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第1节 《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作者:微酸袅袅 第一章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一】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再次见到他,是在五年之后,人潮汹涌的地下铁,到处挤满了刚下班的上班族。 顾忆笙抱紧了怀里的袋子,小心翼翼地在人群里亦步亦趋——袋子里都是她的顶头上司赵一芒向某知名奢侈品牌借来拍照的漂亮衣服和高跟鞋,随便弄脏一点点,她赔上几个月的薪水不说,最惨的是一定会被他骂上好几个小时,那充满小宇宙的愤怒眼神可以直接把她丢到光年外。上次一只高跟鞋的鞋跟处多了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刮痕,顾忆笙就被念叨了整整一个星期。 七月份,顾忆笙刚从一所不怎么入流的大学里毕业,碰了无数次壁之后,好不容易才在这家叫o?的时尚杂志社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所以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她还是很珍惜。 夏天是顾忆笙最喜欢的季节:明亮的耀眼光线,流动的灼热夏风,不知疲倦的彻日彻夜鸣叫的夏蝉,嫩绿油亮的梧桐叶子,树下的斑驳光影,十五六岁少女的荷叶领粉色衬衣,少年的板寸头,微笑时洁白的虎牙,五毛钱一支的纯冰糖棒冰……可是整日奔走在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森林里,这个夏天留给她的只剩下闷热闷热闷热——还是闷热。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顾忆笙从来也没想过这辈子,她还能再见到他……应该是他吧?顾忆笙再怎么蠢再怎么笨,林朗的样子是永远都不会淡忘的,在千万人里,她总能一眼就将他认出来,哪怕只是一个四分之一的侧脸,一个简单的背影。 那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闪过的时候,顾忆笙有一秒钟的怔忡,然后迅速地回过头去,不顾怀里抱着卖了她都赔不起的拍摄道具,拨开人群往前冲过去:“让让!请让让!” 2号线到站,人群像游鱼一样涌向入口,想要横穿过人群的顾忆笙被挤得摔倒在地上。在倒地之前,她看到林朗走上自动扶梯,回头望了一眼,然后似乎有人叫他,他才又扭过头去。 手被行人踩了一脚,对方连忙道歉,可是顾忆笙像是没有任何痛觉一样,完全不理不顾身上的伤和旁人担忧的询问,爬起来,泪眶通红,眼里只剩下林朗离去的方向。 他又回来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呢?眼睛已经康复了吧?这些年他过得好吗?……最最俗气的问题,却正是这一刻她迫切想知道的答案。 大学四年,顾忆笙来到这座陌生的大城市独自求学。她学着像普通女生那样开朗,主动参加集体活动,交一二好友,在面对陌生人时仍会沉默,但是学会了对他们微笑。 第2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2) 渐渐的,她很少想起林朗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似乎在心里淡成了一个影子。每每从梦中哭醒,那种无助的绝望感再次袭来,她才肯承认,也许还需要点时间……而当她看到阔别五年的林朗再次出现在视野里,她想要不顾一切追上去的那一刻,她忽然明白:这一辈子她都无法把林朗从她的心上剔除,因为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顾忆笙望着缓慢向上移动的自动扶梯,上面挤满了人,却再也没有一个叫林朗的男人,站在年少时被阳光洗过的时光里。冲她唇红齿白的微微一笑。 【二】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衣服自然是没有还成。 顾忆笙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就起床,转了三次车终于把那些昂贵的华服、美鞋还给了高姐。 “punctuality(守时),you know?”高姐其实只是那家奢侈品店的店长,但是自以为服务的是高层次人群,只有大专毕业的她也就自诩“上等人”,浑身抖了起来。看到赵一芒时总是笑得像朵开过头即将凋谢的菊花,但是面对顾忆笙时却又是一副晚娘脸,还动不动就撂英文。 顾忆笙真想说:“我don’t know,就你know,就你know,know毛啊know!”不过原谅她很怂的不敢,因为o?和这个牌子的合作很多,她经常需要向高姐借衣服、鞋子。如果她一不开心,一个“不小心”弄坏衣服却说是顾忆笙送来的时候就坏的,那她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听许小曼说,赵一芒之前一个助理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被他开掉的。 应付完高姐,顾忆笙又马不停蹄地转三次车回办公室——不到万不得已她绝不打的,因为这个城市的出租车光起步价就要15,还老塞车,200米距离它能堵个上百的车费出来。 还没进办公室就又听到赵一芒在发脾气,看到顾忆笙走进来,遭殃对象换成了她:“大小姐你怎么来这么早啊,午饭时间还没到呢。”讽刺的话语和他刻薄的表情简直就是绝配。然后理也没理想解释的顾忆笙就走进办公室:“你滚进来说。” 许小曼投来一个“你自求多福”的眼神,顾忆笙深吸一口气,走进那间被同事们称为“人间炼狱”的办公室。 还没等赵一芒开口,她就先抢先解释了昨天为什么没有按时把道具还回去——在地铁摔倒的时候虽然万幸没把鞋子、衣服摔坏,但是沾了些灰,所以不得不带回家小心处理了一下,上午迟到一会儿就还衣服去了——说完之后露出“我后悔啊,我不该啊,我罪该万死啊”的表情,反而让赵一芒没了话。 “你最近的演技突飞猛进啊。”赵一芒从头到脚巡视了顾忆笙几番,慢悠悠的开口道。 “主编您过奖了,我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努力,才能不辱没您的助理这个身份。”顾忆笙毕恭毕敬。她以前是那么害羞拘谨的女生,实习七个月,毕业刚满两个月,就学会了耍嘴皮子——这是她以前发挥再强大的想象力也无法想象的。 第3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3) 赵一芒嗤笑了出来,顾忆笙想他大约是气消了,也对他笑笑,他却又突然收敛神色:“少给我油嘴滑舌的。”随后他问了今天和后天的工作安排,顾忆笙翻开记事本如实汇报。 “就按时间表走,周四的宴会邀请帮我推掉,周五的私人派对你和我一起去。” “一起去?”顾忆笙一边记着注意事项一边抬起头来看他。 “带你去认识几个朋友,以后方便跑腿。”赵一芒的脸上突然又露出嫌弃的表情,“记得穿得漂亮点!没钱我可以先借给你,别给我丢人!” 你怎么不说你送给我……顾忆笙默默的合上记事本:“没事我先出去了。” “嗯……等一下。” 顾忆笙的手已经放在了门把上,赵一芒却又叫住了她。她回过头,发现他整个人向后靠在椅背上,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腹部的位置,气定神闲又颇有深意地看着她说:“你好像不怕我,我骂你你也没什么反应。” 顾忆笙对他眯着眼睛假假一笑:“主编骂我们都是为我们好,没什么好怕的。”她确实不怕赵一芒,虽然他脾气坏的要命,可是在他身边工作了七个月,多多少少比旁人要更了解他一些。在见识了这个圈子里的笑里藏刀后,赵一芒除了毒舌和爱乱发脾气之外,简直算是一枚难得的好人。 “滚!”赵一芒随手拿起手边的杂志丢向顾忆笙,她将开门、闪人、关门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厚重的200p铜版纸杂志重重地打在关闭的木门上,发出“啪”的声音。赵一芒瞪着已经关闭的办公室门十秒钟,太阳穴附近的“井”字形青筋又有跳动的迹象。可是奇迹般的,这次他没有发脾气,像突然刮来一阵凉爽的小风,吹走了乌云,带来了温暖的阳光和小小的彩虹。 他笑了,单手托额,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清的欢喜。 那个翘家的小女孩长大了。不再是记忆里苍白瘦弱,孤独敏感的孩子,她变得坚强、开朗、独立,又有点厚脸皮。 赵一芒有点好奇:顾忆笙,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那个失魂落魄的赵一芒呢? 下班的时候,许小曼约顾忆笙一起去逛街,办公室也只有她们两个人还会去逛夜市一条街。和办公室里那些家境优越、趾高气扬的同事相比,许小曼是和顾忆笙像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穷不啦叽土里土气星球”,这当然也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那条街在财经大学——顾忆笙的大学母校附近,闭上眼睛她就能描画出身边的一草一木。她对这个地方,拥有无比深刻的感情。 夜市其实也很有气氛,高大粗壮的梧桐树,温暖昏暗的灯光,还有鼎沸的人声。年轻的男生和女生手拉手吃着冰淇淋走过,空气里有甜美的爱情香气和属于这个夏天的余温。 “忆笙,我穿这个好看吗?”许小曼试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拖地长裙,眼睛又瞄上了一件白色绣亮片的小背心。 “好看,再搭一顶米色草帽就可以去海边度假了。”顾忆笙笑着和许小曼说话,眼神却忍不住飘到窗外那个摆地摊的女生身上——她太像以前的自己了。 第4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4) 那个女生看起来年纪很小,瘦小苍白,眉目浅淡,鼻子有一点点塌,嘴唇很薄,是没有什么血色的浅粉,习惯性的抿成一条弧,默不作声地背着一个柠檬黄色的双肩包站在她的小摊后面,不说话也不招揽人。甚至有客人蹲下身时也不知道推荐一下自己卖的彩色木头镯子,只懂问一句,答一句。 顾忆笙想起中学时代的自己,思绪不禁有点飘远了。等她再回神的时候,那个女生做成了第一笔生意。 照顾她生意的是一个穿浅灰色polo衫的男生,背影很好看,肩线流畅温暖,很值得依靠的样子。小女生也露出少见的害羞而喜悦的笑容。 顾忆笙望着他的背影,一直有点恍惚,心里隐隐的发胀,注意力始终有点涣散,而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林朗? 真的是林朗!他回来了! 顾忆笙推开门飞奔出去,门上的风铃被撞击得发出巨大而破碎的声响。 “忆笙……”许小曼的声音很快就被抛在脑后,顾忆笙什么也听不见,她只是一心想着不能再让林朗就这样消失在自己面前。 挤过拥挤的人群和随时可能踩到的地摊,顾忆笙终于追到那个灰色背影的身后,近得她只要伸出手就能拍到对方的肩头,待他回过头来露出一个忐忑的笑容,然后轻轻说一声:“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顾忆笙梦想了无数次的这一刻,她却忽然犹豫了。 “林朗,我们快点回去吧,这里好挤。”年轻的漂亮女生有点娇嗔地仰着脸对身后的男生说话,黑色玛瑙一样漂亮的眼睛里装满了谁都看得出的爱慕。 是夏茹。 心里狠狠痛了一下。他回来后第一个联系的女生吗?还是一直就有联系……果然,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 第2节 “不是你说想试试‘平民的生活’吗……”林朗的声音还是很温和,可是在嘈杂的人声中显得很不真实。他似乎回头看了一眼,顾忆笙下意识地闪避到路边树下的阴影里,一直望着林朗,再一次走出她的视线。 “忆笙你干嘛啊?我,我裙子还没买呢,你就跑,跑不见了!”许小曼气喘吁吁地拉住顾忆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忆笙……” 顾忆笙低垂着头,一语不发,只是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你怎么了?你别吓我!”许小曼从没见过顾忆笙这样,吓得不知所措,也不知如何安慰。 “没事……”顾忆笙撇开脸,擦干净脸上的泪水,转过头面对许小曼时又是一张浅笑的脸,“突然看到一个人,以为是以前的朋友,很想他。” 许小曼看了看顾忆笙,帮她抹掉脸上的泪痕,拍拍胸口说:“你吓死我了。去吃石锅拌饭吗?这附近有家韩国料理店的东西很好吃。” “走,大吃一顿去。”顾忆笙挽住许小曼的手臂迎着夕阳大步向前走。 曾经她是一个孤僻到没有朋友的女生,长大后渐渐学着放开心扉,但性子仍是那个性子,对人始终热络不起来,所以没办法朋友遍天下。但是仅有的几个朋友,她都十分珍惜。 第5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5) 周一早上刚上班,顾忆笙又被赵一芒从头到脚嫌弃了一番:“拜托你身为一个女生,不要一年365天只知道扎马尾可以吗?你这什么破烂牛仔裤,以为镶个廉价水钻它就能高贵起来?还有这个t,是你妈用的抹布拼凑起来的吗?我真是见了鬼了才会聘用你,带你出去真是丢人!” 这已经是这个月她第七次被骂了。 “……顾忆笙,我在和你说话你听到没有?”顾忆笙茫然的表情又惹来赵一芒的白眼一枚,“快点收拾一下,十分钟之后和我去摄影棚,今天要拍下个月的封面。” 飞快地跑去服装部拿来今天要用的服装和道具,因为电梯坏了,所以又拎着大包小包,穿着永远穿不惯的高跟鞋磕磕绊绊地跑下十楼,在停车场入口爬上赵一芒的雷克萨斯时,他显然已经等得很不耐烦。 “顾忆笙……”原本是想开口骂她,可是一转头看到她正襟危坐,因为跑得太快而脸涨得通红的样子,赵一芒少见的好心的吞下了后边需要消音的话,“我很不喜欢等人……把安全带系上。” “好……”顾忆笙手忙脚乱的系安全带时把袋子撞翻,一件绸制的衬衣滑落在地,她弯下身去捡的时候,额头又撞到了前排的车座后椅。 “你的脑袋里肯定是片撒哈拉,蠢得没救了。”赵一芒看一眼后视镜,终于还是没忍住。 顾忆笙偷偷吁了口气,背着他做了个鬼脸。 听说这次的封面人物是留学归来的服装设计师,毕业于伦敦艺术大学。中国人在西方设计世界向来难有话语权,可是他在大二时设计的以青花瓷为主题的系列作品就拿下有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if大奖,一时间声名鹊起。还未毕业就受到多个品牌邀请,可是这位设计师不知何故,放弃国外优渥的条件和不可估量的美好前景毅然回国,自己开办了一家高级服装设计订制工作室。 赵一芒进化妆间和那位设计师打招呼去了,顾忆笙被灯光师小铁叫去帮忙调整灯光。 “这期的封面人物很帅哦!”小铁是一个刚满二十的小男生,和顾忆笙见过好几次,已经颇为熟络了。 “是吗?我以为设计师都长得很……富有想象力呢。大胡子大肚子长头发那种。”顾忆笙搜寻着脑海里几个见过的设计师形象,实在和“帅”扯不上什么关系,顶多是“有风格”啦。 “这个真的很帅!眼睛很迷人,笑起来的时候很阳光!我看模特也没那么帅的。”小铁一脸憧憬,“虽然我也很帅,可是和他比,我愿意认第二啦。”小铁满脸的青春痘,可是不知为何就是坚定的认为他是摄影棚第一帅。 顾忆笙笑了笑,其实有时候她有点佩服这种盲目自信的人,单纯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心没肺的开心。 “对了,他的名字也很好听呢,叫林——林什么来着……对了,叫林朗!”因为终于想起这位设计师的名字而欣喜的小铁一转头,就看到上一秒还好好的顾忆笙突然像木头一样抱着照明的灯柱往后倒去。 第6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6) “小心!” 顾忆笙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就已经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不算结实,甚至有点偏瘦,磕得她有点疼。 顾忆笙眨了眨眼睛,目光渐渐在对方脸上对焦——是赵一芒,一张咬牙切齿恨不得当场把她撕成碎片的脸。她愣愣地看了他很久,直到赵一芒发出“杀人如麻”的声音:“你还要在我怀里躺多久?” 顾忆笙手忙脚乱的想站起来,脚又勾到莫名其妙的电线,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当道具用的铁架子又整个朝他们倒下来。 赵一芒的咒骂声还来不及出口,就下意识的用身体护住怀里的人。顾忆笙只觉得世界一黑,而赵一芒身上christian dior higher的香水味像黑暗中的小宇宙,将她整个笼罩住。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虽然知道危险在靠近,可是顾忆笙却不觉得害怕。 “轰隆”一声响之后,整个摄影棚一片寂静。有粘稠而温暖的液体落在顾忆笙的脸上和脖子上。 众人涌上来把铁架子拉开,把赵一芒和顾忆笙扶起来。她这才发现那液体原来是血——赵一芒的脑袋被尖锐的铁架子一角磕出一个小洞,不停地有血涌出来。他脸色发白,用毛巾捂着那个洞大骂顾忆笙:“我操!顾忆笙你是猪吗?小脑发育不完全就不要出来危害社会好吗?” 顾忆笙犹豫着想要上前跟着他,陪他去医院。在被看出这个意图之后,又惹来一顿臭骂:“你用脑子想想好不好,连你也走了今天还怎么拍封面?这摄影棚的钱摄影师的钱工作人员的钱你来付啊?骂你是猪简直就是侮辱猪!顾忆笙,你给我留在这里直到所有工作都结束。摄影师和设计师林朗我基本都沟通好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就打电话给我。”末了又忍不住回过头来说,“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 顾忆笙看着赵一芒走出摄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说“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赵一芒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顾忆笙搞得一团糟的道具收拾完毕。顾忆笙有点丢脸地想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脸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转身却不期然地落入一双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顾忆笙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第7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7)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出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三】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时光将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灯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泼,鬓如刀裁,身材挺拔,穿着自己设计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裤,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不笑的时候又很俊朗,低头凝神时又有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专注。 时光真奇妙,它将林朗从一个美好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会让女人憧憬的男人。 顾忆笙有一张林朗十六岁那年的照片,曾经像宝贝一样夹在钱包的内夹层里。照片上的林朗逆着光,侧脸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着一个篮球盘腿坐在球场边,眯着眼睛微笑的样子柔软的像一颗被风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时候的林朗还有点孩子气,带着几分像小宠物似的可爱。 那张照片是一个喜欢摄影的同学无意中拍下的,洗出来之后意外的发现构图和色彩都非常好,拿出来给林朗和同学看过之后随手夹在语文课本里。 顾忆笙当时远远看了几眼,后来乘体育课的空隙偷偷溜回教室,翻开他的抽屉找出了这张照片。原本她只是想看一下,可是看到之后就不舍得放回去了。默念了一百遍对不起,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顾忆笙兀自沉浸在回忆里的这段期间,林朗已经换了三套衣服,她在心中警告自己别再像个花痴一样眼神跟着林朗转。 摄影师在现场上传了照片,顾忆笙在笔记本电脑上看了效果之后,觉得即使是赵一芒这样挑剔的人也会无话可说——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林朗没有穿他准备的衣服。 拍摄工作结束后,顾忆笙把根本就未打开的服装袋拎得拎抱得抱,和工作人员告别后一个人往公车站牌走。摄影棚离公交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早知道她就偷偷在包里藏一双球鞋了…… 她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辆银色的尼桑在顾忆笙身边停下,然后车门被打开——“上车。”顾忆笙惊讶地抬头,看到林朗才想起刚才的邀约。还在迟疑的时候,林朗已经走下车,把她怀里的东西丢在后排车座上,关上门,然后把她也塞进副驾驶座。 第8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8) “中餐还是西餐?” 他真的要请她吃饭吗?她以为只是客套而已。“不用……” “中餐好了。”林 第3节 朗看一眼顾忆笙,直接打断她想要拒绝的话,目视前方发动了汽车。 路上有点堵车,两人又一直没有说话,车厢内的气压很低,顾忆笙觉得呼吸困难。 “你的眼睛,好了哦?”她没话找话。 “不然呢?瞎子也能开车?”他打开车窗,左手手臂横放在车窗上,斜眼看她,嘴角微微上扬。 顾忆笙有点看不懂他的笑容,像嘲讽像轻蔑又像是厌恶——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的请她吃饭呢?她不懂,不过她明白林朗讨厌她也是应该的。 顾忆笙坐直身体,目视前方,不再自找没趣的寻找话题。如果林朗想让这气氛僵掉,那就僵到底算了。她自暴自弃。 “你不是变得很开朗了吗?怎么和我在一起就又很沉默呢?是我没魅力是不是?”在摄影棚的时候他发现她比以前爱笑了,和很多人都能聊得很开心,特别是和那个长得一脸痘痘的灯光师小铁。他居然还比不上他?想到这些,他语气不由坏到极点。 顾忆笙觉得再遇后的林朗简直莫名其妙:“他们都是我同事……我们很久没见了,有点生疏了吧。”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了,但是发生的事情不能当没发生过。她始终是对不起他,对他有所愧疚。要多厚脸皮,才能在明知道伤害了对方,经年之后再相遇,依然言谈甚欢呢?反正她顾忆笙做不来。 好,是他自作多情……一直都是他在自作多情!林朗的脸色变得很臭,直视前方。刚好红灯跳转成绿灯,他猛踩油门就飞了出去。 顾忆笙吓得差点叫出来。她看看像是要变成一座冰山的林朗,默默的抓住了车窗顶部的手把。 如果赵一芒是喷火龙,那么林朗就是喷冰龙吧?他们两应该在一起! 晚餐是在装修得颇有几分明清古风的铭记公馆吃的。菜肴制作的精致美丽,服务生彬彬有礼,可是顾忆笙实在没有什么胃口。 五年的时光,已经让熟悉的面目变得陌生,曾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熟络因为长久的分别而消失殆尽,那些曾经的伤害和疑问似乎也没有了重新追究的必要,剩下的只有尴尬和忐忑。而最让顾忆笙觉得悲剧的是:时间让林朗变得越发美好,却始终没有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她在他面前,似乎始终是一只羽翼灰暗的丑小鸭。 铭记公馆的大厅里挂着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顾忆笙的位置不是最好的观看位置,但是为了避免和林朗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她假装很认真地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部以2003年非典为背景的小成本电影。林朗顺着顾忆笙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电视,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语气不紧不慢地说:“其实我挺怀念那一年的。” 心脏像被人轻碰了一下,微微酸涩和疼痛的感觉从那个接触点迅速蔓延开来。她不知道林朗是什么意思,看着他熟悉又陌生的脸,回忆像海啸般向她席卷而来。 第9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9) 她想起那时候的林朗,干净的像水一样的纯净少年,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像某种纯真而可爱的小兽。他善良,热情,纯真,对任何人不设防,并不因自己家境殷实就趾高气扬,也不会为了保持形象而虚伪圆滑。 2003年非典正盛的时候她得了急性肺炎,别人都怕得要死,只有林朗勇猛地拽着她打车送她去医院…… 回忆被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 “对不起。”顾忆笙翻了半天她的超级大包包,好不容易才找到手机,刚一接通,赵一芒暴躁的声音立刻响起:“顾忆笙!我不是说了吗?我的电话10秒之内必需接!” “对不起啊,下次改进。”很没出息的连声道歉,惹来对面的男人阴沉地一瞥,顾忆笙拿电话的手不由抖了一下。五年前那个明亮美好的少年似乎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英俊但阴沉的男人…… 赵一芒打过来是询问封面的拍摄情况,顾忆笙向他报告完毕之后,又想着或许时间长一点他就能把怒气消化得多一点,所以把准备明天再报告的关于林朗没穿他准备的服装的事,在电话里告诉了赵一芒。 没有任何悬念的臭骂通过电波源源不断地从手机里传出来。顾忆笙瞄到林朗的表情越来越阴沉,尴尬地对他笑笑,把手机放在一边,想等赵一芒骂累了再和他说再见,没想到林朗把手机拿了过去。顾忆笙想要抢夺手机的手停顿在半空中,脸上露出“死定了”的表情 “我以为赵编辑是一个温和的人。”微微眯着眼睛,好像心情很好又好像很不好,令人琢磨不透。 赵一芒是很温和啦——当然只是在“有时候”,对“有些人”。 “我是林朗,为了感谢顾小姐今天的辛勤工作,我在请她吃饭……嗯,衣服这个事情,我觉得我自己就是设计师,穿我自己设计的衣服可能更能体现我的风格和特点……嗯,好,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合作。再见。”收线,林朗把手机还到顾忆笙手里。 顾忆笙简直要哭了,她可以预想明天去上班会被赵一芒轰炸的有多惨。她是全杂志社最勇猛,最经得起赵一芒“炮火”洗礼的人,可是这不代表她很高兴没事就被他炮轰一顿。 吃饭的时候是尴尬的沉默,可是吃完饭就是忧伤的沉默了。顾忆笙一声不吭地乖乖爬上林朗的车,报了一个地名。 到达目的地之后礼貌的道谢,并且很虚伪地说了句“下次我请啊”——不过肯定不是那种高档餐厅,她可请不起。顾忆笙拉车门——呃,打不开? 再一次试图拉车门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人用力的掰过去,然后按在车门上,再然后是放大到有点吓人的林朗的脸。 “怎,怎么了?”她紧张到声音都微微发抖。 “你没什么话想和我说吗?”在英国的五年,他始终无法忘记顾忆笙,关于她的回忆像长在了他脑海中一般,扔不掉,忘不了。那个大雨夜也成为他最痛苦的回忆。她明明是喜欢他的啊,她明明喝醉酒后趴在他的肩头,一遍一遍地说:“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这难道都是骗人的吗? 顾忆笙不知道林朗想让他说什么,只觉得眼前的他陌生到让她害怕:“你放手,你弄疼我了。” 林朗沉默地瞪着顾忆笙,眼神凌厉而阴冷,有一种恨不得立刻掐死她,但又因为什么原因犹豫了的感觉。 他突然放开了的她,打开车门,下逐客令:“下车!” 顾忆笙踉跄地跳下车,还没站稳,林朗就一脚油门,银色的尼桑怒气冲冲地飙了出去。她狼狈地站在路边,望着林朗的车迅速缩成一个小小的圆点,随即消失在她的视野里。温柔的夕阳涂抹满她的额头和脸颊,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在这一刻才“趴”一声,彻底松懈下来。 顾忆笙转过身向租来的小公寓方向走,快走到楼道口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哭。 为什么还会哭呢?不是说好了要忘记的吗?不是已经忘记了吗? 第10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1) 第二章 {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少年林朗站在那个光线不甚明亮的楼道口,背后是一边白光。 他的出现好像拨动了大束大束的光线,带着它们一起拥挤进阴暗的楼道里, 让刚才还背光的楼道在一瞬间就明亮起来。 【一】这一季的蝉鸣像突然被放大了无数倍,在顾忆笙的耳边嗡嗡作响 “我的帽子呢?黑色那顶,快拿过来!” “李聪聪,你刚才跑哪去了,下个节目就是你了!” “啊,谁拿了我的背包,备用带还在里面呢。” …… 后台乱糟糟的,来自各个学校参加演出的学生和老师跑来跑去做着最后的准备。整个后台像一个喧嚣的战场,只有最不起眼的角落是安静的,十四岁的顾忆笙抱着她的小提琴独自坐在那里。 全市中小学生文艺汇演,顾忆笙所在初中选送的节目是交响乐演奏。因为其中一个小提琴手前几天吃坏肚子不能上台,所以学过四年小提琴的她被临时抓来替补。在这之前,学校的乐团已经排练了有一个多月,团员之间都很熟悉,此刻正在后台嘻嘻哈哈的闹作一堆,只有新来的顾忆笙像一座小小的孤岛。 好吧,没人理她最好,因为她也不知道要和他们说什么。顾忆笙抱着小提琴的姿势很像是抱着家里的小狗,好像那样就能汲取到一点勇气和力量,支撑她等下在台上完完整整地把曲子拉下来。 人在紧张的时候,就会一直想上厕所。 从进后台到现在不过半个小时,顾忆笙已经去了三趟厕所了,可是没过几分钟,那种憋的慌的感觉又再一次袭来。 “那个……拜托,可不可以再帮我看一下琴?”顾忆笙轻轻拉了拉那个圆脸的女生的衣角——她叫许榕榕,是整个乐团里第一个对她微笑和她说话的女生。 “你又上厕所?”许榕榕露出一个很惊讶的表情,随即弯起月牙笑眼说,“快去吧,等下马上要上场了。” “谢谢。”顾忆笙感激地冲她笑笑,转身就往外跑。跑到门口时想起忘记带纸巾,又折回后台。 “你和那个顾忆笙关系很好吗?” 第11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2) 尖细的女声穿透人群直扎入顾忆笙的耳朵里,她愣在那里。 “开玩笑!”许榕榕的声音又高又亮,“我怎么可能和那个女的关系好!不过大家都一个团的,面子上总要过得去嘛。哎呀其实我烦也烦死了,总是跑厕所要我帮她看琴,我又不是她家保姆……” 顾忆笙的脑袋里发出“嗡”的一声,有一根极细小的血管好像爆掉了。她飞快地转身,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假装自己没有听到那些话,偷偷剪掉那一段多余的时光,远远的丢在身后。 厕所离礼堂有些远,在教学楼的二楼。从楼梯上下来的时候,背光的楼道显得微微阴暗,楼梯口像一个光明的甬道出口,大束的明亮光线堵塞在门口。 顾忆笙上完厕所还在恍惚,屁股忽然被人狠狠拍了一记,然后是男生恶作剧似地大笑声:“蒋豆豆……” 声音在看到顾忆笙通红的脸后戛然而止。 顾忆笙的身体大半还淹没在阴影里,只有脸上被打了一小束阳光。通透的光线让她的窘迫无处躲藏,鼻尖上布满了密密的细小汗水。 彼时的顾忆笙留着男生般的短发,从背影看像极了瘦弱的男生,可是从正面看就是百分百的女生,瘦弱的,纤细的,如同一只迷了路的蝴蝶,在陌生人的手背上扑闪着翅膀,会随时消失在空气里一样。 时光有一瞬间的静止。 “对,对不起,”男生打破这沉默,尴尬地说,“……我以为,以为你是我同学。” 顾忆笙仍慢半拍地愣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中的弦如同被拉长了数倍的细丝,而脸红得则像是会爆掉一样。 “对不起啊。”男生再次为自己的鲁莽道歉。 第4节 “……啊……”顾忆笙终于反应过来,胡乱挥了挥手,也不知在挥什么,被男生猛拍了一下的敏感部位传来清晰的痛觉,脸上不由又一阵发热。 “没事啦……糟了!”突然想起马上就快轮到自己上场,顾忆笙拔腿就跑。跑出很远才又回过身,看着那个小小的楼梯入口,心脏在胸膛里“咚咚”跳个不停。 这一季的蝉鸣像突然被放大了无数倍,在顾忆笙的耳边嗡嗡作响。 那个在楼道口“偶遇”的男生就是后来的林朗。 很多年后,当顾忆笙再想起当初的情景时,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的是少年林朗站在那个光线不甚明亮的楼道口,背后是一边白光。他的出现好像拨动了大束大束的光线,带着它们一起拥挤进阴暗的楼道里,让刚才还背光的楼道在一瞬间就明亮起来。 顾忆笙回到后台的时候辅导老师正在清点人数,下下个节目就是他们团的交响乐演奏。 “顾忆笙你跑哪去了?不是说了不要乱跑吗?”数了两遍都少一个人,看到顾忆笙时才记起是缺了她,辅导老师一开口语气就不好。 “对不起,我上厕所去了。”顾忆笙小心解释,跑去舞台角落拿小提琴,又匆匆跑进队伍里。许榕榕排在她的前面,乘辅导老师走开连忙转过头来对她小声说:“别理那个老女人,更年期!我刚才其实替你请过假了,她转身就忘了。” 第12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3)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和那个女的关系好!”许榕榕的声音在顾忆笙的脑海里像颗鱼雷一样又炸了一次,从海底泛上来的巨大浪花一遍遍冲撞着心脏。 她垂下眼睑,轻声说:“谢谢你。” 排在顾忆笙他们学校前面的一个节目是主办学校的群舞表演,听说领舞的女生叫夏茹,四肢瘦长,腰肢柔软而纤细,穿着傣族孔雀舞衣的女生在追灯中缓缓绽放。 后台躲在幕布后偷看的男生看得发了呆,女生则不时发出羡慕惊叹的声音:“也太漂亮了吧?” “好瘦啊,你说她有没有八十斤?” “听说她成绩还很好呢,在他们学校可多人追了。”有个拉大提琴的男生说。 马上被人吐槽:“这你都打听到了……你这小子,是不是没安好心啊?” “操,你别冤枉老子,我都是替你打听的!” …… 穿着各式表演服装的男生女生脑袋挤脑袋的躲在幕布后面偷看,小声说笑着。顾忆笙抱着小提琴张望了几眼,最终还是退到一边。 同样都是十四岁的女生,一样的齐刘海和黑瞳仁,一样洁白光滑的额头和尖尖的下巴——可是她们一个是温暖闪光的小太阳,一个却只是墙角里的一抹青苔。 顾忆笙摸到小提琴的扣环时发现好像有点不对,她去上厕所前是扣起来的,可是现在却似乎是打开的。她心一惊,连忙将琴盒放在地上打开来检查——琴弦居然被人齐刷刷地剪断了! 她一下子就懵了,等那个舞蹈一结束就要上场,可是琴弦断了怎么拉曲子? 顾忆笙慌了手脚,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抱着琴去找辅导老师,可是还没说几句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顾忆笙怎么又是你?你怎么总是能弄出这么多事情来?你知道不知道这次比赛对学校而言多么重要,你们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全校八百多名学生的素质!我说了多少次好好检查自己的乐器,好好看管自己的东西,你真是……” 顾忆笙一直低着头,没有一声申辩。 “你今天不用上场了,效果差一些也没办法了。不过你别以为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回去给我写检查!”辅导老师匆匆跑过去整理队型,最后一遍嘱咐上台要注意的事项。 顾忆笙站在原地没有动,过了好几秒钟才缓过来,独自抱着被剪断琴弦的小提琴走向礼堂门口。 礼堂正对着篮球场。因为正在举行演出,往日热闹的球场上如今只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在练习投篮,篮球击打在地面时发出的砰砰声像大地的心跳。 顾忆笙坐在礼堂门口的台阶上,阳光明晃晃的晒得她恶心,红色塑胶地面的篮球场和场中打篮球的男生在她的眼中渐渐模糊成氤氲的雾气,融合在一起,分不出明显的界限。心里有一团低气压,好像随时会迎来一场狂风骤雨。 “喂。” 悦耳的男声像来自外太空的小石子,击中顾忆笙专注的悲伤。她闻声抬起头,皱着的眉心像一朵揉皱的花朵,眼底有一种被打扰的不耐烦。 第12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3)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和那个女的关系好!”许榕榕的声音在顾忆笙的脑海里像颗鱼雷一样又炸了一次,从海底泛上来的巨大浪花一遍遍冲撞着心脏。 她垂下眼睑,轻声说:“谢谢你。” 排在顾忆笙他们学校前面的一个节目是主办学校的群舞表演,听说领舞的女生叫夏茹,四肢瘦长,腰肢柔软而纤细,穿着傣族孔雀舞衣的女生在追灯中缓缓绽放。 后台躲在幕布后偷看的男生看得发了呆,女生则不时发出羡慕惊叹的声音:“也太漂亮了吧?” “好瘦啊,你说她有没有八十斤?” “听说她成绩还很好呢,在他们学校可多人追了。”有个拉大提琴的男生说。 马上被人吐槽:“这你都打听到了……你这小子,是不是没安好心啊?” “操,你别冤枉老子,我都是替你打听的!” …… 穿着各式表演服装的男生女生脑袋挤脑袋的躲在幕布后面偷看,小声说笑着。顾忆笙抱着小提琴张望了几眼,最终还是退到一边。 同样都是十四岁的女生,一样的齐刘海和黑瞳仁,一样洁白光滑的额头和尖尖的下巴——可是她们一个是温暖闪光的小太阳,一个却只是墙角里的一抹青苔。 顾忆笙摸到小提琴的扣环时发现好像有点不对,她去上厕所前是扣起来的,可是现在却似乎是打开的。她心一惊,连忙将琴盒放在地上打开来检查——琴弦居然被人齐刷刷地剪断了! 她一下子就懵了,等那个舞蹈一结束就要上场,可是琴弦断了怎么拉曲子? 顾忆笙慌了手脚,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抱着琴去找辅导老师,可是还没说几句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顾忆笙怎么又是你?你怎么总是能弄出这么多事情来?你知道不知道这次比赛对学校而言多么重要,你们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全校八百多名学生的素质!我说了多少次好好检查自己的乐器,好好看管自己的东西,你真是……” 顾忆笙一直低着头,没有一声申辩。 “你今天不用上场了,效果差一些也没办法了。不过你别以为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回去给我写检查!”辅导老师匆匆跑过去整理队型,最后一遍嘱咐上台要注意的事项。 顾忆笙站在原地没有动,过了好几秒钟才缓过来,独自抱着被剪断琴弦的小提琴走向礼堂门口。 礼堂正对着篮球场。因为正在举行演出,往日热闹的球场上如今只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在练习投篮,篮球击打在地面时发出的砰砰声像大地的心跳。 顾忆笙坐在礼堂门口的台阶上,阳光明晃晃的晒得她恶心,红色塑胶地面的篮球场和场中打篮球的男生在她的眼中渐渐模糊成氤氲的雾气,融合在一起,分不出明显的界限。心里有一团低气压,好像随时会迎来一场狂风骤雨。 “喂。” 悦耳的男声像来自外太空的小石子,击中顾忆笙专注的悲伤。她闻声抬起头,皱着的眉心像一朵揉皱的花朵,眼底有一种被打扰的不耐烦。 第13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4) 男生抱着篮球俯身望着顾忆笙,他有一张干净如水的脸,眼神微微的闪烁如星光:“刚才对不起啊……你怎么了?”林朗看到顾忆笙独自坐在礼堂门口,认出她就是刚刚被他误认为是蒋豆豆的女生,特意又过来道歉。 那年夏天的阳光猛烈到像是会把身体里的水分全部晒干,可是风又凉快轻巧的像是来自某个潮湿的洞穴,吹得男生的白色衬衫哗哗的作响。 “没事……”顾忆笙撇过脸不想说话。 林朗还是看着顾忆笙,看了她一会儿忽然问:“你哭的时候,为什么还要笑呢?” 顾忆笙扭过脸看着他,突然觉得生气:“我哪有哭?哪有哭?就算我哭也不关你的事!你谁啊你,我不认识你!”她的嘴角抿成倔强的线条,可是眼睛里却涌出更多的泪水,簌簌的往下落。 “我叫林朗。”接到顾忆笙困惑的白眼,他笑道,“你不是问我是谁嘛。” 顾忆笙撇了一下嘴角,想要笑,却终于抵不过翻江倒海的委屈。泪水冲刷过脸上嫣红的胭脂,一滴一滴打在胸口洁白的衣襟上,像盛开在雪地里的火焰一般的花朵。 “你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林朗在顾忆笙身边坐下,抱着篮球望着空无一人的篮球场说。 “没有,是我自己不好……”牢不可破的坚强表情坚持了三秒,然后眼睛眉毛还是渐渐的皱了起来,因为觉得丢脸,所以顾忆笙不得不用手捂住脸孔。透明的眼泪顺着手臂往下流,像细细的溪流,还有一些渗出指缝。顾忆笙已经好久没有像这样大哭一场了。在她看来,不被爱的小孩本来就没有哭泣的资格。 林朗瞥了一眼她怀里很明显是被人剪断的琴弦没有说话,过了许久才低声说:“哭过就忘记吧,千万别费脑子记不开心的事情。”。 阳光从灼热到温柔,树下光斑的亮度一格一格的暗淡。林朗坐在顾忆笙身边一下一下拍着篮球,像一只温柔的手一下一下安慰着她受伤的心。 “我……我回家了。”哭的太凶,说话气都不顺,顾忆笙不好意思的抹抹脸对林朗说,“我走了。谢谢你。” “我也没做什么,再见。”林朗挥挥手说。 顾忆笙一个人往校门外走,走远之后又听到林朗在她身后很大声地说:“眼泪包,以后被人欺负了记得别总只知道哭。”顾忆笙的脚步顿了顿,她突然有一种心脏在冰冷的海水里漂流了很久,然后突然遇到暖流的错觉。 【二】顾忆笙突然又拘谨起来,脸一下子爆红成一颗熟透的番茄 直到上了公车后顾忆笙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把背包翻了个底朝天,摸遍全身的口袋也找不出一个硬币,在司机怀疑的眼神中很狼狈地下了车。她漫无目的地沿着人行道慢慢地走,边走边踢脚边的小石子,不知道自己是走了什么霉运。 “眼泪包,你怎么还在这?” 顾忆笙猛地抬头,看到林朗正坐在脚踏车上对她微笑。他好像总是很快乐的样子,明晃晃的笑容里闻不到一丝潮湿的气味。他一定有很多人喜欢,父母老师,还有同班的女生,不像她。 第14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5) “我钱包被偷了。”顾忆笙说,脸 第5节 上有一种“我就是个大悲剧”的表情。 她的表情逗笑了林朗:“钱包里有多少钱?” “二十五……可能还有些零钱……”大约是三天的伙食费。 “还好啊,不是很多,就当买个教训吧。”林朗很豁达地说 这个教训对她来说可有点贵。顾忆笙没有继续说话,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总之她今天很倒霉就是了。 背着卡通书包的小学生追打着跑过顾忆笙和林朗的身边。不远处的前方就是一座小学的门口,一到放学时分除了小鸟一样飞奔出来的小学生,接小孩的父母,还有各种各样卖小吃的路边摊,大老远就能闻到炸臭豆腐的气味还有羊肉串的香气。 “不要难过啦,我请你吃糖吧。书上说不开心的时候吃点甜的会开心一些。”林朗推着自行车和顾忆笙边走边说,“这里有家路边摊卖糖人的很有名,我每次去总是挤满了人。” “路边摊不是很脏吗?”顾忆笙小时候没吃过路边摊。那时候妈妈还在世,每天都会在家准备很多好吃的,严禁她在外面吃那种“不干净的食物”,总是吓她说那些油都是地沟里捞出来的,里面含有砒霜,做烧饼的面粉团里有揉面粉的人的鼻涕。害她小时候每次路过路边摊都走得飞快。 林朗也不否认,挠挠头说:“确实不怎么干净。我妈也不让吃路边摊,不过偷偷吃的感觉总是特别好。”说着他在做糖人的小摊前蹲下,看了一眼画着各种小动物的转盘,侧过脸对顾忆笙说:“我转一个凤凰给你啊。”充满自信的声音。 其实顾忆笙也没说要凤凰。 指针旋转起来的时候所有围观的小学生和林朗一起屏住了呼吸,当指针指向小蝴蝶的时候,又同时发出默契的“唉”的声音。顾忆笙忍不住就很想笑。 “再买一个,我再转一次哦。” 比之前还要自信的声音。然后这次的结果是一条胖胖的毛毛虫。 “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的结果是,一只长耳朵的小兔子。 …… “我其实也没想要凤凰……”顾忆笙试图安慰屡屡挫败的林朗。 “我才不信这个邪!我再转一次啦!”林朗从钱包里翻出一张十元的纸币递给小贩。 ——可是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一只猪。 “不行,我还要转。” …… 十五分钟之后,顾忆笙的手里已经握满了各种各样的糖人,可是还是没有转到凤凰的林朗依然不死心的蹲在小摊前不肯走,而做糖人的小贩则早已笑的合不拢嘴了。 直到把身上的所有零花钱花光,林朗依然没有转到凤凰。不过小贩友情做了一个超大的凤凰糖人给他,而这时候顾忆笙的手里已经再拿不下任何东西了,不时有经过的小学生频频朝他们投来又羡慕又好奇的目光 有个扎红头绳的小女生还使劲拍着身边短发小女生的肩,用一种发现新大陆的语气说:“看他们俩!” 第15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6) 短发小女生看了一眼顾忆笙和林朗,很淡定地扭过脸说:“我妈妈说糖吃多了蛀牙。” “你妈妈骗你的啦,哥哥请你们吃糖。”林朗走到她们面前,蹲下身用糖人“诱惑”她们。 两个小女孩对看一眼,又看了一眼诱人的糖人,最终还是选择头也不回地跑走了。那个短发的小女生还在远处对扎红头绳的小女生很大声地说:“我妈妈说不要吃陌生人的糖,现在坏人很多!” 扎红头的小女生有点舍不得糖人,又看了一眼林朗,但是革命立场很坚定:“就是,我妈妈也这么说!” 林朗很没面子的碰了一鼻子灰,顾忆笙看着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是脸上还残留着哭花了的妆容的女生,眼角下依稀还看得清泪痕,可是这一刻却笑得像一朵盛放的花朵,一个是瘦削清俊的高个子男生,青涩的半成年气质,手里却握着一把幼稚的糖人,脸上有一种“现在的小孩真不得了”的悲催表情——真是奇怪的组合。 “终于笑了啊。”林朗远远地看着顾忆笙的笑容说。 顾忆笙突然又拘谨起来,脸一下子爆红成一颗熟透的番茄。 2001年的夏始春余,路边的香樟树长得郁郁葱葱,被阳光晒暖的空气里弥漫着香樟树叶的绿色香气,像一条隐秘的河流缓缓流动着。青黛色的夜幕中已经亮起了一两颗寂寞的星子,路灯睁开朦胧的睡眼,黑色的树影凌乱地打在树下行人的身上。 在分别的路口,顾忆笙手里握着一把糖人和林朗说再见:“今天谢谢你……我很开心。” “别动!”林朗突然凑很近地看着她。女生屏住呼吸,紧张地望着男生越靠越近的脸。空气像在这一刻凝固,周围没有一丝风,汗水顺着脸颊滑和脖子滑落至衣领深处。 时间像静止了一样,直到林朗的双手在她头顶上方轻巧而飞快地拢在一起才又恢复正常的速度。 林朗献宝一样把手举到顾忆笙眼前,小心翼翼地打开:“看,萤火虫呢。” 一颗小小的,像星星一样的小光点呆呆地停驻在林朗洁白的手心里,过了几秒才意识到又重获自由,扑腾着小翅膀欢天喜地飞起来,绕着顾忆笙飞了一圈,才又忽高忽低地飞远了。 2001年的夏天,萤火虫已经不像顾忆笙童年时那样常见,偶尔遇上了,总是会让童心未免的人雀跃。 那天顾忆笙握着一大把糖人回家,她忘记下午被老师不分青红皂白的咒骂时时多么难过,忘记丢钱包后是多么懊恼,只记得当那个叫林朗的男生对她微笑的时候,好像整个世界的花都为她开放了一样。 【三】她没想到会在这里再遇林朗 九月初的日光还是很猛烈,顾忆笙独自去景美高中报道。 景美是安城最好的高中,也是唯一一所不需要在入学时交纳不菲择校费的公立高中。顾忆笙初三时拼了命读书,又去考了小提琴的等级考试获得加分,为的就是那张大红的录取通知书。 今天早上她很早就起了床,整理床铺,蹲在地上把地板都擦了一遍,还带着水渍的旧地板在清晨的光线中有一种老照片一样的怀旧感。看看墙上的时钟,时针已经指向7:30,顾忆笙硬着头皮来到宿醉的父亲顾天一床前。 第16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7) “爸,今天报道,要交学费。” 在几次提高音量后,顾天一终于有了意识。“就他妈知道要钱!怎么会生了你这样一个讨债鬼!”还未睡醒的顾天一随手抓过床头的闹钟扔了过来。顾忆笙躲了一下,可还是被闹钟摔碎之后的碎片划破了小腿上的皮肤。 “你之前都不在家,所以……”录取通知书收到整一个月了,这是顾忆笙第三次见到顾天一。自从妈妈因病去世后,爸爸好像就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的生意也不管了,常常夜不归宿。 “学费怎么办,今天要报道了……”腿上的伤口渗出了细小的血珠,顾忆笙并不觉得疼痛,“要不我先欠着……” “欠个屁,老子没钱吗?老子没钱给你吗?”顾天一胡乱地翻着身上的口袋——昨夜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他连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一大早被吵醒,脾气格外糟糕。“拿去拿去,讨债鬼!” 顾忆笙接过那一打粉红色的钞票时飞快地说了声“谢谢”,然后背上背包出了门。 刚刚还暴跳如雷的顾天一坐在床上突然愣了一下,他望着湿漉漉的地板怔忡了一会儿,为了那句请不可闻的“谢谢”。然后他抹了一把脸,倒下用被子蒙住头,没一会儿又呼呼睡去。 “小笙去上学啊?” 顾忆笙下楼时遇到住对面的王阿姨,很有礼貌地问好:“嗯,今天开学。” “考上景美了吧?你真有出息,我们家文文有你这么懂事就好了,每天就知道玩、看电视……” 见王阿姨又要说远了,顾忆笙连忙打断她:“王阿姨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赶公车,先走了啊。” “诶好,你爸今天不送你啊?” “……嗯。”顾忆笙应着,一边加快了往外走的脚步。王阿姨一副“作孽啊”的表情让她很不舒服,出了门干脆就跑了起来。跑到公车站牌下时她等的那辆公车刚好到,轻快地跳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清晨的早风很凉快,风里好像有一种薄荷糖的味道。一大早到现在,顾忆笙终于能舒一口气好好放松一下一直绷紧的神经。每次要和爸爸说事情或者要生活费的时候,她的神经都会绷的很紧。 小时候的顾忆笙其实很喜欢爸爸。虽然一直陪在她身边的是妈妈,但是每次爸爸回家都会把她抱到脖子上“骑大马”,逗她玩,偷偷给她吃妈妈不准她吃的糖果和巧克力,所以顾忆笙很喜欢粘他。 可是后来顾忆笙的妈妈突然去世,所有的事情就都变了。从不高兴了受伤了只要大声哭泣就会有人哄有人爱的小女孩,到摔倒了会自己默默的爬起来,饿了会站在小板凳上自己煮方便面的小大人,顾忆笙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她其实并不恨她的爸爸顾天一,因为他会变成现在这样也是缘于他对妈妈无法遗忘的爱吧。这样的爱虽然是不够正面的,却也让人感动他的至死不渝。 顾忆笙很讨厌对门的王阿姨总是对她露出同情的眼神,转个身又和人八卦她爸爸多久多久没回家,她的朋友在哪个声色场所又看到他怎样怎样——结尾是永远不变的“可惜了小笙这个乖孩子啊,你看我们家文文,条件这么好还不好好读书……”bb的,一成不变的三步走。 第17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8) 顾忆笙在景美中学站下车,她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发现景美的校门被家长们各式各样的轿车挤了个水泄不通,很多人进退两难。有家长拍着车门让后面的车先退出去,叫嚣着:“老子上班要迟到了!” 后面的中年妇女也不甘示弱地按着喇叭:“就你工作忙,就你赶时间!” 顾忆笙低着头穿过人群,很轻巧地就越过那些龟速前行的车。那些车里都坐着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生或者女生,但是车里车外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了。 顾忆笙走进校门的时候看到自己的白球鞋上有个被人踩脏的黑鞋印,蹲下身仔细拍打,直起身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少年从一辆白色的宝马740里下来。他边走边喝水,有个笑容明艳的女生在与他说话,一位漂亮干练的女人跟在身后,身后还有负责提行李的司机。 男生扭过脸来的时候顾忆笙下意识地睁大了眼睛,又仔细看了一眼,确认自己没有认错人——那个男生她认识,就是之前全市初中生文艺汇演时她在礼堂外遇到的男生。巧的是他身边的女生她也认识,正是那时跳傣族舞艳惊四座的夏茹。 她没想到会在这里再遇林朗,更没想到那个拼命转糖人的贪玩男生竟然有如此显赫的家世。 很轻易的,上天就在林朗和顾忆笙之间划 第6节 下一道口子,裂开成两岸。 天气热的像要发疯,顾忆笙的鼻尖上不由又沁出密密的汗珠,不觉口干舌燥,头也晕晕的。 林朗像感应到了什么,扭过头,目光看向顾忆笙的这边:“诶,你不是……”男生露出灿若星辰的笑容,刚要抬脚走过来,女生却撇过脸,似没看到一般转身走了。 他还记得她吗?或许,不记得还比较好吧。顾忆笙记得小学时同班有个男生是校长的儿子,成绩很好但是很淘气,那时候他坐在她的身后,常喜欢拉她头发,在她铅笔盒里塞毛毛虫吓她,喜欢看她吓得脸色发白但就是咬紧嘴唇不讨饶的表情。班里有女生竟然因此以为那个男生喜欢顾忆笙,处处针对她,还曾把她反锁在厕所里不让她出来…… 人就是那样奇怪,王子和公主在一起没人会有异议,因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旁人只会羡慕而不会嫉妒;可是如果王子爱上灰姑娘,在通往幸福的路上灰姑娘必须修炼成一个“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的女战士,一路披荆斩棘才有可能修成正果。因为有太多的路人甲乙丙丁会不服气的想“她凭什么?”“她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她们这么想的直接后果是大大增加了灰姑娘变身成功的难度——现实生活里没有仙女来帮忙。 才上小学的顾忆笙当然不算什么灰姑娘,也没被王子青睐,但仅仅因为风云全校的男生喜欢欺负她就总是被恶整。 那天小小的顾忆笙一个人在阴暗潮湿的厕所里待了一个下午之后突然明白,原来不止“红颜才是祸水”。为了保护自己,她申请换了位置。男生后来向她道歉,说想和她做朋友,以后再也不欺负她了。可是顾忆笙拒绝了——她不想再因此而被孤立、被欺负。 第18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9) 林朗望着顾忆笙瘦削而孤单的背影,挑了挑眉毛,转过脸微笑着面对身边女生“你有没有在听啊”的抱怨。 两人之间的距离迅速拉大,等林朗再回过头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顾忆笙的身影了。 顾忆笙找到自己的班级,按着贴在门上的表格找到自己的位置,然后拿出纸巾擦拭课桌椅的时候,前面的女生突然一阵骚动。 梳马尾的陈慧心趴在窗口,激动地拍着她身边的骆小白说:“快看,以前c中的校草林朗,旁边那个是c中校花夏茹!来头不小啊,校长亲自陪着呢!” “哪里哪里?”骆小白脖子伸的老长都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校草”和“校花”。 “哎呀,走进楼道了啦。”陈慧心继续淡定地抹课桌,好像刚才那个作花痴状的女生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一样,“你别急,等下还能看到的。我刚才在门口看名单时看到林朗和我们一班,就是不知道夏茹几班。” 顾忆笙听到林朗的名字时手抖了一下,然后继续擦桌子。 “管她几班!我可不喜欢她。我听我c中的朋友说,夏茹很嚣张的,不好相处……好像还堕过胎呢……”陈慧心和骆小白还在八卦林朗和夏茹,还说得越来越离谱。 “不会吧,我怎么听说夏茹成绩可好,舞跳的也好。” “你懂什么……” 更多的女生加入八卦的队伍。 “高一(7)班,派几个人去楼下搬书。”隔壁班的男生拍了拍高一(7)班的教室门,丢下这句口令后就跑没了影。 代班长李星星叫了几个男生,怕人手不够,又对三五成群的女生说:“你们谁去?” “我桌子还没擦完。” “哎呀,我昨天打羽毛球把脚扭了。” “叫男生去就行了呀,这种活怎么能叫女生做呢?” 顾忆笙看自己的桌子擦的差不多了,就举起手对李星星说:“要不我去吧 。” 刚才还互相推脱、热闹的像菜场一样的教室突然安静下来——校长陪着林朗和林朗的妈妈徐淑兰出现在门口。 顾忆笙回头看到林朗和校长的时候突然涨红了脸——她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听见她之前的话,但是很明显她挑了一个最不好的时候说这样一句话。顾忆笙的原意是想替尚不熟悉的代班长李星星解围,现在却像是故意表现一般,衬托出其他女生的懒惰和冷漠。 “我们一起走吧,在楼下。”李星星走过来拍了拍顾忆笙的肩,她低下头,跟着李星星从林朗身边安静地擦肩而过。 【四】他的笑容真温暖,好像能把这个夏天留住一样 “你不认识我了吗?” 顾忆笙抬起头,林朗已经很自然地接过她手里大半的新书,让她可以看清前方的楼梯和他的脸。 顾忆笙愣了一下,才开口道:“谢谢。” “我是问你,你不认识我了吗?”林朗走在顾忆笙的身边,不时有同样的新生从身边跑上跑下,他不得不侧身以防自己和女生被撞到。 “记得。”阳光从楼梯转角处的气窗里洒下来,落了顾忆笙一身。细小的尘埃在金色的空气里跳舞,她抬起头,顿了一下,看着身旁的男生一字一句地说:“我当然记得你,你不是个容易被忘记的人。” 第19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10) 从楼上追打着跑下来的男生连跳最后几级台阶,没看到站在拐角处的顾忆笙,一下子撞上了她的右半边身体,手里的新书落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男生把书本捡起来胡乱叠成一摞又交还到顾忆笙手里,然后又跑没了影,完全没注意到摞的歪七扭八的新书很可能会再次掉下来。 林朗把手里的书先放在地上,帮顾忆笙把她手里的书理整齐,才又一起上楼。“你是在夸奖我吗?怪不得我妈总喜欢她下属拍她马屁,原来真的会很受用。”他眯着眼睛说。 顾忆笙笑了出来,哪有人这样说自己的妈妈:“我可没拍你马屁。” “我知道,”林朗说,“就因为知道你说的就是你想的,所以才觉得更高兴啊。” 林朗和顾忆笙边走边聊,直到快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才很有默契地不再说话。 被分到六班的夏茹在教室门口扇扇子,看到林朗就抱怨道:“你去哪了呀,一转身就不见了人影。也不知道分班的人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我们两一个班的嘛。” 顾忆笙很识相的独自走进教室把书本放到讲台边,走过夏茹身旁时,对方只顾和林朗说话,看都没看她一眼。她平凡的就如一只小小的飞虫,一下子就消失在喧嚣的日光中。 夏末的阳光带着炽热的余温,但从窗口吹进来的风已没有盛夏时的灼热,夹带着丝丝凉意,吹起顾忆笙耳边的几缕发丝。 开学已经一个多月了,顾忆笙还是有点没有适应新学校的环境和学习节奏。周四下午的化学课,她心不在焉的转着手里的圆珠笔。林朗正在黑板前写解题过程,而化学老师则毫不掩饰的用赞赏的眼神注视着他最得意的学生。 人和人之间怎么能差那么多呢?在顾忆笙眼里如同变魔术一样没有规律可言的化学变化,在林朗手里都是遵循着一定规则,可信手拈来应对任何难题。 顾忆笙望着林朗的背影,不自觉地又走了神。她和林朗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极端,迥异的性格和身份,注定了他们是没有什么交集的两个人。除了开学那天简短的交谈,他们后来再没有两人面对面相处的机会。 林朗很容易就和班里的大多数人混熟,无论男生和女生都喜欢他,走到哪里身边总是热闹的。而顾忆笙仍是班里那棵最不起眼的狗尾巴草,无论长相还是成绩都不拔尖,性格又安静,很容易就被忽略。上了将近一个月的课,能叫出她名字的同班同学还是屈指可数。 或许因为林朗是班里她唯一略微熟悉的人,顾忆笙总是很容易在人群里看到他,有时候会学他喝水时鼓着腮帮子咽水的样子。学他惊讶时把下嘴唇凸出来的动作。学他在阳光下眯着眼睛看人的微笑。学他走最后两级台阶时总是没有耐心的好好迈,一下跳下来的样子。喝他喜欢喝的淡蓝色运动饮料,和他穿一个牌子的球鞋,买他同款t恤的女生版。 ——林朗是她想要变成的那种人。聪明的,温暖的,自信的,闪闪发光的。 “……第四排靠窗那个女同学,如果不想听课可以直接出去。”化学老师抱胸站在讲台边,目光直视走了神的顾忆笙。 包括林朗在内,很多人都扭过头来看向她的方向,顾忆笙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手指握紧了那支蓝色的百能笔,但是固执地不愿低下头去。 直到下课,那种因老师点名而产生的沮丧和羞惭的感觉都没有散去。顾忆笙连中饭都没有吃,独自闷坐在在位置上做作业。 有人从窗口伸手进来,在她的课桌上放了一块包装精致的糕点。顾忆笙错愕地抬起头,看到林朗的脸。 “朋友给的,我不爱吃这种很女生气的食物。你还没吃午饭吧?就给你吧。” 他的笑容真温暖,好像能把这个夏天留住一样。 林朗没等顾忆笙说拒绝或者道谢的话就跑开了,大约是乘午休去和同学打球。顾忆笙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吹进了一阵凉爽的小春风。 第20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 第三章 {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 顾忆笙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朗,迷恋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 清澈透明的风从他们身体间的缝隙里轻巧地吹过去,她凑近他的脸,在他耳边卑微而绝望地低声呢喃:“不要对我那么好,我怕我会喜欢你。” 【一】自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卑劣的女流氓,用眼神非礼了她身边的少年 秋日的天空辽远而蔚蓝,夏天在一声一声减弱的蝉鸣声中渐走渐远了。 下午自修课的时候,向来稳重的班长李星星兴冲冲地从外面冲进来,跑上讲台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刚才我从班导那得到最后确认,下周四我们去官岛秋游!” “真的假的?”陈慧心还在将信将疑,骆小白已经带头欢呼起来。 男生们拍桌子跺脚的,像要把地板跺穿,急得李星星在讲台边不停地“嘘”:“你们小声点,不要害我被骂!” “班导说了,这次是去野炊,大家先回家练上一两道拿手菜,到时候可以一显身手。野炊分组就按现在的位置分,每组再定个负责人吧,自己报名。”前几个组都有人被起哄推荐的组长,轮到顾忆笙他们组的时候,因为女生多,没人起哄推荐也没人毛遂自荐。李星星的眼神在几个人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顾忆笙身上:“就你吧,顾忆笙。” “我不行……”顾忆笙微弱的声音在整个教室热烈讨论的气氛中像大海里飘摇的一叶小舟,她犹豫了下,终究没有站起来说“不”。 不过到了周四,顾忆笙很快就后悔为什么没有站起来说“不”——小组长绝对不是个好差事,特别是在他们组男生较少女生较多的情况下。因为是野炊,所以要自备锅铲和食材。小组前期讨论的时候,顾忆笙还没开口,同组叫吕新新的女生就抱着胳膊说:“我们家都没有锅的,因为我们家都不在家做饭的。” “我们家倒是做饭,可是用电磁炉比较多,那个锅好像不 第7节 能用火烧的吧。”骆小白说。 “哎呀烦死了,开什么会,我都赶不上看连续剧了。”陈慧心的耐心向来不好。 第21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2) “周三还要历史考试,我的妈呀,我都没复习怎么办啊……”坐第一排那个叫许青山的小个子男生哭丧着脸,引起一片“对啊”、“考试烦死了”、“别耽误我复习时间”的抱怨声。 顾忆笙没遇过这种阵仗,一时间慌了神。陈慧心托着下巴看着她说:“小组长,这事情你可以搞定吧?其实就带两个锅子几个铲子。我们先把钱凑一下,菜你到菜场随便买一些好了。我听人说你本来就买菜做饭,贤妻良母一个,这个难不倒你吧?” “我……” “大家有没有意见?我们举手表决好了,有意见的举手?”陈慧心扫视一眼四周,各人要么低下头,要么面面相觑,“那就这样定了。”她笑嘻嘻地看着顾忆笙:“那就拜托你咯,组长大人!” 顾忆笙连说不行的机会都没有,陈慧心就先下了决定,并且笑容里有容不得她拒绝的意思。她叹了口气,看着自己的组员收拾东西四散而去。 事情说起来确实不多,但是做起来却琐碎的让顾忆笙头大。最麻烦的还是买菜,一个小组七个人,七个人要买多少菜她把握不准,而那七个人会做什么菜她也拿捏不准,只能看到什么买什么。 怕账目混乱,顾忆笙买一样就在账本上记一样。她买完鱼后低头算钱的时候,林朗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你买了好多东西,为明天准备的吗?” “嗯。”顾忆笙抬头,看到他微笑的脸突然有种莫名的紧张,“你怎么在这呢?” “买菜呀。怎么都是你一个人买?你们没有分工吗?”林朗扬了扬手里的肉,“你应该先给他们分工啊,你看我的任务就是买肉。” 顾忆笙不知道怎么解释,所以干脆选择沉默,她把账本塞进挂在胸前的背包里,“我还有东西没买……” 林朗提起地上她还来不及提的塑料袋:“我陪你一起吧。” “不用,真的不用。”顾忆笙摇着头拒绝,可是被林朗无视了。他提着她的袋子走在前面,像认识很久的朋友那样和她说话说:“你知道吗,我今天和我妈说我要去菜市场的时候她都震惊了!她还问我认不认识菜市场在哪,太小看我了……” 因为有林朗的帮忙,顾忆笙很快就买齐了食物。最后还在他的坚持下,坐他家的宝马车回家。 那是顾忆笙第一次坐那么高级的车,她拘谨的坐在后座,担心自己的裙摆在菜市场时有沾到什么脏东西,弄脏了米白色的座椅。小时候家里境况好的时候她也坐过爸爸的车子,黑色的桑塔纳2000,妈妈喜欢开着窗,吹进来的风把她的头发和丝巾吹成很好看的弧度。 到家后,司机和林朗帮顾忆笙把东西提上楼。顾忆笙以为家里没人,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爸爸穿着背心裤衩正站在冰箱前喝水。他的目光扫过司机又扫过林朗,最后定在顾忆笙身上。 “爸……爸爸,这是我同学林朗。我们明天野炊,我买东西,他们帮我提上来。”顾忆笙一时间有点语无伦次,她没想到顾天一会在家,更没想到会让林朗看到这样的场景。 第21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2) “周三还要历史考试,我的妈呀,我都没复习怎么办啊……”坐第一排那个叫许青山的小个子男生哭丧着脸,引起一片“对啊”、“考试烦死了”、“别耽误我复习时间”的抱怨声。 顾忆笙没遇过这种阵仗,一时间慌了神。陈慧心托着下巴看着她说:“小组长,这事情你可以搞定吧?其实就带两个锅子几个铲子。我们先把钱凑一下,菜你到菜场随便买一些好了。我听人说你本来就买菜做饭,贤妻良母一个,这个难不倒你吧?” “我……” “大家有没有意见?我们举手表决好了,有意见的举手?”陈慧心扫视一眼四周,各人要么低下头,要么面面相觑,“那就这样定了。”她笑嘻嘻地看着顾忆笙:“那就拜托你咯,组长大人!” 顾忆笙连说不行的机会都没有,陈慧心就先下了决定,并且笑容里有容不得她拒绝的意思。她叹了口气,看着自己的组员收拾东西四散而去。 事情说起来确实不多,但是做起来却琐碎的让顾忆笙头大。最麻烦的还是买菜,一个小组七个人,七个人要买多少菜她把握不准,而那七个人会做什么菜她也拿捏不准,只能看到什么买什么。 怕账目混乱,顾忆笙买一样就在账本上记一样。她买完鱼后低头算钱的时候,林朗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你买了好多东西,为明天准备的吗?” “嗯。”顾忆笙抬头,看到他微笑的脸突然有种莫名的紧张,“你怎么在这呢?” “买菜呀。怎么都是你一个人买?你们没有分工吗?”林朗扬了扬手里的肉,“你应该先给他们分工啊,你看我的任务就是买肉。” 顾忆笙不知道怎么解释,所以干脆选择沉默,她把账本塞进挂在胸前的背包里,“我还有东西没买……” 林朗提起地上她还来不及提的塑料袋:“我陪你一起吧。” “不用,真的不用。”顾忆笙摇着头拒绝,可是被林朗无视了。他提着她的袋子走在前面,像认识很久的朋友那样和她说话说:“你知道吗,我今天和我妈说我要去菜市场的时候她都震惊了!她还问我认不认识菜市场在哪,太小看我了……” 因为有林朗的帮忙,顾忆笙很快就买齐了食物。最后还在他的坚持下,坐他家的宝马车回家。 那是顾忆笙第一次坐那么高级的车,她拘谨的坐在后座,担心自己的裙摆在菜市场时有沾到什么脏东西,弄脏了米白色的座椅。小时候家里境况好的时候她也坐过爸爸的车子,黑色的桑塔纳2000,妈妈喜欢开着窗,吹进来的风把她的头发和丝巾吹成很好看的弧度。 到家后,司机和林朗帮顾忆笙把东西提上楼。顾忆笙以为家里没人,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爸爸穿着背心裤衩正站在冰箱前喝水。他的目光扫过司机又扫过林朗,最后定在顾忆笙身上。 “爸……爸爸,这是我同学林朗。我们明天野炊,我买东西,他们帮我提上来。”顾忆笙一时间有点语无伦次,她没想到顾天一会在家,更没想到会让林朗看到这样的场景。 第22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3) 顾天一没说什么,点点头,拿着水杯走回卧室,“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林朗挑了挑眉毛,把东西都交给顾忆笙,和她告别的时候说:“你爸爸好酷哦。” 顾忆笙抬起头,看到林朗的眼神在昏暗的楼道灯下散发出柔和的光芒,没有一丝轻蔑或者低视,只是单纯的小小感叹。她突然安了心。 等顾忆笙独自在厨房把所有的蔬菜、鱼、肉清理干净,再一袋一袋分袋装好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后来骆小白又打来电话:“顾忆笙,我那天忘记和你说,我想吃饺子哦,你能不能明天准备一点呀?” 骆小白比顾忆笙小了一岁,虽然长得比她高大,但说话的时候有股娇憨之气,让她不知道怎么拒绝。所以顾忆笙又拿了钥匙出门去给骆小白买饺子。 可是周四到了目的地,大家按组活动开始准备做饭时,顾忆笙发现自己还是犯了错——她什么都准备了,食材买的是所有组里最丰富齐全的,可是她忘记准备调料。 首先发现的人是陈慧心:“油呢?”她准备做红烧鱼,先要倒油热锅,可是找了半天没找到,继而发现没有盐没有糖没有味精,所有的调料都不见踪影。 顾忆笙正在生火,被烟火熏得灰头土脸,这才想起她忘记了多重要的东西。“对不起,我忘记买了。”她道歉。 “我x,这也能忘记?谁做菜不放调料啊?”有人直接爆粗口。 “就是嘛,就这点事也会忘记,那现在怎么办啊?” “有没有搞错,高高兴兴来野炊,结果得饿肚子……” 只有骆小白很乐天地说:“哈哈,幸好我那天打电话叫她买了饺子!”翻开袋子后随即又哭丧了脸,“是猪肉白菜的啊,我喜欢三鲜的……” 此起彼落的不满和抱怨纷纷出笼,顾忆笙无法一一作出解释,搓着手站在一边,除了接受责难外,她只会道歉。“对不起……”如果自己能够想得再周全一点,就不会这样了。 “喂。”一个低沉的男声在她背后响起,将那些不满和抱怨击落在地,“只会把麻烦事丢给别人的人,有什么资格批评呢?” 顾忆笙扭过头去,因为逆光,她眯着眼睛,看到林朗抱着胳膊站在她的身后,脸上是认真的表情,嘴角微微抿着,眼神微凉的如同夏季清晨的天空,可是脸上的线条却还是温柔的,在烂漫的阳光里柔软的好像没有边界。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胸口蹭脏了一块污迹,可是丝毫不损他的英俊和贵气。看到林朗站在自己身后,顾忆笙浮萍一样飘荡起伏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 “你又不是我们组的……”陈慧心首先出声,谁都知道她花痴林朗,被他这么抢白,面子上实在挂不住。 “你们有谁知道她一个人买那么多菜,还要全部洗干净、切好,花了多少时间?如果你们有谁打电话问过她一声要不要帮忙,甚至只是提醒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再来抱怨还比较有道理吧。”虽然是同班同学,虽然是同学眼里公认成绩又好脾气也好的资优生,可是林朗似乎没有想要维系他好好先生的形象。 第23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4) “你又不是我们组的……”吕新新看一眼林朗,小声说道——被林朗这样当面教训,实在很没面子。 “那又怎样?” “那就不关你的事!”近乎恼羞成怒了。 林朗顿了顿,说:“说的也是,那我不打扰了。喂。”他冲顾忆笙招招手,像招他们家的小狗一样,“到我们组来吧。”拉住她的衣袖准备拖人。 众人哗然。 “嗯?”实在太过于突然,顾忆笙无法反应,步履踉跄地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挣脱了林朗的手。她看着他不解的眼神,歉疚而真诚地说:“谢谢你。”谢谢你在我难堪的时候站出来为我解围,但是…… “我也有不对……你们组能不能匀些调料给我们组?”顾忆笙微微扬着脸问林朗,带着一点点卑微的祈求。她素来不算合群,但也不想因此和同学闹的太僵。 林朗扬着下巴斜睨她良久,最后只说了一个字:“好。” 那天的野炊不甚愉快,但是在磕磕碰碰中好歹是圆满结束了。林朗拿了他们组匀的调料给了顾忆笙后就再没和她说过话,甚至连眼神接触都没有。 大约是生气了吧……如果换作是她帮了别人,可是被帮的人却这么不识好歹的话,她也会生气吧。顾忆笙一边整理东西一边想,愧疚之心四起。 大约四点的时候返程,顾忆笙上车挑了最后靠窗的位置坐下。不知是因为她挑的位置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同学陆陆续续上了车,可是没有人坐在她的身边。 林朗和李星星是最后上车的两个人,车上的位置都坐满了,只剩顾忆笙身 第8节 边一个位置——顾忆笙从林朗上车起便又无端紧张起来,紧紧握住自己的手,脸微微侧向窗外像是在看风景般强装镇定。 这样莫名的紧张让顾忆笙很慌乱,似乎有些东西,在林朗为她仗义执言的时候悄悄改变了。 李星星不知和林朗说了什么,笑着拍拍他的肩,然后自己和个子较小的许青山坐在一起,而林朗则朝顾忆笙径直走过来。 他朝她走过来的时候,她的呼吸都好像停止了一样。 林朗在顾忆笙身边坐下,两人并没有说话,甚至因为女生一直望着窗外,连眼神的交流也没有。 林朗应该是玩了一天困了,和身边的同学聊了一会儿之后就靠着椅背闭起眼睛。 整个车厢都闹哄哄的,甚至连带班的老师都和前排的女生一起拍着手唱着流行歌曲——只有顾忆笙和林朗所在的角落异常的安静。一个睡的安然,一个一直侧头望着窗外。 春天的夜幕降的早,不到六点窗外的天空已墨色深浓。华灯和红色的车灯流水一般从顾忆笙的眼前滑过。背景的图象渐渐的模糊开去。或者从来就未清晰过,她怔怔地盯着窗玻璃上他的影子,整个人坠入一种说不清楚的柔软情绪里。 林朗熟睡的脸,有种孩子般的天真。额头很饱满,鼻子的线条很好看,嘴唇上薄下厚,即使不笑的时候嘴角也是微微上扬的……顾忆笙的目光一寸一寸的滑过林朗脸上的每一个部分,可是人却好好的坐在那里,甚至连脸都没有转过来。她突然觉得自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卑劣的女流氓,用眼神非礼了她身边的少年。 第24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5) 莫名的情愫在心底暗暗滋长,像春天里疯长的玫瑰。 车在经过一个弯道的时候,因为巨大的惯性,也因为睡得真的很沉,林朗的脑袋从椅背上滑了下来,落在顾忆笙的肩头颠了一下。他皱了一下眉头,揉着眼睛醒过来。 “诶,不好意思。” “没关系。”顾忆笙突然发现他好像总是在向她道歉。她终于扭过脸,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嗫嚅道:“希望你没有因为今天的事生气……我……” “我没那么小气。”林朗打断顾忆笙未说完的话,“你以为我是因为生气所以后来没和你说话吗?我是突然想到我当时那些话可能会给你造成更大的困扰。”他又挠挠头自言自语道:“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自恋了……” 顾忆笙“噗哧”一声轻笑出声,看着他赞同道:“有点。”不过他的“自恋”是对的。虽然她也是女生,可是她承认女生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今天这样旗帜鲜明的站在她的阵营里,真的很可能给她带来麻烦。 “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给我许久不曾感受到过的温暖,谢谢你为我细心考量。 林朗一副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表情,搓了搓自己的手臂道:“受不了……我又没做什么。” “如果真想谢我的话,请我吃糖啊。”他向她讨糖吃,像是还没长不大的小孩,“我下次一定要转到凤凰!”林朗始终对自己在转糖人方面的大溃败而耿耿于怀。 “……好,没问题。”原来他还记得她,记得那次偶遇。 林朗后来又困了,斜倚着车座后背沉沉睡去。顾忆笙始终没有睡意,打开了点车窗,凉爽的夜风迎面打在她的脸上,似乎能听到皮肤被拍打时发出的“啪啪”声。 大巴途径一片叫暖水泾的区域时,有什么东西被风吹进车窗,落在顾忆笙的衣襟上,然后顺着滚落在她手臂上。 是一朵小小的紫色花朵。秋天时路边很常见的小野花,花瓣纤巧瘦弱,茎杆极细,没有芬芳的花香,没有耀眼的花容——就像她顾忆笙一样,它是不起眼的小植物,她是不起眼的小人物。但是无论有没有人注意到它的盛放和凋零,它都要在最好的季节努力开出最美的花朵。 顾忆笙将花朵握在手心,然后伸出窗外,让夜风带着它再次飞翔起来。它在风里打了个转儿,最终还是轻轻的坠落在地,不久之后就会与尘埃融在一起了吧。 顾忆笙望着身边的林朗,那种咫尺天涯的荒凉感将她瞬间淹没。 【二】“不要对我那么好,我怕我会喜欢你。” 2003年夏天,非典肆虐。那段时间也是顾天一在家时间最多的一段时间。他看通宵电视,有时电视开着,人仰躺在床上睡去,呼噜声震天。 妈妈去世之后,爸爸应该一直觉得很寂寞吧?一个人睡很大的床,总觉得房间空,所以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开着电视听着电视里的人说话才会觉得安心。可是即使心里明白,顾忆笙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她唯一能做的也许只有早上替他关掉电视这样微小的事。 第25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6) 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身体沉重的像四肢灌了铅,头也昏昏沉沉的。顾忆笙想大约是昨天晚上复习地理看得太晚了。 指针指向6:45,她洗漱完毕,背着书包走下楼道的时候闻到很浓的84的气味,一直到出了楼道口才消散。 往日挤满了上班族和学生的公交车也显得特别空,连司机总共不到7个人,大家都带着口罩,还有一个染了一头黄发的男生居然把游泳眼镜也拿出来对抗病菌。顾忆笙坐在窗边,从窗口灌进来的清晨的风仍有点凉,她喉咙一痒,不由轻微咳嗽了一声。隔了一个座位坐在她前面的中年女人警惕的看了她几眼,又往侧前方挪了个位置。 人心惶惶,整座城市有一种世界末日将来临的感觉。 顾忆笙下车的时候看到林朗和夏茹从同一辆车上下来,女生正眉飞色舞地说着什么,男生微微侧着脸,专注而认真地听,透过树叶间隙的光斑打在他们的身上,像夏天的吻痕。 她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背着书包慢慢走路,安静而沉默。 因为进校门要测量体温,等待测量的学生排起一条不长不短的队伍,林朗回头的时候看到排在他身后的顾忆笙。 “你怎么都不出声呢?” “我……不知道是你。”她不习惯撒谎,掩饰般轻咳一声,结果在这草木皆兵的特殊时刻,周围的人除了林朗,以她为中心呈放射状四散。夏茹用手帕捂住口鼻,有些警惕地看着顾忆笙。 林朗竟然笑起来:“你吓坏他们了。”他向夏茹介绍顾忆笙,她却觉得越发的窘迫,原本是假装咳嗽结果却真的停不住,连检测体温的老师都注意到了这边。 “38.2c!”体温测试结果吓了所有人一跳,医务老师拿体温计的手都开始微微颤抖,“同学,你在发高烧啊!” 顾忆笙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似乎是有些烫,她一直以为是天气热的原因。 “赶紧的,上医院!其他人散开!”其实根本不用他发令,之前排队的学生早就如躲瘟疫一般躲远了。只有林朗一人还站在原来的位置。 “我送你去医院,离这最近的是二院。” 林朗看起来很着急,顾忆笙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事的,可能昨天晚上吹风扇吹着凉了,我自己去就行……”话还没说完,她只觉得眼前的世界突然被扭了一下,差点瘫软在地上,被身旁的林朗及时扶住下坠的身体。“我……”她想说“怎么了”,但是几声猛烈的咳嗽把所有声音堵在喉咙里。她扶着林朗的手臂,咳的身体像是会散架。 刚才不觉得自己生病了,可是一查出体温偏高之后就好像什么毛病都来了。 “林朗你别去!”夏茹站得很远,冲林朗说话几乎是用喊的,看向顾忆笙的眼神里带着不解和微微的嫉妒。那或许是她第一次清楚地看清这个女生的脸,平淡无奇的眉眼如今一笔一笔的刻进她的心里。 “没事的,她发烧了,我送送她。” “她有病!”夏茹又急又怒。 第26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7) 林朗回头看了夏茹一眼,脸上的神色很平静:“我知道,所以我送她去医院。” 顾忆笙觉得尴尬,所有人都看着她和林朗,夏茹看她的眼神像要把她一个眼神一个眼神的凌迟。她站直身体说:“我自己可以的,林朗,我自己去医院可以的。”音量不大,但是声音很坚定。 林朗没理她,拽着她到对面马路打车,可是接连停下五辆出租车,摇下车窗看清顾忆笙的状态后都猛踩油门跑得飞快,好像她浑身瘟疫,随时都有可能变身成僵尸怪人。 顾忆笙站在路边吹了一阵风只觉得头痛的像是要裂开,心里却还想着如何说服林朗让他别管她。 第六辆车才停下,林朗问也没问就把顾忆笙塞进了后车座,冲司机说:“师傅,二院!” 司机一脚油门到底,车子像一支箭一样射了出去——可是却不是直线型,扭扭摆摆,像磕了药一般。林朗的后背紧贴车座椅背,汗毛在瞬间竖了起来。“师师傅,您以前开云霄飞车的吧?”这架势说是开飞机也不为过。 “啥?……啊,问我呢?我不是跟你吹,我以前,我以前是这个!”这位长着彪悍身材,顶着一个大光头的司机一边说一边兴奋的转过身,冲林朗竖大拇指,“我的车技,他们都知道!没,没的说!我跟你说……” 他一边口吃不清地说,一边手舞足蹈做着手势,有时候双手还同时离开方向盘,车子因此而呈颤抖状往前开。林朗的脸都要绿了,原来这司机这么爽快地就载他们去医院的原因是因为喝醉了!他回过头想和顾忆笙说“我们换辆车吧”,却发现她靠在车座上,一个人兀自在笑,眉眼都舒展开来,美好的像首唐诗一样。 他看了她一会儿,想想也笑了起来。 一个喝醉酒的司机,两个傻笑的人。 那天林朗陪着顾忆笙挂号、看病、拿药、挂盐水——顾忆笙得的只是急性肺炎,不是非典,得知诊断结果后她和林朗都偷偷舒了口气。而后林朗拿着她的病历跑上跑下的付钱、拿药,最后又陪她坐在空旷的输液室里输液。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医院蓝色的窗帘不时被风吹起拂过顾忆笙的身体,干燥的阳光乘机触摸她的皮肤。她在明亮的光线中眯着眼睛看身旁的林朗,他竟斜靠着椅背又沉沉睡去,浓密纤长的睫毛密密的垂着,因为垂着脸,所以蔷薇色的嘴唇微微地撅着,似乎在等候别人的采撷。 顾忆笙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朗,迷恋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指尖在他皮肤之上的一毫米处缓慢地移动,好像触摸到他白皙的皮肤。心跳得飞快。 清澈透明的风从他们身体间的缝隙里轻巧地吹过去,她凑近他的脸,在他耳边卑微而绝望地低声呢喃:“不要对我那么好,我怕我会喜欢你。” 【三】有无数只蝴蝶从她的心里扑扇着翅膀飞出来, 成群结队的飞向高远的天空 虽然不是非典,但是顾忆笙还是被勒令在家休息,直到完全康复才能回学校。 第27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8) 在家待着也不错,可以一个人安静的温习功课,一个人吃喜欢的口味的泡面,一个人看爱看的综艺节目——顾天一“出差”了,留了八百块钱和一张“我出差四天”的字条在餐桌上。 最近下了点雨,天气凉快不少,天空像是被洗过一样显露出一 第9节 种蓝绿色的洁净。顾忆笙还是像往常那样起得很早,把顾天一之前换下的脏衣服都洗干净晾起来,给自己做了美味的火腿三明治,看了会儿英语和数学;中午吃的是昨天没吃完的半盒大娘水饺,烫了些青菜一起,午睡了一小会儿,下午看了本小说,读了张报纸,做了一张化学试卷;房里的光线暗得看不清纸上的字了,她才意识到已经是黄昏,整幢楼开始热闹起来,亮着灯的厨房窗口传来炒菜的声音和各家说话的声音。 只有顾忆笙的家是异常安静的,没有人回家,也没有人说话。天色越暗淡越显得家里冷清,影子孤零零地拖着长长的尾巴躺在地板上。 白天还觉得独自在家不错,天越黑,却觉得心里的空洞越大,黑影从四面八方压过来: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有温暖的家,向爸爸撒娇有妈妈疼爱,只有她,连生病都只是一个人…… 顾忆笙站在阳台上倚着窗发呆的时候,门铃响了。她以为是居委会的王阿姨来收楼道清理费,开门之前她还特意找了些钱握在手里,打开门后却瞠目瞪住站在门口的林朗,好像忘了自己要怎么发出声音般哑住了。 他穿了一件蓝白条纹的polo衫,棉布休闲裤子,背着书包隔着防盗门微笑着望着她。 “你……”顾忆笙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样子,脸一下子就红了,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倚着门,很努力的想把自己藏到门背后——因为没想过会有人来访,她为了图舒服,穿着小熊维尼的睡衣,头也没梳,早上梳的花苞头因为刚才躺了一会儿而歪歪地垂在一边。 “你不打算让我进去吗?”他挑眉。 顾忆笙如梦初醒般赶快打开门,让他进来。 顾忆笙倒了杯凉开水,林朗仰起脖子一口气就喝了个干净。“你家不好找啊,我问了半天才找到,渴死我了。” “你怎么会过来?不怕被传染吗?”她掩着嘴巴咳嗽了两声,病还未全好,她怕林朗介意。 “怕什么,医生不是说了不是非典吗?学校小题大做而已。”林朗环顾了下四周,“你家就你一个人?” 她点了点头:“我爸这两天出差。”顿了顿又补充道,“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我的意思是,他们还没下班吗……”很显然不是。女生又掩着嘴咳嗽了两声。 他坐在她对面,托着下巴看她,眼神清澈中却又带着细细审视的成分,过了会儿才开口:“你——”他慢慢地说,“很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吗?” 顾忆笙起身去给林朗加水,背对着他,水倒在玻璃杯里溅出一点水花。“挺好的。”她说。 林朗聪明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我给你带了一些作业给你。作业你可以自学的时候做一做,回去上课的时候不至于落下太多,当然不做也不要紧,这个不是重点。”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叠纸和几本本子递给她,然后看着她上扬的询问眼神,突然双手合十说,“拜托你加入我们的音乐剧吧!” 第28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9) 再过一个多月就要期末考试了,可是在那之前,还有一场全校的艺术节闭幕汇演,顾忆笙他们班准备的节目是一个音乐短剧,现在还缺一个小提琴伴奏。 “好像只有我知道你会拉小提琴,所以他们就请我来拜托你。”林朗露出可怜兮兮地表情问,“你不会拒绝我吧?” 夕阳的光照在朝西的窗户玻璃上,折射出耀眼的橘色光线,窗台上蟹爪兰的影子被斜斜的拉长,打在蜜糖色的地板上,楼道里不时传来下班回家住户的脚步声。 “像……小狗一样。”她看着他的表情突然说。 “嗯?”男生一时无法会意。 “我说,”她突然露出甜美的像夏日蔷薇一样的笑颜,“你刚才的表情好像小狗呀。” “那你是答应了?”林朗问。 顾忆笙点了点头——来自林朗的请求,真的很难拒绝,于情于理她都得答应。 “太好了,这是乐谱,你先练熟了,等你回学校再一起排练。” 顾忆笙接过他手中的剧本和乐谱翻了几页,发现标注做得很仔细,字迹清秀干净——那是林朗的笔记,她认得。看着他的字,脑海中便会很自然的浮现起他坐在窗边,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握着白色的百能笔在稿纸上写字的样子。 “剧本还在动,有时候排着排着就变了,所以这个还不是最后定稿。如果有什么修改,我还会再给你送过来的。”林朗说。 “嗯。”顾忆笙抬头看了一眼林朗,又飞快地低头看手里的乐谱,可是那些音符逐渐在眼前扭曲成了蝌蚪文,她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头顶地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空气被搅出了一个小小的漩涡,茶几的书页扑啦啦地翻动着,房间里安静的像在等待一根针的掉落。 林朗看着顾忆笙,而顾忆笙则想着要说些什么打破这沉默。她从记事起就很怕冷场,怕尴尬,怕和她在一起的人觉得她无趣,下次就不愿和她一起玩。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越怕越容易紧张,越紧张又越怕,后来就慢慢的把自己和其它人隔绝开来了。 “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有改动我再来找你,你好好养身体。”林朗起身告辞,顾忆笙突然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明明是想和他多待一会儿的,可是真的待在一起又总担心自己不会说话而让对方觉得自己无趣。 林朗走后她给自己煮了一碗泡面,氤氲的雾气升起来的时候模糊了窗玻璃,她突然觉得心里有一点点暖。 第二天相同的时间,顾忆笙在练习拉琴的时候林朗又来了。他还带了些蔬菜、水果和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随便买了些。你生病抵抗力弱,尽量还是少出门。” 那条鱼被剖了肚子仍在袋子里蹦个不停,顾忆笙不敢动它。林朗拿着刀在厨房也犹豫了半天,最后走出来对她说:“要不你先拉会儿小提琴让它自己安息?” 她愣了一下,然后忍俊不禁地直点头。 “李星星说这一段只要拉这个小节就够了,然后这边后面,换一段起伏大点的曲子,她的意见是……”林朗把排练时候的修改意见告诉顾忆笙,她安静地听着,偶尔抬手把滑下来的发丝拨到耳后。 第29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0) 第三天天已经黑了,顾忆笙以为林朗不会来了的时候,门铃又响了。 “今天来晚了,排练完和他们一起去吃了麻辣烫,我给你带了一小份——你生病不适合吃太辛辣的东西,可是真的很好吃呢……还有一份鸡丝粥。”林朗很细心的在茶几上垫了张过期报纸后才把麻辣烫和鸡丝粥放上去,解开袋口,鲜香的食物气味扑鼻而来。 顾忆笙夹了一颗包心牛丸吃,qq的丸子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美的滋味在整个口腔流窜。而鸡丝粥又熬得很够火候,米饭柔软的入口即化,鸡丝的鲜味都渗透在了米粥里。 很好吃,顾忆笙幸福地像只小猫一样眯了眯眼睛。 这个平时看起来闷闷的女生,吃东西的时候倒显得活泼了些。林朗看着顾忆笙的样子不由笑起来,可是目光触及阳台上晾晒的女生衣物又收敛了神色——他刚才在厨房看到水槽里只有一个人的碗筷。她爸爸出差还没回来吗?那她妈妈呢?她像是长久以来一直是单身独居的样子。 顾忆笙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扭过头的时候发现他正看着她,虽然没出声,但是眼神里有询问。她在极短的时间里作了决定,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眼神清冽地像冬天里的冰晶:“我妈很早就去世了,我爸出差还没回家。”因为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气,所以干脆选择没语气。 “对不起。”他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 顾忆笙垂下头喝粥,直到吃完了所有的食物才抬起头,像是忘记了刚才的尴尬:“很好吃,麻辣烫的店在哪里啊?” “学校后面,堕落家最里面那家,招牌上写着‘重庆王胖子麻辣烫’的就是。” “王胖子?老板很胖吗?” “不,恰恰相反,老板是个瘦子,而且也不姓王。”说到这里,林朗突然笑起来,“我也问过老板,他说他老婆才姓王,很胖,在老家带孩子、侍奉公婆。他在这里很想念她,所以店名取做‘王胖子麻辣烫’。” “他的妻子,好幸福啊。”顾忆笙垂下了头,突然有点想哭,这种被另一个人挂念的感觉,她似乎从来都没有体会到过。妈妈去世之后的记忆里,她似乎常常是一个人。一开始一个人在家还会害怕,很久没看到爸爸还会想念,但是后来都渐渐习惯了。 时间和习惯,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麻药。 “会觉得孤单吗?” “什么?”顾忆笙抬头,看到林朗正望着她,心里慌了一下,她其实听清了他的问题。拨了一下垂落耳边的发丝,轻声答:“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了。”她并不想让他同情她,很努力的装作不在乎的样子,甚至还鼓起勇气抬起头,冲林朗笑了一下。 第四天林朗没有来,顾忆笙失望地一个人在客厅从黄昏坐到夜幕完全降临。八点多的时候顾天一回家了,喝得醉醺醺的,进门的时候还踢翻了鞋柜。他一坐到沙发上就昏睡了过去,后来干脆蜷着身体把沙发当做了床。 顾忆笙扶不动他,从卧室里拿了被子给他盖上。顾天一翻身的时候钱包从口袋里滑下来,几颗硬币蹦跳着滚出很远。顾忆笙犹豫了一下,捡起钱包打开,只看到两张小面额的纸币可怜巴巴地挤在一起。 第30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1) 第五天、第六天,林朗还是没有来。 第七天是周日,顾忆笙的急性肺炎好的差不多了,她准备明天就去上课。中午吃过饭,顾天一在客厅看电视,她在一边叠晒干的衣服。没有对话,没有任何交流,可是就是这样静静地坐在一个房间里,她就觉得很安心了。 顾天一衬衫的扣子掉了一颗,她替他把两只袖口的扣子都换成之前从旧衣服上拆下来的木头扣——和浅色棉衬衫很配。 早上吃早饭的时候顾忆笙向顾天一要下个月的家用,他沉默的喝粥没有说话。不过上午出去一趟,中午回来给了她八百块钱。这些年,虽然他对她关心的不够,但是在钱物方面倒也没亏待过她。 顾天一之前经营一家做竹席的小工厂,生意一直不错,后来又开始做实木家具,顾忆笙听隔壁的阿姨提起过,她爸爸生意做得是越来越大了。以前他高兴的时候也会要她好好读书,以后要送她出国念书。可是这两年来,顾忆笙隐隐觉得他的生意可能出了些问题,因为他再也没提过关于出国读书的事情,每次喝醉酒回家,钱包总是干净的像被洗劫过一样。 下午顾天一说去找朋友,又走了。顾忆笙看了会儿书,把地板擦了一遍,然后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出门去超市采购日常用品。 走到楼下的时候她看到林朗刚停好脚踏车,背着书包向她跑过来。 “幸好早来一步,不然就碰不上你了。你这是去哪?”林朗擦着汗问。 “去家乐福,家里的洗衣粉还有味精都没有了。” “同乐路那家家乐福吗?我骑车去买吧,你在家等我就成。”他走了几步又折过身,“对了,这几天我家里有点事,所以就没过来。 第10节 ”他没有义务每天都来看她,但是他就是想告诉她他没来的原因。顾忆笙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粘稠的暖意:他没有来看她,心里却仍一直记挂着她。许久不曾有人这样记挂和关心她了,眼眶竟觉得微微酸胀。 她望着林朗,因为迎着阳光,她不得不眯起了眼睛,可仍是看不太清他背光的脸。可是即使不用眼睛,她也能在心中清晰地描绘出他脸上的每一根细小的线条。 “我走了,很快回来。” 她目送他骑车离开,望着他的背影在夕阳的尽头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脉脉的光影流淌在空气中,街道两旁的槐树上开满了洁白芬芳的花朵,一串串像是无数尾鸽子的白羽,那样鲜亮的绿与耀眼的白。 有无数只蝴蝶从她的心里扑扇着翅膀飞出来,成群结队的飞向高远的天空。 第31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1) 第四章 {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 她回过头去看他的侧影,温柔的眉眼和俊朗的45°侧脸,看她时微笑的眼,全世界的宠爱都给他也不会让人心生嫉妒。因为他那么美好而善良。 原来有时候真的会贪心奢望,时光能在美好的时刻永远停驻。 【一】那些的隐秘的暗恋,如同盘踞在枝头的花朵,洁白而纯净,开满顾忆笙的整颗心脏 艺术节闭幕汇演如期举行。 那或许是顾忆笙少女时期的所有回忆里,最光彩夺目的一段。 先于顾忆笙他们班出场的是夏茹他们班的节目。当夏茹出场的时候,刚才还热闹的礼堂忽然间就安静了许多,而当她抬按下第一个音符的时候,整个礼堂只听得见她如水流淌的钢琴声了。 有些人天生有吸引其他人注意的魔力,当她出现的时候,周围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就会被之吸引过去。 那天身穿一袭白色小礼服的夏茹美得像樽娃娃一般。无论是表情,身姿,还是在琴键上跳舞的手指,都美得不像真人。虽然给她伴舞的女生舞艺也极为精湛,可是顾忆笙的目光就是无法从夏茹的身上移开。 真是可怕的,又让人嫉妒的天生的吸引力啊。顾忆笙在一瞬间又好像回到了14岁那一年的校庆,那时她也是像这样躲在幕布之后望着舞台中央的夏茹——她被赞美、被簇拥,她却随后因为一个恶作剧而丢掉上台的机会,回校后写了长达五千字的检讨书给当时的指导老师。 顾忆笙在黑暗中抓紧了幕布,还未上台,心跳便乱了节奏,心里不由涌起没出息的想法——可以不上去表演吗?可以逃吗?舞台本来就不属于像她这样平凡的人吧…… ——“不要看。” 眼睛被温热的掌心遮住视线,耳边是林朗靠得很近的声音:“不要看。顾忆笙,你和她不一样。你也很好的。不要看。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我们的节目一定会成功的。” 眼前是漆黑的一片,只有透过指缝的微弱的光线浅浅的落在眼皮上。林朗的声音像来自光年之外,携带着来自遥远星球的奇异力量。 只是轻轻的几句话,却像有魔力般,拥有安定人心的力量。 顾忆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渐渐安下心来。 当她手臂用力一扬,小提琴的最后一个音符休止的时候,全场爆发出雷鸣班的掌声。那是顾忆笙长那么大,第一次听到那么汹涌的掌声,像巨大而温暖的浪花,一下一下的拍打在她的身上。 司仪报分数的时候林朗发现顾忆笙不见了。他们的节目得到了唯一一个一等奖,参加节目的所有成员拥抱在一起欢呼,手拉着手上台领奖,可是就是没看到顾忆笙。 “我刚才好像看到她往后面的小花园走了。”李星星把授奖时拿到的花给林朗,“把这个给她吧,她是大功臣。” 林朗找到顾忆笙的时候,她正坐在花坛边垂着脸发呆,仍画着很浓的舞台妆,身上背着黑色翅膀,穿着黑色纱裙,脚边斜靠着小提琴。她的样子就像一只误入凡尘的黑色精灵。 “你怎么……”听到声音,顾忆笙下意识地抬起头,满脸的泪水让林朗停下走向她的脚步。 哭泣的少女和小提琴,这样的画面似乎又熟悉又陌生。 顾忆笙胡乱地抹脸上的眼泪,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没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些眼泪说不清,有压抑已久、酸涩酿成了芬芳的意味。 第32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2) “真的没事吗?你吓到我了。”林朗走到顾忆笙面前,把怀里的花束送到她手里,“李星星说这是属于你的,你是大功臣。” 他笑盈盈地望着她,眼睛里像映衬着一整个春天。她捧着花又哭又笑,又喜又羞。 “我可以,抱抱你吗?”女生像是鼓足了一辈子的勇气,还没有听到回答,就向眼前的男生张开手臂,轻轻抱住他的脖子。她把脸埋在他的胸口,有透明的眼泪涌出眼眶,可是嘴角却是在微笑的。 “谢谢你林朗,谢谢你,给了我这一刻。” 林朗有些怔忡,听到她的感谢后不禁莞尔:“为什么要谢我呢?应该好好谢谢你自己,怎么会这么出色。” 轻笑的声音,然后是温柔的右手,轻轻的落在女生的发上,坚定的左手,搭在女生纤细的腰上,护住她依然微微颤抖的身体。 感觉有泪水濡湿他的胸口,他微笑着轻轻拍着她的背,像是极珍惜怀里的人般,柔声安慰道:“不要哭了呀。傻女孩不要哭了呀。” 林朗的安慰越是温柔,顾忆笙就越是像恃宠而骄般,哭个不停。她抱着林朗的脖子,靠在他的肩膀上,沉迷在这短短一刻男生的温柔里。 那些的隐秘的暗恋,如同盘踞在枝头的花朵,洁白而纯净,开满顾忆笙的整颗心脏。 夏茹和他们班的同学走过来的时候,顾忆笙抱着花站在礼堂门口等林朗和李星星以及其他参演的同学,他们约了等下一起去庆功。她已经洗掉了妆,换上了自己的白t恤和条纹短裤,清新的像一支初夏的栀子,风吹过她头顶的树叶时发出沙沙的声音。 她拨弄着刘海回头,发现夏茹正定定地望着她。那眼神在这初夏的黄昏显得特别的凉,像含着细碎的冰渣一般,一直冷到被看者的心里。 顾忆笙不卑不亢地回望回去,不游移、不逃避。或许她曾经卑微的像一棵草,但今天林朗让她有了一个值得为自己骄傲的灵魂。 怨恨的表情在某一瞬间闪过夏茹脸,她随即扭过头和身边的同学说话,眉眼和嘴角,又都是甜美可爱的模样。 庆功宴的地点是人声鼎沸的路边烧烤摊。 顾忆笙、林朗,另外还有李星星、王祖朋、骆小白和徐薇薇,六个人挤在热热闹闹的烧烤摊一角,互相取笑、打闹。爱起哄的王祖朋闹着要喝啤酒:“今天这么高兴,我们喝点啤的助助兴吧!” 女生还未表态,男生拍桌子、跺脚说好,会做生意的老板迅速地端来了几瓶开了口的冰啤酒。一群未满十八周岁的男生、女生就在烧烤摊的彩条小阳棚下喝开了。李星星和王祖朋拼酒量,顾忆笙则被挤在一边,专心地吃着碗里那条长长的,烤得叶尖发黄的韭菜,顺便再偷看一下林朗喝酒的样子。 林朗是那种即使坐在很简陋很喧嚣的环境里,也依然会有一种贵气的男生,身上有一种水一样洁净的安静气质。他几乎只吃绿色叶子的蔬菜、很少的肉、喝冰纯净水,但是如果有人劝酒,他一口一口喝得很爽气。 第33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3) 顾忆笙偷看得出神,竟没注意酒杯递到了眼前。 “顾忆笙,我代表大家敬你一杯!没有你生病在家还练习曲子,也没有我们今天的完美演出。”酒有些上头,林朗白净的脸颊上飘着红晕,眼睛却亮得堪比天上的星星。 顾忆笙摆着手推辞说:“我……我不会喝酒。” “不给林朗面子哈?喝啤酒又不会醉的。顾忆笙,喝啦喝啦!”王祖朋在一边殷勤地劝酒。 “我真的不行……” 李星星站起来帮她解围:“你们别欺负她,我替她喝好吧?” “那怎么行!”王祖朋和男生们起哄不让,“我们刚刚领教了班长大人的实力,千杯不醉啊!就是表达个谢意,顾忆笙自己喝啦!” 林朗也端着酒杯,笑着轻声道:“我干,你随意就行了。” 顾忆笙望着他干净的像春天的阳光一样清澈的眼神,心里忽然的一软。不知还有多少时间能像这样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不知道还有多少机会能和他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不知道还有多少缘分能喝一杯他敬的酒呢?——怕只怕生命太长,属于她和他的时光太短。 她的心忽然就有点酸楚了,接过他手里的杯子说:“我喝。” 在男生的欢呼声中,顾忆笙仰头将酒一饮而尽。 散场的时候是十点左右,可能是因为天渐凉了,街道上的行人寥寥。干净笔直的水泥路,路两边光秃秃的香樟树,空气里有淡的莫名的香气。 顾忆笙头晕晕的,走路已经开始不稳,却坚持不要人送的独自回家。一个人走过那条长长的青铜街路灯一盏一盏的数过去,却怎么也数不清,靠着身后的香樟树仰望深蓝的夜空。 今晚的星星真多啊,一闪一闪的,像细碎的钻石一样。 看着看着,眼睛似乎就有点发沉,然后视线就模糊起来,再勉强睁开的时候,眼前竟出现林朗的脸。 是……假的吧? 顾忆笙用力的在眼前挥了一下,果然什么都没有抓到。 是梦啊……那么是不是可以放肆一点了呢? 顾忆笙笑得傻忽忽的向眼前的林朗张开双手,企图来个拥抱,还未等来温暖的胸怀自己却先昏睡了过去。 因为不放心而又折回来的林朗,看着眼前“五体投地”状趴在地上的女生,不由哑然失笑。这个白痴…… 小心翼翼地将她扶起来靠在树干上,擦干净脸上倒地时蹭上的泥土和灰尘,然后把她背起来——少女柔软的身体贴着他的脊背,异样的馨香盈满鼻尖,不由得两颊开始有点发烧。 顾忆笙再次有些意识的时候,似乎是在林朗的背上。很温暖塌实的脊背,白色的衬衣和灰色毛衣背心,很柔软舒服。淡的酒气混合着他淡的体味,化合成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 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下垂的手指随着身体的轻微摇晃而一下一下的轻碰着对方的身体。 路灯、树荫、月光、星星、偶尔经过的人影,孤单的汽车喇叭声,还有……醉酒的女生断断续续的哭泣声。 第34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4) 她又开始哭……真是个眼泪包…… 林朗无奈地轻轻叹气,可是却又忍不住仔细听她混乱的醉话。 “喂,我喜欢你呀……我很喜欢你呀……我非常非常喜欢你呀……” “你打球的样子好迷人哦……流汗的样子好,好让人垂涎呢… 第11节 …” “……好多人喜欢你,你就像电灯泡一样闪闪发光,我什么时候才能那么闪亮呢?” “我真的好喜欢你,好喜欢你……” 是谁啊,这么倒霉?还像电灯泡一样会发光……林朗一边走一边低着头微笑着暗自揣测,却不料脑袋被背上醉酒的女生狠狠敲了一记:“喂,我说我喜欢你呀,林朗,你有没有听见……” 时间好像有一瞬间的停摆,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不是疼,而是奇怪的发闷。 怎么会是他呢?她喜欢的人,怎么会是他呢?——他哪里像电灯泡…… “你知不知道,我好希望有人爱我……可是一直都没有……我希望那个人是你……我好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我只敢在梦里对你说这些话……” 变身成番茄超人的男生背着醉得一塌糊涂的女生一步一步往前走,在摇晃的树影里,女生混乱的醉话渐渐的轻下去,替换成绵长的呼吸和平稳的心跳。 【二】路边的梧桐投下体贴的阴影,笼罩住哭泣的顾忆笙 早上醒来的时候头沉得像一颗石头,一动就晕的厉害。拿过床头的蜡笔小新闹钟一看:七点过五分,上课要迟到了。 顾忆笙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吓了一跳——眼皮肿的很厉害,脸颊也很鼓,好像一夜之间就长成了个胖子。 这和头痛一样,都是宿醉的结果。 她推开铁门的时候发现对门的王阿姨正和楼上的李阿姨在聊天,看到她出门,尴尬地停下来。 “小笙还没去上学啊?今天怎么这么晚?” “嗯,起晚了。”顾忆笙锁上防盗门。虽然没听到她们在说什么,但说来说去不就是以唏嘘她家的表情说着她家的是非与八卦,从而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吗?“王阿姨、李阿姨再见,我上学去了。”她礼貌而冷淡地向她们告别。 六月初的阳光温和而清澈,风里有一股不知名的白色花香。顾忆笙在公交车站牌下等车的时候,看到程楚文搂着一个把校裙卷到大腿根部的女生也走了过来。 程楚文就是对门王阿姨的儿子“文文”,比顾忆笙小两岁才念初二,可是已经一派小混混作派。染金色的头发,打耳洞,喜欢把校服敞开穿,走路的时候甩来甩去的,常常开着他妈的小电动车载着不同的女生招摇过市。 这些在他的妈妈王阿姨看来都是“小孩子不懂事,长大就好了”。甚至有次他因为偷东西被抓进了派出所,王阿姨打骂他时的说辞也不过是:“偷点水果也能被抓到,你怎么那么蠢?真丢老程家的脸!” 顾忆笙和他向来没什么交集,扭过脸假装没有看到,可是程楚文却主动贴了上来:“这不是小笙姐姐吗?我妈说你是模范生从来都不迟到的,今天怎么睡那么晚啊?”顾忆笙没理他。 第35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5) “听我妈说你昨晚回家时喝得很醉,一个男人送你回来的,”程楚文轻浮地凑近她的脸,“是不是玩得很过瘾啊?”他的语气和表情都很下流,但他本人并不觉有任何羞耻,高分贝的音量引得路人纷纷侧目。顾忆笙看了下手表,公交车晚点了,她不由有些焦急,上午第一堂语文课要进行单元测验。 “以后想出来玩可以找我啊,虽然你对我来说老了一点点,”程楚文捏了一下顾忆笙的后腰侧,“可是我还没玩过模范生呢!” 顾忆笙直觉地闪了一下,可是还是被他捏到一点。只是那么瞬间的接触,轻微的疼痛和隔着衣料的皮肤接触让她有种作呕的感觉。她回过头,正眼直视着程楚文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你最好注意一点,你再这样我就去告诉王阿姨。” “呸!”程楚文粗鲁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你装个屁啊!我叫你一声模范生你还真以为你是模范生啦!告诉我妈?我妈最看不起你们这种出来卖的女人了!” “谁出来卖?”顾忆笙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因为气愤,浑身都开始哆嗦。 “就是你啊,对了,”他嬉皮笑脸,“还有你妈!我们那个小区谁不知道你和你妈都是出来卖的呀!你爸生意都破产了,你妈跟着一个流氓跑了,现在在广州、深圳那里做鸡呢!你呢?表面上是高材生、模范生,谁知道做着什么勾当!昨天我妈亲眼看见的,一个可以做你爸的人把你送回家的!开得还是宝马……啊!” “王八蛋!”顾忆笙像一头暴怒的母狮,冲过去扇了程楚文一个大嘴巴,想继续扇第二个时被他拽住了手腕,破口大骂:“臭婊子你疯啦!” 她不说话,抿紧嘴巴,抬起腿就是一脚,直踢他的要害。 程楚文的小女朋友尖叫着拉住顾忆笙的头发,他顺势躲了一下,虽然还是被踢中,但是杀伤力降低了一半以上。程楚文狼狈地捂着裤裆,恶狠狠地冲顾忆笙说:“臭婊子,给脸不要脸!”扬起手就是一巴掌。 顾忆笙只觉得左脸剧痛,巨大的巴掌声震得她的左耳嗡嗡作响。但她不觉得害怕,挣开了女生的拉扯,又向程楚文扑过去。 她的表情吓坏了他,把她用力推倒在地,讪讪地骂道:“神经病!” 顾忆笙摔在地上,脸颊和手肘擦到了水泥路面,渗出了嫣红的血丝。她瞪着他,那种像要把他生吞活剥的表情让程楚文的腿肚直打颤。 “臭……”他在她的眼神里吞下了后面两个字,“不和你这个疯子计较,我们走。” 程楚文拉着他的小女友要走人,后脑勺被丢过来的石块敲中。他恼怒地回过头,看到顾忆笙手里握着一块石头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站起来:“你别走,把话说清楚,谁他妈是出来卖的?” “神经病!回去问你爸!”程楚文摸着后脑勺骂骂咧咧地往前走。 “你别走!”顾忆笙不甘心的仍想扑上去问个究竟,却被人拦腰抱住。 “顾忆笙你冷静点!”是林朗。昨天顾忆笙喝得太醉,他送她回家,半路上遇到司机来接他,就把顾忆笙送到楼下,由司机扶着她上楼。今天过了早自修都没见她上学,怕她身体不舒服家里又没人照顾,所以偷偷番强出来看她,却没想到遇到这样的情景。 第36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6) 她像一只被伤得遍体鳞伤的小兽,眼睛血红看不清这清朗的世界,满心杀戮,似乎只想拽住对方问清楚,或者干脆直接致他于死地。 他紧紧抱住她颤抖、向前冲的身体,一遍一遍地安抚她:“顾忆笙冷静点,我是林朗。” 在某一个瞬间,顾忆笙觉得自己掉入一个黑色阴暗的异度空间,四处是红色的烟雾,她看不到任何人,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手掌和脚趾被锋利的荆棘扎得鲜血淋漓,她哭喊,她狂叫,无人应答。她看到程楚文那只丑陋的怪兽越跑越远,她想跟上去却迈不动脚步。 突然她听到了林朗的声音,他一遍遍叫着她的名字,然后红色的烟雾散开,黑暗的甬道尽头出现了一点点光亮,而后那光亮逐渐增大增强,又出现了一个身影。 顾忆笙的目光逐渐聚焦,终于看清眼前的人是林朗。 怒睁的圆眼渐渐的松弛下来,眼眶发酸,眼泪大颗大颗的掉。她推开林朗,不想让他看到自己此刻的样子,亦不想他因此而同情自己。后退几步,慢慢蹲下身,抱住自己,埋着头,双肩颤抖。 林朗就那样不远不近地站在她身旁,沉默地望着她蜷缩成一朵小蘑菇的瘦小身影,没有试图上前安慰。 太阳越升越高,路边的梧桐投下体贴的阴影,笼罩住哭泣的顾忆笙,和像骑士守护公主那样站在她身旁的林朗。风把油亮发绿的梧桐叶带离枝桠,轻轻地落在他们之间的地面上,追逐打闹的小学生踩碎了那片叶子。 林朗觉得那一刻,他的心也像地上的那片叶子一样,脆弱的好像碰一下就会碎裂在空气里。 【三】原来有时候真的会贪心奢望,时光能在美好的时刻永远停驻 那是顾忆笙第一次逃课,也是林朗的第一次。 他在售票窗口排队买车票,不时回头看看顾忆笙,她坐在会晒到阳光的长木椅上发呆,金色的阳光洒了她一身,不真实的像是会随时消失在空气里。 “走吧,还有五分钟就开车了。”两张10:25去苏州的车票,握在他洁白的手心里。 顾忆笙点了点头,像一只安静乖顺的猫咪跟在他的身后,唯有手掌和手臂上的纱布,白得刺眼。 从安城去苏州要两个半小时,顾忆笙靠在车窗玻璃上眯了会眼睛,身体觉得很疲倦,可是一闭上眼睛就是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念头塞爆她的脑袋。她只得靠着椅背,睁着眼睛发呆。 窗外的天空可真蓝,像是倒挂起来的海,蓝得通透发绿,洁白的云朵像大朵大朵的棉花糖。 林朗在看车载电视播的电影,是梁朝伟和舒淇主演的《汉城攻略》。他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从顾忆笙的角度看过去,像是半透明的琥珀色。 她突然想和他说说她从不和人启齿的事情,包括她的爸爸,她的妈妈,她快乐的像小公主一样的童年,以及那些戛然而止碎裂在地的幸福。 “我爸爸,”顾忆笙的眼睛无意识地望着前座的椅背,知道身边的男生正望着他,艰难地开口,“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他只有初中毕业,爷爷奶奶又去世的早,他一直都是靠自己。一开始在菜市场租很小的一个摊位卖杂货,妈妈在附近一个小餐馆打工,常常来菜市场买菜,有时候也会问他来买碗筷。慢慢的他们就认识了。爸爸很木讷,不太会说话,可是每次给妈妈的都是最低的价格。过了一年,爸爸借了些钱,租了店面,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杂货店。他去向妈妈求婚——他们除了问价格和还价之外几乎没有说过任何话,他竟然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拿了花去求婚,被小餐馆里其他打工的人嘲笑了一通回来。”她说到这里几乎要笑起来,“很蠢是不是?可是爸爸就是坚定的想娶妈妈。他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赚大钱,给妈妈好一点的生活,娶她过门。后来爸爸跟着朋友开了一家做凉席的工厂,慢慢开始赚钱,买了房子,买了车。他又去向妈妈求婚,妈妈答应了,可是她有一个条件,就是爸爸要每天去接她下夜班,连续接满一整年才嫁给他。爸爸当然是欣喜若狂地答应了。” 第37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7) 其实那时候顾忆笙的妈妈林心若不过是变着法子拒绝顾天一,耍耍他。她不喜欢这个木讷、内向的男人,即使有钱了穿衣服也还是很老土。可是顾天一却当了真。白天看店做生意,晚上十二点就站在小餐馆门口不远处等她下班。 小餐馆的下班时间是不定的,有时候没客人就早走,有时候客人喝酒喝到天亮,林心若就得到天亮才能走。无论多晚,在门口望一眼总能看到顾天一等在那个熟悉的位置,有时候坐在车里,有时候靠在车门上抽烟。 心里有一点感动,可还是不甘心嫁给他。所以她叫朋友找了一群小混混,埋伏在他送她回家的路上,佯装拦路抢劫。 那天她还特意让顾天一别开车,说要“找浪漫”,让他骑自行车接她下班。 在偏僻的路段,果然遇到了那群小混混。可是他们没有按照“剧本”演:吓吓顾天一,让他狼狈地独自逃跑,然后她第二天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悔婚。 第12节 那群小混混中的小头目看上了林心若,见色起歹意。直到连衣裙的裙摆被撕碎,她才醒悟这不是她事先安排好的戏码,害怕的尖叫大哭起来。好在顾天一没有像她想象的那样懦弱的跑开。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男人奋力反抗,以匹夫之勇对抗四个手持弹簧刀的小混混。他被打的满头是血仍不肯示弱,多少次倒下去又爬起来,手里紧紧握着一块砖头,一副拿命拼的模样。 最后小混混到底是怕了,小头目也被坏了兴致,从他身上拿走所有财物后扬长而去。差点被弓虽.暴的林心若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只会哭。顾天一慢慢爬到她的身边,艰难地把她搂在自己的怀里,像哄小女孩一样轻声说:“不,不要哭了。有,我呢。” “后来你妈妈就嫁给你爸爸了吧?”顾忆笙说这一段的时候,林朗的脑海中出现她握着石头和那个陌生男生对峙的模样。她瘦弱的身体里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狠劲,所以即使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都毫不怯懦,最后转身逃跑的是对方。这种狠劲,原来也能遗传。 “嗯,后来,妈妈就嫁给了爸爸。” 再后来顾忆笙就出生了。自她有记忆起直到7岁半,一直都觉得很幸福。妈妈是超美丽的仙女,会做全世界最好吃的小熊饼干。爸爸工作很忙,常常不在家,但是在家的时候就会把她抱到脖子上“骑大马”,她央他买娃娃,每次都没有希望落空过,他还常常偷偷给她妈妈不准她吃的糖果和巧克力。 “爸爸对妈妈也很温柔,妈妈做菜的时候他会从后面抱着她,她做的所有菜都说好吃,她一生气他就没有办法再坚持自己的意见,总是什么都依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顾忆笙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脸上有温暖而迷茫的微笑,说到这里时才露出悲伤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天我像往常那样回家,可是喊了半天都没有人开门。我没有带钥匙,所以坐在家门口的楼梯上。我想妈妈只是出去一下下,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吧。可是我等啊等,天都黑了,妈妈都没有回来。” 第38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8) “天越来越黑,我又饿又怕,坐在家门口大哭起来,后来爸爸回来了。他给我开了门。我吵着问他妈妈呢妈妈呢。”眼泪像潮水一样慢慢地涌上顾忆笙的眼眶,“虽然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可是我一直记得我爸当时的表情:他双眼通红,可是脸色却是黑的,凶神恶煞地瞪着我,我从没见过他这样,怕得不敢出声。他很清醒,很平静地告诉我说:小笙,你妈妈死了。死了你知道吗?就是永远不会说话不会动了。”她捂住脸孔,肩膀微微的抽搐。“她一定是死了,所以才会这么久都不来看我……那些八婆真恶毒,我想撕碎他们的嘴……” 林朗看着她的眼泪顺着指缝流下来却不知道怎么安慰。他犹豫良久,右手轻轻地落在她的头发上,一下一下触摸着少女绸缎般柔软的发丝,心里酸软的像是含了一颗彩虹糖。“哭一下,然后要笑得更好看。你过得好,过得幸福快乐,是对那些诋毁你们家的人最好的讽刺和打击。” 汽车到站的时候已经一点多了,顾忆笙和林朗随便找了家路边的小餐馆,点了一个松鼠桂鱼,一个香菇青菜,一个凉拌黄瓜。 老板很热情,还送了他们一碗紫菜汤。结账的时候林朗向他询问山塘街的方向,他热心的讲了半天,怕他们仍不清楚,动手画了一张地图给他们。 正是樱桃上市的季节。在安城,樱桃是水果中的贵族,可是在苏州,却随处可见装满樱桃的小拖车,红彤彤的鲜果在阳光下闪烁着动人的光泽。 十块钱买一大袋,也不洗,两人边走边吃,边吃边逛。没有目的的旅行,对自我的一次小小放逐。 在山塘街布置的很文艺的奶茶店里,顾忆笙在临河的窗边发了一下午的呆,林朗就坐在她对面看了一下午的《国家地理杂志》。 “你不担心学校里发生事了吗?可能老师给你爸妈打了电话,他们正满世界找你呢。”她素来无人牵挂,所以消失一天不算什么大事,可他就不一样。 “如果我在学校,可能现在会更担心你怎么样了。”他看着她说。 她看着他,手指握着放了冰块的奶茶杯,心里那个不快乐的部分像融化的冰块一样,从坚硬变得柔软。 他们走的时候林朗去结账,她站在门口等他,夕阳暖暖的落了一身,掸掸衣袖似乎会散落一地碎金。她回过头去看他的侧影,温柔的眉眼和俊朗的45°侧脸,看她时微笑的眼,全世界的宠爱都给他也不会让人心生嫉妒。因为他那么美好而善良。 原来有时候真的会贪心奢望,时光能在美好的时刻永远停驻。 晚上七点的时候到家,顾忆笙推开门的时候愣了一下:客厅的灯亮着,顾天一坐在沙发上等她。茶几上的茶水都凉了,他应该等了她很久。 “你老师今天给我打电话,说你没去上课?” 她把钥匙放在桌子上,蹲下身去解鞋扣,应道:“嗯……”“en”的音还未发完整,茶杯擦着顾忆笙的耳际飞到墙上碎裂开来,炸裂的碎片划过她的脸颊。她不敢置信的回过头去,看到褐色的茶渍在墙上开出狰狞的花朵。 “你竟敢学人家逃课?还和程楚文打架?你是个女孩子,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和男人鬼混,不上课,我的脸都给你丢尽了!”顾天一阴沉着脸骂道,“你现在给我去王阿姨家道歉!” 顾忆笙站在门口不动,脚上是脱了一半的鞋。顾天一“呼”得站起来,气急败坏地冲过来推她:“畜生你有没有听见?快去道歉!” 她抓住门抵抗他的拉扯,头发凌乱地散在脸颊两旁,额头上都是汗。在挣扎间额头碰到了门框,发出“砰”的一声,眼泪在瞬间迸了出来。 顾忆笙终于哭喊起来:“你怎么不去问问程楚文我为什么要打他?他妈妈又是怎么在背后嚼我们家舌根的?” 顾天一怔了怔,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眼神凛冽的像黑暗的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但他随即更大声地骂道:“不管怎么样,你打人就是不对!打人就得道歉!我是你爸我就得教你怎么好好做人!” “教我做人?”顾忆笙突然笑起来,泪水缓缓滑过她的脸颊,“你怎么早不教呢?……今天的事情,你想想也知道我怎么会主动去招惹程楚文,我怎么打得过他……可是你什么都不问,进门就摔杯子……你知道他怎么说我和妈妈的吗?他说妈妈……” “啪!” 那是顾忆笙十年来和顾天一说得最长的一段话,却是以一个响亮的巴掌做结尾。“妈妈”这个词,永远是他们家最大的禁忌。 她捂着脸,眼泪掉得很凶。向来温顺沉默地顾忆笙不见踪影,现在站在顾天一面前的是一个倔强、乖戾的陌生人:“我妈到底去了哪里?她有没有死?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 “啪!”又是一个巴掌。“她死了她死了她死了!你耳朵聋了吗?她死了!”顾天一几乎是用吼的,脖子上的青筋暴起,双目充血。 “你怎么不当我也死了呢?”顾忆笙拉开铁门飞奔出去,头也不回地一头扎进黑暗里。 顾一天望着紧闭的房门大口大口喘着气,颓然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说不出话来。 第五章{笑忘歌}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永不回头的火车 林朗突然轻轻地哼起了五月天的歌,悦耳的声音在清爽的空气里淡淡的散开去。 顾忆笙坐在他的身后,目光划过他略显瘦削的背影,流畅美好的肩线,后背上隐隐的汗渍,心里像开出了一小朵一小朵的花。 【一】他微醺的脸上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哀伤表情。 雨下的很大,黑色的夜幕像是一块巨大的乌云,笼罩了整座城市。雨水像淋漓的泪水连绵不绝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在地上砸出透明的花朵。马路边的边沿上积起了小小的溪流,顺着坡度哗哗的流进下水道。街上行人稀少,路灯在车窗外迷离成了一片。 年轻的男人跌跌撞撞地从酒吧出来,好不容易在停车场找到自己新买的二手奥拓,发动汽车,猛踩油门,老化的发动机发出“突突”的声音,然后飞速地飞了出去。他的背重重的撞在椅背上。 这样很容易就会死吧?说不定怎么就和对面也是飞驰而来的汽车狠狠的撞在一起,两败俱伤。也或许是撞上了深夜工作的工程车,他的奥拓就像辆玩具车一样被对方辗得粉碎。 他扶着方向盘想着,醉眼朦胧中看到一个白影横穿过街道,苍白的车灯打在她略显惊慌的脸上。他猛地一脚刹车到底,刺耳尖厉的摩擦声划破这个大雨倾盆的夜。 顾忆笙用手遮住眼睛,刺眼的车灯闪的她睁不开眼睛。路上到处都是水,她躲闪时脚底一滑坐在地上。她不是想自杀,是那辆车好像凭空冒出来一样。 对方浑身酒气,但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醒了一半酒意,撑伞下车,看到顾忆笙四周并无血迹才安下心。“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检查?” 顾忆笙摇了摇头,脸被雨水冲刷得分外苍白,像一枚小小的白色花苞,在夜色中散发出凛冽的香气。“没事,你没撞到我。”她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慢慢地继续往对街走。她的脚好像崴了,落地的时候隐隐作痛。 男人望着这个瘦小的女生倔强的背影,全身都被雨水淋得湿透,白色的布料贴着身体,隐隐能看到她穿的黑色内衣的轮廓…… “我请你喝热奶茶吧?” 顾忆笙的身影顿了顿,但是没停下脚步。 “你一个女生,这么晚了在街上不太安全。我保证我不是坏人。”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 “我今天,想有人和我说话。”话出口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在那一刻有多么软弱,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有些困惑地望着那个穿白衬衫的年轻男人,他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站在墨色浓重的大雨中,微醺的脸上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哀伤表情。似乎是面无表情的,但是每一个毛细孔都好像在哭泣,稍显细长的凤眼里有一片漫无边际的白雪。 顾忆笙终于动了动,她抱住被雨水淋得起了鸡皮疙瘩的胳膊走近他,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不介意我弄湿你的车子吧?” 他笑了笑,踢了一脚他的二手奥拓:“当然。” 那个差点撞倒她的男人走在前面,顾忆笙披着他的外套跟在他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地经过门卫处时她被拦下。 “新来的实习生,刚跑新闻回来,还要加班呢。”他撒了一个很合理的慌,神态自若,“你们也真辛苦,这么晚了还要值班。” “小赵你是个实在人。说真的,上面那帮人,每天吃吃喝喝,赚的是我们的几倍甚至几十倍……”门卫抱怨的热情被这个话题迅速拉高,大声诉说着工作的辛苦和薪酬的微薄。 原来他姓赵……顾忆笙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叮——”电梯来了。男人得体的道别,拉着顾忆笙进电梯。电梯门合上的刹那,脸上的笑容也随之消失。 她看了一会儿他的侧脸,继续沉默地望着前方。这是她所不了解的大人的世界。 男人带顾忆笙回了办公室——不会让人尴尬或者感觉暧昧,又有温暖的灯光且无人打扰。他大学毕业刚满一年,目前供职于一家销量平平的娱乐杂志,昨天刚出了刊,所以今天肯定没有人加班。 日光灯闪了几闪,驱走了黑暗。三百多平的写字楼,被简单的划成几个区,几个区又被划 第13节 成几个格子间,绿色的盆栽和卡通玩偶点缀其间。这大约就是整个编辑部的全貌了。 男人冲了一杯速溶奶茶给顾忆笙,自己泡了一杯三合一咖啡。她坐在一张蓝色的旋转椅上,他靠在桌边。 窗外的雨下得真大,打在玻璃上发出啪啪的声音。 “你离家出走吗?”他抬起眼问。 顾忆笙喝了一口奶茶,温暖芬芳的水蒸气扑在脸上,从皮肤表层一直温暖到心里去。一直焦躁不安,暴走如受伤小兽的心也渐渐平稳下来。 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他也没有再开口,离开桌子,坐到会客的软沙发上,把整个人都舒服地埋进去。 “能把灯关了吗?”她觉得晃眼。 他微挑眉毛,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顾忆笙捧着奶茶杯起身,走过去将所有日光灯关掉。黑暗重新降临的那一刻,心里突然觉得很安定。她摸黑走回来的时候撞歪了一下桌脚,在安静的空间里发出巨大的声音。迟疑了一下,她就近坐在了地上,背靠着他躺着的沙发。她又喝了一口奶茶,突然说:“不是离家出走。” 男人愣了一下,明白过来她是在回答他刚才的问题。他斜躺在沙发上,头枕着手臂,望着黑暗中的天花板说:“其实能离家出走也不错,那至少说明有个地方,能让你称之为‘家’的。”不像他一直孤苦伶仃的长大,有一天终于知道自己的身世,却是这样的故事。这个真相揭晓的夜晚让他觉得异常孤独,这种孤独感比之前任何他独自成长的时日都要来得强烈。他不想一个人待着,哪怕是个不认识的小女孩,有个人在身边就好。 “……他们把我妈妈说的很不堪……”顾忆笙低着头,更像是在自言自语,“最难过的是,我竟然有点相信……其实无论妈妈是活着,还是死了,我只是希望她过得好、过得幸福就好。” 男人一开始并没有认真在听顾忆笙的述说,他们只是偶然相逢的陌生人,刚好一样孤独和悲伤,所以坐在一起没头没尾的说一些话,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听到这里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动了一动,像是在冰冷漆黑的海底深处,突然看到头顶传来一丝丝温暖的阳光。“为什么不恨你的妈妈呢?她不是很小就抛下你,不要你了?” “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顾忆笙一字一句地说,“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人生就是我自己的。他们对我好,我应该对他们更好,他们离开我,我也希望他们在没有我的地方过得好。” 男人瞪大眼睛,他觉得这个小女孩天真的不可思议,像是之前一期杂志上调侃过的“圣母”。他突然笑了笑,在黑暗中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小孩,你爸妈如果知道你这么懂事,应该要羞愧。”他站起身去休息室拿毯子,披在顾忆笙身上:“小心着凉。” 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顾忆笙和那个陌生的赵姓年轻男人时断时续的聊天,说着各自成长中的经历和故事。后来女生挨着沙发斜斜地倒下来,沉沉睡去。她蜷缩在沙发边,小小的一坨,睡颜像孩子一样纯真。 男人把顾忆笙抱到沙发上,然后独自斜靠着桌边望着窗外,心中思绪万千。 第二清早,他从办公桌上醒来时沙发上已不见了女生的踪影。 “赵一芒你昨天在办公室通宵了?”早到的同事打开办公室的灯,看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有些惊讶。 名叫赵一芒的年轻男人揉了揉脸:“嗯……昨天没事打了会儿游戏,没想到就打了一夜。”他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同事,抬头的时候看到的电脑屏幕上贴了张字条:“我回家了。谢谢你的奶茶和毯子。祝你幸福。gys。” 祝你幸福。他瞪着那四个漂亮的宋体字破天荒地发了一阵呆。 【二】他们并排站在一块,像两棵春天的小树,沉默也如树一般 顾忆笙买了豆浆、油条回家。换了衣服、背上书包走出房门的时候看到顾天一正坐在桌边吃油条,这样的场景和以前每一个平静的早晨都一样,好像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开了门出去,没有像往常那样道别。顾天一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发出任何声音。 顾忆笙坐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个年轻的爸爸拉着年幼的女儿坐公车,他温柔小心的样子让她突然哭了出来。 爸爸好像老了很多,坐在那里吃油条时,背都弯了,鬓角的头发都白了。 林朗和顾忆笙的一起跷课逃学成为景美高中的头条新闻。一直以来像隐形人一样存在的顾忆笙突然间像被推到舞台中间的追灯下,走到哪都是关注的焦点,上个厕所都有人指指点点。 “诶,你看,昨天和林朗一起逃课的那个女的!穿浅蓝色衬衫那个。” “啊,就她啊?也不怎么样嘛。还以为林朗的眼光会很好呢!”不屑的语气。 “早知道林朗喜欢的就是这样的,我也去倒追他了。真是白白浪费了之前的大好机会啊!”言下之意是如果她先“出手”,就没顾忆笙什么事了。 顾忆笙像是没听见一般,镇定自若地洗手,穿越过长长的、人来人往的走廊,在众多注视的目光中安静地走回自己的位置。 第四节体育课的时候班主任也终于有了行动,把她和林朗都叫到办公室,交代昨天逃学的原因。 他们并排站在一块,像两棵春天的小树,沉默也如树一般。 班主任循循善诱:“逃学这个事情,说严重也严重,说不严重也不严重——但是在同学中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特别是像你们这样的好学生,如果你们都这样,其他同学是不是也可以学样?今天老师了解了情况,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个事情嘛。” 顾忆笙始终不愿开口,望着窗外玉兰花树上的一只蹦上蹦下的小鸟发呆。 “张老师,昨天我心情不好,路上刚好遇到顾忆笙,就拉她一起在外面转了转。没请假就不上课是我们不对,请你原谅。”林朗果然是好学生,即使是那么扯的理由,也能说出让人信服的效果。 班主任看他的眼神可以说是“慈爱”。她看看林朗,又看看顾忆笙:“你们现在这个年纪,是最容易出事的年纪……男女同学之间做做朋友当然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有超过友谊的成分就不太好了。毕竟你们的当务之急还是学习。能进我们景美的都是聪明孩子,前途一片光明。特别是你林朗,一直都是老师的骄傲、同学的楷模,从没让**过什么心。这次的事学校说要严查、严处,我就跟他们说没有必要。我自己的学生我自己清楚。你是个好孩子。当然有些话张老师还是要提醒你一句,交朋友要谨慎。你们现在都处在关键时期,如果因为什么人、什么事情把学习拉下了,人生有什么污点,那真的是后悔莫及……顾忆笙,你说是吧?”虽然林朗把所有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可是她还是把矛头指向了一直沉默的顾忆笙。一番话绵里藏针,看似温和,实则处处是尖锐。 顾忆笙突然扯动脸皮微笑了一下,林朗有些紧张地注视着她。女生看着她的班主任老师,说:“张老师,您说的极是。”话是没有说错,但是那语气像是在念电视剧里的台词,讽刺多过认同。 她成功激怒了班主任,对方像被踩了尾巴一样一拍桌子:“顾忆笙,你什么态度!” “老师,我都赞同你的话也有错吗?你说的都对,林朗不应该交我这样的坏朋友拉低他的档次,让他的人生出现污点,影响他的学习。昨天也确实是因为我,他才会逃学。这事和他没关系,所以你就严查、严处我好了。” “你胡说什么!”林朗有些生气地扯了一下顾忆笙的袖子,又着急想替她辩解,“张老师……” 班主任一抬手,示意他不用说话。她扶了扶眼镜,像是重新认识了眼前这个女生。“林朗你出去,这里没你什么事了。回头交一份三千字的检查给我。” “张老师……” “你走吧。”“你出去。” 他还想再说什么,被两个女人同时打断。他看看班主任,又看看身旁倔强地抿紧嘴角的女生,皱了皱眉,终于转身离开。 第四堂课下课铃响,班主任拿了钥匙、饭盒去食堂吃饭。“你站在这里反省,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我们再好好说说这个事。”然后关门走人,摆明了是想饿着顾忆笙,挫一挫她的锐气。 她靠着墙角站在一棵盆栽的发财树旁,翠绿的枝叶,大红色的绸带。窗外的天空蓝得发绿,一只孤独的鸟雀飞过。 空空的胃袋里像有一只小猫爪在轻轻地挠,顾忆笙早上没有吃早饭,现在已过了午饭时间,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听到门打开的声音,她抬起头,又看到林朗。 “饿了吧?”他晃了晃手里的包子和牛奶,“给你带的。” 两人席地而坐,顾忆笙狼吞虎咽地埋头吃包子,林朗坐在她的身旁:“你下午好好和张老师说,没必要为了这样的小事情和自己过不去。” 她沉默地喝牛奶,并不说话。 “她说得确实不对,有些话不好听,但是她有她的立场。反正你只要一口咬定是我让你逃课的,是我唆使你的就行了。我不会有事。” 她吃完了包子喝完了牛奶,他很自然地接过,把所有垃圾放进一个袋子里,然后丢进垃圾桶。“我先走了,被人看到等下会更麻烦。” 顾忆笙一直望着林朗,看他走到门口又回过身,手放在门把上侧着脸看她:“你能跟我说句话吗?从刚才到现在你还没出声。” 她想了想,说:“再见。” 林朗低着头笑,笑容有点无力。 旁人眼里的顾忆笙是个内向腼腆的女生,性子偏软弱,很多时候并不懂怎么拒绝人,却不知道她柔弱的外表下有一个倔强的灵魂,在特定的时候她会爆发出让人惊讶的犟脾气。 林朗不知道他的话她听进去多少。 下午班主任回来,又开始漫长的思想教育。无论她说什么,顾忆笙始终不吭声,像灵魂出窍般站在她的面前,她想发火又发不出来。下午还有课,她挥挥手说:“你放学后再来。”不能耽误上课,最后顾忆笙考不好,影响的还不是她的考核奖金。 【三】林朗那一刻的眼神,像月亮一样明亮而皎洁,又像水果糖一样甜蜜而芬芳 出门时铺天盖地的阳光让顾忆笙有一瞬间的恍神,明亮的光线透过指缝落在她的眼睛里,直直地扎进心里。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今天会和班主任当面冲撞,像一只浑身是刺的刺猬。 那并不像她。 从教师办公室到教学楼要穿过一个圆形的读书园,高大的绿色树木和各色的纷繁花朵竞相开放。花坛边或者亭子里,不时能看到在看书或自习的同学。顾忆笙经过一丛开得正盛的蔷薇花丛时,突然有人在她身后叫她的名字。 “顾忆笙,你是故意装看不到我的吧?”夏茹直到今天,才真正记住她的名字。她不信以她和林朗的关系,顾忆笙会看不到她。 阳光有点刺眼,顾忆笙眯着眼睛回过头,看到夏茹穿着一袭白色裙衫站在她的身后。裙摆被风吹得像一朵向下绽放的马蹄莲,她周身沐浴在阳光里,闪闪发光,如同童话故事里的小仙女——可是表情却带着微微的不屑和挑衅。 “不好意思,我真的没看见你。”顾忆笙确实没看到她,就算看到了,以她们生疏的关系,似乎也没有打招呼的必要。 夏茹气结:“你算什么东西,拽什么拽?” 顾忆笙微微睁大眼睛,仔细看她 第14节 ,原来美好的外表下不一定拥有能与之相匹配的灵魂。“我确实不算什么东西,不如你——你是个东西。” “你!”夏茹气得把手里的书朝顾忆笙的脸扔过来,“你少得意,林朗是不可能会喜欢你这样的人的!就算他喜欢你,你们之前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到头来你还是什么都得不到。” 顾忆笙躲了一下,还是被书本坚硬的边角击中眼角下方,立刻就出现一个红色的印子。她皱了皱眉头,说:“让你多操心了。”然后转身离开。她不否认她确实喜欢林朗,林朗给了她之前生命中所未曾感觉过的温暖,他又那么美好,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呢?可是她也真的没有想过会和林朗怎么样,不用夏茹提醒,她也知道横亘在他们之间的距离。 林朗是顾忆笙的一个梦想,而梦想的美好之处就在于它的不可实现。 班主任没有再找顾忆笙的麻烦。她和林朗一样交了一份检查就算给这次逃学事件划上了一句号,连通报批评都省了。她去交检讨书的时候班主任也没说什么,随手放在办公桌上就让她出来了。 下午体育课的时候在排球场上练习颠球时,顾忆笙看到林朗的妈妈徐淑兰由校长陪送着走出来,班主任像个小宫女似地跟在一边。 顾忆笙从未问过、打听过林朗家的背景,她也不想知道。 手臂一用力,白色的排球像一只吃太多的鸟儿滑过湛蓝的天空。 白衬衫、黑领结、苏格兰格子的及膝百褶裙,干净的制服上有阳光残留的气味。顾忆笙站在人群里等着进实验室,林朗在走廊另一端,和三五个男生一起说笑。下午四点的阳光像一个暧昧的眼神,柔软的,含情脉脉的。 高二年级段的数学科目带头人苏玉华老师刚得了一个全国性的教学奖项,省教育局让她录几节课作为其他学校老师在教学时学习参考的资料。顾忆笙他们班是临时被抽调来录像的。 刚听说有录像时还有几分兴奋和新奇。骆小白还烦恼自己的脸太圆上镜不好看,许青山和几个调皮的男生打听录像会不会在电视台播,得到否定的答案后露出失望的表情。 原本计划一个小时的录像,在经历几次ng和重拍、补拍之后,兴奋和新奇很快就被重复和不耐烦消磨殆尽。全部结束,老师宣布可以回家的时候已经将近晚上七点。“饿死我了,我快不行了。”许青山夸张地靠在王祖朋的身上,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陈慧心愤愤地往书包里塞书,说:“简直就是把我们当免费劳动力使。” 教室外等着几个家长,从阳台望出去,校门口又变成了暂时的停车场,都是来接孩子回家的家长。顾忆笙不急着收拾东西,今天轮到她值日,虽然放学晚了,可是值日还是得做的。 等人走得差不多之后她开始独自排桌子、扫地。其实还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是和她一起的,女生因为身体不舒服和她打了声招呼先回家了,明天补,男生大概是压根就忘记了。 黑板用粉板刷刷过之后还要用湿抹布抹一遍,她拿着干净的抹布回到教室的时候,惊讶的发现桌子都排齐了,地上她刚才扫成堆的垃圾也进了垃圾桶,有个男生正弯着腰在扎垃圾袋的扣子。 “你洗抹布去了啊?我刚才还在想你怎么不见了。”林朗直起身,露出柔软的笑容。 “你不是走了吗?”她看着他和王祖朋一前一后的走出教室的。 “是啊,走半道忘记一些资料忘记拿了,所以又折回来。”他指了指放在他课桌上的资料袋,“早知道是你值日,我把王祖朋也拉回来做苦力,一起帮你做完再走。你一个人,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去,晚上回去也不安全。” 打扫完卫生,林朗在身后锁上门,顾忆笙站在阳台边。她很喜欢人都走光的校园,静默得似乎只剩下她和他的校园。浓重的夜色遮盖了所有压力和难堪,显现出来的是幻觉一般会变化的阴影,倒映在白墙上的枝桠随风轻舞,像是拥有生命的水墨画。 “走吧。”林朗和顾忆笙一前一后的下楼。 楼道里装的都是应声灯。跺一跺脚或者拍拍手,甚至只是轻轻咳嗽一声,灯都会亮起来。 顾忆笙踮起脚像小猫一样走路,努力不让任何一盏灯亮起来。女生大多怕黑暗,可是黑暗却让她感觉安全。 林朗跟在她后面,有些不解又有些觉得好玩,也放轻脚步和她玩。 拐角那里有一扇很高的窗户,一个月里某几天,当月亮刚好升到那个角度的时候,会有温柔的银色光线爬进窗子,隐隐照亮那一方角落。 那天,似乎就是那个“某一天”中的一天。因为顾忆笙站在楼梯口可以清楚的看到拐角里发生的一切。她迅速的躲到墙壁后面,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林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探出去望了一眼,随后也默默的退了回来,在顾忆笙身边依墙而立。 墙的另一侧是同班的夏奕和徐薇薇。月光把他们相拥亲吻的侧影勾勒得像漫画里的画面,梦幻得不真实。 时间很静,眼睛因为黑暗,只看得到一些依稀的影子。夜晚的校园太安静了,安静到他们的呼吸声都清晰可辨,在浓重的阴影中暧昧的指数陡然升高。顾忆笙手心里出了一层又一层的薄汗。她扭过头想和林朗说话,却发现他正望着她。他们有几秒钟短暂的对视,顾忆笙想她永远都会记得林朗那一刻的眼神,像月亮一样明亮而皎洁,又像水果糖一样甜蜜而芬芳,又像浸润满汁液的海绵体,轻轻一碰就会温柔地滴下水来。那个又明亮又温柔的眼神让她的心脏漏跳了好几拍,忘记了自己要说的话,莫名其妙就涨红了脸。 林朗靠近她的身体,呼吸几乎要喷到她脸上,害她紧张得每根汗毛都要竖起来。“诶,我们为什么不从另一边下去?”他在她的耳边轻声说。 “……嗯。”怎么那么蠢,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次轮到她跟着他,一前一后隔着三步的距离,不远也不近,刚好是触手不可及,但只要再往前走一小步,就可以握到他温暖的手。两人的身影被月光投射到雪白的墙上,腰部在墙角那里折了一下,上半身被拉得斜斜的长长的。 有流浪的猫咪轻声叫着飞窜过走廊,荧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顾忆笙的脚踏车没气了,不知被谁恶作剧的拔了气门芯,只好坐林朗的车回家。 夜风很凉很轻,从耳边吹过的时候像羽毛轻轻擦着皮肤。路灯像浸在水里一样,散发出晕染开的橘色灯光,茂盛的树影婆娑摇晃,树下的光影也随之缭乱地变化。 林朗突然轻轻哼起五月天的歌,悦耳的声音在清爽的空气里淡淡的散开去。顾忆笙坐在他的身后,目光滑过他略显瘦削的背影,流畅美好的肩线,后背上隐隐的汗渍,心里像开出了一小朵一小朵的花。 顾忆笙的家到了,站在那盏瓦数很小的路灯下,突然发现天空下起极细极细的雨丝。 “我给你拿把伞吧,你等我一下。” “不用。”林朗下意识地拉住想转身上楼的顾忆笙的手,又像被火烫了一般迅速放开,“……不用那么麻烦了,雨不大……” 不知道为什么,嗓子很干,声音都哑了下来。他不自然地清了清声。 两个人都沉默下来,声控的楼道灯亮了一会儿又暗了下去。林朗望着顾忆笙的剪影,她低垂着头微微无措地站在他的身边,突然就想起那个月光朦胧的夜晚,醉醺醺的女生趴在他的肩头,一遍一遍地说:“喂,我喜欢你呀……我很喜欢你呀……我非常非常喜欢你呀……” 外面的细雨下大了,敲打在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远处隐隐传来闷雷的声音。 “我还是给你拿把伞吧,淋湿生病就不好了。”顾忆笙转身跑上楼,拿了伞之后又咚咚跑下来,把伞塞进林朗的手中,“谢谢你……再见。” “……再见。” 【四】心里的难过像一个小小的孔,越裂越大,细长的缝隙蔓延了整颗心脏 顾忆笙做了一个很甜美很甜美的梦,她梦见自己变成中世纪的一个女骑士,披金色的斗篷,骑白色的骏马,手持利剑,披荆斩棘。林朗是穿着公主裙的王子,被困在城堡的最高处,等待她的拯救…… 她醒了之后还在床上乐了一会儿,然后才拖拖拉拉地穿衣服。走出房门的时候发现顾天一已经起来了,站在鞋柜旁翻看什么东西。 他们已经冷战三天了,顾忆笙在犹豫要不要叫他的时候,顾天一先开了口:“起来了啊。”他把手里的东西塞进资料袋,转身去厨房喝水。 顾忆笙看到资料袋的时候愣了一下,走过去抽出被顾天一翻乱的资料,确定是林朗的。昨天他送她回家的时候她帮他拿着,后来拿伞的时候随手放在一边,竟忘了还给他。 资料袋里是一些出国留学的材料和国外学校的招生简章。顾忆笙的心微微抖了一下,然后理了理资料,又重新塞回资料袋里。 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注定是要分离的。 这样想,本以为心里会好过一些,可是她却发现心里的难过像一个小小的孔,越裂越大,细长的缝隙蔓延了整颗心脏。 顾忆笙是林心若留给顾天一的唯一纪念。 每次看到顾忆笙他就会想起林心若,这个女人曾给过他全世界最大的快乐,而那快乐最后都变成痛苦的一部分,像轰然倒塌的废墟一样沉重地压在了他的身体之上。 可是如果要重新选择,他想他或许还是会选择承受这莫大的痛苦和羞耻,因为这样才有机会感受到那种快乐和爱。 他自知是个乏味又无趣的男人,在林心若走进他的生命之前,他活得像纸一样苍白。 为了林心若,他才会绞尽脑汁、起早贪黑,只想改变贫困的生活;为了林心若,他放下拘谨、孤僻的性格,学着和生意伙伴应酬,在觥筹交错间谈下一笔笔订单。 可是后来林心若走了,他的生意也没了。 其实顾天一有些记不清是林心若先走了,生意才垮的,还是生意垮了,林心若走了。反正几乎是在同时,他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也失去了自己引以为傲的事业。 酗酒、赌博、彻夜不归,灯红酒绿,不知姓名的女人,他流浪在一处又一处陌生的岛屿,内心始终一片荒芜。 坐吃山空的结果是破产后剩下的一点财物也都散尽了。 他翻看着手机里的那条短信:“做不做?成功的话五五分账。”脑海中又浮现起顾忆笙的脸。她长得不如林心若美丽,但眉眼之间其实像极了她妈妈,清秀的瓜子脸像一瓣小小的花瓣。但是性子却是像他,话不多,但是发起脾气来也有点吓人。 想到这里他笑了一下。她是他唯一的希望了,他当然要竭尽所能的帮助她实现心中所想。他一直都是不尽责的父亲,他所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顾天一费力的拼写了短信:“好,按计划进行。”然后重重的按下了发送键。 第六章{时光机}我愿意付出所有来换一个时光机 她多想找个无人的岛屿,和海浪和沙鸥做伴,长成一棵寂静的树。这样是不是就不会再有这种难过得像是会随时死去的心情? 【一】心里很难过,像有片乌云笼罩在心头“周六我生日,约了一些同学一起唱k,你来不来?”林朗低头翻着书页,漫不经心的样子很容易在这个阳光漫漫的午后,一晃神就忽略过去。 “……嗯?”顾忆笙愣了一下,迟疑地抬起头,直觉想要拒绝。她不喜欢参加有陌生人的聚会,林朗的朋友不都是她的朋友。 “不许拒 第15节 绝。”林朗堵死了她的退路,微微侧着头,一眨不眨地看定她,“我的生日,希望你能在场。” 心漏跳了一拍,可是还要装作平静的模样:“好啊。不过如果我不习惯那样的场合,能不能提早走?” “当然没问题。”他绽开春风一样的笑容,“你任何时候想离开都可以,我送你回家。” 后来顾忆笙想,即使没有后来发生的一切,她都不应该答应林朗的这次邀约。她真的不适合那样的场合,不习惯在有陌生人的聚会里,自若地和他人聊天。 林朗的生日party,除了顾忆笙熟悉的李星星、王祖朋等同班同学,当然还有他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夏茹,及景美有名的几个“太齤子”、“太齤子女”。其实学校和社会一样,同样阶层的人都会有一个自己的朋友圈子。 “顾忆笙,你手里的是什么?”夏茹热络地坐到顾忆笙的身边,好奇地看她手里的小鱼缸,心无芥蒂、天真无邪的模样。 “小金鱼,送给林朗的生日礼物。”她也不知道送林朗什么好,刚好家里养了很久的胖金鱼生了小宝宝。 “好可爱!”夏茹的惊呼引得其他人也纷纷围拢过来,争着看顾忆笙一直捧在手里的小鱼缸。她有些不自在,顺势把小鱼缸递给林朗:“生日快乐。” “谢谢,这份礼物我很喜欢。”林朗小心翼翼的把鱼缸放到柜台上,“大家自己玩,想吃什么随便点,今天反正都我买单。” 所有人都欢呼起来,王祖朋和另一个号称“麦霸”的男生先下手为快地冲过去抢话筒。 被逼着唱了一首《盛夏的果实》,顾忆笙起身回座的时候,眼神掠过林朗堆放成小山状的礼物堆。她看到自己送的小鱼缸静静地伫立在一侧,透明的水在高分贝的环境里微微震荡,两尾小鱼翻着肚子浮在水面上,也随之微微颤动。 她想起她捞小鱼时胖金鱼着急地模样,围着网勺游来游去,她还保证说:“放心哦,小鱼会很幸福、很安全的,我要把它们送给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所有人都在狂欢,没有人注意到两个小小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心里很难过,像有片乌云笼罩在心头,在封闭的包厢环境里,突然好像连呼吸都不畅起来。 顾忆笙走出包厢后才给林朗发了短信:我先走了。ps:生日快乐,有生之年天天快乐。 【二】顾忆笙摸了摸林朗的后脑勺,洁白的手心里是暗红的一片 林朗追出来的时候顾忆笙正在公交车站牌下等车。风有点大,她单手按着裙摆,另一手将吹至嘴角的发丝拨到耳后。 “你出来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 顾忆笙转身,微皱着眉头的林朗站在路灯下,看起来有点生气。她低声喏嗫道:“我见你们玩得高兴……怕扫你们的兴……” 林朗看了她半晌,叹了口气,语气也松了下来:“你别怕怕的样子,我也不是在发你的脾气……” “啊!” 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黑影猛拽了一下顾忆笙的肩上的包带,她被带着往前踉跄了两步,包包还是脱了手。那人抓住包撒腿就跑。她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林朗就叫了一声:“抢包!”跟着也追了出去。 “林朗!回来!别追了!……”包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她怕林朗出什么意外,跟在他身后着急地一边追一边喊。 林朗紧跟着那人横穿街面,穷追不舍,跑出七八百米远,追到一个胡同口,那人一头蹿进了小胡同里。 顾忆笙跑得气喘吁吁,离林朗仍差了十几米,而他则跟着追进胡同。那胡同隔了好远才有一盏灯光微弱的路灯,中间有很长一段光线很微弱。那人就在那中间路段突然停下来,转身朝林朗扑过来。 “林朗!”顾忆笙追到那的时候看到有个背朝她的人正举着根木棍要打林朗,她叫着他的名字冲过去推拉那个人,撕扯间有什么东西似乎被扯了下来。那人被顾忆笙推了一下,木棍失去了准头,打在了林朗肩上。 林朗吃痛地叫了一声。他只顾着那个抢包的人,却没想到身后还有一个面罩男。 也许事情不是抢劫那么简单。 顾忆笙的包包被随手丢在地上,沾上了不少尘土和污渍。那人一拳打在林朗的左边脸颊,下手很重。他的脸立刻就肿起,火辣辣地疼。他顺势踹了对方一脚,把与顾忆笙纠缠的面罩男推到一边,冲顾忆笙大喊:“你快走,快走!” 这样的场面,他小时也曾遇到,多半是来寻仇或者绑架,心里并不惊慌,只是想到还有顾忆笙就又急又怕。 “小心!”她带着哭腔的叫声划破漆黑的夜空,弄堂两旁的人家又多亮了几展灯,却没人出来帮忙。 林朗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势单力薄,面对两个下手凶狠的成年男人,几乎无反抗之力。心里却还想着要护住顾忆笙,挡在狭窄的弄堂不让那两人靠近她。那个面罩男一棍子砸下来,林朗躲了一下,棍子便砸在了墙上,巨大的回冲力让面罩男的虎口震得发麻。林朗看到他手臂上青筋毕露,手臂中段略靠近内侧的梅花形标记在阴影与微弱的光线下忽隐忽现。 顾忆笙也不知道害怕,冲上去要和人拼命,被林朗护住往外推:“快走!”他是男生,大不了被绑架去吃点苦,女生落在坏人手里……后脑勺一阵剧痛袭来,林朗闷哼一声,整个人朝顾忆笙倒下来。 “林朗!林朗!来人啊!”顾忆笙不知道林朗怎么了,心里怕到极点。她从他身下爬出来,趴在他的身体上大声呼救,“来人啊!快来人啊!都死了吗?” 那两个凶徒原有机会将她也一棍子打晕,一并拖走。那个抢包的人已经做出了动作,却不知为何被带面罩的人制止。 远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抢包的愤愤地甩开对方的手,两个人乘着夜色飞快地钻入了另一条小巷。 顾忆笙摸了摸林朗的后脑勺,手心黏稠潮湿,借着微弱的灯光,洁白的手心里是暗红的一片。她浑身发抖,眼泪簌簌地往下掉,下意识地趴在他的胸口想听他的心跳声。 “喂……”林朗吃力地睁开眼睛,看着顾忆笙害怕的模样,虚弱的想扬起一个笑脸,但是只顿了一下,意识又陷入一片黑暗中。 有手电筒的光束照过来,顾忆笙根本看不清来人和周遭的一切,只哭叫到声音都嘶哑:“快来人啊……” 期盼已久的脚步声终于伴随杂乱的说话声终于越来越近…… 顾忆笙的身上的血渍像一大朵一大朵盛开的玫瑰,她坐在急症室门口的绿色长木椅上,低垂着头,浑身微微地瑟瑟发抖。 夏茹是和林朗的妈妈徐淑兰一起来的,她满脸泪痕,冲过来劈头盖脸地对顾忆笙一番乱打。“都是你害的,都是你害的!如果林朗有什么事,我不会放过你!” 顾忆笙不躲、也不辩解,只是头垂得更低。 徐淑兰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气质优雅,妆容得体。“朗朗还在手术室,具体情况还不了解……嗯,我知道,他爷爷那边我没说。你什么时候能过来?……好的,就这样。”她挂了电话,过来制止了夏茹,半搂着她:“小茹别哭了,打扰医生做手术就不好了。” “阿姨……”夏茹半靠着她,眼泪像小溪一样流下来,哽咽地说不出话。 “阿姨知道你对郎朗好,乖,不哭了啊。”她抬眼看顾忆笙,“同学,你还好吗?如果有伤的话去检查一下,如果没伤就先回家休息吧。” 顾忆笙抬起头,眼泪在脸上的污迹和血渍中冲出一道道的沟:“我能留在这吗?” 徐淑兰看着她,还是摇了摇头:“你还是回去吧……”她对她很温和、礼貌,但隐隐透着疏离。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并不想看到顾忆笙,毕竟是为了她,林朗才会身陷险境。 有些话不需明说,顾忆笙也明白。她只是想第一时间知道林朗好不好……她站起身,向徐淑兰深深一鞠躬:“阿姨对不起……”几乎快要哭出来,转身就跑,长长的寂静的走廊里只听她凌乱的脚步声远去。 夜风有些凉,顾忆笙在路边等了很久才拦到一辆出租车。司机师傅在收听音乐电台的点歌栏目,一个90后的男生点了一首花儿的《果汁分你一半》送给他的一个女同学,很深情地在节目中告白。 “爱情不是一道选择题,猫猫,我知道,那个时候你就已经做了个决定。你心里永远都有着一个相信,而我的相信就是支持你的相信。因为我心里有三个字,不能告诉你” 欢快的旋律在安静的夜晚有一种无力的悲凉感,唱得越发快乐,越显得内心寂静与空洞。顾忆笙坐在出租车后座,闭上眼睛,满眼都是林朗浑身是血的模样。一想起他躺在那里动也不动的样子,她浑身就控制不住的一阵阵发冷。 很快就到家了,顾忆笙打开车门下车的时候,有什么东西从她的身上滚落下来,骨碌碌地在地上转了一圈,打了几个滚停在她脚边。她蹲下身,出租车在她身后绝尘而去。 明亮的灯光下,她看到水泥路面上躺着一颗还带着线头的木扣子。 她熟悉的木扣子,包括上面的小小划痕。 戴面罩的歹徒……微胖的背影……熟悉的衬衫……回头时的惊讶……最后关头的阻止…… 有什么答案呼之欲出,可是她却不愿意面对。 不会的不会的……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顾忆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紧紧抱住自己的手臂,像一只绝望至极的母狮,发出低声而痛苦的哀鸣。 肝胆俱裂。 【三】顾天一靠着墙没有说话,颤抖着手,深深吸了几口烟 顾天一丢掉面罩,颓然地靠着墙点烟。李魏冲过来一把打掉了他手里的烟:“***的是有病还是怎么的?费了那么大的劲,最后这肉票就到手了,你说不干就不干?你脑子抽抽了吧你?” 眼泪不受控制的一直往下掉,她看着顾天一说:“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想过要出国念书。你看到的资料袋不是我的,是我同学的。你为什么总是自己想,自己以为,却不愿坐下来和我好好聊一聊?上次我和程楚文打架是这样,这次又是这样……爸,我是你的女儿啊?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你女儿啊!你是我这个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亲人啊!……我同学现在还趟在医院的手术床上,你要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爸,你说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啊?”顾忆笙哭得看不清顾天一近在咫尺的脸。 顾天一想拍拍她的头,可是犹豫良久,终于还是没有伸出手。他握了握拳头,绕过顾忆笙走回房间,“你可以去告发我。”这些年他过得如行尸走肉,坐不坐牢对他来说没差吧。 顾忆笙垂着头,“砰”的一声房门在她身后关闭时发出巨大的声音,她浑身瑟缩了一下。 【四】她的心里却始终阴雨绵绵,阳光越盛她越觉得冷 她憔悴的像一棵被拔了根丢在路边的野草,虚弱、病态,但是在校园里的时候,还是要保持一切如常的样子。 “顾忆笙,听说昨天你和林朗遇劫了?他今天都没来上课,是不是伤得很重啊?”课间的时候骆小白扭过身问她。 只她一人开口问,但是好多人都竖着耳朵在听。“是啊,”她低垂着眼轻声说,“我被抢了包,林朗去追,和对方搏斗的时候被敲到了头。” “他们有几个人啊?” “……两个。” “哇,两个林朗都往前冲,好man啊!”骆小白捧着脸惊呼。 她身旁的陈惠心义愤填膺:“现在的坏人也太嚣张了吧,那些人渣应该下地狱!” …… 各种声音像 第16节 千百只蜜蜂从顾忆笙耳边嗡嗡的飞过去,又嗡嗡的飞过来,心焦躁的好像有千百只小蚂蚁在一口一口啃食她的心脏。 “顾忆笙,张老师找你。” 她如逢大赦,穿过人群去班主任的办公室。她在路上像一抹游魂,走在盛大的阳光下却是一会儿觉得冷到发抖,一会儿又热到烦躁。抬眼望去,无论是人或者树木,都是白花花的一片,额头和后背上沁出密密的汗水。 “报告。”她站在办公室门口深呼吸,然后推门进去,两个穿警服的人和班主任同时抬起眼。 “她就是顾忆笙。”班主任介绍,又对顾忆笙说,“别站着,先过来坐下吧。” 那两人朝顾忆笙点了点头:“同学你好,我们是八方***的**。想来补充了解一下关于昨天的抢劫……” “我知道的,昨天都说了。”顾忆笙冷静地在他们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昨天的事情发生的比较紧急,你可能比较紧张。回去之后有没有又想起什么,是昨天没有说的呢?”年纪大一点的黄**问道。 年纪小的姓陈,长了一张娃娃脸:“这个事情比较特殊,同学你再仔细想想,无论想到什么都告诉我们,说不定就是条线索。你说其中一个戴面罩,那你记不记得他的手上或者哪里有什么特点?” 顾忆笙的手指在桌子底下抓紧自己的膝盖,用力到指尖发白:“不记得了……当时很黑。其中一个戴了帽子,一个戴了面罩,其他的不太记得了……” 无论黄警官和小陈问什么,顾忆笙的答案都是“天太黑,不记得了”,或者半真半假的掺着说。她活到如今说得谎话,可能都没有这一天多。 “那好吧,今天就到这里。同学你如果想起什么,随时打我电话,这是我的号码。”黄警官终于结束问话,写给顾忆笙一个号码。 顾忆笙把写了号码的小纸片捏在手里,礼貌地道别,然后转身走出办公室。她走到楼下的时候突然觉得胸闷,这才发现原来是因为刚才太紧张都忘记了呼吸。楼道外的阳光繁盛至极,绿色植物和红色、粉色的花朵在明亮的光线下显现一种极鲜亮的颜色。远处的小喷泉向湛蓝的天空喷着水花,细小的水珠被阳光折射成一道小小的彩虹。 可是她的心里却始终阴雨绵绵。阳光越盛她越觉得冷。 她多想找个无人的岛屿,和海浪和沙鸥作伴,长成一棵寂静的树。这样是不是就不会再有这种难过得像是会随时死去的心情? 顾忆笙随着队伍缓慢向前移动,队伍虽然不长,但是很粗,所以移动的速度非常缓慢。没有什么胃口,但是她还是决定吃点什么,因为不知道接下来还要面对什么事情,吃饱了才有力气来应对。 她打了一两饭,一个蔬菜一个鸡腿,端到靠窗的位置放下,正准备去打汤,刚一转身就被人泼了一脸的热汤。烫的,油的,咸的。 今天中午食堂的免费汤是西红柿鸡蛋汤,西红柿在她的肩膀上,鸡蛋花在她的刘海上。油腻的汤水滑过皮肤的感觉真是糟糕。 喧闹的食堂有瞬间的寂静,而后才又恢复热闹。附近的同学边吃边抬头看,交头接耳,竭力的低调也难掩饰心中的兴奋八卦之情。 “不好意思,我手滑。”瘦高个的女生拍了拍手,虽然是道歉,但是表情写得却是“老娘我就是故意的”。 顾忆笙不认得她,只记得是隔壁班的,似乎是大姐头一类的人物。 “丛心,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夏茹从她身后闪了出来。叫鲁丛心的瘦高个女生对她笑笑:“是啊,不知道怎么汤碗就飞了出去。” 顾忆笙抹了抹脸,她把西红柿从肩头拿下来,把鸡蛋花从刘海上拨掉,没有理夏茹和鲁丛心,径直走去打汤。 “顾忆笙!”她的平静反倒更深的刺激了夏茹。顾忆笙顿住脚步转过身,看到她双目微红:“如果林朗有什么事……你知道的。” 她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小女孩,但是对林朗,却是全心全意向着他的吧。明白了这一点,顾忆笙就不那么讨厌夏茹了。“如果他有什么事,”她看着她,神情平静却难掩哀伤,“我也不会放过我自己。” 整整一个月,林朗和顾忆笙遇袭的事件都是全校讨论热度最高的话题。景美高中的贴吧里出现数个八卦帖,发帖人像在现场一样绘声绘色的描写林朗遇袭的所有细节。不同帖子的具体情节有所不同,但无一例外的把林朗塑造成一个不畏恶势力的少年英雄,而另一当事人顾忆笙就只是打了个酱油,甚至在个别帖子里只是以“林朗某同班女生”的代号出现。 这是顾忆笙所希望的,她比任何人都希望这个意外尽快被人们所淡忘。引起她注意的是点击率第二高的一个“扒皮帖”,里面详细叙述了林朗的家庭背景,分析了他遇袭的种种可能性,颇具专业性。 顾忆笙看完帖子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出钱请她爸爸绑架林朗,为什么**会专门为了这件事情来景美好几趟,为什么小陈警官会说“这个事情有点特殊”——确实很“特殊”,因为林朗的父亲是安城的**局局长、赫赫有名的“反黑英雄”林一涛,而他的母亲徐淑兰是某集团企业的董事长,名下资产过亿。 如此看来,林朗遇袭就有了很多合理的可能:或许是林一涛办案时得罪了什么人,或许是徐淑兰生意上的对手,也或许根本就是个陌生人,只是觊觎他们家的钱财…… 顾忆笙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那些人偏偏找上了她的爸爸,为什么绑架林朗的人偏偏是她的爸爸?! “林朗这么帅,林朗爸爸也一定很帅吧!而且又那么勇猛,简直就是言情小说里的一号男主角嘛!” 前排的骆小白作少女捧心状,只差没从眼睛里喷出粉红色的心了。 午休时间,班里的同学又在讨论顾忆笙最不想提及的话题, “不知道是谁吃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对林朗下手。”陈慧心说。 王祖朋凑过来也八卦一下:“也许是新入行的古惑仔吧。” 骆小白拍着手笑道:“亏你想得出来!不过也挺有道理的!顾忆笙你说是不是?” “……嗯?啊,对。”顾忆笙走了神,只觉得眼皮别别直跳,一时间六神无主,心里又慌又怕。她害怕林朗在医院就此醒不过来,又慌张林一涛神通广大,把她爸爸给揪了出来。 “诶,我们放学后一起去医院看看林朗吧。”王祖朋建议道。 “我去!”骆小白举手报名,“陈慧心一起去吧?” “反正放学也没事……去就去呗。”她仍有点在意秋游时林朗当面不给她面子,但其实对他始终是喜欢多过讨厌。 李星星走过来说:“我也去吧,记得叫我。”他看了一眼一直沉默不语的顾忆笙,“你不去吗?”他和林朗关系不错,知道些顾忆笙和林朗的事。 “……去。”顾忆笙的心情其实很像是考试后,心知考得不理想,那种既想知道自己考几分,又不敢面对现实的心情。 可是该面对的,始终是要面对的。 顾忆笙跟在众人后面,站在医院住院部的大厅里,李星星在问林朗的房间号。过来一会儿他脸色凝重地过来:“护士说他还没出重症监护病房……” 在住院部14楼的走廊里,顾忆笙再次看到了徐淑兰,她显得憔悴了许多,再好的粉底都遮盖不住她眼底的青黑色眼圈。 “谢谢你们来看他,朗朗醒了我会告诉他的,他一定非常高兴。”她说话很得体,像电视上各种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 “阿姨你也别太担心,林朗一定会好起来的。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你说一声,我们同学都会帮忙的。”李星星安慰徐淑兰。 大家站在走廊里向徐淑兰询问林朗的病情,顾忆笙始终站在人群的最后面,没有说一句话。她知道徐淑兰看到她,但是后来她就再也没看她一眼。 严格来说林朗的遇袭和顾忆笙没有太大关系,但是作为母亲,她仍是不愿看到这个让她的儿子深陷险境的女生。 顾忆笙知趣的没有问任何问题,只在最后告别时轻声而飞快地说了一句:“阿姨再见。” 大家在医院门口各自回家。李星星走之前看了顾忆笙一眼,对她轻声说:“别担心,林朗不会有事的。你也不想。” 顾忆笙飞快地抬眼看李星星,他正对她露出充满善意和鼓励的笑容,弯弯的眼睛里盛满了阳光。 他看出她的不安,知道她的忐忑,明白她的自责。 顾忆笙点点头,很努力地对他笑一笑:“我知道……谢谢你。” 林朗一直没有来上课,他的位置始终空着,像满满教室里一个突兀的缺陷,像一颗完整的心脏中一个致命的伤痕。 班主任对林朗的病情也所知不多,她更关心全班的成绩,那对她来说才是最切身相关的事情。顾忆笙失去所有关于林朗的消息的来源,除了等着夏茹来找她麻烦——每次夏茹辱骂她,出言讽刺她的时候,她才能从她的言语间知道一点关于林朗的消息。 林朗的情况一直不太好,大脑里有两处淤血压住了神经,医生也很难判断他接下来的情况,只能做些辅助治疗,剩下的只能听天由命。 【五】多日来的压力像沸腾的岩浆终于找到一个脆弱的出口,顷刻间喷涌而出 事情发生之后的第五天,顾忆笙回家的时候发现满地都是擦过血的纸巾,地板上扔着脏的带血衬衫。她害怕的冲进卧室,看到顾天一在给自己上药。 他被人打了,脸肿得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面目,身上全是大大小小的伤痕。 顾忆笙悬着的心放了一半。她慢慢地走过去,接过顾天一手里的药水——突然发现他的右手无名指和尾指都不见了,齐根切断,两个血肉模糊的手指横截面还在不停地滴血。 “啊!”她惊叫出声,手里的药瓶掉在地上,骨碌碌在地板上滚出好远。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不停地打在衣襟上。 “别把药洒了……”顾天一起身去捡**,“我没事,这算轻的……现在都没事了。”因为脸肿的太厉害,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含糊。 顾忆笙颤抖着手给顾天一上药。她拿来纱布和棉花要给他的手指包扎,却不知道怎么下手,眼泪不停地掉,视线模糊成一片。 “爸爸……爸爸……”她像小时候一样抱着顾天一的手臂,终于痛哭失声,“爸爸,我们以后要怎么办?我们以后要怎么办啊?爸,我好怕啊,我真的好怕啊!”她嚎啕大哭,像一个很小的孩子,反反复复说着“怎么办”和“我好怕”。多日来的压力像沸腾的岩浆终于找到一个脆弱的出口,顷刻间喷涌而出。她是真的很害怕很害怕,害怕林朗一直昏迷不醒,害怕有一天打开房门就看到顾天一的尸体。 从前她对顾天一的一切不闻不问,以为这样所有的不安就不会引爆,终有一天他会自己恢复过来,从失去妈妈的痛苦里走出来,回归正道。却不知会等来这样一个结果。 顾天一试图安慰顾忆笙,却笨拙地不知道怎么开口。他这一辈子,向来只有他人对不起他,他未曾对不起任何人——除了这个唯一的女儿,顾忆笙。 时间过得飞快,又过了一个星期。 周四的下午,天空蓝得像一面倒悬的海,万里无云。上体育课出了一身的汗,顾忆笙和体育委员抬着一筐篮球去器材室还器材时,被一只飞过来的篮球砸中侧脸。汗湿的脸颊上立刻出现一个乌黑的球印。嘴里一 第17节 甜,血腥的气味在口腔里四散开来。大约是牙齿出了血。因为没有防备,手里的筐也倒向一边,几个篮球滚了出去。 顾忆笙扭过头,看向篮球飞来的方向。鲁丛心站在篮框下朝她笑嘻嘻地敬了一个礼:“嗨,又是我。夏茹让我转告你,下午放学后在学校门口等你。” 李星星从远处跑过来,他刚好看到顾忆笙被篮球砸中的全过程,低头问她:“你没事吧?要不要帮忙?”他认得鲁丛心,也听闻过这个女生的犀利作风。 “不用。”顾忆笙去捡那些滚远的篮球,不理鲁丛心“啧啧”的赞叹声。“挺快呀,又勾搭上一个。” “你胡说什么?”李星星向鲁丛心的方向走了两步,指着她问。他声音很凶,一改平日温和内敛的模样。鲁丛心终于识趣的闭了嘴,只是仍冲顾忆笙嬉皮笑脸地说了声:“不见不散。” 顾忆笙有挣扎过要不要赴夏茹的约,明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还傻傻地跟她们走……可是她很快就放弃挣扎,决定要跟她们走。 夏茹一定是又知道了什么,所以才会来找她,而这消息,多半是不好的…… 夏茹、鲁丛心,还有另一个矮胖的女生叫刘丽丽,三人等在校门口。看到顾忆笙的时候,鲁丛心和刘丽丽过来热情地一人一边挽住她的手臂,看似亲热,实则是架住她以防逃跑。 顾忆笙笑了一下,甩开她们的手,低声说:“我要逃就不会从校门走了……你们放开,我自己走。” 夏茹的眼圈是红的,眼睛肿成了两颗核桃,说话带着很浓的鼻音:“你们放开她吧。她不会逃的,她想知道林朗的事呢。” 顾忆笙看了夏茹一眼,她突然想:如果没有林朗,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和夏茹,有没有可能做朋友呢?——甩甩头,又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过天真。 夏茹她们带着顾忆笙来到旧城区。大片的建筑已经搬空,破旧的墙壁上写着红色的“拆”字,到处是一片荒凉景色。 就算被杀死在这里,也没人来救她吧?那么她们三个,要怎么杀死她呢?……顾忆笙边走边想,不由笑了出来。 “亏你还笑得出来……”刘丽丽瘪瘪嘴揶揄道。 她们来到一幢空楼的天台,四周安静极了,只听到昆虫的鸣叫声,和鸽群飞过时扑啦啦的声音。夕阳悬挂在天际,血红似火。 顾忆笙还没站稳,夏茹就冲过来打了她一巴掌。她不发出任何声音,也不哭,只是甩了顾忆笙一巴掌,想甩第二巴掌时被顾忆笙抓住了手腕:“先说话好吗?林朗怎么了?” 说到林朗,夏茹的眼泪“唰”的一声就下来了:“他瞎了!林朗他瞎了!你满意了!?” 顾忆笙整个人愣在那里,因为太过震惊,整个人如被点了穴般一动不动,任夏茹辱骂、殴打、过了几秒才知道痛。 因为她没有还手,所以鲁丛心和刘丽丽并未插手,站在夏茹身后看着她们。顾忆笙突然转身往楼下跑让她们猝不及防。 “妈的,别让她跑了!”鲁丛心狠狠骂道,飞快地追了下去。 顾忆笙不记得自己跑了多久,小腿上被锋利的钢筋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她也没皱皱眉,只是一味向医院的方向跑。 她不信林朗会瞎掉,她不信!她要亲自问问林朗,亲眼看看林朗,别人说的她不会相信。 下了很大的雨,雷鸣闪电交加。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生疼,流进眼里又流出来,像眼泪一样。鲁丛心她们好像没有跟上来,浓密的乌云让天空变成一种昏暗的灰黑色,整座城市弥漫着浓重的雨气,能见度变得很差。 顾忆笙在橘红色的电话亭里给李星星打电话,身上的水顺着衣服裤子在地上积成了小水滩。嘟嘟的拨号音在那一刻,漫长的好像响了几个世纪。 “李星星吗?我是顾忆笙,能不能麻烦你,帮我问一下林朗的病房号?……嗯,他出重症监护室了……我想去看看他……好的,等你电话。”顾忆笙挂上电话,整个人瘫软在地上,抱住自己的膝盖,头埋在自己的双臂间,浑身没有一丝力气。 “你胡说什么?”李星星向鲁丛心的方向走了两步,指着她问。他声音很凶,一改平日温和内敛的模样。鲁丛心终于识趣的闭了嘴,只是仍冲顾忆笙嬉皮笑脸地说了声:“不见不散。” 顾忆笙有挣扎过要不要赴夏茹的约,明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还傻傻地跟她们走……可是她很快就放弃挣扎,决定要跟她们走。 夏茹一定是又知道了什么,所以才会来找她,而这消息,多半是不好的…… 夏茹、鲁丛心,还有另一个矮胖的女生叫刘丽丽,三人等在校门口。看到顾忆笙的时候,鲁丛心和刘丽丽过来热情地一人一边挽住她的手臂,看似亲热,实则是架住她以防逃跑。 顾忆笙笑了一下,甩开她们的手,低声说:“我要逃就不会从校门走了……你们放开,我自己走。” 夏茹的眼圈是红的,眼睛肿成了两颗核桃,说话带着很浓的鼻音:“你们放开她吧。她不会逃的,她想知道林朗的事呢。” 顾忆笙看了夏茹一眼,她突然想:如果没有林朗,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和夏茹,有没有可能做朋友呢?——甩甩头,又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过天真。 夏茹她们带着顾忆笙来到旧城区。大片的建筑已经搬空,破旧的墙壁上写着红色的“拆”字,到处是一片荒凉景色。 就算被杀死在这里,也没人来救她吧?那么她们三个,要怎么杀死她呢?……顾忆笙边走边想,不由笑了出来。 “亏你还笑得出来……”刘丽丽瘪瘪嘴揶揄道。 她们来到一幢空楼的天台,四周安静极了,只听到昆虫的鸣叫声,和鸽群飞过时扑啦啦的声音。夕阳悬挂在天际,血红似火。 顾忆笙还没站稳,夏茹就冲过来打了她一巴掌。她不发出任何声音,也不哭,只是甩了顾忆笙一巴掌,想甩第二巴掌时被顾忆笙抓住了手腕:“先说话好吗?林朗怎么了?” 说到林朗,夏茹的眼泪“唰”的一声就下来了:“他瞎了!林朗他瞎了!你满意了!?” 顾忆笙整个人愣在那里,因为太过震惊,整个人如被点了穴般一动不动,任夏茹辱骂、殴打、过了几秒才知道痛。 因为她没有还手,所以鲁丛心和刘丽丽并未插手,站在夏茹身后看着她们。顾忆笙突然转身往楼下跑让她们猝不及防。 “妈的,别让她跑了!”鲁丛心狠狠骂道,飞快地追了下去。 顾忆笙不记得自己跑了多久,小腿上被锋利的钢筋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她也没皱皱眉,只是一味向医院的方向跑。 她不信林朗会瞎掉,她不信!她要亲自问问林朗,亲眼看看林朗,别人说的她不会相信。 下了很大的雨,雷鸣闪电交加。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生疼,流进眼里又流出来,像眼泪一样。鲁丛心她们好像没有跟上来,浓密的乌云让天空变成一种昏暗的灰黑色,整座城市弥漫着浓重的雨气,能见度变得很差。 顾忆笙在橘红色的电话亭里给李星星打电话,身上的水顺着衣服裤子在地上积成了小水滩。嘟嘟的拨号音在那一刻,漫长的好像响了几个世纪。 “李星星吗?我是顾忆笙,能不能麻烦你,帮我问一下林朗的病房号?……嗯,他出重症监护室了……我想去看看他……好的,等你电话。”顾忆笙挂上电话,整个人瘫软在地上,抱住自己的膝盖,头埋在自己的双臂间,浑身没有一丝力气。 有许许多多纷繁的念头在她的脑海中冲过来又冲过去,但又仔细一想头又痛的厉害,空白一片。 尖锐的电话铃声划破潮湿的空气。她吃力地站起身,拿起话筒:“喂……好,谢谢你,我知道了。” 第一医院,住院部1215号。 顾忆笙浑身湿透的站在电梯的最里面,每一个进电梯的人都会惊诧地看她一眼。她的样子实在很狼狈。 12楼到了,顾忆笙穿过人群,在走廊上不知往左还是往右。有护士上来询问,她赶忙问:“请问1215号病房怎么走?” 护士指了指右边:“这里过去左手边第七间。”看她跑得急,以为她担心探视时间快过了,提醒道,“小姑娘你慢点跑……还有半个小时探视时间,要不然明天来也行。” 这一路上,顾忆笙的心一直忐忑不安地跳动着,离得1215越近,她的心跳便越快,整个人像根绷紧的弦,心也悬了起来。每走一步,都像是更靠近悬崖。 她不敢贸然进去,站在门口,踮脚透过门上的透明玻璃张望。林朗躺在病床上,有个陌生的中年妇人坐在他身旁的椅子上织毛衣。 “李阿姨。” 顾忆笙听到林朗的声音,眼泪立刻就落了下来,她捂住自己的嘴巴不让自己出声。 “我生病的时候,有没有同学来看过我啊?”他问。 “同学?我听你妈说好像之前有群同学来过,那时你还没醒,也不方便,所以他们就走了。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啊?”病房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被林朗称作李阿姨的妇人起身为他倒水。 “和我一起遇到抢劫的那个女生,她后来有没有事?”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应该没事吧,也没听你妈提起,改天她来了你自己问她。” “她都有一阵没来看我了……”林朗小小的抱怨,又道,“李阿姨,我的眼睛到底什么时候能看到东西啊?这纱布还要缠多久?” 顾忆笙站在病房门口,身体又是一僵,走廊里明亮又苍白的灯光让她的虚软无处遁形。 “……这个啊,我也不是很清楚。”李阿姨走到窗边拉上窗帘,“应该很快吧。你醒过来就没事了,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好好休息。” “诶,小姑娘,你不是就找1215吗?怎么不进去?”刚才给顾忆笙指路的护士从走廊另一头走过来。 顾忆笙吓得拔腿就跑。 “谁啊?……” “小姑娘……” 等李阿姨推开病房门张望的时候,顾忆笙早跑没了影。 “这小姑娘也真奇了怪了,淋得跟落汤鸡一样在门口站了半天,叫她一声居然就跑了……”护士还在喋喋不休,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 第七章{彩虹}你的爱就像彩虹我张开了手 却只能抱住风 他永远都不会是她的。这种清醒又绝望的认知像一只冰冷又有力的手腕扼住了顾忆笙的咽喉,让她叫又叫不出声,哭也哭不出来。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林朗这样美好的少年,永远都不会属于她这样的女生。 【一】她只要动一动,呼吸大力一点,那个美好的影子就会灰飞烟灭 鲁丛心再一次因为“手滑”,“不小心”把汤泼到顾忆笙身上的时候,她终于决定不再沉默。这已经是这一个月的第十五次,鲁丛心莫名其妙的找顾忆笙麻烦。 之前的每一次她都默默忍下来,是因为对林朗她始终心存愧疚,有一种赎罪的心情,通过鲁丛心和夏茹对她的种种来减轻身上的罪责。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底线。 鲁丛心和夏茹似乎是看准了顾忆笙是只包子,她们爱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所以不痛不痛的说了声“不好意思哦”,说说笑笑地坐下来吃饭。 顾忆笙站 第18节 起身往免费打汤的方向走去,鲁丛心以为她去打汤,对夏茹笑道:“她都浑身是汤了,还打什么汤啊。” 一桌人哄笑起来。“她头上的虾皮看起来好恶心哦!” “丛心,你下次泼小心点,都溅到我身上了。” “你不会站远点啊,脱线!” “喂……” 她们说笑打闹着,谁都没有注意顾忆笙走到了她们身后。 “喂,鲁丛心是吧?”她问。 “干嘛?”鲁丛心扭过头,还未反应过来,一桶尚有些烫的热汤便从头到脚泼了下来,她身旁的两个女生包括夏茹在内都无一幸免。 “这是敬你的。”顾忆笙把不锈钢的汤桶放在地上,看着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的几个女生说,“我今天也手滑了,我全家都手滑了,不好意思。” “顾忆笙,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夏茹的脸涨得通红,她从没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失态,油腻的热汤滑过她的皮肤,一点一点谗食掉她的理智。 顾忆笙存心气她,说:“对啊。”她甚至脸上还带了点微笑,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彻底刺激到夏茹脆弱的神经。 “你等着!”鲁丛心指指顾忆笙的鼻子,撂下狠话。 在食堂装牛b的结果是顾忆笙放学后被一群女生围殴。真的是围殴,她都看不清对方是谁,就被堵在厕所的一个隔间里,头上被罩了一个纸篓,任谁都能打上一拳、踢上一脚,混乱中似乎还有人摸她的胸。若不是刚好有老师来上厕所,放风的女生发出撤退的讯号,顾忆笙恐怕会被整得更惨。 进来的是2班教英语的阮老师,她刚毕业没多久,说话轻声细语,一看就是二十几年一直过着乖乖女生活平稳长大,有着良好家世和教养的女生。她看到顾忆笙的眼神像看到了外星人一样。“同学你……” 顾忆笙对她点了点头:“老师好。”然后冷静地对着镜子梳理整齐自己的头发,整了整被扯变形的衣服,走出厕所,留下一脸愕然的阮老师。 那天无论是坐车还是走路,都纷纷有人侧目,顾忆笙从小到大,从没得到过那么高的回头率。她假装什么都感觉不到,安静地坐在公车上,一直望着窗外的风景。绿色的树木和凉爽的风,透蓝的天空和一丝丝的云。 在蓝山路下车,沿着那条种满泡桐树的小街一直往前走。一串串洁白的泡桐花像鸽子的尾翼,熙熙攘攘的开满枝头。夕阳的余晖仍是亮的、暖的,从枝叶间筛下一地的碎金。 顾忆笙走了二百米,隐约觉得有人在跟着她,从下公车之后起。她快走几步,好像要跑起来,但是突然又急停转身——她身后的人猝不及防,来不及找遮挡物躲一躲。 “你好警觉,不错哦。”他就站在那里,双手插在裤袋里,对她微笑,笑容干净的像被阳光洗过一样。 顾忆笙捂住嘴巴站在原地,不敢动、甚至不敢呼吸,她怕那只是自己的一个幻觉,一个影子,她只要动一动,呼吸大力一点,那个美好的影子就会灰飞烟灭。 是林朗。那个在阳光下言笑晏晏的男人,那个白衣飘飘的美好少年,竟然是林朗。他健康完整的好像没有发生过任何意外,仍是记忆中短短的头发,刘海有点长,在柔软的清风里飘啊飘的,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一切都是熟悉的模样。 她仔细看他的眼睛,圆润而稍显细长,瞳仁漆黑,眼神亮得像夜空中的北斗星,婉转的流光里像有诉说不尽的心情与故事。 “你怎么……你怎么……”她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是很想哭。想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又觉得分外难堪,恨不得立刻找条地缝钻下去。 “你被人欺负了吗?”林朗一边问,一边一步一步向她走近。那短短的十步之遥,他走了好像有几个夏天那么长。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呢?以前每天上学都会看到,所以不觉得,之前发生意外住院,苏醒之后眼睛又出了问题,太久没有看到她,才知道自己原来会想念。而想念的感觉,原来这么折磨人心,像刚修剪过的指甲,边缘仍是毛毛的刺刺,然后一下一下磨着心脏边缘。 他好想念她。好想念她。好想念她。每一个毛细孔似乎都因为看到她而欢喜起来。 “谁欺负你?下手好重。”走近了看,才发现女生身上的伤比他所想象的要严重,额头上的血痕看起来很可怕,他皱起眉头问,语气也不由坏起来。 “没事,没事。”顾忆笙在他面前有点难堪地扭开头,垂下眼,轻声说:“我不想让你看到我这样……” “那好,我不看。”说是不看,可是顾忆笙回过头的时候发现林朗仍直直地望着她,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眼角眉梢都柔和的像一阵春风。 顾忆笙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你的眼睛……”她触到他晶亮的眼神,突然反应过来——夏茹不是说他瞎了吗?她也曾到医院亲耳听到过他和李阿姨的对话。 林朗抓住顾忆笙在他眼前乱挥的手:“现在没事了。医生说淤血压迫视神经,所以会出现短暂失明。今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又能看到东西了!” “那医生就让你出院了?” “没呢。”林朗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头,“我偷偷跑出来的。” 顾忆笙有些吃惊地、傻傻地看着他:“偷跑出来的?你偷跑出来干嘛?” “我……”林朗扭过头不看顾忆笙,耳根却迅速泛红,“来看看你。”似乎有点讨厌自己的扭捏,他连忙转换话题:“你被谁欺负成这样?告诉我。” “没有谁……”女生之间的过节,顾忆笙不想林朗掺和进来。她想起这里离她家很近,说不定会看到顾天一……她突然心慌起来。“我请你吃王胖子麻辣烫好不好?就是上次我得急性肺炎的时候你买给我吃的那家。”一定要带林朗离开这里。 “好——不过在那之前,”林朗看着顾忆笙,眼中不加掩饰的疼惜让她心跳不已,“先去处理一下你的伤口吧。” 拗不过林朗,在附近的医务室,顾忆笙让医生简单的清理了伤口,涂了点红药水,手臂和膝盖上贴了几个ok绷。 “大功告成。”顾忆笙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吧,吃麻辣烫去。” “王胖子”的生意永远那么好,热气腾腾的汤锅里翻滚着大红的辣椒和各种佐料,铁丝网勺里是各个人点的小菜。 顾忆笙和林朗走到最里面才找到一张空的桌子,两个人面对面地坐下来。 “啊,那不是林朗吗?那个女生是谁……”斜后方的几个女生像发现了新大陆。 “笨啦,就是之前和林朗一起‘私奔’的那个。”短头发的女生一边吃牛肉丸一边说。 “‘私奔’?这么浪漫啊,可是这个女生长得很一般啊,和夏茹没得比,他们一点也不般配啊。”简直就是一棵校草插到了那啥啥上嘛。 “林朗是玩玩的吧,帅的男生都这样啦。见惯了美女,偶尔也回想要试试清粥小菜。”短头发女生一副“我是过来人”、“我很懂的”的模样。 林朗尴尬地大力咳嗽几声,表示她们的对话他们都能听见。四个女生果然立刻安静下来,互相推搡了一下,然后迅速买单走人。 “你别介意,很多人都喜欢乱说话。”林朗怕顾忆笙难堪。 她笑笑:“没关系。”将头发拨至耳后,低下头专心地吃麻辣烫,脸上的神情也随即渐渐暗淡下来。 【二】心里有某个小小的角落正温柔的坍塌,无声无息地融化 小店内很热闹,四周都是说笑和起哄的声音,旧式的空调运行时发出轰隆隆的噪声,只有林朗和顾忆笙这一桌安静到不行。 顾忆笙执意付了钱出门。她并不擅长吃辣,吃得嘴唇都红通通的,不由让人想起《东成西就》里梁朝伟的香肠嘴。林朗看着她忍不住就心情很好的扬起笑容。 天色已经不早,青灰色的天空,隐隐有几道被夕阳照暖的粉红色云彩。“我送你回家吧。”他说。 “不用。”她飞快地拒绝,惹来男生询问的眼神,她略显换乱地垂下眼睫,“我的意思是,还是我送你回医院吧……不知道你家人都急成什么样了。” “没事的。我爸妈工作都特别忙,几天看不到他们是常事,所以他们还不一定知道我跑出来了呢。”顿了顿又道,“李阿姨可能会有点着急,不过我出来前给她留了字条。” “李阿姨?”就是她在医院见到的那个中年妇人吧。 “嗯……她确切地说,应该是我家的保姆吧。很小的时候她就来我家了,我应该算是她带大的。我在医院的这些日子,也是她一直在照顾我。我爸妈实在太忙了。”他的语气中有微微的抱怨。 天气有点闷热,顾忆笙的身上出了很多汗,迎面吹来的风打在身上很舒服,有丝丝的凉意会钻入毛细孔。远处传来闷雷的声音,闪电像闪光灯一样闪一下又灭掉,有淘气的初中女生站在大街比剪刀手,然后又嘻嘻哈哈的笑作一团。 “好像要下雨了……”顾忆笙的话音未落,豆大的雨点就“啪”地一声打在她裸露的手臂上,然后便是连续的“啪啪”声。 “快跑!”林朗用手搭起一个小小的棚子遮在她的头顶上方,聊胜于无地想替她挡掉点雨水。 顾忆笙抬头愣愣地看了他一眼。 “快跑啊,傻站着干嘛?” 两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距离最近的电话亭躲雨,任他们跑得再快,身上的衣物还是湿了大半。 “这天变得真快呢。”林朗抖了抖头发上的雨水,看到顾忆笙刘海紧贴头皮,还中分了,像旧电影里的汉奸头。他笑着伸手帮她拨蓬松一些。 他离她那么近,近得可以闻到他的呼吸,听到他的心跳,感受到他的身体散发出来的脉脉体温。他的手指梳理着她打结的头发,耐心而温柔的。电话亭里的空间很小,而潮湿的空气在那一刻像突然混入了糖汁一般黏稠而暧昧。 他近的就在咫尺,顾忆笙放纵自己沉溺在林朗异样的温柔里,目光流连在他俊美的五官之间,一遍一遍仔细的抚摩和记忆。 他的眉毛浓密而乌黑,像两把利剑直插入鬓角;他的眼睛像玛瑙一样乌黑、温润,微微转动时像会有流光溢出来;他的鼻子像山脊一样挺直,侧脸的线条好看的像希腊神像;他的上嘴唇薄薄的像蔷薇花瓣,下嘴唇却又饱满丰厚……他美好的像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天使,看她的眼神、梳理她头发的动作,又温柔的让人心醉…… 他就站在她的面前,她的指尖只要向前挪动几厘米就能触碰到他的身体,可是她却深知那几厘米就是几万英尺的沟壑。 他永远都不会是她的。这种清醒又绝望的认知像一只冰冷又有力的手腕扼住了顾忆笙的喉咙,让她叫又叫不出声,哭也哭不出来。 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林朗这样美好的少年,永远都不会属于像她这样的女生。何况她的爸爸,还是参与绑架他的凶徒…… 各种纷繁的心情和想法在瞬间如万马奔腾掠过顾忆笙的脑海,她眼底的情绪五味杂陈。而她面前的林朗是不会知道这些的。他看着眼前瘦弱的、苍白的女生,心里有某个小小的角落正温柔的坍塌,无声无息地融化。 “我……”他哑着声音开口,低沉而清晰的声音像有磁性一般,牢牢攥住顾忆笙的每一根神经,“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也会想念一个人。这次的意外让我有一种死过一次的感觉…… 第19节 顾忆笙沉默地听着,脑海中不自觉地出现顾天一举起粗大的棍子猛力击向林朗头部的画面。 “我醒了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活着可真好。可是随即发现自己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医生他们说是暂时的,我当时想他们一定是骗我的吧。我也假装自己被他们骗了,但是其实心里特别慌。在等待重见光明的这些日子里,我每天都生活在一片黑暗中,只能凭听觉来想象我周围发生的事情……那个淋着雨来偷看我又跑掉的小女孩……” 顾忆笙不敢看林朗的眼睛,垂下头。 “她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虽然她比我小不了多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她特别小,像……我小时候养过的小白兔。傻傻的,呆呆的,弱弱的,可是如果把她惹毛了,她也会咬人的。” “一开始只是觉得她蛮有趣的,有时候像个小老太太,神情凝重,有时候又像张调色板,什么情绪都往脸上写……看不见东西还要住院真的很无聊,我每天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发呆,发呆的时候就会想起她,然后好像时间就不是那么难挨了。可是每次想完之后又会更难受,因为想快点能看到她,想知道她在学校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顾忆笙双手捂住脸孔,双肩无法克制地微微颤抖起来。 “这次意外受伤让我突然明白很多事情。人其实是很脆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说没了就没了……我们都会死,而且会死很久,所以活着的时候一定要开心,让周围的人开心,亲人、爱人……有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有爱的人就好好珍惜她……” “顾忆笙,我……”林朗的眼神晶亮,只觉得自己浑身发烫,他不愿承认自己脸红,为了一句简单的告白。 “我……” 【三】17岁的雨夜,林朗第一次感受到痛彻心扉的滋味 “你不要再说了!”顾忆笙挣脱了林朗的手,后退一步,后背紧贴电话亭的玻璃墙壁,眼泪从她眼里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脸上的雨水还未干,泪水混合着雨水,分不清谁是谁。 她知道她或许即将等来无数女生等待许久的心爱的男生的告白,可是她却不得不打断他,因为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理智在他说出口之后还能冷静地拒绝他。 “我不想听。”她生硬地说。 林朗愣了愣,以为她在与他故意耍小脾气逗他:“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 “我不想知道,也不想听。”顾忆笙扭过头,看着电话庭外的雨花,一小朵一小朵,像瞬间开放又凋谢的水莲,“我要回家了。”说着就要推开电话亭的门出去。 “你别闹,雨还大呢。”林朗拽住顾忆笙的手腕,又被她甩开,“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就发脾气了呢?”他仍是柔声细语。 “没什么,觉得你说得很无聊。”她故意扬起嘲讽的笑容,抬着头看他,“你们这种太子爷什么的,好像精贵的不得了,其实最无聊了。说话又无趣又喜欢自以为是,还自恋,以为全世界女生都要围着你们转。其实跟**没什么两样。”她骂了一句很粗鲁的脏话。 林朗的脸色变了变:“你到底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吗?”他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陌生,总觉得她有什么难言之隐。 “没怎么,就是突然不想和你玩了。”顾忆笙抱着胸斜眼看他,似笑非笑,“原来你也不过如此……她们说你很难追,我就试试。你刚才是不是想向我告白?”说到最后一句时,虽然竭力掩饰,仍是哽咽了一下,天知道她有多艰难才把整句话说完整。 闪电划破夜空,林朗的表情在那瞬间刷白一片。“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你知不知道你自己现在在说什么?” 顾忆笙闭了一下眼睛,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再睁开眼睛看林朗时,眼底已是一潭死水:“我当然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我在说我一直想说的话。和你在一起,一直要想着怎么应付你,真的很无聊。像你们这种太子爷,以为自己是情圣,到处播撒你们的温柔,让女生怀揣着一点希望的暗恋你们。你敢说你不是吗?你莫名其妙和我搭讪,看我没吃饭就故意送蛋糕给我吃,秋游时为我挺身而出,特别留心我说的话,为我做一些温柔的小事……”她哽咽了一下,皱着眉头摆出不耐烦又凶狠的表情,强忍着继续道,“你没有那么喜欢我,却一次次撩拨我,和我玩暧昧……我最讨厌像你这样的男生了。虽然看样子我最后还是赢了这场游戏,可是我不想玩了。我不要你了。” 闪电像一把利剑,“撕拉”一声划破夜幕,也划破了林朗的心脏,血淋淋的一片,皮肉渗着鲜血向外翻起。他露出很受伤害的表情,踉跄地向后退了一小步,终于稳住自己的身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这不是你的心里话吧?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了吗?……” “你听不懂中文吗?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烦!”顾忆笙怕自己控制不住泪水,转身猛地推开电话亭的门,跑入雨幕中。 林朗也随之追了出来,瓢泼大雨很快就将两人淋得湿透。林朗拽住顾忆笙的手腕,被她甩开,又拽住,干净明亮的眼睛被雨水冲洗得透亮。她踢他踹他,他就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两条手臂收得紧紧的,好像生怕一放松她就逃跑了,不见了,消失了。 顾忆笙没有办法,被他牢牢箍在怀里无法动弹。她张开嘴,狠狠一口咬在林朗的肩头,用劲全身力气。她像是要把对林朗无法道尽的心意、对未来的绝望,全部转化成咬那一口的力气。咬在林朗的身上,却痛进她自己的心里。她像一头被蒙住眼睛的小兽,只想狠狠咬下去,尝尝血液的味道。 林朗仍是不放开她,把头靠在她的肩颈间,不说任何话。有温热的液体落在顾忆笙冰凉的皮肤上,然后又迅速和雨水融为一体,温热的眼泪也因此变得寒冷。 唇齿间四溢开一种血液的腥味,顾忆笙终于松了口。她全身无力地挨在林朗的怀里,哭着轻声说:“求求你,放开我吧……算我求你了……” 她好像真的很讨厌他,好像他是一种瘟疫,恨不得立刻离开他……那眼泪是为了什么呢?讨厌他讨厌到要哭了吗…… 17岁的雨夜,林朗第一次感受到痛彻心扉的滋味,像有人用生了锈的钝刀,一下一下凌迟着他的心脏,他的感情,他的灵魂。他从来也不知道原来自己是那么讨人厌的人,让一个女生厌恶到不惜痛哭祈求他放过她……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滴眼泪,说得每一个字,都像一小支一小支的飞镖,每一镖都正中红心。 过了许久,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林朗一点一点松了手,无奈地、悲伤地、失望地,刚刚还像在天堂,这一刻就坠入地狱。他伛偻着背,垂着头站在大雨中,整个人像被妖精吸光了魂魄,空余一个躯壳还在这个世界上。 顾忆笙站在他的面前,浓重的鼻音被大雨削减了大半:“我走了,再见。” “等一下。”林朗在她身后叫住她,声音在巨大的雨声中显得有几分模糊。顾忆笙以为他还想挽留她,扭过头,在心里准备最伤人的狠话,却见他缓缓抬起头,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 “能不能最后请你,忍着厌烦,送我回医院呢?……我的眼睛,又看不见了……” 雨点打在头顶上,像打在头骨上一样发出啪啪的声音。整个世界对于此时的林朗来说像是没有开灯的房间,漆黑一片,耳旁哗哗的雨声就是电视机没有信号后的沙沙雪花。 在顾忆笙说讨厌他的那一刻,他的世界重新落下了帷幕。 他安静地站在大雨上,雨水不停地落下来,他不觉得冷亦感觉不到痛,只觉得无比的孤单。心被顾忆笙敲了一个洞,像蛀了虫的牙齿,冰冷的风吹来吹去,纤细的痛觉神经就一下一下颤动着,颤栗着。 顾忆笙要用力堵住嘴巴,才能避免自己崩溃地痛哭失声。她不敢上前,亦不敢后退,站在原地皱着眉头咧着嘴无声的哭泣,整张脸、整个身体像要被悲伤狠狠撕裂。 “你走了吗?”他平静地问,抬起手向前试探着摸了一下。顾忆笙顺势就握住了他的手。她没有办法说话,只能紧紧握着他的手,拉着他往医院的方向走。 从电话亭到医院的300米,像是美人鱼从大海走向陆地的300米,顾忆笙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往前进。她不知道林朗的眼睛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害怕他从此真的就什么都看不见了,那她便是罪大恶极。先是她的爸爸给他一棍,再是她给了他一刀。林朗与他们父女无冤无仇,却先后两次因他们而发生意外。 可是她又不能流露一点点心软,给林朗一点点希望。她和林朗没有未来,所以不需要开始。一旦她此刻有一丝动摇,有一天林朗知道所有真相,那时候受到伤害的不止是他们两个,她更担心顾天一因此被牵扯出来…… 顾天一是她的爸爸,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她拼了命也要维护的人。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林朗,她只能狠心地说一万个对不起。 得不到他的爱,就是对她这一生最大的惩罚了。 “就送到这里吧,我可以自己叫护士送我回病房。”在医院的大厅门口,林朗主动停住了脚步,礼貌地说,“谢谢你。”他面无表情,语气疏离,好像顾忆笙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 “嗯……你……”顾忆笙双目通红,深呼吸好几次,终于小心翼翼的拼成完整的句子,“好好保重,照顾好自己。”然后转身跑进大雨里。路灯从她的头顶一盏一盏地掠过去,像一轮又一轮模糊的圆月。她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大声哭泣,像个孩子那样哭得眉毛眼睛鼻子都皱成一团,嘴巴张大的不停有雨水飘进去。心痛到好像要死掉一样,比小时候知道妈妈再也不会回来做小熊饼干给她吃时还要难过。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还是错,她只知道她伤害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个少年的心,她会因此付出一辈子的时间,用来一遍遍回忆和心痛他今天晚上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 林朗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动,面向着顾忆笙的声音消失的方向。起先没有什么表情,眉目平静的像一面湖水,而后渐起微澜。心一直在往下坠,他慢慢慢慢地蹲下身,压抑和痛苦转化成喉咙深处低低的哀号。他从没因为一个女生如此软弱、如此受伤,就在刚才,他差点又控制不住想要去拉她的手,甚至跪下来求她不要离开他。幸好理智撑过了最后一秒。不被爱的感觉真的好难受,他以后再也不想经历了…… 林朗的意识有一瞬间涣散,温热的眼泪一颗一颗打在他的手背上。然后如突然被拔了电源的电脑一样,失去了所有图像。 他虚弱地摔倒在地上,意识完全泯灭前的一刹那,他听到身边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和护士小姐“你怎么了”的询问声…… 【四】“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时光在2004年夏末的这个雷雨夜跳针,顾忆笙午夜梦回的记忆里反反复复重播着这个痛苦不堪的片段。 她像是一夜长大,也像是一夜苍老。走在日光猛烈的晴天下,她仍是眉目清秀,青春美好的少女,白色的连衣裙和简单的帆布鞋就很好看。她的青春就像枝头鲜红欲滴的樱桃,甜蜜而清新。唯有她自己知道身体里住的那个灵魂早已衰败,断壁残垣,老树枯桠。 上课、看书、做作业,放学、做饭、洗衣,长长久久地发呆。那便是顾忆笙每一天都复刻的生活。 顾天一找了份帮人压货的工作,他戒了赌也戒了酒,真的开始隔三差五的出差。偶尔在家的时候会亲自下厨做饭给顾忆笙吃。她用手直接偷拿桌上的菜吃,笑得没心没肺地说:“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做菜那么好吃呢?” 顾天一看了她一眼,让她先去洗手再来吃饭。 第20节 吃饭的过程中,顾忆笙一直喋喋不休地说着学校里发生的事情,看报纸时看到的有趣新闻,眉飞色舞的样子,像要把之前十七年未曾和顾天一说的话都补说完。 顾天一只是沉默地吃饭,偶尔应答两声。 吃完饭顾忆笙帮忙收桌子,顾天一突然对她说:“小笙,在家里,不用演戏。” 顾忆笙的身体顿了顿,抬起头对他笑一笑,却发现怎么也撑不起一个虚假的笑容。顾天一拍了拍她的肩膀,进厨房洗碗。 林朗出国的消息是李星星告诉顾忆笙的。 “林朗明天下午的飞机,去英国。”李星星和顾忆笙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下午四点的图书馆,她站在最后一排书架靠窗的位置,翻看一本新进的物理习题集,她对林朗出国这个消息好像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 李星星站在她的身旁装作在找书,其实他是故意来告诉她这个消息。她的冷淡让他有点着急:“诶,我说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一个每天装死人,一个装哑巴。” “他……还好吗?”她声音艰涩地问,视线始终没有离开手中的书,可是那一页也永远停留在那里。 “很不好的样子。”李星星叹气,“他的眼睛好像本来能看东西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跑出去淋了一场大雨,回来又恢复老样子了……淤血始终都没有散去。林朗的爷爷之前就移民英国了,所以他爸妈也帮他办了手续,送他去那边治疗看看情况……他之前一直还算挺乐观的,这次重新失明对他打击似乎挺大,一直都不愿意说话,情况真的很糟糕。你……不去看看他吗?”他一直不是八卦之人,但是他们两人之间的小互动他也看在眼里。 顾忆笙垂下头,阳光给她的头发涂抹上一层耀目的金色。“看了又能怎么样呢……”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对了,夏茹和鲁丛心那边,是你说了或者做了什么吗?”奇怪的很,夏茹和鲁丛心后来再也没找过她麻烦,在学校里遇到了,也是远远的、冷冷的看她一眼,趾高气扬地走开。她猜想或许是李星星暗地里帮了她一把。 “没有,我什么都没做。”李星星挑眉,撇清干系,“我之前有担心过她们会做什么事情,但是现在好像也没什么动静,我把这个事情就给忘了。” 那么会是谁呢?不可能是夏茹和鲁丛心突然茅塞顿开,改过自新了吧?“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你,真的。”林朗走了,李星星大概就是顾忆笙在这个学校里唯一的朋友了。 “你真的不去看林朗最后一面吗?……啊呸,我说的是什么话!”李星星拍了拍自己的头,认真地看着顾忆笙说,“我有种感觉,他特别想看到你……虽然他现在看不到,但是如果你出现,他会高兴的。” 顾忆笙心里一阵酸楚,但这哀伤的心情却无法与人诉说。“不用了。我去了可能还给他添堵……林朗吉人自有天相,他一定会好起来的。等他风风光光回国的时候,再见他也不迟。”那时候,只怕他在人群里都认不出她吧。他随时都是候补王子,她却拼了命也只是个路人甲。 窗外的梧桐树叶长得郁郁葱葱,油绿发亮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风吹过的时候,满树的叶子便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声音。有一片绿得鲜亮的叶子从树的高处飘落下来。顾忆笙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它,起起伏伏,在风里打了个转,轻轻地落尽图书馆窗下的喷水池里 这个夏天就快过去了吧。 她的故事也要落幕了吧。 “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2004年的夏末秋初,林朗乘坐英国航空公司ba168飞机飞往伦敦。怕他无聊,李星星从网上下载了很多有声读物放在他的mp3里,让他可以在飞机上的时候听。 那是一本林朗之前并不会翻看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的男生因为父辈的纠葛一直恨着女生,借机会接近她、娶了她,却又多次伤害女生。女生一直假装不知道,卑微地爱着。直到有一天亲眼看到男生带女生回他们一起买的房子,才终于决定分手。后来男生知道了所有真相,也终于认清自己的内心,决定重新追回女生的时候,女生很平静地对他说:“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那是个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爱情故事,却让林朗在三万英尺的高空落下最后一颗清澈的眼泪。 他发誓,他以后再也不要为女生哭泣了。他的心也与水草一起,沉入海底。 第八章{候鸟}生命的窗忘了关 吹进意外 赵一芒拉着顾忆笙,所以她停不下脚步,花瓣状的袖子被脆生生的撕裂了。顾忆笙惊慌失措地回眸被这个记者拍在相机里,眼里还隐隐有泪光,她身旁的赵一芒很自然的揽过她的肩,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一】赵一芒暴跳如雷的“狮吼”几乎瞬间穿破了她的耳膜。 阳光晒在蜜糖色的地板上,尖锐的手机铃声惊得深度睡眠中的顾忆笙抱着被子差点滚到床下。她睡眼惺忪地坐起身,胡乱摸了摸床头的小圆桌,终于摸到震动加高声尖叫的手机。 “顾忆笙,八点半了你还不死过来上班,想怎么样啊?要不要我开雷克萨斯去恭请你下楼啊?昨天让你联系的摄影棚有没有约好?上午开会的资料准备了没?不要告诉我你忘记了,你知道我很有可能会控制不住错手杀人的!”刚摁下通话键,赵一芒暴跳如雷的“狮吼”几乎穿破了她的耳膜。 顾忆笙瞬间就从床上弹了起来,立刻头脑清醒。一边“是是是”、“我记得我记得”、“对不起对不起”,一边飞速地穿衣服。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干什么?!”电话那头,赵一芒咔的一声切断电话。 顾忆笙瞪着手机:“你以为你是道明寺啊……”默默地在心里诅咒赵一芒今天早上喝咖啡没有奶伴。她甚至没顾得上洗干净脸上的牙膏泡沫,提着今天开会要用的大沓资料,就踩着七寸的高跟鞋飞奔出门。 顾忆笙刚开始穿高跟鞋的时候总觉得像在踩高跷,为此她付出了双膝瘀青、手肘擦破一个月的代价才渐渐驾驭了这种高难度的鞋子。做设计的许小曼原本和她不算熟络,在看到她连续一个星期都带着血淋淋的伤口上班后终于忍不住建议道:“你要不要买套护膝、护肘带带?” 顾忆笙往腿上再贴上一个ok绷说:“正有此意!” 上班必须穿高跟鞋,这也是赵一芒的变态规定,在他眼里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和爬虫类没什么区别。 眼看着杂志社办公室门口就在前方,顾忆笙却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控制往前冲去,狠狠的撞在玻璃门上,发出一声巨响。她疼得五官都皱成了一团,赵一芒拿着刚刚冲调好的摩卡咖啡,好整以暇地从办公室走出来,慢悠悠地说:“你知道什么叫天灾人祸吗,天灾就是你天生智商低。人祸就是你后天不努力。顾忆笙,你说说你还有什么用?”还没等顾忆笙开口,他又用下巴指了指玻璃说:“把玻璃上的你的口红印、油印擦干净。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用几十块的廉价口红你就是不听,不要跟别人说你是我的助手,我嫌丢人!”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擦玻璃、准备会议、做会议记录……顾忆笙忙了整整一个上午,这才有时间在自己小小的格子间里好好喘口气。没有办法,在这个行业,新人就是用来挨骂的,如果你忍不下去了那就卷铺盖滚蛋,反正想做时尚编辑助理的人前仆后继,“像蟑螂一样踩也踩不完”——后面这句,当然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赵一芒是顾忆笙的顶头上司,年仅二十五岁就已经是这本全球发行量上百万杂志的当家编辑。长的也算眉目清俊,不说话的时候看着你微微一笑,也会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是一旦他开口,你就会被他的毒舌怄到内心吐血不止。如果你胆敢挑战他的耐力,成功让他太阳穴附近的“井”字青筋跳动的话——恭喜你,你将会立刻看到一个青年才俊如何在瞬间变身成喷火龙,一阵怒火将你燃烧成一把枯骨。 “可是他的耐力也太薄弱,他的‘井’字青筋也太容易跳动了吧。”除顾忆笙之外,大概要数许小曼受赵一芒欺压最甚,每期被赵一芒把设计好的版面丢一次在脸上是最好的成绩了。最倒霉的时候,一个星期被丢了十六次。 顾忆笙和许小曼一起去看《穿prada的女王》时,一边吃爆米花一边说这电影,演的就是她们的一把辛酸泪——当然生在中国的赵一芒远没有电影里的女主编那么牛x,可是变态和暴躁程度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顾忆笙之前,赵一芒已经换了十二个助理了,而她是做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当时大学尚未毕业的顾忆笙穿着t恤衫和牛仔裤站在赵一芒面前时,他曾用满脸嫌弃的表情说:“顾忆笙,你别以为我用你是因为你够格,只是因为之前的那些废物废话、蠢话实在太多,我想你除了和他们一样笨之外,至少还有个优点就是比较安静。” 顾忆笙是面试时,唯一一个自我介绍时间不足一分钟的应聘者。她还记得她说完的时候,一直低垂着眼睛,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所有人简历的赵一芒第一次抬起头,瞥了她一眼。 那眼神很凉薄,很空寂,就像一片野草荒芜的旷野。 那是赵一芒留给顾忆笙的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瞬间,之后的赵一芒好像和那个赵一芒完全不是一个人,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像喷火龙一样暴躁,可是接待客户的时候却又温暖的像春天一样。 许小曼说;“他就是个变态呀变态呀循环无数次的变态!变色龙也没他这么变态的!要不是现在世道不好工作不好找,你看老娘我甩不甩他!我不把他桌子抬翻了我就不姓许!” “消消气,喝凉茶,我自己冲的,全天然无添加。”顾忆笙把从家带的菊花枸杞茶分了一半给许小曼。虽然她也总是被赵一芒折磨得生不如死,也有在心里幻想有一天能把他绑起来狠狠抽打的时候,但从心底来说,她并不怨恨赵一芒。相反,赵一芒是她心里的偶像,她奋斗的目标。 赵一芒是很狂妄很暴躁,但是他有狂妄暴躁的理由。整个o?敢跟总编拍桌子的人,除了他也没有其他人。他法国知名设计的座上宾,不吝溢美之词的称赞他“拥有全中国最敏锐的时尚触觉”。和国内众多明星私交甚好,所以总能邀请来当红明星上封面。据说赵一芒已经有能力决定中国下一季流行什么。他做的选题总是令人耳目一新,哪怕是被人说烂的话题,他也能挖出新颖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呈现。 顾忆笙在读大学时就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到o?的杂志,看到过赵一芒的名字。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他做的版,没想到毕业后竟然成为他的助理。 顾忆笙从本市一所二流大学毕业后碰了无数次壁,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才在o?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但是她很珍惜。 在赵一芒“魔鬼式”的教导方式下,她从一个土里土气,什么也不懂,木纳寡言的大学毕业生,迅速蜕变为看到任何大明星、大人物都能把他们当作平凡人的专业小助理。 沟通力一直是她的弱点,因为要常向设计师借服装、向摄影棚敲时间和价格、联络明星经纪人,她被逼着和形形色色的人沟通。虽然没事的时候仍是话不多,但是有工作说工作,已经足够她完成赵一芒交给她的任务。 身为赵一芒的助理,顾忆笙另一个方面突飞猛进的长进是脸皮变得超厚。她刚来的时候每次被赵一芒骂都会觉得悲痛欲绝,不过在他惨无人道的摧残下,心像穿上了防弹服。是谁说的——骂着骂着也就习惯了。在习惯了赵一芒“防不胜防”的“辱骂”之后,工作中遇到的那些不礼貌的工作对象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顾忆笙微微一笑泯恩仇。 所以在习惯了每天都要被赵一芒“削”一顿的情形之后,突然没有人在办公室做狮吼状开骂,顾忆笙发现自己居然“犯贱”地觉得工作室有点提不起精神。 【二】 第21节 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前两天拍封面时顾忆笙因为听到林朗的名字而慌了手脚,慌乱间竟抱着灯柱就倒了下去。然后又勾到电线带倒了铁架子,害的赵一芒为了护她而头破血流。 第二天上班时原以为会是经受“地狱之火”洗礼的一天,可是那个喷火龙却因为脑震荡请假没来,办公室因此显得比平常安静和轻松许多。这么和谐的工作环境,顾忆笙却觉的有点不习惯了,毕竟事情因她而起,心里多少觉得有点愧疚。 第二天赵一芒还是没有来,她简直是坐立难安。听许小曼说赵一芒请了半个月的假,之后的两个星期都不会看到他在办公室大发雷霆的样子。第三天下班,顾忆笙走出写字楼的时候正值下班的高峰期,到处是人。她也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赵一芒家的楼下了。 毕竟赵一芒受伤也是因为她,于情于理都应该慰问一下吧?顾忆笙犹豫了下,一边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明知山有喷火龙偏向喷火龙山行”,一边走进电梯摁下数字16。 顾忆笙摁了很久电铃都没有人开门,正想放弃转身离开的时候,门咔嚓一下被打开了,还没看到人,标志性的咒骂声就先响起:“md!摁个屁啊!还让不让人睡了?” 顾忆笙愣愣地望着头部包得像木乃伊的赵一芒,而赵一芒发现来人不是楼下的管理员,而是他的笨蛋助理后,也愣了一愣,然后语气不善地问:“你来干吗?” 顾忆笙觉得自己脑袋肯定是被门夹了,所以才会送上门被赵一芒骂:“来看看……”那个“你”字还没出口,赵一芒就转身进了房间,“进来吧。帮我收拾一下房间。” 赵一芒住的是一套小复式,一楼是厨房、书房、客厅,卧室在二楼。一楼有一个很大的飘窗,白色的窗帘被吹得起起落落,夕阳从其间透来,把地板晒得很暖——当然同时晒暖的,还有满地的脏衣服、薯片罐、球鞋、泡面盒和啤酒罐。 赵一芒说每周替他做卫生的阿姨请假了,所以家里变得有点乱。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站在楼梯口对顾忆笙说:“打扫完了再叫我。”然后很大爷的上楼了。 顾忆笙在原地站了十秒钟,终于认命的卷起袖子开始大扫除。好吧,算是道歉好了,毕竟是她笨手笨脚才害赵一芒受伤,他也算“救”了她一命。 打扫其实并不费时间,虽然视觉上乱得一塌糊涂,但是因为先前一直有阿姨收拾,所以只是乱但并不脏,收纳归类就成了。让顾忆笙忘记时间流逝的是赵一芒那面做成书架的墙壁,各种各样时尚类、设计类、哲学类的书籍按书籍的颜色渐变分类,将整面墙装饰得像彩虹一样。她随手拿了几本书,翻了几下就入了迷,不知不觉时间就飞速的流逝了,直到房间里的光线昏暗地看不清书上的字时,才察觉到夜幕已经低垂。从飘窗望出去,外面已是万家灯火。 楼上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顾忆笙蹑手蹑脚地走上楼,开放式的卧室正中间是一张超大尺寸的床,白色的被子一大半都落在地上,赵一芒趴睡着蜷曲在床的一侧。 他的睡姿看起来很没有安全感。 顾忆笙想原路返回的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忽然铃声大作,她下意识的冲过去接起来。是主编,询问赵一芒病情,似乎是把顾忆笙当作他家打扫卫生的阿姨了。 顾忆笙将错就错地压低了声音答复了主编,挂上电话之后呼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匆忙跑过来,整个身体是横在赵一芒身上接电话的。最糟糕的是,她发现赵一芒醒了。 他微微皱着眉头,安静的看着横在自己身体上方的顾忆笙。 清凉地,带着微澜,像春天结了薄冰的湖水,湖面上还落着一两瓣早春的落花。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总觉得他的内心很空旷,很寂寥——那是顾忆笙记住的第二个属于赵一芒的眼神。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你煮了什么?好香。”刚睡醒的赵一芒的声音很低哑。 “哦,我用你冰箱里的剩饭和皮蛋煮了粥,你起来就可以喝了。” 顾忆笙本来想走的,可是她不会开赵一芒家的防盗门,傻瓜一样摁摁这里扭扭那里,求助的望向赵一芒——他则淡定的坐在餐桌边喝粥,脚指头都懒得动一下。没有办法,顾忆笙只好又灰头土脸的坐回他的对面。 “还不错。” “什么?” “我说粥……到目前为止你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皮蛋粥煮得不错。”赵一芒第一次表扬顾忆笙,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哭泣。 “头还很疼吗?今天都没去上班。”她没话找话。、 赵一芒瞥了顾忆笙一眼:“丑。” “什么?”赵一芒不骂人的时候,好像用字就特别省。 赵一芒喝光了最后一口粥,然后指着自己包扎的像个木乃伊一样的脑袋说:“包得太丑了,不想去上班。粥很好喝。谢谢。我送你回家。” 顾忆笙那天就像踩在云朵上一样觉得不真实,看着赵一芒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et——她从来也不知道原来赵一芒会说谢谢,也不知道原来他也可以用除了咒骂之外的其他方式好好儿说话。不过赵一芒很快就让她回归大地:“看屁啊看,你那什么眼神?快下车。” 顾忆笙飞快的爬下了赵一芒的雷克萨斯,目送着他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三】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顾忆笙觉得自己大概是午饭吃多了,大脑被红烧肉堵塞,所以才会答应许小曼来参加“六人晚餐”——其实就是相亲。三男三女,三个男生都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三个女生除了许小曼和顾忆笙,还有一个叫萌萌的,也是o?杂志社市场部的同事。 顾忆笙还是百年不变的t恤和牛仔裤,因为是周末,所以终于不用穿恶心的高跟鞋了,匡威的帆布鞋舒服的想让她哭。许小曼穿了件露肩的小礼服,花了一个精致的小烟熏妆,美的冒泡,而萌萌走得则是日系卡哇伊女生路线,从开始到结束一直在用“哇,好好吃”、“哇,你们好厉害呦”的方式说话。最令许小曼郁闷的是,三个大律师似乎对此颇为受用,频频对其微笑点头,惹得许小曼不停的冲顾忆笙翻白眼。 吃完晚饭,按照计划还要一起去钱柜k歌,顾忆笙兴趣缺乏,许小曼澎湃的、“找个金龟婿”的念头也被“卡哇伊”的萌萌恶心的消失殆尽,不过为了不扫兴,还是决定一起过去。挤过人潮汹涌的街口时,许小曼忽然被身后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秃顶中年男人推了一把。那个秃顶的男人立着两颗卫生球尖声大叫:“你挤什么挤?挤着孩子了知道吗?我x你妈的!” 顾忆笙低头一看,是有个四五岁的小朋友被他推在身前,仰着小小脏脏的脸,大大的眼睛流露出不安和害怕。 七点左右的淮宁路确实挤的吓人,顾忆笙一边道歉一边说:“你还是把孩子抱着吧,人多挺危险的。”结果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理也不理,只是一昧的骂个不停,用词及其粗鲁。三个男律师和萌萌已经走远了,许小曼一直不说话,一声不吭地冷眼盯着秃顶男的嘴巴,直盯得他心里发毛,声音越来越小。 顾忆笙拉着许小曼想要离开时,她却忽然开口了,用很大的周围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大哥,这是你孩子?可惜了,一点都不像你啊,去验个dna吧!别糊涂一辈子啊!” 四周一片静默,顾忆笙拉着许小曼迅速拔开人群离开,两人跑出好远才停下来,对看一眼,然后捂住肚子爆笑不止。 许小曼说,她刚才回头时看到那个男人脸都涨成猪肝色了。 “我不知道原来你那么威猛的。”顾忆笙笑得直咳嗽。 “那是!我高中时可是我们学校的大姐头呢。要是被以前的姐儿们知道我现在每天被这样被赵一芒羞辱,一定惊讶得下巴都会掉下来。”许小曼说,“忆笙,我们女生孤身在外,就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我最烦就是听到某些女生受欺负就知道哭,或者怨天尤人、自怨自艾,让她去报仇雪恨,又在叽叽歪歪,给对方找理由。说句难听的,你自己长得像个包子,就被怪狗老跟着你。” 保护自己——顾忆笙忽然想起,好像很久以前,也有人这么和她说过。是谁呢……是……对,是林朗。 在他突然眼睛康复后从医院偷跑出来看她的那天下午,遇到她时刚被鲁丛心她们欺负完,模样狼狈不堪。当他走近看清她的脸时,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她脸上的伤痕,看她瑟缩了一下,脸上一闪而过疼的表情。他露出毫不掩饰的心疼表情说:“顾忆笙,你要好好保护自己。” 林朗是顾忆笙生命里,第一个叫她好好保护自己的人,而许小曼是第二个。她忽然感动得有点想哭。 新一期的杂志出来了,封面上林朗神采俊朗,一袭黑色衬衣,黑白格子的细长领带,眼神坚毅中又透着隐隐的迷茫,非常迷人。听同事说这期的杂志刚上市就卖疯了。 顾忆笙深吸了口气,终于推开了林朗工作室的玻璃门——她是奉命来送样刊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应该是林朗的助理,让顾忆笙在办公室稍等。她很想说其实不用通知林朗,她把杂志放下就成了,可是那个男生已经跑得没影了。 林朗的办公室设计风格很居家,奶黄色的沙发,木制的咖啡色木架,有一张超级大的工作台,四周放着些人型模特和可移动的衣架。 “真是稀客啊。你终于想起来找我了吗?” “咦!”顾忆笙被那声音吓了一跳,转身时差点撞倒身边的人形模特。林朗反射动作地扶住了那个摇摇欲坠的人形模特,才避免惨祸发生。 她能健健康康长到现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呢。林朗闭了闭眼睛:“你为什么要这么紧张?我长得不可怕吧?”还是仍然像五年前那样,深深地厌恶着他?每次想起她说她厌恶他时的表情,心脏都好像被冻僵一样疼痛。 “不、不……不是的!”身体一碰到他的手,顾忆笙立即退后。 他身上难道有毒不成? “你长得一点也不可怕。”相反还迷人迷得要死。顾忆笙没出息地涨红了脸,连忙把杂志递到他眼前说,“我是来送杂志的。” 林朗瞪着几乎递到他鼻子底下、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新杂志,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不愉快——她来找他只是为了送杂志?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在期待着什么,那真是非常没有出息的想法。 顾忆笙不知道林朗在想些什么,可是傻子也看得出他现在非常非常不爽。 现在的林朗,和她记忆里的林朗,好像有点不同——除了更美好之外,好像也变得更加深沉了。记忆里的林朗是如夏日一样明朗的男生,可是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尴尬的气氛被手机铃声打破。 在林朗的注视中,顾忆笙接起电话。 是许小曼。 “嗯,我这里的工作快结束了……什么,又去相亲?嗯,这样啊……” 相亲?又?林朗抢过顾忆笙的手机:“她今天没空。再见。”啪的一声,合上手机,递还给手机主人。 顾忆笙皱着眉头瞪大眼睛看着林朗,深呼吸了一次,说:”林朗先生,你好像没有权力随便抢我电话,挂我电话吧?你凭什么认为你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就算她以前对不起他,也不证明他现在就可以这样任意对她。 林朗偏头望着她半晌,以一种介于生气和淡漠之间的奇怪语气说:”不凭什么。“顿了顿又道,”你晚上没空的,要陪我出席一个晚宴。“”什……什么?喂!“ 眼镜男生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微微惊讶地看着在众人眼里向来冷静自持的林设计师,面色阴沉地拖着那个送杂志的女生消失在门外。 【四】五年前她能够拒绝他,甚至硬着心肠狠狠伤害他,五年之后却没了勇气。 先是被扒得半裸做了一次从头到脚的护理,脸上抹了厚厚一 第22节 层糨糊状的膏体,洗掉之后又被迫塞进一件宝蓝色斜肩的小礼服,然后被带到一面巨大的镜子前面做好,一个说着一口稀烂普通话的台湾发型师把顾忆笙的头发披散开来又抓起来,研究了一分钟之后就开始”动刀“,一边刷刷地剪着头发一边烧包地对顾忆笙说:“你男朋友好可爱哟!好让人心动哦!”顾忆笙的身体僵了一下,露出尴尬的笑容。 “perfect!”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发型师转了一下顾忆笙坐的旋转椅,害得偷偷打瞌睡的她差点魂飞魄散。随即又被一个笑得好甜好温柔穿粉色制服的服务生领到一个粉红色的房间,由化妆师在她脸上又涂又抹。 套上高跟鞋,一切完毕,顾忆笙跌跌撞撞地走到落地镜前看自己的时候,她惊讶地瞪大眼睛——这是她吗?镜子里艳光四射但又散发着半成熟青涩气质的女生是她吗? 服务生领顾忆笙出去的时候,林朗已经在休息区等待了四个小时。他抬头看到顾忆笙的时候挑起了眉毛,眼神从上倒下看了她一圈。 顾忆笙觉得自己像件商品,在林朗直接的目光下她局促不安:“为什么要我穿成这样……” “为了羞辱你。”林朗起身到收银台刷卡结账。 “羞辱我?”像是在和外星人说话一样,顾忆笙越来越糊涂。哪有人以把一个女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方式来羞辱她的呢? 刷卡的时候那个台湾发型师刚好也在旁边,他冲顾忆笙眨眨眼睛说:“你也不赖嘛……不过如果你们分手了,还是要通知我哦,我真的好喜欢你男朋友这种的。” “不……”顾忆笙想解释林朗不是她男朋友,才说了一个字就听到林朗很不耐烦地在门口处皱着眉头瞪着她:“走不走?” 一切都奇怪透露。顾忆笙灰头土脸地跟上。她不知道林朗想干吗,她应该干净利落地拒绝他的安排,拒绝他的“命令”的吧。五年前她能够拒绝他,甚至硬着心肠狠狠伤害他,五年之后却没了勇气。现在的林朗好阴沉,她有点怕……也或许在潜意识里,她仍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你要带我去哪儿?”顾忆笙踩着高跟鞋走得摇摇晃晃,跟不上林朗的脚步。 “晚宴。”顿了顿又道,“要迟到了。”他发现她穿不惯很高的高跟鞋之后不但没有放慢速度,而是走得更快,有点恶作剧心理地斜眼瞥她狼狈的模样。 “什……什么晚宴?”走过一个井盖时差点跌倒,她下意识地拉住林朗的衣袖,被他嫌弃地挥开。踉踉跄跄地站不稳,几乎是小跑步地跟着他,顾忆笙心里觉得委屈,但又不愿表露半分。 “去了就知道了。”他像是极不愿意和她说话,不再言语,也不再看她半眼。 顾忆笙斜靠在车后椅上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心里沧海成桑田。 顾忆笙一到现场就被深深地震撼住了。 红地毯从世贸大酒店的门口一直铺到宴会大厅,每隔五米就是一座用荷兰空运来的鲜花装饰的花门,一路都有身着大红旗袍,身材宛如名模的礼仪小姐为客人引路。推开宴会大厅厚重的雕花大木门,首先看到的是六排超长的花桌,绿色植物和艳丽花朵交相辉映,精美的食物摆放得如同一件件艺术品。再往前便是编了号的圆桌,全部是价值上万的珍贵红木,奢华厚重。 顾忆笙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似乎不是普通的“宴会”,因为参加者都气质不凡。男的都气宇轩昂或者一看就是成功商人般大腹便便,女的不是干练爽朗就是美艳动人。走两步就很容易遇到脸熟的明星,真人通常比电视上要更为消瘦娇小,个个都有一张小脸和一双流光溢彩的明眸,人人都有一身在三分钟里立刻熟稔得好像手足的本事。刚刚爆出不和传闻的女星a和女星b不知聊到什么事,笑得两个人搂成一团,一点看不出罅隙的痕迹。 顾忆笙觉得自己很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她只是多看了两眼最近有新片上映,风头很劲的某女星坐在某老板身上笑得很夸张的样子,一扭头就发现林朗不见了。 【五】同样的回忆吞灭了顾忆笙,她安静下来。 “喂。” 发尾被人轻轻地拉扯了一下,她回头,看到林朗平静的脸孔。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耐烦,他看着他的手指缠绕在顾忆笙的头发里,像是突然走了神。 这气氛太暧昧了。她涨红了脸:“呃——怎么一转眼你就不见了……” “是你分给我的注意力太少了。”林朗白了她一眼,像什么事也没有般放开了她的头发。 “小朗你来啦,怎么不到后面来看看江姨。” 顾忆笙回头,看到一个风姿绰约的美妇人笑吟吟地走过。她认得她,在赵一芒带她去的私人派对上见过一面。她叫江罗嫣,是全城首富江石宇的独生女。 “我才到呢,正想着去向江姨问好,之前来的时候我母亲也让我代她向你问好。”林朗得体地回应。 顾忆笙偷觑他一眼,他此时说话的样子无论是和五年前的林朗,还是五年后独处面对她时的林朗都有所不同。他现在的样子比较像那种传说中的贵公子,优雅得体,收敛而骄傲,举手投足是不言而喻的贵气。 林朗家交往的人,确实是非富即贵。顾忆笙想她和林朗,这就是传说中的云泥之别吧。看到江罗嫣顾忆笙也忽然想起,现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正是江罗嫣为了纪念她因为意外而失去的儿子举办的慈善晚宴时间——赵一芒也有收到邀请,不知道他会不会来呢? “小朗你在这正好,你帮我设计的这件衣服,腰这里似乎松了点,来后台帮我改下吧。”江罗嫣面向顾忆笙,笑吟吟地说,“这位小姐不介意吧,我借开小朗几分钟。” 江罗嫣的声音很好听,看起来又十分温柔亲切,并非想象中显赫身份的女人大多咄咄逼人,虚荣刻薄的样子。 “啊,好的,你们去忙吧,我自己可以的。”顾忆笙保持微笑。 看着林朗和江罗嫣离开的背影,她礼貌性的微笑才渐渐垮了下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是江罗嫣的王国,这是林朗的世界,这是富人和名人们的聚会,她就像一只笨头笨脑飞错地方的小鸟,站在哪儿都觉得不自在。 在餐区的甜点区,顾忆笙吃着抹茶蛋糕,心不在焉地望着眼前奢华的装饰和来来往往的人。其实根本就不用这场晚宴,只要把布置会场的钱捐出去,就是一笔不菲的慈善款了吧?还能省好多精力……有钱人的思维果然不是穷人所能了解的。 “我没认错人吧?” 熟悉的声音惊得顾忆笙差点跳起来,一回头就看到她的上司大人赵一芒,一身铁灰色休闲西装,内搭带领结图案的印花t恤,看似很普通的搭配,精心设计的小细节让懂的人充满惊喜。此刻他正一脸奇怪地看着她——在他看来顾忆笙的出现就像在人民大会堂的桌子上放着一只机器猫,哪怕给机器猫穿着中山装也还是不搭。他本来也是想带她来认识些朋友的,但是只要想到上次私人派对她穿了件蝙蝠装一样的洋装闪亮登场,就放弃了让她做他女伴的想法。 “主……主编……”顾忆笙立马丢下手里的抹茶蛋糕站好,她惊讶的声音略微高了几分分贝,引得小范围内的人纷纷侧目。 赵一芒有点丢脸地抚了抚额头,说:“别紧张,声音放轻点。”然后看着顾忆笙又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是拜托你别走到哪里就丢脸到哪里。谁来‘嫣之心’是为了吃那些该死的会让你变成一个桶状物体的甜点的?你少吃一点会死啊?” 顾忆笙像个做错事的学生一样站在赵一芒面前,恨不得在霎时间变成小小的一坨。想到今天打扮得美美的样子,却还是被他臭骂得一无是处,心里就更加沮丧。 “别到哪里都总像个笨蛋一样。”赵一芒顿了顿,看她一眼,又心不甘不愿地补充道,“今天的礼服、眼妆还有发型,都ok。是有人帮你设计的吧?别辜负了别人的汗水,要好好地美足今天晚上。” 赵一芒是在表扬她吗?顾忆笙开心得咬唇微笑,又被他一眼瞪回来:”再咬,唇膏就被你咬光了!“他从口袋里拿出手帕递过来,”擦擦。“看到顾忆笙露出茫然的表情,撇了撇嘴角,飞过来一个”你果然很白痴“的眼神,然后很自然地掏出手帕替她擦拭嘴角残留的奶油。”赵主编。“伴随声音而来的是一只手指纤长的手,挡开了为顾忆笙擦嘴角的手帕,拇指亲昵地抹掉她嘴角残留的奶油渍。是林朗,他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可是整个人散发出不善的气息。”你带她来的?“赵一芒望着林朗挑了挑眉,又回过头来看顾忆笙,而女生则略显尴尬地被男生握住手腕。他的眉头微皱了一下,随即扬起程式化的笑容说:”那不打扰了。今晚她是你的女伴,不是我的助理。“ 赵一芒的目光从顾忆笙脸上流水一样轻轻滑过,没有多停留一秒就转身离开。按短促的眼神却像突然绽放的花朵一样,让顾忆笙闻到了凉薄的香气。 她没顾得上那个眼神,因为现在她的手腕还握在林朗的手里。她试着偷偷挣扎了一下,想要不着痕迹地挣脱出来,结果被他瞪了眼,并且像示威般改握手腕变成拉手。 顾忆笙快要热爆了!这算什么意思?她不是他的”伤心人“吗?什么时候感情变得这么好,连她这个当事人都不知道?”喂——“”林朗?“ 顾忆笙的抗议被脆生生地折断,她回头,看到夏茹精致而甜美的笑脸,眼神在掠过她时露出极为惊讶的表情。 当然那只是极短的一瞬间。”你不是说不来了吗?她是……“夏茹望着顾忆笙,像是忘记那些她和鲁丛心怎么欺负她的岁月,假装失忆般询问。 顾忆笙默默无语。她发现长大之后,大家都好喜欢演失忆的戏码啊。”顾忆笙、夏茹,都是景美的。“林朗并不想多做介绍,拉了她往写有他名牌的圆桌走,察觉到她有偷偷地用力想把手抽出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附在她耳边语气恶劣到极点地说,”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想甩开我?你就这么厌恶我吗?“”没怎么,就是突然不想和你玩了。“”原来你也不过如此……她们说你很难追,我就试试……“”和你在一起,一直要想着怎么应付你,真的很无聊。“”你听不懂中文吗?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烦!“ ………… 林朗闭了闭眼睛,要很用力,才能忽视心中那个一直未愈合的伤口隐隐作痛的感觉。 同样的回忆吞灭了顾忆笙,她安静下来。”难怪我觉得眼熟呢。几年不见,变漂亮了呢。“夏茹热络地也拉住顾忆笙的手说。刚才她跟在林朗和顾忆笙身后,看着他握着她的手,心里有一种抽紧的疼痛感——她和林朗相识七年了,她拉过他的手,可是他却从未主动牵过她的。 顾忆笙垂着头看看夏茹和她交握在一起的手,再看看她妆容精致的脸,真好奇她美丽的面具下,到底有一颗让人多么匪夷所思的心脏。 夏茹似乎有些尴尬,想开口说什么,灯光忽然暗下来,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来——”嫣之心“慈善拍卖开始了。 林朗和顾忆笙在江罗嫣为他安排的七号桌旁坐下,夏茹是八号桌。 拍卖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林朗接了一个电话。”好的,没事,我马上过来一趟。“工厂那边打来电话,他设计下单的一批衣服有个细节需要调整,国内工厂的工艺技术达不到那个标准。因为客户要得急,他必须立刻修改设计。 林朗切断电话回座时,看到顾忆笙的背影。她很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背略微有些驼,即使穿着顶级品牌的奢华礼服,也掩盖不了她身上那种清新小女孩的气质。 台上的灯光很华丽,台下衣香鬓影。美丽聪颖的女子何其多,她却始终是他心中一个最特别的存在。 那么他之于她呢?林朗不敢想。”我要离开一会儿,你自己在这没问题吧?“他坐回她的身旁问。”你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在陌生的环境顾忆笙仍会不安。”我先走了,等下回来送你回家。“林朗故意离她很近,灼热的呼吸吹起她耳际的发丝,吹红了她耳朵旁敏感的肌肤,他又和夏茹打了招呼,然后快步走出大厅。 顾忆笙一直目送着他离去的背影。 【六】赵一芒很自然地揽过她的肩,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第23节 ”你们怎么联系上的?“ 顾忆笙转过头,发现夏茹正一眨不眨地望着她。”工作的时候碰到的。“她没有义务向夏茹告知一切。”你还是很喜欢他吧?也对,没什么女生能抵抗得了林朗的魅力,何况你这种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女人。“夏茹专注地望着台上,脸上是甜美的笑容,却说着最刻薄的话。 顾忆笙没什么感觉,和赵一芒的毒舌比,夏茹差远了。 台上在拍卖一个hermes的男款手提包,起价是两万,目前已经被喊到十二万。”十二万?“顾忆笙听到价格的时候有点被吓到,一个包包就能卖那么贵,她能换多少箱方便面吃,买多少条小店里的牛仔裤,付多少个月的房租啊……不过还真是漂亮,顶尖设计师的作品就是有它自己独特的味道。”你喜欢这个牌子吗?“夏茹随口问道。”还行,他们的设计风格很细腻,细节做得很精巧。“顾忆笙记得赵一芒有个笔记本的套子就是hermes的,他似乎很钟爱这个牌子。”林朗很喜欢这个牌子的东西。“夏茹说,”下个月就是林朗的生日,不如我们拍下来送给他做生日礼物吧。“ 我们又不是很熟……夏茹这样的女生,实在是超出了顾忆笙的想象范围。她明明很讨厌自己,却可以对自己巧笑倩兮,热情地主动说话和拉手。上一秒还刻薄她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下一秒却提议一起买东西送给两个都喜欢的男生……她实在理解无能。 不过她的心里确实动了一下。认识林朗几年了,她唯一送过他的生日礼物,是家里的胖金鱼生的两尾小鱼,可惜很快就死了。 她很想送林朗一件生日礼物,不为了任何原因。”我没钱。“顾忆笙不觉得贫穷是一件窘迫的事情,她坦坦荡荡地对夏茹说出这三个字。”没事,钱你不用担心。“顾忆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夏茹已经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拍卖牌,”我们出十五万!“ 全场的目光集中到他们身上,刺眼的追灯也立刻跟了过来。顾忆笙坐立难安。 那个原价八万的hermes的男款手提包,最后以十八万八千的价格成交,拍得者是夏茹和顾忆笙,在拍卖主持人一锤定音之时,所有的镜头和追灯都对准了夏茹和顾忆笙。”下面有请拍得这件拍品的八号桌夏茹小姐和七号桌的……神秘名媛上台!“”我就不用上台了吧?“”一起一起,不要紧的。这样送给林朗才比较有意义。“ 顾忆笙被夏茹半拉半拽着上了台。各路记者的”长枪短炮“都对准了她们,所有参与此次晚宴的各路人也都一齐注视着她们。她骑虎难下,和夏茹一起拿着那个hermes的男款手提包对着镜头机械地微笑。 主持人的声音在此起彼伏的闪光灯中尤其亢奋:“谢谢两名名媛的爱心,为今天的‘嫣之心’慈善晚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她们和今天晚上所有参与拍卖的各位爱心人士献出的爱心将换来山区六所希望小学的破土动工!” 台下的闪光灯连成一片光的河流,顾忆笙在台上被闪的睁不开眼睛,只是任夏茹挽着,对着镜头笑。 拍完照下台,夏茹把包包递给顾忆笙:“我去上个厕所。” 顾忆笙拿着那个包回座位上,刚想说“你快点回来”,却见夏茹站在她两步之遥的位置停住脚步转过身,拨了一下头发随意地说:“哦,对了,我忘记今天出门时太匆忙,没带包出来。这个包包要么就算你的好了,我另外再买礼物送给林朗。” 顾忆笙傻眼——她立即明白她被算计了。她想追上夏茹说个明白,这个时候主持人刚好宣布慈善晚宴的圆满落幕,同时开玩笑说:“七号桌的神秘名媛可别忘记付善款哦!”一下子又把众人的目光集中到顾忆笙的身上。 不相干的人开始散场,娱乐媒体逮着有名的大明星做专访,更多的记者对没有姓名、不在邀请名单之列,却衣着光鲜,年轻貌美的“神秘名媛”产生了兴趣,顷刻间就把顾忆笙团团围住,而夏茹就像一尾美丽的热带鱼一样滑至人群之外,翩然消失在人群里。 顾忆笙脑海中空白一片,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举着“长枪短炮”“围攻”她,连珠炮发出提问,似乎对她的来历都充满了好奇,希翼从她的回答中挖出什么独家猛料。已经有人认出她是著名新锐服装设计师林朗的女伴,八卦意味甚浓地问她是否拍下这个手提包是为了送给林朗。 那些嘈杂的声音,好像就从很近很近的地方发出来,又好像来自光年之外。耳朵嗡嗡地响,头疼得厉害,顾忆笙像一个误闯入禁区的小孩,还搞不清楚状况就因为触动警报装置,所有的追灯都打到她的身上,她因此而被推到焦点的位置。 “记者朋友让让!请让一让好吗?让这位小姐先去办理一下善款支付手续,我们准备了专门的房间和茶点,给大家做详细的采访好吗?”工作人员努力帮她打开一条通路,却是通往另一个她无法面对的地方。 顾忆笙真的恨不得凭空消失,那个包包坏给他们,她真的买不起。对于这场名流汇集的晚宴,她根本是连受邀资格都没有的路人,薪水微薄得只够温饱。或许对于林朗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孩来说,十八万八千只是吃顿饭的价格,一件衣服一个包的价格,可是对于顾忆笙这样的穷人来说,真的是勒紧裤带都得拼死拼活干好几年才能存下来的“巨款”。 那一刻,顾忆笙无比清晰地看到那道横亘在她和林朗之间的鸿沟:她是灰姑娘,林朗是王子,童话里王子爱上灰姑娘——可是别忘记,其实灰姑娘也是富人家的小孩,只是被继母虐待才灰头土脸。 而她是货真价实,没见过世面的灰姑娘,会真的把鱼翅认成粉丝的穷人家小孩。 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像她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 围着顾忆笙的记者在抛出数十个问题却没有一个得到回复后,渐渐开始不耐烦。有人很大声地讨论:“她到底是谁啊?” “什么神秘名媛,是来骗吃骗喝的吧?” “什么呀,耍什么大牌,都不说话!” “她到底拍不拍得起这个包啊?不会是打肿脸充胖子吧?” ………… “我……”顾忆笙终于清醒过来,吞了吞口水,打算向这些人“坦白”真实情况,包括自己只是被朋友拉来的“路人”,根本没钱负担这个昂贵包包——反正她只是个路人甲,就算丢人也很快会被遗忘吧。她这么打算着,却被人群挤得不停后退,高跟鞋不知踩到什么,整个人失去控制地向后倒去。 “啊——”顾忆笙闭上眼睛等待疼痛来袭,结果发现自己下一秒就稳稳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你们吓到她了。”有个穿铁灰色休闲西装的男人温柔而坚定地轻扶住了她的腰,温和淡然的笑容映入她慌张的眼帘。竟然是赵一芒,他像神祗一样出现,带着拯救她的光芒。 顾忆笙傻瓜一样站在他身后,愣愣地望着他的背影。 “这不是o2的主编赵一芒吗?” “请问你和这位小姐什么关系?” “她是林朗设计师今晚的女伴,请问你和林朗设计师是好朋友吗?” ………… 赵一芒不慌不忙,气定神闲地扫视全场,然后搂紧顾忆笙的腰,掷地有声地说:“林朗设计师是我的采访对象,我的朋友,而她——是我的女人。我女人买的包当然我来付钱。” 众人一片哗然,闪光灯又闪成一片。而顾忆笙则在他身边僵成了一块石头:赵一芒这是在开什么国际玩笑? “笨蛋挺胸,微笑,什么都别说,照我说的做。”赵一芒在顾忆笙耳边轻语,然后绅士又有礼地护住她,带她穿过人群,他之前已经打电话安排朋友先垫付了那笔善款。 闪光灯一路跟随,赵一芒拉着顾忆笙往外走,主办方的工作人员和众多保安赶了过来,阻拦记者的继续跟随。 顾忆笙踩着高跟鞋走得跌跌撞撞的,有个记者的手越过保安的人墙拉住她的袖子问:“请问这位小姐……” 赵一芒拉着顾忆笙,所以她停不下脚步,花瓣状的袖子被脆生生地撕裂了。 顾忆笙惊慌失措地回眸被这个记者拍在相机里,眼里还隐隐有泪光,她身旁的赵一芒很自然地揽过她的肩,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第九章 {你不是真正快乐} 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 【一】烟头微微的火光在黑暗中像一只小小的萤火虫。 终于从那个地方逃了出来。 在安静得能听到水浪声的江滩边,顾忆笙像死里逃生一般。她觉得一切都不像是真的,更像是一场梦,也许明天睁开眼睛会发现自己其实一直都躺在床上吧。 赵一芒在她身边安静地抽烟,烟头微微的火光在黑暗中像一只小小的萤火虫。 “主编谢谢你,又给你惹麻烦了。” 赵一芒瞥了顾忆笙一眼,没有说话。 顾忆笙以为赵一芒没有听见,又加大音量说了一遍,还小心翼翼地努力往他眼前凑了凑——不出意外地被他嫌弃的眼神给再次瞪远。 “我没瞎也米聋。”赵一芒没了刚才绅士风度,露出平日里辛辣刻薄的模样,“被那个叫夏茹的女的涮了吧?长这么大了还傻乎乎的,不知道在干吗?这么多年饭都白吃了!”他一直在台下,看到顾忆笙被那个女生牵着上台时就隐隐觉得不对,到最后看到她一人六神无主地被记者团团围住,心下当即明了七八分。无论是在时尚圈还是娱乐圈,这样的小伎俩司空见惯。 见顾忆笙许久没有说话,他扭过头去看她,却看到她双眼微红,像要哭了一样的脸,立刻嫌恶地别开脸——他最讨厌女人哭了。 赵一芒从小跟奶奶生活,同龄的小孩只有隔壁与他同年的小女孩。其实他一直很想和她玩,所以常常捉了知了、螳螂,或者小青蛙之类送给她,原本以为可以发展一下纯洁的友谊,结果那个小女孩当场大哭,害他奶奶七十多岁的老人,拉着他给人登门道歉。 初中时同桌的女生数学很烂,考试的时候总是抄他的,为了感谢他,所以常常带好吃的便当给他吃。因为那时家里很困难,赵一芒又刚好在长身体胃口大,所以他便以为这是各取所需,他给她抄答案,她给他吃免费便当。 有一天他正在狼吞虎咽地吃便当的时候,女生突然羞答答地问他:“你怎么从来不拉我的手?” 赵一芒咬着鸡腿很奇怪地看她:”为什么要拉你的手?“……很恶心。 女生瞪大眼睛反问他:”恋人之间拉手很正常啊。“”谁和谁是恋人?“虽然赵一芒也算聪明,次次都考年纪第一,可是他真的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女生似乎受了奇耻大辱般问他:”你想耍赖吗?我们不是恋人吗?我们不是恋人的话,你干吗每次考试都给我抄,为什么每天都吃我的‘爱心便当’吃得那么开心?“ 赵一芒立刻丢开那个所谓的”爱心便当“弹到三尺之外。女生终于忍不住趴在课桌上大哭起来。 那次”被早恋“事件的结果是赵一芒上了全校女生的黑名单,成为一个”吃软饭又不负责任的花花大草包“。 大学时第一次恋爱,对方是从第一次见面就对他表现出极大兴趣的女生。不过客观来说,她也很优秀,聪明漂亮,开朗健谈。所以后来在朋友的撮合下,赵一芒就默认了和她的关系。大四的时候女生认识了另外一个家世背景雄厚的男生,要和一穷二白的赵一芒分手。结果分手那天赵一芒什么话都没说,就看到那个女生哭得昏天暗地,眼泪鼻涕齐飞,嘴里说着”最爱你的人是我“,但是当她新男友的bmw呼啸而至的时候,她抹把脸就精神抖擞头也不回地走了。 所以赵一芒最讨厌女人哭了,每次女人在他面前哭的时候,似乎总有不好的事情会在他身上发生。”我警告你最好不要哭出来。“赵一芒瞪着顾忆笙,好像用眼神就能轻易将她肢解。 顾忆笙吸吸鼻子,说:”是我笨……“”你确实笨得吓人。“赵一芒冷笑了一下,”这么不会看人,怪不得只够做个小助理,一辈子做些打杂的低贱事情,为了十几万块钱就能轻易被人羞辱。“ 【二】赵一芒眸色深沉地对她说:” 第24节 那句话,我可没有开玩笑。“ 顾忆笙咬紧嘴唇,夜晚江边的风有点大,吹得她漂亮的发髻都散了下来,发丝凌乱地贴在嘴角,破了的衣袖在风里不停摆动。她难过的不是赵一芒的辱骂,而是直接的愚蠢。”钱我会慢慢攒钱还你的……时间可能会很长,但是我一定会还你的。“她低声说,语气坚定,像一朵迎风的野玫瑰一样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谁稀罕你还钱?等你攒够我头发都白了,牙齿都掉光了。“赵一芒讥讽道。 顾忆笙扭过头看赵一芒,看了他很久,突然叹气道:”你明明是个好人,为什么故意装那么凶那么变态,让人都讨厌你?“ 赵一芒眯着眼睛回看顾忆笙,眸色深得让她无法揣测他的心思:”你不要侮辱我。“”我哪侮辱你了?“顾忆笙不解。”你说我好人就是在侮辱我!“赵一芒狠狠地说道,不过说到后来他不禁笑了起来。她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笨,她很敏感,懂得看透人心——当然他这么说不是在承认她说他是好人是个事实。”我刚入行的时候,其实也像你这样很傻很天真。“赵一芒望着苍茫的江面说,”那时候我刚毕业,没有背景,没有人脉。做得最苦,工资最低,常常被主编骂,被明星摆臭脸,被明星的粉丝怒目相向。也曾经傻傻地往别人给我挖好的坑里跳……“可是他依然做得挺快乐,别人都说时尚圈是个虚荣浮华的圈子,娱乐圈就是个大染缸,里面没一个人是干净的。而他就是喜欢它的炫目与华丽,美好与梦想。多少人真的一夜成名,多少人一不小心身败名裂。这是一个五光十色又充满戏剧性的世界,同时也充斥着梦想、努力、奇迹。”当时有个师傅带我,他可能是这座城市最资深的狗仔,总是能拿到第一手的独家新闻,偷拍到最难拍的照片。他名声很不好,可是我当时很敬重他,因为他确实教了我不少东西。我真的拿他当师傅,他脾气不好,挑剔,我都忍。他随时一个电话,无论我在干什么我都随叫随到……直到后来……你听过我以前的八卦没?“赵一芒突然扭过头问顾忆笙。”我……“说完全没听过是骗人的,在这一行,八卦永远比感冒病毒传播得快,并且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听到过一点点。“”他拿到一组某三流玉女小明星的艳照,以此要挟上了对方的床,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她的肚子搞大。玉女小明星哭闹不止,因为无论是打掉还是生下来,都很可能走漏风声。他竟说服那小明星,说帮她好好‘炒作’一番,助她事业再走一个高峰……后面的故事你应该听说过吧,就是变成了我借某次采访‘弓虽.暴’了该女星,该女星素颜出来开新闻发布会,一边哭诉我的兽性,一边坚强地说会把孩子生下来,独自带大孩子。然后我就被千夫所指,她莫名其妙地成为‘史上最清纯美丽的未婚妈妈’……幸好后来他们两人闹翻,自己窝里斗,互相揭发对方丑闻,我才沉冤昭雪。“ 沉寂三年,终从”丑闻“中脱身,但是对于一个没有背景的小”咖“而言,前途尽毁。他如今的成就实属难料,而这其中又牵扯到他另外的八卦……”不得不说,我有今天,苏紫杉帮了大忙。“赵一芒看了一眼顾忆笙听得入神的脸上说,”不过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下次告诉你……今天和你说这么多,我想告诉你的一点是,谁都有蠢,有青涩的时候,这没什么。不过记得别让自己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跤。还要记住:人人都说好的未必是好人,人人都说坏的也未必是坏人,但是都提防点也没错。“”无论是在多险恶的竞争环境里,你都可以用真心去结交朋友。但是如果被人知道可能会对你不利的秘密,你就自己藏着,其实与人分享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被你曾经很重视的朋友背叛也不要太伤心,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立场,你只要对自己无愧就行了。“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环境下生存当然没那么简单,但顾忆笙很简单,所以这些简单的法则适合她。 顾忆笙觉得自己好像和赵一芒又走近了一点点,他告诉她他难以启齿的过去,心平气和地教她处世的方法。他一直都是她最好的老师。 夜深了,江边越发冷了。赵一芒和顾忆笙往车的方向走。其间她开玩笑地说:”主编,你今天要替我解围,也不用说得那么耸动吧,什么‘她是我的女人’,这个太有爆点了,很可能会被那些记者乱下标题。“ 赵一芒起先没有说话,沉默地发动汽车,然后侧过大半个身体,单手搭在方向盘上,眸色深沉地对她说:”那句话,我可没有开玩笑。“ 顾忆笙傻眼,愣愣地看赵一芒的嘴角扬起一抹浅笑,然后踩下油门,车平稳地开向前方。 他一定是开玩笑的一定是开玩笑的一定是开玩笑的一定是开玩笑的……顾忆笙在心里碎碎念,赵一芒好像能听懂她的心声般抽空瞥她一眼,不轻不重,且好似充满遗憾地说:”我可没有开玩笑呢。“ 顾忆笙”呃“了一声,脸在瞬间爆红成番茄:”主编你别逗我了。“她才不会相信,挑剔又有品位如赵一芒,会看得上像她这样平凡到土气的小女孩。 这次赵一芒没有说话,安静地开车。 在顾忆笙租的公寓楼下停车,赵一芒第一次像个绅士那般下车为她开门——以前他都是恨不得把顾忆笙直接踹下车,极度恶劣。”主编你不用这么客气,我自己来就行……“赵一芒越对顾忆笙好,她越觉得不安,她就差点举白纸在头顶,上书几个大字”求骂、求羞辱、求粗暴对待“。 赵一芒没有说话,过来许久才微微笑着,像是认命般低声自语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什么?“ 他没答女生的话,漫不经心地拨弄着她残破的袖子,暧昧的气氛陡升。”顾忆笙,“他突然开口,同时抬眼看她,眼神晶亮,脸色却有点异样,”我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其实对女生不太在行……我骂人的时候并不是真的在生气,真正讨厌的人我理也不理……我今年二十七岁,ab型血,处女座,收入还不错,品位也还行……我觉得我还蛮不错的,你可以考虑看看。“ 【三】无论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后,她始终离他很远很远。”你……“顾忆笙一时间慌了手脚。而几乎是同时,有个人影如鬼魅一般从阴影中飞蹿出来,掠过她,重重的一拳挥在赵一芒脸上。”你都是这样‘教’你的属下的吗?“竟然是林朗。他居高临下地望着没有设防而摔倒在地的赵一芒,眯着眼睛,语气冰冷得好像瞬间把人丢到了南极洲。”林朗……“顾忆笙搞不清楚状况,看到赵一芒摔倒在地,不由得又急又慌,”你干吗打人?“想要靠近点看看赵一芒的伤势,却被林朗一把死死拽住:”死不了。“ 赵一芒的左边脸颊下部肿了起来,嘴角有细微的血丝,他疼得皱了皱眉,朝地上吐了口带血的唾沫,从地上缓缓地爬起来。他的神色很平静,可是那平静就像暴风雨前的宁静。”林大设计师偷听别人说话很爽是不是?这就是你们林家的家教吗?“”我做什么都只代表我自己。“”哦,那么让我来猜猜你如此恼怒地代表你自己给我一拳是为了什么呢?嗯——难不成我这个小助理,其实比我想象的要吃香很多,连你林大设计师都拜倒在她裙下?“他戏谑的口吻成功让林朗暴跳如雷,却让顾忆笙坐立难安。”主编,你在乱说什么?!“”从今天起你别叫我主编了,叫我一芒,或者亲爱的之类也行。“他继续嬉皮笑脸,可是眼睛里却没有笑容地望着林朗。 在那个电光火石间,顾忆笙突然有种感觉:赵一芒对林朗,似乎有种特别的敌意。那种敌意之前被收藏得很好,可是在这一刻,突然被引爆了。 林朗放开顾忆笙的手,冲上去又给了赵一芒几拳。他凭着直觉抵挡了几下,终不是林朗的对手——林朗飞赴英国后就接受了格斗方面的专业训练。”林朗住手,住手!“顾忆笙理不清头绪,只知道这两个男人再缠斗下去一定会出事。最要命的是赵一芒虽然打不过林朗,却仍用语言不停挑衅他。”别打了!“顾忆笙见劝不住,情急之下扑到赵一芒身体之上护住他,闭上眼睛等待林朗的拳头落在她的身上。 等了几秒钟,没有疼痛袭来,顾忆笙睁开眼睛,看到林朗像一个被戮破了的气球,他的眼神像被大雨淋湿的空气一样潮湿,散发出暗蓝色的微光。他刚刚还暴躁得像要裂开一样,可是这一刻却又哀伤得像一条河流,失魂落魄地站在她面前。 他已经不是顾忆笙记忆里那个温和而柔软的少年了。他还是那么英俊、聪明、睿智,可是同时也变得更加深沉、多变、无法揣测。他心里好像有一个神秘的偶尔才打开的盒子,有时候迎接她的是喜悦,有时候则是令人害怕的庞大怒气——而此刻,他看起来又是那么失望、那么颓丧、那么悲伤。”你喜欢他吗?“他轻声问道。 顾忆笙不知道如何回答,今天所有的一切都太奇怪了,超出了她的想象极限,一十八万八千元的名牌包、”她是我的女人“的宣告、赵一芒似真似假的告白、林朗突如其来的暴怒……她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从来都不是聪明的女生,所有的时间在同一个晚上集中爆发,她无法应付。 顾忆笙的沉默和犹豫,在林朗看来已经是一种答案。五年前的暴雨夜,整个灵魂都被雨水淋湿,冰冷的痛苦侵袭每一个毛细孔的回忆再次全部苏醒,心脏像是被攥住般疼痛。无论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后,她始终离他很远很远。 顾忆笙想说些什么,可是却不知道在这一刻,她说什么才是合适的。林朗垂着头站在她的面前,整个人灰暗得好像要消失在空气里。她没由来地一阵阵心疼,眼泪也随之涌了出来。伸出手想要拉一拉他的衣袖,却像躲避瘟疫病毒那样被他唯恐避之不及地挥开。 林朗抬起头,脸色灰白地站在那盏鹅黄色的路灯下,轻声说:”顾忆笙……再见。“说完他便转身,逼迫自己不要回头。 顾忆笙站在原地哭得泪眼滂沱。她并不十分明了林朗绝望如此的原因,因为她从不敢想美好如林朗,会喜欢像她这样平凡的女生。五年前如果他喜欢她是因为她的纯真与怯懦,倔犟与别扭,五年后他对曾经狠狠伤害过他的顾忆笙,不应该再有丝毫留恋。 她不懂他的悲伤,可是心却随着他的悲伤而狠狠揪痛起来。每一个细胞好像都在接收他散发出来的小宇宙,那种苍凉的悲痛让她一阵一阵胸闷。 顾忆笙望着他离开的背影,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在分别五年,相遇的一个月又一个星期零三天后,他们不欢而散。”你是不是很喜欢他?“赵一芒在顾忆笙身后轻声问,他的声音像来自外太空的一粒尘埃一样飘进顾忆笙的耳朵,顺着皮肤和经络滑落至心脏,着陆时有轻微的、有如电击的麻痹感。 顾忆笙不能直接地蹲下身去,抱着自己的胳膊大声哭泣起来。 第十章 {温柔} 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一】他直直地望着她,眼神纯真得像水晶一样,顾忆笙的心里微微一动。 虽然精神很差,可是顾忆笙还是要打起精神,今天要跟着赵一芒去采访的对象可是国际巨星苏紫杉。她向来很少接受国内媒体的采访,这次是因为赵一芒的私人关系答应拍o2的封面,接受o2的独家专访,条件是摄影师由她挑选,采访由赵一芒来做。 顾忆笙跑了三趟才把所有道具和服装搬到车上,赵一芒看到她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皱起眉头:”你有没有镜子?知道你心情不好,也不用把自己弄成个橙子吧?“ 橙……橙子?有那么夸张吗……顾忆笙低头看了看自己宽大的橘色雪纺衫,虽然是花八十元买的一件便宜货,可是也是她和许小曼挑了很久的成果啊…… 赵一芒露出无语的表情,把顾忆笙推上汽车后座,然后自啊后备箱里翻出一件白色的波希米亚风格的棉布裙子,一条米色细腰带,一条墨绿色裤袜和一双艳丽的深粉色高跟鞋塞给她,然后丢下简洁的两个字:”换上。“绕到前方把车窗关上,又扔给顾忆笙一些报纸和胶带用来贴车窗,自己则靠在车门旁点燃了一支烟。 他其实很细心,就是喜欢装凶,不太温柔。顾忆笙一边穿鞋,一边望着车外赵一芒的侧影。她曾经真的很讨厌她的这位上司,他曾经把她骂到下班后还躲在厕所里哭,绝望到看什么都觉得是灰色的。但是现在,她似 第25节 乎了解了他一点,他是很毒舌,表情也常常很讨厌,可是心却是好的、干净的,甚至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看起来光鲜亮丽、温和有礼的人要来得更善良。而这样的人,却说喜欢她…… 想起来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虽然赵一芒是不错的恋爱人选,可是顾忆笙始终觉得这不可能,他一定是耍她玩的吧。”发什么呆?“抽完烟的赵一芒打开车门,瞪了一眼放空状的顾忆笙。发动汽车时看了一眼后视镜,又忍不住转过身,伸手解开了她的发带,让她的长发松松地披在肩头。 顾忆笙身体僵硬地坐在后车座,尴尬得像是会石化。 又被赵一芒白了一眼:”紧张个屁啊,老子又不会现在弓虽.暴你。穿得顺眼点是你的职业道德好吗?你穿刚才那样去见苏紫杉,我很怕她会吐出来。“”有那么夸张吗……“顾忆笙稍微放松了一点。在经历昨晚的事情后,赵一芒似乎还是正常的,他越对她凶,她反倒觉得轻松。 电视、杂志上的苏紫杉是美艳而冷峻的,一双修长的美腿令人窒息,可是真人苏紫杉其实身材很娇小,踩一双十厘米高的鱼嘴高跟鞋,穿着一条改良的流苏旗袍,恰到好处的淡妆让她看起来妩媚风情的同时,又不会显得太拒人千里。 苏紫杉看到赵一芒时显得很高兴,立刻走过来拉他的手,带他到化妆镜前坐下,一边由化妆师给她继续补妆做造型,一边和他聊天。顾忆笙则跑到和今天的摄影师沟通,转达这次采访的主要方向和切入点,以及赵一芒想要的效果。”忆笙有没有空啦?帮我去买节灯管行不行?灯坏了一个,我们这里又走不开人。“小铁过来的时候顾忆笙和摄影师也说得差不多了。她拍拍胸脯,笑着说:“没问题。” 刚才和赵一芒进来的时候就发现门外围了一群娱乐报纸、杂志的记者,都想着能溜进去拍点独家新闻,或者苏紫杉大发善心地给他们几分钟采访时间,不过想也知道没可能。顾忆笙出去的时候发现他们还在,而回来的时候则看到他们干脆坐在附近的阴凉处,开始交换起各类八卦消息来。 “喂,你们说苏紫杉那个老娘们儿,怎么就对o2那个主编那么‘青睐有加’,就接受他们家的独家采访?” “哥们儿新入行的吧,这你都不知道?o2的主编可是个大帅哥,苏紫杉自从三年前离婚后就一直单身,交的男朋友一个比一个嫩……嘿嘿,你知道的……” 顾忆笙装作什么也未听到地经过门卫,走进摄影棚,看到刚化好妆的苏紫杉不知听到什么,笑倒在赵一芒的怀里。她把灯管给小铁的时候,小铁也递给她一个暧昧的眼神。顾忆笙没理他。苏紫杉和赵一芒的绯闻她在入行之初就有耳闻,赵一芒自己也说过,他沉寂三年后还能做到如今的成绩其中苏紫杉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趁化妆闲聊的时候,赵一芒顺带把采访都做完了,剩下就是拍照的工作。 一面对镜头,苏紫杉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专业地根据摄影师的要求做出各种造型和表情,上一秒风情万种,下一秒又冷艳惑人。 中途休息的时候,苏紫杉回休息室,她的助理过来找赵一芒。顾忆笙也不知他去了哪儿,到处找他,最后在三楼的西边阳台找到他,他正在那抽烟,望着阳台前的一颗梧桐树发愣。 “主编,苏紫杉找你。” 赵一芒回过头来的时候脸上有将近三秒是空白的,好像灵魂被抽离了身体,只留了一个躯壳在抽烟,过了一会儿,他的目光才渐渐聚拢在顾忆笙身上。 “我等会儿就来。” “主编,”顾忆笙走到赵一芒身边,微微仰着脸望着他问,“你怎么了?”她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眼神孤寂得好像看不到任何希望。 赵一芒笑了一下,脸上的神色柔和温暖起来,他伸手择下顾忆笙发丝上黏到的蛛网和灰尘,说:“等会儿你打的,或者坐小铁他们的车回去吧。我晚上还要和苏姐吃饭,就不送你了。” 顾忆笙的眼神暗淡了一下,但是她没有多问,只是说好。 赵一芒犹豫了一下,叫住顾忆笙离去的背影,像是解释,又有点懊恼地说:“我和她……不是别人想的那样……” 顾忆笙扭过头去看她,发现赵一芒的表情格外认真:“别人怎么想我无所谓,但是希望你明白。”他直直地望着她,眼神纯真得像水晶一样。顾忆笙的心里微微一动。 【二】顾忆笙推开门之后,原本热闹的包厢突然安静下来。 所有工作结束后,顾忆笙把道具和服装都搬上赵一芒的后备箱,把车钥匙还给他后就独自走了。她没有坐小铁他们的车,怕小铁又找她八卦赵一芒。 摄影棚离公交车站有点远,顾忆笙走了将近十分钟才走到路口,这时,一辆绛红色的跑车在她身边停下。车窗降下来,露出夏茹明艳的笑脸:“好巧啊,顾忆笙。这里不好坐车,我送你啊。” “不用了,谢谢。”顾忆笙无法理解夏茹这样的女生,搞不懂她到底有多少张脸。 “你不会在记恨我前两天拍卖会的事吧?我向你道歉,林朗也批评过我了。我不应该没和你说清楚就先打电话找人帮忙。你找不到我很着急吧?真的不好意思。” 顾忆笙有些迷惑了,她不知道是自己的记忆错误了,还是夏茹的记忆错误了。明明当时是她设陷让她难堪,现在却说得好像都是误会一场。 “上车吧,我还有事和你说。”夏茹的笑容甜美得像花朵一样。 顾忆笙看到赵一芒的车子从远处开过来,因为不想被赵一芒和苏紫杉看到她,最后还是上了夏茹的车。 夏茹开车很快,一脚油门踩到底。顾忆笙还来不及系上安全带,车就飞了出去。她的手紧紧抓着车门上方的把手稳住自己。窗外的风景飞快地向后逝去,风不停地灌进来,吹得她的头发都向后飞去。 “你住哪儿啊?”顾忆笙报了地名后,夏茹惊讶了一下,“那里有点偏啊,而且房子很老了,你一个女生住在那里不安全吧。” 顾忆笙笑了笑:“还好,路上都有路灯的。” “我听朋友说那里住了很多小姐,因为隔条街就是红灯区,不三不四的人特别多……我说话直,你别见怪啊。” “没关系。” “赵一芒不是你男朋友吗?怎么也不帮你找个好点的地方,他不会这么小气吧?” “不是的。”拍卖会赵一芒为顾忆笙解围,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她是我的女人”,结果两人上了娱乐版的,幸好只是豆腐块一样的小版面,没有引起什么轩然大波。“主编那次是为了帮我乱说的,我们其实什么关系也没有。” “真的?”夏茹有点不信地看了一眼顾忆笙,“想不到赵一芒人这么好啊。不过你倒是可以借机抓住他这个黄金单身汉,对你们这样独自在外面打工,想要出人头地的女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找一个有钱的男人更快改变人生的办法了吧。” 顾忆笙握紧把手,因为太过用力,手臂上的青筋都微微地凸起。她不太聪明,可是那不代表她听不出夏茹言语中的嘲讽之意和无上的优越感。 进入城区时正逢下班高峰期,又因为那条路在扩宽,路窄车多,都堵在了一块儿。 “我就在这下车吧,从这里回去很方便的,谢谢送我过来。”顾忆笙想下车,被夏茹拉住车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说了几句话后挂断,她笑吟吟地对顾忆笙说:“晚上有高中同学聚会,都是我们那届的,你也一起来吧,都很久没见了。” “我……” “虽然同学里也有几个混得不错的,不过八小时之外我们都不讲身份,就只是老同学聚一聚。从安城出来又到这座城市发展的人本来就不多,其实也是缘分。很多人我之前也不认识,朋友带朋友自然就熟悉起来。我有个闺蜜可羡慕我们,说只有我们景美才能毕业了还这么团结。说定了啊,晚上七点,海王宫六楼865包厢。” 因为是高峰期,夏茹停车不能太久,所以在她的催促下顾忆笙仓促地下了车,直到看到她的车绝尘而去,才突然想起刚才忘了拒绝。 夏茹只说是普通的同学聚会,所有顾忆笙也没有怎么打扮,回家洗了个澡,换上平日逛街穿的t恤、牛仔裤和平底鞋。临出门想了想不能丢脸,又回去把二十五元一件的白色t恤换成商场打折时买的价值一百六十元的格子衬衫。 打车到海王宫推开865包厢门的时候她简直想转身就走——包厢里已经坐了一些人,女生无一例外地精心打扮过,个个妆容精致得恰到好处,举手投足间不时闪过某奢侈品牌最新季最新款产品,男生穿得比较随意些,但是看细节就知道也都价值不菲。 一群刚大学毕业的社会新鲜人,即使第一份工作薪水再优渥,也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养成这样的消费习惯。很明显,包厢里的这些人,就是以前景美传说中的“太子党”和“公主党”,和林朗和夏茹一般,每个人的父母都很有来头。 顾忆笙推开门之后,原本热闹的包厢突然安静下来,有一个短暂的冷场,所有人都不说话地看着她。 【三】为什么她对谁都可以微笑,就是对他不行呢? 无论是一百六十元的格子衫还是六十元的牛仔裤,顾忆笙都不属于他们世界。她转身想走,却被夏茹热情地拉进了包厢。“你们没认出来吧?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顾忆笙,以前理科实验班的、美女加才女哦。” “理科实验班?几班?” “(1)班?黎睿不就是(1)班的吗?你同班同学啊。” 众人把目光都投向那个叫黎睿的男生,咖啡色框镜,细长的眼睛,皮肤很白,所以脸红很容易被发现。他似乎也不习惯成为焦点,腼腆地对顾忆笙笑笑说:“好久不见,顾忆笙。” 顾忆笙记得他——虽然她在班里很没有存在感,可是她对每一个同学都很有印象,能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和他们的名字,甚至连优秀的科目和性格脾气都能说出一点。因为自己总是被人忽视,所以她发誓不要让其他人在她这里感受到同样的感觉。记忆里黎睿是个很害羞很低调的男生,上课回答问题时声音很轻,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高中的时候还没有完全长开,有时候会流露出女生一样秀气的感觉。 两颗虎牙还在,眉眼也差不多,不过五官变得更立体了一些,有了一股青涩的男人味。 “要不你坐我旁边吧,顾忆笙。”黎睿似乎看出了她的不安,招了招手,让她坐到他身边去。以前是实验(2)班长,如今在某500强做人力资源的赵飞鹏起哄道:“你怎么不叫我坐你旁边啊?” 黎睿一下子涨红了脸,看了一眼顾忆笙,连忙说:“你瞎说什么,这里只有我和她是一班的啊。” 顾忆笙最后还是做到黎睿身边,这么多人里,也只有黎睿让她觉得有几分亲切。以前上学的时候并没看出原来他也是“太子党”的,言谈举止温和有礼得让人如沐春风一般。 全部人入席之后,顾忆笙发现还有一个座位空着,正寻思着还有什么大人物没来的时候,包厢的门再一次被推开了,进来看到顾忆笙时眼神顿了一下,而她则是一下子僵住了身体,大脑瞬间凝固成了一堆豆腐渣。 怎么会会林朗呢……也对,怎么就不会是林朗呢?怪之怪自己太笨,家境殷实的林朗当然也是“太子党”之一,今天的同学会有夏茹,她连顾忆笙都叫了,自己不会落下林朗。 顾忆笙觉得浑身血液逆流,耳旁嗡嗡嗡嗡地响,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笑些什么,只顾瞪着眼前的几盆菜一口一口地吃。 黎睿细心而体贴,有新的菜上来,会主动帮顾忆笙夹菜,她不小心碰翻了杯子,他赶紧帮她处理。甚至赵飞鹏想灌她酒,都被他红着脸挡了下来。 林朗几乎没动什么筷子,他坐的位置正对着黎睿,在顾忆笙的斜对面,他们今晚的互动他全部看在眼里。他很少参加这种活动,只是因为今晚是夏茹组织,她又好说歹说了很久,才给了面子来坐一会儿,没想到竟会自啊这里看到顾忆笙。 明明告诉自己再也不要见她,可是见到她后眼神却又眷恋她脸上的每一个神情,他甚至忌妒坐在她身旁的那个眼镜男,可以那么近地靠近她,为她做一些细碎的事情,讨厌他眯着眼睛对她微笑的样子,胸膛里明目张胆地跳着一颗盎然的春心。而他却只能坐在她的两米之外,什么也不能做地看着她。 为什么她对谁都可以微笑,就是对他不行呢? 第26节 以前总以为有很多很多时间,和她一起高考,一起读大学,一起毕业……总以为他可以永远待在她身边,守着她长大,和她一起面对他们人生共同的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恋爱,第一次……谁知道后来突然发生意外。 他知道父母在安排他出国的事宜,想最后抓住机会向顾忆笙告白,却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一地心碎,心随着海草一齐沉入海底。 在英国的日子其实很压抑,一开始总是住院,看不到东西,充斥耳膜的是陌生的英语。在黑暗的世界中沉默成了常态。他一遍一遍在黑暗中回放那个滂沱的大雨夜,顾忆笙伤人的话语。温热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入枕巾。可是无论顾忆笙怎么伤害他,除了被伤害的当下,后来他总是想,她是有苦衷的吧,她是喜欢他的吧。明明是她先向他告白,喝醉酒的人怎么还会骗人呢? 半年后林朗的眼睛恢复视力,他吵着闹着要回国,结果定居英国多年的爷爷突发脑溢血。在孙辈里,爷爷最疼的小孩就是林朗。他小的时候爷爷还没有移民,天天送他上学放学,陪他做作业,周末的时候带他去钓鱼、爬山,知道他最喜欢吃榛子,常常没事在家砸一把出来,笑眯眯地塞到他的掌心。 林朗在英国的医院枯坐了两天两夜,第三天,爷爷终于转出了重症监护病房,度过了危险期,可是半边身体不能动了,语言能力也退化得很厉害。他准备回国继续上学的那天,爷爷拉着他的手,一遍一遍地说:“不要走。小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眼角的泪水蜿蜒成一道小小的溪流。 林朗大三那年,爷爷去世了。一年后他大学毕业。无意中在校友的网站上看到顾忆笙的id时,那张他曾以为已经淡忘的脸孔又在他脑海中鲜活起来。不顾一切地选择回国,不顾一切地想要知道,那个暴雨夜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五年前她不爱他,五年后,他能不能让她爱上他? 他并不知她来了a市,只是a市是当今国内时尚的前沿,最适合他事业的发展。他想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再借助媒体的力量,她迟早会看到他的成绩。 林朗并不喜欢抛头露面,会答应接受o2拍摄封面的邀请也是出于这项考虑,却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竟会在拍摄封面的时候再遇顾忆笙。 很多矛盾和疑问,在摄影棚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全部尘埃落定。林朗听到自己清晰的心跳声,和五年前一样健康有力,望着她的时候,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心里便会奇异地涌起一波一波的暖意,像潮湿的海水,会一点一点地将心浸润。 她好像永远活在旧时光里,仍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模样,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美好的月牙形,可她身上分明又有他不熟悉的新痕迹,和同事关系融洽,被上司批评了还是会显得很无措,可是不再像以前被老师骂时窜红了脸,好像随时会爆掉一样,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不再是学生时含胸驼背的样子…… 有时候想想真觉得奇妙,他竟然会因为一场乌龙的告白而丢掉了自己的心,而这一丢,竟然横跨了他整段青春。顾忆笙是林朗整段青春岁月里唯一喜欢过的女生,因为她醉酒后糊里糊涂的告白,竟让他瞎了眼一般,再也看不到其他女生的好。 弱水三千,他只独取她这一瓢饮。可是她却始终都不是他的。 林朗下意识地捏紧拳头,手里的玻璃杯砰的一声碎裂开来。幸好包厢里很吵,那小小的声音顷刻就被赵飞鹏的大嗓门给淹没了。 赵飞鹏正带头起哄,要顾忆笙和黎睿喝交杯酒,大有撮合他们之意。黎睿替顾忆笙挡了不少酒,喝得微醺,脸上一片绯红,端着酒杯不安地站在一旁,嘴里念叨着:“不好吧。不要这样。”可是眼底却隐隐有欢喜,并不抗拒赵飞鹏将他们送作堆的做法。 在场的女生一半抱着看好戏的心情,跟着附和几句,一般则露出不屑或鄙夷的神情,看不惯顾忆笙第一次参加聚会,就如此抢尽风头。只有夏茹投入在这场闹剧里,不时帮助赵飞鹏起哄。她组织这场同学会的目的原本也不过是想让顾忆笙明白自己的分量,别缠着林朗。如今有人将她和其他人送作堆,她也乐见其成。 顾忆笙仍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着筷子,目光下垂看着自己的指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赵飞鹏以为她是害羞,上去拉她的手臂,被顾忆笙挣掉。她抬起头看着赵飞鹏说:“你找别人吧,我不要。”是那种既不想驳人面子,可是亦不想自己委屈的压抑的平静。她说话的时候,眼睛虽然是看着赵飞鹏的,可是余光却能感觉到对面的林朗正毫不掩饰地望着她。他的两道眼神几乎要在她的皮肤上留下两个深深的烙印,让她无地自容。 黎睿觉察出顾忆笙的不悦,拉着赵飞鹏的手说:“算了算了,我自罚三杯,你就不要为难我们了。” 赵飞鹏借着酒劲,脾气也上来了,甩开黎睿的手,眼一瞪说:“今天这酒,你还非喝了不可!” 顾忆笙向来温顺,这一刻却倔犟地微微仰着头,不肯露出一丝服软的神色,似是怒极,反而眯着眼睛开始微笑,一字一句地说:“这酒,我就是不喝。” 林朗突然站起身,椅子背撞地向后倒去,摔在地上发出不小的声音。所有人扭头看着他,他大步走到顾忆笙的面前,旁若无人地拉起她的手臂直接拖人。 “喂,喂——”顾忆笙面对赵飞鹏的坦然自若顿时消失无踪,惊颤到瞪大双眼,听到他在她耳旁飞快地说:“别像笨蛋一样站在这里被人耍。”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顾忆笙无法反应,只地步履踉跄地跟着,留下一屋子满脸错愕的“老同学”。在惊讶中他们经过赵飞鹏时,他甚至还错过身体让他们过去。 【四】他离得她很近,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靠得那般近了。 林朗在电梯前突然放开手,顾忆笙重心不稳地往前跌,反射性地抓住她所能抓住的物体阻止她接近地面的趋势。她手忙脚乱地重新站好之后,她发现自己的手正死死抓着林朗的腰部的衣料,从第三者的角度看来,状态极其暧昧。 林朗微垂这眼睫,凝视着她的眼睛问:“抓够了吗?”嘴角隐着若有似无的笑容。 顾忆笙飞快地放开手,眼睛转向一旁,红着脸,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电梯门慢慢地合上了。望着一个一个往下掉的数字,她终于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 那群错愕的人里,夏茹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她追出去的时候,顾忆笙和林朗坐的那部电梯刚好合上门。她突然像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气,瘫坐在地上。 这是她第一次见林朗这样,为了一个女人义无反顾,旁若无人地向她走去,眼睛里全部是她——可是那个“她”,却不是她。 从七岁到二十四岁,十七年了,夏茹一直陪在林朗的身边,和他一起欢喜一起悲伤,为了他,不停地逼迫自己学习各种技能,看各种不喜欢的书籍,为的是想要变成更好的人站在他身边,怕平凡无知的自己配不上天资过人的他。 林朗待夏茹彬彬有礼,甚至近乎温柔,却从未逾越“好友”的界限半分。她也难过也沮丧,但是在这之前,她以为她只要一直一直等下去,一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林朗总有一天会看到她的好的,她总有苦尽甘来的一天。可是现在顾忆笙出现了,夏茹突然发现也许林朗的脚本里早就有了其他女主角,她说白了也就是一个红颜知己,一个首席女配角。 她实在是不甘心。输给别人也就算了,输给顾忆笙这样档次的女生,她真的不甘心啊。 初秋时分的夜风已经有了薄薄的凉意,顾忆笙走出海王宫时,被迎面吹来的风吹得打了个哆嗦,手臂上起来一层鸡皮疙瘩。顾忆笙原本以为两人就此分道扬镳,因为不久之前林朗才对她失望得好像永远不想再见到她的样子。 “谢谢你,又给你添麻烦了。”陈恳道谢,然后识趣地准备闪人,却被他又拽住手腕。 “我就这么让你讨厌,让你恨不得立刻摆脱我?”他的薄唇吐出讥讽,眼底微微的受伤被薄薄的恨意所掩盖,那眼神像是要吃了她。 “不……当然不……”顾忆笙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林朗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她最没可能讨厌的人就是他。 林朗甩开顾忆笙的手,并不说话,也不回头,只是径直往停车场的方向走,顾忆笙犹豫了一下,跟了上去。 停车场里的灯很亮,顾忆笙突然发现自己手臂上有血迹,自言自语道:“咦,我怎么出血了?”而后才反应过来那不是自己的血,是林朗刚才拖她手臂时沾染上去的。 “你的手……”她小跑步跟着快步走的林朗,下意识地去拉他的手,果然是触目惊心的红。大部分血液已经凝结,只有一道伤口,因为碎片扎得有点深,仍在渗血出来。 “你怎么……你怎么……”她想要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可是却舌头大战,拼凑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顾忆笙知道这样的伤不会伤筋动骨,可是一想到林朗是设计师,他要用手握画笔设计图,她就气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她气林朗这么漫不经心地对待自己的才华,不在乎自己的身体。 顾忆笙用手帕给林朗包扎伤口,她的动作很轻柔仔细,可是手工却实在不怎么样。林朗望着她低垂的脸,心里又微微地一软。这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人,无论她曾带给他怎样的伤痛,只要她对他露出一点点温柔的表情,他心上的寒冰就会慢慢融化。 “我只是简单处理一下,你最好还是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 “不要。”建议被无情地拒绝,“我饿了。” “什么?”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饿了,我想吃小馄饨,哪里最好吃?”林朗发动了汽车。 顾忆笙没辙,可是实在不放心他的伤,讨价还价道:“你先去弄伤口,然后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小馄饨好不好?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 “成交。”林朗打方向盘转换。他顺手打开音乐,是蔡琴的老歌。“是谁,在敲打我心……”顾忆笙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还是在《无间道》的电影里,一下子就被这干净醇厚的女声给吸引住了,她像是能攥住人的灵魂一般,隐隐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窗外夜色如水,迷离的城市夜景和璀璨的灯光不停向后逝去。飞驰的汽车像一栋移动的小房子,身边的林朗在专心地开着车。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有那么多烦心的事,有那么多困惑,可是只要待在林朗身边,顾忆笙就觉得踏实极了,心里安静极了。她的眼皮渐渐沉重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猛地惊醒,发现车停了,音乐与关了,林朗还是坐在她的身边,正一眨不眨地望着,眼眸如墨色一般深浓。”我睡了多久?“顾忆笙哑着嗓子问,她瞥到林朗的手已经经过专业处理,绷带绑得非常漂亮。”不久,三个小时。“他答。 顾忆笙咋舌,看了看手表,时针果然已经指向了十一点:”你怎么不叫醒我?“ 林朗沉思了一下,无比认真地说:”我觉得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她睡着的时候像一种懵懂的小动物,不会说伤害他的话,露出讨厌他的表情。 顾忆笙有点无措:”走吧,去吃馄饨。“”你指路。“林朗发动汽车,银色的尼桑在夜色中像一尾深色大海中银色的游鱼,流畅地游了出去。 顾忆笙带林朗去的那家小铺子,最先是许小曼带她的,后来她独自又去过几次。她给林朗指路,七拐八拐,无数仅够一个车身通过的小斜街之间兜来转去。 林朗很怀疑她到底记不记得路的时候,顾忆笙突然拉他的手臂说:”就这里就这里,濑水狗弄。“这名字可够文艺。 濑水狗弄太窄了,车根本开不进去,林朗先找了块停车。他下车后狐疑地张望,小小的弄堂里只有一盏路灯,还有些微弱地从两旁人家里泄出来的几丝昏黄的光线,并不像有店铺的样子。”快走,不知道八爷的馄饨卖光了没。卖光了我们就白走一趟了。“顾忆笙走在前头,林朗跟在她身后,摸着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弄堂内走。走了有三四分钟,灯光才渐渐明亮起来。 远远地,林朗终于看到一个就设在路灯下的馄饨摊,小板车改装的橱柜和煤炉,几张矮矮的木桌,几张塑料小板凳,一对头发花白、弯腰驼背的老人。他们的动作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时间在他们身上如同被拉长了一倍。馄饨摊上的客人不多,但是都很有耐性,没有人催促,自顾自地和朋友聊着天,有的 第27节 还会和老人聊聊几句。 顾忆笙热络地和老人打了招呼,点了两份燕皮小馄饨,然后拉着林朗坐下来。”这里挺难找的,我前几次过来的时候每次都要找很久。八爷和八婆一天会准备八十八碗小馄饨,如果来晚了就吃不到了。“”八婆?“”很妙吧?“顾忆笙双手插兜里,微微仰着脸,目光没什么焦点地望着前方,脸上露出美好的如同那月色的皎洁笑容说,“因为爷爷排行老八,所以是八爷,八爷的老婆就叫‘八婆’。” 林朗回头望了一眼那对忙碌着的八爷和八婆,他们之间对话不多。八爷负责炉火和煮馄饨,八婆负责将煮好的馄饨上撒点葱花和一小勺猪油,然后放在一个木盘子里,端给客人,将客人用过的碗筷收回来放进洗碗桶里。 没一会儿,林朗和顾忆笙点的小馄饨就上来了。猪油和葱末的香气扑入鼻腔,让人只闻其香便食指大动。在微弱的灯光下,一只只白色的小馄饨像一尾尾白色的金鱼,摇摆着飘逸婀娜的尾翼,在汤水中漂游。燕皮馄饨的皮儿也是肉做的,所以燕皮馄饨也有“肉包肉”的做法,而能把肉皮压得那么薄的,市面上还真不多见。咬一口下去,鲜香的肉汁占满舌腔,肉馅和外皮一个脆一个薄透滑爽,形成一种奇妙的口感。 林朗说想吃小馄饨不过是一时兴起,他没想到顾忆笙真的能找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你真是会吃,这里都能被你找到。”他看着埋头大吃的顾忆笙,脸上不自觉地露出温柔的笑容,“你知道吗,这里的燕皮馄饨有我奶奶做的味道。” 林朗的奶奶是闽南人,但凡事叫得出名字的南方小吃她都都会做。上中学之前,林朗每年暑假都有几个星期是在奶奶家度过的。位于郊区的农家小院,院子整理得很干净,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四季都会有花朵盛开。春夏十分是植物最繁盛的时候,院子里就显得拥挤起来。篱笆上爬满了牵牛花,墙角的蔷薇一丛丛盛开得像一小团一小团的火焰,洁白的茉莉花在黄昏的空气中像毒药一样弥漫,还有各种不知名的花朵,热热闹闹地挤满了一个院子。 林朗的爷爷和奶奶性格太过想像了,在一起时争吵,分开了却想念。在他们三十几岁的时候离婚了。女人从三十二岁那年开始独居,五十岁时退休,在郊区买下这座农家小院,每日打理打理花草、散步、看书,最开心的便是孙子放假时在她那住的几个星期。 那时候每天清晨,林朗的奶奶都会变着法子给他做早点吃。林朗最喜欢的还是她做的燕皮馄饨,一口气能吃掉三十只馄饨,喝光一大碗汤。 “说起来,我也有两年多没去看她了。” 顾忆笙低头看看空碗,碗底还躺着几颗葱花,她低声说:“我都没有见过我的奶奶,她很早便去世了……趁着还有机会,你多抽空去看看她吧。老人很容易寂寞的。” 林朗没说话,他没告诉她,在爷爷去世后没多久,奶奶也撒手西归了。他们分开了大半辈子,但是心却始终是连在一起的,一个走了,另一个也不会独活太久。林朗对于爱情最初模样的认知,便是来自他的爷爷的奶奶。两个固执而寂寞的人,心里始终牵挂着对方。 “我们走吧,八爷和八婆的馄饨好像也卖完了。”顾忆笙站起身准备付钱,被林朗拉住了手腕。“我来。”他说。 “贵的我请不起,小馄饨的我还是请得起的。”顾忆笙冲他眯眼一笑,跑过去付了钱,顺手帮八婆把桌椅都叠起来放上小板车。林朗也过去帮忙,到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袖口蹭到了一大块油渍。 顾忆笙很仔细地查看那块污渍,有点懊恼地说:“衣服很贵吧,油渍很难洗,不知道能不能洗干净。你回家之后,先在这里涂点洗衣液,泡一两个小时……”她边说边抬起头,然后后面的话都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咽不回去。 他离她很近。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靠得那般近了,她抬起头才发现他的鼻尖几乎要蹭到她的脸上,眨眼睛时眼睫毛扇起来的微小气流,像极小极小的蝴蝶一般,擦着她的皮肤飞向车外。 【五】五年来的思念与等待,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的出口。 “你那时候真的那么讨厌我吗?”林朗轻声问道,声音里有竭力克制的忐忑和沮丧。他一直以为顾忆笙是喜欢他的,因为她曾借着醉意向他那么热烈的告白。可是那个暴雨夜的话语又怎么解释呢?他们分开这么多年,她也似乎从未曾找过他……她喜欢赵一芒都似乎多过他。 顾忆笙不敢直视林朗的眼睛。一直都是她对不起他,该被讨厌的人应该是她才对…… “我不讨厌你……”从没讨厌过你,“对不起。”那个秘密仍然只能是秘密,哪怕五年过去了,她仍是没有勇气告诉林朗,曾经企图绑架他的凶徒之一是她的父亲顾天一。 “你还记得那次音乐剧的演出吗?”林朗忽然问。 “记得。”那是顾忆笙第一次觉得自己会发光的时刻。 “庆功会上你喝了酒,然后醉了,我送你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你曾醉醺醺地对我告白……” 听到这儿,顾忆笙猛地抬起头,满脸通红。 “你说你喜欢我,很喜欢很喜欢我……非常非常喜欢我……喜欢我打球的样子,流汗的样子……”林朗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像是梦一场,怎么都睡不醒,又好像醒了,可是怎么都看不清眼前的人。 顾忆笙心跳得飞快,她不知道自己曾经以那样的方式向林朗倾吐过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总觉得这一刻不太真实,如同梦境一样轻飘飘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喜欢我的,即使那个雨夜,你那么残忍地拒绝我,我仍是觉得你是喜欢我的……可是现在我想,也许我错了……是我自我感觉太过良好,自作多情……” 眼泪顺着顾忆笙的脸颊大颗大颗地掉下来。她想自己怎么能够这么残忍,让林朗遭受这样的痛苦。林朗的样子在她的眼睛虚幻成一个模糊的影子,她伸出手去摸,以为又会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扑了空,可是这一次,她的手指真实地落在某一片温暖的皮肤上,指尖传来的真实的皮肤的触感让她的眼泪流得更凶。 “对不起……对不起……我从来没讨厌过你,我怎么舍得讨厌你……”她放任自己的感情像洪水一样倾泻而出,“都是我不好,我配不上你,我不配被你喜欢……”有温暖的液体不停地从身体深处涌上来,五年来的思念与等待,以及更长时间里慢慢叠加与积累起来的爱恋,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的出口,顾忆笙有些分不清真实与梦境,整个人昏昏的,只想向眼前这个真实地幻影诉说自己多年来的心情时,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破这一片梦境。 有没有那么一朵玫瑰 永远不凋谢 永远骄傲和完美 永远不妥协 为何人生最后会像一张纸屑 还不如一片花瓣 曾经鲜艳…… 是五月天的《如烟》,主唱阿信的声音让人闻到旧日阳光的气味,以及飞舞其中的细小尘埃。 是赵一芒的号码。顾忆笙收拾了下情绪,打开电话:“嗯,我是。”声音里是浓浓的鼻音。 林朗一直望着她,她突然惊颤地瞪大眼睛,握着手机的手指忍不住颤抖起来。 “你说什么?能在重复一遍吗……好的,我马上过来。”顾忆笙合上电话,缩起身体想要强迫自己镇定,可是仍是无法阻止自己的身体不合常理的颤抖,车内的温度很适宜,不会让人冷到发抖,那震动来自内心深处。 她抬起头来看着林朗,声音清晰地说:“送我去市一院好吗?赵主编进医院了,突然晕倒,我得过去看看。” 林朗没有多问什么,随即发动了汽车。银色的尼桑轻捷地像一头银豹,飞驰在安静的夜路上。 第十一章 {恒星的恒心} 恒星的恒心等你等你 【一】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灯光苍白的医院,空荡荡的走廊,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脚步匆匆。 顾忆笙赶到医院的时候赵一芒还在手术,苏紫杉发丝凌乱,披着一件暗紫花纹的披肩坐在手术室门口,整个人看起来单薄得像一张纸。怕是没有人见过超级巨星苏紫杉这般惊慌失措的模样,苍白素净的脸上因为事发突然,没有丝毫的修饰。 “小姑。”林朗看到苏紫杉,恭恭敬敬地问好,但眉宇间神情生疏。 苏紫杉朝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拉过顾忆笙,低声道:“赵一芒现在还在手术室里,我不能在这里继续待着,你替我看着。有什么事情和我随时联系,需要帮忙就打这个电话。” “苏小姐你放心。”这原本就在顾忆笙的工作范围内。 苏紫杉拍了拍顾忆笙的手,像是把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托付给了她,然后和她的助手急匆匆地离开。如果因此招来记者,怕会给赵一芒带来更多麻烦。 “你……”她望着林朗。 “我留下来陪你。”顾忆笙怕影响林朗明天的工作,原本想叫他先回家,被他干脆地拒绝。 两人肩并肩地坐在手术室门口的长椅上,顾忆笙望着红色的手术灯发了会儿呆,突然想起什么。 “啊,对了,你为什么叫苏紫杉小姑?”她问。 林朗眨了眨眼睛:“因为她就是我小姑。” “可是她姓苏你姓林……” “你以为言承旭真的姓言啊。”林朗白了她一眼,顿了一顿,望着前方道,“虽然我叫她小姑,但是其实并不熟。听家里其他人说,小姑从小就与其他的小孩不同,长得漂亮,能歌善舞,桀骜不驯,又喜欢出风头。十几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十九岁时打着肚子和一个男生一起回家,被爷爷赶出家门。后来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和那个男生怎么样了,只是等我们再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变成了国际巨星苏紫杉。” 顾忆笙不知道会是这样的故事:“对不起,我不知道是这样……” “没关系。”上一辈的事情,到林朗这里已经冲淡了大部分的感晴色彩,唯一的影响是造成了苏紫杉和林家所有人的不亲近。 过了不知道多久,顾忆笙靠着林朗的肩头睡眼朦胧的时候,手术灯灭了,手术室随即打开。赵一芒戴着氧气罩被推了出来。 “医生他怎么样?”顾忆笙着急地站起身问。 “他暂时没事……不过……”医生摘下口罩,疲惫的脸上充满遗憾,“你们是他家人吗?好好照顾他吧,癌细胞扩散得很快。” “什么?”顾忆笙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随即又以为是医生弄错了对象,”医生,我是问赵一芒的病人病情怎么样。“ 医生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说的就是他,晚上被急送进来的,在家里突然昏厥。“ 顾忆笙觉得自己的脑袋像是一团糨糊一般搅不动:”赵一芒?癌细胞?“”你们是不是他家人啊?他有脑癌的事你们家人不知道吗?他一年前就查出来了啊。“ 顾忆笙坐在赵一芒的病床前,望着他苍白的睡颜痴痴地想,平时看起来那么健康的赵一芒怎么会有脑癌呢?脑癌,听起来好可怕,像是脑袋里长虫了一样。他平时那么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样子都是装的吗?他还那么年轻,上天怎么对他这么残忍…… 顾忆笙照医生的吩咐想通知赵一芒的家人,这才发现问遍公司上下,没人知道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只有总编不确定地说:”赵一芒?好像是孤儿吧……“她也给苏紫杉打了电话,告诉她赵一芒的病情,她似乎对他得脑癌的事并不惊奇,知道他目前状况稳定就放了心。 赵一芒,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以前顾忆笙觉得她比其他人都要了解赵一芒,因为她是他的贴身助理,可是现在她也困惑了。原来赵一芒还有那么多事是她所不知道的。 苏紫杉送赵一芒来医院的新闻最终还是被狗仔踢爆。原因是赵一芒昏倒的地方就在她的香闺,她一时慌了手脚,跟着担架上救护车时被守在她家楼下的狗仔队拍了个够。 狗仔的标题下得无比香艳,当然著名时装编辑在国际巨星的香闺晕倒需出动救护车,这事件本身就充满了话题性。 赵一芒动了动眼皮,皱了皱眉头,然后缓缓地张开眼睛:“我怎么在这儿?” “你昏倒了,苏小姐送你来的。动了一个小手术。”顾忆笙帮赵一芒垫高枕头,让他半躺半坐更舒服一点。 “你哭过?”顾 第28节 忆笙竭力掩饰,可是眼睛红肿,骗不了人。赵一芒随即明了,“医生是个大嘴巴。” “以前我觉得你像是‘八婆训练营’出来的,怎么有男人嘴巴可以这么贱。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是保密局的人。” 赵一芒斜睨她一眼:“你胆子越来越大,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可别仗着我喜欢你就这么嚣张。” 或许是因为知道他生了病,所以气势就弱了很多,顾忆笙敢和他明刀明枪地斗嘴:‘’你还有力气开玩笑我就放心了。“”谁开玩笑了?我知道,这就是你的拒绝……“赵一芒半真半假地说道。 顾忆笙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饿了吗?想吃什么?“ “粥吧,你煮的。上次的美味我还难以忘怀。” “先吃点别的垫肚子,粥我晚上给你带,等下还要回去上班。公司给你请了看护。对了,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医生说最后通知家人。” “我快死了吗,要人给我准备后事了?我没家人。”赵一芒讥诮得笑了一下,他根本不把自己的性命看在眼里。“工作怎么安排的?我这一病,公司里应该乱了套吧?” “有点。不过你放心,总编会安排新的人过来暂时接替你的工作。你病好后随时欢迎你回去。这是他的原话。”顾忆笙说。 “回去?”赵一芒笑了一下,“我还有命回去吗?”见顾忆笙脸色一僵,连忙岔开话题,“你不陪着我吗?”或许是因为生病,他看起来颇为软弱。 “虽然你请假了,可是我还是要上班啊。不过我每天下班会来看你的。主编,没事我先走了,快迟到了。” “顾忆笙!” 顾忆笙匆匆忙忙走到门口,突然又被赵一芒叫住,她转过身,看到他望着她,眼神柔软得像朵棉花糖。“从今天起,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编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吗?赵一芒。” 顾忆笙想了想,点点头说:“好的,赵一芒,再见。” “等你的粥,顾忆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二】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因为想着要去大卖场买食材然后赶回家熬粥,顾忆笙走出办公大楼的时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几声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边的车。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蓝格子的衬衫,牛仔裤,站在车边的样子像一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男孩。 怕赵一芒在医院等得不耐烦,顾忆笙不客气地坐进林朗的车里。 在附近的大卖场采购了足够熬一个月粥的食材后,顾忆笙和林朗提着大包小包,爬了六层楼梯回顾忆笙租来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乱的……”顾忆笙没有想过邀请林朗上楼,他一直跟着,她也不好拒绝。 九十年代中期的旧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卫的小户型,到处堆满了时尚杂志和各种娱乐期刊。厕所和厨房都小得可怜,几乎挤不下第二个人。林朗就坐在顾忆笙睡的床边,看着她穿着围裙在厨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给他开了电视,偶尔会抬头望他,发现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话题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林朗闭上眼睛,问道空气里有隐隐的食物香气。他突然觉得心里踏实极了。虽然从小成长的环境优于大多数人,住大房子,坐好车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里有佣人保姆照顾着,可是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顾忆笙原本想先给赵一芒送粥,可是因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间隙做了简单的二菜一汤。 “没有什么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惯。”顾忆笙从门后拿出一张折叠的小桌子摆好,将饭菜端了出来。 林朗觉得她像个温柔的魔术师。他看着热气腾腾的二菜一汤,说:“我以前不知道你还会做饭。” 顾忆笙羞涩地笑笑说:“先尝尝,也许只是样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么样,我也喜欢能吃一辈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眼睛突然发了光,“好好儿吃。” 顾忆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满想象的话语。“有那么好吃吗?”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时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没到惊艳的地步。 “我几乎没吃过家常菜。要么是在外面吃,要么是李阿姨或者厨师做的。”林朗解释道。顾忆笙的菜确实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觉,温馨的、平实的。 顾忆笙低着头默默扒饭,有些心疼他,突然说:“你以后想吃饭,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做给你吃啊。” 顾忆笙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赵一芒正在发脾气,地上丢翻了医院的饭菜,护士小姐要给他打针他很不配合。看到顾忆笙立刻大叫:“你骗人!你没有一下班就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不过我没有骗你,给你熬了粥。”顾忆笙把保温桶放在床头。赵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挡住:“先打针。” 赵一芒看了她一眼,讪讪地拉起袖子,很不乐意的样子。 他生病后越发像个小孩。其实他以前也像个小孩吧,因为只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这样肆无忌惮,想发脾气就发脾气,只是同时他也拥有让人仰视的才华和过人的聪慧。后来顾忆笙也发现,赵一芒其实很少对外人发脾气,他只有对公司里的人有点凶,而许小曼和她则是“重灾区”。想起他曾说“不喜欢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说明其实公司里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许小曼和她?顾忆笙不由得望着他笑起来。 赵一芒白她一眼,边喝粥边道:“我知道自己很帅,你也别望着我发花痴好吗?……我明天想吃红烧排骨,你继续给我带吧。医院的饭菜简直是给猪吃的。” 顾忆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检查的护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应该是每天都吃医院的饭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后问道:“你能吃那么油腻的食物吗?” “吃了不会早死,不吃也不会晚死。再说,”赵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头来看顾忆笙,“你以为我还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说不出话,又恨他对自己的生命那么满不在乎,见他喝完了粥,过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脸,也不望赵一芒一眼。因为生气,所以动作有点粗鲁,把保温瓶的盖子盖上时非常用力。 “你对‘小保’温柔点,它明天还要来看我呢。”赵一芒抗议。 “谁是‘小保’?” “它呀。”赵一芒指指顾忆笙手里的保温瓶,然后看着它小声说,“明天你还要来看我,带着红烧排骨一起。” 顾忆笙被他彻底打败。 生活变得比从前更加忙碌,因为除了上班,顾忆笙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回家做饭,然后横跨小半座城市带给赵一芒。林朗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有时候也会在她那里吃饭,但是大多时候不,因为知道她急着去看赵一芒。 他们的关系变得融洽,舒缓起来,像默契的旧友。只是有时候顾忆笙一个人的时候,躺在床上怔怔地望着来不及收拾的餐桌,林朗吃过的碗筷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起,心里会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她知道薄薄的平静之下其实是汹涌的暗流,只是在这样的时刻,他们谁都不敢再去轻易触碰那个话题。如果不是赵一芒突然入院的那个电话,在那个恍恍惚惚的时刻,在林朗的车上,她差点说出她对他这些年来一直未曾改变过的爱恋。只有在梦境和现实交叉的边界,她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感情。 只是就是那么巧,赵一芒入院的电话突如其来地掐灭了那一簇小小的火苗。 【三】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 因为公司医院两头跑,顾忆笙忙起来就忘了给顾天一打电话。刚好有朋友来a市看儿子,他便和朋友结伴一起坐火车到a城看顾忆笙,事先也没和她打招呼。 顾天一下了火车,按照之前顾忆笙给他写的地址,到街对面坐13路公交车,到中山公园下,再沿着中和街走了几百米便出现一个三岔路口,字条上没写清楚再怎么走,他犯了难。在公用电话亭拨打顾忆笙的手机,结果发现她的手机停机了。 林朗看到顾天一的时候他正问路,可是因为普通话很蹩脚,又不会说a城的方言,沟通困难。因为他说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觉得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大叔你想去哪儿?找不到路了吗?”他主动上前询问。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来看我女儿,找不到这个地址,你能帮我看看吗?”顾天一把手上的字条递给林朗。他已经认不出他来,过去了五年,林朗从少年长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气质亦发生了很大改变。顾天一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与他曾经的“任务目标”再次相见。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顾天一:“你来找你的女儿?” 顾天一点点头。 “真巧,我认识你女儿,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顾天一手里的行李袋,“大叔,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顾天一推辞,“我自己来就行。” “我来吧。”争抢见,林朗突然瞥到顾天一手臂上红色梅花形胎记。在微弱的光线下,那红色的梅花形胎记,看起来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头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顾天一。如今的顾天一双鬓斑白,看字条时需要拿远些微微眯着眼睛,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老花的迹象。 “你终于回来了,菜都要焦了!有没有买到我说的那个牌子的酱油?”顾忆笙边说边开门,看到门口的男人时,愣了愣,“爸,你怎么过来了?”然后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后一级台阶,出现在顾天一的身后。 有一声闷雷,在顾忆笙的脑海正中,啪的一声爆开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林朗又看看顾天一,脸上的表情惊恐得好像见了鬼。 原本只是因相似的胎记,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林朗并不确定,而顾忆笙的表情让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了八九分。那么,或许长久以来,她对他似乎喜欢又似乎厌恶的态度,便有了合理解释。 “老张说他来看他儿子,我想有个伴,就顺便一起过来了……是不是菜烧焦了啊?”顾天一问。 顾忆笙如梦初醒,飞奔回厨房关煤气。她双手撑在水槽边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竭力平稳自己起伏不定,又惊又怕的心情,千万个念头在同一时间飞过脑海。他们两个怎么会一起出现?林朗发现什么了吗?爸爸不会乱说了什么吧?他还记得他吗?他会恨我吗…… “吃饭了。”林朗不知何时也进了厨房,站在顾忆笙身旁洗了手,然后打开柜门,将碗和筷子拿出来。 顾忆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他却故意不看她。 那是顾忆笙吃过最难熬的一顿饭。 顾天一以为林朗是顾忆笙的男朋友,说:“怎么不和爸爸说一声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来越像个普通的父亲,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没有一句话,而今却也变成像其他人那样会唠叨顾忆笙。 “他不……” 顾忆笙的否认被林朗的咳嗽声打断:“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较忙,就忘了和您说。您别怪她。”林朗的话模棱两可,既可以理解为顾忆笙因为赵一芒生病,忘了给家里打电话,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顾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过顾忆笙“小笙”,今天摆明了故意让顾天一误会。 顾忆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脚,他不动声色地收起自己的长脚,夹菜到顾天一碗里:“叔叔您吃。” 这到底是谁的家啊……顾忆笙无语,味同嚼蜡地啃着鸡翅。 他们吃完饭才差不多十一点半,顾忆笙提了保温瓶。“爸爸你在家看会儿电视,我去医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会儿。”她交代完顾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后地出门。 遇到周末,赵一芒要求她连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个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顾忆笙当然舍不得拒绝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语,走在顾忆笙半步之遥的距离。她望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因为不确定他是否认出了顾天一——照理是认不出的,因为当时他戴了面罩,又过去那么久,记忆早已模糊了。只是开门时她太过惊讶,怕露出了什么马脚。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问,只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后,心怀鬼胎。 春末 第29节 夏始的天气,路边的广玉兰树上绽开了硕大的白色花朵,空气里流淌着被阳光晒暖的花香。天气说热不热,但是薄薄的阳光洒在背上时仍觉得燥热难耐,顾忆笙的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你很热?”上车后,林朗体贴地开了一点空调,同时开窗通风。过了许久,他突然开口道,“你爸爸,好像对我挺满意的。” 顾忆笙托着下巴,正望着车窗外熟悉的街道发呆,被他的话吓到,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像一只将老鼠玩弄于股掌的狡猾的猫。 “你别胡说……”她其实听清了,有些慌乱,心跳得很快,却隐隐又有种宿命般的无奈。 林朗瞥了她一眼,知道她在意那个秘密:“顾忆笙,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没对今天造成任何后遗症,其实都不算什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觉得自己很无辜,因为这样的事情被顾忆笙拒之千里之外多年。其实除了刚开始时的惊讶,他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感觉。顾天一已经变成了一个平和的老人,就算他和顾忆笙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想旧事重提。毕竟最后他并没有真的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顾忆笙总觉得林朗已经知道了什么,只是他闭口不提。她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任何事,都能过去吗?”她抬起头问他。 “任何事。”林朗望着前方,非常郑重地承诺道,“已经发生的我也不会追究。比起你不爱我这个可能,没有任何事更能让我伤心的了。” 顾忆笙在林朗飞驰的车上,捂住脸孔,因为心中悬了五年的石头落地,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有发泄的意味,又带着盛大无比的幸福,像窗外丰盈的阳光一样让人喜悦。 “对不起。”她到了医院下车,站在车门口对林朗诚恳道歉为了五年前的伤害,和五年后的游移不定。 “我爱你。不管你爱不爱我。”最后一句她说得飞快,几乎同时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飞一般跑进住院部的大门。 林朗的耳朵被那声巨大的关门声震得耳朵嗡嗡直响,想了许久才明白顾忆笙的话。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伏在方向盘上平静了一下心情,直到后方的车子摁着喇叭催促他开车,他才抬起头,从后视镜中发现自己的脸,竟然红得像番茄。 真丢人。二十四岁的男人,竟然像个十四岁的少年那样,因为女生的告白而羞红了脸。 林朗一边开车一边微笑,同时在内心深深鄙视自己。 【四】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顾忆笙一路跑上楼,在赵一芒的病房门口停了停,害怕自己心跳声太大,脸涨得太红。然后才推开房门,结果发现病床上空无一人。她走回护士站问护士,值班的护士看了她一眼说:“他刚才病情突然恶化,送急救室了。” 顾忆笙愣了半晌才记得说“谢谢”,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靠着身边的柜台勉强稳住身子。又想起什么,转过身问:“请问急救室在哪儿?” “你还是在病房里等吧,有什么情况我在通知你。” 顾忆笙谢过护士,缓步走到赵一芒的病房,看着空无一人的病房,上面还有他躺过的痕迹,不由得鼻子发酸。她曾经狠狠妒忌过赵一芒的才华和他年纪轻轻就靠自己拥有的一切,与此同时还长得不赖,有时候临时顶替出境,比专业模特也毫不逊色。 赵一芒是恒星,天生是闪耀的发光体。她以为他受尽上天宠爱,却没想到上天那么小气,这么快就想要收走赵一芒的一切。 顾忆笙不知道在病房里等了多久,她抱着保温瓶几乎要睡着时,赵一芒被推进了病房。他脸上散发着一种病态的白光,但是人是清醒的,看到顾忆笙露出大大的笑容:“你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因为生病,因为住院,赵一芒瘦了十几斤,原本就瘦削的身材,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下巴尖得可以戮死人,小小的脸上,原本稍显细长的丹凤眼倒显得圆润了几许。 跟着赵一芒一起进来的除了医生和护士,还有许久未见的苏紫杉。她像个普通女人那样上身穿白色吊带,外面披一件黑色针织开衫,底下是剪裁合身的牛仔裤,平底鞋。卷曲的栗色头发在脑后简单地绾了个发髻,有几缕发丝垂在耳边。她没有化妆,近看能看到鼻尖上小小的雀斑。 顾忆笙这才发现,赵一芒和苏紫杉有一双相同的眼睛,妩媚的、多情的,又有点骄傲的丹凤眼。只是平时看到她时都化了妆,双眼皮胶和小烟熏淡化了这个特点。 苏紫杉细心地为赵一芒铺床、盖被子,顾忆笙站在她的身后不知道能做什么。在赵一芒的催促下才想起给他带了饭。栗子烧鸡、蒜末青豆和高汤娃娃菜,还有一个是西红柿鸡蛋汤。 赵一芒的手在打点滴,不方便拿汤匙,苏紫杉很自然地接过说:“我来。” 赵一芒似乎并不很习惯这样的场面,但也不方便拒绝,一口一口吃她喂的饭。 “没事我先走了,晚上再来看你。”顾忆笙起身告辞,想多留给他们一点时间。却被赵一芒着急地叫住:“别走,再坐一会儿。” 苏紫杉看了看赵一芒,又看了看顾忆笙,朝她点了点头。顾忆笙又重新坐回位置。 苏紫杉喂完了饭,她的经纪人打来电话,下午她还有两个通告要赶,催促她去化妆和彩排。 “一芒我先走了,再来看你。你别任性,好好配合医生治病。”她转而面对顾忆笙,“顾小姐,有劳了。” “应该的。”苏紫杉对她很客气,反倒让顾忆笙有点无措。 赵一芒吃过饭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看到顾忆笙靠着窗边在看书。阳光给她的侧影涂上了一层金边,让她看起来很温柔。他安静地望着她,听着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着走着,属于他的时间正一分一秒地流逝着。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如果死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像这样静静地望着她了。 因为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顾忆笙的脖子有些酸疼,她舒展筋骨的时候发现赵一芒醒了,正静静地望着她。眼神有点凉又有点暖。 她对他露出甜甜的笑容:“你醒啦。” 赵一芒望了望窗外,对顾忆笙说:“我想晒晒太阳,你能陪我去外面走走吗?” 在他睡着的时候点滴已经打完了,赵一芒看起来有点虚弱,但是精神还不错。顾忆笙点点头,她去推轮椅,被他制止:“我又没残,能自己走。你过来帮我扶下就成。” 见他有点不高兴,顾忆笙没再坚持,跑到床边小心地扶着赵一芒下床。 住院部楼下有一块很大的绿色草坪,穿着病服的小孩没心没肺地边跑边笑,周围是郁郁葱葱的胡杨树,茂盛的枝叶间筛下细细的阳光,落在地上不停跳跃变换着。顾忆笙扶着赵一芒在树荫下的一处长椅上坐下。 一个彩色的小皮球滚到赵一芒的脚边,有个穿蓝白色条纹的小男孩跑到他们三五米远的距离,怯生生地停住脚步。 赵一芒捡起皮球拍了两下,朝小男孩招了招手:“小朋友过来。” 小男孩迈着小短腿噔噔噔地跑到赵一芒面前,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皮球,却并不开口要。 赵一芒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很大爷地说:“叫我大哥,我就把皮球还你。” 顾忆笙傻眼。 小男孩看了看小皮球,很能屈能伸地叫道:“大哥。” 赵一芒满意地点头:“大哥最帅!” “大哥最帅。”小男孩有样学样。 “很好。”赵一芒把小皮球还给那个小男孩,摸了摸他的头。小男孩说了声谢谢,抱着小皮球飞快地跑开了。他奔跑的背影像一只还在学飞的小胖鸟。 “真可惜。”住在这一区的病人,多半是绝症,没的治了。 “是‘好变态’吧?”顾忆笙吐槽,“哪有人生病还那么变态,连小朋友都要欺负?” 赵一芒眯着眼睛邪恶一笑,说:“怎么样?我不只要欺负小朋友,我还要调戏良家妇女呢。”说着伸手来捏顾忆笙的脸。手指触到女生细腻柔软的肌肤,那柔软而难忘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怔。只一个闪神,顾忆笙就躲开了。 “你果然很变态。”她擦着他触碰过的脸颊说。 赵一芒微微一笑,双手自然地垂落在身体两侧,背靠着椅背,懒懒地坐着,视线没有焦点地望着前方。眼前是大片的草坪,草的绿色快要和阳光的金色融在一起,可是在那边界却又硬生生地出现了一堵围墙,将医院和外界隔离开来。 天空真蓝,灰色的鸽群扑棱着翅膀飞过湛蓝的天空。 【五】因为他真的爱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远幸福快乐。 “我爸爸二十一岁就死了,爷爷三十二岁去世的,都是脑癌。”赵一芒眯着眼睛,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语气里亦听不出情绪,“我每年都会定期做检查,一年前就知道自己中标了。因为从记事起就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准备,所以知道结果的时候就像知道一个早就知道的答案。其实我对生命没什么留恋。不用太长,足够精彩就行。你觉得我的生命精彩吗,顾忆笙?” 他其实并不是要她的答案,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我觉得我的人生还蛮精彩的。二岁丧父,妈妈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从小跟着奶奶过日子,吃过不少苦。后来出来工作,又被人坑……直到我遇到苏紫杉。那时候其实我跟了苏紫杉很久,发现她和某神秘男子走得很近,想拍独家新闻,结果被她派人把我请进了她家。” 那个赵一芒拍到的男人其实是私家侦探,按苏紫杉提供的线索寻找她的儿子。最后居然找到了赵一芒这里。 赵一芒上初中时看过苏紫杉演的电影,她演一个为智障儿子撑起一片天空的伟大母亲。十四岁的少年赵一芒在黑暗中偷偷抹眼泪,暗暗想,他既不痴也不傻,为什么却没有妈妈?那时候他未曾想过,大屏幕上为了智障儿子操碎了心的母亲就是他的亲生妈妈。 苏紫杉十六岁时因为长得漂亮出挑,所以总有男生缠着她,放学路上堵她,想和她做朋友。她心高气傲,言行举止从不给对方留情面。后来不知怎么惹上了社会上的人。那一次差点被人欺负,是赵一芒的爸爸赵林偶然经过时挺身而出。 赵林因为家境贫寒,高中毕业就进入家附近的邮局成了一名邮递员。 苏紫杉和赵林好上后,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抱着他沉重的邮差包坐在他的自行车后,从城市的这头骑到那头。 后来他们的事被家人发现,苏紫杉的父母几乎将她软禁起来,除了上学,不让她出门半步。年少气盛的苏紫杉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住进了赵林的家。他们在一起一年很辛苦,但那却是苏紫杉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直到有一天她在打工的地方接到赵林的妈妈惊慌失措的电话。赵林在工作中突然晕倒,被送往医院后,发现他得了脑癌。苏紫杉只觉得天旋地转。那时候她的例假,已停来了三个月。 因为赵家家境贫寒,无法负担怀孕的苏紫杉和生病的赵林的费用,她硬着头皮带着他回家,希望父母可以念在亲情,帮他们渡过难关。谁知苏紫杉的父亲勃然大怒,根本不想听她的任何解释,操起扫把对她连打带骂,把她赶出家门。 苏紫杉扶着虚弱的赵林,在林家门口跪了一夜都没有得到原谅。 后来赵林死了,赵一芒出生了。苏紫杉跟着许诺她未来的星探去了北京,成了北漂一族…… “她说她那时候没的选,她只有十九岁,我爸又死了,她实在没有办法继续待在那个地方守着我长大。她说她那时候只要一看到我就会一直哭一直哭。” 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赵一芒从苏紫杉家出来,开着他的小奥拓从城东飙到城西。他一个人在乌烟瘴气的酒吧里喝了两个小时闷酒,仍是无法接受苏紫杉的解释。甚至他情愿她永远都不要出现,永远不要回来认他。 喝得醉醺醺地开车回家,赵一芒在路上差点撞到那时候失魂落魄的顾忆笙。 “顾忆笙你还记得吗?其实早在你来o2面试之前,我们就见过。”赵一芒扭过头望向顾忆笙,被她满脸的泪水吓到,“白痴,你哭什么?” 顾忆笙哭得像一只皱了的包子,用袖子拼命抹眼泪:“我没哭……呜呜,我没哭……”赵一芒说得轻描淡写,但是没有人比顾忆笙更明白没有妈妈的童年有多孤独,何况他从小就双亲皆失。 第30节 “是你,让我决定原谅苏紫杉。”赵一芒揉揉顾忆笙的头发说,“是你对我说‘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人生就是我自己的。他们对我好,我应该对他们更好,他们离开我,我也希望他们在没有我的地方过得好。’是你让我知道,宽恕比仇恨更让人快活一点。” 后来他和苏紫杉相认,但是只是叫她苏姨,并不叫她“妈妈”,二十几年没有这般叫过,他叫不出口。后来他陷入“弓虽.暴门”,前途尽毁。在苏紫杉的安排下,他出国游学,并在她的搭线下认识了各国顶尖的设计师,经常出入著名时尚派对。三年后他回国,从一个小娱记变身成时尚潮人,苏紫杉设计让他的师傅和小明星反目,互相抖出对方的丑闻,他沉冤得雪。随后又经苏紫杉介绍认识o2的投资人,受其赏识进入o2…… “你以前是不是很崇拜我靠自己就有今天的成绩?其实我也是靠了别人……” “苏小姐只是给了你一些机会。如果你没有才华,那些机会最终仍会作废,且今时今日其他人提起赵一芒这个名字,不会是今天的神态。”o2并不是一个凭关系进了之后就能高枕无忧的地方,赵一芒能做到今天的成绩,有苏紫杉为他穿针引线的功劳,但他本身所具有的特质和才华才是最根本的东西。顾忆笙不喜欢赵一芒的妄自菲薄。 “苏紫杉是你妈妈,苏紫杉又是林朗的小姑,那么你和林朗……”故事突然想起这一层关系,惊讶地瞪大眼睛望着赵一芒。 他做了一个很勉强的表情,或许还翻了一个不屑的白眼:“没错,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我是他的表哥。” “天哪……”顾忆笙捂住嘴巴,震惊得不知道说什么。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吧?”赵一芒皱着眉头笑了一下,又顺手捏了一下顾忆笙鼓鼓的脸颊,“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点。” 顾忆笙瞪他,小声抗议道:“我本来就不笨……” 赵一芒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我之前说喜欢你,确实是骗你的。我不知道你和林朗之前发生过什么,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在意你。所以我故意在记者面前说你是我的女人,因为那天你是林朗的女伴最后却被我带走,这种三角关系媒体最喜欢了。所以在你家楼下,我发现等你的林朗时,在他出来之前向你告白。” “可恶的是,你居然都没有上当,害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后来住院,每个值班的小护士都向他暗送秋波,才慢慢又帮他树立起强大的信心,“顾忆笙,我都是骗你的啦。”赵一芒的尾音在午后的阳光中软软地融化开来。 顾忆笙对赵一芒喜欢她这件事,一直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她不信他会一夜之间瞎了眼,喜欢像她这样平凡到爆,又缺乏时尚感的女生。可是他一次次说喜欢她,有时候望着她的眼神几乎可以称之为温柔和神情,她便有了一点点动摇。 赵一芒是顾忆笙最敬重也最疼爱的人,如真的被他喜欢,会有点困绕,因为她能回应他爱,但那爱却不是爱情。可是老实说,能被赵一芒这样优秀的人喜欢,感觉还不赖。 “我就知道你骗我的啦。幸好我没有陷进去……如果你再真诚一点点,我相信你是真的话,说不定会真的爱上你。”顾忆笙拍拍胸口,很庆幸的样子,“我们回病房吧,太阳快落山了。” 或许是因为坦诚了心事,顾忆笙更加心无芥蒂,主动拉住赵一芒的手,小心地扶住他。他其实能自己走,但是顾忆笙愿意扶着,他便让她扶着。她身子软软香香的,挨着很舒服。 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赵一芒和顾忆笙说了许多他不曾与人启齿的故事。他说了许多,但是有一个秘密他没有说,之后也不会提起,这个秘密将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一点点消散。 他不会告诉顾忆笙,他最初说喜欢她,确实是为了气林朗。因为他拥有他羡慕和忌妒的一切,圆满的家庭和完整的人生。顾忆笙不当真,他便似口头禅一般总是挂在嘴边说喜欢她。但是说着说着,最后连他自己都开始相信,他是喜欢顾忆笙的。 他是喜欢顾忆笙的,喜欢她的纯真与善良,简单和开朗。他对她那么恶毒,她却总像一个笨笨的球状小动物,一脚踢开后又会磨磨蹭蹭地爬到他脚边,讨好他。 无论他发生了什么事,生病或者意外,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永远是顾忆笙。 她还是很土,穿很丑的t恤和不合她身材曲线的牛仔裤,但是她有一个全世界最时尚的灵魂。 赵一芒爱顾忆笙。 赵一芒真的爱上了顾忆笙。 这个秘密他永远不会让她知道。 因为他真的爱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远幸福快乐。 第十二章 {相信} 那爱情变美丽,因为我开始相信 【一】“我也爱你林朗。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从未曾改变。” 因为确定了顾忆笙的心意,林朗开始变得厚脸皮,几乎把她的小公寓当做了他自己的家,常常赖着不走。他甚至没有经过她同意就复制了一把房门钥匙,即使顾忆笙不在家,他加班后也会就近去她家睡觉。 顾忆笙打开房门第一次看到自己床上躺着一个人时吓得当即就尖叫起来,当林朗睡眼惺忪地从床上坐起来,挠着头问她:“鬼叫什么……”她惊讶得下巴差点当场就掉在地上。 顾忆笙抗议了几次,无果,后来渐渐习惯了他的神出鬼没。有一次刚洗完澡,围着浴巾一推开门,就看到林朗坐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着电视。他愣愣地望着她,往嘴巴里丢了两片薯片,咔嚓咔嚓咬得分外清脆,眼神百分之两百的无辜。 顾忆笙又羞又气地躲回浴室,在门后边对他说:“把眼睛闭起来!” 林朗乖乖闭上眼睛,可是嘴里却说:“有什么好闭的,你又没料……” 顾忆笙背对着他飞快地找衣服穿上,随手操起手边的书卷起来敲林朗的脑袋报仇:“关你屁事。” 九月末,顾忆笙终于得到一个独立跟踪采访的机会,为当月的o2做一个冬季时装发布会纵览的栏目。给赵一芒送饭时顺便虚心请教采访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以及之前需要做的功课,记过赵一芒撇撇嘴说:“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准备的。”他很不满因为这项工作,顾忆笙有一个星期没有办法给他送饭。 顾忆笙回家后给林朗也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她要出去一周,三餐记得自理。林朗最近似乎很忙,他们有好几天没有见面,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也很疲惫。 “好的,那一个星期后见。”他没有像赵一芒那样表现出一点不舍,顾忆笙挂上电话觉得有点失落。 “少做作了,工作!”顾忆笙拍拍自己的脸给自己鼓劲,充满热情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去。 那场为期一周的国内最大规模的时装盛会在北京举行,届时全国最顶尖的设计师及各大时尚品牌将举办数十场的冬季新款发布会。顾忆笙在入口处媒体签到,拿到一大袋的资料,进入开幕式的会场后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翻看资料袋,光是设计师的介绍就有厚厚一沓。她翻着翻着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再想仔细看时突然觉得后脑勺被人轻拍了一下。她抬起头,看到一个西装得体的贵气又英俊的男人坐在她的身边,眯着眼睛对她猛放电。 “林朗!”她又惊又喜,随即发现自己真是后知后觉,林朗作为国内最引人注目的新锐设计师,当然会被邀请参加这场盛会。他之前那么忙,也是为这场发布会做准备吧。 “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以为你会邀请我和你一起来北京。”林朗做了一个很伤心的表情。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对了,我昨天给你打电话你不是还在a城吗,怎么今天就到北京了?”顾忆笙问。 林朗无语:“你以为每个老板都像你们o2那么抠门啊?来北京还不让坐飞机,只报销火车票。” “嘿嘿。”顾忆笙只懂傻笑。 接下来的五天,是让顾忆笙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五天。各种风格的华丽美服轮番上阵,漂亮高挑的模特在t台上都美得像天使或者帅得像骑士。 工作之余林朗拉着她走遍了北京有特色的大街小巷,尝遍了各种美食。他对她真是极好,处处为她着想,细心体贴地给她备好一切,又要做得自然不露痕迹,怕她觉得有压力。 在北京很容易看到漂亮高挑的女生,随便收拾收拾就像刚从t台走下来的模特或者大荧幕上的明星。有太多怀着明星梦的男生和女生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长成男人和女人,无数人的青春埋葬在这座拥挤的城市,只有极少数的青春落进合适的土壤,长出了绿色的枝叶,开出了硕大艳丽的花朵。 可是背后的眼泪与鲜血,又有谁知道呢? 林朗成了这次时装发布会的最大赢家,他的独创品牌“simoon”的设计风格广受欢迎,成功开拓了北京市场。 因为o2没有给顾忆笙飞机票的预算,所以林朗也买了火车票和她一起回来,不过他们打算提前在安城下车。 “去看看吧,回国后我还没时间回去过。”是林朗的建议。 顾忆笙给顾天一买了一套保暖内衣和一些北京特产,也想顺路带给他。他看到了一定会很高兴。 顾忆笙能很明显地感觉到这些年顾天一的变化,他似乎越长越回去了,开始像个小孩一样依赖顾忆笙,所以她一直想在a市能尽快站稳脚跟,然后把顾天一接到身边一起生活。 顾忆笙和林朗睡同一个包间的下铺,起先他们坐在同一张床上聊天,车窗外的暮色四合,天空呈现一种迷离的青黛色,语言就渐渐失了效。 车厢从喧嚣到安静,他们肩并肩地分享着同一个mp3的两只耳机。中铺挡掉了大部分的光,他们两人在微微的阴影里,林朗没有笑,但是他的侧脸和琥珀色的眼睛让顾忆笙心生温暖。 mp3里陶喆在唱: 我一直都想对你说 你给我想不到的快乐像绿洲给了沙漠 说你会永远陪着我 做我的根我的翅膀让我飞也有回去的窝 我愿意我也可以付出一切也不会可惜 就在一起看时间流逝要记得我们相爱的方式 就是爱你爱着你 有悲有喜有你平淡也有了意义 就是爱你爱着你 甜蜜又安心那种感觉就是你 ………… 从北京到安城,林朗灯光下的样子,在顾忆笙的心中被一点点地定格。她想起很久之前他们一起去官岛秋游,回来的路上他们也是这样并肩坐着。每当她想起那个画面,很多感官上的回忆被轻轻唤起:夏末山野浓郁的绿色,空气里干燥的花草香气,途径暖水汀时从窗口飘进来的那朵紫色的小花。 顾天一见到顾忆笙和林朗高兴坏了,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 吃过午饭,离下午的火车还有三个多小时。林朗提议去街上走走。 他们漫步目的地走在安城又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路边的泡桐树仍长得郁郁葱葱,风吹过的时候叶子如同眼泪一般纷纷坠落。后来风气得有些大了,吹乱了顾忆笙的长发,她觉得有点冷,指尖冰凉,身体不由得轻微地瑟缩了一下。 林朗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很自然地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 顾忆笙的手抖了一下,心跳又开始加快。她偷看林朗的表情,发现他微微侧脸望着前方,不让她看到他的表情。 是在害羞吗?顾忆笙低头微笑,从指尖传来的温暖源源不绝地传遍她的身体。 从一条林荫道到另一条林荫道,坐了两站公交车,顾忆笙发现林朗拉着她来到了他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景美初中部。她跟着他往前走,穿行在寂静的校园里。今天是“十一”黄金周的最后一天。 走到一个半圆形的建筑前,林朗对顾忆笙笑了笑,说:“到了。” 是那座他们相遇的小礼堂门口,白色的台阶,紧闭的朱红色木门,橘色的塑胶篮球场。 林朗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公交卡,插进门缝里上下划动了几下,门竟然应声开了。 “这一手你是在哪儿学的?”顾忆笙大开眼界。 “初中时喜欢打篮球,可是外面的篮球场常常被人占了。里面有个室内的篮球场,那时候我们常常偷偷进去打球。”林朗边说,边拉着顾忆笙往里走,黑漆漆的礼堂,少量的光束从侧 第31节 边的天窗上斜斜地射进来。 “我记得第一次遇到你那天是全市的文艺会演比赛吧。我们初二的都被拉来当观众,我觉得无聊就独自溜出来打球。”他扭过头望着她,“你那时候是要表演小提琴演奏吗?” 顾忆笙点了点头,她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看到年少时的自己怯生生地站在角落里,神情拘谨,眼神暗淡。 “真想听你拉小提琴。”林朗说。 “我拉得又不好。”上大学后就没再拉琴,顾忆笙连指法都忘得差不多了。 “入得我耳,就是最好的。” 两人坐在舞台边聊天,有一道阳光刚好斜斜地划过了他们俩的身体,凝神能看到细小的尘埃在空气里跳舞。他们说着寻常的事,年少的、现在的、工作的、生活的。顾忆笙微笑,倾听,或者轻声说话,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林朗的每一根神经。 说出来她一定不信,林朗等这样的时光等了太久太久。他不敢让顾忆笙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她,怕她会害怕,会退缩。 林朗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条小提琴吊坠的项链——小提琴是由水晶雕刻成的,小得只有尾指指甲盖那么大。 “你什么时候买的?真漂亮。””我为你戴上。“ 顾忆笙转过身,握住头发举起一点,林朗为她戴上水晶小提琴项链。在扣上项链搭扣后的几乎同一秒,他紧紧地抱住了顾忆笙。”我今天,“他开口道,”其实想向你求婚。“ 顾忆笙不动,亦不出声,只听到不知谁的心跳跳得那么大声。”可是我想,我们前面的路还会有很多阻碍吧……我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你的承诺。但是我可以向你承诺。“”顾忆笙,我爱你。不是五年前的喜欢,是五年后的爱。我想娶你。你先准备一下吧。“ 顾忆笙抓着林朗的手,垂着头,眼泪一颗一颗地掉在他的手背上:”我也爱你林朗。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从未曾改变。“ 林朗先是一怔,而后整个人无法控制地微微发抖。顾忆笙感觉到有温暖的液体打在她后颈裸露的皮肤上。”顾忆笙,我等你等了太久……你能不能答应我,无论将来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这一次,你一定要和我坚持到底……我不放手,你也不放手。“ 林朗”听“的第一个爱情故事里说: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可是那时李星星在他的mp3里还放了另一个爱情故事,那个故事里说:这世上不存在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如果没有在一起,只能说明爱得不够深。至少爱,比不上那些让你们分开的因素重要。 【二】他唯一记得的人只有顾忆笙,唯一给他的生命中带来过光明和温暖的女生。 回到a市,顾忆笙回家刚放下行李就去了医院,她答应赵一芒会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去看他。 赵一芒在顾忆笙离开的一个星期内病情再次恶化,开始断断续续地昏迷。她去看他的那天下午,他就那么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苍白瘦削得像一个干净剔透的少年。 顾忆笙一看到他眼泪就不受控制地落下了。赵一芒的主治医师说:“有空来看看他,和他说说话吧。虽然他昏迷着,但其实能听到的,只是不能回应。” 顾忆笙坐在赵一芒的病床前,只觉得胸口像是被无形的钝器一下一下地扎扎实实地砸着。她握住他的手,说:“赵一芒我来看你了……以前你总是骂我笨骂我蠢,骂我丢三落四,骂我没脑子,现在你不能说话了,该轮到我好好骂你了……赵一芒你这个白痴蠢蛋暴君毒舌鬼喷火龙……你快点醒啊,快点把病魔打跑啊。你醒了,病好了,才能把我骂回来……我好想你骂我啊,一直一直骂我……我好喜欢做你的小助理,跟着你屁颠屁颠地跑来跑去……赵一芒,你醒醒啊……” 顾忆笙觉得赵一芒一定是像医生说的那样听到了她说的话,因为她觉得他握紧了她的手,虽然只是很轻微的一下。 “赵一芒,加油……虽然你以前对我那么坏,可是在我心里,一直一直都很敬重你、仰慕你、喜欢你。你是我的偶像、我的信仰、我的楷模、我的奋斗目标……你快点好起来吧,我想永远永远做你的小助理。” 赵一芒之前嘱咐顾忆笙不要告诉林朗他是苏紫杉儿子这件事,他当时还翻了个白眼很不屑地说:“我才不要那种人做我表弟。”可是如今他病得这么重,顾忆笙觉得该是时候让林朗和他的家人知道了。 和林朗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顾忆笙就给他说了关于赵一芒的故事,说到他从小无父无母,被人欺负还能忍,但是那种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遗弃自己的感觉时,她突然落泪。 顾忆笙讲完了故事,见林朗没有什么表情,正气定神闲地扒饭,不由得急道:“你怎么都没反应啊?” “谁说我没有反应?”林朗哀怨地看了顾忆笙一眼,“你说他的故事都把自己说哭了……虽然我承认有那么一点感人。”他抬起的眼中确实隐隐泛着泪光,“不过这个也不能改变他这个人很讨厌的事实。哼!” 话是这么说,林朗还是把这件事转告了林一涛和徐淑兰。 过了几天,赵一芒的情况有所好转,苏紫杉、林一涛还有徐淑兰及林朗都到医院看望赵一芒,碰巧的是还遇上了一起来看赵一芒的o2同事。 赵一芒恢复了清醒,可是因为脑部肿瘤压迫,有点失忆。 顾忆笙一直觉得失忆这样的事,只有在小说上看得到。可是当她看到赵一芒面对以前常常被他“羞辱”的同事却叫不出他们的名字时,那些常常喊着要“罢工”要“革命”的同事没有一个不为之动容。许小曼的眼睛通红,才迈出病房就控制不住地失声痛哭。她靠在顾忆笙的肩头,边哭边说:“怎么会这样……他怎么会病成这样……我一直以为他会很快好起来,然后继续回公司上班,把做好的设计丢在我的脸上……为什么会这样啊……” 林一涛和徐淑兰对赵一芒来说本来就是陌生人,那天他见了许多对他而言完全就是陌生人的人,突然有点不耐烦,差点把床旁边的仪器踢倒。 他的身体很弱,可是脾气还是很坏。但是在人群里看到顾忆笙时,突然就笑了,说:“顾忆笙你快过来。你是不是很久没有来看我了?我可想你。” 顾忆笙告诉自己不能哭,笑着走向他,坐在他床边对他说:“只要你喜欢,我天天都来看你。” 苏紫杉在顾忆笙身后转过身哭起来——赵一芒也不记得她了,他唯一记得的人只有顾忆笙。 那个唯一给他的生命中带来过光明和温暖的女生。 他不是故意忘记她的,却让她知道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合格的母亲。在他孤独成长的童年和少年,她假装他不存在,不给他拥抱和关怀,等她有一天终于做好心理准备,想要给他拥抱和关怀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长大了,她抱不动他了。 林朗和顾忆笙送林一涛、苏紫杉、徐淑兰他们下楼。 林朗和顾忆笙并排走在一起,他习惯性地去钩她的小手指,被她拍掉。抬起头,看到徐淑兰刚好回过头想叫林朗。 “朗朗,回家吃饭吗?你爸说他今天晚上没有安排事情,我也把和江姨的聚会推掉了。”她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好啊。”他们一家人有很久没有好好坐下来吃饭了。 在徐淑兰的要求下,林朗没有留下来陪顾忆笙,随父母一起先行离开。顾忆笙站在医院楼下和他告别,说了再见就没有回头。因为她想,她有的是时间和林朗再见。 她没有想到,这一别,差点就是她和林朗的永别。 赵一芒没有什么亲人,苏紫杉身为明星,总有诸多顾虑,无法总是陪在他身旁。所以顾忆笙向公司请了长假,专心照顾他,陪着他。 赵一芒的情况时好时坏,有时候清醒,有时候昏迷。清醒的时候他们就说说话,他昏迷的时候她就给他念念报纸。顾忆笙将他照顾得很好,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最后连赵一芒都说:“喂,我是不是因为生病所以漏了一段记忆,其实你真的是我女朋友啊?” 顾忆笙斜眼看他,笑道:“想得美。”从前她并不相信这世上的男女之间能建立起一种亲密无间却纯真无邪的感情,不是爱人却比爱人还要亲近。而从赵一芒生病后她渐渐相信世间真的有第四类感情存在。 她对赵一芒的感情当然不算是爱情,但是她有时候敬他,有时候疼他,总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她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她觉得赵一芒既像她的哥哥,又像她的弟弟,这种感情,复杂又纯真得说不清。 同事里要数许小曼来得最勤,在知道赵一芒真正的病情后,她几乎隔三差五就会跑过来看看赵一芒,看看顾忆笙。 她坐在赵一芒的床前对顾忆笙说:“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以前被他骂的时候恨不得他出门立刻被车撞飞,可是有一天他真的患了重病,却想如果能折寿换回他的健康,我也愿意啊。” 林朗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来看赵一芒了,也没有和顾忆笙联系,她打他手机,总是不通。有一天半夜她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觉得枕头下的手机似乎一直在振动,摸出来一看,是林朗的号码。她连忙摁下通话键,可是那边却传来电话被快速切断的声音。 “嘟——嘟——”单调的电波声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格外让人心慌。 【三】他唯一的失算是爱上了顾忆笙,让他有了留恋这个世界的理由。 再多的眼泪和挽留都无法留住赵一芒失去的生命。 这一年的冬天刚刚开始,他在初雪来临的那天傍晚停止了呼吸。赵一芒在弥留之际时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时断时续地哭泣,叫着“爸爸、妈妈、奶奶”、“不要走”……破碎和混乱的话语。苏紫杉昏过去几次。她的心被一遍遍鞭笞和拷打着。 赵一芒什么都不知道,他唯一记得的事情是紧紧握住顾忆笙的手,一直一直不曾放开过。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短暂的回光返照。赵一芒突然像恢复了健康一般神志清明,看着顾忆笙说:“明天我想吃糖醋荷包蛋,蛋黄煎得嫩一点,蛋液要有点会流的那种。” 那天顾忆笙很勇敢,她一直没有哭,全程微笑,反握住赵一芒的手说:“好,明天就给你做糖醋荷包蛋,蛋黄煎得嫩一点,蛋液要有点会流的那种。” 冬日的黄昏来得特别早。下午四点四十五分,暮色已经降了下来,天际的残阳如血。赵一芒微笑着闭上眼睛,走完了他短短的二十八载人生。 其实他真的对生命没有太多留恋,因为爷爷和爸爸死于相同的疾病,所以从懂事起就知道自己很可能也会步他们的后尘,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死亡没什么大不了。十二岁的时候他在和同伴玩耍时摔倒,胸口乌青了好几天。那时候就很怕自己死掉,却又不敢和年迈的奶奶说,每天晚上都躲在被子里一个人偷偷哭。 后来慢慢长大,知道生命不在于长而在于好。所以凡事努力做到最好,不压抑自己的情绪和欲望,尽量让人生肆意和精彩。但不沾染任何会让人上瘾和不舍的人或物,因为害怕最后会留恋。 他唯一的失算是爱上了顾忆笙,让他有了留恋这个世界的理由。他不想死,真的不想死。 可是无论是他生还是死,都没有人问过他的意见就替他下了判决。 在他不想“生”的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然后被抛弃、被遗忘、被欺侮;在他不想“死”的时候剥夺他的生命,然后却让他在最后爱上一个叫顾忆笙的女生。 他唯一的欣慰是他终于用尽全力保住了那个属于他的小秘密,即使是在神志不清的最后关头,也没有说漏了嘴。 顾忆笙我爱你。顾忆笙再见。 赵一芒努力记住眼前这个不知是笑得像哭还是哭得像笑一样的女生的脸,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波状的脑波图呈现一根直线,仪器发出刺耳的长鸣,在这个安静的黄昏扎破了每一个人的心脏。 那天顾忆笙绕着医院的围墙走了一圈又一圈,把她从十七岁的雨夜偶遇——穿白衬衫撑一把黑伞站在墨色浓重的大雨中,微醺的脸上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哀伤表情的赵一芒;到后来去o2面试,冷淡的赵一芒;和成为她上司后对她极尽羞辱之能事的赵一芒;到后来温柔地假装说喜欢她的赵一芒;到最后弥留之际,紧紧握住她的手,对她微 第32节 笑说想吃糖醋荷包蛋的赵一芒……每一个赵一芒都在她的脑海中过了一遍。 她走了多久就哭了多久。那天晚上月亮很大很圆,可是没有一颗星星,她想它们大概都掉下来变成了她的眼泪。 赵一芒他努力了那么久,可还是被这个世界彻底抛弃了。 在赵一芒的追悼会上,o2所有的同事都来了,还有林家的所有亲戚,苏紫杉的出席惊动了大批媒体,一时之间到处都是乱哄哄的。 林朗没有来,林一涛和徐淑兰都穿了黑色套装,神情肃穆。徐淑兰看也没看顾忆笙一眼。 赵一芒出殡,哭得最伤心的人不是顾忆笙和苏紫杉,而是许小曼,她哭得心肝肺好像都皱成了一团。她边哭边说:“你怎么这么快就死了呢……都是我不对,我以前不该在背后偷偷诅咒你……赵一芒,你这是在惩罚我说错话吗……赵一芒,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离开o2不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在你的严酷要求下,我的技术突飞猛进,有很多杂志都来挖过我呢……可是赵一芒,我不舍得离开o2,因为……因为……我喜欢你啊……”许小曼暗恋赵一芒很久,这件事连顾忆笙都不知道。她小心翼翼地收藏着这份卑微的爱,希望有一天要么她变成足够闪亮的女生可以和他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不然就永远不会告诉他她爱他。她以后也会嫁人,生子,她只要像这样每天上班都能看到他就满足了。 可是现在许小曼发现自己错了。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如果在今天遇到了你爱的人,那么一定就要在今天告诉他:我爱你,我非常非常爱你。即使他无法拿相同的爱和你的回应,至少在他知道自己被爱的那一刻是高兴而欢喜的。 你的爱曾让你爱的人有那么一下下的高兴,那便有了截然不同的伟大意义。 可如今,她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 【四】怕一抬头,美梦就成了空,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滑落下来。 顾忆笙在家好好睡了三天,每天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拨林朗的号码,给他的手机发短信,给他的语音信箱留言。 一直没有任何回应。 第四天,她养足了精神。穿着她平常穿的t恤和牛仔裤,坐了两个半小时的公交车,又走了二十分钟,才到林朗在a市位于蜜湖别墅区的家门口。 林一涛从政。徐淑兰经商,a市本来就是她的重要市场之一,所以早早就在a市购置了房产。林朗回国后将事业重心放在a市,她也逐渐增多了在a市的时间。 顾忆笙只来过这里一次,林朗似乎更喜欢待在她破破烂烂的小公寓里,因为他说他家虽然很大很漂亮,但是也很空洞。不如她的小公寓温暖。她找了很久才找到林朗家的门,摁了门铃,可是一直没有人来开门。 她没有继续摁,但是也没有因此放弃离开,而是站在门边。 过了许久许久,有人打开了门。 “顾小姐,你走吧,太太说她不想见你,她也不会让小朗见你。”来的人是李阿姨,照顾林朗长大的保姆。 顾忆笙对她微笑,谢谢她转达,但是并不离开。她依然沉默地站在门口等待。 长久以来一直是林朗在等她,是林朗在努力,这一次轮到她等他一次。虽然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她知道林朗一定是在以他的方式为他们两个人的未来而努力着,争取着。 只要林朗不放手,这一次,她顾忆笙就不会放手。 中午的太阳很猛烈,晒得她头皮发烫,嘴唇因为干渴而发白,肚子里的食物早已消耗殆尽,咕咕直叫。顾忆笙觉得眯着眼睛好像能看到金星在飞。李阿姨给她送了些水和食物,她没动。 入夜时分突然下起了暴雨,电闪雷鸣。徐淑兰从睡梦中惊醒。她起身去喝水,经过窗边时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发现那个叫顾忆笙的女生仍站在那里,因为站了太久,背因为酸疼而挺不直,微微地弓着,沉默而倔犟。 她其实也没有不喜欢这个女生,只是没有好感,觉得不适合她的儿子林朗——确切地说,是她觉得顾忆笙配不上林朗。 她太平凡了,眉目间又有隐隐的倔犟之气,她怕林朗以后后悔。爱情是年轻时燃烧的荷尔蒙,燃烧完了,也就没了,最终要回归到平静的生活——而生活是现实的。 徐淑兰想不明白为什么林朗放着夏市长千金夏茹不要,偏要喜欢这个顾忆笙。夏茹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要学识有学识,要家世有家世,并且看得出她从小便对林朗情有独钟……为了撮合他们两人,徐淑兰费了不少劲,得到的结果却是林朗当着夏家父母的面对夏茹说:“我永远永远不会喜欢你。就算你靠你的父母、我的父母,绑架了我的爱情,我也永远都不会喜欢你。”夏茹气得当场大哭,第二天就远走西班牙。害得徐淑兰因此差点失去夏家这个世交,不知说了多少好话,才勉强压下夏家父母的怒火…… 徐淑兰想得走了神,又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天空。她看到那个叫顾忆笙的女生晃了几晃,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 顾忆笙在年底前升了职,她独立策划的几个专题好评如潮。公司尾牙上,总编拍着她的肩膀说:“小顾啊,从你进我们公司大门那天起,我就知道你有潜力。” 顾忆笙甜甜微笑,干了他敬的酒,心里却想着明明几个月他还把她当做新来的打工小妹,让她下楼去给他买包烟。也难怪,赵一芒还在的时候他几乎不用管杂志的事情,虽然名义上是总编,但是赵一芒一个人就可以把所有事完成得漂漂亮亮的。 想到赵一芒,又想到了不知所踪林朗,她的神情不由得暗淡了下来。 许小曼今天穿得像只漂亮的花蝴蝶,不小其他部门的男同事时不时地偷看她,借故和她搭讪。她趴在顾忆笙耳边开解道:“开心点,如果主编在,也会希望我们开心……等下我去约会,就不陪你逛街啦。” “好啦,矜持点,别喝太多,酒后乱性啊。”顾忆笙笑着提醒她。 “好啦,我懂的。”许小曼冲她眨眨眼,向等在门口的戴眼镜男人走去。 尾牙进行得差不多,人都散了。顾忆笙独自走在充满喜庆气氛的大街上,到处是手牵手的情侣,彼此的眼中甜蜜地看不到其他人的存在。孩子们戴着红色的恶魔尖角头箍在广场上追逐打闹,互相推搡和大声地笑。路口那颗最大的梧桐树上挂满了红色的小灯笼,在夜色上散发着温柔的光。 可是地上只有顾忆笙一个人的影子,脚边是未化的积雪和爆竹燃烧后的碎屑。 她在广场水池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哈着气,望着这座她又熟悉又陌生的大城市。远处的高楼上星星点点地点着灯,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姐姐,许愿吗?”有一个穿着机器猫玩偶外套的小女孩不知何时坐在了顾忆笙身旁,仰着头脆生生地问。机器猫的头套很大,她小小的脑袋似乎有点支撑不住,总是不自觉地微微向后倒,呈现一种时刻准备向后摔倒的姿态。 “许愿就会成真吗?”顾忆笙微笑着问她。 “会哦。”她费力地从百宝箱里掏出一个彩色的本子,“有的话请写在上面,然后往我的袋袋里投一枚硬币。今天晚上所有许愿的硬币,我会交给我爸爸,捐给没有课外书看的孤儿院里的小朋友。”她费力地扶着“脑袋”说。 顾忆笙接过那个本子,里面的每一页都写满了各种各样的愿望。 我一定要考上省重点! 减肥成功,希望他会爱上我。 让我快点发财吧,好想去周游世界,我可是一个浪子! 老婆大人快回家,我和嘟嘟都很想你。 ………… 她翻到其中一页,突然停下来,因为上面写着是:我想要见一个人——顾忆笙。 “这是谁给你写的,小朋友你还记得吗?”顾忆笙指着那一页“愿望”问,因为太过激动声音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 小女孩看了一眼,说:“这是以前写的啦,我不太记得了。每年除夕,我都会扮演一个卡通人物,在街上搜集愿望和捐款。爸爸说,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所以长大了也不能忘记那里的小朋友。” 顾忆笙捧着那本本子,心酸软得无法言说。她认得林朗的字,清俊而工整。“顾忆笙”三个字力透纸背。 不知道林朗现在在哪里呢。有没有还像写那个愿望时一样想念着她? 顾忆笙在那一页右下角空白处写道:你在哪里呢?真的好想你啊,林朗。 她把本子还给小女孩,把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都丢进她的百宝袋:“小朋友你一个人吗?爸爸呢?” “爸爸在那里。”小女孩指了指在喷泉边抱着吉他唱歌长发男人,“我爸爸很帅吧?不过你不要爱上他哦,他有我妈妈啦。” “好的,一定不会。”顾忆笙向她保证,笑着看她跌跌撞撞地向她的爸爸跑去。 顾忆笙起身回家,没走几步又看到那只圆滚滚的机器猫跑过来对她说:“姐姐,我爸爸让我和你说,不要放弃希望,你想念的人,也许此刻也在某一个地方,像你想念他一样想念你。” “谢谢。”顾忆笙抬眼望向那个长发的男人,他对她微笑,纤长的手指划过吉他的琴弦——是五月天的《如烟》。 我坐在床前 望着窗外回忆满天 生命是华丽错觉 时间是贼偷走一切 七岁的那一年 抓住那只蝉 以为能抓住夏天 十七岁的那年 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 永远不改变 拥抱过的美丽 都再也不破碎 让险峻岁月不能 ………… 顾忆笙正听得出神,突然被人从身后紧紧抱住,她张嘴想要尖叫,最后却酿成了温热的眼泪。 那是她熟悉的怀抱,夜思寐想的怀抱,林朗的怀抱啊…… 她慢慢地转过身,却低着头不敢抬头,怕一抬头,美梦就成了空,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滑落下来。 “顾忆笙,我终于自由了……顾忆笙我终于又看到你了……”林朗捧着顾忆笙的脸,低声呢喃。他瘦了许多,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可是望着她的眼睛却依然温柔得发亮。 顾忆笙的目光一寸一寸地上移,从胸口到脖子,从下巴到鼻子,从鼻子到眼睛。她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你去哪儿了?你终于回来了……”她在林朗家门口站到失去知觉,一头栽倒,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在医院。等她再去他家的时候,连开门的佣人都换了。对方说他们不住那里了。 “我妈妈把我软禁了起来……不过现在都过去了。顾忆笙,最难熬的日子都过去了。”最开始徐淑兰不准他和顾忆笙交往时,林朗据理力争,两人大吵一架。后来他发现自己连工作的资格都被剥夺,徐淑兰将他软禁,说他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再走出这个家门。 林朗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动摇徐淑兰的想法,还被她骗到英国,拿走护照和身份证,让他在异乡思过。他没了办法,只能绝食抗议,到最后靠强制输营养液维持生命。两母子僵持了将近一年,直到林一涛出面。“儿孙自有儿孙福。”一句话,让林朗的坚持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顾忆笙,你没有反悔吧?”他不怀疑自己对这段感情的信心,却忐忑在他消失的这段时间,她已经改变了心意。 顾忆笙紧紧抱紧林朗,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深吸一口气,闷声道:“你对我真的很没信心啊……我答应过你,这一次,你不放手,我就不会放手。”她松了一点拥抱,抬起头,踮起脚,主动亲吻林朗的脸颊,看着他脸红红的样子,又亲了亲他柔软的嘴唇,像一只蝴蝶飞过花朵。 顾忆笙凑到林朗红得发烫的耳边轻声说:“你记不记得有一年我生病,你陪我打点滴。后来你睡着了,我看了你很长时间,那时候我就好想……好想亲亲你。”说到后来她又开始哭。 从十七岁到二十五岁,有一个少年在顾忆笙的心里永远不走开。 他让她相信这个世上存在爱情,存在永远永远不改变的永远。 (正文 完) 番外一 林芒果 “妈妈,你是不是不 第33节 喜欢我?”四岁的林芒果今天一反常态地早上没有赖床,自己乖乖地穿衣服、穿袜子,吃早饭的时候也没有把豆浆偷偷吐到鱼缸里。顾忆笙送他出去坐校车的时候他突然眨巴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巴巴地问道。 “怎么会呢,谁告诉你的?”顾忆笙蹲下身子,捏了捏儿子肉乎乎的脸颊。 林芒果稍稍放了点心,可还是不太确定:“是爸爸说的。”难道爸爸又骗人? “爸爸怎么说的?”顾忆笙望着小小年纪已经懂得把刘海儿梳成三七开,灰色小t恤、咖啡色五分裤一定要搭一条柠檬黄的艳色小腰带才帅气的林芒果,笑笑地问着他。 “我问爸爸为什么我要叫林芒果,班上的小朋友都嘲笑我的名字奇怪。”特别是班上还有个女生叫许苹果,有同学说他们俩是幼儿园门口卖水果的跛脚老汉失散的儿女。“爸爸说,名字是你取的,因为你最讨厌吃芒果了……”林芒果说到后来不由得要哭了,讨厌吃芒果还给他取名叫林芒果,不就是讨厌他的意思吗?听外公说妈妈生他的时候难产,疼了一天一夜才像吃坏肚子一样被妈妈“拉”出来——后面这个话是爸爸说的。虽然很不甘心自己像“便便”一样是被“拉”出来的,但是他从此就更敬爱妈妈了。妈妈最好了,比爸爸好,可是原来妈妈最讨厌吃芒果了…… 顾忆笙额角不由的滑下一颗豆大的汗滴——林朗在儿子面前挑拨他们母子的感情也不是第一次了,因为他埋怨有了儿子林芒果之后,他就成为她心里第二重要的男人……不,也许是第三,因为还有她爸爸顾天一。他很不甘心“名次”的滑落。 顾忆笙安慰的抱了抱林芒果:“傻瓜,爸爸骗你的,妈妈怎么会不喜欢你呢?在妈妈眼里,我的林芒果是全世界最聪明最可爱的小孩,爸爸逗你玩的呢。以后他在骗你你可别上当了。” “真的吗?”林芒果的眼睛一下亮起来,得到顾忆笙再次点头肯定之后,开心得简直要飞起来。开心过后又规规矩矩的站好,因为爸爸告诉他“帅哥都要有腔调”,在外面不能“疯疯”的。“妈妈,那你为什么要给我取名叫林芒果呢?” “因为……”顾忆笙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有些深,像是想起了许多往事,“因为芒果漂亮啊。” 校车来了,林芒果在顾忆笙脸甜甜的亲了一下,然后开心的爬上车:“妈妈再见!” “再见,在幼儿园要听老师的话,别淘气。” 顾忆笙送儿子上了车,原路返回,门卫礼貌的向她敬礼问好:“林太太早上好。” “早上好。”顾忆笙微笑着回答,略微有些惊讶,她刚搬到这个小区不久,门卫竟记住了她和林朗。在之前,她们家一直住在赵一芒之前的房子里。 赵一芒的后事还没结束,顾忆笙就接到了陈律师的电话。被告知:赵一芒在遗嘱中,将他名下的所有资产都赠给了顾忆笙,包括那套位于市中心繁华位置的复式公寓。 顾忆笙舍不得将赵一芒的房子出租或者卖掉,在自己租的房子到期后就搬进了他的旧居。她甚至没有改变房内的布局,赵一芒的旧物也照原样放着,只把卧室里的衣橱清出来放她的衣物。 顾忆笙知道林朗也许无法很好的理解她这么做的心情,但是他什么都没说,每天下班准时上门蹭饭吃。 后来饭吃得越来越久,干脆就赖着不走了。 “时间不早了,你明天还要上班吧?” 顾忆笙还记得她第一次硬着头皮下逐客令,林朗像没听到一般淡定地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过了许久才道:“外面好黑,我怕。” “什……什么?”顾忆笙以为自己听错了,结果林朗扭过头看着她,神情无比单纯无辜:“外面好黑,我怕,我不回去了。” “不好把……”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婚前同居也不算什么新闻,但是顾忆笙仍觉得这样不太好。她和林朗之前最亲密的举动也不过时接吻,而且大多时候只是亲亲脸颊。她想着,不由得红了脸。 “你在想什么下流的东西,脸都红了。”不知什么时候林朗走到了顾忆笙的面前,居高临下,带着审视意味地望着她,还用手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 “哪有……”顾忆笙直觉反驳,一抬头才发现两人靠得那么近,她几乎能闻得到他喷出的温热气息。脸红得像传染病毒一样一直蔓延到脖子根部。 “是吗……”林朗脸上带着暧昧的笑容,手指将顾忆笙耳旁的发丝拨到耳后,脸也越靠越近。顾忆笙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直觉的闭上眼睛,等待还有些陌生的湿润而温热的吻落下来。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吻,是两人第一次出去旅行。在那个古镇的长廊下,闪烁的河灯旁,她微笑着扭过头去看林朗时突然被吻住。林朗抱着她啃了半天后突然捧着她的脸,额头抵着额头轻声地对她说:“你是笨蛋吗?嘴巴不会动吗?“ 顾忆笙害羞到几乎要钻到地下去,闷声闷气的回答:“不会,吃东西的时候会动……” 顾忆笙等了半天都没有等来预期中的吻,偷偷睁开眼睛,发现林朗早不在眼前,身后倒传来忍俊不禁地笑声。她转过身去,看到林朗站在浴室门口伸了个懒腰说:“我要洗澡睡觉啦,可别进来看我洗澡,不然后果自负。” “谁要偷看你洗澡!” “啧啧,当然是那个现在脸上很明显写着‘欲求不满’的女人。” 对话结束在顾忆笙丢过去的抱枕砸在飞速关上的浴室门上结束。很快浴室里传来花洒出水的声音,还有那个叫林朗的男人“我爱洗澡皮肤好好”的歌声。 她抚着额头轻笑了一下,走到浴室边想捡起那个抱枕放回远处,没防备浴室门突然被拉开一道半人宽的缝,露出一颗湿漉漉的脑袋,吓了她一大跳。 “还说不想偷看我洗澡。”林朗一幅“看,被我抓到了吧”的表情。 顾忆笙气得牙痒痒,不由得气急反笑,风情万种地笑道:“是啊,我听着你洗澡的水声和悦耳的歌声,心猿意马,不由得兽性大发……”她突然发现林朗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你怎么了?” 林朗闭了闭眼睛,像是竭力压制着什么,然后刷的一声拉开移门,说:“来吧……”他话都没说完,女生就尖叫着跑上了楼,因为跑得太急,拖鞋还掉了一个。 “有那么夸张吗?”他挠了挠头,低头看看自己裸露的胸膛,下面当然还穿着未脱得牛仔裤……热水器的水烧热也需要点时间啊。 林朗没有向顾忆笙求婚,他记忆里他带顾忆笙回到他们最初相遇的礼堂那次,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求婚场面了。所以有一天他在顾忆笙家的客厅里看完一本英文小说,窗外的天空湛蓝,阳光明媚,顾忆笙正蹲在书架前擦家具和地板。他突然就拉起她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莫名其妙就走到了民政局,莫名其妙就拍了张连“茄子”都忘记喊了的照片,然后领了两本大红的结婚证书。 直到出了门,顾忆笙才后知后觉地瞪着林朗说:“我这就算,嫁掉了?”虽然和林朗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可是她没想过是这样的情形。 “老婆。”林朗笑眯眯地看着顾忆笙,在她脸颊上响亮得亲了一记,“我们吃饭去吧,吃饱点,晚上好办事!” “办事?什么事……”顾忆笙突然明白过来,脸又不争气的红了。 半年后他们补办了婚礼,又多了半年,顾忆笙的肚子里有了林芒果。 有了孩子之后,在林朗的坚持下,顾忆笙递交了辞职信。后来总编又把那封信还给了顾忆笙,说给她两年产假,恢复后如果想回来,o?随时欢迎她。 怀孕五个月的一天,顾忆笙整理原先的书房,想将它改造成儿童房时,在书架的最顶层找到一个红木的旧盒子,厚重古老的雕花,环带的黄酮扣锁,放在书架最顶层的外侧,因为被外侧的资料书遮挡,从未被人发现。 抹去了盖子上薄薄的一层灰,顾忆笙打开了那个木盒。盒子里都是些旧物,琐碎的小东西,包括几颗玻璃弹珠,一块发黄的手帕,一只坏掉的发卡,一本掉页的小人书,一枚用纸层层包住的金戒指——那纸的反面甚至还写着“传家之宝”四个大字……这些许是赵一芒苍白的童年中少数值得回忆的物品吧。盒子里还有几张夹在一起的纸张,第一张是已经作废的房屋地契,似乎是赵一芒奶奶家的旧址;第二张是他高考成绩单,门门都接近满分;第三张…… 顾忆笙看到第三张时突然愣住了。那是一张素描画,一部分用铅笔速写而成,另一部分用的却是钢笔,像是分两次完成。 用铅笔化成的那部分是一个趴在办公桌上熟睡的女生,半边的脸被手臂压得变了形,半边的脸上垂着几缕发丝。她睡的很香,嘴角和眉眼都是柔软的角度。而用钢笔化成的部分其实和原先的画面并不协调,身体出现的位置并不合理,有一种“人鬼情未了”那种效果。但是画面上的男子很温柔地望着熟睡的女生,两只手臂珍惜地将她拢在怀里,那是一个拥抱的姿势。 那画面上的女生分明是顾忆笙,而那个钢笔线条画成的男子分明就是赵一芒自己! 他…… “我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其实对女生不太在行……我骂人的时候并不是真的在生气,真正讨厌我的人我理也不理……我今年二十七岁,ab型血,处女座,收入还不错,品行也还行……我觉得我还蛮不错的,你可以考虑看看。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吧?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点。 “我之前说喜欢你,确实是骗你的。 “可恶的是,你居然都没有上当,还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美丽。 “顾忆笙,我都是骗你的啦。“ ………… 他说他喜欢她是骗她的,他这么说她就信了。或许潜在意识里,她真的希望他没有爱过她,以一个男人爱女人那样爱过她,那么她的愧疚就会少一些,难过就会少一些。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能明白他内心的孤独和伤痛的人,所以她愿意拼了命了尽自己一切努力去成就他的幸福——除了,爱他。 如果年少时没有遇上林朗,如果成年后没有再遇林朗,顾忆笙想自己应该会喜欢上赵一芒吧。他英俊多金,善良又聪明,除了有点毒舌变态,差不多就是金龟婿的样子了……可是她遇见了林朗,命中注定的爱情,对于赵一芒,她能给予的友情远远多过爱情。 他说他不爱她,她心安理得的接受,却不知…… 那天林朗下班回家,家里破天荒的没有温暖的食物香气,他的小妻子眼睛有点红肿,主动钻进他的怀里搂着他说:“林朗,我们以后的孩子叫芒果好不好?” 林朗来不及细想,就答应下来,哄着顾忆笙,还亲自下厨一展厨艺。他不愿看到她难过,不愿看到她哭泣,所以只要她一泪眼汪汪地说什么事情,他总是举白旗答应——虽然这次答应之后他后悔了无数次,却再也无法改变他得有个叫“芒果”的儿子的事实——他真的很讨厌吃芒果啦,从听到赵一芒向顾忆笙告白的那天晚上起。 林朗后来也见过那个木盒和木盒里的东西,眼皮也没抬,假装没看见地塞到柜子深处。 (番外一 林芒果 完) p.s 每次看这个番外我就笑啊。袅袅写暖文功力深~ 番外二 兄弟 林朗在医院没有看到顾忆笙。他坐在那个据说是他表哥的男人的病床前,拿了个梨,像精心雕刻什么艺术品那样专注地削皮,很努力地不让它们断开,长长的一条垂到地上。 赵一芒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林朗削完皮的时候才发现他正看着他……还有他的梨。 “你要吃吗? 第34节 ”迟疑了一下,他还是问出了口,但是不等赵一芒回答,就把梨放到自己嘴边,脆生生地咬了一口,咔嚓咔嚓,又嚼了几口。 空气里有新鲜梨子的清甜香气,赵一芒几乎能想象当梨汁在唇齿间肆意开来的甜美滋味。他恨恨地看了一眼林朗,说:“等会儿顾忆笙来了,我让她给我削。” 林朗这次没有迟疑,把已经咬了两口的梨完好的那一面递到赵一芒嘴边,说:“你吃!”语气还是那半死不活的,但是态度颇殷情的样子。 赵一芒瞪着几乎要贴到他嘴唇上的梨,又看看他的表弟,不由得一阵反胃:“我可不想和你间接接吻。” 不吃拉倒。林朗慢吞吞地收回手,也开始咔嚓咔嚓咬着梨,和病床上苍白的赵一芒大眼瞪小眼。 病床外传来喧闹、欢笑的声音,来查房的护士小姐也喜洋洋。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赵一芒问。 “有个得白血病的女病人今天出院。不容易啊,她男朋友不离不弃地陪了她两年,病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今天出院,她男朋友当着所有病友的面求婚了。大家都为他们高兴啊。都说现在的女生现实、势利,其实大多数女生求得还是一个真正对她好的人,白首不离心啊。”已到婚嫁年龄的护士小姐说到后来不免有些感慨。她检查、记录完赵一芒的各项体征,走了出去,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 “唉,你说我现在向顾忆笙那个笨丫头求婚,她会不会答应?”赵一芒突然兴致勃勃地问林朗。 “你敢?”林朗瞪大眼睛,微有怒意,“你别开这种玩笑。”他不知道顾忆笙会不会答应,但是他知道以顾忆笙的性格,如果拒绝的话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受,毕竟谁都知道赵一芒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我有什么不敢?”赵一芒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似乎因为抓到林朗的痛脚而颇为得意,“我等下就试试……除非……” “除非什么?”林朗很上道地接住他递来的橄榄枝。 “除非你叫我一声大哥。”赵一芒此刻的表情和昨天逗那个丢了皮球的小男孩一模一样。他本来就是林朗的表哥,让他叫一声大哥也不为过。 林朗看了赵一芒许久,内心斗争了几番,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口道:“……大哥。” “乖。”赵一芒笑得床都要抖起来,林朗的脸色变得更为暗沉。”啊,对了,“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对他新认的“小弟”说,“顾忆笙今天不会来了,她临时要加班,没有告诉你吗?” 林朗愣了一愣,然后飞快地站起身,一刻也不多停留地向门外走去。 “表弟再见!”赵一芒在病床上欢快地向那个暗压怒气的男子道别。 林朗的身影在门口顿了顿,在门关上的刹那,他飞快又清晰地说了一句:“表哥再见。” 这下,轮到赵一芒发愣了。 后记 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你们想起了谁,我好像想起了很多人,可是仔细想想又谁都不是。 写很多很多或美好或遗憾的故事,但事实上我的青春乏善可陈。 长得不美,性格又别扭,在一所升学率很高但是压力也很大的学校日复一日重复着上学、放学、考试、吃饭、睡觉。 教室前面有两棵郁郁葱葱的桂花树,一到秋天就暗香浮动,前面的行政楼后门口有课石榴树,还有棵柚子树,曾经和最交好的女生一起在晚自习前偷摘石榴吃。柚子我们也很垂涎,可是长得太高了摘不到。夜自习的时候一起在教室里等泡面熟,她吃面我喝汤。 那时候她喜欢同班一个又帅又花心的男生,但是假装自己喜欢的是另一成绩好的木头男。 那时候我烦恼自己脸上的痘痘和沉重的体重,说不清对楼上那个班的白净男生是喜欢还是一种感情寄托。 后来上了大学,认识了新的朋友,喜欢过新的男生,也被人小心翼翼地喜欢过,可是都无疾而终。 其实归根结底是那个时候的自己很不自信,总觉得不够“倾城”的自己怎么会被人心无芥蒂地爱,怎么会有能力把一个人长久地留在身边? 我总以为爱情和长相是成等比关系,美丽的人才有资格拥有美丽的爱情。 直到后来我遇到了林三。 我还是没有变成自己心目中倾国倾城的女生,但是我问林三:“张柏芝和我谁漂亮?”他会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你。” 一起逛街时我看到漂亮的女生会指给他看,他总是说:”哼,没你漂亮。“ 虽然我知道他的审美确实很诡异,但是诡异得让我心生感动。他帮我建立自信;他让我相信爱情;他给我稳定的情绪;他让我不再觉得孤独。 爱情是什么?我从来不觉得安全是刻骨铭心,要生要死,爱情应该会让人变得更美好、更快乐、更喜欢自己的学习。 所以无论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后,无论他是否会以不怎么美好的原因离开我,我都会对他心生感激,并且一直相信爱情,相信自己值得拥有这世上最丰盛最珍贵的爱。 因为唯有相信,才会真的发生奇迹。 或许你知道,”倾城“这个故事是由一篇名为《盛夏光年》的中篇改编而来,保留了部分情节,但是整个故事做了大的调整。比如在中篇故事里,女主顾忆笙是一个害羞自卑的女生,成绩也不好,是林朗帮她建立起信心,慢慢成长,逐渐坚强。但是长篇里弱化了这个部分,更多的是造化弄人的无奈。 不过无论是中篇还是长篇里,林朗都是一个以少女梦想的男主角的形象出现。在《盛夏光年》里他是得了眼疾远走的少年,在”倾城时光“里,他成为气宇轩昂的成年男子再度席卷而来。 赵一芒是后来加的人物,不知道两个俊美男主最后谁的支持率会高一些呢? 我投赵一芒一票,因为林朗得到了幸福,他不需要我的支持。 在写《盛夏光年》的时候我只是个自卑怯懦的少女,在写《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一个自信勇敢又快乐的小女胖子。那么你呢?这些年你又有了一些什么样的改变?你的倾城时光,来了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