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蜕变》 第1节 楔子 旧闻两则 近日有读者设书本栏目,述说了一段奇异而又有趣的经历。该读者是一位住在西陵山区的深山猎户,姓赵,后文且以赵猎户代指。在此说句题外话,身为副刊部主任的鄙人,亦为本报能覆盖到如此偏僻的角落而深感欣喜。 民国三十年,腊月初七,时值隆冬季节,住在西陵山区赵家沟的赵猎户扛着一柄火铳,离开自家茅屋,向白雪覆盖达半尺的深山进发。为了能在农历春节时桌上摆放的芳香扑鼻的腊味,几天前他已经寻了一处人迹罕至的僻静山林,设下若干捕捉野兽的陷阱。活套、捕兽夹。 那天离家的时候,雪已经停了,但当赵猎户抵达那处僻静山林时,天空中又飘起小雪。赵猎户巡查了一番自己设下的捕兽机关,收获野狐一只、野兔六只,成果仅算马马虎虎。他走出山林,又翻上山腰,来到自己设下的最后一处陷阱旁,却意外发现陷阱被踩塌了,陷阱下竖着的尖利木桩被动物鲜血染得血红一片,但木桩旁却空空如也,什么猎物也没见着。 再看陷阱旁有两行野兽留下的脚痕,一行深,一行浅,其间还夹杂着斑斑未消的血迹,赵猎户立刻辨出,应该是一头觅食野猪中了陷阱的道,还挂了彩,为了春节腊味能多上一道菜,赵猎户抖擞起精神,端着火铳循野猪留下的脚痕向不知名的西陵深山步行而去。 那野猪想必甚是健硕,赵猎户循脚痕足足跟踪了两个时辰,也没找到野猪的尸体。而此时他起到一处光秃秃的山头,雪势渐大,雪花也由零零星星变作铺天盖地,很快就覆没了野猪留下的脚痕。赵猎户没法再追,只好作罢,转身回程,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回过头去,他自己走来的那两行脚印,亦被积雪所覆盖,他无法再找到回去的路了。 身为有经验的猎人,赵猎户本来应该随时提防在雪天里迷路的可能性,但当天他只顾着那头能变作美味菜肴的受伤野猪,却忘记了在野兽脚痕旁边的树上留下标记,不过赵猎户在投书里也有另一种说法,当时他沿途也用猎刀在树干上留下了一些标记,但起到后来,山势越来越高,树木也越来越稀少,到了最后,圆周都是白茫茫一片,哪里还有可留标记的树木? 总而言之,到了那时,赵猎户只能凭运气在深山里乱闯乱撞,不时用火铳放上一枪,希望能碰到其他进山的猎户。但事与愿违,山里除了他之外,就再没其他人了。 正所谓吉人自有天相,就在天色渐暗夜幕低垂之际,走到山巅的赵猎户突然发现在目所能及的视力范围内,有一处山谷,谷中似有几座围在一起的小屋。虽未见到屋里有灯光,但赵猎户还是一路狂奔,在四处陷入漆黑之前,来到了那处山谷。 山谷里的确有几座石头砌成的小屋,但此时却并没有灯光透出,赵猎户高声喊叫,亦无人作答。他贸然推门,走进一座石屋中,点着火折,却见屋里有一张八仙桌,桌上摆着一盏油灯。点燃油灯,赵猎户看到房梁上悬挂着腊肉厨房米缸里堆满生米,灶下塞了几根干燥的木柴,豆油作料亦应有俱全。填饱肚子最要紧,赵猎户不作他想,径直生火做饭,又取下腊肉切片后爆炒,享用了一顿之前他完全难以预料的美餐。当然,赵猎户也没忘记在八仙桌上留下几张钞票,以此权充自行生火做饭的饭钱。 饭后,赵猎户在石屋里觅得一盏马灯,于是拎着马灯在这山谷中查巡了一番,发现这山谷是个无人的小飘落,村里人不知去哪里了,但令赵猎户奇怪的是,这里的人似乎都是刚离开了自己的家,而且什么都没带走。每家每户的厨房里,都留着油和米,有的人家甚至灶台边摆着一颗吃了一半的冻白菜。这村落里的人,仿佛被风刮起了一般,没留下一点踪迹。赵猎户心生疑窦,怀疑有土匪刚光临了这处山谷,但各间屋里并无打砸搜索的痕迹,有的人家就把金银细软随意放在床下,依然完好无缺。 尽管心中有疑,但接下来的几天,雪势丝毫不见退减,赵猎户担心离开山谷,会再次迷路,只好继续呆在这无人的村里。好在石屋里有充足食水,就算在山谷里过完整个冬天也足够,于是赵猎户安安心心在村子里住了下来,只是他担心自己无法归家,家中亲人是否会以为他已在雪天中身遭不测。 赵猎户在无人山谷里呆到第九天,亦即腊月十八那日,他刚睁开眼便听到屋外传来嘈杂人声。大惊之下,他赶紧起床冲出石屋,却见屋外的山谷谷口,站满了二十多人,男女老少皆有,所有人都有着一张极苍白的脸庞,那些人见到赵猎户也深感诧异,其中年轻的男人甚至从背后拔出弓,搭上羽箭,直指赵猎户。 赵猎户赶紧解释,却发现与这些有着苍白脸庞的人语言不通(后文权称这些人为白脸人吧)。白脸人说着一种古怪的语言,音调仿佛歌唱一般,叽叽喳喳,时高时低,时快时慢,赵猎户只好借用手势,让对方知道自己并无恶意,只因大雪封山,无意之间误打误撞走入了山谷中。 白脸人中有一年迈老者弄明白了赵猎户的意思,旋即取出一张丝绸与一枝狼毫毛笔,提笔在丝绸上写写画画,顷刻之后,丝绸上出现了弯弯曲曲的图线,赵猎户仔细一看,竟是一副画得简单易懂的地图。 此时,大雪已停歇了。携上白脸人赠送的腊肉饭团,还有那张画有地图的丝绸,赵猎户踏上了回家之路。为表示谢意,他将那柄火铳留给了山谷的白脸人。整整五个时辰之后,赵猎户终于回到自己的家中,他向邻人提及白脸人之事,旁人无不为之惊诧万分。在邻人的提醒之下,他记录下这番奇异的遭遇,授书至自己最欣赏的开明报社《西川商报》。 鄙人为求证此事,亦亲自赵西陵山走访一番,但不幸的是,鄙人探访赵猎户家中,恰遇其家中失火,那副绘有地图的丝绸亦葬身于火海之中,无法考证其真伪。赵猎户凭记忆带领鄙人重赴深山,却始终无法找到去往山谷的道路。 赵猎户所述之事虽难以证实其真实性,但亦正因为无法再次觅到白脸人所在的聚落,更令此事充满如陶渊明《桃花源记》再现般的悬疑色彩。故鄙人仍记小文公布此事,亦为众位尊敬读者茶余饭后添上几分有趣的谈资云云。 ——《西川商报》副刊之天下趣闻栏目 民国三十一年二月五日 交际花身遭不测,天膛魔重现江湖 本报讯,前日(民国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深夜,令人闻风丧胆的开膛魔再次犯下最新一桩惊天血案。此次罹难于血案中的受害者,乃西川城中著名的交际明星何蔓儿小姐。 年轻靓丽的何蔓儿小姐,其花费三十根金条置下的别墅豪宅,位于城西富人聚居的香山路,据何小姐宅中的管事姆妈称,事发当夜,何小姐参加完一场驻军主办的交际舞会后,于午夜时分回到家中,甚感疲惫,洗漱完毕后便入卧室歇息。管事姆妈及宅中佣仆随即各自回房安睡,是夜,众人均未听到任何异响,但翌日清晨,何蔓儿小姐却并未如往常一般下至底楼饭厅用早餐——管事姆妈称,平日不管何小姐再晚歇息,次日也定会在清晨七时醒来,然后下楼用餐。 起初管事姆妈以为何蔓儿小姐身体不适,需要多加休息,所以未起疑心,亦未上楼唤醒何小姐,直到正午,管事姆妈仍不见何小姐下楼,方感有异,遂唤佣仆一齐上楼,在何小姐卧室外重力敲门,却未见开门,管事姆妈疑心何小姐突发重病,当即唤来宅中之健壮男性花匠,撞开卧室房门,随即见到了躺在血泊中的何蔓儿小姐那惨不忍睹的尸体。 与开膛魔以前犯下的六桩血案如出一辙,何蔓儿小姐的颈部被利刃割断,咽喉至小腹处亦被锋利刃口沿直线切割而裂,开膛破肚,腹中所有脏器均不翼而飞。 卧室朝香山街一侧的一扇窗户被硬物砸破,警方猜测开膛魔正是由此破窗而入,杀人开膛取走脏器后,又经此窗逃遁。 目前西川警方正着力调查此桩血案,力求早日查清开膛魔的真实身份,并将其捉拿归案。负责侦办此案的西川警局资深探长李舞衣,特意透过公信力与发行量都处于西川全城至高顶点的《西川商报》向普通民众喊话,希望大人尽可能提供可靠线索,警方将代之保密,并悬红奖励。 另,李探长亦提醒安分守法的普通民众,为防止血案再度发生,建议年轻女子切勿深夜独自外出,即使家中亦需尽量避免独处一室。时值年末,非常时期,一切以安全为重云云。 ——《西川商报》社会新闻版之本埠聚集栏目 民国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一年一度的失踪事件 那是十一月的一个夜晚,寒流来袭,气温陡降。走过冷风穿梭的街道,我领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半秃老头,走进烟雾缭绕射灯旋转的黑猫酒廊。酒廊中,热气扑面,荡漾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穿过密密麻麻群魔乱舞乌烟瘴气的舞池,我舞来到一张点着红色蜡烛的圆桌前。在摇曳着烛光中,我见到一个体态臃肿并且有着一张面团脸的中年男人。 我指着半秃老头对中年男人说:“这位是李老师,手上捏着好几个项实用专利技术,就等投资商慧眼识珠了。”然后我又指着中年男人对半秃老头说:“这位是陈总,身家过亿,有着数不清的资源,日夜都盼着能找到好项目投资呢。” 这两人相视一笑,如王八绿豆对了眼一般,各自递给我一个红包,便坐在一起窃窃私语了起来。陈总叫来服务生,要了两杯威士忌,这明摆着没有我的份,我也知道不该再做电灯泡了,反正我已经拿到了自己该拿的那两个红包,于是赶紧告辞。 对了,我还是应该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叫蓝若海,三十四岁,从事自由职业,名片上写的是专业商业策划,也确实为了些知名企业做过反响不错的商业营销策划,甚至有人将我称为营销奇才、策划大师,不过,最近这段时间,我做得更多的则是中介行业。我认识很多各行各业的精英,而那些跨行业的精英之间却往往并不认识,所以为他们牵线搭桥就成了我的专长,从中赚取红包也是我应得的报酬。好在我所认识的精英大多出手豪爽,我的收入也算可观,当然这也与我在牵线搭桥时所具有的高屋建瓴般的敏锐眼光大有关系。 今天夜里介绍的这笔业务,双方各给我包了五千红包,当然啰,比起日后他们可以预料的收益来说,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零头而已。而对于我来说,今天收到的这一万块钱起码能让我过上几天好日子。 离开李老师与陈总后,我在吧台要了一杯苏打水,朝昏暗的卡座瞄了一眼后,便向一个正半眯着眼睛打量着我的女人走了过去。 那女人约莫二十八九岁,打扮得还不算太妖艳,不太像那些在灯红酒绿里混生活的特种行业女性,更像一个公司白领。或许,她只是想在酒廊里消磨一下时间,顺便找点刺激。 我也清楚自己的优势何在,今天我穿了一件米白色的羊驼毛休闲西装留着齐肩长发,从发边露出的耳洞上指着两颗耳钉,看上去温文尔雅却并不木讷,甚至还带着几个分艺术家般的优雅。平心而论,对于二十八九岁的剩女来说,我还是拥有一定的杀伤力。 但是,就在我走近那女人身前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我忽然听到身侧传来一声尖利而又歇斯底里抓逛的喊叫。 “靠!这个世界上有的女人是小白脸控,有的是富二代控,有的是混血儿控,为什么我偏偏是贱人控?为什么我爱上的每个人都是贱人?为什么每个贱人最终都会不辞而别离我远去?” 歇斯底里的喊叫声之后,便是呜咽的哭声。 我侧过头去,看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抱着脑袋,一边痛哭,一边将一大杯黑啤倒进自己的喉咙里。那女孩长相清爽,一张俏脸已经因为饮酒过量而变得绯红无比,眼皮有些水肿,盈出眼眶的泪水几个乎汇成了两条小河。 我立刻停下脚步,转身向痛哭的短发女孩快步走去。当我转身的时候,那个端着酒杯等待着我的剩女,立刻露出了能够杀死我的“果然是个喜欢年轻小姑娘的猥琐男人”的目光。我可顾不上这么多,快步超越了几个个也试图走向短发女孩搭讪的猥琐男人,站在短发女孩的面前,放下手中的苏打水,然后一把将她拽了起来,紧紧把她搂在了自己的怀里。 那女孩迷茫地瞪大眼睛,望了我一眼,然后我听到她喃喃地叫了一声:“表哥,你怎么在这里?” 安悦倩,我的表妹,今年二十四岁,但娇小玲珑,天生一张娃娃脸,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模样。 小倩在西川市人民医院任住院医师,早出晚归,还时常通宵值班,我也很少与她见面。说起来我上次与她联络,已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忽然发现胳膊内侧的皮下出现了一个樱桃大小的硬块,很担心是恶性肿瘤,我可不想英年早逝,于是第一时间给小倩打了一个电话,请她帮忙安排检查,还好,在她的安排下,我在医院里接受了一番全面而又细致的检查,最后得出结论,那只是个对健康没有影响的脂肪瘤而已。 不过,我还是不太放心,担心医生误诊,死皮赖脸拜托小倩替我安排了两次复诊。 好在最后的结果仍然是良性,除了心脏上有一点点小问题之外,但也不用治疗,只要保证休息好就行了,其他器官则毫无问题,总算让我悬在空中的石头落回了原处。但那次确实也把我吓得够呛,还害我在医院住院部的双人病房里住了两个晚上。 第2节 小倩向来给我小家碧玉的感觉,文文静静,所以当我在黑猫酒廊里看到她痛哭失态时,真是吓了一大跳,我怎么都想不到她会一个人在酒廊里深宵买的醉。小倩比我小整整十岁,我几乎是看着她长大的,所以一直对她疼爱有加,看着她哭,我也不禁心急了起来。 我连拉带拽地把小倩拉出酒廊,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想把她直接送回姨妈家。 上车前,小倩又吐了一次,幸好我躲得快,不然这件我才买来的羊驼休闲西装就被她毁了。吐过之后,她显然清醒了很多,看到我招来的出租车,她口无遮拦地嘲笑我:“表哥,你也算月入过万的自由职业者了,怎么出入还打车?干嘛不买辆车?” 这小家伙,每次见到我,都不忘与我斗上几句嘴。 我不买车,当然有着我自己的理由。从事营销策划这一行,需要灵感与发散性思维,我常常会在做着一件什么事的时候突然走神,把心里转移到策划案上。我可不想在开车的时候走神,酿成大祸,所以一直没去学开车。 不过,这会儿我才懒得和她多说,我径直把她推进出租车后排座,也跟着坐到她身边,正准备吩咐司机把车开到表妹家附近的天王广场时,小倩突然开口说道:“去香山路!” 我愣了愣,以前可没听说姨妈给表妹买过房呀,她干嘛要让出租车开到香山路去?再说就算姨妈愿意给表妹买房,也不应该在香山路买吧。从民国时期开始,香山路就是富人云集的别墅区,房价贵得要命,而且离现在的市中心又很远。就算现在香山路修了几个处看似奢华的住宅小区,也是以“自由以来的风水宝地”名义骗骗那些外地来的炒房客而已——说来惭愧,当时为那几个处住宅小区做营销策划的人,正是在下。 据我所知,香山路现在房价依然高居不下,而且出租率低得要命,租金也不少。我怎么看,也觉得小倩不像是住在香山路的主儿,当然,如果她有个住在香山路的男朋友,那就另当别论了。但我依稀记得在黑猫酒廊里,不是听到她正大骂某个不辞而别抛弃了她的“贱人”吗?难道这三更半夜的她又要去找那个贱人? 不过在这时候,我还是保持沉默为上计。在表妹的伤口上撒盐,让她痛苦倒是小事,万一她发起飙来抡起拳头砸在我脑袋上,那就糟糕了。她从小到大,这种事我可没少经历过。 一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小倩也曾经失过一次恋,而且男朋友也是不辞而别,如沙漠里的水滴一般突然人间蒸发了。还记得事情是在医院住院病房里认识那男人的,当时小倩是那男人的主管医师,两人一见钟情,情投意合,才交往不到一年便形如谈婚论嫁。 那男人失踪之前,没流露出一点征兆。失踪前一礼拜,他还带着小倩去见了他的单位领导——他给小倩说,自己在一定民间金融机构工作,但事后小倩才知道,这所谓的民间金融机构其实是做高利贷与非法律融资生意的黑公司,而那男人失踪时,还卷走了公司一大笔受委托洗钱的黑金,事后那家黑公司没少找小倩的麻烦,勒令小倩把男友交出来。如果当时不是我及时报案,只怕后果无法设想。 而今天夜里小倩再次在黑猫酒廊里提到了“不辞而别”,这次又是怎么个情况呢? 我正疑惑间,出租车已经在香山路的一座老旧的两层寓所前停了下来。 下车后,夜风凛冽,令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不过,我依然保持沉默,缩着肩膀一言不发,小倩终于忍不住了,她朝我大喊大叫道:“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要到香山路来?你为什么不问我这次究竟又被什么人甩了吗?” 我只好捋了捋肩后的头发,微笑着回答:“我是想问的,但如果你不想说,我问了也没用。而且我也知道,如果你想说,就算我不问,你也会告诉我的。” 这以柔克刚的一招,让小倩彻底没了言语,她长长吐出一口气,憔悴万分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然后幽幽说道:“好吧,我告诉你,这次我又是在主管的病房里认识了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见钟情,可是,就和上次那个男人一样,薛骏纬也是在没有一点征兆的情况下人间蒸发了。” 哦,这次的男人,名叫薛骏纬,名字听上去还不错嘛。 小倩之所以会爱上那个男人,据她所说,是因为从心底深处,她觉得这个薛骏纬和她的前任男友太相似了,倒不是说相貌,而是指谈吐与气质。 上一个男人,除了卷款潜逃不辞而别之外,其他地方都算得上标准情人。有阳光般的笑容,适时的幽默感,体贴慷慨、聪明亲切、偶尔会有顽皮的一面、长时间的眼神接触、与女友在一起的时候热情如火、穿西装很体面……而且,身体不错。 今天春暖花开的时候,当小倩在病房里邂逅薛骏纬的时候,刚随意交谈了几句话,就发现自己找到了与上个男人在一起的那种感觉,仿佛时光倒流一般,她堕入情网,而且常常分不清眼前的男人究竟是薛骏纬,还是上个曾经抛弃过她的男人。或许,她一形如只是把薛骏纬当做上个男人的替身吧,但到了后来,她却无法自拔了。 直到一个礼拜前,薛骏纬突然人间蒸发,小倩才终于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确实殊途同归,再次找到了与上个男人一样的贱男人。 薛骏纬,就住在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位于香山路旁的二层旧楼里,是他租的,据我所知,按香山路的行情来看,房租肯定不会低,薛骏纬失踪后,小倩曾经问过房东,房东说房租一次性付了一年。得知薛骏纬失踪后,房东不无郁闷地嘀咕着:“天知道薛先生以后还租不租呀!像他那么慷慨,愿意一次性付一年房租的人,可不好找呀!”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和小倩已经走到了这幢二层小楼前。这幢楼很旧,从外墙的颜色,还有旧楼的建筑风格来看,应该是建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虽然小楼修得古香古色,门前还有几株四季常绿的万年青,郁郁葱葱,但一楼大门处的防盗门、各扇窗户外的防盗网,却多多少少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小倩瞄了眼一楼的防盗门后,径直摸出钥匙,开门后进了屋。在玄关开了灯,屋里一片光明,小倩小心翼翼脱下高跟鞋,放进门边的鞋柜里,又监督我换了一双拖鞋,然后领我走进楼内。 旧楼里,一楼是厨房、饭厅与客厅。地上铺着深色的强化木地板,钣桌与茶几则是充满复古味道的仿红木家具。茶几对面摆着一台老式背投大彩电,彩电下是一堆摆放整齐的dvd碟片。我随意拣起几张碟片,基本上都是颇有品位的国外艺术片。 见我留意薛骏纬收藏的碟片,小倩不由得“哼”了一声,说:“这些碟片,都是他为了装作有品位,故意摆在电视下的。他真正喜欢的碟片,都在电视柜最下层的抽屉里面。” 我拉开电视柜最下层的抽屉后,立刻看到密密麻麻上百张封面诡异离奇血腥的恐怖片dvd,摆在最上面的是狮门影业出品的《saw(电锯惊魂)》系列与著名暴力b级篇《隔山有眼》系列。 哈,找到同好了,我立刻叫了一声:“喜欢看恐怖片,这才叫有品位呀!” 对于这句话,表妹也深表同意。我知道,她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恐怖片狂热粉丝——当医生的,自然不会晕血——她特别钟意欧美的连环谋杀影片,难怪表妹会与这幢旧楼的租客薛骏纬如此投缘。可惜她没有早点介绍我和薛骏纬认识,不然我们也能聊聊共同喜欢的电影话题了。 我走进厨房看了看,拉开冰箱门,里面有几根切了一半的烤红肠,一把蔫小葱,几盒过了保质期的牛奶,几颗起了白毛的西红柿,拉开急冻箱,里面堆了很多颜色暗红来历不明的肉类。仔细看了看,大部分都是猪心、牛肝、羊肺、鸡胗之类的内脏食品,上面已经蒙了一层薄冰与白霜。这些东西也是我的大爱,于是我嬉皮笑脸不无调侃地对表妹说:“反正你的前任男友已经人间蒸发了,我把冰箱里的肉全拿走,也没什么问题吧?现在正提倡构建节约型社会,杜绝,绝对是一种美德。” 没想到小倩却瞪圆了眼珠,厉声叫道:“不行!我得保持屋里的原状,就像他一直都在这里一样!说不定哪天他还会回来的!绝对不能让他看到屋里少了什么东西!” “嘁——”我没心没肺地回了一句,“说不定他早就回来过一次,偷偷拿走值钱细软,只在冰箱里留下一堆没人吃的肉,而你还不准我拿起那些肉……” “不可能!”小倩大叫,“他绝对不可能偷偷回来过!” “你怎么知道?” “因为——因为每次我离开的时候,都会在一楼入口防盗门的门轴处,插上一根牙签,只要门开过,牙签就会折断,刚才进门时我看过,牙签没断。” 我吃了一惊,男友的失踪,竟然把表妹折磨得开始向fbi靠齐了。也难怪刚才进门的时候,小倩朝防盗门瞄了一眼后,才掏钥匙开了门。 另外,小倩还告诉我,除了大门处的钥匙,她还在底层通往上层的楼梯拐角,撒了一层薄薄的白灰,在二楼每间屋的门把手和抽屉把手上,也缠上了几根头发丝。 我和小倩一同上楼又检查了一番,白灰上没有脚印,头发丝没断,果然没有旁人闯入的迹象。 小倩失望地叹了口气,说:“从屋里的迹象来看,薛骏纬应该是突然失踪的,他最贵的那件价值一万二的西装还挂在衣橱里。如果他早就预谋准备要离开我,一定会把这件西装带走。” “那也不一定,万一他是因为认识了一个富婆,而抛弃了你,他就完全不用再在意这么一件一万多的西装。人家富婆会给他买更贵的呢。”我忍不住打击道。 表妹以蔑视的眼神瞪着我,正色说:“不可能!他不是那种人!” “那你觉得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不翼而飞人间蒸发了?”我问道。 小倩的眼神悄然黯淡了下去。幽幽地说:“我觉得,他大概已经被某个人杀死了!” 小倩的论据很简单,旧楼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带走,衣物洗漱用具也摆在原位,查过薛骏纬的股票与银行账户,资金也没有任何缺少。 薛骏纬应该是突然间就消失了身影,并无任何预谋。 不过,薛骏纬并没有工作。他是靠炒股来维持生活的。他的投资头脑相当好,小倩曾经听从他的建议买入几只股票,全都连赚了好几个涨停。但也正因为如此,薛骏纬失踪后,小倩也找不到他的工作单位,无法询问他失踪前是否遇到了什么工作上的困扰。 小倩也真够不幸,去年这个时候,她那个在高利贷公司里做事的男友就因卷款潜逃而失踪了。今年这个时候,她的现任男友也失踪了。这一年一度的失踪事件,难道说明她是个“男性失踪者吸引器”吗? 表妹也报过警,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再加上报警的只是个疑似被抛弃的女友,所以警方似乎也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警方认识薛骏纬有可能是临时起意去哪里旅游了,也有可能是为了与女友分手而离家出走,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不值得浪费警力去寻找。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什么时候真发现了一具身份有可能是薛骏纬的尸体,相信警方还是会打足精神进行搜查侦破的。 不过,如果换作警方办案人员的熟人突然失踪了。就算没证据表明牵涉犯罪事件,警方一定也会打足精神搜寻的,正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嘛。我知道前段时间就曾有个地产富豪离奇失踪,警方为了那个案子忙得像皮鞭不断抽打着的陀螺,就连我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上门询问是否见过可疑的人,想必当时警方承受了不少来自地产富豪家中的压力吧。 第3节 看着表妹梨花带雨泪痕未干的可怜样,我真相帮帮她,于是立刻在脑海里搜寻起是否有警局里的熟人。但我毕竟是干策划这一行的,很难与警方办案人员有所交集。 思索良久,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人。 那家伙叫周渊易,好像是西川市武警大队的副队长,长了一张很有棱角的脸,浑身肌肉,说话也极冷静。我与他是在医院里认识的。上个月我去医院检查胳膊内侧皮下的硬块时,在住院部的双人病房里待了两个晚上,当时瓦解住在同间病房的病友,正是这位名叫周渊易的武警。 好像周渊易住院也不是得了什么大病,具体怎么样我就不太清楚了,反正当时我们在病房里聊得还是很开心的,他给我讲了不少警方办案的内幕消息,令我收获良多。临走时他给过我一张名片,现在我要做的,就是赶快回家,翻出那张名片,给周渊易打了个电话,拜托他给手打个招呼,关照一下薛骏纬失踪的卷宗。 我立刻拽着表妹小倩出了这幢二层旧楼,在香山路上招了一辆路过空驶的出租车,向我家驶去。 二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了我那位于城西的家中。 我与父母住在一起,到家时已经接近午夜了,平时这时父母早已上床休息了,但大概是因为我在书房里翻抽屉寻找周渊易的名片时,表妹催促的声音太大了,我老妈立刻就从卧室里钻了出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有年轻女性的声音从我的书房里传出来呢。他们盼孙子,已经盼了很多年,可惜我却一直保持单身,这让他们很是失望。 不用说,当老妈发现发出年轻女性声音的人是我表妹小倩时,就别提有多失望了。 她老人家一脸阴沉扔给我一个特快专递信封,没好气地说:“这是今天下午送来的,我帮你签收了,你这么大个人了,都三十好几了,还是该考虑考虑自己的事,让你表妹帮你介绍个对象吧!她们医院里应该是缺年轻护士吧!听说她们医院的护士,都穿粉红色的护士服,漂亮着呢!” “得了吧,她们医院的年轻护士,都喜欢外科医生呢。动刀子的都有奖金红包拿,工作确定,哪像我这么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自由工作者?”我接过特快专递信封,趁着老妈发飙之前,赶紧关上了书房房门。 “少贫嘴了!快找名片!”老妈没发飙,表妹倒先发了飙。 好在几秒后,我就在抽屉里找到了周警官的名片,然后摸出手机拨出了名片上印着的手机号码。 “都半夜了,还是明天再打吧。”小倩不无担忧地说道。 “没事,周警官和我住同间病房时,一到晚上就来精神,每天夜里不到两点根本睡不着觉,他说那是长期半夜蹲点办案,搞出来的职业病。他说过,他的手机二十四小时不关机,现在应该正精神着呢。” 我正说话的时候,电话接通了。 电话那边的通话效果似乎很差,尽是吱吱乱响的电流杂音,周渊易那略带磁性的嗓音仿佛从外太空飘来一般,模模糊糊,欠缺了大部分的真实度,听上去飘渺无比。 我大声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但不知道电话那头在电流声的干扰下,是否听清我说了什么。我正打算说出拜托寻找薛骏纬的事,通话却突然中断了。 赶紧再拨过去,却听到听筒里传来一个冷漠的女声:“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周渊易的手机信号如此微弱,我猜他此刻应该正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执行公务吧。最近西川市发生了一桩商场劫案,悍匪不戴面具也不戴手套,抢走了价逾千万的金银铁在钻石,弄得整个西川市都翻了天,但那悍匪做完案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没有出现过。警方被这个案子与之前发生的一起地产富豪失踪案,搞得焦头烂额,周渊易作为刑警大队副队长,想必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一想到那个抢劫商场的悍匪人间蒸发,我不禁莫名其妙想到了同样失踪的薛骏纬,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算了,还是明天天亮后再给周渊易打电话吧。 先把这件事放在一边,我安排表妹住在我的卧室里,然后我抱了一床被褥回到书房,打开了简易沙发床。 这时,我看到了十多分钟前被我扔在书桌上的那封特快专递。呵,我差点忘了这封快递,说不定又有什么新业务呢。 刚撒开信封,一张薄薄的硬卡片就从信封里飘了出来,落在木地板上,低头一看,那是一张银行卡。 谁会给我寄来银行卡?又不知道密码,有什么用? 我再看信封里,还装着一张写着字的a4打印纸。 蓝若海大师: 你好。 冒昧来信,还请原谅。 久闻大师在商业营销策划界的盛名,亟盼能有机会与大师合作,共襄盛举。 鄙人正欲在西川市郊启动一处商业投资项目,但苦于无法找到契合的市场卖点,期望大师能够拨冗工莅临,不吝赐教。 随信附上一张银行卡,内有微薄酬劳。信后所附手机号码,二十四小时不关机。如大师有空闲时间,且有意指点,请发短信至此号码,鄙人将随即回复银行卡密码。 急盼回音。 古人有曰,有钱不赚是啥子,必遭天谴。 反正之前的中介中作已告一段落,我有的是空闲时间,于是立刻拿起手机,给信里留下的手机号码发了一条短信过去,只过了不到一分钟,我就收到了回复。 六个阿拉伯数字,银行卡的密码。 楼下就有一个atm柜员机,我换好鞋下了楼,插入银行卡,输入刚收到的密码。 短暂的读机之后,液晶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数字:20000.00元。 我刚心情愉快地抽出银行卡,裤兜里的手机就铃声大作,摸出手机,来电显示的,正是刚才我发去确认短信的那个手机号码。 接通之后,我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年轻女性的清脆声音:“是蓝若海大师吗?真开心能有机会与您合作,大师您好,我叫杜瑜眉。” 第二章 踏上不归路 周渊易有着异于常人的良好记忆力,当他站在山岗上顶着寒风接通电话时,尽管听筒里充斥着杂乱的电流声,但他还是立刻辨认出,打电话来的人就是那个上月与他同住一间病房里的策划专家蓝若海。 因为地处偏僻,通话只持续了几秒就中断了,但周渊易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并且很快就把蓝若海打来的电话彻底遗忘了。 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需要面对。 就在几分钟前,一个男人在他眼前丧失生命,鲜活的一具躯体倏忽坠入无尽的深渊之中,转呀便不见了踪影。四下黑暗,深夜的荒郊寒冷无比,冷风掠过时,如尖刀一般,仿佛要活生生剜下他脸颊上的血肉。 此刻周渊易感觉自己正一步步迈入未知前途的泥沼之中。 据他事后回想,自己被迫卷入眼前这桩事件,似乎正是从一个月前他住进医院开始拉开帷幕的。现在偏偏这时又接到同室病友蓝若海打来的电话,莫非冥冥中真有无形的命运之手正主宰着这一切,让事态如咬合的齿轮一般,将无法遏制地向着不可预料的方向进行发展吗? 这一定是命运的安排。 但在那时,周渊易根本没有想到这么多。 再回到山岗上,周渊易站在一辆开着车前灯的白色救护车旁,忽然发觉似乎有什么东西掉落在肩膀上。侧过头,伸手从肩头摘下。 第4节 在车灯的照耀下,他看到那是一片绿叶,浅绿色,嫩嫩的,叶脉在近似透明的叶片中清晰可见。 一个月前,周渊易刚从一场发生在西川大学里的与木偶有关的连环谋杀血案脱身而出,之前已经熬了好几个通宵。警局领导格外开恩,“慷慨”地给了他一周假期,让他调适一下疲劳的身心。虽然这时又发生了一桩富豪离奇失踪案,但领导还是把那桩案子交给了其他同事,嘱咐周渊易一定要好好休息。 去枪械室缴枪时,领导又跟了过来,神神秘秘塞给周渊易一张卡片,眨巴着眼睛小声说:“我们警局的文明共建单位西川市人民医院,前几天为一线干警送来一批免费体验卡。听说人民医院有不少漂亮的年轻女护士,都穿粉红色支付呢。小周呀,你也该考虑考虑个人问题了。先去把这张免费体检卡用了吧,顺便瞅瞅医院里有没有看着顺眼的女护士,记下名字,回头我让医院的李院长帮你牵牵线。” 周渊易笑了笑,收下了免费体检卡。瞅瞅年轻女护士倒在其次,由于前段时间他一直扑在工作里,乍一轻松下来,身体很不适合,常觉得眼前直冒金星,起床后也是浑身无力,需在床上躺很久才能恢复。半年前才有以为一线干警不幸逝世,就是因为过劳死。周渊易可不想步那位战友的后尘,现在他还年轻呢,连恋爱都没谈过,死早了就太冤了。 离开枪械室时,领导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叮嘱了一句:“面对美艳护士的‘制服诱惑’时,顶得住就顶,顶不住就投降吧,我绝对不会批评你的。” “哈!”周渊易忍不住笑了一声,美艳护士?制服诱惑?领导从哪里学到了这两个新名词?这老家伙最近在研究什么?看来有必要抽时间向领导夫人汇报一下,让大姐注意一下老公的新动向。 休假期间,周渊易把平时开的越野警车也交回了警局车队——他一向是个公私分明的精元,从不惹人闲话。熬过通宵再疲劳驾车,那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双重不负责任。 离开警局后,他就招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人民医院。他知道,要是不马上去,回家先睡一觉,或许醒来后就会彻底忘记还有免费体检卡这件事。 在人民医院里,周渊易接受了一番全面体检,血被抽了不少,又被送进ct仪里把全身照了个遍,原本就很疲劳的身体,变得更加接近极限。他赤红着一双眼睛走进医生办公室,一位慈眉善目戴着老花眼镜的老太天,瞄了一眼周渊易的体检单后,立刻变了脸色,厉声呵斥道:“你有严重的低血糖,心率过快,淋巴结肿大……这是典型的因为过度疲劳产生的相关症状。你必须马上住院,打点滴,输葡萄糖,输营养液,待两个晚上。还有,你是不是熬夜太多?你的肾脏长期超负荷运转,已经出现了异变的苗头!” 这么吓人?周渊易禁不住吐了吐舌头。 办理入院手续的时候,周渊易无比郁闷,原本七天的假期,转眼就变成只得五天了。 好在住院部的护士门都穿着漂亮的粉红色护士制服,看上去煞是养眼,住院楼里暖气也开得很足,这才让周渊易稍稍感到了几分安慰。不过,美艳护士每次出现在病房里,都戴着遮住大半张脸的口罩,还拿着粗粗的针管,这也让周渊易觉得有些难以消受。 与周渊易合住在双人病房里,是位疑神疑鬼担心自己得了恶性肿瘤的商业策划专家,叫蓝若海。明明医生已经确认那只是对健康毫无影响的脂肪瘤,蓝若海却依旧赖在病房里,要求医生再为他做一次复查。好在他有个当住院医师的表妹,所以医生才没向他投来太多的白眼。 不过,蓝若海谈吐倒也颇具水准,周渊易在病房里和这位留着齐肩长发的病友聊得很开心。 蓝若海口若悬河聊得他以前做过的商业策划成功案例,这让周渊易了解到了一个以前他不知晓的行业。周渊易暗自心想,以后如果遇到这个行业发生的案件,他一定可以与相关当事人找到话题,拉近彼此关系,为破案创造更多的机会。 所以说,有句名言说得很好,“知道总是多多益善”。 当然,周渊易也投桃报李给蓝若海说了一些他所经受的允许公开的案件。虽然周渊易的口才不算好,但毕竟是自己亲自侦办的案件,案子中的某些细节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所以也让蓝若海过足了听书的瘾。 两天很快就过去了,医生终于允许周渊易出院。 那天是个冬日里很难得的晴天,阳光透出云层,晒在肩头上,暖洋洋的,让每个人的心情都变得很愉悦。 周渊易离开住院楼,沿着林荫道向牌坊式的医院大门走去,刚走了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周警官,请留步。” 回过头去,周渊易看到一个身穿粉红色制服的年轻护士,没戴口罩,大约二十四五岁,一头秀发很规整地塞在护士帽里,正快步向他走来,脸上挂着亲和的灿烂笑容。 “周警官,我叫林云儿,是人民医院的护士。我有点事想要麻烦您。”护士微笑着说道。 周渊易愣了愣,他不知道这位林护士为什么会认识自己,她又有什么事能麻烦到自己呢? 林云儿显然那看出了周渊易的困惑,立刻以银铃般的声音麻利地说:“是这样的,我们医院刚接到一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转来的社会公益项目,但这个项目需要得到一点警方人员的支援。刚才我们医院的李院长给你们警局的领导打了个电话,警局领导说今天正好有一位优秀干警,会从我们医院出院。所以……” 周渊易明白了,原来是领导把他的联络方式给了眼前这位漂亮的林护士。那老家伙啊,压根就没打算让他好好休假,又找了点乱七八糟的事分给他做。 不过,什么样的社会公益项目需要劳动警方出面支援呢?而且还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 周渊易刚提出疑问,林云儿护士就微笑着答道:“这是一个为流落街头的流浪者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的公益项目,资金全由联合国提供。当然啰,医院方面也为周警官准备了一点微薄的酬劳,不会让您在休息时间白辛苦的。” 周渊易当了多年刑警,在工作中自然也没少与街头的流浪汉们打交道,他很清楚,许许多多因为各种原因流落街头的可怜人,都有着健康上或精神上的问题。他们风餐露宿,吃着泔水桶里捞出的残羹剩菜,生病了也只能买最便宜的药片,有人甚至连最便宜的药片也买不起,只能捡几颗生蒜生姜嚼烂了吞进肚子里——因为他们认为,生蒜有消毒功效,而生姜能迅速提升提问。 很多流浪汉都是因为自身有残疾,无法自食其力,只好走上街头乞讨这条无奈的道路。 当然其中也混杂了一些期盼不劳而获的健全人,甚至还有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强迫拐骗来的儿童在街上行乞。周渊易与他的伙伴们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向来都是厉行打击的。但大部分流浪汉,都是亟需关怀的可怜人。 总而言之,周渊易知道在街头巷尾有着太多这样的可怜人。如果有一个机构可以对他们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提供相应医疗援助,那绝对是一桩大好事。 所以周渊易当即表示:“不用给我报仇,我可以为你们的公益事业义务劳动,也算我献爱心吧。不过,你需要我提供什么样的支援呢?” 林云儿所希望的警方支援,其实很简单,就是想让周渊易领着她,在街头巷尾搜寻那些亟需健康方面援助的流浪汉门。毕竟对于林云儿这样柔弱的医院护士来说,街头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多多少少担心会遇到安全上的问题,但身边多了位身手敏捷的警察,那就不一样了。而且周渊易身为刑警,本来对街头的熟悉程度就很高。 接下来的五天休假期,周渊易领着身穿粉红色护士服的林云儿,在西川市内各处街心花园、公共绿地、闹市街头,面对面地逐一与流浪汉门进行交谈甄选。林云儿的口才相当好,言谈举止颇具亲和力,面对怀有戒心的流浪汉,她总能三言两语化解对方的敌意。每当她发觉某位流浪汉或许需要救助时,就会用数码相机拍下对方的照片,然后体检,提取流浪汉的血液样本,留下联络方式,并约定时间复查。 当然,让流浪汉们进入装修豪华的西川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还是不太方便的。虽说人人平等,但让浑身肮脏并且散发着难闻气味的流浪汉们走进医院,无疑会为其他患者带来某些困扰。所以林云儿特意在市郊安排了一家中型私人诊所,在那里对流浪汉们进行复查。 而周渊易也在这次为期五天的走访中,了解了更多这个街头世界的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在这个地下世界,其实也存在一些不成文的规章制度。 比如说,一些流浪汉会聚集在一起,他们有着自己的首领,有着自己的等级。周渊易就在走访中认识了好几个各自管辖片区的乞丐领袖。那些领袖并非地痞流氓,流浪汉的世界其实也很简单,只要他们认为谁能让他们新人,就会推举这个人成为他们的领袖。 也不是所有流浪汉都是依靠身体的残疾来乞讨钱财。周渊易在市郊广场上遇到了用粉笔在地上画立体图的中年落魄艺术家,在地铁通道遇到吹布鲁斯口琴的老人,在公园外遇到把自己全身涂上金色粉末装扮成金属人的小男孩,在学校附近看到用脚丫夹着毛笔写书法的年轻残疾人。他们用不失尊严的另类方式,维持着自己的街头生活,自食其力。 此次调查,可谓效果显著。但因为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这项公益项目相当低调,并没有媒体发布相关消息,只是在流浪汉群体之间相互传播,但流传速度却非常快,甚至连附近其他城市的流浪汉也收到了消息。 事实上,一旦流浪汉们只要知道有这么一个免费体检的机会,都会主动找到那家市郊的中型诊所,请医生护士为他们进行体检,反正他们都有着大把的时间。所以到了最后两天,周渊易基本上就是和林云儿呆在那家诊所里,等待着流浪汉们主动上门。 五天时间,林云儿与她的团队总共为超过一千位流浪汉进行了免费体检,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是本地的,而大部分则是得知消息后赶来的外地流浪汉。整间诊所里始终漂浮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气味,那是流浪汉们身体所散发出的臭味与来苏消毒水混合在一起的怪异气味。不过诊所里的医生护士倒也毫无怨言,一方面是救死扶伤的医学献身精神使然,一方面则是因为联合国提供的资金也令他们无话可说。 检查时,林云儿也向各位流浪汉们坦承,即使查出了他们其中有人得了重病,也不是每位病人都有机会得到免费治疗的。毕竟联合国提供的资金有限,只能选择部分患者进行治疗。当然,流浪汉们也对此表示了理解,这次的免费体检,已经足够让他们感觉得到了社会的关怀。 在这五天协助工作中,周渊易发现这位年轻漂亮的林护士,其实是个干练果断的女孩,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即使面对最肮脏的乞丐,林云儿也能温柔耐心地为其检查身体、抽取血液样本,毫无厌恶之情。说心底话,周渊易渐渐对这个女孩产生了一些好感。 有时候,周渊易甚至会想起在放假第一天,领导曾经提过让他考虑一下个人问题,难道他与林护士的相识是领导刻意安排的吗? 只可惜时间过得实在太快了,五天很快就过去了,周渊易的假期也到此为止,所以他只能念念不舍地与林护士告别。离别的时候,两人相约今后一定要多加联络。 回到警局的第一天,周渊易来到领导的办公室,领导笑盈盈地问:“小周啊,你在医院看到什么对眼的女护士没有?要不要我去给他们李院长说说。” 周渊易总觉得领导皮笑肉不笑的,似乎在暗暗挪揄自己,于是赶紧说:“不用了,我这么帅,自然能靠本事搞定漂亮女护士,就不用劳烦您和李院长费心了。”然后一把抓过摆在领导桌子上的自己的证件,转身出了办公室,丝毫没提及协助林云凡护士为流浪汉们做免费体检的事。 一回到警局,周渊易就接到了新的案子——领导丝毫不会给他任何休整的机会,罪犯也不会! 这桩案子发生在周渊易回归警局的前夜。案件相当奇怪,一家商场深夜被盗,金饰柜台损失惨重,金条、钻石、白金戒指,几乎被席卷一空。 盗贼是个年轻的男人,商场内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的当时的一切。那男人相当胆大,根本没戴头套,更没戴面具,甚至连手套都没戴。他于凌晨两点,下了一辆出租车后,径直走到商场的玻璃橱窗前,伸出拳头,使劲朝橱窗玻璃砸去,“砰”的一声,橱窗玻璃就被他砸碎了,那家伙迈腿冲入了商场之中。 第5节 那橱窗的玻璃并不薄,所以可想而知那家伙的拳头有多硬,出拳的速度有多快。 从监控录影来看,盗贼的拳头应该受了伤,但他却丝毫不顾,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随后,这胆大包天的家伙,以最快的速度冲到金饰柜台前,又用拳头砸碎了柜台玻璃,把里面所有值钱的玩意儿装入随身携带的挎包里,趁着商场保安还未赶来前,便转身从砸毁的玻璃橱窗逃出了商场。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不到三十秒钟,想必在作案前,盗贼曾经踩过很多次点,对商场中的柜台布局十分熟稔——事后周渊易查看商场前段时间的监控记录,也证实了这一点。 即使出了商场,那家伙也依然毫无顾忌,扬手招了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就大摇大摆地离开了。也正因为这个年轻男人丝毫没有遮挡自己的容貌一点也不像罪犯,所以出租车司机并没生出任何疑心,径直将那盗贼送到一家电影院外。此时恰逢一部海外引进大片的零点首映式结束散场,观影的人流正从电影院里汹涌而出,那盗贼立刻汇入人流之中,转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以这么说,盗贼之所以会选择在海外引进大片零点首映式那天绝对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否则不会将逃遁的时间掌握拿捏得如此精准。 这桩案件虽然算不上血案,更不涉及人命,但因为盗贼实在太过嚣张,为了打击犯罪气焰,警局特将此案例为挂牌大案,并要求限期破案。加上一礼拜前发生的富豪离奇失踪案,警局里的战友们几乎全被抽调到第一线,连轴转地忙碌着。 带劫匪照片的通缉令很快就印发完毕,张贴在西川市内所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同时也在网上进行通缉。所有通往外地的交通要道被即刻封锁,警方配备大批警力沿街进行地毯式搜索,却毫无收获。警方就连城市地方管网也进行了一番大搜查,但除了找到几十个睡在下水道里躲避严寒的流浪汉,便一无所获。 商场方面主动提供了巨额悬红,奖励给能够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热心正义市民。但奇怪的是,那男人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根本没有任何人再见过他,完全消失了踪迹。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居然没有任何人能够认出通缉令上这个人是谁,他就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般,找不到来龙去脉。 周渊易也曾考虑过,这家伙或许是做过整容手术后,就出来作案了。但想到做完案后,依然找不到那个男人的踪影,总不至于他作案之后又做了一次整容吧警局的伙伴们也去各大整容诊所进行过调查,也确认了近期并无疑似通缉令上的嫌疑人来做过整容手术。 至于盗贼在柜台上留下的无数清晰的指纹,在警方数据库里进行比对也找不到匹配的记录。如果这桩案件不是盗贼第一次作案,那就是以前他所作的案还一直不为人知。他如此嚣张,连手套都不戴,是什么原因呢?是胆大凶悍得丝毫不加顾虑,自信警方不可能找到他,还是他的脑袋被门夹了? 以其在时间安排上的精准度来看,他应该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吧? 此人没有过往,也没有未来。案件卷宗上仿佛蒙上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迷雾。 周渊易扑在这个案上,整整忙了二十多天,不是在办公室里通宵看卷宗,就是与伙伴们走街串巷搜集消息,眼看就要到领导定下的限期破案的期限了,周渊易赤红着一双眼睛,抽烟抽得嗓子眼都快冒烟了,把能做的全做了,但事与愿违,案子却毫无任何进展。 当然,也不能说完全一无所获。在侦办这桩案件的同时,周渊易担心有人里应外合,也对这家被抢劫的商场进行了一番调查。没想到周渊易竟查出这家商场的幕后老板是一个有名的黑帮老大,商场生意完全是黑帮老大用来洗钱的工具。周渊易正寻思着,等案件稍有眉目之后,就来对付这家商场的幕后黑帮老板。 至少林云儿,这二十多天来,周渊易忙得连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法抽出来。有时,周渊易也在警局卫生间里对着镜子刮胡子时,苦笑着对自己说:“看吧,帅有什么用?警察注定是没法找到漂亮老婆的。就算娶到了,漂亮老婆也会因为独守空房太过寂寞而红杏出墙。” 但周渊易怎么也没想到,就在破案期限到来的前一天下午,林云儿竟然给他打来了电话。 “周警官,您今天晚上能抽出一点时间来吗?最多两个小时就够了……” 周渊易吃了一惊,两个小时能干什么?共进烛光晚餐吗?现在正是破案的紧要关头,他又哪里能够走得开。他支支吾吾想要婉拒,却又听到林云儿说: “经过二十多天对一千多位流浪汉的体检结果进行甄别,这次公益项目的特别基金,已经选定四位亟需治疗的疾病患者作为先期试点治疗对象,准备今天就送入郊区一家医院接受前期治疗。但是……患者没有固定居住地,有的住在下水道管网里,有的住在公园绿地的简易帐篷里,我需要您协助才能找到那四位患者,把他们送入医院里……” 周渊易挠了挠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了。恰在此时,他的领导背着手走入了办公室,见到周渊易握着电话听筒的窘样,便满脸堆笑地说道:“在打私人电话呀?要去约会?是不是快要解决个人问题了?好事啊,好事!小周呀,我给你放一晚上假吧。那个案子的限期破案令暂时取消了,你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侦办,所以现在你必须放松一下神经,今天晚上好好去玩一下吧!还有,你得先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呵,你泡在这案子上二十多天了,身上都有味道了。” 听筒那边传来了吃吃的笑声,周渊易也被搞得哭笑不得,就算给他放一晚上假,他也不是去玩呀。 想不管怎么说,有了领导的这句话,他就不用再拒绝林云儿了。于是周渊易与林云儿约定好见面的时间地点后,便挂断电话,回家沐浴更衣。 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周渊易听到领导自言自语地说道:“不错,从医院一回来就有约会,下次我得再多安排几个未婚单身干警也去医院做体检!” 下午六点,周渊易准时来到西川市人民医院的牌坊式大门外。他穿了一套综合体的黑色西装,这还是两年前参加同事婚礼时置办的,平时周渊易总穿着警服或休闲装,西装已经在衣橱里闲置很久了,幸好还没发霉。 几分钟后,林云儿身穿粉红色的护士制服,手里挽着一件外套,袅袅娜娜走出医院大门,她见到身着西装的周渊易,不禁噗嗤一笑,说道:“呵,还真看不出,原来周警官这么帅呀!” 听到这句话,周渊易的脸都红了,这可是以前从来没出现过的状况。 为了缓解局促的感觉,周渊易连忙岔开话题,说:“我们到哪里去接那四位患者?现在都六点了,你不吃晚饭吗?”这两句话完全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关联,但周渊易却一股脑问了出来。问完后,他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脸变得更红了。 林云儿却嘻嘻一笑,说:“其实那四位患者我已经找到了。” “怎么找到的?”周渊易吃惊地问。 “刚和你通完话,我就到人民医院附近找到了这片区域里流浪汉们的首领,把四位患者的名字交给他了。没想到只过了半个小时,那位首领就把四位患者全都集中在了一起,就在医院旁的街心花园那里等我们。我和他约好了时间,晚上八点去接他们。” “八点?为什么要八点?我们现在就可以去接呀。” “——周警官,你刚才不是问我吃不吃晚饭吗?我留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就是想和你一起去共进晚餐呀!”林云儿说完后,又娇嗔地补充了一句,“真是个大笨蛋!” 这声娇嗔的责骂,弄得周渊易浑身又痒又酥的,心里畅快得不得了。 林云儿披上外套,领着周渊易来到医院附近的一家泰国餐厅,吃的是什么滋味,周渊易完全一点感觉都没有,他觉得自己仿佛在天上一般,虽然没喝酒,但也觉得浑身轻飘飘的,连吃饭时与林云儿说了什么,他都一点也回忆不起了。浑浑噩噩的,就过完了两个小时的二人相处空间,结账时周渊易不禁心想,难道真如爱因斯坦说的相对论那样,与喜欢的人呆在一起,连时间都会过得像飞一般快? 走出泰国餐厅,距离与流浪汉首领约定的八点,只剩十多分钟了。 走向街心花园的时候,林云儿向周渊易提起了替她找到四位患者的那个流浪汉首领。 无人知道这位首领的真实名字,附近的流浪汉都管他叫宝叔。据说宝叔以前当过兵,退伍后又做过包工头,现在年逾五旬,依然体格强健,无论寒暑,每天都会风雨无阻地站在医院附近的街心花园里,脱去上衣练上一套咏春拳,打得虎虎生威。据说他还有退休工资,之所以会选择街头流浪,只是想寻找一种不一样的人生经历。 宝叔到医院附近流浪,其实时间并不长,但他来了之后,很快就在附近流浪汉的圈子里奠定了权威,还带领流浪汉们赶走了一帮在街心花园里做毒品交易的小混混,所以被推举为了这一带的流浪汉首领。 这次说来也巧,选定的四位患者里,其中有一人便是宝叔在街心花园里认的干儿子,绰号铁男,二十出头。此人虽然看着长得五大三粗高高大大,但浑身却使不出多少劲,稍一使劲就面红耳赤,甚至还会体力不支晕倒在地。因为他没有劳动能力,所以只能靠沿街乞讨为生。但又因为他长得这个样子,好手好脚又年轻,所以很难得到好心人的施舍,甚至常常被路人责骂为“寄生虫”、“懒汉”。如果不是宝叔照顾,只怕说不准哪天铁男早就饿死在了街心花园里。 林云儿在体检中,发现铁男有很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属于可以治愈的那一类,所以把他的名字列入了治疗者的四人名单中。 另外三位患者,其中一位是怀孕的女流浪汉,绰号疯女,有轻微精神病史。疯女是在一所公园的公共卫生间里遭遇小流氓侵犯,怀上了身孕。她根本不知道腹中胎儿的父亲是谁,又因为她的神经本身就不太正常,冬天穿的衣服又多,直到现在怀孕接近八个月了,旁人才知道她怀孕了。自然,疯女从未接受过孕检产检,也没有得到必要的孕期营养支持。 林云儿将疯女列入治疗名单,就是想给她创造安全分娩的条件——不管怎么说,腹中的胎儿始终是无辜的。 另一位患者,是个只有一条左腿的年轻女人,总是倚着一副拐杖走路,绰号粉笔。粉笔维生的方式,是拿着一枝粉笔在街头的地面上绘画,获取路人的施舍。她能在一个小时之内,在地面上绘出一幅惟妙惟肖的达芬奇名著《蒙娜丽莎的微笑》,还能绘出几可乱真的透视立体图,画出的深渊,几乎令路人不敢踏步而过。据说粉笔的右腿是她小时候遭遇车祸,而不幸截肢的。林云儿之所以将粉笔列入治疗名单,是准备送给她一幅特制的假肢,让她可以和常人一样自如行走——只要能够生活自理,她就不用再流落街头,甚至还能自信地昂首走入艺术殿堂。 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也是这次联合国公益援助项目的核心理念之一。 还有一位患者,是个小男孩,八岁,叫丸子,瞎了一只眼睛,但却有非凡的音乐才能。丸子每天都在市中心的广场中央弹吉他、拉二胡。林云儿把丸子列入治疗名单,是准备给他安上一直假眼。如果条件许可,还想为丸子安排一位监护人,让他接受应有的教育。 介绍到这里的时候,林云儿已经领着周渊易走到了附近的一处街心花园。 冬天天黑得黑,视野已经有些模糊,街心花园也早早亮了灯。 在橘红色的灯光照射下,周渊易看到了两男两女与一个男孩站在花园的入口处。其中一个年轻女人的双手被一个留着银色长发的老者拽着身后,小腹凸出,想必她就是那个得了轻微精神疾病的疯女吧。而拽着她手的老者,应该就是宝叔。 宝叔的银色长发显然已经很久没修建过了,但却很干净,给人一种仙风道骨的感觉。 周渊易眯着眼睛打量了一番,那小孩肯定就是丸子;那个看上去身材健硕但眉宇间却丝毫没有身材的蔫男人,是铁男;最后一个杵着拐杖的单腿女人,是粉笔。周渊易注意到,粉笔的眸子很亮,不时流露出倔强与不信任的眼神。 第6节 “对了,我们坐什么车去市郊的医院?”周渊易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看附近并没见救护车的影子,总不能走路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就算找出租车,一辆车也坐不下,而且出租车司机也肯定不乐意搭乘流浪汉吧。 真是个麻烦事呀。 林云儿也望了望四周,然后略带疑惑地说:“我让医院派了一辆救护车的呀,怎么没见着呢?说好八点准时的呀!” 她的话音刚落,周渊易就看到一辆白色救护车急速向街心花园入口处飞奔而至,没有鸣笛。车停下后,驾驶台走出一个满脸隐晦的中年男人,他一见到林云儿,就毫不客气地叫道:“林护士,你让你的人都上车吧!” 几乎与此同时,周渊易的电话也突然铃声大作。接通电话,是他的好朋友,技术科的法医小高打来的。 “周队,听说领导给你放假了?真是羡慕你呀!刚才接到最新消息,今天上午驶往西山监狱的囚车路遇车祸,两个重刑囚犯借机逃脱,躲进了西陵地区,领导要求所有人员全部参与搜山行动,连我们技术科的法医都不例外。估计领导马上要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参加行动,赶快关机吧,免得他找到你!” 周渊易不会关机的,他是一位合格称职的警察,岂能故意逃避任务?他甚至还主动打了个电话给领导,询问是否需要让他回警局参加行动。领导却毫不含糊地回答:“你就别管那么多了,搜查行动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你就安心去谈你的恋爱吧!” 苦笑着挂断电话,周渊易却又听到救护车车门那边传来了争吵的声音。 那个满脸阴沉的司机很不高兴地大声说着,“不是说好只拉六个人吗?怎么现在又多了一个?” 周渊易赶紧走过去,才知道那位流浪汉首领宝叔执意要上车,他气冲冲地说着,“铁男要去医院接受治疗,我作为他的干爹,他唯一的亲人,为什么不能跟着一起去?” 司机却不依不饶,态度极为恶劣,非要赶宝叔下车,周渊易正要劝说,却见宝叔突然伸出手来,捏住了司机的虎口,然后使劲向下翻转,只听司机发出一声惨叫后,整个人便拽到了地上,身体不住地颤抖着,而宝叔则甩了甩一头银色的长发,一言不发地瞪着司机。 铁男在一旁笑嘻嘻地说,“你一定不知道吧,俺干爹是咏春拳高手,练了几十年了,一根小指头都能把你放翻,你要不要和俺干爹过上几招?”司机不敢再答话了,只是狠狠地盯着铁男和宝叔。 周渊易赶紧扶起了司机,而那位叫粉笔的独腿女艺术家则指了指疯女,小声对司机说,“师傅,就让宝叔上车吧,别忘了,我们这里还有一位曾经得过轻微精神疾病的患者,说不定有暴力倾向呢,万一发作起来,有宝叔在,还能当场把她控制住,安全第一啊!” 司机无话可说了,只好同意让宝叔也上了车。 加上宝叔,五个流浪汉都挤在了救护车里,车内洋溢着一股流浪汉特有的怪异气味,据宝叔说,其实他在出发前,也请四位患者去澡堂里洗过澡,但不管怎么,还是不能完全清除掉所有异味。周渊易倒也不在乎这么多,执行任务时,他也经常十多天扑在工作上没法洗澡,身上的味道也比流浪汉们好不了多少。 林云儿之前已经请宝叔通知过四位患者,医院里什么东西都准备好了,不用再带行礼,连换洗衣物都不用带。不过,粉笔还是带了一盒彩色粉笔,而丸子则揣了一只口琴在裤兜里。 司机没好气地踩了一脚油门,刚才那段小插曲令他更不开心了,此刻,天也已经黑尽,救护车疾速离开街心花园,驶入了深邃的黑夜之中。 出于刑警的敏锐观察力,周渊易注意到救护车司机的情绪一直低落,一边开车,还一边不住叹着气。周渊易觉得救护车司机这么开车,会影响到驾驶安全,不由得轻声问了问林云儿,林云儿也只是摊开手做出无奈的手势,说,“我也不知道陈师傅是怎么了,平时他开车总是有说有笑的,和我关系也很不错。” 周渊易只好在心里默念,希望陈师傅能静下心来,好好开车,千万不要出事。 车开得很快,大约行驶了半个小时,救护车刚进入郊区,道路也开始颠簸了起来,时起时伏,周渊易的心都悬到了嗓子眼上。 司机陈师傅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双眼赤红地直视前方,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接通后,陈师傅支支吾吾地说起了话,越说越激动,到了后来几乎与电话对面吵了起来。 “什么?你说我被分流了?我凭什么下岗?这么多年,我在医院里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又干了什么?在办公室里不是喝茶,就是看报纸!什么?少说废话?出完这趟车就回医院交车钥匙?混蛋!你有种就别跑,让我回来后亲手把车钥匙交给你,顺便让你尝尝拳头的滋味!什么?你现在下班了?你不想见我?混蛋!!” 说完最后两个字“混蛋”后,陈师傅狠狠把手机砸到了仪表盘上,救护车也跟着颠簸了一下,独眼男孩丸子吓得禁不住发出了恐惧的叫声,而疯女则蓦地睁大眼睛,迷茫地看着车厢里的其他人。 周渊易与林云儿不由得面面相觑,林云儿以极微弱的声音喃喃说道:“医院正在搞优化组合,实施末位淘汰制,要让部分员工分流下岗,这几天正分别谈话呢,看来陈师傅刚才在电话里被分流掉了……” 陈师傅又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车速猛然提升,车厢里坐着的人都感觉身体被抛到了座椅靠背上,几乎与此同时,周渊易看到陈师傅再次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陈师傅歇斯底里地冲着话筒高声狂叫道,“好!你不让我好好过,我也不让你好好过!实话告诉你吧,现在我车上有漂亮的林护士,一个警察,还有五个公益项目的受助者,其中有老人,有残疾人,有孕妇,有儿童。如果你不答应收回分流命令,我就开车冲下悬崖,让他们全部陪我一起死!你考虑一下吧,到时候不又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陈师傅,你冷静一点!”周渊易站起身,缓缓向驾驶台靠近。他朝窗外瞟了一眼,发现救护车已经驶入了山道,道路一侧是高耸入云的山峰,另一侧则是黑魆魆深不见底的悬崖。 周渊易作为刑警大队的副队长,以前也学习过一些谈判技巧,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陈师傅尽快冷静下来。 但陈师傅却不吃这一套,厉声喝到:“别靠近我!”他蓦地拉开了外套,周渊易立刻看到在陈师傅的衬衣外,绑有一圈用胶带缠着的圆柱形不明物体。 不好,是雷管! 看来陈师傅早就预料自己会接到辞退他的催命电话,提前做好了殊死一搏的准备。 “陈师傅,你不要这么冲动……我和你们医院的李院长关系不错,我回头和他说一说,他们一定会收回成命的。”周渊易试着劝说道。 “哼,少来这一套!”陈师傅斥道,“我还不知道你想干什么吗?不就是想让我暂时放弃抗争,回头再来追究我的责任。现在我听了你的话,只怕更没有机会了!” 周渊易无话可说,毕竟陈师傅说得很对,他现在做的事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注定已经走上一条难以回头的不归路。 “回到你的座位上,否则我就引爆炸弹!”陈师傅再次歇斯底里地大叫道,旋即又以极冷静的声音补充了一句,“我不是开玩笑的,我不想让你们死,但我必须得保留这份工作!我的房子要交按揭,我女儿读高二了,成绩很好,需要学费,我老婆还要我拿钱出来还信用卡,你有压力,我有压力,大家都有压力,请你们理解一下我!” 可是现在事态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就算医院领导同意不让他下岗,他还回得去吗?周渊易深感怀疑。 当然,周渊易不能这么说,他只能伸出手向下压了压,竭力以沉稳亲善的声音劝说道:“我理解你,但是你能不能先把车停下。你这样的状态开车实在太危险了。” 陈师傅却咬牙切齿地大笑:“危险?到了这个时候,我还怕什么危险?!”他又踩了一脚油门,救护车重重颠簸了一下,继续向前高速驶去,车厢里顿时传出一片恐惧的尖叫声,很显然,他的情绪已经失控了。 周渊易无计可施了,领导给他放了一晚上假,想到只是陪林云儿护送几个患者去医院,所以他并没携带佩枪,连证件也没带,不过,就算带了佩枪,面对现在这样的状况,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以前也遇到了类似的挟持案,但都是他站在远处以客观的视角来解决问题,而且还有狙击手协同作战,还从来没有亲身体验过被挟持的感觉。 救护车在山路里如过山车般疾速奔驰,车厢里不断传来疯女、粉笔和丸子的尖叫声,天知道陈师傅要把这车人带到哪里去,天知道他又会做出什么样的疯狂举动。 车速终于降了下来,救护车正沿着一条坡道攀登,油门有些轰不上去。 车厢里也没刚才那么颠簸了,周渊易刚缓了一口气,就突然看到林云儿站了起来,抓住座椅靠背,羞涩地对驾驶台轻声说:“陈师傅,你能停一下车吗?我想小便……” 毕竟以前曾经是关系不错的熟人,陈师傅没有厉声喝退林云儿,只是不好意思地回道:“林护士,就请你忍一忍吧,我不能停车!” “可是……我怕会忍不住的……”林云儿皱着眉头,都快哭出来声来了,她想了想,又说:“陈师傅,我不会跑的……要不,你停下车,我就在车门外小便……要是你不放心,我可以把一只手伸进车门内,你从车里拽住我……我真忍不住了……” 陈师傅盯着前方的挡风玻璃,沉吟片刻后,叹了一口气,说,“林护士,你稍等一会儿吧,现在正上坡,我没法停车,停了就不好再点火发动引擎了。等我爬完这道坡再说吧。” 过了几分钟,爬完了这道坡,陈师傅终于停下了车。他站了起来,转过身,一只手死死按在腰间雷管的引爆器上,然后打开了救护车车门,对林云儿说:“快一点!你下车吧,但真得把手留在车厢里。” 同时,陈师傅又威逼其他乘客全退到救护车厢的最后一排。 林云儿羞红了脸,怯生生走到车门处,下了车,蹲下,然后把一只手伸进了副驾座的车门内。 周渊易听到了滴滴答答的水声,顿时觉得心跳有些加速,脸又红又烫,估计搁上一个鸡蛋马上就能烤熟。 陈师傅也弯下腰,伸出了原本按着雷管引爆器的一只手,握住了林云儿留在车厢里的手腕。 但仅是一瞬间,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陈师傅的身体突然莫名其妙横了起来。是林云儿猛的翻转手腕,一只手紧紧拽住陈师傅的手腕,她连裤子都没拉上来,就站起来,在车外狠狠向外拉拽着陈师傅。没想到林云儿的手劲竟是如此之大,陈师傅活生生被她拽出了车,然后顺势向车外山道一侧的悬崖下方滚落。 第7节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是太快了,周渊易还没看清楚,陈师傅的身影就从救护车里消失了,然后坠下车外的悬崖,转眼不见了踪影。 “是分筋错骨手!不错,不错,很好的手法!”坐在最后一排的宝叔捋了捋银色的长发,大声赞叹了起来。 林云儿穿好裤子,钻进车内,羞涩地朝宝叔抱了抱拳,清脆答道:“宝叔果然是行家,一眼就看出了我这一招的来历。呵呵,我出身在武术世家,从三岁起就开始练武了,到现在还在练,陈师傅绝对想不到自己居然会被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年轻女孩拽下车来,并被推下万丈深渊。” 周渊易也被这一幕惊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林云儿顺势朝上捋了捋袖子,调皮地假扮了一下江湖女侠的豪迈作风。 而周渊易也立刻发现在林云儿手腕靠上的地方,竟有一处纹身,是一个篆体的“武”字。真是让人想不到,这位看似文静的漂亮美艳女护士,竟有着一身好功夫,周渊易过去居然看走眼了。 他不禁问道:“林护士,你有这么好的功夫,干嘛不去当警察,而要做护士呢?” 如果林云儿做了警察,凭借一身功夫很可能会成为刑警队的一员,那么周渊易觉得有更多机会与她相处,岂不是一件好事? 林云儿却苦笑一声,指着手腕上的“武”字纹身,说:“你见过哪个警察的手腕上有纹身吗?我以前也报考过警校,但体检时医生一看到这处纹身,就在体检表格上划了一个大大的叉。” 周渊易无言了,不由感慨有时候警校招生工作也做得太死板了。 这时,宝叔忽然接口道:“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是回城,还是继续去城郊医院?不过,司机坠下了悬崖,而我和铁男都不会开车。林护士,你会开车吗?” 林云儿摇摇头,答道:“我也不会开车,但是我们这里有一位警官先生,他是刑警副队长,肯定配了警车的。” 既然刚才没帮上忙,现在也该是时候体现一下自己的作用了,周渊易当仁不让坐上驾驶台,“还是去医院吧,我们得把没做完的事进行完毕才行。” 谈完后,周渊易瞄了一眼仪表盘,却立刻神情大变。 仪表盘显示,汽油已经耗光了,存量接近为零。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难道陈师傅出车时竟没注意到油量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他出车时,正是心烦意乱的时刻,也难免会疏忽了这一点。 周渊易还是发动了引擎,沿着眼前的山路继续向前驶去。前面全是下坡路,就算没多少油,也能关了油门踩着刹车慢慢向下滑行。山路很窄,无法调头往回驶,就算调了头,汽油也不够他们返回城里了。 沿着坡道下行了约莫十分钟,车里的汽油终于耗尽了,刹车片也传来“嗤嗤”的声响,没法再开下去了,周渊易只好停下车,无奈地望着前方。 但是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呆在车上自然是没有任何意义,周渊易只好与另外六个人下了车,站在车外的路边。 周渊易摸出手机,想要打个电话给警局同事,让他们派辆车来,但是现在他连自己身在何处都一无所知。 就在他摸出手机的时候,手机铃声突然响了,是个陌生号码打来的。 接通之后,电流杂音很大,看了看信号显示,周渊易才发现自己身处的位置,手机信号只剩半格。虽然只在听筒里听到了几句话,周渊易就辨认出电话是一个月前在人民医院住院部双人病房里认识的,那个叫蓝若海的策划专家打来的。不过,由于信号太差,通话持续几秒就中断了。想要再打过去,手机已经显示无信号了,换了几个位置,都无法接收到一点信号。 他查看手机信号的时候,一片绿叶飘落在他的肩头。拂去绿叶后,周渊易不禁暗忖,看来只有在车里过一夜了,等明天天亮后再作打算。 就在这时,周渊易突然听到了八岁的独眼少年丸子叫了起来:“周警官,那边有光亮。” 周渊易循声望去,果然正如丸子所说的那样,沿着他们所处的这条颠簸山道向前两百米处,有一幢透出了光线的房屋。记得在几秒以前,周渊易也朝那个方向张望过,却没见着光亮。如果没猜错,一定是那幢房屋的主人听到了山道这边传来的嘈杂声,惊醒后点亮了一盏灯。 第三章 来自废弃碉楼的诅咒 大清早,我和小倩就来到了西川市长途汽车站。 昨天夜里,我查收到那张快递来的银行卡里确实有两万块钱后,很快就接到了一个自称杜瑜眉的女人打来的电话。 杜瑜眉告诉我,她投资在西川市远郊的西陵山脉中接了一块地,座落于一片幽静山谷之中,那里有一所农庄式旅社,旅社外有很值得一看的景色。 只有究竟有什么样值得一看的景色,这位声音很好听的杜小姐却卖了个关子闭口不答,只是说我到了后自然就会知道。她还告诉我,翌日上午九点,她会派车来接我,上车地点定在西川市长途汽车站。 长途站离我住的地方有点远,我纳闷为什么要在那里上车,杜瑜眉温柔地向我解释,除了我之外,她还得接另一个人去那处幽静山谷,而那个人住的地方就离长途站很近。 我有点郁闷,难道杜瑜眉还请了另一位营销策划专家吗?不过这倒也无所谓,反正两万块真金白银已经被随即转入我自己的账户,落袋平安了。景点的营销策划,我以前也没少做过,完全称得上驾轻就熟,于是我立即愉快地答应杜小姐,我一定准时前往。 不过说心里话,我还是有点郁闷,杜瑜眉一定把另一位客人看得比我更重要,所以才会选择离那个人更近的地方上车。 我连夜准备外出的旅行包时,却不小心被表妹小倩发现了,她得知我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去一处待开发的旅游景点,便缠着非要跟着我来不可。我一再跟她说,我是去工作的,但小倩不依不饶地谴责我,“哥,比你小十岁的表妹不幸失恋了唉,你就不可怜可怜她,带她出去旅旅游散散心吗?” “我哪是旅游?是工作啊!再说明天是工作日啊,你不去上班吗?我是看不起翘班躲避工作的人了,特别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我忍不住和她斗起嘴来,尽管我以前从来都没斗赢过这古灵精怪的表妹。 “嘁——告诉你吧,我已经从医院辞职了,再也不是什么白衣天使了!” “什么?!你辞职了?为什么?” “因为——”小倩露出难得的坚毅表情,说,“前两个莫名其妙失踪的男朋友,都是我在医院住院部病房里认识的。我可不想再在病房里认识第三个将来依然会不辞而别抛弃我的男朋友了!” 这句话说得可真够长够拗口的,连听着都觉得有些呼吸不畅。我赶紧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勉强明白了她说的是什么。 说完后,小倩还补充了一句:“既然你有着策划大师的名号,身边却没有一个拎包拿手机的助手,算什么大师风范呀?多丢人!别人看到了会笑话的!表哥,就让我来当你的助手吧。”她声音嗲嗲的,完全让我没法再发火。 好吧,话已至此,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翌日清晨,我只好带着表妹一起出了门,先到她家取了换洗衣物、生活用品、化妆品,然后又来到长途汽车站。小倩担心去了旅游景点,我忙于工作没法陪她,她还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也带上了,甚至还在电脑里又新装了好几部电影。 可这不守信诺的死女娃子,本来昨天夜里答应了为我拎包拿手机,却一出门就把旅行包挂在了我的脖子上。旅行包里有两部笔记本电脑呢,她的和我的,真的很沉啊! 唉,算了,不和她计较了,谁让她是比我小十岁的表妹呢?更何况她的男朋友刚在一礼拜前不辞而别人间蒸发了。如果我再不疼她,还有谁会疼她呢? 在长途站外的停车场,我很快就看到一个举着写有我名字“蓝若海”纸牌的中年男人,这男人长得高高瘦瘦,年近五十,脸很黑,一副温和敦厚的模样,长相没什么特色,估计一走入人群马上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此刻他站在一辆白色的四排座面包车旁,正焦急地四下张望。我猜,他应该就是接送我的司机吧。 我赶紧举起手来,朝着那位司机使劲挥手,还不住叫着:“嘿,我就是蓝若海,我在这里呢!” 司机朝我望了一眼,先是面露喜色,但当他看到我身边的小倩,却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或许那位名叫杜瑜眉的年轻女人,给他说的是只有我一个人来吧。 走到司机面前,我指着小倩,说道:“这是我的助理,安悦倩。” “我是常青谷旅社的管家,李孟辉,你们管我叫老李就行了。”他回答的时候,说话的声音很小,很客气,脸上的困惑表情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许在他看来,所谓营销策划大师,身边有个漂亮的女助理是天经地义的事吧。 从老李的话里,我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要去的农庄式旅社,叫作常青谷旅社。自然,旅社所在的山谷,就叫常青谷,很好听的名字。 第8节 我顺手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正准备坐上去的时候,这位李管家却陡然提高声音的分贝,开口说:“对不起,蓝大师,这个位子已经有人了,请您和您的女助理坐在第二排吧。” 我这才想起,昨夜杜瑜眉打来电话时,说过还有一个人会和我一起去旅社,那个人的住地就在长途站附近,难怪这么快就抢走了副驾驶座这个视野开矿的黄金座位。不过,现在那个人并没在车上,大概是去上厕所了吧。 我拉开后车门,刚探了个脑袋进车厢,就不由得吃了一惊。 在四排座面包车的最后两排,堆满了大大的长宽高均为八十公分的瓦楞纸箱,足有七个之多,其中五个纸箱占据了整个最后一排座椅,另外两个纸箱则占据了第三排座椅的一半。 这应该是另一位客人带来的行李吧。 怎么会有这么多行李?那位杜瑜眉邀请的客人又是何许人也?我不禁心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和小倩进车厢坐在了面包车的第二排座椅上。趁着老李还在车外等待另一位客人,我转头伸手摸了摸身后的瓦楞纸箱,还轻轻推了一下。出乎我的预料,两个纸箱轻飘飘的,轻轻一推之下,竟调了个转,差点跌落到座椅上。 我赶紧坐好,恰在此时,老李拉开车门坐到了方向盘前。与此同时,一个冬天还戴着墨镜剃着光头的年轻男人坐在了副驾驶座上,“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这年轻男人穿着一件宽松得有点夸张的黑色夹克,脖子戴一根黄金项链,小拇指般粗细。他满脸疙瘩,嘴唇以上鼻孔以下的胡子剃的干干净净,下巴的胡子却蓄着,左边耳朵上扎着亮晶晶的耳钉,是两粒,十足一副嘻哈歌手非主流打扮。 我不免有点纳闷,一家正待确定营销方向的农庄式旅社,为什么会请来这么一位非主流青年前去考察呢?这家伙又是何许人也呢? 我正诧异之际,管家老李已指着我,客气地对那光头青年说道:“这位是蓝若海,著名的商业营销策划大师。他身旁那位,是他的女助理,安小姐。”然后又指着光头,对我说:“这位是迪克·韩,美籍华人……” 美籍华人?杜瑜眉请一个美籍华人去常青谷干什么?迪克·韩,应该不是什么营销专家吧。在这个圈子里,我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号人物。 老李还没介绍完,这位美籍华人韩先生便递一张名片给我,上面写着:美国迪克户外运动俱乐部ceo、动力伞运动资深专家——迪克·韩。 户外运动俱乐部ceo? 动力伞?那又是什么玩意儿?这和杜瑜眉的商业开发项目又有什么关系? 韩先生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立刻以一种不屑的语气说道:“动力伞,没听说过吧?那是一种极为时尚张扬的现代户外运动,但却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玩家不仅得有钱有闲,还必须拥有超人的胆量与勇气。” 我身边的小倩丝毫没听出韩先生话中的讥讽意味,却瞪大眼睛没心没肺地问道:“动力伞是什么呀?” 见她眼里都快冒出心形的星星了,我不由暗叹,表妹究竟是什么品位呀?一见到年轻男人就流口水,居然会对一个剃光头戴墨镜的非主流青年满眼桃花。 不过我也太了解表妹了,她恋爱的时候可以不顾一切,轰轰烈烈,如扑火的飞蛾,但抓得愈紧,抛开手时就会愈果断,一旦确信恋爱的感觉消失了,就会抛开一切,去寻找下一个恋爱对象。 大概是见着美女了,韩先生的语调也温和了许多,趁着管家老李发动引擎时,便开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向我和小倩做起了动力伞知识扫盲问答。 说起动力伞,首先得提一下滑翔伞的概念。 滑翔伞自上个世纪70年代在欧洲诞生。一位名叫贝登的法国登山家用方形滑翔伞从阿尔卑斯山山腰起飞,以操纵杆掌握伞翼角度,控制降落伞飞行方向,最终成功在山脚安全落地。从此之后,这项新的运动项目受到了人们的青睐,并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但不管怎么,滑翔伞依然无法改变其只能从高处起飞的事实。 上个世界80年代中期,一群充满了浪漫与幻想的法国滑翔伞爱好者,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为滑翔伞加挂了小型发动机,利用发动机带动螺旋桨,在螺旋桨推力和滑翔伞升力的作用下,实现滞空时间更长的目的,同时还能在平原地区自由起降。 而所谓动力伞运动,就是运动员驾驶动力伞飞行器,在平地完成起飞升空,低空完成规定竞赛的飞行任务,比如踢倒事前设定的标杆、或是绕过标杆、定点降落等。还有更高要求的竞赛任务,则是延时留空、寻找地图、精确时间领航、速度竞赛等。 韩先生这番深入浅出的介绍,基本上令我知道了动力伞是一项什么样的运动。 而且我也猜出了为什么杜瑜眉会邀请韩先生去常青谷,她应该是想让韩先生看看,常青谷是否适合举办动力伞动力伞运动比赛,甚至是否能够成为动力伞运动基地。 我不由得回头看了看后面两排椅子上摆着的,那六个长宽高均为八十公分的瓦楞纸箱,问道:“韩先生,这些纸箱就是动力伞运动的必需设备?看上去蛮多的呀!” “叫我迪克就行了,别叫我韩先生,听上去让人觉得不自在了。过去我在美国的时候,人人都管我叫迪克!”他像西方人一样耸耸肩膀,然后说,“没错,动力伞听上去似乎很危险,毕竟是翱翔在空中的运动项目嘛,充满着许多未可知的危险。但是,只要做好设备上的充分准备,其实还是很安全的。这些纸箱里,除了动力伞和发动机之外,还有头盔、飞行服、高度表、防寒手套、备份伞、卫星定位仪、吊带、防滑登山鞋……” “好像看起来这些纸箱也不是很沉嘛。” “那当然,像我这样的资深人士,玩的动力伞,骨架都是用航天材料钛合金制成的,结实耐用又轻便,便于携带……这些设备,都是我在美国特别订制的,花了不少钱。当然啰,对于我来说,只要好玩,钱不是问题!”他的声音陡然升高。迪克还想继续说下去,小倩却打断问道:“迪克,虽然听上去动力伞比想象中更安全,但是我以前玩动力伞时,受过伤吗?” “当然受过伤!哪个玩动力伞的人没受过伤?哈哈,不过在我们圈子里一直流行着一句名言:伤痕,是男人汉的勋章!” “哇!真是太厉害了!”小倩赞了起来。 我却有些哭笑不得。刚才迪克的那句“伤痕”与“勋章”的名言,明明是经典卡通片圣斗士星矢里的台词嘛。当然,这部卡通片也只有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还对此印象深刻,天知道迪克是从哪里听说这句话的。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四排座面包车里的气氛也变得很是和谐了,毕竟大家找到了一个可以深入交流的轻松话题。特别是小倩,不时问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低智商问题,令迪克始终保持着一种骄傲的笑容。 驶出长途站停车场后,老李一直将车行驶得很平稳,速度不快不慢。大约十分钟后,我们所乘坐的面包车来到了城区与郊区的分界处。这片区域的交通管理向来有些混乱,到处都是规划得欠缺合理的红绿灯与人形横道,所以老李也将车速降低了许多,不时停车等待红灯完毕。 就在我们走到分界处最后一盏红灯前,右手侧是一处停车场,眼看再过四十五秒就能进入畅通的地界,突然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 红灯刚转为黄灯,再过三秒就会变成绿灯,老李紧踩刹车轰了一脚油门,正准备起步,一个人猛然冲到了我们的面包车侧面,一把拉开了后车门,钻进车内,他一进来,就歇斯底里地大声喊道:“快开车!快开车!救命!救命!有人在追杀我!救救我,我可以给钱!”他一边说,还顺势抛出了一把百元大钞。 刹那间,车内纷飞着花花绿绿的钞票,而我和小倩,迪克,老李则目瞪口呆,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这是个肤色白皙的男人,年约三十,头发很干净,脸上似有晒伤后脱皮未愈的痕迹。他肩膀斜背着一台尼康新款单反相机,背后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包,正神情紧张地望着车外。 我循着他的目光向右侧车窗外望去,见到几个身着黑色西装眼神凶悍的男人正站在停车场四顾张望着,而闯入车内的陌生白皙男人则不住地发着抖。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迪克坐在副驾驶座上,使劲拍了一把老李的大腿,高声叫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开车呀!”这突然而来的刺激,显然令他的肾上腺素过度分泌了。 老李也如梦方醒,赶紧松开刹车,轰了一脚油门,面包车如离弦之箭一般,冲过了红绿灯。抛开了那几个凶悍男人之后,陌生男人才停止了颤抖,脸上也稍稍恢复了些许血色。我又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揣测着他的身份。 冲出几个街区,老李停下车,回头对这位陌生闯入者冷冷说道:“好了,你已经安全了,可以下车了。” 这个男人浑身立刻颤抖了起来,脸色再次变得煞白一片,面颊上那脱皮未愈的痕迹也越发明显,脸上还渗出细细密密的冷汗。他看看车窗外,恐惧地恳求道:“别让我一个人下车……那些人神通广大,只手遮天,不管我逃到哪里,都会被他们抓住的……你们要去哪里?可以带上我吗?” 老李愣了愣。立刻坚决地说:“不行,我们正在进行一项机密的商业行动,事关重大,决不可能带你一起去!” 哈,我不禁暗笑。一个小小的旅社,又能算什么机密商业行动?不过想一想,也觉得老李说得有一定道理,毕竟谁的钱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说不定这个“常青谷开发计划”已经让杜瑜眉投入了所以资金,她把这个项目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粗心会有竞争者从中作梗也是正常的想法。 但是在死人面包车的这个陌生人,看上去怎么都与商业间谍挂不上号。 非主流青年迪克却对陌生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用夸张的语气问:“你干了什么?为什么会有人追杀你呀?” 陌生人的嘴唇努了努,吞吞吐吐地答道:“我叫霍格……我是自由摄影师,以拍摄各种图片出售给报纸杂志为生……前段时间,我拍到了一些令人颇感意外的照片……照片一旦公布,会有人从中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损失额估计上亿……那些人为了避免受损,就必须阻止照片公开……所以……” “什么照片呀?会有这么大的威力?”小倩好奇地插口问道。 第9节 霍格顿时沉默不语,将视线转向车窗外。 我赶紧打断小倩的话,有些事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好奇心会杀死猫的。霍格之所以沉默,就是为了不把我们也牵涉进未知的漩涡。从这一点上,我还是蛮欣赏他的做法。 比起小倩,迪克显然聪明多了,他根本就没打算问这样的问题。 但老李却依然冷酷地说到:“霍先生,你发生了什么事,与我们无关。请您下车吧,否则我会报警,让警察请您下车!” “求求你,让我跟你们一起走吧……” 霍格苦苦求饶,但老李丝毫不为所动,眼中闪烁着冷酷的光芒。 我有些看不过眼了,对老李说:“让他跟我们一起去常青谷又有什么关系?大不了他以旅客身份住进常青谷旅社里,反正你们的旅社迟早也要投入使用后,先让霍先生作为试营业的服务对象,也没啥关系嘛。” 老李却厉声反驳道:“旅社现在还没试营业,也不具备接待客人的条件。而且,蓝先生,您和迪克先生是我们杜老板花重金请来工作的,你们既然已经收了钱,就相当于与我们签订了工作合同,有义务跟我去常青谷。所以,蓝先生,您没有资格对我拒绝霍先生的决定指手画脚!” 他的话真令我气愤,我恨不得马上摸出两万块钱掷到他脸上,再吐一口唾沫,狠狠说一声“老子不干了行不行?”。但两万块钱啊,那是真金白银,我可舍不得,所以只好灰溜溜地不再答话。 而这时,非主流青年迪克却阴测测地冷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小倩问。 迪克瞧了瞧霍格斜背着的单反相机,问:“霍先生,你是自由摄影师?” 霍格点点头。 “这么说,你的摄影技术一定非常棒了?” “那当然,我抓拍的照片,拿过多次最佳新闻摄影奖的。摄影技术倒在其次,但我拍的照片构图相当好,有创意。创意,才是图片的灵魂!” “那你是否擅长拍摄体育方面的照片?” “还算可以吧……” 迪克笑了,这次是爽朗的笑。 “霍先生,我是美国独资迪克户外运动俱乐部的ceo迪克·韩。现在我正式邀请您加入我的公司,成为我的专属摄影师。这次我去常青谷考察当地能否成为动力伞基地,请您带着您的相机,和我一同前往,为我拍下动力伞翱翔蓝天的精彩瞬间。” 说完后,迪克偏过头,狡黠地对老李说:“现在霍先生已经是我的专职摄影师了,你可以让他跟我一起去常青谷了吧?” “这个……这个……” 我这才明白迪克的用意,哈哈,他可够狡猾的,我也不由得对他生出了些许好感。 见老李还在犹豫,迪克又笑嘻嘻地说道:“怎么?蓝大师可以带他的漂亮女助理一起去,我就不能带我的专属摄影师一起去了吗?你准备搞性别歧视吗?我可是美国公民哦,如果必要的话,我会通过美国大使馆向你们当地工商部门提出抗议!” 尽管谁都知道迪克是在以戏谑的方式虚张声势,但也让老李彻底没了辄,他只好摊开手,无奈地说:“好吧,好吧!我听你们的,就让霍先生一起去常青谷吧。” 面包车在一个小时候驶入了西陵山区。 西陵山,是西川市东北部与邻市交界处的一座山脉,是七千万年前因地球板块运动而造就的“背斜”山岭,海拔较高。据说在远古时期还遍布活跃的火山群,当然,现在那里已经没有活火山了。 我以前也去过几趟西陵山,记得上次去的时候是夏天,上了山巅的一处道观,居高临下鸟瞰四方,目所能及之处全是缭绕的白云,似雾非雾,似烟非烟,磅礴郁积,气象万千。道观外古木参天,翠竹成林,遍植奇花异草,花开时节姹紫嫣红一片。就算山下酷暑难当,山上也是凉风习习,令人流连忘返。我最喜欢的,就算光着脚丫在西陵山深处的小溪边,搬开石头捉螃蟹,然后把捉到的螃蟹送到附近的农家乐,做成一锅香喷喷的油炸蟹。 但现在已是十一月了,小溪里早没螃蟹了。我因为从未在冬天去过西陵山,因为上面到了冬天实在太冷。别说人迹罕至的山峰上整个冬天都积着雪,连有人影的地方,道观里的道士也会跑下山避寒,就更别说游客了。 所以我很纳闷,为什么那位杜瑜眉女士会选择在这个时机,邀请我和迪克造访常青谷呢?就算需要提前规划,也没必要在这初冬的时节上山吧? 不过,从常青谷这个名字来看,顾名思义,莫非那山谷真是一处冬暖夏凉的所在,一年四季都花开不败?如果真是这样,只要交通方便,倒也有可能成为一处吸引都市游客的热门景点。毕竟到了冬天,能找到这样一个既能休闲又能避寒的地方,是可遇不可求的。当然,如果常青谷还有几眼温泉,那就更好了。 面包车沿着盘山公路国道攀援而上,我已经能够看到车窗外极远处山巅上的皑皑白雪。但还好,这条通往邻市的国道,海拔还不算高,加上又只是初冬,雪没下到这里来,但路旁两侧的树木也几乎落尽了叶片,只剩光秃秃的树干。 一路上,老李沉默不语,他似乎因为霍格的加入,心情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霍格也不怎么说话,大概他还没从逃亡的惊悸中解脱出来吧,他只是一直竖着耳朵,倾听着小倩和迪克的聊天。 小倩一直在与迪克聊天,但迪克的态度始终有些狂傲,言及必谈“我在美国时怎么怎么,我在美国时如何如何”,令我大倒胃口,最后干脆闭上眼睛养起了神。 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觉得车身重重颠簸了一下,差点让我从座位上跌了下来。睁开眼睛一看,却看到面包车已经驶下了通往邻市的国道,转入一条由碎石子铺就的小路中。 小路两旁也全是粗粗细细的光秃秃的树干,尽管叶片都已落尽,但远远近近密密麻麻的树干,依旧遮蔽了视线,无法看到更远的地方。这些树干都相当高,所以大部分的日光都被挡住了,通往森林深处的小路,显得阴晦暗淡。只容一辆车前行的狭窄小路,路况相当糟糕,碎石子不时从面包车的轮胎下飞迸而出,砸在路边的树干上,形成一个个缓缓渗出树液的小坑。 我不禁紧蹙眉头,心凉了半截,暗暗对自己说:“旅游区的一大命门就是交通问题。这样的小路,与机耕道根本没太大区别,又如何吸引外来的自驾游旅客呢?” 于是我抬头问老李:“还有多久能够到达常青谷?” “还有一小时。” “全是这样的碎石子铺成的小路吗?” “是的。就这条路,也是杜老板花钱请附近乡民来修整的。” 我不由得摇头叹了口气。难怪当初老李如此执意反对霍格加入,就是担心霍格是否商业间谍。修这条路,而且还是长达一小时车程的小路,尽管如此简陋,也起码会耗费接近百万的资金。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想必让杜老板当时下决定时吐了不少血。 这条路窄得只能容纳一辆车通行,一旦遇到双向汇车,就必须让一辆车停在路基下,另一辆车减速缓慢通过。所以说即使杜瑜眉花了这么多钱,却不一定能够达到理想的效果。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杜瑜眉会花钱买下常青谷的开发权。当然,这是我比较悲观的想法,如果换作乐观的想法,也可以理解为,即使要花那么多钱修建简易道路,杜瑜眉也愿意买下常青谷修建旅社,足以见得常青谷有着超出想象的诱惑与吸引力。 但愿如此吧,我默默合十祈祷。 这条小路在前五十分钟,一直是沿山势上行的。但到了最后十分钟,却突然急转直下,沿一条斜度坡陡的弯曲坡道向下而行,很是险要。好在一路上我们都没遇到交汇的其他车辆,所以还不需要停车让路。 老李将车速控制得很慢,一直凝视前方,生怕出一点问题。 车内的乘客们也发现路程的险峻,纷纷沉默不语,死死抓紧座位旁的扶手,不敢动弹,担心稍一动弹就会影响车辆的平衡。还好是白天,如果换作夜晚,我真是无法想象如何才能安全驾驶汽车在这条险要的山路上行驶。如果不出意外,我猜交通管理部门会要求这条道路严禁夜晚行车。 这在旅游规划上,也是个命门所在。如果景区有游客突发重病,必须夜晚送医院救治,那么这条路就会成为阻碍送医的关卡。 所幸老李驾驶技术出众,经过十分钟有惊无险的惊魂记之后,四排座面包车停在了一块很小的平地上,前面,则没路了。然后,老李回过头来,对我们说:“这里就是谷口了,前面没路,只能靠步行才能走到旅社去。” 我咽了一口唾沫,心执怨念地暗想,居然还要步行?看来这常青谷开发计划必定死路一条了。 还好,老李旋即告诉我们,只需沿石板铺成的台阶下行十分钟,就可以下到谷底。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在山谷之上的半山腰,这里恰好有个豁口,站在平台一般的空地上,可以由上至下鸟瞰到常青谷的全貌。 第10节 我立刻下了车,凛冽的山风顿时让我打了个寒颤。看看表,现在是中午十二点,虽然天空中挂着淡红色的冬日,但我一丁点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 但当我走到平台的边缘,在山势自然生成的豁口前,放眼向下望去的时候,却禁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 我看到在四面环山的山谷之中,是一片绿油油的颜色。 那是一种彰显着生命蓬勃力量的翠绿,布满整个谷底,真不愧“常青谷”这个谷名!在翠绿环绕之中,有一座带尖顶的呈t字型的两层建筑物,那应该就是常青谷旅社吧。我不禁觉得很是纳闷,为什么在隆冬季节,却能看到如此令人心旷神怡的青翠绿色? 小倩也发出一连串赞叹。 自由摄影师霍格取出单反相机,取下镜头盖,加上广角镜,开始连续按动快门,拍下一张张照片。 霍格调出刚拍好的照片,放大后,凑到眼前仔细地打量着,然后发出了一声惊叹:“美,真是太美了!我在这里一定能拍摄出伟大的作品!” 至于非主流青年兼户外运动俱乐部ceo迪克·韩,这家伙则站在平台边缘,不断以手指长度测算着方位,还拿出风向标与风速仪,记录着山风的状况——他正在考虑这平台上的豁口能否成为动力伞基地的起飞处呢! 老李站在一旁得意自豪地微笑着,他似乎早已预料到我们会做出这样的反应。 过了一会儿,等我们重新聚集在一起,老李一边领着我们从平台旁的一条石板小路向下走,一边开始谈起了常青谷的状况。 “这里为什么会四季如春呢?那是因为谷底有温泉,地热丰富,地表温度四季都保持着接近春季的恒定数值。山谷占地约二十公顷,我们杜老板已经买下了五十年经营开发权,后续投入当然就是拓宽通往这里的简易道路,但因为修路需要伐木,得打报告给林业部门,得耐心等候回复。所以现在还只是暂时将原来一条当地的土路铺上碎石子,将就用一用罢了。” 原来如此,看来只要林业部门同意了杜瑜眉的伐木报告,这处农庄式旅社还是大有可为的。我的情绪也不由得振奋了起来。 “我们在旅社旁种植了一大片玉米田,呵呵,都是不同月份种植的,分别能在不同的月份得到收获。以后游客入住后,随时都可以吃到当天刚摘下的新鲜玉米。玉米品种是从西双版纳引进的小个糯苞谷,又香又甜。我们还修了一个很大的花房,里面栽培了各种名贵花木。谷底的土壤,大部分是由远古火山灰堆积而成,营养丰富,花房里的花木培植成活后,移到山谷里,均能继续生长。假以时日,常青谷将会成为一处天然名贵植物园。只要路一修好,游客肯定会纷沓而至,如果迪克先生愿意将这里作为你们俱乐部的动力伞运动基地,那么你们的动力伞表演绝对能够成为常青谷吸引游客的一大卖点。” 老李展望着美好的未来,迪克不住颌首,表示同意。 迪克把七个纸箱留在了面包车里,让老李锁好了车门——如果觉得常青谷适合进行动力伞运动,他将进行一次空中飞行尝试,这处平台恰是最好的起飞地点,所以暂且将设备留在此处,免得搬上搬下。 霍格在下山的路上,一直摆弄着他的宝贝相机,朝前后左右各个角度拍摄着照片。 当我们下行了大约五分钟的时候,霍格突然凝视着刚拍的一张照片,放大后,发出一声惊呼:“呀!那里有幢楼!” 我凑到他面前,看到数码相机的液晶屏上,果然出现了一座掩映在绿树中的三层建筑物。 这是一幢小楼,呈半圆形,就像一座圆形谷仓被剖成了两爿,紧紧贴着与谷口平台差不多高的一面山壁上。小楼很破败了,墙面千疮百孔,原本红色的墙砖的颜色也几乎脱落殆尽,只剩一片肮脏的暗红。有点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小楼一楼没有一扇窗户,只在二楼、三楼有窗户。 “哦,那是碉楼,以前这里的山民修建的。”老李走过来瞄了一眼相机液晶屏,满不在乎地解释道。 “碉楼?”小倩好奇地问。 我也听说过碉楼的说法,据说那是山民为了防匪、防涝,以及自身居住而修建的坚固堡垒式建筑。但具体情况如何,却知之甚少,这也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碉楼呢。 老李也向我们详细介绍道:“嗯,碉楼。以前西陵山脉的深处闹过土匪,常青谷这样的好地方,自然是土匪的觊觎之处。山民为了防范土匪,就倚靠山壁修建了只有唯一入口的筒子式砖楼,墙体以碎石子混合黄胶泥砌成。你们注意,碉楼的一楼是不设窗户的,只在楼上留很小的窗户。而楼上的窗户,也不是真正的窗户,而是射击孔,用来向土匪射击。考虑到土匪可能从各个方向进攻碉楼,为了防止出现射击死角,所以倚山壁而建的碉楼都修建成了半圆形,每个角度都有射击孔。你们现在看到的这幢碉楼,大约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据说还进了文物部门的保护目录。” 原来如此。这种半圆形碉楼,我过去在杂志报纸上也看到过介绍,在西陵山区里应该有不少这样的碉楼。 “那么,以后路修好了,碉楼也能成为一个景点吗?” 老李摇摇头,说:“碉楼早就年久失修,成为危楼了。如果修葺,必须得到文物部门的许可,而且还得按旧貌复原。就算有游客去游览,从投入产出来看,也是得不偿失的——造旧,比翻新花的钱多得多了!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么一桩平平常常的碉楼,就专门另收门票吧?呵呵,收门票的话,估计也没几个游客去游览了。” “可是……如果不修复,万一有游客看到碉楼觉得好奇,擅自跑去玩,在楼内出了意外,那可就糟了。” “没错,本来从半山腰平台到碉楼也有一条土路的,但为了防止有人擅自去碉楼玩耍发生意外,我们把土路截断了。另外,杜老板还派人用砖头堵死了碉楼的大门,甚至还用砖头把楼上所有的窗户都封死了。” “文物部门不来管你们堵门封窗吗?”小倩又好奇地问道,她真是满脑子的“十万个为什么”。 老李笑了笑,说:“杜老板没请修路的施工队去堵门窗,而是找另外的人花钱请附近山民来堵的。日后文物部门发现了,一路追查过来,也查不到我们杜老板身上——哈哈,事实上这里实在太偏远了,文物部门根本从来就没人来视察,根本不可能有人知道门窗被堵死了。” “哈哈!你们的杜老板真是太聪明了!”小倩由衷地叫了起来。 昨天接到杜瑜眉电话时,我听到一个清脆如银铃般的嗓音,原本以为她会是个容貌靓丽的年轻女人,还期望着能否凭借我自身的魅力,在远离城市的幽谷中寻得一段艳遇。但在旅社外的玉米田旁,当我见到传说中的杜老板时,不由大失所望。 杜瑜眉,从相貌看,大概三十七八岁,长得平淡无奇,眼神时常无意流露出岁月所造就的沧桑感。她用一根黄色发带将长发全束到了脑后,因此额头显得有点高。她的嘴角还有一颗很醒目的媒婆痣,这颗痣让我看到她时,总觉得有点滑稽的感觉。 不过,我还是看得出,杜瑜眉身穿的职业套装绝对是一线时尚品牌,全身上下的打扮应该不会低于万元。 我们在旅社外见面时,我就显得狼狈多了。没想到谷底竟然比谷外温暖了那么多,穿越玉米田时,脚踏在松软的泥土上,能依稀感受到从地底深处传来的阵阵热气。我脱掉羊驼毛休闲西装,挽在臂弯,里面还穿着一件厚毛衣。才走十分钟下坡路,但背心已经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液,将保暖内衣完全浸润湿透,披在肩后的长发也湿得纠缠在了一起。 其他几人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只有老李早有准备,他穿了两件薄毛衣,脱去一件恰好合适。 杜瑜眉不禁莞尔,她转过头,朝t字型的砖墙旅社做了个手势,一个老态龙钟、腰弯得像虾子一般的老太太走出了旅社。她手里拎着两个纸袋,走到我们面前后,把纸袋分别给了我和迪克。打开纸袋,里面是一件薄薄的毛衣,连商标都还没剪。 真是考虑得太周到了。 大概是因为没预料到小倩和霍格的到来,纸袋没有他俩的份。但老太太只是瞄了一眼小倩和霍格的身材,便转身向旅社走了进去。 杜瑜眉眼角含笑地说道:“这位老太太,是旅社的厨师,黄阿婆。旅社早就考虑到游客无法预知常青谷里会如此温暖如春,所以准备了各种型号的薄毛衣。呵呵,黄阿婆瞄了一眼这两位朋友的身材,就已经知道应该取哪件毛衣了。”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清脆如银铃一般。 小倩轻声在我耳边嘀咕道:“耶,杜姐的嗓音是娃娃音哦,像林志玲一样。” 我也不由得笑了起来,半老徐娘,还娃娃音,真是让人觉得有些好笑。 尽管常青谷我还是第一次来,但这里已经给了我一次又一次意想不到的“惊喜”。 我向杜瑜眉介绍了小倩与霍格的身份,当然,介绍霍格身份时,说的是迪克的专属摄影师,杜瑜眉将我们请入旅社中,旅社有着西洋庭院的漂亮前庭,前庭外是一条小径,小径两侧种着两排青翠欲滴的低矮松柏,脚下则铺着碎圆石和银白色的细沙。 刚走入玄关,黄阿婆就送来了两件未拆包装的薄毛衣,递给小倩与霍格。 不过,我发现这位慈眉善目的黄阿婆两次送来薄毛衣的时候,始终一言不发,但或许是她老人家天生沉默寡言吧,我也未多加理会。 霍格倒是很敬业,自从进入常青谷中,他便端着相机不停拍着照,大部分照片,他都以迪克为主角,当然也为我和小倩拍下了不少照片,就连杜瑜眉和老李、黄阿婆也成为了他的拍摄目标,虽然不知道迪克究竟会不会给他工资,但或许他真的把摄影当做了自己的生命,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能让生命停顿。 时候已经不早了,正是正午时分。 杜瑜眉为我们分配房间,每个人都在旅社二楼得到了一间客房。客房装修得很朴素,单人床、写字台、衣帽间、单独卫生间,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我和小倩的房间门挨着门,迪克和霍格则住在我们对面的客房里。 杜瑜眉提醒我们,餐厅在旅社一楼,十二点半的时候,她将为我们举行接风午宴。 第11节 但迪克却婉拒了用餐的邀请,他把随身携带的背包扔在客房里,便摸出几个面包,独自一人出门去观察常青谷谷底的地形——他准备下午就进行一次动力伞飞行。迪克有着很西方化的思维,毕竟收了杜老板的钱,他就得以工作为上,替杜老板把事做好。 我在客房里换了一件薄型内衣,套上黄阿婆送来的薄毛衣,果然很合身。我正准备敲门把隔壁的小倩叫出来一同去餐厅,却忽然听到有人敲门。 敲门的人是霍格,他斜背着单反相机,很难为情地问我:“蓝先生,您应该带了笔记本电脑到这里来吧?可以借用一下吗?我想把今天拍到的照片输入电脑里放大再看一看。” “嗯,没问题!”我转身从旅行包里取出一台小巧的粉红色笔记本电话,递给了霍格。这台电脑是小倩带来的,本来她以为这次到常青谷来她会很无聊,所以拷了很多电影放在电脑里。至于我的笔记本电脑,因为里面有太多商业资料,所以我并没有借给霍格。 霍格接过电脑,说了声谢谢后,又说:“我大概会晚几分钟去餐厅,麻烦您给杜老板说一声,吃饭不用等我。” 呵,过一会儿杜瑜眉一定会很郁闷,本来她就没想到来这里的人会比预想多两人,一定让黄阿婆多做了几个菜,但却想不到最后来餐厅却依然只有两人。 几分钟后,我与小倩准时于十二点半来到了餐厅里。 餐厅并不大,只有四张圆桌,被屏风分别隔开。 其中一张圆桌上,已经摆满了精致菜肴。黄阿婆的手艺真是不错,色香味俱全。各式菜肴均是由常青谷里就地取材而烹饪出来的。附近溪水里捞出的肥鱼,清蒸后浇上一层柠檬汁,再配以香草点缀。烟熏腊肉更是切得薄薄的,纸片一般,与青红椒和蒜苗混炒。还有绿油油的凉拌野菜,当地土鸡熬成的靓汤,野生番茄做成的番茄炒土鸡蛋。整个餐厅都漂浮着一股令人垂涎欲滴的浓重香味。 圆桌旁,坐着三个人,是杜瑜眉、老李和黄阿婆。 看来旅社里的人都已经坐在这里等我们了。 我告诉杜瑜眉,霍格或许要晚一点,吃饭不用等他。但杜瑜眉却笑了笑,答道:“我们还是等等他吧,反正我们还得等玉儿呢。” “玉儿?她是谁?”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呢。 老李解释:“玉儿是常青谷里的农艺师,负责在花房里培植各种名贵花木。呵呵,她出生在距常青谷约有三里地的一座山里,虽然从未学过农艺与苗木栽培,但毕竟是山里长大的女孩,天生就知道各种花木的习性,她才来常青谷一个月,但我们每个人都很欣赏她的工作。” “哦,原来是位花房姑娘呀!”我不禁轻声哼唱起那首著名的歌曲。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赞扬。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忘记了方向。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你不知不觉已和花儿一样。 刚唱到一半,我就听到餐厅入口处传来“噼里啪啦”的掌声。回过头去,我看到一个肤色白皙,穿着运动套头衫的女孩正笑盈盈地走入了餐厅中。 “她就是玉儿。”杜瑜眉笑着介绍道。 玉儿大概只有二十出头,她将长发梳成两根粗粗的麻花辫,垂落在两边肩下,看上去与小倩年龄相仿,也很漂亮,不过,小倩是那种带有都市时尚的漂亮,而玉儿则带有一种极淳朴的美,仿佛山谷中的一朵野兰花般,未沾染上任何来自外界的污染。 玉儿朝我点点头,说:“你就是蓝大师吧?您刚才唱的歌可真好听!” 我故意调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是蓝大师?说不定我是迪克·韩呢!” 我知道,之前玉儿应该听说只有两位客人会光临此处,我得和这个可爱女孩开开玩笑,让她做一次判断题。 玉儿却撇撇嘴,说:“别骗我了,刚才我在花房外见到了那个戴金项链的光头。他才是迪克呢。” 餐厅里的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显得有些尴尬,赶紧岔开话题,问玉儿:“你在花房外见到迪克了?他在干嘛?” “他在常青谷里四处闲逛,与我闲聊了几句后,但沿着去谷口的石台阶上行,大概现在已经快到谷口了吧。不过,我不太喜欢他,他说话的语气太骄傲,太喜欢吹牛。” “哈哈,你也看出来他骄傲了?”我故意提高了嗓音,想让一路上满眼桃花的小倩也了解一下旁人眼中的迪克是个什么模样。 “嘁——”小倩却不满地反驳,“人家不叫骄傲,那是个性的张扬。” 我又忍不住打击她的积极性,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得相信我,毕竟,我比你大十岁,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 “嗯,那只能说明,你口味太重,爱吃盐。”说起斗嘴,从小到大,我还从没占到过小倩的便宜呢。 我只好加了一句:“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多!”看她怎么反驳。 小倩为了反驳我这句话,开始绞尽脑汁,但怎么都想不出合适的话语。而这时,餐厅入口传来了一个声音:“那只能说明,你已经无路可走了。” 说话的人,是斜挎单反相机的摄影师霍格。看来他已经输入完了相机里的照片。 餐厅里又爆发出一阵善意的嘲笑声,霍格连忙笑着对我说:“蓝大师别生气,我只是开个玩笑罢了。” 我赶紧摆摆手,说:“没事,我没生气。” 而小倩则竖起大拇指,对霍格说:“霍摄影师真是厉害,接得太妙了,一句话就把我表哥说服了。” 啊哦,小倩一下子就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她表哥了。我不禁有点汗颜,担心杜瑜眉会不会认为我是带表妹来常青谷里混吃混住了? 但杜瑜眉似乎并不介意,只是招呼霍格赶快入座。 霍格也不客气,径直走到表妹小倩身旁的空位坐下,而花房姑娘玉儿则坐在了我身旁。 大概是因为喝了一点酒,原本一直显得有些心事重重的霍格,在接风宴上竟不时妙语如珠,引来阵阵笑声,令酒席上的气氛很是活跃。 而表妹小倩似乎也忘记迪克,转而将目光投向了这位曾惹来黑道追杀的自由摄影师,两人不断将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偶尔还会露出只有他俩才能懂得意思的会心微笑。 我再次注意到,那位黄阿婆在整个用餐过程中,始终一言不发,自顾埋头吃饭,真是奇怪,难道她是哑巴吗? 玉儿似乎看出了我对黄阿婆的注意,低声在我耳边说:“黄阿婆是聋哑人,既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别人说什么,杜姐一直都是用手语与黄阿婆交流的。” 原来如此。 聋哑人能做出这么一桌好吃的饭菜,显然下过很多苦心,我不禁有些默然。 第12节 接风宴大约持续了四十多分钟,临到结束时,趁着霍格去洗手间,我侧过身问表妹:“你和摄影师聊什么呢?聊得这么投机。” 表妹眨了眨眼睛,答道:“你一定猜不到,我们在聊电影。哈,是聊欧美血腥恐怖片!” 真是有病,他们居然在吃饭的时候聊那些血肉模糊的恐怖片?真是倒胃口。 嘿,我还真没想到霍格居然也是血腥电影的爱好者,正合表妹的胃口。 表妹又低声说:“我在车上和迪克也聊过电影,没想到那家伙居然只喜欢看卡通片,真是没品位。还是这位摄影师,有内涵多了。” 呃,喜欢看血腥恐怖片就叫有内涵?那么,我也很有内涵啊。 我忍不住将头偏到一边,问玉儿:“你喜欢看电影吗?” 玉儿点了点头,说:“喜欢,我最喜欢看卡通片了。” 我顿时感觉额头滑下几根黑线,但我还是应道:“其实,我也很喜欢看卡通片呢!” 看来我和玉儿都会被小倩归类为没品位的一类人中。 不过,从现在的情况看,表妹已经从前男友失踪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而且她也已经不再对那位非主流青年迪克感兴趣了,她把兴趣完全转移到了这位自由摄影师霍格的身上。 黄阿婆的手艺真是太好了,圆桌上的菜肴基本上被一扫而空。我们结束酒席后,准备各自回客房睡午觉,当餐厅里众人都不再喧哗的时候,我们同时听到窗外传来了异响。 那是一种“嗡嗡嗡”的声音,仿佛从空中传来一般,有点像马达轰鸣。 “啊!一定是迪克在玩动力伞!”小倩大声叫了起来。 我们一起移步来到餐厅窗边,探出脑袋向空中望去。 天空中,漂浮着一朵展开的天蓝色滑翔伞翼。伞翼下方,拉拽着操纵绳的,正是戴着头盔脚蹬登山鞋的迪克·韩。他戴了一副足足遮盖了半张脸的护目镜,我们看不到他任何表情。伞翼在空中时而随风盘旋,时而又扶摇直上,迪克看上去很是潇洒。 小倩与玉儿不停发出惊叹,霍格也取出单反相机,冲出餐厅,先上楼取下了他的背包,然后在旅社外寻找合适角度,对着天空拍摄着镜头。他一会儿站在旅社外的小径上,一会儿仰躺在地面上,捕捉着空中的画面,还不时从背包里取出其他镜头,长焦、短焦、广角,更换后继续拍摄着照片。 迪克驾驶动力伞,在山谷中翱翔着,掠过旅社上空,又掠过玉米田,还不时在玉米田另一端的上方停留——玉儿告诉我,那里就是花房所在的位置。当他掠过我们头顶的时候,还故意抬起双腿,挥舞着胳膊,向霍格的镜头方向打着招呼。 “真不错呀!迪克确实有一套!”我身后传来了杜瑜眉的声音,她凝视着空中的滑翔伞,喃喃说道,“我请迪克来这里考察,果然没请错。” 她的话音刚落,奇怪的事发生了。 空中的滑翔伞翼突然开始疾速下坠,呈四十五度向旅社方向直撞过来。我们同时发出了惊呼,但当动力伞就要撞到旅社砖墙时,又随着气流上升,掠过了屋顶。 “是这小子故意这么干的吧?”老李有点生气地说道。 但我却始终感觉动力伞上升的速度非常勉强,只差一点点,迪克的双足就撞到旅社房顶了。如果真是迪克故意为之,那他的胆子也太大了。如果是因为技术欠缺而造成的,那他差点又为自己的身体添加了一枚男子汉的勋章。 再抬头向天空望去,我看到动力伞再次疾速降落,迪克悬在空中的双足正慌乱地摇晃着,仿佛垂死挣扎一般。 糟糕!莫非出了什么意外? 不等我多想,只听“唰”的一声,动力伞一头栽进了旅社外的玉米田里,一片玉米杆应声倒下。 这就是资深动力伞专家在常青谷里的首秀?我差点快要幸灾乐祸地捧腹大笑了。 呆在旅社餐厅里的人,除了又聋又哑的黄阿婆之外,其他人全都大惊小呼地冲出旅社,向玉米田狂奔而去。 其实我也不是太担心迪克的安全,毕竟动力伞有着很大的伞翼,即使是疾速降落,也是相对而言,下落速度始终有限,更何况还有玉米杆缓冲,他应该不会受伤。 但迪克首演失败,作为一路上看他不顺眼的我,现在去凑热闹看看他出洋相,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一件事呀。 哈哈,我的心理真是阴暗! 迪克降落的地点就在玉米田边缘。我与霍格最先赶到迪克身边,看到滑翔伞翼平铺在一片玉米杆上,迪克身上似乎没有任何伤痕,但他却躺在玉米地里一动不动。护目镜已经取下了,他瞪大眼睛,眼神迷茫,脸色也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仿佛冷藏过的尸体一般。 “怎么了?”我分开玉米杆走过去,弯下腰毫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脸颊,力度还用得不轻。 迪克却像没感觉到我的拍打一般,只是两眼空洞地望着我身后的天空。几秒后,他才恢复了神智,紧接着他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栗,眼神中也充满了恐惧。 他蓦地扭过头,伸出手臂,指着玉米田深处,语无伦次歇斯底里地大声叫道:“玉米田里有具尸体……真的!一具尸体!好恐怖!如果不是我在空中翱翔,从山谷谷底的平地望去,根本就不可能看到!”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胆子很大的人,虽然无法分辨迪克说的是真话,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开一个不好笑的玩笑,可我还是没有胆量钻入茂密的玉米田里一探真伪。 霍格就不一样了。他是自由摄影师,据他说,他曾经抓拍过很多车祸现场,还在大地震后亲赴灾区做志愿者,见过无数死状惨烈的尸体。所以听了迪克的话,他立刻端着相机分开玉米杆,迈步向迪克所指的方向钻了进去。 他的身影消失在青纱帐中,我只能听到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那是他分开玉米杆时发出的声音。片刻之后,一切静谧了,应该是霍格找到那具尸体的所在之处了吧。 约莫十分钟后,霍格钻出了玉米地。他眼神阴郁,脸色非常难看,本来就很白皙的一张脸,变得更加苍白了。 霍格走到我身边,默然无声地把相机递给了我。 我将视线落在了相机的液晶屏上,立刻看到一张惨不忍睹的照片。 那是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横躺在玉米地的中央。很显然,那是一具尸体,因为喉咙处有一处赫然的血洞,应该是被利刃割断的。但这还不算触目惊心,真正令人无法呼吸的,是尸体的胸口,被剖开了一条长长的裂口,露出里面血红的腹腔。 又向后翻了一张照片,竟是尸体腹腔处的特写。一股难忍的呕吐感从喉头下方油然而生,我赶紧扭过头来,狠狠吸了几口气,才压抑住了呕吐的欲望。 “腹腔里空无一物,所有器官都不见了。”霍格语气低沉,仿佛心理遭受了极大打击。 “什么?!”我强迫自己定下神来,却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霍格所说的,岂不是传说中的开膛破肚吗? 他点点头,又说:“尸体旁没有留下太多血迹,凶案的第一现场应该不是在玉米田中。” 我看到小倩与玉儿在玉米田外正以疑惑的眼神望向我们,为了不吓着两个女孩,我赶紧让霍格结束了恐怖的介绍,然后将杜瑜眉和老李招呼了过来。 等在玉米田外的杜瑜眉和老李,得知真在青纱帐中发现了尸体后,杜瑜眉当机立断,立刻高声说道:“所有人全部回到旅社中去,紧闭房门!” 她又转过头来,对老李说:“你赶快去报警!” 第13节 杜瑜眉告诉我们,旅社因为距离最近的人家,也要走三华里山路,所以没迁入电话线,也没有安装宽带网络。但在谷口的那个平台附近,却能搜索到半格手机信号。那信号不知道是从何处而来的,有时能连接网络,有时又不能。老李先去平台那里试着打电话报警,如果实在无法连接手机网络,那就开车去附近的乡镇报警。一来一回,最多也就三个小时。 安排妥当之后,老李出了旅社,快走向通往谷口平台的上行石台阶跑去。 而我则发现,霍格眼神游移,不断朝我眨眼睛,似乎有话想要私下对我说。 我走到他身边,他立刻以极低的嗓音对我说:“蓝先生,到我的客房去一趟。我有话要对你说。” 一分钟后,我来到霍格的客房中。小倩的那台粉红色笔记本电话还摆在客房写字台上。 “蓝先生,我想让你看张照片。” 霍格一边说,一边熟练的打开电脑。电脑启动完毕后,他打开了放在桌面上的一个文档,里面全是图片格式的文件。霍格点开一张照片,液晶屏幕上出现了一幢破败的房屋,正是我们下山时看到的那幢废弃的碉楼。 “我们放大看看这张照片,你看能够看到什么?” 霍格开始放大这张碉楼的照片,并不断移动着照片。几秒之后,我看到了碉楼的黑色墙面。墙面上,似乎有很潦草字迹般的涂鸦。 “这是什么?”我诧异地问。 霍格又调整了一下显示屏的对比度与亮度,喃喃地说:“在数码相机上,我只是恍惚觉得碉楼的墙壁上似乎涂着字迹。吃饭前我把照片输入到电脑放大后,才看清了墙壁上写的是什么,本来以为是某种开玩笑似的诅咒,但是见到玉米田里那具破开腹腔的尸体……” 与此同时,一行歪歪斜斜但又清晰无比的字迹,出现在破败碉楼外的墙壁上,也映入了我们的眼帘。 “扰碉楼宁静者,必须遭受开膛破肚这酷刑!” 第四章 倒悬的尸体 看到前方不远处的光亮,周渊易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如果那幢房屋里有电话就好了,只要向房屋主人问清这里是什么地方,给警局手下打个电话,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同事赶到这里解救他们。 在夜幕中,脚下的土路看不太清楚,一行人只能手牵着手,深一步浅一步,慢慢向那幢亮着灯光的房屋走去。周渊易走在最前面开路,架着挂帐的粉笔紧随其后,宝叔搀扶着大腹便便的疯女走在最后。山风越来越凛冽,吹得每个人都有些瑟瑟发抖。 那幢房屋距离周渊易他们所在的位置,目测只有两百米距离,但因为乡间没有照明的路灯,一行人走处很是艰难,狼狈不堪,粉笔好几次差点跌倒,所幸当他们走到一半的时候,忽然看到土路尽头出现了一点光亮,那是一盏灯笼。 应该是房屋中的主人知道有人造访,于是拎着灯笼出来迎接。 真是好心人啊。 在这种情况下,周渊易让所有人都站在了原地,等主人拎着灯笼过来再说。毕竟这里老的老小的小,有心脏病患者,又有孕妇,还有不便于行的独腿女艺术家,脚下不隐随时有可能跌倒,一切还是以安全为重。 几分钟后,一个男人拎着灯笼出现在了周渊易等人面前。 这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棉大衣,因为灯笼的照明范围有限,周渊易看不清他的相貌,只能看清在灯笼纸的外壁上,画着一朵大大的牡丹。 “哇!牡丹灯笼!”站在周渊易身后的林云儿,发出了一声惊叹。 牡丹灯笼?周渊易不禁想到了聊斋志异里的那个著名的故事。不过鬼故事里拎着牡丹灯笼的是夜会情郎的美艳女鬼,而现在拎着灯笼的却是个男人。 “欢迎各位来到这里,你们需要帮助吧?”拎着灯笼的男人礼貌地朗声说着,他同时也抬高了手中的灯笼,让自己的脸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这是一件面色白净的中年男人,约有四十多岁,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即使夜风凛冽,依然丝毫不乱,应该是深夜出门时还打了发蜡。他小腹微微隆起,一看就是一副养尊处优的模样。 “谢谢了,请问您府上有电话吗?我们的车出了点故障,想借用一下电话。”周渊易故意将车上发生的状况隐下不提,现在只要能到处电警方就万事大吉了。 没想到这位中年男人却摇摇头,说:“真是抱歉,我这幢小楼里还真没电话,这里太偏僻了,电信局的人不愿意特意迁一根电话线进来,认为那太得不偿失了。而且这里手机信号也极其微弱,时有时无。不过呢,到了白天,就好了,朝西走两华里,那里有一家距离这里最近的修车行。今天晚上,你们可以呆在我的小楼里,外面太冷了,当心感冒。” “呃,真是太感谢了,请问先生贵姓?”周渊易客气地询问。 “我姓赵,赵连蒲。” “哇!您是赵连蒲?是那个写畅销书的著名作家吗?”突然开口说话的,是那位独腿女艺术家粉笔。 赵连蒲脸上露出了微笑:“真是想不到,居然有人知道我这个半红不黑的码字匠,惭愧惭愧!”他抬眼向粉笔望去,见到只有一条的女艺术家后,眼中并未流露出诧异的神色,只是和善的一笑。 说来也巧,周渊易以前也听说过赵连蒲的名字,知道那是一位擅长写作,以离奇情节而著称的恐怕悬疑小说作家。以前周渊易看过赵连蒲的作品,印象还算深刻。真是让人想不到,居然能在乡野荒郊的深夜,邂逅到作者本尊。赵连蒲转过身,拎着灯笼指引着周渊易等人,慢慢向那幢亮着光亮的小楼走去。 几分钟后,众人来到了小楼前。 到了此时,周渊易才发现这小楼造型很是古怪,竟是一幢贴着山壁修修建的三层洋房,而且小楼横截面呈半圆型,应该才装修好没多久,外墙的墙砖新崭崭的。不过,楼上的窗户似乎都很狭小,每扇窗户外都装上了钢制的防盗网。 “呵呵,这里是我用来闭关写作的秘密基地。”赵连蒲满脸堆笑地说道。 林云儿再次发出惊叹:“呀,是别墅啊!” 铁男瞪大眼睛,仿佛走进大观园里的刘姥姥一般,望着崭新的别墅不敢吭声。 倒是小男孩丸子,好奇地询问:“赵老师,为什么您的别墅是半圆型的呢?” 赵连蒲笑了笑,说:“这深山里,大多都是喀斯特地貌形成的石灰岩,修房子打地基很不牢靠。而修别墅的时候,建筑师实地勘测,发现此处地下深深处,只有一块半圆型的花岗石适合打地基,所以别墅就被修成了半圆形。这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这别墅是您自己的吗?”粉笔开口问道。 越连蒲点了点头,说:“是啊,是我自己的。” “呵,写书看来真的很赚钱啊,就算我接受了治疗,真能成为画家,估计也不能像赵先生这样会赚钱的。”粉笔由衷地感叹道。 只有周渊易觉得有些好奇,写书真的能赚到买别墅的钱吗?他有个叫沈秦的朋友,也是写悬疑惊悚小说的,所说在圈子里还有点小名气,但也被房贷压得透不过气来,看来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呀。 但赵连蒲听到粉笔的感叹后,却笑着说:“这别墅虽然属于我的名下,但却不是我花钱买的,呵呵,是位远方亲戚作为遗产馈赠给我的。” 哦,原来如此。 赵连蒲打开一楼大门,众人走入玄关后,周渊易诧异地发现,这幢别墅给人的感觉并不好,总让人觉得有些压抑得透不过气来。 仔细瞄了瞄,周渊易就找到了症结所在,别墅内底楼的层高相当逼仄,大约只有两米二左右,加上又有吊顶,人站在室内,总觉得一伸手就能摸到天花板。 玄关内的客厅里,几乎什么都没有,就几件简简单单的家具,而且还空空如也。 赵连蒲也看出了周渊易的疑惑,无奈地一笑,说:“不知道我那位亲戚当初修建别墅时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一楼的层高搞得这么矮。但二楼三楼的层高却搞得很宽敞,足有四米多高,所以我几乎把一楼荒废了,只利用二楼三楼活动,不过呢,反正我到这里来是为了闭关写作,不是来享受的,所以也无所谓。” 第14节 赵连蒲锁好大门,将众人引到半圆型别墅靠近截面圆心的地方。如果依地势来看,这里应该是紧贴山壁的地点,但大概因为墙壁修得很厚吧,周渊易丝毫感觉不到一点湿气,但却嗅到了一股浓郁的机油味。 赵连蒲领众人来到别墅截面的圆心处,这里有一扇小门,赵连蒲拉开小门后,露出里面一个狭小逼仄的房间,一侧的墙壁上贴了一块铁板,上面有几个按钮,标着1、2、3三个数字。 周渊易立刻认出,这小房间竟然是个电梯。 刚才嗅到的机油味,大概就是给电梯升级轴上油做保养使用的吧。 赵连蒲有点郁闷地说道:“也不知道当初我那位亲戚是怎么想的,别墅里居然没修连接各位楼层的楼梯,上下全靠这部电梯……大概是从防盗的角度考虑的吧,可是虽说没楼梯可以防止强盗侵入,但如果电梯出了故障,那可就糟糕了。这里又没电话,出了事连个照应都没有。” “那如果真出事了,怎么办呢?”林云儿好奇地问。刚问完,她就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自责道,“我真是乌鸦嘴!”她拍嘴巴的模样,显得特别的可爱。 赵连蒲也笑了,他答道:“别墅时有两部电梯呢。如果一部坏了,就使用别一部,同时通知电梯公司前来维修。我想,自己总不会那么倒霉,两部电梯应该不可能同时都坏了吧。” 大家都禁不住笑了起来。 解答了关于电梯的疑问后,赵连蒲招呼大家进了电梯,他很绅士的让女士先进,特别是孕妇疯女与独腿的粉笔,他还端来了两把座椅放到电梯里。 电梯上行得平稳而又缓慢,在二楼停了下来。 自动门打开后,众人并没看见开阔的空间或是走廊,反而看到了一扇紧闭的防盗门。 赵连蒲摸出钥匙,一边打开防盗门,一边尴尬地解释,“这都是我那位亲戚设计的防盗措施,虽说每次上楼都有点麻烦,但却是能很有效地防止盗贼侵入。” 防盗门打开后,一股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整层楼都开着空调的。 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一扇用作玄关的屏风。 周渊易注意到,电梯门外的防盗门也是特别订制的,两面都有锁孔与反锁,也就是说,在必要的情况下,无论在电梯里,还是在别墅中,都可以将门反锁,不让对面的人打开。 呵,真是个特别的设计。 屏风后,是别墅里真正的客厅。 客厅里松软的长条布艺沙发,沙发对面则是一部挂在墙上的72英寸液晶电视,电视下方摆着一套价格不菲的音响设备。 “我这里太偏僻,没法装有线电视,所以安了一口锅盖式卫星电视接收器。哈哈,能看很多国外的电视节目哦。”赵连蒲一边介绍,一边从布艺沙发前的茶几上拾起摇控板。 电视打开后,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主播,正播报着新闻,从台标上看,这应该是上星的西川卫视正播出的新闻节目。 赵连蒲调高电视音量,音响里立刻传出男主播洪亮的标准普通话。 “紧急通知,两名重罪犯人于今天下午自西川市监狱越狱潜逃,逃犯为一男一女,身着黑白相间条纹囚衣,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予以配合缉拿。” 屏幕上出现了两张照片,一男一女,年龄均在二十四五岁左右。下方出现了两名逃犯的姓名,男的叫孙洪伟,女的叫董佳。 周渊易立刻想起在西川人民医院附近的街心花园,陪林云儿接四位患者上救护车前,曾经接到同事打来的电话,说过逃犯的事。他正想仔细听听的时候,赵连蒲却换了个台,说道:“这个世界真是不太平,我们还是看点轻松的节目吧。”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新晋歌手正捧着麦克风声嘶力竭地翻唱着一首老歌。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的赞扬。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忘记了方向。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你不知不觉已和花儿一样。 这是一首名为《花房姑娘》的老歌,周渊易相当喜欢。可惜,这位新晋歌手却唱得差强人意,完全无法掌控歌词中的意境。 此时已经快凌晨一点了,大家都没什么心情再看什么电视节目。 赵连蒲大概是因为长期熬夜写作,生物钟早就适应了晚睡晚起,所以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电视上的演唱会。又因为附近没有其他人家,他把音量开得很大,整个客厅里都能感受到声波的震动。 直到独眼小男孩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身为流浪汉首领的宝叔才客气的对赵连蒲说:“赵先生,您能为我们安排一下床铺吗?” “啊啊啊,真是对不起,我习惯了晚睡,竟然忘记了要为你们安排床铺。” 赵连蒲连声道歉,然后解释道,这幢别墅里只有他一个人独居,他自己的卧室在二楼。打扫卫生的钟点工和做饭的厨师都住在距离这里两华里的地方,三天才来一次。这里的客房在三楼,一共有七间,正好可以让七位客人全都住下。 然后赵连蒲领着众人再次进入电梯,上行到三楼。 在三楼的电梯门,同样也是一扇防盗门。 走廊平等于电梯门,七间客房则位于半圆形上,各自有大有小,因为孕妇需要照顾,所以粉笔主动提出,她与疯女同住一间房里,所以门对面那间最大的客房就分配给了她俩,每间客房并无单独对应的钥匙,只能从里面用插销锁死,无法从外面上锁,但深夜闯入这幢别墅的七位客人,均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也无所谓能否从外面上锁。 走廊的两端,各有一个公用卫生间,一个用来上厕所,另一个则用作了盥洗间。 赵连蒲安排好客房后,把一把钥匙递给了周渊易,说:“这把钥匙能打开二楼与三楼的防盗门,就交给你了。我习惯晚起,明天肯定要到中午才能起床。二楼也有厨房,冰箱里有很多菜,你们自行解决便是,恕我无法代劳了。” “没问题,没问题!真是太感谢你了。”周渊易感激地说道。 客房里很干净,只有一张写字台,一张带有床头柜的钢管床,床边还摆了一盆半人高的常绿观叶植物,除此之外,便别无他物。没有单独卫生间,但有单独的冷暖空调。在写字台的抽屉里,还准备了一次性使用的牙膏牙刷与毛巾。 客房的窗户很小,紧紧关着。周渊易走到窗户边,想推开玻璃窗透透气,没想到推了推,竟根本推不开。仔细看了看,他发现玻璃窗的里外都被钉子钉死了。 是赵连蒲那位修建别墅的远房亲戚为了防盗,才钉死了窗户吗?可窗户外本来就有防盗网,为什么还要钉死窗户? 不过,那是别人的私事,自己只是来借住一宿的,又何必去管这么多呢? 周渊易未作他想,径直取了毛巾牙膏牙刷,准备去三楼走廊尽头的公用卫生间稍稍洗漱一番,来到走廊尽头,卫生间已经被人占了,周渊易恰好看到林云儿和宝叔也走了过来,这一老一小正起劲地讨论着武术功夫呢,还相约有空的时候得切磋一下,点到为止。 和他们聊了几句,卫生间的门打开了,刚才是疯女和粉笔在里面。疯女生活无法自理,是粉笔替她洗脸刷牙的。 粉笔和疯女离开后,周渊易赶紧钻进卫生间,以最快速度洗漱完毕后,就回到了客房里。他真的有点睏了。 第15节 大概是因为今天遭遇的事太多太刺激,周渊易感觉非常疲劳。将空调调到最合适的温度,关了床头灯,躺在钢管床上没几分钟,他便睡着了。 他睡得很香,一夜无梦。 翌日,周渊易睡到自然醒,才睁开了眼睛。 室内一片漆黑,天还没亮吗?周渊易闭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了,看了看表,他不由吃了一惊,居然是早晨八点多了。 八点了,怎么室内还是一片漆黑呢? 周渊易摸索着下了床,打开了床头灯。 朝窗户望去,外面真的是一片黑。 遇到日食了吗?可最近并没听说过会有日食出现呀!周渊易走到窗边,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 这扇被钉子钉死了的整面窗户,似乎从外面被染上了一层黑色的颜料。颜料很厚,外界没有一点光线能够透入室内,所以即使天亮了,屋里却依然一片漆黑。 这是怎么回事?周渊易完全糊涂了。 开了客房中的大灯,他拉开房门。因为走廊位于半圆形建筑物的截面直径上,本身没有自然光线可以直接射入,所以仅凭天花板上的射灯照明。射灯是二十四小时一直开着的,其他房间都关着门,位于走廊正中的电梯防盗门,同样也关着。 周渊易先敲了敲宝叔的房门,几分钟后,门开了,宝叔睡眼朦胧地嘟囔着:“怎么回事,现在几点了?天还没亮,敲什么门呀?” 看来宝叔房间里的窗户,也被人从外面泼了黑色颜料。 宝叔从周渊易那里得知现在已经过了八点,也吓了一跳,摸出自己的手机核对了一下时间,又回房看了看窗户玻璃,果然玻璃外侧被染成了浓重的黑色,如墨汁一般。 “不对劲,有点不对劲!”宝叔一边嘀咕,一边出房来到走廊上,一间又一间地砸着客房房门。 几分钟后,先是疯女、粉笔出了门,然后是铁男与丸子,却偏偏唯独少了林云儿。 再查看他们的房间,窗户玻璃外侧也被染成了黑色,根本无法看到小楼外的情形,每个人都在纳闷,为什么窗户会变成黑色?仅仅是为了阻碍房客的视线吗?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但周渊易更关心的,则是久久未出房间的林云儿。她是因为睡得太沉,没听到砸门声吗? 又使劲擂了几下门,可门内依然什么动静都没有,周渊易心中不免产生了一丝不祥的预感。他与宝叔互换了一个眼神后,深吸一口气,然后与宝叔同时狠狠将肩膀撞在了这间客房的房门上。 还好这扇房门不是防盗门,而只是普通的木门。 只听“砰”的一声,房门应声而开。 周渊易与宝叔大叫着林云儿的名字冲入房中,客房就小小的一间,里面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周渊易以刑警勘察现场般的视角瞄了一眼屋内的情形,也看不出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这里没有丝毫打斗的迹象,而且这间房的窗户也被钉死了,不可能有人从外界侵入。不过,屋内的窗户玻璃外侧也被染成了黑色,看不到一丁点外面的情况。 “林护士会不会是觉得她那间屋住着不舒服,所以换到了另一间没人的客房?”疯女抚着肚子轻声问道,经过一夜的休息,她的精神状况好多了,没有一丝精神异常现象,看上去与普通孕妇没什么两样。 周渊易发了狂似的与宝叔一起,在其他四人惊惶失措的目光中,来到了三楼另一间无人入住的客房外,因为客房根本无法从外面上锁,只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推开了房门。但在这间屋里,依然没有林云儿的踪影。而那间房的窗户玻璃,也变成了一团充满了神秘意味的黑色。 难道在深夜的时候,林云儿去了二楼? 周渊易将目光投向了走廊中间的电梯。电梯外的防盗门死死关着,周渊易摸了摸裤兜,赵连蒲交给他的那把钥匙还安然放在裤兜里。 防盗门只有用钥匙才能打开,而钥匙却在周渊易身上。林云儿没有钥匙,不可能主动离开别墅三楼,那她是怎么离开的呢?除了周渊易之外,有电梯门钥匙的人,就只有这里的主人赵连蒲了。 难道是赵连蒲深夜曾经上过楼,然后叫走了林云儿? 这个猜想,让周渊易很是失落,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心上人,半夜三更与另一个男人一同离开了。 但如果真是这样,他也无计可施。扪心自问,自己又有什么资格来管人家呢?毕竟自己只是暗恋林云儿罢了,或者最多算两人互有好感,但彼此间并没挑明过关系。 再说了,赵连蒲也不像能够凭借暴力胁迫林云儿离开这里的人,别说林云儿大声呼救,就能引来其他客房中的人,就算她不呼救,也能凭一身功夫,制服赵连蒲这种养尊处优的中年男人。 宝叔也走过来,一脸苦笑地拍了拍周渊易的肩膀,示意他一定要挺住,别被可以预想的事实打击倒了——老人家明察秋毫,早就在车上把周渊易的心思看穿了。 不管怎么,还是用钥匙打开电梯门,到二楼去看一下吧。 周渊易沮丧地摸出钥匙,打开了电梯外的防盗门。 电梯出现在众人面前,从楼层显示来看,电梯轿厢现在正位于二楼。 昨天夜里安排好客人的房间后,赵连蒲就乘坐电梯回到了二楼,所以轿厢自然就应该停留在二楼。不过,如果半夜赵连蒲曾经上楼找过林云儿,两人再一起离开,轿厢也同样应该停留在二楼。 究竟是何种情况呢?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就无法解释林云儿为何会人间蒸发了。看来,还是第二种猜测的可能性更高一点。 所以,此刻周渊易的心情非常复杂,百般滋味陈杂于心,却也只能打碎牙齿吞进肚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电梯缓慢升上三楼,沉默中,周渊易踏入轿厢,随后另外五人也进了轿厢。 合上电梯门,电梯沉落二楼。轿厢停止下降后,一扇防盗门出现在众人眼前。 “如果我是赵作家,要是真与林云儿半夜幽会,为了防止别人打扰,特别是也有防盗门钥匙的周警官打扰,或许我会从二楼电梯门外把防盗门反锁死。”粉笔突然没心没肺地说道。 或许她因为身体残疾的缘故,看了太多世态炎凉,所以总喜欢打击别人并以此为乐。 周渊易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将钥匙插入了锁孔中,轻轻一扭。还好,能扭动钥匙,防盗门的另一侧并没被反锁。 “看来,他们已经干完好事了,不怕你会开门。”粉笔再次冷笑着打击周渊易。 对于粉笔的冷言冷语,周渊易未加理会,径直轻轻推开了防盗门。 就在防盗门推开的一刹那,一条黑影晃悠着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周渊易眼睛一花,当他定下神看清晃悠的黑影究竟是什么的时候,胸腔中立刻出现不适感,喉头翻涌着不可言状的不明液体。 他身后则传来了一片凄厉的尖叫声,叫得最厉害的,是丸子与粉笔,疯女则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利笑声,她似乎经受不了如此的刺激,又有发病的迹象。 铁男倒是没发出尖叫,但他的情形更加危险,他有很严重的心脏病,看到倒悬的尸体后,心脏承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竟然已经昏厥了。 只有宝叔还算镇定,他努力遏制心中的恐惧,正弯下腰使劲掐着铁男嘴唇上方的人中。 第16节 这是一具女人的尸体,被一根结实的红色绳索倒悬在二楼电梯防盗门外天花板的吊灯灯座上。 女尸的喉咙处被割开了一个血洞,脸上则被利刃划出了无数道横七竖八的伤痕,血肉翻飞,有些肉茬与脸皮混在一起,洒落在了电梯门外的地板上。 而最让人触目惊心的,则是从女尸的喉咙下,直到肚脐,被剖开了一条长长的裂口,呈开膛破肚状,腹腔里所有的器官都不翼而飞。地板上的鲜血并不多,看样子应该是在其他地方被杀死后,再被吊在了灯座上。 灯座相当高,倒悬女尸的双手,还在空中晃悠着,一只手恰好晃到周渊易眼前,慢慢静止了。静止的手腕上,有一处清晰可见的纹身。 是一个篆体的“武”字。 看着这个“武”字,周渊易顿时觉得五雷轰顶,脑海中一片空白。 天哪,是林云儿。 她在拽下救护车司机陈师傅之后,曾经捋起袖子露出了这处纹身,周渊易现在还记忆犹新。 林云儿居然被杀了!而且她还被开膛破肚,腹腔中的器官也不翼而飞。 绝对是赵连蒲那家伙干的! 周渊易愤怒了,他恨不得马上把赵连蒲揪出来,也将他开膛破肚,倒悬在天花板的吊灯灯座上。可是周渊易也知道,赵连蒲一定不会束手就擒,或许他早已经逃离了这幢别墅。 电梯轿厢里的其他人,都已经完全被这一幕吓坏了。铁男已经醒了,周渊易赶紧伸手将林云儿的尸体扳到一边,让其他五人互相搀扶着出了电梯,绕过屏风,在二楼的客厅里暂时安顿下来。 然后周渊易与宝叔两人将二楼搜了个遍,但正如周渊易预料的那样,赵连蒲早就没有了踪影。而这层楼所有的窗户,也全被人从外侧染黑了玻璃,外界的光线根本无法透过玻璃窗射入别墅内。 真不知道赵连蒲是怎么想的,他为什么要染黑窗户玻璃?仅仅是为了阻碍别人的视线吗? 回到电梯门外,周渊易与宝叔合力放下了林云儿的尸体,安放在了赵连蒲卧室的床上。 尽管从刑侦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并不符合现场勘查的原则与规定,但周渊易实在不忍心看着林云儿的尸体依然倒悬在吊灯灯座上。他也不忍心直视林云儿的尸体,还给它披上了一床赵连蒲卧室里的新床单。 回到客厅,疯女依旧歇斯底里,全靠铁男与粉笔合力,才将她按在液晶电视对面的布艺沙发上。而丸子则面无血色地呆坐着,默然无言。他年龄尚小,虽然曾经长时间流落街头,但如此血腥的场面还是第一次见到。 坐在沙发上,宝叔颓然无力地问:“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周渊易还没来得及回答,粉笔就叫了起来:“当然是离开这里!越早走越好!我烦透了这个地方!” “没错,我们应该离开!”宝叔点了点头,将目光投向了周渊易。 周渊易抬起头,望着屏风。屏风后,就是电梯。 记得昨天夜里,赵连蒲领着他们从一楼沿电梯上行到二楼,一楼电梯口并没有防盗门,就是一扇简简单单的木门而已,难怪赵连蒲递来钥匙的时候,只说这把钥匙能够打开二楼和三楼电梯外的防盗门。 那么现在他们应该毫无阻拦地就可以离开这幢别墅。只要能够找到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就能报警。别墅里有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女尸,自然发生了命案,必须得有警察到场才行。记得在下车的时候,周渊易在车边曾经接到蓝若海打来的电话,但后来就再也接收不到信号了,或许白天再朝远一点的地方找找,说不定能接收到手机信号。 周渊易站了起来,领着众人再次进入电梯之中,为了防止疯女发狂,宝叔与周渊易紧紧拽住了疯女的胳膊。 一阵轻微的颤抖之后,电梯轿厢在一楼停下了,一股熟悉的机油味又钻进了周渊易的鼻孔之中。 电梯门缓慢地打开,外面露出了一扇紧闭着的木门。 只是木门而已,应该只是使劲撞一撞,就能撞开吧?周渊易是这么想的,但真和宝叔一起用肩头撞过去,才发现并非像他想象的那么容易撞开,这扇门虽然是木门,但却十分结实,根本就撞不开。周渊易伸出手指,使劲抠了抠木制的门板,抠下了一层木屑,然后他看到木板之下,竟是厚厚的钢板。 真糟糕,这竟然是一扇被伪装成木门的防盗门。 难道我们会被关在这幢别墅里,无法出去吗?周渊易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身后也传来了粉笔和丸子痛苦的呻吟。 惟有宝叔与铁男,却依旧保持镇定,宝叔脸上甚至还浮现了一丝不易为人觉察的笑容。 周渊易不禁暗暗称奇,这两人为什么到了这个地步还面不改色?就算宝叔是老江湖了,那身患重病刚从昏迷中醒过来的铁男怎么也能如此镇定? 这时,只见宝叔微微一笑,然后扭过头,对已经恢复了体力的铁男说:“干儿子,现在到你表演的时间了。” 周渊易纳了闷,表演?现在水深火热的,这病怏怏的铁男又能做出什么表演? 铁男在裤兜里摸索了很久,终于摸出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玩意儿。 那是两根铁丝,很细很软,长短约有五寸。 周渊易做了多年刑警,一看到这两根细软铁丝,就知道铁男要做什么了,他是想以这两根细铁丝为工具,撬开眼前这扇伪装成木门的防盗门。 周渊易也知道,像铁男这样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要想在街头混出点名堂来,多多少少都得捞点偏门。以细铁丝撬门锁,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极大的耐心,还需要手指头具有超出常人的灵敏触感。铁男学会这个,肯定练过很久,也吃过不少苦头。他练出撬门绝技,肯定不是学着好玩,而是为了盗窃钱财。 站在警察的立场上,周渊易或许应该离开这里后就拘捕铁男,说不定还能由此线索破获若干盗窃积案。但设身处地想一想,铁男因为身体缘故流浪街头,又能靠什么生存呢?如果林云儿的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利用联合国提供的医疗资金为铁男治好病,铁男就能成为正常人,不需再靠盗窃为生,也算功德一桩。 可是……现在林云儿却变作了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冰冷尸体…… 不过,此时周渊易的心里又有另外的想法。 之前周渊易一直执着于除了自己之外,只有赵连蒲能够打开电梯的防盗门,所以他是唯一的杀人凶嫌。但现在看到铁男居然能用细铁丝撬门,而且还随身携带着撬门工具,那么昨天夜里也有可能是他带走了林云儿。 可是铁男手无缚鸡之力,林云儿又练过武,他怎么可能不声不响带走林云儿呢? 但如果有宝叔帮忙,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毕竟林云儿是个女孩,而宝叔又是咏春拳高手。 周渊易不敢再多想了,他只希望铁男能快点打开防盗门,离开别墅赶紧找个地方报警,尽快将那个叫赵连蒲的作家捉拿归案。 “咔哒”一声,门锁被撬开了。铁男真够快的,前后只花了五秒时间,看来他是个惯偷了。 但铁男一推门,门却纹丝不动。 “奇怪了!”铁男大声叫道,“怎么推不开门?” “难道门锁没被撬开?”宝叔眉头紧蹙,担忧地询问。 铁男却自信地说:“我什么时候出过错?哪有我打不开的防盗门?”宝叔也不禁点了点头,看来他也很了解干儿子的实力。 可是,为什么推不开门呢?门锁明明已经撬开了。难道有什么结实的东西挡住了防盗门的打开方向? 第17节 周渊易和宝叔连忙上来,和铁男一起朝外推门,就连小男孩丸子也上前帮忙。但门依然纹丝不动,仿佛门外还被挡了一堵墙。 铁男不服气了,他气急败坏地大叫:“赵连蒲究竟拿什么东西挡住了门?我就不信了,我得把这扇门拆下来!” 拆下来?周渊易先是吃了一惊,但随即他便释然了,对铁男这种深谙开锁技巧的人来说,拆门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他只要御下门轴上的几颗关键部位的螺丝,就真可以把这扇门拆下来。 铁男瞄了瞄防盗门的门轴后,很快就找到了哪几颗螺丝钉需要被卸下来,然后他从裤兜里又摸出了一块奇形怪状的钢片。他把钢片的一端插在螺丝钉的螺母上,轻轻一扭,那根螺丝钉就被他卸了下来。他又如法炮制地接连取下了几颗螺丝钉。 最后,铁男示意所有人都站在电梯轿厢内侧,说道:“现在这扇门就要面朝里倒下来了,你们注意一点,别被砸着了哦。” 说时迟那时快,防盗门的门板已经晃晃悠悠地倒了下来,但疯女、粉笔和丸子还没做好让道的准备,周渊易赶紧上前一步,抬手撑住了斜着下落的门板,同时朝外伸出脑袋,瞟了一眼门后,想看看赵连蒲究竟用什么重物挡住了开门的方向。 但当他看到门后的东西后,立刻长吐一口气,感觉自己似乎坠入了无底的深渊之中。 其他也都看到了门后的情形,疯女、粉笔与丸子立刻嚎啕大哭了起来,宝叔也禁不住连声叹气,铁男则呆立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门后,是一堵墙,一堵厚厚的墙,挡住了所有人的生路。 赵连蒲离开的时候,居然在一楼的电梯门外,砌了一堵墙。 不过,门堵住了,也不能说他们完全被堵死了生路。 记得一楼的层高很矮,而二楼有窗户,虽然窗户的外侧被颜料染黑了,但只要砸破玻璃,就能从二楼跳下去,反正不算高,周渊易读警校时就练过由上往下的跳跃技巧,而宝叔又练过武,跳下去应该不会遇到危险。 再不济,把赵连蒲卧室里的床单全部连接捆绑在一起,做成一条粗壮的绳子,也能将铁男、疯女、粉笔和丸子送到别墅外的地面。 想到这里,周渊易又振奋起了精神,但他还是有一点感觉很是疑惑,赵连蒲费了那么多力,居然连夜在一楼电梯门外砌了一堵墙,难道他就不知道周渊易他们可以从二楼跳下来吗?莫非二楼的窗户被他搞了鬼?而窗户外侧被染成黑色,也是赵连蒲搞鬼计划中的一个环节? 上到二楼,周渊易来到屏风后的客厅里。 在昨天夜里进入别墅时,周渊易就曾因为看到楼上每间窗户都很狭窄而感到诧异。而现在,他站在客厅里的小窗户前,用手指弹了弹玻璃,就发现这块玻璃相当厚实,甚至比汽车挡风玻璃更为坚实。 周渊易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顺手操起客厅里的一把椅子,狠狠砸向了镶在这扇窗户上的玻璃。只听“喀嚓”一声,椅子散裂了,折断了一根椅腿,但玻璃却丝毫无损,连个白印都没有留下。 然后周渊易又换了一个办法,他摸出昨天夜里赵连蒲交给他的那把钥匙,夹在指缝里,再捏成拳头,让钥匙尖凸出于拳头之外,集中全身力量,狠狠一拳砸在了玻璃上,周渊易的力气本来就很大,又将所有力量都汇集在钥匙尖上,接触面小,压强大,即使是汽车挡风玻璃,也应该能够被砸出一个孔洞。 但遗憾的是,漆黑的玻璃依然完好如初,仿佛嘲笑一般,挺立在原处。 “怎么回事?”宝叔诧异地问道。 周渊易叹了口气,沮丧地答道:“是防弹玻璃。” 真是不可思议,一幢修在偏僻野外悬崖边上的别墅,居然用防弹玻璃做窗户玻璃?究竟是为了防范盗贼?还是防范屋里的人外逃? 从种种迹象来看,周渊易认为似乎更倾向于后者。 赵连蒲的目的何在?现在所有出口都被堵了,周渊易他们六人根本无法离开这里,难道赵连蒲存心想将他们困在别墅中活活饿死吗?他们本来是因为意外才来到了这里,之前从来没有预想过来到这幢别墅,他们与赵连蒲素不相识,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赵连蒲为什么要置他们于死地?莫非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生冷血杀人狂? 现在周渊易只希望自己的同事能尽快发现他失踪了,然后调看他的手机通话记录。谢天谢地,那个叫蓝若海的策划专家曾经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周渊易恰好在距离这别墅只有两百米的地方接听过,如果警局同事能敏感地发现事出蹊跷,通过特情手段查出最后通话地点,派人到通话地点进行搜索,一定会发现这座别墅。 这一下,周渊易终于知道赵连蒲为什么会把窗户玻璃全部染黑了。 他不是为了阻碍别墅里住客的视线,而是为了不让外面的人看到别墅里有什么情况。 不知当警察局同事看到一座外观很新的别墅,所有窗户都被染黑了,会有什么样的想法,他们是会认为里面有问题呢?还是认为这里是私家重地,主人家为窗户上贴上了一种保护隐私的太阳膜? 周渊易的心,顿时又沉落到了谷底。 第五章 戴面具的人 老李去半山腰处的平台报警,我们所有人则全部都退回了旅社中。 在霍格的客房里看完了那张写有诅咒的废弃碉楼照片后,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息。 碉楼外墙写着“开膛破肚”的诅咒,而我们又真在旅社外的玉米田里发现了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这是巧合,还是早有预谋的杀人事件? 我真想立刻离开这里,就算退给杜瑜眉两万块钱都行,但我也知道,作为关系人,出于协助警方的义务,我绝对不能马上离开这里的,尽管迪克·韩和霍格才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但我也已经卷入了这场事端中,这是无可辩驳的。 回到旅社一楼餐厅里,迪克半躺在两张椅子拼成的长椅上,眼神涣散,精神似乎完全崩溃了。他那非主流青年的形象被破坏殆尽,我却无心嘲笑,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他振作起来,他是山谷里最年轻的男人,长于运动,身强力壮,我们大家都需要他。 而且他并没犯什么错,只是不巧成为了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只不过,他发现尸体的过程也真是太富有戏剧性了,居然是玩动力伞的时候从空中鸟瞰到的。如果他不玩动力伞,只怕直到尸体腐烂了,都没人会知道茂密的玉米田里竟藏着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 表妹小倩与常青谷的花房姑娘玉儿,尽管俩人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但却因为同时遇到了这桩惨案,在巨大的压力之下,素不相识的俩人却如同多年的好朋友一般,此刻正互相依偎在一起,轻声抽泣着。 我想上前安慰她们,却见霍格已经先我一步,走到她们面前,以极富磁性的嗓音说道:“哭,有用吗?杀人凶手不会那么笨的,干完开膛破肚的惨事后,还留在这里等着警察来抓他。只怕凶手早就跑得远远的了,旅社里很安全!再说了,我和蓝先生也会保护你们的。呃,对了,还有老李、迪克,我们都会竭尽全力不让你们受到任何伤害!” 我也赶紧大声叫道:“没错,我会保护你们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的眼睛是看向着玉儿的。倒不是说我顷刻间就对玉儿有了好感,只是因为刚才霍格说话的时候,已经握住了小倩的手,小倩也顺势扑进了霍格的怀里,她不需要我再来安慰了,所以我才将说话的重心投向了玉儿。 玉儿止住抽泣,揉了揉眼睛,擦拭掉眼眶下面的泪痕,对我说了声:“谢谢你,蓝先生。” “别那么客气,别称呼我蓝先生,叫我若海就行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在这种时刻说出了这样的话。 “嗯,若海先生。呃,你的名字还真好听,蓝若海,蛮有诗意的。”玉儿总算不再紧张了,竟开始讨论起了我的名字。看得出,她似乎对我很有了解的兴趣。 但小倩却早习惯了与我斗嘴,同时向来以挪揄我为乐趣,哪里看得惯有女性对我有好感?于是立刻止住哭泣,接过了话题,说:“蓝若海这个名字就算有诗意了?海本来就是蓝色的,这名字完全是平铺直叙嘛,根本没有任何想象力。如果叫什么蓝若猫,才叫妙呢。蓝色的猫,多有想象力,多有创造力,多有诗意!” 嘁,她完全是在以这个生造的名字,影射一部以蓝色的猫为主角的适合低龄儿童收看的卡通片嘛! 不过,餐厅里原本充斥着的紧张感却因此一扫而空荡然无存,随之而来的是一片哄笑声。就连半躺在长椅上的迪克,脸上也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没错,那个杀人凶手应该早就离开了山谷,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危险,毕竟我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是陌生的闯入者,并不是凶手的既定目标。 不过,要是凶手是个天生的冷血杀人狂,那就另当别论了。当然,我可不能把这句话给说出来了。 老李一时半会还回来不了,如果他在谷口打通了报警电话,警察最快也要沿那条狭窄小路行驶一小时才能抵达常青谷。如果电话打不通,那就糟糕了,老李必须开车去一趟附近警局,一来一回没两个半小时搞不定。 随着餐厅里的气氛渐渐缓和,黄阿婆开始忙碌着打扫卫生,而这里的老板杜瑜眉则坐到我身边,对我说:“蓝大师,尽管您还没参观常青谷,但不知道常青谷是否已经给您留下了一点印象?” “很有印象,印象深刻!”我答道。 第18节 “那么,您觉得如果要开发常青谷,初步应该怎么定位呢?西陵山中通往常青谷的这条简易小路,会不会成为致命的瓶颈呢?” 回想到来时经过的那条光秃树林中的简易小路,再望望旅社外绿油油的玉米田,产生的剧烈反差忽然令我心中有了一个不错的策划方案。 “杜老板,你们这里没电话,更没有宽带网络吧?” “是的,电信局与网络服务商都不愿意特意为常青谷迁入电话和宽带网络,成本实在太高了。我们这里唯一可以和文明社会形成联系的,是看电视。当然,看得也不是有线电视,而是安装了锅盖式卫星电视接收器。” 我挠了挠头,然后以坚决的语气说道:“杜老板,你得把卫星电视也拆下来!那条简易小路也不要拓宽!常青谷的定位,应该是一处经历千难万险才能抵达的世外桃源!远离电话、远离网络、远离电视、远离工作打扰、远离文明社会的心灵休憩地!” “就像原始人住的地方一样?” “没错,但和原始人也有一点不同。最起码我们不用住在山洞里,而且还有这么一座漂亮的农庄式旅社可以住!” 杜瑜眉听得目瞪口呆,似乎怀疑我的策划方案能否有效。 这时,我听到了一声惊呼:“高,实在是高!” 说话的,是迪克,看来他已经从颓丧中解脱出来了。迪克激动地跳下长椅,高呼道:“没错,我过去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有人租下一座曾经关押重刑犯人的废弃监狱,好像是一座孤岛,重新装上刑具,然后当作旅馆进行经营。没想到生意火爆得要命,要想住其中一个连环杀手住过的牢房,必须提前半年在网上预约才行呢。” 他说的那个监狱,我也听说过,是恶魔岛监狱,曾经在很多影视作品里出现过,现在也确实是一处旅游胜地。 而霍格也颔首说道:“蓝先生说得很有道理!现在最热的旅游城是哪里?是丽江!驴友们历经千山万水来到丽江,就是为了懒散地晒太阳,太阳,哪里不能晒?为什么偏偏要去丽江发呆?” 我接口道:“现在的都市年轻人,早已成了现代生活的奴隶。忙挣钱、忙供房、忙恋爱、忙工作。手机二十四小时不敢关机,两天不上网查阅邮件就心里发慌。他们的神经就像一根绷到了极限的橡皮筋,再用点劲就会绷断。这是一种心理上的亚健康状态,如果不及时调整,就会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心理疾病。要是能让他们找到一块乌托邦一般的世外桃源,作为心灵休憩地,将会有效缓解他们内心的苦闷,避免出现灾难性的不良后果。” “嗯,是啊是啊!我就是整天忙户外俱乐部的生意,没客人的时候担心没饭吃,有客人的时候又担心客人在户外运动的时候出事,搞得我茶饭不思,坐卧难安。我做梦都想能够逃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泡泡温泉,享受美食,不用再理会生意上的琐事,不被电话打扰,哪怕一天都好!”迪克身同感受地叫了起来。 小倩也点头道:“是啊,我就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才辞去了医院里的工作。在医院里看到了太多病患因为病重而失去生命离开人世,我的心情也终日都蒙着灰,感觉自己都快要疯掉了,如果再不辞职,我就真的要疯了!” 我不禁撇撇嘴,嘁,她明明是因为不想再在医院病房里遇到下一个男友,才辞职的嘛! 不过,她这句话也暴露了自己曾经当过医生,霍格立刻就凑过头去,说:“安小姐以前做过医生呀?真是巧,几年前我曾经以女医生为主题拍过一组照片,在全国大赛里拿了奖。我一直准备为那组女医生照片拍续集,如果安小姐有兴趣,离开常青谷后不妨来做我的模特儿!” “呀!我也能做摄影模特儿吗?真是太棒了!”小倩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重重地咳了一声,正色道:“当模特儿可以,但是别当那种专拍光屁股的人体摄影模特儿!”毕竟这次是我带着她到常青谷来的,我可不能让她被一个来历不明的摄影师给拐跑了。 但小倩却反驳道:“人体模特儿又有什么不好?那也是为艺术献身嘛!再说了,人生短暂,青春更短暂,如果不把年轻时最美好的一面留下来,等我变成你这么老的时候,会后悔的!” 这小丫头,居然拐弯抹角地骂我老!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确实比她大了十岁,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呀,唉,这丫头只要找到了机会,就喜欢打击我。 但不管怎么,在场的几个人都很认同我的初步策划方案,如果我再对这个方案做番深加工,添加极富煽动性的文案,说不定真能让杜瑜眉感觉满意。 此时,杜瑜眉也颔首道:“是啊,或许蓝大师出的主意还真能奏效,其实我们常青谷里也确实有许多吸引游客的元素,除了这里四季如春之外,山谷里还有温泉,温泉水直接引入旅社中。走进旅社一楼,左边是前台与餐厅,右边则是温泉池。不仅有大池,还有单独的小池、情侣池。另外,不知你们是否注意到,在常青谷里找不到一只蚊蝇。” “哦?!”我好奇地问,“四季如春的地方,居然没有蚊蝇?” 杜瑜眉点点头,答道:“常青谷里的温泉富含硫磺,硫磺有驱走蚊蝇的功效,同时还能驱蛇呢。” 嗯,这又是个卖点,健康概念,养生概念,正大行其道,我也得把这一点写入策划书中,构筑突出景区的新亮点。 “难怪……”在一旁正和小倩调笑的霍格忽然冒了一句话出来,“难怪我在玉米田里发现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时,居然没看到一只被腥臭吸引过来的蚊蝇。”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餐厅里顿时静默了,只有黄阿婆扫地时发出的沙沙声还在继续响着。 霍格说什么不好,偏偏说这个? 原本已经缓和了的气氛,显得再次紧张了起来。 直至下午五点,老李才带着一个身着制服的中年警官回到了常青谷中。 他在谷口的平台上,没有搜索到手机信号,只好开着四排座的面包车,在简易小路上颠簸了三个小时,才从邻近的派出所找到一位警官,并开车载回了常青谷中。 这位中年警官看上去有点微微发福,一张脸面团似的,挺和气,一走进旅社中,他就不好意思地朗声说道:“真是对不起,因为昨天有两个逃犯越狱了,怀疑已经躲入西陵山区,我们派出所的所有干警都跟随大部队搜山了,只留我一个人在所里值班接听电话。本来我也要去搜山的,但不巧胃病发了,还吐血,所以才留在了所中。我已经打电话通知市局了,但他们一时半会也抽不出人手赶过来……” “这里发生了命案,开膛破肚的尸体呀!怎么可能抽不出人手?”我不满地叫了起来。 这位警官无奈地耸耸肩膀,解释道:“你们应该知道吧,通往山谷的这条简易小路其实非常危险,路基不稳定,白天倒也罢了,晚上很容易出车祸,所以交通部门早就宣布夜间封路,不允许行驶。现在是初冬,下午六点多天就黑透了,就算市局派人来,六点前也无法赶到,所以只能等待明天再派人来。” 我看杜瑜眉也点了点头,看来警官说的是实话。我们来的时候,那条简易小路也够让我提心吊胆了,当时就考虑过要是晚上行驶,会出现什么样的麻烦事。 不过,警官又说道:“上级还是很重视这件事的,所以先派我过来了,你们可别小瞧我,我以前也是刑警哦,只是身体出了点问题,无法再适应高强度的刑侦工作,才主动申请到山区里的派出所来为人民服务。” 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警官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放心,今天晚上我也会留在旅社中的。呵呵,我是搭老李的面包车过来的,就算想走,也没办法离开。这里今天夜里的安全问题,由我负责,你们完全不用担心!” 他的这句话,立刻引来了小倩与玉儿的一阵欢呼声。 与此同时,老李也向我们介绍了这位警官的身份。他叫戴智勇,是离山谷最近的一处山区派出所的副所长。 戴警官果真敬业,只在旅社里露了个面,便招呼最初发现尸体的三个人,迪克、霍格与我,和他一起来到了旅社外的玉米田边。其他人则留在旅社中,紧锁大门,所有窗户也要从内关好,并全体集中在餐厅里,务必不要外出,注意确保安全。 我们当中,只有霍格曾经与那具男尸近距离接触过,迪克是从空中看到尸体的,而我只是从相机里看到了尸体的照片。所以踏入玉米田后,霍格是在最前面带路,领我们向横尸的地方走去。 玉米田里的玉米种植得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因为这些玉米是按不同月份分别种植的,所以玉米株高的高,矮的矮,我们必须用手分开玉米株后,才能踏着松软的泥土前行。 几分钟后,我们终于来到玉米田中央。地热透过鞋子,传入鞋底,让我感到了热度,但当我真正看到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后,那股热度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随之而来的是阵阵深入骨髓的凉意。 苍白的尸体横躺在玉米田中,压弯了一片玉米株。被尸体压弯的玉米株,斜着弯曲了45度,将倒未倒,空气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气息,却如杜瑜眉所说的那样,没见着一只蚊蝇。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尸体,顿时感到了一股难以遏制的呕吐感。 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比大卸八块更为触目惊心。 尸体的眼睛还大大地睁开着,似乎正死死地盯着我们,叙述着他曾经历的悲惨遭遇,咽喉至肚脐的那道裂口,剖得非常顺,戴警官只看了一眼,就说道:“肯定是用手术刀剖开的。” 第19节 内脏果然不翼而飞了,只剩空荡荡的腹腔与胸腔。 尸体附近遗留的鲜血并不多,玉米田里应该不是发生凶案的第一现场。 戴警官很专业地戴上手套,镇定地走到尸体旁,仔细地凝视着尸体那惨白僵硬的脸庞,脸上没露出一丝恐惧的神色。他应该没撒谎,以前一定做过刑警,那些一辈子呆在偏僻山区派出所里的警察,哪怕混到了副所长,真正见到了尸体,也绝对会面露惊骇,不可能如此镇定。 不过,戴警官的神情很快就变了,他不是变得惊慌恐惧,而是变得异乎寻常的兴奋。 “嘿!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已经死了,而且还死在这个地方!”他激动地大叫道。 怎么,戴警官认识这个死在玉米田里,而且还被开膛破肚的倒霉蛋?他见了尸体还如此激动,却未面露哀伤,看来死的人也应该不是他的朋友。 死者究竟是谁? 戴警官因为激动,径直摸出了手机,想要打电话通知上级,可摸出手机后才想起,常青谷里根本就没有手机信号。 “死的是谁呀?”迪克忍不住问道。 “是孙洪伟!孙洪伟!真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死在常青谷里了!哈哈,找到他的尸体,我也算立了一功了!” “孙洪伟是谁?”我好奇地问。 “就是全市警方正在追捕的两个逃犯中的其中一人!” 我这才想起,刚才戴警官来到旅社里时,曾经说过昨天下午有两个重罪逃犯越狱,怀疑躲入了西陵山区,全市警察都忙着搜山追捕,连山区派出所的所有干警都被叫去协助围捕。没想到其中一个逃犯竟死在了常青谷里的玉米田内,还被开膛破肚。那么,另一个逃犯呢?会不会也在常青谷附近? 戴警官向我们介绍了两个逃犯的情况。 两个逃犯,一男一女,男的叫孙洪伟,女的叫董佳。他们是一对雌雄大盗,犯下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滔天大罪。昨天在法院公审中双双被判处死刑,移送至市郊监狱,待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令后,便择日处决。昨天上午,一辆囚车载着这两人离开法院,押解至位于西陵山区深处的西川市监狱,没想到半路上囚车发生车祸,侧翻在路边。 当路人发现侧翻的囚车时,看到押解人员与司机已经陷入了重度昏迷,车门也因为碰撞变形而大大敞开着,里面的一对雌雄大盗却不见了踪影。 紧急通辑令很快就下达了,昨天夜里西川卫视台与本地电视新闻里,均通宵达旦滚动播出了多次,可惜我却因为一桩中介生意去了黑猫酒廊里,在那里偶遇了深宵买醉的表妹小倩,所以没看电视新闻,也不知道西川市居然出了这么一桩越狱大案。 戴警官一边介绍,一边瞄着孙洪伟那开膛破肚的尸体,还有空空如也的腹腔,脸上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他忽然对我们说:“如果我没猜错,杀死孙洪伟的,应该就是他的情人,那个叫董佳的女逃犯。” “你怎么知道的?”我诧异地惊声问道。 “呵呵,因为我看过他们犯案的卷宗,知道一些没有对外公诸于众的具体案情。” “嘿嘿,说来听听。”迪克不知死活地问道。 戴警官顿了顿,开始了他的叙述。 孙洪伟与董佳是一对夫妻,就住在西川市市郊一座独门独院的平房里,两人很是恩爱。从三年前开始,他家附近就不断有人离奇失踪,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半年前终于锁定了孙洪伟与董佳就是制造失踪案的罪魁祸首。趁着两人上班,警方人员潜入他家平房中,在冰箱急冻室里找到无数人体内脏,肝脏、心脏、脾脏、肺,分属不同的主人,数不清的人体内脏塞得冰箱都快关不上门了。 卫生间里,地砖很是松动,撬开地砖,警方在地底找到了数十具已经白骨化的腐烂尸体。 抓捕两人后,孙洪伟才供出了他们犯案的动机。 五年前,董佳曾经怀孕,却不慎流产。流产后,董佳没休息好,不幸罹患了一种月子里的怪病,畏寒怕冷,怎么都医不好,终日只能蜷缩在被窝里,夏天都得开着电热毯。后来董佳不知从何种渠道得到了一个秘方,需要大量进食动物内脏,才能弥补内气,治好这种怪病。 一开始,孙洪伟到处采购动物内脏,在屠宰场买回大量牛肚猪心羊肺鸭肠,煲汤熬粥煎炸爆炒给妻子吃,但董佳吃了后病情却毫无好转,依然只能躺在床上静养。三年前的一天,从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孙洪伟从朋友那里拿回了一个人体胎盘,煲成紫河车汤给董佳服下,董佳立刻觉得一股热气在胸腔里回荡,两年来第一次感觉自己不再畏寒了,而且还下床走了一会儿。归结原因,她认为是因为自己食用了人体内脏,才让病情有了好转。 不过,几天后,董佳又旧病复发了。为了治好妻子的顽疾,孙洪伟四处托人寻找人体胎盘,但这东西并不好弄,即使弄来了也管不了多久,董佳就会重新犯病。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孙洪伟想到了杀人,目的只是为了获取死者体内的脏器。 孙洪伟杀人,毫无目标可言,遇着谁就是谁,所以发生系列失踪后,警方一直执着于寻找失踪者之间的共同点,令案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毫无进展。幸好后来警方在西川市内许多地方安装了隐蔽的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恰好拍摄到孙洪伟诈骗一个小孩到他家里去看新出的漫画,随后小孩就失踪了,警方才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孙洪伟。 从孙洪伟家卫生间地板下起出的尸体,均被开膛破肚,取出了里面的内脏,拿给董佳食用。 据董佳招供,她吃了人体内脏后,确实能在短时间内不再发病,但是过了几天,仍会旧病复发。所以孙洪伟只好不断杀人,不断将尸体开膛破肚,不断取出胸腔腹腔里的内脏,拿孙洪伟的话来说,他实在是太爱妻子了,不忍心看到妻子终日蜷缩在开着电热毯的被窝里不能下床。 可是,他却忍心杀死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人的心,真是不可捉摸。现实里发生的恐怖案件,永远比任何一部杜撰的恐怖悬疑小说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说到这里,这位微微发福的戴警官指着孙洪伟那死状惨烈的尸体,说:“现在你们应该知道他为什么会死成这样了吧?” “难道……是他和董佳潜逃到这里来的时候,董佳旧病复发,无法再支撑了,于是杀死了丈夫,取出内脏吃掉了?”我的声音肯定很颤抖吧。 我不禁想到自己以前也曾经非常喜欢吃动物内脏,还有表妹小倩那个叫做薛骏纬的前任男友,也酷爱吃这个,冰箱里堆满了各种动物的内脏,不过,我发誓,以后我再也不会吃这些玩意儿了。 想一想,都觉得恶心。 戴警官摇了摇头,以一种难以形容的语调,伤感地说道:“不会的,董佳与孙洪伟感情非常好,她根本不可能下手杀死自己的丈夫。” “那么……另有凶手?”我的声音更加颤抖了。 “不,我猜孙洪伟应该是自杀的!临死前,他留下遗言,嘱咐妻子一定要剖开他的尸体,取出内脏吃掉。” 真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爱呀,以前听说蜘蛛交尾之后,雌蜘蛛会吃掉雄蜘蛛,以此作为孕育幼蛛的营养。但我实在无法相信,孙洪伟竟然自杀后献出自己的内脏,送给妻子食用,以求她能继续活下去。 我开始颤栗了。迪克与霍格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全如刚出锅的白灼虾一般,弯着腰,在绿油油的玉米田中央不住颤栗着,想要呕吐,却因为没吃多少东西而呕吐不出来。 孙洪伟的尸体依然躺在玉米田里,尽管没有蚊蝇骚扰,但因为地热的关系,戴警官担心尸体会腐烂,影响明天大批警力到来后的现场勘查,于是吩咐我们当中最年轻的迪克,回旅社厨房拿点冰块过来。 迪克离开后,戴警官又说道:“我估计孙洪伟和董佳也是误打误撞闯入了常青谷,好在昨天整个山谷里都没有其他人,否则孙洪伟也不会选择自杀了。”他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他们在山谷里遇到了其他人,孙洪伟定会痛下毒手,为妻子猎取内脏。 “哦?!山谷里没有其他人?昨天杜老板、老李、黄阿婆和玉儿没在旅社中吗?”我诧异地问道。 “呵呵,我在来的时候,询问过老李,他告诉我,他昨天去市区采购厨房的食材,杜老板也呆在城区家里。黄阿婆和玉儿都住在距山谷三华里的村落里,因为两位老板都不在,所以她们也各自回家了。今天上午,老李直接在四川长途站接你们,杜瑜眉则先一步回旅社做准备,黄阿婆和玉儿也是今天上午才回到常青谷里来的。” 哦,难怪,昨天夜里我刚回了手机短信,杜瑜眉就给我发来了银行卡密码,还打来电话。在常青谷里没有手机信号,肯定无法回电话的,所以她一定在山谷之外。 戴警官的面色忽然变得凝重了起来,他若有所思地说道:“附近三华里的那个村落,家家户户都住在倚山壁而建的半圆形碉楼里,易守难攻,董佳应该没能力独力潜入并杀人,我现在担心的,是她会不会重新回到山谷中寻觅猎杀对象?说不定她已经潜伏在了附近,看到有人住进了旅社中,就准备着趁人不备伺机杀人猎取内脏。不过,董佳进食了一次人体内脏后,起码能够保证三天之内不需再吃内脏。” 我不禁暗忖,或许在三天内,我们还算暂时安全? 第20节 霍格也深以为然地说道:“那更加说明董佳就潜伏在山谷附近,要知道现在已经是初冬了,她在其他村落里没法潜入碉楼里找吃的,也只能回到这里来,毕竟这里有一大片玉米田,田里还有成熟了的玉米。” 我下意识地东张西望着,附近恰好有风掠过,远处的玉米杆正随风摇晃着,我不由得浑身打了个哆嗦。 董佳会不会就藏在玉米田里某个隐蔽的角落?我不禁暗中揣测着。 “蓝先生,你不用太害怕。不管怎么说,董佳也只是个女流之辈,体力气力都有限。就算她真要在山谷里杀人猎取内脏,也多半会杀女人。”戴警官面无表情地说道。 “哎呀!我得赶紧回旅社去!”我大叫着,向玉米田边缘冲去。小倩还在旅社里的呢,还有玉儿。现在旅社里只有老李一个男人,我实在是不放心,我担心董佳随时会潜入旅社对两个女孩不利。 我得保护她们! 我还没冲到玉米田边的田坎上,就迎头撞到了一个人,我和那人同时发出了一声惊呼。待我回过神来,仔细一看,撞倒的竟然是那位非主流青年迪克·韩。迪克拎着的一桶冰块也掉落在了玉米田里。迪克捂着胸口直喊疼,我一边道歉,一边帮他拣冰块,放回桶中。 拣好冰块后,迪克却没拎起桶,他愁眉苦脸地对我说:“蓝哥,你帮我把冰块送到尸体那里去吧,我实在是不敢再多看那具尸体一眼了。” 这家伙,轮到求我的时候,就称呼我为“蓝哥”了。 算了,还是我去送冰块吧。看他那副可怜相,我也不禁生出恻隐之心。反正我也能送冰块的,又何必让他再受煎熬? 我让迪克赶紧回旅社,不过我并没说让他去保护两个女孩,反正这胆小鬼也多半指望不上。但只要旅社里有这么一个年轻健壮的男人,估计董佳就算潜伏在附近,她也不敢轻举妄动。 看到迪克的身影消失在青纱帐之后,我拎着装有冰块的小桶转身回到了玉米田中央,交给了戴警官。戴警官均匀地将冰块放置在了孙洪伟的尸体四周,然后我们三人一同离开了横尸地点,出了玉米田,向旅社走去。 穿过旅社外那条两旁种着松柏的小径,我看到旅社大门紧紧关闭着。很好,他们听从了戴警官的指挥,一直紧闭着大门。我伸手敲了敲门,还大声喊着表妹小倩的名字。 足足过了半分钟,门才慢慢的打开了。门后,站着小倩、玉儿、杜瑜眉、老李与黄阿婆。 不错,他们连开门都是集体出动的,应该不会给董佳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不过,我怎么没见着迪克呢? 与此同时,我也听到小倩开口问道:“咦,迪克·韩呢?他不是给你们送冰块去了吗?怎么没和你们一起回来?”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呆立在门外,手足冰凉,张大了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迪克失踪了?从我在玉米田里与他分手,到现在发现他没回旅社,也不过短短不到十分钟时间,他是被董佳劫持走了吗?董佳只不过一个柔弱女子罢了,迪克却是运动达人,董佳有能力掳走迪克吗?我不认为有此种可能性,更何况我与戴警官、霍格在玉米田里布置冰块的时候,并没听到附近有打斗的声响呀。 可是,迪克到底到哪里去了?他应该不会恶作剧故意躲起来吓唬大家吧?在这非常时期,要是他真这么做,也太弱智了!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也不可能这么玩的。 不管怎么说,我们也得把迪克找出来。好在他只失踪了十分钟左右,如果是董佳干的,她肯定无法扛着迪克走到多远的地方。哪怕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毕竟也只是个柔弱女子,迪克又身强力壮。现在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迪克被击晕了,正躺在玉米田里的某个隐蔽角落。青纱帐成了最好的屏障,挡住所有人的视线,只要等到不久后天黑,董佳就能心情享用迪克的内脏了。 事不宜迟,戴警官招呼所有人分成四组,我们这里正好八个人,就连黄阿婆也算进来了,恰好四男四女。黄阿婆当然不适合外出搜寻,但是在旅社里也需要一个男人保护,所以戴警官让年龄最大的老李留在了旅社中。 戴警官与杜瑜眉一组,霍格主动走到小倩身边,而我只好和玉儿分在了一组。然后我们六人一同钻进了青纱帐中。我们以我和迪克分手的位置为圆心,呈放射状向四周搜寻迪克的踪影。我们不时互相呼喊,确定各自的位置,也让彼此知道自己是否安全。 一走进玉米田,玉儿就紧张地握住了我的手,手心汗津津的,我也下意识地握紧她的手,同时感觉心脏加速了跳动,怦怦的,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倒不是说在这一刻,我与玉儿之间的关系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毕竟我们才认识了不到半天。 我曾经听说过一种理论,叫“吊桥理论”。 据说一个人看见喜欢的异性时,生理会产生自然反应,比如供血速度增加,心跳也随之加快。同样的,此种情况可以进行逆推,当心跳加快的时候,可以证明你很喜欢眼前见到的异性,跳得越快,证明你越对异性有感觉。 当一个人处于一个极度紧张的环境下,例如过吊桥的时候,心跳会加速,肾上腺素分泌加快,这都是正常的生理反应。不过,如果在这时看见桥对岸上站着异性,这个人就会突然发现自己对对方产生了好感。其实这种感情并不算喜欢,只不过是桥在晃动时带来的本能的心动感觉罢了。 现在我与玉儿的情况就很符合吊桥理论的定义,我们只是在极度危险的重压下,感觉到了恐惧,所以我们下意识地牵手,心跳开始加速,在危险到来的时候或许我们还要相互依偎。 但,这只是自然的生理反应罢了,并非我们真的情投意合了。我不断如此反复告诫自己。 正当我感觉有些尴尬的时候,忽然听到青纱帐深处传来了一声惊呼,是霍格的声音:“呀!我找到迪克了!你们快过来!他还活着!” 另外四人循声向霍格的所在位置狂奔过去。 几秒之后,我与玉儿穿越了玉米田,便看到了压倒一片玉米杆躺在地上的迪克。 迪克处于昏迷状态中,闪亮的光头上,前额似乎遭到了重击,有一处血痕与淤青,但没出血,只是造成了昏厥。 表妹小倩正跪在迪克肩膀旁的地上,用双手压迫着迪克的胸膛,正有节奏地用力按着他的心脏,嘴里还大叫着:“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我知道,小倩正在为迪克实施心脏复苏术。谢天谢地,小倩是临床医生,能够以最专业的方式为迪克提供帮助。 十几秒后,迪克开始剧烈地咳嗽,身体陡然弯曲,膝盖差点砸在了他的鼻梁上。他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后,先是一阵迷茫,等他反应过来之后,眼中立刻流露出恐惧与后怕的神情,身体不住地颤栗着。 “刚才发生什么事了?”戴警官急切地问道。 “我……我被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袭击了……”他的眼神再次遽然空洞。 “戴着面具?男人还是女人?是不是董佳?” 戴警官说出董佳的名字时,小倩和玉儿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我们还一直没机会告诉她俩孙洪伟与董佳的事,更没告诉她俩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的身份。 迪克却眼神涣散地摇了摇头,说:“袭击我的人……身材高大,肯定不是女人……不是董佳!”最后四个字,他是歇斯底里喊出来的,嗓音高亢,透出难以抑制的激动与恐惧。 “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不要着急,慢慢说。”霍格轻轻拍了拍迪克的肩膀,竭力想让他平静下来。 迪克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开始讲述他在与我分别后的遭遇。 他在玉米田边缘,把冰块交给我之后,就心想着赶紧回到旅社时,只要回到旅社,关上门,与其他人呆在一起,就安全了。 迪克冲出玉米田,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旅社外那条两侧种满松柏的小径上。迪克本来想大声呼叫老李开门,但又总觉得这么大呼小叫,会让别人看轻自己,把他看作一个不堪大用的胆小鬼。更何况,旅社里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早些时候,迪克因为发现躺在玉米田里的尸体,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就已经让两个女孩对他产生了轻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这样了。 于是迪克站在旅社大门前,优雅地敲门,并小声说着:“开门,我回来了。”只喊了一声,他就没再喊了,因为他听到门内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吱呀”一声,门轴发出痛苦的呻吟,然后门从里面被推开了。 迪克抬起头,看到的却不是老李、杜瑜眉、黄阿婆、小倩、玉儿中的任何一位,而是一个戴着怪异面具的身材高大的人。看此人体型,比迪克高了半个脑袋,应该是个强壮的男人。迪克正寻思这个男人是谁,为什么还戴着面具,那男人突然以极快的速度猛一低头,他的前额与迪克的前额重重地撞在了一起,如火星撞地球一般。 迪克根本没有任何心理准备,顿时眼前直冒金星,接着两眼一黑,便倒在地上昏了过去。虽然他是个身强力壮爱好运动的年轻人,但带着面具的神秘人所发动的攻击,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迪克根本没有半点防御的机会。 第21节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玉米田里,是小倩用心脏复苏术把他救醒的。 迪克的叙述令我们深感震惊。 那个戴面具的人是从旅社大门内出现的?也就是说,之前他一直呆在旅社里!他是谁?他为什么要袭击迪克? 还是戴警官最为镇定,他问道:“那个神秘人,脸上戴着什么样的面具?” 迪克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回忆这段经历确实令他很是苦恼。经过一番绞尽脑汁的思索之后,他喃喃说道:“我也只是短暂地瞄了一眼,那似乎是个手绘的面具,很硬,因为他突然低头撞到我的时候,其实是以面具撞我的,所以我才会一下子就晕了过去。面具应该是金属制成的吧,哦,对了,我想起来了,面具上绘着的眼睛很古怪,一只眼睛睁开着,另一只眼睛则是紧闭着的!” 一只眼睁,一只眼闭,像猫头鹰一样的面具? 听到这句话,戴警官的神情不禁变得凝重了起来。 而这时,迪克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突然大声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在我昏迷之前,曾经听到那个面具人对我说了一句话。” “他说了什么?”我们异口同声地问道。 “他说……”迪克以一种极度冷漠沙哑的嗓音,模仿着面具人所说出的那句话,“你们全都滚出常青谷!这里是我的家!谁再留在这里,我就让你们死无全尸,全都变作一堆开膛破肚的烂肉!” 第六章 到底谁死了 周渊易已经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他们逃不出这幢别墅,也无法确定是否有人能够知道他们在这里。 疯女和粉笔还在嘤嘤抽泣,铁男领着丸子,发了狂似的在别墅二楼乱转着,想要找到一处出口。此时他也不再是一副病怏怏的模样了,在重压之下,或许他也被激发出了些许生命的潜能。 只有周渊易与宝叔坐在二楼客厅的沙发上,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慌乱,于事无补,越慌就越没有生机。只有冷静,才有可能让他们逃出生天。身为刑警,周渊易深知这一点。 沉默片刻后,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眼中露出了异样的神采。 “还有一部电梯!”周渊易与宝叔异口同声地说道。 没错,记得昨天深夜,赵连蒲领他们乘坐电梯时,林云儿曾经问过,如果电梯坏了,那该怎么上下楼呢?赵连蒲当时回答说,别墅里实际上有两部电梯,一旦这部电梯坏了,就会启用另一部备用电梯。 只要找到另一部备用电梯,那么他们依然有办法离开这幢别墅。 可是他们昨天并没看到哪里有第二部电梯,难道赵连蒲将备用电梯藏在了某个隐秘的角落?抑或他根本就撒了谎? 不过,周渊易并不认为赵连蒲撒了谎。正如林云儿所说的那样,要是别墅里真的只有一部电梯,而且没有紧急楼道,万一电梯真出问题了,楼上的人就会被困住,这显然不是别墅设计者愿意看到的事。 想到这里,周渊易与宝叔都兴奋了起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只听赵连蒲的卧室里传来了“嗤啦”一声响,然后又是接连不断的“嗤啦”声,仿佛有人正用力撕着纸。两人循声来到卧室,只见铁男正发泄似的撕下贴在卧室墙壁上的墙纸,一边撕,还一边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别墅的主人赵连蒲。 随着一张张墙纸被撕下来,周渊易与宝叔的目光紧盯着空白的墙面,渐渐露出了欣喜之色。 就在赵连蒲的卧室靠左侧的墙壁上,出现了一扇小门,也是那种伪装成木门的防盗门。 这就是那部备用电梯吧?铁男有着一手铁丝撬门的绝技,防盗门只是个摆设而已,看来他们能够逃出生天重见天日了。 赵连蒲的卧室里,床上还躺着林云儿被开膛破肚的尸体。为了不让即将进屋乘坐电梯的疯女和粉笔恐慌。周渊易与宝叔合力将林云儿的尸体搬到了床底的空隙处。这样做虽然有些不够人道,对林云儿也很不敬,但考虑到避免刺激疯女发病,这样做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活人的利益大于一切。 铁男把细铁丝插入锁孔,搅动几下,又凝神感受着锁孔中的细微构造,接着再搅动了几下。只听“咔哒”一声,门开了,露出了门后一个小小的电梯轿厢。 这电梯轿厢真的很小,只能容纳一个人侧身站立,应该是特别制作的。 率先进入轿厢的,自然是铁男。考虑到一楼电梯外可能还有里外均可反锁的防盗门,必须让铁男下去开锁。 在众人的注视下,铁男钻进电梯轿厢,操纵着电梯,轿厢很快就下沉了。 足足等了五分钟,轿厢才重新升上来,满身机油味的铁男一见到周渊易和宝叔,就哭丧着脸,沮丧地说道:“真糟糕,这部电梯下到一楼后,撬开锁,也推不开。卸下门板后,轿厢外也有一堵墙……” “混蛋!”宝叔破口大骂道。周渊易的心情也低落到了尽头。赵连蒲做得真够绝,连夜居然砌了两堵墙,封住了所有逃生的通道。 赵连蒲的卧室里,又传出了疯女、粉笔与丸子绝望的哭泣声。 不知道是谁突然说了一句:“我好饿。” 周渊易这才想起,他们起床后,还什么东西都没吃呢。上一顿,他还是在医院附近与林云儿一起吃的,没想到现在却与她阴阳相隔,伤感顿时自周渊易的肺腑油然而生。但不管怎么说,饿着肚子是打不了胜仗的,所以众人还是决定先找点吃的再说。 在别墅二楼,就有一间厨房,在冰箱里,放着不少食材,荤素皆有。煤气灶边,各种作料也应有尽有。打开橱柜,里面还放着不少袋装方便面、火腿肠。 “铁男,露一露你的手艺吧。”宝叔指挥着干儿子,让他利用厨房里的食材,为大家做顿饭出来。铁男正要动手,却被周渊易拦住了。 赵连蒲为什么要把所有人困在别墅中?而且还残酷杀死林云儿,甚至将她开膛破肚。他根本不是在开什么玩笑,而是想最终置我们所有人于死地,就像玩弄耗子的猫一样,想看到我们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所以,厨房里的食材很可能会有问题,说不定下了毒,不要轻易尝试,免得中了赵连蒲的圈套。 “可是,周警官,照你这么说,我们什么东西也不吃,就算不被毒死,也会被饿死呀!就算死,我也想做个饱死鬼!”粉笔不满地叫了起来。刚才好像就是她最早说自己饿了吧。 周渊易苦笑一声后,说:“我只是建议,别吃赵连蒲留下的食材。橱柜里不是还有方便面吗?只要仔细检查一下包装袋是否完好,上面有无针孔,就能知道有没有人动过手脚。” “嗯,方便面虽然不好吃,但还是性命要紧!”宝叔也同意周渊易的看法,他还补充了一条,“或许水龙头里的水也有问题,我建议大家还是干啃方便面吧。” “嘁——不喝水怎么行?”粉笔再次抗议道,“一个人要是不吃饭,最多可以存活一个礼拜。但如果不喝水,最多只可以活两天!而且,现在我就口渴得要命了!” 她不管不顾地架着拐杖摇摇摆摆冲到厨房料理台边,打开水龙头,埋下头对准喷出的水流就是一阵猛灌。 宝叔只好苦笑一声,对周渊易说:“像我们这种在街头待了太久时间的流浪汉来说,都把自己的命看得很贱,只要有东西吃,有水喝,我们就能活下来。哪怕水里有毒,只要能暂时解渴。那就什么也顾不了啦。” 这和饮鸩止渴又有什么区别呢。 待粉笔喝完水,宝叔在自己的衣兜里摸了摸,摸出一颗蒜头,扔给了粉笔,说:“吃颗蒜吧,蒜能消毒的,喝了这么多生水,当心拉肚子。” 粉笔却掷还了蒜头,冷冷地说:“我自己有。”她也从自己的衣兜里摸出了一颗蒜头,塞进嘴里大嚼了起来。 周渊易也知道,流浪汉们在街头常以捡来的残羹剩炙为食,为了防止拉肚子,却又舍不得花钱买药,所以通常都是靠咀嚼生蒜头来消毒的。 粉笔喝完水,发现大家都死死地望着她。看着众人怪异的眼神,她忽然噗嗤一笑,旋即敛住笑容,冷冷说道:“哈哈,你们都等着看我会不会被毒死呀?拿我做实验用的小白老鼠?” 第22节 周渊易和宝叔一起苦笑起来,惟有丸子童言无忌地说:“粉笔姐,要是你真被毒死了,我会给你吹首安魂曲的。”他从衣兜里摸出了带来的口琴,粉笔这才重新露出了笑容。 还好,过了二十分钟,粉笔并无中毒迹象。周渊易和宝叔这才放下心,指挥铁男接了一壶水,放在煤气灶上烧开,又从橱柜里找出六个大碗,泡好了六碗方便面。 这里的人,可能除了丸子之外,就再没其他人喜欢方便面了。但大家还是大口大口狼吞虎咽吃光了碗里所有弯弯曲曲的方便面,谁都不知道要在这别墅里呆多久,还是先得保存好体力才行。 吃完之后,所有人都坐在了客厅里的长沙发上。丸子打开了沙发对面的72英寸液晶电视,但却没有任何图像,看来赵连蒲离开别墅的时候,顺便损坏了屋顶的卫星锅盖。他不仅阻断了别墅里的人与外界的联系,还阻断了别墅里的人了解外界的情况的通道,真是其心当诛。 大概是因为刚吃完饭,大脑供血有些不足,周渊易半躺在沙发上,觉得一丝睡意忽然排山倒海般涌上了心头。同时,他也听到粉笔喃喃说了一声:“啊呀,好困……” 周渊易抬起头,忽然发现客厅里所有人的影像渐渐变得有些模糊,听他们说话的声音也似乎浑浑噩噩,耳朵里出现了怪声,仿佛耳鸣一般。他努力集中注意力,眼睛眯成一条小缝,才稍稍看清楚了其他人的模样,他看到宝叔已经睡着了,铁男正慢慢向地板倒了下去,丸子的眼睛也眯成一条小缝,眼看就要睡着了。 “糟糕!”周渊易心里暗叫了一声不好,刚才吃的方便面有问题,被人下了药!下的应该是安眠药! 方便面检查过,水也检查过,那哪里出问题了? 对了,碗!一定是泡方便面的大碗有问题! 但周渊易的思维也只保持到这里,便像断了线的风筝,飘忽到遥远的未可知的地方去了。他躺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他根本无法遏制睡魔的到来。 现在,六个人都成了待宰的羔羊,谁也不知道他们睡着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可怕事件降临在他们身上。 朦胧中,周渊易似乎听到极其细微的声响,仿佛是磨刀的声音。 有各种各样的气味钻进他的鼻孔中,他能够分辨出来的,有烈酒的气味,有洗涤剂的气味,还有鲜血的气味。 他想睁开眼,但上下眼皮却像被钢针缝合在了一起,大脑下达的命令根本无法传递到眼睑的位置。 又有奇怪的声响钻进他的耳朵里,似乎有人在切割着什么,锯着什么,砍着什么。 有液体飞溅的声音。是什么液体?会是鲜血吗? 还有脚步声在附近走去,却没有人说话。 就像闭着眼睛观赏一幕哑剧,那又能看到什么呢? 所有声响都像是从遥远的外太空传递来的一般,觉得很遥远,但似乎又伸手可及;觉得很近,但根本无法抬起手去触摸。 “刷啦——”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扔进了油锅后发出的声响。 但周渊易却怎么也无法再集中起注意力。 睡吧,睡吧,脑海深处传来梦呓般的呼唤。睡意如潮水一般涌来,令他无法抵挡。 很快,周渊易停止了思索,再次陷入了沉睡之中。 他对自己说,或者刚才听到的声音,嗅到的气味,只是梦境的一部分而已,没有任何意义。 周渊易终于醒了过来,先是手指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是手臂。然后他感觉身体似乎有点冰凉,伸手触及之处,是一片湿润的液体。 他睁开眼,朝四周望了一眼,立刻被一大片触目惊心的血红给惊呆了。 还是置身于厨房中,他已经躺在了地板上,满地都是鲜血。三个横七竖八躺在他身边的血泊中,是宝叔、粉笔与小宝。铁男不见了踪影,疯女还在,但她却是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周渊易面前——她变成了一具尸体,地上所有的鲜血,都是从她胸前的一道伤口中涌出来的。 疯女躺在地上,浑身赤裸,咽喉处有一个赫然醒目的血洞,从胸口到肚脐被剖开一道裂口,敞开的胸腔中一片血红,看不清里面的脏器是否还在原来的位置上,但可以肯定的,是她腹中的胎儿已经不见了踪影,现在平坦的小腹染满肮脏的鲜血,变得无比丑陋。 周渊易只觉得后头涌动着难以言状的液体,他想呕吐,头疼欲裂,太阳穴中仿佛被插进了一百万根尖利的钢针。 厨房里除了浓重的血腥气味之外,还漂浮着一股烈酒与洗涤剂混合的怪异气味。 在疯女的尸体旁,有几只砸破了的酒瓶,烈酒气味就是从酒瓶里散发出来的。洗涤剂的气味则不知是从哪里飘来的。 周渊易挣扎着站了起来,脱掉被鲜血染红的黑色西装,扔到地板上,然后梭巡着四周。流理台上摆着一只案板,案板上有一把菜刀,刃口被鲜血染得通红。煤气灶上的铁锅没有洗,沾着一层油,似乎有人用过火,刚炒了菜。餐桌上也有用过的餐碟,已经空无一物,但还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油香,餐碟旁,则摆着两双用过的筷子。 炒了什么菜?会是一盘爆炒肝片?还是一盘白油肚条? 周渊易再次觉得胃里传出难以忍受的不适感,他弯下腰,抚着小腹,竭力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宝叔仍在昏睡,周渊易接了一碗水,洒在宝叔的脸上,唤醒了他。宝叔醒来后,也为眼前看到的一幕而心悸不止。当他发现自己的干儿子离奇失踪后,顿时凄然无语,仿佛一瞬间苍老了十岁。他无力将凌乱的银色长发归扰在一起,这也令他显得更加颓丧。 暂且没唤醒粉笔与丸子,让他们看到这么血腥的场面,只怕又会引来阵阵尖叫。 周渊易与宝叔努力镇定心绪,蹲在疯女的尸体旁,检查着尸体的状况。 “她……她的肾脏不见了……”宝叔声音颤抖地说道,搭下的长发遮住他的脸,泪水滴滴答答地洒落在地板上,与地上的鲜血混在了一起。 周渊易深吸一口气,瞟了一眼煤气灶上的炒菜锅,又看了一眼餐桌上的餐碟与筷子,一言不发,然后他发狂般了站了起来,冲向走廊中间的电梯。 毫无疑问,有人趁着他们昏睡的时候,杀死了疯女,开膛破肚,取走肾脏与腹中的胎儿。肾脏或许还被那个人用菜刀切成了薄片,放在油锅里爆炒,做成了一盘菜。 那个人只有沿唯一的通道,也就是电梯,来到别墅中。也就是说,一楼电梯门外的那堵墙,应该已经被拆除了。那么只要将电梯乘到一楼,他们就能顺利逃脱这幢怪异的别墅。 周渊易进入电梯轿厢,沉到一楼。 可是,那堵墙依然挺立在电梯门外,堵住了唯一的通道,一股熟悉的机油味再次钻入他鼻孔中。 没有任何被拆卸的痕迹,更没有重新封堵的迹象。 周渊易不禁愕然。 杀死疯女的凶手,究竟是从哪里进入别墅二楼的?是备用电梯那一边吗? 周渊易又重新回到二楼,冲进赵连蒲的卧室,钻进狭小的备用电梯轿厢中,沉到一楼。 备用电梯门外的砖墙,密不透风的出现在周渊易的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两部电梯外的砖墙都还好好的,这幢别墅就仿佛一间被放大化的密室,但密室里却偏偏发生了凶案。凶手究竟是怎么进入别墅的?还有,铁男又到哪里去了?难道别墅里还有一条隐藏着的密道?凶手沿密道进入别墅,又沿密道掳走了铁男? 如果真有密道,那么当务之急就是找出密道,否则凶手会又一次进入别墅,隐藏在暗处,对剩余的幸存者再次下手。 第23节 敌暗我明,乃兵家大忌。 杀人凶手,十有八九就是那个叫赵连蒲的作家。 但事实上,赵连蒲也只是他的自称而已,谁又知道他真就是那位叫赵连蒲的畅销书作家呢?没人见过真正的名叫赵连蒲的作家,谁知道凶手是不是冒名顶替的。 还有,餐桌上的空碟子旁,摆着两双用过的筷子。莫非赵连蒲还有一个同伙? 周渊易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林云儿的倩影。她会是赵连蒲的同伙吗?周渊易使劲摇了摇头,心说,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 隐在墙纸下的备用电梯、不知藏在何处的密道、下在碗里的安眠药、用过的餐碟与筷子,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幢别墅都似乎是一座提前设计好了的杀人工厂。但周渊易他们只是偶然来到这里的陌生人,赵连蒲又有什么理由对他们痛下毒手呢? 如果不是那个救护车司机陈师傅被炒鱿鱼,在精神失常的状况下,把救护车开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如果不是林云儿恰好练过武,把陈师傅拽下了万丈深渊;如果不是救护车恰好没汽油了;如果不是这里偏偏没有手机信号,联络不到警方;如果不是距离救护车两百米外的别墅适时开了灯,赵连蒲拎着牡丹灯来到救护车旁,那么他们也绝对不会误打误撞进入别墅之中。 太多巧合了,巧合得有些不太自然。 周渊易隐隐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如果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了的呢?会有这么可能性吗? 一想到这里,周渊易就大呼了一声:“不可能!” 三个巧合点,是陈师傅、林云儿与赵连蒲。赵连蒲暂且不谈,那个陈师傅已经被拽下了万丈深渊,绝无半点生还可能,他怎么又会是阴谋的组成部分呢? 等一等,当时救护车外一片黑暗,悬崖究竟有多高,谁也说不准。行是如果他没死,那么停车的位置就是他故意设计好的地点,而林云儿拽他下车,只是演出的一场戏而已。 那么林云儿呢?她也是阴谋链条中的一环吗?周渊易实在不愿意这么想,他不愿意把自己有好感的女人当做阴谋制造者。可事实上,刚才在他的第六感中,已经隐约感觉到,林云儿也有可能是赵连蒲的同伙。 可是,现在林云儿已经变作了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尽管尸体的脸已经被利刃捣烂了,但手腕上的“武”字纹身却证明了尸体的身份,林云儿应该不是制造阴谋的人,否则她也不会被杀死呀! 不过,如果死的人会不会并非林云儿呢? 周渊易仅仅是凭借尸体手腕上的纹身,认定了死者是林云儿。万一那处纹身是假的? 如果纹身是假的,那么这一切都很好解释了,一块块碎片也能拼接起来,成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这一切都是林云儿与赵连蒲提前设计好的阴谋。 林云儿以体验为名,不知以何目的,选定了周渊易、铁男、疯女、粉笔、丸子为对象,让他们上了陈师傅驾驶的救护车。宝叔原本不在林云儿的名单中,他的到来应该是个意外。 陈师傅假称被炒鱿鱼,装疯卖傻劫持救护车,把车开到了赵连蒲的别墅旁,然后又被林云儿拽下车,假装摔下了万丈深渊。赵连蒲适时出现,“请君入瓮”,领他们进入这幢半圆形别墅,其实是早就做好的安排。 昨天晚上在别墅三楼睡得这么沉,一夜无梦,会不会是被赵连蒲和林云儿下了药?虽然当时没在别墅里吃东西,也没喝水,但却刷牙漱过口,说不定赵连蒲在牙膏里加入了什么助眠的药物。 趁着所有人熟睡的时候,林云儿离开三楼,在二楼电梯口外的天花板上,悬吊另一个女人被开膛破肚的尸体,然后离开别墅,还在两部电梯外砌上了一道砖墙。 今天,又在周渊易他们吃完方便面,陷入昏睡之后,林云儿与赵连蒲又杀死疯女,开膛破肚,还掳走了铁男…… 周渊易不敢再想了,越想就越觉得可怕。 要想证实以上的推测,只有尽快确定第一具被发现的尸体,究竟是不是林云儿本尊。 备用电梯外,正是赵连蒲的卧室,林云儿的尸体就在卧室的床底躺着。 走出电梯,周渊易恰好看到宝叔也进了卧室,将床上的床单扯了下来,看来他准备将床单拿到厨房去,罩在疯女的尸体上,免得粉笔和丸子醒来看到后太受刺激。 周渊易从床底拉出了那具女尸,掰开已经僵硬的尸体左臂,露出了手腕上的那个“武”字。 他使劲用指甲在“武”字上摩擦着,但那个“武”字依然在手腕上赫然留这是一处真正的纹身,不是假冒的。 如此说来,死者果真是林云儿,并非另一个不明身份的女人。 那么,刚才周渊易在备用电梯里所作的猜测,全部被推翻了。 周渊易也长吁一口气,他本来就不愿意将自己心仪的女人家丁为全部阴谋的设计者。 宝叔默默注视着周渊易所做的一切,什么也没问。他应该已经猜出了周渊易在做什么,待周渊易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后,宝叔忽然面色凄苦地说:“这处尸体上的纹身确实是真的,但如果林云儿手腕上的纹身是假的,那么……” 宝叔的话,如一道惊雷,顿时将周渊易震得浑身颤栗,冷汗直流。 宝叔说得没错,在周渊易刚才的推理中,如果判定尸体手腕上的纹身是假的,就能确定尸体并非林云儿本尊,反之,如果纹身是真的,那么林云儿确实已经身遭不测。周渊易做出此种判断,就是考虑到凶手或许使用了某种障眼法。 但障眼法也可以是双向的,既然可以在尸体身上做伪装,也同样可以在林云儿身上做伪装。 周渊易曾经看到了林云儿手腕上的“武”字纹身,并在脑海中形成深刻印象,对此深信不疑。一旦怀疑尸体或许并非林云儿本尊,那么首先想到的便是尸体手腕上的纹身是假的。 但如果本来就有另外一个女人,手腕上有真正的纹身,凶手想然所有人都误以为死者是林云儿,那么就可以在林云儿的手腕上绘制一个假纹身,并且故意在众人面前,露出手腕上的假纹身。 凶手利用的,是旁人“眼见为实”的心理盲点。 回想林云儿在救护车中露出“武”字纹身,确实是很刻意地捋起了袖子。这个动作本来就可有可无,作为一个女孩,明知道车上有个对她有好感的警察,还故意露出充满江湖意味的纹身,似乎有些不合情理。 要是考虑到阴谋论,林云儿为什么会这么做,也就能够做出合理的解释了。 周渊易的心情又沉落到了谷底,他不得不再次怀疑那个自己心仪的女人。 而宝叔则默默去下床上的床单,向外走去,他还得把厨房里疯女的尸体蒙上。宝叔走到门边的时候,叹了一口气,说:“疯女真可怜,开膛破肚不说,她被剖出的肾脏,一定被炒成一盘菜,被赵连蒲和林云儿吃掉了。” 他的话音刚落下,就听到厨房那边传来了声嘶力竭的尖叫声。 是粉笔的叫声,一定是她醒过来了,看到厨房里悲惨的一幕,吓得发出了尖叫。 随之二来的,是丸子的哭声。他一定是被粉笔的尖叫声惊醒,也看到了疯女被虐杀的尸体。 周渊易和宝叔赶紧冲出卧室,来到厨房中。 果然,粉笔和丸子正蜷缩埋头搂抱在一起,浑身颤抖,他们不敢朝地板上的疯女尸体多看一眼,衣物上也都沾满了疯女的鲜血。 丸子还是个小孩,看他如此惊恐,周渊易不禁动了恻隐之情,他轻轻拍着丸子的肩膀,说:“孩子,勇敢一点,你要像一个勇士一样!” 第24节 丸子的身体却依然颤抖,毕竟他才只有八岁,哪里见过如此血腥的场景,一句简单的鼓励根本无法令他安静下来。 宝叔已经为疯女的尸体蒙上了一层白色的床单,然后来到粉笔与丸子的身边,以缓和的语气说:“我们上楼吧,去三楼。哪里没有四人,大家都可以稍微好过一点。” 周渊易也赞成这个提议,他扶起丸子,说:“来,你要像个男子汉一样,我和宝叔会想办法带你们离开这幢别墅的,我发誓!在我们寻找出路的时候,你能保护粉笔阿姨吗?” 丸子瞪大眼睛,止住哭泣,终于狠狠地点了点头。 四个人互相搀扶着,沿电梯来到了三楼。 三楼全是客房,他们选择走进了电梯对面那间最大的客房。 粉笔似乎很累,尽管才从昏睡中醒来,但此刻她又想躺在客房里的床上再睡一会儿。 周渊易对丸子说:“你给粉笔阿姨吹段口琴吧,我和宝叔去寻找离开这里的密道。你一直吹,不要停。” 丸子点点头,取出口琴,然后开始吹奏音乐。悠悠的琴声从他嘴边流淌而出,周渊易辨认出,丸子吹的是一首beatles乐队的《free as bird》,自由如鸟,像小鸟一样自由,这是一首悲凉的歌,或许也是丸子的心声吧。被禁锢在这杀人工厂一般的别墅里,伙伴一个个少去,每个人都快要疯了,他一定想变作一只小鸟,在自由的天空中翱翔。 可是,这里根本找不到逃离的门,所有的窗户都钉死了,就算变成一只鸟,也无路可逃。 想到这一点,周渊易听着乐曲,不禁悲从心来。 但很快他就深吸一口气,强打起精神,与宝叔一起走出这间最大的卧室,开始逐间在客房里寻找理论上存在的密道。 丸子的口琴声从最大的卧室里悠扬传出。 周渊易让丸子吹口琴,其实并不是想调节一下令人窒息的气氛,而想让丸子在他和宝叔搜索密道的时候,发出声音让他们知道他和粉笔还活着,没有遭到赵连蒲与林云儿的袭击。毕竟他们分身无术,也只能靠这个办法确定丸子和粉笔的状况。 听着口琴声,周渊易也稍稍安了一点心,与宝叔开始搜索密道。 他们撕下了三楼客房里所有墙纸,又卸下了一张钢管床,拎着钢管不断敲击着地板与墙壁,想要找到暗藏的孔洞。不过,他们除了在赵连蒲卧室正上方一间客房的墙壁上找到了备用电梯在三楼的出口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发现了。 平心而论,周渊易的搜索技术很专业,称得上一流,但他却依然找不到,这让他很失望。密道难道仅仅只是在理论上成立吗?如果这里根本没有密道,赵连蒲和林云儿又是通过何种途径进入别墅里,杀死了疯女,还掳走了铁男? 想到疯女被杀的一幕,周渊易忽然意识到了一个新问题。 疯女被杀,是周渊易等人吃了饭碗被下安眠药的方便面后,集体昏睡时发生的。但他们吃方便面的时候,早已过了正常饭点,是粉笔说自己饿了,宝叔才让铁男去做饭的。而且粉笔还试过水龙头里的水,确定水没问题后,才烧水泡方便面的。 吃饭的时间,可以说是随机不确定的,为什么赵连蒲和林云儿能够知道周渊易等人是在何时吃下方便面的?如果他们来得早了,大家还没昏迷,就能进行抵抗,甚至捉住他们,显然赵连蒲和林云儿不会冒这种险的。如果他们来得太晚了,大家已经从昏睡里醒过来,他们更没办法下手。 也就是说,赵连蒲和林云儿知道周渊易他们是在什么时候昏迷过去的。他们为什么会知道?是在别墅里安了摄像头?还是……还是在他们四人中,有内奸? 想到这里,周渊易并没对宝叔说出自己的怀疑。 现在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敢相信。 最早是粉笔说自己饿了,还试过水龙头,让大家都相信吃方便面没有危险。但事实上,正是泡方便面的碗让大家都昏睡了过去。要说嫌疑,她肯定是有一定嫌疑的。 宝叔呢?他是意外进入别墅的,原本根本就不在林云儿的患者名单中,但真是这样吗?如果他和林云儿是事前串通在一起的呢?要是按这个思路考虑下去,那情况就更加危险了。照这样设想下去,那他的干儿子铁男呢?岂不是也有嫌疑? 面是宝叔让铁男去泡的,如果当时再谨慎一点,把碗洗了再泡面,那么周渊易他们就不会昏迷过去了,疯女也不会遇难。铁男是被掳走的,还是和赵连蒲林云儿一起离开了? 至于丸子,他只是个小孩,似乎没什么可值得怀疑的。但这小家伙从小就在街头浪荡,沾染一些恶习,被人拿金钱收买,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真相未明,任何猜测都有存在的可能性。 “周警官,三楼基本上都检查完了,没找到密道。要不,我们再去二楼看一看吧。”宝叔提议道。 周渊易想了想,也觉得应该再去二楼看一看。 经过一番仔细搜索,在三楼没找到密道,但不代表二楼没有密道。只是粉笔和丸子还在三楼,现在非常时期,四个人千万不能分开,否则又会被藏在暗处的赵连蒲和林云儿钻了空子。 周渊易也想再检查一下二楼餐厅,看看是否藏有隐蔽的摄像头。他依然为赵连蒲和林云儿能够将杀人事件拿捏着这么精准而介怀。如果能在餐厅里找到摄像头,起码可以让他增加一点对其他人的信任感。 进了那间最大的客房,周渊易准备叫粉笔和丸子跟着一起到二楼去。进屋后,他见到丸子还在吹口琴,这次吹得是一首音调和缓的乐曲。粉笔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拐杖丢在床下,她的身体微微颤动着,似乎正打着寒颤。 哦,现在本来就是初冬,起先在二楼的时候,还开着空调。回到三楼,空调并没打开,所以气温相对有点冷,但好在安有防弹玻璃的窗户被钉死了,气流不通,所以还不算太冷。 周渊易拍了拍粉笔,但粉笔却在朦胧中推开了周渊易的手,以撒娇般的语气喃喃说:“讨厌,让我再睡一会儿嘛……”然后一转身,又睡着了。 宝叔不由得苦笑道:“就让她再睡一会儿吧,我们也不用着急去寻找密道,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 是啊,我们有的是时间。在这别墅里,中午吃方便面时还昏睡了一阵,天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周渊易摸出手机看了看显示的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外面就会天黑了。谁也不知道还要在这封闭的别墅里呆多久,这噩梦一般的禁锢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 好吧,就让粉笔再多睡一会儿吧。不过,得把屋里的空调开了,千万别让她感冒,别墅里可找不到感冒药。 周渊易寻思,在开空调前,得先检查一下空调是否被人动了手脚。有了饭碗被下药的前车之鉴,要是空调的出风口被人动了手脚,喷出的暖气是催眠气体,那就糟糕了,只怕又会引来新一轮的杀戮。 还好,空调的出风口完好如初,没有任何加装的不明设备。但周渊易还是先让客房的门敞开着,让暖气有一点流通与稀释的空间,才打开了空调。但门开着,暖气的保暖效果自然不好,所以门敞开了十分钟,周渊易确定空调没问题后,才让宝叔关了门。 看粉笔睡得这么香,还微微发出鼾声,丸子忍不住也打了个哈欠。周渊易笑了笑,示意让丸子也去睡一会儿。丸子爬上床,躺在粉笔身边,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这时,宝叔凑过头来,以极低的声音对周渊易说:“我猜,我知道赵连蒲与林云儿杀人的动机了。” “什么动机?” “人体器官走私!”宝叔一字一顿地说道。 “什么?人体器官走私?” 宝叔点点头,说:“我们这些在街头厮混的流浪汉,在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外地曾经发生过几桩流浪汉被杀事件。那些遇害的流浪汉,身体内的肾脏都被人割走了,据说是被人卖到了海外的地下医院里……” 周渊易作为刑警大队副队长,当然也听说过类似的传闻。 被盗走肾脏的,不仅仅是流浪汉。 有一桩流传得比较广泛的说法是,在网络上有美女四处约人开房一夜情,有人上钩后,在酒店客房里喝下美女递来的饮料,旋即昏迷不醒。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堆满冰块的浴缸里,浴室镜子上还留有口红写下的一句话:“别动,快拨打120。”等医疗人员赶来之后,发现这个人的后背被割开一条口子,一颗肾脏已经被人取走了。 这个段子,也被编入了不少影视作品,中外均有,流传甚广。 第25节 至于遇害的流浪汉,确实也在外地发生过几起,周渊易看过协查报告。 一夜情事件中的受害者,只是被割走一颗肾脏,还留着一条命。但外地发生的流浪汉遇害事件,则是两颗肾脏都被取走了,大概是作案者认为流浪汉的命不值钱,两颗肾脏全拿走了。 但是。在这幢别墅里发生的事,真是为了盗取人体器官而发生的吗? 林云儿是护士,有着一定的医疗背景,如果她是人体器官走私犯罪集团中的一员,也是有可能的。 周渊易不禁想到在二楼厨房里醒过来,看到疯女的尸体时,曾经嗅到了一股烈酒与洗涤剂混合的气味,还看到了摔破的酒瓶。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气味呢?难道是为了掩盖其他什么气味吗? 如果是人体器官走私犯罪集团,在割走器官时,为了防止感染,肯定会在受害者的身体上涂抹消毒酒精与碘酒。莫非烈酒的气味就是为了掩盖酒精与碘酒的气味吗?割下的器官,会放入装有冰块与特殊药水的匣子里,而那种特殊药水的气味,正与洗涤剂类似。 不过,周渊易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 疯女被取走的,是腹中胎儿与肾脏,为什么其他器官还存留在腹腔中呢?比如眼角膜、心脏、肝脏,在器官走私黑市里,都很值钱的。如果是器官走私集团,为什么不把那些器官一起取走呢? 既然是想要得到人体器官,为什么赵连蒲与林云儿竟似在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一般,把场景限定在一座扩大版的密室中,这一次只杀害了疯女,又掳走铁男,为什么不把其他人一次性全干掉呢? 论体格,周渊易最棒,他的器官性能也相对会好很多。为什么没第一个杀他呢? 思索到这里,周渊易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呢,还是应该感到后怕。 恰在此时,房间里突然传来了“嗤嗤”的声响。周渊易循声抬头望去,只见粉笔与丸子躺着的钢管床上,一根露在外面的钢管竟然冒出一股淡黄色的烟雾,散发出刺鼻的气味,以极快的速度在房间中扩散着。 啊!是催眠气体! 周渊易暗叫一声不好,但来不及了,他已经不小心吸入了几口这种刺鼻的气体,只觉得头疼欲裂,脑袋昏昏沉沉,一闭上眼睛,就再也睁不开了…… 第七章 开膛魔重出江湖 六点刚过,天色就暗了下来,我们坐在旅社一楼的餐厅里,相对无言。 一个带着面具的神秘人竟然一直藏身在旅社之中,而之前我们却一直都不知道,真是太蹊跷了。 戴警官终于打破餐厅里令人窒息的沉默,偏过头,询问杜瑜眉:“杜老板,那个神秘人说,常青谷是他的家,还让所有人滚出去,那么我想问你,你们买下这处山谷时,听说过类似的传闻吗?” 杜瑜眉凄楚可怜地摇着头,说:“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常青谷里还有其他人居住……我是半年前买下山谷的五十年经营开发权,旅社也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 “原有建筑?也就是说,这处旅社是早就修在这里的?” “嗯,以前这幢t字形的房屋,破旧得快要坍塌了。我买下山谷的开发权后,就请来工人对这幢房屋进行改建,每间房都重新加固、粉刷、装修,一番整治下来,旅社看上去就像才竣工一般,所有的家具都是新买来的……” “也就是说,你们对旅社的情况很了解,也做过翻新工作,那么旅社里应该不会存在什么秘密房间之类的构造吧?” “当然不会!旅社要这样的秘密房间干什么呀?我们还恨不得把所有房间都用来拿给客从住呢!” 戴警官明白了,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杜瑜眉则显得很是忐忑不安,那个突然出现的神秘人,令她顿时乱了方寸。 旅社还没开始营业,玉米田里就发现了一具逃犯的尸体,另一个逃犯则在暗中窥视着住客,旅社里还莫名其妙多了一个从来没见过的面具人。真不吉利,没有比这更诡异的事了,似乎一切都在预示着常青谷将来不会是个平静的地方。 我坐在玉儿身边低头沉思着,小倩则拿着一卷老李才找出来的绷带,一圈一圈缠在迪克的光头上,她毕竟曾经当过住院医师,包扎伤口对她来说只是小事一桩。 霍格也在小倩旁忙前忙后献着殷勤,不时递着剪刀、绷带和药水。 忽然,我听到一个怪异的声响:“咕噜……” 循声望去,只见玉儿羞红脸不好意思地侧了侧身,说:“是我的肚子在叫……我饿了……” 杜瑜眉也听到了玉儿说的话,也意识到天都黑了,该吩咐黄阿婆去准备晚餐了,转过头去,却见黄阿婆还愣愣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一动不动,脸上面无表情。 杜瑜眉连忙用手语吩咐黄阿婆去准备晚餐,但黄阿婆还是坐在椅子上,没有起身,我不禁诧异地问:“怎么了?黄阿婆好像有什么话要说?” 这时,黄阿婆终于站了起来,开始手舞足蹈了起来,似乎想表达什么想法。 我将好奇的目光投向杜瑜眉,希望她能替我们翻译一下黄阿婆的手语。 不过,杜瑜眉却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黄阿婆,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一句话也翻译不出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无奈地摊开双手,说:“黄阿婆做的手势,并不是纯正的手语,我没办法了解她想表达什么……” 说来也是,黄阿婆是位住在深山里的聋哑人,虽然有一手做菜的好手艺,以前却并未在正统的聋哑学校学过标准手语,应该只有常年与她生活在一起的人,才能确切无误知道她的手语习惯。 那么,黄阿婆现在究竟想说什么呢?她想说的,是不是与那个戴着面具的神秘人有关呢? 坐在我身边的玉儿一直死死地盯着黄阿婆,她的身体忽然颤抖了起来,脸上露出了恐惧的神情,我大吃一惊,向她问道:“你看得懂黄阿婆的手语?” 她点了点头,答道:“嗯,我和黄阿婆都住在一个村子里,从小我就爱到她家里吃她做的饭菜,所以我能看懂黄阿婆的大部分手语。” “那黄阿婆说了什么?” “她说……那个戴着面具的人……真是常青谷的主人!” “什么!瞎说!”老李气急败坏地叫了起来,“胡说!我们杜老板花了大钱买下常青谷五十年的经营开发权,她才是常青谷的主人!” “李叔,您别生气,黄阿婆说的,不是您那个意思……她是说,在她小的时候,常青谷里就住着一群经常带着面具的人……但是在十多年以前,那些面具人忽然凭空消失,再也不见踪影了……” 戴警官顿时来了兴趣,他大声对玉儿说:“你再仔细问问,黄阿婆还知道哪些与面具人有关的事?” 玉儿走到黄阿婆身前,伸出手,对着黄阿婆打着手势。黄阿婆看懂了玉儿问的问题,立刻再次手舞足蹈了起来,嘴里还时不时“呀呀”做声,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 待她做完一组手势恢复平静后,玉儿转过头,对我们说:“黄阿婆说,提起面具人,要从民国三十年的冬天说起了……” 那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西陵山区不仅高山地带持续降雪,就连海拔较低的地区也被积雪覆盖了整整一个多月。 那里,黄阿婆还没出生,这个故事是她后来听她母亲说的。 当时村子里,有一位姓赵的猎户,在这里暂且称为赵猎户吧。 第26节 那一年,春节前为了腌制腊肉,赵猎户上山狩猎,循着一行觅食野猪留下的足迹,追入深山,却不幸迷路。赵猎户误打误撞,闯入一处山谷,见着许多空房,房中留有食物木柴。赵猎户在这无人村落里待了几天后,却见一群人回到了山谷中,那些人的脸色极白皙,说着赵猎户听不懂的语言,仅能凭借手势沟通。 雪停后,那些白脸人在一片丝绸上给赵猎户画了出山的地图,还给他准备了路上所需的食物与净水。 回到家里,赵猎户还将此事写成一篇文章,寄到当时他最喜欢看的《西川商报》副刊部,并得以刊登发表,还得了一块银元稿费。报社的人也曾经来寻找过那些白脸人,进过很多次山,但赵猎户却怎么也找不到去那处山谷的道路了。就连白脸人送的丝绸地图,也在一场火灾中付之一炬。所以,村里时常有人笑话赵猎户,说他根本就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撒下了一个弥天大谎。 虽然赵猎户的家人都坚信他没有撒谎,但赵猎户之后却生了一场大病,只要病情稍稍好转,便会挣扎着上山,去寻找白脸人居住的那片山谷,证明自己确实见过白脸人,但不幸的是,有一次赵猎户进山寻找白脸人,因身体虚弱体力不支,倒在山巅上,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了。 赵猎户的妻子苦苦哀求村里的邻居,上山背下了丈夫冻得僵硬的尸体,并择日三天后土葬在村外的祖坟中。下葬仪式前,全村人都集中在村口的一块空地上,按照当地守灵的风俗,围着篝火喝酒,棺材就停放在篝火旁,这也就算是送赵猎户最后一程。 就在天快黑的时候,从村外的土路那边,传来了一阵马蹄声,随着尘土飞扬,两骑剽悍红马停在村口外的大榕树下。从马背上,跃下两个人,肤色白皙,却都戴着一副青铜制的面具。面具上绘有两只眼睛,一只睁,一只闭。 村里人都不知道这两人是什么来头,全目瞪口呆地盯着他们。那两人也不说话,各从马背上取下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扛在肩上走进村口,来到赵猎户的棺材前,扔下麻袋,朝棺材连鞠三次躬,然后递了一张写满字的丝绸给赵猎户的妻子。 赵猎户的妻子顿时大叫了一声:“呀!白脸人!”她知道,赵猎户从白脸人手中得到的出山地图,就是绘制在一片丝绸上。 刹那间,围坐在篝火边的村民全骚动了起来,纷纷站起身,向两个戴着面具的陌生人围了过来。但面具人只是朝四周逡巡了一圈,村民立刻仿佛感受到了一股气场,呆立在面具人一丈之外,再不敢靠近。 面具人指了指扔在地上的麻袋,示意赵猎户的妻子打开。赵猎户的妻子遵命打开麻袋后,顿时张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麻袋里,全是上好的动物皮毛,狐狸、野狼、梅花鹿。每张毛皮都制得非常完美,咽喉至小腹被利刃割开,开膛破肚之后,动物腹腔中的肌肉、器官、内脏、骨髓被干干净净地剔除出来,每张毛皮都散发着好闻的气味。 面具人又朝赵猎户的妻子做了个手势,表示这些毛皮都是他们送给她的。做完手势后,俩人便转过身去,走到红马边,翻身上马,猛踢马腹。两匹红马长嘶一声后,扬蹄飞奔,村边的土路又卷起一阵烟尘,转眼间两人两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村边空地上的村民看得目瞪口呆,直到马和面具人消失了接近一盏茶的工夫,他们才如梦初醒回过神来,交头接耳,纷纷围拢在赵猎户的妻子身边,目光全落在了她手中捏着的那片写满字的丝绸上。 赵猎户的妻子不识字,只好递给村子里的族长,请族长念出来。 丝绸上写着半文不白的语句: 赵兄弟因寻吾等而死,吾等亦深感悲痛。特奉上区区白礼,希盼兄弟家人节哀顺变。 赵猎户的妻子听完此言,霎时泪如雨下。 村里人也明白了赵猎户之前并未撒谎,尽管没看到面具人的真正面容,但他们也终于相信传说中的白脸人果真存在。赵猎户为了证明自己看到过白脸人,重病初愈便进山寻找白脸人,却病死在深山之中,直叫人顿感唏嘘徒叹奈何。 村民们默默抬起棺材,眼中含泪地将棺材送入祖坟墓地中安葬,赵猎户的妻子更是哭得像个泪人一般,形销骨立,早已不成了人形。 但在深山中,特别是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忙碌着,大多都是健忘的。所以没过多久,人们便不再关心赵猎户的死,也不关心这世界上是否有白脸人这回事。 在众人漠然的眼神中,赵猎户家的寡妇带着白脸人送来的动物皮毛,进西川城卖给了商号,换回的银元恰好够她省吃俭用过上一年。 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眼看到了赵猎户的忌日,银元也用得快差不多了。 赵家寡妇准备忌日为亡夫上完香,便去四川城做工,听说西川城的纺丝厂正招女工为前线的士兵制军装,不需经验,只要耐苦手勤就行。 可就在上香祭拜那日,那两个骑红马的面具人又出现了,他们再次为赵家寡妇送来两麻袋硝制完美的动物皮毛,旋即转身便走。赵家寡妇把动物皮毛送到西川城商号,又换回了银元,比上一年换得还多。不过,因为物价飞涨,这些银元也还是只够她用一年而已。 这件事传出去之后,村里人均又惊又羡。 如今这年头,要想塞饱肚子,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看赵家寡妇一年来什么都不用做,连地都不用种,到了亡夫忌日那天,却能平白无故得到足够一年家用的赠礼,这又岂能不遭人嫉妒? 有红了眼的男人,半夜踹寡妇门。有小肚鸡肠的女人,半路朝寡妇扔石头。但更多的,则是单身汉请媒婆上门提亲,希望娶赵家寡妇进门——他们大多都是看上了赵家寡妇每年从白脸人那里得到的两麻袋上好动物皮毛。 山里的寡妇不好过,所以赵家寡妇也有心思再觅人家。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她看中了一位姓黄的老实巴交以种地为生的山民,那位黄阿哥刚死了老婆,正准备觅人填房。两人给村里各家各户送去西洋糖果,择日办了好事,不过婚礼那天,却没有一个村民上门道贺。他们全都妒火攻心,哪有人愿意上门恭贺,还顺道免了份子钱。 但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到了那个赵猎户的忌日,戴着面具的白脸人却没再度骑着红马来到山村里。从此之后,他们也再没有出现了。 村里人猜,那两年白脸人之所以会送来装满动物皮毛的麻袋,是可怜赵家寡妇孤身一人,生活不易。如今赵家寡妇成了黄家阿嫂,生活有了依靠,自然就不再送来动物皮毛了。 虽然现在赵家寡妇成了黄家阿嫂,但没了白脸人送来的动物皮毛,她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心中不免失落。但好在她丈夫黄阿哥忠厚老实,从未吐出一句怨言。黄家阿嫂也不禁庆幸,幸好没嫁给那些油嘴滑舌只慕钱财的单身汉,否则没了白脸人送来的皮毛,她早就被轰出了家门。 两年之后,黄阿嫂为黄阿哥生下一个女儿。女儿自小就聪明伶俐,可惜三岁时生了一场大病,深山里缺医少药,虽然最终请游方的郎中为女儿治好了病,但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 不过,黄阿嫂与黄阿哥并没放弃聋哑的女儿,坚强地让女儿学会了简单的手语,黄阿嫂还传授女儿一手做饭做菜的好本领,让女儿日后亦能自食其力。 不用说,他们那位又聋又哑的女儿,便是现在我们面前这位老态龙钟的黄阿婆。 黄阿婆的故事,我们是借助玉儿的翻译,才大概明白意思的。 黄阿婆讲完之后,戴警官长叹一口气,问:“如此说来,当初赵猎户误闯进的白脸人住的山谷,就是常青谷?” 玉儿用手语将戴警官的疑问翻译出来后,黄阿婆连忙摇头,然后又做出手势。玉儿翻译道:“黄阿婆说,我们所住的村庄距离常青谷只有三华里,而当初赵猎户误闯入的山谷,自山村出发,走了整整一天。黄阿婆只是听说了戴有一睁眼一闭眼面具的神秘人,才回忆起她母亲曾经见到过的白脸人也戴着同样的面具。不过,既然神秘人说这里是他的家,那很可能是白脸人后来进行迁徙,搬入了常青谷中。” “哦,那么戴面具的神秘人说常青谷是他的家,也没说错嘛。”霍格在一旁应了一句。 “瞎说!”老李顿时发飙了,“我们杜老板花了大价钱把这里买下来,手续完备,证照齐全!那面具白脸人以前在这里住过又怎么样?他办过房产证吗?他有手续吗?他敢上法庭吗?真是胡说八道,莫名其妙!” 我连忙打圆场,霍格也没敢再接茬,杜瑜眉赶紧吩咐黄阿婆去厨房准备晚饭,又让气鼓鼓的老李和玉儿都去厨房帮忙,才稍稍让餐厅里的气氛缓和了下来。 趁着黄阿婆做饭的时候,霍格和迪克在餐厅里陪着小倩和杜老板,我与戴警官则在整幢旅社里搜索了一番,看到一楼二楼的所有窗户都是由内反锁着的。也就是说,如果旅社里确实没有密道的话,那么戴面具的神秘人应该是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进旅社里,然后等到迪克敲门时,开门突然袭击了迪克。 这个神秘人为什么要溜进旅社里呢?我们也没发现旅社里有任何翻箱倒柜的痕迹。我和小倩的电脑还安然摆在桌子上,神秘人肯定不是为了钱财而来的。他袭击迪克,只是为了奉送一句让我们滚出常青谷的警告吗? 这里有太多的疑问,常青谷里似乎隐藏着无数秘密,到处都透着古怪,我觉得自己仿佛被拉拽进了一张看不见的大网中,陷进去便再也无力自拔。 但在检查门窗完毕之后,戴警官却面露喜色,说道:“只要锁好了门窗,这幢旅社可谓固若金汤,根本没人能毫无声息地闯进来。那个神秘人,只是利用了我们的疏忽,才溜进了旅社中。现在我们已经有了防备,小心翼翼,那家伙肯定不敢再来了。包括那个叫董佳的逃犯,她肯定也逃得远远的,今天晚上我会保证你们的安全,明天天亮后,警方大部队来了,大家就不用再担心了。” 他说得倒也有道理,但我心里还是忐忑不安,总担心夜里还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事。 这时,楼下传来了杜瑜眉呼喊我们去吃饭的声音,我这才觉得腹中饥饿,再看看时间,已经七点多,也到了吃晚饭的时候。 下楼进了灯火通明的餐厅里,屏风围着的圆桌上已经摆满了饭菜。因为时间仓促,菜肴多以现成的腌腊制品为主,黄阿婆亲手腌制的腊肉酱鸭烝熟之后,满餐厅都是扑鼻的香味,但我的胃口却不太好,毕竟下午我们才看到了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记忆尤深,要想一时半会就忘记是完全不可能的。 九个人围坐在一起后,小倩偷偷凑到我耳边,悄声说:“刚才玉儿给我说,黄阿婆最擅长腌制的,是腊猪肝和腊猪心。考虑到你们的感受,玉儿特意没让黄阿婆端出来……” 但这句话已经够让我反胃了,只扒了几口饭,我就离开饭桌,向大堂走去。 大堂旁是一个小型的会客室,里面摆着一台大屏幕的液晶电视。 杜瑜眉说过,这里没有安装有线电视,只装了一口卫星锅盖。本来我还劝杜瑜眉连卫星锅盖都撤掉,但现在我却想看看电视新闻。今天夜里我们只能呆在旅社里,必须得找点事来做,起码电视节目的音量,也能缓解一下旅社中的沉闷气氛。 第27节 我打开了电视,调到了上星的本地西川卫视台,恰好是新闻事件。 身着正装的播音员正以麻木不仁的语气播报着一条新闻: “西川市排名前十的地产富豪郭文辉离奇失踪已有二十天之久,至今依然毫无线索。据观众最新爆料,称郭文辉在失踪之前,已确诊罹患不治之症,必须实施某种特别手术。但此种手术危险系数极高,郭文辉最终决定放弃治疗。警方发言人亦称,郭文辉或是希望利用最后时光享受人生,于是不辞而别,远离家人,独自旅游散心……” 郭文辉失踪一事,我在二十多天前也曾经听说过。当时报纸周刊都对此事做了详尽的报导,有猜测他是被竞争对手杀害了,也有猜测他是被亡命之徒绑架了,但我还真没想到他居然是自己策划了失踪事件。唉,人一辈子就算赚了再多钱又有什么用?说不定哪天就被致命的疾病缠上了。 我更加觉得把常青谷定位为一处世外桃源般的心灵休憩地,很有这样的必要。如果像郭文辉这样被工作压力压得透不过气的大忙人,工作之余时常到常青谷来修整一番。给心灵充充电,说不定就不会那么容易被疾病缠上,也能多活几年。 这条新闻之后,便是滚动播出的通辑令。 通缉令里一男一女,正是孙洪伟与董佳,不过,现在除了在常青谷旅社中的九个人之外,还没有其他人知道孙洪伟已经变作了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 董佳的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我死死盯着电视屏幕,想把她的容貌深深刻在脑海里。如果她胆敢潜入旅社中,最起码我能在第一时间把她认出来。 接下来是播报孙洪伟与董佳的身份证号与体貌特征,我正竖起耳朵想要仔细听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会客厅外传来脚步声,还有小倩与玉儿说话的声音,她们似乎正为神秘人与女逃犯董佳而感到恐惧。 我赶紧换了台,免得让这两个小丫头看到这条新闻心里发憷。 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正在播放搞笑综艺节目的海外频道,然后坐在沙发上假装哈哈大笑了起来。在这紧张的时刻,我希望能以自己的笑声,缓解小倩与玉儿心听的恐慌。没想到,她们一进会客厅,表妹小倩就以怒不可遏的声音叫道:“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笑得出来?” 玉儿也说:“快调到西川卫视,看看那个叫董佳的逃犯被抓住了没有!戴警官说了,警方将持续二十四小时进行搜山!” 我真是低估了两个丫头的心理承受力。 调回西川卫视,通缉令已经播报完了,现在正在播报前段时间商场抢劫案的后续报导,警方依然毫无线索一筹莫展,真不知道这些警察是怎么工作的,案子都发生二十多天了,居然还是没有一点进展。 两个丫头还等着看通缉令,我只好告诉她们,刚才已经播报过了,这说明董佳并没有被抓住。我们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警方身上。他们连个抢劫商场的罪犯都抓不着,还能指望他们抓董佳?要知道西陵山区是如此广袤,有的是藏身之处,警察就像大海捞针一般,哪有这么容易抓住她。 只要我们今天晚上锁好旅社厦门,紧闭门窗,就不会有任何危险,我把戴警官饭前给我说的那番话又重复了一遍,才让她俩稍稍安了一点心。 随后霍格和迪克也走进了会客厅,接着是杜瑜眉和老李,戴警官则陪着黄阿婆在餐厅里收拾碗筷。老李神色略带担忧地对我们说:“今天晚上,我建议大家不要独自呆在屋里睡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最好两人合住一间屋……这也是戴警官的意思……” 他说得没错,不管怎么,还是两个人住一间屋更安全一点,彼此有个照应。不过,我们这里有九个人,自然会多出一个人。戴警官责无旁贷,他得一个人住,毕竟他是警察嘛。 很快我们就自发安排好了房间。 我与霍格住一间。 老李与迪克住一间。 戴警官单独住一间。 玉儿本想与黄阿婆住一间,但与她年龄相仿的小倩却哀求着想与她一起住,彼此也有话可聊,于是她们住在了一间屋里。 杜瑜眉则只好与黄阿婆分在了一间屋里。 不过,黄阿婆得知房间分配后,却使劲摇起了头,还不住打着手势,玉儿替我们翻译道:“黄阿婆说,她平时睡硬床板习惯了,睡客户里的软床垫,怎么都睡不着。她说要自己一个人住在楼下的佣人房里,还说就算有坏人来了,也不会对她这么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太太动杀机。” 我们劝说了很久,但黄阿婆就是执意不肯到二楼的客房来睡,弯着腰径直朝厨房边的佣人房走去。戴警官不由紧张地问杜瑜眉:“你一个人住,有问题吗?” “没问题,我把门反锁了,谁来也不开门!”杜瑜眉坚定地答道,然后又问我们,“对了,你们想泡温泉吗?旅社一楼有温泉浴室,大池小池都有,这可是我们常青谷旅社的特色服务哦!” “算了,改天吧……”我们纷纷摆手婉拒,在这个时候,谁还有心情泡温泉呢?旅社外可能还有两双窥视的眼睛呢!等明天大批警察来了,确保我们的安全后,再泡温泉也不迟。 不过,小倩却悄声在我耳边说:“其实我还有点想泡泡温泉的,但是刚才玉儿给我说,温泉的泉眼在玉米田另一端的花房那边,用水管引过来后,温度低了很多,泡着没什么意思,要是等这里安全了,玉儿可以带我们去泡花房旁的露天温泉池。” 嗯,如果是玉儿提议,那我还愿意去泡泡温泉。 明天大批警察来了,一定会先勘察现场,然后把搜山的重点放到常青谷附近来,董佳和面具神秘人也不会那么傻,警察来了都不跑。到时候,这里就真的安全了,我们也能心情在谷中游览玩耍,顺便把常青谷的开发策划案做出来,尽快完成杜瑜眉交给我的任务。 我不禁抬起头看了看玉儿那天真可爱的脸庞,又寻思道,我和小倩完成了策划案,就得离开这里。我们走之后,董佳会不会又潜回常青谷里呢?如果真这样,玉儿岂不是很危险?我是不是得找个机会与她聊聊,劝她到市区去找份工作?这个远离文明社会的偏僻山谷,并不适合她这样的年轻人。 虽然我说过,要把常青谷打造成乌托邦一般的世外桃源,心灵的休憩地,但在这样的地方休憩十天半月就是极限,若真让人在这里呆上一辈子,会发疯的! 在会客厅里看了一会儿电视,我们各自回房休息。 黄阿婆去了厨房旁的佣人房,戴警官拥抱了一床棉絮,又把会客厅里的一张长沙发推到旅社大门后。他决定今天晚上睡在一楼,为我们站岗放哨。 有了戴警官为我们站岗,大家也放心多了,我和另外六人上了二楼,小倩和玉儿的神经已经松弛了许多,俩人说笑着进了屋,小倩还找我拿走了她的粉红色笔记本电脑,准备和玉儿一起在电脑上看部电影偶像大片。呵,平时她的电脑里装的全是恐怖片,没想到居然这次来还装了几部偶像片,大概她也觉得在景区里看恐怖片有些大煞风景吧。 老李与迪克则商量起日后动力伞基地一旦建成,如何分配利益的话题,迪克毕竟是生意人,顿时来了兴趣,一会儿工夫,他就忘记了玉米田发现的尸体,还有他遭遇面具人袭击的事了。 我和霍格进了一间双人房,长夜漫漫不知该如何度过,我干脆取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写常青谷开发的策划文案。而霍格而无聊地摆弄着他的单反相机,过了一会儿便躺在床上打起了呼噜。 也别说,霍格年龄比我小,身材也比我瘦,但呼噜打起来却很厉害,打呼噜的时候,连笔记本电脑的液晶屏都能感觉到有节奏的震动。 我写了一会儿,实在是有点忍受不了霍格的呼噜声,完全令我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文案的写作中。于是我干脆打开客房木门,想在走廊上透透气。可刚打开门,我就听到一旁的另一间屋,也传来“吱呀”一声,一扇门打开了。我赶紧合拢门,只留了一条缝,偷偷朝外望去。 走出屋的,是老李,他正惦着脚尖,鬼鬼祟祟四下张望。他这是干什么?我不禁好奇地窥视着他。 还好,我把门合拢得只留了很细的一条缝,老李四下张望,并没发现我的窥视。他合上房门后,蹑手蹑脚走到另一间屋的木门前,轻轻敲了三下门,两长一短。尽管他走路很小心,但却偏偏穿了一双硬底鞋,一走路,地板就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 “吱呀——”那扇门开了,老李一闪身,就迅速钻进了屋里。 那间屋,是杜瑜眉的房间。 如此说来,老李和杜瑜眉并非老板管家的关系,还是一对情人。 为何他们在我们面前并未公开关系呢?莫非他们还各自有着自己的家庭? 呵,这是别人的事,我又何必那么八卦呢,我不禁暗笑一声,也懒得再去走廊透气了,免得一会儿老李出来了难堪。我只好继续回到客房里,在霍格响亮呼噜声中继续写着常青谷的营销文案。 我写得很是入神,不仅透彻分析常青谷旅社的定位,还确定了营销目标人群,以及推广宣传的重点区域。但宣传用语,却让我伤透了脑筋,究竟是应该写“寒冬里一抹翠绿的风景”,还是写“四季常青的心灵避风港”呢?前者只突出了常青谷在隆冬时节的吸引力,后者则太过于普通了,不够震撼。 我不断推敲着,直到两眼干涩,睡意渐涌,瞧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显示,才发现已到了凌晨三点。我竟不知不觉在电脑前忙碌了这么久,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看来我确实是个敬业的策划师,也对得起杜瑜眉给的那两万块钱。 呵呵,杜瑜眉此刻正抱着老李快活,而我却在熬夜写字呢。 第28节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苦笑了起来。 我把宣传用语这一段文案暂时挂在一边,保存好文档,便准备关机睡觉。 就在此时,我又听到走廊上传来开门的声音,然后是轻微的脚步声,接着又是用钥匙开门的声音。 应该是老李在杜瑜眉那儿快活完了,回房去睡觉。真是的,干脆就在杜瑜眉房中过夜算了,要是开门时惊醒了迪克,反而更加难堪。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老李大约是在晚上十点多到杜瑜眉房中去的,直到凌晨三点才出来,他也算是老当益壮了,而且旅社中的客房,隔音效果也很不错,这么长时间,我这边居然一点动静也没听到。 哈哈!我的内心是不是有点太猥琐了? 我一边关电脑,一边鄙视着自己。 可我的鼠标还没点到关机的按键时,就突然听到门外传来声嘶力竭的一声惨叫,是老李的声音。声音的隔音效果本来就很棒,但我却能如此清晰地听到他的叫声,可想而知他的音量有多高。我心中不禁“咯噔”一声,猜测着老李那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老李的惨叫声还是无法让打着呼噜的霍格醒过来,他睡得实在在死了。我则一个箭步,打开房门冲到了走廊上。 只见老李正浑身瘫软地跪坐在房门外,脸色苍白,牙齿不住打着颤。他见到我后,抬起手臂,无力地指着房内,喃喃说道:“里面……里面……迪克……迪克……” 迪克怎么了?我的身体也没来由地跟着老李一起颤抖了起来。 见他语无伦次,我定住心神,冲到他身边,推开了半闭的房门。 屋内的格局与我那间客房相同,都有两张标准床,一盏床头灯还开着,灯光恰好照射到其中一张躺着人的床上。不过,此时床上已是一片血红,惨不忍睹。 迪克呈大字躺在床上,双眼圆睁,直瞪着天花板,喉咙处一个赫然出现的血洞,胸膛被剖开了,似乎有什么内脏已经被取了出来,到处都是淋漓的鲜血。 又是开膛破肚!这次的受害者是迪克! 凶手是怎么进来的?是董佳干的,还是戴面具的神秘人干的? 我抬起头,朝客房的窗户望去,窗户大大的开着,玻璃上有一个平滑的圆孔,恰够一只好伸进来拨开插销,我站起来,走到窗边,朝外望去,外面一片漆黑,哪里还看得到什么人?不过,在窗台下,隐约有些闪着亮的碎玻璃,应该就是这扇窗户下班被划破的部分吧。 我用手摸了摸下班上的圆孔,没有碎渣,很平滑,如果我没猜错,玻璃应该是被镶金钢钻的特制工具划破的吧。 董佳还在逃亡中,她不可能有机会搞到镶钻的特制工具。如此说来,凶手应该是那个戴面具的神秘人吧。 不对,一定有哪点不对劲的地方,被我忽略了!我正绞尽脑汁思索的时候,戴警官已经闻讯上了楼,他看到床上躺着的血肉模糊的迪克,也不禁张开嘴说不出话来。 戴警官很老练地注视了迪克的尸体一分钟,然后走到窗边看了一分钟,接着走出客房,来到走廊,说道:“现在大家都不能再睡了,我们必须全部集中在一起,要想睡,就靠着枕头打个盹。单独一个人,随时有可能会遭到袭击!” 我和老李赶紧叫醒了其他人,连一楼佣人房的黄阿婆也被叫了起来。 当然,我们就没再让四位女士进屋观赏迪克的尸体,仅有霍格进来看了看。 我们集中在走廊上,杜瑜眉披着睡衣,胆战心惊地问:“是谁干的?是董佳干的吗?” “现在还不能肯定,但董佳应该搞不来镶钻的特制工具。我估计多半是那个戴面具的神秘人干的!”戴警官答道。 “那也不一定。”插嘴的是霍格,他刚从迪克横尸的客房里出来,很冷静地说道:“如果是戴面具的神秘人干的,他用特制工具划破玻璃后,应该用手推一下玻璃,那么碎玻璃就会落到房间里的地板上,而事实上,玻璃却落到了窗外。”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除了听不到声音的黄阿婆之外,我们所有人的脸色全变了。 霍格的话说得很明白,玻璃是坠入窗外的,说明有人从窗户内把划破的玻璃推了出去。也就是说,凶手是隐藏在我们内部的! “不要危言耸听!”老李大叫了起来,“我们当中怎么可能有凶手?” 其他人也纷纷对霍格怒目而视。 我赶紧打圆场,说:“有可能是凶手故布疑阵也说不定啊。遇到高智商的凶手,就想让我们内部出现裂痕,然后再分别对我们下毒手,只要凶手先轻推玻璃,让玻璃完整无缺地落在窗台上,他进来后,再扔出去,就会造成现在的局面。我们千万不要上凶手的当。” 我的话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戴警官也说道:“其实我在吃饭的时候就考虑到会不会咱们内部出现问题,所以我才要求两个人合住一间客房。一方面是为了安全起见,另一方面则是——万一出现了问题,一间屋里的两个人可以相互提供不在场证明。” 大家都露出愕然的神色。没想到戴警官竟考虑得如此深远。 不过,事实上戴警官的这个建议并没有落到实处。 原本迪克和老李住在一间屋里,但十点多老李就出了屋,到杜瑜眉那里去了。这一点,他也坦然告诉了戴警官。戴警官听完后,当即就发了脾气,怒道:“分房间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不然的话,我一定不会让迪克和你住在一间屋里。他完全可以和我一起在一楼的沙发上休息,他也不会被杀死了!” 老李哭丧着一张脸,毫无力气地说道:“真是抱歉,我以为离开几个小时不会出事的,我之所以没在分房时提出来,是不想让你们知道我和瑜眉之间的关系——我在西川市区有自己的家庭,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女儿……” 众人向老李投来鄙夷的目光,为了维护他,杜瑜眉竟然面不改色地说:“我和老李是你情我愿的事,你们没有权力指责。但是,这是我们的隐私,所以我也希望你们替我们保密。另外呢,他没提前说,也不完全是他的责任。其他我也不想让你们知道我们的关系——不瞒各位,我是一个有钱人的地下情人,这种关系已经持续了十年。买下这处常青谷的资金,也是那个有钱人提供的,我与老李的事,我可不想传到那位有钱人的耳朵中。” 这一下,情况有些微妙了。 鉴于老李与杜瑜眉的亲密关系,他们互相做不在场证明,其实是不可靠的。 而我,也逃脱不了嫌疑。虽然我与霍格住在一间屋里,但霍格睡着后,我一直在写策划文案,他睡得那么死,即使我出去杀人,他也不会知道。 只有小倩与玉儿,基本上能够排除怀疑。她们是第一天认识,不存在利害关系,能够认可她们互相作的不在场证明。 至于,黄阿婆,那就更不用说了。没人相信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太太能够上楼杀死一个运动健将。而戴警官呢?他是警察啊,身份确实可靠,是老李去派出所请来的,他当然不可能是凶手。 所以,我那关于“凶手故布疑阵”的分析,大家便更加认同。或许在这时候,我们全都装作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对一切疑点都视而不见,才能让我们的心绪稍微平复一点。而互相猜疑,只能让旅社里的气氛变得更加紧张,如果我们变作一片散沙,说不定正是暗藏着的凶手所希望的那样。 戴警官也连声叹气,说:“其实我应该考虑得更加周详一点。两个人在客房里睡觉的时候,可以移动床铺,两张床各将大门死死抵住一半。一个人想要出去,就必须叫醒另一个人移开床铺。这样一来,不在场证明就充分了。” 但老李随即又有不同意见,他激动地叫了起来:“我认为,那个神秘人一直在窥视着我们的旅社,说不定早就攀爬到了旅社屋顶,然后飞檐走壁,一间间窥视着屋里的情形。我承认,确实是我出了客房到瑜眉房里去,才让这间屋成了迪克独居,也让神秘人找到了破绽。但是,如果我不到瑜眉的屋里去,那么神秘人绕到瑜眉的窗外窥视时,就会发现她是一个人在屋里的。那么,神秘人的目标就会换成瑜眉!” 此话一出,众人均瞠目结舌,杜瑜眉更是发出一声惊呼,花容失色,身子一歪,差点跌入老李的怀抱之中。 戴警官正色道:“现在这幢旅社并不安全,毕竟是那些戴面具的神秘人最初建造的这幢房子,我们呆在里面,就会让神秘人认为是我们侵占了他的财产。所以,我建议待天亮之后,我们最好换个地方呆着,向他们表示我们的善意。” “那怎么行?这里明明是瑜眉花钱买下来的!凭什么我们要搬走?”老李大声抗议。 霍格不禁冷笑道:“是那个有钱人出钱买的吧?” 第29节 老李闻言怒不可遏,竟抡起拳头作势要打霍格。霍格也毫不示弱,挺起了胸膛。不管怎么说,老李也算一把年纪了,霍格才不怕他。 “算了算了,大敌当前,你们还闹什么!”我赶紧和稀泥,劝他们冷静下来,我又补充了一句,“反正天亮后,大批警察就会赶到这里来,到时候这里就安全了。” 戴警官却撇撇嘴,说:“我可不知道市区来的警察会什么时候赶到常青谷来。现在的当要之急是追捕逃犯,但他们并不知道孙洪伟死在了常青谷里,只知道有人报警说这里的玉米田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另外还有特大商场抢劫案、地产富豪郭文辉失踪案,需要调派警力。或许会把这个案子稍稍放在后面一点的位置……” “这可是杀人案啊!”小倩怒气冲冲地叫了起来。 戴警官无奈地说道:“警察肯定会来的,但到底能能来多少人,我可就不能确定了。” “那天亮后,我们离开这里!我已经受够了!”小倩转过头来对老李说,“明天你能开车送我们去市区吗?我哥不挣你们那两万块钱了!我们明天就走!” 霍格也接口道:“我明天也走!小倩你到哪里去,我也到哪里去……”这小子还真会挑时机说话。 老李努了努嘴,答道:“好吧,我天亮后送你们走……” 不过,我可不想放弃那两万块钱酬金。昨晚熬了五个小时,我已经写好一大半文案,就差最后一句宣传用语了。我只要在等待天明到来的几个小时里,想好这句话,添加进文案中,复制到碟片里交给杜瑜眉,就算大功告成。 但戴警官却有些不乐意了,他大声吼道:“你们都是关系人,正如霍格所说的那样,凶手很有可能就在我们内部!你们不能随随便便就离开这里!你们还必须要接受警方的笔录!” “嘁——”表妹天不怕地不怕地回应道:“我才懒得理你!不管怎么说,生命最重要!天一亮,我就会和表哥,还有霍格,离开这里,再也不会回来了!要做笔录,请到西川市区来找我们吧!我会给你留下地址和联络电话。” 说到这里,表妹忽然转过头来,对玉儿说:“你愿意跟我们去西川市区吗?在繁华的市区里,机会可比这么一个破山谷多得多了。我哥认识很多人,各个方面的精英都有,一定能给你找个好工作,说不定还能给你介绍一个优质男朋友呢!” 这丫头,前面一大半的话,都是我想说却又不好意思说的话,但最后一句帮找男朋友的话,却纯属画蛇添足。 我注视着玉儿的反应,她涨红了脸,脸蛋仿佛秋天的苹果一般,张开嘴正要说话,这里我却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从旅社外飘了进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惊悚而又阴森,是笑声。 如猫头鹰夜啼般的笑声,正阴测测从夜空深处悠悠飘进旅社的走廊中。 虽然窗户、墙壁努力将笑声切割成丝丝缕缕,但最终它们却顽强地黏合在一起,钻进我们的耳朵中。 听声音,旅社外似乎并不是一个人在放声大笑。应该有很多人,而且还各自在不同的方位大笑着。 是谁在笑?是戴面具的神秘人,或是他的同伙?还是董佳?再或者,是他们一起在狞笑? 听着这笑声,我不禁感觉浑身乏力,不寒而栗。 第八章 最后的逃生通道 在晕倒之前,留在周渊易脑海中的最后思维,是在考虑着,如果还能醒来,身边会又缺少了谁?铁定又有一个人会遇害,如果是自己,谁又能替他找出真凶,为他报仇? 人最怕的,就是死的不明不白,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日后到了阴曹地府,面对阴司判官时,自己岂不成了糊涂鬼? 好在最终周渊易还是悠悠醒转了过来。 当他回复意识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环顾四周,看另外三人是否还在身侧。 空调已经停止了运转,房门大大地敞开着。 地板上,离周渊易不远处躺着的,是宝叔。 钢管床上,粉笔仍在酣睡。 丸子却不见了踪影,他失踪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床铺上没有发现血迹。丸子没死,只是被掳走了?周渊易却不敢作出这样的判断。有了疯女的前车之鉴,赵连蒲做出任何疯狂残忍的举动,都不会令人惊讶。丸子只怕也已经凶多吉少了,说不定也成了一具被开膛破肚的童尸。至于赵连蒲为何不在这间客房里对丸子下毒手,那就不得而知了。 周渊易赶紧叫醒了宝叔和粉笔。 当他们发现丸子失踪后,宝叔怒瞪栓眼,狠狠骂道:“他们究竟想干什么?有种就出来和我们面对面地干一仗,别像没胆的东西,躲在暗处耍诡计!” 粉笔则坐在床上哇哇痛哭,抽泣着自责:“要是我不在床上睡觉就好了!都怪我,都怪我!” 没错,催眠气体是从粉笔躺着的那张床的钢管里喷出来的,如果她不睡觉,大家早点去二楼寻找密道,或许就不会出事了。 不过周渊易却不这么想,这幢别墅已经成了杀人工厂,只怕每间房里都设有类似的机关。就算粉笔不在那张床上睡觉,在其他房间也一样有可能会出现同样的事。 周渊易走到钢管床前,蹲下身,仔细检查着那根曾经喷出过催眠气体的钢管。 这张床是靠在墙壁边上的,周渊易推了推,根本推不动,原本床是被几枚铆钉固定在了地面上。那根喷出催眠气体的钢管,则是从墙壁内延伸出来的,只是与钢管床上的气体支撑钢架漆成了相同颜色,使了一招障眼法,才让周渊易和宝叔没有注意到其中蹊跷。 宝叔朝这根钢管狠狠踢了一脚,虽然踢得脚趾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但仍觉得不解恨。 而周渊易则做了另一件事,他把钢管床上的床单扯了下来,撕成十多块,拿到走廊一端的卫生间里用水浸湿,然后回到屋里,揉成一团,塞进了曾喷出催眠气体的钢管里。 “这是简易的过滤器,希望催眠气体再度出现时,能够让其失效。” 如果过滤器真能奏效,那么他们三个人呆在这间客房里,应该是暂时安全的。 可是,他们又怎么能一直呆在这间房里?那岂不与囚犯没有区别了吗?就算不饿死,也会被闷死。 粉笔不禁说道:“十多层布条能作简易过滤器,那么能不能当做防毒面具呢?” “好主意!”周渊易大声赞道。他当即又扯下床单,撕成几十条碎片,浸湿之后,每十多张叠在一起,没人分到了一叠。 如此一来,催眠气体应该不会再对他们有所伤害了。 宝叔将湿布片蒙在脸上后,斩钉截铁地说:“丸子被掳走,更加说明在这幢别墅里有秘道!我们必须把秘道找出来。我猜,秘道多半在二楼的!” 他正要打开房门,却听周渊易说了一声:“且慢!” “怎么了?” “我觉得还有点疑问。” 第30节 “什么疑问?”宝叔与粉笔同时问道。 周渊易眉头紧蹙,缓缓说道:“我总觉得有点奇怪。上一次我们在二楼厨房里,赵连蒲选取最合适的时机,当我们全都被催眠后才杀死了疯女,掳走了铁男。而这一次,如果催眠气体早一会喷出,那时房门开着,空气有对流,我们也不会那么容易被迷晕。可催眠气体恰好就是门关上的时候才喷出。我怀疑——” “你怀疑在这幢别墅里到处都有摄像头?当摄像头拍到我们关门时,才启动开关,让催眠气体喷出吗?”宝叔猜道。 粉笔立刻站起身来,四下张望,试图找到隐藏在暗处的摄像头。 “别费这个心了。我在二楼厨房就细致地找过一次,根本没找到摄像头。同样的道理,在这间房里,也应该找不到摄像头。”周渊易冷冷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宝叔和粉笔同时问道,语气似乎都变得有些紧张。 周渊易极其冷静地说道:“我这话说出来,肯定会有些人不满意,但我却觉得这是最有可能性的一种假设——凶手有同伙就藏在我们当中!” 此话一出,宝叔和粉笔脸上都立刻面露震惊。 这句话也太影响安定团结了。可不如此假设,又怎么能解释钢管喷出催眠气体的时间拿捏得这么准? 粉笔扯下蒙在脸上的简易防毒面具,不管不顾地说道:“反正我知道,我不是凶手的同伙!那么凶手一定在你们两人当中。” “哼,我还知道我不是凶手的同伙呢!”宝叔也一把扯下脸上的布片,理直气壮地回敬道。 两人开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了起来。 周渊易一言不发,冷冷看着面前这两人互相攻击。其实在他心中,也有另外一种考虑。说不定在他与宝叔在三楼搜索秘道的时候,赵连蒲就已经悄悄循秘道潜入别墅二楼。他和宝叔回到客房时,赵连蒲则正好来到三楼,在走廊上看到客房的门一关,便启动开关,让催眠气体从钢管里喷出来。 但这一切也只是假设,谁也不知道真实情况究竟是怎么样。 周渊易更想看看当粉笔和宝叔争论的时候,会不会有人路出破绽来。 但是让周渊易没想到的是,很快粉笔和宝叔就将矛头指向了他。最初是粉笔指着周渊易说:“我觉得你才最可疑!你是和林云儿一起来的,林云儿又很可能是制造这一切的幕后元凶!那么你就最有可能是林云儿的同伙!” 宝叔也添油加醋道:“没错,你身披警察身份的外衣,但却从来没出示过任何证件!” 周渊易无奈苦笑,他确实没在任何人面前出示过自己的证件。二十多天前陪同林云儿为流浪汉们体检时,恰逢他休假,证件和佩枪都交回了警局。而昨天与林云儿来接四位患者,他只以为要不了多久就能办妥,也没带证件佩枪出门。没想到现在却成了粉笔和宝叔指责他的理由了。 周渊易也不想多做解释,倒不是他抱着“清者自清”的迂腐思想,而是他担心越描越黑。 见他沉默不语,宝叔不禁怒从心来,上前一步,抡起拳头朝周渊易挥了过来。 宝叔练过武是咏春拳高手,周渊易自是不敢怠慢,连忙闪开神,想要避开。宝叔又是一个箭步,移动身形,以极快的不法想要继续追打。虽说周渊易过去在警校也习过武,功夫练得也不错,否则也不会这么年轻就升到刑警大队副队长。但他还是不愿还手,毕竟宝叔也是老人家了。 眼看周渊易被逼到了客房的夹角,退无可退。身畔又是一盆高达的绿叶观赏植物,避无可避。宝叔狞笑一声,击出一记直拳,直取周渊易的面门。眼看周渊易就要挨上这记老拳,好在他急中生智,干脆双足撤力,硬生生地坐在了地上。那一拳恰好贴着周渊易头顶的头发,砸在了墙壁上。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墙壁被砸出一个小坑,粉灰扑簌簌地落下。周渊易身畔的那盆观叶植物也不禁微微颤动。 好足的劲道,宝叔真实老当益壮啊。但宝叔刚定住身体,却脸色一变,不住地咳了起来,咳得弯腰驼背,似极了一只被烧灼的虾子。 周渊易也趁机躲过了宝叔的袭击,看着猛咳的宝叔,心想看来这位老人家的身体也并非想象中那么好。 在一旁冷眼观战的粉笔突然大叫了一声:“哎呀!” 听到她的惊呼,宝叔一愣,勉强止住了咳嗽,回头望向粉笔。周渊易也循着粉笔的视线朝自己身畔望去。 只见那盆观叶植物的花盆旁,掉落了一件细微的东西。 那时一根观叶植物的短茎,上面还附有几片绿叶。不过,这绿叶看上去怎么都觉得有些颜色不对劲。周渊易仔细一看,那叶片竟是塑料的。面那根短茎则显得稍稍粗了一点。 宝叔拾起短茎,瞧了一眼,立刻捂住胸口,朝周渊易发出了怒吼:“怎么回事?你不是说在这间屋里肯定没有摄像头吗?这根观叶植物的茎,不就是一个针孔摄像头吗?” 果然,这是一个伪装成植物根茎的摄像头,手工非常好,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周渊易对这类的案件中经常出现的电子元件并不陌生,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一种经过diy特制的针孔摄像头,不仅能拍摄影像,还能将所拍摄的影像变作电子数据,以无线发送的形式,输送到距离二十米以内的接收器重。此种偷拍仪器,在私家侦探群体使用极为广泛。 也就是说,丸子出事前,当周渊易关门的一瞬间,凶手在距此客房二十米以内的地方就立刻得知了启动开关的最佳时间,让催眠气体从钢管里喷了出来。 “呃,对不起,我错怪了你们!”周渊易垂下头,不好意思地道歉。 宝叔立即答道:“没事,如果你不怀疑我们,我俩都不起来,还没办法只得真相呢!要是你不说,心里却起了芥蒂,始终有阴影,只怕我们会更不团结!” 没想到钢管床上却传来了粉笔没心没肺的声音:“哼,谁知的这个摄像头是什么时候安装在这里的。说不定是凶手掳走丸子后,担心有人知道在我们当中还混杂有他的同伙,于是故布疑阵在观叶植物里安装了这个摄像头。” 这句话,顿时噎得周渊易和宝叔说不出一句话来了。 “我们都活不了的,自从进了这幢别墅,我们每个人的最终结局,就是死亡!”粉笔有气没力地喃喃自语,声音在这间宽敞的客房中飘忽不定地悬浮着,她似乎已经绝望了。 “粉笔,你别这么说!我们必须得振奋起来!只要找到了秘道,我们就能离开这里!”宝叔心有不甘地鼓动道。但即使是他,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还能活着离开这幢杀人工厂一般的乡间别墅。 “找到了秘道又怎么样?赵连蒲将这里已经设计成了万无一失的杀人工厂,他可以在两部电梯外砌上一堵墙,难道还会给我们留下生路吗?就算找到了秘道,只怕我们一钻进去,他就会启动另外的机关,把我们困在秘道里进退两难,再也无法重见天日!” 粉笔歇斯底里地一边说,竟然一边流下了凄苦的泪水。 其实,这也是周渊易一直在担心的事,他不禁垂下头,静静思索了起来。 如果真能找到秘道,他们又该怎么办呢?是破釜沉舟沿秘道离开这里?还是守株待兔,呆在秘道外等待赵连蒲现身?如果守株待兔,赵连蒲又会不会将计就计,再也不出来,直到活活饿死他们? 宝叔似乎也在沉思,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心无旁骛地思考,还是根本选择了放弃。 连周渊易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过了多久之后,忽然嗅到了那股烟味。当他突然嗅到一股焦臭的烟味钻入鼻孔时,吓了一大跳,以为又有催眠气体从不明处喷了出来,他抬起头,却并没看到哪里有催眠气体,倒是看到粉笔坐在钢管床上,在她面前竟莫名其妙生了一堆火。 粉笔似笑非笑,眼神迷茫,手里握着一只一次性打火机,凝视着面前的这堆火,喃喃地说:“反正我们都要被杀死,与其让赵连蒲杀死我,还不如我自己放把火烧死自己。起码这样我可以落一具全尸,免得被他开膛破肚!” 她已经接近了崩溃的边缘,周渊易猜,一定是她为求速死,才用打火机点燃床单,生了一堆火吧。 因为床单被周渊易浸过水,所以生出了一股黑色的浓烟,在这间客房的上空盘旋着,微微一颤,沿着客房木门向外飘去。 周渊易正欲站起身来扑灭火焰,望着向外飘去的浓烟却忽然停止了动作。 几秒之后,他欣喜地叫道:“呀!说不定我已经找到离开的通道了!” “什么?!”刹那间,粉笔也从恍惚中清醒过来,与宝叔一同诧异地望着周渊易。 第31节 周渊易指着向外飘出的浓烟,说:“看到了吗?有风!有一股风正将浓烟吹走。不!准确地说,烟是被吸走的。” 这幢别墅,所有的窗户都是密闭着的。三楼与二楼是靠电梯连接,而电梯此刻是关着的,也算是密闭状况。按理说,整个三层都不应该有风出现。 风,事实上指的是空气运动。或者说,是空气在水平方向上运动。简单说来,风是由于空气受热或受冷,而导致的从一个地方向另一个地方产生移动的结果。也就是说,只有存在温差的地方,才会有风的出现。 丸子失踪前,周渊易检验室内空调是否被人动了手脚,启动空调时敞开房门,就是为了让室内室外形成温差,产生空气流动,形成对流。而当他们醒过来的时候,空调已经没有再运转了,房门也开着,室内室外的温度是相同的,现在粉笔生了一堆火,虽说火焰肯定会让室温增高,但也不会这么快就与室内形成温差产生空气流通。 而浓烟漂移的最终目的地,极有可能就是别墅之外!此刻,只要跟随浓烟向外飘移的方向,就很可能找到直通室外的秘道。 听完周渊易的解释,大家都兴奋了起来。 为了安全起见,周渊易先灭了钢管床上的火堆,然后将整个床都拆卸了,选出几根称手的钢管,一是可以作为防身工具,二是可以作为点火的火把。 他在钢管上缠了好几圈面条,然后点燃,便与宝叔和粉笔一起走出房门。 当然,他们都没忘记在口鼻外蒙上简易的防毒面具。 在走廊上,看着飘忽的火苗,以及腾起的黑烟,三个人的心中都重燃起了希望。 钢管缠着布条,这简易的火把,引领着周渊易、宝叔与粉笔来到了三楼走廊一侧的卫生间外,黑烟升到天花板,便仿佛遭遇了黑洞一般,倏忽消失了。 周渊易抬起头,凝视着天花板上吊顶的缝隙,说道:“我猜,这吊顶之上,应该是这幢别墅的烟囱!” “烟囱?!”宝叔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这应该是另一条秘道,而并非赵连蒲潜入别墅杀人时所使用的秘道。 呵,赵连蒲为了防范周渊易等人逃离别墅,想尽千方百计,连夜在两部电梯的门外都砌上了砖墙。但他只考虑到了向下的离开之路,却顾头不顾尾,没考虑到向上也有逃生的通道,这也算是他百密一疏吧。 “推理小说和电影里都说过,再完美的犯罪计划,也多多少少会让人发现一丝破绽。否则正义的主角就没办法击败邪恶了!”周渊易微笑着说道。 粉笔激动得单腿独立,竖起了她的拐杖,朝上捅了捅。不过三楼的空间比较高,她的拐杖根本没办法捅到天花板上的吊顶。这也难不倒周渊易,他和宝叔合力将客房里的钢管床推到走廊上,又搬来屋里的书桌与椅子。书桌摆在床上,椅子又摆在桌子上,固定牢实后,便形成了一个大号的三步阶梯。 周渊易沿这三步阶梯登上椅子,用手揭开吊顶,立刻看到上方出来一个向上的长宽均为四十公分的砖制通道——果然是烟囱。不过,这烟囱早已经被弃用了,四壁没有沾染上一点烟尘,看上去很是干净。 仰头由下至上望去,这座烟囱估算大概有五米长,烟囱之外,则是一片深邃的黑暗。 现在正是深夜,看到烟囱外的黑暗,周渊易感受到的却是光明。 在无法找到秘道的前提下,这座烟囱就是他们唯一的逃生通道。 周渊易面露喜色,虽然烟囱四壁看上去甚是光滑,但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刑警,过去他在警校早已接受过相应的徒手攀爬培训。只要钻进烟囱中,双手撑住两边的砖墙,双腿再使劲蹬踩砖墙,就能顺利向上攀爬。当然,这除了需要一定的技巧之外,还需要过人的体力。 宝叔学过武,是咏春拳高手,手上的技巧肯定不会差。唯一让人不放心的是粉笔,她是残疾人,只有一条腿,又身为柔弱女性,她要想独自沿烟囱逃生,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只有一个办法,必须由一人先行攀爬到烟囱顶端,放下一根绳索,再把粉笔吊上来。 而且攀爬烟囱的顺序,必须将粉笔排在第二个。她无法独力攀爬,自然不能排在第一位,但如果把她放在最后,如果轮到吊她上去的时候,赵连蒲却突然出现,她完全没有任务抵抗力。 绳索倒是好办,只要集中各间客房里的床单,再绑在一起,就能连接一条完整且坚固的绳索。 宝叔本来自告奋勇要求第一个攀爬烟囱,但周渊易考虑到目前烟囱上方究竟是个什么情况,还暂时不得而知。万一遇到危险,自己身为曾接受专业训练的刑警,又身经百战,总会随机应变找到解决的办法。再说,就算周渊易爬上烟囱,赵连蒲突然出现,宝叔凭着一身过硬的咏春拳,赵连蒲也没办法在一招半式之内制服宝叔。万一宝叔呼救,周渊易再沿绳索而下,就可以当即制服赵连蒲,这样一来,说不定还能立刻让赵连蒲供出秘道所在,那倒也是好事一桩。 抱着这样的念头安排好顺序之后,周渊易乘电梯来到二楼厨房,找到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然后回到三楼烟囱下的走廊,他回到走廊时,看到宝叔和粉笔已经准备好了用床单连接而成的绳索。 这时,周渊易脱下皮鞋,用水果刀在鞋底划出几道明显的凹痕——这样可以有效增加鞋底的摩擦力,向上攀登的时候,可以稍稍节省一点体力。这是可惜了这双皮鞋,昨天考虑到要与林云儿见面,周渊易选出家里最贵的一双皮鞋穿上,当初可是花了半个月薪水买来的,现在拿刀划出这么多凹痕,以后肯定没法再穿了。 不过,只要能安全逃出这幢别墅,就算废了这双鞋也值得。 划好鞋底后,周渊易将宝叔与粉笔接好的绳索斜挎在肩膀上,便开始攀爬烟囱。训练有素的他,只花了不到一分钟,便沿着烟囱攀到了顶端,好在这烟囱已经废弃了很久了,所以他身上并沿沾染到一点烟尘。 到了顶端,他小心翼翼探出半个脑袋,只看到一片黑暗。摸索着取出粉笔给的打火机,点燃后,他环顾四周,心顿时又凉了半截。 烟囱之上,竟然不是这幢别墅的屋顶。上面是个平台,头顶四米处才是屋顶,这里以前应该是别墅的阁楼吧,只是赵连蒲在改建的时候,将这层阁楼弃用了。不过,周渊易也没完全绝望,因为他发现屋顶竟然并非水泥浇筑的预制板,而是旧式的房梁加瓦片。只是揭开瓦片,就能在屋顶打开一个出口,让他们逃出生天。 周渊易翻到阁楼上,心中不禁暗忖,阁楼的层高有四米,跳进来都没法摸到房梁,更别说揭开隔壁瓦片,于是他转过身来,一边放下床单接成的绳索,一边大声对烟囱下喊道,“吊一个椅子上来!” 只要吊上一张椅子,周渊易踩在椅子上,就能顺利揭开瓦片,带领粉笔和宝叔离开这里了。 几分钟之后,一张椅子磕磕碰碰地被周渊易拉到了阁楼上,周渊易解下椅子,把绳索抛回了烟囱,便寻了个合适的位置,摆好椅子,站了上去,伸出手,恰好能触到屋顶。 “噼里啪啦”连响几下,十多块瓦片被周渊易拿钢管捅了下来,屋顶出现一个四四方方的空洞,循着空洞向外望去,依然是一片深邃的黑暗。 那是夜空吗?周渊易不敢确定。 几乎与此同时,粉笔也攀上了阁楼。她不是靠周渊易拉拽上来的,而是凭双手的力量,自己爬上来的。她虽然只有一条腿,但正因为如此,粉笔才更加重视对上肢力量的锻炼,在这危急关头,她竟然能够不借助任何人的帮助,沿一根布条结成的绳索徒手攀至五米高的地方。或许,她的手劲并不比林云儿小多少。 站在椅子上,周渊易猛的跃起,双手枢住了屋顶空洞处边缘的瓦片。虽然双手被瓦片割出了血,传来一阵阵尖锐的疼痛,但他还是不管不顾,顺势作出一个漂亮的引体向上,将头探出了这个空洞。然后他腾手取出打火机,点燃。 当他看到屋顶之上的景象时,不禁目瞪口呆,说不出一句话来。 天哪!周渊易发出一声悲鸣。 难以置信! 屋顶外竟然不是夜空,而是—— 目及之处,前后左右,全是一块块巨石。头顶之上十公分的地方,全部是棱角分明的石头!石头仿佛一层罩子一般,由上至下压迫下来,死死将整个屋顶扣在了下面。 这是怎么回事?总不可能是赵连蒲殚精竭虑,花了一天一夜用起重机吊来巨石,垒在别墅的房顶上吧?那也太过于匪夷所思了,也不可能实现。 莫非是这屋顶上还有一层屋顶?而且最上面的屋顶还是由一块块不知厚度的石头垒成的?可是看这些石头全都连成一片,虽人工雕凿过,但也是天然生成的,并无水泥接缝的痕迹。 可是那些黑烟的去处又是哪里呢?周渊易凝视着打火机生出的黑烟,只见那些烟闪动了一下,便四下飘散,如墨汁滴入大海中一般,转眼便不见了踪影,完全没有一个可以追寻的方向。 周渊易完全懵了,这已经不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了,而是他根本无法用任何已知常识来解释自己看到的一切。他只觉得手指被瓦片割破的地方传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不禁双手一松,由屋顶跌落到了阁楼的地板上,他跌落地面的时候,恰好撞翻了搁在脚下的那张椅子。 最后的逃生通道,竟然是封闭的。 第32节 这幢别墅,是一座超超大版的密室! 想到这里,周渊易万念俱灰,但在这时,他却忽然嗅到烟囱那边传来一股奇怪的气味,似乎是焦臭味。 粉笔却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周渊易双手抠住瓦片的时候,她还站在烟囱顶端的平台边,探出头冲着烟囱下方喊道:“宝叔,你快上来呀!拉住绳索,我拖你上来!” 她的手劲真的应该不小,就连宝叔也能拉上来。 不过,绳索却软绵绵的,下面似乎没有任何反应。 “怎么回事?!宝叔,你快上来呀!”粉笔继续大声喊叫。 布条连接而成的绳索却依然没有绷直。 粉笔隐隐感觉有点不对劲,摇了摇绳索,绳索飘飘摇摇的,下端根本没有任何人在使力拉拽。 粉笔正疑惑之际,却忽然嗅到奇怪的气味,是焦臭味。对于这种味道,她非常熟悉,刚才周渊易将布条在钢管上点燃之后,布条燃烧就发出了这样的气味。 为什么现在又嗅到这种气味了呢?粉笔百思不得其解。但就在这时,她忽然看到了一股火焰。 火焰是从烟囱下方出现的,由下至上,如攀缘植物一般,沿着布条结成的绳索燃烧了上来。 “啊!”粉笔发出一声惊呼,但火焰已经烧到了她眼前。只见那根绳索转眼间便成了一堆灰烬,然后慢慢地跌落到烟囱下。 这是怎么回事?烟囱下方有人点燃了这根绳索? 是谁?是宝叔吗? 不可能!点燃了绳索,宝叔就没法攀到烟囱上,更没办法逃离这幢别墅了。 一定有另外的人点燃了绳索!是赵莲蒲吗?如果是他,只怕宝叔已经凶多吉少了。 糟糕!赵莲蒲怎么会将时间拿捏得这么精准?居然能够在周渊易和粉笔恰好攀至烟囱顶端,只留宝叔一人在三楼走廊上的时候,突然现身暗算了宝叔。 又是在走廊上安装了摄像头吗?记得在周渊易下楼找水果刀的时候,连续布条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由粉笔在做,而宝叔则在走廊上搜索是否有摄像头的存在。宝叔搜索得很仔细,几乎将所有可疑的地方都翻了个遍,却并没找到摄像头的踪影。 那么赵连蒲又是如何知道他们的情况呢? 粉笔突然想到,周渊易不是说过,他们中间很有可能存在内奸。就连在客房里找到摄像头之后,粉笔她自己也说过,摄像头有可能是赵连蒲故布疑阵而留在那里的。 现在,还活着的人,就只简她和周渊易两人了。 粉笔深知,自己并非内奸。那么,二减一等于一,内奸的名字已经昭然若揭了。 粉笔感到一阵阵心悸,她转过身,却突然听到“啪”的一声,椅子倒了,周渊易从屋顶的空洞处跌落了下来,两眼似乎充满了绝望。 “他找到了出口,现在却跳了下来,一定是来杀我了吧!”粉笔喃喃自语道:“不行,我不能让他杀死我!” 趁着周渊易还没起来,粉笔单腿站立,顺势抡起了拐杖。 “啪!”拐杖重重地落在了周渊易的脑袋上,激出一蓬鲜血…… 第九章 谜样女子坠楼失踪事件 听到窗外传来的狞笑声,每个人都吓得转身就跑,下了楼梯,来到一楼。 本来就没人愿意再待在二楼,迪克的尸体还躺在客房的床上,鲜血淋漓,而且潜藏在旅社外的神秘人还可能随时破窗而入,一楼的窗户好歹都还安装了防盗网,多少能让人安心一点点。 在一楼,所有人都退回了会客厅中。戴警官待心绪稍稍平复之后,便指挥在场的男性抬出家具,堵死了通往二楼的楼梯口,又检查了一下抵住大门门板的沙发是否坚固。 确定万无一失后,我们才重新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大口大哭喘着粗气。 可还没坐稳,戴警官就又站了起来,对老李和杜瑜眉说:“我能单独和你们俩谈谈吗?” 老李踌躇片刻后,说道:“好吧,我们去厨房谈吧。”说完后,他、杜瑜眉便与戴警官一起出了会客厅向餐厅后的厨房走去。 会客厅里,只剩下了我、小倩、玉儿、黄阿婆与霍格。 小倩和玉儿显然都很恐惧,正蜷缩在一起颤栗着,黄阿婆则因为又聋又哑,并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闭着眼睛默然无语。我和霍格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自觉地坐到了会客厅门口,警惕地望着外面。 现在已经接近凌晨四点,再过几个小时天就要亮了。当我坐定之后,才觉得双眼干涩,眼皮沉重得仿佛挂上了一块铅锭,我也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没合眼了。 见我不住打着哈欠,玉儿忽然开口说道:“若海先生,您还是休息一会吧,就在沙发上躺着打个盹。” “不,不用,我还挺得住!”我强打精神答道,我可不想在女孩子面前失了颜面。 但玉儿却善解人意地劝道:“明天天亮后,不知道还有什么可怕的事会发生,你还是休息一下吧,不然到时候没办法保护我们的。”她走到我身边,又说,“要不,我们轮班休息吧,先由我和霍先生值班,过两个小时再叫醒你和小倩。” 我想了想,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不过,小倩却两眼水汪汪地说:“还是我和霍格先值班吧……”这丫头,这么快就想和霍格黏在一块了?当然,我不会反对她的提议,其实我也蛮想两个小时后,与玉儿一起值班。 没想到霍格立刻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行!小倩,你必须休息!你的体力比不上玉儿,毕竟玉儿是山里姑娘,早就适应了这里的气候与地形。万一出了什么事,后果不堪设想。” 他说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却显得有些生硬,仿佛言下之意是在说,玉儿出事就没关系了。我很担心玉儿听了后会不悦,不过,玉儿却似乎没听出霍格话里潜藏的意思,只是大大咧咧的点着头。 好吧,那就这样安排吧,我随即倒在沙发上,两眼闭上,却怎么也无法安然入睡。大概是因为这二十四小时里发生了太多变故,接连见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我的大脑已经变得过于兴奋,尽管累得够呛,却根本无法抑制大脑皮层的活跃。 小倩也好不了哪里去,她横躺在另一张沙发上,眼睛大大的睁着,丝毫没有放眠的迹象。 玉儿见状,笑嘻嘻地走过来,对我说:“若海先生,让我给你做做头部按摩吧,几分钟就能让你睡着。” “真的吗?” 她点点头,纤纤玉手搁在我的太阳穴上,轻轻按着穴位,然后循顺时针开始按摩。力度不轻不重,一股柔和而又温暖的力量如流水一般,缓缓注入我的大脑,我渐渐迷糊,在丧失意志前,我恍惚看到黄阿婆也站在小倩的身边,正为她按摩着头部。 这是玉儿与黄阿婆所住的那个山村中的不传之秘吗? 我来不及多想,便陷入了沉睡之中。 第33节 霍格与玉儿并未按照约定,于两小时后叫醒我和小倩。 我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睁开眼,小倩还在睡,唇边挂满了唾液,霍格和玉儿依然坐在会客厅的门口,黄阿婆则端坐着闭目养神,极似一尊慈眉善目的菩萨。而戴警官、老李、杜瑜眉却未见踪影,似乎一直呆在厨房里彻夜未归。 我赶紧唤醒小倩,见我们醒过来,黄阿婆蓦地睁开眼睛,冲我们露出慈爱的微笑。 玉儿转过头来,对我们说:“黄阿婆已经准备好了早餐,我们快去餐厅吧!” 我站起身,才看到玉儿和霍格值班的会客厅门口,摆着一张小茶几,上面搁了几个盘子,盘内还剩了一点没吃完的肉干。见我注意到餐盘,玉儿抿嘴笑道:“这是黄阿婆看我和霍先生彻夜值班,特意为我们准备了夜宵,是猪肝做成的肉干哦,若海先生要不要尝一口?” 一听到猪肝做成的肉干,我立刻联系到孙洪伟与迪克那两具血淋淋的尸体,胃里一阵翻涌,连忙使劲摇手,婉拒了玉儿的好意。 来到餐厅里,黄阿婆已经准备好了馒头花卷,还有稀饭咸菜。这些东西正合我胃口,于是拉着小倩坐下后,抓起一个馒头就塞进嘴里,差点噎得我两眼翻白,赶紧灌下几口水才缓了下来。 缓过一口气,我忽然听到小倩问:“咦,戴警官与老李、杜姐呢?他们怎么没来吃早餐?” 说曹操,曹操到。小倩话音刚落,戴警官就与老李、杜瑜眉走进了餐厅。戴警官紧蹙眉头,忧郁地说道:“现在已经九点多了,不知道增援的干警什么时候才能赶到。但我始终觉得待在这幢旅社里不够安全,毕竟那些戴面具的神秘人也曾经在这里住过,对旅社的房屋构造相当了解。我和杜老板商量了一下,觉得换个地方呆着会更好一些。” “换到哪里?”我诧异地问。 “花房怎么样?”玉儿则提议道,“花房是新修的,戴面具的神秘人以前从来没去过那里。” 戴警官摇了摇头,说:“我和杜老板也考虑过花房,但花房的四壁都是透明厚玻璃,视线完全通透,躲在里面就跟没有屏障一般无二。” 他说得很对,我也不觉得待在一间透明房子里会有什么安全感。 “那么,还有哪里能躲?” 戴警官定了定神,一字一顿地答道:“半山腰那幢废弃的半圆型碉楼!” “什么?碉楼?”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那幢墙壁上写着“扰碉楼宁静者,必遭受开膛破肚之酷刑”的废弃碉楼,那里的门窗不是都被杜瑜眉派去的工匠封死了吗?我们又怎能躲到那里面去呢? 小倩立即反对道:“我昨天就说过,天一亮我和哥哥就得离开这里!决不再在这里多呆一分钟!我才不去什么碉楼呢!” “哼——”戴警官闷哼一声后,说:“昨天我们一夜都呆在旅社里,而那些在旅社外狞笑的神秘人,既然能做出杀死迪克的举动,难道还会放过我们吗?我认为,只怕停在谷口的那辆面包车,轮胎早就被神秘人破坏了。” 小倩顿时面无血色。 而我则想得更多,要是神秘人破坏的不是轮胎,而是车里的某个部件,等车在山路上开到一半的时候才抛锚,我们岂不是会更加危险? 戴警官又说道:“要不这样,我们一起结伴沿台阶去谷口。如果面包车没问题,就让老李开车带你们走。谁愿意走的,尽管与老李一起走,但是如果面包车出了问题,那还是跟我一起去碉楼吧,只要耐心等到增援的干警来了,我们就彻底安全了。” “可是,碉楼的门窗都被砖头封死了,我们又怎么才能进入碉楼呢?”霍格提出了一个我也很关心的问题。 “不用担心,昨天夜里我和杜老板讨论了一个通宵,杜老板依记忆绘出了碉楼的平面图,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潜入碉楼的办法。” “什么办法?” “烟囱!碉楼的烟囱!”戴警官脸上露出微笑,“封堵门窗的工人,只注意了前后左右四个碉楼的方向,却忽略了通过正上方的烟囱,同样也能进入碉楼。” “呃……”这确实是通常思维中的盲点,不过杜瑜眉当初封死碉楼门窗,是为了防范游客进入,游客可不会费尽气力,攀爬到屋顶,再沿烟囱进入碉楼的。 戴警官又拿出了几张纸,纸上就是他们昨天夜里绘出的碉楼平面图。 不过,碉楼有三层,直上直下,烟囱在屋顶,要怎么做才能攀上最高处的屋顶呢? 当我提出这个问题后,戴警官笑了笑,说:“别看我现在是个小派出所的副所长,但想当年我也做过刑警,接受过专业的训练。要想攀爬上屋顶,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难。只要有足够长的绳子,还有一个铁耙子就行了。还好,旅社里有绳子,花房那边也有铁耙子。”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把铁耙子拆下来,接在绳子的末端,站在碉楼前舞动绳索,向上挥去。只要铁耙子能够挂住屋顶上的凸出物,我们就能沿绳索攀爬到碉楼的屋顶去了。 可这时霍格却不无担心地说道:“有人在碉楼的墙壁上写了‘扰碉楼宁静者,必将遭受开膛破肚之酷刑’的字样,我们就这么闯入碉楼,会不会有危险呀?” 除了我和霍格,以及又聋又哑的黄阿婆之外,其他人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小倩、玉儿和戴警官自然是第一次听到碉楼上有字迹,而老李和杜瑜眉大约当初是把封死碉楼的活包给了其他包工头,并未去碉楼实地观察过,所以也不知道这件事。 为了向他们解释,我取出小倩的笔记本电脑,把霍格之前输入电脑中的图片调了出来,放大到最清晰的程度,让大家看到了碉楼墙壁上的字迹。 看到“扰碉楼宁静者,必将遭受开膛破肚之酷刑”这一行写在墙壁上的字,戴警官露出不屑的表情,说道:“碉楼都封死半年了,就算里面有什么变态狂魔,只怕也早就被饿死了。说不定这行字只是无聊小孩的涂鸦罢了,难道你们还被吓住了?” 他说的话也有道理,但小倩却幽幽地说道:“我才不想去什么碉楼呢。我只希望到了谷口,那辆四排座的面包车没出问题。我只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杜瑜眉和老李顿时露出不悦的表情,他们可不希望自己花重金打造的常青谷,被一个年轻女孩称之为“鬼地方”。 我赶紧瞪了小倩一眼,让她别再多嘴了。但我也知道,其实每个人都渴望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我们在厨房里寻出一把菜刀,这就是我们唯一能够自保的武器,但一回忆起迪克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我就胆战心惊,不相信凭这几把菜刀就能保护我们。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 在厨房里,玉儿又搜出黄阿婆准备的各类肉干,塞进一个旅行包里。万一车被破坏了,我们起码也能有充足的食物在碉楼里躲一躲。黄阿婆还从储存室里取出几件厚毛衣,分发给我们,毕竟出了常青谷,就不像谷内这么暖和了。我们各自的冬衣都放在楼上,楼梯已经被堵死了,没法取下来,也没胆子上楼去取。我不由暗自感叹,还是老人家心思缜密。 我们排成一列纵队,战战兢兢走出旅社,戴警官在最前面,老李紧随其后,接下来是几位女士,而我和霍格断后。走过旅社前庭松柏相夹的小径,穿越玉米田,来到通往谷口的台阶,一路上有惊无险,还算顺利。沿着台阶上行,似乎也没见到神秘人的踪迹。 到了谷口那处平台的时候,我们不禁长吁了一口气。但当我们看到那辆曾经载我们前来常青谷的四排座面包车时,却不由得垂头丧气徒叹奈何。 面包车的四个轮胎,都被人用利刃划破了,像午后贪睡的猫一般,软绵绵地瘫着。 我穿上厚毛衣,摸出手机,却毫无信号。换了好几个地方,同样也令人失望,根本搜索不到半格信号。 “没办法,我们只能去废弃的碉楼了。唉,天知道援兵什么时候才能到……”戴警官撇撇嘴,无奈地说道。 “不!”我们当中爆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叫。 我循声望去,没想到发出哀叫的,竟然是老李。他脸涨得通红,仿佛喝醉了酒一般。 “不!我不去碉楼!我要离开这里!越快越好!”老李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我不想再呆在这里了!就算走路,我也要离开!” “老李……”杜瑜眉皱着眉头叫着他的名字。 老李却不为所动,怒吼道:“都怪你这半老徐娘,都一把年纪了,还捏着喉咙学娃娃音装嫩,骗我说到这里能挣大钱。我都是听了你的话,惦记着你的钱,才来到了这里。可是我没见到一分钱,倒看到了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如果不是你昨天夜里叫我去你房间里私会,迪克也不会死!我不能再留在这里了,碉楼那里写了谁闯进去,就会遭遇开膛破肚,我可不想变成连内脏都没有了的尸体!” 第34节 这番话,令杜瑜眉的面色忽紫忽青,脸上的肌肉不断抽搐着,额头愈加突出,嘴角边的媒婆痣也显得更为醒目。 “我可以为了钱与你这个丑女人上床,但我不能为了你这个丑女人,连命都不要了!”扔下这句话之后,他便转身沿着我们来时的那条土路,向远处跑去。 杜瑜眉则跪坐在泥地上,先是“嘤嘤”的抽泣,然后是嚎啕大哭。 不管怎么说,杜瑜眉都是个女人,又刚刚被情郎抛弃了,所以我不由得同情起她。小倩更是身同感受,毕竟她也经历过类似的遭遇,于是上前一步,想要扶想杜瑜眉安慰几句。没想到她刚走到杜瑜眉身边,忽然又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尖叫。 那是老李的叫声。 我们全都站起来,望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连杜瑜眉也没例外,她脸上表露出的关切之情更甚于我们。 只见老李木然呆立在土路上,愣愣地望着地上,双眼圆瞪,却又面无血色,仿佛看到了人世间最可怕的事。 我们一起走到他面前,垂下头,只见地上有一条赫然的红线,触目惊心,阻断了整条土路。 看这条红线,红得令人生疑,不知道是红色油漆画的,还是直接用鲜血淋的。 而在红线之后,还有一行更让人反胃的字迹,也是令人生疑的鲜红色。 “擅自越过此红线者,杀无赦!必将开膛破肚,死无全尸!” 居然是这么一句恐吓我们的语句。是谁写的?是那些戴着面具藏在常青谷里的神秘人吗? 我浑身冰凉地站在原处,手足发颤,背后渗出细细密密的汗液,仿佛无数条千足蜈蚣正缓缓爬上我的背脊。 而小倩与玉儿则在我耳边不断嘶声裂肺地尖叫着。 如果走过这条线,真的会被杀死后又被开膛破肚吗?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每个人都沉默不语,惟有老李,挺起胸膛,朝着远处光秃秃的树林大声喊道:“你们是什么人?有本事就出来和我面对面斗一场!别像缩头乌龟一样躲起来!” 可回应他的,只有飒飒的风声。 到了这半山腰的平台,气温陡降了好几度,久违的凉意向我们袭来,飒飒的风声煞是清晰,时断时续,仿佛正发出嘲弄我们的诡异笑声。 我们还没反应过来,老李就已经迈出腿,越过了那条红线,然后哈哈大笑了起来:“我越过红线了,我擅自越过红线了!你们来杀我吧!来将我开膛破肚吧!来让我死无全尸吧!”他似乎已经失去了理智,疯了般沿着土路朝远处狂奔而去。 我想去追他,但踏起脚却悬在了空中。 擅自越过红线者,杀无赦!开膛破肚,死无全尸! 我承认我是个胆小的人,不敢拿生命去冒这个险。但我并不感到可耻,这只是趋吉避凶的人之常情罢了。 看看霍格,他也如我一般犹豫不决。 惟有戴警官,他丝毫不顾忌地上画着的红线,立刻冲了出去,令我陡然生出一丝崇敬之情。 不过,老李毕竟先出一步,已经转过了前方一个弯道,立刻就不见了踪影。戴警官也随之消失在弯道之后,只留下我们剩下的六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红线内,不知如何是好。 小倩喃喃自语:“擅自越过红线就会死,那么不越过红线,就可以保住一条命?” 对于这种逆推法,我不敢苟同。 迪克没有越过红线,他一直呆在客房里呢,怎么就死了呢?还死得那么惨,开膛破肚,死无全尸。有了他的前车之鉴,我实在是不敢对未知的将来报以任何信心。 玉儿扶着黄阿婆,回头望向山腰处绿树掩映的废弃碉楼,幽幽地问:“我们去碉楼吗?” 杜瑜眉则沉默不语,身体微微颤栗,她还没从老李绝情话语的打击中回过神来。 霍格望向了我,他的脸显得更加白皙了,不知道原本就是这个颜色呢,还是强烈的恐惧使然。 在这里,我和霍格是剩下仅有的两位男性,我的年龄又比霍格大了一点,所以决定权自然就交到了我的手里。 我眺望着碉楼,去,还是不去? 不去,我们还有其他选择吗?擅自越过红线,杀无赦,开膛破肚,死无全尸。回到山谷,天知道增援的警察什么时候会来,去碉楼,更是未知凶险。 但必须得做出一个选择,我不禁犹豫不决了起来。 “还是去碉楼吧,不管怎样,那里曾经是山民抵御土匪的地方,易守难攻,烟囱是唯一入口,门窗都被封死了,只要我们进了碉楼,起码能够暂时保证安全。” 没想到,做出决定的竟是杜瑜眉。她狠咬嘴皮,眼中射出一道忿恨的光芒,看来她已经从情人背叛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化悲愤为力量。 这倒也是件好事。 虽然不知道援兵什么时候会来,也不知道在废弃碉楼里又能坚持多久,但……走一步算一步吧……门窗都被封死了,碉楼内肯定是黑暗一片,但那又怎么样?至少我们能多活一会儿…… 碉楼距谷口尚有一段距离,当初担心有游客误闯碉楼造成意外,杜瑜眉曾经让工人阻断了通往碉楼的土路。我担心无法顺利前往碉楼,更何况我们当中还有一位又聋又哑的老太太,虽谈不上行动不便,但毕竟刚攀爬了这么长一段石台阶,体力肯定也跟不上了。 杜瑜眉领着我们来到平台一侧,那里布满丛生的墨绿色的灌木与荆棘,密密麻麻,长及膝盖,远处则遍布高大树木与灌木。树木还留了一点树叶,并未落光,这里显然无路可走,我有些纳闷为什么杜瑜眉会把我们带到这里来。 而这时,杜瑜眉突然蹲了下来,一把扯住地上的几株带刺的荆棘。 “哎呀!”我禁不住大叫了一声。荆棘的植株上全是刺,她这么一把抓去,掌心不被刺出淋漓的鲜血才怪。而且荆棘带的刺多半是倒刺,扎进手里根本就没法理清,这下可有苦让杜瑜眉吃了。记得我小时候就曾不小心摔进荆棘丛中,老妈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拿小夹子替我取出了所有倒刺,而我也疼得哭了整整一下午,那种钻心的疼痛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 没想到,我并没如猜想那样见到杜瑜眉掌心中出现鲜血。 她微微一笑,拽住荆棘站了起来,只听“嗤啦”一声,一连串荆棘被她拉了起来,面前的灌木丛中立刻出现了一条狭窄的小路,如兽径一般。 而我这时也发现了,她手中的荆棘,根本不是真正的带刺荆棘,而是塑料制成的仿真植物。 原来杜瑜眉是让工人以这种方式来阻断土路的! 我不禁大吃一惊。 杜瑜眉又招呼我和霍格一起来清理地上的仿真塑料荆棘,我们忙碌了十来分钟,就在灌木丛中清理出了一条恰好能让一辆面包车通过的土路。 “呵呵,用填埋的方式来堵路,必须要去其他地方取土,还有砍树,得经过林业部门批准才行,实在太麻烦了。而买这些塑料植物,才花几百块而已,便宜又实用。” 第35节 杜瑜眉很是自豪地向我们解释道。 由此可见,她确实很有经商的智慧。最起码,从控制成本这一点来说,就值得钦佩。 穿过灌木丛,我们就来到了一条碎石子铺成的土路上。 这里虽然比谷底凉很多,但比起远离此处的西岭山脉来说,还是暖和了一些,所以树木的树叶并未落光,偶尔有几片树叶随风坠落,但也不会让人感觉到冬日的肃杀。 走了大约十分钟后,我们终于来到了这幢废弃的半圆型碉楼前。 这还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来到这幢碉楼前。 碉楼的红砖外千疮百孔,很是破败,一楼的唯一大门被砖石堵得死死的,还敷上了水泥,如果没有铁锹石锤,根本别想推倒这道砖墙,而那行歪歪斜斜写在外墙上的字,也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扰碉楼宁静者,必须遭受开膛破肚之酷刑!” 看看这触目惊心的一行字,小倩、玉儿和杜瑜眉都不禁发出了一声恐惧的尖叫。黄阿婆因为又聋又哑,无法发声,但眉头也不由得紧紧蹙在一起,拧成一条川字。 我们快步走过了写着这行字的那面墙壁,转到了半圆型碉楼的另一侧。 这幢碉楼的一楼,层高大约有五米,外墙上没有任何可供攀援的凸起物。二楼三楼的窗户全部被砖墙封死了,不过砖墙是砌在窗户内的,窗架还完好保存着,但玻璃全碎了。原本封死门窗就是瞒着文物部门私下干的,杜瑜眉一定是考虑到堵死土路后,文物部门万一来巡查,也一定是站在谷口的平台上拿望远镜看看。在平台那个角度望过来,大门恰好被树木挡住,只能看到玻璃尽碎的窗户,却看不清窗户内已经被砖墙堵死了。 不得不承认,杜瑜眉派来施工的工人干得非常棒。 屋顶是个半圆型的平台,平台的弧形边缘有伸出屋顶的房檐。 现在轮到该把连结着铁耙子的绳子扔到屋顶上去。这需要体力,还需要一定技巧,才能越过房檐。我可不擅长做这个,我是靠脑力智慧吃饭的嘛,体力和技巧都不是我所擅长的。还好霍格是自由摄影师,常年在野外奔波,体力远胜于我,他接过铁耙子就奋力向屋顶上扔去。一楼的层高虽然有五米,二楼三楼的层高却都很低矮,尽管看上去很不协调,但却让总高度保持在了霍格能够掷上铁耙子的力量范围之内。 霍格选了一处窗台下的地方试着投掷铁耙子,之所以会选在这里投掷铁耙子,是考虑到攀爬过程中,如果脚能够踩到窗台上有个下脚处,能省下不少的气力。 试过七八次后,霍格掷出的铁耙子终于勾住了屋顶上的某个凸起物,使劲拽了拽绳子,纺丝不动。 好了,攀上屋顶的绳索已经准备妥当了。 我忍不住翘起大拇指,小倩则冲上去直接给了霍格一个香吻,搞得霍格原本白皙的脸上飞出一道红云。 我招呼众人安静下来,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做呢。我们必须逐一沿绳索攀爬上房顶,这里有四位女士,其中一位还是老太太,可想而知这肯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等上了房顶后,我们还得把绳索拴在烟囱顶端,再沿绳索滑到碉楼里去,那将是更艰巨的任务。 我们决定,由霍格先沿绳索攀爬至房顶,再让各位女士攀上去。如果女士的气力不够,霍格还能在上面拉拽一下,谁让他的力气比我大呢。 霍格拽住绳索,用了大约一分钟,就爬上了十多米高的房顶上,然后扔下绳索,示意下一位接着攀爬。 接下来的,是玉儿。她的气力比小倩大,到了房顶后,还能帮着霍格一起拉拽绳子。 很快,小倩和黄阿婆都在霍格与玉儿的帮助下,顺利攀到了碉楼的屋顶上。黄阿婆因为年龄较大,她几乎是被绑在绳索上,由屋顶上的霍格和玉儿活生生拽上去的。不过黄阿婆看上去身子骨还是蛮硬朗的,上了屋顶松开绳索,我们便在下面看到她已经在屋顶上背着手四处转悠了。 轮到杜瑜眉了,她忽然松开手转过头,一脸愧疚地对我说:“蓝先生,真是辛苦你了,都怪我,把你们请到这里来,却发生了那么多意外事件。” 我撇撇嘴,道:“这也不是你的错,是那个女逃犯董佳,还有戴面具的神秘人的错!千万别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那会让你过得很累的。” 她感激地笑了笑,便重新拽住绳子,准备向上攀爬。 就在此时,在我身后那条土路上,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大口大口地喘息声。 回过头,我看到了身着警服的戴警官,他一边朝碉楼狂奔,还一边惊慌失措地回头张望,在他胸前的警服上,似乎有一团暗色的潮湿污渍,看上去怎么都像是未干的鲜血,而且还明显呈喷溅状。 怎么回事?他一个人回来的?老李呢?戴警官身上的血,是从老李体内喷溅出来的吗? 杜瑜眉又一次松开手,忍不住发出一声绝望的痛苦呻吟。 “老李……老李他死了……” 戴警官一屁股坐在我们面前,说完这句话后,浑身就开始剧烈颤抖,怎么都止不住。 虽然他曾经在刑警的岗位上干过,见过无数死状惨烈的尸体,但真正亲眼见到一个人死在自己面前,估计这还是第一次。 “他是怎么死的?开膛破肚吗?”我忍不住高声问道。 戴警官无力地点了点头,满脸苍白,再没了刚才越过红线去追赶老李时的威武之气。 头顶上传来霍格与小倩呼喊的声音:“你们快上来呀!怎么了?” 我见戴警官如烂泥般躺在地上,显然根本无法沿绳索攀爬,瞅瞅远处,似乎风平浪静,于是我朝上方喊道:“先等一等,戴警官回来了,我们和他聊几句话再上来。” 戴警官这才回过神来,缓缓向我和杜瑜眉说起了老李的遭遇。 在平台通往外界的土路上,老李不管不顾地迈过红线,撒开脚丫向远方狂奔而去。戴警官见状后,担心老李出事,立刻就冲出去追赶老李。别看老李年近五旬,但跑得还真快,大概也是恐惧使然吧,尽管戴警官奋力追赶,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赶上老李的步伐,这里到处都是弯道,无法直接看到老李的背影,好在仅有这一条土路,没有岔道,所以戴警官确信自己不会跟丢,而且也一直能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老李急促的脚步声。 约莫追出去五百米左右,戴警官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了,毕竟在山村派出所里,远离严重罪案,他的骨头都有点被泡酥了,再加上年龄不饶人,体能体力比以前差了很多。无奈之下,戴警官只好停下脚步,想要休息片刻,但就在他停住脚步时,忽然发现前方老李的脚步声也莫名其妙消失了。 戴警官吃了一惊,心中惴惴不安,老李莫非出事了? 他踮起脚趾,忐忑地向前方走去。转过一片弯道,他看到了老李。 老李躺在土路边的地上,身体正如摇筛子一般剧烈抽搐着。一个穿着黑衣头戴面具的人,正跪在老李身边,一手提刀,另一只手则在老李怀里似乎在摸索着什么东西。 戴警官吓得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那面具人听到叫声后,缓缓转过头来。这个人戴着的面具,正如之前迪克曾经形容过的那样,上面绘有两只眼睛,一只睁,一只闭,像潜藏在暗夜里阴森窥视的猫头鹰一般。 面具人叵测地一笑,然后抬起了那只原本在老李怀中摸索的手。当他的手出现在戴警官面前时,戴警官立刻忍不住弯下了腰,抱住一棵树痛苦地呻吟起来。 在那个人的手里,竟捧着一颗以及,热乎乎的,还在跳动着的心脏。 老李的心脏竟被那个戴面具的神秘人活生生地剖了出来。 紧接着,戴面具的神秘人将心脏囫囵塞进了嘴里,咬了一块肉下来,顿时鲜血直冒,没着他的唇边流到了地上。 说到这里的时候,戴警官的脸又开始抽搐了起来,似乎仍然无法从巨大的惊悸中解脱出来。 “后来呢?”杜瑜眉手掩朱唇,提心吊胆地追问道。她的脸色很差,仿佛随时都会呕吐。 第36节 听到杜瑜眉的提问,戴警官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他大叫道:“后来,你问我后来?后来我当然就是转身便跑!那家伙吃人肉的啊!他开膛破肚,就是为了吃人肉的啊!那恐怖的一幕,我一辈子都不想再多看一眼!”他一边说,一边歇斯底里地手舞足蹈,似乎已经接近了崩溃边缘。 对他如此过激的反应,我深表理解。亲眼看到有人剖出尸体的以及,再囫囵嚼下,这种经历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遇到的。不过,我还是凝视着他的胸膛,问了一句:“你看到那个戴面具的神秘人吞吃老李的心脏,然后转向就跑,回来找到了我们?真是这样的吗?” 很不幸,我的这个问题再次让戴警官抓狂了。 “怎么?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在撒谎?我为什么要撒谎?我为什么不能转身就跑?换成是你,只怕当场就尿裤子了吧?那个人在吞食心脏啊,是活生生剖开了老李的胸口,开膛破肚后,剖出老李的以及直接塞进了嘴里!” 他面红耳赤地怒骂道,我赶紧解释:“呃,戴警官,我不是怀疑你。”我指着他胸前警服上的那滩血迹,说:“既然你看到戴面具的神秘人在吞吃老李的心脏,就转身便跑,你的衣服前胸处为什么会沾有血迹呢?” 戴警官顿时一愣,低头凝视着那滩血迹,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 看上去,他所表露的疑惑之情,并非作伪。 原本听到他的叙述后,我还是稍稍有点怀疑他撒了谎,甚至怀疑老李是被他杀死的。但是看了他现在的表情,却相信他并没撒谎。如果他撒了谎还能做出如此逼真的表情,那么他不去做演员就太可惜了。 我也不希望老李是被戴警官杀死的,否则我们遇到的问题就严重了。 沉默片刻之后,戴警官抬起头,迷茫地说:“难道是我弯下腰抱着树痛苦呻吟的时候,沾染上的鲜血?难道那棵树干上全是血?” 他的面部开始痉挛,似乎马上就要呕吐了。戴警官连忙使劲吸气,吞下几口唾沫,才勉强压抑住了呕吐的欲望。 树干上会有鲜血?为什么?莫非是戴面具的神秘人杀死人后,曾经将剖出来的内脏挂在树干上吗? 我不敢再想象下去了,再想,只怕我也会呕吐了。 我赶紧转过身来,指着由屋顶悬垂下来的绳索,说:“我们还是赶紧到碉楼的屋顶上去吧!不管怎么,上了屋顶,我们就暂时安全了!” 戴警官双足瘫软,依他的精神状态,根本没力气攀爬绳索,他哭丧着一张脸,对我说:“你先上屋顶吧。” 杜瑜眉也说道:“蓝先生,让我陪陪戴警官。” 我也知道,有些时候,只有女人才能让男人重新坚强起来。所以我点点头,拽住了绳索,开始向上攀援。我爬得有些吃力,屋顶上的霍格和玉儿不停拉拽着,才好不容易把我也拽上了屋顶。 碉楼的屋顶是半圆型的一个平台,圆轴紧贴着碉楼后的山壁,而烟囱就在平台一侧圆弧与圆轴的夹角位置。这烟囱只凸出平台五十公分左右,烟道的长宽均为四十公分,只要固定好绳索,我们应该能够很轻松地滑下去。 当然,得等所有人都上来了,我们才能逐一滑入碉楼中。 我把绳索抛下碉楼后,便大声朝下面叫道:“快上来吧!” “等一等……我再休息一会儿……”碉楼下传来戴警官情绪低落的声音,他似乎还没从巨大的惊悸中解脱出来。 好吧,就让他多休息一会儿吧。 “发生了什么事?”霍格好奇地问道,“刚才隐约听到你们在下面讨论得蛮激烈,出了什么事?怎么戴警官一个人回来的?老李呢?” 我撇撇嘴,答道:“老李,死了,开膛破肚,死无全尸。” 接着,我向屋顶的人重述了一遍戴警官曾经说过的话。我说得尽量简单,略去了面具人生吞老李心脏的那一段,因为我不想把站在屋顶平台上的三位女士吓着了,但就是这些经过删减处理的情节,已经足够吓得她们花容失色了。 霍格听完后,皱着眉头沉吟片刻,立刻正色道:“我觉得有点不对劲。” “哪一点不对劲?” “就是你怀疑戴警官撒谎的那一段,你说看到他的疑惑之情后,认为不似作伪,所以才相信了他的说法。不过,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会演戏的人了,你被骗了也说不准。” “就是!”表妹小倩也插嘴说道,“特别是有些男人,明明第二天就准备不辞而别销声匿迹人间蒸发,前一天却能装作若无其事与女友约会,那种贱男人的演技,真是出神入化。” 我知道,她联想到了自己的那两位前任男友了。 霍格也不禁讪笑了一声,大概他也听小倩说过以前的事吧。不过,他很快就言归正传,说:“如果戴警官真撒了谎,那么事态就严重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 戴警官是老李开车去派出所叫来的,如果戴警官有问题,那么很可能在派出所里他根本就没向上级报案,更没有什么增援的警力会在今天赶到常青谷来。 建议我们转移到碉楼这边来,也是他提出的。如果他有问题,那么碉楼里会不会有陷阱? 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现在他就在碉楼下,而与他在一起的,只有杜瑜眉一个人,要是他对杜瑜眉不利,我们根本来不及下楼去营救。 想到这一点,我马上就急了,脑袋探出碉楼屋顶平台的房檐,大声叫道:“杜姐,你快上来!快上来!” “嗯,我正在上!”屋顶下方传来了杜瑜眉的声音。 还好,她还安然无恙,看来我们杞人忧天了。 听她的声音,杜瑜眉应该已经沿着绳索攀爬到一半的高度了,她还真不错,手劲够大,没呼喊我们从屋顶拉拽绳索,就自行向上攀援了。 很快,我就看到她的脑袋从屋檐下冒了出来。我赶紧伸出手,示意她拽住我的手。 杜瑜眉伸出了一只手,她的手和我的手就要握在一起的时候,突然之间,她的另一只手松开了绳索。事实上,在这一刻,她已经完全悬空了,没有拉拽住绳索,更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支点。 刹那间,她的身体向下坠去。 我惊得不由自主发出一声尖叫,但杜瑜眉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屋檐之后,瞬间便不见了踪影。 从三层楼摔下去,她还是后仰着摔下去的,不死也会受重伤。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我根本没有半点心理准备。等我反应过来,才赶紧将头伸出屋檐,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却根本没看到杜瑜眉,连瘫坐在地上的戴警官也没见着。 我这才意识到,当我尖叫的时候,却并没听到杜瑜眉的叫声。 据说从三楼摔下去,发出的声音应该是“啪!啊——”,从三十楼摔下去,发出的声音应该是“啊——啪!”。这里并不高,那么我现在应该听到杜瑜眉的痛苦惨叫声,戴警官也应该上前查看情况,并呼唤我们帮忙啊。可碉楼下却是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任何声响传来。 他们去哪里了?我急了,大声在屋顶上呼喊着他俩的名字,可是却根本没人回应我。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无缘无故消失了? 霍格也走了过来,当他发现出了什么事的时候,脸上顿时迷茫一片,甚至还表露出了一丝恐惧。 第37节 “发生了什么事?”他诧异地问道。 我摊开手,无奈地答道:“我也不知道,杜瑜眉摔下去后,好像……好像在空中消失了……”我变得有些语无伦次。 这一切听上去似乎很扯淡,但事实就是这样。 霍格愣了愣,一把拽住绳索的顶端,正色道:“我得下去看看!”说完后,便跃出屋檐,沿着绳索滑了下去。没想到刚下去几秒,就听到他在绳索下端大叫道:“快!快拉我上去!” 我赶紧拽住绳索,把玉儿和小倩都叫了过来,使劲拉拽着绳索。 很快霍格就被我们拉了上来。 “出了什么事?”我诧异地问道。 他面色苍白地答道:“绳索悬在二楼的位置,莫名其妙断了。切口很齐整,应该是被锋利的剪刀剪断的。” 剪刀剪断的?怎么会这样?谁剪的? “杜瑜眉和戴警官呢?”我厉声问道。 他摇了摇头:“不见了,他们真的都不见了。” 第十章 二减一等于几 周渊易悠悠醒转的时候,只觉头疼欲裂,仿佛一百万根钢针插入了大脑中一般,太阳穴处火辣辣地疼痛。 脑海一片空白,他呆坐在冰冷的阁楼地板上好一阵,才想起刚才发生了什么。 他从天花板摔下来之后,就遭人袭击,击中后脑晕了过去。 当时阁楼上只有他和粉笔。毋庸置疑,袭击他的人,就是只有一条腿的街头女艺术家粉笔。 周渊易捂着后脑站了起来,逡巡四周,早已不见了粉笔的踪影。恍惚中,周渊易开始思索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粉笔为什么要袭击自己?回想到自己曾经做过的推理,在他们之间很可能存在一个赵连蒲的同伙。难道,粉笔就是赵连蒲的同伙? 周渊易不禁哑然失笑。真是可笑,赵连蒲居然选择了他们之间最柔弱的一位独腿女孩作为同伙。不过,粉笔的残疾,或许也是她最好的伪装,让所有人都猜不到自己是内奸。 不过,等一等,周渊易从天花板摔下来的时候,为什么宝叔一直没上来?他没上来,是不是因为在别墅三楼出事了?如果宝叔出事了,那么粉笔朝周渊易动手,就情有可原了。联想到他们中间可能存在内奸,宝叔一旦出事,那就是等于二减一等于几的问题。所以粉笔认定周渊易是内奸,于是袭击了他? 周渊易苦笑着走到了位于阁楼一隅的烟囱顶端旁,朝下望去。 很奇怪,烟囱顶端系着几件连结在一起的衣物,都是粉笔的。外套、外裤、毛衣、秋衣、秋裤。而原来系在那里的床单连结而成的绳索,却只剩很短一截,朝下的一端,还剩有一点点黑色的灰烬。 周渊易拾起绳头,放在鼻翼旁嗅了嗅,立刻嗅到了一股熟悉的焦臭味。 咦,为什么会感觉熟悉呢?周渊易蓦地想到了自己从天花板摔到阁楼上的时候,曾经嗅到过这股焦臭的气味,紧接着就遭遇了粉笔的袭击。 嗯,没错,当自己摔到阁楼地板的时候,那股焦臭味就出现了。也就是说,在那时,绳索已经被不知何处而来的火焰吞噬了,那么呆在三楼的宝叔一定也出事了。难怪粉笔会拿拐杖袭击自己! 呵,二减一等于一。 看着系在烟囱顶端的粉笔的衣物,周渊易也知道了粉笔是怎样离开阁楼的。绳索被烧毁了,于是粉笔脱下自己身上的衣物,然后连结成一条绳索,沿绳索滑到了别墅三楼。 那么,现在粉笔大概只穿着内衣内裤吧。真是难为她了。尽管三楼客房里都有空调,但走廊上还是很冷的。如果她足够聪明,应该想到扒下疯女尸体上的衣物,为自己御寒吧。 咦,不对,记得发现疯女尸体的时候,她上半身是赤裸着的——开膛破肚,自然得褪去她的上衣。那么,粉笔根本没办法弄到疯女的衣物。 想到这里,周渊易莞尔一笑,拍了拍自己的裤兜,只听见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那把打开电梯防盗门的钥匙,还乖乖呆在周渊易的裤兜里的呢。 粉笔考虑问题还不够周详,竟然忘记取走打开电梯的钥匙,那她也绝对没办法乘坐电梯抵达别墅二楼。再说,疯女的尸体也在二楼的厨房里,估计粉笔只能在三楼的客房里找几床床单裹住自己吧。 周渊易不由得笑了笑,解下了粉笔系在烟囱顶端的衣物,然后松开手,让衣物沿烟道坠落到了三楼的走廊地板上。 呵,这也算是向粉笔表示一下自己并无恶意,并非内奸。 但是,烟囱下并未传来脚步声。难道粉笔躲起来了? 周渊易抬腿从烟囱顶端钻进了烟道中,用双手死死撑住烟道内壁,慢慢让自己身体向下降落。花了三分钟,他才落到了别墅三楼的走廊,双足踏住了那把放在桌子上的椅子。而他刚才扔下来的粉笔的衣物,就散落在他身旁。 粉笔到哪里去了?宝叔又到哪里去了? 周渊易顿时觉得自己的脑袋更疼了。 周渊易和宝叔曾经在三楼仔细搜索过,根本没找到任何秘道存在的可能性。三楼通往一楼二楼的电梯门又是死死关着的,钥匙放在周渊易裤兜里,宝叔和粉笔根本没办法主动离开这里。 如果他们真从三楼消失了,唯一的解释就是,赵连蒲再次乘坐电梯来到别墅三楼,趁着周渊易和粉笔在阁楼上的时候,先制服了宝叔。然后当粉笔滑落到三楼时,又制服了粉笔,将他俩都挟持离开了这层楼。 可是,宝叔会武功,是咏春拳好手,赵连蒲没那么容易就制服他的。而且赵连蒲一个人,很难同时挟持走两个成年人。莫非赵连蒲有帮手?周渊易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了林云儿那娇美的面容。 是林云儿帮赵连蒲带走了宝叔和粉笔吗? 周渊易实在不愿意再想下去了,他顺势坐在了三楼走廊的地板上,抬起头,朝天花板上依稀露出阁楼的孔洞望去。 真是奇怪,刚才自己扒着阁楼的天花板,朝外望去,看到的竟然不是夜空,而是笼罩在外的石壁。为什么会这样?周渊易觉得自己的脑袋完全懵了,根本想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周渊易将手伸进裤兜里,摸出那把赵连蒲交给他的钥匙,反复摩挲着,感受着这把钥匙传递给他的冰凉。 这幢装修豪华的别墅,如精心设计的杀人工厂一般,接二连三吞噬了与周渊易一起来到这里的同伴。真正出现尸体的,只有疯女一人,其他人则离奇失踪,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周渊易忽然想到了一个月以前,在四川市出现的那桩地产富豪失踪案。那个叫郭文辉的地产富豪,也是如人间蒸发了一般,无论警方掘地三尺,也没办法找到任何线索。 而周渊易也听警局其他同事提过,最近这段时间,在西川市还发生了好几桩失踪案。 一个年近三十的炒股专家,前一天还和女友约会,第二天就莫名其妙失踪了。 一个某大学的女生,前一天还在插花兴趣班上课,和同学聊得火热,第二天就消失了踪影,再也没有出现。 第38节 一个在住宅小区里打扫清洁的老大妈,前一天还兢兢业业冒着寒风在小区里忙碌工作,第二天却没来上班,也没回宿舍。 这段时间是怎么了?西川市难道出现了一帮杀人魔,毫无目的漫无目标地胡乱杀人,而且还将尸体藏匿到未知地点,制造了这些离奇失踪案吗? 这些案件都当做个案分别跟进,没有并案处理,而且也与这幢别墅里发生的一切毫无关联,周渊易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联想到这些案件。 大概是自己想太多了吧。 周渊易苦笑一声,忽然听到腹中传来“咕噜”一声。呵,是饿了,回想一下,上一顿还是早晨在厨房里吃的方便面呢。周渊易想看看时间,伸手去摸手机,却发现手机已经关机了,怎么按开关也无法开机了。 手机没电了。 算了,还是先去二楼厨房找点吃的吧。 周渊易用钥匙打开了防盗门,却看到电梯轿厢是停在一楼的。 咦,奇怪!上一次使用电梯,是他在二楼找了一把水果刀,然后回到三楼来划破鞋底。如果没人动过电梯,那么轿厢应该依然停留在三楼呀。 由此可见,肯定有人曾经使用过电梯。使用电梯的人,应该就是带走宝叔和粉笔的人吧,多半就是赵连蒲。 可是,如果赵连蒲是沿秘道带走宝叔和粉笔的,他也应该把电梯停在二楼才对呀!到一楼去干什么?那里电梯门外,已经被一堵才砌好的砖墙给封死了。 难道,赵连蒲为了带走宝叔和粉笔,而打破了那堵墙吗? 可他为什么不循隐藏在暗处的秘道离开这幢别墅呢? 周渊易百思不得其解。但不管怎么,如果一楼电梯门外的砖墙被打破了,那么他也能从一楼离开这里了! 等电梯一来到三楼,周渊易就冲进轿厢,按下了抵达一楼的按钮。 轿厢微微颤动了一下,缓缓向下沉落,因为重力加速度的缘故,周渊易感觉身体稍稍向上飘了一下,瞬间便恢复了正常。 周渊易捏紧了那把从二楼厨房里找到的水果刀,静静地凝视着电梯门。 一会儿电梯门打开后,他又会面对什么样的情况呢? 其实周渊易一点也不害怕,反而有一些兴奋。凭借当初在警校读书时接受的训练,这把水果刀也能成为一件威力强大的武器。一会儿电梯门打开后,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他都有信心坦然面对。 “叮!”电梯轿厢在一楼停下了。 电梯门如一张野兽的嘴一般,缓缓打开。 当门完全打开后,周渊易的心又沉落到了谷底。 他看到了那堵墙,依然挺立在自己眼前。墙上没有任何裂纹,也没有任何新敷上水泥的痕迹,就和上一次铁男卸下防盗门后看到的境况一模一样。 有没有搞错?既然这堵墙并没被打破,为什么刚才轿厢会停在一楼呢? 周渊易的头又疼了起来。 所发生的一切,都令周渊易无法找到合理的解释。 但不管怎么,现在他必须重新回到别墅二楼——腹中的饥饿感,像一只怎么赶也赶不走的野猫一般,不断以各种方式向他提出抗议。周渊易深知,如果不尽可能多地存储体力,一旦遇到什么紧急状况,他根本没有任何赢得生机的资本。 电梯回到二楼停下后,电梯门缓缓打开。 就在周渊易重新踏入别墅二楼的走廊时,忽然听到了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竟是从二楼厨房里传来的。 是谁? 周渊易摸出水果刀,快步冲到厨房门口,朝里望去,然后看到了浑身颤栗的粉笔。 粉笔穿着一件很不合体并且污秽不堪的女式外衣,正跪坐在厨房满是血污的地板上,睁大双眼,正恐惧地望着周渊易手中的水果刀。 “你怎么在这里?”周渊易大叫道。他已经注意到粉笔身穿的那件女式外衣看上去有些眼熟,似乎是疯女曾经穿过的那件。但记得发现疯女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时,那件外衣竟莫名其妙不翼而飞了。当时事发突然,所以周渊易与宝叔也没去理会这个问题。但粉笔又是从哪里找到疯女的外衣,而且还穿在了身上? 粉笔的眼神变得恍惚了起来,那是体力和忍耐力都达到极限后的失常反应,她并没回答周渊易的问题,反而浑身颤栗地更厉害了。 周渊易意识到,粉笔应该是因为看到他手中的水果刀,以为他是内奸,所以才这么恐惧。于是他放下水果刀,竭力以柔和的声线说道:“你别害怕,我不会杀你的。要杀你,我早就杀你了。” 粉笔的心绪总算稍稍平复了一点,她张开嘴,战战兢兢地问:“你真不是内奸?你真不会杀我?” 周渊易使劲点头,然后说道:“我就不追究你为什么会在阁楼上袭击我的事了,但是,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二楼这里的?能打开电梯防盗门的钥匙在我手中,你应该根本没办法来到二楼。还有,宝叔呢?” 粉笔眼神中的恐惧,突然之间又炽盛了起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到二楼的……我从阁楼滑到三楼走廊,马上就有人从后面抱住我,然后一块湿毛巾就捂住了我的口鼻,一股酸涩的气味钻进我的鼻孔……我立刻就失去知觉晕了过去,我也不知道究竟晕了多久,等我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了二楼电梯门外的走廊上。我醒来后,觉得腹中饥饿得厉害,就想着到厨房里找点吃的,刚翻了翻冰箱,就听到外面有脚步……没想到是你来了……” 发出酸涩气味的湿毛巾,并能让人立刻昏迷,应该是浸有乙醚液体的毛巾吧。 “那么,宝叔呢?” 粉笔摇了摇头,答道:“不知道,我一上了阁楼,就呼喊宝叔赶快上来,但却根本没听到他的回应。然后那根绳索马上就从下面燃烧了起来,我猜,如果火是赵连蒲放的,那么宝叔应该凶多吉少了吧。” “那个袭击你的人,你看清他的面容了吗?” “没有,那个人是从我背后袭击我的,我根本来不及转过身来,不过,我猜那个人应该是赵连蒲!除他之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有可能袭击我。” “那么,你身上穿着的衣物是哪里来的?你滑下阁楼时,应该只穿着内衣内裤的。” 粉笔露出疑惑的表情,低头看了看身上穿着的女式外衣,喃喃说道:“我滑下阁楼时,确实只穿着内衣内裤。可是当我在二楼电梯门外醒来时,就发现身上穿着这件外衣了。这件外衣是疯女穿过的,怎么会跑到我身上来了?是谁趁着我昏迷过去的时候,穿到我身上来的?真奇怪……” 周渊易的大脑开始高速运转了起来。 如果粉笔所言属实,那么她在滑下阁楼,抵达三楼走廊时就遭遇了某个神秘人物的袭击,令她昏迷了过去。她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二楼,而且身上还多了一件疯女生前所穿的外衣。 而最让人疑惑的,则是她醒过来之后,电梯轿厢竟然停留在一楼。 不用说,肯定是那个袭击她的人,趁着粉笔昏迷的时候,把疯女的衣物穿在了粉笔身上。为什么要这么做?总不至于是担心粉笔穿得太少,在二楼走廊上会感冒吧? 粉笔究竟昏迷了多久,具体时间暂时不得而知,但肯定不会太晚,考虑到她才苏醒没多久,她昏迷的时间应该与周渊易在阁楼上昏睡的时间差不多长吧。 第39节 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那个袭击她的神秘人完全有充裕的机会对她为所欲为,为什么最终却放过了她,还把她扔在二楼电梯门外的走廊上呢?出于什么理由,那个人会放她一马?为什么当初却没放过疯女?还有,最初那具疑似林云儿的女尸,真实身份究竟又是谁呢? 实在是太奇怪了。这幢谜一般的别墅,真是太让人摸不清底细了。 周渊易挠了挠后脑勺,向粉笔问道:“你晕过去之后,身体有没有异常的反应?”他很担心,不知道粉笔是否在丧失意识的情况下,遭遇了性侵害。 粉笔想了想,然后有些迟疑地答道:“要说身体上的异常反应,倒还真有一点。” 周渊易蓦地紧张了起来。 “我觉得……在我昏迷之后,似乎有人拿着冰凉的金属,在我胸前后背按了按……后来我的隔壁好像被什么很紧的像布条一样的东西给紧紧缠住了……似乎还有尖锐的针头,刺进了我的胳膊……但是我只依稀记得针头刺入的感觉,却没有针头拔出的记忆……大概是因为后来我又陷入了重度昏迷吧,之后便是脑海一片空白了。” 冰凉的金属在胸前后背接触?为什么听上去那么像是听诊器在听胸音? 很紧的布条缠住胳膊?为什么听上去那么像量血压? 只有针头刺入,却没有针头拔出?为什么听上去那么像是有人为粉笔输液?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周渊易上前一步,捉住了粉笔的手腕。 “你要干什么?”粉笔惊慌失措地大叫了一声。在她心中,依然存有对周渊易的疑虑,这种疑虑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转化为不可遏止的恐惧。 周渊易一把捋起了粉笔的衣袖,立刻看到在她手臂的静脉处,遍布着数不清的针眼,绝大多数都是陈旧针眼,有些静脉的针眼叠合在一起,甚至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凹洞。不过,在凹洞旁,却有一处新鲜痕迹,应该是不久前才刺出的针眼。 “你吸毒?”周渊易看着粉笔手臂上的针眼,诧异地问道。 粉笔露出难堪的表情,喃喃答道:“准确地说,是曾经吸毒。” “已经戒掉了?” 粉笔点点头:“嗯,戒掉了,足足用了半年时间才戒掉。” “没有复吸?” “当然,手臂上全是陈旧的针眼,你就应该看得出吧?”粉笔不高兴地答道。 粉笔无法忘记戒毒的那半年时光是如何痛苦度过的。那时,她终日躺在不见天日的下水道里,她很幸运,有几个贴心的好友,好友将她五花大绑在下水道的铁栅栏上,随时陪伴着她,不让她有任何外出接触毒品贩子的机会。每当她毒瘾发作歇斯底里时,好友便为她注射镇静安眠针剂,让她昏睡过去。那半年时间,她几乎一直躺在地上,吃了就睡,睡了又吃,醒来时也只能在朋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外出。 那些朋友,也都是混迹街头的流浪汉,为了帮助粉笔脱离毒海,轮流值守她,还几乎拿出了所有乞讨而来的钱,为她购买营养品。半年过去,粉笔终于能够昂首挺胸走出下水道时,她比戒毒前整整重了二十多斤。她深深感谢那几位好友,她随时随地提醒自己,不能让朋友们在自己身上花费的心思白白落空。如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的话,她根本没有任何生存在这个世界的价值。 她身上随时都带着镇静安眠的药物,一旦心里忽然想到了吸食毒品后快乐似神仙的美妙感觉,就赶紧找个没人的地方吞下安眠药,好好睡上一觉。自从离开下水道后,她可以自豪地对每个人说,她再也没碰过毒品了,一次也没碰过。 这次接受林云儿安排的免费体检,也是朋友们得知后,欢天喜地般赶来通知她的。拿朋友的话来说,一定要通过医生的专业检测,确定粉笔已经完全摆脱了毒品的诱惑。 听完粉笔的戒毒经历后,周渊易点点头,说“恭喜你,你有那么多值得交心的朋友。毒品有百害而无一益,千万不能碰。”说到这里,他蓦地想起一个问题,“对了,你吃了那么多安眠药,对你的身体有所影响吗?会不会产生抗药性?或者是后遗症?” 粉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眼中忽然闪过一道古怪的光芒。 “周警官,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我被湿毛巾迷晕之后,精神还有些恍惚。似乎还有一点尚存的意识——或许这就是你刚才所说的长期服用安眠药造成的抗药性吧。” “哦?!真的?你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周渊易问道。 “其实我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什么,毕竟那时我是迷迷糊糊的。不过,我感觉自己被抬进了电梯中,而且是两个人抬的。一人抬头,一人抬脚。” “你被两个人抬到了别墅二楼?” “不对,不像是被抬到了二楼。从我依稀的感觉中,似乎电梯向下运行的时候,先在二楼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又向下运行。最后我在别墅一楼,被两个人抬了出去。” “你被抬出了一楼?这怎么可能?一楼的电梯门外,砌着一堵墙,那是铜墙铁壁般的密室呀!”周渊易惊呼道,他不敢相信粉笔所说的一切。 “呃,那是我在迷迷糊糊中感觉到的,或许只是我的错觉吧。”粉笔皱紧了眉头。她的眼中,不知不觉流露出一种“反正我说了你也不信,还不如我不说”的神情。 周渊易没理会粉笔的感受,又继续追问道:“然后呢,你被抬出电梯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的事,我就真的不知道了。那里安眠药的药效已经开始发作了,除了在恍惚中感觉有人拿冰凉的金属按了按我的前胸后背,我就再也记不得任何事了。”粉笔说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就连刚才我说的电梯停在一楼的事,其实也是我刚刚依稀回忆起的,不敢保证是否准确……” 周渊易不禁陷入沉思。 如果粉笔所言属实,暂且不管一楼电梯门外的那堵墙,那么就有两个人将她沿电梯带到了别墅一楼,对她进行了体检并输液,但不知为何,并未对她痛下毒手,又将她送回了别墅二楼,最后,那两人沿电梯沉到一楼离去。 听上去似乎有太多不可解释的地方,他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当周渊易醒来后,发现电梯轿厢是停留在别墅一楼的。 如此说来,别墅里的这部电梯一定有问题。 或者说,别墅一楼外的那堵墙肯定有问题。 是一堵安有机关的墙吗?赵连蒲与他的同伙,利用了某种手法,伪装了这么一堵墙吗? 周渊易在警局里最好的朋友,就是技术科的小高。小高以前聊天时,就曾聊到过技术科里有一帮造假的高手,能用硬纸板、面粉和颜料,把一个人的相貌变成另一个人,连身高都可以改变,他们也能利用身边一些最简单的原材料,将一件东西伪装成另一件东西。 在刑侦中,障眼法是个经常使用到的实用技术。 赵连蒲会不会民是利用了障眼法,把一件东西伪装成了一堵墙?比如说,其实那是一道可以移动的墙壁,只要按一下机关,墙壁就能横向移动,露出一道门? 如果是这样,那么在电梯里一定能够找到控制墙壁移动的开关。 想到这里,周渊易不禁兴奋了起来。 只要找到了那个开关,不就能够离开这幢死亡工厂一般的荒郊别墅了吗? 周渊易在警校读书时,就学习过各种搜索技能,只要电梯轿厢里真有这么一处开关,他就自信一定能找得出来。 在检查电梯之前,周渊易强压住兴奋之情,与粉笔一起在污血横流的二楼厨房里,找到了几包没有被针眼破坏的方便面,就着自来水干啃着咽下,勉强补充了一点体力之后,两人重新钻入电梯中,沉到了一楼。 待电梯轿厢停止运行保持静止之后,除了裸露在眼前的那堵墙之外,周渊易仔细地在电梯轿厢的三面钢板上检查着。他不时重重地敲击着钢板,又用手不停抚摸着,想从看似平滑的钢板上找到暗藏的凹凸机关。但是足足搜索了接近半个小时,用尽各种方法,周渊易却最终一无所获,根本没找到任何机关所在。 周渊易失望透顶。 这是怎么回事?电梯轿厢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可以控制墙壁移动的机关。 第40节 粉笔的遭遇又如何解释? 难道赵连蒲是用无线遥控技术来控制墙壁移动的吗?如果是这样,那周渊易就没辙了。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开关安装在电梯外,赵连蒲一直有个同伙呆在一楼,按照赵连蒲的指令来控制墙壁移动。如果是这样,周渊易也没辙。 周渊易不禁怒火中烧。 看来无论怎样,他都没法打赢这一仗了。他注定要被赵连蒲禁锢在这座杀人工厂里,赵连蒲就如玩弄老鼠的猫一般,潜藏在暗处在阴恻恻地笑着。 不行!不能就这样被他玩弄! 在这一刻,周渊易彻底抛弃了一贯坚持遵守的冷静原则,他愤怒地踢打着电梯轿厢的三面钢板,歇斯底里地咒骂着赵连蒲,甚至连林云儿都骂了进来。 而粉笔则绝望地哭泣着。 不知道周渊易究竟歇斯底里了多久,他终于感觉到了疲倦。这是一种从身体直抵内心深处的倦怠,无可抵挡。 他无奈地瘫坐在电梯轿厢地板上,闭上了眼睛。 他想睡一觉,什么都不管。或许醒来后,自己正躺在家里的床上,所有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罢了。 粉笔也趴在了周渊易的胸口上,在这绝望的境地,两个萍水相逢又无依无靠的人,只能以彼此对方作为假想中的倚靠对象。尽管这只如悬崖边的一棵无根草,根本就不可能靠谱。 “咚,咚,咚——咚,咚,咚——” 突然之间,奇怪的声音传入了周渊易与粉笔的耳膜中。 第十一章 族人的秘密 戴警官和杜瑜眉竟然莫名其妙地在我们眼皮底下消失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但这一切又是真真切切出现在我们眼前的,叫人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霍格凝视着那截被剪刀整齐剪断的绳索,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小倩喃喃地问:“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俩也像我以前那两个男友一样,离奇失踪人间蒸发了?”不知不觉中,她又想到了自己的伤心事,霍格不由得上前一步,轻轻搂住我表妹的肩膀,以极其温柔的声音说:“世上的事,总会有个合理解释的,他们绝对不会凭空消失的。” 听到他这句话,我也暗自点了点头。 是的,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怪力乱神之事,戴警官与杜瑜眉的失踪,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出来。 绳索是悬垂在碉楼二楼的地方被剪刀剪断的,也就是说,有人在二楼剪断了绳索,碉楼二楼的外墙上有一个窗台,一个人站在窗台上剪断绳索,在理论上是行得通的,但是那扇窗户是被砖石封堵死了的,如果有人站在那里,除了上屋顶,或是跳下去,再没有其他退路。 事实上,我是最后一个沿绳索爬上屋顶的,在我之后,再没其他人曾经爬上屋顶。 不过,先假定窗台上确实站了一个人,在理论上这个人也能在杜瑜眉跌下之时,在二楼窗台伸手接住她下坠的身体,不让她摔落到地面上去。 如果站在窗台上并剪断绳索的人,是戴警官,那么就能同时解释他与杜瑜眉为什么会凭空消失。这也是唯一的解释。 但问题就出在霍格随后沿绳索滑下去的时候,并没在二楼窗台看到任何人。在那里,只有一堵紧紧贴着窗台的砖墙,死死封住了整扇窗户。 这又如何解释呢?就像推理小说里的密室一般,只不过这是一个由外及内的密室,我们在外面,却无法突破铜墙铁壁的屏障,沿二楼窗台进入这幢废弃碉楼之中。 我眼前忽然闪过了一道光亮——呀,如果那扇窗户并非被堵死了的,那么这一切岂不就能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了吗? 当我刚才在屋顶上向霍格小倩他们讲述老李的遭遇时,戴警官先沿绳索攀爬至二楼的窗台处,站稳后又让杜瑜眉也爬上来。当杜瑜眉攀过二楼时,戴警官再剪断绳索,由那扇窗户躲入碉楼之中。至于杜瑜眉突然从屋顶摔落下去,大概也出乎了戴警官的预料吧,是件突然发生的事。 但如果真是这样,又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戴警官必须先得知道堵死碉楼二楼窗户的砖墙有问题,而且杜瑜眉又会与他配合,假装没看见他。 假设戴警官的所作所为一切顺利,那么杜瑜眉攀上屋顶后,我们会发现戴警官失踪了,或许会认为他被戴面具的神秘人掳走,甚至认为他身遭不测了。但谁都想不到,他其实已经躲进了碉楼里。 戴警官为什么要偷偷潜入碉楼里?楼上藏着什么秘密?他是想先行进入后做出一些安排吗?别忘了,最初也是戴警官建议我们进入碉楼中静待增援警力到来的。如果确定戴警官这个人有问题,那么多半他骗了我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增援警力会赶到这里来,所以一切都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杜瑜眉肯定和戴警官是一伙的,如果戴警官的计划能够顺利实施,那么杜瑜眉就混进了我们当中。戴警官之所以会割断绳索,估计就是想让绳索的长度减少一半,让我们无法顺利沿烟囱进入碉楼内部正确的位置。 到时候第一个滑入烟囱的,肯定是我们当中的男性,不是我就是霍格,如果戴警官躲在碉楼内的暗处,看到吊在烟囱中的人进退两难时,他只要再次剪断绳索,就能让我或霍格活生生由高处坠下立时毙命。这样一来,剩下的人当中就只有一个男人,根本无法保护其他人的安全了。 戴警官与杜瑜眉这么做究竟目的何在?难道想杀死我们所有人吗? 但老李的死,又是怎么回事? 老李和杜瑜眉铁定是一伙的,也应该和戴警官是同伙,毕竟老李一直坚称,戴警官是被他从邻近山区派出所里请来的。 或许老李根本就没死?戴警官只是撒了弥天大谎?老李又去了哪里?那些戴面具的神秘人究竟是否真实存在呢? 我猜迪克应该不会撒谎吧?神秘人应该是真实存在的,黄阿婆也给我们说过白脸人的故事。或许,戴面具的神秘人就是一个是否能让我们逃出生天的未知x因素吧。 回想迪克的死,或许也有另外的解释。 说不定他根本就不是被戴面具的神秘人杀死后开膛破肚的,而是老李在离开他与迪克合住的客房前,就杀死了他,并用金刚钻制成的特殊工具割破了窗户玻璃。难怪碎玻璃都跌落到了旅社外的地面上,而没有落到客房内。 但老李为什么要杀迪克呢?而且还将他开膛破肚?没有深仇大恨是做不出这种事的。但从迪克一路上的言行来看,并不像会招来杀身大祸的人。除了在四川市主城区的车上,迪克强令老李允许霍格也来常青谷时,发生了几句口角,看上去他俩的关系也算不错。 难道,老李、杜瑜眉、戴警官就如我最喜欢的b级血腥暴力片中的大反派,是一帮不折不扣的冷血杀人狂?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让所有进入常青谷的人全部没法活着离开这里?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不寒而栗,浑身颤抖。 推理了那么多,也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必须找到真实证据才行。 只有确定碉楼二楼那扇窗户后的砖墙真有蹊跷,才能证明我的推理不仅仅是理论可行。 这一次,我决定亲自去证实这一点。 于是我捉住仅存的绳索,让霍格在上面拉拽着,我缓缓向下沉落。沉到二楼的窗台上,在我面前出现了一堵砌在窗台后的砖墙,灰扑扑的,看上去甚是牢靠。 我伸出手,轻轻抚摸了一下墙面。 第41节 质感坚硬,与普通砖墙别无二致。 我又捏起拳头敲了敲。 “咚、咚、咚——” 声音有点不太对劲,似乎砖墙很薄,后面有空洞存在。 我心中大喜,立刻拽住绳索双足腾空,然后悠悠荡起,双腿重重踹在了这堵墙上。 只听“砰”的一声,我的腿下腾起一团肮脏雾气,在我面前的这堵墙上顿时出现了一个破洞。 果然正如我推理的那样,堵住这扇窗户的砖墙有问题。 蹲在窗台上,我不停踹着这堵薄薄的砖墙。很快,砖墙就被我彻底踹得坍塌了。我也不敢贸然就这么进去,向上喊了几声通报了这里的状况后,霍格将玉儿吊了下来。 我先从这扇窗户钻进了碉楼中,但没有马上就进去,而是紧倚着窗户,警惕地四下打量。 这是一个很小的房间,地上积着厚厚的灰尘,似乎很久没人打扫过了,但地上依然能够看到两行清晰的足印,一大一小,这就应该是戴警官与杜瑜眉留下的脚印吧。只要有脚印,那就有办法把他们从碉楼里捉出来。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心中暗喜了起来。 我打量四周的时候,玉儿就蹲在窗台上,接着其他人。 下一个来到窗台上的,是小倩。接下来的,是黄阿婆。黄阿婆还是被捆在绳索上,慢慢放下来的。但她老人家的气色看上去还是很好,甚至还捋起了袖子,像年轻人一般情绪高涨,盯着地上的两行脚印呵呵直乐。 最后霍格也滑下绳索,与玉儿一前一后进入了这间碉楼里的小屋中。霍格与我的想法一致,只要跟着脚印,就能找到戴警官与杜瑜眉。 虽然来到碉楼之前,杜瑜眉曾经画过一张地形示意图。但真正进入碉楼之后,我们才发现碉楼里的布局与杜瑜眉绘制的地形图大相径庭。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实杜瑜眉画了一张假地形图,她肯定心中有鬼。 循着足迹,我们从一扇小门走出了这间小屋。 霍格和小倩走在最前面,玉儿搀着黄阿婆,我则走在最后。 从我的视角看来,黄阿婆真是老当益壮,腿脚挺利索的,哪里需要玉儿来扶?倒是小倩,走着走着,就挽住了霍格的胳膊,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我们沿着一条盘旋而下的石台阶向碉楼一楼下行。积满灰尘的台阶很狭窄,两人很难并肩而行。霍格很绅士地微微侧身,想先行走到前面开路,但小倩却不想走在后面,下意识朝前挤了挤。这下可就糟了,只见小倩的身体晃了晃,竟失去平衡,歪倒在一边,眼看就要沿着台阶骨碌骨碌滚下去。 小倩原本挽着霍格的手,身体歪倒时候,手便松开了,害得霍格也顿时身形不稳。好在霍格反应机敏,说时迟那时快,他立刻以手点地,身体如风车一般调转了方向,一把抓住小倩的脚脖子,才让小倩没有滚落下去。 “怎么这么不小心?”我责备地对小倩说道。 小倩却愣住了,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回过头愣愣地望着霍格,神情很是古怪。 “你怎么了?受伤了?”霍格立刻露出关切之情,他蹲下身体,手握着小倩的脚踝,轻轻按摩着,然后又将嘴凑过去,吹了几口气,然后问,“好一点了吗?” 我不禁暗笑,又不是小孩子了,吹几口气就能让受伤的脚踝好起来吗? 但令我没想到的,却是小倩突然站了起来,狠狠瞪着霍格,大声叫道:“你不是霍格!你是薛骏纬!” 霍格是薛骏纬?这怎么可能? 一个人难道能够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吗?就算化妆易容,也不可能不在朝夕相处的女友面前露出破绽吧? 应该是小倩认错人了吧?但看她的表情,却如此坚决。再看霍格,他已神情大变,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你一定就是薛骏纬!你为什么要瞒着我?还扮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小倩发疯似的揪住霍格的头发,撕扯着他的脸皮。她一定以为眼前的男人戴着一张传说中的人皮面具,将自己装扮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 可是,不管她怎么撕扯,除了留下几道鲜红的指印之外,根本没扯下什么人皮面具。 我也不由得上前摸了摸霍格的脸,那就是一张货真价实的脸,除了稍显白皙一点,哪有什么化妆的痕迹?人皮面具就更不可能有了。 呵,人皮面具本来就是恐怖电影里杜撰的玩意儿,现实生活里又怎么可能存在? 我转过脸,看到玉儿和黄阿婆都在苦笑,似乎搞不懂小倩为什么会把霍格错认成了她的前任男友。 唉,这也错得太离谱了吧,我不禁气冲冲地朝小倩吼道:“你发疯了?你怎么会把霍先生认成薛骏纬?” “哥,我不会认错的!”小倩带着哭腔叫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他肯定就是薛骏纬!他刚才做的动作,就与两个月前我们去登山时,所做出的动作一模一样!” 小倩告诉我,她与薛骏纬热恋的时候,常常趁着闲暇去市郊登山踏青。两个月前的一个傍晚,他俩吃过晚饭突发奇想,心血来潮打车来到市郊,去爬一座陡峭的山峰。那天没做好准备,小倩穿了一双高跟鞋,上山的时候小心翼翼,总算攀登上了顶峰。 在山巅,小倩兴奋得放声大叫,还调皮地学着狼嚎,没想到却脚底一滑,差点沿着陡峭的山路摔下去。当时薛骏纬就是及时一手点地,身形状如风车一般,一把捉住了小倩的手,才让小倩没有摔下去。然后薛骏纬蹲下身体,轻轻按摩着小倩的脚踝,还将嘴凑过去,吹了几口气。 当时薛骏纬的举动,就与霍格刚才所做的动作一模一样。 “表妹,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刚才你说的,应该只是巧合吧!”我撇撇嘴,说道。 小倩却如歇斯底里般大叫了起来:“决不可能是巧合!就算动作是巧合也就罢了,但他按摩脚踝的轻重,吹气的大小,都与薛骏纬完全一致。不可能巧合得那么多的!” 我转过头来,不好意思地对霍格说:“真是对不起,霍先生,请你不要见怪,有时候我表妹就是那么疯疯癫癫的……” 现在非常时期,我可不想让咱们这支临时团队出现意外情形。 但我却看到,霍格脸上出现难以捉摸的神情,眼中似乎也闪烁着迷离的光芒。 “怎么了?难道你真是薛骏纬?别开玩笑了。”我哈哈笑道。 霍格没有理会我言不由衷的打趣,他只是抬起头,望了望玉儿与黄阿婆。 我吃了一惊,霍格为什么会望向玉儿与黄阿婆?难道他们以前就认识?可霍格明明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来到了常青谷,他与玉儿黄阿婆也是才认识的啊! 循着霍格的目光,我也望向了玉儿与黄阿婆,只见她俩同时向霍格点了点头。 然后我听到霍格以古怪的语气幽幽说道:“小倩,对不起,我骗了你。我确实就是薛骏纬。但是我并非存心想骗你,并非故意想从你身边消失。对不起,我也有说不出口的苦衷……” 霍格真是薛骏纬?一个人真能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他整了容吗? 我搞不清到底出了什么事,却只见表妹捉住了霍格的手臂,朝他又踢又打,但踢打时又不忍心使出全力。不知道她此刻究竟是愤怒多一点呢,还是惊喜多一点。 “我们别在这狭窄的阶梯上说话,还是到一楼去吧。”说话的,是玉儿。她搀扶着黄阿婆,但语气一点也不像陌生人,反而有点像深知内情的局内人。 第42节 我越来越搞不懂状况了,但也知道玉儿说得不错,我们还是应该找个宽敞点的地方安安心心地谈话。 于是我拽住小倩的胳膊,很吃力地带着她沿阶梯来到了碉楼一楼。 碉楼一楼,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除了楼梯之外,什么都没有,连窗户都没有,完全就是个半圆型的大厅。 一楼的地板相对来说就比较干净了,或许不久前还清扫过的,戴警官与杜瑜眉的脚印到了一楼就全消失了。 堵住一楼大门的砖墙,这次不再是伪装的薄墙了,而是厚度达到五十公分的厚墙。也没有其他出口,天知道戴警官和杜瑜眉跑到哪里去了。我们敲打着墙壁,也没发现有空洞的回音,墙壁中应该没有暗道。在半圆型大厅的圆轴中点处,摆着一口落地式鱼缸。鱼缸约有两米高,里面空空如也,这也是大厅中摆着的唯一物什。这口鱼缸的底部,被铆钉焊死在地上,根本无法移动,所以只有鱼缸后的墙壁我们没有敲打过。不过,既然我们都无法移动,戴警官与杜瑜眉自然也不可能移动的。所以我们也没再管了。 暂且将戴警官与杜瑜眉的下落放在一边,我们各自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席地坐下,然后霍格———不,现在应该叫他薛骏纬——开始述说他的故事。 薛骏纬出生在距离常青谷三华里的一个小村庄里,那个不知名的村庄,也是玉儿和黄阿婆住的地方。在那里,所有村民都住在倚山壁而建的半圆型碉楼中。 那里的村民,都有着古老的血统。 他们把自己祖先,称为蜕族。 蜕族人有着相同的特征,肤色都特别地白皙,他们就是传说中的白脸人。 蜕族人有着共同的图腾对象,而且他们崇拜的神,有两个。 一个是蛇神,一个是蛾神。 蜕族人常在族人聚会的时候,戴着金属制成的面具,伴随音乐跳着姿态古怪的舞蹈。金属面具上,绘着古怪的图纹,是那两种图腾经过变形后的曲线。 蛇神经过变形后,成为弯曲的线条。蛾神经过变形后,成为两个叠合的圆圈。如果咋一看上去,倒有几分神似两只眼睛,一只睁开着,一只紧闭着。 之所以蜕族人会对这两种神祗进行崇拜,也与他们的血统有关,他们认为蛇和蛾,是他们共有的祖先。 蛇,每年都会蜕皮。据说蛇蜕皮的原因,是因为蛇的表皮是一层角质化的鳞片。蛇生长的时候,角质鳞片不会跟着生长,所以蛇会感觉自己的表皮像一层太小的衣服一般,总是禁锢着自己的行动。另外,蛇长年在地上爬行,表皮磨损也很大,所以蛇每年春天都会在原有的皮肤下,长出一层新的皮肤,两层皮肤之间还会分泌出润滑的体液。当蛇的新表皮生长完毕后,蛇就会找到一个不被打扰的地方,不断晃动头部,将嘴边的旧皮肤撕裂,将头先脱出来,然后再慢慢地从旧皮肤中将整个身体脱出来的,完成蜕皮的过程。 蜕族人也一样。他们的皮肤虽然不是角质般的鳞片,但却一样不会随着蜕族人的生长,也跟着生长,反而像一层禁锢一般,紧紧套在身体之外。而每年,蜕族人都会在原有的皮肤下,生出一层新的皮肤。当新皮肤生长完全后,原有的皮肤就会慢慢脱落,形成一层人蜕。 新皮肤呈白皙的颜色,蜕族人每年都会蜕皮一到两次,多为初冬之季。因为担心被外人知晓蜕族人的这个秘密,被旁人当做怪物看待,所以蜕族人都会选择躲在无人打扰的地方,静静地蜕皮。只有蜕皮完成之后,才会出现在外人面前,所以旁人看到他们的时候,都会觉得他们的肤色显得特别白皙。 蛾,也有特性,那就是由毛虫变成飞蛾的破茧过程。 蛾的前生,是丑陋不堪的毛虫,当毛虫生长到一定时候,便会吐丝造茧,把自己包裹在茧内慢慢重生。当它重生的时候,便生出翅膀,变作了五彩斑斓的飞蛾,咬破茧子,破茧重生。它破茧前后,体态截然不同,完全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生物体。 蜕族人也一样。他们没蜕一次皮,相貌也会发现极大的改变,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甚至,除了性别与记忆不变之外,连嗓音与指纹都会发生彻底改变。 关于这些特性,蜕族人也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些人会觉得开心,在蜕皮前不管做出什么不道德的事情,只要蜕完皮,就不会有人知道。而有些人则会觉得伤心难过,特别是那些爱上了外族人的蜕族人,他们最担心的就是蜕完皮之后,心上人再也认不出自己来,更没法接受爱人每年都会改变容貌的事实。 为了不让心上人难过,痴情的蜕族人只好在蜕皮之前,摸摸离开自己深爱着的人,如果实在放不下,也只能以另外的容貌出现在心上人的面前,期待能够与心上人重新获取一段恋情。 这就是为什么薛骏纬会突然不辞而别离开小倩,然后又以霍格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小倩的身边。他一直都对小倩念念不忘,不愿意就此失去这个心爱的女孩。 事实上,就连两年前,小倩另外一个离奇失踪的男友,也是薛骏纬。当然,那时他又叫另外一个名字,有着另外的身份,在民间金融机构,也就是所谓的地下钱庄做工作。他之所以会在失踪时偷偷盗走地下钱庄洗的黑钱,就是断定了蜕皮之后,没人会认出他是谁。而那笔钱,他可以让小倩过上幸福的生活。 以前蜕族人不管在外面怎么奔波,都会在蜕皮的时候赶回常青谷旁边的那座村庄里。为了保证蜕皮时的营养,在蜕皮前,他们都会打量进食动物内脏,所以我才会在薛骏纬租住的旧楼中,在冰箱里找到那么多冷藏的动物内脏。 蜕族人一直固执地认为,只有在那里,他们才不会在蜕皮的过程中遭遇任何人打扰。尽管最近几年,也有不少蜕族人不再回到村庄中蜕皮,但他们依旧将这座村庄当作圣地,永远的家园。 所以当他们得知有人正准备开发常青谷,将其打造成为旅游胜地后,便开始担心会有外人走入他们的秘密家园,族人经过一番讨论,决定让头脑最灵活的薛骏纬,对常青谷的开发者进行调查。薛骏纬查到了杜瑜眉与老李的身份,并跟踪牢里西川市。当老李载着我和小倩、迪克回常青谷时,薛骏纬便想方设法混入了我们乘坐的那辆四排面包车里。 当时在那个红绿灯旁的停车场,假扮追赶薛骏纬的黑衣人,不用说,也是蜕族人假扮的。 当薛骏纬上车后,发现小倩就坐在车里,实在是吓了一跳,激动地不由得浑身颤抖,而在当时,我却只以为他是因为有黑帮追杀,才吓得直打哆嗦。 我忽然想到薛骏纬在犹豫是否讲出这个故事的时候,曾经蛮有深意地望了望玉儿与黄阿婆。 难道——她们两人也是蜕族人? 她们是在常青谷里为杜瑜眉打工,难道也是替蜕族人做卧底,对常青谷里的开发者进行监视? 玉儿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 她微笑着,朝我点了点头,说:“我和黄阿婆都是蜕族人,想不到吧?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个,而把我们当成怪物。这一切,都是我们血统传承下来的特征,我们无法改变,也无力改变。如果我们能够活着离开这里,我们希望你们能保守这个秘密——我们可不希望像小白鼠一般,成为医学研究所里的研究对象。” 真是一番难以令人置信的叙述,我实在无法相信身边竟然会有这样一群神秘人物的存在,更没想到自己还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他们。 蜕族人一直世世代代保守着自己的秘密,不让旁人知晓。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本来就不应该成为科学家用来研究撰写论文的小白鼠,所以我也有义务替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如果蜕族人当中,有心术不正之人,那么这种体质上的特性,将会使这些人变得极端危险。 我不禁想到了前段时间在西川市闹得沸沸扬扬的商场抢劫案。那个劫匪赤手空拳击破玻璃橱窗,丝毫不顾忌监控摄像头,露出自己的面容大摇大摆在商场中抢走金银首饰。难道他也是蜕族人的一员吗? 如果真是这样,他反正蜕皮后会改变容貌与指纹,那么他在作案时露出面容,并在现场留下足迹和指纹,反而会将警方的调查引入歧途。 真是太可怕了。 当我向薛骏纬提出这个问题时,他却微微一笑,答道:“蜕族人向来嫉恶如仇,不会做坏事的。” “呃,你第一次从小倩身边失踪的时候,不也盗走了地下钱庄的一大笔钱吗?”我熙怀叵测地反驳道。 “呵呵,地下钱庄本来就是一帮放高利贷的坏人,干的是伤天害理的事。盗走他们的钱,只能算是劫富济贫。” 嘘,歪理还一套一套的。 薛骏纬又微笑着说道:“那家被抢劫的商场,其母后老板也是一个穷凶极恶的黑帮老大,商场是他用来洗钱的。我相信这词抢劫案发生之后,警方一定会对商场进行一番调查,说不定能找出一些新问题出来。” “呃,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诧异地问道。 他却将食指竖在了嘴唇上,做出一个“不可说,不可说”的手势。 我明白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好了,不谈这个了,还是考虑一下我们现在的处境吧。 第43节 戴警官和杜瑜眉究竟躲到哪里去了?老李又在哪里?他们为什么要费尽心思把我们骗入这幢废弃的碉楼中?碉楼里藏着什么秘密? 不过,既然这里有蜕族人,碉楼外很可能也有蜕族人,未知的x因素已经确定是倾向于我们的,那么我们也算拥有强有力的后援。 想到这里,我的心也稍稍安了一点。 可是我们进入碉楼的时候,似乎附近并没有看到其他蜕族人的身影。戴警官说老李死于戴面具的神秘人之手,只怕完全是瞎说的。那么蜕族人知道我们在这里吗? 在这碉楼里,一刻不查清杜瑜眉他们的阴谋,我们仍旧身处于危险之中。毕竟是他们刻意将我们引入了碉楼之中,只怕这里已经被他们设计成了死亡地狱一般的杀人工厂。 而在这时,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 一种古怪的声音从墙壁中传出,似乎是有人正破口大骂着,用尽了最恶毒的词汇,隐隐约约的,好像是从那口鱼缸后的墙壁里传来的。 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望向那口空荡荡的鱼缸,那面墙看上去平平整整的,不像有人暗藏了机关。 薛骏纬和玉儿同时上前一步,一人捉住了鱼缸下的一只脚,然后猛一使劲,鱼缸竟活生生被他们抬了起来。 鱼缸不是被柳钉焊死在地板上了吗?这两人的力气竟如此之大? 鱼缸被抬走后,我也上前一步,拍了拍裸露在眼前的墙壁,是货真价实的墙壁呀,也听不到有空洞的回响。 薛骏纬却微微一笑,抡起了拳头,一拳砸在了墙壁上。只听“砰”的一声,石灰扑簌簌地落下,而墙上则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小坑。 玉儿则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若海先生,不知道你前段时间是否注意到了报纸上关于商场抢劫案的报导?传说那个劫匪是赤手空拳击碎了的商场的橱窗玻璃。商场橱窗玻璃通常用的都是强化玻璃,和墙壁的强度差不多的。刚才薛哥哥忘记告诉你一件事了,除了蜕皮和改变容貌之外,蜕族人的体质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拳头非常硬,硬的可以砸碎玻璃!” 说完后,她与薛骏纬并肩站在了墙壁前,站直腰身,平伸拳头,砸向了墙壁。 “咚、咚、咚……咚、咚、咚……” 第十二章 一加一等于几 我和小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三人用拳头击打着那块鱼缸后的墙壁。 石灰扑簌簌地掉落,墙壁也渐渐被他们砸出了一个碗口大的小洞。当他们砸墙的时候,墙那边的咒骂声也突然消失,或许墙后的人正在静观其变吧。 墙上的小洞里,有依稀的灯光,是那种带有冷色调的灯光,就如夜晚电梯里的光线一般。 我将眼睛凑到洞边,朝内望去。 然后我看到了一只眼睛,也从洞内朝外望来。 我后退一小步,那人也后退一小步,我终于看清了那个人的模样,然后我不由自主发出一声惊呼。 没想到,我竟然能在这里透过一个墙壁上的小洞,看到一个自己认识的人。 是周渊易! 西川市刑警大队副队长,周渊易! 我曾在一个月前,在西川市人民医院的住院部里,与他同住在一间病房里。 周渊易穿了一件毛衣,没穿警服,也没穿外套,在他身后的狭小空间的地板上,还躺着一个人,是个只有一条腿的女人,蓬头垢面,身穿一件极不合身的女士外套。他俩的衣物上,都沾染着明显的血迹,触目惊心。 墙壁后是一间小得离奇的房间,长宽最多只有一米五,没有家具,除了我们所在的这堵墙之外,另外三面墙都是钢板,就如电梯轿厢一般。里面没有任何出口,难道他们是被强行关入了这牢笼一般的小屋里,唯一出口又被砌上了一堵墙?如果真是这样,那周渊易也太没用了吧?堂堂刑警大队副队长,居然会被囚禁在这么小的一间屋里? 可是,还是有点不对劲。这堵墙看上去并不像是才砌成的啊,封面上到处都是灰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正诧异为什么会在这里见到周渊易时,他也认出了我,立刻露出古怪的表情,叫道:“蓝若海?真是你吗?你怎么会在这幢别墅里?” “别墅?别开玩笑了?这也算别墅?”我苦笑了起来。 周渊易居然会把废弃的碉楼错认为一幢别墅?他的眼力也太差劲了吧。 不过,没过多久,我就知道他的眼力并不差,只是受了别人的蒙蔽罢了。 薛骏纬、玉儿和黄阿婆还在击打着墙壁,很快就在墙壁上击出一个可供一人进出的洞口。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我也从周渊易口中知道了他身后那个独腿女人的身份。她叫粉笔,是个在街头流浪的残疾女艺术家,在广场上用粉笔在地面上作画,倚靠博取路人施舍为生。 我也向周渊易介绍了表妹小倩后,又介绍了薛骏纬、玉儿、黄阿婆的身份,当然,我并没说出蜕族人的秘密,只说他们以前练过武,所以拳头才这么有力,能击穿厚厚的墙壁。 以前我也看过不少功夫片,知道最注重手上功夫的拳术是咏春拳,所以我干脆说,这三位以前都是练咏春拳的。我注意到,当我说出“咏春拳”这三个字后,周渊易的眉头紧蹙,似乎正思索着什么。 当我向薛骏纬他们介绍周渊易时,他们听说这里有一位真正的警察后,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 随着洞口越来越大,周渊易看到墙外布满灰尘的碉楼底层大厅,不禁眼露狐疑之色。 “咦,这不是我们曾经来过的地方呀!”他张望四周后,开口说道。 “什么?你说什么?”我搞不明白他究竟在说什么。 他扶着粉笔穿过墙壁上的洞口,来到我们身边后,犹犹豫豫地说道:“我们进入了一桩装修豪华的三层别墅中,自一楼乘坐电梯上了二楼。后来在楼上发生了很恐怖的事件,我们重新乘坐电梯回到一楼,就发现电梯门外被一堵墙堵死了。” 周渊易以极快的语速向我们述说了他的遭遇。 经他之口,我才知道他们一行人乘坐一辆救护车,在机缘巧合的状况下,来到了一桩乡间别墅中。那幢别墅的主人,是个叫赵连蒲的作家。他们在这里所住的第一晚,也就是前天夜里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那一夜,一个叫林云儿的护士在客房里离奇失踪,在二楼的电梯门外发现了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女尸,女尸身上与林云儿有着相同的“武”字纹身。 说到这里的时候,小倩突然打断了周渊易的述说,她说道:“女尸的身上,真的有‘武’字纹身吗?我知道另一个人的手腕上也有这样的纹身呢!” 我诧异地转过头,问:“你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纹身?” “电视上!”小倩答道,“昨天吃完晚饭,我们就在旅社一楼的会客厅里看电视。后来你和老李、戴警官出去检查门窗,我和玉儿就呆在会客厅里看西川卫视的本地新闻节目,看到了滚动播出的警方通缉令。” “警方通缉令?” “嗯,就是通缉两个逃犯,孙洪伟与董佳,电视上播出了孙洪伟的照片,就是那个死在玉米田里的男人,而董佳,虽然我们以前没见过,但通缉令里说到了她的体貌特征,就提到在她手腕上,有一处‘武’字纹身。” 第44节 “对!我也看到了,很有印象!”玉儿也不住点头。 周渊易不禁拍了拍脑门,叫道:“果然,宝叔没分析错。我当时认为女尸很有可能并非林云儿,还仔细检查了女尸手腕上的纹身是否是伪造的,当我证实纹身属实时,宝叔就说过,很有可能林云儿当众露给我们看的纹身,有可能是假冒的。” 我也明白了。既然女尸手腕上的“武”字纹身是真的,那么死的肯定就是董佳了。林云儿应该是赵连蒲的同伙。他们事前知道了董佳手腕上有这个纹身,为了让其他人相信死者是林云儿,所以在林云儿手腕上伪造了假纹身,并刻意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到。 不过,既然董佳已经死了,那么杀孙洪伟的人又是谁呢? 或许,正如戴警官推理的那样,孙洪伟自杀后,让董佳剖走了他的内脏。随后董佳又误打误幢闯入了周渊易所说的那幢别墅,遭了赵连蒲的毒手? 但是,周渊易所说的别墅又是怎么回事?这里明明是一幢半圆型的碉楼呀! 我们也去过二楼,哪有周渊易所说的豪华客厅? 除了碉楼也是半圆型的之外,再无一处与周渊易说的一致。 他究竟什么地方搞错了? “哎呀!”我突然听到表妹小倩发出了一声惊呼。 我抬起头,忽然发现下肢无力,差点跌倒在地上。刚才被我和薛骏纬抬到一边的鱼缸,竟然跌倾倒在地面,发出轰然一声巨响,腾起一团尘雾。 与此同时,我感觉气血上涌,顿时头晕脑涨,身体也不住地摇晃了起来。 “地震了?!”我下意识地大声喊道。 每个人都有些站立不稳,年龄最大的黄阿婆已经跌坐在地上,茫然地四下张望着。 黄阿婆突然抬起手臂,指着一个方向,张大嘴“啊啊”地吼着,神情甚是古怪。 循着她的目光望过去,我也发现了不对劲。 黄阿婆指着的地方,是那个堵刚被击出一个破洞的墙面。 此刻,里面周渊易与粉笔曾经乘坐过的电梯轿厢,竟正在转动。 真的是在转动,呈顺时针转动!封面右侧的钢板,正缓缓向墙壁上的那处破洞叠合,而原有的电梯门则向破洞左侧滑动。 这是怎么回事? 周渊易则大叫了一声:“啊!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原来这里是一座全圆形的建筑物,一半是倚着山壁的别墅,另一半则是缩入山体中的碉楼!我们前晚进入别墅后,半夜整幢别墅便旋转了180度,碉楼露在了山壁外,而别墅则藏到了山体中。难道我第一次进入别墅时,就在一楼嗅到了一股机油味,原来是用来保证建筑物能够整体旋转的必要物质!也难怪我昨天钻出别墅的烟囱时,却看到了屋顶外的山壁!” 刹那间,一道光亮划过我的脑海。 我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是两幢连在一起合二为一的建筑物。一幢半圆型碉楼,一幢半圆型别墅,一加一,并不等于二,而是等于一幢全圆形的建筑物。不过,应该与周渊易分析的有一点不一样,平时露在山壁外的一部分,应该是碉楼,而别墅才是深藏不露的另一部分。 想到这里,我也明白为什么戴警官和杜瑜眉会想方设法把我们骗入这幢碉楼里来。他们一定是准备等我们一进来,就旋转建筑物,把我们转移到山体之中。在那里面,饶是薛骏纬他们铁拳无敌,也没办法砸破坚实的山壁,最终只有死路一条。 哎呀,现在建筑物正在旋转,而且转速还不慢,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被转入山体之中了。 我意识到这一点后,连忙大叫道:“快,我们快进电梯轿厢!再不快就来不及了!” 只有钻入电梯轿厢,我们才不会被转入山体,永无逃脱之路。 而周渊易也说过,他们是在别墅一楼进入电梯轿厢的。也就是说,如果现在整幢建筑物旋转180度,那么电梯门外,就应该出现别墅一楼的大厅。 听到我的呼喊后,周渊易也如梦方醒,他的脑筋也转得够快,立刻就明白了我为什么会这样呼喊。他一把抱起粉笔,冲入了轿厢中,接下来我们其他人也逐一沿墙壁上的破洞钻入了电梯中。 电梯下方传来“喀喀喀”的细微声响,我感觉身体蓦地出现失重般不真实的反应。 电梯旋转的时候,我听到周渊易喃喃说道:“难怪我醒来的时候,电梯轿厢是停留在一楼的。原来别墅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秘道,他们是通过电梯离开了别墅,那么密室之谜也就这样被解开了。” 我不禁暗笑,现在他还在考虑这超大密室给他带来的困惑呢。 十多秒之后,原先面对着一堵破墙的电梯门,转眼便面对着一扇打开的门了。 门外,果然是一个装修豪华的大厅,不过层高很逼仄,给人一种十足压迫感,让人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 我们赶紧走出了电梯轿厢,但又不敢离轿厢太远,担心建筑物随时又会旋转180度,再次把我们转入不见天日的山体之中。 周渊易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他微笑着说:“别担心,那些人应该还以为我们在碉楼里,现在已经被转入了山体之中,对他们没有任何威胁了。” 他所说的那些人,指的是赵连蒲、林云儿,甚至还应该包括戴警官、杜瑜眉和老李吧。 我也稍稍松了一口气,然后周渊易抬起手,指着一个方向说,“那边就是别墅一楼的大门。” “那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我提议道。 周渊易却摇了摇头,说:“我们不能就这样出去,我们不能轻易放过这帮人!” “那你想干什么?” 他笑了笑,说:“我猜,现在他们应该在碉楼里放出催眠气体,迷晕我们吧,然后他们就应该出来几个人,把迷晕的人沿电梯抬到山体外的部分来。” 他这样猜,是有道理的。粉笔被迷晕后,就曾被两个人抬到了一楼。 只有用这种守株待兔的办法,才能将这伙人引出来,反正我们这里有三位铁拳无敌的蜕族人——当然,周渊易认识他们是咏春拳高手,即使这伙人全都出来了,我们也不用担心斗不了他们。再说周渊易是刑警大队的副队长,手上总是有点功夫的。虽然我和小倩不会功夫,但在一旁高呼一下“加油”总可以吧! 只要捉住了他们,就能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把我们困在这幢古怪的建筑物里,也能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接二连三杀人后,还做出开膛破肚的事。 我们各自在大厅里找到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可奇怪的是,等了起码半个小时,却根本没见着任何一个人走入大厅中。 就在我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时候,突然听到建筑物外传来了一声巨响。 “轰——” 是爆炸声。 第45节 这里怎么会发生爆炸?我被弄得彻底模糊了,也不再去管守株待兔的事了,径直冲出了别墅大门。 我朝爆炸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绿树掩映中的那条由常青谷谷口平台通往这里的土路上,腾起了一团黑色的烟雾,一辆车正燃烧着熊熊大火,那是一辆四排座的面包车,就是我和迪克一同前往常青谷时所乘坐的那辆面包车。不过,周渊易见到后,却皱着眉头说:“如果再在那辆车外贴个红十字,那就是我和流浪汉们来这里时所乘坐的那辆救护车。” 贴红十字,肯定不会是件麻烦的事,只需要定做几张不干胶就能达到目的。 毫无疑问,我们是被同一帮人弄到这个鬼地方来的。 沿着土路,我们慢慢走近了那辆燃烧着的面包车。 透过破碎的车窗,我看到了几具坐在车内的焦尸,一共有三具。坐在驾驶座上的,看体型应该是老李吧,虽然皮肤烧焦了,脂肪也燃烧了一部分,身体蜷曲了,但还是依稀能够认出来。 副驾座上的,应该是杜瑜眉吧。因为从体型上看,这是一具女尸,除了杜瑜眉之外,我实在是想不出另外的人了。 在第二排,坐着另一个人,大概是因为他离爆炸源尚有一段距离,所以只是身体被烧焦了,但还有半张脸得以保留。他是戴警官。 不过,当周渊易看到戴警官的那张脸后,却高声叫道:“他就是赵连蒲!” 果然如我猜测的那样,我们和周渊易他们,是被同一帮人有目的地骗到了这里来的。 既然戴警官就是赵连蒲,那么老李多半就是周渊易所说的那位开车的陈师傅吧。我向周渊易描述了一下老李的相貌,他也认为和陈师傅相差无几。 但林云儿总不至于就是杜瑜眉吧?这俩人年龄完全不一样,相貌也不同。 不过,周渊易听完我对杜瑜眉相貌的描述后,他却苦笑着说:“你们永远不知道现在的化妆术有多么惊人。五十多岁的女演员,可以出演十七岁的少女角色,男人也能反串成漂亮女性角色,还大红大紫。只有手法到位,林云儿也同样能把自己扮作半老徐娘。蓝若海,你不是说过杜老板说话的声音是娃娃音吗?其实那就是捏着嗓子做出的伪装。除了林志玲之外,我还从来没见过还有哪个半老徐娘能出娃娃音呢。” 我的脑门不由得滑下了几条黑线,小倩也抗议道:“林志玲也不算半老徐娘吧?她可是我的偶像哦!” 我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少许笑容。 周渊易又说道:“蓝若海,你也说过,在杜瑜眉的嘴角有一颗醒目的媒婆痣。这其实也是一种伪装。据说在美国fbi的化装易容教材中,就有专门对媒婆痣的专述。旁人对于媒婆痣都是存在些许恶感的,第一眼见到面容的时候,就会首先注意到这颗痣,形成强烈的印象,从而忽略整张脸。日后这颗痣消失了,别人即使见到了人,也不容易认出来。”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说法,但想一想,也觉得蛮有道理。毕竟我是做策划这一行的,对心理学也做过一定研究。 这样一来,我与周渊易从两个不同视角见过的三个人,都叠合在了一起。一加一的结果,最终也等于一。 但他们三人现在都已经死于非命了。那么,这件事就算告一段落了吗? 我们肯定已经安全了,不会再有阴谋对我们不利,反正想要对我们不利的人已经不再存在了。 戴警官(赵连蒲)、老李(陈师傅)、杜瑜眉(林云儿)又为什么会死于非命呢?是油箱因为故障而爆炸,还是被人安放了定时炸弹? 此时面包车车身上的火焰渐渐熄灭了,周渊易围着车转了几圈,说:“驾驶座与副驾座上的人都被烧焦了,而后座的人却没那么严重。我看爆炸点应该是位于驾驶台位置。从威力上来看,我更倾向于是被炸弹引爆的。” 是谁在面包车里安放了炸弹?为什么要杀死他们?难道说在这三人之后,还有一个幕后神秘人物? 我正沉思的时候,周渊易却将眼光瞟向了薛骏纬、玉儿和黄阿婆,然后我听到他问道:“咏春拳的威力很大嘛,你们还认识像你们这么厉害的咏春拳高手吗?我想知道有没有人能够一拳击破商场的橱窗玻璃,就是那种厚度达到两厘米的强化玻璃。” 我立刻就知道了周渊易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他果然是个敏锐的刑警,从薛骏纬他们击打墙壁的力度,就联想到了那个赤手空拳击破橱窗玻璃的商场劫匪。 当然,薛骏纬他们只是摇头,而我也立刻岔开话题,问道:“周警官,你认为我们为什么会被这帮人骗到这里来呢?” 按理说,杜瑜眉他们邀请到常青谷里来的人,是我和迪克,而小倩和化名霍格的薛骏纬则不在她的邀请名单中。也就是说,我和迪克肯定有什么是值得她打主意的。更何况为了引诱我和迪克来到这里,杜瑜眉事先就送给我们各两万块钱。 再来看周渊易他们这条线,只有周渊易和四个流浪汉在原本的“邀请”名单上,宝叔是节外生枝来到这里的。 我、迪克、周渊易、粉笔、铁男、疯女和丸子,这七个人究竟有什么共同点,值得杜瑜眉他们花费那么多心思,还建起一幢古怪的可以旋转的建筑物? 修建那幢可以旋转的建筑物,少说也得花上两百万左右才能建好。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除非他们认为在我们七人身上能赚回那么多钱,才会使出如此的大手笔。 人贵有自知之明,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能够掂量的,我可不认为自己能值那么多钱。 周渊易抬起眼,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出了两个字:“医院!” 遽然间,我似乎找到了我们七个人的共同点。 没错,我们都去过医院。 一个月前,我和周渊易就是在医院里相遇的。迪克,他说过在玩动力伞的圈子里流行“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这句话,估计他最近一定也因为受伤去过医院。而那四位流浪汉,正是在林云儿的安排下,接受了来历不明的体检。至于林云儿所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只怕是她胡说八道杜撰的吧。而周渊易之所以会认为林云儿是护士,也只是因为是在医院里见到了穿着粉红色护士制服的她。我猜,林云儿(杜瑜眉)本身就是个来历不明的女人。 流浪汉是接受了体检,才被选定为到这里来的人选。 我也是接受了全面体检,周渊易亦然。 体检一定有问题!但从我接受体检的经过来看,并无任何异常。 那么,是体检结果出了问题吗? 是有人看了我们的体检结果,认为我们有一些共同点,所以才用怪异的方法,把我们集中到了常青谷附近? 至于那两个逃犯,对于杜瑜眉他们来说,也算是节外生枝的一部分吧。不过,他们最终也把性命丢在了常青谷这里。 我正默然无语的时候,却听到周渊易满脸严肃,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我没猜错,这帮人应该是非法器官走私集团的成员。” 或许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迪克和疯女被杀死后,尸体还会被开膛破肚,取走体内的脏器。而另个不幸被取走脏器的孙洪伟和董佳,只是不巧撞上了杜瑜眉他们这帮人的枪口上。 但着实令人感到恐惧的,是他们经过一番体检之后,才挑选出了我们这几个人,这又意味着什么?莫非是按需取货?体检实际上是对我们的脏器进行配型,我们几个人的脏器,恰好符合他们早已联系好的病人的需要? 真是太可怕了,简直就是一条龙服务。 器官移植手术,如果按照正规流程在医院里进行,那么必须得排除等候合适的器官出现。所谓的合适器官,一般都是生前签署过捐赠协议,又不幸去世的爱心人士,可遇而不可求。据我所知,许多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都在等候捐赠器官的同时,不幸离开了人世。 医院不会因为患者的贫穷富贵,而改变等候器官的顺序。当然,相对来说,也会优先让儿童与青少年得到器官移植的机会。 但世上百分之九十的财富都集中在百分之十的人手中,而其中又有百分之九十都不是年轻人。如果这些人得了需要移植器官的重病,凭借其财富,便会促生出器官盗卖的犯罪集团。 为有钱人寻找一个合适的器官,并一条龙服务,物色拥有优异技术的医生,购置地下手术室,手术、护理、恢复、疗养,其收益远远高于倚山壁修建一处古怪的一分为二的整圆形建筑物。 甚至我还怀疑,所谓的地下手术室,就设置在这幢建筑物里。 第46节 这幢建筑物平时看上去只是一座废弃的碉楼,通往碉楼的土路又被伪装的荆棘拦住了,丝毫不引人注目。就算有人无意靠近了那里,门窗也被砖石堵死了,没人会猜到二楼窗户上有一扇薄薄的墙可以进入。 如果有不时之需,需要有目的地骗几个人进去,还可以将建筑物旋转180度,露出别墅的面目,邀请那些人到别墅里去,其实玩的只是瓮中捉鳖的把戏。 如果地下手术室真在这幢怪楼里,那就能解释周渊易他们这帮人,为什么会被逐一取走了性命——毕竟手术只能一个一个地做嘛。要保证器官的新鲜程度,最好是一摘下来就马上移植到患者的体内。 赵连蒲(戴警官)与林云儿(杜瑜眉)为了掩饰这一点,杀害了疯女之后,取走器官,还故意在别墅二楼的厨房里使用了煤气灶,还在餐盘里留下了食物残渣的痕迹。他们是想暗示剩下的人,这里有个杀人狂魔,杀人目的只是为了猎取死者的内脏吞食享用。 这一点,说不定是董佳给他们带来的灵感。 至于为什么粉笔在被迷晕之后,先被送到了别墅一楼,后来又被送回了别墅二楼,大概是因为等候器官移植的患者,身体出了什么意外状况,暂时不适宜手术。为了让待移植的器官继续保持新鲜,所以他们才把粉笔放了回来。 这样一个盗取活体器官并一条龙提供服务的犯罪集团,并非戴警官、杜瑜眉和老李三个人就能运作起来的,所需资金也并非杜瑜眉做几年富商的黑市情人,就能凑集齐全的。 在这之后,是一个巨大的灰色产业链,处处滴淌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但戴警官、杜瑜眉和老李一死,整个链条就戛然断裂,难以再寻追查下去了。显而易见,他们三人是被人灭了口,离开逃遁的面包车里早已被人安装了炸弹。 我将视线转向眼前这辆四排座的面包车。黑烟已经燃尽,此时冒出的已是白色的烟雾了。我顿顿足,转过身,向那幢呈现为别墅状态的古怪建筑物走了过去。 “哥,你去干什么?”小倩挽着薛骏纬的胳膊,声音颤栗地问道。 我傲然答道:“我要把隐藏在那幢房子里的地下手术室找出来!” 周渊易也够聪明,只听了这一句话,就已经明白了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他也紧跟在我身后,向那幢房子走去。但他还是不无担心地说:“这幢房子古怪得很,仅是那能够180度旋转的构造,就绝非一般人能够想得出来的。你能找出暗藏着的手术室吗?” 对于这一点,我也不敢确认。 我们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回过头,我看到小倩、玉儿、薛骏纬、黄阿婆和粉笔都跟了上来。 呵,他们要与我和周渊易共同作战呢! 大家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虽然现在已经暂时身处安全地带,但为了查找出真相,也愿意再次涉险,重返虎穴。 不过,我却忽然听到有人幽幽说了一句:“那个地下手术室可不太好找哦……不过,我知道手术室在哪里……” 我定睛望去,说话的人竟是杵着拐杖,只有一条腿的街头女艺术家粉笔。 粉笔慢慢捋起袖子,指着手臂上一处处陈旧的针眼,缓缓说:“我曾经吸过毒,那是我这辈子最不堪回首的一段往事。为了戒毒,我在下水道里靠每天吞食安眠药,足足戒了半年,才彻底戒断了毒瘾。但安眠药吃多了,无论吸入什么样的麻醉剂,都无法令人昏睡。” 她转过身,满含歉意地对周渊易说道:“对不起,在别墅二楼的厨房里,我对你撒谎了,当我被两个人抬出去的时候,一直都保持着清醒的。只是那里我不敢确定你和赵连蒲不是一伙的,再说你最初又是和林云儿一起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我实在是不敢相信你。虽然你是警察,但在侦探小说里也有很多坏警察的角色,不过,现在我已经可以说出所有真相了。” “呃……侦探小说……坏警察……” 周渊易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对于粉笔的警觉,他不知道是应该夸奖她呢,还是责怪她。 言归正传,粉笔深吸一口气,顿了顿,说道:“当我被一坏散发着酸涩气味的湿毛巾堵住口鼻时,我立刻就知道那是乙醚的气味,为了不吸来更大的危险,我只好装作被迷晕了。因为担心被他们看出我并没被迷晕,所以被两个人抬起来的时候,我一直闭着眼睛,不敢睁开,所以我也没机会看到那两个人长什么模样,不过,其中一人肯定不是林云儿,虽然她的手劲很大,但我被抬起的时候,明显感到身体几乎呈水平的,所以那两人的身材应该差不多,而林云儿根本就没有赵连蒲那么高。” “不是林云儿?那么会是谁呢?你听到他们对话的声音了吗?”周渊易诧异地问道。 粉笔摇了摇头,说:“没有。一路上,那两人一句话也没说,但抬我的时候却显得很默契。他们应该不是第一次合作抬人了。” “你既然一直没睁开眼睛,那你怎么能判断出地下手术室在什么地方?” 粉笔突然露出了调皮的笑容,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笑呢。 “我当然有自己的办法。等一会儿进了别墅,我会让你们知道的。” 趁着她说话的工夫,我们已经走入了别墅之中。 一进入别墅,粉笔就径直向一楼大厅圆轴中心处的电梯走了过去,走到电梯门边后,她竟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横躺在了地面上。 “你这是在干什么?”我吃惊地问道。 她嘿嘿一笑,答道:“我得重新复原当时的现场。蓝先生,您和周警官的身高差不多,一人抬头,一人抬脚,把我抬进来吧。” “呃……”我有点犹豫,不知道她究竟用意何在。 “呵呵,放心好了,我一定能找到那处地下手术室在哪里的!上帝为我关上了一道门,让我少了一条腿,但却为我开了一扇窗户,令我的记忆力与平衡能力都比常人好了许多。” “那又怎样?” “闭着眼睛的时候,只要身体稍微晃动一点,我就能够感受到,并存在于记忆之中。当抬着我的人朝左走,我的身体就会微微右倾;同理,抬着我的人朝右走,我的身体就会左倾。所以只要复原现场,你俩抬着我,然后我就会根据记忆力身体摇晃的方向,以及持续时间,告诉你们怎么才能找到那间地下手术室。”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我不禁感慨道,世上真是处处有奇迹啊。 我与周渊易会心一笑后,抬起了平躺在地上的粉笔。周渊易的气力大一点,他抬头,我则抬着粉笔唯一的一条腿。 她的体重还真轻,想必多年的街头生活曾经为她带来了不少苦头。 我和周渊易刚抬起粉笔,她就开口说道:“向左走,让头朝前,脚在后。” 我们照办之后,粉笔就闭上了眼睛,思索着存储于大脑深处的记忆,吩咐我们沿哪个方向进行。 几分钟后,我们抬着粉笔,来到了半圆形大厅一隅。在这个角落,靠着墙的地方摆着一张古旧的雕花茶几,茶几旁则搁着几个不起眼的红木圆凳。 “放下我吧,记得在这个位置,我就被那两个人放了下来。为了确定位置,我在他们放下时,还顺势翻滚了半圈,偷偷从衣兜里摸出了半截粉笔,留在地上。” 我也想起,周渊易曾经说过,他与林云儿接四位需要接受治疗的流浪汉患者时,嘱咐过不需要带任何东西,但小男孩丸子还是带了一个口琴,而粉笔则在衣兜里搁了半盒粉笔。我和周渊易赶紧四处打量,果然在墙边的地板上看到半截红色粉笔。 “然后呢?地下手术室又在哪里?” 粉笔睁开眼睛,指着茶几旁的红木圆凳,答道:“当时我被放下之后,就听到那两个人的脚步朝那边走了过去,然后,那两个人似乎坐了下来,因为我听到了凳子脚擦过地面的声音。再然后,我就听到‘喀喀喀’的细微声响,他们便站了起来,又把我抬了进来。不过进了手术室后,我又被静脉注射了某种我的身体没有抗体的强效麻醉剂,所以之后的事,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哦?!我转头看了看那几个红木圆凳。 有点不对劲,我发现其中有两个凳子的木头脚,直直插入了地面,并非是随意摆在那里的。 第47节 我起过去,径直坐在了其中一个凳子上。身体立刻有一种下沉的感觉,虽然很细微,但仍然能够感受到。这就是开启暗室的机关吧?但我却并没听到“喀喀喀”的细微声响,更没见到想象中的地下手术室。 对了,粉笔说的是抬她的两个人都坐在了凳子上。我赶紧招呼周渊易也坐到另一个木头脚插入地面的红木圆凳上。 周渊易坐上去后,他的身体也微微下沉。 果然,我们听到眼前的这面墙后,传来了“喀喀喀”的声响。紧接着这面墙竟向两边缓缓张开,中间露出一条缝,缝内还透出了些许的橘黄色光亮。 我不禁暗叹,则圆凳制成的机关,还真是巧妙,利用人体重量作为启动机关的动力,而且还必须由两人配合才行。看来修建这幢怪楼的幕后主使者,也是个多疑的人,单独一人绝对无法启动这个机关,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合力打开暗室。 随着这扇暗门渐渐打开,我放眼望去,只见里面是间很大的四四方方的房间,橘黄色的灯光下,房内整齐地摆着七八张床,全是医院里使用的那种可调高矮的病床,床边配有输液架、电脑监护仪、心电图仪,床上则铺着洁白的医用床单。我和周渊易急不可耐地冲入这间在怪楼里改建的巨大病房中,却见到偌大的病房里,大部分的病床都无人使用,惟有一张床,上面趴着一个病怏怏的男人。这人背朝上方,穿着病员服,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后,吃力地扭过头,眼睛微张,有气无力地看着我们。 周渊易一见到那个男人,便大声叫道:“铁男!太好了,你还活着。” 原来这个病怏怏的男人,就是周渊易提到过的那个当疯女遇害时,离奇失踪的流浪汉。 我一把拉开了罩在铁男身上的白色订单,只见他穿着的病员服在后背靠近腰部的位置,被剪开了一个长宽约十公分的正方形口子。而在口子下,则盖着一层纱布,纱布下还隐隐有血迹渗出。 我知道,这个位置所对应的脏器,是肾脏。 “你的肾……”连周渊易的声音都有些颤栗了。 铁男微微点了点头,眼露痛苦神情,脸上顿时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液,看来他身体所遭受的痛苦远非我们所能想象。 其他人也跟着进入了这间巨大的病房中,粉笔一见到铁男,就迫不及待地问道:“丸子呢?宝叔呢?” 铁男没有气力回答,他只能再略微扭头,将视线投向了这间巨大病房的一角。 循着他的目光望去,我看到了在病房一角靠墙的地方,摆着一扇屏风。 我和周渊易快步绕过屏风,看到屏风后摆着一个体积甚大的冰柜,冰柜旁则有一扇门。 当我拉开冰柜柜门,而周渊易则径直推开了冰柜旁的那扇门。 当我看到冰柜里的东西时,立刻忍不住弯下腰,喉头喷涌出难以言状的不明液体。而周渊易在推开门后,也禁不住惊呼了一声:“啊——” 第十三章 谁是母后主使者 冰柜里,躺着一个小男孩的尸体,蜡黄的脸上蒙着一层雪白的霜花,眼睛大大地睁开着,却能明显见到他的一只眼眶中空无一物,在他的手里,还捏着一只小小的口琴,不过他再也没有机会吹响这只口琴了。 不用说,这个孩子就是丸子。 真可怜,现在他已经变作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如此年幼的孩子竟然遭了别人的毒手。 而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在丸子的尸体下,还有一个隐约可见眉目的婴儿尸体,皮肤已经冻成浅黑色——那应该就是从疯女腹中剖出的胎儿! 薛骏纬替我关上了冰柜的柜门,又阻止了小倩和玉儿上前,然后扶起了勉强止住呕吐的我,与我一起向冰柜旁的那扇门内望去。 里面这间屋是倚着半圆形别墅的圆弧而建的,四面墙都挂着洁白的帘子,屋内正中央摆着两张手术床,手术闲上方的天花板上都员着医用无影灯。 这就是传说中的地下手术室! 一张手术床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小男孩,年约十岁左右。 另一张床上,躺着一个头发苍白的老人。 他们都陷入了沉睡之中,双眼紧闭,睡态很安详,只有胸口正微微起伏。 周渊易沉默不语地望着这两张床,似乎正思索着什么。 “那位老人就是宝叔,旁边的小男孩,我以前没见过。”说话的,是粉笔。 我却已经明白了这个小男孩是什么身份,他一定刚接受完了器官移植手术,现在他体内正发挥着功效的某个脏器,正是从丸子身体内剖出来的。 看这孩子白白胖胖的,又能做得起地下器官移植手术,想必出身于有钱人的家庭。难道他的命就比小流浪汉丸子的命更值钱吗? 人的生命,无贵贱之分,众生平等!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岂能容忍遭人践踏。 我恨不得能立刻唤醒这个躺在手术床上的小男孩,把他拖到手术室外的冰柜旁,让他看看冰柜里丸子的尸体,让他知道自己究竟是怎样获得这个手术机会的。 可是,这样做又有什么用呢?这个小男孩又能懂得多少生命的意义呢?最重要的,还是把那个幕后主使者揪出来! 三个蜕族人都站在门边,默默地注视着地下手术室里的情景,小倩已经禁不住放声哭泣了。 在小倩的哭声中,周渊易迈开步,走到手术室的一角。 在那里,摆着一张办公桌,桌上有一台电脑,电脑旁则是几个连接着电源的古怪电器,像微型收音机一般大小,电源处还闪着黄色的小灯。 “是手机信号屏蔽器。”周渊易默默说道。 他伸出手,关掉了这台状如收音机的电器。 我拿出手机,只见液晶屏幕上立刻出现了搜索信号的提示,几秒后,网络连接成功,满格。 难怪在常青谷外的手机信号时有时无,原来并非是地处偏远而信号微弱的原因,而是这个屏蔽器搞的鬼! “报警吧,虽然我在来的时候,不知道这里的具体位置,但是你们是乘坐面包车过来的,应该知道常青谷在什么位置,对了,报警的时候记得同时让救护车也来。”周渊易神情低落地喃喃说道。 警方赶过来,怎么也得花两个小时左右。 我们又在查看宝叔的情况,但不管怎么呼喊他,都无法让他醒来。 “他应该是被注射了麻醉剂。”粉笔说道。 她当初被抬进手术室后,静脉也被注射了强效麻醉剂,看来宝叔也遇到了相同的经历。 不过,当我近距离见到宝叔的时候,却总觉得他有些面熟,似乎以前在哪里见过他的,但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或许,我也曾经在他流浪的地方出没过,留下了些许印象吧。 第48节 我也没深究,而这时我见到周渊易揭开罩在宝叔身上的床单,又撩起宝叔穿着的病员服。 还好,宝叔身体上没有任何伤痕,大概手术还没进行的时候,杜瑜眉他们临时中止了手术,提前离开了这里。 既然宝叔身体并不无大恙,我们也不邮得放下了悬在半空的心。 黄阿婆晃晃悠悠地走到宝叔身边,伸出手掌,用掌心轻轻按摩着宝叔的头顶,不时加重力量,周渊易和粉笔目瞪口呆地望着黄阿婆,不知道她这是在做什么。 但我和小倩却知道,蜕族人掌握了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神秘力量。记得迪克被杀的那天夜里,我和小倩无法安然入睡,黄阿婆与玉儿就曾经以按摩太阳穴的方式,令我们陷入梦乡之中。看来他们不仅能让一个清醒的人昏睡过去,也能让一个昏睡的人清醒过来。 果然,不到五分钟的时候,宝叔便幽幽醒转过来,两眼微微睁开,一看到我们,立刻露出了恐惧和后怕的神情。 “我还活着?我真的还活着?”他声音颤栗地说道。 “是的,你还活着。”周渊易握住了他的手,沉稳地答道。 宝叔又看了看我、小倩与那三位蜕族人。他露出迷茫的神情,问:“你们是谁?” 我不知道如何教参以最简短的话语作答,只好微笑着说:“你放心,我们都是好人。那些坏人全死了,过不了多久,警察也会赶到这里来。” “报警了?太好了!”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黄阿婆也笑了,她转过身想用同样的办法,把那个躺在病床上的小男孩也唤醒。不过,她想了想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那个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富家子弟,还是等警察来了再说吧。 “宝叔,在你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见宝叔清醒了,周渊易立刻问题。 “我的脑子现在有点乱,只依稀记得你和粉笔拉着床单连结而成的绳索,攀上烟囱,我正准备跟着爬上来,刚踏上桌子上的凳子,突然凳子倒了,我跌落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突然有人从身后狠狠踢了我一脚,然后一张湿毛巾遮住了我的口鼻。之后的事,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其实我早就猜到他与粉笔的遭遇是一样的,不过他可没粉笔那样对吸入性麻醉剂的免疫抗体,无法保持清醒。 但我也想到了一个问题。 疯女的肾脏,铁男的肾脏,还有迪克的心脏,都被人取走了,接受脏器移植手术的有钱患者,大概已经离开了这里,但是准备接受宝叔脏器移植手术的患者呢?那帮非法器官移植犯罪集团的家伙为什么并没有对宝叔下毒手呢?他们是出于什么原因临时取消了手术计划,让宝叔捡了一条命? 很快我就给出了答案,大概和粉笔捡回一条命是一样的原因吧,接受手术的有钱患者因为身体的愿意,暂时不适宜动手术,所以因故延迟了手术时间。 他们为了保证待移植脏器的鲜活度,所以把粉笔施加了别墅二楼。不过轮到宝叔这边取消手术时,我和薛骏纬等人已经进入了碉楼中,他们没办法再旋转建筑物,把宝叔放回别墅中。估计他们已经从某种渠道知道了我们与周渊易在电梯里会合,因为担心事态已泄露,只顾着逃跑,所以干脆把宝叔和那个接受手术的小男孩全都留在了地下手术室里。 可是,那辆面包车里只有三具尸体,准备接受宝叔脏器的患者,还有幕后主使人又在哪里呢?难道他们准备了两辆车,幕后主使人和患者乘坐另一辆车离开了这里,同时启动了藏在面包车里的炸弹? 大概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吧?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远处传来隐约的叫声,一种很尖利的哮叫声,从这幢建筑物外传来的。 我抬起头,迷茫地看着周渊易,他也一样不知道那哮叫声是谁发出的。 但那三位蜕族人脸上却露出了诡异的神情。 玉儿转过身,冲出了地下手术室,穿过外面那间巨大的病房,来到了别墅一楼的大厅里。 我也跟着冲了出来,周渊易和小倩也想跟出来,却被薛骏纬和黄阿婆抱住了胳膊。 “你们干什么?”周渊易大声抗议。薛骏纬却一言不发,死死地拽住周渊易的胳膊,狠狠瞪着他,又捏紧拳头晃了晃。 我没时间再去理会周渊易和小倩,反正薛骏纬、黄阿婆不会伤害他们的。 当我冲到大厅时,只见玉儿站在大厅的正门外,正手搭凉棚朝远处眺望。 我站在她身边。循着她的视线望去。我看到一个巨汉站在土路边,我无法看到巨汉的相貌,因为他戴着一副遮住整个面庞只露出嘴巴的面具,面具上绘着古怪的花纹。面具的眼睛处,一边绘着一条弯弯的曲线,像蛇一般,又像紧闭的眼睛;另一边则是两个叠合的圆圈,像飞蛾一般,又像睁开的眼睛。 哦,那就是戴面具的神秘人,传说中的蜕族人,传说中的白脸人。 戴着面具的神秘人张开嘴,仰天长啸,音节时长时短,音调时高时低,仿佛在吟唱着一首古老的歌谣。 而玉儿也撮起嘴唇,发出了一声尖叫。同样音节时长时短,音调时高时低,仿佛正与面具人对着山歌一般。 听着他们一唱一和,不知为什么,我心中竟隐隐胜出一股酸意。 难道这么短的一段时间,我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玉儿吗?我知道我对她有好感,但以前却固执地认为,那种好感只是吊桥理论在现实中的一种反应罢了,难道我真的喜欢她? 我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啸叫声却戛然而止,那个戴着面具的神秘人朝我笑了笑,面具下的笑容显得很是亲切,然后他转过身,沿着土路快步离去,转眼便消失在了绿树之后。 “呵呵,刚才猛子用我们蜕族人的语言对我说,他看得出,你在吃醋呢。你说,你是不是在吃醋呀?”玉儿转过头,笑嘻嘻地向我问道。 啊?!蜕族人的语言?刚才他们唱歌一般的啸叫声,是蜕族人特有的语言?那个戴面具的神秘人叫猛子? 面对玉儿的问题,我支支吾吾面红耳赤,不知道如何作答。 但玉儿马上就解开了我的尴尬,她以银铃般的声音说道:“还是言归正传吧,猛子告诉我,他一直守在这条路上,两天两夜之中,除了那辆爆炸了的四排座面包车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车来过这里。面包车来过三次,一次是带来了一帮流浪汉,一次是带了一帮人去旅社,还有一次是带了两个人,一个警察和一个小孩。猛子还说,那位蓝先生看上去很聪明,应该能够猜得出这意味着什么。” 猛子所说的蓝先生,当然指的就是我啰。 除了那辆面包车之外,就没有其他车进出过,从这个事实里,我能猜得出什么? 我可不能让那个叫猛子的蜕族人看轻了我,于是赶紧沉下心思,静静思索着。 没有其他车进出过,也就是说,幕后主使人与等待宝叔脏器的患者,并没有离开这里? 还有,接受了迪克、疯女、和铁男脏器的患者,其实也没有离开这里?他们还躲在这幢古怪的建筑物中吗? 不对,根本就没有其他车曾经来过这里嘛! 那么,又意味着什么? 一道光亮蓦地射入我的脑海。 我明白了!我什么的明白了! 接受了手术的人,应该也就在乘坐面包车到这里的那些人当中,而且现在还应该活着。 第49节 小男孩接受了丸子的脏器,他现在还活着,手术很成功。 铁男也活着——他根本不是被盗取了肾脏,而是接受了移植手术。他体内的肾脏,是疯女的。 迪克的心脏呢?莫非铁男接受的是一个大手术,不仅得到了疯女的肾脏,还得到了迪克的心脏? 为什么铁男需要使用两个人的脏器呢?哦,对了,疯女是孕妇,或许她的心脏,并不适合一直,也有可能是迪克的肾脏有问题,不适合一直到铁男体内。所以这帮人才杀死了两个人,各自取出他们的心脏与肾脏,移植到铁男体内。 不用说,杜瑜眉(林云儿)就是手术中的护士。而老李(陈师傅)和戴警官(赵连蒲)则是医生。 迪克出事的时候,老李不是到杜瑜眉的客房里去了吗?待了足足五个小时呢,当时我还暗笑老李老当益壮。而那时戴警官也一直呆在一楼,声称为我们警戒放哨。戴警官完全可以沿大门安然离开,而老李和杜瑜眉则可以利用一根绳索,从二楼客房窗户离开。 那五个小时,足够做一台器官移植手术了。 另外,既然宝叔是铁男的干爹,那他肯定也有问题! 对了,我和周渊易为什么会被骗到这里来?不就是有人觊觎我们体内的器官吗?难道宝叔就是准备获取我们体内脏器的患者吗? 他一定也想和铁男一样,从两个人的身上分别获取两个脏器。 而宝叔极有可能就是这一切的幕后主使者,他见事态败露,所以让那三个同伙把他自己麻醉后留在了手术室的病床上,让那三人驾驶面包车先行离开。 为什么宝叔不带着铁男和小男孩一起离开呢? 哦,面包车随后发生了爆炸,那是为了杀人灭口。为了杜绝后患,所以他才不和杜瑜眉他们一起离开这里。 哎呀,我还忽略了一件事。 阴谋做出这样一件大事,肯定要花很多很多钱。单是这幢别墅,就要花两百万,还有收买医生护士,以及对器官源的前期甄选的费用,少说也得花上四五百万。有如此财力,并且身患重病亟需脏器移植手术的有钱人,可并不多呀。 我忽然想到在旅社的会客厅里,曾经看到额新闻节目。一个在四川市富豪圈中牌面前十的地产富豪,在二十多天前离奇失踪了,据传这个叫郭文辉的地产富豪,也是身患重病,需要做一项危险系数极高的手术。 呵,宝叔一定就是郭文辉!难怪我刚才看到他时,依稀记得有些面熟。 将他脸上的尘土拂去,再修建一些凌乱的头发,换上一件体面高档的西装,不就是我在电视屏幕上见过的郭文辉吗? 我不禁脱口而出:“是他!他是郭文辉!” “若海先生,你真厉害!刚才猛子也说了,如果你能喊出郭文辉这三个字,就足以证明你够聪明了。”玉儿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重新回到了这幢古怪的建筑物中,一走进地下手术室,我就对宝叔说道:“你好,郭先生。” 宝叔一听到这句话,立刻长叹一口气,面露失望的申请。 “小子,你真够聪明的,居然能猜到我的身份。”他旋即不怒反笑,以一种欣赏我的语气朗声说道。 “什么,你说宝叔就是那个失踪的地产富豪郭文辉?”周渊易瞪大了眼睛,露出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眼珠子都差点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没错,我就是郭文辉。”躺在病床上的老人翻身下了床,看上去一点也不老态龙钟。他指着我和周渊易说,“真遗憾,要是我的计划能够正常进行,那么现在我的体内正跳动着周警官的心脏,还有蓝先生的肾脏,对了,还有粉笔女士的肝脏。” 我也想起来了,一个月前在西川市人民医院体检时,医生曾经说我的心脏有一点点小问题,但也不需要治疗,只要能够保证休息时间就行了。看来郭文辉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只要有一点点小问题的心脏,他都不愿意要。 如此说来,周渊易的肾脏也有一点问题了。不过像他这样的刑警,常常晨昏颠倒地熬夜工作,肾脏不出问题才怪呢。 而粉笔因为长期在街头谋生,对事物摄取的要求很低,也令她的肝脏解毒功能更甚常人一筹。所以她也和我与周渊易一起,成了郭文辉猎取脏器的目标人选。 “我已经知道,铁男体内正跳动着迪克的心脏,还有疯女的肾脏。他根本就不是你的干儿子,也不是什么流浪汉。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我厉声问道。 “他是我的一个合作伙伴的儿子,心脏和肾脏都有严重问题,无法承担任何体力运动。但这家伙的开锁本事,确实货真价实,那是他从小到大唯一不需耗费体力的爱好。他从小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毕业后在他父亲的公司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已经显示出他将成为商业奇才,他注定了将来会继承他父亲的集团公司。不过,鉴于他的身体状况,医生说他很难活过三十五岁。所以……截下来的事你们也应该猜到了吧?呵呵,就怪迪克和疯女倒霉吧,他们的血液配型,以及脏器切片分析,都正好与铁男相符。迪克是在一次动力伞运动中受伤入院接受治疗,而疯女是在免费体检中,被抽取了血样。哈,谁让他们的体检报告都被林护士看到了呢。” “那个小男孩又是哪个富豪家里的宝贝呢?” “蓝先生,这你就误会了。这个小男孩并非哪个富豪的孩子,他是铁男当初住院时的同方病友,是个家住山区的贫困小孩。当他的成绩非常好,以后梦想当个宇航员呢。本来我也没准备为他移植器官的,只不过在为流浪汉体检室,恰好发现有个小孩的报告单与他相符。再说了,一个喜欢小偷小摸的小流浪汉长大了,为社会所做的贡献总没一个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好吧?” “哼,你这也算有社会责任感吗?人的价值能够凭借量化的指标进行衡量吗?”我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 郭文辉得意地摇了摇头,说:“说到社会责任感,其实到了后来,我看到铁男与小男孩的手术成功了,就已经放弃了不再杀你和周警官,不准备再为自己动手术了。这要是我为什么在这时杀死林护士他们的原因。” “为什么?” “呵呵,要说社会责任感,我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的。我已经想通了,小男孩和铁男的年纪还不大,可以做这个手术,以后他们的未来都很光明。而我年龄已经一大把了,半截身子都入了土,以我的身体状况,即使做了手术也活不了多久。而蓝先生和周警官都是社会的栋梁,今后做出的贡献,肯定比我多得多了。至于那三个人嘛,哈哈,能用钱收买的医生护士,又能为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呢?还不如让我杀死他们呢。” “歪理!统统是歪理!”我和周渊易异口同声愤怒喝道。 郭文辉则满不在乎地微笑着,然后他开始咳嗽,不停地咳嗽。他用一条做工考究的丝质手绢捂住了嘴,当他移开手的时候,手绢上全是刺眼的鲜血。 我和周渊易不禁挪开了视线。 好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的真相已经被我们搞清楚了。过不了多久,警方就会赶到这里,郭文辉和铁男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想到这里,我心里也好受了一点。 如果那个叫猛子的蜕族人,没有在一旁给我提示,我能查出宝叔就是郭文辉的真相吗? 如果我没查出真相,等警察来了后,郭文辉和铁男会不会当做这起事件中的受害者,最终逃出法网呢?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吧。 救护车和警车会同时赶到,郭文辉和铁男也会被送入医院进行体检。 只要一体检,就能发现铁男的肾脏并没被盗取,而且还能查出事实上他接受了心脏与肾脏移植的手术。这样一来,他们的阴谋还是会被暴露在阳光下。 与其这样,郭文辉还不如带着铁男和小男孩,与那三个医界败类一起离开,反正以后有的是杀人灭口的机会。 他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啊——难道过一会赶来的,并非真正的警察和救护车?而是郭文辉的手下? 我明明拨打的是货真价实的报警电话啊,难道这里有窃听器?或者说,一旦那个手机信号屏蔽器被关闭后,就有信号发给郭文辉外界的手下? 第50节 想到这点后,我连忙叫了一声不好! 郭文辉的手下肯定比真正的警方提前赶到这里,他们多半带着武器,而我们却手无寸铁。 这时,玉儿偏过头,对我说:“别担心,你想得到的,猛子都已经想到了。现在,他正带着我们的族人,等在那条通往这里的唯一小路上。” 听到我们的对话,周渊易满眼迷惘地问:“猛子?猛子是谁?” “是我的表哥,一个拳头很硬的人。” “拳头很硬?硬得能一拳砸破商场的橱窗玻璃?”周渊易警觉地问道。 “嘻嘻,你猜呢?”玉儿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第十四章 尾声 周渊易回到警局后,就连领导都没想到,这家伙竟趁着一夜假期,却在外面待了两天两夜,还顺便破获了三桩案子。 一桩是所谓的地产富豪离奇失踪案。 一桩是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案。 一桩则是鸳鸯逃犯越狱案——郭文辉被捕后,承认了他伙同三个医界败类杀死董佳的事实。 那两个逃犯也是运气不好,竟在逃亡途中误打误撞闯入了常青谷中。不过,孙洪伟可不是他们杀的,而正如化名戴警官的那个医界败类所说的,孙洪伟是为了让妻子继续活下去,自杀后让妻子剖走体内脏器吞食。 周渊易并不知道蜕族人的秘密,他只知道那个叫玉儿的女孩,有一个叫猛子的表哥,可能是商场劫案的案犯。不过,当他向领导提到这一点的时候,领导却让他不再追踪这个案件了,因为上级要求低调处理此案。 答案也很简单,就在周渊易失踪的那两天中,西川市孤儿院收到了一笔高额捐款,其金额正式商场劫案被抢珠宝首饰所折合的货币价值。随捐款而至的,还有一封信,正是那个劫案案犯写来的,他坦承,自己将所有抢来的黄金融化成金块,利用某种渠道换成了这笔钱。 当然,这个案子还是要继续跟进的,但现在周渊易需要做的,则是根据调查商场劫案时发现的线索,对那家被劫商场的幕后黑帮老板进行进一步调查,力争金块找出其涉黑洗钱证据。 这个案子,立刻又把周渊易捆住了,整天都呆在警局中核对资料,部署手下。 整整忙了三个月,总算让那个商场的幕后黑帮老板落入了法网。 而在这三个月期间,郭文辉在看守所里突发疾病,送入医院后,在抢救台上待了半个小时就一命呜呼了,这也算是他对众人的一个交代吧。 记得从常青谷回来时,昨晚笔录,蓝若海就带着那个叫玉儿的小姑娘外出旅游。与蓝若海同行的,还有他的表妹小倩、那个叫薛骏纬的男人。他们还真会享受生活啊! 对了,黄阿婆似乎也和他们一起去旅游了。真是搞不懂他们,两男两女去旅游就行了嘛,干嘛还要带着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太太? 至于粉笔,在蓝若海的资助下,配到了一副极合体的假肢。周渊易有一次在电视上见到了行走自如的粉笔,那时粉笔正参加一个节目,在电视台演播厅的地面上画着一副美到炫目的粉笔画。画的是一座半圆型的建筑物,紧倚着一面山壁。远处落日的余晖,将建筑物附近郁郁葱葱的树木染成一片金黄。 周渊易拨通了蓝若海的电话,才知道蓝若海刚结束旅游,才回到家里两天。 他们约好了时间见面,周渊易还特意要求蓝若海把表妹和女朋友也带上。 可见面的时候,周渊易才发现蓝若海的女朋友竟然换了,不是那个叫玉儿的女孩。 不仅如此,就连他表妹小倩,也换了男朋友。 我才没去旅游呢。 在警局做完笔录后,玉儿就告诉我,她有感觉,估计自己又要蜕皮了。 或许是因为这两天经历的事太离奇了,刺激了肾上腺素的分泌,体内代谢也一场兴奋,所以蜕皮期提前了。 而薛骏纬和黄阿婆也有同样的感觉。 为了避免惊世骇俗,不慎泄露蜕族人的秘密,我们来到了薛骏纬租下的那幢位于香山路的小楼。 反正我和小倩都不用上班,所以在他们三人蜕皮的时候,一直待在小楼里照顾他们。 不过直到我们在小楼里呆到第三个月的时候,他们才开始正式蜕皮。 蜕皮的过程,真是让人前所未闻难以想象啊。 至于蜕皮过程究竟是怎样?抱歉,这是秘密,我不能说。我只能透露一点,为了保证他们蜕皮时的营养,我买来了很多高热量的动物内脏给他们吃。 在小楼里,我也问过玉儿,猛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告诉我,猛子很正直,一直先做些除暴安良的好事。他之所以这么做,却有另外的原因——他想为家族赎罪。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猛子的曾祖父离开他们所住的村落,来到了西川市卖动物皮毛。他本来想卖完皮毛就赶紧回家等待蜕皮。没想到在西川市时,却遇到兵荒马乱军队抓壮丁,经历千辛万苦,他总算逃过了壮丁的队伍,但却耽误了回家的日程。 在西川市,猛子的曾祖父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蜕皮了,在蜕皮前必须要吃点高热量的动物内脏才行。但在那时,又哪里能找到那么多的动物内脏呢?不得已的情况下,猛子的曾祖父杀了几个人,并且剖出了死者的内脏,当做了自己的食物。 为了不让自己过于内疚,猛子的曾祖父杀人之前,都先做过一番细致的选择。他选的谋杀对象,都是一些为富不仁的人,必然发国难财的金融掮客,比如贪慕虚荣而委身于有钱人的交际花。而我们现在所在的这幢香山路上的旧楼,也恰好就是他杀害那个交际花的地点。 曾祖父犯下了如此罪行,猛子的家族始终深感为耻。猛子的父母一直教育猛子,以后一定要做个正直的人,从小给他讲惩恶扬善、除暴安良、劫富济贫的故事。 所以,猛子长大后,第一次离开村子到了西川市,就做了一件大事——嘘,这个不能说! 玉儿、薛骏纬和黄阿婆蜕完皮后的第三天,我就接到了周渊易打来的电话,约我到外面吃个饭,聊聊天,还让我记得把表妹和女友带去。 呵,反正他买单,我就把玉儿、小倩和薛骏纬带去了。 不过,周渊易见到我后,立刻把我拉到了一边,锤了我胸口一拳,愤愤不平地说:“你怎么换女朋友了?还有你表妹,怎么也换男朋友了?玉儿和薛骏纬不错的啊,你们也太不理性了吧?” 我只好耸耸肩膀,故作无辜地答道:“感情上的事,又有什么理性可言呢?” 吃晚饭回到香山路的小楼里,我给玉儿讲了周渊易所说的那段话。 玉儿笑嘻嘻地说:“谁让你们变了个模样,让他误解了呢?”然后她敛住笑容,很严肃地问我,“你真愿意和我这样一个每年都会改变容貌、连声音都会改变的女孩交往吗?” 我郑重其事地使劲点头,答道:“那当然,娶一个每年都改变容貌的老婆,就等于每年都换了一个新老婆啊!” “啪!”玉儿一个巴掌抽到了我的脸颊上。 还好,不算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