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前夫一家饿肚肠,我有系统黄金万两》 第一章 被逼上吊? “四娘,我命苦的女儿,是我们老程家对不住你,你要有个好歹,娘可怎么活啊!” 撕心裂肺的哭嚎声从大梨村一处低矮的土屋内传出,泥巴栅栏外围满看热闹的四邻。 不知情的村民寻着八卦的味道赶来: “出什么事了?老程家赘婿不是刚当上举人老爷,一家子要跟着鸡犬升天了吗?” “程四娘偷人,被孟举人他娘捉奸在床,要替儿子休妻,程四娘受不住,找了个歪脖子树上吊了。” 村民一阵唏嘘,却没几人同情不知生死的程四娘。 “休得好!我早说过,孟家大郎和程四娘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孟举人长得俊会读书,入赘程家受委屈了,如今又高中,以后是要封侯拜相当人上人的,程家丫头的容貌哪里配当举人娘子,要不是程家夫妻俩重金招赘,嫁鳏夫都没人要。” “程家都是怪人,家底不攒着留给儿子,全砸在赔钱货身上,自家孙子地里刨食不送去学堂,反倒供上门女婿读书考学,一供就是六年,现在倒好,竹篮打水一场空……” 屋内,程老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被大儿媳妇赵氏搀着才没倒在地上: “娘,咱凭良心说话,这些年家里但凡有点余钱全贴补小姑了,程家仁至义尽,没有对不住她的地方。” “你知道什么!”头发半白的程老太一听,怒从中来,甩开赵氏的手,“四娘落到今日地步,你们都有责任,她要是醒不过来,我……我就跟着一起去!” 赵氏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娘,您也太偏心了,这家里难道只有小姑是你亲生的,为了她,儿子孙子您都不要了吗?是,小姑出身后身体孱弱,稳婆说是因为三弟在娘胎里抢了她的养分,七岁那年,大郎和二弟没看住小姑,不小心让她进了后山碰上熊瞎子划伤了脸,导致长大后说亲困难,他们兄弟三个是对不住小姑,可二十年了,再多的债也还清了吧,难道她还要一辈子像蚂蟥一样趴在我们身上吸血吗?” 一想到小姑子偷人被抓现行,赵氏又羞又恼,“她双腿一蹬阎王殿里躲清净,家里的姑娘们以后怎么说亲?我们几个妯娌脊梁骨都快被人戳穿了,今天必须把她送回孟家!” 反正小姑从前也说过,她生是孟家人,死是孟家鬼。 正好成全她! “闭嘴!”程大壮一把扯过媳妇胳膊,“小妹姓程,这里就是她的家,哪里轮到你个外姓人说三道四,还不去看看小妹醒了没。” 一墙之隔的程诺醒了。 听了半天墙根的她,明白自己是穿越了,穿在一个“偷人”后羞愤自杀的女人身上。 程四娘没了,取而代之的是程诺,一个来自二十二世纪的末世人类。 经历完流感爆发、地震动荡、末世极寒,她没有丧命于感染者,却死在亲人的背叛之下。 为了给疑似感染的哥哥医治,她被父母毫不犹豫卖给组织换取血清,从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室,到血肉横飞的训练营,最后一丝利用价值被榨干之际,分而食之成了她仅剩的下场。 程诺闭上眼,掩盖双眸中的痛苦和无助。 没想到一朝身死,老天还能给她重活一次的机会。 只是……她为什么要穿到程四娘这个代孝女身上,原主简直是骨灰级恋爱脑和白眼狼王的集大成者。 丈夫孟西洲是个倒插门的读书人,从13岁考中秀才后,屡次落第。 孟家为了让儿子读书求取功名,花光所有积蓄,生活捉襟见肘,再也拿不出钱继续供养。 可孟西洲从小读书,根本干不了庄稼地里的体力活,又瞧不上地里刨食的泥腿子,绞尽脑汁想找个能继续供他读书的人。 程家就成了这个冤大头。 作为程家幺女,程四娘拥有全家人的宠爱,因年幼时容貌有损,父母怕她嫁人后会看婆家脸色,干脆替她招赘,原主一句: “家中人多吵闹,相公都没法专心温书,地方又小又挤压,压坏了相公的藏书怎么办?” 程家老夫妻拿出棺材本在隔壁村选了块依山傍水的清净地,盖了间青砖瓦房,炕还没烧热,孟家母女背上包裹和家当,堂而皇之住了进来,美其名曰照顾儿子(兄长)生活起居。 又因原主回家哭诉日子艰难,不能给相公补充营养,没钱为孟西洲添置笔墨纸砚和去县城赶考的车马费,程家三子日以继夜在码头扛大包,磨得肩膀没一处好皮,连上了年纪的程老头也是一连半月不回家,在外给人劁猪,只为多分几块猪下水给女婿补身体。 即便全家掏心掏肺对原主,也得不到她半句感激,反而惹来一堆埋怨: “这点钱买块墨碇都不够,大哥,小天也13岁了,下次带他一起去做工,能顶半个劳力呢,他又不像我相公聪颖能走仕途,早点锻炼起来给家里分忧,我这个当小姑的也是为他好。” “大嫂,你瞪我干什么?我说话你别不爱听,人的能耐是生下来注定的,我相公十三岁就中了秀才,秀才你知道吧,宰相根苗,这个家以后还不得靠我相公,小天这时候不孝敬他姑父,以后巴结都赶不上趟!” “爹,猪下水哪里比得上羊肉补脑子,而且我相公说了,下水是畜生内脏,最是肮脏不堪,他那么个谪仙样的斯文人,怎么能跟这种腌臜物扯上关系。” “哎?二嫂,我没说不要,相公不吃我婆婆和小姑子还要吃呢,相公让我照顾好她俩,我可不能让他为家里的事费心。” 在重男轻女,视男孩是珠是宝,女孩蒲苇草芥的乡下,程家偏心幺女的行为极为罕见,已经到了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程度。 不少人嘲笑程老头傻,放着自家儿孙不培养,反把上门女婿当个宝,流言蜚语更是在孟西洲多次落榜后攀上顶峰。 就在程家也被掏空,再也拿不出钱供女婿读书时,孟西洲高中的消息敲锣打鼓传遍乡镇。 程家人守得云开见月明,个个激动万分,都以为程四娘熬出头了,以后是数不清的富贵日子,谁想到,中举消息传开没两天,就流出程四娘偷汉子,孟家要休妻的传言。 没等程家人上门问清楚,便听到有人在村口大喊: 程家四娘上吊啦! 第二章 诬陷偷人 破败缺角的房门被推开,“吱呀”一声动静不小。 “呦,醒啦,我就说你怎么舍得去死,举人娘子的帽子还没戴热乎呢。” 赵氏双手叉腰站在门口,声音里满是嘲讽,丝毫没有见到病人醒来的喜悦,“醒了赶紧走!自己惹的烂摊子自己收拾,你不要脸家里的姑娘们还要做人呢!” 泥糊的墙不隔音,听到动静的程家人立马小跑过来,险些将赵氏撞飞。 “我的儿,你醒啦。”程老太老泪纵横,紧张地伸手要碰女儿脖子上的伤口,“可有哪里不舒服?你吓死娘了。” 程诺撑着床板坐起身,摇了摇头,这点小伤,跟从前在训练营遭受的深可见骨的刀枪创口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程大壮殷勤地端着个缺口的碗上前:“快把这碗鸡蛋羹吃了,昏睡半天饿坏了吧。” 零星几点油花的蛋羹,水糊糊似的,看得人没有半点食欲,她知道对老程家来说,一碗鸡蛋羹已经是难得的美味,可生活在末世的程诺早习惯依赖浓缩药丸摄取营养,面对突如其来的食物产生本能抗拒。 “我不想吃。” 这话落在程家人耳中瞬间变了味道,换做从前,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四娘都是头一个享受,别看程家其他人瘦得跟柴火棍似的,脸色蜡黄营养不良,程四娘却养得身材匀称,皮肤白嫩,都是一碗碗蛋羹喂出来的。 再看现在,四娘脸色惨白,脖子上还有上吊留下的触目惊心红痕,这是被孟家人欺负惨了,心里委屈连饭都吃不下去。 “小妹出事到现在,孟家连个人影都没露,太不像话了。”程大壮气得咬牙切齿。 程四娘的双胞胎哥哥程三虎撸起袖子,胳膊上青筋暴起:“孟西洲这个白眼狼,我这就把他抓过来,让他给你赔礼道歉!” 一向沉默寡言的程二顺也抄起门后的农具。 兄弟三人气冲冲跟三头横冲直撞的野牛,那架势恨不得把孟家母子打个半死,赵氏与两个妯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孟西洲如今不是布衣,而是有功名在身的举人,连县太爷见了都礼遇有加,没准很快会飞黄腾达,哪是他们惹得起的。 程诺很感激哥哥们的无条件信任,可冲动解决不了问题,有时候还会掉进陷阱: “大哥、二哥、三哥,你们冷静点,孟家躲着不出声,就是为了激怒你们,千万不要上了她们的当!” 往外冲的三人动作一顿,激怒他们? 全家人不约而同望向程诺,眼里尽是疑惑。 程诺继续:“我昏迷几个时辰,消息早传到云溪村,孟家装聋作哑,是料定你们见不得我被冤枉,会上门讨说法,届时她们倒打一耙,再给程家扣上个仗势压人,欺凌老弱的帽子。” 孟西洲自中举后一直在县城跟同窗庆祝宴饮,至今未归,只有孟母和孟西洲未出嫁的妹妹在家,三个哥哥五大三粗,闹上门有理也变得没理。 到时候别说是给她洗清污水,怕是整个程家在村子里的名声都要臭了。 程老太听着有道理,却放心不下女儿:“那怎么办,总不能什么都不做,村里现在流言四起,一直没动静,别人还以为我们做贼心虚。” 那不更坐实了偷人的罪名,一想到这儿,程老太眼前阵阵发昏。 程诺心里想好了解决办法:“我没偷人,清者自清,至于村里的谣言,等过了明日便会不攻自破,经此一事,我也看清了孟家过河拆迁的真面目,她们不仁别怪我不义。” 这还是从前事事以婆家为先的程四娘吗? 程家人面面相觑,赵氏甚至觉得她阎王殿里走了一圈,鬼附身了。 从前的程四娘不仅自私,还是个拎不清的糊涂虫,哪里说得出今日这番话,更看不透孟家母女的算计。 难道受的刺激太大,导致性格大变? 赵氏管不了这么多,她只知道要赶紧洗干净程四娘身上的脏水:“漂亮话谁都会说,你倒是拿出个法子。” 法子有些缺德,程诺现在不能说,不管程家人同不同意,她已经打定了主意。 暮色如一幅厚重的帷幕,悄然降临,屋外,最后一抹余晖也被黑暗吞噬。 大梨村,村口。 程诺拿着一盏纸糊的灯笼准备上路。 程家三个兄弟再次确认,依旧得到她要独自回云溪村的答复,只能满脸担忧地望着妹妹消失在夜色中。 离开大梨村后,程诺按照脑海中的记忆往云溪村方向走。 一路上,她又将昨日发生的事情在内心复盘一遍。 孟南洲中举后,家中来道贺的邻里络绎不绝,直到昨日才清净下来,孟母和孟西洲的胞妹孟思静嫌身上的袄子旧了,配不上举人母亲和妹妹的身份,要去镇上成衣铺子采购,独留程四娘一人在家。 程四娘难得不用伺候婆婆和小姑子,躲懒睡了个午觉,谁想到睡到一半醒来,床边站着个衣服脱到腰间的男人,是村里无所事事的懒汉,没等她尖叫出声,房门被人一脚踹开。 “捉奸在床!好你个不要脸的贱蹄子。” 婆婆和小姑身后站着三四个村里的妇人,一下子把二人围了起来,扯头发撕衣服,场面混乱不堪。 “是程四娘勾引我的!”懒汉留下一句话,钻缝溜之大吉。 那几个妇人是村里有名的长舌妇,没一个时辰,程家四娘偷汉的消息传遍整个村。 事发后,懒汉不怕孟家人报复,反倒逢人炫耀: “程家四娘子,丑是丑了些,蜡烛一吹也还能用。” “什么?婶子你问我,她为什么放着举人老爷不要来勾搭我?您这么大年纪是过来人会不知道?自然是我强壮活儿好,程四娘上瘾了呗。” “她啊,喜欢我喜欢的不行,连贴身的肚兜都送给我了,瞧瞧,上头是不是绣了个‘程’?” 乡下人没几个识字,偏偏大部分都认识“程”字,只因村口立了块百年贞洁牌坊,节妇就姓程。 自那之后,绣着“程”字的肚兜在村里四处传阅,程四娘又被两个嘴贱的婆子当面奚落,气急攻心,才想不开吊了脖子。 始作俑者有罪,帮凶亦是如此,程四娘的死,这些人都有责任,她既然继承了原主的身体,就有帮原主讨债的义务。 程诺正在心里完善着计划,突然一阵风吹过,撩着纸糊的灯笼: “唉唉……” 任凭她怎么补救,依旧阻止不了灯笼被烧个精光。 程诺抬眼望天,星辉掩月,今晚没有月亮,四下一片漆黑,好在能依照北极星推断方向,可没有光还是举步维艰。 “要是有个手电筒就好了。” 话音刚落,她手心一重。 第三章 好戏开锣 熟悉的触感让程诺立马辨认出来,手里磨砂触感的玩意儿正是她需要的手电筒。 按钮打开,射程近百米,周遭一切尽入眼底,恍若白昼。 她是绑定了什么心想事成金手指吗? 程诺难掩激动,为了确认心中猜测,她继续道:“要是……再有辆车就好了。” 一秒、两秒……十秒过去,四周空无一物。 “四轮没有,两轮的也行啊。” 回应程诺的依旧是死寂,要不是手上凭空出现的手电筒,她甚至以为刚才的一切只是个错觉。 程诺撇撇嘴,就知道这种好事不会落在她头上。 半个时辰后,程诺踏入云溪村地界。 孟家的砖瓦房在村落西边,张三的茅屋在东侧,她脚步没停,拐道去了另外几户人家。 此时夜色已深,各家各户用了晚食早早入睡,整个村子静谧得宛若一汪秋水,只偶尔传来几声远处丛林惊鸟的鸣叫。 黑色身影淹没在夜色中,矫健的身姿轻而易举,越过一道道形同虚设的泥巴栅栏,就这么堂而皇之在各家各户翻进翻出,无一人发现这个平凡的夜晚,自家进了“小贼”。 晨光微露,云溪村从黑暗中展露出面容,阳光越过地平线,将这座安静的小村庄唤醒,袅袅炊烟盘旋在半空,一声声鸡鸣打破宁静。 孟母习惯晚起,加上昨晚吃了邻里孝敬的两大碗猪蹄膀,半夜积食导致肠胃不适,竟吐了个干干净净,心疼的她后半夜捶胸顿足睡不着。 这会儿五脏庙叫嚣起来,起床扫视一圈,扯着嗓子就开骂:“程四娘这个懒骨头,日上三竿还不起床给老娘端洗脸水,我看她是……” 话说一半才想起来,程四娘偷人被她赶回娘家了,昨儿传来消息,在村口榕树上吊,也不知现在死没死。 孟母嗤笑一声,死了才好,一了百了,她儿日后娶高门贵女,少了绊脚石岂不美哉,如果命大没死也不怕,那几个护短的哥哥一定会打上门来,她正好趁机发难博取同情,休了程四娘这个没用的蠢货。 罢了,不提那丧门星。 厨房还有半锅羊肉汤,将金黄酥脆的白馍泡进去,浸泡吸收了汤汁的精华,软糯可口的劲儿别提多鲜美,冬日早晨来上一碗,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心里想着,嘴里砸吧起来,她加快脚步往厨房走去,却发现厨房上空有炊烟飘起,空气里全是羊肉汤的香味。 孟母一喜,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女儿懂事会下厨了? 她激动地推开厨房门:“静儿啊,你起得真……”见到屋里的人,她的话瞬间堵在嗓子里,接着脸色大变: “你怎么在这儿?” 程诺看向孟母,打了个饱嗝:“在厨房当然是吃饭,不然,如厕吗?” 方桌上摆着一个大盆和一堆骨头棒子,因熬煮得够时间,羊肉汤色奶白,可惜只剩汤底浅浅一层,别说是羊肉,连羊肉渣滓都不剩。 孟母发了疯似的冲上前,心疼不已,又想起昨晚吐掉的猪蹄膀,邻居送来给大郎的庆贺礼,她是一口没吃上啊! “程四娘,你个杀千刀的贱妇,谁准你动我家吃食的?”孟母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上前去扣程诺嗓子眼。 程诺挑眉道:“你家?你儿子入赘我程家,这里的一砖一瓦,一盆一碗都姓程。” 她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透着一股令人心寒的凉意。 孟母下意识咽了口唾沫,第一次在儿媳妇面前产生退意,很快她正了正神色,义正言辞道:“你背夫偷汉,村里都传遍了,等我儿回来立马休了你,你若是还要点脸,就应该龟在娘家少出来丢人现眼。” 程诺含笑看着她:“老婆子,你搞错了吧,孟南洲赘婿一个,有什么脸休妻,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要休,也是我程四娘休夫!” 老、老婆子? 程四娘是疯了吗? 孟母拍案而起,扶着胸口喘粗气:“你、你……我儿子可是举人!” 程诺只当没听见,撑着腰站起身,吃得有点多,得活动起来消化消化。 原以为习惯了前世的营养药丸,她对吃食已经没什么兴趣,早上见到羊肉汤的瞬间,五感瞬间被调动起来。 原来不是不喜欢,是鸡蛋羹寡淡,哪里比得上羊肉汤鲜美,一时嘴馋,吃多了些。 女人一副餍足的模样落在孟母眼里,刺眼非常,撸起袖子就要拧她胳膊,这些都是从前做习惯的动作,专挑藏在里头露不出来的地方,力道狠又不至于留下疤痕。 原主在丈夫面前抱怨过,被孟南洲一句“谁家媳妇不受婆母的气,偏你娇贵”怼了回来,好面子的她,不愿跟家里说,更不敢在外人面前提起,生怕打破辛苦维持的“幸福人设”,就这么熬了五六年。 程诺可不受窝囊气。 她趁孟母动手之际,另一只手扯过对方胳膊,动作迅速用力向前一拉,身体往侧面躲闪。 “哎呀——” 伴随哗啦倒地的盆碗和骨头残渣,孟母躺在其中,头发被汤汁浇湿,整个人狼狈不堪。 “贱蹄子!你敢推我!” 从来只有程四娘吃瘪的份儿,何时轮到过孟母。 程诺双手抱胸:“没事吧,要我扶你吗?”嘴上说得好听,没半点动作。 孟母怀疑自己是不是没睡醒,如果不是做梦,程四娘为什么跟从前完全不同了。 她气急攻心正要发作,门口突然传来一道尖细的喊叫声。 “大伙儿快来看啊,儿媳妇殴打婆婆啦,请邻里街坊来给我娘主持公道!” 孟母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来,听到女儿的话,立马躺回地上,抱起膝盖大喊:“哎呦,疼死了,我的腿啊,怕不是断了……” 十八九岁穿粉色袄裙的少女小跑进屋,少女头上梳着油亮的发髻,上头插着根精巧的银簪和淡粉色珠花,皮肤在红口脂的衬托下更显白皙,只是脸上的神色愤恨,一副要把程诺大卸八块的样子。 孟南洲的妹妹孟思静,从前没少磋磨程四娘。 仗着兄长是秀才,自认为高人一等,跟村里的姑娘们不一样,在十五岁女孩就能嫁人的乡下,生生拖到快二十还不愿许配人家。孟母宠爱女儿,想攀个贵婿,如今孟南洲高中,一家子觉得离孟思静嫁豪门的日子不远了。 “程丑娘,我娘要是有个好歹,我哥不会放过你的!” 孟思静看到一地的羊骨头,后槽牙咬碎了,都说羊肉汤有滋润皮肤,使肌肤光滑细腻的功效,她一滴没碰着,全被这个丑女人吃了,她是猪吗? 程诺摊摊手,一脸无辜:“我可没动她。” 闻讯风风火火赶来的四邻,很快将院子挤满。 程诺视线在人群中一扫,果然有那日“抓奸”的几个长舌妇,甚至连懒汉张三都趴在泥墙垛上看热闹。 很好,该来的全来了,好戏开锣了。 第四章 家里进贼了? 院里的村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程四娘偷人在先,殴打婆母在后,不忠不孝,实在是大逆不道啊,真给我们女人丢脸!” “她哪还有脸啊,瞧瞧半张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我要是孟举人半夜醒来会被枕边人吓死吧。” “这种红杏出墙的贱人,就应该休了赶出村去……” 数不清的谩骂指责朝程诺袭来,她从始至终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坐在门口杌凳上,睨眼看向人群。 准备看程四娘痛哭流涕,跪地求饶画面的邻里愣住了,怎么跟想象中不一样,一天不见,这女人明明相貌没变化,却又好像换了个人。 孟母被女儿搀着走出厨房,一副半条腿进棺材的虚弱样:“四娘,你耐不住寂寞偷汉子,娘不怪你,你若真跟张三有情,等大郎回来,娘替你求一张放妻书,自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成全你俩便好了,你何至于跟娘动手呢!” 孟思静嘴角带笑,眼里泛着恶毒的光:“娘,你跟她废什么话,程丑娘背夫偷汉板上钉钉,不扭送她沉塘已经是我们孟家仁至义尽,等哥回来,我要好好把这两天的事跟他说道说道。” 程诺施施然站起身:“说完了?” 不管大伙儿说什么,她都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仿佛大伙儿嬉笑唾骂的另有其人,孟家母女更是有股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挫败感。 程诺无视其他人,径直走向某处。 一个身穿灰色旧棉袄,布面已经磨得发亮的妇人站在人群最前面,方才就她叫嚣得最厉害,程诺记得她,平日最爱捧孟母臭脚,希望哪天孟南洲念她的好,能帮她家儿子开蒙,刚才那句“不忠不孝”就是她说的。 程诺走上前:“孙婶子,往日里我怎么对待婆婆和小姑子,你是看在眼里的,您不能因为跟我婆婆关系好,就不分青红皂白陷害我,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孙婶子:…… “你偷人,难不成还是我教唆的?我们那日亲眼看见,你跟张三躲在屋子里,两个人不清不楚,张三手里还有你送他的肚兜,你还能抵赖吗?” 程诺道:“婶子说的不错,张三是在我屋里,里衣也的确是我的。” “这么说,你是承认偷人了。”孟思静大喜,恨不得拍手叫好,转过头捂住眼睛,声音期期艾艾,“大伙儿听见了,日后我大哥归家,还请乡亲们做个见证。” 程诺笑意不达眼底:“小姑,我话还没说完呢,急着给我定罪,是想掩盖什么见不得人的真相吗?” “你胡说什么?那你解释解释,为什么你的肚兜会在别的男人手上!”孟思静眼睛一瞪,她倒想听听这女人能翻出什么花样。 程诺伸出素手,指向远处:“我的里衣,是被张三偷走的!那日他趁我家中无人,熟睡之际,进屋行窃,这才被婶子和我婆婆撞上。” 孟思静笑出声,她还以为程丑娘能想出什么高招,不过如此,跟从前一般愚不可及,哪里配得上她清风霁月的大哥。 孙婶子同样不信:“你说不是就不是?张三可说了,是你勾引他的,你俩苟且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果然,趴在土墙上看戏的张三贱兮兮喊道:“程四娘,你提起裤子不认人啊,老子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肚脐上一寸有个米粒大的红痣,敢不敢脱了衣服让大伙儿看看?” 邻居里看热闹的汉子哄笑出声,没嫁人和刚过门的小媳妇羞红了脸,几个不通人事的小孩被长辈捂住耳朵。 孟母和女儿互通眼神,都在对方眼里看到得逞的快意。 这一幕没有逃过程诺的视线,原主身上确实有个红痣,非亲近或朝夕相处的人不会知道,只有可能是孟家母女泄露的。 她们这是打定主意要给原主泼脏水,逼死程四娘啊。 程诺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目光无惧落在张三身上:“你都能登堂入室偷东西,偷看人洗澡算什么难事?乡亲们,其实想证明张三偷盗很简单,四娘自知貌不如人,村里多的是比我俊俏的女人,张三绝不可能只行窃过一次,只要去他家里一翻,事情真相就能水落石出。” 看戏的云溪村村民面面相觑,觉得程诺的话有些道理。 实在是程诺的相貌摆在那儿,想红杏出墙也得有条件不是。 大伙儿奔着看热闹来,张三这个村里出了名的泼皮懒汉的话,也不是所有人都相信。 孟家母女不知道程诺已经看穿她们的把戏,以为她急着自证清白,真把张三当成个偷女人私密衣物的盗贼。 张三一个鳏夫,怎么可能有女人衣物,程四娘的肚兜是孟母偷出来塞给张三的。 “既然四娘坚持,我不好阻挠她,只是这样丢人的事,我实在是老脸没地方放啊!” 孟母面上表现出不忍,实则心里乐开了花,等到了张家搜不出东西,程四娘就是有一百张嘴,看还有谁会信她的话。 她朝张三不露痕迹使了个神色,对方领会。 “搜就搜,程四娘,我今日让你心服口服。” 浩浩荡荡的人群一起往村东头方向走去,围观村民比先前更激动了,地里干活的抛下锄头,在家带孩子的扛起娃儿,连拄着拐杖的老媪,也忍不住要来凑热闹。 张三家是村里有名的穷酸,篱笆栅栏摇摇欲坠,只是个摆设,院子里有一棵冬枣树,也长得一副营养不良,长期无人打理的模样。 张家老两口走得早,上头两个姐姐已经出嫁,三年前媳妇病逝,家里只他一个人住。 因为没有女人打扫,屋里比屋外还杂乱,甚至透着股说不上来的酸味,程诺昨晚来时,险些忍不住吐出来。 “搜吧,我倒要看看能搜出什么东西。” 屋里没值钱的玩意,小偷来了都直摇头,他也不担心有人顺手牵羊,张三洋洋自得靠在炕上,无所畏惧的模样倒让村民愈发相信他的话。 “这屋里一眼到底,哪有藏东西的地方?”孟思静睨了眼程诺,那眼神仿佛在说,你死定了。 程诺垂眸不语,手里正把玩一颗冬枣。 就在这时,一道稚嫩充满童真的声音响起:“这是什么?” 大人们不好意思在别人家乱翻,小孩子好奇,几个皮的已经满屋子乱窜,其中一个手里捧着个木头盒子,是从床底下翻出来的。 奇怪的是,盒子上挂了个锁。 张三家穷成这样,还有需要上锁的东西吗? 难道,真像程四娘说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众人视线落在张三身上,只见他慢悠悠站起身,接过盒子晃了晃,里头叮叮当当作响:“我的家当,乡亲们也要搜查?” 村民脸一晒,谁也不好意思开口,听着声没几个铜板,张三好意思打开,他们还不好意思看呢。 “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歪,开给你们瞧瞧,”说着从腰间掏出钥匙,准备插进孔眼的时候,突然发现不对劲,他钱少心眼却多,每次锁上钥匙后都会在孔眼里塞根头发,此刻锁眼里的头发不见了。 有贼? 第五章 白眼狼回来了 他立马打开钥匙,清点一遍铜板,一文没少,松了口气,可能是小兔崽子们碰盒子的时候弄掉了。 “瞧瞧,里面有你们找的东西吗?”张三特地将盒子朝程诺的方向递了递。 村民看得一清二楚,除了几十个铜板,什么都没有,人群里指责程诺的声音再次响起。 孟家母女别提多高兴,仿佛程诺已经被钉在耻辱柱上。 张三得意扬扬认为自己赢定了,刚想合上存钱盒子,突然感觉膝盖酥麻,像是被什么砸中一般,紧接着剧痛来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手里的盒子掉在地上碎成两半。 铜钱撒了满地,盒子底部裂开,赫然出现一个夹层,露出红彤彤的一块布。 “这是什么?” 村民们好奇凑上前查看。 “娘,你的裤头子怎么在这儿?” 说话的孩子叫铁牛,孙婶子的小儿子。 孙婶子刚要骂儿子胡说,定睛一瞧,眼睛陡然睁大,磕磕绊绊否认:“胡咧咧什么,你看错了。” 铁牛人如其名,犟种一个:“不可能,这就是娘的裤头,屁股上绣了棵树,娘说是因为我爹叫大树,我不可能认错的,唔……” 孙大树一把捂住儿子的嘴,满脸通红,不知道是臊的,还是被从张三家翻出媳妇亵裤气的。 他狠狠瞪向自家女人和张三,媳妇年轻时相貌还行,如今生了两个孩子,也算风韵犹存,难道…… 孙婶子慌乱地直摆手,她没有做对不起丈夫的事,就算有也不可能是懒汉张三啊。 “这……这不是我的东西,”孙大树投过来的眼神越来越危险,张三声音磕巴,“我,我的意思是,这东西不是我放的……” “钥匙在你身上,除了你谁能打开盒子?” “张三!你今天说不清楚,老娘挠死你,”孙婶子处在发狂的边缘。 张三还想辩解,调皮的孩童们又翻出东西,连村民也加入搜找行列。 “媳妇,给我解释解释,你的肚兜为什么出现在张三家里?” “好你个不要脸的张三,老娘一把年纪,你敢偷我的裤头,也不怕烂裤裆!” 张三看着越来越多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衣物,脸从红到紫,最后变成灰白色。 孟家母女早石化了,尤其是孟思静,她不久前刚用好缎子做了双绣花鞋,此刻被人从张三尿壶里翻出来。 粉红色鞋面被浸染成深红色,正滴答往下掉黄褐色液体,腥臭味扑鼻而来,令人作呕。 村里不少人见过孟思静穿这双绣花鞋显摆,此刻望向她的目光满是同情,因为孟思静是全场唯一没出嫁的“受害者”,日后议亲,哪个男人知道了心里能不介意。 “原来程四娘没说错,张三真的是去孟家偷东西的!” “偷人东西还敢倒打一耙,要不是我们今日来搜,程四娘的清白便洗不干净了。” “大伙儿跟他废什么话,给我打到他承认为止!” 愤怒的人群一拥而上,张三有再多的辩驳也无济于事,男人们沙包似的拳头落在身上,疼得他一句话说不出来,只剩一声声哀嚎。 妇人们将程诺围成一圈,安慰宽解受委屈的她。 程诺擦了擦眼角不存在的泪水:“四娘此身,从此分明了。” 仔细看便能发现,丢东西中大多数是那日“抓奸现场”的长舌妇,还有两个不知事情全貌,当面羞辱过程四娘,是导致她承受不住压力上吊自尽的始作俑者。 只是现场一片混乱,无人顾及这些细节。 孟家母女气的浑身颤抖,内心从震惊质疑、到恼怒羞愤,此刻已经断定,是张三摸进家对程四娘下手时,顺走孟思静的绣花鞋,偏偏她们还不能对张三发火,要是被他反咬一口…… 一想到男人可能对着绣花鞋干了什么,孟思静心里一阵翻江倒海。 推开人群,跑到院里枣树下狂吐不止。 一抬头,篱笆栅栏外,看到一抹熟悉的青色身影。 “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男人身影修长,气质儒雅,一身普通青色长衫,仔细看袖口已经洗得发白,面容清秀,眉目舒朗,难掩书卷气,只是此刻眉心紧皱,似是对张家荒唐的一幕颇为不喜。 “里面在闹什么?” 他是收到母亲的传信赶回来的,家里没人,连村里人都不知道去哪了,听到张三家有动静,过来一探究竟。 从远处隐约听到“程四娘”、“偷人”等字眼。 难道真跟信里说的一样,程四娘偷汉子了? 孟思静擦擦嘴角,找到主心骨,腰杆立马立起来:“哥,你可回来了,你不在的这些天,娘快被程四娘气死了。” 她絮絮叨叨说了好些,见孟南洲脸色越来越难看,嘴角的笑意再也压制不住。 程丑娘,你死定了。 屋内的程诺正“委屈”地抹着眼泪,突然听到屋外传来一声男人的怒喝: “程四娘,你给我滚出来!” 程诺动作一顿,这声音……是白眼狼回来了啊。 “举人老爷回村啦!” 孟南洲中举后,村民们还没见过他,此刻听出他的声音,三两成群一窝蜂往外涌,争先恐后要拍新晋举人老爷的马屁,离门口位置最近的程诺几乎是被挤着推到院中的。 隔着篱笆栅栏,程诺第一次见到了孟南洲,这个迷得原主七荤八素的凤凰男。 男人立在栅栏门前,不愿踏进院内一步,双手背在身后,微微昂首,姿态倨傲。 她的这个白眼狼相公,确实有一副不错的皮相,文质彬彬,眉眼间有股傲气,难怪迷得原主昏头昏脑。 但要说有多帅气,也不尽然,至少在见多了明星偶像的程诺眼里,顶多是演短剧的水平,只是那股读书人的气质,在周围云溪村大老粗们的衬托下,显得鹤立鸡群了些。 程诺在打量孟南洲的同时,他也在打量她。 不远处抱胸而立的女人,最惹人注意的,依旧是左脸那道伤疤。 虽已过去数年,当年的疤痕早已结痂,依旧难掩丑陋,一道暗褐色的疤痕从眉心正中央延伸到左半边脸颊,蜿蜒在苍白的皮肤上,像是一条扭曲的蜈蚣,孟南洲每每看到都觉得恶心不已。 这样的女人,有幸嫁给他,是几世修来的福气,竟敢背夫偷汉,不孝婆母,惹得全家被乡邻看笑话。 孟南洲被愤怒和羞恼裹胁,眼神冷得如冰刀: “丢人现眼的东西!” 第六章 解救小可怜 程诺也不恼:“上门女婿回来啦。” 孟南洲最讨厌别人提入赘的事,更别提这话是从他瞧不上的程四娘嘴里说出来的,果不其然,他脸色更黑了。 想套近乎的村民看孟南洲面色不佳,怕触了霉头,惹新贵不快,纷纷借口告辞回家,独留孟家三人和程诺,以及屋里被打个半死的张三。 孟母怕张三嘴不牢,拉着儿子往家走,一会儿说他考试累着人都憔悴了,一会儿问他有没有结交其他举子,替妹妹牵线搭桥。 程诺走在最后头,有一搭没一搭踢着路边的碎石子,听见孟思静娇羞道:“娘,说什么呢,女儿还想再陪你几年。” “你都十九了,女人的青春就那么几年,你等得了,娘等不了!”孟母说。 孟思静理了理鬓角的碎发,自信十足:“我可不是娘嘴里以色侍人的女子,大哥说过,才情和内在才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 她从小跟在哥哥身边耳濡目染,自认是个才女,一母同胞,哥哥能中举,她的学问自然不会差。 孟母骄傲地望着女儿,孟南洲认同般点点头。 “呵呵……” 细碎的笑声自身后响起,孟思静眉心一皱,转头看到程四娘笑弯了腰。 “程丑娘!你笑什么?” 程诺从地上捡起一物:“你瞧这根针,眼睛长在屁股上,颠颠倒倒不认人,你说好笑不好笑。” 一根生锈的铁针被程诺捏在指尖,随后收进随身携带的荷包中。 孟思静嫌恶道:“粗俗。” “破针而已,只有你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会当个宝。”孟母白了她一眼。 二人都没听懂程诺话里的意思,只有孟南洲多看了她两眼,随后头也不回往家走,径直进了家中书房。 孟母紧随其后,关上房门。 “儿啊,你先前寄回来的信,上头的话是真的吗?”孟母迫不及待走上前,抢走孟南洲手里的书,“那位……真的有了?” 孟南洲一开始脸上还有些阴霾,听到孟母的话,瞬间缓和不少,点点头。 孟母大喜过忘,双手合十朝天连拜数下,老天保佑,孟家大喜了。 “男孩还是女孩,请大夫瞧过吗?” 若是男孩,孟家就有后了,可若是女孩,聊胜于无罢了,家里已经有个赔钱货…… 孟南洲最清楚母亲心思,不悦道:“不管男女,都是我跟知意的孩子,也是您的孙子孙女,这孩子来得巧,正是放榜那日查出来的,双喜临门,是我孟家的福星,我决不能委屈了她们母子。” 孟母忙附和:“对对对,我儿说的对,自从你跟冯家小姐重逢,诸事顺遂,一考就中,再看程四娘待在你身旁这些年,屡次落第,可见冯家小姐旺你,那贱人就是个拖累。” 原本她还有些瞧不上冯知意,无媒苟合,跟有妇之夫私相授受,能是什么好女人,今日她算彻底改了念头,管她好女人坏女人,只要能保佑她儿子仕途顺遂,给孟家生下长孙的,就是好媳妇。 提起程四娘,孟南洲心中厌恶,六年夫妻没有相濡以沫,有的只是他急于摆脱枷锁的渴望。 “她偷人的事,是娘弄出来的?”孟南洲走到案牍前,摊开宣纸开始磨墨。 孟母知道瞒不住,照实说了,提到张三时,恨得咬牙切齿:“脏心烂肺的狗东西,要不是他坏事,程四娘早被娘钉死了。” 一封休书当个下堂妇,过段时间迎娶新妇进门,八九月后诞下麟儿,对外宣称早产,谁能猜到是婚前怀上的,到时候面子有了,里子也有了。 孟南洲被母亲的愚蠢气得直摇头,张三跟他相比,就是脚底烂泥和天上星辰,但凡脑子没坏,谁能放着前途大好的举人不要,跑去跟帮闲苟合。 母亲这招,不是明晃晃告诉乡里,他孟家找茬要把发妻休了,枉顾岳丈一家六年的帮扶,让他以后在同僚面前如何抬得起头。 乡试之后还有会试和殿试,期间监察官员会来乡里考核考生品行和名声,他们可不是愚昧无知的泥腿子,其中的弯弯绕绕,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要想个法子,让程四娘自请下堂!” 孟南洲声音冰冷,眸光却温柔地盯着笔下,白皙的宣纸上赫然出现一位巧笑倩兮的女子,即便是简单的笔墨勾勒,亦难以掩盖对方的清丽出尘。 只有如知意一般才情兼备的女子,才配当他孟南洲的夫人。 “小贱皮子,又被我抓到偷吃,跟你不要脸的娘一样,惯会偷别人家东西!” 孟思静的打骂声从厨房方向传来,孟母习以为常,孟南洲也只是顿了一笔后,继续作画,连头都懒得抬。 孟家母子进屋后,程诺在井边找了块石头磨针。 捡到的应该是个绣花针,针身非常纤长,比普通缝纫针更细,尖端锐利,长度刚好藏在指缝间不会被人轻易察觉,简直是杀人越货,隐藏脱身的绝佳好物。 她从前在训练营吃尽苦头,也学会不少求生技能,她能一度成为基地最强武者,靠的不仅是蛮力,毕竟能在那种地方活下来的,多的是健壮的男人和不要命的匹夫。 头脑比武力更重要,奇技淫巧利用得当,不入流如她也能笑到最后…… 好吧,不算最后。 她还是凄惨的死去了,不知道那对没良心的父母,知道她死讯后,会不会流几滴鳄鱼的眼泪。 不管流没流,她是看不到了。 可能她这个人六亲宫淡薄,注定难以跟人维系长远的关系。 正想着,程诺突然听到一声厉呵,紧接着传来皮肉被鞭打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重。 有一瞬间,她没反应过来,孟思静正在教训的人是谁,等脑海中浮现出某个娇小瘦弱的身影后,程诺蹭地站起身。 “不好!” 厨房门敞开着,一道纤弱的小身影,蜷缩在柴火旁,双手抱头,身上的衣服烂得不成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逃荒的乞儿偷溜进的屋。 孟思静一手叉腰,一手执藤条正往小家伙身上招呼,藤条上的倒刺立时划破她本就破烂的衣物,抽在裸露的肌肤上。 寒冬腊月的天,这孩子竟只穿了一件单衣! “住手!”程诺大喝。 孟思静见到是她,动作不停,反而加重力道:“丑八怪生出个小傻子,跟你们住一个屋檐,简直脏了我家的地!” 因为程丑娘和她不会说话的傻丫头,孟思静没少被村里人奚落,连村口的翠花都敢骑到她头上,逮到傻丫头犯错,她当然要狠狠教训一番。 程诺冷了眼神:“我提醒过你的。” 孟思静没有意识到危险,对她的话置若罔闻,扬起手又准备抽下去。 缩成贝壳的小家伙又听到呼啸的风声,身子剧烈颤抖两下,认命地将身体抱得更紧。 “我今天就要好好教训你,看谁敢……” 她话说到一半。 程诺抬起手,一枚打磨光滑的飞针,闪烁寒光射了过去。 第七章 商城跟着一起来了 孟思静直接被程诺这一针刺穿手背。 她小时候过着金枝玉叶的生活,虽然父亲去世后,日子大不如前,可到底是孟母娇生惯养长大的,平日里别说是农活,就是浆洗洒扫也轮不到她。 一双玉手养得娇贵纤长,比之大家闺秀也不差的。 只是现在,血珠子从孔眼里涓涓往外流,她先是手掌失去知觉,再然后才是彻骨连心的剧痛来袭。 孟思静甚至没来得及思考是什么刺穿了手掌,整个人已经疼得跪倒在地,好半晌没动静。 直到鲜血糊了她的眼,才大叫起来:“娘!哥!救命啊,我的手,我的手……” 听到动静不对的孟家母子,匆匆赶来,看到的就是满手血污的孟思静。 孟母大惊:“静儿,你这是怎么了?谁伤的你?” 她下意识朝程诺望去。 可惜孟思静已经疼得失去意识,直接瘫倒在孟南洲怀里,没法回答她的问题。 “娘,快去借辆牛车,小妹伤得很重,村里的赤脚大夫看不了的,我们去镇上的医馆。” 孟南洲比孟母思绪清楚,那伤口,看着不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程四娘能弄出来的,当务之急救人要紧。 孟母正想指使程诺去借车,想到这贱人跟女儿不对付,万一故意拖延导致女儿错过治疗时间,她肠子都得悔青了,赶忙往外跑去。 村里唯一的牛车,正好遇上老牛生病,送去邻村看诊,一时半会回不来,村民听说举人妹妹受伤,殷勤地送来一辆骡车。 孟母抱着昏迷的孟思静上车,孟南洲坐在辕座上,鞭子一扬,往村口方向驶去。 程诺无视想吃瓜的村民,插上门栓,转身进屋,一眼看到柴垛里的小家伙听见动静,又把头埋在双腿间当鸵鸟。 她刚要上前,想了想,转身将厨房炭盆烧热,淡定地说:“你是自己过来,还是我请你过来。” 空气有一瞬的凝滞。 小鸵鸟动了。 毛茸茸的脑袋从双腿间探出头,小鹿般惊恐的眼神没有减少半分,身体甚至抖动得更厉害了。 程诺:“……” 她瞬间有种欺负小孩的愧疚感。 不是她心狠,实在是原主不做人,只因为生下的是女儿,不得丈夫婆母喜欢,竟然将孟南洲对她的冷淡归咎到五岁孩子身上,甚至为了讨婆母小姑欢心,时常让小家伙饿肚子干杂活。 如果说孟家人对这孩子的伤害有三分,剩下的七分全来自她这个亲生母亲。 小家伙早在日复一日的磋磨中,对程诺产生抵触,她贸然接近示好,非但不会拉近二人距离,反倒会让她警惕,往龟壳里钻得更厉害。 屋子里热气上来,驱散些许寒意,孟盼儿抖得没刚才厉害了,她缓缓朝火炉旁的女人走去。 她不敢靠近女人,可她真的好冷,身体仿佛僵住了,唯有那团燃烧的火焰能让身子暖和起来。 对程四娘的恐惧,还是让她在距离炉火三步距离停了下来。 程诺尽量让视线不要跟小家伙对上:“衣服脱了,躺炕上去。” 云溪村地处北方,冬日寒冷异常,乡下人为了节约炭火,厨房和炕是相连的,炭盆一烧热,炕马上跟着暖和起来。 这么暖和的窝,自然不会是程诺的。 孟南洲在家的时候归他,孟南洲去书院读书,就归孟家母女。 程诺舀两大勺水进锅烧热,再盛出来放到炕旁,才发现小家伙立在原地,没有动弹。 程诺不解:“让你脱衣服上炕的呢?” 孟盼儿咬碎银牙,做最后的挣扎。 最后一件衣服,不能被拿走,不然她肯定会被冻死的,天太冷了。 程诺见小家伙拽着衣领不松手,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没有明白她的意思,不脱衣服怎么给她擦拭伤口,伤口不处理发了炎,古代医疗设施这么差,高烧活活烧死的也有。 见小家伙还是不动,程诺彻底没耐心了,双手架起胳肢窝,轻松离地,送上炕,再剪住她两只小手,三两下扒个干净,松软的棉被劈头盖在她身上,全程动作丝滑。 孟盼儿甚至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进了温暖的被窝。 整个人还处于懵懵懂懂之际,女人拿着沾水的帕子,贴在她手臂伤口附近擦拭,碰到伤口的瞬间,疼得她倒抽一口凉气,眼泪不争气地溢满眼眶。 程诺看到,眼泪即将掉下来之际,小家伙迅速用手背一抹,冻得通红的鼻头用力猛吸,梗着脖子望天就是不让泪珠掉下来。 难怪从头到尾没听到过她的哭声。 小丫头倔强逞强的模样,跟她小时候倒很像。 满盆热水一半是污水,一半是血水,程诺重新打了一盆,想彻底给小家伙擦拭一遍身子。 才发现,小丫头浑身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她一眼认出里面有掐拧造成的淤青,抽打结痂留下的疤痕。 一家子畜生!包括程四娘! 虎毒不食子,牲畜尚且有情,遑论是人,这家人心彻底烂透了。 孟盼儿发觉眼前人的目光,在看到她带伤的身体后,明显暗沉下来。 生气了。 一定是自己偷吃惹她不高兴了,或者是小姑姑打她的时候弄伤了手,阿奶回来后肯定要骂人。 总之,都会怪在她头上。 是一顿更重的鞭打,还是罚她挨饿受冻…… 盼儿,她连名字都是为不知在哪的弟弟取的,爹娘阿奶只想要一个男孩,她是不被祝福来到世上的,没人在意她,也没人喜欢她。 孟盼儿的背脊佝偻得像个小虾米,双目无神,身上被帕子沾过地方火燎原般灼烧着皮肤,最后蔓延到全身,脑袋昏昏沉沉。 程诺找遍全家,终于在孟南洲房里翻出一瓶治外伤的药,闻味道应该放置有段时间,药效可想而知。 走到炕前,见到小家伙巴掌大的小脸通红,身体烫得能烙饼,嘴里呓语不断。 发烧了。 再不想办法,真要烧成小傻子了。 “要是有退烧药就好了。”程诺喃喃道。 【检测到客官有需求,退烧药已为您安排,按照价格分为:退烧特效药和普通退烧药。】 熟悉的冷冰冰机械声在耳边响起。 程诺蹭地从炕上坐起身,面前浮现出一块平米大小的银白色面板,白底黑字,图文并茂展示两种退烧药。 这熟悉的平台…… 程诺惊喜不已,原来不止她穿越了,末世开发的商城也跟她一起来了。 第八章 掏空孟南洲书房 二十二世纪末,流感天灾爆发,全球人民避而不出宅居家中,生活用品全部依靠商城,粮食、药物、防身武器……一应俱全。 可惜,谁也没料到,天灾会持续十年之久,再多的物资也耗不过几十亿人的需求,没多久商城被金字塔顶端的权贵垄断,白米黄面、鸡鸭鱼肉成了贵族专享,她们这样的普通人只能依靠续命药丸获取能量,若是不幸感染受伤,即便有钱也难有渠道买到药,除非你在上流人士眼中有价值,才能得到些许微薄的施舍。 程诺激动地在特效退烧药上点了点,弹出来个小框。 【特效退烧药,售价500元,当前余额不足,请更换支付方式。】 要钱?还是人民币? 她魂穿过来,哪有钱? 程诺退回主页一查,果然,余额一栏挂着0.00,三个大鸭蛋。 买不了! 程诺激动的心慢慢冷却下来,一定有别的办法的,不慌不慌…… 末世没来临前,她沉迷过一段时间网文,里头金手指系统是怎么运行来着? 以物易物……没错,以物易物! 她拿起桌上没用完的半瓶外伤药,对空气道:“我要售卖这瓶药。” 【叮】一声后,冷冰冰的电子音重新响起。 【检测到劣质外伤药半瓶,没有售卖价值,商城不予回收。】 程诺眼睛亮了,她没有挫败,只是不收这瓶药,不代表不收其他的,至少她的思路是对的。 看到曙光的程诺立马在房内搜寻起来,桌椅板凳、锅碗瓢盆、被褥衣物…… 一圈下来,她都累出汗了,除了炕上二手旧棉被能卖出五十文,其他东西零零散散加在一起,不过二三十文。 棉被盖在小家伙身上动不了,锅碗瓢盆卖了拿什么吃饭,桌椅板凳同样不能动。 程诺无语了片刻,径直走进孟南洲的书房。 为给孟南洲安静独立的学习空间,家里坐北朝南最好的房间,给他当了书房。 屋内空间不大,布置得井井有条,正中摆放一张宽大的书案,上面有一方质地细腻的端砚,还雕刻着山水图案,程诺记得砚台是三个月前孟南洲从外头带回来的。 原主没文化也知道是个好东西,追问从何而来,值多少钱,孟南洲嫌她市侩,只说是挚友相赠。 某天,原主打扫书桌,差点弄掉在地摔坏了,孟南洲将程四娘好一通训斥,指着鼻子骂她,抱着砚台在怀里左擦右摸,仿佛抱着的不是写字的玩意儿,而是他的心尖尖上的挚爱。 砚台旁边笔架上悬挂五六只毛笔,优劣不等,其中一只笔锋挺拔,墨迹未干,应该是方才写过什么。 除此之外,整个屋里最显眼的是一排高大的书架,上头书籍不少,有竹筒样式,也有纸质书卷,内容从儒家经典到诸子百家,再到诗词歌赋一应俱全,可惜都是手抄本,不值钱。 程诺双手叉腰,笑意浮现在脸上:“系统,扫描吧,只要卖得上价,全部打包!” 机械声这次回应得极快,叮叮音都带着激动。 【检测到质地上乘端砚一块,回收价300文,客官是否售卖?】 【检测到狼毫毛笔两只,回收价200文,客官是否售卖?】 【检测到玉石印章一则,回收价500文,客官是否售卖?】 玉石才值五百文?系统莫不是觉得她不懂行情,坑她呢? 程诺甚至顾不得思考,一贫如洗的孟南洲从哪来的名贵玉石,一心想跟系统讨价还价。 “喂,我虽然不读书,也知道这个朝代读书人用的东西有多贵,砚台你卖我三百文,我不跟你计较,毕竟是块二手石头,可印章是玉雕刻的,我就算拿去书铺倒卖,也得二三两银子吧?” 【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生意你情我愿,从不强买强卖。】 话音刚落,两行大字出现在她面前,这是笃定她现在穷困潦倒,不得不跟它做生意。 印章一般刻了字的,出手容易被人事后追查,不如商城来无影去无踪。 罢了,反正是孟南洲的东西,她不心疼。 程诺立即点了售卖按钮,随着金币哗啦啦入账的声音,余额变成一千元整。 原来商城的兑换,是一文换一元。 她随意扫了两眼主页上的其他商品,白面五元一斤,盐两元五百克…… 还好还好,是末世前的物价。 程诺没立即离开,继续在书房翻找,争取不放过任何一条漏网之鱼。 【手抄版《论语》、《大学》,没有售卖价值,商城不予回收。】 【非名家字画数张,没有售卖价值,商城不予回收。】 【半旧青年长衫三套,靴履一双,没有售卖价值,商城不予回收。】 得了,这下是彻底扫荡干净了。 她从画筒前直起身,将手上的画轴随意丢在桌面上,哪知没放稳,画轴一端顺着桌角滚落在地,一幅风雪美人图展露在程诺面前。 天地一片苍茫,大雪纷飞,如柳絮漫天飞舞,风雪之中立着一位少女,十二三岁年纪,身着淡青色旖旎长裙,银白色丝线在雪地泛着光芒,仿佛冰雪凝结而成,外披一件红色貂裘,作画者笔锋细腻,仿佛感受到柔软的皮毛在风中微微颤动,衬托得画中人清丽绝伦,眉如远山含翠,眼似秋波流转。 这是……孟南洲画的? 那画中女子是谁? 不知为何,程诺心里隐约觉得不对劲,她又打开另外几幅被孟南洲珍而重之,悉心用布包裹的画。 每一幅都是人物像,少女或静或动,从深秋到寒冬,从朝露到黄昏。 纸张有的已经泛黄,显然不是最近的作品。 唯有一副墨迹有些蹭到画纸上,像是作画人动作匆匆,没等干透就收起来了,而画中人的也从原来的青葱豆蔻,长成双十年华,五官少了年少时的青涩,多了份女子的妩媚婉约,唯有额心的一抹红痣,一如既往潋滟无双。 看不出来,孟南洲原来有个心上人,瞧着还是从小认识的小青梅。 程诺对孟南洲的事情不感兴趣,方才若不是直觉提醒她不对劲,她并没有乱翻别人东西的习惯。 她第六感一直很准的,从前好几次救她于危难,不知为何来了这儿,成了八卦探测仪了。 就在程诺准备阖上画卷时,其中一幅画落笔在右上角的小诗,引起她的注意。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嘉德三年,南郊燕子坡,冯知意赠孟郎。” 冯知意,孟郎…… 程诺瞳孔微震,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一段记忆深刻的描述: “血染江山美如画,怎敌眉间点朱砂。” 画卷上美人眉心的朱砂痣,此刻在她眼中无限放大。 原来,她不是借尸还魂。 而是穿书了! 第九章 采摘山货 特效退烧药效果显著,服下小半个时辰后,孟盼儿的烧退了大半,只是人还昏睡着。 程诺没打扰她,在厨房翻出半袋玉米面,又去鸡舍摸鸡蛋,天太冷,母鸡都罢工了,半天才从屁股底下拾到一个,只比乒乓球大一点。 玉米面用热水烫过,搅拌成面絮,放入鸡蛋、白糖,还有程诺从商城刚下单的纯牛奶,发酵过后刷上酥油,小火煎至两面金黄。 吃完饭,天色近黄昏,她又在炕底下添了几把炭,保证烧一晚上不间断,这才在孟盼儿身旁躺下。 闭上眼,下午画卷上的诗句和过往看过的小说剧情,排山倒海般涌入脑海中。 先前没有意识到穿书,是因为程诺接触的人物,在这本《真千金她是医门大佬》中只是边缘角色,她本人更是活在男配孟南洲的回忆里,全书记录寥寥数语: 孟状元郎从前在乡下娶过一门亲,那女人朝三暮四不守妇道,后来受不住流言蜚语,一脖子吊死了,留下个痴傻的女儿,没活过八岁也死了,现世报呦! 没错,在书里,白眼狼孟南洲非但没有得到报应,反而高中状元郎,更在后来官运亨通,官拜二品大员。 世人皆知,状元郎此心唯系一人,不能与之结白首之盟,宁愿守节终身不娶,引来大盛无数女子倾慕。 而这个被孟南洲放在心尖上的挚爱,就是冯知意,本书的女主,一个从小被抱错的侯府真千金。 真假千金的戏码屡见不鲜,加上本书作者剧情严重注水,到了小说后半部分,程诺几乎只看了个标题,正文直接跳到大结局。 冯知意最后认祖归宗,嫁入东宫,跟太子鹣鲽情深,诞下一儿一女,成为街头小巷传颂的佳话。 总之,孟南洲作为冯知意前期头号大舔狗,最后也没能抱得美人归,抱憾终身。 当初看书的时候,程诺还觉得他挺惨一男的,如今穿成孟南洲“早死的前妻”,只想揪住他的衣领狠狠扇两巴掌。 用老娘的清誉,成全你的痴情是吧? 嘴巴长在屁股上的玩意儿! 乡下没有夜生活,程诺睡得早,醒得也早。 一翻身,旁边还残留余温的被褥里,空无一人。 她穿好衣服来到院中,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今日温度比昨日又冷了几分,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身上的袄子太薄了,里头的棉花半点不抗冻,得到商城买件羽绒服,没法穿在外头,换成羽绒背心穿里面就没人发现了。 还没缸高的孟盼儿站在矮凳上,正用石头锤子砸冰。 人小力气小,厚实的冰块只浅浅掉了层皮,比砖头还要硬。 反倒是她的小手冻得通红,血管好似要透过薄薄一层肌肤,爆裂开来。 500一粒的特效药啊。 要是再冻着了,她可没钱给她治病了。 程诺一把躲过孟盼儿手中的石锤:“不要命了,大冬天跑出来吹风!” 小家伙背脊瑟缩一下,缓缓转过头,程诺愣在原地。 惨白的小脸上,一双长睫沾了冰霜,仿佛要冻在一处,最引人注目的是她干涸的嘴唇,死皮翻起全是褶皱。 程诺忍住拍脑门的冲动,她怎么忘了,高烧后的人要补水,加上小家伙昨天滴水未进,现在怕是渴得受不了了,才来砸冰块烧水的。 怪她,昨晚多吃了两个玉米饼,噎得慌,将烧热的一壶水全喝了。 程诺抱起女儿回屋,跟昨天一样用被子盖住她全身:“躺着,哪儿都不许去。” 口气生硬,听起来颇吓人,孟盼儿缩进被窝,舔了舔干涸的唇瓣,不敢说一个不字。 进了厨房,程诺点开商城,花十元买了五升某山泉的矿泉水,倒进锅中加热。 天太冷,她懒得和面做饭,干脆又买了两个肉包,两个菜包,用蒸屉隔水蒸。 灶膛火烧得旺,没一会儿肉包子的香味飘出来,孟盼儿的五脏庙敲锣打鼓,连隔壁的大黄狗嗷嗷叫了两声。 程诺两个包子下了肚,剩下两个塞给孟盼儿。 小家伙一开始不敢吃,在她不吃我就打人的威胁眼神中,小小咬了一口,接着便一发不可收拾。 吃饱喝足,趁孟家人还没回来,程诺想上后山看看。 冬天是野生坚果和野山菌长得最好的时候。 她刚才看了,厨房除了半袋小米没别的食物,油盐也见了底。 孟家人不事生产,从不下地干活,六年来全靠程四娘每月十五去娘家“借”米“借”油过活。 难怪赵氏对她横眉冷对,谁家碰上这种小姑子,都得大骂几句。 娘家虽说没到揭不开锅的地步,但也差不离了,程诺哪能雪上加霜。 商城虽然米面便宜,但蔬菜类贵得很,坚果更是三位数起步,不如去山上碰碰运气,捡些现成的。 她也不能太依赖系统,人活在世,还得靠自己,只有自己立得住,别人才不敢小瞧了你去,至于其他,锦上添花罢了。 临走前,程诺心一狠,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大一小两件羽绒背心。 她一边给女儿扣扣子,边嘱咐:“我要去后山,热水在灶膛里温着,渴了自己倒,喝完了也不要去凿冰,等我回来。” 说完,不管小家伙什么反应,揉了揉她头上乱糟糟的毛发,拿起背篓往外走。 路过门口时,没忍住闻了闻手上的味道。 哦呦…… 好家伙,回来定得给她洗个头。 眼下刚是初冬,按照往年来说,不应该冷成这样,今年不知怎么了,刚过立冬,快赶上从前数九寒冬。 程诺走在小路上,因为天冷各家窝在屋里,一路上没见到几个人,这样静谧的环境让她穿越后第一次觉得心情愉悦。 不用担心随时从四处窜出来的感染者,不用提防其他人抢夺身上的食品药物,天是湛蓝的,空气是清新的,连呼吸都是自由的,真好。 手上没武器,程诺没往深处走,怕遇上野兽,虽然这个温度,大多数猛兽已经冬眠了,安全起见,还是不要贸然行事的好。 在山间转了两圈,果真被她发现不少好东西。 藏在潮湿树干和枯木上的野菌菇,喜欢长在林地中的鸡枞菌,富含蛋白质,味道香甜的野生松子和栗子。 可能是肆意生长的缘故,野菌菇个头颇大,通常是一株大的周围长满一圈略小的,像是母亲带着一群孩子。 这一片不知是没被村民发掘,还是云溪村的百姓不喜欢野山菌,树桩周围长了不少。 程诺一株株采过去,光找大的采,小的长长,还能再来采摘几次。 松子和栗子数量就没有菌菇多了,运气好能捡到些,幸亏程诺愿意多转两圈,三三两两加起来,也有五六斤。 筐子很快被填满,见摘得差不多,程诺找了块枯树干坐下,召出系统商城结算。 【检测到天然无污染野菌菇五斤,回收价50文/斤,客官是否售卖?】 【检测到天然无污染鸡枞菌三斤,回收价20文/斤,客官是否售卖?】 【检测到野松子、野栗子各三斤,回收价80文/斤,客官是否售卖?】 原本想留些菌子回去烧汤喝的程诺犹豫了,价格太美丽,她舍不得不卖啊! “卖!全部卖!” 系统结算的金币哗哗声,再次响起。 790文到账。 账户余额800块。 第十章 得罪同窗 程诺背着空竹篓往回走,路上遇到个同村人,哼着小曲,热情地跟对方打招呼。 村民进山是想碰碰运气,看到从山上下来的程四娘,一脸错愕。 张三被揍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现在还躺在炕上下不了地,他外嫁的两个姐姐闻讯回村,心疼弟弟不已,逢人就说程四娘栽赃,弟弟是老实人,干不出偷盗的事,还说要报官,把打人的全抓起来。 没人把她们的话当回事,毕竟昨日动手打人大家都有份,真追究起来,难道全村都抓进去坐牢? 只是,仔细想想,大伙儿无形中好像被一双大手牵着走,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四娘起的真早,都下山了啊。” 程诺笑道:“昂,来看看能不能采些野菜回去烧汤。”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程四娘懒得跟猪一样,会起早爬山摘野菜? 他们从来没在山上见过她,更别提现在寒冬腊月,山上又冷地又滑,哪会有野菜的影子。 男人伸脖子看了眼程诺背上的箩筐。 空的,连根草都没有。 “正常,天太冷,树叶都掉光了,野菜早被山上野兽吃光了。” “叔说的对,我改日再来看看,能不能抓到野兔、野鸡什么的。”程诺点点头。 男人道:“对对对,野鸡肉多,野兔子皮还能卖钱呢。” 野兔、野鸡连村里擅打猎的猎户,也未必能次次抓到,更别说手无缚鸡之力的程四娘,他客套客套罢了。 程诺笑了笑:“借您吉言,我先回了叔。” 看着程四娘远去的背影,男人愣住了,他刚刚是不是看错了,程四娘朝他微笑的样子,非但不丑,还有些赏心悦目。 对了,她从前出门不是披散头发遮住半张毁容的脸,就是用厚厚的脂粉盖住伤疤,今日怎的脸上如此白净,不遮不挡,好似半点不在意旁人的眼光。 程诺背着空篓回到家,刚好撞上从镇上回来的孟南洲几人。 孟南洲身旁站着位陌生男子,也是个穿长衫,文质彬彬气质儒雅的读书人,衣服材质看上去颇为不错,应该是他读书结识的同窗。 孟南洲正在给他作揖。 同窗拱手而立:“孟兄客气,你我同窗三载,这点小事何足挂齿。” “若不是看关兄的面子,济世堂首席大夫怎肯让小妹插队看诊,再耽误下去,小妹的手便废了。”孟南洲这会儿心里还一阵后怕。 同窗笑道:“你我有缘,昨日刚好我从寺里还愿归家,再晚一时半刻,就真错过了。” 他跟孟南洲同书院读书,这次乡试他也参加了,可惜名落孙山。 二人往日没什么私交,孟南洲平日里心高气傲,不怎么跟学子们往来,加上满腹才学,书院老师都喜欢他,导致出现很尴尬的局面。 老师边让学子们找孟南洲讨教学问经验,学子们边私下里蛐蛐孟南洲目中无人,有些胆大的还暗地里给他使过绊子。 此次乡试,孟南洲中举,给书院增光不少,连县老爷都亲自接见,可见日后前途无量,这下当初瞧不上孟南洲,或是给孟南洲吃过暗亏的学子们都慌了,生怕他秋后算账。 关长宏万分庆幸当初没有落井下石,今日还沾了在济世堂当大夫舅父的光,让孟举人欠了他一个大人情。 果然,平常多拜菩萨是有用的。 “关兄稍候,我将诊金还你。”孟南洲说罢,准备回屋拿钱。 关长宏不肯,他家颇有家业,根本看不上这三瓜两枣,他就想让孟南洲欠他人情,欠得越多越好。 孟南洲说什么都要还钱,济世堂声名远播,首席大夫光出诊费就得五两银子,遑论这次给孟思静开的药,全是上好药材,他不想受人过大恩惠,这些以后还不都得他来还。 最后二人坚持不下,各退一步。 关长宏眼珠一转,想到个好法子。 他从腰间接下个精美荷包,倒出个雕琢细致的印章:“古语有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今日我便效仿先贤,用这枚印章结交孟兄这位好友,还望孟兄不要嫌弃。” 孟南洲拧了拧眉,他岂会不懂关长宏的意思,这是要跟他互换信物,交个朋友。 可此人在学问上颇为愚笨,这辈子怕是中不了举,当不了官儿的,好在他资丰厚,日后若是有要用银钱的地方,也是个帮衬。 交个朋友,总比给自己数个敌人好。 “关兄客气,能得关兄这样的知己,是孟某的福气。” 孟南洲说完,领着关长宏进屋,自己往书房取印章去了。 程诺顺势溜屋,趴在窗户前,观察隔壁书房内的动静。 没多久,孟南洲欠着腰,脸上布满歉意。 “关兄勿怪,家中定是进贼了,我的印章不见了。” 关长宏先是一愣,以为是孟南洲舍不得将印章给他,听说这私印是书院院长赠给他的。 他退了一步:“印章不在,孟兄的画作,或是文房四宝也是可以的。” 书房里的画,画的都是冯知意,书院众人都知道他成家了,万万不能送出去。 文房四宝能拿得出手的,孟南洲刚才瞧了,也被偷了,家里进的难不成是个爱读书的贼? 孟南洲支支吾吾:“这、这也不成。” 关长宏脸黑如锅底:“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孟兄莫不是没真心拿我当朋友?” “不、不,我不是这么意思。”大冬天的,孟南洲额头开始冒虚汗,“我书架上还有几本手抄的《论语》和《孟子》,关兄如不嫌弃……” 说到最后,他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关长宏感觉被耍了,谁不知道孟举人家境贫寒,时常抄书送到书铺换取书资。 书铺几十文就能买到他抄写的书,他也好意思张口! 还是他觉得如今身份不一般了,随便施舍点东西,别人都要感恩戴德? “是我没有自知之明,高攀不起孟举人,孟举人留步,后会有期!” 关长宏一把夺走送给孟南洲的私印,拂袖离去。 “误会误会!关兄你听我说……” 孟南洲在后头连声道歉,留给他的,只有绝尘而去的马车,溅起的漫天尘沙。 这下好了,得罪了同窗,济世堂的首席大夫怕是再不肯给孟思静治病了。 程诺笑得躺在褥子上直打滚。 一旁的小盼儿,小小的脸上,浮现出大大的疑惑。 第十一章 家里进贼了 听到动静的孟母,掀开帘子出来:“儿啊,怎么没留关少爷吃顿便饭,人家帮了我们大忙,应该让你妹妹给他斟杯酒,好好道谢的。” 关长宏人长得端正,今日出手便是十两银子的诊费,可见家里不缺银钱,又跟孟南洲同个书院读书,有同窗之谊,没准以后也能中举当官。 这样的好儿郎,也不知可曾婚配。 孟南洲觉得丢人,没说关长宏生气离开,借口他家中有事,将书房被偷一事说了出来。 孟母大惊,跑去书房一瞧,果真被翻得乱七八糟,又听说值钱的砚台、玉石印章都被偷了,气得捂住脑门,差点栽跟头。 她推开孟南洲扶住她的手,气冲冲跑到程诺房门前砸门。 “眼盲心瞎的蠢货,家底都被人抄了,还有脸睡大觉,静儿的事我还没找你算账,又给老娘惹出这堆烂摊子!” 砸了半天,不见里头有动静,孟母撸起袖子,后退两步,抬起脚要把门踹开。 刚发力冲出去,房门开了,她肥硕的身子倒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哎呦,我的腰。” 程诺作势伸了个懒腰,斜斜依在门板上:“婆母回来啦,不过年不过节,行的什么礼啊,折煞媳妇了。” 孟南洲眉毛皱得能夹死苍蝇:“怎么跟娘说话呢?” 程诺瞥了他一眼:“还能怎么说,用嘴说呗,不然呢,跟你一样狗吠吗?” “你……粗鄙不堪!”孟南洲是读书人,读书人骂人是不带脏字的。 程诺无所谓,她是泼妇。 面对不要脸的人,撒泼发疯可比讲道理有用多了。 孟南洲不想跟她多费口舌:“我问你,今日可去过书房?” 程诺一本正经:“没有。” “那我房中的砚台、毛笔和印章,为何不见了。” “啊?家中进贼了?” 程诺惊恐地双手抱胸,一副对方不仅是飞贼还可能是采花贼的模样。 孟母白眼翻上天:“我问你,我们走后,你在家做了什么?可曾看见生人出没?” 程诺撑着下巴做思考状:“小盼儿病了,我忙着照顾她,从昨晚睡到现在。” 她会照顾那个赔钱货?怕不是逮到机会偷懒吧。 孟母不信。 “哦!昨天半夜确实听到书房有动静来着。”程诺激动地一拍手掌。 孟南洲、孟母眼睛大亮:“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就翻身继续睡啦,我以为是你们回来了,再说了,我之前差点打翻砚台,相公说了不许我靠近书房半步,我是听从相公的吩咐。” 程诺眨眨眼,满脸无辜,如果忽视她嘴角不怀好意的笑,孟南洲兴许真的会信。 孟母将视线落到一旁乖乖站着的孙女身上。 “你娘说的是真的吗?她没进过书房?” 程四娘从娘家回来后,孟家大事小事不断,孟母总觉得一切跟程四娘这个女人脱不了干系,偏偏找不到证据。 云溪村治安好,民风淳朴,多少年没听见有盗贼的消息,怎么偏偏选在他们不在家的时候来偷东西。 怕不是程四娘贼喊捉贼,让他们母子当一回灯下黑的蠢货吧! 众人视线落在小盼儿身上。 孟盼儿昨晚睡得死,没听到动静,但程四娘口中二人一直睡到现在也不真实,她天刚亮的时候不是去后山了吗? 虽然拿回来的篓子她瞧了,比脸还干净。 想起女人昨天对她的照顾,又想到塞给她的两个大包子,小盼儿嘴里开始分泌口水,还有,早上贴身给她穿上的小马甲,真的好暖和。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小盼儿咬了咬唇瓣,在程诺亮闪闪带光的目光中,重重点了点头。 孟母一阵失望:“你再好好想想……” 孟南洲摆了摆手:“行了娘,这丫头不会说谎的。”更不会为了程四娘撒谎。 他这个女儿就是个傻的,五岁的年纪话还说不利落。 要问全家她最讨厌谁,一定是程四娘这个生而不养的母亲。 想到家里乱成麻的糟心事,孟南洲一阵头疼,希望阿意的孩子快点降生,他孟南洲的孩子应该是世上最聪颖的,绝不会是盼儿这幅上不得台面的模样。 “就算不是她拿的,她也有责任,我不管,砚台和玉石印章,至少值五两银子,让程四娘回娘家要钱,这个窟窿必须由她补上!” 在书房收拾东西的孟母,心里老大不高兴。 孟南洲还在想怎么跟关长宏修复关系:“娘不用担心,丢的东西上面,有我做的印记,待我去镇上几个书肆、当铺打好招呼,谁去销赃谁就是盗贼,若真是程四娘偷的,不是正合我们的意。” 对啊,偷盗是重罪。 到时候程四娘摊上官司,孟家休了她合情合理,谁也说不出来什么。 孟母此刻心里,一万个希望家里东西是被程四娘顺走的。 第二日,孟南洲带孟思静再去济世堂换药,关大夫不见客,打发了个学徒给孟思静处理伤口,疼得她苦叫连连。 连拿药时,药材也不给一分优惠,足足要三两银子。 孟南洲捉襟见肘,荷包掏空只有二两,前些日子请同窗老师宴饮,把官府奖励的银子花得七七八八,这会儿去哪再凑一两银子。 钱柜上的账房揶揄道:“举人老爷不会是没钱了吧?没事,小店可以赊账。” “不用。” 账房拨着算盘珠子,眼睛都没抬:“罢了,一两银子就当我们小东家赞助您的,开药铺做生意,行善积德是我们的宗旨,若都跟那等眼高于顶的小人一般,哪能攒下这么大的家业。” 孟思静眼睛微亮:“济世堂的小东家是……关公子?” 账房点点头。 济世堂是关长宏舅舅的产业,他家也有入股,难怪昨日她们一家可以畅行无阻,孟思静心思不禁活泛起来。 “哥哥,关公子仗义疏财,我们就承他这份情,改日登门拜访,再谢不迟。” 孟思静没听懂账房话里的意思,孟南洲却知道这是关长宏给他下马威呢。 有两个臭钱,敢瞧不起他?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后的路谁走在前头还不一定。 “我说不用!”他的声音带了怒气,吓了孟思静一跳。 她悻悻闭上嘴,还差一两呢,去哪凑啊。 刚巧,这时从济世堂门口,走过两个熟悉的身影。 “站住!” 被呵住的程二顺和程三虎停下脚步,看到来人,脸色一黑,加快脚步。 第十二章 人不要脸 孟思静见状,快步上前,用仅剩的一只手拦住二人去路。 “聋了吗?没听见我叫你们!” 程三虎面色不虞:“干什么?” 小妹前两日上吊闹得周边几个村子人尽皆知,事后证实偷人一事子虚乌有,孟家也没人上门给他们个说法。 今日来镇上,是到了每月接济小妹的日子,程母见女儿迟迟没回家,怕她在婆家受委屈,特地让两兄弟卖了家里攒了许久的几十个鸡蛋,一家子又凑了百十文钱,割了两斤肉和蹄膀,买了些油盐,打算去云溪村看看程四娘。 谁知道,东西刚买好,就撞上了孟思静。 若被她把东西直接拿走,哪还有借口去孟家看妹妹。 孟思静看到二人手上的肉和蹄膀,便知是为自己家准备的,得意扬扬摊开手:“这个月我哥的书纸费,你们还没交呢,刚好遇上,一两银子,拿来吧。” 所谓书纸费,是程家老两口每月给女儿女婿的赞助费,程家没分家,赚的钱统一上交中公,准确说,这笔钱是全家人一起凑的。 孟南洲没中举前,老两口每月贴补也就罢了,孟南洲已经中举了,这笔钱就该断了,哪还能伸手向人讨。 “愣着干什么?拿来啊。”孟思静语气不耐烦,她还等着把药材拿回去熬煮呢,大夫说了,她的手要精心调养,刚好把蹄膀拿回去炖了补身子。 程二顺道:“我们没钱,家里的钱都给妹夫读书用完了。” 孟思静不信:“这么巧,我哥刚中举,钱就用完了?你们哪年不哭穷,反正最后勒紧裤腰带,牙缝里挤一挤,钱就出来了,就别白费口舌了。” 程家四个男人赚钱,能拿不出一两银子? 还是非得让程四娘上门哭闹,这群泥腿子才愿意把家底露出来? 程三虎看孟南洲站在一旁不做声,便知道孟思静的话,他这个当哥哥的是赞同的。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孟南洲!你一个大男人,用媳妇娘家的钱,也不嫌丢人?” 孟南洲弹弹衣袖:“三哥此言差矣,当初,是岳父岳母坚持让我收下每月的书纸费,此事街坊四邻皆可佐证,罢了,今日算我向两位兄长借一两银子,改日让四娘还给二位。” 借? 孟家问程家“借”的钱,何时还过? 不过是打着借钱的幌子,名正言顺地拿。 程二顺程三虎心里有气,手上也确实没有一两银子。 孟思静耐心全无:“我哥现在是举人,想巴结他的人从城门口排到云溪村,给你们机会别不知道把握,日后程四娘在我孟家过得如何,还不是我哥一句话的事。” 程四娘是两个哥哥的软肋。 提到她,程二顺、程三虎心里再多憋屈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妹妹前些日子回家,一副要跟孟家划清界限的样子,这两日却没了消息,没准被孟南洲三言两语一哄,转了性子,又死心塌继续做孟家媳妇了。 不答应给钱,万一孟南洲磋磨妹妹怎么办? 程二顺心一狠,从怀里掏出个簪子:“我去把它退了。” 程三虎忙拦住:“不行,这是你攒了三四年,才给二嫂买的首饰。” “她也不一定中意。”想到媳妇冷漠的面容,程二顺的心沉了沉,“罢了,还是妹妹的事更迫切些。” 孟思静看到簪子的刹那,眼睛亮得发光。 好东西,上头的珠花比生辰时,孟南洲送她的还大。 一个乡野村夫的女人,也配戴这么好的东西? “给我看看。”孟思静抢到手上,仔细打量,簪身纯银为底,还雕刻着花纹,她越看越喜欢,“这簪子我要了,钱的事你们另想办法……哎呦!” 话还没说完,脑袋突然被东西罩住,跟着天就黑了。 “那么喜欢抢东西,怎么不抢着去投胎啊?” 听到程诺的声音,孟思静气得直骂人,想把照在头上的东西拿下来,偏偏一只手废了,另一只手里拿着簪子…… 下一秒,簪子也没了。 程诺将发簪递到程二顺面前:“二哥,收好。” 还在发懵状态的程二顺,“唉”了两声,发簪又重新回到怀里。 孟思静头上的筐子有两根麻绳,此刻被程诺用特殊方法系成死结,勒在脖子处,孟南洲正狼狈地帮妹妹解着扣子,手忙脚乱不得其法。 程三虎:“小妹,你也来镇上啦。” 程诺点点头:“抓了两只山鸡,过来卖。” 小妹抓到了山鸡? 还是两只? 程三虎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他就是猎户,常年靠山吃山,打猎为生。 这个季节,山里动物大多冬眠了,不冬眠的为了积蓄能量,也会减少活动,大多数时间在洞穴里度过,晃荡一天也未必能见到一只。 小妹是什么时候学会打猎的? 程诺看出他的疑惑:“见三哥做过几回陷阱,试了一下,没想到成功了。” 程三虎笑得眼睛都没了:“小妹这是撞大运了!” “是三哥聪明,陷阱设计的好,托三哥的福。”程诺说。 “哪有,哪有。” 程三虎被夸,害羞地挠了挠脑袋,他还是头一次被妹妹夸聪明,从前小妹总说他长个子不长脑子,他为此苦恼了很长时间,总觉得自己蠢笨,不如孟南洲这样的读书人。 野鸡是程诺早上进山抓的,用了两根火腿肠做诱饵。 许是没吃过这么新奇的饲料,两只鸡被抓时,表现得很激动,以头抢地,此生无憾。 本来打算让商城回收,想到日后少不得往外拿东西,总凭空变出来也不好,干脆把鸡拿到镇上出售,刚好她成为程四娘后,还没来过镇子,提前熟悉熟悉,方便日后行事。 冬天的野鸡价格高,她抓的两只又肥硕健壮,足有七八斤。 可不得长得胖吗,大冬天冒着冻死的危险,也要出来觅食。 最后卖了五钱银子。 她正想买点什么回去看望下程父程母,就看到孟思静抢两个哥哥东西。 那边,经过孟南洲的不懈努力,孟思静头上的箩筐终于拿了下来。 孟思静得见天日的那刻,伴随而来的是路人无数嫌弃和奚落声。 “娘,快看,姐姐脸上有鸡屎,好臭。” 路过的小孩,被他娘捂着鼻子绕开了。 顶着一头鸡屎的孟思静仓皇地看向四周,一转头,几股液体顺着脑门往下流,盖住她大早精心上的妆。 她伸手一摸,是褐绿色恶气熏天的鸡粑粑,软烂新鲜,还冒着热气。 “呕……哥……呕” 孟思静伸手向哥哥求助,谁知孟南洲往后连推数步,跟见了鬼一样。 她恶狠狠瞪向始作俑者。 程诺扇了扇鼻子,语气毫无歉意:“来的路上两只鸡太闹腾,我揍了两下,谁想到胆子这么小,失禁了……” 第十三章 假意温柔 孟思静帕子捂住脸,一连跑出半里地才被孟南洲喝制住。 “程四娘是故意的,她想看我出丑,她还害大哥跟着我一起丢人!” 孟南洲如何不知,他更好奇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日子,程四娘为何性情大变。 难道仅仅是因为母亲诬陷她偷人? 还是用了什么阴私手段折磨她,程四娘这才受不住转了性子? 或者……是他近日对她态度愈发疏离,让她察觉自己起了休妻的心思。 无论哪一种,孟南洲都不怕。 六年时间,他将程四娘的性子掌握得一清二楚。 孟母对程四娘非打即骂,没给过一天好脸色,孟思静更是折辱欺侮,从没把她当大嫂,程四娘不敢说一个不字,更不敢发一句牢骚,不是因为惧怕孟母和孟思静,只是因为她爱惨了孟南洲。 程四娘对他的倾慕依恋,是孟南洲拿捏程家最好的利器,也是他长久以来掌控程四娘的手段。 只要他稍稍流露出半点柔情,程四娘便会跟只闻到骨头的哈巴狗,冲他摇尾乞怜。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对付程四娘更简单的事情了! 孟思静无暇顾及孟南洲的出神,方才狼狈逃跑,非但程家人手里的蹄膀没拿到,连济世堂的药也忘在柜上,这会儿让她再回头,她丢不起这个人。 “先回家,其他事往后再说。”孟南洲想拉妹妹,见她浑身脏污,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 “我不要!” 她浑身恶臭熏陶,从镇上回云溪村,要到城门口坐牛车。 一辆牛车同时拉七八个同村人,被人看到她这副狼狈模样,脸都要丢尽了。 孟南洲拿她没办法,思索片刻,做了个决定:“哥带你去见一个人,不仅能治好你的手伤,还能让你换一身新衣裙,但你要切记,此事不可对外伸张。” 孟思静一脸好奇,什么人如此神秘,哥哥脸色好严肃。 * “娘!娘!”孟思静跳下马车,脚步生风往孟母屋子方向跑,“你猜我今日见到谁了!” “心肝肉,你手还伤着,动作慢些!”孟母心疼地将的孟思静手掌,翻来覆去查看,发现早上还不能动弹的手指,此刻活动自如,一脸震惊,“好了?你的手好了!” 孟思静眼睛勾成月牙,把镇上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跟孟母说了:“……娘,你不知道,程四娘跟知意姐姐相比,简直云泥之别,她连知意姐姐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您瞧,我身上的衣裙好不好看,是知意姐姐送的,全新的,还有,刚才那辆马车也是知意姐姐特地租的,专程送我跟哥哥回来。” “她果真这般好?连你的伤都能治,岂不是可以去济世堂当大夫?从前不曾听说冯家送女儿学过医啊。”孟母有些不信,转身去看儿子。 孟南洲脸上有着与有荣焉的得意:“何止是济世堂,阿意的医术放之四海,少有人能及,她师从药王谷,曾受医圣点拨指导,尽得真传,别的大夫治不了的疑难杂症,落在她手上,跟练手差不多。” 孟母一惊:“医圣?你说的,是天下第一圣手,当今医者典范的那个药王谷谷主?这么说,知意是医圣的徒弟了?” 孟南洲摇摇头:“非也,药王谷谷主从不对外收徒,曾扬言,此生若收徒,也只会收一人,这人不需要有超高的医术,但一定得跟他投缘。” “怎样才算投缘?”孟思静只觉得这位医圣的要求怪得很,收徒弟不看本事,看缘分,又不是求仙问道,讲究劳什子缘法。 “我也不知道,但只要医圣一天没收到徒弟,阿意便有希望。”孟南洲对心上人很有信心。 孟思静和孟母双双点头,以后遇上小病小痛,再也不用担心了,她们恨不得立刻把冯知意迎娶进门。 院外的门传来吱呀声,有人推门而入,女子背着箩筐,身形纤细却不干瘪,透着股坚韧,头发高高竖起,只用一根木簪固定,几缕碎发被寒风吹得微微飘动,有些凌乱地贴在面颊上。 孟家母女对视一眼:前提是,先想办法把程四娘赶出门。 程诺在镇上遇到两个哥哥后,买了些米面粮油,本打算再去果子铺给侄子侄女们带点小零食,看到价格的瞬间,心死了。 普通的蜜饯糕饼按两称,百十文一两,看上去还不太好吃,连最便宜的饴糖,也得一文钱一个。 程家孩子多,每人分十来个,就得近一钱银子。 程诺拨着钱袋里不多的铜板,寻了个借口支开两个哥哥,进商城买了两斤容易存储的阿尔卑斯硬糖,速度飞快拆了包装袋。 又在米面袋子里各添置了几斤,怕倒得太多,两个哥哥发现,她没敢多放。 三人结伴回了趟大梨村。 不巧,大哥、程父尚在外给人劁猪,程母和三嫂都回了娘家,过几日是三嫂弟弟娶亲,她俩回去帮忙张罗喜宴。 二嫂是个不爱出门见人的,成日待在屋里,程诺没去打扰她。 只有大嫂在院里腌制萝卜干,看到她回来眼皮都没抬,更别提打招呼。 直到程二顺、程三虎拿出程诺买的米面,赵氏脸上才露出一丝错愕,紧接着是愤怒,后槽牙恨不得咬碎了。 直接背过身去,只给程诺留了个后脑勺。 程诺愣了一下才想起来,从前大多数时候原主都是空手来,满载而归,若是遇上原主拎东西回娘家,只有一种可能,她有更大的阴谋。 不是来要钱,就是来抢东西的! 程诺知道原主不受待见,想改变家人固有印象,一时半会是不成的。 她拒绝程二顺、程三虎留她吃饭的邀请,只向两个哥哥打听了点事。 得到答案后,起身回了大梨村。 趁天色还早,太阳没下山,她又去了趟后山,这次的运气没有前两回好,除了些许个头不算大的野山菌,没看到活物,连栗子也不多见了。 野山菌凑不到一斤,程诺就没卖,丢进箩筐带回了家,打算晚上熬汤。 推开院门就瞧见孟家母子三人盯着她,孟思静一如既往没有好脸,瞪了眼转身回屋。 孟母跟孟南洲交换了个眼神,跟着也进了屋。 程诺挨墙放下小镰刀,刚准备松开背上的箩筐,突然感觉肩膀一轻。 “冬天天黑得早,更深露重山路不好走,四娘注意安全。” 孟南洲温柔得像是换了个人,看得程诺满头雾水。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第十四章 暴打窃贼 程四娘没应声,孟南洲也不恼,看了眼箩筐:“山上菌子有些带毒,分不清,最好别乱摘,实在想吃去镇上菜市买。” 说着从腰间解下钱袋,犹豫半天,放下个头稍大的银锭子,选了个比指甲盖还小点的,大概一钱左右,塞到程诺手上。 “天气冷了,我看你身上的袄子还是几年前的,去成衣铺子买件新的,再割两斤羊肉给家里人补补身子,我记得你爱吃福记的酥糖,也买点,要是还有剩……” 程诺笑出声。 孟南洲听着口气,不像是高兴的意思。 “有什么问题吗?” 他又给钱又给关心,换做从前,程四娘早激动得痛哭流涕了。 程诺从怀里掏出两文钱,连带着孟南洲刚给的银锭,一起拍在院中石凳上。 “这些钱,你拿着,找人把漏雨的屋顶修缮下,最好能翻新,再把围墙垒高点,家里女眷多,不安全,如果还有剩,把家里的墙粉刷一遍……” 孟南洲震惊道:“这点钱,买瓦片都不够,你……” 说到一半,意识到程诺在耍他。 他好心好意给钱,让她改善生活,不领情就算了,讽刺挖苦他小气? 他还是对程四娘太好了,这样的女人,就不应该给她好脸色! 孟南洲意欲挥袖离开,想到没名没分的冯知意,想到她为他辛苦孕育孩子,却连被喊一声“孟夫人”的资格都没有,心里对程诺的不满前所未有的强烈。 他强忍心底怒意,扯出一抹微笑:“是我欠缺考虑,长久不管家中事务,对市价疏于了解,这样,今天晚上四娘跟我好好说说。” 说完,抬手要帮程诺整理鬓边细碎的乱发。 程诺吓得往后连退数步。 ? 他什么意思? 自从生下小盼儿后,孟南洲再也没碰过程四娘,连跟她同床共枕的机会都少之又少。 二人成婚六年,孟南洲过夜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他今天疯了不成? 程诺不禁开始反思,是不是最近几天闹得太过,让孟南洲误认为她是在作妖,故意引起他的注意。 程诺只觉得一阵恶心,头越埋越低,眼珠子乱窜,今晚一定焊死房门,孟南洲敢硬闯,她就一刀抹了他的脖子。 然后做成家里进盗贼的样子,正好,昨天他们不是怀疑有小偷吗? 程诺连把孟南洲埋哪儿都想好,越想心里越激动,脸颊不由得浮现出一丝微红。 这一幕落在孟南洲眼中,以为她在害羞。 果然,只要他稍微展露点关心,程四娘都得感恩戴德,伏小做低对他摇尾乞怜。 可惜他已经答应过阿意,此生除了她,不会再碰别的女人,程四娘的美梦终将化作泡影。 他认定程诺不会拒绝他,自信十足地迈步进了书房,开始磨墨写休书。 今晚孟母难得下厨,做了顿不咸不淡的疙瘩汤,端起碗筷跟孟思静回了房,一刻也没多待。 临走前,还将小盼儿也顺走了。 明晃晃给孟南洲下手的机会。 程诺摸进厨房,拿了把趁手的烧火棍,准备离开时,又折回头拿走砧板上的菜刀。 菜刀藏在枕头下,烧火棍立在炕旁,一伸手便能摸到。 躺下没多久,房门传来动静。 “四娘,是我,你怎么把门拴上了。”孟南洲的声音隔着门板飘进来。 他还真敢来。 程诺可没自恋到认为孟南洲对她有非分之想,书中描述过孟南洲对女主的感情,那叫一个非卿不可,生死不弃。 对于其他想接近他的女人,要么如原主一般弃如敝履、不得善终,要么被他榨干价值,尸横荒野。 本质上来说,孟南洲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凭他不畏世人眼光敢入赘,就能看出其为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惯会虚与委蛇那一套,一旦你丧失价值,他的本性便会立马暴露。 如今他高中举人,程家再也帮不了他,反成飞黄腾达路上的绊脚石,最重要的是,如果程诺没记错,此时,女主冯知意已经跟孟南洲重逢了。 程四娘的存在,在孟南洲眼中,是他对昔日恋人的背叛,是他一生的污点,只有彻底摆脱她,才能证明自己心如匪石,不可转也。 孟南洲对冯知意痴心一片,奈何襄王有意,神女无心,冯知意的身世和女主光环,注定要匹配书中地位才学最高的男人,跟他展开一段惊世骇俗的虐恋情深,最终双双走上人生巅峰。 孟南洲,充其量算装点女主人格魅力的男配角。 屋外寒风习习,没多久,孟南洲冻得直打哆嗦,搓手哈气跺脚:“你再不开门,我可走了。” 屋内传来悉悉索索下床的声音,就在他认为程四娘消气,重新被他拿捏时,屋子由明变暗。 程诺把蜡烛吹了。 孟南洲一口气哽在喉咙,上不来下不去,贱人这回竟软硬不吃。 趴在窗口偷听的孟母,气得跳脚:“大冬天的,程四娘敢让我儿在外头挨冻,他是个读书人,身子骨不比旁人,冻出个好歹来,程四娘三两重的骨头赔得起吗?” 孟思静凑上前:“娘,你不觉得程四娘自从上吊后,整个人都变了,从前哥愿意往她房里多走一步,她恨不得敲锣打鼓人尽皆知,今晚上竟敢把哥堵在门外,她是不是让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上身了?” 孟母瞪了女儿一眼:“胡说八道什么,你哥是举人,文曲星转世,还能怕妖魔鬼怪,就算真有女鬼附在程四娘身上,我儿这般俊秀阳刚,也该是那女鬼把持不住。” 孟思静:“……” 娘,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到底谁在胡说八道。 母女二人争执之际,隔壁屋突然传来“噼噼啪啪”打砸声,紧接着是孟南洲痛苦压抑的闷哼。 孟南洲翻窗进屋,脚刚落地,被蹲守的程诺照着背脊猛打三杖,力道又猛又狠,虽以至骨折,至少要留半个月的淤青,晚上睡觉是别想躺着了。 “程四娘!你谋杀亲夫啊!” 孟母举着蜡烛从窗户望过去,就见儿子四脚朝地,狼狈不堪。 借着烛光程诺看清孟南洲的脸,捂嘴后退一步,丢了手里的棍子:“相公,怎么是你啊,夜半翻窗非君子所为,我还以为是遇到歹人了。” 孟南洲疼得浑身冒冷汗,恨恨道:“别装模作样,我刚在门口敲了半天,别说你没听见。” 程诺从耳朵上摘下两个棉花做成的耳塞:“误会了,最近入夜风声大,我总睡不安稳,早早带了耳塞,不是故意的。” 孟南洲气得倒抽一口凉气,偏偏不能发火,他还要利用今晚,拿到当年入赘的文书,然后让程四娘自愿签下放弃田产房屋的契书。 先让她得意几天,日后有的是机会对付她。 第十五章 休妻?倒反天罡! 孟母跟孟思静也不再避讳,堂而皇之走到屋内,屋里蜡烛被再次点燃,本就狭小的空间,一时间竟有些拥挤。 程诺裹紧袄子,给自己倒了杯热茶。 傍晚时分,她来了葵水,小腹有些不舒服,本想明日再跟孟南洲母子算账,没想到他们先按捺不住了。 看来今晚不让孟南洲说清目的,他是不会罢休的。 果然,耐心散尽的孟南洲率先开口:“四娘,我有件重要事与你商议。” 程诺不置可否。 孟南洲自顾自继续:“你不识字,也没学识,可能不了解律法,我朝虽没有前朝苛刻,严禁入赘者上考场、为官做宰,但赘婿的名声到底不好听,他日同僚前辈少不得因为我的身份,私下排挤奚落我。 你也知道,这些年为了读书,我……当然主要是岳丈一家,日子过得有多艰难,来年会试,我若能中进士,少不得进金銮殿面见官家,届时被问起出身,我……若因此落第,影响日后官身,我和岳父,还有四娘你的辛苦,岂不都白费了。 四娘,你也不想我一辈子被人轻视,得不到公允待遇吧?” 说到动情之处,孟南洲甚至几度哽咽,连眼眶都红了。 换做从前的程四娘指不定心疼成什么样,孟南洲就算此刻要她去摘天上的星星,她冒着摔死的风险,也是会去的。 可程诺不是原主,不会因为孟南洲几句恐吓,丧失理智,轻易信了他的话。 她轻笑一声:“你想如何?” 烛光昏暗,孟南洲看不清面前人脸上的情绪,却发觉摇曳的烛火下,她脸上那道伤疤不甚清晰。 他从前竟不曾发现,程四娘的五官立体,端正秀丽,安静坐着不闹腾的样子,竟有些明眸皓齿、顾盼生辉的魅力。 孟南洲晃了晃脑袋,一定是他看错了,程四娘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丑女,怎么会跟美搭上关系。 方才他一番真情掺假意的剖白,应该会让她软了心肠。 六年来,孟家、包括整个程家,无人不把他的前途看做最要紧的事,凡是会阻碍他求取功名的,一律让步。 孟南洲身子朝程诺近了近:“当年家境贫寒,没能用八抬大轿,十里红妆迎娶,是我们孟家对不住你,如今我有了功名,跟从前不一样了,若你愿意,不如我们先解除夫妻关系,再三媒六聘,告祖宗敬天地,娶你进门。” 他见程诺目光幽幽,似在思索,心中有了底,觉得事情快成功一半。 趁热打铁道:“手续我已托人打听清楚,只要你将当年我入赘程家的文书拿来,再在这份文书上签个字,我写了放妻书,你回程家等我消息就行。” 早已准备好的文书,摆在程诺面前。 孟母难得好脾气:“对对对,四娘啊,南洲也是为了你,赶紧签了吧。” 说着,将笔塞到程诺手中。 程诺扫了眼桌上的文书,上次进书房“搬”东西,她已经见过这个朝代的文字。 跟前世的繁体字很像,虽不能认出十成十,五六分还是有的。 手上拿着的,分明是一份田产房屋转让文书。 包括他们现在居住的青砖瓦屋,还有村西面的七八亩良田。 孟家这是要休了她,还要私吞她的嫁妆,算盘珠子崩她脸上了。 倒反天罡,狗屁的放妻书,一个赘婿还敢休妻了。 换成十五年前,男子入赘后,需终生在女方家生活,地位跟仆役差不多,除了卖力干活,还得隔三岔五给长辈请安,这里的请安不是给自己的父母,而是给妻子的父母。 妻子不高兴,打骂赘婿也是可以的,若哪日厌弃了,直接撕了入赘书,去父留子赶出门去。 可惜,当今官家作为天底下最大的赘婿,上位没几年便改了规矩,入赘者可读书参加科举,这才让孟南洲之流弯下去的腰,重新立起来。 即便如此,也从没听说过,赘婿有权利休妻的。 孟南洲这些年被程家人捧得太高,怕是忘了,当初大婚坐在轿子里,等着被踢轿门的人,是他。 孟思静知道程诺不认字,肯定不知即将要签的是什么文书,笑得脸都皱了:“嫂子,我哥真疼你,你是熬出头了,小妹好羡慕。” 程诺冷笑一声,放下笔:“我不签。” 孟家母子三人,脸色僵硬,跟打翻了的调色盘,十分精彩。 孟南洲挤了挤嘴角,却发现根本笑不出来:“为什么?四娘不愿意风风光光再嫁我一次?” 程诺托腮看着他,莞尔一笑:“是,我不愿意。” 说完,将文书放到蜡烛上,烧了个干干净净,转身捡起地上的烧火棍,在手上挥舞得虎虎生风。 “出去。” 孟母气得脸色发青:“泼妇,你……你还敢打婆母不成。” 程诺盯着她,孟母莫名觉得心底一凉。 “我不打你。” 孟母松了口气,就见程四娘不知从哪又摸出一把刀。 “打人费力气,不如刀利索。” “啊!” 孟家三人尖叫着,争先恐后从屋里逃窜出来。 房门在他们身后重重落锁,连窗户也不例外。 “疯了,程四娘疯了。”孟思静道。 孟母揪住孟南洲的衣袖:“儿啊,你想想办法,我们不能让这贱女人拿捏了。” 孟南洲气得后背阵阵发痛:“程四娘是个硬骨头,她家里人还能各个都难啃吗?” 既然从她这儿下不了手,那就去对付程家人。 谁也不能阻止他娶冯知意进门! 当天晚上,一向不爱做梦的程诺,突然做了个很长,很真实的梦。 她梦见一向长得比牛还壮实的程三虎,在山上打猎时,突然遇到暴雨,他因回家心切,走了条不太方便,但是很近的小道,谁知不小心脚下踩空,摔落进山谷。 等家里人寻到他的时候,左腿因为天冷受冻严重,送到医馆时,大夫说保不住,只能切除。 这时候,有人推荐了位医术高超的大夫,说可以保住腿,但诊金昂贵,需要二十两。 迫不得已,程家卖田卖地,连程诺村西的水田也全砸了进去,最后程三虎的腿也没保住,落得人财两空。 早上醒来时,程诺还有些没分清现实与梦境。 实在是梦里的情形太过真实,令她有种身临其中的感受。 她忍不住回忆书中,原主一家的结局。 发现怎么都想不起来,要么是当初看的时候没太在意小人物的生死,要么是作者寥寥数笔,压根没有介绍他们的结局。 想来没了程四娘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大孝女”,以程家父子的勤劳,应该能把小日子过得不错。 丧女之痛或许会持续一段时间,但人总要向前看,活着的人生活还得继续。 第十六章 平台使用规则 程诺醒得比平时晚,孟母见识过这两日她的疯狂,压根不敢来砸门叫她起床。 等她来到厨房,冷锅冷灶,孟母和孟思静已经吃了早饭,一口没给她留。 孟南洲不见人影,好像一大早就出门了。 程诺冲躲在一旁观察她的小盼儿招招手:“吃早食了吗?” 小盼儿摇摇头。 早饭只有孟家母子有份,她从来一天只有两顿,若是遇上大伙儿心情不好,一顿也未必能保证。 望着小盼儿瘦削的小脸,程诺想起小时候弟弟喂出的双下巴。 其实小时候,她跟弟弟关系还是不错的。 因为父母要工作,她作为姐姐,既要兼顾学业,又要照顾年幼的弟弟,二人感情亲切,只是后来母亲下岗,家里支出不够,她被送到乡下奶奶家寄养。 弟弟也是从那时候开始,跟她生分起来,加上母亲的纵容,最终养成自私自利的性子。 程诺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慢慢来吧,一口吃不成大胖子。 经过前两日的相处,小盼儿已经不像当初那般害怕排斥程诺,至少她触碰自己时,不会第一反应是,女人要打她。 昨天晚上,小姑说娘变化这么大,是被东西上身了。 她不知道小姑口中的东西是什么,但她觉得对方不是坏人。 山上采摘的野山菌,还被丢弃在箩筐里,程诺洗干净后,打算打个鸡蛋,再切块豆腐放进去一起炖。 早上就吃菌菇豆腐汤,大冬天早上来一碗,养胃又暖和。 等她打开商城,打算买块老豆腐时,突然发现所有商品都不能选购了。 没钱了? 不应该啊,她记得昨天买完东西,还有七百多的。 这时,她突然注意到余额右上角,有一排小小的字。 【平台使用规则】 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程诺点进去一瞧。 【本商城提供购物功能,用户每日使用商城次数,跟余额成正比,具体比例如下: 余额低于千元,每日可使用商城次数:0次 余额千元~万元,每日可使用商城次数:1次 余额万元~十万元,每日可使用商城次数:2次 以此类推,总次数不设上限】 不对啊,她昨天余额八百多,又买糖,又买油、又买米,也没见商城限制她的消费次数。 程诺继续将规则往下滑。 【新人试用第一日,可免费购买商城任一商品, 新人试用第二到四日,每日使用次数不限】 所以,她穿来第一天的手电筒,就是她免费获得的赠品。 大爷的! 程诺现在恨不得扛起椅子,砸了眼前的面板。 马后炮是吗? 她都选完了,才告诉她规则。 玩不起直说! 这么大个平台,抠门啊,这跟拼多多最后一刀砍一百次有什么区别! 为了确保商城没有其他不易被人发现的暗坑,这次程诺没有放过任何角角落落,找得格外仔细。 果真被她发现了一些,若不用放大镜,很难察觉的小字。 【商城禁止倒买倒卖,一经发现,没收违规所得,并扣除相应罚金,以示警戒】 程诺昨天在甜品铺子看到糖价格高昂,起了倒卖商城糖果的小心思,此刻彻底被浇灭了。 得了,发家致富靠双手,投机倒把要不得。 小盼儿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程诺,期盼今天也能吃到前两日的大肉包子。 可惜,只有菌菇汤,天太冷,连鸡也不下蛋了。 好在上回给娘家买糖的时候,她顺手留了几颗,撕下一颗丢进嘴里,口腔瞬间被甜味填满。 剩下的她全给了小家伙,看到小盼儿吃到糖时,闪闪发光的眼眸,生活似乎又有了盼头。 喝了一肚子汤水的程诺,躺在床上,琢磨着以后得生计。 不行,躺在家里不是办法,得出去找机会。 趁着今日有些太阳,还没有到冷得出不了门的地步,再去镇上逛逛。 孟南洲昨天一晚没睡,后背挨揍的地方,火辣辣的疼,到了后半夜甚至有些发烧。 趴了一晚上,好不容易挨到天明,早饭也没吃,直奔清河镇。 一条名叫榴花巷的胡同里,坐落着七八户人家。 其中一间独立门户,院落不大,却收拾得井井有条,门前有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一株冬日里绽放的红杏,正开得热烈,树干苍劲有力,枝丫斜斜正往围墙里钻。 围墙内偶有药香飘出,混合着杏花的芬芳,给寒冷的冬日,增添一分清幽生机。 门扉被扣响,没多久有人打开门,迎孟南洲进屋。 “小姐,公子来了。”丫鬟欣喜地往屋里报喜。 “来就来了,你怎么比我还高兴。” 屋内传来一阵年轻女子的打趣声,声音轻柔而婉转,如同山间清泉般悦耳动听。 那声音仿佛有一种魔力,让孟南洲忘却尘世的喧嚣与烦恼,连带着昨晚在程四娘那受到的气,也被瞬间抚平了。 “阿意见到我难道不高兴吗?我可是思念阿意得很,”孟南洲掀开帘子往里走,将站在书案前在翻阅医书的女子,一把搂在怀里,轻轻在额头上落下一吻,声音温柔缱绻,情意绵绵,“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冯知意素手在男人鼻尖上轻点,笑意盈盈:“认识孟郎这么多年,我竟不知你是个会说情话的。” 孟南洲抓住她的手,又在手背上亲吻一口,继而放在胸口位置:“对阿意说的每一句,都是我的肺腑之言,跟着我你受委屈了。” “只要孟郎心里有我,我就不委屈。”冯知意靠在男人怀中,替他驱散一路赶来浑身的寒意。 孟南洲下巴在女人脑袋蹭了蹭:“你信我,用不了多久,我一定八抬大轿迎你进门,我会更用功备考,准备明年的会试,蟾宫折桂为你争得诰命,让你过上好日子。” 冯知意目光微闪:“我相信你,明年,我的孟郎不仅能金榜题名,还能进金銮殿,成为官家钦点的状元郎呢。” 孟南洲只当冯知意在打趣他,二人缱绻半晌,情到浓时,到底顾及肚子里的孩子。 “还要多久?这些日子可把我憋坏了。” “再有两月就好,等胎稳了,随你怎么折腾。”冯知意眼波流转,似春水初生,灵动而勾魂。 孟南洲一向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在女人面前溃不成军,二人又嬉闹许久,直到不小心触碰到背上的伤,疼得他五官紧皱。 衣衫褪尽,展露出后背,冯知意看到红肿一片的背脊,倒抽一口凉气:“谁打的?” 孟南洲恨恨不已,将昨晚的事说了一遍,省略了程四娘将他堵在门口,他只能翻窗进屋,被当成小贼暴打那段。 他丢不起这人,觉得脸上无光。 “程四娘听说我要写放妻书,死活不肯,抡起棍子连我娘都要打,被我拦住,我见她是个女人不想跟她动手,她却得寸进尺。” 冯知意给孟南洲擦拭上药的手一顿。 程四娘? 上辈子,这个女人因为偷人,早早上吊自尽了,她一面不曾见过。 谁想到,这一世她竟然活了下来。 还成了一个敢动手打婆母的泼妇。 第十七章 谁是砸场子的? 程诺坐上牛车,晃晃悠悠到了镇上,交了一文钱入城费,打算将上次没逛完的地方再熟悉熟悉。 卖野山鸡那次,她去的是东市,那里人口密集,有个大集市,常有百姓带着自家种的蔬菜瓜果售卖,因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价格通常较为低廉,是普通老百姓最喜欢光顾的地方。 除此之外,东市最大的交易,莫过于三姑六婆、买卖租赁,因为人口繁杂,医馆大多数也开在这儿,方便就近生意。 往南走,到了南市,这里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是最不安稳的地界,遍布妓院、赌坊、听歌唱曲的茶肆、各类黑心作坊……好人家的姑娘不敢往这儿走,生怕遇上泼皮无赖。 南市往北,商铺林立,各类大酒楼,点心铺面,成衣铺子等生活用品商店独门独户,有些小钱生活富足的百姓,常到此处光顾生意。 再往北便是清河镇普通百姓居住的地方,还保留着里坊制,跟后世商业区和居民区高度融合不同,这里少有商铺,居住地被划分成规整的方格,四周设有高墙,仅开少数门,有专人负责坊内治安,实行宵禁,夜间关闭坊门,俗称“片儿警”、“网格化管理”。 而这样的里坊,在东南北三市也有,只是数量不如北市多,且每家每户占地面积广阔,多为豪绅富户。 程诺记得书中不久之后,因为商业发展,里坊制规定的不能沿街开店,夜晚不准人上街的制度,会被打破推翻,甚至有“侵街”现象发生,就是里坊内的民居开店铺打破坊墙,突出到墙外的街道边,甚至朝向街道开商店。 取而代之的是沿街鳞次栉比的店铺,商客往来于市,街道车水马龙,甚至出现了通宵达旦灯火通明的夜市。 那些因为挨着街道的房舍,一夜之间租金大涨。 如果能在政策开放前,盘下一家临街房舍,以后不管是开店,还是租出去收佣金,都将是一笔不小的进账。 问题是即便现在,临街最便宜的房屋,买下来也得几百两银子。 而她如今荷包里连一两都拿不出来。 程诺继续在各个市集间边走边逛,转眼到了正午,肚子唱起空城计。 找了路边一家卖汤面的小摊,五文钱要了一碗素菜浇头,连肉都没敢加。 吃到一半就吃不下,不是老板厚道给的量大,实在是味道寡淡,食之无味。 “摊主,你这面条也太难吃了。” 一道上了年纪的男声,自程诺身后传来。 程诺认同地点点头,确实难吃,面条不劲道,浇头也不新鲜。 摊主是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听到自家手艺被嫌弃,脸色当场有些挂不住:“臭算命的,吃过好东西吗?我的手艺是跟客云来酒楼大厨学的,每天不知多少回头客。” 其他桌的几个老主顾,看说话的是个穿宽旧长袍,鹤发白须的老者,正坐在一张四角不齐方桌旁,面前摆着招帆,上头写着“十卦九灵”几个大字,桌上还有本被翻烂的《周易》。 浑身透着股穷酸,一看就没什么见识。 “老丈,你是外乡来的吧,在咱们清河镇,只有他家的面条,跟人满为患的客云来酒楼一个味。” “对啊,瞧瞧面上的浇头,量大肉多,整条街没有第二家如此大方了。” 摊主被夸,脸上浮现得意之色,拱手给几人道谢,瞥了眼算卦老头,不耐烦道:“行了,知道你想干什么,拿不出钱吃饭直说,用不着败坏我店里的名声,随便给个三文五文,别耽误我做生意。” 老汉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你把我当吃白食的乞丐了?东西难吃还不让说,开门做生意,这点肚量都没有,我都不用算你的八字,你这小摊,开不久!” 这话要换成旁人说,摊主骂上两句,不会放在心上,偏偏对方打着算命的旗号,这不是诚心咒他吗? “老不死的,你找晦气来了?”摊主拿起切面的菜刀,在砧板上来回打磨两下,气冲冲上前一脚踢翻老者的摊位,接着一菜刀将本就摇摇欲坠的桌子,砍了个稀巴烂。 老者:“……” 程诺挨得近,掀翻桌椅的灰尘全飘在她汤碗里,这下是彻底不用吃了。 “哎,这碗面,我只能给你两文。” 正在气头上的摊主,猛地听到清冷的女声,还是跟他讨价还价的,怒火更添一分,又是个找茬的? 也不打听打听,老子以前干什么的! 周围围观的百姓,有人替他开了口。 “老陈原来可是客云来的打手,再之前还在南市赌坊里,干过专为主家追赌债的勾当,现在年纪大了,金盆洗手不干了,开了个面摊,往来不少食客还是他从前的同伴,得罪了他,是要倒大霉的。” 老陈转头望向方才砍价的女人,布衣灰袄,头发只用简单的发带束着,再看她的脸。 哎呦,真丑。 丑人多作怪。 倒了霉了今天,尽碰上些又穷又丑的货色。 他挥舞手里的菜刀,威胁道:“你俩今天敢少我半个铜板,我就剁了你们的手指头当利息。” “两文,走了。” 程诺恍若未闻,丢下两个铜板,起身就要走。 “你找死!” 不知死活的人,老陈见多了,还是头一次遇上胆子这么大的女的,不给她点颜色瞧瞧,以后什么阿猫阿狗都敢爬到他头上来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朝程诺走去,抬起一脚便要踹过来。 算命老头吓得嘴里疯狂输出:“欺负弱质女流算什么男人,有本事你来打我,来打我……” 砰! “啊……” 撞击声,桌子被压塌的碎裂声前后响起,在场所有人都惊了。 没人看到程诺是什么时候出手的,只知道张三抬起脚的瞬间,一股更大的力道,冲着他的胸口袭去,整个身体跟风中蒲柳般,撞在一丈外的方桌上,连人带桌摔得四分五裂。 看到昔日同伴被个女人欺负,其他桌立马有人站起来,要跟程诺动手。 步子还没迈出去一步,一把锋利的菜刀,擦着他的脸而过,带起森森寒意,“铛”的一声没入身后木头柱子上。 那人瑟瑟转过头去看,离他不到一指距离,闪着寒光的菜刀竟然有一半没入柱身。 好大的力气。 好强的准头。 方才若是偏了一点,他的头怕是都要被削下来了。 男人重新落座,捧起桌上的面条,颤颤巍巍往鼻孔里喂。 第十八章 偶遇神棍 “女侠,女侠留步。” 程诺走出一条巷子,听见身后传来气喘吁吁的呼喊。 算卦老者背着箱笼,手拿卦帆,拦住她的去路。 “有事?”程诺问道。 老者冲她拱手作揖:“多谢女侠救命之恩,我还没来得及报答您呢。” 程诺将他从上到下扫了个遍,浑身加起来没有半两银子,怎么报答。 “算了,我也没想救你,凑巧而已。” 老者:“……” 眼前女子的目光太过明显,就差把嫌弃写在脸上,他不由得跟着她的眼神,将自己重新审视一遍。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丫头,你有什么想要的,告诉我,或许我能帮你一把。” 天底下多少人挖空心思想求他施舍,他难得主动慷慨一回,竟被人嫌弃了。 见他执着要报恩,程诺不想多浪费时间,视线瞥向他手上绣着八卦图的挂布,开口道:“那你帮我算算最近什么时候会下雨。” 老者眸光一闪,喜上眉梢:“稍等,我这就帮你算。” 接着从怀里掏出罗盘,后又拿出六爻卦,蹲在一旁写写画画,嘀嘀咕咕半天。 就在程诺耐心丧尽时,他终于开了口,一本正经笃定道:“卦象显示最近两日都是无雨天气,尤其是今日午后,万里无云冬晴日暖,但两日后,也就是后日,会有一场大暴雨,届时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程诺抬头望天,阳光温和,今天天气确实不像是会下雨的样子,看在老头如此笃定的份儿上,姑且相信他。 “多谢。” 程诺准备离开时,又被老者拦下,紧接着手里塞过来一个精致的瓷瓶。 程诺不解。 “这是我精心研制的,关键时刻或可保住性命,”说完,老者神秘地眨了眨眼,边走边喊,“算卦算卦,十卦九灵。”离开了程诺的视线。 看着瓷瓶中倒出的褐色药丸,程诺不禁开始怀疑对方是个神棍。 算命的,什么时候开始兼修术士的活儿了。 连炼丹都搞出来了。 本想丢了了事,想着瓶子还挺好看,暂且留着也无妨,顺手塞进了随身携带的挎包。 从镇上坐牛车回云溪村,大概半个时辰功夫。 冬天天黑的早,程诺怕路上耽误,申时初(下午三点)已经在城门口等着。 大概等了一盏茶功夫,牛车上的座位已经坐得七七八八,只等再来一两个人,车夫便可起程往回赶。 同车的村民大多熟识,其中便有上次偷人局中的孙婶子。 孙婶子视线跟程诺对上,不免有些尴尬,还是扯着笑跟她打了招呼:“巧啊,四娘,来镇上啊。” 上回的事,是她多嘴快舌,险些冤枉好人,她猜想按照程四娘的性子,应该不会愿意搭理她,谁知对方竟然好声好气回应了她。 其他几个村民见状,也上前攀谈起来,一时间,牛车上都是女人说话的声音。 没过一会儿,刚才还万里无云,天朗气清,突然之间温度骤降,还刮起了风,远处的天边开始聚拢团团乌云。 程诺靠在车板上,想起老者的卦象:“果然是个神棍。” 孙婶子抬眼望天:“不好,看着要下雨,最近的天气真怪异,一会儿一个样,李叔,人齐了赶紧走吧,再晚要淋雨了。” 李叔数了下座,还有个空位,可看天气马上要下雨了,等不及了。 罢了,少赚一个位吧,总比让大伙儿淋雨强。 “大伙儿坐稳了,这就回去了。” 程诺闭眼小憩,不知怎的,脑海中闪现昨晚的梦境,心口位置坠坠地有些不舒服。 她有意忽略,奈何越是刻意忽视,脑子里全是程三虎坠下山坡的无助,还有围绕在他病床前,程家父母声嘶力竭的悲伤模样。 “哎!程四娘你去哪儿?” 孙婶子看着突然跳下牛车的程四娘,不解道,“这是今日最后一趟牛车了,错过了就得走回去,你看这天,明显是要下大雨了。” 程诺往另一辆牛车方向走去,走到一半,折返回来,对孙婶子叮嘱道:“婶子,我去趟大梨村的娘家,劳你回去跟小盼儿说一声,我明日再回来。” “哦,好好。”孙婶子茫然地应了声。 李叔从怀里掏出三文钱,不舍地递给程诺。 又少赚一个位置,今天出门真是亏大了。 程诺跳上去大梨村的牛车,半个时辰后,天上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车也进了村。 赵氏正在厨房烧晚饭。 程父白天刚从外头带回来的猪下水,猪肚洗干净,去除异味后,小火慢炖收汁煮烂,加入少许干辣椒做成红烧猪肚。 还有半幅猪肝,用料酒腌制过后,葱姜蒜爆炒,猪肝炒至变色后出锅,既闻不出腥味,还适合下酒。 程母和武氏也从娘家回来,带了些喜宴上的家常菜,一条清蒸鲈鱼,半碗红烧鸡肉,还有些瓜果时蔬,都是二人牙缝里省下来,带回来给孩子们的。 饭菜上桌的时候,足足摆了七八盘,比过年还热闹,程父笑眯了眼,兴致高得给自己倒了杯酒。 众人准备动筷子时,突然听见柴扉叩门声。 武氏眼睛一亮:“是不是三郎回来了?” 程二顺困惑道:“三弟昨日在山上捕了只黄猄,因为镇上卖不到好价,送到邻镇去了,不是要明日才能回吗?” “或许是老师傅手艺快,正好我还担心他在镇上住一晚要花不少银子,这下好了,省钱了。”武氏欢快站起身,准备去迎接丈夫。 打开院门一瞧,恨不得立马关上。 程诺立在门口,身上半旧的袄子被雨水打湿大半,正丝丝缕缕往里头渗着寒意。 “三嫂,我三哥在家吗?” 武氏没好气道:“不在,他去邻镇了,你找他干嘛?” 屋里人听到程四娘的声音,纷纷探出头来。 程父程母高兴极了:“四娘,你怎么回来了,快进来,外头多冷啊,还没吃饭吧,老大家的,再去添副碗筷。” 赵氏白眼差点翻上天,边走边抱怨:“她是属狗的吧,闻到味道就凑上来,一年到头好不容易吃顿好的,真晦气。” 看见程四娘,她再好的胃口也没了。 程大壮起身把位置让给妹妹,程二顺去厨房倒了杯热茶递给妹妹驱散寒气。 几个小辈安静坐在位置上,一一跟程诺打招呼,其他时候全程低着头,不敢跟她有眼神对视。 程诺:“爹娘,三哥可能出事了。” 第十九章 救人 正在给程四娘夹菜的程母,动作一顿,满脸错愕。 武氏啪的一声放下筷子:“小姑,青天白日的,你为什么要咒自家兄弟?” 相公不过是去邻镇卖个货,从前不知去了多少次,能出什么事? 她就知道程四娘没安好心,想白吃白喝直说就是,诅咒亲兄弟还是人吗? 程父放下酒碗:“四娘,你三哥山上打了只黄猄,送给邻镇老主顾了,放心,那人跟咱家做过好几回生意,出不了差错的。” 程诺心中疑窦尚存:“那三哥卖货回来,会经过鹿山吗?” 鹿山就是昨晚她梦中的那座山,因为林中多鹿出名,百姓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程父摆摆手:“不会,山路虽然近,但不好走,虽说现在是冬天遇不到山林猛兽,但近几日温度太低,林中多水,结冰容易路滑,老三是老猎户了,不会犯这种错……吧。” 说完,连他都愣了一下。 换成其他两个儿子,程父会毫不犹豫拍胸脯打包票,但老三……还真不好说,人如其名,性子虎,爱冒险,翻山抄近道像是他会做的事。 他好奇女儿今天为什么总抓着老三的事不放,问道:“怎么了,你是不是在外头听到你哥什么消息了?好端端为什么觉得他会出事?” 程诺将昨晚梦里的事,一五一十跟家人说了。 赵氏听完,奚落道:“一个梦而已,值得小姑跑这么老远?怕是听到娘跟三弟妹今天从喜宴上回家,特地赶回来的吧。” 说完,将桌上的鲈鱼腹中肉,夹了一大块到儿子程云碗中:“还不快吃,再慢点,哪有你的份!” 武氏不甘示弱,分别给两个女儿金玉、珍珠,各夹了两大筷子的菜,直到碗堆成小山,才肯作罢。 反观二房一家,顾氏始终小口吃着饭菜,只动面前伸手就能够到的,从头至尾没有开口说一个字。 她的两个孩子,吃饭动作跟她一样慢条斯理,可到底是小孩子,眼里对好吃的渴望遮掩不了,嘴里扒着饭,眼睛却紧紧盯住桌上的肉菜,猛地咽口水。 还是程母给两个小的,各自夹了一筷子肉,才缓解了他们如狼似虎的眼神。 “你们小妹是担心兄长安危,别用你的小肚肠瞎猜。”程母用眼神威胁赵氏,示意她闭嘴。 程父撸了撸嘴边没几根的胡子,若有所思道:“从前我也听人说过,一胎双生的两个孩子,会有心灵感应,一个遇到危险,另一个心神不定。” 说到这儿,程母不由得想起程四娘和程三虎小时候,一个哭起来,另一个必定跟着一起哭,一个染了风寒发高热,另一个即便隔离开,不出半个时辰,也得高烧起来。 程母的心忍不住揪起来,难道……老三真的遇到危险了? 程大壮却觉得二老的担心多余,他推算程三虎出门时间,这个时辰如果三弟被困在山上,那至少午膳过后他就得从邻镇往回赶,可邻镇到大梨村的路程,即便坐牛车也得两个时辰。 加上把猎物剥皮抽筋,黄琼肉卖给酒楼,皮毛卖给布庄,骨头、角和五脏卖给药铺入药,来来回回,没一天功夫哪里办得成。 小妹说三弟被困在山上,可这个时辰,三弟压根不可能出现在山上,除非他根本没去邻镇。 他将想法跟二老说清楚。 程父程母觉得老大的话有道理,连武氏也跟着点头,她纯粹是不相信程四娘的话,觉得这女人没安好心。 此时,外头的雨已经从淅淅沥沥发展成倾盆大雨,暮色一片漆黑,整个天空像是能吃人的深渊巨口,等着将世间吞噬殆尽。 程诺见劝不动,起身拿起墙上的斗笠带在头上,转身往雨里冲。 赵氏觉得她疯了。 “程四娘!天黑成这样,你找死不成?” 程大壮一把抓住程诺的胳膊:“小妹,雨太大了,等我们赶到鹿山,天也完全黑了,用不了灯笼,如何找人,现在出门过于危险,等雨小一些,大哥亲自去找人。” 程母也是一脸担忧:“是啊,你去能帮什么忙呢,万一摔着碰着,可不是闹着玩的,就算老三在山上,还有洞穴可以藏身,等天亮了雨停了,再寻他也不迟。” 程诺摇头,万一真的跟梦境里一样,摔下山谷伤了腿,程三虎就是想爬进洞穴也没那本事。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想起程三虎憨直跟在自己身后喊妹妹的情形,想起从小到大他对程四娘的守护和宠爱,人命当前,程诺没法坐视不管。 “若是三哥真的落入山谷,我们现在耽误的功夫,就是在消耗他的生命,让开,别拦我!”程诺不再多说,推开程大壮,冲进雨中。 程大壮没有一丝犹豫,拿起另一件蓑衣,紧随其后。 “小妹!大哥!等等我。”程二顺同样义无反顾冲了出去。 赵氏气得直跳脚:“太黑雨大,天气又这么冷,三弟在不在山上还两说,万一大郎,还有二弟他们有个好歹……” 都怪程四娘,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准没好事发生。 武氏扶住门框,不停往外张望,可惜除了黑夜中的倾盆大雨,什么也看不清。 她的心跟着紧张起来,程四娘这个女人自私成性,什么时候考虑过几个哥哥过的什么苦日子,连她都觉得发生了大事,难道三郎真的…… 不,不可能。 老天爷保佑,只是程四娘做的一场噩梦,她的相公还好端端在邻镇待着呢。 程父程母也是焦急地在屋子里打转,一桌子饭菜没动几口,全然失了胃口。 “爹,娘,我吃完了,先回房。”二房顾氏站起身,带着两个孩子回了东屋。 程母冲远去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赵氏也是一脸看不惯:“刚刚冲出去的可是她男人,瞧瞧她一脸漠不关心的样子,哪里有半点程家人的模样,装高冷给谁看。” 武氏难得跟赵氏站在统一战线:“大嫂,人家可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配二哥是下嫁,跟咱们这样的山村农妇能一样吗?” 赵氏啐了一口:“呸,落魄的凤凰不如鸡,是不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还不好说呢,二弟也是,放着十里八村那么多好闺女不要,偏偏捡了她回来,哪是娶媳妇,明明是供祖宗。” 武氏冲东屋方向扬声道:“儿子也生了,女儿也有了,有些人心里还不安分,怕是想着攀高枝吧。” 无论两人怎么奚落,东屋里的人,从始至终没有半点反应。 “好了!不吃饭就把嘴闭上,到厨房烧水、煮姜茶,等他们回来好驱寒。” 一家之主发话了,两个媳妇收敛气焰,不敢再说半个字。 “是,爹。” 第二十章 吓哭的程三虎 鹿山上。 程大壮走在队伍最前方,程诺紧跟其后,用手电筒照明,程二顺垫后,三人在大雨中搜寻起来。 手电筒比灯笼强上百倍,雨夜中照样有二三十米能见度。 程二顺好奇不已:“小妹,这宝物从何而来,我从没见过。” 程大壮频频回头:“风吹不灭,水浇不熄,还小巧轻便,比我在镇上铺子里见过的玻璃罩灯强多了,谁给你的?” 程诺道:“小妹偶然所得,具体经过日后有机会慢慢跟哥哥们解释。” 即便有蓑衣,三人浑身也淋湿了。 程大壮和程二顺还好,毕竟是男人,咬咬牙撑得住,可程四娘是个肩不能挑的女人,大风大雨如何受得了。 “小妹,你回去吧,我跟大哥搜山就行,你自小身体不好,小心感染风寒。”程大壮担心妹妹身体。 程诺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我没事,大哥,你来鹿山次数比我多,我们专找有斜坡的地方,二哥,你声音大,喊一喊三哥的名字,他要是听到动静,会回应我们的。” 希望他们来得及时,程三虎还没有在暴雨中晕过去。 “好。” 二人看到妹妹一改往日里的娇纵任性,严肃周全地分工,那认真谨慎的模样他们从未见过,像是换了个人。 “三虎……程三虎……” “三哥……三哥……” 呼喊声一阵高过一阵,可惜在倾盆大雨中收效甚微。 三人将鹿山转了个遍,还是没发现踪迹,加上天色黑,即使有电筒照明,程诺还是很难将现实与梦中环境紧密对照。 就在程大壮和程二顺准备放弃,觉得程三虎可能根本没进鹿山时,程诺突然听到一道奇怪的声音。 “铛铛铛……铛铛……” 像是重物敲击铁器发出的声音,很微弱,因为距离近,所以没有被淹没在雨声中。 “大哥,二哥,你们听。” 程大壮和程二顺脸色一变,真的有人。 “是三虎,一定是三虎在跟我们求救。”程大壮激动地往声音方向走去。 穿过一片树林,三人加快脚步,越往前,程诺越觉得不对劲。 她记得梦中程三虎是脚下没站稳,加上泥路滑,摔下山坡的,现在他们前往的方向,明显是一片平地。 “铛铛铛……” 敲击声越来越清晰。 程大壮激动上前,发现前方有个捕猎的陷阱,天黑脚下不注意,人很容易栽进去。 “三弟,你天天玩鹰,也有被老鹰啄了眼的时候,说出去被人……” 程二顺见大哥猛地愣在原地,三两步上前,才发现陷阱里的人已经被雨水灌到胸部位置,再晚来一时半刻,水进了鼻腔,神仙来了也难救。 他们来得及时,确实搭救了一条命,可谁来告诉他们,这人是谁? 陷阱里的男人蓬头垢面,头发糊了满脸,根本看不清长相,也分辨不清年纪。 但看身形,肯定不是壮如牛的程三虎。 男人穿着破旧粗布衣衫,只能从他惨白的嘴唇猜想,脸色应该白得跟鬼一样。 他正一手拿破锅,另一只手虚弱地用石头往锅底砸。 刚才听到的声音就是这么发出来的。 两兄弟面面相觑,最后还是程二顺回过神:“愣着干什么,救人啊。” 程大壮找来一根粗壮的树干,伸进陷阱里,递给男子。 男子虚弱不已,数次手上没劲,脱落树干重新掉进水坑中。 好在最后他紧咬下唇,使出残留的最后一点力气,被二人拉了上来,程诺看到他下嘴唇都咬烂了,可见对方刚才用了多大的力气。 程大壮和程二顺累得气喘吁吁,望向一旁似乎昏死过去的男人。 “怎么办,还找三弟吗?” “我看这人被陷阱里的东西伤得不轻,腹部、大腿都有伤口,拖延下去,会有生命危险。” 二人齐齐望向程诺,希望她拿个主意,现在是回去救人,还是继续留在山上找程三虎的下落。 程诺咬咬牙,刚准备说话,突然看见昏迷的“尸体”诈尸了。 男人张嘴,似乎要说话,啊了半天,愣是没挤出一个字,急得程大壮以为他不行了。 “兄弟,你别死啊,我们受累一晚上,好歹得救回一条人命吧!” 他抱起男人上半身,脑袋贴近想听听他说什么。 谁知,男人伸出手,直直朝树林一边指去,然后头一歪,这下是彻底昏死在程大壮怀里了。 “他什么意思?”程二顺摸不着头脑。 程诺顺着男人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有一个斜坡,旁边树林环绕,竟一一跟梦中情形对应上了。 “走,去看看。” 程三虎此时摔伤了腿,正在山坡底下哭呢。 “呜呜呜……我完了,年纪轻轻要死在荒山野岭了,爹娘,儿子不孝,儿子不能给你们养老送终了! 媳妇,趁年轻你找人再嫁了吧,还有小妹,呜呜呜……我还没替你收拾孟南洲这个负心汉呢……” 越想程三虎哭得越伤心,早知道不逞能走山路,老老实实走大道多好,淋雨总比摔断了腿,死在这儿好。 等雨停天亮了,这么冷的天,山上也不会有人来的,他就是不冻死,也得被饿死啊。 他正哭得伤心,一抬头突然发觉前方有抹亮光,紧接着他就看到了大哥二哥。 “人都说死之前会回光返照,心里最惦记谁,看到的就是谁,呜呜呜……那我为什么没有看到小妹。” 话音刚落,程四娘的脸出现在头顶上方。 程三虎彻底绷不住了,哭得跟个孩子似的:“啊……阎王老子来收我了,我还没活够呢……”忽得又大笑起来,“罢了罢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能在死前见家人一面,我程三虎死而无憾!” 程大壮和程二顺望着疯魔般又哭又笑的弟弟,脸色黑了又黑。 他哭声不小,夹杂着雨声,难怪没听到他们的喊声,差点耽误他们找人。 方才掉进陷阱的男子,口不能言都知道找法子呼救求生,程三虎长了张嘴,却只知道在这儿哭,口喊生死有命。 要不是看他受伤,程大壮和程二顺恨不得原地好好收拾收拾他。 程大壮脱下鞋子,砸在分不清现实梦境的程三虎头上:“哭什么哭,你还没死呢,嚎的什么丧。” 猛然听到哥哥声音,程三虎抹了把眼泪,睁大眼睛望去。 “大哥,二哥,真的是你们,你们来救我了,哈哈哈……我命不该绝,我程三虎又活过来了,老天待我不薄。” 程诺看他蛮有精神的,不像梦中隔了一天被人发现时,高烧不止,伤口溃烂的凄惨模样,不由得松了口气。 程二顺已经顺着山坡滑下来,检查一番程三虎的腿,被树枝划破,又滚下坡摔断了,好在发现及时,应该没有大问题。 “你最该感谢的不是老天爷,而是小妹!” 程三虎不解,没等问出口,人已经被程二顺扛在背上,一群人往鹿山出口方向走去。 第二十一章 一个失血一个高烧 赵氏和武氏在家等得心焦,迟迟不见各自丈夫的身影,心里浮现万般猜想,可惜除了干着急什么也干不了。 “回来了!三叔他们回来了!” 大房程云是孙辈里最大的男孩,此时爹和两个叔叔都不在家,守护娘和妹妹们就成了他的责任。 他一直站在廊檐下,远远看到雨里有亮光,等人影靠近,发现果然是他爹,背上背着的,想必就是三叔了,慌忙朝屋里报信。 武氏第一个冲出来,一眼看到程大壮肩膀上的人,没等仔细分辨,先被对方半死不活的样子吓到了。 “孩儿她爹,你可不能丢下我一个人啊!你要有个好歹,我们孤儿寡母日子怎么过啊!” 程大壮:“……” 老三媳妇怎么跟老三一个德行。 “媳妇……我在这儿呢。” 程三虎的声音从后头幽幽飘过来,武氏喷涌而出的眼泪,在见到丈夫靠在程二顺肩膀上笑嘻嘻朝她打招呼的瞬间,堵在眼眶里不上不下。 “三虎?你……”大哥背着的不是程三虎,那是谁啊? 程大壮冲妻子喊道:“媳妇快搭把手,把人扶我们那屋去,赶紧去烧热水,再拿把剪刀把他衣服剪了……” 赵氏皱眉道:“我剪?他……” 程大壮这才想起,背上的好似是个年轻小伙子:“我来剪,你赶紧去请何大夫,动作要快。” 赵氏安顿好伤者,接过程大壮身上的蓑衣,冒雨请人去了。 程诺一直跟在程二顺后头,直到他把程三虎送回房,也未曾离开,她得亲耳听到大夫说他没事,才能安心。 程三虎的腿滚下山坡时,被尖利的树干刺穿,此时因为雨水冲刷皮肉外翻,伤口四周肿胀发白,隐约能看见里头的肌肉组织。 武氏只是看了一眼,两眼一闭就要往后仰。 伤得这么严重,亏他能笑出来,她还以为没受多严重的伤。 程诺坐在床边,仔细打量程三虎的脸色:“三哥,你感觉怎么样?” 程三虎怕她担心,故意往轻松了说:“已经不疼了,这点小伤对哥来说不算什么。” 不疼才不对劲,说明天气太冷组织已经冻僵了。 “三虎,你身上好冷啊。”程二顺跟程三虎在外待的时间长,一开始没察觉程三虎的异样,这会儿屋里烧了炭,他身体已经暖和起来,三虎的手掌还是跟冰碴子一样,显然不对劲。 程三虎打了个寒颤,笑道:“你不说我还没察觉,是有点冷,媳妇帮我多拿套被褥过来。” 是血液流失太多,体温过低,还好程诺几人去得及时,程三虎没有休克,不然大罗神仙也难救。 不行,村里的大夫医术有限,外头大雨没有半点停歇的迹象,程三虎的腿再拖下去,不截肢以后也得跛了。 偏偏这个时候,商城用不了,里面那么多药,只能干瞪眼。 程诺起身往外走到无人处,试试吧,看看程家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让她“借”用一下。 “系统,扫描程家,有没有什么能回收的?” 【扫描中……】 【很抱歉客官,没有发现有回收价值的商品。】 换而言之,程家穷得响叮当。 就在程诺转身回房时,商城突然又出了声。 【检测到客官身上有顶级凝血药丸一枚,可治重症外伤,回收价十两,客官是否售卖?】 凝血药丸? 程诺想起荷包里的瓷瓶。 原来那枚不是丹药,是治病用的。 十两! 那就是一万块。 老神棍给的药丸竟这么值钱。 早知道问他多要两个了! 程诺准备按下售卖按钮的瞬间,改了主意,以商城的尿性,愿意给出这么高昂的价格,说明商品本身的价值远不止于此。 她卖了凝血药丸,再去商城买抗生素特效药,来回一倒腾,没准是亏本买卖。 程诺点开面板,查看可以治疗程三虎伤口的特效药,上头明晃晃写着两万块。 果然如此。 万恶的中间商。 趁着给程三虎倒热茶的功夫,程诺将药丸掰碎了放进去,很快在水里融化。 程三虎除了感觉茶比平时苦,并无其他察觉。 “哎!喝了杯热茶,身体立刻感觉热起来了,再来两杯。” 程二顺摸他的手背,惊喜道:“真的,三虎身子热起来了。” 何大夫半夜睡得正酣,院门被人拍得震天响,再晚一刻,门框都得给他拆了。 好不容易穿好衣服开了门,发现是程家大儿媳妇,没等询问缘由,就被对方拉着往程家走,连他的药箱也一并挂在赵氏胳膊上带了过来。 “何大夫,请您快给我弟弟看看。”程二顺将人先领进了程三虎的屋子。 何大夫见患者伤得严重,原谅了赵氏的无礼粗鲁,检查过后,眉心紧促:“哎呀,血流得太多了,加上下大雨伤口感染严重,这条腿……” 程三虎脸色一白:“腿怎么了?保不住了?” 何大夫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武氏刚缓过来的神经又受不了了,趴在炕上“哎呦哎呦”捶胸口。 不会吧?凝血丸没用? 程诺心沉得像是坠了块大石头:“你说吧,我们受得了。” 何大夫边摇头边道:“这条腿肿得跟猪蹄似的,又白又胖,你们看像不像。” 程诺:“……” 程家众人:“……” 程三虎咬牙切齿道:“何叔,你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何大夫讪笑道:“看你们太紧张,调解调解气氛,放心,伤口只是看着严重,好在得救及时,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等骨头养好了,不会耽误你正常走路的。” 说完又盯着伤口处仔细打量起来:“你小子命好,年轻又身体又健壮,两年前我女婿村里有个摘野菜的村民,跟你一样进山伤了腿,也是天寒地冻的天气,第二天才被人救出来,为了保命,锯腿求生,现在出门都只能拄着拐子。” 何大夫的女儿三年前嫁到云溪村,他口中的断腿村民程诺也见过,膝盖骨以下都没了,着实可怜。 听到程三虎没事,众人终于松了口气。 何大夫刚写好药方,叮嘱了程家人几句,突然见到赵氏风风火火跑进来:“不好了,那个人,发高热了。” 第二十二章 程家要破产 何大夫这才知道,程家兄弟从鹿山上还救回来一个人,忙提起药箱脚步生风。 程诺本也想跟着去,被程母拦下:“你就别去了,那人身上伤口多,少不得脱衣服诊治,你避避嫌,让你二哥他们去。” 程诺点点头,接过程母递过来的姜茶,一饮而尽,接着去程母房里换下身上的湿衣服,收拾好后重新回到三哥屋里。 武氏忙着照顾程三虎,有了何大夫的定心丸,她精神不少,一晚上惊心动魄,魂都要吓没了,此刻有时间询问丈夫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程三虎早上出门后根本没去邻镇,而是在半道上遇到来清河镇办事的老主顾,正好老主顾办完事要回去,顺带着把黄猄带走,直接给了个好价,免去程三虎东奔西走,在各个店铺内分批兜售。 他见时辰还在,想着能抓到黄猄一回,没准运气好,还能再抓一只,便又去了鹿山上。 因为精神过于专注捕猎,等察觉到天变阴要下雨时,已经来不及,为加快速度他抄了近道,谁想到脚下一滑,掉进山坡伤了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可能也是在那时候,他的叫声吸引了陷阱中男人的注意,这才躲过一劫。 “说来奇怪,我从前常在那条道上走,因为有碎石杂草,从来没脚底打滑过,不知怎么回事,这回再去的时候,碎石和杂草被铲得干干净净。” 程三虎撑着下巴,百思不得其解。 武氏不以为意:“有什么奇怪的,太冷山里动物没吃的,草早被啃干净了,碎石也被鸟兽带回去搭窝,你就是倒霉,命里该有此劫。” 程三虎还想说不可能,往年过冬也没这样过。 武氏已经用汤药糊住他的嘴。 “照这么说,老大屋里躺着的,是三虎的救命恩人了。”程母双手合十,对天祈祷,“老天爷保佑,千万别让他出什么岔子,老大家的说他发烧了,不会有大问题吧?” 程家人不知道发热原因,程诺却清楚,伤口感染严重,感染扩散到周围组织,或者进入血液造成败血症,体温会快速升高,造成肝脏功能衰竭,情况严重甚至会烧伤脑细胞,这些都是不可逆的。 隔壁屋里的男人,很可能正在鬼门关徘徊。 她没有多一颗的凝血丸,他只能自求多福了。 何大夫一直在程大顺屋里待到天明,期间数不清的血水被端出来,武氏都不记得用了多少柴火,烧了几锅沸水。 “老二家生孩子的时候,我也没烧过这么多热水,累死我了。”武氏撑着腰站起身,活动因为扇火酸胀的胳膊。 赵氏看了眼见底的水缸,又见外头的雨有变小的趋势,冲外头喊了儿子两声。 程云也是一晚上没睡,忙前忙后,听到动静小跑进屋:“娘,你找我?” 赵氏指了指扁担和水桶:“家里水用完了,你去溪边打点水。” “哎。” 程云挑起扁担就走,却被他娘拦下:“把二房的与君叫上。” 程与君是二房顾氏的大儿子,比程云小两岁,今年十三。 “不用,我一个人就行。”程云拍了拍胸脯,“三弟还小……” “小什么小,”赵氏打断儿子的话,走到窗口故意抬高声音,“家里人忙了一晚上,连枕头边也没挨上,不像有些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知睡大觉。” 程云一愣,不敢再说一个字,他娘这是在点二婶呢。 老实说,二婶不是个相处久了会热络起来的人,她身上从始至终都带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程云总觉得她跟他们不一样,跟大梨村,跟他从前见到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虽然在娘口中,二婶不干家务,也不下地,心思没放在程家,只等有机会便会离开,但……他一直没敢对娘说,他心里挺敬重二婶的。 他眼中的二婶,其实还有另外一面。 她会刺绣,绣的花纹栩栩如生,比镇上布庄衣服上的图案好看千百倍;她从不大声说话,不管别人说什么,她永远一副淡淡的,置之事外的模样;最重要的,她认字!他曾经看到过二婶教三弟、四妹在地上写他们的名字。 与君,与华…… 真好听。 跟村里满山跑的狗蛋、铁柱、王二麻完全不一样。 东屋内。 赵氏的大嗓门早传到母子三人耳中。 程与君站在窗前,冲桌前正在刺绣的顾氏嗫嚅道:“娘……” 顾氏低垂眉眼,手上动作没停:“想去就去吧。” 得到首肯的程与君高高兴兴推门出去,看到正往外走的程云:“大哥,我来帮你。” 程云先是一愣,接着欢快地将轻便些的木桶递给弟弟,二人并肩出了门。 程诺离开家的时候,救回来的男人还没醒,药材先不够了。 男人伤得重,据何大夫说,他身上多处伤口,最严重的两处在腰腹和脑后,寻常人受了这么严重的伤,不死也昏过去了,他却在陷阱里一直熬到程家兄妹出现,可见此人意志坚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他有没有后福程诺不知道,程家却要因为他破产了。 她手里捏着程三虎卖黄猄赚回来的三两银子,站在济世堂的药柜前:“剩下二两赊账行吗?” 店小二上下扫了她一眼:“不行,我们开门做生意,又不是做慈善。” 此时,济世堂二楼雅间内的两个男人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葛账房,你说的就是她?”男人一身书生打扮,只是衣料对比普通人好上不少,五官端正,虽算不上飘逸非凡,也有几分洒脱气质。 他手边立着个年纪大约四十上下的中年男子:“回小东家的话,就是她。” 小东家伸脖子再次望了眼程诺,嫌弃地用手中折扇捂住口鼻:“孟南洲的女人就长这样?难怪从前从未听他提起过,原来是嫌她长得丑,不好意思说出口,怕丢人啊!” “这姑娘长得,确实……”葛账房无从反驳。 但就凭她敢在大街上大骂孟南洲兄妹,敢把装鸡屎的篮子扣在举人妹妹头上,她就不是一般人。 “你的消息不会有误吧?”关长宏意味深长道。 “小的那日一路跟在孟南洲后头,亲眼瞧见兄妹俩进了榴花巷,出来接待他们的就是拒绝您三次的冯大夫,那地方小的陪您去了好几回,错不了。” 第二十三章 落入陷阱 葛掌柜至今还记得小东家三顾榴花巷而不得入,在外头寒冬腊月里冻了几个时辰。 回来后就将事情告知小东家,怎么也想不通两个天差地别的人,如何会认识,而且看孟南洲跟冯大夫的熟悉程度,绝不像普通朋友般简单。 “庄宅行那边怎么说?”关长宏心里有些小期待,仿佛是闻到八卦的味道。 庄宅行是房东们组成的专门用来管理和推销出租事宜的行会,昨日葛账房去打探,带回来一个不得了的消息。 葛账房道:“不出小东家所料,那间屋子,确实是用孟举人的名字租赁的,不仅如此,有周遭邻里看见,孟南洲隔三岔五就往那屋子去,常常半夜来,天明走。” 自以为藏得深,其实漏洞百出,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不过是没人深究罢了。 关长宏神情明暗莫辨:“好一个清风霁月的孟举人,当了赘婿还敢另置私宅金屋藏娇,你藏别人也就算了,还是那位眼高于顶的冯大夫。” 冯大夫自半年前突然在镇上有了名号,不知师从何人,却有一手出神入化的金针手艺,抢了济世堂不少生意。 据被她医治过的病人所说,冯大夫宅心仁厚,医术高超,还极有原则。 不管你出价多少金银,都得依她的规矩办事: 治急不治穷,救三不救二。 所谓治急不治穷,是指普通的病在医馆能治好的,不要到她那里去,她只接受重疾患者,三代都是穷人的,也不要登门,因为一代是穷人或许是时运不济,三代都是穷人,只能证明这家人不是好吃懒做就是蠢钝如猪。 救三不救二指的是,小孩子、孕妇、老人可以治,犯过事、登门超过三回的不治。 第一次听到冯大夫规则时,关长宏他舅关大夫还夸过她:“冯大夫虽然是女子,却极有原则,是天下女大夫的楷模。” 等关长宏连续三次请她到济世堂坐诊都被驳回,关大夫本人亲自登门也遭羞辱,关大夫回来后气急败坏道:“医者治病救人,当以仁德为先,什么救急不救穷,我看她是嫌弃穷人付不起诊金,懒得给他们治病,说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打发人而已!” 榴花巷门口的情形如在眼前,关长宏现在想起来还后槽牙痒痒。 清丽周正的女子神色冷漠,只打发她身边的丫鬟回话。 话里话外的意思,看不上济世堂小门小店,更瞧不上关大夫的医术,就是喊她去当首席大夫,她也懒得去。 经此一事,济世堂跟榴花巷的梁子彻底结下,双方暗地里你来我往,一直较量至今,难分胜负。 如今却被关长宏抓到对方的把柄,怎能让他不激动。 关长宏推开葛账房,满脸笑意下了楼,朝程诺走去。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关某思考多日,不忍姑娘被歹人蒙骗,遂来相告。” “你是说,孟南洲在外头养了个小的?”面前人程诺记得,几日前因为不满孟南洲怠慢,气冲冲从孟家拂袖而去了,他是这家店的东家。 关长宏悲痛地捂住眼睛,点了点头:“那女子姓冯,自诩行医救人是个造福百姓的大夫,谁知道……竟然抢人丈夫,呸!” “唔。”程诺摸了摸下巴,“她啊,我知道。” 关长宏本以为对方就算不当场大哭出声,也得面色发白,心如死灰,可能强装着镇定为丈夫挽尊,可能大骂孟南洲负心薄情,哪知道程诺来了句:“冯知意嘛,从广凉府来的,半年前死了亲爹,还在孝期。” “啊?”关长宏愣住,从广凉府来的吗?刚死了爹?她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难道是她亲自给丈夫牵线搭桥,配合找二房? 不可能啊,天底下哪个女子大度成这样,更何况,孟南洲是个赘婿啊! “我能赊账吗?老板?”程诺扬了扬手里的药包。 赊账…… 这时候你跟我谈钱? 关长宏嘴角抽了抽:“当……当然。”然后在程诺签好的名字后头,签下自己的名字。 他用余光一直打量眼前的女子,期盼从她脸上找到半点丈夫不忠的悲伤,很可惜,什么都没有。 就在程诺准备出门之际,关长宏做了最后挣扎:“就在榴花巷左手第五间,您相公用二十两银子租了半年……” 下一秒,女子的脚步顿住了。 “你刚刚说什么?”程诺问。 有戏。 关长宏大喜,他就知道女人是装的,孟南洲偷人能告诉她?不过是面子上挂不住,不好在人前发作。 他之前可打听过了,孟南洲的这个女人,在村里以悍妇著称,前段时间推了婆母,又打了小姑,却对孟南洲情根深种,现在知道丈夫养外室的地址,能不上门闹? “在榴花巷第五间,门口有棵杏花树的就是……” 程诺定定望着他,仿佛他会错了重点:“你说他花了二十两银子?” —— 程诺马不停蹄回了云溪村。 一头钻进卧房,翻了个底朝天。 没了。 宅子的地契,不见了。 半年前孟南洲还是个靠程家做活求学的穷秀才,哪里来的二十两银子租房子。 现在她算是知道前因后果了,孟南洲偷了程家给她的地契,跑去给冯知意卖好了。 前些日子,她没顾得上归整原主留下的东西,把这茬完全忘了。 难怪孟南洲迫不及待让她签转赠田舍的文书,原来是怕她发现地契不见了闹起来。 好在村西的七八亩水田还在,没有落入孟南洲手中,要不是今天发现他给冯知意租房的事,半年时间到了,他去哪再谋二十两,除了打她的主意,还能有什么高招? 程诺贴身收好水田的文书,坐上炕上,忍不住将这几日发生的事情,在脑海中仔细理清。 孟南洲需要钱,想谋夺她手上的田舍,偏偏她没答应,以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子,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二十两! 她记得在梦里,程三虎伤了腿,孟南洲找了位医术高超的大夫,开出的诊金也是二十两。 天下会有这么巧的事? 程诺更相信无巧不成书,整件事情更像是背后有人刻意操纵,隐藏更大的阴谋。 始作俑者除了孟南洲,程诺想不出第二个。 既然他做局想把程三虎当猎物,就别怕被猎物反噬,也尝一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滋味。 第二十四章 谁成了猎物? 孟母原打算今日去庙里,一为给孟南洲中举还愿,感谢菩萨聆听到她的祈祷,捐点香油钱,聊表心意;二为了冯知意肚子里的孩子,希望老天保佑,赐个孟家一儿半女,三嘛,当然是想要程四娘早早地从孟家滚蛋,还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种。 结果孟思静因为找不到能穿出门的衣服,在房间里大发脾气。 “程丑娘这个贱女人,不给我浣衣洒扫,害我没一件衣服能穿。” 去寺庙上香是有时辰讲究的,见女儿迟迟不定,孟母比她还急:“祖宗,随便找一件换上吧。” 孟思静一口拒绝:“那怎么行,我现在好歹是举人的妹妹。” 寺庙那种地方,大多是笃行神佛的妇人去的,里头说不准就有她未来婆婆,决不能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孟母挑了件还算干净保暖的粉色夹袄,下身是水碧色的罗裙,配上竹青色带帽披风,看上去也算敞亮秀气。 “好了,白云寺今天的大师很灵验的,去年村东头的小媳妇赛花,成婚五年迟迟没有身孕,只去求了大师一次,回来没两个月怀上了,你难道不想让大师替你算算良缘?去晚了可占不到好位置了!” 孟思静眼睛一亮,这么灵验,那她怎么能错过,她嘴上说着不信这些,却加快了手上动作。 母女二人前脚刚走,程诺也跟着出了屋,找了个去大梨村的牛车,给了车夫两文钱,让他把药包带去程家,她却转身去了白云寺方向。 白云寺处在半山腰之上,周围绿植繁茂,古木参天四季常青,跟眼下荒山凋敝的其他地方判若两季,不仅为寺庙增添一丝生机,也为前来朝拜的百姓提供一份心灵的慰藉。 孟母与孟思静脚程慢,走走停停,等爬上半山,寺庙的讲经布道已经结束,围在大师最前头的好位置早没了。 “都怪你,磨磨蹭蹭,大师每次只给有机缘的人答疑解惑,错过就得等明年。”孟母没好气地抱怨起女儿。 孟思静擦着脚上的淤泥,昨晚下了一夜暴雨,台阶虽被冲刷得很干净,难免还是沾染一些在鞋面上,她烦躁道:“反正没机会了,点柱香我们回去吧。” 孟母忘了眼被人群淹没的大师,只隐约看到对方锃光瓦亮的脑袋,叹了口气,带着孟思静去了大殿。 三炷香上完,小和尚递过来结缘箱,孟母狠狠心往里丢了五钱银子:“佛祖保佑,佛祖保佑。” 孟思静看得心疼,她已经许久没有添置新衣裙,五钱银子,够给她换两套了。 母女二人到后柴房用了午膳素斋,孟思静饭量小,吃完到后院赏腊梅,白云寺的梅树也算方圆百里一大风景。 正走着,裙子突然被什么东西勾住,撕拉一声,扯下一块布。 孟思静看着破损的裙摆,气得想骂人,这时,一双青色布鞋出现在视线中。 “施主有礼,施主是来求愿的吗?”说话的是个长相瘦削的沙弥,客客气气朝她双手合十作揖。 许是外头天冷,沙弥头上戴着斗笠,身上的僧服里不知穿没穿衣服,显得有些松垮。 孟思静叹道:“可惜了空大师太忙,顾不上我等的烦扰,听说错过今日,就要等明年了。” “谁说的?”瘦和尚咳嗽一声,道,“那是别人,施主是特例。” “特例?我有什么不同之处吗?”孟思静眼睛一亮。 “有……当然有!” 瘦和尚眼珠子四下转了转,最后目光落在被扯下的布条上,咧开嘴从地上捡起来,道:“今日能被这株梅树留下的人,就是白云观的有缘人,可开方便之门,免费为其解惑。” 孟思静惊喜不已,走得好好的,突然被梅树勾住了,可不就是树在留人吗? 她立刻把瘦和尚的话跟孟母说了:“……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师父说未免其他香客不满,为我们开特例的消息不能泄露,等其他人散了,会单独召见我们的。” 白云观确实经常搞些新奇玩意留住香客,但像今天这种,还是头一次。 孟思静兴冲冲道:“我问过庙里其他和尚,他们也这么说的,了空大师最看重缘法,经常为有佛缘的来客开后门,娘,你快想想,待会儿见了大师要问什么?” 既然是这样,那孟思静真的是撞大运了。 傍晚时分,白云观的香客走得差不多了,孟母和孟思静被先前的和尚引到禅房,却被告知只能一人进去。 孟思静不好意思问姻缘,把机会让给孟母,让她代问。 孟母一进禅房,先看到一尊摆放正中央的佛像,庄严肃穆,佛像前是一张供桌,上面正袅袅升起香烟,散发出淡淡檀香。 再往里是一道落下的卷帘,隐约可见里头有人,正盘坐在榻上打坐,身旁放着木鱼和铜磬。 她正想再仔细看看时,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厚重的男声: “施主所求为何?” 孟母立马恭敬地低眉垂眼:“信、信女想问问儿媳肚中孩子,是男是女?我儿明年科举,能否蟾宫折桂,还有,我女儿……” “祈求神明不可贪心。”大师的声音平和而深沉,像是从内心深处发出,每个字都充满力量,仿佛能穿透孟母的心灵。 “是是是,就前面两样,还请了空大师明示。” 大师道:“你儿媳没有身孕,何来男女?” 孟母喜不自胜,大师不愧是大师,一点瞒不住他,解释道:“现在还不算是儿媳,很快就是了,她跟我儿情投意合,家里那个不守妇道,肯定是要被休弃的。” 冯知意怀孕了? 孩子是孟南洲的! 程诺皱了皱眉,剧情发展跟原书不一样,冯知意作为女主,怎么会跟除了男主以外的男人有孩子。 除非,现在的冯知意,也不是书里的冯知意了。 程诺沉下丹田,用腹腔吐气,说出口的话立刻变了嗓音:“孩子生不逢时,难以降生,你儿子还会被其拖累,导致明年春闱名落孙山。” “啊!” 孟母吓得踉跄两下,险些栽倒在地,缓过来后,“扑通”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大师,你得帮帮弟子啊,求您给个法子,替我儿消灾解难吧。” 第二十五章 半个同行 孟母离开禅房出来,孟思静好奇地抓住她的衣摆,问道:“娘,大师怎么说,我的姻缘如何?” “回家再说。”孟母道。 孟思静见母亲神色有异,不敢多问,母女二人脚步匆匆往云溪村方向赶去。 程诺等孟母走远,才从帘子后头出来。 先前引路的沙弥,笑嘻嘻凑上前:“姑娘,先前答应我的报酬……” 程诺丢了枚银锭子过去,那人感恩戴德贴身收进袖口。 这人是程诺在乞丐堆里发现的,成日里装成残疾人的模样,逢人诉说悲惨身世,她观察过,一群乞丐里属他赚得最多,戏最好。 程诺观察乞丐的时候,乞丐也在偷偷打量她。 眼前的女子白纱遮面,看不清容貌,身量看着二十来岁,不知跟那对母女有什么深仇大恨,做了个局诓她们。 难道是江湖骗子,专门骗老弱病残的。 这么一想,他两也算半个同行了,乞丐顿时觉得眼前人亲切起来,“下次有这种好事,记得还找我,看在同行的份儿上,我给你打折。” 程诺:“……” —— 了空回到禅房,立刻察觉到空气里有一丝冷香,房间里进过人。 还是个女人。 他喊来打扫的沙弥,问道:“谁来过我屋子?” 了空师叔的禅房从来不肯外人进入,沙弥见他眉宇间似有怒色,不敢说他方才因为吃坏东西,在茅坑蹲了小半个时辰。 “没有人进来过,弟子一直在旁边守着的。” 难道是他弄错了? 了空视线在禅房内逡巡一圈,没有发现其他异常,这才舒展眉头:“下去吧,不要放外人进来。” “是,弟子告退。” 小沙弥长舒一口气,走出禅房带上门,才发现双腿吓得在打颤。 还好没被发现。 他是半年前被调过来照顾师叔起居的,外人眼中随和慈悲的了空大师,私底下却是个极其挑剔的人,规矩严格,作息严苛,还不苟言笑,让人望而生畏。 据说,师叔没出家前,家世显赫生活富裕,因为替家中长辈祈福才常年待在寺庙中,又因跟佛法有缘,悟性极佳,很快名声大噪,每日来找他祈福解困的人不计其数。 偏偏他又是个嫌麻烦的主,这才有了每年一次白云山爆满的盛况。 这是香客间传颂的说法,但在小沙弥这儿,他还听说过另一个版本。 了空师叔对女人无感,是因为家中逼婚,才躲到寺庙里的,至于两种说法,孰真孰假,小沙弥就不得而知了。 孟母回到家后,开始在屋子里翻找一切能换成钱的东西。 孟思静这才知道大师给出的谶语,吓得花容失色:“那……我呢?娘,我的婚事大师怎么说的?” 孟母忙得焦头烂额,哪有功夫管她:“你哥科举不顺,你的未来还用算吗?还不赶紧把值钱的首饰拿出来,大师说了,只要做一场法事,不仅知意肚子里的孩子能保住,你哥明年必定榜上有名!” 意思就是,法事不做,她的婚事也无望了? 明年她就十九了,女子的青春能有几年够浪费的。 孟思静赶忙跑回房抱来首饰盒,母女俩左算右算,还是差不少。 “要不找哥想想法子,我们毕竟是为了他。”孟思静说道。 孟母一口否决:“不行,你哥最讨厌求神拜佛这些东西,被他知道少不得指责我们,耽误了大师做法,那就糟了。” 她思索片刻,一个想法跃然于胸。 榴花巷。 送走孟家母女的冯知意惬意地躺在椅子上,小腹盖着绒被,丫鬟琼枝将炭火朝她靠了靠,问:“姑娘,孟公子最讨厌鬼神之说,你何必给那母女二十两银子。” 她们赚钱也不容易,最近半年为了打出名号,姑娘一直在贴钱给患者用昂贵药材。 好不容易遇到出手大方的客人,给了二十两银子谢礼,还没在手里捂热,转手就送人了。 冯知意不以为意:“她们毕竟是孟郎的家人,头一次求到我面前,还是为了给孟郎和我肚子里的孩子祈福,我没有不帮忙的道理。” 只是,收钱给香客做法事,不像是那人会做出来的事。 上辈子冯知意跟男人没有过多交集,只知道他地位显赫,却厌倦红尘,一心向往佛法,是世家子弟中的异类。 这样的人,怎么看也不像是孟母口中,会花钱给人消灾的大师。 冯知意忍不住嗤笑出声,孟母想求神拜佛问前程,还不如直接来问她,普天之下有谁比她更清楚孟南洲的未来吗? “琼枝,你去一趟白云寺,问问那里的住持,孟家母女的话是否属实。” 琼枝忙应声:“好的,姑娘,我立刻去。” 姑娘这是怀疑孟家母女骗钱,还是担心二人被白云寺里的和尚骗了? 不管哪一种,最好能把二十两银子要回来。 那是姑娘辛苦赚的,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就算是孟公子的家人,也不能轻易给出去,毕竟现在姑娘名不正言不顺,她一个小丫鬟看在眼里都着急,偏偏姑娘忍得住。 琼枝看在眼里,替自家姑娘委屈。 她本是要被父母用五两银子卖掉的小丫头,幸得姑娘垂怜,留在身边做个贴身丫鬟,姑娘对她恩重如山,有她在,谁也别想欺负姑娘。 特别是程家那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泼妇。 琼枝一路到了白云寺,早已累得气喘吁吁,被告知了空大师和主持出门布经,明日才能回。 她敲了敲酸胀的腿,不想白来一趟,抓了路边一个垂头洒扫落叶的小和尚,问道:“小师傅,了空大师有帮香客做过法事吗?” 小和尚身量纤瘦,双手合十放在鼻尖,头垂得更低,声音清朗:“有的,了空师叔法事灵验,不少人找他消除障碍,为家人祈福。” 琼枝又问:“那收银子吗?” 小和尚摇摇头。 “不收?”琼枝声音激动。 “出家人不谈钱,只说缘,一万八千缘。” 十八两。 琼枝将消息带给冯知意,语调哼哼:“十八两,孟家母子却要了二十两。” 多二两,少二两,冯知意不在乎。 她只是没想到,传说中视金钱如粪土,不染纤尘的了空大师,原来也是个普通人,想来是传闻有误。 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谁又能免俗呢。 第二十六章 梦魇,前尘往事 冬日午后,阳光透过半掩的窗帘,慵懒洒在暗墨色长廊上。 廊内,冯知意斜倚在榻上,几缕发丝轻拂过安睡的面庞,女子睫毛轻轻颤动,好似梦中经历了什么。 突然间,这份静谧被梦境打破,她的眉头蹙起,呼吸变得急促,脸上的表情从平静转为惊恐。 梦中,火光滔天,盘旋而上的火龙张开血盆大口,将她所在的宫殿尽数吞噬,冯知意抱着儿子的尸体,周身火光肆虐,灼烧得她的皮肤剔骨剜心般疼痛。 而站在她不远处的男人,那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眼中有惊恐悔恨,却独独没了当初许下山盟海誓的情意。 她助他登上九五之尊,他许她皇后之位,她为他诞育儿女,他给她椒房独宠…… 伊始,一切与她期望中一样,跟所爱之人,一生一世一双人,春日品茗听雨泛舟湖上,夏夜观星赏月纳凉听禅,秋夕登高望远采枫拾叶,冬雪围炉夜话冰溪雪仗…… 不知从何时开始,前朝官员奏请广纳后宫的折子铺满了垂拱殿,刚开始,他还会怒斥官员插手天子家务,将上书的官员鞭笞降级,后来,奏章越来越多,垂拱殿门前的地砖染满鲜血,被洗干净后,很快再次被廷杖的官员染红。 再后来,她发现他变了,变得焦躁易怒,变得慌张走神,虽然他依旧抓着她的手,坚定道:“阿意,朕答应过你,此生唯你一人,朕永远不会违背我们的诺言。” 但她知道,他是拗不过那些直言上谏,不要命的臣子的,“妖后”、“善妒”、“废黜”这些扣在她脑袋上的帽子压弯的不仅是皇帝的脊梁,还有她的。 或许从选择帮男人夺嫡的那天开始,她就不应该妄想这个男人一辈子只属于自己。 从那之后,她开始主动帮他充盈后宫,大将军的嫡女,尚书的胞妹,太傅的孙女……很快,后宫热闹起来,她的昭阳殿却没了往日生机。 她不可避免卷入到后宫女人尔虞我诈的夺宠之列,昔日将他视为掌珠的男人,也在日复一日的猜忌、失望中跟她渐行渐远…… 直到一场大火,彻底将二人生死相隔,冯知意才明白,她所追求的一生一世一双人,永远不会出现在皇亲贵胄之间。 她殒命之后,灵魂飘出宫殿,看到朝堂上百官为她的死哀悼不已,下了朝却大骂妖后死有余辜;看到曾经情意绵绵的爱人,对着她的遗像痛哭流涕,却在不足百日内又纳美人,只因那女子的容颜有三分像她;看到昔日明枪暗箭的宫妃,在斗倒她之后,没有片刻喘息,再次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争抢着皇后的宝座…… 一切的一切都让冯知意感到恶心,她不愿留在宫中,灵魂似有所察竟将她牵引到某处。 在那里,她遇见了孟南洲,见到他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她私设灵堂;见到他满屋的画像,从十二三岁的年少青葱到人到中年的温婉贤淑,足足千百张;见到他一夜之间生白发,病卧床榻口中不停呢喃: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她才惊觉,这位惊才绝艳的大学士,这位她从小青梅竹马的状元郎,竟为了她一生未娶,一向只信自己不信鬼神的孟南洲,找来百位高僧替她超度,连死时都抱着她的灵位。 冯知意泪如雨下,心脏锥心刺骨般疼痛,她错过了真正对她好的人,如果能有下一世,她甘愿抛弃荣华富贵,只求再次遇见他。 半梦半醒间,有双温热的手掌,在替她擦拭眼角的泪珠,冯知意身体猛地一颤,从梦中惊醒,入眼便是跟梦里最后定格画面中重合的人影。 只是眼前人,鬓边没有早生的华发,气质温顺谦和,眉眼饱含情意。 她重生了,老天爷又给了她重活一次的机会。 “孟郎!”冯知意扑进男人怀中,泣不成声,“是你吗,孟郎?” 孟南洲心疼地抚顺怀中女子的后背,刚进廊下,就见她梦中神色痛苦不得安宁,甚至哭出了声,看得他焦心不已,恨不能进入梦中替她受罪。 “好了好了,是梦,别怕,我在这儿呢。” 冯知意惊觉失态,瑟缩羞怯地从男人怀里脱离,用帕子擦拭眼角:“又让你看笑话了。” 孟南洲笑道:“阿意长得好看,美人落泪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景致。” 话音未落,胸口被轻捶数下,孟南洲知她羞恼了,不敢再言语孟浪,问出一直以来心中困惑。 “自从重逢后,你总是梦魇,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连在梦中也不得清净。” 冯知意摇摇头:“没事,老毛病而已,早习惯了。” 孟南洲却不放心:“你如今怀了孩子,本来就少眠,又因梦魇睡不好,我瞧着你都瘦了,不行,我得想想办法。 哎!我听人说有一种叫五色莲的药材,服用后,能让失眠多梦者安枕,我去给你找来。” 五色莲是五种不同颜色莲花的统称,因为生长季节分布四季,很难在一时间凑齐,加上莲花花瓣摘下来后很快会枯萎,强行储存有损药性,因此市价昂贵。 往年冬日里,还能见到盛开的睡莲,今年天气异常,清河镇周边几处生长睡莲的地方,竟是一朵都没开。 冯知意也苦寻良久,一直没有收获,难为男人将她的事记在心里,即便最后寻不来,她也领了他的心意。 琼枝给二人端来热茶:“幸好还有公子惦记我家小姐,自从老爷病逝后,家中祖产被叔伯惦记,我家小姐孤苦伶仃,只有我这个丫鬟陪伴,若不是小姐有医术傍身,免不了忍饥挨饿,被人欺凌。” 孟南洲牵住冯知意的手,紧紧握在怀中:“能重新遇到你家小姐,也是我一辈子的幸运,有我在,绝不会让人欺辱了她。” 这时一阵风刮过,一张文书从一旁的案牍上飘落在地,刚好到了孟南洲脚边。 他拾起来一瞧,是庄宅行催缴房租的契书,二十两。 琼枝忙抢了去:“瞧我这脑子,小姐让我收好别让公子看见的。” 孟南洲不解道:“这是什么话,为什么不能让我看见?” 房租的事他一直记在心里,只是上次跟程四娘商讨休妻不成,这几日一直没找到机会再提。 他知道程四娘忙什么去了。 第二十七章 被摆了一道 两日前,孟南洲见到背着猎物准备去邻镇兜售的程三虎,听到他跟一屠户攀谈,想再去鹿山碰碰运气。 孟南洲从小除了对读书感兴趣,在星象上也颇有研究,前一天晚上观星,料定那日会有大雨。 他想起从前有一回,因为睡过头,误了去镇上学堂读书的时辰,程三虎带他爬鹿山走近道。 那是一条蜿蜒盘桓,横亘在山坡之上的小道,过道虽小,却不用担心打滑摔下山,因为脚下碎石林立杂草丛生,抓地性很强。 可要是真的不小心摔到山坡下,那就糟糕了,山底下有无数尖锐的树干,坚硬的大石,数丈高空摔下,不死也会残…… 程三虎告诉孟南洲,他经常走这条小道回家,比走官道能节约小半个时辰功夫。 跟程家人生活过小半年,孟南洲十分清楚程三虎的脾性,遇事急躁,行事冲动,遇上下雨,为了尽快回家,他一定会抄小道。 所以,他事先去小道上铲除路面的碎石,还在上头泼了易打滑的油渍。 亲眼看见程三虎进了鹿山,又在下雨走了那条小道,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当天晚上,孟南洲收到孙婶子带回来的消息,程四娘回了娘家,然后一夜未归。 第二天,大梨村何大夫的女儿,到孟家报信,程三虎上山打猎,摔下山坡伤了腿,病情严重。 孟南洲便知道,他的谋划成功了。 用不了多久,别说是二十两,就是给冯知意换个更大的宅子,他钱袋里也有富余。 “这……” 廊下垂手而立的丫鬟,似是难以启齿,“姑娘不让我说。” “哦?”孟南洲道。 冯知意不着痕迹看了孟南洲一眼:“别听这小蹄子胡说,前两日牙人来收租,我已经承诺,过两日会把银子给他,刚好这些日子,我攒下一笔钱,付房租不成问题。小事一桩,不值得孟郎担忧,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进入岳麓书院读书的事。” 琼枝咬紧下唇,似乎还有话要说,却被冯知意一个眼神阻止。 孟南洲立马察觉到主仆二人有事情瞒着他:“琼枝,你来说,到底怎么回事?如有隐瞒,决不轻饶。” 琼枝扑通跪在地上,声音带着哭腔:“孟公子,姑娘是怕你为银钱烦扰,哄你的。姑娘行医以来,救死扶伤,用最好的药材,收最少的诊费,哪里能攒下银钱,前些日子,好不容易遇到大方的病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的谢礼,却被老夫人……” 冯知意冷声呵斥出口:“多嘴!老夫人的事也是你能置喙的?” 孟思静先是一惊,接着脸色微红,羞愧难当:“我娘……我娘找你要银子了?” —— 孟南洲一路风尘仆仆赶回云溪村,孟母已经交接了银钱,还额外给了二两银子作辛苦费,连法事也结束了。 此刻正欢欢喜喜准备向儿子报喜。 “娘,你问阿意借钱,为什么不事先跟我说?”孟南洲语气不睦。 他跟冯知意之间一直是纯真清白的男女之情,不掺杂一丝铜臭,他曾对天发誓要让冯知意过上好日子,一转头孟母就去问她借钱,这让他情何以堪,不是打他的脸吗? 孟母见儿子怒气冲冲,好心情瞬间没了大半:“我急用,又没说不还她。” 她实际根本没打算还,冯知意以后是要嫁进孟家当儿媳妇的,儿媳妇孝敬未来婆母点银子,还用还吗? 再说了,她忙前忙后为了谁,还不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有儿子的前程。 冯知意不感恩戴德就算了,还跑到孟南洲耳畔吹枕边风,原来昨日下午的慷慨都是在装样子。 孟南洲意识到口吻过于严厉,叹了口气,“算了,花二十两买你心安,也不算打水漂。” 一想到他娘浪费了二十两银子,还是对愚昧的母亲感到无奈,“娘,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事在人为,人定胜天,你想孝敬神仙,在心里尊敬就行,神仙住在天上,要银子做什么?不过是寺庙骗你钱的把戏罢了。” 孟母瞪了他一眼:“呸呸呸,了空大师佛法无边,会在乎我那点散碎银子?大师说了,每天求神拜佛的人那么多,神明怎么知道谁的心意最真诚,唯有多多积累香油钱,让上头看到我们的诚意……算了,说了你也不相信,等明年你高中,再来谢为娘吧!” 合着他能中榜,一不感恩老师教导,二不诚谢十年苦读,三不回馈父母养育,反倒要对寺庙里的泥菩萨感恩戴德。 孟南洲光想想,都能笑出声。 笑过之后,他又觉得一丝不对劲,了空大师名声响亮,一向慈悲心肠,连书院山长都曾夸赞其天姿灵秀,修身自束,这样的人,怎会让香客筹钱做法? 念头一起,更多先前忽略的细节,像是雨后春笋般在眼前浮现。 孟南洲一路风尘仆仆赶往白云寺,还带上了孟思静,接近半山腰时,寺门已近落锁。 一个扛柴火回来的胖和尚见他面容有怒色,拱手问道:“施主为何而来?” 孟南洲压下心底的恼怒:“在下求见了空大师,还请师傅引路。” “了空师叔和主持都去了大相国寺参加佛法,归期未定。”每天慕名而来找了空的香客太多,胖和尚早已见怪不怪。 本以为说完后,男人会失落离开,不承想对方脸色大变。 “怎么可能!我家人昨日才来问过,了空大师只是出门布经,今天便会回来。” 胖和尚摇头道:“施主你弄错了吧,了空师叔两日前在庙内讲经结束,当天晚上就起程去了大相国寺,山高路远,没有三四个月是回不来的。” 孟南洲脑袋“嗡”的一声,警铃大作,大师不在庙里,那他娘的银子给了谁?今天又是谁做的法事? “小师傅,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娘今天还捐了二十两银子给了空大师,求他帮忙做法解除业障……” 话还没说完,被和尚打断:“不对不对,寺庙今日并未开坛做法,还有,了空师叔做法从不收银子,只讲究因缘际会,施主万不可再提,平白败坏了师叔声誉。” 孟思静反驳道:“明明就是了空大师亲口允诺我娘,用十八两银子解除业障,他不在寺庙,那带我们去他禅房的瘦沙弥总在吧,银子可是亲手交到他手里的。” 说着,比划起口中瘦沙弥的长相,“那和尚嘴角有颗痣,这么大,瘦得牙尖嘴利,身上的袍子松松垮垮的……” 见对方越说越不像话,胖和尚也没了耐心:“了空师叔的禅房从不肯外人进入,还有你说的和尚,我们寺庙里没有这号人,两位施主有时间在这里纠缠,不如去府衙报案吧,我看你们是被骗了!” 寺庙们哐的一声,在孟南洲兄妹俩面前合上。 这下彻底确定,他们一家被人摆了一道。 第二十八章 喂药 孟母在家气得捶胸顿足时,程诺不仅将济世堂的赊账划了,又额外给程三虎和陷阱里的男人各买了三天的药材。 望着依旧叮叮当当作响的钱袋子,程诺心情极度愉悦。 回到程家,武氏接过程三虎的药包,难得给程诺好脸色:“小姑回来啦,锅上炖了骨头汤,也跟你盛一碗,等着哈。” 自从程诺力排众议,坚持在大雨中出门寻找程三虎,武氏对她的态度明显改善不少,一改从前句句带刺,字字诛心,偶尔还能给她个不达眼底的笑,俗称皮笑肉不笑。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任需努力啊! 喝完骨头汤,两边的药也煎好了,程三虎的腿看着严重,好在没有伤到骨头,休养一段时间,能下地走路后再便能痊愈了。 而陷阱里的男子,已经从程大顺屋里搬到收拾干净的柴房,怕他半夜冻着,还给他烧了炉子。 可惜,人一直在昏迷中,据程大壮说,期间迷迷糊糊醒了一次,睁开眼看了眼屋顶,又睡过去了,好在人有点意识,不然连药都喂不进去,那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程大壮端着药碗从柴房出来,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浪费啊,喝一半吐一半,大男人怕喝苦药,还不如我家云儿小时候呢。” 一包药二两银子,只能熬三碗,虽然是从孟家母女身上骗来的钱,程诺心也在滴血。 她朝一旁的程云招招手,小伙子十分乖巧地走上前。 “小姑姑,你找我。” 程诺道:“上次给你的硬糖还有吗?” 程云忙跑进屋,带过来一个老旧木盒子,里头用油纸布包裹得很严实,摊开正是上回她回娘家给几个侄子侄女带的硬糖,他一直收着,没舍得吃。 程诺招呼侄子上前,在他耳边叮嘱两句,接着扛起家里的箩筐上了山。 程大壮端出第二碗药,朝柴房走去,他想好了,要是男人还吐出来,他就掰开他的喉管,直接倒进嗓子眼,好过糟蹋好东西。 “爹,我来。”程云接过药碗,走进柴房,男人睡在两张木板搭成的临时床上,身下是三张长椅。 他掏出一枚硬糖,放在药汤里沾了沾,接着捞出来贴在男人嘴唇上。 感受到唇边奇特的触感,男人本能地伸出舌头舔舐一番。 甜的。 这是他近几日接触到的,除了苦之外,唯一的味道。 男人不由得张开了嘴,期盼品尝更多的甜味,谁知下一秒,嘴里被灌了一大口苦涩的药汁,等他想吐出来时,甜丝丝的味道又出现在唇瓣上。 他忍不住喉管的吞咽,将那浅浅的一丝甜味,连带着比黄连还苦的药汁,一起吞进了肚子。 如此周而复始,一碗药很快见了底,一滴也没浪费。 程大顺震惊不已:“都喝下去了?云儿你厉害啊!”这还是男人第一次将药完整喝下去。 程云自豪道:“是小姑教我的,她说从前养了只狗,不吃药的时候,就捂住它的眼睛,狗看不见只能依靠嗅觉,把肉和药一起送到它嘴边,它就会因为想吃肉张开嘴。” 程大顺啊了一声,觉得方法甚好。 接着摸着下巴思索道:“四娘什么时候养过狗,我怎么不知道。” 程云道:“小姑说是山里捡的野狗,后来跑了。” 病床上的男人虽没彻底醒过来,但已经有了基础听觉。 男人:“……” 上回夜里进鹿山寻人,程诺就发现这座山上的资源比云溪镇后山的还丰富。 今天终于找到机会再来一趟。 她转了两圈,熟悉完地形,放下背篓开始采摘。 肥美硕大的野木耳,饱满圆润的山核桃,一样样丢进箩筐,没半晌已经有了半筐。 她兴冲冲喊出来商城结算,卖了两百多文,余额界面刚好千元出头,给她换取一次商城购物的机会。 正当她满界面寻找,能买点什么时,程诺突然一拍脑门。 哎呀,她可真傻。 满山跑找能卖给商城的东西,怎么忘了完全可以让商城自己搜寻嘛,它不是有找寻回收物品的功能吗? 虽然程诺不知道覆盖范围有多广,至少不能让技能白费啊。 “系统,整片山头,你搜寻下,有哪些东西你能回收。” 不管是山洞里的野兽,鸟窝里的飞禽,还是长在悬崖上的珍贵药材,只要它能卖出价,她就能给它搞过来! 系统嗡嗡作响,扫描的声音此起彼伏,始终没有结果。 是不是因为她一直站在原地,而系统扫描的范围有限? 程诺为了证实心中猜想,开始绕着鹿山盘旋起来,走走停停,再走走,再停停。 直到“叮”的一声,熟悉的音调响起,程诺知道,成了。 【检测到十年野生何首乌一只,重三斤,回收价五百文/斤,客官是否售卖?】 何首乌! 好东西! 程诺兴奋地在四周寻找,终于在百米外一处沟边石隙里找到了它。 周边长满了伴生的狗尾草,因为颜色相近,不注意很难被察觉何首乌的存在,难怪能被留到现在,没有被经常上山的村民捡到。 叮叮咚咚金钱入账的声音,在林间响起,账上有了二千多块。 眼看着暮色西垂,一天就快结束了,程诺点开商城界面,准备下单药物,她算是发现了,在这个时代,底层老百姓最害怕的不是吃不饱穿不暖,而是生病。 商城一次只能选一样东西,好在单一商品的数量没有限制。 她直接买了五盒消炎药,花了五百大洋。 在程诺原来的时空,因为研发成本增加和通货膨胀,各类药品的价格不算便宜。 反而是米面粮油和瓜果蔬菜这类作物,一直保持差不多的物价,谷贱伤农自古有之,任何时候倒霉的都是辛勤耕种的老百姓。 程诺背着背篓下了山,直接在程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临走前,将消炎药剪开半板交给程大壮。 “每天早中晚给他吃一粒,咽不下去就泡在水里。” 程大壮看着手中奇怪的蓝色药丸,透明的盒子里有无数细小颗粒,好奇道:“这也是大夫开的药吗?” 程诺点点头:“差不多吧。” 程大壮信了,没有多问,小妹说什么就是什么,他照做就是,经过上次雨夜找三弟那事,更坚定了他以往的信条,唯小妹之令是也。 当场拆了药丸倒入水中,端着去了柴房。 程诺马不停蹄赶往云溪村,这几天忙着三虎的事,把小盼儿忘了,不知道孟家母女有没有苛待她,小肚子吃没吃饱。 途中经过一片坟地,见到有三两户人家抬着棺材,正在掩埋尸体。 第二十九章 爆发痘疹 一旁路过的百姓窃窃私语,却无一人敢靠近。 桑祈微微颔首,道过谢后目送他离开。回身步履匆匆地往自己的房间走,琢磨着眼下该如何是好。 就算是双面斧,还是射出了弧月光,甚至有着神刃加持,弧刃处,染上了一层薄薄的血色,只听着一串裂帛声,眼前喷洒出一片浓稠的血雾。 “好的,继续监视他们的动向。别挂电话,持续给我报告,这个月电话费哥给你报了。”我一边说,一边调转车头向林业路的方向开了过去。 梁嫤转身出去,不多时便让人备了茶点茶汤送了进去,她就没有再去。 我终于按捺不住,本能的伸手拉住镜宇的肩膀,镜宇顿时如同一只受惊的猫咪一般,猛地转身,一剑朝我手腕削过来,我赶紧抽手回身,另一只手夹住一张司阴符朝她的眉心递过去。 康鹏大惊,忙问道:“连荆州刘刺史都赶来,那‘江夏八骏’也应该全部赶到了吧?”江夏八骏中至少有俩人见过康鹏,一旦与他们见面,康鹏的真面目立马要被拆穿。 费观满头大汗,刚想辩解,孟获忽然大吼一声,“你骗我!”大刀挥动,这个决定焚毁益州的刘焉心腹的人头便激飞上天,而刘焉面如土色,连退数步,再不敢说一句话。 j的老婆,在说完原谅j的话之后,居然又在微博上透露,自己想要自杀!估见尤血。 我这才想起来,原来入殓时候,尸身胸口上的磁碟里装着五谷粮,也都是为了过金鸡山而备的。 魏思宇大咧咧的坐了下来,但是那脚镣和手铐极是不便,哗啦哗啦响个不停。 凌薇儿的话无外乎已经很是明显,那就是有人想要杀了她,更甚至说有人想要杀了她,可是却是碍于没有机会出手。 此时他施展完整开山拳法九式,就算面对真正的炼体境第九层修炼都完全有一战之力,不会处于下风。 风不归此时突然想到了什么,却是笑道:“东方教主太客气了。来人,给日月神教的几位‘朋友’安排一下座位。”说罢便有华山弟子前来给日月神教的两位长老安排座位。 此情此景,与当日刘正风金盆洗手大会上,风不归与东方不败交手的第一回合如出一辙。然而与之不同的是,东方不败用红线将银针收回,而费彬则是直接被银针刺瞎了双眼。 不知什么时候,紫曼陀罗的眸色深了几分,涌动着暗潮,像漩涡一样仿佛要把她吸进去。 吕布竟然以一己之力,对抗高铭麾下两员猛将,而且还没有显示出丝毫的颓势,反而越战越勇。 “走走走走!”整栋楼都在脚步中震颤,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还有成百上千的蓝色战士在汹涌上楼。 只是可惜,他向来不喜欢被别人掌控的感觉,只有达到了圣人境界,能够反抗所谓的天道和身为圣人的如来,才算得上是大自由。 不一会,只见从府中慢慢走出来一个浑身富态,满脸堆笑的中年男子。 第三十章 懂事得让人心疼 乱葬岗地上有件缝缝补补多次的破旧袄被,程诺眼熟,是小盼儿常用的,此刻正孤零零等在寒风中,不知道主人在何方。 小家伙还小,又发着高烧生了病,凭她是没有能力走远的。 难道,那群官兵不仅带走了死人,连可能染病的活人也带走了吗? 就在程诺打算去追官兵车马时,一道声音阻止她的步伐。 “喂,程四娘。”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梳着妇人发髻,身上的袄子半旧不新,正双手叉腰朝她走来。 程诺在脑海中回忆片刻,才想起来这人...... “日后遇到挫折了,他方能知道今日的作为何等的错误!”与沈瑜同来的人也说了一句。 之前,他不止一次看到过端木光受重伤。每次伤愈之后,端木光的食欲皆会大增。并且,越是伤重,伤愈之后,往往吃得越多。 消息是不良人送上的,李隆基自然不会解释,对他来说,不良人就自己黑暗中的一双眼睛,尽可能低调。 而且后期合作还有些其他问题,拿货成本高,备货不确定因素大等等。 ……卧槽这又是什么操作?即使现在情况危急,薇薇还是在心中疯狂的吐槽道。 第一个球,秦阳就借助掩护直接往右侧走吸引防守,莫威廉姆斯顺下接到秦阳传球急停跳投命中。 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匕首,匕首上插着一大块熟肉,熟肉上还有一个牙印,看起来应该是这个男人的口粮。 对方身上也是一片焦黑,但却没有死去,它身上的虫子翻涌了一下,原本焦黑的表皮都变成了粉色的皮肤,地面上的虫潮涌来,也迅速地将焦黑的地面覆盖起来,而且虫潮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西部赛区,往往是强队和巨星的聚集地,去年秦阳在东部被力压一头,最后时刻选票被超过,已经说明了一些问题。 虽然心里也清楚这只是幻想,但是想想总不犯法的。而且如果不想想些美好的西,如何度过这一天呢? 野狗王刚刚向后撤退,五把无影无踪的宝剑就将他包围,接着狠狠地刺在他的要害上。 刘旭是实在没看出来,这里哪里有老子的痕迹,就因为那个似是而非的阴阳鱼? 刚走两步,他又转过身来,丢给珞宇一个锦囊,随意道:“这里有些东西你可能用得上,趁着我还没忘,先给你吧。”说完便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林晴羽内心感到一阵恶心和害怕,身处于法治社会的她,哪里见过这个,心理素质自然没有那么强大。 “杜克老师,请听我说,我有必须要变强的理由,为此我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请您收下我,教导我变得和您一样强大的方法!”杰诺斯目不转睛看着杜克,眼中是不愿放弃的信念。 李牧阳很是兴奋,他自己给了自己两下,然后试验了试验这些药剂的效果。 东玉夫座星系联盟的人再商量着下一步的进攻计划,银河联盟也是召开了会议,再商讨接下来的局势。 但是,没等杨宇继续发威,虚神界中,天穹上突然瑞霞垂落,圣光涌现,降下一条金色的通道,铺展而下,祥和而大气。 五百游戏币!老板一听,眼睛顿时冒出精光,不过老板又想了一下,万一输了怎么办。 甘露立刻踮起脚,双手挂上他的脖子,柔软的身体紧紧贴着他,不肯让他轻易结束这个吻。 厉子霆跪坐在茶几前,用吹风机对着湿掉的纸在吹,低着眸,眼底写满专注认真。 “有何为难处,还请公子示下!”汪芳深深施了一礼道,为了抱得美人归,为了自己的前途,眼下的卑躬屈膝根本算不得什么。 老五蹲伏在一具尸体前,青灰色的脸上满是血污,手爪捧着一条胳膊大肆啃咬,森白牙齿扯断肌腱,费力咀嚼着昔日同伴的肉身,鲜血混着雨水潺潺流淌,浸透地面。 打开车门走下车子,仿佛一只灵魂的牵引一般,直接走过马路,走到餐厅的门口。 也好,趁这个时机,他可以抽身出来,到时真相大白,局面不会变得难堪而诡异。 雷扬此刻勉强保持冷静,他之所以答应秦宁的决战,除了找到一个好的理由灭杀后者之外,秦宁手中的那三分之一的钥匙才是关键所在,他布下如此大的局,眼看就要收获,是决不允许任何人来搅局。 一番较量之后我就出去吃饭了。吃着饭,我就接到泽清的电话。关于和安梓芊对话的事情,他自己会发现的。 明俊伟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手电光继续往上探查,临近拱形顶时,光圈掠过一个格格不入的玩意儿。 仔细想来,他不禁一身恶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难道,自己这付皮囊,只不过是用来盛放大脑的,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从头想来,他身上的所有器官,只不过全都是为大脑来服务的? 为首的几个妖族也看向了大树,只见大树枝繁叶茂体态有些苍老。 但是,原本可以给维克多辅助的鸡蛇怪已经被压制了,不得升空。 当然,也就是几人相熟才会这样打招呼,余老也并没有真的因此而生气。 早知道就说自己是外地人了,也是一名可爱的人质,这样会不会好一些。 可惜,此物似乎只是符箓之能,发出三道攻击之后便没有了后劲。 里面记载了玄剑门的诸多结丹辛秘,看似用来辅助李素结丹之路早已足够。 在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的赫敏面前,那把扫帚居然真的弯下“腰”冲她鞠了一躬。 而正是这辽北密密麻麻的耸立山峦,才隔绝了大晋和天澜草原上的冲突,每年都有无数商队穿行在山坳,偷偷带着大晋的商货与草原贸易。 而暗族那边更加可怕,圣人级别的强者不计其数,五行世界只有三位圣人,就算这三位圣人再怎么厉害,恐怕也根本抵挡不了。 骆鸿业还是出声打断骆巧雨的施术,因为那吼声已经越来越接近了。 自从王熙凤滑胎之后,与王夫人那是想来针尖对麦芒,水火不容。贾老太太虽说是心知肚明,却从来只当不知晓,毕竟王熙凤有王子腾撑腰,王夫人在宫里也有个亲姑娘。二人相斗于她而言并无害处。 “一帆,我已经做的很慢了,你怎么又不躲呢?”简繁连连叹气。 第三十一章 踩一捧一 “掀开胳膊给、给娘瞧瞧,娘是大人,身体好,不怕被传染。”程诺从来不知道她也会用这么温柔的声音跟小孩子说话。 小盼儿睁着大眼睛,仿佛在问:真的吗? 在程诺的温柔攻势下,小家伙露出身上长痘的地方。 程诺所在的年代,天花已经绝迹,但小时候上学时,也得过水痘,一眼认出小家伙身上长出的痘,跟她从前得过的一模一样, 根红顶圆,光泽明净,里头包裹着透明色的水疱,只是看着吓人,其实没有多少毒性,即便不吃药,有些身体好的在...... 赵高眼敛掀起,他一直觉得海进知道他没被阉,但这样直白的说出来,还是让他惊了惊。 一股寒气从君天龙上散发出来,让人不寒而栗,他的眼神也变得像毒蛇一样。 如果遇到不配合的犯人,可以一直用白炽灯照射她的脸,又或者是“熬鹰”一样不让她睡觉。 “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不管他在哪个方面,都可以称之为传奇,他是一个真正的剑修,一辈子追求剑道,只有一个梦想,就是可以成功飞升仙界。”天龙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 “你吵我吃饭,我给你一筷子,本来已经两清了,你非要来招惹我,又怪谁呢?”刘钊耸耸肩道。 才不过十分钟左右的时间,马德祥的头从嘴唇开始一点点肿了起来。嘴唇,鼻头,眼睛,耳朵都肿的比原先大了四五倍不止,整个脑袋都被撑得毛细血管都能看见。 林晚晚担心傅奶奶的情绪不稳定,只好先陪着傅奶奶,临走之前,林晚晚看了一眼傅思夜。 但她真没想到,沈十三再次与自己见面,自己竟然是这样的境遇。 身为“傅太太”,她有的时候还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这两个媒体人既然说她仗势欺人,那她就真的仗势欺人一回好了。 而且,她还特地看了叶无伤一眼,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眉宇里的意思,昭然若揭。 一些人见他望来,也说出了跟雨墨相同的话,十个中有九个都是如此的。 如果他有能力变出三个复制品,那么怎么可能会变得不完全一样,为什么要单独留出来一个不一样的,一般人肯定会通过简单的辨认看出来这一点,然后对这个不一样的家伙进行攻击。 江萧瞳孔凝聚着,刚才他试了一下想要离开这个世界,可他的元神震荡,根本宁静不了,而此刻他的体内又被上万道充斥不同法则力量的气息冲击,他根本无法逃走。 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地上堆积的灵猴尸体也越多,只剩下大树顶上还有约莫着四五十只了。 刘从良喊的那一声确实是挺大的,而且声音又是刘独眼熟悉的,所以刘独眼听得很真切。 怎么醒来就变成是和卡尔先生在打架了?而且,还是脱光了衣服,浑身光溜溜的抱在一起打架。 若非是四大圣人破了诛仙阵,只要再有盏茶时间,阐教之下还有没有活人都成问题。 郑琛珩边吻边上下其手,一把将熙晨拉下身来,一个翻身就将他压在身下。郑琛珩亲吻着那柔软散发着淡淡香气的肌肤,他喜欢将自己的头深埋在他的颈间,用力的亲吻那片温软滑嫩的肌肤,印上红色的痕迹。 约章中特意设定了许多对平民的保护,在战争中大肆屠杀平民的行为被禁止,领主无故大规模杀戮平民的行为被宣布为非法,并被教会列为勾结异端、献祭恶魔、堕入暗黑的渎神大罪。 她亲了亲李轮,便把李轮留在身边,正要再和彭季说事,童贵奴却慌慌张张的又跑了回来。 但是叶芷本身就不是一个受气包子的性格,此时既然已经说出了这样的话,那也没办法收回去了,她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了起来,瞪着眼睛看着穆云。 山神缓缓的闭上眼,开始重新修炼,只是心中多少略有些惆怅,这伤势,可真是要多费十年之功了。 不过不管齐偃打的什么主意,齐偃最终还是在暗地里面给了叶芷的支持。 三日后,庄少阳领兵一万驻守北境城,爨龙颜与孟琛领兵回大滇复命。 其实不得不说,这里面的人中顾兆晴真觉得章奇是最没什么心眼的。 她哪里不好了?不就是从窑子里面出来的吗?不就是……好吧,告诉穆云自己有花柳病吗? 听聊天的语气,应该也是娱乐圈的人,但跟华艺关系肯定不太好。 台下的观众能够非常直观的感受到这种情绪互动,尤其是看了那期国宅纪录片的观众。 叶芷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但是还是忍不住的感慨了一句,这齐府财大气粗。 “奴婢确实是她所救,其余奴婢记不清了。”桑儿的最后一句话微乎其微,她惧怕地闭上了眼睛。 也正是因为想着这些,三人的师傅,隐居于此的目的,就是防止哪天红娘暴走后,能阻拦下红娘,或者是:镇压下来。 我猜也是……乔桑默默叹气,旋即上网搜索催眠出潜意识的方法,准备临时抱一下佛脚。 看着聚集在商宇身边的月光能量,虚空月隼眼中露出了渴望,不过一想起商宇安排的事情,心里的渴望顿时熄灭。 最初修炼灵能的时候,体内的灵能还不是很充沛,在引导出体外之后便会迅速流失,从而失去威力。 正当几人在里面聊得高兴的时候,伍长怀里抱着包裹,匆匆忙忙的进来。 结果,这些虚影穿过了水晶墙,直接挥拳攻击在了他的身上,嘴里似乎还在骂骂咧咧的,像是在表达不满。 七月初八这天黄昏,大军按照规定行进到了天都城郊外八百里的地方,就此暂时驻扎在了这里。虽说天都城内并没有宵禁,但城门处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禁制。 在这种情况下,黑色巨蟒心里已经被怒火占据,心生死志,准备同归于尽。 冥王哈迪斯脸色狂变,想要躲避,为时晚矣,半个身子被击中,在刹那间血肉横飞,一道炽热的黑色血雾,从他的半边身子里喷出。 要是想用枯凋藤成为协调师参加协调大赛的话,99%第一轮预赛就被会被刷下来。 “秦先生,还有几天我们就分道扬镳了,这个时间,你为我做的这些,不太合适。”跟没醉一样,思维很清晰,秦方白打量了她一眼,停止了刷她的动作,直起身来将自己的衣物除去。 第三十二章 囤药材 “太好了姑娘,我们赶紧把药熬煮出来,等明天那些病患上门,知道姑娘成功研制出解药,何愁日后招揽不了客人。” 道道天地能量在炉鼎中形成了道道阵法,阵法首位响亮,生生不息,显示出了他滂湃的活力。 他们接触到的人也不过是一些平常人,哪见过如此牛掰而有点儿玄幻色彩的人物。 而他们现在不远万里来到这个清州联盟辛辛苦苦的,而现在确实被众人怀疑,这样他们心都凉了,非常的气愤,同时也把李天乐骂了上百遍。 “这……”罗纤纤一时之间纠结了起来!答应非她所愿,但是不答应,林晓月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孰轻孰重,罗纤纤分得很清楚。 她的失望是短暂的,一想着她和他两世的情缘终于可以定下来,她还是很高兴。她坚信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萧翎安排的。他一定是知道自己不能赶来,所有特地让萧家在这一日给她提亲。 一直在观察这一片空间的陆家老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因为黑暗不断扩张的时候,迟早连他的陆家都只能被迫离开九墟星。 凌天神念沉入世界之中,感觉一切尽在掌握,但想要抬起石碑,需要用尽全力。 冯枭很认真地点了点头,高雅突然一阵颤栗。当时凶手把她绑在手术床上的情景,再次展现在了她的脑海里,想起来都让她害怕。如果不是冯枭当时及时出手相助,她此刻早已不在人世。 聂枫捏住距针头两寸半的距离,他要把握好下针深度,并不打算闹出人命。 紧接着又传出高翔曾与西梁有密切往来,这一次西梁占领江陵,高家责任重大,有通敌之嫌。说完高湛和高翔,继而又有人说高洋不听朝廷调度,私自跑来前线,显然是父子三人商量好的。 现在,李轩已经成为这些人的领袖,他说去哪里,然后去什么地方。 但是这些武器装备都没有太大的先进性,目前来也是只能走量不能走精。 “哼,这就不用你管了,我警告你,你要是对我的浩然哥哥怎么样,等你回来我也饶不了你。”刘蓉嘴上说着和刘星很亲,但是她的每一句话都已经暴露了,心里还是向着余浩然的那一边。 “多谢道友!”昊辰见状,心中也是兴奋不已,当即也直接说道。他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看不出这酒的珍贵,这酒中可不单单蕴含无尽的元气,而且最为珍贵的是,里面还蕴含着无尽的法则的气息。绝对是无价之宝。 赫然便是,只见的,千手纲手的jiao躯直接便是瘫倒在了地面之上。 侦查分析代表的就是情报,在战争中情报是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 叶天士准备前去寻找伏義,既然答应的事情,必须要做到,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察觉不周山旁的山脉,传来法力的碰撞。 “难道说这位公子能救我家少爷?”见叶天士目光望着东方白,铁传甲自己领悟道。 “嘻嘻!那我以后有什么好玩的想法一定拉上你。”热巴轻轻的拍下赵谦的肩膀。 第三十三章 寻找痘种 琼枝抱着两袋药材,临走前故意用肩膀撞了身旁的女子一下,想给对方示个威。 不承想女子胳膊硬得跟铁一样,非但没挪动分毫,倒是把她的胳膊撞疼了。 这黑暗越来越浓稠,以他的修为,竟然无法在黑暗之中视物——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 师尊是天圈魔族?!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犯下这样的错误。但是从开始到现在,师尊并没有表现出天圈魔族那种破坏整个世界的迹象。 她听到有人在讨论比赛,不过大多数人都在讨论鱼龙战队,他们刚刚击败了韩国队,而sky今天没有比赛,他们的分组非常不好,想要出线要打得很辛苦。 好一会儿,冯冉突然捂着肚子趴在前边强烈呕吐着,刚刚才吃下去的火腿肠带着胃酸全部被吐了出来。 而在忍界不知何处的偏僻荒野中,两个身穿黑底红云长袍的神秘人正在匆匆地赶着路。 伍涛看着直播,脸上流露出一抹思索,仿佛在思考着到底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让他心中产生了强烈的疑惑。 我们到了约定地点,那是一个雪景公园,正赶上星期天,观光取景的游客很多,罗周亿有些兴奋,问我是不是也有什么接头暗语,大眼睛东瞅西望地往四周眨么。 可是现在面对着突然出现的光球,整个诺基族最为得意的一种科技,整个舰队的能量护罩居然颤抖了。 张彪几个负责将周围探查得很清楚,他们都比较原来玩家们聚集的区域,这么多人聚集在一块,物资包的需求可就非常大了,毕竟3000个物资包不可能聚集在一个区域上,肯定会范围比较大。 “好了,此事不再说了,这里不安全,咱们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高弘毅提议道。 孟秋芸在门里有些疑惑的答应了一声,田蜜立刻在一旁开口说:“我们是派出所的,想请你们填一下住户信息登记表!”边说还边把自己的证件在门镜那里晃了晃。 那声钟响本还在打斗之人,顿时齐刷刷的停止,随即向那混沌钟看了过去。而后各自有回到了自己的阵营之地,死死的盯着那混沌钟,又形成了变得不再动荡。 而李辉此时神识顺着那道灵识的方向扫去,在延伸出数十丈之后,却如同遇到一堵坚实的墙壁一般,再也无法前进一步。 “这……敌人在暗,我们在明,对方必然以大阵幻象为掩护发动攻击,师弟你一人如何能够抵挡得住?”本?”本性脸上闪过一丝忧色。 叶枫一听,笑了笑,就不再说话。叶枫说将臣来迟了,其实迟早根本就没有用,影响不了什么,说那话,纯粹就是客套。或者说是讽刺。 现支走了田蜜,安长埔担忧才总算接触了,他又处理了一些别工作,等到八点时候,也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去那个名叫“liqid”酒吧一探究竟。 天狂名有狂字,那是他最真实的写照。这绝对是一个疯狂之辈,若是其他人,不管是不是裁决者,都起码要在这个时候摒弃一切的手段来巩固自身,但是他却不那样做,就是要与高志死战到底。 第三十四章 寻找痘种2 推开何桂香家的篱笆栅栏,程诺扛着一袋大米进了小院。 米是从商城买的,如今每天一次的采购机会,她全用来买米面粮油了。 镇上物价飞涨,因为痘疹,平时五文钱一斤的大米,如今涨到快二十文一斤,其他平时常吃的粮食,价格跟着水涨船高。 百姓早早地就在米店门前排队,拿着钱也还是有不少人空手而归。 听说,往来周边几个城镇的商船都停了,船员们在海上得了痘疹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伤无数,就是现在有人愿意出资出海运粮,也没有人敢接...... “这个我赞同,大家现在可是在一条船上,几位不会如此吝啬吧?”秦烨立刻接话道。 赵沉露甚至都没有动用金玉城在沈城之中多年布置下的暗桩,她只不过是将沈若石打算自毁名望的计划与沈月瑛说了一下,再提议由她这个金玉人来承担一切责任,后面的事情也就水到渠成。 “少将大人,那你想干嘛?让我成为你的第十三战侍?”谢夜雨半开玩笑的接口道。 罗猎来到叶青虹的身边坐下,叶青虹一双嫩白的美足就放在沙发上,罗猎的目光不由自主落在她的美足之上,叶青虹意识到了什么,将脚放下,穿好了拖鞋,将一张请柬递给了罗猎。 “哈哈!看起来是完成了。”他轻轻一招手,飞天魔毯便飞到了他身边。 但是史蒂芬的表情却并没有太多的喜悦,因为他很清楚这些巨龙的天性。 “好,注意了,刚刚由于你体内的魔气是我的,所以在运转了五六圈之后,都没有变为道术力量。但是如果是用你自己的魔气在运转,就不一样了,只要路线不出错,一圈就会化为道术力量。”李紫烟接着解释说明道。 “他妈的。”江寒一怒,巫火环绕,直接一拳打在了那家伙的膝盖上。 “抱歉,就麻烦你帮我们抽吧!”希顿说完,人已经冲出了会场,朝着饭店高层冲去。 庄园中,几位还得继续待里面接受刘协的军队保护几天,这洛阳,不太平。 许褚怒气勃发,手中巨锤几下就将峡谷中聒噪的那几个喇叭捶为粉末。 锋利的牙齿露出来,让人胆寒,尤其是暗夜狼那略微火热的眼神,让韩云眉心一跳。 卡尔德隆的看台再一次爆发,这一次球迷们制造出来的声量可比此前获得点球的时候还要大得多。 一头黑色瀑布的头发披散,那如同黑宝石的眸子,如同璀璨的星辰。 “不就是射箭嘛,有什么难度。会长,走,咱们先去热热身,我还从来没有玩过射箭呢。”张凡拍着熊林的肩膀说道。 系统的声音在韩云脑海中响起,韩云打开技能一栏,第一个位置上,果然出现了万物生机诀,点开万物生机诀。 “啧啧,观比武台上的情况,紫炎易霄已中了紫耀圣瞳的武魂效果,落败已成定数。”金帝等人,嗤笑几声。 在他的武道感知中,东边远方,似有一股可怕剑道,让得天地武道为之支离破碎。 “虽然本座不知道你的奇迹碎片是怎么得来的,但既然在你身上,本座就会将它从你的尸体里挖出来!”湮灭之眼冷冷地说道。 黄诗笙被秦澄明这一句话堵得无路可逃,她面色已经红彤彤得了,羞得简直无处躲了。 路过这躯壳人的时候,秦澄明右手的明德剑随手一挥,直接收割了这白眼珠男子的人头,而后秦澄明整个身体化作一道忽闪忽灭的影雾,向着赵耀狂追不舍。 听出欧老爷子的不悦,欧德中也没有再继续问下去,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凝重。 它们看上去是个眼球,实际上却也有一个眼球所有的攻能,而在这个口径就是正义的宇宙世界里,巨大的瞳孔能让它们看清楚远超人类能够看得见的距离,甚至要比人类的望远镜看的还要远。 墨大夫还剩下最后一口气,硬生生的支撑了下来,铁奴从怀里摸出了三根银针,直接插入了墨老的后脑,用特别的秘术进行刺激,强行吊了一口气。 大熊猛地发力,挣脱开了余刑。余刑的身影倒飞出去两三米,连退了数步才勉强站稳。 最重要的是,对方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显得很随意,没有其他人那么拘谨。 只见她玉臂一抬,体内的炁顿时汇集在了手中,与此同时,肉眼可见的粉红色气体出现在了她的手中,只见夏禾轻轻一晃,她手中的粉红色气体顿时朝着沐辰飞了过去。 随后自己灵识剧烈震荡,体内的长青功灵力顺着眉心伤口,涌入意蕴球。 “没想到你竟有机缘得到如此强悍的功法,看来你的造化之数实在深厚。”老者抿了抿嘴,沉思片刻,脸上忽然变得极为严肃。“接下来我要给一样东西你,但在突破蒂印境之前千万不要打开。”说罢他从怀中掏出一物。 "没错,通过不了考验的惩罚,是死亡。"战斯拉末的声音依旧平静,不掺杂一丝情绪。 我知道,有些事情并非是时间就可以解决的,我对于沈夭来说,兴许可以是个故交。而对格格,我却只是她过去感情上失败的最好证明。 泽金知道,自己一方的准备已经相当于先一步出手了,所以现在轮到金凯出手了,这是很合理的事情,泽金对自己的战术很有信心,所以他坚毅的点了点头。 第三十五章 集中隔离 “血包?这个吗?”夏娅翻了翻,真的找出了血包和附带的输血器。 “刚刚,是你?”迟疑了一下,林韵雪决定坦然开口,她总觉得面前这个家伙镇静的完全不像同龄人,尤其是刚刚看着自己的眼神,竟然带着……欣慰? 开采其它恒星系里的资源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巨人行星的这个恒星系中,出恒星之外,这里的物质加起来,也不可能有恒星这么大,应该说差距非常大才正确。 就那样的看着看着,一副完全看不够的模样,也没有一点唤醒她的想法,直到外面传来了脚步声,才打乱了这里的宁静。 “易族是上位八族之一,他们的族人擅长陷阱布置和五行阵法,还有就是偶尔能占卜一下,虽然准确度不高。”夏娅一边回答,还不忘塞一块肉到嘴里。 所有丫鬟都羡慕崔氏的好命,就做出这种事还能被原谅,包括许氏和许大炮,都认为苏荣昌说的是真的。 唯一实力相当的一组,朱雀神裔学府与白泽神裔学府,因为朱雀神裔学府的五位选手配合得更加默契,所以也就赢得了比赛,夺下了获胜的九分。 乔英俊的脸颊上泛起一种病态的潮红,他双手反抽出一对噼啪闪耀电光的雷棍。 看来黑大师的这个办法还是行之有效的。只是自己之前却是半点没有想到。当然,也可能是自己放不下身段,一向高高在上的惯了。 这个暗处的人,仿佛看出了邱少泽这一腿的厉害之处,并没有出手阻挡,而是身子一番急忙躲闪了过去。 那每一个狼影,都拥有灭掉一个一转二层地狱武者的实力,灭掉一个三层地狱武者的实力。 当时他对电影世界的看法更倾向于地狱电影为剧情安排的人物,类似于游戏中的npc人物。 “你说,我要是现在对你做点什么,你怕不怕?”纪寒看着张晓婷忽然说道。 如果攻击雕塑没有产生元力光团,那么就立即退到一边去,直接淘汰。 伏井出晴闻言,调整着画面的角度从城市的上空扫过,可除了之前战斗的地方之外,却没有发现一丝怪兽存在的痕迹。 其他的炼丹师全都傻眼了,一个个瞪着眼睛呆在原地,好像是一个个木雕一样。疯子,这人真是个疯子,招惹不得!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萧让竟然敢真得动手,而且是下那么重的手。 待到烟雾光华退却,在万年玄龟的头颅表面,尔不过浮现出一抹淡淡痕迹。 营地门口早就聚满了人,夏鸢、楚瑛带着部落的人在门口焦急的守候着,见到满载物资的卡车顺利返回,部落里爆发出震天价的欢呼,受到大家的热情感染,卡车上的曹日奔、郭威等人也跟着欢呼起来。 “夜叉呼叫回收者,速度出了点问题,降不下来,现在你要承受9个g以上的加速度,做好准备!”机长对着耳机吼道。 大屏幕上,卫星拍摄的实时画面上一片雪白,“暗之火雨”让热成像的图像变成白茫茫一片。 不过,当叶天将之前的炮弹等战利品,都送到兵工厂区后,情况出现了很大改变。 林霖服了这些污污污污的弹幕了,不就是李狗蛋来他家玩么,要不要搞那么大的新闻,生怕人家不知道似的,于是顺手关闭了摄像头,他只是开一会儿而已。 龙云觉得自己肯定又产生幻觉了,负责救援的“超级大山猫”已经被法夫尼尔的火蛇烧成了灰,哪还会有人来救自己? “我自己介绍吧,你们好,我叫铃川茜,熟悉的人都直接叫我茜。”可以很容易安抚人心的笑容不需要什么语言就能让人警惕降到最低。 在城堡外,一辆辆豪车排着队,等候着门关的放行,车里面坐的都是大人物。 在看消息的时候,林霖点开了排位系统,这一次他用的账号自然是“初中森零零”,这是他的标志,开始了今天的排位。 林霖没有注意到李狗蛋复杂的表情,他先在先点开了传说中新手必玩的“人机训练”,使用自定义模式,最后选择了皇子,开始进入召唤师峡谷。 虽然没有听到爆裂的声响,但在这一片无声的爆裂中,却还是出现了一些惨叫声,虽然惨叫声很少,但这些人能发出惨叫声,好似是难能可贵一般,好似只有这惨叫声,才证明了他们的存在一般。 亨利听懂了话里的意思,领命去了,随后身边的人也散了,只有罗伯特还停留在原地。 到的宝鸡。三人先跟着为孟雄飞买了部手机。方便他往云南的这段时间与胡艳红联系。然后三人一起吃过了午饭。双方便就此分别。 苍白之主眼中白炎大胜。左手平抹,似乎要将眼前碍事的骨盾从画面上擦去一般。 “你很不错,定力不俗,智慧不凡,应该已经想到了我的处境,或者说我们的处境了?”白蚕苦笑。 第三十六章 荒唐!据为己有 清河镇包括周边几个村子,水痘和痘疹同时爆发。 官府一纸公文,要把所有发痘的全抓走,届时必定会有症状轻微的水痘患者,因为接触痘疹患者患上更严重的天花。 “哥们!红军,是在那里被擒的呀!胆子也忒大了吧!”年轻司机笑问之际,另一侧的战友也跳下车绕了过来。 我和他一起坐在后座,各自看着窗外,中间隔出很大的一段距离,压抑的气氛使司机也有些不自在,偶尔通过后视镜瞟我们一眼,但是始终都不敢开口说话。 到了山谷,出乎张岳的意料之外,山谷之外,竟然来了三个不属于此地的独眼。 经达瑞一提醒,海格才发现地面上那条被划出的壕沟中,还冒着阵阵热气,连石头都能瞬间烤出烟了,这已经不是火焰的力量了,只有雷电才有可能办到。 “怎么个降法?”张兵立马打起退堂鼓,但依旧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不说一副好相貌所带来的别的好处,至少帝夭生得如此绝美昳丽、恍如神人,在与人打架时,这张脸难免会让人心头一荡,手下的力道自然而然就松了几分,再也使不出更加狠厉的招数来,这岂不也是一个好处和优势。 “那希然,你好好休息,我就先和夜炫走了!”七琦甜蜜地挽着金夜炫,向我探了探身子。 玄渊没有理会他心里在想什么,没有说话只是细细开始查看白纸上所写的配方,然后在有所得后轻轻勾起了唇角,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来。 总之一轮轰鸣声过后,现场只剩下一滩散发着恶臭气味的兽血了,就连豪猪身上最坚硬的暴牙,都没能剩下。 “怕什么,凭达瑞大哥的力量,再加上我们几个的帮助,到哪都是一方霸主,此处要是待不下去了,我们大可以到别处发展,有什么了不起的。”茜茜一脸的不在乎,语气中透着强大的自信。 “好,那我就不下去送你了。”夏蓉又握了握唐果的手,表示了自己的感谢。 这就是良好的心态带给我们的蜕变,要是在以前,看到这么少的人对这么的多的人,要么激动的要死,要么害怕的要死,但是现在,心中平静如水,不起波澜。 景容很满意她如此识时务,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起码她知道应该依靠谁。但心里对她也越来越好奇,为何她能前一刻还娇里娇气的闹着,下一刻就能转变的十分淡然从容,他的王妃像是一个谜,一个让人忍不住探究的谜题。 医生说目前还查不出什么,脑部和腰部都受了伤,只是脖颈后面的脊柱被撞裂,其他没什么大碍。 刚一进入大阵,法术铺天盖地向我席卷而来,其中犹以狂风为主,在冰火两种法术的加持下,真是让我受尽了折磨,好在我的意志坚定,始终抱元守中,不为所动,这才没有被大阵屈服。 会在这吗?他心里着急地自问着,跑进了雨河公园。一把把五彩的雨伞在他身边经过,却没有一个空间容下了她的身影。 过去,只能是回忆,过去的就再也回不到现在,一味的回忆过去不能自拔,这并不是她的初衷。 慕雪芙立即抬起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额头上传来正常的温度让她彻底放了心。 曾几何时,她的心也是这般的无挂无碍。如今,远离了是非之地,她告诉自己,梅子嫣,你也该远离是非了。 就在三人寒暄之时,王母责怪的声音传来。只见王母端了一盘子西瓜走了出来,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 紫瞳双手握拳,交叉在胸前,一层如月华般的光芒立刻就从她的身上溢出,如一只月色银伞一样撑开,迎住魔神甩过来的巨尾。 颜清沅懒得理他们,抱着宁昭昭进了屋,给她脱了衣服擦了身子,又衣服穿上,抱在怀里感觉她回了温,才松了一口气。 “帝泽停留人界多年,是为了寻找什么?”修影音质染了薄雾,淡淡开口。 似乎,不仅风神对此地十分了解,就连其他三方的领袖,也都没有冲动,不像村夫一郎那样,恐怕,真正不知道其中奥秘的也就只有岛国和自己三人了。 “你,你居然……”白络黑若琉璃的眸子里满是惊恐,而另一侧,青崖则被完全惊住了。 身为拥有长老之血传承的血族,她不仅拥有魅惑人心的异能,而且也有着所有血族都拥有,胜过常人的力量和速度。 其他的地方之所以不闪光,是因为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灰尘,而这些足有半尺多厚的灰尘,就是她之所以从这么高的地方落下却没有摔伤的原因。 宁昭昭想到自己这么贪玩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心里就像挠心挠肺似的,好奇得浑身都痒痒。看颜清沅还坐着呢,看起来挺不错的样子,她心里放松了一些,就想跟着公孙氏去。 由于刚刚起床,刚刚洗漱,全身上下带着懒洋洋的模样,也正因为如此,才更添三分灵动,三分魅力。 “五彩神龙?”众人听了顿时一愣,五彩神龙那是传说中的妖兽至尊,龙族之皇。龙狂却是愣了,五彩神龙,龙兄弟的朋友竟然是龙皇大人。可他却想到,五彩神龙已经有万万年没有出现过了,怎么可能再出现呢。 众军听到如此气势的话语,无不士气大起,信心百倍,早就想攻打东篱那些猖狂之兵了,定要将这几日的辱骂讨了回来,众军一并响应,定是奋力征战。 “不必了,你有事就说吧。”洛汐将水杯放下,看着她,等她说所谓的坏消息。 皱着眉抬头,我心中一阵错愕,理拉德原本不是这么多疑的人,既然决定重用二人,那么平时的决策和行动应该都不会瞒着他们才对。 五年前的寒毒至今未解,再不解他的生命……莲妃不敢想下去,寒毒的可怕她在他的身上见识到了。每每发作时的痛苦她都恨不得用自己的生命与他交换,她宁愿痛苦的是自己也不愿见他如困兽般的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