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1982》 第1章: 换亲 “俊仔,你出来一下嘛。” “婶子这次真给你介绍个媳妇,不是开玩笑的。” 王桂芬那略带几分急促,又带着几分喜悦的声音。 穿透了里屋薄薄的木门,直愣愣地钻进了林俊升的耳朵里。 林俊升正坐在一张破旧的木桌前。 手里摆弄着一支,磨损得只剩下拇指长的铅笔。 听到王桂芬的喊叫,他微微一愣。 缓缓站起身,左腿因为半月板手术,让他走路时总免不了有些一瘸一拐。 医生说他们这里的的治疗条件有限,得去沪上试试。 他家在豫州的白沟村,哪里有钱去沪上呀。 治疗腿疾都欠了亲戚邻里2000多元。 这年代2000多元可不是个小数目,猪肉价格才0.73元一市斤。 还有后续治疗的费用,在他们家算是个天文数字了。 也怪自己做个兽医,乐善好施。 下个暴雨还想着去帮隔壁村的黄牛接生。 这半路上给他摔的不轻,就这样瘸了条腿。 “咯吱。”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 穿着一身蓝色解放装的林俊升走出了屋子。 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了这简陋的泥瓦房上。 从屋子里刚走出来的林俊升,用手挡了挡刺眼的太阳。 王桂芬穿着一身鲜艳的红色粗布外套,站在他家的篱笆院外,朝着他挥了挥手。 “婶子,你是不是又给我介绍满脸麻子的姑娘?” 林俊升故作轻松地笑道,眼神中却难掩一丝苦涩。 和当年的情景是一模一样。 按照这个剧本继续上演的话,林俊升靠着妹妹换亲,娶到一个刚满18的女孩。 妹妹林俊婉当时有对象,最后在他妈的逼迫下,差点喝农药自尽。 可这一个比一个狠,他妈也来了个跳河威逼。 愚孝也是孝。 就这样林俊婉妥协了,放弃了自己的男友,成了给林俊升换亲的筹码。 林俊升上辈子也过的不快心。 林俊婉给那家人生的都是女孩,招娣、来娣、盼娣…… 最后产下一个男孩,林俊婉却因为大出血死了。 男孩也早夭没了。 他母亲李爱梅也因为心生愧疚,郁郁而终。 重生一次的林俊升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俊仔,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那姑娘我可是亲眼见过的,长得水灵灵的,性格也好,绝对是个过日子的人。你就说你要不要吧?” 王桂芬一听林俊升这话,立马就不乐意的讲道。 林俊升他摇了摇头,反正这次怎么都不要。 “不要!” 林俊升知道那姑娘长的水灵,但是不能牺牲自己妹妹一生的幸福去换。 “嫂子,是哪家姑娘呀?” 他妈李爱梅穿着一身和他差不多的解放装,手里还抱着刚砍的柴火,脸上满是岁月的痕迹。 王桂芬见状,立刻进入院内,凑了上去。 “爱梅呀,我跟你讲……我们上里屋去说。”王桂芬眼神闪躲的看了看林俊升。 李爱梅把柴火往地上一放,带着王桂芬去了里屋。 而林俊升则没了兴趣,肯定是说换亲的事情。 这还不是因为自己这条左腿? 把他当残疾人看待? 这年代的乡下人有几个有钱的啊! 今年是1982年,国家刚分了地,各家种各家的麦子,大家都没钱。 大公社那青砖墙上还写着,新刷的标语: “完成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 林俊升转身,自顾自地回到了自己房间。 重生回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想改变自己现在的现状,还得做自己老本行。 当然不是现在的业余兽医了。 好歹自己也初中毕业,前世跛脚后干不了什么劳动,他就开始写小说,后面给人当编剧,就这样养活了一家人。 他不是不爱劳动,劳动固然是一个很伟大的职业。 但祖祖辈辈要靠劳动改变贫穷是不可能的。 虽说写小说挣钱太辛苦,只有畅销书作家才能赚到钱。 就像余华说他靠着《活着》活着一样。 而普通作家就是乞丐,收入微薄。 可收入再少也比这农村卖劳力强。 毕竟80年代后,文化热,影视热。 文学还跟电影打得火热。 想赚到钱,还得写剧本,要是能拍成电影,有一笔买断费。 他走到桌前,拿起那份刚刚邮差送来的邮件。 邮件封面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辨。 《故事会》编辑部! 林俊升的心跳不禁加速了几分,他小心翼翼地拆开邮件,从里面拿出了一张薄薄的稿酬汇款单。 汇款单上的数字让他眼前一亮——拾捌元毛叁分。 虽然不多,但对于林俊升来说,这却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通过写作获得的收入,意义非凡。 这近二十块钱,对于他来讲,算是一个月的收入了。 “什么?换亲?” 林俊婉的声音如同晴天霹雳。 将正沉浸在美好幻想中的林俊升,猛然拉回了冰冷的现实。 林俊婉双眼瞪得滚圆,满脸不可置信地盯着母亲,仿佛听到了世间最荒谬的笑话。 “妈,你是不是疯了?谁给你出的馊主意,我非撕烂她的嘴不可!” 李爱梅的脸色一沉,压低声音警告道:“小声点,别让你哥听见。” 然而,为时已晚。 林俊升因妹妹的惊呼,推开了房门。 正好瞧见林俊婉手中紧握着刚割完猪草,还沾着泥土的镰刀。 “你们怎么想的出的?这都什么年代了?”林俊婉再次怒喝着。 李爱梅一听,觉得自己闺女不懂事,也提高了音量。 “什么年代也有换亲,不换亲怎么弄?” 王桂芬站在李爱梅身后,知道林俊婉说的话都是给她听的。 眉头紧锁,心知这场争执再继续下去只会更加尴尬。 于是匆匆找了个借口,皱着眉头小跑着离开了这个火药味十足的屋子。 林俊婉的情绪已经濒临崩溃。 她手中的镰刀猛地一挥,直接朝着正要逃离的王桂芬脚下掷去,伴随着一声怒吼。 “臭不要脸!” “杀人了!杀人了!” 王桂芬吓得魂飞魄散,尖叫着逃出了院子,生怕被那锋利的镰刀伤到。 李爱梅看着林俊婉这么做也急了。 “臭丫头,你干嘛?你把媒婆赶走了,你叫你哥打一辈子光棍不成?” 林俊婉被说的,也是又气又急。 她说服不了任何人,含泪跑出了屋外。 林俊升的目光终于落到了母亲身上,他的眼神复杂,既有失望也有坚定。 “妈,我的事情我自己会想办法解决,您就别再瞎操心了。婚姻大事,不是儿戏,更不是靠换亲这种封建陋习来解决的。” 李爱梅听后,眼眶微红,连自己儿子都不理解老母亲。 “你实岁22,虚岁23,晃24,毛25的人了。村里像你这么大的,哪个不是孩子他爹了?妈也是为你好啊,你想孤零零的一辈子吗?” 第2章: 女人只会影响赚钱的速度 林俊升唯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现状。 才能让母亲李爱梅彻底放弃那荒谬的换亲念头。 回忆起前世那场因换亲而引发的家庭风暴,李爱梅甚至以死相逼。 那份痛苦至今仍刻骨铭心。 现在这三言两语,怎能轻易化解这深重旧社会枷锁? 林俊升缓缓走出家门,出来透透气,心情会好点。 五月的阳光已渐渐显露出夏日的热烈,空气中弥漫着泥土与麦苗交织的清新气息。 家门口,广阔的农田一望无际。 微风拂过,麦苗轻轻摇曳。 林俊升站在田埂上,目光远眺,心中却不由自主地哼起了那首熟悉的旋律。 “我们曾在田野里歌唱,在冬季盼望,却没能等到阳光下,这秋天的景象……” 歌声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 或许自己真的等不到家中麦子成熟的那一天,就必须远游,带着他的剧本,去改变命运。 正当他沉浸在思绪中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遐想。 “俊升啊!” 村里的老支书满脸堆笑地向林俊升走来。 他的背微微驼着,双手习惯性地背在身后。 林俊升闻声抬头,见是老支书,连忙迎了上去。 “什么事能劳烦您老亲自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老支书笑了笑,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读过书的人,脑子就是好使,也不用拐弯抹角的说话。 “周围几个村子,就你懂点畜牧的兽医活。隔壁老柳家是养牛大户,他们那一批母牛这几天就要生产了,生怕出点什么意外,所以特地请你去他们家坐镇,帮忙照看。” 林俊升眉头微皱,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那条不慎摔伤的腿。 “这个……您看我现在脚也瘸了,行动不便,怕是难以胜任啊。” 老支书却摆了摆手,笑道:“无妨无妨,他们说只要你过去,就给10块钱,外加2块钱一天的伙食费。说是伙食费,其实也就是个由头,让你安心拿钱。你现在不是正缺钱嘛,这是个好机会。” 林俊升一听,心中一动。 他确实缺钱,尤其是现在,他急需一笔钱去沪上治疗自己的腿伤。 当然还有那欠下的2000多元钱。 他假装沉吟片刻,表情为难的应承下来这个活计。 “那柳传根是我们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养牛专业户,这一头黄牛崽子就得好几十块钱。到时候如果有难产的,可得加钱。” 他也学着做了一回“加钱居士”,话语中带着几分调侃。 老支书闻言,哈哈一笑:“这个嘛,我也做不了主,不过我可以带你去跟老柳说说。” 说着,他便带着林俊升往自家走去。 来到老支书家门口,林俊升不禁感慨万分。 只见那青砖房气派非凡,与他家的泥瓦房不是一个级别。 老支书停下脚步,从院子里推出了他那辆凤凰牌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这辆自行车可是老支书的宝贝,当初老支书买它的时候,全村人都来围观,那叫一个热闹。 还特地点了两挂6米长的爆竹庆贺。 林俊升看着这辆自行车,心中不禁涌起一阵羡慕。 在这个乡下,谁舍得花120块钱买个自行车? 更何况买这自行车还得有自行车券,过期作废。 他不知道老支书为了这辆自行车,花了多少人情、费了多少心思才办下来。 但这些都不是他应该操心的事情,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多赚点钱,去沪上把脚治好。 “还愣着干嘛?去你家取衣服去。” 回到家中,他看见母亲李爱梅正弯着腰,手中的斧头有力地落在柴木上。 “咔!” “妈,我去趟邻村的柳传根家。” 李爱梅停下手中的活,抬头望向儿子,眉头微皱:“去干嘛去?” “他家的母牛这几天要生产,怕牛崽子移位难产,我去帮帮忙。”林俊升解释道。 李爱梅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担忧:“你现在还能干这活吗?脚伤还没好利索呢。” 林俊升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妈,我是脚出问题,又不是手出问题,不影响我干活的。” 说完,他转身回到屋内。 从那有些破旧的红色衣柜中,翻找出曾经陪伴他度过无数求学日子的粗布单肩包,开始收拾起几件换洗衣物。 收拾妥当后,他再次来到母亲面前,语气中带着几分恳求:“妈,你不要再和妹妹说换亲的事情了,好吗?” 李爱梅听到这话,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她瞪了儿子一眼,语气中带着几分不悦。 “我可不能让你一辈子打光棍,那你们老林家不是绝后了?我怎么对得起你爸的在天之灵。” 林俊升无奈地摇了摇头,无奈的笑道:“妈,你这是老观念了。我们老林家又没皇位要继承,打光棍又怎么样?现在时代不同了,人活着不是为了传宗接代,而是要有自己的追求和幸福。” 李爱梅一听,顿时急了:“呸呸呸,你胡说什么呢?你这话被别人听到了,小心挨枪子吃。”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老支书那浑厚的声音。 “俊升,快走吧,待会天黑了。” 林俊升应了一声,转头看向母亲:“妈,我先走了。你记住,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好,你不用担心。还有,别再提换亲的事了。” 说完,他背起粗布单肩包,大步流星地走出家门。 林俊升坐在老支书那辆沉甸甸的二八大杠后座上,颠簸在乡间的小路上。 就这样骑了有2个小时,颠的他腚疼。 当朝红的夕阳洒在眼前这座小平楼上时,林俊升不禁有些羡慕。 这座房子不仅外观气派,连院子都是用青砖精心堆砌而成,占地面积估摸着得有小两百平。 这柳传根果是个养牛大户,家境殷实。 刚踏入院子,一个满脸横肉、身形魁梧的老汉便迎了上来,正是柳传根。 他身旁站着一位肤白貌美的女人,穿着白色裙子,头上戴着红色头箍,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是柳传根的女儿柳菁菁,不过前世也没啥交集。 “老柳啊,人我是给你请来了。”老支书对他们说道。 柳传根笑了笑,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 “俊升啊,这次可得是你来了,我才安心。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女儿,柳菁菁,刚从沪上学习回来。” 林俊升礼貌地伸出手,微笑着说:“你好,林俊升。” 柳菁菁也伸出纤细的手,与他轻轻一握。 “你好,柳菁菁。” “我们先去看牛吧!” 林俊升这会只想着挣钱,即使美女在侧,也不多看上两眼。 第3章:《棋王》过稿 牛棚坐落在柳传根家不远处,大约就一里地的距离。 柳传根看了一眼身旁的女儿柳菁菁,眉头微皱,语气中带着几分担忧。 “菁菁啊,牛棚那边环境有些差,味道也重,你就在家歇着吧,别跟过去了。” 柳菁菁却摇了摇头,眼中闪烁着几分好奇。 “爸,我也想去看看。我还没见过牛产崽呢。” 柳传根清楚,牛棚那边的环境确实不好,怕女儿受不了那份苦。 “你3个哥哥都在那边呢,你在家等着听好消息就行。”柳传根试图说服女儿。 然而,柳菁菁却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定:“爸,我没事的。” 看着女儿那略带好奇的表情,柳传根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中,既然你这么想去,那就跟过去看看吧。” 林俊升确实急了。 “还看不看啊?” “看!看!” 几人向牛棚走去。 当他们来到牛棚时,只见三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正忙碌着,他们就是柳传根的三个儿子。 看到父亲和妹妹的到来,他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热情地打招呼。 柳菁菁好奇地打量着牛棚里的一切,那些即将临产的母牛。 以及空气中弥漫的草木和牛粪混合的味道。 “咳咳……哇!” “没事吧?菁菁?” 林俊升看着这一幕有些想笑。 就像京都的豆汁、杭州的西湖醋鱼,总有些不信邪的人要来尝试。 最后败兴而归。 林俊升进到牛棚,那股特有的混合着草料、牛粪和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 对他而言,这却是再熟悉不过的味道。 他环视着四周,一头头黄牛悠闲地站着,大腹便便,预示着新生命的即将到来。 他轻轻地走过去,挨个抚摸着它们肚子。 “看来,晚上得有一场硬仗要打啊。”林俊升眉头紧皱地说道。 柳传根见状,也开始紧张起来,他搓了搓手,说道:“那行,我们得赶紧准备好东西,迎接这些牛崽子。” 林俊升适时地提醒道:“等等,柳叔,钱的事情我们还得先说清楚。村支书可以作证,我这可不是随便开价的。” 柳传根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笑道:“2块钱一天还不够吗?这样吧,我先把这10块钱给你,算是定金。”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数出10张递给林俊升。 林俊升接过钱,熟练地塞进了裤兜里,然后缓缓说道。 “柳叔,您也知道,这接生可是个手艺活。在这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我林俊升的手艺?接生一只牛崽子,怎么也得2块钱吧。要是遇到难产的,需要复位什么的,那可得5块钱一只。” 柳传根眉头微皱,显然对这个价格有些意外。 “俊升啊,你以前可不是这个价的?” 林俊升苦笑了一下,指了指自己那条受伤的腿:“柳叔,您也看到我这腿了。我这可是兢兢业业从父亲手上接下来的手艺活,现在连个治腿的钱还欠着呢。” 柳传根看着林俊升那条受伤的腿,心中不禁涌起一阵同情。 他叹了口气,说道:“好!好!就按你说的办,中不中?” 林俊升闻言,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中!那就这么定了。” 说完,他便开始忙碌起来。 …… 五天后,林俊升略显疲惫的回到家中。 这五天可算是熬过来了,十几头牛崽子被他安全接生了出来。 可把柳传根高兴坏了,请林俊升一共才花了65块钱。 这笔买卖可不亏。 林俊升这熬的也有些乏了,但是看到自己桌子上那封邮件,却是心头一紧。 立马来了精神。 估计是林俊婉帮他拿到屋里的,没白疼她。 当看到是《沪上文学》寄回来的邮件,立马眉开眼笑。 这里面除了一个汇款单据,还有刊登了他小说的《沪上文学》杂志。 《沪上文学》是月刊,以前有好几个曾用名《文艺月报》、《沪上文艺》。 1980年,国家出版局发布了《书籍稿酬试行规定》。 将基本稿酬标准提高一些,著作稿由每千字由二至七元,提高到三至十元。 这次的汇款单,给到了他最高的十元算的。 他发表的《棋王》字数在1.4万字。 汇款单上的稿酬写着——壹佰肆拾元。 稿费加上给别人处理牲畜的酬劳,这一个半月来,他已经存上了差不多200元钱。 这相当于他一年的工资了。 要不是写稿子,他哪里能这么快攒到这么多钱。 希望此时的阿城和黄锐说、艾未未等人,一起办的星星美展能够取得成功。 至于气运被夺的事情…… 他不只是把《棋王》的小说给写了出来。 以他的编剧能力,也改编了一份《棋王》的剧本。 电影《棋王》有两个版本,滕文骥导演拍摄1988版本,更加忠于原著。 而严浩、徐克导演的港版《棋王》,也就是梁家辉饰演的这个版本,是由阿城、台湾作家张系国同名小说《棋王》杂糅在了一起改编的。 林俊升写剧本的时候,想了好几天,还是决定把滕文骥导演的这版剧本给写出来。 毕竟还原“自己”的小说。 只是投给沪上电影制片厂的剧本还没有消息。 林俊升把邮件里东西全部掏出来后,发现还有一张信纸。 是《沪上文学》编辑给到他的。 林俊升读完,是编辑夸奖他写的如何如何好的。 写动作好似《水浒传》的写法,这类云云…… 林俊升把信纸丢到一边,他文抄的东西,也懒的看,赚到钱就好。 找机会去趟镇上,去邮局把钱给取出来。 林俊升想着,要是沪上电影制片厂的信就好了。 那样的话,可以去沪上电影制片厂改剧本。 还能包吃包住的,每天还有2元的补贴,可比家里条件好的多。 还能够去搞影视,去泡龚雪、朱琳、丛珊…… 但他现在还没收到! “小婉,我跟你说,今天非跟我去不可。” “妈,我不去,你别逼我!” “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什么都不求,你快跟我走。” “小婉,不要……” 林俊升此时已经冲了出去,心中暗叫:“糟糕!” 第4章:大闹一场 林俊婉身着一件枣色粗布外套。 她站在院子中央,四周是历经风雨、斑驳陆离的泥草墙。 她的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珍珠,不断地从眼角滑落。 沿着脸颊那曲折的轨迹流淌,最终滴落在胸前那片被洗的泛白的粗布上,湿漉漉的一片,像是她心中无法言说的痛楚。 林俊婉的手中紧紧攥着一瓶农药,那瓶身因她的颤抖而微微晃动。 瓶盖已被她绝望中颤抖的手指缓缓拧开,一股刺鼻的气味瞬间弥漫在空气中。 林俊婉的心中满是绝望与无助,那些曾经如彩虹般绚烂的美好与希望,如今却如同泡沫一般,在现实的残酷下逐一破灭。 她试图挣扎,试图反抗,但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 麻绳总挑细处断,厄运总缠苦命人。 明明她已经有喜欢上的人了。 可她妈为什么要苦苦相逼呢? “孩子,你别做傻事啊!”李爱梅的声音带着哭腔。 从院子的另一头传来,她声嘶力竭地喊着。 但林俊婉此刻的心已被悲痛填满,她听不见任何劝阻,只是机械地将农药瓶口对准了自己的唇边。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只粗大的手掌钳住了她的手腕,阻止了那致命的举动。 “你做啥傻事,这不是还有我在吗?” “哥!呜呜呜!” 林俊婉看到大哥林俊升的那一刻,所有的倔强瞬间崩塌。 她扔掉了手中的农药瓶,扑进哥哥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要将这几天来所受的委屈全部发泄出来。 林俊升紧紧地抱着妹妹,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安抚着她那颤抖的身躯。 “傻丫头没事的,没事的。哥哥的幸福,不会去牺牲你去换取的,肯定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 这话像是对妹妹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誓言。 他想让家里变好,不让家里挨饿受冻,吃好穿暖。 也想像老支书和柳传根家里那样,盖上青砖房。 “这他们老林家今儿个是唱哪出啊?咋又哭又闹的,还惊动了这么多人?” 村头的王婶子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好奇地往林家院子里张望,那眼神里都是八卦的味道。 “听说啊,爱梅她想给儿子俊升换亲,可她家姑娘俊婉有喜欢的人了,死活不同意。”旁边的赵大娘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你看地上那农药瓶,该不会刚刚是俊婉想不开……” “哎呀妈呀,这可不得了!”王婶子惊呼一声,手里的瓜子差点都掉了一地。 “俊升那孩子以前可是咱们村里的香饽饽,多少人家盼着和他家结亲家呢。他长得一表人才,又勤劳能干,可惜啊,自从那次摔瘸了腿,这亲事就难了。” “那你家翠花不是还没嫁人吗?要不你让你家翠花嫁给他算了。”赵大娘打趣道。 王婶子白了她一眼:“去你的,我家翠花可不能嫁给一个……” 此时,院外已经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邻居,七嘴八舌的说道着。 李爱梅听到乡亲们的闲言碎语,心里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疼。 她原本也是为了老林家的未来着想,想让俊升娶个媳妇,传宗接代,延续老林家的香火。 可谁曾想,这好好的一桩亲事,闹成了这样。 李爱梅心中的愧疚与自责如同潮水般汹涌而来,她无力地坐在了夯平的泥巴地上,双手拍打着地面。 哭着大喊:“都是我的错,我没本事,我让你们遭罪了。可妈不是想让你们老林家不绝后吗?我这死后怎么面对你爸啊?” 她的哭声悲怆,让人听了心里都不是滋味。 林俊升这边正忙着哄妹妹俊婉,看到她妈这样,心里更是五味杂陈。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他。 林俊升看向他妈,恳求地说道:“妈,您就别操心了。我的事情我自己会想办法的。” 可李爱梅像是没听见一样,一个劲地哭喊。 她的哭声似乎有魔力一般,传染给了林俊婉。 林俊婉刚刚好转的情绪又变得激动起来,她紧紧地抱着哥哥,哭得撕心裂肺。 “让让!让让!都别围在这儿了,给人家留点空间!” 老支书拿着一杆发黄了的细竹,做的大烟斗。 推开了院门口那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村民们。 可大家伙哪有那么容易走开,毕竟村子里无聊,好不容易有个可以八卦的事情。 老支书举起大烟斗吓唬他们说道:“走还是不走?” 村民们虽然心里痒痒的,想继续窥探林家的家务事,但老支书在村子里的威望可不是盖的。 他一句话,比村头的广播还管用。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识趣地散了。 嘴里还嘀咕着:“唉,这老林家的事儿,还真想继续看下去。” 等村民们走得差不多了,老支书这才不紧不慢地,点上了那杆老汉烟。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白烟。 “俊升他娘啊,这事儿我就得说你两句了。”老支书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去年咱们公社就开会讨论过,上面修改了《婚姻法》,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你这是在干什么呢?逼着孩子换亲,这不是犯法是什么?” 李爱梅一听,吓得脸色都白了。 这给孩子换亲呢?怎么说到犯法了? 她赶紧用衣袖抹了抹哭红的眼角,辩解道:“我这哪是犯法啊?我这不是也是为了孩子好吗?” “为了孩子好?你这是害了孩子!”老支书瞪了她一眼,语气中带着几分严厉,“你要是再这么糊涂下去,别说看你儿子女儿结婚了,恐怕你连他们的人都见不到了!” 李爱梅一听这话,心里顿时慌了神,她可不想因为这事儿去蹲牢子。 老支书这一劝说就是不一样了,那效果立竿见影。 李爱梅连忙摆手:“不了不了,我不换亲了,我再也不提这事儿了。” 老支书见状,嘴角微微上扬,他知道自己的话起作用了。 “知道就好,遵纪守法比什么都重要,别委屈了孩子。” “是!是!是!” 李爱梅一边抹眼泪,一边点头。 老支书转过身,看向了一旁的林俊升。 林俊升正给他偷偷地竖起了大拇指。 第5章: 生米煮成熟饭 这些说辞,还是林俊升上次去柳传根家的路上。 顺便和老支书提起了家事。 等老支书同意劝导后,林俊升就说出了这个小“妙招”。 林俊升也很清楚,寻常的劝说对他妈那固执的性格来说,无异于隔靴搔痒。 即便是老支书亲自出马,也未必能撼动她分毫。 他妈擅长打感情牌,总能找到各种理由驳回你的劝解。 因此,林俊升特意提到了新修订的《婚姻法》。 他希望通过法律的威严,加上老支书的权威,能让他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这个严打的年代,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反面教材,被游街示众,甚至面临更严重的后果。 李爱梅虽然平时强势,但一想到可能要吃枪子、蹲牢子,心里就直打哆嗦。 “我走了,你们自个儿想清楚。” 老支书说完,便转身离去。 “小婉,不换了,咱不换亲了。” 李爱梅紧紧抱着女儿,声音哽咽地说道。 “妈,呜呜呜!” 林俊婉也紧紧怀抱着她,母女二人相拥而泣。 林俊升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中却并未完全放下心来。 他太了解他妈了,这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才刚刚开始。 等他妈缓过神来,也得以死相逼。 既然要自由恋爱,那就逼着女儿去自由的换亲。 这都怪他腿不争气,偏偏在这个时候受伤。 他一个重生者,又不是天生残疾,一瘸一拐的自己也闹心。 得抓紧时间赚钱,把这脚治好,还有把家里那2000多元的债还上。 黄昏时分,天边挂着一抹绚烂的晚霞,将整个小村庄染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林俊婉站在自家院子门口,清脆的嗓音穿透了傍晚的宁静。 “哥,吃饭了!” 村子里的人们总是习惯早早地吃饭,因为再晚些时候,天色一黑,就得点起那昏黄的煤油灯来照明。 在这个时代,电还未普及到这个小村庄,只有城里那些繁华的地方才能享受到电灯带来的便利。 林俊升一下午都沉浸在纷扰的思绪中,无心写作。 听到妹妹的呼喊,他才从田埂上走回了家。 林俊升缓缓踱步到厨房。 林俊婉早已忙活开来,她轻巧地摆放着碗筷,那碗白花花的米饭显得格外诱人。 对于林俊升家而言,这米饭简直如同稀世珍宝。 要知道,自从他重生以来,几乎每日都是以地瓜和苞谷充饥。 这家里的米饭滋味,他已经久违了整整一个月。 林俊升的目光在餐桌上流转,那绿油油的油麦菜散发着清新的香气。 而更令他惊讶的是,盘子里竟然还躺着两个金黄灿烂的煎蛋! 这在以往,简直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奢侈。 “妈,咱家是不是富裕了?这伙食也太丰盛了吧!” 林俊升半开玩笑地说道,试图缓解一下家中紧张的气氛。 林俊婉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林俊升见状,立刻收敛了笑容,正色道:“妈,你快来吃饭吧,别忙了。” 李爱梅听后,也走到八仙桌前缓缓坐下。 她小心翼翼地将那两个荷包蛋,分别夹到了林俊升和林俊婉的碗里,眼中满是慈爱。 林俊升看着碗里的荷包蛋。 这几天在柳传根家,他确实吃得不错,每顿都有鱼有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忘记了家中的清苦。 他轻轻推了推碗,说道:“妈,你还是自己吃吧,我这些天吃得好着呢。” 李爱梅却摇了摇头,“这些天是妈不对,只要你们好好的,妈吃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 说完,她低头咬了一口米饭,掩盖着眼里正打转的委屈泪水。 林俊升能感受到母亲的爱,但有时候确实是有些愚昧的。 一家人算是在一起吃了顿米饭。 饭后,趁着李爱梅在洗碗的空隙。 林俊升把林俊婉喊到了自己房间。 毕竟他家就两间房,林俊婉和他妈李爱梅住一张床。 也就这时候好说悄悄话。 在林俊升那略显拥挤的房间里,林俊婉正悠闲地坐在他那张略显老旧的木床上,双腿轻轻晃悠着。 林俊升突然开口,“小婉,你和李勇刚现在到底是怎么打算的?有没有想过结婚?” 林俊婉脸上闪过一丝错愕,随即娇嗔地看了他一眼:“哥,你咋突然问起这些来了?” 林俊升叹了口气,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无奈:“我怕妈又会动起换亲的念头来,到时候就算我或者老支书也劝不下来了。” 林俊婉闻言,顿时紧张了起来。 “啊?为什么?妈不是已经答应了我们不提换亲的事了吗?” “妈都已经答应了,总不能反悔吧?” 林俊升摇了摇头,语气中带着几分严肃:“你啊,就是心思太单纯了点。要是咱妈真的死活让我娶媳妇,让你去那家换亲呢?你到时候能怎么办?” 林俊婉听这话,脸上露出了迷茫的神色。 有些不懂她大哥的言外之意。 林俊升见状,连忙解释道:“你可以以死相逼,咱妈就不可以吗?她要是也这么逼你,求着你去换亲,那你不就成了自愿的了吗?” 林俊婉这才恍然大悟,这样就不违法了,就不是强迫。 那她不是就得去换亲? 瞬间,脸上露出了一丝惊恐:“哥,那怎么办?我不能被换亲啊!我都答应刚子他,要做他媳妇,要不我和他私奔算了。” 林俊升看着她那焦急的模样,还想着和李勇刚去私奔。 等那天还没到,他这傻妹妹就得心软屈服。 林俊升出声安抚道:“别担心,我已经想好了一个办法。我们得赶紧行动起来,让妈彻底打消这个念头。” 李勇刚前世听说林俊婉被换亲,还为了他要喝农药自杀。 就来到他家里闹事,最后还是林俊婉说了狠心决绝的话,把李勇刚给激怒走。 李勇刚后面也就另娶了一个姑娘。 没过几年,养猪赚了大钱。 生了好几个大胖小子,生活可比他这个编剧要好上很多。 林俊升打算让两人生米煮成熟饭,这样他妈也威胁不到林俊婉。 他也能安心搞钱。 “小婉,在家吗?” 门外传来了李勇刚急促的喊叫声。 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第6章: 你就说,你想不想娶我妹吧? 李勇刚踏着暮色匆匆归家。 身上还残留着土鸡淡淡的腥臭味。 今儿个,他特意挑了几只土鸡去卖,就为了在这紧要关头,能多凑点钱。 心里盘算着前两天与林俊婉的约定。 她那双含泪的眸子仿佛就在眼前,诉说着家中逼婚的无奈,让想个法子上门提亲去。 李勇刚心中暗誓,一定要风风光光的把林俊婉娶回家。 然而,刚踏进家门,迎接他的不是温暖的煤油灯光,而是母亲一脸焦急的神色。 “小刚啊,你快去看看小婉吧,听说她被李爱梅逼得要走绝路了!” 母亲的话语如晴天霹雳,震得他心肝俱颤。 原来,林俊婉所说的“家里逼婚”,竟是为了给她哥哥换亲! 李勇刚他来不及多想,拔腿就往林俊婉家奔去。 沿着村里的小路走了几分钟,才到了林俊婉家的院门口。 李勇刚喊了两句,屋里传来声响。 “谁啊?这么晚还来家里。” 厨房里传来李爱梅那略带不耐烦的声音,夹杂着锅碗瓢盆的碰撞声。 林俊升,懒洋洋地从屋里踱到门口,眯着眼睛往外瞧,月色下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 “没啥,是喊我去看猪的。” 他随口编了个理由,不让她妈知道是里勇刚来了。 “天黑,路上小心点,不行把你妹喊上。” 林俊升不再理会李爱梅,大步流星地迈向院门口。 李勇刚正欲开口大喊,却被林俊升一个眼神制止,只听他压低声音,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你小声点,跟我来。有要紧事!” “林大哥,到底怎么了?” 李勇刚一头雾水,却也不由自主地放低了音量,紧跟其后。 两人穿过曲折的乡间小径,来到了静谧的田埂边。 此时,明月高悬,清风徐来。 麦田边上的小渠里传来阵阵蛙鸣。 林俊升停下脚步,转过身,目光如炬地盯着李勇刚。 “李勇刚同志,你和我妹从小就在这泥地里滚打摸爬,玩泥巴长大的。现在,你心里的人儿都快没了,你还在这儿磨蹭?再晚一步,可就真是阴阳两隔,后悔莫及了!你就不会上我家提亲吗?” 李勇刚听后,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脚。 那双布满泥泞的解放鞋,多少有点穷酸样。 “可我家里穷啊。” 林俊升叹了口气,语气中多了几分无奈与催促:“你家里这些年确实不容易,穷得叮当响,可我家里也没富裕,刚好算是门当户对。但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你成分好啊!贫农,现在可是吃香的时候。” 改革开放虽然带来了机会,但也让一些人迷失了方向,嫌贫爱富的风气愈演愈烈。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跟国营企业抢生产原料和市场。 上个月,国家为了刹住这股邪风,又进行了一次严打投机倒把。 那些曾经名扬一时人物,如温市八大王,现在都成了通缉犯,被当众游街示众。 贫农的身份,现在又成了香饽饽。 后来有经济学家,是这样评论改革开放时的干预行为。 “一统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统。” 李勇刚被林俊升的话所激励,毕竟是自己心爱的女人。 而且……等等,这不是因为林俊升,小婉才被迫卷入这场荒谬的换亲风波中的吗? 李勇刚恍然意识到,这一切的根源,不正是自己这个“大舅哥”吗? 他一脸焦急地询问道:“林大哥,我听说小婉今儿个,差点儿喝上农药,她现在咋样了?没啥事儿吧?” 林俊升眉头紧锁,眼神中闪过一丝痛楚:“她现在算是暂时安稳了,可往后呢?都怪我,这腿一瘸,家里就起了让小婉去换亲的心思。勇刚,你得加快脚步,赶紧把提亲的事儿给办了。” 李勇刚挠了挠头,显得有些无奈:“林大哥,你也不是不知道,我之前提过的,可你妈那关,我愣是没过啊。她说小婉还小,不急着嫁。” 林俊升叹了口气,眼神中透露出几分算计。 “我妈和你妈那交情不是还好吗?” 李勇刚苦笑一声:“哎,说白了,还不是穷闹的。这年头,没钱寸步难行啊。” 林俊升拍了拍李勇刚的肩膀,语气坚定:“你就说你想不想娶我妹吧?” 李勇刚眼睛一亮,连忙表态:“想啊,想得我晚上做梦都是她。林大哥,你以后就是我亲大哥。我这脑瓜子也不算聪明,你给我指点指点,该怎么办?” 林俊升微微一笑,终于是说到了正事。 “那你听说过‘流言蜚语’这个词儿没?” “知道啊,咋了?”李勇刚一脸茫然。 林俊升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咋了?就是字面意思,你得把它用起来,用得恰到好处。” 李勇刚一听,先是愣了愣。 随后恍然大悟,激动得差点儿跳起来,一把抱住林俊升。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不过,这样做会不会对小婉的名声有啥影响啊?” 林俊升轻轻推开他,神色严肃:“你小子,别太过火就行。咱们的目的是促成好事,可不是要毁了小婉。” 李勇刚笑着使劲的点了点头,乐颠颠地走了,连去林家看看小婉的念头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林俊升借着月色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总觉得这小子办事儿有点不靠谱,但愿这次能歪打正着吧。 既然和林勇敢提出了意见,林俊升见他眼中闪过一丝明悟,似乎终于明白了自己该如何行事,便也不再多言,转身踏上了回家的路。 夜色已深,月光如水,静静地洒在蜿蜒的小径上。 家中的煤油灯微弱而温暖,像是夜的灯塔,指引着归人的方向。 林俊婉早已点亮了它,坐在房间的一角,手中拿着针线,却无心缝补。 只是不时抬头望向门外。 “哥,你咋出去这么久,那呆子呢?” 林俊婉一见哥哥进门,便迫不及待地问道。 林俊升轻笑一声,“他啊,被我‘点醒’之后,就乖乖回家了。估计这会儿正琢磨着怎么变得不那么‘呆’呢。” 林俊婉闻言,眉头微蹙,眼中闪过一丝不解:“他怎么就回家了呢?是不是你说了什么重话,把他给吓跑了?” 林俊升摇了摇头,走到桌边,拿起天女散花的瓷壶,把凉水倒进搪瓷缸子里,一饮而尽。 这才缓缓开口:“哎,你这小丫头片子,怎么就不信我呢?我那是好言相劝,告诉他男子汉大丈夫,理应有所担当,不能总让你这个女孩子操心。他听了,自然就明白了,哪里是被吓跑的。” 林俊婉听罢,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那还行,就是你说的办法是什么?” “……” 第7章:一家人不讲两家话 我杀死了太阳,坐了一夜的牢。 当第一缕鸡鸣划破初晓,林俊升从沉闷的梦境中清醒。 他缓缓起身,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墙上那件老座钟上。 那座钟,宛如一个木质宝箱,表面覆盖着斑驳的漆痕。 钟摆悠悠晃动,发出沉稳而有节奏的滴答声,像是时间的低语,讲述着无数个黎明与黄昏的更迭。 还是他爸在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家里也没现在这么拮据。 走出房间,林俊升踏入了厨房,虽简陋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厨房的一角,砌着一个古朴的灶台,由一块块青石堆砌而成,经过长年累月的烟熏火燎,石头表面已变得黝黑发亮。 灶台上,三口铁锅静静地躺在那里,两小一大。 小的烧热水、煮饭,大的炒菜用。 锅底还残留着昨日的余温,旁边散落着几把用旧了的竹刷和木勺。 最特殊的还是刷碗用的老丝瓜囊。 林俊升轻车熟路地穿过厨房的角落,那里堆放着各式各样的农具和杂物。 他准确无误地伸手一探,便从一堆物件中拎出了一篮子沉甸甸、还带着新鲜泥土芬芳的地瓜。 “叽叽!” 一声刺耳的叫声打破了厨房的宁静。 紧接着,一只黑耗子如同幽灵般从他眼前一闪而过,速度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卧槽!” 林俊升被这不速之客吓得猛地一激灵,手中的地瓜篮子都差点脱手。 他迅速回过神来,眼疾手快地捡起边上的几根木材,如同投掷飞镖一般,向着耗子逃窜的方向狠狠砸去。 木材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凌厉的弧线,却只可惜那耗子狡猾异常,早已躲进了厨房某个阴暗的角落,只留下一串串得意的“叽叽”声回荡在空气中。 林俊升停了下来,他知道在这泥瓦房中想要抓住这只狡猾的耗子并不容易,这里光线昏暗,角落众多,简直就是耗子的天堂。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心中暗想:“看来,只能用耗子药来对付这些小家伙了。” 作为兽医,他自信得很。 想要药死这些耗子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不过,这地瓜篮边上出现耗子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连忙把地瓜从篮子里倒了出来,一个个仔细地检查着。 果然,有几个地瓜已经遭到了耗子的啃食,上面留下了清晰的牙印。 放在以前,林俊升可能会选择把被啃食的部分切掉,然后继续食用剩下的部分。 但现在,他有了更好的主意。 他拿起一把锋利的菜刀,将被啃食过的红薯一一剁碎。 “哼,就让这些可恶的耗子尝尝自己种下的恶果吧!” 将这些剁碎的地瓜混合上特制的耗子药,制作成一种“美味”的诱饵,让那些贪婪的耗子自投罗网。 洗了几个地瓜,随后,他熟练地拾起灶边的干柴,摆放在灶膛内,点燃火柴。 一时间,火光跳跃,映照出他专注而坚毅的脸庞。 随着火焰的吞噬,水汽渐渐蒸腾。 他用一个透气的铝制圆盘,上面有些空洞,卡在锅上,将地瓜放上去,盖上锅盖。 李爱梅走进厨房,刚刚的声响已经惊动了她。 “小升,怎么这些天跟换了个人似的,起这么早?”她边说边走到灶台旁,满眼疑惑地望着儿子。 林俊升抬头,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 “妈,这不是睡的早嘛,自然就起来的早些。” 李爱梅听了,不由得嗔怪道:“以前可都是我喊你起来的,没到七点都不肯下地干活。现在倒好,比我这当妈的还勤快。” 林俊升嘿嘿一笑,认真地看向母亲。“妈,这不是天热起来早些。趁着天气凉快,我也想下地去帮帮忙。您和小婉两个人忙里忙外的,我看着都心疼。” 李爱梅听后,心头仿佛被一股暖流轻轻拂过,眼眶不由自主地泛起了一丝温润。 这些天的委屈没白受。 然而,这份感动很快就被她以实际行动化为关怀。 她轻轻摆摆手,“有我和小婉忙活着就足够了,你啊,就乖乖待在家里,多休息休息,养足精神。要是村里有人找你帮忙,你尽管去,家里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林俊升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没事,妈。我去喊小婉吃饭。” 说完,他简单地在门口蹲下身,拿起牙刷,三下五除二地解决了早晨的清洁工作。 随后便走到主卧门前,轻轻敲响了房门。 “小婉,吃饭了,快点。” “好,哥,我马上就来,梳完头就出去。” 正当林俊升准备转身离开时,一个熟悉而又略带几分意外的声音在院门外响起。 “小婉。” 林俊婉一愣,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毕竟这个时间点,除了家人,谁会来找她呢? “是李勇刚,我去看看。” 林俊升快步走向大门,只见李勇刚正站在院门口,手里拿着锄头,肩上还搭着一个鼓鼓的白布包,脸上洋溢着憨厚的笑容。 “林大哥”李勇刚笑着看着林俊升。 “你咋这么早就来我家了?” “嘿嘿,我这不是换了些白面嘛,想着给婶婶送点来。”李勇刚憨笑着,将手中的白布包递向林俊升。 “还有啊,我听小婉说家里有些活要干,我反正今天也没事,就来帮忙了,这样婶子就不用去地里辛苦了。” 林俊升看着眼前的李勇刚,心中暗自好笑。 这小子,看来是下了决心要娶他妹妹了。 这白面可不便宜,他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次。 比米饭还难看到,毕竟交完公粮,剩下不了多少点。 “好小子,有心了。不过,你确定不是来蹭饭的吗?” “哪里,我刚在家吃了口地瓜来的。” 玩笑归玩笑,林俊升还是朝屋里大声喊道:“小婉,勇刚来了,说是要帮你干活呢!” 林俊婉这时已经梳好了头,短发上别着一个小巧的发夹,显得既干练又俏皮。 自从上次为了给林俊升治伤,她忍痛剪掉了留了多年的长发,虽然心里有些不舍,但毕竟家里欠着这么多钱。 剪掉长发,卖点钱,林俊婉也觉得值了。 在这个年代,长发是美的象征,短发则显得与众不同,尤其是在这偏远的小村庄里,更是少见。 此时的城里人,还流行上烫大波浪。 不过,林俊婉并不在意这些。 她觉得,只要自己开心,家人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只是最近她妈逼她换亲,有些糟心。 林俊婉走出房间,看到李勇刚站在那里,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感动。 这个看似粗犷的大男孩,其实有着一颗细腻的心。 林俊婉站在门槛上,微微挑眉,笑中带着几分俏皮:“这么早就来了?” 李勇刚憨厚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阳光照在他那略显黝黑的皮肤上。 “早点干活,太阳没那么大,咱们也能早点收工,不是吗?” 林俊婉见状,“等我,我拿上锄头,咱们一起去田里。” 说着,她转身轻快地步入屋内。 林俊升拿过李勇刚的白面,也没说声谢谢。 一家人不讲两家话,反正是认准了这妹夫。 刚走进屋里,李爱梅那略带焦急的声音便传了过来:“你干嘛去?这大早上的,饭还没吃呢!” 林俊婉回头:“不用你管。” 说完,便匆匆出了门,留下李爱梅在原地干着急。 “哎……这孩子,真是的。”李爱梅无奈地叹了口气,眉头紧锁,眼中满是忧虑。 林俊升忙拿着那袋沉甸甸的白面走了过去,语气轻松却带着几分认真:“妈,是李勇刚来了,瞧这,还带了几斤白面呢。您就别操心了,他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 李爱梅看着儿子,又看了看那袋白面,“这李勇刚好是好,但……我就怕你……” 林俊升打断了她的话,笑容中带着几分安抚:“妈,您就安心吧。我会给您娶到媳妇的,别太着急。” 李爱梅闻言,眉头依旧微蹙。 这时,林俊升突然话锋一转,转移话题。 嘻嘻哈哈地说道:“妈,我中午想吃烩面,您那手艺,我可是馋了好久了。” 李爱梅被儿子的话逗笑,“好,中午就给你做烩面,让你吃个够!” “我先给他们把蒸熟的地瓜送过去吧,这干活没个准头,别饿坏了。” 林俊升说着,便动手拿了个布袋,小心翼翼地将热气腾腾的地瓜装了进去。 “行,你快送过去。”一旁的母亲催促道,眼里满是关切。 林俊升手里拿着一个地瓜,边吃边往院门口走去。 那地瓜的香气扑鼻,但他却已经闻的够够的了。 谁老吃一样东西能有胃口。 刚走到院门口,他就看到了老支书骑着他那辆凤凰牌的自行车在门口等着。 “俊升啊!我有事找你帮忙。” 第8章:养殖长毛兔 老支书站在林俊升家斑驳的院墙外。 一见林俊升从门内踏出,他便迫不及待地扬起手,嗓音里带着几分急促。 “俊升啊,快过来,有要紧事儿跟你说!” 林俊升正啃着一块热腾腾的地瓜,听到老支书的声音,猛地一怔,嘴里的地瓜差点没噎着。 他连忙咽下食物,嘴角还挂着几粒地瓜渣,含糊其辞地问:“咋了,老支书?有啥急事?您吩咐,我能帮的一定不含糊!” 老支书看着他这副模样,“你这孩子,总是这么实诚。是这样的,县里的毛毡厂最近需要大量长毛兔的毛,我想着要是能养些长毛兔,那兔毛剪下来就能卖个好价钱。我这不是想请你陪我去镇上瞧瞧,看看哪种长毛兔的品相最好,我也好引进些回来自己养。” 林俊升一听,眉头微蹙,地瓜的香味还在嘴里回味,但心思已经转到了长毛兔上。 “老支书,这长毛兔的学问我可不太在行。” 他实话实说,毕竟他父亲传给他的都是治疗牲畜疾病的本事,对于挑选品种这类细致活,他确实是个门外汉。 老支书一听,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再不懂,那也比我这老头子强多了。你就说个中不中吧!” 林俊升想了想,心里也盘算着,去镇上顺便把两张邮政汇款单里的钱领了。 于是点了点头:“中,那咱们去看看再说。” 说完,他让老支书稍等片刻,自己则转身进了屋。 来到厨房,没见着人影,他便大声喊道:“妈,你在哪呢?” “在房间里呢,小升。” 林俊升推开门,只见母亲正坐在镜子前,手里拿着梳子,细心地打理着头发。 “妈,你这是要出门啊?”他好奇地问。 “嗯,去串串亲戚,透透气。”母亲微笑着回答。 这段时间家里确实发生了不少事,让人心里沉甸甸的。 “也好,出去散散心。我和老支书去镇上一趟,您就别忙活做烩面了。”林俊升体贴地说。 “我刚才都听见了,你们去吧,路上小心。”母亲嘱咐道,眼神里满是对儿子的关爱。 林俊升轻轻带上门,回到自己的房间,从抽屉里小心翼翼地拿出那两张邮政汇款单。 这可都是稿费,也是他之后的出路。 然后,他跨上老支书那辆凤凰牌自行车,两人一路颠簸,向着镇上进发。 路上,老支书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像决堤的洪水,滔滔不绝地讲起了村里的陈年往事。 毕竟骑自行车去镇上得3个多小时,不然也不会这么早赶路过去。 都是泥巴路,不好骑。 要都是水泥路或者柏油路,那肯定一路上轻松多了。 尤其是下雨天,那泥泞的小路,你都走不动道。 这3个小时,不聊点事情,多少有些烦闷。 “你知道吗,当年咱们村里的那个吴家寡妇,年轻的时候可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啊!那皮肤白得跟雪似的,眼睛大得像会说话一样。可惜啊,她偏偏看上了一个成分不好的知青。那时候,这事儿在村里可是闹得沸沸扬扬的。” 林俊升听得津津有味,不禁插嘴问道:“那后来呢?他们结婚了吗?” 老支书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哪儿那么容易啊!那时候因为那知青的成分问题,她父母都不同意。可那吴家寡妇也是个痴情种,非要跟那男的在一起,不管村里人怎么劝都不行。” “那后来那男的呢?”林俊升追问道。 “哎,说来也是造化弄人啊!”老支书感慨道,“前些年国家恢复了高考,那男的就像看到了救命稻草一样,不顾一切地去了趟京都。结果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过。听说他在京都找了关系,入赘了一个有些关系的人家,还平了以前的事情,留在京都教书了呢!” 林俊升闻言,不禁瞪大了眼睛:“什么?他没跟吴家寡妇离婚,就这么走了?” “离婚?他们压根儿就没结过婚!那时候因为那知青的成分问题,他们根本就没法打结婚证” 老支书无奈地笑了笑,“这事儿啊,真是让人感慨万千。那吴家寡妇现在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村里,每次看到她,我都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林俊升听着老支书的话,知道这老支书估计是相中别人当儿媳妇吧。 老支书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最疼的就是他那小儿子。 当年可没计划生育,生5,6个的人多了去。 只是现在计划生育,不让多生。 要是抓到了,那少不了一顿毒打,还得抓你罚款。 多生一个罚200块钱! 相当于是乡下人1年的工资。 这要是继续再生,得罚双倍,要是给不起罚款,或者躲着不给。 就打你的亲戚,让你的亲戚还。 这一家子一年能存下来80来块钱就很不错了。 像林俊升他们家,现在一屁股债,要不是他重生回来。 得还上小5年,加上他妹妹的帮衬才把钱还上。 现在也不用他妹妹换亲,也不用他妹妹还。 他都能换上,只是还需要点时间,但肯定不要5年之久了。 林俊升此时听着老支书的叹息。 就想起了古代那个负心汉陈世美,觉得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当代的陈世美! 他骂道:“这人简直就是个畜生!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真是枉为男人!” “什么上岸?” “哦,没事。就是说这个知青是负心汉。” 老支书哀叹一声说:“哎!这世道啊,啥事都有。这男女呀都一样,你娶媳妇的时候,可也得看着点。” “就像我们村的老石一样,老婆不是跟人跑了?” “……” 林俊升这一路上听的耳朵都快要起茧子了,但耐不住这老村长的故事是真多,感觉这都可以写成一部伦理剧了。 人这八卦的心,确实不分男女。 这稀奇古怪的事情,总有耐心听下去。 可能也是这里路上无聊。 杨柳依依,轻盈地摇曳着翠绿的枝条。 伴着微风就来到了镇上。 镇上的房屋,一排排青砖黛瓦,紧紧相依,沿着道路两侧排开。 小镇虽不大,却五脏俱全,甚至藏着一个小小的电影院。 记忆中,在初中上学的时候。 每当学校组织观影活动,他总是满怀期待地与同学们一同踏入那扇放映着光影变幻的大门。 银幕上的一幕幕,不仅是故事的流转,更是他们的青春记忆。 老支书骑着自行车,带着林俊升来到了一个大而空旷的广场。 赶集的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或肩扛手提,或笑语盈盈,将整个广场装点得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小贩的叫卖声、孩童的嬉笑声、还有偶尔传来的戏曲唱腔。 林俊升和老支书穿梭在人群中。 老支书笑眯眯的看着这赶集的景象。 “我们往前走走,看看有没有卖长毛兔的。” 第9章:这养老啊,还得靠带把的 “嫂子,在家不?” 李爱梅站在王桂芬家的门前,手里提着个篮子,里头装着半袋珍贵的白面,还有十多个圆滚滚的鸡蛋。 这些都是家里平时舍不得吃的宝贝。 她心里明白,要想给儿子娶上个好媳妇,不下点血本是不行的。 俗话说得好,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嘛。 前几天,她央求王桂芬给儿子介绍对象,结果好心却办了坏事,被自家那不懂事的女儿拿着刀给赶了出去。 这事儿想想都让人头疼,但为了给儿子谋幸福,她李爱梅就算脸皮再薄,也得硬着头皮来道歉。 再求求王桂芬,看能不能再给儿子找个合适的姑娘。 “哎呦喂,这不是爱梅嘛,大妹子你怎么来了?” 王桂芬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赶忙从里屋小跑出来,脸上堆满了笑容,仿佛见到了久别的亲人。 “快来屋里坐,外头太阳大。” 说着,王桂芬就热情地拉着李爱梅往屋里走。 李爱梅也是满脸堆笑,顺势将手里的篮子递了过去。 “嫂子,你为了我家小子的事情,可真是操碎了心。我家那丫头前几天是气糊涂了,你别往心里去啊。这点东西,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可别嫌少。” 王桂芬往篮子里一瞅,那白面和鸡蛋在阳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心里那叫一个乐呵。 但她嘴上还是客气着:“哎呀,咱们老姐妹的,哪用得着这么客气呀。你瞧瞧你,还拿这么多东西来。” “哎呀,嫂子,你就别跟我客气了。这点东西,比起你为我家小子操的心,那算得了啥啊。”李爱梅说着,用胳膊肘轻轻碰了碰王桂芬,眼神里满是感激。 王桂芬见状,也是见好就收,笑眯眯地接过篮子,放到了一旁的桌子上。 然后,王桂芬紧紧握着李爱梅的手,亲亲热热地领着她进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阳光透过窗棂,斑驳的洒在床单上。 两人坐在床边,王桂芬顺手从床头柜上,拿起一只略显陈旧的瓷杯。 为李爱梅倒了一杯清水。 李爱梅接过水杯,眼神中满是焦急与期盼:“嫂子,为我儿子的事情,这些日子你东奔西跑的,有没有什么头绪啊?” 显然,这件事已经成了她心头的一块巨石。 王桂芬被李爱梅的女儿搞的都没心思。 哪里还去再找人说媒。 可话也不能这么说,她叹了口气。 “哎呀,妹子,你可不知道,我为了你家儿子的事情,那可是跑遍了四乡八邻,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可现在的姑娘啊,一个个都精得像只猫,挑三拣四的,就是没有一个愿意的。” 李爱梅一听,焦急道:“嫂子,你可不能撒手不管啊!我这心里头,可就全指望你了。” 王桂芬翘起了二郎腿,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春雷烟,划破火柴,那火星在空气中一闪,随即点燃了烟丝,腾起一缕缕青烟。 她深吸了一口,这才慢悠悠地开口:“大妹子,我也不瞒你说,这事儿确实难办。你想想,现在这年头,不缺胳膊不缺腿的小伙子都难找媳妇,你家儿子又瘸了腿……唉,这事儿难啊!” 李爱梅闻言着急道:“那按你这么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王桂芬沉吟片刻,终于还是说出了原先的方案。 “办法倒是有一个,只是……这不是被你家丫头给搅和了吗?” 李爱梅一听,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你说的还是换亲?可我家丫头你也看到了,她寻死觅活的,老支书还特意找我谈过话,让我别插手男女恋爱的事情,说这是违法的。” 王桂芬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这我能不知道吗?可是,妹子啊,你不劝劝她,这事儿怎么成呢?咱们都是过来人,知道这门亲事对两家都好。你儿子的情况,也确实需要有个媳妇来照顾啊。” 李爱梅闻言,眉头紧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她知道,这事儿确实难办,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嫂子,我也实在是没办法了啊。” 王桂芬拉着李爱梅的手,语重心长地劝说着。 “俗话说的好啊,灰打不得墙,闺女养不了娘。你看这世道,养老送终的大事,终究还是得靠那带把的小子来扛。人家城里那些拿工资的,老了有丰厚的退休金养着,死了还有棺材费给备着,风光大葬。咱们这些土里刨食的草木之人,到老了也只能啃着庄家根,指望那点薄田度日。” 她接着叹了口气,眼神里闪过一丝无奈。 “爱梅啊,你要是舍不得闺女,想给她寻个好出路,那也得想想自家香火啊。万一断了你家的香烟后代,你想想,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站也站不了了,身边连个孙子孙女提尿罐的都没有,那得多凄凉啊!” 李爱梅听着王桂芬的话,眉头紧锁,眼神里闪烁着复杂的情绪。 心中一阵酸楚涌上心头。 王桂芬说的话虽然刺耳,但却是实实在在的道理。 在这偏远的乡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儿子的地位无可替代。 “嫂子啊,你说的我都懂。” 李爱梅叹了口气。 “爱梅,咱们都是过来人,知道这其中的难处。” “这样吧,你先张罗着,我去劝劝我家丫头。” …… 镇上的集市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林俊升和老支书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目光扫过一个个琳琅满目的摊位。 有卖油条、胡辣汤、烩面的,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也有卖白菜、辣椒的,堆成小山,色彩斑斓。 集市上的人们或讨价还价,或高声吆喝,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林俊升一瘸一拐地走着。 他的腿疾让他在这热闹的人群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大多数人投来同情的目光,偶尔还有几声低语,惋惜着这年轻帅气的小伙子怎么就瘸了腿。 老支书紧跟在林俊升身旁,两人边走边聊。 他们穿过热闹的摊位区,来到了集市相对冷清的后半部分。 这里没有了前面的喧嚣,摊位也稀疏了许多,卖的都是些扫把、竹篮、竹篓子等日常用品。 林俊升的目光在摊位间游走,突然,一个蹲在地上卖长毛兔的姑娘吸引了他的注意。 她穿着一件粉红色格子衬衫,扎着两条辫子,显得朴素而清纯。 那些长毛兔在她身旁安静地啃食着草料,毛发蓬松,可爱至极。 姑娘的摊位前围着一群中年男人,他们七嘴八舌地询问着长毛兔的价格,有的还伸手去摸摸兔子的毛发。 林俊升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开口问道:“姑娘,这长毛兔怎么卖啊?” 第10章:去趟集市,被骂瘸了吧唧 “这位大哥,30元一只,不二价哦。” 柯灵儿的声音清脆响亮,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坚定。 老支书闻言,眉头微皱,显然对这价格有些迟疑,但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这兔子一年能产多少毛啊?咱得算算账,看看划不划算。” 柯灵儿瞥了一眼扶着凤凰牌自行车的老支书,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这可是大客户。 “半斤多毛吧,保守估计。这可是我精心养殖的,品质有保证。” 老支书一听,心里开始嘀咕起来:“这半斤多毛能卖多少钱呢?我这还真不太清楚市场行情。” 柯灵儿笑嘻嘻的立刻接话:“这一斤毛能卖80块钱呢,算算看,半斤也有40块钱了。” 林俊升在一旁插话道:“这收益确实不错,不过这兔子的品相好像不太出众啊,毛色也不够亮丽。” 柯灵儿一听,眉头一挑,语气中带着几分不悦:“你懂个啥呀,这可是我这里最好的长毛兔了,县里都未必能找到比这更好的。你不买也别瞎挑剔。” 林俊升见这姑娘不爱听,连忙赔笑:“不好意思,姑娘,我确实不太懂,刚才的话你别往心里去。” 就在这时,原本对兔子颇有兴趣的一个大叔,放下了手中的长毛兔,似乎被刚刚的争论给搅黄了兴致。 他也觉得这兔子品相没那么好了。 柯灵儿急忙喊道:“哎,大叔,别走呀,再好好瞧瞧嘛。” 说完,她转头瞪了林俊升一眼:“好好的买卖给你搅黄了,你到底是懂不懂行啊?你见过真正的好兔子吗?” 林俊升被训得有些尴尬,但也不好反驳。 他确实对长毛兔了解不多,但对于他这个和畜生打交道十年的经验来说。 当然还有一些旧报纸和新闻,大概知道这长毛兔品种没那么好。 柯灵儿说完还不解气,搅黄了她的买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哼,瘸了吧唧的,还在这装什么懂行。不买就拉倒,别在这碍眼。” 说完,她拿起兔子转身就走,一副不愿再搭理两人的模样。 林俊升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姑娘怎么这样?” 老支书在一旁劝道:“你啊,研究牲畜研究得太过头了,人家女孩子好不容易出来卖个兔子,你非要跟她较真。” 林俊升也没想到,刚刚那姑娘模样是俊俏了点,这说话倒是呛人的不行。 “刚刚那兔子的采毛量,虽然能赚钱。但除去人工和养殖成本,其实赚头也不多。估计还是得去县里找找品相更好的,这样才能真正赚到钱。” 老支书觉得也对,一只兔子30块钱,一年剪半斤毛,也才40块钱。 就是养一年,也才赚10块钱,养的多还好点,养个一两只,就白忙活。 林俊升站在集市的喧嚣之中,思绪却飘回了那个他重生之前的时代。 那时的他,当编剧为了找灵感,还会翻阅些泛黄的旧报纸。 他清楚地记得,《解放日报》上那篇名为《长毛兔传奇》的报道。 报道中,沪上的长毛兔被描绘得如同传奇一般。 它们的兔种质量全国领先,产毛率高得惊人,兔毛质量更是上乘。 那些年,华夏的兔毛在国际市场上如鱼得水,出口量稳居榜首,为无数农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财富。 农户们摘掉了穷帽子,造起了新房子,一跃成为了令人羡慕的万元户。 那些流传在沪上农民中的金句,如今依然在他耳边回响:“除了金子、银子,轮下来就得算兔子”,“家养一群兔,赛过小金库”。 报道中还提到一些趣事,乡村教师们为了养兔而打停职报告。 养兔户的孩子们一放学就扔掉作业去割草,甚至长毛兔“受宠”到要吃奶粉和麦乳精,一时间市场上奶粉都紧张了起来。 这些画面如同电影一般,在他的脑海中一幕幕闪过,让他不禁感叹那个时代的疯狂。 而现在,他重生在了这个还未形成养长毛兔热潮的时间点。 长毛兔的养殖不仅能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兔肉也能卖上不错的价格,长毛兔的毛更是价值连城。 “再看看,这集市上还有没有别的养殖户在卖长毛兔。” 老支书眯着眼睛,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四处张望。 “现在这长毛兔养殖可是热门,很多地方搞起来了。咱们也得抓紧时间,不然等大家都养起来了,咱们连口热汤都吃不上。” 林俊升点了点头,神色凝重:“是啊,这养殖的东西就是这样,越多就越不值钱。得赶在别人前面,才能占到便宜。” 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集市的尽头。 虽然没能买到心仪的长毛兔,但老支书却显得格外豁达:“算了,今天没买到就算了。走,我请你吃碗烩面。” 林俊升一听,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烩面?那可真是太好了!” 林俊升重生回来都没吃过一顿烩面了。 可把他馋坏了! 他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仿佛这碗烩面就是他今天最大的收获。 两人来到了一家烩面馆,点了两碗热腾腾的烩面。 面条筋道,汤汁浓郁,再配上几片香嫩的牛肉和几片青菜,简直是人间美味。 林俊升吃得津津有味,不时地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老支书看着他吃得这么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看来你真是饿坏了。不过这烩面确实不错,我也好久没吃过了。今天咱们就好好享受一下这难得的美味吧!” 林俊升吃着面,心里却在盘算着下一步的打算。 他抬头看向老支书,嘴角挂着一丝笑意:“老支书,我还是觉得咱们应该去县城看看。长毛兔养殖虽然开始热起来了,但品种好的兔子可不多见。要是咱们能搞到几只品种上乘的长毛兔,那养殖的效益可就不止翻一倍那么简单了。” 老支书听了,沉吟片刻,摇了摇头:“去县城还挺远的,这来回也得折腾不少时间。再说了,我这老骨头可经不起这么折腾。” 林俊升心中一动,说道:“其实,我有个主意。您不是说您儿子过几天要从县城回来吗?可以让他帮忙带几只品种好的长毛兔回来。这样既折腾您,又能搞到想要的长兔子。” 老支书一听,眼睛一亮:“嘿,这主意不错!我儿子在县城工作,对那边的情况熟。我回去给他打个电话,让他过几天带几只好的长毛兔回来。” 说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村里只有公社有电话,平常要是打电话,得先去和老支书打个申请。 等老支书同意才能用。 两人吃完烩面,林俊升再次感谢了老支书的盛情款待。 林俊升说道:“老支书,我去买点畜牧养殖的书回去好好研究,争取能用在长毛兔的养殖上。” 老支书听了,哈哈一笑:“你这小子,有志气!去吧,去吧,好好研究。” 林俊升笑着点头应承下来。 说是待会在烩面馆门口等。 他告别了老支书,转身来到了邮局。 得把两张汇款单兑现咯。 第11章:《沪上文学》全国征文 林俊升从邮局走出,手里紧紧攥着刚兑换的113块钱。 几个硬币,在他掌心发出轻微的哗啦声,像是他心中微小的喜悦在跳跃。 很久没摸到钱了,尤其是在上一世都是手机支付为主的时代。 有几个人还带着钱包啊? 出门手机支付,快捷方便。 他没有选择将这些钱存入银行,放进存折也没多少。 而是将它们揣进了兜里,感受着那份踏实感。 邮局不远处,就有一家书店。 镇里有个初中,不然也不会有啥书店。 他刚走进书店,只见一个穿着红色碎花小长裙,头戴精致头箍的姑娘正笑盈盈地看着他。 这姑娘正是柳传根的小女儿柳菁菁,她那活泼可爱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她几眼。 “好巧啊!” “你是……上次那个给牛接生的,我记得你。”柳菁菁眨了眨眼睛。 林俊升微微一笑,“是吗?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啦!也没过几天不是,上次在你们面前还出糗,肯定记得。你来这里也是买书的吗?” 柳菁菁好奇地问道,同时扬了扬手中那本《沪上文学》。 林俊升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那本杂志上。 那正是他发表《棋王》的这期,而他用的笔名是【雨夜带刀不带伞】。 他暗暗庆幸自己没有用本名,否则被柳菁菁发现可就麻烦了。 毕竟,在这个小村子里,低调才是王道。 正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也能避免很多麻烦。 柳菁菁见林俊升一直盯着她手中的杂志,不由得开口问道:“你也看这本杂志吗?” 林俊升连忙收回思绪,故作轻松地摇了摇头:“哦,没有。我只是来看看有没有关于养殖类的书,想带回家学习学习。” 柳菁菁闻言,那双明亮的眼眸里闪烁着几分惊讶。 接着脱口而出:“没想到做你们这行的,还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啊。我还以为你们都是靠代代相传的经验呢。” 林俊升闻言,嘴角勾起一抹谦逊的微笑,“有经验固然重要,但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时代在变,我们也要与时俱进啊。” “还是我小瞧你了。”柳菁菁轻轻一笑。 她没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乡村兽医,竟然有着如此深邃的思想和不断进取的精神。 果然,无论人民教师还是乡村兽医,都有着美好的未来。 林俊升摆了摆手,笑容中带着几分自嘲,“没有,我也就初中文化,大学都没上。” 柳菁菁好奇地追问道:“为啥不参加高考呀?”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疑惑,似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林俊升的故事。 林俊升苦笑了一下,“也考过几次,都没考过去。可能是我太笨了吧。” 他说得轻松,但眼神中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 不过很快,他又恢复了笑容,仿佛是在告诉自己,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重要的是要向前看。 他那数学每次考20、30分,还考啥呀。 话题一转,林俊升问道:“你从沪上回来,是准备在家里工作吗?” 柳菁菁点了点头,“我是县里高中的英语老师,不过我这还没去学校,得下个学期了。” 现在大学生还是可以得到分配的,1993年才逐步取消。 不过柳菁菁回来估计也在沪上没有关系,不然也不会回家。 这个时间点,要是能落户沪上,这以后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林俊升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回家就回家吧,女孩子当老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是,现在都5月份了,高中马上就要放假了。” 林俊升“对了,你来书店就买本杂志吗?” 柳菁菁突然想起了什么,兴奋地说道:“我呀,是刚刚看到了《沪上文学》,上面有一个全国征文,奖金有1000元呢!”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激动和期待,仿佛是在分享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林俊升听后,整个人瞬间愣住了。 1000元! 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他的眼神里闪烁着几分震惊和不可置信,仿佛是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那可是1000元,他家里3口人一年加起来的工资也才600元左右。 现在城里人的彩礼是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 这4样加起来也不到1000元。 他们这乡下人,能买个自行车当彩礼,都是极为大的大件。 毕竟家里唯一的电器是手电筒,装的还是那种特大号的电池,还不耐用。 手表的话手表的牌子挺多,比较著名的就是沪上牌、海鸥牌、梅花牌这些个牌子,贵的要几百,便宜的也就30多元。 还有凤凰牌、永久牌的自行车也就100来元。 缝纫机有蝴蝶牌、飞碟牌,和自行车价格差不多。 录音机要个200元,这时候华夏和脚盆国友好建交,最早进入内地的一批洋牌家电都是脚盆国的,松下、夏普、日立、三洋等等。 他们这里直接就把录音机叫三洋,放录音机就叫放三洋。 这1000元,对于林俊升而言,确实是一笔巨款,足以缓解他眼前的诸多困境。 就是怎么他投稿《棋王》的这期没有征文活动,要等下期投稿。 林俊升的目光转向柳菁菁,眼中闪过一丝好奇:“你会写小说吗?” 柳菁菁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我会写一些散文和诗歌投稿,至于小说嘛,我还没写过。但这奖励确实挺多的,反正现在我在家也没什么事情,不如写一篇试试。” 林俊升赞赏道:“真羡慕你们这些有文化的人,能写东西赚钱。” 柳菁菁谦虚地笑了笑:“这些其实也值不了多少钱,就是兴趣爱好罢了,赚点小钱,买点衣服啥的。” 林俊升点了点头,识趣地说道:“那好,我就不耽误你了,我买完书就回去。” 柳菁菁也点了点头,“行,我先去找我爸。” 说完,她便转身离去。 林俊升心中感慨,幸好今天是遇到了柳菁菁。 《沪上文学》给他寄来了这期的杂志,他这两天不是忙着也没看嘛。 等回家后,看看这征文要求。 第12章:把征文奖金拿到手再说 夕阳如同熔金般倾泻而下,将广袤的田野染上了一层温暖的橙黄,青色的麦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老支书骑着自行车,带着林俊升穿过乡间小路。 这一路上颠簸着,林俊升的屁股都快没了知觉。 尽管如此,他的脸上却挂着满足的微笑。 因为怀里紧紧揣着几本新买的养殖类书籍,还有几份皱巴巴的废旧报纸。 在这个闭塞的乡村,信息如同稀缺的甘露,而林俊升总是要想尽办法去汲取。 没有电视,没有手机,他甚至不知道外面世界正发生着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他坚信,书本和报纸是连接他与广阔世界的桥梁,是他了解国家大事、学习新知识的重要途径。 毕竟,回忆不过是在时间的长河里刻舟求剑。 他能记得的东西,肯定没有现在去了解的知识面宽广。 回到家后,一股浓郁的地瓜香便扑鼻而来,那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味道。 李爱梅正弯着腰,在灶台前忙活着,火光映照着她那张略显沧桑的脸庞。 “妈,今天又吃地瓜啊?”林俊升笑着问道。 李爱梅抬头看了他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小升回来了,小婉怎么下地后,现在还没回来?” 林俊升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她饿了自然知道回来。” 他知道妹妹的性子。 李爱梅却显然不那么放心,“我给他们送地瓜后,都一天了,能不饿吗?” 林俊升耸了耸肩,“估摸着去吴勇刚家吃饭了。” 林俊婉和吴勇刚是青梅竹马,两人关系一直很好,去对方家里吃饭也是常有的事。 李爱梅却突然板起了脸,“姑娘家家的没嫁人,怎么就去别人家吃饭。” 林俊升察觉到了异样,笑着打趣道:“她去吴勇刚家吃饭,又不是只有今天。妈,你今天怎么这么关心起这些小事来了?” 他敏锐地感觉到,母亲今天似乎有些不对劲。 李爱梅愣了一下,随即眼神有些躲闪,“我这不是担心她嘛。” 林俊升心中的疑虑更甚,他妈今天说是去见亲戚,不会又出啥幺蛾子了吧? 他直勾勾地看着母亲,试图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些什么。 “应该没啥吧,妈你就别担心了,你不会又想换亲吧?”林俊升看他妈,试探性地问了句。 李爱梅被看得有些不自在,连忙转移话题,“哎呀,你这孩子,胡思乱想什么呢。快去洗洗手,待会吃饭了。” “行吧。” 林俊升带着满心的疑惑,脚步匆匆地踏进了自己的房间。 门一关上,他便迫不及待地开始思索起母亲今天那反常的举动。 她的眼神、语气,每一个细节都在他脑海中反复回放。 像是一部悬疑电影的预告片,让他既有些好奇。 “留个心眼就好。” 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决定暂时放下对母亲的猜疑,转而将注意力转移到手中的事情上。 天色渐暗,为了节省宝贵的煤油,他迅速打开了上次《沪上文学》寄来的包裹。 这一期的《沪上文学》刊登了他的短篇小说《棋王》。 他翻开杂志,目光立刻被开头那则全国征文的公告吸引住了。 公告上并没有太多繁琐的要求,只是简单地说明需要一篇1-2.5万字的短篇小说。 林俊升的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无奈。 自己那篇《棋王》,如果再晚一个月投稿,就能赶上这期征文。 然而,现实总是充满遗憾。 他轻轻叹了口气,目光在征文公告上停留了许久,才缓缓合上杂志。 《棋王》虽然未能如期参赛,但它的价值并不会因此减损。 他相信,总有一天,这篇作品会以其独特的魅力,赢得它应有的赞誉。 想到这里,林俊升不禁有些黯然。 《棋王》的发表之路似乎比他预想的要曲折得多。 他原本以为,这篇作品能够迅速让他在文坛崭露头角。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他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棋王》的风格太过独特,以至于难以被大众接受? 因为此时比阿城发表的《棋王》,提前了2年。 阿城是在1984年投稿给了《京都文学》,《京都文学》没有发表。 但是《京都文学》的编辑,让他寄给《沪上文学》试试。 每个地方的发表尺度,和当时的上层领导有关。 果不其然,阿城把《棋王》寄给了《沪上文学》后,成功发表。 并引起了很大的讨论,瞬间引爆全国。 当时书迷和编辑,纷纷去到阿城的家里拜访。 有时一天能去好几拨,一拨能去好几次。 几天时间竟然喝掉了五斤茶叶。 当时,有一个正在解放军艺术学院作家班进修的学生,看了《棋王》被彻底征服。 说:“那时的阿城,在我的心目中,毫无疑问是个巨大的偶像。” 这个人的名字叫莫言。 而香港导演徐克看了,也惊为天人。 打电话到处联系,要拍成电影。 起先以为没人看的阿城,这下终于知道自己“好看”了。 他说:“我就好像那种很笨的女人,突然一个男的说,哎,你好漂亮。我就问,我真的漂亮吗?” 78年后这两年,华夏的文学主流是“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 而80年代后,新潮小说、先锋写作和新写实主义也开始崭露头角。 此外,知青文学和文化寻根小说也在这一时期兴起。 前世的今年,1982年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因其《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从而得到全世界的认可。 刺激和启发了华夏作家,许多年轻作家从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充满拉美地域色彩的作品中,看到了第三世界国家文学走向世界的希望。 他们这些人,试图将自己的文学创作,根植于悠久而深厚的华夏民族文化土壤之中。 但是有很多人反对这种学习和模仿, 因为他们有经典的小说文学,四大名著足够让世人震惊。 便是开展了寻根文学,也就是以阿城《棋王》为主流的寻根文学开始了。 这是林俊升猜测的原因,可能是时间点不对,因为此时不在1984年,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就像蝴蝶效应一样,时代背景不同,造就的人和事都不同。 但既然开写,那就继续写下去。 林俊升脑子里还有很多书籍,可以写别的,先把这《华夏文学》的全国征文奖金拿到手! 那可是1000元! 第13章:选择写哪一篇 林俊升坐在老旧的书桌前,窗外的夕阳洒在他的脸上,映出一抹沉思的神色。 他的思绪如同翻涌的海浪,一波接一波地拍打着记忆的堤岸,试图捞起那些沉潜在心底的文学珍宝。 林俊升的目标很明确——寻找一部能够触动心灵的国内知名中篇小说。 首先,他的思绪飘向了路遥的《人生》。 那是一部1982年发表在《收获》杂志上的作品,后来荣获了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然而,林俊升却轻轻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行,这篇是1981年就写成的,路遥只用了21天写完。现在用等于是抄袭了。” 于是,他的脑海中开始浮现出一系列当代文学巨匠的名字。 刘震云、余华、莫言、苏童、贾平凹、王小波……这些名字如同璀璨的星辰,在文学的夜空中熠熠生辉。 他们的作品,或深沉厚重,或犀利尖锐,或幽默风趣,每一部都承载着独特的情感。 “吃饭了。” 正当林俊升沉浸在回忆的海洋中,试图抓住那一抹灵感的火花时,耳边突然响起了李爱梅的声音。 轻轻地将他从思绪的深渊中拉了出来。 灵感也就此消失,只能待会再想想了。 林俊升应了一声,起身走向厨房。 晚餐是地瓜粥,虽然简单,但因为有了米的加入,味道比纯地瓜要好得多。 他端起碗,轻轻地吹了口气,然后大口地喝了起来。 地瓜的香甜和米的软糯在口中交织,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滋味,既满足了味蕾,也温暖了心房。 主要还是因为有米在,顶饿。 等到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也悄悄躲进了山的背后。 家中的地瓜粥早已被一扫而光,只留下餐桌上几盘孤零零的空碟子时,林俊婉才踏着月色,慢悠悠地踱步归来。 李爱梅此刻正站在门槛上,双手叉腰,眉头微蹙。 “小婉,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林俊婉轻笑一声,那笑容里藏着几分俏皮和歉意,“妈,我去勇刚家蹭饭啦。他们家今天做了我最爱吃的红烧鱼,我一时没忍住,就留在他家吃了。” 说着,她还故意舔了舔嘴唇,仿佛那美味的余香还残留在唇齿之间。 这时,林俊升探出头来,眉头紧锁,眼神中透露出几分严肃。 “林俊婉同志,我必须提醒你,夜不归宿可不是一个好习惯。你这样会让家人担心的,知道吗?” 林俊升给她使了眼色。 林俊婉立马看懂,换上了一副一本正经的表情,双手敬礼,做了个夸张的检讨姿势。 “好的,同志!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改正,保证按时回家,绝不让组织操心!” 说完,她眨了眨眼,也给林俊升使了个调皮的眼色。 然后像只灵巧的小猫,一溜烟儿地窜进了自己的房间,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 李爱梅看着这一幕,无奈地摇了摇头。 她轻声叹息:“哎,这两个孩子,真是让人操心。” 林俊升和林俊婉两人躲在房间的一角,压低声音说着悄悄话。 林俊升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担忧,他轻轻碰了碰林俊婉的胳膊,低声问道:“小婉,今天李勇刚有没有对你做什么特别的举动啊?” 林俊婉眉头微挑,一脸茫然地回答:“啊?他能对我做什么特别的举动?我们今天就是在地里干活,没怎么样啊。” 林俊升疑惑地说道:“没进玉米地?也没钻小树林?” 林俊婉一听,脸颊瞬间染上了两朵红云,她娇嗔地瞪了林俊升一眼:“哥,你在说什么呢?我们还没到那个地步呢!” 林俊升见状,哈哈一笑,拍了拍林俊婉的肩膀:“好啦好啦,哥就是开个玩笑。不过,说真的,李勇刚那小子,我可是把妹妹你交给他了,他要是敢对你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他!” 林俊婉闻言,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她知道哥哥一直都很疼爱她。 但她也明白,感情的事情需要自己去经营。 于是,她笑着对林俊升说:“哥,你放心吧,李勇刚他对我挺好的。而且,我们也会自己处理好我们的事情的。” 林俊升看着妹妹坚定的眼神,心中的担忧更深了一些。 他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心里暗自琢磨:“李勇刚这家伙,是不是没理解透彻我的意思啊?我明明都已经暗示得那么明显了,他怎么还没点行动呢?” 想到这里,林俊升决定再找机会好好敲打敲打李勇刚。 林俊升得让那家伙明白,自己把妹妹交给他,可不是让他当摆设的。 都提示得那么明显了,怎么还不搞点动静。 又不会以流氓罪把他枪毙了。 要是不动他妹妹,林俊升很想把这小子枪毙咯。 于是,在林俊婉回屋之后,林俊升准备明天去找李勇刚,再好好谈一谈。 此时已经伸手快要看不见五指了。 林俊升点燃了燃油灯。 拿起了铅笔,开始想自己要写的小说。 纸媒时代,涌现了很多杂志。 他现在投稿的《故事会》不知道算是几流了。 后世的几大纸媒,《读者》、《青年文摘》、《知音》、《故事会》、《意林》等刊物还没火起来。 还没有德国的精密下水道系统;日本餐馆中洗碗要洗七次;日本街头没有垃圾,也没有垃圾桶,甚至没有落叶;美国医疗不要钱等等,这样的公知文章。 也没有好赌的父亲、生病的母亲、上学的弟弟,还有那个为了生活而苦苦挣扎的她。 现在的纸媒被大众认可的有:《人民文学》、《十月》、《诗刊》、《当代》、《萌芽》、《收获》等等。 《京都文学》、《沪上文学》这种本土化的杂志,现在的销量还没法和这些杂志比。 但销量也是地方文学中的佼佼者。 《京都文学》更喜欢贴近大众、具有现实感和时代感的内容。 《沪上文学》更倾向于高品位、前卫的都市文学和文化研究。 他要投稿给到《沪上文学》,想拿到头奖,必须选择更加吸引人的题材。 此时还没发表,但之后出名的中篇小说,记得有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张贤亮《河的子孙》,就是写出电影故事《牧马人》的作者;陆文夫的《美食家》等等。 作品还是太多,适合《沪上文学》的作品他得好好斟酌。 或许继续写阿城的三部曲也行《棋王》、《树王》、《孩子王》。 这种事情也不一定能得奖,毕竟有前车之鉴。 《棋王》就没得到啥奖,但是稿费给的是最高的。 没有奖金,不是还有稿费不是。 有这时间想,不如多写点小说,多赚点稿费。 第14章:妈就求你这一次 “轰隆隆……轰隆隆……” 夜空中,雷声如同巨兽的咆哮,一阵紧接一阵,震颤着整个村庄。 雨点也不甘落后,密密麻麻地砸向大地,伴着偶尔划破夜空的闪电。 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李爱梅躺在床上,风湿病的疼痛如同千万根针在骨头里游走,让她难以入眠。 她蜷缩着身体,眉头紧锁,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这样的夜晚,她的女儿林俊婉也一定被吵醒了。 林俊婉对声音格外敏感,尤其是这震耳欲聋的雷鸣。 想到这里,李爱梅再也躺不住了,她缓缓坐起身,靠在床头。 目光穿过昏暗的房间,仿佛能穿透一切,看到过去那些艰难的日子。 她的思绪飘回了白天与王桂芬的那场谈话。 李爱梅坐起身,双手紧握,指节因岁月的磨砺而略显粗糙。 她低声呢喃,仿佛是对着空气,又似在向遥远的记忆倾诉。 “哎,小婉啊,你可知,为娘这心里,真是五味杂陈,酸甜苦辣咸,样样俱全。” 她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如同古老的风琴,在寂静的夜晚中缓缓响起,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颤抖。 “你爹,他走得早啊,把咱们娘仨孤零零地留在这世上。我,一个弱女子,既要当爹的刚强,又要做娘的温柔,一把汗,一把泪,就这么硬生生地把你和你哥拉扯大。我这心里头,到底图的是个啥?” 说到此处,李爱梅的眼眶渐渐泛红。 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悄然滑落,滴在那略显陈旧的被褥上。 林俊婉睡在一旁,听着母亲的话,心中如同被巨石压住,呼吸都变得沉重。 她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泪水还是不争气地涌上了眼眶,声音哽咽:“妈,您别说了,我都知道……” 李爱梅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爱听这些,可我这辈子啊,就盼着你们能有个好归宿,林家能香火不断,这是我心头的一块大石头啊。” “轰隆隆……轰隆隆……” 就在这时,窗外雷声再次轰鸣。 李爱梅抬手,用那块磨得发白的粗布手帕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又狠狠地擤了擤鼻涕。 “记得那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你瘦得跟竹竿似的,都皮包骨了。你哥,他总是把家里仅有的一点好吃的留给你。十冬腊月的,他怕你冻着,每天晚上都把你的小脚丫揣在他心口窝,给你暖脚。这些,你都忘了吗?” 林俊婉听后,泪水更是如决堤的洪水,她呜咽着说:“妈,我哥对我的好,我怎么会忘呢?我记着一辈子呢。可是……可咱也不能坑了勇刚啊!” 李爱梅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但还是说:“妈知道,小刚那孩子,勤劳善良,犁地、打场、割麦子,哪次不是抢着帮忙?可妈没别的路好走了呀,你们都委屈点哈。小婉,妈就求你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李爱梅这些话,字字沉重,句句含泪。 林俊婉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电闪雷鸣间,光亮透过窗棂,斑驳地洒在她的脸上,映照出她心中的纠结与不安。 林俊升的话,像是预言,准确地预测了她的心软。 李爱梅都还没以死相逼,她就卡死纠结起自己的感情了。 她闭上眼,试图将所有烦恼抛诸脑后,但那些话语如同梦魇,缠绕着她,让她一夜难眠。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穿透乌云,照亮了这片古老的村庄,李勇刚早已站在了林俊婉家的门前。 他看到林俊婉顶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走出家门,他心里不由得一阵心疼,误以为是因为昨晚的风雨交加,让她未能安眠。 “小婉,没睡好吗?今天咱们得早点去田里,水渠得疏通,不然庄稼可就要遭殃了。” “哈!好。”林俊婉打了个哈欠说道。 李勇刚见她这样,关心道:“要不你在家休息,我去忙活。” “不用,一起走吧。” 两人并肩走在通往田间的路上,村民们或扛着锄头,或提着水桶,纷纷向他们投来异样的目光。 “哎呀,小刚啊,你看你们,这都快成咱们村的风景线了!”一位大爷笑眯眯地说道,脸上的皱纹仿佛都笑开了花,“啥时候办事啊?咱们可都等着喝喜酒呢!” “大爷,您别急,这事儿还早着呢。”李勇刚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脸颊微红。 “不早了,不早了!”另一位婶婶插话进来,手里还拎着刚摘的蔬菜,“你看小婉那眼睛,一看就是昨晚‘忙’得没睡好,哈哈!赶紧的,生个大胖小子,咱们村可就热闹了!” “就是就是,年轻人啊,要抓紧时间,错过了好时候,可就难找咯!” 周围的村民纷纷附和,笑声、议论声交织在一起。 李勇刚和林俊婉相视一笑,脸上泛起了两朵红云。 他们也不是第一天出门干活,以前也没见人这么说。 今天大家是怎么了? 两人都有疑问。 可他们没想到的是,昨天他们在草垛旁那不经意的一幕,竟然成了全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村里的几个孩子,刚好在那边玩捉迷藏,有个小孩看到了他们亲嘴的场景。 这一个孩子传出后,那便是所有孩子都知道了。 村里的孩子们是兴奋不已,毕竟是少儿不宜的画面。 那好奇心和羞耻感交汇。 他们奔走相告,仿佛自己成了这场“爱情传奇”的小小传播者。 一个回到家,描绘得绘声绘色,各个版本都不同。 “我听我家二狗子说,他昨晚看到小刚哥和小婉姐在草垛边亲嘴呢!” “哇!真的吗?那他们是不是要结婚了?” “肯定的!这要是不结婚,谁还娶小婉呀!” 李勇刚和林俊婉已经拿着锄头开始通渠,不知道村里已经把他们的事情描述得绘声绘色。 这就连村里的猫猫狗狗,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份八卦的味道。 李爱梅这一早拿个竹筐,带着把镰刀,准备去割猪草。 几只狗围着她吼着。 边上几个村民也笑了起来。 “爱梅,马上就做姥娘的了,什么时候能吃到你家的红鸡蛋。” 李爱梅有些困惑地看着村里人,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第15章:上门提亲 “小升,你快出来!出大事了!” 李爱梅的声音带着几分焦急与无奈,穿透了清晨的宁静。 直愣愣地撞进了林俊升那专注创作的心房。 他正伏在简陋的木桌上,铅笔尖在泛黄的信纸上跳跃,一字一句勾勒着《树王》的轮廓。 昨晚,他就点了煤油灯开始写作了。 在记忆中,还是没选择别人的作品。 逮住了阿城一个人薅,准备写出《树王》投稿。 昨夜,雷声轰鸣,雨点如豆,敲打着窗户,也扰乱了林俊升的思路。 他无奈地放下笔,吹熄了灯,让思绪随着雨声飘远。 而今晨,天边刚泛起鱼肚白,他便迫不及待地再次拾起笔,继续写稿。 然而,李爱梅的急促的呼唤打断了这份静谧。 “妈,怎么了?这大清早的,什么事情呀?” 林俊升一边问,一边走出房门。 李爱梅站在门槛外,眉头紧锁,眼中满是焦虑。 “你……你妹妹和李勇刚,他们……他们做了那伤风败俗的事!” 林俊升一愣,心中暗自嘀咕。 昨天不是说连小树林都没钻吗?何来伤风败俗之说? “妈,您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唉,村里人都说他们昨天钻了草垛!”林母急得直跺脚,仿佛这事儿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 林俊升闻言,嘴角不禁勾起一抹笑意。 他明白了,原来是自己误解了母亲的意思。 李勇刚那个平时看似木讷却的小子,终于鼓起勇气,跨出了那一步。 想到这里,他心里竟有些欣慰。 “妈,您别急,这事儿或许没您想的那么糟糕。”林俊升试图安抚母亲,“您看,妹妹和李勇刚两情相悦,咱们何不顺水推舟?” “顺水推舟?你说得轻巧!”林母瞪大了眼睛,气不打一处来,“这乡下地方,虽然没有城里那些繁文缛节,但也不能这么随便吧!还没过门呢,就……这让村里人怎么看咱们家?” 林俊升收敛了笑容,正色道:“妈,这事儿得赶紧处理,但也不能盲目。咱们得先去了解情况,然后再做打算。您在家等着,我去找他们。还有,您不妨去一趟李勇刚家,跟他们商量商量,先把聘礼的事儿定了。这样一来,咱们两家就成了亲家,村里人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林母闻言,虽然心中仍有不甘,但也知道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她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李爱梅昨晚上,还劝说着让林俊婉那丫头换亲。 心里盘算着各种小九九,却没想到自己这闺女,完全是个指望不上的主儿。 当时,还看着要答应呢! 今天一切都变了,这换亲是没了。 李爱梅无奈地叹了口气。 心知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厚着脸皮去李勇刚家说亲。 想她李爱梅活了大半辈子,何曾这么窝囊过? 心里那个憋屈啊,就像吃了个没熟的柿子,又涩又堵得慌。 但为了自己女儿的名声,只能去了。 刚打定主意,李爱梅便迈开步子,准备出门。 不料,这脚还没跨出院门呢,就见院门口站了两个人。 定睛一看,嘿,这不是李勇刚的爸妈——李长根和杨玉环嘛! 李长根身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解放服,衣角还带着点泥渍,显然是刚从田里回来。 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但眼神却透着股子朴实。 而杨玉环呢,则是一身干净整洁的碎花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一根黑色的发簪别着,显得极为朴素。 她手里提着一个竹篮子,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东西,一小桶金黄的食用油、几十个圆滚滚的鸡蛋,还有几包用红纸包着的点心,一看就是要来走说亲的架势。 估计他们家也刚知道消息,这两小孩是真不省心。 “哟,亲家母,这是打算上哪儿去啊?” 杨玉环一眼就瞧见了李爱梅那意外的神色,脸上堆满了笑意,热情地说道。 李爱梅这会子心里那个五味杂陈啊,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 刚才还觉得委屈得不行,这会子突然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幸福感涌上心头。 就像是久旱逢甘霖,心里那块干涸的土地终于得到了滋润。 这委屈是受,幸福来得有点太突然。 毕竟是李勇刚的家人过来提亲了,她面子上说得过去。 “哎呀,这不是正打算去找你们嘛!来来来,快屋里坐,咱们好好聊聊。” 李爱梅赶忙擦去眼角的泪水,换上了一副笑脸,热情地迎了上去。 心里头那个乐呵啊,就像吃了蜜糖一样甜。 “亲家母,这怎么能是你来找我们呢。肯定是我们来提亲的,只是一时间仓促了些,过几天我们再把聘礼补上。” …… 林俊升在半道上偶遇了李勇刚的父母,他们满面春风,显然是要去他家提亲。 他意识到,周遭的一切正悄然发生着变化,仿佛命运之轮已经轻轻转动。 妹妹林俊婉逃脱了换亲的宿命,而他,也避免了与前世妻子重逢的轨迹。 这份突如其来的转机,让他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在问过李勇刚父母后,知道了李勇刚和他妹妹林俊婉在他们家的时候。 林俊升不急着走了,慢悠悠地晃到李勇刚家。 村子里的人多少有点大舌头,时不时就有人指着他说些什么。 当他踏入李勇刚家的门槛时,只见李勇刚和林俊婉并肩坐在长凳上。 两人都低着头,沉默不语。 “你们俩这是在干嘛呢?眼瞅着就要大婚了,怎么还跟陌生人似的?”林俊升打趣道,试图打破这份沉寂。 林俊婉抬起头,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声音细若蚊蚋的说道:“哥,我……我和他真的什么都没做。” 李勇刚也连忙附和:“俊升哥,我们真的只是……只是坐在这儿,什么都没发生啊!” 林俊升心中已有了几分猜测。 他轻轻一笑,示意两人不必紧张:“那你们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林俊婉和李勇刚对视一眼,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 李勇刚缓缓开口:“其实,那天我们在草垛边……只是轻轻地亲了一下,没想到就被村里的人传成了那样。” 林俊升闻言,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这一切都是误会一场。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心想这李勇刚还真是憨得可爱。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他对妹妹好,其他的都是浮云。 他收起笑容,正色道:“李勇刚,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李勇刚连忙正襟危坐:“俊升哥,你问吧,我一定实话实说。” “你是不是真心喜欢我妹妹?”林俊升的目光如炬,紧紧盯着李勇刚的眼睛。 李勇刚被盯得有些不自在,但他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真心的,真的是真心的。你要是不信……不信的话……” 他急得满脸通红,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林俊升赶紧打断了他:“好了好了,别激动。我相信你。” 他转向林俊婉,“小婉,你呢?你也喜欢小刚吧?” 林俊婉闻言,脸颊瞬间染上了红晕。 她害羞地点了点头,眼中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这样就好。”林俊升满意地笑了笑,“既然你们互相喜欢,那就赶紧把婚期定下来吧。这样,我妈也就不会再逼着小婉去换亲了。” 第16章:赔钱货 李勇刚父母和李爱梅讨论着两家小孩的婚事。 这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的交融。 李勇刚的父母,满脸喜色地与李爱梅商讨着婚礼的细枝末节,而李爱梅,却显得格外慎重。 在这乡下,婚姻大事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的大事,需要长辈们的点头与祝福。 林俊升的家庭情况略显复杂,父亲早年离世,留下了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 尽管家中顶梁柱已不在,李爱梅还是撑起了这个家。 但遇到这样的大喜事,依然得由长辈出面商量。 李爱梅深知这一点,因此她委婉地告诉李勇刚的父母,希望他们能过几天再来,届时她会召集家中的叔伯长辈们一同商议。 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他们这依然是重男轻女严重,不然前世也不会导致他妹妹为了生儿子大出血死亡。 这事情李爱梅做不了主,要和他叔公林有才商量。 在这家族中,叔公林有才是辈分最高、最具威望的长者。 而林俊升的父亲,还有一个亲姐林慧娟和一个亲弟弟林国栋。 林慧娟,作为家里中的长姐,也是个护士。 早年嫁给了县城的他的医生姑父刘国安,生活富足且稳定。 她的儿女们也都出类拔萃,大女儿刘思婷是纺织厂的车间主任,二儿子刘志宇是县里的公安干警,三女儿刘思瑶则在县城的文化馆工作。 林俊升腿摔出毛病后,大部分的医药费都是这位姑姑家慷慨解囊的。 相比之下,他叔叔林国栋一家则显得朴实许多。 他的孩子们都在乡下,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都勤劳本分。 大儿子林俊祥和二儿子林俊仁都是地道的农民,而小女儿林俊薇则刚上高中,是家里的希望。 但林国栋不咋喜欢这个女儿,因为读书费钱。 乡下人根生地固的想法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反正就是骂赔钱货,要不是他姑姑林慧娟许诺让林俊薇在她家住着读书。 省点生活费的话,林国栋早让林俊薇回家种地,找个人家给嫁了。 趁早收了彩礼钱。 这天晚上,李爱梅特意下厨,做了地道的烩面,还煎了金黄的鸡蛋。 她亲自去请了林有才和林国栋到家中,希望他们能为林俊婉的婚事把把关、出出主意。 也就是要多少彩礼,还有结婚细节的商讨。 这乡下的习俗可就多了。 还是得问问这些老人家,商量商量。 餐桌上,热气腾腾的烩面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金黄的鸡蛋在灯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李爱梅一边热情地招呼着长辈们用餐,一边提起了婚事的话题。 林有才在短暂的沉默后,终于缓缓打开了话匣子。 他细数着婚嫁的传统规矩,每一项都显得那么庄重而繁琐,但当话题不可避免地落到了彩礼上时,空气似乎凝固了片刻。 “听说邻村李富贵的女儿出嫁时,彩礼可是收了整整三百元,外加一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和三洋牌的录音机呢。” 林有才的话语中带着几分比较与考量,眼神不自觉地望向了在座的林俊婉。 李爱梅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苦笑,似乎在衡量着什么。 “李勇刚家的条件,虽说比我们好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样不能不顾实际啊。三百元加上那些物件,对于他们家来说,恐怕不是个小数目。” 这加起来要600多元,是李勇刚家一年的收成了。 这时,林国栋的声音在餐桌上响起,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爱梅啊,婚姻大事非同儿戏,必须慎重再慎重。如果男方家无法满足这些彩礼要求,那我们不妨再考虑考虑其他合适的人选。” 这话一出,林俊升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难受至极。 他暗暗咬牙,心想这样下去,自己和妹妹林俊婉的幸福,岂不是要被这些世俗的规矩给搅黄了? “还有我们村的王大勇家,娶媳妇也给了有500元钱,搭了个蝴蝶牌缝纫机。” 而林俊婉此刻的眼眸中,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言说,只化作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与无助,在眼眶中轻轻打转。 女孩子在乡下本来就没啥地位。 知道自己人微言轻,说啥都没用。 她的小手悄悄探出,如同微风中摇曳的柳枝,轻轻碰了碰身旁哥哥林俊升的衣角。 那无声的触碰,却胜过万语千言,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哥,这境地我该如何自处?你快帮我想想办法呀!” 餐桌上的气氛,在这一刻变得异常微妙。 林俊升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掠过,最终定格在那一张张或期待、或冷漠的脸庞上。 他没有急于做出选择,而是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叔公、二叔,现在全村的确都知道了妹妹和李勇刚的事情。但李家并未推脱,反而主动上门提亲,这份诚意实属难得。只是,彩礼之事,我觉得应当量力而行。李勇刚家的条件并不宽裕,过高的彩礼只会让两家都陷入困境。” 林俊升的话语温和却坚定,试图在家族的传统与现实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然而,林国栋却似乎并不买账,他言辞犀利如刀:“哼,这还不是小婉自己作孽?一个小丫头片子,不学好,偏偏要学那些不三不四的行为,钻什么草垛子!说出来我都觉得丢人现眼!” 林俊婉听后,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瞬间滑落脸颊。 她忍受不住这份屈辱与委屈,哭着跑了出去。 “国栋,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呀?”李爱梅心中也是五味杂陈,既心疼女儿又气愤这个小叔子不近人情。 林国栋却仿佛被点燃了怒火,站起身来,重重地拍打着桌子,大声吼道:“还不都是这些赔钱货!一个个都不让人省心,简直是瞎胡闹!” 林俊升见状,眼神瞬间变得冷冽。 他紧紧握住拳头,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道:“二叔,你凭什么骂小婉?找你来是看着你是家中长辈,不是让你倚老卖老的!” 林俊升腿疾,这林国栋作为他二叔,那是一分钱都没借。 有些亲戚值得珍惜,而有些亲戚,不过是仗着那点微薄的血缘关系,肆意妄为。 “叔,你看看这爱梅教育出来的孩子,成什么样子了?” 第17章:高额彩礼 林俊升站在厨房。 他可不惯着自己这位二叔。 “叔公,您看看二叔刚刚说的那些话,真的是一个长辈该有的样子吗?” 林俊升的目光毫不避让,直视着林国栋那双因愤怒而充血的眼睛。 “你只知道用责骂来掩饰自己的过错,可曾想过,若不是您那晚的醉酒失态,嫂子秦玉兰何至于遭受那样的不幸,六个月大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这个世界一眼,就……” 他的声音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字字句句如同锋利的刀刃,精准地切割着林国栋心中最不愿触碰的伤疤。 说到这里,林俊升的声音也有些低沉,眼中闪过一丝痛惜。 林国栋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紧握的拳头微微颤抖,仿佛随时都会爆发。 “你……你这个小兔崽子,竟敢这样跟我说话!” 去年一个夜晚,林国栋醉酒回家,意识模糊间走错了房间方向。 秦玉兰挺着六个月的孕肚,正站在门口,却遭遇了这场无妄之灾。 林国栋那一脚,不仅踹开了门,也踹碎了秦玉兰所有的希望与幸福。 鲜血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林家人的心。 林国祥闻讯赶来,看到妻子痛苦地躺在地上,眼中满是绝望与愤怒。 如果不是周围人紧紧拉住,他早已失控,将林国栋痛打一顿。 那之后,林家彻底分裂,林国祥带着秦玉兰搬离了村子。 去到了镇子上讨生活,希望能给秦玉兰一个新的开始。 林俊升的话,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之门。 林国栋的脸上闪过一抹痛苦与悔恨,但随即又被愤怒所取代。 “你懂什么!那是我……那是我一时的失误……”他的话语颤抖,却依然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 林俊升见状,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悲哀。 要让这位长辈低下头,承认自己的错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林俊升更加明白,他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固执,就让妹妹小婉重蹈覆辙。 “二叔,你真的希望小婉也重复嫂子的悲剧吗?” 林俊升的声音不高,却字字如锥,直刺林国栋的心房。 这句话,既是质问,也是警告。 “这是一样的事情吗?” 林国栋狠狠地瞪了林俊升一眼。 但接着像是被什么重物击中,整个人都变得萎靡不振。 他低着头,匆匆离去,只留下一串沉重的脚步声。 张有才并没有出言阻止林国栋的离开,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林俊升。 “那你们觉得,赔偿多少才合适呢?” 李爱梅原本是想多要一些的,毕竟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如果有了这笔钱,不仅可以改善生活,还能为林俊升将来的婚事添一份保障。 但此刻,面对张有才的询问,她却显得有些犹豫。 “就按村里的规矩来吧,咱们也别和隔壁村攀比了。” 李爱梅最终还是选择了要多一点彩礼。 “行,那就500元吧,添个大件。”张有才迅速给出了答复。 他所说的“大件”,在那个年代,通常指的是“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和收音机,这四样物品在当时可是相当珍贵的家当。 林俊升还想争取下,给李勇刚减点也行。 毕竟一家人,一年能存下80块钱就算多了。 这500元对于他们乡下人,可不是小数目。 毕竟,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都能让整个村子里人都羡慕。 但看到李爱梅和李有才都已经点头同意,他知道自己再争辩也是徒劳。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在妥协与坚持之间寻找平衡。 夜风轻拂,带着一丝凉意。 他站在院门口,送别了林有才。 目光穿过夜色,凝视着母亲李爱梅那略显佝偻的身影。 一夜之间,她似乎苍老了许多,岁月的车轮在她脸上留下了更深的痕迹。 林俊升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楚。 也都是为了他而操心。 还是要努力多赚钱,改善家里这条件再说。 李爱梅轻声对林俊升说:“你去把俊婉喊回家吧,顺便……把彩礼的事情和李勇刚家说明白。” 林俊升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他手里握着家里头唯一的电器——那盏虎头牌手电筒。 也就是常说的“电棒”。 当他踏入李勇刚家的大门时,一股饺子的香气扑鼻而来。 林俊婉正坐在桌旁,开心地吃着饺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看着这一幕,林俊升心中稍有安慰。 这顿饺子,李勇刚家怕是下了不小的血本。 “俊升来了啊,快来尝尝刚下的饺子。”李长根热情地招呼着。 手里还捧着一个碗,那是他最爱的老白烧酒。 他一边喝着,一边朝厨房里喊道:“孩他妈,再包点饺子,俊升来家里了。” “好嘞。”厨房里传来杨玉环那爽朗的应答声。 林俊婉也是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林俊升。 “哥,你咋来了?” 林俊升微微一笑,“妈担心你,让我来看看你。还有……有些事情,需要和小刚说下。” 李勇刚一听,眉头微挑,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什么事情呀?” “吃完饺子再说吧。” 林俊升轻轻一笑。 不久,杨玉环端着一碟热气腾腾的饺子走来,那饺子个个饱满圆润,差不多有拳头大小,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是白菜猪肉馅的,看上去就让人垂涎欲滴。 林俊升尝了一口,赞不绝口:“杨阿姨,您这手艺是真不错,饺子皮薄馅大,味道鲜美。” 听着林俊升赞叹,杨玉环的脸上绽放出了满足的笑容。 不像自己儿子和老公,一句好话都没有。 还是这俊升能说会道,要是有这样的儿子就好了。 不过也是命不好,脚给摔残了,没有那么多钱治。 听说要去沪上大城市治疗,得上万块钱。 这谁治得起啊! “好吃就行,还有呢,多吃点。”杨玉环热情地笑道。 林俊升也不客气,边吃边说道:“杨阿姨,您也快坐下来吃吧,别忙了。” 听到这带着几分关心的话,让杨玉环心中一暖。 多好一孩子啊! “啪!” 李长根后背狠狠地挨了一巴掌。 “你这婆娘,干嘛呢?” 他都不知道怎么得罪自己家婆娘了。 “哼,活该!” 林俊升轻轻碰了碰林俊婉,示意她去帮忙。 林俊婉也是个机灵鬼,一看哥哥给她使眼色,就知道是有事情要谈,于是立刻起身。 “阿姨,我来帮你。”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带着几分青春的气息。 “好。”杨玉环笑着答应,眼中闪过一丝欣慰。 幸好有个这么乖巧懂事的儿媳妇,懂得体谅和分担了。 等杨玉环和林俊婉进了厨房,林俊升便开门见山地说道。 “长根叔、小刚,是这样的。我妈和我叔公商量了彩礼的事情,他们决定是500元加一个大件。” 第18章:有技术不愁吃不到饭 “哟,这长毛兔的毛发真是光泽莹润,软绵绵的,比上次我们去集市上瞥见的那些品种,可不知强了多少倍!” 林俊升站在老支书家青砖院子里,目光紧紧锁定在笼子里那两只活泼可爱的长毛兔上,由衷地赞叹道。 一旁,老支书和他的小儿子赵伟民并肩而立,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 赵伟民是个公职人员,到底在什么部门他们也没说。 林俊升也不好瞎打听。 “俊升啊,你可是不知道,为了这批长毛兔,我可是费了不少心思呢。” 赵伟民轻轻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笑眯眯地说道。 “托了不少关系,才好不容易找到这么品种纯正的长毛兔。县里为了发展经济,特意从沪上引进了一批优质的长毛兔,我这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老支书也忍不住插话进来,他的脸上满是自豪。 “那可不,沪上的长毛兔可是出了名的品质好,毛长且密。这次县里能下这么大决心引进,咱们村要是能抓住这个机会,说不定能好好发展一番呢。” 林俊升眉头微挑,好奇地问道:“那这次总共买了多少只长毛兔啊?” 赵伟民笑了笑,伸出两根手指,在空中轻轻晃了晃。 “我买了二十只呢!今天先骑自行车带回来两只,给我爸瞧瞧。明天剩下的长毛兔,会有小卡车带着来村里。” 林俊升听闻赵伟民竟能调动小卡车来运送长毛兔,心中不禁暗暗赞叹。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小卡车可是厂里的宝贝,公家的东西,一般人哪里能轻易搞到手? 这些卡车,大都是老解放、老东风这样的经典车型,只有县里的工厂才有实力购买,而且还得靠分配,私人根本是想都不敢想。 但老百姓可以买东风三蹦子,这年代也拉风。 小巧灵活,拉风至极,要是谁能拥有一辆,那可真是村子里的大新闻,足以让人吹嘘好一阵子。 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 他们村子里,自行车都是稀罕物,家家户户都宝贝得不得了,哪里还能奢望买得起那昂贵的三蹦子? 大多数人出行都是靠两条腿,偶尔借个牛车、马车用用,都算是奢侈了。 赵伟民这家伙不仅有能力,还有门路,竟然能搞到小卡车来运送长毛兔,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看来赵伟民在县里确实有几分本事。 “伟民哥,你可真是有本事啊!”林俊升由衷地赞叹道,“能调动小卡车来,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赵伟民闻言,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他轻轻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说道:“俊升啊,这也没啥,主要还得靠你指导着养活它们。” 老支书也在一旁附和道:“是啊,俊升。你可是咱村宝贝,这养殖长毛兔没了你可不行。” 林俊升闻言,眉头微蹙,心中暗自思量。 他深知养殖长毛兔并非易事,尤其是对于他这样一个对长毛兔了解不多的人来说,更是需要谨慎行事。 因此,他并没有急于表态,没把话说得太满。 “这事情啊,我还得多看看书,多学习学习。毕竟是新的养殖牲畜,跟猪牛羊这些可不一样。我可不能随便说说,万一养死了,那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林俊升的话语中带着几分谨慎与谦逊,既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又避免了可能的责任风险。 赵伟民一听,哈哈一笑,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 “多学习也是好事,这养殖的事情,确实得多花点心思。不过,你放心,我会尽量多要两只长毛兔来,送给你家养养看。这样,你就能更深入地研究它们了。” 林俊升一听,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又露出了几分迟疑。 “啊!这使不得吧!这样的长毛兔品种,一只得花不少钱吧?” 他的话语中带着几分不确定,显然是对这份突如其来的“礼物”感到有些受宠若惊。 赵伟民轻轻点头,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45块钱一只,虽然价格不菲,但品质绝对是一流的。毛的产量也大,一年能产2斤毛呢!这毛可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林俊升心中一动,开始默默计算起来。 一斤毛80块钱,那2斤毛就是160块钱。 扣除了长毛兔本身的价格和养殖成本,一年下来,确实能赚不少钱。 “俊升啊!你就接受吧,这也算是你给我们技术支持的回报嘛。” 林俊升心中有些动摇。 他深知自己家里的情况,妹妹即将出嫁,家里少了一个劳动力,而他自己又因为腿疾需要治疗,经济压力确实不小。 这份“礼物”无疑能为他带来一份额外的收入。 然而,他还是有些犹豫。 毕竟也就是90块钱而已,也不算太多。 “指导的话倒是可以,但是这……” 赵伟民立刻打断了林俊升的话。 “我懂,这长毛兔就算我赠送给你的。后面我们按次收费,要是有其它病症或者需要技术支持的时候,我们再谈。” 林俊升心中一松,脸上露出了笑容。 “可以,那就这么定了。” “俊升啊,这养殖的技术以后就靠你了。” 林俊升微微一笑,自信地说道:“我最近多看点书,多了解一些。即使不能算精通,但基本的养殖知识和技巧还是能掌握的。” 赵伟民听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算是押对宝了。 这养殖吧,遇到什么病症,那都是一群群死的。 比如鼠疫、鸡瘟、猪瘟这些,那遇到了就算白养了。 有个懂的人指导算是好事情。 他家这养殖长毛兔,估计很快就有人问。 到时候很多人都养殖,他家有林俊升的指导。 不说能把兔毛增产,只要保住不死就算是万幸。 赵伟民连忙说道:“那就好,要是这长毛兔出点什么问题,也好问你了。有你在,我这心里就踏实多了。” 老支书也在一旁附和道:“有俊升在,我就安心养殖了。” “俊升哥,你在吗?” 老支书家的院墙外传来了李勇刚的声音。 “我在呢!” 前几天在李勇刚家谈了彩礼钱,也了解了情况。 反正一家人都愁眉苦脸,说是要去借钱看看。 不知道现在是不是把钱借够了。 第19章:投稿《树王》,《棋王》剧本过稿 李勇刚蹬着老支书那辆凤凰牌自行车。 车轮在乡间小路上欢快地旋转,载着林俊升向镇上疾驰而去。 原本,李勇刚是打算用公社那辆老旧的拖拉机去镇上的,毕竟那样更省时省力。 然而,当他向老支书提出这个请求时,却遭到了婉拒。 老支书那双锐利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他的心思,微微一笑,说道:“勇刚啊,拖拉机是公社的宝贝,不能随便用。不过,看在俊升的面子上,我把我的自行车借给你。” 李勇刚一听,心中顿时乐开了花。 老支书的自行车可是他的宝贝,平时都舍不得骑,这次能借给他,真是天大的面子。 他感激地看了林俊升一眼。 而林俊升呢,此刻正坐在车后座上,手里紧紧攥着一个信封。 这个信封里装的,是他精心修改后的《树王》稿件,他打算今天去镇上邮局寄给《沪上文学》。 然而,李勇刚却突然对信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好奇地问道:“俊升哥,你手里拿的信封是寄给谁的啊?” 林俊升心中微微一怔,脸上却浮起一抹淡笑:“你小子管那么多干嘛?这可是我的私事,哪能随便告诉你?” 然而,李勇刚却像是个被点燃了好奇心的孩子,哪里肯轻易放弃这个探究秘密的机会? “哎呀,俊升哥,你就告诉我嘛,是不是有喜欢的人,在别的县城啊?” 这个年代寄信,很常见。 但是他们乡下人,在别的县城或者省市又没亲戚的。 这寄信确实比较特别,也不怪李勇刚会好奇。 林俊升一听,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这个李勇刚,平时看起来挺老实本分的,怎么今天突然变得这么八卦,跟个长舌妇似的? “我……你好好骑你的车吧,别瞎操心。” 他试图用命令的语气让李勇刚闭嘴,但显然效果并不明显。 “俊升哥,你就跟我说说嘛,到底是谁啊?是不是几年前来咱们村的那个女知青?” 李勇刚不依不饶,继续追问着。 林俊升听到这话,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个女知青的身影。 肤白貌美大长腿,这些形容词用在她身上一点也不过分。 那时候,她可是全村的焦点,老少爷们看到她都会多瞅上两眼。 然而,在恢复高考后,她就回到了京都,听说还考上了京都的大学,成了名副其实的知识分子。 想到这里,林俊升不禁苦笑。 自己不过是个初中文化,怎么能惦记上人家呢? 但自己这寄稿件的事情也不能让李勇刚知道咯。 这事情连他妈和妹妹都不知道。 平常有邮件也都是说认识的朋友寄来的。 反正林俊婉也不会多问。 “你再胡咧咧,我就把彩礼再加200块,看你还娶不娶了。” 林俊升故作生气地说道,试图用这种方式让李勇刚知难而退。 果然,李勇刚一听这话,立马就怂了。 “别,俊升哥,我不说了还不行吗?你可千万别加彩礼啊,我这小身板可承受不住。” 他苦着脸说道,一副求饶的模样。 林俊升问道:“你家里现在到底攒了多少钱了?够不够娶妹用啊?” 李勇刚一听这话,脸上露出几分腼腆。 “我家这几年辛辛苦苦存下来的钱,加起来也就200多块。我爸妈还在想办法四处借钱呢,看看能不能筹齐500块。不过,就算筹齐了,那个大件买啥啊?我还一头雾水呢。” 林俊升心中已然有了计较,他笑着解释道:“这三转一响啊,其中最好的就是自行车了,咱们乡下人赶路、办事都离不开它。你想啊,骑着自行车带着新媳妇,那多风光啊!” 李勇刚一听,眼睛立马亮了起来,但随即又露出了几分担忧:“那自行车不是得有票才能买吗?咱们这乡下地方,票可不好弄啊。” 林俊升自信满满地说道:“你放心,这事儿包在我身上。村子里每年指定有名额买自行车,我跟老支书关系不错,我去给你讨一张票来。不过,你得先凑齐那500块钱彩礼钱,不然就算有了票,没钱买也是白搭。” 李勇刚一听,脸上顿时露出了感激的神色,激动地说道:“俊升哥,你真是我的大救星啊!我一定尽快凑齐那500块钱,争取早日把小婉娶进门!” 两人就这样一路颠簸,终于来到了镇上。 李勇刚停好那辆凤凰牌自行车,和林俊升一起走进了邮局。 邮局里人来人往,也极为吵闹。 李勇刚拿着存折单走到柜台前,排着队准备取钱。 而林俊升则掏出那个装有小说稿件的信封,递进了邮箱里头。 他在家里就贴好了邮票,信封也用米饭黏住了。 只等着回信了。 “哟,这不是老林家的孩子嘛?” 一个熟悉而又略带几分沧桑的声音,在林俊升身后骤然响起。 林俊升转身望去,只见一位身着绿色邮差制服的中年男人,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手里还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军绿色邮寄袋。 这男人他认识,是小镇的邮差。 平日里总是骑着一辆二八大扛自行车,在镇上的大街小巷间穿梭。 当然也是送信到他们村子里。 林俊升收到的信件,也都是他送的。 “大叔,是您啊!” 他没想到,这位平日里总是忙碌奔波的邮差大叔,竟然还认识自己。 邮差大叔点了点头,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怀念:“我认识你爸,当年我家的老黄牛病了,还是你爸给治好的呢。只可惜啊,好人不长命……” 说到这里,大叔的眼神变得黯淡,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的往事。 林俊升闻言,心中也涌起了一丝酸楚。 但此刻,他并不想沉浸在这种悲伤的情绪中,于是岔开了话题:“大叔,您今天来是有什么事吗?” 邮差大叔这才恍然回过神来,拍了拍脑门笑道:“差点忘了正事。这里有你的一封邮件。” 说着,他从邮寄袋中掏出了一封信件,递给了林俊升。 林俊升接过信件,仔细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确认无误后,心中更加确定了这封信的内容。 因为地址是沪上电影厂的地址。 那么这里面的内容,极有可能是他投稿给沪上电影厂的剧本过稿了。 他感激地看了邮差大叔一眼,连声道谢。 邮差大叔笑着挥了挥手,转身走到邮局门口,骑上那辆二八大扛自行车,继续送信。 林俊升紧紧握着那封信,也走到了门口。 来到一个小巷子的拐角,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 一行行娟秀的字迹映入眼帘,确认了他的剧本已经成功过稿。 第20章:捌佰元整! 《棋王》的剧本,如今终于过稿了,而且被买断了! 这个消息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振奋。 编剧还说要自己改动剧本进行拍摄,这无疑是对他作品的高度认可,也是对他创作能力的一种肯定。 既然不用林俊升改动剧本,那他也没有后续的参与。 不然去沪上,还能有每天2元钱的收入。 虽然有些可惜了,但也是能接受的。 先把钱还完,再攒够足够的钱,再去沪上治腿。 紧接着,林俊升看到了汇款单——捌佰元整! 当汇款单上那个醒目的数字映入眼帘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800元! 林俊升记得最深刻的是,莫言卖掉《红高粱》剧本的时候,才卖了600元。 对于他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是他做梦也不敢想的巨款。 要知道,他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地干活,也就只能挣到200块钱的工钱。 这笔钱除了日常吃喝开销,一年到头也剩不下几块钱。 每到过年,才能狠下心来买上2、3斤猪肉,让家里过个像样的年。 至于新衣服,那更是奢望,能买双白底黑面的布鞋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种布鞋穿着舒服,又耐穿,是他的首选。 而那些城里人,为了和他们不同。 有些人穿着红底黑面的布鞋,趾高气扬地走在街上。 要是有人能买双回力运动鞋,可比现在的耐克、阿迪亮眼多了。 林俊升可不计较这些,虽然自己穿的不好,倒是不要紧。 他现在的想法就是吃的好。 林俊升站在邮局门口,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却丝毫未能驱散他心中对肉的渴望。 “穿得不好又怎样?只要能吃上一顿好肉,啥都不重要!”林俊升心中想道。 可是,现实总是那么骨感。 他身上没有肉票,就意味着无法买到心仪的猪肉。 不过现在改革开放了,私营经济也活跃起来了。 或许去集市上能碰碰运气,买点鸡肉、鸭肉来解解馋也不错。 正当他沉浸在美食的幻想中时,李勇刚取完钱从邮局里走了出来。 林俊升挥了挥手,喊道:“小刚,现在回家吗?” 李勇刚摇了摇头,兴奋地说:“我妈说要买点东西回去,说是买点的确良的布料,再买点肉、白面那些带回去。” 林俊升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他拍了拍李勇刚的肩膀,笑道:“你有票吗?” 李勇刚得意地笑了笑,从裤兜里掏出一打票来,炫耀似的在林俊升面前晃了晃。 “我妈给我票了,这几天给我借了好多张呢!粮票、肉票、布票都有!” 林俊升看着那一打票,笑道:“好小子,今天咱们就好好逛逛集市,买点好东西回去!” 看了看李勇刚为难的表情,知道这小子是怕花钱花多了。 估计这些也是买给他家的,毕竟彩礼不仅仅要给钱。 这些礼品也得备着。 不然也不会去借这些票,来镇上买东西。 “等我一下,我去取点钱。” 还没等李勇刚问呢,林俊升就去排队取钱了。 好歹是800块钱。 那邮局的柜台都瞄了他好几眼。 毕竟这不是个小数目。 林俊升取了钱,把700元放进兜里。 现在的100元可不是红色,主体颜色偏暗,正面印着4位伟人,反面是井冈山。 拿出100元,直接拿到了李勇刚身边,神气的说道。 “李勇刚同志,我也是有钱的,今天有多少票,买多少东西!” “林俊升同志,你真是深藏不露!” …… 黄昏时分,天边挂着一轮绚烂的落日,余晖如同金色的绸缎。 林俊升手里端着一个红色的塑料盆,盆里盛着刚烧好的热水,热气腾腾地冒着。 但这水可不能烧开,得留着点温度,刚好能烫鸡拔毛。 林俊升和李勇刚从集市上满载而归。 他们买了好多东西,猪肉、鸡肉、鸭肉,还有做衣服用的布匹,每一样都是精心挑选的。 林俊升知道,这些都是李勇刚给他家买的。 心里也明白李勇刚为了凑齐这些订亲礼,肯定也费了不少心思,说不定还欠了许多人情债。 他可不能让自己的妹妹受委屈,嫁过去就等着还债,那可就苦了。 因为他知道李爱梅肯定不会把这彩礼钱给两人。 即使被人骂,也会留着给林俊升。 腿瘸了,要是没点钱,这以后可怎么办呀! 林俊升二话不说,直接从兜里掏出100元钱,塞到了李勇刚的手里。 “小刚,这钱你拿着,咱们买东西花了多少,我心里有数。你家里也不容易,别为了这事儿再添负担了。” 李勇刚开始还推辞,但拗不过林俊升的坚持,最后只好收下了钱。 林俊升只讲了:“我妹妹去你家,总不能一直吃苦吧?” 他们买的东西其实也就花了60多块钱。 10斤猪肉、2只鸡、2只鸭子、还有做衣服用的布匹……。 李勇刚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了林俊升家,把东西一一放下后,便空着手回去了。 这订亲的礼已经送到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把彩礼钱备足。 自行车票的事情也交给林俊升了。 此时的林俊升正看着塑料盆里的鸡,心里头那个美啊! 终于要苦尽甘来,吃上一顿好的。 林俊升打算晚上做一顿丰盛的大盘鸡,让家人都尝尝鲜。 他熟练地拿起那只刚放过血的鸡,放进红色塑料盆里的热水中浸泡了一下,然后就开始拔毛。 林俊升的动作熟练而迅速,不一会儿,一只光秃秃的鸡就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从院墙外探出头来。 还未见人,先闻其声。 “俊仔呀,这老远就闻到一股子香味,原来是你这小子在杀鸡呀!” 林俊升正忙着给鸡洗净,少些血水就不腥了。 听到这声音,抬头一看,只见王桂芬正站在院门边,穿着一件枣红色的薄外套。 王桂芬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堆满了笑容,那模样就像是来串门的亲戚一样亲切。 “婶子,你又来干什么呀?” 林俊升笑着打趣道。 王桂芬一听这话,假装不高兴地噘了噘嘴。 “俊仔,你这话说的,婶子我可是好心好意来给你报喜的!我这不是给你找到一户好人家了嘛,姑娘长得那叫一个水灵,性格也温顺,跟你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说着,王桂芬便迈进了院子,一边走还一边夸着那姑娘的好。 林俊升听着,心里头不禁暗笑,这婶子还真是会夸人,把那姑娘说得跟仙女下凡似的。 但有前世的经验,知道又是来换亲的。 “我妹妹都要嫁人了,你来晚了。” 第21章:惹得一身骚 “我和你妈都已经说定了,这事情怎么能说变就变呢?你们家啊,能不能讲点信用?做事怎么这么不靠谱?” 王桂芬站在林家院子里,声音高亢,带着几分不满与质问,双手叉腰,一脸的气愤。 林俊升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头疼得更加厉害了。 他心里明白,这事儿八成又是他妈在背后搞的小动作。 李爱梅总爱找王桂芬这样的“热心肠”来帮忙,结果往往是帮倒忙。 还没等林俊升开口解释,李爱梅就急匆匆地从厨房冲了出来,一脸的慌张。 “嫂子,别喊了,这事儿咱们再商量商量。” 她边说边快步走到王桂芬身边,试图安抚她的情绪。 王桂芬却不依不饶,声音更大了几分:“凭什么不喊?我辛辛苦苦给你们找了人,你们倒好,说一句不要就不要了。这不是耍我吗?你们知不知道,我为了这事儿跑了多少腿,费了多少心?” 李爱梅闻言,脸上闪过一丝无奈。 她知道王桂芬的性子。 可这次的事情,确实不是她说了算的,毕竟这村子里已经都知道她女儿没洁身自好。 要是被别人知道后,换亲也是换不成。 她轻轻拉了拉王桂芬的衣袖,低声说道:“嫂子,我们也不是故意要变卦的,实在是……” “实在是什么?是不是觉得我介绍的人不够好?还是你们有了更好的选择?”王桂芬打断了李爱梅的话,“我跟你说,这事儿要是黄了,你们可别怪我以后不帮你们了!” 李爱梅一听王桂芬的话,脸色瞬间变得焦急起来。 连忙伸手拉住她的袖子,眼中闪烁着几分急切:“别呀,嫂子,你可不能这样啊!我家那小子,虽然腿有点不方便,但心眼儿好,人也勤快。你可是咱们乡里数一数二的媒婆,不给他找个好姑娘,他这辈子可咋整啊?” 王桂芬眉头一挑,脸上露出一丝不悦。 她本想着借这次机会,让李爱梅家这俩和邻村一家换亲。 没想到李爱梅和她说话不算数,把自己家那漂亮女儿嫁人了。 她那瘸腿儿子在这年代,谁家正常人嫁给他呀。 “哼,李爱梅,你可别太过分了!”王桂芬一甩袖子,挣脱了李爱梅的拉扯,语气中带着几分不耐烦,“你家那小子,腿瘸了不说,还整天闷声不响的,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我王桂芬虽然爱财,但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媒啊!” 李爱梅一听这话,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她原本还指望着王桂芬能大发慈悲,再给她儿子找个好姑娘呢。 现在看来,这希望是彻底破灭了。 “嫂子,话可不能这么说啊……”李爱梅还想再争取一下,没想到这王桂芬竟然直接骂他儿子。 而且刚说,就被王桂芬打断。 “行了行了,别啰嗦了!”王桂芬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家那小子,要想找对象,就自己出去找吧!我王桂芬可不再趟这浑水了!” 林俊升的眼中闪过一丝怒火,那怒火如同被风助长的火苗,瞬间熊熊燃烧。 他怎能忍此屈辱?王桂芬的言行,无疑是在他的心上狠狠地插了一刀。 林俊升猛地端起那装满鸡毛血水的塑料盆,步伐虽因腿疾而略显蹒跚,但动作却异常坚定。 盆中的血水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摇晃,也在诉说着心中的不满与愤怒。 “你……干嘛?” 王桂芬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惊慌,她显然没想到林俊升会做出如此举动。 林俊升冷笑一声,“我干嘛?你心里还不清楚吗?真当我林俊升是泥捏的不成?” 王桂芬的脸色变得铁青,她怒视着林俊升:“你这瘸子,给我说清楚!别以为这样就能吓唬我。” 这时,李爱梅也站了出来,怒气冲冲地喊道:“你骂谁呢?你凭什么这样骂我儿子?” 王桂芬冷笑一声,眼中满是轻蔑:“骂你儿子是瘸子怎么了?一家子都是什么货色,上梁不正下梁歪!” 林俊升紧握着那塑料盆的边缘,手指因用力而泛白。 盆中的鸡毛与血水交织成一幅触目惊心的画面,宛如山间暴雨后的泥石流,带着不可阻挡的力量,向王桂芬的方向倾泻而去。 王桂芬的尖叫声划破了小院的宁静,她的脸庞因惊恐而扭曲,眼中闪烁着对这股恶心景象的深深厌恶。 尽管她敏捷地向后跳跃,避开了那倾泻的污水。 但那血水星星点点地溅落在她的衣襟上。 瞬间,一股难以名状的腥臭气息蔓延开来。 “你们……你们这些骗子!” 王桂芬的声音因愤怒而颤抖,她知道自己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战役”中已经落了下风,“别以为人多势众就能吓唬我,这事儿没完!” 正当王桂芬试图挽回一丝颜面时,林俊婉如同一阵狂风,手持明晃晃的菜刀冲了出来。 那锋利的刀刃闪着寒光,让人不寒而栗。 王桂芬的记忆瞬间被勾起,上次那场冲突中,林俊婉手中的镰刀险些让砸到她。 恐惧让她不由自主地后退,最终转身逃离了小院。 嘴里还不忘留下一连串不甘的咒骂,心中种下了更深的怨恨。 林俊婉望着王桂芬远去的背影,气愤地跺了跺脚:“真是不可理喻!妈,你以后离这种人远点,省得惹一身麻烦。” 李爱梅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无奈:“唉,话虽如此,可咱们也有不对的地方,毕竟……” “妈!”林俊婉打断了母亲的话,语气中带着几分不满,“她都把我哥说成那样了,你还帮她说话?我哥的腿是为救牲畜受伤的,她凭什么这样侮辱他?” 李爱梅摇了摇头,不愿再让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也怪她自己不好,这些天倒是忘记了这个媒人还在替她家说媒来着。 可是这王桂芬也不讲理,自己还没解释呢。 就开始骂自己儿子,自己就心疼儿子,哪里能看得下去。 “哎。” “好了,好了,过去的就过去了。妈给你们做大盘鸡吃,咱们一家人也好久没好好吃顿肉了。” 第22章:大口吃肉才香 夜幕低垂,窗外的月光轻轻洒落在小院。 厨房里,李爱梅正忙碌着。 灶台上,一锅热气腾腾的大盘鸡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大盘鸡里,鸡块与土豆、青椒等食材交织在一起,色泽金黄诱人,红油浮面,香气扑鼻。 李爱梅轻轻搅动着锅中的美味。 随着一声“开饭啦”,林俊升和林俊婉兄妹俩迫不及待地围坐在餐桌旁。 此时已经没有了怒气。 毕竟这在农村,吵架还是挺常见的。 不久前还上演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骂战”,那场景至今回想起来,仍让人记忆犹新。 故事的起因,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在两位年逾古稀的老太太之间,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隔壁的王老太,不知从哪位高人那里,求得了一面据说能驱邪避凶的八卦镜。 满心欢喜地将它挂在了自家大门门框上,期望能为家人带来平安与吉祥。 这面镜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真的蕴含着某种神秘的力量。 然而,这份好意却并未得到邻居李老太的理解。 在她看来,那面直愣愣对着自家的八卦镜,无疑是对自家风水的一种挑衅,触犯了她认知里的某种忌讳。 李老太心中不满,多次尝试与王老太沟通,希望她能将镜子挪个位置,但王老太却坚持己见,认为自己的做法无可厚非。 沟通无果,李老太也不甘示弱。 她翻箱倒柜,找出了一面同样大小的镜子,郑重其事地挂在了自家墙上,镜面正对着王家的八卦镜。 进行一场无声的较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镜子之战”逐渐升级,从最初的暗自较劲演变成了公开的对峙。 王老太和李老太开始频繁地站在各自门前,用言语作为武器,展开了一场激烈的“骂战”。 那些平日里难得一闻的粗俗词汇,此刻如同决堤的洪水,滔滔不绝地从两位老人的口中倾泻而出,让人目瞪口呆。 “卧槽……你他妈的这么不讲理,怕是要从坟里跳出来教训你!” 王老太气呼呼地喊道,脸上的皱纹因愤怒而显得更加深刻。 “你妈个……你以为你是谁啊?你家那八卦镜照得我家鸡犬不宁,你还有脸说?” 李老太毫不示弱,声音尖锐如刀。 “你全家生儿子没屁眼,一个个都是不孝子孙!”王老太的话语中带着诅咒,眼神里闪烁着怒火。 “你他妈……才没屁眼,你家才断子绝孙呢!” 李老太反击得更为激烈,唾沫星子四溅。 周围的邻居们闻讯而来,却无人上前劝阻。 林俊升手里拿着刚煮好的玉米棒,蹲在院子门口。 看着两个老太太对骂。 反正的看是热闹,吃腻歪的玉米棒,今天都显得格外有滋有味。 突然,李老太不知何时从屋里拎出了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盆。 她站在自家门前,手中的铁盆被她敲打得“哐哐”作响,那节奏竟奇异地带着某种韵律,仿佛是在进行一场古老的仪式,又或是唱着一首诡异的经文。 林俊升当时都不知道李老太在念叨什么,反正不是他们豫州话。 对面的王老太见状,眼中闪过一丝冷光。 只见她缓缓转身,步履蹒跚地走进屋内。 不一会儿,竟搬出了一个火光跳跃的火盆。 她在火盆里点燃了一堆黄草纸,纸钱在火焰中熊熊燃烧,释放出阵阵青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焦味。 王老太跪在火盆前,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那话语模糊不清,却隐约能听出是对李老太全家的诅咒。 “你们这些不讲理的,欺负到我头上,看我不让你们全家都不得好死!” 周围的邻居们纷纷围拢过来,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这样的场景,在乡下并不罕见。 扒灰的丑闻、叔嫂私通的丑事,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成了这个小村庄的一部分,让人见怪不怪。 所以林俊升他家的事情,在村子里也不是啥稀奇事。 反正无非就是被村子里的人念叨几天,各家都有家愁。 这年代没有娱乐项目,这些事件就是最好的谈资。 林俊升都觉得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是不是太写实了。 感觉像是路遥的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一样。 不过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在林俊升眼里都是小事。 吃饱饭才是正经事。 林俊升这是第一次在家里尝到如此地道、如此诱人的河南大盘鸡。 他拿起一个白胖胖的馒头,轻轻撕开,那股麦香与大盘鸡的香气瞬间交织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 “慢点吃,也没人和你抢。”李爱梅笑着对狼吞虎咽的林俊升说道,眼里满是慈爱与宠溺。 林俊升抬头,嘴角沾满了油渍,却仍不忘给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妈,你炒的大盘鸡真好吃!” 那份由衷的赞美,让李爱梅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林俊婉也不甘落后,她细心地夹起一块最大的鸡腿肉,轻轻地放在了妈妈的碗里。 “妈,你也吃。” 这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深深的情感,让李爱梅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她看着孩子们懂事的样子,眼眶不禁微微湿润,但嘴角却挂着幸福的笑容。 饭后,林俊升站起身,双手轻轻搭在椅背上,对正忙碌着的母亲李爱梅说:“妈,今天让我来帮您收拾碗筷吧,您也歇歇。” 李爱梅手中的动作微微一顿,抬头望向儿子,眼里闪烁着不舍与疼爱。 “俊升啊,你回屋去吧,看看书或者休息一会儿。妈虽然年纪大了,但这些活儿还干得动。” 林俊升嘴角勾起一抹温暖的笑意,眼神中闪过一丝机敏。 “妈,您看您说的,好像我就不能为您分担一点似的。那妹妹帮您洗碗的时候,您怎么就舍得呢?” 李爱梅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转向一旁正含笑看着他们的林俊婉。 “胡说什么呀,你妹妹那是因为……她过些天就要嫁人了,以后在家的时间就少了。我这不是想着,能多让她陪陪我嘛。”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不自觉地柔和下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哀伤。 林俊婉闻言,立刻上前挽住母亲的手臂。 “妈,您别难过。嫁得再远,我的心也一直在家里。而且,我离这儿又不远,走几分钟就到了。我保证,以后吃完饭就回来陪您,好不好?” 李爱梅听着女儿的话,眼眶微微泛红,却还是强忍着笑意,轻轻拍了拍林俊婉的手背。 “好,好,妈知道你的心。只是啊,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到了婆家,可要记得懂事些,别让人家瞧不起咱们。” 第23章:利益是相互的 隔天清晨,李爱梅走出了家门。 仿佛一夜之间,整个村庄的风向都变了。 村民们或三五成群,或低声交谈,目光不时向她投来,带着几分好奇,几分揣测。 昨晚,王桂芬尖酸刻薄地将李爱梅家的“不讲信用”之事,添油加醋地传遍了村子里的每一个角落。 王桂芬的言辞如锋利的刀刃,切割着李爱梅在村里的名誉,让“换亲”二字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李爱梅无奈地叹了口气,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头,便如洪水般难以控制。 她缓缓走到村口那棵历经风霜的老槐树下。 村民们见状,有的停下脚步,有的则围了上来,开始询问起昨晚的事情。 “爱梅啊,听说你家和赵家的亲事黄了?这是咋回事?”一位年长的妇人率先开口,语气中既有关心也有好奇。 李爱梅苦笑,这事儿不解释清楚,恐怕会越传越离谱。 “其实,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本来亲事也还没谈妥,可谁知道,就在那天,我家小婉和李勇刚的事情,大家也知道。可这王桂芬不是在隔壁村子吗?我也不知道她这么快就谈好了人家,还没来得及通知她不是。” 村子里的人才知道这不过是个误会。 这下反正是不能靠着王桂芬找媳妇了。 但自己的家的名声可得保住了。 村民们听后,神色各异,有的点头表示理解,有的则低声议论。 “哎,孩子们的事,咱们大人就别跟着起哄了。爱梅,你家小婉什么时候结婚呀?”另一位村民关切地问。 “在商量日子了,要是结婚可都得来凑个热闹。”李爱梅笑着说道。 村子里的人也都是纷纷恭喜,这喜事在谁家都极为重要。 都纷纷祝贺她家有喜。 此时,老支书家的院子里却是另一番热闹景象。 一辆老旧的卡车上,给原本计划好的20只长毛兔。 密密麻麻地挤满了整个车厢,总数竟达到了38只。 这些小家伙们个个活泼乱跳,生气勃勃。 老支书站在卡车旁,笑眯眯地看着这些兔子,眼中的满意与期待几乎要溢出来。 林俊升也在老支书身旁看着。 老支书原本只打算养20只兔子试水,但一想到养长毛兔的利润。 老支书心一横,决定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这批长毛兔身上。 毕竟,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老支书深谙这个道理。 加上之前他儿子带来的那两只长毛兔,现在总共有40只活泼可爱的小生命。 按照45块钱一只的价格,这整整一批兔子加起来就是1800元的巨款! 林俊升看着老支书如此大手笔,心中不禁暗自惊讶,他没想到老支书家竟然如此有实力。 “俊升啊,以后这些兔子的生死存亡,可就全靠你了。” 老支书语重心长地说道,眼中满是信任。 林俊升郑重地点了点头,他深知这份责任的分量。 当老支书让他再挑两只兔子回去养时,他也没有客气。 他仔细观察着每一只兔子,最终挑选了两只毛发特别亮丽、眼神灵动的小家伙。 这两只兔子仿佛也感受到了林俊升的喜爱,在他怀里安静地呆着,不时还蹭一蹭他的手心。 “那就谢谢老支书了。”林俊升怀抱着两只小兔子。 “你没事就常来我家看看这些小家伙,也顺便教教我怎么把它们养好。”老支书笑着说道。 林俊升应了一声,正准备离开时,突然想起了什么。 他抬头看向老支书,有些犹豫地说道:“老支书,我妹最近要和李勇刚结婚,李勇刚想买个大件给我家做彩礼。我提议是买辆自行车,您看能不能……” 老支书一听,哈哈一笑,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你这小子,心思还挺细。行,我给你拿一张票。” 林俊升闻言,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连声道谢。 抱着两只毛茸茸的小兔子,仿佛怀里揣着两团温暖的云朵。 林俊升也回到了家。 “妈,快看我带什么宝贝回来了!” 一进门,林俊升的声音就穿越了整个小院,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 李爱梅刚从村头的老槐树底下回来。 今天,她凭借着自己的智慧,老林家的脸面算是被她妥妥地保住了。 听到儿子的呼唤,她放下心中的琐事,从卧室缓步而出。 当她的目光落在林俊升怀中的那两只小兔子上时,不禁眼前一亮。 “哎呀,这是哪来的小兔子?好可爱啊!”李爱梅伸手轻轻抚摸着兔子柔软的毛发,眼中满是惊喜。 林俊升笑着解释道:“这是长毛兔,它们的毛特别值钱,是老支书给我的。” “老支书怎么这么大方?这兔子得不少钱吧?”李爱梅虽然心中高兴,但也不免有些担忧。 “一只45块钱呢,不过妈,您别担心,这算是我以后去帮老支书家,给长毛兔看病的预付款。我会好好照顾它们,把这些兔毛卖个好价钱。”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将两只小兔子安置在早已精心准备好的小窝里。 那是一个用竹条编织而成的温馨小屋,里面铺满了柔软的干草和新鲜的菜叶。 小兔子们似乎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立刻开始欢快地啃食起来,那“咔嚓咔嚓”的声音。 在林俊升看着他们吃着开心,也乐呵着。 毕竟这一只兔子,一年的兔毛产值就是160元了。 他现在写小说,投稿成功才有稿费。 虽然一个月稿费也就百来块钱,但现在剧本过稿后。 除去给李勇刚的100,他手里还有800多元。 等攒够了钱,先把家里的债还上。 家里也不用过得这么紧巴巴的。 告诉了李爱梅一些喂养方法,就回到屋里。 收了老支书的东西,就得给他来点真东西。 回到屋里,他拿起笔。 翻开那本已经有些泛黄的笔记本,开始在上面认真地写着养殖管理长毛兔的方法。 从兔子的日常饲养管理,到疾病预防与治疗。 每一个细节都被他考虑得周到而细致。 这该有做的都做好了,别人也就知道他的诚意。 这利益就是互相的,谁想占便宜,这买卖最后都得不到好处。 交朋友也是一样。 你一直想着从朋友那里得到好处,那你最后一个朋友都没有。 第24章:真心换真心,黄豆焖猪蹄 没过两天,林家的小院里便迎来了一阵不同寻常的热闹。 晨光微露,李长根夫妇和李勇刚一脸喜气洋洋地踏进了林家的大门。 与他们同来的,还有老支书。 李爱梅刚在厨房煮红薯和苞谷,就听到外面有人喊。 “谁啊?这么早就上我家里来了。” 李爱梅这一出去一看。 李长根夫妇和李勇刚提留着猪肉、白面、还有布料。 老支书点着焊烟跟在他们身后。 就知道这是要来订亲来了。 “这一大早的,我这早饭都没吃呢。” “这不是赶早嘛,再晚点都上地里干活了。” 原来是早点来,怕影响干活呢。 李爱梅招呼大家来到堂屋里坐下,让林俊升去喊他叔公过来。 林俊升早就起来了,平常写点散文、诗歌寄到一些小报社换钱。 就像余华说的那样。 最开始是朝顶级的《人民文学》寄,结果别人直接退回来。 然后他又降一档继续投,往《京都文学》和《人上海文学》寄。 不行之后再寄低一档,市里的杂志社也寄。 后来退的稿实在太多,邮递员都是把他的退稿从围墙外面扔进去,捡回来之后余华并没有放弃,接下来整理一下朝更低一档的杂志寄。 林俊升也是这样,散文诗歌就这些自己创作的,也就去到底层报社这些。 《豫州文学》、《豫州文艺动态》、《豫州文摘报》这样的杂志社和报社寄稿。 这时候给的价格都差不多,只是这诗歌价格便宜。 诗歌按行算,十行算1000字。 林俊升也就偶尔写写,换不了几个钱。 所以还是写剧本和小说赚得多些。 林俊升没一会就喊来了林有才。 两家家长聊天,老支书算是做媒,也就是个鉴证者。 林俊升对于乡里的婚丧嫁娶习俗,却是如同雾里看花,摸不着头绪。 此刻,他只能尴尬地坐在堂屋的一角,手里抓着一把南瓜子,机械地嗑着,耳朵却竖得老高,努力捕捉着每一句交谈的内容。 毕竟,这是关乎林小婉终身大事的时刻。 李长根一脸急不可耐,恨不得立刻就能把婚事敲定。 让李勇刚把林小婉娶进门。 “长根啊,咱们这婚事虽急,但也不能失了礼数。”老支书吸着焊烟,语重心长地说道。 在村里,老支书不仅是辈分最高的长者,更是处理各种事务的行家里手,他的话,自然有着不容置疑的权威性。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李长根连忙应道,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 “您看,我这已经准备了五百块钱,作为彩礼的一部分。还有,我昨天特地去买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小婉以后出门也方便。” 按照乡里的习俗,婚事绝非如此简单,提亲、订婚、结婚,每一步都有着严格的流程,不可马虎。 林俊升虽然不懂,但林有才对于婚嫁之事了如指掌。 直接切入正题:“我们林家的姑娘出嫁,可不能草草了事。这要是传出去,还以为我们是在卖女儿呢!” 林俊升听后,心中暗自点头,这正是他所担心的。 自己妹妹不能去李勇刚家受罪去。 但好像在自己家更受罪的样子,每天都是干不完的农活。 老支书沉吟片刻,缓缓开口:“有才说得在理,婚事得办得体面,但也不能失了人情味。我看这样,咱们今天正好两家的长辈都聚一块儿,也正式地见个面,把彩礼的事情也商量妥当。至于婚期,就选个最近的良道吉日,既不失礼数,也不耽误孩子们的好事。” 此言一出,众人皆表示赞同。 于是,一场关于婚事的详细商讨便在林家的堂屋里热烈地展开了。 林有才首先发话:“彩礼嘛,除了长根已经准备的钱和自行车,我看还得加上几样。家具也得置办齐全,不能让小婉嫁过去受委屈。” 李长根一听,眉头微皱,但很快便舒展开来:“林叔说得对,这些都是应该的。你放心,我一定尽全力准备,绝不会让小婉受半点委屈。” 接着,老支书又提出了关于婚礼流程的建议:“提亲的事,咱们今天就算正式提过了。至于结婚的日子,我看下个月初六就是个好日子,宜嫁娶,咱们就选那天吧。” “对了,还有件事得商量一下。”林有才突然想起了什么,“婚礼当天,咱们得请厨师来,怎么也有十来桌,好酒好菜招待宾客。” 李长根听后,立刻拍板:“没问题,这些我来安排。” 婚事流程一经商议尘埃落定,两家人便开始细细筹划起办酒席的诸多事宜。 这办酒席的物件儿,如今可不比后世。 后世的乡村大厨们都是自带家伙事儿,锅碗瓢盆、桌椅板凳一应俱全。 现在啊,什么都得靠借,连个人手都得喊。 不过好在乡下有个好传统,每个生产队不管是白事还是红事,只要主家一句话,邻里乡亲们都会自发地来帮忙。 村里人啊,都习惯了这种互帮互助的生活方式。 今天我帮你,明天你帮我,不求什么回报,只在主家这里吃几顿好酒好菜,热闹热闹,也就心满意足了。 其实,离结婚的大喜日子已经屈指可数。 两家人在一番热烈的讨论后,终于将婚事流程的每一个细节都敲定下来。 大家纷纷散去,各自回家。 林俊升手里那把南瓜子,在不经意间已经被他一颗不剩地嗑完了,嘴角还残留着淡淡的南瓜子香。 他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手上的碎屑,转身从厨房里拎出一个热腾腾的红薯,边啃边大步流星地走向了老支书家。 刚刚人多不好说,他便是自个来到老支书家。 林俊升跨进门槛,笑眯眯地将手里泛黄的笔记本给到老支书。 “老支书,这是我这段时间琢磨的长毛兔养殖管理方法,您瞅瞅。” 老支书接过笔记本,戴上老花镜,一字一句地读起来。 随着阅读的深入,他的眉头渐渐舒展,嘴角也忍不住上扬。 那笔记本上,林俊升详细记录了长毛兔的饲养技巧、疾病预防。 “好!好!俊升啊,你这脑瓜子就是灵光!”老支书看完后,激动地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眼里满是赞赏。 说完,老支书转身从厨房里提溜出一个油光发亮的猪蹄,递给林俊升。 果然真心换真心,今晚能吃个黄豆焖猪蹄。 第25章:《收获》杂志的征文 林小婉这结婚的日子也已经订好。 李爱梅虽然担心自己儿子以后没本事娶媳妇。 可这女儿的婚事已经成了事实。 这过日子,还不是得一样一样来。 先顾着一件事情,别的事情后面再说。 这几日,李爱梅比较忙碌。 细心地联系着每一位亲戚,确保这份喜悦能够传递给他们。 大姑子林慧娟一家,自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还有其他那些或远或近、因血缘或姻亲相连的亲戚,都被她一一告知了这个好消息。 唯独自己娘家那边,因为岁月的风霜和人事的变迁,已渐渐成为了记忆中模糊的影子。 父母离世后,那些曾经热闹的亲戚关系也因借钱的风波而逐渐冷淡。 李爱梅叹了口气,决定还是不去惊扰娘家那边的人了。 “看,这兔子多惹人疼啊。” 林俊婉蹲下身子,轻轻伸出手,指尖触碰到那柔软细腻的兔毛。 李爱梅见状,连忙提醒:“别随便摸,把这些宝贝的毛弄乱了,可就卖不上好价钱了,80元一斤呢。” “这兔毛真的能卖到80元一斤?”林俊婉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兔毛这么价值。 她这一年赚的钱也就200多块。 养两只兔子,剪下的毛比她一年赚的还多。 “你哥说的,他还能骗你不成?”李爱梅的话语中带着几分自豪,仿佛儿子的见识就是家里的金科玉律。 林俊婉的心思活络起来:“那我让勇刚也养几只,说不定还能补贴家用呢。” 李爱梅闻言,脸上闪过一丝苦笑:“你哥说了,这长毛兔可不便宜,一只就要45块钱呢。” “这么贵?”林俊婉不禁咂舌,目光转向母亲,满是疑惑。 “家里也没这么多钱米买呀。” “是啊,家里哪有多余的钱。”李爱梅轻叹,语气中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但随即,她的眼神又亮了起来,“不过你哥有本事,他帮老支书家解决了不少难题,老支书一高兴,就给了咱家两只长毛兔作为感谢。” 林俊婉更加好奇了:“老支书怎么这么大方?这长毛兔可是金疙瘩啊。” 李爱梅笑着解释:“还不是因为这些长毛兔娇贵,稍有不慎就可能出问题。你哥在这方面有一套,老支书知道,有他在,这些兔子就能安安稳稳地长毛,卖个好价钱。” 言语间,都是对儿子的夸赞。 可惜,要不是这腿出问题。 林俊升也不用她来操心,年轻帅气,还有一身好手艺。 谁家姑娘不想和俊升谈恋爱。 这不是摔瘸了腿以后,那一个个都不搭理她家俊升了。 李爱梅念叨自己儿子,那是露出满脸笑容。 林俊升坐在简陋的书桌前,眉头紧锁,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该写的小说。 他的心中盘算着下一步的创作计划,阿城三王的系列作品中,《棋王》已为他带来了不小的收益。 近千元的稿费在这个年代无疑是一笔巨款,让他对写作之路充满了更多的期待。 《树王》虽然尚未有回音,但参与了《沪上文学》的中篇小说征文,他相信只是时间问题。 至于最后一部《孩子王》,他打算慢慢来,不急于一时写出来。 林俊升昨天去了趟镇上那家书店,也希望能从书店老板那里打听到最新的征文信息。 遗憾的是,这次并未偶遇刘传根的漂亮女儿柳菁菁。 那个总是带着几分书卷气的女孩,她的文字是否也如她的人一般清新脱俗。 林俊升不禁有些好奇,不知道她写好稿子没有? 走进书店,熟悉的木质书架散发出淡淡的墨香,林俊升与老板寒暄几句后,便直奔主题,询问起最近的征文比赛情况。 老板是个热心肠,闻言便细细列举了几个正在征集稿件的文学赛事,还特意提醒了一个奖金丰厚、影响力大的杂志。 那就是沪上的另外一个知名杂志社《收获》。 和《沪上文学》的月刊不同,是个大型文学双月刊。 以刊登中长篇小说为主,比如刊登在这个杂志上面的作品和作者都很有名。 余华更是其中的常客。 在《收获》发表了《活着》、《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苏童发表了《河岸》、《黄雀记》、《蛇为什么会飞》、《菩萨蛮》《怀念狼》、《浮躁》、《带灯》。 贾平凹发表了《病相报告》、《秦腔》、《《高老庄》。 路遥的《人生》,史铁生《务虚笔记》,莫言的《丰乳肥臀》,王朔的《我是你爸爸》,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 这次《收获》的中长篇征文,竟然给到了2000元的奖金。 果然,这沪上就是有钱,比京都那些个杂志奖金给的高多了。 要是获奖,那他家的债务也能够抹除。 关键也能开始攒钱治疗腿疾。 尽管写作能带来收入,但要想凑齐治疗腿疾所需的上万元费用,单靠目前的稿费收入无疑是杯水车薪。 姑姑林慧娟和姑父刘国安在医院工作,虽能帮他打听治疗信息,却也无法解决这笔庞大的费用。 他们的工资虽在这个小县城算得上高,一个月两人加起来有100多元。 但面对如此巨额的医疗开销,也是力不从心。 林俊升要想改变命运,就必须在文学这条路上走出自己的特色。 要先出名,把自己的名声打响。 稿酬是规定的千字10元没法改变,但要是能把剧本写好,征文获奖。 这样的话赚钱就更简单了。 剧本创作很难,毕竟不是御用的编辑,还没打出名气。 《棋王》的剧本能卖出去,已经算不错了。 《沪上文学》的编辑给到他的回复,也是他们的编辑自己重新修改。 很少会给到外面不懂行的作者。 这样投稿各种杂志的征文,是他现在赚钱最快的方法。 林俊升看着买了这版《收获》杂志,上面也写了征文的要求。 中长篇小说的话,想写好不是容易的事情。 《沪上文学》对阿城的作品,也就是寻根文学很青睐,但这毕竟是沪上本地的杂志。 而《收获》是全国性质的杂志,就像余华、莫言、路遥他们的小说都很有时代特色。 现在收的也都是一些反思文学。 毕竟巴金《收获》的创办人。 巴金的《随想录》,季羡林的《牛棚杂忆》,冯骥才的《一百个人的十年》。 林俊升打算写的就是反思文学,去投稿这次的征文活动。 最近播出的电影《芙蓉镇》、《巴山夜雨》也都是小说改编。 这一次他打算写《没有航变的河流》,记得是1983年播出的电影。 是长安电影制片厂出品的剧情片。 他准备把这个小说写出来。 第26章:小王八羔子,还不来跪迎你姐? 当年《没有航标的河流》可是与《芙蓉镇》、《巴山夜雨》这些耳熟能详的作品,相提并论的存在。 那么小说肯定也能打动编辑。 林俊升给《沪上文学》的第两篇《棋王》、《树王》都是寻根文学。 《棋王》主要讲述了一个棋呆子王一生的故事。 王一生痴迷下棋,无论到哪里都随身携带一副棋,逮着时间到处找人下棋。 在王一生眼中,人生中两个事情最重要,一个下棋,二是吃饭。 书中描写王一生的吃饭场景令人拍案叫绝: “拿到饭后,马上就开始吃,吃得很快,喉结一缩一缩的,脸上绷满了筋......若饭粒儿落在了衣服上,马上一按,拈进嘴里。 若一个没按住,饭粒儿由衣服上掉下地,他也立即双脚不再移动,转了上身找。 这时候他若碰上了我的目光,就放慢速度。” 为什么双脚不再移动,因为怕踩坏了饭粒,糟蹋了珍贵而难得的粮食。 王一生的窘迫,王一生的自尊,跃然纸上。 后来王一生与作者“我”分到了不同的农场。 农场的日子很无聊,“我”天天盼着王一生的到来,有一天果真盼来了。 “我”热情款待了王一生。经大家引荐,王一生认识了队里唯一能下棋的“脚卵”倪斌。 脚卵告知区里即将要举办运动会,王一生听后十分感兴趣,但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错过时间没有报上名。 脚卵听后甚感可惜,便答应想办法帮助王一生参赛。 没成想,脚卵是要用祖传的“明朝乌木棋”跟书记求情,来换取王一生的参赛资格。 王一生得知后直接回绝了脚卵的好意:“我反正是不赛了......这样赛,被人戳脊梁骨。” 说完这句话,众人中不知谁小声嘟囔了一句“呆子”。 可王一生就是这样的“呆子”,哪怕再痴迷下棋,都有自己的底线,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等到比赛结束后,出来了冠亚季军。 王一生嗜棋如命,他最热衷的就是找各路高手过招。虽然他拒绝了脚卵的一番好意,但是他依然想通过合法合规则的途径跟获胜者好好下一场。 他私下找到了亚军、季军,但由于两人急着回去,王一生见状便说:“我不耽误你们,与你们两人同时下”。 后来冠军家里也差了人过来说要应战,王一生先前已答应了亚季军不耽误时间,便提出要一对三,同时下。 消息传出来,“众人都轰动了,到了街上,百十人走成一片。” 又有好事者来挑战,最后竟然达到了“一对九”。也就是说,王一生需要以一己之力对战九名下棋高手,这里面就包括了比赛头三名。 并且,更绝的是,王一生与他们下的是“盲棋”(盲棋指眼睛不看棋盘而下的棋,不是大神级别根本做不到)。 脚卵也说道:“这种阵势,我也从来没见过,你想想看,九个人与他一个人下,九局连环!车轮大战!” 书中对王一生专注比赛的描写更是堪称经典: 我找了点儿凉水来,悄悄走近他,在他眼前一挡,他抖了一下,眼睛刀子似的看了我一下,一会儿才认出是我,就干干地笑了一下。 我指指水碗,他接过去,正要喝,一个局号报了棋步。 他把碗高高地平端着,水纹丝儿不动。他看着碗边儿,回报了棋步,就把碗缓缓凑到嘴边儿。 这时下一个局号又报了棋步,他把嘴定在碗边儿,半晌,回报了棋步,才咽一口水下去,“咕”的一声儿,声音大得可怕,眼里有了泪花。 一番激战后,八人陆续招架不住,纷纷败退。 只剩下王一生与冠军对峙。 而此时冠军的棋局也处于劣势。 过了半天,只见门外来了一老者,在旁人搀扶下,来找王一生“平手言和,给一点面子”。 原来此人正是冠军,也是一个世家后人,颇有名望。 王一生由于激烈的对战,消耗了大量体力,半天才缓过劲来,最后呜呜着说:“和了吧”。老者很感动,遂邀请王一生前往家中做客。 但王一生以不能抛下朋友为由,婉拒了。 王一生的一生,不卑不亢,不骄不躁,淡泊名利。 他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个不普通的人,他身上有着诸多打动人心的闪光点。 从他拒绝脚卵为了他能够参赛而不惜送掉祖传棋就可知,他是一个正直善良,不愿意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成就自己的人。 他尊重对手,在明知道自己大概率能赢的情况下,也依然愿意与老者握手言和,给老者留下面子。 本来穷小子王一生有很好的机会可以结交权贵,没准可以自此转运不用再回农场干繁重的体力活。 但是这“呆子”却婉拒了,最后选择跟共患难的朋友在一起,哪怕晚上要睡在小剧场的地板上。 王一生,是棋场上真正的无冕之王。 这也是所有编辑都把阿城《棋王》这部作品,当作是寻根文学的代表作了。 在细节描写上太像是古人写的小说,与《水浒传》中的刻画太像了。 而《树王》是一个稍沉重的故事。 主角肖疙瘩是一个退伍军人。 作者“我”和同伴刚到农场的时候,他被村里派来帮助我们干各种杂活。 一开始时肖疙瘩沉默不言,只埋头干活,力气大得很,一副“生人莫近”的模样。后来“我”故意找机会跟肖疙瘩攀谈,并很快熟络起来。 混熟以后,肖疙瘩过往慢慢解开。 原来他以前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侦察兵,因为顽勇善攀登,便提拔为侦察班长。一次,他带队外出侦查,由于一路山高无水,众人又渴又饿。 后来他们回程时经过一片橙树林,同行的队友实在渴得不行,央求肖疙瘩能不能通融一下,就摘一两个橙子吃。 肖疙瘩起初不答应,说是违反纪律,又想想部下实在不容易,就说:“吃一个吧,放钱在树下。” 一行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部队,正当领导表扬之际,却发现队友的衣袋里,藏着一个橙子。“肖疙瘩当即血就上头,不容分说,跨上一步,抬腿就是一脚。” 那名队友当即腿骨折断,倒在地下。事后,肖疙瘩选择离开队伍去了农场。 到农场后,肖疙瘩一直充当着“深林守护之王”的角色。 但是我们一行人却是接到命令被派来砍树的人。 随着命令执行,山上的树逐渐被砍得七七八八。 最后,山顶上只留下一棵“百米高的一擎天伞”似的大树。 肖疙瘩说这棵树是“树王”,砍不得,众人不听劝。 最终大树还是被砍了,肖疙瘩大病一场,叫来“我”交代了后事。 原来,肖疙瘩一家人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是因为肖疙瘩每个月都将钱寄给了当年被他踢断腿的队友,肖疙瘩对当年的事一直心中有愧,嘱咐我给队友写信道歉并说明现在的情况。 在森林火光冲天中,肖疙瘩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树倒了,树王也倒了。 阿城的两部作品都有着极为细节的刻画。 而林俊升此时写的《没有航变的河流》,却是不再关注这些细节刻画问题。 因为是一部反思文学,重要的描写当年的那些故事。 所以笔名的话,也得换一下。 就像古代的武学门派,那一招一式,别人一看就知道是哪个门派的弟子。 阿城的书特点鲜明,要是后面知道这些风格的书都是林俊升写的。 免不了会引发质疑。 不过这些都是后面该去思考的。 得先把《没有航变的河流》的故事写出来。 《没有航变的河流》以大学生冬平乘坐木排去上大学的视角,通过盘老五和潇水河,进而勾勒了一幅动乱时期的社会缩影。 这里的一切都混乱了、颠倒了,丑的在炫耀,美的遭践踏。 尽管丑对美的扫荡十分疯狂,而美好的东西并非丧失殆尽,它以顽强的生命力在抗争着。 徐书记在生命垂危之际,仍记挂着周围人们的生活,坚定着他的信念。 孑然一身的盘老五,嫉恶如仇、见义勇为,在粗暴、狂放的脾性中深藏着善良、正直、豪爽的天性。 这给那个沉闷年代的人们,带来的是一股多么强劲的生气。 一个盘老五,画出了一个时期的农民形象,一条潇水河,映现了一个世界的人情世态。 以个人悲剧提出对时代的诘问,没有过于苦大仇深的展示,反而用一种文学性极强的语调,诉出了那些消失于时代洪流中的芸芸众生。 选择这部作品,林俊升也是有考量的。 当年他觉得这部作品比《芙蓉镇》、《巴山夜雨》要好的多。 用小人物映射大时代,粗砺的肉体对抗粗重的人生。 不断闪回穿插两代人的情感之路,吴爱花和盘老五的爱情悲剧,改秀和石牯的冒险跃进。 盼水水流,靠山山崩,人情纸样薄。 应了那句话“这年头,就是真话讲不得”。 林俊升这一写,就花了好几天功夫,才把《没有航变的河流》写好。 门外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呼喊声。 “小王八羔子,快出来。还不来跪迎你姐?” 第27章:姐,你朋友不会是柳菁菁吧? 这略带几分俏皮与宠溺的嗓音,如同夏日午后的一缕清风。 林俊升刚落下《没有航标的河流》最后一个句点,心中正沉浸在创作完毕的满足与释然之中,这突如其来的熟悉声音瞬间将他拉回了现实。 林俊升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笑意,连忙放下手中的笔,几乎是跳着去开了门。 门外,阳光正好,一个身影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那是他的表姐刘思瑶,姑姑家的宝贝女儿,县文化馆里的一抹亮色。 刘思瑶穿着一身水蓝色长裙,裙子中间束以一条细窄的腰带,巧妙地勾勒出她曼妙的腰肢,既显得灵动又不失女性的柔美。 她的长发被高高扎起,成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辫,几缕碎发轻轻拂过脸颊,为她平添了几分不经意的俏皮与随性。 阳光下,她的五官更显精致,眉眼如画,嘴角挂着一抹淡笑。 “姐,你怎么来了?真是稀客啊!”林俊升惊喜交加,一边说着,一边侧过身,邀请刘思瑶进屋。 刘思瑶故作委屈地嘟起嘴,“怎么,不欢迎我啊?还是怕我这尊大佛来了,你这小屋装不下?” 林俊升连忙摆手,“哪里敢啊!我是惊讶,怎么今天有空来我这小破地方。姑姑和姑父呢?没一起来?” 因为离林俊婉结婚还有2天。 刘思瑶轻笑一声,解释道:“我先来的,他们还有工作忙着呢。我在县城也闲着没事干,就想来乡下玩,顺便看看我的小表妹结婚有多漂亮。” 林俊升打趣道:“你那文化馆的工作,还真是清闲,一年到头也不用组织什么活动,倒像是专门给你放假用的。” 刘思瑶佯装生气地瞪了他一眼,“哪有你说的那么轻松,经费紧张,很多事情想做都做不了。” 刘思瑶轻轻扬起眉毛,眼中闪过一丝好奇,仿佛晨曦中跳跃的露珠,“对了,小婉呢?我怎么没见着她的人影?” 林俊升听到刘思瑶的话,“哦,小婉啊,她一大早就提着篮子去后山割兔草了。那两只小家伙可挑剔得很,非新鲜的草不吃。” “兔草?”刘思瑶的语气中多了几分新奇 刘思瑶目光自然而然地转向了院子的一角。 那里,两个精致的小笼子静静地摆放在阳光下,笼门半掩。 她这才注意到,笼子里住着两只雪白可爱的长毛兔,它们正蜷缩在一起,毛茸茸的身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长长的耳朵偶尔轻轻晃动。 刘思瑶走近笼子,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触碰了其中一只兔子的柔软毛发,那触感如同触摸到了云朵,让她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 “姐,你就别绕弯子了,直接说你这次来又有啥新花样吧。” 林俊升斜睨着刘思瑶,眼神里满是怀疑。 他可不相信,这位城里长大的姐姐,会无缘无故地跑到他们这个偏僻的小乡村来。 结婚的时间还没到,来这也没啥玩的。 刘思瑶见状,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却故意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哎呀,小升,你怎么能这么怀疑我呢?我这次真的是有正事,我朋友住在隔壁村,我特意骑着那辆老旧的自行车,穿山越岭地来找她。” 林俊升挑了挑眉,显然不买账:“哦?朋友?又是哪个不知名的‘朋友’?该不会是你又想捉弄我吧?” 他的话语中带着几分调侃,却也透露出这些年被刘思瑶“捉弄”得苦不堪言的无奈。 刘思瑶故作神秘地眨了眨眼:“这次可不一样,是个挺漂亮的姑娘,真的!你相信我,绝对是个美人胚子。而且,你至今还单身呢,说不定我能当回红娘,给你们牵牵线?” 林俊升闻言,不禁嗤笑出声,摇了摇头:“得了吧,你每次都想方设法地骗我,哪次不是捉弄我?我还记得那次,我上厕所时你放炮仗,我裤子洗了又洗,裤子都还臭的。还有那次打雪仗,你雪包里面藏石头,我差点就被你打得肋骨断裂。你的‘好意’,我可承受不起。” 说到这些“光辉事迹”,林俊升的脸上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而刘思瑶则是笑得前仰后合,拍着手说:“哈哈,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你还记仇呢?好吧好吧,这次我保证,真的是来找朋友的。” 林俊升看着刘思瑶那信誓旦旦的样子,虽然心里还是半信半疑,但还是选择相信她一次。 “好吧,姑且相信你一次。不过,你要是再敢捉弄我,可别怪我不客气。” 刘思瑶笑着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放心吧,小升,这次绝对是真的。而且,说不定那个姑娘真的能成为你的良缘呢!走,坐我的自行车去。” 说着,林俊升的视线不经意间掠过院子外,那里静静地停着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犹如一抹鲜艳的红霞落在尘世。 这是一辆经典的二六型号,车身覆盖着一层岁月磨砺却依旧鲜亮的红色漆面,在阳光下闪耀着柔和而又不失活力的光泽。 特别的是,车架上那处深深的钢印。 是自行车独一无二的身份标记。 无论丢失到哪个角落,都能被找回来。 因为这个时候自行车也查牌照一样,毕竟是国民的主要交通工具。 “看,这可是我的宝贝疙瘩。”刘思瑶轻笑一声,语气中带着几分调自豪。 她轻车熟路地领着林俊升穿过曲折的乡间小路,向隔壁的上平村骑去。 沿途是绿油油的麦田和偶尔几声悠扬的牛铃,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麦田的混合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一座青砖院落渐渐映入眼帘,它静静地坐落在一片翠绿之中。 林俊升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目光落在那熟悉的轮廓上,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熟悉感。 “姐,你朋友不会是……柳菁菁吧?”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确定,不敢相信这样的巧合。 刘思瑶闻言,脸上闪过一丝惊讶。 “啊!你怎么知道?你俩认识吗?” 第28章:《庐山恋》剧照,张瑜海报 “菁菁,菁菁!” 刘思瑶刚将自行车稳稳地靠在院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扯开嗓子呼唤起来。 那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与兴奋,是久别重逢的喜悦提前溢出了心田。 没过多久,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伴随着木门轻轻开启的吱呀声,一位气质温婉、面容慈祥的妇女出现在门口,她的眼神中带着几分好奇与询问。 林俊升站在一旁,目光中闪烁着几分惊讶。 上次来访柳长根家时,他并未见过这位妇人,心中不禁暗自揣测起她与柳家的关系。 “你们找我女儿吗?”刘丽娟的声音温柔而亲切,让人心生好感。 没想到是柳菁菁她妈。 刘思瑶连忙上前几步,笑容满面地介绍道:“阿姨,您好!我是菁菁的朋友,刘思瑶。” 刘丽娟听后,微笑地说道:“原来是菁菁的朋友啊,快请进!菁菁在楼上看书呢,我这就去喊她下来。” 说完,她转身走进屋里。 没一会,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从楼上传来,紧接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院门口。 柳菁菁穿着一件简约的白色连衣裙,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林俊升还是第一次看她没带头箍的样子,依然那么好看。 “思瑶!你怎么会在这儿?” 柳菁菁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她加快脚步,几乎是小跑着迎了上去,脸上的笑容比夏日午后的阳光还要灿烂。 刘思瑶站在原地,笑靥如花,轻轻晃了晃手中的小提包,调皮地说:“这不是闲着也是闲着嘛,就想着来给你来个突然袭击,怎么样,惊喜不?” 柳菁菁一把拉住她的手,亲热地抱怨道:“你啊,总是这么出其不意。我本来还琢磨着,等9月份开学了,咱们好好聚聚呢。” 刘思瑶眨了眨眼,神秘兮兮地说:“那可等不及了,我表妹要结婚了,我这不是借着机会,跑来找你了嘛。” 柳菁菁恍然大悟:“是林兽医带你来的?” 刘思瑶一听,顿时笑弯了腰,拍着柳菁菁的肩膀笑道:“哈哈,林兽医!你这称呼也太逗了。” 柳菁菁佯装生气地撅起嘴:“人家可是正经八百的兽医,帮我家牛接生那可是技术活。不过,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刘思瑶收敛了笑容,“他?林俊升是我表弟,亲的。我打听到你家的地址了,哪里还需要他指路。只是没想到,你们俩还真有交集,这世界可真小。” 柳菁菁闻言,眼睛一亮,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原来他是你表弟啊!难怪我觉得他有点面熟,又说不上来在哪里见过。” 柳菁菁引领着两人步入屋内,林俊升已不是初来乍到。 他曾在柳传根家中度过数个惬意的夜晚,然而,今天却有所不同。 柳菁菁竟将他们带入了她的私人领地,那间充满少女情怀的卧室。 卧室的布置简洁而不失雅致,白色的墙壁如同一张纯净的画布。 一张实木床稳稳地占据了一角,木质的温润与自然的色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躺上去感受那份踏实与舒适。 床边,一个小书架静静地守候,上面错落有致地摆放着各类书籍,从四大名著到现代杂志,应有尽有。 书桌则更为引人注目,它宽大而古朴,桌面上堆满了书籍和笔记,有的书页微微翻开。 最吸引人的莫过于门边墙壁上的那张《庐山恋》张瑜的剧照海报了。 照片中的张瑜,身着花格子衬衫,搭配着时尚的牛仔裤,笑容灿烂,脸蛋在光影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美丽动人。 她的眼神中既有青春的朝气,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坚韧,仿佛是那个时代女性独立与自由的象征。 张瑜、龚雪、赵静、丛珊,对于林俊升他们这一代人而言,不仅仅是银幕上的偶像,更是心中那份对美好与梦想的向往。 是他们这代人的女神。 此时,因《红楼梦》出名的陈晓旭、《西游记》出名的朱琳还没播出。 大家都还不怎么认识她们。 林俊升的目光落在那张《庐山恋》的剧照上,心中涌起一股好奇,忍不住脱口而出。 “你喜欢看《庐山恋》?” 柳菁菁轻轻地点了点头:“喜欢啊。” “这部电影啊,它的剧本可是改了又改,才最终把故事的结局写得那么完美。”柳菁菁的话语中充满了对电影背后故事的感慨。 “你知道吗?赣省有位作家叫毕必成,79年的7月份,他给上影厂投了一个剧本。在改稿的过程中,他利用闲暇时间,写出了《庐山恋》这个剧本。” 说到这里,柳菁菁的眼中带着一丝丝兴奋。 “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但却充满了时代的特色。一个国党军官的女儿,从美国回到大陆,在庐山与男主一见钟情。可是啊,因为那个特殊年代的原因,他们被迫分开。那种无奈和痛苦,真的让人揪心。”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五年后,改革开放的春风终于吹遍了大地。女主再次来到庐山,他们两个人就像干柴遇到烈火,感情如胶似漆。但是呢,男主的父亲是我党的军官,双方在战场上还交过手。女主心里那个纠结啊,以为这段感情又要黄了。可没想到,男主的父亲竟然主动找上门来,对她说:‘你是个热爱祖国的好孩子,你父亲虽在海外,但对祖国也是念念不忘。现在祖国实现四个现代化,需要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欢迎你父亲回来!’” 柳菁菁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这个结局啊,真的是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林俊升点了点头,这剧本改成这个结局确实好。 在当时,《庐山恋》那可是石破天惊啊! 一经上映,全国都掀起了热潮,成为了一部里程碑式的电影。 甚至可以说,如果写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电影史,第一笔肯定就是《庐山恋》。 而且,这部电影还促进了宝岛与大陆之间的友谊,让他们能够来到大陆探亲。 想想看,一部电影竟然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现在很多男生,都会在家里贴这些女神的海报。 林俊升也想写出这种爆款剧本,这样才能尽快在文艺界出名。 第29章:万一成了大作家呢 刘思瑶站在一旁,手里把玩着一支钢笔。 眼神中带着几分玩味地看着柳菁菁和林俊升两人,热烈地讨论着《庐山恋》这部电影。 “你们俩还挺聊得来。” 刘思瑶轻轻一笑,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 柳菁菁听后,脸颊微微一红,她轻轻捋了捋额前的发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吧,其实这部电影都快两年了,当时看的话,确实很吸引人。张瑜在里面的角色真的很漂亮,那种清纯又不失坚韧的气质,让人难以忘怀。” 林俊升也点了点头,他的眼神中闪烁着回忆的光芒:“是啊,不仅仅是张瑜的颜值,电影的立意也很深刻。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片,更是一部反映时代变迁、人性光辉的作品。尤其是他们那份跨越重重阻碍的爱情,让人感受到了真挚的力量。” 此时,把玩钢笔的刘思瑶,看着书桌上的信纸,眉头微微皱起,心中满是好奇。 “菁菁你这是在写什么?” 刘思瑶问道,声音中带着一丝关切。 柳菁菁立马扑了过去,迅速将信纸抢到手里,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 “没什么,没什么,就随笔。” 她的语气中透出一丝不安,仿佛在掩饰着什么。 在这个时代,文化人常常有这样的习惯,手边总是会留有一张信纸,随时记录下心中的感受与思绪。 柳菁菁所写的随笔,或许是她内心深处的一种表达,然而在她的眼中,这却是一个不愿轻易展露的秘密。 刘思瑶对此并不陌生,许多人在这个阶段都渴望用文字记录生活的点滴,甚至梦想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作家。 “你写的是啥内容,随笔记也不让我看了?”刘思瑶再次追问。 柳菁菁的脸色愈加红润,低下头,似乎在思考着如何回答。 “不……不好意思拿出来。” 她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似乎在为自己的创作感到羞愧。 此时,林俊升静静地坐在一旁,心中对柳菁菁的创作有些了解。 他隐约猜到她所写的内容,或许是为《沪上文学》征文而准备的作品。 想到这里,他不禁感慨。 林俊升想起了前世,他曾在剧组中做过杂活,刚开始写剧本时也曾有过这样的心情,怕被人发现自己在创作,生怕自己的作品被别人看见。 因为一个剧组做杂活的,写剧本被发现,肯定是会被嘲笑的。 出自于没出息前的自卑感。 柳菁菁也是不好意思,这个样子。 “有啥不好意思的,我又不是外人。”刘思瑶鼓励道,试图打破柳菁菁心中的顾虑。 柳菁菁抬头看了看她,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转头看向了林俊升 刘思瑶也将目光转向了林俊升。 三人之间的气氛似乎在这一刻变得微妙而紧张,柳菁菁的心情也在朋友的关注中变得更加复杂。 “哈哈,确实有外人。”刘思瑶打趣道,试图缓解气氛。 在片刻的安静过后,柳菁菁还是不好意思把林俊升赶走。她的心中涌动着复杂的情感,既有期待,又有不安。刘思瑶坐在一旁,目光灼灼,显然对柳菁菁的秘密充满了好奇。 “那我说了,你们可别笑话我,也别把我这件事说给别人听了?”柳菁菁声音微弱,带着一丝紧张。 刘思瑶立马说道:“不会的,你放心吧,小升对吧?”她转头看向林俊升,期待他的承诺。 林俊升点了点头,面带微笑,表示不会告诉别人的。他的态度让柳菁菁稍微放松了一些。 刘思瑶见柳菁菁这么神秘,越发感兴趣,像是要揭开一个神秘的面纱。柳菁菁的脸颊微微泛红,犹豫了片刻,终于鼓起勇气,低声说道:“我在《沪上文学》看到一个征文,那天在书店林兽医也知道的,我想写个小说,投稿给他们。” 刘思瑶将手中的钢笔放在书桌上,走到柳菁菁的身边,拉着她的手,撒娇地说:“写的小说故事,让我看看。” 柳菁菁摇了摇头,低下了头,似乎在为自己的创作感到羞愧,“写得不咋好。” “我就想看看,你到底写的啥故事。”刘思瑶继续说道,目光温柔,“每个人的创作都是独特的,没必要害怕别人的评价。” 柳菁菁的心中涌起一阵暖意,朋友的理解与支持让她感到一丝安慰。 她深吸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缓缓说道:“我写的是一篇中篇小说,关于一个纺织厂女工,喜欢上了工厂工程师的故事,就是个小爱情的故事。” 林俊升和刘思瑶都认真地倾听着,仿佛柳菁菁的故事已经在他们的脑海中勾勒出了一幅画面。 “这听起来很有意思!”林俊升赞同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能够通过文字传递出来是很珍贵的。” “是啊,或许你应该更加大胆一些,不要害怕被别人看到,万一你以后成了大作家呢。”刘思瑶笑着肯定道。 柳菁菁的心中涌起更多的勇气,随着朋友的鼓励,她决定将自己的故事分享出来。 于是,她开始详细讲述自己的构思。 “故事的女主角叫林晓梅,是纺织厂的一名普通女工。 她每天都在机器的轰鸣声中忙碌,生活虽然简单,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某天,她在厂里遇到了一个新来的工程师,名叫李明。 他不仅外表英俊,而且对工作认真负责,常常加班到很晚。 林晓梅第一次见到李明时,心中不禁一震。 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对一个男人产生这样的感觉。 李明在工作中总是那么专注,偶尔抬头与她对视时,林晓梅的心跳总是加速。 她开始注意到李明的一切,甚至会在午休时偷偷观察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晓梅与李明逐渐熟悉起来。 李明总是对她表现出关心,询问她的工作情况,时不时还会给她一些工作上的建议。 林晓梅的心中满是甜蜜,她开始幻想着与李明的未来。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李明是书香门第,也是后期被平反,父母希望他能找个门当户对的女孩,而林晓梅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 她深知自己与李明之间的差距,心中满是不安与自卑。 在一次约会看电影的时候,林晓梅鼓起勇气向李明表白了自己的心意。 李明愣住了,随后却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他告诉林晓梅,虽然他们的背景不同,但他一直很欣赏她的努力,告诉她工人阶级领导一切,两人并没有身份的差异。 然而,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林晓梅的父母得知她与李明的关系后,表示强烈反对,认为她不应该与一个富家子弟交往,怕以后又出事情,把这些人打倒了,这算是算是互相看不起。 面对家庭的压力,林晓梅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她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第30章:初中文化人吗? “最终,在一次家庭聚会上,林晓梅向父母坦白了自己的感情,表达了自己对李明的坚定信念。 林晓梅以喝农药威胁父母,最终选择尊重女儿的决定。 但李明的父母也以死相逼李明,最后李明调离了纺织厂。 故事的最后,林晓梅没能和李明携手共度。 林晓梅死在了那个寒心的冬日里。” 柳菁菁讲完故事,心中充满了期待与忐忑。 林俊升和刘思瑶都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消化她的故事。 一个好好的故事,没有好的结局,像是在把阶级思想代入爱情观。 没有波折,算是一个故事,但是谈不上好。 林俊升觉得这故事,可能稿费都拿不到。 柳菁菁讲完那个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整个房间内仿佛被一层淡淡的忧伤所笼罩。 林俊升和刘思瑶都陷入了沉默,他们的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情绪,似乎在努力消化这个故事的每一个细节。 “唉,菁菁,你这个故事写得真是……” 刘思瑶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她心里明白,这个故事虽然情感真挚,但结局却太过悲凉,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林俊升也缓缓开口,他的声音中带着几分思考。 “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像是在看一部旧时代的悲剧。 有点像古时候那些俗套的故事,男主是陈世美,女主没有好的结果这样,只是套用了现在的故事背景。 林晓梅和李明的爱情,被阶级和现实的枷锁牢牢束缚,最终只能以悲剧收场。 虽然故事很感人,但总觉得有些过于沉重,缺乏一些积极的元素。” 柳菁菁听着他们的评价,有些无奈。 这个故事的确有着诸多不足,但她也想借此表达自己对现实的一些思考。 于是,她鼓起勇气,解释道:“其实,我写这个故事,并不是想刻意渲染悲剧,而是想通过林晓梅和李明的经历,探讨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个人情感与社会压力之间的冲突。我希望读者能够从中感受到那份无奈和挣扎,同时也能对现实有所反思。” 林俊升闻言,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故事的表现形式还可以更加多样化。比如,你可以尝试在故事中加入一些积极的元素,让读者在感受到悲剧的同时,也能看到希望和力量。” 刘思瑶也插话道:“对啊,菁菁,你可以考虑给林晓梅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不过林俊升不觉得这故事有多好,太俗套化了。 估计这小说可能都过不了稿子。 因为在反思文学、寻根文学、伤痕文学中,这种俗套的爱情故事没有任何编辑会看好它。 说到这里,柳菁菁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转头看向林俊升,好奇地问道。 “俊升,你刚才说这个故事,像古时候那些俗套的故事,你觉得这样的故事吸引人吗?” 林俊升微微一笑,“其实,我平时除了研究畜牧外,也很喜欢阅读文学作品。像《边城》、《围城》、《骆驼祥子》这些书,我都看过。我发现,很多古典文学作品中的爱情故事,往往都带有一种悲剧色彩,而你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那些经典作品中的情节和人物。但你写的这个故事,写得不够出彩,当然也需要看你的文字功底。” 柳菁菁闻言,不禁对林俊升刮目相看。 她没想到,这个平时看似沉默寡言的畜牧医生,竟然有着如此深厚的文学底蕴。 她笑着说道:“看来,你以后不仅可以当畜牧专家,还可以兼职做文学评论家了!” 刘思瑶挽着柳菁菁的手,眼神中带着几分宽慰。 “菁菁,你的故事让我感触很深,虽然结局有些遗憾,但这就是生活的真实写照,不是吗?不过,咱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天色真的不早了。” 她抬头望向窗外,夕阳的余晖已经渐渐淡去,天边开始泛起一抹淡淡的蓝灰色,预示着夜幕即将降临。 柳菁菁也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确实时间不早了。 “确实时间不早了。” 刘思瑶问询道:“明天去镇上赶集不,镇上的小吃比县城里的小吃好吃多了。” 柳菁菁笑着说道:“行,那明天镇上等你。” “那我们先走了。” “好啊,思瑶,明天赶集的事情我记住了,一定去!听你这么一说,我都有点迫不及待想尝尝那些地道的小吃了。” 随后,刘思瑶转身看向一直默默站在旁边的林俊升,“小升,你也一起吧?明天咱们三个好好去镇上逛逛,吃点好吃的,放松一下。” 林俊升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他今天虽然主要是陪刘思瑶来见朋友,没想到自己表姐的朋友是柳菁菁。 确实是有些意外,不过能看到这样漂亮的美女,也是知足了。 要是没有电影滤镜,其实他感觉柳菁菁比张瑜还要漂亮点。 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好啊,我也很久没去镇上赶集了,正好去尝尝。” 三人约定好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后,刘思瑶便带着林俊升踏上了回家的路。 “俊升,没想到呀,文学说平还不错嘛,菁菁都夸你了,还真有机会呢。”刘思瑶突然笑道。 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把林俊升问愣神了。 “这……其实吧,我这就初中文化,柳菁菁都是沪上上的大学,还是县里的高中老师。” 刘思瑶点了点头,“幸好有点自知之明,你可别打她主意。” 林俊升刚刚就谦虚一下,自己这个表姐还不盼他好。 “不是给我介绍大美女吗?介绍后就不让我去追求了?” “差距太大了,怕你自卑。” “你这做表姐的,说的话让我寒心。” “别这样,我去县里给你找个好的。” “你这乡下的都搞不定,还给我介绍好的?” “主要啊,你这学历是硬伤,这城里人都看好文化人了。” “我也是文化人啊。” “初中文化人吗?” “我……” 林俊升突然想把自己的稿费和作品给他这表姐看了。 让她看看自己是不是文化人。 第31章:叫我一声好听的 隔天的晨曦像是羞涩的少女,悄悄地透过窗帘的缝隙,轻抚着刘思瑶的脸庞。 她被一阵细碎声音吵醒,睁开眼,只见屋内仍沉浸在一片柔和的昏暗中。 看着床头柜上的梅花牌手表,指针指向了五点多的刻度。 刘思瑶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心中不禁嘀咕。 这县城文化馆的工作悠闲,九点才上班,即便是偶尔偷个懒,也不会有人催促。 本想在这难得的闲暇时光里,享受一番睡到自然醒的奢侈。 没想到这5点就被吵醒了。 身旁的林俊婉,正梳理着一头乌黑的长发。 刘思瑶轻轻翻了个身,正打算再次沉入那温暖的被窝,却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急促而略显踉跄的脚步声。 紧接着是林俊升略带抱怨的声音。 “哎,你家勇刚的呼噜声,简直比打雷还响,一夜未眠,我得回来补补觉。” “你不是约了表姐去镇上吗?还去睡觉?” “现在还早。” 林俊升回到自己房间,李爱梅已经在烧水煮地瓜了。 刘思瑶被这动静惊醒,迷迷糊糊地坐起身,揉了揉眼睛。 林俊婉看向刘思瑶,笑道:“姐,你也醒了?” 说着,刘思瑶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尽显少女的慵懒与可爱。 “你们啊,一个个都跟小勤快似的。”刘思瑶笑着调侃道,语气中带着几分羡慕。 今天对于林俊婉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她要和李勇刚去领结婚证,正式步入婚姻的殿堂。 刘思瑶看着正打扮林俊婉,不禁感慨万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身边的人都已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归宿。 “姐,你不是和我哥说好了今天去镇上赶集吗?再不起床,集市上的好东西可都被抢光啦!”林俊婉边说边开始穿衣,一脸兴奋。 “九点过去就没吃的了吗?”刘思瑶故意拉长语调,假装不以为意,但眼中闪烁的光芒却出卖了她的期待。 镇上的集市是每周一次的盛会,各种小吃、手工艺品应有尽有,尤其是那些地道的小吃,总能勾起人的馋虫。 “有是有,但可就不多了。”林俊婉一边梳着头发,一边回答,“而且,早上的集市最热闹,去晚了可就错过那份感觉了。” 刘思瑶闻言,微微一笑,心中暗自思量。 既然如此,还是早点起来。 刚刚林俊升还说要补觉,她没睡好,那也得把林俊升给拉起来。 于是,她一骨碌从床上爬起,开始迅速地收拾自己。 林俊婉见状,也加快了动作,两人很快便整装待发。 早餐是简单的窝窝头还有地瓜。 林俊升也是一脸不情愿地被刘思瑶拉了起来。 林俊升拿着味同嚼蜡的地瓜啃着,刘思瑶倒是吃得开心。 饭后,李勇刚来到他们家,把林俊婉带走。 清晨的乡村,空气格外清新,微风拂面,带着一丝丝凉意,却也让人感到格外舒爽。 沿途,田野里绿油油的庄稼在晨光中泛着光泽,偶尔有几声鸡鸣狗吠,更添了几分乡村的宁静与和谐。 李勇刚和林俊婉肩并肩,往前隔壁村走去。 心中盘算着,早点到隔壁村,赶上那难得一见的大巴车前往县城。 这是去往县城的唯一一辆车,还是几天能来一次。 路线不经过他们村子,得去隔壁村坐。 骑自行去县城太远,来回一趟不方便。 正当两人边走边聊,享受着清晨的宁静与乡村的景致时。 一条平日里干涸如渴的小溪突然变得波光粼粼,潺潺流水声打破了周围的宁静。 林俊婉停下脚步,眉头微蹙,眼中闪过一丝担忧:“糟了,水库放水了。” 李勇刚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环顾四周,试图找到一条可行的路径。 “这得走到上游,从桥上过来。”林俊婉提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李勇刚闻言,眉头紧锁,心中盘算着时间:“害,那得走多远,这样一来,我们肯定赶不上车了。” 就在这时,李勇刚突然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 他毫不犹豫地卷起裤头,露出结实的小腿,目光坚定地对林俊婉说:“来,我背你过去。” 林俊婉闻言,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又变得通红。 在这个时代,男女之间的接触总是那么微妙而敏感。 牵手都可能被视为流氓行为,更别提背人了。 《庐山恋》有个亲吻的镜头,那时候看着都害臊。 “那,别被人看到不好,会惹人闲话的。” 林俊婉轻声说道,眼神四处张望,生怕哪一个转角就跳出个人来,撞见这略显暧昧的一幕。 李勇刚却笑了,“哎,看见就看见呗,咱们这是迫不得已,快来吧。” 他说着,轻轻弯下腰,背脊挺得笔直。 林俊婉还在犹豫,她的目光在四周徘徊。 “别封建了,俊婉。”李勇刚的话语里带着几分调侃,却也透着真诚,“咱们这是为了赶车,迫不得已。” “谁封建了!”林俊婉被这话一激,眉头一挑,嘴角却忍不住勾起一抹笑意,“背就背,谁怕谁!” 说完,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爬上了李勇刚的背。 那一刻,两人的心跳都不约而同地加速。 李勇刚稳稳地背起林俊婉,一步步踏入那清凉的小溪。 水流在他们脚边轻轻拍打着,发出悦耳的声响。 林俊婉紧紧贴着李勇刚的背,双手环住他的脖子。 李勇刚背着林俊婉,步履稳健地穿过小溪,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水中悠然自得的几只鸭子上。 它们慢悠悠地划着水,显得格外惬意。 这一幕不禁让李勇刚心中一动,嘴角勾起了一抹玩味的笑。 “嘿,这不成了猪八戒背媳妇了吗?”他的话语里带着几分调侃,却也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林俊婉闻言,脸上瞬间染上了两朵红云,她轻捶了一下李勇刚的肩膀,娇嗔道:“去,谁是你媳妇,别乱说话。” 李勇刚却笑得更加灿烂了,他故意晃了晃身子,仿佛真的在考虑要不要放手。 “好好好,不管媳妇不媳妇的,但你总得叫我一声好听的,不然我这心里可不平衡。” 林俊婉紧紧环住他的脖子,生怕他真的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嘴里却倔强地说:“我才不叫呢,美的你。” “叫不叫?”李勇刚故意拉长了声音,语气中带着一丝威胁的意味。 “不叫!” 林俊婉咬着牙,眼神里却闪烁着一丝笑意,她知道李勇刚只是在逗她。 “不叫?那我可就真的撒手了哦。” 李勇刚说着,作势要松开手,吓得林俊婉连忙改口:“叫!叫!我叫还不行吗!” 李勇刚得意地笑了,“哈哈,好,叫吧,我等着呢。” 林俊婉的脸更红了,她贴近李勇刚的耳朵,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销魂地叫了一声。 “哥哥。” 那声音里带着几分羞涩,几分甜蜜,还有几分难以言喻的依赖。 李勇刚应了一声,声音里满是满足与幸福。 “诶。” 第32章:在豫州,不得喝碗胡辣汤 李勇刚带着林俊婉去到了县城。 肯定是先填写资料去拍结婚照。 而另一边,林俊升坐着刘思瑶的自行车,也来到了镇上。 到了镇上,集市早已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刘思瑶和林俊升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时停下来,在各个摊位前驻足。 这里有新鲜出炉的包子、热气腾腾的豆浆,还有手工编织的篮子、色彩斑斓的布匹…… 每一样都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让人目不暇接。 刘思瑶特别被一家卖糖葫芦的小摊吸引,那红彤彤的山楂果串在竹签上,外面裹着一层晶莹剔透的糖衣,在阳光下闪耀着诱人的光泽。 她忍不住买了一串,轻轻咬了一口,酸甜交织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绽放,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不过没吃几口,就给了林俊升,太腻歪了。 “太腻了,吃不下去。” 刘思瑶轻声抱怨。 糖葫芦就是这样,以前是战略物资,还有过冬的棉花。 这些普通人也很少见。 现在改革开放,国家也越来越好了。 糖也便宜了,棉花也便宜了。 不是什么稀奇玩意。 时间如同指间沙,悄然流逝。 当刘思瑶再次抬起手腕,那精致的表盘上已经赫然显示着9点的数字。 “哎呀,快9点了!”她惊呼一声,随即望向林俊升,“我们得赶紧去书店了,菁菁还在那儿等着我们呢。” 林俊升听后,点了点头。 摸着口袋里一个信封,那是他精心准备的稿件——《没航标的河流》,准备寄给《收获》杂志。 虽然很想让她们知道自己的优秀写作能力,但还是在没出名前不让人知道的为好。 两人加快步伐,穿过熙熙攘攘的集市,最终抵达了书店门口。 只见柳菁菁正扶着辆略显老旧的自行车,站在书店的招牌下。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的发梢,为她平添了几分温柔。 “菁菁,你来了!”刘思瑶兴奋地挥手,快步上前。 柳菁菁见到他们,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你们吃过东西没?我好饿啊,感觉能吞下一头牛!” “哈哈,那我们赶紧去填饱肚子。”林俊升提议。 他们漫步在街头,最终被一家看似普通的早餐店吸引。 店面虽不起眼,但门口排队的人群却昭示着它的受欢迎程度。 胡辣汤的香气随风飘散,勾起了三人的馋虫。 然而,当他们踏入店内,眼前的景象却让人大跌眼镜。 店内人满为患,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食客。 而地面上、桌椅上,甚至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油腻味。 林俊升皱了皱眉,心中暗自嘀咕:“这年头,街边的饭店卫生状况真是让人堪忧。” 他们耐心等待了五六分钟,才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空座位。 刚坐下,林俊升就注意到了桌面上的问题。 那层厚厚的陈年油垢仿佛是一层难以磨灭的历史痕迹,他用手指甲轻轻一划,污渍就像被犁过的田地一样翻起,露出下面更加不堪入目的本色。 刘思瑶在一旁看得直摇头,不过乡下吃东西就这样。 好吃味道好就行。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哎呀,算了,将就一下吧。”柳菁菁倒是显得颇为豁达,她拿起纸巾,仔细地擦拭着桌面。 林俊升伸出手臂,大声呼唤着:“老板,我们要点吃的!” 一个中年老板闻言,立刻从忙碌中抽身,脸上堆满了热情的笑容。 “来来来,您看看,咱们这儿可有好些特色小吃呢,想吃点啥?” 林俊升的目光在墙上污浊的菜单上扫过。 “胡辣汤、土豆夹馍、韭菜盒子、水煎包、炸油条……”老板也在一旁,如数家珍地介绍着。 每说一样,林俊升便是吞咽着口水。 确实太久没吃这些东西,有些怀念。 最终,他选定了几份熟悉的味道:“一碗胡辣汤、两斤水煎包、一斤炸油条。” 这些,是他心中最质朴的幸福。 在一旁,柳菁菁和刘思瑶也各自点了心仪的食物,柳菁菁要了绿豆粥。 两斤水煎包、一斤炸油条够他们吃了。 而刘思瑶则选择了与林俊升相同的胡辣汤,外加一份土豆夹馍,三人围坐一桌,等待着美食的到来。 中年老板麻利地记下菜品,转身小跑着回到灶台边,开始忙碌起来。 林俊升思绪不禁飘回了刚重生回来的日子。 家中因为欠钱,能省就省,每天吃的东西都像是嚼草,生活艰辛。 而今,虽然重生后的生活并未立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至少,他能够在这里,随心所欲地享受一顿简单的早餐。 “有钱真好,可以吃自己想吃的东西。” 林俊升在心中念叨着。 要想真正改变家庭的命运,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仅仅依靠写作的稳定收入是远远不够的。 征文比赛的奖金,成了他心中的一根救命稻草。 就在这时,服务员如同及时雨般降临。 手中稳稳地端着两碗热气腾腾、色泽诱人的胡辣汤。 那浓郁的香气仿佛有魔力一般,瞬间穿透了店铺内原有的油腻气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让人垂涎三尺、难以抗拒的诱人芬芳。 林俊升、柳菁菁和刘思瑶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被那两碗汤吸引。 紧接着,服务员又端上了绿豆粥、水煎包、油条和土豆夹馍。 绿豆粥清澈透亮,散发着淡淡的豆香。 水煎包金黄酥脆,底部煎得恰到好处,顶部则是柔软的面皮包裹着鲜美的馅料,诱人至极。 油条则是外酥里嫩,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极致挑逗。 土豆夹馍更是别具一格,香脆的馍皮与炒好土豆条完美结合。 林俊升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勺胡辣汤,送入口中。 那一刻,鲜辣与香醇在口腔中瞬间炸开,仿佛一股暖流直冲天灵盖,唤醒了沉睡已久的味蕾。 他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这份来自味觉的盛宴,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这碗汤的味道。 那辣,不似辣椒的刺痛,而是恰到好处的温暖。 那香,不似香料的浓烈,而是食材本身的醇厚。 柳菁菁轻轻地吹散了绿豆粥表面的热气,小心翼翼地品尝了一口。 “好吃。” 刘思瑶则是大口咬下了土豆夹馍。 “这个也很好吃,菁菁你可以要一个。” 林俊升拿起筷子,夹起一个金黄诱人的水煎包,轻轻地咬了一口,那鲜美多汁的口感,让他忍不住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人这活一世,要是能这样吃饱喝足也够了。 第33章:当他露出了《教员语录》 吃饱喝足后,林俊升满意地拍了拍肚子,起身正欲豪气地结账,心中暗自思量。 作为男士,怎能让女孩子破费呢? 然而,他的手刚触碰到钱包,就被刘思瑶给拦下了。 “小升,别动,今天这顿算我来付钱,你给我老老实实坐着。” 说着,刘思瑶微笑着,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力量,轻轻将林俊升按回了座位上。 林俊升愣了愣,随即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点了点头。 “我真的有钱的,姐,别跟我客气。”林俊升还想争辩。 “有钱也给我留着,下次你再请。今天,就让我来付账吧。” 林俊升见状,只好乖乖顺从。 可能今年都没机会了吧。 毕竟他们这穷乡僻壤的,刘思瑶也很少来他们家。 付款完毕,林俊升和柳菁菁已站在门口等她。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这天色还早,咱们去哪儿再乐呵乐呵?”刘思瑶环视四周,提出想法。 林俊升挠了挠头,想了想,说道:“其实这附近没什么好特别的地方,不过集市倒是挺有意思的,各种小玩意儿,还有地道的小吃,咱们要不再去逛逛?” 不过刘思瑶刚刚已经逛过一次了,有些心意阑珊。 柳菁菁却眼睛一亮,“我还没去集市逛过,去逛逛!” 林俊升见状,心中一喜,立刻拍板决定:“那行,咱们就去集市逛逛,中午找个有特色的餐馆,美美地吃上一顿,再慢悠悠地回去。” 他也有意地想和柳菁菁多待一会。 刘思瑶拉着柳菁菁的手,笑容灿烂:“走啦,菁菁。” 三人相视一笑,走向了集市。 集市内喧嚣着。 在集市的熙熙攘攘中,林俊升、刘思瑶与柳菁菁三人并肩而行。 各色摊位琳琅满目,从新鲜果蔬到手工饰品,从地道小吃到民间艺人的表演,无一不吸引着他们的目光。 柳菁菁和刘思瑶两位女生,更是被那些色彩斑斓的布艺和精致的手工艺品深深吸引,不时停下脚步,细细观赏,偶尔还会买上几件作为纪念。 正当他们沉浸在这份欢乐之中时,几个流里流气的身影悄悄靠近了他们。 这几个二流子,穿着另类,牛仔裤配着背心。 身上没有二两肉,看着倒是蛮横。 眼神中透露出几分不怀好意,他们显然是被刘思瑶和柳菁菁的美貌所吸引,准备找机会调戏一番。 “哟,这不是两位小美女嘛,怎么,来集市玩儿啊?要不要哥哥们陪陪你们?”其中一个二流子嬉皮笑脸地凑上前来,语气中充满了轻佻与挑衅。 刘思瑶和柳菁菁顿时警觉起来,她们相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林俊升也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他迅速站到两位女生身前,尽管身体不便,但是有担当的。 对付这些混混,他有招。 “你们究竟想干什么?别在这里惹是生非,我们不过是想安安静静地逛个集市。” 林俊升故意提高了嗓音,却带着几分刻意的大喊。 意图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引起注意,好让自己不至于在无人的角落遭受无妄之灾。 那几个二流子模样的人,先是被林俊升这突如其来的喊声弄得一愣,旋即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哄笑。 “哈哈,瞧瞧,还是个瘸腿的呢,居然还想英雄救美?兄弟们,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知道这地儿是谁的地盘!” 领头的二流子一挥手,其他几人便像得到了命令的恶犬,蠢蠢欲动,准备围攻而上。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刘思瑶平日里看似文静的女孩,却猛地站了出来。 “你们敢动一下试试?我哥是公安,你们要是敢碰我们一根汗毛,我哥绝对不会放过你们的!” 林俊升也有些懊恼,自己怎么就把那位在公安局工作的大表哥给忘了呢? 这简直就是现成的护身符啊! 二流子们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乱了阵脚,他们面面相觑,眼中闪过一丝忌惮。 特别是那个领头的,他眯起眼睛,重新审视着眼前的两个女孩和那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瘸腿青年。 漂亮女孩有公安哥哥撑腰,这可不能轻易招惹。 虽然不知道真假,但要万一呢? “哼,好吧,大妹子,今天哥哥就卖你个面子。”领头的二流子故作大方地挥了挥手,嘴角却挂着一丝不甘,“我们也不是故意要找茬,就是看这位兄弟挺特别的,想多瞧两眼。你那当公安的哥哥嘛,我们自然是不敢惹的。不过,这个瘸子,他应该没你这么好的运气,有个公安大哥罩着吧?” 林俊升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淡笑,那笑容里既有嘲讽也有自信。 “哦?那你说说,你是哪个公社的?让我听听,是不是我们这片儿的地头蛇?” “哟呵,你这瘸子还挺横!告诉你也无妨,我们老大的舅舅可是镇上的镇长,怎么样?吓着了吧?” 一个小弟迫不及待地炫耀起来,仿佛这样就能让他们的气势更上一层楼。 林俊升轻轻摇头,眼中闪过一丝玩味。 “原来如此,有舅舅撑腰,难怪这么横行霸道。不过,你们可别忘了,这世道还是有王法的。别哪天栽了跟头,哭都来不及。” 虽然眼下正值严打期间,但众人都知道,这严打的风声也就紧这么几个月,过了这阵儿,上头若没有大规模的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处理,往往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因此,这些二流子们才敢如此嚣张。 “哟,听你这意思,是想拿我这瘸腿的开刀,打算动手了?” 林俊升非但不惧,反而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笑,直勾勾地盯着那带头的二流子。 带头的二流子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没错,就是打你,怎么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刘思瑶和柳菁菁见状,心中大急,连忙想要拉着林俊升离开这是非之地。 她们深知,这亏吃不得,毕竟对方背后有人撑腰。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然而,林俊升却仿佛看穿了她们的心思,直接站定了脚跟,与这几个二流子针锋相对。 那带头的二流子见状,怒喝一声,直接冲了上来。 林俊升虽然跛着脚,但动作却异常敏捷,他并没有选择动手,而是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仿佛是在等待什么。 那带头的二流子一愣,但脚下的动作却没收住,直接一脚朝着林俊升的胸口踢了过去。 “不要啊!” 人群中不知是谁惊呼了一声,大家都为这个瘸腿年轻人的冲动感到惋惜。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林俊升要遭殃的时候,他却突然扒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了衬衫口袋上放着的一本红色书籍——《教员语录》。 第34章:采访一下你们,可以吗? 那熟悉的封面在人群中引起了一阵骚动。 那带头的二流子此时也愣住了,他本想收脚,但已经来不及了。 “砰!” 一声闷响,林俊升被踢倒在地,但一同滚落的,还有那本《教员语录》。 “这……这……” 带头的二流子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腿都开始哆嗦起来。 他害怕的不是林俊升,而是那本书啊! 这比踢到他舅舅还严重! 而就在这时,一个巧合发生了。 县城里来乡下采风的一个记者,恰好路过此地,他眼疾手快地按下了快门,将这一幕定格在了胶片上。 林俊升虽然被踢得生疼,但他却忍不住嘴角上扬,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微笑。 那笑容,连ak都压不住他的喜悦。 “哟,你是不是对教员意见很大啊?还有你舅舅是镇长,对教员意见也很大啊?是不是觉得自己是资产阶级的走狗呢?” 刘思瑶此时哪里还看不出林俊升是故意的,她立刻配合着林俊升喊道。 “资产阶级走狗!” 刘思瑶的声音刚落,边上的人群也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扬起手来,跟着喊道。 “资产阶级走狗!” 声音此起彼伏,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浪潮。 那带头的二流子和他的手下们,此刻早已吓得面如土色,瑟瑟发抖。 他们知道,今天这事儿,恐怕是闹大了。 领头的二流子脸色骤变,仿佛被人当头浇了一桶冷水,那横肉丛生的脸上抽搐了几下,硬挤出一丝不自然的笑容。 “我?哪有这事儿?你这是血口喷人,无端栽赃!” 他边说边挥舞着手臂,试图以气势压倒对方。 林俊升却并未急于反驳,而是缓缓站定,目光如炬,字字铿锵:“踢伤无辜的残疾人,殴打教员,这些可都是亲眼所见,铁证如山。” 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穿透人群,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那份沉甸甸的正义感。 “你……你胡说!你这是存心害我!”领头的二流子急了,额头上青筋暴起,眼睛瞪得滚圆,仿佛随时都会蹦出眼眶,“我警告你,别血口喷人,小心我……” “我血口喷人?”林俊升冷笑一声,打断了他的威胁,“你看看周围,这些可都是咱们的乡亲父老,他们心里跟明镜似的。你问问他们,谁的眼睛是瞎的,谁的心是黑的?” 说着,他轻轻一扫周围的人群,那些曾被这二流子欺压过的百姓,有的低头不语,有的则偷偷点头,眼中闪烁着愤怒与期待。 带头的二流子见状,心中一沉,脸色由绿转白,小腿肚子开始打颤。 他环顾四周,发现原本跟在他身后的那些狐朋狗友,此刻早已退得远远的,仿佛他是瘟疫一般,生怕被牵连进去。 他孤立无援,只能徒劳地挥舞着手臂,声音颤抖:“你,你,你不要乱说!这是诬陷,是阴谋!” 林俊升步步紧逼,声音愈发激昂:“旧社会的阴霾才刚刚散去多少年?难道你们就迫不及待地想把那三座大山再请回来?你们这是要搞资本主义复辟,是要把咱们好不容易得来的新生活毁于一旦吗?” 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重锤,敲击在那二流子的心上,也敲击在每一个在场人的心头。 带头的二流子终于崩溃,脸色苍白如纸,小碎步往后退着,几乎要跌坐在地上。 林俊升的话语如同锋利的刀刃,直刺那二流子的心脏。 “今天你胆敢对教员动手,明天是不是就敢谋划革命?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是你背后那个镇长舅舅吗?” 林俊升一顶顶“大帽子”精准地扣在对方头上,让对方即便有千言万语也难以反驳,只能瞠目结舌,哑口无言。 “说,你到底是哪个公社的?今天就必须给你法办了,不能让这种歪风邪气在咱们的地盘上蔓延!” 林俊升的声音斩钉截铁,周围群众的情绪也被他点燃,纷纷围拢过来,形成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那二流子见状,深知硬抗无益,便想趁着人多眼杂之际溜之大吉。 他转身欲逃,却听林俊升高喊:“抓住他,别让他跑了!这是社会主义的敌人,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然而,带头的二流子刚迈出几步,就被人群中伸出的一只只大手推了回来。 众人齐心协力,将这二流子牢牢围住,仿佛一道坚不可摧的墙,让他无处可逃。 此时,镇上的公安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 他们穿着标志性的78式白色警服,威严而有序地靠近。 要知道,这可是82年,白色警服还未被撤销。 公安们迅速而有序地控制了现场,迅速锁定了目标。 他们询问了情况后,便准备将那二流子如拎小鸡般带走。 林俊升站在一旁,目光深邃,看着那二流子被押走的背影,心中没有开心。 他知道,这二流子虽然此刻被擒,但背后有靠山,恐怕不久便会如泥鳅般滑脱法律的网。 不过,至少此刻,他让这家伙尝到了苦头,也算出了一口恶气。 “哼,这次算你小子走运。” 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能管的,但下次再遇到这种人,他相信对方会掂量掂量,不敢再轻易惹自己。 周围的群众也渐渐散去,他们议论纷纷。 毕竟,在小镇上,这样的场面并不多见。 而林俊升,作为这场风波的主角之一,却并未被公安带走审问。 这是因为公安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柳菁菁站在林俊升身旁,看着公安们离去,心中仍有些忐忑。 “他们被公安抓走了,以后不会再找我们麻烦了吧?”她轻声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安。 林俊升轻轻摇头,“这哪是被抓走,这是怕群众把他打死,估计去喝杯茶就放出来了。以后看到这人,咱们还是躲远点为妙。” 他的话让柳菁菁和刘思瑶都愣了一下。 但想了想,马上就懂了。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男人微笑着走了过来。 他身穿白色衬衫,搭配灰色西裤,显得既干练又时尚。 一看装扮,就知道是城里人。 他手里拿着一台照相机,朝着林俊升他们走了过来。 “你们好,我是县城报社的记者王远文。”他热情地伸出手,与林俊升等人一一握手,“我刚才目睹了整个过程,觉得非常你非常勇敢,也很有意义。我想采访一下你们,可以吗?” 第35章:爱情不是靠一腔热血就能换来的 “你好,林俊升。” 林俊升不知道这记者干嘛的,但出于礼貌还是回应了。 他感到诧异,一个记者采访他干嘛? “林先生,刚才那一幕,我从远处看到了一些,但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 林俊升愣了愣,随即苦笑,心想这世道真是无奇不有。 “什么事情?其实就是一场小风波。”他轻描淡写地说着,但眼神中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慨,“刚才,有那么几个流里流气的家伙,想对我的两位朋友动手动脚。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管,就站出来说了几句公道话。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舅舅是镇长,估计现在已经被‘特殊照顾’,放出去了。” 王远文闻言,眉头紧锁,眼中闪过一丝惊愕与不平。 “这……这不是明摆着的流氓行为吗?怎么就能这样轻易放过?”他的语气中满是难以置信。 林俊升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更甚。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不是黑白分明的。权力,有时候能让黑白颠倒。” 王远文的正义感被彻底激发了,“林先生,这件事我必须报道出来!不能让这样的不公继续存在。” 林俊升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欣慰。 在这个时代,有这样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实属难得。 “好,王记者,我支持你!但我们需要找个更合适的地方详谈,毕竟,这事儿牵扯不少。” 于是,四人一行,穿过热闹的集市,来到了一家饭馆。 此时刚过早。 店内也没什么人。 林俊升找了个位置坐下,刘思瑶和柳菁菁紧随其后。 两人也想把刚刚那二流子绳之于法。 王远文拿出一个小的笔记本,正式开始记录。 “林先生,能详细说说当时的情况吗?包括那些人的挑衅,以及他们是如何被打你的?” 林俊升沉吟片刻,开始缓缓叙述。 他的语言平实,但作为一个作者,对于夸大实事,上纲上线这种事情,那就是手到擒来。 刘思瑶和柳菁菁虽然知道有些夸大,但此时也默不作声。 毕竟当时没有林俊升的阻拦,两人被拉进集市的小树林也有可能。 王远文的笔尖在纸上飞快移动,每记下一句。 这篇报道不仅仅是为了揭露一个事件,更是为了唤醒更多人心中的正义之火。 林俊升也是让王远文尽量上纲上线,把踢到《教员语录》的事情一定要写上去。 就是作为标题也可以! 要是21世纪的时候,那uc浏览器的报道,肯定是足够震惊的才行。 要不然都没班上。 采访的也差不多了,王远文说是后面出报,会邮寄给他一份。 林俊升答应了。 主要是为民除害,他这都是小事情。 告别了王远文后,阳光已悄然爬至头顶,三人在镇子上寻觅了一家颇具乡土风情的小餐馆,享受了一顿简单却温馨的午餐。 餐桌上,谈笑风生,仿佛连空气都弥漫着离别前的轻松与不舍。 午餐过后,林俊升找了个借口独自出去。 他是要去邮局寄一封重要的信件。 把《没有航标的河流》给寄到了《收获》杂志。 《沪上文学》的评奖尚未启动,他知道那将是一场漫长的等待,但这份等待中蕴含着无限可能。 至于稿费,他笑了笑,自言自语道:“下个月吧,总会有好消息的。” 随即,一个新的念头在他脑海中闪现。 为何不趁此机会,多创作一些杂诗,向那些小众却充满情怀的杂志投稿呢? 这样既能保持创作的热情,也能多一些稿费。 然而,最让他纠结的还是想写个长篇小说。 长篇,对于任何一个作家来说都是一次巨大的挑战,也是一次自我超越的机遇。 只是他还没想好写哪一本长篇。 回到书店门口的集合地,刘思瑶和柳菁菁正聊得火热,两人的笑声如同夏日的清风,拂过林俊升的心田。 明天,林俊婉的婚礼将成为他们暂时分别的序曲,刘思瑶将返回县城,而柳菁菁也会在几个月后离开。 想到这里,林俊升的心中不禁泛起一阵酸楚。 与柳菁菁相处的每一刻都显得那么宝贵,她的笑容、她的言谈。 都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还真是见到美女就移不动步了。 当时去柳长根家的时候,没发现柳菁菁那么漂亮。 分别的时刻总是来得那么快,他们与柳菁菁依依惜别。 望着柳菁菁渐行渐远的背影,林俊升的心中仿佛被什么触动了一下。 他暗暗握紧拳头,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治好自己的腿。 这不仅仅是为了恢复身体的健康,更是为了能够以一个更加完整、更加自信的姿态站在柳菁菁的面前。 告诉她,自己不仅仅是个平凡的兽医,还是个怀揣着文学梦想的作家! 回家路上,已是黄昏。 刘思瑶突然打破了沉默,似笑非笑地问:“你是不是喜欢上菁菁了?” 林俊升心头一紧,连忙否认:“没啊,姐,你别乱猜。” 刘思瑶却不依不饶,打趣道:“还没?和菁菁道别的时候,你的眼神都快要拉丝了,粘在她身上都拔不下来了。” 林俊升被说得有些尴尬,脸颊微红,辩解道:“姐,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讲啊。” 刘思瑶轻笑一声,“嘿,还害羞了?你一个老大爷们,敢想不敢认啊?” 林俊升故作镇定,反问道:“你不是说我不配柳菁菁吗?” 刘思瑶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哈哈,被我炸出来了吧?你就是喜欢她!可你现在这个样子,她可是大学生,还是县一中的老师呢。哎,差距有点大啊!” 林俊升被激得有些恼火,眼中闪过一抹坚定:“你等着瞧,我会把柳菁菁追到手的。” 刘思瑶摇了摇头,一脸不相信的表情:“不信,一万个不信。你小子别做梦了。” 林俊升急了,认真地看着刘思瑶:“你能不能不打击你弟弟的积极性?我也是有梦想、有追求的!” 刘思瑶见他真的急了,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些:“我不是打击你,只是让你别沉浸在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中。你要明白,爱情不是靠一腔热血就能换来的,它需要实力、需要匹配。你现在这样,怎么给她幸福?” 林俊升沉默了。 在心中想道:“我就是想试试看,哪怕最后失败了,至少我努力过,我不会后悔。” 第36章:热热闹闹,喜庆迎亲 初六是个喜庆的日子,林俊婉和李勇刚结婚。 今天也是风和日丽,难得的好天气。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悄悄探进窗棂,林俊婉的家便已热闹非凡。 李勇刚500块钱加上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的彩礼也是震惊了村子。 毕竟嘴上说是500块彩礼钱,在村子里有过。 在村子里,这样的彩礼虽非前所未有,但考虑到李勇刚家的境况,这份慷慨无疑让人刮目相看。 村民们私下里议论纷纷,无不感叹这对新人的情深意重和李家的不易。 随着林俊升手中鞭炮的“噼里啪啦”,整个村子似乎都被这股欢乐的气氛所感染。 鞭炮纸屑如同红色的雪花,在空中跳跃、旋转,最终缓缓落地,铺就一条通往幸福的红毯。 刘思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热闹惊醒,头发还未来得及梳理,就匆匆踏出房门,眼前的景象让她不禁有些恍惚。 村里的人们,无论是年迈的老者还是稚嫩的孩童,都自发地行动起来,有的搬来圆桌,有的扛着凳子。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仿佛这不仅仅是林家的喜事,更是整个村庄的节日。 而说到婚礼的重头戏——宴席。 那自然是交给了隔壁村赫赫有名的王大厨师。 他以其精湛的厨艺,不知为多少户人家烹制过难忘的宴席。 也主要贫苦日子太多,能吃上一顿席谁不愿意呀。 主要是有肉吃。 主家提前会要来粮票,肉票这些,当然都是本地粮票,一一交到王大厨师手中。 把钱和这些票给到王大厨师,他来安排菜肴。 主家也不用操心。 刘思瑶回到卧室,细心地梳理着被晨风吹乱的发丝。 而林俊婉,即将成为新娘,此刻正沉浸在梦乡之中。 昨晚为了在县城化好妆后保持最佳状态,她硬是撑着一夜未眠。 此刻,她正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梦中或许已经预见到了与李勇刚携手共度的美好未来。 刘思瑶轻轻守在一旁,生怕他睡倒了,把妆容毁了。 一切事情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 早上就有席吃,有些人家是前一天的晚上,就会招呼远来的亲戚。 林家小院里,一派热闹非凡的景象,尽管正式的宴席还未开始,但空气中已经弥漫着浓浓的喜庆气息。 林俊升的姑姑虽然还未露面,可二叔林国栋却早早来到林俊升家。 笑眯眯地踏进了家门。 这可是个大日子,林俊升自然不能让二叔吃闭门羹,连忙迎上前去,热情地招呼着。 跟在林国栋身后的,还有二婶张贵莲。 大哥林俊祥更是不甘落后,带着温婉的嫂子秦玉兰,还有二哥林俊仁紧随其后,一家人浩浩荡荡地来了,让整个小院顿时变得热闹非凡。 大哥和嫂子是和二叔有心结,那是没好脸色看。 也是怪二叔,这怨不得别人。 他们都是些本分的老实人,脸上各自的情绪,可比不了那些尔虞我诈的人,脸色都摆在明面上。 也就是他们家有喜事,不然他们都不能待在一块。 三妹有些不确定来不来,毕竟是要上课。 这时候上课可比什么都重要,说得难听点,要不是爹妈死了那都不请假。 姑父和姑姑已经明确表示今天会到场。 要是三妹请假,肯定会和姑父和姑姑来。 大姐和表哥是来不来了,工厂和单位都忙。 姑父和姑姑能来,已经代表了一家人。 更何况他们的小女儿刘思瑶已经到了。 只是从县城到乡下,路途不近,想必不会太早到达。 按照当地的习俗,早上各家自行做宴席。 到了中午时分,李勇刚把新娘接走,众人便会一同前往李勇刚的家中共享盛宴。 若是远嫁,便会在女方家中设宴;若是近娶,则去男方家中庆贺。 可21世纪,许多传统习俗都有了新的演绎。 就是两家商量决定在一家气派的酒店摆下宴席,让亲朋好友们欢聚一堂。 然后两边的人分开吃席,也分开收礼金。 而他们这次,礼金方面也早已说定。 统统交到两位新人手中,由他们自己支配。 无论是用来偿还债务,还是用来经营未来的小日子,都由他们自己说了算。 他们一家子很少这么多人凑在一起了。 都关心着这位来自县城的表姐。 那问东问西,直到早上开席,才放过她。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便滑到了11点的刻度上。 这时,一辆黑色的凯美瑞轿车缓缓驶来,宛如一只优雅的黑豹,在尘土飞扬的小路上划出一道流畅的弧线。 刘思瑶的耳朵仿佛被安装了雷达,一听到这熟悉的汽车响动,立刻像只欢快的小鸟,雀跃着呼唤林俊升一同出门迎接。 李爱梅和一众亲戚也闻风而动,纷纷走出屋外,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仿佛是在迎接一位久违的贵宾。 他们目光都聚焦在那辆缓缓停稳的轿车上。 这轿车在82年也算是稀有的存在。 乡下人哪里见过,林俊升知道这车是单位的,也就他姑父能借用下。 毕竟算是个小领导。 车门打开,两道身影从车内走出,正是刘思瑶的姑父刘国安和姑姑林慧娟。 刘国安身穿一件深蓝色的西装,那西装剪裁得体,线条流畅,彰显出他挺拔的身姿。 西装的袖口微微翻卷,露出一抹洁白的衬衫,显得格外雅致。 他的脖子上系着一条红色的领带,显喜庆。 头发被打理得一丝不苟,梳成了那个时代流行的背头,再配上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风度翩翩。 而姑姑林慧娟,则是一身温婉的装扮。 她穿着一件合身的碎花连衣裙,裙子的颜色清新淡雅。 头发被精心地盘起,用一个精致的发夹固定,露出她修长的脖颈和优雅的面部轮廓。 这糟心可比乡下人土里土气的有气质。 城里人皮肤保养得也好。 林慧娟和李爱梅站一起,都得以为林慧娟是李爱美的妹妹。 可林慧娟比李爱梅大了3岁。 众人寒暄过后,林俊升发现三妹并未同行,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因为确实很久没见到自己古灵精怪的堂妹。 他轻声问道:“三妹没来吗?” 语气中透露出几分遗憾。 林慧娟听后,笑解释道:“这丫头说最近的课本太重要了,不敢请假。不过,她特意给她姐准备了一份礼物。” 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玻璃瓶,里面叠满了五彩斑斓的纸星星。 这些纸星星是三妹最真挚、最朴素的祝福。 林俊升替林俊婉接过这份礼物。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回到屋子里,围坐在二叔公的身旁。 他们嘘寒问暖,询问着二叔公的身体状况。 二叔公则微笑着回应。 当然,此时的林俊婉画着妆,大家都去卧室看了看她。 今天林俊婉也算是美了一回。 化完妆靓丽了不少。 时间差不多,也得去到李勇刚家,把礼金给了。 当然是林俊升陪同过去,二叔公、李爱梅、二叔他们还得等迎亲队伍过去。 这也是长辈该操心的事情。 林俊升得过去把嫁妆给了。 这不是21世纪的赣省,回礼就给两床棉被就行。 第37章:回礼500元,只为妹妹过的幸福 李爱梅的主意既定,彩礼已被她欣然收下。 转而精心挑选了新衣服和喜被作为回礼。 当然还打电话给到林慧娟,决定让他们代买一台崭新的缝纫机和一台收音机,让这份回礼更加体面。 此刻,这两件“大件”正被林俊升的大哥和二哥小心翼翼地抬进院子,引来一阵阵好奇的目光。 “哟,瞧瞧这阵仗,林家这是下了血本啊!” 村头的王婶子边嗑瓜子边对着旁边的李大妈说道,眼里闪烁着羡慕的光芒。 “可不是嘛,这三转一响里头已经有了一转一响,再加上彩礼的自行车,这新人都有两转一响。林家这嫁妆,村里头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李大妈回应着,手里还忙着织着毛衣,却也忍不住抬头多看了几眼。 老支书坐在院子的一角,戴着老花镜,一丝不苟地记录着礼金名单。 这礼金的顺序不仅仅是礼仪,更是对两家亲疏关系的无声宣告。 此时,林俊升的行为让他不禁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俊升啊,你这是唱的哪一出?怎么不让你二叔和姑姑先上礼,你倒先挡在前头了?” 老支书的话语中带着几分不解。 这林家还自己送礼?按习俗也是长辈先送的。 李长根和杨玉环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也是满脸的狐疑。 李长根是个实在人,心里直犯嘀咕:“这林家老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而杨玉环则是眉头微蹙,也是不解。她隐约感觉到,这林家老大似乎要做些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 周围的村民们也开始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林家老大这是要干啥?不会是反悔了吧?” “不能够,看他那样子,像是有什么大动作。” “哎,这年头,结婚回礼还能玩出新花样?”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大哥和二哥已经稳稳地将缝纫机和收音机放在了院子中央。 林俊升站定在老支书面前。 “大老支书,我是来回礼的。”林俊升的声音不高,却异常清晰,穿透了人群的嘈杂。 大家也是一愣,这李长根和李爱梅商量的回礼也就是这300来块钱,衣服、被子、缝纫机、收音机这几样东西。 怎么还有别的回礼。 林俊升从口袋里缓缓掏出五张崭新的百元大钞。 那崭新的百元大钞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 “回礼五百元,外加蝴蝶牌缝纫机,三洋牌收音机。”林俊升一字一顿。 按照他妈的意思,这几样东西就够了,回礼钱也不用给了。 男方给钱添物,女方就多添些东西。 现在三转一响有了两转一响,这也足够好了。 村子里有这好情况的,也不多。 只是他们林家和李家是负债结婚,父母来偿债。 让儿女顺利享福。 这样说来,他们林家嫁女儿也还算好。 不至于被村子里的人说三道四。 但林俊升想给自己妹妹硬气的理由,不能在男方家里受欺负。 自己把稿费拿出来,给了500元。 要是李爱梅在现场,估计得上去逼问林俊升这钱是怎么来的。 看着估计会心疼死。 他们家这一年也就赚这点钱,出去吃喝,也省不到几个钱。 林俊升这一举动,瞬间让整个院子安静了下来,连风似乎都为之停滞。 老支书摘下老花镜,仔细打量着眼前的林俊升。 他见过太多婚礼上的场面,但这样的做法,却是头一次见到。 回礼比彩礼还多。 “好小子!”老支书赞许道,“你这份心意,还真是难得啊。” 李长根和杨玉环相视一笑,眼中的疑虑瞬间烟消云散。 李长根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语气中带着几分感慨:“俊升啊,你有这份心,我们也就放心了。你妹妹嫁到我们家,我们一定会好好待她,不让她受半点委屈。这钱我们不能收呀。” 杨玉环则是走上前,紧紧握住林俊升的手。 “孩子,你有这份心意,我们真的很感动。但这钱,我们确实不能收啊,这前面商量好的。” 林俊升把李勇刚喊了过来。 “勇刚,这是给你的,收好。算是你大舅哥给你们的私房钱。” 这明面上的回礼已经做到了。 钱还是要给的,那500元林俊婉收下了,这500元给李勇刚拿着。 李长根和杨玉环还想阻止,但被老支书拦下来。 “给新人的钱,你们就别瞎掺和了。” 村民们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一个个都开始拍手叫好地议论。 女方这么大方,确实少见。 这要不是豫州,给一个赣省人看到了。 不得把赣省老爷们都给勾过来。 说他们豫州女方回礼比男方彩礼还多,这比两床破被子不要好上太多。 “林家老大,好样的!” “这样的哥哥,真是让人羡慕啊!” “这婚礼,真是看得人心头一暖。” 林俊升没为的就是这一刻,林俊婉没有几嫁给上一世那一家换亲的人人家。 这就算是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钱可以再挣,妹妹的幸福也要给到她。 这是重活后,林俊升的弥补。 希望林俊婉这一世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按照老规矩,最亲的二叔和姑姑送礼金。 礼尚往来是头等大事,尤其是对于长辈,更是不能马虎。 姑姑虽然是他们家这边最大的。 但按照‘男尊女卑’的老传统,二叔的礼得先送。 一家送一百,不多不少,既体现了心意,也不给自家添负担。 姑姑说她代大表姐一起送,数字选的是66元,图个吉利,六六大顺嘛。 “66元,这个数字好,咱们也跟着送66。”大哥林俊祥点头赞同。 送礼金讲究“送双不送单”,寓意好事成双。 一家是一家,成家立业又是一家。 刘思瑶就是知道自己不用送礼金,就买了个礼物给林俊婉。 二哥没结婚也一样,跟着吃饭就成。 随着时钟的指针移动,老坐钟声的时针停留在12点上。 声音“咚咚”的响起。 李家的大院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外面传来了“噼里啪啦”的爆竹声,那声音清脆而响亮。 李勇刚身穿新买的西装,笔挺而帅气。 骑着那辆带着大红花的凤凰牌自行车,去接新娘。 林家院子里,林俊婉身着一身红衣服,妆容精致,头顶别着一朵小花。 李勇刚轻轻地将林俊婉扶上自行车的后座,那一刻,两人的心跳仿佛融为了一体。 随着李勇刚用力一蹬,自行车缓缓驶出了林家院子。 而此刻,两家的大院里,爆竹声此起彼伏。 刚刚燃放的爆竹还未完全熄灭,新的爆竹又被点上,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硝烟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第38章:大喜之日要债 中午时分,阳光正好。 林俊升穿端坐在主桌,手中紧握着一杯张弓酒,那清澈的酒液在阳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今天,对他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个标志着命运转折的起点。 林俊升改变了妹妹林俊婉的命运。 不再是嫁给当年换亲的人家。 也不会最后因为要生儿子,导致大出血而死。 林俊升的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喜悦和激动。 每一口酒都像是甘甜的泉水,滋润着他干涸已久的心田。 “人说酒能解千愁,也能添万喜,今日我林俊升,便是要借这酒,庆祝我人生的新篇章!” 林俊升心中想道! 他站起身来,高举酒杯,引得周围人纷纷举杯共饮,欢声笑语中,酒香四溢,整个院子都满是喜庆的氛围。 然而,随着酒一杯接一杯地下肚,林俊升的意识也开始逐渐模糊。 他记得自己与每一位亲戚、乡亲碰杯,记得他们脸上的笑容和祝福的话语,但之后的记忆便如同被浓雾笼罩,变得模糊不清。 最后,他只记得在一片祝贺声中,自己被人搀扶着走进了房间,然后……然后就陷入了深深的沉睡。 有人说伤心喝酒,开心也喝酒。 人和酒一样,淡了没味,醉了上头。 谁不是苦海满身,荒山孤雁。 你我又何尝不是,醉卧这人间,皆是因果啊! 当夜幕悄然降临,林俊升在黑暗中缓缓醒来。 屋内一片漆黑,唯有窗外微弱的星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勉强能辨清方向。 他摸了摸依旧有些晕沉的脑袋,试图回忆起之前发生的事情,但除了那片模糊的记忆,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正当他疑惑之际,屋外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吵闹声,似乎有人在争执什么。 林俊升心中一紧,连忙摸索着走出房间,想要看个究竟。 刚走出房门,他就看到院子里围满了亲戚和村里的人。 他们脸上都带着几分焦急与不满。 而母亲李爱梅则站在人群中央,愁眉苦脸地解释着什么,但似乎并不能让众人满意。 “有那么多钱回礼,却没有钱还我们,这是什么道理?” 一个粗犷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充满了不满与质疑。 林俊升寻声望去,只见说话的是村里的刘大叔,他一脸怒气冲冲地看着李爱梅。 “我亲眼看着你儿子给了500元钱回礼的,怎么可能没钱还我们?” 另一个人也附和道,语气中充满了愤慨。 林俊升这才意识到,原来是因为自己之前为了让林俊婉能在李勇刚家抬得起头,给回礼钱就给了500元。 却没想到这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动静,让大家以为他手里有钱却不还债。 不过,这确实是说不过去。 原本回礼买东西,有一大部分钱也是林慧娟给的。 他家哪里有那么多钱。 别说300块钱,就是100块钱也拿不出来。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然后大步走到人群中央,朗声道:“各位乡亲父老,大叔大伯,大家静一静,听我说两句。” 他的声音虽然还有些沙哑,但此时还很有力量。 这是他造下的孽,得自己承受啊。 众人看到林俊升说话,也都安静下来,目光齐聚在他身上。 他环视了一圈,然后诚恳地说道:“首先,我要感谢大家今天能来为我妹妹庆喜,这份情谊我林俊升铭记在心。关于回礼的事情,确实是我考虑不周,给大家造成了误会。在这里,我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说完,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众人见状,脸上的紧张与愤怒渐渐缓和,仿佛春日里紧绷的琴弦终于得以松弛。 有的人眼神中闪过一丝疑虑,仿佛林俊升的话只是一阵轻风,难以吹散他们心头的阴霾。 “哼,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就能抹去你欠我们的债吗?” 一位满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双手叉腰,语气中带着几分不屑与愤慨。 “借钱时,你可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按时归还,还说什么‘乡里乡亲的,互相帮衬是应该的’。现在倒好,有钱了就想不认账,咱们这些穷亲戚可就倒霉了!” 旁边一位妇人,手里紧紧攥着一张泛黄的借条,“就是啊,俊升啊,你这些话听起来是好听,可咱们家里等着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你这一拖再拖,让我们怎么活啊?” 林俊升原本计划得好好的,凑足了2000多元,打算一次性解决这些债务,让乡亲们和姑姑家都能过个安心年。 可这不是还没到时间吗? 哎! 还是他考虑不周,这6月就来催债了。 林俊升现在口袋里只剩下孤零零的200多元,哪里有钱还。 他苦笑一声,从口袋里掏出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无奈地摊开在众人面前:“大家看,这真的是我全部的积蓄了。我知道这远远不够,但请相信我,我林俊升绝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这债,我一定会还上的!” 众人面面相觑,有的摇头叹息。 这时,一个年迈的老者缓缓开口:“俊升啊,我们知道你是个实诚孩子,这次也是事出有因。这样吧,大家伙儿再给你点时间,但你得给个准话,什么时候能还上?” 林俊升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坚定:“给我三个月,不,两个月!我一定想办法凑齐钱,还给大家。” 老者点了点头,示意众人安静:“好,那我们就再信你一回。但记住,信誉比金子还贵,别让我们失望了。” 林俊升深深鞠了一躬,心中暗自发誓,无论如何也要守住这份信任,不让它成为乡亲们心中的一根刺。 林俊升直起身子,继续说道:“但是,请大家相信,我林俊升绝不是那种有钱不还的人。不过,请大家放心,我一定把欠大家的钱都还上,一分不少!” 众人听后,神色各异,有的露出了赞许的目光,有的则半信半疑地看着他。 毕竟,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谁也不能保证林俊升就一定能还上钱。 这时,一个长辈站了出来,语重心长地说道:“俊升啊,我们知道你是个有担当的人,也愿意相信你。但是,你也要知道,这钱不是小数目,你可得想好了怎么还啊。” 林俊升点了点头,感激地看着那位长辈:“谢谢您老的信任。到时候一定把钱还上!” 李爱梅也是立马说道。 “我现在也还有些钱,我去取出来。” 第39章:能借钱就是莫大的恩情 夜色如墨,深沉地笼罩着整个村庄。 月光稀薄,星星点点地洒在斑驳的院子里。 李爱梅焦急地从房间里走出,手里紧紧抓着一打整理得整整齐齐的钱币,还有一个略显陈旧的笔记本。 她的身影在微弱的月光下拉长,每一步都显得那么沉重。 “俊升,你……你把你剩下的钱都给我。” 李爱梅走到林俊升的身边说着。 林俊升没有犹豫,随即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钞票,递给了李爱梅。 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李爱梅手中的那叠钱上。 她小心翼翼地数着,每数一张,眉头就紧锁一分。 328.67块,这就是他们目前所有的积蓄了。 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这笔钱无疑是一笔巨款,但此刻,它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我给大家分一下吧。” 李爱梅翻开了手中的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每一笔借款和欠款。 她抬头看了看现场的邻里乡亲,他们的眼神各异,有的期待,有的冷漠。 “这钱,我们平均分。”李爱梅说着,开始将钱分成几份,“每个人先拿上一点,其余的钱,我们尽快还。” 她的语气虽然平静,但每一个字都仿佛承载着千斤重担。 这些钱对于解决眼前的困境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但你大家都是来要债的,总要给个说法。 林俊升默默地站在一旁,看着李爱梅忙碌的身影,心里不是滋味。 虽然母亲想法过于迂腐,但是对于他和妹妹是真的好。 这么多年辛辛苦苦的也扛了过来。 林俊升想给母亲一个好的生活。 不至于吃这些地瓜过活。 也能吃到精细的白面,吃到颗颗饱满的米粒。 把这钱一还,那接下来就得过紧巴巴的日子。 从未像现在这样捉襟见肘。 因为是真没钱了。 稿费没了,他妈攒的钱也没了。 “妈,你别太着急了。”林俊升轻声安慰道,“我们一起想办法,总会好起来的。” 分完钱后,李爱梅开始和每一个人解释他们的还款计划。 她的话语诚恳而坚定,让人不由自主地相信她。 那些原本面带疑虑的人们也逐渐放下了心中的戒备,纷纷表示愿意给他们一些时间。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突然打破了院子里的宁静。 “爱梅啊,你这钱分得可不公平啊!”说话的是村里的张大妈,她一向以精明著称,这次也不例外。 她瞪大眼睛看着李爱梅手里的钱,仿佛要看出什么端倪来。 李爱梅闻言一愣,随即解释道:“张大妈,这钱我们是按照借款的多少来分的,绝对公平。” “哼!”张大妈冷哼一声,“你当我们都是瞎子吗?你手里那本子上的账我们又不清楚?你今天要是不好好说清楚,这钱我们可不认!” 原本已经平静下来的众人又开始议论纷纷,有的甚至开始质疑李爱梅的诚信。 李爱梅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她紧紧握住手中的钱和笔记本,仿佛那是她最后的依靠。 “大家听我说!” 就在这个时候,林俊升突然站了出来。 “我们家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赖账。这钱确实是按照借款的多少来分的,如果有哪里不对的地方,我们愿意重新核对。” 林俊升手中紧握着李爱梅那本略显陈旧的笔记本。 他缓缓翻开,那本记录着错综复杂借贷关系的笔记本。 “各位乡亲,借过的钱,每一笔,每一分,都记在这本子里了。” 林俊升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大家耳朵里。 他没有丝毫想逃避的意思,只有一股子想要解决问题的决绝。 众人围成了一圈,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在林俊升手中的笔记本上。 林俊升开始逐一报出账目,他的声音沉稳而有力,每念出一个名字和金额。 村民们或点头确认,或低声讨论。 大家现在只想知道是不是透明。 “张家婶子,今年春耕时借了三百块,对吧?” “李大伯,为了治疗我的腿疾,借了82块钱,记得不?” 随着林俊升的细致核对,一笔笔账目逐渐清晰。 过程中,不乏有些账目引起了小范围的争议,但林俊升总是耐心地解释,找出当时的字据或证人,确保每一笔账都能得到双方的认可。 随着最后一笔账目的核对完毕,林俊升合上笔记本,长舒一口气。 “好了,账目已经清楚,刚刚给大家分的钱拿好了。下次我会喊大家来,我一起还掉。” 林俊升刚刚已经算过了,这欠下的钱还有1100多元。 当然不包括姑姑家的,借姑姑家的钱,有1700多元。 这也不是一下子能还清的。 不过村子里的这些钱2个月后得还上。 林俊升的希望在于稿子过稿后,能评上奖。 邻里乡亲们也相继露出了笑容。 人群逐渐散去,林家小院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这原本应是欢天喜地的大好日子,却因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爱梅的心情蒙上了一层阴霾。 她被儿子林俊升温柔地搀扶着,缓缓步入了屋内,脚步中带着几分无奈与沉重。 一进门,李爱梅便迫不及待地揉着太阳穴,眉头紧锁地问道:“小升啊,那五百块钱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原来,在宴席间,林慧娟悄悄将这事告诉了她,可那时林俊升已沉醉在酒精的温柔乡里,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谁承想,夜幕还未完全降临,讨债的人就如约而至。 林俊升神色坦然,“妈,那是我写小说赚来的稿费。” “写小说?”李爱梅一脸茫然,这个词对她来说陌生得就像天边的云,摸不着也看不懂。 林俊升见状,微微一笑。 转身快步回到自己屋里。 不一会儿,便拿着一本《沪上文学》杂志,还有几张散发着油墨香的报纸,以及一些稍显低端的杂志回到了李爱梅身边。 林俊升翻开那些刊物,指着自己笔下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向李爱梅展示着自己的成果。 李爱梅虽然不识字,但看着儿子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心里明白,这孩子不会骗她。 她的眼眶渐渐湿润,嘴角却扬起了一抹欣慰的笑容:“有份能赚钱的营生总是好的,妈以后也能少为你操些心了。” 林俊升紧紧握住母亲的手,“妈,您放心,我一定会让您过上更好的生活。这笔钱,我也会想办法尽快还清的。” 李爱梅听后,泪水终于忍不住滑落脸庞。 她点了点头,声音中带着哽咽:“小升啊,妈有件事想跟你说。” 林俊升连忙倾身,全神贯注地听着。 “你别怪那些讨债的人,是咱们欠了他们的情,他们愿意借钱给咱们,已经是莫大的恩情了。将来要是他们遇到什么难处,咱们能帮就帮一把。” 林俊升理解母亲的意思。 重重地点了下头,“嗯”了一声。 第40章:千字20元的长篇邀约 隔天清晨,天边刚泛起一抹鱼肚白。 林俊升便轻手轻脚地起了床。 他心中盘算着今日要干的事情,决定先煮一锅热腾腾的地瓜粥。 林俊升熟练地走到厨房,拿起那把用了多年的旧火钳,小心翼翼地夹起几块干柴,投进了炉膛。 随着“噼啪”几声轻响,火苗渐渐旺了起来,映红了他专注的脸庞。 林俊升把洗干净的地瓜,切成滚刀块放入锅中。 接着,转身从米缸里舀出一两米,轻轻倒入锅中,又加了适量的水,盖上锅盖,静待那诱人的香气弥漫开来。 然而,就在这时,一股突如其来的异味袭来。 那是一种混合着腐败与苦涩的臭味,直往鼻子里钻,让人忍不住皱眉。 林俊升心中一凛,这味道显然不是来自锅中的地瓜粥。 他放下手中的活计,寻着那股难闻的气味,一步步走向了院子角落的柴堆。 越靠近柴堆,臭味就越发浓烈,仿佛有什么不祥之物隐藏其中。 林俊升眉头紧锁,心中暗自揣测。 终于,他伸手轻轻扒开了柴堆表面的几根干柴。 这一扒,可把他吓了一跳——只见一只死耗子静静地躺在那里,身体僵硬,毛发凌乱,显然是中了什么毒。 林俊升恍然大悟,原来前几天他为了防止家里的粮食被老鼠糟蹋,特意在柴堆附近撒了些耗子药。 没想到这药还真起作用了,只是这结果来得有些突然。 他叹了口气,用火钳小心翼翼地将死耗子夹起,扔到了炉膛里焚烧。 很快,地瓜粥香渐渐弥漫。 李爱梅这时也来到厨房。 “昨天打包了一些鱼干和炸鱼丸,热一热可以吃。” 林俊升照做着,这早餐也就吃完了。 现在的他没有钱。 李爱梅则是去可干活,还得得赚公分呢。 农村人能赚钱的方式也就是在公社赚公分,养鸡养鸭还得数着只数。 不能超过3只,超过的话,就是姓“资”和姓“社”的论头。 为啥也就柳长根家养那么多牛? 一个是胆子大,还有就是他们在县城有点关系。 这样才把牛养得越来越多,赚的也越来越多。 现在还是1982年,很多人在这几年的反复严打中,已经搞怕了。 老支书养长毛兔,也是这个道理。 现在上面的政策又松下来了,大家心思又活泛了起来。 不然谁搞养殖这些,早2年就直接被拉上台,当众被批。 林俊升心里清楚地知道,如今搞养殖确实是个赚钱的门道,不少人因此发家致富。 然而,他的志向并不在此。 养殖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那是一段漫长且无法急于求成的旅程。 而他,林俊升,一个怀揣文学梦想的年轻人,他的心中有着更为热烈的追求——那就是写作,尤其是写小说。 在他看来,文字的世界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通过笔触,他可以描绘出心中的万千世界,抒发那些难以言说的情感。 而且,相较于养殖,写作更有可能让他在短时间内获得认可,尤其是如果能写出一部长篇小说,那稿费自然也会更加丰厚。 正当他坐在书桌旁,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窗外突然传来一阵喊声。 “有人在家吗?有信收。” 这声音打破了周围的宁静,也将林俊升从思绪中拉回现实。 他抬头望向窗外,只见院子里站着一位身穿绿色制服的邮差,手里拿着一封信,正朝着屋子这边张望。 林俊升心中一动,连忙推开窗户,回应道:“来了,来了。” 他快步走出屋子,来到邮差面前,接过那封信。 邮差微笑着说:“你的信,还是从沪上寄来的呢。” 林俊升心中一喜。 他感激地对邮差说:“感谢,辛苦了。我给你拿杯水喝吧?” 邮差却摆摆手,笑道:“不用,我得赶紧去把信件送完,还有好多人家等着呢。” 说完,邮差便转身离去,消失在院墙的拐角处。 林俊升迫不及待地回到屋里,拆开信封。 果然是《沪上文学》寄来的。 信纸上,编辑的话语如同甘霖,滋润着他干涸的心田。 “《树王》已进入评选阶段,你的才华得到了认可。稿费已提前寄出,这是我们对你辛勤创作的肯定。更希望你能为我们创作一部长篇作品,千字20元的稿费,是我们对你的特别邀请。” 千字20元! 这个数字在林俊升的脑海中反复回响。 他知道,这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最高稿费标准,也超出了他的预期。 现在最高也就千字10元的稿费标准,84年才改革成最高千字20元的。 林俊升不禁开始揣测,是沪上的经济真的如此繁荣,还是编辑对他有着特别的赏识? 或许,这背后有着某些他并不了解的运作机制,但无论如何,这对于他来说,都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林俊升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笔下的故事,在《沪上文学》熠熠生辉。 既然能给到他千字20元,那还说啥! 那就给《沪上文学》写! 林俊升坐在书桌前,心中盘算着长篇小说的字数与稿费。 长篇小说是文学殿堂中的瑰宝,字数虽无硬性规定,但十万字以上的篇幅似乎成了衡量其分量的标尺。 80年代有一些杰出的小说作品。 张洁的《沉重的翅膀》、古华的《芙蓉镇》、王蒙的《活动变人形》,还有贾平凹那部《浮躁》。 尤其是贾平凹的《浮躁》,48万字。 他想象着,如果《浮躁》按照千字20元的稿费计算,那将是一笔多么可观的收入啊! 9600元,在1986年,足以在京都或沪上购置一处安身之所。 文学的价值并非仅仅用金钱来衡量。 《浮躁》虽不似某些作品那般声名显赫,但它所蕴含的深度与广度,却是无法用金钱来估量的。 然而,面对现实的压力,林俊升不得不考虑更为实际的问题。 写出读者心中的名作。 他想起“潦草小狗”的《活着》,这部字数不多却情感深沉的作品。 《活着》只有12万字,也就是2400元的稿费。 虽不足以让他大富大贵,却足以解决他目前的燃眉之急。 还完现在欠下乡里邻亲这些人的钱,是绰绰有余。 还得靠着阿城的《棋王》、《树王》,才让《沪上文学》的编辑赏识他。 此时在县文化馆工作?的余华。 不知道自己气运被夺。 第41章:长篇小说《活着》 余华说:“《活着》这个小说。那个我当时越往下写的时候,我越来越感觉到,好像这个福贵,这个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而且我坚信不疑,他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活下去,就是生命要求他活下去,所以他就活下去。” 林俊升拿起笔,肯定不是按照原著上去写,而是参考电影《活着》结合着写。 想完内容,林俊升开始在信纸上写《活着》。 对,没错,就是大家所知道的那部《活着》,让余华看着他活着的《活着》。 也是张艺谋最emo谋的电影。 不知道有没有人为这部小说哭过。 反正林俊升是哭过。 【四十年代,日本投降那年。 徐福贵还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 在走路时鞋子碰出来的响声,都像是铜钱撞来撞去的。 而每天玩的游戏,也都是钱碰来撞去的游戏。 尽管一输再输,欠了不少的欠账,但他也浑然不在意。 反而还洋洋得意表示,趁机练了一手好字。 而赢他的龙二一听,则赶紧赔笑与附和。 这龙二弄了个皮影戏班,走南闯北,惯有心计与手段。 可欠了账的福贵,调侃他的皮影戏班,唱的不行。 而龙二则被立马讨好,想让福贵露两手。 福贵一听就乐呵呵地上台了。 “奴和潘郎宵宿久,宵宿久象牙床上任你游。” 戏声一起,就赢得满堂的喝彩。 在这方面颇有天赋。 而就这样,福贵一直玩到了天亮才离开。 还是龙二安排人给他背回去的。 而浑浑噩噩的福贵,此时还不知道那龙二真正的目的,却另有所图。 福贵刚迈进家门,父亲就迎头一通痛骂。 但福贵却早已习惯,一句虎父无犬子顶了回去。 原来父亲年轻时也好赌,败尽了一半的家财才戒了赌。 但好在底子厚,日子过得依然殷实。 福贵在把父亲气个半死后就回房了。 但却看见妻子家珍正在哭,福贵劝了声,让他别伤了胎气。 之后,就躺在床上补觉去了。 而家珍劝他戒赌,好好地在家过安生的日子。 可床上却没有任何的回音,而转头一看,福贵已经睡着了。 家珍也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劝他了。 她感到的只有深深的无力和绝望。 晚上,福贵和龙二的赌局继续。 而不同以往,福贵今天的手机格外的好。 但正在兴头上时,没想到家珍找了过来。 而福贵却死活不想走。 家珍说:“福贵儿,你就听我一次,跟我回去吧。” 旁边的龙二说:“福贵少爷,还是跟少奶奶回吧,咱们改日再玩,你看少奶奶都站这儿了。” 福贵也忍不了地骂道:“怎么回事,没完了你,你这不给我丢人现眼吗?捣什么乱,走!走!走!出去。” 家珍眼眶泛红,被福贵生生骂走了,赌局继续。 可奇怪的是,刚刚的好手气一去不复返。 福贵一输再输,可是他越输就越上头,直到再也没法欠账了才停。 “福贵少爷,您的账到头了,您不能再玩,您都输光了。” “光了,什么光了?” “您抵押的房产,折合市价,都输给龙二了,您是一片瓦一寸地都没剩下。” 不知不觉间,福贵竟然把家产全都输空了。 龙二一改往日卑躬屈膝之态,转瞬之间高高在上,给福贵两天的时间收拾,然后去他家接手他的家产。 而福贵这才明白,自己上了龙二的套。 可是一切都晚了,他像只温鸡似的走出门,摇摇摆摆。 但却看到家珍抱着女儿又来了,只不过这一次是和他告别的。 她想明白了,福贵改不了。 要带着女儿和肚子里的孩子回娘家,再也不回来了。 而福贵悲从中来,脑子里空空荡荡,像是一只被捅过了的马蜂窝。 “没有了,没有了!” 赌债也是债,龙二上门收账时,父亲全盘认了下来,当场签字画押。 “我以为,我能够死在这院儿里。” 几世累积,最终在福贵的手里一夜成空。 父亲签完字后,便举起拐棍就打,福贵躲了过去,可父亲却猛地一口气没上来,他还是死在了这院中。 丧事草草而过,龙二便开始撵人了。 福贵拉着母亲和最后的家当离开了,站在大街上变卖。 但却拉不下脸吆喝,流落街头。 寒暑春秋。 几年后,生完孩子的家珍回来了,女儿凤霞找到在外的福贵,牵着她就往家跑。 “家珍。” “福贵,快来看你儿子,看像你不。” “像家珍,像家珍,起名了么?” “起了,叫做‘不赌’,徐不赌,再也不赌钱啦。” “谁起的?” “我。不赌好,不赌好,我后来再没赌过,下辈子也不赌了。” “我知道,要不我也不会回来。” “儿子真叫不赌啊?” “我跟福贵说笑话呢,叫个有庆。” “有庆好,有庆好……” 晚上,一家人挤在租来的破屋里。 自从输光一切后,福贵头一次觉得日子又有了盼头。 夫妻俩窝在床上夜谈,才那么两年,什么都变了。 阔气的祖宅变成了破窝,少爷变成了平民。 而家珍原本也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父亲是米行老板。 而她知道福贵终于不赌了,便毅然决然地回来了。 因此她和家里闹翻了。 之后,福贵想着做点买卖,于是便找龙二借钱。 龙二却说救急不救穷,钱借不了。 但以前吃饭的家伙可以借。 看着这箱皮影,福贵干脆喊上了春生,又找了几个人弄了个戏班,开始四处演出。 母亲虽然病得越来越重,但福贵在外赚钱,家珍操持的家里日子也算终于有了起色。 但好景不长,在一次演出时,一把刀划破了幕布,所有人都被抓了壮丁,跟着国ming党去拉炮。 眼看着越走越远,福贵心里越发的着急,老婆孩子和母亲都在家,他们连他去哪儿都不知道。 福贵四处张望着,想偷着跑,而老全则看出了他的心思。 好心提醒着他,跑了就得挨枪子,再加上这个乱世,真的跑成功了也还会被抓。 不是被这个队伍抓,就是被那个队伍抓。 而福贵一听,便彻底地死心了。 想着活下来再说。 在游走了一个多月后,他们终于到了,到了冬天,也到了战场,所有人都紧急备战,而福贵却担心着那只皮影箱。 老全劝他扔了,可福贵却始终不肯。 “这是借人家的还得还,以后还指着它养家。” 见此,老全再也不劝。 而战事瞬息万变,一转眼就兵败如山倒。 到处都是哀嚎的伤兵,福贵他们只能躲在冰天雪地的战壕里。 几千号没死的伤兵也嚎不动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那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但这辈子都没听到过这么吓人的声音。 听到他们的心都寒透了,感觉由里到外的要被冻死。 但还好春生机灵,从死人的身上扒下了几套棉衣。 而三人在穿上后挨着睡下,不知不觉便没了意识。 天亮后,醒来的三人一听死一般的寂静,活的人都吓跑,几千的伤兵无声无息地全被冻死了。 经验丰富的老全告诉他俩,很快解放jun就要冲锋了,到那时候只要投降就行。 说罢便蒙头继续睡了。 福贵和春生则四处转了起来,春生兴奋地爬上汽车,开车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要把着方向盘,别提有多兴奋。 这时老全却走了过来,问春生哪里扒下的衣服。 原来这衣服是他们连的,里面有好几个兄弟。 说罢就冲进了死人堆里,开始翻找了起来,两人也赶紧帮忙,可突然一声枪响,老全中了榴弹。 他们把老全拖进了战壕,可却已无声息。 这时解放jun发起了冲锋,两人拔腿就跑,但还是被追上了,皮影戏洒落一地。 而两人也因此捡了一命,加入了解放jun。负责唱戏。 一段时间后,福贵回到家,解放jun还给了路费,春生则留下当上了司机,开上了梦寐以求的汽车。 福贵回到老家时,天还没亮,但却在街上看到了一个送水的小女孩。 而仔细一看,那正是自己的女儿凤霞。 可她却说不出话来,只知道对他笑。 一转头,家珍背着儿子就在不远处。 “家珍,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空旷的街道,家珍忍了很久的泪水,就像忘关了的水龙头,不停地流着。 回到家后,才知道母亲已经走了。 就是他和春生唱戏的那天走的,到死都没合眼。 盯着门口想着他能回来。 还是政府帮着入了土,还给了家珍个烧水的活,只是要早起,但总算能挣一点。 福贵悲怆不已。 “凤霞怎么就哑了呢?走的时候还好好的,回来就又喊不成爹了。” “这就算命大了,整整7天,浑身烧得跟火一样。都说这孩子没救了,后来总算退了烧,可是说不成话了。” 凤霞看着自己爹回来傻乐,福贵则是看着女儿笑红了眼眶。 不一会儿,镇长过来了,福贵掏出证明,他也成了参加过革命的人了。 镇长还带来了一个消息,过两天要公审龙二,让他也去参加。 因为福贵祖上那院房,龙二被定成了地主,政府要分房。 龙二死活不肯,打了干部,还把房子烧了,成了反革命破坏。 而福贵整个人都听傻了,不敢置信。 “把那院给烧了?” “嗯,烧了好几天,好几夜。你们家的木头可真好。” “不对,不,那不是我们家的木头,那是反革命的木头。” “是咱们命木头。” “那当然了,你是你,他是他嘛。” 两天后,福贵看着龙二被押上刑场,两人目光交错间,福贵浑身汗毛直立,走远的龙二突然扭过头来对他哭喊。 听不清说啥,但福贵心里总有个声音,是龙二在对着他喊。 “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 吓得福贵赶紧转身离开,躲到巷子里小便。 五声枪响,尿湿了裤子。 整个人当场软了下去。 他像疯了一般地跑回家,关上了门,才跟家珍说起了枪毙的事。 “那院房要是不输给龙二,这五枪打的就是我。” 说罢,赶紧问家珍家里定的是什么成分。 听说是城镇贫民,这才放心。 两人这才想起了那张革命证明,还在裤子里。 被家珍洗衣服泡湿了,于是赶紧救了出来,打算框起来,挂在家里。 虽然枪毙的是龙二,但曾经那个嗜赌成性的少爷,在经过家破人亡,又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后,终于死在了这五枪下面。 50年代全民大炼钢,福贵一家也把锅碗瓢盆,全都拿了出来。 镇长清点的时候,问是不是都全了? 有庆恰好拖着皮影戏箱出来了,箱子上有铁钉,皮影里有铁丝,按规定也要拆。 福贵眼里满是不舍。 “镇长,这炼钢工地上唱不唱戏呀?” “对,我给解放jun唱过戏,他们听完我唱的戏,一天就攻俩山头,两天就攻四个山头。” “好主意,好主意,我见人家钢铁阵地上,都是学生队,洋鼓洋号的,咱们就唱皮影给大家鼓劲,别拆了,给他们留着吧。” “对对对,不拆了,不拆了。” 这天,因为凤霞哑巴被一群孩子欺负。 有庆冲上去就替姐姐出气,但寡不敌众,反被按倒在地。 在吃饭时,他故意打了满满一碗热面,加满辣椒,往那孩子头顶一倒。 孩子家长当场发飙,含沙射影是家长教坏了孩子。 “谁知道你们知道不知道,这事就是搞破坏,就是破坏大食堂。” “对,破坏大食堂,就是破坏大跃进。” “反正孩子干不出这种事儿来。” 一顶大帽子扣下来,福贵当场就让有庆道歉。 可有庆却犯倔,福贵气得一顿暴揍,龙二的死也吓破了福贵的胆,一想到搞破坏的后果,他就慌了。 家珍知道有庆是护着姐姐,格外埋怨福贵的做法,而反应过来的福贵,有些过意不去,对儿子揉了揉。 “有庆吃饭,爹晚上给你唱戏。” “有庆不去,什么破戏。” 晚上唱戏时,有庆生着闷气,不愿意出门。 家珍撺掇他去给爹送茶,里面倒满醋和辣子,小小地报复一把。 而不情的福贵一口下去就悲剧了。 “小王八蛋,看我打断你腿。” 一个小玩笑,父子再度和好。 不久后,镇里炼出了钢铁,赶英超美不是梦。 而镇长表示,今天庆功吃饺子。 夫妻俩端着饺子回家时,发现孩子们都睡了。 不一会儿,老师通知有庆去学校,说区长要来视察。 而家珍心疼几天没睡好觉的有庆,不想让他去。 但福贵却觉得大炼钢铁是全民动员,他们家也不能落后,于是便喊醒了有庆。 家珍给他装了满满一盒饺子,让他带去学校吃。 “有庆爱吃饺子吗?” “爱吃!” “爱吃肉吗?” “爱吃。” “那就好,有庆要是听爹的话呀,咱们的日子就越来越好。你看啊,咱们家现在也就是一只小鸡儿,鸡养大了就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就变成了羊,羊再养大了就变成了牛了。” “牛以后呢?” “牛以后,就是共产了,就天天吃饺子,天天吃肉了。” 福贵给儿子描述的未来美好的日子,但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竟然是最后一次背儿子。 半夜四五天没睡的区长终于赶到了,可倒车的时候没注意,撞到了学校的院墙,有庆就睡在墙后。 福贵看着血肉模糊的儿子,既悲又有钻心的后悔。 家珍赶来却被大家拦住了,不忍心让他看到这样的有庆。 夫妻俩哭到绝望,只觉得那贼老天真是太狠的心,每次有点盼头,就迎来命运的冷血一刀。 有庆在下葬时,家珍打开昨天有庆都没来得及吃的那盒饺子。 又拿了点新煮的饺子给有庆,吃饱了好好睡,从小跟着她送水,连一次好觉都没睡过,现在就踏实睡吧。 说着说着就有无穷的悔意。 家珍一遍遍的泣诉着,要是不送有庆去学校就好了。 不去就好了。 想忏悔又想祈祷,那听得见的办不到,办得到的听不着。 不一会儿,区长送来了花圈,受伤的他也从医院出来了,见人不要到的花圈也不想见他。 可福贵一转身,却更觉得命运弄人。 “福贵。” “嫂子。” “我是春生。我刚调到这儿,还没顾上来看你。” “福贵,怎么会是你的儿子呢?” “你就是区长?我儿子是你撞死的?我就一个儿子,春生,我就一个儿子。你知道,我就一个儿子,还让你给撞死了!” “你开什么车?你开的什么车?” 春生掏出200块钱想要弥补。 不止钱,他愿意做任何的事。 可家珍,她只要儿子。 她让春生记着,他欠他们一条命。 春生只能痛苦离开,而等回到这边时,却发现了凤霞把车窗砸烂了,但什么都说不出来,一直被弟弟护着的他也想为弟弟出头。 可懂事的有庆看不见了。 时间对很多成功人士来说,争分夺秒,一刻千金,但对于很多苦难的人而言,是需要咬着牙生生扛过去的。 每一分,每一秒,每个时辰,每一天。 有庆死后,福贵一家人就这么分分秒秒地熬到了60年代。 历时十年的大革命来了。 镇长上门劝他,那箱皮影戏赶紧烧了吧。 那也是四旧。 虽然不舍,但过去总要过去。 一家人如今还在烧水,春生虽然几次想给福贵安排更好点的工作,但家珍身体不好,福贵总觉得在身边和他照顾着点。 镇长这次还带来了个消息,他给凤霞介绍了个亲事。 隔天,他就带着二喜上门了。 二喜腿有点瘸,但祖上三代都是工人,根正苗红的工人阶级。 可见了凤霞后,二喜却一声不吭,凤霞也害羞地躲了起来。 福贵和家珍倒是挺中意,但二喜紧接着就起身走了。 离开时,还在四处打量他们的破院子。 亲事似乎又完了。 这天家珍在铺子里买布,想给凤霞做身衣裳。 但却突然有人说,一帮造反派去抄他们的家了。 而领头的就是二喜。 两人赶紧回家,一进门却发现二喜和凤霞在刷墙。 而换了教员的像,屋里里里外外都给收拾一新。 二喜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心愿,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家珍交代要是不为难,就办得热闹点。 凤霞从小命苦,一辈子的大事要风光。 二喜依旧是少说多做。 结婚那天,街上空前的热闹,凤霞说不出一句高兴,但喜上眉梢。 一家四口还照了张全家福。 但等凤霞被接走时,眼睛却离不开父母。 家珍挥挥手让她往前走,离开了苦一辈子的生活,走向幸福。 人群散去后,夫妻俩发现了春生,他过来给凤霞贺喜。 看着人多就没出面。 而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福贵招呼他进屋坐。 家珍却还是不想理他,春生见状也就离开了。 一段时间后,二喜带着凤霞回来了,买酒又买肉,也宣布了一个喜讯,凤霞有了。 二喜拿出上次照的全家福,一家人觉得日子终于好了起来。 而在吃饭时,二喜说春生被揪了出来,定性成了走资派。 叮嘱福贵也要和他划清界限。 而晚上福贵家的门被敲响,春生来了。 福贵让他有事在门外说,但春生却非要见面,福贵纠结了许久,还是开了门。 “福贵,有庆的事儿,一直是我的一块心病。” “这么多年,我送过好几次钱,你和嫂子都没收,这张存折,今天你无论如何要收下。” “你半夜跑来就为这事。” “我就为这事。这事了了,我就踏实了。我这辈子就不欠什么了。” “到底怎么了?我老婆昨天自杀了。” “自杀了。怎么回事儿?” 春生悲从心来,也不想活了。 战场上都没死的人想死了。 福贵劝他,他们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活下来不容易,千万别想不开。 而一直避而不见的家珍,这时也打开了房门。 “春生,外边儿冷,进屋说吧。” “哎,对了,进屋说啊。” “嫂子就不进去了,我是偷着出来一趟,还要赶紧回去呢。” “春生,你记着,你还欠我们家一条命呢,你得好好活着。” 家珍的话,让春生的身影顿了顿。 作为母亲,家珍永远恨他。 可作为一个普通人,她体谅生死。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春生欠他们家一条命,但却也不想让他赔命。 从前她只是觉得作为有庆的娘,她没资格,也没权利原谅害死他的人。 而如今,看到已有死意的春生,家珍却想让他活着。 即使再多的苦难,善,才是她永远的底色。 转眼入秋了,凤霞快要生了。 送喜蛋时,得知镇长也成了走资派。 再去医院时,凤霞已经开始了待产,可医院里却只剩护士了。 问起大夫,护士们一脸傲慢地表示,大夫们都是反动学术的权威,统统被挨批。 家珍有些不放心,让二喜还是想办法去请个老大夫回来。 二喜假借着批斗的名义,把曾经妇产科的头把手汪斌请了回来。 万一凤霞有事,也有人坐镇。 而汪斌已经饿了3天了,看起来别说救人了,自己都快入土的样子了。 福贵一看,去买了7个馒头,让汪斌接过来就狼吞虎咽。 没过多久,凤霞生了,母子平安。 夫妻俩看了眼,虚脱的凤霞,心这才放了下来。 二喜想进去看看,但却被护士们傲慢地拦住了。 但想着母子平安,便放弃了。 转而便打算把汪斌送回去。 可凑近一看,方斌把7个馒头全吃了,噎得直翻白眼。 一群人扶起来弄了点水让他顺顺。 可这时的护士却慌张地喊他们进去,凤霞突然大出血。 怎么都止不住,护士们彻底慌了。 “你慌什么,给我想办法呀。” “我们还是学生,我没处理过,我不会啊,我们是学生,我不会。” “王大夫行不行,把他给叫来。” “对对对,王大夫行,他是教授,他会,他一定会。” “王大夫是教授,王大夫会。” 众人抢到汪斌面前,发现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被7个馒头泡水撑得不行了. 整个医院乱作一团,凤霞已经气若游丝,命悬一线。 “凤霞,一会儿就好了,凤霞,不要紧,娘在这。不怕。” 有庆没了之后,家珍以为眼泪早就哭干了。 但是贼老天不讲理,硬是将家珍身体里的大河生生掘了堤。 而且被淹了好多年的地方,再次被淹了个遍。 里里外外的生灵涂炭,眼睁睁地看着凤霞也没了。 苦也好,乐也罢,日子照旧一天天走着。 家珍病倒了,馒头也长大了,馒头就是凤霞的孩子。 一家人来墓地,来看凤霞姐弟俩。 顺路买了筐小鸡。 回家后,馒头非要给小鸡找个住的地方。 福贵拖着空出来的皮影箱放进去,正正好好。 “姥爷,小鸡什么时候长大呀?” “小鸡很快就长大了。” “长大以后呢?” “长大以后啊。鸡长大了就变成了鹅,鹅长大了就变成了羊,羊长大了就变成了牛。” “牛以后呢?” “牛以后,牛以后啊,馒头就长大了。” 福贵突然有些不确定了,牛以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会越来越好吗? 福贵不知道,他只知道活着,每一分每一秒,每一个时辰每一天的活着。 林俊升把结局改了,改成了和电影一样。 不只是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一人一牛。 留下了馒头,是他活下去的意义。 第42章:大麻烦,新闻稿出来了 林俊升趴在书桌前,已经连续两个星期沉浸在稿子的世界里,字斟句酌,力求完美。 好的作品不仅需要灵感的火花,更需要精心的雕琢。 当然他也就是靠着记忆在模仿。 两个星期的时间也写完了,待会问问李勇刚什么时候去镇上。 他得把《活着》寄给《沪上文学》。 然而,正当他以为可以松一口气。 等待征文评选结果揭晓时,生活却给他来了个措手不及。 一封来自远方的信件被邮差送到了他的手里。 当然,林俊升趁机会也把《活着》放在信封里,给到了邮差。 他写小说的事情,现在也就他妈和妹妹知道。 还有这个邮差了。 林俊升看着桌上的信封。 信封上赫然写着“王远文”的名字。 拆开信封,里面不仅有一张报纸。 林俊升打开一看,这报纸正中央还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他,正慷慨激昂地讲述着什么,眼神中闪烁着不屈的光芒。 林俊升的心猛地一紧,这可不是什么普通的采访。 王远文这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竟然把他的访谈内容登上了新闻头版头条。 标题夸张得让人咋舌——《我们贫农即使瘸了,也要争当英雄!》。 这标题,简直比任何网络小说的标题党还要吸睛,林俊升不禁苦笑。 心想:“这家伙不去uc震惊部,真是屈才了。” 他仔细阅读着报道。 文章里,他的每一句话都被赋予了非凡的意义,仿佛他成了时代的先驱,是贫困农民心中的灯塔。 罪恶势力在他面前就是纸老虎。 但林俊升心里清楚,这只是他一时激愤下的言论,未曾想会被如此放大。 他是想给那个二流子一个痛击,可没想到王远文玩这手。 这头版头条就是他的照片。 清晰地展示着他的面容,就像是在向世界宣告:“看,这就是那位敢于发声的英雄!” 林俊升开始焦虑起来。 在这个小镇,消息传播得比风还快,尤其是负面新闻。 万一镇上的领导看到这篇报道,或者更糟糕。 他知道从镇公安局的查找到他,生活恐怕就不得安宁了。 怕就怕在,这镇长没被扳倒。 林俊升暗骂王远文不做人,采访就采访,还张贴什么照片。 却不料一不小心成了“风云人物”。 林俊升开始考虑各种可能的后果,甚至想好了几种应急方案。 比如暂时“消失”,或者找个合理的解释来搪塞可能出现的询问。 不过太过拙劣。 他能逃,不是还有家人在村子里。 接下来就看看报纸的分量,能不能让着镇长下台。 逃避不是长久之计,关键在于如何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荣耀”。 等了一天,还是风平浪静。 让林俊升心中的大石头稍微落了地,但他深知,这表面的宁静下暗流涌动。 他决定不再被动等待,要主动出击,于是大清早就前往老支书家。 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斑驳地洒在泥泞的小路上。 刚到老支书家门口,就见他正欲跨上那辆凤凰牌自行车。 车铃随着动作轻轻响起。 “老支书!” 林俊升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和期待,老支书闻声回头,眉头微皱,显然心中有事。 “俊升啊,什么事这么急?我这正赶着上镇上去呢。” 林俊升快步上前,从兜里掏出那份已经被他反复摩挲的报纸,递给了老支书。 老支书接过报纸,目光在标题上停留了片刻,随后缓缓下移,一字一句地阅读起来。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林俊升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以及远处偶尔传来的鸡鸣。 终于,老支书抬起头。 “这是你举报的?” 他的声音低沉而严肃,让林俊升不禁一颤。 “没啊,老支书,您听我解释。” 林俊升连忙说道。 他将那天与二流子的冲突,还有被意外采访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老支书。 老支书听后,眉头渐渐舒展,眼中闪过一丝了然。 “原来如此。” 老支书微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着急去镇上吗?” 他顿了一顿。 “镇长被定性为走资派了,估计得蹲大牢,甚至游街示众。” “这么严重吗?” 林俊升闻言一惊。 他从未想过,自己的一次无心之举,竟然会掀起如此大的波澜。 “严重?这还不算最严重。” 老支书的声音低沉而沉重。 “在某些情况下,说不定还得枪毙呢。” 这句话像一块巨石压在林俊升的心头,让他一时之间竟有些喘不过气来。 原本只是想把镇长搞下台,不让他那二流子外甥那么嚣张跋扈。 现在可能会造成一条人命出来。 确实超过了他的预期。 不过这样想回来,现在他的样子已经登报。 这镇长不倒台,他可能死的更惨。 还会连累他的家。 老支书看着他愣神的样子。 语重心长地说:“你小子算是立功了,等我去趟镇上,了解清楚情况,回来再和你细说。” “哦,还有。俊升啊,帮我看看那群兔子养得怎么样了。” 林俊升点了点头,目送老支书骑着自行车,渐渐消失在蜿蜒的小路上。 他的心情莫名地轻松了许多,仿佛压在心头的一块大石头被搬走了。 镇长倒台,对他而言,确实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现在该担心的是那个二流子。 这家伙的罪行估计也得清算,可能因为罪行累累而面临法律严惩的人。 “按照现在的法律,这家伙也得被枪毙了吧。”林俊升心中暗自思量。 他意识到,自己或许在不经意间,已经卷入了一场更深层次的变革之中,而这场变革,可能会带走两条人命。 可能有人看着镇长的位置很久了,他只是助力而已。 不然这镇长也不会这么快的倒台。 想到这里,林俊升不禁微微一笑。 感觉自己已经通透了许多。 林俊升微笑下,进了老支书家,老支书的老婆王翠花在家里忙活着喂兔子吃苜蓿草。 林俊升笑着问好:“婶子,老支书让我看看兔子。” 迎面而来的是王翠花那热情的招呼声。 “俊升来了啊,快坐,先喝口水再看兔子,不急的。” 林俊升笑着摇了摇头,“没事,婶子,我先看看兔子。” 他边说边走向兔子笼,那些毛茸茸的小家伙正欢快地啃食着苜蓿草。 它们无忧无虑的样子,让林俊升的心情也随之变得轻松起来。 第43章:村与村的械斗,是要血流成河? 林俊升的目光温柔地拂过每一只长毛兔,它们或悠闲地咀嚼着草料,或欢快地跳跃嬉戏。 那毛茸茸的身躯在阳光下闪耀着柔和的光泽。 这些长毛兔,可是老支书家的经济支柱。 老支书也是花大价钱买的,出了啥差错,可了不得。 “俊升,我家这长毛兔都很好吧?”王翠花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王翠花正蹲在地上,手里捧着一把刚从田里割来的新鲜苜蓿草。 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那双布满岁月痕迹的眼睛里,闪烁着对这些小生命的无限疼爱与呵护。 林俊升轻轻地点了点头,赞许之情溢于言表:“养得很好,婶子尽心了。每只兔子都精神抖擞,毛发油亮,看来您真的把它们当成了自家的孩子一样照顾。” 王翠花听了,笑得更加灿烂了。 对自家长毛兔的自豪:“自从养了这长毛兔啊,我家老头子天天给我念你的那个养殖方法,生怕我给养坏咯。他啊,现在比谁都上心,每天都要来看看这些兔子,有时候比我还细心呢。” 她的话语里充满了对老支书的调侃,但更多的是对他的爱意。 林俊升听了,“婶子,其实养殖长毛兔也是一门学问,需要细心和耐心。您和老支书能把它们养得这么好,真的不容易。” 两人边聊,王翠花开始熟练地给兔子喂食,林俊升则在一旁帮忙。 他们聊着长毛兔的养殖技巧,聊着村里的家长里短。 “老支书!老支书!出大事了!” 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大汉李二牛,急匆匆地跑到老支书家门口,声音里带着几分焦急与慌乱。 他的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显然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诶,来了。” 王翠花闻声从屋里走出,手里还拿着喂兔子的苜蓿草,脸上带着几分疑惑。 她看向门外,只见李二牛一脸焦急,心中不禁咯噔一下,预感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李二牛,你有啥事情?这么着急忙慌的。”王翠花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询问。 李二牛喘了口气,急切地说道:“不好了,这……隔壁村子的人拿着锄头、镰刀就过来了,看样子是要找我们村子的麻烦。” 王翠花一听,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手中的苜蓿草也掉在了地上。 “什么?这我家那老头刚走。快,先去看看。” 她边说边匆匆往村口方向走去,林俊升也一瘸一拐地跟了上去。 来到村口的老槐树下,只见村民们也一个个拿着农具,神情紧张地与隔壁村子的人对峙着。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紧张而压抑的气息,像是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大家看到李二牛和王翠花走来,纷纷问道:“老支书呢?怎么还没来?” 王翠花喘着气,解释道:“我家老头去镇上有事,还没回来呢。” 她的目光在对方人群中搜寻着,试图找到那个带头的人。 这时,隔壁村子的人开始骚动起来,一个领头的二流子模样的人站了出来,他身材瘦削,眼神阴鸷,嘴角挂着一抹不怀好意的笑。 林俊升看到这个人,心中不禁一紧,知道这事情与他有关。 这是上次在镇上集市的那个二流子。 没想到竟然是隔壁村子的,还带了这么多村民来。 “你问问你身边那个瘸子。”二流子用手指着林俊升,语气中充满了挑衅与不屑。 张有为看着二流子说道:“他是村长的外甥。” 村民们一听,纷纷将目光投向林俊升,议论声四起。 “镇长外甥?怎么回事?” “他怎么会是镇长外甥?到底惹了什么事情?”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林俊升冷笑一声,那笑声中带着几分不屑与坚定,他的目光如炬,牢牢地锁定在二流子的脸上。 “他是镇长外甥又怎样?在集市上公然耍流氓,调戏我姐,欺压百姓,我林俊升既然碰上了,就绝不能坐视不管!” 他的声音铿锵有力,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心底深处迸发出来的,充满了正义与勇气。 村民们听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纷纷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 他们这才明白,原来林俊升阻止的那个流氓,就是眼前这个镇长的外甥! “我说怎么看到这人就是不像好人。” “那么样就是个坏种。” “妈的,这种人就应该和他舅舅一样,拉去枪毙。” 隔壁村的村民,也是知道这二流子是什么样的人,但村子里很多人都是镇子安排去到纺织厂上班的。 要是镇长倒台,他们的家人都会失去一份好谋生。 而白沟村的村民一时间,对林俊升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们看向林俊升的目光中充满了敬意。 毕竟,林俊升瘸着腿,都敢和一个二流子较劲。 现在镇长都被抓了,现在还怕他个卵。 “俊升是个好样的,原来他不是个好人啊!” 一个村民感叹道,他的话里带着几分讽刺,却更多的是对林俊升正义的肯定。 “关键是失势了,这样的话,没有后台就好办多了。” 另一个村民也附和道,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种释然,仿佛之前因为镇长外甥而感到的压抑和畏惧,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二流子此时的脸色阴沉得可怕,他没想到林俊升竟然会如此坦诚地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更没想到村民们对林俊升的态度,竟然会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他原本以为,只要利用舅舅的权势,再纠集一群村民,就能轻易地让林俊升屈服,去镇上做假证,还他舅舅一个“清白”。 然而,事实却与他想象的截然不同。 他舅舅的事情,他才刚知道的。 林俊升这家伙怎么也知道? 隔壁村的村民们也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 看着他们来势汹汹,一个个也毫不示弱地拿起农具,与他们对峙起来。 二流子心中不禁有些慌乱,他没想到林俊升和隔壁村的村民们竟然会如此棘手。 他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开口说道:“林俊升,你以为你这样做就能逃脱吗?我在镇上的势力还在,你最好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林俊升闻言,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二流子,你威胁我?我告诉你,我林俊升行事光明磊落,从未做过任何亏心事。你舅舅的事情,是他自己作孽,与我何干?” 林俊升的话语再次激起了村民们的共鸣,他们纷纷表示支持林俊升,愿意与他并肩作战,共同对抗二流子和他的村民们。 二流子见状,心中更加慌乱。 他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恐怕难以收场。 但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于是他开始试图用言语煽动村民们的情绪:“乡亲们,你们不要被林俊升给骗了!我舅舅可没被抓,都是他胡乱编造的。不然,我怎么会这么有恃无恐呢?” 第44章:但你没有了庇护,就是纸老虎 然而,二流子的话却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村民们已经看清了他的真面目,知道他只是在利用他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们纷纷表示,不愿意再被二流子所利用。 更愿意相信林俊升这个正义的人。 那瘸了的腿还是帮助他们的家畜看病,在路上摔伤的。 这样一个小伙子怎么可能会骗人。 只有这二流子这种人,才让人深恶痛绝。 而隔壁村子的人则开始动摇起来,他们原本以为可以借着镇长外甥,来威胁和恐吓林俊升和村子的人,但现在看来,这个计划似乎行不通了。 二流子瞧着眼前这阵仗,脸色瞬间变得比锅底还黑。 仿佛暴风雨前的天空,他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蹦出话来。 “哼,你小子别得意太早,咱们走着瞧!” 接着对身边的人说道:“大家伙要是你们婆娘的工作没了,一个个回家抱孩子种地,我看你们还怎么办?有胆子的就给我冲!” 他的眼神里闪烁着不甘与挑衅,像是一只被逼入绝境的野兽,准备做最后的反扑。 这就是生死之间的事情。 林俊升闻言,眉头一挑。 紧接着他挺直腰板,如同一棵松柏般屹立不倒,直视着二流子的眼睛,声音洪亮。 “我林俊升一生光明磊落,行得正、坐得端,从不畏惧任何威胁与挑战。你若是真有胆量,就尽管放马过来,我林某人奉陪到底,绝不退缩半步!” 这时,王翠花也站了出来,她的身影虽不高大,但话语中却充满了力量。 “我们村子的人,自古以来就是一条心,风雨同舟,共渡难关。无论是谁,想要破坏我们的和平,践踏我们的尊严,我们都会团结一致,奋起反抗。告诉你们,别以为我们只会种地,我们也有勇气,有血性!真要打,我们绝不含糊!” 王翠花的话,瞬间点燃了村民们心中的斗志。 他们纷纷响应,有的握紧拳头,有的抄起家伙,表示要与王翠花和林俊升并肩作战,誓死保卫这片土地。 隔壁村子的人见状,也不甘示弱,一个个摩拳擦掌,举起手中的锄头、镰刀,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冲突。 一场大战即将一触即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警笛声,划破了这片刻的宁静。 一辆警车如同风驰电掣般驶来,卷起阵阵烟尘,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车门打开,两名警察迅速下车,他们神色严肃,目光锐利地扫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都住手!这里是法治社会,不是你们胡来的地方!” 警察的威严声音响起,如同一道惊雷,震慑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一旦械斗爆发,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有人受伤甚至丧命,他们这些执法人员也将受到严厉的处分。 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降温。 村民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武器,二流子一伙也收敛了嚣张的气焰。 警察的到来,如同一场及时雨,不仅浇灭了即将燃起的战火,还为这场风波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那位警察的步伐稳健,每一步都踏出了法律的威严。 他走到二流子面前,那双锐利的眼睛仿佛能洞察人心,直勾勾地盯着二流子,语气中不带一丝感情色彩。 “你涉嫌多起滋事扰民、敲诈勒索案件,根据法律,我们现在有权对你进行逮捕。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二流子一听,脸色瞬间变得如同白纸,那双平日里嚣张跋扈的眼睛里,此刻只剩下慌乱与无助。 他试图用言语来挽回些什么,嘴唇哆嗦着,想要辩解,但面对警察那严厉的目光和手中铁证如山的“手铐”,所有的狡辩都像是风中残烛,摇曳几下便熄灭了。 没了后台的二流子,就是个纸老虎。 周围的村民见状,纷纷开始交头接耳,议论声如同夏日午后的蝉鸣,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他们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仿佛能吞下整个鸡蛋。 原来,这个平日里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二流子,背后竟然藏着如此多的恶行,简直令人发指。 “哎呀,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呐!二流子平时看起来挺横的,没想到竟然干了这么多坏事!” 一个村民摇头晃脑地感叹道,语气中既包含了对二流子恶行的愤慨。 “可不是嘛!这下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流子终于栽了!看他以后还怎么嚣张!” 另一个村民挥舞着手臂,脸上洋溢着解气的笑容,仿佛亲眼见证了正义的胜利。 “这下咱们村子总算能清静些了,孩子们也能安心上学了。再也不用担心走在路上被二流子欺负了。” “对对对,咱们村子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的。有法律保护我们,有警察维护治安,咱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村民们议论纷纷,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不同的表情。 随着二流子被警察带走,一场即将爆发的械斗也悄然平息。 警察返回来劝解。 这时,警察走过来,语气和蔼地劝阻大家:“乡亲们,事情已经解决了,大家都赶紧回家吧。以后遇到什么问题,记得找我们,我们会依法为你们解决。” 村民们纷纷点头,表示理解。 没一会,隔壁村的人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武器,脸上的怒气与敌意逐渐消散。 就在大家准备散去的时候,林俊升突然走了过来,他看着警察,神色有些凝重。 “两位警察同志,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们。我们镇的镇长,是不是也被抓了?” 警察闻言,相视一笑,其中一位回答道:“哦,你说的是那个贪污受贿的镇长啊?没错,他昨晚就被我们给抓了。不过这事儿,现在还不能对外说,你们心里有个数就行。” 林俊升闻言,心中一凛。 还真是要等着坐牢枪毙的节奏了。 他本想再问些什么,但看到警察那严肃的表情,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们能问的,于是点了点头,说道:“明白了,我刚刚什么都没听到。” 第45章:恬不知耻找上门 林俊升站在自家简陋却温馨的院落中。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驳地洒在他的脸上,为他那略显疲惫的面容增添了几分温暖。 像是将死之人,唯一的享受。 他心中暗自庆幸,自己总算是安然度过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 就在这时,老支书踏着沉稳的步伐走进了院子。 老支书径直走到林俊升面前,沉声道:“俊升啊,我刚从镇上回来,带了个消息给你。镇长已经被抓了,虽然没判死刑,但估计这辈子也差不多了,得在牢里度过余生了。” 林俊升闻言,心里也是轻松了许多。 就怕他死而不僵呀。 这要是在牢里,也就不用畏惧。 他想过镇长可能会落网,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林俊升叹了口气,问道:“那他的那个外甥呢?” 老支书摇了摇头,语气更加沉重:“判了死刑。那小子恶贯满盈,也是罪有应得。” 林俊升听罢,心中不禁一阵唏嘘。 他回想起那二流子嚣张跋扈的样子,再想到他们如今的结局,不禁感叹世事无常,法律终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人。 他低声自语:“这也算是以绝后患。” 老支书看着林俊升,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俊升啊,这次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但你要记住,做人做事都要堂堂正正,不要走歪门邪道。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世道上站稳脚跟。” 林俊升要是把后世那些事情,讲给老支书听。 不知道老支书还会不会说堂堂正正做人。 后世的有些新闻,小说都不敢写的事情,那都能发生。 《茶馆》里那句话。 “?有钱就该吃喝嫖赌,胡作非为,可千万别干好事!”? 不过也就是这么一说,做人不能让别人吃亏,也不能让自己吃亏。 吃亏是福,吃苦是福,这种事情就别信。 老百姓吃的亏和苦还不多吗? 也没见有福报。 林俊升点了点头。 这次的风波虽然让他虚惊一场,但也让他更加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下次还是要提防得着点,别被别人当枪使。 吃亏吃一次就好。 比你聪明的人多了去,当时林俊升还为自己的做法沾沾自喜。 没想到也着了那记者的道。 说回来,也是各取所需。 老支书说完也离开了林家小院。 林俊升依然躺在竹摇椅上,享受着。 毕竟此时的心情,写啥都没味。 林俊升刚哼着歌,老支书却又去而复返。 “俊升,你县城的姐姐来电话了,说是有急事,让你赶紧去公社接电话。” 林俊升一听,心中猛地一紧,生怕姑姑家里出了什么大事。 他火急火燎地赶到公社,一把抓起电话,那头立刻传来了刘思瑶焦急的声音。 “俊升,你没事吧?我看到报纸上写你们那边出事儿了,担心得不行。” 林俊升心中一暖,笑道:“姐,你也看到报纸了是吧?别担心,我没事儿。那记者不是好人,想摆我一道,不过没成功。” 刘思瑶闻言,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那镇长和二流子没为难你吗?” 林俊升解释道:“镇长和那二流子都被抓了。” “什么?这么快就抓了”刘思瑶惊叹道。 估计这也是特事特办吧。 这回严打和不严打,就看上面吹的什么风。 “是啊,这么快就抓了。”林俊升感叹道,“我也怀疑这次是要换血,动作快得让人措手不及。” 刘思瑶沉默片刻,轻声问道:“又要严打了吗?” 林俊升点了点头,虽然隔着电话,但刘思瑶似乎能感受到他的无奈:“借着严打上位吧,这种事情还是不谈了。姐,你最近怎么样?” 刘思瑶笑了笑:“我还好。对了,你来县城吗?我请你吃饭。” 林俊升想拒绝,毕竟最近村子里事情多。 主要村子里能够赚到钱啊,这隔几天就去看看牛呀,猪呀,兔的…… 这样也能赚点零花钱。 而且马上7月了,这《沪上文学》的评审估计也快了。 《收获》文学的评奖,估计还得等等。 不过只要在8月底前出,他就能还完债。 “不去。” 刘思瑶似乎猜到了他的心思,笑道:“柳菁菁也来哦。” 林俊升一听,立刻改口:“去!当然去!姐,你可是真了解我。” 刘思瑶在电话那头笑得花枝乱颤:“见色忘义的小子,食色性也,对吧?” 林俊升嘿嘿一笑,没有否认。 “什么时间?” “等我和菁菁确认了,我再通知你。” “这不是诈我吗?” …… 日子如流水般悄然逝去,林俊升与表姐刘思瑶的约定之日也悄然而至。 去姑姑家,好歹住上两天。 叨唠一下这个疼爱自己的姑姑。 亲戚之间如果没有互相来往,那感情随着年月,自然会越来越轻。 后世的年轻人,也多是怕这么麻烦。 才把亲戚淡化,没有了那种叨扰,没有了交集。 当父母把三姑六婆介绍一遍给你,过几个月就忘了。 也别说几年,十几年。 在路上遇到,都互相不认识以前他遇到过。 林俊升就曾亲身经历过这样的尴尬。 那是一个朋友儿子的婚礼,新郎新娘历经多年的爱情长跑,终于鼓足勇气将对方带回家中。 双方父母见面时,还都客气地寒暄着。 谁也没想到,直到婚礼当天,当一堆老人被请来共襄盛宴时,才发现原来两家竟是表亲关系。 那一刻,众人皆笑,却也感慨万分。 正当林俊升沉浸在回忆中时,一阵熟悉的喊叫声突然打破了屋内的宁静。 “俊升呀,在家吗?” 这声音,带着几分急切。 林俊升从里屋走出,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门外的王桂芬。 他的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涟漪。 这个人,怎么还有脸来他家呢? 上次在村子里,她可是没少说他家的坏话,那骂得叫一个狠啊,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然而,此刻的王桂芬却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手里还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 也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林俊升没好气的站在门口,问道。 “你来干嘛?” 第46章:哭丧着脸哀求 林俊升站在门口,眉头微皱,眼神中透露出明显的不悦。 王桂芬似乎早已预料到他的反应,脸上的笑容并未因此有丝毫减退,反而更加殷切了几分。 “俊升啊,你看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咱们邻里邻居的,我来看看你还不应该吗?” 王桂芬和他又不是同村,要不她时常来各个村子吆喝着相亲,谁认识她呀。 她边说边往前凑了几步,试图拉近与林俊升之间的距离。 但林俊升却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保持着警惕。 “有事就说吧,别绕弯子了。” 林俊升直截了当地打断了她的话,他深知王桂芬此来必有目的,不愿与她过多周旋。 王桂芬见状,知道再绕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叹了口气,终于道出了此行的真正目的。 “其实啊,是关于我家那些长毛兔。昨天它们一个个焉了吧唧,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得了什么病。这十里八乡的,大家都知道你林俊升是唯一的兽医,手艺好,心地也善良。我……我也是没办法,才厚着脸皮来求你帮忙的。” 听到这里,林俊升心中的戒备稍微放松了一些,但脸上的表情依旧没有缓和。 长毛兔生病,那是他从未接触过的病例,作为一名兽医。 他还是想累积经验。 但同时,想到王桂芬之前的所作所为,他又有些犹豫不决。 正当他内心挣扎之际,里屋传来了李爱梅的声音。 “俊升,是谁来了啊?” 随着话音落下,李爱梅已经走到了门口,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外的王桂芬。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随即恢复了平和,显然对于王桂芬的到来,她有着不同于儿子的看法。 “哦,是王桂芬啊,快进来坐吧。” 李爱梅热情地招呼着,一边用眼神示意林俊升让开门口。 林俊升虽然不情愿,但也不好违抗母亲的意思,只好勉强让开,让王桂芬进了屋。 王桂芬一进门,就忙着将手中的礼物往桌上放,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客气话。 “哎呀,李姐啊,你看你,还这么客气干嘛。我这次来,真的是有急事相求。” 这殷勤的连称呼都变了。 这变脸还是真快。 李爱梅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她坐下。 她其实刚刚在卧室,已经听到刚刚的对话。 李爱梅笑着拍了拍王桂芬的手背,示意她坐下聊。 她的眼神里闪烁着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仿佛在说:“咱们之间,还用得着藏着掖着吗?” “我知道,你一定是为了那些长毛兔来的吧。” 李爱梅的话语中带着几分调侃,却也透着几分真诚。 她心里明白,王桂芬这个人虽然平时嘴快了点,但心眼儿不坏,乡里乡亲的,谁还没个难处呢? “俊升啊,你王姨平时是嘴快了点,但咱们都是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李爱梅边说边用眼神示意林俊升。 林俊升本想拒绝,他深知王桂芬的性子,一旦缠上你,就像那甩不掉的牛皮糖。 但当他看到母亲那眼神时,到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叹了口气,心里暗自思量:“罢了,罢了,就当是帮母亲一个忙吧。” 王桂芬脸上刚露出一丝笑意,却听李爱梅又开口道:“那个我家俊升呀,命苦。不知道大妹子能不能也帮一帮我家俊升。” 这话一出,王桂芬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 她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李爱梅不是真心想让林俊升,去治疗她家的长毛兔,是想让她继续为林俊升介绍对象呢。 王桂芬有些为难地看了看李爱梅,又看了看林俊升,支支吾吾地说道。 “这个……我……” 李爱梅见状,笑容依旧,却多了几分深意:“是不行吗?那俊升啊,我先去割兔草去,你去小刚那里,让你妹妹他俩中午来家吃饭。” 说完,她起身便往门外走去,留下王桂芬面面相觑。 林俊升应了一声:“好嘞。” 他心里明白,母亲这是给他下了个套。 可他也不想让王桂芬介绍对象啊。 这下好了,两边都为难她。 王桂芬见状,也坐不住了。 她心里惦记着家里的长毛兔,再晚点的话,那些小家伙就都死了。 那好不容易节省下来的几百块不是全赔了? 于是,她匆匆起身,说道:“李……李姐,我答应了,快让俊升去我家看看吧。” 李爱梅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容。 自己这招“以退为进”用得恰到好处,既给了王桂芬一个台阶下,又让她不得不继续为林俊升的事情操心。 王桂芬回头笑道:“好吧,俊升你去我去看看。” 林俊升表情冷冷的点了点头。 只是想去看看长毛兔是什么病症。 以后老支书和他家的长毛兔得病,也有经验。 王桂芬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了感激的笑容,连声道谢。“哎呀,真是太谢谢你了,俊升。你放心,只要你治好了我家的长毛兔,我以后一定……一定给你介绍个好姑娘。” 李爱梅在一旁也笑了,语重心长地说:“俊升啊,你王姨要解决你的终身大事,这长毛兔一定给治好喽。” 林俊升别过头去,他是真不想王桂芬介绍。 除非介绍的是柳菁菁。 “妈,你说什么呢,我现在还不想这些,先去看看长毛兔吧。” 李爱梅却笑得更加开心了。 “不想也得想啊,你都这么大岁数了,也该成个家了。好了,不说了,你赶紧跟王姨去看看那些长毛兔吧。” 就这样,在林爱梅的推动下,林俊升带着几分无奈,跟着王桂芬去了她家。 一路上,王桂芬不停地解释着长毛兔的病情,而林俊升则默默听着,心中已经开始构思起治疗方案来。 不过,这一切还是要看到长毛兔的具体情况再说。 到了王桂芬家,林俊升一眼就看到了那些焉了吧唧的长毛兔,它们无力地躺在笼子里,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林俊升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每一只兔子的症状。 第47章:中毒,村口谩骂 接下来的时间里。 林俊升像是化身成了一名严谨的科学家,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对长毛兔的检查中。 他的眼神锐利而专注。 细心地检查着每一只长毛兔的身体状况,诊断着它们的病情。 而王桂芬则在一旁紧张地看着,她的双手不自觉地绞在一起,眼神中充满了担忧与焦急。 她不时地递上工具,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实际上,这些长毛兔确实是她的命根子,是她辛苦劳作、精心照料的成果,也是她家中重要的经济来源。 “我这没药,这病得赶紧去买药。” 林俊升的声音突然响起,打破了院子内的宁静。 他的眉头紧锁,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严峻。 “啊?这到底怎么了呀?”王桂芬闻言,心中一紧,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她看着那些原本活泼可爱的长毛兔,如今却一个个无精打采地躺在笼子里,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中毒了。” 林俊升的话语简洁而有力,却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砸在王桂芬的心头。 “啊?是哪个丧良心的投毒呀!” 王桂芬愤怒地喊道,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仿佛要喷出火来。 在她看来,这些长毛兔就像是她的孩子一样,如今却遭到了如此残忍的对待,她怎能不心痛? 就在这时,从门口走进来一个女孩。 她穿着朴素,扎着两个辫子,显得清纯。 正是柯灵儿,王桂芬的女儿。 林俊升也听到了响声,他转眼看过去,心中不禁微微一愣。 这不是那个在集市上,扎着俩辫子的清纯女孩吗? 没想到在这里又遇到了她。 “你怎么在我家?” 柯灵儿也认出了林俊升,她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惊讶和不满。 在集市上那次不愉快的经历,让她对林俊升的印象并不好。 “你家?” 林俊升也愣住了,他没想到这竟然是柯灵儿的家。 还真是冤家路窄啊!这也能凑到一块。 王桂芬看着两人之间的微妙气氛,心中不禁有些疑惑。 “灵儿,你俩认识?”她试探地问道。 “妈,他就是上次在集市,搅黄我生意的那个。” 柯灵儿没好气地说道,她的眼神中透露出对林俊升的不满和敌意。 林俊升没理会柯灵儿的挑衅,而是往门口走去。 他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去买药,救治这些中毒的长毛兔。 王桂芬见状,立马追了上去。 “俊升啊,你可不能走呀,你得把我家兔子给治好。”她焦急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祈求。 柯灵儿也愣住了,她没想到这个瘸子兽医竟然是母亲请来的救星。 “妈,他是?”她疑惑地问道。 “隔村的兽医。”王桂芬解释道。 柯灵儿嘀咕道:“原来说的那个瘸子兽医就是他。” 她上下打量着林俊升。 在她看来,一个瘸子怎么可能治好她家的兔子呢? 林俊升不悦地看了柯灵儿一眼,他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如此以貌取人。 不过,他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直接对王桂芬说道:“我这是去买药,你家长毛兔全部中毒,无一例外。得赶紧买药回来救治。” 王桂芬闻言,心中更加焦急了。 “谢谢了,一定救回我的兔子啊!”她感激地说道。 林俊升点了点头,然后说道:“让你女儿骑自行车带我去镇上,得赶紧买药回来。时间紧迫,不能再耽误了。” “好好好,灵儿,快骑车带着俊升去。” 王桂芬催促道,她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 这些长毛兔的生死就掌握在林俊升的手中,她必须尽全力配合他。 柯灵儿虽然心中有些不满,但她也知道自己家的兔子现在危在旦夕。 她咬了咬牙,走到自行车旁,示意林俊升坐上来。 林俊升也没有客气,他直接坐到了自行车的后座上。 柯灵儿用力蹬着自行车,带着林俊升向镇上疾驰而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 柯灵儿的心中充满了对林俊升的怀疑和不信任,而林俊升则专注于思考如何救治那些长毛兔。 这次的任务对他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 终于,他们来到了镇上的兽药店。 林俊升迅速地挑选了所需的药品,然后让柯灵儿带着他返回王桂芬的家。 而此时的王桂芬,站在村口,双手叉腰,一脸怒容,仿佛一头被激怒的母狮。 她的双眼如同燃烧的火炬,喷射出熊熊的怒火,要将整个村子都点燃一般。 “哪个丧门星,缺德带冒烟的,竟然给我家的长毛兔投毒!” 她大声吼道,声音沙哑而尖锐。 “你们这些人,一个个看似老实巴交,背地里却尽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我家的长毛兔,可是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它们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哪个黑心肝的,竟然下得了这样的毒手!” 王桂芬越说越激动,她的脸涨得通红,脖子上的青筋暴起,仿佛要炸裂开来。 “你们知道吗?这些长毛兔可是我家的命根子!它们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们没完!我告诉你们,今天要是让我查出是谁干的,我非得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让他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她挥舞着手臂,唾沫横飞,语气中充满了狠毒和决绝。 村民们被王桂芬的骂声吸引,纷纷围了上来。 他们有的面面相觑,有的窃窃私语,却没人敢上前劝解。 毕竟,王桂芬在村里的泼辣名声可是出了名的,谁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去触她的霉头。 “你们这些看热闹的,也别想着置身事外!我告诉你们,今天这事儿要是解决不了,咱们整个村子都别想安宁!谁要是知道点什么,赶紧给我说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王桂芬的骂声越发歹毒。 村民们哪里会怕,一个个看热闹。 “估计是平时得罪人了吧。” “那长毛兔可贵了,要都死了,得赔多少呀?” “听说她家买了8只长毛兔,好几百块钱呢。这要是全死了,王桂芬估计得吐血。” “那得300多块钱吧,我的乖乖,这次算是踢到硬茬了。” 而王桂芬则继续她的骂战,誓要为自己家的长毛兔讨回一个公道。 第48章:喂食,原来是农药惹的祸 林俊升无奈地坐在柯灵儿,那辆略显老旧的自行车后座上。 随着路途的颠簸,他的屁股仿佛经历了无数次微型地震,疼得他几乎要怀疑人生。 这来回几个小时的骑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场关于臀部抗压能力的极限挑战。 柯灵儿则像是被安装了永动机,为了家中那群宝贝兔子,她踩踏得飞快,脚踏板感觉都要踩冒烟。 林俊升暗暗咋舌,心想这姑娘的体力与毅力。 恐怕连村里的壮小伙都要甘拜下风。 “喂,喂,你不累得慌吗?”林俊升试图用轻松的语气打破这份煎熬。 但话一出口,就被风吹得七零八落,自己也觉得有些无趣。 没想到柯灵儿还听到了。 她头也不回,只留下一句:“不累,谁像你这样细皮嫩肉的。” 林俊升也很无奈,这一家子都吃了呛药吗? 话语间虽带着几分调侃,却也透露出她生活的不易。 或许早已习以为常。 母女俩在村子里,要是不靠彪悍的性格,肯定会被欺负死。 估计也是这样,王桂芬和柯灵儿对外都带着警惕。 终于,村口的轮廓在两人眼前渐渐清晰。 可迎接他们的不是宁静的田园风光,而是一群人围成的喧闹圈子,中间夹杂着断断续续的争吵声。 柯灵儿的心猛地一紧,那熟悉的声音让她瞬间紧张起来,脚下的自行车也感受到了主人的焦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速度。 “怎么了,妈?” 柯灵儿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她一边喊,一边不顾一切地骑车冲进了人群。 林俊升在后面紧紧抓住车架,心里默默祈祷千万别出什么事。 王桂芬正与人争执得激烈,冷不丁听到女儿的呼喊,一回头,只见一辆自行车如脱缰野马般朝自己冲来。 她吓得连忙后退,却不慎失去了平衡,一屁股坐在了尘土飞扬的地面上,疼得直咧嘴。 “会不会骑车啊!” 王桂芬的话里带着几分责备,但更多的是惊吓后的余悸。 看到是柯灵儿后,口中刚要骂的脏话缩了回去。 总不能骂自己。 柯灵儿急忙从车上跳下,一脸愧疚地扶起妈妈:“妈,我这不是没刹住嘛,对不起啊!” 边说边拍打着妈妈身上的尘土,眼中满是关切。 林俊升见状,迅速用脚尖点地,稳稳地扶住了即将倾倒的自行车,避免了又一场“灾难”。 这柯灵儿,还真是个粗心大意的姑娘,他还在自行车后座上呢。 周围的人群聚集成一圈,爆发出一阵阵哄笑与窃窃私语,像是观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街头戏剧。 不时传来几阵夹杂着嘲讽与轻蔑的笑声。 如同夏日的蚊蚋,虽不致命,却足以让人心烦意乱。 “哈哈,这王桂芬。怎么,今儿个又上演哪一出大戏呢?” 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伴随着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 仿佛王桂芬的失态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哎呀,我说桂芬啊,你这脾气可真够大的,小心把村里的长毛兔都给吓死了!” 另一个村民调侃道,他的话里带着几分戏谑,几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引得周围又是一阵哄笑。 “哼,我看她是想男人想疯了,连自家的长毛兔都照顾不好!” 一个妇人尖着嗓子说道,话语中充满了对王桂芬的不屑与嘲讽。 面对这些嘲笑与讽刺,王桂芬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她咬紧牙关,强忍着心中的怒火。 但柯灵儿却在这时站了出来,扫视了一圈周围的村民。 “笑什么笑!你们家里的长毛兔要是也中了毒,看你们还笑不笑得出来!” 村民们面面相觑,神色各异,但声音明显小了许多。 “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吗?” 王桂芬的声音如同炸雷般在人群中响起,她双手叉腰,眉头紧锁,一副不容小觑的泼辣模样。 林俊升迅速将自行车停稳,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长毛兔是王桂芬一家的心血,也是这个小村庄里不少人家的经济来源。 眼下,兔子中了毒,时间不等人,他得赶紧行动。 “赶紧去救长毛兔。” 林俊升的话语简洁而有力,他转身便朝王桂芬家的方向快步走去。 接着又说道:“别闹了,长毛兔还等着我们去救呢。” 柯灵儿也是说着:“妈,咱们先回去吧,先救长毛兔。” 三人就这样,在众人的注视下,快步走回家。 看着林俊升走得慢,王桂芬虽然依旧嘟囔着,但步伐已明显放缓。 后方的村民们,在好奇心驱使下,也纷纷跟了上来,三五成群,议论纷纷。 有的人眉头紧锁,担忧着自己家里也养了长毛兔,会不会遭遇同样的不幸。 有的则纯粹是出于好奇,想看看这突如其来的“毒害”,能不能治好。 “听说这毒挺厉害的,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也毒咱家的兔子?” “哎,林家小子平时挺有本事的,这次能不能救回那些长毛兔,咱们也跟着学学。” 回到王桂芬家中,林俊升立刻查看起那些萎靡不振的长毛兔。 他从随身携带的药箱中取出几种药物,根据多年的兽医经验,精确地按照比例配制起解药来。 “来,帮我按住它。” 林俊升对柯灵儿说道。 柯灵儿连忙上前,小心翼翼地按住了一只兔子的身体,林俊升则迅速而准确地将针头扎入了兔子的皮肤里。 随着药液的缓缓注入,原本蔫了吧唧的兔子开始有了反应。 先是微微颤抖,随后渐渐恢复了活力,开始尝试着站起来,甚至开始咀嚼起旁边的草料来。 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王桂芬更是激动得眼眶泛红,她紧紧握住林俊升的手,连声道谢:“俊升啊,多亏了你,这些兔子可是我们家的命根子啊!” 林俊升微笑着摇了摇头,示意不用谢。 很快,林俊升帮忙把所有的长毛兔都注射完。 一只只的兔子恢复活力。 在墙外头看热闹的村民们,也一个个称好。 “没想到这瘸子有点本事。” “什么瘸子,你这人说话忒难听了,我家老黄牛要不是林兽医帮忙,今年都差点死了。” “就是,我家养的几只猪,也是他教怎么养的。” “哎,可真是好人没好报呀。好好的一个人,摔断了腿。” 林俊升收拾好药剂,眼神却转向了王桂芬,问道:“婶子,你最近喂这些兔子吃了什么?” 王桂芬却是看向了自己女儿,平常都是柯灵儿喂。 柯灵儿想了想,回答道:“就是喂了苏丹草啊,跟平时一样。” 这时,一个围观的村民突然开口说道:“对了,那片苏丹草地边上不是种了些果树吗?我昨天看到有人在那里打药水,会不会是那药水的问题?” 柯灵儿听后,恍然大悟:“对啊,我昨天就是去那块地割的草!” 林俊升心中已经有了定论。 他解释道:“这就对了,很可能是果树上的药水残留在了草地上,兔子吃了这些草,自然就中毒了。这不是有人故意投毒,是个误会。” 听到这里,王桂芬和柯灵儿都松了一口气,但随即又担忧起来:“那以后可怎么办?兔子还能吃吗?” 林俊升笑了笑,安慰道:“别担心,我已经给兔子们打了解毒针,它们会很快恢复过来的。以后割草的时候注意点,避开那些刚打过药水的地方就行了。” 说完,他再次检查了每只兔子的状况,确认它们都已经在逐渐好转。 …… 林俊升此刻已经回到了家中。 林俊婉坐在他床头问道:“哥,那个载你回来的姑娘是谁呀?怪水灵的。” “你呀,别咸吃萝卜瞎操心,这是王桂芬女儿。” “啊?怎么是她的女儿?这下是没戏了。” 第49章:《沪上文学》杂志编辑部 一场雨后。 天空和地面互换了身份。 抬头万里暗淡,足下星河生辉。 已经下了两天的雨。 林俊升点着煤油灯写着诗句。 现在的梨花体诗句还没出现。 诗人赵丽华的诗作《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后世对她写的这种口水诗句,取了个谐音梗。 叫做“梨花体”诗句。 也有人把这“梨花体”诗句发扬光大。 贾浅浅的几个诗句,在网络上引发了巨大的讨论。 而且贾浅浅还是作协副主席。 这更让人唏嘘。 【寂寞的时候,黄瓜,无疑是,全天下最好的!】 【我们一起去尿尿,尿了一条线,尿了一个坑!】 【上午同事们一起吃饭,一个同事当众抠鼻屎,她喊了声“不要擦拭”,另一个同事见状,抢上前去抓住那同事的手指,一边舔,一边说:真香啊!你的鼻屎。】 林俊升也无法理解把诗写得这么烂,辩解为老百姓也可以这样作诗。 算是搞下沉创作? 老百姓也嫌弃不是。 想想海子的诗,那种意境多美。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或许就是人和人的区别。 林俊升此时就是在抄海子的歌。 只是没直接抄这首,这得出名了再放出来,这样才能衬托出这首诗。 海子在1989年1月13日写下这首诗,同年3月卧轨自杀。 相差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 林俊升不免唏嘘。 …… 而此时,在远离那个小村庄的繁华都市——沪市。 静安区巨鹿路的一栋充满历史韵味的楼房内,有个名为“爱神花园”的空地。 这里,绿植葱郁,花香四溢,中间有个爱神雕像。 王伟烨正独自站在爱神花园的边缘,他是《沪上文学》的主编之一, 手中夹着一支燃烧的香烟,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深邃而复杂。 刚刚的讨论会上,关于这次全国征文最佳作品的评选,他与另一位主编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王伟烨的心中,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力挺作者【雨夜带刀不带伞】的《树王》。 这位作者的文笔独特,情感深沉,他的前作《棋王》便是在王伟烨的慧眼识珠下,得以面世,并收获了不俗的反响。 很多编辑也说是部佳作,还有一些读者寄信来说,写得很好。 王伟烨甚至不惜力排众议,亲自找到总编,为【雨夜带刀不带伞】争取到了千字20元的长篇约稿。 这在当时,可是对新人作者极大的鼓励与肯定。 然而,这次的评选,却并不像王伟烨想象中那么顺利。 虽然《树王》成功入围了最终的10部作品,但在其他主编眼中,这部作品似乎并不足以脱颖而出。 他们或认为其他作品更有新意,或觉得《树王》的风格过于沉重,不符合当下读者的口味。 这位乡村作家,寥寥几笔就能让小说中的人物便跃然纸上,极为通透。 王伟烨极为欣赏,他认为未来几年这位作者,就能在文坛大有可为。 刚刚听着那些主编们的争论,心中不禁涌起一股莫名的烦躁。 在他看来,这10部作品中,唯有《树王》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佳作。 它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幅描绘人性、探讨生命意义的画卷。 而其他作品,虽然各有千秋,但相比之下,就显得有些平淡无奇了。 “要是贾平凹投稿,那征文第一是他的,我没话说。”王伟烨心中暗自嘀咕,但随即又摇了摇头。 “可《树王》要是在这些作品里输了,他觉得是埋没。” 贾平凹这样的文学大家,自然不是这些新生作家可以比拟的。 然而,在这批新生作家中,能够写出《树王》这样作品的,除了【雨夜带刀不带伞】,他还真没看到第二个。 想到这里,王伟烨不禁深吸了一口烟,然后缓缓吐出,仿佛要将心中的郁闷一同排出。 他看了眼手上的沪上牌手表,时间已经悄然滑到了10点。 讨论会还没有结束,这只是中间休息。 王伟烨还得继续与其他主编据理力争,为《树王》争取那一份应有的荣誉。 编辑部内一幅生机勃勃、热火朝天的景象。 《沪上文学》作为沪市乃至全国都享有盛誉的文学杂志,这里汇聚了无数对文学有着无限热爱与执着追求的编辑与创作者。 他们各自忙碌,却又紧密相连。 编辑部的空间被巧妙地分割成多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承载着不同的功能与使命。 在那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办公桌旁,编辑们正埋头于堆积如山的稿件之中。 他们的眼神专注而锐利,仿佛能够穿透文字的表面,直达作品的核心。 笔尖在纸上飞速跳跃,时而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时而描绘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审阅、修改,他们对待每一份稿件都一丝不苟,力求将最完美的作品呈现给读者。 审编和主编们则坐在会议室的圆桌旁,他们面带严肃,目光深邃而坚定。 他们的手中,掌握着杂志的未来与方向。 他们精心策划着下一期的杂志内容,从封面设计到栏目设置,从作品选择到排版布局,每一个细节都经过反复推敲与打磨。 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为读者呈现出一本更加精彩、更加有深度的《沪上文学》。 《沪上文学》不仅仅是一本杂志,它更是一个文学的殿堂,一个让无数文学爱好者梦寐以求的舞台。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新锐作家的崭露头角,也可以领略到老牌作家的深厚功底。 它包容万象,既有严肃文学的深沉与厚重,也有通俗文学的轻松与趣味。 《沪上文学》杂志的审稿流程,虽沿袭了业界通用的“三审、三校”制度,却又不拘一格,独树一帜地增添了一个特别的“一议”环节。 这一创新之举,无疑为杂志的品质筑起了一道更为坚实的防线。 在这片文学的沃土上,每一篇稿件都需经历初审的筛选、复审的雕琢、终审的锤炼,如同一块璞玉,在层层打磨中逐渐显露其光彩。 然而,即便是在这三重考验中脱颖而出,也并不意味着就能稳操胜券,踏入《沪上文学》的殿堂。 因为,还有那决定性的“一议”环节,如同一位严苛而又公正的守门人,对稿件进行最后的审视与评判。 文学之路,既漫长又艰辛,好的作品,更是凤毛麟角。 王伟烨站在这样的环境中,望着那些忙碌的身影,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强烈的自豪感。 “老王,开会呢,快点。” 第50章:激烈讨论,办公室的尔虞我诈 王伟烨穿过走廊,推开了会议室的大门。 门轴转动的轻微声响。 会议室内,8位编辑或坐或立。 他们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旁,桌上散落着各式各样的书籍和笔记。 主位上,一位身着黑色西服的中年男人正襟危坐,尽管身材略显发福,但那双锐利的眼睛却透露出不容小觑的威严。 他便是《沪上文学》的总编——林和玮。 “安静,安静。” 林和玮的声音浑厚而有力,将原本热闹的讨论声一一压下。 众人纷纷停下交谈,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他身上,会议室内的气氛瞬间变得庄重。 待众人重新落座,林和玮才缓缓开口,声音温和了许多。 “各位,经过初步的筛选与阅读,我们对这十部作品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和鉴定。 今天,我们的任务是为各自心中认为最值得推荐的作品撰写评语,并念出后,通过投票来决定最终的优胜者。 现在,就让我们开始吧。” 话音刚落,会议室内的气氛再次活跃起来。 王伟烨也不例外,他迅速在脑海中梳理着《树王》的剧情和写作手法,心中暗自思量着该如何用最精准的语言去描绘它的魅力。 他此时思绪飘回了前些天的那个下午。 王伟烨一脸激动地握着一份手稿,仿佛握着一个即将绽放的文学宝藏,大步流星地冲向主编林和玮的办公桌前。 “小王,你这一脸春风得意的,是遇上了什么大喜事啊?” 林和玮抬起头,目光中带着几分好奇与调侃,嘴角勾起一抹温和的笑意。 王伟烨将手中的手稿递给林和玮,眼神中闪烁着期待。 “林总编,您看看这篇稿子,我打包票,这绝对能成为我们《沪上文学》这期征稿的扛鼎之作,头名非它莫属!” 林和玮听王伟烨这么高的评价,也来了兴致。 伸手接过王伟烨郑重其事地递过来的稿子,手指轻轻摩挲着那略显粗糙却充满质感的信纸。 林和玮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烟雾,那缭绕的烟雾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迷离。 没一会功夫,林和玮便完全沉浸在了稿子的世界中,他的眼神时而凝重。 林和玮看的入神,烟头在不经意间烫到了他的手指,他却浑然不觉。 直到一阵刺痛传来,才猛地回过神来。 他甩了甩手,自嘲地笑道:“看得太入迷了,连烟都忘了。” 林和玮继续翻看着手中的稿子,脸上的惊喜之色愈发难以掩饰。 他抬头看向王伟烨,眼中闪烁着赞赏的光芒:“小王,这篇稿子真的很不错。我现在还没看完,但已经能感受到作者的才华和潜力,这绝对是一个有故事的灵魂在倾诉。” 王伟烨闻言,得意地笑了起来,眼中闪烁着自信与骄傲:“哈哈,我就知道您会喜欢。这篇稿子无论是从文笔的细腻、还是主题深度的挖掘上,都足以碾压我们这次征文的其他作品,它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众多的稿件中熠熠生辉。” “嗯,确实如此。”林和玮点头赞同道,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对文学的敬畏与热爱,“不过,我还得继续看完这篇稿子,好好感受一下作者的完整思路和情感脉络。你等我一下,我很快就看完。” 说完,林和玮再次低下头,全神贯注地投入到稿子的阅读中。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办公室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 终于,林和玮缓缓地抬起头,目光坚定地看向王伟烨。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肯定和赞赏,仿佛在说:“小王,你的眼光没错,这篇稿子确实非同凡响。” 林和玮继续说道:“就是这‘雨夜带刀不带伞’的笔名,看的我有些不知所措。” 王伟烨点头附和道:“我也觉得这笔名不知所云。” 林和玮沉思片刻,然后说道:“过几天决议会上,就让这篇文章作为征文头奖之作。” 王伟烨眼睛一亮,赞同道:“那我……” “咳咳。” 一声咳嗽把王伟烨拉回现实。 林总编交代他的,他都做了。 可惜遇到了别的主编阻挠,他们一共9人。 将会投票表决。 并不是主编一人堂,他们少数服从多数。 所以接下来的评论尤其重要。 首先发言的是一位年长的主编李兴国,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温文尔雅:“我选择的是《时光之舟》。这部作品以其独特的叙事手法,将读者带入了一个跨越时空的情感之旅。作者巧妙地编织了历史与现实的交错,让人在品味故事的同时,也反思着时间的流逝与人生的意义。我认为,这是一部能够触动人心,引发深思的佳作。” 接着,一位中年女主编杨在安站了起来:“我推荐的是《市井》。这部作品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市井摆摊的斑斓多彩,同时又不失对人性深刻的挖掘。作者用文字构建了一个既真实又梦幻的世界,让读者在享受阅读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生活的温度与色彩。” 这两人就是他的主要对手。 十本书里也就这他们推荐的《时光之舟》、《市井》、《棋王》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其余作品在前面已经淘汰出局。 就是陪衬的作品。 随着一个个主编的发言,会议室内的氛围愈发热烈。 像是每样作品都应该得奖一样。 终于,轮到王伟烨发言。 他站起身,目光坚定地扫视了一圈在座的主编,然后缓缓开口:“我选择的是《树王》,作者之前也有一个稿件,就是《棋王》。这作品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同,而《树王》的意境应该还在《棋王》之上,寓意深渊,所以这本书应该当选。” 王伟烨停顿了下,拿起桌上的搪瓷杯,先喝了口水。 李兴国瞥了眼王伟烨,眼中闪过一丝不耐烦,却仍保持着表面的客气。 “大家都已经发表过意见了,现在是不是可以进入投票环节了?”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权威感,试图将会议的节奏掌握在自己手中。 林和玮坐在一旁,眉头紧锁,显然对李兴国的做法感到不满。 作为会议的主持人,他觉得自己被忽视了。 他目光锐利地看向李兴国,试图用眼神传达自己的不满,但李兴国却似乎并未察觉,或者根本不在意。 此时,几个明显倾向于李兴国的主编,已经进行投票。 “我们选《时光之舟》。” 加上李兴国自己,已经有三人举手投票了《时光之舟》。 王伟烨轻轻地放下手中的搪瓷杯,那清脆的声响在安静的会议室里显得格外突兀 王伟烨见状,笑容更加灿烂了。 “李主编,您这急性子可真是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啊。我这刚喝了口水,正准备继续分享我对这篇稿子的几点看法呢,您这就投票了?” 李兴国眉头一挑,显然对王伟烨的“插话”感到意外和不满。 “那你还想说什么?会议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 第51章:千元征文奖金到手 “我也知道大家的时间很宝贵,但不能就这样草草地定义作者千辛万苦写出来的作品,我们不仅是对读者负责,更要对投稿我们的作者负责。” “啪!啪!啪!” 林和玮听王伟烨说的话,立刻鼓掌。 其余人即使不待见王伟烨,此刻也都给林和玮这个空降的总编几分薄面。 只有李兴国一动不动。 眉头微皱,显然对王伟烨的“插话”感到不悦。 但作为一位资深主编,他还是尽量保持了风度,只是语气中难免带上了几分不耐烦。 “小王,你有什么就快说,别再耽误大家时间。” 王伟烨在林和玮的示意下,继续说道。 【这篇文章,看似说的砍树这件事。 一群上山下乡的知青,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高喊着“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口号。 任务就是把莽莽大山里的原始森林砍掉,再开垦梯田,栽种上有用的树苗。 什么是有用的?谁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需要改造,这是个伟大的事。 现在来看这个事,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 那个时候,这样的事还少吗? 年轻人怀揣着无处释放的热情,高举着手中的红色语录。 嚷嚷着、呐喊着,化作点点繁星落向全国各地,心中的那团火终于燎遍了整片原野。 那树呢,它有什么错。 它已矗立山巅几百年,巨大的树冠荫蔽着一切依附的生命,与山川共雨露,伴星辰同呼吸,如此,而已。 树王万万没想到,手把手教出来的磨刀技术,竟是用在了那棵大树身上。 树王说,“这棵树要留下来,一个世界都砍光了,也要留下一棵,有个证明,证明老天爷干过的事。” 他想阻止,但不能。 在狂热的人面前,所有的一切必须缄默。 于是,树倒下了。 树王也倒下了。 这砍的是树吗。 这是活生生的人啊,一个有自主思想、清醒认知、独立于时代的人,他终于成为那把刀下的牺牲品。 没有人意识到树的倒下意味着什么,人们欢呼着,终于砍掉了那棵顽固的树。 事后,暗暗地后悔着,沉默着,却又不敢出手拦阻。 这是时代硬压在每个人身上的烙印。 这是时代赋予人的梦。 这是时代的痛。】 王伟烨说后,环视了一圈在座的各位主编。 “各位,我想说的是,我们《沪上文学》一直以来都是文学的殿堂,我们追求的不仅仅是文字的美,更是思想的深度和情感的共鸣。 这篇稿子,我之所以如此推崇,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文笔和情节,更重要的是它传递出的那份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 他顿了顿,似乎在整理思绪,然后继续说道。 “在座的每一位都是文学的鉴赏家,我们都有责任去发掘那些能够触动人心的作品。 而我,只是希望大家在投票之前,能够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去细细品味这篇稿子背后的深意,而不是仓促地做出决定。” 王伟烨的话语落下,会议室内陷入了一片短暂的沉默。 随后,林和玮打破了这份宁静:“很好,各位的评语都非常精彩,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对文学的理解和尊重。现在,让我们进行投票,选出我们心中的最佳作品。” 每个人都在心中默默衡量着,最终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最先开始投票表决的是李主编推荐了《时光之舟》。” 很快举手投票结果出来,3人举手投票。 “《时光之舟》3票,接下来是杨主编的《市井》。” 加上杨在安的票数,只有2票。 李兴国意味深长地看了眼杨在安。 没想到被她摆了一道。 原先的9人中,他们都有自己的小团队,算是和林和玮制衡着。 还没等到《树王》投票,李兴国已经起身离开。 “哼!” 看着李兴国带着2个主编离开。 林和玮笑了,但会议还得进行。 没一会,林和玮宣布:“雨夜带刀不带伞的《树王》成此次全国征文的一等奖。” 所有人起身鼓掌。 而办公室此时也剩下杨在安和林和玮。 “希望林总编答应的事情能办到。” “你小孩上学的事情没问题,你也知道我老婆是大同中学的副校长。” “那多谢林总编了。” …… 雨水淅淅沥沥地下了好几日,将整个院子都浸润得泥泞不堪,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湿润的泥土气息。 林俊升却顾不得这些,天刚蒙蒙亮,他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月底了,要赴约去姑姑家一趟。 要是不赴约,估计刘思瑶下次来他家,得把他往死里闹腾。 这次还有李爱梅给他准备的土鸡蛋和新鲜瓜果作为礼物。 这些可都是乡下难得的好东西,城里人轻易尝不到。 林俊升匆匆洗漱完毕,便去找李勇刚,打算让他骑车带自己去隔壁村坐大巴车。 李爱梅也已经早早地准备好了礼物,一篮子的土鸡蛋和瓜果,满满当当的,透着浓浓的乡情。 她一边将竹篮递给林俊升,一边叮嘱道:“有为啊,到了姑姑家要懂礼貌,别忘了把这些东西给她带去,咱们家虽然没钱,但这份心意不能少。” 林俊升接过竹篮,点了点头,转身对李爱梅说:“妈,我知道了,您放心吧。” 就在这时,林俊升提着竹篮走到院门口。 就见邮差骑着那辆熟悉的二八大杠自行车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 “林俊升,你有个信件!” 林俊升心中一喜,连忙接过信件。 他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自从将《树王》投稿给《沪上文学》后,他就一直期待着能有好消息传来。 林俊升向邮差道了声谢,等邮差离开后,便迫不及待地拆开了信封。 信封里果然有一张信件和一张汇款单。 林俊升定睛一看,汇款单上的数字让他瞬间兴奋得差点跳起来——壹仟元整! “是《树王》得奖了!”林俊升激动地喊道。 他迅速打开信件,王伟烨编辑的字迹跃然纸上,确认了他的《树王》获得了《沪上文学》的全国征文一等奖。 不仅如此,林俊升的另一部作品《活着》也已经寄到了王伟烨手中,正在接受严格的“三审、三校、一议”。 如果过稿,稿费也将随之而来,虽然要等到8月份的期刊发布后才能拿到,但这份期待已经让林俊升热血沸腾。 想到马上就能把欠乡里乡亲们的钱还上,林俊升的心中满是喜悦。 这样他妈也不用整天让他吃草了。 地瓜就白菜吃,已经让林俊升没有吃饭的胃口。 第52章:回头,已如隔世 晨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村头的老槐树上。 林俊升悠闲的提着竹篮,向着李勇刚家的小院走去。 昨天夜里,两人已约定好。 李勇刚今天骑车带他去隔壁村,那里有直达县城的大巴。 林俊升打算取了钱,给母亲一个实实在在的惊喜。 汇款单上那冰冷的数字,在母亲眼中,远不如一张张崭新的百元大钞来得温暖人心。 走进院内,一股淡淡的鸡蛋香扑鼻而来。 李勇正细心地为林俊婉剥着鸡蛋,那温柔的眼神里满是宠溺。 林俊升看在眼里,妹妹能找到这样一个知冷知热的人,是他最大的心愿。 林俊婉抬头,笑颜如花:“哥,你来了。” 简单的问候,却包含了无尽的亲情。 李勇刚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笑道:“小婉,我先带你哥去坐大巴,你乖乖在家等着我们回来。” 林俊婉点头应允,“嗯嗯,路上小心。” 李勇刚骑着自行车,车轮在乡间小路上欢快地转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 沿途的风景如同画卷般缓缓展开,绿油油的麦田、远处袅袅升起的炊烟,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而美好。 刚骑到村口不远处,李勇刚突然刹车,从贴身的衣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叠整齐的钱币,那是五百元,对于这个小家庭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你这是干嘛?”林俊升不解地问。 勇刚的眼神里满是坚定:“我听村里人说,有人上家里要钱了。我和小婉商量了一下,觉得这钱应该还给你。” 林俊升听后,眉头微皱,随即又舒展开来,他拍了拍李勇刚的肩膀,语气中带着几分责备与欣慰。 “你在胡说什么?这钱是我给你们小两口的,你们自己用。我林俊升虽然不算富裕,但给妹妹的嫁妆,岂能收回?” 李勇刚显得有些局促,手里紧握着那几张钞票,仿佛那是沉甸甸的责任:“可我们真的用不了这么多,婚礼后,我还剩下两百多块呢。” 林俊升笑了,那笑容里是对妹夫的认可:“你这不是有七百多了吗?拿这些钱去建个猪舍,好好养猪,现在猪肉价格好,能赚到钱。至于家里的债,你别操心,我有办法。” 提到林家的债,李勇刚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忧虑。 他从林俊婉那里得知,林家因为林俊升的腿伤,已经欠下了不少外债。 要治好的话,得上万元的医疗费用。 在这个闭塞的乡村,几乎是个天文数字。 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放弃治疗,先还清眼前的债务。 但林俊升的态度却异常坚决:“你拿着钱去干正事,我家里的账,不需要你这个女婿来扛。我又不是废人,总能赚到钱。” 说罢,林俊升拍了拍自行车车座,示意李勇刚赶紧上车。 “好吧!” 李勇刚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随着车轮的转动,他们离隔壁村也越来越近。 到了隔壁村的村口,两人下了车。 林俊升环顾四周,这村子他也熟悉。 前世也不知道来过多少回了。 “哥,要是需要帮助,你尽管说。”李勇刚打破了沉默,他的声音里充满了诚恳。 “我会努力赚钱,帮着小婉一起分担,把日子过得热热闹闹的。” 林俊升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看向李勇刚,“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林俊升让李勇刚赶紧回去,下完雨,渠沟里的水还得放了。 李勇刚告别后,蹬着自行车,车链发出轻微的吱嘎声。 村口,人群熙熙攘攘,像是每个周日早晨的例行集会。 村民们或手提包裹,或肩挑箩筐,里面装满了新鲜的蔬菜,准备搭乘即将到来的大巴前往镇上,换取一家人的生活所需。 随着远处尘土扬起,一辆老旧的大巴缓缓驶入视线,车身斑驳,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车门吱呀一声打开,一股混合着柴油与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人群开始涌动,争先恐后地想要抢占一个好的位置。 林俊升夹在人群中,他这瘸可真不方便。 要是以前,他准是第一个抢到位置的。 好不容易挤上了车,算是安定了。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而又略带娇嗔的声音穿透了嘈杂,如同夏日里的一缕清风,拂过林俊升的心田。 “啊,你们别挤呀,都踩疼我了。” 这声音,他再熟悉不过,是郑秋水,那个前世换亲,成为他妻子的女孩。 林俊升的心猛地一颤,他奋力拨开人群,视线穿越层层叠叠的肩膀,终于看到了那个娇俏身影。 郑秋水,18岁的她,正值青春年华,两个辫子随着动作轻轻摇摆,白色的长袖衬衫搭配黑色直筒裤,简约却不失清纯可爱。 她的脸庞,如同初绽的花朵,鹅蛋形的轮廓,配上那双灵动的眼睛,让人一眼难忘。 尽管岁月流转,她的模样在他心中却从未改变。 郑秋水家中条件比林俊升家要好许多,但命运的安排往往出人意料。 她的哥哥已28岁,在这个小村庄里,算是大龄未婚,这在当地是会被人指指点点的。 为了家庭的脸面,两家决定换亲,林俊升与郑秋水的命运就这样被紧紧相连。 此刻,郑秋水被两个粗壮的大汉挤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脸上写满了痛苦与无奈,却依然保持着那份属于少女的矜持,没有大声抱怨。 林俊升看在眼里,一股保护欲油然而生。 “让让,让让!” 林俊升一边喊着,一边用尽全身力气向前挤。 有人不满地嘀咕,他却无暇顾及,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要站到郑秋水的身边,为她空出一点空间来。 终于,他挤到了郑秋水的身旁,用身体为她挡住了汹涌的人潮。 他单手提着装满行李的竹篮,另一只手则紧紧抓着车座,以防被人群挤散。 大巴行驶在坑洼不平的路上,每一次颠簸都让林俊升的腿生疼,但他没有丝毫松懈,只是默默承受着。 “碰!” 一个急刹车,林俊升和郑秋水撞了个满怀。 “对不起。” 第53章:县城,来到姑姑家 “没……没事,真的,谢谢大哥你刚才帮我挡了那么久。” 郑秋水的脸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声音细若蚊蚋,却带着几分真挚。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上那双崭新的布鞋。 是母亲为了这次出行特意为她手工缝制的,鞋面上还绣着两朵小巧的梅花。 此刻,她心中暗自庆幸,若不是这位看起来憨厚可靠的大哥。 她这双鞋子,恐怕就要在人群的拥挤中遭殃了。 林俊升闻言,嘴角勾起一抹笑容,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刚刚以为郑秋水不知道他在帮她。 没想到郑秋水刚刚只是害羞而已。 “举手之劳嘛,出门在外,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对了,你这是要去哪儿?是去镇上赶集吗?今天可热闹了,听说还有戏班子来唱戏呢。” 郑秋水摇了摇头,眼神里闪过一丝忧虑,但很快又被她努力压抑下去,换上了一抹坚强的微笑。 “不是,我是要去城里。我爷爷他……身体不太好,最近在县医院住院呢,我得去看看他。家里人都忙,只有我能抽出身来。” 说到这里,她的眼神变得有些黯淡。 林俊升一听,眉头微蹙。 “唉,老人家年纪大了,身体确实容易出问题。不过你也别太担心,说不定很快就能康复。” “真的吗?希望吧……” 郑秋水欣慰的点了点头。 “对了,你这是要去哪里?” “巧了,我也是去县城,不过我这是去探亲,我姑姑家在那边。她一直念叨着想见我,这不,刚好有空就过来看看。” 其实要不是刘思瑶喊他,他这样子也很少会出门。 两人站在大巴上边聊,讲着种种趣事。 林俊升给郑秋水讲述了他小时候的事情,比如偷偷溜进戏园子看戏,结果被父亲发现后一顿训斥。 又比如和伙伴们在河边捉鱼,结果不小心掉进河里,幸好被路过的村民救起。这 些故事让郑秋水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很快,大巴车在县城那略显陈旧的站台上缓缓停下。 郑秋水和林俊升一前一后的站在车门旁。 郑秋水的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眼神中闪烁着一丝不舍。 在这个羞涩而纯真的年代,告别似乎总是带着几分矜持与温柔。 “再见啦,路上小心。” 郑秋水的声音轻柔得像是一阵微风,轻轻拂过林俊升的心田。 他笑着点头,心中却已悄悄种下了下次重逢的期盼。 走出车站,80年代的县城,映入林俊升的眼帘。 红砖瓦房错落有致地排列在街道两旁,像是历史的守护者,静静诉说着往昔的故事。 而那些偶尔穿插其间的新建楼房,则像是时代的弄潮儿,以它们那现代化的身姿,宣告着新时代的到来。 街道上,人流如织,自行车的铃声清脆悦耳,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还有远处广播里传来的悠扬旋律。 林俊升按照脑海中那熟悉而又略显模糊的记忆,穿梭于这热闹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街道,最终来到了姑姑林慧娟家所在的小区门口。 小区虽不新,但外墙上的爬山虎却生机勃勃,绿意盎然。 盛夏的阳光炙热,林俊升早已是一身汗水,大巴车的闷热仿佛还残留在身上。 “咚!咚!咚!” 林俊升三步并作两步,在狭窄的楼道里,迅速爬上了5楼。 他姑姑家住在501,上楼梯右手边第一间就是。 防盗门上的绿色油漆已经斑驳脱落,锈迹斑斑。 林俊升迫不及待地敲响了501的房门。 门缓缓打开,露出的是刘思瑶那张温婉而又带着几分调皮的笑脸。 “哟,来的倒是挺快的嘛,是不是急着见我这个姐姐啊?” 她打趣道,眼睛里闪烁着笑意。 “这不是姐姐的命令嘛,我哪敢不从?” “我要是不提菁菁,你还会不会这么积极?” 刘思瑶故意拉长语调,似乎在等待对方的回答。 “哎呀,姐,你先让我进去嘛,外面热得跟蒸笼似的。” 林俊升边说边侧身挤进了门。 把竹篮里的东西都放下,拎了一路,怪累人。 这个80来平米的小家,虽然不大,却处处透露着生活的气息和家的温暖。 客厅里,一张老旧的沙发占据了显眼的位置,旁边是一台14英寸的黑白熊猫牌电视机,这在80年代算是个“大件”。 一台熊猫牌电视机要480元呢! 关键这电视机购物票也难搞到手。 海鸥牌电风扇悠悠地转动着,带来一丝丝凉意。 墙上挂着几幅家庭照片,记录着这个家庭的点点滴滴,每一张都承载着满满的回忆。 刘思瑶已经提前为林俊升准备好了房间,那是他哥哥刘志宇曾经住过的地方。 由于工作原因,刘志宇现在住在单位分配的40平米小屋里,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 而刘思瑶所在的文化馆,则是个清水衙门,没有分房的福利。 不过他们领导有房。 姑姑林慧娟和姑父刘国安因工作繁忙,不得不留在单位加班至深夜才能回来。 家中只留下即将放学归来的表妹林俊薇,和一脸雀跃的刘思瑶。 她们俩也不会做啥好吃的,能炒个白菜配米饭。 等林俊升把东西放好,来到客厅。 刘思瑶一把拉住他,“小升,今晚咱们不在家里吃那些老掉牙的菜了,晚上我带你去国营餐馆尝尝鲜!我请客,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刘思瑶挥舞着手中的钱包,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 林俊升也不客气说道。 “行。” 接着点了点头,问刘思瑶,“柳菁菁呢?什么时候来?” “她啊,说明天才能来呢,说是家里有点事。”刘思瑶耸了耸肩,一脸无奈。 林俊升闻言,心中盘算着什么。 现在还早着呢,柳菁菁没来,那他就去先去邮局把汇款单上的钱兑换了。 “姐,那我先出去一趟,待会再回来。” “你出去干嘛?” “去书店买几本书,镇上的书店资料室太少。” “行,你去吧,外面太热了,我就不跟着你了。我打个电话,把你二哥喊上,晚上还一起吃饭。” 第54章:大街上明晃晃的打劫 林俊升怀揣着前几天精心撰写的散文和好诗句。 心情愉快地踏进了邮局的大门。 希望这些文字能在各个报社和杂志社发表,多赚几个子。 邮局里人来人往,忙碌而有序,林俊升排了一会儿队,终于轮到了他。 林俊升把手中一张1000元的汇款单,递给了邮局柜台的工作人员。 那工作人员接过汇款单,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 她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好几个月,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拿这么大额的汇款单来寄稿件。 她仔细地核对了信息,然后麻利地办理了手续。 把10张100元递给了林俊升。 “先生,您的钱收好。” 工作人员把汇款单的回执递给了林俊升,同时好奇地问道。 “您不考虑存个款吗?我们邮局现在的存款利率很可观的。” 林俊升笑了笑,摇了摇头。 “不用了,谢谢。” 这1000块钱很快就不是她的了,还得把钱还了。 这1000块钱要用来支付之前欠下的债务。 而且,就算这1000块钱全部用来还债,也是差了些。 林俊升他还得等《收获》杂志的奖金呢。 工作人员见状,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热心地介绍了起来。 “先生,您知道吗?我们邮局现在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4.32%,2年期的是6.84%,3年期的高达7.92%,5年期的更是达到了8.28%。如果您有闲钱的话,存个定期,利息也是很可观的。” 林俊升站在邮局的柜台前,再次轻轻地摇了摇头,婉言谢绝了工作人员的热心。 紧接着,他拿起那封未封口的信,信封上字迹工整。 原本,他计划得周全,却在这最后一步上出了差错。 封信封时,发现忘了带胶水。 邮局里并没有提供这样的小物件,这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林俊升走出邮局,阳光洒在他的身上。 他环顾四周,寻找着解决的办法。 不远处,一家小饭店的招牌在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向他招手。 他灵机一动,决定去那里碰碰运气。 走进饭店,林俊升礼貌地向老板说明来意。 老板听后,哈哈大笑,随即从厨房拿出一坨米饭,递给他说:“小伙子,这米饭粘性好,应该能帮到你。” “感谢。” 林俊升感激地接过米饭,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 他小心翼翼地将米饭捏成一团,然后轻轻地按压,直到米饭变成了细腻的米泥。 终于,米泥准备好了。 林俊升拿起信封,将米泥均匀地涂抹在封口处,轻轻地按压,确保信封密封得严严实实。 他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封好信封后,他再次回到邮局,将信郑重地投进了邮筒。 他走出邮局的大门,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毕竟要做的事情都做好了。 刚走出邮局的大门,林俊升还沉浸在收到稿费的喜悦之中。 这1000块钱,是他无数个日夜伏案耕耘的回报,沉甸甸地揣在兜里。 然而,这份喜悦并未持续太久。 他隐约感觉到身后有几道不寻常的目光紧紧跟随,就像是暗夜中的猎手,锁定了目标。 还没等他来得及回头确认,一股突如其来的力量,猛地将他拽进了旁边幽深的小巷子。 林俊升心中猛地一紧,下意识地想要挣扎,但三只大手如铁钳般牢牢控制住他。 更让他心惊胆战的是,其中一人手中明晃晃的刀子,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把钱都交出来!” 一个歹徒恶狠狠的吼道,声音里充满了不容置疑的霸气。 林俊升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竟然会遇到这样的飞来横祸。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几个打劫的人已经开始对他搜身,那1000块钱,就像是他心中的宝贝,被无情地夺走。 那是他辛苦得来的稿费啊,每一分都浸透着他的汗水和心血。 他试图挣脱,但歹徒们的力气实在太大,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1000块钱被他们抢走,心中如同刀割一般疼痛。 歹徒们抢到钱后,得意扬扬地数了数,然后相视一笑,那笑容里充满了满足和嚣张。 “小子,看着是个瘸子,还挺有钱!” 另一个歹徒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那力度仿佛是在嘲笑他的无力反抗。 说完,三人转身就要离开。 林俊升心中一急,他不能就这么让歹徒们逍遥法外。 他大声喊道:“抢劫啊!有人抢劫!” 他的声音在小巷子里回荡,却显得那么孤单和无力。 就在这时,几个路过的行人听到了林俊升的呼救声,他们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林俊升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感激地看着那些勇敢的路人,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然而,歹徒们显然也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他们跑得飞快,像几道黑色的闪电,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很快就将追赶的人甩在了后面。 林俊升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消失在视线中,心中充满了沮丧和无奈。 他们几人是附近啤酒厂的员工。 没想到让几个抢劫得让人跑了。 林俊升一瘸一拐地走了着,他们往回走也看到了。 抱歉地说道:“对不起了,大兄弟。” “感谢几位了。”林俊升心情沮丧的说道。 “只能去报警了。” 林俊升也是点了点头,告别的几位帮忙的。 他踉跄着走出小巷子,来到了附近的警察局。 “我刚刚在大街上被抢了。” “啊?这里离大街不到百米距离,你赶紧说说。” 警察看到他的样子,立刻让他坐下来,开始做起了笔录。 林俊升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的声音里满是愤怒。 警察听完后,眉头紧锁,他们知道,这群抢劫犯实在是太猖狂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如此明目张胆地作案。 他们安慰了林俊升,表示一定会尽力破案,将歹徒绳之以法。 在公安局里,林俊升心情沉重地坐在长椅上,等待着警察的调查结果。 他惴惴不安,不知道这笔钱还能不能找回来。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声音。 “小升,你怎么在这里?” 第55章:写稿的事情,帮我保密 林俊升正沉浸在懊恼中时,一句熟悉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林俊升抬头一看,原来是他的二表哥刘志宇走了进来。 刘志宇穿着一身军绿色的警服,显得阳刚帅气,胸前挂着的警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二哥,你怎么在这里?” 林俊升惊喜地问道,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 刘志宇笑了笑,说道:“我在这上班啊,没想到会碰到你。怎么了,看你一脸愁容的?” 他想到了什么,接着说道:“对了,你在警局做什么啊?刚才思瑶还说你晚上要来一起吃饭呢。” 林俊升叹了口气,苦笑道:“唉,别提了,我在邮局边上,钱被抢了。” “什么?抢了多少钱?” 刘志宇闻言,神色顿时严肃起来,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 “抢了1000块!” 林俊升心疼地说,那可是他辛辛苦苦写稿子赚来的稿费啊。 刘志宇闻言,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疑惑地问:“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你可别告诉我,你这是去赌了?” 现在风气不好,有些混混会搞地下赌场。 林俊升连忙摆手,苦笑道:“二哥,你想哪里去了,这是我写稿子赚的稿费。我最近一直在给几家杂志投稿,好不容易攒了这么点钱。” 说着,他凑近刘志宇,低声说道:“二哥,这事你可得替我保密啊,这钱我是打算还村子里的亲戚邻居的。你也知道,我之前为了治病,借了大家不少钱。要是这钱找不回来,我可就麻烦大了。大家吐口唾沫也能把我淹死。” 刘志宇听了,神色缓和下来。 没想到他这个乡下弟弟还能写小说赚钱,关键是1000元的稿费。 他当警察一个月68元。 这可是他一年半的工资! 刘志宇也有些着急了。 他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小升,这钱我一定会帮你找回来的。敢在我的地盘上抢钱,简直是不把我刘志宇放在眼里。你等着,我这就去查查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 林俊升叹了口气,将刚才在邮局被抢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刘志宇。 刘志宇听完,安慰道:“别担心,有我在呢。你先告诉我,抢钱的人长什么样?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林俊升摇了摇头,沮丧地说:“我当时太紧张了,只记得有个人戴着个鸭舌帽,脸遮得严严实实的,根本就没看清长相。而且,他们抢完钱就跑得没影了,我连追都追不上。” 他看了下自己的腿,还真是不争气。 刘志宇沉思了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道:“我这就去查,你先回家,等抓到那几个抢钱的人,我打电话给家里。” 说完,他转身大步流星地朝派出所的方向走去,留下林俊升一人在原地愣神。 林俊升点了点头,心中虽然满是沮丧,但还是强打起精神,慢悠悠地往姑姑家走去。 一路上,他脑海里不断回放着刚才被抢的那一幕。 这年月,谁还敢光天化日的抢劫,这不是死罪吗? 可得吃枪子的罪行,也真是胆大妄为。 看刘志宇模样,估计也不是第一次抢了。 抓他们估计会有些麻烦。 回到姑姑家,林俊升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神情落寞。 刘思瑶见状,连忙走过来关切地问道:“俊升,你怎么出去这么久?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林俊升叹了口气,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刘思瑶,不过他隐瞒了自己被抢了1000元这个细节,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钱被抢了。 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写作的事情。 他低着头,声音有些沙哑:“他们跑得太快,我没追上。” 刘思瑶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满脸惊讶:“啊?怎么回事?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抢钱!你有没有受伤?” 说着,她上下打量着林俊升,生怕他哪里受了伤。 林俊升摇了摇头,安慰道:“我没事,姐。二哥已经去查案了,他说等抓到那个人就给我打电话,可能晚上不能和我们一起吃饭。” 刘思瑶听了,稍微松了口气,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俊升,你以后出门可要小心点啊。现在坏人这么多,你可别再让我担心了。” “那晚上再说吧,今晚去吃好的。这么胆大的贼,估计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抓到的。” 林俊升点了点头,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大意了。 刘志宇脚步匆匆,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最终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停下了脚步。 那里,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正蜷缩着,眼神里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 “老王,最近听说这附近有3个抢劫犯在活动,你该不会又没看见吧?”刘志宇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老王头摇了摇头,一副无辜的模样:“哪有啊,刘警官,我这老眼昏花的,哪能看得那么清楚。” 刘志宇笑了笑,拍了拍老王的肩膀:“还是和以前一样嘴硬。不过,我知道你肯定知道些什么。”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10块钱,递给了老王头。 老王头接过钱,脸上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 “够了吧?现在可以说说了吧?”刘志宇催促道。 老王头点了点头,开始娓娓道来:“那三个人啊,一个175左右,35岁上下,穿白色短袖,右手有个小烟疤,还戴着顶鸭舌帽。另外两个,一个瘦瘦高高的,总爱眯着眼;另一个则是个小个子,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 刘志宇听得仔细,心里已经有了大致的轮廓。 他感谢了老王头后,立刻转身往警局奔去。 回到警局,他立刻投入到画像工作中。 笔尖在纸上飞舞,很快,三张栩栩如生的抢劫分子画像就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这就是他的本事。 他已经是警察局的三级警司了,还是有能力调遣人办案子的。 很快喊来了几个警员。 “原来是这三个家伙!”一名警员认出了画像上的人,“前些天他们偷窃,我们追了半天都没抓到,这次竟然敢在我们地盘上打劫,简直是在挑衅我们!” 刘志宇皱了皱眉头,沉声说道:“别废话了,赶紧调查这3人现在在哪。我们可不能让他们在我们的地盘上嚣张太久。这次,一定要将他们一网打尽!” 警员们立刻行动起来,根据画像和老王头提供的线索,开始了一场追捕行动。 而刘志宇则坐在办公桌前,紧盯着地图,心中默默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 第56章:天道好轮回! 襄城县的一隅,夕阳的余晖懒散地洒在斑驳的街道上,给这座古城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自古有“九省通衢”之称。 南距煤城平顶山20公里,北距古都许昌40公里。 可惜这个时候也不讲这些,因为是平原地区,人口倒是挺多。 刘志宇作为刑警队长,带着他的警员们,正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开始了他们的探查行动。 他们的目标,是最近频繁在城区内作案的一伙抢劫犯。 这伙人手法狡猾,行踪不定,给市民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主要是碰到了林俊升,把刘志宇表弟的钱给抢了。 在刘志宇的地盘抢了他亲戚的钱,这怎么能忍。 这消息要是传回去,他家里这脸也就毁在他手里了。 必须把那3个犯罪分子找到。 “大家注意,根据线报,这三人最近常在这一带活动。” 刘志宇压低声音,对身边的警员们说道。 他的眼神锐利如鹰,扫视着街道上的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的迹象。 警员们纷纷点头。 刘志宇和警员们开始在附近秘密布控,他们或装作闲逛的路人,或伪装成小贩,悄悄地将这片区域包围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街道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却始终没有那三人的身影。 就在刘志宇开始有些焦急的时候,一名警员通过对讲机传来了好消息:“刘队,目标出现,正朝东边走去!” 刘志宇心中一紧,立刻示意警员们跟上。 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小心翼翼地尾随着那三人。 那三人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身后的异样,依旧大摇大摆地走着,偶尔还回头相视一笑,显得颇为得意。 然而,他们的得意并没有持续太久。 刘志宇和警员们逐渐缩小包围圈,准备在合适的时机实施抓捕。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那三人中的领头者似乎察觉到了不对劲,突然加快了脚步,企图逃脱。 “追!” 刘志宇果断下令。 警员们立刻撒开腿,朝那领头者追去。 街道上的行人被这一幕吓了一跳,纷纷侧身让路,一时间,喊叫声、嘈杂声混成一片。 领头者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双腿如同装了弹簧一般,飞快地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他的身影忽左忽右,灵活地避开每一个障碍,仿佛对这条街道的每一个角落都了如指掌。 刘志宇和警员们紧随其后,他们的脚步声在寂静的街道上回荡,划出一道道长长的、急促的弧线。 刘志宇紧盯着领头者的背影,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这次追捕绝不能让这家伙逃脱。 警员们也是个个精神抖擞,拼尽全力追赶,但领头者的速度实在太快,他们始终无法拉近彼此间的距离。 “快!再快一点!”刘志宇催促着身边的警员,同时加快了自己的步伐。 他们穿过狭窄的巷弄,跨过横七竖八的摊位,甚至不顾一切地冲过了繁忙的十字路口。 就在刘志宇以为这次追捕又要功亏一篑的时候,三个劫匪突然一个踉跄,似乎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刘志宇心中一喜,猛地一扑,终于抓住了领头者身边的两个同伙。 这两个人被突如其来的抓捕吓得魂飞魄散,乖乖地束手就擒。 然而,领头者却借着这个空当,像泥鳅一样从刘志宇的眼皮底下溜走了。 他身手敏捷,几个箭步就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刘志宇恨得牙痒痒,但此刻也无可奈何。 “别跑!你逃不掉的!” 刘志宇对着领头者消失的方向大声喊道,但回应他的只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声和远处传来的嘈杂声。 刘志宇喘着粗气,看着手中被抓获的两名同伙,心中既感到欣慰又有些遗憾。 他知道,这场追捕虽然未能完全成功,但至少已经取得了一部分成果。 让警员继续跟上,他刚刚太兴奋扭到脚了。 这会强装镇定呢。 而此时已经到了6点半。 刘思瑶带着林俊升去往边上的一个饭店。 因为是在回家的路上,刘俊薇直接在饭店等他们。 林俊升和刘思瑶正走着,他看到了那个带头抢劫他的人。 带着鸭舌帽脚步匆匆。 林俊升恰好走在了这条街道上。 他没有和刘思瑶说,怕她不同意他的做法。 这时旁边是一个卖铁锅的摊位,摊主正热情地吆喝着,展示着他的铁锅有多么结实耐用。 林俊升被街头的喧闹声吸引住了,停下脚步。 他转头看向旁边的铁锅摊位,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他迅速拿起一个铁锅,掂了掂重量,觉得还挺趁手。 于是,他悄悄地躲在了一旁的墙角后,准备给那领头者来个“守株待兔”。 领头者走得气喘吁吁,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警员们已经被他甩开了一段距离。 他心中暗喜,以为自己已经逃脱了追捕。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危险正悄悄地逼近。 就在这时,林俊升突然从墙角后冲了出来,他高举着铁锅,大喊一声:“看我的!” 领头者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他只顾着往前走,根本没注意到林俊升的存在。 “砰!” 一声巨响,铁锅狠狠地砸在了领头者的头上。 领头者只觉得眼前一黑,鼻血瞬间喷涌而出,他身体一晃,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警员们追了上来,他们看到这一幕,都愣住了。 他们没想到,这场追捕行动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刘志宇接到通知也赶了过来。 警员们已经将领头者戴上手铐。 刘志宇询问了下原因,眉头微皱。 满心疑惑地环顾着四周,最终目光落在了正与警员交涉的林俊升和刘思瑶身上。 他快步走上前去,好奇地问道:“你们怎么在这儿啊?这大晚上的,不会又惹出什么麻烦了吧?” 刘思瑶一见是刘志宇,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她俏皮地眨了眨眼,说道:“哥,你可冤枉我们了!是小升,他把那个贼给打了!” 刘志宇一听,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声爽朗而畅快:“哈哈哈,没想到啊。俊升,你小子还有这本事!这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 林俊升站在一旁,脸上还带着一丝未褪去的怒意。 他指了指不远处被警员控制住的小贼,愤愤地说道:“姐,就是这个家伙,之前抢了我的钱,今天终于让我给碰上了!” 刘思瑶凑了上来,一脸惊讶地说道:“啊?这么巧!这贼也太倒霉了吧,竟然撞到了小升的手里。” “算不算立功呀?” 第57章:全国通缉犯,奖金1200元! 刘志宇听后,反应慢了一拍,似乎还在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 他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笑着说道。 “算!算立功!你小子这次可是立了大功了!不仅能拿回被抢的钱,说不定还能拿一笔奖金呢!” 林俊升一听奖金,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但随即又故作谦虚地说道:“哎呀,哥,我可不是为了奖金才打他的,是他们打劫我先!” 刘思瑶在一旁捂着嘴偷笑,她知道林俊升心里肯定乐开了花。 她拉了拉刘志宇的胳膊,撒娇地说道:“哥,那奖金能不能分我一点啊?我也帮忙了呢!” 林俊升惊讶的看着刘思瑶。 刚刚刘思瑶都不知道发生了啥,就林俊升打晕这领头的,刘思瑶踢了两脚。 这样也算有份是吧…… 刘志宇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行,行,都有份!不过话说回来,你们以后还是要小心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先报警,别自己动手,万一受伤了怎么办?” 林俊升和刘思瑶点了点头。 他们知道刘志宇是关心他们。 而那个倒霉的贼,此刻只能垂头丧气地站在一旁,等待着法律的制裁。 刘志宇看着林俊升,“不过,小升,你得和我去局里一趟,把口供做完。这事儿得按规矩来,别担心,就是个形式。” 林俊升点了点头。 这次的事情虽然有些波折,但有刘志宇在,一切都会顺利解决的。 刘志宇转头看向一旁的刘思瑶,“思瑶,那你先去餐馆等我们吧,我们尽快赶来。” 刘思瑶乖巧地点了点头。 “好,你们去吧,我点些菜等你们。记得快点哦,我肚子都饿了。” 说完,她还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试图缓解这略显紧张的气氛。 林俊升被她的模样逗笑了,他这个姐姐有时候还是挺少女心的。 他跟着刘志宇两人一同前往警局。 警局里,气氛显得有些凝重。 林俊升和刘志宇一走进审讯室,就感受到了那种无形的压力。 一名警官示意林俊升坐下,然后开始例行公事地询问起案件的经过。 林俊升尽量详细地描述了发生的事情。 他的叙述条理清晰,让警官们不禁对他投去了赞许的目光。 很快,笔录工作也圆满收尾。 刘志宇长舒一口气,将笔一搁,那份细致入微的记录,像是林俊升智勇双全的见证。 他站起身,从杂乱无章的桌面上,抽出一个已经略显褶皱的信封。 里面装着的是从那名领头的劫匪身上搜出的1000元赃款。 先把钱给到林俊升,再说道。 “奖金的事儿,估计还得过两天上面批准了才能到手。” 林俊升这两天正好在县城里。 要是有了奖金,也能缓解还欠的事情了。 林俊升凑近刘志宇,嬉皮笑脸地问道:“哥,你说这奖金能有多少啊?” 刘志宇笑着摇了摇头,故作神秘地说:“200,300块吧,要是全国的通缉犯,那可就有个千把块钱了。不过,这得看运气,不是每个案子都能碰上大鱼。” 话音刚落,一名警员急匆匆地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兴奋:“刘队,查到了!那三个家伙真是个全国在逃的通缉犯!” “啊?” 刘志宇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这消息,简直比中彩票还让人惊喜。 他转头看向林俊升,两人相视一笑,那是一种默契,也是对好运降临的感慨。 “还真被你小子赌对了!” 刘志宇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心里盘算着这笔意外之财。 全国通缉犯的奖金,可不是他们小警局发的。 这得走上级程序,数目自然也不会少。 好奇心驱使下,刘志宇决定亲自去查询一下这笔奖金的具体数额。 他快步走向办公室,打开大头电脑,登录内部系统,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着。 不一会儿,一条醒目的信息跳了出来——奖金1200元! 他们这些抓到的人也有一笔奖金。 关键是会记录当然,以后升职加薪全靠这些一点点累计起来的功绩。 没想到帮林俊升,还抓到条大鱼。 刘志宇心里一乐,这个奖金虽然不算巨款,但对于他们这些基层警员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刘志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林俊升。 林俊升一听,眼睛瞬间瞪得圆圆的,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惊喜地叫道:“1200元!这么多!” 他的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喜悦。 有了这奖金,还钱的事情就好办了。 刘志宇看着林俊升那兴奋劲儿,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 “行了,别美了,时间也不早了,思瑶和小薇还在等我们吃饭呢。” 林俊升在一旁连忙点头,附和道:“是啊,是啊,咱们赶紧过去吧。” 于是,两人便朝着餐馆走去。 这家餐馆位于县城的一条热闹街道上,虽然此时已经不是饭点,但店里的人并不多,显得有些冷清。 几个服务员一脸不开心地杵在那里,仿佛是被谁欠了钱一样,脸上写满了不耐烦。 店里还挂着一块显眼的牌子,上面写着“禁止殴打顾客”。 80年代就这样,国营餐馆里的人不会被轻易开除。 这要再过几年,他们就有的哭了。 走进餐馆,刘志宇环顾四周,寻找着林思瑶和林俊薇的身影。 很快,他就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看到了她们。 林俊薇穿着一件简约的白色t恤,搭配着一条黑色的确良的裤子。 作为即将上高三的学生,她的穿着打扮显得青春活力。 看到刘志宇他们进来,林俊薇立刻挥了挥手,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刘志宇他们快步走过去,坐在了林俊薇和刘思瑶的对面。 “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我们都等好久了。”林俊薇假装抱怨道,但眼里却满是笑意。 刘志宇笑着解释道:“路上聊了点事儿,就耽误了。不过,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我们这次抓到的那个劫匪,是个全国在逃的通缉犯,奖金有1200元呢!” “哇!这么多!” 刘思瑶和林俊薇同时惊叫道,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刚刚刘思瑶把事情讲给了林俊薇听。 知道林俊升的钱被抢了还担心了下,没想到后面把那劫匪给打了。 “那我们还等什么?赶紧点菜庆祝一下吧!”林俊升提议道。 “先吃着吧,我们点了4个菜。” “是啊,点那么多也是浪费。” “服务员,上菜。” 第58章:说出来,就没有保密的事 夜色已深,街灯昏黄。 刘志宇、林俊升、刘思瑶和林俊薇四人,在饱餐一顿后,悠闲地漫步在街道上。 晚风轻拂,带来一丝丝凉意,却也吹散了白日的疲惫。 “这年头,不怕死的贼还是多,晚上出门还是得小心点儿。”刘志宇环顾四周,轻声提醒道。 他的眼神里透着一丝谨慎,尽管身边有他这个“护身符”。 刘志宇笑了笑,“不过,有我在,你们就放心。话说回来,这治安也是一阵紧一阵松的。上面政策一紧,小偷小摸的就少了,可经济一受影响,政策一松,他们又冒出来了。这些家伙,比谁都机灵,看着政策来,不行就打一枪换一个地儿。” “是啊,火车站那地方最乱,人来人往的,最好下手。”刘思瑶接话道。 四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间,已走到了姑姑家的小区门口。 刘志宇因为要上夜班,不得不与他们分别。 “小升,思瑶,小薇,我先去上班了。你们晚上小心点儿,有事儿随时打电话。”刘志宇嘱咐道,然后转身离去,消失在夜色中。 林俊升、刘思瑶和林俊薇一同走进了姑姑家。 林俊薇一进门就直奔书房,她急着完成作业,好早点儿休息。 客厅里,林俊升和刘思瑶坐了下来,开始闲聊。 “小升,你最近是不是稿子了?”刘思瑶歪着头,一脸八卦地问道。 女孩子天生就有颗好奇心。 林俊升见这事情被刘志宇告诉了刘思瑶。 那掖着藏着也没用,干脆的说出来了, 林俊升笑了笑,点了点头:“是啊,刚交了一篇稿子,稿费还不错,有1000元呢。” “1000元!这么多!” 刘思瑶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仿佛能塞下一个鸡蛋。 她虽然知道林俊升有写稿子的爱好,但真没想到稿费能这么高。 前些天去林俊升家中时,她还亲眼看到了堆在书桌上的手稿。 当时还在心里暗暗讽刺林俊升,现在好了,真成大作家了。 1000元是什么概念呢? 买黑白电视,买2台都还有剩余。 买猪肉能买到1000多斤,够一村子一年的量。 “那你去邮局是为了取这1000块钱的稿费?然后就被抢了?”刘思瑶连珠炮似的问着,眼神里既有关心也有好奇。 林俊升点了点头,脸上闪过一丝无奈:“嗯嗯,就是刚出门就被抢了。我当时还懵着呢,钱就没了。” 刘思瑶听了,眉头紧皱:“还好人没事,你这小家伙也是,这种事情有啥好瞒着家人的?” 林俊升苦笑着摇了摇头:“我这不也想着不被乡里乡亲的知道吗?要是传出去了,指不定怎么被议论呢。而且,我那时候也怕稿子写不好,只是偶尔试试,没想到真的发表了,还得了稿费。” 刘思瑶白了他一眼,假装生气地说:“你倒是想得挺多。不过你要是把你会写稿子的事情说出来,你还怕找不到女朋友?找不到媳妇?你看你,长得又不差,又有才华,哪个姑娘会不喜欢?” 林俊升被刘思瑶的话逗笑了,挠了挠头:“姐,你别开我玩笑了。我们村子里长舌妇也多,要是知道了,指不定怎么传呢。再说,写稿子也只是我的一个爱好,能不能找到媳妇,还得看缘分呢。” 刘思瑶撇了撇嘴,不以为然:“缘分缘分,你不去争取哪来的缘分?你看你,这么有才华还藏着掖着,要是哪天你成了大作家,可别忘了我。” 林俊升笑了,“放心吧,姐。要是我真的成了大作家,第一个就请你吃饭,还给你签个大大的名。”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变得轻松而愉悦。 刘思瑶继续调侃道:“那可说定了,到时候我可要点最贵的菜,把你吃穷。”她眨着眼睛,一脸得意。 林俊升故作可怜地叹了口气,双手一摊:“哎,看来我得更加努力写稿子了,不然连请你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他的表情夸张,逗得刘思瑶咯咯直笑。 刘思瑶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她拉着林俊升的胳膊,撒娇道:“那你写的什么呀?快告诉我,我去买来看看!我也想看看我们的大作家写的作品是什么样的。” 林俊升笑了笑,摇了摇头,眼神里带着一丝羞涩:“我也没写多少,就在《沪上文学》发表了一篇《棋王》。” 刘思瑶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你说《棋王》是你写的?那篇小说我知道啊!” 她兴奋地拍了拍手。 林俊升有些惊讶:“你知道?我还以为没多少人看呢。” 刘思瑶连连点头:“知道啊,我爸那天看到这篇小说,还让我们都看看呢。他说这篇小说写得很精彩,特别是那个棋王的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我当时还想着,这作者是谁啊,这么有才华。” 林俊升没想到自己的作品,竟然得到了姑父的赞赏,心里不禁有些得意。 他笑道:“姑父也看了?那他还说了什么没有?” 刘思瑶想了想,说道:“他说了很多呢,说你的文笔很好,情节也很吸引人。对了,我还把杂志收藏起来了,我去找给你看看。” 说着,她一下子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像只灵活的小兔子,蹦蹦跳跳地去找杂志了。 林俊升看着刘思瑶的背影,心里既高兴又犯愁。 高兴的是自己的作品得到了认可,愁的是这下子人尽皆知了,他本来还想低调点呢。 不过,转念一想,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鼓励吧。 不一会儿,刘思瑶就拿着那本《沪上文学》杂志回来了,她兴奋地把杂志递给林俊升:“你看,就是这篇《棋王》。我当时看的时候就觉得特别好看,没想到竟然是你写的!” 林俊升接过杂志,看着上面自己的笔名“雨夜带刀不带伞”和作品,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自豪感。 刘思瑶立马问道:“你咋取这个笔名?” “你看那些大作家金庸,古龙,琼瑶,三毛他们都是2个字的笔名,你咋取得这么长,这么绕口,谁记得住你呀!” “这不是想着特俗点,倒是没想到自己能出名这事情。” “我跟你说……” “咔……咯吱……” 他们聊得正开心呢,房门被打开。 第59章:来自真心 林慧娟和刘国安笑脸盈盈地回到了家。 刘国安是县医院的主治大夫,每天忙碌于救死扶伤的第一线。 林慧娟则是县中医院的护士长,同样肩负着照顾病人的重任。 两人虽然医院不在一块,但总是能心有灵犀地同时回家,估摸着是林慧娟在路口等着刘国安,一起携手走过那段不长的路,共同回到这个温馨的小家。 还真是相濡以沫的夫妻俩,让人看了都心生羡慕。 “爸,妈,你们回来了。” 刘思瑶一听到门响,就立刻迎了上去,接过林慧娟手中的小包,甜甜地笑道。 林俊升也紧跟其后,恭敬地喊道:“姑,姑父。” “有为来了啊。” 林慧娟看到林俊升,眼里满是疼爱。 她放下手中的小包,就朝着林俊升走了过来,捏着他的脸说道:“怎么感觉瘦了,嫂子也是不做些好吃的给你,姑明天请假给你做好吃的。” 明明前些日子刚见过,林慧娟还是心疼弟弟的儿子,生怕他在家吃不好、穿不暖。 林俊升笑着应道:“好的,姑姑,我也好久没吃到姑姑做的饭了,想念那个味道了。” 林慧娟听了,心里更是乐开了花:“行,老刘你明天晚上也早点下班,帮我在厨房忙活。” 刘国安笑着点了点头:“我明天应该没啥事,我早点下班和你去买菜。” 这时,刘思瑶突然拿着《沪上文学》的杂志跳了出来,一脸神秘地说:“爸,我跟你说哈,我有个大新闻!” 林俊升一看,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他果断地捂住了刘思瑶的嘴,试图阻止她接下来的话。 “呜呜呜……” 然而,刘思瑶却像个小顽皮,挣扎着想要说出来。 林慧娟见状,好奇地问道:“怎么了,你这俩孩子,在捣什么鬼呢?” 林俊升尴尬地笑了笑,小声对刘思瑶说:“姐,能不能保密点,我还没准备好让大家都知道呢。” 刘思瑶眨了眨眼睛,表示明白了他的意思。 两人确认了眼色后,林俊升刚一放手,刘思瑶就大喊了出来:“爸,《棋王》是俊升写的!” 完了!完了!完了! 林俊升感觉天塌了下来。 他没想到刘思瑶会这么“不守信用”,竟然就这么把他的作家身份给“曝光”了。 他低着头,不敢看林慧娟和刘国安的反应,心里忐忑不安。 林慧娟和刘国安听了,都愣住了。 他们惊讶地看着林俊升,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过了一会儿,林慧娟才率先反应过来,她激动地拉着林俊升的手说:“真的是你写的?有为,你太厉害了!” 刘国安也满脸欣慰地说:“有为,你真是太给我们长脸了。我那天看到《棋王》的时候,还觉得作者很有才华呢,没想到竟然是你。你小子,藏得够深的!” 林俊升被他们的反应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挠了挠头,羞涩地说:“其实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喜欢写点东西。没想到会发表,更没想到你们会喜欢。” 林慧娟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地说:“有为,你写得很好,要继续坚持下去。姑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大作家的。” 刘国安也点了点头:“对,有为,你有这个才华,就不要浪费了。我们都支持你,加油!” 这下好了,林俊升倒是更安心了。 根本隐瞒不了。 接着,刘思瑶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根本拦都拦不住,把林俊升今天被抢的事情也一股脑儿地说了出来。 她讲得绘声绘色,仿佛自己亲身经历了一般,让林慧娟听得心惊胆战。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林慧娟皱着眉头,满是担忧地看着林俊升,“以后出门可得小心点,别再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了。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可让我们怎么办才好?” 林俊升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连连点头:“姑姑,我知道了,以后我会小心的。” 林慧娟还是不放心,又叮嘱了半天,让林俊升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别再把家人的心给提溜起来了。 等林慧娟进了屋,刘国安把林俊升喊到一旁。 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疑惑,似乎还是有些不信林俊升竟然有这能力写出《棋王》这样的文章。 “小升,你跟我说实话,这《棋王》真是你写的?” 林俊升抬起头,眼神坚定地看着刘国安:“姑父,是我写的。我这次的1000块钱也是《沪上文学》给的稿费。而且呢,我新的小说也已经被他们收录了,下个月刊就会见刊,小说名字叫《树王》。” 刘国安听了,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惊讶地看着林俊升,仿佛在看一个宝藏:“小升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期待上了。没想到你这没读多少书,写故事还挺厉害。我以前还总担心你以后的出路,现在看来,你完全有能力靠写作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林俊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姑父,其实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喜欢写点东西。没想到会发表,更没想到你们会这么喜欢。” 刘国安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升,你有这个才华,就不要浪费了。写作这条路虽然不好走,但只要你坚持下去,总会有收获的。以后成了大作家,也不用在乡下吃苦了,还能有钱把你这腿给治好。你知道吗,你姑姑和我一直都很担心你的腿,希望你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林俊升听了,心里暖暖的。 “姑父,我会尽力的。我知道这条路不容易,但我愿意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努力。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刘国安听了,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小升,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们相信你,也支持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跟我们说。” “好,姑父。” 林俊升觉得有姑姑这一家子的关心,比家里都好。 刘思瑶突然探出脑袋。 “咋了?” “沙子进眼睛了。” “今天也没风啊。” 第60章:车站接人 开关是灯的日出日落,日出日落是灯的开关。 林俊升轻轻地睁开了眼,窗外的天空还泛着淡淡的鱼肚白。 一抹晨曦正悄悄探进房间,预示着今天也是个好天气。 林俊升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起,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期待。 柳菁菁今天就要到了。 他穿上拖鞋,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向客厅。 林慧娟此刻正在厨房里准备着早餐,锅碗瓢盆的交响乐在空气中回荡。 “小升,起这么早啊。” 林慧娟转过头,脸上洋溢着温暖的笑容。 “是啊,睡得早就起的早。” 林俊升笑着回应,他的眼神里闪烁着年轻人特有的活力与朝气。 只是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看得林慧娟心疼。 他走到厨房门口,看着林慧娟熟练地摆弄着餐具,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确实很久没感受过这样的家庭生活了。 倒是有些怀念起和郑秋水一起生活的日子。 不过,都已经成了过去,自己还老惦念着别人。 “牙刷和毛巾给你拿好了,你先洗漱下,待会吃早餐。” “给你们煮了绿豆粥,我待会买油条花卷回来,这样早餐就丰盛了。” 林慧娟的话语里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家人的关怀。 不久,刘国安、刘思瑶还有林俊薇也相继起床,家里顿时热闹了起来。 餐桌上,绿豆粥的香气四溢,搭配着即将买来的油条花卷。 大家围坐在一起,边吃边聊。 林俊升想起了港片中《抢钱夫妻》中的话。 “我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吃早点跟吃东西有什么关系?一家人只不过是借这个机会聊聊天嘛,吃东西只不过是个借口,一家人要是连吃早点都不在一块的话,可能十年都碰不上一次面了。” 再过个几十年,大家都忙碌着工作,可能真的是都没办法一起吃个早餐。 他也经历过这种生活,在剧组写剧本一写就是几个月,甚至一年都在剧组。 和郑秋水,一年也没多少天在一起。 吃过早餐后,林慧娟因为要上班,不得不匆匆离开,但她特意请了下午的假。 今天中午,林俊升和刘思瑶会和柳菁菁一起去吃东西逛街。 林慧娟在出门前,还不忘叮嘱刘思瑶:“思瑶,你在家待着没事,就把碗洗了吧。” 刘思瑶嘟了嘟嘴,显得有些不情愿。 这时,林俊升开口了:“我来洗就可以了,慧娟姐。” 但林慧娟却笑着摇了摇头,说:“你是客人,怎么能让你洗碗呢。思瑶,别偷懒,快去。” 说完,她瞪了眼刘思瑶,便拿着包和刘国安一起出门了。 林俊薇也背上书包去上学。 家里瞬间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林俊升和刘思瑶两人。 刘思瑶看着桌上的碗筷,俏皮地对林俊升说:“你懂的。” 她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狡黠。 林俊升当然懂她的心思,他笑了笑,走到厨房开始洗碗。 他的动作熟练而轻柔,像是个熟练工。 以前当编剧一个人,也是自己做饭,洗碗。 习惯了这种事情。 洗完碗后,他走出厨房,发现刘思瑶正悠闲地坐在沙发上看书。 林俊升也拿着报纸看了起来,看看最近国家政策。 想赚到钱,治疗自己的脚,光靠这点钱还不够。 得多想想别的办法才行。 过了很久,林俊升看了看姑姑家的座钟,已经快到10点了。 “姐,我们差不多该出发了,去接柳菁菁。”林俊升提醒道。 刘思瑶闻言,立刻放下了杂志,眼中闪过一丝兴奋:“好啊,我们走!” 两人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前往车站。 十点钟的阳光已经热烈,两人没走几步路就浑身是汗了。 终于,他们来到了车站。 车站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他们站在出站口,焦急地等待着柳菁菁的出现。 不一会儿,一列火车缓缓驶进站台,人群开始涌动。 “看,那是不是柳菁菁?” 刘思瑶突然指着一个人群中的身影喊道。 林俊升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牛仔裤配花色衬衫的女孩正拖着行李箱走出站台。 她扎着高马尾,显得青春洋溢,活力四射。 林俊升和刘思瑶站在站台边,终于迎来了他们期盼已久的客人。 他们连忙迎了上去,热情得像是夏日里的暖阳,笑容满面地打着招呼。 柳菁菁此时也看到了他们,脸上立刻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如同春日里盛开的花朵,明媚而动人。 “菁菁,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刘思瑶拉着柳菁菁的手,摇晃得像是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柳菁菁笑着点了点头,“我也很想你啊!这次能来真是太开心了!感觉好久不见,有好多话想说呢。” 而一旁的林俊升,却像是突然被遗忘在了角落里的布娃娃,呆愣地站在那里。 他看了看柳菁菁,又看了看刘思瑶,心里暗自嘀咕:那他算什么?难道只是个顺便的陪客吗? 柳菁菁假装着,似乎这才注意到林俊升的存在,有些意外地说道:“诶,林俊升你怎么也在这?” 刘思瑶见状,赶紧打圆场:“哦,小升啊,他刚好来我家串亲戚呢,没想到你要来县里,真是缘分啊!” 柳菁菁笑了笑,点了点头:“这样啊,那我们现在去干嘛?有没有什么好玩的计划?” 刘思瑶想了想,看了看时间,说道:“时间也不早了,我带你去吃好东西吧!你也好久没吃餐馆里的菜了,味道特别棒,你一定会喜欢的!” 柳菁菁一听,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好啊!我正好饿了呢,走吧走吧!” 这时,林俊升终于从愣怔中回过神来,他看着刘思瑶,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和不解。 刘思瑶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你咋这么笨呢,我要是一开始就说你在,柳菁菁会来吗?我这不是为了给你制造机会嘛!” 林俊升一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刘思瑶是用心良苦啊! 他看了刘思瑶一眼,点了点头。 刘思瑶也接着说道:“机灵点,给菁菁留下个好印象。” 第61章:好的,我会去看 国营餐馆内,尽管服务员的态度有些冷淡。 但厨子们的手艺却如同老艺术家般,将每一道菜都烹制得恰到好处。 林俊升、刘思瑶和柳菁菁三人围坐在一张略显油腻的木桌旁,桌上摆着四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 黄河大鲤鱼鲜嫩可口,炸紫酥肉外皮酥脆内里多汁,葱扒羊肉香气扑鼻,土豆炖牛肉则是软糯入味。 这菜,和昨晚点的差不多。 不过没关系,好吃就行。 林俊升吃肉的胃口总是那么好,吃什么都津津有味。 刘思瑶和柳菁菁则相对矜持一些,每道菜都只是浅尝辄止,但即便是这样,四道菜也在林俊升的“助力”下,很快就被一扫而光。 饭后,吃饱的柳菁菁问刘思瑶。 “思瑶,待会去哪?” 刘思瑶思考了下,自问自答,“先逛逛吧,老街那边有摆摊的,卖的衣服样式还挺好看的,说是从南方进的货,还有一些头饰也很漂亮。” “那我们去老街看看。”柳菁菁也表现出了兴趣,她是个爱美的女孩,对新鲜事物总是充满好奇。 林俊升已经结账回来,他手里拿着找零的票子和零钱。 粮票、肉票,还有原本刘思瑶给的10块钱,现在只剩下零头了。 林俊升本想拒绝收钱的,但刘思瑶坚持要一起付,他也就没再推辞。 毕竟,他现在手里确实没票,而且刘思瑶的脾气他也了解,一旦决定的事情就很难改变。 走在前往老街那条熟悉而又略显斑驳的路上,青石板上被太阳烤的炽热。 不一会儿,老街的轮廓便渐渐清晰起来,那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混合着各种小吃的香气、旧书的霉味和偶尔飘过的烟草味。 老街上此刻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摊位。 82年的风云变幻,让许多曾经捧着“铁饭碗”的下岗工人不得不自谋出路。 由于最近管得严,很多人都不敢轻易出来摆摊,老街的热闹也因此黯淡了许多,摊位稀稀拉拉,少了往日的喧嚣。 前几个月,整条街上,摊位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像是一场盛大的集会。 摊主们个个精神抖擞,吆喝声此起彼伏,有的高亢激昂。 而现在,虽然吆喝声已经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顾客与摊主之间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老街。 街道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摊位,有卖衣服的、有卖首饰的、还有卖小吃的。 虽然前阵子抓得严,很多摊位都不敢出来摆。 但现在看来,生活还是要继续,人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着。 在一个首饰摊前,柳菁菁和刘思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柳菁菁的目光被一个深蓝色的发箍牢牢吸引,那发箍上镶嵌着几颗小巧的水晶,宛如夜空中最亮的星,既简约又不失优雅。 “真好看。” 刘思瑶忍不住赞叹道。 “好看就买吧。” 林俊升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她们身旁。 说着,他毫不犹豫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百元钞票,那动作流畅而自然,仿佛这钱对他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小数目。 柳菁菁愣住了,她惊讶地看着林俊升,心里不禁嘀咕。 “这林俊升怎么突然这么有钱了?” 百元大钞可不是随便能拿出来的。 “林俊升,我买东西,我来付账就好了。” 柳菁菁连忙推辞,她不想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好意。 尤其是林俊升,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不错,但也只是算普通朋友吧。 还没到可以随意金钱往来的地步。 刘思瑶却突然插话道:“你让他付就好了,这小子最近赚到了一大笔的稿费呢!” “稿费?” 柳菁菁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林俊升。 她也给《沪上文学》寄过稿子,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连个回音都没有,更别提稿费了。 “你不是也给《沪上文学》寄稿子吗?他也寄稿子了,有1000块钱的稿费呢!” 刘思瑶继续爆料,她的眼神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啊?1000块钱的稿费?你得了《沪上文学》这次的一等奖?” 柳菁菁的声音里满是惊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知道,《沪上文学》可是她们这个圈子里公认的文学圣地,能在那里得奖,那简直是天大的荣誉。 林俊升没想到刘思瑶会这么直接地把这件事说出来,他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只能点了点头确认。 他的心里其实也很激动,但更多的是想低调处理这件事。 毕竟文学之路漫长且艰难,他不想因为一点小成就就沾沾自喜。 “一等奖?等一下,你不是只写了《棋王》吗?” 刘思瑶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 林俊升装傻摇头,他其实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太多,但刘思瑶显然不会轻易放过他。 “嗯……”刘思瑶的尾音拖得极长,她的眼神里满是好奇,“快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俊升无奈地笑了笑,只好坦白道:“我其实投稿了新的作品,没想到得奖了。下个月的新刊就会发出来。” “8月份的新刊吗?” 刘思瑶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她仿佛已经看到了林俊升的名字出现在《沪上文学》的封面上,那将是何等的荣耀。 柳菁菁更是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她真的没想到,这个平时在人群中默默无闻,那个村里的兽医林俊升。 竟然能写出如此出色的作品,还一举获得了《沪上文学》的一等奖! 这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柳菁菁一时之间有些回不过神来。 “等等,《棋王》?” 柳菁菁这才恍然大悟,仿佛被一道突如其来的灵光击中。 她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林俊升,《棋王》竟然是林俊升写的! 那篇在她老师群体里也备受推崇,被无数次提及和赞赏的作品,竟然出自她身边这个看似平凡的朋友之手。 她想起以前,每当有朋友在信中提到自己看了《棋王》,总会忍不住感慨几句,分享自己的读后感,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也读过这本佳作一样。 而现在,这本佳作的作者就站在她面前,微笑着看着她。 “对啊,《棋王》就是林俊升写的。” 刘思瑶在一旁确认道。 她看着柳菁菁惊讶的神情,心里不禁暗自得意。 这算是帮了林俊升一把大的。 估计柳菁菁能也对林俊升刮目相看了。 柳菁菁的目光再次转向林俊升,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和探究。 “那个‘雨夜带刀不带伞’原来是你啊!” 她突然想起了《棋王》作者所用的笔名,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个名字确实够稀奇的,让人一听就难以忘怀。 林俊升也笑了,他没想到柳菁菁竟然还记得他的笔名。 他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没错,那就是我。当时随便取了个名字,没想到会被你记住。” 他的语气里带着几分羞涩和自豪,显然对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柳菁菁的认可感到非常高兴。 “你真的太厉害了!” 柳菁菁忍不住赞叹道。 “是吗?《沪上文学》8月份也会出版我的作品,到时候记得看。就是刚刚得奖的这一部作品。” “好的,我会去看。” 第62章:溜冰遇到混混 阳光如火,炙烤着老街的石板路,连空气都仿佛被烤得扭曲起来。 刘思瑶、林俊升和柳菁菁三人在这条充满岁月痕迹的老街上逛着,没多久,便觉得酷暑难耐,急需找个室内的地方避暑兼娱乐。 就在这时,刘思瑶的眼睛一亮,指着老街尽头的一家溜冰场说。 “看,那边有个溜冰场,我们进去玩玩怎么样?” 林俊升闻言,眉头微皱,有些犹豫地说:“可我的脚,之前受过伤,溜不了冰啊。” 柳菁菁也跟着点了点头,她的眼神里透露出一丝不安:“我也不太会溜冰,怕摔。” 刘思瑶却像是丝毫不怕困难,信心满满地拍了拍胸脯:“没关系的,溜冰很简单的,我可以教你们。而且你们看,那边会玩的人其实不多,估计场上都不会超过10个人,我们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玩玩,体验一下新鲜事物嘛!” 林俊升看了看自己的脚,又看了看刘思瑶那充满期待的眼神,心里有些动摇。 柳菁菁也是一脸纠结,既想尝试新事物,又怕自己不行。 刘思瑶见状,更加卖力地劝说起来:“小升,你就看我们滑吧,还能帮我们看包包呢。菁菁,你也别担心,有我在,保证你不会摔!” 林俊升想了想,终于点了点头:“去吧,我看你们滑,你们包包就交给我保管吧。不过,你们要小心点哦。” 刘思瑶笑着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小升,可以,有觉悟!菁菁,你看小升都这么说了,我们还等什么?” 柳菁菁看了看林俊升,又看了看刘思瑶,终于下定决心:“那行,我们去吧。” 她想着,既然出来了,就应该好好玩玩,体验一下新事物,也算是不虚此行。 三人兴致勃勃地前往溜冰场,一路上还讨论着溜冰的技巧。 到了溜冰场,林俊升环顾四周。 这个溜冰场的设施确实显得颇为简陋,与前世大城市里那些装修豪华、设备先进的专业溜冰场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溜冰场的四周是用简单的木板围起来的,木板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泛起了斑驳的痕迹,有些地方还脱了漆,露出下面粗糙的木质。 场地中央是整块的木板地板,虽然看起来有些陈旧,但被打磨得相当光滑。 木板与木板之间的缝隙里,偶尔还能看到一些细小的木屑,仿佛在诉说着这个溜冰场历经的风雨。 地板上,一道道细微的划痕如同岁月的纹路,记录着无数溜冰者在这里留下的足迹和欢笑。 溜冰场的灯光也显得有些昏暗,几盏老式的白炽灯悬挂在天花板上,发出昏黄而温暖的光芒。 灯光虽然不够明亮,但却给这个简陋的溜冰场增添了几分温馨和怀旧的气息。 场边还摆着一些简陋的长凳,供溜冰者们休息时使用。 长凳的木板已经磨得发亮。 长凳旁边,还放着几个破旧的溜冰鞋箱,里面装着各式各样的溜冰鞋,有的鞋子已经破旧不堪,但依然能在这里找到它们的用武之地。 刘思瑶迅速买了票,热情地将票递给了柳菁菁,笑着说:“5毛钱一个小时,确实有点贵。不过出来玩,我们就奢侈一把,好好玩玩!” 柳菁菁接过票,心里既兴奋又紧张。 她换上溜冰鞋,小心翼翼地站在溜冰场上,感觉双脚像是不听使唤一样,摇摇晃晃的。 刘思瑶则像是老手一样,熟练地穿上溜冰鞋,然后在溜冰场上滑了一圈,展示着自己的技巧。 林俊升还能干啥,坐在外场的小板凳上看着她们,不过能欣赏到她们的身姿。 “菁菁,别怕,我来教你。” 刘思瑶滑到柳菁菁身边,拉着她的手,开始教她溜冰的基本动作。 柳菁菁在刘思瑶的帮助下,慢慢地找到了感觉,开始能够稳稳地站在溜冰场上,甚至还能慢慢地滑动几步。 就在这时,溜冰场上突然来了一群混混模样的人。 他们穿着邋遢,嘴里还叼着烟,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一进溜冰场,就开始四处张望,寻找着目标。 刘思瑶和柳菁菁都注意到了这群人,心里有些害怕。 刘思瑶小声对柳菁菁说:“菁菁,我们小心点,这群人看起来不像是善茬。” 柳菁菁点了点头,心里更加紧张了。 她刚想拉着刘思瑶离开溜冰场,那群混混就朝她们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混混色眯眯地看着柳菁菁,笑着说:“小妹妹,长得挺漂亮啊,陪哥哥玩玩怎么样?” 刘思瑶见状,立刻挡在柳菁菁身前,怒视着那个混混:“你干什么?我们不认识你,也不想陪你玩!” 混混却丝毫不在意刘思瑶的怒气,反而更加嚣张地说:“哼,小丫头片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你们陪也得陪,不陪也得陪!” 说着,他就想伸手去拉柳菁菁的手。 刘思瑶眼疾手快,一把推开了那个混混。 混混被推开后,恼羞成怒,挥舞着拳头就朝刘思瑶打了过来。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突然冲了过来,挡在了刘思瑶和柳菁菁身前。 原来是林俊升,他一直在溜冰场边上看着刘思瑶她们玩,看到混混骚扰她们,立刻冲了过来。 林俊升和混混扭打在一起,场面十分混乱。 刘思瑶和柳菁菁都吓坏了,她们想帮忙,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只能在一旁焦急地看着。 混战中,林俊升不小心被混混踢到了脚,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但他还是咬着牙,继续和混混搏斗。 终于,在刘思瑶那带着几分惊恐与不解的惊呼声,以及柳菁菁尖锐而急促的叫喊声中。 溜冰场的工作人员也闻讯赶来,将混混们制止。 “你们妈的,怎么又来,赶紧给我滚。” “你他们的死瘸子,给爷等着。” 那几个混混也知道事情可能会闹大,就立马跑了。 边上的溜冰者们,此刻也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些混混真是太嚣张了,光天化日之下就敢这么闹事。”一位穿着时尚年轻的女孩,边摇着头边对她的朋友说。 “可不是吗?上个星期就有人举报他们在这挑事了,听说还打伤了好几个人呢。这溜冰场的管理也真是的,怎么到现在还没把他们赶走?”另一位戴着彩色毛线帽的男孩,愤愤不平地接话道。 周围的人纷纷点头附和,对着那群流氓指指点点,议论声此起彼伏。 刘思瑶和柳菁菁在混乱逐渐平息的第一时刻,眼神中满是焦急与担忧,她们穿过人群,像两道闪电般迅速跑到林俊升的身边。 林俊升此刻正坐在地上,一只手捂着膝盖,脸上扭曲着痛苦的表情,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显然是受了不小的伤。 “俊升,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特别痛?”刘思瑶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她蹲下身子,轻轻地握住林俊升的手,眼中满是关切。 柳菁菁也紧跟其后,她弯下腰,仔细查看林俊升的伤势,眉头紧锁,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林俊升痛得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痛苦地呼喊道:“很痛,膝盖好像扭到了。” 他的声音里夹杂着无奈和苦楚,让在场的两个人心里都揪紧了一把。 刘思瑶见状,眼眶瞬间红了,她强忍住泪水,坚定地说:“我们得赶紧送你去医院,不能耽误了。” 说着,她试图扶起林俊升,但由于林俊升膝盖受伤,一时之间难以站立。 刘思瑶只能去打电话,让救护车来。 当然也把事情告诉了刘志宇,让他把那群流氓给抓住。 第63章:医院偶遇 襄城县,这个不大却充满生活气息的小城,街道纵横交错。 救护车呼啸而至,只用了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从溜冰场赶到了医院。 然而,对于林俊升来说,那20多分钟的等待仿佛漫长得如同一个世纪。 他忍受着剧痛,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不断滚落,心里却在默默祈祷着不要有什么大碍。 刘思瑶焦急地守在林俊升身边,一边用手帕为他擦去汗水,一边不停地安慰他。 她深知这次溜冰之约是自己提议的,如今林俊升受伤,她心里充满了自责。 于是,她立刻给哥哥刘志宇打去了电话,简短地说明了情况。 刘志宇接到电话后,心急如焚。 他一边安排人手去抓捕那些混混,一边驱车赶往医院。 而刘国安也早已在医院等候,他的脸上写满了担忧。 林慧娟正在家里准备晚饭,突然接到了刘思瑶的电话。 她一听侄子受伤,手中的铲子立刻掉在了地上,心急火燎地赶往医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医院里弥漫着紧张而压抑的气氛。 终于,在两个小时后,刘志宇风尘仆仆地赶到了医院。 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那些混混都已经被抓到了,明天就能游街示众,然后关进大牢30年。这个消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至少那些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医生也为林俊升做了详细的检查,结果比大家预想的要好得多。 原来,他的伤腿并没有受伤,只是另一只脚扭伤了,虽然伤筋动骨需要100天才能完全康复,但总算是没有落下残疾。 林俊升的脚上被打上了石膏,他看着自己这副“残废”的模样,哭笑不得。 这是两只脚都废了。 刘国安和林慧娟看到侄子没什么大碍,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 他们感激地看着刘思瑶和柳菁菁,知道这次多亏了这两个女孩。 刘思瑶作为这次溜冰之约的提议者,更是主动请缨请假来照顾林俊升。 她每天陪在林俊升身边。 柳菁菁也在医院待了几天,她陪着刘思瑶一起照顾林俊升。 然而,家里还有事情等着她处理,所以她不得不告别了好友和林俊升,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今天,刘思瑶要像往常一样要去上班,而刘国安为了照顾林俊升,特意安排了一名护士专门陪护。 林俊升虽然心里有些不好意思,但也知道这是家人的一片好意,便没有拒绝。 林俊升坐着轮椅,被护士小心翼翼地推着,穿过了医院繁忙的走廊,最终来到了医院的小花园。 小花园里,阳光明媚,微风不燥,花香四溢,仿佛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宁静天地。 刘思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心情都好了许多。 护士将她推到一棵大树下,便站在一旁静静地守候着。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而又略带惊喜的声音响了起来:“林俊升!” 林俊升愣了一下,循声望去,只见郑秋水正站在不远处,一脸惊讶地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有些尴尬地回应道:“秋……郑秋水,你怎么也在这呢?” “我上次不是说了吗?招呼我爷爷呢。” 郑秋水快步走到林俊升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关切地问道:“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坐着轮椅呢?” 林俊升苦笑了一声,说道:“哦,不小心摔到腿了,现在走不了路,只能坐轮椅了。” 郑秋水皱了皱眉头,责备道:“你这也太不小心了吧!怎么这么大人了还会摔跤呢?” 林俊升无奈地耸了耸肩,说道:“谁知道呢,可能就是倒霉吧。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他总不能生活是打架进来的。 郑秋水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好。我打算去给爷爷买点吃的,没想到回来就碰到你了。” 林俊升笑了笑,说道:“这世界还真小啊,没想到在这里都能碰到你。你爷爷现在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郑秋水叹了口气,说道:“还是老样子,不过医生说只要好好休养,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你呢,你的腿伤得严重吗?要不要紧?” 林俊升摇了摇头,说道:“不严重,就是骨折了,已经打过石膏了。医生说只要好好休息,过几个月就能好了。” 两人聊了一会儿,郑秋水看了看手表,说道:“时间不早了,我得赶紧回去给我爷爷送吃的了。你先在这歇着吧,我改天再来看你。” 林俊升点了点头,说道:“好,你先去吧,我也该回病房了。” 护士推着林俊升回到了病房,他躺在床上,感觉有些无聊。 突然,他想起了自己在写长篇小说,心想既然已经开始写了,不如就在病房里继续创作长篇小说。 于是,他拿起笔和纸,开始构思写书。 正当他写得入神的时候,病房的门突然被推开了,郑秋水拎着一袋水果走了进来。 她笑眯眯地说道:“林俊升,我来看你啦!还给你带了点水果,你尝尝看喜不喜欢。” 林俊升有些惊讶地看着她,说道:“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你爷爷那边没事吗?” 郑秋水摇了摇头,说道:“没事,我爷爷现在睡着了,我闲着也是闲着,就过来看看你。你写什么呢?这么认真。” 林俊升笑了笑,说道:“哦,我在写长篇小说呢,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写出点什么来。” 郑秋水眼睛一亮,说道:“哇,你还会写小说啊!真厉害!能不能给我看看你写的什么?” 林俊升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还没呢,我才刚开始写,等写好了再给你看吧。” 林俊升是知道前世这老婆对啥都好奇,对啥都感兴趣。 即使他说了他写小说,这事情,她也不会说。 像是稀疏平常的事情,有的人在工厂上班,有些人在田地耕种。 就是像这些平常事情一样。 两人聊了一会儿小说的事情,林俊升突然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住进这个病房的啊?我怎么知道你在这个病房呢?” 郑秋水笑了笑,说道:“哦,这个啊,其实挺巧的。那个护士也是看护我爷爷病房的,我刚才问她,你在哪个病房,她不就告诉你了吗?” 林俊升点了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啊。那你一个人在这会不会无聊啊?要不要我陪你聊聊天?” 郑秋水笑了笑,说道:“当然不会啊,我陪着我爷爷呢。” 病房门“吱呀”一声突然被推开,一阵轻风似的,刘思瑶就这样闯了进来。 她身穿一袭淡蓝色的连衣裙,裙摆轻轻摇曳,宛如初夏清晨的一抹清新。 郑秋水正坐在病房的一角,低头摆弄着手指,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当刘思瑶的身影映入眼帘时,她不禁抬起了头,那一刻,她的心跳似乎都漏了一拍。 面前这个女孩,打扮得如此精致,无论是妆容还是衣着,都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时尚与优雅,让她不禁自惭形秽,脸“唰”地一下就红了。 心里像揣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几乎就要转身逃离这个让她自感逊色的场景。 就在这时,一个温暖而熟悉的声音响起:“姐,这是郑秋水,我隔壁村的。” 林俊升站在一旁,笑容满面地介绍着。 他的眼神里满是对郑秋水的温柔,仿佛在说:“别怕,她是我姐。” 郑秋水听到这句话,心里暗暗欣喜,原来这位美丽动人的女孩是林俊升的姐姐! 一股莫名的亲切感油然而生,让她原本紧张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些许。 她偷偷瞥了一眼刘思瑶,发现对方也正用一双充满好奇和善意的眼睛打量着自己,那眼神里没有丝毫的傲慢与轻视,反而有一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温暖。 “哦,秋水啊,你好呀!”刘思瑶微笑着伸出手,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如同山间清泉,让人听了心旷神怡。 郑秋水连忙站起身,有些笨拙地握住了那只修长而温暖的手。 林俊升给两人互相介绍后,郑秋水也回去了。 刘思瑶看着林俊升说道。 “小子,可以哈,金屋藏娇。菁菁你是不要了是吗?” 第64章:还账 郑秋水轻轻地推开病房的门,手里提着一个保温壶,脸上洋溢着温柔的笑容。 病房里,林俊升正躺在病床上,腿上打着石膏,显得有些无聊地盯着天花板。 一听到门响,他立刻转过头来,看到是郑秋水,眼里闪过一丝惊喜。 “俊升哥,我在外面买了绿豆粥,我给你也带了。” 郑秋水边说边走到病床前,把保温壶放在床头柜上,然后轻轻地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林俊升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道:“那多不好意思,总是让你破费。” 郑秋水摆了摆手,笑道:“这有什么,我请你吃碗绿豆粥算什么。再说了,这绿豆粥又清凉又解暑,对你现在的身体也好。” 林俊升心中一暖,看着郑秋水那关切的眼神,心里充满了感激。 这段时间以来,郑秋水一直都在照顾他,无论是帮他买饭,还是陪他聊天解闷,都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好像前世也有过,自己好像不是那么珍惜。 “秋水,你今天就要回家了吗?”林俊升突然有些不舍地问道。 郑秋水点了点头,眼里闪过一丝眷恋:“嗯,家里还有些事情要处理,不能一直待在这里,我爷爷也好了,要回家休养。不过,俊升哥,你要是想……找我,就来到我们村子里来。我们村子虽然不大,但风景很美,你一定会喜欢的。” 林俊升闻言,“行,要是我这条腿好了,我就一定去找你。到时候,你可得带我好好逛逛你们村子,让我看看那美丽的风景。” 他都到过郑秋水家多少回了。 郑秋水笑了,笑得如同春日里盛开的花朵:“行,到时候我给你做几个拿手好菜。对了,俊升哥,你腿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林俊升试了试动了动腿,虽然还是有些疼痛,但比刚受伤的时候已经好多了:“好多了,医生也说恢复得不错。明天可以拆石膏了,我就能下床走路了。” “俊升哥,你以后可一定要小心点,别再让自己受伤了。”郑秋水叮嘱道。 林俊升点了点头,笑道:“放心吧,我以后一定会小心的。不过,有你在我身边,就算受伤了也不怕。” 郑秋水脸上一红,嗔道:“俊升哥,你胡说什么呢。我可不能一直陪在你身边,你还是要自己小心才好。” 说完,郑秋水端起保温壶,倒了一碗绿豆粥递给林俊升:“来,俊升哥,先喝点绿豆粥吧。不冰了就不好喝了。” 林俊升接过绿豆粥,他轻轻地喝了一口,只觉得那绿豆粥清甜可口,直暖到心底。 他看着郑秋水那温柔的笑容,不似前世一般抵触。 “谢谢。”林俊升真诚地说道。 郑秋水笑了笑:“那我走了,俊升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说完,郑秋水转身离开了病房。 林俊升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中充满了不舍。 一周的时间转瞬即逝,林俊升的病房里热闹非凡,林慧娟、刘国安、刘志宇、刘思瑶,还有林俊薇都围在他的床边。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与不舍。 今天,是林俊升出院的日子,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疗和休养,他的腿伤已经大有好转,终于可以回到那个熟悉又温暖的家了。 “小升,今天你就要回去了,我们大家都来送你。”林慧娟拉着林俊升的手,眼里满是关切。 “医药费的事情你不用担心,那群流氓的家里已经付清了。你就好好养伤,别再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 刘国安也拍了拍林俊升的肩膀,笑道:“回家好好休息。” 刘志宇在一旁笑着插话:“小升,你那次立了大功,不仅拿了1200元的奖金。这次被打还有他们家长赔的5000元也给了你。说是赔偿,其实就是换命,他们知道流氓罪太重,几家人凑了这笔钱,就想让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林俊升听着刘志宇的话,点了点头。 能得到实质性补偿比也挺好的。 这次能够顺利解决医药费的问题,多亏了刘志宇的帮忙。 他看着刘志宇,认真地说:“哥,这次真的谢谢你了。这笔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刘志宇摆了摆手,笑道:“小升,咱们兄弟之间还用说谢谢吗?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等你腿好了,咱们再一起好好聚聚。” 林俊薇也拉着林俊升的手,眼里闪着泪光:“哥,你回去后一定要好好休息,别再让我们担心了。” 刘思瑶则在一旁默默地掏出了一打粮票,塞给了林俊升:“俊升,我知道你缺啥。这些粮票你先拿着,等腿好了,再来找姐,姐请你吃好吃的。” 林俊升接过粮票,心里暖洋洋的。 他看着刘思瑶,笑道:“姐,那我就不客气了。等我腿好了,一定再来找你。” “嗯,等你。”刘思瑶笑着点了点头。 告别了众人,林俊升在刘志宇的搀扶下,缓缓走出了病房。 外面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让他感到格外的灼热。 终于是要回家了。 刘志宇开着车,载着林俊升缓缓驶向了他的家。 一路上,两人聊着天,说着笑,仿佛所有的烦恼都已经被抛在了脑后。 终于,车子停在了林俊升的家门口。 他下了车,看着那个熟悉的小院,心中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感动。 他转身对刘志宇说:“哥,谢谢你送我回来。进去坐会儿吧。” 刘志宇笑了笑,摇了摇头:“不了,俊升。我还有事要忙。你进去吧,好好休息。等你腿好了,咱们再聚。” 林俊升点了点头,目送着刘志宇的车子远去。 然后,他转身走进了家门。 不过他妈李爱梅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现在手里还蛮多钱的。 姑姑家的1800也还了,姑姑前面说留着治病。 但林俊升还拒绝了,有借有还。 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洒满了小村庄,给这个宁静的地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李爱梅踏着轻快的步伐,满载而归,手里还提着些新鲜的蔬菜。 刚一进家门,她就愣住了,眼前那个熟悉的身影不是她日思夜想的宝贝儿子林俊升吗? “俊升!你回来了?”李爱梅激动得差点把手里的菜都掉了,她快步走上前去,紧紧抱住了林俊升,眼里闪着泪光,“妈妈好想你,你的腿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林俊升笑着拍了拍母亲的背,安慰道:“妈,我没事了,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医生说我恢复得很好,再过几天就能完全走路了。” 李爱梅闻言,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她擦了擦眼泪,笑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妈妈今晚给你做好吃的,庆祝你康复。” 说到做到,李爱梅立刻行动起来。 林俊升叫住了她,说今天可以把钱全部还上。 把钱怎么来的也都交代了。 有写小说的稿费,抓贼的奖金,还有赔偿的钱。 李爱梅先去找了邻居,买了两只肥美的鸡,然后亲自下厨,忙活了大半个晚上。 厨房里飘出的香味,让整个院子都充满了家的味道。 晚饭时分,林俊升家的小院里热闹非凡。 除了李爱梅和林俊升,还来了十来位特殊的客人。 林俊升腿伤,之前因为家里困难,曾向村里的几户人家借过钱,现在林俊升得到了赔偿,便想趁着这个机会把钱还了。 李爱梅一听,立刻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她找出笔记本,仔细核对了借款的账目,然后亲自去请了那些借过钱给他们家的人。 大家一听林俊升要还钱,都感到十分惊讶和感动。 要知道,在这个小村庄里,能够按时还钱的人并不多,更何况林俊升还受了伤,刚出院就想着还钱,这实在是太难得了。 晚饭时,大家围坐在一起,吃着李爱梅精心准备的饭菜,聊着家常。酒过三巡,气氛渐渐热烈起来。 李爱梅见状,便拿出了笔记本和准备好的钱,一个个地开始还债。 “这是王大叔家的,一百零八块;这是李大婶家的,两百块……” 李爱梅一边念着,一边把钱递到对应的人手里。大家接过钱,都连连道谢。 他知道,母亲一直都是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无论家里多么困难,她都会尽力去承担和面对。 而现在,他也有能力为家里分担一些了。 当最后一个债主拿到钱后,李爱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她看着大家,笑道:“好了,现在咱们家的债都还清了。当初我们说过的,我们就一定会把钱还上。现在,诺言已经兑现了。” 大家闻言,都纷纷鼓掌喝彩。 第65章:稿费到了,新书《白鹿原》 这其实根本不在段雪主要的研究方向上,但是因为苏江辰用体内的神秘物质给段雪做过演示,启发了段雪的灵感,给了她研究方向,让她研制出这种在特定场合能够大放异彩的毒素。 就在这数万斤的拐杖即将到达上官筱雨周身一丈范围内时,上官筱雨突然伸出一根纤纤细指轻轻一弹。只听“嘭”的一声,那数万斤的拐杖便是直接被爆成了粉碎。 尽管总督大人对费尔南多和萨佩洛很不满意,但他非常看重海盗出身的情报官杰克,这名新来的军官怀疑,朱辉等人有可能把杰克害死了,才导致这么一场误会。 凌纤羽死在她的眼前,她却没有任何的办法,连为友人报仇都做不到。 关虎羌早就做好了准备,听到詹毅败亡的消息,立刻带领手下的士兵赶到,开始收拢难民,恢复秩序。 柳亦青的诡剑,在炉上已经变成焦黑无锋的细铁棒,六师兄还在举着铁锤不停地敲击,不知道他想把这把剑最终炼成什么东西。 就是要让他成为众矢之的,他才知道只有跟着自己,才能活下去。 还得益于元道门,黑南域四大宗门之一,拥有无数的珍贵典籍,无数前辈遗留下来的修炼心得体会,对后天之境的研究几乎达到了极致,给孙悟空指明了一条阳关大道,避免了走错路,走弯路。 商船从津坊町出发,经过两天的航行,在首里那霸港靠了岸,无人下了船,便直奔林家酒坊而来。 灵肉境,是指通过修炼,磨砺全身的血肉,使得每一寸血肉,都变得有灵性,从而产生一种灵膜。 只是等到看到儿媳跟孙子纷纷一埋头重新开始吃饭,老爷子的脸就立刻又变了,戾气横秋地又恶狠狠地瞪着儿子开始不停地运气。 李月萍说话的声音都颤抖了,徐母因为紧张没有听出来,不过听李月萍这么安慰,她心情平稳了不少。 抱着对于人的好奇心,顾淮锦打开了原剧情内容,了解自己处于一个什么样子的世界,而原身又有什么样子的人生经历。但是当自己看完了之后,差点没有一口老血喷出来。 因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可现在她不想他出事儿。哪怕最后的结果证明她看错了人,或者出了事儿,可最起码这一刻她是真心实意的。相信他也是真心的。 他没办法接受,就算是那具身体,不是阿淮的,他依旧说服不了自己。 前世顾锦宁自然没去这次秋狩,那时正忙着与父亲斗气的人,哪能这么没骨气轻易妥协。故而初时她听说父亲要议事,心里还嗤笑父亲总是这么认真,狩个猎还要专门讨论一番。 “这还差不多,不过我也没帮你什么,不过,孙正赧竟然对你有了如此龌龊的想法,你就不想剁了他的手?”叶七挑眉看她。 人离开后简绍钧松口气,平日里知道刁寒任『性』刁蛮,可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气到爆炸的模样。 如果不是因为素星辰他们找她回来完成计划,可能她永远都不会再回到花城。 暂且不说水仙子变成的长裙防御力如何了,就这外表看起来就是杀伤力百分百,属于绝对的精神污染。 叶知秋后知后觉一样抬了抬手,发现手被拉着抽不回后,伸出另一只手揉了揉脑袋,两条眉毛凑近,似乎有点昏迷后醒来的不适应,嘴唇微开,声线弱而绵绵地开口。 “你说的对,我会答应,刚才我就开开玩笑而已,你用不着在意。”说完刘尘哈哈一笑。 “剑胎?怎么回事?老二难道你认得此剑?”林修身急忙问道,一副好奇的样子。 秦峰到了现在都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可以肯定跟方玲刚才说的那个什么病毒有关系,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方玲。 风麟愕然,都说道生万物,那道又是谁的道,是天道?还是人间道?难道冥冥之中真的有主宰?是道在主宰一切吗?到底什么又是道? 走了二十多个阶梯,刘尘便来到了朝阳塔的第二层,然后看到了一个守门的老人。 被一拳打飞,李傲也没有丝毫犹豫,枪尖猛地回刺,风麟不得不止住身形,两仪太极盾凝聚而出,抵住抢影。 离开临佛寺,他不后悔,临佛寺容不下他们两人,可今后要去哪,他还没有想好。 他拿着浴巾,胡乱给她擦了一下身上的水珠,抱着她,大步走出浴室。 “我卑鄙?那么你为了自己能离开叶氏,故意骗雪儿吃蜂蜜膏,你就不卑鄙?”陆临迅速的做出反击。 因此在碧晶界和归一之地,各个大能更是以为自己是救世主,能够力挽狂澜逆转万界那注定悲剧的命运。 李国栋安插在土默特部的内线李宏,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送来情报。前不久才送来一次归化城的情报:岳托回辽东之后还未到归化。 “五个主城都有自己的特色和徽记,旗帜也各有不同。你现在看到的白云城的六角花瓣象征王权,成都的就是一座粮仓样式的徽记,代表物产丰盛。”星沉有的时候还是很享受给人答疑解惑的。 而一些公卿皱了皱眉头,因为对塞西的征伐原本是定在六年后,现在骤然提前,国家很仓促。 他们还未走进门中,一掀开油布,露出车上的山魈尸体,四周过路的闲散人员便被吸引,围观过来,进行着点评。 “当然,虽然这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但是这些神话故事也都是根据事实改编的!”叶逍遥微微一笑道。 七拐八拐进了一家酒楼,似乎还有警卫,反正林羽进的时候还出示了一个什么道具,星沉跟着就走了进去。 “叶先生您请说!”一边打开了电脑,胡金光一边对叶逍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