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美人太娇软,科研大佬宠红眼》 第一卷 第1章 觉醒的炮灰小傻子 一九七五年。 前进村,早晨的宁静,被一道高昂的惊叫声瞬间划破。 “啊!” “那个傻子死了!满头血!” “什么?死了?老子可是刚花了三十块钱买下来的,怎么能死了呢?” 此时三间土墙瓦房上,用红色的油漆刷着:知青情,乡村梦,共筑辉煌未来语录的门前,宋富贵圆圆的大脸上,却满是心虚与焦急。 手中紧攥着的三张十元的票子,仿佛下一刻,就要从他手心飞走了。 他身旁穿着蓝色的确良上衣,黑色长裤,面相有些刻薄的媳妇刘婆子,赶紧帮着宋富贵将手中的钱,往怀里揣,嘴里还不停催促着,“当家的,快,快把钱收起来!” 只是宋富贵肚子太大,藏蓝色长裤本就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这手心里的钱,一着急,竟一时半会揣不进去。 刚才发出怒吼声的夏玉田,瞬间反应过来,“那是我的钱!”一个箭步冲上前,推开碍事的刘婆子,狠狠攥住宋富贵的手腕,声音很是焦急,“这傻子死了,这儿媳妇我们家不买了!” 宋富贵看着到手的钱,真要飞了,胖胖的圆脸上,横肉直颤,很是气急败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买卖就是成了,是你自己不看着她,让她撞死了,现在怎么能反悔呢?” “反正这傻子死了,做不成我家的儿媳妇了,这钱就还是我的!” 夏玉田才不管宋富贵说什么,攥着他手腕的手,不敢有一丝松懈,要知道这可是他存了一辈子,给儿子买媳妇的钱,不能儿媳妇没买成,钱还没了。 摔倒在地的刘婆子,手脚并用地爬起来,死死扯着夏玉田的胳膊,小小的眼睛里发出了凶光,“夏玉田,宋瑾已经卖给你家了,她现在生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 夏玉田梗着脖子,压根不认,“还没进我家门呢,什么人啊,鬼啊的,刘婆子你别瞎说!” 正在争执的三人没发现,躺在地上满头是血的小姑娘,猛地睁开璀璨的桃花眼。 原本的傻子宋瑾,觉醒了! 原来她是一本《娇软知青惹上冷酷糙汉》的书里,到死都不被人可怜的炮灰傻子。 从小被人贩子拐走,卖到这个叫做前进村的小山村里。 因为长得漂亮,粉面桃腮,再加上一双潋滟的桃花眼,一眼就被地主宋富贵相中,买下来当他儿子的童养媳。 只是后来他们才发现,宋瑾在被拐的途中因为发高烧,烧坏脑子成了个小傻子。 十年后,宋富贵的儿子因为贪玩,在湖边溺水身亡,从那以后,宋瑾这个傻子童养媳,就更是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在她十八岁这年,也就是今天,想将她转手卖给夏玉田家,得了侏儒症的儿子,宋瑾撞墙丢掉了半条命,才躲了过去。 只是后来美丽大方的知青女主,来到前进村后,与糙汉男主爱恨纠缠不断,在一次被恶毒女配嫉妒迫害时,看到正在一旁玩耍的宋瑾,找她当了背锅侠,结果却意外害死了她。 现在的宋瑾,既然觉醒了,那她就再不是那个原书中,到死都可怜的炮灰傻子了! 然而当下,她还不能暴露自己恢复神智的事情,不然宋富贵和刘婆子这对宋扒皮,肯定会再次高价卖了她。 毕竟一个傻子,即使再漂亮,也不是人人都愿意买的。 这时门前,远远走来几个,拿着大包小包行李的年轻男女,而走在最前面的正是大队长周正,宋瑾眸光陡然一亮,手脚并用地起身追了出去。 而就在她起身的那一刻,正在争执的宋富贵三人吓得“妈呀!”一声叫了出来。 夏玉田趁机将自己的钱从宋富贵手中夺了回来。 宋富贵和刘婆子气得,差点呕出一口老血来。 “大队长,小瑾痛,痛!” 宋瑾边跑,边指着自己额头上鲜血淋漓的伤口痛呼。 周正看到她满头鲜血地跑过来,倒抽了口凉气,赶紧询问,“小瑾,你这是怎么了?” 宋瑾一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垂在肩头,肤如凝脂的娇媚小脸上,布满斑驳的血迹,桃花眼里蓄满一层泪光,殷红圆润的唇瓣紧紧咬着,看着很是可怜。 她捂着额头,瘪着小嘴哭,“他拉我,我不走,就撞,晕了。” 听到她如同孩童般的话语,周正身后一名穿着白色衬衫,黑色长裤,面容清俊而冷沉的男子,深邃凤眸里闪过异样的暗芒。 宋富贵三人慢一步追出来,看到周正领着四名年轻同志,笑着打招呼,“队长带新的知青同志回来啦?” 宋瑾看到他们出来,身子瑟瑟发抖地躲到周正身后,“怕,我怕……” 周正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宋富贵和刘婆子,“宋富贵你们两口子,是不是又欺负小瑾了?” 宋富贵家以前是前进村的地主,有自己的良田,后来上交了全部田产,再加上改造态度良好,这才避免了总是被拉出去批斗的命运。 不过这样一来,家道也就逐渐落魄了下去,随着宋瑾越长越水灵,他们打起了将她高价卖出去的主意。 刘婆子呲牙笑道:“哪能啊队长,这不是宋瑾也老大不小了,我们养了她这么多年,现在想着,给她找个好人家嫁过去吗?” 夏玉田看到宋瑾额头上,碗大的伤口,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再晕死过去,赶紧捂紧口袋,毫不客气地拆穿,“宋富贵,既然宋瑾活了,人还给你们家,我们家不买了。” 宋富贵不知道宋瑾是真的没事了,还是回光返照,所以怎么甘心让夏玉田这条大鱼跑了呢? 他立刻抱住夏玉田的胳膊,陪着笑脸,“玉田,既然她还活着,那就还这个数,给你家做儿媳妇。” 刘婆子伸手就将周正身后的宋瑾揪了出来,“是啊,玉田,你看看就我家小瑾这水灵灵的小模样,这十里八村都找不出来第二个。” “保准能给你家生个漂亮的大孙子!” 而这也正是宋富贵夫妻俩,当初知道宋瑾变成傻子后,还愿意将她当做童养媳养着的原因。 宋瑾被刘婆子紧紧揪着,挣脱不开,本就胆小的她,吓得不停哭闹,“我不要被卖,我不要被卖……” 刘婆子察觉到周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偷偷用手掐了宋瑾好几下,咬着牙威胁,“闭嘴,再敢喊,中午就没饭吃。” 第一卷 第2章 强买强卖的歪风邪气 要是以前的宋瑾,肯定会被刘婆子的威胁吓唬住。 说得好听她在宋家是童养媳,其实就是个干活最多,吃的最少,动不动被打被骂,还没饭吃的小可怜。 而只有孩童智商的宋瑾,最害怕的就是饿肚子,因为饿得狠了,胃部一阵阵抽痛,全身更是没有一丝丝温度。 但是现在的她,是觉醒后的她,怎么可能再被她轻易唬住呢。 她双手挥开刘婆子的钳制,蹲下身抱着头大哭,“我不要没饭吃,肚子会痛痛!” 周正身后的霍书晏,看向抱头痛哭的宋瑾时,目光微微一凝,他靠近周正耳边,压低声音说道:“队长,这买卖人口可是犯法的。” 霍书晏的话,让原本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想插手的周正,立刻正色地走上前,对着宋富贵和刘婆子厉声呵斥,“霍同志说得对!” “你们是不是还在搞旧社会那一套,强买强卖的歪风邪气呢?” “不知道现在人人平等吗?” 原本蹲在地上抱头痛哭的宋瑾,一直也在偷偷观察着四周,听到有人帮自己说话,她下意识地抬眸看了过去,结果正对上霍书晏深邃幽暗的眸光。 她的心头猛地一颤,唇角微微勾起,露出一抹感激的笑意。 周正的身后,还有另外一男两女,三位年轻的知青。 其中留着齐肩短发的圆脸女知青,捂着嘴笑,“丽丽,你看,那个小傻子还对着霍同志笑呢。” 孟丽丽立刻出声制止,“红霞!”说着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大队长周正还在呢。 李红霞吓得赶紧捂紧嘴,不敢再作声。 自小就被人喊小傻子的宋瑾,对于李红霞的嘲笑,并没放在心上,只是在听到丽丽这个名字时,陷入了沉思。 她看着眼前用红色格子蝴蝶结,扎起高马尾,身穿同色格子衬衫,黑色长裤,面容娇艳无比的女知青,目光沉了沉。 那她应该就是原书中,阴差阳错害死她的女主孟丽丽! 霍书晏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衬衫,高大的身姿,挺拔如苍松,看着很是干净斯文。 出乎意料的是,他向着宋瑾的目光,不但没有一丝嫌弃,反而还带着一丝安抚。 这让一直在嘲笑和欺辱中长大的宋瑾心中,瞬间涌出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流。 姓霍的知青,那不就是书里瘸腿瞎眼,最后还被活活烧死的另一个炮灰吗? 周正这么大顶旧社会的高帽子,压下来,宋富贵吓得手上一松,夏玉田也同样后怕地连连后退,“队长,我不敢了,我再也不买儿媳妇了!”说完掉头就跑了。 宋富贵只能看着到嘴的肥肉飞走了,即使心底暗暗怄气,但还是满脸堆笑地看向周正,“队长,您说笑了,小瑾就像我们的亲生女儿一样,我们怎么可能卖她呢?” 宋瑾心中很是弃之以鼻,亲生女儿? 每天干最多的活,还吃不饱穿不暖,只能睡在脏污狭小杂物间里的,亲生女儿吗? 而反观他们从小到大,娇养大的亲生女儿宋艳,她这傻子连她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了。 周正瞥他一眼,隐含警告,“没有最好!” “小瑾每天辛苦伺候你们一家老小,你们也不能苛待她,不给她饭吃啊!” 面对周正的批评,宋富贵偷偷瞪了刘婆子一眼,怪她偏偏这个时候,跟宋瑾说这种话干什么? 她又不是不知道,这傻子什么好赖话都学! 刘婆子的脸色僵了下,但很快就恢复如初,“队长,怎么会呢,刚才我就是跟小瑾开玩笑的。”说完看向宋瑾,“对吧,小瑾?” 宋瑾知道今天的危机解除,宋富贵夫妻被大队长警告,不敢再卖她了。 但是今天她受了这样重的伤,不能就这么算了,得让这对宋扒皮出出血,给她补补身子。 宋瑾打定主意后,一脸天真地说道:“是啊,刘姨还说今天给我炖鸡蛋吃呢!” 刘婆子立刻瞪大双眼反驳,“我什么时候说……”在周正的注视下,刘婆子只能改口,“对对对,我是说给小瑾炖鸡蛋吃来着的。” 周正的脸色这才好看了点,对着宋富贵和刘婆子苦口婆心地劝道:“我跟你们说,小瑾是个好姑娘,就是头脑单纯了点,你们两口子别总欺负她。” 宋富贵和刘婆子连连点头哈腰,“好的,队长,您放心吧。” 在周正转身的那一刹,宋瑾拉着刘婆子的衣服,满眼期盼,“给我炖鸡蛋吃,炖鸡蛋吃……” 刘婆子本来就因为,没能将她高价卖给夏玉田家,憋了一肚子火,结果这傻子还吵吵着要吃炖鸡蛋? 那鸡蛋多金贵啊! 她统共也没养几只鸡,每天好不容易得两个鸡蛋,有时候还没有。 她和宋富贵都舍不得吃,除了女儿宋艳要吃会炖点,平时的都攒着,留着卖钱呢。 给这傻子吃,那不纯属浪费了吗? 她越想越生气,用手指不停戳着宋瑾另一边完好的额头,声音尖锐,“吃吃吃,就知道吃,家底都被你这个傻子吃空了。” 宋瑾委屈地望着背过身去的周正,刘婆子再次恶狠狠地戳她,“还看,还想着告状呢?” “我看你是三天不打,皮又痒了!” 而这一幕,正好被不经意回眸的霍书晏,全部看在眼里,他深邃的眉眼猛地一蹙,但终究没再说什么,跟着队伍一起走了。 宋富贵看着几人走后,这才松了口气,看向宋瑾额头碗大的伤口,微微皱起眉头,然后吩咐刘婆子,“你还不快去给她炖鸡蛋?” 刘婆子顿时不乐意了,“不行!” “平日里,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吃,就她这个傻子,凭什么吃我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鸡蛋?” 正在没心没肺拍着小飞虫玩的宋瑾,心底也很是疑惑,这宋富贵是被大队长连劝带吓的,突然转性了? 不等宋瑾想出个所以然来,宋富贵就伸手戳了下刘婆子的脑门,怒道:“凭什么?” “就凭她这张脸,说不定还能再卖个三十块钱的价钱。” “你不把她养好了,万一破了相,那这么多年不是白养了吗?” 宋瑾心中泛起阵阵冷笑,果然这个宋扒皮怎么可能突然转性了呢? 他们夫妻俩精明跋扈了一辈子,唯一吃过的哑巴亏,就是买了她这个傻子童养媳,所以在他们儿子溺水而亡后,看她更是眼中钉,肉中刺。 以宋富贵夫妇见钱眼开的德行,估计还想着,将她卖给夏玉田家那个侏儒儿子当媳妇呢。 脑海里突然闪过刚才,帮她说话的面容清隽的男知青。 宋瑾琉璃般的桃花眼,微微眯了起来。 第一卷 第3章 要多少彩礼? 周正带着四位知青,霍书晏和沈志峰,还有两位女知青孟丽丽和李红霞,来到了知青点。 “再次欢迎四位来自京市的知青同志们,来到我们前进村。” “这就是你们接下来生活居住的地方。” 四人看了看,其实说是知青点,就是村子中间的小仓库,隔开了两间充作房间,目测也就二三十平米。 沈志峰眼底的嫌弃一闪而过,“队长,我不习惯跟其他人一起住。” 两间房间,两男两女四位知青,沈志峰说不习惯和其他人一起住,难不成让霍书晏住在旁边,堆满杂物的小厨房吗? 霍书晏展唇一笑,清俊的眉眼犹如绽开一抹暖阳,声音清冷悦耳,“队长,我住哪里都可以。” “听说我们村之前,还有先进知青小组的同志在,我跟他们住一起也行。” 周正看着眼前一身清绝气质,芝兰玉树的霍书晏,却能这样不拘小节,眼底满是赞赏。 “村里的确还有前年到的,先进知青小组的两位同志,他们住在牛棚附近,专门负责照顾村里的十二头牛,明天你们就能看到他们了。” 霍书晏漆黑的双眸里,陡然升起一股亮光,“好的,队长。” 周正没有错过沈志峰眼底,那稍纵即逝的嫌弃,态度立刻冷了下来,“沈同志你放心,霍同志本来就不住这。” “霍同志是你们中学历最高的,所以村里一致决定,让霍同志担任我们村小学的老师,教村子里的孩子们读书认字,所以他住在小学宿舍。” 小学宿舍? 那就是比他们这临时搭建的仓库房间,更加好了? 沈志峰这下愈发愤愤不平起来,他也识文断字,怎么就比这个霍书晏差了? 但是想到今天是第一天下乡,他要是对大队长的安排表现出不满的话,以后会不会被穿小鞋? 李红霞捂着唇,偷偷和孟丽丽咬耳朵,“霍同志就是厉害,竟然能被分配去当小学老师,还能住小学单独的宿舍呢。” 孟丽丽也点头,“是啊,听说还是京市最好那所学校的年轻学霸呢。” 这些话传到沈志峰的耳朵里,他看向霍书晏的目光更加不善。 “至于其他三位同志,明天一早会有人来领你们去生产队。” 周正说完招呼霍书晏,“霍同志,跟我走吧!” 霍书晏顶着沈志峰嫉恨,还有另外两名女知青艳羡的目光,赶紧跟上周正的脚步走了出去。 宋瑾捧着炖着鸡蛋的陶瓷缸,狼吞虎咽的吃完后,刘婆子差点气厥过去。 她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杂粮馒头,嘲讽道:“你是饿死鬼投的胎吧!” 宋瑾无视刘婆子的刻薄话语,反正鸡蛋她已经吃到了,还吃完了。 她满足地放下陶瓷缸,用衣袖抹了下嘴巴,接着小脸紧皱在一起,指着自己额头上的伤口,不停说着“疼,疼……” “疼死你活该,怎么不撞死你的!” 宋富贵用胳膊抵了抵,正在气头上的刘婆子,“她要真撞死了,那就亏大了。” “你带她去梁村医那边包扎一下。” 刘婆子一听还要花钱帮宋瑾包扎,顿时不乐意了,“花那冤枉钱干什么?” “她皮厚实,又吃了我两个鸡蛋,过两天还不好啊?” “要是破相了怎么办?”宋富贵剐了刘婆子一眼,站起身来,“你带她去卫生院,我再去找找夏玉田。” “实在不行二十八块钱卖给他,省的她在家里吃白饭,浪费粮食。” 一听这话,刘婆子抓肝挠肺心疼的滋味这才好受了点,粗鲁的将宋瑾拽起来,“走,去包扎!” 宋瑾没想到宋富贵和刘婆子,竟然还不死心,还想将她卖给夏玉田的侏儒儿子,看来她得想办法,尽快脱离宋家了。 村里的卫生院,就在村大队部旁的两间土瓦房内,紧邻着村里唯一的一所小学。 “梁村医,麻烦帮小瑾额头包扎一下。” 梁远征看到宋瑾额头上碗大的伤口,顿时蹙起了眉头,“刘婶,小瑾这是怎么了?” “怎么伤得这么重?” 刘婆子眼神一闪,嘿嘿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跟个皮猴子似的,自己不小心撞墙上了。” 周围几个看病的邻里邻居,听到刘婆子这话,心底都产生了一丝怀疑。 整个前进村谁不知道,她和宋富贵两人对宋瑾这个小傻子,不是打就是骂? 宋瑾好好一张漂亮的小脸,被伤成这样,肯定是他们两口子又不干人事了。 梁远征赶紧拿来碘伏和消毒的工具,帮宋瑾仔细包扎好,温声叮嘱,“小瑾,这几天伤口可不能碰水啊!” 宋瑾睁着潋滟的双眸,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老婆子,宋瑾包扎好了吗?” 宋富贵激动地声音在身后响起,宋瑾看到他身旁满脸笑容的夏玉田时,心头猛地一紧,拔腿就跑。 结果这次被早有防备的刘婆子,先一步抓住了胳膊,“看你这傻子还敢跑?” 眼看刘婆子的另一只手,就要打在身上,宋瑾眼角余光,瞥到小学门口的两个人,尤其是后面那个身如松柏,高大清俊的身影。 她抬起一脚,狠狠踹向刘婆子的肚子,转身就跑。 刘婆子被踹倒在地,立刻抱着肚子,“哎呦哎呦”的痛呼起来。 “当家的,快,抓住她!” 宋富贵和夏玉田,立刻对着宋瑾围追堵截,“不准跑!” 宋富贵肥胖的身体看着蠢笨,但是行动起来却很麻利,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掌一开一合,从后面拉住了宋瑾的胳膊,让宋瑾毫无挣脱之力。 宋瑾眼看挣脱无望,只能无助地向着周正与霍书晏的方向,嘶声喊道:“救命!” “救……救我!” 刘婆子忍痛爬起来,快跑两步,死死捂住宋瑾的嘴,凶神恶煞的警告,“再敢坏了我们的好事,就打死你!” 委屈害怕的情绪,如潮水般涌来,宋瑾眼角的泪水,不自觉地滑落,难道她只能再次撞墙,丢掉半条命,才能逃脱被卖给侏儒的命运吗? “住手!” “你们放开小瑾!”一身白大褂的梁远征攥住宋富贵的胳膊,冷声呵斥。 刘婆子眼底是浓浓的嘲讽,“你要是给得起彩礼,我们就放开她!” 短短一句话,让梁远征的气势瞬间矮了一大截,下意识后退一步。 他虽然是村医,有工资和补贴,但是父亲早逝,家里有个身体不好长年吃药的母亲,还有个八岁的妹妹要养活。 他的钱,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瓣花,怎么可能还有闲钱去买媳妇? 更何况宋富贵和刘婆子,将宋瑾当成摇钱树似的,怎么可能轻易放宋瑾嫁人! “要多少彩礼,你们才肯放过她?”干净清透的声音,仿佛被雨水滋润过似的微哑。 宋瑾蓦地抬头,正好对上霍书晏似拢了清晖光华般的凤眸,揪紧的心脏不自觉地一颤。 是他,太好了! 第一卷 第4章 她现在是你媳妇了 刘婆子打量着眼前,清朗端正的年轻男知青,眼底露出一抹贪婪,“你要给彩礼,娶小瑾?” 霍书晏眉骨高挺,一双凤眸,眼瞳格外漆黑,清冷矜贵,“你们先放开她,现在是新时代,婚姻自由,坚决抵制包办婚姻。” “放开她?” 宋富贵质疑的目光,自上而下地扫视着霍书晏,是个长得挺俊的年轻男同志。 只是今天才刚到他们村,就敢帮宋瑾这个小傻子出头,还真是不知好歹。 他冷声问道:“她要是又撞墙或者跑了,我们去哪找她?” “你这小同志刚到我们村,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多管闲事,你以为你是新时代的活雷锋啊?” 周正不是说强买强卖是歪风邪气吗? 宋富贵这次学聪明了,他和夏玉田串通好了,就说是两家结亲家,于是看着周正,理直气壮地说道:“队长,你赶紧将这捣乱的小同志带走,不要妨碍我们两家结亲家。” 被捂着嘴的宋瑾,发出“呜呜呜”的无助求救声,结果都淹没在刘婆子,咋咋呼呼的声音里,“是啊,队长,我们看过黄历了,今天可是个好日子,所以我们两家办喜事,小瑾和玉田儿子宝峰结婚。” “我们现在就回去,操持两桌酒菜,你和梁村医晚上都来我家喝喜酒啊!” 周正看向被紧紧钳制着的宋瑾,眼底还存有一丝狐疑,“小瑾和宝峰真要结婚?” 霍书晏皱眉,“队长,你看他们这样也不像是自愿结婚。” “结婚总要提前申请,通过审查,最后才能登记成为夫妻。” “我看他们就是强买强卖不成,换了个说辞。” 霍书晏果然是读书人,短短两句话,就让周正心里再次起了疑,“你们先放开小瑾,我来问问她。” 梁远征看了眼说得有理有据的男知青,赞成道:“是啊,队长,小瑾虽然思想单纯,但是如果是强迫,她心里肯定知道,所以才会这样激烈反抗。” 刘婆子努力压下心头的慌张和怒气,一脸为难,“队长,你又不是不知道,小瑾这里有问题。”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问她,她知道什么啊?” “再说我和当家的,给她养到十八岁,养得白净漂亮的,二凤比她大不了几岁,丫头都生两个了。” “再说我们农村人,哪有他们城市里人那么讲究,又是申请,又是审查的,我们都是一个村子里的,知根知底,还能害了两个孩子不成?” 宋瑾再次“呜咽”地挣扎起来,刘婆子这张嘴,真是能将白的说成黑的,死得说成活的,而且还极其不要脸! 就他们经常缺吃少喝,还苛待她,她要不是天生丽质,恐怕早长成了个黑瘦丑丫头了。 周正想了想,好像是这么个理,转头看向一旁的霍书晏,“霍同志,他们说得也对。” “小瑾也老大不小了,她自己不知道什么,但是宋富贵和刘婆子,好歹将她养这么大,不会害她的。” 夏玉田因为事先和宋富贵说好了,免得事情再黄了,所以要等宋瑾进了他家门,他才能将二十八块钱给他,所以一直旁观,没吱声。 现在眼看事情差不多成了,才笑着附和,“是啊,队长,小瑾到了我家,我和宝峰不会亏待她的。” “我还指望她,给我家添个大胖孙子呢。” 周正见他们这样和和气气,觉得两家结婚是喜事,所以也不再反对。 但还是不放心地叮嘱夏玉田,“小瑾情况特殊,你和宝峰可要好好对她。” 夏玉田连连点头,“队长,你放心,宝峰那样,得了个这么漂亮的媳妇,能不疼吗?” 想到夏宝峰那个,只看到她腰间这么高的小矮子,宋瑾全身上下都被一股冰冷的恐惧笼罩着,她趁着刘婆子松懈,狠狠咬了她的手一口。 刘婆子疼得龇牙咧嘴,立刻松开手,“哎呀,死丫头,你敢咬我?” “哎呦呦~” 宋瑾看向霍书晏,琉璃般潋滟的桃花眼里,蓄满了晶莹的泪珠,苦苦哀求道:“我不愿意……救…我!” “死丫头,你想死啊?” “敢咬我?”刘婆子气急败坏地抬起手,在她宽厚手掌落下来那一刻,被夏玉田给拉住了手腕。 “好了,以后小瑾就是我家的人了,你可别把她打坏了。” 几人相视一眼,连拖带拽地就要将宋瑾带走,宋瑾祈求的目光一直看着霍书晏。 “等一下!” “你要多少彩礼,才肯放过她?” 微哑清洌的声音,再次问出这个问题,让宋瑾一直提着的心,终于稍稍放下了。 不知道怎么的,她对他的话竟是深信不疑,总觉得他只要开口了,就肯定能救她。 宋富贵这下反而是真的怒了,他觉得霍书晏就是故意来捣乱的,厉声喝道:“你这小同志,还真是固执,你知道我们养她十几年要多少彩礼吗?” “多少?” 刘婆子举起三根还带着齿痕的手指,“三张大团结,少一分你都别想将她带走……不,娶走她。” 大团结也就是眼下纸币最大的面值,三张也就是三十元,这可不是小数目,尤其是他们村里每个月靠挣工分来分配粮食,平时有闲暇时间的养些鸡鸭鹅,存点鸡蛋,卖了挣点小钱贴补家用,三十块,要存很久很久。 梁远征掩下眼底的一抹酸楚,看向霍书晏,“霍同志,我知道你想帮助小瑾,我也想。” “但是……”梁远征不敢看宋瑾潋滟清澈的双眸,闭了闭酸痛的双眼,哑声道:“算了吧!”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霍书晏被吓住,不会再阻拦时,他却眸光流转,薄唇轻启,“好!” 霍书晏从口袋里掏出钱来,点出三张十元递给宋富贵,“现在可以放开她了吧?” 原先还一脸怀疑的宋富贵,看到眼前三张崭新的十元钱,双眼刹那间亮得惊人,他连忙接过钱,嫌弃地将宋瑾往前一推,“放开,放开,她现在是你媳妇了!” 宋瑾本就因为挣扎浑身没力气,这被宋富贵猛地一推,直直地扑倒在霍书晏,带着清新皂角香的怀抱里。 “小心!” 清洌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宋瑾小脸一红,这个霍知青看着瘦,但是手掌下的胸膛却肌肉紧实,搂着她的胳膊也是线条流畅有力。 她的嘴角微微上翘,这不比夏宝峰那个猥琐的小矮子,强上百倍千倍啊! 第一卷 第5章 我要跟你走 梁远征整个人都僵硬着,像是被无声的惊雷击中,眼神中更是充满了震惊与不可思议,大声反对,“不行!” 发现所有人都齐齐地看向自己,梁远征一向温润如玉的脸庞上闪过一抹尴尬,“不是说婚姻自由吗?” “不管是嫁给宝峰还是这位霍知青,我们是不是都要问一下小瑾的意见?” 不等其他人说话,刘婆子立刻跳出来,生怕煮熟的鸭子再次飞走了,“梁远征你什么意思?” “我们知道你对小瑾不一样,但是你连彩礼都拿不出来,难道要我们将小瑾白送给你吗?” 梁远征的脸涨得通红,连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夏玉田看着喜滋滋,将钱点过来点过去的宋富贵,气急败坏地质问,“宋富贵,你不是说将宋瑾嫁给我家宝峰吗?” 宋富贵却将夏玉田拉到一边,鬼鬼祟祟道:“玉田,我这也是为你好,你想啊,宋瑾是个傻子,万一再给你生个傻孙子,你不得怨我一辈子吗?” “放心,我宋富贵在这十里八乡也是有头有脸的,过几天就帮你家宝峰,说一个勤劳聪明的好姑娘。” 夏玉田迟疑起来,总觉得他这老狐狸怎么可能这么好说话? “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真的!” 周正看着霍书晏的目光,有些复杂,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知青嫁在村里,或者知青娶了村里姑娘的事情。 毕竟知青们都是些小年轻,又是青春躁动时期,一旦下乡少则三四年,多则要五六年才能回城,所以也能理解他们。 但是霍书晏不一样,他根正苗红,真正的大院子弟,所以他赶紧压低声音劝道:“霍同志,你不要冲动!” “小瑾她虽然长得标致,但是……是个傻的,你不能因为想帮她,就搭上自己一辈子娶她呀!” 霍书晏回头看向宋瑾,紧紧攥着自己衬衫,布满新旧疤痕的小手,还有眼眸深处的那抹胆怯与不安,语气坚定,“队长,我考虑清楚了。” 周正神情一滞,心底还抱着一丝希望,话锋一转,“那我们再问一下,小瑾的意见吧。” 宋富贵才将美滋滋地将三十块钱,揣进裤兜里,这还没捂热呢,结果又再次提心吊胆了起来,他不停给宋瑾使眼色。 这傻子可千万别说什么,要跟他们回去,她要是让他好不容易到手的钱飞了,他非打死她不可! “小瑾,你告诉我,你愿意跟霍知青走……结婚吗?” 周正问完话后,宋瑾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看向自己,她吓得紧紧抱住霍书晏的胳膊,仿佛这样才能得到一丝安全感。 胳膊紧贴着凹凸有致的曲线,霍书晏的手臂立刻紧绷了起来,将白色的衬衫都衬得鼓鼓的。 这是霍书晏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女孩子,他面颊滚烫,连带着耳朵根都红了,试着抽了抽手臂,谁知宋瑾却越抱越紧,生怕他不要她了。 他无奈,不敢再动,漆黑的凤眸安抚似的看着她,“别怕!” 宋瑾慌乱的神情,瞬间安定了下来,睁着琉璃般的桃花眼,殷殷期盼,“我要跟你走!” 宋富贵和刘婆子顿时喜笑颜开,“队长,你看,小瑾自己也愿意,那我们就不要再阻拦,他们年轻人在一起了。” “再说霍同志还有工资和补贴,小瑾跟着他也不用再吃苦了。” 周正看霍书晏心意已决,也只能叹息一声,“好吧,但是结婚的事情,等霍同志安定下来,到时候再向组织上申请吧。” 霍书晏目光沉沉地看向,宋富贵和刘婆子两口子,“你们将宋瑾同志的东西还给她,从今天开始,她跟我一起住在小学宿舍里。” 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他,这结婚报告还没下来,发展未免也太快了吧? 宋瑾却不这样想,她的眼眶微微发热,霍书晏肯定是怕自己再待在宋富贵家,宋扒皮夫妻俩再欺负她。 宋富贵已经收到钱,本就不想再养着宋瑾这个浪费粮食的累赘,满口答应,“好好好,霍同志一看就会疼人。” 宋富贵家是村里少有的三间土墙瓦房,但是宋瑾却没有自己的房间,而是住在厨房旁边堆满杂物的小土屋里。 一张窄小的单人床,一个断了腿,靠着墙才能站稳的小柜子,里面只有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 刘婆子才不舍得给她做新衣服,这些都是宋艳穿旧了不要的,才给了她。 宋瑾长得好,身段好,发育的也早,梁婶,也就是梁玉妈妈还没瘫痪时,看她已经发育,刘婆子却不管,任由不怀好意的男人偷看她,实在看不下去,找了两块棉布帮她做了两套。 所以后来她常去找梁玉玩,也会帮着她一起照顾梁婶,洗澡翻身按摩。 宋瑾拿起自己两个掉漆的瓷盆,然后找了个网兜,将衣服都放进去,看着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杂物间,眉宇间满是厌恶与寒意,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霍书晏看着她手上,少得可怜的衣物,瞳孔骤然一缩,但是抬眸看向宋瑾时,却满是温和,“走吧!” 宋瑾璀璨的双眸微闪,展唇一笑,“还有……”说着走到养大白鹅的圈里,将一只大白鹅掐着脖子夹在咯吱窝里,另一只手又逮住两只小鹅,这才满意地走了出来。 刘婆子和宋富贵听到大白鹅“嘎嘎嘎”刺耳的叫声,赶紧跑出来,结果就看到这一幕,“宋瑾,你干什么?” 宋瑾站在鹅圏前面,一脸倔强,“我的!” 大白鹅难养,平日里都是宋瑾赶出去吃草,游水,然后再赶回来,这才有了三只能孵小鹅的大白鹅。 结果看宋瑾要带走一只,还有两只小鹅,刘婆子心疼地捂着心口,“这个家里,什么东西是你的?” “你不过一个白吃饭的废物,给我的大鹅和小鹅放下来!” 宋瑾夹紧大白鹅伸出手去,“找钱……两块钱!” 宋瑾知道进了这对宋扒皮口袋里的钱,他们怎么可能再掏出来,所以也不打算帮霍书晏要。 但是不能白白便宜了他们,这才抱走一只大白鹅和两只小鹅。 刘婆子和宋富贵一时懵了,这才想起中午饭桌上,他们说二十八块钱,也能将她卖给夏玉田家,谁知道却被这小傻子记住了。 不过她是怎么知道,应该找两块钱的? 不等刘婆子细想,宋富贵拉着她,小声说道:“不就是一只大鹅和两只小鹅吗?” “也抵不上两块钱,给她吧。” 在刘婆子痛心疾首的目光下,宋瑾抱着鹅,高高兴兴地跟着霍书晏走了。 小学宿舍就在小学教室的后面,一共有两间房,一间里有着土灶,是厨房,还有一间里有一个大通铺,还有一个靠墙的书桌和一个小餐桌一个小凳子。 霍书晏将宋瑾的东西,放进柜子的另一边,拿过桌上的橄榄色的军用水壶和一个陶瓷杯,倒了一杯水递给宋瑾。 “渴了吧,来,先喝点水。” 宋瑾在他深邃如墨的眸光下,接过了杯子,看到他白皙修长的大手抬起水壶,仰头喝了好几口水,水流顺着他性感的喉结而下,发出轻微的吞咽声。 宋瑾小脸一热,“谢谢当家的!” “噗!” 霍书晏被宋瑾这突如其来的称呼,惊得呛咳了起来,“咳咳咳……” 第一卷 第6章 我没说不要你 宋瑾的小手紧紧抱着陶瓷缸,一脸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他,“当家的,你,你没事吧?” 霍书晏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结果再次听到宋瑾直白的称呼,清俊的脸庞愈发滚烫起来,“咳咳,我没事,你还是叫我……书晏吧。” 宋瑾的桃花眼里闪了闪,粲然一笑,“你好,书晏,我是小瑾!” 霍书晏跟着介绍道:“你好,小瑾,我是书晏。” 宋瑾看着他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心头微动,“书晏,你笑起来真好看!” 霍书晏再次被她直白又纯真的话语,逗得耳根再次红了起来。 “小瑾同志!”霍书晏清冷的声音,略带严肃的说道:“我想跟你说一件事。” “我今天是为了救你,防止你被他们随便发卖了,所以才会说想跟你结婚的话。” 宋瑾脸上的笑容立刻淡了下来,她不安地紧紧抱着搪瓷杯,不敢喝,也不敢看他幽深的凤眸,“书晏,我知道今天,你为我花了很多很多的钱,但是我什么都能干,你别不要我,我害怕!” 霍书晏看着眼前,如同孩童般简单,单纯的宋瑾,想到她被人欺负着长大,肯定会极度没有安全感,连忙解释道:“小瑾,我没说不要你!” 他话音刚落,就对上宋瑾像是蓄满一池清水的潋滟双眸,声音不自觉地软了下来,“你放心,以后我会将你当成妹妹般照顾,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了。” 宋瑾清澈透亮的眸光落在他的身上,心中泛起丝丝异样,他是嫌弃自己是个小傻子,怕自己缠上他,所以是在提前跟自己说清楚? 毕竟他可是京市来的优秀知青,以后还是要回城的,而她只是村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傻子村姑。 可是只做妹妹,她还怎么抱他大腿啊? 不过好在他们今天才第一天认识,以后日夜相处,总归来日方长…… 霍书晏试探着问道:“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她懵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一脸真挚地说道:“可是书晏你说了要和我结婚,你不能说话不算话,不然会打雷,劈你的。” 霍书晏刚才还一本正经的墨色眸子里,顿时涌上一抹笑意,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放心吧,雷不会随便劈人的。” 宋瑾感受着发顶温热的触感,微微皱眉,这是真将自己当作妹妹了? 霍书晏从柜子上拿出一个绿色的军用包,从包里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拿出两块鸡蛋糕,顿时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一股甜丝丝的香味。 “折腾了一下午,这里还有两块鸡蛋糕,你先垫一垫。” 宋瑾低头看向手中,黄澄澄的鸡蛋糕,这是刘婆子只在过年的时候,才会买上这么一袋的鸡蛋糕,不过都是他们和宋艳吃,她向来只有看的份。 有时候刘婆子还小人之心,都锁在自己房间的柜子里,生怕她偷吃。 她记得有一次吃饭,她蹲在门口吃着窝窝头,宋艳坐在桌边吃着鸡蛋糕,一边吃一边感叹:“这鸡蛋糕又松又软,还香味扑鼻,真好吃啊。” 霍书晏没有发现她微微泛红的眼尾,接着跟她说:“外面小厨房的炉灶,好长时间没人用过了,我来打扫一下。” “队长说待会会有生产队的同志,来送这个月的粮食,到时候我再给你做饭吃吧。” 霍书晏有条不紊的说完,然后就拿着打扫的工具走了出去。 宋瑾捏了捏手中的鸡蛋糕,果真就像宋艳说的那样,又松又软。 她拿起一块轻轻放进嘴里,甜味瞬间充斥在唇舌间,又香又甜! 所以,谁要做他的妹妹啊? 吃完一块鸡蛋糕后,宋瑾拿着另外一块,去了小厨房里。 可怜霍书晏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在这个逼仄的小厨房里,整个人都施展不开。 他动作笨拙地将生锈的铁锅,拿下来,宋瑾走过来,将另外一块鸡蛋糕递到他的嘴边,“书晏,也吃!” 霍书晏微微仰起头避开,“我不吃了,太甜。” “要不是我妈非说这鸡蛋糕,带着在路上吃方便,我还真不想带这东西。” “小瑾,吃吧!” 宋瑾潋滟的桃花眼里,流动着星芒,固执地伸着手,倔强道:“书晏,吃!” 霍书晏修长白皙的双手上都是锅底的黑灰,见宋瑾坚持,清冷的眸子里涌上一抹无奈,只能就着她的手赶紧将鸡蛋糕吃了。 湿热的唇舌不经意间,触碰到自己伤痕累累的手,宋瑾白皙的小脸蓦地泛起红晕。 “书晏,我来帮你。” 说着宋瑾拿过一旁生锈的锅铲,将霍书晏手中的铁锅,一下子提了出去。 霍书晏看着那么重的铁锅,被宋瑾轻而易举地提了出去,再联想到她手上新旧交替的伤口,心中不免泛起一抹心疼。 “小瑾,还是我来吧。” 宋瑾走到外面的一片空地上,将铁锅翻了个身放在地上,然后用生锈的锅铲一下下将锅底的灰铲了下来。 霍书晏跟过来看到这一幕,再看看自己抹了满手的黑灰,不得不承认,宋瑾的确比自己能干。 “小瑾……” 宋瑾微微仰着头,防止灰尘进入鼻腔,听到身后霍书晏的声音,立刻制止他,“脏,别过来!” 霍书晏闻言,顿下了脚步,“那我去小学门口的那口水井,打点水回来!” 宋瑾没有回答,而是转头看着他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等到宋瑾将铁锅收拾好后,回头就看到生产队的宋亮,提着袋粮食,正勾着头看她,一脸色眯眯地笑。 他因为有个生产队队员的肥差,虽然和媳妇二凤一连生了两个闺女,但是家里生活条件还算可以,所以别人都过得紧紧巴巴,他却大腹便便。 想到刚才自己一直蹲着在卖力的铲锅灰,身上灰扑扑的褂子压根遮不住臀部,顿时明白了他笑容里的猥琐。 她没想到,宋亮还是个好色之徒! 见宋瑾起来,宋亮的眼底露出一抹惋惜,接着大声问道:“宋瑾,霍同志呢?” 第一卷 第7章 杀鸡儆猴 宋瑾本不想搭理他,但是想到他是来给霍书晏送粮食的,只能回他,“打水去了。” 小学门口的那口水井,离这宿舍隔着一排小学教室,也就是说,现在整个宿舍里,只有宋瑾一个傻子在了。 想到这,宋亮眼底的光,陡然亮得惊人! 他的胖脸上再次露出猥琐的笑容,伸手就想摸上宋瑾标致的小脸。 宋瑾吓得退后一步,让开他臭烘烘的手,双眼直直地瞪着他,“你干什么?” 宋亮收回手,搓了搓手指,“这么激动干什么?” “你忘了,前几天你去我家找大妮小妮玩,我还给过你饼子吃呢。” 宋瑾因为智商如同孩童般,成年人即使不欺负她,也瞧不上她,所以只能跟半大的孩子们一起玩耍,虽然有时候半大的孩子看她傻,看她软弱,也还会欺负她,但是比起成年人的闷坏来,都是小打小闹。 其实她每天忙完生产队农活,挣了工分,还要忙活宋富贵家里,杂七杂八的家务事,根本没时间玩。 那天难得早早忙完了,就被梁玉拉着去找大妮二妮玩,正好碰到他媳妇二凤,在做黑面饼子。 黑面做饼,又干又涩,不如白面饼那么容易下咽,但是二凤在里面加了点芝麻油,所以一出锅,那香味直扑鼻尖,闻着都让人吞口水。 宋富贵家以前好歹是地主,虽然田地都上交给上面了,但是好歹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生活条件还不算太艰苦。 但是自从他们儿子去世后,刘婆子就将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宋艳身上,吃的、穿的、用的样样要好。 而宋瑾这个毫无用处的童养媳,比丫鬟都不如,所以只能吃他们剩下的粗粮,野菜,用她们不穿的旧衣服,所以这时候闻到加了芝麻油的黑面饼,肚子顿时“咕噜噜”叫了起来。 宋瑾虽然智商不高,但也知道不好意思,娇艳的小脸当时就涨得通红的,像熟透的红苹果般,看得人心痒痒的。 宋亮拿出一块饼子,掰成了两半,给了她和梁玉一人一半。 不过她现在才想起来,那天接饼子的时候,宋亮偷偷在她手背上摸了一把,趁机揩她的油。 只是那时她还没有觉醒,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还傻乎乎地跟着梁玉一起谢他。 原来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老色鬼! 见宋亮又不要脸地贴过来,宋瑾的小脸立刻冷下来,“你离我远点!” “书晏看到会不高兴的。” 宋亮色胆包天,而且难得逮到机会,并不打算放过她,满脸嘲讽,“怎么?” “抱上一个小白脸男知青的大腿,就不认你宋哥了?” “我告诉你,那些知青到时候可都是要回城的,尤其是身份特殊的霍书晏。” “你一个智商不高的傻子,你觉得到时候他会带你回城吗?” “别做梦了!” 宋瑾气呼呼地板着脸,一字一句反驳他,“你胡说!” “书晏说过会和我结婚的!” 宋亮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得前仰后翻的,“宋瑾,你可真不是一般的傻!” “他一个前途无量的城里人,下乡这段时间玩玩你而已,你还当真了?” “再说现在婚姻自由,结婚了还能申请离婚呢!” “所以,你就从了你宋哥吧。”宋亮说着将宋瑾伸手抱在怀里,恶心的热气带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扑到耳边,蛊惑道:“你宋哥来疼你!” “放开我!”宋瑾感觉到紧贴着耳边的,臭烘烘的大嘴,心底顿时涌上一股强烈的恶心。 “你说你这小模样,谁看了不心痒痒的?”宋亮猥琐地笑道:“你要是能给宋哥我生个带把的,宋哥就跟家里那个不会生儿子的黄脸婆立马离了,娶你!” 宋瑾想到那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二凤,早早就嫁给了宋亮,还为他辛辛苦苦生下两个乖巧懂事的女儿。 结果在宋亮眼里,她就是个不能生儿子的黄脸婆,说抛弃就能抛弃。 宋瑾心底的火再也压制不住,将铁锅轻轻放下,毕竟这可是以后吃饭的家伙。 她抡起手中生锈的锅铲,就对着宋亮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 “让你胡说。” “我让你胡说。” “书晏才不会不要我呢!” 宋瑾手上的锅铲即使是个生锈的锅铲,可也是个铁疙瘩,这打在身上,宋亮顿时痛得暴跳起来,“哎呦,你这傻子,快住手!” 结果宋瑾压根不理他,照打不误,嘴里还不停说着,“我让你胡说!” “再敢胡说八道,我打死你!” 不是宋瑾不知轻重,也不是她没考虑周全,这样做会不会给霍书晏添麻烦。 而是她现在恢复神智了,这才知道,她这模样到底有多招人,之前她是个傻子,别人即使对她有什么龌蹉心思,因着为数不多的道德感,也会歇几分。 再加上,宋富贵和刘婆子将她当成摇钱树,看得死死的,别人再想觊觎,也不敢在那两人手下滚一圈,不然即使不伤筋动骨,也得脱一层皮。 但是现在,她跟着书晏这个刚到村里的男知青出来了,难保其他人不会动什么歪心思。 毕竟穷山僻壤出刁民! 而霍书晏又是读书人,哪里是那些无赖泼皮的对手,不然原书里,他也不会死得那样惨了。 所以宋亮,今天竟敢明目张胆地欺负她,那正好拿他来杀鸡儆猴! “哎呦,傻子打死人了。”宋亮抱头逃窜,嘴里还不停嚷嚷,“傻子要打死人了。” 霍书晏拧着两桶水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宿舍门口,宋瑾拿着锅铲不停地打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他赶紧放下水桶跑过去,从后面一手抱住了宋瑾纤细的腰肢。 高挑的宋瑾,被霍书晏轻轻松松就抱住了,她白皙的小脸还气得一片通红,眼底翻涌的怒火也还未消去,右手上的锅铲,不死心地对着宋亮的方向还不停挥舞。 “小瑾,你怎么了?” “快停手!” 霍书晏的话仿佛一道开关般,让盛怒中的宋瑾顿时安静了下来。 她红了眼,嘴角紧抿,眼底的无助和委屈,让她瞬间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扔下锅铲,转身投入霍书晏的怀抱里,闻着他身上清新好闻的皂角香,哭得像个孩子,“书晏,他…他欺负我!” 第一卷 第8章 他是坏人 宋亮心虚不已,以为宋瑾要说出自己占她便宜的事,他慌忙指着墙角的粮食,语气急切地说:“霍同志,这是你这个月的粮食,我送给你了。” “下个月开始你们就自己按月领粮票,采买粮食,我还要去沈同志他们那里,就先走了。” 他察觉身后紧跟着一束凌厉的寒芒,脊背立刻有些发凉起来。 所以当他眼角余光瞥到抱着霍书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宋瑾时,眼底的不甘与嫉妒顷刻间翻涌而出。 他摸了摸自己被打肿的脸,咬着牙根,看似好心地提醒,“霍同志,你刚到我们村,可能不知道内情,别怪我没提醒你啊。” “宋瑾这傻子你可要看好了,不能再让她动不动就打人了。” “你现在将她买回来,可是要负起责任的,不然她真打死了人,倒霉的可就是你了!” 霍书晏漆黑的凤眸里满是寒意,凉凉勾唇,“这位同志,请你不要污蔑小瑾,我相信她不会无缘无故就打人的。” 宋亮没想到霍书晏压根不相信他的话,气急败坏道:“你……你这小同志,别被她那张狐媚子脸给骗了。” 宋瑾看宋亮不但不走,还敢在霍书晏面前给她上眼药,挑拨离间。 立刻决定再好好教训教训他,于是趁他不备,抬起一脚,狠狠踹在他的下身上。 这一脚太狠了,宋亮顿时像是煮熟的虾子般弓着身,疼得嘴里还不停抽气,“疼……疼。” 宋瑾大吼一声,“我要踢死你个大坏蛋!” 宋亮看她这架势,吓得屁滚尿流,忍着身体的疼痛,试了几次,才骑上他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跑了。 霍书晏走到她身边,拿过她手上的锅铲,眼底满是担心,“小瑾,是不是那位同志欺负你了?” 宋瑾眼里的泪水不自觉地再次簌簌滑落,连带着肩膀也随着抽泣而抖动。 她转头埋在霍书晏的怀里,委屈巴巴地说道:“嗯,他是坏人!” “他说你以后肯定要回城,到时候就不要我了,他要收我做小媳妇,给他生一堆儿子。”宋瑾说完哭得更加大声了。 霍书晏眸中的厉色一闪而过,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别听他胡说,下次他再敢欺负你,我帮你教训他!” 宋瑾抬起哭得通红的小脸,潋滟的桃花眼里,像是被水洗过般波光粼粼,柔声应道:“好!” 宋亮顶着鼻青脸肿的大圆脸,骑着绑着三袋粮食的二八大杠,歪歪扭扭地冲到知青点。 结果一个急刹不及时,竟直接撞到了小厨房的土墙上,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正好压到了刚才的痛处,“哎呦,摔死我了!” 正在屋里打扫卫生的沈志峰,孟丽丽,李红霞三人听到动静,赶紧跑了出来。 结果就看到来送粮食的同志,摔了个狗吃屎,还将他们小厨房的土墙撞出好大一个洞。 “同志,你没事吧?”沈志峰赶紧将压在他身上的自行车,扶了起来。 孟丽丽和李红霞则是一左一右将宋亮搀扶起来,结果就看到宋亮鼻青脸肿的大圆脸,顿时惊呼不已,“同志,你这脸,摔得也太重了吧?” 宋亮摸了摸自己肿胀的脸,心头刚敛下的怒火再次翻涌而出,该死的傻子,下手可真狠,还尽照着他的脸打。 不过一想到宋瑾那张娇艳的小脸,还有高挑的身段,顿时又心痒痒的。 以前顾及宋富贵与刘婆子,那掉钱眼里的两口子,现在嘛,她跟了一个知青,迟早是被抛弃的命,他迟早要好好治治她。 “让新来的知青同志们见笑了,我是生产队,来给你们送这个月粮食的宋亮宋同志。” 孟丽丽和李红霞,连忙满脸笑容地打招呼,“宋同志好!” 沈志峰将他的自行车架好,然后将后座绑着的粮食拿了下来,顺手掂了掂,打开一看,还大多都是粗粮。 “这是一个月的粮食?” “也太少了吧?” “不会让我们干完活回来,还饿肚子吧?” 孟丽丽眨了眨眼,笑着说道:“沈同志,我们女生吃得少,你要是不够,到时候我们匀一匀。” 宋亮看着眼前如此善良漂亮的女同志,很是满意,果然漂亮女同志的觉悟,就是高! “是啊,沈同志,每个人都是四十斤粮食,这是队里的规定。” “明天队里会给你们发种子,到时候你们在前面的空地上,可以开一片菜地,种点青菜,茄子什么的应季蔬菜,或者土豆,玉米什么的粗粮,肯定不会挨饿的。” 接着宋亮话锋一转,“你们比那个霍同志可强多了,他呀,一个月的粮食现在还要供两个人吃呢。” 李红霞对霍书晏的事情,一向格外上心,连忙追问道:“宋亮同志,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学老师,不就霍同志一个人吗?” 宋亮佯装惊讶,“哎呀,你们还不知道呢吧?” “跟你们一起来的那位霍同志,用三十块钱买了我们村里一个漂亮的小傻子,做媳妇呢!” “不可能!”李红霞胸口一滞,立刻反驳道:“霍同志可是品学兼优的学霸,是品行优异的好同志,怎么可能买媳妇,而且还买个傻子呢?” 李红霞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今天进村时,那个要被卖的傻子。 “怎么不可能?”宋亮冷笑,结果却牵动了嘴角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这个事都传遍我们整个前进村了,而且霍同志已经将那个傻子宋瑾,带到小学宿舍一起住了。” 宋瑾? 果然是那个傻子! 李红霞圆圆的小脸白了一瞬,但是她依然抱着一丝希望,“我不相信!” “霍同志那样优秀的同志,怎么可能买个傻子村姑做媳妇呢?” “粮食我已经送给你们了,有什么其他问题,去生产队找我们队里同志解决。” 宋亮推着自行车,边说,边姿势别扭地往上骑,“李同志如果不相信,自己亲眼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说完蹬着自行车一溜烟地走了。 沈志峰心底积压了一上午的愤愤不平,顿时烟消云散,心情还格外舒畅了起来。 他看着李红霞跑远的背影,幸灾乐祸道:“这霍书晏不是一路上都在装高冷吗?” “结果这刚到村里就原形毕露了,竟然舍得花三十块钱,给自己买个暖床的小媳妇。” “不过他还真是不挑食,选了个傻子,难道是傻子以后方便,好离婚吗?” 第一卷 第9章 心地却比任何人都要善良 孟丽丽见他越说越过分,忙出声阻止,“沈同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 “我们还是不要随意揣测。” “等红霞回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李红霞一路上问了两三个村民,才找到小学宿舍的位置。 她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就看到霍书晏白色的衬衫衣袖,被卷到了胳膊上,露出结实有力的肌肉,和白皙修长的手指。 他棱角分明的下颚,紧绷着,正弯腰努力刷着水缸。 霍书晏感觉头顶,突然落下一片阴影,等他抬起头来,就看到同一批来的知青李红霞,红着脸喊他,“霍同志!” 霍书晏站起身,问道:“李同志,找我有事?” 李红霞的双手攥着身上格子衬衫的衣角,害羞道:“霍同志,你在干活啊?” 霍书晏眉宇轻蹙,这难道不是明摆着呢吗? 李红霞见他皱眉,心头猛地一紧,她可是积极向上的新时代青年,怎么能扭扭捏捏的呢? 于是放下手,抚平衬衫上的褶皱,看向霍书晏深邃的凤眸,大声问道:“霍同志,生产队的宋同志说你买了个傻子当媳妇,这是真的吗?” 刚把房间打扫干净的宋瑾,听到外面传来的隐隐约约女声。 透过小窗户上的玻璃,看到来人竟是,早上嘲笑她的那个圆脸知青,她不禁勾了勾唇角,眼里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霍书晏点头,一字一句正色道:“是真的!” “不过小瑾不是我买来的,我们是经过她名义上的养父母同意的,那钱是彩礼!” 房间内倚靠在墙边的宋瑾,听到霍书晏义正严辞的维护,眼眸接连闪烁,心中暗暗庆幸,选择霍书晏,果真没选错人。 李红霞蹙眉看着他,眼底满是难以置信,“霍同志,我们迟早是要回城的,你怎么能如此糊涂,在农村和一个村姑结婚成家呢?” “而且你选谁不好,竟然还选一个傻子?” “要是到时候,她纠缠你,非要跟你回城怎么办?” “你还能真带一个傻子,回京市吗?” 李红霞越说越激动,整张圆圆的小脸都涨得通红的,反观她对面的霍书晏,表情还是一如既往的淡漠凛然,只是眼底还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怒意。 “李同志,我们既然选择扎根来农村,就是来劳动和锻炼的,就要用自己所学所会,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帮助农民们提高生活水平的。” “你张口闭口,怎么都是以后要回城?” “你知不知道,我们好多先进知青的同志们,这么多年都没回城,还扎根在农村的第一线,为新中国新农村做贡献呢。” 霍书晏义正言辞的几句话,说得李红霞羞愧难当,她支支吾吾道:“对不起,霍同志,是我觉悟不太高,我改正!” 霍书晏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还有宋瑾同志现在是我的未婚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 “你不要一口一个傻子地叫她,她只是思想单纯,但是心地却比任何人都要善良!” “如果你还是这样不尊重她,那我以后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 宋瑾蝶翼般浓密的睫羽轻颤了颤,他怎么这般肯定自己心地善良的? 这夸的宋瑾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也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这般肯定和维护,心头蓦地涌上一股暖流。 李红霞这下慌了,没想到霍书晏竟然如此维护那个傻子,她眼眶微微湿润地看着他冷峻的脸庞,“霍同志,早在京市的时候我就在同学们口中,听过你的大名,很是仰慕。” “为什么她都可以,你却不考虑考虑……” “啊!” 屋内突然传来一阵痛呼声,霍书晏赶紧扔下刷子,一个箭步跨进屋内,李红霞不甘心,也跟了进去。 “小瑾,你没事吧?” 霍书晏看到摔倒在地的宋瑾,赶紧将她扶起来,让她坐到铺好的床上。 宋瑾按着胳膊,潋滟的双眸里涌上一层泪光,“书晏,我是不是很笨啊?” “想好好擦一下灯泡,结果却从凳子上摔下来。” “我真是太笨了,对不起!” 霍书晏将倒在地上的凳子扶起来,正色道:“小瑾,你没有对不起我。” “我知道你是好心想帮忙。”霍书晏看着她头顶包着的一圈白布,柔声说道:“你好好养伤,我来擦就行了!” 宋瑾抿着唇,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我想着帮你多做一点,这样你就不会累了。” 霍书晏知道她突然跟着自己,肯定没有安全感,所以才什么都抢着做。 他不忍责怪她,“我看看,伤到哪了?” 他不知道的是,实在是他这个城里人,没做过这些粗活,似有洁癖般,干得又慢又拖拉,宋瑾看不过去,才事事抢着自己做的。 不然等他打扫完,他们也不用睡觉了。 宋瑾忽视了跟在霍书晏身后,红着眼的李红霞,将左边的袖子撸了起来,露出被摔红了一片的细长胳膊。 “都摔红了!” 雪白的胳膊上,一片醒目的红。 霍书晏这才后知后觉地挪开视线,赶紧从军用包里拿出一个透明的小药瓶,挖出一块药膏来,顿时整个房间内都是一股草药的清香。 他将她摔红的地方,用药膏擦了擦,不忘叮嘱:“这两天这个胳膊少用点力,免得再伤到骨头。” 宋瑾笑笑没作声,这是她自己故意摔的,最多摔得红了,怎么可能骨折呢? 不过看到李红霞越来越难看的脸色,还是乖巧地点了点头,“嗯,书晏我知道了。” 李红霞瞪大一双眼睛,震惊而错愕地望着两人。 霍书晏看着对谁都客气礼貌,那是因为从小到大受到的教养,其实他骨子里总是带着淡淡的疏离与客气,与谁都不怎么亲近。 这也是沈志峰总是看霍书晏,不顺眼的地方,总觉得霍书晏清高,看不起他。 李红霞原先以为,他就是这样清冷的性子,对谁都一视同仁。 结果现在才短短半天的时间,霍书晏对这个叫宋瑾的傻子,就这般自然而然地亲近了? 凭什么? 她的眼角余光瞥到打扫干净的土炕上,只铺着的一床被褥,他们关系,发展这么迅速? 她的眼底溢满了失望,神情落寞地捂着脸,跑了出去。 宋瑾仿佛才刚发现她似的,指着李红霞跑走的背影,明知故问道:“书晏,那个女同志是和你一起来的知青吧?” “她怎么走了?” 霍书晏起身拿过抹布,一边擦着灯泡,一边不在意的回道:“不知道,可能赶着回去打扫卫生了吧。” 第一卷 第10章 地瓜,地瓜,我是土豆 这时窗外突然传来一道清脆的声音,“地瓜,地瓜,我是土豆!” 刚才还坐在床边的宋瑾,立刻跑到窗边,背靠着墙壁,戒备似的看向窗外,“土豆,土豆,我是地瓜!” 窗外人回她,“安全!” 宋瑾也立刻回道:“安全!” 霍书晏看着她这副纯真可爱的模样,嘴角不经意勾起一抹淡笑。 宋瑾打开窗户,外面窗台上,立刻冒出一张稚嫩的小脸,正是梁远征八岁的妹妹,宋瑾的好朋友梁玉。 她上身穿着白色的斑点衬衫,下身是一条蓝色的长裤,脚上是一双褪色的黑布鞋。 一头乌黑有些软塌的头发,被扎成两条小辫子,因为经常在外面跑所以晒得小脸红扑扑的,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的看着屋内高大挺拔,眉眼深邃,脸庞棱角分明,比她哥哥还要帅的男人。 “小瑾,怎么村子里的人都在传,说你抱上知青同志的大腿,要结婚了?” 一般人,听到这样的传言肯定会生气,但是宋瑾的思想与别人不一样,他们说得是实话,所以她直接承认,“是啊,他叫书晏,对我可好了!” 说着神秘兮兮凑到梁玉耳边,小声嘀咕,“今天他还给我鸡蛋糕吃了呢。” “他自己都舍不得吃。” 梁玉一听鸡蛋糕,圆圆的小眼睛顿时变得亮晶晶的,“看来他对你是真好!” 她是真心为宋瑾高兴,她虽然已经十八岁了,但是心智还是如同孩童一般,再加上从小就被人贩子拐来,卖给宋富贵家,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虽然她家情况也不太好,妈妈瘫痪在床,每天还要吃很贵的药,但是至少她还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哥哥。 哥哥好歹还是个赤脚医生,每个月还有工资和补贴。 梁玉眨了眨眼,笑着说道:“你找到对你好的人就好,免得总是被宋扒皮一家使唤,最后还不落一点好。” 说着她小脸上的笑容又慢慢淡了下来,“只可惜,那个人不是我哥!” “怪不得他今天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会一直闷闷不乐呢。” 宋瑾心下微微诧异,她怎么不知道梁远征,对她竟还抱着这样的心思呢? 她不知道的是,村里对她抱着这种心思的小年轻太多了,毕竟她那张十里八乡最漂亮的脸蛋摆在那呢。 再加上农村人普遍吃不饱穿不暖,营养不良,个子都不高的情况下,她竟然还长了个大高个,身段又曼妙,脸蛋又漂亮,这样的美女,谁不惦记。 只是宋瑾因为只有孩童的智商,所以对感情的事,还有别人直白的目光,一向迟钝。 所以梁远征对自己好,她一直觉得是因为梁玉的关系,她也不会多想。 不过现在,这些跟她更没关系了。 所以宋瑾极力否认,“小玉,你别瞎说。” “小心明天霍老师打你手心。” “霍老师?” “是啊,书晏是小学刚来的老师,以后就教你们学习了。” 梁玉最怕老师了,记得村里上一个老师,是一位岁数很大的老学究。 他老人家在民国时期当过私塾先生,能识文断字,但也最是严苛。 若是有学生敢调皮不听话,或者背不上课文,还会被打手心。 记得他有一把用了很多很多年的戒尺,但是打起手心来,还是照样疼。 而梁玉性子活泼,再加上每天放学还要照顾粱婶和家里,所以经常背不上书,总是被打板子,反而是跟她一起玩的宋瑾,有时候陪着她一起读书时,却能很快记住字,背上课文。 所以梁玉每次都感慨,要是她没被烧坏脑子的话,肯定很聪明。 自从那位老学究去世后,村里小学已经放了一个月假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新老师来了。 虽然新老师长得很帅,还是小瑾的结婚对象,但是梁玉还是条件反射地立刻蹲下身子,蜷缩在一起。 过了会儿她又冒出头来,满脸堆笑,“霍老师,我瞎说的,我哥没有喜欢小瑾。”说完就一溜烟地跑走了。 宋瑾看着她跑远的身影,嘴角微微勾起一抹笑意。 结果她刚转头,就看到霍书晏也在看着她,“这是你的好朋友?” 宋瑾点了点头,“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小玉,也是梁村医的妹妹。” 霍书晏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中午在卫生院门口,穿着白大褂,斯斯文文的年轻村医,他看宋瑾的目光,的确有些不一样。 “霍老师,小瑾,我来给你们送点土豆,茄子来了。”梁玉气喘吁吁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你让霍老师别打我手心啊!” 等到宋瑾和霍书晏出来时,就看到梁玉又一溜烟地跑走了。 门口地上还放着三四个土豆,还有好几个刚摘的,还带着泥土的茄子。 宋瑾走过去将土豆和茄子抱在怀里,笑着对霍书晏说:“书晏,正好晚上我给你做土豆饼,炒茄子吃吧。” “好啊,我去找点柴火!” 李红霞一口气跑回了知青点,看到她红着眼回来,孟丽丽赶忙问道:“红霞,霍同志真像生产队的同志说的那样,买了个傻子当媳妇?” 李红霞一想到,霍书晏和那个傻子宋瑾已经同床共枕,顿时又羞又气,“是真的!” “而且那个傻子,就是我们早上遇到的那个要被卖的宋瑾。” “没想到她看着傻,却这般有心机,才短短半天,竟然就粘上了霍同志。” 李红霞咬牙说道:“两个人都……都……要同床共枕了!”说完又气又羞,顿时红了脸。 孟丽丽想到那个即使撞得满头血,也不愿被卖的漂亮傻子,不禁微微蹙眉,“怎么会这样?” “我看她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与命运妥协,应该挺坚韧不拔的,怎么与霍同志又纠缠到一起了。” “丽丽,你和霍同志一样,都被她给骗了。” “她要是真的心性坚韧不拔,又怎么会自甘下贱,卖给霍同志?” 李红霞满脸的鄙夷,“说白了,还不是嫌弃她那个封建思想的养父母,给她挑的对象不好吧!” “你看,霍同志买她,她怎么就愿意跟着走了?” “霍同志他哪是这些心眼多的女人对手啊,说不定,她那痴傻也是装的呢。” 第一卷 第11章 这不就是你的理想型吗? 孟丽丽沉默了一瞬,倒是持不同意见,“这个应该装不了吧?” “毕竟村子里这么多人看着呢,这么多年,真傻假傻还是一目了然的。” 李红霞气不过,涨红着脸,义愤填膺说道:“就算真是个傻子,也是个心眼子多的傻子。” 说完,她紧紧拉住孟丽丽的手,言辞诚恳,“丽丽,我们决不能眼睁睁看着,霍同志这样优秀的新时代大好青年,被这个心机深沉的傻女人给欺骗,耽误了前程啊!” “噗”的一声嗤笑声,从门口传来,原来是隔壁的沈志峰,见李红霞红着眼回来,特意过来看笑话的。 只见他眉宇间布满了幸灾乐祸,“没想到霍同志,还真被一个傻子村姑迷住了眼啊。” 接着装模作样地说道:“你们不是说他,是品学兼优的青年才俊吗?” “这才刚刚下乡就原形毕露了?” “他也太容易被美色动摇了吧!” “这要是放在以前,敌特组织一个美人计不就能轻轻松松拿下了吗?” 李红霞见沈志峰越说越过分,愤愤不平地站起身来反驳他,“沈同志,霍同志不是这样的人!” “我不是说了吗?” “他肯定是被那个有心眼多的傻子给诓骗了,出于同情这才收留了她!” 沈志峰将手上的抹布甩了甩,轻嗤道:“李同志,人家两人都亲亲热热地住一起了,你还看不清现实呢?” “难道非要等人家都抱上娃了,你才愿意相信,霍书晏根本就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好吗?” 李红霞眼尾泛红,透着一丝倔强,“反正我认识的霍书晏,绝不是这样的人!” 孟丽丽看着沈志峰,寻声说道:“沈同志,事情不能只看片面,说不定真有什么内情呢?” 接着话锋一转,“你房间的卫生,都打扫好了吗?” 作为同一批下乡的知青,孟丽丽容貌娇艳,性格阳光开朗,父亲是纺织厂的车间主任,母亲是街道办工作人员,家境好,又会打扮,从小就是被娇养着长大的独生女。 沈志峰对她很有好感,见她关心自己,高兴说道:“孟同志,房间里就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桌子带一个小板凳,我很快就收拾好了。” “那就好。”孟丽丽浅浅一笑,眉宇间却有些愁苦,“只是厨房里太脏乱,工程可能有些浩大。” 沈志峰立刻自告奋勇,“那我来打扫吧!” 孟丽丽却拒绝了,“厨房我和红霞打扫就可以了,可能要辛苦沈同志,将刚才生产队同志撞坏的墙角修一下了。” “厨房是泥土做的房子,我怕不维修的话,以后刮风下雨,时间长了再塌了。” 孟丽丽想得面面俱到,沈志峰心里不禁对孟丽丽的好感更上一层楼,满口答应,“好,孟同志,我现在立刻去生产队找工具,给墙补起来。” “好,沈同志,那我们分头行动吧!” 沈志峰走后,孟丽丽回头对李红霞说道:“红霞,你也不要再纠结在霍同志的事情里了,我们赶紧将厨房打扫出来。” “明天就要下地干活了,恐怕后面就没时间打扫了。” 李红霞敛下心中的怅然,抱着孟丽丽胳膊,将脑袋放在她的肩头,感慨道:“丽丽,幸亏还有你!” “其实我自己也没想到,对霍同志会有这样的心思。” “以前只觉得是崇拜,是钦慕,很高兴能跟他一起下乡插队,直到……”李红霞脑海里闪过霍书晏对宋瑾亲昵的样子,声音像是梗在喉间,“我才知道,我对他有不一样的感情。” 孟丽丽安慰她,“你这刚刚情窦初开,不知道是喜欢也正常。” 李红霞直起身,好奇问道:“丽丽,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啊?” 每个女孩子都憧憬过自己的另一半会是什么样子,孟丽丽也不例外,她轻轻咬着殷红的唇瓣,仰着头,娓娓道来,“嗯,我喜欢的男孩子,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身材硬朗,眼睛分明,五官坚毅仿若刀刻一般,笑起来痞痞的。” “性格可以强势霸道,但是一定要通情达理,要有责任心!” 孟丽丽话音刚落,下一刻,眼前突然出现一道高大的身影。 现在正是八月份,乡下的天气不算太热,他上身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绿色军装,勾勒出健硕魁梧的身材,下身黑色长裤,紧紧包裹着修长有力的双腿,脚蹬一双橄榄色解放鞋。 一头乌黑的短发,整齐的鬓角修饰着坚毅俊朗的五官,双眸似一池幽深的秋水,深深吸引着人,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下颚线,看着她们露出一抹痞气的笑。 孟丽丽的心猛地一颤,李红霞抬起胳膊撞了撞她,小声打趣,“丽丽,这不就是你的理想型吗?” “这是走进现实了?” 孟丽丽白皙的脸庞顿时红得像熟透的苹果,她也没想到这偏僻的小山村里,竟然会有这么符合自己心意的男青年。 她不敢再看他深邃的双眼,抬手捋了捋鬓角的碎发,一脸羞涩,“红霞,瞎说什么呢?” 李红霞笑着不说话,一切仿佛尽在不言中。 周肃不知道两位姑娘之间的小心思,但是眼睛却是不自觉地瞟向,长得漂亮的孟丽丽身上,爽朗一笑,“你们就是今天刚到我们村的两位女知青吧?” 孟丽丽这才抬眸看向周肃,疑惑问道:“是的,请问同志你是哪位?” “哦,我叫周肃,今天带你们来的大队长是我爸,他让我来问问,你们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帮忙的?” 孟丽丽刚要摇头,李红霞立刻抓住她胳膊,狡黠说道:“周同志,你来得正好!” 李红霞指着被宋亮撞坏的墙角,“这里被今天来送粮食的同志,不小心撞坏了,能不能麻烦你帮忙补一下啊?” “丽丽怕后面刮风下雨,厨房再塌了。” 孟丽丽赶紧拉了拉李红霞,凑到她耳边小声问道:“红霞,沈同志已经去找工具了,你干嘛又麻烦这位周同志啊?” 第一卷 第12章 看对眼的糙汉男主与知青女主 “丽丽,你觉得沈同志他会补墙吗?” 这句话把孟丽丽给问住了,沈志峰的确是不像会干这些粗活的人。 “但是,沈同志回来,会不会觉得我们不信任他啊?” “那也不能怪我们。” 李红霞意有所指,“你忘了那天欢送我们下乡时,他家那一大家子人哭天抹泪,生怕他吃苦受累的场景啦?” 沈志峰的父亲在钢铁厂工作,母亲是京市医院的护士,他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属于从小被一大家子娇惯着长大的男孩子。 要不是沈志峰高中毕业后,毅然决然响应国家“上山下乡”的号召,他父母和姐姐肯定舍不得他插队下乡。 孟丽丽默认下来,李红霞眼底闪过一丝了然,“反正周同志也是好心来帮忙的,不如就让他补吧,又快又省事。” 接着挤了挤眼,“这样你还能跟他多说说话!” “你说什么呢?”孟丽丽娇羞地跺了跺脚,但是看到周肃痞帅的脸庞上一片真挚,她可是新时代的女青年,怎么能扭扭捏捏的呢? 于是也不再矫情,“周同志,那麻烦你了!” 轻轻柔柔的声音,还夹杂着一股好闻的香气,让周肃的眸光骤然变深,舌头抵了抵后槽牙。 这样白净好看的小姑娘,跟朵娇花似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拥入怀中,呵护备至。 “好,那我现在就来补!” 他从杂乱的厨房里,找到一个坏的瓷盆,又拿了一把坏的铁锹,径直走向前边不远处的河边。 孟丽丽下意识地跟了上去,想要帮忙。 这条河是村里最大的一条河,贯穿了整个前进村,将村子直接分成了前庄后庄。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所以村民们每日浆洗衣服,养的鸡鸭鹅,都是在这条河里。 天气热的时候,小年轻们还会来这游泳解暑,顺便摸鱼捉虾,打打牙祭。 周肃走到河边,水里立刻倒映出他棱角分明的脸庞,还有孟丽丽那张娇艳的小脸,看着很是养眼。 他没想到孟丽丽娇娇弱弱的,看着还挺大胆,竟敢跟着第一次见面的他,一起过来河边。 两人离得很近,这下周肃能更清晰地闻到,刚才那股好闻的香气。 “同志,你用的什么香水?” “还怪好闻的。” 孟丽丽捂着嘴娇笑,“是茉莉花的味道,我也很喜欢。” “我叫孟丽丽,你可以叫我……丽丽。” “丽丽,那你叫我周肃或者周大哥吧!”周肃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响彻在耳边,让孟丽丽的小脸染上一抹绯红。 周肃将河边泛着潮湿腥臭的稀泥,用铁锹铲进破瓷盆里,干活时胳膊上耳朵肌肉将绿色军装袖子,衬得结结实实的,看得孟丽丽眼热。 她终是忍不住问出心里的疑惑,“周大哥,看你穿着军装,你是军人吗?” 周肃眼底爬上一抹黯然,声音里隐含一丝惋惜与不舍,“之前是,但是因公受伤,现在转业刚回到家乡。” 提到了周肃的伤心事,孟丽丽满脸歉意,“周大哥,不好意思。” 周肃释然一笑,“从我十五岁进部队,到现在也整整七个年头了,我的整个青葱岁月都是在部队里度过的,所以这些都是我一辈子的珍贵回忆。” “所以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孟丽丽重重点了点头,“嗯,我相信周大哥这样优秀的人,在哪里都能闪闪发光。” 周肃心底,因为突然转业回来的不甘,对突如其来人生转折的忐忑,被孟丽丽一句话轻轻松松地抚慰好了。 一种陌生的情愫在两人之间悄然流淌,空气中似乎都散发着,暗潮涌动的暧昧气息。 这边李红霞看到沈志峰,从生产队里借了抹腻子的小铲子,还有铁锹,铁桶一应工具时,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如果直接说,已经请了周肃帮忙修补,不知道沈志峰会不会生气? 沈志峰四处张望了下,没看到孟丽丽,正疑惑着,身后突然传来孟丽丽娇笑的声音,他赶紧转身,邀功似的说道:“孟同志,你看我借到……” 只是在看到孟丽丽拧着铁锹,与一旁端着满满一盆淤泥与碎石头的男人时,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孟丽丽放下铁锹,似没看到沈志峰难看的脸色,直言说道:“沈同志你回来啦?” “刚才周大哥来我们这边,问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们想着他肯定干过这些活,所以就让他帮忙一起修补墙面了。” 孟丽丽娇娇柔柔的声音,却将话说得滴水不漏,沈志峰原先十二分的气性也消退了一大半。 他小声嘀咕,“我还以为你嫌弃我,干不了这活呢。” 孟丽丽笑笑没作声,周肃一眼看出这个男知青对孟丽丽不一般,不过想想也是,家境好,长得又好看,打扮又靓丽,很难不让人动心。 但是他周肃看对眼的人,还能被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鸡仔抢走不成? 他将泥盆放下,“沈同志,你这工具拿来的正是时候。”说着想要接过沈志峰手里的小铲子。 沈志峰却不放手,言不由衷地谢道:“周同志,谢谢你了。” “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吧。” 周肃也不拆穿,沈志峰的要强,而是痞里痞气地抬了抬下巴,“好,那你来!” “我回家正好经过生产队,待会帮你们将工具一起还回去。” 沈志峰心里压着一股气,想着他可是高中生,这么点小事,能有什么难的? 结果在他第三次想将稀泥抹上墙,却掉下来时,周肃忍不住出手了。 好在沈志峰这次终于松了手。 这边原书男主与男配争风吃醋的场景,宋瑾是没看到,因为她正在忙着,给她的大白鹅和两只小鹅搭窝。 她将挖来的稀泥与碎石子搅拌在一起,然后在小厨房旁边圈了一块地方,盖得还挺大,她都想好了,等以后有钱了再买几只小鹅,一起养着,这也是个来钱的门路。 虽然现在有霍书晏,但是宋瑾知道,他说回城就不定就会回城了。 虽然自己是长得好看,但是一个漂亮的村姑,即使不是傻子,她也没自恋到,觉得霍书晏以后回城也会带着她。 即使他愿意,他家里人肯定也不会同意的。 再说她现在既然觉醒了,也绝不愿再做依附别人的菟丝花。 霍书晏帮助了自己,那她也会在他插队下乡的这段时间,竭尽全力的回报他,对他好。 第一卷 第13章 这般纯情,不禁逗 所以她还要紧紧抱住,霍书晏的大腿。 现在霍书晏的眼里,她只是个如同孩童般什么都不懂的小傻子,所以他才会对自己这般不设防。 但是他一旦知道自己恢复了神智,肯定不会再这样贴心照顾她。 所以这也坚定了宋瑾,要继续装傻下去的想法,这样反而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和平,她和霍书晏也不用觉得别捏。 见宋瑾熟练地将地基打好,又将碾碎的石子和稀泥搅拌在一起的泥浆,用手仔细抹在地基外面。 霍书晏学着她的样子,将手也伸进了潮湿,土腥味还有些重的泥浆里。 宋瑾的心思都在搭的鹅窝上,只是下一刻,双手伸进泥浆里却摸到了一双大手,她震惊地转过脸去,两人离得很近,霍书晏身上清新好闻的皂角香,扑入鼻中。 宋瑾心想,今天一定要看看他用的什么肥皂,怎么这么好闻? 而霍书晏,看向眼前近在咫尺的小脸,脸颊因为干活而变得粉嫩,散发着淡淡光泽,一双潋滟璀璨的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娇媚中还有些动人心魄。 小巧的琼鼻冒出细密的汗珠,殷红的唇瓣紧抿,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这一刻,他的心脏猛烈一颤,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记得刘婆子说过,她是这十里八乡最好看的小姑娘,他现在却觉得不属实,宋瑾的长相就是放在他们京市,也没有几个能比得上她这般又娇又媚,让人一眼沉沦的。 察觉到自己心里异样的想法,一向只知读书做实验,清心寡欲的霍书晏,羞赧得面颊滚烫。 自己这是怎么了? 又不是刚刚才知道她长得漂亮,难道是因为干活的时候,更加美了吗? 宋瑾察觉到霍书晏躲闪的眼神,涨得通红的脸颊,决定逗逗他。 脸颊上突然传来一股异样的柔软触感,霍书晏吓得赶紧站起身来,震惊地看向刚才将脸贴在自己脸颊上的宋瑾。 “小瑾,你怎么能用自己的脸……碰我的脸呢?” 宋瑾蝶翼般纤长的睫羽眨了眨,一脸认真,“书晏,我看你的脸好红。” “还以为你不舒服呢?” “我手上都是泥浆,所以只能用脸碰一碰你的脸,试试体温,看你是不是发烧了。” 接着低下了头,“书晏,你要是不喜欢,以后我不碰你了。” 对着宋瑾琉璃般单纯真挚的眼神,霍书晏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小题大做了,她这般单纯,知道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啊? 所以他赶紧低下头去,声音暗哑道:“我没事,可能是热的吧。” 宋瑾眼底露出一抹狡黠,没想到外表冷峻稳重的男人,竟这般纯情,不禁逗。 两人一起合作,地基很快就搭好了,宋瑾又插上找来的树枝,做成简易的栅栏,绑上碎布条,这样一个鹅窝就搭好了。 看着自己的杰作,宋瑾很是满意,她后知后觉地感觉脸上有些痒痒的,于是紧张地问霍书晏,“书晏,你看我脸上是不是有虫子啊?” “好痒!” 霍书晏忙看向她的小脸,原来是一滴泥浆溅到了她的脸颊上,潮湿的时候不觉得,这么一会竟然干了,所以宋瑾才会觉得皮肤痒痒的。 “不是小虫子,是泥土,我来帮你擦了。”说着抬起胳膊,很自然地帮她擦掉了。 宋瑾却觉得还是有些痒,小脸蛋又靠上他紧实的小臂,用力蹭了蹭,抬起头时满脸笑盈盈的,“好了,这下不痒了。” 霍书晏的呼吸猛地一滞,下颚都跟着紧绷了起来,他慌乱转身,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水桶边,将手臂伸进冰凉的水桶里,像是要洗掉刚才的酥痒。 然后又用手捧起水扑到脸上,好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霍书晏,枉你还是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 她现在就像个孩子一样! 你怎么能看着她的脸,看呆了呢? 但是他的内心深处,却冒出一个小小的声音反驳,谁家的孩子,长这样一张娇艳动人的小脸啊! 宋瑾看霍书晏吓跑了,抿嘴偷笑了起来。 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霍书晏这样好的人,到底是谁要害他? 而且还将他害得那样惨,瘸腿瞎眼,最后还被活活烧死? 不过这个人迟早会露出马脚,好在现在有她,在他身边,能早点提醒他,保护好他。 宋瑾眼看天色不早,中午两个人又忙了这么长时间,就一人一块鸡蛋糕,现在到底是饿了。 她将宋亮送来的粮食,拿到收拾好的房间内,厨房间虽然收拾好了,但是因为厨房门年久失修,所以粮食放在里面不安全。 这时候的人们都是土里刨食,物资贫乏,粮食产量又低,霍书晏一个教书的知青,一个月才这么点粮食,更别说他们村每日起早贪黑挣工分,分粮食的村民了。 家家都不够吃,他们现在又是两个人,肯定也不够,所以可不能放在厨房间,再被有心人半夜摸走了。 霍书晏正在房间的墙壁上用螺丝钉钻孔,看着簌簌掉落的墙皮灰尘,宋瑾好奇,“书晏,你干什么呢?” 霍书晏眯着眼睛,将头转到一边,吹了几下落下的灰尘,才回她,“一会你就知道了。” 宋瑾也不再追问,解开粮食的袋子,粮食大多都是粗粮,细粮少。 所以能吃粗粮就先吃粗粮,她的小手从里面抓出一把玉米面,放在干净的小盆里。 看着澄黄的玉米面,觉得这粗粮只要做得好,其实比细粮还压肚子里的饿呢。 只是不知道霍书晏这个城里来的人,能不能吃得惯粗粮? 想到这,宋瑾又抓了一小把米,打算煮一点米粥,这样带着粗粮,也不至于那么难以下咽了。 宋瑾走去厨房大灶台边,看到台子边放着一盒新的火柴,再看灶台后面的小柜子上,放着几个崭新的调料盒。 她打开盖子,捏起一点点尝了尝,惊喜地发现,竟然是白糖和盐。 第一卷 第14章 香香软软的媳妇不好吗? 旁边还有一个罐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打开密封盖子,一股植物油的香气,立刻飘了出来,差点将宋瑾肚子里的馋虫给勾出来。 现在人人肚子里都缺油水。 这里一应调料都很齐全,看样子是生产队按月供给他们知青的调味品。 她盖好油盖子,走回灶台掀开锅盖,舀了两勺水下去,放下洗好的米后,打算先煮点米粥。 她熟练地抓起一把干稻草,点燃后扔进了灶肚子里,等到火大时,不停往上面放一些小的干树枝。 不一会儿,树枝“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响起,她放了两个大一点的木头点燃后,就起身洗了手,然后在陈旧的厨柜里,找到一把菜刀,看着好久没用,已经有些钝了。 于是她去门外找到一块小石头,给磨了磨,锋利了点,这样切菜也能快点。 她从宋家出来,身上除了几件衣服,两个洗漱的破盆,其他什么都没有,她无比庆幸遇到的是霍书晏这个,每个月有供应还有工资补贴的知青,不然在这种缺吃少喝的时候,去哪家都是个累赘。 霍书晏忙完过来,就看到宋瑾一边煮粥,一边熟练地切土豆丝,“小瑾,我来帮你烧火吧!” 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宋瑾抬头笑道:“好啊!” 霍书晏坐到宋瑾刚才的位置,自然而然地将一根最大的木棍塞了进去,然后灶肚里的火瞬间就被熄灭了。 他对着木棍吹了吹,可是直到脸上扑上一脸灰,也没把火吹起来。 他有些窘迫地看了宋瑾一眼,见她在忙着拌土豆饼,赶紧拿过火柴,想要将火再次点燃,可是试了几次,都没成功,还白白浪费了几根火柴。 虽然现在还是八月份秋老虎的季节,但是农村树荫多,早晚已经开始凉爽,霍书晏却急出了一脑门汗。 突然一只小手,将他手里的火材盒抽走,将灶肚子里的大木棍抽了出来,“这木棍太大了,不太容易烧着。” “即使烧着了,火太大,也容易糊锅。” 说着她熟练地再次点着火,教霍书晏挑细的树枝放进去,因为她要烙饼了,火势不能太大。 霍书晏不得不承认,宋瑾虽然思想单纯,但是干活利索,做起事来带着一股韧劲,一点看不出来,她与旁人不一样。 锅里香甜的大米粥已经被盛出来了,用竹子编织的锅盖盖住,防止待会再凉了。 宋瑾用瓜瓤刷好锅后,将土豆切成丝,包裹着玉米面,先搓圆了再在手心按扁,然后放在烧热的锅里烙。 因为刚才加了一点点油,防止粘锅,快要熟透的土豆饼,立刻散发出香气扑鼻的味道。 这油,果然是个好东西,刚才加了一点她都有些心疼了,以前在宋富贵家,也只有过年才会有植物油烧菜。 植物油炒出来的菜,色泽鲜艳,口味清爽,而且吃了不腻嘴,即使冷了也不会结油霜,也可以吃。 虽然有油,但是天天这么吃,也吃不了多久,还是要买一点肥肉回来炼猪油,吃的时间长点。 只是现在这个时候,人人肚子里都没油水,都喜欢买肥肉,压肚子,所以肥肉的价格也不便宜。 霍书晏今天买下她,花了整整三十块钱,应该是他带来的全部家当了,毕竟三十块钱,就是城里的职工家庭,除去家庭开销后,也要存好久。 他们知青每个月是有工资与补贴,但是也都是月底才会发,所以这个月他们得节省着。 不过不能光节省,她还得想办法开流,挣点钱来才行。 终于掌握了火候,霍书晏一边烧火,一边打量着宋瑾烙饼,娇艳如花的小脸,隐匿在缥缈的烟火气中,竟有一种不一样的美。 宋瑾突然抬起头来,对上他幽深的目光,“看什么?” 霍书晏轻咳,“看你做饭好熟练!” 宋瑾将烙好的饼装起来,开始炒茄子,“嗯,以前在宋富贵和刘婆子家,除了要去生产队干活挣工分,忙完就要立刻回去劈柴烧饭,伺候他们一大家子。” “所以每天做,每天做,即使我很笨,也能熟能生巧了。” 她的声音不疾不徐,就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一般。 但是霍书晏还是从她简单的话语里,想象得出,这么多年,她过着怎样被欺压的悲惨生活,眼底的心疼,一闪而过。 宋瑾笑了笑,很是释然,“饭好了,我们快吃饭吧。”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霍书晏突然有些庆幸她的智商只有孩童一般,才会这样乐观开朗。 “好,吃饭!” 将饭菜端到房间的小桌上,宋瑾这才看见坑中间的上空,被霍书晏拉了一根铁丝,上面还挂着一块碎花布。 将土炕上的被褥分成两半,像是楚河汉界一般,泾渭分明。 见宋瑾直直地望着帘子,潋滟的双眸里满是疑惑,他忙活半天,原来是要与她划清界限啊! 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霍书晏觉得自己现在,还是跟宋瑾说清楚的好,“小瑾,我今天救下你,是因为你是个善良正直的好姑娘,我不想你被人包办婚姻,被人继续欺辱。” “但是我带你回来,也绝没有什么非分想法,只是将你当成妹妹般照顾。” 又是妹妹? 宋瑾忍不住腹诽,你到底是有多想要妹妹? 香香软软的媳妇不好吗? “我们男女有别,只有一床被子,好在天热,所以我给中间拉了个帘子。” 宋瑾揪着衣角,一脸认真,“可是你说会和我结婚的!” 又补充一句,“而且那么多人都听见了。” 霍书晏眉心微动,“我那是为了将你从宋富贵手里,救出来的权宜之计。” 宋瑾却睁着琉璃般的大眼睛,就这样望着他,眼眸深处慢慢涌上一层雾气。 霍书晏手足无措地赶紧哄道:“你别哭啊!” “这是私底下这么说,对外我还是会以未婚夫的身份,继续保护你的。” 宋瑾这才满意地露出了笑脸,至少这个时候她需要他! 需要他护着她,给她一片遮风挡雨的地方。 “那快吃饭吧,我早就饿了。” “好!” 霍书晏也不挑,再加上宋瑾做得好吃,金黄酥脆的土豆饼,他一口气吃了六个。 霍书晏让宋瑾多吃点,她太瘦了,宋瑾吃了两个,这已经是她难得吃的很饱,很好的一顿饭了。 突然门外传来一道尖锐叫声,“宋瑾,你给我滚出来!” 宋瑾和霍书晏放下碗走出去,就看到二凤,双手叉腰,一脸气势汹汹,“你这个傻子真不要脸!” “勾引我家当家的不成,竟然还敢打伤他?” “我告诉你,我今天跟你没完!” 第一卷 第15章 喝生子偏方喝傻了 二凤比宋瑾虚长几岁,穿着蓝色格子的衬衫,下身一件灰色长裤,脚蹬一双黑色布鞋,长长的马尾辫被她猛地甩到身后,显然很生气。 她晒得有些古铜色的大圆脸上,满是怒意,指着宋瑾,毫不客气地骂,“宋瑾,平日里我看你是个傻子,还总是被宋富贵和刘婆子两口子欺压,还觉得你可怜,是个老实的。” “上次你来找我们家大妮二妮玩,我还好心给你烙地饼吃,现在想想,你这样一个狐媚子,说不定在那天,就想着怎么勾我们家当家的了!” “结果今天你勾引不成,还将他打成重伤,你这是不但傻,心眼还特别坏。” 宋瑾看着眼前凶神恶煞的女人,突然与小时候那个,笑起来就会脸红的大姐姐,再也重合不上了。 她蹙着眉看她,“我没勾引他!” “是他来给书晏送粮食,对我动手动脚,我才打他的。” 霍书晏冷着脸看她,“明明就是你家对象,对小瑾心怀不轨,小瑾打他,也是他该打!” 二凤这才注意到宋瑾身后,高大冷峻的男人,满脸讥讽,“好啊,整个村子里都在传,你勾搭上了一个男知青,搬出了刘婆子家。” “结果这才刚第一天,你就这么不安分,长得像狐狸精,作风也像,到处勾三搭四?” “你可真不要脸!” 然后又看向霍书晏,似在好心提醒,“这位同志,你刚到我们村,可能不知道内情。” “我跟你说,她天天顶着一张狐媚子脸,又脑子不正常,谁知道跟几个野男人滚过草垛子了。” “你别哪天被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还傻呵呵给人养姘头呢!” 这里虽然是小学宿舍,但是周围都住着村民,二凤自从结婚生娃后,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村妇,所以嗓门也格外大。 这时候,也正是大家从生产队放工回来的时候,所以很快就围了一圈人,回家也无聊,都当在看乐子。 谁让这乐子中的人,还是刚搭上一名男知青的傻子宋瑾呢。 霍书晏的眼眸深处,顿时蒙上一层冰寒,声音也带上一丝怒意,“小瑾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 “我劝你还是把心思,多放在你自家对象身上吧?” “他的为人,你可能还不太清楚。” 宋瑾突然觉得,二凤是不是天天喝生儿子的偏方,喝傻了? 这是指控不成,改污蔑了? 既然她不依不饶,还空口白牙往她身上泼脏水,宋瑾决定不再给她留面子,“二凤,你也说了,我都有书晏了,怎么可能还会看上你家宋亮呢?” “他连书晏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也就你天天当成个宝,怕这个惦记,怕那个偷得。” “我再说一遍,我没有勾引他,是他先对我动手动脚,还说让我给他生个儿子,然后就跟你这个黄脸婆离婚,我没答应,气得狠狠打了他。” “你放屁!” 二凤压根不相信,她十八岁就嫁给了宋亮,宋亮在生产队里工作,每个月有工资有补贴,在其他人家都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他们家吃得不算差,还穿得暖,有时候还能帮衬帮衬她娘家。 所有人都羡慕她嫁了个好男人,所以这么多年在连生了两个女儿后,她很是愧疚,觉得是自己没用,没给宋亮生个带把的儿子。 所以到处搜集生子的偏方,药不知道吃了多少副,可就是没动静,而她之所以这么紧张宋亮,就是怕他被哪个骚狐狸精给勾走了。 所以今天看到宋亮受了伤回来,起先他还不肯说,后来喝了几杯酒下肚,醉醺醺的才说是被宋瑾打的。 她不知道宋瑾为什么要打宋亮,但是一想到她那张花一样的脸,心中越想越气不过,立刻找上门来,痛骂她一顿。 其实更多的是警告,警告她以后离宋亮远一点。 “你这傻子,心眼怎么这么坏?” “把我家当家的打成了一个猪头,现在还调拨我们两口子的关系?” “我告诉你,我们感情好着呢,我家当家的说了,让我赶紧给他再生个儿子,所以他怎么可能跟你说这样的话?” 宋瑾看着她,一脸无辜,“不是他说的,那我怎么会知道这些话的呢?” 二凤顿时被噎住了。 刚才还在看热闹的村民,听了宋瑾这话,思想也跟着一边倒,一个黑脸瘦高的村民,嘴里叼着根旱烟,是村里有名的烟鬼张大烟袋。 他大声说道:“是啊,二凤,宋瑾这里有问题,是个傻的。”说着他还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家宋亮没说这话,她怎么会知道的呢?”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跟着附和,“是啊,说不定真是你家宋亮起色心,想摸小傻子,结果小傻子没轻没重,给你家宋亮揍了呢。” “那估计八九不离十了,宋瑾虽然傻,但是长得美啊,你看那小身段,哪个看了不想上去……”说这荤话的周麻子,正好被他家膀大腰圆的恶婆娘,翠姑看到,立刻揪着他的耳朵提溜着回家。 小路上还隐隐传来,翠姑凶巴巴的声音,“你想上去干什么?” “既然你这么想摸,那正好,回家你也别吃饭了,今晚别想歇了!” 众人哄堂大笑,但是二凤的脸色,却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她怒视着宋瑾,心中无比慌乱,因为她也清楚,宋瑾那个傻子,说不出那样的话。 但是宋亮就是她的天,即使他跟宋瑾说出这样的话,也是因为自己没本事,给他生个儿子。 这时突然两道稚嫩的声音,从人群后面传来,“妈!” 大妮本来带着二妮在门口玩,然后就听到路过的大人说,他妈与宋瑾在小学宿舍这,吵起来了,就拉着二妮赶紧过来看看。 “妈,你在这跟小瑾姐吵什么呢?” 二凤看到是大妮和二妮,想到宋瑾刚才说的话,脸色更加扭曲起来,“我能跟她吵什么?” “你们爸都快被她勾走了,你们两个赔钱货就没爸养了,你们还姐,姐地叫。” 说完,一把揪住大妮和二妮的胳膊,边将她们拖走,边警告道:“我告诉你们,以后不准再跟这傻子玩,听见没有?” 第一卷 第16章 她是傻子,她怕谁? 吵架的人走了,其他人再留下去也没多大意思,都各回各家,赶紧回去做饭吃饭,不然一会天黑了,点灯费煤油。 但是有些小媳妇大婶子,胆子大的不停朝宋瑾身后的霍书晏看去,边走还边讨论上了。 “这知青长得可真俊啊!” “可不是嘛,和宋瑾站在一起,两人看着跟那画里的人似的。” “哎呦,宋瑾还真是傻人有傻福啊!” 有人酸溜溜地嘀咕,“福啥福?” “就她长得妖妖娆娆那样,一个新来的知青能护得住她吗?” 另外一人满口赞成,“以前没长开,再加上有宋扒皮两口子在,没人敢动她,最多眼馋眼馋,嘴上占占便宜。” “但是现在啊,二凤家的就是个开始,宋瑾又是个傻的,只怕以后啊,大家都要把自家老爷们栓在裤腰袋上,别到时候被勾走了都不知道。”说着几人还荤笑起来。 这些话,隐隐约约传到屋内两人的耳中,宋瑾将碗筷拿到水缸边刷,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 一双骨节分明的修长大手,接过她手中的碗,看着她泛红的眼尾,连忙安慰,“别听她们胡说八道,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 宋瑾嘴唇紧抿着,仿佛在极力压制着自己的委屈,“我明明没有勾引其他人,她们为什么那样说我?”她明明就勾引了霍书晏一个人。 霍书晏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实她们就是嫉妒你长得好看。” 宋瑾抬起含着水雾的桃花眼,愣愣地看着他,“真的?” “真的!”霍书晏重重点头,然后似强调般再次开口,“你看这十里八村谁有你长得好看?” “其实她们就是担心,自家对象会看上你,所以才会往你身上泼脏水。” 宋瑾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光,慢慢倚靠上他的肩头,“书晏,我害怕。” 其实她怕的不是那些臭男人,会占她便宜,毕竟她今天揍宋亮的时候可没手下留情。 她怕的是,霍书晏会相信她们污蔑她的话,不要她,这个长期饭票可不能跑了。 但是他没有,他不但义正言辞的维护她,还说那些人就是嫉妒她,所以才会不停地往她身上抹黑。 只要他相信她,那她就再无顾忌,那些臭男人要是敢再伸手,她就直接将他们手打断,反正她是个小傻子,她怕谁! 霍书晏知道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小姑娘,被人这样编排,肯定会伤心,难过,还有害怕。 他甩了甩手上的水,拍了拍她的后背,一字一句说道:“别怕,我既然将你带回来了,就一定会护住你的。” “谁要是欺负你了,告诉我,我一定帮你讨回公道!” 宋瑾闻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心情才安定下来,“好!” 刚才炒菜的大锅刷干净后,宋瑾放了一大锅水在里面热着,正好灶肚里的树枝烧完,水也热了。 她将水倒在盆里,霍书晏赶紧过来帮忙端到房间内,“今天忙一天,出了不少汗,你先洗澡吧。” 顺手拉上窗户的窗帘,“肥皂和干净的毛巾,我都放在大的水盆旁边了,我再去烧点热水,你要是需要水喊我一声,我给你端到房间门口。” 对于霍书晏无微不至的照顾,宋瑾很是高兴,“好。” 霍书晏转身出去,还贴心地将房门关上。 宋瑾看着板凳上白色的干净毛巾,还有一块散发着与霍书晏身上同样香味的肥皂,拿起来闻了闻,茉莉花的味道,怪不得这么好闻呢。 她从衣柜里拿出干净的衣服,结果里面包裹着的内衣,不小心落在了水盆里,她连忙伸手去捞,结果还是湿了一大片。 她暗自懊恼,只有两套内衣,一套身上穿着的,已经被汗水打湿了,还有一套结果却落在水盆里,也湿掉了。 不过好在,现在是八月份,晚上洗了,早上也就能干了。 她将湿掉的那件内衣挂在窗户框上,打算吹一吹。 然后脱掉身上粘腻的衣服,先给身上洗了,茉莉花的香气萦绕在整个房间内,特别清新好闻。 她解开头发,用剩下的水,将头发也慢慢搓洗干净。 就在这时,她眼角余光突然瞥到窗帘上,映出一个男人的身影,窗帘被撩开一角,挂在窗帘上的内衣已经不见了。 她看到男人手上被烫出来的烟疤,吓得赶紧用毛巾捂住胸口,浑身哆嗦,半张着嘴,一声惊恐的叫声瞬间划破整个寂静的夜空,窗帘上的人影吓得跑了。 “啊!” 听到声音,霍书晏赶紧从厨房内跑出来,“小瑾?” 他直接推开门,结果就看到宋瑾惊恐的眼神,苍白的小脸,还有泛着淡粉色光泽的雪白的肌肤。 他呼吸一滞,转身就要出去,结果后背却猛地贴上一个柔软,还带着茉莉花香气的身体。 “怎么了?” 宋瑾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她颤抖着紧紧抱住霍书晏,“书晏,有……有人偷看我…洗澡!” 霍书晏的心猛地一紧,这些人还真是色心不改,龌蹉至极,竟然连偷看宋瑾洗澡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他抬腿就要去追,结果却被身后的宋瑾抱得紧紧的,她的声音都在打颤,“书晏,他跑了,你别走……我害怕!” 霍书晏稳住心神,感觉到紧贴着后背的柔软和炙热,赶紧忍着羞涩,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你先把衣服穿起来。” 谁知宋瑾却不肯,双手也不由自主地颤抖着,“我内衣被他……偷走了。” “还有一套是脏的。” 宋瑾本就没几件衣服,内衣更不可能有多的,霍书晏涨红着脸,“那我拿衣服给你穿。”然后闭上眼睛转过身去。 凭着记忆摸到柜子边,宋瑾也一直搂着他不肯松手,就怕刚才那个人再去而复返。 霍书晏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一件宽大的衬衫,递过去,“你先穿我的。” 宋瑾接过衬衫穿了起来,霍书晏的衬衫刚好盖住大腿。 听着身边悉悉索索的声音,霍书晏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两下,“穿好了吗?” “好了。” 霍书晏刚睁开眼,眸光骤然一深,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乌黑半湿的头发下,是一张又娇又媚的粉嫩小脸,潋滟的双眸里,还有未褪去的惊恐与害怕,衬衫下修长白皙的双腿,若隐若现。 第一卷 第17章 我帮你洗 霍书晏手足无措地赶紧撇开眼,“你快找裤子穿起来,别……别着凉了!” 虽然现在早晚已经凉爽了,但是房间内还有一股热气,宋瑾还真不冷。 她眨了眨如水的双眸,“一会睡觉,穿着裤子太热了。” 黑色的长裤,是宋艳淘汰下来的旧衣服,又厚又重,还一点都不透气,穿着睡一觉,早上起来肯定又是一身汗。 以前,七点钟左右,她就要去生产队出早工,所以早早就要起来做家务,喂鸡喂鸭喂鹅,还要给两头猪打猪草回来,睡不了几个小时。 天气热的时候,又没时间再洗洗涮涮,所以她都是光腿睡觉。 霍书晏攥了攥手心,不知道该怎么委婉地提醒宋瑾,她要嫌热不穿长裤也可以,但是内裤还是要穿的。 他微微张开嘴,见宋瑾的目光真挚而又单纯,整张脸迅速涨得通红,急促地移开视线,提醒道:“那你也要穿……。” “下面的穿了。” 短短几个字,让霍书晏本就涨红的脸,更加羞燥了起来,她不是什么都不懂,只是智商如同孩童般单纯而已,自己真是想多了。 他赶忙追问道:“刚才那个人,你看到是谁了吗?” “我现在就去找大队长,报公安,将那胆大包天的色鬼抓起来,非让他坐牢,好好改造不可。” 其实直到现在,霍书晏还有些难以置信,这里的村民连偷看女同志洗澡,偷女同志内衣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可见民风有多强悍。 眼前是又娇又媚的宋瑾,再联想到今天那些大婶所说的话,他的眸光骤然冷厉了起来,看来有些人将他当成软柿子捏了。 宋瑾摇了摇头,“他刚偷走我的内衣,我就发现了他,尖叫了一声,给他吓跑了,我只看到他手背上有一个烟疤。” “烟疤?” 霍书晏眼前突然浮现出,一个叼着旱烟的男人脸庞,他轻声呢喃,“难道是他?” 宋瑾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前进村的大烟鬼,张大烟袋,但是又不敢确定,毕竟村里抽旱烟的男人不少,而且他今天还帮她说过话。 而且这种事情,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下,不好闹得纷纷扬扬,不然还可能拖累她本就岌岌可危的名声。 霍书晏也想到了这一点,沉思说道:“抽烟的男人很多,手上有烟疤的可能也不止一个。” “这个人色胆包天,没有当场抓个现行,即使找到他,他肯定也会死不承认,到时候还可能倒打一耙,败坏你的名声。” 霍书晏像似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追问道:“小瑾,你不是说那个人偷了你的……内衣吗?” 宋瑾点了点头,“是的!” “那这就是最直接,也是最有力的证据!” 宋瑾觉得霍书晏分析得很对,但是她现在是个傻子,怎么可能懂这里面的利害关系呢,所以只能装作一脸懵懂地看着他。 宋瑾说完看着水盆里泡着的脏衣服,哭丧着个小脸,“可是,我没有内衣穿了。” “县城的商场肯定有卖的,你去过县城吗?” 宋瑾摇头,“我没去过,听小玉说从我们村里走到县城,要两个小时呢。” 霍书晏微微蹙眉,县城的确离得有些远,他们从县城坐车过来,还要半小时,更别说现在道路崎岖不平,靠两条腿走了。 而且宋瑾没去过,让她一个人去,他又不放心,思虑再三,他只能折中个办法。 “我明天有课,等中午休息时间,我带你去县城买两身回来,顺便再给你买点其他被子,衣服,洗漱用品什么的。” 眼神不经意瞥到她泡在水盆里的脏衣服,还有她抱着自己胳膊,微微泛白的指尖,知道她今晚定然吓得不轻,安抚道:“你先躺上床歇着,我去帮你洗。” “明天早上应该就能干了,先将就穿一天。” 宋瑾没想到他一个大男人,而且还是个高级知识分子,竟然愿意帮自己洗内衣,想到他口口声声说要将她,当做妹妹看待。 她突然觉得做情妹妹,也不是不可以。 毕竟他会疼人,而且还会无条件地站在自己身后,维护自己,保护自己。 她拉着他的胳膊撒娇,“不要,书晏你别走,我要跟你一起。” 带着茉莉香气的身体更近了,霍书晏果然再次红了脸,整个身体也都跟着紧绷了起来。 他抬起另一只胳膊,擦了擦额头上浸出的汗水,喉间发紧,“好,那你先把裤子穿起来,我带你一起出去。” 宋瑾的嘴角,微微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得逞笑意,下一瞬,脑海里闪过刚才窗帘上被倒影出的,黑漆漆的猥琐身影,浑身汗毛还是竖了起来,赶紧穿好裤子。 千万别让她逮到那人,不然非让他好看不可!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霍书晏将水盆端到水缸边,宋瑾蹲在他的身后,寸步不离。 霍书晏手指修长又骨节分明,二十年来,捧过书,拿过笔,摸过各种精密仪器……唯独没碰过女同志的内衣。 好在天色已晚,他忍着涨红的脸颊,笨拙地擦上洗衣皂,然后用手仔细搓洗。 他干活很慢,可能是因为没干过,但是每一步都做得很细致,很是赏心悦目,宋瑾就这样看着他,刚刚惊吓的内心,逐渐安定了下来。 等到内衣全部搓洗干净,放在一旁的小盆里,又将她的上衣裤子一起洗了,晾在外面的钢丝绳上。 刚才那人差点被发现,再加上有他在,估计那人今晚不敢再来了,但是以防万一,还是将内衣挂在了窗户上,通风吹干。 霍书晏做完这一切,发现自己又出了一身汗,看了看黑漆漆的夜空,还有屋内昏暗的灯光,眉心微动,“小瑾,我要洗澡,你先进屋吧。” “那个贼人今晚不敢再来了。” 宋瑾拽着霍书晏不撒手,“书晏,不要,我一个人还是害怕。” 霍书晏深吸一口气,试着跟她解释什么是男女有别。 “小瑾,你听话,我是男的,你是女的,我洗澡的时候,你不能在旁边。” 第一卷 第18章 别怕,有我在呢 宋瑾眼神中满是疑惑的委屈,就像一只被遗弃的可怜小鹿,小声抽了抽鼻子,“那好吧,我听话!” 霍书晏将她送到床边,“你先上床睡,我就在窗外,随便洗一下,很快就来。” 宋瑾咬着下唇,一脸殷切地看着他,娇声娇气地说道:“那你快点啊!” 这句话就像是刚结婚的小媳妇,催着新婚丈夫快点上床睡觉一样,所以霍书晏的耳根莫名的再次红了,脚下的步伐都急切了些。 宋瑾脱掉厚裤子,趴在被褥上,双手撑着下巴,看着霍书晏落荒而逃的背影,捂着嘴,暗暗偷笑。 经过这一场闹剧,锅里的水已经凉了,但是霍书晏直接用冷水,不停冲洗着自己的头发和身体。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他家世好,容貌俊,又是学霸,不是没有大胆的女同学,想法设法地接近他,给他表白,但是他性子清冷,一心只想用自己的所学所会,报效祖国,所以从未考虑过自己的个人私事。 只是没想到,他下乡插队第一天就带回来一个小傻子,他本意是想保护她,不让她再被人欺负,结果现在,事情好像一步步超出了自己的掌控。 他只知道宋瑾是一个智商如同孩童般单纯,善良的小姑娘,却忘了这个小姑娘已经十八岁了,不但长得又娇又媚,而且还有着曼妙有致的好身材。 但是她是那样全心全意地依赖自己,所以他说什么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线与初心。 想到这,他往头上再次泼了一盆冷水,结果等他发现要洗衣服的时候,水缸里已经没水了。 窗帘后面冒出一颗小脑袋,宋瑾笑道:“书晏,是不是没水了,你的衣服,我明天帮你拿到河边洗吧。” “不用了,我再去打桶水,自己洗吧!” 宋瑾知道霍书晏是不好意思,像是无意说道:“可是白天水井里的水都被打完了,只有夜里会回水,很早很晚都会没水。” 那口井是为了方便学校师生喝水,但是由于上一个老师走后,已经许久没来正经老师了。 小玉说,平时上学,都是队长或者识字的生产队成员,轮流去教。 所以周围的村民见无人管,也会偷懒不去西边水井打水,来这边打水。 见霍书晏犹疑,她又接着说道:“那我跟你一起去,你别把我一个人丢在房间里,我害怕。” 宋瑾嘴上说着怕,但是潋滟的双眸里却盛满了璀璨星光,哪有一丝怕的样子。 霍书晏果然不再坚持,低垂下眉眼,沉声说道:“那我明天一早拿到河边洗吧。” 宋瑾一本正经说道:“可是我怕你去了,衣服都要被那些大婶大娘扯坏了。” 霍书晏脑海里浮现出,今天那些大婶大娘直白的话语,只能妥协,“好吧,那只能麻烦你了。” “不麻烦!”宋瑾娇羞一笑,“你带我回来,给我地方住,还供我吃供我喝,我就应该帮你洗衣服。” 霍书晏赶紧将她撩开的窗帘,拉起来,挡住她绯红的小脸,结果才后知后觉,自己光着上身洗澡,宋瑾刚才一直跟他说话,那不是都被她看光了? 宋瑾跑进被窝,将被子拉到鼻子上,只露出一双波光粼粼的桃花眼,她的眼前都是霍书晏,宽肩窄腰,线条优美的腹肌。 没想到他看着瘦瘦高高,斯斯文文的,却穿衣显瘦,脱衣有料! 不等宋瑾回味完,身侧传来清新好闻的茉莉花味道,紧接着中间的帘子被拉了起来,电灯也被关了,屋内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中。 只有窗外的一轮弯月,透过窗户的一丝缝隙,落下一点银光。 “书晏!” 宋瑾的声音中隐隐带着一丝轻颤。 “嗯?” “我……” 不等宋瑾说完,霍书晏声音低沉暗哑地响起,“别怕,有我在呢!” 宋瑾眼眶一热,此后经年,她每每都会想起,两人第一次同床共枕时,他的这一句话,给了当时身如浮萍的她,所有的底气与勇气。 宋瑾的小手,慢慢钻过帘子,轻轻抓住霍书晏放在被子上的大手,紧紧握住。 霍书晏这次没再拒绝,任由她握着,嘴角也悄无声息地勾了起来,果然是个单纯的小同志。 只是宋瑾睡着后,他就后悔了。 因为宋瑾竟然将两人交握的双手,一起放在了她怀里,还侧身压着。 温热的触感,让刚静下心来的霍书晏再次滚烫了起来,额头一滴晶莹的汗珠,悄然滑落在鬓角内,他呼吸急促地喘息了几声。 他试着抽出手来,可是宋瑾却像是抱着溺水时的随后一根稻草,要多紧有多紧,听着她浅浅的呼吸声,霍书晏也只能放弃了。 只是夜还长,他混混沌沌地直到天亮才睡着。 宁静的早晨被一阵此起彼伏的鸡鸣声打破,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香气。 衣服已经干了,宋瑾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洗漱过后,抓了几把玉米面,又拿起一个土豆,打算做个玉米面疙瘩,和炒土豆丝。 霍书晏早上还要去上课,所以不能吃得太稀,不然不顶饿,也不能吃得太迟,不然一会要上课了。 等到她将土豆丝倒进锅里爆炒的时候,霍书晏起来了,他穿着浅蓝色衬衫,下身还是黑色长裤,衬得双腿又直又长,脚蹬解放鞋,整个人清爽又精神,只是眼底一层淡淡的乌青。 宋瑾一边炒菜,一边疑惑地问他,“书晏,你是不是睡得不习惯啊?” 霍书晏的目光在她的心口位置,若有似无地扫过,想当初他为了搞科研实验,再艰苦的环境也能倒头睡,只是昨晚,那可是心灵上的天人交战,谁能睡得好? “可能吧!”接着话锋一转,“小瑾,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怎么不多睡一会?” “不早了,一会你吃了要去学校,我也要去生产队上工。”宋瑾将碗筷递给他,和他一起端到房间。 霍书晏微微皱眉,“我手上还有钱,后面还有工资和补贴,你去生产队上工太辛苦了,别去了。” “你额头上的伤还要换药,你就在家好好养伤吧。” “等我放学回来,带你去县城买东西。” 宋瑾捧着碗,夹起一块土豆丝放在他的碗里,软着声音拒绝,“不要。” “我虽然笨,但是我有手有脚,不想其他人说,我傍上你这个知青同志,就是为了享福。” 第一卷 第19章 啊,有蛇! “书晏!”宋瑾抬眸看向他,一字一句认真说道:“我不想给你添麻烦,想做些自己能做的事情。” 霍书晏对于宋瑾的拒绝,没有露出意料之外的惊讶。 因为在他心里,宋瑾虽像个孩子一样单纯,但是身体里却有一股韧劲,她从来就不是依附别人的菟丝花。 他也没再勉强,只是跟她说:“我知道你不想让人说闲话,那你也别逞强,不想去随时可以不去。” 宋瑾笑着回道:“好。” “今天要不就先别去了,你额头上的伤口该换药了,中午也别做饭了,我带你去县城吃,顺便买东西。” 宋瑾看了看外面大亮的天,中午又要去县城买东西,这一来一回耽误不少时间,所以的确是出不了工了,所以乖巧地点头说好。 前进村离县城比较远,都是附近村庄的学生,所以小学并不大,也只有一到四年级,四个班,现在还没有什么学前班,都是直接上小学。 只是这个时候每家每户,还吃不好穿不暖,所以他们宁愿将这些大点的孩子,留在家里帮忙干农活,家务活,带弟弟妹妹,也舍不得每学期交两块钱的学费,送来学校读书识字。 所以虽说有四个班,其实并没有多少学生,满打满算也就几十个。 但是之前都是业余的生产队同志,轮流教,对于四年级再深奥的一点的知识内容也不是很懂。 正好这时村里又来了几个知青,其中还有个打过招呼,需要特别关照的高级知识分子。 周正立刻想到,让他来带四年级的学生。 吃完饭后,霍书晏给宋瑾留了十块钱,叮嘱她去卫生院换药,就去了生产队。 他今天第一天去学校报道,所以要早点去找大队长周正,让周正带着他,跟学生们介绍新老师。 宋瑾洗好锅碗后,看着时间不早了,也赶紧拿上霍书晏的脏衣服和搓衣板,去了河边。 这条环绕着村庄的清澈大河,缓缓地流淌着,发出轻柔的声音。 但是很快,这份宁静就被陆陆续续来洗衣服的妇女们打破了。 而之所以这么热闹,就是因为在议论昨晚,二凤打到宋瑾这个小傻子门上,结果却被小傻子闹了个没脸,顶了回去的事。 就在几人你一句我一句,说得唾液横飞的时候,宋瑾坐到河畔,将手里的盆“砰”的一声放下来。 其他几人看到她,稍微收敛了点,但是丝毫没有背后说人闲话,被抓包的愧疚感,几人反而相视一笑,虚情假意地问道:“宋瑾,洗衣服呢?” 宋瑾不咸不淡地应了声,“嗯!” 刚才说话嗓门最大,讨论得最激烈的翠姑,撇了撇嘴,尤其是在看到宋瑾被波光粼粼的水,照应出的水灵灵小脸是,更是心中翻滚着浓浓的嫉妒,“呦,宋瑾!” “给你家霍同志洗衣服呢?” 宋瑾抬头瞥了她一眼,她是瞎了吗? 见宋瑾不搭话,翠姑心中越发阴郁起来,“你这找了个城里的知青就是不一样啊。” “以前起早贪黑去生产队上工,现在竟然睡到日上三竿,洗两件衣服就行了。” 人往往就是这样,平日里看宋瑾被刘婆子一家欺负,还会可怜可怜她。 但是现在看她突然过得好了,就个个心里又不是滋味,嫉妒得要命。 旁边跟她关系好的夏玉田婆娘,也就是差点成了她便宜婆婆的张婆子,阴阳怪气道:“可不是,这可是白花花的身子换来的。” “怪只能怪我们家宝峰没出息,这眼看到手的媳妇,结果另攀高枝,飞了。” 翠姑笑着打趣,“谁让人家城里来的知青,又有工资又有补贴呢,傻子都知道选谁!” 不知道谁接了一句,“那你说这傻子是真傻还是假傻啊?” 张婆子冷哼几声,“傻不傻的不知道,反正以后肯定是被人甩了的破鞋。” 说完几人哄堂大笑起来,恨不得明天宋瑾就被霍书晏甩了才解气。 宋瑾以前听不懂她们话里的冷嘲热讽,说不定还会跟着她们一起傻笑。 但是现在的她,已经是觉醒后的她,怎么可能再任由这些人当众奚落,嘲讽呢? 她冷眼瞧着笑得前仰后翻的几人,特别真挚的说道:“你们也觉得夏宝峰比不过书晏吧!” 接着装作无意地说道:“他个子没有书晏高,长得没有书晏俊,学问也没有书晏好,而且整天跟个二流子似的,没事做,谁要跟着他呀,说不定得饿死呢。” 有些话自己说叫自谦,但是别人说出来,就是嘲讽了,而且还可能让人立刻破防。 张婆子将手中的衣服猛地摔在盆里,溅起一阵水花,“宋瑾,你少得意!” “就你这样的傻子,那个知青条件那么好会跟你结婚?” “你迟早要被人抛弃。” “到时候,你这个破鞋求着我家宝峰娶你,我们家都嫌晦气。” 宋瑾微微皱眉,一本正经地说:“张婶你放心吧,不管书晏娶不娶我,我都不可能去求你家夏宝峰的。” “因为我怕生出来的孩子又矮又丑!” “死丫头,你说什么?” 张婆子再次破防,“别以为现在有男人给你撑腰,你就牙尖嘴利。” “今天我非好好教训教训你,撕烂你的嘴不可!” 谁知宋瑾压根不带怕的,再加上这两顿吃得饱,又没去上工,她浑身有的是力气。 她站起身来,装作不小心地将张婆子面前的水盆带翻,水盆里的衣服立刻顺着水流飘走了。 “啊,我的衣服!” 张婆子吓得不停挥舞双手去捞衣服,哪还顾得上要教训宋瑾啊。 其他人也赶紧帮忙一起捞。 这年头,衣服不光是有钱就能买到,还要各种布票,所以各家积攒几件像样的衣服很不容易。 她刚才目测了一下,张婆子水盆里的应该是她们一家老小的衣服,这少了可就没得穿了。 宋瑾看着几人手忙脚乱的模样,轻轻勾起唇角,惊呼一声,“啊,有蛇!” “有蛇,快,有蛇!” 几人顿时吓得更加乱作一团,嘴里不停嚷嚷着,“有蛇,快跑!”然后扯过自家衣服,逃一般地跑走了。 张婆子吓得也不敢多留,这要是被蛇咬了,很可能会死,小命要紧,她也拔腿跑了。 第一卷 第20章 他从来没将宋瑾当作一个傻子 宋瑾看着突然安静下来的河畔,心情愉悦地哼着小曲,悠哉游哉地洗着衣服。 等回家将衣服晾好后,宋瑾拿着霍书晏留的钱去了卫生院。 卫生院内,空气中依旧飘荡着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道。 几道苍老的声音伴随着咳嗽声,隐隐传了出来,“梁医生?” “梁医生?” 周大爷一边咳嗽,一边喊梁远征,可是他却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压根没听见。 “梁大哥,周大爷喊你。” 梁远征猛然听到宋瑾的声音,瞬间回过神来。 “周大爷,不好意思啊,我没听见。” 周大爷猛地咳嗽几声,声音嘶哑道:“梁医生今天是怎么了?” “怎么心不在焉的?” 梁远征温润如玉的脸上,露出一丝愧疚与歉意,“不好意思啊周大爷。” “好了。”周大爷笑笑,“大爷我咳嗽得厉害,你给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梁远征赶紧拿出听筒,帮周大爷听了听肺部,好在没有感染,只是咳嗽有痰,他立刻开了点药。 送走周大爷后,梁远征回头看向宋瑾,挠了挠后脑勺,尴尬笑道:“小瑾,你来了。” 宋瑾点点头,“嗯,梁大哥,我是来换药的。” 梁远征帮她把额头上的纱布轻轻拿下来,看着上面新长出的粉嫩新肉,眸光微黯,“小瑾,他对你好吗?” 虽然梁玉昨天回去后,叽叽喳喳地说,宋瑾说那个男知青对她很好,但是他还是想听她亲口说。 “梁大哥,说的是书晏吗?” 梁远征听她这般亲切地称呼一个才认识一天一夜的男人,心中升腾起一抹酸涩。 再次固执地问道:“嗯,霍同志对你好吗?” “很好啊!” 宋瑾笑着说道:“他还帮我洗衣服呢。”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两元钱,“这是书晏给我换药的钱,梁大哥,给你找。” 梁远征蓦地瞪大双眼,看着宋瑾有些粗糙的小手中躺着一张崭新的两元票子。 要知道像他这样,村子里唯一的一个赤脚医生,一个月也就只有十五块钱的工资。 哪怕霍书晏去小学当了小学老师,他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十二块钱,但是他竟然随手给了宋瑾五块钱,来换药。 梁远征眼底的震惊,与当初收到钱的宋瑾一模一样,当时霍书晏拉着她去柜子边,告诉她,他全部的家当都放在了箱子的内层,一共还有六百五十块钱,还有各种各样的票。 还叮嘱她以后用钱自己拿,出门记得锁好门窗。 宋瑾还没从他,有这么多钱的震惊中回过神来,霍书晏已经从里面拿了五块钱给她。 让她换药后一定要给梁医生钱,不能占人家便宜,现在药物紧缺,都很贵。 宋瑾一一答应下来,捏着两块钱,心底满是熨帖与感动,这还是她第一次收到钱,而且还是这么多钱。 她想,以后她也要挣很多很多的钱,跟他一起用。 以前她在生产队上工,挣的工分都直接兑成粮食,给了宋富贵家,她天天尽心尽力养着的那些鸡鸭鹅,还有下的蛋,即使卖了钱,也到不了她手里。 用刘婆子的话说,他们供她吃供她喝,给她住的地方,已经仁至义尽,她就应该用劳动所得,最大地回报他们。 梁远征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心中的酸涩愈发汹涌,他将钱推开,苦笑道:“只是一点药水而已,又不值什么钱。” “可是……”宋瑾眼底有一丝迟疑,“书晏说不能占梁大哥的便宜,换药就要给钱。” 梁远征的眼眸深处的受伤,稍纵即逝,“小瑾,你什么时候跟我这么客气了?” “小玉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跟我生气,你可是她最好的朋友。” 宋瑾也不好再坚定,露出一抹甜甜的笑,“那我就谢谢梁大哥了。” “小瑾,你什么时候有空?” “我妈说好几天没看见你了,想让你去我们家玩,陪她一起说说话。” 梁婶是这个村子里唯一对她好的长辈,她那两套内衣,还是梁婶好心帮她做的呢。 后来她因病瘫痪,常年要服药,宋瑾与梁玉又玩得好,时不时会去陪她说说话,帮小玉一起,给她洗澡擦身体。 “嗯,等我送县城回来,再去看她吧。” 正在收消毒工具的梁远征,双手微微一顿,“你要去县城?” “是啊,书晏说要带我去买东西。” 宋瑾眼眸流转,一脸向往的表情,“梁大哥,小玉说县城可好玩了,我还没去过呢。” 梁远征神色黯然了一瞬,“县城有些远,走路都要走两个小时,你和霍同志这个时候去,那时候回来天都黑了。” 宋瑾弯唇一笑,“书晏说找生产队借自行车,那样就快多了,而且买的东西还不用自己背。” 她也没坐过自行车,所以对于霍书晏说的都很稀奇和憧憬。 梁远征漆黑的眸子凝望着眼前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宋瑾,心却仿若在滴血,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宋瑾这么快就接受霍书晏了。 因为在霍书晏心里,他从来没将宋瑾当作一个傻子,而是一位平等的伴侣。 给她钱,借自行车带她去,从来没去过的县城买东西。 而这些他明明也可以做,却从来没有想过去做,因为他私心里就认为,宋瑾只是一个思想单纯的小傻子,做这些没有意义。 但是却忘了宋瑾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也会渴望全心全意的宠爱。 所以他终究是一子慢,满盘皆输了吗? 可是他不甘心,明明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之间还有着那么多的美好回忆。 凭什么宋瑾记不得了,只有他被困在回忆里,每天遭受煎熬呢。 “小瑾!” 梁远征一步一步慢慢靠近宋瑾,目光里是难得的灼热与执拗,“那些知青迟早都要回城,他不会带你回城的。” “即使他同意,他的家庭也不会同意的,所以为了避免你以后受伤,离开霍书晏,跟我在一起吧!” 宋瑾微微一怔,眼眸里浮现出一丝懵懂,“梁大哥,我不是一直都跟你和小玉,还有粱婶在一起吗?” 第一卷 第21章 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吗? 梁远征直直地看着宋瑾清澈懵懂的双眸,语气格外认真,“不是那种家人似的在一起。” 伴随着话音,金色长龙迎风而长一声长吟,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径直撞击在了毒噬万物的掌印上,轰然巨响响彻天地,犹如春雷绽放,金芒和血黑色交相辉印。 “……”虽然对于上弦月的举动有些无语,不过即便是韩彬,也不得不承认,行会令这东西只会越来越便宜的,就算是第一个,五十万这价格也应该差不多了。 林缚眉头微蹙,想不出宋博有什么跟自己单独见面的必要,他与奢家已经是势成水火,难道宋博或者说宋家就不怕跟他私下见面的消息传到奢家耳朵里去?再说他也不清楚东海寇里有没有宋家的子弟渗透进去。 一只茶盖从空中向她射来,代王妃惊慌失措地偏过头去,茶盖落到了她身后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利用走位和几个法师的掩护,轻松的闪开了几个猎人的攻击之后,眼瞅着那个被眩晕箭钉住的法师,这一刻,韩彬眼中寒芒闪烁,身形一晃之间,一个走位之下,直接朝着那个法师扑了过去。 绝大多数的丹药,都有一定的保存时间,就算是用特殊的方法封闭起来,时间长了之后,药性也会多少有些削弱,而天道大丹之所以珍稀,还有一点原因是要用一种独特的天香玉盒保存,而即便如此,保存的时间也不过百年。 朝廷从大同调陈芝虎所部南下,是认定在秋冬季之前,东胡不会集兵南下,江宁这边大部分人都应该有相同的乐观判断。相比较孙杆子等少数流民军心思不稳来,林缚更担心朝廷过于乐观。 更为重要的,别人也无法指责岳冷秋避战,因为谁也不能说陆敬严所率留守济南的东闽兵就不是他麾下兵马。 却见昭圣帝将手中的白蛇的蛇头按住了,白蛇发出一声不满的嘶声,顾清萱恐惧地看着他离自己越来越靠近,如果没有人来救她,她真的就大祸已临头了。 苏回转玛格纳姆,将灼热的枪口抵在了自己下巴上,闭上了眼睛。 叶沐跟着梁冰一起又上到了四楼。这个包厢的位置还是不错的,虽然不是正对着舞台,只是稍稍偏了,但是也算是其中很不错的位置了。毕竟正对着舞台的,每层也就只有那么两三个,那早就被一众太子爷们给抢光了。 这便让她在最初的心疼之余又有了一点钦佩,这钦佩无关年龄,无关身份,仅仅是他做了值得她钦佩之事。 “大家注意,有人来了。”武玄他们和龙组的人正在警戒,突然,武玄说道,因为武玄是土系异能者,对于大地上的事情总比其他人了解的多一点,敌人还距离很远,他就听到了有人往这边赶来。 虽然龙傲没有恢复记忆,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他已经懂了。 而这次,才半个月而已,她就生病了,更是让她直接从名单上消失。 “滚!”段尘双目猛的爆发出一抹怒色,战刀之上犹如凶兽咆哮的声音响起,狂魔一爆完全的爆发出来。 第一卷 第22章 小傻子,记仇 尹若君看着莫溪微微颤动的睫毛,轻轻颤抖着的身体,脑中突然闪过莫溪奋不顾身扑过来救自己的场景。 犀魔兽已经变出了原型,巨大的身形在火海中踏蹄摆动,地焰也一声难以伤及这几个魔修。混斗之中,几个魔修之间已经相互影响升起了浓郁的地底浊气和魔道法则气息,各种魔道神通用的好是强大。 那时候他沉稳,帅气,懂礼貌,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年,穿着纯白的衬衫,只是袖子随意的挽上去一点,露出那时候还不算结实但是修长的手腕。 东王公返回紫府州的途中,又在一山川山头遇到了一只猿猴,后头一撮白毛,手臂甚长,指甲如刀,而且背负鬼影,浑身力大无穷,能牵引阴浊魔气。正是一只异种妖魔,巨力妖魂魔猿,资质十分上乘。 这下给苏联人感动坏了,二话不说,在原先帮助中国在内!!~!!蒙和甘~~!~~肃两地勘探、开发、冶炼有色金属的基础上,再援助一座现代化的钢铁研究所和一个特种钢生产车间。 我想起他解了皮带的模样……与薄音的比较……我还是喜欢薄先生的。 这里的“盯”,并没有特殊含义,骏马集团和标准石油在美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很多人盯着李牧和洛克菲勒,是为了跟上骏马集团和标准石油的步伐,就算李牧和洛克菲勒吃肉,他们也能喝点汤。 不过是在前往朝鲜前,确定的一个研制方向而已,至于具体的研制则完全是靠斯图腾贝格等一众德国专家完成的。 南平失笑,正要再说呢,就听见屋子里“哇”地一声,有孩子哭了。 而海族之人则不一样,应该说是进化的方向不一样,就拿巨蟹一族来说。 但是这一刻,秦阳在三分线外猛的急停,詹姆斯似乎早有预料,也停了下来,反观韦德到进框的位置防守。 雷睿伸手激活魔法传送门,与罗根两个几个来回,就把8名德军士兵的尸体送到魔法传送门的另一端,正是四人穿越地雷阵的起点,那里是个隐蔽的山坳,把德军士兵的尸体堆放在那里,一时间没有人能发现。 潮汐城按照地理位置来看,是在盛朝国的最西边,他们要寻潮汐分区,自然也要往西边走。 再举筷从洒上了葱花的鲜香鸭汤里夹起一块颤悠悠的深红鸭血块,放入嘴里一咬,王易眼睛大亮,直呼好吃。 瓦尔基里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找了个地方,驾驶着飞船缓缓降落。 “那个,你知道我这看一次消耗也挺大的,是不是……”林白举起右手,食指和拇指捏在一起搓动,同时挑了挑眉。 于是,在产生出这个想法之后,他几乎想都没想就从袖中甩出一大把的法器。 吃了鸭血粉丝汤后,范烟琪又带着一脸心满意足的大家晃悠悠地来到一家红色门店的“龙须糖”。 这让两人有些沮丧,情人节不和自己在意的人在一起过,那还有什么意义? 剑王有孙儿?谁也没有听说过。剑王膝下无子,众人都知道,怎么突然冒出一个孙子?但是看到剑王和剑王夫人先前的态度,剑王不像是在撒谎。 其实,古族的古长清,在看见这银发少年的第一眼,便是感觉到了一抹天降之气,萧乾也是一样。 这个天赋技能就是魔咒,魔咒的强大之处并不在于杀人,而是在于所有身重魔咒的人都会变成魔。这些被天魔咒诅咒的魔,没有灵魂,完全听命于天魔。 “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那些人中也有盗窃方面的高手,我嘞个靠,要是被我知道是谁干的,我一定将他碎尸万段。”钟真恨得牙齿痒痒。 商谈沒有结果,不过这也是孔雀意料中的事,他本就沒指望天国能大大方方的交出病毒。 二皇子赵兴瑞惊呼一声,正要开口说话,可是一看眼前两人的造型就全然傻住了。 “麒麟,我可问你,为啥不好生修炼,却参与到人类世界的争斗中?”青龙遥相发问。 夜深人静,路上行人全无,只有夜空中月亮和星辰还在折射着光晕。 焦、孟二位长老和柳香儿看到这几个菜,全都低着头‘露’出一脸窘迫,羞于见人,同时暗怪柳大家主抠‘门’,人家林阳在怎么说也是客,你怎好就备些这菜,还说什么好菜。 是这样的叔叔,我是明明的老师我是来看看你们二老的,想来看看你们的生活过的怎么样,是不是非常的困难,要是需要帮助的话我们学校会尽量帮助你们的。 说实话,杨安也非常喜欢这套衣服,可是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衣服收之有愧。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人王玉髓、九圣龙骨、三命蝉的蝉蜕丢不丢和他们关系不大。 许晶的眼,瞬间睁得很大。刚才发生的一切,她都看到了。可结果,许晶却不敢相信。 第一卷 第23章 上来,我背你 “告诉我你真正的来厉。你之前说的话有没有骗我。”太恒神色严肃问道。 “所以,您为什么突然和我说这些?”路易斯问出了心中藏了半天的问题。 裴夫人满脸绝望地看着端木雅,端木雅大手一揽,学着秦鹏的样子,将裴夫人扛在肩上,大摇大摆地朝后院走去,留下身后几人面面相觑。 哪怕是强如这些人,他们可以说是如今青州人类金字塔顶端的人物了,当这帮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之后,形势有多么差哪怕是一直在边上看着的松海也知道了。 穿过结界,山谷中阴风阵阵,落叶铺地秋菊凋零,仿佛是受到了某种力量的波及,与结界外的景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秦鹏麾下的四大高手,牢牢把守着天马牧场的四个方向,犹如索命阎罗。 天气已经入了冬,寒霜迫降之下,柳枝凋零,湖面周围结着一层薄薄的冰霜。湖中的八角亭,每一面都挂了一层厚厚的锦席,用以抵御风寒。 现在,洛寒有着八成的把握,可以活着完成游戏任务了。那么,其他人的游戏任务,又会是什么呢? 而虔城市郊区的豪宅区域就是他们最常出没的地区。远处的肥哥还以为自己的豪宅中还有很多手表,却不知道已经被人搬空了,连一双豪华皮鞋都没给他留。 这边厢,她忙着蒸笼摆上桌,另一边推车的靓姨拿起塑料夹子托底的点心卡,往上头戳上一个个数字不一的章子。 所以转过头看向悠闲地喝着茶的陈夕,偷偷用手捅捅他的腰,示意他自己说话。 等马东来走了,柳金香打开窗帘,让久违的夕阳照射在自己身上,感受着那令人温暖的阳光,柳金香的心情也慢慢地变得放松起来。 莫家本身不是什么上流圈子的人家,这几年因为厉薄钦的缘故才被接纳。 见到她这个样子,宁启乐了,自己是怎么被这种心态的人算计的? 不需要石岳发话,副局长冯志强忍不住地发问道。在他看来,这个说法也太荒谬了些。 至于洛阳,刘云尽力了,已经押上九成的家底,关羽、张飞和赵云三个主将,廖化、杨奉两路先锋,刘云自当中军,配上监军沮授、运粮官孙乾,还有强力的贴身保镖典韦。 太史慈捡起地上的长枪,抽出沾血的大刀,嘴角一笑,松了一口气。 很好,就是应该这样。等网上的言论被紧急公司解决了,厉薄钦就会离开。 许多黑客开始尝试使用各种办法清除天眼病毒,可是,都无能为力。 凌少不知从哪里赶过来,看到现场这一幕,就知道今天要出事了。 如果说弗格森教出了一个顶级天才,那么西蒙尼觉得自己现在也同样有这个会。 阿牛看着木秋韵的行针手法,一开始紧张,后来半是喜悦半是紧张,之后,露出了夸张的笑容。 这还不算,在刚才,附近又有几辆摩托跟了过来,看起来各式各样,但车身也有俱乐部的字眼。 渐渐的有球员得到工作人员的指示,一个个走出球场去热身,最终也没有见西蒙尼进来。 尽管她有在克制不落眼泪,可是内心之疼,内心之感动,实在无法忍受。 给西蒙尼的掌声持续了近三分钟,裁判也恰到好处的吹响了上半场开始的哨音。 “非也,我说的‘他’,指的是场上那个毫无起色的云萃国天萃学院弟子。”木渐国最高学府院长回答。 下课铃响起时,两人都没任何反应,像是根本没听见一样,这个样子却让注意到他们的人越来越多了,因为确实有点怪异。 我冷笑,如他们所愿,江山棍往前一递,一阵阵铁戈撞击声音响起,伴随着一声声闷音,意料之中地成功破开一条路,撕裂了他们的阵型。 但灾变之后,世间的一切规则都被这重重而一锤给敲个稀碎,没有了这些束缚,很多人开的放纵自己,内心的欲望驱使着他们行动,这种人最后还不过是被欲望所捆绑了,到最后还是没有挣脱过。 见到我这副模样,俞千磐又是一顿气急,别人不学好怎么他还要被人怪罪。 在明武宗皇帝即位前,由于河套地区被蒙古人霸占,大明的北部边境,长久的承受蒙古胡骑的肆虐。 “我家族功法斗技中和你的箭步暴烈打有异曲同工之妙,你来试一试我的枭狼劲和你这一招如何。”柳拓脸上掠过一丝阴恻恻的笑容。 陆毅说完这些话,仿佛把长久以来压抑在心中的东西都释放了出去,无力的坐在一边的椅子上问道。 褐蝎的神智已经不清明了,他只是瞪大着一双眼瞳,死死地看着云晓,满脸的怨恨和迷茫。 “如果是多数人用神泽,却有少数人用巫唤或妖祭,那怎么办?”魏贤问道。 酒馆内人头攒动,声音嘈杂,正常来说听到有人在交谈也没什么奇怪。 丁靖析掌心握紧,黑暗双眼注视下,手中的光芒骤然强盛,又立即颓然熄灭。 “我不信。”秦正拧眉道,任何力量一旦被掌控,就会产生控制的方法,当他什么都不知道糊弄呢? 我们在清清谷等了他一天,劝了他一天,他还是不肯开门。无论我们说什么他都不回答,甚至连饭都不吃。 秦意畅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皇上,沉默了半晌,最后对我点点头。真的趴在我的肩头,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石像高达百丈,狼头人身,手中拿着一把长矛,脑袋低垂,俯视众生。 我心里想,发怒吧,发怒吧,只要你发怒,这事就会捅到皇上那里去。到时候,我再添油加醋的一说,保准让你倒霉。 不过苏立那么优秀,聪明乖巧,学习成绩又好,怎么会找不到男朋友呢。 皇上听了转身走了。我望了望西斜的月亮,对她挥了挥手,跟了上去。 第一卷 第24章 小同志对你媳妇可真好 和平县城比前进村先进多了,到处都是红砖黑瓦的房子,店铺,还有陆驿不绝,穿着各色衣服的行人。 宋瑾好奇地看着四周,这还是她第一次来县城呢,果然像小玉说的那样,可繁华,可热闹了。 这下他们坐不住了,发誓一定要出去,然而多年的努力,完全没有效果,更可怕的是,世界正在衰败,他们观察到了,世界的毁灭正在悄然逼近。 赤血算是一道奇特的组织的,有些类似古代中国的侠义人士,不满足社会现状,劫富济贫之类。 “主人,这里我不认识。”黑妹看了看四周,魔域那么大,她走过的地方也不多。看样子,也不是自己逃亡时走地路。 郑四夫人愣住,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这么说也有些道理!”这么想着心情也跟着好起来了。 光头修士长长出了一口气,不是为这个找他的就好,毕竟他和叶天没什么冲突,既然叶天不是为这个找他,他自然没什么性命危险。 许姝瞪了傅俊谦一眼,傅俊谦明知道她跟郑七少爷不是真正的亲兄妹,却还故意说这种话,是想看她的笑话不成,且他今日来找自己显然不是为了这个的。 “我还以为咱们的战斗早已结束。”南星雨不以为意的看着对方,语气有些冷淡。 当帝逆哪一剑向他袭来之时,周坚的那招“迎风扬尘”基本上没有什么作用,那招“剑荡八方”真是太猛烈了。 “这可不符合公会的规矩。”那驱魔师皱着眉头。这种被人怀疑的感觉可是非常不爽。 “是呀!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不能让皇后娘娘的诬陷得逞!梁氏入宫之前的这位故人,皇后娘娘正在着人寻找!”许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但是奎爷大难不死,从冥河里爬出来。这个时候为了救宙斯而牺牲的雅典娜忽然找上了奎爷。 整整十道魂力墙,全部被击穿,最后一刀架在了老者的脖子上面。 太古血决第九层彻底无敌,而且体魄砸出来的魄力,也能完全和魂力相抗争。 “当然没问题,李先生可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马丁恭敬笑道。 梁飞还是有些惊讶的,就算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多了,但是像窝头这种杂粮,一些家庭还是会吃到的,尤其是家中有老人的,还有家中有高血压患者的,一般都会吃这种杂粮窝头的。 “二弟,你……哎……”宋远桥略显气恼,但也知道俞莲舟所言不虚,到了嘴边的喝斥的话语,最终化为一声叹息。 李清风开着宝马车来到了东海大桥,这座桥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东海市的标志。 最重要是西门狂用洛阳杀戮,心中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种负罪感。 情伤的脸色十分难看,她生平最讨厌这种人渣了,怪不得方才吃饭时,她每次看到沈主任时,都是一脸鄙视,恨不得分分钟废了他。 梁飞内心一阵纠结,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有今天,他以前就应该低调一些,现在想想,以前是太过贪心了,每次来都会奔着满石玉前去,次次还都把石头带走,害得自已现在无法脱身。 叶梓凡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好似被轻轻碰触了一下,眼前的男孩让他说不出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