懂啥叫奔小康,我让他们跟着您,也只是希望让他们能吃口饱饭就行,其他有什么苦活累活,您尽管指使他们去干,虽然他们都是哥儿,但也有一把子力气。” 宋春临沉吟:“嗯,说到干活,我这边确实是有个活计,需要本地人去干的,就是不知道他们愿不愿意。” “愿意的!”罗辰罗益兄弟俩抢先回答,生怕宋春临下一秒就把这活交给别人了,跟着宋春临干活这几天,罗家兄弟已经明白,宋春临不是一个苛待手底下人的,这么宽厚待人的主子,这世道可不太多见。 宋春临抿唇浅笑:“先别答应的这么快,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到时机到了,我再告诉你们要做什么。” “唉,好的好的。”罗家阿爹局促地搓了搓手,一时竟有些开心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旁边一直乖乖坐着的小姑娘,现在吃完了水煮蛋,她的视线一直盯着哥哥怀里那个硕大的绿皮西瓜,虽然她不认识西瓜,但不妨碍她闻到空气里西瓜的味道。 小姑娘好奇的站起身来,摇摇摆摆的走到自家哥哥面前,抱着他的小腿,眼睛一直盯着那西瓜看。 罗家阿爹见闺女这副馋样,有些哭笑不得,眼神还小心观察了宋春临的表情,见他脸上没有流露出嫌弃跟鄙夷,这才稍稍放心下来。 正准备上前抱走女儿,宋春临却先她一步将小姑娘给抱了起来,他的衣服都是用洗衣液搓的,有好闻的栀子花香味,小姑娘鼻子灵敏,被这么一个香香的怀抱抱着,也不哭不闹的,只歪着脑袋观察眼前的大哥哥。 “小姑娘饿了?罗辰,快去把西瓜切了,这瓜切开后就放不住了,得快些吃了。” 罗辰点点头,抱着瓜放在灶台上,转悠了一圈,才找到一把破了口的菜刀,宋春临有些不忍直视,干脆掏出了一把折叠水果刀递给他。 “用这个吧。” 水果刀比菜刀还锋利,三两下就把西瓜给切开了,此时的西瓜已经不冰了,但吃着也不错,甘甜的汁水滑入喉咙里,罗家阿爹眼前一亮,他还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瓜。 小姑娘也捧着一块西瓜,坐在宋春临怀里吃得满脸西瓜汁。 “小馋猫,跟我妹妹一样。” “公子也有妹妹吗?” 说到这个宋春临可骄傲了:“那是,我妹妹超级无敌可爱,等过年就满一岁了。” “哇,好小啊。”罗辰想起自家妹妹一岁的时候,嗯,也非常的可爱。 逗弄完了人类幼崽,宋春临起身告辞。 送走了人,罗家人才围坐起来,罗家阿爹详细询问了他们认主的事情,听完兄弟俩的描述,罗家阿爹皱起了眉。 “看样子,这小公子没有撒谎,他是真的没想过让你卖身给他,方才那一见,也是个和善的人,你们能跟到这样的主子,我也就放心了,你们也不能因为没有那卖身契,就不尊敬他,听见了吗?” “听见了,小爹爹。” 得到兄弟二人的保证,罗家阿爹这才算真正的放心下来,又嘱咐了儿子几句,这才觉得有些疲惫。 罗辰第一时间注意到他的不舒服,忙起身扶着他。 “小爹爹,你怎么了?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 罗益也有些担忧的坐在旁边看着他,罗家阿爹摇摇头:“没什么,我这两日已经好了很多,就是白天打扫屋子,有些累着了。” “您怎么还打扫屋子呢,这些活儿留着我们回来干便是了。” 罗家阿爹浅浅笑了一下:“傻孩子,你们白日在外面做工这么辛苦,我整日躺在家里无所事事,往日连饭都做不了,好不容易身子好一些了,干点活不算什么。” 说到这里,罗家阿爹才想起锅里还有饭呢,忙让两个儿子去把饭盛出来。 说是饭,其实就是薄薄的稀粥,里面的米粒清晰可见,紫米饭团还剩下一个,鸡蛋也剩下四个,小姑娘方才吃了一个,又啃了一片西瓜,现在说什么也吃不下了。 兄弟俩还带回了两个肉夹馍,今天的肉夹馍比凉面受欢迎,大家照顾兄弟俩,就把仅剩的两个都给了他们,其他人分了点凉面回家。 “小爹爹,你看,这里有好多肉呢。” 第221章 灵根 “肉!”小姑娘听到肉眼睛都亮了,捧着圆圆的小肚皮挣扎着下了地,罗辰好笑的夹了一块肉出来,塞进她嘴里,吃得小姑娘眼睛都眯起来,可爱极了。 方才她已经吃了很多东西了,罗辰把一个肉夹馍留着,说给妹妹明天吃,小姑娘虽然不太高兴,但是摸了摸自己的小肚皮,还是勉强答应了。 罗家阿爹就坐在一旁看着儿子跟女儿的互动,眼眶变得湿润。 “唉,咱们家也算是过上了有余粮的好日了,这放半个月以前,我连想都不敢想。” 罗益把米汤盛好,摆在罗家阿爹面前,语气乐观:“小爹爹不怕,咱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罗家阿爹看着懂事的儿子,乖巧的女儿,低下头擦了擦眼泪,眼神变得越发坚定起来。 “说的,如今你们跟了个有本事的人,咱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这一家子在里面其乐融融,满室温馨,大街上的宋春临收回了异能,确定了这一家子是真的走投无路了,才选择投靠他这么一个外乡人的。 不过这就奇怪了,白塔城虽然不算富庶,但有权有势的人也不少,为何兄弟二人,或者说这一家子,却从未想过去投靠那些贵人,而是在他这样一个奇怪的外乡人身上找出路呢? 宋春临走了一路,也没想明白,回到府衙已经很晚了,顾逢月还没回来,宋春临想了想,干脆招来一个衙役,让他明天去帮忙查一查这罗家人,衙役收到命令就下去了。 等屋里只剩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大宝就直接从空间里蹦了出来,小小的人儿现在已经跟二十厘米的棉花娃娃那么大了,依旧是胖墩墩的,穿着连体婴儿服,看起来可可爱爱。 “主人!” 宋春临抱着大宝坐在椅子上:“现在可以说说,为什么要我收下罗家那两兄弟了吧?” 大宝闻言直接跳了起来,兴奋地喊:“主人主人,他们有灵根!” “灵根?”宋春临诧异:“这个世界居然还是个修仙世界吗?” 大宝摇摇头:“不是哦,这个世界的灵气跟你之前那个世界一样稀薄,天材地宝也早就绝迹,所以理论上来说,这里并不是一个修仙世界。” “但是……”大宝加了个但是,宋春临的胃口被吊起来了,他把大宝端端正正摆在桌上,示意他继续说。 “主人应该知道,空间创造者就是一个上古修仙界大能,所以这个世界在上古灵气充沛的时候,是可以修仙的,现在不能修仙是因为修仙大能大多已经陨落,再加上世界灵气消耗殆尽,但这并不代表,人类之间不会再诞生拥有灵根的人啊。” “所以你的理论是,有灵根,跟不能修仙,不冲突?” “对啊对啊,他们是不能修炼,不代表他们不可以拥有灵根啊。” 宋春临陷入沉思:“所以,当时那道功德金光,其实是他们给的?” 大宝摇头,又点点头:“是,也不是,他们给你的功德金光,其实还没有他们妹妹来得多。” “啥?那个小姑娘?” 大宝逐渐变得兴奋起来:“对啊对啊,大宝也是过了这么多年,才看见一个极品木灵根,那小姑娘的天赋极好,即使不修炼,依照木灵根对植物天生的亲合度,只要经她手的植物,都能长势良好,简直是天生的种田圣体,主人不是想找人帮你管理葡萄园吗?罗家人就很好,除了那个小姑娘,两个哥哥的灵根也是下品木灵根,亲合度不如他们的妹妹,但种地的话也足够了。” 宋春临简直要被这个买一送一,赠品比正品还要好的惊喜给砸晕了。 “那如果今天、啊不是,前天,没有给他们赠送食物会怎么样?那小姑娘会如何?” 大宝随手掐算了一下:“主人,如果你那天没有给他们打包食物回去,那小姑娘今天就会夭折了。” “啥?这么严重?” “嗯嗯,小姑娘生病了,是小儿高热,他们家你也看到了,穷的叮当响,即使两兄弟的工钱都加起来,也不够给小姑娘抓一副药的,小姑娘身体非常差,常年营养不良抵抗力也差,一场高热就能带走她的命了,而她有极品木灵根,若是活着,将来就能用她自己的能力,来帮助更多的人。” 宋春临想到自己那排骨汤是加了一点灵泉水去煮的,也许就是那微弱的灵泉水,帮助小姑娘度过了难关。 大宝笑嘻嘻道:“拥有灵根的人向来都是天道的宠儿,极品灵根那就是宠儿中的宠儿,也许这一次主人你能救下他们一家,也是冥冥之中天注定的,因为天道也不想让这样的孩子死于非命吧。” 听到这话,宋春临立刻来了精神,恨不得马上再跑回罗家,给罗家人一人塞一瓶灵泉水,幸好理智还在,只派出了变异植物,让植物在他们家的水缸里倒了点灵泉水进去。 相信有这些灵泉水,那罗家人的体质很快就能提上来了,这么乖的小姑娘,要快快好起来才行啊。 “对了,既然他们有灵根,那是不是代表着他们也可以修炼?” 大宝咬了咬唇:“可以是可以,但是主人,这个世界的灵气不够,就算有适合他们的功法,这样稀薄的灵气也不足以支撑他们筑基成功。” 所以就是不能的意思了,宋春临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顾逢月这边还在替哥哥收拾包袱,除了必备的文书之类,还被顾逢月塞了一堆当地特产,顾逢云看着那满满当当的包袱,心里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弟弟啊,你真的不跟哥哥一起回去吗?” 顾逢月收拾东西的动作一顿,随即恢复了正常。 “顾家军还在这边呢,我们留下来替他们整理好内务再回去。” 顾逢云气得牙痒痒:“果真的儿大不中留啊,你瞧瞧你那点出息,为了个媳妇,连哥哥都不要了。” 顾逢月耳尖红彤彤的,小声反驳:“要的,哥哥已经别说这样的话了,春临听到了会误会。” 顾逢云:“……” 他就说这个弟弟不能要了,八字还没一撇呢,胳膊肘就往外拐了,将来春临要是进了门,他这个大哥的存在感就更低了。 不行,这样下去他弟弟的心里就没有他的位置了。 然而顾逢云思来想去,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就这傻小子的沉迷劲儿,把他跟宋春临分开显然是不现实的。 顾逢云挫败地叹了口气,唉,难怪人家都说有了媳妇就忘了娘,此话果真不假。 顾逢云回去的日子定在三日后,第二天一早,宋春临照例在府衙门口等着,丁大叔几乎是一开城门就进了城,带了几个人赶着牛车就来了府衙,同他一起的还有一个胖墩墩的大叔,宋春临没见过,想来应该就是丁大叔那做泥瓦匠的本家亲戚了。 “宋小公子,这是我本家堂叔,也姓丁,您叫他丁老头就行了。” 丁老头比丁大叔年长几岁,但却隔了一个辈分,其他人搬运东西的时候,丁老头跟宋春临站在门口讨论了一下要盖房子的样式,丁老头在盖房子这里也是个经验丰富的,很快就结合当地的气候跟地理条件给了宋春临几个方案出来,宋春临听他讲的头头是道,连连点头。 “丁老爷子,咱们先去那边看看地形吧。” 丁老头笑眯眯地答应着:“好的好的,是该先去瞧一眼。” 几个人架着满满当当的牛车出了城,在城门口接上其他人,干活的还是那十七个人,今天的活计是搭架子,所以车子有些挤,但也能坐得下。 一到地方丁老头就跳下牛车,跟宋春临确认了盖房子的具体位置,又询问了房子的要求,宋春临想要个大点的院子,房间要多几间,除了灶房,还要另外建一个库房,一个工具间,甚至还有一个茅厕跟化粪池。 丁老头还是第一次听主家要求把茅厕盖在房子里的,但是听到宋春临要烧制的那些管道,能利用管道将污水直接排到化粪池里,这种处理方式别说丁老头,就是周围那些干活的人也是头一次听说。 丁老头紧紧皱着眉头,似乎是在思考这样盖房子的可能性,宋春临看着他在地上用树枝写写画画,似乎是在规划下水道的线路。 宋春临没再管他,而是去指导大家给葡萄搭架子。 搭架子比种葡萄秧要复杂一些,一个上午的时间也没能搭多少,眼看就要到午时了,而丁老头还在地上画画,似乎还没研究好,宋春临干脆也不再管,而是自顾自去赶着牛车把饭带回来。 罗辰罗益兄弟俩见状上前要帮忙,宋春临想了想,也没拒绝,他坐在牛车上,指挥两人将车赶到一个偏僻无人处,确认周围没有人了,宋春临才从牛车上跳下来。 罗家兄弟还在疑惑,主子来这里干嘛,这儿也没有食肆酒店啊。 就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宋春临大手一挥,原本空荡荡的牛车上,顿时多了几个硕大的木桶,里面装着的,正是热气腾腾的食物。 “!!!” 兄弟二人瞳孔震惊,连连后退好几步,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拼命揉搓着。 “这……这是这么回事?” 宋春临手指朝他们脑袋上轻轻一点:“莫激动,我不过是使了点仙家法术罢了,记住了,这事可不能外传哦。” 两人被宋春临直接下了精神暗示,虽然想不通宋春临话里的逻辑在哪里,可在精神暗示下,很快就认同了他的话,甚至开始严格执行起来。 宋春临非常满意,指挥两人拉着午饭回了葡萄园。 今天顾逢月没来,是另一个副将过来监工的,副将早就听说这边的伙食好了,等午饭时间一到,发现果然如此。 今天宋春临准备的是卷饼,里面包裹着满满的蔬菜卤肉跟炸鸡柳,喝的是甜滋滋透心凉的凉虾,凉虾里还带着冰碴,副将看见的时候还觉得这小公子当真是奢侈,这么贵重的冰块,他说放就放了老大一块。 宋春临自然不会告诉他,这些冰都是用硝石制成的,这种技术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普及了,但现在还没有,富贵人家用冰,还是需要在冬天采集回来然后存放在冰窖里面,费时费力,所以冰块特别的昂贵。 丁老头对于这里的伙食非常满意,来之前丁大叔就告诉他这个主家是个阔绰的,吃着大卷饼的丁老头觉得这岂止是阔绰,这简直就是奢侈了。 听到待会吃不完的东西还能分给他们打包带回家,丁老头更满意了,这么慷慨的主家,他们干活也能更卖力不是吗? 用过午饭,丁老头再一次跟宋春临确认了房子的图纸,看着丁老头规划好的下水管道线路,宋春临连连点头,不愧是盖房子的老手,几乎方方面面都有考虑到,连宋春临要求的库房跟工具间都包括在内了,宋春临对这份图纸非常的满意。 丁老头笑呵呵道:“小公子您这块地够大,别人家可没这么大的院子,还有这么宽敞的库房。” 丁老头说的这是实话,虽然这边地广人稀,但并不代表地不要钱,土地价钱不过是比寸土寸金的京城便宜了近一半,可对于百姓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而宋春临的地是官府给划的,宋春临又是大功臣,自然是想要多大就有多大了,要不是宋春临怕园子太大了管理不过来,那官员还想给他多划分十几亩地的,被宋春临连连拒绝。 就这样,现在的葡萄园也只种满了不到三分之一的地方,现在这些宋春临只不过是试种,到了后期,他还要教会罗家兄弟嫁接的方法,大宝说了,两兄弟的木灵根虽然是下品,但对植物的亲和力还是比普通人要高出一大截,让他们去嫁接葡萄,成功率不仅会比普通人高,甚至还可能出现新品种。 当然,要是让那个小姑娘接手就更好了,她的极品木灵根用来开发新品种的葡萄,那简直信手拈来啊。 第222章 卷宗 畅想着将来能够光明正大实现葡萄自由,宋春临就忍不住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丁老头跟宋春临两人把房屋的方方面面都商量妥当,接下来就是谈材料跟价钱了,在这方面宋春临没有经验,全凭丁老头做主,丁老头那个感动啊,他还是头一次遇见这么好说话的主家,当即给他敲定了石材木料跟砖瓦的价钱,比市面上的还要便宜一些。 宋春临事先打听过,在心里计算了一下,确认丁老头没有坑自己,于是眉开眼笑的交付了定金,双方在丁大叔跟那位副将的见证下签订了契约文书,类似于现代的合同。 两人敲定好细节,时间也晚了,宋春临走到木桶边,他现在是发现了,这些人每天中午吃的越来越少了,汤汤水水是第一个被消灭的,因为这一类的东西也不好带回去,剩下的就是便于携带的饼啊,包子类的,宋春临也是想到这一点,才每天都选择这类可以拿在手上吃的食物,这样他们回去的时候就可以打包带回去一起跟家人分享。 今天剩下的卷饼一人两个还有多,宋春临就把剩下的那三个分给了丁老头,丁老头笑呵呵的接过卷饼,这饼子里卷的可都是肉啊,扎扎实实的大卷饼,成年壮汉一个都能吃饱了,拿回去跟小孙子们分一分,也让他们尝尝鲜。 回去的时候府衙的人正好把罗家的卷宗拿过来,宋春临接过那颇有分量的卷宗,有些好奇道:“这家子的资料这么厚的吗?” 那衙役不明所以:“资料?不是不是,这是那方氏同他男人跟婆家一起打官司的卷宗。” “他男人?他男人还活着?”宋春临诧异地喊了一嗓子。 衙役颔首:“还活着啊,还在城东开了个铺子呢,小二层的铺面,专卖种子的,去年京城的那些土豆红薯啥的,他们家还分到了一小部分呢,啧啧,那玩意丧良心的,还卖了个天价,那些人气不过告上府衙,当时的县令还没死,狠狠惩罚了他们一家子,这才消停些。” 宋春临不知道这其中居然还有这一遭,于是拿着卷宗准备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顾逢月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他扑在卷宗里埋头苦干,那眉头紧锁的样子,仿佛遇到了什么世界难题。 宋春临看到顾逢月回来,忙招手让他一块坐下来。 “你来啦,你过来跟我说说,这啥律啥律的,是几个意思啊?为啥这些字连在一起我就看不懂了呢?” 顾逢月有些无语,有时候他也不知道该说宋春临聪明还是愚蠢,不过他还是很耐心的跟宋春临解释起那些大景律法。 “…按律法,夫夫和离,先提出的一方必须净身出户,连子女都不可以带走,还要支付另一方跟当初聘金跟嫁妆加起来同等的金银,补偿给另一方。” “嘶,好毒的律法啊,这不是明摆着不让人离婚吗?这玩意谁定的?”宋春临听完顾逢月的解释,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这谁不知道是过不下去了才要和离,能提出的人肯定是在这段关系里忍不下的那一个啊,这哪里是和离,这是从另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吧?” 顾逢月摁住他暴怒的双手:“冷静些,你手里的这份卷宗是谁的?” 宋春临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还没把收了小弟的事情告诉顾逢月,于是立刻满脸嘚瑟的跟他讲述自己是如何如何收服小弟的过程,本来平平无奇的事情,被他添油加醋,说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顾逢月自然是最捧场的那个,听完了还不断夸他好棒,宋春临手捧着微微发烫的脸颊,有些飘飘然。 顾逢月接着他的话茬:“所以这些就是你那两个新小弟家里的卷宗吗?这么多都是?” 宋春临颓然地坐在地上:“是啊是啊,这么多呢,他们那个当爹的也真不是人,就因为夫郎生不出汉子,便想方设法逼着对方先提出和离,还为此讹了方叔麽一大笔银子,害得方叔麽一家现在只能居住在破屋里,在我遇到他们之前,一家四口连饭都吃不饱。” 想到那瘦成皮包骨的一家四口,还有那个营养不良看见吃的就走不动道的小姑娘,可见平日里给孩子饿成啥样了,即使是这样了,那小姑娘也是不吵不闹,只会抱着哥哥的大腿,睁着大眼睛盯着你。 你别说,这小姑娘还挺可爱的,而且她可是极品木灵根啊! 这是什么概念,意思是她想种啥,都能种活。 听到那三个小孩居然都有灵根,顾逢月也很激动,少年将军眼含期待地看着宋春临: “春临,能让大宝给我看看,我是否,也有灵根呢?” 灵根啊,顾逢月平日也没少跟着宋春临一起看网文小说,知道所谓的灵根是什么,本以为那只是小说里的臆测,却没想到今天居然真的亲耳听到有人身上有灵根,这怎么能叫人不激动呢? 宋春临也来了精神,两人把大宝给呼唤出来,大宝有些不耐烦的随意扫了顾逢月一眼,声音淡淡道:“土灵根,上品。” “土?怎么会是土?不对,我居然真的有灵根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宋春临比他更激动:“他有灵根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大宝疑惑道:“那会儿我还没醒过来呢,而且你不是早就把他收为仆人了吗?我以为你知道啊。” 神特么收为仆人,不过这不重要。 “我能看得出来个鬼啊,我又不会你们修真界的那一套。” 大宝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说你为啥今天才问起这件事呢,原来你不知道啊。” 宋春临现在有种想掐死大宝的冲动,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他到现在才说? 大宝突然觉得自己脖颈凉飕飕的,他打了个哆嗦,赶在宋春临发泄怒火之前逃回了空间里。 看着大宝狼狈逃跑的背影,宋春临阴恻恻地笑了:“算你跑得快。” 话音一落,宋春临就被顾逢月一把抱住,顾逢月激动地语无伦次,不断重复自己有灵根这件事。 宋春临挣扎了一下,没挣开,索性摆烂,等顾逢月那股兴奋劲儿过了,低头一瞧,宋春临就这么乖乖的待在自己的怀里,仰着脑袋,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宋春临轻轻开口:“你开心完了吗?” 顾逢月这才发现自己的行为不太妥当,赶忙把人给放开了。 “咳咳,那啥,我就是过于激动了些。” “嗯嗯,我懂的。” 宋春临笑着扑进了顾逢月的怀里,像是给他一个回应。 “恭喜你呀。” 顾逢月怔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将人再次狠狠抱紧。 原本偷溜出来的大宝看见这一幕,嫌弃地翻了一个白眼,又狗狗祟祟进空间里了。 早知外面是这么大的一盆狗粮,他就不出来了! 两个人温存了一会,平复了心情以后,才肩并肩坐在地上,讨论起方氏这个案子, 顾逢月对这方面了解没有这么多,但通篇看下来,那个叫罗绍坤的汉子,在整个案子里并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和离是方思意自己提出来的,可罗家不要他生的三个孩子,因此按理来说,他还要反过来给方思意一笔抚养费。 然而罗家的两个哥儿当时均满十六岁,已经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所以两个哥儿的抚养费就没有,罗家给了一笔少的可怜的嫁妆钱,就将两人给打发了。 那女儿的抚养费倒是给了,却也是按照律法规定的最低额度给的,就那点钱别说养活一个孩子了,连稀粥都喝不上,孩子生病,方思意去要钱还被那一家子给打了出来。 宋春临越看越觉得气愤,那罗家真是欺人太甚了,这个狗屁律法也是非常的有问题,明显是偏袒过错方嘛。 “这种白痴律法到底是谁提出来的啊?哦,先提出就要净身出户,还要赔钱,这不是给罗家这种渣滓钻空子嘛?” 顾逢月看着那卷宗久久不语,此前他从未发现,大景的律法竟然有这么大的漏洞,假如被人利用,强势的一方欺负弱势的那一方,要么被欺负的一直忍着,要么破釜沉舟,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离开人渣,这怎么看怎么都有问题。 更甚者,如罗家这一家子,不仅合起伙来欺负方思意,甚至还欺负他生的三个子女,要不是为了最小的女儿,方思意也不会想到跟对方和离。 而现在,渣男赚得盆满钵满,还迎娶娇妻美妾,如今那新妻子的儿子都比方思意小女儿还要大一岁,这不是明摆着那罗绍坤早就与人有了苟且,就等着把方思意赶出去,给新人腾位置了。 “律法就是律法,这县令判的也没错。” 宋春临烦躁地走来走去:“我没说县令错了,我只是觉得,既然律法有误,那就应该尽早修正才对,不然还会有更多类似方叔麽这样的人被迫害。” 说到迫害,宋春临更生气了:“那么小的姑娘,要是没有我,早就因为罗家的无情无义而就此陨落了,虎毒尚且不食子,他们罗家的人心也太狠了,凭什么歧视哥儿跟女娘,没有他们,你们男人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 这怎么就扯到男人身上了呢? 顾逢月无奈的拉着他坐下来,将散落一地的卷宗一一整理好,一边还不忘开口安慰他:“你别生气了,回头我把这件事跟我哥说说,他跟皇帝关系好,让他去叫皇帝把这几条律法都给改了行不行?” 宋春临有些怀疑:“当真?侯爷跟皇帝关系这么好吗?” “小时候我哥曾经差点当上三皇子的伴读,后来因为身体原因没去成,不过三皇子隔三差五就来找我哥,他们关系还算不错。” 宋春临更加疑惑了:“伴读?那侯爷岂不是跟皇帝同龄吗?” “当然啊,我哥比皇帝还大一个月呢。” 宋春临掐指一算:“哇,那你哥怎么还是光棍一个,满京城都找不到一个合他心意的老婆吗?” 正走到门口的顾逢云脚步一顿,脸上的表情晴转阴。 “臭小子,说我什么坏话呢?” 刚说完坏话的宋春临一个激灵,差点跳起来,躲在顾逢月背后心虚地看着顾逢云。 顾逢云朝他冷哼一声,就见他那个好弟弟马上往旁边走了一步,刚刚好把宋春临给遮挡严实。 顾逢云:“……”恋爱脑,没眼看! “嗯,小春临啊,我后天就出发回京城,你有什么要带回去的东西吗?” “后天?”宋春临踮起脚尖,从顾逢月肩膀上露出一个脑袋顶,他瓮声瓮气开口:“侯爷方便吗?方便就帮我带点这边的特产回去,不多的,一个马车就能装满了。” 不多?一个马车就能装满? 听听这话,这不是妥妥把他当拉货的使了吗? 不过宋春临也没想真的把人当货拉拉,该给的好处还是要给的,满满一大箱自热米饭,自热火锅,酸辣粉方便面,甚至还有一箱螺蛳粉,这是顾逢云最近的新爱好,当然灵泉水更是必不可少,压缩海带也是必备,紫菜汤也弄了一麻袋,光是给顾逢云的物资,就装了满满一大车。 甚至最后还拉了一整车的西瓜跟哈密瓜,足足好几百斤,拉货的马儿都差点走不动道。 这些大部分都是留着他们在路上吃,外包装都拆了,省下不少地方,等他们走到京城,这些物资估计也吃得差不多了。 一切都装好以后,到了出发的这一天,天还没亮顾逢云就起来了,收拾好后站在城门口,孜孜不倦地叮嘱着弟弟,宋春临凑过去听了一耳朵,不外乎是保重自己,注意安全,按时吃饭这些,还有就是让他尽快把这边的事情给了结一下,争取赶在冬至前回京。 “家里还等着你过年呢,这一年出来闯荡,年底消停些,好生在家里待着,也好给你准备一下你跟春临的婚事。” 第223章 挖坑 “婚事!”顾逢月恼了:“哥你说什么呢,春临还小呢!” “小什么小,你宋大叔可说了,过完年春临都十四了,正是能议亲的年纪了,也就你不着急了。” 顾逢云伸出手给他一一掰扯:“去提亲,你要请媒人,备聘礼,合八字,定亲酒是不是得办?咱们侯府这边要办,人家宋家那边也要办,这方方面面哪个不需要提前准备,最重要的是,你长大了,能议亲了,难道还要住在府里,都谈婚论嫁了,自己不得准备一处宅院,不然到时候人家跟你睡大街啊?” 顾逢月被亲哥这样一数落,顿时觉得时间紧促了起来。 “那按照这样算,岂不是要等上两三年才能成亲?” 顾逢云没好气地瞪了弟弟一眼:“你也知道要等啊,你不等你还想干什么?人家春临现在才多大,你好意思下手啊你!” 顾逢月尴尬:“哥,我不是你想的那样……” “行,你光明磊落,你就说想不想把人娶回家吧?” 最后顾逢月扭扭捏捏地回了一个字:“想。” 顾逢云满意的笑了,深藏功与名。 “看来春临是答应你了,臭小子真有福气。” “嘿嘿嘿。” 也许因为满脑子都是自己的婚事,兄弟两之间的离别愁绪没有那么浓烈,宋春临过来的时候只看见顾逢云高深莫测的朝着自己笑,顾逢月笑得像个二傻子。 好嫌弃,想退货。 送走顾逢云的车队以后,宋春临才有空问顾逢月:“你跟你哥聊了什么呢?笑得傻傻的。” 顾逢月没有回答,只是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转移话题。 “今天还要我陪你去监工吗?” 宋春临摇摇头:“不用了,你不是说军营里已经有人研制出了简易版的复合弓了吗?” 确实有这么一件事情,顾逢月斟酌了一下,决定还是先去看一下那简易的复合弓,于是两人在天亮前兵分两路。 宋春临跳上来接他的牛车,架着牛车跟丁大叔一起去了葡萄园,今天依然是搭架子,不过等他们来到的时候,丁老头也过来了,一起来的还有他家的一群儿子,跟孙子。 宋春临看到那乌泱泱一群汉子,也止不住惊叹一声:“好多人呀!” 丁老头笑眯眯地走上前,指着几个中年汉子说,这些是他的儿子,而另外几个年轻点的,那是他的孙子跟外孙。 宋春临默默数了一下,这家人口是真的多,光儿子就四个,据说还有三个去拉东西去了,孙子外孙加起来十二个,就这,还没来全呢。 不愧是多子多福的丁老头,这生育率真是堪比兔子。 不过都是一群勤快的兔子,宋春临还没来的时候,这些人就开始在地上画线了,照着图纸比对好位置,库房是库房,大厅是大厅,另外还有七八个空房间,宋春临预定了最大最敞亮的三间,剩下的他准备留给罗辰一家四口的。 宋春临的房间大部分是在后院,罗家人就住前院,平日他不在的时候,就让罗家人帮忙打扫一下后院就行。 今天只是简单的画一下线,不动土,丁老头说没到时间,还得找个良辰吉日才能动土,于是一群人呼啦啦的来,又呼啦啦的走,连午饭都没吃。 葡萄秧的架子三天就搭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些院墙也砌了一大半,于是宋春临宣布,那些工人第二天不用来了,听到不能来了那些人显得很失落,不过这几天连吃带拿的,让他们生活好过了很多,手头也终于有了点余钱,短时间内不用为了钱再发愁。 宋春临结算了大家的工钱,把罗辰跟罗益兄弟俩叫住,让他们明天继续过来,进行一些收尾工作。 他这边刚刚吩咐完,那边人群簇拥着一个老妇人走了过来,宋春临看出她似乎有话要说,于是站定在原地,等着她开口。 老妇人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迟疑了许久,才嗫嚅着嘴唇,小声的问宋春临:“小公子,不知道小公子还缺不缺人手,老身虽然年纪大了,但也能做一些简单的活计,我也不求一日三十文,小公子一日给个十文也行,或者不给工钱都行,能包老身一顿饭即可。” 似乎是觉得这样的要求有些过分,老妇人老脸一红,眼眶也跟着变红了一些。 “不瞒小公子,老身家里还有个老伴,儿子儿媳被蛮子杀了,孙子也被抓去充军,至今也没回来,现在家里仅靠我一人撑着,老身就想着,没钱,能给口饭吃就行了,小公子,您行行好,给口饭吃吧。” 说着那老妇人就想跪下去,宋春临眼疾手快地上前将人搀扶起来。 “老人家起来说话,我是小辈,哪有长辈跪小辈的,您的要求,容我想一想,要不,您先跟着他们回去,您住哪儿,我若是有合适您的活计,就去找您可好?” 老妇人见他答应了,连声应好:“唉,好好好,多谢小公子了,小公子你有所不知,自从吃了从您这里带回去的吃食,我家老伴现在都能下地走动几步了,我只求能给老伴带点吃食回去,他吃饱肚子了,身子也能好得快些。” 原来是这样,宋春临了然了,他每天准备的食物里面,能加灵泉水的都加了,老太太的老伴身体好可能不是吃饱了肚子,而是灵泉水的功劳。 而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对啊对啊,我家那小子出生就没吃过饱饭,这段时间每天都能填饱肚子,走路都有劲儿了呢。” “嗐,给我天天吃饱肚子我走路也有劲儿。” 宋春临既然答应了老妇人的要求,自己思考了一下,他还有什么活儿能交给她干的? 这会儿听到大家讨论吃饭的事情,于是灵光一闪,立刻点了老妇人跟另外三个妇人一起,让几人过几天来这边给盖房子的人做饭,食材调料跟厨具他出,这些人只需要负责做饭就行了。 老妇人见活计真的有了,对着宋春临千恩万谢,被选中的那三个人也是一脸惊喜,她们本来只是想帮老妇人一个忙罢了,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意外之喜。 旁边没有选的人也不气馁,反正这小公子一看就是个做大事的人,瞧瞧这么大的一片秧苗,他们可是听说,这玩意叫葡萄,就是西域那边的葡萄。 都说那葡萄价格昂贵堪比金子,可是这小公子一种就种了这么老大一片,而且才种下去几天,就能看出秧苗长势良好了,到成熟的时候,他们不信这小公子能不请人过来采摘,现在自己先在小公子这里留个好印象,混个脸熟,以后有好事人家还会忘了自己? 丁大叔觉得是不能,就这几天的观察下来,这小公子接人待物都比较和善,不像那些富家子弟,只会瞧不起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而且他出手阔绰大方,准备的食物又好吃,这样的人跟着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丁大叔想到这里,深深看了那罗家兄弟一眼,他可算是看出来了,这罗家兄弟是个聪明的,知道先下手为强。 让丁大叔将人给送走以后,宋春临才带着罗家兄弟来到盖房子的地方,指着地上的方块块给他们看。 “喏,这是你们以后的房子,这里是客厅,这边是厨房,这里是茅房,啊,我还得给你们准备一个储水箱,这边离水源还是有点距离的,啧啧,取水还是个问题。” 罗家兄弟虽然不懂什么叫做储水箱,但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个稀罕物件,闻言忙连连摆手,说他们可以自己去挑水的,用不着水箱。 宋春临笑了笑:“这水箱不止是给你们准备的,也是给我准备的,瞧见后面那几间了吗?那是我的屋子,我有空还是会过来住的,我的水你们也得给我准备着,记住没有?” 听到这是主子自己给自己准备的,两兄弟忙不迭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葡萄园的院墙砌好那天,正好是个宜动土的日子,丁老头带着家里人浩浩荡荡的过来,这一次宋春临算是见全了他的子孙,好家伙,里里外外全是人,这丁家人确实能生,就这人数都赶上一个生产队了,难怪他说自家人就能包了,底气在这儿呢。 丁老头在家里颇有威望,在一系列繁杂的仪式过后,宋春临拿着锄头,挖下第一锄头,接下来就没他什么事情了,丁家子孙把所有的活儿都给包了,甚至宋春临手里的锄头还被抢走,一群汉子吭哧吭哧挖着地基,那场面,颇为壮观。 因为要盖的院子很大,还有一个巨大的化粪池,所以今天丁家人齐上阵,也要挖上足足两天才行。 午饭是吴大娘,就是那个老妇人,带着另外三个中年妇人一起做的,食材是宋春临空间里提供的,这边的人不习惯吃米饭,拿出来的都是面,不过不是纯小麦面粉,而是掺了玉米的两掺面粉。 这边的人还没吃过玉米,也不知道玉米面是什么,不过小公子说这黄灿灿的东西能吃,还好吃,大家就都信了,卖力忙活一上午,中午蒸了满满三大笼屉的馒头。 配菜是酸辣土豆丝,小炒油菜,香菇炖鸡,还有一道凉拌黄瓜,饭后水果依然是西瓜。 丁老头是吃过西瓜的,那还是丁大叔孝敬他的,现在看着主家切了一个又一个大西瓜,高兴得眉开眼笑,抱着瓜不撒手,连饭都不乐意吃了,众人好说歹说才把让这小老头勉强吃了个馒头,一个鸡腿。 丁老头的儿子们啃着大馒头,吃着从未见过的菜色,觉得这真是神仙日子。 有好奇的人还去问宋春临:“小公子,这个土豆丝,就是官府让种的那个土豆吗?” 宋春临点头:“对啊,这个你们那边没有吗?” 那人摇摇头:“还没呢,这玩意稀罕着呢,官府说耐旱,产量也高,就是现在数量少,俺们家人多地也多,还没轮到我们呢。” 宋春临了然,古代交通不便,现在这个速度已经算快了,只要普及到了,那大家应该也能很快就种上了。 想到自己的那一片玉米土豆红薯还有棉花,已经长得非常好了,估计过一两个月就能陆续成熟,宋春临掰着手指头算,要是把这些东西都收获,自己应该能在过年前回到京城……吧。 挖地基的活儿一直忙活到傍晚,还剩下那个巨大的化粪池,实在干不完了,丁老头带着一众儿孙回家了,吴大娘也跟着宋春临的牛车回了城里。 罗辰跟罗益守在城门口,远远看见宋春临等人,今天他们负责去帮宋春临巡查那几块地,看看地里作物的长势如何,如果不出预料的话,那些地该施肥了。 这次施肥宋春临打算继续找小院里的那些哥儿女娘们,他们一开始就负责这几块田地,再用他们会熟悉一些。 “主子,那些玉米真的能能吃吗?还有那些棉花,那花儿种出来,也是吃的吗?” 这两天罗辰跟罗益同宋春临混熟了,因此对于宋春临种植的东西,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在他们看来,宋春临种的这些东西都挺稀罕的,别说那玉米了,便是棉花,他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花,用来干嘛的,倒是那些土豆红薯他们很熟悉,因为之前城里的司农署就大肆宣传这两种作物,说是产量极高,侍弄的好的话,亩产千斤也是有可能的。 可惜他们家没有田地,否则他也可以去申请一些土豆红薯回来,种在地里,来年就不用担忧没有粮食吃了。 说到粮食,宋春临也想起来了,他让罗辰把车架到车马行,自己带着他们往家里走,在给他们家留下了一袋子大米,一袋子面粉,还有几条腊肉,一筐子鸡蛋,想了想,小孩子长身体还得吃青菜,又给留了一筐子各种蔬菜,那琳琅满目的蔬菜看得两兄弟眼睛都直了。 末了宋春临还不忘给他们家的水缸补充灵泉水,临走前特意抱了抱小姑娘,逗了好一会儿,才把小孩放下来。 第224章 帐篷 新房子建造的速度比宋春临想的还要快,挖完化粪池没多久,那前院的墙就砌得差不多了,要不怎么说人多力量大呢,那丁家人一家子齐齐出动,能不快吗? 宋春临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食材运到工地,简单转悠几圈,视察一下大家的工作,吃个午饭,下午就回城里,在城外的田地里,监督一下大家施肥。 宋春临用的追肥是军营里那群牛羊提供的,那些牲畜已经被吃掉一半,但拉的屎却没少多少,顾逢月知道宋春临需要肥料,力排众议让大家把那些粪便堆积起来,拌着草木灰,经过简单发酵后就能使用了。 但是发酵时间太短,宋春临投放的量很少,怕烧根。 施肥是一个又累又臭的活,宋春临的田地面积还大,那些女娘哥儿们忙活了大半个月才把所有的田地都施了一遍肥料。 这边宋春临盖房种地忙得风生水起,顾逢月在军营里也没闲着,他把从宋春临平板里学来的擒拿手原封不动教给了顾家军,顾家军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花架子,但练习过后,才发现这擒拿手可是个好东西,是能提高他们单兵近战的格斗术,这可比平日里的操练好玩多了。 还有那新制成的复合弓,跟宋春临拿出来的弓相比,他们研制出来的除了材料上不同,基本上形制都差不多,甚至还有人举一反三,研究出了新的连弩,比诸葛连弩射程还要远,就是制作材料过于稀缺,整个顾家军也只弄出了三把。 顾逢月上手试过,射程确实足够远,但稳定性太差了,因此又被拿回去重修。 他们俩在边关忙活得热火朝天的,那边顾逢云也总算回到了京城。 宋大庄这段时间天天就去镇上守着,生怕自己错过了侯府回京的车队,接连几日扑了个空,心里也烦躁得不行。 今天也是照例来镇上的茶馆,这家茶馆正好处于三叉路口,不管从那个方向入京,都能第一时间看见,宋大庄照例选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一壶茶,一碟瓜子跟一碟小吃,又从怀里拿出自家摊的饼子,边吃边等。 茶馆的伙计都跟他混熟了,见状随口问了一句:“宋大叔,又来等儿子了?” 宋大庄乐呵呵的点头应是,小二随口寒暄了几句,上完了东西就机灵退下去了。 旁边有几个常客跟宋大庄搭话,几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话着家常,宋大庄的心里装着事,也没怎么注意听,眼睛只专注看着路口。 旁边的一个老者见状摇了摇头:“这孩子是去了多远的地方啊,值得你天天杵在这儿等他,我观你也是庄户人家打扮,如今正是农忙时节,地里的活计就不管啦?” 旁边年轻些的男子也道:“嗐,他家孩子一去几千里,担忧些也属正常吧,至于地里的活计,他心思都不在地里,你让他去,也干不了多少的。” 周围的人也纷纷赞同,宋大庄这会一门心思等着自家孩子回来,哪有可能专注干活呢? 宋大庄转过头回了一句:“地里的活我请了短工,不会耽搁,但我家小孩第一次离开家人出远门,我不接心里慌。” 他话音刚落,外面就传来阵阵马蹄声,宋大庄忙转头看过去,却并不是顾家的车马,而是一队被甲胄包裹得只看得见眼睛的禁卫军。 禁卫军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光是宋大庄,其他人也看得摸不着头脑,不过很快,宋大庄就看见那不远处挂着侯府旗帜的队伍。 “那是勇毅侯府的车啊,唉,你去哪儿?”老者看着宋大庄冲出去,而且还径直冲到侯府的马车前面,正当他以为侯府会直接无视宋大庄硬闯过去的时候,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那马车堪堪停在了宋大庄的面前,里面的人不仅没有撞飞宋大庄,反而还给他停下了? 茶馆里的众人手心里都替宋大庄捏了一把汗,在他们以为宋大庄就要遭遇不测的时候,宋大庄居然熟练地,爬上了侯府的马车? “他、他、他他、他在干什么?”老者惊叫出声。 旁边的年轻人也倒吸一口凉气:“那可是勇毅侯府的马车啊,他居然爬上了勇毅侯府的马车?不是,勇毅侯府居然没有把他扔下来?” 侯府的马车不仅没有把宋大庄给扔下来,还好声好气地招呼着宋大庄坐下。 宋大庄左右看看,嗯,顾逢云喝的水是矿泉水,差点是带包装的小面包,角落里还放着没舍得吃完的方便面,这马车里面满满都是现代食品包装,但偏偏提供这些的人却并不在马车里面。 宋大庄憋着一口气,问顾逢云:“侯爷,不知道我家春临是在哪一辆马车里?” 顾逢云面露尴尬:“那个啥,呃,宋大叔啊,春临他呢,走得慢些,不在我的车队里呢。” “不在您的车队里?那是在后面的车队里吗?” 顾逢云心虚地摇头,宋大庄沉默了。 “所以那臭小子还要在那边呆多久?” 顾逢云听得出来,宋大庄这一句话里是带着怒气的,他小心斟酌了一下,才开口解释。 “那个,可能,入秋——前是回不来的……” 顾逢云说话声音越来越小,宋大庄眼神犀利:“所以,侯爷是说,宋春临要到冬天才能回来吗?” 很好,全名都叫出来了,依顾逢云稀少的经验来看,能让父母直呼全名的,那指定是真的生气了。 顶着宋大庄的怒气,顾逢云在送他回家的时候,还负责把那些给宋家的‘特产’全都搬了下来,全程没让宋家人动手。 宋爷爷看着顾逢云跟宋大庄两人之间微妙的气氛,有些摸不着头脑,还没等他问个所以然来,顾逢云已经火急火燎,以要回宫中复命为理由跑了。 送走了顾逢云,宋爷爷才有空问儿子:“怎么没见春临回来,是在后边的队伍里吗?” 宋大庄黑着脸给老爷子解释:“春临暂时不回来,依侯爷的意思,他可能在那边要待到冬天才肯回来。” “啥?”宋阿麽不理解。 “那边关苦寒,春临在那边能干啥啊?” 说起这个宋大庄就心口疼,他捂着脑袋没好气道:“还能干啥,那臭小子搁那边种地呢!” “……” 众人无语,合着这孩子千里迢迢跑去边关,就为了种地? “这家里的地还不够他种的啊?非得跑去那么大老远的去种地,怎么,一身牛劲儿使不完了是吧?” 宋阿麽数落完后也觉得自己脑袋疼,倒是宋秦氏还有一点理智,她从一堆‘特产’里面翻找出宋春临塞进去的信,好家伙,这孩子连个信封都没有,直接就硬塞啊,也不怕半路这信掉了找不着。 宋秦氏如今也是识字的,宋春临写的都是大白话,她都能看得懂,那厚厚的一沓信看完,宋秦氏就笑了。 “你们都错怪春临啊,他这哪是专门去种地,这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 宋大庄不明所以,宋秦氏把信纸递给他:“喏,你看。” 宋大庄一目十行的看完,眉头却越皱越紧。 “这孩子,这不是胡闹吗?那葡萄是这么好种的吗?张口就让人给了他几十亩地,啧啧啧,脸皮真厚,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爷爷也接过信纸看了一遍,也跟老伴小声的说了些什么,宋阿麽虽然一脸的不理解,但看完信以后,也释怀了一些。 “好了好了,孩子乐于助人也是好事,他也说了,那边的气候土壤很适合种葡萄,不仅适合种葡萄,也适合种玉米棉花,春临这是在做好事,而且他又有自保的能力,咱们呢,也别给孩子拖后腿了,把家里照顾好,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大家长一锤定音,宋大庄夫妇心里尽管还有些担心,但也把这些担心往心里藏,毕竟宋春临自保的能力他们也是知道的,只是为人父母,不管孩子多么厉害,该担心还是会担心。 至于宋春临让顾逢云带回来的‘特产’,宋大庄跟宋大禾把东西都打开来,里面有用压缩袋装好的新棉花,这是给大家冬日做新衣新被褥的,各种果干坚果,这是给大家当零嘴的,当然还有最重要的灵泉水,全都被宋春临用大号公文包装起来,足足十大桶公文包,足够宋家人用很久了。 这些水直接藏到地窖里面,干货里还有各种蘑菇,这些就放在阁楼通风就好。 那些棉花被宋秦氏跟宋阿麽摊开来晾晒,等过两日就可以给大家伙准备冬衣了。 宋家如今地里的活计都有雇人来干,宋大庄如今心事一了,也跟着下地抢收了几天,这才把那些粮食都收上来。 如今宋家的土豆红薯已经不需要上交了,不过还是会有很多人过来跟他们买种子,因为大家都觉得宋家种出来的土豆红薯,产量更高,种子质量也更优。 而今年的玉米,依旧是优先供给司农署,宋家只留了一小部分自己吃,有意思的是,给司农署的都是老玉米,是能做种子的,宋家自己留的那部分就是嫩玉米,这是自己吃的。 除此以外,宋家还偷偷种了一茬甜玉米,这个品种的玉米棒子比糯玉米要大,味道更甜,很受人类幼崽的欢迎。 甜玉米还不能在市面上流通,按照宋春临的话,还要再过几年,等玉米也在大景的土地上遍地开花了,到时候有新品种的玉米出现,那就不会太突兀。 宋家人种的甜玉米,宋春临在边关也有种,甜玉米跟糯玉米,还有一种专门给家畜吃的老玉米,宋春临每样都种了两亩地,数量不多,他怕多了会显眼。 因为这边种的比京城要慢,所以到现在也不过是刚刚开花,宋春临早上下地看了一眼,那些玉米都已经开始结玉米棒子了,就连棉花地里也陆陆续续长出了花苞。 陆继明被调来跟着宋春临,他也好奇地看着那棉花臌胀的花苞,问宋春临是不是拿来吃的,宋春临回给他一个微笑。 “不是哦,不能吃。” 听到不能吃,不光陆继明觉得迷茫,罗辰跟罗益兄弟二人也觉得有些迷茫。 这东西既然不能吃,那为啥主子要种这么老大一片,这一大片的棉花地,可比玉米地加起来还要多呢。 宋春临笑眯眯道:“这东西虽然不能吃,但比吃的还要值钱呢,所以啊,你们得给我看好了,现在正是长花苞的时候,可不能让人把花苞给摘了去。” 听到这是值钱的东西,三人纷纷目光坚定,同宋春临保证自己一定会看护好这片棉花地,不让任何人来偷摘玉米。 罗辰跟罗益差点就想直接睡在玉米地里,陆继明看着他们哥儿的打扮,默默摇头。 “你们两个小哥儿住在这荒郊野外的,岂不是明晃晃的叫人过来做坏事吗?” 陆继明这话是事实,罗辰罗益顿时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宋春临也觉得让他们晚上守夜不太好,小院里的哥儿女娘们更不能守夜,于是把目光转向了陆继明。 陆继明后知后觉,指着自己的脸道:“我?” 宋春临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孺子可教也,等着,我给你弄个最结实的帐篷!” 陆继明:“……”我坑我自己呗? 宋春临没骗他,帐篷果然是最大的,也是最结实的,不仅有帐篷,还有简易的小锅,可以半夜无聊烧水喝。 除了水,还能煮点宵夜啥的垫垫肚子。 陆继明看着那装备齐全的帐篷陷入沉思,为什么他总觉得宋春临这是早有预谋啊,不然谁能提前准备的这么充分? 瞧这小锅精致的,那陶炉也是小小一个,一人吃刚刚好。 除了硬件设施,宋春临还给他准备了挂面,泡面,鸡蛋,水果,甚至还有茶跟咖啡二选一。 陆继明喝过茶,没喝过咖啡,听宋春临的话,挖了一小勺放进杯子里,然后等待他的就是睁眼到天明。 第225章 都护 于是第二天罗益跟罗辰过来的时候,看见就是陆继明坐在帐篷前面萧瑟凄苦的背影,转过头来再看一眼,嚯,谁家的兔子成精了? “陆大哥,你这眼睛是熬了一晚上啊?” 陆继明动作缓慢地抹了一下自己的脸,一夜没睡着让他的脸色极差,但精神却又特别的亢奋,那种想睡但死活睡不着的感觉,折磨了他一整个晚上,陆继明觉得自己回去能一觉睡到天黑。 罗辰跟罗益一看他这状态就觉得不对,于是纷纷劝他先回去休息,陆继明也没有反对,但他现在真的睡不着。 等宋春临过来,四个人吃了点简单的早饭以后,陆继明才眯起眼睛,躺在帐篷里呼呼大睡,惊呆了另外三个人。 罗辰有些担忧地道:“主子,他这样不会出问题吧?” 宋春临伸手戳了戳陆继明,木系异能在他的身体游走了一圈,发现对方除了太过疲惫,并没有其他的问题,不过宋春临又不是周扒皮,他已经联系了其他人,就是当时那个肠子掉出来的吴可,他恢复的比陆继明快,早就回军营里训练去了。 宋春临直接去军营把人给要了来,让他接替陆继明替他守夜。 吴可听到是来帮宋春临的忙,立马二话不说就跑过来了,气得戚将军在后边都想追上去打。 等他一到这边,看着装备齐全的大帐篷,顿时更开心了。 “好好好,这么多好东西,可比军营里待着有意思多了。” 吴可咋咋呼呼的,陆继明被他吵醒,捂着脑袋爬了起来,吴可看见他的状态,毫不客气地嘲笑他: “哎呦小陆啊,你这身子骨还没养好啊,才一晚上就不行了?” 陆继明黑了脸:“你才不行了!” 他是个汉子,汉子怎么能说不行呢? 这两人在军营里说话都是荤素不忌的,听得旁边罗家兄弟二人面红耳赤,宋春临黑着脸打断了他俩的谈话,递给陆继明一杯茶水。 “喏,喝口水缓一缓。” 陆继明接过茶水轻轻抿了一口,掺着灵泉水的茶水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的头疼,宋春临感觉他似乎对咖啡因过于敏感了,俗话说就是上头了,咖啡因一次性摄入过多也是会令人身体不适的,看来古人对咖啡因的耐受程度不高,宋春临决定把那些咖啡都收起来,换成味道不那么甜的奶茶跟味道比较淡的养生茶。 不过大老粗吴可对这种事情并不在意,只是觉得比喝白水要可口些,毕竟古代的糖挺贵的,喝着甜滋滋的奶茶,吴可表示这样的生活我可以。 陆继明没有回去,他喝完茶已经缓过来了一些,正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神。 宋春临带着罗辰跟罗益巡视了一遍地里,惊喜的发现已经有部分花苞开花了。 “哇,开花了啊!”宋春临惊喜的凑近了看,带着浅浅黄色的花瓣只开了一半,罗辰跟罗益两人也凑近了脑袋。 罗益好奇地摸了摸:“主子,这就是棉花吗?” 宋春临笑眯眯摇头:“不是哦,这是棉花的花。” 棉花的花? 罗益不解:“棉花的花,不就是棉花吗?” 宋春临指着花朵下面的花柄,告诉他们:“棉花在这里,是这些花朵的果实,现在还没膨大,等里面的棉花长大了,就可以采摘了。” 直到现在两人也没闹明白棉花到底是什么,而且经过宋春临这么一讲解,似乎更不明白了。 这又说是花,又说不是花,所以棉花的花跟棉花居然还不是同一个东西? 两人听完后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迷茫。 宋春临放下花朵,也不管这两人的纠结,兀自哼着歌儿心情颇好地回去了。 葡萄园这边的房子盖的很快,院墙也早就砌好了,宋春临手搭凉棚地望过去,这院子是真的大啊,好几十亩地呢,这么大一片葡萄园,是不是该弄几条看门狗来养着,否则光靠罗家一家子哪里巡视得过来呢? 看着那硕大的院子,宋春临第一次觉得自己房子盖少了。 午饭过后宋春临跑去找到丁老头,问他能不能再加盖几间小房子,在旁边就行,不需要同这边这么大的,丁老头在盖到一半的房子旁边转悠了一下,觉得可以,但要加钱。 “钱自然不是问题,不过还有一件事情,不知道丁爷爷知道哪里可以买小狗崽的吗?我想买几只回来看家护院。” 丁老头闻言点了点头,这么大的院子确实是需要几条狗来守着,不然光靠人哪里看顾得过来。 “其实小公子您不说,我也要提醒您的,您这什么园子这么大,一眼都望不到头,光是院墙都有三里地,人走一圈下来可要累断腿的,正好我村里有一户人家的大狗怀上了,说是下个月就能下崽子,等到时候小公子去选几只,那户人家的公狗膘肥体壮的,它的狗崽肯定也差不到哪儿去。” “真的吗?下个月才能下崽子,那不是要再等两个月才能带回家?” 丁老头掐指一算:“是的,最少两个月。” 两个月的时间有点久,宋春临都不确定自己两个月以后还在不在这里。 等回到府衙把这件事情跟顾逢月一说,顾逢月只是轻轻摸了摸他的脑袋,让他不要着急。 “之前我哥跟我说过,朝廷有意提拔窦将军来这边当大都护,到时候很可能会搬来这边,你若有什么事情,就请他帮个忙就行,相信他会很乐意帮你的。” 宋春临不敢相信:“真的吗?那戚将军呢?” “唔,戚将军自然是要回京的,他下个月就回去了,到时候来接替他的是另一个五品将军,不过是暂时接管,等窦将军的任命书下来,他就会去越溪顶替窦将军原来的位置。” 说到越溪,宋春临自然也问起了万山,他可还记得他在万山还种着许多果树呢。 万山的情况略微复杂,顾逢月也不好说。 “程姑娘她……朝廷在这方面似乎还有争议,就是那些老儒生,他们极力反对程巧接管她父亲生前的守备军,但现在又实在找不出能接管这边的人。” 听到这个宋春临一脸嫌弃:“还好意思反对,他们连接手的人都找不到,有什么脸面嫌弃人家一个女孩子,而且女孩子怎么了?我看程巧可比那个狗屁大司马好多了。” 话说那大司马虽然回了京,但是依旧闭门谢户,只除了进宫一趟以后,就再也没出过门了,估计也是觉得自己丢人吧。 顾逢云现在是在刑部,户部已经换成了几个寒门子弟,都是皇帝一手提拔上来的,世家对此颇有怨言,但现在的皇帝可没有先帝那么多顾虑,该罢黜的都罢黜,该提拔的提拔,抱怨也没有用,时间久了,世家们就偃旗息鼓了。 可他们会就此罢手吗?当然不会,就从他们现在还处心积虑想要进司农署就能看出来,这些人依旧不死心,还想在农事上横插一手,妄图把新出来的所有高产粮食都垄断在自家手中。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的阻挠,原本三年就可以推广至全国各地的红薯土豆,直到现在也才覆盖了大景六成的农户,想要让所有人都能种上,任重而道远。 宋春临现在在这边疆种的玉米棉花,也是稀罕物,除了他手里的,剩下就是远在京城宋家人还种着一些。 宋春临看了一下日子,现在家里的粮食应该都收获了吧,宋春临掰着手指头数着自家之前种了些什么东西,今年大概能收多少东西,除去自家吃的,估计今年家里还能留出不少土豆红薯,用来做成红薯粉跟土豆粉。 宋春临猜的没错,宋家今年种的粮食刨去交税跟卖给其他农户的,还有不少剩下,宋大庄大手一挥,直接将大部分的土豆红薯拿出来,全都加工成了土豆粉跟红薯粉。 为了这批粉条,宋大庄还雇了村里不少人过来干活,如今宋家在村里也是大户人家了,不光农忙时节全程请短工,粮食收完了还能有大量余粮拿来做成这什么粉条。 今年宋家工坊一年到头都没怎么停下来过,辣椒丰收的时候做辣酱,土豆红薯丰收了做粉丝,村民们可以拿自家的土豆红薯过来换粉条,拿回去改善改善口味,而且这玩意还经放,保存好的能放两三年呢,这要是再遇上灾荒年啊,就是救命的粮食了。 宋春临这边也想过效仿京城,盖一个工坊制作粉丝,不过他现在的产量还不足以支撑工坊的消耗,遂作罢。 葡萄园的房子盖得差不多了,宋春临再过去的时候,丁老头说准备上梁了,上梁是大事,丁老头给他挑了个良辰吉日,在六天后。 宋春临在葡萄园里随意看了一眼,里面的秧苗长势良好,宋春临时不时会带着罗辰罗益一起过来给秧苗浇水,在灵泉水跟木灵根的双向加持,这些葡萄想长得不好都不行。 方思意也带着小闺女过来帮过几次忙,不得不说极品木灵根就是比下品木灵根厉害,宋春临的木系异能都能感觉到那些植物喜悦的情绪。 “简直是神了,极品灵根这么牛的吗?”宋春临小声跟大宝逼逼。 大宝一脸的理所当然:“那是自然,拥有灵根的人都是天道的宠儿,极品灵根更是宠儿中的团宠,大自然亲近她是很正常的,可惜现在的灵气太稀薄了,要是把人放在你老祖宗那个年代,指定能飞升成仙。” 宋春临倒吸一口凉气,然后贱兮兮地问大宝:“那个啥,现在的灵气不能让人飞升,那能够筑基吗?” 大宝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才有些迟疑地开口:“这个怎么说呢,如果是倾尽你空间里所有天材地宝的话,估计能让人练到结丹。” 宋春临沉默了,倾尽空间里所有的天材地宝?听听这是什么鬼话,空间里那么多天材地宝,把里面的东西用光光了也只能到达结丹? 他又不是没看过修真小说,所谓的结丹也不过是摸到了修真的门槛罢了,等时间一到,该死还是得死,就是寿命延长了点罢了。 宋春临有种花光积蓄也只能混个温饱的既视感,划不来划不来。 “算了算了,我觉得吧,当一个普通人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不可以?”顾逢月刚从外面回来,一回来就听到宋春临的碎碎念。 宋春临看着他走近,歪着脑袋问:“弄好了吗?” 顾逢月点点头:“弄好了,戚将军下个月初三就走,我带着顾家军会晚一个月,你呢?” 宋春临面露纠结,他地里还种着这么多东西,下个月的话,也勉勉强强吧。 “棉花现在都已经开始结棉铃了,玉米也长大了,土豆红薯啥的在过短时间就能收成了,还有西瓜,啊我的西瓜,还是巴掌大呢,不过也快了,唉,这些都好说,我就是想念我的葡萄……” 顾逢月好笑地摸着他的脑袋:“好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且你再不回去,宋大叔肯定会自己杀过来抓你回去的,为了你的小命着想,咱们还是早点回去的好。” “哦。”宋春临整个人蔫头耷脑的,顾逢月被逗笑了,轻轻把人抱进怀里,宋春临身子微微一顿,但没有把顾逢月推开,顾逢月心里暗爽,很好,他并不排斥自己。 “你的葡萄不是安排好人去看顾了吗?按照你的脚程,以后要是想回来,还是可以回来的不是吗?” 宋春临闷闷的‘嗯’了一声,顾逢月说的没错,按照他自己的脚程,肯定比他们这些坐马车跟骑马的人要快得多了,毕竟他空间里还是有各种各种机车的,只单纯赶路的话,两个轮比四个轮的要方便多了。 安抚好了人,宋春临又开始眉飞色舞地,跟顾逢月说葡萄园的房子盖好了,邀请他去跟自己观看上梁仪式。 顾逢月笑容更盛了,他看着眉眼弯弯的宋春临,没忍住轻轻落下一个吻在他额头。 “嗯,春临真厉害。” 第226章 甜蜜 一吻罢,两人都愣了一下,宋春临后知后觉的红了脸,又不舍得挣脱开对方的怀抱,只能不好意思地埋进他怀里,嘴角是止不住的笑意。 顾逢月被他的反应取悦了,双手更是抱紧了不松开,小两口黏黏糊糊的抱了许久,直到宋春临觉得热了,才不好意思地抬起头,顾逢月低头一看,他脸都红透了,都是被热的。 “呼,好热啊。”宋春临扇着扇子,掏出两杯冰奶茶,递给顾逢月一杯,自己也抱着冰凉的奶茶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顾逢月不嗜甜,更何况他此刻的心像喝了蜜一样,这可比奶茶甜多了。 宋春临一口喝了小半杯,才觉得凉快了一些。 上梁这样两人都双双起了个大早,罗辰罗益一早就赶了牛车把提前备好的食材都拉过去了,宋春临跟顾逢月两人就骑着马儿去,路上还遇到了窦将军。 “窦将军?”宋春临惊喜地喊了一嗓子。 窦将军如今腿脚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这次来白塔就是骑马来的,看见他们俩还觉得有些意外。 “你们这是去哪里呀?” “去给春临的新房子上梁,窦将军是来交接公文的吗?” 窦将军点点头:“越溪那边的房子都重建的差不多了,但还有一些公文上的交接比较麻烦,提前来疏通疏通。” 他的话点到即止,顾逢月浅笑着没有追问,而宋春临则是满脸兴奋,想让窦将军一起去参加上梁仪式。 “恭喜宋小公子了,你指个方位,我待会若是有空了,就过去讨杯水酒吃吃。” “那我一定恭候将军大驾光临。” “好说好说。” 送别了窦将军,宋春临看着他的背影感慨道:“窦将军也算得上一个明白人了,可惜啊,上头有个草包压着,这边山高路远的,要不是这一次你哥哥帮忙提拔,他怕是根本没有出头之日吧?” 顾逢月:“也并不一定,他不是那种会轻言放弃的人,相反,能平安待在边疆几十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葡萄园这边已经来了不少人了,除了丁老头那一大家子,还有帮忙做饭的几个妇人,只是平常做的都是家常便饭,今天要办的是筵席,怕他们忙不过来,宋春临还提前找了丁大叔,让他带几个手脚麻利的过来帮忙做饭。 丁大叔带来的还是那几个熟面孔,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有,但个个干活都很卖力,每个人都想在主家面前争取个好印象,这样将来的生计就有着落了。 宋春临很重视这次上梁,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独自盖房子,从画图纸到挖第一下土,他每天都有过来观看进度,意义上到底是不一样的。 顾逢月带着几个顾家军也在葡萄园里巡逻着,没办法,这里实在太大了,再加上砌了围墙保护,傻子都知道里面的东西金贵着呢,每天过来定点巡逻就是顾逢月最近给顾家军的工作。 这边巡视完了一圈,没发现可疑的地方,顾逢月找到宋春临,提议他回京之前留点防身武器给罗家兄弟们。 “到时候跟窦将军打声招呼,让他派人经常过来这边巡视,你不是要养狗吗?多养几只,最好养凶一些的,不然光靠罗家跟那些小女娘哥儿的,怕是打不过贼子。” 宋春临示意知道了,其实顾逢月不提,他也打算给这些人一些防身武器的,还有那个什么擒拿术,他也打算教给他们,不求他们上阵杀敌,起码能有些自保之力。 边关的上梁仪式跟京城那边差别很大,宋春临看得目不转睛,一整个仪式进行了快一个上午,主梁才算正式上好,这边仪式结束另一边就直接开席了。 宋春临向来大方,为了这次的席面,直接宰了一头牛跟两头羊,因为嘴馋烤鸭了,还另外拿了十几盘切好的烤鸭出来,由罗辰跟罗益负责摆盘端上桌。 这边的人不怎么爱吃鸭子,都觉得鸭子肉骚得很,但是当烤的焦香流油的烤鸭一端上桌,大家就都被烤鸭的香气给折服了。 宋春临直接上手给丁老头包了一个:“来,丁爷爷,您是大功臣,您吃第一口。” 丁老头有些受宠若惊,忙把那包好的烤鸭接过来,左看右看,才忐忑的吃下第一口。 预想中的鸭骚味并没有,反而是鸭皮的酥脆,黄瓜的清爽,甜面酱的滋味浓厚,最还有略微带着辛辣的葱白,所有材料被包裹在薄薄的面皮里面,吃起来味道并不杂乱,反而有种互相配合的美好。 “唔,好吃好吃,我这还是托了小公子的福,才能吃上这么好吃的鸭子啊,来来来,大家一起吃。” 有了丁老头的‘试毒’其他丁家子孙纷纷举筷,也按照宋春临的方式卷了一个烤鸭饼吃,发现味道果然跟自己老爷子说的一样,真的是好吃的。 宋春临也给顾逢月卷了一个大大的,顾逢月下意识就张开嘴吃了下去,宋春临投喂成功,笑得眉眼弯弯的。 顾逢月见他笑,也笑着给他卷了一个喂给他吃,一旁坐着的其他顾家军看见二公子跟宋小公子这副浓情蜜意的样子,纷纷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这两口子真是的,咋不分场合的秀恩爱呢? 席面上自然少不了要喝酒,宋春临年纪还小,敬给他的酒就都被顾逢月给挡了。 “春临还小,我替他喝了,你们随意。”顾逢月说完,仰头喝下不知道第几杯酒,幸好这时候的酒精度数不算高,宋春临看着他喝得脸都红了,赶紧递上一小杯灵泉水,给他解解酒。 “不能喝就别喝了,反正我年纪摆在这儿,他们又不可能真的灌醉我。” 顾逢月看着他碎碎念的样子,双眼晶晶亮。 “你在担心我。” 宋春临的碎碎念戛然而止,他板着脸转过头吃自己的饭,才不要理某个显眼包。 顾逢月却没放过他,频频往他的碗里夹菜,直到把碗都装满了,宋春临才急忙喊停。 “你干什么呀,我吃不完这些啦。”宋春临小声逼逼,筷子扒拉着饭菜,就是不吃。 顾逢月见他总算愿意跟自己说话了,忙好声好气的哄他:“吃不完没事,待会你剩下的我吃。” 宋春临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但心里还是挺甜的,嗯,男朋友嘛,不当垃圾桶的男朋友不是合格的男朋友。 最后宋春临果然没吃完,还剩下几块肉,他实在吃不下了,顾逢月再三询问他吃饱了,这才接过他的饭碗,将碗里的剩菜都给吃光了。 宋春临就这样看着他吃着自己的剩饭,后知后觉,那碗可是他用过的啊,要命,上面岂不是都是他的口水。 顾逢月吃完饭,转过头就看见宋春临一脸嫌弃。 “怎么了?” “顾逢月,你好脏啊,快擦擦。” “哦,哦。”顾逢月自然的把脸伸过去,任由对方用帕子仔细的给他擦了擦嘴巴。 这一桌子人就这么看着两人亲密互动,纷纷觉得自己被他们塞了一嘴的狗粮,就差吐出来了。 上完了主梁,旁边的梁就更快了,下午大家吃饱喝足,一口气把主屋剩下的几根房梁都给上好了,丁老头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了,才美滋滋地拿着打包好的肉食,领着一众子孙回去了。 宋春临拿来的肉类比较多,分给丁老头一半还剩下不少,罗辰罗益帮忙分装打包,回去的时候人手一包,全都喜笑颜开地跟宋春临说吉祥话。 罗家兄弟也分到了一包,那是宋春临嘱咐特意留给他们的,里面的肉全都是上好的牛肋肉,这是特意留给方叔麽跟罗家小妹的。 傍晚兄弟俩喜滋滋的回家,哪知一推开门就看见一个不速之客。 “罗绍坤!你来干什么?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出去。” 那罗绍坤转头嫌弃的看着兄弟俩,目光落在他们怀中的包裹上,眼神变得阴沉。 “好啊,看来你爹的姘头对你们不错嘛,我猜猜那是什么?米?还肉?” 罗绍坤说着就要伸手抢夺,罗辰跟罗益一个闪身躲开,他们绕过罗绍坤,把怀里的东西递给了方思意,方思意接过来以后立刻藏到了身后,父子三人眼神不善的瞪着罗绍坤。 罗绍坤不怒反笑:“给你们脸了是吗?罗辰,罗益,你们见到了父亲,就是这种态度吗?以往教你们的规矩,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罗辰冷哼:“规矩?什么规矩?是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规矩吗?罗绍坤,从你跟我小爹爹和离那刻起,你就不是我们的父亲了,你既然收了我小爹爹的钱,就不该再来骚扰我们。” “骚扰?好歹夫妻父子一场,我好心过来看看你们,没想到,你们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嘛。”罗绍坤抬脚走向厨房,罗辰见状立刻上前拦住他。 “你到底想干什么?若我没有记错,当初是你说的,不管贫富贵贱,都不得打扰彼此的生活,怎么才过了没几年,您这记性就变差了?” 罗绍坤几次三番被阻拦,气性也上来了,他抬手就想扇罗辰一巴掌,却没想到被罗辰一把抓住手腕。 罗辰怒视着这个还想打他的人渣:“罗绍坤,你真当我还是当年那个小孩子,只能任你打骂?” 罗益也抄起一根木棍,走到哥哥身边,他一句话也不说,但态度已经很明显了。 罗绍坤被儿子给钳制,关键是他居然挣脱不开,反而被罗辰抓得龇牙咧嘴,只得无能狂怒: “放肆,你们无法无天了,居然敢打你老子!还不快放开我?” 方思意已经把门关上,他站在房门前,冷声道:“辰儿,益儿,放开他,伤了他还得赔钱,晦气。” 方思意一发话,罗辰就甩手把罗绍坤给放开了,罗绍坤没站稳,一个踉跄直接摔倒在地上,这一摔好巧不巧摔到了他的尾椎骨,疼得他那个撕心裂肺,差点就站不起来了。 他扶着腰狼狈起身,指着方思意恶狠狠道:“你们,你可真是好样的,方思意,你真是教了两个好儿子啊,连他老子都敢不放在眼里,简直是无法无天!” 方思意朝他啐了一口唾沫:“我呸,你还好意思说他们无法无天,当初是谁在朝堂之上信誓旦旦,说了双方断绝夫妻、父子关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既然我们都没有关系了,那我还不能棒打一只上门骚扰的恶狗吗?” 罗绍坤跟他夫夫数十载,还是第一次被方思意这么数落,一时间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方思意越看越觉得这男人上不得台面:“你可真是狗皮膏药啊,甩都甩不掉,你要是觉得自己日子过得太舒坦,我也不介意去你店里,给你的客人掰扯掰扯,你当初是怎么样欺负我们父子三人,辰儿跟益儿从小打到挨了你多少次打?我女儿尚在襁褓之中就差点被你卖给人牙子,罗绍坤,你但凡有一点点良心,就不会做出这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罗绍坤自然不会觉得愧疚,相反,他根本不想看到这父子四人过好日子。 “呵,你少装得一副清高摸样,当初要不是看在你家世代经验着铺子的份上,你以为我瞧得上你?还是个不会下蛋的,生了一堆也没一个能传宗接代的,早知你这么没用,我就应该尽早把你赶出去,好让兰儿进门,还是我的兰儿争气,一举得男,不像你,中看不中用。” “哼,你们别以为我不知道,瞧你们面色红润的样子,怕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吧?瞧你们这个姿色,若是去做小也做得。” “住口!”方思意怒喝,这罗绍坤污蔑自己不算,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要污蔑,实在不是人,罗辰跟罗益也听不下去了,不需要方思意提醒,两人直接拿着棍子,将那罗绍坤给赶了出去,罗绍坤是个混不吝的,即使被赶出去了,嘴里还在不干不净,骂骂咧咧,方思意忍无可忍,最后冲进屋里,将马桶拎出来,一马桶的秽物精准的泼到了罗绍坤的脸上。 第227章 搬走 “啊啊啊啊我要杀了你呸~呸~呕……”罗绍坤被当头倒了一脑袋的屎尿,张嘴叫喊又吃进去一些,恶心的他差点把心肝脾肺肾都吐出来。 而方思意更觉,他举着马桶怼到那畜生脸上,怒喝:“还不快走,是屎吃得不够?” 罗绍坤想反驳,张嘴又是一滴混合着屎尿的液体滴进嘴里,他低下头想吐出来,方思意可不想让他吐在自家门口,举着马桶一个劲怼,罗绍坤被熏得头昏脑涨,现在只想马上洗掉身上的脏污,也顾不得继续打骂方思意,只得快速跑走,他走过的地方,行人纷纷避让,生怕被他沾惹到一星半点。 罗辰眼看着人已经走远了,赶紧把小爹爹给拉回院子里,心有余悸道:“小爹爹,他这次来是想干什么?小妹呢?有没有被吓到?” 方思意摇摇头:“没有,他刚来你们就回来了,你小妹在里屋玩呢,没被吓到。” 听到妹妹无事,罗辰就松了一口气,此时罗益抱着妹妹从屋里出来,小姑娘还是被吓到了,睁着一双大眼睛泫然欲泣,可把三人都给心疼坏了。 “乖乖,不怕不怕啊。”罗辰从弟弟手里接过妹妹,方思意叹了口气,放下马桶去洗手。 被罗绍坤这么一闹,一家子都没心情做饭,只草草吃了些打包回来的吃食,看着那些生肉,方思意心里突突直跳。 “儿啊,那姓罗的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他这次上门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我这心里啊,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你说,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住?” 罗辰知道方思意这是被罗绍坤给吓到了,当初那罗绍坤便是趁着他们兄弟都不在家的时候,想把妹妹卖给人牙子,那会儿方思意刚刚生产完没多久,妹妹还是小小的一团,要不是方思意发现得早,妹妹早就被那畜生卖得不见踪影了。 现在那姓罗的再次上门,保不准又是打着什么坏主意,方思意说的对,这破屋实在是不能住了,外面的门板也根本关不上,都不需要用力,轻轻一推就推开了。 从前是家里穷,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一家子觉得有片瓦遮身就可以了,现在家里也有点余钱了,方思意便越发觉得这房子不安全。 “不行,我去隔壁你张叔麽那边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房子租赁。”方思意说干就干,他起身从菜筐里翻找了一下,找出两个土豆,狠狠心又加了一根番薯,这两样现在在白塔都算是稀罕物,拿去串门也不算磕碜。 方思意带着东西就出了门,嘱咐兄弟两人看好家。 方思意打听消息的速度很快,没多久就回来了,只是回来的时候面色苍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罗辰跟罗益都被吓到了,忙扶着他坐下来,才坐定,方思意的泪水就滚落了下来。 “那个混账玩意,他自己花天酒地便也算了,如今我们日子好过了一些,竟然……竟然造谣自己的儿子……我、这、不堪入耳!” 方思意断断续续的哭诉,罗辰跟罗益听了半天才闹明白,合着是那罗绍坤知道他们父子四人跟宋小公子走得近了些,嘴里便不干不净的说他们一家子,都是去伺候军爷的,他造谣方思意不算,连自己的两个儿子都没放过,甚至连小女儿也…… 为人父母居然如此编排自己的子女,也难怪方思意说不出口。 “那他过来想干嘛?他不会是知道宋小公子能在军营里说得上话,想来借机找我们牵线搭桥吧?” 方思意擦干净眼泪:“就他那点龌龊的心思,我同他夫夫十几年,早就摸清楚了,哼,恐怕是觉得自己拿捏了我们的把柄,想借此要挟我们替他在军营里要好处罢了,最近宋小公子不是兴师动众的又是种地,又是圈了一个大庄园吗?那宋小公子手里的种子也不知道从何而来,姓罗的恐怕就是打这批种子的主意。” 如此一来,这个地方确实不能再住下去了,但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住处,兄弟俩最后跟方思意商定,明天一早就去找宋春临请假搬家。 “搬家?”宋春临有些惊讶,但也没多问,他们家的那房子一副要垮掉的样子,是该搬家。 “不过你们为什么突然要搬家,是房子出了什么问题吗?” 罗辰有些不好意思:“不是房子,是我那个,爹,他昨儿上家里闹来着,我家那房门主子您也知道,根本挡不住人,而且他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我们跟您走得近,他家里的铺子是卖种子的,我小爹爹猜测他是想打您手里那些种子的主意。” “我的种子?”宋春临更惊讶了,他以为就他的那些东西,没人认得出来呢,不过他没打算兜售种子。 “放心,等我的那些田地收成的时候,司农署的人会去收的,说好了全卖给他们,不会卖给你那个爹的。” 听到宋春临这么说,罗辰跟罗益都松了一口气,他就说小公子不是那么目光短浅的人,那罗绍坤的盘算注定要落空。 另一边的罗家,罗绍坤昨天回来后就疯狂洗澡,几乎是每隔一个时辰就要洗一次,一开始家里人还算理解,可后面洗的次数一多,便是他年迈的老娘都有了怨言。 看见儿子又要洗澡,罗家老阿麽就开始骂骂咧咧:“早说让你别去别去,你非不听,当初都已经分明白了,你个眼皮子浅的见着人家日子好过就要横插一脚,铺子里的生意你不去打理,非要整这些个歪门邪道,我看那粪水灌得不错,正好洗洗你的良心。” 当初罗阿麽就不太愿意儿子同方思意和离,可这蠢货鬼迷心窍非要娶那个什么兰儿进门,虽说一进门就带回个儿子,可方思意又不是不能生,不过是生了三个赔钱货,他就不信第四第五个还能是赔钱货不成? 结果这蠢货硬要把人赶出去,他一个做爹的是怎么劝也劝不住,因此当那兰儿一进门,罗阿麽更是横挑鼻子竖挑眼,觉得她妖里妖气的,不像是个能过日子的人,这不,嫁进来这么多年了,还是只有一个儿子,能顶什么用。 方思意也是犟,他跑什么啊,他留下来,让那兰儿做妾也是妥当的,偏生一个个都是脑子不开窍的,好好的家非要拆散开来。 屋里那兰儿正服侍着罗绍坤沐浴,他回来已经洗了不下十遍澡了,皮都搓下来一层,却还是觉得自己身上有股味道,嘴里也是臭烘烘的,兰儿还要忍着恶心接受他的亲吻,想想就来气,那方思意赶人就赶人,泼大粪算个怎么回事呢? 到头来,受罪的还是自己,兰儿心想,手上的动作一刻不停,只管用力搓洗,耳畔还要听罗绍坤不断吐出的咒骂。 “那个贱人,把我好好的儿子都给交坏了,早知当初便不把孩子给他了,不但少收了这么多钱,还平白断了我一条财路。” 兰儿听到他说财路,这才有空接上话来。 “说到你那两个哥儿,年纪一大把的,怕是不好嫁,要是待在家里,我定然会给他寻个更好的婆家,可惜了,不过如今那李财主家大业大的,他们哥俩嫁进去也不吃亏,李财主年纪大了也折腾不了多久,若是他们能替李家诞下个一儿半女的,这下半辈子也算有了着落不是?” 罗绍坤没有赞成,但也没有最开始那样反对,兰儿一看就有戏,又耐着性子同他说那李财主家如何如何,罗绍坤这一次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反正兰儿的目的是达到了。 至于那李财主后院抬出了多少被虐杀的小妾,这些她是不会告诉罗绍坤的。 然而罗绍坤心里想的却是,罗辰跟罗益会不会傍上那个京城来的顾将军了?要不然他们怎么跟那个什么宋小公子搭上线的,罗绍坤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澡也不洗了,匆匆裹上衣服,风风火火的出了门,兰儿一看他就是要去找那些狐朋狗友去了,也没在意,让下人把洗澡水倒掉后便自顾自休息了。 临时也找不到什么住所,宋春临干脆让这一家子住进了府衙,他同顾逢月住的院子里还有一间空屋子,先让一家人挤一挤,等葡萄园的房子盖好了,再让他们搬过去便是了。 方思意一开始还不好意思,但宋春临说如果他们住在府衙,那罗绍坤肯定不敢过来骚扰,方思意一听这话立马同意了,他现在是一点也不想见到那混账,而且住在府衙还有一个好处,儿子们平日总要早起来府衙接宋春临,现在住一起,早上都能多睡一会儿。 那罗绍坤又去了一次他们之前住的院子,这一次却扑了个空,望着人去楼空的破屋,罗绍坤气急败坏地去询问周围的住户,当然没人会告诉他方思意父子四人去了哪里,因为他们走得急,又是在晚上,方思意为了不让罗绍坤找到自己,硬是没告诉任何一个邻居。 宋春临最近出入也改为乘坐马车,罗辰跟罗益坐在马车里,罗绍坤去府衙蹲点了几次,愣是没蹲到他们兄弟,甚至是宋春临也没蹲到,反倒是被守门的衙役抓住盘问了好几次,衙役一再警告他再过来就把他给抓起来,罗绍坤被吓到了,居然真的消停了一段时间。 “你那生父最近没骚扰你们吧?”宋春临探出脑袋,问罗辰。 罗辰摇摇头:“托主子的福,没让他遇见我们,不过他没达成目的,恐怕不会罢休。” 宋春临自己可不怕那什么罗绍坤,不过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像罗绍坤这样的小人,能不遇见最好。 但是人最怕什么就来什么,那罗绍坤虽然不敢蹲点府衙,但他锲而不舍地去蹲点城外宋春临的那一片田地去了。 宋春临的地里每天都有军士过来巡逻,看见这个奇怪的人也不在意,因为自从宋春临种下这一片奇怪的作物以后,就有不少人过来这边观看,只要不动地里的东西,他们一向是不太会管的。 守夜的陆继明跟吴可更不在意,他们轮流在这边守了快一个月了,眼看着那些棉铃有些都已经绽开了,心思都在棉铃上呢,田地辽阔,罗绍坤只在边缘待着,他们也不甚在意。 今天宋春临照例过来巡视他的棉花,刚一下马车,就被罗绍坤精准捕捉,他兴奋的整了整衣服,舔着个笑脸就迎了上去。 宋春临走到一半被拦下,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眼前人,听着他说了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最后才反应过来,哦,这就是罗辰跟罗益的生父啊,瞧着也算是……人模狗样的,怎么净不干人事呢? 罗绍坤还在长篇大论,说他家的种子铺在这白塔城经营了几十年,颇有声望,若是宋春临肯把种子卖给他,他绝对能出个高价。 宋春临听了嗤之以鼻:“高价?罗老板能出多高的价格啊?” 罗绍坤愣住了,他能说他其实还没想好价格吗? “呃,这个,这个价格,那个,呃,宋小公子啊,不知道宋小公子能否告知在下,您种的这些,都是什么?” 合着这人啥也不知道,就纯凑热闹是吧? 宋春临极度无语。 “罗老板,我记得我来白塔以后曾经走访过那些街坊邻居,据说您那个铺子啊,唉,对了,就是现在的罗家种子铺,在几年前还叫方记,我说的没错吧?” 罗绍坤:“……” 我能说是吗?当然不能,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但他能说不是吗?更加不能,因为这是事实。 于是罗绍坤尬住了,宋春临也没打算等他的下文,自顾自走进了田里,罗绍坤不死心还要跟,被宋春临呵斥住了。 “别动,你脚下踩的可是我好不容易种活的,踩死了,罗老板怕是倾家荡产都不够赔的呢。” 听到倾家荡产,罗绍坤立刻停下了脚步,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就这还不知道用处的破玩意,哪怕再值钱也不至于让自己倾家荡产吧? 第228章 兰馨 因为罗绍坤的不信邪,当他第一脚踩下去的时候,就正好踩到了一株棉花,而且非常干脆利落的把那株棉花给踩折了,宋春临尖叫都没制止住。 罗绍坤看着怒目而视的宋春临,再低头看着被自己踩在脚下的棉花,后知后觉,自己似乎是闯祸了。 陆继明正在睡觉呢,吴可就已经冲出去了,他在帐篷里听到宋春临的叫声,还以为是宋春临出事了,等到地点一看,原来是棉花被人踩死了一株,难怪宋春临要尖叫。 “罗绍坤!你想死吗?”宋春临凶神恶煞的不知道从哪儿抽出一把刀,追着那罗绍坤就要砍,吴可被吓出一身冷汗,忙上前把人给抱住。 吴可戏还挺足的,一边抱着宋春临的腰,一面大喊:“公子冷静,他只是个平民百姓啊,公子,你千万别做傻事啊!” 罗绍坤在宋春临抽出刀的那一刻就吓得腿软,他一屁股坐倒在地上,非常精准地坐到了两株棉花上,吴可眼睛瞪得溜圆,只觉得宋春临身子顿住,一股强大的杀气从他身上迸发出来。 是的,迸发,吴可脑子一片空白,只剩下这个词,可见宋春临此刻有多么愤怒。 处于风暴中心的罗绍坤更是觉得后背发凉,天爷唉,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一个十几岁的黄口小儿,身上居然能有这么大的杀气,他几乎被这犹如实质的杀气吓得要厥过去。 宋春临一字一顿:“罗老板,你想好要怎么死了吗?” 罗绍坤一个激灵,哆嗦着摇头,身下一阵温热,竟然是尿了! 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居然被一个孩子给吓尿了! 这个事实让罗绍坤面如死灰,心生绝望。 宋春临跟吴可纷纷嫌弃地皱了皱鼻子,吴可忍无可忍提醒了一句。 “你还坐着干嘛?还不快点跑?” 罗绍坤心想,难道是我不想跑吗?我特么腿软跑不动啊! 吴可对着呆坐在地上的人翻了个白眼:“我们家公子可杀了不少蛮子的,开膛破肚大卸八块身首异处这些个死法通通都有,你若是还想活命,还是快些回家准备好钱财,赔上这几株棉花的钱,兴许还能留个全尸。” 嘶~ 罗绍坤被吴可得形容惊得到抽一口凉气,但他的话也提醒了他,这人的智商终于短暂上了一下线,他连滚带爬的跪到宋春临身前,声泪俱下地向宋春临磕头求饶。 “宋小公子行行好,我上有老下有小,看在我两个儿子都在您手下做事的份上,小的愿意献上一半家产,只求宋小公子饶我不死!” 宋春临一听才一个半家产,还想再继续发作的,可鼻尖闻到那尿骚味,熏得他想吐,嫌弃地后退了几步,宋春临迅速挥了挥手。 吴可秒懂:“我们家公子同意了,你还不速速回去准备银钱?” 听到吴可说宋春临答应了,罗绍坤激动得涕泪横流,不断磕头说谢谢宋春临不杀之恩。 宋春临不想再理会他,但还是冷冷下了个命令:“给你三天时间,我要现银,或许,你知道我同顾将军的关系,若是慢了,你那间铺子也不用要了。” “是是是,小人知道了,小人这就回去准备。” 等罗绍坤跌跌撞撞地离开,宋春临离开跑远,等他走到帐篷里,陆继明已经醒了,有些迷茫地看着二人,他这边离得远,听不清楚三人方才说了些什么。 宋春临伸手在鼻尖扇了扇,很好,没有尿骚味了。 “熏死我了,那罗绍坤吃什么了,好臭。” 吴可看他那嫌弃的样子,哈哈大笑:“难为你了,宋小公子,明明臭得想吐还能念这么多词出来。” 宋春临哼了一声:“你那演技也不错嘛,平时没少干坏事吧?” 吴可大惊:“冤枉啊,小的还是第一次干这事呢,小公子可别误会,平日里我可是严肃又正直的。” 陆继明:“……” 严肃又正直?谁? 经过吴可的一番解释,陆继明才明白方才发生了什么。 “所以公子方才是故意坑他的?” 宋春临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对啊,谁让他那么讨厌,设计方叔麽跟他和离,抢了人家的祖传的铺子,我不过是给方叔麽讨个零头罢了。” “那被他弄死的棉花怎么办?” 宋春临皱了皱鼻子,仿佛还能闻到那难闻的骚味,一脸嫌弃:“铲了吧,少那几棵也差不了多少,而且他在那块地尿了,我嫌弃。” 吴可跟陆继明对视一眼,合着您才是演技最好的那一个啊,难怪方才能叫这么大声,还那么大的杀气,都把吴可给唬住了。 吴可当然不知道,宋春临在那一刻是真的想杀人的,反正他手上的人命也不差这一条了,只是现在光天化日的,对方只是压死他几棵棉花,他要是真的杀了罗绍坤,恐怕会给顾逢月招惹是非,这才生生忍下来,顺着吴可的话,敲诈了罗绍坤一笔钱,要是现在月黑风高,宋春临又怎么会让这种小人活着离开。 也正因为宋春临是真的起了杀心,被宋春临直视着的罗绍坤才从心底感觉到惧怕,他是真的认为,要是自己不答应吴可提出的要求,宋春临会真的杀了自己,当时宋春临看他的眼神,是真的像在看一个死人。 罗绍坤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午夜梦回,梦里都是宋春临要杀了他时的眼神,犹如阿鼻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直缠着他,以致他夜不能寐,日不安寝,每天睁着眼睛不敢闭上,生怕梦里的恶鬼真的跑出来索他的命。 方思意一家并不知道罗绍坤居然找到了地里,更不知道罗绍坤被宋春临狠狠收拾了一顿,等宋春临把罗绍坤赔给他的钱递给方思意的时候,方思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罗辰不可思议道:“这是罗绍坤给的钱?他能心甘情愿给我们钱?” 宋春临尴尬地搓搓手:“那个,其实这是我敲诈他得来的,嘿嘿,没想到这人还挺有钱啊,他那个铺子不是说生意不大好吗?” 罗辰跟罗益沉默了,虽然不知道宋春临是怎么敲诈的对方,但白来的钱不要白不要,不过这钱终究是罗绍坤赔给宋春临的,方思意说什么也不肯收。 宋春临无奈:“方叔麽,我下个月就要离开这里了,这钱啊,就当做我提前给你们预支的工钱吧,还有到时候请工人的钱也一并包含在里面了。” 宋春临说着就拿出基本册子来,这段时间罗家兄弟已经学会了阿拉伯数字,兄弟俩都是有灵根的,学习起来比普通人要快很多。 “喏,这是账本,你们一家每个月的月钱是二两,包吃包住,所以伙食费是走我的账,记住了,到时候请工人也是包一顿饭的,钱也从总账里出,标准我都列出来了,你们就算没吃够,每天也是要支出这么多钱的,这是固定的,不用替我省钱,该吃吃该喝喝,小姑娘还在长身体的时候,得吃饱了。” 罗辰跟罗益看着那规定的每日三餐的伙食费,宋春临给的很多,以前他们一家四口,每日吃饭的花销也不过十文钱,吃的是最便宜的米面,菜是自家院子里种的,油是每年过年时割的板油炼的猪油,一小罐能吃一年,只有盐是万万不能省的,不吃盐身上没力气,所以每日大约是十文,刚刚达到饿不死的标准。 现在宋春临给他们定的每人每餐十文钱,一家四口一天的伙食就是一百二十文,这么多钱,别说吃饱了,就是每顿都吃肉也吃不完这么多啊。 见方思意还想说什么,宋春临一挥手就打断了:“方叔麽,我知道你想说啥,不过你不用操心,这点银钱我还是有的,而且到时候你们就能明白我种的那些东西有多金贵了,放心,跟我混,指定发大财。” 似乎是被宋春临这幅财迷样子给逗笑了,小姑娘也跟着说了一句:“发大财!” 宋春临也乐了,他笑眯眯的蹲下身抱着小姑娘,一脸欣慰:“还是妹妹有格局,说的对,我们一定会发大财的!” 小姑娘笑呵呵地又重复一句:“发大财!” 逗得屋子里众人全都哈哈大笑,笑完过后,宋春临才把小孩交还给方思意。 “好了,这些就是家里的账本,等我回京以后,这账本就交给你们保管了,罗绍坤的那些钱就当启动资金,到时候田里的东西收割上来,司农署的人会过来拉走他们要的,他们会出钱买的,剩下的你们留着吃也行,种也好,城外的那几块田地,他们说好是任由我使用,到时候也留给你们耕种了。” 事情交代的七七八八,宋春临又吩咐罗辰罗益:“你们旁边的那个小院子住的都是一些女娘哥儿,想必你们也猜到他们的来历了,到时候田里要是需要人手,你尽管去隔壁找他们便是了,工钱比照那些短工的,若是他们寻到更好的去处,也不必阻拦,给一笔银子让他们自行离去就可以了。” 宋春临同罗家人说了大半天,说得口干舌燥,却总觉得自己说的不够仔细,不断问罗辰罗益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罗辰罗益没开口,反倒是方思意抱着女儿,问宋春临能否给孩子起个名字。 “说起来不怕公子笑话,这孩子自出生起便没有名字,我这些年浑浑噩噩,竟也没想到要给孩子起名,今天便厚着脸皮,求公子赐名,我也好给孩子上个户籍。” “上户籍?她有六岁了?” 方思意摇摇头:“未曾,小女今年虚岁五岁。” 古人的虚岁起码得减掉两岁才是孩子真实年龄,宋春临捏了捏小姑娘刚长了点肉的小脸,小家伙对着他咧嘴笑,看得宋春临心里一暖。 “巧了,我最近看到一句话,似兰斯馨,如松之盛,不如就叫兰馨吧,希望她将来能像兰草松柏那样,流芳百世,长盛不衰。” “兰馨?公子好文采,就叫兰馨,方兰馨。” “方兰馨?方叔麽打算给他们都改姓?” 方思意点点头:“是的,我打算给孩子们都改姓方,其实早就该改了的,孩子们现在也不想再跟那人有什么瓜葛,改了也好。” 宋春临表示理解:“好的,到时候我让县丞给你们行个方便。” 方思意听到还有这种好处,忙不迭地道谢。 处理完了方家这边的事情,宋春临才回到自己房间里,顾逢月还未回来,军营那边的事情也挺多的,最近这几天顾逢月比宋春临还忙。 一直挨到凌晨,顾逢月才披着月色回来,一进门就看到那个埋头写字的人,他走到那人身边,低头在他的发顶亲了亲,宋春临仰起脑袋,朝他笑了笑,顾逢月满身疲惫都被这一笑给驱散了。 再次低头亲了亲他的脸颊,顾逢月才坐到宋春临旁边,两人紧紧贴在一起,也不嫌热。 “还在抄呢?” 宋春临放下笔,顾逢月伸手握住他的手腕,给他按摩。 “还有好多没抄完呢,里面好多现代文字,我怕他们看不懂,还要给他们翻译,唉,累死我了。” 顾逢月轻笑:“嗯,辛苦我们宋小公子了,要不我替你抄一点?” “不了,你忙一天了,还是快点洗洗睡吧,我也睡了。” 顾逢月看着他眼下的淡淡青色,也是有些心疼,在宋春临不断的催促中草草洗漱,不多时两人就躺在了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说着说着,床上逐渐没了声音,宋春临朝身边一看,果然睡着了。 等顾逢月睡熟了以后,宋春临才进入空间里面,继续他没有完成的工作。 因为得到了宋春临的吩咐,县丞那边很快就帮方家办好了新的户籍,捧着那崭新的户籍,罗家兄弟今日起正式改姓方,而最小的妹妹也终于有了名字。 “方兰馨,这名字可真好听。” “似兰斯馨,如松之盛,这句话真真好听,也不知道公子是从哪儿听说来的。” 第229章 临别 方家人搬家没通知任何人,方辰跟方益早早把笨重的家具都搬过去了,到了选好的日子一家子背着个小包袱就过去了,宋春临本想给他们暖房热闹热闹,但方思意拒绝了。 “这屋子本就是公子的私产,我们也不过是借了公子的光才能住上,要暖房那也是公子暖房才是。” 方思意说的在理,宋春临也就没有勉强,但还是拉着顾逢月一起去吃了顿便饭。 至于隔壁的那就更简单了,连日子都没选,直接就搬过去住了,为首一位年纪大的女娘还过来问宋春临有没有活儿干。 现在这个时节当然有活干,地里的作物在宋春临几次浇灌灵泉水的情况下,比预期的时间早熟了半个月,宋春临便安排他们去地里采摘棉花,这活比较繁琐,而且一株棉花上的棉铃不一定会在同一时间绽开,所以同一块地可能得采摘好几次才行。 至于玉米就留给司农署的人过来安排,宋春临让方辰跟进,其他一概不插手。 顾逢月这边的复合弓已经研发的差不多了,除了稳定性不如原版,其他方面都比现有的弓要强很多。 不过顾逢月还有一块心病,就是自己当初放跑的那个鞑靼人,之后便没有后续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鞑靼王死了,那些人忙着操办后事,把这事儿给忘了。 顾逢月跟宋春临吐槽这个事情,宋春临起初不太在意,反应过来以后,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格外复杂。 宋春临看着蹙眉思考的顾逢月,迟疑着要不要开口。 顾逢月见他许久没有说话,转头一看,这小家伙眉头皱的能夹死苍蝇,他好笑的揉了揉对方的额头。 “怎么一直皱着眉,小心变成小老头。” 宋春临张了张嘴,再看一眼顾逢月,最后才小心开口:“那个,啥,就是那个鞑靼王,其实吧,他临死前可能确实派了人过来,不过呢,好像,也许,被我杀了。” 顾逢月:“……” 只见他缓慢坐直了身子,再一次跟宋春临确认:“你杀了他们,是什么意思?” “就,字面上的意思啊。” 宋春临小声把之前去鞑靼王城路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顾逢月,顾逢月听完后也是心情复杂。 “原来如此,我就说我都让人去挑衅了,那鞑靼王就算是属乌龟的也忍不了这种事情,我还以为是他们内乱才无暇顾及这边呢……” 谁能想到鞑靼王生前最后一次派出去的人,竟然死在了他前面,难怪最近白塔城风平浪静,怕不是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些人去干什么了吧? 两人对视一眼,觉得还真有这个可能。 “不会吧?他们这么迟钝的吗?”宋春临说出的话底气不是很足,毕竟他在鞑靼王城看到的都是奢靡成风,从上到下几乎没有几个人不是醉生梦死的,而且挥霍的几乎都是从他们大景这边掠夺来的财宝。 “老鞑靼王昏聩无用,但他手底下的那些勇士却不是吃素的,边境这些年没少被他们骚扰抢劫,要不然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能活得那么滋润?都是吃我们百姓的血肉,还滋养他们的奢靡。” 宋春临:“那,我杀了那么多贵族,能让他们乱个三年五载吗?” 顾逢月沉思,最后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新旧更替,新王要站稳脚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不断强大自身。” 这话在理,宋春临身体又软了下去,脑袋靠在顾逢月肩膀上,思考着该用什么办法,提高大景士兵们的战斗力。 全部喝灵泉水肯定是不现实的,顾逢月在军营里一直让大家练习擒拿手,现在已经初见成效了,不过跟骁勇善战的草原游牧民族相比,他们的军队显然还不能达到以一当十的存在。 果然还是得多练练才行,宋春临这么想着,立刻闭上眼睛进了空间,先把大宝给摇过来。 “大宝,我老祖宗有没有留下什么武功秘籍啊,心法之类的?” “……”大宝一言难尽的看着自己的主人,怀疑这人是不是还没睡醒。 “主人,您觉得这个空间像是有这些东西的样子吗?” 宋春临被问得噎住了,他茫然回想,好像,似乎,确实,没有。 空间初始就是一片空地,一条溪流跟几块黑土地,即使升级后的空间,宋春临也仅仅是发现了那一座长着各种天材地宝的山脉,除此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当然这个没有指的是除了这些天材地宝以外,空间的老主人显然没有想过给他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些书籍纸张,要不然大宝早就拿出来给他的主人练了,毕竟他变强了,自己才能更好的去收集功德。 地里的事情已经安排的差不多了,宋春临每天还是会下地一趟,棉花的采摘还没结束,其他的东西也陆陆续续成熟,特别是西瓜,宋春临看着那圆滚滚的大西瓜,笑得像个弥勒佛。 “好大好多,都是我的嘿嘿嘿。” 夏天天亮的早,地里干活的人们没亮就起来工作了,看着满地大西瓜,也露出了由衷的微笑。 西瓜摘下来会优先选一批快马加鞭送回京城,好东西嘛自然得先给皇帝尝尝,宋春临对此也不在意,反正司农署给过钱了的。 剩下的西瓜里,有一部分会由府衙牵头,批发给那些过路的行商们。 商人们没见过这种瓜,对坚硬的瓜皮保持怀疑态度,新来的窦将军也是个大方的,每天开十个瓜,免费给路过的百姓们吃,一人一片,过时不候。 那一个西瓜足有十几斤,切开来红瓤白边绿皮,瞧着就清爽,味道更是不用说,宋春临友情提过冰块,冰镇后的西瓜更是解暑生津,咬一口,汁水充沛,暑气全消。 那些商人们也混在其中,每人都领了一片西瓜,吃完后纷纷赞不绝口,认为这东西如果真的能运到其他地方,绝对会很受富贵人家的欢迎。 “好东西,就是这价格……” “有些低,这么稀罕的瓜,运到南方,一个一金都使得,这里居然只卖是十文钱一斤。” 有的人觉得价钱太低,认为西瓜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也有人觉得这东西看起来产量也不少,自古都是物以稀为贵,产量一高自然价格自然就抬不上去了,因此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可以。 宋春临才不管价格几何,他在地里挑了一大堆瓜回来,放进库房后便趁着没人收进了空间。 大宝似乎对这些外面种的东西很是排斥,小脸阴森森的。 “就这?还不如我种的呢。” 宋春临莫名觉得脖颈凉嗖嗖的,他缩了缩肩膀,又把旁边一堆摘好的棉花给收了起来。 出了库房,他转到隔壁,比自家还要小一点的院子里堆满了箩筐,里面全是棉花,以黄翠竹为首的女娘们正在努力的摘着棉花籽,而哥儿们则还在地里收棉花。 看见宋春临进来,众人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跟他打招呼。 “宋小公子来了?吃西瓜不?” 宋春临连连摆手:“不吃了不吃了,我这次来就是看看这些棉花摘的怎么样了。” 黄翠竹笑眯眯地捧了一把棉花:“差不多了,咱们人多,干活快,您瞧瞧,摘成这样可以不?” 宋春临忙不迭点头:“可以了可以了。” 黄翠竹又追着问他:“听说这棉花不仅仅可以做棉被,还能拿来织布,这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呀。”宋春临指了指隔壁:“旁边不是有一个空的大房间吗?里面的机器就是织布机,我总共只让木匠弄出两台来,还有旁边那个弹棉花的床,到时候方辰他们会教你们怎么使用。” “弹棉花?棉花为什么要弹?”黄翠竹真诚发问。 宋春临:“棉花要弹得足够蓬松,才更保暖啊,如果更讲究一些,还得洗干净了晒干,然后再弹,弹上几次吧,那些棉花就会蓬起来,盖着也更暖和些。” “原是如此,怪不得,我们手抓着棉花,掌心都会冒汗,这东西可比丝绵还要暖和呢。” “对啊对啊,产量也高,那一片棉花地里起码能收个几百斤吧?一斤棉花就能做一件棉衣了,这么多的棉花能做多少件棉衣呀?” 宋春临掐指一算,好像他的棉花地亩产量还挺高,也许是得益于灵泉水的功劳,再加上种子也是空间产的,因此产量居然还不错。 “北地苦寒,你们正好每人都做两身棉衣,做长些厚些,别舍不得棉花。” 众人闻言纷纷眼睛都亮了,七嘴八舌的同宋春临确认。 “当真吗?” “当真当真,我做主,每人分五斤棉花,给你们自己做棉衣,记住了,只能你们自己做了穿,可不能专卖或者送人啊。” 宋春临怕他们拿了棉花不给自己做,反而拿出去卖掉,所以才加了这么一个条件,这句话把一些人想卖钱的小心思给彻底打消了。 今年的棉花虽然种的挺多,但分摊下来也就没多少了,宋春临打算先把这些棉花一半拿来织布,另一半就做成被褥,分发给那些穷苦人家,至于种子,也是一分为二,一半给司农署,一半留着他们自己种。 连同种子一起的,还有棉花的种植方法,其他的作物也是一样,种子加上各自的种植方法,这就是当初宋春临跟司农署谈好的条件。 由宋春临带头做示范,等他真的种出东西以后,再把种子跟种植方法教给司农署的官员们。 只是宋春临有私心,这些种植方法,他也同样交给了方家人,而且方家人还拥有独一无二的葡萄种植技术,甚至是嫁接技术。 所有的种植方法都是宋春临熬夜一个字一个字抄下来的,几度抄得他想抓狂,直接把原本给他们算了,但是想想还是忍了下来。 天知道那些官员们拿到这些珍贵的种植方法时有多激动,好几个手上镇定,但额头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他们将这些珍贵的资料互相传阅,最后连连点头。 这些人毫不怀疑资料的真假,因为宋春临没有理由欺骗他们,而且他是真真切切把那些东西都种出来了的。 一个官员拿着一棒老玉米,他已经反复研究了好几日,还把地里的数据看了又看,确认这东西真的如宋春临所言,产量极高。 不仅产量高,玉米的叶子跟杆子都可以喂给家畜吃,官员们试着投喂给军营里的马儿,那些马儿吃得可欢实了。 宋春临还说玉米可以磨成面,根据粗细不同,能做成不同的吃食,而人吃的跟牲畜吃的玉米品种也不一样,人吃的味道更好,牲畜吃的那种味道不仅寡淡,口感也更粗糙,但牲畜们却最喜欢这种。 司农署的人拍手称快,他们这边因为缺水,能耕种的土地太少,种出来的粮食产量也比不过江南的鱼米之乡,现在宋春临给了他们好几种抗旱的粮食种子,除却棉花不能吃,其他的玉米土豆红薯,哪一样不是产量大好打理,还没有什么病虫害的。 司农署的人就差把宋春临给供起来,一日三炷清香,被宋春临发现后疯狂拒绝。 谢了,他还活着呢,暂时不需要香火。 这边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宋春临抽空去了一趟万山,他得去看看他那个山包上的树苗。 如今万山已经换了一个人管理,是京城世家派来的,看来皇帝还是胳膊没拧过大腿,被世家的人钻了空子。 那人宋春临并不了解,但自从他来以后,程巧就被排挤到边缘位置,从一开始的执掌大权,到现在只能做一些无关紧要的工作,倒也挺令人唏嘘。 不过程巧本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反倒是那些曾经跟着她父亲的守备军义愤填膺,都觉得这个京城派来的不是什么好人,私底下可没少抱怨。 宋春临对他们的明争暗斗并不感兴趣,他没有进城,而是直奔自己的小山包,看着山包上那迎风招展的小树苗,心情都变得美丽了。 第230章 提亲 “宋小公子!”守山的村民远远看见宋春临,纷纷站起来热情的打招呼。 宋春临下了马,村民们就迎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跟他说着树苗长势如何,宋春临嗯嗯笑着,听了半天,才算听明白,合着这些人觉得这些树苗长得太好了,不像是这贫瘠土地里会长出来的东西,一些胆子大的人还试探着问宋春临将来树苗长大以后,能否给他们一些枝丫回去扦插。 “咱也不需要多少,几枝便可,活了就栽在院子里,年底也能有个果子给孩子们解解馋。” 宋春临没答应也没有反对,只是淡淡的说:“等树长大再说吧。” 转身又找到村长,同他说了方家兄弟的事情,嘱咐村长他们做什么都不用过问,若是对方让村里的人帮忙干活,一切就按照短工来结算工钱。 安排好这里的事情,宋春临是彻底无事可干了,行李什么的,到时候直接扔进空间里即可。 顾家军离开那天,白塔城百姓自发送别,宋春临坐在马车里,看着那长长的队伍,忍不住咂舌。 “看来顾家军在这边的声望可以啊。” 顾逢月与有荣焉:“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常年驻扎在边关,他治下严明,战场上少有败绩,因此边关百姓特别相信顾家军,觉得只要有顾家军在的地方,就是安全的。” 宋春临越听越觉得老侯爷是个传奇人物,只是这样一个战无不胜的将军,最后却落得那样的下场,就连侯夫人也…… 幸好老皇帝没有那么昏聩无用,要不然以顾逢云那样一个十多岁的孩童,压根保不住偌大的侯府,也护不住年幼的弟弟。 军队走的比来时还要快,大家现在都是归心似箭,能不能赶在冬至前抵达京城,就看他们路上顺不顺利了。 远在京城的宋家,宋秦氏自从收到宋春临快要回来的消息,几乎每天都要坐在门口守着,宋大庄自从上次没接到人以后,就再也不愿去镇上等着了,每天都沉默的在家里干活。 今天宋秦氏照例坐在门口,一边做着针线活一边等着,陈渔儿也拿了针线过来陪她一起等,两人话着家常,时间也容易过。 宋秦氏在绣的枕巾是大红色的,陈渔儿一眼就看出这是给宋春临准备的,忍不住捂嘴笑:“春临还是学不会针线活呢?” 说起这个宋秦氏就发愁:“你说这孩子将来嫁出去可怎么办才好,别说绣花吧,他就是拿根针也拿不了,以前我压着他学,缝出来的针脚丑的给狗狗都不穿。” “噗嗤,还狗都不穿,春临这么能干,不就是不会针线活吗?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大不了以后让他的夫君给他买现成的就是了。” “还夫君,我都怕他嫁不出去。” 两人这边正说着闲话,另一头马车就过来了,宋秦氏一眼就看出那是侯府的马车,第一时间还以为是春临回来了,但看见只有顾逢云一个人从马车上下来,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还是礼貌地迎了上去,正准备朝着顾逢云行礼,却被顾逢云抢先一步把人给扶了起来。 “宋婶子不必多礼,宋爷爷跟宋大叔都在家里吗?” 宋秦氏觉得今天的顾逢云看起来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多想,只是热情地将人给迎了进去,而陈渔儿走在后头,看着那些侯府的下人搬下许多礼物,心里也开始觉得哪里不太对,这不年不节的,侯府为何突然送这么多礼物过来,更别说侯爷还亲自过来送礼,这排场似乎也大了一些。 宋爷爷跟宋大庄听到顾逢云来了,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出门迎接,同宋秦氏一样,顾逢云抢先一步将人给扶了起来,并不接受两人的礼,就连后院里出来的宋阿麽也是一样的待遇。 活了一大把年纪的两位老人默默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不解。 不过很快,他们的不解马上得到了解释。 只见顾逢云坐在上首,先是小酌了一口宋家的清茶,这才清了清嗓子,开门见山地说道: “宋爷爷,宋大叔,顾某这次前来,是以逢月兄长的身份,来代替他向春临提亲的。” “啥?”宋大庄第一个从座位上站起来,不可置信地瞪着顾逢云,宋秦氏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扯着宋大庄坐下来。 宋大庄是坐下来了,但视线没有离开顾逢云,他现在是万分不理解,这千防万防的,终究还是让那臭小子给钻了空子。 而宋爷爷跟宋阿麽倒是半点也不意外,这家里估计也就是宋大庄看不明白了吧。 宋爷爷转头问顾逢云:“不知道侯爷这次前来,是令弟的意思?” 顾逢云乐呵呵地笑着:“小侄这次过来,自然是提前问过逢月,也问过了春临的意见,春临虽然没有说什么,但他的神色,也不像是反对的样子,这次我来之前,也收到了我弟弟的信件,他在信里明确说过心悦春临,而且,春临也给了他回应,因此,我这才斗胆过来替我那不争气的弟弟过来提亲,还望诸位长辈应允。” 宋爷爷一开始还以为只是顾逢月的意思,现在听到顾逢云这么一说,想必这也是宋春临的意思,他的孙子他清楚,他不愿意的事情,谁也强迫不了他,但宋爷爷最担心的并不是春临愿不愿意,而是两家的门第。 宋家终究是个庄户人家,哪怕有个爵位,也是不能世袭罔替的低等爵位,同树大根深的勇毅侯府相比,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就算外人不说什么,他们这些人的心里也是有些别扭的。 都说齐大非偶,顾逢月身上没有爵位,但他去了一趟边关,还带着顾家军打了胜仗,等他回京,皇帝肯定第一时间给他加官进爵,到时候宋春临跟他的差距会越来越大,现在两人年轻,感情自然蜜里调油,可婚姻不是你侬我侬,侯府也不是寻常人家。 而且就宋春临那个臭脾气,万一他遇到一个看不顺眼的人,一言不合给人下毒可咋办呀? 宋爷爷为此也是愁白了头发,有时候他宁愿宋春临一生不嫁,也许他会更快乐一些。 顾逢云看宋爷爷的神色,自然是知道他在担心些什么,因此他也主动告诉宋爷爷: “爷爷,不瞒您说,这次春临在边关可是立了大功的,不单单是在那边种田,还有之前的战事,想必春临怕你们担心没有同你们提起过,可逢月却在密信里一五一十都告诉我了,只是春临立的这些大功多半不能公之于众,所以陛下的意思,估计也只能借着他神射手的名头给他封赏,以春临的身份,那些世家定然会极力反对,此时同侯府结亲,反而有利于堵住他们的嘴。” 宋爷爷听到宋春临居然还真的上战场了,而且听那神射手的三个字,就能想到这孩子在那边干了点什么,幸好他平日里有用灵泉水调理身体,不然此时听到这个消息,早就头脑一热晕过去了。 宋大庄不一样,他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声喊道:“你说春临上战场了?他还是那什么神射手?他会个屁的射箭,他从小到大连弓都没摸过啊!” 顾逢云万万没想到宋大庄反应这么大,他有些尴尬的解释:“那个,其实吧,春临的准头还挺不错的,呵呵呵呵,就不小心射死了几个蛮子而已。” 宋大庄抓住重点:“几个?” 顾逢云在他的注视下颤颤巍巍伸出了一个手掌:“约莫五千人吧……” 宋大庄闻言直接气笑了:“约莫?五千个?呵呵,这臭小子藏得挺深啊。” 宋大庄说这话的时候简直是咬牙切齿了,要不是宋秦氏疯狂扯着他的袖子,他可能还要继续数落下去。 宋秦氏把丈夫摁在椅子上,带着歉意看向顾逢云。 “抱歉了侯爷,孩子他爹也只是担心孩子,我们也知道春临这孩子主意大,本事也多,可儿行千里母担忧,不管他在外头多厉害多威风,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总是免不了担心他在外边,吃得好不好,休息得够不够,有没有受伤,我嘴巴笨,也不大会说话,我就想问问,这次春临去那边,可有遇到危险?” 顾逢云看着一脸担忧的宋秦氏,终是昧着良心摇了摇头。 “确切的事情,婶子可以等春临回来了再问他,只是我能跟您保证,我这次去边关看见的春临,他既没有受伤,也没有挨饿,就是晒黑了些,人也长了点个儿。” “没受伤便好,没受伤便好。”宋秦氏一脸谢天谢地。 宋爷爷这时候才继续道:“所以侯爷的意思是,这次侯爷可以以同侯府结亲的理由,让皇帝给宋春临抬身份,这样就能掩盖春临在边关做的事情?” 顾逢云连连点头:“正是。”说完后他内心一喜,听宋爷爷的意思这是答应了? 宋爷爷并没有立刻答应,而且又问了顾逢云,将来顾逢月跟宋春临婚后还会不会住在侯府。 顾逢云立刻回答:“自然不会,这次我逢月退敌有功,我想让他搬出去自立门户,您也知道,他长大了,也能自己挣军功,我们侯府树大招风,想再进一步那就是国公了,我跟弟弟的意思是,与其当国公,不如让他从头做起,我们兄弟俩守望相助,也好过把自己当做靶子。” 宋爷爷听完点点头:“侯爷说的不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树大招风了不好,如今你们兄弟二人都是皇帝面前的红人,锋芒太盛不是好事,若是如此,春临的身份让陛下抬一抬,跟令弟倒也相配。” 这意思是答应了,宋大庄还没反应过来呢,等他听明白老爷子的意思,当下第一个反对。 “我不同意,春临还小的,他过了年也才虚岁十四,这么小就嫁出去我可不放心,再说了,嫁妆还没准备呢,我们宋家虽然穷了点,但也不想让孩子寒酸的嫁出去。” 宋秦氏连连捂脸,就你这还不愿意呢?都谈到嫁妆了,那还有什么不愿意的? 顾逢云也是笑眯眯的:“嫁妆不急,我跟弟弟的意思就是先让两人定亲,等春临十六以后才娶进门,这不是还有几年时间吗?相信以宋大叔的实力,定然能让春临风风光光出嫁的。” 这马屁拍得宋大庄很舒服,舒服的差点忘记自己的目的。 宋爷爷:“侯爷,虽然您说了春临也同意,但老朽还是想等春临回来以后,亲自听听他的想法,若是他确实没有意见,那我等也斗胆,高攀一次侯府,还希望侯爷与令弟,莫要让我等失望才行。” 顾逢云立刻站起来,对着宋爷爷深深一鞠躬:“顾某,替弟弟,谢爷爷成全。” “好了好了,快快请起,这事儿若是定了,那咱们便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也不是第一次来家里,午饭用了再回去吧。”宋阿麽笑眯眯地把人拉回座位上坐着。 宋秦氏也站了起来,笑呵呵的说:“顾侯爷也有一段时间没来了,想吃什么跟婶子说,婶子给你做。” 接下来就是一顿温馨的家庭聚餐,转换了身份以后,宋家人对顾逢云越发热情,顾逢云走的时候还带走了不少宋家的特产。 送走了顾逢云,宋家人关上门,脸上的笑意消减了几分。 宋阿麽一改方才的笑脸迎人,眉头微微皱起:“那边关这么危险,春临要做什么事情,才能让皇帝都给他抬身份啊?” 宋秦氏也是红了眼眶,方才在厅堂上假装的坚强全都没了,她现在只是一个担忧孩子的普通母亲。 陈渔儿守在她身边,不断宽慰着她:“那顾侯爷也说了,春临没受伤,说明他自己也是有分寸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且春临是个聪明人,他断然不会以身涉险,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的。” 宋秦氏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我知道是他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但我这心里啊,就是疼啊,哪个当娘知道自己孩子去了那么危险的战场上,能够不心疼呢?” 第231章 回程 宋秦氏每每午夜梦回,想到儿子在战场上生死未卜,那些蛮子杀人跟砍瓜切菜似的,他再厉害也不过一个半大孩子,那细胳膊细腿的还不够蛮子一刀的,有时候宋秦氏都觉得他那么大的本事,是不是会间接害了他。 “若是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便好了,就不会跑到战场上,平白让父母担忧。” 陈渔儿觉得这话接不上,她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何宋春临就不是一个普通人了呢? 晚上宋大禾搀着陈渔儿回家,李根生跟在他们身边,虽然他一直不说话,但心里也同样担心着宋春临。 “爹,娘,你们说,春临哥哥为什么要上战场啊?” 宋大禾没说话,陈渔儿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也没有开口。 三人沉默的回到家里,陈渔儿坐在床边收拾着箩筐里的小衣服,笑得一脸温柔。 宋大禾带着儿子洗漱完毕回了房间,就看见妻子轻轻将那些小衣服叠好放起来,烛火摇曳,宋大禾走过去坐下,跟她一起收拾衣服。 “还没个土豆大的小东西,衣服比我的还多了。”宋大禾虽然嘴上在抱怨,但手上的动作跟妻子一样轻柔又小心,捧着那些小衣服,犹如捧着什么珍宝。 陈渔儿笑着抢过衣服:“你当爹的怎么还跟孩子吃醋呢?” “吃醋怎么了,这才不到三个月,你瞧瞧你都给他做了多少衣裳了?我也才得了两件,根生都还有五六件呢。” 陈渔儿无语:“行行行,等明儿就给你买布扯几身新衣裳,正好快冬至了,给你同根生一起做两套新棉衣,不是说今年地里的棉花产量比去年还多吗?” 说到棉花,宋大禾也弯起眉眼:“嘿,你还真别说,我哥说了亩产比去年多了三成呢,我的棉衣就先别做了,先给孩子做几床小被褥,跟圆圆的那种一样就行。” 宋大禾年过三十才得了自己的亲生孩子,自然新鲜热乎得紧,恨不得明天就能把孩子给生出来,要不是陈渔儿说没满三个月不能声张,他早就第一时间出去显摆去了。 夫妻俩说了几句孩子,末了,陈渔儿才同宋大禾说起心中的疑问。 “你说春临他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想不通要去战场呢?大哥大嫂也任由他去,这好在是没受伤,要真受伤了,大哥大嫂该怎么办呀。” 宋大禾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只能无言地握住妻子的手,缓缓摇头。 陈渔儿是个聪明人,当即明白丈夫这意思就是不要过问,心里哪怕还有诸多疑惑,此刻也只能全都咽进肚子里去。 赶路的宋春临在马车里呼呼大睡,空间里大宝依旧在撅着屁股勤勤恳恳的种地,去一趟边关,空间里似乎又变得更大了一些,当然,最大的变化就是自己终于能够用正常体型出入空间了。 “嘿咻~嘿咻~嘿咻~”大宝拖着一大筐鲜红欲滴的草莓穿梭在草莓地里,这是他刚刚摘下来的,空间里的草莓个大又甜,咬一口口腔里都是草莓的香气,拿来做成草莓酱也是香甜可口。 空间里不能做草莓酱,所以大宝只是摘下来堆放在存储区,如今那里已经有了一座小山似的草莓,远远望去颇为壮观。 大宝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战果,把新摘下来的草莓倒在草莓山上,然后就爬上堆在一起的箱子上,箱子就堆在草莓旁边,大宝躺在上面,手一伸就能拿到一颗草莓来吃。 大宝边吃草莓,边翘着小脚丫,日子好不滋润。 等宋春临睡醒,照例进空间里找大宝,就看见这货躺在箱子上呼呼大睡,嘴角跟手上都是草莓的汁水,小肚子也鼓鼓的,再一看那明显缺了一角的草莓山。 宋春临忍不住揉了揉眉心,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小东西,明明这么点大的小人,食量居然比一个壮年汉子一样大,不仅能吃,还挑食,非空间出品的东西不吃,不好吃的也不吃,尤其钟爱草莓、樱桃、青提,还都是贵的,连顾逢月知道了都不得不感叹一句: “真会吃啊。” 现在这小东西吃撑了就睡觉,宋春临小声诅咒他变肥猪。 戳了戳某只小猪,又拿了点草莓出来,洗漱完后他就抱着草莓找到顾逢月,两人头碰头分食草莓,画面温馨到令周围路过的人也忍不住啧啧两声。 “要命了,他俩不能回去关起门来吃吗?” “就是,不过他们咋这么多果子吃,好像吃不完似的。” “你管他有多少呢,咱们没人心疼的就去吃大锅面吧。” 一群人呼啦啦的来,勾肩搭背地离开,今天的早饭是羊肉烩面,伙头兵新学的吃食,不快点就吃不到了。 回程的路比来时要轻松,宋春临一路吃吃睡睡,时光如水般流过,路上更是同顾逢月黏黏糊糊的,比来时更亲密,只要眼睛不瞎的人就明白两人是什么关系。 但是军营里还有些人不清楚宋春临的身份,觉得顾逢月这样是自绝后路,认为顾逢月到了京城就会踹了宋春临,另寻高门大户的小哥儿娶回家去。 顾逢月自然也听到了这些谣言,一些知道内情的人想要去解释,也被宋春临给制止了。 “让他们说吧,等回了京城,我摇身一变,吓死他们!” 宋春临安慰了顾逢月,又拉着人回马车里开小灶,所谓小灶,就是肥宅快乐水,一路上赶路辛苦,宋春临就变着法子犒劳自己跟顾逢月,时不时给对方投喂点好吃的,顾逢月时常觉得自己似乎在被宋春临当猪养。 不过看着宋春临乐此不疲的样子,顾逢月决定要趁着宋春临睡觉的时候给自己增加点运动量,他记得宋春临可喜欢自己的腹肌了,可千万不能因为吃胖而没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与此同时,顾逢云已经开始派人去隔壁替弟弟修葺新居了,隔壁其实不是顾家的,但是年前知道弟弟这心思以后,顾逢云特意去宫里让皇帝把这院子赐给了顾逢月,旨意还没下,但房契已经到了顾逢云的手里。 院子原本是一品大员的,那人在几年前站队汝安王,一家子都被获罪下狱了,院子就荒废了几年,现在里面杂草丛生,屋顶也破了,想要修好还得耗费不少时间,顾逢云疼弟弟,想给弟弟最好的,这房子估计顾逢月大婚前是修不好了。 除了修缮屋舍,还要置办订婚需要的各种礼物,顾逢云第一次操办这种事情,事事都想要最好的,那些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是顾逢云好事将近,一时间京城贵族圈里都纷纷猜测能嫁给顾逢云的,那得是何方神圣。 除了猜这个,还有不少人上门来给顾逢月提亲,理由是顾逢云都要娶亲了,那弟弟的亲事也可以提上日程了,其中蹦跶的最欢的,还是顾家本家的几个叔伯。 顾家新上任的几个家主特意提着礼物上门,对着顾逢云苦口婆心的劝。 “小二今年也十八岁了,又有战功在身,他的妻子,必然要选个名门望族出身的女娘,才配得上他的身份。” 顾逢云听完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淡淡应了一声。 几个家主彼此对视一眼,其中年纪最大的一个轻咳了一声,开口道:“侯爷同二公子自幼失孤,家中没有长辈替你们操劳婚事,以至于您到现在才办理终身大事,这是咱们族中长辈的失职,不过如今既然侯爷已经觅得佳人,那这二公子的事情便不可再拖了。” 周围的人也附和:“是啊,是啊,侯爷,我妻子娘家有一个表侄女,今年才十五,父亲您也认识,是从三品官员,这家世同二公子倒也般配。” “侯爷侯爷,我外祖家同辅国公是亲戚,可以让外祖家替二公子牵线搭桥,据说辅国公家的四公子,生得端庄秀丽,今年也才满十六。” 几个大男人七嘴八舌的介绍起各自的人选,最后竟然说了七八个适龄的哥儿女娘,这些人都觉得自己推举的人选好,争论了半天,最后才把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一直端坐主位,毫无反应的顾逢云。 顾逢云抬起头瞥一眼,发现众人都不说话了,这才施施然放下手里的茶杯,那茶杯轻轻磕在桌子上,细微的声响却震慑得诸人不敢说话。 “怎么,不继续了?” 轻轻一句话,令在场众人脊背生寒,他们方才似乎太过于得意忘形,竟然忘了这位主可是杀人不见血的,可以说要是没有顾逢云的点头,他们根本坐不上如今这个家主之位,即使这个所谓的家主,跟侯府相比,不过蝼蚁。 顾逢云扫视众人一眼,嘴角漫不经心地笑了一下。 “全都说完了,那就轮到我说了吧。” 几个家主看着顾逢云似笑非笑的表情,不自觉端正了身子,耳朵也都竖起来,认真的听着。 顾逢云很是满意这些人的识趣,但该敲打的还是要敲打一番。 “谁同你们说,我要娶亲的?” 几个人全都一愣,其中那个年纪最大的小声开口:“这不是,您最近一直在置办娶亲的东西,大家就、就这么传的嘛……”看着顾逢云阴沉的脸色,他的声音逐渐变小,最后终于听不见。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对啊,只看见了顾逢云置办东西,却没听他说起要同谁家的女娘哥儿结亲,更没听他说是给自己结亲的。 可是顾逢云都快三十了,他还不成婚,难不成那些东西是给顾逢月置办的不成? 那可不合礼法啊,哪有兄长还未成婚,却让弟弟先定亲的呢? 但顾逢云是那等会顾及礼法的人吗? 那绝对不是的。 所以他只问众人:“谁派你们来的?” 几个人全都假装鹌鹑,不出声。 顾逢云冷笑:“想借着我弟弟婚事拿捏我?谁给你们的胆子。” 上好的杯盏被顾逢云一把扔在地上,他站起身来,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众人。 “回去同那些人说一声,我家中无长辈,我便是我弟弟的长辈,我弟弟的婚事,由不得外人做主,你们也给听好了,别再让我在外头听到那些风言风语,真当我顾家人死绝了不成?” 几个人连连否定:“不会不会,哪儿能呢,我们这就回家,约束小辈下人们,断然不会让那些流言蜚语,从我们的口中传出去。” “那样最好,记住了,在你们之前的那些人,是怎么死的,不需要我多说了吧?” “是是是。” 几个人冷汗狂流,在这深秋的天气里,后背心都湿透了,待他们走出了侯府,顿时手软脚软,只能任由自家的家丁搀扶着回去。 送走了不识相的本家亲戚,顾逢云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旁边的老管家替他斟上热茶。 “侯爷,其实他们有一句话没有说错,这自古以来哪有兄长还没娶亲,弟弟倒先成婚的道理,先前您是担心自己的身子骨熬不过去,可这多么年下来,你自己的身子一年更比一年好了,当初多少大夫说了您熬不过去,现在不也熬过来了吗?” 老管家想起曾经自家主子孱弱的样子,眼眶忍不住泛红。 “现在您也好起来了,二公子也长大了,也该考虑考虑您自个的事情了,若是老侯爷跟夫人泉下有知,知道您这么大年纪了还是孤家寡人,不得气得从底下爬上来揍您啊?” 顾逢云听得一脸黑线:“你说的也太严重了,我爹娘才不会舍得揍我。” 老管家无语:“要是他们知道你快三十了,还没给侯府开枝散叶,您看他们会不会爬上来揍您?” 顾逢云:“……” 老管家看他这样,也苦口婆心的劝他:“侯爷若是实在不想娶妻,还可以先纳几个通房姨娘在府里,以后回来还能有个知冷知热的人,这不好吗?” 听到纳妾,顾逢云疯狂摇头:“这我可学不来啊,我没事弄那么多莺莺燕燕的在后院,到时候她们打架扯头花,我帮谁啊?我谁都不想帮,饶了我吧,我受不住这福气啊。” 第232章 抵达 老管家看着头疼的顾逢云,心里也忍不住纳闷了,为何在侯爷眼里,要他娶妻跟能要了他命似的,但该劝的他已经劝了,至于顾逢云听得进去几句,那就不是他能管得了的了,说到底他也只是个管家,也不是侯爷的正经长辈。 事实证明,顾逢云确实有听进去一些,因为他终于回过味儿来了,以前他身子不好,弟弟先娶妻还情有可原,现在都好几年过去了,原本都猜测他几年前就该死了的,结果现在又活了这么多年,而且肉眼可见身子骨比以前好了很多。 病都好了好不娶亲,弟弟还抢在他前头娶媳妇,万一再让那些人胡乱传谣,说他身子不行咋办? 不行!真男人不可以说不行! 顾逢云打定了主意,明儿就去物色几个适龄的哥儿女娘,给自己也选一下,不然到时候弟弟娶妻,没有长嫂出席,那弟弟岂不是很没面子? 顾逢月此刻还不知道,自家大哥为了不让他在自己的婚礼上被人看轻,已经决定给他娶个大嫂回来了。 此刻他们紧赶慢赶,眼看没几天就要到京城外的十里亭了,顾逢月问宋春临,要不要同他一起去十里亭。 “大军打了胜仗班师回朝,按理是会派官员在十里亭迎接的,春临你也为这次的战事出了一份力,理应跟我们一起享受这些。” 宋春临小心翼翼地问:“繁琐吗?” 根据他浅薄的历史知识来看,一般这种大场面,一定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繁琐的礼节,宋春临只是一个假古人,他可记不住那些繁文缛节,而且如果在十里亭接受了官员的迎接,那就逃不掉要跟着一起进宫了,宫的礼仪那可比外面多太多了,他怕他到时候给顾逢月丢脸,因此有些纠结。 顾逢月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他淡定摸了摸宋春临的脑袋:“不怕,我们是武官,武官可没有文官那么多讲究,到时候你跟在我身边就是了,而且,你在边关神射手的名号早就传到皇帝的耳朵里了,就算你不去,事后皇帝肯定还会召你入宫的,早去晚去都是去,趁早把事情解决了,不是更好吗?” 宋春临思考了一晚上,最后还是被顾逢月给说服了,答应了他同顾家军一起,到十里亭接受那些官员的迎接。 一想到即将见到那么多当官的,宋春临不免有些紧张,接连几天都没睡好。 抵达十里亭的前一天晚上,顾逢月终于忍不住把烦躁的人给困在怀里,语气妥协:“你若是不想去,我派人送你回家就好,不用这么为难的。” 宋春临被他环抱着,心突然一下就安定了些,他在顾逢月怀里摇摇头。 “不是的,我不是为难,我就是,有些害怕……” 顾逢月闻言手臂顿时收紧了一些:“不怕,我们春临本事大着呢,那些糟老头子不足为惧。” 听他把那些文官称呼为糟老头子,宋春临噗嗤一笑:“皇帝也不会真派一群老头子来吧,老胳膊老腿的,还跑这么远来迎接我们,他们不得走散架了?” 顾逢月认真道:“礼部那里面全都是老头子,就因为他们老,所以特别古板,任何事情都是一板一眼的,连皇帝都奈何不了他们。” 宋春临笑得直抽抽,笑完后擦了擦眼泪,他小声问顾逢月:“他们这么老古板,会不会把我当妖怪烧掉啊。” 原来是担心这个?顾逢月哭笑不得。 “你可是本次的大功臣呢,皇帝说了,要好好犒赏你才是,至于鞑靼那边,知道的人不多,皇帝也并不清楚内情,但他不是傻子,不会真把这些事情宣之于众,毕竟,也不甚光彩不是。” 宋春临默了,他仔细回想,似乎,确实是不太光彩,想一下,要是鞑靼人知道是他们汉人杀了他们的王,还害死了这么多鞑靼贵族,嗯,可能会把争夺王位的事情放一边,然后直接杀过来像大景宣战,皇帝只要不傻,就不会真的把这件事情拿上明面来讲。 至于突厥武器库里的火,呵呵,他们当时可是连王城都没进去呢,就算人家怀疑,也找不到证据,毕竟他们又不能隔空放火对吧? 一想到这里,宋春临又坦然了,他从顾逢月怀里挣扎出来,满脸期待的跟顾逢月讨论皇帝会给他什么赏赐。 “上一次他给我叔叔他们封了县伯,那我呢,我有没有爵位?还有田地,嘿嘿,虽然我家里田地很多了,但好东西谁会嫌弃它多啊……” 宋春临在那边巴拉巴拉,顾逢月看着他这样朝气十足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因为第二天要见礼部的官员,所以今天他们都睡得特别早,第二天更是天未亮就起床,众人都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拔营,往十里亭赶。 宋家人这天也早早就接到了消息,凌晨一家人就起床准备,宋阿麽带着两个儿媳做了点简单的干粮,带着路上吃,宋大庄跟宋大禾套好了马车,一家子带上卢明跟傅年,摸着黑浩浩荡荡的出发前往十里亭了。 从长平到十里亭有一条小路,大家一路上走的磕磕绊绊的,总算在天亮的时候到达,但是周围已经有士兵把守,宋大庄他们来得早,所以占了一个比较靠前的位置,那些士兵听他们说是来接孩子的,也对他们一家极为和善。 “你们家的小孩也去边关打蛮子啦?” “是啊是啊,拦都拦不住,非要去,为了那个臭小子,我跟他娘整日提心吊胆的,这不,总算是回来了。” “嘿,你别说,这次回来的士兵陛下说要好好犒赏他们呢,老哥你可有福气了,搞不好能加官进爵呢。” 宋大庄被恭维的满面红光,嘴上还要谦虚几句:“哪里哪里啊,加官进爵的那都是将军的,我们家就一个小兵,能平安归来就是福气咯。” 对方笑笑,不再说话,尽职尽责的守着这边,不让百姓越界。 因为这次回京有提前说过,所以周围也有不少百姓跑过来围观,然而更多的,则是如宋大庄他们这样,等着来接孩子回家的,宋家人在这里等待的功夫,就已经听到不少人在说自己来接谁谁谁的,举目望去,这样的家人还不算少。 等待的时间比较漫长,宋秦氏跟陈渔儿带着孩子们待在马车里,小姑娘睡醒一觉发现自己不在家里了,也不哭不闹,只瞪大了眼睛打量着周围。 宋秦氏看着陈渔儿苍白的脸色,递给她一杯掺了灵泉水的茶,这已经是家里最后一桶灵泉水了,不过好在宋春临也快要回来了,能接得上。 “你往日也不晕马车啊,怎么今日看起来这么难受?” 陈渔儿接过茶水抿了一口,茶水里的灵气让她想吐的感觉稍稍退去一些,于是她又喝了一口,直到一整杯茶水下肚,才觉得脑袋不那么晕了,胸口也没那么闷了。 看着宋秦氏关心的目光,陈渔儿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双手温柔的抚摸着腹部,生了四个孩子的宋秦氏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顿时眉开眼笑地同陈渔儿道喜。 “哎呦,恭喜弟妹了,你这都几个月了?大禾知道不?要不要吃些梅子缓一缓?” 她连珠炮似的问话让陈渔儿心里一暖,浅浅笑着回答:“已经三个月了,孩子他爹知道的,我们就是想等满三个月了才说,怕孩子小气。” 宋秦氏连连点头:“正是,有些孩子可小气了,一句也说不得,哎呦,那今日可真是个好日子啊,春临回来了,你又有孕,这不正是双喜临门吗?” “什么双喜临门?”宋阿麽抱着宋春晓回来,正巧听见宋秦氏说什么双喜临门,等看见宋秦氏一脸笑意,还有陈渔儿脸上温柔慈爱的表情,顿时福至心灵。 “渔儿,难道说,你有了?” 陈渔儿脸颊红红地点点头,宋阿麽乐得差点把宋春晓给摔了,等他缓过来将孙子放下,就迫不及待的去跟宋爷爷分享这个好消息去了。 宋爷爷一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冲过去揍了宋大禾一拳:“你媳妇怀着身子呢,你怎么还把她带出来,路上不好走,吓着孩子了可咋整?” 宋大禾嘿嘿一笑:“那个,渔儿说满三个月了,没事的。” 宋阿麽也忍不住埋怨起小儿子来:“三个月了你才说,你们可瞒得真好,幸好我孙子结实,这一路颠簸的,渔儿可遭老罪了。” 宋大庄也狠狠捶了宋大禾一拳头:“好小子,干得不错!” 一家人都非常的高兴,宋大禾都快三十了才娶妻,不到一年就让媳妇顺利怀上了孩子,这让之前一直替他们担心身体的宋家人觉得,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宋阿麽笑着笑着便低头抹眼泪:“我的大禾啊,终于是熬过来了,一想起你流落在外的那些年,我这心里就疼啊。” 宋大禾想到自己浑浑噩噩那些年,自己年迈的父母一直在等着自己回家,有时候他都不敢想,若不是父母求到侯爷面前,让侯爷出面寻找自己,恐怕自己只能老死在那幽暗逼仄的猎人小屋里吧。 卢明跟傅年一直站在旁边,他们欣慰地看着宋大禾,当年那个少年,如今也终于有了为人父母的机会,两人心里都不免有些感慨。 一家人唏嘘的时候,京城的方向开始骚动起来,这是礼部的官员们到了,最前面的马车,就是礼部诸位官员的,宋大庄他们谁也不认识,只能乖乖后退了一些,让出位置给那些后面来的侍卫们。 皇帝很重视这次打了胜仗的顾家军,因此派来人也特别多,宋家的马车一连退了好几次,才让前面的那些人全都站下。 方才宋家人伸长了脖子,还能看见路口,这下好了,被挤到后边,别说路口了,能看见最前面的那些官员就不错了。 几个孩子全都爬上了马车,站在马车上勉强能看见大路,宋春生不好意思站上去,但他把周宁送了上去,周宁有些不好意思,但又舍不得下去,只能厚着脸皮继续站着,不过他人比孩子高,能看见路口。 一家人又等待了个把时辰,那边的路口才隐隐看见队伍,周宁激动地扯着宋春生衣领: “来了来了,他们到了!” 宋春生踮起脚尖也看不见,但看周宁这么激动,那肯定是到了,周围的人一听周宁这么说,也纷纷伸长了脖子,奈何他们站在后方,压根什么看不见。 众人又等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这次大家虽然没看见,但都能听见那马蹄声。 为首的礼部官员第一个迎上去,顾逢月远远就让队伍放慢了速度,宋春临也单独骑了一匹马,就是那匹从鞑靼人手里抢来的马儿。 为首的官员自然是认识顾逢月的,但看着同顾逢月肩并肩一起骑马的宋春临,大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有些眼尖的人已经认出宋春临穿着的是哥儿服饰。 “那怎么有个哥儿?” “不是吧,你看错了吧,军队里怎么会有哥儿?” “没看错,真的是个哥儿,他身上穿着是裙子。” 礼部官员听着身后民众的议论,纷纷交流起了眼神,但谁也不清楚这小哥儿的来历。 等顾逢月走到面前了,为首的老者才上前说了一长串的场面话,文绉绉的,宋春临听着都要打瞌睡了,顾逢月也没有出声打断,硬生生等他将场面话都讲完了,对方示意顾逢月也说两句,然后顾逢月在他殷切的注视下,简单说了一句。 “回城吧,我们累了。” 一众礼部官员傻眼了,不是,这武官都这么粗俗吗?他们辛辛苦苦起了个大早来接他们,他就说这七个字? 七个字啊!就七个字,多一个都没有,白瞎了他们起这么早了,一句谢谢都没有,实在是粗人一个。 顾逢月可不管这些老头怎么想的,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连日奔波这么久,到家门口还得听这些废话,还不如放他早点回家休息休息呢。 第233章 宫宴 宋春临一听顾逢月说要回去,立刻开始左右四顾,终于从人群的缝隙里找到了站得最高的宋春晓——宋春生爬到马车上把他举了起来。 宋春晓看见自家二哥朝他看过来,立马兴奋地疯狂挥手,宋春临也笑眯眯的对他用力挥着手,顾逢月则是宠溺的放慢了步伐,自己也回身朝那边挥了挥手。 宋春晓看见顾逢月挥手更兴奋了,宋春生都差点抱不住这个小崽子。 “宋春晓!你别乱动,再动我们就掉下去了!” 宋春生低声吼着弟弟,宋春晓总算不再乱动了,但宋春临也已经跟着大部队离开了。 宋爷爷他们站在底下的也就看见了个侧脸,宋秦氏带着女儿跟陈渔儿站在一起,两人没有往前挤,她们的位置只能看见一片衣角。 宋秦氏也不气馁,转过身去问小儿子:“春晓,你二哥看起来咋样?” 宋春晓一脸骄傲:“二哥可威风了,他还骑着大马呢,那马儿看起来比咱家的还漂亮,嘿嘿。” 听小儿子这么一说,宋秦氏脸上也泛起了淡淡的笑意,陈渔儿也笑眯眯的同她小声说道:“你看,春晓都看见了,他二哥好着呢,还能骑马,想来是没受什么伤。” 旁边的人看见他们挥手,但没看清他们跟谁挥的手,这会儿听到宋春晓说骑着马,想当然的以为是在前面的那些人,不住地同他们道喜,恭喜他们家就快要光宗耀祖了。 宋爷爷笑呵呵的回了那人一个礼:“承您吉言了。” 顾逢月他们走了以后,宋家人也没兴趣再待下去了,奈何来看热闹的人太多了,他们又在原地等了好半天才坐着马车回家。 这边宋春临跟顾逢月已经进城了,城中百姓可比城外的还要热情,即使路旁有禁卫军守着,也架不住他们在看见顾家军的那一瞬间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喝彩。 顾家军们个个昂首挺胸,缓步走过玄武大街,路旁还有一些大胆的女娘哥儿,不断朝一些年轻小伙怀里投掷花朵手绢,顾逢月一路板着脸,对那些朝他而来的花朵丝巾视而不见,能躲则躲,躲不过就打回去,坚决不让那些落入自己的怀里。 旁边的宋春临看他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笑,只见他笑眯眯的伸手接住一朵花儿,放在鼻尖嗅了一下,还挺香的, “顾将军,接着!” 顾逢月下意识的伸手接过宋春临递给他的花,接完了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抬头就看见宋春临带着得逞的笑脸,眉眼弯弯,跟只小猫似的。 然后底下的百姓就看见了,一直板着脸不说话的冷面小将军,他笑了! 确切的说,是他对着他身边那个骑着马儿的小哥儿,笑了! 接下来大家议论的目标就变为旁边为什么会有一个哥儿了。 顾逢月同宋春临耳里好,自然都听见了一些,这些人也不避讳,大剌剌的猜测着什么,那些话有好有坏,但坏话多过好话,顾逢月听了觉得不舒服,正欲呵止,却被宋春临拦住了。 宋春临扯了扯顾逢月的衣袖,指着不远处的宫门,意思是快到皇宫了。 不过皇帝并不是在皇宫接见这些顾家军的,而是在太庙,大军班师回朝,皇帝要昭告天下,这个天下还包括皇帝的老祖宗们。 正确的流程还要献祭俘虏,当然这个他们没有,因为都被他们砍死了,所以顾逢月只是带着主要的几个人走到最前面,而皇帝则站在最高的祭台上等着他们。 宋春临不是第一次见皇帝,但却是第一次见真人版的皇帝。 同他想象中的皇帝不太一样,这个皇帝看起来还挺……和蔼的,想想也是,谁家打了胜仗不开心啊,要不是自幼的礼仪教导他不能大笑,估计皇帝也很想仰天长笑哈哈哈哈吧。 但周围的人肉眼看见皇帝的兴奋,他脸上挂着笑意上前用力拍了拍顾逢月的肩膀。 “顾将军果真是英雄出少年,哈哈哈,不输当年老侯爷,此次凯旋,想要什么尽管开口,朕许你三个愿望。” “三个?陛下的意思是,臣要什么都可以吗?” “嗯,只要合理,朕都能可以满足你。” 顾逢月心中大喜,当即跪下来谢恩,身旁的人也跟着一起跪下,宋春临反应慢半拍,但还是紧跟着跪了下去。 也就是这慢半拍,让皇帝也注意到了他,他饶有兴趣的蹲下身,戳了戳宋春临的小脑袋,宋春临无语,这皇帝怎么这么幼稚。 “你就是那个宋家小哥儿吧,抬起头我看看,啧啧,这还是个孩子啊。”皇帝看着那缓缓抬起的脑袋,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 顾逢月也无语了,皇帝咋还不叫他们起来。 正这么想着,皇帝就开口让众人起身。 “好了,都起来吧,大家舟车劳顿,朕已经在宫里准备好了筵席为大家庆祝,诸位请。” 宋春临在心里欢呼一声,很好,他很喜欢这个皇帝,做事不拖泥带水,不像早上的那群老头,说一堆场面话,其实大部分都是废话,他们不过回来跪了一会儿就能进皇宫吃饭,真是太好了。 顾家军那么多人肯定不会所有人都去,去的只是级别最高的那几个,剩下的全都回军营里,宫里自会派御厨过去给他们制作席面。 宋春临不是第一次见皇宫,但真人亲临跟精神力来终究是不一样的,一路上他都觉得很新奇,大景的皇宫并不是后世的紫禁城,但也同样的气势恢宏,而且占地面积看起来比紫禁城还要大,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地理位置的缘故。 这里的城墙也不是朱红色的,而是古朴幽深的青砖,高耸巍峨的飞檐上坐着一个个小小的兽形雕塑,宋春临不认识,但看着挺可爱的,想回去在自己的房檐上也安排一个。 宫宴是吃的午饭,宋春临他们一大早赶路,到这会儿全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但大家都不敢说,好在宫里的御厨们给力,竟是掐着点就上菜了。 宋春临还是第一次吃宫里的酒席,宫人们鱼贯而入,把放在保温盒里的饭菜端上来,宋春临夹第一筷子的时候还是兴致勃勃的,但吃了两口就觉得索然无味。 也不是御膳不好吃,而是古代调味品没有现代那么丰富,宋春临又是个不会委屈自己的主儿,一路上可没少给自己跟顾逢月开小灶,嘴巴自然比这些古人刁一些。 顾逢月一眼就看出他吃不惯了,把那些自己觉得好吃的夹到他面前,哄着他:“这个好吃,你先吃点垫垫肚子,待会回家了自己再吃点好吃的。” 也只能这样了,宋春临夹了几口顾逢月给的,果然好吃一些,对面顾逢云看着这两小的你侬我侬的样子,简直没眼看。 顾逢月如今是个大红人,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关注着,有人看见他对身旁的小哥儿无微不至的照顾,顿时阴阳怪气起来。 “有些人啊,命真好,出门打仗还能带个小东西在边关玩玩,真是伤风败俗。” 这话说得恶心,顾家兄弟俩顿时冷了脸,宋春临也听出那人说的小东西是自己,这话里话外都是贬低自己跟顾逢月,宋春临可不惯着他,带着杀气的眼神立刻落在那说话的人身上。 那人是个文官,以宋春临浅薄的知识勉强辨认出只是个从五品的小官,按理说这样的场合四品以下的官员是不能进来的,看来这人还是走的后门。 宋春临眼神变得犀利起来,他脆生生地开口:“比起伤风败俗,这位从五品的大人,你是怎么混进宫宴的?哎呀,你区区一个从五品竟然能进到宫宴里,别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吧?” 那人一听宋春临的话顿时慌了,他急切的否认着:“不是,你胡说,你一个没有品级的平民都能进来,我为何进不得?要不然你倒是说说,凭什么你一个老百姓能坐到顾将军身旁,别不是顾将军以权谋私,为了哄自己的小情儿,才把你个一个小娃儿给弄进来了吧?” 此言一出,本来对宋春临怀疑的眼神就非常多,现在这些眼神里又带了点肮脏心思,宋春临被看得烦躁,顾逢月更是面色不善的等着那说话的人。 他朝那人冷哼一声:“你说我以权谋私前,能否告诉我是谁将你带进来的?如今陛下在此,怎能让你口出污言秽语,脏了陛下的耳朵。” 此人还是不服气,但是对自己怎么进来一事也解释不清楚,只能涨红着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最后干脆直接跪了下来,一边跟皇帝请罪,一面还不忘给顾逢月跟宋春临身上泼脏水,话里话外都在说顾逢月公私不分,跟宋春临关系不清不楚。 “放肆!”皇帝没等他说完话就怒喝一声,天子一怒,众人立刻起身走出来跪下,得,这下饭也没得吃了。 皇帝冷笑看着那些跪在地上的官员们,开场打头阵的只是小卒,真正的大头其实是这些跪在地上的文官,皇帝猜测,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文官参与了今日的事情,他怒极反笑,伸手点了点顾逢月跟宋春临,让他们起来。 “来,顾将军身边这个啊,宋小哥儿,你来说说,你为何今日能坐在这里,好好说,让他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废物都听听,你是不是,比他们更有资格坐在这里。” 宋春临眼睛一亮,皇帝这是要给他们撑腰的意思了,于是他当即跳起身,伸手接下自己一直背在身后的袋子。 “那个,陛下,我可以拿出来吗?” 宋春临乖巧发问,皇帝看他这样觉得还挺可爱的,大手一挥:“准了。” 宋春临立刻把布袋里的复合弓拿出来,这把弓是顾家军在边关复刻出来的,他把弓箭拿出来,然后四下环顾,最后指着一盏离他们最远的宫灯道: “陛下,我能射那盏灯吗?” 皇帝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其他人也悄悄往后看,好家伙,这孩子指着居然是大殿正门口挂着的宫灯,皇帝举办宫宴的大殿面积非常大,光是他们坐着的这里到门口,就起码有八十多步的距离,这么远的距离想要射中一盏宫灯? 开玩笑呢。 众人都觉得这小孩肯定射不中,但皇帝在这时又发话了。 “诸位都转过去,给朕仔细瞧着。” 于是跪在地上人只能被迫转了个方向,然后眼睛死死盯着那盏灯。 宋春临也不挪位置,他就站在自己的座位上,搭弓,瞄准,射箭,整套流程下来一气呵成,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盏宫灯就被宋春临给射灭了。 是的,射灭了,而不是射下来了。 射灭了代表宋春临射中的是里面的蜡烛,这比直接射下来的难度还要大,在场众人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皇帝更是眼里闪着光芒,一直盯着宋春临。 宋春临射完后朝皇帝行礼:“陛下,还请宫人们将宫灯取下来。” 皇帝朝身边的人点点头,宫人立刻搬来了梯子,将那盏灯取了下来,与此同时,宋春临也把手中的弓交了出去。 “回陛下,此弓名为复合弓,射程是普通弓箭的两倍,但所需的力量却只有原来弓的一半,同普通弓相比更省力轻巧,草民就是用此弓,在战场上射杀突厥跟鞑靼士兵数千人,方才那人问我为何可以站在这里,现在我想问他,若按杀死敌军的数量来算,我究竟有没有资格站在这里,若这样的我没有资格,那你于政务上又有何建树,能让你以从五品的官职,进到这宫宴里面。” 地上的人此刻哑口无言,方才宋春临射中的宫灯已经被人摘下来,宫灯上明晃晃的洞口告诉他们,宋春临竟然真的在八十步之内就射中了烛火,而去捡弓箭的人也回来了,那支箭矢在射中宫灯以后,又飞行了四五丈远才落下。 听到这个数字的众人全都震惊了,皇帝更是欣喜若狂,若是他大景所有的士兵都能配备此弓,那些蛮子怎敢来犯! 第234章 赐婚 “好!好!好!”皇帝连续说了三声好,他拿着复合弓翻来覆去看,皇帝也是精通骑射的,上手一摸就感觉到这把弓的不同寻常,他甚至还兴致勃勃地搭弓试了一下。 宋春临狗腿的递上一支箭矢,皇帝接过箭矢,他瞄准的也是宫灯,却不是殿外的,而是殿内的。 弓箭破空而去,将宫灯射了下来,正好砸在方才那个质疑宋春临的文官脑袋上,那文官躲都不敢躲,被里面滚烫的蜡油烫了个龇牙咧嘴。 皇帝把弓放下,眼神冷冽地瞪着地上的众人:“诸位,你们现在还觉得,宋小哥儿不能坐在这里吗?” 没等那些人回话,皇帝又迅速射出一支箭矢,那箭矢嗖地一下射进最前面一个人的桌子上,木桌上还在颤动的箭矢告诉他们,皇帝这次是真的怒了。 “十二岁的孩子都上阵杀敌,你们呢?一个个都能当人家爹的年纪了,只会在这里勾心斗角打嘴仗,多能耐啊,还能把一个废物给带到我面前,怎么,都觉得这人死了也不要紧是吧?” 眼看皇帝都气得要杀人了,最前面的几个大臣忙上前,张嘴就想辩解一句,但是皇帝压根不想听,直接叫来了禁军。 “来人,把这个擅闯宫宴的给朕拖下去,杖毙。” 杖毙二字一出,那小官已经彻底被吓得腿软,自己下身也是一阵暖流,居然就这么尿裤子了。 大殿里登时弥漫着一股难闻的尿骚味,离得近的几人纷纷掩住了口鼻,那人却还想挣扎,被抓住的一瞬间就开始大喊大叫: “陛下饶命啊!陛下!陛下!下官再也不敢了!陛下,求陛下收回成命啊!” 随着人被拖走,叫喊声也越来越远,宫人们非常有眼色的拿着抹布水桶,上前将脏污的地方擦拭干净。 虽然扫兴的人已经被拖下去,但皇帝的兴致已经完全被败坏了,他现在还是觉得鼻尖似乎萦绕着难闻的味道,再好的珍馐佳肴都吃不下去了。 好好一场宫宴,众人吃了个半饱,下半场宫人们将冷掉的饭食端下去,换上了新的,只是众人皆没了胃口,便是连舞优的表演都没什么心思看了。 不过宋春临倒是没什么影响,饭是不吃了,但舞蹈还是挺好看的,他撑着下巴看得津津有味。 就在他看得出神的时候,皇帝又发话了:“顾将军,你方才说要三个愿望,说说看,你想要什么?加官进爵,还是金银珠宝?” 顾逢月心中一喜,他转头看了一眼宋春临,然后眼神坚定地走到中间,跪下对皇帝高声喊: “陛下,臣想求一段姻缘。” “姻缘?”皇帝愣了,他万万没想到顾逢月这货居然会用这好不容易机会,去求一个姻缘,心下也不免有些好奇。 “不知道顾将军心悦之人,是谁家的儿女,今日可有家人在这筵席上?” 顾逢月微微抬起头,朝宋春临那边看了一眼,然后火速低下去:“回陛下,臣想让陛下,替臣同身边这位宋家小哥儿,宋春临,赐婚。” “臣心悦宋家小哥儿已久,还请陛下成全臣的一片痴心,同宋家结秦晋之好,共白首之约。” 宋春临现在就很迷,从宫宴回来,直到坐上马车,他都有些走神,走神到顾逢月亲他脸上了都没反应。 “……” 顾逢月捏了捏他的脸颊,宋春临才吃痛,转头怒瞪对方。 顾逢月笑着又在捏改过的地方亲了一下:“怎么了?” 宋春临有些委屈:“我还小呢……” 原来是担心这个,顾逢月把人揽在怀里,薅了一把他的头发,嗯,软软的,挺好玩, “哥哥说了,先定亲,等你长大了我们在成亲,而且,成亲要准备很多东西的,我们慢慢来。” 其实顾逢月心里想的是,先把人给定下来,免得长大后真的被其他野男人给拐走了咋整,那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宋春临其实心里也并不反感,只是下意识的觉得太快了一点,这要换算到现代,刚恋爱三个月就订婚,彼此都不了解,变数太大了。 不过他跟顾逢月已经认识好几年了,也该算了解彼此了吧? 马车在宋家门口停下,在宫里折腾了大半天,这会儿到家都已经是傍晚了,宋家人全家人都在家里翘首以盼,左等右等,总算是等到宋春临回来了。 “是马车!娘,是马车!二哥坐马车回来的!”宋春晓一马当先跑回屋里,告诉大人们。 宋家人一脸欣喜地跑出来,正好看见顾逢月伸手将宋春临从马车上抱下来,这个动作其实一点也不暧昧,但重点是他抱下来的宋春临啊! 宋家人何曾见过宋春临被人抱下马车?他从来都是自己蹦跶着跳下来的。 而且宋春临居然没反对,这就更匪夷所思了。 宋大庄的脸色黑得像锅底,要不是宋春临跟顾逢月两人很快就分开了,他会毫不犹豫冲上去将人撕开。 宋春临看到久违的家人,一个飞扑就扑进了宋秦氏的怀里,然后挨个在长辈们的怀里撒娇,轮到宋大庄的时候,宋春临吐了吐舌头,他轻轻抱住宋大庄,然后很快就松开了。 宋阿麽心疼的看着自己的孙子,总觉得这孩子在外这么长时间,都瘦了,也黑了点,脸颊倒是红扑扑的,那是紫外线太强烈被晒伤的。 宋秦氏摸着儿子红扑扑的脸,眼眶里立刻蓄满了泪水:“还是受苦了,瞧这小脸晒的,都粗糙了许多。” 宋春临满不在乎:“我皮肤底子好,很快就能养回来了,娘你别难过了。” 为了不让他们继续伤春悲秋,宋春临拉着宋秦氏跟宋阿麽的手,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 “小爷爷,我肚子好饿,家里还有饭吃吗?” “有有有,特意给你准备了烤鸭,烧鸡,还有你爱吃的排骨,等着,都在烤炉里呢,让你爹去给你拿。” 几人在前面有说有笑,宋大庄一个健步走到顾逢月面前,恭敬道:“顾小将军家里怕是还有人在等,我们就不留你的饭了。” 顾逢月抿了抿唇,察觉到宋大庄对自己的敌意,他手里拿着圣旨正想说些什么,那边宋春临就折返了回来,招呼他快进来吃饭。 “爹,顾逢月,你们在干嘛呢?顾逢月快进来,要开饭了!” 宋大庄此时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能郁闷的跟在两人身后一起进去。 堂屋里,宋爷爷他们在摆饭,看见顾逢月进来,眼神一下子落在了那圣旨上。 “顾将军,这是……” 顾逢月双手将圣旨奉上:“这是陛下给春临的圣旨,上面封了春临为护国神射手,可掌管骑射营三千射手。” 话音落,宋家人全都不出声了,全都瞪大了眼睛,几个小的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宋春明看着圣旨,他嘴唇翕动,终是什么也没说。 宋爷爷有些手足无措,他把自己的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才颤抖着将圣旨接过来。 随着明黄圣旨缓缓打开,宋爷爷将上面的字句一一读出来,圣旨上的文字比较拗口,但大致意思差不离,宋春临确实是被封了护国神射手,掌管骑射营三千射手,意思是现在宋春临有权调动这三千射手做任何事,而护国神射手虽然没有品级,但护国二字就是它的品级。 纵观大景开国两百余年,能配得上护国二字的除了随圣祖皇帝开疆拓土的护国公主,第二个就是现任大司马朱成玉的爷爷朱昭,朱昭最开始封的就是护国公,年老后同儿子朱弦雀将突厥人赶到阿尔泰山那边以后,先帝才封他为镇国公。 两百年也才出了两位护国级别的大人物,宋爷爷做梦也没想到,这第三个,居然会出自他们这个小小的庄户人家。 护国神射手的刺激太大了,宋爷爷久违的感觉到了晕眩,身子摇摆了几下,差点摔在地上的时候,被顾逢月跟宋春临双双扶住,宋春临立刻从空间里拿出灵泉水,喂给宋爷爷喝了一口。 一口灵泉水下去,宋爷爷缓过来了,他郑重地将圣旨收好,然后嘱咐宋家人: “人在,圣旨就在。” 宋家人纷纷点头,宋爷爷满意的转过头看着宋春临:“好孩子,咱们宋家,也算是光耀门楣了,春临,陛下既然给了你这个一个职位,你断不可太过骄傲,三千射手说多不多,但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爷爷只求你,在其位谋其政,绝不可做那以权谋私,仗势欺人之辈。” “孙儿明白的,孙儿不会让爷爷失望的。” 宋爷爷看着眼神清澈坚定的孙子,满意的说着好,末了又看向宋家众人,严肃道:“你们也是,春临虽然被封为护国神射手,但若让我在外听见你们借着春临的名字惹是生非,我定然将人逐出家门,剔除族谱。” 在古代都是以家族为重,剔除族谱那就是非常严厉的惩罚了,一个没有家族的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孤立、欺凌。 宋家人全都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因此再三向宋爷爷保证,自己绝不会借着宋春临的权势,在外面替自己谋求私利。 得到了大家的保证,宋爷爷算是放心了一下,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宋大庄跟宋大禾兄弟俩都不是那等小人,至于宋秦氏跟陈渔儿,那更不可能,就是孙子们都还小,得好好教,宋爷爷不怕他们干坏事,就怕他们被坏人钻了空子。 顾逢月看到圣旨的事情算是结束了,随即又扭捏地朝宋爷爷再鞠一躬。 “爷爷,今日圣山还给春临另一道旨意,就是我同春临的婚事,我已经奏请陛下,给我和春临赐婚,大约明日,赐婚圣旨就会送到家里来了。” 这一次反应最大的不是宋爷爷,而是宋大庄,他几乎是瞪圆了眼睛。 “赐婚?你竟然跟皇帝求了赐婚?” “是的,宋大叔。” 宋大庄只觉得两眼一黑,好家伙,这下这门亲事那是板上钉钉的了,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没有用了。 宋秦氏憋着笑看着宋大庄,她倒是挺满意顾逢月当自己儿婿的,家世好,本事高,人也长得俊俏,重点是他对宋春临的感情,宋秦氏不瞎,她能看出顾逢月对自己二儿子的情谊,而且现在家世的距离也没有了,陛下可是赐了宋春临护国神射手的称号呢,虽然除了三千射手以外再无实权,可护国二字的分量,可不比勇毅侯府轻多少。 宋秦氏上前把顾逢月跟宋春临一起拉到座位上坐着,脸上笑盈盈的:“先吃饭,你们离家这么多天,也很久没吃家里的饭了吧,来,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吃饱了也别回去了,正好在家里歇一晚。” 顾逢月盛情难却,在宋秦氏的有意投喂下,吃了个肚儿圆。 宋春临更是风卷残云,天知道出门在外,他最想念的就是小爷爷的烧腊,宋秦氏做的菜,甚至连陈渔儿做的小吃也觉得分外想念。 宋大庄看着饿死鬼投胎一样的儿子,又看看吃相斯文的顾逢月,得,又找到一个不相配的地方了。 吃完了饭,宋阿麽还特意切了一个大西瓜。 “这是今年自家地里种的,你们尝尝,味道有啥不一样。” 宋春临:“哇,真的种出来啦!”他迫不及待的拿过一片西瓜,绿皮红瓤,汁水充沛,味道也甜,他吃得赞不绝口。 “不错不错,不愧是我专门留的种子,这瓜真甜,你也尝尝。”宋春临说着说着,就把吃了几口的西瓜塞到顾逢月嘴里。 顾逢月顺手接过西瓜就吃了起来,宋春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顾逢月猜到他肯定是吃不下了,眼神不由得落在他的肚子上,哪儿微微鼓起,一看就是吃撑了。 吃撑了的宋春临有些不好意思地捂住肚子,旁边的宋大庄看着眼睛直抽抽。 “果然是儿大不中留啊。”宋大庄悲愤的想,吃西瓜都吃出了咬牙切齿的感觉,最后不出意料的也吃撑了。 第235章 奸细 皇帝替顾、宋两家赐婚的消息很快就在上层贵族圈传开了,一些心思蠢蠢欲动的人又开始登门拜访,这次可不是为了顾逢月,而是盯着那侯府夫人的位置。 老管家一天要赶走好几拨来做媒的人,奈何这些人并不死心,顾逢云不胜其烦,干脆久住刑部不回来了。 相比于两家订婚,那些贵族世家更关注这最新崛起的宋家,可大家翻遍全京城也没找到所谓的宋家在哪儿,最后大家把视线往乡下一放,才发现这宋家居然只是一个庄户人家。 一个庄户人家居然出了护国神射手,这等家世跟护国二字着实不匹配,私底下不少人还在吐槽宋家,说宋家这副穷酸样,必然会小人得志,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捅个大篓子呢。 除了世家贵族,骑射营里那三千射手也对一个空降而来的小孩心生不满,小孩就算了,还是个哥儿,他们压根不相信一个小哥儿真的能在战场上射杀蛮子,恐怕看见蛮子的第一时间就被吓到腿软了吧。 骑射营里还有不少世家子弟,全都等着宋春临来的时候给他一个下马威,然而他们左等右等,宋春临别说来了,他压根没想起过自己还有三千手下。 而宋家此时还在忙着置办各种给宋春临订婚的东西,新衣服新鞋子那是必须的,不光要准备宋春临的,还要准备宋春临给顾逢月的,按照习俗,宋春临要给顾逢月亲手做一套衣服鞋袜,但时间紧,宋春临又不会针线,宋秦氏只能让他在新衣服上装模作样缝几针,让他有一个参与感就行。 侯府这边就显得忙碌很多,皇帝一直没有给顾逢月新职务,但赏赐却没有少,正逢年底,那些金银珠宝流水般送进侯府,当然宋家也没少,隔三差五就有宫里的大监给他们送东西,没少让村里人羡慕。 以往跟宋家不对付的村民每到此时就站得远远的,生怕被人看见,现在他们算是明白了,如今的宋家,已经不是他们这些平头百姓能够招惹的存在了,尽管宋家现在仍然说是庄户人家,但本质上同他们这些在地里刨食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了。 便是永乐村的村长跟里长,现在对上宋老爷子也是恭敬无比,宋春临一个哥儿之身能得到护国的头衔,这宋家想要一飞冲天,那是迟早的事情。 顾逢云不在侯府,顾逢月闲赋在家,被老管家天天抓着采买各种订婚用品,时隔快三十年,侯府总算添了一桩喜事,阖府上下都想着要把这事儿给办得热热闹闹的。 顾逢月起先还算有兴致,但跟随老管家忙活了几天以后,他已经因为东西太多而挑花了眼睛。 天知道订婚那日所穿的喜服他都试了十几套了,装东西的礼盒也选了七八个款式,但老管家总觉得这个不太气派,那个不太富贵,顾逢月都被整地没了脾气,反正他觉得哪个顺眼就选哪个,其他统统不管。 两家订婚的时间是在上元节,日子是宋爷爷选的,说是阖家团圆的好日子,诸事皆宜,正好两家凑在一起过个团圆节。 但现在才刚进入腊月,顾逢月跟宋春临又被拉到了刑部。 “侯爷要我去刑部?”宋春临看向接他的人,有些不解地问了几句,奈何那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只说等宋春临到了就清楚了。 还神神秘秘的,宋春临思索了一下,还是上车了,走之前还同宋秦氏说不用留他的饭了。 路上他还遇到了一同前往刑部的顾逢月,两人汇合以后互相透了个底,发现彼此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宋春临惊讶:“连你也不知道啊?” 顾逢月摇摇头,伸手替他整理了一下衣领,免得寒气进去。 “哥哥只说让我过来即可,并未说是因为什么事情。” “哦。”宋春临低下头,思考着刑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顾逢云将两人都给叫过去。 到了刑部大门,已经有人在门口等着了,还是熟人戚将军。 “戚将军?你怎么也在这儿?” 戚将军没有说话,只示意两人先进去。 刑部衙门比其他的衙门更冷清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是京城占地最广的一个办公地点,整个刑部包括后面的刑部大牢,以及一些不可言说的地方,总的面积加起来也就比皇宫小了一点,可谓是京城第二大的院子,而且里面各种建筑错综复杂,暗合五行八卦,若是没有专人带领,很容易在里面迷路。 饶是宋春临有异能,也差点被这错综复杂的路线给弄得蚊香眼。 顾逢云正在刑部的审讯室里,这里是在大牢的正上方,古朴厚重的建筑给这个地方平添几分肃杀的味道,宋春临一踏进去就觉得浑身一颤,里面的温度居然还比外面要冷上许多。 审讯室算是刑部比较正常的建筑,被分割成一个又一个小房间,宋春临被带到其中一个房间里面,戚将军只带到这里,对着里面的人微微点头便转身出去了。 顾逢云在里面冷声道了一句进来,宋春临跟在顾逢月后面走了进去,脑袋虽然没有到处乱转,但精神力已经完全铺开来,在门外的时候他就知道顾逢云为什么会把他们叫过来了。 起因就是顾逢云现在放在桌上的那一小口袋谷物,宋春临辨认了一下,里面装的是小麦跟稻子甚至底下还有几十粒玉米,而且小麦跟稻子从品相上看,跟他们家地里种出来的那些极为相似。 顾逢云让两人看着小口袋里的种子。 “这些是禁军前些日子从船上拦截下来的,拿着种子的人都是敌国奸细,在上船的时候因为行踪诡异被我们的人识破了,但是那些人任务眼见失败就服毒自尽了,没有留下线索,我派人追查了许久,才探查出这些人的踪迹,似乎是出自南洋那边。” 顾逢云说着拿起水袋抿了一口灵泉水,缓解了脑袋的疼痛以后,才又继续说道:“春临,这些种子你应该认识,同你说的那些试验田里的,应该是同一批。” 宋春临把种子抓在手心里,然后偷渡几粒进入空间,让大宝辨认,大宝对灵气比较熟悉,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些种子确实是出自空间,而且还是经过空间灵泉水改造的种子,虽然已经在外面经历了更新换代,但里面的灵气仍旧是他熟悉的样子。 “主人,这些种子应该是你们家田里的那些,看起来种子的产量以及各方面的表现都很稳定,是可以留种的新一代种子。” “可以留种?也就是说,这些种子如果传播开来,大景明年的粮食产量都可以实现亩产千斤?” “是的,没有错。” 品质如此优良的种子,为何会出现在一群南洋人手里? 南洋人,俗称东南亚人,按理说京城这边距离东南亚可是十万八千里呢,而且中间还隔着一座喜马拉雅山脉,那些人想要过来只能漂洋过海,想必送那些奸细过来也费了不少的功夫。 “南洋人,来我们这边偷种子?他们怎么会知道我们手里有改良后的种子?” 顾逢云点点头:“粮种之事,当初只有陛下同我,还有大司农知晓,这件事情关乎国运,我们自己人还没种上,却被这些人给偷了去,追回的数量其实不止这些,但为了以防万一,我已经让戚将军派人秘密运回来。” 所以方才戚将军来去匆匆的,原来是因为这个。 宋春临抬起头跟顾逢月对视一眼,两人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凝重。 “此事知道的人甚少,陛下跟哥哥,还有春临肯定不会说出去,便是宋大叔他们也没有理由将此事宣扬,更何况,春临从未跟他们详细说过粮种的事情,那么只剩下一个可能……” “不是大司农。”顾逢云冷声打断了顾逢月的话:“你可以怀疑任何人,但大司农绝不会这么做。” 顾逢月神色一黯:“我不是怀疑他,但你能确保大司农身边的人都尽数可靠吗?” 顾逢云脸色阴沉:“说。” 顾逢月松了一口气,一连点了几个名字,全是大司农身边的亲信,顾逢云虽然脸上的神色不赞同,但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转头问起宋春临这几年宋家种植水稻小麦的事情。 “回侯爷,我们家的田地里种的一直都是改良后的粮种,只除了你手里的这些,这些性能更稳定的种子我都是单独种在一个角落的,收成的时候也会单独存放,不会拿去交税,也不会同其他混在一起卖给同村的人。” 宋家人一直种的都是宋春临从空间拿出来的现代种子,这类种子都是出自种子公司,优点是产量大,抗病能力强,还特别抗倒伏,但缺点也是非常的明显,那就是无法留种,通常留两到三次产量就会呈断崖式下降,如此明显的缺点在现代还能每年去种子公司买新的粮种,可他们现在在古代,古代上哪儿找种子公司? 而且宋春临空间里的种子也是有数的,种完就没有了,于是他才萌生了自己改良育种的想法,这个试验田就是他提出来的,在第一次皇帝注意到宋家人的粮食产量特别高的时候,他同顾逢云提出来的,连顾逢月都不知道,更别说宋家人,他们仅仅只是执行了宋春临交代的事情罢了。 在经过空间改良,外界轮种适应,宋春临也是花费了一些时间才得到最后这堪称完美的种子,现在却出现在了南洋人的手里,不用说,其中肯定有个环节出了纰漏,消息被泄露出去了。 顾逢月方才提及的那几个人,顾逢云也有派人去查过,但最终没有查出什么结果,这也是他最头疼的一点。 “昨日收到密信,在坪洲府抓到一个疑似南洋的奸细,逢月,春临,你们这次就去坪洲那边,务必要把人给我活着带回来,要是带不回来,那就想办法从他嘴里撬出点什么来。” 这事儿好办,宋春临掐算了一下时间,一来一回正好可以在年前回来,如果路上到了无人区他还可以拿摩托车出来开,时间又能节省一半。 于是他拍了拍胸脯,向顾逢云保证到:“肯定完成任务,走,我们回去准备准备就出发。” 等到两人离开,从暗处走出一个人,此人是刑部尚书刘旭,他留着山羊胡,长相普通,扎人堆里就看不见了,若不是身上穿着官服,谁会猜到他居然是一部尚书。 “你真的确定那孩子能解决这事情?”对于宋春临的能力,他表示怀疑。 顾逢云笑了笑:“那是你不了解他,要不你猜猜,他方才有没有发现你?” 刘旭思索片刻,缓慢摇头:“我猜他没发现。” 顾逢云来了精神:“为何?” 刘旭回想起刚才宋春临的表现,种种迹象表明,那个小孩子并未发现这屋子里还有第四个人,若是真的发现了,他不可能没有任何反应。 “但凡知道了,他肯定会有一些小动作,习惯是骗不了人的,方才他甚至从未朝我这边看过一眼。” 顾逢云失笑:“你便是凭这一点就断定他没发现你?刘兄,做人不能太表面,你觉得他没有发现你,那是因为,你对他还不够了解。” 刘旭依旧不信,他并不觉得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不动声色到这种地步。 顾逢云也不再辩解,方才屋子里只有他们三个人,若是宋春临真的没有发现,那他绝对不会说那些粮种都是改良的,因为顾逢云知道,那些种子只是出自于宋春临那个神奇的空间,被偷走的那些,才是真正的改良后的粮种。 但是这两者的区别只有宋春临跟顾家兄弟俩清楚,刘旭身为刑部尚书,听出了宋春临话语间前后矛盾之处,他虽然不理解,但也没找出其他的错漏的地方,因此也只当是孩子紧张说错罢了。 第236章 坪洲 刚回来没多久就又要出去,宋秦氏没少埋怨:“不就是让你绣几针吗?跑这么快,饭也不吃,觉也不睡了?” 远去的宋春临缓缓喊出一句话:“不睡了,娘你回去吧!” “这孩子……”宋秦氏无语,拿在手里的饼子都没来得及送出去,身后宋大庄着急忙慌跑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篮子,里面是刚做好的馒头跟一盆子肉菜,只是等他出了门口,宋春临早就没影了。 宋大庄傻眼了:“不是,人呢?” 宋秦氏没好气地道:“早跑没影了,你以为还留下来等你啊?” “啥?”宋大庄抱着篮子在门口转悠了几圈,最后无奈的抱着篮子回去了。 宋春临跟顾逢月没有骑马,两人换了一身普通的布衣,打算假装平民一起去坪洲府。 坪洲府的港口是距离京城最近的港口,走路三五天就能到了,宋春临跟顾逢月两人连夜赶路,待走到无人的路上,宋春临就掏出山地摩托车,他利用精神力开车,赶路速度比骑马还要快。 一开始的路还算顺利,快到午夜的时候,宋春临就发现不远处有商队经过,虽然惊讶于这商队大半夜还在赶路,但还是跟顾逢月下了车,把摩托车收好,两人躲到路旁的林子里,不多时那商队就从他们眼前经过。 商队人数不多,很快就过去了,但他们离去的方向,明显跟宋春临他们是一样的,宋春临跟顾逢月从藏身的地方走出来,双方在黑暗里牵着的手都紧了一下。 宋春临‘看向’身边:“你也发现了?” 顾逢月轻轻嗯了一声,商队靠近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些人似乎并不简单,他们虽然是普通行商的打扮,可身上那股子肃杀之气却不会骗人。 顾逢月小声问宋春临:“能拦住他们吗?” 宋春临没有说话,只是无声的捏了捏顾逢月的手心,很快,路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叫骂声,是宋春临利用变异植物将这些人给绊倒了。 急行中的马儿突然被绊倒,骑在马上的人自然都被摔得不轻,甚至还有人门牙都摔断了,不少人捂着胸口哎呦直叫唤。 为首的那个倒是机灵,借力一滚只受了点擦伤,待他爬起来,立刻警惕的观察着周围。 “什么人在装神弄鬼,有本事出来单挑!”行商头领朝四处喊了几声,但回应他的只有风声,周围别说人了,连只鸟都没有。 这可真是见了鬼了。 其他受伤比较轻的人也爬起来在地面上检查,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地面上除了石头泥巴,根本没有绊马索的痕迹。 “奇了怪了,没有绊马索,那这些马是怎么摔的?”其中一个人问出了众人心中所想,一群人已经都缓过来了,举着火把在周围四处都检查过了,既没有人,也没有绊马索,事情诡异得让人匪夷所思。 深更半夜,荒郊野岭,一群人莫名摔了一跤,然而却没找到任何其他人的蛛丝马迹,这事儿越想越觉得后背发凉。 胆子小的人已经悄悄朝身边的人靠近了,因为他的疑神疑鬼,导致整个队伍气氛顿时变了。 “老六你别扯我衣服,让开点。” 被叫做老六的人低着脑袋,也不敢看周围,只哀求道:“我们快走吧,我总感觉这地方不太对,好像有人一直在盯着我们。” 不远处‘盯着’他们的宋春临微微一挑眉,这个叫老六的人也不知道是第六感太强,还是因为胆小自己脑补了有人盯着他。 为首的人看着坐在地上的众人,心里也赞同老六说的话,此处距离最近的城镇也不过是个把时辰,于是当即让大家爬起来继续走。 等他们再次翻身上马,宋春临跟顾逢月已经来到他们身后不远处,此时宋春临手里还捏着变异植物的藤蔓,藤蔓的另一头则深埋在那些人必经之路上。 也许那老六的第六感是真的强,这一次他没有冲在前面,反而是躲在队伍中间,众人经过方才的教训,再也不敢走快,然而即使这些人如此小心翼翼,宋春临也没打算放过他们。 “砰~”一声,走得最快的就是那个头领,这一次他压根没有反应的时间,因为宋春临直接用藤蔓将人给拽下了马。 剩下的那些人也没有被放过,通通被拽下了马。 “啊啊啊啊到底是什么,放开我们,饶你不死!” “哎呦我好怕啊,死到临头了还敢大放厥词,啧啧啧,我瞅瞅是谁的脸皮这么厚?” 宋春临跟顾逢月从暗处走出来,地上的人借着火把的光芒看见居然只是一个少年跟一个孩子? 为首的人直接气笑了:“你们是谁家的孩子,怎么能在路上设陷阱,还快些将我们放了!” 宋春临没有回答他,反而径直朝他们挂在马身上的布袋子走去,地上的人连忙出声阻止。 “小兔崽子!你想干什么,快停下来,那不是你该碰的东西!” 宋春临嫌弃他吵,一个眼神扫过去,那人立刻闭上了嘴——被藤蔓堵起来了。 周围的人惊恐的看着自家头领被一截蠕动的东西塞住了嘴巴,纷纷挣扎着远离对方,而有些眼神好一点的,更是绝望的发现,自己身上绑着的,跟塞在他们老大嘴里的,赫然是同一种东西! 这个发现让胆子小的老六直接吓得尿了裤子,宋春临嫌弃的让藤蔓将他拖远了一点。 他从那几个布袋子里掏出几把谷物,这些不需要大宝辨认,宋春临也能看出来,这就是他们家的改良种子。 顾逢月蹲在那头领面前,扯开他嘴里的藤蔓:“这些种子,你们从哪里得到的?” 那头领还硬着头皮狡辩:“不过是些粮种罢了,还能是哪里得到的,自然是粮商那儿买的呀。” “胡说,这些种子根本没有流入市场,你们根本不可能买到,再不说实话就杀了你们!” 头领一听顾逢月这话,就明白自己可能遇到懂行的了,于是继续狡辩:“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说我说!这些种子是我们托了关系,从一个庄户人家那里买到的,他们家专门种这些的,说是产量极高,所以我才买了一些,打算卖去江南试一试。” 宋春临冷着脸走过来:“满口胡言,这些种子根本不是你们买的吧?” “小友你可别说笑了,这粮种不是买的,难不成还是偷的不成?再说了,区区粮种,我们何必去偷呢?” “呵,区区粮种确实不需要偷,但是,若这粮种可亩产千斤呢?你说,这么好的种子,若是能够留种的话,是不是就完美了?” 头领一开始脸上的表情还算正常,到后面听到能留种的那一刻,眼底的欣喜是骗不了人的,宋春临冷冷看着他,嘴里无情的开始倒计时: “十、九、八……” “你要做什么?” “五、四……” “你对我做了什……” “……一、零。” 宋春临跟头领的声音在同一时间,戛然而止,周围萧瑟的冷风给这里平添了几分恐怖的气息。 那些人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头领,从开始的挣扎,到时间归零时的死寂,仿佛被夺去生命的布偶,呆滞地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宋春临利用精神力攻击了对方的精神海,在贫瘠的精神海里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信息,然后满意的将他的精神海直接摧毁,人类的精神海作用类似于脑干,脑干都被毁了,这个人不傻也痴呆,而且这类的精神伤害,是不可逆的,也就说,这个老大余生都只能当一个傻子了。 “你对我们老大做了什么!老大,老大!老大你说话呀!” 奈何他们的老大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傻子,根本不会回应他们。 那个叫老六的瞪大了眼睛,他的手指着宋春临,嘴里喃喃念叨着:“妖怪,他是妖怪!” 旁边的人一听他这么说,也纷纷觉得毛骨悚然,半夜三更出现的孩子,身上奇怪的能蠕动的藤蔓,这不是妖怪,还能是什么? 都说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现在宋春临只是把他们的老大变成了傻子,剩下的这些人就已经开始疯狂了。 离得近的几个人疯狂蠕动着身体,希望能远离宋春临这个怪物,奈何藤蔓绑得太紧了,他们拼尽全力了也没逃多远。 “他是怪物,怪物!”老六依旧不停念着,连宋春临走到他身边了也没察觉,等他发现地上的影子多了一个之后,嘴里的声音终于停下来了,他惊惧地缓缓抬头,然后就看见火光中,那个小孩居然在朝着他笑,那笑容令他毛骨悚然。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救命,救命!救救我!”也许是肾上腺素发挥了作用,这个老六居然蛄蛹着爬了起来,然后一蹦一跳的试图逃离。 宋春临无语的看着他像条蛆一样扭曲的背影,心念一动,让藤蔓把人给拉回来了。 顾逢月眼神扫过地上的众人,询问宋春临:“需要活口吗?” 宋春临轻轻摇头,于是顾逢月直接将地上的所有人全都灭了口,尸体被宋春临赏给了变异藤蔓,变异藤蔓高高兴兴卷着这些人的尸身给自己加餐去了。 “这个人呢?留着?” 宋春临想了想:“还是留着吧,他脑子里的信息我已经都知晓了,幕后之人说出来你肯定不相信。” 顾逢月点点头,倒是对那幕后之人并不感兴趣,他挨个将那些马匹身上的包袱拿下来,稍微整理了一下,发现这些人基本人均三份路引,每一份的名字都不相同,想也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假的,而除了这些,这些人身上再无其他可证明身份的东西。 “看来刑部衙门也不是铁通一个,这些人应该是奉幕后之人的命令,将最后的粮种给运出去,只是没想到被我们截胡了。” 顾逢月所有的粮种都收集起来,所有人加起来居然也有近百斤之多,宋春临全都收进了空间里。 “啧,该考虑要不要装个监控了,我爹他们种的地太多,收粮的时候都是请的短工,人多眼杂,保不齐就有几个坏心眼的混进去了,这么多粮种,怕不是一次两次就能偷到的。” “这个人现在神志不清跟个傻子似的,要不要,带回京城去,也好给那人一个警醒。” 宋春临展颜一笑,也觉得这个方法不错。 “就这么办,我们把人送到京城外面的官道上,至于能不能进城,就看这人的运气了。” 两人说干就干,他们给对方留下其中一个路引,还有几个干粮也塞进他的衣服里面,然后就利用藤蔓将人送到京城不远处的一条官道上,那条官道离长平很远,如果这人不走回头路的话,估计明天早上就能到城门口了。 但是谁能保证一个傻子不走错路呢? 解决了一切,剩下的马儿两人就卸下了马鞍扔掉,马儿直接放归山林了。 等弄好一切以后,他们才再次骑上山地摩托,往下一个城镇赶去,他们得在天亮之前赶到镇子上,白天休息,晚上再继续赶路。 因为有摩托车,两人是在第二天午夜就抵达了坪洲府,但是两人并没有立刻进城,而是去了码头,此时的码头静悄悄的,岸上跟船上一个人都没有,两个人在距离码头不算远的地方找了块平坦的地方,然后开始掏出帐篷,撑开准备休息。 虽然白天睡了一天,但晚上开了大半夜的摩托车,两人都有些疲惫,宋春临没有拿出灵泉水,而是拿了两人都爱吃的炸鸡汉堡奶茶,长夜漫漫,先吃点高热量的补充一下体能,因为天气冷,奶茶都是热的。 顾逢月则是用小锅烧了点热水,灌进了一个汤婆子里,给宋春临抱着取暖。 “也不知道这坪洲府里是什么情况,你说那人现在被关在哪里啊?” 顾逢月不假思索:“肯定是在府衙,但绝不会是大牢里,兄长说了,若是不能活着带回去,那就像昨晚那样,套出有用的信息,再把人解决了即可。” 第237章 傻子 宋春临一脸的一言难尽:“你哥是不是早就打定好主意了,专门让我过来,知道我有办法套出对方的秘密?” 顾逢月:“这么说吧,他国的细作为了不暴露身份,嘴里会藏着毒药,除非这细作的身份地位不简单,这种人一旦被抓住,敌国肯定会第一时间知道,然后想方设法来救人,这次这个,估计来头不小,坪洲现在看着风平浪静,谁知道底下藏着什么暗涌呢?” 宋春临:“嘶~你们怕他们救不了人就灭口?” 两人正说着,码头那边就来了一条船,宋春临迅速将还燃着的炉火跟帐篷全都收进空间里,另一边的码头上,巨大的货船悄无声息的停靠在码头上,宋春临对船的了解不多,单看外面的吃水线,就能知道船里并没有装载货物。 “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人。” “多少?” “十余人,看走路姿势,像是练家子。” 码头的管事看着他们手里的文书,没发现什么破绽,但想到最近上峰告诉他若有可疑人员要及时上报,因此也只是压下心中疑惑,给这些人放行了。 “老于头,他们大半夜是来干啥的?” “南边来的粮商,说是来收购土豆红薯的,我看过文书,确实是商人没错。” 水手疑惑:“土豆红薯?他们南边没有吗?” 管事笑了一下:“那还真没有,这两个好东西可是从京城传出来的,我们这边今年是处处开花,可南边种的晚,产量远不及京城。” “原是如此啊,可他们来的也太晚了,我好不容易才睡着的。” 管事的嫌弃的朝他挥了挥手:“走走走,滚回去睡你的觉吧,让其他人都警醒一些,我先回去了。” “知道了!” 他们的对话被宋春临一字不差的翻译了过来,宋春临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南方的产量居然还不如北方? “京城是北方没错吧?” “可是京城种的人确实比南方多很多啊,现在朝廷也不限制土豆红薯的贩卖了,所以这些人会北上买也是情理之中。” “但时间不太对,他们太赶了。” 顾逢月颇为赞同,若真想买粮,早两个月前就该过来了,那个时候正是秋收的时节,家家户户余粮充足,而现在已经是腊月初了,谁会在寒冬腊月北上,只为了买粮,今年南方年景好,也是丰收年,又不是没粮食可吃了,傻子才会放着温暖的被窝不睡,风餐露宿跑北方来收粮。 顾逢月戳了戳宋春临的肩膀:“跟上去吗?” 宋春临摇头:“不用,我看着呢。” 顾逢月并不知道宋春临所谓的看是怎么看,但既然他都说了,那就肯定是看着的,于是也不再说话。 夜晚的坪洲府城除非有八百里加急,否则是不会开城门的,那些人似乎也是知道这些,所以压根没想着进城,而是龟缩在自己的船上,等待着天亮。 宋春临盯了一会儿就不盯了,他又拿出帐篷,跟顾逢月两人钻进了帐篷里。 睡袋是一人一个,塞个汤婆子进去,暖呼呼的,他们两人都没怎么睡,顾逢月是闭目养神,宋春临则是闭着眼睛,分出了一丝精神力注意着码头那边,其余的则直接进了坪洲府里,他越过府衙,在周边的民宅里四处搜索,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坪洲府的官员把人藏得太好了,宋春临他居然没找到那个细作被藏在了哪里。 外面的天色还是黑的,宋春临感觉自己似乎只是休息了一小会儿,顾逢月更是仿佛刚刚才眯了一下眼睛,但码头那边的人已经坐不住了。 将顾逢月推醒,两人喝了几口灵泉水提神,宋春临收起帐篷,顺手塞给顾逢月一根巧克力能量棒。 两人边走边吃了简单的早饭,等他们来到码头的时候,天刚好亮起来,而那边码头上的人也开始动了起来。 最初是早起的水手们在换班,他们起床就发现这里停了一艘货船,虽然有些诧异,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因此并没有多说什么便各自散去干活了。 而那艘船上的人也全都走了下来,他们今天的任务就是去寻找那人被藏在哪里,等查出来了,再伺机而动。 宋春临跟顾逢月对视一眼,装作赶路的人来到码头外面的茶寮坐着,这个茶寮不止是卖茶,也卖一些早点,大多是馒头饼子跟黍米粥,在土豆红薯出现之前,京城这边的大景人一直是以黍米做为主食的,如今有了红薯,人们也会把红薯加到黍米粥里,煮出来的黍米粥会更香甜。 这间茶寮就是这样的做法,红薯切成大块,跟黍米一起被煮得软烂,甜糯绵软的红薯给黍米粥增添了另一种风味。 宋春临跟顾逢月没忍住,一人喝了一碗,周围的人也是一样,一人点了一碗热腾腾的黍米红薯粥来喝,滚烫的粥下肚,既驱散了清晨的寒意,红薯还额外增加了饱腹感,令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宋春临喝光了粥,放下碗,对这加餐还算满意。 “味道不错啊,看来这边红薯普及的范围很广嘛,都有红薯粥卖了。” 顾逢月也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朝廷最先把红薯发放的地方就是京城周边,然后才慢慢辐射开来的,想必这边已经家家户户都能种红薯了吧。” 茶寮的主人恰好听到这一句,走过来笑着说:“这位兄弟说的正是,咱们这边啊,确实家家户户都能种红薯了,去年就能种了,不止红薯,还有土豆,你别说,这两个土疙瘩看着不起眼,那产量是真的高啊,我去年只种了一亩地,收成的时候却赶上三亩地的产量了,啧啧,这可真是好东西啊,除了交税,我家可剩下不少,都当粮食吃也吃不完啊,村里还有人拿去喂猪,嘿,那猪吃的可欢了。” 昨夜那些人也坐在茶寮里吃着早饭,此刻听到茶寮主人的高谈阔论,一群人也忍不住面面相觑。 其中一个年轻些的好奇的问茶寮主人:“你说的那些土豆红薯当真这么高产吗?我们南方刚种,还不太清楚。” 茶寮主人可算是找到知音了,立刻逮着年轻人滔滔不绝的谈论起土豆红薯的好处来,产量高还是其次的,好侍弄,不爱生病,还特别耐旱,属于老天下点雨就能活的,比种黍米要好多了,茶寮主人甚至都想把家里的地都拿来种这两样了。 宋春临听后忍不住开了口:“老板,你只种土豆红薯,不种黍米,那明年岂不是就没有这么好喝的黍米粥了?” 茶寮主人闻言哈哈大笑:“我家那个小子也是这么说的,他啊,嘴巴刁,这黍米红薯粥就是他琢磨的,好喝吧?” “嗯,好喝。”众人纷纷点头。 茶寮主人骄傲脸:“那是,所以我明年还种黍米,不图其他,就冲这好喝的黍米粥,我也得多种几亩不是。” 宋春临听完以后若有所思,看来其他主粮的推广势在必行了,虽然土豆红薯这些也可以当做主粮,但好吃的东西谁会嫌多呢? 那些人吃完了却没急着起来,想来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在这边多打听点东西,宋春临跟顾逢月却已经起身,他们还要赶着去坪洲府,早点把人审问了就能早点赶回京城。 两个人的离开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毕竟他们身着普通百姓的衣衫,一个不及弱冠,一个只是半大的孩子,谁能想到他们居然是自己的敌人呢? 便是连那群人中间的头头,也只是淡淡扫了他们一眼,虽然觉得两人身上的气质谈吐不俗 ,也没往其他方面细想。 码头距离坪洲府不过三四里路,两人走着走着就到了,给守城的人看了自己的路引以后,不多时就有一个衙役跑过来,重新看了一遍路引,这才将人领到一旁,然后小声给他们说了一处宅子的地址。 顾逢月没有什么反应,只淡然伸手接过路引,旁人看见也只会以为他们的路引有问题在询问,等顾逢月收起东西,才拉着宋春临慢悠悠往城里走,两人那不疾不徐的样子,仿佛真是单纯来投奔亲戚一样。 宋春临眼珠子四下不停地看,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顾逢月倒没忘记一直拉着他,生怕他走丢。 突然宋春临扯了扯顾逢月的衣袖:“顾逢月,那边是不是在卖烤红薯?” 顾逢月以为他饿了,不假思索的牵着人走过去:“饿了就买一个。” “好哦!”宋春临欢呼,然后跑过去挑了一个大的,付钱的时候才发现这玩意居然还挺贵。 “这一个烤红薯居然要三十个铜板?都赶上一斤猪肉的价格了,哎呀真奢侈啊。” 宋春临捧着烤红薯,也不吃,就拿着暖手。 “小财迷,你还差那点钱吗?” “自然是不差的,但确实挺贵的呀,不知道以后会不会便宜些。” “现今这红薯还算新鲜玩意,等过两年南边跟边关那边都种起来了,就不稀罕了,估计这烤红薯也能便宜些。” 宋春临想到后世那离谱的烤红薯价格,皱了皱鼻子,似乎也没比现在这个好到哪里去啊? “也不一定吧,就算遍地种红薯了,有时候该贵还是挺贵的。” 顾逢月没听懂,宋春临也没解释,反而把还带着余温的红薯塞进了他的怀里。 “抱着,待会再吃。” 两人一路走一路逛,走的还挺快,不多时就来到那座民居面前,这里看起来跟旁边的宅子都差不多,谁能想到坪洲府的知府,居然会把细作关押在这里。 顾逢月上前敲了敲门,里面很快就有人出来,看到两个人还以为是捣乱的,正要轰走,顾逢月便将手中路引递过去。 对方一看到路引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先是小心的看了一下四周,确认没有跟踪的人以后,才展开路引查看,确认无误以后,就把两人给放进去了。 “顾二公子,宋小哥儿,请随我来。” 宋春临跟顾逢月抬脚走进这间民居,里面的格局跟正常的民居差不多,绕过影壁以后就是一个小院子,院子两旁是厢房,房门紧闭,正厅的门倒是打开的,那带路的人领着他们走过堂屋,来到后院,这里的院子就显得比较逼仄,厢房的门依旧是紧闭的,厨房里的人倒是挺多,好几个汉子正坐在里面吃早饭。 那些人看见宋春临跟顾逢月走进来,皆是一愣,然后火速看向带路的人,对方微微点点头,看来是没有错。 顾逢月牵着宋春临朝那些人微微颔首,然后自报家门:“顾逢月。” 得益于顾逢云的弟控属性,基本去过京城的官员都知晓,勇毅侯府的侯爷有一个心肝宝贝,那就是他弟弟顾逢月,也因此顾逢月的大名也算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这么一说,对面几个汉子立刻知晓面前这个少年,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顾将军。 而他身边的这个,年纪小,长得也唇红齿白,还一身哥儿装扮,别不是跟随顾逢月出征边疆,战场上射杀数千突厥人的护国神射手吧? 虽然有些不确定,但几人还是恭敬的行礼,顾逢月淡淡应了一声,随即开门见山,问他们犯人关在了哪里。 几个汉子直接指着左边的厢房说道:“就那间房,里面也有人守着,我们十二个人,每人守一个时辰。” 看来对方身份是真的挺贵重的,竟然值得他们派人这么守着。 “他交代了什么吗?” 说起这个,几人对视一眼,纷纷摇头:“他什么也不肯说,因为要留活口,也不敢真的用重刑,一直养着呢,听闻顾将军有能让敌人开口的办法,不知可否让我等见识一下。” 顾逢月朝身边的人看去,宋春临无所谓的耸耸肩。 “我能让他开口,但后果嘛……” “包活着吗?” “……”您这要求可真低啊。 宋春临一言难尽:“能活,但可能会变成傻子。” 原来只是变成傻子啊,几人闻言都松了一口气,傻子就傻子呗,反正又不是他们的儿子。 第238章 安南 囚人的屋子里比较暗,而且只有外间燃着炉子,宋春临一进去就发现里面的空气比较闷,于是制止了身后人的关门动作。 “里面空气不好,门开着透透气。”顾逢月吩咐了下去,那人便直接将房门大敞,自己则守在门口没进去。 外间没有人,两人走进里间,发现里间的空气更闷,宋春临皱着眉头,走过去将窗户给打开了,里间的人看见他开窗,只是有些不悦,但碍于对方身份高他们一头,只得按下心中不喜,没有说话。 宋春临转过身解释:“燃着炉子的房间最好不要把门窗关死,否则人在这样的屋子里待久了,会因为吸入太多的烟气而窒息死亡的。” 屋里的人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虽然对这说法嗤之以鼻,但对方终归是一片好意,因此再不喜,也非常礼貌的同宋春临道谢。 宋春临不置可否,转而看向屋子里面被绑在椅子上的人,顾逢月走上前,那人蓬头垢面,嘴里塞着口枷,手脚都被特制的铁环紧紧扣死在椅子上,许是冷的,这人皮肤青紫,手关节处却红肿得像萝卜一样。 宋春临的精神力在此人身上游走一圈,发现这人似乎是一心求死,身上半点生机也无,若是他们再晚来几天,这人估计真的活不了了。 “喂他点水,别真的死了。”顾逢月朝宋春临道。 身后一直守着的人此时出声了:“他不喝水,一拿下口枷就会咬舌,我们都是直接拿喂药用的勺子灌进去的。” 宋春临不知道喂药的勺子是啥样,于是让那人拿来,结果见那人拿了一个长长的弯曲的漏斗。 漏斗不大,但尾巴很长,刚好能塞进人的喉咙里面,这是专门给喂不进药的人准备的,眼下这个人嘴里塞着口枷,嘴巴合不拢,也咬不到舌头,漏斗的尾巴更是只能塞进去一小截。 不过一小截也够用了,这些人平日里就给他喂点米汤喝,饿不死就成。 宋春临让人把漏斗塞进去,然后他就掏出了自己的水袋,朝着那漏斗倒了一点进去。 看守的人见他只倒了不到一口的量,嘴角止不住的抽搐,看来他想多了,这小孩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心善的主儿。 宋春临确实不是个心善的主儿,他的善良具体还得看对象,比如眼前这个,宋春临给他喂的灵泉水只有一口,恰恰能吊住他一口气,让他死不成罢了。 灵泉水下肚,那人明显感觉到有些不一样了,但又说不上哪里不一样。 宋春临站在他面前,朝他笑了笑,精神力暗示已经在无声无息间印在他的脑海里,宋春临示意那人解开束缚,那个禁军下意识看向顾逢月,顾逢月也朝他点点头。 “解开吧,他现在死不了。” 禁军心里还带着点狐疑,但对顾逢月的命令不敢违抗,于是麻溜地将人给解绑了,然后他便看见惊奇的一幕。 之前一放开就寻死觅活的人,这回居然安安静静的坐在椅子上,别说寻死了,便是多余的动作也没有。 这还真是奇了怪了,禁军心下纳闷,但表面却什么也没问,只眼神一直在三个人身上轮番停留。 顾逢月带着宋春临后退一步,这才开口审问。 “听说你是安南贵族,怎么安南是没有人可用了,还派个贵族过来?” 对方冷哼一声,他现在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似乎没那么想死了,只是对于宋春临的询问,有些不屑一顾。 “你们汉人诡计多端,我不同你们说话。” 嘿,还诡计多端,宋春临直接翻了一个白眼。 “你们这次派来的人都被我们给抓住了,哈哈哈,没想到吧,你要是老实交代呢,我们就给你留条小命,让你那个谁来着?” “叔父。” “哦哦,叔父,拿钱赎人。” “你们汉人不守信,我不信你。” “不是,你是被谁骗了,就一杆子打翻一船的人,谁告诉你我不守信的,你才不守信呢,你个小偷还想跟我们谈诚信?” 见宋春临骂他小偷,那人涨红了脸反驳:“什么小偷,不过弄了你们点粮种罢了,你们这边的粮种这么金贵,还不准我们买卖吗?” “金贵,可金贵了呢,亩产达上千斤的粮种,可不金贵吗?你们那边我想想,唉,不会还是以捕鱼为主食吧?” 这话似乎戳到了他的痛处,对方一跃而起,正欲抓向宋春临,又被顾逢月眼疾手快的一脚踹翻在地,久久没有缓过来。 站着的三人冷眼旁观,并没有扶他起来的意思,等他自己缓过来了,才抚着方才被踹到的胸口,眼神怨毒的瞪着三人。 “你们汉人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却把救命的粮种藏着掖着,可怜我安南百姓,食不果腹,饿死病死,好不容易得到这一线生机,也要被你们夺走,我不甘心!你们汉人,就是我们安南的死敌,我叔父不会放过你们的!” 周围三人听完顿时皱起了眉头,顾逢月更是不赞同的摇了摇头。 “你们安南百姓食不果腹又不是我大景人所为,你说我们夺走你们的一线生机,此话更是可笑至极,这世上并不是谁可怜谁就有理的,你们的百姓没有饭吃,就要来抢我们大景的粮种,现在还要倒打一耙,颠倒是非黑白,怎么,你当强盗还有理了?” “呵,强盗?你情我愿的买卖,怎么就是强盗了,不过是高产一些的种子罢了,怎么他能卖,我们就不能买吗?” 宋春临气炸了:“屁的买卖,种子就我一家在种,你说说谁卖给你的?说不出来吧?还你情我愿,我怎么不知道销赃还能被扭曲成正当买卖了。” “还有,你们国家的百姓没有粮食吃,那就是你们国家的领导人无能,他不能带领自己的子民过好日子,凭什么还要把锅甩到我们身上?再说了,你们分明知道那粮种关乎国运,现在偷走的,就是窃取国运,这罪过让你们千刀万剐都不为过,还死敌,你确定你们能真的能打得过我们大景的军队吗?” “若说方才我还对你们的百姓抱有些许同情,但现在,我只能说你们活该挨饿,有你这种不自量力的贵族去统治国家,他们拥有什么样的下场,那都是自找的。” 地上的人被顾逢月跟宋春临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堵得说不出话来。 宋春临甚至还在最后补了一刀:“怨天怨地就是不怨自己,我说你们能不能多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啊,别一出事就知道甩锅,怪丢人的。” 身后的禁军表情凝重,心想以后一定不要招惹这两位活祖宗,瞅这嘴皮子利索的,自己吵架肯定吵不赢,搞不好还会气死自己,瞧地上这位,不就快要被气得喘不上气了吗? 但是过了一会,三人发现这人好像是真的喘不上气了…… “气死了?” 宋春临不确定道,他同顾逢月对视一眼,宋春临立刻操控异能,精神力化作一股尖锐的能量,直接刺向对方的精神海,在精神海里得到自己想要的讯息以后,宋春临没有直接摧毁对方的精神海,因为这个人还有用,他只是把他的精神海捅了一个大洞。 因为这个人没有精神力,精神海的洞对他的影响不算大,也不会危及生命,但能够让他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简单来说,就是疯了。 一个疯子,即使被救回去了,也是弃子一枚,毫无威胁力。 弄好一切以后,顾逢月跟那禁军吩咐:“此人我们已经审问完了,你们小心看管,我们进城的时候曾遇见一队收粮的商人,他们行迹可疑,应该是来救他的。” 禁军神色一凛,示意知道了,表示自己会加派人手,争取将那些人一网打尽。 另一边的街上,来救人的安南高手们还在街上游荡,他们跟一些小商贩们看似是在话家常,实际上都是在收集信息。 不得不说这些人的效率还算挺高的,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他们已经总结出他们要救的人并不在府衙大牢里。 “公子性子执拗,为了不被问出什么,他定然会寻死,这些汉人估计也发现公子身份不简单,轻易不会让公子死掉。” “府衙周围的民居不太可能,那一带住着的基本都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东南角这条街也不像,这里是商贾居多,来来往往人多眼杂,不适合。” “西北角也不行,都是贫民窟,房子小不说还破,藏身此处容易被攻破。” “那便只剩这里,坪洲府靠东北角的这一带,这里的居民都是良民,家里小有资产,屋舍不大,但都很坚固,而且这边的街道似乎更四通八达一些,只要选好位置,进可攻,退可守,那咱们的胜算便少了几成。” 为首的人一脸沉思,过了许久,才缓缓指着东北角这一带的民居:“就这里,这里应当是最适合藏身的地方,汉人不是都说大隐隐于市吗?你们看这条街,是不是可以直接到府衙的后门。” 几人凑过去一看,还真是。 “那便是这里了,民居不好打听消息,我等需要小心行事。” “明白。” 宋春临还不知道这些人已经确定了藏人的范围,他跟顾逢月办完了事情,正牵着手在大街上溜达,两人办事速度比想象的要快一些,所以打算找个小饭馆吃个午饭便往回赶了。 坪洲府的百姓看起来确实很喜欢土豆红薯,两人随意找的一见看上去干净的小饭馆,招牌菜居然是土豆炖肉。 “嘿,这土豆在咱这边可是遍地开花啊,产量还高,全当粮食吃也吃不完,这不,好多人琢磨着当菜吃,客官您问的这个土豆炖肉是这边最常见的做法了,客官您来上一份不?” 顾逢月听他介绍的头头是道,于是让小二看着上一份。 “一份土豆炖肉,来个素菜再加个汤,有米饭吗?我家这位弟弟不爱吃饼子。” “有的、有的,汤的话您看鸡蛋萝卜汤行吗?厨房今天买到了特别新鲜的萝卜,可甜了。” 顾逢月觉得还行,小二便风风火火去厨下点菜去了,宋春临转着小脑袋到处看了一下,发现土豆炖肉果然是这边的招牌菜,几乎每桌都点了一份,那大块的肉跟土豆炖在一起,店家似乎还往里放了自己特制的酱料,不光色泽诱人,空气里的味道更是让人闻到了便食指大动。 正是午饭的时间,小饭馆里热闹得很,不多时就坐满了人,安南的一行人来到的时候就被直接领着去楼上包厢去了。 宋春临这才发现这小饭馆居然还有二楼,而更神奇的是,那些安南来的人居然也在同一家饭馆用饭。 宋春临朝着顾逢月眨眨眼睛:“巧了这不是。” 顾逢月没多说什么,只是等饭菜上来以后,殷勤地替宋春临布菜。 “尝尝,看看跟婶子做的有什么不一样。”顾逢月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进宋春临碗里,那肉浓油赤酱的颜色,五花三层选得非常好,炖煮的时间也够久,咬一口肥肉就跟果冻似的,吸溜一下就进去了。 “唔,这个酱好吃,猪五花肥而不腻,好吃。” 低头再吃一口炖得绵软的土豆,土豆吸饱了肉的香味,都不用他嚼,嘴巴一抿就在嘴里化成了泥,细腻的土豆泥里也透着丝丝酱香,比肉都好吃。 顾逢月笑着替他盛了一碗汤,鸡蛋煎得两面金黄,萝卜丝切得很细,汤被煮成奶白色,里面放了切碎的芫荽,这卖相就挺有食欲的。 “这个季节的萝卜就是最好吃的,你尝尝。” “好喝。”宋春临喝了一口汤,汤头很鲜甜,这个年代明明没有味精,但聪明的劳动人民却很懂得怎样使用简单的材料,制造出鲜美的味道。 桌上唯一的一碟素菜是炒菘菜,也就是清炒大白菜,跟萝卜一样,这个季节的白菜也正是好吃的时候,尤其最近刚刚才下过雪,被雪打过的白菜更好吃了,宋春临连着夹了好几筷子。 第239章 盛记 楼上包厢的人看着两人品尝美食,表面上没发现什么端倪,于是便放下了帘子,只当这一次不过是偶遇。 “真的吗?别是有诈吧,咱们早上才碰见,中午又……” 其中一个人打断了他的疑神疑鬼:“就算又碰见如何,人家可比我们还先来,你瞧这会儿他们都吃上了,咱们的饭食却还没来。” 为首的人也觉得那人大惊小怪了,在他们的眼里,一个不及弱冠的少年带着半大孩子,怎么看怎么不像高手,而且他们又怎么会提前知道自己会选择哪家饭馆吃饭?兴许真的只是巧合罢了。 宋春临听到后直接翻了一个白眼,本来就是巧合好不好,鬼知道这些人放着坪洲府这么多的饭馆不去,专挑他们在的地方吃饭,吃就吃了,还疑心病这么重,啧,真不愧是细作,看谁都有鬼似的。 两人只点了三个菜,但这些菜的分量都挺大的,两人最后硬撑,才勉强将饭菜吃完。 吃完饭宋春临撑得受不了,他坐在椅子上,双手一摊,嘴里哎呦哎呦直叫唤。 顾逢月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坐直了身子,手在腹部缓慢的揉着,看着宋春临难受的样子,也伸手去给他揉揉肚子。 揉了好一会儿,宋春临觉得缓过来了,他假装从衣服里掏东西,实际上是在空间里找健胃消食片吃,他还不忘分一颗给顾逢月。 两人刚吃完药,伙计就出来给两人端上一壶热茶,顺便将桌子给收拾了一下。 顾逢月看着那茶微微皱眉:“我们没有点茶。” 伙计呵呵笑着回答:“这是小店附赠的,这茶是我们老板家乡的山楂叶,泡水喝能帮助消食的,我们小店的菜量大,不少人会吃撑,茶水都是必备的,两位慢用。” 宋春临听完立刻倒了两杯出来,跟顾逢月一人一杯,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这热乎乎的茶水下肚,果然觉得腹中臌胀缓解了一些。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等觉得胃没有那么胀了,才结账出门。 等他们一出门,楼上包厢的人才算彻底放下戒备,头领更是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心想,果真是巧合,瞧这两人那往死里吃撑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京城会派来的人。 宋春临压根不知道自己先在那些人心里,顶了一个能吃的标签,要是知道他肯定要给这些人一个大逼斗,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坪洲府府衙里,知府听着底下的人说顾逢月已经离开了,脸上有些诧异,但对方本来就只是过来审问而已,审完就走也没什么。 “他们问出什么了?” 衙役回道:“属下不知,但看他们的样子,应当是问出点什么了,不过犯人被审问完以后,似乎有些疯疯癫癫的……” “疯了?”知府咂摸着这两个字,沉吟片刻,立刻让所有当值的衙役去民宅那边守着。 “安南的探子也不是蠢的,估摸着不需要多久就能摸到了,不用太严防死守,咱们来个瓮中捉鳖。” 该审讯的审讯完了,运送粮种用不到他们,现在他们就无事一身轻,吃完午饭就溜达着出了城门,慢悠悠在官道上走着。 大冬天在外行走的人还真不多,码头上倒还是有些人在装卸货物,应该是年货一类的。 两人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就直接离开了,等走到无人的地方,宋春临确认前方的路上也没有人以后,便将山地摩托给掏了出来。 山地摩托是烧汽油的,宋春临前世收集的也足够开很久,来到这里油直接翻倍,这下容量充足,足够他开着摩托车绕整个大景三四圈了。 顾逢月昨天就对这个摩托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之前赶路的时候太晚了,白天再一看,只觉得这摩托车更加霸气威武了,顾逢月跃跃欲试的跨上摩托车,宋春临坐在他身后给他讲解了怎么点火,怎么加速,如何刹车之类的,顾逢月尝试着开了一小段,很快就掌握了要领。 “这摩托车也太棒了吧!”顾逢月就像现代那些男生一样,摸到了车就爱不释手,他载着宋春临在官道上行驶了好长一段距离,甚至一度将油门扭到最大,风驰电掣地经过一大片山林,直到远处出现了田埂,两人才下了车。 顾逢月走在路上还兴奋不已,宋春临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这种样子,平常的少年将军大概是为了压住手底下的兵,所以总是一副严肃的表情,可现在这种神采飞扬的样子,感觉也还不错,不像将军,更像一个刚得到心爱之物的少年。 不对,他本来就是一个少年。 宋春临晃了晃脑袋,差点被自己带坑里,顾逢月今年也才十八岁,放现代就是高三生吧,努力一把可能刚上大一,自己大一的时候可没有顾逢月这么成熟稳重。 顾逢月还在兴致勃勃的跟宋春临讨论,关于自己造一辆摩托车的想法。 “那个轮子是橡胶的吗?咱们这边有吗?” “有啊,但是比较远吧,南方应该有橡胶树,具体的制作工艺我不清楚,回头去找点书。” 说到书,顾逢月又想起当初说好的造纸坊。 “我兄长说他已经按照我们写的那些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等开年就能动工,你说的那什么水车的,木头也物色好了。” 宋春临眼睛一亮:“当真?材料呢?也找到了吗?” 顾逢月看他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是的,已经跟人谈好了,等工坊建好了,那边的材料就直接拉过来。” 这下换宋春临兴奋的摩拳擦掌:“那其他造纸坊的人不知道吧?嘿嘿,真让咱们成功了,下一步就是印刷术了,机器的我不会,活字的难道我还不会吗?” “活字……印刷?”顾逢月并不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于是宋春临滔滔不绝的跟讲活字印刷术跟雕版之间的区别。 现在用的都是雕版印刷术,活字印刷术是在宋朝才出现的,如果按这个时代的历史进程,那起码还要好几百年才会出现。 顾逢月听到还能把每个字单独雕出来,然后排列组合,这种方法不但灵活,那些字块还可以重复利用,等于变相节约雕版的时间了,可谓一举多得。 顾逢月不但赞叹发明活字印刷术的人:“真乃当世奇人,这么多年了,大景读书人所读之书,除了印的,大多还是手抄本,手抄的费时费力,纸张又贵,才导致能读书都是世家贵族,家族若是没有族学,想读书更是难如登天。” 两人边说着,已经走过了那片农田,来到了昨日才歇息过的城镇,两人没打算进城,只是在城外找了个小摊,在摊子上随意解决了一顿晚饭,然后便趁着夜色,继续开着摩托车走官道。 回来的路上是顾逢月开的车,这人好不容易摸到了新玩具,正是爱不释手的时候,要不是路况不好,加上天黑看不太清,估计顾逢月还能骑得更快一点。 两人是在第二天中午回到京城的,他们没有立刻进城,而是转道去了宋家,不过三四天的时间,两人回来的时候风尘仆仆的,可把宋阿麽跟宋秦氏几人给心疼坏了,又是做饭,又是烧水的,两个人也确实是累惨了,吃饱饭便倒头就睡。 这一觉就睡到了下午,两人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赶紧骑马回京复命去了。 晚上的侯府灯火通明,顾逢云听完宋春临的叙述,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只淡淡的示意自己知道了。 “粮种已经拜托戚将军运回了,至于那个细作,疯了便疯了吧。” 时间又过了几日,坪洲府那边传来消息,安南的细作为了救人,来了一招声东击西,据说那边衙役死伤惨重,可对方也没怎么好过,只逃出去一人,应该便是这些人的头儿,至于那个疯子,在众人打架打得正厉害的时候突然发疯跑出去,现在是生死不知,但因为是个疯子,知府没有特意去追。 得知这件事情的时候,宋春临正在跟顾逢月窝在院子里烧烤,因为他说屋里烤炭火太闷了。 “幕后之人呢?不抓吗?” “抓,但现在不是时候,不过李家人是肯定要抓的,就是不知道李家家主在这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了。” 宋春临有点唏嘘:“这李家可是京城最大的粮商了,他怎么还搞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呢?” 顾逢月并不觉得奇怪:“天下人皆为利而往矣,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商人,所卖之物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确定就是真的粮种,况且,百姓的死活在他眼里,又算得上什么呢?更加上,当初对朝廷阻碍他们收购土豆红薯一事,这些世家一直耿耿于怀,如今你的土豆红薯在大景土地遍地开花,他们没尝到甜头,自然更恨朝廷,也更恨你,损人也是损的你跟朝廷,同他又有什么关系?” 宋春临这么一想,还真是这么一回事,顿时火冒三丈:“我呸,他们还是世家呢,狗屁的世家,自私自利小人罢了。” 顾逢月赶紧顺毛:“好了好了,别气了,现在咱们虽然有证据,但世家树大根深,一个区区细作说的话,他完全可以当做诬陷,不过能重创他一次也是好的,我兄长已经带人去提审李家家主了,还是昭告天下的那种,这样即使不能定他的罪,但他的名声也已经臭了,一个能把国家命脉都交给外敌的人,不论这是不是真的,在百姓们的心里,他已经等同叛国了。” 宋春临冷哼一声:“他最好是。” 顾逢云最近不回来,侯府就是他们两个人的天下,两人吃饱喝足,还不忘给顾逢云打包一份,借着送午饭的名头,过来看看事情的进展。 顾逢云当时兴师动众,带着大队人马去捉拿李家家主,除了家主,李家一些旁系子弟也都被抓了,这些人都是一些小杂鱼,靠着李家的家世平日里作威作福,欺男霸女,被顾逢云借着由头狠狠惩治了一番,百姓们纷纷拍手称快。 宋春临跟顾逢月本来还以为顾逢云会忙到没饭吃的,没成想人家确实没吃饭,但他有香喷喷的糕饼,宋家果酱制作成的果酱糕饼,顾逢云有整整一大食盒,宋春临惊讶的看着来送糕饼的盛记糕饼铺的老板,也是当初代替哥哥进学堂的苏小哥儿。 宋春临还没说话,对方却已经认出了宋春临,惊喜的叫道:“你是宋家的那个小哥儿吧?去年过年的时候咱们见过,说来惭愧,当初你哥嫂的事情,我还欠你们家一个道歉。” 宋春临忙不迭摆手:“使不得使不得,你当初也是身不由己,如今时过境迁,那些人都已经受到了惩罚,我哥嫂他们也生活幸福美满,过去的事情就别再提了,人嘛,总要向前看的不是吗?” 苏哥儿微微红了眼眶,但很快便调整了过来,爽朗的笑着道:“宋小哥儿说的是,既然往事不可追,那就朝前看,今日不知你也过来,不然我便多准备些糕饼了,我还记得你家小妹也挺喜欢吃糕饼的。” “不用了,她现在都胖好多了,我娘说姑娘家家的可不兴吃太胖,不然就不好看了,你的好意我代替家人们心领了,不知道苏小哥儿这次来是……” 苏小哥儿这才想起,自己身后还有被晾着的顾家兄弟俩,当即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咳咳,我这是感念昨日顾大人的出手相救,所以才备了些糕饼过来道谢的,不过区区吃食,我还怕顾大人瞧不上眼呢。” 顾逢云见状终于插上话了,他轻咳一声:“昨日我不过是执行公务罢了,并非特意救你,其实你也不用专门过来道谢,不过糕饼挺好吃的,苏老板的手艺很好。” 苏小哥儿:“承蒙大人不嫌弃,我也就这一个手艺能拿得出来见人了,大人喜欢便好,若是还想吃,直接派人去盛记拿,记我账上即可。” 第240章 觊觎 “可不敢当,无功不受禄,我身为官员自当以身作则,怎么能去占你们老百姓的便宜呢,更何况侯府还断没有到吃不起糕饼的时候,若我当真这么做了,那同欺男霸女的李家又有何分别。” 苏小哥儿脸色有些难看,他眼神失落的朝顾逢云拱了拱手:“顾侯爷说的是,是苏某思虑不周了,既然糕饼已经送到,那我这就先回去了。” 送走了苏家小哥儿,宋春临默默收起了他们带来的烤肉便当,顾逢云眼尖,直接伸手去要。 “我都瞧见了,给我拿的什么好吃的?” 宋春临只得又将便当盒给拿出来了,递给他:“是烤肉,刚烤好的,还热乎着呢。” 顾逢云满意的把便当盒打开,满满一盒撒了烧烤料的烤肉,五花肉烤得焦香,牛肉很嫩,羊肉串滋滋冒油,下面那层还配了薄饼跟解腻的蔬菜,最下面还有切好的水果,整个食盒装的满满当当,顾逢云表示十分满意。 “看着不错,你们吃了吗?” 两个小的忙不迭点头,顾逢云这才安心开始吃饭,宋春临跟顾逢月两人坐在一旁,看着那满满当当的糕饼,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顾逢月指着那糕饼问他哥:“哥,那盛记的老板为何要送你糕饼?” “他啊?”顾逢云咽下一口烤肉,喝了一口茶水顺顺喉咙,才对着两人娓娓道来。 “昨日不是去捉拿李家的人吗,正巧遇到那李家家主的侄儿仗着自己的身份,想要强抢民男,我顺手就给解救了,然后他今天就给我送了一堆糕饼过来,嗯,就这样。” 强抢民男?好小众的词哦,宋春临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听这四个字凑一起的,总感觉哪里不太对。 “嘶,李家家主的侄儿?我依稀记得李家家主的侄儿都已经成婚了啊,还有几个都当爹了。” 顾逢月这么一说,宋春临也意识到哪里不对了。 “合着他抢回去还是做小的啊?” 顾逢云一脸理所当然:“不然呢?那些世家的子弟一到适婚年龄就直接成婚,嫁娶的也都是家世相当的,像苏小哥儿这样没有家世,除了一个老母亲,也没有其他男性长辈亲人在身侧的,除了做小还能做什么?这盛记近两年在京城也算是小有名气了,李家不止是想让苏家小哥儿做小,他可能还想将盛记据为己有。” 宋春临张大了嘴巴:“啥?都家大业大的,他抢人就算了,还想抢人家的产业啊?而且苏小哥儿又不愿意,他们怎么抢?” 顾逢云嗤笑一声:“产业谁会嫌多啊?况且大景律规定了,未成婚的女娘哥儿是不能置业的,明面上大家都叫苏小哥儿一声老板,但实际上这产业应当是他母亲的,大景律还规定,外室跟滕妾是不允许有产业的,只要李家的人够黑心,把苏小哥儿强娶回去当个外室,然后再把人家母亲弄死,便可依照外室无继承权的理由,让他的夫君继承。” 宋春临目瞪口呆:“大景律到底是谁定的啊?前有提出和离要净身出户还倒贴的,现在居然还有外室不能继承,反倒毫无亲缘关系的丈夫能继承?这合理吗?” 自然是不合理的,甚至到了连顾家兄弟都觉得离谱的程度,但再离谱,他们短时间内还抽不出手去更改,要知道,每一条律法制定的背后,都有他存在的理由。 顾逢月知道自己说服不好宋春临,只好拉着气嘟嘟的宋春临,给他顺毛。 “别生气了,幸好昨日哥哥去抓人了,如今人已经在大牢里了,想必短时间内是不会放出来的,如此你可放心了没有?” 顾逢云也顺着这话往下继续道:“苏老板也是因为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才专门过来道谢的,只不过他拿的也太多了,春临你拿回去分给你的弟弟妹妹们吃。” 宋春临眨巴了一下眼睛:“这不太好吧,毕竟是人家的一片心意。” 顾逢云无所谓道:“东西拿来就是吃的,有什么不好的,真的全给我吃,我也没这么大的肚子啊。” 宋春临跟顾逢月对视一眼,两人的表情都比较奇怪,特别的顾逢月,他试图提醒他哥:“哥,这可是人家特意,专门,送给你吃的。” 顾逢云听着弟弟一直强调那特意跟专门这两个词,心想这孩子今天吃错药了吗? “我知道啊,我这不是吃不完吗?吃不完总不能扔吧,所以才让春临带回去给几个孩子吃啊,他们比我爱吃这个。” 看着顾逢云的眼神,清澈中带着一丝莫名其妙,宋春临跟顾逢月算是明白,为啥这位主儿到现在还是单身了。 顾逢月叹了口气,沉重的拿起那一食盒的糕饼,想了想,还是留下几个给他哥哥,总不能真的全拿走,让人家心意落空不是? 等宋春临提着一大篮子的糕饼回家,家里的小崽子们全都欢呼一声,就连年纪最小的圆圆也跟着嗷了一嗓子,宋家其他人更是瞪圆了眼睛。 宋阿麽看着那满满食盒的果酱糕饼,有些不敢置信。 “哎呦喂,你哪儿来这么多盛记的糕饼,咱们村里的人早早去排队,结果人家说每人只能买两斤,你这咋能买这么多?别不是你用果酱换的吧?” 宋春临疯狂摇头:“我不是,我没有,这个是人家盛记的老板送去给顾侯爷的,侯爷说他吃不完,让我拿点回来给家里的弟弟妹妹们吃。” “原来如此…不对,盛记的老板为啥送糕饼给顾侯爷啊?”宋阿麽问出了大家心中的疑问。 宋春临把之前顾逢云说的那些又复述了一遍,宋家人听完以后,也不免都有些唏嘘。 宋爷爷都叹了一口气:“唉,也是个苦命的孩子,日子刚有些起色,又遇到这种事情。” 宋大禾:“在京城这种遍地贵人的地方,一个无权无势,又身怀宝物,怎么会不令人觊觎呢?迟早的事情,这小哥儿要么早日找个夫君嫁了,要么离开京城,否则同样的事情怕是还会遇到。” 第241章 瑞雪 赶在过年放假之前,刑部一口气抓了不少世家子弟,其中身份最高的就是李家家主了,而他的罪名也是最大的——通敌叛国。 这个罪名一出来,李家各处的产业都收到波及,其中最为惨烈的就是他们家的粮铺了,经历过上次抬高粮价的事情,李家粮铺的风评受损不说,生意也一落千丈,这大半年过去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起色,一个通敌叛国又把他们给打回了原位,甚至比之前还要差。 李家的粮铺一家接一家的关门,李家主事的又全给抓进去了,李家的族老不得不亲自出面去疏通,然而正巧刑部放假了,那位族老去了好几日得到的都是大人不在,无法处事的答复,气得老人家捂着心口,差点就此一命呜呼。 除了李家人,一些跟李家关系密切的世家也有人被抓,只是没有李家这么严重,罪名也顶多是调戏良家妇女,欺行霸市一类的,搁从前也算是无伤大雅,花点钱财便能免灾,但现在刑部上下都是皇帝的人,顾逢云更是看世家不顺眼,他要是能够通融那就见鬼了。 为了躲避这些世家的围追堵截,顾逢云干脆趁着放假悄悄跑来宋家,跟宋家人一起过年。 于是今年的宋家过年那是比往年都要热闹,除了顾家兄弟,卢明跟傅年也干脆搬了过来,家里还留有他们的房间,一群人住在一起更方便照顾他们。 宋大禾跟陈渔儿也是天天带着孩子来这边蹭饭,如今陈渔儿的肚子渐渐大了,宋大禾干脆也不开火了,跟着老婆孩子蹭吃蹭喝的,宋爷爷跟宋阿麽更是笑得合不拢嘴,陈渔儿还没生呢,就天天把小孙孙挂在嘴边。 陈渔儿一开始还担心宋秦氏不高兴,结果宋秦氏非常善解人意。 “爹跟小爹爹他们盼星星盼月亮才盼得大禾回来,你跟大禾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他们都是打心眼里高兴的。” 听到宋秦氏这么说,陈渔儿才放下心中的不安,坦然地接受了两位公公的嘘寒问暖。 因为家里人多,所以宋大庄又在院子里起了一个炉子,专门用来烤宋春临带回来的羊。 烤全羊这活宋春临已经轻车熟路,他叉着腰指挥着他爹跟他叔叔,把整头肥羊均匀抹上特制的调味料,腌制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就能架上去烤了。 几个孩子还是第一次见烤全羊,全都稀罕得不行,宋春明跟宋春晓还好一些,因为之前宋春临的一些奇思妙想,哥俩也算见过世面的人了,李根生则跟宋圆圆一样,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头被抹上各种香料的大肥羊。 李根生喃喃道:“这就是烤全羊啊,这么大一只羊真的能烤熟吗?” 宋春临拍着胸脯保证:“绝对熟,相信我,我在边关吃得可多了,烤熟的时候再撒上孜然,那味道,简直绝了!” 宋秦氏走过来,把这些小崽子们往屋里赶:“好了好了,羊要到明天才架火上烤呢,现在天色晚了,快回屋里,准备吃饭了。” “好哦,吃饭啦!” 一群人类幼崽欢呼着回去吃饭,宋秦氏笑吟吟走在最后,把还坐在婴儿推车上的宋圆圆给抱起来。 陈渔儿看着那婴儿推车有些眼馋:“嫂子你这个车子好,推着孩子能去好多地方,真方便,以前我们那会儿哪里晓得孩子还能推着到处走啊,要么背着,要么抱着,可累人了。” 宋秦氏表示赞同:“可不是,当初咱们哪儿懂这些,还不是春临画的图纸,给木匠做的,不过圆圆长得太快了,估计等你肚子里的这个落地,正好能接上用。” 陈渔儿眼睛一亮:“嫂子你说真的吗?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客气啥啊,都是一家人,我反正是不会再生了,等春生那两口子还有好几年呢,你先用着又咋了,说不定咱爹还盼着你给大禾多生几个呢。” 听到多生几个,陈渔儿脸上红扑扑的:“嫂子你说啥呢,还多生几个,我们这个年纪,能有个一儿半女就知足了。” 妯娌两人边说边笑着进了屋,堂屋里现在摆了两桌,大人一桌,孩子一桌,还没过年呢,桌子上就摆得满满当当,一眼望去,鸡鸭鱼肉全都有。 宋爷爷照例说了几句话,大意便是让大家今天早点睡,明儿大年三十还有好多活儿干呢。 底下的子孙们整整齐齐的应了一声,宋爷爷满足得眯起了眼睛。 “真好啊,咱们这一大家子,也算有个大家族的样子了。” 大年三十一早,宋家老少早早起床,便是连几个小的也从被窝里爬出来,宋春晓今天的具体任务就是看着妹妹,宋春明就跟在哥哥们的屁股后面,给几个房子都贴好窗花、福字以及对联。 家里的房子比较多,这些孩子们贴起来还挺费功夫的,从宋家老宅,到隔壁宋大禾家,然后是卢明跟傅年的家,最后是宋家的工坊。 工坊现在是停工状态,但工坊的库房里还放着不少的粉条、果酱跟辣酱,这些是专门留着自家吃,以及过年拜年送礼用的。 宋家人现在的地位水涨船高,来拜年的人自然比往年还要多些,所以宋爷爷也特意备了不少的礼品,都是用来回礼用的。 至于里正跟村长家的礼物,则由宋春生亲自送过去,以示尊重。 几个孩子贴完了所有房子的窗花对联,回到家的时候宋春生还在跟顾逢月一起挂灯笼,知道宋春临喜欢宫灯,顾逢月特意将皇帝赐给侯府的宫灯一口气全拿来过来,挂在宋家这小院子里,到也熠熠生辉。 “好了,这是最后一盏,挂完了咱们就去吃饭。”顾逢月从梯子上下来,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一群小崽子站在院子里对着那些宫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一个说兔子的好看,一个说老虎的威风,还有喜欢八角宫灯的,说够精致。 几个小崽子你一言我一语的,给这个冬日增色不少。 第242章 过年 说来也巧,挂好宫灯没多久,天上纷纷扬扬的飘起了雪花,一群小孩吵着要打雪仗,结果被宋阿麽给武力镇压。 “快吃饭了不许打架,春明你带着弟弟们去洗洗手,瞧这一个个手脏的哟,知道你们去糊对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去掏大粪了。” 几个孩子被训斥着,乖乖去洗手去了,宋阿麽看着这几个小孩子就感觉头疼,希望明年这几个能懂事点吧。 相比宋家这边的热热闹闹,李家大门紧闭,门口还留着一些鸡蛋壳跟烂菜叶,这是一些被李家欺压过的百姓特意过来扔的。 李府后院,一群妇孺围着其中一个院子,全都忧心忡忡地等着,院子寒冷也顾不得了,都在期盼着里面的人能醒过来。 然而里面的大夫出来了一个又一个,全都对着院子里的众人摇头。 “老太爷年纪大了,这次受了刺激…唉,你们准备后事吧。” 老大夫话音一落,院子里顿时响起哭声。 “老太爷都走了,谁还能去替家主他们疏通啊……” 这些人并非哭老人离世,更多的是哭她们未知的前途,李家能主事的人全都被抓了,剩下一些说不上话的,还有就是这群妇孺了,皇帝还未给李家定罪,这些妇孺才得以继续留在李府,只是不能出城,令一些想要离开京城投奔娘家的只能就此作罢。 而那些娘家就在京城的,也不是没想过回娘家求救,然而因为李家这次的罪名是通敌叛国,即使没有定罪,那些人也不可能去蹚这趟浑水,甚至恨不得跟这些外嫁的断绝关系。 今日是除夕,李府却挂上了白,守在门外的一个小厮看见了,慌忙逃走,他七拐八拐的穿梭在西市的小巷子里,直到一座小院前停下,待扣响大门,里面开门的是一个小丫鬟,丫鬟先是警惕地看了一下四周,确认没有人以后,才让小厮进去,待她关上门,里面的屋子立刻走出一个身怀六甲的妇人,那妇人赫然便是周宁的堂姐——周大丫。 周大丫身子沉,这段时间因为没休息好,脸色蜡黄,眼圈乌黑,明明孕后期都会水肿的,偏她脸颊凹陷,整个人憔悴得不成样子,要是周宁站在她面前,怕也要费一番功夫才能认出她来。 小厮把李府的事情和盘托出,周大丫听到那李家的族老已经离世,整个人脸色一白,竟有些摇摇欲坠,好在丫鬟眼疾手快将人给扶住了。 “夫人仔细身体,您还怀着小少爷呢,一切当以身子为重啊。” 周大丫苦笑:“还少爷,若李家罪名属实,别说少爷了,我们活不活得成还是个问题……” 周大丫悲从心来,她还以为跟着这位能有好日子过,没成想一切竟如那镜花水月般,眼看就要成空了。 丫鬟咬咬牙,最后还是忍不住同周大丫提议:“夫人,您那位堂弟不是嫁给了宋家大郎吗?那宋家如今同勇毅侯府成了亲家,若是他愿意帮您在勇毅侯面前说几句好话……” 周大丫听得出丫鬟的未尽之言,但她自幼瞧不起父母双亡的周宁,再加上周宁跟宋家害得她父亲下了大狱,如今要她低下头去求他,她做不到。 看着周大丫这副样子,丫鬟也是豁出去了,她苦口婆心地同周大丫分析着厉害,希望周大丫能看在孩子的份上,替自己跟孩子找一条生路。 周大丫不知道是听进去了没有,等丫鬟说得口干舌燥之际,才缓缓点头,同意了丫鬟的办法。 宋家这边其乐融融,已经开始摆饭了,如今家里人多,宋大庄早早就去木匠那里定了一张大圆桌,大家挤一挤正好能坐下,桌上最醒目的就是那用巨大托盘装着的烤全羊,跟烤全羊相比,周围的鸡鸭鱼肉都显得迷你了许多。 宋爷爷跟宋阿麽看着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脸上的笑容就没停下来过,宋阿麽更是时不时扫过陈渔儿的肚子,心里满是期待。 开席前宋爷爷照例说了一些话,大意便是今年粮食丰收,家里添丁,希望来年也能风调雨顺,添丁添财之类的吉祥话,宋爷爷说完,便示意顾逢云说几句,虽说顾逢云是晚辈,但在场众人就属他的身份地位最为贵重。 顾逢云推却不过,也跟着举杯说了几句,讨个吉利。 一群小崽子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反正等长辈们说完了话,这些孩子就一个劲儿的鼓掌欢呼。 宋家团圆饭上喝的是自家酿的葡萄酒,这些还是去年酿的,用的都是空间出品的葡萄跟水,味道可比前世的葡萄酒好喝太多了,度数也不高,连宋秦氏都能喝一大杯,几个小崽子除了圆圆都小小尝了一口。 身怀有孕的陈渔儿只能眼巴巴看着大家喝,自己只能喝葡萄汁解馋。 宋大庄喝完一杯,感觉回味无穷,于是打起了宋春临那葡萄园的主意。 看着他爹一脸的馋样,宋春临无语道:“爹,我那些葡萄还只是幼苗呢,就算是收了葡萄酿酒,那也得等到后年去了,您想的也太早了。” 就这还是在他过完年就能拿到酿酒文书的条件下呢,如今他顶着一个护国神射手的名头,再加上勇毅侯府的面子,那些工部的官员才会给他好脸色,这要是换成了普通人,怕不是得等上好几年才能拿到文书。 宋大庄听了儿子的话,顿时觉得遗憾了起来。 “还得等这么久啊。” “两年还算久?你怎么不问问到时候那么多酒运过来,咱们得费多少人力物力呢?你啊,光知道喝。”宋秦氏没忍住数落了宋大庄一下,宋大庄只得讪笑。 “嘿嘿,媳妇,我这不是就这么一说嘛?再说呢,咱们家春临酿的酒,它指定好喝,就像咱家的果酱啊粉条一样,今年过年,那些粉条卖得可比果酱还好咧。” 宋秦氏似乎也是想到了这个,嘴巴立刻笑得合不拢了。 第243章 美食 宋春临听到他们说粉条,此时也仿佛想起,自己回来这么久,还没来得及过问家里的产业呢。 说起这个,全家人都眉开眼笑的,宋爷爷更是笑呵呵的同宋春临比划了一个手掌。 “咱家今年过年卖的这些年货,可是赚了这个数呢!” 宋春临震惊的瞪大了眼睛:“五百两?” “可不是嘛,今年你回家晚,临时做的果酱只卖给了盛记,但那些粉条咱家可做了许多,不光是咱家地里的,咱们村里的那些土豆红薯我都收回来了做粉条,起初只是想着给家里添个进项的,谁能想到摆到摊位上没多大会功夫就卖完了,嘿,比果酱还招人稀罕呢。” 事实上是粉条的价格比果酱要低,而且是正经能当粮食吃的,同果酱相比,明显存放时间更长,还能当主食的粉条自然要更受欢迎一些,更别说这在京城还属于一个新鲜吃食,用红薯土豆来做的,大家今年也吃过各种土豆红薯做成的美食了,现在出了一个土豆红薯的农副产品,可不得买些回家让家人也尝尝味道嘛? 结果吃过的人还有些真爱上这一口了,冬日里把粉条泡软了往暖锅里一放,吸溜吸溜的别提多好吃了,这玩意还经得住放,买多了吃不完也不怕马上就坏掉,爱吃的人家更是几十斤几十斤的往家里扛,更有人直接买了拿去当年礼,送亲戚送朋友,也有面子不是。 宋春临万万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粉条,居然还真能给家里赚回这么多钱,宋爷爷说的五百两,虽然没有刨除人工跟收购原材料的钱,但对普通的庄户人家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相当于从前一家人近十年的嚼用了。 宋春临表示震惊:“哇,那明年咱家是不是要扩大一下作坊啊?” 宋大庄表示不需要:“现在这样就可以了,钱赚来是为了给家里过好日子的,如今咱家这日子已经远比在西北时好过了不知道多少倍,咱们也知足了。” 宋爷爷也赞许地点点头:“大庄说的对,钱财是赚不完的,光是咱家地里一年的产出,就是从前的好几倍了,加上工坊那边的,爷爷这辈子便是当掌柜的那些年,也不曾见过这么多的银子呢,这也是托了你的福啊,春临。” 新嫁进来的陈渔儿跟周宁都不太理解这句话,卢明跟傅年的表情倒是有些变化,但很快,傅年轻轻握住了卢明的手,两人便默契的没再多说些什么。 年夜饭一直吃到了日暮时分,宋阿麽婆媳几个去忙着准备晚上的食材,宋大庄跟宋大禾则在宋春临的指导下开始堆所谓的泥窑,他们打算晚上窑鸡吃。 “爹,不是这样的,你这样弄都要塌了。”宋春临跺了跺脚,果然,随着他的话音一落,那堆了一半的窑果然塌了。 宋大庄一脸无辜:“我咋知道这玩意这么难弄呢……” 宋大禾屁股一扭,把捣乱的大哥挤到了一旁:“哥你别弄了,我来!” 但事实不尽如人意,宋大禾眼看就要堆好了,最后一块封顶的时候却塌了,这下好了,兄弟俩被宋爷爷提溜着回来了。 “你俩就不是干这个的料,可别再去捣乱了。” 宋大庄跟宋大禾兄弟俩一走开,顾逢月跟顾逢云两人就很迅速的把窑给堆起来了,宋春临高兴的抱着顾逢月的手臂又蹦又跳的,看得宋大庄兄弟俩眼睛都要喷火了。 “不是,凭什么他们就能堆好?” “……” 随着火苗的窜起,那泥块很快就被烟熏黑,等过了半个时辰,泥块已经被烧得通红,宋春临看着可以了,便示意顾逢月撤走柴火,宋阿麽他们已经将准备好的食材用荷叶包裹好,外面还糊上了一层泥巴,等柴火完全撤走以后,宋春临把那最大的那个泥团从上面扔了进去,瞬间就把好不容易堆好的窑给砸塌了。 宋大庄跟宋大禾齐齐瞪眼:“春临,你干啥砸了啊?” “是啊,好不容易弄好的,这就砸了?” “哎呦这些吃的用泥糊着,能好吃吗?” 其他人没参与过这个活动,全都一头雾水,宋春临却信誓旦旦:“这个东西就是要砸掉的啊,你们就等着吧,待会这些东西熟了肯定能好吃。” 全家人于是将信将疑的围坐在火堆边等着,旁边的桌上摆着自己熬的酸梅汤,一边聊天一边喝酸梅汤消消食。 圆圆小朋友最先等不住,待她睡着了,宋秦氏轻手轻脚抱着放回屋里,剩下宋春明跟宋春晓两个最小的还苦苦撑着,李根生还好一些,但精神也有些萎靡。 幸好在他们快要睡着的时候,宋春临终于说好了,于是几个人立刻打起了精神,朝火堆那里看去,就连大人们也是一脸的好奇。 随着泥块被扒拉开,里面便露出了一种独特的香气,顾逢云嗅了嗅,觉得这味道还挺新奇的。 “本侯还是第一次吃这样烹制的东西呢,幸好今年推了宫宴没去,否则错过此等佳肴,岂不是可惜。” “那侯爷待会可得多吃一些,春临,来给侯爷一个大鸡腿!”宋爷爷朝那边吼了一句,宋春临欢快地应了。 顾逢云哭笑不得:“宋爷爷你可别开玩笑了,我方才吃进去的晚饭都还在喉咙里没有下去呢,这要再来个鸡腿,怕是今晚都要睡不着了。” 虽然嘴上是这么说,但等那香气扑鼻的大鸡腿递到他面前时,顾逢云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着周围的宋家人,大家也是吃得津津有味,几个小孩更是吃得满嘴流油,心想撑就撑吧,美食当前,谁还管睡不睡得着啊,再说还有酸梅汤呢,宋家这个酸梅汤也不知道怎么熬的,效果居然还不错。 宋春临从空间里拿出不少食材,这些东西全部烤熟足够大家吃个肚儿圆,吃不完也不要紧,等众人散去以后,宋春临把剩下那些没动过的放进空间里面,这些还都是温的,等嘴馋了拿出来便能直接吃。 第244章 火锅 李家的事情是初一一大早,侯府管事派人来报的,李家家主虽然不做人,但那位族老年纪大,辈分也大,京城也有不少勋贵算他名义上的晚辈,因此管事特意来通报了一句。 顾逢云是猜到人会死,但没想到这么快死,这比他预计的还要快上好几个月,距离上一次在刑部见到那位老人的时候,人家身体似乎还算硬朗,没想到只撑了不到半个月人就没了。 顾逢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去李家吊唁一下,顾逢月也执意要跟着去,被顾逢云拦下来了。 “我去即可,我们家现在跟李家就是死敌,去的人多了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去示威的,待会我去给老太爷上柱香就回来。” 顾逢月还想说些什么,顾逢云已经上了马车,还伸出手挥了挥,让他快进去,顾逢月也只回去等着。 宋爷爷看见顾逢月进来也问了一句,听到顾逢云是去吊唁一个长辈,也不免有些唏嘘,也许是人上了年纪就见不得这些,这一天宋爷爷的情绪便有些低落,直到宋圆圆睡醒午觉了,被宋秦氏抱出来塞进宋爷爷的怀里,天真的小奶娃立刻把人给逗笑了。 看到宋爷爷恢复,其他的人也全都松了一口气。 宋秦氏收拾着明天要拿去周家的礼物,因为家里就这么一个媳妇要回娘家,所以大家的活还算轻松,除了必备的一条猪后腿,还有两坛子老酒,四瓶家里的果酱,布匹是细麻布,但宋秦氏还另外给添了五斤棉花。 棉花如今还算是个稀罕物,周宁看见的第一时间就想着让宋秦氏收起来。 “这棉花家里都不够用的,怎么还拿出来送礼呢,娘,您给换成几盒糕点就行了。” 宋秦氏没答应,反而开解周宁:“家里种了棉花,自然是要先孝敬长辈的,不管他们曾经对你如何,为人子孙,该做的都要做足了,这样才不会让人抓住你的话柄,这村子里的长舌妇嘴可比你想的还要碎,你把自己该尽的本分都尽了,他们若是还到处乱传闲话,你就能理直气壮的堵住他们的嘴,咱们啊,理直了气也就壮了。” 陈渔儿在一旁扶着肚子笑着道:“你们还年轻,等过两年有了孩子了,便知道过日子这种事情啊,只要无愧于心,旁的人不管指摘你什么,你也不会犯怵。” 宋秦氏笑眯眯的:“是这个理,咱们做晚辈的,也就尽这么几年的孝了,唉,他们一把年纪了,你又能再回去几次?” 说起娘家,两个妯娌就都有些伤感,她们都是没有娘家可回的人,宋秦氏的娘家只有继母兄嫂以及弟弟才是一家人,陈渔儿的娘家也差不多,在旱灾的时候爹娘都死了,只剩弟弟同弟妹一家子,当初逃难的时候他们没跟着来,如今也不知道还活着没有。 大过年的,大家都觉得办丧事有些晦气,因此来李府吊唁的人其实不算多,管事的看见顾逢云走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跪在地上的一众家眷也都面面相觑。 不过大家并未做声,等顾逢云上完了香以后,李家家主的夫人才冷哼一声,并未给顾逢云回礼。 “顾侯爷就不要猫哭耗子假慈悲了,我们李府,不欢迎您。” 顾逢云:“……” “顾某只是尽一个晚辈,来送老爷子一程罢了,李夫人无需这么大的火气。” “哼,火气?”李夫人缓缓起身,她恨恨盯着顾逢云的脸:“顾侯爷真是好大的脸来教训我们?老太爷为何会走得这么突然,难道不是拜您所赐吗?你少在这边假惺惺,若不是你强行绑走我夫君他们,老太爷身子硬朗,本不应该走得这么早的,都是因为你!顾逢云,我们李家同你,此仇不共戴天!” 顾逢云此时也冷下了脸,他背起手,周身的气势也不再收敛,他对上李夫人的视线,毫不畏惧道:“李家家主为何会被抓,本官不信你这个枕边人会一无所知,李夫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看来你们李家这些年日子过得属实是太安逸了一些,该碰的你们碰了,不该碰的,你们也要去碰,你以为,陛下会容得下你们的贪心吗?” 李夫人脸色苍白,身形摇摇欲坠,她也不是无知妇人,家中的一些事情她不是不知晓,只是觉得大家都这么干,只要不出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事儿便过去了,可她却从未想过,自己夫君这一次居然捅出了这么大的一个篓子来。 那可是通敌叛国啊! 李夫人闭上眼睛,她心中一片悲凉,因为她明白,顾逢云既然敢抓,那想必肯定是手中有了确凿的证据,不管是人证还是物证,必定是能直接把他们李家摁死的,不然顾逢云气焰不会这么嚣张。 想到他说的陛下,李夫人心更凉了,若只是顾逢云针对李家的话,这事情尚且还有一线转机,若顾逢云背后站着的是皇帝,那李家便是再无翻身的可能了。 想通了这一点以后,李夫人颓然跌坐在原地,久久没有言语。 顾逢云也没惯着她们,转身大跨步离开这里,走出李府大门的时候,他转身朝那气派的李府牌匾看了一眼。 “百年世家啊。”说完这一句,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上了马车就离开了。 他回来的时候还算早,宋秦氏正好摆饭,看见他进来就招呼着上桌吃饭,顾逢云心中一暖,笑着应了一声。 宋家人饭桌上可没有食不言寝不语那一套,大家说说笑笑话着家常,今天吃的大部分是昨天的剩菜,不过大部分都是生的,中间架起了三个暖锅子,一共三个口味的火锅供大家涮肉吃。 宋春临最喜欢的还是麻辣火锅,全家人就数他跟傅年朝辣锅伸筷子的次数最多,其他人看他们两人吃的这么香也尝试着夹一筷子,最后都被辣得连连咳嗽。 陈渔儿也好奇的尝试了一下,然后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变得能吃辣了。 第245章 告状 “这锅不辣啊,还挺香的。”陈渔儿开心的夹了好几筷子辣锅里的娃娃菜,那娃娃菜在锅里煮得入了味的,比肉还更能吸辣,宋大禾看着那红彤彤的菜叶子,忍不住后退了些许。 “媳妇,要不咱吃别的吧,这个看着就辣……” “哪里辣了,你尝尝,真的不辣。”陈渔儿说着就夹起一片肉,递到宋大禾嘴边。 看着信誓旦旦的媳妇,宋大禾心里狐疑,方才自己吃的时候明明辣得不行了,怎么现在媳妇看起来跟没事人一样,难道这辣锅还能越煮辣味越淡吗?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宋大禾张嘴将那片肉给吃了,吃完他就开始后悔,艰难的咽下肉片以后,宋大禾立马开始疯狂喝酸梅汤,因为要吃火锅,酸梅汤是提前冰过的,此时喝下去倒是缓解了一点辣度,可一旦停下,嘴里火辣辣的感觉又上来了。 可怜宋大禾一个黑皮糙汉子,被一片肉给辣得脸都红了,看得陈渔儿目瞪口呆。 陈渔儿不信邪又夹了一片肉放进自己的嘴里,口腔里只有肉跟油脂的香气,除了煮得久一些有点老,并没有半点辣味啊。 宋阿麽看着儿子儿媳这样,差点笑岔气。 “哎呦喂,你们俩可真是,渔儿你好歹是生过一个的人了,咋还不清楚怀着身子时口味会改变的事情呢?” 宋秦氏也反应过来了,她捂着嘴巴笑。 “弟妹啊,你真是一孕傻三年,你这怀着身子呢,口味跟没怀之前不一样,那不是正常的吗?” 原本还在疑惑的陈渔儿被提醒过后,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哭笑不得地替宋大禾重新倒了一杯酸梅汤。 “哎呦我才知道呢,从前也没吃过这么辣的,这不是没反应过来吗?” 宋阿麽看向她的肚子,温柔道:“这孩子味道还挺重口的,将来家里能吃辣的又多一个了。” 宋春临也眼含期待的看着陈渔儿的肚子:“那以后弟弟的辣椒我全包了!” 众人闻言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正当他们吃饭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许是里面太过热闹,导致他们谁都没有第一时间听到声音。 门外的人敲了一下有一小,可大门丝毫没有动静,听着里面的欢声笑语,周大丫咬了咬唇,示意丫鬟让开,自己上前几步,用力拍着门板,那‘砰砰砰’的声音终于掩盖了里面的笑声。 宋家众人全都疑惑的看向门口,这大年初一的,谁会这么不懂规矩上门拜年呢? 宋爷爷皱了皱眉,宋大禾立马示意宋春生前去开门,宋春生把筷子一放就出去了,等他打开门就吃了一惊,因为来人居然是周大丫。 看着周大丫大腹便便的样子,宋春生虽然心里有些不高兴,但还是转身跟家里人说了一句:“媳妇,堂姐来了。” 周宁微微一愣,正想说哪个堂姐,转头一看,就发现周大丫正好也朝他看来,因为家里的规矩,宋春生没有让周大丫进门,周宁也起身快步来到大门口,有些不解的看向周大丫。 “堂姐,今日是大年初一。”言下之意是这里不欢迎她这个客人。 然而周大丫却像是听不见似的,她目光流转,在堂屋的一大桌子人里找到了顾逢云,她虽然没有见过顾逢云,但脑子还是有的,光看顾逢云身上的打扮,以及通身的气势,她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人,然而周宁夫夫两人却是半点也没有请她进去的打算。 周大丫在心里不断咒骂着二人,却浑然忘了是自己先在大过年突然找上门的,按理来说没有谁会在大年初一来串门,因为会影响主人家一年的气运,所以周大丫此刻的行为,跟专门跑来触霉头差不多了,搁谁家都是不欢迎的。 偏生她自视甚高,觉得自己身为周宁的姐姐,周宁不管怎样都该对她以礼相待,此时见周宁跟宋春生一样油盐不进,脸上就换成了一种哀怨之色。 很好,看起来更倒霉了。 周宁跟宋春生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周宁更是对周大丫没什么脸色。 “堂姐,过年的规矩你不会不知道吧?大年初一的跑来我家,到底想要做什么?” 周大丫看着面色不善的夫夫两人,心里堵着一口气,语气也变得生硬起来:“我来这里又不是为了找你的,更不是拜年的,你不需要这么防着我,我只求见一面顾侯爷,见了就走。” 见顾侯爷?周宁更惊讶了,宋春生也是如此,然而两人怎么也想不到,周大丫能跟顾侯爷扯上什么关系。 见他们似乎是不相信,周大丫又道:“这么说吧,我是为了我夫君而来的,顾侯爷将我家夫君给抓走了,我为人妻子的,来问他一句,不过分吧?” 这下宋春生夫夫更是满脸的难以置信,周宁本来以为周大丫是来特意找茬的,但看周大丫挺着大肚子还要赶来宋家,只为了见顾侯爷一面,心里对她的话算是半信半疑,他让宋春生进去跟顾逢云说一声,见不见,那就是顾逢云的事情了。 顾逢云听完宋春生说的话,心里也是觉得有些不太愉快,但看在周大丫身怀六甲的份上,还是纡尊降贵的走到门口,看着周大丫: “你说你的夫君被我抓了,那你夫君姓甚名谁,又因何故被我抓走?” 顾逢云此刻只穿着常服,但身为上位者的气势却没有收敛,周大丫被他的气势所慑,只觉得两股战战,但还是硬着头皮告状。 “我家夫君姓李,单名一个旭字,是李氏子弟,他是被你以偷盗粮种的理由抓走的,现在他生死未知,家中长辈又已仙逝,只剩我带着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我只想问问侯爷,偷盗粮种这种案件理应交由京兆府尹来审问,为何这次却是刑部过问,甚至还直接将人带到了刑部大牢,你们可是连举证都没有,凭什么就能直接抓人了?” 第246章 初一 周大丫是有备而来,一字一句说的头头是道,连周宁听了也非常的诧异,他这个堂姐他可再清楚不过了,大字不识一个的,何时竟然连刑部跟京兆府尹两者办案的区别都能分辨出来了? 刑部捉拿的犯人一般都是十恶不赦,或者罪犯欺君的那种,偷盗粮种属于盗窃罪,按大景律确实是交给京兆府来处理才是正确的,但李家偷盗的粮种关乎国本,兹事体大,皇帝特批刑部受理此案,因此刑部才可以直接越过京兆府尹捉拿案犯。 当然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普通百姓肯定是不清楚的,便是周宁跟宋春生也都是第一次听说,同样是办案子,刑部只处理大案、要案、人命案,京兆府大概就只处理一些小偷小摸的案子,更多的是调解民事纠纷,同刑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所以今天周大丫过来替丈夫讨公道,在外人眼里,那是合情合理的。 可宋家人又不是外人,此时宋春临跟顾逢月也从饭桌上下来,来到门口,两人就站在顾逢云身后,等着顾逢云的下文。 然而顾逢云却是面色古怪,再次问了周大丫一遍她丈夫的姓名。 “你方才说你夫君姓李,单名一个旭字?他可是李家子弟,日字辈,今年二十有四,家中排行十五。” 周大丫听完后心中泛起嘀咕,但还是老实回答:“正是,我夫君堂堂李家子弟,李家家大业大,夫君平日里深受家主器重,他有什么理由去偷盗区区粮种?那粮种又不能种出金山银山,我夫君偷它做什么?” 顾逢云都被气笑了,他看周大丫的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小丑。 “你说你是李旭的娘子?若是我没记错,那李旭确实深受李家家主赏识,就连他的妻子,也是特意求娶的,范阳卢氏旁支的嫡幼女,卢氏乃范阳大族,他们家旁支的嫡女,身份可比李旭还高出一截,你说你是他的妻子,可你似乎也不姓卢,若我没有听错,这春生媳妇,还要唤你一声堂姐的,怎么,你当本侯是什么可以任由你戏耍之人吗?” 顾逢云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气场全开,周大丫哪里见过这种阵仗,被他这样厉声一呵,居然有些腿软,眼看就要站不住了,她身后跟着的人急忙上前,将她给扶住了。 顾逢云可不是那种怜香惜玉的人,特别是这种大过年跑来扫兴的人,她要真是李旭的正妻也就罢了,偏偏她不是,而李旭的罪那是皇帝给定的,顾逢云只是负责抓人,今日哪怕真的是李旭正妻跑过来,他也是不可能放人的。 周大丫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正要说些什么周宁却突然开口道:“堂姐,你不是说姐夫家境优渥,对你也很好吗?为何侯爷却说姐夫早已婚配,堂姐你是不是也早就知道姐夫已有妻子了?” 周宁这话算是问到点子上了,周大丫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我同你姐夫鹣鲽情深,如今我已经有了他的骨肉,侯爷将他抓走,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将来日子可怎么过啊?” 周宁冷哼一声:“你若是将身上的首饰钗环当了,换来的银钱也能勉强拉扯大一个孩子了,再不济,我不信大伯母不会接济你?” 听到要当首饰,周大丫立刻叫嚷起来:“好你个周宁,你就是这么不见得我好过是吧?当初就该把你嫁给冯家的,你这么恶毒心肠的一个人,配那个病秧子正好!” “周大丫!”宋春生怒不可遏:“你是不是忘了,这里是谁家的地盘,你大年初一跑来我家门口撒野,是真当我们宋家无人不成?” 宋春生说着便将老婆给挡在了身后,旁边的宋春临也站了出来,他挤到前面,同宋春生一起怒视周大丫等人。 “周大丫,我警告你,祸从口出,顾念你怀着身子我们才对你客客气气的,你可别蹬鼻子上脸了。” 周大丫看着宋家人都站了出来,心里也暗道后悔,她怎么就忘了,这宋家人可不是周宁那个软柿子,如今她能依靠的李旭还要靠着顾逢云捞出来,想到这里,她也不管不顾了,居然当即就朝着顾逢云跪了下去。 “顾侯爷,我求您行行好,放了我男人吧,我承认,我并非李旭正妻,但请您看在我腹中骨肉的份上,对李旭的罪行网开一面,我夫君不过是偷盗罪,他罪不至死啊!侯爷,我求求您了,您大发慈悲吧!” 跟着周大丫一起来的丫鬟小厮也扑通跪了下来,口中也不停嚷嚷着:“求大人网开一面,放过我家主人,求侯爷开开恩,莫要让孩子还未出生便没了父亲啊!” 这些人跪在宋家门前哭嚎,即使宋家离村子比较远,但随着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那些离得近一些的人家都隐隐约约听到了动静。 “宋家那边是咋了,怎么吵吵嚷嚷的?” “谁知道呢,这大过年的,谁会这么晦气的去别家串门啊?” 因为他们声音越来越大,原本还淡定坐在饭桌上吃饭的其余人都坐不住了,宋爷爷更是眉头紧皱,宋大庄跟宋大禾听见声音立刻站了起来,陈渔儿还想跟过去看,被宋秦氏按住了。 “你身子重,这种事情别往前去。” 宋阿麽也劝慰她:“就是,回头可别吓着了孩子,大庄大禾他们已经去看了,咱们就别去凑热闹了。” 陈渔儿对周宁的娘家知之甚少,此时听着门口的那哀嚎声,心下也有些不喜。 “这周家也太不像样子了,哪有人大年初一就跑来人家家门口嚎的。” 宋秦氏叹了口气:“宁哥儿什么都好,就是摊上了这么一个娘家。” 周大丫一行人还在门口不停地嚎,顾逢云听着脑壳疼,周宁也是想冲上去扇周大丫一个耳光,被还有理智的宋春临给拦住了。 “嫂子别,她这么大的肚子,万一到时候她讹你那不就得不偿失了吗?消消气,消消气!” 第247章 外室 “消气,我怎么消气?你听听她说的都是些什么?呵,难怪这两年回门从未见过她男人,合着那是野男人啊?我们周家的脸都要被这个人给丢光了,人家有正妻你还要舔着脸去给他生孩子,你说说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玩意?你若是做妾也就罢了,我看你这架势也不是与人做妾的吧?” 周宁这么一说,居然误打误撞的说中了实情,周大丫哭嚎的声音顿时一噎,周宁看她这个反应便知道自己全都说中了,怒极反笑,指着周大丫阴恻恻地笑了。 “你居然真的连妾都不是?” 周大丫理不直气也壮:“不是妾又怎么了?当妾还不是得看正妻脸色,我现在自己单独住一个院子,自由自在好不快活,还不用去正妻面前立规矩,若我真的进府里给他当妾,哪里能有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周宁听着她的无耻言论,气得手指都在颤抖。 “你竟自甘堕落至此,妾好歹算是个名分,那个人连名分都不愿意给你,你就甘心当他的外室?你可知大景律法,外室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你生了孩子又如何,他有名门望族出身的正妻,你一个庄户之女,于他而言最多也不过是个消遣玩意,怎么,你还希望孩子生下来以后他能娶你吗?” 周大丫还真是这么想的,也不知道那李旭是怎么跟她说的,反正她现在就是坚定的相信,只要自己给李旭诞下子嗣,李旭一定会抬她为平妻,只能说周大丫有脑子,但都是恋爱脑,男人几句甜言蜜语就哄得团团转。 顾逢云看着跪在地上的周大丫,只觉得这女子真是可怜,他今日去李府吊唁的时候,李府的家眷除了家主夫人以外,谁都没有说话。 他不认识李旭的夫人是谁,但可以肯定的是,起码对方比周大丫有脑子,不会一味的哭嚎哀求。 顾逢云投给地上女子一个怜悯的眼神,语气冰冷的反问她:“你可知为何李旭的妻子不肯为他出头来求我吗?” 周大丫愣愣的,随即又得意道:“那自然是因为李郎同她早已貌合神离,那样世家出身的女子向来自私高傲,她自恃身份高贵,又怎么会为了保李郎而放低身段呢?” 众人听完全都沉默了,心里纷纷觉得这个李旭果真能言善辩,哄得周大丫连这种鬼话都信。 顾逢云更是无语,他觉得便是李旭本人在这里,也会非常的无语。 “你若是李旭真正的妻子的话,那你今日也不会来求我,她聪不聪明我不知道,但她有整个范阳卢氏做后盾,若她想,区区一个偷盗罪而已,卢氏族人出面,京兆府尹都会卖她一个面子,然而现在抓李旭的人是刑部,刑部抓人,要么是有证据,要么,是奉了圣命的,你猜,李旭被抓,是因为哪一个呢?” 周大丫被顾逢云的眼神盯在了原地,没有等她回过味来,顾逢云便招招手,周围不知何时跳出了几个身着劲装的暗卫。 指着地上的三人,顾逢云随意道:“送他们离开,若是她还想嚷嚷不愿意走,那便直接绑了进刑部大牢,同李旭做一对双宿双栖的鸳鸯,正好肚子里还有一个,一家人在底下正好团聚了。” 顾逢云说的随意,地上的三人却听得浑身冰冷,周大丫仿佛此时才意识到,顾逢云是权贵,在权贵之人的眼里,她一个平民百姓的命就跟草芥一般,是随时可以捏死的蝼蚁。 她刚才是猪油蒙了心吧,居然敢对着一个侯爷大呼小叫,还试图用往常撒泼打滚的手段,逼迫顾逢云放了自己男人。 现在顾逢云轻飘飘一句送他们一家团聚,周大丫被吓得双腿瘫软,肚子更是紧绷绷的,都有些发疼了。 丫鬟小厮也是腿软的站不起来,一旁的暗卫才碰到周大丫的肩膀,周大丫便哎呦一声,身子直直往旁边倒去,身下更是热热的,仿佛有什么液体流出来了。 那丫鬟一开始以为周大丫是装的,心里怒骂这女人怎么到了这个时候还在装,暗卫也是皱着眉,伸手将人给抓了起来,但周大丫身子沉,他一下差点没抓稳,周大丫险些又掉在地上,好在丫鬟还有点良心,上前扶了一把。 但很快的,众人便发现周大丫并不是在瞎叫唤,她是真的肚子疼,周宁一直盯着周大丫,一眼就看出周大丫的神情不是装的,等他视线往地上一扫,立刻惊叫一声:“她流血了!” 一句流血让已经走了一半的顾逢云等人又走了回去,顾逢云看着周大丫身下不停在流血,脸色阴沉的可怕。 “怎么回事?” “回主子,小的将她抓起来的时候,她就已经在流血了。” 周宁火速去请了宋阿麽跟宋秦氏过来,两人一眼就看出周大丫这是要生产了,宋阿麽看了一眼地上的雪,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地上还有积雪,周家丫头大着肚子还敢跪在雪地里这么久,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现在怎么办?她这突然要生,咱们一时之间上哪儿给她找个空屋子啊?” 更别说周大丫还是上门兴师问罪的,宋家人肯定不会让她在自己家里生产的,旁边的丫鬟也是看出了这一点,她仅剩的良心让她开口替周大丫求了几句情。 “各位能否行行好,让我家夫人找个地方生产,她这肚子才八个月啊!” 一听才八个月,在场众人都脸色更难看了,都说七活八不活,这要是生下来了还好,要是生不下来,周家指不定要怎么怨恨宋家呢,这明摆着是要结仇的节奏,宋家人更不可能让周大丫在宋家生产了。 可一时之间也找不到空房子给她,再说生孩子又不是只有一间房子就行的,还得准备不少东西,光是孩子出生时的被褥,他们这边肯定没有,周大丫更不可能带着那些玩意到处跑,现在她都流血了,这一胎怕是凶险得很,搞不好就一尸两命了。 第248章 见红 宋春临看着周大丫痛苦的样子,想着怎么也不能让她死在自家门口吧,思考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让暗卫掐住周大丫的下巴,准备给她灌一点灵泉水,先吊着命再说。 “你要喂她喝什么?”丫鬟看见宋春临喂周大丫喝水,因为对宋家人没什么好感,因此下意识觉得宋春临要害周大丫,说话的同时还伸手往那个水瓶上打。 一整瓶灵泉水就这么被丫鬟给打落在地上了,旁边的顾逢月迅速将瓶子捡起来,宋春临也对那个丫鬟怒目而视。 “你闭嘴,来人,把他们给我抓起来。”这些人上门哭嚎本就令人厌烦了,偏生主仆二人都这么的没有眼力见,即便是个泥人也还有三分火气呢,看着不知好歹的丫鬟,宋春临压根不想给她什么好脸色。 那些暗卫得到了顾逢云的示意,当即就将人丫鬟跟小厮都给抓起来了,甚至有一个暗卫还特别机灵的用一块布巾把丫鬟的嘴给堵住了。 于是他们便眼睁睁看着顾逢月把捡起的瓶子重新递给了宋春临,宋春临接过瓶子,看着里面还剩下大半瓶的灵泉水,更生气了。 即使灵泉水对他而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也不能这么白白糟蹋啊,周大丫看着脸色不善的宋春临,整个人抖如筛糠,但她身子沉,肚子疼,此刻实在没有力气去反抗这些人,只能任由他们掰开自己的嘴巴,灌下去一大口不知名的水。 等会,水? 周大丫把灵泉水咽下去以后,人还处于震惊当中,竟然没有发现自己的疼痛随着泉水的下肚逐渐减弱,便是下身流血的感觉似乎也停了。 宋春临可没给她时间去感慨,直接挥手让这些人把周大丫带走。 “赶紧带走,趁着她现在情况稳定了,快点带去周家,可千万别让她生在我们家门口。” 宋春临一边说,一边嫌弃地挥挥手,暗卫问清了周家的位置,立刻带着人离开了宋家,他们脚程快,几个人轮流抱着周大丫,那周大丫似乎肚子真的不痛了,正在疑惑为何会这样的时候,暗卫们已经将人顺利送到了周家。 这些人没有敲门,直接运起轻功翻墙进去,把还没睡觉的周家人都吓了一大跳,等众人看见脸色苍白,裙摆沾着血迹的周大丫,更是惊讶的尖叫出声。 其中最尖利的嗓子还是周大伯母,她看着女儿这副样子便知道她要生了,也顾不得送女儿来的人是谁,立刻叫着让他们把人放到屋里。 周大丫的弟弟却是一反常态,挡在门口不准周大丫进去。 “浑小子你快让开,你姐姐都要生了,你堵着门做什么?” 周二牛梗着脖子道:“她一个外嫁女,怎么能在娘家生产呢?传出去谁还敢嫁给我当媳妇?” 周大伯母似乎也是想到了这一点,脸色顿时犹豫了起来,周大丫听着自己弟弟居然这么说话,刚恢复了一些力气的她一把揪住了弟弟的衣领,恶狠狠地威胁: “你若是不让开,我便直接带着孩子死在家里,我看到时候谁敢给你这种逼死亲姐跟侄儿的人说媒?” 那暗卫也觉得这孩子做的不太地道,不管怎样都是自己的亲姐姐,如今亲姐姐情况紧急,事急从权的道理难道这些人不明白吗? 这边周爷爷跟周奶奶也气得捶起了自己孙子:“你姐姐都流了这么多的血,再不生就真的要一尸两命了!” 周爷爷也跟着发话了:“你们快把人抱进去吧,二牛,你让开,大丫她娘,你去六叔麽那边走一趟,现在临时也找不到给女娘接生的婆子,只能你跟六叔麽一起试试了,老婆子你去屋里帮衬,二牛过来,给你姐姐烧热水。” 不得不说还是老人明事理,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几句话下来把事情都安排妥当了,长辈都这么发话了,二牛也只能不情不愿的让开,跑去厨房烧水去了。 几个暗卫将人送到后正要离开,又被周爷爷喊住了。 “几位壮士留步,小老儿还有些疑问,想请诸位解答一番。” 几个暗卫互相对看一眼,最终选了个口齿伶俐的出来,先是出示了自己的身份,然后才同周爷爷将周大丫去宋家的事情和盘托出。 周爷爷听到周大丫只是李旭的外室而非正妻,整个人都摇晃了一下,他的脸色随着暗卫的叙述变得越来越黑,等暗卫说完,他整个脸已经黑如锅底了,可以想象,要不是周大丫现在还在生孩子,他肯定第一时间上去扇这个不孝子孙一巴掌。 送走了暗卫,那周家大伯母已经带着六叔麽一起过来了,一同过来的还有王大夫,这是周大伯母怕女儿有什么不测专门请来的。 王大夫一进门就看见周爷爷脸色不对,他快步上前,捏着周爷爷的手背,在几个穴位上按摩了几下,又打开随身携带的药箱,从里面倒出一颗药丸喂给周爷爷服下。 吃了药以后周爷爷的脸色总算恢复了一些,王大夫在路上听到周大伯母说是给周大丫接生,那会儿就觉得这周家肯定是又出事了,此时看着周爷爷的样子,便知道这事情肯定把老人家给气得不轻。 当着外人的面,周爷爷肯定不会把周大丫做的那些事情宣之于口,缓过来以后也不过是长长叹了一口气,但整个人的精气神已经大不一样了。 “唉,老哥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 周爷爷无奈地摇摇头:“不说了,眼下还是等她把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看着周爷爷这样子,王大夫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正好此时屋里传来周大丫的叫喊,周大伯母慌慌张张跑出来,让王大夫进去看一眼。 “这孩子才八个月大,她之前还在雪地里跪了好久,又流了这么多的血,怕是要难产啊!” 王大夫听到这话也是神情严肃,走进去立刻给周大丫把了脉,周大丫此刻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她本来就没有到预产期,这次突然发动宫口都没怎么开,要不是有那一口灵泉水给吊着,她早就因为失血过多而一尸两命了。 第249章 平安 王大夫立刻从药箱里拿出一个锦盒,里面装着的是一棵野山参,不过只有三十年,王大夫咬了咬牙,切下一片,让周大丫含在舌下,然后迅速在她身上扎了几针,没多久的时间,周大丫流血的速度变得缓慢起来,六叔麽在旁边教周大丫用力,趁着现在还有力气,一鼓作气生下来。 “听我的大丫,小腹用力,对了,不要慌,大家伙都在你身边呢,王大夫也在,你不会有事的,来,深吸一口气,呼气,对……” 六叔麽不愧是接生经验丰富,他轻柔的语调抚平了周大丫慌乱的心绪,周大伯母此刻也算是聪明一回,没有当着周大丫的面说什么丧气话,而是跟着六叔麽一起鼓励女儿。 外边周二牛已经烧好了热水,周奶奶帮忙端进去,很快又端出来,那盆子里满是血水,周二牛此刻终于意识到害怕了,他颤抖着声音问周奶奶:“奶,我姐她……她会不会死?” 周奶奶瞪他一眼:“胡说些什么,女娘哥儿生孩子都是这样的,少说这种话,你得盼着你姐跟你侄子好,知道不?” 周二牛泪眼汪汪,咬着唇不断点头。 周家这边经历了一系列的兵荒马乱,周大丫终于在后半夜生下了儿子,她运气好,孩子出生时就哭声嘹亮,小胳膊小腿都有劲得很。 倒是周大丫,因为血流得太多,还没来得及看一眼孩子便晕过去了,王大夫给她检查了一遍,轻轻摇了摇头。 “唉,这孩子生产时遭了大罪了,以后恐再难有孕,若是不好好调理的话,寿数也会有损,我先给她开几副药,里面有几味药比较名贵,需得去京城的药铺抓,你们去的话得快些,务必让她在今天傍晚的时候吃上一次。” 王大夫刷刷几下写好药方,又留下几个药丸,嘱咐周大伯母,等周大丫醒来便给她喂上一颗。 周家人千恩万谢地送走了王大夫,那边六叔麽也把孩子的胎衣给处理好了,周奶奶给他包了一个大红包,六叔麽立刻心领神会,收下红包,拿着装胎衣的小坛子离开了。 周宁这一个晚上都没怎么睡好,他眼前不断浮现周大丫流血的模样,听长辈们都说七活八不活,也不知道周大丫肚子里的孩子能不能活下来。 最好是母子平安,不然以周大伯母那铢锱必较的性格,肯定会来宋家找他们的麻烦,这是周宁最不愿意看见的。 宋春生被他的辗转反侧弄得也没睡好,快天亮的时候干脆拉着人起了床。 周宁知道自己吵到了丈夫,有些歉疚。 “吵着你了?我出去坐坐,你再睡会吧。” “不必,既然都睡不着了,干脆起床干点活,正好厨房还有点肉馅,我给你和面,咱们包个馄饨,圆圆不是喜欢吃那个吗?正好这两天大鱼大肉的,吃些清淡的也不错。” 看到丈夫这样子,周宁更加愧疚了。 “对不起,我家里人给你们添麻烦了……” 宋春生揉了揉他的脑袋:“我们是一家人,况且,这事儿也怪不得你,追根究底,还是咱们家种的那些粮食的缘故,春临说怀璧其罪,咱们拥有这么大一个宝物,被人惦记才是正常的。” “好了,你去后边暖房里摘点青菜过来,我去地窖拿点胡萝卜,春临说小孩子得多吃胡萝卜,补充啥啥素来着。” “是维生素。”周宁笑着道。 看见媳妇终于笑了,宋春生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乐呵呵的附和:“对对对,是维生素。” 两口子就这么说笑着起了床,一人去了暖房,一人下了地窖,两人轻手轻脚的,也没吵醒大家,各自忙活起早饭来。 肉馅是一早就剁好了的,装在海碗里,这种天气也不怕坏,宋春生开和面,周宁剁了点胡萝卜,切了其他的配菜,早饭只吃馄饨是不可能的,两人还另外煮了一大锅的嫩玉米,这些都是宋春临空间出品的,周宁虽然一直疑惑吃不完,但也从未多问过。 今天大年初二,经过昨晚的事情,宋家人其实都没怎么睡好,天刚蒙蒙亮就醒了,卢明推着傅年来到厨房,惊讶的发现厨房里已经有人了,还把早饭都给做好了。 “你们怎么起这么早?” 周宁笑了笑:“这不是待会还得回娘家吗,我们想早去早回,叔你们先吃个玉米,馄饨待会就好了。” 卢明跟傅年最后一人拿了一根嫩玉米离开了,两人心里都明白,这两口子怕是还在担心周大丫跟她肚子里的孩子呢。 宋春临起来的时候馄饨正好出锅,周宁的手艺经过宋阿麽跟宋秦氏的调教早就能出师了,小馄饨的味道特别香,连顾逢云都一口气吃了两碗,要不是还要留个肚子吃玉米,他还能吃第三碗。 一家人用过了早饭,就开始替周宁跟宋春生把礼物扛上车,东西是一早就备好了的,宋春临想了想,又往里添了一小筐药材,里面有党参、当归、黄芪、枸杞,这些东西都是补气血的,又出自空间山脚下,功效可比外面卖的还要好些。 看到那些药材,周宁有些不好意思,他分不出党参跟山参的区别,只是下意识觉得人参就是珍贵的,一下子有些不想带走。 “这些太贵重了,春临快拿回去。” 宋春临为了打消他的疑虑,又从库房里翻出满满一筐的党参,看着那一大筐党参,周宁顿时没话说了。 “嫂子不用担心,这种叫党参,便宜的很,虽然功效不如野山参,但平常也能用来补补身子,太贵重我也拿不出来啊。” 顾逢月也走过来看了一眼,点点头道:“这确实不是山参,这种参很细,就算是山参也不超过五年,人参起码要十年以上才能卖得出价钱,不过功效还是有的。” 听到顾逢月也这么说,周宁这才彻底放下心来,让宋春生把东西扛到马车上,两口子上了马车,就朝周家驶去。 第250章 送礼 周家这边,周大伯母早早坐着牛车去了京城给周大丫抓药,家里就只有周爷爷跟周奶奶,周二牛平日里都是不着家的,今天却罕见的待在家里,周宁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周二牛一脸怒意的瞪着自己。 “你还敢来?都是你这个丧门星,你克死自己的父母就算了,还害我爹蹲大狱,现在又害我姐姐跟姐夫,你个扫把星,你怎么不去死!” 眼看周二牛眼中怒气翻涌,他气势汹汹地扛着扫把冲周宁二人跑过来,却被宋春生一只手就把那扫把给拦住了。 周宁见堂弟被自己男人给制住了,这才上前一步,然后‘啪’地一声,一个响亮的巴掌甩在了周二牛脸上。 周爷爷跟周奶奶甚至都没能反应过来,孙子的脸上便印上了一个五指分明的巴掌印。 “这一巴掌,是替我爹娘打的,他们是你的长辈,你对长辈不敬,我这个做儿子的自然要替他们教训一下你。”说完周宁甩手又是一个巴掌,这下周二牛的脸上可谓是左右对齐了,都是巴掌印。 “这一下,是打你口出狂言,不明是非,你说我害了你姐姐姐夫,你倒是去问问你的好姐姐,她究竟做了什么好事,她自己自甘堕落也就罢了,却偏偏还要犯到宋家去,丢人丢到别人家门口了,还好意思说我们害她,我呸!” 周宁的声音很大,虽然现在还没看见周大丫,但既然周家没有办丧事的氛围,那周大丫的命应该是留住了,所以周宁才会有恃无恐的在这里教训堂弟。 周二牛被扇了两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羞愤交加的正欲反驳,却被周爷爷一个厉声呵斥给制止了。 “二牛回来!”周爷爷的脸色不好看,对于周宁当着他的面教训孙子的行为也有些不满,再怎么说周大丫确实是在宋家出的事,周二牛说两句发泄一下又如何了,值得被扇巴掌吗? 周宁看着周爷爷的眼神,心里一片冰凉,宋春生走过来握住了他的手,干燥温暖的掌心给予他一丝力量。 周宁深深吐出一口郁气,对着宋春生轻轻摇头。 “去把东西拿进来我们就离开。” 宋春生依言去搬东西,比去年还要丰富的年礼被他扛下马车,整条的猪腿,老酒,宋家工坊出品的果酱、辣酱还有粉条,各色点心,因为周大丫生产,宋阿麽还另外抓了一只老母鸡,一篮子鸡蛋,而最后拿下来的筐子里装着五斤今年的新棉花,棉花上面还放着三匹花色材料各异的布料。 看着那琳琅满目的年礼,周爷爷的表情有些僵硬,尤其是看见那一小筐补气血的药材时,心里也生出一丝懊悔,方才自己不该表现得这么绝情的,闹得现在他都有点下不来台。 东西都扛了下来以后,周宁才神情冷淡的同周爷爷告别。 “周大丫跟的男人是什么样的爷爷应当不清楚,但他们犯下的案子事关国本,这事儿是被皇帝给摁死了的,李家已经翻不了身了,你若是真心为堂姐着想,就应该让她快些跟那男人撇清关系,横竖他们也不是正经夫妻,能撇清就尽量撇清,别到时候牵连周家。” 听到周宁的话,不光周爷爷被吓了一跳,周奶奶跟周二牛也是被吓得一愣一愣的。 周奶奶颤抖着声音问:“周大丫他男人,到底犯了什么事情,皇帝还要亲自惩处他?” 周宁一字一句回她:“通敌叛国。” 通敌叛国四个字一出来,周奶奶直接整个人都瘫软在地上,周二牛更是吓傻了,周爷爷更是觉得眼前一花,差点就要厥过去。 等他缓过来以后,才拍着大腿痛呼:“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周家几个人沉浸在震惊当中,连周宁两口子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晓。 周宁则带着宋春生回了自己家,夫夫两个照例打扫了一下屋子,又略坐了一下才离开。 两人刚刚才离开村子,周大伯母便匆匆赶了回来,她今天出门早,进了京城便直奔最大的药铺,王大夫开的那几味药都特别贵,周大伯母为了女儿还是咬咬牙抓了几幅,等抓完药回来,就发现家里氛围不太对劲。 等她去到厨房,看见那一整条猪腿,心下就明白是周宁回来了,当即骂骂咧咧的准备出去追着骂。 “那小贱人在哪里?他还敢回来,看我不扒了他的皮!” 周奶奶看她瞎咧咧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人给叫了回来,周大伯母还有些不情愿,周二牛却告诉她周宁早就离开了,周大伯母这才嘟囔着回来了。 周爷爷把人叫到跟前,周大伯母还嚷嚷着要去给周大丫熬药,周爷爷却说不急。 “昨晚太乱了,没来得及问你,今天你最好老实告诉我,周大丫去给人做外室,这事你可知道?” 周大伯母脸色变了又变,最后还是在周爷爷跟周奶奶的注视下,小声的说:“起初我也不知道,这不是,后面,后面大丫怀上了,她才告诉我的……” 周爷爷怒不可遏:“你糊涂啊!大丫不懂,难道你也不懂?做人外室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一个外室,比妾还不如,生的孩子就是私生子,那名声能好听吗?你都还不如去当妾,好歹孩子还能进族谱,现在倒好,孩子也生了,人也进去了,你可知,那男人犯的可是什么罪?” 周大伯母不太理解:“不就是个偷盗罪吗?偷盗罪根本不需要进刑部,大丫说了,肯定是那顾侯爷想要整治李家,才借机大肆抓捕李家的子弟……” “胡扯!”周爷爷一个暴喝,制止了周大伯母的长篇大论。 “阿宁已经说了,那李家人犯的罪,是通敌叛国。” 听到通敌叛国,周大伯母也傻眼了。 “不是,怎么、怎么会?是不是周宁那小贱人诓骗了你们,我这就去找那贱人算账去!” “二牛,拦着你娘!”周奶奶终于出声了,周二牛此时也不得不站起来,周大伯母这才看见,儿子脸上那一左一右两个巴掌印。 第251章 肥田 周大伯母立刻尖叫起来,嚷嚷着要去找周宁算账,最后却又被周爷爷跟周奶奶给制止了。 两位老人虽然不是很喜欢周宁这个孙子,但也知道周宁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再加上周大丫做外室这种事情对周家来说就是丑闻,万一此事真的捅出去了,不止周大丫,周家其他未嫁的女娘哥儿名声都会受到影响,严重些的可能二牛这些孙子以后的婚配都有问题。 之前因为周家兄弟逼侄子陪葬,周家在周边村子的名声就已经很难听了,再加上一个做外室的女儿,要是传出去了,他们一家都有可能被逐出村子。 “你就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别整天往外跑,亲家那边我会去说,你就照顾好大丫跟孩子就行了,若是让我发现你在外边同人嚼舌根,看我不撕烂了你的嘴!” 周奶奶恶狠狠地警告了一遍儿媳妇,这才提着刀去杀鸡,准备给周大丫补补身子。 宋家人特意等着周宁两人回来了才吃午饭,一家人默契的没有提及周家,周宁更不会主动说起,因为在他的心里,周家跟自己已经是陌路人了。 顾逢云只在宋家待到了初三就回去了,顾逢月倒是没走,宋春临就带着他去巡视自己家的田地。 两人走在田埂上,途中还遇到不少一样出来看田地的村民。 宋春临跟着这些人打招呼,脸都快笑烂了,才走到自家地里。 宋春临不在家的时候,宋大庄又买了十几亩水田,正好挨着傅年他们的田地,那两人的田地跟宋大禾家的一样,都是租出去给村里人种的,每年收租就足够他们两人的嚼用了,而宋家人经常会给他们两送吃的,两个人花钱的地方并不多。 宋春临手搭凉棚,望着那连成片的田地,非常自豪,于是一时中二病上头,指着这一片田地朝顾逢月喊: “看,这是我为你打下的田地!” 顾逢月表示不理解,但很配合。 “顾某多谢宋小公子了,不知道小公子愿不愿意,同我携手一游?” “不愿意!”宋春临哈哈笑着跑远,顾逢月只能无奈地追上去。 两人来到山脚下的那片荒地里,宋春临见四下无人,立刻掏出一把小铲子开始吭哧吭哧挖土。 顾逢月就蹲在旁边,看着他在地上疯狂挖坑,好好一块地,被他挖得坑坑洼洼的。 “春临,你挖坑做什么?” “啊?我检查检查一下土质啊,这块地我爹说是种西瓜的,他第一次种西瓜,没什么经验,说结的果子没有书上说的多,我就来瞅一瞅是不是土质的问题。” 原来如此,顾逢月顿觉种地这种事情果然也是一门学问,但眼看宋春临撅着屁股挖了好一会儿,似乎也没发现什么其他的问题。 “这土是有哪里不对吗?” 宋春临直起了腰,收起小铲子,摇了摇头。 “没什么大问题,就是土块板结的厉害,看来这里今年是不能种西瓜了,我考虑种点绿豆试试。” “种绿豆?不适合种西瓜,那为何要种绿豆。” “绿豆能肥地啊,而且它也不挑地,我的种子产量还比现在的要高,就算不高,这里本就是荒地,能种出东西就是不亏。” 第一次听到绿豆肥地的顾逢月觉得很惊讶,他一直以为所有的植物都是靠吸收泥土里的养分生长的,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一样东西种下去能反过来肥地的。 宋春临:“嘿嘿,很神奇吧,绿豆不仅可以肥地,还能让土壤减少病虫害,我那边都是跟玉米、稻谷这些轮着种的,不知道跟西瓜可不可以,实在不行下半年我们再多施点农家肥呗。” 说到农家肥,两人顺势聊起了城里建公厕的事情,顾逢月拧着眉,有些为难。 “建公厕是不难,难的是建造的地点,城里不同乡下,民宅太多了,那些人一听说要把茅厕建在周围,就全都反对,更别提你说的下水管道跟化粪池,那明显就是个大工程,这些事情本来也是工部的事情,但是户部又不愿意拨款,这事儿约莫要再扯上好几年才能建成了。” 宋春临表示嫌弃:“你们这办事效率有点低啊。” “确实低,不过你曾经说过的举办科举的事情,我兄长同皇帝提过一次以后,已经让翰林院的人去办了,但是科举之一开,虽然给了寒门子弟一条往上攀爬的路,可那些世家也必定不会善罢甘休。” 大景朝的官员一般都是靠举荐,或者被上位者看中了直接授予官位,这种官员制度导致几乎所有的官员都背靠世家,寒门子弟想要入朝为官,要么自己走门路,要么就是在另一方面让人赏识才行。 但世家的人又怎么会轻易给底下的人机会呢?那些平民要是入了朝当了官,岂不是啪啪打他们这些世家的脸面? 宋春临用脚指头想,都能猜到这科举制度推进的难度肯定很大。 “所以你兄长的意思是,让我们先办造纸工坊?” 顾逢月点头:“是的,先把纸张的事情解决,有足够的纸,那书的价格也会稍微往下降,这就给了底层百姓识字的机会,哪怕最后愿意读书的人很少,起码也是开了一个头了。” 宋春临心想,就算有了纸,有了活字印刷术,那墨呢? 笔墨纸砚,古代的墨也是很昂贵的,看来想要人人都能读得起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呢。 地里的坑挖得差不多了,宋春临才带着顾逢月回家,一路上又是被村民们好一阵围观,等回到家的时候,宋春临揉了揉脸,感觉自己的脸蛋真的要笑僵了。 “不行了,下次出门我一定要戴个面具才行,这一路打招呼下来,我脸都要烂掉了,以前咋没这么多人认识我呢?” 顾逢月也心有余悸,自从赐婚的圣旨下来,他觉得自己在村里的知名度也上升了不少,几乎所有人看见他同宋春临站在一起,就能猜到自己是谁了。 第252章 喜饼 正月十五是顾家跟宋家订婚的日子,这一天宋家本来也没想着摆酒席的,但架不住现在宋家正是声名鹊起的时候,想要借机跟宋家交好的人太多了,宋爷爷干脆大手一挥,摆,摆他个流水席,宋春临可是护国神射手呢,那天圣旨来的时候都没来得及摆酒庆祝,正好趁着订婚这一日好好热闹热闹。 老爷子都发话了,那宋大庄跟宋大禾能不照办吗? 从初十这一天开始,宋家人就开始里里外外的忙碌起来,家里没有那么多的桌椅板凳,宋大庄还得去相熟的人家里借,顺便通知他们到时间去吃酒。 路过几个婶子家的时候还不忘通知几人提前一天去干活,几个婶子都是在宋家工坊干活的,闻言都爽快的答应了。 办妥了这些,一家人才开始拟定酒席菜单。 鸡鸭鱼肉少不了,如今宋家日子好过了,又是双喜临门,再加上元宵节庆,宋爷爷说务必要把酒席办得漂漂亮亮的。 除了必备的鸡鸭鱼肉,还有各色蔬菜水果,宋春临紧急清点了一遍空间里的蔬菜,然后对宋大庄点头,表示管够。 宋大庄心下了然,既然儿子都说够了,那他就不客气了。 “鸡得整三十只吧,春临那里还有羊,过年那会的烤全羊咱这次烤五头,怎么着都够了,还有猪,今年的年猪估计是不够了,春临空间里还有啥?” “排骨里脊猪蹄这些都有,还有冻好的海鱼,大虾,有几十箱呢,拿个七八箱出来怎么也该够了,水果咱们就整个西瓜吧,正好今年家里也种了西瓜,还有玉米,炒玉米可好吃了,炸鸡也有十几箱,我也想吃……” 宋大庄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合着这小子点的全是自个爱吃的啊。 “停!这是你的订婚宴,不是小孩过家家,咱整点大荤行不?” “炸鸡不是荤的吗?”宋春临眨巴着眼睛,假装无辜地反问:“炸鸡可好吃了,端上桌肯定一秒扫光。” 宋大庄嘴角抽搐了几下,这是好不好吃的问题吗?别以为他不知道,这玩意平常都是被这臭小子当那什么下午茶吃的,压根不是什么正经饭食,更不可能端上席面去。 老古板宋大庄驳回了宋春临在席面上吃炸鸡的想法,于是当天晚上的饭桌上,宋阿麽端上来满满一大盆炸鸡。 宋阿麽给每个孩子的碗里都放了一个炸鸡腿,非常豪气的说:“吃,全都给我吃,这么好吃的东西,谁敢说上不了台面。” 宋大庄无奈:“小爹爹,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几个意思?”宋阿麽立刻怼了回去:“这炸鸡不是肉啊?想当年咱们家可是连草根树皮都吃过的,现在过了几天好日子了,连鸡肉都瞧不起了。” 宋大庄被自己亲爹怼得不敢说话,只能唯唯诺诺的看着宋阿麽给家里每个人都夹了一块炸鸡,唯独没有他的,几个小辈看见这一幕,全都憋着笑。 最后炸鸡经过宋阿麽的助力 ,成功登上订婚宴的菜单。 炸鸡这些都是现成的,不需要提前准备,但除了炸鸡,宋春临又想吃炸蘑菇跟小酥肉了,磨着宋阿麽把这两样也给加了上去,顺便还加了一个炸丸子,宋阿麽说的: “炸一个是炸,炸两个三个不也是炸,反正那么大一锅油炸完也不能用了,正好物尽其用。” 宋春临就给他拍彩虹屁:“不愧是小爷爷,连物尽其用都知道。” 宋阿麽听完又是一阵哈哈大笑,直夸宋春临嘴甜。 最后订婚宴的菜单是十荤十素,十个凉菜十个热炒,最后的羹汤是酒酿圆子,团团圆圆,和和美美。 这菜单刚出来的时候,把宋家其他人都给吓了一跳,尤其是陈渔儿跟李根生,这菜色可比人家成婚的酒席还要丰富了,而且上面好多菜他们也是过年的时候才在宋家吃到过,尤其是那虾跟藕,还有那什么荷兰豆,陈渔儿甚至没见过荷兰豆,李根生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宋爷爷跟宋阿麽对这个菜单颇为满意,表示这样办非常有面子。 相比之下勇毅侯府就有些冷清了,因为顾逢云没打算请顾家的亲戚,只是给几个交好的同僚,还有自幼一起长大的好友,几个人在院子里摆上几桌就是了,至于当时候会不会有顾家的亲戚上门,顾逢云表示谁来都不准进门,他弟弟大喜的日子,见不得这些晦气玩意。 顾逢月提前几天回了侯府,为了订婚顾逢云特意给他跟全府上下都添置了新衣服,不仅身上焕然一新,就连侯府的大门也刷了新漆,门头换了崭新的大红灯笼,非常努力的争取里外上下都焕然一新。 天晓得顾逢月回到侯府时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门,等进去以后心里越发怀疑自己是走错了家门。 原来比较荒芜的院子现在布置了不少花草盆栽,也不知道顾逢云花了多少钱,这个时节居然还能寻到盛开的鲜花,一盆盆鲜亮的花朵给大厅都增添了几分春意。 便是连管家都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府里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呢。”他一脸欣慰的看着顾逢月。 “二公子加把劲儿,争取过两年宋小哥儿一进门就能三年抱俩,到时候咱们府里啊,那就更热闹了。” 顾逢月闻言耳朵赤红,也不敢搭话,低着头快速穿过了大堂,来到一旁的花厅,紧接着他非常罕见的发现,他万年孤寡的兄长,居然在跟一个小哥儿有说有笑的。 顾逢月站定在花厅门口,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对方的后脑勺,但这说话的声音似乎有些耳熟,他应该是在哪里听过。 两人的交谈很快就结束了,顾逢月默默走了进去,这才发现对方居然是盛记的老板,那个苏小哥儿。 “你回来的正好,这是盛记的老板,我同定了八百个喜饼,你看够了没有?” “够了。”顾逢月心想,一盒喜饼四个,这是定了两百盒,怎么样也都够了吧。 第253章 酒席 正月十四一大早,几个帮忙干活的婶子就过来了,明天是流水席,要准备的菜可比往日摆酒还要多一些。 宋家人也早早就起了床,宋阿麽先给大家做了简单的早饭,用过早饭以后,那些说好的人家也把桌椅板凳跟碗筷这些全都拿来了,于是大家立刻开始洗碗洗桌子,这些桌椅只有办酒席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平日里都是放在库房里积灰的,可得好好洗干净才行。 酒席摆在宋家跟宋大禾家的院子里,工坊这边就直接当厨房使,大家伙洗干净了所有的桌椅板凳,刷了所有的碗,那些碗碟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几个婶子洗完了这些碗碟,都觉得自己腰都直不起来了。 “哎呦我的腰啊,真是老了,要是年轻那会儿,洗这么些碗我都不带喘大气的。” 王婶子捂嘴笑:“你要是不喘气人就没了,快休息休息,待会还得洗菜切菜呢。” “今儿得炸丸子吧?” “不止丸子,还有卤猪耳朵,炖大肘子,我可是瞧见了,那大肘子一筐一筐的搬进来,哎呦喂,可馋死我了。” 几个人哄堂大笑,都笑话这人嘴馋,大家说说笑笑又开始干活。 相较于其他人的忙碌,宋春临这个主角更显得无所事事,几乎是他走到哪都会被人赶回去。 “去去去,新人不能干活,你找个地方待着,这边乱得很。” 宋春临只能无奈的回家,找妹妹圆圆玩。 宋圆圆如今正在学走路,宋春晓护着妹妹,不让她出房间,陈渔儿坐在一旁看,她如今大着肚子,被全家当做保护动物看待,几个闲人就这么聚在了屋子里,逗着最小的宋圆圆玩。 “圆圆啊,来婶婶这里,唉,真棒。”陈渔儿用手上的布娃娃吸引小孩过来,宋圆圆还走不稳当,宋春晓亦步亦趋跟在妹妹屁股后边护着,果然,走到一半圆圆都不愿意走了,她啪嗒一下坐在地上,仰着小脑袋看向陈渔儿。 一时间三人都被她这副样子给逗乐了,宋春临没好气的上前把妹妹给抱了起来,让她站着。 “站好了,来,去婶婶那边。”在宋春临的循循善诱下,宋圆圆小朋友终于成功走到陈渔儿面前,获得了一个布娃娃做奖励。 宋春临忍不住擦了一把不存在的汗水,感慨带孩子果然是累人的活,这宋圆圆的脾气可比宋春晓小时候犟多了,宋春晓小时候多好哄啊,搁宋圆圆这里就得连哄带骗的,还不是每次都好使的,偶尔宋圆圆脾气上来,一群大人都哄不好。 好在今天的宋圆圆还挺乖,除了走累了会耍赖皮以外,其他时间都有乖乖听话。 工坊这边已经开始切菜剁都了,宋大庄这边也架起了油锅,用来炸丸子酥肉的,宋大禾也洗好一口大锅,里面咕嘟咕嘟烧着热水,工坊里忙得热火朝天,就连傅年跟卢明都在负责检查酒水。 宋大庄准备的酒水除了集市上买的,还有家里自己酿的那些葡萄酒,因为数量不够,宋春临又从空间里补充了一点葡萄汁,这些葡萄汁都是用空间里的葡萄现榨的,用瓦岗装好,满满三大缸,足够大家喝水喝到饱。 宋阿麽跟宋秦氏一早就开始做豆腐,大景人也是会做豆腐的,但工艺跟后世不能比,成品也比较粗糙,宋家人在宋春临的影响下,都更喜欢后世的嫩豆腐,这种豆腐在这里可买不到,必须自己做。 做好的豆腐还可以拿来炸豆泡,炸好的豆泡可以做汤,豆泡独特的孔洞会让它更容易吸收汤料的味道。 今天做的这些豆腐都是用来炸豆泡的,因为是流水席,数量还挺多的,宋秦氏跟宋阿麽带着宋春生两口子做了一上午才做好。 宋阿麽站起来捶了捶自己的腰,看着摆得整整齐齐的十几板豆腐,自豪感油然而生。 外边忙忙碌碌一个早上,一直到午饭的时候才歇下来。 午饭是简单的青菜鸡蛋面,虽然简单,但是管够,几个干活的人也吃得心满意足,吃饱以后嘴巴一擦,继续干活。 下午的时候开始炸丸子,炸酥肉,炖肘子跟烧鸡,成堆的鸭子被腌制好挂在院子里风干,整头肥羊被抬进工坊,由宋阿麽跟宋秦氏一起调制腌料腌制,等明天一早就可以开始烤了。 小小的工坊因为准备的肉类太多,被挤得满满当当的,宋春临抱着宋圆圆过来瞄了一眼,看到满院子的肉震惊得目瞪口呆。 “好多肉啊!” “肉!”宋圆圆跟着喊,身后的宋春晓也挤了个脑袋进来,三兄妹脸上顿时变成了同一个吃惊的表情。 王婶子看着宋春临这副样子,竟然觉得有几分可爱:“怎么样,春临,这阵仗可配得上你神射手的身份了?” 宋春临跟宋春晓连连点头,宋圆圆看见两个哥哥点头,她也跟着点了点小脑袋。 宋春临朝王婶子他们竖起了大拇指:“婶子出马,一个顶俩!”哄得一众人眉开眼笑的。 三人一直回到宋家,脸上依旧保持着被震撼的样子,陈渔儿笑着问他:“怎么这副样子,那边的东西看起来不好吃?” 宋春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不是,挺好吃的。” “好多肉啊婶婶,我跟哥哥一辈子都吃不了这么多肉啊!”宋春晓忍不住赞叹道。 “那些婶子真厉害呀,这么多肉一天就收拾完了,我看见烤全羊了,好大好肥的一只羊呢!” 陈渔儿满眼温柔地看着几个孩子,虽然知道流水席准备的肉肯定很多,但她没有亲眼看见,自然不如三个孩子这般震惊。 赶在天黑之前,几个婶子就把该干的活干完了,剩下的就是明天的事情了。 等送走了干活的人,宋大庄立刻将门给关上了,宋春临跑过来,把空间里准备好的其他东西全都拿出来,反正现在天气冷,东西拿出来也不怕坏掉,而且很大一部分本来就是冻货,全拿出来一时半会也不会解冻,等放到明天早上正好能用。 第254章 紫竹 人生两辈子第一次订婚,宋春临有点睡不着觉,上半夜他在床上不停辗转反侧,后半夜干脆眼睛一闭就进了空间里面。 站在巍峨的山脚下,宋春临莫名觉得这山上的云雾又散开了一些,虽然他现在还是不能走到深山里面,可外围也有不少的天材地宝,百年的人参灵芝跟草一样随处可见,随手拔起一根人参拿出去,就能换来几千两银子。 宋春临现在已经很少为银子发愁了,所以这些人参灵芝几乎都没有动过,想到订婚的人好像要互相赠送礼物的,宋家这边按理是要给男方准备一套衣服鞋袜,还必须宋春临亲手做的那种。 宋春临可不会弄这些,家里准备的都是宋秦氏她们几个人一起赶工出来的,自己也有意思意思戳了几针,那几针还戳歪了,被宋秦氏好一顿吐槽。 做女工他肯定是拿不出手的,宋春临想,干脆在这里找一棵模样漂亮的人参或者灵芝得了,所以他就进来了。 山脚下的天材地宝遍地都是,但宋春临一心想找一株品相好的,因此他一路从山脚走到林子里,在林子里慢悠悠的逛着,瞧着这株人参长得不够粗壮,那棵灵芝颜色不太漂亮,总之挑剔得不得了。 大宝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这些凡间的药材对他来说更是同野草差不多,看着宋春临不停嫌弃,渐渐有些不耐烦起来。 “方才那株紫芝明明长得很好看啊,主人为什么不要。” 宋春临敷衍了几句:“再看看,再看看。” 大宝无语:“可你都看了一个多时辰了,再看下去,天都快亮了,你们人类在这种事情上不想是一向都讲究吉时的吗?” “哟呵,你还懂吉时啊?” 大宝昂首挺胸,骄傲道:“那当然,大宝什么都懂!” 宋春临被他逗乐了,想着自己也走了挺远的,干脆就地盘腿一坐,不走了。 大宝蹦到他面前,脑袋直往他怀里拱。 “主人主人,不找了吗?” 宋春临摸了摸他的脑袋:“不走了,随缘吧,让我歇一会儿。” 大宝不懂他说的随缘是什么意思,但看他闭上眼睛,便也乖乖没有出声,而是在他怀里转了转身子,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着,然后从自己胸前的小口袋里翻出一个游戏机开始玩游戏。 宋春临就这么闭着眼睛,周遭万籁俱寂,只有怀中小人玩游戏的哒哒声,大宝玩的这个是老式的游戏机,小小的游戏机被他摁得都快要冒火星子了。 宋春临坐在这里想了很多,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又觉得方才的时间只不过是须臾,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他忍不住低头问了问大宝。 大宝放下游戏机,疑惑的看了一眼外面的时间,这才回答道: “主人,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哦,外面的天都要亮了。” 这么快?宋春临有些讶异,他没有就此出空间,而是下意识的抬头朝前方看过去。 他坐下的正前方是一小片竹林,之所以小是因为这里生长的竹子一看便知不是凡品,之前他只专注于在地上寻找,却忘了抬起头看看周围,这片竹子他是知道的,大宝说这叫紫竹,也算天材地宝的一种,生长极为缓慢,如今的这一片已经长了上万年,最高的却也不过两丈来高,同那些凡间的竹子相比,可以说是极为缓慢的。 但紫竹柔韧的同时也坚硬无比,若是用修真界的三昧真火淬炼过,更是水火不侵,刀枪也砍不断。 当然,因为紫竹坚硬的特性,想要砍伐也绝非容易得事情,所以宋春临此前从未想过要拿这些竹子做些什么。 此刻他正好坐在竹林之前,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是注定的,让他的眼神定在了其中一根最为笔直的竹子上。 他走到竹子面前,仰头看了看,不错,这棵竹子差不多有九尺多高,他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身量,然后试着拔了拔,发现拔不动。 大宝走过来:“主人,你要砍竹子吗?” “对啊,大宝,去把我的电锯拿来,我要把这根给锯下来。” 大宝摇头晃脑:“主人,电锯虽然厉害,但锯不开紫竹的。” 宋春临傻眼了:“那怎么办,我想把这个弄下来当礼物。” “这样啊……”大宝托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他想到了什么,让宋春临先等一等,他去拿工具。 宋春临也不知道大宝去哪里拿工具,他绕着竹子好几圈,试图寻找突破口,过了没多久,大宝果然回来了,与此同时怀里还多了一把砍柴刀。 是的,砍柴刀,一把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砍柴刀。 宋春临看着那把有些生锈了的砍柴刀,迟疑道:“大宝,你确定这玩意能砍得动紫竹?” 大宝连连点头:“是的,以前老主人就是拿这把砍柴刀砍得紫竹,我见过的。” 尽管大宝都这么说了,但宋春临对此还是深表怀疑,不过眼下时间不多了,他还得早起呢,于是顺手把砍柴刀接过来,朝着自己一开始看好的地方开始砍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一共三下,宋春临不可置信地看着手里的砍柴刀,还有那轰然倒地的紫竹。 “这玩意真的能砍啊?” 大宝抬起下巴,一脸傲娇:“我早就说过了,老主人就是拿这把刀砍的主子。” 宋春临表示非常震惊,明明刚才他不管怎么晃动这竹子就是纹丝不动的,砍柴刀三下却能直接把竹子给砍断了,震惊完以后赶紧把地上的竹子拖到空旷的地方,盘腿一坐就开始修竹子。 先把上面分叉的砍掉,再把突出的竹节削平来,修好的竹子比之前看起来更直了,而且别看紫竹很长,但其实拿在手里很轻便,不论是长度还是粗细,都特别的趁手,竹身甚至不需要怎么打磨,摸起来的手感就特别的温润。 宋春临拿着竹子随意地挥舞了几下,越看越觉得满意,剩下的就是找时间给顾逢月弄点好材料做枪头了。 第255章 喜欢你 因为在空间里磨蹭的时间有点久,等宋春临出来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人在忙活着了。 此刻天才刚亮,家里厨房却已经飘起了炊烟,是宋阿麽跟宋秦氏在给干活的人做早饭,王家兄弟俩负责搬柴火挑水,做好的包子被装在一个大盆里,用干净的布巾盖起来,被两人端到堂屋那边。 宋秦氏第一个看见宋春临醒了:“醒了?洗漱完了没有?待会就开饭了,今儿虽然不是成婚,但事情也挺多的,你吃过早饭就去洗个澡,听到没有。” “知道了娘,我洗漱完了,我想吃玉米。” “就知道吃,喏,锅里都是,你小心烫。” “嘿嘿,我就知道娘最心疼我了。”宋春临笑嘻嘻地抱着玉米出去了,宋秦氏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 “还是一团孩子气的。” 王家兄弟安慰她:“婶子春临也才十三呢,可不就是一个孩子吗?” “就是就是,要我说那姓顾的可比春临大太多了。” 宋秦氏叹了一口气:“大再多又如何,架不住春临喜欢啊。” 听说宋家办喜事,这一大早的刚用完早饭没多久,村子里就有不少人家不请自来了。 正好是元宵节,大家伙纷纷拿了自家包的汤圆过来,也有人带了自家种的菜蔬过来,东西不多,算是添个心意。 宋爷爷跟宋阿麽就负责在门口迎接这些乡亲们,工坊这边的火早早就烧了起来,木炭更是烧得红彤彤的,肥羊们都等着被烤熟,临时加的几个火炉里也是挂满了鸭子跟肉,随着日头高照,一阵阵肉香飘过来,馋的孩子们直流口水。 顾逢月就是这个时候到来的,连同顾逢云,以及他们请的媒人。 这桩婚事是皇帝赐婚,所以请的媒人也是身份尊贵,是先帝姑母,也是大景朝唯一的大长公主——宝华。 宝华虽然是先帝的姑母,皇帝的姑祖母,但其实年龄也不过五十多,她是圣祖皇的遗腹子,出生的那天正好是兄长登基那日,据说当天京城上空霞光万丈,被百姓称为吉兆,那会儿身为太子的先帝都有十四岁了,先后被两任皇帝宠爱着长大,成婚的夫婿也是千挑万选,婚后夫妻俩琴瑟和鸣,儿女双全。 也正因为她的人生顺遂又幸福,所以顾逢云才特意去请了她老人家出山,做这次的媒人,希望弟弟跟春临的将来,也能跟这位宝华大长公主一样,余生幸福。 村民们看见顾逢云来的时候还挺激动的,但随即见到后面的宝盖华顶香车,还有围着香车周围的侍卫宫女,一个个惊吓得都丧失了语言。 眼看着马车就要来到眼前,为首的大监上前用尖利的嗓音喊着:“宝华大长公主驾到,闲杂人等退避!” “大长公主?” “真的是公主吗?” “别说话了,快跪下!” 底下的人纷纷下跪,心里却犯起了嘀咕,这大长公主不好好待在自己的公主府,跑他们这儿做什么。 看到这些平民百姓们都跪下了,大监才满意的点点头,身后的马车停了下来,几个人鱼贯而上,服侍着马车上的人下来。 宝华公主看着跪了满地的人,语气平和跟大监说:“让他们都起来吧,今儿是顾宋两家缔结良缘的好日子,莫要使在宫里的那一套。” 宝华公主这么一说,大监自然是照做,随着他一声令下,大家伙便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只是脑袋依旧低垂,生怕自己多看一眼,贵人就会摘了自己的脑袋。 宋家人也听闻了宝华公主来的事情,从刚才起就跪在了门口,宝华公主走到他们跟前,眼神微微一扫,很快就锁定了今天的主角。 “你便是春临了吧?早就听逢云那小子提起过你了,好孩子,带我进去吧。” 宋春临闻言上前扶着这位大长公主的手腕,将人给领到了堂屋里,周宁赶紧去沏了新的热茶过来,宝华公主又是一顿夸。 “这茶不错,虽然没有加香料,但也别有一股子清香。” 宋爷爷忙道:“公主若是喜欢,待会带些回去慢慢喝。” 宝华公主眼睛一亮:“真的吗?那可真是破费了。” 宋春临这会儿算是瞧出来了,这位的脾气秉性还算温和,是个好相处的主儿。 喝了几口茶,宝华公主总算是切进了正题,顾逢云代表顾家,宋爷爷代表宋家,替两人交换了庚帖,因为宋春临年龄还小,成婚的日子两家都打算过两年再说。 订婚的事情还算顺利,宋春临还以为要折腾很久,等双方交换礼物的时候,宋春临忙喊让大家等一下。 于是一群人一头雾水的看着他匆匆跑出去,然后又跑回来,只是回来的时候抱着一根长长的,套着红布的——棍子? 宋爷爷两眼一黑,正要提醒宋春临,送礼物不能送棍子,下一瞬那红布被揭开,露出里面的紫竹来。 那紫竹通体紫色,但边缘隐隐带着一点透明,宛如上好的玉石,散发着幽幽荧光,这东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价值连城,就连见多识广的宝华公主见了也要怔愣一下。 “真漂亮的棍子……啊不是,竹子,春临,这是你要送给逢月的礼物?” 宋春临狠狠点头,他把竹子递给顾逢月:“这根竹子是我挑到的最漂亮最直的了,下次有机会再给你找点好材料打个枪头。” 顾逢月愣愣地接过紫竹,紫竹长约九尺,粗细有他两指宽,拿在手里更是感觉与众不同,顾逢月很喜欢这份礼物,不仅仅是因为它贵重,更因为,这是宋春临的一片心意。 “谢谢春临,我很喜欢这份礼物。”相比之下,自己送的那些不过是世俗的金银之物,跟紫竹的贵重比起来,就更是不能相提并论了。 但宋春临还是很开心,原来给自己喜欢的人送他喜欢的东西是这种感觉啊,他高兴我就高兴,他快乐我就快乐。 怎么办,顾逢月,我好像还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你。 第256章 谢媒 互相送完礼物,宋家的流水席正式开始,宝华公主早就闻到工坊那边传来的阵阵香味,宋爷爷还怕她瞧不起这村里的粗鄙吃食,上桌的时候战战兢兢的。 “粗茶淡饭,公主莫要嫌弃。”宋爷爷还是第一次在饭局上拘谨得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想当初第一次去侯府的时候,他都没有现在这么紧张,毕竟如今的对象可是皇亲贵胄,还是经历了三任皇帝的皇亲贵胄,他都做好被宝华公主挑剔的准备了。 不过宝华公主并没有同想象中的那样嫌弃自家的餐食,反而一脸兴致勃勃,跃跃欲试的模样。 对着还在站着的众人招招手:“别站着啊,都坐都坐,今儿你们才是主家,大家不用紧张,都坐下来一起吃,逢月啊,带你准媳妇坐我身边来。” 顾逢月听话的拉着宋春临走到宝华公主身边坐下,宝华公主笑眯眯的指了指宋春临:“宋家小哥儿,来坐我身边来,啧啧,这小孩长得真好看,白白嫩嫩一看就有福气,怪不得逢月要早早把你定下来。” 宋春临笑容腼腆地坐在宝华公主身旁,顾逢月顺势坐在他身边,顾逢云则坐在宝华公主另一边,倒不是他不让宋爷爷做主位,实在是宝华公主身份太高,宋爷爷如今只是平民,坐公主身边还不够格。 碍于公主身份,这一桌只有宋爷爷跟宋大庄兄弟俩三个男丁加宋春临坐在位子上,其他人则去了隔壁桌,就连村长跟里长也没资格坐这里。 卢明跟傅年两人因为身体残缺,也没有坐在堂屋,而是带着宋家的其他孩子们,去了客房,宋春明更是从宝华公主进门起,就被宋家人连同其他孩子一起给赶到了客房,如今宋春明长大了一些,眉宇之间虽然不太像先帝,但却有几分肖似他的祖父,圣元帝。 宝华公主可是圣元帝一手带大的,对自家兄长自然熟悉无比,若是宋春明走到她面前,她一定能第一时间就认出宋春明其实是皇家子弟,甚至连同她身边的大监跟嬷嬷,也有可能认出宋春明,因此保险起见,宋春明就跟其他孩子一起待在了客房里不出来。 宝华公主带来的人自然在院子里另开了几桌,他们本来还以为乡野之地不会有什么好东西吃的,但等这些菜一端上来,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满满一桌美味佳肴。 “这宋家到底什么来头,瞧这筵席,可比皇宫里的还要丰盛呢。” “这些菜有好些是我不认识的,我敢说连御厨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菜肴。” 不光宝华公主的随从们震惊,宝华公主本人跟随行的嬷嬷也觉得震惊无比。 大监坐堂屋里的另一桌上,同村长里长坐一起,一开始也以为宋家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只打算随便吃两口就放下筷子的,结果菜一端上来,这筷子就停不下来了,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尤其是那大虾跟藕片,北地甚少有海鲜跟莲藕,往年皇宫里的莲藕也是千里迢迢从南边运过来的,没想到宋家这个时节居然也能买到如此新鲜的莲藕跟海虾。 宝华公主这一桌的菜肴同隔壁桌不太一样,因为顾逢云说宝华公主平常的饮食都比较清淡,所以宋阿麽又下厨做了几道清淡的菜肴端上来,连同原本的把一张桌子摆得满满当当的。 宝华公主直说够了够了:“我就一个人一张嘴,老哥哥不需要这么麻烦的,这桌上的菜肴我瞧着也是不错的,不输宫宴。” 身旁的嬷嬷不愧是跟随公主多年的,依照公主的习惯给她布着菜肴,几乎每样菜都夹了一筷子,不多也不少,遇到公主吃着欢喜的,才会多夹一筷子。 一顿饭下来,整张桌子除了宝华公主,只有宋春临吃饱了,其他人都没怎么吃。 宝华公主看着宋春临吃饭,笑得很慈祥:“年轻人就是该这样吃,多吃就能多长高些,棠梨,给这孩子也夹点,就那个鱼,小家伙喜欢吃?” 宋春临咽下嘴里的食物,脆生生道:“喜欢,糖醋的开胃,您也吃。” “好好好,我也吃。”宝华公主似乎特别喜欢小孩子,看着宋春临吃得脸颊一鼓一鼓的,觉得可爱极了,忍不住就想投喂他。 宋春临本来已经快饱了,但架不住长辈一直哄着夸着,不知不觉就吃撑了,最后他不得不拍了拍肚子,告诉宝华公主,自己真的吃撑了。 看着宋春临的小圆肚皮,宝华公主有些不好意思,忙问有没有消食的东西,给小家伙来一点。 宋爷爷说:“家里常备酸梅汤,就在厨下,待会这孩子自己会去找的,公主无需担心。” 听到有酸梅汤,宝华公主才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孩子,快去喝一杯,走一走,消消食就舒服了。” 宋春临应了一声,身边的顾逢月也放下了筷子,站起来同宝华公主说了一声,就手拉着手离开了。 看着两人如胶似漆的模样,宝华公主眼里带着羡慕:“还是年轻好啊。” 回去的路上,宝华公主坐在马车里,身边的嬷嬷捧着一对锦盒进来,说是宋家给的媒人礼。 宝华公主看着略显普通的锦盒,有些漫不经心的打开来,才打开,就轻轻咦了一声。 嬷嬷看向锦盒,发现里面放着的居然是一株品相极好的人参,嬷嬷也算是见多识广的,百年的野山参也是见过的,但眼前的这一株,她一时之间竟然不能确定它的年份。 “这……殿下,这人参,恐怕不止百年啊。” 宝华公主自然是知晓的,她让嬷嬷打开另一个锦盒,里面放着的也是药材,还是一朵成年汉子巴掌那么大的紫芝。 “嘶~”这下连宝华公主也倒抽一口冷气。 这紫芝极为珍贵,原因之一便是它生长条件苛刻,生长速度也特别的慢,眼下这样大的一朵紫芝,怕是要三四百年才能长成,也不知道宋家是从哪儿得来的这两样宝贝。 第257章 回礼 “这谢媒礼可真是太贵重了。”宝华公主喃喃道。 嬷嬷也跟着说:“可不是吗,几百年的人参跟紫芝,放在别人家,怎么也能当个传家宝了,他们居然拿来当谢媒礼。” 嬷嬷浑然忘记刚才自己还腹诽宋家小气来着,觉得他们只送两样礼物太过于寒酸了,现在却被直接打脸。 世俗宝物易得,这几百年的人参跟紫芝却不易寻,随手就拿出此等天材地宝送人的,更是少见。 嬷嬷看看人参,又瞧瞧紫芝,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殿下,都说此等宝物吃了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咱们女公子已经缠绵病榻好些年了,若是服用了这百年人参,不知道是否有用?” 宝华公主似乎也是想到了这些,她的眼神盯着那人参,似乎要盯出火来。 “棠梨,去,叫人把御医喊到公主府,再让外面的人快马加鞭,我要早些赶回去。” 嬷嬷闻言立刻吩咐下去,外边的顾逢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公主说想快点回去,那就加快速度,于是回城的路上,宝华公主一路颠簸,但怀里依旧抱着两个锦盒不撒手,生怕自己松手了东西就没了。 一路紧赶慢赶,宝华公主甚至没有同顾逢云寒暄,只让嬷嬷说自己府里有急事先走一步。 顾逢云跟顾逢月目送公主的马车离开,心里都充满了疑惑。 却说一回到公主府,御医也正好赶到,公主让下人们都退下,只留了嬷嬷跟几个心腹,然后才把一直抱着的锦盒打开,御医看到锦盒里的人参跟紫芝,脸上露出了同款震惊的表情。 “殿下,这、这、这……” “是真的,邓医正,你说,此物可以给玲珑入药吗?” 邓医正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嗓音微微颤抖着告诉宝华公主:“可以,大大的可以,这人参的年份估计快有六百年了,而且看这样子似乎还是刚刚挖出来的,根须没有损耗,品相极好,参味也浓,堪称极品,还有这一株紫芝……”邓医正小心翼翼捧起锦盒,生怕自己不小心把东西给摔了。 “这么大的紫芝,下官平生从未见过,殿下您瞧,紫芝百年才会长一圈,这一株,足足有十圈,外面这一圈似乎也快到年头了,若是我没有看错的话,此物恐怕已有千年以上,恭喜殿下,贺喜殿下,女公子若是只服用人参,大约只能根治顽疾,但若是配合紫芝服用,则可延寿十年。” 宝华公主满脸欣喜:“此话当真?” 邓医正笑呵呵道:“自然当真,若是女公子将来调理得当,恐不止延寿十年,殿下也可适量服用,同样也有延寿的效果。” “好,好,好,真好,真好……”宝华公主喜不自胜,她对自己能否延寿不感兴趣,这辈子她什么苦也没吃过,唯一的劫难大概就是自己生下来的孩子玲珑,明明从小体格健壮,偏生在十九岁那一年突染恶疾,虽然侥幸救回性命,但代价确实从此缠绵病榻,有人甚至私底下还说让玲珑嫁给顾逢云来互相冲喜,玲珑病得最严重的那几年,宝华公主差点忍不住真的这么做了。 幸好被玲珑拒绝了,她说自己不要为了活着,就随意嫁给别人,将自己的后半生托付给另一个同病相怜的人,那样即使自己能活着,其实跟死了也没甚区别,还间接害了别人的下半辈子。 当然顾逢云也没答应过就是了,后面玲珑的身子逐渐好转,不再需要整日喝药续命,只是特别畏寒,一到冬日就要大病一场,但一过了冬日病就好了,倒是顾逢云,几度濒死,每年都要在鬼门关转了几圈才行。 这次去宋家做媒人,也是宝华公主觉得自己当年冲喜的念头太荒唐,认为自己该还顾逢云这一个人情,这才答应的,只是没想到此一去,居然还能有意外的收获。 想到这里,宝华公主神色严肃起来:“邓医正,玲珑的病便交给你了,你尽管开药方,只是今日之事,邓应当晓得,祸从口出这句话。” 邓医正立刻跪了下来,低着头朝宝华公主发誓:“殿下放心,臣便是死,也不会将今日之事说出去。” 宝华公主很满意他的识趣,下巴微微一抬,就有心腹带着邓医正去旁边写药方,邓送走了邓医正,嬷嬷还不忘敲打底下的这些人,警告她们嘴巴闭牢一些,免得惹火上身。 挥退了下人,嬷嬷才郑重地将那两样药材给收好。 宝华公主:“你最近看牢一些,别让其他人沾手,这府里,我最信任你。” 看着跟了自己大半辈子的嬷嬷,宝华公主似乎是下了决心。 “这次等玲珑身子好了,你也切一点人参跟紫芝下来,拿回去给你的孙子吧。” 嬷嬷不敢置信的看着宝华公主,随即眼眶一红,膝盖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多谢殿下,女婢何德何能…多谢殿下。” 宝华公主温声道:“都是当祖母的人了,你真以为你不说,本宫便不知道吗?你跟了本宫这么些年,这段时间总是神游天外,真当本宫瞎了看不见吗?” 嬷嬷吓得僵在了原地,一时之间也说不出什么辩解的话语。 “说说吧,你那孙子是什么情况?” 嬷嬷偷偷瞄了一眼宝华公主的神情,见她似乎没有生气,于是便小声将这些天的担忧都说了出了。 “小儿媳摔了一跤早产,孩子在娘胎里憋得太久了,出生的时候好半天都不会哭,哭声也如同猫崽子似的,前些天好不容易满月了,但还是病殃殃的,也不爱喝奶,这是我小儿子的第一个孩子,奴婢心里着急,平日里做事才懈怠了一点,还请公主开恩,饶奴婢死罪。” 听到这个理由,宝华公主又怎么忍心真的去责怪一个疼爱孙子的祖母,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打开锦盒,扯了人参上的小小一条根须给她。 第258章 嫉妒 “拿去吧。” 嬷嬷颤抖着手想接过来,想到什么却又连忙跪下口中喊着:“奴婢不敢,还是等女公子安好,女婢要点碎末就行了。” 宝华公主看着跪在地上匍匐的嬷嬷,想了想,又拿起灵芝,在边角处摆了指甲盖那么大点下来,用一块帕子包了起来。 “不过是一些边角料而已,本宫还是给得起的,速速拿了回去,给你家小孙子服用吧。” 嬷嬷恭敬的接过那小块布包,宝华公主又补充了一句:“今后若是宋家有什么事情,你该知道如何做了吧?” “奴婢知道了。” 宝华公主这边得了极品药材心情舒畅,宋家这边的流水席也快接近了尾声,宝华公主他们刚走,院子里的乡亲们这才放开手脚开始吃起来。 宋家的菜好吃还丰富,酒水也备得足足的,院子里此起彼伏都是猜拳的声音,乡下人行酒令不如读书人那般文雅,但气势要给足,震天响的声音让陈渔儿这个孕妇深感不适,于是早早就回了隔壁自己家里,把门一关,世界清净了。 时间已经快到晚上了,吃席的人走得七七八八,剩下的大部分都是在喝酒的,宋大庄也不扫他们的兴,今天的菜肴跟酒水都被宋春临加了灵泉水的,所以这些人哪怕喝趴下了,第二天醒来啥事儿也不会有。 如果喝趴下了更好,找几个后生直接把人扛回家就是了。 因着这次顾宋两家的定亲酒,村里可是久违的热闹了一回,事后还能跟亲戚们炫耀一番,于是关于宋家是巨富的流言就这么传出去了。 宋大庄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觉得有些哭笑不得,但也没把这些话当一回事。 只是这流言传到了某些人的耳朵里,听着就没这么舒服了。 周大丫是在周家坐的月子,那处李旭给她置办的宅院肯定是不能回去了,周大伯母带着周二牛去那边把能带回去的都带回去了,丫鬟小厮因为身契并不在周大丫手里,所以周大伯母只能放他们回了李府那边。 本来还以为能白捡几个壮劳力的周大伯母直骂晦气,回去了还忍不住数落周大丫几句,顺便还酸了周宁一把。 “哎呦那小贱人算是出息了,家里的一个小哥儿定亲就能大张旗鼓的操办,据说当天光是酒水就喝了好几车呢,更别提那些珍馐佳肴,哪像你啊,死丫头,就知道丧着个脸,是想给谁脸色看啊?” 或许周大伯母本意不是为了数落女儿,但如今周宁跟她女儿两人之间的境遇天差地别,这让一向要强的周大伯母怎么能不破防呢? 然而就是这么几句话,却让周大丫深深记在了心里,她的眼底涌现出一股恨意,既恨自己命途多舛,又恨周宁居然这么好运的嫁进宋家,现在宋家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了,若是当初宋春生娶的人是自己,那现在被众人艳羡的对象,不就是自己了吗? 都怪周宁那个小贱人,他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凭什么就能踩着自己一家子上位,周大丫心里憋着一股怒火无处发泄,眼角扫到瘦弱如小猫崽的儿子,便更加觉得厌烦了,但想到周宁此时还没怀上孩子,周大丫心里又平衡了一些。 “哼,命再好,怀不上孩子,宋家迟早要把他扫地出门。” 另一边,正在给周大丫的孩子准备满月礼的周宁突然觉得身上一股恶寒,幸好那感觉很快就消失了。 周大丫孩子的满月礼周宁原本是不打算去的,但架不住王婶子过来邀请,周宁这时才知道为何一向不待见周大丫的王婶子这次会这么积极的要跟自己去送礼。 “唉,大丫也是个可怜人,夫君没了,婆家就狠心把她们母子赶了出来,我知道你往日同她也有些旧怨,这次就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过去给孩子添个礼就行了。” 王婶子没有说让周宁帮衬周大丫的话,大抵也是知道这事儿行不通吧,当初周大丫一家为了宋家的婚事闹得这么难看,就算王婶子再可怜周大丫,也说不出让周宁帮衬周大丫的话来。 被王婶子这么说,这次的满月酒也是非去不可了,周宁也没准备什么,就打算带一个自己绣的小肚兜,跟小老虎的鞋子过去,宋秦氏知道以后,又给他拿了一篮子鸡蛋,一大包红糖,一大包红枣,一大包桂圆,给孩子的还有几块纯色的柔软布料,周宁摸着只觉得柔软,比用棉花织出来的还要柔软。 这么柔软亲肤的料子,周宁还是第一次见,拿着手上震惊地看向自己婆婆。 “娘,这料子肯定很贵重吧?这不行,使不得,这太贵重了,有鸡蛋红糖就可以了,村里的人送满月礼也都是这些。” 看着儿媳惊讶的眼神,宋秦氏抿了抿唇:“知道你同她不对付,但女人生产就是过一道鬼门关,更何况她还是难产,这些东西红枣桂圆家里有的是,而且,如今咱们家可同往日不一样了,春临是护国神射手,头衔比他爹跟他叔叔都要大,手底下还掌管着三千射手,他这头衔,是有兵权的,有了兵权,那便是跻身于官宦世家了,咱们作为一家人,接人待物的礼数自然要是要与往日不同的,不管对方是谁,同我们又有什么恩怨,咱们明面上可不能给人抓住错处来,知道吗?” 周宁低头小声说了一句:“晓得了,娘。” 宋秦氏一脸的孺子可教:“你也放心,这些东西对现在的我们家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况且除了鸡蛋,其他都是从宋春临空间里拿的,这些玩意他空间里堆积成山,自家人又吃不完,拿去送礼正合适。 提着礼物坐上马车以后,周宁还有些晕乎乎的,心想,所以他们家现在,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庄户人家了吗? 他悄悄掐了自己一下,真疼呀,但还是没有什么真实感,谁让他嫁过来的时候,宋家也只是一个稍微富庶的农户罢了,现在摇身一变官宦之家,周宁还有些不适应。 第259章 满月 临到了周家,宋春生帮他把东西拿下来以后也没进去,这种场合来的一般都是女娘哥儿,他一个汉子实在不合适在这待着,因此放下东西就直接架着马车回了周宁的老宅。 王婶子是同周宁一块儿来的,她的礼物跟周宁的差不多,只是少了红枣跟桂圆,还有那些布料,作为长辈,她还给孩子准备了一顶虎头帽。 周奶奶热情的迎了上来,接过了周宁手里的篮子,屋里已经有不少人过来了,见周宁他们进来,纷纷侧目,脸上都带着打量。 而周大伯母的表情就复杂了,一是高兴周宁居然送了一大篮子的鸡蛋,二是遗憾为什么这么多好东西,都是周宁送的? 几个同周宁相熟的长辈亲热的把周宁拉过去说话:“阿宁啊,你可算是苦尽甘来了,哦呦,居然送了这么大一包红糖,宋家可真大方。” 周大伯母闻言翻了个白眼:“人家长公主都去他们家了,能不大方吗?”眼角一瞥看见塞在角落里的料子,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只见她指着那些或浅黄或纯白的布料,张嘴就是几句脏话,话里话外都是指责周宁给送了几块白布,嫌弃这些料子晦气。 “谁家好人办喜事用这么素净的颜色啊,你别不是在咒我外孙吧?” 周奶奶忍无可忍:“老大家的,你怎么说话呢?有你这么当姥姥的吗?” 转头她又对着周宁他们摆了摆手:“别理这人,她也不知道脑子里是不是都装浆糊了,这种话都能随意出口了。” 周大伯母似乎也是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连忙呸呸呸几句:“百无禁忌,百无禁忌……”说完她又委屈地看向自己婆婆。 “还不是他不安好心,明明是大好的日子,他偏要送这么素的布料过来,这不是存心恶心我们呢吗?” 这下连王婶子也听不下去了,她上前一步就把那几块料子给抽了出来,递给几个老姐妹挨个摸。 “你们摸摸,这料子多柔软啊,偏生一些蠢货有眼无珠,这等上好的布料不比她准备的那些粗麻布衣舒服吗?还好意思嫌弃颜色,倒是有那大红大紫的料子啊,她买得起吗她?” “你……你胡说些什么,这种货色还敢拿出来显摆,可别笑掉别人的大牙了!”周大伯母冲上前,恶狠狠地从一个人手里抢过一块料子,但拿到手上的那一刻,周大伯母便意识到自己错了,因为手上的料子,当真如王婶子说的那样,柔软舒适,最适合小孩子娇嫩的皮肤了。 但方才的狠话已经放出去了,要她现在承认周宁拿来的好东西,她做不到! 周宁趁她呆愣的时候,一把将那块料子夺了回来,整理好以后,才交给了周奶奶。 “奶奶,这些料子很舒服的,还得劳烦您替我外甥做几件衣裳了。” 周奶奶笑着接过那几块布料,别说,还真的异常柔软,而且尺寸也不大,只适合给孩子做衣衫。 “哎呦,这么好的料子,怕是费了不少银钱的吧?也就你婆家有这等本事了,让你外甥也跟着沾一回光了。” 周宁淡淡一笑,此刻他才终于明白宋秦氏给他准备这些的良苦用心,不为别的,光是这些礼物,就足以向周家的其他人证明,宋家很重视他这个儿媳妇。 其他人送完了礼物都去看过孩子了,周宁跟王婶子这会送完了礼,也打算进去看看孩子。 周大丫还住在她没出嫁前的闺房,周宁他们进去的时候,里面正好还有几个同周大丫走得近些的女娘,因为周大丫的宣传,这几人对周宁都没有什么好感,因此也没理会周宁。 周大丫对此还挺得意的,只是眼神落在周宁通身的打扮上以后,那种得意就转变成了不甘。 周宁对周大丫满怀恶意的视线并不陌生,从小到大,周大丫就特别喜欢同自己攀比,小到吃了一个鸡蛋,大到新衣服新鞋子,只要周大丫觉得不如周宁,她就会用这样的眼神盯着自己。 后来周宁父母双亡成了孤儿,父母双全的周大丫得意了好一阵子,她还经常跑来跟周宁炫耀,说父母待她多么多么的好之类的话,一开始周宁还会因为这些话语生气,伤心难过,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攀比再也刺激不了周宁,周大丫才渐渐罢手。 现在又来了,又是这种眼神,那种恨不得把自己吞噬入骨的嫉妒,令周大丫整张脸都开始扭曲了起来。 恰在此时,一旁的孩子哭了,细弱的哭声惊醒的周大丫,她抱着孩子轻轻哄着,等孩子终于不哭了的时候,突然对着周宁粲然一笑。 “宁哥儿如今,还未有身子吧?”说到这个,周大丫脸上的笑意更大了。 “你可是比我还早成婚呢,怎么如今我孩子都满月了,你这肚子,却毫无动静呢?” 旁边的几个女娘心领神会,也跟着嘲笑道:“就是,明明比大丫早嫁人,这都多久了,你肚子里还是瘪的,还以为多厉害呢,连个孩子都生不出。” “哈哈哈,要我说他就是缺德事做太多了,当初是怎么欺负大丫的你们难道忘了吗?” “哼,所以说人要多做好事,免得将来遭报应。” 这几个你一句我一句的,将嘲讽值拉到了最满,不过周宁可没有她们想象的那般恼羞成怒,反而是淡淡扫了周大丫一眼。 “堂姐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了吧,你是真觉得自己能够瞒天过海吗?” 周大丫瞬间面如死灰,该死的,她怎么会忘了,这个人可是知道自己的一切把柄的啊! 但转念一想,周宁这个人虽然讨厌了些,但他一定不敢真的把事情的真相说出去,毕竟代价太大了,他还没有那个胆,想到这里,她脸色稍微好了一些,开始有恃无恐起来。 “宁哥儿这话说的,我能瞒你们什么呀,倒是宁哥儿可得记住了,祸从口出这句话。” “同样的话,我也回赠给你。” 第260章 陷害 “你!”周大丫被呛了一回,恶狠狠瞪着周宁,她正思索着怎样去找回场子,眼珠子一转,就看到了在怀里安睡的儿子,一个恶毒的想法在她脑海里形成。 周宁本能的察觉到一阵恶寒,对上周大丫阴冷的目光,那种感觉更强烈了。 只见周大丫换了副嘴脸,笑盈盈的把儿子抱得更高了一些:“我都是做娘亲的人了,不同这种下不了蛋的人计较,喏,这是我儿子,是不是很可爱。” 平心而论,周大丫的儿子确实是可爱的,但周宁已经见过更可爱的了,那就是宋圆圆,许是早产的缘故,周大丫的儿子瞧着瘦巴巴的,脸蛋远没有宋圆圆刚满月的时候圆润,不过周宁自然也不会当着周大丫的面说孩子的不是,因此也不过淡淡应了一句。 周大丫却仿佛听不懂他的敷衍,愣是坐直了身子,举着孩子往他的身边凑,周宁警铃大响,当即就后退了一些。 周大丫又换了一个泫然欲泣的表情,哀哀戚戚的哭诉:“宁哥儿这是嫌弃我儿子吗?我知道我们现在是孤儿寡母,比不得你宋家高门大户,但我也只是,想让宁哥儿抱着孩子沾沾喜气,没准回去你就怀上了呢?” 身边的几个女娘也是一脸的义愤填膺:“周宁你不要给脸不要脸,你堂姐是在为你着想,你不领情就罢了,还一脸嫌弃是几个意思?” “就是,一个哥儿还是得有个孩子傍身才行,那宋家如今富贵了,你要是再不生个孩子笼络你男人的心,保不准他明天就去找个能生的回来,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另外一个圆脸的女娘方才一直没说话,听到这话也跟着说了几句:“宁哥儿还不去抱抱你外甥,瞧这孩子,知道被你嫌弃,都要哭了呢。” “对啊对啊,快抱抱吧,你堂姐才嫁过去多久就一举得男,这得是多大的福气啊,偏你有福不会享,我们几个可都还没嫁人的,可不跟你抢这个福气。” 此话说完,周围几个女娘全都捂着嘴吃吃地笑,王婶子听了都快气炸了,这话里话外都在挤兑周宁未育的事情,王婶子刚想怼她们几句,却见周宁伸手按了按王婶子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 周大丫见周宁不反驳,还以为他屈服了,举着孩子的手伸得更高了,大有周宁不接过来就不放下的架势。 周宁看她这样子,本来是没有多想的,但现在她这么积极的让自己抱孩子,事出反常必有妖,周大丫平日里恨不得跟自己划清界限,此刻怎么会如此轻易的把儿子交给自己来抱,因此他不说话,也没有上前接过孩子。 周大丫见他死活不上当,手上越来越酸,孩子似乎是被举着不舒服,开始轻微的挣扎,周大丫急得一脑门的汗,可孩子一直闹腾,就在她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周宁才伸手接过孩子。 然而就是此刻,变故突生,原本周宁已经抱稳的孩子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往地上掉下去,周大丫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 周围的人也是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可是奇怪的时候那孩子距离地面不高的地方突然顿住,离得最近的周宁反应最快,几乎是瞬间就把孩子捞了起来,孩子似乎并没有被磕碰到,所以并没有哭,相反他可能还觉得是大人在跟他玩。 周宁抱着孩子迅速检查了一遍,确认孩子没有受伤,这才将一颗心给放回了肚子里。 可周大丫却不肯放过他,她用尖利的嗓音指责周宁没有抱好孩子,才害得孩子差点掉在地上。 “周宁,你这颗心怎么这么狠毒,快把孩子还给我,若是我儿子出了什么事情,我要了你的命!” 王婶子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自是了解周宁的为人的,再说周宁在宋家又不是没有带过孩子,宋圆圆这个小姑子他从小就抱着,没见他把孩子掉下来过,而且方才她站在周宁身侧看得一清二楚,分明是周大丫拽了一下周宁的手,才导致孩子失去平衡掉下来的,现在这个周大丫却倒打一耙,要说狠心,她才是最狠心的,竟然用自己的亲生子来陷害周宁。 周宁作为当事人是最生气的,都说虎毒不食子,这周大丫为了陷害他,竟然能用亲儿子的命去做赌注,当真是恶毒至极,这种毒妇,他是疯了才会把孩子交还给她。 “姑姑,孩子似乎睡着了,我们去找奶奶吧。” 周宁说完作势欲走,被周大丫一声呵斥顿住脚步:“周宁,你这个贱人,把我的儿子还给我!” 旁边的女娘方才也被吓了一跳,她们离得远些没看清,只见到孩子掉下去但又没有完全掉下去,此时看到周大丫吃人的表情下意识的认为是周宁没抱稳孩子,才害得孩子差点掉下去的,因此一个个都怒视周宁,一声声咒骂更是不绝于耳。 周宁对那些咒骂充耳不闻,他抱着怀里的幼儿轻声哄着,王婶子给孩子检查过,孩子确实只是睡着了,但这会儿估计是被那些咒骂声给吵醒了,张嘴想哭。 外边似乎是听到里面的吵闹声,周大伯母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一进门就嚷嚷着:“什么事这么吵闹?让你来看看孩子,怎么还吵起架来了?” 周宁见周大伯母进来了,先发制人道:“你该问问周大丫到底想要干什么才对,又或者,她不满足现在的生活,想回李家,我夫君同侯爷也能说上几句话,若是我让夫君去求求侯爷,没准姐姐还真能跨进李家的门呢。” 周宁说完这话,周围都是一片安静,周大丫更是愤恨地盯着周宁。 此时外面忽然走进来一个人,一进门就笑眯眯的朝王婶子问好,众人转头看过去,是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哥儿,身上穿着暗红缎面绣着兔子跟竹叶的袄子,脸上笑吟吟的,不是宋春临又是谁。 “嫂嫂,我哥哥让我来问你,好了没有,我饿了,想吃饭。” 第261章 解围 不知道为何,周宁一见到宋春临过来,心里就有了主心骨,他定了定神,先是将孩子交给王婶子,然后才回答宋春临的话。 “马上就好了,走吧,我去见过爷爷奶奶就回去了。” 周大伯母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被周宁那一番话说的一头雾水的,见宋家又来了一个小哥儿,话里的意思是不在周家吃午饭了,周大伯母见省了几个人的饭,也是喜笑颜开的。 周大丫不满周宁的威胁,冷声开口:“怎么,这么心虚,想跑吗?我告诉你,这事儿我跟你没完!” “你要同谁没完呢?”宋春临拧眉朝周宁面前一站,战场上的气势就这么放了出来,森冷的眼神看得周大丫心里发怵。 “你……你……” “我怎么了?周大丫,看在我嫂子的面子上,方才的事情我不同你计较,但是希望你今后能安分守己,若是你觉得自己一个人养不活这个孩子,我也不介意帮你一把,把你送回李家,到时候你的下场,可就没现在这么好了。” 周大丫浑身发抖,被吓的,她现在好不怀疑,如果自己依旧咬死是周宁没抱稳孩子的话,这个宋家的小哥儿,会立刻将她送回李家。 那李旭家中早有妻儿,对方的娘家还是赫赫有名的卢氏,她不过一介庄户之女,父亲还在蹲大狱,那李旭的正妻怎么可能容得下自己个外室以及外室生的孩子? 一想到自己进了李府可能有的下场,周大丫顿时浑身都哆嗦起来。 周大伯母见情况不对,忙问女儿方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周大丫看着一脸肃杀的宋春临,眼神躲闪,抖着筛糠一样的身子,咬了咬牙:“是、是我,是我,没有抱稳儿子,才、才让他不小心、不小心摔了……” “幸好我嫂子给你接住了,对吧?”宋春临收起自身的气势,皮笑肉不笑地帮她补充,周大丫此时哪里敢反驳,只忙不迭地点头。 宋春临这下满意了,骄傲的昂着脑袋先一步走了出去,留下一句:“嫂子我跟我哥在门口等你。” 周宁觉得心里一暖,也不管周大丫等人的表情如何,同王婶子一起抱着孩子出了房间。 周奶奶坐在堂屋,刚才她分明看见一个眼生的哥儿进来了,听到身边的人说了,才知道那人是宋家的小哥儿,就是那个风头正盛的护国神射手。 只见宋春临进了周大丫的屋子,没多久又出来了,紧接着周宁也跟着出来了,王婶子怀里甚至还抱着孩子。 把熟睡的婴儿交给周奶奶,王婶子意味深长地提醒她:“孩子他娘身子虚,恐怕是照顾不好孩子的,还得婶子您多帮衬帮衬才是啊。” 周奶奶没有听出她的弦外之音:“大丫这次确实遭罪了,回头我多给她弄点好的补一补。” 王婶子没有多言,跟着周宁一起同大家告别,最后是连饭都不吃就离开了。 周家门口,宋春生跟宋春临兄弟俩早早就等着了,宋春生看着周宁,脸上全是担心。 “我无事,先上车吧。” 等马车离开了村子,王婶子才把憋了一路的话说了出来,宋春生没有精神力,自然看不到当时发生的事情,但宋春临可是看到了全过程,并且在关键时刻催生一株藤蔓将孩子给托住了,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宋春生全程皱着眉听完王婶子的话,他的手死死握住媳妇的,脸色黑如锅底。 “唉,我就没见过这么狠心的娘,这孩子才一个月大,她为了跟你争那一口气,就拿孩子的命去陷害你,真真是枉为人母。” 宋春生心里也是一阵后怕跟心疼:“幸好你接住了,否则不仅孩子有危险,那蛇蝎妇人也不可能放过你,放过我们。” 王婶子也道:“就是,不过宁哥儿,你当时是怎么接住的,我怎么觉得自己眼花了,好似有一节绿色的东西窜出来了……” 某节绿色东西的主人这时候默默眨了一下眼睛,周宁正好朝他看过去,宋春临立刻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容来。 有点欲盖弥彰。 周宁:“春临怎么突然跑来了?” 宋春临眨巴了一下眼睛:“是娘让我过来的,她说她今天早上自你们出门以后就心神不宁的,觉得不放心,所以才让我过来看一看,嘿嘿,正好给嫂子你撑腰,嫂子刚才我是不是很厉害。” 王婶子噗嗤一笑:“春临刚才可不止是厉害了,我瞧大丫都吓得不会说话了。” “那是,我是谁呀,我可是护国神射手,正儿八经皇帝亲赐的,她要是敢当着我的面睁眼说瞎话,我就告诉皇帝,她污蔑我嫂子,到时候看她还敢不敢作妖。” “是是是,春临最厉害了。”周宁笑眯眯地摸了摸春临的脑袋。 王婶子笑完了以后,又看向周宁:“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方才你跟春临都说要把她送回李家,那李家是什么虎狼窝吗,大丫怎么会怕成那样。” 周宁想着这事儿过不去了,因此只能把前因后果都告诉了王婶子,王婶子听完周大丫的一系列骚操作以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啊?那外室是能做的吗?比妾还不如的东西,偏她舔着脸去当,哪个正经人家的女娘哥儿会愿意做外室的,真是个混不吝的玩意,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周家的其他女娘哥儿们要怎么做人呐!” 王婶子这是真的被气到了,这个时代当妾好歹也是有正经名分的,可做外室就不一样了,无名无分,生下来的孩子官府跟男方家族也是不认的,甚至连户籍都上不了,只有极个别子嗣困难的,会去母留子,把孩子带回去,认在嫡母名下,而生母则直接弄死以保守秘密。 而家族里出了一个做人外室的女娘哥儿,其他的女娘哥儿婚配都会受影响,因为大家会下意识的认为这个家族的女娘哥儿轻贱,不能娶回家做妻子。 “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第262章 射手 “好了好了,您也别气了,大伯母不是对外放话说她男人死了吗,咱们就当他是死了吧,有我爷奶在家看着,谅她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来,否则我爷奶第一个打死她。” 事关周家其他子女的婚配问题,周爷爷再想偏袒自己的孙女也要考虑家族其他的人的意见,丑闻有一桩就够了,再来一桩,不需要周爷爷出马,周家其他的族人也会将周大丫赶出村子的。 王婶子被气得直捶胸口,一直回到自己村子了,才勉强打起精神来。 送别了王婶子,周宁跟宋春临回了宋家,宋家全家人都在等着他们,宋秦氏上前就是嘘寒问暖,周宁本来想说没事的,但架不住身边的宋春临小嘴突突往外秃噜,把之前在周家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出来了。 几个长辈听得直皱眉,宋阿麽更是气得破口大骂周大丫缺德。 “那孩子真是倒了血霉,摊上了这么个娘,才一个月大的孩子能有什么罪过,亲娘狠心到要把孩子摔地上来陷害他人,简直是禽兽不如!” “对,就是禽兽不如,还好我去得够快,她的阴谋没能得逞,小爷爷,以后嫂子还是少去那边走动吧,现在周大丫回家了,嫂子去一次就要受一次气,他们还对嫂子说了很多过分的话呢,可难听了都。” 宋春临抱着宋阿麽的手臂,絮絮叨叨的跟他告状,宋阿麽果然气得差点要去找周家算账,被宋春临拉住了。 “小爷爷,咱们是有素质的人家,跟这种人计较不值得,大不了将来咱们也别走动就行了。” 宋阿麽心想,咱们也没跟人家走动过吧? 不过表面还是答应了,转头又拉着周宁安慰,让他放宽心,别被其他人的闲言碎语影响心情。 周宁听着心里一暖,脸上一直带着笑意。 到了晚上,周宁沐浴过后坐在床沿,他看向浴室里的宋春生,轻轻咬着唇瓣,等他出来以后,就看见周宁一脸纠结的表情。 “怎么还不睡,我不是说了不用等我的吗?”宋春生走上前将媳妇往床上带,他刚刚洗完澡,身上还带着水汽,因此没有直接进被窝。 周宁躺在被子里,眼神里带着委屈:“春生,要不我们还是要个孩子吧…” 宋春生替他掖被角的手一顿:“是因为白天的事情吗?小爷爷都说了,你不用理会那些人的闲话,她们不晓得事情的真相,难道你不清楚吗?” 周宁还是有点委屈:“那你呢,你不想要一个软软的孩子叫你爹吗?” 宋春生心里当然是想要的,自从定亲开始,他就幻想着将来能生一窝孩子,围着他喊爹,但他不行,因为他见过娘生弟弟时的危险,女娘产子都这般危险,他不敢想周宁瘦弱如此瘦弱的身子,却要孕育一个生命,相比女娘,哥儿生产更是不易,因为他们并没有女子的产道,所以生产时的产生撕裂伤比女娘的更严重。 周宁刚嫁过来的时候,头发枯黄,皮肤暗沉,脸颊凹陷,身上更是没有二两肉,他抱在怀里都能清晰的摸到他的肋骨。 这样瘦弱的人他花了好长的时间才养出一点肉来,所以宋春生不敢赌,也不能赌。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你我还年轻呢,你身子骨还是太瘦了,想要孩子,也得养胖一些才行啊。” 周宁被丈夫抱在怀里哄了大半个晚上,好在第二天起来他便不再提这件事情,只是吃饭比以前更积极了,似乎真的想把自己养胖一些。 开春后宋家就在村里找短工,因为待遇好不少人争着抢着要干,宋春临也是此时才想起,自己原来还有三千弓箭手。 “完了,我好像一次也没去看过。” 宋春生无语地看着弟弟:“你是说你回来这么久了,一次军营都没去过?” 宋春临摇摇头:“我去军营干啥,我又没有官职在身,不过就是个头衔罢了,这样也要去吗?” 宋春生现在已经不是无语了,他都有些同情那三千弓箭手了。 “弟啊,你去军营的时候,记得戴上你的安全帽,防弹衣,我怕你打不过他们。” “……” 宋春临心想,应该,没有这么严重吧。 事实证明,非常严重。 因为对方直接找上门来了。 打头阵的是兵部尚书,跟着的是另一个林将军,据说是掌管骑射营的,宋春临手里的三千骑射手就是从他这边出来的,然后垫后的是顾逢月。 一无所知的顾逢月也是非常的无辜,但听到林将军声泪俱下同兵部尚书哭诉,宋春临不来领那三千弓箭手就算了,他甚至还不给那三千人交伙食费! “真是太令人发指了!这些年国库空虚,户部屡次削减军费,我们可都是自掏腰包养着这些兵的啊,好不容易有人接手三千人,我寻思着终于松一口气了,哪知一天又一天的过去,这人不但不去领他的兵,连军饷都要我来出,我真是命苦啊,遇上这么大一个烂摊子……” 兵部尚书被林将军这抑扬顿挫的哭诉吵得脑瓜子疼,最终忍无可忍叫来了顾逢月,让他带着林将军一起去宋家,向宋春临讨要公道。 于是就有了眼下这一出。 宋春临迟疑地看向顾逢月:“所以,这些兵,是要我来养?” 顾逢月艰难点了点头:“理论上是朝廷养,但户部说国库空虚,所以……我们大部分都是拿自己的俸禄去贴补的。” 宋春临更诧异了:“不是,国库虚了这么多年了,还虚呐?” 林将军一甩手绢不屑道:“还不是户部那群狗官,照我说就该直接去把户部那些个官员的家都抄了,指不定那些人全都富得流油呢。” 兵部尚书:“……” 顾逢月:“……” 宋家人:“……” 宋春临更是觉得自己两眼一黑,这位大兄弟唉,您可真是什么话都敢往外秃噜啊!这要是让有心人听见了,您有几条命够人家暗杀的啊! 第263章 百步 林将军看宋春临还是个孩子,最后还是没有怎么为难他,只说让他快去军营把人领了,顺便把三千人的军饷结算一下,然后他就报了一数字出来,宋春临听完倒吸一口冷气,暴脾气上来就要去拿自己的弓。 “我还是把你一箭射死吧,你可太黑心了啊啊啊!” 顾逢月见状赶忙拦在林将军面前:“春临别生气,我相信林将军这么大气的人,肯定不会跟你一个孩子计较这些的,对吧,林将军!” 林将军瞪圆了眼睛:“对什么对,顾二你让开,我就不信他真的敢杀了我这个朝廷命官,来啊,有本事你就弄死我,要么就给……啊……” 林将军最后一个钱字都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突围出来的宋春临一脚踹飞了,整个人像只蛤蟆似的,趴在地上,撅着个屁股,好不狼狈。 “呸、呸、呸~”林将军从地上抬起脸,嘴里都是尘土,他脸上也全是泥,模样特别的狼狈。 “宋春临!你居然敢踹我!”林将军从地上爬起来,撸起袖子就要同宋春临干架,旁边的兵部尚书跟顾逢月两个人都拉不住,宋春临也不甘示弱,再次一脚飞踹,将人踹到了门口。 踹完人他还嚣张的指着林将军鼻子骂:“你都敢狮子大开口了,我有什么不敢踹你的,你信不信你再口出狂言,我还踹你!” 林将军再一次从地上爬起来,但他还是叫嚷着让宋春临付钱,兵部尚书只觉得心累,他当初到底是哪里想不开,居然还心存侥幸,觉得林将军再怎么疯狗,也不会对一孩子出手,没想到他实在太看得起林将军了。 就这样顾逢月抱着宋春临,兵部尚书拉着林将军,双方隔了不到一丈的距离,互相对骂,宋爷爷跟宋阿麽听得连连摇头,然后带着几个孩子去隔壁了,宋秦氏觉得吵闹,干脆去厨房里看看能干点啥活。 这两人一直吵了快半个时辰,但谁也不愿意退一步,一个死咬价钱不松口,一个觉得对方抢钱死活不愿意给。 最后连拉架的人都觉得累了,兵部尚书一屁股坐在地上,摆烂了。 “你们要打就快些打,别耽误我时间了,待会我还得回家呢。” 双方的对骂戛然而止,宋春临也有些累了,他找了一个凳子,一屁股坐上去,仰着下巴,神情倨傲。 “喂,你别以为我真的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好歹我也是跟着军队一起出征边关的,论三千人的军饷,我可比你清楚得多。” 林将军脸色不好:“哼,谁知道你是不是说真的,一个小屁孩,还说什么去边关,别看见了蛮子你就尿裤子。” 原来是质疑他,这下他懂了。 “你既然觉得我不敢杀蛮子,那好啊,去跟皇帝说我德不配位不就行了,来这里同我掰扯这么久,浪费我时间。” 林将军难得被他一噎,他摸了摸鼻子上的灰,要是他跟皇帝这么说了,难保第二天他的脑袋就不见了。 但就让他拨出三千兄弟给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他不服,怎么着也得让这人好好出一次血才行。 宋春临一看他这样就知道对方还是不服气,于是戳了戳顾逢月:“走,咱们去军营,让他好好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德不配位。” 林将军眼睛一亮,嘴上更是嘲讽拉满:“走啊,谁不去谁是孙子。”等到了军营,看我不让你这个黄毛小儿原形毕露。 然后一群人又火急火燎的去了军营,宋秦氏觉得外面安静后走出来一瞧,好家伙,全跑了,也不知道他们还回不回来吃饭,不过想到宋春临那小子肯定是饿不着的,顾逢月跟着也肯定饿不着,另外两个又不是她家的人,都是大人了,肯定也不会饿着自己,宋秦氏这么一想,也不担心了,继续该干嘛干嘛去了。 军营离长平有些距离,从永乐村出发,也要骑快半个多时辰的马儿,宋春临出门前把自己的弓从空间里拿出来背着,跟顾逢月一起在官道上一路飞奔。 两人堪堪在黄昏前赶到了军营,外面的人一眼就看见了自家的将军,然后才是顾逢月跟宋春临,兵部尚书不想管他们的烂摊子,先行一步跑了。 其余三人倒是没有在意这些,让人开了军营的大门,三人快步来到训练场。 骑射营的训练场比其他军营的都要大,入眼就是一片巨大平坦的草地,现在已经是黄昏,但还有不少人在草地上练习骑射。 宋春临从马背上跳下来,他后面背着的弓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眼尖的人已经发现他的弓同最近刚出现的复合弓特别像,再结合宋春临的年龄,很快就猜出了宋春临的身份。 “居然真的是个孩子啊……” “那把弓看着跟复合弓还是有些不一样,据说咱们现在用的复合弓,就是用他背后的那把演变而来的。” “不过是个黄毛小儿,我才不信他真能百步穿杨。” “陛下钦点的,怎么着也不会太弱吧。” 许多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眼睛也一直上下打量着宋春临,看宋春临唇红齿白,就觉得他是哪家养尊处优的少爷,被拉去边关镀了一层金回来,摇身一变就成了神射手了。 当初宋春临在宫宴上射出的那一箭虽然惊艳,但这些人都没见过,因此全都保持着怀疑的心态,看到宋春临他们朝着训练场去,纷纷不约而同的朝那边靠拢,好看看这孩子的笑话。 林将军带着人来到靶场,指着对面的靶子道:“喏,来吧,小少爷,让我看看,你手里的是不是真家伙。” “就是,小少爷就给咱们露一手呗!” “上!上!上!”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听到林将军的话都不约而同的开始起哄,林将军更是一脸得意,虽然宋春临背后的弓看起来很不一般,但他深信,就宋春临的这种小体格,恐怕连拉弓都艰难,更别说百步以内取人性命,那不止需要力道,更需要极好的准头才行,即使在天才的神射手,没有经过训练,也做不到百发百中。 第264章 穿杨 宋春临环视周围,这些人一个个的都在等着自己出丑,宋春临才不会让他们如愿呢,他视线所及之处,起哄声便小了下去,等周围都安静下来以后,他才朝着林将军喊话: “老林,你是不是觉得我一定射不中,但如果我今天射中了,你当如何?” 林将军嘴角抽搐,老林是个什么鬼称呼,他今年不过也才二十四,哪里老了! “无知小儿也敢口出狂言,你若真有本事,能在二十步之外射中靶心,我林某心服口服,认下你的射手名号,若是不行,还请你自己同陛下请辞,不要顶着神射手的称号招摇撞骗。” 宋春临咬着牙根,有种想暴打林将军的冲动,但他忍住了,因为他更想看对方等会惊掉下巴的事情。 “哼,你可真会盘算,我这个名号本来就是皇帝亲赐的,你认不认都在那里,这筹码我不满意。” 周围的士兵听到这个都笑出了声,林将军也同样笑出了声。 “那你想如何?” 宋春临要的就是这个,他对着林将军粲然一笑:“我要你叫我老大!” “噗……” 林将军此刻再也绷不住,跳起脚就开骂:“我呸你个小兔崽子,别以为自己是个哥儿我就真的不敢打你了!放手,别拦我!” 旁边的士兵眼看林将军跳脚,立刻眼疾手快地把人拽住,动作熟练得令人心疼。 宋春临看着不服气的林将军,对着他不要命地吐了吐舌头:“有本事你打啊,略略略~~~” 顾逢月看着掐架的两人有点头疼,他都不明白这两人年龄都差上一轮了,怎么一言不合就要开打呢? “好了好了,别吵了,你们再吵下去,天都要黑了!”顾逢月最后终于说了一句公道话,宋春临朝林将军翻了个白眼,乖乖站到顾逢月身后去了。 林将军气得癫狂,狞笑着看着两人:“好好好,你们两真不愧是两口子,我现在改主意了,你不是号称百步之内取蛮子性命吗,我倒要看看,你究竟能不能百步之内射中这靶子,我要求不高,射中哪里都可以,不需要是靶心。” 宋春临挑眉:“若我射中了你当如何?” “你若射中了,我自甘拜下风,叫你一声大哥,但你若射不中,还是要按我方才说的,自己去同陛下请辞。” “一言为定!” “击掌为誓!” 随着清脆的三声击掌,两人的赌约正式生效,顾逢月是不担心宋春临会输的,他担心的是待会林将军若是抵赖不认账,又跟宋春临掐起来可咋整。 宋春临给了顾逢月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自信满满的走到了百步之外,然后他解下一直背在背后的弓箭。 从旁边的箭筒里抽了一支羽箭出来,看到他这个动作,其余的士兵也都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一个弓箭手,只有弓没有箭,当真可笑。” 其实是宋春临拿弓的时候太急,忘了顺便把箭拿出来,那会儿他们已经走在路上了,此时掏东西自然不妥,遂作罢。 宋春临自然也听到了那些嘲笑,他最嘴角也露出了一个迷之微笑,伸手搭弓,当弓弦拉满的时候,在场的人顿时寂静无声,就连林将军脸上也终于带了点正色,他本以为宋春临是拉不满那把弓的,复合弓他们营里也有,但因为材料跟技术的限制,导致做出来的弓很少有人能完全拉满,拉满的人还需要非常大的力气。 林将军走到顾逢月身旁询问:“他手里的那把弓,同我们的有何不同。” 顾逢月回以他四个字:“天差地别。” 两人说话间,宋春临已经开始瞄准了,然后不过瞬息,弓箭离弦而去,最后正中靶心,然而这还不够,接下来的第二支箭,第三支箭,第四、第五…… 整整十支箭,全都射在靶心之上,密密麻麻的挤成了一团,并且间隔的时间很短,几乎是上一支才射出去没多久,下一支便紧随而来,中间没有任何的停顿,这说明宋春临几乎没有花多少时间去瞄准。 在场的都是弓箭手,自然明白宋春临露的这一手究竟有多厉害,谁能想到,如此厉害的弓箭手,此时还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哥儿呢? 射完十支箭,宋春临收起弓,缓步朝林将军这边走来,他在林将军五步前停下来,虽然他个头没有林将军高,但气势一点也不输对方。 “如何,林将军。” 林将军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看着那还在微微颤抖的箭矢,心里的震惊不亚于第一次见到复合弓。 看着眼前还不到自己肩膀的小哥儿,林将军不明白,一个外表弱小的哥儿,细胳膊细腿的,到底哪里来的力气拉开弓,还真的在百步就射中了靶心,而且不是一次,是十次。 这么恐怖的准头跟力气,林将军自认为他做不到,所以此刻他心服口服。 “老大!”林将军一声响亮的老大,惊得那些士兵们都差点跳起来,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能让林将军心甘情愿喊老大的人啊,大司马他都不服,见一次怼一次,脾气暴躁随时跳脚,居然也会有这么一天啊。 林将军瞪了一眼那群嫌事情不够大的兔崽子,用力挥了挥拳头,以示威胁。 在‘武力’的威胁下,这些小崽子们勾肩搭背的离开了,但嘴里还是不停的巴拉巴拉说个不停,林将军深感绝望。 转头看见宋春临已经把弓收起来了,一向喜欢收集弓弩的林将军有些谄媚的溜到宋春临身边,殷勤地问他一直背着弓累不累,要是累了,他不介意替他受累。 宋春临狐疑的看着对方,这货就差把弓给我摸摸写在脸上了,想到他都喊自己老大了,那么是不是也该给小弟一个见面礼呢? “喏,你可以试一试。” 林将军忙不迭接过那把弓,此时天色已暗,有些看不清楚,燃起火把以后,他才借着一点光,看到弓身上复杂流畅的线条,还有手上的触感,重量,弓弦,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手里的这把弓,都远胜自己手里的那些。 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越看越爱不释手,林将军走到靶子前面,抽出一支羽箭,尝试着拉了一下,同他预想的不一样,复合弓的弓弦显然比他手里的弹性更好,拉满弓并不是他想象的需要很大的力气,比如现在他只用了平常七成的力气,就能将弓弦拉满,而且因为弓身轻便,让瞄准也变得更轻松一些。 林将军也是老手了,轻轻松松命中靶心,箭射出去的那一刻,林将军萌生了想要将此弓据为己有的念头,好在理智告诉他,自己好歹是个大人了,总不能去跟一个孩子抢东西吧。 宋春临看出他很喜欢这把弓,但他就是不说,只是在林将军不舍的目光下把弓给拿了回来。 “那个,老大,不知道你手里还有没有一样的弓,我不白拿,我出钱买还不行吗?” 宋春临掏掏耳朵,啥也不听,背着手就打算跟顾逢月回去吃饭,如果他们赶得及的话。 林将军还想要追出去,谁知下一瞬一个物件就当头砸过来,林将军下意识伸手一接,居然是方才的那把弓,他马上知道这是宋春临送给他的,当即咧嘴笑得像个傻子,还对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大喊大叫。 宋春临嫌他聒噪,快马加鞭赶紧开溜,顾逢月自然紧随其后。 等他们走到一半,宋春临回过头已经看不见军营了,又用精神力检查了一遍周围,确认四下无人,这才停下马儿,顾逢月也立刻停了下来。 “这么晚了,回去也肯定没饭吃了,咱们干脆在这里野餐好了。” 顾逢月看着周围荒郊野岭的,行吧,他就是嘴馋了。 宋春临下马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两人将马儿安置好,宋春临从空间里掏出一个烧烤炉,还有碳火跟各种烤串跟饮料。 顾逢月替他将火生好,一个充电灯挂在树上,将周围照得一片亮堂。 两人在树林里好好的野餐了一顿,吃了个肚儿圆才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回了宋家。 宋秦氏跟宋大庄还没有睡,两人在等宋春临回来,宋大庄鼻子灵,嗅到两个臭小子身上的烧烤味,冷哼一声,也没说什么,板着脸就回房间了。 宋秦氏笑着告诉他们:“你爹怕你俩回来太晚没有门进,死活要守着等你们回来,我都说你俩肯定不会亏待自己,他偏不信,看吧。”说着宋秦氏两手一摊,对着两人摇了摇头,也回房去了。 宋春临跟顾逢月两人都很心虚,于是第二天一大早都起得特别早,帮着家里干活,正干得起劲儿呢,门外又传来剧烈的敲门声。 “老大,老大你在吗?老大你快出来啊!” 宋春临脸都黑了,这姓林的上辈子是喇叭吧,嗓门大就算了,喊了还停不下来,宋春临忍无可忍去把人打开,林将军还来不及欣喜呢,就被宋春临扯着袖子远离大门。 “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啊,白瞎我昨天送你弓了,一大早就来扰民,你们军营里是没有事情可以干了吗?” 林将军被劈头盖脸一阵输出,暴脾气上来又想呛声,好在脑子比脾气转得快,想想昨晚得到的那把弓,林将军忍着没有怼人,反而换上一张讨好的面容。 “老大啊,这不是有正事才来找您的吗?” “正事?什么正事你要来找我?”宋春临脸上的惊讶不似作假,让林将军的心短暂的凉了一下。 顾逢月见状忍不住走出来,提醒宋春临:“你忘了昨天他是来干什么的吗?” “啊?”宋春临仔细回想,昨天林将军好像是为了那三千弓箭手而来的,嘶~想到那数额庞大的军饷,宋春临再次倒抽一口冷气。 “我警告你,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林将军再次心凉,心想难道我是那等财迷之人吗? 好吧,我的确是。 “昨日那不是因为咱们还不熟吗?我能坑熟人吗?那指定不能的,这样吧,老大,您先把这三千人给领回去,至于军饷嘛……后续再说吧,再说吧。”林将军心道你们家也不过是个庄户人家,真让你们家出钱,他怕是会被顾逢月跟顾逢云兄弟俩追杀吧? 宋春临狐疑:“当真?” 林将军疯狂点头:“当真,真的不能再真了。” 宋春临还是拒绝:“我家就这么点大地方,你让我领三千弓箭手回来住哪儿啊?” 林将军:“不是真的让老大您把人带回家养,而是要把那些人的军籍都转到您的名下,这样您才有实权去使唤他们。” 宋春临似懂非懂:“转到我的名下?他们又不是奴隶,还能转让的?” “嗐,理论上,跟奴隶差不多了吧,我们这些士兵大多是活不下去了,想要吃口饱饭才会来参军的,入了军营,改成军籍,也不比奴隶好多少,只是军籍无法买卖,脱籍也更容易一些罢了,而且当兵还有军饷发。” 又是军饷,左一句军饷,右一句军饷,说来说去还是缺钱。 其实按宋春临空间里的物资,养活这三千人也不是不可以,但问题是他为啥要掏自己的腰包替朝廷养兵呢?而且听林将军说,这种现象在军营里非常的常见。 宋春临转头问顾逢月:“你顾家军也是顾家发的军饷吗?” “不一样,顾家军归属于顾家,而非朝廷,顾家军的士兵军籍的很少,大部分还是良民,林将军手里的不一样,是朝廷的兵,自然该有朝廷派发军饷来养,但如今皇帝把人给了你,我觉得,大抵是要你来养的。” “所以皇帝是养不起了,才把这些人给我的?” 顾逢月:“……” 林将军:“……” “祖宗唉,这话可不兴说啊!” “没事,他又听不到,啊对了,这些人都是青壮年对吧。” 林将军理所当然:“那自然是青壮年啊,放心,我给老大的,肯定都是最年轻力壮的。” 第265章 小弟 说完林将军狐疑地看着宋春临,警惕道:“你要这么多青壮年,你想干啥?我警告你,不该做的事情你不要做啊!” 宋春临气得跳起来一拳头捶他胸口上:“你脑子里能不能装点好东西?我是那种人吗我?我家这么多的地,我拉点青壮年过来当劳力下地耕田不行吗?” “耕地?现在?他们?”林将军发出灵魂三问号,脸上的表情变得很痛苦。 “怎么了?吃我的用我的,替我耕几亩薄田有问题?” “……没有。” “那就对了,你等着,我把马儿牵出来。” 宋春临回后院牵马去了,林将军拦着顾逢月,哀求他:“顾将军,看着咱两同僚的份上,还是别让我那些兄弟去耕地了吧,咱这当兵的,去耕地是不是有点儿……” 顾逢月却没答应他这个要求:“耕地咋了?不耕地一个个都吃树皮啃草根吗?林将军没去过边关吧,那边的士兵农忙时也一样要下地的,我们顾家军闲暇时也是有自己的田地劳作的,否则你真当我跟我哥那点子俸禄真能养活这么多人呢?” 林将军顿时呐呐不敢说话了,顾逢月想了想,提议他待会也一起下地干活。 “我?我也要去?”林将军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顾逢月,本想找他寻一条活路来着,结果这兄弟还让自己往火坑里跳。 顾逢月一脸神秘的揽着他的肩膀:“你放心,干完活有惊喜,到时候你便知道了。” 干活还能有惊喜?干个农活而已,林将军并不相信会有什么惊喜,惊吓还差不多呢,但看顾逢月信誓旦旦的样子,最后也稀里糊涂的应下了。 宋春临把两人的马儿牵出来,看着他们勾肩搭背的,歪着脑袋好奇:“你俩啥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话音一落,勾肩搭背的两个将军立刻分开了,疯狂摇头否认。 宋春临不明所以,正要上马离开,宋春明带着宋春晓跑了出来,两个小崽子扒着门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哥,哥夫,能带我们一起去玩吗?” 宋春临皱着眉,正要解释他们不是去玩的,顾逢月却被这一句哥夫给冲昏了脑袋,兴高采烈的应了。 两个小崽子欢呼一声跑了出来,顾逢月顶着宋春临杀人的目光,把他们给抱上了马背。 眼看顾逢月都答应了,人也上了马,再赶下来也不合适,宋春临最后也妥协了,只是严肃的警告俩弟弟。 “哥哥是去办公事的,你们到了那里不许乱跑知道吗?” “知道!”两个弟弟齐刷刷的应了,眼里的兴奋之色已经掩饰不住,宋春临翻身上马,一行几人往军营走去。 两个小崽子兴奋的在马背上喊着:“冲啊~哦哦~骑大马咯~~” 因为驮着两个小屁孩,三人骑马速度就慢了很多,磨磨蹭蹭比昨天多花了点时间才到达军营,此时已然是午时,正好营区开饭了,林将军就带着几人去了饭堂吃饭。 “来来来,不客气,到我这里,就得吃好喝好了。”林将军显摆的让伙夫做几个好菜出来,伙夫应了,不多时就端出一盘子肉,一只烧鸡,还有几个下酒的小菜。 宋春临不喝酒,顾逢月倒是能喝几杯,但因为带着两个孩子,也没喝几口,倒是林将军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好不痛快。 宋春明跟宋春晓看着满桌的菜肴,嘴巴被养刁了的两个小崽子转头含着眼泪看向哥哥。 “哥,想吃炸鸡。” “哥,想吃糖醋排骨。” 宋春临:“……” 顾逢月在一旁憋着笑,给两人碗里各夹了一块肉:“先吃点垫垫肚子,待会回去了让你哥给你们抓兔子烤。” “真的吗?” 宋春临翻了个白眼:“真的真的,快点吃,吃完哥去办事情,你们跟着你……唔,顾二哥,别乱跑知道吗?” “知道了!”两人异口同声,然后低头开始扒饭。 林将军看着四人用的不多,不太理解:“这么好的饭食也不合你们的胃口吗?” 宋春临:“这饭菜已经很好了,只是我们更习惯家里的饭菜,两个孩子也是自出生起就没怎么在外边吃过,所以才一时不习惯。” 林将军若有所思,几人吃过了午饭,才来到议事厅,跟想象中宽敞明亮的议事厅不一样,林将军这个骑射营的议事厅显然更拥挤,也不是说面积小,而是里面的东西太多了。 宋春临从一堆的杂物里找出一张能做的椅子,然后就看林将军在一堆文书里疯狂寻找,心里计算这人得多久才能从茫茫文书海里找到需要的。 这边顾逢月则是尽职尽责的带娃在军营里闲逛,说是闲逛,但其实好多士兵在军营里看到小孩都惊奇地停下了脚步,征求了意见以后对着小崽子就是一顿揉搓,然后在小崽子一声声甜甜的哥哥、叔叔、伯伯里迷失自我,掏出荷包里的银钱,零食,各种小东西一股脑送给两人,并对两人喊的装不下,充耳不闻。 最后的还是一个副将拿来了一个小箩筐,才算解决了这场危机。 宋春临已经拿到了弓箭手的名册,同林将军做好了交接,正要去往校场点名,走到一半远远望见被众星拱月的弟弟们。 此刻他们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身边有端着水的,递着瓜子零食的,还有专门打伞的,宋春临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他快步走过去,拉着站在不远处的顾逢月,问他这是怎么一回事。 顾逢月无奈地一摊手:“这些人太久没见过小孩了,春明跟春晓嘴又甜,于是就这样了。” “啥?”宋春临没想到还能这样,看着两个兴奋的小崽子,还有更兴奋的士兵,越发觉得这世界果然还是幼崽横行的世界。 顾逢月看着他手里的名册:“都拿到了?” “嗯,待会去那边点名。” 随后两人在林将军的帮助下把人都点齐了,这些人自然不会离开军营,但他们的吃穿用度却都已经是宋春临的事情了,所以宋春临拿到名单的第一时间,就是想让这些人帮他们家里种地。 不过今天看来是不可能的了,宋春临只能把千夫长跟百夫长都叫了出来,一共三十三人,大手一挥,就让这些人先回家跟他认个路先。 先不说宋家人看见这浩浩荡荡的一大群士兵来到家里是何感想,光是发现两个小崽子跟哥哥偷跑去军营玩就赏了他们一人一顿竹笋炒肉,还顺便没收了两人的零食跟钱,宋春明跟宋春晓眼泪汪汪看向顾逢月,期盼着他们英明神武的哥夫能救自己一命,谁知顾逢月却心虚的别开视线,压根不敢看他们。 “哼,不用搬救兵了,今天不管谁来也救不了你们,赶紧跟我过来,今天不抄完一百个大字不许吃饭。” 宋秦氏领着两个哭哈哈哈的儿子去了书房,留下宋大庄坐在堂屋,板着脸看着宋春临。 “说吧,带这么多人回来,想造反啊?” 宋春临舔着笑脸:“嘿嘿,儿子这不是看爹您春耕辛苦了,特意给您找了一堆帮手吗?不要钱,年轻,一身的牛劲儿使不完,正好帮帮你,省得您整天去找短工不是。” 宋大庄冷哼一声:“你倒是孝顺了,早不找,晚不找,农忙快结束了你倒找人来了?我这地里的活计都没剩多少了,你说这多么人他们还能干几天?我这一天天的是不是还得给他们做饭吃啊?” 宋春临轻轻点头,回应他的是宋大庄的一句:“小兔崽子!” “你可真会算计你爹啊,还一身的牛劲儿使不完,当你傻呢,这些人一看就是不会干活的料,让他们下地,别把我地里的庄稼给糟蹋了。” 宋春临赶忙解释:“不会咱可以教啊,人又不是一生下来就会种地的,对吧。” 宋大庄叹了口气:“算了,你主意一向都大,你的人你自己安排吧。” 宋春临立刻拍着胸脯跟宋大庄保证:“我绝不让他们吵到你们,爹你放心吧!” 说完就拉着顾逢月去了隔壁工坊的库房,过了一会儿才挥手把人叫进来,三十几个牛高马大的壮小伙一走进工坊,本来还挺宽敞的院子顿时显得有些逼仄起来。 宋春临思考着是不是该把工坊给扩建一下。 几个千夫长代表百夫长站了出来,为首的那个也姓林,长相也有点跟林将军雷同,估计是林将军的本家兄弟之类的,年纪很轻,约莫二十岁左右,另外两位千夫长一个姓王,另一个姓张,都是大姓,一个长相粗犷,另一个则眉宇间带着一丝阴柔,但两人都没有上前说话,只等着姓林的这个开口。 “宋……公子,不知道公子叫我们过来,是想要做什么?” 宋春临表示有被这个称呼惊到,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他指了指里面的库房,示意几人跟自己一起走。 三人互相看了一眼,然后才跟着一起走进库房,才进到里面,三人就被那堆积如山的瓦罐腊味还有粉丝给震惊了。 “……” 真的是好多的罐子啊,宋春临几乎把空间里的库存都给拿出来了,里面留够了自家人吃的量,其余的都在这里了。 “喏,这些都是我给你们准备的伙食了,东西不多,你们三十个人分担一下,应当能带走吧。” “啊?对,对,能带走,能带走。”胡扯,就是不能带走,他们也要扛走,军营里的伙食虽然不至于让他们挨饿,但油水其实也不算多,林将军中午招待他们的那一桌也是提前备好的,否则也就一个月也只加那么两次餐,还得一群人去抢,对于训练量特别大的士兵而言,肚里没有油水,就意味着要吃更多的饭才能填饱肚子。 所以当他们看见这么大一堆腊味的时候,嘴里的口水就在疯狂分泌,得知这些全都是给他们的之后,更是惊讶得下巴都抬不起来了。 “这些,这么多的肉,全给我们?” “公子,您这也太奢侈了,这么多肉类,嗯,这是风干肉吗?算了,这么多肉得不少银子吧。” 宋春临大方的摆摆手:“拿走拿走,我家现在一年能养十几头猪呢,每年的腊味都吃不完,正好你们帮我们家腾地方。” 听到宋春临家一年养十几头猪,几人就明白,这原来还是个大户人家啊,要知道如今在农村,家里能养五头猪的就是富户了,当下也不再纠结,招呼着百夫长们进来搬东西。 宋春临站在门口指挥着,让他们顺便把辣酱跟粉丝也带走。 其中一人指着装辣酱的罐子问他:“公子,这是何物?闻着竟然有股辛辣的味道。” 宋春临神秘一笑:“这可是下饭神器啊,还有这个粉丝,两个结合一起吃,更是回味无穷,你懂吧。” 那人瞬间秒懂,疯狂点头,最后一个人就背了几十斤的粉丝,出来的时候差点过不了那个门。 等这些人都把东西清空了以后,宋春临看着那空荡荡的库房,满意的点了点头。 “孩儿们,今天你们先把东西带回去,明天一早记得过来报到,到时候我再告诉你们要干什么,知道了没有?” “知道了!” 来时空着手的一群人,走的时候大包小包,深一脚浅一脚的离开了。 宋爷爷站在自家门口,看着孙子送别了那些人,迈着轻快的步伐跑了回来。 “春临,那就是分给你的弓箭手吗?” “对啊,爷爷,怎么样,还可以吧。” 宋爷爷无奈地笑了:“还可以吧,这也太可以了,我瞅着一个个精神十足的,你都忽悠他们什么了?” 宋春临嘿嘿笑,又拿之前糊弄宋大庄的那一套说辞来糊弄宋爷爷,宋爷爷拿他没办法,也没拆穿他的小把戏,只嘱咐他不要把人累得太狠了。 宋春临自然是笑着答应,他当然不会让人累的太狠了,放长线才能钓大鱼嘛,再说了,他还有空间灵泉水,大不了累了就给这些小弟们来上一口,提神醒脑的同时还能强身健体,两全其美啊。 第266章 太极 第二天一大早,三个千夫长领着三十个百夫长浩浩荡荡就来到了宋家门口,他们人多势众,身上还带着当兵的煞气,许多村民见状还以为是来找宋家麻烦的,直到看见宋春临从家里出来,领着这些人去了自家地里,然后这些当兵的就开始在地里干活了。 等会,当兵的在地里干活? 路过的村民都用力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宋家地里的那群人居然都是当兵的,身上的软甲都还没卸下来呢。 “春临啊,这些人你从哪儿找来的,他们咋还给你家干活咧?”相熟的老农叫住了宋春临,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听宋春临解释说这是皇帝送给他的士兵,已经相当于他的私兵了。 “大爷,您知道的,我家可不养闲人,这么多地每天还要请短工,不如让他们一并把活儿干了,您是不知道啊,一下子多了三千人吃饭,我家的存粮都快要被吃光了,不能让他们光吃饭不干活,您说是吧。” 老农哪里懂得那么多,听宋春临说家里一下子添了三千人的伙食费,顿时也替宋家人捏了一把汗:“是这个理,光吃饭不干活可不行,得让他们好好干才是,哎呦三千人的饭食啊,你家这些地一年的收成加起来也不够吃吧?” 宋春临一脸的哀怨:“可不是吗,大爷您是不知道啊,这些都是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子,正是能吃的时候,光我家这地里的产出哪里够吃,少不得还得去外面买些粮食回来才行呢。” 老农想到家里那几个年轻后生,都是差不多的年纪,每天吃的饭食那是一个顶两,于是很理解的摸了摸宋春临的脑袋。 “好孩子,辛苦了,这些都是陛下赐给你的兵,若是遇上什么困难了,可得跟大家伙说一声,咱们村托你们家的福啊,去年家家户户都亩产千斤,别的东西没有,粮食还能给你凑一凑的。” 宋春临心下一暖,抱着老农的胳膊笑得可甜:“大爷您放心,真遇上困难了,我肯定会优先收购咱们村里的粮食。” 老农呵呵笑着,也没再说反驳的话,宋家的孩子他还是了解的,心善,必定不会白拿乡亲们的粮食,再说了,人家可不止自己家里这几十亩地,他二叔家里那还有几十亩呢,这些地的产出全都加起来,又怎么会不够吃呢?不过是说出来堵大家的口罢了,老农也是看破不说破。 宋家地里如今不止是种粮食,将近一半的地方被宋春临拿来种其他东西了,比如辣椒西瓜棉花等等这一些,除了之前种过的那几样,今年宋春临还打算种点番茄跟花生,番茄可以做番茄酱,花生可以榨油,这个时代还没有花生,大家吃的油主要还是豆油、猪油、胡麻油,还有少量地区会吃茶籽油,不过宋春临在京城这边没见到过茶籽油。 宋春临是吃不惯豆油的,他更喜欢吃花生油,所以家里厨房的油罐子就有四个,豆油、猪油以及花生油轮着用,芝麻油只在做凉菜跟吃火锅的时候才用,反正宋春临空间里几千桶的食用油,光是宋家人自己消耗的话,用不完根本用不完。 今天宋春临让这些士兵开垦的地是用来种花生的,现在种还有些早,所以现在只是整地,人多力量大,三十几个人一上午就整好了三亩地,这还是在他们不熟练,而宋春临要求高的情况下。 午饭自然是回宋家吃的,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回到宋家,宋秦氏跟宋阿麽早早就煮了三大锅的饭食,除了米饭还有馒头包子,菜色倒是比较单一只有一荤一素,但胜在味道很好量也管够,饭后还能喝一杯加了灵泉水的养生茶。 这个养生茶是宋春临连夜翻医书配的,具有强身健体的功效,里面用的药材都是出自空间,药效更好但温和,加了灵泉水以后,更是能将效果发挥到最大,现在家里人也是喝的这种。 三个千夫长不愧是见过世面的,茶一入口就感觉到了不一样,这茶水的味道怎么说呢,有一股淡淡的药香,虽然味道很淡,但闻着挺舒服的,劳作了一早上的身体十分疲累,但喝完了茶以后,几人都明显感觉到身体再无方才的滞涩沉重的感觉,肩膀的酸痛都减轻了许多。 几人眼睛纷纷一亮,互相对视一眼,无声的交流着。 “好茶!” 这是其他人的声音,有几个人喝完了还想再要,被宋秦氏拒绝了。 “各位喝的这个是药草茶,具有消疲解乏,提神醒脑的功效,喝多了恐晚上睡不着觉,反而不美,因此一杯足以。” 听到主人家都这么说了,其余的人也不好再问,没喝完的更是珍惜的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生怕浪费一点。 众人吃完了午饭,宋春临带着他们继续下午的活计,反正都是壮劳力,能薅一点是一点,总不能浪费他的那些药材跟灵泉水对吧。 晚饭依旧是宋家人准备的,跟中午的差不多,吃完照例一杯养身茶。 从第二天开始,军营那边每天都会派三十个人过来帮宋家干农活,这些大小伙子听说能吃到加餐,一个个积极得很,恨不得天天过来,但宋春临下了死命令,必须轮换着来,没有空就等下一拨,但要能保证每个人都来一遍。 最初还有人觉得宋春临让他们去干农活是为了埋汰他们,想他们都是弓箭手,一双手就是用来搭弓射箭的,现如今居然要替一个小屁孩去干农活,想想就十分的抵触。 然而等那些去过的人回来以后,竟然纷纷表示明天还想去,不想去的人便有些好奇了起来。 “那宋家当真有你们说的那般好?若真这么好,为何不想办法操练我们,而是带我去他家里给他干活?” 一个已经去过的人一脸神秘的告诉他:“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总之你去过便晓得了,而且据说咱们如今的军饷都得靠宋家出了,宋家不过庄户人家,哪里比得过林将军他们家底殷实,去干活也是给咱们自己挣口粮,不算丢人的。” “那是,宋家老主君跟夫人的手艺可棒了,那饭菜滋味是真的好,比咱们这边的大锅饭好出不知道多少倍,唉,想到要三个多月才能吃一次就觉得难过。” 听到他们这么一说,还没去过的觉得宋家更神秘了,这些人只不过去了一次就难忘成这样,那宋家到底有何魔力? 能去宋家干农活的毕竟是少数,宋春临可还没忘记自己是他们的头儿,林将军的老大,作为老大,肯定要想办法让自己的小弟变得更强大一些,而喝灵泉水能带来的效果不过是暂时的,如果不能及时训练,将力量转化到自己身体上,那这灵泉水就等于白喝了。 所以宋春临这段时间翻阅大部分资料,给自己的那三千弓箭手制定了一系列的锻炼计划。 首先第一步——负重越野。 宋春临问过林将军,骑射营因为兵种特殊,所以占地面积巨大,除了一个巨大的训练场,还有一大片草地,这是为了供马儿奔跑的,如今却变成了那些弓箭手的噩梦。 每天一大早,甚至有几次的大半夜,宋春临会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军营里,敲锣打鼓将人吵醒,然后命令他们背着自己的简易行囊,绕着骑射营跑一圈,是的,整整一圈,总过大约二十里路,而且因为地势原因,还有一些地方压根没有路,需要他们爬过去,而宋春临甚至还丧心病狂的规定了时间,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跑回来,很好,加练。 加练是背着行囊青蛙跳,而且不仅是晚回来的要青蛙跳,按时回来的也要跟着连坐。 如此丧心病狂的突击训练一个月以后,从最开始的呜呼哀哉,到后面的条件反射,这些人一次比一次跑得快,宋春临再一次看着他们比规定时间还要早十分钟回来,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很好,看来他们已经习惯自己的训练方式了,那么接下来就该练习其他的了。 顾逢月曾经在边关教过当地的士兵擒拿手,宋春临本来也想教擒拿手来着,但想了想,觉得一个擒拿手似乎还不够看,于是他翻出了太极的视频,开始临时抱佛脚。 于是等林将军再次经过宋春临的训练场的时候,惊讶的发现里面的每一个人练习的动作,都是慢吞吞,软绵绵的。 丈二摸不着头脑的林将军找到宋春临,问他教的都是些啥玩意。 “那软绵绵的东西,真能打仗吗?” 宋春临也没急着朝林将军解释,反而是随意点了一个士兵出来,让他同林将军对打。 林将军:“不是,你就让他跟我打?用方才教的那些?” 宋春临点头:“是的,来,你尽管打,记得我之前教过你们的那些,还记得吗?” 士兵响亮的回答:“回公子,属下记得!” 宋春临非常满意,笑眯眯的退后几步,示意对方开始。 然后林将军就看着那士兵,开始慢吞吞的摆了个起手的姿势,心里颇有几分不屑的挥拳直接攻了过去,然而令他震惊的是,自己信心满满的一拳挥舞过去,以为可以一下就将人击倒的,但他这一拳却似乎被打在了棉花上,正当他惊疑不定的时候,那士兵竟然抓住了自己的手腕,然后一个借力,自己天旋地转的被摔在了地上,溅起不少的尘土。 士兵的这一招其实更像是跆拳道里的过肩摔,林将军躺在地上久久不能回身,等他爬起来以后,脸上终于带上了一点正色,他擦了擦脸上的尘土,开始认真的对待这次的比试。 再一次的出拳,林将军不再轻敌,招式变得更为快速跟凌厉,那士兵一开始有些手忙脚乱,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观察林将军出力的姿势跟方向,再一次借力打力将人给打倒在地。 林将军这一次没有自己爬起来,因为他始终坚信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可自己的这些快似乎都被那士兵的慢给化解了,林将军不服,林将军不理解。 “你怎么会……” “怎么会一次次把你打倒对吧?” 宋春临伸手将人拉起来,随即同他科普起太极的理念,因为这些都比较深奥,宋春临自己也只知晓一些皮毛,但仅仅是这些皮毛,就足以震碎林将军的三观。 “借力打力,好一个借力打力,你这不就是借我的刀砍我自己吗?”林将军话糙理不糙,大致意思是这样没有错,但学武这种东西,都讲究一个悟性,宋春临惊喜的发现,喝过灵泉水泡的养身茶以后,那些士兵的悟性都比较高,略微指点就能领悟其中的奥妙。 虽然被一个士兵打趴下了,但林将军也不生气,他真诚的问宋春临自己能不能跟着一起学。 宋春临笑眯眯的告诉他:“可以哦,太极拳不仅可以拿来打架,还能有强身健体的功效,平日里没事打打太极,锻炼身体也是可以的,而且动作不复杂又慢,其实挺适合老年人去学习的。” 听到老年人也可以学这个,林将军也来了兴趣:“老人也能练吗?八十岁的行不行?” “八十岁?看个人身体吧,要是身体硬朗的话,慢慢练几个动作也是可以的,我爷爷跟小爷爷他们也有跟着练的,他们说练完以后身体会觉得很轻松。” “可以就行了,实不相瞒,我曾祖今年已经七十九了,身子骨还算硬朗,若是可以,我希望他能活到一百岁。” 宋春临没想到这个时代居然还真有年近八十的老人,他见过最老的,大概就是里长家里的老太爷,只是老太爷也才六十几岁,他的牙齿都已经掉光了,生平最喜欢做的就是吃肉喝酒,也是个老顽童一枚。 “你家曾祖都这么高寿了啊,那你们家子孙一定很孝顺吧。”不孝顺的子孙比较容易把老人气死,宋春临深以为然。 第267章 曾祖 林将军对此却有些迟疑了,并且露出了有些纠结的表情来。 “那个,怎么说呢,如果说孝顺的话,我可能是最不孝顺的那一个了。” 宋春临从中嗅到了八卦的味道,但林将军却不想多说些什么,只问了几个动作要领,练习了几下,就离开了训练场。 虽然林将军不愿意说,但宋春临还是揪了林千夫长过来,他们算是本家兄弟,知道的八卦肯定比他这里多。 “林将军啊…他曾祖是当代大儒,公子不知道吗?” 宋春临迷茫:“我不知道啊,我又不上学。” 林千夫长被噎了一下,然后才小声告诉宋春临:“他曾祖林玄山是当代四大儒之一,写得一手好书法,他大儿子也就是我大爷爷也是有名的书法家,我堂叔虽然字写的不怎样,但画画却是一绝,只可惜英年早逝,本来曾祖还希望林将军能够继承家业的,但谁能想到他转头就投身军营,当了个武将,曾祖气得差点把他的腿打断。” 听到这里,宋春临狐疑地看向林千夫长的腿,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咳一声:“我家跟林将军虽说是本家,但他们家是嫡长子那一脉的,深受曾祖喜欢,我爷爷资质愚钝,于文学上没有什么造诣,所以早早就自立门户,在京城以开书铺为生,我们底下这些子孙的资质更是比不上堂叔他们,所以在启蒙以后,就各自谋生了,曾祖在意堂兄,其实也是因为堂兄在书法上面极有灵气,曾经也想过倾全族之力供堂兄一人,但堂兄可能是在伯父死后便心灰意冷了,从此再也不碰笔墨了,说起来也挺可惜的。” 可惜?宋春临想到林将军那乱得像垃圾堆的议事厅,对灵气一词感到深深的怀疑。 时间在干活跟练功之间过了一个月,宋家所有的地都种上了作物,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但三千的壮劳力也才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干过活,宋春临不禁感叹,人太多了,用都用不过来,难怪那些皇帝们这么喜欢发展民生。 恰在此时,造纸坊的批文下来了,顾逢云带着两个小的去了一早就选好的工坊地址,宋春临看过那个地方,觉得那里不仅靠近河边,周围树木茂盛,地势也高一些,非常适合建造造纸坊。 听到宋春临也要建造纸坊,林将军也过来凑了个热闹,宋春临这才知道,原来他们家的副业就是造纸坊,几乎京城所有文人需要用的纸都是出自林家。 但林家的造纸坊却不在京城,而是在江南。 “江南有一种树木,最为适合制作成纸张,但千里迢迢把木头运过来太不划算了,还不如就地造成纸张,运输纸张的费用可比运木头便宜得多了。” 看到宋春临他们把造纸坊建在山里,林将军顺口问了一句他们要怎么解决材料的问题。 宋春临只说他们会用新的造纸方法,制作出来的纸张会更便宜。 “更便宜?”林将军不以为意,反正据他所知,纸张就没有便宜的时候,好的宣纸价格堪比黄金,此番听宋春临话里的意思,还以为他只是想造些粗糙的草纸,因此后面他便不再来了,等过了几年以后,京城的纸张生意几乎被宋家抢占了一半,林将军才惊觉自己此时是多么的天真。 宋春临也并不在意林将军在不在场,不管他是否在现场,都改变不了他要把纸张价格打下来的决心。 造纸坊的选址距离军营有些远,宋春临干脆每天的野外训练就变成了来这里,正好外边有一个开阔的地方,作为晒场地方足够大,恰好容纳三千人在这边训练,至于吃饭,还是老办法,宋春临假装让人送过来,其实是在半路从空间里掏出来而已,晒场旁边架起大锅,水就从河里取,河里还有鱼,偶尔还可以加个餐。 随着工坊一点点建成,宋春临的训练方式也变得更多样化,除了基础的野外拉练,还会时不时把人分成几个队伍,在密林里进行实战演习 实战演习这样新颖的训练方式对古代人来说非常新奇,而且分队作战的效果特别好,还能训练这些人的团队意识。 第一次实战演习过后,林将军再见这群人,明显察觉到了他们身的变化,但具体哪里不一样,他又有些说不上来。 就这样一边训练,一边建造工坊,赶在第一轮粮食成熟之前,造纸工坊终于建好了,不仅有工坊,后面还连着几间房子,当做库房跟工人宿舍。 宋春临的训练方法也初见成效,有了灵泉水的加持,所有人的体力耐力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搭弓射箭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明显。 宋家地里的最先采收的是辣椒,采辣椒不是一下子就能摘完的,宋家种的辣椒打理得好,一般一年可以收三到五次,只要完全变成红色的那种,今年宋家还种了一些绿色的辣椒,数量不多,宋家人自己就采摘完了。 士兵们还是第一次见生的辣椒,尽管宋春临警告过他们不要让辣椒的汁液沾到皮肤上,但还是有一些人不信邪,掰开生的辣酱,去闻里面的味道,结果不仅手被辣肿,鼻子也因为凑得太近被辣味呛得一直咳嗽。 “这东西真的能吃啊?沾手上可疼了。” “平常辣酱也没见你少吃啊,别啰嗦了,快干活吧,没听见公子说吗,干活偷懒的人今年没有辣酱吃。” 没有辣酱吃?那可不行啊,自从宋春临拿了一堆辣酱去军营,现在他们都已经习惯用辣酱下饭的日子了,不少人已经练就了无辣不欢的本事,如果真的失去辣酱,那吃饭还有什么乐趣? 收完辣椒那天,正好是陈渔儿预产期,陈渔儿生这一胎比头胎要轻松许多,早上起床刚破的水,中午就把孩子生出来了,是个女公子,这下宋家是把所有性别都给凑齐了,宋爷爷跟宋阿麽笑得合不拢嘴,宋大禾更是激动的连话都不会说了。 宋大庄用力捶了弟弟一下:“干得不错啊弟弟。” 宋秦氏端了炖了一早上的鸡汤进去,陈渔儿正舒服的靠着床头,一脸慈爱地看着女儿。 “嫂子,你看,她长得真好看啊,还是姑娘贴心,怀的时候就没怎么遭罪,生的时候也顺畅,我都没怎么疼就出来了。” 宋秦氏也笑了:“那是,姑娘都是小棉袄,来,趁热喝一口,一早上听你破水了小爹爹立马去杀鸡,就等着你生完了有鸡汤喝。” 陈渔儿还是第一次在生完孩子以后喝到鸡汤,也不是李家的婆婆对她不好,李婆婆当时是把家里最值钱的鸡蛋都煮了给她吃的,奈何家里太穷,能吃上鸡蛋就已经算得上是极好的了。 想到这里,陈渔儿不由得眼眶一酸,自己还算是命好的,连着两个婆婆都对自己极好,此生除了李根生他爹以外,遇到的都是好人。 看着熟睡的女儿,陈渔儿眸光变得柔和起来:“小家伙也是会挑日子的,专门等五月节过了才来。” 宋秦氏:“少听那些三姑六婆的瞎说,流言蜚语当不得真,什么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克父母,这生孩子哪还能自个儿挑日子的呢。” “说的也是,对了,嫂子将我筐子里的五彩绳拿过来,我给孩子戴上。” 宋秦氏走到桌子旁,从小竹筐里翻找出早就准备好的五彩绳,这是在孩子出生前就编好了的,只是那会还没生,但备都备了,戴上又何妨。 因为正是辣椒收获的时候,宋大禾开玩笑似的说要女儿取名做辣椒,被宋爷爷跟宋阿麽两人一顿捶。 “你个不省心的玩意,谁家给女儿取名辣椒啊。” 宋大禾委屈:“那爹你说,该叫啥啊?” 宋爷爷送了他一个白眼,让他自己跟陈渔儿商量。 “她是孩子的娘,让她给自己女儿先取个小名叫着,等上户籍了也同圆圆一起取大名。” 别人都说一孕傻三年,但在宋大禾这里,傻的是似乎是他而非陈渔儿。 陈渔儿看着丈夫连续取了好几个名字,不是花儿草儿,就是莲儿芬儿的,总之就是难听,非常难听。 “好了,大禾,你可别给孩子取名了,这都是些啥啊,太难听了。” 李根生在一旁帮腔:“就是啊,爹,你取的太难听了。” 宋大禾被打击到了,心想他不觉得难听啊,这不是挺好听的吗,但他不敢反驳妻儿,只能小声的询问两人的意见。 陈渔儿沉吟片刻,“不如就叫满满吧,你不是说今年辣椒丰收,把仓库堆得满满的吗?咱们女儿正是收完了辣椒才出生的,就叫她满满好了,希望她这一生,都能像粮仓一样,满满当当,不愁吃穿。” 当娘的愿望都很简单,不是希望孩子平安顺遂,就是希望他们吃饱穿暖,满满二字传到宋爷爷耳朵里,他并没有立即反对,而是在嘴里咂摸了几下,随即连说三声好。 “好名字,就叫满满,圆圆满满,也不错。” 于是满满小朋友正式有了名字,跟她姐姐一样都带着父母最美好的祝愿。 永乐村这边是有洗三风俗的,但宋家没有,宋圆圆当初也只是摆了满月酒罢了,所以今年宋大禾也只打算摆满月酒,正好那会儿地里的粮食也都收上来了,正好请村子里的一起来热闹热闹。 宋大禾忙着伺候媳妇月子,家里的地也交给了宋春临跟手里的士兵们,他有爵位不需要交税,只需要交够宋爷爷跟宋阿麽养老的份例就行,这是当初同两位老人家说好了的,其余的除了他们一家四口的粮食,剩下的就全都卖了。 宋家因为有宋春临这个护国神射手的名头,虽然没有品级,但也是不用交税的,宋大庄干脆做主全都留着,因为宋春临的这三千弓箭手实在是太能吃了,地里所有的产出估计还不够养活这些人的,还得宋春临再额外添一点进去才行。 宋阿麽知道那三千士兵都要靠宋春临养以后,默默的多抓了几头小猪仔回来,想着年底给这些大兵们加餐。 辣椒过后就是小麦水稻,还有玉米土豆红薯,这些都是在同一个月里陆陆续续成熟的,往年宋家都是直接请的短工,今年因为多了这三千士兵,本着壮劳力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宋春临把原来的三十人,提高到了五十人,人多力量大,基本上一天就能收十几亩地,连着干了半个多月,才把宋家自己的,以及卢明跟傅年两人的田地,全都收割完毕,粮食归仓,宋春临也把自家的粮食转移了一大半到空间里面。 工坊那边还是请了往年的几个婶子,除了做辣酱,还另外做了点番茄酱,番茄酱做的少,只供给自家人吃,军营那边也分到了一些。 番茄算是个新鲜物,所以林将军也收到了一些,他看着红彤彤的番茄酱跟番茄,还以为是跟辣酱一样的味道,但闻着又不像,恰好家里来人要他回去一趟,干脆就带着番茄酱跟番茄一起回去了。 本来只是想给曾祖尝个鲜的,谁知道老人家居然爱上了番茄酱的味道,吃饼吃馍都要沾上一点,新鲜的番茄老人直接当水果啃,酸甜又解渴,吃完还让林将军去跟宋家买。 林将军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宋家,听闻他的来意宋春临也不觉得奇怪,只是让林将军稍微等了一下,除了家里做的番茄酱,还另外给了他十个大番茄,几串小番茄。 “这几个小的也是自家后院种的,跟大的品种不太一样,听你说你曾祖喜欢把这个当水果吃,不如让他试一试这个小的,小的更像水果,只是数量不多,我也只找到了这么几串,大的其实你们可以拿来炒菜,味道也是好吃的。” 林将军当即表示不介意。 “有就行了,这些稀罕玩意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不可能种太多,几串也有三四斤了,足够老爷子吃上几天了。” 第268章 登门 关于番茄怎么炒菜,宋春临只说了一个最简单的番茄炒蛋,林将军有听没有懂,宋春临只能带着人去了厨房,亲自给他演示了一遍。 鸡蛋液打散,趁着油热倒进去,随着刺啦一声响,金黄的蛋液迅速膨胀起来,用铲子搅和几下,确认都成型了就把鸡蛋盛出来,锅里留下底油,等温度再次上来,放入切碎的番茄,翻炒出汁水了才放盐跟一勺番茄酱调味道,最后放入炒好的鸡蛋翻炒均匀就可以出锅了。 “来,尝一口,是不是跟生吃的味道不一样。” 林将军将信将疑的尝了一口,这一口,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宋春临只炒了两个鸡蛋一个番茄,很快就被林将军一个人吃完了,吃完后他还有些意犹未尽。 “不错不错,果然跟生吃的味道不太一样,好吃好吃。” 弄清楚了做法,林将军就马不停蹄地带着番茄跟番茄酱回了老宅,他回到家就往厨房里钻,让厨娘按照他口述的复制出了番茄炒蛋,夹起筷子尝了一口,嗯,就是这个味道。 带着新鲜出炉的番茄炒蛋跟水灵灵的小番茄,林将军脚步轻快的来到他曾祖的院子,正好林玄山午睡刚醒,看着自己最疼爱的曾孙进来,心头先是一喜,但很快就收起了那点子喜意,板着脸问曾孙来干嘛。 “小兔崽子,你拿着什么东西呢?” 林将军狗腿的走上前,打开食盒,拿出了那碟子番茄炒蛋,还有洗干净的小番茄,最后才是一大碗白米饭。 林玄山傻了眼:“咱家穷到这种地步了?你用一个菜来打发你老祖我?” 林将军冤枉:“祖爷爷,您可看仔细了,这菜用什么炒的。” 林玄山定睛一瞧,他年纪大眼神不好,最初只看见一团红色跟黄色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现在凑近了一看,那黄色的似乎是鸡蛋,红色的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夹起一筷子瞅了半天,才确定这红色的居然是之前自己吃过的番茄。 “这是番茄呀,番茄居然还能炒菜,妙哉妙哉呀。”说完他便张嘴吃了一口番茄炒蛋,酸甜的滋味在他口腔里崩开来,府里的厨娘厨艺了得,只是按照林将军的口述,就做出了极为完美的番茄炒蛋,林玄山吃了一口又一口,林将军趁机给他把饭碗递过去,祖孙两相视一笑。 林玄山光速就这番茄炒蛋吃完了整整一碗饭,他放下碗就摸了摸肚子,十分满意。 “好长时间没吃得这么痛快了,这什么番茄,当真是个好东西,小白啊,你那位同僚家里,还有没有,我派人去买点回来。” 林将军收拾好桌上的碗筷,再递上一串水灵灵的小番茄,林玄山揪下一颗放进嘴里,小番茄比大番茄吃着还要更甜一些,林玄山吃得都眯起了眼睛,显然对这小番茄也十分的满意。 “曾爷爷要是喜欢,等过几天我再去他们家买几筐回来,只不过这个小的估计就没了,这是他们家种在后院哄孩子吃的,量不是很多。” 林玄山得知小番茄没多少了,手上的动作也停顿了下来。 “这样啊,有大的也行,你上次带回来的那什么番茄酱还有吗?有就再给我来个十几罐子。” 林玄山其实挺容易满足的,他这把年纪了,什么东西都看淡了,难得有了点口腹之欲,林将军自认离经叛道伤了老人家的心,所以总是想在其他方面弥补老人家。 不过区区一点番茄,他打算去找宋春临要点种子,明年他们家也开辟一块地出来,专门给老祖宗种番茄吃。 此时的林将军还不知道,宋春临拿出来的大小番茄都是出自空间的,浇灌了灵泉水的植物都充满了灵气,吃着自然比外面种的味道要好得多,要是让他自己种,估计很难种出一样的味道来。 时间来到六月底,关于李家的判决终于下来了,因为涉案的人员比较多,案件牵连到了安南那边,甚至滇南一些部落的人也牵涉进去了,审理起来宛如一团乱麻,但李家为了钱财偷盗国本,一个通敌叛国是跑不了的,皇帝下令查抄了李家家产,涉案李氏族人全都判了斩立决,秋后就问斩。 念及李家建国时曾有过从龙之功,皇帝还格外开恩,把李家的祖宅给留了下来,让那些老弱妇孺不至于流落街头。 李家自此树倒猢狲散,周大丫知道这个消息以后闷在房间里好几天,连孩子都没顾得上管,周大伯母倒是想把周大丫的孩子扔回李家,按她的意思,反正都是李家的种,他们不可能不管。 此事被周爷爷跟周奶奶强烈反对,就连周二牛都露出了不赞同之色。 周爷爷给的理由是:“别人躲都来不及躲,偏你还要上赶着贴上去,这孩子一 送,傻子都知道大丫做过什么了,你是希望你儿子打一辈子光棍吗?” 周大伯母被全家人都骂了个狗血淋头,从此再也不敢提及把孩子送走的事情。 周家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鸡飞狗跳,宋家这边就显得忙碌多了,夏收刚歇没多久,就该种第二轮的粮食了。 京城这边地处偏北方,冬日会下雪,因此大家都只种一季粮食,一是降温以后植物生长缓慢,冬天下雪也不利于收获,二是古代的肥料种类单一,冬天要给土地休养生息的时间。 但宋家没有这个顾虑,他们家不仅有化粪池,还有空间里的灵泉水,以及现代的化肥,现代化肥数量不多,但三者结合起来用,也能用好几年了。 所以今年夏天还没收粮食之前,宋春临就已经在家里开始育苗了,等粮食一收完,就立刻犁地施肥,等秧苗长到小腿高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移栽进地里了。 宋家这次也是第一次种两季稻,他们自己心里也发怵呢,但宋春临说可以,那就是可以,所以即使旁人都对他们的行为表示不理解,宋家人还是坚定的选择相信宋春临。 至于那些士兵自然没有二话,宋春临说给他们种口粮,那他们干活就更积极了,原本预计五天就种好的稻田,最后只花了三天时间就种完了。 看着在田里绿油油的一片秧苗,不光宋家人成就感爆棚,那是士兵们也是自信满满。 “还是公子聪明啊,知道提前育苗,你们看这秧苗长得多好啊。” “就是,估计冬至前就能收割了,咱们种了这么大一片的稻田,起码能收个几万斤的吧。” 宋春临听到他们的议论,暗自点了点头,何止几万斤呢,他保守估计能收个十万斤左右,到时候不仅今年的粮食足够吃了,还能剩下一些留着春荒的时候吃呢。 宋家这边忙活得热火朝天,顾家这里也收到了边关寄来的信件,顾逢月带着信来到宋家,宋春临才知道原来罗家兄弟不知道自己的地址,想着既然宋春临是跟着顾逢月来的,那寄给侯府总该是没错的吧,于是就有了这么一通乌龙。 宋春临打开那封信,信是罗家兄弟找了府衙的师爷写的,里面事无巨细的写了今年地里拢共种了什么东西,产出几何,葡萄园的葡萄也长得极好,现在已经结了小小的葡萄串,只是还没有成熟不能吃,棉花产量比去年还要多,但是他们尝试着纺织,却发现晒干的棉花实在太脆了,根本纺不了线,勉强纺线的话也极其容易断裂,根本织了布匹。 这封信最主要的也是想问问宋春临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宋春临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纺织也是一门学问,他之前还以为只要有棉花,会织布就能把棉花变成布料了,而且宋阿麽跟宋秦氏他们织布都是成功了的啊,为什么在边关那边就失败了呢? 他带着疑问去找了宋阿麽他们,宋阿麽跟宋秦氏讨论的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天气原因。 “天气?” “对,就是天气。”宋阿麽斩钉截铁地说:“你想啊,那边日头大风沙大,还不怎么下雨,咱们这边虽然比不上江南,但雨水一年到头也是充沛的,这雨水一多,天气就潮一些,不似那边整日风吹日晒,棉花晒得太干了,就脆,脆就纺不成线,自然织不了布匹了。” 宋春临半信半疑,其实他心里也有点赞同这个答案了,因为两地的气候温差什么的,他都有亲身体会过,在边关的时候他每天还得偷偷擦护脸霜跟润唇膏,否则脸皮跟嘴唇就干得又痒又疼。 回去他又在书海里疯狂翻找一遍,发现还真是这样的,思来想去,他想起当初盖房子的时候在库房底下还挖了一个地窖,本来是为了将来存放葡萄酒用的,现在想想,要是把纺织的机器搬到底下,那里的湿度应该足够了,若是不够,那就用水缸装点水进去,进行物理加湿。 于是他立刻把这个方法写在信里告诉罗家兄弟,再用顾家这边的联络网将信快马加鞭给送到边关。 处理好这件事以后,宋家又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只是这个客人尊贵无比,宋家人压根没办法拒绝,甚至因为太过突然,连宋春明都没来得及藏起来。 当宝华公主身穿便服下了马车,几乎是第一眼就看见了正在院子里跟弟弟妹妹一起玩的宋春明,看着宋春明的眉眼,宝华公主越看越觉得熟悉,等那孩子转过头来,两人对上视线的那一眼,宝华公主才明白,这孩子眉宇间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 宋春临跟顾逢月是匆匆忙忙赶回来的,看见坐在堂屋主位的宝华公主,以及站在她身边的宋春明,两人心里都是咯噔一声,暗道:“完了,难道穿帮了?” 宝华公主不动声色的放开宋春明的手,她又不是傻子,宋家人也一副装作不知情的样子,她自然不会打草惊蛇,见宋春临跟顾逢月回来了,忙招呼两人上前来。 等他们走进屋里,这才发现旁边的座位上居然还坐着一个衣着华贵的女娘,她脸色虽然有些苍白,但长相英气,此刻只是带着好奇的神色打量着宋春临。 她歪了歪脑袋:“这位就是逢月的未婚夫吧,果然生的容颜秀丽,让人瞧着就觉得欢喜。” 宝华公主笑吟吟地给两人做介绍:“这是我女儿,玲珑,十九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自此以后便总是缠绵病榻,若不是之前你们谢媒礼送的两株稀世珍宝过来,我儿玲珑现在也无法这样好端端的出现在你们面前。” 说完宝华公主带着慈爱的笑容看着他们:“听闻那人参紫芝都是出自春临小哥儿之手,我要谢谢你啊,要不是有那等灵药,我儿的病不会好的这般快。” “公主不必言谢,药材就是拿来用的,能帮到您就好。” 宋春临这般不卑不亢的态度让宝华公主更满意了,懂进退,没有仗着恩情向自己狮子大开口,是个好孩子。 玲珑:“春临,我能这么叫你吧?我同顾逢云也算是一同长大的,虽无青梅竹马那般亲密,但到底也是认识的,我通常也是直呼他们兄弟两人姓名的,你年纪小,不如也唤我一声姐姐可好?” 这种送大腿给自己抱的行为,宋春临自然不会拒绝,立刻甜甜地喊了一声:“姐姐。” “唉。”玲珑看着宋春临这副小狗腿的样子,心里非但不觉得厌烦,反而觉得对方率直可爱。 认亲结束,宝华公主才同宋爷爷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玲珑这些年因为身子的原因,整日都只能待在家里,现在好不容易好了一些,能出来走动了,我就想着上次在你们家吃过的那些菜肴,你别说,那味道还真是令人回味无穷啊,这孩子被我说的嘴也馋了,这才厚着脸皮,上门讨口饭吃。” 玲珑也跟着咯咯直笑:“那还不是阿娘你说的太好吃了,我都想瞧瞧到底是什么美味佳肴,才惹得阿娘这般念念不忘。” 第269章 撑腰 宋爷爷听见两位贵客这么一说,紧绷的后背变得松弛下来,他有些紧张的搓了搓手指,组织好了语言,才敢开口说话。 “多谢两位贵客不嫌弃咱们家乡野粗鄙,若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公主娘子海涵。” 玲珑倒是个和气的主儿,她不甚在意道:“不会不会,说到底也是我同母亲造访得突然,实在是我在家待不住了,这才央求母亲带我出来走一走,一时兴起,便忘了给宋爷爷递拜帖了,这是我疏忽,还望宋爷爷莫怪罪。” “不敢不敢,不知道两位可有什么忌口的,我好安排内人同儿媳给二位备菜,家里粗茶淡饭的,二位莫嫌弃。” 听到有好吃的,母女二人双双来了兴致,特别是玲珑,她说起上次宋春临订婚时的宴席,里面有好几道菜,都是她根本没有听说过的,因此这次一来,就是想一饱口福。 宋春临听她说的那几道菜,分别是荷塘月色,小酥肉,炸鸡还有烤全羊,除了荷塘月色,其他几样都是油炸烧烤的,宋春临瞧她的面容,应当是大病初愈,也不知道该不该给她忌口。 宝华公主像是看穿了大家的想法,她笑吟吟的告诉宋家人:“不用担心这丫头忌不忌口的,她这些年为了吃药,什么油腻荤腥都沾不得,早馋坏了,来之前特意请了太医诊脉,太医说了,少量食用还是可以的。” 既然公主都这么说了,那他们肯定得照做啊,宋阿麽带着宋秦氏去了厨房,宋春临也跟着过去,从空间里拿出小酥肉跟炸鸡块,烤全羊肯定是不能拿的了,现烤也来不及,宋阿麽干脆杀了一只鸡,直接做烤鸡吃,因为荤腥太多,宋秦氏还从后院摘了新鲜的黄瓜下来,用冰块冰镇一下,吃起了清凉脆口,特别解腻。 等着上菜的时候,宝华公主一直拉着几个孩子,在堂屋里话家常,尤其是宋春明,宝华公主看着他的脸看了很久,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对方既然没有问,宋家人自然也不可能跟她解释,只是众人心里都为此捏了一把汗。 等到菜做好端上来的时候,宝华公主还有些不舍,硬是要留宋春明坐在自己身边,连亲女儿玲珑都有些吃味了,不由得嗔怪:“阿娘出门一趟,就把女儿给忘了。” 宝华公主却没有说什么,这让玲珑感觉更奇怪了。 回去的时候,宋家人又搬了一堆土特产给她们,其中最多的就是后院的瓜果,因为是用灵泉水浇灌过的,味道格外好,宝华公主年纪大了就偏爱吃素,对宋家的素食更是赞不绝口,宋阿麽干脆就把后院能摘的都给她摘了下来,让她带回去慢慢吃,其中大部分都是这个时代没有的蔬菜。 回去的马车里,宝华公主问女儿,对宋家人的印象如何。 玲珑思索片刻,只道宋家家风良好,接人待物也比较大方,全然不似她想象中的那般小家子气,然而转念一想,能拿得出那等宝物的人家,又怎么会小气呢? 宝华公主却是谈起顾宋两家订婚之日,宋春临赠与顾逢月的那一根紫竹。 “那紫竹通体如玉石一般莹润,边缘甚至还能微微透光,这等宝物绝非等闲之辈能够拿得出来的,乡野村夫不识货便罢了,顾侯爷肯定是个识货的,但宋春临还是当众拿了出来,你可知,他身后倚仗着谁?” 玲珑细细一想,不假思索的吐出了两个字: “陛下。” 宝华公主笑着看向女儿,一脸的孺子可教:“今日我拉着的那个孩童,你觉不觉得他看起来略有些眼熟?” 玲珑仔细回想,那孩童因为一直被自家母亲拉着,所以她多看了好几眼,当时只以为母亲是喜欢那孩子,现在听母亲这么一说,再从那孩子的眉眼一联想,确实是有几分相似的,然而她却说不出到底哪里相似。 宝华公主提醒她:“你可还记得你的皇帝舅舅?” 玲珑瞬间瞪大了眼睛:“您是说,他长得像皇帝舅舅?” 其实也不怪玲珑这般惊讶,她只在年幼时见过圣祖皇帝,那时圣祖已经六十多岁了,因为常年操心国事而两鬓斑白,一时之间,玲珑也没往那方面想过。 宝华公主点点头:“你小时候只见过几次你舅舅,不记得也是正常的,但我记得,他眉宇之间吗,同你舅舅长得一模一样,我虽未曾见过你舅舅小时候,但观他面相,也与你舅舅有六分相似,若我没有猜错,他定然也是皇家血脉。” 玲珑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她方才还说宋家家风良好,怎么转头宋家就出了一个皇家血脉,事关皇室,宝华公主还是很谨慎的,在宋家她没有打草惊蛇,可看宋家人的反应,明显是比上次她去订婚宴时还要紧张得多,因此她猜测,此事或许,宋家人也是知晓的,只是不知道顾侯爷知不知道了。 等她们回到京城,看见守在公主府门口的顾逢云,母女俩对视一眼,心里便有了答案。 “长公主殿下,顾某不请自来,已经在此恭候多时了。”顾逢云在收到宝华公主去了宋家的时候,就猜到事情会暴露,因此他早早就守在公主府门口,就等着宝华公主回来。 宝华公主把人领了进去,等到了花厅,才让跟随的奴仆们退下,身边只留玲珑跟两个亲信及暗卫。 宝华公主坐在主位,开门见山地问顾逢云:“那孩子可是皇家血脉?” 顾逢云自然知道她问的是谁,苦笑着反问:“公主不是都看出来了吗?” 宝华公主心里的猜测被证实,脸上神色变得严肃起来:“既然是皇家血脉,自然不能让他流落在外,你既然知晓,又为何迟迟不把他接回来,而是放任他在乡野长大?” 顾逢云不敢隐瞒,只得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虽然他是皇室子弟,但公主可知,他是谁的孩子?” 宝华公主:“这不得问问你们吗?” “确实,但其实我跟皇上,也不确定这孩子的生父是谁。” “什么?”出声的是玲珑,她也没想到,顾逢云居然给了一个这样的答案出来,不知道孩子的生父,那怎么能确定他是皇室的孩子? “不知道公主可还记得,几年前先帝病逝时的那场逼宫,当时曾有一妃嫔当众说自己所生皇子是逆贼之子,那孩子,便是九皇子。” 宝华公主恍然大悟:“所以他是小九?可是小九不是已经没了吗?” “没了的自然是假的九皇子,皇帝心善,不管他是否是先帝所出,但彼时的小九也不过四岁,四岁的孩童尚且不知人事,又怎知生母犯下了怎样的过错呢?” “于是你们便来了一波偷梁换柱,把真的送了出去,留了个假的鱼目混珠,此事,也是皇帝应允的?” “正是。” 宝华公主本来还想着若是皇室流落在外的血脉,接回来养便是了,但万万没想到这孩子居然还是一个烫手山芋,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因此也难得理解了皇帝的心思,末了她幽幽感叹:“皇帝,还真是心慈手软啊,只是不知道这孩子将来长大了,是否会成为祸害?” 既知不能留,那就不该留下,早早除掉才是正确的,然而顾逢云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 稚子何辜,四岁的年纪可能还不曾记事呢,若是换了宝华公主,她也下不去手。 顾逢云:“所以,皇帝才会选择宋家,公主去了两次宋家,想来对宋家的印象也是极好的,宋家兄友弟恭,上尊敬长辈,下爱护幼小,这样人家教出来的孩子,必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旁听的玲珑忍不住笑出声来:“你都同人家结为亲家了,这家人要是不好,你可不会答应你的宝贝弟弟。” 京城中人人皆知顾逢云最疼弟弟,当时听到顾逢月要同一个庄户之子订婚的消息,可有不少勋贵人家在等着看顾逢云气急败坏的跳脚,然而顾逢云不仅没有恼怒,反而兴高采烈地替弟弟筹办其订婚事宜,这般结果,可让大家都看傻了眼。 经女儿这么一提醒,宝华公主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有些多虑了。 “公主今日既然见过了那孩子,您可有瞧出那孩子对您有没有亲近之意?” 宝华公主回想了一遍,似乎确实没有,那孩子就像是第一次见自己这样的长辈,好奇有几分,但亲近之色半点皆无,而且那孩子很有礼貌,面对她不间断的询问没有一点不耐烦的神色,处事礼貌温和,看得出宋家人把他教养得极好。 而在饭桌上时,这孩子虽然小小一个,但还是用公筷不停给自己跟玲珑夹菜,夹得也都是自己喜欢的菜肴,可见也是一个心思细腻会照顾人的好孩子,于是也诚恳的评价: “确实是个好孩子啊,所以他四岁前的事情,当真都不记得了吗?” “若是记得,那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如今他在宋家过得很快乐,这便足够了。” 送走了顾逢云,宝华公主坐在椅子上,久久无法回过神来。 玲珑上前给母亲斟茶:“母亲莫要多想了,既然皇帝已经放过他了,那此事我们也该放下了。” 宝华公主知道女儿说的对,但眼前还是不断浮现那孩子的脸庞,喃喃了几句。 “那孩子,比你那几个表兄,还要像你舅舅啊。” 与此同时的宋家,宋爷爷宋阿麽跟宋大庄两口子都紧张地坐在堂屋里,宋春临端坐一旁,等他缓缓睁开眼,几人便迫不及待的询问他: “如何,侯爷跟公主谈得怎么样了?” 宋春临朝着众人笑了一下:“没事了,宝华公主已经知道了真相,也得知是皇帝下令让小九过来的,想来是不会再对此事追究下去了。” 听到对方不会再追究宋春明的身世,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 宋秦氏更是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吓死我了,我竟然不知道小九会长得像圣祖皇帝,那可是圣祖啊,哎呦喂,春临,你有没有什么仙术,可以改变人容貌的,给咱小九换张脸不知道可行否?” 宋春临惊悚地看着他娘:“娘亲唉,我没有这种东西,啊不对,应该算是有,只是那都是暂时的,想要永久的改变小九的容貌,除非在他脸上动刀子。” “动刀子?”听到要动刀子,宋阿麽第一个摇头反对:“那太可怕了,万一破相了可咋整,以后小九还娶不娶媳妇了?” 宋春临双手一摊:“那就是咯,不动刀子,暂时改变也不行,咱们怎么跟小九解释呢?” 对啊,怎么跟小九解释才是一个大问题,不然好端端的,为什么只有他才需要改变容貌,而其他人不需要?万一他追问起来,他们要怎么回答呢? 几个大人面面相觑,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要把小九给藏起来? 宋春临宽慰大家:“其实爷爷你们也不需要这么焦虑的,这世上见过圣祖皇帝的还能有几个人?宝华公主那就是个例外,再说了,只要小九不经常去京城,谁家达官贵人会跑来乡下专门看人家孩子的长相啊?就算是咱们碰到了,你确定他认得出小九长得像谁吗?就算认出来又怎么样,我们咬死了说小九就是我们家的孩子,你觉得他还能去告我们吗?大家可别忘了,咱们背后可是有皇帝撑腰的,就算他告,也不可能告得赢。” “对啊,咱们家小九可是皇帝送来的,这世上谁还能越过皇帝去?” “就是吧,所以啊,咱们其实不需要这么焦虑,像就像吧,这世上的人千千万万,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的,长得相似又有什么奇怪的,再说小九还小呢,等他长大了,也许就没这么相似了呢?” 都说女大十八变,难道不能男大十八变吗?有很多人小时候一个样,长大了又是另一个样了,等小九将来出去多晒晒太阳,把皮肤晒黑一点,他就不信别人还能从一团黑漆漆里找出跟圣祖皇帝相似的地方来。 第270章 宋春明此时还不知道自己的好二哥正在计划怎么把自己晒成黑炭,他跟宋春晓都还在哭哈哈做功课呢。 大景朝没有科举,但宋春临曾要求全家扫盲,上到宋爷爷宋阿麽,下到宋春明宋春晓,每个人就算不能学富五车,但最基本的文化课必须过关,所以宋春明跟宋春晓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功课要做,宋春临不规定时间,让他们自己安排,但月底必须交上来,如果完不成,那下个月的零花钱跟零食全都减半,下次还交不上,那就再减半。 为了那为数不多的零花钱跟零食,两个孩子每月下旬就开始抓耳挠腮的补功课。 李根生也要做功课,但宋大禾对他要求不高,反正家里这么多地,还怕将来孩子饿死吗?大不了就待家里做个富家翁,多大点事儿啊,以后宋春临也不可能不管李根生,只要宋春临跟侯府不倒,那就没人敢欺负到李根生的头上。 乞巧节过后,天气依旧炎热,似乎比往年还要热一些,宋家人都在卧房里放了电扇,利用太阳能发电,早晚也能凉快一些。 周宁跟陈渔儿最开始对这种可以自己转动的东西还有些恐惧,体会了风扇的便利跟清凉以后,就再也离不开这怪东西了。 但除了宋家人,别人家就没有这种享受了,村子里的人不会种两季稻,但是对宋家人地里的水稻非常的好奇,路过了总要站在田埂上看上一会儿。 大概是天气炎热,水田里的水都晒干了,看着一滴水都没有的田地,宋大庄愁眉苦脸的,宋春临却安慰他:“爹,咱们这边离河不算太远,咱们开辟一条水渠,造一辆水车,把水引过来不就好了吗?” “造水车?”宋大庄迟疑:“这能行吗?” “能,您相信我。” 于是宋春临连夜赶了水车的图纸出来,宋大庄带着图纸去找工匠去了,至于挖水渠的事情,就交给那些青壮年啦。 这些当兵的,自从食用灵泉水制作的饭食,天天都有一身的牛劲儿无处使,水车还没造好呢,他们就把水渠给挖完了,挖完了还意犹未尽,问旁边的田地需不需要也挖一下。 宋春临捂住脸,表示不用,那边又不是他们家的地,真挖了他不得挨揍啊? 水渠挖完还不能直接用,宋春临规划的地方正好经过宋大禾的田,这下更好了,不需要商量就买了大石头跟青砖回来,把水渠好好的修整了一番,不止今年可以用,将来还可以直接灌溉农田,一举多得。 而水车因为制造起来比较复杂,而且体积也大,工匠最后只能先造了个小的使着,大的起码还要一个多月才能造好。 宋春临看着那个小的,赶紧运水的速度有些慢,但也聊胜于无,宋大庄接连几天都跑去水稻田里守着,总算是将所有的水稻田地都给灌溉到了。 水田的水够了以后,宋大庄就把水渠的缺口给堵上了,水渠里的水穿过一大片田地,又重新从另一个口子流回了河里。 最开始听宋家人说要挖水渠灌溉田地,其余的村民都觉得是异想天开,等看到宋家不仅真的把水渠挖好了,还确实用最快的速度把水田给放满了水,不仅如此,水满了还会自己流回河里。 不少人对此啧啧称奇,甚至还多了许多效仿的人家,只是他们没有加装水车,而是等着水自己灌满水渠,这样虽然有些慢,但胜在便宜,只需要花点力气罢了。 看着同村人简陋的水渠,宋大庄觉得他们明年肯定会后悔,因为他们那些所谓的水渠也不过是在地上挖了浅浅的一条沟罢了,浅就算了,也不舍得用砖石垫底,都不需要等到明年,可能过一两个月这浅沟就会被尘土给填平了。 但宋大庄也没有提醒他们,因为他们地里现在种的只是一些菘菜萝卜,这是留着冬天吃的菜,让他们吃个教训也好,等开春了他们就明白有些活儿是不能省的。 听说宋家请人造了水车,顾逢月没见过水车,所以架水车那天他也来了,远远看着一群人忙活着把一个巨大的轮子给立起来。 那水车足有两丈四尺高,换算成米也有七米多,这还没加上底座,上了底座就差不多三丈了,立在河岸边显得巨大无比。 旁边的工匠跟苦力们嘿咻嘿咻喊着口号,周围的人就这么看着那个大家伙在缓慢的站起来,忙活了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总算是在下午的时候,巨型水车总算是稳稳地站在了河边,随着水车的转动,河水被运到修好的水渠里面,之前的小水车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才能填满那条水渠,但大水车只需要一个时辰,里面的河水流速明显比之前快了不少。 宋家人站在河边,看着那大家伙都兴奋无比,旁边还有不少道喜恭贺的声音。 顾逢月也在宋春临身边感叹:“这么一个大家伙,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宋春临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书里看来的,我还见过更大的呢!” 两人这番亲密的动作落在其他人眼里,有羡慕的,也有嫉妒的。 隐没在人群里的周大丫,一改往日光鲜亮丽的样子,长发被包裹在一块灰扑扑的布巾里,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最简陋的粗布麻衣,人也消瘦了很多,皮肤蜡黄,脸颊凹陷,黑眼圈更是明显,即便是周宁此刻就站在她面前,也认不出这是周大丫。 周大丫痛恨李家,但心里更恨把她害成这样的宋家。 她花费了许多功夫,甚至花费银子打点狱卒,顺利见到了被收监的李旭。 李旭被关了大半年,早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看见周大丫进来,也没有多大的反应,对于这个外室,李旭当初找她也仅仅是因为她的堂弟是宋家媳,本以为这女人多少能有点用处的,哪知道她这么蠢,不仅同周宁交恶,甚至也不愿意为了自己与周宁重修旧好,要不是后面她怀孕了,他早就把这蠢货给一脚踹了。 周大丫却仿佛没察觉到李旭的冷淡,看着消瘦的男人,哭哭啼啼个不停,嘴里还不断咒骂着周宁跟宋家。 骂周宁见死不救,骂宋家心狠手辣,随着她的咒骂,李旭心里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来。 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扒着栏杆,恶狠狠的对周大丫低吼着: “宋家,都是宋家,我本来还准备干完这些事情,就同家主说一声,娶你回去当平妻的,那个什么宋家太可恶了,他们就是见不得你好,大丫,我的好大丫,你不能放过他们,想想我们曾经的那些快活日子,想想我们的孩儿,要不是宋家横插一脚,你如今就是我的夫人了,我们的孩子也名正言顺的嫡子,大丫,我冤枉啊,我做鬼也不能放过宋家人!” 李旭那声声泣血的声音仿佛还回荡在耳畔,把周大丫心里的恶念给放到了最大,也令她经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若宋家人没有告到官府,李旭就不会被抓住,他不被抓住的话,自己如今可就是李夫人了,那原配娘家再显赫又能如何,连男人的心都抓不住,自己的儿子也能当李家的嫡子,会有仆从前呼后拥,而不是同自己一样,只能在这农家的泥土坑里摸爬滚打,长大了也只能做一个普通农户。 周大丫越想越恨,她彻底陷入了自己的偏执幻想里,她刻骨的恨意宛如实质一样,令宋春临跟顾逢月都察觉到了什么,两人不动声色的观察着周围,宋春临也放出了精神力,在周围搜寻。 但周大丫此时同之前判若两人,在顾逢月朝这边看过来的时候迅速收敛了脸上的表情,低眉顺眼的,看起来就同身边的村妇一样。 两人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周大丫,加上周围人太多,宋春临跟顾逢月也没放在心上。 那水车造好以后,宋家要宴请那些工匠,家里便有些乱糟糟的,一家人都在忙着什么,竟然真的让周大丫给混了进去,只是她只能混到工坊,当她想跨过工坊的门,走到隔壁宋家时,被张婶子给喊住了。 “那边那个,你是谁家的啊,隔壁不能去,要是来吃饭的,还有些时间呢,你再等会。” 王婶子看着那个人影,莫名觉得有些熟悉,但又说不上来是谁,而周大丫发现自己可能暴露了,也快速含糊的说了几句,然后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一溜烟跑了。 第一次铩羽而归,周大丫觉得有些懊恼,她走到路边无人出,眼神却一直留意着宋家那边,想着再找些机会好溜进去。 她对复仇没有什么计划,只想着混进宋家,随便给宋家人致命一击就行,然而她现在连宋家都进不去,更别说什么致命一击了。 正当她在外面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宋家大门突然跑出来几个孩子,其中一个大点的还一直喊着:“宋春晓你慢一点!” 周大丫不认识宋春晓是谁,但既然对方姓宋,那铁定是宋家人没跑了,看着那几个孩子逐渐跑远,周大丫赶忙跟了上去。 宋春晓因为没能及时完成功课,所以一整天都被关在家里,听着小伙伴们眉飞色舞的说那水车有多么多么大,他眼馋死了,但功课一直做不完,好不容易终于在宋春明的帮助下做完了,整个人便如脱缰的野马一样,跑出家门就一直往河边跑。 宋春明跟李根生两人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周大丫这个大人也跑得快断了气,她生产时伤了身子,又不肯好好调理,还把宋家拿去的药材偷偷卖了换钱打点,身体底子实在太虚,就这么几步就差点让她气都喘不上来。 等她看清几个孩子是往河边跑的时候,心头狂喜,这可真是天助我也。 这两年不是干旱之年,今年雨水足,河水又深又急,那么掉个孩子下去肯定也爬不上来。 周大丫迅速想到几个恶毒的法子,她快步走到河边,几个孩子正在昂着脑袋惊叹那水车的巨大。 看着高大的水车,几个孩子都忘了观察周围,脚下更是越走越往河边靠。 周大丫看着他们这样,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一共三个孩子,周大丫并不清楚谁是宋家的,但既然都是从宋家跑出来的,那都踹下去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周大丫脸上扬起恶毒的笑容,慢慢朝那几个孩子走过去。 宋春明跟李根生白天已经看够了,不如宋春晓那样觉得稀罕,因此两人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周大丫的。 宋春明好奇的问:“这位嫂子,你是谁呀?” 周大丫见自己暴露了也不害怕,脸上的笑容更盛了,脚下更是不停的往前走,嘴上还不忘忽悠这几个孩子。 “我是其他村子的人,听说这里造了一个大水车,特意过来看热闹的。” “是这样吗?”宋春明记性好,他隐约记得,自己好像从白天起就见过这个人了,可是她为什么还没走,难道是白天没看够吗? 三个天真的孩子不会想到,眼前的这个女人其实是想要索他们命的夜叉。 就在几人毫无防备的时候,周大丫猛地将几人往河里一推,三个孩子惊呼一声,手脚慌乱地在周围划拉着,也是这么好巧不巧的,宋春明下意识的伸手抓住了周大丫的袖子。 周大丫被他这么一抓,整个身子失去平衡,她身体本就虚弱,压根站不住,竟然就这么被宋春明直接拉着一起往河里倒下去。 周大丫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如此倒霉,想要害人不成,反而被拉着一起掉入了河里。 宋春临早前就给三个孩子恶补过游泳以及溺水时的自救,所以三个孩子反而还没有周大丫这么惊慌,从刚摔下去的手足无措中缓过来,三人迅速调整了姿势,在河里熟练地划着水。 而周大丫就惨了,她压根不会游泳,只能在水里胡乱扑腾,但半天都没办法从水里探出头来。 第271章 落水 宋春晓掉下去的位置离岸最近,所以他第一个扑腾到了岸边,看着水里的哥哥们,还有那个坏女人,宋春晓恨恨瞪了周大丫一眼,但还是在旁边找到一根细细的树枝,把树枝递给离自己最近的宋春明。 宋春明上来的时候,李根生也游到了岸边,他在水里站着,指着离岸边越来越远的周大丫问另外两个。 “她怎么办?” 宋春明冷冷道:“让她等着,我们去找大人过来。” 李根生想到方才就是这人才让他们掉进河里的,心里头也憋着一股气,于是认同了宋春明的话。 宋春明腿脚快,他跑回家去搬救兵,李根生跟宋春晓两人守在河边,找寻可以救人的东西。 李根生找来一根比较长的树枝,他们走到浅水的地方,用尽全力将树枝递给周大丫。 周大丫此时已经有些力竭,面对伸到她面前的树枝,她毫不犹豫伸手抓住,几乎就是在她抓住的一瞬间,李根生跟宋春晓两人差点被她的力气给再次拽下河里。 周大丫看着两个小孩似乎拉不住自己,方才暗害不成,现在又心生一记,她想把这两个孩子都给拽下河里,既然她不能活,那这两个小畜生也得陪她一起死! 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周大丫在水里还用力扯着那树枝,李根生跟宋春晓一开始还以为她是被河水卷着越漂越远,但李根生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个女人,似乎是想拉着他们一起下水。 此时他背后阵阵发凉,正犹豫着要不要放手的时候,那边回去搬救兵的宋春明终于带着人回来了。 “这里,爹,他们在这里!” 天色有些暗了,男人们燃起了火把,宋春明在最开始落水的地方没找到人,走了一段才看见已经快走到河中间的李根生,而宋春晓死死扯着李根生的腰带不撒手,他怕他一松手,李根生就被拽下去了。 见到大人们都来了,宋春晓才哇地一声哭出来。 “爹啊,哥,我害怕!” “爹来,不怕不怕!”宋大庄听到小儿子的哭声心头一紧,身边的宋大禾也是一脸的着急,而跟随而来的大人们看见李根生还在抓着树枝不撒手,也赶紧跳下河里,接过他手里的树枝,还有人朝着水里的周大丫游去。 李根生跟宋春晓被自家老爹给抱回了岸上,宋春晓还在哭,李根生则是脸色发白,身体也因为长时间拽着周大丫而有些脱力。 宋大禾上上下下仔细检查着,发现他浑身冰冷,手脚还在微微颤抖,赶忙将身上的外衣脱下来披在他身上。 带着体温的衣服盖在身上,驱散了一丝寒意,紧接着一个更温暖的怀抱把人给包裹住,李根生趴在宋大禾宽厚的肩膀上,耳畔还是他笨拙哄人的声音。 “好了,不哭了,现在已经没事了,咱们回家吧。” 宋春晓还在宋大禾怀里抽抽噎噎的,宋春明也在一旁安慰他,宋春临跟顾逢月站在岸边,看着周大丫被人拖上岸,在水里泡了这么久,周大丫也呛了不少水,但意识还算清醒。 两人皱眉看着地上不断咳嗽的人,都觉得对方有些眼熟,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一样的疑惑。 “你认识?” “有些面熟,待我确认一下。”说着宋春临走上前,他站在周大丫身前,发现对方身体立刻变得僵硬,头也埋得更低了,这样的反应越发验证了他心里的想法。 这边宋大庄跟宋大禾正要带着三个孩子离开,顾逢月却叫住了他们。 “等会,伯父,咱们先听听春明他们怎么说的,为何好端端的看水车,却全都掉进了水里。” 众人这时也反应过来了,方才宋春明只说他们看水车的时候落水,却没有说是怎么落水的,而且还是三个人一起落水,甚至地上的这个女人明显不是本村的人,她怎么也会跟着一起落水的? 宋春晓这时缓过劲儿来了,他抽抽噎噎指着地上的周大丫向周围大人控诉:“都是因为她,这个坏女人,我跟哥哥们站在岸边看水车看得好好的,她走过来说自己没见过这么大的水车,也要过来凑热闹,结果她一靠近我们,就把我们给推下去了,呜呜呜,爹,她是坏人,快把她抓起来。” 听到宋春晓的哭诉,一直假装鹌鹑的周大丫下意识反驳:“你胡说,小兔崽子,我站在岸边看你们三个孩子,身边也没有大人,怕你们出事才过来好心提醒的,你倒好,还说是我推你们下去,我为了救你们而差点丧了命,你居然这么编排我,真是恩将仇报,呸!” 宋春临在听完那女人说的话以后,才慢半拍反应过来,对方居然是周大丫,可是周家的村子不在这个方向,周家也离这边远得很,而且周大丫才不会这么好心去救宋春晓他们,这女人摆明了就是在撒谎。 但周围的人却不都这么认为,甚至有人觉得小孩子是因为贪玩掉水里了,怕挨打才撒谎说被人推下去的,一时之间众说纷纭。 宋春晓见有人不信他的话,急得又快要哭了起来,宋春明同李根生也站了出来,指认是周大丫推的他们下水。 “诸位,地上这个人明显不是我们村里的人,我白天就见过她在水车周围转悠,试想一下,如果白天就已经看过了水车,那为什么在天色渐暗的时候还要过来一次,再有,你口口声声说为了救我们差点丧命,但直到我带着大人赶过来,我弟弟他们还用树枝把你拉着,甚至差点因为拉着你而再次被河水卷走,若说恩将仇报,那你也不占理吧。” 宋春明三言两语说的头头是道,虽然没有指名道姓说是周大丫推他们下去的,但每一字每一句,都把众人心里的疑问给点了出来。 “就是啊,她压根不会水,要不是两个孩子拉住了不松手,她早被淹死了,这怎么是恩将仇报呢?” “宋家这孩子估计没说谎,她一个外村人看热闹就算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还不离开,十有八九是有猫腻。” 周大丫听着众人的议论,心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她觉得自己一定要咬死了这事跟她没关系,否则宋家人绝不可能放过自己。 此时不止宋春临跟顾逢月认出周大丫,宋大庄跟宋大禾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这女娘的声音听着怎么有些耳熟呢? 宋大庄抱着儿子上前几步,对着地上的周大丫沉声开口:“你是谁,来我们村想干嘛?” 周大丫低下头,根本不敢同宋大庄对视,众人一看她这个心虚的样子,心里也对三个孩子的话相信了几分。 “这位…嫂子?你说说你是谁家亲戚啊?大晚上还不回家,来咱们村想干啥。” “怎么不说话了?方才不还是哭得挺大声吗,咋这会儿没声了?” “嘿,别不是真心虚了吧,难道宋春晓方才说的是真的?” “哦呦,天杀的,几个孩子都不放过,抓她去见官!” “不!”周大丫一听要抓她去见官,慌了起来,不断叫喊自己是冤枉的。 “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推他们,是这些小崽子们说谎,几个小畜生要陷害我!” 宋春临听她一口一个小畜生,心里听着不舒服,上前就是一脚把人给踹翻了过去。 “你再骂一句试试?周大丫,你真当我不会拆穿你吗?” “谁?” “周大丫,原来是你,我道怎么听着这声音这么耳熟呢,原来又是你!上次大年初一跑来我们家触霉头就算了,我们不跟你计较,今天你又上门,你怎么跟个搅屎棍一样恶心呢?” 宋大庄气得不想再待下去,直接同顾逢月说:“把她抓去见官吧,这门亲戚,就当我们断了,宁哥儿那边我去说。” 说完宋大庄就气哼哼地抱着儿子离开了,宋大禾见状也带着李根生走了,其余的村民见状还想留下来看热闹。 地上的周大丫声嘶力竭地喊:“我没有,你们不能抓我,我没有推他们!” 顾逢月面露不耐地上前将人给压制住,他叫来了暗卫,将周大丫五花大绑起来。 直到此时,周大丫嘴里还是不干不净地叫骂着,她眼看自己真的被绑了起来,又开始哭诉自己命苦。 “我的命啊,怎么就这么苦啊,可怜我儿才五个月,他娘亲就要被一群恶霸给屈打成招了啊,苍天啊,大地啊……” 暗卫见主子面露不喜,立刻非常有眼力见地掏出一块汗巾,把人嘴巴给堵住了。 周大丫嘴里被塞着充满汗臭味的汗巾,整个人被熏得差点吐出来,暗卫眼疾手快捂住她的嘴,让她再也发不出声音。 顾逢月冷冰冰开口:“直接送京兆府吧,就说她意图谋害护国神射手的弟弟,让她同她的那个好夫君一起在路上做个伴吧。” 听到顾逢月要杀了她,周大丫挣扎得更剧烈了,奈何自己不是那些暗卫的对手,被死死摁住动弹不得,只能被他们拖着离开了河岸边。 顾逢月走到宋春临身边,向他邀功:“如何,这个结果还满意吧。” 宋春临倒是没什么感觉,他就是生气这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来挑衅自己家人的底线。 “直接死也太便宜她了,不是有什么发配边疆吗?把她发配三千里,永世不得回来的那种就行。” 顾逢月心想,你这个惩罚还不如直接让她死了呢,但他表面上却没说什么,只是默默让暗卫去打点,别让周大丫轻易死掉,起码得受点折磨再死。 周大丫还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悲惨命运,她此刻才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没能将那几个小畜生弄死,这样自己黄泉路上也不寂寞。 另一边宋春晓几人回了宋家,宋家人心疼的把孩子带去梳洗,宋春晓此时已经不怎么哭了,但眼眶红红的,眼皮都肿了起来,看起来好不可怜。 宋春明看起来还好,就是来回跑有些累,被温暖的水这么一泡,就有些昏昏欲睡。 宋秦氏把两个儿子从浴桶里捞出来,擦干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宋春明今年十岁了,有些不好意思。 “娘,我自己来。” “唉,好,春明是个大孩子了,也懂得害羞了。” “三哥羞羞脸!”宋春晓毫不留情的吐槽,兄弟俩立刻又开始打闹起来,宋秦氏见他们已经有精神打闹,心里便松了一口气,她还真怕这两孩子摊上什么心理阴影之类的,到时候她肯定亲自把那个周大丫扒皮抽筋。 宋春明跟宋春晓这边弄好了,那边李根生却发起了烧,陈渔儿是在替儿子拿换洗衣物的时候发现的,当时李根生泡在热水里,脸颊红彤彤的,陈渔儿上手一摸,果然是发烧了,她立即叫了宋大禾过来,把儿子从水里捞出来,擦干身体连衣服都没穿就塞进了棉被里。 宋大禾让陈渔儿看着儿子,他去给孩子找药,陈渔儿以为他是去找王大夫,还让他带着银子一起去,宋大禾却说不用。 他来到隔壁,找到宋春临说明了来意,宋春临示意他不要急,然后带着人去了没人的地方,从空间里找出退烧药,顺便倒了一杯灵泉水给他。 “先给他喝点水,要是半个时辰烧还退,就再给他吃一颗退烧药,记住,只能吃一颗哦。” 宋大禾表示记住了,连忙带着水跟药回到自己家,先是喂了李根生一口灵泉水,李根生喝了灵泉水以后脸色立马变得好了一点。 “这药你等半个时辰,若是半个时辰后还发热再给孩子吃。” 陈渔儿连连点头,也没去问这么小的药丸宋大禾是从哪里得来的,她一心只有儿子,宋大禾见她这样也不好劝,只默默起身,来到工坊这边,给一家三口打了点饭菜过来吃。 因为三个孩子落水,宋家只有宋爷爷跟宋大庄在招待客人,宋春生两口子忙上忙下给客人上菜,就连顾逢月都被抓了壮丁。 第272章 流放 深夜,在送走所有的宾客以后,宋家人难得没有马上休息,而是齐聚一堂,说的正是周大丫的事情。 周宁已经从宋春明那边听说了今天的事情,脸上带着羞愧之色,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堂姐竟然会做出推人入水这样的害人之举,他实在是无颜面对宋家众人,心里更是忐忑不安,嫁到宋家来是他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他现在发现自己居然开始害怕了,他怕面对宋家人的指责,更害怕宋春生从此对他心生怨怼,万一,若是万一宋春生因为此事对自己生出了嫌隙,那他将来还如何在宋家立足? 宋春生似乎是看出了妻子的紧张,从他脸上的表情不难猜出他内心的煎熬,于是默默握住了他的手,轻轻捏了捏他的掌心。 到底是枕边人,看到宋春生这般举动,周宁心里更加酸涩了,甚至患得患失的想,若是将来自己被赶出了宋家,宋春生还会对下一任妻子这样爱护有加吗? 光是想到那个画面,周宁的心口就泛起密密麻麻的疼痛来。 “宁哥儿。”宋爷爷在沉默许久以后,终于发话了,他一开口就点了周宁的名字,吓得周宁浑身一颤,良久才应了一声。 宋爷爷看他这副模样便心道这孩子估计想歪了,可是这话再难听,他还是要说几句的。 “宁哥儿啊,你那位堂姐约莫是回不来了的,她要残害的,可不仅是我们家的孩子,这事儿是不能善了的,当然,就算你不服,我们也是一定要将她告到官府去的,敢害我们家的孩子,她便是用命来相抵也不为过。” 一旁坐着的宋阿麽也是没有个好脸色:“她还是个做母亲的,当初用自己的孩子陷害你,现在又想害死我们家的孩子,真是个蛇蝎妇人,枉为人母。” 两位老人每说一句,周宁的脸色便白上一分,到最后整个人浑身冰冷,脸上都没有了血色,显然是被吓坏了。 宋春临看到周宁的反应,心里叹了一口气,他这个嫂子哪里都好,做事勤快,孝顺长辈,对他哥哥也很好,自从宋春生娶了周宁,身上的衣服永远是干净整洁的,每个月还能添置一件新衣,便是宋秦氏也赞不绝口,说宋春生有福气才能娶到这么好的媳妇。 要说唯一不好的点,那就是他的娘家,周家的长辈就没几个好的,连表面慈祥的周家爷奶也是个偏心的主儿,否则周平跟周安苛待兄弟留下的孩子这么多年,他不信那两个老人半点不知情,无非也是觉得周宁这个哥儿是个赔钱货,又没有父母在身侧,苛待就苛待了,反正没死就行,死了他们就能把属于周宁的东西给瓜分掉。 摊上这样的长辈,周宁还能长得根正苗红,也是实属不易。 此刻周宁咬了咬下唇,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他见众人都看向自己,更是羞愧地低垂着脑袋。 “这事儿,全是周大丫的错,我对大家的决定没有怨言,至于周家那边,我……我回去同他们说一声……” “你要说什么?”宋春生不满的反问:“同他们又有什么好说的?这件事摆明了是周大丫害人不成反落水,既然逢月都把人押到京兆府了,那京兆府自有定夺,若是周家来问,你便如实告诉他们便是了,若他们不愿意听,叫我来,我脸皮厚,我将他们打出去。” 周宁看着维护自己的宋春生,心里头满是酸涩的感觉,他迟疑地看了看周围。 宋爷爷:“春生说的没有错,此事我们同周家没有什么好交代的,反倒是周家,哼,我倒要问问你那个好爷爷,到底是如何教育子孙的,老子算计你,小的算计我孙子,真当我们宋家是死人不成。” 末了他又看向周宁:“你也不用自责担忧,这事儿同你没甚关系,你嫁入我们宋家,便是我们宋家的人,我看啊,那个什么劳什子的娘家,明年也不用回了,敢伤我的孙子,还想我宋家给周家送年礼,他做梦!” 老爷子一锤定音,这宋家跟周家的这门亲现在看来就彻底断了,周宁没有反驳,一直到回了房间,同宋春生夫夫二人坐在床上,也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宋春生揉了揉他的脑袋,安慰他:“别想太多了,爷爷他们其实并没有怪你,况且,这次春明他们只是受了点惊吓,要不是为了永绝后患,爷爷也不想让京兆府重判周大丫的。” 周宁的脑子这会儿突然又灵光了起来:“不是说京兆府不接这种危及人命的官司吗?” 宋春生笑着道:“她只是意图谋害,没有成功,顶多就是个未遂,京兆府能接不能判,最后还是要转交给刑部,不过是走个流程罢了。” 至于顾逢月说的让刑部判周大丫流放三千里,这事儿也说不好,牵扯到了宋春明,虽然皇帝已经将宋春明的真实身份给抹去了,但这并不代表皇帝不认这个弟弟了,周大丫这次不仅仅是谋害了宋家的孩子,她最大的罪过还是谋害皇室血脉,光这一点,就属于重罪了,送去京兆府也只是跟为了好跟皇帝打声招呼罢了,比起刑部,皇帝在京兆府的权力更大一些,当然,周大丫的下场也不会好过。 敢害皇帝的弟弟,那就做好被扒掉一层皮的准备。 此时的周大丫被关押进了京兆府大牢里,她嘴上还是不断说自己是冤枉的,但大牢里每个人都说自己是冤枉的,她的话如石沉大海,根本没有激起半点水花。 周家是第二天才从同村人嘴里知道自己家孙女被抓了起来,周爷爷被这个变故打击得直接两眼一翻,当场昏倒在地,周奶奶吓得赶紧叫人把他抬回房里,叫了王大夫过来,扎针灌药都没有用,还是周奶奶把上次宋家拿来的一点党参泡了水,给周爷爷服下,他才悠悠转醒。 “老头你可算醒了,要是你出事了,可让我一个老婆子怎么活啊!” 周奶奶哭天抢地的,完全没注意到床上的周爷爷,嘴角歪斜着,口齿模糊不清,王大夫又给扎了几针,他才能正常说话,但开口只说了四个字。 “家门不幸。” 周奶奶顿时止住了哭声,她想到是宋家派人抓了周大丫,正欲去宋家讨个说法,却被周围的村民给拦住了。 “三嫂你可别去了,你家那大丫头差点害死人家宋家三个孩子,三个啊!换你家被人一下子害了三个孩子,你能忍下这口气?” “就是,三嫂子你也别想不开了,这都是大丫头的命啊,谁让她干什么不好,非要去跟几个小孩子过不去,万幸那几个孩子都没事,要真有事啊,怕是人宋家杀了你们一家抵命都不够的。” “那可不,我家小孙子就是我的命根子,磕着碰着了我都心疼半天,那条河今年河水暴涨,要不是那几个孩子懂得水性,早没命了,你想想,那可是三条人命呢。”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尤其是差点出人命这么大的事情,经过这一夜的发酵,几乎是十里八乡的人都晓得了,有些人甚至连周大丫怎么把人推下去的细节都讲了出来,绘声绘色的,仿佛自己亲眼所见。 周奶奶听到这些人七嘴八舌的让她别去找宋家麻烦,她一开始还愤恨的心情逐渐变得恐慌起来。 一想到周大丫居然这么心狠,敢一下子暗害三个孩子,她又联想到上次周大丫儿子满月的时候,周大丫利用自己亲生的儿子去陷害周宁,心里越发悲凉。 她这都是作了什么孽哦,生了三个儿子,一个死了,剩下的两个为了钱财要拿侄子去活埋,而她从小疼到大的大孙女更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母夜叉,为了那莫名其妙的嫉妒,就敢对几个孩童下死手。 周奶奶觉得自己的前胸后背都是阵阵闷疼,王大夫看她捂着胸口,连忙给她扎了几针。 “周婶子,你同周叔这身子,都切记大喜大悲的,好生休养,我晚点让药童给你们把药送来。” 周奶奶没应答,王大夫默默收拾好东西走了,等看热闹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周大伯母才敢从屋子里走出来,留下来的两个婶子看见她就不满地训斥。 “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倒好,还躲屋里不出来了?” 另一个也冷冷道:“这还是她那个好闺女闯下的祸事呢,别不是她这个扫把星教的吧?” 周大伯母尖叫着反驳:“不是我,我没有,我怎么会教她做这种事?没准是那宋家诬陷她的呢?” 她不反驳还好,一反驳周奶奶就看出不对来了,几十年的婆媳了,周奶奶自认还算了解周大伯母,瞧她这副声厉色荏的架势,猜到十有八九这不省心的玩意一定是知情的,想到瘫倒在床上的周爷爷,想到嗷嗷待哺的重外孙,想到大孙女不要脸地去给人做外事,这一桩桩一件件,零零总总加起来,哪一件都同这蠢货脱不了干系。 周奶奶越想越气,她腾地一下站起身来,操起扫帚就往周大伯母身上抽,边抽边骂,周大伯母被抽得嗷嗷叫,她想反抗,却被留下来的两个婶子给摁住了,周奶奶是半点也不客气,直接往她脸上扇耳光。 “我让你个扫把星带坏我孙女,你给我老老实实交代,她是不是早就背着我们谋划这个事情了,你这个当娘的我不相信你毫不知情,说,你知道多少?” 周大伯母被扇得脸颊红肿,但迫于周奶奶的威慑,只能一五一十的把自己知道的交代了出来,不仅说了周大丫何时升起报复宋家的心思,甚至还把周大丫将宋家的药材拿出去变卖换银子,就为了打点狱卒去见李旭的事情,全都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出了。 周奶奶越听脸色越黑,方才舒坦了点的胸口现在又有些隐隐作痛,她捂着胸口,说出了跟周爷爷一样的话来: “家门不幸。” 周家如何鸡飞狗跳,宋家人根本不关心,现在灌溉的问题解决了,他们便满心满眼都是田里的水稻。 跟宋家一样,不少老农也一起关注着那几块田地,按照他们的经验推算,宋家的这几块水稻,很有可能在入冬前就能收割,如果宋家的能够收割成功,那是不是就代表着,他们也可以同宋家一样,一年种两季稻? 眼看宋家的水稻又要收获了,李家人也全都被拉去了菜市口问斩,而李旭,直到人头落地之前,还在幻想着周大丫能给宋家带来致命一击,然而周大丫此时已经自身难保,她的案子被判得很快,李家问斩前她就被判发配三千里,送往苦寒之地当苦役去了。 出发前一天,宋春临去了大牢,看着已经被折磨得毫无人样的周大丫,他心里没有半分喜悦,而周大丫对于他的到来也没有多少反应,宋春临觉得,这周大丫怕不是还没走到流放的地方,就要死在路上了。 他让人打开牢房,自己走了进去。 周大丫掀起眼皮暼了他一眼,眼神里的恨意跟怒火几乎要喷涌而出,但宋春临可不是来跟她废话的,他让狱卒把人给架起来,掰开她的嘴巴,往她的嘴里灌了好大一口灵泉水进去。 没有稀释过的灵泉水效果非常显着,宋春临没让她好受多少,灵泉水里是泡了黄连的,水一入口,周大丫就被苦得皱起了脸,奈何她没有力气挣脱狱卒,只能眼睁睁看着宋春临往她嘴里倒苦水,因此反而忽略了身体的反应。 宋春临倒完了灵泉水也没跟她解释,他来这里,纯粹是不希望周大丫就这样死了,他希望她能坚持到流放地,毕竟,那里才是她苦难的开始,这么早就死掉的话,那就太便宜她了。 宋春临拍了拍手,吩咐狱卒:“看好了,别让她死了。” 办好这一切,宋春临才走出了那个阴暗潮湿还混合着臭味的牢房。 第273章 授课 站在干净的街道上,宋春临才敢大口呼吸,身边的顾逢月一阵好笑。 “既然不喜欢,为何还要亲自去,让下人做不就好了吗?” 宋春临摇头:“你不懂,这也是一种享受来的。” 好吧,顾逢月表示确实不懂。 “对了,造纸坊那边已经做出了你要的东西,我让他们送到侯府去了,一起过去看一眼。” 宋春临听到东西已经做出来了,忙抓住顾逢月的手臂,兴奋地喊:“快快快,我要去看一眼!” 于是两人转道去了侯府,宋春临火急火燎地跑到侯府,正好遇到工人把东西送过来,看见宋春临跟顾逢月,带头的管事赶紧上前跟两人打招呼。 “两位主子,我们把东西给带过来了,要现在就验货吗?” 宋春临好歹还有些理智,让他们把东西抬进了侯府里面,才把那些箱子给打开来,只见几口薄皮木箱子里,装着满满当当全是纸,只不过不是宣纸,而是草纸。 管家跟家丁们还一脸的期待,结果打开箱子,里面装的就是这? 草纸? 整整十大箱子的草纸,就这,两位小主子还高兴得跟个什么似的。 别说下人们觉得奇怪,就连顾逢月也觉得,就这些草纸,有什么值得高兴得吗? 宋春临拿起一叠草纸,献宝似的捧到顾逢月面前。 “你看,跟你们平常用的草纸可有何不同?” 顾逢月伸手拿起一张,纸张一入手就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 “这纸,好软啊,还挺韧,往日用的草纸一扯就容易破,这种却不会,咦?”管家撕开一张纸,却发现这纸张另有玄机。 顾逢月也发现了,他惊奇地看到手里的草纸在撕开以后,露出好几层薄如蝉翼的纸。 “这竟然不是一张,而是好几层叠起来的?” 管家也如梦初醒:“哦哦哦,原来如此,一层薄的容易破,但几层叠在一起后,纸张就没有那么容易破损了,可是这纸张为何能做到这么薄的,真是不可思议。” 身边一直站着的造纸坊管事一脸的与有荣焉,他笑着同众人解释:“这还得归功于宋公子给的那本书,要不是有那本书,我们也造不出这种草纸来。” “对吧,我就说能行,而且这纸可比宣纸要造,用的材料也只是竹子,可比林家用的那种木头的造价要便宜许多,竹子生长速度极快,而且南北方都有竹子,只是用来制作草纸的话,直接就地取材就行,光是材料的运输上我们就能省下一大笔钱。” 顾逢月摩挲着手里的纸张:“那春临想把这些草纸卖什么价钱,如果跟其他的草纸一个价格,那你这个品质高太多了,怕是会被其他造纸坊针对。” 这也是个问题,所以宋春临并不打算大批量出售,他想先把这些草纸投入高端市场,量少,价高,即使其他的造纸坊对此有怨言,但下层市场还是他们的天下,宋春临这边的占比还算小,不至于动了他们的蛋糕。 而草纸也只是宋春临的一块敲门砖,他最终想要打开的,还是宣纸的市场,把纸张价格打下来,让读书的门槛变低,才是他真正想做的。 侯府是有自己的产业的,同其他朝代为官者不能经商的规矩不一样,大景朝当官的还另外做其他营生的也不少,这也跟朝廷官员的任命制度有关。 侯府名下拢共三个杂货铺,其中两个都在北市,北市以平民居多,这里跟宋春临预想的高端市场不符,所以他把目光放在了东市里的那一家。 东市的铺子里贩卖的东西明显比北市的要上档次一些,草纸放在这边也算合适,价格是普通草纸的三倍,普通草纸是二十文一刀,价格已经很高了,普通平民压根不会买来用,而宋春临卖的草纸,要六十文一刀,比最低等的宣纸就便宜了二十文,如此昂贵的草纸,第一天摆出来就被不少人议论。 他们都说掌柜的是傻子,一个草纸,居然也敢卖出跟宣纸差不多的价格来。 掌柜的也不解释,只是对每一个嫌弃价格高的人报以微笑。 “这是主人家定的价格呢,我也不是很清楚。” 也有一些人摸了草纸,觉得比普通的要柔软厚实一些,但询问了价格以后便打了退堂鼓,还是选择了普通草纸。 草纸投入市场以后,宋春临便让大家加班加点,去研究最简单的白纸,争取能在年底之前把红纸弄出来,他已经安排人去整印刷的事情了,到时候把福字对联什么的印出来,直接去乡下卖,乡下的读书人少,这种对联肯定好卖。 一想到过年造纸坊就有一大笔进账,宋春临就开心得要蹦起来。 顾逢月倒是不太理解:“为何是草纸呢?我以为你会直接弄宣纸出来?” 宋春临缩了缩脖子:“那还不是怕得罪那些世家吗?我先从不起眼的草纸做起,再到最普通便宜的白纸,市场嘛,那得一点一点的去抢,这叫润物细无声。” 顾逢月弹了一下他的脑瓜子:“小脑袋怎么想法这么多呢?” 宋春临捂着脑袋朝他呲牙:“就多就多,你有意见?” “当然没有,有想法好,不会被欺负。” 宋春临不满:“谁敢欺负我啊?” 造纸坊这边的事情安排好以后,宋家的水稻也终于成熟了,宋大庄跟宋大禾每天都守在地里,好几天都没敢合眼,等水稻成熟以后,兄弟俩更是抱在一起鬼叫狼嚎,吵得周边十里地的人都知道他们家的二季水稻成熟了。 “恭喜啊,宋老弟,居然真的让你们种成了,怎么种的能告诉大家伙不?” 旁边的老农也是好奇地看向他们,眼里是如饥似渴,试问谁不想一块地一年种两茬粮食,这不就等于把一年的收成翻了一倍吗? 要按一亩地六百斤的产出,那一年种两季,翻倍就是一千二百斤,一个成年男子一年的嚼用也不过三四百斤左右,这翻了一倍能养活三个成年男子一年了,搁谁谁不心动。 宋大庄看出了大家的期待,抬起手示意大家安静一下,等周围人都停了下来以后,他才大声朝四周喊: “诸位,我知道大家也都很想学种两季稻,学,可以,但我家现在还等着收割稻谷呢,等下个月吧,先让我把这些粮食给收回去,算个总数出来,才好告诉你们,两季稻到底值不值得种。” 其中一个年迈些的老农听到他说的话,也痛快地说好:“老宋兄弟是个敞亮人,咱们先让他把地里的活计忙活完,横竖还得看看有多少产出,对吧。” 众人也纷纷称是,但其实心里也有了大概的估算,大家都是种田多年的老把式了,这田地里的产出用眼睛一扫,就能估算个大概,产量最后基本上大差不差,此时已经有人估算出宋家一块地里的产出是多少了,最多应该能有个六百多斤,而宋家的地一向侍弄得好,产量也比别家的高,有人预估,应该只多不少。 送走了看热闹的乡亲,宋大庄让宋大禾守着,自己回家里去找宋春临,让他去军营带人过来收割稻子。 宋春临惊讶道:“这就成熟了?” 宋大庄一脸喜意:“这几日日头好,比我们预计的时间提早了十几日呢,嘿嘿,提早了好,正好趁着现在天气好,晒完了稻子归仓才是正经事。” 宋春临表示知道了,于是第二天天没亮他就出了门,太阳刚升起的时候就带了一百多人回来,浩浩荡荡的,吓了宋大庄一跳,他看着这乌泱泱一群汉子,顿时觉得自己似乎该管教一下儿子了。 等宋春临安排好那些士兵的活计以后,宋大庄赶紧扯着儿子走到角落。 “你这都是定了亲事的人了,别整日单独去军营,尤其是天没亮就去,让人见了免不了落人口舌。” 宋春临耸耸肩,表示自己并不在意,宋大庄恨铁不成钢。 “你不在意,别人不在意吗?”宋大庄声音忍不住大了点,随即又做贼似的压低了嗓门:“也就是逢月脾气好不与你计较,若是换成别家的哥儿,成天跟一群汉子待在一起,他婆家没意见才奇怪咧。” 宋春临面露疑惑:“真的会这样吗?” 宋大庄坚定点头,可谓是替这个儿子操碎了心。 奈何宋春临并不是很领情,他又抛出了另一个疑问:“可是那三千弓箭手是皇帝赐给我的,我的兵我不管,难道还要丢给别人吗?” 好问题,宋大庄无解。 丢完问题,宋春临也不管陷入纠结的老父亲,他转身朝着自家的田地走过去,去看其他人干活去了。 人多力量大,加上宋家的二季水稻种的不是很多,全部加起来也才十六亩地,这群精力旺盛的士兵一天就收割完了,速度快得堪比人肉收割机,宋春临表示很满意。 刚收割下来的谷子在第二天全部脱粒完成,粗略一算,产量一共是一万三千多斤,若是经过晾晒除去水分,每亩地的产量能达到七百斤,比他们预估的产量还要高一些,宋大庄原本估算的产量是六百斤,六百五十斤便是大丰收了。 而现在每亩产量竟然达到了七百斤,这还是第一次种植两季稻,若是明年也是这种天气的话,宋大庄有信心能达到亩产八百斤。 听到这个产量,不光是村里的老农们震惊,那些帮忙收割的士兵也全都惊掉了下巴。 几个闲不住的已经在私底下议论了起来,这次来的人都参与过上一季的收割,当时他们可还记得,宋家地里的产出就是八百六十斤一亩,八百斤在他们眼里就已经是极高的产量了,没想到这第轮种下的水稻,居然也能达到七百斤一亩地,如此高的产量,他们此前闻所未闻。 一些农家出身的士兵更是心情复杂,往年他们家里种的粮食,最多也不过四五百斤,遇上好的年景,亩产量能达到六百斤,就是这六百斤,还是全家老小精心伺候的结果,而宋家,却能轻轻松松达到亩产八百斤,这差别不可谓不大。 宋大庄最近是喜气洋洋,眉飞色舞,就跟当初在村里推广土豆红薯那般,也让人去通知了村里的人,在粮食归仓后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同大家伙分享怎么种两季稻了。 宋春临看着这样的老爹,感觉自家老爹还挺有做专家的潜质,瞧他说得头头是道的样子,各种理论信手拈来,关于大家提出的疑问,他也能游刃有余的替大家解惑。 宋春临看着被人群挤得没有下脚地的工坊,思考着自己是不是可以就地开个学校,不教别的,就教种地。 晚上送走了众人,宋春临把自己的想法跟家人提了,却换来全家人的不赞同。 宋阿麽第一个提出质疑:“不过是种地的事情罢了,里面的诀窍也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谁还会专门去学这个呀?” 一向都支持孙子的宋爷爷这一次也没有站在孙子这边,他对着宋春临摇摇头:“你小爷爷说的没有错,种地这事儿,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比起你教的这些,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祖宗传下来的那一套。” 但宋春临并不想妥协,他以自家人举例:“如果我能拿出令他们信服的证据呢?如果我能让这些证据,在大景的土地上遍地开花呢?” 他以自家举例,这还真不好反驳,宋大庄最后也只能弱弱的说自己不合适。 “我一个大老粗,会的那些大部分人也都会,我能教他们什么呀?” 宋春临叉着腰,看着不自信的老爹:“爹,您白天在工坊说的那些,不都是他们不知道的吗?当初那些人上门来问你土豆红薯该怎么种,您同他们讲解的时候不也照样说的条理清晰吗?您就拿出白天的那种态度出来,保准能成。” “真的吗?”宋大庄还是不太自信,在他看来,跟人分享经验,跟教授他人种地,这是两种概念。 第274章 牲口 宋春临信誓旦旦同他保证:“肯定会有人来听课的,实在不行,咱们就办成一个农业知识交流大会,大家互相讨论,交换一下自己种田的心得,这不也挺好的吗?” 宋大庄:“还交换心得呢,这事儿我看悬,这年头什么秘方都是被人抓在手心里的,谁会傻到会把自己的秘方说出去给旁人知晓呢?这不是自己拆自己的台吗。” “这怎么能是拆台呢?您想啊,种地这种事情,就算你不说,等你种的时候,人家看几遍,难道还学不会吗?咱们那些方法啊,只要有心,总能学得会的,与其等他们偷师,还不如大大方方的告诉他们,至于他们信不信,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宋春临想的是让宋大庄帮忙提升一下大景百姓种地的方法,只要科学种植,即使是大景本土的种子,产量也能多个百来斤,可不能小看这百来斤,也许百来斤就能救活一家子的命呢? 宋家人虽然对开班授课的事情不太看好,但拗不过宋春临的意思,还是老老实实准备着教材。 正好现在深秋也没有活可以干,宋大庄跟宋春生父子两就整日扎进书房里,开始把自己知道的写下来,统计成册。 这是一个大工程,更别提宋大庄跟宋春生两人都是学渣型的,让他们编个教材着实是为难他们,好在卢明跟傅年听说了以后也过来凑热闹,卢明虽然也是个大老粗,但他儿时也是上过学堂的,知道这个的时候,全家人都觉得非常惊讶。 宋大禾看到大家的反应比大家更奇怪:“卢大哥出身大家族,小时候自然是上过学堂的啊,他还做得一手好文章呢,你们不知道?” “嘶~” 宋大庄磕磕巴巴道:“你们也没说过啊。” “卢叔叔居然是大家族的子弟吗?不会是那个卢氏吧?” 卢明淡淡点头:“正是,只不过我父母早亡,家中产业都分给了族叔,所以我才会投身军营。” 傅年也觉得有些好笑:“我们好像从未说过自己的家乡对吧,我跟卢大哥其实是同乡,只是我家境贫寒,幸得幼时同一位老先生做邻居,学得了些皮毛,当年本来是摆摊卖字的,结果稀里糊涂就跟着卢大哥一起参军了。” 宋春临看着风格迥异的两人,心想难怪他俩口音一样,他还以为是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互相学习的呢。 关于两人的过去,大家都无意探究,只有宋春晓跟宋春明两个小屁孩,一直追在他们屁股后面问,卢明倒是没说什么,傅年却非常有兴致的同他们说了一些童年趣事,听着两个小破孩津津有味。 编书的事情有了两人的加入逐步入正轨,傅年帮着父子俩总结,卢明负责润色,一个月后,在第一场雪落下的时候,四个人一起编写的第一本教材终于横空出世。 而此时的四人已经完全一副被榨干了灵魂的模样,哪怕宋春临拿回了一沓红艳艳的春联也唤不起他们的精神来。 宋阿麽跟宋秦氏妯娌两个倒是很感兴趣,周宁抱着宋满满也在一旁看,宋圆圆如今已经能满地跑了,小孩子对鲜艳的颜色没有抵抗力,抓着一张就满院子跑,宋春临去追她,她反而跑得更快。 看着兄妹二人打闹,其余人也没有去管,宋秦氏只说了一声别摔倒,就继续去翻看那些写好的春联。 “这个好,用的居然是金漆,瞧着就富贵。” “黑色的也不错,这个字写的很大气。” 宋春临带回来的这些春临跟福字都是找人写的,虽然效率比较低,但成品质量很不错,除了这些已经写好的春联,还有一些没有题字的红纸,宋春临打包好送去给了林将军他们,那些红纸上面印了金色的印花,工艺更为复杂,成品自然更华丽一些。 起初宋春临还不知道该送林将军什么才好,知道他的曾祖是当代大儒以后,就想着大儒嘛,那肯定写的一手好字,不如就地取材,给他送一沓红纸,让他们自己写好了。 剩下的这些是他打算年底去集市上售卖的,长平镇虽然位于天子脚下,但读书人还真的不多,往年过年的对联都是乡亲们去集上找人现写的,那种写完了还要等晾干,他这个就直接写好了,批量生产不用等,拿了就能走。 第一次弄这个宋春临没打算弄很多,福字倒是写了几千张,大的小的都有,大的十五文一张,小的八文,或者买两幅对联,就送一个小的福字。 今年宋家的果酱也不摆了,专供盛记,由盛记跟侯府的铺子对外出售,月底对一次账就好。 休息了几日,四人这才缓过劲儿来,此时已经是腊月,而关于去年大司马临阵脱逃的事情,朝廷也终于有了定论。 皇帝决定罢黜大司马的官职,任命顾逢月为新的大司马。 圣旨一下来,整个朝廷都炸开了锅,大部分的人都觉得以顾逢月的资历,还不足以胜任大司马一职,可若让其他的担任,他们又找不出人选,此时在朝堂上吵得不可开交,便是连后宫都被惊动了。 一向不太管事的太后也出面训斥了皇帝几句,觉得他这一次行事过于草率,大景朝自开国以来,还从未有过一个让一个还未及弱冠的人担任大司马的,这不是胡闹吗? 然而面对太后的斥责,皇帝却给出了看似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 “凭他顾逢月能在海河一战中力挽狂澜,收复了大景两座城池,还将蛮子赶出边境,击杀突厥皇子,除了顾逢月,朝中武将还有谁能有如此功绩?我不让他做大司马,那母后觉得,还有谁,配做这大司马之位?” 太后气得直接摔碎了手中的茶盏:“混账,你这是在质疑我吗?他有顾家军又如何,难道还能反了我们不成?” 皇帝沉声道:“母后,慎言。” “顾老侯爷一世英名,母后莫要寒了他们的心。” 太后被这话堵得一噎,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末了,她还不忘提醒皇帝:“我儿怎知,他不是下一个朱成玉?” 说到朱成玉,皇帝有些不屑一顾。 “朱家辉煌一时,到底是栽在了子孙后代的手上,先帝就是看出了朱成玉是个草包,才会把兵权一分为二,不然母后以为顾家军是怎么来的?” 太后竟不知道这背后还有这么一些弯弯绕绕的,看着倔强的皇帝,当下也只能轻轻叹了一口气。 “罢了,你主意大,我说不过你,只是希望你这一次,没有看走眼吧。” 皇帝不置可否,恭敬地行礼离开。 后宫都这样反对了,更别提前朝那些老臣们,一个个都认为顾逢月资历不够,年龄也小,如此年轻恐怕难以服众。 当然说这些话的都是文臣,武将那边对顾逢月的评价虽然褒贬不一,但总体的还是褒多过贬。 然而不管那些老臣再怎么反对,顾逢月还是接过了主帅的印玺,成为了大景朝最年轻的大司马。 顾逢月当了大司马以后,侯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替他搬家,用顾逢云的话来讲,就是孩子大了,这亲也定了,官职也有了,总不能还跟哥哥挤一个宅子不是,于是赶紧给刚翻新好的宅子,挂上了大司马府的牌匾。 作为大景朝最年轻的大司马,老臣们不怎么看好顾逢月,但年轻一些的臣子倒是挺欣赏顾逢月的,单就收复失地来说,起码顾逢月能把蛮子赶跑,而朱成玉这个废物只会临阵脱逃。 随着朱成玉被废,皇帝又接连抄了好几个大臣的家底,这些人或多或少曾经与李家、朱家都有牵连,趁着这次机会,皇帝干脆一股脑连根拔起。 当初偷盗粮种的事情其实也有朱家的手笔,但朱家人并没有主动出手,只让李家人冲锋陷阵,皇帝没有能扳倒朱家的证据,只能先折断朱家的羽翼,而留下朱成玉这条狗命,也只是看在他爷爷跟父亲曾经为大景,为百姓立下过汗马功劳,不然这蠢货怕是早就被拖出去凌迟了。 顾逢月倒是没想到当初偷盗粮种的事情,朱家居然也插了一手,顾逢云跟他说的时候他还觉得非常惊讶。 “朱成玉这个猪脑袋,他如果不插手此事,估计皇帝也不会赶尽杀绝,直接罢黜了他大司马之位,这不是将他朱家的颜面给摁在地上踩吗?” 顾逢云淡淡一笑:“老朱家还有什么颜面啊,早被他给败光了,虽然朱成玉是废了,不过他底下的儿孙倒是有几个成器的,真是奇了怪了,朱家也不知道是不是风水出了问题,朱成玉这一辈全是废物,反而隔了一个辈分的孙子,倒是挺有他们曾祖和祖父的风范。” 顾逢月这个大司马一上任,就有数不清的恭贺跟宴会邀请,顾逢月不耐烦参加这些社交活动,通通都给回绝了,每天只在军营、侯府、宋家这三点一些来回奔波,连自己的新房子都没来得及去看上一眼。 宋春临倒是兴致勃勃的,奈何年底事务繁多,一直抽不出身来。 眼看年关将近,为了犒赏那三千弓箭手,宋家可是把养了一年的大肥猪都给贡献出来了,宋家这几年种红薯算是种出了心得,每年专门留一亩地的红薯用来养猪,把二十头猪养得膘肥体壮,一看就能出不少肉来。 当然光那二十头猪也是万万不够三千个大小伙子消耗的,宋春临还得往里头添上二十只羊,这三千人实在太能吃了,他空间里囤积的那些冻肉不到半年就消耗了十分之一,宋春临是又喜又愁啊。 喜的是空间存货被清理了一部分,又能腾出一大片空地出来放东西了,愁的是这些人这么能吃,得多大的家业才经得起这些饿狼的消耗啊。 为此宋春临特意去跟顾逢月还有林将军取经,林将军倒是无所谓,他家的造纸坊从来不愁没有生意,而且靠着他老祖宗的名头,那些文人墨客最喜欢买他们家的纸了,好似跟大儒用同样的纸,自己也能跟大儒一样写出锦绣文章。 不过林将军要养的兵也不算少,他一般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实在不行就让家里给兜底,反正吃不垮那就往死里吃就是他的人生信条。 宋春临跟顾逢月对视一眼,都觉得去问林将军是一个极其错误的决定。 顾逢月想到侯府那偌大的产业,好似每年的收益都特别可观,只是顾家军人数实在众多,很多时候还得他们自给自足。 “自给自足我们现在也差不多吧,我家那么多田地,收上来的粮食全给他们吃,也将将够一年的。” 顾逢月替他掐指一算,随后摇头:“不,不够。” 宋春临傻眼:“啥不够?” “按照一人一天一斤粮食来算,三千人就是三千斤,一百天就是三十万斤,一年就差不多一百万斤粮食,这还是按照最低要求算的,你们家那个产出虽然很高,但要想完全养活他们,还远远不够的。” 宋春临继续傻眼,再开口时嘴唇已经开始轻微颤抖:“所以,我每年必须花一百万斤粮食,才能养活他们?” “是的。” “一天一斤,是最低标准?” “差不多,按士兵的训练强度来算,一天一斤,其实有点少。” “还少啊?一斤粮食煮成食物,少说也有两斤吧,一天吃两斤主食,我家猪都不敢这么吃啊。” 顾逢月叹了口气,点醒他:“可你家的猪每天也不会背着一堆东西绕着山脚跑一圈吧?” “呃……” 好像是这样没错,宋春临有时候心血来潮还会给他们加练,而每次加练以后,这些牲口吃得比平时还要多。 宋春临此刻才意识到,这狗皇帝果然是就是因为养不起了,才把这些牲口送给自己养的,自己还美滋滋地上赶着帮他养了,不仅养,还大鱼大肉的养,他就说为毛自家人吃好几年都没吃下去一点的肉山,那群牲口半年就吃掉了十分之一! 第275章 金库 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宋春临以前还觉得自己家挺富有的,结果现在多了三千人,原本富裕的家庭一夜之间变为赤贫。 “啊啊啊啊好烦啊,这么多人,狗皇帝真的一毛钱也不给我吗?” 顾逢月憋着笑看他在地上打滚,大概是觉得地上脏,宋春临滚了几下就坐起来了,顾逢月上前替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好了,别难过了,你不是还有我吗?要不,我们去我哥的私库搜刮点?” 听到这个宋春临顿时不难过了,他眼睛亮亮地看着顾逢月:“真的吗?我们都拿走的话,你哥会不追杀我们?” 顾逢月不说话了,因为他哥虽然不会追杀他们,但百分百会揍自己一顿。 宋春临想到那个后果,也是浑身一抖,觉得还是算了,薅顾逢云的就等于薅顾逢月的,这样不好,还不如去薅狗皇帝的,那货不是刚把李家给抄家了吗,李家是京城最大的粮商,那他们家的仓库肯定有很多粮食吧。 看宋春临的表情,顾逢月立马猜到这小子肯定没憋好屁呢,没好气地捏了捏他的脸,低声警告他:“国库不可以。” 宋春临从顾逢月手里拯救回自己的脸,悻悻道:“哦,我没打国库的主意。” 你最好是,顾逢月心想,还是有些不放心,反复叮嘱宋春临,谁家的库房都可以薅,但国库的坚决不行,为此他还罗列了几个家里生意做得很大的官员。 宋春临看着顾逢月,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把一个大好青年给带坏了,为了不让对方陷得太深,宋春临紧急制止了对方想掏空别人家底的想法。 “咱们是遵纪守法好公民,怎么能薅别人家仓库去养活自己人呢,这样不好,这样不好。” 顾逢月意味深长地看着宋春临:“你从前也没少薅啊。” 宋春临一噎,随即认真反省,自己以前真的薅了很多吗? 应该也不算很多吧,赵家薅过,李家薅过,几大粮商他也薅过…… 宋春临算着算着,发现自己从前还真的没少薅这些世家的仓库,林林总总加起来竟也有几十个仓库了,大概是他空间太大,东西放进去他没什么感觉,要是换个小点空间……就算他发现了也还是会继续薅的。 为了这三千弓箭手,宋春临感觉自己都要愁得掉头发了,最终决定还是在空间里多种一点,以备不时之需,不然凭那些牲口的吃法,宋家早晚被他们吃穷了。 大概是这两人愁眉苦脸的样子太显眼了,顾逢云终于没忍住还是问了他为何发愁,得知是为了养那三千士兵的时候,顾逢云也觉得无语了,但看着两个小的这么为难,为难他们不就是为难他吗? 于是下了朝以后,顾逢云就去御书房求见皇帝,具体过程两个小的不清楚,反正当顾逢云回来的时候,非常霸气的说皇帝答应从国库里拨一笔钱出来,专门贴补宋春临,替他养那三千弓箭手。 宋春临有些受宠若惊,想不明白他怎么还没动手呢,狗皇帝居然自己送钱过来了? “哇,大哥好厉害。”虽然不明所以,但彩虹屁是不能少的,这一声大哥喊得顾逢云心里熨帖,仿佛又回到了顾逢月还是奶团子的时候,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喊哥哥。 被顺毛了的顾逢云离开的时候吗,走路都是飘的,别提多高兴了。 顾逢月在一旁表示不理解,并十分震撼。 皇帝亲自发话,顾逢云随时监督,户部的钱很快就发了下来,宋春临被顾逢云带着去领钱,这还是宋春临第一次踏足户部,虽然早就用精神力看过了,但本尊亲临还是比只看照片视频要激动得多。 很多人会以为户部这个管钱的地方肯定是金碧辉煌的,在此之前,宋春临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当他第一次用精神力扫视这里的时候,发现这里面非但没有金碧辉煌,反而非常低调朴素,且安保措施都是最严格的,几乎到了三步一岗,五步一兵的地步。 带路的人看宋春临目不斜视,心道这护国神射手果然见多识广,还以为他会同其他人一样东张西望呢。 走去仓库的路很漫长,他们穿过一条条小小的巷道,宋春临发现巷道上方还藏着不少人,应该是禁军一类的。 户部的国库其实不止一处,宋春临来的这个是最小的,别看它小,里面装的可全是金子,所出才会藏在众多仓库背后,想要进去还要穿过层层守卫才能看到大门。 领路的人出示玉符,宋春临带着盖了皇帝私章的文书递过去,经过三方核对,顾逢云作为见证人,也提交盖着侯爷私章的信笺,等这一切手续都交接完了以后,守仓库的人才叫出第五个人。 金库大门需要三把钥匙才能开启,总共三道门,第一扇门跟第二扇门的钥匙分别由两人持有,第三把钥匙,则是皇帝拿着,此刻正在顾逢云的手里。 第一扇跟第二扇门打开以后,顾逢云才上前打开第三扇门。 门一打开,宋春临还以为会被金子闪瞎眼,为了保持神秘感,他一直忍着没用精神力检查里面,结果打开后发现,里面的金子全都装在了大箱子里面,压根不会放在外面。 心头有些失望,但很快就振作了精神,因为他们在数金子了! 不管何时,数钱绝对是一个令人身心愉悦的活动,更何况这些钱都是自己的,那就不止是身心愉悦了,宋春临双眼都要变成金币的符号了,对着一大箱子的黄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皇帝这次给宋春临发了一两黄金,换算成白银就差不多一万两白银,就大景的购买力来算的话,已经算非常大手笔了,上次突厥的赔款也才一万两白银,而且也没拉回京城,直接在越溪跟万山投入灾后重建去了。 这一万两足够宋春临养活那群弓箭手两三年了,当然这个养活仅仅是吃饱,想吃好还是得宋春临自掏腰包,不过对这个结果他已经很满意了,这起码能剩下好大一笔钱了呢,而且据顾逢云说,以后每年都能有这么多,让宋春临不用这么担忧。 宋春临好奇地问他:“大哥为何不给顾家军也争取一下呢?” 顾逢云小声告诉他:“其实皇帝私底下也有贴补,不然你以为为何国库总是空虚?本朝又不崇尚大兴土木修皇陵,先帝跟现在这位也不是贪图享乐的主儿,你说这钱最后到了哪里呢?” 宋春临秒懂,然后默默给他们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虽然兜里有钱了,但宋春临还是未雨绸缪的在空间里疯狂种粮食,大米小麦高粱荞麦这些轮番种,就连玉米土豆红薯甚至是木薯,只要是淀粉含量高,可以作为主食的东西,他都种了一大堆。 疯狂种地屯粮的后果就是,他的空间满了。 大宝的身形如今已经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差不多了,他叉着腰怒视面前的主人,并试图用恶狠狠的声音,威胁他不要再种粮食了。 宋春临心虚,没敢反驳,唯唯诺诺跟大宝保证自己暂时不种了,大宝没有消气,反而大眼睛咕噜噜一直转,转得宋春临越发心虚。 末了宋春临在大宝的威胁下,答应了让他出来玩的要求。 “你说过让我出来玩的,我不管,我就要出来玩几天,每天都在空间里种地太无聊了。” 这次是宋春临理亏,想着大宝能化形以后还真的没有出来玩过,既然如此,那为何不趁此机会,给大宝一个身份,让他能光明正大的在外面行走呢? 想到就去做,宋春临立刻屁颠屁颠地带着大宝去了宋大庄屋里,诚恳的问宋大庄需不需要再多一个儿子。 看着已经明显七八岁的大宝,宋大庄罕见的想要狠狠揍宋春临一顿。 他压抑着怒气,指着大宝朝宋春临怒吼:“你爹都已经有了好几个儿子了,但凡你塞个闺女来我都没这么生气,你瞅瞅,他都七八岁了,我上哪儿突然冒出个七八岁的儿子出来啊?上次小九的事情就算了,那会他小,咱们也才搬来没多久,现在都过去五六年了,你又给你爹整出个儿子出来,咋的,我跟你娘是会凭空生孩子吗?” 宋秦氏也是一脸的不赞同:“这孩子太大了,突然出现在咱们家,你要其他人该怎么想?不如这样,你卢叔跟傅叔他俩不是没孩子吗?不如把大宝挂在他们俩其中一人的名下,就说是远房侄儿过来投靠,这不比给你爹塞儿子靠谱吗?” 宋春临一拍脑袋,对啊,他怎么一时没想到呢,但问题又来了,该怎么说服那两位认下这个侄儿呢? 宋秦氏笑着道:“这事儿好办,让你爹去说一声就行,你卢叔跟傅叔又不是那种爱打听别人家私事的人,只要你爹开口,他们准答应。” 宋春临半信半疑,但还是让宋大庄带着大宝上了门,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那两位说的,总之事情办得还挺顺利的,再加上那两人身上还有爵位,户籍文书什么的也很快就给办下来了。 傅年似乎很喜欢大宝,他甚至还给大宝取了个名字,叫卢铮,铮铮铁骨的铮。 卢明一开始还有些反对,觉得铮这个字,大宝可能压不住,但傅年却坚持,再加上大宝本人也挺喜欢的,胳膊拧不过大腿,卢明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个名字。 “卢铮,哇,我有名字啦,我叫卢铮,嘿嘿。”大宝抱着属于自己的户籍傻笑,他自诞生起到现在,这还是他第一个正经名字呢,之前的大宝已经被他嫌弃了,觉得主人起名的时候太随意了。 宋春临满头黑线:“大宝哪里不好了?大大的宝贝,这不是很贴切吗?” 大宝疑惑:“是这样的吗?” “那肯定的啊,主人我还能骗你不成?” 看宋春临信誓旦旦的表情,大宝再次被他给忽悠了过去。 大宝的户籍刚办下来,他就迫不及待的让宋春临带着自己出去逛集市。 “我都知道了,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城里的集市肯定超级热闹的,我不管,我要去,你答应过我的?” 宋春临此刻恨不得扇当初的自己一巴掌,早知道就不答应了,或者让别人带他去也行,大宝认死理,宋春临说了他会带,那就必须是宋春临带他去才行,旁人都不可以,就连他第二喜欢的傅年都不可以。 傅年觉得有些伤心,甚至怀疑这小家伙是不是嫌弃自己是残废。 不过好在大宝下一句话就让他跌入谷底的心,再次提了起来,重新焕发新的生机。 “还有卢叔叔跟傅叔叔,他们也要一起去!” 宋春临:“可以一起去,但你答应我,到了集市不可以乱跑知道吗?” “知道了,主…好啰嗦哦。” 宋春临:“……” 趁着过年热闹,想去京城逛一逛的人不在少数,宋家人干脆带着一群孩子们,也去逛一逛京城,要是逛得晚了,就直接去顾逢月的大司马府住一晚上,自顾逢月搬进去以后,他都没怎么在自己的府里住过几天,每天不是侯府就是宋家,大司马府他都很少进去,正好也带宋家人去认认路,免得将来找不到大门在哪里。 就如大宝所言,京城的集市都异常热闹,除了专门的集市,大街两边也冒出来许多小摊贩,摆放着一些小玩意,生意居然也非常的不错。 大宝第一次逛人间的集市,虽然空间里的东西也多到琳琅满目,但空间里并没有这么多的人,街上熙熙攘攘的,到处都是小贩们的吆喝声,还有砍价的声音。 大宝来到一个捏面人的摊子前面,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面人,立刻被吸引了目光,呆呆看着老板手指灵巧的将一块块面团,搓揉捏扯,一个面人就做好了。 宋家的几个孩子也跟在大宝身后,见他对面人感兴趣,宋春明便掏出了自己的零花钱,给弟弟妹妹们每个人都捏了一个。 第276章 拐子 举着跟自己的小面人,几个孩子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每个人都说自己的面人跟自己最像,为此争论不休,宋大庄看他们这样,还不忘嘱咐几个孩子,别只顾着吵,要注意看路,跟紧大人,别走丢了。 宋春临也混在其中,他也给自己买了一对泥人,一个照他自己的模样捏的,另一个是他口述然后老板捏的顾逢月。 美滋滋拿着自己的一对泥人,宋春临走在孩子们身后,他的精神力丝一直缠在弟弟妹妹身上,心道这几个人绝对丢不了,丢了谁也不能丢他们呀。 然而这话终究还是说太早了,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宋圆圆就被人群里的一双大手给抱走了,宋春明眼疾手快抓住了妹妹的脚,宋春晓最喜欢粘着他三哥,于是下意识转头往宋春明的手看过去,从他的视线里只能看见宋春明在抓着什么,那个人的动作很快,而且他们还有同伙。 同伙见被发现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宋春明跟宋春晓也一并扯了就走,这两个孩子生的一副唇红齿白的好模样,尤其是小的那个,脸蛋胖嘟嘟的,看起来特别可爱,应当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这些人其实在暗地里观察宋家人很久了,他们这一家子也就宋大庄兄弟俩跟宋春生这三个人算壮劳力,其余都是妇孺,孩子还特别多,身边还要照顾一个眼瞎的跟一个断腿了的残废,要不是宋满满一直被抱在宋大禾的怀里,他们还想把宋满满也抢过来的,因为她年纪最小,也最好卖。 不过能抢到一个也不错,宋圆圆继承了宋大庄夫妇两人的优点,她又被宋家人照顾得极好,圆润的脸颊,大大的眼睛,今天为了上街,还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服,是宋家用细棉布给她做的一套水红罗裙,脑袋上用同色系的发带扎了两个小揪揪,像个年画娃娃一样可爱。 宋圆圆跟宋春明他们被带走的同时,宋春临就发现了,一直关注着几个孩子的宋家人自然也发现了,而令宋春临没想到的是,大宝这个家伙还以为这是什么游戏,竟然好奇地跟着走了。 他居然就这么水灵灵地跟着人贩子走? 宋春临感觉自己现在脑瓜子疼,宋爷爷焦急地问宋春临该怎么办,宋春临示意大家稍安勿躁。 “爷爷、小爷爷你们先别急,大宝跟着呢,他们不会有事的,咱们先去那边,每个路口都有户政司跟京兆府的人把守,你们先去同那些衙役们报备,这些人既然敢在这里浑水摸鱼,说不准背后已经拐走多少孩子了,我待会去跟着他们,找到他们的老巢了就通知你们去抓。” 宋阿麽有些关心则乱:“这样能行吗?我听说那些拍花子的人可狠了,为了不让孩子们吵闹,还会给他们喂药吃,这要是吃出个好歹来可怎么办呀?” 宋春临见他如此着急,只能尽力去安抚他们,并且再三保证自己一定能带回所有的孩子。 宋春临干脆带着他们到衙役执勤的地点,一开始衙役还以为他们想来问路的,但听到有孩子丢了以后,脸色顿时严肃起来。 一个比较年轻的衙役让宋家人稍安勿躁,他们会派人去找的,并对宋春临想要自己跟上去的想法进行了制止。 “你个小哥儿怎么能自己去找呢,这太危险了,仔细再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宋春临表示不需要:“你们不用担心,我去去就来,爹,你们等我的消息。” 衙役们见他跟条泥鳅一个,混入人群里消失不见,气得捶胸顿足,指着宋春临离去的方向,对宋家人厉声训斥: “你们就由着他这么一个小哥儿去孤身犯险吗?这路上人这么多,拍花子的早就跑没影了,他怎么可能找得到?”衙役说的痛心疾首,仿佛已经看见了宋春临被那群人给抓走,然后卖到偏远的小城里,运气好,能卖给有钱人家做妾,运气不好,只能卖入小馆馆里做皮肉生意。 不过这种敢当街抢人的人贩子一向不是善茬,经他们手的孩子,没几个能有好下场的,早些年旱灾的时候,人命不值钱,这些年年景好了,孩子金贵了,这群人贩子就冒出来到处抢人,就算在天子脚下,这两个月来他们也接到了不少孩子走丢的案子,但很多都是不了了之。 衙役们都摇头叹息,有人还问宋大庄:“你们怎么也不拦着点呢?他一个小哥儿,又能做些什么呢?” 这话宋大庄可不爱听,宋爷爷他们更不爱听,宋春生更是皱着眉大声反驳:“我弟弟连蛮子都能杀,区区几个拐子又能耐他何?” 年轻衙役嗤笑一声:“就他?那小身板还能杀蛮子呢,蛮子一拳头就够他喝一壶的了吧。” “才不是,春临他可厉害了,他一个人就能杀死几千蛮子,比你们这些连个拐子都抓不住的废物要强得多。”李根生说这话的时候下巴抬得高高的,高傲得很。 衙役们见他们如此信誓旦旦,正想再嘲笑几句的,但随即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收起嘲笑的表情,小心翼翼的问宋家人:“敢问几位尊姓大名,还有,方才哪位是……” 宋大庄摆了摆手:“我们姓宋,方才去追人的,是我儿春临,或许你也听过他的另一个名号——护国神射手。” “嘶~”衙役们倒抽一口冷气,完了,这次是踢到铁板了。 宋春临压根不知道宋大庄他们拿他装了一波逼,他正跟着精神力一直往前走,脑海里还不忘呼叫大宝,大宝却一直没有反应,宋春临用精神力一查看,差点当场晕倒,这货不但傻乎乎地跟着人贩子走,还不忘同对方搭话,那人贩子也没想居然还有人天真到这种地步,对于送上门的货物,那当然来者不拒啊。 于是大宝逛街第一天,就被人贩子给抓住关了起来。 看着被关上的大门,大宝还疑惑的拍了拍门,问他们为什么要把他们关起来。 宋春明已经彻底无语,他上去捂着大宝的嘴,示意他不要再叫了。 “为什么不能叫?我们不是在做游戏吗,关在屋子里能做什么游戏啊?” 面对大宝真诚的发问,宋春明觉得自己脑门青筋都在突突跳动,卢叔叔到底从哪儿找来的这么一个侄子啊,他没有生活常识的吗? 连宋春晓都知道他们现在的情况很危险,从进来到现在,他一直下意识的抱着宋圆圆不撒手,小姑娘只有最开始被抱走的时候被吓了一跳,其他时候可能是见自己的哥哥们都在身边,所以现在也不害怕了,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屋子,以及屋子里的那些小孩子们。 大宝不知道什么叫做拐子,对他来说,这世上还没有谁能真的伤得了他的,因此他是最轻松的,毫无心理负担地在屋子里左看看,右逛逛。 也许是因为他们不吵不闹,那人贩子没有给他们喂药水,但其他的孩子大部分都是喂了药的,不大点的屋子里横七竖八坐了二十多个孩子,有大半的人都在沉睡,剩下的都缩在角落里,或小声啜泣,或昏昏沉沉意识模糊。 大宝看他们情形不对,心里这才终于意识到,他们可能遭遇了不好的事情了。 他本能的想进空间拿灵泉水给这些孩子们服用,等他才进空间里,就看见了宋春临留下的留言,意思是让他先别轻举妄动,等他带人来的时候再从空间拿枪出来打死那些人贩子。 大宝是会用枪的,这还是宋春临教他的,但是在空间里玩枪没什么意思,大宝也就是练习了几次而已,这下宋春临让他拿枪打人贩子,他才假装从兜里掏东西,然后掏啊掏的,掏出一把银色的小手枪来。 坐在一旁的宋春明嘴角抽搐地看着对方从小小的兜里,掏出一把明显比他兜大了好几倍的手枪出来,那东西的款式跟他二哥偶尔拿出来的东西材质非常相似,都是银光闪闪的。 看到这一切的宋春临也跟着捂脸,心道你好歹避着点人吧,这下他要彻底掉马了。 大宝不知道这一切,他还在摆弄他的手枪,给里面装满子弹以后,他想了想,又假装放进自己兜里去了。 宋圆圆小朋友瞪圆了眼睛,看着眼前的新哥哥变着戏法,小嘴张成了o型。 外面的人贩子还在喝酒庆祝:“这一单干得漂亮,一个水灵灵的小女娘,三个小汉子虽然年纪都大了点,不过长得都挺好看的,送去小倌馆调教一段时间,照样能接客。” “还是跟着咱们虎哥有盼头啊,咱们这一票这么多上等货,那不是赚翻了啊。” 被唤作虎哥的人喝得红光满面的,似乎已经盘算好赚来的钱要怎么花了。 而屋子里的孩子们陆陆续续醒了,但意识依旧昏昏沉沉的,几个啜泣的孩子似乎哭累了,也哭饿了,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这些人贩子为了防止他们逃跑,不仅给他们喂了能使人昏睡的药,还不给他们饭吃,好让他们没有力气跑。 大宝看着他们这副样子,觉得很可怜,下一瞬,宋春明几人的肚子也跟着咕噜噜叫了起来。 他们逛街前只是简单的在食肆里吃了点东西,几个孩子想着街上的美食都没怎么好好吃,再加上逛街的时候只买了面人,还没走多远呢就被抓住带来了这里,原本的那一丁点食物早就消化完了,此刻听着别人肚子叫,他们也跟着饿了起来。 大宝正犹豫着要不要给大家拿点吃食出来,宋春临就出现了,而且是大摇大摆直接打开大门出现的。 “二哥!” 几个孩子突然看见亲人,都兴奋地直接扑了过去。 宋春临一把抱住几个人,示意他们小声一点。 “你们不要说话,配合哥哥做一件大事好不好?” 几个孩子顿时捂住嘴巴不再说话,宋春临非常满意地摸着他们的脑袋,让他们找个位置藏好了,待会他就带人过来救人。 听到他会带人来救他们,其余的孩子似乎也有了力气,纷纷过来扯住宋春临的裤腿,哀求他救自己出去。 “大哥哥,求求你救救我们吧,我想回家。” “我也想回家,我想我阿娘了,还有姐姐,呜呜呜呜~” 一个哭,身边的人也跟着哭,边哭边抽噎着喊:“我要回家呜呜呜呜,我肚子好饿,我再也不调皮了,我好想我爹娘呜呜呜呜呜呜~” 屋子里不一会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哭声,听得宋春临头皮发麻,暗道自己草率了,于是只能尽力安抚这些孩子们。 “好了好了,大家别哭了,我向你们保证,一定会带人来救你们的,现在你们要做的事情,就是闭上嘴巴,安静一些,不能被人发现我来过,不然他们一定会再次把你们转移的,到时候我就没办法找到你们了,知道吗?” 随着宋春临的话音落下,几个大一点的孩子已经控制住了音量,他们也晓得不能给这个大哥哥带来麻烦,如果他也被抓住了的话,那他们就再也没有回家的希望了。 看着众人逐渐安静下来,宋春临示意他们再等一下,然后他便再次走了出去,不多时,等他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堆的炸鸡汉堡跟奶茶过来。 待会要逃命的,这些孩子们都饿狠了,吃点高热量的食物,能让他们快速补充体力。 看着这琳琅满目的美食,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几个小的已经止不住的在咽口水了。 宋春临把这些食物都分发下去,每人一个汉堡,两个炸鸡腿,一杯奶茶,不够吃他这里还有。 拿到食物的那一刻,这些孩子们就狼吞虎咽起来,香酥可口的炸鸡腿,热乎乎甜滋滋的奶茶,这些食物一下肚,他们觉得自己冰冷的手脚也跟着暖了起来。 “大哥哥,这个东西真好吃,谢谢哥哥。” “谢谢大哥哥。” 第277章 糖果 吃完了东西,宋春临替他们把垃圾收拾好带走,临走前还不停嘱咐他们,一定一定,不能发出声音来。 众多小萝卜头纷纷听话点头,只有大宝跟宋圆圆两人还在状况外。 宋春临不放心,只能用手指了指脑袋,示意大宝有事是空间里联系。 等宋春临离开以后,个别胆子小的孩子又开始患得患失起来,他们小声的议论着宋春临会不会回来。 “他真的还会回来吗?” 年纪大的孩子安慰年龄小的:“应该会的吧,他的弟弟妹妹们不也在这里吗?” 然而小男孩依旧很担忧:“上次柳柳哥哥离开的时候,你们也是这么说的,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 小男孩带着哽咽道:“可是柳柳哥哥逃出去又被抓回来了,被打的好惨,流了好多血,那些坏人还强迫我们去看,说不听话就会跟柳柳哥哥一个下场,柳柳那天晚上就被他们卖掉了,也不知道卖去了哪里。” 众人听完心头一沉,这里很多人是后面被抓进来的,时间不如小男孩这么久,自然也不知道早先时候还有这一出,胆子小的一联想到宋春临可能被打得血肉模糊的样子,就忍不住哭出了声来。 这一哭就坏了事,一个哭,个个哭,嘴里还念叨着不想让大哥哥死。 宋春明他们在一旁听到后都是一脸黑线,宋春晓更是气势汹汹的指着第一个说话的小男孩:“你胡说,我哥哥才不会被抓住,他可厉害了,他还能%$^^&~” 宋春明一把将弟弟的嘴巴给捂住,这傻孩子,他们都还不知道能不能跑出去了,怎么可以就这么暴露底牌呢。 被指责的小男孩脸上也露出一丝懊悔,内心暗暗祈祷,这么好的大哥哥,可千万千万别被那些坏人给抓住呀。 这些小孩都忽略了最重要的第一点,为什么方才宋春临可以如此顺利地潜进来,不仅自己进来,还带来了这么多新奇的吃食,而那些坏人居然一个都没能发现他。 得亏这些都是孩子,但凡能有个小学文凭,都不至于这么容易就被宋春临给骗了过去。 现在这些孩子们都沉浸在宋春临会被发现的恐惧中,哭声越来越大,渐渐有些控制不住的趋势,宋春明他们生怕这些小孩哭声引来那些坏人,拼命上前制止。 “别哭啦,再哭就要被坏人们发现了,你们也不希望他们知道我哥哥来过的事情吧?” 几个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哽咽着点头,拼命控制自己,不让自己哭得太大声,然而小的那些就不行了,他们吃饱喝足,哭声也比之前要响亮许多。 宋春明一个头两个大,宋春晓还抱着宋圆圆一直安慰她,要不是家里的几个哥哥一直在,宋圆圆也早就哭起来了。 但当她见到这么多人一起哭的时候,还年幼的小姑娘也感觉到了害怕,紧紧缩在哥哥的怀里,眼眶也红红的,看得宋春明跟宋春晓一阵心疼。 大宝蹲在宋圆圆面前,看她好像在害怕,挠了挠脑袋,想到在空间里吃过的甜甜的糖果,于是他立刻从怀里掏了一颗糖出来,亮晶晶的糖纸让宋圆圆瞪圆了眼睛,眼前的东西她认识,是爹娘很少给她吃的好吃的糖。 宋圆圆指着大宝手心的糖果,小声说了一句:“是糖糖。” “对啊,是糖,圆圆吃糖吗?” 宋春晓盯着那颗糖,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东西跟二哥经常偷摸塞给自己的糖果是一样的。 一模一样的糖果,这个大宝到底是谁,为什么会跟哥哥有一样的糖果,还是说这些是二哥背着他给的? 不是,二哥居然背着他给了这个外来人口糖果?而且看他这样子好像还不止一颗。 果然,大宝挨个给那些哭泣的孩子们送糖,屋子里的哭泣声渐渐变小,大家全都好奇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糖果,这个糖纸为什么亮晶晶的,颜色也特别的漂亮,有孩子小心翼翼捏了捏,糖纸发出沙沙响声。 这些孩子像是发现了什么新玩具一样,开始互相观察大家手里的糖果都是什么颜色的,有的孩子拿到了彩色的糖果,觉得自己最幸运,开心的跟同伴分享。 没有哭的孩子也眼巴巴看着那些糖果,有几个人甚至还在偷偷咽口水,他们也不好意思问大宝,人家哥哥已经请他们吃过香香的肉饼,甜甜的糖水了,他们嘴里还残留着食物的香气呢,怎么可以再问别人的弟弟要糖吃呢? 可是那个糖果看起来真的很漂亮啊,已经有孩子把糖纸拆开了,里面包裹的是散发着水果香气的硬糖,半透明的糖果看起来非常诱人,那孩子小心翼翼舔了一下,味道果然甜滋滋的,而且还带着点香气,他手里的是荔枝味的硬糖,京城的孩子自然没有吃过荔枝,只是单纯觉得好闻。 大宝看向那些大孩子,想了想,也给他们每人都分了一颗。 “给,我听人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吃颗糖就好了,你们不要着急,我主…哥哥一定会带着人回来接我们的,他从不骗人。” “胡说,那是我的哥哥!”宋春晓不满大宝喊宋春临哥哥,心里更是嫉妒二哥居然给了这个臭小子这么多糖,他生气了! 大宝歪着脑袋,有些不解地看着他:“我知道他是你哥哥呀。” 宋春晓气呼呼地走到大宝面前,叉腰瞪着他:“你不许叫二哥做哥哥,你才不是我们家的弟弟呢。” 大宝见他这么排斥自己,心里有些难过,心想明明是主人叫他喊自己哥哥的,这个小孩好讨厌,大宝不喜欢。 宋春明走过来把宋春晓拉回宋圆圆身边,嘱咐他:“宋小宝,不许闹脾气,有什么事情等我们出去再说,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守着圆圆,答应我,你不能离开圆圆半步,知道吗?” 宋春晓觉得委屈,认为宋春明也不向着自己了,但还是忍着眼泪,答应宋春明,说自己会看好妹妹的。 宋春明摸了摸宋春晓的脑袋,被他避开了,宋春明就知道他还在生气,心里也有些无奈,只想着出去在开解弟弟,眼下着实不是太适合。 大宝突然被人嫌弃了一回,自己也有些懵,他完全不懂为什么昨天还玩得好好的小伙伴,今天就跟他翻了脸,还不许自己喊主人哥哥,可是凭什么啊,主人自己让他喊哥哥的,主人的这个弟弟好讨厌,还是妹妹可爱,他再也不要喜欢臭弟弟了。 大宝气哼哼地走到离宋春晓最远的地方,旁边的孩子们也看出他们吵架了,默默给大宝让出了一个位置,宋春晓见他居然还敢嫌弃自己,气得一扭头,干脆不去看大宝了。 另一边的宋春临还在摸索这个院子的房间,压根不清楚自家几个弟弟在搞什么勾心斗角抢哥哥戏码,他在最偏僻的柴房里找到一个只剩下一口气的孩子,那孩子看着也是七八岁的年纪,手脚都断了一只,胸口肋骨断了两根,五脏六腑都有不同程度的出血,而且宋春临发现,他身上的伤并不是一天之内造成的,看起来更像是上一次的伤口还没愈合,就又被人拉去打了一顿。 “这帮畜生。”宋春临暗骂了一句,他把奄奄一息的男孩翻过来躺好,男孩似乎是在发烧,浑身滚烫,看着他身上单薄的衣服,宋春临觉得自己今天没有发现他的话,他不是被打死,就是被冻死,当然最大的可能还是因为各种并发症病死。 “好在你遇到了我啊,有我在,包你活的。” 宋春临从空间里掏出一瓶云南白药,按照说明先给他喂了里面的保险子,又给他灌了不少的灵泉水,这下男孩的命似乎是保住了,宋春临也没敢真的把人治好,全治好了,还怎么让人同情呢,男孩被打得这么惨,那得展示给其他人看啊,这可都是那帮人贩子的罪证之一啊。 “柳柳……” “啥?啥六?”宋春临没听清他说的什么,还以为他说数字六来着,等他再低下头去听的时候,那孩子已经彻底睡过去了。 宋春临傻眼,不是,这药的效果这么好吗?秒睡? 算了,自己也不能指望一个孩子不是。 宋春临整理了一下柴房的稻草,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又在男孩身上盖了一层,想了想,还是拿出了两个发热贴,贴在男孩后背的衣服上,这样起码不会让他的身体完全失温。 做好这一切以后,宋春临才拍了拍身上的稻草,继续去检查其他房间去了。 这群人贩子比宋春临想象的还要有钱,他们租的院子三进三出,这么大的宅院在京城的租金可不便宜,他们这边居住的基本也都是家境不错的商人,或者一些小官,治安也算得上非常好的了,也正是因为如此,谁又能想到跟自己一墙之隔的大院子里,就是人贩子的老窝呢。 难道这就是俗话说的,灯下黑? 宋春临摸完了柴房,又继续寻找下一个关押孩子的房间,这些人把拐来的孩子分别关押在不同的房间,除了大宝他们所在的房间,剩下的还有四个房间,这四个房间关押的人数比较少,其中一个里面的全都是一些十一二岁的大孩子,而且全都是女娘和哥儿,这般大的孩子更不好看管,所以里面的人全都横七竖八的躺着,没一个是意识清醒的。 看到这些孩子衣衫不整的样子,宋春临心里咯噔一下,干嘛用精神力去给他们做了检查,发现他们只是衣服凌乱,并没有收到侵害的样子,整个人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些孩子长相最低也是清秀可人,有几个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一身细皮嫩肉的的,身上的里衣都是用的上好的绸缎,只是外衫被换成了粗麻布,宋春临再次送出国骂给那些禽兽。 这些孩子一看就是准备卖给风月场所的,所以这些人只是猥亵,并没有真的下手,不然就卖不出好价钱了。 宋春临想通这一点后,心情非常的复杂,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不好把他们都弄醒,只得硬着头皮,一个一个替他们把衣服整理好,免得待会被进来救人的衙役们看见,联想到不好的事情来。 做好这一切以后,宋春临又赶紧查看了另外三个房间,这几个房间关押的孩子跟大宝他们那边差不多,只是人数很少,也全都是意识不清醒的,宋春临猜测也许是这三个房间的孩子特别闹腾,所以那些人贩子才会给他们下了大剂量的迷药。 宋春临本想给他们都喂些灵泉水的,但眼看时间不早了,自己也出来了这么长时间,该回去了,于是折返去了那些人喝酒的地方。 宋春临利用精神力给他们下了暗示,这些人都看不见自己,所以宋春临下药下得毫无负担,既然他们这么喜欢喝酒,那不如试试现代工业酒精的威力如何,如果喝不死,那就给他往死里喝。 看着这群人把掺了工业酒精的酒水喝下去,一个个脸色古怪,都觉得今天的这个酒,味道似乎有些不太一样,有种刺鼻的味道。 然而这些人却如同中邪了似的,即使明知道这酒有问题,却还是一个字也不说,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倒酒。 宋春临满意的离开这里,准备去搬救兵去了,至于这群人的死活,关他屁事,工业酒精一时半会又喝不死,顶多就是难受啦,头晕啊,恶心想吐之类的,跟那些孩子们受到的伤害相比,这才哪到哪啊。 宋春临是拍拍屁股走人了,这群人贩子就倒霉了,在宋春临离开以后,又有几个人从外边回来,见他们喝酒喝得高兴,也加入了进去,幸运的是他们没有被下精神暗示,第一口尝到不对劲就吐出来了,看见其他人还在喝,以为是自己的问题,半信半疑又喝了一口,确认了,就是酒水的问题。 第278章 抓捕 “不对,这酒有问题,大家都别喝了!” 然而此时这话已经说得太晚了,桌上已经有人难受的开始呕吐起来,一人吐,其他人闻到那味道也跟着吐了,后来的那几个人喝的少,全都掩住口鼻远离饭桌。 “呕~好恶心,我也要吐了。” “快去给他们找大夫。” “不行,不能找大夫,你忘了我们来这里是干什么的了吗?” “可是……”那人看着倒地的众人,有点于心不忍,但一想到房间里关押的那些孩子们,又狠下心来,别过头不去看他们。 等他们吐的差不多的时候,才拖死狗一样把人拖走,又打来水冲洗地面。 宋春临一路飞奔到军营,向禁军们亮出了腰牌。 “我乃护国神射手,京城出现了一伙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在闹市就敢当街抢走孩童,行为恶劣,还请借我一队禁军,好去把这伙人绳之以法。” 值守的禁军首领接过腰牌,确认无误以后,才交还给宋春临。 “见过护国神射手,不知道您可有查到那伙人踪迹?” “查到了,你带队人跟着我走就是了。” 禁军首领虽然不太相信宋春临的话,但还是很老实叫了一队正在休息的禁军出来,这些人都是第一次见宋春临,看见传闻中大名鼎鼎的护国神射手,个头居然还没有自己肩膀高的时候,人人都是一脸失望。 “这么矮,那小细胳膊真的能把弓弦拉开吗?” “确定是本人吗?我知道是个哥儿,但他看起来也不是很魁梧的样子。” 宋春临听到他们的碎碎念,嘴角不停抽搐,他们脑子里的自己究竟是个什么形象啊?还魁梧,谁家哥儿能长成魁梧的样子啊? 宋春临有些无语,因此一路都板着脸不说话,高冷的样子还颇有几分世外高人的风范。 好在路程不算远,就是带着这么大一串禁军,过往行人纷纷侧目,宋春临用精神力发现那座宅子里又多了几个人,估计是同伙,此时正在打水清扫地面,看来刚才他的那些工业酒精让这群人吐了满地,再搜寻一下,一堆人整整齐齐躺在最大的屋子里,难受的哎呦哎呦个不停。 活该! 宋春临在心里吐槽,可算是稍微出了点气,不过只是喝点工业酒精,还不足以减轻他们的罪责,这帮人抢孩子的手法大胆且老练,那些孩子里不乏看起来养尊处优的,估计是大户人家的娃娃,他们连富贵人家的孩子都敢抢,可见其背后的产业链之完整。 这些就这么跟在宋春临的屁股后面,来到那座宅子前面,宋春临指着大门告诉他们:“就是这里,那些孩子们就在里面。” 禁军首领有些迟疑:“您真的确定那些孩子在里面吗?”就这平平无奇的一个宅子,周围的富户扎堆的地方,这位护国神射手说里面住着人贩子,还关着一群被抓来的孩子。 宋春临耸耸肩,瞧吧,这个地方果然没有引起禁军的怀疑,搞不好他们还觉得自己是在无理取闹,无中生有呢。 “跟我进去。” 宋春临不再试图让他们相信自己,而是抬脚就上前把大门给踹开了。 朱红色的门板直接飞了出去,顺势砸到了一个男人身上,压得他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其余的人贩子从屋里跑出来,看到自家大门不翼而飞,还压在了自己人的身上,又见门口站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哥儿,这里面居然还有人对着宋春临色眯眯地笑了起来。 “我道是谁呢,小美人儿,你是想来找你情哥哥的吗?” 宋春临用看死人的眼神瞄了他一眼,隐含精神威慑的眼神让那人下意识腿软,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 同伴都被他吓了一跳:“我说兄弟,他也没有好看到能让你下跪的地步吧?你是不是太久没去找人玩玩了?” 那人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被惊艳到下跪的,他是被对方的眼神给吓到腿软才跪下的。 这种丑事你让他怎么说呢?他哪儿好意思说出口啊,一个八尺汉子,被一个不足自己肩膀高的小哥儿一眼就吓到了腿软,试问谁敢信。 同伴都以为他是太久没碰女娘哥儿了,纷纷投以嫌弃的眼神。 “不知这位小哥儿来我们这里想干嘛?” “找人。” “你这可不是找人的态度啊。” 宋春临分给他一个眼神,没有搭理他,而是轻轻朝身后招手,禁军们看到指令立刻围了上来。 “禁军办案,所有人都老实点。” 听到是禁军来了,那些人脸色微微一变,他们主事的人此刻被宋春临给放倒了,还瘫在床上人事不知呢,此刻禁军怎么会来? 几个人对视了几眼,最后还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中年汉子走上前,带着谄媚的笑容朝诸位禁军拱手:“诸位军爷,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们可都是良民啊,绝不做那等作奸犯科之事,不知军爷可否,通融一二。”说着,他就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子,塞到了禁军统领的手里。 禁军统领似笑非笑的摩挲着手心里的银子,他对那人嗤笑一声,然后恭敬地将银子递到了宋春临手里。 那些人见一个禁军统领居然这么尊敬眼前的小哥儿,心里都泛起了嘀咕,这小哥儿穿着的也不是绫罗绸缎啊,难道是什么皇亲国戚,换了便服出来玩的,但他出来玩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带人来抓他们啊? 宋春临抛了抛那块银子,真小气,居然只有二两半,但也聊胜于无吧,于是他就这么明目张胆把钱给收了。 那些人见他肯收钱,纷纷松了一口气,心想这下不用转移那些货物了。 就在他们以为事情已经平了的时候,宋春临大手一挥,说了一个字:“搜。” 禁军的执行力非常强,还不等那些人阻止,禁军们已经都跑到了后院,前院的这些人这下全都腿软了,若是其他人此刻没有被那毒酒药倒,应当还能抵挡一二,可现在他们只有区区几人,哪里是禁军们的对手,只徒劳抵挡了一下,就被这些禁军扭着胳膊压在了地上。 “冤枉啊,你们连官府文书都没有,凭什么搜我们的房子!” “就是,凭什么搜我们的房子!” 见这几个人还在负隅顽抗,宋春临走上前,鞋底狠狠踩在叫得最欢的一个人脸上,他俯下身,朝他们阴恻恻一笑。 “那酒好喝吗?” 酒?什么酒?是那个把他们老大都给放倒了的毒酒! “是你,你给我们的酒里下毒了!军爷,军爷,他下毒害我们,他这是草菅人命!你们应该抓他才是!” 宋春临用力踹了那人一脚,声音冷淡,带着无尽的寒意:“你有什么脸面说我草菅人命,我就是真给你们下毒了又怎样,像你们这样的臭虫,死不足惜。” 后院禁军冲进去的时候,就看见有两个汉子正在被一群孩子暴揍,这群小孩还知道分工合作,先把两个汉子的手脚给抱住,让他们动弹不得,再叫大孩子们坐在他们的身上,把人给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禁军冲进去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直到大宝在那边喊:“这里这里,我们在这里!” 时间回到十分钟之前,听到外面有动静,这些人警惕的留了两个人在这里,以防事情不对就转移货物,但大宝已经通过空间跟宋春临沟通过了,宋春临让他们上前把那两个汉子给控制住,他已经带了人过来了。 听到大宝说宋春临已经带人过来了,孩子们起初还不相信,大宝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知道宋春临来了,急得抓耳挠腮,最后还是宋春明给他解的围。 “他应该是看见那两个汉子了,你瞧这后院一个人都没有,大门也被从外面锁住了,说明他们压根不觉得我们能跑出去,现在却让两个人来这里守着,说明前面肯定是出事了。” 孩子们看他分析的头头是道,全都闪着星星眼:“大哥哥好厉害啊。” “大哥哥的哥哥也很厉害呢。” “哇,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家了?” 宋春明让大家稍安勿躁:“等会他们肯定会开门把我们转移,你们听我指挥,来,你们几个个子小,上前抱住他们的两条腿,你们长得高一些,扑过去抱住他们的胳膊,剩下的咱们就坐在他们身上,不让他们逃跑,能做到吗?” 众人齐刷刷喊:“能!” 也许是他们的声音太大,外面的两人听到里面的动静,也不管前院的事情了,干脆未雨绸缪一下,先把人给转移走再说。 等这两个人刚把门给打开的时候,宋春明立刻指着他们喊了一句:“就是现在,上!” 一群孩子一拥而上,竟然真的将这两人给放倒了,但孩童的力气终究比不得大人,这两人几次的三番挣扎,有几个孩子还被他们伤到了,宋春明跟大宝呲目欲裂,抡起拳头就砸在了那两人的脸上。 宋春晓一直抱着妹妹在角落,身边是几个年龄更小的孩子,他尽力护在这些孩子们的身前,看着哥哥们在前面冲锋陷阵,心里既害怕又紧张。 好在禁军很快就过来了,看到此情此景虽然有些傻眼,但也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上去一人一个就把孩子们从汉子身上扒拉下来。 “孩子们别怕,我们是官府派来解救你们的人。”平日里凶神恶煞的禁军,此刻都尽量放缓了声线,安抚着这些孩子们。 禁军统领走进来看见居然有这么多的孩子,内心也燃起了滔天怒火。 “天子脚下,这些贼子竟然猖狂至此,还有没有王法了!” “京兆府两个月以前就陆续接到孩子失踪的报案了,但一次都没能把他们给抓住,这一次,你们自己想想该怎么同皇帝解释这件事情吧。” 禁军统领听完冷汗都下来了,而当他看见那个被打得只剩下一口气的男孩时,眼神也变得阴鸷起来。 “这群畜生,对一个孩子都能下得了这样的重手。”禁军统领捏紧了拳头,几乎是咬紧了牙根才说出这句话的。 “头儿,他伤得太重了,手脚都断了,前胸后背也都是伤痕,我们方才给他检查了一下,似乎是胸前的肋骨都断了几根,要是咱们再晚来一点,他就没命了。” “速速送去医馆救治,还有,统计一下到底有多少个孩子,再派人通知京兆府跟慈幼局,先把这些孩子们安顿好。” 下属们把那个男孩抬走了,后面的几个房间陆陆续续抱出不少的孩子,被喂了药的孩子依旧昏睡不醒,他们这边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还把他们从房间里抱出来,这些孩子却连半点要清醒的动静也没有。 宋春临也蹙着眉上前查看,仔细检查以后,他叹了口气,朝禁军统领道:“把他们全都送去医馆吧,看样子被下了不少迷药,估摸着到明天他们也不会醒来。” 在场的禁军纷纷在心里暗骂这群畜生,这些孩子最多也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小小年纪就被灌入如此大量的迷药,肯定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即使被救了回去,也很有可能留下后遗症,等于是一辈子都被毁了。 他们越想越是气愤,干脆把那些在屋里瘫着的人贩子也揪出来暴打了一顿,看着他们鼻青脸肿像猪头一样,众人才稍稍解气了一点。 宋春明见自己二哥来了,也从屋里把宋圆圆抱了出来,宋春晓紧跟其后,但他一出房门,就看见那个来历不明的卢铮正亲密的靠着自家二哥,二哥也是一脸宠溺地摸了摸他的头,似乎是在夸他。 宋春晓整个人被气成了河豚,上前气呼呼地将人往旁边一推。 “不许你靠近我二哥,这是我哥哥,不是你的!” 宋春明不忍直视,顺便还捂住了妹妹的眼睛。 宋春临:“???”这群孩子在他离开之后还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吗? 第279章 落网 “宋小宝,别闹脾气,二哥在做正事呢。” 宋春晓不肯离开宋春临,他死死抱着宋春临的手臂,仰着脑袋可怜巴巴看着他二哥。 “二哥坏。” 宋春临心里实在是莫名其妙,他这弟弟是吃错啥药了,又说自己坏,又死死抱着自己不撒手,他有些头疼的看向宋春明。 “圆圆呢,把她抱出来,咱们先去跟爹娘他们集合。” 站在一旁的禁军们个个睁大了眼睛,禁军统领颤抖着声音问:“宋公子,这几个都是你的弟弟?” 宋春临:“是啊,这个这个还有现在走出来的这两个,都是我家的弟弟妹妹。” 瞧着他点兵点将似的点了四个小孩出来,禁军统领眼前一黑,气得一脚踹在了身边一个人贩子身上。 这群丧尽天良的东西啊,居然一下子就把人家四个孩子都绑走了,这要是找不回来,他们跟京兆府的人那也别想好过了。 因为宋春晓的排斥,大宝显得有些难过,他垂头丧气的站在一旁,宋春临想抽身过去安慰他,宋春晓却不允许他过去。 宋春临难得呵斥了一句宋春晓:“宋小宝,你都多大了还粘哥哥,还有,你为什么要欺负卢铮?” 宋春晓还是第一次被宋春临呵斥,而且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向被宋家人宠爱的小孩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屈辱,想到方才这么危险的情况,二哥却没有第一时间过来安慰他,只顾着夸奖卢铮,而且还私底下给了卢铮那么那么多糖果,比给他的还要多,一时间诸多委屈涌上心头,宋春晓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方才那么害怕宋春晓都没有哭,此刻却为了宋春临的一句训斥而哭了,宋春临自己也傻了眼。 小孩子哭是会传染的,宋春晓这么一哭,旁边一些小点的孩子也跟着痛哭起来,顿时整个院子都是孩子们此起彼伏的哭声,吵得禁军们一个头两个大,哄了这个哄那个,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依然哭。 而看见哥哥哭了的宋圆圆,竟然也跟着小声啜泣起来,她在宋春明怀里挣扎着要下来,死活要扑到宋春临身上。 宋春临接过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妹妹,旁边还有嚎啕大哭的弟弟,感觉自己耳朵都要被这群孩子的哭声给震聋了。 慈幼局跟京兆府的人赶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一片乱哭的小萝卜头,宋春临左右两边都挂了个小哭包,宋春明拉着卢铮坐到一旁,无奈地叹了口气。 “二哥,我们先带他们回去吧。” “也只能这样了。” 宋家其他人此时已经回到了侯府,虽然宋春临早就派人过来说已经找到孩子们了,但为人父母的总是免不了担心一些,每个人都盯着大门翘首以盼。 “来了来了,回来了!” 宋大庄第一个听到动静,他率先走了出去,其他人紧随其后,还没走到门口呢,就看见宋春临牵着一串孩子回来了。 “哎呦我的圆圆唉。”宋秦氏把丈夫挤开,伸手抱住哭得眼眶通红的小姑娘,看她脸颊还挂着泪痕,顿时心疼的直抽抽。 大半天没见到父母,宋圆圆也特别委屈,她年纪小不懂得自己刚刚经历了什么,此刻见到了父母就忍不住直掉泪。 宋大庄见不得闺女落泪,也急得在一旁团团转,浑然忘记身旁还有两个儿子也刚回来。 宋阿麽朝大儿子翻了个白眼,同宋爷爷一人拉过一个孙子的手,把人上上下下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除了宋春晓眼睛哭肿了以外,两人都没有受伤。 一旁的宋大禾也带着大宝走到卢明跟傅年的面前,这两人也是初次当长辈,第一次带着孩子出门就出了这么大纰漏,当时心脏都跟着停跳了,现在看着卢铮全须全尾的回了了,两人也不免庆幸,幸好这孩子没出事,否则他们难辞其咎。 傅年温柔地摸着大宝的脑袋:“吓坏了吧?管家已经给你们准备了洗澡水,快去洗一洗,咱们今晚就先在这边住下了,明儿再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一向嘴笨的卢明也难得开了一次口:“孩子不怕,回来就好。” 大宝有些蔫蔫的,只淡淡嗯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傅年一看他这副模样,还以为他受到别的欺负了,忙柔声问他,是不是哪里不太舒服。 大宝摇了摇头:“我没有不舒服,我就是觉得…觉得自己好像被人讨厌了……”大宝后面那一句说的很小声,但卢明耳力好,他全都听见了。 被拐子抢走的四个孩子,只有卢铮不是宋家的,卢明已经能够猜出来,是宋家的孩子在排斥卢铮这个半路加进来的小孩,这种问题卢明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只能笨拙的抱着大宝,轻轻拍着他的后背。 “不难过了,他们只是一时还没习惯你,等你们玩的时间久了,他们知道你是一个好孩子,自然就喜欢你了。” 大宝疑惑:“真的吗?” 傅年没法抱大宝,就拉着他的手道:“自然是真的,我们铮儿是个好孩子,日后他们会了解你的。” 大宝将信将疑,但确实有被安慰到。 孩子们被带下去洗澡了,管家特意找了柚子叶回来,给他们洗去晦气。 顾逢云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开饭,他告诉宋家人,那个案子已经移交给刑部了,人贩子现在就关押在刑部大牢里。 “这么快?” 顾逢云扯了扯嘴角:“他们待在京城这几个月,不止抓了这些孩子,还有一些已经转手卖掉了,具体卖去了哪里他们没说,但应该全都远离京城了。” “两个月的时候,就是边关也能走到了,更别说这其中还有人可能转了好几手,茫茫人海,就如大海捞针一样。” 宋春明急了:“那就没有办法了吗?那些孩子被卖掉的话,下场很惨的。” 宋春晓也道:“是啊是啊,我听他们说,柳柳就是这样被卖掉的,卖去了好远好远的地方。” “柳柳是谁?” “不知道啊,他们说的。”宋春晓摇头,他也是听里面那些孩子们讲的,自己并不认识柳柳。 说起那些孩子,大宝终于怯懦着开口:“柳柳的哥哥呢?他还活着吗?” 宋春临看向大宝,总觉得现在的大宝透露着一点小心翼翼的感觉,这让他很不舒服。 “柳柳的哥哥?是那个被打断手脚的男孩子吗?” “是吧,我也不认识,但他们说柳柳的哥哥试图跑出去找救兵……” “但是被抓住了,没救成,自己还被打了一顿,妹妹也被卖掉了。”宋春晓抢先一步把大宝要说的话给说了,大宝张了张口,默默低下了头。 这下傅年跟卢明都明白,是宋春晓在排斥卢铮了。 宋春临脸上也带上了不赞同的神色,他对着宋春晓正色道:“宋春晓,哥哥有没有教过你,不可以打断别人的话,不管说话的人是谁,你这样做都是很没有礼貌的行为,哥哥不喜欢你这样,知道吗?” 宋春晓被他这么一说,白天的委屈又涌了上来,眼里立刻蓄满了泪水,要掉不掉的样子,咬着唇看向爷爷爹娘,但四人只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并没有要帮他的意思。 宋大禾也拦住了想说些什么的陈渔儿,示意他看向兄嫂,只见宋大庄老神在在的喝着茶,宋秦氏则只顾着抱着女儿哄,压根不想参与孩子们之间的事情,陈渔儿见他们都这样,也坐了回去。 宋春临拉着宋春明走到一旁,蹲下身去同他讲道理。 “说吧,为什么不喜欢大宝,啊不是是卢铮,你们昨天不还是玩得好好的吗?今天发生什么事情了,你这么讨厌他?” 宋春晓看了眼宋春临的表情,发现他脸上不是只有生气,还藏着一丝担忧,犹豫了一下,他才吞吞吐吐告诉了宋春临,自己为什么会讨厌大宝。 “…我跟三哥每次只有功课做得好了,你才会奖励我们糖果,卢铮什么都没有做,你却给了他这么多,我不喜欢他跟我抢哥哥,二哥,你能不能把他送回去啊,或者,别让他再来我们家了吧。” 宋春临实在没想到,居然是这个原因,知道真相以后有些哭笑不得,但是把大宝送回去自然也是不可能的,大宝被困在空间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攒够了功德,修出了肉身,再让他回到空间里,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在空间里干活,那也太不人道了吧。 所以他只能耐心的跟宋春晓解释:“大宝他…就是卢铮,他没有地方可以去了,除了我们这里,他是卢叔叔的家人,卢叔叔也是我们的家人,所以小宝,他也是你的哥哥,而且那些糖果,其实是大宝自己的,并不是哥哥给他的哦,所以你也不必吃醋,而且宋小宝,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用攒的零用钱偷偷买糖吃,你那一口烂牙都是吃糖吃出来的。” 见宋春临突然提起自己的虫牙,宋春晓吓得捂住了嘴巴,声音从指缝里传出来,嗡嗡地响。 “我牙不坏,一点也不疼,我不要拔牙!” 宋春临也没想真的拔他的牙,这么说无非是想转移一下小孩子的注意力罢了。 果然,跟拔牙相比,哥哥被抢走这种事情也变得不重要了,反正二哥是他永远的哥哥。 见小崽子一脸警惕的跑走,宋春临心想,拔牙有这么恐怖吗? 对小孩子来说,拔牙确实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所以宋春晓能不拔就不拔,宁肯等着牙自己掉下来,坚决不让家人帮他拔掉。 从顾逢云那里得知,他们抓到的这个窝点其实只是人贩子其中一个落脚点而已,另外还有两个小一点的分布在北市跟西市,这两个地方一个是平民聚集的地方,另一个则勾栏酒肆林立,甚至还有不少赌坊暗藏其中,北市的窝点藏在贫民窟后面,那里治安混乱,基本都是流民乞丐,京兆府压根不怎么管那边。 而西市这边情况就更复杂了,胡商扎堆,几乎每个勾栏酒肆背后都是有靠山的,京兆府轻易不敢干涉这边的事情。 西市的窝点就在一处赌坊后边,赌坊这里每天都会有人因为赌输了卖儿卖女,卖老婆的也不在少数,因此把孩子们放在这边,出手速度也更快。 不过很不幸,这两个窝点等他们赶到的时候,里面都已经人去楼空,别说孩子了,就连那些人贩子也销声匿迹了。 “不过我们提前关闭了城门,他们现在应该跑不出城,就是要花费点时间挨个排查一下。” 宋家人听到这话都是一阵后怕,宋爷爷难得喊了几声无量天尊。 “谢天谢地,孩子找回来了,要不然现在我的乖孙女都不知道被送去了哪里。” 宋阿麽更是咬牙切齿:“这些天杀的狗东西,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说到这里,顾逢云看了一眼宋春临:“春临,来帮个忙。” 宋春临秒懂,他让顾逢云稍等,自己噔噔噔跑去了房里,关上房门以后,他才将精神力放开来,检查城中可疑的地方。 京城太大,宋春临还要一一排查,因此花费了一点时间,才找出几个疑似的地方。 “几个?这么多?”顾逢云诧异。 宋春临精神力耗费的有些多,此时正抱着灵泉水在灌。 “也不一定都是,有几个我不太确定,一起查了吧,总是百发百中那多没意思啊。” 顾逢云觉得也是,于是屁股才坐热没多久,匆匆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就又出发去了刑部。 顾逢月走上前,接过兄长手里的名单:“哥你休息,我去就行了。” 顾逢云有点担心:“你可以吗?要不我找人去也行。” 顾逢月:“哥,我如今也是大司马了,调几个人去搜人贩子,还是可以的。” 听到顾逢月都这么说了,顾逢云也彻底放下心来,还让下人打包了几个点心,怕他晚上饿。 顾逢月看着替自己操碎了心的顾逢云,有些哭笑不得的接下了哥哥给的点心,好歹也是哥哥的一番心意。 第280章 团聚 顾逢月走后,顾逢云也能没闲着,他换了一身衣服,又去了一趟慈幼局,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顾逢月就没这么快了,京城这么大,那些地点各自都离得很远,顾逢月一直忙活到第二天早上。 等他拉着一串人贩子回到刑部,街上已经有早起的摊贩在做生意了,看见那浩浩荡荡的人,纷纷猜测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中一个贩子看见一个被禁军抱在怀里的孩子,立刻指认出,那就是他邻居前几天丢失的孩子。 “那不是刘瘸子家的小闺女吗?都说丢了找不回来,报官也没用,怎么这会儿被当兵的给抱着了?” 另一个摊贩提醒他:“你也知道是被当兵的给抱回来的,也许就是他们把孩子找回来的呢,你瞧后面那些被绑着的人,一个个五大三粗的,昨儿你没听说啊,官府抓了一窝的拐子,救了好几十个孩子呢。” 小贩震惊:“还有这事儿?你且帮我看着摊儿,我去去便会。” 周围的小贩都是互相认识的,见状忙让他回去通知邻居。 “快些去吧,丢了这么多孩子,估计已经有人收到消息等在府衙门口了。” “知道了,看着点啊。” 得到了其他人的保证,小贩脚下狂奔,用平生最快的速度回了家,拐进了自家的巷子口,径直略过自己大门,反而在刘瘸子家大门上疯狂拍打。 “刘瘸子,刘瘸子,你醒了没有?刘瘸子。” 屋里刘瘸子跟老婆早就醒了,丢了孩子以后,两口子就吃不好睡不好,刘瘸子的老婆更是每日以泪洗面,现在听到门外有人敲门,两人都下意识觉得是孩子找到了。 刘瘸子一瘸一拐的走出去,打开门,只见自家的邻居,他朝四周看了看,没看见孩子,那邻居忙扯着他的衣服,告诉他,他看见他的女儿了。 “你见着我家桂枝了?” “见着了,就被那些军爷给抱着,我估摸着这会儿应当是要去府衙,你们快些去府衙,把孩子带回来。” 刘瘸子一听有了女儿的下落,立刻腿也不瘸了,他火速冲到屋子里,撬开平时藏东西的地砖,从里面抠出一小块银子出来。 “孩子他爹,真的有桂枝的消息了?” “错不了,张大饼说他看见了,那就是我们家桂枝,你在家看着儿子,我去去就来。” “不,我也要去,我没见着孩子我心慌。” 眼见拗不过老婆,刘瘸子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小儿子也给带上,一家三口着急忙慌朝府衙赶,生怕慢了就同孩子错过了。 昨天带回来的孩子们已经送到了慈幼局,类似现代的福利院,但是这里的条件并不好,孩子们只能挤大通铺,所以官府的人也很希望他们能早日被领回去,昨天忙活了一个通宵,才把所有孩子的名字给问清楚了,然后连夜写了告示张贴,通知那些丢失孩子的家庭速速来领孩子回去。 京兆府尹昨儿都没能回去,一晚上都在核对孩子的信息,天一亮还要派人去走街串巷,敲锣打鼓的通知。 捶了捶自己酸痛的腰跟背,京兆府尹觉得自己今年果真流年不利,怎么就碰上了这么一群不识好歹的匪徒,连勇毅侯府的亲家都敢抢,据说那位护国神射手的脾气可暴躁了,一言不合就射你一箭的那种,惹谁不好,惹这个小祖宗,这不一下就给端了吗? 京兆府尹此时压根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什么会让一个拐子团伙,在京城这样的天子脚下,作案多起,却从未被抓到。 顾逢云之所以只是敲打,而不是直接上报给皇帝让他撤职,无非就是让他出一把子力气当个苦力罢了,可笑他还看不清,以为对方只是重重拿起,轻轻放下的意思。 许是看见了昨天禁军跟府衙的人同时出动,今儿一早就有丢失孩子的父母过来门口候着了,剩下的则是一些早起过来问问情况的,随着日头升高,一些听到衙役敲锣打鼓的父母也跟着来了。 几个师爷让人将大门打开,看见眼前乌泱泱的一群人,全都心里发怵。 居然有这么多人丢了孩子吗?师爷们面面相觑,一些心急的人已经冲上前来问他们孩子找到了没有。 众人竭力控制着场面,最后在衙役跟禁军的帮助下,场面总算给控制住了。 师爷们在门口摆了桌子,让这些人排队,先把自己的名字住址报上来,再把孩子的姓名也报上来,记录好以后才拿去后面进行核对,确认被解救的孩子里有他们家的,才会发放一张纸条,让他们在一旁等着下一步。 得到纸条的父母欢天喜地走到旁边等着,没有拿到纸条的人也哭天抢地,跪在地上磕头求对方再查一遍。 师爷只能无奈的告诉他们:“这一次救回来的孩子很多,有一些一时半会还问不出名字来,你们稍安勿躁,等这些人把孩子们领回去了,剩下的咱们再核对一次。” 听到他这么一说,众人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但却不肯离去,全都眼巴巴守在一旁,众人也不好赶他们走,只能任由他们在这里待着了。 宋家人一大早就回长平了,这集市没怎么逛,反倒受了一肚子的惊吓,几个孩子昨晚都有些梦魇了,把宋家人心疼的早饭都不想吃,只想尽快回家待着。 “这京城还没有乡下安稳呢,咱们村里还从未有谁家孩子丢了的。” “就是啊,早些回去的好,春临留下来,你去置办点年货回来。” 宋爷爷发话了,宋春临倒是没意见,陈渔儿多看了他一眼,最终也没说什么,但心里始终觉得这宋家里里外外,似乎都是宋春临在做主。 送走了家人,宋春临也跑到慈幼局这边凑热闹,里面的孩子见到昨天的大哥哥,纷纷围上来,问大哥哥是不是给他们带好吃的了。 空着手来的宋春临尴尬地挠着脑袋,讪笑道:“那个,哥哥来得比较忙,没带东西过来。” 听到他说啥也没带,这些孩子们虽然有点失落,但更多的是见到大哥哥的兴奋,其中几个年纪小的,更是抱着宋春临大腿不撒手。 他低头看向脚下的孩子,胖乎乎的奶娃娃一脚一个,宋春临眯起眼睛,他们好像在拿他的裤腿蹭鼻涕? 慈幼局里的大人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叔麽跟大娘,他们见到宋春临身上衣服的料子细腻,似乎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生怕这些小团子弄脏了他的衣服,惹恼了他,到时候他们恐怕是护不住这些小娃娃们。 好在宋春临并不介意,只是从自己的怀里,掏出手帕纸,低下身去给那两个奶娃娃擦着鼻涕。 他今天来其实是想看看有没有人过来认领孩子,现在看来自己来的时候还太早了,用精神力一扫,好家伙,京兆府门口挤得水泄不通,全是来接孩子的父母。 宋春临就看着那些人挨个排队,从贩夫走卒,到达官显贵,宋春临甚至还看见了一个眼熟的人,盛记的苏小哥儿,他身边搀扶着一个老妇人,从年纪上来看应当不是他的母亲,也许是邻居亲戚一类的。 没想到京城里居然丢失了这么多的孩子,可表面上还是一派祥和,真不知道这个京兆府尹是怎么当的,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居然也不上报给皇帝。 宋春临现在都能想象出不久的将来,这位京兆府尹凄惨的下场了。 眼看着时间还早,宋春临想着干脆给孩子们加个餐算了,就当是给自己积功德了。 于是他让管理厨房的人带自己过去,等他看见那清得可以照见人影的稀粥,跟一大锅的红薯时,忍不住蹙了眉。 “你们平常就给孩子们吃这些东西?” 管厨房的是一个女公子,比较年轻,见管事的带宋春临进来,还以为他是谁家的小公子,但仔细一看又觉得不对,此时听到他的质问,不免也来了气性。 “不给孩子们吃这些难道让他们吃草根树皮吗?能有红薯吃就不错了,外面的小乞丐连红薯都吃不起呢。” 管事的叔麽连忙制止那女公子的行为,女公子有些不解,但很老实的闭上了嘴。 宋春临依旧紧皱着眉,他知道外边确实还有人吃不起红薯,但他们救回来的孩子这么多,再加上慈幼局本来就有的,就这么一锅稀粥跟一锅红薯,真的能吃饱吗? “这也太稀了,你们的粮仓在哪里,我能否去看看。” 管事的见宋春临似乎没有因为厨娘的态度生气,心里松了一口气,带着宋春临往后面的仓库走去。 “我们仓库里余粮还算多,只是一下子多了这么多孩子,也不知道他们会待多久,因此才选择未雨绸缪,倒让公子见笑了。” 宋春临疑惑道:“京兆府没有给钱吗?” 管事的叔麽苦笑一声:“哪儿有钱啊,就让我们先把孩子带走,我们人微言轻的,又怎么敢同府尹大人开口呢,只能先勒紧裤腰带,能顶一段时间就顶一段时间吧。” 两人说话间就到了仓库,那叔麽将仓库打开,里面存贮的食物其实挺多的,但大部分都是土豆跟红薯,米面也有一些,不多,只占据了仓库的一个小角落,而蔬菜类更是少见,宋春临只看到了一篓子的菜干。 而肉类则是完全没有,宋春临心想,都是长身体的孩子,只吃这些真的可以吗? 叔麽大概看出了他的疑惑,他指着那一堆土豆红薯告诉他:“这两个土疙瘩可是个宝贝,从前咱们这边的后山只能种点菜,自从官府给我们发了这两样土疙瘩,说是在后山也能种,我们就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种了下去,没成想产量果真同司农署说的那样,很高产,而且确实能顶饱,这两年的日子已经比从前好过了许多,起码青黄不接的时候,不需要再饿肚子了,多少能混个半饱。” “半饱?那不还是饿吗?” “饿也没办法,熬过那段时间就好了,等红薯长了叶子,叶子也能吃,长得还比野菜要快。” 听着他一直夸土豆红薯,宋春临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最初他推广土豆红薯确实是存着想让大家吃饱的心的,但眼下看来,只有这两样,似乎远远不够,这世上挨饿的人还是这么多。 “你且先晚一点放饭,我去去就回。” 叔麽不明所以,但内心里却想着,自己就等一刻钟,再久些孩子们该饿坏的。 好在宋春临回来的很快,他扛着两个大箩筐,里面是热腾腾的包子,一筐肉包子,一筐菜包子,都是之前存在空间里吃不完的,正好拿来给孩子们填饱肚子。 “这么多?你从哪儿买的?” 不止是叔麽震惊,其他人也非常震惊,尤其是之前还对宋春临出言不逊的女公子,此时臊得脸都红了。 “我来之前托人买的,你先把这些分给孩子们吃吧,不够我再叫人买。” “够了够了,这么多包子,怕是有几百个吧。” 几个叔麽大娘一起帮忙,把包子抬了进去,而知道今天有包子吃的孩子们更是爆发出欢呼声。 之前的粥也没有浪费,众人先按一人一个肉包子,一个红薯外加一碗粥,分发给孩子们,一些孩子比较小,吃不完一个大肉包,就同其他的孩子对半分。 所有的孩子都井然有序排着队,领香喷喷的大肉包。 衙役带人来领孩子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大家坐在椅子上乖乖啃包子的场景,心想这慈幼局今儿居然有菩萨过来布施了? 这边还没进门呢,已经有眼尖的人看到了自家的孩子。 “桂枝!我的桂枝啊!爹娘在这里。” 名叫桂枝的小姑娘正吃的满嘴流油,猝不及防听到了自家爹娘的声音,她忙朝门口看过去,见果然是自己的爹娘,呆愣了片刻,便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爹!娘!你们怎么才来啊,呜呜呜呜呜呜~” 第281章 捐粮 刘桂枝边哭边跑着奔向刘瘸子夫妇,眼泪鼻涕胡成了一团,其他的家长们见状也跟着偷偷抹眼泪,擦干泪水后又伸长了脖子望着里面的孩子们。 刘瘸子这一家的身份不需要确认了,衙役很快就直接放行,其余的也从那些孩子里找到了自家孩子的身影,很快这些被解救回来的孩子就只剩下几个,而门外已经没有站着的家长了。 这些孩子们全都失落的低下了头。 宋春临看着他们失望的表情,走过去问那些衙役:“都领完了吗?会不会还有人不知道孩子们都找回来了?” 衙役说:“应该不会,咱们一大早就去走街串巷的通知了,这么大的阵仗,丢了孩子的人家不可能听不见。” 宋春临皱着眉,心想要不再等等吧。 慈幼局的叔麽跟大娘们也在安慰那些孩子:“没事,你们爹娘可能还没收到消息呢,等过两日他们可能就知道了,到时候就会来接你们了。” 其中一个小姑娘声音闷闷的道:“不会了,阿爹嫌弃我是女娘,他不喜欢我,怎么可能会来找我。” 这话众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年头主动卖儿卖女的也不在少数,他们慈幼局早些年也接手过这样的孩子,都是被父母卖掉的可怜人,慈幼局供养他们到十四岁,就让他们自己出去谋生去了。 眼下这些孩子,估计也是八九不离十了,联想到禁军说的那些人贩子的恶行,想必也是被父母卖了死契的,这样的父母即使真的把他们带回去了,估计还会再卖他们一次,与其让他们再经历一次被卖的恐惧,还不如就让他们留在慈幼局,好歹不用出去为奴为婢,长大了只要能找到一个谋生的手段,过得也不会太差。 想到这里,叔麽就拉着宋春临走到一旁,小声同他商量:“想必这位公子肯定猜到了,这些孩子十有八九是被自己亲人所卖,这样的情形若是让他们回家了,保不准还会被卖第二次,咱们能救得了一次,却救不了第二第三次了,公子能否同那些衙役说一声,若是等到明日还没有人过来领这些孩子们回去,便让他们就此住下,您看可否?” 宋春临算是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但一想到他们家徒四壁的仓库,本来就粮食紧张,现在还多添了好几张嘴,这下更紧张了,搞不好后面的日子连口稀粥都喝不上了。 宋春临问叔麽:“你留下了孩子,那口粮怎么办?” 叔麽一时语塞,但还是咬紧牙关:“公子放心,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他们,大不了咱们再找几个富户,看他们能否给些布施,只要熬到夏天,地里的粮食收上来了,一切就都好了。” 宋春临见他这样坚持,也不好再劝。 “既然这样,我以身作则,先给你们弄点其他食物过来。” “公子此话当真?” “自然当真,你等着,我这就回去找人运粮。” 叔麽一时喜出望外,朝宋春临连连鞠躬拜谢,宋春临可受不起他的大礼,侧过身子,避开了以后,就一溜烟跑了,身影瞬间消失在拐角处。 叔麽心情颇好的走回去,其他人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叔麽笑了笑,说是有善人给他们这里布施,很快孩子们就能吃饱肚子了。 听到能填饱肚子,孩子们顿时欢呼起来,大人们也是眉飞色舞的。 宋春临直到跑到了大路上,才停下脚步,他走回侯府的路上思来想去,觉得不能只有自己当大善人,现代不是很流行那个什么慈善晚会吗,要不他也效仿一个,既能给慈幼局筹措资金,又能给那些有钱人涨涨脸,一举两得。 不过眼下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把过冬的粮食给他们拉过去,宋春临回侯府的脚步一顿,又转身去了一趟车马行,租了三辆牛车,再雇了三个车夫,架着牛车来到没有人的小巷子里,给车夫下了精神暗示以后,他才从空间里往外掏东西。 成袋的大米,面粉,还有两大箩筐的苹果,这年头还得是苹果实惠,起码京城只要花钱就能买到,其他水果他是万万不敢往外拿的。 除了这些,还有半扇猪肉,一百斤腊肉,两百斤的大白菜,跟一百斤的萝卜,这些东西要是省着吃的话,也够孩子们吃上半个月了。 弄好了这些,宋春临才让车夫们架着牛车驶向慈幼局。 慈幼局的叔麽们一开始还以为宋春临能拿几袋米面过来就顶天了,没想到他居然弄了满满三车的食物。 一辆牛车专门拉粮食,大米面粉各三百斤,一辆车上是半扇猪肉,成堆的腊肉跟两大筐苹果,剩下的一车专门拉的蔬菜。 “这是频婆果吧,卖相这么好这么新鲜的频婆果,我还是第一次见呢。”管理厨房的女公子两眼放光,这么多食物,孩子们可以度过一个幸福的冬天了。 小孩子们也兴奋地围上来,看着散发着果香的苹果流口水。 还有大胆的孩子悄悄摸了摸那半扇猪肉,硬邦邦的,这是宋春临家里自己养的猪,杀完后放雪堆里冰一会儿,就被他收进了空间里。 “好肥的猪啊,也不知道是谁家养的,养得可真好,这一大块板油切下来,能熬不少油呢。” “谁说不是呢,我婆婆家也养猪,他们就没养过这么肥的,都是瘦的多些。” 管事的叔麽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一车车的食物被搬进仓库里,原本可怜兮兮的仓库瞬间被这些米面猪肉,水果蔬菜什么的填满,看着就是满满的安全感。 一个大娘见孩子们实在眼馋,忍不住开口问他:“孩子们也好长时间没吃过水果了,不如,切几个苹婆果,大家都尝一口吧。” 叔麽回过神来,看着嗷嗷待哺的孩子们,也大方了一回:“切,都切,大家伙都有,咱们一个切四份,一人一份。” 听到有水果可以吃,一群幼崽们欢呼起来,笑声差点掀翻了房顶。 慈幼局这边欢声笑语的,刑部大牢氛围就比较紧张了。 顾逢云跟顾逢月两人分别坐在两边,看着底下的人对着那些人贩子们施刑,一个个嘴还挺硬的,死活不肯说出自己的上家跟下家是谁。 顾逢云倒是挺有耐心的,见人昏过去了,马上示意一旁的大夫上去,给那人施针,务必让他先别死。 “换一个人过来。”顾逢月一声令下,马上有人拖着另一个人贩子过来,这人比较嗜酒如命,那天喝了不少的工业酒精下肚,直到这个时候脑子还是昏沉沉的,别人问他什么都是一问三不知。 “他喝了什么?我感觉状态不太对。” 顾逢云示意大夫上前查看,大夫替那人把了脉,随即朝两人摇摇头:“大人,这人似乎是中了毒,因为毒素伤及大脑,他的意识现在是不清醒的,至于中了什么毒,老朽只能说此毒极伤肝肾,且来势汹汹,至于解毒的办法,老朽还要回去查阅医书,才能找出病因。” 顾逢月有些失望:“所以他现在是问不出什么了对吗?” “此人神志不清,确实问不出什么来。” 顾逢云沉思片刻:“既然如此,先关起来,你回去把药方研究一下,务必让他快些清醒过来,一张嘴都撬不开,岂不是显得本官很失职?” 这话说得在场众人皆是后背一寒,主子只是在敲打他们了。 送走了顾家兄弟俩,大牢所有衙役跟大夫都默默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 顾逢月跟自己兄长在门口分开,一个去了宫里面圣,另一个则准备回一趟侯府。 宋春临果然在侯府等着顾逢月他们,他朝顾逢月身后看过去,没见着顾逢云。 “大哥呢?” “进宫去了,此事已经惊动了皇帝,他要去跟皇帝说一声,还有就是,我们抓到的那些人,全都是个硬茬子,上家下家都不肯说,必要的时候,可能还得动用些特殊手段。” 说到特殊手段,宋春临熟啊,他一脸的跃跃欲试: “我我我,我可以,选我选我。” 顾逢月微微一笑:“那可不行,你审问过的人都会变成傻子,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呈堂证供,人要是变傻了还怎么做证呢?” “哦,这样啊。”不能审问犯人,宋春临有些郁闷。 顾逢月见状顺势问起他今天去干什么了,宋春临又来了兴趣,滔滔不绝的跟他讲述着自己在慈幼局的见闻。 “你是不知道,他们那边的仓库空的老鼠能在里面举办运动会了,不是说官府每年都会拨一笔款项给他们吗,那为什么他们还是这么清贫,孩子们连吃饭都是问题。” 顾逢月凝眉:“这是户部的事情,不过虽然官府说过会拨一笔钱出来,但具体有多少,其实我也不知道,但应该足够他们温饱的,而且每年还会有大户人家去给慈幼局捐赠粮食跟衣物,他们怎么还会沦落到吃不饱饭的地步呢?” 宋春临瞪眼:“可是他们就是吃不饱啊,再说了,你确定那些钱拿出来以后,当真落在他们头上了吗?我可是听说了,他们还得在后山开垦耕地,自给自足,才不至于饿死的,那钱要真的落到了实处,他们是傻子吗,不会拿钱买粮食吃?” 宋春临想到前世那些道貌岸然的慈善组织,每年都说把会善款用在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身上,实际上大部分捐款都被他们私吞了,最着名的某基金会就是如此,后面查出来的被贪污的捐款有几个亿,甚至还有可能更多。 贪污受贿的蛀虫在每个时代都会有,古代也一样,宋春临猜测,慈幼局的钱大部分都被吞了,不然那位叔麽又怎么会厚着脸皮去找富户求布施。 “慈幼局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大人物可能瞧不上,小人在其中动手脚的几率会比较大一些。” “算了,不管是谁动了他们的钱,我都要让他们把钱通通吐出来!” 顾逢月看着他一脸斗志昂扬的样子,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 “好了,我的小祖宗,你先让我去睡一会儿吧,我有点困了。” 宋春临这才反应过来,顾逢月从昨天晚上就一直忙到了现在,自己却忘了他的辛苦,一直拉着他这边说个不停,心里愧疚的宋春临赶紧拉着他走到床前。 “来,你先睡,我出去看看厨房有啥好吃的,等你睡醒了就给你端过来。” “嗯,谢谢春临。”顾逢月说着便真的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可见是真的累坏了。 蹑手蹑脚走出房间,宋春临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站在门口跺了一下脚以后,又赶紧跑去厨房,打算给顾逢月做点好吃的补一补。 宋春临口中所谓好吃的,其实就是炖牛肉,借了侯府的小厨房,他炖的满满一大锅红烧牛肉被端上来,摆在桌上香气扑鼻。 顾逢月还在睡梦中就闻到了这股味道,鼻子动了动,那香味霸道的直往鼻腔里钻,勾引的他肚里的馋虫一直叫。 等他睁开眼,那香味更浓烈了,转头一看,宋春临正那里搅啊搅的,香味随着他的动作弥漫开来,铺满了整个房间。 “咦,你醒啦,我做好了饭,你快洗洗准备吃饭了。” 顾逢月起床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坐在了桌子前面,宋春临给他盛了一大碗手擀面,在面条上是厚厚一层红烧牛肉,浇了牛肉的汤汁,这一碗红烧牛肉面就做好了。 “快点趁热吃,我特意让厨房的师傅做的手擀面,你试试好不好吃。” 在宋春临期待的眼神里,顾逢月夹起一块牛肉,先送进了宋春临的嘴里,滋味浓郁的牛肉被炖得软烂,宋春临好吃的都眯起了眼睛。 看他吃的这么高兴,顾逢月也跟着笑了笑,然后低头开始吃面条。 面条劲道爽滑,牛肉软烂可口,面汤里都是肉香,混合起来,一口下肚直到胃里都暖洋洋的。 第282章 宴会 年底事情多,虽然宋春临他们把户部的事情报了上去,但什么时候能解决还是未知数,于是后来宋春临跟顾逢月又借着侯府的名号,给慈幼局送了一次物资,此时那些被拐卖的孩子还剩下五个,其中一个是那个柳柳的哥哥,也就是在后院柴房的男孩。 慈幼局的叔麽告诉两人,这孩子的家人都没了,一直跟着妹妹相依为命,这次算是遭了无妄之灾,自己被打得半死,妹妹也失去了下落,现在整个人每天都比较颓废,一直沉浸在自责跟愧疚之中。 “唉,他也是尽力了,可他一个孩子,又怎么敌得过那些大人呢?如今他妹妹也不知道被卖去哪里,他每日都不说话,饭跟药也不怎么吃,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们也只能尽力给他灌进去一些,可他总是吐出来。” 听到叔麽的话,宋春临便走了过去,他站在那男孩面前,男孩抬起头,看见一个俊秀的小哥儿,正居高临下的打量自己。 “听说你不愿意吃饭,也不肯喝药,你知不知道,你如果不吃饭,也不喝药的话,身体是永远也好不了的。” 男孩低下头,显然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可是他的妹妹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受着苦呢,他又怎么吃得下饭呢?身体好了又有什么用,连妹妹都护不住,他实在是太没有用了。 男孩这样想着,又陷入了自责的情绪里出不来,宋春临见状,试探着掏出一个橘子来。 “来,给你,这是南边的橘子,很清甜的。” 男孩正要说不用了,下一瞬宋春临就把一瓣橘子塞进了他的嘴里,他下意识咬了下去,果然如宋春临说的那样,橘子很甜,清甜的汁水滑入喉咙里,很奇异的,抚慰了他的情绪。 “好甜!”男孩惊叹道,他的脸上先是露出惊讶,随即脸色又暗淡了下去:“要是妹妹也能吃到就好了。” “你妹妹她肯定能吃到的,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先把自己照顾好。” 男孩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捏着橘子的手微微用力,划破了橘子皮,一阵属于橘子的清香笼罩在他指尖上,他轻轻嗅了嗅,很提神醒脑。 “你是一个当哥哥的,要是你连自己都顾不好,那你怎么能保证把妹妹找回来以后,她能跟着你有好日子过呢?” 男孩似乎有些动容,宋春临察觉到了,于是再接再厉:“你只是一个孩子,打不过成年人很正常,但一时打不过,总不可能一世都打不过吧?不是有句话说,莫欺少年穷,今天他们敢伤你,那是因为他们都是懦夫,只敢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但你不一样,你不畏强权,敢只身一人去搬救兵,虽然没有成功,但勇气可嘉,在柳柳的心里,你一定是最勇敢的哥哥。” 男孩憋着嘴:“我不是,我太没用了,他们当着我的面,说要把柳柳卖去…卖去最遥远,最肮脏的地方,我没用,我拦不住,我试过了,但他们打断了我的手脚,我拉不住妹妹……” 男孩一边说,一边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不难猜出这对兄妹遭遇了怎样惨绝人寰的事情,可现在他愿意说出来了,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男孩陆陆续续说了些什么,宋春临一直在旁边听着,顾逢月默默走过来陪着他一起,那男孩看见顾逢月,突然挣扎着,从椅子上摔到地上,宋春临想去扶他,却被他挣脱开,只见他拖着满身伤痕的躯体,跪在顾逢月面前,不断朝顾逢月磕头。 “大司马,求求你,救救我妹妹吧,我妹妹才五岁,她不能被卖到那种地方,她会死的,求求大司马,求求您救救她吧……” 男孩不断在地上磕头,宋春临怕他伤势加重,不得已用精神暗示,让他安静下来。 顾逢月帮着他将人重新扶回椅子上,男孩嘴里还在喃喃念叨着要救自己的妹妹,慈幼局的人看着这一幕,也忍不住摇头叹息。 宋春临给男孩留下了一小瓶灵泉水后就离开了,走时慈幼局的叔麽欲言又止的看着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回去的路上,宋春临问顾逢月是什么想法,顾逢月沉默良久。 “五岁的女娘即使被卖掉,一时半会还是安全的,除非这些人丧心病狂,连五岁孩童也不放过。”但以男孩受伤的程度来看,这事情估计悬了,听他口述,妹妹被卖去的地方,绝不是什么好地方,最有可能的便是苦寒之地,而且距离那孩子被卖掉,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便是走也走到北地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两人的心就揪了起来。 “要真是这样,那得派人去北地查探一番才行,皇帝怎么说。” “哥哥说皇帝已经加派人手,去追查那些被拐卖的孩子的下落,但我们对那些人贩子严刑拷打多日,也只不过得到他们将人一半卖去了南方,另一半,则卖去了北方。” 这两个地方正好是相反的方向,追查起来很有难度,在现代社会,如此多的摄像头下面,拐卖儿童能找回的概率也不算高,更何况交通信息都不发达的古代。 正如顾逢月说的那样,皇帝不断加派人手去追查,但茫茫人海里,想要找到这些孩子,无异于大海捞针。 除夕那天慈幼局的孩子们难得过了一个极为丰盛的年,然而一等年节过去,欢乐的氛围就消散了,众人纷纷想着,明年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在过年的时候吃上一顿肉食。 宋家今年因为周大丫的事情,跟周家算是断了亲,这下宋家的媳妇算是难得有了共同点,那就是过年不需要回娘家了。 而周家两个老的,还在家里眼巴巴盼着,从日出,盼到了日落,往年周宁同宋春生会早早过来,送一大堆拜年礼给他们,而今年,别说拜年礼了,连周宁本人都没见到。 周家这几年过年都比较冷清,往年还有周宁跟周大丫两个外嫁的回来拜年,今年周大丫的男人被砍了头,她自己被流放,周宁似乎也打定主意要同娘家断绝关系,是以压根没来这边。 周爷爷看着逐渐暗下来的天色,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周奶奶则是阴沉着脸,怀里的重外孙哭了也没搭理,还是周二牛看不过去,把外甥接了过来,带回去喂了米糊糊。 家里小的下去以后,周奶奶才阴恻恻开了口:“早就说那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了,你瞧瞧,家里这几个,都是因为他才出事的,当初他出生的时候我就说把他扔掉,一个扫把星,专门来克咱们周家的。” 这话骂的不是周大丫,而是周宁,周奶奶此时还未曾意识到,要不是周平跟周安先起了暗害侄子的心思,又怎么会被抓进去,而周大丫也是一样,她为了个男人,就敢下手残害三个孩子,如此狠毒的心肠,还能留着一条小命,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可人就是不知足的,周家这两年的面子,基本是靠着外嫁的这两个孩子撑起来的,现在两个都不来了,周家冷冷清清,哪有半点过年的氛围。 对比周家的冷清,宋家就热闹许多,一群人类幼崽就能掀翻了天,经过上次宋春临的开解,宋春晓已经不排斥大宝了,但依旧不跟大宝说话。 经过上次丢孩子一事,宋家人都不打算让孩子们上街了,只准他们在家门口玩,为了不让他们无聊,还特意花高价,购置了上百盏花灯,让他们足不出户就能赏花灯。 除了花灯,宋春临还给他们布置了作业,每天写完了才能去玩,好歹让这群小崽子在家里老老实实呆到了上元节。 一过完上元节,京城那边就传来了消息,那些被卖掉的孩子总算是有了消息,有人曾在肃州那边抓到了他们的下家,那下家经不住敲打,很容易就交代了,追查的捕快顺藤摸瓜,果然找到好几个被拐卖到那边的孩子,然而这一群孩子里面,并没有柳柳的消息。 “他们找到的孩子里,最小的也有七岁了,并没有五岁的女童。” “那其他人呢?他们总不可能只有这一条线吧?” 顾逢月安抚他:“已经派人去找了,相信很快就能有柳柳的消息了,既然能找到一个下家,那就一定能找到下一个。” “希望如此吧。”宋春临显得有些闷闷不乐,为了让他开心,顾逢月还专门带着他去参加了私人的赏花宴。 宋春临第一次参加这种赏花宴,对宴会上的一切都非常好奇,宴会是安怀伯夫人发起的,安怀伯的夫人也是一个哥儿,他是安怀伯的续弦,膝下育有一子一女,在贵妇圈里还算是左右逢源。 大景的宴会对男女大防没有那么严格的规定,男女同坐一席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宋春临还以为自己要去坐哥儿那边的席面,没想到顾逢月径直把他拉到了身边坐下。 知道他心里疑惑,顾逢月特意给他解释了一遍:“这边是不论男女,只论身份地位,你瞧对面,那位女公子也是带着自家的未婚妻一起坐的。” 宋春临朝对面看去,还没找到那女公子在哪里,外面就有人说安怀伯夫人来了,其他人都起身离席准备给伯夫人行礼,顾逢月跟宋春临却没有动,而是老神在在坐在位子上,以他们俩人的身份地位,并不需要同伯夫人行礼。 “大家不必多礼,快请坐,请坐。”一阵黄鹂般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宋春临好奇朝门口看过去,只见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缓缓走来,他长发盘起,头上只带着一顶翡翠发冠,除此之外再无任何饰品,乍一眼看上去,很是朴素大气,但宋春临却看出来他那顶发冠的不平凡,光看那颜色,就不是凡品。 安怀伯夫人的视线朝他们这边看来,见宋春临看到自己一脸的好奇,微微顿了一下,也朝着他礼貌一笑。 “这位便是让陛下赞不绝口的护国神射手了吧,久仰大名,我儿燕清念叨你许久了,说什么有朝一日,定要与你一较高下才行。” 宋春临也回以微笑:“不敢当不敢当,今日我就是过来见见世面的。” 安怀伯夫人闻言爽朗一笑:“见世面好啊,得让逢月多带你出来让我们见一见才是,不能只闻其人,不见其面啊。” 顾逢月轻咳一声:“表兄莫要再取笑我了,我自罚一杯。” 安怀伯夫人施施然走到主位让,朝下人打了个手势,立刻就有人端着酒杯佳肴上来。 桌上的糕点被撤了下去,换上刚出锅的美味佳肴,还有酒水,顾逢月也不说虚的,端起酒杯就是一口闷。 “好,大司马果然是个痛快人。” 宋春临戳了戳顾逢月,小声问他:“你怎么没说过,他是你表哥啊?” 提起这个,顾逢月就有些尴尬:“那个,其实也不算是表哥,不过是拐弯亲戚,他随着自己的姨母叫我兄长表哥,让我也跟着叫他表哥,其实我们也没什么血缘关系。” 宋春临狐疑:“那你为什么是这种表情?” 顾逢月快速瞧了安怀伯夫人一眼,确认对方没注意到这边,于是便小声同宋春临讲:“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他差点成为了我的嫂子。” 哦豁,惊天大八卦啊! 宋春临立刻来了兴致,不停追问顾逢月:“快说说,咋回事,你说差点,那就是没成,那他怎么后来嫁给了安怀伯?” “此事说来话长,当年我父母很喜欢他来着,同他母亲说要给他同哥哥订个娃娃亲,但是后来我父母都过世以后,这件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不过等长大以后,我兄长有一次病危,他还怂恿我哥娶了他冲喜来着,我哥没答应,那时候正好安怀伯的妻子难产去世,他父亲为了笼络安怀伯,就把他许给了安怀伯。” “就这样?”宋春临发出质疑,他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但顾逢月却怎么也不肯说了,只让他安分点,先等宴会结束再说。 第283章 真香 宋春临以为这个赏花宴是单纯赏花,没想到他们不仅赏花,还要对着花作诗,宋春临坐在座位上一直心惊胆战的,心想可千万别选到他啊,他一个学渣哪里会作诗啊。 于是宋春临就在座位上假装自己是鹌鹑,顾逢月像是看出了他的心虚,不停低头闷笑,手上还不忘给他夹菜。 宋春临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不许笑,我还要那个笋。” 顾逢月给他夹了一筷子笋,这个季节京城自然是没有笋的,今日吃的笋是安怀伯夫人派人快马加鞭去南方买回来的,春笋鲜嫩,跟入冬前腌制好的咸肉一起炖煮,就是现代比较出名的菜肴:腌笃鲜。 腌笃鲜的味道自然鲜美,春寒料峭,喝一碗暖胃又暖身。 安怀伯夫人瞧着那小两口的互动,嘴角噙着一丝笑意,招来下人们,又给宋春临他们这一桌上了一锅腌笃鲜。 “逢月,你这媳妇可真是个会吃的,这一桌子里就这个腌笃鲜,滋味最好。” 底下的夫人也调笑两人:“大司马果真疼媳妇,还没进门呢,就伺候上了,宋小公子倒是好福气。” 顾逢月放下筷子,看向说话的人:“有福气的是我才对,要不是春临随我去边关,我也不能全须全尾的回来,还蒙圣上垂青,赐我大司马之位,归根结底,这些都是春临带给我的福气,我才是那个会享福的人。” 安怀伯夫人闻言立刻接话:“你俩都是有福气的人,就是春临这年纪太小了,逢月也真是猴急了点。” 众人纷纷大笑:“这有什么的,那些定娃娃亲的不也是挺多的吗?” “听说世子爷的亲事也要定下了,不知道夫人定的是哪家公子千金?” 安怀伯夫人对此兴趣缺缺,只说一切全凭安怀伯做主,在场众人哪里不晓得,他这是跟前头留下的这个孩子不亲呢。 顾逢月这会也在跟宋春临解释:“安怀伯前面的夫人给他留下了一个嫡子,前些年及冠礼以后,安怀伯就向皇帝请封为了世子。” 宋春临好像还没见到过世子,他回想起方才安怀伯夫人说的话,又问顾逢月安怀伯夫人自己的孩子呢? 顾逢月正要回答,门口那边吵吵嚷嚷来了一群人,安怀伯夫人起初有些不悦,待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以后,便开始觉得头疼。 “小爹爹~小爹爹!我听说您请了那个护国神射手,在哪里,哪里?”安怀伯的二儿子燕清咋咋呼呼地跑了过来,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顾逢月耸耸肩:“说曹操,曹操到,喏,那个最高最壮的,就是安怀伯夫人的第一个孩子,燕清。” 宋春临循声望去,一眼就在人群里找到了那个顾逢月口中最高最壮的。 呃…… 果然是最高最壮的,宋春临看着那个小巨人一股风似的奔向安怀伯夫人,安怀伯夫人一脸的不耐烦。 “说了多少遍了,要懂规矩,这么多客人再呢,你这么毛毛躁躁的,你让你爹我的脸可往哪儿放?” 安怀伯夫人颇为头疼的看着自己的好大儿,仰头看的,果真是好大一个儿子。 宋春临震惊的看着安怀伯夫人,跟他面前那个将近两米高的壮汉,心想安怀伯夫人看起来挺娇小文静的一个人,居然能生出这么大一只…啊不,一个儿子。 他手指指着那人,声音都跟着颤抖了起来:“你说的不会是这个吧?你管这个叫最高最壮?他难道不是个巨人吗?” 顾逢月:“……言之有理。” 此时燕清已经向他们跑过来了,宋春临甚至觉得地板都因为他的动作而在震动着,心里暗自猜测,他这一巴掌应该能拍死自己吧? “你就是那个护国神射手?瞧着瘦巴巴的,你真的可以拉开弓弦吗?不会是骗人的吧。”燕清的语气没有嘲讽,而是单纯的好奇。 宋春临也没拿弓箭,于是问对方有没有弓箭,只要让他拉上一次就见分晓了。 燕清很爽快的让人拿来了弓箭递给他:“喏,听说你百发百中,我也早就想见识一下了。” 安怀伯夫人早就让人清了场,把中间的花盆都撤了下去,酒水菜肴也换成了茶水糕点,众人就坐着等看热闹。 宋春临走出座位,先朝安怀伯夫人行了一个礼:“献丑了。” 安怀伯夫人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底下人麻利的搬来一个靶子,宋春临先拉开弓弦试了试手感,没有他的复合弓好用,但也还行,靶心距离他不过十几步,这点距离宋春临还是很有信心的。 搭弓射箭,一箭正中靶心,在场众人寂静了一会儿,随后便爆发出阵阵叫好声。 安怀伯夫人更是笑眯眯的同身边的儿子说道:“瞧吧,人家那是有真本事的。” 燕清依旧有些怀疑,他走过来,围着宋春临转了好几个圈,宋春临被他绕的脑袋晕,差点就一巴掌把人给拍飞了。 “啧啧,真奇怪,你看起来不像是有这么大力气的人啊,我都故意拿来了二十五石的弓箭,你居然一下子就拉开了,你好厉害啊,厉害得都不像人了。” 宋春临沉默,好吧,暂且当他是在夸自己。 “我都试过了,你是不是也来一次,你这么大的个头,不会比我还差吧。” 燕清果然中了激将法,拍着胸脯说自己不可能输给一个小孩子,宋春临笑着把弓箭递给他,燕清也不含糊,他甚至不需要换个位置,直接站在原地,搭弓射箭,一气呵成,同样正中靶心。 宋春临心里着实是被惊艳到了,他没想到这个燕清箭术竟然如此了得,他自己的箭术说白了就是用精神力作弊来的,如果离开了精神力的瞄准,他也无法实现百发百中,而燕清,他才是那个真正能做到百发百中的人。 安怀伯夫人笑眯眯看着自己的儿子,对于旁人的恭维,他也只是淡笑着不接话。 宋春临觉得这次的宴会还挺好玩的,走之前燕清还问他,自己能不能去他的神射手训练营。 “神射手训练营?这是啥?我不知道啊,我有这个东西吗?”宋春临深刻怀疑起自己来,他确信自己没有建立过这种什么训练营之类的。 燕清:“对啊,你手底下的那些弓箭手都是这么说的啊,他说你给他们弄了一个训练营,每天都带着他们做训练,现在他们不管是箭术还是体术,都已经今非昔比了,难道不是吗?” 宋春临汗颜,他不过是按照现代士兵的训练方式去训练那些弓箭手,压根没有给他们的军队起名字,所以那群弓箭手就是这么在外边给他做宣传的? 什么神射手训练营,这名字听着就很中二,燕清没说一次,宋春临的脚指头就要抠出一座魔仙堡。 “我还真不知道他们是这么称呼自己的……行吧,你要是喜欢,也可以过来,不过训练是很辛苦的,你能坚持吗?” “我肯定能。” 好吧,既然对方坚持,宋春临也只能勉为其难收下他,希望到时候这位大少爷真的能坚持下去吧。 送完了宾客,安怀伯夫人才有空问燕清,是谁告诉他宋春临在这里的。 “是大哥啊,他说我心心念念的护国神射手就在我们家里呢,小爹爹,你真厉害,说请来就真的请到了。” 看着单纯的儿子,安怀伯夫人叹了口气,他拉着儿子的手,嘱咐他:“以后你去了那位宋小公子的军营里,可不许再像从前一样耍小性子了知道吗?一切都要听那位宋小公子同你表舅的话,直到吗?” 燕清不理解,但他一向最听小爹爹的话了,他脑子笨,小爹爹说的肯定是对的。 于是第二天燕清就被他亲爹打包送到了军营里,宋春临远远就看见一个移动的包袱山在朝他狂奔。 “卧槽,你怎么自己背着这么多东西就过来了?你家的马车呢?丢下你走了?”宋春临忍不住放出精神力往他来时的路上看,发现没有车辕的痕迹,遂疑惑的问燕清。 燕清理所当然道:“自然是我一个人来的,小爹爹说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是来军营历练的,又不是来享福的,自然不能像从前那边过着奢靡的日子,从今日起,我的一切,都要靠我自己来了。” 宋春临震惊,这位安怀伯夫人果然好魄力,自己自然也不能辜负了他这一片慈父之心对吧,于是燕清来到军营的第一天,就抱着自己的行李负重跑了十公里。 十公里不算太远,但前提是燕清在来之前就已经背着行李从京城一路走出来,等他跑完了十公里,已经发现自己的腿不再是自己的腿了。 听着燕清在宿舍里哀嚎,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都聚集在一起,纷纷打赌这位公子哥儿能坚持多久。 “我赌十天。” “才十天?我赌三天!” 三天一出手,其他人纷纷给那人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要狠还是你狠,我保守一些,一个月吧。” “你们是不是太看好他了?咱们这儿的训练强度可不是原来军营里能比的,他能受得住吗?” “受不住?那也是他自找的吧,我可是听说了,是他自个儿求小宋公子让自己进来的,既然进来了,不呆够一个月,三四天便回去的话,岂不是打了他自个儿的脸?” 众人细细一品,觉得也有道理,于是纷纷改押一个月,或者是两个月。 燕清还不知道自己压根不被任何人看好,他已经累得连床都懒得铺了,直接瘫倒在床板上,连喊吃饭了都不想起来。 跟他同住一屋的人见他这样,便用力将他从床上拉起来。 “快点快点,今儿可是有红烧猪蹄,糖醋排骨,去晚了就不剩好肉了。” “就是,宋小公子总是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该吃饭就要好好吃饭,走走走,我快要饿死了。” 燕清并不知道钢是什么东西,但听他们说的那个红烧猪蹄跟糖醋排骨的,好像很好吃的样子,于是也打起了精神,跟着大家来到了食堂。 现在的食堂是宋春临按照现代的样子改良出来的,厨房跟大堂之间隔着一道矮墙,士兵们拿着木头的托盘老老实实在打饭窗口前排队。 燕清按照同屋人的指示去拿了干净的餐盘,也跟着一起排队。 打饭的速度还是挺快的,燕清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餐食坐到座位上,因为他长得高高壮壮的,所以打饭的大娘给他打了满满一餐盘的饭菜,米饭跟菜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跟他坐在一桌的人叫他快些吃:“这食堂的大师傅是宋小公子专门找人调教过的,那手艺简直一绝,快尝尝,不比你们伯爵府里的差。” 燕清狐疑地闻了闻,确实味道极好,他先是尝了一块糖醋排骨,酸酸甜甜的排骨他是第一次尝,立刻就爱上了这种独特的味道。 而红烧猪蹄焖得软烂脱骨,肥肉都是入口即化,里面似乎还加了那种叫做土豆的食物。 燕清出身伯爵府,府里虽然也买过土豆红薯,但因为勋贵人家并不缺那一口吃食,所以他们府里土豆的吃法并不多,最常见的便是早上清水煮几个,佐以其他小菜一起吃。 这种把土豆放进肉里一起焖煮的方式,他还是第一次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咬下一口,发现跟清水煮的土豆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大块土豆里吸饱了肉味,炖煮得也恰到好处,内里都已经绵软,外面还保持着形状,吃起来竟然比肉还要响。 燕清吃到最后简直是两眼放光,看来这次他来军营算是来对了,搁府里哪能吃到这等美食,为了这美味的饭菜,他果然很有先见之明,大哥居然还怀疑对方的功劳是假的,大哥才是笨蛋,他现在一定要死死抱紧宋春临的大腿不放,坚决不能放。 宋春临自己也没有想到,收服一个燕清,只需要一顿红烧猪蹄跟糖醋排骨,当天晚上他还特意去看了一眼燕清,这人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是真的随遇而安啊。 第284章 烘焙 第二天宋春临给燕清单独加训了,美其名曰好好锻炼他一下,单纯的燕清完全不知道这是宋春临对他的考验,信心满满的告诉宋春临,自己一定能圆满完成他给的任务。 宋春临双手抱胸看着他单独训练,也不说话,就沉默的看着燕清一步一步完成自己定下的训练目标。 时间来到中午,燕清第一次参加如此高强度的训练,此时任务目标还只完成了三分之二,而燕清已经筋疲力尽。 训练场上已经空无一人,大家全都去食堂吃饭去了,唯有燕清还在独自一个人训练,而宋春临也一直站在一旁陪着。 燕清饿得头昏眼花,脚下都开始打滑,一个俯卧撑尝试好几次都完成不了,宋春临就蹲在一旁,不断鼓励着他。 “加油,你差一点就完成一个了哦,还有十五个,就快见到曙光了,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前功尽弃啊!” 燕清听到这话,觉得身上似乎有了点力气,双手颤抖着又做了一个俯卧撑。 宋春临毫不吝啬的给予他肯定跟夸奖,燕清在这一声声夸奖下终于做完了最后十五个俯卧撑,用时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 宋春临笑眯眯看着他:“你今天完成的很不错哦,来,起来我们稍微走一走,走去食堂吃饭。” 燕清这个时候才发现,时间居然已经快接近黄昏了,肚子早就饿得没有了知觉,想到宋春临一直陪着自己,也从早到晚都没有吃饭,燕清心里就有些愧疚,要是自己能早点训练完,就不用害宋春临陪自己饿肚子了。 “对不起,害得你也没饭吃。” 宋春临并不太在意,出力的人又不是他,其实他也不是很饿。 两人来到食堂,大厨看到他们过来,立刻端上早就准备好的小灶,宋春临空间出品的时蔬小炒,大米,还有饭后水果。 燕清第一次见到草莓,一开始还不敢尝试,见宋春临连连吃了好几颗,才敢拿起一颗放入口中。 草莓一入口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好好吃,宋小公子,这个是什么,好特别浓郁的香味,不知道你从何得来的,我小爹爹最喜欢吃这种稀罕的水果了,你告诉我,我去买点回去给我小爹爹吃。” 宋春临朝他摇摇:“这个是我家后院种的,就剩这最后一批了,想吃就要等到冬天才有了,要不是为了犒劳你们,我才不舍得拿出来呢。” 这番话半真半假,真的是宋家后院确实种着草莓,但因为宋家人照料的好,宋春临还时不时浇灌灵泉水下去,所以宋家一年四季都能吃到草莓,而这产量仅限于自家人吃,多了就没有了。 宋春临拿出的这十几筐都是空间里摘的,三千人一人半斤也分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宋春临让食堂的大厨跟帮工们分了,就留下一篮子给他跟燕清吃。 听到宋春临说没有了,燕清就不再吃了,拿了一个干净的小碗过来装了一碗放着。 宋春临好奇地看着他:“你不吃了吗?” 燕清摇摇头:“不吃了,这些我能带回去给我小爹爹吃吗?” 宋春临有种心口被射中一箭的感觉,像燕清这种单纯听话大孝子竟然是别人家的,真是太可惜了。 “这个草莓一但碰了水就不能久放了,你还是吃掉吧,等休沐那天我再从后院找一点给你带回去给安怀伯夫人。” 燕清这下高兴了:“真的吗?不是说没有了?” “是没有了啊,但找一找还是能找到几个,数量不多而已。” 有就行了,燕清的要求并不高,能有几个给小爹爹尝尝鲜也是好的。 晚上宋春临还是回宋家,他也没有睡觉,而是洗漱完以后就进了空间里面,今天空间里难得看见大宝的身影,宋春临走上前,见他闷闷不乐的坐在田埂上,远处是耕地机在自动耕地。 “你怎么了?” 大宝看到宋春临进来,有些恹恹地应了一声,然后就不搭话了。 宋春临还以为他是因为宋春晓不理他才难过的,但是几番询问下来,发现大宝是在担心那个叫柳柳的小孩。 “你担心柳柳?” “嗯,人类小孩特别的脆弱,她的哥哥都伤成那样,那柳柳岂不是更惨。” 宋春临不知道该怎么回这句话,因为现在连他也不清楚,那柳柳到底被卖去了哪里。 “你真的很希望柳柳回来吗?” 大宝郑重点头:“希望,他们说柳柳是个很好的孩子,好孩子不应该遭受这些。” 宋春临没再说什么,只是摸了摸大宝的脑袋。 宋春临有一段时间没来过慈幼局了,如今慈幼局的变化非常大,户部那边因为皇帝的施压,总算是将钱款都送到了慈幼局,慈幼局的叔麽跟大婶们笑得合不拢嘴。 而孩子们在过了一个丰盛的年以后,听到管事叔麽说要给他们翻修屋舍,全都高兴的欢呼起来。 说是翻新,其实也就是修修补补一下屋顶,更换几个破洞的瓦片,有一些木梁也因为被虫子啃噬而摇摇欲坠,所有的修缮费用里,更换木梁就占了大头,其余的事情,他们都是能自己上便自己上。 宋春临过来的时候,正赶上孩子们上课,他站在门口远远看了一眼,那个柳柳的哥哥此时就坐在角落里,晒着太阳,看着孩子们上识字课。 慈幼局的孩子们自然是没办法识字的,但管事的叔麽觉得他们身后无人庇护已经很惨了,若是出去却因为不识字而找不到工作,那还怎么养活自己呢? 所以管事叔麽请了一个落魄读书人,以每个月半吊钱的价格,让他一个月来给孩子们上三次课,时间由双方商量拟定,课程内容也特别简单,就是认个字就行了。 孩子们除了学习认字,慈幼局的大人们也会教授孩子们一些基本的技能,比如女工跟厨艺,这两个都是比较容易找到活干的,大家学习的也很积极。 也许是长时间没有妹妹的消息,男孩此刻显得有些阴郁,明明是坐在阳光下的,但却让人觉得他周边的空气都冷了一些。 其他的孩子们并不靠近他,大概觉得他是怪人,只有同样被救出来的两个孩子平日里会自动去照顾他,三人大抵是同病相怜,男孩对着这两人也多了几分温和的神色。 宋春临看见一个女娘端着一碗黑漆漆的药走到男孩身边,她低声说着些什么,男孩似乎是听进去了,完好的手端起药碗将那苦药一口灌了下去。 “巧巧,谢谢你。” 叫做巧巧的小女娘笑着摇摇头:“松松哥哥,你放心,官府的人肯定能帮你把柳柳找到的。” 提起妹妹,松松神色温柔了一些,但很快又灰败下去:“放心,我已经没事了,你回去听课吧。” 宋春临就站在外面看他们互动,一直等到里面的课程结束了,那读书人收拾好东西走出来,在门口见到了宋春临,一时间还以为他也是慈幼局的孩子,但很快便否认了,首先光是宋春临身上的这套衣服,他就从未见过相同料子的,这么稀罕的料子,别不是什么勋贵人家,过来这边行善布施的吧? 想到这里,读书人立刻朝宋春临打手作揖,争取给人留个好印象,宋春临觉得这人有趣,也回了一个礼,双方并未交流,读书人行礼完后便离开了。 管事叔麽看见宋春临走进来,忙热情的迎了上去。 “哎呦,大恩人来了,快快快,快去备茶,顺便拿些茶点出来。” 宋春临制止了他,把自己一直拎着的油纸包往上提了提:“不用这么麻烦,备些热水就行,点心我自带了,也让你们尝一尝我家人新琢磨出来的饼干好不好吃。” “饼干?是很干的饼子吗?” 宋春临想了想,似乎也差不多,听到答案以后,众人便有些兴致缺缺了,宋春临一看便知道他们这是想岔了,也不解释,兀自走到桌旁,打开油纸包,将里面的饼干递给管事叔麽。 “喏,您尝一块,看好不好吃。” 管事叔麽已经能闻到盈满鼻尖的香味了,他眼睛一亮,拿起一块饼干尝了一下,入口确实比较干,但很酥脆,而且有种独特的香味,这个味道他尝不出来,想来应该是很珍贵的原材料吧。 宋春临见他的表情就知道他非常的满意,于是他挨个将那几个油纸包都给打开来,里面有饼干也有蛋糕,全都是宋阿麽亲手做的小零食,这些东西的制作方法都比较简单,原材料也很普遍,宋春临想在慈幼局开设一个烘焙班,让这些孩子们能多一点谋生的手段。 “这些饼干蛋糕大家都尝一尝,看看合不合胃口。” 众人闻言纷纷上手拿了一块,有人拿的是饼干,有人拿的面包,还有人拿了蛋糕,蛋糕面包都切成了小块,方便入口。 大家品尝过后纷纷赞不绝口,但也有人认为这些东西都太甜了,吃不太习惯。 古代人吃糖没有现代人那么普遍,所以这种甜度对他们来说确实太甜了一些,只能配着清茶一起吃。 宋春临问管事叔麽:“如果这些饼干蛋糕拿出去卖的话,您觉得能卖得上价钱吗?” 管事叔麽是个聪明人,宋春临说这话的时候他就想到了什么,于是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 “这些糕点我之前从未吃过,若是拿出去售卖的话,定然能卖得出去,而京城的贵人们向来喜欢稀罕的东西,越是少见越能卖得起价钱来,宋小公子,你这是想开糕点铺子了?” 宋春临:“是,也不是,要开糕点铺子不假,但开的人不是我,而是你们。” 管事叔麽心头突地猛跳,他按捺住激动的心情问宋春临:“宋小哥儿莫要开玩笑了,这些吃食我等都不会做,你要我们开铺子,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宋春临伸出手指指着外面的孩子道:“这些孩子将来长大了,大多会去哪里?” 说起这个管事叔麽就有些惆怅:“还能去哪里?能在京城找一份糊口的活计就不错了,不去为奴为婢,是他们最好的归宿,有本事的那些,还能在城外置办一份产业,若没本事的,那就稀里糊涂的过着,实在过不下去了,就沦为乞丐。” “那就是了,他们出去也找不到多少活计,京城这么多的人,慈幼局这么多的孩子,你们无钱无势无背景,人家起码还有父母作为依靠,但这些孩子们没有啊,他们什么都只能靠自己,能活着不饿死就已经是万幸了。” 说到这里,宋春临突然话锋一转:“所以,我决定让他们再多学一门手艺,一门独一无二的手艺。” “宋小公子不会是想让他们学着做这些糕点吧?” “正是,这些糕点目前市面上还没有,做法也不是很复杂,味道你们也都尝过了,确实是好吃的,虽然甜了一些,但其他点心铺子里的点心也很甜啊,都是配着茶水食用的,甜一些怕是也无所谓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可是我们怎么能请得起这样的师傅啊,宋小公子,不瞒你说,我们慈幼局最近修缮了旧屋,已经将朝廷给我们的银钱花掉了大半,若是再请一个师傅过来授课,怕是又要让孩子们挨饿了。” 宋春临摆摆手让他放心:“不用担心,那位师傅就是我的小爷爷,只要我跟小爷爷撒撒娇,他肯定会答应的,再说了,我小爷爷可喜欢孩子了,一下子能给这么多孩子授课,他肯定会高兴的。”这话他可没有作假,宋阿麽听到宋春临让自己去慈幼局上课的时候还有些顾虑,在宋春临的劝导跟撒娇攻势之下,很快就溃不成军,答应了宋春临的请求。 主要还是宋阿麽听到了这些孩子们的遭遇之后,便有些于心不忍,又联想到宋春临说起前世自己孤身一人活着的事情,心里更是越发的怜惜这些孩子们了。 第285章 下落 宋阿麽自然是不可能天天来慈幼局给小朋友们上课,他年纪大了,精神头不如以往,真的让他每天来上课,反倒会让他累着,宋春临跟管事叔麽商量,同那读书人一样,每个月来三天,上课所需的材料均由宋春临准备。 管事叔麽有些不好意思:“这哪儿成啊,既是给孩子们上课用的,一切材料都理应由我们准备才是。” 宋春临没有立刻反驳他,而是将那些材料一五一十的报了出来,其中还包括了各种烘焙用的模具,比如盆,打蛋器,蛋糕模具,面包模具,等等不下十余种,光是烤饼干需要用到的铁制烤盘,就不是慈幼局能买得起的。 大景的盐铁产业管理非常严格,买盐需要用到盐引,而铁器的原材料价格昂贵,普通人家能够拥有一口铁锅就已经算是小富人家了,平民百姓用得最多的还是陶锅。 宋春临报出的那锅碗瓢盆,林林总总加起来也要好几两银子了,而且他们可能不止需要一套,这么多孩子一起上课,少说也得准备个七八套才行,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管事叔麽越算心情越是沉重,他实在是没想到,学一门手艺居然如此费钱,这还是只是工具的钱而已,还不算那些材料,那些糕点他都吃过了,里面不只是面粉,还有鸡蛋,甚至还有一股奶香,是完全不会腥的奶香。 大景的百姓是不喝牛奶的,自然不知道牛奶要怎么去腥,甚至大部分的人根本没见过牛奶,管事叔麽想到这里,就已经萌生了退意。 “宋小公子,你说的这些材料,就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了,若是再加上材料这些的话,那可就是天价了,只是给孩子们学一门技艺的话,这代价未免太大了些。” 宋春临知道他是心疼钱了,但他让管事叔麽把眼光放长远一些。 “这类点心我敢说在京城你找不出第二家来,而且材料工具这些,就算那些人想要仿制也要花费上不少的时间,而你们可以抓住这个时间,将市场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且这些糕点,上至达官贵人,小到平民百姓,他都有受众的群体,咱们一开始也不需要卖那种贵的,就那些小个的纸杯蛋糕啊,饼干这些,你可以卖给那些平头老百姓,家里有点余钱的也不会吝啬这几个吃食的钱,做餐饮的回本快,比你去学其他的技艺要好上许多。” 宋春临花费了不少的口水,才总算是把管事叔麽给说服了,这样不仅能给孩子们多找一条出路,将来糕点销售出去,还能给慈幼局减轻一些负担,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说完了正事,宋春临这才有空问管事叔麽,关于松松的情况。 说起这个松松,管事叔麽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唉,不好说,这孩子心里有结,解铃还须系铃人,一日找不到他的妹妹,他是一日都不会好的。” 宋春临便是猜到如此,才没有一来就跟那孩子见面,实在是这件事其实不归他管,朝廷自有他们的人去追查被拐卖孩子的下落,但其实大家早就不报希望了,只是不敢告诉松松罢了。 宋春临拿起一个蛋糕,走到松松面前,松松刚吃完了药有点困,看见有人过来,也只是稍微抬了一下眼皮罢了,并没有看清来人是谁。 直到一个散发着阵阵香甜气息的蛋糕举到他的面前。 “尝尝,这个蛋糕还挺好吃的。” 松松并不是很饿,但那个蛋糕实在是太香甜了,光是闻着就让人觉得食指大动,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好半晌才伸手将蛋糕接过来。 “谢谢…你是?” “是大哥哥!”巧巧也拿着刚分到的饼干过来,说要同松松分享的,结果她一看见宋春临,就兴奋地围在宋春临身边,连饼干都忘了递给松松。 松松从巧巧的口中得知,眼前这位就是那天解救他们于水火的大哥哥。 “松松哥哥,你快看,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大哥哥,像天上的神仙一样从天而降,带着天兵天将来救我们的,可惜你当时都没看到,大哥哥那时候可威风了,好多军爷都听他的话呢。” 松松对此保持怀疑,但又莫名觉得宋春临身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感觉他说不上来,好像是在梦里见到过,也是相似的衣服,身上带着好闻的花香,给他喂了一口甘冽的泉水,喝完泉水以后,他浑身都是暖洋洋的,像是沉浸在温暖的水里,特别的舒服。 这些被松松当做了那时候他昏迷中的幻想,即使没有昏迷的时候,他也会幻想着有一个大英雄,过来解救他与妹妹。 可惜大英雄确实来了,却只救下了他,没能救下妹妹。 要是大英雄能来得早一些就好了。 松松似乎是被自己的这种想法给吓了一跳,他垂眸朝地上看去,想要借此掩饰自己的心虚。 宋春临不知道他心里的纠结,他只是蹲下身,问他还想不想见到妹妹。 松松沉默良久,才说了一句:“想,我想我妹妹了。” 随着话语一起落下的,还有决堤的泪水,松松边哭边哽咽着诉说自己的难过,以及懊悔,他所有的情绪都在此时发泄了出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管事叔麽跟其他人看到了,纷纷松了一口气。 能哭出来就好,这孩子一直将所有的情绪压抑在心底,大人都知道这不是好事,小孩子嘛,哭一哭,发泄一通,把心里的郁气都吐出来,心病就差不多好一半了。 宋春临就坐在一旁,在他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给他递上几块帕子,松松哭了大约有两刻钟,眼皮肿胀,鼻头通红,还不停打嗝。 三块帕子都浸满了泪水跟鼻涕,松松反应过来的时候,不好意思的看着宋春临,打着嗝还不忘跟宋春临保证自己一定会洗干净帕子的。 宋春临嫌弃的看向那三块帕子:“不了吧,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松松闻言更不好意思了,头埋得低低的。 宋春临坐在一旁,问他愿不愿意参加烘焙培训班。 “烘焙?那是何物?” “就是一门技艺,专门制作各种糕点的,学成以后你们就能多一个进项,慈幼局虽然有朝廷拨款,但养活这么多孩子并不是容易的事情,而且你今年也十二岁了吧?” 松松咬了咬下唇,缓缓点头。 慈幼局的孩子满十四就会放出去让他们自谋生路,他今年虚岁十二了,顶多三年,他也要从慈幼局离开,如今他身无长物,出去也只能乞讨为生,若是将妹妹给找了回来,那他又拿什么养活妹妹呢? 松松是个聪明的孩子,宋春临稍微一点拨,他就明白问题所在,于是他眼神坚定的看着宋春临。 “大哥哥,那个什么烘焙班,我真的可以去学吗?会不会很贵?”最后那一句,松松说的中气不足,他现在囊中羞涩,若是需要花钱,那他也是万万没有的。 宋春临仿佛看出了他的顾虑,笑着告诉他:“不用花钱,这是社会上的善心人士捐助的,你安心学习就是了。” 松松的肿泡眼似乎迸射出光芒来,他急切地问宋春临:“此话当真?我们真的不需要花钱就可以学习吗?” “自是当然,不光不需要交学费,你们学习所需的材料也是由我们给包了的,做成的成品你们还可以拿出去贩卖。” 松松万万没想到世间竟然有如此好事,古代人想要学习一门技术,首先要给够拜师费,其次还要给师傅做几年的学徒,而当学徒是没有工钱的,也就是免费替师傅一家做白工,本质上跟奴仆也差不多了,师傅心情好了,就教徒弟一点,有些黑心的还可能一点都不教,就留着学徒一直给自己做白工。 松松还以为宋春临说的开班授课也是同学徒那种一样的,万万没想到宋春临不但不需要他交学费,也不用他拜师,而且慈幼局所有人都可以学,不仅是孩子,大人们也可以一起学习。 能习得一项技艺,大人们显然比孩子们更兴奋,这可是白得的手艺啊,搁谁谁不兴奋呢? 宋春临看着松松的手脚,在他受伤的手脚都点了一下:“想要上课,得先把自己身上的伤给养好,缺胳膊少腿的干活不利索,知道吗?” 松松听到宋春临嫌弃自己,忙说自己一定好好养伤。 “大哥哥放心,我身子骨壮实着呢,肯定很快就能好起来了,求求您让我去上课吧,我想学会了去摆摊,我还要养活妹妹呢。” 宋春临奸计得逞地笑了:“那你得加油哦,还有半个月就开始上课了,到时候要是大家都能做,你不能的话……” “我一定会好起来的!” 自从松松发誓说自己一定会好的时候,他果真肉眼可见的开始越来越好,不光是身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大概是有养活妹妹这个重任在前面充当胡萝卜,这半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很听话的吃药,适当的锻炼,争取早日能进入课堂。 管事叔麽看到他这样都觉得倍感欣慰:“还是宋小公子有办法啊,瞧瞧,这不是好多了吗?” 随着松松身体的日益好转,慈幼局的几个烤炉都完成竣工,这个烤炉制作程序并不复杂,只是体积稍微大了一些,宋春临让他们做了三个,中间从烘焙的教室走到烤炉的这一段路,他让人搭了棚子,这样就算是下雨天,也不用担心食物会淋雨了。 除了这些硬件设施,还有各种工具模具也打造完成,因为技术受限,所以这些铁盘看起来更为笨重一些,抬动的时候可能会有些重,不过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解决了烤炉跟工具,接下来的材料就很简单了。 宋春临再次来到慈幼局的时候,松松已经能够拄着拐杖走两步了,看到宋春临过来便笑着迎了上去。 “大哥哥,你来啦!” 松松走了几步就有些摇摇欲坠,身边的巧巧立刻把椅子拖过来给他坐下。 宋春临瞧他恢复的还不错,整个人也没有之前那么颓废了,看来精神暗示跟灵泉水的双管齐下还真是有用。 松松并不知晓自己被宋春临拿来做了小白鼠,他现在每天都活得努力积极,也并不全是精神暗示的功劳,更多的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不然也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下还能顽强地活着。 越是看松松这样努力向上的样子,宋春临越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根据那些派出去查案的探子传回来的消息,松松的妹妹十有八九已经惨遭不幸,如今松松的精神支柱就是他的妹妹,这样残忍的事情,他无法说出口。 每一次宋春临都要催眠自己,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没有下落就是最好的结果,与其让他知晓妹妹可能不在的残酷真相,还不如就这么一直吊着他,让他能有个支撑他活下去的念想。 关于松松妹妹的消息,宋春临只在私底下告诉了管事叔麽,叔麽闻言也是叹息一声。 “我早就猜到了,那群匪徒穷凶极恶,松松逃跑试图通风报信,这已经惹恼了他们,这种人最喜欢在朝人的心窝子里捅刀了,那孩子落到了他们的手上,还能有个好的吗?” 宋春临告诉他:“这件事您自个儿知道就好,现在松松只能靠着他妹妹这个念想活着,咱们就不要告诉他,若是将来有朝一日他想知道的话,您在告诉他。” 管事叔麽还有点心存侥幸:“不是说下落不明吗?既然只是下落不明,也不一定就是没了,反正到时候他问的话我就如实告诉他,至于他是如何想的,我们也不好左右。” 宋春临点头:“先撑过这一两年吧,时间一长,他总会想通的。” 管事叔麽也道:“也只能这样了,宋小公子,此事也有劳您一直帮忙打听了。” “举手之劳罢了,不足挂齿。” 第286章 打发 家里有壮劳力,宋大庄春耕的时候完全不需要亲自下地了,他就站在田埂上指挥,身边还跟着一串来现场听课的学生。 这些学生有年轻稚嫩的少年,也有垂垂老矣的耄耋老人,更多的还是正值壮年的汉子们,宋春临站在不远处观察,发现在队伍的最末端,居然还有两个女娘跟三个小哥儿,五人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宋春临对他们还有点印象,五人当中其中一个女娘跟哥儿是姐弟,其他三人分别来自三家,全都是家境贫寒的孩子,家里只有官府规定的三亩永业田,一年到头刨去各种税,能落到他们口袋里的粮食所剩无几,所以这几家还都要额外租其他人家的地来,扣掉租子,剩下的刚好够一家人糊口。 看来宋大庄的这个农业学堂办得不错,便是连宋春生在一旁也能指点几句,宋春生在种地这方面的悟性甚至比宋大庄高,很多时候宋大庄还没想到更好的形容词,宋春生却能脱口而出。 看着跟众人高谈阔论的大儿子,宋大庄倍感欣慰,这个儿子一向老实又勤快,也一直是弟弟妹妹们最忠实的依靠。 宋大庄看着大儿子,哪哪都满意,要是再能来一个大孙子,他就更满意了。 今天地里的活已经干完了,宋春临才拎着一个大水壶上前,给每人都倒了一杯掺了灵泉水的茶,茶水里放了少许冰块,喝起来会凉快一些。 “宋小公子,咱们今年种的这些地,够大家的口粮了吗?” 宋春临掐指一算,沉重摇头。 众人听闻噩耗发出今年的第一声哀嚎,宋春临充耳不闻,伸脚踢了踢,让他们收拾回去食堂吃饭。 一群人又哀嚎着爬起来,像死狗一样拖着酸痛的身体走回军营里的食堂。 建好食堂以后,这群士兵一日三餐都是在那边吃的,宋春临请的大师傅手艺很好,还在宋家厨房进修过,炒出来的菜味道自然更好了,燕清在这边呆了一个多月,整个人似乎又大了一个号,连安怀伯本人都发现了不同。 “这小子真是去训练的吗?他怎么比去之前还胖了一圈呢?” 安怀伯夫人沉默不语,他也正纳闷呢,这孩子在军营里的伙食难道比伯爵府里的还要好?而且这娃已经够高够壮了,他认为儿子没有必要再长高长胖了,一个熊一样的汉子是很难找到老婆的,安怀伯好歹还比他儿子矮了一个头,也没有燕清那么壮硕,要是跟儿子一样又高又大的话,安怀伯夫人第一个就嫌弃他。 安怀伯似乎还不知道老婆心里的吐槽,还在那边一个劲的夸小儿子长高长壮了好,安怀伯夫人听了直翻白眼。 燕清回味起食堂今天的酱肉包子,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父亲,小爹爹,那食堂的饭食味道真的很好,儿子每日训练的量越大,吃的也就越多,平日只能吃三大碗,现在需要五大碗才行,父亲,我们也把家里的厨子送过去进修一下吧,不然以后儿子的训练结束了,就吃不到食堂的菜了。” 这下轮到安怀伯翻白眼了,这臭小子,家里的厨师可都是出身御厨世家,手艺在京城也是能排得上号的,怎么到了小儿子的嘴里,竟然还不如一个在军营里做大锅饭的,这可让他情何以堪。 吐槽归吐槽,真让那厨师去军营里进修的话,恐怕人家第一个撂挑子不干了,他可是难得找到这么一个厨子,能做出合他夫人口味的饭菜来,再换他可折腾不起。 安怀伯夫人听着儿子的夸赞,也生了几分好奇的心思来,他上次去长公主的府里,也听闻长公主夸赞过宋家人的手艺,那军营里的厨子还是宋家人亲自调教的,那么在宋家,岂不是能吃到比军营食堂还要好吃的饭菜? 一向喜好美食的安怀伯夫人醍醐灌顶,对啊,他怎么没想到直接去宋家吃最好的,何必好奇军营里那次一等的呢? 军营里的厨子若是听到这一句内心的独白,恐怕都要气得哭出来吧。 安怀伯夫人想到就干,立马差人拟了拜帖,要求上门拜见。 宋家不是第一次收到拜帖,但还是第一次没有被递拜帖的人甩脸子,那些人自诩出身高贵,连派来递拜帖的人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样子,好似自家主子给了宋家多大的恩赐一样。 面对这种自视甚高的人,宋大庄一向的做法便是直接打出去,拜帖也扔回对方的脸上,并且警告对方别再上门。 安怀伯夫人派的人却不一般,旁人不过派一个小厮或者车夫就打发过来了,而安怀伯夫人派出来的是自己的得力助手,伯爵府大管事,主子们的左膀右臂,可以说光是身份上就给足了宋家尊重和面子。 宋大庄接过拜帖,打眼一瞧,哦,不认识,于是又抬眼望向大管事。 “敢问安怀伯是谁?” 大管事还以为宋大庄会问他帖子上写着什么,却没想到一介乡野村夫居然还识文断字,这倒让他对这个宋家高看了几分。 “回宋老爷,我们家夫人同勇毅侯府有些亲戚关系,上次宋小公子还去过我们府里做客。” 他一说做客,宋大庄就明白了,但这个对方会上门这件事他却是怎么也料不到的,于是只能让大管事先进去坐着等一会儿。 “你们且先坐着等一会,宁哥儿,过来给几位看茶。” “好的爹,我这就去沏茶。” 大管事有些受宠若惊,身后一直跟随的两个奴仆也有些不知所措,宋大庄再三要求下,才战战兢兢坐了半个屁股。 宋大庄让宋春生去隔壁把老爷子叫回来,老爷子听到有客来访,还有些纳闷什么客人这么神秘,还递了拜帖。 宋爷爷回到家里,大管事早早放下茶杯站了起来,宋爷爷举了一下手,示意他不用站起来。 大管事却道:“老人家您是长辈,这礼不可废,无规矩不成方圆。” 对方既然都这么说了,宋爷爷也没再强硬要求,而是拿起了拜帖细细观看,方才宋大庄只注意到了访客的名字,宋爷爷仔细查看,才闹明白,合着这两口子是听了长公主跟儿子燕清的话,想来宋家做客,尝一尝长公主口中的美味佳肴,最后他还里面标注了,他们自带食材。 宋爷爷都被逗乐了,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为了一口吃的不择手段的,果真是当代奇观。 但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那便来呗。 “告诉你们家主子,这帖子我们就接下来了,唔,后日正好家里人都有空,那就后日宴请你家主人,食材你们不需要自带,我们这儿什么都不缺,如何。” 大管事欣喜过往:“甚好甚好,只是这食材到底不是我们这些做下人的能说了算的,我回去还得禀报主人,只是我家主子没别的爱好,就是好这口吃的,而且食材肯定是早早同人预定了的,恐怕不好退……” 言下之意就是,食材还是得拿过来,不然不就浪费了吗? 宋爷爷见对方如此坚持,也只能后退一步,让对方少拿点过来。 大管事见事成,欢天喜地的要离开,末了还被热情的宋阿麽装了好几盒饼干带走,这些饼干都是宋阿麽最近的试验品,家里的人实在是吃不下了,只能送人。 但在大管事的眼里,就是宋家人热情好客,接人待物之类的都抓不出错处来,而且他们家看起来似乎都是识字的,这才是最令他在意的点。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才会全员,从长辈到晚辈,全都识字,他们家不是就只有大孙子去上过学堂吗? 这边宋春临正在给要慈幼局上课的孩子们准备物资,第一堂课宋阿麽说做点简单的,不需要牛奶的鸡蛋糕,所以他需要准备的只有鸡蛋,面粉,以及白砂糖这三样东西。 烤盘什么都是提前送过去了的,铁铸的盘子非常重,即使尺寸很小,那些孩子们也搬不动,但他们的烤炉很大,只用小的托盘太浪费柴火了,在古代柴火也是一项资源,可万万不能浪费。 晚上回来的时候,宋春临便知道这件事情,他对安怀伯夫人的印象还不错,燕清就是个傻憨憨,这父子俩愿意来做客,那就好好招待着呗。 “正好前一天小爷爷要教那些孩子们做鸡蛋糕,既然这个安怀伯夫人是个吃货,那咱们不如投其所好,吸引他入股投资呗。” 宋爷爷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投资,但入股是听懂了。 宋春生笑着问:“这算不算春临说的那种,嗯合伙人呢?他出钱,孩子们出力,我们出技术,然后合伙把做蛋糕这项事业发扬光大。” 宋春临朝他哥哥比了个大拇指:“正是如此,我问过顾逢月了,安怀伯夫人没嫁人之前就很有经商头脑,他们家好几个危机都是他提出的问题来帮忙度过的,出嫁时据说十里红妆,送嫁的队伍排得老长了呢,他娘家给的田产铺子不计其数,全都被他经营得红红火火,要不然他怎么有实力在春寒料峭的时候,还能买到南边的鲜笋。” “所以春临你是希望对方能出钱,或者出个铺子,给慈幼局的孩子们卖蛋糕?” “是的,爷爷,你想啊,这蛋糕现在可是我们家才有的独一份的方子呢,这么新奇的东西要是拿出去卖,你会不会因为好奇而去买一个尝一尝呢?又或者,当你路过蛋糕店的时候,会不会被那些烤蛋糕面包的香气吸引住呢?” 宋爷爷回想起曾经宋阿麽给家里人做蛋糕的情形,当时那蛋糕还没出炉呢,独属于蛋糕的香味就已经从缝隙里传出来了,他一直不怎么喜欢甜食,但那一刻,他必须承认,他真的有被吸引到。 宋爷爷想到这里,也给与了小孙子肯定:“春临说的对,这确实是个好主意,而且他背后可是整个伯爵府,孩子们靠着他做生意,那些地痞流氓定然不敢欺负他们,一举多得,甚好甚好。” “既然如此,那我便再多准备一些材料,小爷爷,辛苦您那天多做一些蛋糕出来,咱们也让那位伯爵夫人尝一尝鸡蛋糕的味道,保证他吃了便忘不了。” 宋阿麽哈哈大笑,轻轻戳了戳宋春临的脑袋:“就你鬼主意多,那后天我就多做一盘出来,让你带回来给那位伯爵夫人。” 于是等到慈幼局烘焙班开课的那一天,孩子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传说中的烘焙老师,能做香香甜甜小蛋糕的烘焙老师。 鸡蛋糕的做法其实很简单,原材料就是玉米油、面粉、鸡蛋跟糖,现代肯定是要加牛奶的,但是宋阿麽说纯鸡蛋的也很香,而且牛奶在这个时代不易得,换成水也是可以的,成品会少一点奶香,但成本却降低了很多。 宋阿麽就站在前方的操作台上,他将所有材料分门别类的摆好,然后才开始告诉孩子们该怎么制作鸡蛋糕。 这东西说简单确实挺简单,说不简单,它又需要精准的克数,古代自然的量不了的,宋阿麽只能凭借自己的理解,告诉他们鸡蛋糕大致的用量,计量单位尽量使用瓢羹,这样孩子们更加通俗易懂些。 这堂课是大家一起上的,分成了好多个小组,大家分配工作,按照宋阿麽说的步骤,一丝不苟地完成着,宋阿麽说到最难的部分,那就是打发,现代能使用工具,古代就只能依靠纯人力去打了。 一些力气小的孩子还没打几下就开始觉得累了,便是连一些大孩子都有些吃不消,可是明明宋阿麽打的时间并不长,做出来的成品看起来却极为成功,看得一群孩子一愣一愣的。 宋阿麽提醒他们一旦开始打发,后面就不适合停下来太久,因此大家难得团结起来,一个人累了,立刻换成下一个,争取能在最短时间内将蛋清给打发好。 第287章 入股 今天的课程松松只能在一旁看着,他的手臂才刚好没有多久,还不能提重物,但是他上课很认真,虽然不能动手,却把每一个步骤都牢牢记在了心里。 孩子们的力气十分有限,最后还得交给大人们去帮忙完成,打发好的蛋清混合之前的蛋黄做成的面糊,上下翻拌均匀,倒入提前刷过油的模具,再轻轻震一下模具,几个大人帮忙抬着弄好的鸡蛋糕放入烤炉。 孩子们第一次制作鸡蛋糕,宋阿麽知道一定会有失败品,所以他特意多做了几份,待会一起分给孩子们吃,等他们吃过了真正的鸡蛋糕以后,才会知道自己做的为什么会失败。 果不其然,最后的成功的鸡蛋糕只有两盘,其余的要么没有发起来,要么底下烤焦了,不过去掉焦的部分,上面那部分还是能吃的。 宋阿麽每一盘都尝了一口,然后指出这一盘失败的地方,唯有烤焦的那个,他提醒烧火的大娘,火烧的太旺了,下次当烤炉达到预期的温度以后,就可以撤走柴火了。 点评完了以后,宋阿麽才让大家尝一口自己做的,吃过了自己做的鸡蛋糕,再分食宋阿麽做的鸡蛋糕。 “来来来,大家排好队了,一人一个,不许抢,不许插队,不然就没收你们的鸡蛋糕。” 听到会没收鸡蛋糕,所有孩子都乖乖排起了队伍,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一人分了一个刚出炉的鸡蛋糕。 捧着属于自己的鸡蛋糕,孩子们激动的互相展示,似乎是想证明自己的鸡蛋糕是最完美的。 看着孩子们活泼可爱的样子,管事叔麽跟一众叔麽大娘全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分发完了孩子们的,还剩下两盘鸡蛋糕没有分完,宋阿麽朝管事叔麽他们招招手,指着那盘剩的多一些的,让他们给分了吃。 “这些是给你们留的。” 管事叔麽非常惊讶:“给我们的?这可使不得,都是些金贵的食材,给孩子们吃就行了,我们都是大人了,哪儿还能同孩子们抢食的?” 宋阿麽笑着道:“谁说大人就不能吃了,而且你们也出了力的,都给我拿去吃,吃不完也可以带回去给你们的家人尝尝,也算是提前给鸡蛋糕打那个什么,哦对,广告,广而告之,这也是春临的主意,他说酒香也怕巷子深,提前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到时候开店了就会有人来买。” “原是如此,小宋公子说的有道理,来,大家都过来分一分,吃不完就带回去,给家人也尝尝这新鲜吃食。” 一听到自己也能分到鸡蛋糕,这些大人们显得比孩子们还要激动,方才制作的时候他们可是全程观看的,里面放的可都是鸡蛋面粉以及白糖这样的珍贵食材,尤其是那白砂糖,他们都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糖,而宋阿麽制作时可是放了好大一包糖下去,这么多糖做出来的食物,那可堪比山珍海味了。 于是众人非常欣喜的将鸡蛋糕平分了,所有人也没急着吃,都只是掰下一小块放嘴里尝了尝味道。 “真好吃啊,难怪要放这么多的鸡蛋跟糖。” “还有面粉,乖乖,那面粉可真白啊,这么好的面粉,却只是用来做糕点的。” “我要带回去给我家小孙子尝一尝,还是托了宋小公子的福气,要不然咱们也吃不上这样好的东西呢。” “是啊,多亏了宋小公子。” 宋阿麽拿着剩下的那些,放入自己带来的竹篮子里,同管事叔麽他们告了别,坐着自家的马车回了村子。 第二天燕清带着自家小爹爹如约而至,宋家人热情的欢迎,宋春临特意把鸡蛋糕摆在桌上待客。 安怀伯夫人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糕点,觉得很是稀奇,忙问儿子可有在军营里吃过这个。 燕清看着眼前的糕点,摇摇头,他拿起一块闻了闻,甜香甜香的,咬下一口,松软可口,甜度也刚刚好,不会腻得发齁,燕清三两下就吃掉了一块。 安怀伯夫人见自家儿子吃得如此香甜,也被吸引着拿起一块,他吃相斯文,不会显得狼吞虎咽,但也很快就吃掉了一个。 吃完以后,安怀伯夫人才意识到宋家人还全都看着自己呢,于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宋爷爷,晚辈正好跟顾逢月是一个辈分的,就厚着脸皮也叫您一声爷爷好了,不知爷爷家的这个糕点,是从哪里买的,我也想买上一些。” 宋爷爷呵呵一笑,也不说糕点是从哪里买的,反问对方,好不好吃。 回答他的不是安怀伯夫人,而是燕清,他已经吃下第二块了,正在尝试吃第三块,被自家小爹爹斜眼一瞪,哆嗦着收回了要去拿糕点的手。 听到宋爷爷问好不好吃,燕清忙不迭点头:“好吃好吃,我从未吃过这样的糕点,松软可口,也不会像别家糕点那样干得噎人,别说我小爹爹了,我自己也想买点回去,饿了就能吃一块。” 宋爷爷还是笑眯眯的,告诉父子俩,这个东西,叫做鸡蛋糕。 “鸡蛋糕?难道是用鸡蛋做的吗?” “正是,这些鸡蛋糕,用的是鸡蛋,面粉,白糖做成面糊,倒入模具烤制,冷却后脱模倒出,就是你们眼前的鸡蛋糕了。” “只用鸡蛋面粉跟白糖?白糖是何物?也是糖的一种吗?” “这个不重要,如果夫人你想要买,可能现在还有些困难。” 看着宋爷爷脸上的为难之色,安怀伯夫人眉眼向上一挑,原来是在这里等着他呢,于是他脸上的笑意便收敛了几分,只淡淡开口。 “不知道宋爷爷所说的困难,是指的何事?是钱,还是权,亦或者,是其他的东西?” 宋爷爷一听他夹枪带棒的话就知道对方想岔了,不过他并不介意,而是把宋春临交代的事情和盘托出。 “不知道夫人可听说过,京城里的慈幼局。” “慈幼局?”安怀伯夫人不理解,话题怎么就岔到了慈幼局上,但还是耐着性子让宋爷爷说下去。 “我老伴跟孙儿如今正在赞助慈幼局的孩童们,我老伴负责授课,我孙子负责一切材料,你今日吃到的这个鸡蛋糕,便是出自慈幼局的孩童之手。” 听到如此好吃的糕点,居然只是出自孩童之手,燕清父子俩立刻睁大了眼睛。 燕清不可思议道:“这是一群孩子能做出来的吗?” 自然不是,这都是宋阿麽一个人做出来的,但宋爷爷自然不能这么告诉他们,只是摸着胡须笑而不语。 安怀伯夫人隐约知道宋家的目的是什么了,声音也不像方才那样冷,只是淡淡开口,问宋爷爷是不是想帮那些慈幼局的孩子们。 宋爷爷点头应是:“这是自然,虽说那些孩子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我小孙子心善,想要帮这些孩子们一次,于是这才请动我老伴出面,开班授课,教他们制作这种鸡蛋糕,这样将来他们也能多一条谋生之路。” 安怀伯夫人:“宋爷爷说的这谋生之路,似乎也需要不少本钱呢。” “那是自然,光是一个最简单的鸡蛋糕,就需要新鲜鸡蛋,面粉,还有更少见些的白糖,这三者缺一不可,若是想鸡蛋糕更好吃一些,还需要放牛奶,就是牛产出的奶水。” 燕清皱着眉:“牛产出的奶水可腥了,那玩意能喝吗?” “能喝,怎么不能喝了?”宋春临端着一个托盘出来,上面摆放着几个大竹筒,用油纸覆盖在上面,旁边摆放着芦苇吸管,他把托盘上的竹筒放在两人手边的桌子上,还贴心的替他们戳上了吸管。 “二位,请尝尝,我们家的奶茶。” 安怀伯夫人摸了摸竹筒,居然是冰凉的,于是好奇地叼住吸管,缓慢吸了一口上来。 这一口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可以喝出里面的液体里似乎是奶,因为奶味很重,而除了奶味,还有一股子属于茶水的清香,两者结合在一起,居然意外的好喝。 宋春临眼睛亮亮的看着父子二人:“怎么样,好喝吧,这个就是用牛奶做成的饮品,你们能喝出腥味吗?” 父子俩齐刷刷摇头:“没有,相反我觉得这是我喝过最好喝的奶了,而且还是冰凉的,你怎么做到的,难道是放入进水里泡过吗?” “自然不是,里面加了两个冰块,所以喝起来才会冰冰凉凉的,现在还不是很热,等到天气热起来的时候,里面还可以多加几个冰块,喝着更舒服。” “宋小公子这个时间还存有冰块吗?”安怀伯夫人发出疑问,大户人家会有冬日存冰的习惯,那些冰都有专门的冰窖储藏,等到夏日才会拿出来消暑降温。 而宋家的屋子虽然够大,但要建一个冰窖肯定是不可能的,他们是庄户人家,要挖也只会挖存储食物的地窖。 也不难怪安怀伯夫人会有此疑问,因为大景现在还没有硝石制冰出现,所以冰块在大景也算一个稀罕物。 宋春临并没有正面回答安怀伯夫人的疑问,他又把话题转到了慈幼局里的孩子们身上。 “那些孩子们虽然能学到一门技艺,但如果做出来的成品卖不出去,亏的还是他们自己,所以春临斗胆,想邀请表哥入股,当然,表哥不需要现在就给我答案,只是方才表哥已经尝过鸡蛋糕的味道了,这还只是所有糕点里最简单的一种,我家小爷爷还会更多种糕点的做法,保证同京城那些糕点铺子里的点心,都不一样,表哥大可再等一段时间,等他们学会了其他的糕点,再做定夺也不迟。” 第288章 伴手礼 安怀伯夫人看着笑得狡黠的宋春临,忍不住戳了戳他的脸颊:“我说你今天这小嘴怎么这么甜,也好,且让我先看看,今日你打算如何招待我这位表哥呢?” 一旁的燕清似乎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瞪圆了眼睛看着小爹爹跟宋春临:“小爹爹,你跟他称兄道弟,那我该叫他啥啊?” 好家伙,宋春临看着平白比自己低了一个辈分的燕清,也是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 燕清一直到开饭前还在同安怀伯夫人碎碎念,说自己都比宋春临还要大这么多,怎么好意思叫他喊一个比自己还小的人舅母呢。 “他们这都还没有成亲呢,我才不要。” 安怀伯夫人觉得自己的耳朵要被儿子念叨出茧子了,要不是这还是在别人家里,高低他得抽一下这不孝子的后脑勺。 好在燕清的碎碎念在上菜的时候彻底停了下来,直到安怀伯夫人是喜欢美食的人,所以今天的菜单是宋春临拟制的,材料他出,操刀的是宋阿麽跟宋秦氏,周宁在一旁打下手,陈渔儿负责看好孩子们,大家各司其职,才做出了这一桌子的美味佳肴。 安怀伯夫人一眼就看到了桌上的白灼虾,惊讶那虾居然如此硕大,还有一盘金灿灿的颗粒状的东西,就连碧绿的蔬菜也是他从未见过的。 荷塘月色炒的是莲藕、荷兰豆、木耳、胡萝卜,里面只有莲藕跟木耳,安怀伯夫人跟燕清是认识的,其余的荷兰豆跟胡萝卜两人都是第一次见。 金玉满堂里的玉米粒甜滋滋的,配着青豆加火腿粒,不光颜色好看,味道也美,安怀伯夫人似乎很喜欢,连着加了三勺。 农村待客必定要宰鸡,宋家的鸡从小就喂灵泉水,鸡肉的味道清甜细嫩,被宋阿麽做成了叫花鸡,当一个泥团被端上来的时候,安怀伯夫人跟燕清都以为自己看错了。 他有些错愕的问宋家人:“这个泥疙瘩,也是菜吗?” 宋阿麽微笑颔首:“正是,夫人稍等,打开来就能吃了。” 父子两人都觉得半信半疑,然后泥团子由宋大庄拿到一旁砸开,打开泥疙瘩,里面是用荷叶层层包裹的一整只鸡,随着一层又一层的荷叶被剥开,独属于叫花鸡的香味扑鼻而来。 “好香,这味道,似乎是放了上好的花雕。” 宋春临心道不愧是吃货,连放了花雕酒都闻出来了。 刚打开的叫花鸡还有点烫手,宋大庄用刀将鸡粗暴拆解,先给两位客人一个大鸡腿,安怀伯夫人连连说不要不要,但架不住那鸡腿是真的香啊,他低头闻了闻,没有一点腥味,反而有一种其他香料的味道,他闻不出来,私下一块鸡腿肉品尝,鸡肉滑嫩,味道也腌制得恰到好处。 这一顿饭吃得安怀伯夫人非常满意,宋家人瞧见他的神色,便知道那入股的事情已经十拿九稳了,接下来就是教会那些孩子们更多糕点的做法。 饭后,安怀伯夫人跟燕清双双坐在椅子上,父子二人不约而同地抚摸着自己臌胀的肚皮,实在是吃得太撑了。 周宁给两人端上助消化的酸梅汤,里面也放一块冰,喝下去凉凉的,感觉味道也比常温的更好喝了。 小半杯酸梅汤下肚,安怀伯夫人觉得自己胃也舒服了一点。 两人回去的时候,手上还拿着宋家给的伴手礼。 燕清好奇地打开伴手礼,发现里面摆放着的居然是一些形态各异但全都扁扁的饼子。 “这玩意是饼子吗?怎么这么小,还这么硬?”燕清带着疑惑咬下一口,发现饼干并不是硬,而是脆,酥脆的黄油曲奇,还有葱香薄饼,每一种的味道都是燕清跟安怀伯夫人从未尝到过的。 两人方才在宋家已经吃得很饱了,所以每一样都浅尝辄止,燕清实在是吃不下了,正准备盖上盖子,却发现底下居然还有两层。 下面那一层是酥皮蛋挞跟奶油泡芙,最底下的是牛角面包跟毛毛虫。 安怀伯夫人看着这形态各异的糕点,一时之间竟然无从下手,只得让燕清先收起来,等回到了府里再做打算。 “清儿,你觉得,就这些糕点,在京城能卖的上价钱吗?” 燕清不假思索道:“当然能卖的上价啊,小爹爹觉得好吃的东西,在京城肯定能卖的上好价钱,而且这些可都是宋家的独一份,我还从未在别家糕点铺子里见到过呢。” 这就是安怀伯夫人最疑惑的地方,按理说如果真有这么好的手艺,为何不自己开店呢?宋家这两年过得也不算差吧,京城里人人皆知永乐村有个宋家,能种出高产的粮食,还有个护国神射手坐镇,又同侯府结了亲,据说长公主殿下也同他们家走得很近,这样的身家背景,又掌握着顶级秘方,自己开店的话,定然能赚个盆满钵满。 而他们现在却拿着这样的手艺,去帮助一群跟他们毫无关系的孤儿,这可真是有意思得紧呢。 晚上安怀伯从衙门那边回来,就看见妻子难得等着自己一起吃饭,再瞧一眼饭桌上摆着的东西,他忍不住皱了皱眉。 “这些看起来像是糕点,夫人,怎么不叫人传膳,光吃糕点怎么能饱呢?” 安怀伯夫人递给他一块黄油曲奇饼干:“试一试,看看好不好吃。” 安怀伯不假思索的吃了下去,嚼了几下,说有点干,他想喝水。 一旁的燕清默默给亲爹倒水。 “父亲,你觉得味道如何,除了有些干之外……” “味道尚可,怎么,这些都是你小爹爹新研究出来的吃食吗?” 安怀伯夫人:“要真是我自己做的便好了,这些啊,都是从宋家带回来的。” “宋家?”安怀伯终于正色了起来:“这些都是吗?我瞧着挺眼生的,他们是从哪家糕饼铺子买的?” “不是买的,这是他们自己做的,回来的时候给我装了一些,喏,那边还有。” 顺着老婆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个食盒放在那里,食盒是打开的,里面的装的几样食物跟桌子上摆放的一模一样。 第289章 吐司 “这些糕点的味道都很独特啊,不错不错,好吃好吃。”安怀伯人高马大的,一口一个小泡芙,两口一个毛毛虫,安怀伯夫人看得频频皱眉,这吃相也太粗鲁了些,当真是人老珠黄,越看越嫌弃了。 安怀伯似乎没接收到老婆嫌弃的眼神,兀自吃得开心,一旁的燕清也在兢兢业业给他亲爹倒满茶水。 不多时安怀伯就已经吃了个半饱,剩下的一半则被茶水填满。 他抚摸着圆鼓鼓的肚皮,真情实感地打了一个饱嗝,这下安怀伯夫人不仅是嫌弃了,他都想开口骂人了。 “你一把年纪的注意一点吧,好歹是个王公贵族,基本的礼仪都没有,出去那不是惹人笑话?” 安怀伯不以为意:“这不是在家里吗?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这东西吃着还不错,每样的味道都很新奇,清儿啊,你下回去军营的时候能不能问问那位宋家的小公子,让他把家里的厨子借咱们几天。” “借厨子?”燕清一脸古怪:“宋家没有厨子,这些都是宋春临他小爷爷做的,爹啊,你恐怕借不来。” 这个安怀伯还真没有想到,在他的印象里,但凡稍微有点势力的人家,基本都是奴仆成群的,再不济,也不会再让家里的长辈下厨做饭,这宋家他要是没记错的话,宋春临他爹跟他叔叔可都是有爵位在身的,更别说宋春临还顶了一个护国神射手的头衔,虽然没有什么用处,但护国二字的分量就足够重了,不可能家里一个奴婢都没有吧? 安怀伯夫人告诉他,还真有没有仆人,燕清也在一旁佐证,宋家确实没有奴仆。 “今儿我们去宋家吃了顿便饭,做饭的不是他 小爷爷,便是他娘亲婶子,打下手的是一众小辈们,说实话,虽然宋家人事事都要亲力亲为,但瞧着家族和睦,倒是比不少表面光的大户人家还要好得多。” 安怀伯若有所思:“我同宋家还没打过交道,但无事献殷勤,他们送的这些伴手礼,可也有说法吧?” 安怀伯夫人斜睨了他一眼,还算他有脑子。 “他们希望我们家入股,开一家糕点铺子,宋家出方子,慈幼局,出力。” “慈幼局?”安怀伯不明白为什么慈幼局又插了一脚。 “宋春临在帮慈幼局的孩子们学习怎么做这样的糕点,等铺子开起来了,我们就直接从慈幼局那边拿货回来卖,到时候再分利润。” 眼下还只是一个粗浅的计划,双方讨论的都不多,但大致就是这个意思,安怀伯听完以后沉默良久。 “夫人,你这是想答应了?” 安怀伯夫人浅笑:“自然,这么新奇又好吃的糕点,京中那些个贵人们,吃的就是一个独一无二,而我们跟慈幼局联手,既能赚钱,又能赚名声,两全其美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第二天宋春临把时间给空了下来,他专门去了一趟工部,建酒庄的事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最近才有了些眉目,宋春临打算等拿到许可文书以后,就赶路去一趟边关,这次他一个人去,开越野摩托的话,速度就会快上许多,多则半个月,短则一个礼拜。 他把自己的想法同家人们说了,其他人都没有说什么,但是宋阿麽提醒他,那边的事情办好就要赶快回来,慈幼局那边跟军营里都离不开他太久。 “孙子记住了,小爷爷你放心,我就去个把月,等安排好了就回来。” 宋爷爷问他:“逢月不同你一起吧?” “不,这次我自己去。” “嗯,那你路上当心些,该休息就休息,咱们不怕事,但也不能主动惹事。” 宋春临现在就想去边关,但是这边的事情还有许多没有办完,工部那边说文书还得三五日才能下来,宋春临也急不来,只能慢慢等。 慈幼局这边的事情倒是进展顺利,只是每次宋春临面对松松期待的眼神时,总是不自觉闪躲。 松松对此毫无所觉,仍然积极锻炼,按时吃药,努力学习,希望等妹妹回来的时候,能让她吃到自己亲手做的蛋糕。 宋阿麽不来慈幼局的时候,宋春临也会送一些材料过来给大家练练手,不过数量不多,管事叔麽就给孩子们自己吃了,有剩下的才会给来干活的大人们带回去。 时隔十日,宋阿麽再一次来到慈幼局,才坐下来,就有孩子拿着自己前一天制作的鸡蛋糕端上来。 宋阿麽掰下一小块尝了尝,给了那孩子一个大拇指。 “不错,有进步,再多练习几次,掌握好火候,这鸡蛋糕就能拿出去摆摊售卖了。” 被夸奖的孩子脚步轻飘飘的走回了自己的小组,几个组员兴奋地小声尖叫,周围其他小组的孩子也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眼神,心里也期待着宋阿麽也能尝尝自己这一组的鸡蛋糕,但管事叔麽说了,每次只有做得最好最成功的糕点,才可以拿去给宋阿麽点评。 他们自己做的鸡蛋糕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是不可能拿去给宋阿麽品尝的,不过大家不气馁,这次不行,那就下次,下次不行,那不是还有下下次吗? 总有一天,他们会让宋阿麽吃到自己小组做的糕点的。 点评完了大家的作业以后,宋阿麽才开始跟宋春临一起分发材料,这一次要做的是吐司,而且是不需要用黄油的吐司。 黄油宋春临空间里存货不多,但是酵母有很多,做土司需要发酵,黄油可以用玉米油来代替,玉米油黄油好找,酵母也好弄,宋阿麽给的这是自己琢磨出来的方子,做起来有些繁琐,没有之前的鸡蛋糕那么容易,光是发酵松弛就要花好两三个小时的时间。 等待面团发酵的时候,大家也不能闲着不是,宋阿麽就安排孩子们熬制了一些红豆沙,待会包进面团里,做成豆沙吐司。 除了豆沙,宋阿麽还煎了一鸡蛋,宋春临无偿提供生菜番茄跟青瓜,洗净切片备用,待会直接做鸡蛋三明治吃。 第290章 再去 “大哥哥,这个绿绿的长条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这个菜叶子好奇怪啊,它怎么是卷的呢,长得好丑啊。” “红彤彤的果子我喜欢,闻着也香。” 小崽子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他们没有见过的食材,不光是孩子们觉得惊奇,就连大人也一样,纷纷感叹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蔬菜呢。 管事叔麽按照指示切着青瓜片,切的时候还问这瓜要不要炒熟了吃,得知可以直接生吃以后,他偷偷尝了一小块,没啥味道,但吃着有股不一样的清爽。 那番茄他也尝了一小块,跟青瓜不一样,番茄汁水更足,也比青瓜甜一些,但不太多,吃着同样清爽。 烤好的吐司切片,摆上各种配菜跟酱料,再用另一片盖上,用油纸包裹好,拿刀切开两半,配料满满的三明治令大家垂涎三尺。 孩子们更是对这新鲜的吃食感到赞不绝口,大人们却是边吃边心疼,皆因制作沙拉酱时用的鸡蛋跟油,用了那么多油打发出来的沙拉酱,难怪如此好吃呢。 管事叔麽一脸忧愁:“用了这么多好东西做出来,真要拿出去售卖的话,那得定什么价格才能回本啊?” “这价格指定不能太低,低了本钱都回不来。” “高了要是没人买咋办?” 宋阿麽笑眯眯的走过来:“愁什么愁呢,这三明治也就是我们自个儿做来吃吃,真要卖的话,咱们就直接卖这个吐司面包,这面包就算是直接吃也是好吃的,三明治只是其中一种吃法罢了。” 当天下午,做好的三明治就被人快马加鞭送到了安怀伯府上,安怀伯夫人见里面好似都是生的蔬菜,原本是不想吃的,但是在尝了一点旁边的沙拉酱以后又改变主意了,竟是一个人就吃完了两个三明治,安怀伯回来的时候他还在喝消食的茶水。 工部文书下来的那天,安怀伯夫人派人来告诉宋春临,铺子找好了,就等着他一起过去看。 宋春临提溜着燕清一起过去了,安怀伯夫人找的铺子就在进入西市的那个路口,正对着玄武大街,左拐走几步就是东市的入口,这地理位置可谓相当优越,不仅人流量大,店面也极为宽敞,还分为上下两层。 宋春临去实地看过,这铺子原先是做酒楼的,后面就有厨房,只要再多砌几个烤炉就行,外面的门面宋春临也打算做成几扇玻璃窗,好方便展示里面的糕点,柜台也要做成一面玻璃的,这样能让大家清晰看见里面的摆放的食物。 当然玻璃的制作方法由宋春临提供,安怀伯夫人知道他给了自己什么以后,眼神就变得微妙了起来。 他假装淡定地喝了一口茶,然后问宋春临:“不知道宋小公子,想要什么?” 宋春临告诉他:“平安,我想要我家人平安。” 安怀伯夫人差点气笑了:“那你就把我当筏子吗?好歹还唤我一声表哥呢,你就是这么对待你表哥的?” 宋春临理直气壮:“安怀伯爵位高,但官场职位不高,表哥难道不希望表哥夫能再进一步吗?” “所以你就想到了这个玻璃?让我们出面做玻璃,你在背后受安怀伯爵府的庇护。” “其实也不算是庇护,算双赢吧,名跟利你们收大头,我就占点小利就行了。” 安怀伯夫人见他坚定如此,起了逗弄之心:“照你这么说,那为什么不把这个方子给顾家,我瞧着顾家,也挺需要的不是吗?” 哪知宋春临却摇了摇头:“顾家不行,树大招风,他们兄弟一个是侯爷,一个是大司马,我要真给了这个方子给顾家,那才是添乱。” 安怀伯夫人点点头,心里对这小子又添了几分喜欢,不错,不贪心,懂得舍取,是个做生意的好伙伴。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不收下岂不是不给你面子,这样吧,我出人出地方,你我,三七分,你三,我七,如何?” 三七分?宋春临有些诧异,他原本以为二八分就顶天了,毕竟安怀伯那边需要承受的压力更大一些,玻璃跟西式糕点一样,都是稀罕物,但是吃食这种其实远没有玻璃这么暴利,大景的玻璃制品叫琉璃,仅限于工艺品,如此大面积使用的玻璃,宋春临他们这还是独一份,可想而知将来要是西店铺子开起来以后,那些人看到了玻璃会不会瞳孔地震。 为了能让铺子的效果达到最好,宋春临熬夜赶了好几个设计图出来,全都是参考过现代商铺的样子,铺子前面一分为二,后半部分是商品售卖的地方,前面临街就摆上桌椅,供大家坐在窗边享用食物,二楼原本就有包厢,但那是吃饭的包厢,宋春临觉得略大了一些,重新改过,包厢变小了一点,更适合在里面喝茶聊天吃点心。 后厨部分更是大刀阔斧,原本的灶台敲掉了几个,弄成一个巨大的操作台,方便以后在上面操作,从厨房到店面的路上都重新铺设青砖,特意垫高了一些,这样下雨的时候雨水也不会打湿路面造成打滑,而头顶依旧是用玻璃弄一层顶层,既挡雨,又通透,不会遮挡采光。 因为街边打算做成全部落地窗的设计,所以对玻璃的要求就比较高,宋春临跟安怀伯夫人的意思,都是先实验一下,尽量做出更大更厚一点的玻璃,实在不行,才换成小玻璃,到时候弄成一小格一小格的,也很有意境。 开铺子的事情暂且定下来了,安怀伯那边想要做出成品玻璃的话,还有一段时间要等,而慈幼局的孩子们也才学会了两三种糕点,距离摆摊的需求远远不够,宋春临便想趁着这个时候,先去一趟边关。 同安怀伯夫人说明情况以后,对方显得有些不理解。 “边关苦寒,常有蛮族入侵,你已经去过一次了,为何还要再去一次。” 宋春临嘿嘿一笑:“我自然是有我的理由的,不过我这次一个人上路,会比跟大军出征要快一些,来回大概需要两个月吧,等那边的事情安排妥当了,我就回来了。” 听闻宋春临说的话,安怀伯夫人不以为意,摆摆手道:“去吧,去吧,这儿有我把关呢,你快去快回便是了。” 第291章 出门 宋春临交代好京城里的一切以后,就准备收拾行囊上路了,其实他也不需要收拾什么东西,反而是要给家里留下一部分物资,比如种子之类的。 宋阿麽在得知慈幼局也会自己种粮食以后,便想到了家里的那些菜种子,家里的菜全都是宋春临用现代种子加灵泉水改良过的,味道好产量大,这几年宋家有意无意把这些蔬菜的种子在永乐村里贩卖,现在周边的几个村子都种上了宋家的菜种。 宋阿麽这次便是想把家里的菜种子带到慈幼局,种在慈幼局后山开垦的菜地里,这次他选了产量大的豆角,茄子,南瓜,丝瓜,还有青椒,这些蔬菜这个时间种已经有些晚了,宋阿麽拿来的全都是宋春临空间里发育好的秧苗。 慈幼局后山脚下的菜地还算宽敞,总共差不多两亩地,用来种菜绰绰有余了,宋阿麽给他们分成五份,把带来的一堆秧苗都给种了下去。 慈幼局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后,宋春临就准备出发了,临行前宋春临特意找顾逢月,让他抽出一天时间陪自己。 “约会?那是什么?”古代人不理解何为约会,宋春临便身体力行的带着他游山玩水。 虽说是游山玩水,但两人也只是在京城的几个坊市里逛了一天,宋春临用一个大竹筒装着奶茶,看着虽然很奇怪,但却能满足他边逛街边喝奶茶的愿望,尤其身边还有一个男朋友。 晚上顾逢月还带着宋春临去了一趟自己的大司马府,问他府里还差点什么没布置好的。 宋春临这还是第一次来修葺好的大司马府呢,之前这里还是一片废墟,顾逢云跟顾逢月两个人又对宅院没什么品味,从他们家以前那一片荒废的后花园就可以看出来,这哥俩在这一方面那是一窍不通。 所以宋春临其实没指望这个大司马府会修得多么富丽堂皇,能达到住人这个基本条件就行了。 果然,大门一打开,不负众望的家徒四壁,这个是字面意义上的家徒四壁,除了刚刷好的墙,油好的柱子,才添置的一些家具以外,整个大司马府里除了杂草,再无绿色的植物了,之前的勇毅侯府好歹还拿些稀罕的玉米辣椒当盆栽点缀,这大司马府可能是兄弟俩都不住的缘故,连个像样的花盆都找不到。 宋春临看着光秃秃的大司马府,深刻怀疑自己将来要在里面住一辈子。 顾逢月见宋春临一直不说话,小心翼翼地试探:“不喜欢吗?” 宋春临:“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你不觉得这屋里,有些空吗?” “空?”顾逢月挠了挠头,想不通哪里空了,不是该有的都有了吗?那还有哪里空? 宋春临一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自己是在对牛弹琴,横竖现在他们都不在这边住,索性也不再去管这些事情,盆栽什么的,等以后再说吧。 草草逛了一遍大司马府,逮着在家休沐的顾逢云一起吃了一顿饭,晚上两人才一起回了宋家。 宋春临第二天就要出发去边关了,这一次宋家人不像上一次那样担忧,但该有的叮嘱也没少多少,长辈们挨个过来嘱咐宋春临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出门在外别饿着自己,想吃啥就吃啥,不够了就进城里卖,一会儿又关心他身上的钱带没带够,厚实的衣服拿了没有。 宋春临一一应下来,脸上始终笑眯眯的,半点没有不耐烦的。 晚上睡觉前,大宝悄悄摸到他房间门口,宋春临打开门让他进来,看着他一脸小媳妇的样子,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干啥,你大半夜不睡觉的,来我这儿想干什么坏事?” 大宝气哼哼道:“才不是,我、我、我就是…就是想问问你。” “哦?你问,我听着呢。” 大宝抬起脑袋快速看了他一眼:“我想问问你,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 宋春临:“带你去?去哪里?边关吗?” 大宝用力嗯了一声。 宋春临这次终于蹲下身子,与他视线齐平:“在家里不好玩吗?” 大宝摇摇头:“没有,没有不好玩。” 想起上次宋春晓跟大宝的起的冲突,宋春临爱怜地摸了摸大宝的头:“去跟傅叔叔还有卢叔叔他们说过了吗?” 大宝摇摇头,他出来的时候没告诉任何人,甚至连傅年跟卢明都没有说。 宋春临提醒他:“去跟他们说一声吧,明天我们就直接上路了,知道了吗?” 大宝眼睛一亮,忙不迭跑了出去,他快速回到卢明跟傅年的家里,出乎意料的,两人都还未入睡,傅年看着跑进来的大宝,笑眯眯的:“我就知道你会出去,铮儿可是也想跟着春临一起出门?” 大宝没想到自己的心思居然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顿时怔愣在了原地。 傅年看着他震惊的表情,朝他招了招手,大宝缓缓走过去,他以为会迎来两人的责骂,话本上都是这么说的,不听话的小孩子就会挨骂,他没有听大人的话,居然想跟着宋春临一起出远门。 然而傅年并没有责怪他,卢明也没有,两人只是默默的从一旁拖来一个大竹筐,里面满满当当的装满了衣物跟吃食,这是他们给大宝准备的行囊。 “知道你最近在家里不太开心,既然你想跟着春临一起去散散心,那就去吧,这里给备好了衣物,吃食,水囊,你卢叔叔去了王大夫那边给你弄来了一点药丸,上面都贴了字的,你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话,就倒出来吃一颗……” 傅年拉着大宝,一样一样翻看着竹筐里的东西,小到火石,大到棉衣,出远门能想得到的东西他们都准备了,生怕他这一路上冻着,饿着。 “…唔,应该差不多了,等明日送到春临的马车上就行,春临是个有本事的,他自己一个出门还没什么,但你还是个孩子,一路上一定要听你春临哥哥的话,知道吗?” “你们,不反对吗?” 卢明闻言莞尔一笑:“反对什么,说白了你是春临带来的,你同他比跟我们熟悉,再说以春临自己的本事,若是护不住你的话,那他也该把那护国的头衔给卸下了。” 第292章 山地车 宋春临出发的时候,大宝是躲在空间里的,卢明跟傅年只是送大宝出了自家大门,大宝对着两人挥挥手,表示不用送了,傅年眼里满是担忧,但还是尊重大宝的意愿,没有将人送到宋家大门口。 等送走了大宝,家里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了起来,卢明跟傅年一时间竟然有些不适应了。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屋子之前那么热闹,一下子安静了还有些不习惯了。” “我们这是老了,人一老啊,就喜欢看小孩子,吵闹些也无妨,瞧着就开心。” 卢明莞尔:“也是,咱俩加起来都快九十岁了吧,确实是老了,家里有这么一个孩子在,也是挺热闹的不是吗。” 傅年看着卢明,抿了抿唇,然后才道:“要不,咱们也去领养个孩子吧?” “领养?咱们不是有铮儿了吗?” 傅年握着他的手轻轻摇了摇:“那不一样,而且,只有铮儿一个,未免太寂寞了,小孩子嘛,总是要有玩伴的呀。” 卢明心想,还要啥玩伴啊,光宋家那一群小崽子就够给铮儿玩的了,当然这话他可不敢说,怕挨揍。 这边宋春临一个人轻装上路,一遇到无人区就掏出山地摩托风驰电掣,摩托车过不去的才会把车收起来,再把大宝给叫出来,两个人一路上也不算无聊。 有了摩托车助阵,宋春临一天就走了之前大家三天才能走到的路程,晚上甚至还有空闲在周围打点野味吃。 大宝坐在露营椅子上,眼巴巴等着宋春临烤的野鸡,那只野鸡很瘦小,还不够两人塞牙缝的,宋春临又掏出了空间里的其他食物才够两个人吃。 大宝虽然并不需要进食,但吃这种食物也算是过一遍嘴瘾了,宋春临在这方面还是很纵容他的。 “好了。”宋春临用夹子撕下一个鸡腿,放在一次性碗里递给大宝,大宝哈喇子都要流到地上了,接过了鸡腿先是小心翼翼舔了一下,有点烫,吹凉以后便开始大口大口啃着鸡腿。 “唔,这个野鸡的滋味居然还挺不错的嘛,就是太瘦了,没多少肉。”宋春临啃完了两个鸡翅膀,有点意犹未尽,好在他准备的东西足够多,除了野鸡肉,还有五花肉,羊肉串,牛排,甚至还有饭后水果跟饮料,生活不要太惬意了。 吃饱喝足,宋春临本来想把大宝送回空间里休息的,但是大宝死活不愿意,非要跟自己挤一个帐篷,宋春临拗不过他,只能答应了。 晚上两人躺在帐篷里,说是要睡觉,其实两人都不需要睡眠,都是象征性的眯了一下眼睛。 当宋春临觉得自己已经消食消得差不多了的时候,才从帐篷里爬出来,收拾好东西,放出精神力探查了一番,确认周围的人离自己距离很遥远,这才放心的把山地摩托车给掏出来继续赶路。 “呼,还是摩托车快啊,比坐马车舒服多了。”宋春临忍不住感慨,想当初他在马车上吐了一路啊,花了好长时间去适应马车的颠簸,自己一个人出门就是方便,而且又快速,第二天他就差不多到达原本他们的第一个补给城镇了,宋春临自然是不需要补给的,他在最近的一个村子停了下来,收好了摩托车,开始带着大宝走路前进。 一路上大宝对周围的事物都表现出了明显的好奇,以前他在空间里也能感知到外面的世界,但感知跟真正的用双眼去看并不一样,后者感受更真实一些。 宋春临带着大宝进了城,因为宋春临是私事,没有用他军营里的令牌,但对方也没多问,只是觉得这么一个半大孩子,带着另一个孩子出门的组合属实不多见,不免多看了几眼,确认对方路引户籍无误以后,才把人放了进去。 “这年头怪事真多啊,这么小的孩子跟着一个半大少年,这家的大人倒是真的放心啊。” 宋春临带着大宝直奔这里的客栈,完全不理会后面守门士兵的议论,他用精神力锁定了一家看起来干净卫生的,跟掌柜的订了一个房间,要了热水,把自己跟大宝都梳洗干净以后,换了另一身衣服就出门去了。 这个城镇距离京城不算远,快马加鞭四五天便可到达,所以街上的卖的东西跟京城那边也大差不差,基本该有的都能买到,宋春临带着大宝逛了一个白天,大宝看到啥都觉得新奇,之前也有带他出去逛街,但第一次就遇到了人贩子,从那以后大宝便再也没有上过街了,这一次正好把上次没逛完的份给一起逛了。 这座城似乎正在过什么节日,宋春临不太清楚,但看着大街小巷都摆着的小摊,上面的吃食大同小异,宋春临也带着大宝过去买了一份,似乎是糯米制成的糕点,很甜,并且粘牙。 “好吃是好吃,这个东西吃起来好费牙啊。”大宝也忍不住吐槽了几句。 两人一直逛到了傍晚,街上的行人逐渐变少了些,两人才拿着大包小包回了客栈。 又是无眠的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宋春临跟大宝就爬了起来,两人退了房间,出了门在路边随便吃了点早饭,就慢慢悠悠晃到了城门口。 出了城没多久,宋春临见四下无人,赶忙让大宝躲进空间里,他则是掏出山地车跨上一顿狂踩。 山地车不如山地摩托速度快,但胜在声音小,在一些小路上骑行起来还算方便,这里周围都是村落,宋春临可不想自己一脚油门把其他人给招来了。 疯狂踩了大概一个小时,精神力显示周围一公里以内都没有活人了,宋春临才停下来,收起山地车,又灌了几口水,这才再次换乘山地摩托,开始翻山越岭。 因为只有一个人,他的行进速度非常之快,第三天他就走完了全程的一半,看着还剩下的一半,宋春临觉得要是顺利的话,两天之内就搞定那也不是不可能。 第293章 葡萄干 如他所料,两人在第五天下午就抵达了白塔城,他们先是进城租了一辆马车,出城的时候还是空的,走到半路车里就堆满了各种从京城那边带来的特产,大部分都是宋家自己产出的辣酱果酱这些,还有必不可少的粉条,宋春临还加了点空间出品的山珍口蘑,都是晒干了的,另外还有一些水果,一个个都水灵灵的,反正是送给方家,他也不怕被人追问。 方家兄弟正做着饭呢,远处就有马车过来了,家里的狗子兴奋地冲了出去,对着马车狂吠,方辰看出马车上坐着的人是谁以后,便惊喜的叫了起来。 “主子!是主子回来了!”他兴冲冲的跑进屋里,跟家人分享这个消息,旁边小院的女娘哥儿们也听到了他的叫喊,纷纷跑出来观看,发现居然真的宋春临,一时间两个院子就热闹了起来,大家全都跑了出来迎接宋春临。 “是恩人,恩人回来了!” 黄翠竹站在最前方,看着宋春临从马车里抱下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小孩生的白胖,可爱的如年画娃娃,此刻站在地上,歪着脑袋看向他们。 方思意牵着女儿走上前,朝着宋春临行礼:“小公子,您来了。” 宋春临笑着扶起方思意,没有受他的礼,转而笑眯眯地看向脚边的小姑娘,跟前年相比,这个小女娘已经长大了一些,脸上还带着婴儿肥,但她明显没把自己忘了,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宋春临。 她记得这个大哥哥,大哥哥曾经抱过自己,他身上有着特别好闻的花香味,是方兰馨从未闻到过的味道,现在他身上的味道也一样,其实就是栀子花香味的洗衣液,宋春临最喜欢这一款,他所有衣服都是用这个味道的洗衣液洗的。 见小姑娘似乎还记得自己,宋春临便起了逗弄的心思,蹲下去笑着问她:“还记得我吗,小兰馨。” 方兰馨点点头:“记得,小爹爹跟哥哥们都说过,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大哥哥,你好香呀。” 周围的大人被孩子这天真无邪的话语给逗笑了,黄翠竹挤到了前面关切的问宋春临吃过饭没有。 宋春临点头,并示意其他人都不用忙活了,先帮他把东西搬下来,于是众人纷纷簇拥到了马车前面,按照宋春临的指示,将马车里的东西都给搬了下来。 除了家里的特产,马车最底下,还有两大筐的加碘食盐,白塔城吃的盐是湖盐,含碘量自然不如海盐高,除了这些宋春临还带来了许多海带跟紫菜,这些都是干货,泡发起来数量也多,可以给他们偶尔加个餐什么的。 带来的物资很快就被宋春临给安排妥当,黄翠竹他们还以为这些都是给方家人的,却没想到宋春临也把他们的那一份算了进去,虽然数量不多,但也足够让他们感到热泪盈眶。 没想到宋春临远在千里之外,还能想着给他们带东西,这让战乱后受尽冷眼鄙夷的众人都是心里一暖。 “宋小公子,这么多东西,实在是太破费了。” 宋春临不以为意:“拿都拿来了,总不会再让我带回去吧?再说了方叔麽的那份可比你们的还多,人家一家四口也吃不了,你们就带回去吧,不用跟我客气。” 方思意也走过来笑着道:“是啊,黄姑娘,宋小公子都发话了,你们就不要再推辞了,免得辜负了宋小公子的一片心意。” 在两人的劝说下,黄翠竹他们才把东西给收了,但日后替宋春临干活的时候,明显更卖力了一些。 把东西归置好了以后,方思意把女儿交给宋春临,自己去给宋春临收拾房间去了,不过后院那几间房都是经常打扫的,里面也不脏,铺上床单被子就能住人了。 大概是两个孩子看起来都是同龄人,方兰馨走到大宝身边,她友好的跟对方问了声好,两个小家伙你一言我一语的,很快就聊到了一起。 这会儿方辰跟方益兄弟俩都回来了,两人见到宋春临都难掩兴奋。 “主子,您这次来打算待多久?” 宋春临思索片刻:“一个月吧,这次我来是为了盖酒坊的事情,明儿你们陪我出去一趟,找找丁大叔,让他帮忙请他那位叔叔过来,商量一下这酒坊该怎么盖。” 听到要宋春临真要盖酒坊,兄弟俩都显得很惊讶:“主子这么快就把那造酒的文书拿到了?” “嗯,拿到了,这都快两年了才拿到,那里算快了?” 兄弟两人颇有些无语,寻常人可是要等个好几年的,他才不到两年就能拿到,居然还嫌慢。 宋春临并不知道兄弟二人心里的吐槽,转而问起今年地里的收成来。 说到这个方辰跟方益就很有发言权了,他们这两年在地里种的都是宋春临留下来的种子,产量不仅比第一年还要高,甚至品质还比第一次的更好了,兄弟俩都不明白是为什么,只能归功于宋春临留下来的种子好。 而葡萄园里的葡萄通过这两年的扦插,以及嫁接,已经扩大了一点规模,兄弟俩一开始没什么经验,没敢大手笔的尝试,他们本打算若是今年收成不错的话,明年再继续扩大点种植面积。 宋春临对兄弟俩稳扎稳打的做法表示没意见,地里的产量倒是出乎了他的预期,比设想中的还要多了两成,听到兄弟俩说妹妹最喜欢穿梭在葡萄园里的时候,宋春临心里就有了答案。 果然天道的宠儿就是不同凡响,就算她没有真正下地干活,那些植物也能从她身上汲取到能量来。 说话间方思意走了进来,他从地窖里拿了几串葡萄干出来,这些都是自然风干的葡萄干,得益于这里的气候干燥,葡萄里的水分都被晒干里,所以格外的甜,宋春临一口一个,吃的不亦乐乎。 一旁的大宝也抓了一把在手心里,他心里隐隐是有些嫌弃的,总觉得不如他在空间里种的那些葡萄。 “唔,不错不错,这样的葡萄干还有吗?等我回去的时候给带点。” 方思意笑着道:“有有,去年葡萄大丰收,我们也不知道这葡萄价格该卖多少,就没敢往外出售,只拿出来一些去送人了,司农署那边也送了些,只是他们知道这些是宋小公子您种的,就没敢打这些葡萄的主意,剩下的我们便照着您留下那些书上教的,做成了葡萄干,地窖里还放着几十筐呢。” 第294章 新去处 宋春临跟着去地窖看了一眼,还真是,十几筐的葡萄干,堆满了大半个地窖,那些织布机都要没有地方放了。 “看来还是挖小了些,不过这葡萄干以后就放在上面的库房吧,这个地窖专门放棉花,等丁大叔他们到了,再挖一个更大更深一些的,我要藏酒用。” 方辰跟方益连声应是,宋春临看向他们:“你们那个爹没有再找你们麻烦吧?” 兄弟俩没想到宋春临居然还会提起这个,两人俱是一愣,随即很快告诉他:“没有,那姓罗的倒是想找我们麻烦,奈何他不敢明着来,只敢在背后耍心眼,有窦都护跟陆知州的照拂,他的诡计没能得逞。” 宋春临若有所思:“这样啊,新派来的知州姓陆?” “对,陆知州,还有新县令,姓卢,据说是范阳卢氏的人,那陆知州也对其很是尊重。” 宋春临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范阳卢氏乃大族,这一次竟然舍得把自家子孙下放到边关,啧,八成是为了镀金来的。 方家兄弟也是这么想的,边关刚刚把突厥跟鞑靼人给赶跑没多久,傻子都能猜到这几年应该是平安无事的,县令一般四年轮一次,等熬过了四年,再慢慢调回京城,有了在边关的这几年,回去再好好打点一番,不说位极人臣吧,高官厚禄是少不了的。 若是他能走点狗屎运,再遇见一次外敌来袭,只要能成功抵御外敌,那他的这层金边可是镶得更牢固了。 不过从方家兄弟二人的口中,对这两个新来的文官都印象颇好,看来是不喜欢整幺蛾子的,想想也对,有窦将军,现在该叫窦都护了,有他在白塔城坐镇,谁敢暗地里弄阴招呢。 反正只要这四年里相安无事,时间一到就可以回京述职了,他们当然不会无事生非了。 方辰想到最近司农署催促的事情,一时间有些为难的看向宋春临:“主子,最近司农署一直过来问那些葡萄的事情,上次我们已经给过他们一批葡萄了,但是不知道为何,他们的葡萄出苗率非常低,即使长大了也难以结果,所以他们就想着,让我给您写信,问您要些葡萄纸条回去扦插,看能不能活。” 宋春临给的葡萄都是现代的改良品种,以现在的技术而言,只能扦插育苗,所以司农署的人才会失败,宋春临并不是很想就让葡萄苗流入市场,而且他葡萄园里的葡萄全都是适合酿酒的品种,吃当然也挺好吃的,但甜度自然是不如专门当做水果培养的葡萄的。 宋春临挠挠脑袋,告诉兄弟俩:“明天你们跟我去一趟司农署,我自己同他们说清楚,还有,我只打算待一个月,一个月后不管怎么样都要回去了。” “只待一个月吗?这么急。” 宋春临:“所以啊,有什么问题你们就快问,我时间不多哦。” 方辰跟方益自然有无数的问题想问宋春临,但眼下明显不是好时候,对方千里迢迢的赶过来,兄弟俩纵然心里再急切,也想让主人先休息好,有事明天再说。 宋春临屋里的棉被都是新做的,去年才收下来的新棉花,雪白蓬松,垫在床板上柔软舒适。 宋春临躺在崭新的床上,本以为会一夜无眠,却没想到最后竟然真的睡着了。 同样睡得香的还有大宝,也许是因为离极品木灵根太近的原因,大宝这一觉睡得格外舒服,两人早上起来的时候都觉得精神抖擞,身上毫无疲惫之力。 宋春临不是第一次靠近方兰馨,但却是第一次长时间近距离待在一起,即使隔着一个院子,但他总觉得对方的极品木灵根跟自己的木系异能,似乎在互相吸引。 他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大宝,大宝听完后,一时半会也找不到理由解释。 “主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极品灵根,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但总不是坏事,对吧。” 确实不是坏事,宋春临只是不太理解,既然极品木灵根有这么好的作用,那为什么之前方思意一家却过得那么惨,宋春临遇见他们的时候,方兰馨还一直生病,难道是因为她当时年龄小,加上吃不饱,所以能量不足? 现在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两人收拾了一下就出来了,方思意已经做好了早饭,知道宋春临爱吃包子,特意用玉米面做了个两掺的包子,馅儿是猪肉粉丝菘菜的,肉少菜多,一口下去香的流油,但又不会过分油腻,宋春临一连吃了三个,撑得直打饱嗝。 方思意笑眯眯递上一碗玉米碴子粥:“来,溜溜缝。” “谢谢方叔麽。”宋春临接过碗,小口小口的喝着。 大宝也一样,捧着个比他脸还大的碗呲溜呲溜,他是没有吃撑这一说的,要不是怕吓到方家人,他觉得自己还能再吃几个。 “吃饱了吗?”方思意似乎很喜欢大宝,见大宝说自己吃饱了,才放弃继续投喂的想法。 用完了早饭,宋春临载着方家兄弟跟大宝一起去了城里,方家兄弟坐的自己买的马车,一行四人一起先去了车马行把租来的马车退了,然后便熟门熟路去县衙。 跟宋春临离开时相比,这次白塔城显得更欣欣向荣,也更有烟火气一些,昨天赶路宋春临都没来得及看,现在才有空好好观察一下城里的街道。 “窦将军干得不错嘛,这路看起来比之前干净整洁多了。” 方辰颇为自豪:“窦都护可厉害了,主子之前不是提出说要在城里盖公厕,造那个什么化粪池吗,之前城里的百姓一直反对来着,后面是窦都护力排众议,在城外先盖了一个简单的,大家试用过以后,就不再排斥这个东西了,相反还给好几个孤苦无依的老人谋了一条生路。” 宋春临倒是有些意外:“新来那两个没意见。” 方辰看了看四周,随后小声告诉宋春临:“当然有意见,但他们的权力都没有窦都护大,窦都护脾气犟,他们说不过他。” 宋春临没想到这里面居然还有这种弯弯绕绕,不过窦都护若是不强硬些,估计也压不过那些关系户吧,就像万山那边一样,据说现在程巧跟她的手下已经被排挤到了边缘,在万山早就可有可无了。 想起那个坚毅果敢的女娘,宋春临就觉得这世道真是不公平,有能力的人却要因为性别而被人诟病,甚至因此被挤出上层政治圈。 说来也巧,今天程巧竟然也在都护府,宋春临他们来的时候她也是刚到,一年多未见,程巧肉眼可见憔悴许多,也许是被诸多琐事缠身而不得解脱,所以才拖到今日,求到了都护府上。 “家父在时也常常同我提起过窦将军的大名,说窦将军是难得的儒将,今日程巧不请自来,实在是想给手底下的那些将士们,求一个出路。” 她故意称呼窦都护为窦将军,意在提醒对方当年程将军与他的同袍之情,果然,程巧在窦都护脸上看到了动容,便知道自己这一步棋走对了。 只是还没等她听到窦都护答复,就听到下人通传说宋春临来访。 “宋小公子?他来了白塔城?” 窦都护自己也是一脸懵,他完全没想到,在自己滴水不漏的管理下,竟然还能让宋春临自己一个人回到了白塔城,而他半点不知情。 其实也不怪他的手下不给力,实在是宋春临离开太久了,而他派去守城门的士兵并不认识宋春临,顶多就是对于一个少年带着一个孩童的组合,千里迢迢来到边关而感到有些诧异,但两人的路引都没有问题,所以他们才会被直接略过了。 一年多没回来,宋春临没想到这次一下子就见到了两个故人,表现的比窦、程两人还要惊讶。 “程姐姐,你也在呀,正好,我也有事要找你来着。” 这下连程巧也诧异了:“找我?宋小公子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是万山那批果树的事情吗?” 宋春临点点头,又摇摇头:“果树的事情只是其一,我另外有其他事情要拜托你,既然聚到一起了,正好省得我再跑一趟了。” 程巧被他的话说得一头雾水,但碍于窦都护在场,硬生生把想要追问的话给咽下去了。 宋春临也没多说,转头让方家兄弟俩把马车上的东西卸下来。 宋春临给窦都护准备的礼物自然不是宋家的特产,而是空间出品的药材,知道边关将士最缺的就是止血药,他又不会炼药,于是就把空间里能找到的止血药材都弄来了一些,这些药材都是长在空间山脚下的,虽不是什么珍贵的人参灵芝一类,但都是上好止血药材,又因为种在空间里,药效更比外面的普通药材好上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看到这一车的药材,窦都护跟程巧窦两眼放光,他们尽管不是精通医术的人,但是都能看得出眼前这些药材都是上等货,甚至比他们以前见过的那些质量还要更加上乘。 看到窦都护跟程巧都是两眼放光的样子,宋春临就知道自己这礼物没有送错,然而很快的,程巧眼里的光很快就熄灭了,她知道,即使宋春临送给他相同的药材,以她现在的实力,也别想完全保住,能留下几株便已经是万幸了,实在不敢奢想更多,更别说这些只是宋春临送给窦都护的。 随着程巧眼神逐渐暗淡下去,窦都护的眼神则是越发明亮,他兴奋的围着这一车药材不停转圈圈,还像个孩子一样反复询问宋春临。 “这真的是给我的吗?全部?” 宋春临:“自然全是给你的,这一车都是,窦将军,啊,不是,现在该称呼你为窦都护了,嘿嘿,这里全是你,还不快安排人拉下去。” 知道这里一车都是自己,窦都护开心的差点跳起来,要不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威严,他早就笑开了花了。 宋春临看向一旁失落的程巧,也笑眯眯告诉她:“程娘子,你也有哦,不过都在我的庄子里,待会再去拉。” 程巧面色先是一喜,然而很快就暗淡下去了。 “宋小公子不必破费了,如今我这样的身份,再好的东西也到不了我的手里,公子不如转赠给窦都护,起码窦都护不是会徇私的人,给他,比给我要好得多。” 宋春临一看便知道她这是想歪了,于是好心提醒她:“这些东西,我并非无偿赠与,即便是给窦都护,他也是要给我办事才能拿到的,同样,程娘子也得答应我一件事情才行。” 听到宋春临说是有偿赠与,程巧就来了兴趣,若是宋春临把东西直接送给她以及她手底下的士兵的话,她如今的顶头上司说什么也会借机把东西给拿走,若是程巧她们的酬劳的话,那顶头上司若还想拿走,那便于理不合,宋春临可以坦然出手替她们要回来。 此举也是宋春临为了照顾程巧而想的,说什么要窦都护帮忙也不过是临时起意,他在这边要地有地,要人有人,要文书也有文书,窦都护那是脑子进水了,才会阻拦他此地建设酒庄。 程巧自然也是想通了这一点,眼含热泪看着宋春临。 “程巧在此谢过宋小公子了。”当然宋春临给的这些都只是杯水车薪,她眼下的困境,是手下那些老兵们没有去处,他们大多年老有伤,有的甚至还是残疾,新来的将军早就想把他们赶出万山了,能坚持到现在,到底还是借着程老将军的余威,看在他一身殉国的份上,对方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付程巧等人,只敢在暗中排挤他们,耗费时间把他们到无人问津的地方去,时间一久,等百姓们把他们给忘得差不多的时候,再把他们赶走,那时候,万山就彻底成了他的一言堂。 “实不相瞒,宋小公子,我此次前来,便是为了给手底下的那些老兵们,求一个安身立命去处。” 第295章 礼物 “你手底下还有多少人?” 程巧听宋春临这么一说,顿时觉得有门,立刻把人数报给了对方,这头窦都护也兴奋完了,见宋春临揽下了这件事情,也没再管,只顾着叫人把那些药材拉去伤兵营那边,得趁这些药材还新鲜,让那些药师们炮制出来。 听到程巧说的人数,宋春临蹙眉思索着,他其实也没想过要这么多人该干嘛,要说种地的话,那些女娘跟哥儿就已经足够了,司农署的人也会过去帮忙,毕竟他们也需要近距离观察那些作物。 窦都护这时候过来提醒他:“宋小公子,哦不对,是护国神射手宋公子,您这次来一定是为了建酒庄的事情吧,大司马有给我写信,他让我一切配合你。” 宋春临顿时福至心灵:“对对对,我要盖酒庄,地址我都选好了,就在我那个葡萄园附近,不过酒庄需要的人不算多,既然程娘子说她手底下有人,不如都给我好了,我安排他们帮我巡逻一下葡萄园。” 窦都护听他这么一说,眉头也蹙了起来:“可是有人去你葡萄园那边闹事?” 宋春临摇摇头:“闹事自然是没有的,但是现在没有,保不齐以后没有啊,我那边就两条狗,将来说不准还要继续扩大规模,啧,不管怎么说,我得先把酒庄盖好,剩下的就交给窦都护您了。” 窦都护直接瞪圆了眼睛:“这咋又成我的事情了?你总不能明天就走吧?” “那当然不可能了,不过我预定计划只在这边待一个月,一个月以后就离开。” “这么快?” “一个月?” 知道宋春临只待一个月,窦都护跟程巧都很惊讶,他们还以为对方会在这边多停留一段时间的,起码得半年吧,居然只待一个月?那酒庄恐怕连墙都没砌好呢,人就得回去了,他难道不想留下来监工吗? 宋春临两手一摊:“没办法,爹娘要求,出来久了他们就不高兴。” 窦都护跟程巧齐齐无语,心道这小子看着也不像是那种听话的人啊。 至于接下来的事情,宋春临扒拉出方辰、方益兄弟俩,指着他们给程巧介绍:“来,认识一下,这是我手下的小弟,窦都护也认识,后期的一切事情我都交由他们俩全权处理,程娘子你那边的人要是过来,直接找他们哥俩就可以了,他们就是我的代言人。” 众人并不知道什么叫代言人,但意思整明白了,程巧知道事情不会这么快解决,但既然宋春临都发话了,窦都护便不会放任不管,得了准信以后,程巧便有些归心似箭了,宋春临看出来了,没让她走,让她再等会。 “你回去的时候拐个弯,跟我去一趟葡萄园,说好了要给你礼物的。” 程巧微微一笑:“既然宋小公子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顺便也借宋公子的这辆马车一用,待过两日再给您送回来。” 宋春临上下打量她一番:“你没坐马车吗?骑马来的?” 程巧不假思索道:“自然是骑马啊。” 宋春临心想,行,巾帼不让须眉,他就说感觉哪里不太对,合着人家自己一个人跑过来的啊。 不过来的时候程巧是一个人,走的时候可不敢再让她一个人了,宋春临问窦都护要了两个人,很巧,陆继明跟吴可今天都在城里,被叫来的时候还当是有什么紧急任务,当他们看见站在院子里的宋春临时,两个人的脸上满是惊喜之色。 “是宋小公子!” “宋小公子,您怎么来了?” “您什么时候来的?” “用过饭了吗?” “晚上住哪儿,还是府衙吗?” “住什么府衙,宋小公子不是有葡萄园吗,自然是要住在葡萄园里的啊。” 陆继明白了吴可一眼,觉得这大块头白吃这么多饭了,这点事情都想不到。 宋春临看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斗嘴,觉得颇为好笑,等他们不说话了,才一一回答两人的问题。 “昨天来的,晚上住在葡萄园,好久不见,你俩看起来很精神嘛。” 说到这个吴可便骄傲地挺起了胸脯:“那是自然的,这还得多谢之前宋小公子的救命之恩,要不是您出手相救,我俩现在已经是到地府做兄弟了。” 陆继明对吴可这个‘兄弟’显然非常的嫌弃:“谁跟你是兄弟了,少拉关系啊。” 吴可也翻了个白眼,但因为两人在军营里就经常斗嘴,因此对陆继明的毒舌已经完全免疫了,他转而问起宋春临叫他们过来是有什么事情。 宋春临笑眯眯地:“找你们自然是有好事的,来,这位是程巧,程娘子,你们应该有所耳闻。” 程巧上前一步,向两人行礼:“万山,程巧。” 陆继明跟吴可都是本地人,自然知道程巧是谁,对于已故的程将军,两人都是非常敬佩,也因此对程巧极为尊敬。 “晚点程娘子要赶回万山,你们跟我去一趟葡萄园,帮程娘子送一批东西回万山那边去,顺便也帮我瞧瞧,我种的那些果树长得怎么样了。” 一行人连午饭都没有吃,就匆匆回到了葡萄园,院子里方思意正带着孩子们在摘棉花籽,这些都是去年的棉花,是方家人自己的份例,所以方思意就留在了最后,等闲暇时就弄一些,等到冬天就摘得差不多了,正好拿来给孩子们做棉衣棉被。 听到外面的马车声,方思意就知道宋春临他们回来了,打开院门一瞧,一大群人,不止宋春临他们一行四人,还有另外一个陌生的女娘,带着常来的陆继明跟吴可。 陆继明跟吴可也是葡萄园的常客了,两人没事干的时候就会来这边溜达溜达,帮个忙,巡个逻什么的,保证葡萄园的安全。 方思意对这两人还是很熟悉的,双方熟稔的打了声招呼,另外一个女娘他便不认识了,宋春临赶忙介绍:“这位是程巧,程娘子。” 方思意瞬间明白对方是谁了,当即扬起一个笑脸,对程巧的到来表示欢迎。 “哎呦,之前不知道你们也过来,你们先坐着,我再去弄两个菜。”午饭是一早就备下的,方思意还特意多准备了一些,怕宋春临吃不饱,眼下多了三个人,这些饭菜就有些少了,于是他不假思索的去了厨下,打算再多弄两个菜出来。 宋春临紧跟着走了进去,让方思意先别忙活,菜他已经买回来了,就在马车里,待会就去拿过来转盘就行了。 对宋春临的话,方思意自然是毫不怀疑的,于是餐桌上便多了十个饼子,一整只烧鹅,还有一盘子拍黄瓜。 白塔城没有黄瓜,在场众人便明白这盘子菜是宋春临拿来的。 程巧跟方兰馨似乎很喜欢拍黄瓜,两人吃了小半碟子,方思意见女儿如此爱吃,心想待会一定要问宋春临要点种子来,在院子里栽上几棵,方便女儿想吃的时候就能吃到。 陆继明跟吴可两人更是吃得满嘴流油,他们之前也吃过宋春临空间里的饭,那时候宋春临一直说是在城里买的,但他们在白塔城待了这么多年了,就没吃到过宋春临拿出来的那种饭食。 今天再次吃到相似的味道,他们便都一个劲儿的往嘴里扒饭,方辰跟方益两人看到他们的吃相,都是一脸的嫌弃。 “你俩慢点吃,别搞得好像军营没饭吃似的。” 吴可艰难的把嘴里的烧鹅咽下去,对着方辰摇了摇头:“你不懂,这不一样,军营里可吃不到这么些好吃的,等宋小公子一离开,那就更吃不到了。” 陆继明难得没有跟吴可唱反调,而是在一旁不停点头,手上也没闲着,一直往自己的碗里夹菜。 饭后宋春临让大家给程巧装礼物,其中最多的就是地窖里的那些葡萄干跟棉花,程巧看着那满满几大筐葡萄干跟棉花,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虽然她在万山生活,但早就听过葡萄跟棉花的事情了,以前她只是大约知道这些东西都是眼前这个宋小公子弄的,但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宋小公子出手居然如此大方,外面的葡萄干跟棉花都炒上天价了,对方居然一送就是满满一车,这一车的东西,可不比窦都护的那一车药材便宜。 程巧震惊的话都不会说了,她一直以为对方就是送些小玩意给她,还觉得宋春临要求陆继明跟吴可帮忙护送的行为多此一举,现在看来,怕是他们三个人根本护不住这一车东西吧。 过了很久,程巧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她小声的问宋春临:“宋小公子,这些东西,你真的要送给我?” 宋春临奇怪的反问:“是啊,有什么不对吗?” 程巧的嗓音陡然升高:“这当然不对啊,您是不知道这两样在外面能卖出什么价钱吧,光是这葡萄干,外边一小捧就要一两金子了,就这人家还买不到呢,您给我这么多筐,是真不怕我半路被人劫杀啊。” 居然这么贵吗? 宋春临看向方辰跟方益,两兄弟纷纷点头。 “程娘子说的没有错,外面的葡萄干确实已经卖出了天价,不过那都不是我们卖出去的,没有您的发话,我们只是按照惯例,给司农署跟府衙那边各自送了一批过去,棉花更是除了必须交出去的那些,以及我们大家伙的份例,剩下就没有再动过,哦,对了,还有之前试着织布的那些损耗,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宋春临心道难怪外面卖得贵,合着这两人压根没想过把这些东西变现啊。 算了,不变现就不变现吧,自己人吃也不错的。 于是宋春临非常大方的表示:拿,可劲儿拿。 “边关的冬天可比京城冷太多了,程娘子你手底下都是一些老兵伤兵,他们更是受不得寒凉,这些棉花种出来就要用的,放久了被虫蛀掉就太浪费了,拿着吧,先给大家都做几件薄一些的,天凉了就能用上了,葡萄干味道还不错,我这边地窖里面几十筐吃都吃不完,你拿走还是帮我分担了些呢。” 对方都这么说了,再推辞便不美了,程巧喜滋滋的收下了。 “那我就替那些叔叔伯伯们,先谢过宋小公子了。” 宋春临:“不用谢,对了,陆继明,你们去到那边,记得去找他们的那个什么将军来着?算了,跟他说清楚了,这些东西是我给程娘子个人的酬劳,只能她本人亲自去支配,其他人不得插手,他要有意见,你就让他找窦都护跟我,我亲自去跟他说。” 陆继明跟吴可对视一眼,双方眼里都是坏笑,彼此嘿嘿一笑,表示都知道了。 送走了程巧他们,宋春临又闲下来了,丁大叔说明天才能把丁老头带过来,宋春临干脆休息一下午,打算带着大宝好好逛一逛葡萄园。 上次来葡萄园的时候,大宝还是小小的一个,现在他都能出来在葡萄园里四处撒欢了,在空间里种过这么多地的大宝,一个小小的葡萄园还是有些不够看的。 只见大宝站在一株比他还高的葡萄底下,仰着脑袋看,嘴里喃喃:“好矮,空间里的高多了。” 宋春临在后面听得一阵无语:“你要明白,这里的土地比不得里面,就现在这样的长势,已经称得上不错的了。” 大宝难得没有反驳,心里却一直吐槽:一家子三个有灵根的孩子,要真的把葡萄给种死了,那才叫稀奇的。 两人在葡萄园里走了一个来回,他们脚程快,一个下午就把整个葡萄园都给逛了一个遍,宋春临看到了方辰他们刚栽好的葡萄,还有才嫁接成功的葡萄,利用木系异能梳理了一遍,发现那些葡萄不仅长势良好,生机也是非常的足,今年的天气如果一直都能这么好的话,宋春临都能想到之后的大丰收了。 “不错不错,不愧是我的小弟,瞧瞧这地种的,颇有我的真传。” 大宝:“……”主人好自恋,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第296章 酒庄 丁老头听到又是宋春临要盖房子,欢天喜地的就过来了,一年多不见,这位老爷子瞧着越发圆润了起来,见着宋春临这个大方的主家,笑得更是合不拢嘴。 “哎呦宋小公子您又来了,小老儿可是想死你了。” 丁大叔在一旁嘴角抽搐,小声念叨着:“您老人家分明是想吃对方的席面了。”虽然嘴上吐槽着小老头的嘴馋,其实丁大叔也挺想念宋春临的那些食物的,还别说,那些东西又新奇又好吃,宋春临离开以后,居然还有不少曾经帮宋春临干活的人,在自家复刻出了类似的吃食,拿出来在集市上摆摊,吸引了不少客户呢。 丁大叔也跟着凑过几次热闹,觉得虽然味道也很不错,但始终是没有原版的好吃,首先那个什么卤肉卷饼,不少人家做过类似的,但他们不舍得用纯白面去做饼子,只用杂粮掺着粗劣的白面去做饼子,做出来的饼子不够暄软,吃着也比较粗糙,里面放的卤肉更是不如宋春临那种加料版的,再加上宋春临拿出来的卷饼里面还包裹着这个时代没有的蔬菜,味道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然而就是这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味道,也让他们在集市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如今已经经过几次改良,变得更加符合当地人的口味,每次丁大叔去集市上的时候,都能看见那几家卷饼摊子面前大排长龙,生意好得不得了。 丁老头也试着叫家里的孙子去买过几回,可是吃过了原版,即使仿版再好吃,心里也总觉得少了点风味,如今一听到宋春临回来了,还说让他继续帮忙盖房子,丁老头喜不自胜,天还没亮呢就赶过来了,嘿嘿,还顺便蹭了一顿早饭。 说来也巧,今儿宋春临早饭吃的正是卷饼,丁老头跟自家侄子两人看着那卷饼,眼睛里都要冒出火星子了,让宋春临看得一阵好笑。 “两位来得真早啊,吃过早饭了吗?一起来点?” 宋春临都邀请了,丁老头更加不客气了,闻言疯狂点头:“没吃呢,小公子都这么说了,那么我就不客气了,先给小老儿来上两个,哎呦,小公子您是不知道啊,自从您离开白塔城以后,小老儿我是朝思夜想,就念着您这一口吃的了。” 宋春临笑眯眯的让他们先做下,自己亲自去了厨下,不多时就端出了一盘子卷饼,个顶个的大,里面塞了满满的卤肉,还有黄瓜丝,生菜,以及老板的秘制辣椒油,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卤肉的香气。 宋春临买的这些卷饼都是全家福版本,不光是有卤肉,还有香干,牛肉干,卤藕,小小的卷饼差点都包不住,连方辰跟方益都只能勉强吃下一个,丁老头一口气就干掉了一个,丁大叔饭量大,他连着吃了两个,竟还有些意犹未尽。 方兰馨的小嘴张成o字型,随后小声跟她爹说:“小爹爹,大叔好能吃哦,这么大的卷饼,他都吃下去了,好厉害啊。” 小丫头的说话声音不算大,却也足够让周围的人全都听见了,丁大叔闻言老脸一红,随即小家伙又夸他厉害,这人不经夸,心里头直接飘飘然了。 丁老头白了侄子一眼,开始朝下一个卷饼进攻,不过他的饭量不如丁大叔大,第二个卷饼只能吃下一半,剩下的另一半被他毫不客气的用油纸一包,给收起来了。 “呼,真是舒坦啊,还是宋小公子的这个卷饼好吃,我让家里的那些人买回来的,始终不如小公子给的这些,肉也没有小公子放的多,还有里面这些绿色的菜叶子,不知道小公子是从何处买来的,我在白塔城生活了一辈子,也不曾见过这样的菜叶子。” 宋春临莞尔:“老爷子吃好了就行,这个卷饼想要好吃,那就要舍得放肉,肉多了,能不好吃吗?” 宋春临并没有回答他关于菜叶子的事情,丁老头是个聪明人,知道是对方不愿意提及,于是也顺着宋春临的话语说了下去。 “哈哈哈哈哈,宋小公子说的对,肉放多了肯定能好吃。” 众人吃完了丰盛的早饭,宋春临从房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酒庄图纸,他来之前在京城就规划好了,酒庄要盖必须要盖最大的,尤其是地下的酒窖,原先的酒窖他打算用来放棉花了。 之前他不清楚,棉花在这边会因为气候原因,水分太少而变得脆,纺织不成布料,后面他方家兄弟把织布机放到地窖以后,织布的过程就顺利了很多,在通过增加水分人为提高空气里的潮湿度以后,方思意已经织出了不少成品出来。 宋春临想到隔壁的那些女娘跟哥儿,决定让这些人留在地窖里负责织布,至于葡萄园里的事情,以及酒庄的活计,他打算交给程巧手底下的那群老兵们,他们再怎么样也都是个汉子,身上都是一把子力气,这类的力气活就交给他们做便好了。 打定主意以后,他跟丁老头商量了一早上,又到预定的地方去查看了一番,宋春临打算把酒庄就盖在原来院子的另一边,正好跟女娘他们那边的院子中间隔了一间,这样两边生活什么的也更方便一些。 因为宋春临要盖的酒庄工程量太大,丁老头觉得按自己手底下的那些子孙们,似乎也不算太够,他蹲在地上掐指一算,觉得除非全家齐上阵,否则这酒庄没有大半年是盖不成的。 “宋小公子,实不相瞒,您这酒庄的房子,是我从未见过的样式,盖起来速度不会太快,而且我人手也不太够,若是您能再找一队人过来的话,兴许会快一些盖好。” 再找人? 宋春临沉思片刻,立刻告诉丁老头:“人不是问题,钱也不是问题,你尽管去帮我定材料吧。” 得了宋春临的准话,丁老头心里乐开了花,他就喜欢跟这样的主顾打交道,为人大方,做事不拖泥带水,关键是他每次准备的食物,都能让丁老头满意,恨不得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给他干活。 中午宋春临高兴,看丁老头喜欢,干脆整了只烤乳猪出来,丁老头看着那头泛着金黄色泽的烤乳猪,口水都要滴到下巴上了,丁大叔别过头,简直没眼看。 好在盖酒庄的事情都已经敲定下来了,而其中工程量最大的挖地窖,宋春临打算就交给程巧手底下的老兵们。 此时程巧已经拉着一车东西回到了万山,她带着这堆东西浩浩荡荡,穿街过市的,完全没想过避着人,于是事情很快就传到了她的顶头上司那里,当即就派人过来,让她带着东西去一趟府衙。 程巧自然不会傻傻把东西带过去,她只带了陆继明一人,陆继明口才好,他把宋春临的话传达了过去,对方虽然并不在意区区一个没有官职的神射手,但护国的头衔拿出来还是很唬人的。 于是程巧顺利的保住了那些东西,并且当天就给她手里的人把东西给分发完毕了,陆继明跟吴可两人还多停留了一日,确保所有人都拿到了东西以后,才架着马车离开万山。 走之前两人还记得宋春临嘱咐过的,特意绕去那种满了果树的村子转悠了一圈。 那些村民们非常尽责,看见不认识的人过来就上前询问,陆继明把宋春临的名号跟他们这么一说,村民们表示非常的激动。 “当真是宋小公子回来了?他怎么不亲自过来啊?” “是啊,他怎么不自己过来,是不是觉得我们没帮他顾好果树啊?” 陆继明哭笑不得:“自然不是,只是宋小公子诸事繁忙,他在白塔城还有好多事情要办,没有空抽身过来,因此才特意派我们过来替他瞧上一眼。” 知道宋春临只是太忙抽不出时间,众人也不再多问,反而非常热情的跟陆继明他们介绍起来山上的果树。 “这果树苗还是宋小公子给的,您别说,瞧着小小一棵,但结出来的果子那是真的多啊,我们没忍住捡了些地上掉的果子回家吃,可甜了呢。” “地上掉的?怎么不直接在树上摘来吃呢?” 村民们有些不好意思:“嗐,咱们也不过是帮人守着树而已,怎么能胡乱摘人家树上的果子呢,但是掉在地上的我们就舍不得了,只因为那果子瞧着实在太诱人了,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红的频婆果呢,吃着脆甜脆甜的,一点儿也不酸,我家孩子也很喜欢吃,经常钻进林子里,捡地上的果子吃。” 陆继明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这个,心底也对这些朴实的村民们多了几分好感。 在村民的带领下,他走到了果树林里,因为都是现代品种,又淋过了灵泉水,所以这些果树苗都长势良好,再加上这边的天气确实很适合这些水果生长,陆继明跟吴可来到的时候,已经能看到枝头有小小的果子了。 那些果子现在还只有拇指头那般大小,可是从数量上来看,估计今年又会是丰收的一年。 两人参观完了果树林,村民们还给他们塞了一小筐果子,那些果子都是熟透了从枝头自然掉落的,品相自然不太好,都有些磕碰的伤痕,但闻着果香浓郁,比他们之前见过的所有频婆果都好闻。 “闻着果然香甜,瞧着也跟以前的频婆果不太一样。” 吴可连连点头:“就是,以前的频婆果就算是品相最好的,也不及眼前的这一些,还有这个枣子,瞧着真是大个啊。” 收下了果子,陆继明跟吴可同村民们告了别,便快马加鞭的往白塔城赶。 回来的那天,正好赶上丁老头带着子孙们过来画线,宋春临看着那一小筐果子,笑得见牙不见眼,当即就让方思意拿去洗干净切好摆盘,正好犒劳大家。 见到方思意拿来的果子,都是洗净切块的苹婆果,大家最初并没有多期待,然而等那果子一入口,众人的眼睛齐刷刷的亮了。 “这个频婆果跟我以往吃的都不一样,怎么会如此好吃,脆而不酸,以往的果子越脆越酸。” “就是啊,我还以为跟以往的一样的,看来是我见识太少了,这么好吃的果子,真的是万山那边种出来的吗?” 宋春临听到他们的对话,笑眯眯解释:“就是万山种的哦,不过这些大概都是去年存到现在的果子了,已经有些干瘪了,要是新摘下来的,汁水会更饱满一些。” 陆继明告诉他:“这可不是摘下来的,那些村民不敢摘你树上的果子,这里都是地上捡到的,不过即使是捡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 吴可在一旁连连点头:“我们已经尝过了,可好吃了呢,频婆果本来就经得住久放,只是没想到放了这么久,这果子居然还这么好吃,小公子啊,您啥时候也把那些果子种在白塔城呗,这样咱们也能吃上这么好吃的频婆果了。” 陆继明朝他翻了个白眼:“有好吃的也堵不住你的嘴了,宋小公子已经够忙了,白塔城又是种棉花,又是种玉米的,已经种了这么老些东西,你想累死宋小公子吗?” 吴可讪笑:“嘿嘿,我这不是随口一说吗,再说了,这种果树应该没有种粮食那么累吧,我瞧着那些村民平时也不用干什么活啊。” 说到种果树,方辰跟方益两人就有发言权了,当即就开口把吴可的话给怼了回去。 “你真的以为种果树很简单吗?就咱们这些葡萄来说吧,天热要除草,天冷要施肥,缺水的时候还要挨个浇水,浇的水都是有一定数量的,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这其中的弯弯绕绕说了你们也不明白,结果的时候还要注意修剪枝叶,不能让不必要的枝条抢去了养分,这样果实不仅长不大,过多的叶子还会遮挡阳光,影响果子的光照,光照不够,这些果子就会发酸。” 第297章 挖地窖 吴可跟陆继明,听了方辰跟方益的话都是一愣一愣的,他们可从未种过果树,自然不知道种果树该注意些什么,只是下意识的认为,不就是一棵树吗,野外的那些树可没什么人管,不也照样活得好好的。 此刻听方辰、方益两人如数家珍一般,把种植果树需要注意的事项都一一说了出来,那滔滔不绝的样子,让两人都觉得叹为观止。 吴可尴尬的挠了挠脑袋:“这,我这不是没经验吗,我还以为那树只要种下去就行了呢。” 对他无知的话语,方辰跟方益都觉得有些无语,感觉自己方才说的那些话都是在对牛弹琴。 一旁的丁老头倒是听得津津有味,他家里也种过果树,但那跟吴可他说的那样,种下去就没再管过,一年到头能收获多少,全凭天意,可从未注意过果树还得施肥,修剪枝叶,过程比他想象的要复杂许多。 “原来种果树还有这么多事儿要干呢,我们庄户人家,都喜欢在自家院子里栽一棵枣树,但是每年能结的果子都不算太多,仅仅够自家人吃的,要是按这位小哥儿说的那样,是否能给那枣树提高些产量。” 方辰跟方益两人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他们的经验仅限于种葡萄,闻言第一时间就看向了宋春临,宋春临看着他们的眼神,朝他们点了点头。 “确实能,不过还要看树本身的品种,好了,吃饱了咱们继续去干活吧。” 主家都发话了,丁老头赶紧再吃了几块苹果,末了还不忘拿了几块在怀里,边走边吃。 宋春临要求的酒庄比之前盖的院子还要大,所以丁老头光是画线就画了一整天,还要带着几个孙子们做辅助,一群人在周围忙活着,旁边小院子里的女娘哥儿也没有出门,都好奇的站在墙头往外看。 因为这一次宋春临要挖一个大型的地窖,所以在规划的时候,丁老头说要先派人过来挖地窖,这边的人挖地窖比挖地基要随意一些,也不拘时间,双方约定好了时间,到时候直接上门就行了。 约定好了开工的时间,宋春临想了想还是让人给程巧那边送了一封信,让她找几个身体还算强壮的人过来帮忙。 因为开工的时间比较赶,宋春临也没等他们,到了时间就直接开工了,丁老头带来的还是自家人,跟上次相比,又多了几个宋春临没见过的汉子,据说是丁老头家的女婿、孙婿,以及准女婿跟准孙婿们。 有了这些外姓人的加入,宋春临再次感受到了丁老头家那超强的繁殖能力,他觉得就算是兔子也没有丁家人这么能生。 不过这些勤劳的兔子打洞技术特别厉害,第一天开工就挖了十分之一,照这个速度下去,等宋春临离开的时候,这个地窖就差不多挖好了。 地窖开工的第二天,程巧带着她的人浩浩荡荡的来了,她这次带来的都是一些身体健全的老兵,体力自然不能跟丁家那群兔子相比,但好在都是勤快的人,刚来到没多久就加入了挖地窖的队伍,宋春临看着新加入的人,觉得可能没几天这个地窖就差不多挖好了。 宋春临这边忙活的热火朝天,大宝就显得无所事事了一些,大家在得知大宝是宋春临带来的弟弟之后,都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大宝又能吃,在家的时候被方思意投喂,出门了又被隔壁的女娘哥儿们投喂,每天那张嘴基本就没怎么停过,晚上回去睡觉的时候,小肚子都鼓鼓的凸起来,宋春临在一次催大宝洗澡的时候发现他小肚子胀胀的,才惊觉这娃吃了这么多东西。 “你可别吃了,都胖出游泳圈了。” 大宝闻言立刻反驳:“不可能,我怎么会吃胖!” 宋春临轻轻捏了一下他的小肚子:“瞧瞧,这些都是什么?这可都是白花花的大肥肉啊,你现在可是七八岁的年纪,这么肥的一层油在肚子上可太不美观了,听话,少吃些吧。” 大宝狐疑的垂头,看向自己白白嫩嫩的肚子,用手确实可以捏出一层肉来,但也没有宋春临说的那样夸张吧。 嗯,大宝真可爱,怎么会胖的,肯定是主人嫌弃自己吃太多了才这么说的,主人真是小气,他明天不要理主人了。 说是这么一说,但第二天双方都忘了前一天说的话,大宝还是该吃吃,该喝喝,面对众人的投喂基本都是来者不拒,一副好胃口的样子,惹得一众女娘哥儿们心花怒放。 这样一个吃嘛嘛香的胖娃娃,谁能不爱呢? 黄翠竹更是每天都研究好吃的糕点,就为了能让大宝吃得开心,吃得高兴,旁人都打趣她,想喂孩子,干嘛不自己生一个。 黄翠竹啐了对方一句:“大宝不用生就能喂了,我又何必去遭那份罪呢?” 众人纷纷笑着散开了,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如今他们这副身子,想要嫁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更别提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程巧在这边待了两天,早就对这些女娘哥儿们感到好奇了,此时听到黄翠竹这样说,心里的疑惑更甚。 她走过去,跟黄翠竹她们搭话,问到她们一群女娘哥儿为何会住在这里时,众人的脸色便都肉眼可见的僵硬了起来。 程巧见她们如此,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自己这是说错话了。 黄翠竹只是尴尬了一瞬间,很快就释怀了,反正她们这些人的事情,出去稍微打听一下就都知道了,也没什么好瞒着的,于是她就同程巧说了自己的遭遇。 得知这些人居然跟自己有一样的遭遇,程巧眼眶立刻红了起来。 “不瞒几位姐姐,其实、其实我也同你们一样,我爹爹生前是万山城的守备将军,突厥来袭时,他率领守备军战死在城门口,城破以后,我们这些稍微有点姿色的女子跟哥儿们,都被那蛮子给抓到关在了一起,我娘被他们活生生折磨死了,我则侥幸活了下来,好不容易等到宋小公子带着顾家军赶到,这才救了我们脱离险境。” 黄翠竹并不知晓眼前的女娘就是万山的程娘子,她还以为是一个普通女娘,他们这些人早就听说过程娘子的事情了,对于她一介女流却能带领部下击杀蛮子的事情早就有所耳闻,如今一见,发现大家都是苦命人,顿时觉得双方的距离都近了一些。 黄翠竹率先道:“往事过去就不要再提了,咱们都有一样的遭遇,更应该守望相助,程娘子若是在万山过不下去了,就来我们这儿,我们随时欢迎您。” 程巧这边的事情,宋春临并不知情,他正在忙活着地窖的搭建,等他从地底下钻出来,就发现程巧已经完美的融入了黄翠竹他们那边的大家庭里了。 看着那边姐姐长妹妹短的,宋春临深感疑惑。 “女孩子们的友谊真是令人不解。” 地窖已经搭建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估计还要小半个月才能搭建好,好在挖坑的速度已经比之前快了不少,宋春临为了安顿那些远道而来的老兵们,特意让方思意收拾了两个房间出来,给这些挤一挤。 现在正是夏初,天气不热不冷,一群大老爷们挤在一起睡也不麻烦,就是饭食上比较麻烦,光靠方思意跟两个叔麽一起,根本忙不过来。 黄翠竹跟程巧混熟以后,就带着几个姐妹一起过来帮忙,这才让大家每天都能按时吃上饭。 地窖在有条不紊的挖着,丁老头带着丁大叔,抽空出去了一趟,让人把订好的材料运过来,幸好这边地方够宽阔,一大堆的材料堆在这里,宛如小山一样壮观。 除了盖房子的材料,宋春临还让丁老头定了一大批木桶,这些木桶都是用来酿酒的,宋春临在这边已经待了快二十天,距离离开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他打算把大部分的事情都先给定下来,等明年葡萄丰收的时候再来主持酿酒的事情。 为什么是明年不是今年,那是因为宋春临没空,现在要是有飞机,他恨不得每天都来回一趟。 交通不便果然是个硬伤。 宋春临看着地窖的雏形已经建造得差不多了,打算过两天就离开这里。 得知宋春临要离开了,方家人都有些舍不得,出乎意料的是方兰馨最舍不得的人居然是大宝。 这让宋春临倍感受伤。 “小兰馨这是不喜欢哥哥了吗?为什么你最舍不得人居然是大宝呢?” 方兰馨看着假装难过的宋春临,怯生生的缩在方思意身后,她年纪小,好骗,被宋春临粗劣的演技给骗到了,以为自己真的让这个大哥哥难过了,手足无措好久,最后才一把抱住来宋春临的大腿,眨巴着眼睛告诉他,自己没有不喜欢大哥哥。 “兰馨最喜欢大哥哥了,兰馨没有不舍得大哥哥呀。” 瞧着小姑娘被自己逗弄得差点要哭了,宋春临在心里直道:罪过罪过,怎么能让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哭呢? 于是他只能认命的蹲下身去哄着小姑娘:“大哥哥没有难过……好吧,确实有一点点难过,下次我来的时候,小兰馨还记不得我呢?” “会的会的,兰馨不会忘记大哥哥的,大哥哥最好了。”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宋春临满意了,忍不住低头在小姑娘白嫩的脸颊上狠狠亲了一口。 “下次过来,小兰馨又要长高了,唉,时间真快啊,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团子呢。” 方思意笑着道:“孩子这几年长得可快了,等小公子明年过来,这丫头就差不多九岁了,也是个大姑娘了呢。” 方思意这算法跟大部分父母一样,都是按虚岁算的,其实小姑娘今年才刚满六岁,明年才七岁而已。 宋春临笑着放开方兰馨,说起年龄,似乎方辰跟方益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宋春临好奇的问方思意:“他们哥俩真的不打算成亲吗?是没遇到合适的还是怎样?” 关于两个儿子的婚事,方思意也是头疼不已,也许是对生身父亲失望过头了,这两孩子都对成婚一事没兴趣,从前是家里太穷,不得不拖累了他们,现在日子好过了,这两孩子却没了那个念想。 “其实我也不求他们嫁给高门大户,只希望他们后半辈子,能有个知冷知热的人,最好再生个一儿半女的,您说咱们老百姓活一辈子,不就是求个儿女承欢膝下吗,每次我提起这个事情,他们就很抗拒,唉,眼看都二十好几了,再拖下去,怕是连人家的继室续弦都排不上了。” 宋春临看着忙里忙外的方家兄弟俩,摸着下巴思索:“那么他们两人有没有心仪的对象?不可能一个喜欢的人都没有吧?” 方思意仔细回想,似乎还真没有什么汉子跟两个儿子走得近的,若说有,陆继明跟吴可勉强算两个,但是他们日常的相处,并不像是互相有意思的样子啊。 于是他只能遗憾的摇摇头:“我这还真没发现,平日里他们兄弟俩都是在田间地头的忙活,真要说有意思的人,我不可能看不出来。” 对此宋春临也无话可说了,只能干巴巴的宽慰方思意:“没事的方叔麽,也许是他们两人的缘分没有到呢,再说了,二十好几又怎么了,只要有本事的人,三十好几照样有一群人来求娶,您也别担心了,以他们现在的本事,嫁人也不是唯一的出路。” 方思意转念想到自己那糟心的婚姻,也释怀了。 “说的也是,要是让他们遇到同他们亲爹一样的混账玩意,我还不如让他们一直待在家里不嫁出去,都说男人怕入错行,女娘哥儿怕嫁错郎,嫁错郎比不嫁人更惨,随他们去吧,即便是一辈子不嫁人,那就待在家里一辈子好了,正好留在家里陪着我,这些儿女们一旦出嫁,只剩我一个老头子在家,也怪孤单的。” 第298章 回京城 方思意虽然嘴上说着让孩子们随缘,但私底下还是在悄悄跟人打听,他是想着两个哥儿,起码得留一个在身边吧,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招个汉子上门得了,他方家也只有他这一个哥儿了,正好让他们两的孩子继承方家的香火。 方辰跟方益都不知晓他们的小爹爹在打什么主意,只是觉得小爹爹出门的次数比以前增加了许多,不过两人都比较忙,于是也没多过问,反正小爹爹每天出去的时间都不算太久,他们就只当方思意去串门了。 宋春临最近除了监工,还是抽空去了一趟万山,看看他当初让人栽下的果树们。 还没走到山坡下呢,宋春临跟大宝远远就望见了山坡上的那一片郁郁葱葱。 “长得还不错哦。”大宝赞叹道。 宋春临也是一脸的满意:“确实不错,看得出来他们养护的很用心。” “主人这次真的不扩大一点吗?” 宋春临摇摇头:“没那个想法,原本是为了造福这里的百姓的,不过现在嘛,算了,这种送上门的政绩,我想里面那位也并不是很稀罕。” 大宝一听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不就是万山空降的那个将军吗,还把程巧给挤兑走了的那个事儿精。 “这么大一片果树,真要成了气候,那确实是便宜他了。” 宋春临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原本打算当做人情送给程巧的,没想到京城那边突然来个空降兵,把他的计划都给打乱了,如今这些他都想挖了种到白塔城去,再不济,直接种到越溪也好,越溪的守城将军可不是空降兵,而是窦都护一手提拔出来的,人品方面肯定比万山这位要好上许多。 村民们远远瞧见宋春临跟大宝两个人,一开始还以为是过来买果子的,等人走近了一瞧,嘿,这不是宋小公子吗,于是大家便兴奋了起来,相熟的人家都跑出来,说要一睹护国神射手的风采。 宋春临被这些乡亲们的热情给搞得懵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身边的大宝也被一个魁梧的汉子给举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肩膀上。 大宝还是第一次用这个视角来走路,一时间兴奋极了。 “哇哦,好高啊!” 宋春临都想对他翻个白眼,最后硬生生给忍住了,这臭小子,在空间里的时候没少利用灵力到处乱飞,现在居然说骑在别人肩膀上高?有他平时在空间里飞的高吗? 村长笑呵呵的把人迎进了山坡下的小屋里,这间屋子是他们平时为了方便休息才盖的,屋子里虽然简陋,但该有的都有。 宋春临表示自己只是过来看一眼,坐一会儿就回去了,村长得知他们不过夜以后也是颇为遗憾。 “唉,怎么这么赶呢,小公子真不在这儿多待一天吗?” 宋春临笑了笑:“家里人催的急,让我快些回京城去,生怕我又留在这边一年半载的,到时候怕是要亲自过来抓我回去呢。” 村长了然的点点头:“既然是家里长辈的意思,那小老儿也不好再留小公子了,时间不早了,小公子不如用些便饭再走吧。” 对方盛情难却,宋春临想了想,便答应下来了。 见他答应了,村长立刻火急火燎的让村民们回去准备饭菜,宋春临连连说别弄太复杂的,他们赶路,来几个饼子就行了。 村民一听这哪儿行啊,于是干脆宰了自家养的鸡,用最快的速度煮了一锅鸡汤端过来。 农家散养的鸡吃着就是香,宋春临跟大宝两人吃了两大碗鸡汤,小肚子吃得鼓鼓的,才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 吃饱喝足,两人便立刻启程准备回白塔,走的时候宋春临还不忘指挥变异藤蔓去给那些果树们补充一下灵泉水,有了这一次的补给,接下来两年之内,这些果树都能实现丰收。 办完了万山的事情,葡萄园的地窖也挖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做好加固,地面上的房屋倒是比地窖好弄,宋春临就让方家兄弟来做监工,至于程巧那边的人,宋春临就全权交给方辰他们去安排。 “除了葡萄园里的这些活计,还有我那几块田地里的庄稼,我这次又跟司农署要了十亩地,到时候全都种棉花,等丰收了你就安排他们去摘,至于那些干不了重活的,你就让他们在家里看着葡萄园。” 离别在即,方辰跟方益两人看着殷切嘱咐的宋春临,不由得都有些难过。 “主子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啊,这才没几天呢。” “是啊,太快了,主子真的不多留几日吗?” 宋春临两手一摊:“我倒是想多留,但家里那边不准啊,上次我先斩后奏留下来,回去的时候差点被我爹打断腿,再来一次他会亲自杀过来把我抓回去。” 对方都已经这么说了,再强留就是不礼貌了,尽管心里一样难受,但方思意好歹是个大人,眼看离开的日子就这两天了,他每天都起早贪黑的,待在家里给宋春临跟大宝做干粮。 宋春临其实很想说自己空间里一堆食物,可这些毕竟都是对方的一片心意,只是让他少做一些,方思意却摇摇头。 “穷家富路的,不多带点吃食,万一路上没碰到城镇怎么办,带着吧,这些东西都是比较经得住放的,吃不完的话,就顺便带给老爷夫人他们一起尝尝。” 行吧,人家都这么说,宋春临也只能接受,大不了一走出白塔城就把这些东西全都收进空间里就行了。 万事俱备,方辰还给宋春临租了一辆马车过来,方思意似乎是想把仓库给搬空,好几筐的葡萄干跟棉花,把马车给塞得满满当当,难为他还能挤出空间来又塞了一筐干粮进去。 宋春临跟大宝看得叹为观止,方辰方益更是一直吭哧吭哧帮他们小爹爹扛东西,要不是最后实在是放不下了,方思意还想摘几串早熟的葡萄给他们带上。 看着马车已经满得快要坐不下人了,方思意这才收了手,叉着腰责怪两个儿子,这马车租的太小了一些。 兄弟俩不敢吱声,默默将马车套好,现在才早上,他们要是走得快的话,能赶在天黑前走到下一个城镇去。 宋春临先把大宝给抱上了马车,紧接着自己也跳了上去,他抬手招来方辰,嘱咐他打扫屋子的时候仔细一些,方辰立刻心领神会。 宋春临坐在马车上朝众人招了招手,马车缓缓驶离葡萄园,迎着朝阳朝京城走去。 众人全都站在葡萄园的门口,目送着两人的马车走远,直到那马车只剩下小小一个黑点了以后,才慢慢走回院子里去。 方辰带着弟弟一起去收拾宋春临他们的房间,有了宋春临的叮嘱,他很容易就在被窝里找到了宋春临留下来的几个小匣子,其中一个匣子里装的是人参跟紫芝,没有给宝华长公主的年份那么长,但也都有了三百年左右,这是留着给他们以备不时之需的。 还有一个大一些的匣子里,放的是用瓷瓶装好的灵泉水,量不是很多,宋春临让他们每天滴一滴水到茶里,然后一家人分着喝掉,这些灵泉水能让一家人用一年的了。 最小的一个匣子里,则是装着一沓银票,一张一百两,一共三十张,酒庄跟地窖的钱宋春临已经提前拿出来给方思意收着了,这些是给他们后序请工人的钱,多的就是他们一家人日常的支出。 兄弟两人把这些匣子给收好,屋子清扫一遍后,才抱着东西回到了自家人的房间里。 看着宋春临留给他们的东西,方思意忍不住红了眼眶。 “你们主子对我们一家实在是太好了,这人参跟紫芝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他怎么也不给自己留着啊……” 方辰宽慰他道:“小爹爹,主子可不是那种会委屈自己的人,他肯定一早就猜到您肯定不会收下,这才放在屋里等我们发现的,您也莫要辜负了他的一片心意,这些东西可能对公子而言,根本算不得什么。” 方思意转念一想:“说的也是,你们主子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能在蛮子中如入无人之境,想必要寻这些天材地宝,也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但是,辰儿,不管你的主子多么厉害,他给我们的我们才能要,他不给我,我们也不能问,这是做下人的本分,你们主子心善,没有让你们签卖身契,但这并不代表,他给我们的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你们清楚吗?” 方辰跟方益神色一凛,异口同声:“清楚了。” “小爹爹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主子把葡萄庄园给管理好的。” “还有我,主子还留下一个酒庄,他把酒庄的图纸,还有该注意的事情都细细写下来了,我一定会帮主子管好酒庄的。” 方思意看着两个儿子,欣慰的笑了:“很好,时间不早了,你们把东西收好,就快去干活吧,我也要去外边准备准备,不然午饭来不及了。” 方家人在这边忙活着午饭,宋春临看着已经远离葡萄园的范围,立刻就把马车里的东西都给收进空间里面,随着马车清空,车里的重量消失,马儿的步伐也变得轻快了起来,速度一下就提了起来。 宋春临看着坐在马车前头捧着一个包子啃的大宝,想了想,让大宝回去空间里吃。 “你先进空间里,我把马车收起来,骑马的话会快一些,早点去到下一个城镇,就把马车给还回去,这马车颠得我头晕。” 大宝是知道宋春临晕马车的,要不是喝了点灵泉水,估计这会他早就吐了,因此也乖乖进了空间,等他一进去,宋春临立刻让马儿停下来,把马车卸下来收进空间里面,自己则是骑着马儿一路狂奔。 骑马比坐马车速度快很多,刚过中午没多久,宋春临就来到了下一个城镇,这里是一个典型的边陲小城,面积小,人也少,流动人口比较多。 宋春临在距离城镇没多远的地方把马车弄出来,装好后才慢悠悠驾驶着马车进到镇子里,他先是把马车赶到车马行,把马车还了,便浑身轻松的找了个路边摊,打算来个迟到的午饭。 用了简单的午饭,宋春临才慢悠悠的走出小镇。 一出了镇子,宋春临步伐就变得快了起来,走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就迫不及待地掏出摩托车,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风驰电掣的,一天就赶了以前三天的路程。 晚上夕阳西下,宋春临仗着自己有精神力,在戈壁滩上‘盲开’。 大宝在空间里纳闷呢,主人在搞什么,他难道是想通宵赶路吗? 大宝猜测的没有错,宋春临就是想要通宵赶路,反正这边的路非常好走,走到一半的时候,山地摩托车没油了,宋春临给加了油继续赶路。 一直开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宋春临已经走了快一半的路程了,大宝出来的时候都吓了一跳。 “我靠,主人你疯了吗?有必要这么着急赶回去吗?” 宋春临咕嘟咕嘟喝了半瓶水,喝完后意味深长地看着大宝,对他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还小,不懂。” 大宝一头雾水,宋春临也没给他解释,而是坐在大石头上,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煎饼果子跟一瓶新的矿泉水,一口煎饼果子,一口水,补充体力。 赶了一晚上的路,宋春临吃完煎饼果子以后就有些犯困,嘱咐大宝注意安全,他就坐到地上,靠着大石头闭目养神。 大宝一个人有些无聊,在周围走了几圈,但他还记得宋春临的叮嘱,没敢跑太远,只在周围逛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怀里还抱着几个蘑菇,还都是五颜六色的,每一个都长得不一样,宋春临被他的声音吵醒,一睁眼就看见那满地色彩缤纷的蘑菇,以及蹲在地上玩蘑菇的大宝。 “……”心好累,幸好这娃还记得这些蘑菇不能吃,不然此刻他睁眼看见的估计就是对方的尸体了。 第299章 打猎 “大宝他,会被区区蘑菇毒死吗?”宋春临摸着下巴思索,内心居然有些蠢蠢欲动,要是把这一堆蘑菇都煮成汤的话,不知道能毒死多少人呢? 不过话说回来,大宝是从哪里找到这么多蘑菇,种类还都不一样。 “大宝,你去哪里弄来的这些蘑菇?你跑到山上了?”不怪宋春临会这样想,他选择的这个落脚地旁边就是一座高耸的山脉,虽然大宝不是凡人,可从阅历来看,他可连宋春晓都比不上,甚至宋圆圆那个小人精都能把他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宋春临从上次大宝跟着人贩子走的时候就看出来了,这孩子指定缺点啥。 大宝不知道宋春临心中的腹诽,只是老老实实回答对方的问题。 “主人,大宝没有跑远哦,大宝只在周围转了一圈,你看,那边还有好多漂亮的蘑菇呢。” 宋春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那边的灌木底下,生长着许多五颜六色的蘑菇,他走近了细瞧,好吧,没有一个认识的,他胆子可没有大宝那么大,生怕碰到了一朵剧毒蘑菇,把自己这条小命给送走。 蹲在那边观察了一会儿,宋春临走回来,让大宝把蘑菇扔掉,拿出水给他洗干净手,最后还有些不放心,用灵泉水给大宝灌了个水饱,再扔进空间里面。 可怜的大宝,捧着臌胀的肚子进了空间,坐在山脚下还打了个饱嗝。 把大宝塞回空间以后,宋春临才放出山地摩托车,他先是检查了一下摩托车周围,确认没有大问题以后,才跨上摩托车,打算今天就骑半天就行,中午快到城镇的时候就可以休息,他记得接下来有一段路程山路居多,那些山路都又窄又陡峭,再骑山地摩托就不太现实了。 中午的时候,宋春临到达一个县城,这里比昨天的那个小镇要繁荣许多,上次宋春临也是在这里休息的,他打算中午带着大宝进县里休整一下,吃个午饭,下午再继续赶路,要是顺利的话,明天晚上他们就能抵达琅琊附近。 大宝不明白为什么宋春临要这么赶路,似乎是恨不得下一刻就回到京城一样,主人说什么想念的,但他一点也不想念京城啊……不对,如果是卢明跟傅年的话,好吧,还有宋阿麽跟宋秦氏做的许多好吃的,那么他其实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想念京城吧。 小小的县城一眼就能望到头了,宋春临带着大宝来到上次吃过的路边摊,这家摊子卖的羊杂面,面条是老板现做的手擀面,面条劲道爽口,羊杂处理的也很干净,没有膻味,宋春临跟大宝一人要了一大碗,老板似乎还记得他们,给他们一人上了一大碗面条。 “两位客官请慢用。” 宋春临跟大宝朝老板道了谢,然后才狼吞虎咽的吃起了面条,老板的面条料足味道好,价格也不贵,两个大碗的羊杂面,只要十二个铜板,小份的则是八个铜板,周围的食客都是点小份的,看见宋春临带着一个小娃儿点了两个大碗的羊杂面,内心都在想这两个眼大肚皮小的孩子,到时候肯定吃不完这两大碗面,他们能吃完一碗就算不错了。 宋春临跟大宝一直埋头苦吃,压根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看他们的眼神,直到他们两人把那两大碗羊杂面都吃完,旁边人全都目瞪口呆,唯有老板笑呵呵的上前收碗,末了还不忘问一句: “小哥儿吃饱了?” “吃饱了。”宋春临一抹嘴巴,随手丢下一串铜板,拉着大宝直接离开了,等老板去数铜板的时候,才发现,宋春临居然多给了十几个铜板,老板喜滋滋的把钱收好,并在心里期盼着这位财神爷何时再来。 吃完了午饭,两人摸着鼓起来的肚子,慢悠悠在县城的街道上散步,打算在街上买点特产,好带回去分给家里的弟弟妹妹们。 两人逛了一个中午,等肚子里的面条消化的差不多了,才离开小县城,两人走到拐角的地方,宋春临把手里的礼物收进空间里,然后才拉着大宝的手继续走着,这里人多,他不方便拿车出来。 小县城周围的村子还挺多的,宋春临跟大宝翻过了一个山头,才发现路上的行人少了一些,趁着周围没人赶紧让大宝进到空间里面,而他也火速掏出了山地车,开始了自己的骑行之旅。 山地车骑着自然不如摩托车快,但他可以骑着走小路,小路上的人更少,随着天越来越晚,黄昏的时候,山路上基本没有人了,周围只有虫鸣鸟叫的声音。 宋春临一直外放着精神力观察四周,遇到大型动物挡路,直接一个精神力震慑,把那些熊瞎子,野猪什么的震慑在当场,要是顺路的话,宋春临干脆直接弄死捡漏,反正这个年代也没有保护动物这一说。 在‘捡’到一头熊,一匹鹿,还有几只野猪以后,宋春临才收了手,弄太多了他们也吃不完,差不多就得了。 大宝在空间里,围着这些天降的猎物团团转,他也是见过这些动物的,都是在平板上看到的,第一次看真实的,大宝显得很兴奋,不停问宋春临,自己可不可以摸。 “摸可以,你可千万别用刀割啊,我等着拿回去了给我爹处理,这个他会。” “好哦。”大宝蹲在地上,戳戳熊,又摸摸鹿角,至于野猪,长得太丑,大宝不感兴趣。 因为是赶夜路,宋春临没怎么停留,夜晚的林子里危险还是很多的,他可不想多生事端,赶紧回家才是正事。 紧赶慢赶,宋春临终于在天亮的时候,赶到了府城附近,他收起山地车,把无聊得差点睡着的大宝叫出来,两人手牵着手去了府城,收城的士兵在看清楚宋春临的路引以后,立刻站直了身子,朝宋春临恭敬的行礼。 宋春临摆了摆手,就拉着大宝进了城,随意找了一个客栈,开了间房进去休息,连着赶了两个晚上的路,他就是精神力再强悍也有些撑不住了,吩咐大宝待在房间里别乱跑以后,宋春临整个人就倒在了床上,呼呼大睡去了。 大宝一个人待在屋里有些无聊,又不敢自己一个人出去,干脆就从空间里掏出一个游戏机出来,开始沉迷于游戏里。 宋春临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睡了一整天,那叫一个神清气爽,他醒来以后下意识朝屋子里扫视一圈,发现大宝也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脑袋甚至还枕着一个游戏机。 嘴角抽搐的把游戏机从大宝的脸颊下抽出来,收起游戏机以后,才把人抱到了床上,让他继续睡觉。 宋春临出了房门,招来小二,让他给自己送点热水过来,小二很热心的问他需不需要食物,宋春临想了想,点了一些比较清淡的食物,让小二一起送过来。 小二的动作很快,不多时就提来了热水,还有一碗白粥,两碟子素菜。 宋春临把大宝叫醒:“起床,洗个澡,咱们吃饭了。” 大宝揉着眼睛爬起来,看到桌子上摆放的饭菜,撅了噘嘴:“主人,你也太抠门了,这饭菜这么素,连肉都没有。” 宋春临捏着他撅起来的嘴巴,没好气道:“你还敢嫌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躲在空间里的时候,偷吃了多少垃圾食品,小小年纪,一肚子肥肉,你该减肥了大宝。” 大宝惊恐的捏了捏自己的小肚腩,果然一层厚厚的肉,大宝想辩解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最后只能嘴硬的说自己年纪还小,等长大后就会瘦了。 宋春临冷笑:“那我倒要看看,你长大以后到底会不会瘦。” 看着大宝吃瘪的样子,宋春临心情愉快,他先去洗了一个战斗澡,换了一身新的衣服出来,催促大宝也去洗一下。 大宝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身上,觉得没什么味道。 “大宝香香的,是主人臭。” 宋春临黑了脸:“知道你香,快去洗,待会水都凉了。” 大宝不情不愿的进去洗澡,等他出来的时候,惊喜的发现桌子上居然摆了好几个外卖盒。 “哇,小龙虾!哇,红烧肉!”大宝欢呼着冲到桌子旁,宋春临恨不得用夹子把这小祖宗的嘴巴给夹住了,这大喇叭喊这么大声,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在屋里开小灶吗? 严肃教训了一遍大宝,大宝捂着嘴巴表示知道了,并再三保证自己不会再犯,宋春临才恩准他吃饭。 大宝开开心心的去剥小龙虾,吃得满嘴都是酱料,宋春临就没这么好的胃口了,可能是熬夜多了,他吃的很少,只喝了两碗粥,就当是清理肠胃了。 等大宝吃完以后,宋春临才把空的外卖盒收起来,打开窗户等味道散了一些后,才让小二把东西给收走。 白天睡了一整天,宋春临并不打算直接休息,他坐在床上,闭上眼睛进入空间,先是照例巡查了一遍空间里的田地,确认所有的作物长势良好,有几个已经可以收获了,不过他现在没空,打算等回到宋家以后,才慢慢去整理。 而大宝在空间里待着的时候也没有闲着,他先把一些可以收获的农作物给收好,又按照自己的喜好,播种了一批自己喜欢吃的蔬菜,那一片的葡萄他也没忘记,多余的枝叶被他剪掉了,成熟的果实也剪了下来,已经重新把储物的地方堆得满满的,全是水果。 山脚下的东西大宝只摘了一些蘑菇,空间里的蘑菇都是能吃的,所以大宝也不怕摘到毒蘑菇,这些蘑菇都被他放在山坡上晒干,那些药材他就没有动,都是年份越久药效越强的东西,大宝还是分得清什么该摘,什么该留的。 宋春临一开始还以为大宝待在里面只会玩游戏呢,没想到他居然还干了这么多的活,看来自己刚才奖励的小龙虾没有错。 看完了这些作物,宋春临才慢慢踱步回到储物区,开始观察起他之前放进来猎物,之前赶路太极,他只来得及把动物弄死装进来,倒是没怎么细看,此时围着那头熊转悠了几圈,发现这玩意体型很大,站起来估计能有他两个这么高,要知道他现在的身高已经快一米七了。 “古代的熊吃这么好吗?怎么感觉长得比现代的熊还要高还要壮呢?”宋春临百思不得其解,他围着熊又转了好几圈,觉得这个熊不止高大,似乎还特别的沉,约莫能有个几百斤吧。 “啧啧,这一身毛发真是旺盛,剥了应该能卖不少钱吧?还有这个熊掌,据说熊掌可是难得的珍馐,回头得找一下熊掌的具体做法,如果我找得到的话……” 思考了一下,宋春临觉得自己大概率是没办法找到熊掌的做法了,只能退而求其次,弄个猪蹄的做法糊弄一下试试? 跟小山一样高的熊相比,鹿跟野猪的体型就相对小一些了,宋春临估计那头鹿应该能有个两三百斤,这也不算小了,应该是头成年的公鹿,野猪的数量比较多,虽然鹿跟野猪都是群居动物,但是当时宋春临只想抓一头鹿,野猪则是想着一网打尽,毕竟猪兄弟名声不太好,比起小鹿差上太多了。 成年的鹿似乎是没有鹿茸的,宋春临扒拉了一下鹿角,也不知道这一对鹿角能不能卖上价钱,或者直接一整个鹿头砍下来? 没有鹿茸,但还能有个鹿鞭,这玩意似乎也是大补的,宋春临打算私藏,嗯,给他爹泡酒得了。 至于鹿肉,宋春临打算全都留着自家人吃,他来这边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打猎呢,鹿肉更是没有吃过,不过鹿肉比较燥,吃多了不行,正好冬天的时候拿出来,偶然吃一吃,还是很美的。 野猪肉因为太多了,而且肉质不如家猪的好吃,宋春临想着留给宋大庄处理得了,反正他是一点也不想吃野猪肉,那肉又硬,又骚,还是家猪的好吃一些。 第300章 回家 简单整理了一下空间里的东西,外边的天就完全亮了起来,宋春临出了空间,就把大宝给叫醒,这孩子还没睡够呢,宋春临捏了捏他的脸蛋,让他待会出了城门再睡。 大宝点头应下,让店小二送来了热水,两人洗漱过后,整个人也清醒了一些。 客栈是有早饭供应的,宋春临带着大宝走下来,点了一些简单的早饭,跟大宝两个人吃完后结了账,继续开始回家的路程。 两人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大门才刚刚开启,门外已经有许多百姓挑着担子跟箩筐等候,这些都是起早贪黑来城里卖东西跟找活计的,宋春临逆着人流出了城,府城人口多,他们徒步走了好半天,才借着周围没有人烟,让大宝进了空间里面。 这儿距离最近的一个村庄还有很远,宋春临赶紧拿出山地车,开始在蜿蜒的山路上疯狂踩着,今天他特意起了一个大早,为的就是能在明天早上赶到家里。 出发时他就计算过了,如果顺利的话,今晚再骑一晚上的山地摩托车,明天一早保准能回到宋家,估计等他回到家的时候,全家人都还没起床呢。 距离京城越近,路就越宽阔,宋春临可不敢直接走官道,他专门挑小路走,速度也很快,再加上这边的山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多,所以野兽也少,所以他这一路走得很顺利。 用精神力探查到周围没有村子的时候,宋春临就停了下来,他先把山地车收起来,又从空间里拿出灵泉水水喝了一口补充体力,然后才把山地摩托弄出来,开着摩托在山路上一路风驰电掣的,路边的树木飞速往后,距离京城也越来越近了。 摩托车声音有点大,惊得丛林里的鸟儿小兽四散奔逃,宋春临归心似箭,肚子也不觉得饿,直到前方山路多了一个车队以后,他才停下来,未免对方发现,把摩托车改为山地车,这下没声音了,等对方靠近以后,他又躲进了周围的树林里,主打的就是不跟任何人碰面。 远离所有人的宋春临专心致志赶着路,浑然不管车队里的人发现那诡异的车轮印以后是何想法,等他甩开了车队以后,发现时间已经是中午了,肚子也早就饿得咕咕叫。 这次他没打算让大宝出来,干脆自己从空间里翻了几个饭团出来,就着水把饭团给吃了。 连吃四个饭团,宋春临才有了饱腹感,收拾好地上的包装袋,他一路能开摩托就开摩托,不能开就骑山地车,遇见人了就躲开,赶路赶得就差起飞了。 好在成果喜人,宋春临比原定时间早了一个小时来到目的地,他把大宝从空间里叫出来,又拿出来之前宋秦氏给他褒好的鸡汤,这锅汤本来是满满一大锅的,里面不仅有自家养的老母鸡,还杀了几只鸽子进去一起炖,宋秦氏生怕自己儿子在外边饿了瘦了,所以熬了满满一大锅。 这段时间,宋春临一旦想家了,就喝上一碗鸡汤,配着宋阿麽给他烙的饼子,一解思乡之情。 一大锅汤,喝了快一个多月,现在还剩下小半锅的,宋春临给大宝分了一大碗,里面还有一整只鸽子。 大宝最喜欢吃肉的,看到肉就眼前一亮,边吃边问宋春临:“主子不留着了吗?” 宋春临摇头微笑:“不留了,这都快到家里了,要喝什么汤,我就让我娘给我煮,可方便了呢。” 大宝似乎从宋春临的话里听出的了几分炫耀,但他并不清楚宋春临在炫耀什么,于是甩了甩脑袋,开始享用起他今日份的晚饭。 主仆二人把剩余的鸡汤全都给干完了,宋春临就着饼子,吃的那叫一个香甜,把最后一块鸡肉给吃进了肚子里以后,宋春临摸了摸饱胀的腹部,打了一个心满意足的饱嗝。 “嗝~吃太饱了,失策失策。”宋春临一面说着,一面起身慢悠悠的踱步,大宝则坐在一旁,啃最后的鸡翅膀。 “唔,香,还得是宋婶婶熬的鸡汤好喝,好好吃。”大宝意犹未尽的嗦了嗦自己的手指头,然后看向踱步消食的宋春临: “主子,回去再让宋婶婶宰只鸡熬汤吧,这汤太好喝了。” 宋春临没好气地敲了敲他的脑袋:“就知道喝,喝完带着锅快进去,我准备出发了。” “啊,这么快啊?”大宝嘴上是这么说,但还是手脚麻利的将所有东西都给收拾起来,自己抱着那些东西进了空间里面。 等到大宝进空间了,宋春临才慢悠悠朝着京城的方向出发,走了约莫十多分钟,觉得肚子没那么难受了,才拿出山地摩托车继续开始骑行。 上半夜的路比较难走,都是山路,后半夜就好很多了,为了不吵醒大家,宋春临后面都是直接骑山地车回来的,一直到凌晨三点多的时候,宋春临终于顺利回到宋家。 看着熟悉的大门口,宋春临缓缓吐出一口气:“总算是赶回来了,可真是累死我了都。” 他把山地车给收了起来,召唤出变异藤蔓,直接把自己给送进了院子里,此时家里的人都还睡着,宋春临并没有第一时间回房间,而是蹑手蹑脚的走到仓库门口,把仓库门给打开来,先把自己从白塔城带来的特产拿出来,又自己往里添了些新鲜水果,东西都放好以后,他才又蹑手蹑脚的回到自己的房间。 进了房间以后,宋春临才算是彻底的放松下来,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发现屋里没有水,又跑到厨下打了热水,让大宝出来,两人简单的洗了脸,洗了手,又洗了脚,这才换上了睡衣,一起躺倒在床上,不多时,宋春临就彻底睡死过去。 宋家人第二天一大早起床的时候就发现院子里的不对劲了,宋爷爷原本还以为家里进贼了,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赶紧让儿子们去仓库那边检查,这一检查,就看到了宋春临带回来的那堆物资。 宋家人不是第一次见葡萄干,但确实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葡萄干,还有棉花,还有那好几筐新鲜的葡萄,水灵灵的,一看就是从空间里摘下来的。 “春临回来了?春临回来了!” 宋大庄闻言立刻跑去宋春临的房间,发现门还开着,里面宋春临跟大宝两人睡得四仰八叉的,宋秦氏也跟着挤了进来,看到两人豪迈的睡姿,开心之余又有些头疼。 这么豪放的一个小哥儿,也就是顾逢月不嫌弃了吧。 夫妻俩看到睡得正香的两个孩子,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顺便替他们将房门给关上了。 宋爷爷老神在在的坐在客厅,看到儿子跟儿媳一脸喜气洋洋的进来,就知道肯定是宋春临回来了。 “回来了?” “回来了,正睡着呢。”宋大庄笑眯眯的回答。 宋爷爷点点头:“赶路辛苦,是该好好休息,老大媳妇啊,你去后院抓只鸡,这孩子这段时间忙坏了,得好好补一补。” 其实老爷子不说,宋秦氏也要去抓鸡的,宋春临那眼底下淡淡的乌青,把她这个当娘的都给心疼坏了,她不仅想要给儿子补一补,还是要大补,顺便也给家里人也补一补,自从宋春临独自一人带着大宝去了边关,两个老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他们其实也很担心这个孙子的安危,正好吃点好的压压惊。 宋家的大人知道宋春临回来以后,全都高兴的不得了,一大早还没吃早饭呢,就开始张罗着待会要做一顿丰盛的午饭,好好犒劳犒劳一路辛苦的宋春临。 这后院又是杀鸡,又是摘菜的,几个小的想不知道都难。 宋春晓抱着妹妹跑过来,问他娘什么时候能吃早饭,被宋秦氏敷衍着让他们吃个锅里的红薯对付一下。 宋春晓讨早饭失败,只能垂头丧气的带着妹妹去吃红薯了。 宋春明倒是个聪明的,他看到家里大人那明显不同的神色,再结合他们现在的忙碌来看,家里今天肯定是有什么大喜事要发生了,而最近大家最关心的事情就莫过于他家二哥了,几番推敲下来,他立刻猜到是他二哥回来了。 不过大人们既然不说,宋春明也不打算问,只默默吃了个红薯填饱肚子。 宋春生跟周宁倒是没有被蒙在鼓里,宋春生还被安排去了卢明跟傅年的家里,邀请他们中午过来一起吃饭。 “今日不是过节啊,怎的还要一起饭?”卢明是个木头脑袋,根本不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倒是傅年直接领悟了其中的意思,他扯了扯卢明的衣袖,示意他别说话,自己先把这个邀约给应了下来。 送走了宋春生,傅年才跟卢明解释,也许是宋春临跟大宝回来了。 “铮儿回来了?那他怎么不直接回家啊,他房间我一直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呢,回来就能住了啊。” 傅年恨铁不成钢的瞪了卢明一眼,也不知道这个木头脑袋,自己当初是看上他啥了,稀里糊涂的就跟了他。 “铮儿不回来,肯定是因为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不想打扰我们而已,待会咱们吃过午饭,顺便把孩子接回来就是了。” 通知完了卢明跟傅年,宋大禾那边是宋大庄亲自去说的,宋大禾也没想到宋春临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这北地离京城可有着不小的距离呢,当时宋春临带着大宝两个孩子一起上路,他还以为这两人走不快呢,竟然这么早就回来了? “孩子回来是好事,其他的你就别管了,等你抱着满满,我去菜地里摘点菜过去。”陈渔儿说着就把女儿交给了丈夫,自己挎着个篮子去了后院。 宋家人在外面忙得热火朝天的,宋春临跟大宝却在屋里雷打不动的睡觉,好在宋春临前一天补觉补够了,这一次睡饱以后就自然醒了过来,醒来发现大宝不在,而门外传来了孩子们的吵闹声,他就明白大宝已经跑出去浪了。 等他换好衣服出来,几个小崽子一下子就冲了上来,就连还不大会走路的宋满满小朋友也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过来。 宋春临惊悚地把宋满满从地上揪起来,但已经为时已晚,只见小姑娘的衣服上已经满是尘土,脏兮兮的,宋春临瞬间不想要这个妹妹了。 周宁负责看着这群孩子,见到宋春临出来了,便朝他微微一笑:“春临醒了啊,洗漱完了吗?洗漱完我就去叫小爷爷他们开饭了。” 宋春临忙道:“我洗漱完了,嫂子快开饭吧,我都要饿死了。” 周宁看着他耍宝的样子,也被逗乐了:“你啊,等着,马上就能吃了,你先去堂屋等着,爷爷他们都在呢。” “哎,好的,谢谢嫂子了。” 宋春临颇为嫌弃的替宋满满拍了拍衣服,发现那些脏污拍不掉了才就此作罢,最后他抱着宋满满,宋春晓牵着宋圆圆,身后跟着宋春明跟李根生,一群小崽子成群结队的去了堂屋。 宋爷爷是第一个看见宋春临的,笑眯眯的朝他招手:“春临啊,快过来,来,给爷爷好好看一看,哎呦,怎么一个月不见,你还胖了些呢?” 宋春临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有吗爷爷,我以为自己还瘦了点呢。” 宋阿麽拉过孙子,让他在自己面前转了个圈:“嗯,确实是胖了些,看来这孩子在那边没亏待过自己。” 宋春临一脸赫然,他能说自己有点心虚吗?因为好像不管是在边关,还是在路上,自己似乎真的没有亏待过自己,仗着自己拥有空间,想吃啥就吃啥,一路上也是吃嘛嘛香,也难怪他赶了这么多天的路,脸上的肉却半点没有掉,反而越发的圆润了一些。 宋秦氏这会儿正好端菜进来,听到大家说宋春临胖了,放下菜以后也上手捏了一把他的脸颊,点点头:“嗯,确实胖了些,本来还担心你这一路会吃点苦头的,没成想你小子挺会照顾自己啊,来,铮儿也给婶婶瞧瞧,他有没有克扣你的口粮?” 第301章 鹿血 大宝摇摇头:“没有哦,大宝每天都有吃得饱饱的。”开玩笑,就算宋春临不投喂大宝,大宝自己也会在空间里照吃的,亏待了谁也不会亏待自己的肚子。 宋秦氏当然也不会觉得自家儿子是那种小气的人,闻言还是上上下下把大宝给检查了一遍,确认这娃儿没有瘦反而胖了许多,这才算是彻底放心。 “好小子,你们看起来好像确实比去之前还圆润了些,这一路上的伙食不错啊。” 大宝嘿嘿直笑,宋春临也装傻充愣,说到伙食,他赶忙把他爹扯到一旁,神神秘秘的告诉他,自己空间里还打了些野味,等会就拿出来,让宋大庄找人处理一下。 宋大庄不以为意,只当宋春临是小打小闹,于是大言不惭地把处理野味的事情给一人承包了。 宋春临看着自家老爹,觉得现在还是不要告诉他爹空间里的野味是什么好了,不然待会不就没有惊喜了吗? 一旁的傅年跟卢明也终于有机会,把大宝叫到身边来,傅年拉着大宝的手,小声的问他这一路上好不好玩。 大宝想了想:“好玩的,葡萄园很大,狗狗也很大,我们挖了一个大大的地窖,不过因为太大了,所以回来之前都没有挖好。” 傅年笑着摸了摸大宝的脑袋:“这么大吗?那大宝开不开心?” 大宝用力点点头:“开心,不赶路的时候可好玩了。” 傅年看大宝这样子,就知道他出去一趟确实是玩得开心了。 宋大庄忙着让儿子儿媳们上菜,过年的大圆桌又被搬了出来,早早就刷洗干净,一大家子围坐在圆桌旁。 大圆桌中间自然是宋秦氏一早就炖好的鸡汤,油汪汪,金灿灿,除了鸡汤,还有许多宋春临喜欢的菜肴。 糖醋排骨,红烧鱼,炖肘子,烤乳鸽,脆皮五花肉,后院摘的菜蔬也炒了好几盘子,最后还有宋春临不远万里带回来的葡萄,满满当当,摆了一大桌子,把几个小的馋得口水直流。 宋春临更是眼前一亮,对着一桌子自己爱吃的菜肴流哈喇子。 “瞧你那馋样,快坐好了,咱们开饭了。” 宋阿麽笑眯眯的先给孙子夹了一个大鸡腿:“来,出门这么久了,吃个鸡腿补一补。” “谢谢小爷爷。”宋春临接过鸡腿,上嘴就是一大口,满口都是农家土鸡浓郁的肉香。 “唔,果然还是家里的鸡最好吃,好吃好吃。” 宋春临吃得满脸都是油,看着儿子吃得这么狼狈,宋秦氏心里不免一疼,出门在外,哪有不辛苦的,别看这孩子似乎胖了些,但在宋秦氏心里,孩子就是受苦了。 于是饭桌上,宋秦氏不断给宋春临跟大宝夹菜,让两个孩子多吃一些,直到把他们都投喂得直喊吃不下了为止。 “不行了,娘,我真的吃不下了,您看,肚子都要爆炸了。” 宋秦氏循声朝他的肚子看去,果然有些微微凸起,旁边的大宝也挺起了小肚子,以证明自己真的吃不下了,宋秦氏见状才停止对两个孩子的投喂。 吃完了丰盛的午饭,宋春临背着手,跟他爹两个人一起来到后院,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以后,宋春临便对着宋大庄神秘一笑。 宋大庄没好气的戳了戳他的脑袋,催促道:“你可别耍宝了,快些,我收拾完了还能去地里转一下。” 宋春临眨巴着眼睛问他:“爹,你确定不叫二叔过来吗?你一个人可能不太能搞定哦。” 宋大庄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危险,他摆摆手一脸的无所谓:“不就几个野味吗?拿出来,你爹我收拾几个野味还是可以的。” 宋春临再三问他,最后宋大庄都有些恼了,直接催促宋春临把野味拿出来。 宋春临摇头叹息,他都明示成这样了,他爹的脑子怎么还拐不过弯来呢?要是顾逢月在这儿就好了,他肯定一下子就能猜到自己的意思了。 在宋大庄的不断催促声中,宋春临终于把堆放在空间里的猎物一下子全放了出来,看着那小山一样的熊,宋大庄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不是,这怎么跟他想象中的野味不太一样呢? 宋大庄怔愣了好半晌,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语带颤抖的问儿子:“这就是你说的野味?” “对啊。” “这么大?” “是的。” “这么多?” “…爹你是不是害怕了?” 被儿子戳到痛处,宋大庄立马大声反驳:“谁怕了?我才不怕!不就是…不就是一只熊瞎子……呃,这还是头公鹿?啧啧,这可是好东西啊。” “啥好东西……!这是啥?”宋春生一早就看见他爹跟弟弟两个人鬼鬼祟祟,不知道在商量什么,于是在收拾完餐桌以后,也悄摸跟了过来,哪知道一过来就看到那座山一样高的熊瞎子尸体。 “我的老天爷唉,春临,这也是你带回来的?”宋春生不可置信的问着弟弟。 宋春临挺起胸脯,一脸骄傲:“那可不,带回来也挺辛苦的呢。” 宋大庄在一旁抽搐着嘴角,心里腹诽:“你辛苦?你辛苦啥啊你辛苦,你都不带扛一根毛的,你辛苦个屁!” 宋春生围绕着那一堆的猎物转了一圈,嘴里满是赞叹之声。 “好大的一只熊瞎子啊,这得有几百斤了吧?还有这个鹿,鹿角真好看啊,我还是第一次摸到鹿角呢。” 至于地上的野猪,全都自动被父子三人给忽略了。 赞叹了几句后,宋春生忽然醒悟过来,合着弟弟忽悠老爹过来,是当苦力的啊? 反应过来的宋春生刚要跑路,就被亲爹揪住了后脖领。 “跑啥,留下来帮忙,这么多东西,你老爹我一个人可干不来。” 宋春生讨好的笑了笑:“爹,那个啥,咱父子几个也弄不来啊,要不,我去给您找几个帮手回来?” 宋大庄冷哼一声,放开了儿子:“去吧,把你二叔叫来,顺便让你媳妇跟你娘烧点热水送过来,春临留下来。” 宋春生得令以后立刻脚底抹油溜走了,跑到前院,叫住正准备往家去的宋大禾,让他去后院帮忙。 宋大禾一头雾水的过去,看见那熊瞎子时,反应就跟宋春生一样。 “嚯,好大一头熊啊,这是春临弄回来的?” 宋大庄没好气道:“快别在那边晃悠了,过来帮忙,先把这个鹿收拾出来。” 后院的空地没有前院大,因为开垦了不少菜地出来,所以宋春临便先把熊跟野猪都收了起来,留下鹿在原地。 宋大庄跟宋大禾兄弟合作,先把鹿放血,这头鹿是被宋春临直接收进空间里的,空间里不能存放活物,所以鹿一放进去就直接死了,但因为空间的永久保鲜功能,所以现在的鹿还是处于刚死的状态,体内的血还没有凝结,因此他们得尽快把鹿血放出来。 刚死的鹿还是温热的,鹿血装满了满满一大盆,宋春生帮忙将鹿血给搬去了前院,交给宋阿麽处理。 宋阿麽也是第一次见到鹿血,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跟宋秦氏商量了一下,决定按照平常弄猪血那样弄就行了,浪费肯定是浪费了些,但再复杂的他们也实在不会做,当成猪血处理,起码还能吃。 宋秦氏想到鹿血性热,又提醒宋阿麽:“小爹爹,这鹿血可比猪血燥热,不能多吃,待会还要收起一部分才行。” 宋阿麽一想也是,于是又从一盆里盛出了一小盆,这是留给自家吃的,剩下的等晚点让春临一并收进空间里,存着慢慢吃。 放完了血,宋大庄跟宋大禾比划着,说是要把整个鹿头都砍下来,皮剥了,鹿皮硝制好了,留着冬天可以做帽子。 鹿肉分割成几大块,宋春临拿出塑料袋来,把肉装进去以后才放入空间,这样每次要吃的话,直接拿出一块就好了。 把肉剔完以后,还有内脏跟骨头,内脏他们不会处理,也懒得处理,宋大庄直接扔进一个空桶里,等着空闲了就埋进菜地里做堆肥。 其他的部件,宋大庄只留下了一个鹿鞭,这玩意好啊,泡酒大补,肯定得留着。 骨头被两人用刀给剁成块,分成了几份,只留下一份晚上炖汤喝,剩下也被宋春临给收进了空间里。 终于处理完一头鹿了,宋大庄跟宋大禾不约而同伸手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这边兄弟俩则端着留好的肉跟骨头去了前院。 宋阿麽跟宋秦氏看着那鹿肉,便是沉稳如周宁,也忍不住从旁边探出了头来。 “这就是鹿肉啊,瞧着颜色确实不一样。” “这骨头可以熬汤,来,春临,把这些鹿血拿走。”宋阿麽指示宋春临把鹿血收起来,他则跟宋秦氏一起去研究鹿肉怎么煮了。 宋春生提议直接做烤肉,宋阿麽低头嗅了嗅,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鹿是野生的,味道有点儿腥,但鹿肉偏瘦,肥的部分并不多,若是想要烤肉,那肯定是要进行腌制才能吃的。 宋大庄他们留下的鹿肉比较多,宋阿麽选了肉多的打算听宋春生的,做成烤肉,剩下那些贴着骨头的,可以剁成小块,做成红烧,骨头直接熬汤。 “这鹿肉可是好东西,春临,你去问问侯爷,晚上过不过来吃饭,你出门这么久,回来了得跟人打个招呼。” 宋春临表示知道了,一个闪身又回到了后院,把野猪一股脑全都弄了出来,交给宋大庄处理。 宋大庄黑了脸,让他收起几只,带去军营里。 “你出门这么久了,那群小崽子每天都饿的嗷嗷叫唤,赶紧的把这些野猪都拿过去堵住他们的嘴。” 宋春临一时间竟然还忘了自己那三千骑手,低头看了看地上大大小小的野猪,这货都是成群结队活动的,宋春临当时也没细数有多少只,现在一看,好家伙,全部加起来可能比熊还要重呢。 他把野猪团队数了一遍,成年的野猪就有八头,小的野猪也有六头,这还是个大团队呢。 宋春临最后只留下了一只小野猪,这一只小的就有四五十斤了,足够他们一家子吃好几天都吃不完了。 剩下那些大野猪,最大的一头差不多一百五十斤,小的也有百来斤,这么多的肉,纯靠宋家人自己吃,那肯定吃不完了,宋大庄说的没错,这些肉还得给军营里的那群狼才能消耗得完。 而且主要是宋大庄确实收拾不过来了,他要是知道宋春临口中的野味居然有这么多,他打死也不会说出要自己全包这种话。 于是宋春临架着家里的牛车,慢悠悠朝军营走去,他方才放出精神力看过了,顾逢月就在军营里,至于顾逢云,宋春临也看过了,他在刑部当值,宋春临用精神力给他留了信,自己则亲自去通知顾逢月。 走到军营附近,宋春临才把那十几头野猪全都堆放在了牛车上,老牛都差点被这个重量压得走不动道。 军营门口的人远远就看见宋春临拉着一车东西过来,离得远还看不太清楚,等走近了才发现那居然是一牛车的野猪? “见鬼了,野猪自己送上门了?” “说什么傻话呢,旁边那位没看见吗?保不准这是神射手自己猎来的。” “……这么多野猪,他是把野猪的窝给掏了吗?” 旁边的人沉默了,从数量上来看,似乎,也不无可能。 宋春临远远就朝他们招手,让他们快派人过来接手那堆野猪。 “喂,过来几个人,把这些东西拉进去。” 守门的人对视一眼,然后忙跑到里面,把人喊出来干活,活阎王给他们送野猪来了。 来人说是宋春临来送肉的时候,顾逢月整个人都变成了残影,报信的人话都没说完,他人就跑出去老远了。 一直到看见门口那个熟悉的身影,顾逢月整个人才停下了脚步,宋春临也发现他了,笑着从牛车上跳下来,朝着他飞奔来。 “哇,顾逢月,我想死你了,你想不想我啊!” 第302章 野味大餐 少年乳燕投林般投入了顾逢月的怀里,周围立刻响起大家的起哄声,甚至还有人嚷着让他俩亲一口。 这可当真是不害臊,顾逢月的脸已经烫得可以煎熟鸡蛋了,但他也没舍得把怀里的少年推开,只是把手轻轻揽住对方的腰,低头温柔的看向怀中的人。 “嗯,我也很想你。” 宋春临咯咯咯直笑,像是早就预料到了对方的反应一样,手快速在怀里摸了一把,下一瞬,冰凉的小手直接贴在顾逢月的脸上,替他滚烫的脸颊降温。 顾逢月感受着脸颊上的冰凉,终于勉强拉回一丝理智,宋春临从他怀里钻了出来,指着那一车的野猪,跟顾逢月炫耀着: “看看,这就是我给你打下的江山!” 林将军闻讯赶来,听到这个话憋不住直接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好意思说江山,这分明是猪山!” 宋春临鄙夷的看着他:“你好歹是个文化人,说话能不能有点水准。” 林将军一听就要炸毛,被一旁的副将眼疾手快的给捂住了嘴巴。 “将军,有肉!”副将在林将军耳边超大声的提醒他,生怕旁人听不到一样。 林将军无语,一把挥开副将的手,表示知道了,看在这么多肉的份上,嗯,他就不跟一个小孩子计较好了。 不过这一堆肉山是真的壮观啊,围观的人都无从下手,最后还是林将军做主,先拉到食堂旁边的那个训练场,那边有口井,平日里宰鸡杀猪都是在那里,把这些野猪拉过去,最方便不过了。 一共八头成年野猪,还有五头半大的猪仔,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的肉,食堂大厨们震惊的下巴都要合不拢了。 其中一个负责切菜的大师傅只觉得手腕隐隐作痛,要死了,这么多野猪,猪骨头都要剁不过来了。 大师傅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他们这是把山里的野猪一网打尽了吗?” “赶尽杀绝啊,瞧瞧,崽子还在下面呢,这崽子都快有百来斤了,那些牲口也算是有口福了。” “这么多肉,咋吃啊?” “红烧,爆炒,炖汤,剁了肉馅儿包包子,做馅儿饼,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呗。”宋春临拉着顾逢月的手一路大摇大摆的走过来,向厨房大师傅真诚提议。 “要不然,咱们直接做烤……烤猪,嗯,整头烤了肯定也很香吧……”宋春临可能是想到了烤乳猪的香味,忍不住就咽了咽口水。 顾逢月好笑的看着他:“不是说回家会有大餐吗?不比烤猪香吗?” “那当然也是香的,还是我没吃过的东西呢。”宋春临老实道:“不过烤猪的味道也不错……” 林将军站在一旁,嗤笑一声:“我瞧你就是眼大肚子小。” 宋春临磨了磨后槽牙:“某人最近日子果然是太舒服了一些,怕是忘了谁才是老大吧。” 说起这个,林将军顿时哑了声音,该怎么说呢,平日里斗嘴斗习惯了,林将军还真的经常忘记对方是自己认的老大。 看林将军被自己噎的说不出话,宋春临满意了,摇着顾逢月的手臂,就朝大食堂里走,边走还不忘使唤那些师傅们,给他留一头小的,他要拿去慈幼局的。 听到是送去慈幼局的,几个师傅立刻说好的,包在他们身上了,保准替孩子们把所有肉都处理得干干净净的。 得了师傅们的保证,宋春临开开心心拉着顾逢月去散步去了,林将军抬脚就要跟着走,又被身边的两个士兵死死拉住。 “将军,人家两口子独处的时间,您就别掺和了吧。” 说着,他们就把还在挣扎的林将军给拖走了,万年单身狗的林将军直到死都没明白为啥自己不能跟着一起去散步。 好不容易甩开了一堆人,顾逢月总算能跟宋春临偷得一些独处的时间,他们手牵着手走在林子里,耳畔是宋春临滔滔不绝的讲述着他一路上的所见所闻。 “你是不知道,那边的葡萄已经比最开始的时候多了好多了,还有果树,啊,对了,我还带了点果子回来呢,数量不多,不过味道还是很可以的,你尝尝?” 看着递到眼前的苹婆果,顾逢月伸手接过来,不过他并没有直接吃,而是仔细看着手中的果子。 “这果子似乎比本土的要大一些,颜色也更红,对了,你这一次去,可有见到窦都护跟程娘子?” “见到了的,窦都护倒是一切都好,就是程娘子那边,唉,我去见窦都护的时候,恰好遇到她来找都护寻求帮助,看来她在万山的处境,也不是很好,我原本还打算回去顺便扩张一下果园的,想想还是算了,这本来是想要帮助程娘子的,最后要是给他人做了嫁衣,那可就划不来了。” 顾逢月也是一脸赞同:“做的不错,程娘子知道去求窦都护,想必窦都护也会看在她父亲为国捐躯的份上,拉她一把的。” 说到这个,宋春临眉飞色舞的告诉顾逢月,自己已经把程娘子跟他手底下的人都安排妥当了。 “就是送到酒庄里,当苦力,现在还不用酿酒,但他们平时还可以做点摘葡萄啊,摘棉花这一类的活计,嘿嘿,工钱还比壮劳力便宜,我也算是赚到啦。” 顾逢月看着一脸得意的宋春临,终于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的脸颊,然后疑惑道:“我怎么觉得你好似,胖了些,说,赶路的时候是不是整日吃那些快餐,还有奶茶小零食?” 宋春临不满的拉下他的手,撅着嘴反驳:“我才没有天天吃快餐,喝奶茶,我有很克制的吃啦。” “那就是有吃咯,看来以后不能总让你往外跑,一定是为了赶路没好好吃饭,休息的时候胡吃海塞了吧?” 宋春临惊讶的望着顾逢月,心想这厮怎么一下就猜到了,他以前有这么聪明吗? 顾逢月看他的神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于是恶狠狠地警告宋春临:“以后出门在外也一定要记得按时吃饭,再累再饿也不许暴饮暴食,对肠胃不好,知道吗?” “知道了。”宋春临大声向顾逢月保证,然后笑嘻嘻的抱着他的手臂,开始转移话题。 “唉,你知道我这一次出去,还带了什么东西回来吗?待会等你哥哥来了,我给他装车上,嘿嘿,还有一个大大的惊喜,晚点回到家了我再告诉你们。” 顾逢月一脸温柔的看着宋春临,听着他的碎碎念,两人不知不觉间就走出了林子。 宋春临看向顾逢月,问他:“你接下来还有什么事要干吗?” 顾逢月仔细回想,方才来找宋春临之前,他正准备往食堂走,想着在食堂里对付一口的,没成想却听到了宋春临的消息,于是直接转道去了军营门口。 “没有了,我下午没什么事了。”若是有,那等明天再说呗。 于是宋春临左右看看,发现没人,于是小得贱兮兮的把山地摩托车放了出来。 顾逢月看到摩托车时眼睛一亮,先宋春临一步摸了上去。 宋春临背着手,指挥顾逢月上车,他则跨坐在顾逢月身后,抱着他的腰对他说:“走喽!咱们回家吃好吃的去喽。” “坐好了啊,我开车咯!”顾逢月说着就启动摩托车,朝着外面的山路驶去。 太久没有摸摩托车,顾逢月一开始还有些生疏,但他很快就找回了手感,带着宋春临在山路上奔驰,两个人玩了好一阵,才调转车头,准备回家。 宋家院子里,顾逢云接到宋春临留下的消息以后,火速处理了一些公务,然后自己一个人骑着马儿就出了城,也没带个护卫啥的,直奔宋家而来。 他心无旁骛,一路上毫不停歇,等宋春临他们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正好看见顾逢云坐在院子里,一手葡萄,一手葡萄干,吃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哟,大忙人舍得回来了?过来,给哥哥我瞧一瞧,啧啧,这小脸蛋可真肥,路上没少吃啊孩子。” 宋春临羞恼的瞪了顾逢云一眼,怎么他才回来不到一天,所有见过自己的人都觉得自己胖了,他真的有吃这么多吗? 陷入自我怀疑的宋春临后来躲在卧室里,照了老半天镜子,终于确认,自己是真的胖了,不过只胖了一点点,是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啦。 外边宋秦氏已经在喊人吃饭了,宋春临应了一声,火速收起了全身镜,整理了一下衣服才出去。 晚上的菜色比中午的还要丰盛,除了鹿肉,还有野猪肉,今天主打的就是一个野味大餐。 鹿肉除了烤的,宋阿麽还用一部分直接跟辣椒一起爆炒,鹿骨头拿来煲汤,野猪肉就比较难嚼,即使是未成年的猪崽,那肉吃着也很费呀,宋秦氏就干脆直接炖了,跟平时炖肉不一样的是,炖肉的香料都是加倍的,就怕压不住野猪的那股子骚臭味。 除了这些肉菜,家里的素菜也是准备了一大堆,连着吃了两顿油水足足的大餐,一些清爽的小菜必不可少,宋阿麽生怕孩子们吃多了鹿肉上火,还特意弄了一些清热败火的野菜回来炒着吃。 一家子很快就落座,推杯换盏之间,桌上的肉肉眼可见的变少了。 酒足饭饱以后,宋春临拉着顾逢月去田间地头消食,看到两人离去的背影,宋大庄气得眼睛都红了,被宋秦氏狠狠揪了一下胳膊。 “你还瞧,再瞧也改变不了过两年他就要嫁人的事情,快别杵在这儿当木头了,去,帮我把这堆碗筷抬回厨房里洗。” 宋大庄委屈巴巴的,但还是听从媳妇的指挥,扛着一盆的碗筷进了厨房。 一旁的顾逢云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切,他还抽空跟宋爷爷打趣:“爷爷啊,看来这两个孩子,好事将近了啊。” 宋爷爷也笑呵呵的看着他:“春临还小呢,侯爷就莫操心了,要不,你还是关心关心一下,你自个的终身大事吧。” 见话题拐到自己身上来了,顾逢云打着哈哈就想蒙混过关,但宋爷爷可没放过他,直接抛给他一个三连问: “侯爷可有心仪之人?还是侯爷打算就此孤独终老?若真是如此的话,那春临跟逢月将来成婚,侯府只有你一个男主人,这成婚那日的婚宴上,是不是有些不大好看?” 好家伙,果然姜还是老的辣,顾逢云不得不第一次正视起了这个问题。 宋爷爷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这边宋春临跟顾逢月花前月下,浑然不知顾逢云正在经历着怎样的天人交战。 顾逢云活了快三十年了,小半辈子都过去了,然而人生轻松快活的时候也没几年,幼年体弱,少年失孤,成年几度濒死,按说他早就将生死看淡,以前一心只想撑到弟弟成年,等顾逢月能够独当一面了,他也算是此生无憾,可以去找爹娘去了。 然而世事难料,曾经顾逢云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大事,因为他不觉得自己能活到那一天,就算勉强成婚了,也撑不了多久就要死去,何必再去拉扯着另一个人,当一辈子的寡妇呢。 可是现在顾逢月不但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还寻觅到了一个可以共度一生的良人,他本该功成身退的,却意外得到了灵泉水这等宝物来延续生命,要不是有灵泉水,顾逢云觉得自己现在都应该投胎去了,所以从未考虑过终身大事的顾逢云,现在也忍不住思考着,自己是不是真的应该娶一个媳妇回来了。 瞧弟弟跟宋春临两个人如今这蜜里调油的样子,似乎两个人的日子,也不会很无聊吧。 然而顾逢云却在人选这方面犯了难,要是老侯爷夫妇还在,给顾逢云选的老婆,也不一定是京城里的那些贵女,顾老侯爷在这一方面最是不拘小节,而他娘侯夫人更是讲究一个缘分,她总说等缘分到了,属于他们兄弟俩的良缘一定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他们的。 第303章 上头 宋爷爷摸摸胡须,看着顾逢云那若有所思的样子,就知道他对这件事一定是上了心的,其实他这次特意提醒顾逢云,也是希望宋春临将来出嫁的时候面子上好看,古人嫁娶都讲究长子先娶,次子再娶,这长兄没有成家,哪有弟弟却先成家的道理呢? 他们家的家世上本就逊色侯府一筹了,若是再在这种细枝末节上被人诟病,那宋春临往后的日子可清净不了咯。 再加上他了解自家的孙子,就不是那种甘愿被困于后宅的人,若是将来嫁到了侯府,他头上又没有长嫂,那侯府后宅的一应事物,以及大司马府的人情往来啥的,不全都落在了宋春临的头上了吗? 那还不得累死他的孙子吗?这当然是不成的,宋爷爷此举也是希望宋春临将来能跟妯娌互相扶持,把顾家兄弟俩的后宅给打理好了,起码不能全压在宋春临一个人的肩上。 而且作为一个长辈,又是眼睁睁看着顾逢云从鬼门关里回来的长辈,宋爷爷私心里也是希望顾逢云屋里能多一个知冷知热的贴心人,这样老侯爷夫妇在九泉之下,想必也会很开心的。 为人父母的,不就是希望看着儿女能够成家立业,子孙满堂吗,这样的愿望对于几年前的顾逢云来说是奢望,但现在顾逢云的身子早就用灵泉水给调理好了,都拖了这么多年了还不成婚,怕是别人在背后指不定怎么笑话顾逢云呢。 顾逢云这头压根不知道宋爷爷的担忧,他府里没有通房侍妾,以前是没精力,这两年身子好了以后,皇帝又给他派了许多的任务,他整日为了公务疲于奔命,晚上累得恨不得在刑部打地铺了,家都不想回,就没有心思想这档子事情了。 然而今天也许的鹿肉吃多了,顾逢云晚上躺在宋家给自己准备的房间里,只觉得浑身燥热难当,生平第一次在梦里起了反应。 第二天一大早,顾逢云看着被自己弄脏的被子,有种想一头撞死的冲动。 吃过了早饭,宋春临疑惑的看着顾逢云搭在马背上的那一坨被子,顾逢云不大会叠被子,于是只能团吧团吧,卷成了一坨放着,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奇形怪状的被子,但好在该露出来的都在里面,宋春临只是好奇的多看了几眼,并未多想什么。 然而其他人就比较尴尬了,尤其是已经成婚的那些,宋大庄跟宋大禾兄弟俩个相视一笑,嘿嘿嘿出声,宋春生则是悄悄摸了摸媳妇的手,惊得周宁立刻甩了开来,脸上更是飞起一大坨红云来。 “做什么呢,大家伙都在呢。”周宁小声训斥着自家男人,昨晚吃了鹿肉的男人把他翻来覆去的折腾,他早上起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腰都要断了,偏生这男人跟没事人一样,不仅没有半点疲态,大清早的居然还想再来一次,气得他直接一脚把人给踹下了床。 昨晚都来了这么多次,他都起晚了,今天早上他居然还想来,门都没有! 不过起晚的并不只有他一个,几乎所有人都起晚了,除了宋爷爷跟宋阿麽,几个小崽子昨晚闹的太晚,也起晚了,吃饭的时候都还在打哈欠呢。 宋春晓好奇的问自家哥哥:“二哥,侯爷哥哥为什么要把被子弄得这么乱,他是不会叠被子吗?” 这话问的,顾逢云面红耳赤,看着宋大庄跟宋大禾两人那一副过来人的眼神,更是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于是他匆匆忙忙跟大家告了别,就翻身上马,落荒而逃。 顾逢月今日也是要去军营,所以他跟宋春临两个人同路,也许是昨晚吃了太多的鹿肉,顾逢月今日也依旧有些躁动,特别是当宋春临坐在摩托车后座,倾身抱住他的腰的时候,顾逢月只觉得小腹一股邪火,正从宋春临手抱着他的地方一路蔓延至下面。 宋春临本来抱得好好的,突然感觉身前的人身体开始僵硬了起来,他有些好奇的动了动手,好死不死的往下移动了些许,紧接着他就摸到了不该摸到的东西,起初他只觉得这东西又软又硬,摸着还会跳动,等反应过来自己手里的是什么玩意以后,他整个人更是大脑一片空白。 “春临…”顾逢月的嗓音沙哑,他紧急将车停了下来,伸手覆盖在宋春临的手背上,让他别走。 等两人再次坐上摩托车的时候,宋春临说什么也不要抱着顾逢月的腰了,任凭顾逢月怎么哄都没有用,最后只能妥协的让他扯住自己的衣服,然后尽量开慢一些。 两人来到军营里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宋春临一路闷头直走,压根不管身后的顾逢月,顾逢月哭笑不得的走在他身后,此时他已经有些懊悔自己的冲动了,不然也不会把人给吓到。 宋春临一路走回自己在军营里的办公室,他在这边待的时间不多,这间屋子里的东西少得可怜,但宋春临硬生生在里面呆了一上午,直到顾逢月过来叫他吃午饭了,才拖拖拉拉的走出了门口。 顾逢月见状也不敢碰他,只得小心翼翼的低下头,看着他的脸。 “怎么,吓到你了吗?” 宋春临闷闷的嗯了一声,然后把头埋得更低了些,他现在不想看见顾逢月的脸,不然他就会想起当时手里那黏腻的感觉。 同为男人,宋春临当然知道顾逢月这样的反应是正常的,他只是接受不了对方的道具是自己的手,更何况自己这具身体还小呢,顾逢月这种行为是禽兽行为,要坚决抵制。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食堂,食堂的大师傅老远看见他们就开始喊:“宋小公子,顾将军,你们昨天要的野猪肉,我给你们分好了,现在天热,需要我们帮您运到慈幼局吗?” 宋春临似乎这才想起,昨天走得急,居然忘了还差慈幼局一头野猪呢,他当即叫师傅先帮他放到库房里,待会他就找人拉走。 大师傅得到命令后就应了一声,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去了,连宋春临是什么时候去库房拉走野猪肉的都不知道。 宋春临这下有了借口离开军营,于是快速地扒了几口饭,就直奔库房,趁着没有人的时候火速把肉给放进了空间里面,然后招呼也不打一声,就直接偷溜了。 顾逢月也没在意,他知道宋春临很少害羞,没想到对方害羞的时候,居然会想着躲起来,这可真是,太可爱了。 宋春临一个人往京城赶,身边没有了顾逢月,突然觉得有些空落落的,但当他搓了搓手指的时候,忽然脸红了起来。 “哼,大色狼,先不理他好了。” 说完他就拿出山地车,开始在林子里狂奔,军营跟京城的直线距离并不远,宋春临直接走的小道,比走官道要快很多,他也就花了一个小时,就来到京城,再转道去车马行租了牛车,在无人的巷子里把野猪肉给放上去,然后才慢慢朝着慈幼局走去。 今天不是宋阿麽授课的日子,所以慈幼局的孩子们都是自行练习,当宋春临走进去的时候,正好是蛋挞出炉的时候。 “哇,好香啊!” 小朋友们听到声音回过头来,顿时兴奋的发出尖叫声。 “啊啊啊啊,是大哥哥!” “大哥哥,你终于来了!” “大哥哥我好想你啊,啊啊啊” 宋春临被这一群小朋友给包围了起来,一时间手忙脚乱,都不知道该先摸谁的脑袋了,只一个劲的说:“好好好,唉,好,乖乖乖,都乖,都好,来来来排好队,一个一个来。” 宋春临化身人形娃娃,被小崽子们挨个拥抱,这些孩子们身上都带着一股奶香味,是烤蛋挞时留下来的。 管事叔麽走上前来,笑着让这些孩子们下去:“都回去坐好来,别挤着宋小公子了。” 管事叔麽的威信还是有的,孩子们闻言立刻跑去自己的座位上坐好来,但全都不约而同的伸长了脖子,朝宋春临这边看过来。 宋春临扯了扯自己被抓得皱巴巴的衣服,嗯,小崽子们的手劲儿还挺大的。 管事叔麽并不知道他在这消失的一个多月里去了一趟边关,只以为他家中有事,所以最近才来不了的。 “都说你家里事儿多,有空还是多休息休息,你也还小呢,累狠了就长不高了。” 宋春临听着对方关心的话语,心里很是熨帖,笑嘻嘻道:“嘿嘿,谢谢叔麽的关心了,您放心,累着谁也不可能累着我的,对了,我这次过来,是给你们带东西来了,您看……” 随着宋春临把盖在箩筐上的盖子给掀开,管事叔麽一眼就看见里面装的全都是肉,顿时惊骇莫名。 “啊这,这么多肉?宋小公子,你带这么多肉过来,不会都是给我们的吧?”管事叔麽说完以后,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置信,这不年不节的,宋春临为什么要给他们送肉啊? 宋春临笑嘻嘻的:“叔麽这话说的,我都拉过来了,总不可能还带回去吧?收着吧,都是昨儿现杀的野猪,特意给你们挑了一头小点的,小点的肉没有那么柴,炖久一些都能吃得动。” 管事叔麽哭笑不得:“您这还说挑呢,这野猪还能挑大小的吗?寻常猎户能猎到一头都算不得了了。” 宋春临:“叔麽你这是小瞧我了,我是谁啊,我可是护国神射手唉,我的箭那是百发百中的,区区野猪,不在话下。” 管事叔麽被他的话逗得咯咯直笑:“是是是,我们的护国神射手,自然箭无虚发,是我说错话了,既然是小公子自己猎的,怎么不留些给家里人吃呢?” 宋春临说:“已经留了呀,我留了一头最小的呢,还有好多头,被我拉去军营里了,您是不知道,军营里的那帮牲口,是真能吃啊,一顿能吃八头野猪呢!” 管事叔麽听得心里一惊,这一顿吃八头猪不是什么稀罕事,能一次性猎十头野猪才是最令人震惊的地方。 不过想到宋春临的头衔,那可是皇帝亲赐的,护国二字便可见其分量了,想来宋春临说的也一定没错,百发百中的箭术,那可不是轻而易举把野猪给一锅端了吗? 于是他也不再纠结,赶紧招呼着大家,把猪肉扛进去,今晚给孩子们加餐。 看到满满一箩筐的猪肉,孩子们都已经馋的开始流口水了,小部分人甚至开始了点菜模式,一个说要吃炖肘子,另一个就说要吃红烧肉,还有人说上次的土豆也可以放进去跟肉一起炖,炖出来的土豆,味道比肉还香呢。 听着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管事叔麽忍不住低头擦了擦眼泪,真好,孩子们现在不仅能吃饱饭,时不时还能吃上一顿肉,这放在以前,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 宋春临看到肉被抬进去了,这才开始询问起慈幼局的事情来。 “我这回出的时间有些久,不知道……松松的妹妹,可有下落了吗?” 提起这个,管事叔麽就是叹气:“唉,不瞒公子,我这段时间,一有空就去京兆府问,若是遇到顾侯爷当值的话,也会去刑部问一问,但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找到,这距离孩子被转卖都要半年过去了,这会儿也不知道是生是死,若是卖去了大户人家倒也罢了,大不了就是被打骂苛待,但咱有钱,也能赎回来,最怕的,就是被送去……那低等的地方,我听说有些达官贵人,最是喜欢那种几岁孩童,若松松的妹妹沦落到那种地方的话,活着,还不如死了呢。” 宋春临沉默着,不发一语,他朝着一群孩子里,松松的方向看过去。 “他最近好了许多呢,上课的时候都能帮忙打下手了,只是偶尔也会发呆,好在孩子们都很活泼,跟着大家一起玩,他就不会胡思乱想。” “嗯,他还问妹妹的事情吗?” “自然是问的,只是现在问的次数少了一些,可能他也察觉到了什么吧。” 第304章 玻璃 “有劳叔麽,平日里多多开解他一番,别让他走了歪路。” 管事叔麽连忙点头:“唉,好好,我一定看好他,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指定不会走歪路的。” 宋春临笑了笑,并未答话。 送完了猪肉,宋春临就直接回家了,正好到家得时候宋家正在摆饭,昨儿吃的那些肉类难以消化,今晚吃的晚饭就比较简单一些,不过是些清粥小菜,吃得宋春临胃里非常的舒服。 “唔唔,还是娘熬的小米粥最好喝了,这米油瞧着就很香。” 宋秦氏没好气的戳了戳儿子的脑袋:“喜欢娘做的饭,你还整天往外跑的,也不知道逢月是怎么受得了你的。” 心虚的宋春临讨好的冲宋秦氏笑了笑,惹得宋秦氏又是一阵好笑。 宋春临回来的第五天,燕清就被安怀伯夫人提溜着后脖领过来了,宋春临从军营里回来,一眼就看到了局促不安的燕清,没办法,这人块头实在太大了,想忽视都很难做到。 看到燕清,宋春临这才后知后觉,自己似乎忘了去给安怀伯夫人请安,两人现在好歹也是个合作伙伴的关系,结果自己出门当了一个多月的甩手掌柜不说,回来了也没去人家府上拜访,还让对方自己找上门来,宋春临想到这里就觉得自己头皮发麻。 宋秦氏本来还坐在堂屋里待客呢,前一刻还笑脸迎人的,下一刻看到宋春临回来了,脸色立刻僵硬住了,要不是还有贵客在场,她都要忍不住手上手暴揍这个蠢儿子了。 周宁此时正好端着茶水小吃从宋春临面前路过,他看到宋春临的脸色,轻轻叹了一口气,小声给宋春临解释; “你这段时间回来没去安怀伯的府上,人家还是等燕公子休沐回家的时候,才知道你回来了的,我瞧那燕公子的脸色,恐怕是家里的椅子都没能坐热就被抓来这里了,春临啊,你这一次,好自为之吧。”说完,周宁便把自己手里的托盘交到了宋春临的手上,一脸你自求多福的表情,然后便施施然的走了。 他就这么走? 宋春临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嫂子,平日里最疼他的嫂子,居然在这种关键时刻里,跑了? 要命了,他走进去不会被里面的人暴打一顿吧? 可是一直杵在这也不是个事儿,这不,那边宋秦氏立刻就发话了,让宋春临赶紧的,把东西拿进来。 宋春临只好硬着头皮,端着托盘战战兢兢的进去了,舔着个笑脸,挨个给大家看茶,摆上了瓜子点心,最后乖巧的拿着托盘,退到角落,站得格外规矩端庄,甚至还不忘记露出八颗牙齿的笑容来,希望看在自己如此乖顺的份上,能少骂他几句。 然而事与愿违,安怀伯夫人眼神斜睨了宋春临一眼,似笑非笑的说道:“宋家小哥儿,果真是个大忙人呢,回来这许久了,也不知最近都在忙些什么呢?” 这话说得阴恻恻的,宋春临本能感觉到后背一凉,就连燕清也拼命低垂着脑袋,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宋春临鼓起勇气,讨好的看着那父子二人。 “表哥说笑了,我哪儿是什么忙人呢,也怪我这个脑子,不记事,居然忘了去表哥府里,给表哥跟表哥夫请个案,这事儿是我的不对,要不,改天我跟逢月去你那边谢个罪什么的,表哥觉得如何啊?” “不如何。”安怀伯夫人从鼻孔里冷哼了一声,对这个提议并不感兴趣,但好歹是大发慈悲的瞪了宋春临一眼。 “你呀你,出门一趟,回来也知道躲懒了,喏,这些是我让人烧制出来的琉璃,你看看这个纯净度,够可以了吗?” 宋春临接住对方丢过来的小包裹,他拿到手里的时候,只觉得有些沉手,小心放到桌子上以后,他把层层布巾给打开,露出一面一块巴掌大的透明玻璃来。 大景朝的琉璃制品并不多,大部分只提供给王室使用,而且透明度其实并不算高,至少在宋春临这个现代人的眼里,确实不算透明。 不过眼前的这一块玻璃,虽然只有巴掌这么大,但从透明度来看,已经跟现代玻璃很接近了,大概就跟最初的玻璃制品差不多,会有那么一点灰蒙蒙的感觉,而且这块玻璃也不算厚,宋春临觉得要是用在窗框上的话,必须要用两层才行。 “嗯,不错,已经算透明了,表哥,这样的玻璃,能有多大?” 安怀伯夫人:“目前最大的能有二十寸左右,但这东西太薄了,咱们的工匠制作这么大的琉璃,风险比较高,也更容易破损,我的想法是,咱们折中一下,把尺寸定在十二至十六寸左右,宽的话八寸便可,这样的琉璃也不算小了,到时候按照你的设想,一整面墙都是这样的琉璃窗的话,瞧着也很透亮了。” 宋春临思索了一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墙面估计不能完全都是玻璃,最底层也该是木头的,只保留上半部分的玻璃窗框,上面再装饰一些花纹,瞧着也不会太突兀。 于是两人又讨论了一番关于店面的装修想法,安怀伯夫人告诉他,墙面跟地板这些都已经按照宋春临的要求弄好了,就是那一条走廊,似乎还有点棘手。 “这琉璃虽好,但若是碎了的话,也容易伤到人,你说在走廊上面都用琉璃做顶,这样会有阳光照下来,光线确实是很好的,可若是有人往上扔石头,那琉璃岂不是就直接碎了吗?这样看来,恐有些不妥。” 宋春临一想也是,他们现在制作出来的玻璃,只是最基础的玻璃,跟后世的那种钢化玻璃,防弹玻璃根本没办法比,用这些玻璃做顶棚的话,确实也比较危险。 “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些玻璃很容易碎的话,那我们有窗的那一边,岂不是就不能安排桌椅了?” 安怀伯夫人想了想:“也不是不可以,但楼下最好不用了吧,楼上倒是可以放一些,你要知道,还是有一些人喜欢坐在窗边赏景的,楼下就正对着大路,行人来来往往的,做些什么都要被人瞧了去,恐有不妥。” 好吧,宋春临忘了这里是古代,古代人可没有这么开放,喜欢坐在街边小店吃东西,尤其是他定位的这个店面还是给高端人士提供的,真让那群高门贵女跟公子哥儿坐在街边,让过往行人看着自己吃喝,这确实不太雅观。 于是他们决定,一楼靠着窗的地方就不设座位,然后在外面起一个花坛,种一些好看的花儿,这样倒是挺有现代咖啡馆那个味道了。 说到咖啡,宋春临就想到了大景人最喜欢喝的各种茶汤,古人喝茶跟现代人不一样,宋春临家里都是喝的现代茶叶,而大景的人更喜欢煮茶,然后在里面放一大堆奇奇怪怪的香料,出来的味道也是奇奇怪怪,宋春临每次喝那种茶,都觉得自己是在喝香料水,而不是在喝茶。 宋春临试着问安怀伯夫人跟燕清:“不知道二位,觉得我家的茶水如何啊?” 安怀伯夫人不是第一次来,也不是第一次喝宋家的茶水,闻言只是淡淡点头:“不错,就是比较清淡,没有什么滋味。” 宋春临无语,就是普普通通的清茶而已,后世最常见的泡法,跟现在他们习惯喝的香料水自然是不一样的,而且他的茶水喝的是入喉以后的那一点回甘,就这一点点回甘,就是香料水比不了的。 不过他还想到了后世的奶茶,可是大景没什么人养牛,不然他就能在这里复刻出奶茶来了。 “奶茶?你是说用奶水做的茶吗?”燕清终于出声了,他现在对宋春临做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吃食格外感兴趣,无它,就是好吃,他没办法不关注。 宋春临看着燕清这个大吃货,都快有他两个那么高,两个那么宽了,这厮还吃?再吃他都害怕军营里的小床装不下他这个大个子了。 安怀伯夫人也是一脸嫌弃:“瞧你那点子出息,慈幼局送来的那些吃食,最后都是进了你的嘴,你瞅瞅你的肚子,哎呦喂,这么个傻大个,将来怕是没有女娘哥儿敢嫁给你了。” 周围的人听得一阵好笑,宋春临更是毫不客气的低头狂笑,燕清看得咬牙切齿。 “宋春临,不许笑了。” 安怀伯夫人一个爆栗子就敲在了他的脑袋上,燕清身材高大,他为了精准打击对方的脑袋,甚至还是跳起来敲的,疼的燕清龇牙咧嘴。 “没礼貌,叫舅舅。” 燕清瞪眼,他差点忘了,他跟宋春临还差着辈分呢,这一个爆栗子,他挨得也不冤枉。 最后燕清还是没喊舅舅,大概是觉得比较羞耻吧。 安怀伯夫人倒也没有强求,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以后,就高高兴兴带着宋春临给他赔礼回去了。 送走了这尊大佛,宋春临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唉,早知道就不给自己揽这么多事情在身上了,实在是有些分身乏术了。 晚上宋家人围坐在一起,观摩那块巴掌大的玻璃。 “这就是玻璃啊,感觉跟春临拿回来的那些玻璃罐头,也差不多呢。” “不,这个看起来更绿一些,没有罐头那么透明。” “咦,还真是,确实比较绿,不过这样的玻璃,用来做窗子,也是很不错的了,比用纸糊的亮堂多了呢。” 宋大庄看着那玻璃,有些爱不释手,他一脸兴致勃勃的问儿子: “春临啊,你说,要是咱们家的窗子也用上这样的玻璃,屋子里岂不是也很亮堂?” 宋爷爷恍然大悟:“对呀,咱们家的窗子也可以用这样的玻璃,春临,你说这个玻璃会不会很昂贵啊?” 宋春临告诉大家:“玻璃需要的材料并不算昂贵,都是随处可见的东西,制作工艺只要熟悉了,也不会很复杂,咱们现在最关键的是,咱们跟安怀伯爵府,再加上勇毅侯府,能不能将玻璃这个产业给保护住,只要把玻璃的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短时间内,咱们还是能借着这个玻璃,大赚特赚一笔的。” 宋爷爷摸了摸胡须:“春临,赚钱什么的咱们也不求能赚多少,最主要的是,咱们这一家老小的安全,上次那个粮种的事情,还有最开始咱们种红薯时发生的事情,物以稀为贵,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眼红见不得你好的人,行事还是要小心谨慎的好一些。” 宋春临点头虚心受教:“爷爷,我晓得的,就是因为怕招人嫉妒,所以才要让安怀伯爵府冲在前头,他们家不仅有伯爵的头衔,手中也是有着实权的,只有这样有权有势的人,才能护住这玻璃技术一时。” “一时?” “对,一时,这种东西其实真正了解原理的人,肯定都能很容易偷师,咱们捂得住一时,守不住一世,迟早都要把这项技术给交出去的。” 宋春临说的这番话,说得大家心里一凉,既然原材料这么容易得,技术也不是很复杂,那么肯定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去偷师,等到了那个时候,他们想藏也藏不住。 宋阿麽坦然道:“偷师就偷师吧,迟早的事情,这做法要是被别人得了去,也算是给咱们减轻负担,不是有句谚语,众人拾柴火焰高吗,说不准会有能人,把春临口中的那个什么钢化玻璃给弄出来呢?” “说的也是呢,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世界之大,总有一些人比较聪明能参透其中的奥秘,也许传播开来也好,到时候大家一起研究,看看谁能先把那个钢化玻璃给弄出来,最好啊,还是先把这个玻璃弄大一些,我见过春临平板里的那些落地窗,瞧着可好看了,太阳一出来,整个屋子都是亮堂堂的。” 宋阿麽更是双眼亮晶晶的,难得露出一抹向往的神色来。 “要是小爷爷的房间里能有一面落地窗,我做梦都能笑醒。” 第305章 奶油蛋糕 确定好玻璃的大小以后,安怀伯夫人就吩咐人们去准备窗框了,因为这次的窗子跟以往的窗子大不相同,所以制作工艺还没跟上,除了窗框,还有宋春临说的那个什么展示柜的,展示柜需要的玻璃更大一些,这个他们打算留在最后做。 除了这些硬件设施,还有一些杯碟碗筷,宋春临还为此设计了一个特殊的商标。 安怀伯夫人一开始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商标,宋春临一通解释,他才算是明白过来。 “原来商标就跟我们的家徽差不多,只要带有这个商标的东西,大家都会明白是我们家产品。” “就是如此。”宋春临做生意是没什么经验,但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 现代社会那么多的营销手段,他就是光看也能学个皮毛,商标不过是最基础的东西,古代也有,比如外头挂着的小旗子,其实也是商标的一种。 除了他们的商标,宋春临还打算找一找有没有养牛的农户,不过这事儿难不倒安怀伯,身为贵族,拥有一个专门饲养奶牛的庄园,似乎也是挺正常的一件事。 “这户人家的小孩自幼不能喝母乳,他父亲怕他长不大,就专门腾出一座庄子,用来饲养能产奶的牛羊,不过都是以牛居多,现在他的儿子都长大了,但还是保留了这个庄子,平日里他们自己也常喝牛乳。” 安怀伯夫人一面说这,一面领着宋春临走到门前,让门房通报一声后,两人很快就进了府邸,这家女主人的品味不错,一路上的景色都很漂亮,特别是进到院子里以后,地上栽着许多的花花草草,宋春临不认识那些花儿草儿的,只觉得很漂亮,看得他眼花缭乱的。 待他们来到会客的花厅,府里的女主人早就在廊下等候了,见到他们过来,忙笑着迎了出来。 “哎呦,我当是谁呢,多大风把你给吹来了?”那位女子满头珠翠,这还是宋春临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里看到衣着打扮如此贵气华丽的人。 不过那女子长相明艳大气,即使是顶着一头金灿灿的配饰,也只不过将她的脸衬托得更艳丽了一些。 对方在看到安怀伯夫人身边的宋春临以后,顿时惊讶的掩住了嘴唇。 “呀,这位小哥儿……我猜猜,这便是你们说的那位,护国神射手,顾司马的未婚夫吧。” 宋春临笑眯眯的回答:“正是,姐姐真是好眼力。” 一声姐姐叫得对方心花怒放:“哎呦,还姐姐呢,我儿子都跟你差不多大了,来,别在外边站着了,都进去坐。” 众人挨个走进花厅,下人们立刻就把早就准备好的茶水点心端了上来,宋春临一眼就看到了盛记的糕饼,这次的糕饼是花朵形状的,看着还挺养眼的。 大家一落座,安怀伯夫人才找到机会,给宋春临跟那位夫人互相介绍。 “孟夫人,你猜的没有错,他便是护国神射手,宋春临,春临,这位就是我同你说过的,孟御史的夫人,放眼整个京城,也就只有她的庄子上,有产奶的牛了。” 说起奶牛,孟夫人有些好奇的问宋春临:“春临,我能这么叫你吧?” “孟夫人,可以的,我家人也都是这么叫我的。” “哈哈哈,那就好,我也厚着脸皮叫你一声春临吧,我们家确实是养着几头牛来着,家里也常喝牛乳,只是不知道你要着牛乳,有何用处?” 宋春临跟安怀伯夫人对视一眼,后者示意他直接说。 “是这样的,我同表兄打算一起开一家糕点铺子,但这铺子里的糕点跟咱们平常吃的那些不大一样,有很多都是需要用到牛乳来制作的,因此,嘿嘿,就想来问问您,能否出售些牛乳给我们,价钱嘛,好说好说。” 孟夫人微微挑眉:“原来是这个事儿啊,不知道你们做的那些糕点,到底有何特别之处,竟然需要用到牛乳,这牛乳来做糕饼,我是闻所未闻的,我们家平日里喝牛乳,最多也就是烧得沸腾了,放凉后加糖,我竟不知,牛乳居然还能用来做糕点。” 对方这一连串的提问,对面两人其实早有对策,安怀伯夫人让身后一直跟着的仆人,将一直提在手里的食盒打开来,里面是一早就准备好的小蛋糕,泡芙,蛋挞,以及一小壶奶茶。 仆人把东西依次摆放在桌子上,孟夫人看得目不转睛,别说她了,就连她身后的那些下人们,也伸长了脖子,看向桌子上的糕点。 东西才拿出来,孟夫人就闻到了那股属于蛋糕的香味,她闻到了浓郁的甜香味道,这是她在其他的糕点上从未闻到过的香味,闻着竟然还觉得有些饿了。 “真是奇了怪了,这东西,怎么能这么香呢?”孟夫人啧啧称奇,但却没有立刻动手开始吃,反而问宋春临,这玩意该怎么吃。 宋春临拿起放在旁边的小刀,用刀把蛋糕切成小块,然后再放到小碟子里,把勺子跟蛋糕一起递给了孟夫人。 “孟夫人,请。” 孟夫人拿起那个小勺子,先是小心翼翼的弄下一小块蛋糕,刚才宋春临切的时候她就发现了,这个糕点极其柔软,但她万万没有想到,会这么柔软,勺子一挖下去,她就觉得自己似乎是挖到了一碗鸡蛋羹上,把那一小块蛋糕送入口中,难以置信的绵软口感,那入口即化的奶油,居然是她从未吃过的香甜味道。 “唔,这个,这个叫做什么,怎么做的?”孟夫人兴奋的问着二人。 宋春临同安怀伯夫人相视一笑,果然,没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香香甜甜的奶油蛋糕。 “回夫人,这个啊,就是用牛乳制成的,做法比较复杂,我也不会,不过你可以尝一口旁边的这个小泡芙,里面的馅料,也是跟这个表面是一样的东西。” 听到两者一样,孟夫人就来了兴趣,她伸手捻起一颗奶油泡芙,里面确实是奶油馅的,孟夫人被提醒过,所以一口咬得不大,正好露出里面粉红色的奶油。 跟蛋糕不一样的是,里面的奶油是草莓味的,除了奶油的香甜味道以外,还有另外一股更特别的味道。 孟夫人尝了一口,确认自己从未尝过这种味道,似乎应该是某种果子的味道。 “这里面的…奶油?为何颜色同这个不一样,里面是不是加了某种果子,但这样的果子,我竟从未吃过。” 孟夫人能跟安怀伯夫人交好,主要还是因为两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吃货,在吃这上面从未亏待过自己的嘴巴,可她也是第一次尝到这样味道的果子,一时之间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果子。 宋春临这次没有回答孟夫人的问题,只是笑着让她也尝一尝蛋挞。 蛋挞除了奶香外,更多了一次蛋香,还有表面的那一层焦糖,闻着略微带点糊味,所以孟夫人才在一开始就忽略了这个东西,此刻听到宋春临的建议,也拿起一个蛋挞开始品尝了起来。 蛋挞皮酥脆,内里柔软,里外的味道交汇融合,居然也不输那奶油蛋糕跟泡芙,孟夫人吃的那叫一个满意。 “嗯,不错不错,这样的新鲜吃食,你怎么不早点拿过来呢?” 安怀伯夫人嘿嘿一笑:“这玩意又不是我做的,我也只是分到了一点而已,你也知道我家里那两个汉子,胃口大的时候能吃掉一头猪,这些东西到了我哪儿也不过是尝尝味道,哪儿还能有剩的呀。” 孟夫人看向安怀伯夫人,知道对方说的是实话,想起安怀伯跟他的二儿子,两个虎背熊腰的汉子,确实是比较能吃,于是也就原谅了对方吃独食的行为。 但原谅归原谅,该要的补偿还是要拿的。 “我可不管,你日后那个什么店开起来了,可别忘了姐妹我啊,我要去你店里大吃大喝,你可不能多收我银子。” 安怀伯夫人瞧她那个小气的样子,气得直接翻起了白眼。 “穷死你了都,行了行了,一定不会多收你的钱的,你也把那牛乳的价格放低些,这些东西,我们要的量多着呢。” 孟夫人一拍胸脯:“行,没问题,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了。” 宋春临适时插话:“二位,别光顾着说啊,来来来,喝杯茶润润嗓子。” 孟夫人闻言刚要让下人们再去煮一壶茶过来,却见宋春临已经拿起那一个他们自带的小壶,给三人都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奶茶,这个奶茶是他按照存储的教程视频做出来的,味道居然还挺好喝的,想到孟夫人是个妇人,而自己跟安怀伯夫人,嗯,也能算半个妇人吧,所以茶里他还另外加了红枣桂圆,最适合妇人们喝了。 孟夫人照例先低头闻了闻杯子里的味道,只见杯子里似乎是带着点褐色的牛乳,味道跟她平日里喝的牛乳不太一样,似乎更多了一分茶香。 她吹凉后小心喝了一口,双眼立马变亮了。 “好喝!这牛乳为何比我平日里喝的,还要好喝,里面不仅仅是加了糖这么简单吧,似乎还有茶叶。” 宋春临替她一一解惑:“是的,不止是糖,还有茶叶,红枣跟桂圆,这里面的糖我加的不多,若是喜欢喝甜的,还可以再加一些。” 安怀伯夫人跟孟夫人一起连连摆手:“可以了,这样就已经很好喝了,这糖若是再多一分的话,喝起来便没有这么顺口了,现在的牛乳,不仅奶香浓郁,甜度也是恰到好处,若是冬日里能喝上这么一碗热腾腾的牛乳,那就再好不过了。” 宋春临笑眯眯道:“这可不是牛乳,因为里面加了茶叶,所以也叫做奶茶,奶茶不仅可以喝热的,还可以喝冰的,只是女子哥儿喝太凉的不好,所以我才做成热的,其实这样温温的喝起来味道也不错,对吧。” “原来这个东西叫做奶茶?牛乳加茶叶,这名字果真贴切,春临啊,你这小脑袋瓜子,是怎么想到用牛奶来跟茶叶一起煮的呢?” 宋春临笑了笑,却并没有把这个功劳给揽下来,只是话头一转,问孟夫人能否多养些牛,这样他们就可在店里再增加一个饮品一类的了。 其实宋春临想的是打造一个休闲约会的小店,效仿现代的咖啡厅,只是没有咖啡只有奶茶,然后主业还是以卖面包蛋糕为主。 孟夫人一听这话就来劲了,养,必须养!就冲这好喝的奶茶,好吃的蛋糕,泡芙,还有那个蛋挞,这牛她还真要多养几头,但双方的合作方式,她想改一改。 “听安怀伯夫人的意思,春临,你们这个店铺,可是你俩合伙一起开的?” “正是,怎么孟夫人也有想法吗?” 孟夫人娇笑道:“那自然是有的啊,若是你俩都能在一起做生意,多加我一个,也不是不行吧?” 宋春临没有从安怀伯夫人的眼睛里看到惊讶,心里便知道这安怀伯夫人早就料到了会有这样的事情,孟夫人手里掌握着京城唯一的牛乳供应,而宋春临手里有全京城独一份的糕点奶茶配方,除非孟夫人是个傻子,她能看不出来这家铺子一旦开起来,会有多少进项吗? 这些个官家夫人,在出嫁前也是接受过家族里的精英教育的,跟官场上的教育方式不太一样,但并不代表她们脑子空空,眼里只有珠宝首饰,绫罗绸缎,脑子转的也不比男人们慢多少。 这不,孟夫人在品尝完对方带来的糕点以后,便果断下定决心,这股她一定要入,不入她就是傻子。 至于该怎么入,具体的分成之类的,三人坐在花厅里商量了一个下午,只商定了大致的方向,还有很多细节没有敲定。 不过宋春临也并不是很急,因为玻璃的事情还未完全解决,所以铺子里的装修也就暂时停摆,安怀伯夫人现在盯着的,则是关于桌椅摆设之类的小事。 第306章 双层玻璃 因为要打造成京城独一份的高端蛋糕店,所以对于这些摆设跟桌椅的选择上,宋春临跟安怀伯夫人一致觉得要精益求精,用的料子一定要贵,款式要大气,坐着还要能保证舒适,他们将来要接待的肯定大部分是达官贵人,若是里面的家具一股子小家子气的话,那那些贵人们绝对不会再来第二次的。 三人在花厅坐了一下午,眼看天色渐晚,孟夫人就笑着留客。 “两位都这么晚了,不如就留在府里,吃顿便饭再走吧。” 安怀伯夫人:“你家孟大人今晚又不回家吗?” 提起自家的男人,孟夫人便冷了脸:“可别说那个呆子了,整日的不是待在工部,就是待在书房里,那房里堆积如山的木头,也就他喜欢捣鼓这些了,我觉得啊,那些木头才是他媳妇,我就是个会喘气的摆设。” 安怀伯夫人恨铁不成钢的瞪了她一眼:“你好歹也想想办法啊,你家孟大人虽然痴迷那些木头,但他一不沾花惹草,二不在府里养通房小妾,你不知道光凭这一点,这满京城里不知道多少羡慕你呢。” 孟夫人却并没有觉得很高兴:“不过是他嫌弃女子麻烦,光娶我这一个就足够他烦的了,他哪儿还会再弄几个回来惹自己不高兴呢?反正只要我别去打扰他做木工,其他的我干什么他都不在乎,罢了,这么多年的夫妻,我也看透了,随他去吧,我也能落个清闲,以后啊,教养好我的淳儿就行了。” 也许是离题太远,孟夫人收敛了一下情绪,又端起了一副笑脸,吩咐下人去准备饭菜。 “粗茶淡饭,春临可莫要嫌弃。” 宋春临忙道:“不嫌弃,不嫌弃的,嘿嘿,我可好养活了。” 孟夫人被他逗得一直笑:“你呀你,可惜我家淳儿还小,要不然,我都想跟顾家抢人了。” 宋春临一脸严肃地拒绝她:“那可不行,我还是很满意顾逢月的。” 孟夫人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坦荡,顿时笑话他:“不知羞,你一个小哥儿,怎么能把汉字挂在嘴边夸呢?要夸,也是该夸自己。” “记住了,你可是咱们大景朝唯一的一位护国神射手呢,可不许妄自菲薄。” 宋春临:“春临记住了,谢谢孟夫人的教诲。” 孟夫人满意点头:“孺子可教也。” 三人又是一阵说笑,过了没多久,厨房那边就说饭菜做好了,宋春临心里明白,这是孟夫人一早就准备好的。 孟夫人准备的菜肴都很精致,宋春临吃的很开心,不快是能跟安怀伯夫人成为好友的人,两人都是爱美食的人,府里的厨子也调教的极好,一顿饭吃下来,宋春临又是吃撑的一天。 从孟府出来,已经是月上柳梢头了,安怀伯爵府跟孟府并不在同一个坊市里,安怀伯夫人得赶在宵禁前回府,于是先行告别,宋春临则是自己慢慢踱步,今晚打算回侯府睡。 侯府里顾逢月专门给宋春临准备了一间房间,就在自己的隔壁,宋春临有时候在京城待得晚了,就会宿在这里。 宋春临打算明天一早再回去,今晚就先在空间里面,把铺子的合同给拟好。 合同这种东西,宋春临也是摸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的,他先是套用了一下现代的模板,拟了一份简单版的,他不熟悉大景的律法,但顾逢月跟顾逢云都熟悉啊,到时候让他们给这份合同给润润色就行了。 打定了主意以后,宋春临才准备把里面的条款尽可能写得细一些。 因为三方都是第一次合作,宋春临连合同都多准备了几份,到时候好方便他们修改。 距离孟府那次小聚又过了几天,宋春临带着拟好的合同,叫上安怀伯夫人,再次登门拜访孟夫人。 看到宋春临拿出来的合同,两人都显得非常惊讶,似乎是没想到宋春临居然还有这一手。 “春临啊,你这什么合同的,不就是我们的契书吗?不过你说法倒是挺新颖的。” 安怀伯夫人也是草草看了一遍合同,确认没有什么大问题以后,才笑着对孟夫人说:“你才晓得他的厉害啊,这家伙指不定背地里还藏着掖着不告诉我们呢。” 这话是实话,但宋春临也不能承认不是,当即就否定三连。 “我不是,我没有,你们可别冤枉我啊。” “瞧瞧,心虚了不是?” “好了,行了,就当你没有啊,春临,你来给我解释一下这一句……” 宋春临探过头去看,那一句的语法词汇都比较现代,所以他们两人都不太明白,于是宋春临又是一顿解释,两人这才算是完全明白了。 送完了合同,宋春临也没打算久留,但是恰好此时孟夫人的儿子过来请安了,孟夫人好奇的看着儿子。 孟淳今年十岁,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眼神清明,表情严肃,走路都是标准的四方步,背着小手,活脱脱一个小大人的模样。 只见他走进来,先是迅速的看了一眼宋春临,然后才给孟夫人跟安怀伯夫人两人行礼问安,轮到宋春临的时候,他想了想,干脆叫了一声哥哥。 “你怎么现在过来了,不去夫子那儿了吗?” “娘亲,孩儿今天休沐。” 孟夫人诡异的沉默了一下,随即就装作若无其事的岔开话题。 “哎呦,瞧我这记性,来,淳儿过来,见过这位,呃,你还是继续叫哥哥吧,这位就是护国神射手,你可以叫他春临哥哥。” “春临哥哥好。” “啊,你也好,你叫淳儿?” “是的,我叫孟淳,是夫子替我取的名字。” 宋春临还是第一次见这些世家们的小孩,瞧着彬彬有礼的样子,说话做事也一板一眼,跟个小古板似的,倒是那双眼里的好奇,因为年轻,没能完全藏起来。 于是宋春临试探着问他:“你听说过我?” 孟淳用力点点头:“嗯,听夫子说起过你,还有你的番茄。” 番茄? 宋春临一头雾水,他认识对方的夫子吗?他还知道番茄,要知道这玩意也仅仅是在永乐村里能吃到啊,还没有流入市场呢,莫非他的夫子也是永乐村的人?不对,永乐村可没几个读书人,这孩子总不能是去学种地的吧? 好在孟淳立刻给他解了惑。 “淳儿的夫子姓林,是林将军的堂叔。” “林将军?原来是他啊。” “嗯,林夫子曾经奖励过我几颗小番茄,那番茄味道极好,淳儿一下子就记住了。”也许是觉得自己这样似乎太过嘴馋,孟淳脸上带着一抹羞涩,看得宋春临内心一片咆哮。 嗷嗷嗷嗷,此时此刻,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因为追星而成为妈妈粉,这也太可爱,太好玩了有木有! 好玩,想捏,但不敢。 要不是人家亲娘还坐在这里,宋春临早就想捏一捏对方的脸颊了。 不过他的人设可不是变态,所以他要矜持一些才行。 也许是察觉到了宋春临可疑的目光,孟淳好奇的看了宋春临好几眼。 宋春临轻咳一声:“咳咳,那个,小番茄的味道是很好,你若是喜欢,下次我便给你带几串过来,全都是自家后院里种的,想吃就说一声。” 孟淳听到以后眼睛都睁大了一些,他有些惊喜的问宋春临:“真的吗?真的可以吃吗?” 直到此时,孟淳身上才有了点孩童的稚气,宋春临终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嗯,毛茸茸,手感不错。 “当然可以,哥哥说话算话。” “好哦。”孟淳开心过头,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叫完了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急忙做形象管理,又恢复到了一开始那副小古板的样子。 好玩,还想逗逗他。 不过宋春临还有事,只能先行告辞了,临走前还不忘跟孟淳约定吗,下次过来就给他带葡萄干。 “葡萄干也很好吃哦。” 因为这一句话,孟淳心里充满了期待,恨不得下一次马上到来。 敲定了合同的事宜以后,宋春临难得清闲了下来,开始跟着宋大庄在田间地头的巡逻,今年的天气好,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宋大庄都能预料到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时间转眼又到了丰收的时候,宋春临又调集他的那三千士兵过来帮忙收割,现在这些士兵已经对这些事情轻车熟路,又都是年轻大小伙子,宋春临给他们用灵泉水养身茶在前头吊着,干起活来特别的卖力,宋大庄私底下都说这些个当兵的,可比牲口还好用。 宋春临给他爹翻了一个白眼,然后又跟他对了一下账单,叹了一口气道:“爹啊,你可知道他们现在有多能吃,光靠咱们这些地的收入,恐怕还不太够,我还要再往里贴补一些才行。” 宋大庄瞪大了眼睛:“啥,这么多了还不够?这些人吃的是粮食吗?我看是金子吧!” 要不怎么说养一个军队费钱呢,光是这些人的口粮,就不是区区一个农户能承受得了的,便是家大业大如勇毅侯府,到了年底,家里也剩不下几个子儿,这些年宋春临给他们送去了高产的粮种,再加上土豆红薯玉米的收成,这才让侯府也有了些许盈余,更别说往年顾逢云往里面贴补了多少了。 宋大庄看着那群能干的壮劳力,心里又是惆怅,又是开心的。 惆怅是这么多人太能吃了,开心的是自己得了不要钱的长工,然而转念一想,这群长工虽然都不要钱,但他们的要粮食啊!这不还是变相的要钱吗? 想通了这一点的宋大庄简直是两眼一黑,心想这还不如不养呢。 但兵是皇帝给的,宋春临还能塞回去不成?那必然是不行的,但他可以跟皇帝哭诉啊。 这还是顾逢云教他的呢。 “你只要把自己弄得惨一些,声音嘶哑一些,记住眼圈要红,但不能流泪,这样就太刻意了,相信我,只要你够可怜,绝对能榨出皇帝的军费。” 这是顾逢云的原话,现在宋春临就深刻的怀疑,这厮当年是不是就靠着卖惨这一招,让老皇帝给他批的军费。 不过这话他没胆子问,而让他在皇帝面前装可怜…好吧,有这么一丢丢的难度,宋春临打算把这一招留着以后用,以前顾逢云是拿这一招对付老皇帝,老皇帝吃他这一套,现在的皇帝他可算不准,万一人家对卖惨没反应呢?那他不是白忙活一场吗? 算了,现在先自己顶一下得了,反正他把所有需要的粮食全部加一起算了一下,缺口也不是很大,光靠自己的那个造纸坊也能负担得起,再不济,等棉花下来了,他就卖棉花呗,这棉花也是个稀罕物,应该能卖出高价来。 于是他在心里这么一盘算,越发觉得那蛋糕铺子的事情也该提早抬上日程里了,越早开张,他就能越早收到钱。 不过现在那些玻璃还没弄好,窗框倒是研究的差不多了,宋春临抽空去工坊看了一下,做好的玻璃窗框跟现代的窗框几乎没有区别了,就是还没有做任何雕花装饰,看起来就比较简陋一些。 安怀伯夫人让他看了一些做好的装饰物,两人把东西摆在玻璃上比了一下,最后终于选定了其中一个,把装饰的东西定下以后,其他的事情就快了。 除了窗框,还有展示柜的雏形也做了出来,但他们目前并没有这么大的玻璃,而且展示柜要放在店里供大家观看挑选的,宋春临还是希望能在美观的同时,能够艰巨一下强度,这样不至于被人一撞就能撞碎了。 他把自己的想法跟那制作玻璃的工匠说了一遍,工匠若有所思,问到能不能做成两层的玻璃。 “是这样的,小公子,咱们现在这个玻璃,它只有一层,硬度是够了,可是也很脆,稍微搭大力一些的碰撞就极其容易碎掉,如果我们把它做成两层呢?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容易碎了。” 第307章 打野猪 宋春临略微一思索,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能保证透明度吗?我觉得现在的透明度似乎还不够,你把那些玻璃叠起来看一下,是不是跟一层相比,有些雾蒙蒙的。” 工匠听话拿过来两块玻璃,先用布巾擦干净,然后把两块玻璃放在一起,发现还真是,两层的玻璃看起来确实是没有一层的透亮。 看着这两块叠在一起的玻璃,工匠自己也跟着摇了摇头。 “不行,这样太模糊了,要是天色稍微暗一些的话,里面的东西就看不清楚了。” 工匠拿着工具开始琢磨该怎么把玻璃做得更厚更透去了,宋春临见这里没有自己的事情了,于是拍拍屁股直接走人。 宋家地里的产出如今都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奈何宋春临养的那三千牲口实在太能吃,这些地里的产出也就刚刚够吃饱的,想要吃好,那还是得宋春临自己掏腰包,他空间里的冷冻肉存货再足,也架不住这么多人一起吃的,看着空间里的那头熊,宋春临思索着,要不,他去打个猎? “打猎?你跟谁去?”宋大庄对儿子突如其来的想法一点也不意外,他倒是好奇宋春临要跟谁去打猎。 地里的粮食虽然已经收上来了,但也要马不停蹄的赶着种下一趟,每天宋大庄跟弟弟宋大禾,都要带着家里的一群小崽子一起下地干活的,宋爷爷开口了,他们现在还是农户,那就要有农户的样子,不管家里是不是请了长工,宋春生他们这些小辈还是得以种地为本分。 所以全家除了宋春临,跟两个最小的姑娘,全都挺忙的,也就他还能有闲情逸致去打猎。 想到上次吃到的鹿肉的滋味,宋大庄砸吧了一下嘴巴,笑得贱兮兮的问宋春临,这次去还打鹿回来吗。 宋春临莫名其妙,看着老不正经的亲爹,有些无语。 “爹,我是去打猎,不是去买菜,还能由着我挑三拣四的吗?” 宋大庄不满意了:“就你那水平,确定不会把一座山的猎物给一网打尽吗?” 宋春临哽住了,好像,确实,也不是不可能。 “咳咳,我跟大宝一起去,回来的时候正好接顾逢月,嘿嘿。” 宋大庄简直没眼看,挥挥手跟赶小鸡崽似的赶人。 “去去去,都说嫁出去的哥儿,泼出去的水,我看你这还没嫁呢,心就不在家里了。” “嘿嘿,那我去啦!”宋春临边说边往门口跑,不多时就不见了踪影,气得宋大庄忍不住又骂了顾逢月几句。 宋春临这边完全听不到宋大庄的声音,他直奔卢明跟傅年的家,从里面把大宝喊出来,大宝正坐在台阶上吃糖葫芦呢,听到宋春临叫他,立刻屁颠屁颠的走过来。 “哥哥,怎么了?” “走,咱们上山打猎去。” “打猎?哥哥你没有肉吃了吗?” 宋春临闻言立马耷拉了个脸:“嗐,别提了,之前的冷冻肉现在都要被那些牲口们给吃没了,谁能想到养三千人这么费劲呢,咱又没有林将军那般家大业大的,只能靠自己了。” 其实不光是冷冻肉,还有之前在边关收回来的牛羊,也已经吃的只剩几头了,宋春临要是再不想办法弄点肉回来,那他迟早要坐吃山空的。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出了村子,一路上还遇到不少相熟的村民,大家都好奇的问宋春临带着弟弟去哪里玩,宋春临打着哈哈,只说自己带大宝去军营里转一圈,宋春临每天去军营的事情大家都是知道的,因此倒也没有怀疑,只是劝他走快些,不然待会就要下雨了。 宋春临抬头望天空看去,果然,远处有一片黑压压的乌云,确实是想要下雨的样子,跟提醒他的大爷大娘们道过了谢,宋春临便拉着大宝,两人加快了步伐,打算尽早去到无人的山路上,这样他才能把山地车给拿出来。 宋春临选的地方就是军营不远处的山林里,偶尔他也会带着那三千弓箭手来这边拉练,不过这边地形比较复杂,他们训练也只在山脚,从未上过山,宋春临的山地车只能骑到山脚,他收起山地车以后,就带着大宝徒步上山。 当然,徒步的只有宋春临,大宝却悄悄施展起灵力,利用灵力在复杂的地形里上下腾挪。 宋春临看着他这一副轻松的样子,气得牙痒痒。 “大宝,你作弊!有本事你也用脚爬。” 大宝玩得正高兴,才不管宋春临的气急败坏,兀自走在最前面,顺便还能抽空对宋春临扮鬼脸。 宋春临那个气啊,但是他双脚走的不如对方用灵力快,只能望着大宝的背影慢慢爬。 好在他们走了没多久,就碰上了猎物。 “主人,前面有野鸡!” “野鸡?在哪里我看看。”宋春临放出了精神力,果然在不远处的地方,他看到了几只优哉游哉的野鸡。 “才这点,有点少,不过也聊胜于无啦。”宋春临说着就悄悄催动异能,变异藤蔓在地底穿梭,然后潜伏在野鸡的脚下,等宋春临一个收手的姿势,那些藤蔓就趁机缠住野鸡的脚,然后把鸡高高吊起来,林子里充斥着野鸡的叫声。 怕叫声惊动其他的动物,宋春临赶紧让变异植物把野鸡给送回来,一共五只鸡,除了两只小一些的,另外三只都很大,宋春临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脸上一喜,好家伙,这鸡足足有三四斤呢,对一只野鸡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体重了。 喜滋滋的把鸡全都扔进空间里面,方才还是活蹦乱跳的野鸡,一进入空间以后,就开始静止不动弹了,这是已经死了。 五只鸡也就是给那群牲口每人分一口汤的,宋春临打算再往上走一点,想着要是能再遇到一群野猪就好了,上次的野猪可是被大厨们分了好几天才吃完的呢,要是这次能猎到更多,每次去军营的时候就能随时拿几头出来喂他的小弟们。 宋春临把精神力放开到最大,在脑海里得出了一个简易的地图,上面标注着他看好的一些地点,这些地方都是有猎物的,但他没能看到有野猪出没。 宋春临现在就是有些后悔,应该去看一些野外生存的视频的,起码他要了解一下怎么确认周围有没有野兽吧。 此时他就是两眼一抹黑,都说有野兽经过的地方,草的形状就会有些不一样,但宋春临蹲在地上,左看看,右看看,压根没看出来有什么区别。 蹲在地上瞅了半天,最后宋春临表示放弃,不研究了,有这研究的功夫,他还不如直接用精神力扫描呢。 于是靠着精神力作弊,宋春临很快就找到了几个野鸡聚集的地方。 跟方才一样,宋春临没有直接靠近,反而是利用变异藤蔓,从地底下穿过去,然后跟刚才一样如法炮制,又是三只野鸡入账。 事情顺利的有些不可思议,宋春临顿时来了信心,就算没有野猪,多打几只鸡,估计也够这些牲口们吃上一顿的吧。 “一顿也不错了,一群大胃王,唉,怎么这么能吃呢?” 军营里,好几个士兵齐刷刷打起了喷嚏。 出门的时候还早,宋春临在收获了十只野鸡以后,终于感觉到了疲惫,正好肚子也开始饿了,于是他便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来,在空间里面掏啊掏的,翻出一个东北大饭包出来,这饭包壳扎实了,整个都快跟宋春临的脸一大,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宋春临感觉这玩意起码得三斤重。 要不怎么是东北大饭包呢,宋春临感觉自己根本不可能吃完它。 饭包的滋味很好,里面还加了小酥肉,这是宋春临自己发明的独特吃法。 大宝从一旁窜出来,看到主人在吃的巨无霸饭包,震惊的目瞪口呆。 “主人,你的胃口也太大看吧,这么大的食物,你真的可以吃的完吗?” 宋春临噎得直翻白眼,好不容易把嘴里的东西也咽下去以后,才告诉大宝:“我吃不完,我吃不完我可以放在空间里,明天再吃,你饿了吗?饿了分你一点。” 说到食物,大宝立马响亮的应了一声:“我饿了,我也要吃这个菜叶子包裹的东西。” “行,等会,我拿刀切一半给你。” 一个超级大饭包,被宋春临用刀给一分为二了,他把大的那部分递给大宝,自己吃小的这一份。 “主人不吃大的吗?” 宋春临敬谢不敏:“不了,不了,这玩意可太扎实了,这一个就能让我吃到撑了。” 大宝见状也没再说些什么,而是乖乖坐在一旁的石头上,捧着那个跟他脑袋差不多大的饭包默默的啃着。 趁着大宝啃饭包的时候,宋春临闭上眼睛,打算细细检查一下这座山里,到底有没有野猪群,或者野鹿群那也是可以的。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宋春临在找到后面那一片的时候,终于找到了一批成群结队的野猪。 “大宝,先别吃,我们去那边那片,那里有一群野猪出没。” 大宝闻言马上把啃了一半的饭包用塑料袋装好,放进空间里,等着待会再吃。 宋春临带着大宝一路披荆斩棘,从半山腰绕了好大一个圈,才下到后面的这个小山坳里。 “嚯,好多野猪,发财啦,哈哈哈哈哈哈。”要不是怕惊动那些野猪老大们,宋春临真的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群野猪瞅着没有宋春临上次抓的那一批膘肥体壮,但看着也都很油光水滑的样子,一看就很有肉。 野猪的个头比野鸡大太多了,宋春临这次还是依靠老办法,让变异藤蔓接近野猪,然后绑住了野猪四肢,随着变异藤蔓逐渐收紧,然后一举将所有的野猪都给装进空间里面永久保鲜。 野猪群比上次看到的那些要大很多,但也瘦很多,宋春临怀疑这是因为这边的野生动物更多一些,所以食物都要难找一些。 随着宋春临跟大宝的一步步紧逼,他们终于来到了距离野猪最近的地方,然后宋春临催生出一大把变异藤蔓,那些藤蔓在地上地下互相穿梭,不多时就把野猪的这个领地给彻底圈了出来,宋春临看到包围圈给合拢以后,便命令变异藤蔓开始收网。 起初只是小心翼翼的靠近,但宋春临发现这群野猪并不如上次看到的那样聪明,看到地上的变异藤蔓,不仅不会好奇,甚至还傻乎乎的跟着藤蔓跑。 宋春临看到这群傻猪,忍不住偷笑出声。 包围圈一点一点的缩小,里面的野猪此时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有几头甚至还想利用撞击,试图挣脱开这个包围圈,奈何猪不如人,最后还是被宋春临用变异藤蔓给全部吊在了半空中。 宋春临把这些野猪全部收入空间里,有了这么多野猪的补货,宋春临顿时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富有的人了,走在崎岖的山路上也能开心的哼起歌儿来。 不过跟三千弓箭手的人数相比,这点子肉还远远不够,宋春临又快速找到一个野猪的窝点,没想到这一面的山头居然藏着这么多野猪。 想到这些野猪平时没粮食的时候就会冲下山去糟蹋粮食,宋春临便决定将这些野猪们给一网打尽,也算是为民除害了吧,至于会不会绝种之类的,反正这是古代,外面野生动物多的很,也不差这几头了,反而绝种了会更好,至少山下的村民不用担忧野猪下山了。 于是这座山里地野猪就糟了大罪了,宋春临在山里规划好了路线,一路走过去开始收割野猪们的性命,所过之处一只野猪也没给这座山留下来。 要不是看到天色太晚了,宋春临还想杀到山顶来着,无奈实在是没有时间了,只能带着这满满一空间的野猪下了山。 他挑了一条离军营最近的路线,没多久就来到了军营里,走到山下的时候他还不忘弄两头野猪出来,放在简易的担架上拖着走。 守门的士兵很快就看见了宋春临的身影,定睛一瞧,嚯,又是两头大野猪。 第308章 未来嫂子 “宋小公子万岁!小公子别忙活了,我来我来。”守门的士兵非常热情的替宋春临接过重担,而另一个有眼力见的人已经兴奋的跑去食堂,让大厨拉板车出来。 “宋小公子又打到了两头野猪,已经拖到门口了,你们出去接应一下。” “又有野猪了吗?在哪里,我去瞧瞧。” 那士兵催促着他去拉板车,大师傅才乐颠颠的去拉了板车过来,走到半路,就看到有士兵拖着两头大野猪走过来,看着那足足有上百斤的大野猪,大师傅脑子里已经想好了好几个菜谱了。 “好大的两头猪啊,这加起来得三百多斤了吧。” “大师傅,中午能吃个红烧肉吗?我可馋这一口了呢。”士兵大胆点菜,却没想到遭到了大厨的反对。 “就这两头猪你还想吃红烧肉,够分吗?去去去,一边去,这些个肉啊,最多就是做几个炒菜,红烧肉是做不了的,太少了。” 听到大厨的话,士兵有些失望,但也没太意外,毕竟就两头野猪,他们可是有三千人呢,去掉下水骨头啥的,那确实没多少肉了,做红烧肉每人顶多几块,没咂摸出味道呢就没了。 不过能有小炒肉也不错了,林将军的兵都羡慕他们能经常吃肉呢,等肉好了他要端在他们的大营门口,让他们看着自己吃。 宋春临一进了军营,就直奔顾逢月的屋子,顾逢月不在,他又去了外面的训练场去找,最后终于在一个训练场里找到了骑马训练的他。 “顾逢月!这里!” 顾逢月坐在马背上远远看着宋春临朝他奔过来,顾逢月嘴角扬起一抹微笑,然后在宋春临跑到他面前的时候,弯腰伸手,宋春临也顺势借着他的力气翻身上马,两人的动作一气呵成,仿佛练习了千百遍那般熟练。 顾逢月见到宋春临来接他,立刻知道是要去宋家的,当即骑着马带着宋春临一起回了宋家。 两人骑着马儿从后门进来,后院里只有宋阿麽,宋春临变戏法似的变出一只野鸡,笑眯眯的递给宋阿麽,请他帮忙杀了,今晚吃鸡。 拿着手里的野鸡,宋阿麽没好气道:“你啊你,就你会吃,今天在外边野了一天吧,快去洗洗,今晚咱们晚点开饭。” “唉,好的小爷爷,给我留个大鸡腿啊。” 宋阿麽无语,但还是回了他一句:“知道了,快去洗洗,出门一趟,一身都是土,脏死了。” 宋阿麽嘴上嫌弃,但杀鸡的动作很麻利,不多时就把野鸡给收拾好了。 野鸡的肉质比较柴,宋阿麽一向都是直接炖汤的,今晚的野鸡也毫不例外,炖了满满一锅野鸡汤,汤里还放了许多的蘑菇,滋味鲜美,喝完了鸡汤浑身舒畅。 接下来的几天,宋春临就开启了疯狂打猎模式,每天跟顾逢月一起去军营,顾逢月去军营,他去军营旁边不远处的山上,在那座山的背面,他又捣毁了几个野猪的窝点,不过他也没真的把这些野猪给赶尽杀绝,留了最后两个小一些的野猪群,让他们好好休养生息,来年争取生多点小猪仔来给他吃。 把这些野猪都给抓得差不多以后,宋春临又开始盯上了其他野兽,不过这座山里的野兽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多,大概是因为山脚不仅有军营,还有人类城镇,这一带的野兽踪迹也少一些,一些大型动物宋春临没打算去猎,猎到这么多头野猪已经是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了,要是他再弄个老虎啊,熊什么的,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鹿这种宋春临觉得还是可以弄几头,不过不能给那些士兵吃,上次吃过鹿肉以后引发的尴尬,让宋春临事后就紧急给自己普及了一下知识,知道鹿肉比较燥热,吃多了比较容易冲动以后,宋春临就完全不想给这些士兵们鹿肉吃了。 开玩笑了,那一群汉子,要是吃出个什么问题来,他上哪儿喊冤去啊? 所以他只打算弄几头放在空间里,以后想吃就直接拿出来,不用再跑出去打,而且鹿肉燥热,冬天吃可能会更好一些。 就在宋春临这边忙着猎野猪猎得要上头的时候,那边顾逢云却传出了喜讯。 “大哥你要定亲了?”宋春临惊讶的都直接从椅子上跳下来了,他迅速挪动板凳,坐到了顾逢云的身边,一副我想听八卦的样子看着顾逢云。 一旁的顾逢月也是一样的动作,两个人不愧是一对,听八卦的积极性那是一样一样的。 顾逢月好奇的对自家亲哥发出三连问:“兄长喜欢的人人是女娘还是哥儿,品性如何,家里几口人,都是做什么的?” 面对自家弟弟一连串的提问,顾逢云忍不住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告诉两个臭弟弟。 “那人,嗯,是个哥儿,今年嘛,比你大一些,家里是做生意的,而且,你们俩都认识……” 宋春临跟顾逢月对视一眼,两人眼里同时出现了答案。 “大哥,你的说的那个哥儿,家里做生意的,该不会就是盛记的老板,苏小哥儿吧?” 顾逢云难得脸红,他轻咳一声掩饰一下自己的紧张,殊不知他不断放开又攥紧的拳头已经完全出卖了他。 真是稀奇,顾逢云居然也有如此紧张的一天呐。 整理了一下心情,顾逢云才缓缓开口:“嗯,是苏小哥儿没有错。” 很好,这下子是实锤,没跑了。 两人再次互相对视一眼,然后顾逢月率先发难:“兄长也知道那位苏小哥儿以前的事情,为何,还会选择他呢?” 为何会选择他呢? 其实连顾逢云自己也想不明白,只是在见过了一群大家闺秀,高门贵公子以后,再见到苏小哥儿,忽然脑子里冒出一个荒唐的念头。 若是自己的未来夫人是他的话,好像也是不错的事情。 于是他先是私底下询问了苏小哥儿的想法,那小哥儿一开始有些惊讶,随即几乎没有多想,就答应了顾逢云的求亲。 顾逢云还让他回去同自己母亲商量一下,毕竟是终身大事,草率不得,但苏小哥儿却拒绝了他的提议。 当时他的原话是:“我的前半生,都是被人操控的傀儡,连名字婚事都由不得自己,如今我自由了,我的婚事,只有我自己能够做主,即使是我娘亲在这里,我也是一样的话,顾侯爷,我愿意嫁给你为妻。” 顾逢云当时被他的话给震撼到了,也是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小哥儿身上与众不同的地方来,他自立自强,也自爱,这样一个特别的人,也许真的能够把侯府给管理好吧。 既然顾逢云跟那个苏小哥儿对这场婚事都没有意见,顾逢月跟宋春临也不便说些什么,心里只能默默的祝福了。 说到婚事,顾逢云有些不好意思,他问宋春临的空间里,有没有特别的东西,他想借花献佛,送给苏小哥儿当定亲礼物。 宋春临心道,就这还叫不动心的话,那什么是心动呢? 瞧瞧,还没定下关系呢,他就迫不及待的划拉好东西给未来老婆了。 宋春临笑嘻嘻的从空间里掏出一堆东西来,有钻石对戒,有金银首饰,还有空间出品的天材地宝,堆满了半个屋子,看得顾家兄弟眼花缭乱。 顾逢云从那一堆戒指里面挑了一对看起来造型简洁雅致的戒指,他拿出戒指比划了一下,觉得这一对的尺寸还算合适,于是就把这戒指收入囊中了。 “这金刚钻的指环瞧着就很特别,就这个了,其他的春临收起来吧,随后逢月你陪他去账房支银子,别推辞,这是送你们未来大嫂的定亲礼物,怎么能让你们出钱呢。” 宋春临其实很想说,这玩意他压根就没花钱,但既然有钱拿,他才不会傻乎乎的拒绝呢,当即笑呵呵的跟顾逢云道了谢,然后便拉着顾逢月往账房跑去。 账房大概是提前知会过的,宋春临一过来,就给他递上了一千两的银票。 宋春临抱着银票美滋滋道:“哎呀,大哥可真大方啊,好多钱呢。” 顾逢月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颊:“小财迷。” 宋春临不以为意,把银票收好以后,拉着顾逢月就出了府,两人直奔盛记糕饼铺。 苏小哥儿早就料到两人会来,但没想到他们来的这么快,这几天他都有些坐卧不安的,一直在担心,以宋春临跟顾逢月如今的权势,还会不会看不起他这样的嫂子,要是这两人坚决反对自己嫁给顾逢云该怎么办呢,是争取,还是放弃? 在心里提前预设了几个可能的结局,每一个都不太好,苏小哥儿这几天都没能睡好,还是他娘开解的他。 “车到山前必有路,与其惴惴不安的等待,不如你直接去问那两位是什么意思,横竖都要挨这一遭的,又或者,其实,你是不想放弃的,对吗?” 苏小哥儿不答话,知子莫若母,苏母早就看出来他很期待着同顾侯爷成亲,如果不期待,就不会害怕被拒绝了。 不过还没等他想好该怎么做,今天宋春临跟顾逢月就直接上门来了。 两人携手而来,一开始伙计还以为他们是来买糕饼的,宋春临在铺子里转悠了一圈,却什么也没有买,那伙计觉得奇怪,就去后厨叫来了苏小哥儿。 苏小哥儿一听就知道是谁,出来之前还做了好几次深呼吸,但在掀开帘子的那一刻,发现对方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给他冷脸看,宋春临自是不必说,一如既往的温和有礼,顾逢月苏小哥儿只见过几回,印象中这位大司马对外人除了没什么表情以外,倒是没有冷脸过。 “不知二位过来,可是为了我同顾侯爷的事情。” 对方开门见山,顾逢月也不藏着掖着了。 “正是,还请苏老板换个地方说话。” “好的,二位请随我来。” 宋春临和顾逢月跟着这位苏小哥儿,一路走过厨房,后院,最后来到一间堂屋,这里应该就是苏小哥儿跟自己娘亲居住的地方。 此时苏母并不在家,可能是串门去了。 苏小哥儿给两人倒了茶水,又从一旁拿出自家做的点心来,待客之道是没话说的,但他们可不仅仅是来做客的。 把东西端上来以后,苏小哥儿就有些紧张,坐在凳子上怎么都感觉不太自在。 宋春临看出了他的紧张,朝他微微一笑,释放友好。 “苏老板不必紧张,我们并不是来兴师问罪,也不打算做那棒打鸳鸯之人。” 听到宋春临的话,苏小哥儿的紧张感顿时消了一些,但顾逢月还没有说话,于是他的眼神忍不住落在了顾逢月身上。 顾逢月朝他拱手行礼:“苏老板不必紧张,今日我过来,只不过是问问,苏小哥儿,可是真心实意,想要嫁给我兄长,日后,可会一心一意待我兄长好。” 苏小哥儿赶忙回答:“自然是会从始至终待顾侯爷好的,顾侯爷他,是个很好的人,我知道以我的身份,着实配不上顾侯爷,但既然是侯爷主动开口的,那我自然是要抓住这个机会的。” 两人对他的坦荡反而有些不适应,顾逢月更是被他的话语臊的脸颊微红。 苏小哥儿似乎也是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话,但说都说了,还能收回去不成? 于是干脆破罐子破摔,坦然的承认自己确实是心悦顾逢云。 “事情可能有些俗套,左不过是顾侯爷仗义相救,让我免去被人强纳为外室的命运,在那一刻,顾侯爷便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此生若是能嫁给这样一个顶好的人,也算是无憾了。” 宋春临听完,果然是非常俗套的故事,英雄救美,以身相许什么的,俗套,但很真实,一见钟情嘛,总得有个契机不是。 古代的这些小哥儿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像个闺阁小姐那样,话说这位苏小哥儿曾经不是在书院里读过书吗,宋春临之前还以为他们会上演一个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结果人家在书院里压根一个没看上啊。 第309章 备嫁妆 没看上也好,不然顾逢云这个老男人要上哪儿找媳妇去。 排除苏小哥儿的身世,他的学识跟本事,以及性格,都是无可挑剔的,就连长相也算英气,大概是因为常年扮演汉子的缘故。 而且人家还有一身本事,即使是在这种对哥儿不是很友好的社会风气下,也能靠自己的手艺,在京城站稳脚跟,光凭这一点,就十分令两人敬佩。 苏小哥儿并不知道自己在他们的心里,居然这么厉害,他现在仍旧有些忐忑不安,面前的两个人,一个是当朝大司马,另一个是皇帝御口亲封的护国神射手,两个都是平日他只能仰望的大人物,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还能跟他们有身份上的交集,而且还是嫁给两人的兄长,当他们的嫂子,说不紧张,那根本不可能的。 然而宋春临跟顾逢月比他想象中的好相处一些,尤其是宋春临,临走的时候还是笑眯眯的,甚至不忘让他放宽心,专心准备嫁妆。 听到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哥儿调侃自己的婚事,苏小哥儿脸上飞起两抹红云,颇有些不好意思。 送走了宋春临跟顾逢月,苏小哥儿顿时松了一口气,他抚着胸口走回自己的房里,坐在椅子上不知道发呆了多长时间,直到苏母串门回来了,才发现儿子又在屋里患得患失的了。 看着儿子这副样子,苏母心里也不大好受,她刚才出门去跟邻居打听了一下勇毅侯府,还有现任勇毅侯的事情,老侯爷的事情自然是家喻户晓的,但现任的顾侯爷,苏母一介妇道人家,对其知之甚少,倒是打听到对方对自家弟弟那是极为关心的,顾逢月小时候但凡少一根头发丝,他也会拖着病体过去把人给欺负回来,对弟弟而言,确实是个好兄长的样子。 然而苏母最怕的就是兄长对弟弟的关心太过,如今他弟弟都已经当上了大司马了,若顾逢云还不学会放手,那以后儿子待在侯府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尤其是当嫂子跟小叔子闹了矛盾的话,那顾侯爷是会想着媳妇,还是向着弟弟呢? 现在看到儿子这么发呆,苏母就有些不好受,干脆坐过去,开始给儿子做思想工作。 “儿啊,都说齐大非偶,这顾侯爷的家世,同我们那是云泥之别,更何况你生父还是那样的情况,若是被有心人翻出来,那顾侯爷说不准还会弃你而去,这样的姻缘,咱们把握不住的,你这几天也为了这件事,整日茶饭不思的,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听娘的,咱们还是拒绝了顾侯爷吧,日后,娘再给你寻摸更适合你的。” 苏小哥儿闻言浑身一颤,眼里立刻续满了泪水,想起当初顾逢云挡在他身前,不让李家人把他带走的那一刻,他的心就已经沦陷了,即使当时他看到的只是顾逢云的背影,他也为那背影深深着迷。 从小到大,从未有过一个人,会直接站在他的面前,替他抵挡所有的伤害,兄长不曾,母亲更不曾,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迫于父亲的余威,压根不敢忤逆他的话。 每一次,他们都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受罚,走路不如汉子般豪迈,该打,说话小家子气,该打,功课做的不好丢哥哥的脸,更是要在挨打以后罚跪祠堂,饭吃太少了长不高,也会被打,打完还要喝下各种能长高的补汤补药。 父亲不止一次斥责自己,说都是因为他在苏母腹中的时候,抢走了属于哥哥的养分,才导致哥哥打出生起就一直缠绵病榻,他如今拥有的康健身体,都是哥哥原本的东西,是他抢走了属于哥哥的东西,所以他得替哥哥活着,一辈子替他哥哥活着。 苏小哥儿还记得,当哥哥咽气的时候,父亲赤红着双眼,恨不得就此掐死自己,当时他被吓得跪在地上,身子像是被定住一样动弹不得,要不是身旁的管家接连喊了几声,父亲清醒过来了,他可能真的会掐死他。 当时管家说:“老爷,可不能打骂二少爷了,他还得替大少爷娶妻呢。” 父亲恍惚间回过神来,他盯着二儿子,阴恻恻的笑了:“你等着,给你大哥娶完来到大嫂,我再来处置你,你放心,我已经给你物色了几个强壮的汉子,你大哥娶妻的这段时间,他们就负责陪着你,记住了,不替你大哥生出儿子的话,你别想从这宅子里逃出去。” 那一瞬间,苏小哥儿心如死灰,心里对父亲的最后那一点孺慕之情,在他那一字一句刻薄狠毒的话语里,消散殆尽。 当时他以为那就是他日后的命运了,承欢在不同的男人身下,替已故的大哥延续香火。 然而后面官府的人来了,他的命运终于给改写,大哥死了,父亲被抓走,家里树倒猢狲散,苏小哥儿感觉自己终于从黑暗里,窥见了一丝天光,如晨光乍现,转瞬间,他已经置身于光光明之中。 苏小哥儿想到这里,他猛地站了起来,深呼吸一口气,对着惊讶的苏母道: “母亲,我想试一试。”我想,顾侯爷,他不是父亲,他同父亲,是两种人,所以,他决定孤注一掷一次,赌赢了,他余生幸福,赌输了,他也不怕,曾经他身处炼狱,还有什么事情会比当一个传承香火的工具还要惨吗? 苏小哥儿觉得,那必然是没有了。 苏母看着一脸坚毅的儿子,轻声叹了一口气,然后低下头,用帕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重新说收拾了一下心情,这次她伸手拉着儿子坐下,苦口婆心的同他说。 “你自幼就是个有主意的,要不是被你父亲压着,也是能有一番作为的,可惜了……不过,既然是你选的,那么娘也没有意见,当初娘没有办法保护你,现在你遇到了那个可以保护你的人,娘很是欣慰。” “儿啊,记住了,遇到了事情,就回来找娘,若是在侯府过得不如意了,就回来,咱们有铺子,也有手艺,走到哪里不怕饿死,大不了咱们就举家搬迁,去一个不认识我们的地方,从头再来过,这事儿咱们熟悉,不怕啊。” 苏小哥儿听到苏母的话,感动的直接扑到了她的怀里,眼泪逐渐染湿了苏母的衣襟,母子俩抱头痛哭了一顿,情绪都发泄完了,才洗了一把脸,开始盘算起家里的钱,能给儿子置办多少嫁妆来。 听着苏母一件一件报数,苏小哥儿皱起了眉,有些不满道:“娘,你说的这些,都快把我们这两年的积蓄花光了,我嫁到侯府,又不是嫁给穷苦人家,嫁妆买几床棉花被褥就行了,再给我收拾几个撑门面的首饰便可,其余的您就留着,日后儿子怕是不能留在您跟前尽孝了,需要买一个丫头回来伺候您起居,您手里没钱可不行。” 苏母却并不赞同儿子的想法,她认为儿子出嫁是大事,若是嫁妆太少的话,嫁过去可是要被婆家人说闲话的,更何况对方还是家大业大的勇毅侯府,他们的嫁妆太过寒酸的话,这侯爷面子上也不好看,搞不好还要被人笑话,若是因此而影响了夫夫感情的话,儿子日后在侯府的日就更难过了。 苏小哥儿见拗不过自家母亲,只得先顺着她的话,大不了采买东西的时候,自己在酌情删减就行了。 奈何苏母似乎是看穿了他的想法,接下来的日子,所有关于置办嫁妆的事情,苏母都不让儿子插手,生怕儿子为了省钱,让侯府失了颜面。 就在母子俩为了嫁妆斗智斗勇的时候,顾逢云这边也忙得热火朝天,跟顾逢月同宋春临订婚那时候不同,上一次是顾逢云带着管家忙前忙后,这一回则是顾逢月带着宋春临忙前忙后,还有管家从旁协助。 家里难得这么快又有一件大喜事,管家笑得嘴都合不拢了,压根不管顾逢云娶的是谁,反正在他心里,顾逢云这小子看人的眼光毒得很,他能看上的人选,那必定是不会差的,他只需要高高兴兴的替他操办一切事情就行了。 这一回需要成婚的当事人难得清闲下来,只偶尔被拉去试一下婚服,其他的东西,管家都是比照上一次顾逢月订婚时的规格往上加了点置办的,力求不拿这些问题娶烦顾逢云。 顾逢云晚上听着管家念聘礼单子,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他猛然看向管家。 “这里面的人参啊,紫芝啊,这些我都还能理解,但是大力丸是什么东西?那玩意能是正经玩意吗?这名字一听就不靠谱,想必是春临那小子拿出来的吧?” 管家尴尬的冷汗直流,直接一直假笑,表示自己不知情。 顾逢云冷哼一声:“臭小子,就拿我来开涮,下次见到他们俩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们,怎么能用这些不知功效的东西来糊弄他们嫂子呢?” 管家忽然愣住,合着这位是觉得未来媳妇被糊弄了,这才生气的啊,管家有些无语,这侯爷怎么还未成婚,便有了妻管严的迹象呢? 这未来的另一个主子,不会是个暴脾气吧? 想到自家侯爷会被未来媳妇管得死死的,管家浑身都抖了抖,那画面不太美好,他觉得不可能。 宋春临收到管家的通风报信以后,垂头丧气的走回来,顾逢月看他这样,就好奇的问他怎么了。 宋春临叹了一口气:“你哥觉得我们的大力丸是不正经的东西。” 顾逢月:“……”谢邀,那分明是你的大力丸。 别说顾逢云觉得不正经了,就连顾逢月也觉得这东西不像个正经玩意,大力丸是个什么鬼名字,吃了力气就会变大吗? 可是世上哪有能让人力气变大的药丸啊,这可不就是不正经的玩意吗,也难怪顾家兄弟俩都觉得这药丸不太靠谱。 顾逢月欲言又止的看着宋春临,心里盘算着怎样才能让宋春临打消送大力丸的决定。 不过宋春临并没有就此打消,他只是偷偷摸摸给大力丸改名为如意丸,嗯,这下这个名字很吉利了吧,顾逢云总不会连如意两个字都要挑拣吧? 顾逢云当然没有揪着这两个字不放,他只是诡异的沉默了很久,最后捏着眉心朝管家挥挥手,这事儿就算过了。 管他大力丸,还是如意丸,反正这东西他打死都不会吃就是了。 但是顾逢云忘记了,这东西是放在聘礼单子上的,所以其实压根不是给他的,而是给苏家的,并且这东西也并不是什么不正经的东西,而是灵泉水混着一些千年人参的粉末,还有奶粉跟蜂蜜做成的逍遥丸,吃一颗,能延年益寿的那种。 这东西还是大宝研究出来的,他一直记得上次宋春临送了千年的人参紫芝给宝华公主,不但治好了宝华公主女儿的病,还额外给人增加了十年的寿数。 这样的好东西,宋春临也想要拥有,宋爷爷现在也已经七十岁了,都说老人七十古来稀,宋春临跟宋爷爷宋阿麽处出了感情来,他也很希望老人家能够长寿一点,能够陪他们久一点。 所以这个如意丸一研究出来,他就给两位老人各自吃了一颗,而且因为他们常年喝灵泉水,身体体质已经发生改变,如意丸的药力被吸收的更好,大宝兴奋的告诉宋春临,两位老人都已经延寿十五年,也就是说他们能多陪他们十五年了。 宋春临还想再喂两人一颗,却被大宝给制止了。 “主人,增加寿命这种事情本就是逆天而为,所以,增寿十五年,已经算是在跟上头借来的了,这就先是你提前透支了未来的钱,现在钱透支完了,这个额度就没有了,所以再吃也是于事无补。” 宋春临这才歇了继续喂他们吃如意丸的心思,不过他把这些药丸给家里的长辈都喂了一遍,连卢明跟傅年都有份,而他们这些小辈,宋春临打算等以后他们老一点了,让灵泉水改造体质的时间再长一些,然后才喂大家吃下这药丸,希望让药丸的功效能发挥到最大作用。 第310章 兔子 因为顾逢云非常嫌弃大力…啊不对,是如意丸,但最后还是如愿以偿被宋春临以权谋私给塞进了聘礼中,宋春临表示非常满意,万事俱备,就等着良辰吉日了。 顾逢云早年因为身子拖累,直到三十岁了也没娶到媳妇,而苏小哥儿以前代替自家兄长进书院求学,他的生父又是那个鬼样子,自然不会替他张罗婚事,因此也被耽搁了,二十多的哥儿在大景朝也是非常少见的,顾及两个人年龄都不小了,侯府的管事跟苏母的意思难得一致,都是希望他们能早日成婚。 顾逢云还亲自带着礼物登门拜访,同苏母商量了一下定亲的日子,因为比较赶,所以日子定在了下个月初六,诸事皆宜的好日子。 顾逢月这个当弟弟的,比他亲哥还紧张,眼看着日子越来越近,他就着急的不得了,每天总是要问好几遍管家,那些订婚用的东西什么的都准备好了没有,管家被他问得烦了,就把他往宋家赶。 “我的好公子,您还是去跟宋小公子玩吧,正好培养培养感情,老奴我啊,就不奉陪了。” 生平第一次被管家赶出侯府,顾逢月还真的去找了宋春临,宋春临现在一看到顾逢月就特别的无语。 “这是你哥娶媳妇,你怎么比你哥还紧张呢?” 顾逢月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宋春临无奈,干脆带着他去山里一起打猎去。 “走,咱们去猎点稀罕的东西,给你哥的婚事添个礼。” 顾逢月心里乱着呢,也不知道该干嘛,索性任由宋春临牵着他走,走着走着,他忽然回过神来,发现这条路并非去军营的那一条,于是赶紧停下来问宋春临。 “春临,咱们是不是走错了?军营后山不在这边啊。” 宋春临扯了扯他,让他继续走。 “我当然知道这里不是去军营后山的路啊,可是那边山上的野猪都快被我猎的绝种了,咱们吃猪肉就算了,总不能让人家绝种吧,不然明年咱们吃啥?这里是我从边关回来走的那一条路,我上次的那头鹿跟熊就是在回来的路上猎的,咱们这几天干脆就在外边野营几天好了,放心,我同我娘说过了的,咱们过几天再回去,正好能把猎来的东西当做你兄长订婚宴的菜肴,我保证这个菜它一定是无一物二的。” 宋春临都这么说了,顾逢月也就随着他去了,两人一路行至山路四下无人处,宋春临立刻掏出他的大摩托,原本精神萎靡的顾逢月双眼在见到摩托车的那一刻,顿时迸发出两道金光,然后不用宋春临招呼,非常自觉的自己跨了上去,甚至还不忘招呼宋春临上车。 宋春临一脸问号,不是,这小子居然比自己还熟练了? 事实证明,顾逢月确实很熟练,他开车甚至比宋春临还要稳当,宋春临坐在他后面,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为什么一个古代人,摸了几次摩托车以后,就能开得比他还好了,这不科学啊! 顾逢月不知道宋春临的纠结,他一路兴奋的翻山越岭,直到面前再也没有可以骑行的路为止。 两人下了车,开始在林子里步行,宋春临放出精神力在林子里搜索可以收入囊中的猎物。 野鸡,太小,不过蚊子腿也是肉,遇到了就收进去,他们这一路上也可以拿来加餐。 兔子,也不错,兔子的繁殖能力特别强,宋春临发现这座山的兔子似乎特别的多。 顾逢月也发现了,光他们来到山脚下还没走多远呢,就已经遇到了三个兔子窝。 “这山里的兔子怎么这么多,太多的兔子可不是好事啊。” 宋春临也很赞同:“确实,兔子老鼠这些都很喜欢打洞,山上的洞如果太多的话,就会引起山土滑坡这样的危险。” 顾逢月伸手抓住一只跑慢的兔子,拎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肥得很。 “这还是一只肥兔子,难怪跑得慢。” 宋春临皱着眉,他刚才利用精神力检查了一下,这山里的兔子窝密密麻麻的,都快要把地面挖空了。 “这样不行,兔子太多了就是隐患,咱们不如待在这里,抓几天兔子再回去吧。” 顾逢月转头看向宋春临:“怎么,不猎你那个特别的东西了吗?” 宋春临摇头:“不猎了,先解决这些兔子再说吧,而且兔子肉不是也挺好吃的吗?我爹今年可是种了很多辣椒的,我再弄点花椒藤椒出来,咱们到时候在你哥的定亲宴上做麻辣兔头跟冷吃兔给宾客们吃,保证他们吃了毕生难忘。” 顾逢月是吃过这两样东西的,他回味了一下曾经的味道,不得不说,确实是挺令人难忘的。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磨刀霍霍向兔子。 他们先是找来干草,摸清楚那些洞口的走向,就把其中几个用干草堵起来,点燃后用小风扇,把烟往洞里吹,没有多久,里面的兔子就被烟熏得往外逃跑,宋春临就在洞口守株待兔,来一只他就收一只,来两只他就收一双,来一群,他就专门选那些肥美一点的大兔子收进来,小点没有肉的就放过了。 不过他打算每隔一段时间就过来这边收一批兔子,保证这些兔子不会破坏生态平衡。 两人在山脚下忙活了一下午,收获兔子三百多只,这还只是一下午的收获,可想而知山里的兔子是有多泛滥成灾。 顾逢月看着满山的兔子,眉头紧锁。 “这些兔子是不是太能生了?” 宋春临给他科普了一遍:“兔子抱窝特别快,还能同时怀两胎,生完这一窝还有下一窝,甚至这一窝刚生完,下一窝就已经怀上了,震惊吧?” 顾逢月表示非常震惊,他只吃过兔子,又没养过兔子,自然是不知道兔子的生崽能力居然如此逆天,难怪会在山里泛滥成灾。 随后顾逢月若有所思,他想起上次宋春临猎到的那一头熊,听他描述,好像就是这座山里猎到的,于是他缓缓看向宋春临。 “春临啊,我是说如果,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宋春临忙着煮泡面,闻言不以为意,让他直接说。 顾逢月缓缓道:“你说,是不是因为你把这座山里的熊给打死了,所以这些兔子才没有了天敌,而因此泛滥的呢?” 听到顾逢月的话,宋春临煮面的动作停了下来,他转过身看向顾逢月,伸手指着自己道:“你是说,山里的这些兔子,是因为我才突然繁殖出了这么多的吗?不会吧……不能……吧。” 顾逢月目光灼灼看着他:“也许,也有一部分的原因呢?要你再看看,周围还有没有熊在附近。” 宋春临迟疑着用精神力扫描,惊恐的发现,这山里还真的没有一只熊了,这不对劲啊,山里没有熊,也总该有老虎吧? “这山里怎么既没有老虎,也没有熊了呢?熊是吃兔子的吗?它不是吃蜂蜜的?” 人类刻板印象之一:熊是蜂蜜的,但其实熊也是吃肉的,不然哪里长这么多大的块头。 两人百思不得其解,想了半天,还是顾逢月拍板道:“想这么多也无济于事,不管是因为为什么原因,咱们明天继续抓兔子就是了。”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 吃完了宋春临煮的加料泡面,面条因为煮得太久有些软,但在这荒郊野岭的,能吃上一口热腾腾的面条,也是极舒服的一件事情。 晚上两人躺在帐篷里面,各自一个睡袋,只露出一个脑袋出来,宋春临侧过身,跟顾逢月头碰着头,小声的聊着天,聊着聊着,顾逢月就先睡过去了。 宋春临没有睡意,他闭上眼睛,也没有进入空间,他放出精神力,笼罩着周围一公里的范围,在他们的帐篷周围,还被他种下了变异藤蔓,作为警戒,所以他们的帐篷外围都是安全的。 但宋春临还是有些不安,他很害怕,万一真的是因为自己把那头熊给杀死了,才导致这里的生态环境失去了平衡,那些兔子肆无忌惮的繁殖,大有占领这个山头的架势。 第二天宋春临跟顾逢月还是在山脚附近抓兔子,他们还没有进入这座山的腹地,仅仅是外围的山脚下,就抓到了快八百只兔子,这还是宋春临剔除了那些小兔子的得到的数量,假如加上那些放走的小兔子,那数量起码要翻倍。 连续抓了两天的兔子,宋春临做饭的时候也满脑袋都是兔子了,想到空间里那逐渐增高的兔子山,宋春临觉得哪怕只要兔头,他都吃不完这么多的兔子。 “唉,以前没肉吃也愁,现在肉太多了也愁,你说,要是我让我手底下那群饿死鬼连续一个月都吃兔子,他们会不会吐出来?” 顾逢月试想了一下自己连着一个月吃同一样东西,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不了吧,我觉得真让他们连续一个月都吃同一个东西,他指定要造反不可。” 那就是不行了,宋春临那个愁啊,这山上的兔子要是全都抓完,那得猴年马月去了,幸好他的空间足够大,否则怎么装下这么多的兔子还是个问题。 顾逢月安慰他:“你不是也抓了很多白兔子吗?兔子的皮毛也是个好东西,正好给家里每人都做一件兔毛披风,冬日里穿着也可暖和了,实在消耗不完,就做成兔毛的毯子,用来垫着或者盖着也很不错。” 宋春临幻想了一下,好像也很不错的样子,空间这么多的兔子,白兔子也有好几百只了,灰兔子的毛似乎也可以,就是一些杂毛兔子不行,太丑了,当地毯还差不多。 想到未来可以实现兔毛跟兔肉自由,宋春临也不emo了,他吃饱睡好,第二天就是生龙活虎的,跟着顾逢月往山上进发。 两人花了三四天的时间才顺利来到半山腰,跟宋春临用精神力看的那样,山腰的兔子更多,洞也比山脚那里多了一倍,宋春临跟顾逢月好几次一脚就把兔子洞给踩塌了,两人险些因此滚下山坡。 就在他们又一次一脚把兔子洞给踩塌的时候,宋春临忍不住开始吐槽:“要命了,这些兔子打洞真的肆无忌惮,简直是乱来,底下的洞这么多,一不留神就能踩到,真是太烦人了。” 顾逢月扶着他,好让他把脚从洞里拔出来,在他脚拔出来的那一刻,一个灰色的影子直接从宋春临踩塌的洞穴里窜出来,顾逢月眼疾手快,一棍子敲下去,那只兔子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脚丫子一阵抽搐,没多久就彻底没了动静。 宋春临表情麻木的把兔子收进空间里面,这是他们第几只兔子来着?他记不清了,反正他空间里一进去就能看见一座壮观的兔子山,为此大宝没少在空间里蛐蛐自己,让他们别再抓了,这么多兔子,要吃到猴年马月去啊。 宋春临苦中作乐的笑了笑:“早知道当初我就不该去猎野猪,直接来这里抓兔子多好,你瞧这些兔子多的,别人说三千人一起吃了,三万人,一人一只也是吃不完的,甚至还能有剩余。” 顾逢月见他还能说笑,就知道他的心情已经调节好了,不再陷入自我怀疑之中,于是接下来地时间,他们更加卖力的抓着兔子。 事实证明,山里的兔子再多,也架不住这两个人的疯狂抓捕,他们后面甚至懒得去挑兔子的大小,反正能抓住的全都抓住了。 花费了五天的时间,宋春临跟顾逢月总算是把这座山上的兔子抓了个七七八八,剩下一些,他们实在是懒得去找了,商量着要不然等下次来再抓。 “下次吧,冬天前咱们再来一趟就差不多了,开春了兔子就少了,那会儿不用理会,反正你有车子,来回也方便。” 宋春临也点点头,表示同意这个办法,两人在山里稍作休整,趁着天色逐渐变暗了,打算趁着夜晚无人的时候,直接赶回宋家。 第311章 想不出标题了 半夜三更,宋春临跟顾逢月偷摸着回到宋家,奔波了好几天,一回到家里宋春临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他完完全全躺倒在自己的床上,一点儿也不想动弹。 还是顾逢月看不下去了,自己去厨房生火烧了热水端过来,让他洗一洗再睡。 宋春临懒得起床,干脆朝顾逢月伸出双手,指挥着对方把自己给抱起来。 顾逢月原本想要拒绝,但是看到宋春临一脸娇憨的模样,就忍不住走到床前,俯身将人给抱在怀里。 宋春临比顾逢月的个头稍微矮一些,被顾逢月抱在怀里的时候,脑袋正好可以埋在他的肩窝里。 这个姿势让宋春临本能的觉得很舒服,但他却忽略了抱着他的那个人,此刻已经脸红得要滴血了。 宋春临无意识的在顾逢月的肩窝蹭了一下,萌得顾逢月心肝儿乱颤,脚步都有些走不稳了,幸好宋春临没有发现。 直到安全的把人放到了椅子上,顾逢月便逃也似的离开了宋春临的房间,一路狂奔到井旁边,打了一桶水对着脑袋就是一顿浇,冰凉的井水从头顶淋下来,连续淋了三桶井水,顾逢月才觉得自己浑身的燥热终于压下去了一些。 宋春临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顾逢月在自己淋井水,有些纳闷的同时也感叹年轻人就是火力旺啊。 他走到顾逢月身后,变出一条大毛巾,直接盖在了顾逢月的脑袋上。 “擦擦吧,虽然现在是夏天,但你也没必要直接洗冷水澡吧,万一感冒了可怎么办?你哥的订婚仪式你不想出席了吗?” 顾逢月顺势接过毛巾,朝着宋春临笑了笑。 “我就是觉得太热了才洗冷水澡的,怎么了,你不是早就说困了吗,怎么还不睡?” 宋春临刚刚洗完澡,发梢还带着一些湿意,身上还散发着好闻的淡淡花香,当他走近的时候,那股香味就特别明显,顾逢月觉得刚才才被压下去的火气,现在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于是赶紧转移话题。 宋春临听到他的话以后,笑眯眯的从空间里拿出一份烤串,还有冰啤酒。 “啤酒烧烤小龙虾,少年你确定不要来一波吗?” 看着一脸馋样的宋春临,顾逢月宠溺的揉了揉他的脑袋,让他先等会,自己回去换套衣服就过来。 顾逢月换好衣服来到堂屋的时候,宋春临已经把各种美食啤酒摆满了一桌,除了必备的烤串,还有小龙虾,爆炒花甲,甚至还有一大盆碳烤生蚝。 顾逢月平时没少跟着宋春临蹭吃蹭喝,看着那满满一盆烤生蚝,顾逢月脸色略微有些僵硬,宋春临几次招呼他吃,他也没怎么动筷子。 倒是宋春临自己,兀自吃的不亦乐乎,见顾逢月吃的不多,只当他不饿。 看宋春临吃得这么香,顾逢月干脆套上手套,替宋春临剥起了龙虾壳,他剥一只,就投喂宋春临一只,宋春临乐得不用自己动手,直接张开嘴巴接着龙虾尾,开心的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两个人战斗力都不太足,宋春临在喝完了一罐啤酒以后,也已经有些饱胀,赶紧让顾逢月停下来。 “好了好了,我要撑了都。” 听到宋春临说吃不下了,顾逢月这才停止剥龙虾,手套一摘,又开始收拾起残局。 没吃完的东西宋春临收进了空间里面,等着下次再吃,顾逢月帮忙将垃圾给归拢在一起,能降解的就直接扔进后院的堆肥坑里,不能降解的,就全都装进一个塑料袋里,宋春临一并收进空间里,下次有机会拿出来烧掉就行。 这些大部分是塑料垃圾,燃烧起来很臭,宋春临每次都要拿去野外烧掉才行。 什么?你说这玩意污染空气? 就这么一点塑料垃圾,能跟后世的那些化工厂烟囱相比吗? 就那老大一根烟囱里面冒出来的黑烟,一天排出来的量就抵得过宋春临一年燃烧的量吧,能破坏个屁的环境。 两人将堂屋给收拾干净以后,宋春临还贴心的喷了空气清新剂,假装一切无事发生。 刚吃饱自然不能立刻入睡,于是两人又闲得开始坐在院子里,喝着啤酒看星星。 两人聊着天,没多久宋春临的脑袋就一点一点的,他这人酒喝多了就犯困,眼下就是这样。 顾逢月看到他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干脆一把将人给抱起来,送回了他房间里。 宋春临几乎是脑袋沾上枕头的那一刻,就陷入沉睡,顾逢月替他盖上被子,再轻手轻脚的离开。 顾逢云订婚的阵仗并没有弟弟顾逢月这么声势浩大,连媒人请的也只不过是自己的同僚,不少人都不看好这桩婚事,尤其是在见到苏家那稍显寒酸的小院时,全都纷纷露出了不理解的表情。 “勇毅侯府这么高的门第,怎么求娶的侯府夫人,却只是一个平民?” “也不是平民吧,这苏家不就是盛记的老板吗,唉,不对,这侯爵世家,配商贾,这这这……老侯爷要是泉下有知,会气得活过来吧。” “这苏家还不如那宋家呢,起码宋家那个小哥儿,还是陛下钦点的护国神射手,他家长辈也是有爵位在身的,苏家那是一个手指头也比不上,怪不得顾侯爷不愿意再去请宝华公主来当这个媒人了。” 外面人的议论声越来越大,听得里面的苏母跟苏小哥儿脸色都不大好看,好在请来的几个同僚当中,也有几个会来事的,倒是不至于让场面过于尴尬。 例行的交换庚帖结束以后,两家的亲事就这么定下了,苏母眼看儿子的亲事已经尘埃落定,整个人心也安定了一些,特别是顾逢云跟顾逢月兄弟俩对她跟儿子的态度都很好,那顾逢月也不像是会嫌弃苏小哥儿这个嫂子的样子,对自己也是一口一个伯母的叫着,让苏母心里很是熨帖。 苏家的亲朋好友并不多,苏小哥儿也只打算宴请一些店里的伙计管事,以及以往交好的邻居,所以只在自家院子摆个三桌就算完事了。 顾家那边就比较热闹了,顾逢月订婚的时候顾逢云只请了几个交好的同僚,而这一次,他大张旗鼓的把族里辈分比他高的长辈全都请了过来,朝中但凡能说得上话的他也全都邀请了过来,侯府久违的热闹了起来,院子差点都摆不下这么多席面。 宋家也被请过来凑热闹,被顾逢云一并打包到了顾逢月的院子里。 另一边的苏家,虽然宴请的人不多,但因为有顾逢云提前送过来的食材,这三桌席面也是置办得极为体面的。 而且做菜的大厨还是顾逢云特意跟宋春临借来的,军营食堂大师傅,那手艺自然是没有话说。 满满一桌子的荤菜,素菜在其中就只是个点缀,苏家住的这条巷子里,其他的居民生活也不过都是小康罢了,几时见过人家订婚席面都有这么多肉菜的。 除了常规的鸡鸭鱼肉,甚至还有两道野味,分别是红烧兔肉,跟冷吃兔,两者都是他们没有尝过的好滋味,众人纷纷表示这菜肴味道太好吃了,令苏母长了不少脸。 稍晚送走了宾客以后,苏母还给大师傅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苏小哥儿回到房里,换下了一身新衣,今天为了这场订婚宴,他特意换了一件崭新的水红色衣裙,也不知道顾逢云有没有注意到,想到今天的顾逢云,苏小哥儿脸上就一片通红。 今天是办喜事,顾逢云早早就被管家拉起来洗澡更衣,身上也是一身簇新的锦缎衣裳,顾逢云年纪虽然大了些,但长得还是很俊俏的,一通收拾之后,倒也显得年轻了几分。 方才顾逢云带着人走进来的时候,苏小哥儿觉得自己心跳都停了几下。 外面苏母似乎在叫他,苏小哥儿赶紧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收拾好了心情,这才披上外衣走了出去。 方才的饭桌已经被大家伙收拾好了,苏母这会儿终于有空坐下来,开始细细看起顾逢云送来的聘礼。 “方才我太紧张了,竟然没仔细听那媒人念的聘礼单子,儿啊,你快来再给娘念一遍,我们娘俩也好对一对账。” 于是苏小哥儿接过了聘礼的单子,开始一样一样的念了起来。 当他念到人参一株的时候,苏母便打开一个盒子,里面赫然是一根足有成年汉子拇指头那么粗的人参。 看着那粗壮的人参,母子俩倒吸一口凉气。 苏母都被震惊得连话都不会说了,好半晌才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这、这、这可是,这可是人参啊,天爷啊,这么粗的人参,怕是有不少年头了吧。”苏母早年也是见识过好东西的,毕竟她娘家夫家都很有钱,但即使再有钱,她也是第一次见到品相这么好的人参,而且她能看得出这是一株野山参,从参的粗细来看,起码也有上百年了。 苏小哥儿也被惊得合不拢嘴,他是知道侯府家大业大,可是这百年人参,他就直接拿来当聘礼了? 这人参要是放到药铺里,也是镇店之宝的存在吧。 然而令母子俩更加震惊的是,接下来居然还有一株紫芝。 苏母差点惊叫起来,她是见过灵芝,但从没见过紫芝,瞧那紫芝的品相,可比普通的灵芝要灵气逼人不少,怕是比人参的价值还要高。 “这侯府,果真家大业大,我原以为自己也是过了一段富贵日子的,没想到,同真正的富贵人家相比,咱们那点子家业,果然是小巫见大巫了。” 苏小哥儿看着那人参跟紫芝,心里却是另一个想法。 “娘,你平时吃的养身汤药,里面不就有人参吗?咱们现在用的只是普通的野山参,年份都不足十年,效果远不如以前在家里喝的那些,现在有了这么好的,不如咱们就直接换成这个,效果肯定比之前的要好十倍。” 苏母一听儿子要把这样的好东西用在自己身上,忙连连拒绝。 “这是你的聘礼,你怎么胡乱就用掉了呢,娘的身子娘自己清楚,你要嫁人了,陪嫁不能太寒酸,这些东西,娘都是要给你拿到侯府去的,你好歹是未来的侯夫人,要是陪嫁太寒酸的话,恐怕是要被人说闲话的,富贵人家里的下人,知道你拿的陪嫁这么少,指不定怎么轻慢你呢。” 苏小哥儿知道苏母是为了他着想,然而他看着苏母的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父亲自然对苏母这个发妻还算是照顾,并没有在这一方面亏待过苏母。 可是自从他们来到京城,苏母的汤药质量便直线下降,里面的十年野山参也变成了五年不到的野山参,药效自然是大打折扣的。 顾逢云送来的这一株人参,不吝于雪中送炭,他甚至隐隐觉得,也许以这一株人参来熬养身汤药,苏母的病体很快就能痊愈了也不一定呢。 所以即使苏母严词拒绝,苏小哥儿依旧想要把这人参给苏母用。 “娘亲,这些是给我的聘礼,既然是给我的,那么我想怎么用,给谁用,那都是我的自由,而且顾侯爷家大业大,他愿意送过来,想必也是极为看重我的,否则这么好的东西,他怎么舍得拿出来做聘礼呢?” 苏母听了儿子的话,略有些迟疑,苏小哥儿再接再厉。 “而且娘亲,这人参这么大一株,也许你只需要一截就药到病除了呢?吃多了我还怕您虚不受补呢。” 苏母看着那胖嘟嘟的人参,嗯,确实挺大一株的,自己的身体本就虚弱,儿子说的对,人参乃大补,吃多了虚不受补反而不美,于是苏母思考良久,总算是同意了儿子的提议。 “那你便剪下一小截参须下来,这人参我瞧着约莫也有上百年了,想必参须的药效就已足够了。” 苏小哥儿见母亲终于松口,于是也开开心心的去找来剪刀,两人小心翼翼的从人参上剪下一根参须,准备待会就给苏母熬药喝。 第312章 肥兔子 把剪下来的参须放在一旁,他们不敢剪太多,只有手指头那么长的一小截,还是所有须子里面最细的一根,不过哪怕是这么细小的一根,里面蕴含的参味都已经浓到母子俩都能闻出来的地步,可见这人参药性之前。 对此,苏母对顾侯爷这个准女婿,又多欢喜了几分。 本来以为齐大非偶,顾侯爷年纪又大,早年身子骨还弱,对弟弟也是唯命是从的,还以为对方只是想找个好拿捏的小哥儿回去,给他顾家开枝散叶的,在顾逢云上门商量两人的婚事之时,苏母才对顾逢云有了些许改观。 想他堂堂侯爷,能纡尊降贵亲自过来同苏母商量婚事,而没有随意派一个管家或者下人过来,苏母对此非常的满意。 现在聘礼都送过来了,里面不光是绫罗绸缎,还是这两年刚刚兴起的各色棉布,棉花,这东西可是个稀罕物,据说整个京城,只有宋家有,苏母还以为按照他们跟宋家往日的过节,这宋家是不可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交给顾逢云当聘礼的。 没想到宋家不仅给了,还给的特别多,那棉布光是花色就有七八种,素雅的,浓艳的,沉稳的,各种颜色都有,而且量也不少,多得他们家堂屋都快放不下了。 最为令苏母满意的,还是那一顶赤金头冠,哥儿的头冠不如女娘的华丽,但眼前这一顶显然是下了功夫的,整个头冠都由赤金打造,上面点缀着珍珠与金刚钻,显得整个头冠光彩夺目,贵气逼人。 头冠拿在手里也是沉甸甸的,苏母也曾是富贵人家的太太,自然知道这头冠通体都是黄金打造,不说工艺,便是这个重量,也差不多有个三十两重了,就是拿去融了,也够往年他们一家人一年的嚼用。 苏母还以为所有聘礼当中就这头冠与那些棉花棉布最为金贵,谁曾想顾逢云还给他们在底下藏了一份惊喜,这叫苏母怎么能不满意呢。 便是连苏小哥儿,此刻也是满意极了,他倒也不是贪财,而是觉得一个汉子,他若是真的愿意善待你,那就肯定会舍得给你花钱,反之,他对你一毛不拔,那就是你在他心里,连钱都比不过。 苏母看着眼前这一堆聘礼,既满意,又有些担忧。 “早年我也给你准备了一份嫁妆,都是我偷偷攒下来的私房钱,你爹不知道,他啊,根本没想过让你嫁人,他只想把你困在家里生孩子,若是让他知晓我替你存了嫁妆,怕是会闹得鸡犬不宁。” 说到自己的丈夫,苏母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才有继续说道。 “儿啊,你若是能回一趟老宅,就去帮娘,在以前娘住的院子里,那一株最大的柏树下面,有娘给你藏的嫁妆,当时走得匆忙,家里又乱,没来得及去挖出来,你要是有机会,就去弄出来,要是不行,那便算了。” 苏小哥儿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母亲曾经给他准备过嫁妆的,想到这里,忍不住红了眼眶,抱着母亲失声痛哭。 等他哭够了,也哭累了,才收拾了一下,把那一小截参须拿去给苏母熬药喝。 宋家人在吃完酒以后,也没急着回村子里,而是在侯府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慢悠悠坐着马车回了宋家。 一到宋家,宋春临就火急火燎的跳下马车,直奔工坊。 昨天他就扔了一千只兔子出来,放到工坊里,让军营里派了几个会杀兔子的过来,宋春临为了让这些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还拿冷吃兔跟麻辣兔头来诱惑他们,有了美食的吸引,这些人干活才能有动力。 然而再有动力的人,在连续杀了一整天的兔子以后,整个人都要杀到精神恍惚了。 “兔子好多兔子……” “我不想杀兔子了,我想去训练,让我背上一百斤的东西,跑一下午都可以,只要别杀兔子了。” “呕~我不行了,我好想吐,我现在一看见带毛的,就反胃。” 宋春临脚还没踏进工坊的大门呢,就听见里面的人在吐槽自己不想杀兔子了,他的鼻尖也嗅到了一阵浓烈的血腥味,看来确实杀了不老少呢。 宋春临走进去,看到生无可恋的几个人,心稍微有那么一点点虚,但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这些大兵们,吃他的喝他的,杀个兔子又咋了,最后还不是要给他们吃的吗? 面相工坊大门坐的士兵第一个看见宋春临,起初他还以为是自己杀太多兔子,都已经杀出了幻觉,直到人都走进来了,才恍然大悟,这是真的回来了。 “嗷~宋小公子啊!你可算是回来了!”随着他这一声狼嚎,其余人也都朝门口这边看过来,宋春临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掉进了狼窝了。 大家伙七嘴八舌的朝他开口,大致意思都是说什么不想杀兔子了,想回军营里去,杀兔子果然不是他们该干的活计。 宋春临有意想要逗一逗他们,于是笑着问他们:“真不杀了吗?我瞧着地上还有挺多的,不杀掉的话,你们回去吃什么呀?” 回去?回去吃?这些难道不是现在就做给他们吃的吗? “宋小公子,您这就不厚道了,咱们这边杀好的也有很多了,足够吃了的。” 旁边的人也跟着疯狂点头:“就是就是,这么多兔子,多少张嘴都能管够了。” 于是众人又齐齐看向宋春临,哪知道宋春临却笑眯眯的表示: “兔子得杀完才能走哦。” 大家闻言,整个人都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全都蔫了下去。 “不是吧,还有这么多兔子呢,我得杀到猴年马月才能杀完啊!” “呜呜呜呜,回去我要告诉俺娘,俺真的是个孬种。” 其他人:“……” 大兄弟,这倒也不至于。 宋春临看着他们的反应,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当然不是那种毫无人性,只会压榨小弟的黑心老板,当即就让他们回去,赶紧换新的人过来,继续杀剩下的兔子。 “真的吗?多谢宋小公子!” “走走走,收拾收拾赶紧回去。” 宋春临见他们要走,还不忘让他们带走一半的兔子肉,这是给他们加餐的,剩下的一半,就被宋春临给收了起来,还有那些皮毛,宋大庄已经联系好了一个专门制作皮毛的工匠,等所有的兔子都杀完以后,就统一清洗干净送过去。 这些士兵干活还是很麻利的,一天的时间就差不多杀掉了六百多只兔子,效率还是非常高的,宋春临表示很满意。 等待下一批人来之前,宋春临拿出一只兔子,还有一袋子冷吃兔的调料包,屁颠屁颠的拎着兔子来到隔壁,摇着宋秦氏的胳膊,央求他给自己做冷吃兔吃。 宋秦氏拿他没办法,只得将小女儿往他怀里一塞,收拾兔子去了。 于是到了晚上,宋春临如愿以偿吃到了冷吃兔,其中还是宋大庄吃得最开心,还吆喝着好菜配好酒,被宋秦氏一把驳回了。 工坊那边的兔子只是宋春临空间里的冰山一角,自那日以后,宋春临就让军营那边每天派人过来杀兔子,基本上每天都能杀个五百只左右,凑够了一千张皮子,宋大庄就会拿去给硝皮的工匠处理。 托了宋春临的福,工匠现在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干活,闭上眼睛也是干活,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整个人都累得瘦了一圈,不过这也让他赚了个盆满钵满。 宋春临抓的兔子实在太多了,全部处理完都耗费了一个月的时间,现在他空间里的兔子都已经全部处理好了,在此期间,宋春临时不时会让他们拉一批兔子肉去食堂,那边人多力量大,消耗起来比较快。 等把这些兔子处理完了,时间已经是深秋,宋家的第二批稻子也已经到了收获的时候,而跟着宋家一起种两季稻的人家,此时也都是笑得合不拢嘴。 这些人都很聪明的选择了靠近河边的田地,他们借助宋家那个巨大的水车,也在自己的田里开垦出了一道水渠,没有这个条件的,就花钱,从别人家的地里挖一条临时的水渠,等明年开春了还得填回去。 有了水渠的灌溉,今年大家的田里又是大丰收,这意味着那些种了两季稻的人,今年能够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丰收年了。 宋春临没有守在家里等收粮,而是再次跟着顾逢月,一起踏上了打猎的旅程。 再一次来到之前的那一座山上,宋春临发现这次的兔子数量明显不如上一次那么多了,看来他们的捕猎成果喜人。 “这里原本有很多洞的,现在来看已经没有了。” 宋春临也指着前面的路,对顾逢月说:“我们上次是走的这边吗?我记得那边原来也有很多洞的。” 顾逢月仔细辨别了一下,没认出来,不过这不重要,凭借着宋春临的精神力,他们再次来到上次搭帐篷的地方,这里除了落叶比上次多一些之外,似乎没什么变化。 现在天还没有黑,他们也不急着搭帐篷,而是沿着山路一直往上,开始在营地周围实施抓捕,他们可不想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一群兔子在周围打洞呢,那样又吵又危险。 山里似乎才下过雨没多久,踩在上面一脚的泥巴,两人就没怎么走远,只在营地附近搜了搜,就是成果不如第一次来的时候那么多,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抓了十几只大兔子。 晚上两人开始复盘,并商量着接下来去哪里。 “这边好像不太多了,明天我们再去另一边看一看吧。” 顾逢月点点头:“要不把帐篷也挪过去吧,这边我们抓的太狠了,那边倒是没怎么仔细搜索过。” 两人意见一致,于是很快就决定明天换一个方向去搜山,晚上依旧是睡在这边的帐篷里,一人一个睡袋,早上起来的时候,顾逢月看到宋春临小脸睡得红扑扑的,忍不住伸手戳了又戳,差点把人给戳醒了才罢手。 宋春临彻底醒过来的时候,顾逢月刚好烧了热水,他还顺便热了两罐八宝粥,在已经有些寒意的深秋,早上能来上一罐热腾腾的八宝粥,吃完浑身都暖了起来。 吃完早饭,两人收拾了一下东西,宋春临把帐篷收起来,等到了另一边,再找个平底放出来就行。 他们沿着来时路的反方向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抓捕着一些漏网之鱼。 “好肥啊这些兔子,是不是因为要入冬了,他们才会这么胖的。” “应该是,山里边比较冷,存多点肥肉,就不会饿死。” 顾逢月说着还拿着自己手里的大肥兔子晃了晃,宋春临笑眯眯接过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还真的挺沉的,比他们上个月来抓的兔子肥好多。 “这么肥的兔子,红烧肯定好吃,烤着吃似乎也不错呢。”宋春临看着手里的肥兔子,脑子里已经飘满了菜谱。 那兔子虽然不通人性,但它认识什么叫危险,比如眼前的这个人类,他的眼神就让整个兔子都不寒而栗。 宋春临还在喋喋不休:“你说你这么肥,我是烤着吃好呢?还是红烧了吃好呢?或者直接做成兔肉干,好像也不错哎。” 顾逢月好笑的看着他威胁一只兔子,忍不住上前把那只兔子接过来,然后示意他赶紧装进空间里,因为前面的洞穴里面,又有几只肥兔子跑出来了。 看到眼前的洞口,接二连三的跑出兔子来,宋春临也赶紧收起手里的这一只,抓着跑出来的那些就往空间里塞。 一只、两只、三只……八十只、九十只、一百只! 宋春临叉着腰,看着空间里那一百只大肥兔,这些全都是他一个下午内抓到的,他还专门挑肥的抓,虽然数量不如上一次,但重量上估计也差不了多少。 顾逢月掀起一块石头,把地上的洞穴给破坏掉,这样其他兔子就不能在这里面打窝了。 “走吧春临,去搭帐篷了。” 第313章 暧昧 “这边的大兔子抓的差不多了吧,休息一下,咱们去另一边抓。”顾逢月指着前面的路,给两人划了一个大致的范围。 宋春临看完以后,第一次觉得这山是真的大啊,兔子那是真的多啊。 两人在路上走着走着,忽然一个踩空,居然直接就踏进了兔子窝里。 宋春临艰难的拔出自己的脚,还顺带扯出了几只小兔子。 “嘿,这家的大兔子是被抓走了吗?只有小兔子在里面了。”他趴在地上往里面看,确实没有大兔子了,只有一窝小兔子。 顾逢月把人扶起来:“别看了,我看看你摔疼了没有。” 宋春临摇头,地上的泥巴很软,疼是不疼,就是衣服脏了。 顾逢月也看出来了,两人这才出来没几天,身上都已经脏兮兮的了。 “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山里才下过雨没多久,里面的水汽都还没散呢,地上的泥巴也是湿的,春临你那边有没有带干净的衣服?” 宋春临空间里自然是带了衣服的,不止衣服,还有鞋子内衣啥的,不过这种泥巴路,穿什么鞋子都不大好使,有点滑,再加上兔子们打洞也没什么规律,一不留神就会同方才那样,一脚踩进洞里去了。 宋春临让顾逢月等会,容他在空间里翻找一通,总算找到了几双水鞋。 顾逢月接过鞋子,发现这鞋子,很臭,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奇怪的味道,他深刻怀疑,自己要是真的穿着这双鞋子走上一天,晚上脱下鞋子的时候,那股酸爽的味道…… 不,不行,此事不能细想。 宋春临已经坐在一个木墩子上,把鞋子套好了,看到顾逢月还在犹豫,就问他咋了。 “不是你的码数吗?”宋春临说着又拿出一双大一码的:“不合适就换这双,胶鞋的味道就是这样的啦,很臭,但是不怕踩泥巴,待会我们去旁边的小溪里洗一洗就干净了。” 宋春临都这样说了,顾逢月也只能硬着头皮换上了这一双臭臭的鞋。 两人换好鞋子,再次在林子里穿梭,他们今天来的这边是山的背面,阳光晒不太到的地方,地面上长了许多的草木植被,路有些难走,不过托那些兔子的福,还是很容易就能分辨出哪里有兔子窝的。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果然如此,这些地方草比较茂盛的,都有兔子窝。”宋春临兴奋的从一个洞口里直接生擒了一只肥兔子。 这里似乎没多少人会进来,所以兔子们也不怕人,单纯得很,宋春临跟顾逢月两个人几乎是一抓一个准,连烟熏这种方法都用不上。 两个人专门挑肥的抓,等穿过这片林子,他们停留在一个小溪边,这里是他们一早就看好的露营地,岸边比较平整,适合搭帐篷。 宋春临拎着一只放好血的兔子来到溪边,他们今天打算烤个兔子吃,抓了这么多只兔子,他们还没有在外面烤过野兔子吃呢。 剥皮去好内脏的兔子肚子里塞上去腥的香料,串在了削好的树枝上,顾逢月那边已经生起了火堆,兔子被架在两旁的架子上,除了这一只兔子,宋春临还弄了几根嫩玉米出来一起烤着吃。 等待食物烤熟的空隙,顾逢月终于按耐不住,把那双雨鞋从脚上脱了下来,果然如他所料,脚上一股奇怪的臭味,熏得他不顾冰冷,直接把脚伸进了小溪里面,企图让溪水把那味道给带走。 宋春临在一旁看到他的行为,也觉得非常好笑。 顾逢月有些无奈:“这真的很臭啊,你的先别脱,你一个小哥儿不要碰这么冷的水,去拿个壶出来,我烧点热水给你洗洗。” 宋春临从善如流的掏出一个烧水壶,顾逢月拿过水壶,走到上游一些的地方,装了满满一壶水回来,直接放在火堆旁烧着。 宋春临选的这一只兔子很肥,不多时就被烤出了油脂,他拿出烧烤的调料刷在兔子身上,空气里的香气越发的浓烈了。 嫩玉米是最先熟的,顾逢月把这些玉米挑出来,先给两人垫垫肚子,吃完一根玉米的时候,水也热了。 让宋春临拿出木桶来,准备洗脚。 宋春临泡着热水,看着一直在为他忙忙碌碌的顾逢月,心念一动,用白净的脚丫子戳了戳顾逢月的大腿。 他不碰对方还好,他的脚丫子一碰到顾逢月,就感觉到顾逢月整个人都僵硬了起来。 歪着脑袋一瞧,好家伙,真的脸红了。 宋春临上辈子没有谈过恋爱,但起码古早偶像剧也是看过的,见到顾逢月这样,也兴起了逗弄的心思,脚丫子本来只是搭在对方的腿上的,顾逢月甚至能感受到他脚上还带着热度,那是被热水泡的。 随着那一只脚越来越深入,暧昧的气息在两人之间弥漫,顾逢月的脸越来越红,宋春临见对方实在受不了了,才慢悠悠抽出自己的脚。 谁知下一瞬间,一只炙热的大手直接握住了他的脚踝。 顾逢月常年在军营里历练,掌心里有握兵器的茧子,手背的颜色也是健康的小麦色,跟某人雪白的脚丫子一对比,简直是黑白分明。 尤其是他们如今的姿势,粗糙的指腹轻轻揉捏着脚踝的皮肤,粉色的关节颜色随着他的动作慢慢加深,两人都不敢去看彼此,却偏偏把所有的感官集中在了彼此的手跟脚上。 周围林深寂静,流水潺潺,安静的只剩下彼此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唔,不要了,你松手!”宋春临羞恼的想要抽回自己的脚,但此时的他完全没有力气,又被顾逢月一个用力给扯了回去,这一次,他似乎是踩得太用力了一些,惹得顾逢月倒吸一口冷气。 “嘶,好春临,你别动了。”顾逢月嗓音沙哑,眼眶也是红彤彤的,他低头看着心爱之人雪白的脚背,忍不住就是一阵悸动。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原本还觉得有些冷的宋春临,现在干脆远离了火堆,直接坐在小溪边,看也不看顾逢月。 顾逢月拿着已经烤熟的兔子坐到他身边,宋春临本能的想要躲,却又觉得有什么好躲的,不就是玩了点小游戏嘛,他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难道还怕这个? 这么一想,他也坦然了,干脆借口刚才累了,让顾逢月喂他吃兔肉。 兔子本身的脂肪并不多,哪怕宋春临特意选了一只大肥兔,烤了这么久,里面仅有的一些油脂都被烤了出来,外皮烤得有些焦脆,一口咬上去,孜然辣椒的味道冲着口腔里来,嚼几下,发现越嚼越香。 “好吃好吃,顾逢月,回去我还要吃这个兔子。” 顾逢月宠溺的看着他,笑着说好。 吃饱喝足,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宋春临用精神力检查了一遍周围,并没有发现大型野兽的踪迹,这才跟顾逢月一起钻进了帐篷里面。 晚上抱着裹在睡袋里的宋春临,顾逢月凑过去,亲了亲对方的额头,低声呢喃着。 “你要快些长大啊。” 宋春临此时正在空间里,并没有注意顾逢月在说什么,过了一会儿,顾逢月已经睡着了,他也就没再管。 大宝现在在京城,没跟着他们过来,所以两人只能通过空间对话来交流,意识到宋春临进来了,大宝立刻朝他控诉。 “哼,你们出门又不带上我,主人,外边这么好玩吗?” 宋春临似乎是听出了他的怨念,又联想到之前跟顾逢月的互动,有点不好意思,低头轻咳了几声,才告诉大宝,他们过两天就要回去了,回去了给大宝带礼物。 “……你外面什么东西我空间里没有啊,你还给我带。” 宋春临扶额,这孩子,在空间里天材地宝看得多了,居然真的不稀罕俗世的这些礼物,宋春临只能投其所好,告诉他是好吃的,大宝这才来了几分兴趣。 约定好给大宝带烤兔子的,宋春临第二天就帮大宝烤了好几只兔子,全都是抓的最肥的那些来烤,烤得滋滋冒油了,就放进空间里保存,等回去可以直接拿出来吃。 除了兔子,他们还在深山里找到几棵柿子树,山里的温度不高,那几棵柿子因为长在山坡上,每天的光照够足,这才勉强结了果子。 宋春临指使着变异藤蔓上去摘了几个果子下来,发现居然还挺甜的,立刻把那些成熟的果子都给摘了下来,只留下一些青涩的小果子挂在枝头。 “没想到里面居然还有这种好东西,这一趟总算是没有只抓兔子了,天知道军营里的那些人,已经快把自己杀成了兔子了。” 顾逢月笑着道:“他们吃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宋春临翻了个白眼:“那可不,一个个忒能吃了,一千只兔子只能管一天的,都是牲口啊,你们顾家军也这么能吃吗?” 顾逢月思考了一下,得出一个答案:“没有,顾家军似乎,没有你手底下的宋家军能吃。” 宋春临瞪圆了眼睛,表示不相信。 “不可能,你们的人那么多,训练量也同样都很大,怎么会没有我们能吃呢?” 顾逢月无奈的道:“因为他们的将军,也就是我,并没有很奢侈的经常给他们吃肉啊。” “春临,你现在手里的人还比较少,注重的是吃的好,而我手里的顾家军人数众多,是你的十倍不止,所以,我们更需要的是能吃饱,两相比较,自然是没有你的能吃了。” 好吧,宋春临接受了这个想法。 “可是现在已经普及了土豆红薯这些了吧,还有玉米,我记得去年皇帝不是还派人专门去别的县种玉米来着,怎样,司农署那边怎么说?” 顾逢月对这一方面的消息并不关心,因此也只是略有耳闻。 “还不错,那些人一开始还想照着往年的经验去种玉米,被司农署的官员们训斥了一顿,才改为用你的办法去种,产量不及伯父种出来的多,但应该也很可观了,我上朝的时候,听那些司农署的官员们说,明年会继续推广这些农作物,到时候人人能吃饱饭,便不再是梦想。” 宋春临对此笑笑,没有说话,吃饱饭啊,多么简单的愿望,希望大景的皇帝真的能做到才好。 又是连续抓了好几天的兔子,这一次他们走的范围更广了一些,但抓到的兔子数量却不如上一次,看来这座山里的兔子,数量已经得到了初步的控制。 “还得再多来看看,你瞧地上的这些洞,等再下几场雨跟大雪,这些洞才会彻底消失。” 宋春临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兔子洞,就觉得一阵头皮发麻,这么多兔子,要是没有被他们发现的话,不知道会泛滥成什么样子,上辈子他就听说某个国外引进了兔子,结果兔子太多,在田地里疯狂打洞,导致农作物减产,这里虽然不种东西,但山体被掏空的话,遇上了大暴雨,就很容易引发泥石流。 这座山旁边就是一条官道,官道不远处就是几座村子,零星围绕着这座山分布着,一旦发生泥石流,这些村子跟官道,那就是首当其冲。 不过按理说山里这么多的兔子,那些村民们为什么不上来抓兔子呢? 宋春临跟顾逢月都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强行解释,他们村子里没有猎人。 “是不是因为上次,你把人家的山大王给猎走了,那些人原本是惧怕熊瞎子,这才不上山来的。” 宋春临一脑门黑线:“还能这样解释的吗?” “那不然为何这山里到现在一头熊瞎子我们都没遇见呢?” 宋春临沉默了,好吧,他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宋春临坚决不承认就是了。 回到小溪边,最后吃了一顿晚饭,两人才收起帐篷,浇灭火堆,骑上了摩托车,趁着夜里人少,开始往京城赶。 出来了这么多天,顾逢月又到了要上朝的时候,他打算回去以后就在宋家休息一天,第二天下午就回京城,第三天正好赶上早朝,完美。 第314章 酸橘子 宋春临又不需要上朝,他睡饱了起床,就去厨房里找东西吃,然后赖在宋阿麽跟宋秦氏身边撒娇,撒完了还不忘逗弄一下弟弟妹妹们。 宋满满已经会走路了,就是不大稳当,只能跟在哥哥姐姐们的身后,屁颠屁颠的,陈渔儿往日干活的时候就会把她放在这边,宋爷爷跟宋阿麽别提多喜欢这个小丫头了,有啥好吃好喝的也不会忘了她,小姑娘被大家养得那叫一个白白胖胖,连宋圆圆见了都忍不住叹气,妹妹真的太胖了,都成了一个小胖墩了。 宋春临俯身抱起差点摔倒在地上的宋满满,小姑娘被突然抱起来,见到是自家二哥,不哭也不闹,还笑呵呵的亲了宋春临脸颊一口,萌得宋春临心肝儿颤抖。 宋秦氏还笑话他:“你这么喜欢孩子,赶明儿快些跟逢月成婚,婚后三年抱两,孩子多了你就没那么稀罕了。” 宋春临想到自己将来很可能挺着个大肚子的模样,整个人打了个冷战,那画面过于美丽了,他不敢细想。 “不了不了,我跟顾逢月还是想再过几年二人世界。” 宋秦氏闻言竟然也没反对,甚至颇为赞同:“说的也是,你俩上面还有侯爷跟侯夫人,人家为长兄,将来生下来的第一个嫡长子,那就是世子了,是要袭爵,他们两口子自然是要抓紧些,你嘛……”宋秦氏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自家的儿子,瞧他脸上还是一团的孩子气,忍不住摇了摇头。 “算了,你们俩好好过吧,孩子的事儿倒也不用操之过急,顺其自然就来了的。” 其实宋秦氏心里想的是,反正顾家也没有个正经长辈,催着他俩生孩子,等侯爷夫人诞下世子了,他们俩再生也不算迟,宋春临跟顾逢月还年轻着呢,再加上灵泉水,她是不太担心这两人生不出来的。 宋阿麽也笑着说道:“操心这些做什么呢,儿孙自有儿孙福,时候到了,孩子这不就来了吗?对不对啊,我们小满。” 宋满满也听不懂小爷爷在说些什么,只听见了一句对不对,她下意识就跟着喊了一句:“对。”逗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 抱着小姑娘的宋春临没好气的晃了晃小家伙:“你知道啥,你就说对,哪天被人卖了也不知道,小笨蛋一个。” 这一句宋满满居然听懂,二哥说她笨,小丫头生气的给宋春临来了一拳,肉嘟嘟的小拳头直接打在宋春临胸口,孩子小不知道轻重,这一下差点没把宋春临捶吐血。 他放下妹妹,捂着胸口,表情痛苦:“啊,哥哥被满满打倒了,呃啊,妹妹好狠的心呐~” 他这么声情并茂的表演,逗得宋满满咯咯直笑,浑然忘了自己刚才还被哥哥说笨呢,挥舞着小手就在宋春临胸口轻轻拍了拍。 “不怕,不怕,痛痛飞~” 宋春临感动地一塌糊涂,难怪人家都说女儿是贴心小棉袄,啧啧,要是以后能跟顾逢月生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似乎也能接受大着肚子的自己了。 在家里待了一上午,宋春临吃过了午饭,才优哉游哉的朝军营里走去,这一回他学聪明了,拉了两个露营车过来,里面放着的都是已经做好的红油兔丁,满满好几个瓦罐里全是红油兔丁,兔丁他特意做得辣一点,咸一点,到时候让大师傅们加点素菜进去吸吸味道,能让这些牲口们吃上两三餐的了。 送完了补给,宋春临照例点了几个人回宋家去处理兔子,剩下的人,宋春临抽检了一下他们的训练成果,发现似乎没有什么进步,于是板着一张臭脸,勒令这些人今天加练。 而在宋家处理兔子的人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宋春临特意准备了一大堆兔子,足够他们杀到地老天荒。 之前让人拿去硝制的兔子皮已经都弄好了,宋春临在回来的路上顺便把这些东西都取了回来,走在田埂上的时候,宋春临忽然在田间瞄到两个眼熟的身影。 “那两人,这不是王富贵的老婆孩子吗?他儿子居然长这么大了?”宋春临看着那个已经完全褪去稚气,脸上不再是嚣张狂妄,而是一片木然的少年,确认那就是之前王富贵的儿子,而他旁边那个满头华发,脸上明显已经苍老了许多的人,就是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 宋春临往日不从这边走,加上这母子俩平日里都是绕着宋家人走的,这些年来,宋春临极少碰到他们母子两人,今天也是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天都要黑了,他们两人还在地里忙活着。 宋春临走在田埂上的脚步略慢了一些,这才看清楚,他们母子正在收最后一点稻谷。 “原来他们也种了两季稻啊,可是怎么现在才收,难道是没有人帮他们吗?”宋春临把自己的疑问同宋大庄说了出来,宋大庄挠了挠头,他也不记得那王富贵的儿子有没有过来跟他学习种两季稻。 “这么晚才收完稻子,多半是他们种的晚吧。” 宋秦氏却反驳了宋大庄的话:“才不是晚了,是他们似乎跟张家给闹掰了,两家已经好久都不来往了。” 听到有八卦,宋春临的八卦之魂迅速冒出来,他抱着宋秦氏的手臂,让她给自己讲讲,两家咋闹掰的,他记得之前张家那兄弟俩不还是挺宠王张氏这个妹妹的吗。 宋秦氏没好气的白了儿子一眼,臭小子这个爱听八卦的性子,也不知道是随了谁了,反正应该不是随她。 “还不是小辈的亲事闹的,那张家就一个闺女,王张氏就想把那个侄女娶回来,给自己做儿媳妇,她那两个哥哥倒是没意见,可嫂子却都不同意,说什么也不愿意让张家的闺女嫁再嫁给王家人,说是嫌王家人晦气。” 宋春临:“啊,王家人晦气?王家人怎么晦气了,她这一杆子可不能打翻一船的人呐。” “谁说是王家人晦气啊,是王富贵这一家子晦气,早年王富贵死的时候据说特别的痛苦,好长一段时间村里都在传王富贵是中了邪才死的,张家要不是真的疼王张氏这个妹妹,早同她断绝来往了,两家子一开始还是互相走动的,直到王张氏想要张家的女儿做她儿媳妇开始,张家人就不大乐意了。” 宋阿麽这时也发话了:“那就是坏事干多了,因果报应罢了,他们那儿子,小时候就横行霸道,蛮不讲理的,仗着自己老子宠着,在村里不知道多少孩子被他欺负过,王富贵死了以后倒是消停了一些,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易,这孩子都是三岁看到老的,根子上就歪了,长大后又能好到哪儿去,张家那两个嫂子,只要不是缺心眼的人,就不会把张家的闺女嫁到王家。” 宋春临嘴巴张成了o字型,并表示非常吃惊。 “难怪,我说他们怎么这么晚了才收稻子,这都要腊月了吧。” “自找的呗,早年一家三口把全村都给得罪了个遍,现在又同张家闹翻了,王张氏又没钱请短工,可不就得自己干吗。” 宋春临听完了八卦,心满意足的抱着宋满满回了堂屋,宋大禾一家平常总爱往这边钻,每次一到了饭点陈渔儿就要过来抓人,次数多了,干脆陈渔儿就不开火了,每天就直接带着家里的菜过来这边蹭饭吃。 宋爷爷跟宋阿麽年纪大了,就喜欢家里热热闹闹的,宋秦氏也不是那种爱计较的人,陈渔儿又懂得分寸,两妯娌相处的很愉快,于是就默认宋大禾一家每天都在这边吃饭了。 一家子在饭桌上讨论着年前该干的事情,家里的年猪都已经杀好了,只留下一头自己家过年吃,一半拿去做腊味,一半放宋春临空间里保鲜。 “家里今年春临抓了这么老些兔子,兔毛呢也都硝制好了,几个孩子一人选几块合心意的,做个袄子穿吧。” 听到能穿兔毛做的衣服,几个小孩都很兴奋,尤其是宋圆圆,她第一个高举双手,表示她要白色的兔毛。 “我要跟妹妹穿一样的,白色的兔毛,带红色的滚边,娘,你给我做吧,好吗?” 宋秦氏哪儿抵挡得住小女儿的撒娇,三两下就同意了她的请求。 “好好好,给你做,给你跟妹妹一人做一件红彤彤的,滚着白色兔毛边的袄子行不行。” “行!”宋圆圆兴奋的小脸通红,捏了捏妹妹的小手,说他们就快有新的袄子穿了。 宋春生看着家里的气氛这么好,清了清嗓子,又看了看身边的周宁,周宁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手上还不忘掐一把丈夫,示意他好好说话。 于是宋春生也举起了手,表示自己也想要几块白色的兔毛。 宋春临猎到的兔子有上万只,白色的兔毛更是不知道有多少,宋春生这么一说,大家都只当是给周宁要的,结果没想到接下来宋春生的话,不亚于在餐桌上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那个,娘,我是想拿这些白色兔毛,做一个小包被的,等着来年孩子出生了,正好能用上。” 众人夹菜的手一顿,说话的声音也停了下来。 宋秦氏第一个反应过来,她立刻转头看向周宁,只见周宁一脸温柔的抚摸着自己的小腹。 “宁哥儿这是,有了?” 周宁轻轻点头,宋春生傻傻的说:“已经一个多月了,这几天宁哥儿不是吃不下饭吗,早上我就带宁哥儿去看了大夫,大夫说孩子很好,宁哥儿也很好,就是有些吃不下饭。” 宋秦氏忙拍了拍周宁的手背,宽慰他道:“别担心,都是这样过来的,从今天起,你有什么想吃的,就尽管提,娘一定满足你。” 周宁被她这么一说,还真有想吃的东西了,他看了眼在场的众人,小声同宋秦氏说了一句:“娘,我想吃橘子,酸的那种橘子。” “橘子啊,橘子好,想吃酸的,唉,你等会,春临啊,跟我去一趟库房,我找找,有没有酸橘。” 宋春临屁颠屁颠的跟着宋秦氏离开了饭桌,母子俩假装去仓库,其实是宋春临在空间里翻找,可是他空间里的橘子,个个都是又大又甜,汁水也多,酸的橘子压根没有。 可是他的小侄子想吃橘子了,他这个当叔叔的总不能这点心愿也满足不了吧? 宋春临在空间里急得抓耳挠腮,终于想出个办法来。 他先是走到一棵橘子树下,先给橘子树浇了点灵泉水,橘子树肉眼可见的开花结果,宋春临刻意控制着灵泉水的量,趁着果实还是绿油油的时候,赶紧摘了一大堆绿果子下来,剥开一个尝了一下味道,没成熟的橘子果然是酸的,但这种酸宋春临还能接受,就不知道周宁喜不喜欢了,据说怀孕的人多酸的东西都能吃进去。 宋秦氏跟宋春临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筐绿油油的橘子,那颜色一瞧就是酸的,宋春临笑眯眯的把橘子摆放到周宁面前,示意周宁快吃。 “嫂子快吃,尝尝够不够酸。” 周宁在闻到橘子清香的时候,就已经在分泌口水了,他有些迫不及待的剥了一个放入口中品尝,那酸爽的味道,坐在他身边的宋春生闻到了一点就有些受不了了。 “我的天爷啊,这味道光闻着就挺酸的了,宁哥儿你真的没有感觉吗?”宋春生对此表示怀疑,难道这果子只是闻起来酸,吃起来是甜的吗? 周宁见丈夫不信邪,于是直接拿了一瓣塞进宋春生的嘴里,示意他自己尝一尝。 “你尝尝,其实真的不酸,我吃着刚刚好。” 宋春生听信了媳妇的话,嘴里直接开始咀嚼,结果下一秒就被酸成了一个皱巴老头。 “嘶~这还叫不酸,我的牙都被酸到软了,这个不行,还是你自个儿吃吧,我无福消受。” 周宁诧异:“真的有这么酸吗?我怎么不觉得,我尝着也还好呀,要不你再来一瓣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