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间》 第1节 第一个故事 烟雨胡同18号诊所 壹、烟雨胡同18号 “你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白起坐在阳光里,喝着一杯湛碧色的茶。 桌对面的田勇愣住了。 一分钟前他刚刚把一只文件袋放在了白起的桌上,那里面有北京市内两处高档公寓和一处别墅的房产证;四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书;大量的无记名债券、银行本票;两辆豪车的车钥匙,一辆是厂商赞助的保时捷超跑,还有一辆是他平时坐的奔驰s600。 这是他的全部身家,保守估值接近1亿人民币。 “这是我的所有财产......还不够么?”田勇苦涩地说。 “你的左腿103前受伤,十字韧带和外侧副韧带完全撕裂,膝盖骨粉碎性骨折。让我猜猜看,3个月内你一共做过两次手术,植入了三块钛合金骨骼,五只钢钉。看手法,第一次主刀的应该是日本东京大学医学院的院长,小津哲也,手术失败。之后你又到美国西雅图济慈医院请到了乔治·马文,他给迈克·乔丹治疗过腿伤,但手术再度失败。现在你的左腿肌肉已经萎缩15%,运动技能受损90%,完全恢复的几率在3‰以下......” 白起的嗓音如提琴般优雅动听,却让田勇心底阵阵发寒...... 每个字都没错,白起像是在念一份判决书。 田勇坐在轮椅上,低头看着自己无力的双腿,这可是跑出过世界冠军的腿啊,现在却连站直了走路都做不到。 田勇,中国最好的110米栏运动员,世界纪录保持者,几乎是国家英雄式的人物,在田径场上改写了白人和黑人一统江山的局面......直到3个月前的一次车祸,他的膝盖被撞成粉碎性骨折。 撞他的人知道他是田勇的时候当场就哭了,说我有愧于国家有愧于人民,痛得满头冷汗的田勇说你哭什么!你倒是送我去医院啊! 体育中心的领导也来探望,市委书记也来探望,但是都没用,国内最好的大夫会诊,结果就是“可惜啊可惜啊,多好的年轻人”。教练无奈之下只好带他出国找了国外的专家,小津和马文开始都是牛皮哄哄,说你找我算是找对人了,你这病我治不好就没人敢治了。 他们说得确实没错,首先他们治不好,其次他们治不好就没有人敢给田勇治了。 3个月后门庭冷落车马稀,连新闻媒体都对田勇失去了兴趣。一个失去了双腿的田径英雄,最后一次上头条的机会是宣布隐退吧?隐退后连转行演艺界的机会都没有,亏得田勇最红的那段时间,好些导演还来找他拍戏,高调宣布他就是中国版的长腿哥哥。 就在田勇彻底绝望的时候,某个在商界很有地位的朋友为他推荐了这家深藏在胡同里的小诊所。据说这里的医生什么病都能治好,只不过收费方式非常奇怪。那个朋友神神秘秘地跟田勇说:“他们要你最宝贵的东西。” 田勇当时就懵了,忽然想起那个朋友几个月前查出了肝癌,原本已经在安排遗产分配的事情了,可怎么有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如此的气定神闲,如此的红光满面? 田勇迟疑地问莫非你去过那家诊所?你付了什么东西给那里的医生?朋友沉默很久,摇摇头。田勇忽然发觉朋友手指上那个号称是汉武帝用过的碧玉扳指不见了,那是朋友以6000万美元从索斯比拍卖行拍回来的,从不离身的重宝,朋友曾经开玩笑说什么好东西都可以跟大家分享,唯有老婆和这个碧玉扳指不借。 他觉得自己必须来这里试试,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那里不太干净,尽量少问问题。”朋友最后叮嘱说。 现在看来朋友说的没错。 之前为田勇治疗的医生都是开着宾利、住着海景别墅的富豪。他们的办公室要么设在大学的研究中心里,要么就是在市中心的顶级综合医院。而这家诊所深藏在一条名叫烟雨胡同的阴暗小巷深处,虽然不远就是平安大街,却没有沾染丝毫的繁华气息。青灰色的四合院群落包围下,三层高的意式洋楼拔地而起,外面破败残旧,里面的装潢倒是及其考究,但是风格古雅得不像这个时代的东西。 穿过大门的时候田勇不经意间打了个激灵,觉得自己仿佛穿越了时光。 诊所奇怪大夫更奇怪,田勇面前这位主治医师白起不过二十岁上下的年纪,英俊而苍白,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冷。他端坐在宽大的扶手椅里,田勇费劲地摇着轮椅进门的时候,白大夫丝毫没有起身来迎一下的意思,慵懒地翻着一卷线状的毛边书,直到读完了那一篇才抬起头来。 田勇对着阵仗本也不意外,若是中医大夫,总会时刻读着《灵枢》、《素问》这种古书以表示自己的修为。可仔细一看白大夫看的那本书,《随园食单》......清代文豪袁枚讲美食的随笔,田勇心里一阵呕血,心说您就是看菜谱看得入神让我在这里呆坐了十分钟? 但旋即白大夫妖鬼般的医术就让田勇震惊了,他连病例都没有看,只是扫了一眼田勇的伤口,就把伤情说得一清二楚,甚至连前任主治医师的名字也说了出来。 这如同超级计算机的精确放在了一个活人身上,实在是件叫人脊背发毛的事情,人类中存在这样的医术吗? “你开出的价码在世界上任何一家诊所都不会得到拒绝。可是在这家诊所,金钱没有用处。用最珍贵的东西,换取你完整的生命,是这里的交易规则。我之所以有资格要求,是因为我有能力把3‰变成100%。” “好了,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白起十指交握放在胸前,慵散的目光忽然变得凌厉,仿佛利剑洞穿了田勇的瞳孔,“田勇先生,你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你愿意用它来交换你完整的生命么?” 田勇犹豫着张口:“白医生,您知道我是谁吧?” 白起摇头。 “您不看电视么?” “你只是我的一个病例,就像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手术台上的生肉一样。除了病症之外,我对你所谓的人生毫无兴趣。”白起的语气温和,却毫不遮掩。 田勇苦涩地笑笑,面对着这个冰冷的男人,仿佛自己积累了二十年的骄傲都微不足道,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从脖子上摘下一条蓝色丝绒绶带,下面坠着一块沉甸甸金牌,还带着自己的体温。 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一块曾经改变了他命运的奥运金牌。 “3740天......十岁直到二十一岁,在训练场上的每一天我都记得,整整3740天,全部都是为了它。说实在的,我真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对我来讲最珍贵。但它却是我这辈子付出最大努力才得到的东西。如果满足你的要求,那就请收下吧。” 田勇不舍地把金牌交在白起手中,眼睁睁看着对方拿走它仔细端详着,墙角高大的落地座钟滴答滴答,时间在这一刻仿佛被放慢了,每一秒都是煎熬。 “原来你是个运动员。”白起大夫好像恍然大悟了。 我是田勇啊田勇!不是一般的运动员!大夫你知道一块田径金牌和一块举重金牌对中国人来说的意义么?我是那个打破了白人和黑人统治田径圈历史的田勇!田勇在心中无力地呐喊。 不过好吧,白起倒也没说错,他确实是个运动员。 “恭喜你田先生,我们达成了交易,可以准备治疗了。”白起从棕色橡木雪茄盒里抽出一支细长的白色纸烟,比普通香烟要长了一倍,用银质zippo打火机点燃了递给田勇。 田勇不抽烟,但白起却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魔力。就当做达成交易的庆祝吧!他颤抖着手接过香烟,深深吸了一口。那味道让人一辈子都无法忘怀,没有任何烟草杂质的气味,仿佛纯粹的烈酒,在唇齿间留下浓浓的醇香。 “如果您说的都是真的,那我需要多久能恢复?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我都能等!” 白起沉吟了两秒钟:“现在差一分钟正午十二点,我下午一点钟还要吃饭......就一小时吧,一个小时足够了。” “一个小时能做完手术么?”田勇惊呆了。 这难道是给小学生打乙肝疫苗么?一个小时的时间连基本的术前准备都做不完! “不是手术时间,是你能重新回到赛场的时间。”白起淡淡地说。 “你是在开我的玩笑么?”田勇猛拍轮椅扶手。 白起丝毫不在意他的愤怒,眼神仿佛是在附身着地上的蝼蚁,“好不好笑也要等你醒来时再看了。” 醒来?田勇一愣,一股浓浓的醉意从每一寸血管中涌了上来:眼前的景象开始模糊不清。 “这烟不对......”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那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香烟,而是一种类似于麻醉剂的东西,让他整个人刹那间昏昏欲睡。 白起起身漫步到田勇面前,轻而易举地接住了他指尖滑落的香烟。时钟在那一刻敲响了十二声轰鸣。 田勇的脑海中是一片白茫茫的云海,温暖舒适让人想要在上面打滚,心中被填满了暖暖的东西,仿佛回到了久违的故乡,他飞翔他遨游...... 这时耳边忽然响起一声清脆的响指...... 他意犹未尽地睁开双眼,朦胧的视野里依然是那间古意森然的书房,仿若他从未睡去。 “那是什么烟?” “桃源乡......你只吸了一口,普通人全部吸完的话就要被困在里面,永远都出不来了。”白起用冰雕般的侧脸对着他,仰头背靠在皮质椅背上,手握着一只铭文奇诡的青铜古爵,三只杯脚仿佛三只禽足,让人想起传说中的三足神乌。 “我睡了多久?” “刚好一个小时。”白起的话音未落,那口黄铜大钟轰然敲响,沉重的时针微微跳动,走到了一点的位置。 “你可以走了。”白起看似有些疲惫。 田勇恍若隔世,心头那股暖暖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空旷的悲凉。他低低叹了口气,慢慢走向房门......他忽然停住了,猛地转过头去,骇然地看着五米开外的轮椅!他是坐着那把轮椅进来的,而此时却凭着双腿惊人地站了起来! “这!”他张大了嘴巴,五脏六腑中翻滚的不只是狂喜,还有从心底涌上来的恐惧。 仅仅过了一个小时,白起就让已经被十几个专家判定为不可能再独自行走的他扔掉了轮椅!这绝不是一个人类能够做到得事情......瞬间田勇的脑海中像是引爆了一颗炸弹,他知道自己问下面这话一定会后悔,可是不问的话也注定会懊恼一辈子。 “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2节 “我叫白起,是个医生。” 白起慢慢转过椅背,田勇猛然发觉他的双眼不知何时变得一片碧蓝。仿佛万古不化的坚冰,幽幽泛着令人刺骨的寒气。 “你那么使劲地盯着你的轮椅,是舍不得想让我把它给你快递回家去么?哦,桌上的那个信封你自己带走,否则我会当做废纸扔掉。”白起摆了摆手指。 贰、林大小姐 林夏气势汹汹地推开门,正想给白起一个下马威,结果却被一个神色惊慌的男人撞了个趔趄。 “鬼!女鬼!全是鬼!”没等林夏缓过神,田勇就像中了邪似的自言自语落荒而逃了。 林夏被他说懵了,掏出化妆镜照了照。今天没化烟熏妆,唇彩也是淡雅的丝绒玫瑰,一支就要300多块。白色风衣和长靴是prada和jimmy choo的当季新款。a货也花了她几千大洋,要是女鬼穿得这么漂亮也能死而无憾了。 “没品位!”她撇撇嘴,转向白起,“这人来治什么病?神经病么?” 白起抿了口古爵中的金黄酒液:“腿伤确实有可能导致植物性神经失调,从而引发神经性的疾病,但我想在这个病例上还是受惊吓的程度更大一些。你有什么事?” 如果不是白起提醒,林夏险些忘了今天的正事。她踩着10厘米的高跟靴子,像把全世界踩着脚下一样,咔哒哒踩过红木地板,把a货chanel手袋往桌上一甩,在田勇留下的轮椅上大大咧咧坐下,气势汹汹:“你问我我还问你呢!这个月的房租呢!” 林夏,林大小姐,今年二十岁,某三流明星学校表演系大二学生,同时也是金刀林氏通灵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最重要的是,她是白起楼上的邻居兼房东。 金刀林家的历史要追溯到清朝中期,徽班进京的时候,林家的祖上就在京城里卖跌打药和练武了。基本的路数就是耍一路金丝大环刀,打一趟拳,卖一圈药,如此循环。这江湖卖艺的生涯直到林家祖上看好了某位贵妇的不孕不育症才结束,靠着那笔不菲的诊金,林家开始置业开药店和武馆,最终成了北京城里有名的跌打医生。 但根据老爹林建南的推测,所谓治好了不孕不育症,其实是自己祖上风度翩翩英俊潇洒,和那位老爷怀不上孩子的贵妇生了个孩子。所以林家没准还有一支在某位王爷的府里消无声息地繁衍,只等着大家将来认亲。 这栋三层高的意式洋楼是林家的祖产,改革开放之后还给了林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林建南。老爹林建南虽然极不靠谱,倒也“女慈父孝”......意思是说林大小姐对父亲很慈爱,父亲对林大小姐很孝顺,总之父女两个在祖传的老宅子里相依为命,过着穷开心的日子。 知道林夏十八岁那年,老爹忽然号称自己要出门打个酱油,结果竟一去不回......这类事情林夏已经习惯了,在她十八年的生命中,老爹已经不知道失踪过多少次了。每次基本上都隔上十天半个月,然后醉醺醺地出现在门口,可这次一等就等了一年。而且等回来得还不是老爹,而是冰霜般寒冷的少年人。 “我叫白起,今后我们一起住。”白起上门时拿着林建南亲手签署的租房初步意向书,据称已经付了定金。林夏其实一直想给楼下找个房客的,这么大的房子她一个人住着浪费,而且老爹当年留下那点存款也快要花光了,白起的出现可算救了她。 但什么叫“今后我们一起住?”你是来租房的还是来泡本姑娘的? 林夏怒气冲冲地指着白起的鼻尖:“你有女朋友么?” 她心说要是白起有女朋友就允许他搬进来,这种小白脸没准内心里非常禽兽呢?有女朋友才比较安全,没有女朋友的话,谁能肯定他不对姐这火爆的身材动念头? “我不是来住的,我是来开诊所的。”白起冷冷地说,“还有我对三线女明星没什么兴趣。” 林夏更怒了!三线女明星?她林大小姐是三线女明星! 她分明连五线都算不上! 虽然是金刀林家的继承人,可林夏没有任何药女承父业的想法。自从十八岁那年被星探挖掘拍了一支广告之后,林夏就一直抱着个要当女明星的梦想。 当年的艺术类招生已经近在眼前了。她来不及准备就踏上了电影学院的考场,虽然身材高挑长相漂亮,可这样的姑娘在电影学院遍地都是。一不会唱歌而不会跳舞,表演嘛更是差强人意,唯一的才艺是祖传的五虎断门刀法,一柄十八斤的金丝大环刀耍得那是虎虎生风......结果可想而知。 反正现在交钱就能上的表演学院多的是,林夏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心里觉着自己着长相身材简直可以拳打范冰冰、脚踢全智贤还愁没有出头之日?可等真正进了表演学院才知道,光靠天生丽质是不够用的。俗话说人靠衣衫马靠鞍,身边一票本来相貌平平的女孩只要稍稍打扮打扮就能压过自己的光芒。 林夏急眼了,用心地跟着这群白富美们学怎么穿衣服、如何化妆,一下子从烟雨胡同著名假小子变成了美妆达人。买不起正牌可以买a货嘛,可a货的花费也不低啊! 所以尽管白起很讨厌,林夏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房客。 反正白大夫确实不像对女孩子有什么兴趣的模样...... 林夏也觉得白起有点古怪,但金刀林家是江湖中人,林夏小时候也听过林建南讲江湖中各种灵异的传闻。江湖偌大,好比一个平行世界,里面的奇人异事数不胜数。如果你不想混江湖,那么最好别过问江湖里的事,林建南是这么说的。 林夏并不关心白起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只要白起每个月准时交租。她就指着白起的房租买包包买衣服,买a货把自己武装起来,好参加各种选秀活动呢。 田勇进门的时候,她正在网上候着,准备抢一只限时一折的正品chanel包包。学校里的女孩可是人手一只prada或者chanel手袋,可林大小姐时至今日还挎着a货,这怎么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也会影响到林大小姐的坦荡星路啊! 虽说有人说coco chanel女士在她那个年代也是个小人物,但在当今,你挎着正品的chanel去面试,面试官都会多看你两眼! chanel的包包,林大小姐你值得拥有! 所以林夏等了足足两个小时,于千钧一发之际将一折的chanel包包抢到了购物车里,刚想付款,却被提醒账户余额不足,结果生生地让嘴边的鸭子飞走了。她气呼呼打开账户一看,才想起是白起还没给她交房租,这才披挂整齐杀下楼来,要跟白起理论理论。 “合同上约定的交租时限是每个月月底下午5时。”白起云淡风轻的说。 林夏一愣。 那份史上最长的合租合同是白起亲自草拟的,足足五十几页,里面不仅规定了每月交租的具体时间,还细致的附上了公共厨房、卫生间、起居室、花园的使用细则,林夏看了两眼就头晕脑胀,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上了名字,所以现在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白起遵守规则的程度,跟机器人没什么区别,这点林夏倒是不怀疑。 “我等着用钱,你让阿离用网银赶紧转账吧。”林夏扶着额头。 阿离是这家诊所唯一的员工,看起来比白起还要古怪,担任牙科医生和助产士。本是纯美系少年的长相,笑起来也甜甜的,像个邻家小弟,可打扮的却像个摇滚少年,鼻环、唇环、耳环一应俱全。 但林夏喜欢阿离胜于喜欢白痴起,至少阿离可以跟她讨论时尚潮流,白起只会看《随园食单》。 “他今天去望京给某位病人接生,等一会我去银行给你转账。” 林夏心里一凉。她知道摆白起在治病方面近乎无所不能,可就是不会用电脑,更别提网上银行了,这个时间去银行排队,非得跟退休老大妈们挤上两个小时不可。看来到手的chanel包包是就此飞走了。 “你平时就不准备点现金么?” “钱财乃身外之物。”白起回答得很淡然。 “得了!大家都是一样的穷鬼!拜托你以后能不能交租积极点!非得等到时间限么?我给你的租金已经很低了好吗?最近每天还有熊孩子砸玻璃,都得我掏钱一块块给你装啊!”想起这几天接连被砸的玻璃,林夏心里痛的滴血。 “按照合同规定,不是我造成的房屋损坏由你负责修理。” “拜托别提你那合同了,我头疼”林夏抚额,她知道自己跟白起辩论是必输无疑,“我今天下午还试镜,要是我回来发现钱没到账,你就给我搬出去!” 白起举起那只古雅的酒爵。 林夏明白这是送客的意思,狠狠瞪了他一眼,拎起a货手袋咔哒哒的地走到房门口,想起一件事又冲了回来。 “还有什么事?”白起挑眉。 “刚刚出去那家伙挺面熟的,是谁啊?” “运动员,得过世界冠军,名字……”白起思索了片刻,“好像是田勇。” “奥运冠军田勇?” “应该是他。” “怎么不早说?”林夏瞪圆了眼睛,“他可红了,长得又帅,好多导演巴结着他演戏!他认识好多娱乐圈的人!我们混娱乐圈的,就是要认识贵人!” “这跟我有关系么?”白起淡然地说,“如果这件事对你来说很重要的话,明年重新修订合同时你可以加进去。” 哼!明年就让你滚蛋! 林夏转头飞奔出房子,穿过花圃和锈迹斑斑的铁门,大声呼唤着田勇的名字。 “勇哥……勇哥……” 胡同里在就没有人影。田勇逃的太慌乱了,不仅抛下了轮椅,还跑掉了一只鞋子。 林夏在心里抱怨着白起,可此时此刻也没办法了,来过烟雨胡同18号这间诊所的病人,都给治好了,可是都像受了惊吓似的,罕有拎盒月饼回来感谢白大夫的。照此推断,田勇除非再度断了腿,否则是打死也不会回这间诊所的。贵人就跟她的chanel包包一样飞走啦。 下午还有试镜,现在不出发恐怕晚了,林夏郁闷地往外走……忽然身后响起喀嚓一声。她一个趔趄,高跟鞋一扭差点崴脚,猛地回头,只见自己家的玻璃窗上多了个窟窿。 这次终于叫她瞅见了内个捣蛋的小家伙。铁栅栏门外,站着一个穿校服的小男孩,他刚把左手的半块砖头砸出去,正抡圆了要把右手里的半块砖头也砸出去。 刚才还跟白起说玻璃的事,没想到这么快就打上门来了。一连三天都有人上门砸玻璃,统共坏了六块玻璃。。老宅的玻璃也都是一百多年的老物件,上面布满了云水般的纹路,把林夏给心疼的。 “给我站住!”她风衣一抖追了上去。 男孩掉头就跑,灵巧地在胡同里钻来钻去。他跑的确实不慢,可落在林夏手里,他全无胜算!别看林大小姐穿着10厘米的系带高跟鞋,但金刀林家的女性后人能是那种不能跑不能跳的小女人么?给她拎把金刀她立马就能变成女将军! 她从小就在烟雨胡同离里混,这里蛛网般的小道,砸窗户的小贼哪有她清楚?追着追着林夏就看见男孩钻进了旁边的死胡同。 “傻了吧?小屁孩儿,跟姐姐我赛跑,你可知道我金刀林家……”林夏叉着腰堵在胡同口,气势汹汹。 她说到这里忽然一顿,想起形体老师反复叮嘱说再也不准叉腰说话,除非林夏将来的志向是去《水浒》里演孙二娘,她急忙收敛起来,变作斜斜倚在青石墙角的姿态,长发一甩媚眼一飞:“世世代代都是靠力气吃饭的?” 男孩紧攥着半块砖头,猫腰弓背,目光凶狠地瞄着林夏 ,眼神却让人看着心里发瘆。 “还抡砖呐?”林夏不屑地看着他,“真男人打架靠的都是拳头!” 男孩愣了一下,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应该是没想明白为什么男人打架都靠拳头,但还是赌气把砖头摔在地上,攥紧了瘦瘦的一对小拳头。 还是个倔种!林夏心里冷笑,唬他几句他就把凶器给放下了,没了凶器,林大小姐怕他什么啊! 林夏脱掉大衣拿在手里,慢慢走向男孩,就像猎人张开了大网。男孩则像只受惊的小野猫,眼神警觉的盯着她,呼吸急促。身高差太明显了,他的短拳根本打不着林夏,林大小姐身高170厘米,武器金刀的时候虎虎生风,等闲三四个男人不得近身的。 男孩往前一扑,却不是进攻,而是要从林夏双腿下钻过去逃跑。林夏那双腿,还踩着高跟鞋,于是在下三路留出了空档。 “喂!还带耍流氓的?”林夏嚷嚷了一声。 林家金刀空手术,“太公摆旗”。 林夏风一般绕倒男孩背后,将他一把抱住。这是林家老祖宗从某个擒拿手名家那里偷学的,一旦抓住,毫无挣扎余地。林建南曾经感慨说可惜林家没有男孩,传不得这招的精髓……泡妞一样好使。 “以大欺小,你有什么出息!”男孩咬牙切齿地挣扎,忽然觉得身上一暖,低头再看自己被一件大衣裹上了,白的像雪却带着温柔的暖意。 林夏身上只剩下一件薄薄的打底衫,光滑白皙的肩头暴露在瑟瑟冷风中,犹自扭着男孩的脸蛋,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不会养就不要生!你什么爹妈呀?大冷天的就让你穿这身衣服出门。” 林夏早就注意到男孩穿的很少,现在是早春,天气还没真正转暖,护城河里的冰还没化冻,林夏自己穿着呢子大衣都觉得冷,可男孩身上除了那件脏兮兮的校服之外,竟然只有一件薄薄的单衣。 “我没有父母。”男孩强硬地昂起头。 林夏一怔,心里有点酸楚。 他没有妈妈,老爹也靠不住,经常忘记参加家长会,学校里不知何时就有林夏是捡来的孩子的传说。虽然林夏在拳头上可以完爆那群坏小子,但心里还是很害怕,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岂不是天地间谁都能欺负自己?林夏回家问林建南自己是不是捡来的孩子,林建南到是很好的化解了她的疑惑,林建南一声长啸道,可笑!你若不是我金刀林家的亲生女儿,焉有资格传我林家六十四路金刀三十二路空手术?当年郭靖大侠若不是洪七公的私生子,洪七公又怎么会传他全套的降龙十八掌? 多年以后读了《射雕英雄传》,林夏才知道郭靖跟洪七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过那时候她已经长大了,并不害怕这个世界,也不怀疑她是林建南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了。 “原来是个野孩子。”林夏叹气。 “不要你管!”男孩把脸扭开,目光凶狠而孤独,像只从窝里走丢的小野猫,刚刚对过路的人呲完牙,又要躲回树洞里一个人舔伤口。 “还跟我耍横!”林夏再来一个小缠丝手,拖着男孩走过狭长的小巷。 叁、阿秀 “吃糖!”林夏把一盒日本代购回来的樱花糖扔在男孩手里。 男孩竟然没碰那个精美的糖盒,自从进了林夏的屋,他就一声不吭,摆出死不招供的义士态度。 “名字!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不报上名来是什么意思?”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阿秀!”男孩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第3节 “什么大丈夫啊!阿秀阿秀,还是个女孩的名字,不过跟你蛮搭的。”林夏看他对糖没兴趣,就把奶酪推到他面前,“吃点奶酪,吃完了有力气给我招供!你还没有见识我的手段,一会儿皮鞭打得你嗷嗷惨叫!” 奶酪还是从冰箱里白起的格子顺出来的,林夏自己从来都不储存食物,老林家的家风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男孩拿起一块奶酪,小猫似的闻了闻却没有吃:“这就是奶酪么?” 林夏心里又是一酸,心说这孩子连奶酪都没见过,可想而知过得多辛苦,只好摘下了女王的面具,说:“吃啦吃啦,对身体有好处,小屁孩儿逞什么英雄,碎几块玻璃我还不看在眼里,不要你赔行了吧?” “我也听说奶酪对身体有好处。”阿秀小声说。 “那就吃啊!” 阿秀犹豫着拿了一块奶酪,塞进衣袋里:“带回家吃,我姑姑生病了,要吃有营养的东西补补身体。” 林夏心里酸水直流,把奶酪装回盒子,塞到阿秀的书包里。 “到底为什么要砸我家玻璃?”林夏问。 “你们家大夫不给我姑姑看病。”阿秀低声说。 “什么我们家大夫,那大夫不是我们家的,你姑姑病得很重么?” 阿秀点了点头:“姑姑病得很重,每天都偷偷咳血,腰也直不起来了。那天姑姑说要出门找唯一一个能救她的大夫看病,就是你们家的大夫,可她跟大夫只见了五分钟就出来了,连药都没有开,回去就卧床不起了。我姑姑付不起钱,你们家大夫就不给她看病!”阿秀说着就咬牙切齿,小野猫的感觉又回来了。 “说过不是我们家的大夫!我一个大好的美少女,还在等待生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不要把乱七八糟的男人都说成我家的!不过你这事包在我身上了。在这等我,哪都不许去!要是我出来见你跑了,咱们就新仇旧恨一起算!”林夏起身下楼。 “请进。” 话音未落,林夏就冲进来了。她其实根本不是敲门,而是将门一拳砸开。 白起端坐在一尘不染的书桌后,用素白湖绸轻轻擦拭一尊盆栽上的浮尘。但蘸的并不是水,而是烈酒。洁白如玉的酒?里荡漾着湛青色的光,映在他冰雕般的脸上,仿若面对的是一汪幽幽碧潭。 那盆植物从不开花,也不能浇水,据说只能用酒浇灌。每到满月夜,白起都会从上面摘下一片绿叶,独自来到月光清冷的露台上坐下,用狭长的银刀把它裁成细细的烟丝,最后卷进象牙白的烟纸里。 林夏知道那种烟叫做桃源乡,白起自己也经常抽。 “‘死不了’最近长势很喜人啊!”林夏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跷着二郎腿。 这是林夏给那株植物起的歪名,因为它仅仅只有七片叶子,但每被摘掉一片第二天都会再重新长出来,看上去垂垂将死,却不寂不灭。 白起慢慢地收好白绸和酒杯,把花盆抱到窗前的阳光里。 “我刚才把砸玻璃的人抓住了。”林夏见他不理会自己,又找了个话头。 “不用绕弯子了。”白起把一本病历递给林夏,“你想要的都在那里。” 白起就是这样,人心在他面前薄如蝉翼,轻轻一戳就破。 林夏打开病历,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很可笑,想来是阿秀帮他姑姑填的。病人信息栏里全都空着,整页病例上只有家属栏上写着“穆秀”两个字。穆字还是涂了两个黑疙瘩才写对的。住址栏里更是错字连篇,不知所云:英花胡同,左手边第九栋老它。 “应该是樱花胡同左手边第九栋老宅吧……”林夏低声嘀咕。 再下面的字却清秀有力,一看就知道出自白起那支万宝龙钢笔之下: “甲186号病例,寿限已尽,拒绝治疗。” “她究竟得的是什么病?”林夏问。 “无所谓。你只需要知道她就快死了,而且是她自己拒绝了我的治疗。” “她既然来看病就说明想要活下去,怎么还能拒绝呢?你想唬我?” “想要在这里换一条命,就要付出最珍贵的东西。她拒绝了,说明那件东西比她的命更重要。”白起转回桌后,点燃一支桃源乡,深深吸了一口。 “这次破个例行不行?就改成收钱嘛!或者让他们分期付款……大不了以后房租我给你算便宜点!”林大小姐抛出了杀手锏。 林夏低下头,用手指在桌上?着圈圈等待白起的回答。过了一会再抬头时,白起正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自己。 “喂!你这看见太阳从西边出来的表情是什么意思?我大方一次很奇怪么?”林夏满脸窘迫地拍桌。 “不,我是在想你为了什么?”白起微微歪头,目光像在解剖外星人似的盯着林夏,“为什么要替他们来求我?” “我……”林夏一时语塞,仿佛又看见了阿秀那双小野猫似的眼睛。 “你见过填这份病历的孩子?” 林夏点了点头:“他叫阿秀,是个孤儿,来看病的是他姑姑,可能也不是亲生的,但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这跟你没关系,世界上这样的小孩子也不是一个两个。” “你不懂!你想想啊,一个小孩子孤苦伶仃的,和姑姑在一座老房子里长大,要是姑姑没了,老房子还是那么大,他一个人在老房子里转圈,什么亲人都没有,多可怜。我就懂啊,我就住老房子,老爹跑路之后的那段时间我特别讨厌这栋房子,它太大又太空,跟失宠妃子住的广寒宫似的……”林夏说着有点黯然神伤,不知不觉地进入表演状态。 “那东西叫冷宫,广寒宫是嫦娥住的。”白起……地纠正。 林夏的表演状态被一发击破,很是崩溃,只能仗着房东的身份耍横:“我的意思是阿秀很可怜!别装得听不懂的样子!有点同情心好不好?兄台我看你也不过二十多岁,不积德的话将来连女朋友也找不到哦!” 白起的目光朦胧了一瞬间,仿佛一滴水落入深潭,潭水表面荡开圈圈涟漪,林夏惊喜了一下子,赶紧用期待的眼神和脉脉的柔情看着他,心说就凭我这澄净如水的大眼睛,再加上碾压韩剧不让日剧直奔美剧而去的演技,你能不答应么?你不答应还有人性么?你不答应的话难道不会怀疑自己的人生么? “你还是那么爱管闲事。”白起轻声说。 这是什么口气?这么幽怨仿佛两人已经相识了千年,这是要借机泡我么?林夏心里一个激灵……不知为何却又蛮期待的……本小姐这花容月貌,跟这家伙同住了那么久,既不见他来偷窥也不见他来索吻,过生日的时候鲜花都不曾送一把,这说不过去啊! “可这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白起的下一句话就是盆当头浇下的凉水。 这死人从不介意自己的冷酷外露,或者说冷酷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种最普通的表达。 “你还有人性么?”林夏先是惊愕,然后暴跳如雷。 “人性是人类身上的病,而我是个医生,医生是治病的。”白起冷冷地说,“还有,既不要妄想以房东的身份对我下令,也不要妄想你所谓的魅力能对我起作用。如果没有每月的租金过活的话,你连学费都交不上吧,而这里处在胡同的深处,要出租可是很不容易的。至于女性魅力,我觉得你一直抱有某种幻觉,认为自己还拥有这种东西,也是一种需要及时治疗的心理性疾病,没事的时候可以来挂个号,我们聊聊。” “先治好你自己的神经病吧!你个冷血动物!”林夏实在无法忍受和这种生物待在同一间房间里,起身就走。她怒火万丈地拉开门时,却见到阿秀默默地站在门口。 刚才对话都被他听到了。 林夏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丢人了,她拍胸脯许诺的事情没做到,虽说这并不是她的错,可面对这孩子写满哀伤的眼睛,她只觉得无地自容。 “我知道你的条件,你治病要用人最宝贵的东西去换。我想跟你换,用我最宝贵的东西,换我姑姑的命。”阿秀死死地盯着白起,紧咬嘴唇,目光凶狠,仿佛白起不答应的话就要扑上去一口咬在他喉咙上。 “在我这里,所谓规则就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这里的规则是,一个人的命只能用自己的东西来换,你想你姑姑不死,就用她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换。”白起无情地背过身去。 “咱们走!我就不信这世界上只有你一个大夫能治病!”林夏?起阿秀的手向外走,没走两步又忽地停下,猛地一跺脚又冲了回去,一言不发地?起白起的烟灰缸,在地上砸得粉碎,玻璃碎片飞起险些划到白起的脸。 房间里剑拔弩张的气氛只维持了一瞬。白起默默吸了口烟,从容地打开抽屉又拿出个一模一样的烟灰缸放到桌上。 “没人性的死怪物!”林夏?吼完了掉头离去。 白起默默地看着她离去的那扇门,目光朦胧,直到烟灰烧到了手指,才把烟蒂丢进烟灰缸里。他忽然起身,鬼魅般移动到窗前,林夏和阿秀的身影已经在胡同的尽头消失许久了。 他沉吟片刻微微招手,一只玉牒从书架飞落在他手心。光洁的玉版上浮现出一行红字:甲186号,危险评定a级…… “怪物……”他喃喃念着那个词,脸上浮现出一抹罕见的不安。 这不是林夏第一次和白起吵翻了,也不是林夏第一次砸白起的烟灰缸了,虽然她知道这对白起根本不叫事,她砸掉白起第三只烟灰缸之后,那家伙就订购了一百只一模一样的存在家里,确保林夏随时有烟灰缸可砸。 林夏本来说再也不砸那白痴的烟灰缸了,再砸也是自取其辱,可今天她还是没控制住,咽不下那口气。 她领着阿秀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直到走累了才在一个公交车站停下来。两人坐在站牌下,都是双眼呆滞……规则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东西,那么生死也是规则吧,白起是能逆转生死的大夫,他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跟白起当了那么久的邻居,林夏忽然觉得这件事很奇怪。 不过当下的大事还是给阿秀的姑姑找别的大夫。 “笑笑,我是小夏啊,你路子广,能帮忙推荐个大夫么?”林夏打给自己最好的闺密,闺密家里是做地产生意的。 “你终于决定要去整容了吗?”笑笑在电话里显得很惊喜。 “贱妮子,姐姐我这么天生丽质需要整容么?”林夏还剩点咆哮的力气,“你不是常吹你们家有个私人医生么?” “呦!你楼下不是住着个帅帅的白大夫么?”笑笑花痴地说。 “别提那个混蛋!找你们家医生帮个忙,行不行给个痛快!” “金大夫回韩国探亲了,下个月底才回来,你要是想带化妆品跟我说一声,钱我给你先垫着,作为报答嘛,你就把你们家白大夫介绍给我好啦!人家好喜欢那种冷得摸上去都冻手,能把人家冻在他身上的类型……” 林夏果断地挂了电话,决定跟这重色轻友的妮子绝交半小时,又给其他姑娘们打了一圈电话,结果也都差不多,最好的结果也只是介绍几个业内知名的挂号黄牛。 手机快没电了,林夏也没辙了。天已经快黑了,乌云从北面的天空倾泻而来,今晚要下雨了……路灯和车灯点亮了整座北京城,如果从天空中向下看,现在的城市就像是一块飞速转动的钟表,他们两个则是落在齿轮上的两粒微尘,对这个世界他们无能为力。 “谢谢。”阿秀小声说。 “谢什么!你这事儿我管了!我还没帮你搞定呢不是?我们从长计议!”林夏气哼哼地说,“我一定帮你治好你姑姑的病,还会跟那个混蛋斗到底!” “谢谢。” “小崽子,说话总像个大叔似的,你这个年纪就该天真烂漫懂不懂?”林夏揉揉他的头发。 阿秀对林夏挤出个难看的笑容:“我努力。”这孩子眼睛里总有些超越他年龄的悲伤。 “算了,先送你回家!” “我家很远的,一个人回去就好了。” “我也去见见你姑姑!看看她的病情,找大夫也得看病人的情况嘛!”林夏从广告牌之间的凳子上跳起来,伸了个懒腰。 这个站就有到阿秀家的公车,等林夏亲眼看见站牌上那一长串站名时,才明白很远究竟有多远,一个个数下来,总共需要二十站才能到阿秀家附近,而且据说下车还要再走半个小时…… 车来了,人们一拥而上,林夏拱开一个肥硕的大婶,拉着阿秀抢了两个座位,大部分人都站在车里。 公车缓缓开动,驶出公交站。晚高峰已经开始了,车流在城市的脉络里缓缓前进,一个路口甚至要等上四次红绿灯转换才能过去,车走得越慢,人越容易犯困。林夏靠着窗边,眼皮渐渐发沉,打了个哈欠:“你困不困?” “你睡吧,到站了我叫你。”阿秀轻声说。 林夏摸了摸他的头,把头枕在车窗上渐渐睡着了。 肆、深宅 林夏醒来时,车厢广播正在报站:“各位乘客,终点站西山站到了……” 林夏揉揉眼睛,窗外一片漆黑,果然是到了郊区,准确地说是山区,上了年纪的老枫树和老榆树在夜风中摇曳,枫树发出“哗哗”的声音,榆树发出“沙沙”的声音,像两个音调不同的老人在对话。 西山站顾名思义隐藏在山中,当年这里是寺庙云集之地,可如今那些古庙已经僧去舍空。林子边是一片黑色的泥沼,污浊的水面冒着泡,下面不知藏着什么腐败的东西。 阿秀牵着林夏的手,在寂静的山路上跋涉,周围黑漆漆的,只能靠惨?的月光照路。远处的老式院落在月光下现形,想来当年这里香火极盛,也算是个繁华的地区,有钱人都在这里搞个院子什么的,按照现在话说就是带动了周围的商业发展,但随着寺庙群的没落,这些院子现在的主人大概都搬到城里去住了。 风从胡同口灌进来,吹过临街的破烂窗子,阵阵凄厉的呼哨声响。林夏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跟着阿秀越走越深,路也越来越窄,阿秀一个人走在前面蹦蹦跳跳,数着路边的枯树…… “一棵、两棵、三棵、四棵、五棵、六棵……” “第七棵,”阿秀指着第七棵槐树旁那条漆黑的小巷,“就是这了。” “你回家还要数树么?你在这里住了多久还不认路?”林夏摇晃着脚腕,笑笑说穿高跟鞋的女孩子都该有长长的大车来接,所以鞋跟再高也没关系,累了我们就靠在白马王子的肩上。林夏倒好,果然是大车来接,郊区线838路公共汽车,能不大么?紧接着一路山路扭来,几乎扭断脚腕。 林夏被阿秀拉进了小巷里,两侧的房屋墙壁倒的倒、塌的塌,残壁中露着折断的钢筋、废弃的家具、衣物,照在地面上的影子就像是骷髅口中参差不齐的……利齿。 “市政不管管么?也不知道装个路灯!”林大小姐的神经回路之迟钝,此刻还没有产生“恐惧”或者类似的情绪。 第4节 “那边是书店……这是杂货店……过去那条街就是我家。”阿秀如数家珍,声音如回声般空灵,好像他见到的世界和林夏完全是两个样子。 他们在一座荒芜的宅院前停下。 这是一座年代颇为久远的老房子,比林夏家的那栋洋楼还要苍老。门前一对硕大的石狮子,其中一只没有了头,只剩下白森森的断茬,高大的门楼已经破旧不堪,大门仿佛已经被蛀空了,摇摇欲坠,颜色也已经斑驳,暗红色漆皮像晾干了的血迹。 吱呀一声,大门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般对林夏敞开了。 “啊哦哟妈呀,吓我一跳,你家这门轴好像有点问题。”林夏说。 “姑姑姑姑!”阿秀?着林夏穿过院子, “姑姑,我回来啦。” 院子里没有任何灯光, 浓荫遮盖着还算整齐的屋宇。 “阿秀回来啦……”屋里幽幽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 阿秀推开门,迎面是一扇硕大屏风,原来是它挡住了屋子里的灯光。 “怎么带了生人?”屏风后的女人流露出警觉来。 林夏跟着阿秀绕过屏风,吃了一惊,女人的长相却全然不像她想象的那般苍老,岂止没那么苍老,简直是……要是野山沟里都能随便拎出这种级别的美人,林夏他们学校里的大多数姑娘都得收拾行李回家了啊!还学什么演艺,新东方厨师学校欢迎您! 女人靠在紫檀雕花的大床上,静静的像是一幅画。 她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年纪,穿一件暗紫色旗袍,黑漆般的秀发盘在头顶。五官秀美得像是出自宫廷画家的笔下,可带着深深的病容,眼中的光芒若隐若现,仿佛随时会熄灭。 “阿秀带了朋友回来啊?孩子年纪小,比较淘气,怕是给您添麻烦了呢。”女人微笑着说。 “没,没添什么麻烦,玻璃什么的本小姐可没计较……” 阿秀面无表情地……林夏的裙子,林大小姐一下子反应过来,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嘴上没门的毛病? “唉……阿秀还是惹了麻烦啊,要是有什么损失,我赔给姑娘。”姑姑咳嗽了几声,双眼目不转睛地在林夏身上游走。 “哦……是烟雨胡同18号诊所的姑娘吧?”她的眼睛忽然一亮,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又迅速地黯淡下去。 “你去诊所的时候见过我?”林夏愣住了。 姑姑低低笑了一声,幽幽地说:“没有没有,可我听说过你,听说林家的阿夏小姐有一身很美很美的皮囊,今日一见名不虚传,这天下该有多少人为你动心啊。” “哎呀哎呀也没您说的那么好看啦。”林夏赶紧谦虚,可是心里实在觉得太爽,于是捂嘴做笑不露齿状。 “阿秀这个孩子什么都不懂,其实白大夫是个好人啦,只是我这病啊,说什么也是治不了的。可阿秀偏偏不信,要去府上闹事,还麻烦林小姐送他回来。你们城里的人,走这里的夜路不怕么?要是遇上坏人,可不叫白大夫为您担心么?”不知为什么,姑姑说话总是有点像古人。 “没事没事,三四个男人不得近我身的!这还是我不带刀的情况,本小姐要是带金刀出来……”林夏自吹自擂了一阵子,忽然意识到姑姑的话里有什么不对,白起会为他担心,才怪!她要是挂掉了,白起不正好不交房租独霸烟雨胡同18号么? 说到这里她就想用手机银行查查白起转的房租到没到账,可惜这深山中别说无线网络信号了,手机都没信号。 “山中天气不比城里,晚上霜寒露重,林小姐你穿得少,又怕不适应这里的住宿,还是趁早回城吧。现在出发的话,没准走到汽车站还能打到晚归的出租车。”没说几句话,姑姑竟然下了逐客令。 “没事没事,我今晚是准备在这里借住的。我想问问您的病情啊,好给您找别的大夫。我说句实话啊,白起那家伙,有没有行医执照都难说呢。”林夏撇嘴,“上次我感冒,好不容易找他看个病,结果他摸了摸我的脉搏说,还没到快死的地步,不急着治疗。你说这种人能信么?我给您说,好大夫多去了,白起啊,就是个赤脚医生……” 姑姑微笑着看着林夏,听她唠唠叨叨,不时蹦出两句骂白起的脏话,最后才轻声说:“林小姐你跟白大夫真是有很多过节吧?” “那是当然!”林夏笃定地说。 “因为你每说三句话就会提到他啊。”姑姑轻笑,“林小姐这样的好意,我就却之不恭了,阿秀去厨房里做点吃的吧,今晚留林小姐在你的西厢房住下。” 还没等林夏答应,阿秀兴冲冲地点头出去了。 屋子里只剩下了林夏和姑姑两个人。姑姑借着火盆点燃了一根白烛,微微颔首示意林夏就坐。林夏一屁股坐在那张摇摇欲坠的紫檀木椅上,这才来得及四下打量。 这间屋子虽然老旧,却一尘不染。陈设十分古朴,全部是老年间的实木家具,紫檀的八仙桌、太师椅,镂空雕琢着梅兰竹菊的素雅屏风,雕花大床上边挽着青丝罗帐,再加上美艳而弱质的女人,整间屋子仿若一间古代小姐的闺房。林夏小时候也曾经梦想过拥有一间这样的房子。 “林姑娘。”姑姑幽幽地说,“有些事不知道方便不方便说。” “叫我小夏就好了。”林夏说,“您怎么称呼?” “姓穆,单名一个媄字。”穆媄说着咳嗽起来,急忙拿起旁边的青瓷茶杯喝了一口。她放下茶盏,薄如宣纸的杯壁上挂着一抹血红。 “这些话不方便当着阿秀的面说,但你看到我这样的情况,也该知道我是救不回来的了。”穆媄轻声说,好像丝毫没有把死亡当回事,反而伸出枯瘦苍白的纤手,轻轻拂过林夏的脸。 林夏顿时感到一阵冰冷的寒气从她的指尖传来。 穆媄凝视着林夏,再度说了那句诡异的话:“真是绝美的皮囊啊……若是当年,我倒也能有林小姐您的三四成。” “哪有!您虽然比我年长几岁!可您有气质啊!”林夏深知女孩间要互相吹捧。 “我真不是乱说。”穆媄叹息,“有些美是尘世之美,有些美是天上之美,不能比的,不能比的。” “只可惜……”她转头痴痴望着八仙桌上的?镜,对着镜子里映出的苍白面容。 “别瞎想啦!等你养好病,我带你去逛街买衣服!”林夏豪气地说。 “我想我不需要买什么东西了。”穆媄……地说。 “相信我,你绝对需要!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一定要把裙子、包包、高跟鞋、化妆品这四样全部配齐!把什么旗袍呀,胭脂呀统统换掉!尤其是要重新做个发型。你本来底子不错,就是这身造型太老土了……”林夏滔滔不绝。 面对这个神经大条的女孩,穆媄也只能默默地听着,直到林夏说完。 “夏姑娘,我的意思是,我活不久了,所以不需要什么东西了。”穆媄轻声说,“我想求你的事情是在我去后把这个宅子卖了,凑一笔学费让阿秀去上城里的寄宿学校。我也知道这种深山里的房子如今是卖不动的,但建屋子的时候颇是用了些好木材,紫檀、花梨、酸枝、沉香、丝楠,都是不易朽坏的。你若是请人拆了屋子,便可把木材卖了,其中的三成送给夏姑娘你作为谢礼,另七成麻烦你拿着给阿秀找个好学校。” 林夏一听就急了:“我说姑姑你托付我什么事情不好,你没到办后事的时候呢!信我没错!我们金刀林家,说起来也是医武双修!你给我点时间,我保证找人治好你!” “夏姑娘,真谢谢你,但你可知道这世间有些事情是天道,天道不可违。” 林夏一愣,穆媄话里透出和白起类似的意思,白起也说,规则是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 她忽然打了个寒战,有些事情,想起来就叫人畏惧啊。 “好了好了,天色那么晚了,你先好好休息,明天早上我们好好聊。”林夏站起身来。 “夜寒露重,夏姑娘你好睡。”穆媄幽幽地说。 林夏转身走向房门。她背对着穆媄,没有觉察自己转身的那一刻这间老屋的变化。随着她的目光挪走,紫檀大案上灯熄了,光滑油润的木材无声地开裂,光可鉴人的桌面上不知何时已经落满了灰尘,穆媄睡的那张罗汉床上?本挂着紫色的窗帘,可当林夏挪开目光之后,那雍容华贵的紫色在几秒钟内消退,只剩下一匹素白色的、朽烂的纱。 同样一间房,林夏所见的是它“生”的一面,林夏看不见的是它“死”的一面! 穆媄端坐在素白色的纱帘下,几秒钟前她虽然憔悴,但仍有绝世的容颜,此刻她已经枯槁得和那匹白纱同色,那对转盼间生姿的眼睛被两团幽蓝色的火取代,好像她的眼眶里燃烧着两支鬼烛! 她冷冷地看着林夏的背影,像是随时会漂浮着扑上去。 这时林夏的手已经摸上了门栓,还差一步,她再多迈一步就能离开这间诡异的屋子……可林夏“啪”地一声把门栓插上了,转过身来靠在门上,盯着忽然间枯槁如纸的穆媄,笑吟吟的:“算了,还是今晚就说清楚吧,我看漂亮姐姐你不是个人类吧?” 穆媄惊呆了。 片刻之后,紫檀大案上的灯再度亮起,被光照亮的地方,屋子又恢复了些生气。穆媄还是那个风华绝代的穆媄,有些不一样的倒是林夏……她笑得贼贼的。 “夏姑娘你说这世道,是鬼吓小姑娘呢,还是小姑娘吓鬼?”穆媄叹了口气,“反正我是给你吓得不轻。” “我装得蛮像的吧?”林夏眯眯眼,“你真觉得我看不出你有问题?” 穆媄苦笑:“是啊是啊,是我老糊涂了,正常人就算心再宽,到了这种地方怎么会不怀疑?夏姑娘你一直表现得那么自然,恰恰是你已经猜到了我是什么东西。” “我们老林家呢,三样活,开武馆、卖跌打药、通灵,前面两样我是学得不怎么样啦,可通灵这项,我老林家人是不用学的,我们是天生的‘见鬼’,能看见世间一切不寻常的东西。否则我跟白起能在一个屋檐下待那么久?他来的第一天我就看过他,他确实是什么跟人类不同的东西,但并不穷凶极恶。”林夏颇为得意,“这里别的院子都人去楼空,只有你这里还收拾得那么古雅,家具陈设保养得那么好,就算我不是‘见鬼’也能看出这里面有问题啊。” 穆媄长叹一声:“受教了。” “你给我看的都是幻相,这间屋子的真实模样就是我看不得的那个样子。” “是,从你踏入院门,你就已经入了我的局中,我给你看的是这间屋子当年的模样,那时候它可真是一座好房子呢。”穆媄轻声说,“那么重新见过林夏姑娘,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穆媄,这间屋子的屋灵。” “屋灵?” “无非妖物之属,天地间物老则生灵异,玉有灵、山有灵、苍松有灵、顽石亦有灵,古屋也有灵。所有的灵都是妖物,只不过有些害人,有些不害人罢了。”穆媄说到这里顿了顿,“但我跟其他的妖物略有些区别,当年我是个人类,和夏姑娘你一样青春韶华。” “听起来你有个好故事,说说看。”林夏托着腮,眼睛亮晶晶的。 “难得有个人愿意听我的故事。”穆媄望着跃动的烛火,眼中仿若流年飞逝,“那夏姑娘你可得有点耐心了,这故事有点长……人的一生那么长……” 伍、穆媄 我其实已经很老了,老到记忆开始模糊不清。 我还是人类的时候,紫禁城里有个皇帝,崇祯皇帝。我的父亲则是一名武将,镇守着边塞重镇。他虽然是行伍出身,却十分在意子女的教育,除了让我学习针线女红之外,也让我跟随兄长们一起读书。先生和阿嬷都说我聪慧过人,我倒也不在意,因为这些在我手上本也不是什么难事。到了后来,全城人都知道穆家有一位千金,不仅样貌出众,而且琴棋书画、女红茶艺无不精通。 到我八岁那年,有个和尚来我家化我去出家,他说了句很奇怪的话,知道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时什么意思,他摸着我的头说,这女孩儿长发委地,心思也绵长,是个痴儿,痴儿留在这痴痴的世间,怕是难免伤心。 父亲当然不会允许我跟着和尚走,和尚临去时在我的额头上敲了两下说,莫动痴心,莫动痴心。我望着和尚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何忽然哭了起来。可我是世家之女,很快就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我十四岁了,登门求亲的人络绎不绝,甚至还有很多京城来得达官贵人,专门派人远赴千里之外的边塞求亲,但都被父亲意义回绝了。每当送走了提亲的客人,父亲都会轻轻抚着我的头,自豪地说:“他们怎么配得上我的女儿?” 十五岁那年我刚刚行了笄礼,战事开始吃紧。敌人一波波来袭,一座座城池沦陷,战报连番飞进帅府。父亲无计可施,在几个月内仿佛苍老了几十岁。我心里急得很,只恨自己是女儿身,不能像兄长们一样为父亲分忧。 直到一个雪夜,一队从京城来的人马踏雪入城。府里所有人都高兴坏了,当时城里兵源匮乏,粮草也堪堪用尽,急需增援,此时从京城来人,意味着这座城池有希望了。 那天晚上,父亲和京城密使待了一整晚,我在门廊上偷听,只能听到里面不时传出夫妻奴愤怒的咆哮。等到父亲推门而出时,我看到了他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面充满了绝望。 我追问父亲,他一句话没有说,单人匹马出了帅府。哥哥们经不住我的逼问,告诉了我事情的真相。原来京城密使的确答应了要派援军来,但条件是要父亲把我嫁给京城里某位达人的儿子。 我明白他们为何这样做,父亲手握重兵,朝野之内对他多有猜忌,然我加入京城无非是做个人质。我心中又悲又喜,悲的是父亲戎马一生却仍然不被信任,喜的是自己终于有了可以为他老人家分忧的机会。 在我苦苦哀求下,父亲终于同意了我加入京城。临行那天,父亲和哥哥们一直把车队送出了城外五十里,直到密使阻止才不再继续送下去。我到现在依然记得他在雪地里立马的身影,是那么的悲凉。 车队慢慢走了两个月,终于来到京城。我自小衣食无忧,但从未到过这样的繁华之地。当年京城就是一座繁花似锦的城市,楼宇如云,游人如织。进城那天我隔着车帘偷偷看了一路,仿佛把一辈子要看的东西都看尽了。 车队在一座雕梁画栋的宅院前停下,那座院子从内到外透着一股阳刚雄浑之气,远处传来古寺的钟声。我听先生讲过江南水乡的富商园林,那是一种精致至极的美。而面前的宅子,仿若深宫中的丽人的淡雅雍容。车队领头的人告诉我,这就是我出嫁前要住的地方。 门前,下人们簇拥着一个年轻人,我后来才知道他是我的未婚夫。 一路之上我都在猜测自己究竟要嫁给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本以为会是个纨绔子弟,没想到却是一位英俊儒雅的翩翩公子。按照礼数我们婚前不该见面,可他分开了阻拦的人群,径直掀开了我的车帘。 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我只觉得身上很暖很暖。两个月来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仿佛回到了家乡。 当天晚上,我收到了他的信。他在信里坦白,之所以答应这门亲事是要服从他父亲的意愿,但当见到我的那一刻,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了。我反复看着那封信,整整一夜都不曾入眠。第二天,我给他的回信只写了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那段日子是我前半生最快活的日子。援军已经到了边关,父亲不断发来捷报。我和未婚夫书信来往,总是以诗词对合。我们仿若两位熟识多年的挚友,有一种莫名的默契。我在决定远嫁京城之时,已经有了舍弃自己终生幸福的觉悟。但是我没想到,这看似不幸的命运,竟然又给了我一次找到幸福的机会。 我一天天地数着黄历,期盼着婚期的到来。我身边没有什么亲近的人,尤其是入夜时更加孤寂,只能躺在床上看着屋顶的雕梁讲一些傻话。 我没有察觉到,自己动了痴心,师傅千叮万嘱,可见到他的时候我全忘了。 终于,那个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到了。 那天清早,仆人们开始替我梳妆,为我打上江南的胭脂,西域的水粉,穿上苏绣的大红嫁衣,用珍珠装饰的大红盖头盖上了我的脸。下人们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脸上都挂着喜气的笑。大门外小厮们准备好了几千响的红衣炮仗,只等着我的新郎骑着高头骏马,抬着八抬大轿出现在巷口。我坐在床上,虽然眼睛被盖头蒙住了,只要等着炮仗响起时就能知道是他来了。 可我等了好久,仿佛过了好几个时辰那炮仗都没有响。身边却渐渐安静下来,没有人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等我摘下盖头时,天色已近黄昏。我坐在床上,眼望着空旷的院子,嫁妆还都堆在那里,可院子里的人已经走光了。 我傻傻地坐在那里,就是你刚才走过的那个门槛,整整一夜,他始终都没有出现。 第二天有人来了,是那个接我进京的秘使。我急切地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告诉我,我父亲和哥哥们已经因为谋逆被抓,皇帝念我家历代守土有功,免了他们死罪,却要撤职发配。我现在也是个罪人,不得离开这间屋子。 我像是掉进了冰湖里。父亲一向军纪严明、为国尽忠,哥哥们也都以他为楷模,怎么会忽然发生这样的事情? 第5节 从那天起,我就像囚徒那样被关在这座宅子里。我唯一的指望就是我的未婚夫,我坚信他一定会来这里带我离开这里。他曾经跟我提起过,他想要离开他父亲的羽翼,离开京城去过自由的日子,他一定会来的! 师父早就看穿我了,我头发细长,心思也细长,逃不过痴字。 可是他没有来。后来我才听好心的下人们说,我将要出嫁的那一天,圣旨刚好传下,我本来也该被发配充军的,却是他拼了命向他的父亲求情,才保住了我。不过他也答应了他父亲的条件,永远不再和我见面。 我躺在床上,泪水从脸颊不断滑下。其实我并没有悲伤,我实在欢喜得很,我终于知道他心里还是有我的。他并没有抛弃我,他是有苦衷的。我要做的只有等下去,等到某一天,我们终究会再见面的。 这一等就是十年,十年里我夜夜都会梦到他,梦到和他白头偕老。 痴心是种毒啊,我已经深受其毒,自己都察觉不到了。 十年时间能让人养成很多习惯,比如每天对着一根屋梁讲话。十年时间也能让一个国家发生很多事,我的父亲兄长早已没有了音讯,不知生死。而他们曾经对抗的敌人却不断地摧毁着这个王朝的根基。 直到有一天,门外的看守忽然不见了,他们走得很匆忙甚至扔下了兵器和铠甲。一支军队从门口经过,他们打的旗号有一个斗大的“闯”字。 那天晚上,皇帝杀死了皇后和公主,登上煤山自缢殉国。 王朝变了,街上戒了严,一切仿佛还井然有序。他还好吗?我们还能再见面么?我每天都在想。 终于让我等到了再见面的那一天。 闯王的士兵们包围了宅子,如林的刀剑间,一个萎靡的中年男人被推了出来。为首的武官吐了口吐沫在他脸上:“不是说还有金银么?怎么是个娘们?” “她爹曾经和闯王为敌,你们把她献上去肯定能有重赏。”男人佝偻着背,像一只夹着尾巴的野狗。 “没想到你小子还留了一招啊!”武官一脚把他踹倒,士卒们无情地嗤笑着。 “军爷,能给的我都给了,求求你放了我的家小吧!”男人像块烂泥似的趴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好说好说,留你条狗命不是问题。”武官踩着他的肩膀,走到我门前,“小娘们挺俊的啊,还要让军爷动手么?” “不需要,不过请军爷容我说句话。”面对这一群豺狼,我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可我只想弄清楚一件事,一件从他们进门开始就在我心中不断翻涌的事。 “你......”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在颤抖,“抬头看我一眼。” 趴在地上的男人急忙扭过头去,不敢看我的眼睛。武官嘻嘻哈哈地抓起他,扭着他的脖子放在我面前。和那双黯淡无神的双眼相对时,我想起了一个人,那年他掀开了我的轿帘。 人有时很奇怪,很悲伤的时候却真的哭不出来。我微笑着请士兵们等我收拾一下,独自回到房里,关好了房门,把一条白绫投在那根陪我讲了十年梦话的屋梁上。 十年前,我等了整整一天,什么都没有等到。十年后,我等了整整十年,却等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已经没有什么能让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 痴心真是一种毒啊,你没变,可他变了,这天下都变了。说好了两个人要同行的,你一直相信他会跟你一起走,所以你再苦再累也要走下去。结果他悄无声息地地停在你背后,你越走越远,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自己。 我把自己吊死在这间屋子的房梁上。 人只有死过一次才会知道,那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我从黑夜中醒来,看着挂在屋梁上那具尸体时,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但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我的痴念让我变成了灵,一个心中充斥着怨恨的灵......或者说,违逆世间规则的妖物。 整栋房子在瞬间仿佛都成为我的一部分,变成了我的身体,我复仇的剑刃,我的力量!我的愤怒席卷了人群,看着他们鬼哭狼嚎地逃窜,让我歇斯底里地笑出了眼泪。 我没有杀那个男人,他已经不需要我再去动手了。像条狗一样活下去,或者像条狗一样被人杀死,那就足够了。 从那一天起,我发誓没有任何人再能伤害到我。人们开始讨厌这里,唾弃这里,用恐惧的目光看着这里。无所谓,反正我讨厌任何活着的东西,因为他们早晚有一天会背叛你!这座宅子从那个时候开始,被叫做凶宅。没有任何人敢接近这里。 外面的世界究竟变成怎样,我都不关心。一个皇帝走了,另一个皇帝又来了,一个王朝死了,另一个国家又建立了。这些都跟我毫无关系。 我的每一天都像是一辈子那么漫长,因为我只做一件事,赶走那些企图要进来的人。 我在黑夜里游荡,于是我变成了黑夜。 “你的意思是说妖物是从痴念中生出来的咯?”林夏追问。 “那倒未必,但是但凡妖物,没有不痴的。”穆媄叹息,“通常人死如灯灭,你们所谓的鬼,都是那些不甘心的魂魄,怀着一颗痴心,滞留在天地间。我们这种东西是违背天道规则的,是异数,早晚都要灰飞烟灭。天道不会允许我们这种东西长久地存活在世间。” “天道是什么鬼东西?”林夏又问。 “天地间不灭的规则,你看不到它也摸不到它,但它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诛灭妖物,可以有天劫、地劫和空劫三种大劫。” “那你是遭了什么劫?” “天劫来时,紫电盈空,纵然妖王亦为之沌灭,我这种无甚根基的妖物用不到天劫。”穆媄淡淡地笑笑,“我太弱小,还不至于能触动天道,天道不过是等我自生自灭罢了。如今是我的时限到了,生死铁则不可违,要救我,医生是没用的,唯有偷天之术!” “这我倒不知道,我只是听说市里有位不同寻常的大夫,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思,去试试罢了。但你家白大夫的条件,对我来说真是太难了。”穆媄再度叹息。 “怎么每个人都以为那个谜样生物是我家的?”林夏也叹气,“他那个条件说来是很变态的。但你真的不愿把你最珍贵的东西给他么?还是你觉得自己没什么珍贵的东西?你竟然是这间屋子的屋灵,大不了把这间屋子给他呗。” “这间屋子怎么会是我最珍贵的东西。”穆媄摇头,“夏姑娘你冰雪聪明,真猜不出我最在意的是什么?” 林夏愣了几秒钟,污染打了个寒战,恍然大悟。 穆媄刚才要她拆了这间屋子,把名贵的木材换钱供阿秀去读寄宿学校......她竟然是这间屋子的屋灵,等于是要拆掉她自己的遗骨去卖......所以她最在意的是...... “是阿秀啊。”穆媄轻声说。 林夏一时间泫然欲泣。 “我怎么舍得我的阿秀呢?”穆媄笑着说,“所以,不愿治病的其实是我啊。” “阿秀是你的亲人?”林夏心说不至于啊,您都大明崇祯年间的人了.......莫非当了屋灵还能生小屋灵?那阿秀岂不是间小房子?犬舍什么的? “不,他是人类。说起我们的相遇,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那天清晨,一对年轻夫妻带了个孩子来山里,孩子只有三四岁大,两只眼睛亮得让人讨厌。他们让孩子坐在这个院子的门槛上,给了他一袋糖,说你待在这里吃糖,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爸爸妈妈出去办点事,你吃完糖爸爸妈妈就回来接你了。 然后他们就走了,女的不停地回头,难得使劲地拉着她的手不让她回头。 这种事情我见得太多啦,他们要丢掉这个孩子,就像丢掉什么小猫小狗一样。我懒得管这种事,我的心早就麻木了。我就是觉得麻烦,一会儿这个讨厌的孩子找不到爸爸妈妈,没准会进屋来,会吵闹会哭喊。我还得费点心思吓唬吓唬他,这里是凶宅嘛,我是凶宅之灵,自然要让凶宅名副其实。 我满心都是恶意。 可孩子根本没有进门。他一直坐在门口,不哭也不闹,手里抱着那一大袋比自己还要高的糖果,一颗颗地剥开塞进嘴里。 我观察他很久,他一直在吃糖,一边吃一边眼巴巴地望着巷口。他好像很爱吃糖,吃完一颗再剥一颗,嘴边上全都沾满了糖渍。吃着吃着睡着了,睡醒过来继续吃。就这样从清晨吃到了午后,从午后吃到了黄昏,从黄昏一直吃到了夜幕降临。 最后斑斓的糖纸落叶般撒了一地,那袋糖里面只剩下一颗。 他坐在秋风里,拿着最后一颗糖,冷了很久,忽然留下泪来。 我想他明白了,他的父母不要他了,他是个没人需要的孩子。 那就哭吧哭吧,大声地哭出来吧,我好久没听人哭得撕心裂肺了,我好想听人哭啊。可他还没哭,我却心中一疼,我的痴心啊,它还没死呢,它叫我想起那孤独的十年里,我也是一直这样等着一个人来接我,以为世间还有人需要我,可我最终等来得是背叛。 我讨厌这种心情,决定要把孩子赶走。我现出枯槁得容貌,从身后拍了拍那孩子,我准备对他吼叫,吓得他哇哇大哭。 可他呆呆地看着我,不哭也不闹。 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人们被我吓的时候的反应,有的人会把恐惧变成愤怒,怒骂着逃走,有的人会大小便失禁,更多的人只会瞪大了眼睛鬼叫。但是,真正哭出来的很少。 他说姑姑你住在这里么?你能带我去找我爸爸妈妈么?我怕他们迷路了。 可我清楚地知道他已经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他只是不愿意承认。 他没有被我吓到是因为他太悲伤了。这年龄的孩子大多会因为一块糖掉到地上而撒泼,却不会有如此真切的悲伤。不知道什么时候,倒是我先落下泪来。 鬼使神差的,我牵起他的手,领他进了院子。 第一夜他是在后院柴房里度过的,就像只刚刚到了新家的小猫,找到了令他感到最安全的角落。我没有去叫他,我想他渴了饿了,总会出来的。谁知道那一整天,柴房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想办法弄来了食物,放在他门口。结果有是一整夜过去了,东西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 我忽然想到他爱吃糖,于是搞来一包糖果放在那里。到了下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糖果小时了。于是接下来的每一天,我都会在门口放上一包糖果,隔天清晨那包糖肯定会消失不见。 就这样,我在门口一连放了七包糖果。这七天里,大门口没有一个人经过,他等的人再没有出现过。直到第八条清晨的阳光洒在柴房门口的时候,门开了。 男孩从黑洞洞的房间里走出来,浑身上下全是尘土,突发也黏在一起,看上去想是个刚从土里抛出来的娃娃。他慢慢靠近我,我没有动。我不是不想动,而是不能动,因为很久没有人真正向我走来过了。他伸出稚嫩的手,忽然紧紧拥抱了我,放肆地大哭。 他苦累了,就在我怀里睡着了。我盯着那张挂着泪痕的脸,看了很久。他睡得很香,仿佛从未睡过,双手抓紧了我的衣袖,就像是离巢的雏鸟,在泥泞里终于学会了飞翔,重新回到带着干草香味的小窝里。 这时间,终于有个痴儿和我相互依靠。 “所以阿秀是我最珍贵的东西,你要我把他给人,不如让我死了算了。”穆媄轻声说。 “原来是这样......”林夏黯然说。 “可遇见阿秀,是我成为妖物以来最美好的事情啊......”穆媄笑了,灿烂如樱花,“我还想求你一件事,无论最后结果怎样,都不要告诉阿秀我今天讲的故事,也不要告诉他我的身份,别让他知道自己叫姑姑的人是一个恶灵。有朝一日他长大了,还会记得那个当年收养他的体弱多病的姑姑,我就很满足了。” “你哪里是恶灵啊......你是痴灵啊。”林夏黯然神伤。 “总之,就让这个谎言一直陪伴他吧。”穆媄望着灯火。 “我懂了。”林夏点头,“但我还会帮你想办法的!” “晚安,你去西厢房睡吧,这屋阴气太重,你待久了不好。”穆媄背过身去,瘦弱的脊背微微起伏。 林夏在门口静静站了一会,抬头看了看那架已经弯曲的雕花木梁,因为潮湿的缘故仿佛就要滴水,就像是在低声啜泣。 陆、阿秀 西厢房是阿秀自己的房间,一点烛光,却能照亮房间里每一个角落,桌上摆着几样小菜,配上两碗白饭。林夏和阿秀对面而坐,各自闷头扒拉着碗里的食物。 “姑姑跟你说什么了?”阿秀闷声闷气地问。 “感谢我呗,说起来她可真客套,救死扶伤是我们老林家本分,谢什么。”林夏满口胡诌。 “你骗我。”阿秀放下筷子,其实他上桌以来根本就没吃几口。 “姐姐能骗你?”林夏心虚地扯开话题,“你做饭做得不错呀。” “她都告诉你了?”阿秀的声音有些缥缈。 “嗯!夸你乖、懂事、做饭做得好!” 阿秀起身去关窗户,屋外已经起风了,耳边仿佛已经听到了滚滚雷声,一场大雨就要到来。 “我是说,她是妖物那件事。” 林夏一怔,浑身直往外冒鸡皮疙瘩。 阿秀慢慢地回过头,双眼隐隐泛出两抹银白,像水波中倒映的鬼影,从冰冷的眼底深处慢慢涌出,在眼球里旋转着染过瞳孔,直到整个眼眶布满灰白,像是生命燃烧过的余烬。 淡漠、冷酷,看穿一切,却也被世界所背弃。这不是一双人类该有的眼睛,人类承受不住这种绝望的孤独。 “你!”林夏不知所措,伸手想去摸刀。 真是的!这屋里不是只有一个凶灵!是有两个!这水银妖瞳老爹林建南给她睡前讲故事的时候提到过……老爹为什么睡前故事要讲水银妖瞳这种可怖的东西,这账留着他回来再算……这本不该是出现在人类身上的东西! 最高级别的“见鬼”身上才会出现水银妖瞳。 见鬼!金刀还没带出来!都怪白起那个死人,昨天下厨做饭的时候借去砍骨头了! “别想着动手,对你没好处!”阿秀挪开目光。 林夏身上的压力大减,林建南说水银妖瞳是夺魂之瞳,看久了伤人真元。 第6节 好冷,炉火仿佛熄灭了,烛光也暗了下来。林夏轻轻呼出淡淡的白气。 “好吧,你姑姑都说了,可她没说你的事。” “她不知道,她很傻的,她只是以为自己是个凶灵罢了,她很傻的……”阿秀倒退着走进黑暗,只有那双灰烬般的妖瞳跃动在林夏视线里,“既然她都告诉你了,那你也听听我的故事吧……” 我出生的时候就在笑,当时就把给我接生的护士吓晕了。我其实只是看见了天花板的角落里上,有个长了两只头的小丑正对我挥手做鬼脸,两只小脑袋做出不一样的表情,还会互相吵起来,很滑稽很好笑。 我能看到大部分人类都看不到的东西,被称为妖物的东西。他们有的很可怕,有长刀般的獠牙和几十只铃铛大的眼睛,有的却很美,翅膀晶莹得像是蝉翼,有蜂蜜色的长发和火烈鸟般的短羽,轻盈地飞在花圃里;有的却是用人类的模样藏在人群里,偷偷从衣摆下伸出第三只手挠屁股…… 无论长成什么样子,他们都没有伤害过我。我总是对着他们傻笑,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爸爸妈妈之外,还有很多人在陪着我,虽然他们从来不说话,充其量也只是对我吐舌头、眨眼睛,随后就穿过墙壁消失不见了。 每当他们出现,我都会指给我的父母看,那时候他们的脸色会变得很难看,因为他们看不到我的朋友,他们认为我肯定是中邪了。 那时候我家?常会有自称是法师的人来?钱,他们号称能驱除我身上的魔鬼,挥舞着桃木剑念念叨叨一些鬼都听不懂的咒语。有时候他们也会很不幸的遇到一两个路过的妖物,那可就惨了。那些咒语仿佛不能起什么驱魔的作用,更像是一种妖物间骂人的语言,听到这些话都要捉弄他们,把他们的帽子打掉,伸脚绊他们一个跟头之类的,最过分的也不过是把他们倒提起来,扔到门口。 每次看到那些骗子被吓得屁滚尿流的时候,我都开心得拍手大笑,我的父母就会露出更加恐惧的眼神。他们会背地里窃窃私语,偷偷哭泣,叫我怪物…… 怪物,就是我最早的名字。 他们的眼神渐渐从恐惧变成了厌恶,仿佛我真的像那些骗子们在外传言的那么不祥,会给这个家庭带来灾祸。从那时起,那间屋子里就再也没有阳光,总是一个男人在沙发上闷闷喝酒,女人在角落里抱着肩膀哭泣。他们争吵、撕扯,埋怨对方是造成不幸的原因。 于是我被送走了,送到了祖母的小房子里。她以前肯定是个美丽的女人,清晨总是会在镜子前把满头银发梳理很久。她从没有在我面前露出过惊恐的眼神,她总是很疼我。为了哄我睡觉,每天都像变魔术似的变出不同的糖果,水果味硬糖、牛奶花生酥糖、盐水太妃糖、杏仁儿巧克力,每天几乎都能换一个口味。为了能吃到下一个口味的糖果,我总会努力地睡着,期待明天来临。 又一天的清晨,我醒来时她还在睡着。父母带着穿白色制服的人来敲门,冲进里屋把她用担架抬走了。他们交谈着,说她是得了心脏病,昨天夜里已经过世了。 可我不相信,她分明还坐在梳妆镜前梳着那头银发呀?为什么你们说她死了呢?我第一次大哭,拉着他们的裤腿想要阻止担架被抬走,拼命地给人们指着她坐的地方。 所有人都惊呆了,母亲尖叫着逃走了……父亲如死灰地看着我,眼神已经彻底绝望了。我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祖母慢慢梳好头发,依旧慈爱地对我微笑,转身走出充满阳光的窗外,从此消失不见…… 人们从祖母家找出了一大袋没有吃完的糖果,那是她为我留下的。那天父母带着我走了好远的路,来到一座胡同里的荒宅门口。他们把那袋糖放在我手里。 “等到糖吃完,我们就回来了。” 说完他们就离开了。其实我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你知道水银妖瞳那种东西,能看到的不仅是鬼怪,还有别人的心……但我没有哭闹,我只能等他们,除了他们我就再也没人可等了。 我打开袋子,一颗颗地剥糖塞进嘴里,塞得满满的。吃完了一颗就再剥开一颗……荔枝味、菠萝味、大白兔奶糖、山楂软糖、红豆酥糖、巧克力硬糖…… 从日出到日暮,糖纸已经撒了一地。吃完所有口味的糖,他们就该回来了吧?就像奶奶说的,吃完这个口味的糖,我就要睡着了,睡着了明天肯定还有新的糖果。 直到袋子里剩下最后一颗糖,我把它捧在手心里,早已吃不下了,可是还是坚持着把它剥开。我想也许剥开它爸爸妈妈就会出现在那条路的尽头呢……也许那是一颗魔法糖呢……可我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怎么也忍不住…… 就在这时,身后有人拍了我的肩膀。 她站在月光下,脸上枯瘦,一点血色都没有,根本就是个鬼。她恶狠狠地看着我,像是随时会扑上来把我给吃掉。 可我长着水银妖瞳啊,我既能看得出她不是人类,也能看到她的心,她的心碎成一片片的……就像是被砸碎的玻璃。 那就是我跟姑姑的相遇,那时候我很孤独,她也很孤独。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生活了,我叫她姑姑,她叫我阿秀,阿秀其实不是我的真名,但她觉得我像个女孩子,就坚持要给我起个女孩子的名字……你知道女人固执起来有时候是很难缠的。姑姑从来没有告诉我她是个妖物,我也一直不戳穿,我们都想过那种正常人的生活,所以我们两个怪物都伪装成正常人给对方看。 有姑姑真好,她每天都会带着我走过飘着落叶的巷子去买糖。 其实姑姑是个笨蛋啦,她特别不会哄孩子的,她就以为给我买糖我就开心了。 可是有姑姑真好,虽然她是个笨蛋妖物…… 阿秀眼中的银色渐渐褪去,黝黑的眸子里流下泪来。 林夏推开龟裂的木窗,她需要新鲜空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里变得那么闷。从来没有一个故事能让她像现在这样,心中汹涌着万语千言,却说不出哪怕一个字。 她没来由地想起白起说过的某句话来,白起说这世间的好故事都像酒。 白起很喜欢读书,林夏就找他帮忙看本子,那是某个公司找她试戏的本子,号称是某名编剧写的,名编剧见林夏的时候抓着林夏的手不放,吞着吐沫说林小姐这个角色我是特意为你写的啊,你可千万要来演,我亲自给你讲戏! 白起看了一眼就把本子放下了,……地说好故事都像酒,有的醇厚,有的清冽,最好的故事却像烈酒那样,将你烧得疼痛,不由得就像对着风大口呼吸,只有冷风能让你平静下来。林夏说那这个故事算什么酒,白起说,我对这本子的最高评价也只是醪糟而已。 此刻林夏终于明白了白起的意思,听完穆媄和阿秀的故事,她觉得自己吞下了一杯滚烫的烈酒,酒精在血液中燃烧,无从倾吐,只能大口地呼吸。 “夏姐你帮帮我,你跟白大夫说,我愿意拿我最珍贵的东西去换姑姑!”阿秀说。 “废话!我不帮你帮??我们金刀林家……”林夏说到这里忽然愣住了。 窗外乌云层叠,像黑色巨龙的腹鳞,狂风从远空呼啸吹来,夹杂着血腥的气息。紫电掠空,雷声滚滚而至,紧跟着暴雨如同弹幕一般从天而降,仿佛要将整个世界击垮。 霹雳在正屋的房梁上炸开,屋瓦瞬间飞洒。那根房梁早已支撑不住屋顶的重量,马上就要坍塌,可穆媄还在屋里。 “天……天劫!”阿秀喃喃。 林夏给吓傻了,这就是天劫么?这就是穆媄说的天劫?这世间的妖物,万般修行都逃不过的劫数,那是天道规则! 阿秀已经冲了出去,林夏紧随其后,暴雨倾盆,前方已经看不清路。 他们冲到正屋门口,却发现房门已经紧紧锁上了。 “姑姑!姑姑!开门!开门!”阿秀拼命地捶门。 “滚!”穆媄在屋里?喝,她从未这么声色俱厉,仿佛又变成了当年的凶灵,“滚!你本就不属于这间屋子!滚!” “这……这就是天劫?快出来!房子要塌了!”林夏帮着阿秀捶门。 阿秀用尽力量撞门,却被一股看不到的力量生生弹进了院子里。 “林小姐,带阿秀走!”穆媄的声音如古井不波,“我的寿限已到,躲不过去了,此处都是老屋和古木,山后还有墓葬,妖物不止我一个,这些年是我安镇于此,它们才不敢造次。可我人死灯灭,它们定会蜂拥而至吞噬我残存的精气,你和阿秀留在这里,也会变成它们的食物!” 林夏大吃一惊,扭头看向大雨之外的黑暗,果然妖气弥漫,模糊的黑影正用一双双贪婪的暗紫色眼睛望着她和阿秀,这种情况下阿秀的水银妖瞳也没用,他毕竟只是个孩子,最高等级的妖瞳在他身上也发挥不出作用,那些凶灵不怕。 林建南说凶灵中最低等的那种已经丧失神智,唯一的心愿就是吞噬血肉和精气,一旦失去穆媄的保护,它们就会如群狼般冲破院墙的界限。 当断不断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老林家的人身上,林夏踩着高跟鞋一个虎跳,太公摆旗,把阿秀拦腰抱住,想要把他带走。可孩子死死地抓住了房门。 “滚!”穆媄怒吼。 “不滚!”阿秀死犟。 “早知道你这么麻烦,我就该在你来的那年就吃了你!”门缝中看去,穆媄面色枯槁,眉心煞红,獠牙毕露,“你这个蠢货!我何尝对你有什么好心?我只是等你长得大一些肥一些好享用你的血肉而已!” “姑姑,”阿秀哭了,“你别骗我啦,你其实是个笨蛋啊,你每次发狠我都想笑,我只是装作害怕你而已……” 穆媄愣住了,片刻之后,她重新恢复成那个风华绝代的少女,眉间永远带着一抹清愁。 “阿秀,姑姑真高兴遇到你。” “我也很高兴遇见姑姑!我好开心!我好开心的姑姑!”阿秀扒在门缝上,拼了命地往里看,“姑姑你不要离开我,你也离开我我就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他知道怎么也不可能打开那扇门,穆媄是屋灵,除非她魂飞魄散,否则门绝不会打开。 “可孩子,我们的缘分尽了,世间的缘分,总有尽时。”穆媄从门缝里伸出那只透明般的素手来,轻轻抚摸阿秀的脸蛋。 “不!”阿秀嚎啕大哭。 又一道紫色霹雳凭空劈落,大屋缓缓地倾斜起来,倒塌只是一瞬间的事。 逃走只怕也来不及了,林夏绝望地看着门口,凶灵们随时都会冲进来。 这时尖利的刹车声斩破了风雨声。 滂沱大雨中,一片白光闪过。那是车灯,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大门口,车门打开,一只穿着黑色高帮皮鞋的脚踩在雨中,一柄透明的塑料雨伞旋转着撑开,身穿白色西装的年轻人冷冷地扫视周围,似乎很不喜欢这个环境。 他叼着一根过于修长的烟,素白的手和伞柄之间几乎看不出界限。 烟雨胡同18号诊所,主治医生白起。 林夏怎么也想不到白起这个死人头会在这么要命的时刻出现在西山,对白大夫来说这完全不符合规则啊!白大夫的规矩包括晚上十点雷打不动一定要睡觉,而这个时候林夏往往还在自己屋里听着音乐扭动呢。 “我说大哥,你这个地方太偏僻了,我回去也拉不到客,你这个钱得给双倍。”出租车司机嘟嘟哝哝地抱怨。 林夏心说大哥你白痴啊!你看不出这个地方很很很很很不对劲么?你没有觉得鬼气……么?你没有觉得芒刺在背么?还要什么双倍租金你赶快踩一脚油门走你的!这地方只有白起这种变态和我们金刀林家的继承人能镇得住啊! 可从白起下车的那一刻开始,万灵寂静,那些磨牙吮血的妖物好像都蜷缩了身体,从院墙上方消失了! “一会儿我还回城里,等我一下。”白起摸出考究的长钱夹,摸出几张大钞递给司机。这没想到这家伙房租不肯提前交哪怕半天,钱包里那沓钞票却是真厚。 白起打着伞穿越院子,他所到之处,狂风暴雨忽然变作绵绵春雨,打在青石板上沙沙作响,春雨贵如油。 仿佛为了迎接他的到来,雷电隐遁在了乌云背后,狂风暂缓了步伐,若不是同住太久清楚这家伙的臭脾气,林夏几乎要以为自己正在演韩剧,痴恋自己的贵公子在千钧一发之际带着保镖到场为自己解围,此时导演若不说停,她就该冲上去献吻了…… 林夏神情恍惚地看着白起走到自己面前停下,一袭白衣站在和风细雨中,撑着一柄透明的长伞,眼睛澄净得像是瑞士的湖泊,漆黑的额发上沾着水珠。 见鬼……这时候该怎么开腔?表演课上没学过啊!林夏傻眼了。 “抱歉,今天确实是我的错。”白起……地说。 我的娘亲上帝老天爷嘞!白起道歉了,死人头白起道歉了!林夏完全错乱了,心说你也知道拒绝人家可怜的怪物娘俩是不对的吧?哦对不起,阿秀你不是怪物,你们也不是娘俩…… “银行排队的人很多,所以这个月的房租没能按规定时间支付。”白起打开随身的信封,“我只能用现金方法支付,请点一下,再次致以歉意。” 神?病!你是为了交租晚了而道歉么?你有没有人性啊大哥?你没看到刚才感天动地的一幕吗? 白起冷冷地扭头,看了一眼院子东南角的方向,最魁梧扭曲的黑影还在那里游移,暗紫色的瞳孔中闪着贪婪的光。还有凶灵不愿意放弃血食。但随着白起的目光到达,它低低地嚎叫了一下,狂奔着北去,背影如狼而脚步如巨猿。 林夏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白起进门的瞬间那些趴在院墙上的凶灵好像都变矮消失了,它们不是变矮,是害怕得跪了下去…… 这个死人头到时,竟然群鬼辟易!这种级别的租客还按时交租,林大小姐觉得自己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 柒、糖 风雨还在继续,火炉中烧着大块的木头,发出噼啪噼啪的响声。 阿秀默默地坐在火炉前,白起端坐在屋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双手交叉在胸前,这家伙就是这样,永远保持着他高高在上的气场,即便在深山老林里也不例外。林夏曾经鄙夷地说,就冲白起那装逼的劲儿,就算把他扒光了扔到泥潭里,捡到他的人也会第一时间把他送到附近的五星级酒店,看看是不是那里丢的客人,而不是把他送往救助站。笑笑说这就对了嘛,贵公子就是脱光了都贵! “我们交谈的先决条件是,别问我是谁,也别说废话。”白起直视阿秀的眼睛,仍是那古井不波的神情。 阿秀点了点头。 “那你可以问了。” “姑姑怎么样了?” “我给她服了一颗阿司匹林和一颗苯巴比妥,现在她睡着了。”白起……地说。迄今为止只有他出入过穆媄的屋子,他出来之后灯就熄了,里面静悄悄的,倒塌到一半的房子就歪在那里了,仿佛一处荒废的矿洞。 拜托那是个屋灵好么?阿司匹林和苯巴比妥对她有用?林夏傻了。 “毕竟曾是人类,人类能用的药对她还是管用的。”白起立刻解释了林夏的疑惑。 “你愿意救姑姑么?”阿秀盯着白起的眼睛。 “那要看你了。”白起……地说,“我偶尔也会破例,但不能破得太厉害,比如用你最珍贵的东西代替你姑姑最珍贵的东西,作为交易的条件。现在让我看看你的勇气,拿什么来和我交换。” 阿秀迟疑了一刻,摇头:“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姑姑,可姑姑我是绝对不能换给你的!” “不,你有,好好地想。”白起说,“但不要想太久,我没时间等。” 第7节 一大一小两个怪物默默相对,最后是阿秀低下了头。 阿秀俯身钻进床肚里去了,爬出来的时候,他拖着一只棕色的旧皮箱。 这小家伙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宝贝?林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阿秀吃力地把箱子摆在桌上,打开皮扣,林夏眼前一亮,箱子里装的竟然是五颜六色宝石一样的东西。随着箱子打开,这些“宝石”倾泻而下,像是千万道绚丽的彩虹。破旧昏暗的厢房忽然间就变成了童话中的糖果屋,空气中浮动着甜甜的香气。 糖果,满满一箱糖果,裹在透明玻璃纸里的红色水果硬糖、裹在白棉纸里的牛轧糖、裹在糯米纸里的奶糖……每种糖就几颗,成百上千种糖,成千上万颗,林夏小时候也算是个喜欢吃糖的女孩,却从没想过世间竟然有这么多不同种类的糖。 即便是以卖糖果著称的王府井百货商店只怕也没有这么多种糖果,为了收集这些糖果,阿秀得跑遍多少糖果店? “都是姑姑给我买的。她很笨的,总想用糖来哄我开心,她以为我是个小孩子,吃糖就会开心,所以她每个星期都带我出门去买糖。开始她要走几里山路去山下的小卖部买。然后她学会了坐公共汽车去镇上的商店买。有一次她跟我转了好几趟公共汽车和地铁,去了市中心的百货商店,我们回来的时候背包里塞满了糖果。”阿秀轻声说,“其实我根本不喜欢吃糖,我来的那天那么努力地吃糖,只是想着赶快吃完糖的话,也许爸爸妈妈真的会回来接我……” “但我从来没告诉她,虽然我不喜欢吃糖,可跟她出去买糖是我最开心的事。她以为我有糖吃就会开心,她也觉得开心,可我是知道她开心,所以我也开心。”阿秀的眼泪再度流了下来,“我最开心的时光都在去买糖的路上,姑姑?着我的手,我也?着姑姑的手,她害怕我摔倒了,我害怕她被陌生人吓到。” 林夏的目光迷离,眼前浮现出一条长满枫树的山路,明艳如古?的女人和低头看着脚尖的少年并肩而行,枫叶飘落在两人的肩上,他们走得很慢很慢……很慢很慢…… “这是我最珍贵的东西,虽然它们不值什么钱,我用我最珍贵的东西跟你交换,白大夫,求你救救姑姑!”阿秀的声音已经嘶哑了。 “还不够。”白起……地说。 “还不够?”阿秀愣住了。 “有很多病人来我的诊所治病,也答应支付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却犯了和你一样的错误,他们没弄明白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某些病人会拿出他们最珍贵的收藏品,有些病人会拿出他们的房契地契,甚至有过病人说他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的未婚妻,他愿意把他的未婚妻转让给我,只要我治好他的病。”白起的神情和声音都极尽冷漠,“可还不够。” “还有人给你送女人?好不知廉耻!”林夏脱口而出。 “其实答案很简单,”白起抬头看向阿秀的心口,“你最珍贵的东西,藏在你的心底最深处,像是仙树灵根,慢慢地生长。你一旦舍弃那东西,就再也取不回,你心里的某一块从此就空了。” “喂喂!讲话要考虑到听众的理解能力好么?”林夏没听懂,傻着眼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阿秀微微战栗,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心口。 “这些糖对你来说虽然很珍贵,但你把它们全给我也不要紧,穆媄康复了之后还会给你买,可有些东西,是你一旦给了我就再也没有的。”白起说,“我想你已经明白了。” 漫长的沉默,阿秀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心口,慢慢地向着怀中摸索。最后从贴胸的内袋里他又摸出了一颗糖,看他脸上的神情,简直像是从血肉中抠出什么东西似的,疼痛难当。 一颗普普通通的水果硬糖,透明糖纸已经发黄,透过去可以看见里面的糖块呈半融化的状态。林夏忽然明白了这颗糖的来历,悄悄地打了个哆嗦,难怪阿秀拿出这颗糖的时候那么艰难,因为这是天上地下唯一的一颗。 父母给他的最后一颗糖。 “这些年我一直留着它,因为还有一点点希望,我想我还没吃完糖呢,吃完糖爸爸妈妈就回来接我了,他们是逗我玩呢,他们一直在山里游荡,只等我吃完了糖就会从山里走出来,接我回家。”阿秀呆呆地望着手心的糖,声音那么轻,仿佛害怕惊醒了糖中沉睡的精灵,“可我不敢吃,如果真吃了这颗糖,他们没出现,最后的希望都没有了。” 明明那么早慧的孩子,早就看懂了父母的心思,也沉默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却仍旧无法放弃那个自欺欺人的希望。 这次阿秀没哭,林夏的眼泪倒是落下来了。 “舍不得么?”白起的冷静已经到了残忍的程度。 “没有,只是有点难过。”阿秀把糖放在白起的手心里,挥挥手,像是挥别了所有过去,“可我现在有姑姑了,虽然她是个很笨的妖物,可我只有她。我要让姑姑活下去,再难过的事情,我也会去做。” 不知何时,白起的手中已经多了一只青铜古爵,龙鳞凤爪。他从怀中取出一个扁平的酒罐,把里面醇厚的苏格兰威士忌倒入酒爵中,把那颗糖剥开,用白得透明的两根手指拈着,空悬在酒爵的上方。 “最后一个机会,交易的代价是这颗糖果,没问题么?”白起冷冷地问。 “没问题,我……已经有姑姑啦。”阿秀小声说,“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就不害怕了。” 他这么说的时候仍旧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心口,想要割舍过去哪会不疼痛呢?绝不是他说的那么轻松了,但他能忍,他自己说过的,为了这个世间他真正的那个亲人,再难过的事情他都能忍。 “很好。”白起松开两指,那颗糖落入酒中。 说来也奇怪,一颗半融化的水果硬糖,最廉价的几种零食之一,如今市面上都不销售了,小孩子也看不上眼了,可它和酒液接触的刹那,清香泛起,林夏几乎误以为自己正面对着满池莲花。 那颗糖缓缓地坠向酒爵的深处。能够一手持握的酒爵,却深得像是井,它坠落了很久很久,一路留下黄金色的液体,在酒中慢慢弥散开来,像是一缕金色的血。在到底之前,糖已经完全融化了。 白起端着这杯金黄色的烈酒,低头看着那颗糖留下的轨迹——那道金色的线仿佛烟雾般在酒中摇晃——……地说:“我有个朋友,他说过一句很?典的话。他说人和妖物都会犯同样的错误,把心困在自己的孤城里。勇敢的人最终能凭自己的力量走出孤城,脆弱的人却做不到,那么他唯一的解救就是打开城门放别人进来。” 他仰首饮尽了那杯酒:“交易达成,你失去的东西再也取不回来,但我会治好你姑姑。” 林夏没听懂,懵着左看右看,阿秀倒像是听懂了,轻轻点头。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似乎醉了的白起一直望着炉中的火,低低地唱着一首古歌,似乎是首很古老的诗词,林夏只听懂了其中的两个字,“蓬莱”。 她恍然失神,只觉得那个是个很古老又很熟悉的名字。 出租车穿梭在雨后的城市中,白起和林夏并排坐在后座上,收音机里放着寂寞的老歌,一遍遍反复。 “我说怪物,不是说越强的妖物越会招惹天劫么?我看你作为妖物还蛮强的样子,怎么天劫找上穆姑姑而不是找上你?”林夏问。 “那不是天劫,如果天劫真的开始了,我也没法阻止。”白起面无表情地回答。 “不是天劫?”林夏愣住了,“那打雷闪电的是什么?” “打雷闪电的当然是雷阵雨了。” “雷雷雷……雷阵雨?” “天劫的雷如果降下,还能容你们在那里生离死别?”白起端坐着目视前方,“那种雷名叫狱雷,来自天空的最高处,狱雷的核心已经在天心中旋转了几百万年,吸取天地间的灵气,越来越强。它宽广得就像海洋,世人也称它为雷池恨海。它是天道的象征之一,以你们的程度,别说接近狱雷,哪怕是在地平线上眺望它,眼睛都会瞎掉。” “哎呀!我还以为她今晚必死呢!瞎担心了一场!” “原本是必死的,她连普通的雷阵雨也扛不过了。” “你收了人家的糖……可要说话算数给人治病!”林夏气势汹汹,“不然我叫你下个月就搬家滚蛋!” “她的病我可治不了。”白起……地说。 林夏先是惊呆,接着震怒,最后变身成喷火暴龙:“姓白的,你坏蛋!” 白起冷冷地说:“穆媄的灵体其实没有任何病症,她并不需要我的治疗。” “可是……可是她看起来分分钟都会死啊!”林夏懵了。 “那根房梁。”白起说。 “屋梁?”林夏对那根屋梁略有些印象,看似不是普通的木材,但是年久失修满是蛀洞。 “那间老宅之所以会化身出屋灵,是因为堂屋的那根屋梁。那是一根千年的金丝楠神木,本身就是有灵性,?本可以自行演化为妖物,但是沾染了穆媄的怨气,灵气和怨气融为一体,才会让穆媄变成屋灵。房梁是屋子的脊椎,房梁要塌了就像人的脊椎患病,屋灵便会呈现出将死的状态。”白起摇头,“这不是我的专业特长。” “可你已经答应阿秀了!”要不是在车里,林夏已经急得跳脚了。 “我没办法不代表别人没办法。”白起将一张纸片递给林夏,“事情我都安排好了,打这个电话,对方是我的朋友,穆媄的‘病’他能治。” “你可别是随随便便把人家大美女扔给别的大夫吧?”林夏接过名片,将信将疑。 “在我饮下那杯酒的瞬间,交易已经达成,我会把完好的穆媄交还给穆秀。”白起……地说,“如果我没有完成承诺,你有权把我从烟雨胡同18号赶出去,这样可以了吧?现在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要休息一会儿,早晨九点钟诊所还要开业。” 白起低下头,秒睡。 “喂喂!死人头你说清楚,这人是什么科的大夫?他怎么称呼!这电话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要不要加区号?”林夏摇晃他。 白起竟然已经睡熟了。 林夏忽然从车窗的倒影里看见白起的侧脸,心里微微一动,竟然把这个死人头折腾到了天快亮,这还是林夏第一次看见这位作息规律精确得仿佛钟表的白大夫晚睡。一定很疲倦了吧? “说睡就睡,?本还想说请你吃顿火锅谢你……”林夏嘟哝。 “停车!”白起忽然睁眼。 司机吃了一惊,出租车在积水中急刹,白起径自开门下车走向路边。 “你脑子短路啦?这是要搞哪样?”林夏从车窗探出头?吼。 “不是说吃火锅么?”白起指了指前方的铺子,浓密的炊烟正从炉膛中升起,天将破晓,早餐店摸黑开门营业,烧饼师傅正把粘好芝麻的面饼贴在炉膛内,一股焦香扑鼻,“我去买几个烧饼当主食,这家的烧饼不错,香脆掉渣。” 捌、蓬莱之舟 清晨,西山。 废墟前面的路牌被擦亮了,这条胡同竟然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樱花胡同。 车辆轰鸣人声嘈杂,头戴安全帽的工人们进进出出,用推车搬运出废墟里的石块。堵在胡同口的卡车上,码着坚硬的高级木料,紫檀、花梨、酸枝、沉香、丝楠……牛毛纹、金星纹、鬼脸纹、石花纹…… “都是从越南进口的好木头,国内现在可没有那么大的料咯,尤其那根金丝楠的大梁,不是吹牛,白大夫要不是找我陈金发,别人也搞不来这种级别的料子,给中南海用都够级别!”戴着?诗丹顿金表的中年人跟林夏唠嗑,一口河南口音。 原本以为白起的老朋友是什么道骨仙风的老大夫,能治白起治不了的病,谁知道是个名叫陈金发的包工头子,专搞古代建筑维修,开着路虎来的。 “修个房梁搞这么大动静呀?”林夏捂着耳朵大喊。 “光修房梁咋行?白大夫交代的事情,俺们都做得漂亮!俺把周围这片地都收下来了,改造成胡同建筑保护区,你看我这个规划啊,前后建四合院,道两旁重新栽上樱花树。这大宅子是中心,按恭王府的标准里外翻修!” ……恭王府,你咋不按照故宫翻修呢? “大叔,这得花多少钱呀?”林夏接着吼。 “这点事算个啥?谈钱伤感情!也就是打个麻将的钱!”陈金发摸着下颌的小胡子,“我说,来都来了,再搞豪华一点吧?林小姐你也看得出来我是个爱豪华的人,再修个50米的标准泳池,带桑拿房和净水设备,扶手杆儿我都给它搞成镀金的,林小姐你看中不中?” “中你鬼啊!土豪我们可以做朋友么?” 此时此刻,大屋里,细小的尘埃在光柱中飞舞,仿佛无数的小精灵。 白起背靠着阳光抽烟,床上的穆媄缓缓地睁开眼睛,明艳如一幅古画,只不过接受林夏的建议,这素来古装的美人换了一身素色的长裙,头发也解开了,梳成过腰的直长发,看起来添了许多生气。 “这次检查的结果很好,你在渐渐地恢复中,我不会再来了。”白起……地说,“你的修为有限,天劫反而不会轻易找上你,我看你还有几十年好活,足够你和阿秀像正常人那样过完此生。” “多谢大人。”穆媄轻声说。 “你叫我大人?”白起的眉峰一挑。 “其实听说有位白大夫能够生死肉骨的时候,我就猜想您是那位大人。等到您走进这间老宅,诸灵辟易,风雨退散,我才确信了你就是那位大人。敢问天下间有几位大人不问世事,只爱收集‘蓬莱之药’呢?又有几位大人身怀绝世的杀气,却从来不用呢?您的杀气之浓,我在屋里都被震骇,魂体受损,不愧为‘幽冥天罡’。”穆媄微笑,“我虽然修为有限,但活过那么多年,也听说了大人您的故事,真是烈酒般的好故事啊。” “听说的东西当不得真。”白起冷冷地说。 “我很清楚,我也知道大人有令人忘却的本领,在我忘记大人的身份之前,还想跟大人再多聊几句。” “有意思。”白起冷冷地看着穆媄,“你说。” “大人您在我们这些妖物中,是个传说啊。”穆媄轻声说。 “哦?” “古往今来,哪个妖物不想逃脱天道的制裁呢?可你纵然修为再高藏匿再深,天道终会找上你,将你化为污泥化为齑粉。可越是逃不过天道,就越是有那种传说,说茫茫宇内,有一位妖王曾经得到过蓬莱的药方,他借助那张禁忌的药方,一再地逃脱劫数,千年不死,他还能颠倒阴阳,逆死为生!妖物们讲着这样的传说,便觉得自己还有希望,毕竟这天地间有个英雄,能够避开天道的追寻。”穆媄长叹,“大人你是我们的希望啊!” “我说过了,传说当不得真。” 穆媄忽然起身,裣衽为礼:“大人违逆天道,活了那么多年,莫非在等待那艘蓬莱之舟?” “?来你也知道蓬莱之舟。”白起轻轻地喷出一口烟。 “那是当然咯,这世间的妖物不都期待着那艘来自蓬莱的巨舟么?我听人说,它出现的那天会遮盖半边天空,五色彩帆飘扬,被它帆影遮盖的妖物就会随风而起,跟着它去蓬莱,只有那里可以得到自由,那天是天下群妖的自由之日,它在天空中远航,我们在大地上奔跑,追逐它的帆影……”穆媄轻声说着,瞳孔瑰丽得让人心动,仿佛看见了那伟大的日子。 “也有别的版本的传说。”白起……地说。 第8节 “可惜又有人说,古往今来,每个等候蓬莱之舟的妖物都活活等死了。”穆媄又说。 “忘了那艘船吧,以你的寿命大概不够登上那艘巨舟了,好好地和阿秀过完你的人生,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应当不后悔才对。”白起站起身来。 “谢大人,大人说得对,无悔。”穆媄说,“但是大人还是要等那艘船的吧?” “是啊,我一定要登上那艘船,我这一生,只有一个地方是非去不可的,那个地方就是蓬莱!”白起的声音冷硬如钢铁,“等我登上蓬莱之舟的时候,我会向着西山的方向长啸,你的灵魂听见我的啸声,便知道世间终有人逃脱了天道!” “衷心愿大人心愿得偿 ,那一日若我还有哪怕一丝灵魂生在这个世上,我也会为大人歌吟,告诉天下群妖,有人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穆媄弯腰长拜下去。 “那现在你准备好忘记关于我和蓬莱之舟的事情了么?” “准备好了,请借大人一口桃源乡。” 白起弯下腰,托起穆媄那精致的下颌,将一口桃源乡的烟雾吹在那张姣好的脸上。穆媄微笑着闭上眼睛向后倒去,白起弯腰抱起这个古雅如?的女人,把她放在那张紫檀大床上,为她盖好青花的被子,在她平静地呼吸了三次之后,起身离去。 屋外,三月春光烂漫。 第二个故事 黄金屋 壹 骄阳似火,天气热得让人快要晕厥。 酒红色的迈巴赫在烟雨胡同十八号生锈的铁门前停下,从车里走出一男一女,都是年轻人。 现在是三伏天,午后的柏油路能用来煎鸡蛋。可这个年轻人却裹在一件带貂皮毛领的羊绒大衣里,竖着衣领,甚至还带上了皮手套。但在这样裹得密不透风的情况下,他的额头上却见不到一丝汗珠。 “紫弦,你确定这家诊所还在营业么?”男人皱眉打量着这栋意大利式三层小楼,虽然门前挂着“蓬莱间诊所”的招牌,可看上去门庭冷落,令人怀疑它其实已经倒闭很久了。 “按照项总您的需求,这里是离我们最近的一家诊所,而且是三公里之内唯一的一家。根据我搜索到的纳税记录,这家诊所虽然经营不善,但它的确还在营业中。” 身穿暗红色定制套裙和黑丝袜、脚踩高跟鞋的女人是男人的助手,她戴着黑框眼镜,长发利落地盘在脑后,怀里抱着平板电脑,一丝不苟的严肃表情掩盖了原本精致美丽的容颜,一看就是个做贴身助理的绝好人选。 那位衣着诡异、神色冷酷的年轻人就是她的老板,项伯言。他是北京城这几年最活跃的地产商,却没有任何媒体知道他的资本来自何处,他本人也极少出现在公众场合里,媒体都称他为“谜之富翁”。 “三公里外还有一家国营医院、三间民营药房,要去么?”紫弦显然早就准备好了备选方案。 “算了,时间就是金钱,就这里吧。”项伯言推开诊所的雕花大门,裹紧大衣走了进去。 炽热阳光下,他的影子忽然消失了,像烛火被狂风吹过般闪灭。 “来了来了!” 前台的铃声响到第五次时,林夏才从客厅沙发上不耐烦地爬起来。现在正值暑假,她本该跟笑笑那几个小妮子一起去巴厘岛的海边晒太阳的,可首先她没钱,其次她没闲。白起的租金只够她平时的学费和生活费,置办行头出去交际的钱还得靠自己来赚。而且最近这栋有上百年历史的老房子又漏雨了,她作为蓬莱间诊 所的房东,烟雨胡同十八号的女主人,不得已只好留在北京修屋顶。好在有阿离帮忙跑前跑后,林大小姐作为监工,最重要的工作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涂指甲油,顺便替阿离招呼一下病人。 其实那两个奇怪的男女刚进门的时候,林夏就注意到了。 男人大热天把自己裹得像具木乃伊,女人却像自己那位老班主任一样干巴巴面无表情…… 阿离正在阁楼上干活,白起把自己关在诊室里整整一天都没出现,她的指甲还有两个没涂完,心想涂完再去也不迟。 “先登记。”林夏趿拉着拖鞋走到前台后,把登记本摔在桌面上,“东西带来没有?” 可项伯言却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好说话。 “从我第一次按门铃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分钟,这五分钟放在股票市场可以让人暴富,也可以让人输到跳楼。时间对你这样的普通人来说是用来挥霍,而后追悔莫及的,可对我来说它不是金钱,而是金条。你耽误了我五分钟,该怎么补偿我的损失?”项伯言一本正经地教训着林夏。 “我赔你个大西瓜!”林夏被气笑了,冲第一诊室喊了声,“白起,有人讹诈!” 那扇紧闭着的门后毫无动静。 “你认为我在开玩笑么?”项伯言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夏,像是看一只正抓虱子的母猴子。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开玩笑,反正我是笑了。”林夏抱着肩膀一努嘴,“还是那句话,先登记,东西带来了没?” “什么东西?”项伯言一愣,听这个女孩的意思,这家诊所还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林夏也是一愣:“这间诊所的规矩,是用你最珍贵的东西换取你完整的生命。白起可不会白给你看病,他的手段你应该听说过吧?” “完全没有。”项伯言冷冷地回答,但不由得再次仔细打量着这间古董店似的老别墅,“用最珍贵的东西换取完整的生命?虽然是个做广告的好噱头,不过你们口气也未免太大了吧?” 这次轮到林夏用看小动物似的看着他了,这位大爷仿佛完全不在状况之内啊! “那你是来干吗的?” “我感冒了,需要一点抗生素。”项伯言裹了裹大衣。 “感冒?”林夏眉头一皱,隔着前台凑到项伯言面前闻了闻,小声问,“你不是妖物?” “我不是药物,我需要药物!”项伯言厌恶地向后退了一步。 “不会吧……”林夏挠头。 “把你们大夫叫出来。”项伯言对女助理紫弦使了个眼色,紫弦心领神会地点头。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大夫?”林夏开始讨厌这个男人了,他的身上有种与白起相似的傲慢和冷漠。 不同的是,白起是真心不在乎别人的想法,而项伯言只是真心瞧不起她…… “看你的行为举止,也不像受过医学院的良好教育。”项伯言说,“而且我没见过任何一位医生会涂这种品位的糟糕的指甲油。” “你——”林夏眼睛一瞪,撸起了袖子就准备开打。 她可以容忍别人侮辱自己的智商,但绝不能容忍别人侮辱自己的品位! 这时,走廊上突然有人冷冷地说了一句:“真的只是感冒么?” 所有人都转过头去,白起站在那里,像一把立在凄风冷雨中的长刀,锋利而寒冷。 蓬莱间诊所第一诊室里,白起和项伯言对面而坐,林夏和紫弦分别站在他们身后。 “所以,我只是想要一点抗生素而已!”项伯言裹在大衣里看了看表,“又过了十分钟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哦不,时间就是金条。我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只是想顺路在这里拿一点药!你们前前后后耽误了我十五分钟,足够我去三公里外的药店了……” “我就说吧……有点古怪!”林夏忍不住俯下身在白起耳边嘀咕。 白起冷静得像一座冰雕——其实他那张脸任何时候都毫无波澜。 “抗生素对身体有危害,我有一些中药你可以试一下。” “中药?那不会很慢才见效么?”项伯言有点迟疑。 “我的药,今晚就会有效果。”白起从来都是那么自信。 项伯言将信将疑地看着桌上那颗小小的白色蜡丸,再看看白起那张雕塑似的脸,这才对女秘书点了点头让她把药收起来。 “多少钱?我需要开发票。”项伯言认真地问。 “不开发票有饮料送可以么?”林夏插嘴,却引得其余三个人一起皱眉看过来。 林夏嘟着嘴说:“他都坐迈巴赫了,还用开发票?我要是告诉你这里走不成医疗保险你会不会很失望呀?” “钱要好好地赚,也要好好地花,这是我的信条,开不开发票是我的私事。”项伯言冷眼看着林夏。 “生意人都这么较真么?”林夏碎碎念。 “说到生意,林小姐这栋房子有没有考虑出让呢?” “卖房子?你以为我不想么?房产证上是我——”林夏忽然反应过来事情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姓林?” 项伯言诡诈地笑了笑,对女秘书紫弦摆了摆手。 紫弦面无表情地点头,打开了平板电脑。 “这栋房子建筑面积三百五十平方米,加上院落一共五百平方米,始建于1899年,是意大利设计师保罗?鲍乃弟操刀设计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林建南,根据资料显示,是这位林小姐的父亲。从林小姐的报案记录来看,林建南已经消失一年多了。”紫弦的声线如同机器人一样,毫无感情可言,“项总,这栋房子的蓝图您还需要看么?” “不必了。”项伯言对林夏说,“按照法律规定,人口失踪两年以上法院才会进行宣告。不过,如果你接受我的提议,我可以调用一些资源,现在就把你父亲列入失踪人口名单。那样的话,半年的公告时间之后,这栋房子就会归到你的名下,你可以自由运作。” “我就说这小子有古怪!敢情是奔着我们家房子来的!”林夏咬牙切齿。 “当然不是!这点蝇头小利还不值得我来计划。”项伯言坦白道,“我是个生意人,你们耽误了我十五分钟时间,我要挽回自己的损失,仅此而已。据我所知,这片胡同已经被提上了拆迁计划。到时候你的房子产权不清晰,你的损失会更大,倒不如现在以一个合理的价格让给我,你也能减少一些损失。我想这里作为一家高档会所的前途,要比做连抗生素都没有的黑诊所光明多了吧?” 林夏接过项伯言的名片,一时间有点动摇……就在此时,白起 忽然问了一句:“项先生,你除了赚钱之外,还有想过什么别的东西么?” “你是在说我无利不起早么?这种话我听得多了。”项伯言无所谓地耸耸肩。 “不,我只是想知道你的意识里还有没有别的东西。”白起意味深长地说,“比如说,回忆……” “什么……”项伯言在错目的一瞬间,突然看见白起眼中映出一片幽蓝,像是冰封万年的远古巨兽般可怖。但他再凝神看去的时候,那片幽蓝却已经烟消云散了。 “没什么,有些事情我已经确定了。”白起淡淡地看了看项伯言,又看了看紫弦,“我这里的确没有发票,这支烟就当作给你的补偿吧。” 白起从棕色雪茄盒里取出一支香烟,这支烟上没印着任何品牌的标志,只是比普通的烟要长出接近一倍。他把烟递给项伯言。 “我不吸烟……”项伯言有些迟疑,但对方像是有种令人无法拒绝的魔力,逼着他把烟接了过去。 “你可以走了。”白起转过椅背之前只说了一句话,“记得要在天黑后一刻钟之内吸掉它。” 项伯言裹紧大衣梦游般走出门外,紫弦对林夏和白起点头致意后也跟了出去。 林夏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心里还是有些纳闷,于是她拨通了闺密笑笑的电话。 “小夏呀!改变主意了么?我现在就给你订机票,明天直接飞来巴厘岛跟我们会合!”笑笑那边声音嘈杂,海浪声、嬉闹声混成一片。 “得了吧!说走就走的旅行是你们富二代的专利,跟姐姐我没关系。我是想跟你打听个人,项伯言你听说过么?”林夏端详着他留下来的名片,上面只有两行字:项伯言,明哲地产集团董事长。 笑笑家也是做地产生意的,说不定认识这个奇怪的年轻人。 “怎么了?你招惹那个阎王爷了么?我跟你说,平时姐姐怎么带你去疯都没关系,但那样的货色你最好离得远远的!” “他怎么了?难不成还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妖怪呀?”林夏回答。笑笑忽然正经起来,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可是地产圈出了名的能算计,对敌人狠,对手下人狠,对自己更狠,做生意无所不用其极!你不是老说我们家是无良开发商么?跟他比,我家就是慈善单位!那家伙平时深居简出极少露面,但是一旦圈子里有传闻这块地被他看中了,就算你拼个倾家荡产也斗不过他,还是得乖乖把地让给人家。” 笑笑咽了口唾沫,“你知道他最可怕的一点是什么吗?” “什么呀?别卖关子!” “项伯言是个没有任何生活圈子的人。据说这个人平时从来不和任何人应酬,拒绝一切娱乐活动,不仅没朋友没女人,身边甚至连男人都没有!每天只做一件事——” “拼命挣钱?”林夏替笑笑说出了答案。 “所以这种男人再有钱也不能交往,嫁给他这么个机器人还不如嫁给我家豆豆呢,我家豆豆发情的时候都懂得要去追小母狗……糟糕!”笑笑忽然有些担心地问,“你说你家‘白冰冰’会不会也跟他一样,压根就不喜欢女人啊?那我的终身大事可怎么办?” “你家‘白冰冰’!我再说一遍他跟我没关系!再说他喜不喜欢女人我怎么知道,反正他是不喜欢我!” “白冰冰”是林夏给白起取的代号……林夏心虚地抬起头,发现刚才还背对她的白起果然转了过来,有点疑惑地看着自己。 “那他有没有说过对我的感觉?”笑笑激动了,“他不喜欢你的话,是不是我就可以下手了?” “死妮子!拥抱你的阳光沙滩老船长去吧!回来再收拾你!” 林夏赶紧挂了电话,冲白起咧嘴干笑了两声,跟鸡叫差不多。 第9节 “为什么?”白起微微歪头,目光像把解剖刀。 “那个外号不是我起的!都是笑笑干的!”林夏赶紧摆手和闺密划清界限。 “什么外号?”白起问,“我是在问你为什么会对项伯言感兴趣?” “明知故问!你难道没有看出他身上有很重的妖气么?”林夏憋了半天终于说了。 “来这里的大部分病人都是妖物,这也并不奇怪。” “可怪就怪在那哥们压根不觉得自己是个妖物!还跟你要抗生素感冒药呢!”林夏急得跳脚,“再看他那双纯良到只看得见钱的大眼睛,根本就是彻彻底底认为自己是个人类嘛!” “是与不是,今晚应该就能知道答案了。”白起悠然道,“起码有一个人是清楚的。” “谁?”林夏诧异。 “那个叫紫弦的女人。”白起默默点燃了一支香烟,“活不过千年,是不会有那样的眼神的。” 贰 又一个无月之夜。 夜空中云层低沉,泼墨般的乌云压迫着大地,几乎和楼宇天台相接。在与高楼大厦一街之隔的烟雨胡同里,只亮着寥寥几盏破旧的老式路灯,钨丝已经燃烧了很多年,玻璃罩上还有一层厚重的油泥灰渍,让本就微弱的灯光拢成一小团,豆粒大的光像是毒蛇的眼。 凌晨一点钟,这里的居民都已经熟睡了,只有一两只流浪的野猫偶尔经过。 住过平房大杂院的人都知道,这种房子因为结构复杂,卫生条件差,下水管道混乱,是老鼠理想的居所。 有老鼠就会有猫,一个饥饿的黑猫正伏在墙角的暗处,闪亮的眼睛死死守着墙边那个半块砖大的洞口。它已经在这里蹲伏了两个小时了,只为了等待一只肥硕的老鼠。这个洞口肯定有老鼠经过,因为一连三天它们都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气味。 嗅觉是猫最强大的武器之一,拥有这个武器,它就能认知到一些人类无法触碰的世界。 那股气味忽然浓烈了起来! 黑猫兴奋地磨了磨爪子,鼻尖贪婪嗅着。鲜肉的味道越来越浓,而且越来越近!看来今晚的猎物不止一只。它甚至能听到老鼠们的脚步声,像是铅笔画过砂纸的声音从地底传来。 脚步声像是急促的雨点打在鼓面上,越来越近! 第一只老鼠从洞中蹿了出来,不出所料地落入黑猫的口中,黑猫只需要用力一咬就能扭断它的脖子。但就在黑猫为今晚成功的捕猎欢庆之时,洞中忽然传来阵阵的啮咬声。黑猫下意识地退后,却见洞口的碎砖不断掉落,眨眼间洞口就已经比刚才大了一倍!鼠群如开闸的洪水一般涌了出来,不仅仅是那一个洞口,整条胡同里的老鼠都从墙角、下水道、房梁上会集到了街道上。 黑猫丢下了今天的猎物,露出尖牙,对鼠群凶狠地嘶吼着,但狂奔过来的鼠群却绕过了它,没命地狂奔出了胡同口。 黑猫这才发现,在胡同口的另一端,一个更可怕的东西正在接近! 那东西被团团黑雾包裹住,黑色妖气在他身上触手般缠绕飞舞,掠过低空时犹如捕食的蝙蝠,带起凄厉的风声。他以路灯为落脚点不断跳跃,每跃到一盏灯上,灯光便会瞬间熄灭,仿佛所有的光亮都被那团黑色的妖气吸取直到枯竭,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黑暗。 黑猫惊恐地竖起毛发,不断发出嘶嘶的声音,做好攻击的准备,可那团黑影眨眼间便跃到了它头顶的路灯上! 灯光熄灭的一刹那,黑猫失去了最后的一丝勇气,呜咽一声逃出巷口。 因为它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比老鼠的血肉还要红的眼睛! 那双红色的眼睛中有狭长的金色瞳孔,像蛇或者是蜥蜴。她环视周围,整条胡同里再也没有任何动静,连枝头的蝉鸣都在刹那间停止了。 最终,那令万物寂灭的目光落在了一栋三层高的小洋楼上。 这一片方圆几公里内都是老四合院,低矮的平房群落中,那栋三层高的小洋楼显得格外醒目,门前的木牌上写着几个小字:蓬莱间诊所。 洋楼里一片漆黑,窗帘紧闭,毫无动静,里面的人想必都睡熟了。但即便是没有睡熟,潜入其中对她来说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屋顶是这里最薄弱的一环,可在这样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就算是一根针落在屋顶上,都会被里面的人听到。不过他并不在意,她只需要释放一个简单的咒文便可以让自己的行动毫无声息。 咒文释放!她轻轻跃起,隔着胡同、铁门和那座庭院,如同一只渡鸦般飞向小楼的穹顶。 黑影划过夜空,屋顶上传来一连串狼狈的动静。 她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两件事:第一,自己分明已经释放了无声咒,可为什么落脚之时还会有声音?第二,这家人在屋顶上摆那么多啤酒瓶子是怎么回事啊!还有烤羊肉的炉子,你们这是要在屋顶上开派对么? 她脚尖刚刚触到屋顶便是一滑!要不是自己修炼多年,在这摔一跤肯定是躲不开的。但没想到她虽然没跌倒,却引起了连锁反应,整个屋顶的酒瓶杂物全都滚动着眼看就要落下去了,这要是落在院落里,恐怕整条胡同的街坊都得从睡梦中醒过来。幸好她本领高强,将脚尖挂在雨檐之上,双手好似千手观音一般狂舞,将所有要落下的东西都接在了怀里。 呼!险些坏了大事! 她长出了一口气,将怀里的东西稳稳放好,刚刚迈出一步,脚下的瓦片却忽然有些松动…… 一阵响动之后,瓦片随着他的身体一起急速坠落! 她极力减小了落地的声音,在一刹间接住了所有屋顶上掉下的东西,敏捷如同鬼魅般,身体扭成了一个麻花。 房子已经老旧成豆腐渣了,这家人究竟是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的? 今晚真是太倒霉了!以自己的修行本来可以轻松潜入这间小诊所,谁想到竟然接连遭遇危险。 先是啤酒瓶,后是烂房顶,不知道接下来还会遭遇什么奇怪的东西。 虽然是黑夜,但那双红瞳却把房间里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这间屋子是由阁楼改成的卧房,房间里很乱,堆满了时尚杂志和网购来的女装,高跟鞋盒也堆成一座小山,墙上贴着各种男明星的海报。 窗边一张大床上的长发女孩,正抱着一只大熊睡得香甜。刚才的动静只让她翻了个身,嘴里嘟哝了两句又睡了过去。窗外的微光照在她娇小的鼻尖上,透明如同水晶。 “就是她了,她应该是这里最弱的一个!” 她打定了主意,围绕在身体周围的妖气忽然暴起聚合,在空中化为一只无形的魔爪,向女孩的喉咙抓去。这是她多年以来修行的结果,一共九道妖气,每一道都是一把可随心所欲进行变形的兵器,只要心有所想便可以千变万化,退可以护身,进攻便是致命武器。 “别怪我,这都是你们逼我的!”她在心中默念着,驱使着妖气向女孩下着毒手! 可就在那妖气离女孩喉咙不到五寸的时候,刚刚还在熟睡中的女孩忽然大吼一声从床上鲤鱼打挺跳了起来!与此同时, 她双手从枕下抽出一柄金灿灿的大刀,女武神般一跃而起,以泰山压顶之式向他劈来! 林家金刀六十四式之断岳式! 竟然醒着!刚才竟是假睡么?她来不及多想,因为那刀势来得无比凶险,以普通人的能力根本躲避不开! 九道妖气全都在一瞬间聚集头顶,以常人的力量,应该无论如何也劈不开这修炼千年的妖气。 可她的自信在刀锋与妖气接触的一瞬间彻底垮塌了——让他引以为傲的妖气一瞬间就被压制了!这间房子肯定被高人释放了极大的禁制,否则他的妖气是不可能被一个普通女孩轻松地压制住的。 那个下禁制的人想必要比这个使刀的姑娘强大无数倍,比自己见过的所有妖物都要强大! 妖气驱散了,可刀却依然落了下来。 她咬着牙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那把追随他多年的宝剑。 那把剑其实是一把残剑,只有剑柄,但却是修炼多年的神兵,稍稍灌注一些妖气就能在剑柄上化出一把利刃。 光刃从剑柄中爆出,恰好在那一刹那挡住了金刀的进攻。双方的力量几乎势均力敌,刀刃与光刃相撞激荡起火花,如同失控的高压电线一般乱爆。 “好厉害的诊所!看上去花瓶一样的丫头,竟然还能把我逼到如此田地!” 她心中惊叹了一句,刚要进招之时,却猛地怔住了——那女孩虽然与自己正在以刀剑较力,可眼睛竟然是闭着的! 什么意思?这个人类难道也修炼成了天眼通么? 那是一门极为高深的法术,要在意识中不断摒弃自己的肉眼,试图用心眼来观察这个世界。 如果真像自己所预料的,那么这个人类简直是太可怕了! 咣当! 女孩把金刀随手甩到了地板上,嘴里打了个哈欠,喃喃说了句:“白起……你个混蛋……” 她一边嘟囔着一边走回窗边,向后一仰摔在床上,抱紧了那只一人高的毛绒大熊,伸出小舌头舒服地舔了舔嘴。 鼾声…… 鼾声…… 还是鼾声…… 小姐你难道刚才都是在梦游么?! 她彻彻底底被这家奇怪的诊所征服了,感觉自己的妖生观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梦游都这么厉害,如果真正醒过来那还得了!而且这栋老房子四处都透着诡异,谁又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不如再到楼下看看,可能药房里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木质楼梯,三两下便从栏杆上跳到了一楼。客厅中一片漆黑,药房门就在右手边的走廊里。她刚刚要拧开门把手,却忽然感到身后有一阵彻骨的寒气袭来。 而那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目光游走在他身上而已! “你来晚了。” 这个声音并不大,却森冷如地府永不融化的冰河。她转过头去,看到了说话的人,开始后悔今晚闯入这家诡异的诊所了。 黑衣男子坐在角落的扶手椅里,淡然地喝着一杯清茶,眼中是一片万古不化的幽蓝。一个发丝如针的少年站在他身后,手臂上纹满了图案,冲着他咧嘴笑,露出一排皎白的牙齿。 “嘿嘿嘿嘿!” 少年的笑容介于天使和恶魔之间,手里还拎着一根粗大的棒球棍…… 林夏赤着脚从阁楼走下来,还穿着那件金刀林家的练功t恤。 她边走边揉眼睛,嘴里还打着哈欠,问坐在客厅沙发上喝茶的白起:“你们在搞什么,这么晚了还让不让人睡觉?” “他来了。”白起用目光给林夏指了指方向。 其实不用他指,林夏自己的耳朵完全能听到。厨房里一片混乱,锅碗瓢盆响成一团,像是军乐队搬家一样,不时还能听到一些惨叫声。 “谁?”林夏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个黑影从里面闪出钻进了厕所。 阿离拎着球棒从厨房里追出去,看到林夏嘿嘿一笑:“刚才挺厉害的嘛!” “我干吗了?”林夏有点糊涂,马上又清醒过来,“又梦游了么?” “可不是嘛!那气势跟杀猪似的!” “人呢?”白起冷冷地看了阿离一眼。 “得了吧!我的老板,就那点本事还能从我手心里跑掉?我就是跟他玩玩。” “别弄脏里面的东西,我白天刚刚清理过。” “好嘞!”阿离掂着球棒,转身追进厕所。 “家里闹小偷了么?好大胆子,竟然偷到我家来了!”林夏终于有些反应过来了。 白起无奈地放下茶杯:“白天你不是问我项伯言到底是什么人吗?” “你当时又没说,你说今晚就知道了……”林夏恍然大悟,“小偷是他啊! 白起不置可否,又端起了茶杯,吹了吹如翡翠般碧绿的香茗。 林夏叉腰正想追问,阿离就拖着一个人的手将那人从厕所里拖出来了。 第10节 “我又不打死你,你跑什么?我有那么可怕么?” “项伯言,白天你装什么装!”林夏迈步过去拨开了阿离,她刚刚看了那人一眼,就愣住了。 “他”的确是一个妖物,但并不是项伯言,而是一个女人,一个红衣白发、妩媚入骨的女人。 “紫弦?” 林夏、白起、阿离三个并排坐在客厅沙发上,紫弦坐在对面的椅子上,低垂着头。 如果不是仔细辨认的话,林夏绝对想不到面前这个白发胜雪,红衣如画的奇美女子会是那个沉默古板的女秘书!尤其是那双眼睛,摘掉眼镜之后更显得秀美,即便神色有些惊恐,可眼角的余波依然千娇百媚,令人痴醉。 但那双尖耳和手上的血红爪尖却分明在告诉林夏,她的的确确是一个妖物。 “你们怎么了?半天没说话了诶!”林夏小声问白起。 白起无动于衷,再看阿离那小家伙也不出声,只是两眼乱转。 “为什么我白天没发现她是妖物呢?一点妖气都感觉不到呀!”林夏又问。 白起冷冷地摊了摊手,意思是你想知道的话自己去问。 “我又没审问过妖物……”林夏挠着脑袋琢磨了一会,拿起空茶杯往茶几上猛地一拍,“何方妖物!还不从实招来!” 屋里其他三个“人”仿佛身上同时中了一箭!紫弦抬起头两眼发直,白起眉梢微微挑了一下,阿离则是笑得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林青天,您饶了我们吧!” “不是你们让我问的嘛!”林夏也有点不好意思,干咳了两声,“那个……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要相信政府,不要自甘堕落自绝于人民!” “怎么又变成公安干警了?”阿离插嘴。 “你个小崽子管得也太多了吧?你行你上啊!”林夏揪了揪阿离的耳朵,又冲着紫弦吼,“先说姓名!” “紫弦。”女妖抹着眼泪回答,这可是刚才梦游中跟自己对了一刀的高手啊……虽然她不知道林夏其实是在白起的帮助之下才能跟自己抗衡的。 “我是说真名啦……”林夏无奈,“看你这样子,肯定是动物变化成的妖物吧?真身是小猫还是小狗呀?” 林夏见这女妖长得漂亮可爱,恨不得上去捏上一把。 女妖脸上一阵难看,猫狗作为家养宠物虽然也会成为妖物,可是本身通灵能 力有限,想成为妖物难于登天。只有那些灵力高超的动物才有机会修行成妖物,那也得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一只仙果或是灵珠之类的宝物作为媒介,历尽千劫才能修行成妖物。 “在下是一只千年野狐,没有什么名字,主人叫我什么,我就是什么。”紫弦强鼓气势说,“白天多有得罪,还未请教这位大人的名号!”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么?他叫白起……”林夏说,“刚才暴打你的叫阿离。” “我知道您不止那么简单。”紫弦郑重说道,“两位想必都是妖物中的前辈,自然能胜过我。可这世上能压制住我的妖气,接得下我一剑的普通人类却屈指可数!我当真不知道北京城还藏着您这么一位大人物。” “哪里哪里……”林夏还糊涂着呢。 “她那是梦游呢!曹操梦中好杀人,我们小夏姐梦中好劈柴,睡觉枕头下都垫着刀。”阿离坏笑着。 “滚!”林夏记起老爹当年教自己的江湖切口,双手抱拳在胸,正色道,“一把金刀压绿林,三贴神膏定乾坤!在下林夏,金刀林家现任当家的便是!前任当家是我老爸,叫林建南,小名儿贱贱——” 这番自我介绍听得紫弦直愣神,白起索性把脸扭过去看向别处。 “可以了可以了!”阿离拽了拽她的衣袖,再说下去连祖坟在哪都告诉人家了。 “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原来是金刀林家的后人啊……”紫弦嘴上说着,心中却仍是一团狐疑。这金刀林家的名号听上去也就是个打把势卖艺的,最多再顺便卖卖膏药,可看这个女孩的筋骨气息却与常人大不相同,仿佛有种仙子临凡的气场,她想这其中定有隐情,只不过人家不说罢了。 “今天输在三位手中,是我技不如人。小狐我心服口服,可是——”紫弦脸上忽现愤怒,“可三位卑鄙的手段,却令小狐我大大的不齿!” “喂,嘴巴放干净点啊!谁卑鄙?你们白天想买我家房子,晚上就偷偷摸摸跑进我家,我还没审你,你倒是先血口喷人了?!” “我夜入诊所,当然事出有因。”紫弦说到这竟然哽咽了,眼中泛着泪光,“我家主人被你们所害,还不许我报仇么!” 林夏吃了一惊,心说看这小狐狸精眼泪汪汪我见犹怜的样子,倒不像是说了假话。她的主人就是那个谜之富翁项伯言,白天来的时候不过是咳嗽了几声,虽然他身上有种种疑团,可他拿了白起的药就走了呀,怎么还会被害? “白起——”林夏脸色凝重地趴在白起耳边问,“你今天是不是卖假药给人家了?” “卖假药?”白起冷冷闪开,“那是你们林家的专利,请你以后不要把我和你父亲那种人联系在一起。” “我们林家世世代代卖的都是无毒无害的玉米面丸子!不仅吃不死人,还能增加肠道蠕动,正经的绿色健康无公害有机食品!” 林夏撇嘴,“再说自从我老爹离家出走之后,我就再也没卖过了呀!” 意思就是说,一年多以前林家假药局仍然还在持续生产中? “你也别光顾掉泪。”林夏对紫弦说,“你红口白牙声声说我们害了项伯言,他到底怎么了?” “他、他……”紫弦说着眼泪竟真的流了下来,“他吃了你们的药,就不省人事了!还说不是你们干的么?” “白起——” 林夏刚说了一半就被白起拦住了。他放下茶杯,淡然地从怀中取出一只银亮的烟盒,拿出一支细长的纸烟点燃吸了一口,吐了一个浑圆的烟圈。他点烟的动作永远都是那么潇洒,那烟的味道也永远都如同烈酒般醇香醉人。 “看来他还算听话,把我送的烟抽了。” “对!”紫弦讶异,“他吃了你给的药丸,回去吸了你的烟就晕倒了!你为何要对我的主人下此毒手?” “这支烟叫桃源乡,用在妖物身上可以镇痛安眠,有助于冥想修行,在引导得当的情况下甚至能进入幻境。”白起眼角微垂,“但是普通人类吸入之后会进入长久的休眠,徘徊在他内心中最渴求的那个梦境中,永远都无法摆脱。” “啊?”林夏和紫弦同时惊讶,只有阿离尴尬地耸肩,那意思是别看我,这都是老板的主意。 “这么说项伯言真是个普通人啊?”林夏的眉毛已经拧成了麻花。 “是,也不是。”白起微微摇头,“我说的没错吧?” 紫弦闻听此言如同被人戳破了假面似的,眼中露出惊愕的神色。 白起眼帘低垂道:“违背天道轮回,本就不是你这种妖物能做的事。” 林夏认识白起也有一年多了,刚才他露出那个表情,在外人看来与他平日的冷漠表情别无二致,但林夏却明白,这是白起同情一个人时会露出的表情。只不过他很少会同情人类和妖物,只是偶尔对一些流浪猫狗露出这种表情,然后随手丢给它们一根鸡腿。 紫弦低头不语,双手在银发丝之间搓弄着,就连阿离也装模作样地托着下巴点头,一时间屋中没有一个人说话。 狐女忽然起身,在白起面前款款下拜,双手伏地:“请大人教我!” 白起冷冷地说:“按照诊所的规矩,要收取最珍贵的东西作为诊金,你明白么?” “小狐的一切大人都可以随意取之!只要大人能救我家主人。” “阿离,去收拾我的出诊包,然后叫一辆出租车。” “早就叫好了,车在门口等着呢!”阿离兴奋地从沙发底下拎出一只黑色硬皮提包,“你的包也收拾好了,老板!” “哎呀!你们也太快了吧!”林夏抱怨,“谁能给我解释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一起去你就知道了。”白起淡淡地说,“只怕那个真相并不是你想要的。” 林夏有些恍惚,仿佛也被桃源乡神秘的药效所迷醉了…… 叁 出租车开到东五环外,在一栋高耸入云的大厦前停下。 “明哲集团。”林夏指着仿佛远在天边的楼顶,读出了霓虹灯上的字。 “八十层!”阿离一打眼便数出了楼层数,惊叹道, “跟国贸三期差不多高,我怎么从没听说北京还有这么高的楼?” “这就是明哲集团的总部,我和主人就住在这里。”紫弦推了推眼镜,她换回了秘书装扮,否則大半夜白发红衣的坐出租车势必要把司机吓死。 “三位请跟我来吧。” 白起微微点头,跟上了紫弦。 大厦没有任何门卫,也不见什么接待人员,只有电子磁卡的门禁作为安全措施。紫弦刷卡进了大堂,带着大家来到电梯间。这栋大厦除了楼层很高之外,也并无任何设计特色,在国贸附近闭着眼睛随便一指都是和它差不多的大楼。 “你说那个项伯言会住在哪里?”阿离偷偷问林夏。 “估计是在顶层吧。”提起项伯言这三个字,林夏眼前立刻浮现出那张令人讨厌的脸,心想那么钻钱眼儿的家伙当然喜欢掌控全局的感觉,弄不好大厦顶层整片都是他的办公室呢。 “不用坐电梯么?”林夏发觉紫弦带他们绕过了电梯间,走进一条阴暗的走廊。 “是要坐电梯,不过不是那几部。” 紫弦边说边用磁卡刷开了一道门,屋子里面没有开灯,空荡得像是根本没有被使用。 但仔细一看,林夏便惊讶地发现这间不起眼的屋子里竟然还有一部电梯。 跟电梯间里那些高档的进口电梯不同,这是一部老旧到让人有些担心随时会出故障的破电梯,甚至连门都是黄铜栅栏的,从空隙中甚至能看到驱动电梯的绞盘和铁链摇摇欲坠。 “请上吧。”紫弦开电梯门,招呼着三人。 “不会有陷阱吧!”林夏心里嘀咕,可白起和阿离都上去了,自己也只能磨蹭着跟了进去。 栅栏门已经很久没有上过油了,合上的时候发出喀啦啦的叫声,刺耳如同聒噪的乌鸦。电梯车厢里只有一盏豆大的电灯’昏黄摇曳,灯影下无论是紫弦还是白起的脸,看起来都有点恐怖。 楼层按钮只有一个,必这是项伯言和紫弦的专用电梯。 “千万别太快!我有点恐高。”林夏脸上笑容有些僵硬。 “林小姐不用担心。”紫弦微微一笑,“因为我们不会向上走。” “啊?” 林夏张开的嘴巴还没来得及闭上,脚下一飘,电梯突然急速下坠,强烈的失重感涌 了上来,像是从云间往地面坠落,刹那间林夏甚至想到了死! “我还不想死在这里啊丨我还没有当明星,还没有红,还没有自己的粉丝团,怎么能死在这里?”林夏闭眼狂呼,“我还没有嫁人呢!!!” “这些事情你做不騰到我们先不提,能先从我身上下来么?” 林夏猛地睁开眼睛!电梯不知何时已经停下来了,而自己却像只树袋熊似的抱在白起身上。 “哈、哈、哈...” 林夏尴尬地从白起身上下来,可白起脸上依然是森森的杀气。“姐抱你一下也是你占便宜吧!”林夏心里嘀咕着,不过想想刚才白起肌肉的手感还是不错的,平时穿得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出来这家伙竟然还有胸肌! 紫弦拉开栅栏门,虽然眼前是黑洞洞的一片,但能感觉到这里远远要比想象中的大得多。一阵风吹来,鼻间闻到的是一股潮湿腐败的味道。 “到了。” 不知紫弦按了什么机关,一盏盏青白色的曰光灯在天花板上依次点亮,像是古代的烽火般向远方。 林夏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有种瞬间进入天国的感觉。 这里几乎占了整栋大厦的面积,却没有做任何隔断,只是巨大一间方方正正的地下室,有两三层楼那么高。水泥的地面和天花板,几乎没有做任何装修,连电线都裸露在墙外。可就在这间地牢一般的屋子正中,却堆着一座“金山”!说是金山,其实是用钞票堆成的,就像是高耸的金字塔一样。可仔细看看,里面却有很多不再流通的钱币,民国时期的法币、几十年前的“大团结”、美金、英镑、马克……最上面的几层是红色的,全都是一百元的人民币。 这里面究竟有多少钱,没有人能数得清。 几亿?几十亿?只凭借肉眼是不能判断的。 “哎呀妈呀!” 林夏想都没想就扑了上去!如果说她除了当明星之外还有什么別的梦想,那就剩在钱堆里打滚了!谁还嫌钱多么?每个人都会有那种幻想,钱多到用钞票点烟上厕所,堆满一游泳池在里面‘游泳“,还有就像现在这样,把钞票堆成一座 ”金山“! 可除了林夏谁都没有动,只有她一个人喊着 “哎呀妈呀”,以标准的鱼跃人水姿势, 跳进了钱堆里... 第11节 被林夏身体触碰过的纸币竟然在瞬间都化成了一堆粉末,像是熔岩席卷过的庞贝古城,所有一切都一触即碎。 “啊!这不是我干的!”林夏一脸惊恐,她可赔不起! 白起走到 “金山”前,随便捡起一沓钞票,那沓钞票就在他手心中化成了粉末,随着地下室的阴风吹散了。 那股潮湿腐败的味道,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这是是攒了多久啊……”林夏心疼,一片真心地为钱而心疼, “项伯言呢?这都是他的钱么?” 紫弦黯然点头,指向“金山”的顶点。 项伯言垂首坐在上面,快要被那些“死去”的钞票们埋葬了,双眼紧闭人事不省,像是放在牺牲坛上的祭品。一道窄窄的台阶通向山顶。说是台阶,其实就是脚印,脚印下的钞票早已经化成了灰烬。 “这不仅仅是他的钱,还是他的家,他的办公室,他的一切。”紫弦哀伤地说。 “好————”林夏本来想说好爽,可胸口忽然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爽么?有钱当然好啊,可是生命中如果只剩下钱,那还有什么意思?她自己虽然钱总是不够花,可还有房子住,虽然那只是一栋经常漏水的小破楼,但是还有一张自己睡得最舒服的床。虽然新衣服大部分都是从淘宝上买来的便宜货,可自己眼光很好,搭配起来总是很漂亮。而且她还有笑笑她们几个闺密,还有不靠谱的老爹,还有阿离,还有可项伯言拥有的只是一间空荡荡的地下室里的一堆废纸!没错,就是废纸,如果让钱堆在那里发霉,那就和废纸没什么区别。 “好可怜...”林夏小声地自言自语,“这不就是个守财奴么...” “他原来不是这样的!”紫弦有些激动,但在他们面前还是努力地克制住了情绪,“当年,他不是这样的。” “当年?什么时候?”林夏问。 “我第一次见他是很久以前了。”紫弦叹息一声,“记得那一年,北京城里的皇帝刚刚退位...” 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中年男人是项公子的四大门客之一,许汉青。项伯言的父亲是清朝遗老,和李中堂一起办过洋务,还差点出任北洋大臣,后来心灰意冷辞官离朝,但仗着开工厂修铁路积攒下的财富和遍布天下的门生故吏,依然在政局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位许汉青曾经跟随过项老太爷,在老爷子故去之后,又来辅佐伯言少爷。 项伯言早年被父亲送出国留学,学成归来之后父亲已经身故,他不仅继承了庞大的家产,还继承了父亲的政治资本,一时间也成了政坛上一颗明日之星。但项少爷从来不去衙门,他嫌那里太过俗气古板,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府邸办公。 那是一座能媲美王府的宅子。 雕梁画栋,前前后后五进院子。夏天院子里会搭起三丈六尺高的天棚,两人合抱不拢的荷花缸里养着金鱼,全都是名贵的品种,有专门的门客来伺候。屋子里有冰桶,下层是冬天存在冰窖里的冰,上层是绿豆汤、玫瑰露、桂花凉粉,午睡之后喝一碗冰沁的甜品,那感觉舒服极了。花园里的戏台逢初一十五必有当红的名角来唱堂会,偶尔项少爷兴起还会粉墨登场票上一出。梨园行的老人们都说,他要是下海,只凭一出《空城计》就不知要挤倒多少同行的招牌。池塘里是从护城河引来的活水,水面上种满了睡莲,凉亭就悬在睡莲的头上。项少爷把那儿当成半个书房来用,读书听琴,下棋会友。 每日天不亮,项府门前就车水马龙,比总统府还要热闹。从文人墨客,到洋行买办,五行八作形形色色,陆续聚集在花园凉亭里。他们大部分在项家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职务,只是陪着少爷喝茶听戏,赏花对诗,斗蛐蛐,养画眉,就是一群闲人。 这种人,当时被叫作门客。 人们都说,项老太爷当年恨不得一个铜子儿掰成两半花,如果知道儿子如今挥金似土肯定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北京城里有句话,项府的门客,皇城根儿的瓦。那意思是项伯言家里养的闲人,数目可比紫禁城里的琉璃瓦,但其中也分三类。 第一类,是以许汉青为首的四位,被称为项府四杰,另外三位是潘云、马寅生、赵福瑞。潘云在军界中颇有人脉,专门为项家打理这一脉关系;马寅生在政界中有不少眼线耳目;赵福瑞是项家的账房主管;而许汉青则是项少爷的贴身管家,总理一切事务。 这四位虽然只是门客,但每月的薪俸却堪比政府大员!一来是项伯言平日不理政务,在衙门里也只是挂个虚职,项家的产业都要交给这四位左膀右臂打理;二来是项家本就家大业大,项公子对自己有多少钱没有数,对该花多少钱也没有数,出手向来毫无顾忌。 第二类门客也住在府里,人数可就多了。这些人为他养花、种草、养马、养狗、养雕、养金鱼,都是从各个行里挑出来的能人,可以叫门客,也可以叫“把式”,养花的就是花把式,养鱼的就是鱼把式,给少爷按摩松骨敲背捶腿的就是人把式。 而第三类,就是他那些号称“朋友”的人了。他们大多衣冠楚楚,穿着西洋料子的长衫礼服,梳着油亮的背头,不管近视与否都会戴一副金丝眼镜,每日里在府中白吃白喝,白领月钱。但这些人往往会投其所好,满北京城为项伯言淘换些稀罕的玩意儿,或是一把紫砂茶壶,或是一件四大名窑的瓷器,或是名人字画,或是一套东洋来的围棋子。项少爷遇上喜欢的就会出高价买下来,那高价往 往要超过本身的实价不少,足够这些人挥霍上好几年。 “反正他花钱也没数,大伙一起哄着他开心呗!”人们背地里都是这么说。 而我不属于这三类门客中的任何一种。 我们刚刚到北京城,他就在府中给我安排了一个跨院儿独住。 院子倒不是很奢华,却种满了翠竹,清新雅致让人舒服。他也没有为我配太多的佣人,只有一位老婆婆照顾我的起居。 这就是要收我当小老婆吧?其实那个年代有钱人买个姑娘做妾也是常有的事。我之所以没有走,是想着这位少爷出手如此阔绰,想必家中一定豪富,等 他到了北京再卷一笔,然后趁着夜色逃之夭夭。 我心里盘算着推开了房门,却呆住了。床上摆着两件衣服,一件是锦绣团花的女儿罗裙,一件是素白的男儿长衫。 “到底是女娇娥还是男儿郎?”我耳边又回想起他那句念白,眼前尽是那对清雅如兰的眸子。 他这是让我自己选择…… 我其实满可以拔腿就走,没有任何人能拦住我,但我还是留了下来,我想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那一晚,他来了。 我还记得那是个满月之夜,他捧着一把古琴踏月而来。 “果然还是个男儿郎啊……”他看到了穿长衫的我,站在月光竹影中微微一笑。 “失望了?黄金百两冤枉钱白花了吧!还搭上了这块心爱的玉佩,我都替你不值。”我掏出那块蓬莱古玉,故意在他眼前晃了晃。 “胡说。”他佯作嗔怒,“黄金百两不过是浮云粪土,那块玉佩也只是我一点小心意,这都比不上紫弦你的琴技啊!” “那我们这算是什么?我也是你的门客么,主人?” “你与他们不同。”他摇头说,“他们大部分看似都是这城里的闲人,却都有各自的用处,就算是鸡鸣狗盗之徒,在节骨眼上也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成就我的大事!” “公子的大事?我看你也挺有钱的了,难不成还想当皇帝呀?” “在下对金钱权柄并无任何眷恋。”项伯言正色道,“伯言只愿不负我一生所学,救国救民,让我四万万炎黄子孙不再受列强的欺侮!为此目的,就算是毁家纾难又有何妨?” “我逗你的啦……”我被他的凛凛正气震住了,没想到一个看似纨绔的公子哥,竟然还有这样的抱负。 “你刚才说的是你的门客,那我呢?我到底算什么?” “只要你肯弹琴,一切都随你。”他把琴放在我身边,自己躺在了院子中的竹床上。 刚刚还在国家民族,此时却像个孩子。 这个人真的好无趣,连斗嘴都不会!我无聊地撇撇嘴,指尖搭上了琴弦。 那一晚弹的曲子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我回房之时,他已经在院子里睡熟了。晚风渐凉,我悄悄为他盖上丝被。 月光如水,竹影如画,琴声绕梁。 我刚刚关上房门,就听院外有人叩门。 “少爷,张督军的公子张少帅前来拜访,有要紧的事!”说话的是许汉青,语气紧急。 “来了!”他翻身从竹床上坐起,揉了揉额头再次振奋精神,走出院去。 从那之后他每晚都来听琴,我本来凭着天性弹奏,不会什么曲谱。后来他又找来许多失传已久的古谱,教我怎样读谱,怎样按照音律规则弹奏。 我本是狐妖,天性聪慧,那些谱子不过是一层薄薄的窗纸,一捅就破,我甚至能将残谱中不全的部分依着其中的意味补全。他虽然公务繁忙,但见我聪明过人,依然抽时间教我读书写字、描绘丹青。项府之中收藏众多,隋唐两宋工笔重彩皆是真迹,我临摹上几次便能信手拈来。他故意把我还没落款的画拿到外人面前炫耀,大家还以为是哪位唐宋大家的遗迹,却不知为何墨迹如新。 项府中锦衣玉食,有他做伴我更不会无聊。尤其是那块古玉的功效越来越大,其中的天地本源之力不断滋养着我,只要潜心修炼,我的修为还能更高,渐渐地我连要离开这件事都忘记了。 我还是穿着男装,因为我毕竟是个妖物,和人类有别,如果我真的换成了女装,就更不知该怎样拒绝他了。 他也一直以礼相待,从未有过非分的要求。 可是慢慢地,风言风语就传遍了整个北京城。人们都说项少爷这次从金陵带回了一个窑姐儿,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了。不仅其他人这么说,连项府的门客们也都感到不解。 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了项伯言和许汉青的谈话。 “少爷,如果你真的爱惜紫弦姑娘,索性就收了房吧,反正这样的事在宅门里也不算什么。但她只能做侧室,毕竟她的出身……”许汉青说到这停住了,他如此老成练达,知道该在什么时候住口。 项伯言正在专注地磨墨,磨了很久才开口:“我爱惜紫弦是爱惜她的琴技和聪慧,她喜欢弹琴就养着她去弹,喜欢画画就养着她去画画,她喜欢做什么就养着她去做什么。我与她之间只是清清白白的君子之交。” “少爷,那您的黄金百两和那块古玉不是白花了么?”许汉青诧异道。 “汉青你还是个生意人啊!”项伯言笑了,指着窗前的一株盆景道,“你看这株病梅,它又有什么价值?不过是生得美,就要找三个人每天来伺候它,以供人欣赏。” “少爷是说紫弦姑娘生得美?” “看来你不懂。”项伯言摇头,“我愿意花大钱去做一些事,是因为那些事的价值远非金钱能够衡量。这世间除了钱之外,还是需要至美之物的存在的。有些东西生来就是美的,我费尽心机不过是为了给世人留住他们的美而已。” 原来他是这样的想法啊……我心底里有些怅然。 那就随他吧,我和那些混吃混喝的门客们不一样,早晚有一天是要离开这里的。 后来时局慢慢动荡起来,他也渐渐来得少了,四处忙着救火,不是赈灾筹款就是募捐军饷,甚至还要搭上自己家中的财产。偶尔过来几次,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不一会就被人叫走,来的不是张少帅就是李委员。这种大人物登门之时,他也只好撇下我前去应酬。我不怪他,那时候城头上的旗帜换得比翻书还快,遭殃的只有黎民百姓,他这样的好官越忙,百姓遭受的苦痛就越少一些。 有一晚,我外出回到房中,发现床上又摆上了两身衣服,一身是西装,一身是洋裙,另外还有一封他的亲笔短笺:换好衣服,来凉亭见我。 他的字迹不知为何有些变形,看来他心中也是烦乱不堪。 我在那两件衣服中犹豫了片刻,想起那晚他说的话,还是穿上了男装。 凉亭之下的池塘已经被冬日的严寒封住了,睡莲枯萎腐败,黑色的泥沼微微散发着腐臭。 他背对我站在凉亭边,听到脚步声后转过身来,见到我之后脸色却有些奇怪。 他沉默了许久,突然说:“你想不想去西洋看看?” “西洋?”我一怔,“好玩么?” “好玩得很。但离这里很远,要坐铁皮的轮船出海,走很久很久才能到。我想送你去多读些书,学习西洋人先进的思想和技术,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们一起来拯救这个国家!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你想去么?” “想!” “好吧……”他叹了口气,仿佛有些失望,“英国公使是我在剑桥的学长,明天他就要回国,正好能带上你。到了英国他会帮你联系大学,一切资费和手续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你呢?” “你先去,过些日子我处理完赈灾的事情就来找你。”他眼神忽然黯淡,伸手再次抬起我的下巴,仔细端详着我的脸,“女娇娥还是男儿郎?” 还是那句念白,就像我们初次见面。 “我本是男儿郎,不是女娇娥。”我笑了。 “随你吧……”他苦笑着摇头,抬头忽见许汉青和其他三大门客出现在凉亭外,正焦急地看着他。 “少爷,张少帅还在等您!” 项伯言疲惫地点头,转身对我说:“你先去休息吧,明天一早去天津坐船,所用之物我已经让人收拾好了。我今晚就要坐火车去奉天,没法送你了。” 他说罢就迎着门客们走了上去,众人给他披上貂皮斗篷递上手杖,一边读着紧急电报,一边向外走去。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挺拔的背影…… 欧洲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好玩。 因为有项家强大的资助,我可以在欧洲列国游学。语言对狐妖来讲不成问题,只需要稍稍用心便能学会。 而且这里和中国一样,所有的人都喜欢美丽闪亮的东西。于是我成了各国名媛贵妇沙龙里的上宾,他们都惊讶于一位来自遥远东方的少女竟然能熟练地演奏钢琴、画油画、跳华尔兹,用纯正的英文背诵雪莱的情诗。我偶尔也会弹古琴,就是从项家带来的那把古琴。名流们很欣赏我的琴声,还有几位有爵位的贵族当场就要向我求婚。 对此我只能一笑而过,原因很简单,他们不懂我的琴声。 项伯言从未回复过我的信件,可能还是忙着应酬权贵们吧。我过得很好,后来也很少再会想起他。即便偶尔听闻国内时局紧张,可想想他朋友遍布天下,门下能人众多,总不会有危险的。 唯独有一次,我终于又想起了他。那是在他曾求学过的剑桥,我恍惚又看到了那个清瘦却挺拔的背影。他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白色西装,戴着宽檐礼帽和墨镜,拄着一根手杖沿着漂着水草的河边漫步,路灯照着他的影子,步履翩翩。可眨眼间,那个影子却消失了。只有几个学童正在嬉闹,往河中心扔着石子,扑通扑通,水波向岸边蔓延开来。 我在那条河边站了很久,直到同游的女伴叫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我没有想到,那晚之后不过一个月,我见到了一个故人。 第12节 那是一场宫廷宴会,为的是招待刚刚抵达欧洲的中国公使,当时已经是社交界宠儿的我受邀参加。 我不认识那位中国公使,然而在公使的随行人员中,我竟然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许汉青。 “紫弦小姐,看来您真的是女娇娥呀。”他衣着华贵,端着水晶香槟杯,举止间显然已经不再是门客的身份。 “少爷呢?他公务处理完了么,今晚为何不来?” “少爷他人还在北京。”他忽然面露得意,“我已经不是他的门客了,现在是公使团的代表之一。” 这也不奇怪,许汉青精明强干不是池中之物,远比项伯言这种理想主义者要适合从政,离开是早晚的事。 不过今晚,仿佛我和他无话可说了。 “紫弦小姐,请留步。”他叫住了我,“在下出于善意,提醒您最好还是另找一位雇主,否则就这么坐吃山空也不是个办法呀!” “你什么意思?” “项伯言已经倒了,恐怕今后是养不起你了!”许汉青轻蔑地说。 那个消息轰然如同天道雷劫般落在我心头,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在意项伯言。 许汉青后面的话,我模模糊糊只听到了只言片语。 从我离开北京之后的那晚,他去到奉天便被当局扣押了,罪名不详。这在当时的政治场上是再普通不过的事,项伯言的思想开放,影响力又大,是不少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仿佛也预感到了这一点,所以先把我送到了国外避祸,亏得我还安心地在这里快活了那么久! 项家的门客在一夜之间散光了,这些人本来就是依附于主人的寄生虫,只会吸人血食人肉,在寄主倒下之时,他们会在第一时间离开,寻找下一位寄主。据说那一夜,当年项府的门上客们像红了眼的强盗一般,带走了项伯言耗尽多年心血的收藏…… 最后当局查抄了项伯言的家产,却留下了他的性命。等项伯言回到北京之时,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他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愤怒了,甚至想把许汉青的喉咙撕碎,尝尝他鲜血的味道。 “他?”许汉青得意道,“按照你们西洋留学生的话说,他是个理想主义者,可惜还是个空想主义者。什么救国救民都是鬼扯,他的钱有一分是自己赚来的么?这位大少爷人倒了,架子是不会倒的,此生只会接济别人,绝不容忍自己被人接济,也绝不会抛头露脸低声下气地去求人。他现在沦落到这般田地,最不想见的就是你吧。” “为什么不想见我?” “你这种风尘女子我见多了,俗话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他变成了穷光蛋,你还会理他么?”许汉青阴阴一笑,“可惜我们这位大少爷实在太蠢,他虽然对外人说你们之间清清白白君子之交,可心中早已对你有意。只不过姑娘你一直放长线钓大鱼,他也蠢到不想以权势金钱强压你而已。如今他落魄了,又怎么肯见你?” 我泪流如泉涌,他一直在问我,到底是男儿郎还是女娇娥,不过是为了让我自己选择…… 可我又真的是看中了他的钱财么? 那天晚上,我买了最近的一班船票,登上了回国的轮船。我有千年的修为,又有蓬莱古玉的加持,凭着我自己的力量可以长生不老陆地飞腾,可我却飞不过无尽的大海。 最无力的一刻,就是你在乎的人陷入危难,你却只能等,等那船儿越过浪涛,等那人儿再出现在你面前。 等轮船在天津靠岸的时候,已经是寒冬腊月。 我在下船前换了一身衣服,是离开前他送我的那件西洋纱裙。 他的品位一直都是极好的,猩红色的裙摆的确很配我。 我当天就赶回了北京。可能是我已经习惯了欧洲的夜晚,北京城里竟然没有什么灯火,也很少见到行人,只有刺骨的北风在耳边呼啸。那座五进大的府邸早已改换了匾额,我只能按照四处打探来的地址,穿胡同过小巷,最终在一条幽深的胡同里找到了他现在的家。 一座小到不能再小的院子,墙瓦歪歪斜斜,眼见就要被北风吹倒。街门没有关,也不必关,这样穷困的地方哪会吸引毛贼来光顾。 月色凄冷,院子里零落破败,生火做饭的煤球柴火、缺了腿的桌椅板凳杂乱地堆放着。枯死的枣树上拴着一根晾衣绳,一件破旧的长衫挂在上面,已经结成冰板,随着夜风吱呀作响,好似招魂的纸幡。 只有一间小小的房子,房门闭着,里面没有点灯,烟囱仿佛也许久都没冒过烟了。我走上前去,颤抖着敲了敲那扇冰冷的木门。 “谁呀?”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没有了我记忆中的清朗,沙哑着咳嗽,“这里已经没有你找的人了,请回吧。” “是我……”我艰难地开口,只说得出这两个字。 门忽然被反锁了,门闩碰撞的闷响在茫茫冬夜中传了好远。 “回来啦。”他隔着门沉默了许久才开口,“在海上有没有晕船?” 这个傻瓜!到了这个时候,只想得出这样的话么?我现在不想别的,只想让他看看我,让他看见我这一身红裙。 “开门!” “你走吧,我……我不会见你的。”他说罢又咳嗽了起来。 “再不开我就要踹门了!”我急哭了,喊了一声,“你出来看看,我今天穿的可是你送的那件裙子啊!” 隔着房门他轻轻呼了一口气,里面埋藏的情绪无可名状,像是惊喜又像是叹息。 “你穿女装一定是很美的……”他幽幽说着,“屋里太乱了,你这样美的人儿不该出现在这里。” “胡说什么!我自己愿意在哪就在哪,富贵我享受得了,穷困我就奈不住么?” “等我——” “等你什么?你说!”我愕然说。 “等我东山再起!这不过是权宜之计,我项伯言自幼远赴西洋求学,自认是经纬之才,我一定能重整旗鼓!到时候我要把那座宅子买回来,堆一屋子的黄金,做——”他忽然停住了,深深吸了一口气,“做你的聘礼!” 那扇腐朽的木门在妖物眼中不过是个摆设,我随时可以打破它闯进去,可我没有那么做。 因为我知道自己一旦做了,打破的就不只是那扇门,还有那个男人的脊梁。 “好……你项伯言可记住了,如若反悔——”我咬牙说道,“不入轮回,永不超生!” 他长叹一声,仿佛也落了泪,突然说:“为我弹一曲吧,好久没有听你弹琴了。” 是啊,好久没有为他弹琴了…… 我取出了那把古琴,坐在屋檐下的月光里,猩红的裙摆散在我的膝边。 琴弦发出第一个音符之时,北风忽然停住了,一片晶莹的雪花飘落在琴弦之上,渐渐院子里已经是一片白茫茫的雪景。 “凤求凰啊……”他在房中低声说了一句,手中不自主地也打起了节拍。 “愔愔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纶翕响,冠众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唯至人兮!” 他始终跟得很准,这世上也只有他听得懂我的琴声。泪水和雪水润湿了琴弦,就连琴声也渐渐生涩之时,屋中的节拍忽地停了,琴弦在那一刻也绷断了! 我心中有感,当时顾不了那许多,纵身而起破门而入。 月光照在床上,我却已经认不出他了。 他的那双眸子曾经清雅如兰,可如今却已经没有了任何光辉;曾经饱满的双颊陷了进去,形销骨立如同一架骷髅。曾经他是锦衣玉食挥金似土的公子哥,可此时却衣衫褴褛,家中没有一盏油灯,没有一床不带补丁的被子,甚至没有一件御寒的棉衣…… 我扑在床上放声大哭,因为这世上唯一一个知音之人已经死了。他死前许诺我的,他要东山再起,要用一屋子黄金做我的聘礼。 他是要来娶我的…… 伍 “原来是这样……”林夏黯然道,“这么好的一个人儿,有才华又善良,怎么就……” “人非金石,天道无常。”白起永远都是那么冷静,冷静到不近人情,“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紫弦长叹一声,欲哭无泪,却也无言以对。 “没人性!谁不想把亲人爱人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谁像你似的,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六亲不认!” 白起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林夏还想再说,却被阿离悄悄拉住了,坏小子指了指躺在金山上的那个男人。青白色灯光照下来,他的脸毫无血色,像是停尸房里的尸体。 “不对啊!按紫弦你这么说,真正的项伯言已经死了,那现在这个是谁?” “还是他。”白起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不过只是一具躯壳。” “什么?难道是僵尸?!”林夏忽然感到后背冒凉气,她听老爹讲过,当年湘西有一种神秘的赶尸人,能驱赶着客死他乡的尸体归乡,而那些尸体每晚排成一行,随着赶尸者的铃声翻山越岭…… “那都是林建南哄你睡觉的封建迷信鬼故事,骗人的。”白起不屑地说,“所谓湘西赶尸不过是一种障眼法,是赶尸者为了路途上运送方便、赚取死者家人钱财的一种手段。” 你一个谜样身份的老妖物还有脸批判封建迷信?你自己就是封建迷信好不好!林夏心里暗骂。 “是那块古玉?”白起忽然问紫弦。 “正是!”紫弦点头,“白医生果然是前辈,恐怕今天在诊所时您已经识破了其中的玄机吧?” “到底是什么嘛!又跟那块古玉有什么关系?”林夏忍不住插嘴。 “也对!要想让项伯言活蹦乱跳地再活上几十年,没有外力相帮是做不到的。”阿离频频点头。 “我早就听闻有一种咒法可以让死者回魂,需要蓬莱长生之力的加持。”紫弦眼中迷离,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飘雪的凄冷冬夜,“我当时悲痛欲绝,一心只想救回他,便想起了那个禁忌之法,再加上身边正好有蓬莱古玉,于是……” “原来是这样!”林夏恍然。 “但你知道为什么那个咒法会被列为禁忌么?”白起冷冷地说。 “我当时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救人心切。”紫弦懊悔道,“咒法果然如我所愿地成功了,我眼见情郎苏醒,又喜又悲扑了上去。可他却木然如同石像,已经记不得我了……” “为什么?!”林夏惊讶。 “那个咒法本不是禁忌,但需要的条件太高没人能做到。一是要求在人死的一刻,将他的全部精魂收集聚拢不得溃散一分一毫,二是要有一具能承载精魂的肉体躯壳。”白起解释,“因为那具肉身其实已经死了,所以还要用极为稀有的蓬莱之力为他提供生气,以供他继续活下去。” “那项伯言为什么会失忆?”林夏奇怪,按说这条件已经具备了呀。 “因为现在那具肉身之中根本没有一点点项伯言自我的精魂。”白起摇摇头,“只剩一股临死前的执念而已。” “执念?” “他自从回魂之后就已经把过去的一切都忘记了,只记得一件事——他要一刻不停地赚钱,直到拥有装满一间屋子的黄金。” “啊!”林夏轻轻惊叹,“他说过要东山再起,用一屋子黄金做聘礼来娶你的!” “可惜他已经记不得为何要这么做了。”紫弦黯然说,“他现在只记得自己要赚更多的钱,直到一间房子被填满之后,就造一间更大的来装钱。眼见着他从一位翩翩公子变成了守财奴,我的痛苦不亚于亲眼目睹他死去!可我能做的只有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帮他料理一切。这一切都是我欠他的。” 众人沉默了,屋子里静得只能听到风声,和钞票被风腐蚀的声音。 “好可怜……”林夏小声说。 “ 他是很可怜的, 外人都说他是疯子, 是见钱眼开的奸商……” “不!我是说你很可怜。”林夏不忍地看着紫弦,“眼睁睁看着自己最爱的人变成自己最讨厌的人,还要继续抓着他不放手……” 紫弦一怔,把脸扭了过去,今晚一直含在眼眶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 “有个很讨厌的人跟我说过一句话,人和妖物都会把自己困在心的围城里,勇敢的人开门走出去,脆弱的人只能打开门放别人进来。”林夏说着看了看白起,白大夫还是那样冷如冰山。 “我想现在这样项伯言也不会开心的,他被困在钱的围城里,而你却被困在他的围城里……” “林小姐,谢谢你!”紫弦擦了擦眼泪,“可我除了继续现在的生活……又能做什么呢?” “我看未必能继续下去了。”白起忽然说,“白天时我已经做了诊断,项伯言的肉身支撑不下去了,他本是凡人,肉身能够经受蓬莱之力百多年的冲击已经是你能力的极限了。现在出现所谓‘感冒’的症状,就是肉身崩溃的前兆。一旦崩溃的话,那股残存的执念恐怕就要催生出真正的妖物了。” “啊!那该怎么办?”林夏也不知所措了。 “现在是做决定的时候了。”白起点燃了一支烟。 第13节 紫弦认出了那支烟,她想起白起说的话,那种烟叫桃源乡,有某种神奇的麻醉效果。 “需要我帮你做个了断么?” “请大人帮我!”紫弦鼓起了最大的勇气,“就算不要这千年修为,就算粉身碎骨,也请大人让他能够解脱!” “不需要粉身碎骨,只需要你现在看着我。” 紫弦一愣,目不转睛地看着白起,那张英俊却苍白的脸几乎是透明的,双眼之中一片万古不化的幽蓝!他口中的香烟忽然闪亮,一口纯白的浓雾扑面而来,鼻间只留下一股醇厚的烈酒香气。 “去吧,去桃源乡里找到那个人,做出你该做的选择。” 白起的话还在耳边,而紫弦却缓缓闭上了眼睛,仿佛从云端坠落…… 再睁开眼睛,眼前却是一片茂密的翠竹。 这院落,这竹林…… 难道…… 紫弦颤抖着走上石阶,推开雕花的木门。房间里依然是当年的陈设,墙上悬着一把古琴,和几副项伯言手把手教自己画的花鸟图,挽着紫幔的床头放着两件衣服。 一件是男装,另一件就是那身猩红的纱裙,仿若嫁衣。 换好衣服,来凉亭见我。 素笺上依然还是那个熟悉的字体,虽然有些慌乱,却还是那么清秀有力。 做我该做的选择…… 猩红的裙摆拖过石板路面,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走过天井, 走过荷花缸,走过戏台,走到花园的深处。 这是梦境么?可自己经过的一草一木都是那样熟悉,这又怎能复制?可这是真实的么?过去的事情又怎么能重来? 只有当那个凉亭中孤独清瘦的背影出现时,她才不再怀疑——因为她已经顾不上怀疑了。 “你来了?”项伯言转过身,那双眸子清雅如兰,见到红衣的美人又惊又喜。 “久违了……” 久违了?为何是久违?可项伯言已经顾不上多想迎了上来。 “你穿女装果然很美,我没看错。”他温柔地抬起她的下巴,怜爱中带着些顽皮,“到底是男儿郎还是女娇娥?” “女娇娥,永远都是女娇娥。”紫弦点着头,泪水却早已止不住地落下。 “哭什么……我又未曾欺负过你。”项伯言微微皱眉。 紫弦扎进他的怀中,已经哭成了泪人:“你个傻子!为何不欺负我?为何早不欺负我呢?” 项伯言一怔,旋即欣然一笑,拍着她的肩头抚慰着。 “少爷,张少帅还在等您!”亭子外有几个人还在张望,是汉青他们,去奉天的火车还在等着。 “回他一声,让他不用等我了。”项伯言深情款款地望着紫弦,“今日我只爱美人,不爱江山!” 紫弦红着眼问:“能不能跟我走?” “跟你走?” “对,舍弃这里的一切,不要黄金不要权势,我们走!”紫弦顿了顿,“你舍得么?” “让我放弃这一切的话,还有个条件。”项伯言皱眉,“你要为我弹琴,弹一辈子。” “一辈子够么?” “那就三千五百六十二辈子吧!”项伯言大笑着对门客们挥手示意,让他们离开,“永生永世,你要为我弹琴!” 一首古歌在两人耳边响起,声音低沉却悠远缥缈。随着那歌声,一只无人小舟从湖面远处的天际线驶来,所到之处冰封溶解、睡莲绽放,如梦如幻,仿佛是来接他们归去,眨眼间便到了凉亭前。 二人携手登舟,袅袅歌声中,琴声响起,小舟向那天际的一点光明驶去。 船上的人击桨做歌应和着琴声:“愔愔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纶翕响,冠众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唯至人兮!” 好久没有弹过琴了,有人能听懂自己的琴声,真好! 紫弦睁开眼睛,眼前依然是那座堆满钞票的地下宫殿。林夏和阿离都向自己点头示意,白起依然在那里冷冷地吸烟。 她快步走上那座“金山”,来到项伯言的面前。 那张曾经干瘪冷酷的脸上,此时却挂着释然的笑容。她明白了,刚才的一切既不是梦境也不是真实,而是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东西。 骤然间,整座“金山”从底部一点点消融。那些腐朽的钞票,连同项伯言一起全都化作了金色的尘埃,在空中飞散,将阴暗的地下室变得温暖明亮,宛如仙境。 他解脱了…… 紫弦笑了,流着泪笑了。 地上只剩下一块翠色的古玉,那是支撑项伯言肉身的力量来源。 “白医生,这块古玉就当作今天的诊费吧。” 林夏本来想拦住,可白起却毫不客气地收了下来。 “你以后要怎么办?”林夏看着怅然的狐妖,心中有隐隐的不忍。 “他已经放手了,我也该放手了。我想我会找到生活的目标的。”紫弦摆摆手,“毕竟还有这么大的公司留下来。” “以后有空就来找我玩!咱们交个朋友吧!”林夏忍不住问,“以后你还会弹琴么?” “我想应该不会了……” 是啊,没有了知音,又弹给谁听呢…… 已经走向电梯的白起去而复返,走到紫弦面前,冷冷地说: “放手未必是失去,你已经拥有他了。” “放手未必是失去……”紫弦喃喃着陷入沉思。 “有机会的话,我很想听你弹琴。”白起微微欠身,转身走向电梯。 天已经亮了。 出租车行驶在回烟雨胡同十八号的路上,阿离在前面打盹,白起和林夏坐在后座上。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林夏忽然问。 “没有。”白起手心里攥着那块古玉,从上车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它。 “那你为什么还要让他吸桃源乡?”林夏怀疑道,“这不是设套给人钻么?” “他的肉身就要崩坏了,桃源乡能把那股执念镇压住一时,否则这世上又要多一个恶灵了。” “说到桃源乡……”林夏磨蹭了一会,问道,“在项伯言的梦境中,你唱的是什么歌呀?” 之前紫弦进入桃源乡的时候,林夏和阿离也被白起用烟雾拉了进去,通过门客们的视角目睹了一切。而当时那首招来仙舟的古歌,就是白起唱的。 白起转过头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着实有些吓人…… “算啦!不说拉倒!”林夏把头扭向窗外,气哼哼道,“我还想夸你唱得好听呢!” 过了许久,白起才在她背后幽幽开口:“那是一首引路的歌,很久以前唱过的。” “司机,请停车。”白起忽然叫住了车。 “干吗去?” “你们先走,我去喝杯咖啡。”他捏着那块古玉下了车。 “我也去,我也去。”林夏也追了下来,“你请客!” 白起眼见着出租车再次开走了,露出罕见的愁容。 “抠门!一说请客就皱眉。” “不,我是在想阿离还在车上睡着呢。” “他呀……让他回去给我修屋顶!什么豆腐渣工程,一踩就坏!” “我在想……”白起冷冷地说,“他好像没钱付车费……” 尾声 国贸三期顶层咖啡厅,这是城里的最高点,透过窗户,能俯瞰整个北京城。 淡棕色的枫木桌上摆着两只洁白的骨瓷咖啡杯,银白的壶嘴向下倾泻着醇香的咖啡,洇洇的水汽蒸腾,在壶嘴上蒙上一层雾色。 身材窈窕的女人端起两杯咖啡,走到角落靠窗的沙发座上坐下,一杯放在那个已经睡着了的女孩面前,另一杯是给自己的。 睡着的女孩身边,白起正慢条斯理地往一杯冰咖啡里继续加着冰块。 他从不喝热咖啡,至少在这里不喝。 “我让店里的伙计看过了,的确是蓬莱之舟上的东西。”女人把那块古玉递给白起,指甲油如凝固的血液一般暗红。 “什么部位?”白起问。 “只是船头的一块碎片。”女人的笑容如传说中的海妖美杜莎般迷人妖冶,“传说那艘大船是由昆仑山腹中的玉核雕琢而成,长三千六百里,宽一千八百里,以五色之锦为帆,以鲲鹏拉纤。所到之处,天火遮盖了日光,万妖追随奔走,只可惜那征天巨舟才出发不久,就被人击落了。” “什么人干的?”白起望着那杯冰咖啡出神。 “不知道,我只听目睹它坠落的妖物们说过,大船坠落的那一刹那,天地翻转变色,海水沸腾喷流,整个世界充满了悲鸣和火焰。”女人指了指古玉边缘的那圈黑色,“相信这圈伤痕就是在那时候被烙上的。” “谢谢。”白起收起古玉,对睡着的林夏说,“我们该走了。” “讨厌……”林夏闭着眼嘟囔一句,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真是一副极美的皮囊啊!”女人端详着林夏,话中带着醋意,“她就是林夏么?真是个俗气的名字……” “离她远一点。”他的语气平淡,却毫不掩饰其中威胁的意味。 “别动怒,我只是在嫉妒她。”女人轻佻一笑,“一个能把你困在这里的女人,该是怎样的风华绝代呀?” 白起轻轻搅动着冰咖啡,其中冰块占了绝大多数,让人感觉他只是在吃冰…… “放手不是失去……”女人轻声笑着,“你真会骗人。” “放手对大部分人来说是好事。”白起把杯中的咖啡和着冰一饮而尽,双眼映出一片冰蓝,“不肯放手的,就要承受得住代价!” 女人眉间滑过一丝哀伤,她想起白起第一次见她时说过的那句话: 你生命中最珍贵的,就是那个让你最执着不放手的…… 第14节 第三个故事 河豚毒 壹、沈公子 华灯初上,太庙广场上人头攒动。 这里曾经是皇帝祭祀祖先的所在,如今却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演出场地之一。 钢铁森林般的后现代感舞台矗立在广场中央,两块亚洲最大的led屏幕从日本直接空运到这里,灯光师和音响师都是美国巨dy gaga的御用班底,负责余兴节目的烟火表演团队推掉了伦敦新年焰火表演的offer,提前半年准备,只为了今晚。 红毯从金水桥一路铺到舞台前,当红明星、文化名流、商界领袖们身着考究的礼服款款走来,迎接粉丝们的欢呼和闪光灯洗礼。 前面是光彩夺目的秀场,台后却是剑拔弩张的战壕。人们忙碌的额头上热气升腾而起,混着汗味、发胶味、和模特们身上的名贵香水味,如同弥漫的硝烟,让人眩晕。 导演是个梳着马尾的矮胖中年人,飙着粤语原地转圈,看起来是出了什么意外,工作人员也都一筹莫展。 模特们倒是无所谓,演出砸不砸她们照拿出场费,就是露背短裙穿着有点冷,细高跟鞋穿着有点累。更有甚者是那种充当候补的小女孩,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两个甜筒冰淇淋来,坐在模特等待区的音箱上吃着,好整以暇地看着导演团团转圈。要是在平时,导演早就冲上去抢过甜筒摔在她们脸上了……你说你们这些不争气的小妮子,还想当模特???你们……你们就不怕发胖么??? 林夏咔咔地咬着甜筒的脆边,扯扯自己的裙边,捅了捅正在补妆的笑笑:“出啥事儿了?” “拜托!小姑奶奶您能别再扯那条裙子了么?”笑笑心痛地皱眉,“那可是一身prada!裙摆就是要这么短,否则怎么能衬出您那双宇宙级别的大长腿呐?您这么扯下去,性感短裙都给扯成阿拉伯长袍了!” “很容易走光的好不好!我可是老林家的独苗,胡同三八红旗手,被摄影师咔嚓到怎么办?”说着林夏又拉了拉齐大腿根的裙角,把丝袜上的褶子抹抹平。 prada的当季新款,亮金色面料、低胸露背、紧身透视,一切性感元素云集于一身,完美地诠释了广大男性的审美。 这么高档的货,林夏自己是买不起的,幸亏有土豪同学笑笑赞助。笑笑很有经验地说我们身为候选,心不能也是候选,服饰上绝不能降低标准……裙!恨其不短!胸!恨其不低! “被拍到你就红了啊!”笑笑正色,“想想那些在台上摔倒走光的女明星,头条新闻一出,立马从清纯玉女转职性感女神,身价又涨一倍!那么纯熟的演技,都是台下的苦功,假摔能不练了几百遍?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 “妞儿你成语倒是用得很熟,不过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林夏自己也没想明白到底是哪里不对,反正演艺学校的语文课就那样,得过且过混日子。 她指了指正被化妆师伺候的那些“大模”们:“人家是什么人啊,走到哪里都有镜头对着,跟有钱人出个街都能上娱乐新闻。我们穿得再性感管什么用啊?母仪天下那是皇后们的工作,我们山呼万岁就好啦。” 她干脆把脚上那双christian louboutin的细高跟红底鞋也摘了下来,在夜风里舒服地活动起脚丫子来。 “小夏!今天我一定要点醒你!”笑笑长叹,“你对自己缺乏认识,对这个社会也缺乏认识。” “干嘛?批判我啊?胸大无脑是我的错嘛?找我妈说去!”虽然嘴硬,林夏还是有点心虚。 “照照镜子,自我反省!你林夏是什么人?你除了胸大腿长、一手金刀耍得炫,哪点比别人强?你要想在娱乐圈出头,不发挥那点仅有的优势怎么行?人家已经是皇后了,我们呐?还是准备冲进禁宫抢皇帝的小浪蹄子!我们不穿得比皇后还性感,那皇帝会多看我们一眼?切!幼稚!我还嫌自己露得不够多呢!”笑笑说着就开始整理自己深v的领口,那一大片象牙般的肤光,看得林夏都眼晕。 “准备冲进禁宫抢皇帝的小浪蹄子……”林夏赞叹道,“笑笑你虽然还跟我坐在候补区,可思想上已经超过皇后级别晋升导师级别啦!说起来那个香港导演鸟叫半天了,到底在说什么?” 林夏的粤语只限于“顶你个肺”、“扑街”、“冚家铲”这类脏话,可笑笑一年要去两次香港采购衣服包包,粤语好得去尖沙咀卖菜都没问题。 “他在问今晚的主角死哪去了。”笑笑指了指挂架上的海报,“不愧是京城四大公子之首,他摆谱导演也没办法!” 海报上是个年轻男人,赤脚站在沙滩上,背后是碧海蓝天,一件随便的工装裤,一件飘逸的白衬衫,手中提着一柄古朴的铜柄厨刀,含义不明地微笑着。 可那笑容你只要看上一眼就不会忘记,仿佛他是你的情郎,一路走过千山万水来找你,路上看了万丈红尘,眼神仍清澈如许。 今晚的主角,京城四大公子之首,“厨神”沈醉。 沈醉是个传奇。 十年前他登陆京城的时候,厨师还算不上什么上档次的职业,即便是国宴厨师,给人的印象也不过是个跟油锅和炒勺打交道的胖子。 二十岁的沈醉在当时京城最高档的中国大饭店宴请社会名流,说在法国,超一流的名厨,是和总理同级别的人物,超一流的餐馆,你不是美食家就很难订到座位,超一流的食材,值得你买一张机票不远万里地赶去尝鲜。我要在京城开这样一间餐馆,等我的餐馆开起来,这种选料不精、调味没有创意,火候不到的佛跳墙还有谁喝呢?说完他把手中盛着佛跳墙的景德镇瓷盏随手扔在桌面上,摔得粉碎,起身出门。 那一夜狂风暴雨,沈醉在雨中撑着伞独行,宾客们看着他傲然的背影,都看傻了。 几天后,沈醉在北京的前门外开了他的第一家餐厅fugin,当年就持外卡参加世界厨师联合会的比赛,成了最大的黑马,一路兵不血刃地问鼎厨神称号。那晚在中国大饭店和沈醉吃饭的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听到的不是狂人狂语,而是一位真正的世界级名厨要改写京城餐饮界历史的豪言。fugin的订餐电话瞬间被打爆,吃过fugin的食客中有30%当场就哭了,50%愤怒了,那50%愤怒的食客中还有20%回到中国大饭店,点一盏售价888的佛跳墙,再叫主厨出来,然后把佛跳墙连盏狠狠地摔碎在桌面上,怒吼说那么些年你们就是用这种选料不精、调味没有创意,火候不到的东西来糊弄我的么?跟沈醉的fugin比一比,你们对得起你们锅里的食材么? 中国大饭店的主厨惊了,跑去fugin吃了一盏佛跳墙,主厨也哭了,拿出珍藏了三十年的茅台请沈醉喝,边喝边哭,说沈公子啊,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名厨,如今吃了你的菜,才知道我也就是个食堂大师傅啊! 沈醉喝着茅台,轻笑着看他,夜色已深,酒意也很深了,他的眼神清澈如许。 十年来,沈醉在世界厨师联合会的比赛中四次夺冠,连锁餐厅也在世界各地开了几十家,晋身“京城四大公子”之首。 他身兼名厨、畅销书作家、美食节目主持人、世界饮食大使和fugin饮食集团董事长等多重身份,他写的美食书在中国的销量据说已经超过了《论语》,印着他照片的厨具系列,每个高档餐厅都会准备上几套。 他还荣膺时尚杂志评选出的中国最性感男人第一名,评论家们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同时能获得家庭主妇和青春少女们狂热的爱,而他至今对外号称没有女友,所以钻石王老五之王的名头也非他莫属。 某年在fugin的年度晚宴上,一名女记者当众要给他难堪,问他你们这么奢华的晚宴,一个位置要卖出十几万块,有没有想过山区还有孩子吃不上饭? 沈醉轻描淡写地说,本次晚宴的所有收入将捐赠给慈善基金,我们集团一直致力于消灭世界上的饥饿问题,如果这位小姐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晚宴结束之后我们去喝一杯,我可以慢慢和你解释我的计划。 后来女记者写了一篇专栏,对沈醉大加称赞,并说:“他做的早餐真的是天上人间!” 主编审稿的时候没注意,专栏印出来才看出问题,愤怒地把杂志拍在女记者面前怒吼说:“你说!你在什么地方吃的他做的早餐?” 女记者翻了个白眼说:“反正不是在他家的餐厅里……” “他是把早餐直接端进卧室里来的啦!”女记者又说。 “笑笑你最近路子很野嘛,这么高大上的演出你还能找到兼职,还是两个!”林夏赞叹。 实话说林大小姐以前固然也有很多演出的邀约,不过以社区百货商场的开幕式和游戏厂商搞的网吧走秀居多,围观的不是大爷大妈就是玩游戏的死宅,从没有今天这样衣香鬓影巴黎时装周般的大场。 “运气啦,要不是有两个傻妞昨天喝大了现在正在医院洗胃,哪会空出两个位置?大家都抢破脑袋啦!我可是花了大价钱!现在看出谁是真正的好闺蜜了吧?”笑笑得意。 “仗义!”林夏竖大拇指。笑笑这妮子虽说野浪,该她出现的时候总没影儿,不过能在这样的好事上想到自己,也足以让林夏感动了。 “鲜花还得绿叶配,你在身边我才放心嘛!”笑笑很严肃。 “莫非你拉姐姐我来说当陪衬的?贱妮子!这就让你见识见识我林家祖传的摧花辣手!”林夏一招擒龙手,把逃出两步远的笑笑抓了回来,刚刚作势要蹂躏,就被一声断喝制止了。 “搞咩啊!”导演大吼。 林夏和笑笑很有默契地原地转身一百八十度,互相吐了吐舌头。 “不专业,全都不专业!”导演哭丧着脸,“不等了!我能等天上的卫星不能等,分分钟多少钱你们知道嘛?沈醉以为他是周杰伦啊?跟我耍大牌!不等他!直播开始!” 一声令下,所有人就像被打开电闸的流水线一般行动起来。该上机位的上机位,该调灯光的调灯光。林夏和笑笑混在一群模特女孩中,在上场门前等待着开始的指令。 无线电频道里倒计时开始,5、4、3、2、1! 全场灯光骤然熄灭,黑暗中爆出山呼海啸般的掌声。观众们眼中闪烁着期盼,他们已经等待很久了。 今年世界厨师联合会的厨艺赛事首次落户中国,以前巴黎、伦敦、布鲁塞尔和纽约基本包揽了这项赛事的主办权。这还是托沈醉的福,十年里中国人拿了四届冠军,不去中国搞一次比赛说不过去。承办方也是沈醉的fugin集团。 说是厨艺赛事,其实也是名流聚会,大人物们多半都有口腹之欲。世界厨师联合会资金充裕,又在慈善和时尚方面发力,所以之前几届的开幕式都是不亚于百老汇音乐剧的大秀,这次落户中国,所有人的期待都被调得很高。 音响师推起开场音乐,几百盏激光灯极富煽动性的闪烁起来,瞬间把会场拉到了超现实的未来世界。林夏在内的五十名模特,各个身材火辣,踩着强烈的鼓点,热带风暴般席卷了舞台。 掌声震耳欲聋,满眼都是“唯你醉美”的led灯牌在观众席上晃动。 音乐渐弱,主持人上台后高声宣布,“现在有请本届厨艺赛事的评委会主席,世界厨师联合会首席华裔理事、美籍华人鲍勃?周老先生致开幕词!” 这是导演的临时安排,跳过沈醉的开场秀,直接从介绍到场嘉宾开始。可台下的观众并不买账,他们是冲着沈醉来的……准确地说,是她们。嘘声渐起,没有掌声。 发丝银白的老绅士走到演讲台前,拍了拍话筒,“老朽今日十分荣幸,世界厨师联合会肇始以来,屡历艰辛,唯诸君并力,乃由今日之盛……” 老家伙在美国呆久了,不通中国的国情,自以为致辞古雅庄重,夹杂文言之美,这样才符合他的首席华裔理事的身份。可在以“沈醉”之名主打的场合里,他这种致辞方式实在是缺乏吸引力,甚至让人皱眉的。 台下忽然有人喊,“沈醉,我们要沈醉!” “对!我们要沈醉!” “沈醉!” “沈醉!” …… 观众们被几个喜欢惹事的家伙调动了情绪,渐渐地有炸锅的趋势。 周鲍勃抹了抹鬓角的冷汗。他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老一辈人物,可面对这个阵势依然有点手忙脚乱……搞什么?这不是厨艺大赛的开场么?你们这帮小家伙,以为来听周杰伦的演唱会么? “今天沈醉因故无法到场,老朽就替他多讲几句……” 还“多讲几句”……大爷您说错话了啊!林夏心说糟糕了,大爷您代替沈醉多讲几句,这就好比郭德纲代替蔡依林多跳个舞给大家暖场,管·用·么? 果然,台下炸了锅,嘘声四起,有人把矿泉水瓶扔到了舞台上来。 眼看场面即将失控,主持人赶紧冲上演讲台,先跟周鲍勃使了个眼色,又抢到话筒前:“各位请稍安勿躁,沈先生有非常紧急的情况要处理,不过我保证今天他一定会来到现场和大家见面的!” 话音未落,会场之外遥遥传来一阵轰响……打雷了?林夏抬头看天,晴的很啊!连平时难得一见的星星今晚都露了脸。 轰鸣声越来越近,像是兽群在咆哮着冲锋。 所有人都扭过头去,林夏也踮着脚尖看向会场的门口,眼前忽的闪出一抹耀眼的银色。 一辆风驰电掣的跑车,一辆兰博基尼中顶级的aventador!它冲破保安们的阻拦,轰鸣着坦克般的引擎,排气管里喷着火星,像一道飞驰的闪电,越过金水桥上冲进会场。 突发情况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摄像师们足足反应了五秒钟才把镜头对准了它。 跑车接近舞台,大漂移高速旋转,车身在舞台前狭小的空地上生生转了90度,但依然没有减速的势头。轮胎与地面摩擦出一阵刺耳的尖啸,眼看就要撞上舞台。人们惊叫着起身,女孩们都闭上了眼睛,不忍看到车毁人亡的惨状。 但在最后一刻,驾驶者轻点油门,aventador庞大的动力水泻般传递到各个轮胎上,强行止住了车身滑行的势头。它奇迹般地停住,离舞台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 “保安!保安!赶紧把那人给我抓起来!”隔着一道幕墙林夏都能听见导演在后台的尖叫! 刹那间,十几个黑衣男子从不同的方向冲向那辆车,将跑车团团围住。 但在那之前,跑车的车顶已经向后滑开,那原本就是一辆敞篷版的超跑。驾驶者踩着引擎盖轻盈地跳上舞台。 “抱歉,亲爱的们,路上有点塞车,北京的下班高峰,你们懂的。”他巨星般挥手。 白色礼服,洒脱的长发,玩世不恭的笑容说不清含义,眼神……清澈如许。 “那是沈……”林夏也觉得自己的心脏要停跳了。 “除了沈醉还能是谁!”笑笑满眼桃花地点头,像只弹簧头娃娃。 此刻led屏幕上也出现了沈醉那张令人窒息的脸。接下来的一秒钟之内,仿佛世界暂停了呼吸,然后,喝彩声如夏夜里的惊雷般响彻夜空! 公子,你这么拉风你妈妈知道么?林夏在心里有气无力地说。 冲动的女孩冲破保安的阻拦来到舞台下拼命地挥手,沈醉俯下身去和她们握手,她们的脸上满是莹莹的泪光。 我去!这年头的厨子!简直是当年的猫王啊!林夏看呆了。 沈醉挥别那些被保安拖走的女孩,微笑着走向周鲍勃,老先生面沉似水,脸上仿佛挂着一块隔夜的烙饼。 “你又drunk了么?”周鲍勃私下里说话再没有古文的强调了,而是英语混合陕西味儿,“搞这幺蛾子出来?” “您知道我从不酒驾,司机一杯酒,家人两行泪啊!” 沈醉转身对观众席挥舞手臂,语气漫不经心。 “你那帮女粉丝,刚才可差点嘘死我咯!”周鲍勃有点委屈。 他在美国中餐界算是厨神,当年也是他想办法申请到了外卡保送沈醉参加厨艺竞赛,这些年相处下来他自觉已经很了解沈醉了,唯独受不了他的浪荡,每天都要尽欢,每天都要无憾,好像每一天都是最后一天。 第15节 “那我晚上做一道秘制的叫花鸡给您赔罪吧。”沈醉拍拍周老先生的肩膀,“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你可要说话算话!”周鲍勃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老爷子面前耍花枪,我怎么敢?”沈醉一笑。 主持人递上话筒,沈醉正了正领结,清风般迈向舞台中央。 “帅得让你想给他生孩子吧?对吧对吧?”笑笑一脸的陶醉,没有注意到林夏眉头微蹙。 初见沈醉的那一刻,她的心脏几乎停跳,不仅是被他的风采震慑,而且是觉察到一缕隐约的妖气,很淡很淡,转瞬即逝。 可林夏坚信自己不会看错。老爹曾问她,你说咱们家为何能吃这么多年的江湖饭?林夏犹豫了一下,回答说您昨天刚卖出五份假膏药,卖假药的没有超过您的,莫非是咱们老林家传承了坑蒙拐骗的基因? 林建南老脸一红,给她一个爆栗,说那都是老爹自己的聪明才智,跟祖宗没半毛钱关系!咱们家能在江湖上立足,当然全靠着一把金刀,一双妖瞳喽!金刀就不用提了,这妖瞳可是林家传承几十代的秘能,如同铁律从不出错! 难道沈公子招惹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林夏正嘀咕的时候,沈醉转过身来,双眸恰好对上了林夏的目光。林夏一怔,一下子仿佛飘在云端。 “是在看我吗?小夏,他是在看我吧!”笑笑幸福得快要晕倒了。 沈醉移开了目光,清了清嗓子:“再次抱歉,我来晚了!” “不晚!”观众们热烈地回应。 见鬼!就算是妖物又怎样啊!老天赐你这双电眼,就是让你无论做什么都会被原谅的啊!林夏心里叹气。 “感谢大家今天光临fugin承办的世界厨师联合会厨艺竞赛中国站,当然,我知道很多人是来看我的……” “当然是来看你的!”观众席上有女孩尖声大叫。 “我在北京开业已经十年来,这十年来你们陪我走过了一段十分宝贵的时光,餐饮界的各位前辈,尤其是周老先生,因为我没少着急上火的……”这位沈公子根本不像是在千万人前演讲,举重若轻,仿佛是在大伙面对面倾诉。 “十年来京城的餐饮界说是翻天覆地应该不为过,今晚过后,新的竞赛就要开幕,又会有新人被推上厨神的宝座。我想这个时候来宣布以下的决定,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沈醉说到这里顿了顿。 “那么请问我们的沈公子,今天我们将要见证什么呢?”主持人非常机敏地插话帮腔,“难道沈先生终于决定要向影视业进军了么?还是传说中的新餐厅筹备已经完成呢?” 所有人都满怀期待地望着沈醉,可对沈醉的操作了如指掌的周鲍勃却一脸迷茫。 “我宣布,退出世界厨师联合会,也退出这场比赛。”寂静的广场上,回声四处飘荡。 林夏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提醒工作人员去给周老先生找一些救心丸来了……周鲍勃一副心绞痛发作的样子,眼看就要背过气去了。 寂静被一声惊叫打破,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亲卫队方阵里几位上年纪的大婶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了下去,眼看着现场就是一场混乱。 “拦!拦住他!他……他喝蒙了胡说呢!”周鲍勃呻吟着。沈醉可是一颗巨大的摇钱树,给世界厨师联合会和数以竞赛带来了成倍的收视率增长,如今这家伙竟然连招呼都不打就宣布退赛!这不是喝蒙了是什么? “慢,”沈醉笑笑,还是差不多的笑容,却忽然有股无形的威严,没人敢往前走了,“今晚是大家开心的场合,开心完了再说。” 他招招手,人群后方忽然出现了两辆重型卡车。车厢上全都蒙着黑色幕布,不知里面究竟藏了什么东西。 林夏心说公子哥啊!都到这时候了,您还有多少幺蛾子留着没放出来? 沈公子轻轻打了个响指,黑幕同时落下,第一辆车上,高耸起一座dj舞台。第二辆车上却只有堆积如山的香槟酒! “所谓厨艺,原本是不用比赛的,一道菜肴一杯酒就是一餐饭,食罢离席,香气入魂,这就是厨师的成就和满足。赢了多少场厨艺竞赛,家里卫生间里摆了多少奖杯,都比不上你做菜时加入的一滴酱油。今时今日的沈醉还需要厨艺竞赛么?今时今日的厨艺竞赛又需要沈醉么?”他张开双臂,笑得那般灿烂,“便如醉后的一场别离,心·满·意·足!” 静了几秒钟后,满场欢呼。是啊,今时今日的沈醉还需要通过赢得竞赛来证明自己么?他已经超脱于竞赛之上,他已经出·神·入·化! “这些就是我给你们告别礼物!let’s party!”沈醉举手过顶,全场响彻强劲的舞曲,人群潮水般涌向卡车,保安们焦急地维护着起码的秩序。灯光闪烁中,比基尼女郎们把打开的香槟成瓶的抛给那些挥舞的手臂。 根本不需要灯光师的配合,焰火师早就按下的发射键,烟花瞬间点燃了广场的上空。笑笑像一阵风似的从林夏身边冲下台去,模特们也都欢呼着加入了狂欢的人群。 只有林夏还留在原地,呆呆望着沈醉的背影。他也没有动,没有了千娇百媚的陪衬他显得那么孤单,影子被拉长在舞台上,随着烟花的绽放忽隐忽现。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这是某天晚上难得一起看电视的时候白起随口说的,那时候岂不正是这个沈醉跟那位眉目生春的主播小姐在侃侃而谈,下面欢呼声此起彼伏? “在举杯痛饮之前难道不该有歌声么?请稍等片刻!我为大家准备了我的保留曲目!”沈醉好像忽然反应过来了,一阵台风似地奔向dj舞台,剥掉外面的礼服露出半透明的露肉衬衫。 见鬼!林夏你又滥用同情心了!这种货色凭什么要孤单憔悴?人家生活里有的是美食美酒和女主播啊!人家根本不必向你这样踩着细高跟鞋穿着会走光的短裙在夜风里受冻来讨生活!你有什么资格可怜人家? “笑笑帮我拿香槟我要一整瓶!”林夏拎着高跟鞋冲下台去。 贰、病人 烟雨胡同,北京城最普通的一条小巷,毗邻平安大街,却出奇地安静。 夜色已深,除了几盏老路灯还昏昏欲睡的坚守岗位之外,只有那栋三层意式小楼里还亮着灯。 烟雨胡同十八号是林家的老宅,一年多之前那个叫白起的家伙拿着林夏老爹林建南亲笔签下的协议书,租走了楼下的两层,开了一家诊所。除了白起之外,诊所里还有个叫阿离的男护士,是个摇滚少年,平时跟林夏关系倒是不错。 这个时间两位房客已经睡下了,厨房里还传来阵阵鬼哭:“夜太美,尽管再危险……” 林大小姐很喜欢唱歌,可无奈她有条跑调到送人离开千里之外的嗓子。大一第一天上课,林夏就让教声乐的老太太怀疑了人生。那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在音乐学院教了三十几年书,退休之后还想发挥余热才到他们那所野鸡学院上课。结果在林夏一节课内第四十次跑调后,老太太垂泪轻抚着她的头感叹:我以前觉得为人师表,只有不尽心的老师,没有教不出来的学生。遇到你,我才知道天下之大呀! 从那天起,学校里流传着林夏能把教授唱哭的传闻。可林大小姐何等人物,不会因为流言蜚语就停下迈向天后宝座的脚步,去卡拉ok唱歌的时候,麦霸之魂总是熊熊燃烧,于是又有“女胖虎”的诨名。 她很久没有这么嗨过了,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度是以举办party的好坏为标准来分配权力,那沈醉绝对是它的皇帝! 回家的一路上,林夏还能感觉到血管里有舞曲的节奏在跳动,一路嗨歌穿过小巷,到家才发现一片黑咕隆咚,再看看时间竟然已经凌晨两点了。 这么早就睡,你们都是赶着明天要去早市的老人家么?林夏悻悻地准备回屋睡觉,没走两步忽然闻到厨房里诱人的香味。 灶上的深口炖锅里飘荡着浓烈的卤香,打开盖子,是满满一锅卤到酥烂的牛肉,深棕色油亮亮,不用尝就知道已经很入味了。 肚子咕咕一声响,林夏这才意识到今晚她其实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只顾着跳舞喝酒了。 天助我也!林夏流着口水盛了一盘,心说再有瓶冰镇的啤酒就完美了!打开冰箱果然发现了两瓶比利时白啤,下面一层还放着一盘麻辣龙虾尾、一盘白灼的花蛤。 白起先生,你虽然那么讨嫌又那么不近人情,还不知道是人是鬼是妖是什么东西……但就冲你这备战备荒的人生态度,也该跟你续租了! 林夏从不下厨,可白起却在厨艺上颇有研究,偶尔会做几个精致的小菜,独自坐在二楼露台上饮酒。他永远都是都按规矩办事,虽然住在一起,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从不会有任何交集,所以也没有邀请过林夏尝尝他的手艺。 林夏有时候刷淘宝刷到半夜,饿的前心贴后背才发现自己没有储备粮,于是蹑手蹑脚下楼偷吃白起在冰箱里的存货。自幼习武的女孩这方面有优势,脚下轻重极有分寸,从来没有被抓过现行。 “你在做什么?” 熟悉的声音像冰锥一般穿过林夏的后背,她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林夏从冰箱门后探出脑袋来,表情有点囧。白起悄无声息出现在冰箱旁,冷冷地看着林夏。他穿着一件贴身的黑丝绸睡衣,脚下是黑丝绸拖鞋,头上还挂着黑色眼罩,脸色苍白,活像是支从煤堆里刨出来的粉笔。 要不是多喝了几杯胆壮,林夏绝对吓得叫出声来,您这是出来勾魂呐还是摄魄呐? “你在做什么?”白起的目光转向林夏手中的食物。 “我我……我弄点东西吃。”林夏有点结巴。 “那应该是我睡前炖的牛肉吧?龙虾尾和花蛤应该是我明天的午餐。” 平心而论,这家伙看脸并不比沈醉差,可就冲偷他点吃的他就要黑脸的臭脾气……一辈子打光棍去吧!林夏心里恨恨地想。 但如今被抓了现行,以房东身份撒泼打滚在白起那里大概也行不通,还是曲线进攻为宜!笑笑说了,她林夏的特长也就是金刀无敌和胸大腿长,要发挥自身优点,摒弃“红颜是祸水”的封建思想。 林夏在动刀和色诱两条路线中犹豫了一秒钟,考虑到国家还有《治安处罚条例》这种东西的存在,只得退而求其次。 “哎呦……人家……被你吓到了啦……” 林夏的眼神从穷凶极“饿”转变到楚楚可怜只用了不到半秒钟,毕竟是学表演的,扮强时自可伏虎擒龙,扮弱时绝对弱不禁风。 白起忽然出手,抓住了林夏的皓腕。 林夏心说哎哟!这招对死人头还真管用?莫非是姐姐我最近演技猛飙晋升性感魔女级别了?连白起这死人头都被姐姐的美貌感化了?不过这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的,他可别有什么非分之想! 这边心理活动还没完,白起就松开了了林夏的手腕。 “脉搏每秒60次,心肺功能正常。从呼吸的味道来判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刚刚超过酒驾的标准。除了大脑运转不畅之外,没有任何问题。不过你大脑运行不畅的问题一直就有,不喝酒也一样。”白起点了一支烟继续,“别扮林黛玉了,我记得跟你讲过,《红楼梦》选角的话,适合你的人姓薛。” “薛宝钗?” “薛蟠。” “你不膈应我会死啊?”林夏也不装了,“偷个龙虾尾吃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今晚我们那个派对上大龙虾随便吃!要不是我顾着跳舞没吃上,你这点小吃还不在本小姐眼里!” “哦?不是被人拉去跳舞暖场么?那种捧着花束围着明星傻笑当绿叶的工作,在你看来算是派对?”白起一如既往地毒舌。 “可·笑!”林夏指着白起的鼻子,“看好了,本小姐今天也让你长长见识。” 她一转身,风摆杨柳般走起了猫步,仿佛一瞬间穿越到了巴黎时装周的t台上,镁光闪闪,裙摆飘飘。 白起抽着烟,默默看着林夏人来疯似得走了两个来回,在冰箱前凹了结束造型,目光对着不存在的观众们咔咔放电。 “看见没有!”林夏结束了表演状态,小太妹似的靠在冰箱上,往嘴里丢了一只龙虾尾,含糊不清地说,“这身材……这眼神……这造型……怎么就不能是下一站天后?” 沉默了很久很久,白起摇了摇头。 “至于么?”林夏觉得白起是在心疼自己的龙虾尾,“算我借的行了吧?等我红了请你吃澳洲大龙虾!” 白起没再理她,把剩在锅里的牛肉倒进保鲜盒,放进冰箱中放熟食的那一格。这家伙放任何东西都有固定的位置,永远都是一丝不苟。 “你都不知道我们今晚的派对多棒!那些大明星、有钱人全都喝得五迷三道,我还跟前些日子拿影帝的那谁谁跳舞呢!派对主人是个极品土豪,一身爱马仕,全场香槟不限量,大卡车拉了好几趟,随便喝!笑笑说每瓶都得一两千块!”林夏讲得眉飞色舞。 “不信是不是?”林夏从包里扯出一瓶香槟放在灶台上,“看!我够意思吧!还带了一瓶回来给你!” 那是一瓶产自法国的唐·佩里侬香槟,在日本的夜店里有个俗名叫香槟王,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最便宜的也要2000块以上。笑笑没说错,沈醉就是这样的人,凡他经手的东西,一切都要最好的,他是个厨子,食不厌精,烩不厌细。 “这也是借来的?”白起冷冷地问。 林夏一愣,“什么意思?” 白起忽地关上了冰箱门,“你想要炫耀的,我已经全部理解了。你今晚喝了很贵的酒,和很有钱的人跳了舞,并不代表你踏进了他们的圈子。别人的风光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在他们眼里只是个好看的陪衬。另外,请把这瓶酒拿走,我不想来路不明的东西出现在我的厨房里。” “靠!”林夏毛了。 酒意忽然退却,最后这句她总算是听懂了! “你说这是我偷来的?”林夏眼睛瞪得溜圆。 白起不再理她,转身走向楼梯。林夏站在原地把牙齿咬得格楞楞作响,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拎起酒瓶子一闪身追进走廊里。 “有种把话说清楚!”这次林大小姐真是怒发冲冠了,恨不得一酒瓶子拍在白起脑袋上。 白起转过身,默然地看着高举酒瓶的林夏。他什么也没说,可那种居高临下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神,让人浑身的血都凉了。林夏忽然有种感觉,自己在白起的眼里渺小得就像蝼蚁,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总是林夏嚷嚷着要把白起撵出去,可若说配不上这栋优雅老宅的,也许是林夏自己,而不是那个一举一动都气宇凌人的白起吧…… 对视了半晌,林夏狠狠地扭头,把那瓶酒顺着窗子甩进花园,踩着细高跟的红底鞋咯噔噔离开。 白起站在原地,直到那个纤细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他转过头,望向挂在屋檐下的一轮皎白的明月,没来由地叹了口气。 死人!死人!死人! 林夏整个人蒙在被子里,双脚猛踹,林家金刀下盘术,“风摆荷叶”、“喜鹊登梅”、“鸳鸯连环”……全当踢在白起身上。 瞪着一双死鱼眼看我是什么意思?我林夏是死是活争不争气跟你有个屁的关系?咱们一不沾亲二不带故,充其量就算是半个室友!你有多大出息?你再怎么牛逼还不是躲在这个人类的角落里开诊所收诊金过日子?你还不如笑笑讲道理呢!我一个三流……啊不五流小演员,我要出名要赚钱要养活自己,我不抛头露面?你当我是尼姑啊?姐姐我就靠你给的那点房租过一辈子啊?哪天你说声不租了卷铺盖走人,我哪儿找人说理去? 说起来这死人对姐姐我的事情怎么会这么上心?难不成……是想追我!林夏忽地从被子里探出脑袋来,隐约有拨云见日的感觉。 这么想也有点道理,看白起一脸禁欲的模样,大概是没见过什么女人,跟姐姐我朝夕相处,不经意间就把我当成心目中的女神了! 可他一个不知道是人是鬼的玩意儿,没有恋爱经验,女神也得过日子啊!女神也得吃饭睡觉放屁拉屎啊!哪个女孩不都是在男朋友面前装淑女,背地再变成抠脚女汉子?白起肯定是见到姐姐我真实自我的状态,跟自己心目中的我对比整个人崩塌了!才说出那么伤人的话来。 想到这里,林夏再度把头埋进被子里。不可以啊林夏!不能再想下去了!小白脸虽然帅得掉马赛克,可又穷又冷还小心眼,动不动就把脸拉得比长城还长,跟这种人谈恋爱纯属自虐啊!找男朋友还是得像沈公子那样,人长得帅不说,事业也好,能赚钱也会花钱,又懂浪漫,唯一的缺点就是看上去有点花心。不过笑笑说男人年轻的时候都是浪子,可只要遇上了自己真正的心爱的女人,就会像焊死在码头上的渔船,再也不会离开。 可像沈醉那样的男人,这辈子还有机会再相遇么?林夏抱着一只毛绒大熊胡思乱想,疲倦如涨潮的海水般席卷而来,不一会就睡着了。 第16节 林夏扭头往楼上走去,从昨夜到今天早晨发生了太多事,她得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能把这些事情想清楚。 宿醉的人反而睡不久,林夏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才蒙蒙亮。胡同里哐啷哐啷,大概是收垃圾的卡车经过。 见鬼!那瓶杜洛儿香妃还在花园里!昨晚是跟白起赌气才把酒扔出去的。万一要是被热心的环卫工当成垃圾收了,那岂不是平白无故损失了两千块!两千块!够买两个a货包包了! 林夏踹开玩具熊,一个鹞子翻身跳下床,拖鞋都顾不上了,赤着双脚跑下楼,大喊着冲进门厅里,“收垃圾的!别动我的包包!” 她呼地推开那两扇雕着玫瑰枝蔓的老木门,清晨的阳光刺进双眼,视线有些模糊不清,感觉有个男人影影绰绰地坐在台阶下。 林夏揉了揉眼睛,看清了那晨光中的背影。 男人背对着林夏,面朝着阳光中盛开的花圃,双臂张开支在身后的台阶上,半坐半躺,仿佛那不是冰冷的石阶,却是一张摆在爱琴海白沙滩上的躺椅,令人惬意。 “没找到包包,酒倒是有一瓶,不过已经喝光了……”他回过头,对林夏微笑着晃了晃空荡荡的酒瓶。 英俊的脸上略有些宿醉后的疲倦,可那双眼睛是错不了的,走遍万水千山,仍旧清澈如许。 京城四大公子之首,沈醉! 林夏双手紧紧地托住下巴,生怕它一时失控掉下来! 太你妹的惊喜了吧!这不叫心想事成还能是什么呢?昨夜还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今儿一早就打包送到门口了!老天爷是有多眷顾我林夏啊,不仅给了本小姐惊人的美丽,桃花运也终于来了么? “你……”林夏连说话都开始跑调了。 “我叫沈醉,昨晚我们我们见过。”沈醉的目光定格在林夏脸上,“林夏小姐对吧,昨晚你穿着一件金色的prada,五寸高的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我想请你跳舞,可是太多人了,我怎么也挤不到你身边。” 轻柔的话语,含义莫名,可怎么听怎么像是情话,仿佛这一路行来找你的辛苦,那千山万水的蹉跎,都融在其中。 “啊!”林夏活见鬼似的惊叫一声,撇下沈醉冲回了自己的房间,钻进洗手间,狠狠地摔上了门。 奶奶的!什么时候来不可以?为什么赶在姐姐我刚起床的时候!林夏懊恼地看着镜中的自己,没化妆没洗脸没梳头,还穿着那件老爹亲手设计的林家武馆练功t恤,明显是早起上厕所的节奏。 林夏啊林夏,上天给你送来了白马王子,啊不,宝马王子,你也得珍惜啊!这蓬头垢面的,把王子吓得从马上掉下来怎么办? 好在林夏的手够快。 林家六十四路金丝缠刀手里有一招“水中取月”,是老爹林建南的成名绝技,讲究的是极快、极准、极稳,一击于水面之上,水波未平之时月影已经到了手心里。老爹靠着这手绝活没少在麻将桌上偷摸换牌,后来也把这招安身立命的绝技传给了林夏,指望着林姑娘日后走投无路在赌桌上也能混口饭吃。但林夏另辟蹊径,把这门已入禅境的武功手法用在了化妆上,当真是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今天重现了光彩。无论是走路还是坐车,就算是坐在拖拉机上,只要给林夏七分钟时间,肯定也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彩妆! 林大小姐今天破了自己的记录,五分三十秒上完妆梳好头,急匆匆冲回门口,却发现沈醉已经不见,门口只留下一只空荡荡的酒瓶。 “别再演望夫石啦,他已经进去了。”阿离蹲在门边吃煎饼果子,冲着林夏坏笑。 阿离是白起唯一的助手,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林夏总怀疑白起在用童工。阿离手臂上满是刺青,嘴上还打着唇环,像个不良摇滚少年,其实私底下倒是很乖巧的,和林夏的关系也不错。 “我还以为自己梦游呢!他去哪了?”林夏问。 阿离打了个哈欠,指指走廊尽头那扇紧闭的门。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的第一诊室,白起大夫的办公室。 林夏有点懵。沈公子难道是来找白起的?他们是朋友?不对,白起没朋友。那就是病人咯,来找白起的病人可能是人类也可能是妖物,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已经走投无路了。可手眼通天的沈公子也会走投无路?走投无路的人会像昨夜那样狂歌痛饮好像全无心事? “哎!想什么呢?”阿离用煎饼晃晃林夏的眼神。 林夏回过神来,“他之前有预约么?” “没有。管他预约不预约呢,这个不错哦,把握住!我相信你的,小夏姐!”阿离一笑就会有酒窝,像个坏坏的小孩子,“当什么明星啊,不如找这么个男人嫁了。” “找打!”林夏嘴上说着,可身体却不自主的向第一诊室移动,“我瞅瞅去。” 此时此刻,沈醉正四下打量着这间诊室以及它的主人。 与其说是诊室,不如说是一座古董书房,书架、书桌、扶手椅,全都像是西洋古董店里淘来的老物件。而坐在桌子对面那个叫白起的男人,穿着考究挺拔的三件套西装,脸色苍白,目光就像是冰镇过的解剖刀。 “十八世纪的威尼斯手工家具,天竺纹、流转刀、拜占庭式立柱……真美啊,也只有那个时代的工匠还把家具看作艺术品,相比起来今天的家具只是拼凑起来的几何面而已。”沈醉啧啧赞叹,“白大夫,你这间诊室,说是公爵府也不为过啊。” “这里是诊所,不是美术馆。如果是来鉴赏古董家具的话,您走错门了,沈先生。”白起冷冷地说,“而且,类似的家具,我想你府上也绝不会少,回家鉴赏不是更好么?” “哦,我是在想,坐在这间诊室里的神秘大夫,跟刚才那位漂亮的小姐是什么关系呢?朋友?恋人?或者……宿命中无法拆分的朋友?”沈醉挑了挑眉。 “房东。”白起淡淡地说。 “太好了。”沈醉微笑,“既然林小姐不是您的女友,我就有机会试着追求咯?” “这是你和她的自由,不用问我,但是你还有这个精力么?” “看来传闻没有错。这么短时间里能看穿我的底细,不愧是那位追逐着蓬莱的大人。”沈醉轻轻吐出一口气,像是心事落定,又像是个捉迷藏被抓到的孩子。 他缓缓解开衬衫纽扣,扒开衣领,露出结实的胸膛。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照进诊室,如同一柄血红的利刃射穿了沈醉的胸口。 他胸前的皮肤几近透明,隐约可见一颗被血脉包裹的心脏正在肋骨之间缓缓地跳动,阳光竟然能够照穿与心脏相连的血脉,其中涌动着暗青色的鲜血。 妖物的血液和人类有着很大的不同,往往呈蓝色、暗青甚至黑色,因此他们往往苍白如雪。那些以魅惑人类为乐的女妖在呈现出真实本相的时候,就像一幅美人图挂在你面前,几秒钟内经历了数百年的时光,诸般美好的颜色褪去,只剩漆黑的墨线,惨白地笑着。 沈醉是个妖物,林夏看得没错。但以她那天生的妖瞳,却没法像白起这样看出沈醉处在“化虚”的边缘。 “化虚”是妖物精气耗尽前的预兆,它们的皮肤和骨骼都会渐渐地透明起来,仿佛柔软的冰晶,当“化虚”的情形蔓延到全身的时候,妖物就会彻底消失。这种不被天道允许的生物是不堕轮回的,这意味着对它们而言,没有“来世”这种东西。 “我恐怕你没得救了。”白起点燃一支修长的纸烟,缓缓吐出一口薄雾,“你的灵体并没有任何问题,可精气却即将耗尽。说白了,作为妖物你并没有病,你是老死的。医生的工作是治病,老死不是一种病。” “作为妖物我觉得自己还蛮年轻的……”沈醉倒不吃惊,而是挠挠头,好像有点苦恼。 “如果一直潜藏气息不动欲念,吸聚天地间的灵气化为自身精气,你的寿限至少还能长上几百年。但纵情酒色的人衰老得总会快一些,妖物也一样。你把每一天都当做末日来过,岂止是寿命会短,没准还会有天劫找上门来。” “我知道您的意思,您是说我太浪了。”沈醉笑着说,“可是面对这么大个花花世界,每天清修苦练岂不浪费?我跟您不一样,我不想找什么蓬莱,天道那东西又太过巨大,我们在它面前就像是瀚海里的一粒沉沙,多活几百年最终还不是化为乌有?不如及时行乐。” “你来是为了跟我讲道么?”白起皱眉,“我是医生,不是牧师。” “我也不是牧师,我是个厨师。”沈醉说,“跟你一样也是用刀混饭吃,只不过你用手术刀,我用切菜刀。可我最近握不紧那把菜刀了……你知道的,我的身体已经很差了,而一个顶尖的名厨,当他面对食材的时候必须精气神十足,整个人处在完美的状态下。换句说话,我已经不是那个厨神沈醉了,现在的我,充其量也就做几道凑合能吃的菜。” “所以你退出了世界厨师联合会的比赛?你希望我帮你什么呢?” 沈醉目光一沉,如飓风来临前蓝黑色的海面,“我还得做一桌好菜。五天,五天之后我需要重新握紧那把刀,您能做到么?” “你想拿回你的参赛资格?” “这您就别管了。”沈醉笑笑。 “激活你的灵体,让你进入某种兴奋的状态,五天内重回巅峰,没有问题。只不过这会进一步缩短你的寿命。” “人寿百年而,谁得死其所,有生当醉饮,借月照华庭。别让我在完工的一刻灰飞烟灭就好。” “知道我这里的规矩吧?” “当然,事情结束我会把我最珍贵的东西交给您,您一定不会失望。”沈醉耸耸肩,“我也活不了太久了,那东西留着也没什么意义,说说怎么让我恢复实力吧?说实话,这些天来我都很困扰,一个连握刀都握不稳的厨子,真该去死了。” 白起收起面前的病例,拉开书桌抽屉,取出一卷束起来的皮革。他解开翡翠挂扣,抖手将那张蓝灰色的皮革展开,一片紫色光芒流溢出来,如同深夜灯光下绽放的紫罗兰。 那其实是一只针囊,收纳着七枚造型各异的银针,最粗的竟然有半只小指粗细,最细的却比发丝还要纤弱。七枚银针的顶端各镶着一粒紫色晶石,光芒吞吐不定。 “贯髓针,不错!不错!连包裹的皮子都是世间已经不复存在的鲛皮!大人果然是世间最懂蓬莱之术的人!”沈醉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些银针,轻声赞叹,“湮灭天元、崩毁圣道的蓬莱之术,幸会!幸会!” “你是个识货的人,知道得也太多了。这件事结束之后,也许我不该让你活下去。”白起的眸中映出那七颗紫色晶石,璀璨如星辰。 叁、晚餐 林夏紧紧地贴在诊室门上,恨不得自己变作一道闪电钻进门缝里,好听清楚诊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诊室被反锁了,白起和沈醉在里面足足呆了三个多小时,正常情况下白起治病也就是十分钟半小时的事儿,他所谓的大手术也很少超过两个小时,难道沈公子的病情比较严重……我勒个去,不要这么天妒红颜吧? 门忽然开了,白起面冷如霜地出现:“有事么?” “我家的房子,随便溜溜不可以么?”林夏抱着肩膀扭过脸去。 白起什么也不说,径直从林夏身边走了过去,毫不理会她的作态。 林夏正冲白起的背影龇牙咧嘴,身后忽然传来温柔的声音:“林小姐,这么快又见面了……或者我叫你小夏,是不是更合适一些?” 沈醉倚在门廊上,一脸轻笑,全然不像是有病的人。林夏的脸腾地红了。 “包包……找到了么?”沈醉挑了挑眉,“什么牌子的?我天没亮就来了,真没看见那附近有什么包。” “哎呀哎呀没关系的啦,用旧的一个小包,不值多少钱了。”林夏赶紧打岔。还找你妹的包包啊!老娘的包包已经被你喝掉了啊公子! 这时阿离出现在走廊另一头:“沈先生,车来接您了。” “好的,马上。”沈醉冲阿离点了点头,又冲林夏笑笑,“今天我还有几个会议,下次找时间聊。今天小夏你醒来第一眼见到的就是我,我很荣幸。” 林夏终于明白了书上说所谓绅士风度,就是要让最平凡的女人有做公主的感觉。沈醉淡然的一句吹捧,她就飘飘然在云端了,自觉是社交场上一号人物,恨不得伸出手去让沈醉行个法式的吻手礼。 她迷迷瞪瞪地应了一声,沈醉已经风一般从她身旁经过,不留一丝痕迹。过了半晌,阿离托着沈醉签名的锅铲从外面回来了,林夏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小夏姐!小夏姐!沈公子已经走啦,我们也该回魂儿啦。”阿离坏笑。 林夏扭头往楼上走去,从昨夜到今天早晨发生了太多事,她得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能把这些事情想清楚。 再度醒来时,朝霞变成了落日。这一觉睡了很久,却并不舒服,林夏一闭上眼就是沈醉模糊的背影,挥之不去。 她正抱着大熊在床上醒盹儿,门外忽然响起急促的脚步声。 “小夏姐,赶紧起床!下楼看看,出大事儿了!”阿离在门外大呼小叫。 阿离看着年纪小,却不是个大惊小怪的主儿……白起是个什么族类林夏到现在都没弄清楚,阿离想来也不是什么正常的打工少年。什么事能惊到阿离?林夏一个机灵,赶紧翻身下床。 她三步并两步窜下楼,只看一眼就懵了……哎妈这特么是谁啊,在姐姐我的沙发上堆那么多人民币! 不是真钱,而是无数的手提袋,lv、gi、givenchy、chanel、fendi、miumiu……堆得溢了出来,沙发像是被泥石流淹没了似的。这些都是钱钱钱啊!正品货每件都是几千起啊!这是世界奢侈品联合会来我们家开展览了么? “刚才来了五个穿西装的彪形大汉,黄巾力士,呼啦啦搬来这一大堆,你自己拆开看看吧……”阿离摊摊手,表示无奈。 “这什么意思?” “当然是送给你的啊!我们这间屋里两公一母,不是送给小夏姐你的,难道是送给我和白大夫的?”阿离坏笑,“我看里面还有jimmy choo家的高跟鞋嘞,你说白大夫穿上会不会好看?” “谁……谁谁?”林夏的舌头都僵了。 “那位沈公子呗!”阿离拍着林夏的肩膀,语重心长,“小夏姐,开心吧,你也有今天!”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我也有今天?” “我是说真的有男人敢追你耶!” “找揍!”林夏没心情教训阿离,赶紧过去拆包装袋,香奈儿的经典款2.55包包!再拆,burberry的泊松风衣!再拆,jimmy choo的浅口珠光高跟鞋!再拆,balmain的羊皮裙!再拆nvin的蜡染晚礼服裙! 我拆我拆我拆拆拆!林大小姐这一生的某个梦想在今日实现,那就是……拆包装拆到手软!阿离也狗腿地跑来帮忙,这货貌似摇滚少年,对大牌倒是很熟的样子,每拆一件就啧啧赞叹,及时地报上这件裙子或者鞋子是哪年的款式、设计师为谁和走的是什么风格路线,供林夏参考。 三十多只包装袋全部拆完,数不清的美衣美鞋堆满了林家的客厅,珠光宝气中倒显得林夏灰头土脸得跟个灰姑娘似的。 几十万的东西,沈公子随手洒洒雨,送了几十万的东西来……不是真的要追姐姐我吧?我去,您早说啊,还麻烦您派人送家里来,您在家等着,我送上门去就好啦! 最后还有一张小卡片,“丢失了旧物是让人难过的事,新东西虽然无法弥补,但也许能略略冲淡你的遗憾。从这些东西里面能整出一身你喜欢的晚装么?有幸的话,就穿上这身晚装陪我吃个晚饭吧。我醒了一瓶90年的康帝园红酒,等你。”落款是沈醉,还有精巧的私章。 此时一辆漆黑的奔驰车缓缓地滑行到林家门前停下,穿着黑色制服的司机无声无息地走进来,对林夏深鞠一躬。 看来沈醉没有考虑过林夏会拒绝他,世间会拒绝他的女人也不多,他的邀请彬彬有礼又不容拒绝。 第17节 可林夏就是林夏,林夏不是那位心花怒放却还要摆出矜持的面孔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的名媛,林夏忽地站起来说,“且慢!” 司机怔了一下。 林夏说,“给我一个小时我把这些东西都包起来再出门吃饭!省着用够我用十年了!胡同里不准停车,你们开去外面早点摊子等我!” 肆、战书 沈醉的奔驰s600笔直地行驶在平安大街上,前方就是即将坠落的夕阳,地平线如同一片燃烧的沼泽。 “时间还早,去喝个咖啡吧。”沈醉看了一眼腕表。 林夏点头:“我听说国贸三期顶层有一家不错的咖啡厅,白起经常去。” “那家店还是以后让白医生亲自带你去吧。”沈醉笑得很微妙,“去我店里看看吧,正好看落日。” 沈醉旗下的餐饮连锁不下百家,但其中只有一家会被他称作“我的店”,那是他最负盛名也是最早的一家店,坐落在前门外大街,fugin餐厅。 这是个很少见的英文单词,翻译成中文意思是“河豚毒素”。河豚是中国自古以来最顶级的食材之一,肉质细嫩鲜美是河鲜中的极品,但内脏和血液之中却含有剧毒的成分,不到一毫克的剂量就能致死。所以又有俗话说,河豚鱼是要拼上命才能吃的。 餐馆取名为fugin,隐含的意思似乎是你来这里用餐虽然能吃到绝品的美味,但也要冒着巨大的风险。 可吃顿饭能有什么风险呢?不懂行的食客经常会问。吃过fugin的老饕们这时就会叹口气,高深莫测地说: “吃过他家的食物,再吃什么都食之无味,这还不是风险么?” 三层梯形建筑,用钢结构和冰蓝色钢化玻璃拼接而成,仿佛直接从南极拖回来的万年寒冰,外立面处理成刀锋般的效果,桀骜至极,远远望去令人不寒而栗。 这在风水学上是绝对的凶相,fugin便如一柄绝世的利刃插进前门外大街的心脏,锁住了这里的风水,可又是绝对的美。 “设计师是我的一位旧相识,草图是他在米兰理工大学读书时的涂鸦,取名叫‘刃’。”沈醉领着林夏来到餐馆露台上的咖啡桌前坐下,随口询问侍者,“今天店里有什么咖啡?” “今天是餐厅的土耳其日,特选是土耳其咖啡,细磨咖啡粉混合丁香、豆蔻、肉桂。”侍者顿了顿,“如果您喝不习惯的话,我们还剩下一点牙买加蓝山可以选择。” “土耳其咖啡就很好,给这位小姐一杯微甜,我要苦的。”沈醉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不一会的工夫,侍者去而复返,银盘里托着两只浓油重彩的咖啡杯,杯身图案满是阿拉伯风情。原来这家店不只是咖啡正宗,连用具也都是最传统的土耳其风格。 林夏坐在白橡木的坐椅上,吃着茶点,喝着香气四溢的咖啡,看着夕阳短暂的余晖在沈醉宝石般的双眸中渐渐落潮,英伦式的铸铁街灯从沉睡中缓缓苏醒,整条老街笼罩在铁树般的灯影之中。 这条街林夏已经很久没来过了。小时候老爹经常带她来这里,在月盛斋买酱肉,去全聚德吃烤鸭,或者是在都一处叫上二两烧卖,吃的油腻了再出门去满汉楼里喝上一碗冰沁的杏仁儿豆腐,回了家都是满口清香。 可现在那些餐饮老店都已经关的差不多了,放眼望去都是armani、zegna、ferragamo的标志。有人说是fugin那刀锋般的霸气斩断了街上餐饮业的气运,可今天又有几个人还真的在乎月盛斋的酱肉和都一处的烧卖呢?红男绿女乃至于林夏喜欢的,不都是豪奢且带着异国情调的晚餐么?威尼斯的水晶杯、英国梅森的餐具、法国红酒和意大利的松露,这才是当今人们喜欢追逐的潮流。即使没有fugin这柄利刃断喉,老店们也会默默地死去吧。这个年代,玻璃幕墙比红墙绿瓦更让人欣喜。 至今坚持营业的老字号,只剩下街对面的“满汉楼”。 那间馆子和林夏记忆中的样子没差太多,红墙绿瓦的门面,沾着油漆的玻璃,那块黑底金字的招牌又旧了不少,起了漆皮,随时都会破裂的样子。比较起来,如果说fugin像是时尚明媚的巴黎,那满汉楼就像当年被沙尘暴淹没的北京城。 满汉楼,顾名思义,原本是吃满汉全席的地方,可如今只是加普通的京味儿菜馆,客人也都是普通北京胡同里的爷们。和fugin当街打擂台,就像是让樱桃小丸子和奥特曼对打,不被打出母乳来才怪。 沈醉一直盯着满汉楼看,林夏心思一动,知道沈醉拜托她帮忙的事儿要来了。 街灯刚刚点亮,一辆满载的大巴车在街对面停下,下来整整一车的记者,各自扛着长枪短炮,蜂拥挤进那间不大的店面里。 沈醉把卫衣的兜帽套在头上,把脸藏在阴影之中,站起身来。今天沈公子竟然穿着一身舒适休闲的抓绒卫衣,全然不是他平日里衣香鬓影的风格。 “我们是不是应该……谋定后动?”林夏探头探脑地张望。 沈醉微微一笑:“我没什么计谋,我只是要猛踢那家伙的屁股而已。” 这时一辆加长款劳斯莱斯礼车停在了街对面,记者们一窝蜂地涌了上去,却被黑衣保镖重重隔开。 劳斯莱斯的门开了,一位衣着极尽考究的年轻人走下车来,身材竟然比保镖们还要魁梧,面部线条如古希腊雕塑般分明,可透着浓重的煞气,从车中挺身而出时的气势仿佛移山倒海,环顾之间傲慢冷酷,就像统御群狼的霸主。 那双芒刺般的眼睛四下环顾,林夏跟那人的目光接触了一瞬,只觉得被拉入了森罗地狱,无数凄厉的声音在耳边尖叫,透骨的麻木感像是毒蚁爬过全身。 妖物!极其危险的妖物!对方的妖气竟然通过瞳孔震慑了林夏的魂魄! “是硬茬吧?不然怎么拜托林女侠你呢?”沈醉一握林夏的手,一股暖流传入手心,林夏身上的麻木感忽然消失。 林夏脸一红……倒不是害羞而是害臊,虽说是金刀林家的后人,但祖训是遇到这种级别的妖物,唯有两个法门,一曰逃二曰跪,老祖宗的本事不过如此,经过林建南传给林夏的本事能有多少?沈醉托她帮忙算是瞎眼了,看起来沈醉自己倒是举重若轻,根本不像个生病的人……啊不,生病的妖物。 “我先去望望风,林女侠你喝完咖啡来找我,可别溜号哦,我们有约在先。”沈醉一笑,下楼而去。 劳斯莱斯上下来的年轻男人似乎并未觉察什么异样,分开众人昂首迈步走进了满汉楼,人群也紧随其后。林夏小小地吞了一口咖啡,她也能感觉到此时此刻,满汉楼顶聚集着层层的阴云。 满汉楼陈旧的大堂里挤满了记者,镜头都对准了狭小的发布台。台上摆着了两张明式的管帽椅,那位英俊的贵宾收敛了煞气,双目微合,如山般端坐在上首的位置,另一张椅子却是空的。 “各位餐饮界的朋友们,来自各大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日本黑石料理会社和中国满汉楼餐厅的联合发布会!”那位经常在电视上露面的主持人对台下深鞠一躬,“首先让我们欢迎远道而来的贵宾,日本黑石料理会社少社长,天野虎彻先生!” 掌声中,天野虎彻微张双眸,象征性地欠了欠身,岿然不动。 记者们对于这位贵宾的傲气有些不爽,掌声便没有先前那么响亮了。他们对于黑石料理或者天野虎彻这两个名字都很陌生,不过是接到邀请来参加活动,顺带拿点车马费而已。 “黑石料理在国内的餐饮界还是个陌生的名字,但在日本,它是从明治年间延续至今的顶级机构,专注于正宗的和式料理,它旗下或者由它控股的顶级料理店,占据日本高端餐饮界50%以上的份额。”主持人巧妙地为贵客弥补,“而天野虎彻先生本人,更是日本数一数二的名厨,国际上公认能和沈醉先生并列的新生代名厨,唯有天野先生一人!世界厨师联合会过去十年的厨艺竞赛中,沈醉先生取得了四次冠军,天野先生也取得了四次冠军,他们共同掀起了一轮东方饮食文化的热潮!” 沈醉的名字一出,记者们都清楚这位贵客的分量了,台下一片惊呼声。 “天野先生这次前来北京参加厨艺锦标赛,同时也是正式宣布黑石料理进军中国市场,为大家带来最正宗的和式美食。那么,黑石作为日本料理之王,为了要选择满汉楼作为中国第一家合作伙伴呢?下面请天野先生自己为大家讲清楚其中的故事。” 天野虎彻站起身来,还是微微欠身,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中华料理集大成者便是满汉全席。很多人误以为满汉全席是宫廷菜,其实它是源自江南的官府菜。” 天野开口竟然是十分标准的汉语,吐字很慢,阴韵优雅:“乾隆年间的戏剧名家李斗先生有本著作《扬州画舫录》,记述了满汉全席的起源,他说‘上买卖街前后寺观,皆为大厨房,以备六司百官食次:第一份,头号五簋碗十件,燕窝鸡丝汤、海参烩猪筋、鲜蛏萝卜丝羹、海带猪肚丝羹、鲍鱼烩珍珠菜、淡菜虾子汤、鱼翅螃蟹羹、蘑菇煨鸡、辘轳锤、鱼肚煨火腿、鲨鱼皮鸡汁羹、血粉汤、一品级汤饭碗。第二份,二号五簋碗十件……第三份,细白羹碗十件……第四份,毛血盘二十件……第五份,洋碟二十件,热吃劝酒二十味,小菜碟二十件,枯果十彻桌,鲜果十彻桌。所谓满汉席也。’” 记者们情不自禁地鼓掌,这位远道而来的日本贵宾对中国饮食如此烂熟于胸,不能不让人生出好感。 “清朝虽然由满人创立,却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后的繁荣期,饮食文化在那段时间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名厨们总结之前几千年的经验,成就了满汉全席这件伟大的艺术成就。可惜今时今日,满汉全席已经绝迹。”天野虎彻冷冷地说,“包括这间满汉楼,历史上它是最后一个能够烹制满汉全席的中国餐馆,如今,我称它为面馆和炒菜排挡也许更合适。” 记者们开始交头接耳,而真正让局面崩溃的是接下来的那句话。 “真正的满汉全席,只保留在黑石料理!”天野虎彻掷地有声。 “这哥们远道而来北京,就是来臭牛逼的?”台下有人已经毛了,嚷嚷了一嗓子。 “请问!”一名女记者举手提问,“天野先生是认为中国没有人能做满汉全席了?” “说出来很伤人,但事实就是事实,不容否认。如今市面上所谓的满汉全席,只不过是后人欺世盗名的伪作而已,真正的满汉全席需要吃三天三夜,敢问今天在场的诸位,谁吃过正宗的满汉全席?”天野虎彻环顾四周。 记者们群体失声。所谓高端餐饮界也就是最近十年才兴起的新兴行业,记者们多半也是现学现卖,夜宵吃了八块钱一碗的炸酱面,熬夜写今年的白松露烹制上等京都松茸是何等美味,满汉全席更是只闻其名,总觉得北京应该还有几家馆子能做,却没人真的尝试过。 “我们没吃过不代表没人能做啊。”有人嚷嚷。 “谁?请问北京城里的哪位名厨能够实地操作满汉全席?”天野虎彻冷笑,“我得提醒这位亲爱的朋友,满汉全席中使用的很多食材,包括鹿胎、猩唇、紫峦驼峰和果子狸,基本上早已绝迹。而想要熟练操作一种食材,至少要亲手操作上百次。敢问偌大的北京城里,又有多少人知道紫峦驼峰是什么东西?” 台下一片哗然。 “我们不知道,有人知道不就行了?我们是记者,我们不知道不正常么?你有种去隔壁问问沈公子。”有人忽然找到了救命稻草,是啊,我们还有沈醉,这条街上真正能说话的餐馆绝不是这间早已破败的满汉楼,而是沈醉那柄傲气四射、凭临绝顶的“刃”! 沈公子还在,一个日本人跑北京城里吹什么牛逼?要不是今天是发布会,估计天野虎彻已经被扔鞋了。 “我当然知道沈醉,他说是我的夙敌也不为过,”天野轻蔑地笑笑,“世界厨师联合会的厨艺锦标赛,我拿了四届冠军,他也拿了四届。我很想和沈先生在公平的场合较量一下,可是我每次参赛,沈先生总是意外地退出比赛。这次我远道而来北京,就是趁着厨艺锦标赛在北京举办,希望能够和沈先生当面交流。可是诸位都知道的,日前沈先生忽然宣布弃赛。按照中国的古语,识时务者为俊杰,沈先生便是这样的俊杰。” “你!”女记者气得眼里冒火,却没话可说,联想到沈醉忽然弃赛,也许真是忌惮这位黑石料理的继承人。 “牛逼吧你就,等沈醉灭你那天,不要车马费我也出席发布会。”有人心不甘情不愿地嘟哝。 沈醉双手抄在帽衫的兜里,唇边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言归正传言归正传。”主持人只得打打圆场,“满汉全席的精髓在日本也有传承,满汉楼和黑石料理合作后,双方可以携手共同发展这门惊世的技艺。下一个环节是签约仪式,我们有请满汉楼的主厨陆先生。” 人们这才意识到合作双方还有一方处在缺席的状态,另一张官帽椅上自始至终空空如也。 “陆先生?陆先生?请问陆先生到场了么?”主持人有些焦急,还要尽力维护好气氛,“陆先生您在哪里,陆先生我们在呼唤你……” “别喊了,这是餐馆,不是电视台!”后厨里窜出纤弱的身影,一跃而上发布台。 那竟是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双手沾满面粉,长发在脑后梳成倔强的马尾,瞪视着天野虎彻,目光清澈而凌厉,厨师服上印着满汉楼三个红字,就像印在搪瓷缸子上的红字一样。 “你是服务员么?”主持人忙不迭地催促,“快去找找你们主厨,他是不是忘了时间了?” 女孩一把把主持人推开,拍拍手上的面粉,皱着眉走到天野虎彻面前,“行了!别耍那么多花头了,收购就收购,你出钱,满汉楼是你的了,你爱做什么菜做什么菜,爱吹什么牛吹什么牛,跟这间店里的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跟你又不是合作,不懂也不想懂你们的日式满汉全席!” “你凑什么热闹啊?”主持人想把女孩和天野虎彻分开,“快叫你们负责人来走签字流程。” “我就是这里的负责人,我叫陆雨岚,主厨是女的有问题么?签字不是么?拿笔来我签!赶紧弄完走人,你们这么一弄耽误多少人吃饭,你们走了我们还得准备明天的食材呢!”女孩气势汹汹。 “有这个必要么?”天野虎彻挑了挑眉,“签字之后七天就是交接,之后我们的团队会从日本飞来对满汉楼做全面的整修和重新装饰,你们还是准备搬迁比较好。” “不是还有七天么?满汉楼在这条街上做了上百年的菜,从早点到宵夜,回头客就有几百号人。它会开到最后一天,我不准备食材,明天我的老顾客们来了吃什么?你会做满汉全席也好日本料理也好,你在后厨当过伙计么?”陆雨岚的眉峰那么清亮,“厨房的人,天上下刀子都得把明天客人吃的东西准备出来,这就是开饭馆!” “好!这屁发布会赶紧完!完了我留下来吃宵夜!”有记者大声说。 大家都喜欢这个女孩子的气势,她的头发散乱袖口满是面粉,活像个拉面师傅,可并肩而立一点都不输于天野虎彻。 天野冷淡地笑笑,示意随从把合同呈上来。黑石料理总部的工作人员们搬来一张方桌放在两张官帽椅之间,合同已经提前准备好了,签字笔竟然是饱蘸浓墨的两支湖笔,只等双方的代表签字。镜头对准了那份颇有古意的合同,用中英日三国文字写成,倒像是旧时的地契。 握住湖笔的一瞬,陆雨岚的眼睛也黯然了,扭头看向厨房的方向。不知何时,身穿满汉楼工作服的厨师和伙计已经聚集在门口了,人群里也混杂着十几位老吃客,眼巴巴地看着主厨,好些人眼睛里莹然有泪光。 天野虎彻已经率先落笔了,银钩铁画,有颜真卿的笔意,陆雨岚再落笔,满汉楼就归属黑石料理所有,当年的老伙计们就得彻底和这间楼告别了。 记者中传来低低的叹息声。 满汉楼这间店的历史他们大概都知道,当年是民国时代的京城八大楼之一,招牌就是能做满汉全席。后来解放了公私合营,改做大众菜肴,但是厨师还是老功底,溜丸子炸藕合牛肉面三绝,养活了前门大街上的一代人。再后来店面被收归国有了,也还是老三样,一直一直做下来。当日民国翩翩公子和交际花们坐的包铜八仙桌和官帽椅上不知道坐过多少早起遛弯的大爷和傍晚买完菜来吃碗面的大妈。改革开放后这间店被国家还给当年的私营业主,旧时陆雨岚他们家,经营倒也算红红火火。可一间卖溜丸子炸藕合牛肉面的店,在寸土寸金的前门大街上毕竟是渐渐地衰落了,老楼里的老物件坏了没钱修缮,伙计们的薪水还是二十年前的标准。老爷子过世之后陆雨岚一个女孩子独撑局面,又被沈醉那间fugin冲进来改写了前门大街的饮食业规则,这才不得不出售物业抵债。 陆雨岚低头看着笔尖,垂下的秀发上都是面粉,仿佛一夜白头。 一片寂静中,高跟鞋的声音像是滴滴答答的春雨,由远及近。身穿balmain羊皮裙和burberry风衣的女孩踩着五寸的高跟鞋,越过前门大街直冲进满汉楼,按着膝盖呼呼地喘,边喘还边说着:“累死了累死了,累死姐姐我了。” 从天野虎彻到记者,所有人都懵了,这是唱的哪一出? 穿帽衫的身影从人群中走出,笑笑说你怎么来得那么晚? “我帮你撑场面……总得补个妆嘛!”林夏直起身来挽住男人的胳膊,摆了个千娇百媚的pose。 门外一道闪电无声地劈下,映出这一男一女挺拔的身影。男人揭开帽子,目光穿越人群直视陆雨岚,笑容清澈如许:“陆主厨,签什么啊,非得卖么?就算你想卖也该卖给我啊,前门大街上什么时候轮到黑石料理来定规则了?” 沈醉!沈醉!沈醉! 每个人都低声传递着这个名字,这才对嘛,他们忍不了天野虎彻,沈醉当然也忍不了,沈醉不忍任何人,所以他来了! “沈公子灭那孙子,哥给你上头条!”有人在人群里喊了一嗓子。 “哪轮得到你给沈公子上头条,你们什么狗屁小刊,这话也该我们杂志说好么?”有人不屑。 “不不,我应该去日本上《读卖新闻》的头条,就说黑石料理在中国的收购计划被一个叫沈醉的花花公子从中狙击,黯然撤出中国市场。”沈醉挽着林夏穿过人群,和相熟的记者们打着招呼,宛然是翩翩的民国公子。 天野虎彻脸色铁青,在日本他是万众瞩目的名厨,镜头环绕的对象,如果在场的是日本媒体,沈醉别想从他手中夺走焦点人物的位置……可这是在京城,沈醉的前女友们演过的电影电视剧加起来比天野虎彻看过的都多,沈醉在前门大街上放风筝都能上新闻,何况他今天还带着新的女孩。 “作为fugin集团董事长我宣布加入满汉楼的竞购,无论黑石料理出多少钱,fugin都将奉陪到底。”沈醉微笑,“天野先生,我们这也算同台竞技吧?” “干你沈醉屁事啊!”陆雨岚瞪眼的功夫已经撸起了袖子,被身后的伙计们冲上来赶紧拦住了。 “你来晚了,黑石已经和满汉楼签署了初步认购协议,你想撕毁合同么?毁约的赔偿就不是满汉楼能支付的。” 第18节 “用违约金来威胁我呀?”沈醉好像很吃惊,冲林夏笑笑,“林小姐,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回答天野先生这个问题呢?” “毛毛雨啦,毛毛雨啦!”林夏心领神会,扭动腰肢摇曳生姿,只听得周围咔咔一片快门声。 “有意思,你以什么身份参与竞购,中国饮食业的领袖人物?还是中国餐饮界的救世主?白骑士?”天野虎彻克制着怒气,但林夏已经可以感觉到他的妖氛覆盖了整座满汉楼。 “这个我们私下交流,”沈醉靠近天野虎彻耳边,他的动作那么亲切,简直像是好兄弟之间的耳语,“别玩了你这个死妖怪,你收购满汉楼的目的我很清楚,你私下里做的那些债务操作我也很清楚。你设置了巧妙的财务陷阱,逼得满汉楼破产,不得不把店面卖给你。可你知道满汉楼如为什么会那么穷么?是因为我在对面开了fugin啊,是我的fugin把满汉楼压制得快要破产了。你想从我手里抢食么?” “原来你也……”天野虎彻的目光骤然凶狠,像警觉的独狼。 “不不,你误解了,我对并购满汉楼没有兴趣。我只是跟陆主厨有点私怨,挟私报复而已,我就是要压着满汉楼打。”沈醉微笑,“可是今天,即便满汉楼要倒,也要倒在我的手里,而不是你天野虎彻。” “好好好,”天野虎彻忽然爽朗地大笑,“那fugin就是黑石料理在中国的第一个竞争对手了,期待fugin在竞购中的出色表现。” “耍钱有什么意思?”沈醉耸耸肩,“你我都是厨师,都是厨艺锦标赛的获奖者。那么就由各位媒体业的朋友们作证,三天之后还在这里,咱们做一次厨师之间的较量,为了公平我会请世界厨神大会的评委会来做评判。我退出厨艺锦标赛的原因,就是因为你要来,我有兴趣和你单独比比。” “赢了输了又怎么样?”天野虎彻一愣。 “我输了我就退出竞购咯,继续玩我的fugin。” “你赢了呢?” “逛逛故宫和颐和园,”沈醉拍拍天野虎彻的肩膀,“欣赏一下中国建筑的美学,然后买张飞机票回日本去,你还指望我送你么?还有,别让我在京城遛弯的时候看见黑石的招牌,我这个人手欠,怕会冲上去砸的。” 天野虎彻含怒不发:“沈先生你觉得竞购满汉楼这种大事是比比厨艺就能解决的么?这可是黑石料理进军中国的第一战,我输了你就想黑石料理也退出中国?” “那就加点筹码吧。”沈醉淡淡一笑,从腰后抽出一柄古铜色的单刃匕首,扎在面前的桌子上,钉死了那份合同,“你赢了,这柄刀你拿走。” 天野虎彻的神色忽然变了,眼神既贪婪又敬畏,仿佛那柄微微颤动的刀是条活龙。 “三天之后,我来取刀!”沈醉跳下发布台,也不跟陆雨岚打招呼,头也不回地走进门外的大雨里。 聚光灯下,那柄刀的刀身上刻着若隐若现三个字的铭文…… “河·豚·毒”! 伍、虎彻 大雨倾盆,黑石集团北京总部里一片漆黑。 这座官邸式的建筑曾是一位清朝王爷的王府,五年前被黑石集团以高价买下,顶尖的室内设计师把它改造 为一座日式风格的殿堂,各种陈设都是从京都直接漂洋过海运到北京的。 身着和服的天野虎彻端坐在巨大的屏风前,屏风上绘制着惨烈的战争场面。 公元1592年的壬辰战争,日本霸主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最终败在朝鲜名将李舜臣和明朝水师的联军之下,日本对亚洲大陆的野望就此终结。画面是典型的日本“浮世绘”风格,熊熊烈焰包围着日本战船,悬挂大明水师旗帜的巨舰把无数的箭矢投向日本战船,鬼魅般的人影跃起在半空之中,提着沾满鲜血的利剑。 屏风前方是一张巨大的led屏幕,屏幕上显示着那位远在日本面如刀削的老者。 老者就是黑石集团总裁、天野家家主,天野照。 天野照缓缓地睁开双眼:“虎彻,这么晚召开网络会议,是满汉楼的收购出了问题么?” “很抱歉,今晚的收购并没有达成,由中国人沈醉控制的fugin集团没有任何预兆地加入了竞争。”天野虎彻微微欠身,“不过这只是个小插曲,我会解决的,最终满汉楼一定会属于天野家族。” “对这起收购,家族的长者们至今心存疑虑。满汉楼真有你说的那么神奇么?” “那个传说我已经设法印证过了,在过去的三百年间,每隔一百年都会有一位神秘的客人在那间饭店里举办一场宴会。他非人非妖,却全知全能,可与天道媲美!有人说他来自天界,有人说他来自地府,也有人说他来自蓬莱!参加那场宴会的妖物都有机会获得天启,获得天启的妖物可以通透天机,逆天改命也不是难事。但邀请函极难获得,想要得到邀请,最便捷的手段就是成为满汉楼的主人!” “虎彻,你是我最有成就的孙子,”天野照叹息,“我也知道你对问鼎中原有着巨大的野心,但不要忘记我们天野家为了问鼎中原曾经支付的高昂代价。你身后屏风上所画的就是我们曾经的失败,在那场惨烈的战争中,我们劝说丰臣秀吉大人倾日本国力进攻朝鲜,但最终我们战无不胜的舰队和火炮手却被那个神秘的恶魔击溃在朝鲜的大海上!如今你觉得获得了那个天启,我们就能扫平通往亚洲的道路么?” “我当然不会忘记那个恶魔,就是他杀死了父亲!”天野虎彻微微颤抖。 他颤抖,不仅仅是因为愤怒,更多的是畏惧。 他曾经亲身参与那场惨烈的海战,作为妖物他的寿命接近无限,可那一夜,却是他和死亡距离最近的时候,以至于第二天太阳升起时,他还在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活着。 他依稀记得,那个从明朝战舰上跃起的神秘恶魔,背后是巨大的圆月,他落在日本战舰的船头,鲜血随即染红了整条战船。 历史学家都说是李舜臣的“龟船”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真正阻挡日本妖物的,是那个只有一人双剑的神秘人。 “但几百年过去了,那个恶魔再也没有出现在中原大地上。我想他应该已经死了,没有妖物能逃得过天劫,越强大的越是如此。 除了他,中国再没有人能挡得下我们天野家的‘虎牙突’!“天野虎彻低吼,”天野家历代的野望,必将在我手中变成现实!” “死了么?我真希望他死了。”天野照低声说。 “我今天还见到了另一件足以打动家主您的东西。”天野虎彻继续说,“那柄我们梦寐以求的魔刀——河豚毒!” “河豚毒?”天野照的瞳孔骤然放大,“你亲眼所见?当真是河豚毒?” 天野虎彻颔首:“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铭文和妖气是无法造假的!现在它的持有者是一名厨师,我的宿敌,沈醉!他也是fugin的董事长!” “真是天意!河豚毒……那是一柄屠龙的刀啊!”天野照轻声叹息。 “屠龙?”天野虎彻一惊,“这我倒是没有听说过。” “是的,所谓河豚毒,并非厨师该用的刀,而是屠龙之器。” 天野照口气中带着罕见的敬畏,“那柄刀是天外的神器,非铜非铁,是由一块陨星铸成的。上古时刘累为夏帝孔甲豢龙,一雄一雌,刘累要将雌龙做成肉羹献给孔甲,试遍天下利器,唯有一柄刀能切得动龙肉。传说那天刀锋划过龙鳞,沸腾的龙血喷涌而出,那柄刀经过龙血的淬炼,锋利无比,可避百毒!后世的厨师不知道这个典故,因为它可以辟毒,才成了绝世的厨刀。世间再无龙肉,唯有河豚才是极致鲜美的象征。河豚虽然鲜美绝伦,但剧毒却让人生畏,而此刀却能让河豚之毒迎刃而解,所以有了‘河豚毒’这个名字。以屠龙之刀料理佳肴,真是杀鸡用牛刀的完美注解啊。” “那种灭杀天下的武器,竟然沦为厨刀!真是可惜!”天野虎彻扼腕。 “可我还是很疑惑,这样的武器为何会沦为厨刀?这种武器又为何会蛰伏在那个名为沈醉的人手里?” “对于沈醉的背景恕我了解得还不多,但若说屠龙之人我看他是显然不配的,充其量不过是中国人所说的名厨而已!” “名声可以炒作,但河豚毒之主这件事却无法造假。这个人既然能掌握河豚毒,想来也是神话般的人物,当年的那个恶魔……跟他有关系么?” “神话又如何?他不过是个纵情声色,烟火中讨食的厨子!”天野虎彻冷笑,“请爷爷放心,所谓厨艺,只是我们天野家借以扬名的工具,您也说过,我的真正身份是天野家的杀神……杀神又何必畏惧一个技艺精湛的厨子呢?他会的我都会,我会的,他可不懂!” 天野虎彻忽然伸手,猛地拔出面前那把长刀,凄厉长鸣之中,长刀之上隐隐升腾起黑色火焰,如地狱深壑中的罪恶之火。他眼中骇人的妖气刹那间暴涨,让天野照都皱了一下眉头。 “是时候让河豚毒试试我这柄‘虎彻’了!”天野虎彻傲然道。 陆、陆雨岚 大雨一直下,城市像个迷失在其中的孩子。与满汉楼相隔几条街的路口,摩天大楼肃穆挺立在雨中,像是沉睡的巨人。 陆雨岚站在雨中,任雨水一丝丝带走体温。犹豫了很久之后,她推开了那扇考究的镀银玻璃门。 “很抱歉陆小姐,系统里没有您的预约记录,我不能让您上楼去见沈公子。不过您现在可以给沈公子打一个电话,如果您有他的亲口许可,就可以直接上楼了。”值班经理委婉地拒绝了陆雨岚的见面要求。 “我没有他的电话。”陆雨岚低声说,鹅黄色的雨衣依旧在滴着水。 今晚雨太大了,她打不到车,只好骑着自行车来找沈醉,却被尽职尽责的值班经理挡下了。这也没办法,毕竟沈醉住在每平方米15万的顶级公寓里,有24小时能说伦敦腔英语的管家服务,要不是有这样负责的管家,沈醉还不被那帮女记者天天堵着门要求采访? “您没有他的电话?”经理沉下脸来,“陆小姐,方便的话请告诉我您跟沈公子是什么关系?他预留的公寓访客名单里也没有您的名字,你们应该不是同事吧?是朋友么?” “朋友?”陆雨岚一怔。 她和沈醉绝对算不上朋友,可不知从何时开始,“沈醉”这个名字就和她的人生纠缠在了一起,不管她怎么躲怎么逃,却总是和他劈面相逢。 对于别的女孩来说,这或许是天大的机遇,无异于是天上掉馅饼砸在自己头上。 但陆雨岚偏偏不喜欢。沈醉确实风度翩翩,也确实家富万金,他对女孩子都很好,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人们视野中的焦点,那些曾经得他青睐的女孩,即便之后被他在电话本里拉黑了,也还是得意地宣称自己曾和那位公子那么亲近,只差一步就可以相伴终生。可如果沈醉会和某个女孩相伴终生,那他又不是沈醉了,像是从天上跌回了人间。 陆雨岚会心动的那种男孩是优雅的、温和的、专一的、简约的、不被世俗纠缠的,可沈醉刚好五毒俱全。陆雨岚并不是很缠人的女孩,但她希望电话过去的时候男孩总能安静地听她说两句话,可沈醉却是那种他随时会来找你,而你总是找不到他的人。 陆雨岚想找人帮她一起打理满汉楼,可提起满汉楼沈醉就会露出一种“为什么我们不把那破东西拆掉呢它已经过时啦”的微笑。 陆雨岚也许有点晚熟,但是并不傻,这些年沈醉说得好听点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地盯着她,说难听点就是条咬住拖鞋不动口的小狗,满汉楼在那条街上开了不知多少年了,沈醉偏要在对面开一家fugin来打擂台,你一家新式餐厅跟街坊们吃的老馆子打什么擂台呢?你取悦的是红男绿女,我服务的是大爷大妈,可沈醉偏要推出给大爷大妈吃的低价自助早餐,赔本从陆雨岚手里抢客人。要不是fugin,满汉楼虽然没落,却也不至于到得卖店解散员工的地步,要说这一步陆雨岚真是咬碎银牙才下的决心。 好!沈公子!我小店打不过你,我不做了行吧?这时候沈公子倒不乐意了,一脸狠劲地冲进来找买家的麻烦,好像满汉楼是他的东西。 悔不该当初打了他一个耳光啊……那年陆雨岚才16岁…… “要是别的时间我就去帮你问问了,可今天沈公子有客人。” 经理表示爱莫能助,“我们哪好去打搅呢?” “又有新妞来过夜么?”陆雨岚面无表情。 “这个……”经理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看眼前这个湿漉漉的姑娘眉眼也是利落得很,不会是被沈公子从微博微信电话本里拉黑的女孩中的某一个吧? 其实陆雨岚倒是无所谓,从初见沈醉到现在,他不知道换了多少个女朋友,作为竞争对手,陆雨岚比任何人都了解沈醉的私生活,她早就习惯了。她打心眼里看不起那些跟沈醉在一起的姑娘,比如今晚跟他一起来满汉楼的那个女孩,做作得活像个国产电视剧里的三流演员。鬼知道那些女孩在想什么,明知道他换女伴比换袜子还快,还是有无数女孩想要倒贴上去。 尊严?这时代还提尊严这个词也许是陆雨岚自己老土了。 这时前台的电话响了,经理拿起话筒,忽然间就站直了,好像是士兵听到了将军的命令。 他放下话筒,把陆雨岚引到电梯前:“请到21层,沈公子说您是他的贵客,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不用通报,说以后要是他不在家就让我开门送您进去休息……” “哪个房间?”陆雨岚问。 “只有一扇门,那一整层都是沈公子的家。” 观景电梯急速爬升,雨水从玻璃罩上流过,留下年轮般惆怅的水纹。 拼花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走廊尽头,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孩倚在门边等候陆雨岚。 那个女孩陆雨岚今晚刚刚见过,似乎是叫林夏,当时她穿着一身精致的黑色晚装、万般眷恋地倚靠在沈醉身边,现在却只穿了一件男式亚麻白衬衣,露出两条光洁的长腿,赤着脚,一头长发湿漉漉地披散在肩头。 “你好,我是林夏,沈醉正在洗澡,让我先招待你。”女孩甜甜地笑着。 您自己这身也像刚刚从他浴缸里爬出来的吧!那混蛋果然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纨绔子弟!陆雨岚怒从心头起。 “小夏,怎么不让陆小姐进门呢?”声音清朗而遥远,让人有些恍惚。 沈醉漫步而来,穿着一件浴袍,用浴巾擦拭着头发。陆雨岚和他清澈的眼睛只对视了一秒,竟然就忘记了自己默念已久的台词……真奇怪,这么个花花公子,放浪形骸了这么多年,却还能有这样清澈的眼睛。 “林夏小姐,我的一位好朋友。”沈醉为陆雨岚介绍,“这次厨艺比赛,她将担任我的全程助理。” “真的只是朋友哦!”林夏挤了挤眼,语气却让人很难相信这话的真实性。 “能担任沈公子的助理,林小姐想必也是一位优秀的厨师喽?还没请教您在哪里高就?”陆雨岚心里冷笑。 “只是在法国蓝带做过两年讲师,现在暂时无业,闲着也是闲着,就来帮沈公子这个忙喽!” 陆雨岚心中一凛,她虽然是个中餐厨师,可也知道法国的蓝带厨师学院,那是所有厨师心中的圣地,可以说是厨师界的牛津剑桥。在那个地方当讲师的可都是德高望重的名厨,这个娇滴滴的女孩竟能做到这么高的位置? “雨岚啊,有事么?进屋谈吧?” 陆雨岚一阵无语。她虽然很怀疑沈醉对自己的居心,不过料想自己不过是他千万等待被猎取的女孩中的一个,所以从来对他不假辞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亲近到可以被称作“雨岚”了。 “不了!”她巴不得快点离开,“我来只说一件事,请你放弃那场比赛,满汉楼的事情,跟你没关系,你fugin那么大的家业,也不必在意满汉楼。” “你怕我输给那个小日本?”沈醉微笑。 “我不管你们两个的胜负,满汉楼到现在为止都是属于我的,有权决定它未来的是我,不是你们。” 第19节 沈醉还是笑:“如果你有能力决定它的未来,那为什么还要卖掉呢?” “我卖不卖是我的事,与你无关!”陆雨岚有点急了。 “你怎么想其实都无所谓了,比赛我不会取消的,我跟天野虎彻的恩怨情仇……哦,说错了,我和那个蠢货没什么情可谈……也跟雨岚你无关,对么?”沈醉耸耸肩,“在旁边看乐子不好么?” “看乐子……”陆雨岚默念着这三个字,有种被人用刀割裂胸口的痛感。 那可是满汉楼,自家的祖产,是自己看得比命还要贵重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这么多年亏损下来的债务无法偿还,她怎么会想要卖掉满汉楼?可这些在沈醉眼里不过是个乐子,一个他与天野之间较量的筹码而已。 “知道为什么我讨厌你吗?”陆雨岚低声问。 沈醉愣了一下,随即恢复了惯常的笑容:“愿闻其详。” “因为你什么都有,你可以轻易得到你想要的,也可以毫不在乎地丢掉它们,对你来说很多东西都是游戏,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看来很轻贱的一些东西,对别人来说很重要?重要到得搭上一辈子……你不在乎,你在乎的只是这场游戏你玩得开不开心,你是不是赢得很痛快。”陆雨岚一把抓住沈醉的浴袍领子,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竟然神色凶猛……却又明明白白地透着难过,“你就是这么一个混蛋,对不对?” 很罕见的,沈醉的脸上掠过一丝苦笑。 “回答我!” 陆雨岚怒吼。 紧绷的脸忽然松了下来,沈醉耸耸肩,用最轻松自在的口气说了两个字:“没错。” 林夏忽然一哆嗦,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事情就要发生。 “啪”的一声,陆雨岚的手掌狠狠地打在沈醉脸上!那个巴掌用力之大,沈醉整个人都倾斜了。林夏上前想把这两人分开,却被沈醉一把拦住了。 “消气了没?”沈醉对陆雨岚指了指另一侧的脸,“如果没有的话,还有这边可以打。” 陆雨岚默默地看着这个男人的脸……第二次,她又忍不住打了他,却觉得那么无力。 她默默地转过身离去,衣服上的水滴了一路。 “难过么?”林夏耸耸肩。 “不难过,”沈醉轻声说,接着忽然捂着心口,做悲痛欲绝状,“但是心里好疼!” “大哥你这妞很呛哟!”林夏撇嘴。 “你觉得她是不是因为痛恨你的缘故才打我?” “是你自己找打啦大哥,我看她根本不在乎我。”林夏从冰箱里拿了袋冰块扔给沈醉,沈醉一把接住,敷在那张肿起的俊脸上。 “刚才演得不错!”沈醉竖起大拇指。 “当然咯!我在学校里可是演小三的专业户!”林夏挺胸甩胯眉飞色舞,“老师都夸我有天分,天生就和这种角色之间没有距离感!” “你确定他这是在夸你?” “世界那么大难道不需要演小三的影后?艺术创作嘛,何况咱也不是演不了大家闺秀,不信我给你来一个!” 沈醉赶紧拦了下来:“行行,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了话,隔了一分多钟,还是林夏打破了沉默。 “我觉得你对她还是蛮上心的哦,你真的是花花公子么?你就没有什么相好的女孩愿意跟你秀亲近?还非得委托姐姐我?” “能演我相好的女孩很多啦,说起来你们班上就有几个……” “谁谁?”林夏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 “哎呀哎呀,认识的女孩那么多我怎么都能记住名字呢……哈哈哈哈哈。”沈醉挠着浴后的乱发,满脸的欲盖弥彰,“不如继续坐下来吃饭,尝尝我的手艺。” 陆雨岚没有注意到的是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精致菜肴,这两个狗男女当然不可能饭前洗澡。事实上几分钟前这两人还衣冠楚楚地坐在桌子的两侧,但在陆雨岚走进这栋公寓的短短几分钟,两个人就像上了发条似的快速地行动起来,伪装出狗男女的模样。也许就像陆雨岚所认定的那样,沈醉就是把一切都看作游戏,包括他和陆雨岚的关系。他就是喜欢逗她欺负她,时不时在她身边出没却又摆出讨人嫌的嘴脸,知道了这件事的原委后连林夏也觉得不可思议,说公子你是十岁的小男孩么?十岁的小男孩才会喜欢某个女孩就偏要欺负她揪她的辫子嘞! 沈醉只是笑,不说话。 但他最终还是经不起林夏刨根问底,淡淡地说了句不太好理解的话,他说我从来没想过要追到她,我就是要扮演她生活里的一个过客,但得是那种……无法忘记的过客。 一大碗淡金色的清汤,一块四四方方的豆腐沉在碗底,fugin的老客人都知道,这就是沈醉做菜的风格,没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华丽,反而带着隐约的禅意。可这道禅意隐约的菜,偏偏是活得最风流倜傥的人做出来的。 “这道菜什么讲究啊?开水炖豆腐么?”林夏皱着鼻子去闻,一股淡淡的清香。 “法国蓝龙虾的虾头和走地芦花母鸡半只分别熬汤,龙虾汤取两份鸡汤取一份,煨这块豆腐。”沈醉微笑着,用筷子夹住汤中豆腐的一角,轻轻一拉,豆腐竟然像纸拉花一样片片拉开成菱形的薄片,虽然每一片上都有通孔,却又片片相连,“蓑衣豆腐。” 林夏看傻了。蓑衣刀是刀工中较难的一种,要把食材正面斜切,而且要切而不透,再把食材翻面,沿着相反的方向十字交叉下刀再切一遍,最后再将食材拉开,仿佛古时候渔翁所穿的蓑衣。一般厨师用这套刀工切个黄瓜茄子已是不易,可沈醉竟然要用蓑衣刀切豆腐这种绵软易碎的食材! “天哪!大哥你吃个豆腐还得切三百刀?”林夏惊叹。 “豆腐和其他食材一样,炖久了会老,时间不够不入味,龙虾汤和鸡汤底又清淡,入味更难。所以这道菜熬汤共计三个小时,豆腐入水却只得6分钟,6分钟里让它入味,就得用蓑衣刀。”沈醉侃侃而谈,“这道菜的做法可以追溯到明武宗年间,只不过那时候不用龙虾而用东海产的对虾。它有个风雅的名字叫‘风雪夜归人’,以麦穗花刀将豆腐剞作蓑衣状,恰如风雪之夜归家的游子,叩门之时蓑衣上已经积满了白雪……” 话头戛然而止,沈醉凝视着碗底,脸色也立刻沉了下来……本来连成一片的蓑衣豆腐,已经断成了两截! “没什么大不了的,断了一片而已嘛!”林夏的话还没说完,碗中的豆腐在瞬间崩碎,仿佛飞散的浮尘缓缓落入碗底。 “大限已到。”沈醉幽幽地说。 “什么大限已到?”林夏懵了。 这时门铃响了。 “谁?”沈醉有些吃惊。难道是陆雨岚去而复返?那管家也会通报才对,这种提供24小时管家服务的顶级公寓是不可能让不被许可的人接近他们的贵客的。 “你的医生。”门外的人语意森冷,他穿着纯黑色的西装,面色却苍白而透明。 白起永远都是这副模样,国际象棋的棋盘一样黑白分明——在这凄风苦雨之夜看到这种人站在你的门外可不是什么开心的事,他的样子会让你误以为他是来收账的,而你欠他很多很多钱。 林夏拉拉衬衫下摆,下意识地冒出一句:“我们是清白的!” 大概是雨太大脑子进了水,连林夏自己说完都开始后悔。这话说的也太像被捉奸的狗男女了,她一秒钟脑补出二十个电视剧中的捉奸桥段,恨不得抽自己俩嘴巴。 白起和沈醉对视了一眼。 雨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 “时间太晚了是么?”沈醉恍然大悟,“白医生是来接小夏回去的?那稍等片刻我让司机送你们。” 林夏有点懵,时间已经接近午夜了,平时沈醉带她出去吃饭总会在十二点前把她送回烟雨胡同去,难道今天白起这死人头真的是为了自己而来?妈呀,想不到姐姐真的魅力四射到连死人头也对我动心了? “哎呦!担心人家就明说嘛!搞什么突然袭击,一个电话解决的事儿让你搞得这么严重……”林夏有点得意忘形,伸手想去拍白起的肩膀,手刚要落下却被白起冷冷的目光逼停在半空中。 “那种事情不在我关心的范围内,我是看你大限已到,应该需要补充治疗,所以深夜赶过来。我接手的病人,我不允许的话是不会让他死的。”白起二话不说把沈醉推进书房,在背后带上房门,把林夏拒之门外。 白起在书桌上摊开了针囊,七枚贯髓针闪烁着紫光。沈醉褪掉浴袍,轮廓优美的后背上,心脏位置的颜色几乎透明。贯髓针的疗效并未解决他的“虚化”问题,这个妖物正在加速迈向死亡。 白起点燃一支修长的纸烟递给沈醉。这种烟名为桃源乡,是白起用他那株被林夏命名为“死不了”的盆栽的枯叶所制,对妖物来说有镇痛的功效,而对普通人类,这就是一种太过强烈的麻醉剂,吸上一根就会永远都困在梦境之中了。 沈醉轻车熟路地吸了一口桃源乡:“深更半夜来这里补充治疗,白大夫你真不是来看林小姐的?” 白起懒得回答,从鲛皮囊里取出最小的一枚贯髓针,指尖轻轻一弹,芒刺粗细的银针流星一般刺进沈醉两块脊椎骨之间,顶尖的紫晶飞速转动,隐约间阵阵紫气汇聚,慢慢被引入沈醉的身体,在他几乎透明的身体中沿着经脉游走。如果沈醉没有吸桃源乡,这个过程将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剧痛。 “我并不担心你对林夏有什么非分之想,你是个识时务的人,你很清楚如果你那么做的话我会对你做什么样的事。”白起淡淡地说。 “这么说的意思就是白大夫你承认自己对林小姐很在意咯……可我觉得你们两个很不搭诶。”沈醉强忍着痛苦,还是一脸坏笑。 “林夏对我而言是件非常重要的东西,她最好不要出问题。但这跟我在意她是两回事。”白起手法加快,三枚贯髓针从手中同时飞出,在空中分散,极其精准地刺入沈醉脊椎间的缝隙。 “东西?您把林小姐看作东西?”沈醉皱眉。 “你理解得没错,林夏对我来说,就是一件东西。我跟她之间的关系不像你想的那样,我们确实不搭,我们也不需要搭。我每天晚上观察你什么时候送林夏回来,只是担心你损坏了这件东西。” 白起的声音冷酷无情,“还有,我在电视上见到那个天野虎彻了,你在找死。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么?” “日本关西,妖物名家天野家的长子,号称天野家的利刃。”沈醉微笑,“怎么了?你觉得我惹不起他?” “以前可以,现在不行。我今晚来就是告诉你,按照现在的疗程,你也许可以恢复到七八成的状态,但如果你想击败天野虎彻,就得有十二成的状态。妖物之间的比赛,无论形式为何,最终都是妖力的比拼。你对食物的理解、对技艺的掌握都没问题,但你的妖力弱了,连手都会抖。” “我知道天野家的利刃有多么锋利,我跟他是夙敌嘛,我也知道按照现在的治疗方法我是不可能恢复到十足的状态的,所以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我想让你把那七枚贯髓针全都钉在我体内,直到比赛结束!”沈醉缓缓地说。 白起眉头微皱:“作为医生我有必要和你讲清楚,贯髓针是强行吸取精气的一种极端方式,每日最多只能进行三个小时的治疗,而且每次最多只能同时插入四根,否则任何人的经脉都承受不住天地精气不断地冲击。你现在如果调养得当,还有几年甚至几十年寿命可以活,就像一个普通人类一样。但要是如同你说那样,恐怕最后拔出针的那一刻,就是你的死期。” “您是试图在问我为什么这样做吗?”沈醉挑眉。 “不,我只会问你做不做,不会问你为什么。”白起冷冷地和他对视,“但我不能隐瞒你所做的决定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了解,大人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一个故事?” “我有没有兴趣你都会讲的,那就讲吧。”白起点燃了一支烟,走到窗前。 屋子里的空气闷热,大雨丝毫没有带来任何的惬意凉爽,却让人心里烦闷。 “我想讲的, 是关于一个老人、一个孩子和一把刀的故事……”沈醉吐出一口青烟,目光蒙眬。 柒、刀 我生在江南,我长大的那个镇子叫细柳邬,穿城而过的河叫细柳河。我是师父从细柳河上捡回来的。 那天是七月初七乞巧节,按照那时的规矩,相爱的男女都会去河边放河灯,成千上万的荷花灯沿河而下,像是天上的星河。师父在孔桥上看灯,忽然看见河灯中混着一只木桶,桶里传出婴儿啼哭的声音……那就是我。 师父收养了我,尽管一个单身男人,养活一个孩子是很不容易的,但我想他也许是太寂寞了。 师父在细柳邬开着一家小食肆,客人都是来往的船夫和码头上的苦力,卖的无非是包子大饼、粗麦面条之类能充饥的食物。可人们都说,别看师父现在落魄,当年可是江都城里顶尖的厨师,每天都有富豪派八抬大轿来请他,只为能吃到一桌他亲手料理的宴席。 这种人物,怎么会甘心在细柳邬中烹制仅够果腹的食物呢?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有人说师父是恃才自傲得罪了权贵,不得已才来这乡下地方避难;也有人说师父是跟有钱人家的小姐相好,可约好私奔的那天夜里,小姐却因为害怕去跟父亲坦白了,结果小姐家里设下圈套,在他翻墙而过的时候用渔网罩住了他,打断了他的右手五指,让他终身不能再握厨刀,也就做不出当年那绝世无双的佳肴了。后来小姐体面风光地嫁给了官员家的公子,师父带着残疾的右手黯然离开了江都城。 小时候我不懂这些,很为师父自豪,那时候我还叫他爹,跟细柳邬的男孩们说我爹是天下最有本事的人。可懂点事的男孩们都嘲笑我说,你爹只是在江都城里混不下去,所以才像狗一样逃到了细柳邬! 我不信,跑回去问师父说:“爹,爹,他们说你是在江都城里待不下去了才逃来细柳邬的,他们欺负我!” 师父沉默了片刻,笑着摸摸我的头说:“江都城又不是什么好地方,还非得待在那里么?他们欺负你,你就更要努力,要继承爹做菜的本事,爹的手不能握刀,可你还有双修长的手啊!握好刀做好菜,告诉大家我们是有本事的人!” 从那天开始师父开始传授我做菜的手艺,也是从那天开始,我不再叫他爹而改称师父。在厨师这个行当里,师徒便如父子,继承师父的手艺也是要继承师父的食肆,师徒的情分比父子不差。 揉面、捏馒头、调味、熬汤……我从最基本的手艺开始,师父说没想到随手捡来的我竟然真有当厨师的天赋,我十三岁那年,食肆里的所有技法就都掌握了。我还可以创新,我在牛肉汤中加入新鲜的红椒,呛辣过瘾,那些流了一整天汗的苦力汉子们就需要那样的刺激,他们喝着廉价的米酒,就着我做的辣牛肉汤下馒头,吃完了还要,直到灶上来不及蒸新馒头;我又想出了在醪糟中加入桂花糖的办法,这是专门给那些喝不得烈酒的女孩们饮用的,但她们自然是不能跟苦力汉子们同桌而坐的,于是师父和我盘下了旁边一间快要倒闭的铺子,又开了一爿给女客们专用的食肆。 每天早晨我在门前挂一块招牌,上面写着我今天想做的特色菜,有时候是糟熘鸭子,有时候是糖酸笋,有时候是焖河鱼,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镇上的客人们总是踏破门槛,最后我要是不预留些食材,我和师父自己晚上都没东西吃。 当年嘲笑我的孩子们都服了我,说我师父肯定是天下最有本事的厨师,才能教出我这样的弟子来,我这就是名师出高徒。 但我心里清楚,师父教给我的只是他技法的两三成,所谓厨艺的极致怎么会是糟熘鸭子和糖酸笋呢?应该是膏烛煨熊掌、火腿汁焖果子狸、羊与驼峰同炖、金盘与玉盏交相辉映的大宴啊!那些才是师父当年在江都扬名的菜色。 不过不要紧,厨艺毕竟是相通的,师父不教我我就自己摸索,还经常研究师父屋里的那些竹简上的古老的调味术。反正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地富有起来了,不缺钱去买最高档的食材,很快我就能做出城里富豪也食指大动的筵席了,他们派人抬着轿子从十八里外的城中来请我,虽然没有江都城中的轿子精致,但也俨然是师父当年的风光了。可每当这个时候,师父脸上忧愁的神色就会更重几分,那只伤残的右手也会瑟瑟发抖。 二十岁那年,我觉得自己已经尽得师父平生之所学,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我踌躇满志,想要到外面去闯荡一番,像那些成名的厨师一样,创出自己的招牌字号。 可师父却说:“阿醉啊,人生便如这一桌菜,粗茶淡饭亦饱,珍馐美味亦饱,不过看你和谁一起吃,你不想继续跟我这个老头子吃这顿饭了么?” 我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师父你闯荡过可我还没有,你真要我跟你一样憋屈地在这个小镇子上慢慢变老么? 我心里有点怨师父,觉得他没有把最精妙的手艺传给我,不过我毕竟只是他捡来的,这也就算了,可每次我提出要出门闯荡,他都会用这句话来打发我,我只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待在这个小食肆里,给那些粗人做些只能用来充饥的饭食,这就好比学会了屠龙之术却只能用来杀鸡。 可这一次我是铁了心了,皇帝临幸江都城,广招天下有能的厨师入宫试菜,胜者可得高官统领御膳房,这对任何厨师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你是想让我在你身边待一辈子,给你养老送终么?”我把心里的怨气都发泄了出来。 第20节 师父呆呆地看着我,然后他忽然发怒了,像每个年迈的父亲都会做的那样,他狠狠地给了我一个耳光,用他那只伤残的手。 “你这个混小子!我是不想你走我的老路!” “我轻浮散漫对不对?你不希望我走你的老路,可你有没有问过我自己究竟想要走什么路?”那时我真是傻了,说了一句让我懊悔至今的话,“你又不是我亲爹,我帮你操持这些事情那么多年也够还你的恩情了吧?你以为我真想继承你这个小破地方?” 师父愣住了,一瞬间仿佛老了几十岁,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一样佝偻着坐下,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我知道自己真的伤了他的心,可我也不想回头了,三更天的时候,我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带上这些年攒下来的盘缠,悄悄推开了房门。 那晚的月色很暗,院子里寂静无声,师父身披白色长袍,端坐在乌木椅子上,背朝着我,威严得让人不敢靠近。 这是平生唯一的一次,我见到了那个曾经名震江都的名厨的气势,拜服在他厨艺之下的食客如过江之鲫,而他高踞礁石之上,操纵着天下人的味觉,自己却不沾染尘世的灰。 师父转过身来,月光照在他如霜的鬓上,仿若深秋渐冷的溪水。我踏上一步,强行要冲破他的气势,冲不破那个老家伙我就走不出细柳邬,我这一生都是小镇上炮制牛肉汤的食肆小老板!我不甘心!我终要扬名天下,坐着八抬大桥回到细柳邬,带上我师父再一起杀回江都去,叫当年那些看不起我师父的人,在他落魄后背地里嘲笑的人都自惭形秽!如果当初真的有人打断了我师父的手指,我就要设法把那人的手指也一根根打断! 没错没错……尽管说了那么过分的话,我心里还是喜欢那个讨嫌的老家伙……他是我爹啊!没他我早死了! “你知道厨艺中最精妙的一项技艺么?”师父沉声问。 “尊重食材的心?”我心里有点没谱,这种玄而又玄的问题,师父为什么要问我? “鬼扯……是刀工。”师父叹了口气,“再好的食材,再妙的调味,都要刀工过硬才能料理。我知道你为什么铁了心要去江都,那位皇帝……咳咳……那位皇帝的御制筵席中,必然保留的一道菜就是河豚,而河豚含有剧毒,必须收拾干净。你需要一把好刀,想当名厨,没一把好刀,在江都是无法立身的。” 他从怀中抽出一把我从未见过的铜柄厨刀递给我。刀出鞘,呼啸犹如龙吟,寒光凛凛中三个铭文大字:河豚毒。 “去吧,码头上的船要开了。”师父轻声说,“记住我的话,不可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江都城,那是让人名扬天下的地方,也是吃人的地方!” 我的眼泪无声地往下流,真不敢相信,我这种狠心的家伙,到了那一刻会控制不住地流泪。 “等我扬名天下,就回细柳邬来接您!” “不用你扬名天下,想家了就回来,师父年纪大了,去不了远地,永远都在这等你。”师父转过身,佝偻着背走向自己黑漆漆的屋子,我忽然发现他是真的老了,老得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死。 我在门前的孔桥上站了很久,看着厨房里那个佝偻的身影在灯下呆立了许久,终于开始忙碌起来…… 大刀切肉汤汁沸腾,师父还是没有忘记为那些苦力汉子们准备第二天的饭食。 我到了江都城,江都城的繁华冠绝天下,皇帝到了这里都乐不思蜀。 在那个天下饥荒饿殍遍野的年头,江都城却是食肆满地,豪商富贾一掷千金,豪奢到了极致。那正是我大展拳脚的地方,御前献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去的,我得先在江都打出自己的名号,我虽然是个小地方出来的厨师,不像江都名厨们那样懂豪门盛宴的规矩,但我是师父的徒弟,我还有宝刀河豚毒。 那柄刀不仅锋利无比,更能使腐肉生鲜,解除百毒。我听说皇帝爱吃河豚鲜肉,便刻意在这项危险的技法上下功夫。我会故意在河豚肉中留一点毒素,那毒素可以提升河豚的鲜味,食客会觉得麻痹感从脚开始往身上蔓延,一个个呆若木鸡,可恰如其分的毒素让麻痹感蔓延到心脏之前就消失,有河豚毒的辅助,只要我手下稍微控制,这其实并不难做到。 于是食客们自觉在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尝到了绝世的美味,既惊险又享受。他们四处传扬我的名声,不出一个月,我的名字就震动了江都城,我得以参加豪门的厨斗盛会,那种奢靡的盛宴即使放到今日也不输任何宴会的排场。 厨师们穷尽心智做出各式菜肴来取悦那些吃惯了珍馐美味的达官贵人,他们用老鸭与鹿筋同炖,辅以黄葵调味,用这汤去煨熊掌,或者用整条松江鲈鱼和百年野山参为汤,整锅汤只取最上层的一碗,把鲜嫩的小豆在热汤里泡熟了,用作餐后清口;还有人用整块翡翠雕成的大釜蒸驼峰,那气势自盛唐之后,在宫廷菜中便再也见不到了。 可我只做一种菜,鲜鱼。 我在那个有河的小镇长大,那条河连接着松江,能够捕到很多鲜美的河鱼。每当渔汛来的时候,师父都会烹制时令的鱼汤,引来整个镇上的人排着队争购一碗颜色雪白如玉的汤,我料理过各种各样看起来不起眼的鱼,知道如何调味平衡它们的腥味,如何用配料增添它们的脂香。 我来自小地方,但我浸淫在那里的山水之间。无论是用翠釜金锅还是名贵食材,那些名厨终究比不上我对食物的了解,同样一碗汤,我做过几千几万碗,他们只做给达官贵人吃过几次。 而且我还有河豚毒,一旦某个厨师真的强到能够挑战我,我就请出那柄刀,为贵客们做上一道拿手的生切河豚,毒素随着刀身上的纹路流走,只留下雪白的鱼肉。 那是我最风光的日子,豪门的仆役们手持千金在我门前排起长队,只为请我去给他家主人做一顿鱼宴。他们不吝用最华丽的词句赞美我的厨艺,我和他们同桌而坐,讲解每道菜的制法和口味,我 志得意满,一次又一次酩酊大醉,我觉得天下已经没有什么我不可以征服的了。 可醒来后我又有点好奇,这种荣光想必师父曾经也享受过,享受过这样荣光的人,又怎么会放弃一切,回到那个小镇终老呢? 终于,改变我命运的人来了,那天当我呈上精心雕刻的河豚鱼片时,一只素手从白玉帘子后面探了出来……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只手的美,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肤如凝脂骨节清秀。 陆雨岚的手也算漂亮了,可天长日久操持着锅铲和菜刀,长了太多的茧子。 但那只手不是,它似乎只适合用来写诗绘画抚琴吹箫,或者爱惜地拂过男人额前的头发。 那是山阳郡主,皇室中最耀眼的女孩儿,整个江都都流传着她的美名,可她的真容却总是藏在白玉帘子之后。 而那一天,为了我的一道河豚鱼,她亲自揭开帘子,看了我一眼,夹起一片鱼肉放进檀口之中,咀嚼之后吐在了侍女捧上的银盘里。 “菜风雅,人亦风雅,民间有此人,应当引荐给陛下。”山阳郡主脱下手上戒指递给我,“拿着这个去找宫中的人,说你是我推荐的人。” 人人都说要遇贵人,那天我遇到了自己的贵人,我终于能跻身天下顶级名厨之列,在皇帝面前一展身手。 更难得的是那贵人国色天香,她欣赏我的菜,也欣赏我的人。我必须赢得那场御前的比试,我这种出身的人,唯有抓住那个机会才能登堂入室成为官员,我会执掌御膳房,身份才略能配上那位高高在上的郡主。我的心思全在她身上,满心都是绮梦。 我持着郡主的信物入宫,果然得以和名动四方的大厨们入宫献艺。其他厨师也都是达官贵人推荐,我便是代表了山阳郡主,我赢了,也是山阳郡主府的荣耀。 连着九日的御制筵席,也是连着九日的比拼,我施展所学连挫强敌,这才来到皇帝御前。 果然如师父所说的那样,皇帝酷爱河豚之美,那天比试的题目就是一对金睛河豚。我只有一名对手,我们各自料理一只河豚,呈献御前。 见到那只河豚的时候我也有些惊讶。河豚是长江河鲜中的珍品,生长速度极慢,一年才能长一两肉,一斤重的河豚已是极品,而这两只河豚却足足九斤重,而且头尾相差只在毫厘之间,简直匪夷所思。 更惊人的是这两只河豚的毒性,老豚比新豚的毒性大很多,如此老豚,它的每滴血都是剧毒! 但我心中狂喜,我已经赢了!师父让我带着河豚毒来到江都,他似乎早已料到了御前的这一幕。 可接下来的事情出乎我的预料,御前制菜必须用专用的厨具,一模一样的银刀银锅银碗,大概是皇帝担心有人下毒。我心中凛然,请内侍带我求见郡主,想用自己的刀料理,可郡主说我的厨艺怎么又是区区一把刀能够限制的?和我竞争的厨师是长公主推荐的,既然他能够适应各种厨具,我为什么不行呢? 我这才醒悟到我代表的绝不仅是自己,还是山阳郡主府,我已经不是当年镇上的食肆伙计了,我的背后不只是师父。 好在刀工是我最拿手的一门技艺,我将肥腴的河豚肉剃下,再切成如宣纸般的薄片,三片鱼肉在手中一过便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雕鱼骨为花枝、鱼鳍为叶,这就是我为皇帝准备的“琼花图”。这是烹饪的至高境界,不见食材的本型而保存食材最本源的味道,根本不需要任何调料辅助,就已经是人间的极品了。 我不断瞟着对手的动静,却见他只是选了红烧的做法,那么平 庸的手段简直是暴殄天物。 时间很快到了,参与筵席的诸位公卿都对我的琼花图赞叹不已,没有人往那条红烧河豚上看一眼。 但没有一个人下筷子,宫内太监只是把一双银筷子放在银盘上,捧到了我的面前。 原来宫中的规矩与外界不同,河豚毒性太烈,稍有不慎就会身亡命丧,所以在客人品尝之前,需要厨师亲自试吃。 我的对手想必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败,木然地夹了一筷子红烧河豚放在嘴里。 我傲然地夹起一朵“琼花”放在口中,那是世间最令人满足的味道,天然的带着野味的脂香,便如春江水暖河豚欲上时,微量的毒素随着血脉去向全身各处,那种麻痹感让人如在云端。 我静静地站在那里,公卿们微笑地看着我……那感觉真可笑,他们是在看我死不死。但我胜券在握,今日一战我名动天下,将来高官得坐骏马得骑,衣锦还乡,把师父接到江都城来安享晚年,娶妻却也不急……还有山阳郡主那盈盈秋水间的目光在白玉帘子后看着我,也许我能亲近那明月般的女孩,不是以现在厨师的身份。 可这个时候,那股细蛇般的麻痹感忽然穿越了我的心脏……我无力地倒在地上,最后一刻,我看见对手的脸上也带着如我一般的、胜券在握的笑容。 我终于想明白了我的失误。我的全部心思都在山阳郡主身上,手中却不是那柄可以帮我解决一切问题的河豚毒,放血放得不够干净。我毕竟只是小地方来的厨师,接触顶级食材的时候太少,我没有料理过九斤重的河豚,低估了它的毒性。 而我的对手很清楚金眼河豚的毒性,所以他用了保险的红烧。 当我冒险地采用鱼生与他竞赛时,他就已经预见到了我的失败。但他什么都没说,他就是在等我倒下。我才明白,我之前的成功一直都有师父的庇护,而当我放开河豚毒的时候,我就失去了那个庇护。 我不甘心,我刚刚见识了这个世界,宫中御膳房的官位、跨马游街、锦衣玉食还有那明月般的山阳郡主,一切都还在等着我,可我却在功成名就之前倒下了!师父还在那间小店里等着我,他说过会永远等我回来,却只能等到一个笑柄般的噩耗…… 我强自挣扎着,忽然睁开了眼,虽然视线中一片模糊,可足以让我欣喜若狂,难道奇迹就这样发生了?我挺过了河豚毒素? 我狂喜地想要呼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想要跳跃而起,却发觉自己动弹不得。眼前仍旧是那座辉煌的宫殿,皎洁如明月般的山阳郡主惊恐地从白玉帘子后起身,来到御前跪下说:“臣妹惶恐,以为此人有过人的技艺,推荐他御前献艺,却不料是个自负的浑人,做的菜毒死了自己。臣妹委实不敢存有损皇兄龙体的心,望皇兄明鉴。” 高高在上的皇帝宽宏大量地笑笑说:“河豚本就是拼死一吃之物,所以才设了厨师必先自己试吃的规矩,他学艺不精毒死自己,跟皇妹有什么关系?皇妹不必自责,来暖阁中和朕小坐。” 我的目光竟然能够穿透那厚厚的帷幕,看到山阳郡主踏入暖阁后嘤咛一声扑进皇帝的怀里,娇声说真是吓死臣妹了!皇帝笑着抚摸她的腰背……我这才想起外面传说皇帝荒淫无道,连堂表姐妹都不放过,原来都是真的。 “不如诛了那厨师的三族,好为陛下出气。”郡主说。 “这种浑人,有什么必要管他,快抬出去倒是真的,免得皇妹受惊。”皇帝还是那么宽宏大量。 我亲眼看着自己的尸体正被人拖出宫去,有人把我精心炮制的河豚鱼片倾倒在我的尸体上。在那些人的瞳孔中,我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一把铜柄银刃的厨刀,上面有三字铭文:河豚毒。 上天并未赐我第二次生命的机会,但河豚毒的天赋灵性吸收了我的魂魄,从那一刻起,我成了妖物。 因为河豚毒的珍贵,它没有被抛弃,而是被置于江都城行宫的深处。所有看守府库的人都不敢靠近这柄刀,因为它每夜夜半时分就会发出凄厉的啸声,像是冤魂愤怒的嘶吼。 外面的世界一年年地改变,皇帝死了。一波波人马到达这里,宣布这里是自己的领地,可没多久他们又被其他人赶了出去。在他们走之前,都会带上所能带走的一切财宝。这座行宫,曾经花费了无数民脂民膏修建起的建筑,也渐渐败落下去被人遗忘,连同那把被封存在最深处的妖刀在内。 一年年过去,很久都没有活人出现了。妖刀渐渐安静了下来,不再发出啸声。封印在牢笼里的日子过得很慢,慢到让人足以千万次地回顾自己这一生。 我已经不再愤怒,因为我的仇人也死去了,或者死于兵火和野心,或者死于时间永不停顿的屠刀。此时我心中剩下的,只有后悔和渴望。 而这个时候,江都城中天象巨变…… “天火,是天火把你的魂魄从刀的封印中解救出来,给了你自由。”白起点燃今晚的第三支烟,拉开了纱窗。雨已经停了,凉风吹走了书房里的闷热。 “你怎么知道?”沈醉吃了一惊。 “因为那一年我也在江都城。那场天火夺走了很多人很多东西,”白起的神色略微黯淡,“却也造就了你。” 白起慢慢地吸着烟,望着街道上的车灯出神。沈醉从他眼中看到了某种遥不可及的东西。 “想不到跟大人这么有缘,千年之前,我们都曾沐浴在那场天火之下,目睹天地的焚烧。”沈醉叹息,“那是一桩悬案,直到今天都没人能解释那场把江都城付之一炬的天降大火是怎么回事。有人说那是因为那座城市中沉淀了太多罪恶,天帝降怒;也有人说那是一种奇怪的大气电离现象,瞬间江都城上空的大气被加热到几千度;甚至有人说那是火山喷发,就像毁灭庞贝古城的那场火山爆发。 “但他们都错了,那是悬挂着五色锦帆的征天之舟从天空经过江都!数以万计的妖物追随着它奔跑,它散发的光焰如炽烈的火云把沿途的一切都摧毁,但那澎湃之极的天地元气也滋养了世间一切的妖物。它所到之处规则都被逆转,天道都为之沉默,它既是摧毁一切的根源,却也可以生死者肉白骨!那是它最后一次出现在人间,把我的魂魄从河豚毒里抽离出来,从此我变成了一个自由的妖物。但我来不及追上那艘覆盖半个天空的蓬莱之舟,我见到的只是它留下的漫天火云。大人根基在我之上,想必看到了蓬莱之舟的本相吧?” 沉默了很久之后,白起轻轻地摇头:“不,我没去看它,那时候我和一个女孩在一起,看着她慢慢地死去……” 沈醉一怔,旋即微笑:“每个人都有些不愿告人的往事啊……这些我就不便追问了,接着说我的故事。” 捌、面 从我的魂魄被封印入刀到天火降临,上百年已经过去了,天下早已换了主人。当年的一切全都云消烟散了,我和对手斗厨这种小事,更是历史都不会记载的。 来时的路依然在,在被封印的百年里,那条路已经在我的幻想中走了无数次。我一路经过那些熟悉的地方,终于那一天到了一条看上去很熟悉的小河,河上漂着千百个河灯,又到了乞巧节了。 我在河边的食肆里坐下,点了一道当年的牛肉汤面和一道旧日的鱼 羹,慢慢地吃着。 “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的……”当年那个老家伙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信,我真的信,他一定会等我的……我站在那座孔桥上的时候,河湾边的空地上已经是一片荒草……我的食肆呢?我的师父呢?我的爹呢?漫漫的河灯从我脚下漂过,我想唱一首古歌,却哭了起来。 百年啊,他哪里等得了我百年?荒草里有他的墓碑,那间没有人继承的可怜的小食肆,它的木梁被人拆走,它的碎片被人拿去烧锅……可我能怪谁呢?是我自己回来晚了。 老家伙提醒我江都是吃人的地方,他提醒我带上那柄刀,可我都忘了…… 就这样,我成了无家可归的旅人,开始在天地间流浪。 这个世界无论怎么变化,总有人肯为美食花上大价钱。我骑着骆驼穿越沙漠,时代变化,我又乘着钢铁大船出海远航,甚至坐上了能翱翔云间的飞机,这世界那么大,足够我不停走下去。 既然没什么可在乎的了,我也就放浪形骸。我在每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月末的那天,我会召开一场极尽奢华的宴会,只有出价最高的十个人才有资格参加,食客们走出房门时都如痴如醉,声称吃过今晚的食物此生再无遗憾。而第二天人们再拿着重金登门拜访时,我已经在新的路途上了。 我就是要制造这种效果,就是要逗他们玩,他们都是些纵情声色追求极致享受的豪客,可吃了我做的菜,以后的日子里再吃别的都会味同嚼蜡,这是人们要为贪婪付出的代价。 我在瑞士银行开设了匿名账户,财富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钱对我来说很快就失去了意义。我可以举行通宵达旦的派对,每晚都在名酒美女的包围中度过,每一个清晨的地平线都是未知的。 直到五年前的一天,我在加勒比海的一艘游艇上醒来,眼前宿醉的男女们倒成一地。我踉跄着走到洗手间,用凉水泼醒了自己。 那时候,我看到自己胸口出现了一点透明……两个小时后,我坐上了私人飞机。机长问我目的地是哪里,我说中国。 是时候该回家了。 上一次经过北京的时候它还叫做北平,多年来它变了很多,让我误以为自己身在香港或是曼哈顿。这里有顶级的夜店,有全世界最好的美酒,有听你讲一个故事就肯和你浪迹天涯的姑娘。 这里还有满汉楼,如今世上留存的和“蓬莱”有关的东西已经不多了,但满汉楼的灶眼是其中之一。外人很难相信,满汉楼如今还在用那个历史近千年的老灶眼,早在满汉楼挂牌之前那个灶眼就存在了,它曾经多次被破坏,但经过修复后依旧是一口绝妙的灶眼。在如今这个煤气普及的年代,高温火焰当然很容易获得了,但在古代,一口高温的好灶往往就是一家饭馆的命脉。满汉楼的灶眼 更神奇的地方,是它即使熄火,三天之内光凭火灰就能保持温度,最适合熬制上品的汤。据说每隔百年,都会有一位神秘的贵客光临掌握那个灶眼的饭馆,得到邀请的人都能许一个愿望,那个人就会为他实现。 第21节 关于那个人可能来自蓬莱的说法,早在一些妖物间流传开来。 我没有把握自己能遇见那位贵客,因为我的时间不太够了,上一次他出现据说是1956年,那么下一次是2056年才是……但我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一线希望。 我观察了满汉楼很久,那天清晨,我从一场派对上回来,带着前一晚刚认识的女明星回家,经过满汉楼,我忽然心血来潮,邀请那位女明星跟我进去吃早餐。 外壳还是那套红皮墙绿琉璃瓦,可里面却让我哭笑不得。各式各样的人在大厅叫嚷着,从光屁股的孩童到剃着半寸的糙老爷们,从浓妆艳抹的大姑娘再到刚遛弯早市的大妈们,打孩子的、传闲话的、约麻将的、吧唧嘴的……这哪还是以雅致脱俗闻名的满汉楼啊,简直就是个油烟气十足的菜市场! 虽然早就知道解放后这里变成了大众菜馆,却没想到当年的余韵已经丝毫不剩了。菜单上也都是些京味的大众菜,但招牌菜竟然是牛肉面!我点了两碗面,忍受着女明星鄙夷的眼神,坐在乱哄哄的人群中。 那是一碗我见过的最糟糕的红烧牛肉面,光看品相简直是一场灾难。我无奈地让服务员去叫主厨出来,表面上说是想请教请教这招牌牛肉面的作法,其实是想知道这店里的人是否还知道那位尊贵的神秘客人。 主厨不在,来的是主厨的孙女,十六岁的女孩穿着件厨师服,小脸清秀,梳着一条倔强的单马尾,凌乱的刘海,眼瞳活泼得像只小鹿,也算是美少女了。可我见过无数的美少女,就像这千百年来与我擦肩而过的每个人一样,以陆雨岚见我的第一面,本该是注定要被我忘记的。 她看着我和我身边的女孩,皱着眉,分明是不大看得起我们。 我笑了笑说:“今日的满汉楼还是别挂那个招牌吧,丢人。” “什么意思?爱吃吃不爱吃滚!”陆雨岚眼睛一瞪。 “当年料理满汉全席的酒楼料理牛肉面,本来已经说不过去了,再看你这碗面,粗的粗细的细,像是爷爷带着孙子赶集。牛肉炖得太烂,萝卜也是太老,汤头颜色太重,像是熬糊了的中药,现在的满汉楼已经沦落至此了么?” “你行你上啊!”陆雨岚的横劲儿真是没法说,你们看她现在够横了,她小时候才是个犀牛般犟的丫头呢,那是真犟。 我皱了皱眉:“如果是我的话,就用牛油爆香葱姜,松茸母鸡吊汤,牛肉选上好的黄牛腱子肉,每块要带着筋头,配上天津产的赛鸭梨的沙窝萝卜,小火慢炖。面要做一根面,用当年的小麦粉掺上青稞粉和荞麦粉,筋道中要有谷香。取三十只小碗,每碗一根面条,两块牛肉,半块萝卜。” “然后呢?”陆雨岚盯着我的眼睛,旁边来来往往的人看着我们俩犯冲,都带着看好戏的表情。 “然后就吃面咯。”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那就吃面!”陆雨岚把她做的那碗面重重地放在我面前。 “你这面能吃?”我简直气懵了,敢情我给她说的那些话她都没听进去。 “本店杜绝浪费粮食!”陆雨岚格外地严肃。 我就差笑出声来了,你开店我付钱,我买了面面就是我的,我爱吃不吃关你什么事?我倒是知道某些寿司店的名厨,他们做出的寿司你要是放久了不吃他们会对你白眼相向,可那是极品名厨才有的待遇,你这碗粗制滥造的面,何德何能呢? “对不起,我可以吃东西,但我不吃不用心做出来的东西。面对这样的面,我想我还是饿着好了。”我起身带着女伴要走。我满心都是沮丧,即便那位贵客的传闻是真的,他也绝不会去一家沦落到做牛肉面和卤煮的小店开那百年一遇的盛宴。 “喂!你什么意思?看不起人啊?我们满汉楼的牛肉面,这条街上都有名的!”陆雨岚竟然拉住我的袖子不让我走,一副没完没了的模样。 我原本就不喜欢人纠缠我,加上沮丧,不由得发了火。我发火的方式是甩开陆雨岚,当着她的面把那碗面端起来,面无表情地倒进旁边的垃圾箱里。 “不够格的东西别在我面前出现。”当时我大概是这么说的。 “啪”的一声响,比今天她打我还响亮很多。我真的懵了,上次挨打已经是千年之前了,打我的那个人是师父!这么多年以来我所到之处,人人都待我如神明,今天却被一个做不好牛肉面的黄毛丫头当众打耳光。 我的女伴尖叫一声,踩着高跟鞋蹦起来想反抽陆雨岚一个耳光。我拉住了她,因为我闻到了弥漫开来的肉汤香气,那气味里充斥着浓油赤酱、世俗欢闹的美。 很多年前我吃过这种面,很多年前我还做过这种面。 千年后,我竟然又闻到了这香气。 我笑了陆雨岚倒哭了,你别看她倔强,其实很容易哭,她说:“你知道做一碗面我多费工夫么?我们从昨天晚上就开始揉面,切葱就切了三个小时!你不吃你不是浪费粮食么?我们的面都是手拉的,我们每天做那么多碗面哪能做得像你说的那么精致,我们店的客人从来没有浪费粮食的,你有钱你就能欺负人?” 旁边一群早起来吃头汤面的老头老太太也围着我骂我不是东西,好像是我打了陆雨岚一耳光而不是她打了我一耳光。 可那些我都顾不上了,我闻着空气中浓浓的牛肉汤香气,忽然间回到了千年之前,我师父那口老汤锅旁。其实那碗面很好,只是不精致,好得就像我师父历经沧桑、很难看的脸……可我好想他。 离开满汉楼之后,我找人查了一圈陆雨岚的背景。她的人生简单得让人乏味,放在档案袋里只有薄薄的一页纸。 那时候她还是个高中生,她父亲是个有点成就的律师,满汉楼是她家的老产业,当年公私合营了,后面政策变动又发还给她家了。她爷爷是个名厨,很惦记餐馆这摊子家业,拖着生病的身子继续经营满汉楼,陆雨岚是来帮她爷爷的忙。但父亲反对陆雨岚继承家族的产业,强迫她念了经济系,准备等她大学毕业就送出国去念商学院。 她平时跟一般高中生没什么两样,穿牛仔裤运动鞋,背着双肩书包,骑自行车。她很酷,在学校里人称小女王,有几个同级男生暗恋她,但没人敢跟她表白。进了厨房,她就会换上那身白制服,扎起马尾辫,摇身一变成为代理大厨,爷爷的老同事们也都听她的,所以十六岁就在老馆子里干得有模有样了。 她很喜欢跟爷爷研究做菜,在厨房里待上一天一夜也不知道疲倦,她和这里的街坊很熟悉,知道他们的口味偏好。他们彼此间三姑四姨地叫着,像是一家人。 她的人生就像水晶杯里的清水,让我一眼能看到底,但她能做出一碗真正的好面。 其实做牛肉面并不难,关键就是要用心,当年我师父就是那样做面的,老汤的汤锅从来不熄火,每晚客人走完后他就开始揉面,萝卜选嫩的,葱花切碎,成年累月做同一件事,你总能做好。其实那样的面我也能做出来,我当年做过成千上万碗,可我已经忘记那套手艺很久了,因为食客们都对它不屑一顾。 陆雨岚经历的一切就像千年前的我,但她却选了跟我完全不同的路。 我对陆雨岚蛮有兴趣,就买下满汉楼对面的地皮,开了一间餐馆。开业的时候我给她发了邀请函。我知道fugin这样的餐厅开在这么一条老街上,势必会挤压其他老店的生意,尤其是满汉楼,但我就是想欺负她玩。 开业那天,剪彩仪式都搞完了她才出现,抱着一只可笑的花篮,还穿着那件白色制服,和满屋盛装的宾客站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我当时正在和几位贵宾聊天,她斜插进来打断了谈话。 “原来你也是厨师,你是来当竞争对手的咯!”她放下花篮,转身就走。 “怎么会呢?我是来跟你交朋友的啊。”我微笑着说。 我真的是来跟她交朋友的,可她不相信,也不明白……一个活了千年的妖物忽然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孩生出了兴趣,她不明白也是应该的。 从那天起陆雨岚就和我就像是两根拧在一起的弹簧,总在较量。这对我来说其实很简单,满汉楼最大的优势是平价早餐,fugin开业第一天就推出了同样价格的早餐,但却是自助餐,十元一位吃饱了算,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搭配合理,既健康又美味。那天陆雨岚站在空荡荡的满汉楼前,眼看着对面fugin人满为患,面色阴沉得像是暴风雨来袭。 “现在认输还来得及,把满汉楼卖给我,支票上的数字随便你填!”我喝着咖啡对街对面的陆雨岚说。 你知道她是怎么回复我的么?她对我比了个很凶的鬼脸……当时我一口咖啡喷出来,惊得那个陪我吃早餐的姑娘花容失色。 第二天满汉楼也开始搞大减价……当然我也会有新的应对策略。顾客就像是潮水似的,一会涨潮涌向fugin,一会退潮回到满汉楼,这对我来说是最有意思的事情啦,也花不了多少钱,毕竟有几百年攒下来的老本,而且fugin压根也不用靠早餐挣钱。 但满汉楼不一样,本来底子就薄,经不起几天的折腾。不过我也不想满汉楼垮台,陆雨岚做不下去了,我跟谁玩游戏呢?作为一个老得快要死的妖物,生命中竟然有最后的趣味,很难得不是么? 陆雨岚四处筹钱,甚至还找了街上其他商家开会,要守住老店们的地盘。一开始大家还很齐心地四处张罗,没过多久动静就越来越小。fugin的火爆带动了整条街的地价,很多投资商想要分这块蛋糕。那些和满汉楼定下攻守同盟的老店卖了店面,拿着大把钞票喜滋滋地搬出老街,直到最后只剩下陆雨岚一个人还在坚守。 说实话我没想搞得她那么辛苦,林夏说得对,从我对她感兴趣开始我就变成了一个想抓她辫子玩的小男孩,却无意中给她带来了大麻烦。 我开始考虑新的策略,就是买下满汉楼,把陆雨岚变成我的主厨之一。这样,那个灶眼在我的控制之中,没准那个贵客就会出现,而我也能总跟陆雨岚斗着玩。 每天fugin营业前,我都会去门前的长椅上喝咖啡,陆雨岚也会在那个时候带着伙计们出来摘门板。我每天都给她提新条件,她的鬼脸越来越凶,也越来越疲惫。就像有些人习惯每天开车听广播一样,我们已经把这种斗气当成了一个习惯。直到有一天,我端着咖啡杯等了很久,陆雨岚都没有出现……那一整天我都像是宿醉未醒的人一样,看着满汉楼里人来人往,伙计们忙忙碌碌,可就是没有 她的身影。 生病了?不应该,上个月她头疼犯了不也来了么?难道出了什么意外?那一天我都不开心。 终于在晚饭前我听说陆雨岚在另一家高级餐厅里,同行的还有一个陌生男人。千百年来,我的心一直都像是一口寂静无声的深井,而这个消息,就像是掉进井里的一块巨石,突兀而沉重。 我想完蛋了,原来我真不是在跟她玩啊……我太在意她了。 在这个北京城,还没有一家餐厅敢不给我面子。我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算那里今晚满座,经理也会给我单独加一张桌子。餐厅经理诚惶诚恐地给我上了所有的看家菜品,可我只盯着不远处那张靠窗的桌子。 陆雨岚坐在那里,既没穿那身引以为傲的制服,也没有穿平时的仔裤球鞋,却穿了一身淡蓝色的晚装,踩着一双细跟银边的高跟鞋。我之前从没见过她穿露小腿的衣服,没想到那个倔强如锄头的姑娘竟然有一双那么美的小腿,修长洁白如同象牙。她那晚甚至还化了妆,虽然神色看上去还是那么不自然,却足够让我大跌眼镜了…… 你说,她见我的时候怎么就不化妆呢? 女孩子还是化点妆好看嘛! “你的审美看起来还是停留在夜店的级别。”白起冷冷地说。 “随你怎么说咯,你自己喜欢小三专业户还有脸说我?”沈醉也比了个鬼脸。 陆雨岚对面的男人西装革履衣着华丽,金丝眼镜后的眼神咄咄逼人,透着一股自信,刚刚发表了一通对于红酒的见地,可陆雨岚却有些走神。 “其实这次回国感觉这边变化也挺大了,发展得不错。听说有家叫fugin的餐厅不错,下次咱们可以约在那里。”男人扶了扶镜框。 他戴着耶鲁的毕业戒指,这种人我见得多了,名校毕业,顺理成章地进入华尔街的高楼大厦里工作,商界精英的派头十足。 “那里一般,我觉得这里就挺好。”陆雨岚低头玩着勺子。 “我听伯父说你平时都很节俭,这是做妻子的美德,我很赞同。”男人微微一笑。 我一怔,这两位难道是在相亲么?陆雨岚倒是话很少,百无聊赖地搅着面前的松茸汤,静静听着美式精英喋喋不休着华尔街是如何如何的纸醉金迷,曼哈顿的房价是如何如何的高昂,他的老板同事们是如何如何的土豪等等。 “我想把房子买在中央公园旁边,虽然公寓面积小一些,但别墅似乎太空旷了缺点人情味。”精英男又托了托眼镜,“对了,我还没问你对做全职太太怎么看?” “啊?”陆雨岚被他问得一怔。 “其实你不用这么快回答我,我也很欣赏职业女性的。”男人耸耸肩,又请侍者开了一瓶红酒。 我想不出陆雨岚这种妞做全职太太的样子,很想笑却又笑不出口,像是有异物堵在嗓子里。 “也说说你吧,我听伯父说你本来是很抗拒相亲的,为什么这次对我如此青睐呢?”男人得意地问。 “其实除了爸爸的安排,我还有件事情想要拜托你,你既然在美国做投资,那你有没有兴趣在国内投资一家餐厅?”陆雨岚终于开口。 “餐厅?什么餐厅?” “百年老店,满汉楼。”她递上一个文件夹,“计划书我已经写好了。” “不急,不急!我晚上回酒店再看。”男人把她熬了一个通宵写好的计划书放在一旁,含情脉脉地盯着陆雨岚。 “请你认真看一下,那个计划书对我真的很重要!” “是么?”男人很诧异,“我听伯父说了,不是一家快要倒闭的老馆子么?你想开饭店的话,我们去了美国,我给你开一间最好的!” 陆雨岚的眼角抽动,可她还是缓下情绪,认真地试图说服对方,“那不一样,小时候我爸爸妈妈工作都很忙,就把我放在爷爷的满汉楼里。爷爷一直很忙,每天都让我在店里自己玩。说起来有点可笑,我总觉得那间老店是有灵性的,仿佛能听懂我说话。我不想见人的时候,它的门就不会被人打开;我开心的时候,它仿佛会和我一起笑。我总能在里面找到别人找不到的食材,供我偷偷学厨艺。与其说我是爷爷和老伙计们带大的,不如说我是被那间老店带大的。对我父亲来说,满汉楼是个负担,是个巴不得要甩掉的累赘。可对我来说,那是我的家!” 我忽然想起那间远在细柳邬的食肆,又开心又难过,叫侍酒师给我开了一支1989年的红颜容。 “lucy,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可你知道在商言商,如果我违背我在商务上的原则投资一家位于顶级地段的老店卖包子油条,这会有损我在行业内的地位。”男人柔情万种地安慰陆雨岚,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她叫lucy,“但如果是我们婚后,这就不一样了,可以作为我们家的投资,我们家自觉自愿,没人能指责我们。但说心里话,如果你喜欢餐饮业并想保持满汉楼的招牌,我们为什么不试着跟fugin合作呢?他们最近在资本市场上很火热,以我的人脉,介绍你认识沈醉不成问题,你们合作把满汉楼重新包装,上市都有可能的。” 我心说信不信我把1989年的红颜容淋在你那颗油光水滑的脑袋上? “这不对吧?”男人说到这里忽然一顿,打个响指叫来服务生,“你们这牛排到底是不是澳洲的,别是拿本地水牛肉糊弄我吧……” 一滴泪水落在松茸汤里,像黄沙中滚落的珍珠,眨眼间被流沙吞没。 我心里叹了口气,陆雨岚一直都很倔,不肯向任何人低头,被我打压了两三年都没听她说过一句软话,没想到那天她竟然为了满汉楼,化妆穿裙子来应付这种货色。 但也是那场对话让我真正明白了陆雨岚,明白了她为什么再苦再难也要撑下去。对每个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对有些人来说是权势,对有些人来说是美女,对有些人来说就是间老店。 如果细柳邬的食肆还在,如果有人想从我手中夺走它,我也是会撕下这张笑脸跟他玩命的。 我喝完了那瓶红颜容,经理过来提醒我夜深了,我这才发现餐厅里所有人都已经走光了。餐馆的另一侧,陆雨岚默默地坐着,美式精英已经走了,想必是谈崩了。 “真巧啊陆大厨师。”我在她身边坐下,“有什么烦心事?” 陆雨岚呆呆地看着我,想来是没明白我这个冤家对头怎么会以这种知心哥哥的面目出现。我让经理给我两杯香槟,陆雨岚难得地没有拒绝,我们就这么默默地坐着喝酒。那年她22岁,我……1400多岁,我说喝完了安安神我送你回家,我司机在外面,陆雨岚竟然点了点头没拒绝。 她毫无来由地哭了,说你这个混蛋,你知不知道你让我们过得好难。我心里一软,摸摸她的头,她就把额头放在我的肩膀上。 那天晚上也是凄风苦雨,可我觉得很温暖。 第二天早晨我端着咖啡站在fugin门口时,她拆下一块满汉楼的门板,黑着眼圈,忽然看见我,脸一红,旋即又变得凶巴巴的。我照例说陆主厨我给你支票啊,她对我比了个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凶的鬼脸。 真好,世界恢复正常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美式精英再没出现过,他有人脉我也有人脉,让他滚蛋没费我什么力气。同时另外有两家投资公司找到陆雨岚,提出了优厚的融资计划,解了满汉楼的燃眉之急,我就能继续和她玩下去了。 沈醉挠着头,笑得像个孩子。白起默默打开门,让凉爽的穿堂风吹进来,林夏早就在客厅沙发上睡着了,舒服地翻了个身,还低低地打着鼾。 “你有意思么?你是我见过的最别扭的妖物了。”白起皱眉。 “大人,你认为我还能做什么?拿着戒指去跟陆雨岚求婚吗?”沈醉苦笑,“说实话,我也弄不清楚自己对陆雨岚的感情,也许是对当年未达成的心愿的懊悔,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有点喜欢……总之我在你面前是个老鬼,到了陆雨岚面前,就是个小孩。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希望陆雨岚和她的店能继续下去,但我保护不了她多久,也不想让她为我悲伤。将来自然会有别人代替我守着她,看她慢慢地长大和变老。却没料到天野虎彻会出现,天野家盯着满汉楼想必已经很久了。” “可天野虎彻并不只是个厨师,他要进军中国,占据那个灶眼,探寻蓬莱的秘密,跟他是不是最好的厨师根本没关系。” “如果他输在我手下知难而退,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如果他还要纠缠……”沈醉的笑容忽然变得很冷,“我还能活一小段时间不是么?” 第22节 “所以这就是你的决定?”白起手指一挥,最后三只贯髓针仿佛被丝线牵引,飞进了他手心里。 “没什么可犹豫的,我这一生见过的风雨很多,该享受的都享受了,不该做错的也都做错了,这是我的晚年,我遇见了陆雨岚,让我回到了少年时。我吝惜什么呢?”沈醉微笑。 白起点头,手中的贯髓针如离弦之箭飞出,刺透了沈醉几乎透明的皮肤,嵌入脊柱。刹那间七枚贯髓针同时发出长鸣,一股紫色风暴从空中落下卷入沈醉体内。 玖、厨斗 夜幕刚刚降临,前门外大街灯火灿烂。 老街已经很久没有那么热闹过了,红毯从街口一直铺到了满汉楼门前,上百家媒体涌入这里,满汉楼前人头攒动。今晚是日本厨神天野虎彻和沈醉之间的较量,他们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也是一次日本料理界和中华美食圈的过招,美食杂志很快就把这件事炒作成了关系到民族魂的大事件。 林夏和阿离在人堆里艰难前进,他们都穿了盛装,连阿离这个摇滚少年都脱掉了皮衣穿上了礼服。 “让路让路,我有vip票!”林夏挥舞着烫着金边的请柬,保安赶紧闪开了道路让他们进去。今天的门票真是千金难求,比cba总决赛的票还难搞。而vip票只有主办方重要的合作伙伴才会有。 满汉楼里搭起了led屏幕,银亮的操作台上有烹饪所需的任何东西。沈醉和天野虎彻坐在各自的操作台之后,鲍勃·周正在致开幕词。 天野虎彻在操作服外披着一身黑色的阵羽织,足见他对这场比赛的重视。 沈醉则是一身白色皮衣,看上去倒有些像是猎装,扎了一条宝蓝色头巾,走的是混搭的路数。两人之间的那张桌子上插着那把铜柄铭文的魔刀河豚毒,除了满汉楼的合约之外,这也是今晚的赌注之一。 林夏和阿离趁着周老爷子啰嗦的时间找到了第一排的座位,他们俩和白起都是沈醉请来的贵宾。陆雨岚的座位就在他们旁边,这位懒得打理自己的厨师妹子今天穿着漂亮的裙装和三寸高的高跟鞋。 开幕词致毕,鲍勃·周敲响了桌面大小的铜锣:“本次竞技,现在开始!” 沈醉慢慢起身,天野虎彻也终于睁开了眼睛,眼中似乎真的藏着猛虎!赛制和世界厨师联合会的比赛类似,满汉全席有南菜54道北菜54道加起来108道,但只选炖品、蒸食、装盘、羹汤等九道,由评审团品鉴后打分,总分高的人胜出。沈醉和天野各自忙碌起来,他们的操作台上摆着食盒,有些仿佛还是已经做到一半的菜品。 “为什么还有半成品?难道不是现做么?”阿离舔舔嘴唇问。 “可能是拌凉菜吧。”林夏也只能瞎蒙。 “林小姐看起来并不是法国蓝带出来的人啊,那是野味。”陆雨岚皱眉,“满汉全席集江南官府菜和满蒙饮食之大成,满蒙善烹野味,汉人喜食羹汤,要做满汉全席,这两道菜是必需的。但是野味烹制一般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在比赛中用半成品也是合理利用规则。” “我在蓝带学的是摩洛哥菜系,中国菜我不懂。”林夏只能继续胡编,“那既然是野味,为什么沈醉台子上花花绿绿的都是蔬菜啊!连点肉都见不到,还算什么野味?” “这个我也不知道,”陆雨岚摇头,“不过,沈醉往往出人意料。” “看起来吵架归吵架,陆主厨还是希望沈公子赢喽?” “我是希望他别输得太惨!”陆雨岚皱眉,“输得满地找牙还得让人家笑话这条街上的厨师没有本事。” “懂了!”林夏似笑非笑地看着陆雨岚,“小学生都这样,男孩女孩欺负来欺负去的。你揪我小辫子,我打你小报告,可放学回家还得手牵着手过马路。” “无聊。”陆雨岚沉下脸来。 为了不让制作过程太过无聊,鲍勃·周特地找了一位音乐学院的女孩弹奏古筝助兴。弦动铿锵之间,两位厨师的动作仿佛是在舞蹈,天野虎彻就像是秦王破阵般浑厚有力,而沈醉却如同高山流水那样潇洒飘逸。 琴声渐小之时,两人的“舞蹈”忽然停顿。 沈醉掏出丝巾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转头看了一眼天野,他正对着自己虎视眈眈。 锣声再响,时间已经到了!两人都在限定时间前最后一刻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好久没见到能和沈醉拼得旗鼓相当的对手了!”周老先生不禁赞叹。 其他两位评委,来自法国的苏菲女爵和意大利的马尔科理事长也都起立鼓掌:“bravo!bravo!” 林夏多看几眼就知道可怜的鲍勃·周还没弄清楚情况,苏菲女爵和马尔科理事长的身上都散发着隐约的妖气,唯独鲍勃·周是个纯正的人类。这场竞赛是在欧洲的妖族监督之下进行的,他们对味觉的评判也是最敏锐最不留情面的。 “先请三位品尝天野先生的作品。” 天野用眼神逼退了想要上前帮忙的主持人,亲自将白瓷大盘端到评委席前。银盖掀开之时,评委眼中和大屏幕上仿佛同时闪过了一道彩虹。 盘中是一只厚实的肉掌,晶莹剔透仿佛羊脂白玉,那掌中托着一只鲜艳欲滴的寿桃,竟然带着阵阵果香。 “这是?”三位评委都是吃货,却都有点茫然,苏菲女爵和马尔科理事长对于法餐意大利餐都如数家珍,无奈这是道中国菜。 “玉掌献寿。”天野虎彻冷冷地说。 “真的是玉掌献寿!”还是鲍勃·周多些这方面的知识,“这是清朝皇帝寿宴上的主菜,玉掌要以文火先炖五六个小时,这才能脱去皮毛,而后以火腿、葱姜作料一起放入母鸡肚中,再炖上三五个小时,直到肉质酥烂而后脱骨。那寿桃虽有果香,但却是鱼肉。 要以鱼茸做成寿桃形状,与鲜果一起大火蒸熟,而后放置在玉掌之上,稍加调味后淋上鸡油,这才算大功告成。这道菜失传已久,我也是四十年前在台湾吃过一次!” 满堂惊叹。周老爷子虽然是个人类,却以发掘美食为毕生的事业,见识广博如他也只吃过一次,可见这玉掌献寿是多么麻烦的一道菜肴,偏偏它还出自一个日本人的手下。 “什么是玉掌?”林夏看着自己的手又看看盘中肥硕的肉掌。 “就是熊掌。”陆雨岚轻声说,“取关外黑熊的左前掌中至肥厚者,剥皮后色泽很淡,全是胶质,所以称为玉掌。” “熊掌?”林夏腾地起身,“喂喂喂犯法啊犯法啊!黑熊是保护动物,你还敢做熊掌?”林夏就是这个德性,一旦抓住对手要害立马下狠手,从来不讲骑士风度。 周老先生面露难色:“天野先生,这确实是你疏忽了,我们是禁止用保护动物来烹制食物的,和世界厨师联合会的赛制一样。” “我有说过这是熊掌么?”天野虎彻微笑。 “不是熊掌是什么?”周老先生一惊。他夹起了一块玉掌献寿,浓郁醇厚脂香扑鼻,这种食材只要吃过一次就会终生难忘,他还没老糊涂到记不清熊掌的味道。 “熊掌早已被列入禁忌食材,但为了恢复满汉全席之味,熊掌必须有替代品。黑石料理穷调味之功,以驼掌代替熊掌,用西班牙伊比利亚火腿的浓汁和鲟龙鱼汤调味,把脂香灌入驼掌中,得到了这种可以完全取代熊掌的新型食材。”天野虎彻神情骄傲,“所以我说厨艺之进步在日本,在我们黑石料理,这是百年不息的研究成果。” “驼掌?”周老爷子大惊。 驼掌和熊掌外表差别很大,如果是切片扒炒的话还看不出来,但整只文火烹制,应该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这是中东产的驼掌,掌肉要比中国骆驼更加厚实细嫩,只取中心处最洁白细致的鸡蛋大小的一块,这盘玉掌用了十六只驼掌才做成。”天野虎彻微笑,“固守古法的人不会往这个方面想,但黑石料理的分子料理技术已经达到了这个程度。” 满场惊叹声。赶到现场的都是中文媒体,自然希望沈醉胜出,但天野虎彻的这道菜既表现出黑石料理对满汉全席的了解,也用惊人的新技术震惊了评委,看起来已经占了先机。 沈醉的菜跟着呈了上来,也装在一只白瓷大盘中。但评委们见到都愣住了,这道菜竟然是各色野菜的拼盘!马苋菜、白蒿、荠菜……经过沈醉的刀工整理,都变成一只只振翅欲飞的鸟儿,最大的那只俨然是涅槃而生的凤凰。 “百鸟朝凤。”沈醉笑笑。 马尔科理事长狐疑地夹起一只“飞鸟”放在嘴里,咀嚼的声音清脆悦耳。他对沈醉这道菜充满了疑惑,因为头道菜规定就是炖品,玉掌献寿就是炖品中的至尊之一,炖品中使用蔬菜当然无不可,可全部用蔬菜做的炖品,那是……减肥菜汤么? 这道理连林夏都明白,这种比赛就像命题作文,无论你骈四赋六写得多精彩,只要你跑题,那就零分滚出。 马尔科理事长的脸上忽然流露出不可思议的笑容,接着又夹了一只飞鸟,咀嚼之后神情陶醉:“难以置信!沈醉先生对味觉的理解再度超越了我的想象!” 马尔科理事长切开一束捆得很好的马齿苋菜卷,翠绿的野菜梗包裹着肉馅,原来沈醉是把炖过的肉撕成肉丝之后和野菜同卷,这还是一道荤菜,但多了野菜的清香。不过这种做法并不罕见,不知道何以食遍世界各地的老妖物马尔科理事长会流露出那样惊叹的表情。 “我想各位都很好奇我到底吃出了什么样的味道,很遗憾这道菜不够跟在场的各位分享。这道菜最有趣的地方是,每个菜卷的味道都不同,斑鸠肉,山雀肉,鹧鸪肉……”马尔科理事长一边咀嚼那些菜卷,一边说出那些禽类的名字,“每种禽类和蔬菜的搭配都是完美无缺的,味道变化之丰富是我平生仅见的。” “不知道马尔科理事长能猜出里面填的肉类是什么吗?”沈醉笑着问。 “总不会是凤凰吧?”马尔科理事长笑着指指菜盘中间昂首欲飞的凤凰。 “全都是一种东西,面筋。”沈醉耸耸肩,“这道菜还是素 菜,一道吃起来很像荤菜的素炖品。” “天哪!面筋怎么可能产生那么多的变化?”苏菲女爵惊叹。 “首先,面筋得是自己手制的,通过控制蛋白质的比例可以制造出韧度不同的面筋来,对应完全不同的肉类。至于调味,其实只是用鸡汤煲过,但随着外面包裹的野菜不同,肉味会呈现出差别很大的质感。”沈醉笑笑,“马尔科理事长说每种禽类和蔬菜的搭配都是完美的,但那只是因为你们就是在吃蔬菜的味道。” “调味技术已经可以欺骗我和苏菲女爵的味蕾了么?”马尔科理事长起身鼓掌,“味觉的无中生有沈醉先生和天野先生都做到了,我们无法挑剔你们的技术,只能是平分了。不过从开场看来,接下来的表演会是餐饮历史上的里程碑了。” 满场掌声,天野虎彻微微皱眉,看向沈醉的目光中带着一股寒意……作为妖物他的根基还在沈醉之上,他之所以对挑战沈醉信心十足,是因为他也能感觉到沈醉的气息微弱,不似他几年前称雄世界厨师联合会的时候,可区区几天过去,沈醉出场时却是神完气足,俨然是那个在世界各地留下传说的“东方厨神”。 拾、激战 比赛越来越激烈,厨师做到这个份上,已经不再仅仅追求口味了,炫技的成分也越来越多。第一道菜马尔科理事长所谓的“无中生有”,是指沈醉和天野虎彻都用其他食材复现了熊掌和各种野禽的风味,而接下来的竞技中,这种不可思议的调味越来越惊人。 在羹汤一节中,沈醉以产自北美的密歇根湖鲥鱼为汤,因为正宗的长江鲥鱼几乎绝迹,已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密歇根湖中的北美近亲却仍旧肉质肥嫩,唯一的缺点是涩味稍重,沈醉便以斑鱼肝调味,除尽涩味,复现了当年宫廷盛宴中的鲥鱼汤。 而天野虎彻也不甘落后,一碗名贵的塘鲤鱼汤让苏菲女爵赞不绝口。这道汤用了上百条塘鲤鱼,取油菜花开时节的野生塘鲤鱼,只用鱼脸颊的两块肉,形如豆瓣,在上海菜中被称作“荤豆瓣”,这些素白的豆瓣沉淀在雪菜所制的素味汤底中,唤醒了渐渐麻木的味觉。一个日本人,竟然做出了正宗的中式名汤。 蒸食一节是沈醉的枫糖猪蹄大战天野虎彻的紫苏叶干锅蒸乌苏里江大闸蟹。 摆盘一节是沈醉的雪侵昆仑十二楼对天野虎彻的金阁寺之樱。 围观的人只恨自己来时没多带点纸巾,服务生只能临时送上湿毛巾供大家擦口水。 “白起怎么还不到,不是说好要来的么?”林夏低声问阿离。 “大夫的事我哪里敢问呢?他那么横。”阿离挠头,“别看大夫对您也是凶巴巴的,可您就算他还比较在意的人了。难得您也那么关心他。” “我是关心他么?我是担心沈醉顶不住!随军医生总要有一个。” “这个小夏姐你大可放心,大夫这个人,收了钱一定干好活,如果收了钱没治好人家,他是会无效退款的……” 开场锣再响,沈醉和天野虎彻再次登上操作台,这一轮的主题是刀工。跟很多食客想的不同,调味在厨艺中的地位远远不及刀工,调味很多是靠食材和经验,可以复制,而刀工不行,刀工靠的是厨师的精气神,也是判定顶级厨师的标准之一。 天野虎彻那边运刀如风,沈醉却静默不动,刀下是一块白玉般的豆腐。 “风雪夜归人”,难怪沈醉要做这道菜给林夏吃,他是想再试试自己顶级的刀工是否还在。 他开始切了,不动则已,一动天倾,起伏的刀光连成了片,像是北风中飘零的雪片。沈醉挥刀的速度已经超越了常人肉眼的极限,这边蓑衣刀切完,那边煮沸的高汤淋上,豆腐纯是被烫熟的。 而那边天野虎彻表演的刀工却是日式的寿司拼盘,日式刀工虽然别具一格,和沈醉的刀艺欣赏价值终究不在一个层面上,虽然有三味线为天野虎彻伴奏,但全场目光还是被吸引到沈醉的“风雪夜归人”上。 天野虎彻倒是不急不乱,唇边还带着一丝微笑,他一边料理鱼生一边扭头欣赏沈醉的表演……声如裂帛,深色的血滴落在素白的豆腐上,沈醉的刀忽然停了,鲍勃·周、苏菲女爵和马尔科理事长都皱起了眉头……沈醉没能控制好那柄活龙般夭矫的刀,割伤了自己的手指。 刀工最见长的沈醉,却为了追究表演而败在了刀工这一节上……沈醉低头看着血在豆腐上蜿蜒流动,眼神略略地黯然了一下……接着他抬起头,看了陆雨岚一眼,转身返回休息室。 窗外雷声滚滚,看起来又是暴雨之夜。 闪电划破黑暗,映出那个挺拔的身影。白起站在休息室的窗前,仰头看着天心中滚动的紫色雷霆,便如一条电光组成的龙在那里飞舞。 沈醉疲惫地在沙发上坐下,努力解开衬衣纽扣,看着自己几乎彻底透明的胸口,那里面有颗心脏在缓缓地跳动,心脏表面都是暗色的血脉。 六根贯髓针的光芒在他身体里依稀可见,他全身都在透明化的过程中。 “六根还是顶不住。”沈醉艰难地喘息,“天野虎彻已经看穿我了……最后一根针你带来了么?” “我跟你说过最后一根针的后遗症是你无法想象的。”白起低声说,“从来没有人在自己身体里钉上全部的七根贯髓针,就是因为畏惧那个结局。” “白大夫,你想过自己会怎么死么?”沈醉笑笑。 “想过,怎么了?” “我也想过,一定要精彩。”沈醉轻声说,“要很精彩,精彩到全世界人,包括我自己都要为我鼓掌。” “为了精彩就要赌得那么大么?” “我赌得不大啦,其实如果不遇到我们陆大主厨,我活着也不是很有意思,就像一具行尸走肉。遇到她我忽然觉得我活过来了,这条命等于是我从她那里捡来的。这赌注算大么?白来的东西,就该潇洒地押上赌桌啊!”沈醉盯着白起的眼睛,“大人,我总觉得你也曾孤注一掷,你能明白我的心情。” 白起沉默良久,抽出了最后一根贯髓针,最后一根针的长度竟然接近两米!这是一根盘曲在针囊中的软质银针,粗大的针头令人不寒而栗,谁也不知道这根针要怎么扎进人的身体里,就算给大象做针灸也显得太长了。 “最后一根针的名字是‘龙筋’,它进入身体之后会随着你的主动脉慢慢地走向你的心脏,强行镇住你的魂体。”白起低声说,“真是根寂寞的针啊,千年都没有人用它了。” 天野虎彻等得不耐烦了。他从某本满汉全席古谱中找到那位神秘贵客的蛛丝马迹,然后在中国寻找灶眼,为这一天他已经等了太长时间,眼下就只有一步之遥。可他还要等待,他是天野家的杀神,却要在这帮无知的人类面前傻等。 第23节 嘈杂声戛然而止,天野虎彻猛地抬头,沈醉正缓步登上操作台。媒体和观众都热烈鼓掌,他们中真正懂厨艺的不多,觉得沈醉刚才只是无意失手,此刻再度登台,就是还有信心和天野虎彻竞争。 “真的没问题么?”鲍勃·周终于按捺不住,急切地走近沈醉低声询问,“我看你今天身体不好,算了吧,满汉楼对你fugin那么大的家业来说不过是小得失,北京那么大,谁敢说容不下你?天野虎彻那个狂妄的性子,早晚吃亏。” “老家伙,我也很狂妄啊,你怎么不盼着我吃亏呢。”沈醉无声地笑笑。 鲍勃·周一愣,不过想到反正大家都知道他跟沈醉亲近,也就不必故作没有偏向了,“我跟你是朋友,你狂妄我会管着你,我管那个天野虎彻去死。” “老家伙你最棒了。”沈醉忽然拥抱鲍勃·周,在他耳边压低了声音,“去年我在你美国家里的时候,做了一小坛子鲍汁,密封了之后放在你家的后院里埋着呢,我加了很多的酒,三五年都不会坏,越陈越香。本想你过生日再告诉你,让你自己挖出来,开心一下子,现在提前告诉你。” “你个混小子,我说怎么你走后我厨房里留香三个月都不散呢。”鲍勃·周恍然大悟,“可今天真的别玩了,来日方长。”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哪来的什么来日方长啊。”沈醉拍拍他的肩膀。 鲍勃·周错愕不已,看着沈醉缓缓走向自己的操作台。最终回合,这一轮的主题由选手自己决定,自然是要选取各自最擅长的菜品,天野虎彻和沈醉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鱼作为食材。 天野虎彻选的是一条两百公斤重的蓝鳍金枪鱼,这是黑石料理在日本筑底的拍卖场上以三百多万美金拍下的,经过五日的排酸,昨晚才刚刚到达北京。评委席和观众席都发出阵阵惊叹,这样的极品金枪鱼他们一辈子都难见到几条。 而沈醉的操作台上只跳着小小的一只活鱼,巴掌大小,外皮上覆盖着尖刺。 “河豚!”陆雨岚的心一下子抽紧了,林夏的心也抽紧了。 陆雨岚的心抽紧是因为如今河豚的料理厨师也要先品尝一下自己的菜,证明它无毒,而疲惫的沈醉能否处理好河豚毒素,谁也不知道。 而林夏的心抽紧,则是因为她清楚沈醉要挑战的其实是自己千年前的那个心结。 天野拔出案上的本烧厨刀,下刀如行云流水,两百多公斤重的金枪鱼,他竟然只选择两腮之下那一点点鱼肉。这个部分的鱼肉脂肪含量最高,口感最为丰腴,是金枪鱼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很多豪客都觉得肥腻的金枪鱼腩是金枪鱼身上最好的部分,每磅价值几千美金,却不知道鱼鳃后的那两块肉往往在进店的时候就被vip中的vip预定了,这种非卖品的量极少,是无法论价的。生鱼片最重要的是刀工,要尽量减少肉汁的溢出,否则会影响鱼肉的口感。一般都是用一张白纸蒙在案板上,如果切完一盘鱼生,而白纸不湿,则为上品。 天野虎彻出手就是炫技,赢得了评审的喝彩。他手持一柄细长的银刀,刃不沾案板,鱼肉便如樱花般飞入盘中,等到结束之时大盘之中好似一幅落樱飞舞的浮世绘。 蒜、姜、白梅、盐、橘皮、熟栗子肉、粳米饭,七种配料一起捣碎,洒在鱼生上,顶级的日本料理,用的却是中国配料。 “难道是《齐民要术》中记载的金齑玉脍?”鲍勃·周惊讶地问。 天野虎彻傲然地点头。 齑是调料的意思,金齑是指那配料,因为加了橘皮所以呈金黄色。玉脍则是指鱼生。开始天野虎彻选择鱼生做为拿手菜的时候,鲍勃·周其实准备阴他一道扣点分,毕竟你比满汉全席,前面做寿司就算了,生鱼片算什么满汉全席?清朝的时候满汉全席成形,可大清朝几个人吃北海道产的金枪鱼?但当天野虎彻洒上最传统的中国调料时,鲍勃·周也觉得回天乏力了,这道菜虽然经过黑石料理的改进,但历史足以追溯到《齐民要术》去。 金枪鱼的脂肪纹路好像大理石一样,所有的脍肉汁都锁在了鱼肉中。再加上古法炮制的调料,入口之时满口生津,让人欲罢不能。 “令人回想起汉唐。”马尔科理事长用颇为正宗的中文说。 鲍勃·周无奈地叹息了一声,他心里当然是希望好友获胜,却无法否认天野虎彻厨艺的精湛。可他不知道的是,也只有妖物能做出这样的菜,因为他们活得太久太久,每道菜中沉淀的都是历史。 沈醉也做鱼生,这是沈醉厨师生涯中料理速度最慢的一次。他的店叫fugin,但他已经有一千年不料理鱼生了,那是道让他悲伤的菜。千年前他料理的是九斤的金眼河豚,如今他的案板上却只是条一斤的小河豚。就连天野虎彻都不明白他怎么选那么小的河豚,大个的虎河豚在日本鱼市上也并不罕见。 沈醉的每一刀都很慢,慢到让时间流逝都变缓了。所有人都静静地等待着,直到他把那条河豚切完。锣声响起,沈醉把最后的鱼片装在盘子里。 鲍勃·周的心里很难过。那盘生鱼片薄的薄,厚的厚,刀路散漫无章法,码盘的时候沈醉用尽了心思,可还是像地震后的城市废墟般不忍目睹。 “确实说不上好看,不过有人说菜做出来是给人吃的,那么好看管什么用呢?”沈醉微笑着夹起一片河豚肉放进嘴里,示意司仪小姐把河豚鱼生端到评委席。 鲍勃·周、苏菲女爵和马尔科理事长对视片刻,虽然不好看,可食物毕竟比的是色香味三个环节,他们还是要试菜的。鲍勃·周叹了口气,夹一片河豚肉入口,慢慢地咀嚼。 他的脸忽然凝固了,半晌无语,接着众目睽睽之下,他的两行热泪顺着皱纹流下来。 苏菲女爵和马尔科理事长都愣住了,周老爷子在世界厨师联合会里虽然有点滑稽,却也是很注重仪表的人,就算沈醉做出的菜再美味或者再难吃,也不至于入口之后让他流下泪来吧。他们各夹了一片鱼生入口,他们俩也愣住了。 沉默良久后,马尔科理事长轻声说:“原来是这样。” 苏菲女爵也微微点头:“原来是这样。” 旁边的沈醉说:“就是这样。” “恭喜你,沈,至少在我心里是你赢了。”马尔科理事长举起面前的白葡萄酒。 “在我心里也一样,”苏菲女爵起身鼓掌,“再看鲍勃·周先生的反应,我想我们不用投票也能确定沈是这场比赛的获奖者了吧?” 鲍勃·周还恍惚着,仿佛那道河豚鱼生就是天意,一切的赞美之词都多余了,那两行眼泪已经调动了人们最大的好奇心……这世界上真的存在那种你吃了就会黯然泪下的菜?黯然销魂饭?他分明只是切了盘难看的鱼生啊。 天野虎彻震怒之下抢到桌边,夹起一筷子鱼生放进嘴里,他无法相信这个结果,但马尔科理事长和苏菲女爵那种老妖物是不可能撒谎的,他们绝没有必要跟沈醉站在一起,他们各自的家族在欧洲的地位和天野家族在日本的地位相当。 他愣住了,倒不是说这片河豚鱼肉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地方,它就是一片普普通通的河豚鱼肉,没有日本名鱼虎河豚的韧劲,也不像河豚白子那样吞入口中淋漓爽快,它只是用盐调味,有点像中国南方渔民腌的那种“鲞”的味道,但是清淡很多。 它就是有一点好,能让你咀嚼不休,有点舍不得吞下去,有点熟悉……又有点寂寞。 天野虎彻没来由地想到他自己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善于调理鱼肉的母亲——作为一个妖物世家的孩子,他确实是有母亲的——把随手切下来的鱼肉边角在盐罐子里沾沾递给他吃。 “这是什么味道?”他茫然地问。 “其实就是河豚肉,用我故乡的腌法。那里每年春天都产河豚,大家拿它腌制了下酒,你知道一道菜你做上几百遍上千遍,总能做得比别人好,即使是最简单的盐和河豚肉的配搭。”沈醉淡淡地说,“我随手下刀,所以切得歪歪斜斜,河豚很小,因为它产在我的家乡,很多年前,那个地方叫细柳邬。”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似乎很累:“我终于……回想起当日的味道了,真好啊……” 拾壹 诀别 夜黑如墨,满汉楼里灯光隐约,一个孤独的身影在收拾着残局。媒体记者们有些追逐着离去的沈醉,有些急于采访愤怒的天野虎彻,没什么人在乎满汉楼……原本满汉楼就是这场比赛的小小配角,一间破旧的老餐馆,大家都很好奇两位名厨为何会为这间老餐馆起冲突。 陆雨岚仔细擦拭着地面上的泥水污渍,成百上千个脚印遍布每一个角落。她本来不必亲自做这种事的,但她让伙计们都回家休息了。沈醉胜了天野,就是fugin得到了满汉楼的收购权,不几天沈醉的律师就会带着合同来了吧。 反抗了那么多年,陆雨岚也认了……其实她早就该认了,要不是她那么喜欢跟沈醉犯别扭,这间店也许已经在fugin旗下发展得不错了,也不至于有今天这场纠纷。 就这样吧,就这样吧,再过几天这里就属于别人了,她把东西擦好收拾好,算是对这份祖宗传下来的产业做最后的告别。 有人轻轻地敲门,陆雨岚懒得理,这个时候她只想一个人静一下,可那门外的人却像钻了牛角尖,没完没了地敲着。 陆雨岚不耐烦了,终于起身开了门。 大雨倾盆,沈醉疲惫地靠在墙边,像是从长途旅行中回到家的旅人,仿佛已经许久没有休息过。 只有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清亮。 “你怎么……又回来了?”陆雨岚有些茫然。你不是胜利了得意洋洋地走了么?坐着你那辆豪华的奔驰车。你不该带着那帮为你叫好的记者去开发布会么?你不该找几个女明星陪着去开庆祝派对么?你回来干什么? “我饿了,想吃碗面。”沈醉轻轻地笑着。 “下班了,关门了,歇业了,等你接了这个店,自己下面给自己吃吧。”陆雨岚想把沈醉给推出去。 “真的很想吃一碗面……那种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做给我的面。”沈醉轻轻地抚摸她的头发,陆雨岚竟然没能闪开。 这一幕一如那个下雨的晚上,他们在一家高级餐馆里,客人都走光了,沈醉在她身边坐下,摸摸她的头发,像是安慰一个孩子。 那是他们生命中最接近的一刻。陆雨岚抬起头,认真地在沈醉脸上寻找着,试图找到一点戏谑的表情,可她失败了。 陆雨岚靠在墙上,默默地看着狼吞虎咽的沈醉,这男人,每个人都说他优雅,可吃面的时候就像个苦力汉子。 “不用吃得那么急,锅里还有,晚上也没别的客人了,一锅都是你的。”陆雨岚还是凶凶的。 “明天我就要走了。”沈醉的脸还埋在碗里。 陆雨岚哦了一声,又盛了一碗面放在他的手边。沈公子本来就是空中飞人,出现在新闻里的时候不是在巴黎就是在纽约,出门没什么稀奇的。 “等你回来这里就交给你了。”陆雨岚环视着老灶和厨房, “说实话,你接这个店比天野好,我以前跟你斗气,是我自己太幼稚了。” “我和董事会说了,你在满汉楼里还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fugin集团以后会在资金和宣传上给满汉楼支持,不会干涉这里的经营。”沈醉耸耸肩,“我没想接这个店。” 陆雨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对收购这种事懂得不多,但这种安排纯粹就是要支持她开店,这个计划原本是她请求那位父亲介绍的男人给她的帮助。大哥你没搞错吧?你跟我斗了那么多年,就是要这个结果? “为什么?”陆雨岚问。 “因为我不想让你太讨厌我呀。”等陆雨岚反应过来的时候,沈醉已经摇摇晃晃走了出去。 “你去哪里?”陆雨岚追出去问。 沈醉扶着木门停顿片刻,转过头来脸色如同门外的天气:“外面风大雨大,一会关好门窗,不要出来。” “你别吓我,你到底要做什么?” 沈醉忽然转过头来微微一笑,眼神清澈得像个孩子:“我叫沈醉。” “我知道你叫沈醉。” “沈腰潘鬓消磨的沈,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的醉。” “你跟我拽什么文啊?” “这次出门要很长时间,怕你忘了我。”沈醉一笑,关上了满汉楼的大门,咬破手指,把血色的符咒涂抹在那扇门上,巨大的禁制保护了整座满汉楼。 雨大得像是天空在恸哭,街灯不知何时竟然熄灭了,漆黑的雨幕中巨大的阴影笼罩在整条街道之上。 “天野先生,回日本的航班取消了么?”沈醉对黑暗中看不见的敌人朗声说。 一道闪电劈落,照亮了那张狰狞的脸,黑衣随着妖气的释放涌动着,触手般蔓延到了沈醉面前,如同毒蛇吐出血红的信子。他已经在这里等待很久了,像是蛰伏的狼蛛等待着食物。 “天真!”天野虎彻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你以为我在天野家的地位只是个厨师?” “没有没有,我哪有这么天真呢?天野先生你要多了解我啊。 我这人脾气不好,见到不顺眼的东西就会揍一顿。而你又五行缺揍,我们该成为好朋友的!“沈醉活动着手腕走进大雨之中。 天野虎彻从腰间抽出一把雪亮的日本长刀,如猛虎的利爪。大雨打落,刀刃凄厉地蜂鸣着,那一瞬间沈醉耳边仿佛听到了百鬼夜哭。 沈醉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了超越级别的妖气上的压制。如果只论厨艺,全盛时期的沈醉完全可以轻松超越天野,可此时已不是厨师间的较量,而是野兽之间的撕咬。妖物的世界本就残酷,强者会咬断一切反抗者的喉咙,喝干他们的鲜血! 天野的身体容然扭曲后缩。这是一个普通人类无法完成的动作,将所有的骨骼蜷缩成一点,积蓄着怨毒的力量。杀意爆破,天野虎彻扭曲的身体猛地释放,一道电光直扑沈醉的双眼。 突刺!极致的突刺!那是一道不能被躲避的锋芒,无数雨点在空中被它刺穿成两半!眨眼之间已经离身前不足三尺! 沈醉咬紧了牙关,腰间猛转,手中的河豚毒挥出一道斩击。两道刃光在半空中撞击!天野的突刺和沈醉的斩击同时偏离了方向,可怜的铁铸路灯被波及,咔嚓一声断作两截,沉重的灯杆瞬间倒地,断口处火花四射。 沈醉大惊,何等可敬可畏的刀术,如攻城巨炮般无坚不摧,如果不是河豚毒的刀质远在虎彻之上,恐怕变成两截的就是沈醉了。 原来那么多年来,他自傲的资本不过是对食物的理解和这柄河豚毒,师父留给他的东西,他用了千年,可师父却已经不在了。 一击不中的天野虎彻尖声嘶吼,长刀微颤,刀光再次刺向沈醉。沈醉犯了错误,突刺本来是战场上最猛厉的攻击,一击不中必将远走,以便再寻良机,却没想到天野虎彻的突刺竟然有第二段! 刀势已经笼罩了自己周身,沈醉在刹那间做出了判断,向着刀光迎了上去。就在刀锋入眼的瞬间,他猛地低头,耳边一阵恶风扑过,刃光擦着发丝飞了过去。 险些就丧命当场!沈醉还没来得及庆幸,忽然听到身后天野虎彻的冷笑。 “还有第三段!” 此时的沈醉已经无从躲避,耳边刀锋破空之声,如鬼哭狼嚎,他却再也无能为力。他闭上了双眼,即便是全盛时的自己,这一刀也绝躲不开了。 寒光闪落,黑色的血液飞入雨幕之中。 沈醉睁开双眼,天野虎彻已经退到了两丈之外,手腕处一道血痕缓缓开裂,滴着黑血。一个黑衣男子缓步踏雨而来,撑着一柄漆黑的雨伞,仿佛漫步于江南水乡的石板路上,一瞬间大雨声仿佛远离了他们。 “什么人?”天野虎彻眼中爆出凶光,刚才他本可置沈醉于死地,却没想到还有人隐藏在附近。手腕处受了伤,可对方究竟使用的是什么武器,用的是什么咒术,自己根本没看清。能看清的只有他挺立于雨中的身躯,和那把如穹庐般的大伞。 天野虎彻尖啸一声,身体再次扭曲到了极致。 第24节 “小心!”沈醉大声提醒,但已经晚了。天野整个人化作一道 夺命的刃光,刺向那个撑伞的黑衣男子。 第一道突刺,只差一寸便刺中那人的伞边。 第二道突刺,却差了一尺! 第三道突刺,天野虎彻已经丧失了控制,将全身的妖气悉数释放刺了出去。 伞中的男人,伸出两根白皙如玉的手指,轻轻将那摧枯拉朽的刀刃夹在了指尖。 天野大惊,用尽全身气力却丝毫不能抽动刀刃半分!三刀过后,不仅被人轻易地躲了过去,刀也被人夺住,却连那人的脸都没有见到! 天野从心底升起一股无法躲避的恐惧。 “能正面躲开我这三段虎噬的世上只有三个人,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伞中一道火光闪过,飘出一口香醇如烈酒的烟雾…… “1592年,是我杀了你父亲,再来,就连你也留在这里别走了。”伞下的人轻描淡写地说。 “不可能!”天野虎彻如同见到死神站在自己面前,“不可能!你还活着?!你还活着?!” 他哀嚎了一声,仿佛受了伤的野兽,放开了手中的刀,头也不回地跑出了街口。 “魔鬼!魔鬼!魔鬼啊!”恐惧的吼声震动着古老的长街。 黑伞扬起,白起淡淡端详着手中的刀,眼中浮出两抹万古不融的深蓝。 “他……认识你?”沈醉吃惊地问。 “否则为什么我从不见他呢?”白起拉开身边的车门,老式的奔驰车,银亮的方向盘和仪表台,“上车吧,我送你。” 暴雨中路上人迹罕见,车很快就到了郊外,所经过的路面带起两片波浪拍向水泥路牙,像一条冲锋舟,冲破巨浪从城市中逃离,向着天边层叠的群山驶去。 音响里反复循环着一首老歌,沈醉曾听林夏唱起过,叫做《海上花》。 是这般柔情的你 给我一个梦想 徜徉在起伏的波浪中隐隐地荡漾 在你的臂弯 是这般深情的你 摇晃我的梦想 缠绵像海里每一个无垠的浪花 在你的身上 …… “1964年产的奔驰普尔曼600,汽车设计业的巅峰之作,大夫你的藏货也真是上等啊,用它为我送行,太可惜了啊。”沈醉抚摸着棕黄色的真皮座椅由衷赞叹,眼中却渐渐地黯淡下去。 远处雷云滚滚,闪电纠结逼近,追着这辆狂奔的老车。世人中没几个人见过这般盛大的雷霆,仿佛把天空都要撕裂。那就是天道的狱雷,它找上了沈醉。 白起所说的贯髓针最致命的后遗症就是,它会引来天道的狱雷。狱雷会将妖物的潜力全部激发出来,妖物就再也无法隐藏在天道之外。 这才是今夜狂风暴雨的真正原因。 “当年买了七八辆,没什么可惜的。”白起递过一只装满琥珀色液体的水晶杯。 沈醉慢慢地嗅着酒香,仿佛恢复了一点活力:“五十年陈酿的麦卡伦威士忌,白大夫真是懂我啊……如果配上一支好雪茄那就死而无憾了。” 话音未落,眼前多了一支高希霸的黑金雪茄,递来雪茄的白起照旧面无表情。沈醉微微一笑,吸了一口雪茄,再小啜了一口酒,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汽车左转右转,在群峰环绕之间的洼地里停下。 “真是好地方,群山气聚之所在,花草树木都要比别处茂盛的多。如果是天明雨晴来的话,肯定能看到怡人的美景。我很开心在这里不为人知地消失掉。”沈醉看了一眼后方的狱雷,“快来了哦,大夫您还是赶快走吧。” “不后悔么?支付了如此高昂的代价,其实并没有得到什么好的结果。” “能有什么结果呢?爱她么?千年老妖和花季少女去教堂结婚,在神的见证下约定一生?我做不到啊,我只希望她偶尔在午睡的时候梦到我,会觉得有点难过,就够了。”沈醉轻声说,“回想这么多年来,自从我失去了师父,其实一直在找埋葬自己的地方。最后我终于找到了。” “你是说这里?” “不,我把自己埋在那个女孩的心里啦……她的心里很温暖。” “你曾说你也不知道自己爱不爱陆雨岚,现在快要死了,想明白了么?” “当然是爱咯,以前嘴硬不愿意承认而已。”沈醉抽了口雪茄。 白起拿起大伞下了车。 “大人!为你的蓬莱干杯!”沈醉摇下车窗,高举酒杯,“再见,哦不,永别了!” 白起转身离去,狱雷降下,天地苍白。 最后一刻沈醉舒适地靠在座椅上,品着琥珀色的美酒,笑得像个孩子,眼神清澈如许。 尾声 一周之后,fugin董事长沈醉通过董事会向外宣布,自己将无限期休假,开始自己环游世界的旅程。而fugin集团旗下的大部分产业将继续运营,包括最新入股的满汉楼。 三个月之后,修整后的满汉楼重新开业,总经理兼主厨还是陆雨岚,林夏和阿离被邀请参加了开业宴会,白起冷淡地拒绝了邀请。所有人都很高兴,阿离对自助式的餐点很有兴趣,大概是准备扶着墙出去。林夏却一反常态,独自坐在位子上叠餐巾纸玩。 “林小姐,”陆雨岚过来敬酒,“能否问您一件事啊?” “什么事?” “您跟沈醉是好朋友么?您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么?”陆雨岚问话的时候显然有些犹豫。 林夏心里一酸,姑娘,直到现在你还以为你和沈醉之间的关系比我和沈醉之间的关系疏远么?我的主厨小姐诶,你真是个笨丫头啊。 “听说要很久,哦对了,他说让我代他问候你来着,你看我这个破记性都给忘了,他说……他说……”林夏还一门心思编呢。 “那行,等他回来再说。”陆雨岚笑了,心满意足得像个孩子。 此时此刻,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第一诊室。 白起打开了那只青花瓷瓶,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一只青铜三足古爵之中。瓶口流出清澈透明的液体,透出一阵阵诱人的香气。那是一小瓶面汤,是沈醉这次治疗的诊费。 一个尝尽天下美味的男人,最宝贵的东西竟然是一小口牛肉汤,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白起轻轻摇动着青铜古爵,直到爵中渐渐泛起金黄色的漩涡,眨眼间整只古爵中都是金色的酒液。他扬起古爵一饮而尽,闭起双眼靠在椅背上。 “再见……厨师。”白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难得的微笑,如同几千年才盛开一次的天上繁花。 第四个故事 画中人 壹 初秋的午后,烟雨胡同十八号蓬莱间诊所。 微凉的风拂过渐黄的银杏树叶,树影在彩色玻璃窗上摇曳,宛如时光悄然路过遗落的足迹。 淡淡的果实香味轻柔地包围着那栋意式小楼,从会客厅的窗子望去,一个妩媚的女人斜靠在棕红色的小牛皮沙发上,黑色的长发瀑布般洒在她的肩头,显得皮肤更如白脂般娇嫩。那张完美无瑕的脸庞上,一双细长明亮的眼睛,好似暖阳下打盹的黑猫,慵懒却充满了魅惑,神情悠然,正在享受北京这一整年中最美丽的时节。 她今天是以访客的身份坐在这里的,却与这间会客厅里的一切不谋而合。 自从一百多年前那位意大利设计师完成这个作品之后,这里的装饰就从未改变过。当年它曾像巴黎贵妇们的沙龙一样娇艳妩媚,如今却被岁月蒙上了一层轻柔的面纱。 这个女人如同一首法国香颂,将浪漫的记忆重新唤醒,往事像是沉淀在橡木桶底的浓稠酒浆一样被翻涌了上来。 墙上的古董钟嘀嗒嘀嗒,已经过去了十分钟。林夏依然在目不转睛地打量着这个女人,就像是大型猫科动物警惕地窥伺着入侵自己领地的陌生者。 本小姐在这住了二十几年都没有这么和房子相映生辉过!不斗一斗怎么能甘心! 如果每个女人都是一首歌,那林夏就是弗拉明戈,高雅的说法是热情奔放,粗俗点说就好比把一箱子二踢脚扔进汽油桶里,一点点火星就能把她从里到外炸个山河破碎。 尤其在面对这样一个女人的时候! 她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笑容,像是迷雾笼罩的海面上缥缈的情歌,让人不由自主地心神荡漾。但这个笑容却让林夏觉得像是用一支魔鬼的画笔勾勒上去的,虽然甜美亲切,却总是感觉缺了一些真实感…… 假!笑得太假了!姐姐你哪来的自信?林夏心里暗暗嘀咕着。 她的身材是不错,个子应该和自己差不多高,身形却更加成熟丰满。那身香奈儿的套装林夏在上一期的时尚杂志里见过,穿在超模身上骨感十足,穿在她身上却别有一种性感的诱惑。哼!胸大了不起啊! “你要等白起是吧?他们两个都出诊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有什么话我帮你带给他吧。”林夏的口气里不乏敌意。 “有些话还是亲自说比较好。”女人笑着回答,丝毫不把林夏生硬的态度放在心上。 “神神秘秘的……谁稀罕呀……”林夏嘀咕。 “林夏小姐,请安心。”女人仿佛猜透了她的心思,善解人意地说,“我只是受了白医生的委托为他办一件事,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啊?你你你你觉得我很在乎么?”林夏掩饰着尴尬,“哎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林小姐真是健忘啊,上个月你还在我店里喝过咖啡呢。” “哦——哦!”林夏记起来了,国贸三期顶楼的咖啡厅,上个月白起带她去过的。只不过前一晚她刚刚为狐妖紫弦和项伯言的事情折腾了一宿,没等咖啡上来就困得躺尸了,最后连怎么回的家都没有印象,哪里还会记得这位风骚妩媚的老板娘? “我叫玲珑,欢迎小夏你再来玩,店里有一款特调咖啡很适合你。”咖啡馆老板娘眉眼间风情万种,娇艳如初绽的玫瑰。 林夏被资深“狐媚子”笑笑熏陶了快两年,一骚二媚三纯洁的手段也学了不少,但还是被电得有点脸红心跳。狐狸精啊!这次可是遇到真正的对手了!还小夏小夏的叫得这么亲热,本小姐跟你很熟么?! “我不太喝咖啡,我爱喝茶,中国茶!”林夏端起白搪瓷茶缸子,试图学着白起平时的样子品一品,可看见上面“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那两行标语之后,最终放弃了这个小资的念头。 “很别致的杯子。”玲珑也注意到了这个杯子。 “胡同运动会的奖品,我老爹用了几十年了,泡出来的茶最香了。”林夏心里暗暗冷笑,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吧?这是要嘲笑我的茶缸子老土么? “我也很喜欢这种老物件,人们都说物件用久了会通人心,想必这茶里面也能品出很多往事吧。父亲得的奖,送给了女儿,其乐融融,真是让人羡慕。” 林夏一愣,没想到对方是这么个态度,让她这一说仿佛这破搪瓷茶缸子还真跟个宝贝似的。 “什么其乐融融啊!林建南才懒得参加运动会呢,就是看着这茶缸子眼馋,死乞白赖找居委会大妈要来的!要不是上周跟白起吵架砸了他的茶杯,我才不会把自己的骨瓷杯子赔给他,自己用这么个破玩意儿呢!” “真是有趣,你们在一起真是有趣!”玲珑笑出了声,眼波如碧潭的粼光。 “没没,我俩可没在一起,白起就是我的房客!”林夏紧张地解释,心里却暗骂自己不争气,这嘴上没把门的,竟然把老底都露给了别人。 “他经常和我提起你,你们的事情我清楚得很。”玲珑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他住在这里……还习惯么?” 他住得习惯不习惯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哦!不对!跟我也没有关系! “吃得好睡得香,住了一年多了,你说他习不习惯?”林夏没好气地回答。 “我是问你习不习惯,白医生这个人嘛——”玲珑欲言又止,那意思是林夏你冰雪聪明自然懂我说的意思。 “你算是说对了!这人就是个神经病,每天招惹妖物到家来不说,还给本房东我立规矩,什么夜里不能大声唱歌,不能在楼上跳舞放音乐,不能在他的药房里找解酒药……” 第25节 “还有呢?”玲珑兴趣盎然地问。 “没、没什么了,还行……我住得也挺习惯的……” 林夏有些萎靡,出于她的本能来说,面对玲珑这样一个美貌妖娆、成熟性感的女人,无论是不是真的存在竞争关系,也总是想要斗一斗。 就像是家里来了一只新猫,原住猫当然要示威表示这是自己的地盘,没曾想今天自己拉开架势要干一场,可对方血统纯粹高贵、貌美毛软叫声甜,怎么看怎么是个猫中白富美,却喵喵叫着来跟你这个土猫蹭脑袋示好,让自己空有一腔斗志无处发泄……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跟我说,我也是资深房东,对付白医生这样的房客很有经验哦。” 玲珑正说着,窗外的风骤然加强,打在玻璃窗上嗡嗡作响,像是魔鬼的手杖轻轻叩打。墙头上那只打盹的黑猫从睡梦中惊醒,喵呜了一声,慌张地跳了下去。 “回来了。”玲珑甜美一笑,像是主妇熟悉自己丈夫晚归的身影般胸有成竹。 “白起?哪儿呢?”林夏懵懵地看着门口,胡同里依然空旷无人。 她的话音未落,门口忽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身影,刀锋般锋利而冰冷。 白起出诊总会带着两件东西,一件是他的诊疗箱——一只黑色皮包。深黑色的兽皮光洁如镜,林夏听阿离说那是一种古兽的皮革,天生就是墨黑色的。那只古兽活着的时候上可飞腾于云端,下可戏水于归墟,只有天道狱雷才能杀死它,狱雷之火退去后,只剩下了这一张桌面大小的皮革,这张皮能避刀枪水火,做成的皮包恒温恒湿堪比现代科技。 另一件就是那把黑色大伞,撑起来如穹庐一般,无论天气如何,白起出门都会带着它,好像总是担心会下雨。林夏认为这是一种焦虑症,起码可以肯定白起这人没什么安全感。但偏偏他出外的大部分时候天气都是阴沉的,天际之外极苍茫的远方甚至还会传来隐隐的雷声。 “你来了。”白起注意到了玲珑。他的语气永远无喜无悲,像冬天冻结的长河一样冰冷生硬。 玲珑笑着向他招手,林夏倒有些解脱,总算不用独自面对这个笑得像幅画一样的女人了。 “哟!玲珑姐你来啦!”阿离从白起身后探出头,一脸鲜血像是从刀山火海中闯出来似的,让林夏看得触目惊心。 “你俩去砍人了么?”林夏弹簧似的从沙发上跳起来,“白起你不光开黑诊所,还兼职黑社会吗?你自甘堕落也就算了,还带着阿离这么个未成年人!” 白起木然走回第一诊室,半点要搭理她的迹象都没有。 “治疗出了点意外。”阿离吐吐舌头,在脸上抹了一把血,指着露出来的那 块白皙的肉皮说,“放心吧,不是我的血。” “兄弟你能洗完脸再回家么?让联防队和居委会那群大妈看见又要传我的闲话,说我老林家的姑娘往家里招不三不四的人……”林夏还在碎碎念,“我的好名声都被你们给毁了!” “小夏姐,自从上次你在胡同联欢会发酒疯之后,你哪里还有好名声啊?” “住口!”林夏脸色一沉。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尤其是还当着玲珑这么一个外人。 阿离见林夏脸上杀气大起,赶紧打了个招呼钻进洗手间:“你们先坐,我这就去洗!” “上次我是白酒啤酒掺着喝的,不然怎么会喝多?”林夏不依不饶地冲厕所里吼着。 “真够你受的。”玲珑善解人意地说,“其实可以让他们搬到我那里去,我那边还闲着几间房子可以开个诊所,你觉得呢?” “啊?”林夏一瞬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心说你自己想贴白起的冷屁股就自 己去问他,别跟我这逗闷子。 玲珑没再继续说下去,转过头看着窗外的树影,嘴角的笑容有些得意。 “有消息了么?” 白起的皮包和雨伞都留在了里面,只抱出“死不了”出来,依旧只长着七片叶子。他把花盆放在窗台上晒着太阳,转头看见林夏还在这里,对玲珑摆摆手:“诊疗室又漏水了,去我房间里谈吧。” 有情况!白冰冰的卧室本房东都没进去过!林夏心里咆哮着,脸上阵阵难看。 “虽然我很想体验一下你的床是不是够软,但是……”玲珑在沙发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像一只刚刚午睡醒来的波斯猫,“我跟小夏说过,没有什么可瞒她的事情,对不对?” 白起冷冷看了林夏一眼:“还是到我房里说吧。”” “你们随意!”林夏赌着气起身上楼,“林姑娘我还真不想当电灯泡呢!” “真是可爱啊!这种脾气的姑娘现在仿佛很受欢迎呢。”玲珑望着林夏头顶生烟的背影说。 白起对玲珑的话不置可否,从柚木橱柜里端出一台铜柄的小磨,在玲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往注入材料的孔中放了一把油亮的哥伦比亚咖啡豆,慢慢摇动铜柄,吱吱呀呀中,阵阵咖啡香气散了一屋子。 “这是我送你的那套咖啡壶吧?”玲珑欣赏着眼前这个男人,当他专注地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他身上的冰冷感会稍微缓解一些,会让人觉得他就像个普通的男孩子,安静地摆弄着自己的飞机模型。 “有任何幸存者的消息么?”白起摇动着铜柄,眼睛专注地盯着缓缓落入玻璃杯底的咖啡粉。 “没有,这么多年你都没有找到,我就更不可能了。”玲珑遗憾地叹息,“如果按照现在的话说,蓬莱之舟坠落引起的灾劫比得上十几颗百万吨级当量的原子弹爆炸,形成的环形炽热冲击波能削平山峰,燃尽百公里内空气中所有的可燃物,蒸发所有的水源,连那些上古时代就存在的地下暗河都不能幸免,那之后紧接着就是几十年的大旱!所以那个现场,绝对不可能有妖物存活下来。那些没有追上大船的妖物们倒成了幸运儿,他们在遥远的山顶目睹了这一幕,紧接着就溃逃了,像是大堤决口前求生的蚂蚁。” 白起把咖啡粉倒进压力壶中,慢慢看着水汽从透明的壶嘴升腾而起,赤褐色的液体在玻璃壶中不断翻滚,宛如沸腾的血液。 “你怎么看?” “我认为,无论是谁击落了蓬莱之舟,他都有能力绞杀那些追在后面的妖物。放走他们只是一个信号,他需要有人去传播这种恐慌,告诉世人蓬莱已死,追逐蓬莱就是这个下场。” “你说的很对。”白起接过话说,“不过我还是相信会有人从那场灾厄中幸存,否则那块蓬莱之舟的碎片就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 一个月前他从狐妖紫弦手中得到了一块翠色欲滴的古玉,但外沿却是焦黑色的,曾经被紫弦用来复活项伯言,而玲珑已经证明了这块古玉恰好就是蓬莱之舟的碎片。 “会不会只是‘他们’一时的疏忽呢?”玲珑提醒白起,“煮到现在差不多了。” “还要再等一会。”白起看着壶嘴的蒸汽出神,“相信我,‘他们’不会疏忽的。虽然他们从未承认过蓬莱之舟毁于他们之手,但善后工作肯定是他们做的。” 他点了一支桃源乡,吐出一口悠长的白烟,缥缈如流逝的岁月。 “坠落之后第一个日出的时候我就找到了现场,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包括那些被削平的山峰,甚至连上面的树木都重新栽好了。水源枯竭不过是一个额外的惩罚,但除此之外,一切都恢复了原状,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这才是他们的风格,只要是他们不想留在这个世界的东西,就绝对不会遗漏,哪怕是一丝气息被风传到冰川,那座冰川都要被消灭重建。” “我按照你的思路去追查了项伯言那一条线,在档案馆找到了线索。那是一校请假,然后收拾行李!” 林夏一边唱着“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一边跑上楼梯不见了人影。 “既然你早就安排好了,那又何必来问我?”一直没人搭理的白起冷冷地问。 “白医生,你现在才知道这个世界其实是被女人掌控的么?” 玲珑宽慰地拍拍白起的肩膀,对着茶几上那杯只喝了一口的咖啡努了努嘴,“就像这杯espresso,我已经提醒过你煮的时间太长了,它现在喝起来简直糟透了。” 白起微微一愣,玲珑趁这个工夫已经走出了蓬莱间诊所。 “享受你的旅行吧,我只让她这一次!”她摆了摆手,消失在门口,那个笑容却印在了白起的心里。 白起在茶几前缓缓坐下,安安静静地坐了好一会。他突然端起那杯咖啡放在嘴边抿了一口,眉头一皱,默不作声地起身把它倒进厨房水槽里…… 贰 上海,外滩。 一百年前,这里曾被誉为东方巴黎,冒险家的乐园。这里曾经租界林立、巨商荟萃,又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哥特式、罗马式、巴洛克式、中西合璧式的建筑散落在江边,再加上最近三十年内拔地而起的各式现代大楼,仿佛一位历经沧桑却风韵不减的贵妇人,在明黄的水晶灯下弹起钢琴,幽幽地诉说着那些往事,滔滔入海的黄浦江就是她鬓间的一抹白发。 和平饭店,上海最古老的酒店之一,也是外滩最显眼的老建筑,在黄浦江的对岸抬眼就能看到那座深绿色的哥特复兴式屋顶。 其实那是用竖纹瓦楞紫铜包裹的,后来被漆成了深绿色,仿佛黄浦江畔的一颗闪烁的宝石。 这里曾是大上海繁荣的象征,无数名流贵客驾临于此。在漫长的岁月里,她几经天灾人祸,也曾经门庭冷落,如今伴随着上海的腾飞再次散发出迷人的光彩。 出租车停在饭店门口时,年轻挺拔的门童正用白手套擦拭红呢制服上的黄铜纽扣。其实那上面只是沾上了一点点油渍,任何人都不会注意到,但这却让他十分恼火。因为作为一名和平饭店的员工,不会允许自己的外表有任何的瑕疵。 虽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门童,但他无时无刻不为自己的这份工作感到自豪。过去的一百年里,这里的每一名成员都保有这份自豪感,就像如今欧洲的贵族,虽然如今已经步入现代社会,却依旧保留着自己古老的姓氏、头衔和超脱于普通人的尊贵。 这也是今天宴会的主人选择这里的原因。今晚的海因斯艺术展开幕仪式,是今年美术界的盛会之一。宴会的主人海因斯先生不仅仅是一位极为成功的收藏家,早年更是一位出众的画家。只是这位神秘的画家在二战之后就停止了创作,一心投入收藏和公益事业上,他的品位独特,又善于发掘新人,藏品升值的速度几乎赶得上生长中的禾苗。 他从五十年前开始举办世界巡回艺术展,把那些价值连城的藏品都放置在一艘轮船上。这艘船被称为“海上罗浮宫”,每到一个国家的港口城市都只停留三天,这三天中他要选取当地最豪华、最有品位的酒店举办宴会,招待这个国家最优秀的艺术家们,这场宴会往往奢华到让整个城市都为之陷入疯狂。在他前四次环球之旅的上海站,他都选择了和平饭店,因为无论是气质还是地位上二者都无比契合。 不过和纽扣相比,服务客人还是排在第一位的。门童快步上前拉开了车门,车里走下来一个红发的漂亮女孩,高挑时尚,是那种在美女如云的南京路也会被星探一眼看中的美人胚子。 “南方空气真是好啊!怪不得班里的上海妹子皮肤嫩得要滴水!”林夏享受地深吸了一口气,感觉从肺叶到面皮都是湿润的。 “谢谢。”白起给了司机车费,从另一侧车门下车。汽车一溜烟地开走了,像是在逃离世界末日一样。 “欢迎光临和平饭店。”门童满脸微笑地推过行李车,勤快地把后备厢大包小包的行李箱抬上车,随手要接过白起手上的黑皮包,却被对方用眼神制止了。 “不必了。”他说着递给门童一张钞票做小费,迈步走进大厅。 门童抬起头刚刚要表示感谢,可当面对那张苍白而英俊的脸时,却被那双能让人血液冻结的眼睛吓到了,傻站在原地,半晌不能动弹。 那双眼睛不可能是人类的眼睛,就像潜藏在草丛中的猛兽无情地注视着从自己面前经过的猎物一样,只有命运的主宰者才会这般冷血。 “没事的!过会就暖和过来了。”林夏用手在他眼前晃了两圈,发现没什么起色,只好转身无奈地追赶着白起。这一路上尽是被白起吓到的人,她都习惯了! 大堂宽阔明亮,乳白色大理石铺地的八角大厅,古铜色镂空吊灯,就连玻璃配饰都是二十世纪风靡欧洲的拉利克艺术玻璃,经过特殊的烧制工序,有了奇异的色彩效果,远看是乳白色,近看是淡蓝色,但如果迎着光看的话,又是日落时的火烧云色。这里的一切细节,都体现着当年远东第一酒店的气派。 这里刚刚举行过一场红毯仪式,宾客们刚刚散去,剩下几个工作人员一丝不苟地忙碌着,广告牌和签名墙都还没来得及撤场。 “请问是白起先生和林夏小姐么?”大堂值班小姐微笑着问。 “我是林夏,他是白起!”林夏抢在白起之前回答。好在白起还没有对值班小姐释放“死亡射线”,否则林夏真的要崩溃了。跟白起一起旅行就像牵着一条野狼逛街,虽然你知道他其实只是一只无害的哈士奇,可还是会把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吓个够呛。从机场安检员、空姐、出租车司机,再到那位倒霉的门童,没有一个幸免,怪不得这家伙平时窝在家里很少出门…… “请二位把证件借我看一下。”值班小姐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着,为他们办理入住手续,“这次艺术展的贵宾全都入住在和平饭店,你们是最后两位。” “嗯嗯,飞机晚点了。”林夏答应着,遗憾地看了眼大堂里的广告牌。 “海因斯收藏展”,巨大的红字上布满了来宾的签名,都怪白起那个丧门星!人生第一次红毯秀就这么错过了! 今天他们出门的时候太阳晒得地面流油,林夏见白起依然带着那把雨伞还笑话了他半天。可偏偏就在他俩登机的那一刻,舷窗外面就开始雷鸣电闪大雨滂沱,仿佛老天爷压根就不想让他们起飞似的。飞机在停机坪上白白耗了两个小时,雨势才稍稍转小。 “您有笔么?粗的那种签字笔。”林夏问值班小姐。 “抱歉,我这里只有签文件用的钢笔,可以么?” “钢笔也凑合用了吧!”林夏拉了拉白起的袖子,“帮我个忙呗。” “什么事?”白起手臂微震抖开林夏的手,从上飞机开始到现在他几乎没说过什么。 就跟本姑娘愿意跟你一起出来似的!林夏心中暗骂,要不是看在包吃包住免费旅游的分上,用八抬大轿来请我都没门! “照张相,我发微博用。”林夏瞪了他一眼,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他,紧跟着走到红毯前,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的大名,转身对镜头绽放了一个最端庄的笑容。 电视里女明星走颁奖礼都是这样的,既要冷艳高贵显示自己的身份,又要优雅地展示自己亲和的一面。 “可以了!”林夏挤着嘴角说。等到白起冷冰冰地按下快门,她这才揉了揉已经笑僵了的脸跑过来。 “大哥你会不会拍照啊,你这样拍得我腿好短啊!”林夏哭丧着脸。 “我是医生,不是摄影师。” “都是这样。”值班小姐扑哧一笑,“我男朋友拍出来我的照片比鬼还难看。” “我们不是——”林夏还想要解释。 “二位的房间已经打扫完毕了,568号房。”值班小姐意味深长地笑,“咱们和平饭店里的每一间客房都有名人入住过,568号房是卓别林和宝莲·高黛入住过的房间。” 欧式豪华电梯里,刚才那个被吓傻的门童拉着行李车缩在角落,用敬畏的眼神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白起沉默的背影。 “她刚才说的卓别林和宝莲……宝莲灯黛玉是什么意思呀?”林夏一直在琢磨着刚才值班小姐说的那句话,百思不得其解。 “是宝莲·高黛,查理·卓别林的第三任妻子,也是他的御用演员,《摩登时代》你知道么?”白起回答。 电梯门开了,门童第一个走出去,林夏和白起跟在他身后。 “你还看电影呀?我还以为你这人一点娱乐精神都没有呢。” “我当然看电影。”白起冷冷地说,“只不过现在大部分东西都称不上是电影而已。” “那这间房间又有什么意义?” “他们一起来远东旅行,传说就是在这里定情的,后来在广州举行的婚礼。” 第26节 “哇!你也看八卦新闻?”林夏惊讶。 “八卦新闻?”白起微微诧异,“你不会认为卓别林和宝莲·高黛是现在好莱坞的人物吧?” 林夏懵懂地点头,她的确是这么认为的。 门童恰好在此时打开了房门,手脚如飞地把行李放在里面,连小费都没敢要就逃走了。 林夏终于懂了值班小姐的意思——这不是她原本以为的那种双卧室套房,而是一个大卧室,房中躺着一张宽大舒适的双人大床,洁白的床单上还浪漫地摆着一颗用玫瑰花瓣拼成的爱心…… “你直接说是蜜月房不就得了……”林夏抄起电话,“喂,前台吗?我是568的林夏,能不能帮我换两个卧室的房间,或者有多余的空房再给我找一间也可以,实在不行标间也可以啊!” 白起丝毫不在意床的问题,优哉地在房间里踱步。他越是轻松,林夏心里越有点发毛:小白脸难道真想跟我睡一张床?太邪恶了吧! “不好意思林小姐,您只预定了一个房间,而且现在饭店里已经客满,很抱歉无法为您换房。” 酒店已经给你们安排好了……林夏回想起了玲珑那个诡异的笑容,中计了!中计了啊! “嘶……”林夏嘬着牙放下电话,扭头看了看白起。白起面无表情地拉开窗帘,黄浦江的江景和东方明珠台映入眼帘。他搬了把椅子在床边坐下,一动不动地沉默着。 这是在跟本姑娘叫板啊!你以为本姑娘不敢跟你睡一张床么? 就不怕被本姑娘的美色所引诱半夜把持不住,破了你的童子功么? “咳咳!”林夏用自己最镇定的口气说,“放心吧你,姐姐我不会勾引你的,我早说过了,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白起还没回答,电话忽然响了。 “有空房了么?”林夏抢步过去拿起听筒。 “抱歉,依然还是没有空房。今晚的晚宴会在半个小时之后在主宴会厅举行,主办方特意嘱咐我一定通知到两位,请准时参加。” “哦!”林夏挂了电话,转身再看白起依然坐在窗边,目光深邃地看着窗外。 窗外的黄浦江滚滚入海,江面之上缓缓映出城市的灯光,像是站在高山上才能仰望到的银河。夜上海这才终于拉开羞涩的帷幕,露出她最美丽的脸。 和平饭店宴会厅,狂欢才刚刚开始。 这间大厅曾是上一位和平饭店的主人——犹太巨商沙逊爵士——用来召开盛大舞会的场所。从宽大的窗子向外望去,能看到浦东壮观的天际线,还能将黄浦江两岸的一切美景尽收眼底。最近二十年间,这里几经修缮,又一次重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极致奢华,经典的art deco装饰派艺术风格,水晶吊灯闪耀在高高的天花板上,能容纳五百人的枫木弹簧地板舞池,更是吸引人们来这里举办盛宴和鸡尾酒舞会。 今晚到场的都是国内外艺术界的名流,不是享誉盛名的画家就是眼光独到的收藏家。和普通的晚宴不同,这里的人们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散发着艺术气息,显得那么优雅独特。 林夏穿着一身黑色复古晚装,走进会场时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眼球。其实无论什么衣服,还是得合适的人穿出来,买再多香奈儿也掩盖不住某些官太太一身的俗气,而林夏从北京城的胡同大妞到社交名媛之间的切换,只需要一件看上去还可以的晚装和一双高仿的名牌鞋子而已。 而大部分女来宾的目光都停留在白起身上,因为白医生是那种放在男模中间也会一眼被人看到的男人……虽然他不会为这种场合特地打扮,依然还是那身黑色西装,黑领带。 “大哥,拜托你下次出席这种场合能别穿得这么像服务生么?”林夏边小声跟白起嘀咕着,边对向自己打招呼的来宾们报以微笑。 “我又不是只有小女生才喜欢的花美男。”白起一本正经地说,“黑与白才是永不落伍的时尚。” “你长进了啊!”林夏惊讶道,“竟然都会用花美男这种词儿了!” 白起一时无语,正要走开时对面迎上来一个扎着马尾辫、穿着极为显眼的紫色礼服的矮胖子,活像一个会走路的紫薯…… “缪斯女神啊!缪斯女神啊!”紫薯惊叹着越过白起,走向林夏,“这位小姐的穿着和容貌,简直让爱神都黯淡无光!” “还好啦……”林夏被人突如其来的恭维搞得有点害羞,捂着脸一阵傻笑。 “纯真无邪!纯真无邪的笑容!”紫薯一惊一乍的,“您难道是一位超模么?或者是天使降临了人间。” “哪里啦哪里啦!”虽然有点跟不上节奏,但这不影响林夏幸福感爆棚,冲着白起一阵得意。白起冷冷地看了眼紫薯的后脑勺儿,眉间微微一动。如果换了别人,白起脸上的那些“微表情”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猜得到是什么意思。可这是林夏,从小被老爸训练记麻将牌,一双火眼已经 练得炉火纯青,而且和白起相处了那么久,这些表情她最熟悉了! 刚才那个表情的意思,分明就是鄙视!赤裸裸的鄙视! 夸本小姐的人你就要瞧不起是不是?本小姐还就跟他玩定了!让你看看什么才叫真正艺术家的品位。 “这位先生您是?”林夏绽放出一个不温不火的笑容,这是名媛们的标志微笑。 “画家,我是个画家!”紫薯兴奋地说,“我想请您和我一起创作,我们一定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画家和模特组合。” “是吗?我有那么好么?这话真想让有些人听一听呢!”林夏故意瞟着白起说。 画家先生这才注意到身边还站着另一个男人,他扭过身子扬着头看了看白起。 “服务生,帮我和这位小姐拿两杯香槟。” 白起眉尖一挑,杀气顿起! 我就说吧!林夏扑哧笑出了声,而画家却被白起的“死亡之瞪”吓到了。 “快去!”林夏在他背后冲白起比比画画,心说再不走的话白医生就要把这个可怜的傻帽儿活活解剖了。 白起面无表情地走开了,留下紫薯像条冰棍似的冻在原地。 “请问您是白起医生么?”说话的人是个欧洲面孔的年轻人,穿着昂贵考究的礼服,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 白起点点头。 “我是乔瑟夫,海因斯先生的私人秘书。”乔瑟夫深深鞠躬致意,“海因斯先生今晚身体不太舒服,委托我请您屈尊到他的套房会面。” 白起再度点头。 “请跟我来吧。” 乔瑟夫带领着白起,从大厅舞台后的阴暗的走廊出去,乘坐电梯直到饭店的顶层。走到走廊尽头的一间套房门前。 “请进。”乔瑟夫谦恭地开门,等他进去之后又将门从外面关上。 这是整座饭店最大的套房,沙逊总统套房,但却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明亮舒适。因为房间里没有开灯,漆黑一片中只能见到窗外的江水映着城市冰冷的灯光,宛如刀刃割裂了时空,把喧闹和欢乐隔绝在那扇门的外面,阴冷而寂静,像个怪物藏身的洞窟,躲避着一切刺痛它的目光。 “很荣幸和您见面,白医生。”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壁炉前传来。 “海因斯先生?”白起冷冷地问。 “是的,我很抱歉和您这样见面。”海因斯点燃了壁炉的火,屋子里顿时明亮了很多。 风烛残年的老人坐在轮椅上,身上还穿着为今晚准备的礼服,丝绸绶带挂在前胸。虽然一直以来优渥的生活让他保养得比常人要好,但毕竟已经年近百岁,本该是淡金色的头发已经全白,皱纹在脸上堆垒如山,每一道都深如沟壑,如同时间的鞭角抽出的伤痕。 而他的双眼,落寞悲哀,像个一无所有的流浪者。 “我的介绍人说的没错,白医生的确是一位能让我惊叹的男人。”他的中文比乔瑟夫还要流利。 “怎么说?”白起问。 “因为你的眼神实在太无情了!”老人笑了,皱纹挤在一起时却有些悲凉,“你刚才是在用这段时间分析我的病情吧?” 白起默默点头。 “那你得到了些什么答案?”老人问。 “你虽然最近几十年保养得很好,但是各个器官还是有不同程度的老化,尤其是肝脏,可能与你年轻时酗酒的习惯有关。你的左膝关节做过一次手术,不过问题不大,只是一个小小的骨刺。你的肾结石应该是在前年排出体外的,现在已经又有了一颗,但是同样问题很小。你小时候曾经罹患脑瘫,坐过很多年的轮椅,虽然后来战胜了疾病,但是腿部肌肉依然发育得不是很好,只有正常人80%的力量……” 白起把一条条病症列出来,老人的脸上却是阵阵欣喜,听到最后像在听意大利歌剧一样叫好鼓掌。 “bravo!bravo!真的是太棒了!”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兴奋,但是诚实地说,我很失望。”白起冷冷地说,“我需要一个能帮我画一幅画的人,可是你已经很久没有拿起过画笔了。” “这又是从我身体的哪个器官看出来的?”老人说完仿佛很是懊恼,“应该是我的手吧,常年握住画笔的手哪里还会是这个样子?” “你说错了,是你的双眼出卖了你。”白起一针见血,“只有死去的人才会有这种空洞的眼神,因为他们除了死亡一无所有。你的肉体还在苟延残喘,可你的心早已经死掉了。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握住充满色彩的画笔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托人找到我,也不知道你需要我做什么,但是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你现在对我没有价值了。” 耳边听得到壁炉里柴火噼啪的声音,但那火光却没有带来一丝丝温暖,房间里依然是那样阴冷。 海因斯像一个被戳穿罪行的犯人般沮丧,他犹豫了片刻缓缓说道:“白医生,你有没有时间听我这个死掉的人讲一个故事?” “有关于什么?” “关于我,也关于一幅画和一个女人。”老人驱动着轮椅走到酒柜前,为白起倒了满满一杯烈酒,殷切地递给白起。 白起看着老人恳求的眼神,漠然接过酒杯,坐在壁炉前的沙发上。 “只有一杯酒的时间。” “只是一杯酒的时间!”老人重重地点头,把轮椅摇回壁炉边,望着里面升腾的火焰淡淡出神,“这要从很久以前讲起,从我的家族讲起。” 叁 我的全名是路德维希·艾伯特·冯·海因斯,我的友人们现在都称我为路德·海因斯,而几十年前人们会叫我海因斯伯爵。 我是个早产儿,如你所说,我的确患有先天性脑瘫。小时候,我每天只能靠仆人推着轮椅才能行动,连正常的发音都很困难,别人根本不懂我究竟在说什么。那种感觉就像被困在一座无法挣脱的牢狱里,这一度让我绝望得想要自杀,可笑的是我甚至连枪都握不牢。 实际上,当时我的父亲比我还要绝望。因为作为海因斯家族这一代中唯一的子嗣,我注定不能像他和我的祖先那样成为一名光荣的帝国军人。 我的家族在巴伐利亚高原上有一座占地五十公顷的庄园。庄园大宅里,有一堵高大的石墙,上面挂着家族中所有男人的肖像,像一棵参天的巨树蔓延开来,每一个枝蔓上的男子都身着戎装。 在那棵家族树上,可以一直追溯到我的远祖,他是查理曼大帝麾下的一名骑士,手握剑柄目光森严。从他开始,每一代海因斯家族中的男人不仅继承了祖辈的封号和姓氏,也继承了军人的血液。死在战场之上是海因斯家族的荣耀,而在洁白舒适的床单上咽气是这个家族的男人最大的耻辱。 “战死沙场这一刻,高尚的人生才得以完成。” 这是我的曾祖父留下的遗言,他很幸运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相信我,那真的是一种深入血液中的荣誉感,我父亲的堂兄甚至因为参军体检不合格而用一把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我十岁之前,父亲一直拒绝让我使用海因斯这个姓氏。在他看来,宁可让家族绝嗣,也不能让这个姓氏蒙羞。值得庆幸的是,我不是斯巴达人,否则一出生就会被父亲抛进汹涌的河水之中了,也无法遇到我生命中发生的一切。 直到我十岁那一年的生日,庄园里多了一位神秘的来客。他有东方人的相貌,却能说一口流利的德语,熟悉贵族社会中的一切礼节,脸上永远都浮现着亲切却十分稳妥的笑容,他和任何人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我们都叫他柳先生,他是父亲为我新请来的家庭教师。在他之前,没有任何一位家庭教师能在庄园里待上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那个年代特殊教育并不是十分普及,家庭教师也很少有教育特殊儿童的经验,这也怪不得他们。 而柳先生却与他们完全不同,他从未教过我算术或是文学,我们第一堂课是在大宅的收藏厅开始的。 当时他背对着我,坐在一张高脚木椅上,撑起一张画布正在调着油彩,远处的桌子上摆着一只瓷瓶。 那里存放着几百年来我的祖辈们收集的艺术品,其中大部分都是从战场上得来的战利品,甚至有一些和柳先生一样来自中国。我一直都很讨厌那间大厅,在里面待久了就会感觉四面的博古架一步步地逼近,让我感到窒息。 他用德语吩咐我的仆人们出去,并没有跟我说什么,只是笑了笑继续调着油彩。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我看着他在画布上一笔笔地描画着那只瓷瓶,屋子里沉默得像座坟墓。 眼看这节课就要结束了,他都没有想要理我的意思,一直在埋头画画。这个狡猾的骗子根本就不想做我的老师,他只是找到了一个能轻松赚到马克的差事。是啊,一个连话都说不清的脑瘫患儿又怎么能戳穿他的谎言呢? 我当时愤怒极了,就算我并没有继承那个荣耀的姓氏,但我从小也被以贵族的身份培养着,即便是一个残废的贵族也容不得这种冒犯。 终于在我挣扎中说出一句模糊的“骗子”之后,他转过了头来,若无其事地把画笔递给我。 “孩子,想试一试么?” “试什么?”我很迷惑。 “帮我完成最后的几笔。”他轻蔑地笑了,“伯爵少爷,你怕了么?” 画画?我根本连笔都无法握住!这是在戏弄我么?如果当时面前有一面镜子,我肯定会被自己颤抖着发紫的嘴唇吓到。 第27节 “我应该感到害怕么?有什么值得我恐惧么?” “说不定哦!人们总会对未知感到恐惧。” 他笑着轻轻掰开我紧握的拳头,把那支笔放在我的手心,又轻轻地帮我合上手掌,就像攥着一支火把。 那是一支来自中国的画笔。不同于我见过的所有油画笔,用动物毛发做成的笔尖像一只锥子,笔杆也是用竹子做成的。最令我惊奇的是,那支笔明明已经沾过很多油彩,笔尖却还是洁白的,只有顶端有一些黝黑的墨迹。 “眼睛不要离开你画的东西,好好看着它。”他把轮椅推到了画布前。 我不由自主地看向那只瓷瓶。那是一只青花瓷瓶,美妙的曲线仿佛一位十八岁的青春少女。画布上还缺少一些角落上的花纹,即便我是个正常的孩子也无法一下子画出那么美丽的花纹,而那支笔在我手中就像是风中枯草一样摇晃,任凭我如何用力也无法将它抓稳。 这该死的手! “集中你的精神,我知道这很难,但你能做到的。”柳先生鼓励我。 看着它!集中精神,看着它!我在心中不断提醒自己,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只瓷瓶。 瓷瓶上的花纹忽然动了一下,如果我能抬起手的话,我当时肯定要拼命地揉一揉自己的眼睛。可当我使劲地闭上眼,又再次睁开的时候,那个花纹竟然又一次转动了起来!它像是旋转中的万花筒,让人目炫。 我的胃开始翻滚,眼前忽然黑了下来。 应该是癫痫又发作了吧…… 这已经是我习以为常的事情了,作为一个脑瘫儿,我不仅要承受行动不便和口齿不清的痛苦,癫痫也是我最大的敌人之一。 但我忽然意识到这次跟以往的经历仿佛有些不同,因为那片混沌的黑暗远处慢慢亮起了一点点光,起初只是一个纽扣大的斑点,随后竟然越来越大,最终到达我面前的竟然是一面窗户,一面木质的推窗,镂空的花纹也带着东方的气息。 “推开它。”一个声音在黑暗里说。 我不由自主地推开了窗子,光明消散之后,眼前是一座巨大的宫殿,红墙绿瓦,气势恢宏。 我就像一个幽灵一样飘来飘去,看到空旷的宫殿中央摆着一张挂着薄纱的木床,上面坐着一个美丽的中国女人,她身上的丝绸长袍比任何我见过的贵族女士的晚礼服都要华丽,但她的目光却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寂寞。她手中正拿着一支很小的弩箭,轻轻投掷出去。 叮当! 白色的羽毛箭尾在空中划出一道寂寥的弧线,箭飞进了远处地面上的一只青花瓷瓶里。 那只瓷瓶上的图案和我刚才见到的一模一样,只是上面还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看上去还是崭新的。 我正在疑惑的时候,又是一阵眩晕,紧接着,黑暗再一次涌了上来。 醒来的时候,眼前依然是那间阴暗的收藏厅,柳先生依然在笑着。刚才发生的那一幕简直太过神奇了,我怀疑自己根本就是做了一个白日梦。 “放轻松,这只是你的第一次。” “可是——”我看着他似有似无的笑容,突然意识到了一个十分可怕的事实。 从我们交谈的开始到现在,他始终都没有张开过嘴!而本来连字母表都无法朗读的我,一直都是用自己的意识在脑海中与他交流! “你会魔法!你是巫师么?”我抛开了一个贵族少年的自尊,害怕到牙根发冷,被自己所经历的脑中情景吓到发抖。 “勉强可以这么理解,在我们的世界里,我这种人被叫做妖物。”他又笑了,这次笑得很让人心安,“恭喜你,你做到了。” 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那幅画上的青花瓷瓶已经被浓厚的油彩涂掉了,被一个寂寞而美丽的中国女人取代,相貌和那个梦境中的女人一模一样。 “这是我画的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无法想象这竟然是我在梦境中画出来的东西。 “当然是。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一件东西,哪怕是一草一木都有过去,你看到的就是那个青花瓶的过去。这个女人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妃子,她这一生只见过自己的丈夫一面,随后就被冷落了,是这只青花瓶陪她走完了短暂的一生。”他终于开始用嘴巴讲话了,“请记住,这是我们的秘密,不可以告诉别人。回去休息吧,我们明天见。” 那一天,在那扇大门关上之前,我的眼睛一直停留在那张画布上,这短短的两个小时,就像是天方夜谭般美妙。而他所说的那个词“妖物”,也和那张画一起在我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从那以后,柳先生开始正式教我学画。我们每天都会从收藏厅中选一件古董,然后我握起那支画笔,进入梦境去窥探这件古董的过去。那些古董的拥有者有的是埃及王朝的法老,有的是罗马帝国的将军,有的只是个怀才不遇的街头雕塑家。 一开始我只能在梦境中无意识地画,但后来我脑海中的黑暗混沌越来越淡,那个亮光越来越清晰,我的梦境也越来越受自我的控制。而且我的身体也越来越灵活,后来竟然在意识恢复之后也能顺利地画出我脑海中的场景。 不过我也渐渐意识到了一件事,柳先生始终只是教我画一些古董,却从来没有画过人物。 “我们是否要去画一些人体,比如古希腊的雕塑?或者干脆找个仆人来做我的模特?” “不要做这件事,那是很危险的。”他面色凝重地放下画笔,一不小心打翻了一瓶刚刚用松节油稀释过的颜料。 “为什么?”我非常惊讶,从未见过他如此不安。 “人心远比古董要复杂,就像一座巨大的迷宫,你永远都只能看到一个个支离破碎的角落。而这些角落并不意味着这个人的全部,不能成为判断他一生的标准。”他说到这里迟疑了片刻,但还是选择把话说完,“而且当你失去那个人的时候,你的一切也都将随之失去。” 我似懂非懂地点头,他沉默了一会说:“从今天起不要再画梦中的画面了,但你要把你梦中看到的一切故事都藏在这件古董上。” 那是很难的一种画法,虽然你洞悉了它的过去,但却只能把画面限制在那个简单的形状上。那个感觉用一个中文词语来说最贴切不过,那就是“意境”。中国人很讲究意境,情景交融,虚实相生,写意远大于写实,画作中甚至不会顾及透视的正确。而我从小能接触到的画作,大多属于古典主义画派,以精确的素描技巧为基础,色调柔妙庄重,严谨是第一位的。这对于一个从小生长在巴伐利亚庄园的贵族少年实属正常,我的父亲就古板得像头犀牛。也只有法国那个奔放热情的国度,才能诞生出莫奈这样的印象主义大师。 但我有一位最好的老师。柳先生为了让我了解“意境”的奥妙,开始教我学习中文,读一些中国的经典著作。那些象形文字对我来讲艰深晦涩,却又包含着无穷的吸引力,仿佛在诉说着中国贤者的哲学。等到我能流利地朗诵《道德经》的时候,我已经能画出让他满意的作品了。 而最令我狂喜的是,那时我已经能从轮椅上站起来了!柳先生说这是不断刺激我大脑运行的结果,进入梦境就是打开我大脑的钥匙,让我能够流利地说话,也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行走。 我依稀记得那一天父亲喜极而泣的样子,在那之前,他是个在战争中被弹片炸掉手指都不曾喊过疼的男人。 从那天起他正式恢复了我的姓氏,宣布我为爵位的继承者。我很自豪,因为我终于被父亲第一次认可了。但是那天晚上,柳先生却悄然离去了。 “在绘画这个方面,我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教你了。”临走前他还是那样慈爱地笑着。 “可是我想让你留下……”我当时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老师对我而言,就像是我的慈父。 “不,这里的古董我已经都画完了,我要前往自己的下一站了。” “你在寻找什么?”我并不愚蠢,当然知道老师作为一个“妖物”在这里停留的目的,他始终都以绘画为手段在寻找着某个东西,某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那个东西叫做蓬莱……”他抚着我额头的金发,“你不会懂的。” “那我来帮你找,我们一起找。” “不要,那不是你应该去追寻的东西。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吧,做你想做的事。”他忽然停住了,脸上滑过一丝忧虑,“还有,记住不要轻易用我们的方法去画任何人,你知道那很危险。” 当你失去那个人的时候,你的一切也都将随之失去——之前他是那么告诉我的。 “我只画那些我喜欢的人,保证自己不跟他吵架,不让他离开我,这总可以了吧?” “不可以!”他瞪着眼睛怒斥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生气的样子,“人心是巨大的迷宫,你既不能以那些迷宫的角落来窥测一个人的一生,也不能以它们来断定他会不会离开你!” “那你画过么?你怎么会知道这一切?”我忍不住问。“画过,也失去过。”他沉默了一会说,“那让我悔恨终生。” 我傻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他提起皮箱缓缓离去,消失在夜幕之中。他最后又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当时已经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记得那个身影过了很久才离开。 柳先生离开之后,我依旧在画画,这是我唯一擅长的事情。海因斯庄园是个十分封闭的地方,尤其是在冬天,雪大到能压折有几十年树龄的松树,除了偶尔来觅食的鹿之外,几乎没有什么访客。 我也并不关心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对我来说,有一支画笔和一块画布就足够了。 就这样一个又一个冬天过去,直到我生命的第二十五个冬天,我的父亲去世了。 他一生只有两个愿望,一个是让我继承家族爵位,另一个就是像伟大的先祖们一样,在战场上荣耀地死去。 他最终没有实现自己的第二个愿望,死在了温暖的床上;但是另一个愿望在他临终前的那一刻实现了。 在那一刻来临之前,他把我叫到了床边,瘦弱不堪的身体陷在那张鸭绒芯床垫里,就像一朵枯萎的蒲公英。他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但他的双眼一直在期待地看着我。 手握十字架的神父在等待着,屋子里其他的人也都在等待着。我知道如果我不在入伍志愿书上签字,他是绝不会完成最后的告解的。 他是名职业军人,和大多数人印象中的德国人一样,生硬古板,从不在儿女面前表露自己的感情。他对我失望过,却从未想过要遗弃我,而我又是他的独子,此时能满足他遗愿的人,只有我一个了。 我拿起了蘸水鹅毛笔,在那张行文生硬的文件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听到房间里其他人在哭泣,神父从我身边走过,俯身下去和他耳语,赦免了他的罪。 那双期望的眼睛终于黯淡了下去,就像一张旧的黑天鹅绒窗帘,漆黑空旷,再也没有了神采。 经过赦免的灵魂可以升入天国,而我的地狱才刚刚到来。 肆 因为我的家族在军队中有巨大的声望,我很快被提拔为一名少校。 但对此,我并不感到任何的喜悦。 从我走出庄园的那一天开始,就意识到这个国家正被一股极端狂热的情绪煽动着,走向一条毁灭之路。来自维也纳街头的流浪汉成为人民的元首,年轻人带上纳粹的袖标冲上街头,军队像发酵中的面团一样不断扩张,犹太人被驱逐出自己的家园进入集中营。眼看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鬼魂即将复苏,整个欧洲却还沉浸在和平的美梦之中。 终于,战争在一夜之间爆发了,戳破了那个美丽的肥皂泡。帝国军队的铁蹄踏遍了整个欧洲,这个世界即将被地狱之火吞没。 我虽然是一名第三帝国的陆军少校,但我不是纳粹党人,我厌恶这场战争和那个小丑似的元首。保卫国土和人民是军人的天职,而侵略和屠杀却是疯子的野心、人性的惨剧。 但我又能做什么呢?我顶着高级军官的头衔,实际上却依然只是一个画家。我没有念过军校,对于军事一窍不通。但军队中不只有指挥员和战士,他们还需要人为他们沾满鲜血的身躯裹上美丽的外衣。 我要去画那些凯旋的军队、雄伟的纪念碑、伟大的“领袖”和他的人民,总之就是要去歌颂这场不义的战争。我用柳先生教我的技巧去鼓舞我们的士兵,但他自己的国家却正在被我们的盟友侵略!我很庆幸自己的手上没有任何人的鲜血,也很少去想自己做的事情会令多少年轻人在战场上丧命,因为那会让我彻夜难眠,只有大量的酒精才能让我沉睡。 我的上司仿佛察觉到了“危险”的信号,他决定让我暂时离开那个失控的漩涡,作为军队的代表,跟随访问团到法国去和当地的艺术界进行“亲善交流”。 巴黎,是我一直想去的城市。伏尔泰、卢梭、雨果、让·弗朗索瓦·米勒等等伟大的人物都在这个城市留下了自己的烙印。柳先生反复提起过这座城市,在他的描绘中,塞纳河、香榭丽舍大街、巴黎圣母院、罗浮宫,美好得像是梦幻国度。 可当我终于到达那个浪漫之都的时候,那座美丽的城市已经插满了纳粹旗帜,国土沦丧的人们垂着眉眼,绵羊一样地走在街头,只有天真的儿童才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但很快就被他们的父母拉走,像躲避魔鬼一样。 那天晚上,巴黎艺术界举办了欢迎舞会,招待我们这些“侵略者”。其中也有很多久负盛名的画家,当然也少不了名媛贵妇。我感到十分压抑,无心跳舞。所有人脸上都挂着虚伪的笑容,仿佛我是一只凶恶的狼,随时会撕下伪善的面皮咬断他们的喉咙。 正当我郁郁地走向吧台,准备用香槟结束今天所有苦恼的时候,一束光驱散了我心头阴沉的乌云,甚至二十几年来埋藏的阴暗也在这一瞬间都消失了。 舞蹈的人群之中,一位美丽的少女正在默默注视着我,她棕红的长发就像是赤松木般迷人,她的嘴唇像仲夏夜的弯月般迷幻,她的双眸像天使的双翼般纯洁透明,是干渴之人的泉水,饥饿之人的面包,迷路之人的指引,疲惫之人的家乡。 她站在舞池边,身边盛开着一大簇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阳光的花瓣。 遇到艾琳,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她身边的,可能是睁着两只眼睛,像个白痴一样。我知道自己这样做十分冒昧,但我无法阻止自己想要注视她的欲望。那一刻时间都静止了,舞厅中的所有声音都消失了,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 “你也感到无聊么?少校、伯爵还是画家什么的。” 很显然她参加了今天宴会的开幕式,听到了我那些让很多人羡慕的头衔。我一下子被拉回现实,耳边依旧是舞曲和人群的喧闹,而那双水晶般透明的眼睛正在看着我,让我想起了家乡的湖水。夏天的时候我经常去那里游泳、划船钓鱼,望着湖水映出翠绿的山峰,然后慢慢地睡着。 “我是画家。”我只有这一个答案,伯爵是我继承的,少校是我想抛弃的,只有画家才是真的我。 “你好,画家先生!”艾琳屈膝行礼,“你的舞伴呢?” “我……我没有舞伴。” “我的舞伴看起来对你的上司更感兴趣。”她冲远处一群人努了努嘴,“皮埃尔总想要巴结你们德国人。” 我顺着她的眼神看到了她说的皮埃尔,一个金发的年轻人,刚才宴会主人特别介绍过他,是个最近势头正劲的画家。 “你讨厌德国人么?”我对自己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感到懊悔,她还能怎么说,难道要指着鼻子骂我是德国鬼子么?我们本来就是不被欢迎的人。 “你们开着坦克进入这个国家,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最重要的是你们德国人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舞者!”她直爽地说完,恶作剧般看着吓呆了的我。 我在确保这番话没有被其他人听到之后才松了一口气,看着她得意的样子犹豫了片刻:“我想请你跳舞。” 艾琳有些惊讶,她上下打量着我,像是看着房子里的大象:“你很特别。” “只不过我们要等下一首曲子。”我看了看舞池里欢快的人们,脸色有点窘迫,“我不太擅长这种舞。” “这叫爵士乐,和你们德国贵族家庭必修的华尔兹不同,需要跟随着音乐释放自己。”她顽皮地笑了,像个天使一样,“或者跟着我。” 第28节 如果我的父亲还活着,看到我跳这种舞,恐怕会愤怒地掏出手枪吧? 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很好…… 我们的确跳舞了,而且跳了一整个晚上。管他的战争,管他的元首,管他的亲善,只要握上她的手我就拥有了一切。 “你真美。”我恨自己不是个诗人,说不出那些美丽的辞藻。 “你很诚实,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 “问你什么?” “我是什么人,我来自哪里,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所有男人见到我都会问我这些……”艾琳一下子抛出很多疑问。 我想了想说:“只要你能给我做一次模特,你的世界就会对我打开。” “画家先生,你对多少个女孩说过这种谎话?”她捏了捏我的鼻子,“为什么我在你脸上看不到一点羞愧?” “我没有骗你。”我像个急于对老师证明自己的学童,“请给我一个机会证明自己。” “你真是特别呀,画家先生!好吧,那我们最好快一点离开。”艾琳鬼鬼祟祟掏出一串钥匙,“我刚才‘恰好’捡到了占领军司令的司机遗落的钥匙。” “起码我们知道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我笑着说,“你是个罪犯,一个贼。” “快!我感觉他已经开始怀疑我了。” 我们蹲在吧台后躲开卫兵的视线,捂住自己的嘴巴,强忍着笑声溜出舞厅,临走前还拿走了舞厅里最后一瓶香槟。 舞厅里,没人注意到那辆梅赛德斯六轮防弹礼车悄悄驶出了车库。 我们穿行在空无一人的巴黎街头,她打开了敞篷,脱下鞋赤脚站在车座上,伸出双手感受着风从指间吹过,兴奋地尖叫着。 那一晚,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和快乐。 第二天清晨,我在住处的阁楼画室里醒来,身边的她依然睡得香甜。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我悄声地问上帝,为什么这样一个天使般的女人,会选择了我。 “因为你是特别的。”她微微睁开眼甜甜地笑着,随即又沉沉睡去。 床脚的画布上舞动着一个快乐的女人,裙摆飞舞像是一朵绚丽绽放的玫瑰。那是我人生中最满意的一幅作品,永远无可替代的《跳舞的艾琳》。 昨晚我迫不及待地进入了她的世界,就像我的老师柳先生所说,人类的感情世界果真比古董复杂得多,像一座永远走不出去的迷宫。 从那个幻境中,我看到她是一个职业模特,为很多著名的画家工作过,所以被邀请到那场舞会。我看到她的童年是在一座简陋却温馨的农场里度过的,父亲母亲都很爱她。我看到她第一次踏入巴黎的那一天从心底里发出的快乐,而那快乐也感染到了我。我看到了舞会,看到她第一次作为模特的作品被展出,一切的片段都是快乐明亮的。而其中最让我欣喜若狂的,是看到了一位笨拙的少校军官向她走来。 那是我,我也是她快乐的一部分! 唯一让我有些担忧的是,她对外界隐藏了自己的犹太血统,她的母亲是一名犹太人。在那个疯狂可怕的年代,仅凭这一点就足够把她送进地狱般的集中营。可那又怎么样?这场战争和那些屠杀掠夺本来就是不义的、愚蠢的!现在有了我的保护,艾琳至少在这间阁楼里是绝对安全的。 那之后的日子里,我进入了创作的高峰期。绘画从前只是我的一个习惯,后来是一个痛苦的工作,现在则是我最快乐的事情。因为我的模特是艾琳,我的爱人。我们在阁楼上疯狂地作画,我想捕捉住她生命中的每一个瞬间。有时她会穿上最盛大的裙装,像一位真正的伯爵夫人似的端庄地坐在画布前;有时她只是在月光下围上一条洁白的床单,裸着象牙白的肩膀,对我笑着,就像沐浴在圣光中的维纳斯。 我们没有结婚,但巴黎艺术界没有人不知道我们在一起了。当然,这也要归功于我的那一系列以艾琳为主角的作品。可是当时即便是在法国,这也很难让人接受,许多艺术家都拥有情人,但很少像我们这样公开地同居,更不会在作品中反复描绘。艺术家们的社交圈子渐渐地将我们排除在外,我们不再被邀请参加各种沙龙舞会。我想如果我不是德国军官,他们很有可能已经把我当成社会流氓驱逐出巴黎了。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他们失去了艾琳这个完美的模特。每一个画家都梦想拥有一位完美的模特,比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拉斐尔的玛格丽塔,莫奈的卡巴耶。伟大的画家与长期合作的模特大多最终成为情人,像艾琳这样的女孩,更是有无数人恨不得把她据为己有。他们却都没有想到,一个从德国来的伯爵少爷抢走了他们梦中的情人。 我的作品在评论界很快掀起了轩然大波,有些评论家认为我的用色太过明亮,画面太过俗套,和真正的艺术比起来,像是时尚杂志封面摄影那种廉价品。但慢慢这些评论家们也闭了嘴,开始写文章夸赞我引领了整个巴黎的时尚,现在艾琳的时装已经成了巴黎贵妇们的穿衣指南。 只有陆军俱乐部里那些军官们才会对我抱怨:“为什么不多画一点我们英勇的士兵和我们激昂振奋的冲锋队员?还有我们的农田和工厂里勤劳强壮的德意志女性?” “很遗憾,我的画作征服了巴黎的民众和评论界。难道这不是已经达到了我们亲善的目标么?” 对此他们也无话可说,只能任由我在巴黎继续住下去。我和艾琳在一起时始终如胶似漆,快乐如始。 这种快乐直到我在一次画展上看到了另一幅画为止。那幅画叫《悲伤的女人》。 我不得不承认那幅画很美,画面上的女人微锁着双眉,哀伤得如同冬日来临前最后的阳光。这让我想起柳先生告诉过我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中国古代一位叫做西施的美人,她为了自己的人民嫁给了敌国的国王,去迷惑他的心,让那个王国衰败,但她后来却真正爱上了那位国王,于是她的脸上始终带着那种哀伤。 这是一幅伟大的作品,无可挑剔,却令我心碎。因为那幅画中的女人是我的艾琳,而且她的脖子上还戴着上个月我送的珍珠项链。这就意味着,艾琳在和我在一起的同时,也在为别的画家工作。而那个画家,却捕捉到了那么永恒的瞬间。 我傻愣地站在原地,回想着和艾琳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幅我画给她的画,每一个关于她的梦境。为什么?为什么我就从没有捕捉到过这个哀伤的瞬间?或者说,她刻意在我眼前隐瞒着什么。我的老师以前提醒过我,人心是复杂的迷宫,我难道真的只看到了迷宫的一个角落? “很让人震惊,不是么?”一位评论家站在我身后嘲笑道,“你的笔下她只是个时装模特,而在皮埃尔的笔下她却像是蒙娜丽莎。” 是他!那个叫皮埃尔的画家,和我在那场欢迎宴会上曾有过一面之缘,是个多情浪漫而且英俊的年轻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一天艾琳是他邀请来的客人…… “不要被她圣母般的笑容所迷惑,我想你并不了解这个婊子。”评论家笑着拍我的肩膀,像是在安慰我。 “你在说什么?”我恶狠狠瞪着他,准备打他一个耳光,让他把那两个冒犯的字眼儿吞回肚子里! 评论家耸耸肩说:“不只是你和皮埃尔,这漂亮妞儿曾经和一位法国军官有过婚约,但是在新婚的当夜,新郎就抛弃了她。据说是因为这个女人很天真地向丈夫坦白了少女时失贞的经历,那个军官忍受不了那种耻辱,当时就离开了,她也被赶出了家乡,辗转来到了巴黎,在贫民区的纺纱厂工作,后来被去‘参观’下等妓院的画家们遇到才成了模特。你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有过人的天赋,她有天使的面孔和婊子的心肠,男人们不过是她手中的玩物,据我所知,皮埃尔已经是她的第五位‘雇主’了。你是第六位,因为你比皮埃尔更有钱,更有权势。” 街上响起了刺耳的警报,那个讨厌的声音像乌鸦的叫声,仿佛一把钝锈的钢锯割裂了听者的心,鲜血淋漓。 “别在意,我的伯爵阁下。这种妞儿在巴黎有的是,你只是被这座城市的浪漫漩涡卷了进去,我们都经历过这种事情。”评论家拍拍我的肩膀,轻松地走开了。我握紧的拳头松掉了,我的身体陷入了冰冷的深渊。那种感觉就像回到了小时候在轮椅上的那段日子,无力、麻木,在黑暗的长河中漂流,完全脱离了自我的控制。 原来那一切的快乐都只是伪装,原来我引以为豪的作品只是虚假骗局的衍生品。 原来她并不爱我,那些爱只是金钱和权力掩盖下的谎言。 那天晚上我回到阁楼时已经烂醉如泥。 我只记得自己向艾琳大声地咆哮着,把整个阁楼里的东西全部砸烂了,扯下了挂在墙上的那幅《跳舞的艾琳》,把它撕成了碎片,连同她所有的衣物一起扔出了窗外,嘴里不断重复着一句话:“婊子!你个下贱的婊子!” 她只穿着睡衣,哭泣着,天使般的面容被泪水席卷,赤裸的肩膀颤动着,像狂风中的枯叶。但是她没有一句反驳的话。她越是沉默就越是令我愤怒,因为这意味着她承认了我说的一切!我就像一个傻瓜一样被欺骗了,也许我现在依然是个脑瘫患儿,才会像个木偶似的被人随意摆布着。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怒,把她无情地推出门外,像把一条流浪的野狗赶到了街上。 我眼看着她赤脚捡起一件件衣服,哭泣着把它们收进皮箱里,最终又把那幅破碎的画一片片捡起,像保存深秋的最后一片落叶一样把它们收好,最后孤独地走进了巴黎的深夜。 一个犹太血统的女人在宵禁的巴黎独自行走在街上,我不知道等待她的命运将会是什么,但我知道,那跟我已经没有关系了…… 她走后的一个月,我从未清醒过,那种感觉就像是人的脊骨忽然被抽出了身体。每一天都从某个酒吧开始,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在另一个酒吧之中。我听别人说她从阁楼离开时已经怀孕了,天晓得那是跟哪个“雇主”育出的野种。 也许是皮埃尔吧,那家伙本来就是巴黎出了名的浪子。 可是我后来见到了皮埃尔,同样是在一场宿醉中醒来,发现他正坐在吧台的另一端,把白兰地像喝止咳药水一样灌进自己的肚子。 他也发现了我,端起酒杯醉醺醺地走过来。我抑制住了自己想要拿起吧台上那把削柠檬的刀捅死他的冲动,因为我早已经麻痹了……为那个女人杀人根本不值得。 “原来你在这里,我已经找了你很久了。”皮埃尔惨笑,嘴巴咧开得像一道伤口。“在我喝完这杯酒之前,请你滚开。” “我是来向你道歉的。”他拥抱了我,或者说是跌倒在我身上,“对不起,那幅画本不该出现在画展里的。” “这有什么意义么?”那个家伙身上的气味像是刚从猪圈里出来,哪里还像是个年轻有为的画家?我为我们的遭遇感到悲哀,一时间遏制住了想要把这个已经沉入深渊的年轻人推进塞纳河里的冲动。 “不,你不明白!一切都是我的错!”皮埃尔激动地喷着口水,“你不能怪艾琳,是我逼她的!” “你在说什么?”我不耐烦地推开他。 “是我逼她的,是我逼她最后做一次我的模特。”皮埃尔痛苦地撕扯着自己金色的长发,“失去了她之后,我已经无法作画了,她是我的缪斯女神。我想要最后一次机会,创作一幅完美的作品!我威胁她如果不答应,就把她肮脏的过去告诉你,还要把你窝藏犹太人的事情告发给当局,让你对她失望透顶,让你们受到审判!” “然后呢?”一个月的酒精在那一刻忽然消散了,我感到有些冷,冷得像是巴伐利亚的冬天。 “她哭着恳求我,恳求我的宽恕,她说你是个善良的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你是她的救赎,你是特别的……” “所以你画了那幅画……”我手中的杯子无声碎掉了,滚热的血浆喷出。我终于弄懂了那个如鬼魂般纠缠我的问题。之所以我进入艾琳人生幻境,看到的都是美好快乐的,是因为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是真实地快乐着;而皮埃尔的那幅画中的哀伤,也是真实的。 “是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也不想伤害她,我还爱着她……”皮埃尔跪在我的面前,像一个在主面前忏悔的罪犯,“可她现在已经失踪了,只有你能找到她,求求你……她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女人。” “去死吧!”我愤怒地举起拳头,却没有砸下去,因为我没有这个权力。 是我把艾琳赶出了家门,是我把她推入了深夜的巴黎,是我撕碎了我们第一幅画,亲手撕碎了我们之间的一切。我有什么资格谴责面前这个可怜的人呢?他已经受到了良心的谴责,而我是最应该被谴责的人。 我的老师曾经对我说过,人心要比那些历经千年的古董还要复杂,不要以为看到了迷宫的角落就能判断他所有的人生。可我却忘记了老师的教诲,狂妄地认为自己洞悉了真实,判决了这场爱情的死刑,我才是那个罪魁祸首! 我跌跌撞撞地走出那间酒吧,把同样悔恨的皮埃尔留在身后,独自走进黑暗里。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只想找到艾琳,在一切坏事情发生在她身上之前找到她,我已经不能让她承受更多的痛苦和不公了。 我去了每一个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找了每一个认识她的人,甚至去了党卫队总部偷偷翻阅被捕犹太人的花名册,可是一无所获。她就像一滴落进汪洋大海中的泪水一样消失了,无影无踪。 一个月之后,我回到了我们曾经彼此相拥的那个阁楼,坐在破碎的家具中间,眼中全是她的影子。 那把椅子她最喜欢了,是我们一起在美院街的一间小家具店选的;那个花瓶是她在我们去陶艺作坊参观时做的,那天她的鞋子被我笨手笨脚地用泥巴弄脏了,她为了“报复”抹了我一脸陶泥;那床上的枕头她曾经熟睡在上面;那扇窗投进的月光曾经洒在她迷人的裸体上…… “你是特别的!” 那句话仿佛就像是刚刚才在耳边说过,而那个世界上最珍惜我的人已经不见了,而她在被我赶出这里时,还怀着我的孩子…… 老师曾经警告过我,不要用我进入幻境的方式去画人,因为当失去那个人的时候,我就会失去所拥有的一切。 他的警告真的成了现实,从那天开始我已经不能再进入幻境了,甚至不能用画笔画出一条笔直的线。那个上天赐予我的礼物,当年来得那么突然,却也走得那么突然。我终于懂得了他警告中的意思,就算我没有用妖物的画法去画艾琳,在失去她之后我也不能再画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了,就像皮埃尔一样。 在我离开那间小酒吧的第二天清晨,人们在塞纳河里捞起了皮埃尔的尸体…… 我像魔鬼逃离圣光一样逃离了巴黎,那座城市已经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在那里的每一秒我都为自己犯下的罪恶感到羞耻。可皮埃尔却比我幸运,起码他已经得到了解脱,而我却只能苟且偷生下去。 因为我还抱有一丝希望,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她,找到我的艾琳,偿还我亏欠她的巨债。 我的上司以精神崩溃为由将我免职,而希特勒称霸世界的野心也同样在一夜之间崩溃了。盟军在诺曼底登陆,苏联人开始反击,在红军的旗帜插上柏林国会大厦的那一刻,钢铁和鲜血铸造的帝国最终可耻地崩塌了。 战争结束了,因为我只是一名服从命令的军人,所以并没有遭受到审判。可这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了,我早已被判处终身服刑。我回到了家乡的庄园,卸去了贵族的称号。在和平来临之后,利用自己的财富和品评艺术品的经验,做了一名收藏商人。 我的财富越来越多,我的脚步走遍了世界,我在世界上每一个大城市都开办了自己名字命名的办公室,我买了一艘远洋轮船,自我放逐在大海之上,办起了巡回画展,举办各种盛大的舞会。 而我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艾琳看到我的名字,让她能够找到我,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如果她肯原谅我的话…… 现在的我已经年过百岁,我已经无法支撑长途的旅行了,这是我的第五次世界之旅,也将是最后一次。 我不再抱着能找到她的希望,这只是我赎罪的仪式。我不会傻到认为自己死后能够上天堂去和她相见,我想迎接我的,只会是来自地狱的烈火。 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那火烧得更剧烈一些。 “所以你要找我做什么?”白起喝完了杯中的烈酒,静静地看着海因斯,他依然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老人。 “我知道您有一种药物,叫做桃源乡,能让人重新回到自己最美好的梦境回忆……”老人恳求着,“在我临死前还有一个奢望,我想回到那一刻,回到我们初见的那个夜晚,那个舞会,那个阁楼,看到那个美丽的、快乐的、跳舞的艾琳。为此我愿意献上自己所有财产。” “这个交易不能达成,因为你的财产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你最珍贵的那个东西已经失去了。”白起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还有,桃源乡的虚幻对你来说只是个安慰剂,对你找回那件东西没有任何用处。” 壁炉中的柴火渐渐熄灭,只剩下零星的火星,窗外的风吹卷进来,灰白的余烬飘散在空中,像是被污染的雪,狂乱中碎成更小的灰烬,直到消失在肉眼中。衰老的男人望着它们,眼中写满了哀伤。 伍 林夏直到现在想起那个场景都觉得反胃!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真正的艺术创作就要有牺牲!”紫薯兴奋地给她指了指满墙裸女的画像,“这些女孩都曾像你一样,可是现在你看这些画多么的自然!衣服和道德都是束缚艺术的锁链,我现在就是要帮你打破枷锁,解放——” “解放你个头!” 紫薯话只说了一半,脸上就挨了一击飞踹,紧接着是一段十二连击接超级必杀技。 林夏愤怒地走出画室时,画家先生已经肿成一坨行为艺术了。 他应该庆幸林夏是闭着眼睛打的,而且压根没有用自己最擅长的掌法打他,否则落在林家六十四路金丝缠刀手之下岂能活命? 第29节 其实最让林夏生气的还不是他,而是白起。死人脸又说对了一次!这段“艳遇”要是给他知道,那张不饶人的狗嘴肯定又要冷冷地讽刺自己。 所以,一定不能让他知道! “白起,开门!”林夏跳脚敲门。 走廊上的房门一扇扇打开,睡眼惺忪的房客们一个个露出头,纷纷投来诧异的目光。 林夏朝最近的一个扑过去:“大哥,帮我打个电话给前台呗!” 啪!啪!啪!啪!房门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关上了。正在林夏失望透顶的时候,旁边的门忽然又打开了一扇。 “亲人啊!”林夏差点哭了。 门里只伸出一只手,往门把手上挂了个牌子,赫然写着“请勿打扰”四个大字……旋即又关上了门。 无情!冷血!见死不救!林夏顺着房门滑下去坐在地上,看来现在只能自己回前台要钥匙了。 “你在这里做什么?”一个熟悉的声音冰冷地响起。 “啊?你不在里面啊!”林夏吓了一跳,她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白起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你不是十点半就要睡觉的么?” 白起把林夏的门卡换了个方向又插回去,绿灯令人愉悦地亮起,打开门,什么都没说就走进了去。 “该死!”林夏脸涨红了,低着头也跟了进去。 “洗手间你可以先用,我现在要等一个人。”白起说着在客厅里拉了把椅子坐下。 还好没提紫薯的事!这家伙估计是忘记了!林夏庆幸着准备溜进卧室,可惜只差一步…… “那个画家送到医院了么?”白起点燃一支烟,幽幽地吸了一口。 “什么画家?什么医院!”林夏提高音量掩盖自己的紧张,“你怎么知道的?你跟踪我了?你变不变态啊!” “你的鞋上还沾着他的鼻血。”白起冷冷地说。 “你到底是医生还是法医啊!给点隐私好不好!”林夏恼羞成怒,冲进卧室。 白起挑挑眉毛,什么都没有说。 门外响起了急促沉重的脚步声,他今晚要等的人来了。 十分钟之后。 白起坐在满屋穿黑色制服的年轻人中,淡然地抽着烟,看着他们进进出出,把装满了文件的铁皮箱抬进这间不大的套房里。 穿着灰色风衣的中年人明显是这群人的头头。他身材异常魁梧,甚至都要微侧肩膀才能进门,留着寸头,五官强硬,左耳只剩下一半,仿佛是曾被什么生物从耳根附近咬了一口,两腮的线条硬得像是钢筋,正在大口大口地嚼着口香糖。 “客厅放不下就放到卧室里去。”他声如洪钟地喊着,“我平时怎么教你们的,雷厉风行懂么?” “我要的全都在这么?”白起环视了摆满整个房间的文件箱,打开其中一个,从中取出一份泛黄的文件。 “全都在这了。”风衣男让所有的手下都出去,大摇大摆地从白起的烟盒里拿了一支桃源乡,点燃抽了一口,皱眉道,“还是那么难抽。” “你可以走了。”白起专注地看着文件。“你知道给你搞这些东西费了我多大的劲么?要不是我上个月升职了,你就算杀了我也没有权限把这些东西从档案馆带出来。” 风衣男十分不满白起冷冰冰的态度,“不过这样也好,以后我就不欠你人情了!” “你还需要帮我做一件事,不过不是现在。另外,这根烟的钱你需要另付。” “妈的!”风衣男骂骂咧咧地把烟头扔出窗外,“你小子是讨债鬼托生的么?” “我想你真的可以走了。”白起抬起头,冷冰冰地看着他。 “我还有几个大案子要破呢,你以为我愿意待在这?”风衣男冲白起挥挥手,“档案我明天早上来拿,记住以后我到北京你请我喝酒,二锅头,高度的!” 白起没再理他,低头看文件。 风衣男走出两步,又转回身来:“刚才厕所里尖叫的那个妞,前凸后翘的!是你女朋友么?跟你不太搭配,白瞎了个好姑娘!” 白起冷冷瞪了他一眼,那人也不在意,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盒口香糖,倒出五六粒一把扔进嘴里,风风火火地走了出去。过了不多一会,街上传来阵阵引擎声,车队呼啸着离去。 “他们是干吗的?”林夏从卧室里伸出湿漉漉的头。 “给我送一些东西。”白起依旧在看着文件。 “你还认识警察?” “你连房卡都能拿倒,还能看出他是警察?”白起倒有些对林夏这一次敏锐的观察力感到意外。 “切!我老爸从小就教我怎么认出这帮条子,咱这双招子放的可亮了!”林小姐满口黑话。 “不过严格说,他不算是警察。”白起点点头说,“今晚你睡床,我打地铺。” “哦!”林夏答应着,却还在原地磨蹭,眼睛好奇地望向白起手中的文件。 “可是先生,您……”乔瑟夫满面愁容。 “我真的很好,现在我要演讲了。”海因斯报以微笑,让秘书安心下台,对等待已久的人群笑着。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莅临这个艺术展闭幕式。” 掌声再度响起,海因斯用手势示意大家可以不用鼓掌了。 “我相信今晚的来宾都认为自己懂得艺术,参与艺术,或者知道如何欣赏艺术。可我想问一个问题,我亲爱的来宾们,你们谁能告诉我,究竟什么是艺术?” 人群中一片寂静,没有人有胆量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回答这个问题,毕竟这里不是著名的画家就是评论家,尤其是面对这样一位传奇老人的提问,回答出正确答案似乎太过困难了。 “其实这个答案很简单,就是你们。”海因斯沉静地说,他蓝色的瞳孔看向在场的每一个人,执拗地想要把自己接下来的话刻在每一个人心里。 “不要感到奇怪,你们就是艺术,我同样也是,或者说人才是真正的艺术。再伟大的艺术品也是被人所创造出来的,是我们的心在这个世界上的投影。这难道还不够令人惊叹么?我的老师曾对我说,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迷宫,你真的不能探知这个迷宫究竟有多少个角落。”老人渐渐激动起来,“可是无论你在这个迷宫中碰了多少次壁,走了多少的弯路,看到多少阴暗,只要你在其中发现哪怕一点点美好,哪怕一点点的光明,你都要去爱它,去享受它带给你的美好。人们都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我今天想说,爱一个人,请爱他的美好,忘掉那些迷宫中的阴暗。相信我,如果我早一些明白这个道理……” 海因斯哽咽了,久久不能再度开口。大厅里的人们纷纷小声议论着,不知道这位主人为何忽然如此激动,扯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好了,我只是发一些牢骚。”老人无奈地笑了笑,“大家可以开始跳舞了。 乐队已经等待了多时,此刻终于奏响了舞曲。礼花在窗外的天空中绽放,人群一下子陷入兴奋,热情的火焰被瞬间点燃,整座大厅都在随着音乐舞蹈。 “去吧乔瑟夫,找个漂亮女孩跳舞,这是命令。” 老人制止了试图帮助自己的秘书,倔强地独自把轮椅摇下舞台,走向那条灯光黯淡的通道。 “讲得不错。”黑暗里有人说话。 海因斯随着声音惊讶地看去,只看到了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像是有头巨兽在洞穴深处盯着自己。 “白医生,你是来跳舞的么? “不,我从不跳舞。” “那很可惜,你浪费了自己充满活力的身体。”海因斯艰难地试图把轮椅摇向通道尽头,可是地上铺的厚重毛毯,给轮椅带来了巨大的阻力,让他有些力不从心。 “你同样也是!”白起从后面拉住了他的轮椅,“来吧,我给你找一个舞伴。” “舞伴?白医生,我现在如果没有乔瑟夫,连从轮椅上站起来都很困难!”老人试图反抗,却被白起径直地推回了舞厅的角落里。 “她在那儿。”白起冷冷地说了一句,转身离开。海因斯疑惑地从人群中望过去,忽然眼前有些恍惚!他看到了一个女孩,一个拥有一头赤松树般美丽长发的女孩,和几十年前的艾琳一模一样。 她站在舞池边,身边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阳光的花瓣。 这是梦幻么?怎么可能,这一幕是如此真实。 这是真实么?怎么可能,这一幕是如此梦幻。 老人颤抖着从轮椅上站起,深深地呼吸,整理了衣着和发型,依然像当年那样,把白发一丝不苟地别在耳后。他向那个女孩走去,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脚步竟然是如此的轻盈,仿佛已经摆脱了那一身沉重的躯壳。 “我能请你跳支舞么?” 叫我的名字,艾琳,叫我画家先生,叫我少校,叫我伯爵,求你了艾琳。 “谢谢,不,我是说我愿意。”女孩有些手足无措,“不过我不太会跳舞,我是被临时邀请来的。” “没关系……”老人失望了片刻,转而慈爱地笑着,“这支曲子是爵士乐,你只需要跟着音乐释放自己,或者跟着我……”这一晚,年近百岁的海因斯和一个陌生的女孩跳了整晚,直到舞会结束,那个笑容依然挂在他的脸上。他的身体轻盈,像是飞舞在花丛中的蝴蝶。 “谢谢你,白医生。”海因斯独自坐在黄浦江岸边,望着奔流不断的江水出神,“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完美的梦境,我该给你什么样的报酬?” 在他身后,白起把熄灭的烟头轻轻放进垃圾桶里:“那不是梦境,我说过梦境对你而言毫无用处。” “难道那不是桃源乡的作用?”海因斯惊讶道。 “跟我来吧,我们还有一个地方要去。”白起吹了个响亮的口楚。 “那是我的房间!我从二十年前就把那里包了下来,做我上海的办公室。”海因斯再度惊讶了。 “从我小时候开始,曾祖母就会经常站在这里,望着那间屋子出神。我一直都不明白是为什么,因为那间屋子很长时间都没有人住,只有固定时间会有人过来打扫,除此之外,那盏灯只亮过三次……”少女黯然道,“现在想想,她其实一直在等你。” “可她还是不肯来见我,只怪我做了那么可怕的事情。”老人望着那个房间出神,耳边只有黄浦江水的声音。他们之间曾经只隔着这条江,却始终都未曾跨越过去。 “她也曾经去过那里。”少女说,“五年前你上一次到这里的时候,我陪着她去过那间酒店,她在大厅里犹豫了很久,可是最后还是让我把轮椅推出去了。我问她到那里做什么。她说她要见一个人,一个她一直爱着的人,但是她却伤害了那个男人,对他隐瞒了自己的过去。她想那个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了……” “可这一切分明都是我造成的……”老人感到阵阵心痛,这个包袱自己背负了几十年,艾琳也背负了一生,却让他们此生再也不得见面…… “我们两个真是——” “一对傻瓜!”少女释然一笑,“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我想那些过去,那些过错是谁的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你们此时此刻相爱着,过去的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 “过去的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道理我们明白得太晚了……”老人悲痛中问白起,“你怎么找到这里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我碰了碰运气。”白起诚实地回答,“当时的欧洲对于艾琳来说太过危险了,而上海又是当年犹太人避难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只是中国驻维也纳总领事何凤山在1938到1940年期间,就为犹太人签署了超过两万份前往上海的签证。” “我知道那位可敬的先生,他被称为中国的辛德勒,在他的名字面前我真为自己的国家感到羞愧!” “你是应该感到羞愧。”白起毫不客气地说。 “可是我也曾经查阅过上海犹太人的入境记录,为什么我从未找到过艾琳的名字?”海因斯诧异地问。 “你找的是哪个名字?” “艾琳·罗森博格,罗森博格是她父亲的姓氏,我甚至查过当年所有姓罗森博格犹太难民的下落。” “所以你没有查过任何别的姓氏么?”白起转身对她的曾孙女说,“请告诉他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眼中泛着泪光:“我叫海棠,曾祖母生前人们都叫她海太太,她在户籍上登记的全名是艾琳·海因斯。” 原来是这样!海因斯的泪水再次滑落。 眼前的黄浦江仿佛被拉回了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一个憔悴的女人从难民船上登岸,她一路之上忍受着饥饿、寒冷、怀孕带来的种种不适,还背负着爱人的伤害。可她还是成功到达了新的世界,在这里扎下了自己的根,用自己的手养育了一个家族。别人问她名字的时候,她会告诉他们:我是艾琳·海因斯。 “起码现在这一刻,你们知道彼此始终相爱。别再沉浸在过去的执念里了,你已经可以解脱了。”白起说。 “过去的执念……解脱……”海因斯喃喃地说。 “那个东西我已经替你找回来了,我们的交易可以继续了。” “我想是的。”在今晚,老人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请把那块古玉给我看一下吧,我还欠你一幅画。” 第30节 白起点点头,从西装内里口袋里拿出了那块蓬莱之舟的碎片,放在他的手心里,同时递上一支纤细的画笔。 老人深深吸了一口气,紧紧握住那支画笔,仿佛回到了童年,从柳先生手中第一次接过它的那一天。 “我去给你们倒杯茶。” 海棠对白起悄悄地说,转身轻手轻脚地走下楼梯。 她等了很久才把茶端上去,因为她能从那两个人的表情上看得出来,他们要做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 可当她推开阁楼房门的时候,白起已经不见了。她的曾祖父海因斯,独自躺在那张曾祖母睡了一辈子的小床上,怀中紧紧抱着那幅《跳舞的艾琳》。 老人永远地睡去了,他睡得甜美安详,就像那幅画中艾琳明媚的眼睛。 尾声 两周之后,上海郊外的公墓。 昨夜刚刚下过雨,整座墓园被雨水洗刷了一夜,在清晨的阳光中透着泥土的芬芳。 今天这里格外安静美丽,就像是郊外一处适合家人野餐的空地。 海棠捧着一大束苹果花,放在刚刚立好的墓碑前,那块墓碑的正反面分别用中德文刻着一段话:海因斯夫妇长眠于此,即使是时间和大海也没有阻止他们相爱。 “原来在这啊!” 海棠一惊,回头就看到一个异常魁梧的男人站在自己身后,大口大口地嚼着口香糖。他穿着灰色风衣,左耳缺了一半,留下一个骇人的伤疤。 “别害怕,我也是来献花的。”风衣男从背后拿出同样一大捧苹果花,放在墓碑前。 “您和他们认识?”海棠诧异地问。在她的印象中,无论是曾祖母还是曾祖父都不会结识这样的人。 “我是替别人来的。” 风衣男说着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把嘴里的口香糖吐在上面,包裹好之后又很恶心地塞进口袋里。然后对着墓碑深深鞠了三个躬,冲海棠龇牙一笑,转身走向墓地之外,边走边嘀咕:“这个人情总算是还清了!” 话音未落,口袋里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刺耳的滴滴声响彻整个墓地。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又丢了回去,边走边掏出一盒口香糖,倒了一小把扔进嘴里嚼着。 “唉!这回又要欠个更大的人情了!” 与此同时,一千多公里外的北京,烟雨胡同十八号蓬莱间诊所。 白起独自坐在书桌后,依然冷酷得像一座冰雕,目不转睛地端详着面前的一幅画。 那是一幅骇人心魄的画,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人看到之后不禁胆寒。巨大的船体崩塌在地面之上,天空中火雨密布仿佛末日,烈焰所到处一切都被烧为灰烬。 蓬莱之舟的坠落。 时隔千年,他终于看到了这个场景。白起默默地坐了很久,拿起打火机把那幅画点燃了。画布开始剧烈地燃烧,油彩冒出浓烟,让那个场面看起来更加真实。 “可惜了一幅好画。” 他走到窗前,推开紧闭已久的窗子,让秋风吹散烟雾。 “谢谢。”白起望着南方,淡淡地说。 此时,这个秋天第一片银杏落叶飘进了屋子里,它来得比往年早了许多,金黄色的落叶,被吸干了所有水分。 这似乎意味着,一个残酷的季节很快就要到来了。 第五个故事 锁心劫 壹 整整下了一天的大雨刚刚停止,被冲刷掉的落叶堵塞住了下水管道,半尺深的积水浑浊不堪,雾气弥漫封 锁了整条烟雨胡同。路灯幽黄,映衬得这些水汽仿若滚滚黄沙,在空中游荡不止,压抑困顿,无法挣脱。 烟雨胡同十八号,蓬莱间诊所。 三层高的意大利式小洋楼前停着一辆经过精心改装的厢式货车,它换装了只有载重卡车才会使用的双轴底 盘,车身不仅加装了防弹玻璃,就连厢身也换成了加厚的特种钢板,甚至能直接防御小口径火炮的攻击。黑色 涂装的车厢正中有个很显眼的标志——一块暗灰色的石头,像是颗扭曲的心脏。 这种厢式货车在国外经常被用作突击队的指挥中心,人们都称它为“黑色死神”,因为它的出现往往意味 着一场流血的杀戮即将降临。 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糟糕的天气里,这台“黑色死神”就像一台灵车一样让人感到不安。 此时的第一诊室,白起坐在自己舒适的转椅里,悠然地点燃一支桃源乡。 月光透过稀薄的乌云射进窗子照在他的脸上,玻璃上映出的轮廓完美得无可挑剔。 三件套西装,领带,从来都是那样的整洁合体,如果忽略那双冰冷的眸子,这个年轻人甚至比任何一位住 在英国牛津郡乡间别墅里的私人医生还要绅士儒雅。 他永远都是那么冷静,如一座万古不化的冰川,即便此时此刻对面有八支冲锋枪同时瞄准着自己。 八支冲锋枪的主人全都身着黑色战术服,黑色头套仅仅露出了鼻孔和双眼,甚至没有留出嘴巴的位置,或 者说,他们根本不需要语言。沉默的军队才是最可怕的敌人,他们不会悲伤、不会亢奋,甚至不会欢笑,他们 只会无声无息地让你的心脏停止跳动,把你的家人从甜美的睡梦中夺走。 可即便如此,白起还是悠然地吸着烟,这些枪口反射的夺命寒光对他来说就像是午后的暖阳一般怡人,如 果此时再有一份报纸放在他手边,他恐怕早就做起填字游戏了。 “果然是个狠角色。”枪手们背后的男人打破了屋中的寂静,他的声音尖锐刺耳,像是刀锋在玻璃上划 过。 一瞬间,枪手们仿佛收到了指令,自动让开了一条通路,但依然保持着战斗队形,从各个方位瞄准着白 起,保证他始终都在射击范围之内。 走进白起视线的男人手中没有武器,但他身上的气息却比那些枪手让人更加不安。披肩的长发遮盖了他的大半张脸,能被看到的部分也让人不甚愉悦。他狭长的眼角向上吊着,像是头皮绷得过度似的,嘴角的狞笑让人想起万圣节时那些可怖的小丑面具。他的身形比起枪手们要消瘦许多,皮肤白得毫无血色,仿佛蒙着一层淡淡的蜡,就像是一张用人皮做成的恐怖皮影。 从他踏进这间房间的那一刻开始,屋中的一切都被笼罩上了一层浓浓的杀气,那双狭长的、闪烁着凶光的眼睛,只有在饥饿的捕食者身上才会看到。 “让我猜猜……”皮影男毫不见外地走到桌前的沙发上坐下,用一种欣赏猎物的眼神看着白起,“如果你真有传闻中的一半强大,就不需要我自我介绍了吧?” “不需要。”白起淡淡吐了一口烟,“你的这些‘哑巴’手下已经告诉了我一切。” “介意说来听听么?”皮影男做了个请的手势。 “他们是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府的私人武装,所用的都是英格拉姆m10冲锋枪,火力强大,却也比塔利班人手一把的ak47昂贵很多,所以排除了你们是恐怖分子的可能。从他们的站姿来看,其中三个曾经在俄罗斯阿尔法部队服役,三个曾经身在美国三角洲部队,另外两个中一个是以色列的前摩萨德特工,另一个刚刚跟你打过暗语的则从未在任何部队中服役过。”白起熄灭了烟蒂上最后的火光,“他是日本伊贺流忍者。” 最后的黑衣人身体微微一震,他其实一直站在白起的视线盲区中,却没有想到对方还是拆穿了自己的身份,这简直匪夷所思。 “不中用的东西,这次回去好好求我饶你一命吧!”皮影男的笑容更加狰狞了,对手越强大他的兴趣也就越大,“白医生,他跟我说的是什么?” “他告诉你,楼上的房间里都没有人,整栋房子里只有我们几个。” 今晚林夏还在学校,阿离出门去听演唱会被困在大雨里,诊所里只剩下白起一个人。 “伊贺流忍者的暗语从不外传,你怎么会懂?” “以前杀得足够多,自然会懂。”白起冷冷地说,“我想这支雇佣兵军队的宗旨就是不留下任何活口吧,包括你们自己人。上个月有个熟人拜托过我,说是有一群穷凶极恶的雇佣兵偷越了国境线,很有可能到了北京,我想他说的就是你们吧?” “是那个穿风衣的大个子么?你最好劝他不要再追查下去了,否则他身上少的零件就不止一只耳朵了。”皮影男细长鲜红的舌头在唇间贪婪地舔过,仿佛在舔舐着鲜血,“说到这,你对我怎么看?” “你和他们不同,你是个妖物。”白起一语道破。 妖物其实和人一样,既有沈醉和紫弦那样的痴情种子,也会有皮影男这种邪恶透骨的渣滓。 “衰!”皮影男仿佛受了很大的打击,焦躁地摩擦着手掌,“我已经尽全力隐藏自己的妖气,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察觉到的么?” “我根本不需要去感知你的妖气……”白起又点燃了一支烟,平静地说,“我从未见过任何一个人类长出一张如此让我作呕的脸。” 屋子的空气骤然紧张起来,八支瞄准白起的冲锋枪扳机紧扣,准备随时把这个冒犯他们首领的人乱枪打穿。 皮影男眼中的凶光忽然一缩,像发怒前的豹子,能看得出他是非常努力才把那个邪恶的笑容继续维持下去的。 “如果不是我的主人需要你,我现在就能杀了你。”他的笑容已经扭曲了,白起甚至能听到他口中牙齿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能把这样一头野兽拴进狗链里,那个所谓的“主人”恐怕比他还要强大得多。 “我随时欢迎你来尝试。”白起的面容一如既往的冷峻,“现在说说,你的主人需要我做什么?” “你果然像传说中一样,是个无利不起早的黑心医生!”皮影男绷紧的身体忽然放松下来,尖厉的笑声在房间里回荡,“那就回到正题吧。我的主人需要你做一次出诊服务,报酬绝对高于你的想象。” “只要他能付出他最珍贵的东西,我不介意为任何人治疗。” 贰 浓厚的夜色中,冲锋车驶下了g2高速,拐进漆黑的楼宇丛林之中。 白起静静坐在车厢里,透过黑衣人肩头的那一点空隙,默默观察着挡风玻璃外的世界。 这里远离北京市区,五年前还是一片葱绿的麦田,现在已经成为一座崭新的卫星城,高楼林立,但是入住率很低,大部分写字楼从建成的时候开始一直空到现在。因为缺少了人气和灯光,这个并不太大的开发区显得死气沉沉,漆黑的楼宇像是一堵堵森严高耸的围墙,把城市的生气隔绝在外。 皮影男一路上都坐在白起对面,也不说话,只是阴晴不定地笑着,那个变态杀人狂一样的笑容已经足够让普通人吓尿裤子了。 冲锋车左转右转,直接开进了一座大厦的地下车库,在电梯入口处停下。所有人都留下了,只有皮影男和白起两个人登上了电梯。 “他们不够资格。”皮影男向白起解释,语气轻蔑得如同在说一群猪猡。 白起好像根本没有听到,只是冷冷看着电梯的楼层按钮,淡蓝色的电梯灯映着他的双目愈发幽深不可捉摸。 皮影男嘲弄地尖笑了两声,按下顶楼二十七层的按钮。 这是一部高速电梯,理论上从地下三层升到顶楼只需要十秒,但为了乘客的舒适,起步和停止阶段都会有一定的缓冲。在距离二十七层还有三层楼时,速度就已经放慢了许多。隔着电梯的门,白起已经听到了阵阵的音乐声。 电梯门在交响乐声中打开,一座白色的防疫隔离棚和电梯门紧紧驳接着,连地面上都铺好了医用塑料,整个空间像口雪白色的棺木一样令人不适。两个裹在白色隔离服里的男人在这里等待着他们,隔着防毒面具的呼吸声顿挫粗涩。他们手里各拿着一件隔离服,想要让白起和皮影男穿上。这是他们主人的习惯,任何来访者都不能把细菌和病毒带入自己呼吸的空间。 “不用了,做个全面的灭菌处理就好,总不能让主人看不到白起医生精彩的面部表情吧?”皮影男为了压过音乐声大声地喊着,对白起阴阴一笑,“接下来是我最喜欢的部分。” 他的话音未落,头顶的喷淋器中传出阵阵蜂鸣,喷雾紧跟着涌出,洒在白起和他的皮肤上,有种灼烧的痛觉。 “请吧,白起医生。”完成灭菌的皮影男掀起白色帘门,为白起让开了道路。 帘门后的房间有三个诊所会客室那么大,以黑色大理石为主题的装饰,摆放在四周的古罗马雕塑,让整间屋子显得气氛森严,和那首雄壮骄横的交响曲交相辉映。 而那位主人此时坐在落地窗前的皮椅上,背对着他们,投入地听着音乐。 皮影男垂首立在白起身后,屋子里除了他们三个,只剩下药品手推车边的一个美艳女护士,身穿粉色的超短裙护士制服,紫红色的大波浪长发披在肩头,正一边用注射器抽取着一支试管中的青绿色液体,一边对白起抛着风骚入骨的媚眼。她血红的眸子散发出妖气,对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都有致命的吸引力,宛如丛林中最艳丽的浆果,甚至让人忽视了它其中的剧毒。 但白起当然不属于那绝大多数男人,风骚的女护士在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身上碰了钉子,没趣地撇了撇嘴,举着针筒走到主人身前,像只乖巧的小猫似的坐在他的腿上,轻轻将针筒扎进他脖颈间的血管中,把不知名的药物推进他的体内,而后在创口上轻轻一吻,印下一个紫红色的唇印,最后神气地从白起和皮影男身边走过,消失在隔离棚之后。 而那位主人依然专注地欣赏着交响曲,右手投入地打着节拍,仿佛眼前俯瞰到的整个世界都是他的交响乐团,而他就是控制这个世界的指挥家,一呼一吸、一强一弱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此时那首交响曲正到高潮,盛大的交响奏鸣,仿佛在电闪雷鸣之中,头戴飞翼银盔、身束红袍的战士骑上了白色天马,在夜空中肆意奔驰,盔甲闪烁的光辉化作了极光,炫耀着他们极盛的武力和野心。 白起默默看了看皮影男,那个嚣张的家伙正乖乖地等待着,温顺得好似一只羊羔。 音乐停下了,主人转过了皮椅,那张脸依然沉浸在刚才的音乐之中,带着满足的笑意。 “抱歉,让你久等了。” 谁都不会想到,一个国际雇佣兵集团的首领,一个能让妖物们俯首称臣的男人,竟然只是一个中等身材的普通男人。他就像你在任何一家金融公司所见到的中层管理者一样,穿着考究但并不算特别的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嗓音既不高也不低,神色平和,仿佛这一生从未和人发怒过。平心而论,这个男人甚至算得上是英俊的,但眉宇间却流动着一股阴气,让人不敢轻易对他做出判断。 “这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主人笑着起身,到酒柜前倒了两杯红酒,走到白起面前递给他一杯,“我想白医生也应该听过吧?” “瓦格纳,《女武神的骑行》。”白起接过酒杯,却没有喝。 “没错,我是在一部电影里第一次听到这首曲子的,那部片子好像叫《现代启示录》。镜头里用美军机枪扫射炮火轰炸,配上这首曲子简直棒极了!”说到这,主人突然注意到白起没有喝酒,好奇地问,“这酒不对白医生的胃口么?” “你保存红酒的温度太低了,破坏了它的口感。”白起毫不避讳地回答,“这里气温比整栋大楼的其他房间要低二十度,也是为了抑制细菌么?” 第31节 “你说的很对。”主人微微点头,仿佛很满意白起的回答。他 示意白起在那张宽大的沙发上坐下,自己也坐到了对面。“狩,去忙你的吧。”主人吩咐皮影男离开。皮影男恭顺地鞠躬,对白起阴阴一笑,缓步退出了房间。 “在下上官炼,久仰你大名了,白起医生。”上官炼微微颔首,“因为某种原因,我现在被这个地球上大部分国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不太适合在公开场合露面。今晚让你跑这么远,真是辛苦了。” 他讲话周到客套,却也透着虚伪,让人感觉和这个人做交易, 完全是在与虎谋皮。白起没有作答,眼睛依然看着狩消失的方向。“好可怕的眼神啊,白医生……”上官炼微微一笑,仿佛和熟 识已久的人聊着家常,“狩就是条疯狂的野狗,除了非常擅长杀人之外,这家伙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忠心。在我们合作期间,你完全不用在意他。” “不必担心,他不是那种我会在意的人。”白起冷冷地说。 “你们妖物真是有意思,表面上看你们很强大,比人类有着更长的寿命,更强大的力量,但现在统治这个世界的仍然是人类,也可以说是比较聪明的人类。而妖物这个弱势群体,就像发情的雄狮一样严格地划分着领地,只要一见面就意味着流血争斗。我不否认你们的确是万兽之王,但这个世界真正的君主,既应该有狮子的凶残,也要有狐狸的狡诈,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这番话可以说锋芒毕露,但他的表情始终都很平静,又透着些许得意,很少有人能和白起直接对视还能保持着掌控者的自信。这种人永远都要比狩那种杀气外露的人可怕,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会叫的狗不咬人。 “您大动干戈地把我找来,不是为了讨论政治学吧?”白起眉头微皱,“而且,我对马基雅维利主义毫无兴趣。” “哈!是我跑题了!”上官炼笑着说,“我想请白医生为我先做个诊断。” “你是个凡人,准确地说,你曾经是一个凡人。” “很好,请继续。” “你有一副人类的躯壳,而且这副躯壳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至少三百年,这对于一个人类来说是极不正常的。你能活这么久,是因为你在某些机缘巧合下,获得了强大的妖力,你不是妖物,却也不是人类。”白起淡淡地说,“你是人魔。” 人魔,是介于妖物和人类之间的存在,有着妖物的力量和人类的肉体,却不能像妖物一样不断补充妖气。 白起继续说:“你现在身体的各个部位都很正常,只有心脏除外。这颗心脏的细胞分裂早已到达了极限,刚才那个女妖给你注射的应该是某种肾上腺素,让你的心跳明显加强了百分之五十。但是这些治疗都无济于事,两周之后,你将死于心力衰竭。在你人生的最后十四天中,你想让我为你做些什么?” “白医生,你认为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上官炼的右手在空中一划,指向这屋子里的各种医用设备。 白起没有作答。 这种人他其实很熟悉,他们杀人时眼睛都不眨一下,但最怕的就是死亡降临在自己的头上。 “你要做的,当然是让我活下来。”上官炼喝掉了杯中的酒,神采奕奕地走到酒柜前再度倒满一杯,抿了一口问白起,“我听说你很喜欢听病人讲故事?” “不,只是很多病人喜欢讲自己的故事。”白起冷冷地回答。 “你说的很对,很多人都喜欢回忆自己的过去,就像当兵的喜欢数自己身上的伤疤一样,当年混得越惨,现在就越有谈资。”上官炼踱步到落地窗前,望着远方灯火辉煌的城市,“你看看这座城市,它其实和几百年前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最强大的人依然住在最高的地方,像个造物主一般俯瞰着自己的领土。而那些小角色们,只看得到自己面前的一点灯光,为今天多赚了几个铜板开心着,却不知道自己其实永远都只能生活在那些高塔的阴影里。” “你想说什么?”白起冷冷地问。 “当然是要讲一个故事,就像你说的,每个人都爱讲自己的故事。”上官炼停顿了一下说,“那个故事,就发生在这座城市的阴影里。” 叁 那时候的它,同样也是一朝的首都,那一朝叫作大明。那一年,我还是一名小小的大明锦衣卫。 锦衣卫的前身是洪武大帝朱元璋的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的仪仗和侍卫。朱洪武真是个人物,为了铲除功臣异己,锦衣卫就成了他手中最强大的武器,与后世德国的秘密警察一样,他们无孔不入,权势滔天。洪武年间震动朝野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背后都是锦衣卫在为皇帝搜罗证据、监视侦查、严刑拷打,永远做着见不得人的事情。 大明朝,锦衣卫起起落落,但对草芥小民而言,这三个字永远与恐惧相连。只要街上出现身着锦衣华服、操着京师口音的人,所有人都会退避三舍,好似避让着瘟神,就算你是贵为一品的当朝首辅,也要对只有正三品的锦衣卫指挥使毕恭毕敬。 因为我们是鹰犬,皇帝的鹰犬。 何为鹰犬?猎鹰走狗,为主人追逐猎物,然后把它们的尸体乖乖衔回交到主人的手里,去乞求那一点点残羹冷炙。有些人是为了那点恩舍自愿做一名鹰犬,而有些人是生来就要做鹰犬的,比如我。 当时朝廷把全国百姓划成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其中户籍又分民籍、军籍、匠籍,这三种户口分别被户、兵、工三部统辖,此外还有最低贱的乐户,也就是当时的娼妓、歌女等等。 我就是军籍,而且是锦衣卫军户。所谓军籍,就是说这家里世世代代的男丁,都是要去当兵的。从我记事起就知道,我爹是一名锦衣卫校尉,以后我也会是一名锦衣卫。 校尉算是锦衣卫里最底层的官职了,上面还有小旗、总旗、试百户、百户、副千户、千户、镇抚使、指挥佥事、指挥同知,位于最顶端的才是指挥使。 只可惜我爹到死那天,也只是个小小的校尉。 我到现在依然还记得那个冬天的清晨。 那年我才九岁,住在朝阳门内的一条小胡同里。前一晚下了整夜的雪,都快把破旧的屋顶压塌了。早晨起来,我娘带着我去门前扫雪,刚刚推开街门,娘手里的扫帚啪地就掉在了地上。 我看她傻愣愣地望着胡同口,也跟着看。日头还没完全升起来,雪映在眼里都是淡蓝色的光。 一辆马车停在胡同口,这里太窄,车进不来。三个和我爹穿着一样官服的人下了车,他们的脸仿佛被冻僵般麻木生硬。其中两个从车厢里抬出一张门板,上面躺着我爹硬邦邦的尸体。 他们把他抬到了门口的雪地里放下,领头的那个面无表情地甩下了两吊铜钱,然后就离开了。他们的官靴踩在雪地上,却连行脚印都没有留下。 那个早晨我娘一直在号啕大哭,整条胡同里没有一户开门,可我知道他们都在门后听着。一个朝廷的走狗鹰犬死了,他们在背后乐还来不及呢。 但我却一声都没有哭出来,只是坐在我爹的尸体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风很冷,雪很冷,我爹的手比我身上还要冷。 他其实算不上什么好人,更不是个好父亲。他爱喝酒,喝醉了会用藤条打我和我娘;爱赌钱,赌到家徒四壁,死了都没有一副好棺材容身。可我一直在想,就算他有百般的不是,也不应该死得这么不明不白,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像条冻死在街上的野狗。 后来我明白了,鹰犬的性命,在主人眼里根本一文钱都不值。 可我当时却没有任何悲伤,我只是很怕。我并不怕眼前这个死人,而是怕有一天我会弄得跟他一样的下场。这身官服迟早是我的命运,我不想就这么被命运吞没。 可我又能靠什么?想来想去,心里那个单子上只有一个名字,就是我自己。 从那天起,我这一生再也没有掉过眼泪。 没过几年,我娘也死了。我一个人靠着一点点抚恤金活了下来,撑到了成年,终于继承了我死鬼老爹的官职,成了一名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里的校尉。和所有的衙门一样,这里照样有党争派系,有贪腐贿赂,鹰犬和鹰犬之间是一定会互相倾轧的,因为这里所有人都是一身脏水,一旦你的主子认为你毫无用处,或是怀有二心,那你连退出的机会都没有,只有一死。 想要在这个地狱里活下去,只能一步步向上爬。 我此时依然和几年前那个雪地里的孩子一样,整个世界只有自己能帮自己。 我没有钱去读书,也没有钱去投名师习武,更没有钱去巴结上司。我能做的只有比别人更努力,领了饷银就去请先生教我识字;替别人做最没有油水的差事,为的就是能让同僚们随便教我几招硬手的功夫;我给上司做那些最低贱的活计,只是为了让他记住我的名字,对我有所青睐。“给大人洗脚的奴才”,人们在背后都这么称呼我。 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像我爹那样过一辈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几年中,我已经被提拔成了一名小旗,那是一个我爹一生都没能得到的职位。那天我很得意,认为自己从此注定平步青云。 可我的上司宣布完任命之后,依然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好了,我现在要洗脚了。” 我愕然了一瞬间,便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杀意。这种眼神我曾经见过,他在面对诏狱中的囚犯时也是同样的眼神,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就要死了…… 在他眼里,你就算升官了,也还是一条供他驱使的走狗。当一条狗被赏赐了骨头之后,它兴高采烈地摇着尾巴,却依然要面对主人的大棒,因为它需要明白,谁是主人,谁是走狗。 我恭顺地端来了铜盆,跪在他脚边,解开他的鞋袜…… 此时那个让我胆寒的眼神终于消失了,他倚在宽大的圈椅里,眯起眼睛,舒服地哼起了小曲。 趁现在抓紧时间得意吧!我在心中默念,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得生不如死! 但我的职位在这之后很久都没有升迁。和我一起被提拔成小旗的同僚们都早早升成了总旗,而我依然是那个给大人洗脚的奴才。我加倍努力地伺候他,也加倍地把银子送进他房里,可依旧无济于事。直到偶尔有一次,我听到了同僚们酒后的议论。 “你们知道么?咱们大人有个怪癖,他提拔人之前都是要找人看相的,面相合格的才能真正成为大人的心腹。” “王总旗休要胡说,那你这神头鬼脸的怎么成了大人的心腹?”有人笑着反驳。 “恁的是我胡说?”王总旗吹着胡子拍桌,“你们知道那个姓上官的洗脚奴才为啥得不到重用么?” “为啥?” “大人有次喝醉了跟我说,他找人给那家伙看过相,说他是什么什么……吊睛白眼,凶光外溢之类的……”王总旗说,“反正就是白眼狼的意思,这种长相最是忘恩负义,不可重用!” “原来如此……”众人唯唯称是,“我们就说那小子眼睛狠狠的,看着让人心里发毛……” “大人还夸我这长相好呢,方面大耳鼻直口阔,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看就是忠义之士!”王总旗得意扬扬,“你们几个得不到提拔也别灰心,滚回娘胎里投胎就是了!要不然也学学他,给老子我洗一年的臭脚,我就替你们去跟大人美言几句!” 众人谄笑着敬酒,堂内哄笑一团。此时站在屋檐下的我当时就想拔出绣春刀杀进房里,砍一个算一个,把他们全都砍死,可我最终没有那么做。我笑了,廊下的荷花缸中倒映着我的脸,五官和冷冽的月光扭曲在一起,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森森可怖。 我为什么要笑?因为我放下刀的那一刻,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当年的那个傻小子了。现在的我,就像寒冬中蛰伏的毒蝎,等时候一到,那根致命的毒刺自然就会露出来。当我认识到这一点时,我确信他们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机会果然很快就来了。 那之后没过去多久,我接到了一个很普通的任务,查抄刘太监的某一处私宅。 刘太监是皇上东宫时的老人儿,从小伺候皇上——当然他那时候还是太子。太子爷身登大宝之后,那个太监也就成了小皇帝身边最信得过的人,一时间权势滔天,俨然就是个站着的皇上,连我们锦衣卫的指挥使大人见了他也得跪拜叩首,逢年过节也是供奉不断。 但这家伙却犯了最愚蠢的错误。本来他的一言一行皇上都看在眼里,只不过是默许罢了,因为皇帝需要身边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如果他老老实实为皇上办事,再怎么搜刮民财排除异己,也会安然无事;可他却贪心不止,打起了金殿上那张龙椅的主意…… 大明朝,朱元璋的子孙们无论被后世如何评价,但对一件事情,他们却始终如他们的祖先一般警惕,这件事就是谋反。皇帝迷恋道术,久不上朝,但办起反贼来确实雷厉风行,当即给刘太监列了十条大罪,谋反这一条就不说了,另外的什么勾结妖人、倭寇之类有的没的罪名也安了上去。 威风一世的刘公公在锦衣卫敲门的那一刻点燃了浇在自己身上的桐油,一把火把自己和他最宠爱的几个小妾化为了灰烬。但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就像朱元璋一样,当朝的皇帝也十分善于抓“同党”。这些“同党”中有的名副其实,有些就是我们锦衣卫添到那名单上去的,不趁此时拔掉眼中钉、肉中刺,等他们翻过身,我们就要变成案板上的鱼肉。而且我们每查抄一个府邸,就有一笔丰厚的油水流进衙门里,何乐而不为呢? 一时间,锦衣卫十四个卫所都忙碌起来,衙门里冷冷清清,朝野中风声鹤唳。 当然,我被分配到的是最没有油水的地方,一座宁波城外的外宅。那座港口本是海上交通要地,可因为海禁的缘故,很多人都铤而走险去干些走私的买卖。其中不少走私巨头都是投靠在刘太监手下的。为了讨好自己的主子,他们在当地建了一座堪比皇家园林的宅院,甚至还配有一堂供奉刘公公他老人家画像的生祠,但一直待在紫禁城的刘公公始终都没有在这里住过。在我们的队伍到来之前,这里已经被四散奔逃的仆役们搬空了,留给我们的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宅院。 就在手下们清点着宅院中剩余的财产时,一辆从门前经过的马车引起了我的注意。 夜色中,那辆马车显得异常宽大。当时的马车分载货和载人两种,载人的通常叫作小车,载货的就是大车,而这辆车却比我见过的最大的马车还要宽大一倍。拉车的是四匹高俊的黑马,青幔罩在硕大的车厢上,看不清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而拉车的人也是一袭黑衣,青纱遮面,车后还跟着四匹黑马,马上也都是一样装束的黑衣人。 马车从宅院正门经过时,车夫看到我和另一个兄弟站在门口,他稍稍迟疑了一下,紧接着便继续顺着大路往前走,后面的四个黑衣人也跟了过去。 我见他们走远了,低声吩咐手下:“快去准备马匹。” “怎么了,大人?”那个兄弟叫石横,和我一样无权无势,是手下中最忠于我的一个校尉。 “刚才那伙人有古怪。”我说,“我敢打赌,那辆特别的马车本来是要把货物运到这里的!还有,你有没有注意到跟在后面那四个黑衣人身上的长条包裹?” “有!卑职也看出来那是兵器,不过既然是运送要紧的货物,一定会有镖师相陪,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吧?”石横疑惑了。 “可哪个镖局的镖师敢用倭刀?”我冷笑着说。 石横被我一句话点破,早些年间沿海的几个省份倭寇泛滥,那些扶桑浪人手里全都是清一色的倭刀!后来如果不是戚继光、俞大猷这等抗倭大将力挽狂澜,这些沿海的重镇此时恐怕已经荒无人烟了。 “大人,我要通知其他人么?”石横去而复返,犹豫着问,“他们有五个人。” “不!咱们这里有不少人是王总旗安插进来的耳目,到时候功劳又要被他们抢了去。”我又在脑中计划了一番,“带上三眼神铳!” “大人考虑果然周全!”石横欣喜地去备马。 三眼神铳是锦衣卫从辽东铁骑那里买来的兵器,长近四尺,由纯铁打造,有三个枪口可以用来射击,子弹击发完毕之后,还能作铁槊使用,威力极大,是大明火器的巅峰代表。有了两支火铳,以二敌五也不是什么难事! 追踪捕盗本就是锦衣卫擅长的事情,我故意放走了他们,也是为了不打草惊蛇。 果然,不到四更天,我俩就在宁波城外十五里处的一个竹林里找到了他们。 马匹都卸下了鞍韂,放在一边吃草。那辆异常宽大的马车停在竹林中的空地上,五个黑衣人正围着火堆烤火。他们摘下了斗笠,其中四个刀客果然是梳着发髻的倭人武士,那个车夫倒是个汉人模样,正叽里呱啦地说些我听不懂的倭国话,仿佛在争论接下来该如何是好的样子。 我在黑暗中对石横使了个眼色,让他按照计划行事,自己则迂回到黑衣人的侧翼,借着夜色隐身在杂草丛中,枪口对准了五人的位置,悄悄从怀中取出了火石…… 一、二、三! 竹林中忽然爆出一声巨响,火光大作中,三枚铁弹从我的枪口飞出,刹那间便击倒了两个持刀的黑衣人。马匹也受了惊,嘶鸣着冲出林子,另外几个黑衣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正要拿起刀寻找我的方向,石横的枪也响了,从另一个方向又击倒了一人。 空地中,只剩下了车夫,和另一个肩头负伤的武士。我俩大吼一声同时从草丛中跃出,两把绣春刀一起砍向了那个武士。可怜他从头到尾连刀都没有拔出来,就已被砍倒!死尸倒地之时,我已经掠到了正要逃走的车夫身前,抽刀在他脚腕一划,割断了他的脚筋,鲜血像喷泉一样迸出。 “老爷饶命!老爷饶命!”车夫捂着伤口求饶。 “说!”我用刀指着他的鼻尖,“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 “小的是刘公公的亲随,前些日子他老人家派我出京去接这几个倭国人,小的也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船在海上遇上了大风,耽搁了半个月,今晚才刚刚靠岸,本想去刘公公的外宅落脚,没想到遇上了锦衣卫的老爷们,当时就知道是那刘老公公犯了案,这才赶紧逃出来……”车夫说着脱下裤子,“不信老爷们看,小的真的是个太监,不是倭人。” 第32节 听他这一副尖嗓儿也知道是个太监。 “车里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倭国人要把它送给刘太监?” “小的实在不知,只是当差办事。我这有倭国人的一封书信,老爷不妨看看。”小太监从怀里取出一只玉匣双手捧在头顶。 我接过玉匣,刚要撕掉上面的封条,想了想其中未免有诈,于是递给了石横。石横没有多想,一把扯掉封条,打开玉匣。里面倒真的没有机关,只是一封书信,石横借着篝火之光念了一遍。 信上所说的我倒是能猜到,倭国人觊觎中原已久,想要让刘太监作为内应,到时候平分大明天下,但我最感兴趣的还是这车中之物。信中说这里的东西是天下至宝,事关祸乱中华的大事,让那个刘太监万万不可私用,一定要放在皇帝的身边…… “老爷,其他阴谋诡计,小的真是一概不知,您老还是留小的一条生路吧!”小太监匍匐到我近前,双手抱住我的大腿苦苦哀求。 “可你自己也说了,对其他一概不知……”我冷冷一笑,“那我还有留你活口的理由么?” 小太监见势不妙,大叫一声想要拖着残腿逃走,还没站起身来就被石横砍倒了。 “大人,这小太监也太过天真了吧,真不知他怎么混到刘太监身边的!”石横嘲笑着收起刀。 我没有答话,径自走到那辆车前。按信上所说,这车里的东西竟然能够祸乱中华,会是什么呢? 我一把扯掉了车厢上的青帐,月光透过竹林洒下来,庞大的车厢像一座巨大棺木般展现在我眼 黑漆的外壳,用刀尖轻轻敲打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黄铜铆钉遍布厢身,看起来牢不可破,除了顶上两侧各有一对黑漆漆的气孔之外,就只有那扇铁门连通着外面的世界,被一把硕大的铜锁封死了。这么处理不是为了防止别人打开它,而是怕里面的东西出来。 “锁得还挺结实。”石横对着那把黄铜大锁摇了摇头,“刀砍不断的。” “用火药!”我解下随身的火药包递给他。 他随即也把自己的火药包和我的凑在一起,做了个简易的炸弹,捆在锁头上。我们退出空地,点燃了炸弹。 剧烈的爆炸之后,铜锁被炸烂了,可那扇门依然完好无损。我提起了尖刀,用手势招呼着石横跟上自己,慢慢走上前去,先听了听其中有没有声音。 里面像是山中古洞一般幽深,爆炸声还在不断地回响,除此之外仿佛坟墓一样死寂。 我对石横使了个眼色,共同在心中默数了三下,猛地拉开车门! 冷冽的月光照进车厢里,映出的却是一片柔色,温软如玉。 车厢中是一个别有洞天的小小世界,稻梗编制成的卧榻,一床团花锦绣的棉被,几件女子的衣裳,和女子日常生活所用的一切,甚至榻间还放着一块没有绣完的樱花手帕,简直就是一位南国千金的闺房。 我正在疑惑间,却听石横对着车厢暗处的角落大吼了一声。 “出来!”他说着就要提刀向前。 我伸手拦住了他,把绣春刀护在胸口,走进车厢之中,从腰间取出火折点燃了床头的红烛。 烛火摇曳的柔光中,一双澄碧如海的眼睛正怯怯地望着我…… 肆 那是我一生中所见最美丽的女子。 她柔软玲珑的身躯上裹着一件绀青色的唐织和服,和服上绣满了翩翩蝶翼,垂在脑后的发髻上点缀着几只珊瑚镏金的钗子,一看便是个东瀛少女。她的皮肤未曾施过任何脂粉,却柔弱娇嫩得宛如初春刚刚受过晨露滋养的樱花,将世间的凡尘全部洗净。她的样子青涩稚嫩,似乎是个不知世事的幼女,却能让每个被风霜洗礼的男人回忆起初次亲吻的那个女孩,不禁心生怜惜。 但是在我所生存的世界里,一切心中的柔软都是致命的,它的背后藏着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尖刀,永远都悬在心脏的上方,稍有松懈就会因此丧命。锦衣卫有不少好手是死在女人和小孩手下的,我见过不少弱不禁风的女子,杀起人来却比习惯了刀头舔血的男人们还要狠辣。 “出来!”我低声喝着,慢慢向后退了两步,摆出一个防御的架势。 她应该是听得懂我的话,怯生生地匍匐着向外爬行,每一步都伴随着金属相互摩擦的声音。 当她爬到更明亮的地方我才看清,她拖着一条镔铁锁链,长长的锁链如同一条蟒蛇盘在车厢的角落,那条锁链的尽头竟然直接嵌入了她的胸口,就在心脏的部位,上面还贴着一张符纸,朱砂写就的蛇形咒文蜿蜒其上。 我是个见惯了酷刑的人,在锦衣卫中当差,什么刀山油锅都见怪不怪,但我从未见过人犯被用这样的方式锁着,就像是藩王们豢养在家中的恶犬,却没有见到项圈在哪里。 “你是谁?”我冷冷地问她,在搞清楚她有多重要之前,我还没有打算把她直接呈献给我的上司。 “快说!不然现在就要你的命。”石横威胁道。 东瀛少女被石横凶恶的眼神吓到了,目露惶恐,像一头受惊的小鹿。她很努力地想要开口,却只发出几个断断续续的音节。 我对石横使了个眼色,让他向后退一些,随后从腰间解下羊皮水囊递向她,柔声安慰:“不要急,喝点水再讲。” 这是一种审讯的手段,现在有时也会用到,有人唱红脸,有人就要唱白脸。犯人在受了威胁打击之后,自然会对那些向她示好的人产生信任。 少女眼中的惊慌果然减却了不少,慢慢伸出好似白玉雕琢成的小手接过水囊,放在唇边喝了一小口,旋即露出孩童般的笑容。 “好喝吧?里面兑了蜂蜜桂花。”我心底里冷笑着,“现在能告诉我你是谁了吗?” 少女仿佛能听懂汉话,但是说起来很困难,思索了一会才怯怯 地开口:“樱。”“樱,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在这里么?”樱努力地想了想,又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比比画画了一通,最 后指向胸口的那张符纸。“她是不是想让你打开?”石横在身后提醒我。我用刀尖挑起那张纸,大吃了一惊。那张纸下有一把色泽黯淡 的铁锁,锁栓深深扎进了她的胸口,仿佛从心脏中穿过,再从另一端的皮肉中穿出,血迹斑斑的锁身还随着心跳阵阵微颤着。这不可能!我第一时间告诉自己,无论什么人,心脏被刺穿都是绝对不可能存活的! 樱此时依旧天真烂漫地看着我,打着手势仿佛在乞求我为她打开这把锁……我从来都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但那个时候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大人!”石横在身后叫了一声,讳莫如深地望着我。 我俩往外走了几步,避到了一个那少女听不到的距离。“里面是怎么回事?”直觉告诉我,石横可能知道些什么。“不瞒大人,卑职有个远房的叔父是个游方术士,自称游历过海内外不少奇景仙山。卑职幼年时也爱听他讲一些酒后的胡话,都是些灵怪的故事。”“你想说什么?”我看他脸色颇有异样,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 “那时候卑职总是觉得叔父是在吹牛,不过今天这女人却让我想起了他曾讲过的一个故事。”石横有些敬畏地又望了一眼车中的女孩,“他说扶桑东瀛有一种妖女,容貌奇美,天性单纯,但生来胸口上便长着一把心锁,这把心锁便是制约她法力的东西。据说那把锁对于她们来说坚固无比,只有站在波涛汹涌的礁石岸边,花上几百年时间,让海水慢慢侵蚀,才能摆脱,但很多妖女就这么化成了海中泡沫。但对于凡人来说,解开那把锁却十分容易,只是举手之劳。而第一个打开她心锁的男人,就能让她与自己心意相通,拥有她一生的爱慕,同时也能驱使她做任何事情。”“这么说……”我沉吟着思索。 “我本来也不信世间会真有妖魔邪祟,但今晚这个女人却与我叔父所说的样样符合。”石横脸色凝重,“如果他说的都是实话,那刘太监的计划就是自己打开这个妖女的心锁,然后驱使她祸乱宫廷,甚至杀死一切挡在他面前的人,包括皇帝!” “有道理!”我心中此时已经有了主意,但还是故意问石横,“那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有句冒犯的话,卑职不知当讲不当讲。”石横谨慎地问。 “但说无妨!” “那我就直说了!大人和卑职都是在衙门里吃冷灶的倒霉蛋儿,如果没有天大的机会落在我们头上,这一辈子也别想翻身。现在大人不如自己打开那妖女的心锁,然后借此机会夺回那些本来就该属于我们的东西!” “可是……”我犹豫着转过身,望着那一地的死尸面露愁容。 石横急切地转到我面前,单膝拜倒:“大人在卑职心中可不是犹豫的人,当断则断啊!卑职我福薄命浅,唯有追随大人您才能有出头之日!当下这金马驹子蹦到了眼前,岂能错失良机!” “说的什么话!你虽然是我属下,但我心里一直拿你当自己家的兄弟,从今以后我们就以兄弟相称,万万不可见外!”我笑吟吟地扶起石横,抚慰道,“兄弟,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听进去了。既然如此,我就依你!” “大哥果然英明!小弟我这辈子跟定大哥了!”石横情绪激动,想要再次下拜,被我拦了下来。我们再次回到车厢之中,而樱还不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 “我替你解开这锁,好不好?”我柔声说着向她靠近。樱听了我的话,笑逐颜开,像个孩子似的扑向我,看来是被这心锁折磨坏了。“急不得。”我稳住了她,再次查看了一番那把心锁,它被符纸封印着,应该是为了防止她自己解开心锁。只要揭去这封印,再想办法打开锁就可以了。我做好了一切准备,深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扯下了符纸。 刹那间眼前光辉闪烁,整个车厢都明亮了起来。再看那把锈迹斑斑的心锁,仿佛被打开笼门的鸟儿一样雀跃着,锈渍如时光倒流般渐渐褪去,露出光洁晶莹的锁身,像是用一整块美玉雕成的。 樱兴奋地拍掌,扑上来像只雀儿般亲吻着我的脸颊。 “现在怎么办?要不……用刀试试?”石横提起尖刀要递给我。 樱再次被他的刀吓到了,一边摆手一边后退躲避着。我当时心中也没有底,想研究一下那把玉锁的构造,可刚刚碰到冰冷的锁身,忽然指尖一阵酥麻。 只见那把玉锁兀自消散成无数的微粒,仿若天上繁星飘荡在眼前,转眼间,那些颗粒在樱的手心中汇聚成一枚小小的明珠,像个小生灵似的跃跃欲试,忽然跳起飞向樱的嘴边。 樱轻启朱唇将那颗明珠吞了下去,那一刻我的心脏仿佛被一道闪电劈中,眼前出现了我爹雪地里的尸体、上司杀意十足的眼神、同僚的嘲笑……人生中的每一幕都飞闪而过。我感到自己在颤抖,想要转身逃走,可在我的身后,那些过往的恐惧都在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而我的前方却是一道深不见底的悬崖。 “别怕……我是你的了,以后再也不用害怕了……”一个声音在我耳边温柔地安慰,把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 我回过神,发现自己像个婴儿似的被拥抱着,她的手臂虽然细嫩,却给了我许久未曾体验过的温暖。 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已经拥有这个女人了。 “成了么,大哥?”石横已经无法掩饰他的紧张。 我默默点点头,从樱的怀中挣脱,我不喜欢被人看到我脆弱的样子。 石横知道大功告成,一阵狂喜,跳出车厢连吼了三声,仿佛要把这几年所受的憋屈全都化作呐喊发泄出来。 我的心中也异常兴奋,但多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不到尘埃落定的那一刻,永远不要高兴得太早!现在,我的计划只剩下最后一步了…… 我默默走出车厢,悄无声息地握住倭寇武士留下的长刀,走到正在狂喜的石横背后,用冰冷的刀刃砍下了我结拜兄弟的头。倭刀果然够锋利,杀人只在一瞬之间,他停止呼吸的时候,脸上的笑容都还没散掉。 石横对我的判断没有错,我一直都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从他跟我讲关于妖女的传说那一刻起,这个计划就已经制订好了。他的聪明在于没有想把樱独吞,而是把她献给我,而他的愚蠢也同样在于这一点。 我怎么可能留一个知晓我秘密的人活在世上?就像他嘲笑那个小太监的话一样,真是太天真了。 当我解开心锁的那一刹那,樱的心仿佛真的同我的心融合在一起了。她不仅仅在一瞬间掌握了我所说的语言,而且仿佛能洞悉到我心中所想的一切。她的心本是如无物一般纯真,而此时的她已经和我一样了。在我杀死石横前的那一刹那,就是她把那把倭刀递到我手中的。 我很喜欢这样的女人,不问任何问题,不管这在凡人们眼中是对是错,坚决地服从一切指令。哦不,她不是在服从指令,而是在践行我心中的每一个念头。 那天晚上我伪造了现场,对上汇报说锦衣卫校尉石横孤身犯险,勇斗倭寇。而我却因为赶到得太晚了,没有救下石横兄弟的性命。至于那个小太监和那辆大车,早就被我沉进黑暗冰冷的河水里去了。 当我带着樱返回京城的那一天,我知道自己终于踏上了那条梦寐以求的青云之路。樱虽然外表看上去只是个柔弱的少女,却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如果不是确信她永远不会背叛我的话,我都会对这个女人产生畏惧。 她可以施展妖术轻而易举地隐入京城任何一座府邸,探听到满朝文武所有人的丑闻隐私,让我有了足够的把柄去交易;她可以迷惑人心,让我从犯人口中套出案件最关键的线索,让我不必动用酷刑就可以轻松破案;她也可以方才还同我在暖阁中饮酒,一刻钟之后便将我仇敌的人头摆到酒桌之上。 在见到她之前,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妖物,而现在,我巴不得自己就是一个妖物。 有了几乎无所不能的妖物帮忙,再加上我缜密细致的筹划,我的功绩和官职飞一般地上升。不到两年,我已经从一个芝麻大小的七品小旗,摇身一变成了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四品镇抚使!即便是那个锦衣卫指挥使的位子,也几乎近在眼前了。而当年那些把我踩在脚下的人们,不是已经获罪问斩,就是在战斗中“殉国”了。 只有那个我当年替他洗过脚的上司还活着,我发过誓要让他生不如死,所以现在他是为我洗脚的杂役。我几乎可以让樱替我做到每一件事情,但有一件却永远不能,就是像妖物一样获得几近永恒的生命。 有一日正是午夜,小楼的雕窗半掩,能看到当空的皓月,夜风袭入拂动着围床的红幔,桌上的鎏金铜炉里正焚着一炉檀香,香气幽幽熏得人阵阵迷醉。 “炼郎,你想知道我长生的秘密么?”樱怅然地依偎在我胸口,纤纤玉指拨弄着我的下颌。“每个人都想知道长生的秘密,你看看皇帝就知道了。”我就算不说,她也知道我心中所想,我没有必要瞒她。她突然直起上身,深深吸了一口气,从口中吐出一颗菩提子大小的明珠,悬浮在半空中,不甘寂寞地跃动着。“这究竟是何物?我们第一次相见时,我就见过它。” “用你们中华道家的话说,这是内丹。”她解释说,“每个妖物的妖气都是有限的,你可以把妖气理解为妖物们的血液。不同的妖物有不同保存自己妖气的方式,我生来就有的那把心锁,就是我们这一族妖气聚集的产物,当那把心锁被打开时,就会化作这颗内丹。它就是我长生的秘密。谁得到这颗内丹,谁就能得到我剩下的所有生命。” “那如果你失去这颗内丹会怎么样?”“失去它,我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樱说着再次躺下,把脸紧紧贴在我的胸口上,“如果你想要,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就像死去的石横说的那样,这个妖女会对我千依百顺,服从我一切的命令。 可我发现,我现在完全不想那么做!我对自己的这个念头感到害怕,难道她身体的温度已经融化了我心底最坚硬的那一部分?那可是我在这个血腥的世界中存活下去唯一能指望的东西! “不要怕……我已经是你的了……”小丫头像那天一样拥抱了我,喃喃着睡去。 那一晚,她睡得很香甜,而我却整夜未眠。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终于到了最关键的一步。我已经打通了文武百官所有的关节,现任的锦衣卫指挥使也不过是一个傀儡。但即使是锦衣卫指挥使也只是个三品官,还要背负着鹰犬的骂名。 我不想一辈子当鹰犬,不想做别人可以轻易牺牲掉的炮灰! 我还想封侯拜相,我想成为那个站在高塔上的、真正的主宰者! 如果可以的话,刘太监的计划由我来完成,也不是什么妄想。而如今想要往更高处的位置爬升,我需要征服的只剩下一个人,就是皇帝陛下。 于是按照我设想好的计划,樱被我送进了宫中。我需要她日日夜夜待在皇帝身边,让我了解这个帝国中最难以了解的人。 她果然不负我的期望,不断从宫中替我带回皇帝的消息,对于他的一切喜好、习惯甚至是怪癖,我比那些跟随他一生的太监们都要熟悉。 我在一步步地谋划着,感觉自己离真正走到皇帝面前的那一天越来越近。 可我等来的,却是另外一种结局。 那一晚我正在小楼上等待樱的消息,窗外电闪雷鸣,床头的红幔被冷雨浇湿了,毫无生气地垂下来,像条蛇蜕去的死皮。已经很晚了,樱还没有回来。我们早有约定,如果过了子时她还没有回来,我就要另想出路了。 紫禁城虽然戒备森严,但对她一个妖物来说却是如履平地,我不该有什么担心。我说服自己继续等下去,可当我望着香炉中最后一点火星缓缓熄灭的时候,我心头忽然涌上了一丝寒意。 我没有再多想,打开楼板之下用于应急的铁箱,里面有一袋价值连城的金珠玛瑙,还有去宁波港一路上的官凭路引,在那里常年都有一艘大船在等着我出海。 永远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这是我的准则。 可等我仓皇逃下楼时,却看见指挥使大人亲自带着三百名手持钢刀的锦衣卫,在漆黑的雨幕中等待我。他们曾被我拿住了把柄,也曾是我的手下,可现在却是来抓我的行刑人、刽子手。 第33节 电闪雷鸣中,我被五花大绑扔进泥水中,平时对我言听计从的指挥使大人宣读了圣旨。 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只听到了只言片语,却也让我绝望透顶。 “勾结妖魔,意图谋反!” 我很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被当街斩首,而是被扔进了锦衣卫的诏狱。即使暂时不死,我也知道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地狱。在一番番酷刑过后,我已经奄奄一息。可我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关于樱的消息,只是被不断逼问是否还有其他同党。 在诏狱熬过七天七夜的折磨之后,我被带往了另一个地方。虽然沿途都被蒙上了眼睛,但我却在下车的一瞬间从缝隙中辨认出了自己身在何处。 竟然是一座道观! 我正在奇怪的时候,士兵们不由分说地蒙好了我的头套,架起我继续前进。我只能凭着仅存的一点点精神感知到我们仿佛在不断向下走着,一层一层的螺旋楼梯,仿佛正在走向地狱的关口。 终于停下了,头套也被扯了下来,我努力地分辨着周围的环境。这似乎是一间狭小的地牢,霉臭得让人不禁掩鼻,石壁上不断向下滴着污水,墙上的铁铸火把突突突地燃烧,影子在墙上跳跃像是恶鬼的舞蹈。 “你就是上官炼?”我身后有个冷厉的声音说。 那是个高大的中年道人,须发都是赤红色的,穿着一身火炭色的道袍,面目凶恶得像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饿虎。 “见了新任国师还不下跪!”身后的士兵狠狠将我踢倒,“如 果不是张真人入宫,陛下就险些被你这妖人给害了!” “贫道如不是有先师所传至宝捆妖索护身,恐怕也降她不住。”那个什么张真人向前走了两步,用拂尘抬起了我的下巴,“那个妖女很是珍贵,她的内丹可以让凡人长生。现在你是唯一能命令她交出内丹的人,陛下期待这个机会已经很久了。现在该怎么做,你知道了吧?” “我还有选择么?”我冷笑着问。“没有,做不做都是死,死得痛快不痛快就看你了。”道人毫不遮掩地说。“很好!带我去见她吧。”“她就在你面前。”我顺着他手中拂尘所指的方位望过去,只见在地牢的角落里,锁着一个“人形”。 她已不能被称为人了,只能说是个人形,枯瘦得像是一把稻草,低垂着头,不知是死是活。无数根铁链捆绑着她,另一端全都牢牢钉死在墙上,每一根铁链上都贴着用朱砂写就的符文,与樱最初封印心锁的那一张很像。 曾经如樱花般娇嫩的少女,此时已经与一具尸没有什么分别了。“樱……”我颤声说,“抬起头来看看我。”她仿佛听到了我的呼唤,努力地从束缚中抬起了头,透过她蓬乱的额发,我只能看到一双虚弱的眼睛,仿佛风中的烛火,随时都会熄灭。“炼郎,你还是选择了等我……”她的口气不知是喜是悲,“我开心得很。” 我刚要开口,那个恶道却在我耳边大声呵斥:“儿女私情到了鬼门关再续吧!现在不想让你的郎君被万剐凌迟,就乖乖交出内丹。” 樱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充满了不屑。 “你现在是否还能与我心意相通?”我低声问。她没有答话,点了点头。我猛地向前一扑,像只发了疯的野兽一般狂吻着樱干瘪的嘴唇。 恶道仿佛已经察觉到了什么,大叫一声不好,抽出宝剑向我砍来,可是已经晚了。在我们双唇相接的那一刹那,那颗凝聚着樱毕生妖气的内丹已经传到了我的腹中。 那种感觉我至今无法忘记,就像是脱胎换骨一般。我身上的伤口在一瞬间痊愈,一股强劲如同飓风的力量在体内不断游走着。此时道人的剑锋已经到了我的耳边,我不假思索地回手一抓,一股无形的妖气喷涌而出,将他的喉咙轻而易举地捏了个粉碎! 国师张真人到死也没有想到,自己将唯一的法宝捆妖锁用在樱的身上是多么失策!除了那几道铁索,还有什么能束缚住已经脱胎重生的我呢? 卫兵们来不及反应就被我轻松地杀死了,我陷入一种莫名的狂喜,不仅即将重获自由,还迎来了梦寐以求的长生。 “恭喜你,炼郎,你已经脱胎重生了!”樱激动地说。“你现在还能感受到我心里在想什么吗?”我站在血泊中问。“以后永远都不能了,我的内丹已经传给了你,我已经是一介凡人。”她苦涩地笑着,“可我现在不需要这个能力了,只要知道你等了我,就足够了。” 她话音刚落,我手中那把夺来的宝剑就已经透过铁链的缝隙,插进了她的心窝。“很可惜,我也不再需要你了。”我俯下身子,贴在她的耳边轻声说。 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她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流下眼泪,或者是对我破口大骂,那张已经残破不堪的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像是第一场春雨后绽放的樱花…… 哈!这个女人真是美啊,连死都死得那么美! 伍 提琴独奏飘荡在包着黑色大理石的墙之间,如泣如诉。 白起一直默默地看着窗外,身前那只纯金的烟灰缸里已经堆了一小捧烟头了。他的脸色仿佛比往常还要冷峻,像一座爆发前夜的火山,平静中蕴藏着焚城的烈火。 上官炼倒是兴致高涨,他已经在喝今晚的第三瓶酒了。他始终都在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讲着,就像是舞台上国王的独白。讲到每一个被他杀死的人时,那张阴冷的脸上不但没有出现一丝丝的悔意,反而带着胜利者的笑容,仿佛过去的一切背叛和杀戮,都是他人生的勋章。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杀她么?”他洋洋得意,“因为在诏狱的日子里,我已经想通了,樱是我唯一的弱点。如果不是因为对这个女人的一点点动情,我怎么会被捕呢?我还是那句话,心底的柔软是最致命的尖刀!把她杀掉之后,我就再也不是阴影里的鹰犬,而是站在这个野兽丛林里真正顶点的强者!” 他又喝下了一整杯的红酒,洋洋得意地对白起炫耀着自己的战果。 “那天之后,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权力未必掌握在人们看得见的人手里。就算做了皇帝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依然受制于人?我完全可以不抛头露面,利用那些傀儡们来达到我的目的。反正什么生意最挣钱,我就做什么。我可以把赌注压在努尔哈赤那十八具盔甲上,也可以资助孙文把努尔哈赤子孙的王朝推翻。这个世界的历史就是由我这样躲在幕后的人写成的,战争、革命、兴亡,不过是我们棋盘游戏上的一角。” “可你依旧逃不过死亡。”白起冷冷地说,“而且你畏惧死亡。” “不错!”上官炼兴奋地打了个响指,“可谁不畏惧死亡呢?我一辈子最怕的事情,就是变成和我爹一样冰冷的尸体。而且,当你尝到了长生的滋味之后,你还会舍得放弃么?” “但是你的心脏已经无药可医,你注定是要死的。”白起毫不留情地戳破上官炼美丽的幻想。 “你说的没错!我说到底也只是个人类,无法自己吸收妖气,这相当于坐吃山空!如你所说,这颗心脏已经到了极限,我需要的就是你给我换一颗全新的心脏,一切条件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心脏移植手术?”白起皱眉。“没错!”上官炼点点头,对着电梯口拍了拍手。鞋跟清脆地踩过地砖,那个美艳风骚的女护士提来了一个银色的金属密码箱,放在二人之间的茶几上,临走前还不忘对白起抛了个媚眼。“这里有三件与蓬莱有关的宝物,如果你肯为我做这个手术的话,它们全都是你的。” “你怎么会知道我对蓬莱感兴趣?”白起平静地看着那只箱子,仿佛隔着钢板就能感受到其中喷涌的力量。 “就像之前我所说的,我虽然身在幕后,但是权力依然握在手里。如果连白医生的一点点小癖好都搞不清楚,那我怎么跟你做交易呢?这些东西是不错,可惜我不能使用,搞不好还会惹祸上身!你知道‘上面’对蓬莱的遗物是有多紧张吧?” 上官炼说到“上面”两个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语气,仿佛那两个简单的字眼里包含了无穷的危险。“那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这个交易?” “我从你的眼神里看得出来,你也不是一个会被那点狗屁世俗道德所拘束的人。法律、道德,那不都是为了让绵羊们不得互相伤害的围栏?而我们,才是真正的牧羊人!”上官炼的眼神骤然凶狠,摊开的右手缓慢而有力地握拢,就像要扼死一只他口中的绵羊。白起安静地抽完最后一口烟,起身从容地扣好西装纽扣,像个刚刚结束讲座的大学教授。 “我的确不是个会被世俗道德拘束的人,即便是杀人的强盗,只要能给我相应的报酬,我也会救。”白起冷冷看着上官炼,“可我还有另一条准则,而你恰恰就违背了这条准则。” “怎么讲?”上官炼问。 “你没有任何值得拯救的理由。”白起淡淡地说。 只是简单一句话,但从他的口中吐出,每个字都如同万钧雷霆一般,让上官炼那张他自己引以为傲的、英俊的脸,像被针尖刺痛了一般抽搐着。 而此时白起已经如一阵清风般走到了电梯口,背对着他留下一句话:“替我跟你的手下道个歉,我之前说过没有一个人类的脸能比他的更加令人作呕,现在我知道自己说错了。” “很好,那就再见吧白医生。”上官炼果然是老江湖,瞬间从暴怒又恢复到那个虚伪的笑容,“再见。”“不会再见了。”白起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消失在白色隔离帘之后。 女妖护士款款走到上官炼身边,身躯一软坐在他的腿上,像只温顺的小猫。“狩刚刚打来电话,活干完了,正在去目的地的路上。” “很好!”上官炼手掌抚过女妖的大腿,享受着那吹弹可破的光洁皮肤,望着白起离去的方向阴冷一笑,“所以白医生,我们还会再见的。” “可我看,想要驯服他也并不容易吧……”女妖乖巧地依偎在上官炼胸口。 “你这只小野猫不也一样被我驯服了么?”上官炼得意地说。“我是只小野猫不假,可那个人……”女妖的脸色一沉,有些敬畏地说,“那个人和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存在!” “即便我不能制服他,但有人却可以!”上官炼冷笑了一声,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号码。电话通了,另一端却没有任何人说话,只能听到风的声音。 “是我最喜爱的客户,杨先生么?”上官炼的口吻像一个电话业务员一样热情,而双眼依然在女妖丰满的身体上肆意游走着。 电话另一端,一个银发的年轻人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秋夜的冷风吹拂着黑色风衣的衣角,仿佛乌云翻滚的外延,满头银发中没有一点杂色,像是反射着月光的刀刃,和他的眼神一样坚硬。 银发年轻人没有回答,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灯红酒绿的闹市街道,在车水马龙的环绕中,他就像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异类。“沉默是金,我一直很欣赏您这一点。”上官炼从桌上拿起一枚古罗马金币,在手中把玩着,“今晚能不能抽个时间聊一聊?” 耳边传来的依旧是风声,除了风声就是钢铁一样的冷寂。“是关于您一直寻找的那个人,这下有兴趣了么?”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如同久未转动的齿轮一般机械生硬,但也只说了一个字。 “好。” “什么时候?您在哪里?我派车去接。” 没有任何回答,电话挂断了,听筒里只剩下嘟嘟的响声。银发的年轻人穿越过车流,如同一个黑衣的行者,来到一盏霓虹灯下,之后推开旋转门走了进去。那盏霓虹灯上闪烁着“东方丽人ktv”几个暧昧的红字,门后是莺歌燕舞,喧嚣中透着烟火之气。 上官炼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金币在手指间飞速地滚动着。窗外的秋风咆哮着,卷起大把大把的枯叶在夜空中飞腾,就像是遮天蔽日的黑鸦,闪烁着贪婪的红眼,带给人灾难的预兆。 黑色厢式货车拐上漆黑的高速公路,向灯火辉煌的城市驶去。白起淡定地坐在车厢里,就算是在被人押送的途中,他也始终保持着贵公子的风度。 有人曾经说过,真正的贵族就是那种天上正在掉炸弹,他还能慢悠悠站在劳斯莱斯旁边点燃雪茄,等着男仆过来开车门的那种人。 白起就是这种人,他的对面现在坐了一排持枪的黑衣人,两侧也都是他们的同伴,可他依然还是那样淡定自若,冰冷的双眸不曾有半点波动。 枪手们都沉默着,面罩后的眼睛警惕地盯着白起的一举一动。之前就是在烟雨胡同十八号,这个看上去有些文弱的男人一个个地揭穿了他们的老底。这可是世界上最顶尖的雇佣兵军队“石心”啊!即便当年在导弹满天飞的费卢杰,他们也都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今天却被白起把满身傲气生生地踩在脚下! 本来白起下楼时那个叫狩的妖物杀手并没有出现,石心小队接到的任务也只是派司机把白起带回家,但是为了找白起的麻烦,这群人自作主张地跟上了车,为的就是要找碴出出这口恶气!就在这剑拔弩张的一刻,车厢的天窗上忽然响起了敲击声……咚咚……刹那间,上膛声响成一片。怎么回事?这个车厢是封死的,除了驾驶座之外,就只剩下后门和天窗。 难不成上面有人?什么人能瞒过他们几个的眼睛,偷偷藏在车顶?难道……这个人是在汽车行驶中爬上来的?简直是天方夜谭,这是一马平川的高速公路,想要爬上行驶速度达一百二十公里的汽车,那不是找死么?那就应该是落下来的树枝砸到了车顶吧?一定是的…… 没过多久,咚咚的敲击声再次响起,佣兵们刚刚才松了一口气放下枪,这下又紧张了起来。沉默许久的白起点了一支烟,幽幽地说:“我建议你们打开天窗看看。” 佣兵中地位最高的一个人狠狠瞪了一眼白起,起身打开了天窗,同时也把枪口对准了外面,预备着有什么异常就先开枪,再问话。 而当天窗打开的那一刹那,他眼中却只有满天的星斗。他狐疑了片刻,招手叫过来一个手下,命令他托着自己上去。既然怕有危险,索性就钻出去看看,否则怎么能踏实呢?可他环视一周,还是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他这才彻底放了心,退回车内想要关上天窗。就在此时,一道黑影突然从天窗钻进了车里,动作之矫健,身躯之柔软,丝毫不亚于一只习惯了蹿房越脊的狸猫!佣兵头头大叫一声,抬枪就要射击,但手还没有碰到扳机,机枪就被对方夺了下来!这是何等诡秘的速度啊! “先别急着动手嘛……”夺枪的人挠着头说,“我不是来打架的,我是来找人的。” 大家这才看清了那个身影,竟是个十几岁的英俊少年,一头刺猬般的乱发,手臂上遍布文身。 这不就是那个在烟雨胡同十八号出发前遇到的孩子么? 阿离见所有人都惊呆了,无趣地耸耸肩膀,走到紧挨着白起坐的佣兵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大哥,给个空儿。” 正拿枪指着他头的佣兵愣了片刻,随即向左挪了挪。阿离笑嘻嘻地对他点了点头,插进人缝里坐在白起身边。 “谢谢啊!”阿离客气着,又跟车里所有人都招了招手,就像在菜市场遇到小学同学一样…… “出事了?”白起吸着烟问,仿佛这一车厢雇佣兵不存在一样。 “我去晚了……”阿离收敛了笑容,把自己的手机打开递给白起,“我从小夏姐学校的保安室偷来的。” 白起接过来看,上面播放的是一段监控录像。看环境应该是一座露天的停车场,摄像头下方停着辆黑色的厢式货车,除了车牌号之外,其余的都和现在乘坐的这辆车一模一样,车身上同样有个石心的标志。画面中走进一个干瘦如皮影的男人,正是那个狩!他一只手打开车厢,另一只手拦腰抱着一个长发的女孩,正是烟雨胡同十八号的房东,林夏大小姐…… 视频没有声音,但能看得出林小姐正在大声呼喊,还手脚并用地挣扎着,但无济于事,狩轻松地制服了她,将她一把推进车厢,关上车门。 “老板,以这家伙的身手,完全不可能被摄像头拍到!”阿离信誓旦旦地说,“这就是在叫板啊!这根本不是冲着小夏姐,完全是为了打你的脸来的……” 白起沉默地听着,发丝垂在眼前,让人看不清表情。 车里的温度仿佛一刹那间被拉到了寒冬时节,佣兵头头是车里第一个感到冷的人,他甚至都能看见自己呼出的白气。而眼前这两个人的行为举止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一个默不作声,另一个喋喋不休,却明显都不把这一车的武装精英放在眼里…… “老大!按我说咱们现在就应该回去抄家伙,然后追过来把他们全都干掉!”阿离说着对佣兵头头森森一笑,露出两排白牙, “一个都不留哦……”“你当我们都是聋子么?!”佣兵头头愤怒了,抬起枪口瞄准了阿离。 就在他扣动扳机的那一刹那,白起抬起了头。佣兵头头忽然觉得时间一下子静止了,他甚至看到了缓缓绽放的火光,和子弹飞出枪口的轨迹,但最重要的是,他看见了白起的双眼。 那双冰蓝色的眸子就是寒冷的源头,那冰冷的眼神背后,是熔城的怒火! 有人说越是天才的科学家,越对世界的未知充满了敬畏,因为科学是有边界的,而世界却无限广大。你如果不想把自己搞疯的话,最好把那些未知归结于一个值得敬畏的存在。心中没有敬畏的人,就如同无根的浮萍,和行尸走肉没有区别。 就在刚才那一刻,车厢里所有的佣兵都见到了这一生中最该敬畏的双眼。那双眼睛十分纯粹,眼底明明白白地写着两个字,就是死亡…… 纯粹的死亡! 黑夜的寂静被汽车急刹声刺破,紧接着是短促而密集的枪声和爆炸声,然后便恢复了原样。 车厢门打开,先涌出来的是浓浓的烟雾,随后白起像一道黑色闪电般跳下车,后面跟着的阿离还捂着鼻子。 “这群家伙怎么办?”阿离看着一车厢不省人事的佣兵,对白起抱怨,“为啥不直接干掉呢?那多省事!” “把他们拖下车,给车身减重。”白起说完便把昏迷的司机拉下车,自己跳进了驾驶室。 “这个主意我喜欢!留他们在高速路上自生自灭!”阿离小恶魔般咧嘴一笑,欢乐地把所有人都拖了下去。 可白起没等阿离上车就发动了车子。 第34节 “老大,你现在去哪?”阿离见势不妙,蹿过来伸着双臂挡在车前。 “你回家。” “你呢?” “回去!” 白起飞速地点了支烟,踩下油门在高速路上拐了个弯,直奔着中间的隔离护栏撞过去。他竟然直 接在高速公路上掉头。 “老大!”阿离有点傻了,他从认识白起那一天开始,就没见过他违反过交通规则,他是那种就 算在凌晨三点空无一人的大街上,也要等着绿灯亮起才过马路的人。 那辆车经过特殊的改装,前后都加装了防撞梁,甚至可以撞开混凝土的墙壁,区区一个护栏根本 不在话下。 轰的一声,货车撞破了护栏,但速度还是过快了,险些侧翻过去,一阵惊心动魄的飘移之后,发动机猛地加大了功率,阿离甚至能看到排气管里喷出了火星…… 厢式货车向着来时的方向飞速行驶,眨眼的工夫,它的尾灯已经消失在黑暗中了。阿离傻愣愣地 站在原地,眼前的一切渐渐陷入黑暗。 风起北方,秋夜如霜。 陆 大厦顶层,那间比其他房间温度低二十度的庇护所里。 上官炼悠闲地坐在书桌后,看着桌上的多米诺骨牌一张张倒下。这是他很喜欢的一个游戏,因为这个游戏要求每一个细节都极为考究,而且事先要做好周密的规划。 可现在遇到了一个麻烦,那枚钢珠在一个转弯处卡住了,眼见前方就是最后一张骨牌,却无可奈何。 这时候就应该把那枚钢珠拿出来,重新放回轨道上,或者调整规范的宽度和角度。而上官炼却什么都没做,仿佛是在等待着什么。 就在此时,整栋大厦忽然震动了一下,紧接着楼下传来了爆炸声! 上官炼非但没有惊慌,反而再次露出了胜券在握的得意笑容,就像《浮士德》中的恶魔收获了一枚灵魂一样满足。而那颗卡住的钢珠因为大厦的震动,转过了那个狭弯,轻松地推倒了最后一张骨牌。 “警报!警报!”桌上的对讲机里赚来喊话声,“有入侵者驾车闯入……撞入……哦不!是飞入……对就是飞入了大厦的二楼!” “把他请上来吧。” “他已经上去了!太……快了!” 窗外呼啸的风乍然停歇,群鸦般狂舞的枯叶飘然坠落,对讲机的另一端陷入死寂。 叮咚! 电梯门开了,两声闷响之后,两名身穿白色隔离服的雇佣兵被扔进房间里,如同两条被抛上冰面的死鱼般顺着黑色的大理石地板滑行,直到撞到上官炼桌脚上。他伸头看了看,两个手下已经不省人事了,现在偌大的房间里,已经没有人能保护自己了。他看了看腕表,从攻入大厦到冲破一路的防线,对方只用了不到三分钟! 真是个可怕的家伙!可在我完备无缺的计划中,你注定是一头被关进笼子的狮子。所以还是收好你尖利的爪牙吧,白起医生! 上官炼愉快地起身,对着那个白色门帘后漆黑的影子鼓掌,如同刚刚欣赏完一场伟大的歌剧演出。 “白医生,欢迎回来!” 白起缓缓地走进房间。即使上官炼早已做好了准备,却依然有一刹那被他的双眼震撼住了。那对冰蓝色的眸子仿佛两个飞速转动的漩涡,里面流动的全身纯粹的死亡,是深不见底的黑暗和绝望。 不可能!根据自己情报网上的资料,白起似乎是个无所不能的神医,但他再厉害也只是个治病救人的大夫,一位翩翩如贵族的年轻医生。而现在他的眼神中没有一点点慈悲和怜悯,仿佛千万人的性命在他的眼中也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他心中无所畏惧也无所牵挂,要的只是你人头落地而已。 这种眼神只有在西伯利亚冰原上的疯狼眼中才能看得到,它甚至会不眠不休地追踪十几个昼夜,只是为了杀死一头曾经闯入它领地的灰熊。虽然灰熊远比它强壮,可在那种几乎不顾自己性命的攻击下,熊只有一个下场,就是被疯狼咬断喉咙! “不要再向前了!” 上官炼努力定住了心神,如果换做普通妖物的话,早就崩溃在对方气场的压制下了,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他已经习惯成为主宰他人生命的刽子手,唯一能让他感到恐惧的,就只有死亡本身。 到了这个地步,上官炼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计划的确是在悬崖边上走钢丝,风险已经超过了自己的预计。 “我把话说在前头,你现在杀了我也无济于事!”上官炼后缩了一步紧紧靠在窗边,见白起依然没有停下脚步,心中更是大骇! “我说过不要向前了!” 就在上官炼快要绝望的时候,白起却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脸上的神色平静如初,重新变成了那个冷漠却优雅的贵公子。 “我不是来杀你的。”白起点燃一支烟,从桌上捡起一只镀金的烟灰缸放在自己面前,“我当然知道杀了你也没用。” “你怎么会知道?”上官炼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这个计划的关键点之一就是赌白起会听他把话说完,而此时对方却仿佛猜透了自己的计划! “我相信你已经做好了周密的计划。”白起吐出一口淡淡的烟雾,“你已经猜到我不会跟你合作,所以你要从我身边找到突破口。阿离是你们控制不住的,林夏则是我身边唯一一个可以轻松得手的目标。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我不知道狩把林夏劫持到了哪里但是他却知道我在做什么。” 白起说到这儿忽然拿起那只烟灰缸,手指一松把它摔在地上,那烟灰缸外面镀了一层薄金,却轻而易举地被摔碎了。玻璃碎了一地,露出了一截黑色电子元件。 “隐藏摄像头,我第一次进来时就发现了除了这个之外,这间屋子里最少还有二十个。”白起冷冷地说,“如果我没说错的话,那位放荡的女护士正在某个密室之中监视着这里的一举一动,如果你被我杀掉,她将马上打通狩的电话,林夏就可以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上官炼木然点头,他现在很庆幸自己今晚赌对了——直觉告诉他,林夏是白起至关重要的人。而即使现在自己的生命暂时没有了危险,可他依然对这个对手感到畏惧,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太冷静了。 真正的冷静不是不眨眼地扣下死亡的扳机,而是在子弹激发的前一刻停手! “可这个计划中还有一个明显的漏洞。你为什么不能认为我不可以先去制服那个女护士,切断你们之间的通信,然后找到你,用我所学的医学知识让你开口告诉我狩的位置,然后再把你杀掉呢?”白起微微皱眉,“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威胁我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而用林夏来威胁我可能是你这辈子做的最后一个错误的决定!以你的智商,不会盲目冒这个风险,究竟是什么让你这么有信心?这是我所好奇的东西。” “你说的没错,我当然还有最后一手准备。”上官炼露出狡诈得意的笑容,滴着冷汗的右手按下了手机上的播放键。 这是一段很短的电话录音,但其中的内容却让白起的眉头紧皱。 “是我最喜爱的客户,杨先生吗?” “……” “是关于您一直寻找的那个人,这下有兴趣了吗?” “好。” 上官炼关掉了手机,最后那个坚硬如钢铁的声音依然在大理石包裹的墙壁间回荡。 “白医生,从您的表情来看,我今晚算是赌对了!”上官炼得意地笑着,他判断白起这头疯狼已经不具备威胁了,“这位杨先生呢?一直在做清道夫的工作,据说他来自‘上面’。” 上官炼指了指头顶,他们两个都知道这说的不是天花板上面的人,而是来自更高的地方,在那层滚滚的狱雷之上,在那片无极的高天之外,在那群闪烁的星辰之间,一直都有无数双坚硬如钢铁的眸子俯视着众生。他们手握着裁决的火刃,扫清一切被视为敌人的存在。 “我是他的一名线人,任务是帮助他查找一名逃离制裁多年的罪犯。”上官炼已经不再恐惧,他悠哉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把双脚翘在白起面前的桌上,得意地晃着,“而你究竟是不是他要找的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你今晚杀了我,他会不惜一切代价追踪到你,那将是一场多么可怕的噩梦啊!” 这就是他计划中作为保险的一环。其实那个来自“上面”的杨先生,是上官炼最不想接触的人之一,可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让白起乖乖就范,只有到了这最紧要的关头,才能掀开自己的底牌! 上官炼说罢哈哈大笑,仿佛手中已经握紧了拴在白起项间的锁链,而白起不出他所料的沉寂下来,指尖的桃源乡默默燃烧着,跌落了一大截灰白色的烟灰。 “你放心,只要你乖乖和我合作,那位可怕的先生永远都不会知道你的名字。”上官炼貌似很公平地说,“而且我能保证,那位林小姐也将得到最高的礼遇,不会受到任何的委屈。当然,这前提是你能为我做好那场手术!” 白起沉默了一会儿说:“我需要和她通一个电话。” “没有问题,现在就可以!”上官炼装作很大度地拨通了一个号码,递给白起,“她现在正在我的一个秘密度假别墅里,狩和另一支小队会负责她的安全!” 白起冷着脸接过电话,刚刚把听筒放在耳边,就听到一阵怒吼,几乎把他耳膜震穿。 “你死定了!你混哪一道的?!敢绑架本小姐!你也不打听打听本小姐是谁的女儿?你先站好了,别吓得闪着腰!我告诉你,我爹的名字提起来江湖上无人不知,金刀林建南是也!我可是金刀林家现任家主!兄弟,你摊上大事了!” 这是林小姐一贯的风格,也是林建南从小教她的招数——这江湖上最重要的不是武力,而是气势!别管掺多少水分,先把大话唬出去,先镇住他们再说。 “我是白起——” 白起刚说了一声,对面立刻安静下来,转瞬间就再次爆发出阵阵吼声。 “救命啊白冰冰!绑匪是不是给你打电话了?他们要敲诈多少钱,你可千万不能抠门啊!”林夏不等白起回答紧张地说,“我床底下箱子里还存了个存折,还缺多少你可得帮我垫上……对了!里面的日记你不许偷看!还有!我明天早上有个到付的包裹,是刚从网上买的化妆品,你也帮我付了吧……” 都什么时候了,还顾得上日记和化妆品林大小姐您那颗大海般宽阔的心何时才能靠谱一点啊?! 不过这倒是让白起悄悄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丫头暂时没什么危险。 “你现在在哪儿?身边有人吗?” “我也不知道在哪儿,就是一个大房子,倒是挺豪华的。有个人把我扔进这里就出去了,刚才又进来个黑衣人送水,但是被我偷袭打晕了,正踩在脚底下呢!” “打晕了?” “只用了一招油锤灌顶!”林夏兴奋道。 白起抬头冷冷地看了一眼上官炼,那家伙还若无其事地喝着酒,随即压低了声音说:“听我说,不要试图逃走,你暂时不会有危险,不过如果你想要离开那个房子就说不定了。” “你怎么知道的?”林夏疑惑地问。 “听我的就是了。”白起继续说,“你可以跟他们提一切要求,除了离开之外,他们都会满足你。” “白起!”林夏有点醒悟的感觉,“今天晚上是不是你搞的鬼?!” 白起没有回答她的提问,淡淡说了一句:“就当是过个难得的假期吧!” “哎?!你小子心里有鬼——” 白起不等林夏说完便挂了电话,默默思索着。 “好了!白医生,我们达成交易了么?”上官炼其实根本不容白起拒绝,脸色一转,阴狠地说,“你听过我的故事,你知道我为了活下去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不要让你自己成为我的绊脚石!” “即使我答应你的要求,可我现在依然无法为你做心脏移植手术。”白起缓缓说道,“普通人类的心脏也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找到适合移植的心脏。” “那颗心脏是你最不用担心的事情。”上官炼掌控着大局,“你只需要告诉我什么时候能做这个手术就可以了。” 白起冷冷地看着上官炼,这个丧心病狂的恶魔实在令人作呕。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见不得光的交易,而最近几年黑市上最火热的就是器官交易,不知有多少无辜者被夺走了生命,而他们的肾脏、心脏,甚至是角膜,都会成为滚滚的钞票进入上官炼这种人的口袋里。 “你是个人魔,任何人类基因库中存在的血型都不适合你,而且任何妖物的心脏也都不会适合你。”白起面无表情地说。 “我当然知道这一点!”上官炼说,“白医生不必担心这个,我早就给自己找好了一位完美的捐献者。” “恐怕他不是自愿的吧?”白起一针见血地指出。 “哈哈!”上官炼已经猜到白起会这么问,“那位捐献者早就等不及要把心脏送给我了!我没有对她做任何的威胁和利诱,我敢保证她是完全自愿的!只不过我一直缺少一位能做这种高难度手术的医生!还好我找到了你啊,白医生!你出现得真是太及时了!” “我要见一见他。”白起的语气不容拒绝。 上官炼有些丧气地摊了摊手:“好吧!你见到她之后,会相信我的话的!” “我是说,现在!” “没有问题!”上官炼拿起电话嘀咕了几句,微笑着面对白起,“楼顶有一架直升机正在等你,跟他们走,你会见到的。” 白起刚刚走出去两步,又被上官炼叫住了。 “白医生,我善意提醒你一句。杨先生就快到了,别做那些引火烧身的傻事。”上官炼嘲弄地笑道。 他说完期待地望着白起,想要欣赏一下这只被自己拴上铁链的狮子愤怒的表情,享受一下把狮子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快感。 可是白起却让上官炼失望了……他只是轻蔑地挑了挑眉毛,眼神仿佛巨人藐视着蝼蚁,然后转身离去,飘然如风。 上官炼等到那个身影消失,终于露出了豺狼般狠戾的眼神。豺狼虽然弱小,可是在黑夜的隐藏下,狮子也不过是它盘中的一餐美食罢。它们最擅长的就是在敌人放松警惕的那一刹那发动进攻,一击毙命! 上官炼再次拨通了那个号码,听筒里传来阵阵嘈杂的音乐声。在他的印象中,那位杨先生是个坚忍卓绝的年轻人,仿佛与纸醉金迷的声色场扯不上任何关系。 “杨先生,您在哪里?需要我派车来接您吗?” “不用。” 第35节 简简单单两个字,声音依然如同钢铁般坚硬。 上官炼看了看窗外,雨再次下起来了,但风却没有停止,反而越刮越大,雨幕倾斜,整个世界仿佛都在向着危险的深渊滑去。 柒 东方丽人,一家在庞大如同迷宫的城市中毫不起眼的ktv。 这里比那些连锁的豪华ktv算是很简陋了,不仅仅是装潢,连音响设备也十分老旧,所以虽然价格便宜,但年轻人很少会来。平日里来得最多的顾客是附近小区的大爷大妈,因为每到饭点,这家店都会提供免费的自助餐。能花二十块钱唱一个小时“套马的汉子”,外加一顿还不错的午餐,是很值的事情。 北京这个城市的夜晚很令人迷醉,夜幕降临之后,酒吧、ktv都和节假日的旅游景点一样拥挤。但东方丽人的夜晚大部分时间都只有一个客人,一个银发的黑衣男子,今天也是如此。 207号房,该店最小的迷你包厢。 银发的年轻人挂断了电话,重新拿起话筒,在触摸屏上点了“再唱一遍”。 他每一天都在晚上八点钟出现,并且会在十一点钟准时离开,这里所有的服务生都知道他的习惯,最小的包房,三个小时,一扎免费的白开水,就像太阳每天会升起一样准确且恒定。 他话很少,即便开口也是简单的是或不,像是个回答命令的士兵。留给大家的只有会员卡一个生硬的名字:杨戬。一开始大家都叫他杨先生,后来开始在背后称呼他为“沉默的羔羊”。 服务生们都不太敢跟这个男人对视,因为杨戬的眼神里有某种奇特的东西,就像两块日日夜夜用重锤烈火淬打出的黑铁一般,坚硬不可摧毁远离尘器不可触碰。 他每次来都穿着那件黑色长风衣,腰收得很紧显得很修身,肩膀很宽,行动间衣角飘动,如天边滚滚的雷云。纯白的衬衣,衣领袖口总是很挺,黑色领带,银色短发中没有一点杂色,就像是折射着月光的刀刃,锋利坚硬。 老员工们都猜测他可能是几条街之外商场里的驻场模特,或是站在大品牌橱窗里的那种真人模特。首先下班的时间很吻合,其次这个男人的确有男模那样的好身材和英俊的脸。 可前台的兼职接待员小雯却不这么认为,按她这样一个普通女大学生的幻想,这个男人应该是个神秘的特工,就像美国电影里那样,隶属于一个强大的国际特工组织,每天出生入死执行完危险的任务,回到这间小ktv里唱一会儿歌,因为他要等另一个特工来接头,或者是因为他一直喜欢那个站在前台不起眼的姑娘…… 她是这家店里同杨戬说过最多话的人。 “谢谢。”这句话杨戬每天都要对小雯说一次,然后把储值的会员卡递给她。 杨戬总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门口,而小雯也会提前给他准备好一直托盘,上面有一只新的麦克风保护套,还有一扎白开水,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然后杨戬便沉默地端起托盘,走向自己的包间。走廊上暧昧的灯光下,那个笔挺的身影像是一块被丢进花瓣中的生铁,漆黑尖锐,与这个色彩斑斓的地方格格不入。 杨戬的确与这里格格不入,他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ktv的音响设备调成让不会唱歌的人也能为自己的歌声陶醉,但没有听众的歌声唱得再好又能有什么快感?除了失恋的小女生和准备要去参加《中国好声音》的人之外,一般没有人会一个人来ktv唱歌。 之前小雯有几次不经意间经过他的包房,都会看到他独自坐在不到五平方米的小包房里,腰板挺直像是绷紧的弓弦,那架势根本不是在唱歌,而是在召开机密的军事会议,那双眼睛盯紧的仿佛不是歌词,而是一个潜伏在阴影里的敌人。 今天是小雯在这里兼职的最后一天。 她本来以为杨戬今晚不会来了,因为气象台上午就发布了红色预警,市政府也给市民们发了提示短信,让大家尽量不要出行,北京的雨有时会大得邪门,好像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巨大的引力漩涡,能把天空中所有的雨吸下来,生命在它面前只是一根随波逐流的稻草,眨眼间就会被汹涌的黑色旋流吞噬。 可他还是出现了,这让小雯很欣慰。她总觉得自己有些强迫症,一件事情如果不有始有终的话会让她很不自在,她本来还想跟杨戬道个别的,可值班经理让她提前下了班,因为大雨又来了,女孩子在这做城市里还是要小心一些。从财务那领了这个月的兼职薪水,小雯走出ktv的大堂,值班经理自己接替了她的岗位。 经理刚刚坐下没多久,便听到一个生涩的声音问自己。 “她……呢?” “您是说小雯吗?”值班经理惊讶地发现说话的竟然是杨戬,那个沉默如铁的男人。 他点点头,仿佛小雯的离开让他有些意外。 “我让她提前下班了。”值班经理解释,“今天雨太大了,早走一点安全些。” 杨戬表情仿佛在否定经理的判断。经理一愣的功夫,他已经走出了大堂,径直走进倾盆大雨中。 这里属于几个大区的交界处,三不管的地带。路边低矮的小楼都属于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现在它们都紧紧关上了门。整条街上,只有小雯一个人,她撑着把摇摇欲坠的雨伞,艰难地走到路口的公交车站。 天早就完全黑了,雨还是那么大,路灯被雨幕阻隔着,像是隔了一层磨砂的玻璃。雨点密集地砸在站台的避雨棚上,让她想起了老家葬礼时放的鞭炮,一样的轰隆隆地响,像是要把埋葬在地下深处的那些腐朽的死灵唤醒一样。 避雨棚里睡着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老人,整个身体都缩在一件褐色的军大衣里,只能看到他头上稀疏的白发,颈间的皱纹和曲张的血管就像是枯树的死皮。 真是可怜……听老员工们说去年也有一场这样的大雨,有个喝醉的流浪汉睡在这,后来翻身掉进积水坑里,竟然就这么呛死了。其实路口的小宾馆住一晚上还不到一百块,可惜了一条人命就这么没有了。 小雯想了想,从刚领的薪水里抽出张一百块的钞票,走过去准备叫醒那个流浪老人。这个老头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澡了,身上一股刺鼻的味道,像街角垃圾桶里隔夜的泔水。小雯捂着鼻子,又从钱包里拿了一百,心想这下住宿连带吃饭洗澡都够了吧! 咔嗒! 清脆的脚步声在轰隆雨声中清晰地传了好远。 小雯疑惑地扭回头,试图分辨这个脚步声的位置。 咔嗒!咔嗒!咔嗒!那脚步声越来越近,就像是丧钟的倒计时一般。她终于模模糊糊看到远处的街角有个黑白相间的身影正向自己走开,一头银发像是不熄的冥烛火焰。 银发的年轻人从滂沱大雨中走来,身上却没有被淋湿一寸,雨水就像是躲避烈焰的蚂蚁似的从他身边绕开了。能够逼退雨幕的男人就像一匹铁铸的孤狼,目光凶狠地盯着小雯。而他的手上竟持着一把比一般手枪都大一号的左轮手枪,宛如张开巨口的毒龙一般,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她。 小雯准确地判断自己并没有在做白日梦,否则身上不可能那么冷。 血红色的火焰,像恶魔之花曼珠沙华般在枪口绽放,血红色的弹头呼啸而出,听不到任何声音。 死了,就这么死了…… 小雯呆呆站在原地,她听说人死之前时间是会变慢的,这一瞬间仿佛真的印证了这一点,她眼看着那个弹头在自己视网膜上留下一条红色光束,将一连串的雨水斩成两截,向自己无情地飞来。 可那枚子弹没有打中她,而是从她的耳边飞了过去,带起的风掀起了几根发丝,轻盈的发丝在空中优雅飘扬过后缓缓落在肩头。 身后一声凄厉的哀号,像破碎的玻璃般刺痛了小雯的鼓膜。 她从惊愕中转过身,那个流浪的老人站在自己身后,眉心处明显有一个乌黑的弹孔。自己完全不知道他是何时起身的,可等看清了那张脸,小雯仿佛明白了一些什么,那是一张青灰色的狰狞地脸,双眼中没有任何黑色,如死了很久的鲶鱼肚一样污浊苍白。他的七窍中不断喷涌出浑浊的污水,之后,整个人如同一支快速融化的的蜡烛,眨眼间融进了整条街道上的积水中! 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从开枪到老人的消失,就在一眨眼间。可小雯却有种错觉,她仿佛看到那个“老人”在中弹的一刹那,那双被水泡得臃肿不堪的青灰色手掌,是伸向自己的脖子的…… 银发的男人沉默地走到雨棚下,风衣在小雯面前像黑鸦的翅膀般闪过。他弯腰从地上捡起那颗红色的弹头,那能证明他刚刚开过枪。他面无表情地把弹头收进口袋里,静静地看着小雯,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十分钟之后,两条街之外的咖啡厅里。 杨戬坐在小雯对面,什么饮料都没有点,也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安静地坐着,把罐子里被人放倒的水果叉一根根调正,像是个实验室里专注的大学生似的。 受惊的女孩捧着一杯热巧克力,瑟瑟发抖。 “刚才他真的是要害我吗?” 银发男子点点头,继续摆弄那罐水果叉。 “他是什么东西?鬼魂吗?”小雯实在不想问这个问题,知道真实答案恐怕是最可怕的事情。 “妖物。”他的嗓音如同他的眼神一样坚硬,甚至有些机械,像是久未转动的齿轮一样生涩。 “妖物?”小雯试着接受这个词,可真的说出口却还是想打冷战,仿佛依然在面对那双鱼肚般的眼球。 “你的工作就是杀死他们么?” 杨戬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把整理好的水果叉罐子又放回装零碎的小篮子里,转了转角度,把有标签的那一面调到了外面。 “为什么他要害我?” “意外。” “意外?”小雯惊讶道。 杨戬心里明白,如果今晚小雯按照平时下班的时间出门,是不会遇到那个妖物的,可这些话没有必要跟她讲。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小雯忍不住问。 杨戬抬头看着墙上的挂钟,仿佛在计算着时间,之后缓缓迸出两个字:“忘记。” “哪是说忘就能忘的呀!这下以后每天都要做噩梦了……” 女孩很想哭,抬起头却看见那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的眉心,而此时咖啡店里的伙计正在吧台上打瞌睡,角落的情侣正卿卿我我,电视机里还在播放着三天之后即将迎来月全食的新闻,谁都没有注意到有人拔出了枪,并且用它瞄准了一个无辜的女孩。 杨戬面无表情地扣动了扳机。小雯惊愕地正要呼救,却感觉眼前一片强烈的白光闪过…… “小姐,您是要买单吗?”服务员推醒了熟睡的女孩。 “我睡了多久?”女孩揉了揉眼睛,意识还是有些模糊,四下环顾,角落里的那对情侣依然在亲热地聊天。 “不到两分钟吧……”服务员看了看眼墙上的挂钟,“您今天消费一共是十六块。” “好……”女孩迷糊地掏着钱包,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不好意思,能不能告诉我……我是一个人来的这里吗?” “好像是的,您喝了一杯热巧克力。”服务员微笑着说。 “哦……”女孩有些怅然地掏出钱付了账,等待着服务生找钱。 窗外的雨幕中,一个黑鸦般的身影闪过街角,向更深的黑夜中走去,他的银发跃动,如不熄的正义之光。如果天空中有一双眼睛,就能看到那团银光在漆黑的城市中留下的轨迹,像是星辰飞跃银河的光尾,他可能曾与你擦肩而过,而你却只感到眼前一闪,却看不到他的踪迹。 那颗星辰穿越了整座城市,再度停下脚步时,是在郊外的一栋大厦门前。 “杨先生!看到您英姿勃发的身影总是让我感到振奋!”上官炼虚伪地笑着迎接,“您要喝点什么酒吗?勃艮第还是波尔多?” 杨戬孤戾的神色倒是让上官炼想起了白起。他们两个都是英俊的男人,但白起是冷漠而优雅的贵公子,杨戬却像个以生死淬炼成钢的军人。 “您总是这样严肃!为什么不停下脚步享受一下生活呢?我们不正是为了这些东西才活着吗?” “线索!”杨戬木然地只说了两个字。 “好吧……”上官炼无奈地放下了酒杯,“我最近的确查到一些什么东西,不过也有些情况需要和您确认。您之前说过,您要辑捕的这个罪犯曾经犯下滔天大罪,我想知道是怎样的罪行,比如说,他曾经杀了很多人?” 银发男子沉默地点头,他不必说话,眼中的神色已经说明了这个罪犯的危险。 上官炼心里有一丝忐忑,如果不是自己对这个男人有用处的话,这辈子也不会有胆子和他面对面。 “而且这个人一直对蓬莱的遗物感兴趣。”上官炼继续说,“他已经隐藏了很多年,但这是他唯一会暴露的机会。在过去几百年间他泄露自己的踪迹,都是因为蓬莱遗物对不对?” “是的。” “那现在问题来了,这个人有没有可能成为一个治病救人的医生?”上官炼若有所指地笑了笑。 杨戬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 “不会?还是您也不清楚?” “不清楚,但有这种可能。”杨戬警觉地看着上官炼的眼睛,“为什么这么问?” “现在还不能说,但我会给您一个明确的答复的。”上官炼狡诈地笑道,“抱歉这么晚把您请来,我的电话线路不一定安全,有些话不能在电话里说。厨师正在准备夜宵,是刚刚空运过来的神户牛肉,您能赏个脸和我一起享用吗?和我最喜爱的客户一起吃饭,是我的荣幸!” 杨戬知道今晚不会有什么结果了,他谢绝了上官炼的邀请。 大厦之外,雨依然在下,空气冰冷。他独自行走在黑色水泥丛林之中,如同末世般孤戾狠绝的黑衣行者。 但他并没有离去,而是到了另一栋无人的写字楼前,轻轻一纵,宛如一只黑色的大鸟,紧紧贴上了写字楼二层的玻璃外墙,紧跟着又是几次速度奇快地跳跃,沿着湿滑的墙壁攀上了这栋楼的天台。 透过层层雨幕,不远处那栋大厦的顶层还亮着清冷的灯光。那个令人厌恶的身影还在窗前的皮椅上坐着。他很了解上官炼这种人,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荠。如果依杨戬的性子来,第一次见到上官炼那天,就直接干掉他了。可是杨戬不能,因为首先他没有接到杀死上官炼的任务,这说明上官炼不应该死于他的枪下。其次,他的确需要上官炼的情报系统为他搜寻消息。 但是今天,直觉告诉他,上官炼可能真的查到了一丝线索,因为刚刚自己察觉到了他身上有一股纯粹的死亡气息!无畏且强悍,这不是上官炼这种角色该有的气场!他一定接触到了某个极度危险的人。 而那个人,会不会真的是他呢?要想得到线索,只有耐心等待,他们会自己露出马脚的! 闪电划过夜空,杨戬的双眸中有寒光闪烁。 第36节 捌 黑云滚滚,如同它下方翻滚的海面。海水不断试图冲向黑云领域,黑云也在向大海倾压,双方仿佛正在进行一场殊死的较量。而一架直升机就像是一颗微不足道的石子般,被夹在这两股交战的势力之间,随时都有被碾碎的危险。它在颤抖,不知道是因为马达已经承受不住如此高的转速,还是被这雷鸣浪翻的世界惊吓所致。 当直升机驾驶员把心提到嗓子眼的时候,白起大人还安然地坐在机舱里抽烟。他们从北京郊外出发,飞跃了天津,在塘沽港补充了一次燃料,然后直飞渤海湾,现在已经离公海越来越近。 整个旅途中,白起没有问一个问题,也没有丝毫惊慌,倒是提前提醒了一下其他人。 “你们不该让我离天空那么近的,会有危险。” “你晕机吗?”驾驶员挪揄道。 “不,危险的是你们。” 果不其然!就在直升机升空之后,大雨磅礴,电闪雷鸣,仿佛老天试图把他们击落似的…… 就在驾驶员丧失希望的时候,雷达上终于闪出了一个微弱的亮点。 “谢天谢地!总算活着到了!”驾驶员庆幸地叫道。 白起平静地透过舷窗看去。苍茫的巨浪中,一艘棕色货轮孤独地漂泊在漆黑的海面上,像是被这个世界所遗弃的孤儿。 这是一艘并不太大的货船,只有几千吨的吃水量,且桅杆和角旗杆上没有悬挂任何国家的旗帜。在航海的世界里,旗帜是用来标明身份的。如果不悬挂任何国家的旗帜,这艘船很可能是海盗船或者走私船,这一点倒是十分符合上官炼的身份。 直升机试了三次才艰难地降落在甲板上,舱门打开后,驾驶员只让白起一个人下飞机。 “里面不是我能去的地方。”驾驶员指了指在甲板上等候的黑衣人,“他会带你去的。” 白起走向黑衣人时,已经发觉了这艘船的特殊之处。如果是普通的货轮,甲板和船舱中都会有装载货物的集装箱,而这艘船的甲板上没有任何货柜,取而代之的是几门大口径机关炮。 货物重要与否,看看用来守护它的武器就知道了。 黑衣雇佣兵手握着枪,警惕地上下打量着白起,低沉着嗓子说:“跟我来。” 白起没有答话,只是默默跟着他。两人都没有去驾驶室,而是下到了船舱里,在狭窄的通道中穿行。货船就像是一座金属迷宫,如果没有熟悉道路的人带路,任何人都会在里面迷路。何况他们还在要经过三道武装岗哨的检查,一旦对不上今晚的口令,迎接他们的将是黑洞洞的枪口。 在幽暗的金属走廊中穿行了大约二十分钟,台阶越来越向下,一直向着货船底部走去,直到一扇涂着绿漆的斑驳舱门前,黑衣雇佣兵停住了,站在昏黄的灯光下对白起打了个手势。 白起漠然点头,打开舱门走进去。 闷热的风拂过白起冰冷的脸,他在黑暗中找到了灯闸,把灯打开。 眼前是一个寂静的货仓。这个货仓比他想象中要大得多,可以比得上陆地上的储备仓库,空旷的货仓如同一张贪婪的巨口,连接着一个无底深渊。 而这个深渊之中,却只有一只红色集装箱货柜,漆皮已经脱落,露出被潮湿空气锈蚀过的伤痕,孤零零躺在货仓的正中。 白起缓步向那个货柜走去,鞋跟敲打在金属地板上,地面上的铆钉已经锈迹斑斑,脚步的回声在空旷的货仓中回响。 货柜上有一把同样锈迹斑斑的铁锁,但是并没有锁上,只是虚挂在那里。白起伸手把锁摘下,打开了沉重的柜门。 铁门仿佛已经很久没有开启过了,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动,门轴摩擦着细碎的锈渣,吱吱呀呀作响,像是豹子在深夜的丛林里磨着牙齿。 冰冷的灯光射进去,只照亮了集装箱的前半部分,没有任何可以引起注意的东西。但是白起却在黑暗的角落中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澄碧如海的眼睛。 “叔叔好。”那个声音稚嫩娇弱,却又十分锐耳,像是初春被雨露滋润的樱花。 白起漠然地看着角落里的那个小女孩。她很漂亮,也就是六七岁的年纪,赤脚踩在冰冷的铁板上,身上罩着一件纯白的布裙。也许是很久没有见过阳光的原因,她的皮肤甚至比那件裙子还要苍白,像一个用冰雪捏成的娃娃。 她正在用那双澄碧如海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白起。 林夏早就说过,如果哪一天白起落在她手里,凭她处置的话,他一定不打不骂,但要让他去当一天的幼儿园老师!这家伙平时随便看哪个孩子一眼,小朋友立马就号啕痛哭跟见了鬼一样!跑到孩子堆里,肯定够他受的! 但面前的这个小女孩却没有任何害怕的神色,也不认生,反而十分有礼貌,是个很懂事的孩子。 “叔叔好,我叫阿盈。”女孩儿回答,“爸爸说就是盈盈芳草的盈。” 这就是那个心脏捐献者,一个女童?! “欢迎你来我家做客!”小姑娘笑了,像一朵被和煦暖风吹拂过的小草一样开心。 家。这里哪还称得上一个家?整个货柜里不过是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一个小小的书桌,桌上还有一台开着的小小的电视机,不过仿佛已经坏了很久,闪着银色的雪花。 “快来坐!快来坐!”阿盈两步跳到白起身边,拉着他的手,把他带到床边坐下,自己也跳上床,两只赤脚搭在床沿上,钟摆般晃着。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白起忽然问。 “有我,有伍迪——”阿盈晃了晃手中的布偶。 白起这才注意到她手里一直抱着一个布偶,是《玩具总动员》里的那个牛仔,不过一条胳膊已经坏了,无力地耷拉着。 “还有爸爸!”阿盈一脸自豪地说,“我爸爸很厉害的!不过他很少回家,每个月也只来看我一次。” “哦……”白起心中已经猜到了什么,脸色愈发愈沉。 “我家里很少有人来做客的,平时只有几个送饭的叔叔来,但是他们都蒙着脸,也不跟我说话……”阿盈忽闪着大眼,端详着白起,“叔叔你的脸色真好看……” “哦……”白起拿过她手中的布偶,一边摆弄一边问,“你不怕吗?很多人都怕看我的眼睛。” “怎么会!我喜欢你的眼睛,其他叔叔的眼睛都是灰蒙蒙的,只有叔叔你的是亮晶晶的。”阿盈笑着说。 “亮晶晶?”白起有些意外,他的思绪如风般飘远,飞越崇山峻岭,仿佛再次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多年以前,有一个女孩也跟他说过同样的话……那晚也是这样的大雨,那场大雨之后,有很多人、很多事,都改变了。 阿盈见到这个冰冷的男人忽然沉寂下来,目光幽远悲凉,于是轻轻地拉住了他的手:“叔叔你怎么了?我说错话让你难过了吗?” “没有。”白起眼中的悲凉一闪而过,微微调整了下杂乱的呼吸,把手中的布偶还给阿盈。 阿盈懵懵地接过布偶,立刻喜出望外,那个早已坏掉的布偶,竟然完好如初了! “叔叔,你好厉害!你治好了伍迪的病!” “我是个医生,治病是我的职业。”白起淡淡地说。 “那你能帮我一个忙吗?”阿盈恳切地问。 “什么忙?”白起心头一闪,“让我帮你离开折耳么?” “不不不!”阿盈此时脸上却露出骇色,“爸爸说外面的人很坏,都想把我抢走,我不能离开这里!” “那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白起不解地问。 “叔叔你真的是医生?”阿盈看到白起点头才继续说,“爸爸生病了,他说他活不久了,你能帮我治好他吗?” 提到爸爸的病,小姑娘忽然悲伤起来,眼中噙着泪水,却很努力地不让眼泪掉下来。 “他说他的心坏掉了,需要一颗新的心,我愿意把自己的心给他,可是没有医生能做这个手术,你能帮我们吗?” 阿盈像个哭闹着要糖果的普通女孩一样求着白起,但她口中的话却令人脊背发冷,闻者惊心,尤其是在这个诡异的货仓中! 白起紧紧皱起了眉,眸子里的蓝色愈发浓郁:“把心脏给了你爸爸,你就会死,这样你也愿意吗?” “爸爸最好了!他每个月都来看我,给我讲他在外面冒险时遇到的好玩的事,我可爱听他的故事了!”阿盈抱紧了布偶,“伍迪就是他送来陪我的,我和伍迪都愿意为爸爸做任何事情!” “你懂什么是死吗?”白起凝视着她。 “死……就是什么都不存在了吧……”阿盈神色黯然了片刻,便又激动地对白起说,“阿盈死不死无所谓,我不想让爸爸死!” 她眼中闪着坚定的目光,这目光无比沉重,和这个被她称作家的集装箱一样,如同一把铁铸的枷锁压在她稚嫩的肩头。一个在集装箱里长大的孩子,能有多强壮?身躯瘦弱得仿佛一阵海风就能吹走…… 白起沉默着,面前这个幼女像一株嫩草般柔弱,却下定了决心要为那个一个月才出现一次的父亲献出心脏…… 在天道之下,生命的平衡比一起都重要,所有人都要走向自己最终的命运,善恶有报不过是世人用来欺骗自己的一个谎言,命运并不是根据灵魂的善恶而写就的。有人会问,那命运是什么?命运如莎士比亚所说,是天道拉满的弓弦上那只暴虐的毒箭!一切都是为了天道的存续而设定,即便它要去射穿一颗纯洁无邪的心! 但用一颗纯净的心去拯救一个腐朽堕落不可饶恕的灵魂,值得么?值不值得都无所谓。重要的是现在的局势已经容不得白起去思考了,林夏的性命个那个“杨先生”带来的危机,已经点燃了通往毁灭的导火索…… 生存还是毁灭,呵呵,真是个永恒的话题啊! “你有什么愿望,除了救你爸爸之外?关于自己的愿望。” 白起语气很淡,如一杯没什么滋味的清茶,双眼种的深蓝正缓缓褐去。 阿盈一怔,从这个眼神冷酷的男人脸上,她仿佛看到一种复杂的神色,他仿佛在努力地让自己显得很亲切…… 但白起永远都不会亲切可人,因为他是白起。 “愿望的话……”阿盈莞尔一笑,指了指床头的铁壁。 白起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他在黑暗中看到一幅画。 那是一幅很简陋的蜡笔画,画在一张全开的白纸,然后用胶水贴到了集装箱黑灰色的铁壁上。 画上是一扇打开的窗子。 窗外正是夕阳中的城市,落日余晖洒在游乐园里,那里有高耸的摩天轮,有疾驰的过山车,有一对父女手拉着手、牵着七彩的气球,开心地笑着…… 虽然这幅画的笔触很幼稚,和任何七岁的女孩画出来的东西没有什么区别,但却仿佛给这个密不透风的牢笼真的打开了一扇窗子,让希望透进来。 “你去过游乐园吗?”白起问。 “没有……”阿盈低下头,“我从没离开过这里……爸爸说外面很危险……可是我从电视上看到过游乐园,我特别想去坐过山车!我告诉爸爸之后他就生气了,把电视机也弄坏了。可我也知道他是为我好……” “所以,你的愿望是?”白起望着那扇“窗子”出神。 “远远地看一下也好……”阿盈眼中充满向往。 白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不再说什么,起身向外走去。 “医生叔叔,”阿盈在身后喊他,“我们还会见面吗?我喜欢跟你说话……” 白起在集装箱门口站住,他的背影被冰冷的灯光拉长,投射在金属地板上,如一棵凋零的古树孤独地立在山冈之上。 “会,但不是在这里了。” 铁门缓缓关闭,房间里那一点点光亮被黑暗慢慢侵蚀。白起注视着阿盈,她还在向自己挥手告别,脸上笑容依旧,眼睛也就依然澄碧如海,直到铁门完全闭合。 直升机在返回北京的途中依然遭受了暴风雨的袭击,但是这次驾驶员做好了准备,不在那么惊慌了。反倒是白起,一路上没有再抽烟,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肆虐的风雨。 “给我接你的老板。”白起忽然说。驾驶员诧异地看着他,但他眼中的那片深蓝令人不寒而栗,让他无法拒绝这个人提出的要求。 “哟!白医生,已经见过心脏捐献者了?”无线电传来上官炼邪恶的笑声,“听说你们遇上了风浪呀!你可千万要小心,我和林小姐这两条命都系在你一个人身上呢!” 白起冷冷问道:“她真的是你女儿?” “女儿嘛,谈不上只能说是我和樱繁衍的后代。”上官炼语气轻松,“四百年前,那个道观的地牢里,樱在临死之前对我说了一句话——她已经怀孕了,虽然她就要死了,可她希望那个孩子可以活下去。于是我满足了她,从她腹中剖出一枚玉胎。它因为脱离了母体,生长得很慢,直到七年前才最终化成一个婴儿。当然她来得也正是时候,妖物和人类的混血,同时带有两者的属性和基因,作为一个为我培养心脏的容器还是很称职的!” “我不是问你这个!这些我见她第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白起眼中的煞气越来越重,暴风雨也随之更加猛烈了,直升机在剧烈得摇晃着。 “那你想说什么呢?” “如果她是你的女儿,即使你一直想要夺取她的心脏,可为什么要把她关在那个地方?为什么要用虚伪地亲情去骗她,哄她开心?” 此时,一道闪电划破天空,映衬着白起苍白锋利的脸,此时的白起好像从地狱里被释放的恶魔。 “原因很简单……她和她的母亲一样,都太蠢了!太容易相信别人!如果让她接触到外界的人,被别人哄骗走,我不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上官炼冷冷地哼了一声,“而且据说樱这种女妖的记忆就是被锁在心脏里的,虽然阿盈是混血,但也很有可能继承了她母亲的那一点。当我把心脏移植过来的时候,我当然希望有愉快的记忆了!” 第37节 四百年前,樱被上官炼打开了心锁,为他为他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四百年后,她的女儿阿盈将要为上官炼献出自己的心脏。母女俩的命运是如此相似。 这是一场延续了四百年的劫数啊!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却是同一个人! “白医生,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我警告你,我能活到今天不是因为幸运。”上官炼阴狠地说,“天道始终都悬在我们的头上,如果我应该受到惩罚,那早就被狱雷轰杀了。可我如今依然能在这里喝着法国红酒,吃着神户牛肉跟你说话,这就意味着,天道有让我活下去的理由。而如果你违背了我们的交易,我就没有任何理由让那位金刀金家的家主、林夏小姐活下去了!从我看到那女人地资料时起,我就知道你很在乎她。如果不是的话,你这样的一个男人又为什么守在一个胡同大妞的身边呢?” “我答应的交易,从不反悔。”白起冷冷地说。 “那自然好!买卖要成,仁义也要在!只要你乖乖合作,那三件蓬莱的遗物还是你的!”上官炼满意地笑着说,“那我们何时做手术呢?我是随时都可以的呀!” “三天之后。”白起看了看舷窗外的雷雨,“月全食之夜,我为你换心脏!” “很好!很好!”上官炼急不可耐地鼓掌,“我来了一瓶好酒,要不要一起来庆祝一下?” “老板,他已经走了……”驾驶员无奈地在无线电里回答。 “走了?” “他说完话就拉开舱门跳下去了,不过现在已经在北京市区,而且是低空飞行,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秘密庇护所里,上官炼冷笑一声放下了手中的无线电,抄起酒瓶,用牙齿咬掉了软木塞,一边搂着妖女护士的小蛮腰,一边嘴对瓶喝着红酒,好不惬意。深红色的酒浆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像是死人腐败的血液。 “看来他也学乖了,终于懂得在真正的强者面前低头了。”女妖媚笑着为他揉捏着肩膀。 “可是我始终都讨厌这个人啊!学乖了又怎样呢?”上官炼奸笑着拿起电话,“喂,是我最喜爱的客户杨先生吗?” 电话中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 “还是那么深沉啊!”上官炼盯着桌面那副结构复杂的多米诺骨牌,“我的线索得到了证实,我想我已经找到你追捕的那个逃犯了!” “在哪儿?”杨戬生硬地问。 “不过现在时机还不成熟,三天之后,月全食之夜,我一定会把这个人的资料全部交给你!” 一直媚笑的女妖顿时一惊,没想到自己的老板这么快就把刚刚妥协的白起出卖了,或者说,他始终都没有想要放过那个目光冷峻的男人。 玖 夜已经很深了,海面上微波荡漾,像是母亲的摇篮曲催人入眠。 其实雨在白起走后就停了,他就像是个坏天气的使者,走到哪里,哪里的天空就会阴沉,而一坐飞机,必将赶上暴雨雷电。当那架直升机离开这里的时候,乌云很快就消散了,露出柔和的月光。 那艘不挂任何旗帜的轮船上,大部分人都已经熟睡,但24小时巡逻的岗哨依然警惕地巡视着船内的动向。驾驶舱的雷达屏幕上一片宁静,方圆几十海里之内没有任何过往的船只或是飞机。 但值班室的值班员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他知道老板的脾气。在石心小队中工作能获得高于市场价十倍的薪水,但如果出任何差错,你的解聘书只有两颗子弹,一颗打在心口,另一颗补在后脑。 后半夜的岗很难熬,只有靠咖啡喝香烟来保持清醒,值班员已经抽了半包烟,起身想要活动一下僵硬的腰肢。 就在此时,一个银色的光点从窗外的甲板上闪了过去!值班员心中一惊,打开了甲板上的探照灯,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有情况?”甲板上的巡逻哨用无线电问。 “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个银色的影子过去?”值班员惊慌地问,!“就在你和我之间的甲板上!” “怎么可能!我就面对着你,什么都没看到!”巡逻哨不耐烦地回答,“可能是海鸟吧!” 倒真有这种可能!这里离最近的海岸线也有两百多海里,想要骗过雷达的探测爬上这艘船比登天还难,只有那些能飞越大洋的海鸟可以到达这里。 “别疑神疑鬼了!”巡逻哨松了一口气说,“只剩最后三天,熬过去就好了!” 只剩最后三天,把货物移交给岸上那组人之后,就能去加勒比度假了!值班员狠狠地啐了一口痰,继续坐回雷达前。正当他放松了警惕时,一双眼睛正在暗处默默注视着他。 最底层货仓的集装箱里,阿盈从睡梦中醒来。 她早就习惯了轮船上颠簸摇晃的生活,每晚都睡得很香甜,就算是台风巨浪也不会吵醒她。可刚刚他听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声音,那扇铁门生涩的开门声。 她一下子从小床上坐起来,双眼朦胧地望着门口,一个黑影正沉默地站在那里。 “医生叔叔,是你回来了吗?”她恍惚间还以为是白起,因为那个人和白起的身影很像,但等她的眼睛适应了光线,却发现那并不是他。 那个年轻人有着一头银白如月的短发,黑色的风衣有着金属般的光泽,眼中闪烁着凶狠的光,如同一匹铁铸的孤狼。 在接到上官炼电话的时候,杨戬依然潜伏在上官炼对面大厦的天台上。上官炼的许诺,让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个人魔一定已经和那个罪犯扯上了关系!杨戬不是一个会守株待兔的人,无论是办案的线索还是那个罪犯本人,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才可靠。 他耐心地等待着,直到那架直升机回到基地,这才暗中潜伏过去,拿到了直升机的飞行数据。根据推导出的经纬度,他很快就找到了这艘船。但他没有想到自己今晚躲过重重防线找到的答案,竟然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孩…… “我叫阿盈,叔叔你呢?” 阿盈今天开心极了,一天之中见到了两个生人,比过去几年见到的都要多。她急切地爬下床,抱着伍迪赤脚跑到杨戬的身边,仰着头努力想要看清他的脸。 可等她真正看清杨戬的脸时,却被吓到了。白起的目光虽然冰冷,却很优雅,能让她心中宁静。可这个人的眼神,却透着一股凶狠,仿佛时刻要发起攻击。 孤狼是一种始终都在释放凶狠的动物,因为无论是面对猎物还是敌人,它都只能靠自己,凶狠是它唯一的伙伴。 阿姨怯怯地后退着,一直退到床边,蜷着腿坐下。杨戬无情地看着她,她就像一株柔弱的小草,随便一脚都能将她摧毁。 阿盈的心砰砰地跳,她不敢和那个人对视了,紧紧抱住伍迪,努力看向外面的灯光。每当她害怕的时候,她就去门边从门缝里看着那盏灯,只要它还亮着,她就能得到一点点安慰。 杨戬发觉了这孩子眼神的变化,他木然地转身,向那盏灯看了一眼,又转回头,仿佛发觉了什么。他的脸色凝重,整个人就想个钢铁制造的杀人机器,让人心底发冷。 他向自己走来了!一步步地靠近! 阿盈紧紧地闭上眼睛,瘦弱的肩头不停地颤抖着,等待着可怕的命运的到来。脚步声越来越近,已经就在自己面前了! “救命……”孩子在心中无声地呐喊。 单薄的床板微微一震…… 阿盈觉得自己就要死了,可没有想到时间一点点过去,自己却依然毫发无损。她偷偷睁开眼睛,却发现杨戬正地坐在自己旁边,双手放在腿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外面。 他也在看着那盏灯……就像试图从迷宫中找到出口的游戏玩家,认真地从唯一的线索上寻找答案。 阿盈不敢动,也不敢说话,连呼吸都是轻轻的。可杨戬就这么一直坐着,没有一点想要说话的意思。他们就像两个认真看着黑板的孩子似的,一言不发。 “屋里”充盈着一种奇妙的暖意。那盏灯虽然颜色清冷,但看得久了,也是会逐渐变暖的。 就在此时,“孤狼”兄忽然轻轻地哼起了歌…… “陪你熬夜……聊天到爆肝也没关系……” 他唱的是一首五月天的快歌,《恋爱ing》,和他狠戾的气场完全不搭。这就好比美国总统奥巴马到你们家小区楼下,跟着阿姨们一起跳《小苹果》!可杨戬依然投入地哼着,很惬意的样子。 但这位先生的歌声实在不敢让人恭维,五音不全,更别提什么调子了!他和林夏的“野蛮春天呐喊派”唱法完全相反,他的嗓音低沉,到高音部分完全垮塌,简直是一场灾难!怪不得这个人要独自去ktv唱歌!可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毅力,换成普通人唱成这个样子,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去碰麦克风,哪会像他一样每天坚持不懈地唱下去! 杨戬仿佛也知道自己唱得很难听,只是很小声地哼,像是唱给自己听的,压根没想到阿盈会突然大声唱起来。 “啦……啦……啦……啦!” 杨戬一愣,转过头来看小女孩也十分投入地跟着自己的调子唱歌,很满意地点点头。 “恋爱ing……” 两个人索性都放开了嗓子,在小女孩天籁般的合声中,杨戬甚至连之前唱不上去的高音都完美地唱出来了! 杨戬是个习惯了孤独的人,一个人住,一个人去超市,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ktv唱歌一个人去追杀那些必须被清除的罪人。他不喜欢和别人在一起,因为活在世界上的人类们都太爱讲话了,但这个小姑娘给他的感觉很舒服。杨戬从刚刚见到她的第一眼就看得出来,这是个同样习惯了孤独的孩子。他今晚是来查找上官炼背后的那个人的,可就这样坐坐也很好,就像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一样。 阿盈也觉得这样很美好,上官炼每个月都来看她一次,但也只是滔滔不绝讲着自己的故事却从没有像杨戬这样安安静静地陪在自己身边。其实大部分时间,阿盈都是这样的,一个人坐在小床上,但这样静默着其实是最自在的状态,不用担心自己会说错话,惹爸爸生气。而这头野狼,似乎有些和自己同病相怜。 而再冰冷的世界也会有个温暖的角落,孤独的白狼窝起身子,保护着茫茫雪原上唯一一株绿草。狼为小草挡住风雪,小草给狼带来春天的希望,他们在深夜里用歌声互相取暖,因为他们同样孤独。 “黄昏黎明——” “啦啦啦啦——” “整个都恋爱ing——” “啦啦啦啦啦啦啦!” 最后一句唱完了,杨戬和阿盈对视着。虽然只是短暂时间的相处,两个人却已经形成了默契,那是一种同类之间的默契,完全不需要语言的沟通,就明白了对方要说的话。 ——你唱得真好。 ——叔叔也不错。 ——我要走了。 ——还会回来一起唱歌吗? ——会! 杨戬神清气爽地起身,向外走去。阿盈追到了门口,望杨戬伸出小指,期待地望着他。 杨戬明白了她的意思,也伸出小指去拉钩。他的手并不像白起的手那样有着医生独有的精致灵巧,而是坚硬粗犷,像是一件杀人的武器。而阿盈本来就白晢得像个冰雪堆出来的孩子,小指更像是冬天屋檐下晶莹的冰柱一样。可两只来自不同世界的手指钩在一起时,默契得仿佛他们是一对相识已久的忘年老友。 拉钩完成,杨戬冲阿盈摆了摆手,风衣一抖,如一匹孤傲的白狼般走出货仓,只留下阿盈一个人独自站在铁门边,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出神。 此时海面上已经渐渐亮起,拂晓将至。漫长的黑夜终于过去,可更加漫长的黑暗始终都在前方等待着。 拾 三天。只有三天就到月食之夜了。这三天内,烟雨胡同十八号,蓬莱间诊所里鸡飞狗跳,乱成一锅粥。 其实白起依然和平时一样,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读书、吸烟、喝茶,可阿离却没有他这份淡定,阿离就像火烧屁股的猴子一样上蹿下跳,不断在白起耳边碎碎念着。 “老板,我只需要一天时间!一天时间内我救不回小夏姐,你就把我扔进你那个酒杯化掉!” 白起静静地看书,没有答话。 “老板,要不这样,我去跟他们说让我去当人质,把小夏姐换回来!” 白起静静地抽着烟,还是不说话。 “老板,你怕什么!不就是个姓杨的吗?你连人都没见着,只听个名字就怂了?!” 白起抬了眼看了看他,继续低头喝茶…… 阿离彻底没辙了,赌气跑回自己屋里,不再理白起,还把音响开到了最大声。 但白起依然把自己关在那间办公室里,门紧紧地闭着。除了玲珑在第二天突然来访之外,三天内诊所里没有任何其他的访客。玲珑是白起的旧相识,在国贸三期顶层开了一家咖啡厅,是个性感神秘的女人,总会对白起进行若有若无的挑逗,只不过白起很少接招,让她自己玩自己的。但白起遇到难题时,总会和她商量。 两个人在房间里密谈了半个小时,玲珑才走出办公室的门。阿离很想问问他们究竟讨论出了什么对策,可是问了也是白问,玲珑调戏了阿离一番之后,也离开了。 一直到第三天的晚上,阿离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竟然是林夏打来的。 “哟!小鬼!想姐姐没呀?”林夏并不像他想得那样惊慌,语气轻松得意,却让阿离欣喜若狂。 “我就知道小夏姐你那么聪明,肯定不会坐以待毙的!”阿离激动地问,“你怎么逃出来的?现在在哪儿?我去接你!” “逃?我在这舒舒服服的,为啥要逃?!” 第38节 林夏的回答让阿离心底一沉!不好不好!这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呀!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个说法,起源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人质在被劫匪控制了六天之后被成功解救,但出人意料的是,他们竟然对劫匪产生了同情,感激劫匪对他们的照顾,拒绝出席法庭进行指控,甚至有一名女人质爱上了其中一个劫匪,并在他服刑期间和他订了婚…… 后来专家们对这个现象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们之所以会袒护劫匪,是因为在极度恐惧中,反而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了劫匪,劫匪对他们地一举一动都有可能被他们视为仁慈宽容的表现…… “小夏姐!你听我说……”阿离脸色很糟糕,“他们那都是骗你的,你要相信我和老板,我们一定会把你救出来的!” “哦,知道了。”林夏满不在乎地说,“对了!你告诉白起,让他晚点再来,别太着急。我还想再住两天呢!” “为什么啊?!你真的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啊?!” “什么爱斯基摩综合征啊?我又不是在北极!”林夏小姐既听不懂这个名词,也分不清瑞典首都和北极圈原住民的区别,“我在这舒服着呢!最近复习功课挺累的,正好放个假!”林夏说着在电话里打了个呵欠,无比惬意。 阿离自然不会知道林夏这几天是怎么度过的,心里还在感叹,这金刀林家的家主果然是条女汉子,泰山崩于前都不变色,拿绑票当过节,江湖儿女真是有一套啊! 其实……这三天,的确是林小姐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 林夏那天在宿舍中等着阿离,没想到却被那个长得像皮影的妖物杀手狩给掳走了。 以林小姐的性格来说,害怕只是第二位的情绪,排第一的是愤怒。她被绑在车里,一路上都在不停地飙脏话,最后连狩这种丧心病狂的人都听不下去了,索性把她的嘴巴给封住。 林小姐一贯是嘴巴不饶人,缺少了最强大的武器之后,心里才开始紧张。可到了目的地之后,狩把她扔进别墅里,自己就到门口站岗去了。那间别墅很大,装饰也很奢华,除了正门之外,所有的门窗都已经封死了,林夏没事就在里面瞎转悠,一转头看见个捧着饮料托盘的黑衣人从门外进来,正愁怒气没地方发泄,于是施展林家祖传功夫将他打晕了。 但林小姐其实不知道,守在这个院子里的所有人都是受上官炼的命令来照顾她饮食起居的,而且要求他们没有命令绝对不能伤害林夏。否则以林小姐那几招擒拿手,手边有没有祖传的金刀,怎么可能是职业雇佣兵的对手?!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白起打来了电话。 林夏挂断了白起的电话,回味着他刚才说的话,心里已经有了底。你不是说我可以提一切要求吗?那本姑娘可就不客气了! 那几个黑衣人也是倒霉,要怪也只能怪他们招惹错人了,金刀林建南的女儿耍起无赖来何止是有其父之风,那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接下来这三天,林小姐花样百出地调教这几个倒霉蛋,指东不能往西,要星星不能给月亮,或者女王一般的日子。每天睡到太阳晒屁股,然后起床吃一顿十人份的中西合璧早餐,然后去玻璃房的恒温游泳池里游上两圈儿,然后便躺在躺椅上晒太阳,等午饭! 那几个倒霉蛋还要准备好毛巾、橙汁、太阳镜、防晒油等等用品在旁边伺候着,稍有懈怠林小姐便是俏眼一瞪,他们只得屁滚尿流地滚过来道歉。谁让自己的老板交代过,怠慢了这位祖奶奶就要性命不保呢? 后来林夏又有了新主意,吩咐人到自己的宿舍拿来课本,亲自上阵领着几个黑衣人复习功课。 “大小姐,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多嘴!”林夏瞪眼,!“好好念你的课本!我这是让你们好好改造,争取日后能清清白白做人!一会谁能完整背诵 第一章,谁就休息!否则都别吃饭了,陪我一起减肥!” 于是乎大家又开始闷头读书,好在这群雇佣兵不仅肌肉发达,而且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不过一天时间,就把林小姐那个野鸡演艺学院的文化课本背得滚瓜烂熟。 “明天你们几个继续留下来伺候本小姐,剩下的按照这个地址去参加考试!”林小姐满意地点头,“记得要填我的名字和学号!” 期中考试总算是可以应付过去了,我简直是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女神啊!这日后一旦正式踏入演艺界,那广告电影邀请还不纷至沓来!林夏美滋滋地憧憬着未来。 她今天打电话回去纯属穷极无聊,想找阿离闲扯一会,倒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危。因为林夏始终都相信白起说的话,别看他请示冷冰冰硬邦邦的,也经常讽刺挖苦自己,可那个男人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他说我这边安全,那就肯定没问题。 哪里想到这边阿离已经急得快把房子烧了…… “小鬼你倒是很忠心啊!”林夏听到阿离这么为自己担心,心里也是美滋滋的,“算姐姐我平时没白疼你!” “早知道您老人家过得那么舒坦,我就不操这份心了!”阿离无奈地说。 “白起呢?他是不是也茶不思饭不想的,正准备营救我呢?” “呵呵!”阿离冷笑着。 “呵呵?你小子想说什么?”林夏警觉地发现了问题。 “也没什么,他就还那样呗,该吃吃该喝喝,好像还胖了两斤。”阿离故意挑起林夏的火气,“刚刚还跟玲珑姐喝茶来着,聊了一下午啊,门关得死死的,也不让我进去!” “玲珑!”林夏眼皮一跳,又想起了那个自己讨厌的女人,心里暗骂了一声狐狸精!竟然敢趁着我不在家泡上门来,简直是不把本小姐放在眼里! “小夏姐你这么大火气干什么?”阿离明知故问。 “我有发火吗?我有么?啊——哈哈哈!”林夏蹩脚地遮掩,语气一转,急切地说,“告诉白起,我不想再在这里耗着了,赶紧把我弄出去!” “你还是多住两天吧,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呢。”阿离故意气她。 “住口!赶紧叫他接电话,我要回家!”林夏憋不住了。 “就等你这句话呢!”阿离憋着笑,对第一诊室那张紧闭的房门喊了一嗓子,“老板,小夏姐的电话!” 阿离本来没指望白起会开门,可没想到他真的出来了,穿得很整齐,拎着雨伞和出诊箱,看上去要出门的样子。三天了,整整三天白起都没有出门,今天终于是时候了。 “喂……”白起面无表情地接过电话。 “我要回家!”林夏气急败坏地喊着,“赶紧把我弄出去,这个地方我不想待了!” “好的。”白起平静地回答。 话筒里一阵寂静,林夏感觉到有点不对劲,白起很少会这么心平气和地答应自己的要求,而且今天他的语气仿佛也温和了不少。 此时阿离看着一辆黑色冲锋车停在胡同口,低声问白起,“要走了吗?” “嗯。” 白起答应着把电话随手扔给阿离,独自缓步走向大门。冲锋车没下来人,只是打开了车门,车内黑洞洞的,仿佛是口深井,随着白起走进车里,车门也无情地关闭了。 “他走了么?”林夏还没有挂电话,“那些绑架我的人,他们究竟要让白起做什么事?” “小夏姐……你最好还是别问了……”阿离神色黯淡地说。 “为什么?” “你只需要记住,老板今晚无论做了什么事情,都不是出于他的意愿就可以了……” “什么?”林夏真的发火了,对着话筒大吼道,“到底是什么事情啊?你告诉他我在这儿还安全,实在不行咱们就报警!” 虽然林夏看不到,但阿离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么不相信白起,他可是曾经振臂一呼山河变色的男人啊! 此时此刻,乌云正飞速地从北方接近,侵蚀着天边最后一道晚霞。再过一个小时,新闻中不断滚动播报的月全食即将到来,到那时月球、地球、太阳会形成一条直线,整个月球都会进入地球的阴影之中,血红的月亮将要伸起。 风雨欲来,黑夜将至,一切都将在今晚有一个结果! 拾壹 十五支石心小队都已经准备好了,他们巡视着大厦的每一个入口,天空中还有一架直升机随时待命。 他们今晚接到的命令只有一个,除了那辆黑色冲锋车外,不许任何人接近背后的那栋大楼。他们可以随意开火,不管是什么人! 大楼27层的庇护所,冲冲保卫之下的巢穴,此时却回荡着一个稚嫩清脆的童声。 “九十一!” “九十二!” “九十三!” …… 屋子里摆满了医用器械,阿盈站在两张手术床中间,双手捂紧眼睛,认真地数着,那只牛仔布偶“伍迪”静静地躺在白色被单上。 她并不知道这两张手术床是做什么用的,但是她很开心。因为今天她终于离开了从小生活的那艘大船,到了陆地上。而且今天她还见到了自己最爱的爸爸,爸爸也很开心,和她玩捉迷藏。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 阿盈放下手,揉了揉眼睛,正要开心地喊话准备开始找爸爸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面前多了一个人。 “医生叔叔!” 阿盈蹦跳者扑过去,一把抱住了白起。她才七岁,还不到白起的一半高,只能抱住他的一条腿。虽然他只见了白起一面,可对这个男人却没有任何防备,依然开心地笑着。 “你怎么也来啦,是要跟我们一起玩捉迷藏吗?爸爸太狡猾了,我都输了三次了!” 可她并没有得到白起的回答,他的表情被低垂的黑发遮挡住了。阿盈诧异地看着他,轻轻去拉他的手。 “叔叔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阿盈!不要去碰白起叔叔,他不喜欢跟别人身体接触。” 上官炼忽然在房间中现身。他的话是说给阿盈听的,但眼睛却一直看着白起,对这个男人,他始终难以放下戒备。 “爸爸!”阿盈撇下白起奔过去,也是一把抱住了上官炼的腿,兴奋地说,“我抓住你啦!” “好!好!你赢了这一次!今天开不开心?” “开心!” “今天爸爸也很开心!”上官炼即使再怎么伪装地笑,也遮掩不了他邪恶的目光,“因为这位白起叔叔答应要为爸爸做手术了……没错吧,白医生?” “真的吗?叔叔你真的答应救爸爸吗?”阿盈不可思议地望着白起。 此时的白起比平时更加阴郁,眼中的蓝色随着情绪的变化越来越深。 “对了!白医生,林小姐向你问好。”上官炼阴险地威胁着白起。 而阿盈却还在关心着白起的身体,她走到他面前,笑切地问:“叔叔,你真的没有不舒服吗?” 白起摇摇头,轻轻揉着她水草般柔顺的头发。 “我很好。” “这么说就对了!白医生是个识时务的人!”上官炼双手摊开,再用力的一拍,像个刚刚在牲畜市场上达成了一笔交易的商人,“准备开始吧!” 他话音刚落,两个黑衣人和那位妖的女护士走了进来,开始做手术的准备工作。 女护士把阿盈从阿盈身边抱走,换好了手术服,放在洁白的床单上。白起依然站在原地默默地看着,她就像一棵柔顺的小草被包裹在纯白的袍子里,无力反抗,也无心反抗,任人摆布着。而上官炼却迫不及待地推开了为自己换衣服的手下,跳到床上躺好。 “可以开始了!”他已经等不及要迎接新生了。 “爸爸……”阿盈忽然小声地开口,“我怕……” 即便她的心意从未动摇,一如既往地坚决,但一个七岁的孩子面对这一切时,依然会流露出恐惧。那恐惧就像墨水一样,在她澄碧如海的双眼中慢慢浸染。 “怕也来不及了!”上官炼撕下了伪装,凶相毕露,不耐烦地吼道,“给她那个破娃娃!” 女妖护士挑着妖艳的眉梢,把已经被扔到床底下的伍迪,又扔给了阿盈。阿盈有些惊慌,她最爱的父亲刚刚凶恶得就像是一只野兽。 “这下没有问题了吧!”上官炼急不可耐地望着白起,“还等什么呢?” 白起缓缓走到两张手术台的中央,打开了自己的诊疗箱。 第一层是一个兽皮针囊,里面是七根贯髓针。白起把它们放在一边,打开了箱子的第二层。 第39节 一排银亮的小刀安静地躺在天鹅绒底衬上,造型各异,有的用来剖开皮肤,有的用来切割肌肉,有的则是破骨的利器,每一把都寒光闪烁,释放着森森的冷气。 厨师有厨师的刀,医生也有医生的刀。 这套避血刀,一共十二把,是真正杀人不见血的宝物,因为被它们割开的皮肉不会流一滴鲜血,可以说是每个外科医生在梦中才能拥有的工具。 “不需要麻醉吗?”上官炼疑惑地问。 白起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自己点燃了一支修长的手工纸烟,又从烟盒中拿出另一支,连同打火机一起扔给了他。 “这就是桃源乡吗?你专用的麻醉剂?”上官炼狐疑地端详着那支烟,白眼一翻低声对白起说,“先给她用!” 白起轻蔑地皱了皱眉,走到阿盈面前,轻轻地向她脸上喷了一口烟。那烟雾散发着一股烈酒般的醇香,让人忍不住把它们吸进去。 “谢谢叔叔……”阿盈眼神朦胧地说,到了这个时候,这孩子还把白起当成自己的恩人。 “睡吧……”白起冰冷的手拂过她的眼睛,“醒来时就是个美好的世界了……” “动作小心点,不要弄坏了我崭新的心脏。”上官炼吩咐道,“还有,既然记忆都是存储在那个心脏里,我希望自己醒来时能有个好心情!不要搞砸哟,白医生。” “帅哥!”妖女护士伏在白起耳边轻轻说,“别想搞花招,医疗技术我懂的未必比你少!” “那你来做手术?”白起冷冷地说了一句,转回去拿起了十二把避血刀中最小的那把,在手中轻轻一捻,光洁的刀身映着他冷峻的脸。 天际边缘传来滚滚雷声,又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海底冰冷的寒流涌上来,如怪兽的脊背般嶙峋,带着腐败的咸腥味道。 杨戬如一只黑鸦般轻轻落在货轮后甲板上,轻车熟路地躲过了看守,悄悄潜入船舱之中。这次不同于上一回,他并没有再去别的货仓中搜索,而是直接去了最底层的货仓。 他今晚是要带阿盈离开这里的。一株柔弱的小草不应该被封闭在不见天日的牢笼里,她应该去接受阳光雨露滋养,自由地生长。见识到外面的世界,阿盈应该会很开心吧,她的墙上贴着一张游乐园的画,她应该很喜欢游乐园吧。杨戬不喜欢游乐园,那里人太多了,但他不介意带阿盈去,当然还能带她去东方丽人唱歌,虽然法律上规定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只要用个简单的障眼法,肯定能轻松蒙混过关。 他这样计划了三天,却一直都没有来。 杨戬自从来到这个城市执行任务开始,都是依照命令行事,除了去唱歌之外,他没有做过一件命令以外的事。他本来就应该是一个旁观者,不应该介入别人的生活。虽然上面也没有明令禁止这一点,但这却让他很不好意思。 该怎么跟她说呢?我要带你走?是不是有点像之前看过的那个电影啊……好像叫《私奔》……他可以眼睛不眨地杀死恶灵,可有些话却一辈子都说不出口…… 直到第三天晚上,杨戬终于下定决心不再顾虑那么多了,提前打好电话定了一间最大的ktv包房,准备来把阿盈救出来后直接赶过去唱歌。 可当他欢欢喜喜地推开舱门时,却楞在了原地,脸色骤然沉了下来。 本来停放着集装箱的金属地板上,现在只剩下一个积满了灰尘的印记。空旷的货仓中散落着那个小女孩曾经用过的东西,白色床单、小小的台灯、坏掉的电视机…… 他慢慢走过去,从地上检起一张被撕破的白纸,上面画着一扇窗子,窗子外是夕阳中的游乐园。画上原本还有一对手拉手的父女,但现在那个小女孩的身影已经不在了,被永远留在了阴暗寒冷的集装箱里。 暴风雨终于还是来了,雨水狂暴地冲刷着甲板,但依然洗不掉这艘船肮脏的锈迹。 货轮的前甲板上,吊车缓缓吊起集装箱,准备要把它扔进冰冷的海水中。集装箱的铁门在风雨中摇曳,敲打出沉重的哐哐声,仿佛丧钟般响彻整个海面。 一道黑鸦般的身影飞上驾驶室的天花板,俯下身用暴怒的拳头生生打破了能抗击台风巨浪的玻璃窗,碎片飞起仿佛愤怒的海浪。 今晚这艘船上只有两个船员留守,都是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甚至能徒手和灰熊搏斗,但在这个银发的男人面前,却如同任人摆布的婴儿,被他以闪电般的速度抓起,狠狠地掷出窗外,摔在暴雨横流的甲板上。 沉重的脚步声穿透雨夜,向那个还在挣扎的雇佣兵逼近,他的队友已经生死未卜了。他被摔断了腿骨但依然能拔出防身用的手枪瞄准射击。 二十发子弹不到一分钟就被射空了,但那个银发的男人却毫发无损地走到了自己的面前!如铁钳般有力的手掐住了他的喉咙。 “杀……了我吧……我……是不会说的。”雇佣兵艰难地说。他当然清楚老板的规矩,以他们每个人犯下的罪行,被人俘虏可是死路一条,但泄露了秘密死的就不只是他一个人了,还有他的家人! 电闪雷鸣之中,杨戬仿佛一尊审判天使。 “哈哈哈哈!”雇佣兵发疯似的笑了起来,“接下来你怎么办?严刑拷打?威逼利诱?实话告诉你,这世界上所有酷刑我都尝过!你能逼我说出一个字,我就是杂种养的!” “阿盈。”杨戬指着悬空的集装箱。 “说了你什么都逼问不出来的!你是野兽吗?是听不懂人话么?”雇佣兵嘶吼。 “阿盈。”杨戬重复了这个名字,手上加力,捏碎了他的喉骨第一环节。 “别以为我会怕疼,你要知道我是什么人!我是从战场上……” “阿盈。”喉骨第二环节碎裂! “阿盈。” “阿盈。” “阿盈。” …… 杨戬不断重复着那个名字,骨头碎裂的声音淹没在暴风骤雨之中。 遥远的岸边,高耸的灯塔之上,瞭望员正看着望远镜中无尽的海潮发呆,远方漆黑的世界中忽然开出一朵火焰之花,绚烂美丽,却转瞬而逝,如同在这暴虐地风雨之中消逝的生命。 北京郊外,戒备森严的庇护所里。 上官炼从沉睡中苏醒的第一时间便看到了白起冰冷的双眸,手术已经结束了,比想象中还要快! “什么声音?”上官炼愕然坐起,警惕地看着正在手术床边收拾诊疗箱的白起。 “老板,哪里不对么?” “你难道没有听见?”上官炼吃惊道,“听——如此强烈的节奏!你竟然没有听到吗?” “老板……”妖女邪魅一笑,“您听到的是自己的心跳声……” 上官炼恍然大悟,扒开自己身上的手术袍,望着胸口有力地起伏,不禁哈哈大笑。 “太美妙了!太美妙了!这就是青春的滋味啊!” “现在可以开香槟了吧?”女妖笑道。 “开!马上开!我已经等不及要喝我新生后的第一杯美酒了!”上官炼抑制不住兴奋,他仔细检查着自己身体的变化,炫耀着对她说,“你看看我的皮肤,是不是像初生的婴儿般光滑!再看看这肌肉,紧实得就像是十七岁的少年!我感觉自己现在年轻了四百岁!整整四百岁!” 白起背对着他们,点燃了一支香烟,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在他面前那张已经被遗忘的手术床上,阿盈幼小的身体蒙着一层白床单,只有头还露在外面,一台体外循环机器维持着她的生命,充当一个临时的心脏,只要那几根管子拔掉,这个女孩就彻底死去了。即使不拔掉也没有意义,现在又能去哪里给她找到一颗合适的心脏呢? 阿盈还在睡,仿佛永远都不会苏醒,她的脸毫无血色。 “睡吧……”白起轻声说,“醒来后就活在一个美好的世界了。” “这个就是我本来的心脏吗?”上官炼凑过来,指着盘子中一颗青灰色的心脏问。 那颗心脏仿佛早已陈腐,上面覆着棉絮一样的丝状物,在空气中迅速氧化,渐渐干枯,直到变成一颗深灰色的石头,皲裂得仿佛干旱已久的大地,裂缝中不断释放着恶臭的味道。 “还好换了一颗新的!”上官炼嫌弃地捂着鼻子,耸了耸肩。 “白医生,您的酬劳。”女妖护士没有忘记这件事,把一只银色金属箱放在白起面前,那里面是三件蓬莱的遗物,在黑市上极度烫手却也价值连城。 白起沉默着吸着烟,没有接。 “今晚我在城里有个生日宴会,庆祝我一岁生日!”上官炼在手下的帮助下换上华丽的礼服,像个参加红毯秀的明星般神采奕奕,“这个生日我已经等了好久,要一起来么?” 白起还是沉默着,依然没有接女妖手中的箱子。 “你放心!在我走出这扇门之后,林小姐就会被释放,他们现在就在楼下,你下去就能跟她见面了!”上官炼奸笑着,“放心吧!我是个守信用的人!” “她怎么办?”白起双眼一直看着床上的阿盈。 “哦!还是你办事周密!”上官炼拍手道,“赶紧收拾好,找个偏僻的地方埋了!” 两个手下抬着一只早已准备好的铁棺走进来,正要把阿盈身上的循环机拔掉时,却被白起凶狠地眼神吓到了。 “走开!” 白起傲然把他们逼退,走到床边,亲自把阿盈身上的管子拔掉,阿盈的脉搏慢慢变弱,直到彻底消失。他将手轻轻放在阿盈的额头上,口中低声念着什么,随后用白色床单将他裹紧。 那具冷硬的铁棺应该是给她量身打造的,恰好能把她羸弱的身躯装好。白起把素白裹身的阿盈轻轻抱进去?她的身体好轻,和她的名字一样,盈盈如芳草。 上官炼像看西洋景一样瞅着白起这一连串的动作,讪笑着正要说话,却被他狠狠地瞪了过去。 白起一手拿起诊疗箱和雨伞,另一只手拎起沉重的铁棺,缓缓走向电梯。 “这三件东西他不要了?”妖女护士手里还拎着那只箱子,诧异地问上官炼。 “他既然想用一具尸体当酬劳,那就随他吧!不过反正他也活不久了!” 上官炼奸笑着拿出手机,打通了杨戬的电话,听筒中传来阵阵风雨声。 “我最亲爱的杨先!我已经找到你说的那个罪犯,今晚到我生日宴会聊聊吧!” “很好!” 出乎上官炼的预料,杨戬竟然比平时还多说了一个字,听上去心情不错的样子。 白起啊白起,最后你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大厦正门,白起刚刚走出电梯,便隔着大门望见了外面的车灯。 马路对面停着一辆冲锋车,那个皮影似的妖物——狩,正打着一把雨伞等着白起,伞下还站着一个女孩,正是林夏。 “滚!”狩低声喝着,把林夏往大雨里一推随即收起伞转身上车。 此时冲锋车从地库里驶出,与狩的这辆车一起,向着远方的城市驶去。 林夏气得在大雨中跳脚:“有点风度行吗?给我留把伞会死啊?!” 一把穹庐般的大伞罩在林夏头上,遮拦住了冰冷的雨水,可靠而温暖。 “你这招惹的都是什么人啊?!”林夏劈头盖脸地质问白起,“再给我惹这种事您老人家就搬家得了!我真是赔不起了!出门前刚刚化好的妆耶,现在全都花了!” 白起没有还口,任凭林夏斥责着自己。他打着伞,手里夹了一支烟,另一只手还提着那口铁棺,雨水敲打在上面叮咚作响。他最近吸烟太多了,脸色比以往还要苍白。 “喂!怎么不说话?哑巴啦?!”林夏忽然感到白起今天有点不对劲但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的性子,口气依然强悍。 白起也不回答,把伞交给林夏,提着铁棺走进大雨里。林夏愣了,傻站在原地望着他离去。 大雨倾盆,天空和地面仿佛被无数的白线相连,相距三五步视线就已经模糊,只能看到一个隐约的黑影,提着那口沉重的铁棺,像是个孤独的送葬人,低沉的古歌传来,苍远而悲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夏想起了那首歌,她曾在紫弦的梦境中听白起唱过,听白起说,那是他曾经唱过的歌。她认识白起一年多了,今天第一次感觉白起像个人。人有血肉,有感情,会高兴也会难过…… 林夏没来由地叹了一口气,举起黑伞追了上去,在齐脚踝的水中奔跑,赶到白起身边,把伞举到他头顶上。 “看我干什么?本姑娘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愿意给谁打伞就给谁打伞!”林夏扭开头,避开了白起深蓝色的眸子,低声嘀咕,“烟都熄灭了还叼着,耍什么帅啊……” 白起也微微叹了口气,把被雨水打湿的香烟扔进了积水中,纸烟顺着水流的漩涡沉了下去。 天上地下,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伞中的一男一女。 很快这个微妙的状态就被打破了,雨幕中响起了汽车笛声。两道朦胧的车灯由远及近,一辆黑色的奔驰老爷车在积水中漂亮地甩尾,停在两人面前。 “小夏妹妹,我们又见面啦!” 狐狸精!林夏心一沉,差点把伞扔进水里。 副驾驶上的阿离大声冲两个撑着伞的落汤鸡招手,“快上车!不然就来不及了!” 大雨仿佛在一刹那停了,乌云即将就要消散。 第40节 斑斓的激光灯随着音乐声摇晃着,清一色身材火辣的比基尼女郎也随着音乐跳动着,空气中弥漫着酒精、雪茄的味道。 上官炼坐在沙发最中间的位置,左拥右抱,厚颜无耻地接受着美女们轮番献吻。这是他的生日宴会,这些美女和美酒都是供他一个人享用的,手下们都被他打发到会所中其他地方防守去了。 他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个三层高的蛋糕,他头上还戴着生日帽,刚刚喷洒的香槟美酒已经把他的礼服都淋湿了。 “来来来!”上官炼招呼这陪酒的女孩们,“唱完生日歌,我们就吹蜡烛了!” 女孩们簇拥过来,在大蛋糕上插上一根蜡烛,点燃,然后众星捧月地围绕着他,拍手唱起生日歌。 “祝我生日快乐……”上官炼唱得最大声,也最得意,“祝我生日快——” 最后一句还没唱完,忽然从门外传来一声枪响!女孩们一下子愣住了,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这时门外却没有动静了。上官炼心中暗骂,狩那群狗东西肯定又喝醉了闹事,如果不是看在今天这大好日子的分上,你们几个都没好果子吃! “不管他们,来来来!继续唱!”上官炼招呼着陪酒女们,自己带头拍手,“跟我来,一、二、三!祝我——” 他只唱了两个字,门外再次响起枪声。这次不是一声,而是如同暴风雨般密集的枪声,其中还夹杂着剧烈的爆炸声。 “啊!!!” 比基尼女郎们终于明白过来了,抱着头冲向房门,四散逃窜。 “哎哎哎!别走啊!我给你们加钱,一人一万!” 上官炼急眼了,可已经没有人再听他指挥了,性命攸关的时候谁还管你出多少钱!眨眼间,整个包厢的女孩都跑光了,只剩他一个人像个白痴似的站在狼藉的屋子里。 “狩!你搞什么幺蛾子啊!”他打开对讲机怒吼,此前为了防止手下们打扰,他早早地就把对讲机关掉了。 对讲机中一片静默,死一般的静默。 “狩?你最好现在就给我回话!”上官炼脑门冒汗了,“赶紧回话!” 依然没有任何人回答……冷汗如图流水般淌下来,从头上流到了后背。 这次上官炼真的是慌了,他狼狈地跳过桌子,推开衣柜的门,把女孩们挂在里面的衣服扔了一地,露出棕红色的衣柜背板。那扇板子背后是一条暗道,通向会所外的地铁站,那里常年聚集着大量人群,是条逃命的上佳路线。 永远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这是上官炼多年以来的生存法则。 他推开了暗门,正要钻进去的时候,冰冷的枪管顶在了他的眉心。 “朋友,有话好商量,钱和女人都不是问题。”上官炼毕竟是老江湖,此时倒是稳住了心神,先用话来试探对方。 持枪的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他的短发银白如月,双眸如孤狼般狠戾! “我当是谁呢!”上官炼强作镇定地笑道,“原来是我最喜爱的客户杨戬先生呀!您好像比我们约定的要早到了一些,不过没有关系,谁会嫌宴会的客人来得早呢?” 杨戬一个字都没有回答,他手中举着一把成年人小臂大小的左轮手枪,整个枪身以黄铜铸造,镌刻的华丽铭文仿佛一条条游动的黄金巨龙,硕大的转轮上却只有三个弹巢,意味着这支枪一次只能装填三颗子弹。 他用枪逼着上官炼坐回沙发上,自己也在对面坐下。还没等到上官炼说话,杨戬却一反常态地先开口了。 “我没有什么爱好,我们这种人不需要爱好。我唯一的爱好是唱歌,唱歌起来热血沸腾。我看过一部片子,那部片子叫《独行杀手》,看着看着我忽然很悲伤,因为那个男人总是默默地杀人,最后默默地被杀。我想我们这种人就像杀手,虽然我们杀的都是坏人。有一天我不小心被杀了,谁都不知道,连声音都没有,但我还是得履行职责。我是杨戬9527,我是作为天兵而生的,我要消灭罪恶,但我不想那么寂寞,所以我想我应该学会唱歌,唱歌让人热血沸腾。” 杨戬平时最多也说不过十个字,可今天的话却像洪水冲出了闸门。他的双目凝滞出神,仿佛这些话根本不是说给上官炼听的,而是在自言自语。 上官炼一头雾水,只感觉这个男人今晚的状态非常不对劲,像是收了很大的刺激,絮絮叨叨胡乱说着一些不相干的事,于是试探地问:“杨先生,是为了那个犯人的线索而来的吗?” “我租住的小区门口有个卡拉ok,有晚间特价,有自助餐,我喜欢晚间特价,30块钱欢唱三小时,那三小时里我热血沸腾。”杨戬絮叨着。 一个眼神孤绝狠戾的男人,一边用枪顶着别人,一边不正常地自言自语……上官炼不是傻子,当然看得出来事态不对! “杨先生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只要你肯屈尊跟兄弟开口,没有什么是我解决不了的!” 杨戬继续低沉地说着。仿佛他心中有一种情绪,而他自己又不擅长于表达,只能用唠唠叨叨的方式来释放这种情绪。 “但我知道我唱歌唱得糟透了,上面没有给我一副好嗓子,天兵的手足够稳健就好了,我们开枪,我们杀坏蛋……” “杨先生,我……实在搞不懂您在说什么。”上官炼额头上滑下一行冷汗,“您是在跟我开玩笑吗?” “我很想有人听我唱歌,还有那个双人合唱的功能,我从来没有用过……” “杨先生,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我们是好伙伴啊!”上官炼脸色铁青,“我们可是同一阵营的呀!” “到现在为止只有一个人和我合唱过,她带着我唱我就能唱出音调最高的那段,我唱得热血沸腾……” 在上官炼听来,杨戬的唠叨就像是一首催命的死亡歌曲,让他提心吊胆,如坐针毡。他不敢在杨戬面前打逃跑的主意,也不敢伺机反击,因为他知道“天兵”这两个字早已判定了他们之间的实力差距,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您不要再吓我了,您是天兵,我可不敢反抗您的意思!有什么吩咐您说就好了!” 他几乎是跪下来恳求杨戬住口,可杨戬依然没有停下。 “我很想跟她再唱会儿歌,好歹把这首歌唱会了……可她已经不在那里了,你知道我说的她是谁。” 杨戬放下枪,从腰间的弹囊拿出三枚不同颜色的子弹立在他们之间的桌子上,一枚通体金黄,一枚赤红如血,一枚纯黑黯淡,一切光线射到它身上仿佛都被吸了进入,毫无反射的光泽。 “我怎么可能知道!”上官炼绝望地哭喊着。 “干我们这个工作的,上面只给配发三种杀伤性子弹,用来对付三种不同的灵魂。这个金色的叫‘宽恕’,据说被它击中的灵魂能得到安宁,往生极乐。反正我没被打过,不知道是真是假。” “放过我!放过我吧……”上官炼已经意识到了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有了枪,有了子弹,当然只缺一个靶子了! “这一枚红色的叫做‘审判’,被它打中就要下地狱。地狱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没去过。” “别杀我!求求你!我不想死!我还不能死,我刚刚才得到了新生!求求你!” 上官炼还在不断地求饶,可杨戬依旧像根本没有听到一样,把那颗“审判”重新放回桌上,终于拿起了最后一枚。 “这枚黑色的叫‘湮灭’,是今晚我为你准备的,现在时候到了!” 上官炼已经抖成一团,裤裆里一片潮热,已经失禁!他一生机关算尽,踏着无数人的鲜血爬上来,为了自己的私欲不惜杀死最无辜的人,甚至连自己的女儿都不放过,夺取一个人的生命对他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那个枪口还没对准他,这家伙就已经尿了裤子! 世界上最凶残的杀人魔王,也往往是最懦弱的懦夫!他从四百年前就开始以牺牲自己身边的人为代价,追寻一颗强如磐石的心,可最终还是失败了! “我的命数还没有尽,是天道让我继续活下去的,你不能杀我,你杀了我就会被天道制裁的!” 杨戬无视了他最后的威胁,起身无情地将他踢倒,一只脚踏上他的胸口。 “我现在就告诉你那个人的下落,我们合作的话,今晚你就能抓到他!”上官炼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杨戬熟练地打开转轮,将那一枚黑色的子弹填入了弹巢,像风车一样转起转轮,紧接着手腕一抖,转轮啪的收了回去,子弹已经上膛! “你总得让我死个明白!为什么要杀我?!”上官炼歇斯底里地吼着。 不管上官炼现在说什么,杨戬都不再理会了。黑洞洞的枪管抵住了上官炼的眼窝,落在扳机上的食指缓缓扣动。 就在扳机扣到底部之前,上官炼忽然静了下来,他的心脏狂乱地跳动着,像是鬼魂复仇的战鼓。在那鼓声到达最高潮的那一刹那,他那张令人憎恶的脸忽然扭曲,却又一瞬间平静,露出了一个少女般纯真的笑容! “咯咯咯!” 那笑声稚嫩请脆,让杨戬想起了那天晚上天籁般的歌声…… 上官炼的胸膛里传来一个爆裂的声音,仿佛摔碎了一只玻璃杯,他的笑容僵硬下来,暗黑色的浓血从他的鼻孔、眼眶、嘴巴中涌出。 那颗心脏爆掉了,像一个虚幻的泡沫,终于被戳破了…… “被别人抢先了……” 杨戬有些责备自己,皱了皱眉,却依然将那一枚象征着纯粹毁灭的“湮灭”打进了上官炼的脑袋。 有些人不值得拯救,有些灵魂必须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杨戬把枪收进黑风衣里,打开包厢从正门走了出去。走廊上已经被血染成了红色,狩、女妖护士、黑衣人们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宛如修罗地狱。 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会所,走进深夜里,身影与黑夜融合在一起,只有一簇银发如烛火般跃动着。 尾声 持续了一周的暴风雨总算离开了北京这座孤独的城市。经过洗礼的天空比往年更加慰蓝,这个城市最美好的季节终于来了。 欢乐谷,北京最大的游乐场。夕阳的余晖洒在人们幸福的脸上,遍地都是欢声笑语。 “死哪儿去了啊?!”林夏站在等待登上过山车的队伍中,马上就要排到她了,可白起还没有出现。 “请问……”一个稚嫩的声音问,“你是林夏姐姐吗?” 林夏低头寻找,见是个漂亮的小姑娘,皮肤白皙得像是个雪娃娃,羞射却很有礼貌地看着自己,手里还抱着一只崭新的牛仔布偶。 “我就是林夏,你叫我小夏姐姐就好啦!”林夏蹲下来怜惜地捏了捏她稚嫩的小脸,“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阿盈。”小姑娘腼腆地说,“盈盈芳草的盈。白起叔叔让我来这儿找你的。” “好呀好呀!”林夏笑眯眯地,从心底里喜欢这个孩子,“你坐过过山车吗?” “没有……” “那一会儿可不许怕哟!” “我和伍迪都不会怕的!”阿盈抱紧了牛仔布偶,“我之前可想坐过山车了,可是身体不好,不能坐。后来白起叔叔治好了我的病,就带我来啦!” “不许吹牛,一会怕的时候就学我,伸出手,然后大声喊!要把心底里的害怕都喊出来,知道吗?” “嗯!”阿盈被林夏的比比画画逗笑了。 林夏刮了刮她的鼻子:“白起呢?他在哪?” “他去旁边和玲珑姐姐聊天了……”阿盈眨着眼睛。 “玲珑……”林夏挤了挤眉毛,“小鬼,我和那个姐姐谁更漂亮?” “都漂亮呀!我长大了要是能和你们一样漂亮就好啦!”阿盈认真想了想,“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小夏姐姐。” “这还差不多!”林夏得意地把孩子拉到自己身前。 过山车外围的栏杆边,玲珑和白起并排站在五彩卡通大伞里,远望着聊得火热的林夏和阿盈。 “在同样熟悉治愈法术的妖物面前,还能做那样精密的手脚,上官炼死在你手里也是死得其所了!”玲珑脸上忽然划过一丝惋惜,“你见到那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这么计划了吧?可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用掉一块蓬莱之舟的碎片真的值得吗?” “你说呢?”白起冷冷地反问。 “随你吧,人家只是心疼你找得那么辛苦,却又这么轻易地浪费掉了而已。”玲珑轻叹一声,“不过上官炼的判断是对的,她的记忆的确保存在心脏里,现在有了蓬莱之物改造成的心脏,也就有了新的记忆,对她来说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了。能做到这件事的人,也只有你了。认识了你,那孩子真幸运。” 白起盯着旁边排队的孩子们出神:“这算是一种幸运吗?” “你总是太悲观!尤其是在不能抽烟的时候。”玲珑笑道,“别再顶着那个小胖墩儿手里的棒棒糖了,你没注意到他妈妈那奇怪的眼神么?” 白起收回了目光,小胖的妈妈很快带着孩子离开了。 “这次还要谢谢你帮我临时照看那个孩子。” “别谢我,还是想想以后怎么办吧。”玲珑淡淡地说。 “西山脚下下有座老宅子,前几个月刚刚翻新过。主人叫穆媄,是我曾经的一个病人,还有个小鬼叫穆秀,也很会照顾人。” “我不是问你要把阿盈送到哪里。”玲珑无奈地说,“你这个人为什么从来不考虑自己面对的危险呢?那个姓杨的呢?你的诊所照这样开下去,他找到你是迟早的事情。” “该来的总会来。”白起的目光幽远,“从我回到这个城市的那天起,就已经料到这一天的到来了,但是我已经无路可退。” 第41节 玲珑摇头,她了解面前这个男人,一旦他决定的事情,无论什么也无法改变。 “白起!”林夏隔着人群狮吼,震得周围的人纷纷诧异地退让开,“你还来不来了?” 白起一脚尴尬,无可奈何地冲林夏点了点头。 “阿离呢?那孩子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被我打发去买冰激凌了。”玲珑愉悦地调笑着,“怎么?害怕了?我没想到你还怕坐过山车!” “我也没想到你还爱吃冰激凌。”白起冷冷丢下一句,向林夏和阿盈走去。 过山车缓缓爬升,直到最高处的起点。 “来了来了!怕的话就喊出来啊!”林夏抓紧了和自己并排的阿盈,其实她自己比谁都要紧张。 “怎么喊?我忘记了!”阿盈慌乱地问。 “就这么——啊!救命啊!” 林夏话还没说完,过山车便急速地下降……阿盈抓紧了林夏的手,也跟着一起大喊着。 “啊!” “现在不怕了吧?”林夏兴奋地吼道。 “不怕!好开心!我好开心!” 阿盈忽然想起了一句话,一句睡梦中曾听到的话——醒来时,就是个更美好的世界了! 此时,白起正淡然地坐在她们身后,在疾驰的过山车中,依然目光幽远地望着这座城市。 夕阳之下,她好似一座黄金之城…… 第六个故事 平安夜 壹 一夜的大雪过后,北京城就像一块巨大的、堆满奶油的蛋糕。 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正是时候。 还有两天就是圣诞节了,没有雪的圣诞节总会让人有些扫兴。 清晨的阳光仿佛被抽离了温度的水波,为城市蒙上一层若有若无的蓝色,人们看上去就像身处被调 色后的胶片电影里。 一辆满载的大巴车从北京电影制片厂门前出发,在积雪的城市中缓缓行驶着,开往郊外的一座影视 基地。车上的乘客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殊身份——从各地来北京追梦的群众演员。 “北漂”这个词,最早就是从这个群体里流传出来的。在中国,怀抱着明星梦的人成千上万,最优秀的那些都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和中央戏剧学院,稍差一些的也会去林夏就读的那种私立表演学院学习,而剩下的那些人既没有专业背景,又没有出色外形条件,就只能靠着在北影厂门前当群众演员来追寻自己的电影梦,盼望着某一天会被哪个大导演看中,从此一飞冲天,野鸡变凤凰。 虽然说在他们中也有成功的案例,但成千上万的明星梦,成功实现的只有十万分之一,更多的人只 能年复一年地漂来漂去,永远等待着。 今天这辆车上的群演大多算是熟手,大家上车之后纷纷倒头就睡。因为永远都不知道要在片场等多久,所以他们会抓紧一切休息的机会。 车里男女老幼鱼龙混杂,脸上都带着常年奔波的疲倦,不大会儿的工夫,车厢里就鼾声四起。 只有一个坐在最后一排的男人没有睡,他在这群人中显得很扎眼。一是因为那双野狼般孤戾的眼睛,二是因为那一头如同冥火般的银发。他穿着的一身黑色风衣,好像刚刚熨烫过,没有一点点褶皱。 他坐得笔直如同刀锋,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看上去不像是个要去片场的群演,倒像个即将出征的战士。 太阳高高升起之时,大巴车终于停了。车门打开,大家打着哈欠正准备下车,外面就传来一阵刺耳的叫喊声。 “都给我精神点!一个个赶过来送殡吗?”一个穿着剧组棉衣的高大汉子,正拿着高音喇叭站在一辆货车车斗上喊着,车斗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戏服。 “王导,今天给个好角色啊!”有人上去给他递了盒烟。 那位王导扫了一眼烟盒,眼睛一瞪,胡子一吹:“拿盒红塔山就对付我了?滚过去排队!” 无论他再怎么粗鲁,也没有人敢跟他发脾气,因为他是这部电视剧的副导演,直接掌管着今天这群人的饭碗。副导演一般不参与影片的拍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负责各种演员的调配,有些副导演是专门给剧组安排大角色的,当然也有些就像这位一样,是专门负责群众演员的。 人群呼啦啦下车,朝着货车涌过去,挤成一团向上伸着手。 “这个,八路。那个是鬼子!这几个是村民。”王导依旧吼着,指挥自己的手下把戏服扔给下面的人们。 抢到一件衣服,就意味着今天有工作,抢不到就得等,等不到就得坐车回去,回去了今天的饭就没了——所以这抢衣服的混乱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抢什么抢!赶着去投胎啊!”王导不耐烦地叫骂,“看你那德行,还想当八路?给他件伪军的!” 大家都有经验了,谁都不跟这家伙较劲,嘻嘻哈哈地笑笑也就得了。等到最后一个人,也就是那个银发的年轻人下车时,货车上的戏服已经被抢光了。其他的工作人员也都领着人们去片场了,现场只剩下那位王导和他。 银发年轻人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位正在跷着二郎腿抽烟的副导演,眼神依旧狠戾,如同一匹饥饿的孤狼。 “瞪着我干吗?有话说,有屁放!”王导啐了口唾沫。 银发年轻人面无表情,突然将右手斜放于胸前,拇指微曲,手心对胸。 这个古怪的姿势,很像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军礼,却更有种庄重的仪式感。 “天兵杨戬,代号9527,向长官报到。” “祖宗!你非得让人看见以为咱俩是神经病么?”王导一把拉下来杨戬的手臂,拽着他走向货车后的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里,两人对面而坐。这位潜伏在剧组当副导演的“长官”一边抽着烟,一边不住地对杨戬咂嘴。 “你们这群执行者的啊,全都是一副死德行,跟茅房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放松点行吗?” 杨戬正襟危坐,仿佛根本没听见对方的话。 “好了,说正事吧。你知道我今天叫你来是因为什么吧?” 说到这里,王导的目光忽然定格在杨戬的脸上,眼神骤然间凌厉起来,仿佛两把利刃,足以揭穿一切伪装。 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露出自己真正的实力——能直面孤狼的毕竟不是什么好惹的人。 杨戬木然点头,却没有说话。他这个人就是如此,大部分时间都像座雕塑一样沉默,只有真正激动的时候才会打开语言的闸门。 “你上个月的报告书已经递交到了总局,我作为内务部驻北京特派员,将对你做一轮调查问讯。” 这已经不是杨戬第一次面对内务部的特派员了。 天兵的内务部和警察局的内务部很相似,专门审查内部的问题。但和警察局不同的是,天兵内务部的特派员一般同时有两个身份,一个是调查者,另一个则是行刑者。只要他们认定了你的罪行,无须审判直接行刑,也不会给你申诉的机会,因此,只有最精干的天兵才能成为内务部的一员,甄选他们的精细程度好比是在撒哈拉沙漠里找一粒珍珠米。 特派员从棉衣内袋里取出一只牛皮纸文件袋扔给杨戬,自己又点了一根烟继续抽着。 杨戬打开袋子,里面是总局特制的加密文件,是用狴犴墨水打印的,只有被赋予阅读权限的人才能看得到。狴犴是龙之九子之一,最能辨认忠奸善恶,它的雕像经常出现在古代公堂上,用它的唾液提取出的隐形墨水是天兵总局装备部的专利,专门用来打印机密文件。 这份文件上的内容,杨戬无比熟悉,因为那是他自己的个人档案。 “我不得不说,你的经历真是太精彩了。” 杨戬沉默着将档案袋递还给这位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像个歹徒的长官。 “你不看的话,那我就念给你听听吧……”他把烟屁股吐出窗外,翻着那一沓厚重的文件。 “杨戬,天字号9527,甲等特工,擅长侦查、追踪、突破、暗杀,曾获三次白虎勋章,一次真武特等勋章……哟,厉害嘛!那枚勋章我从没见活人得过!” 杨戬听着对方如同报菜名似的一条条列举自己曾经获得的那些荣誉,可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却如同每天的晚餐一样可有可无。 “说实话,我拿到这份档案时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棒的特工不能进入我们内务部呢?闹了半天原因在这里呀!”特派员说着把那份档案翻了过来,露出背面比那些记载着杨戬荣誉的文字还要密集的红字,“这些处分记录还需要我帮你念么?” “不。”杨戬说。 “还是举几个例子吧!”特派员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念道,“大过处分第一次,杀伤灵数25,毁坏人间界楼房一座;大过处分第二次,杀伤灵数120,其中还有两个是咱们自己的弟兄,毁坏人间界桥梁一座,火车站一座;大过处分第三次,杀伤灵数45……还有这一次,私自处死线人一名,还捎上了那个倒霉蛋的105个手下。9527,你知道每一次你做了这些事情,局里都得来替你擦屁股么?每一个需要消除记忆的目击者,每一座需要恢复原状的建筑物,你那把灭魂枪里打出的每一发子弹,都是要走局里预算的。可现在我们预算有多紧张你知道么?为了省点纸钱,我连打一份档案都得打双面的!” “我知道。”杨戬说。“所以你现在有什么要申辩的么?” “没有。”杨戬骨子里就是个军人,此时听从命令是他唯一的选择。 特派员面对这家伙也是无可奈何,他十分了解这种人的思维,就算自己现在把刀架在这家伙脖子上,他也会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跟你对视。 “抽烟么?” 杨戬看了看对方递过来的香烟:“不抽。”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当副导演么?”特派员忽然问。 “这是你的工作,我无权询问。”杨戬面无表情地回答。“傻瓜!当然是因为能见到女明星啦!”特派员无奈地叹气,“人间界就这点好,娱乐项目比较丰富。可我昨天就因为跟一个女明星要签名,被导演连着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你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抽出灭魂枪送他回姥姥家么?” “知道。”“你必须得知道!我们是替天道维护这个世界的武器,只要天道的名单上没有他的名字,那我就没有权力干掉他。” “是。” “就拿你这次犯的事来说吧,上官炼就算活该被拿去喂狗,也不是你该管的!尤其是他还掌握着那么重要的资料,现在这家伙魂飞魄散了,我们连把他从地狱界拉出来审问的机会都没有!” 杨戬低下头沉默着。 “我也查清楚了你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那个叫阿盈的女孩吧?” 杨戬像是被一针麻醉枪打中了心口,身上猛地震了一下。 “不过这次算是你走运,局里很重视这次的案子。”特派员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这次的确找到了一些关于那个巨寇的线索。” “他到底是谁?”杨戬抬起头来问。 特派员扒着车窗警惕地查看了一番,才转过头神色肃穆地说:“关于这部分的资料,我只能口述传达给你,这涉及一个事关天界和地狱界的巨大丑闻,所以根本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资料。” 杨戬眼神中的凶狠重现,那个巨寇的行踪他已经追踪很多年了,在那个人之前,他的任务完结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而那个人是他遇到过的最难以追查的敌人。 “我得到的资料也很有限,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现在依然排在三界通缉榜的第四名,关于他的资料少之又少。”特派员讳莫如深地说,“三界之内,只有两个人曾经从地狱界盗取过灵魂,他就是其中一个!” 从地狱界盗取灵魂,简直是天方夜谭!要知道天地之间,人间界是可以随意来往的,天界只有拥有天道通行证的灵魂才能出入,而地狱界,除了另一群像他们这样的特工之外,就只有往生的灵魂才能到达。连天界的天兵想要从地狱界调取灵魂审理,都需要走一套极为复杂的程序,而且还只能委托地狱界的特工来审理,别人休想插手。 可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真的有人做到过! “那我现在该从哪里查起?” “上官炼的尸检报告出来了,经查证,他在死亡之前做过一次心脏移植手术。给他做手术的那个医生,可能就是我们的突破口。” “医生……”杨戬眉头一皱,“心脏科的医生。” “去试试吧!”特派员向后一仰,畅快地打了个哈欠,“有什么消息随时来通知我。” 杨戬点点头,再次对他行了那个特殊的军礼,拉开车门下了面包车,没有再回大巴车上,而是转身走向了白茫茫的荒野,那头跃动的银发渐渐和积雪融为一体。 贰 王府井大街,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之一。 第42节 站在这里的街头,你才会感觉到北京冬天的色彩其实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单调。这是一座万花筒般的城市,旋转跳跃的颜色总会给你带来惊喜,尤其是在这个一年中节日最密集的季节里。 东方新天地商场一层中庭,密密麻麻的人群围在一个女孩周围。 这是一个很出众的女孩,尤其是一双腿长得简直不像话。男人们大多专注地用眼睛丈量着那双高筒鹿皮靴和红色天鹅绒迷你裙之间的距离,而女人们却在酸溜溜地低语着,讨论这个女孩是不是像韩国明星们一样是个手术刀美女。 “你看那下巴,那双眼皮,肯定是整过的!” 有些时候,拥有很好的听力并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比如现在的林夏,虽然脸上必须要保持亲切可人的微笑,可心里面早就恨不得冲过去让那些八婆亲手来检验一下自己这张完美无缺的脸了。 好好看看,这可是百分之百纯天然无添加的国货!连白起都只敢鄙视本小姐的智商,从来没敢说过半句关于这张脸的坏话!林夏心中无声地咆哮。 其实她早就后悔来做这份兼职了。 都怪这个商场的经理突发奇想,认为圣诞老人已经过时了,需要更加“时尚亮眼”的元素来取代他老人家的位置。 圣诞节就要到了。 三十年前,大部分中国人还不知道圣诞节是何物,但如今它已经成了年轻人每年最盛大的节日之一,当然这也要归功于商家们精明的促销手段。 比如说林夏小姐今天的兼职——圣诞促销驻场模特。 金刀林家现任家主,蓬莱间十八号诊所的美女房东,下一站影视歌三栖天后,烟雨胡同三八红旗手……虽说这些头衔可以印满一张名片,可除了房东这一个头衔之外,其他的全都不能用来换饭吃!这就是冷酷无情的现实啊!就算你林夏具有天上天下第一美皮囊,为了那点钞票,这时候也得扮成一名性感的圣诞小精灵,站在大庭广众之下傻瓜似的和路人们合影! “圣诞精灵提前祝你节日快乐!”林夏放下怀里的小女孩,把她送到父母手里,打着哈欠对人群说:“下一个。” 人群里走上来一个结结实实的小胖墩儿,手里举着一支巨大的冰激凌甜筒,眼睛已经被脸上的肉挤成了两条缝,活像一个小肉球。 “圣诞快乐,来跟姐姐一起摆个姿势,剪刀手你会吗?” “不行!”小胖墩儿坚定地摇头,“我也要抱!” “你多大了?”林夏眼皮一跳,目测那孩子的体重没有一百也快八十了。 “五岁。”小胖墩儿板着脸。 现在的儿童食品都是猪饲料么?!五岁的孩子就被吹得这么肥!这哪儿还是祖国的花朵啊!分明是混进花园里的南瓜! “那你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呀!男子汉还要女人抱,羞不羞?”林夏试图哄他上当。 “不!我就是要抱嘛!”小胖墩儿愤怒地把甜筒摔在地上,开始撒泼,“圣诞精灵不肯抱我!” 林夏脑海中已经开始策划把这个小胖子当球儿踢了,可看了一眼人群中他那对同样肉球状的父母一脸准备要上来吵架的样子,把心一横,气沉丹田,单手把那只小肉球轻轻一提,抱了起来。 林家祖传金丝缠刀手,拎个百八十斤的石锁也是家常便饭。如果这是一部武侠电影,肯定会有识货的人站在圈外轻轻“嗬”一声,赞叹一句:“好俊的功夫!”只可惜,现在大家只会感叹这个看起来纤瘦的姑娘,其实是个项羽式的铁血女汉子…… “来来来,一起喊茄子!”林夏暗地掐了一把小胖的屁股,快门一闪,拍下小胖龇牙咧嘴的表情。 “圣诞精灵提前祝你节日快乐!下一位。”好不容易送走了肉球家族,又上来一个色兮兮的中年大叔,长得像根黄竹竿。 “小姐别担心,我挺瘦的。” “是嘛!那我也抱抱你试试喽?”林夏脸上假笑着,伸手去搂色大叔的肩膀,趁对方还沉浸在占便宜的喜悦之中时,手指突然用上了力量! 林家祖传金丝缠刀手,苍鹰探海!三只手指捏住肩头的大穴,神气合一,心手相应,只需三成力气就能让敌人生不如死,用到六七成,恐怕连肩胛骨都能捏碎! 色大叔的脸色突然变得像纸一样白,豆粒大的汗珠不断落下。 “还抱么?”林夏笑眯眯地问。 “不用了吧……”对方吞吞吐吐地说。 “一起喊茄子喽。”林夏转过脸,露出一个最灿烂的笑容,“茄子!” 就在围观的人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人群外有个低低的笑声响起。一位穿着暗紫色旗袍的古典美人正在朝林夏微微颔首。 有另外的姑娘替了林夏的班,正穿着那身性感的精灵服在一楼中庭和人们合影。而此时林小姐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华丽丽地和那位旗袍美人在二楼一起逛街呢。 “穆姐姐,我早就说过要你换一身行头了……”林夏唉声叹气,“你这样出来和我一起逛街很不搭耶!” 穆媄依然还像她们相见时那般温婉,脸上只是浅浅地一笑便让人心中升起一团温暖。 “走在小夏你这样的美人身边,哪里还有人看得见我呀?” “哎呀哎呀!也没你说的那样好看啦!”林夏谦虚着,心里却着实很爽,做笑不露齿状。 “小夏你是天上之姿,不是我能比得了的。”穆媄淡淡地说。 这话在她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穆媄也曾经说起过。她本是一位明朝将军的大女儿,身世十分凄惨,在机缘巧合之下化成西山脚下一座大宅子的屋灵,本以为命数已尽,却通过林夏和白起的帮助治好了病症。从第一次见到林夏那天,她就一直说林小姐有一副绝世的好皮囊。可林夏却觉得穆媄已经算是天上之姿了,就是欠一些现代的打扮,总是跟个古装剧走出来的大小姐似的。 “你来跟我约会,那阿秀和阿盈呢?”林夏问。 阿秀是穆媄捡来的人类孤儿,是个倔强的小大人;阿盈则是白起前些日子救下来的人妖混血少女,被拜托给穆媄照看,也是个惹人疼惜的孩子。 “他们今天还要上课,多亏了白医生给阿盈安排了学校,一切都很顺利。”穆媄回答。“你没跟他们提今天要见我吧?”林夏紧地问。 “并未提起,不知小夏你有何特殊的用意?”穆媄说话的口气依然不改当初那股幽幽的古意,如今脸上已经没有了病容,更显得端庄贤淑。 “姐姐你不知道圣诞惊喜么?”林夏笑嘻嘻地说,“我们当然不能让他们知道咱们来采购圣诞礼物啦!” “圣诞?惊喜?”穆媄微微诧异,“我今日倒是一直听人们讲什么圣诞,不知是哪一位往圣。莫不是大成至圣先师——孔夫子?仿佛孔诞不在这个月份吧?” “还往圣……”林夏扑哧一笑,“这位圣人叫基督耶稣,上帝的儿子,是外国人的神仙。” “外国人的神仙?”穆媄更是糊涂了,指了指身后一尊塑像问,“难道这就是那位耶稣公?” 林夏回头看向那尊和蔼可亲的雕塑,差点笑岔了气:“这不是耶稣公,这是圣诞老公公!” “那圣诞老公公不是耶稣?可圣诞节是纪念耶稣诞生的对不对?”穆媄皱眉。 “额……”林夏有种今天选错人的预感,“这个问题你可以回头去百度一下,或者问问白起。” “那圣诞节究竟是做什么的?” “圣诞节嘛!就是家人们围在装饰得漂漂亮亮的圣诞树前吃大餐,喝蛋奶酒,在槲寄生下和心爱的人接吻,还要给大家都准备惊喜的礼物……”林夏把自己能记住的关于西方圣诞的传统全都告诉了穆媄——其实这也是她最近才从网上查来的。 “哦!我明白了!”穆媄恍然大悟,“和春节一样,都是合家团聚的节日,对不对?” “正解!”林夏打了个响指。 “那究竟需要我做些什么?” “当然是要办一场圣诞派对啦!”林夏兴奋地说,“其实就是想请你帮我选一些装饰的材料还有给大家挑礼物啦,看看阿秀和阿盈都喜欢什么东西,还有我们家的阿离和几个最近认识的朋友,到时候顺便也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没有白医生的么?” “他?”林夏一提白起就来气,“他非说什么圣诞节是个什么被曲解了含义的东西,诱导大众消费什么的……反正都是我听不懂的话,我管他呢!” “哦——”穆媄拉了个长音,“那槲寄生下的爱情之吻该怎么办?” “姐姐,我发现你学坏了!” “何出此言?”“因为你笑得就像一个媒婆那样不怀好意!” 虽然林夏今天只有两个小时的自由时间,但还是淘到了不少礼物,给阿秀的糖果,给阿盈的新布偶,给阿离的耳机,和穆媄也提前互送了圣诞礼物——两支丝芙兰的唇膏,顺便又买了几盒黑泥面膜算是送给自己的礼物,基本上就要把最近兼职赚的钱花光了。 虽然各自活的时代相距有些远,但女人们对于有些东西的审美始终都不曾改变过。穆媄一直笑吟吟地陪着林夏,倒也能给林夏提出很有用的建议,不过她自己仿佛对于购物没什么兴趣。 直到走到一个不起眼的橱窗前,穆媄忽然停下了,拉住了林夏。 “看到喜欢的东西啦?”林夏倒是真心想让她改变一下穿衣服的风格,这么漂亮的脸,总穿着那么一身旗袍真有点暴殄天物。在她想来,漂亮女人穿漂亮衣服、漂亮鞋子,用漂亮的包包,那就像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天经地义。 “来看看这个。”穆媄目光柔和。 林夏打眼一看,橱窗里静静地躺着一只古董打火机,并不像现在烂大街的zippo那样矮胖矮胖的,修长的线条透着一种古典的美感,银质外壳有些旧了,隔着橱窗还能依稀看到氧化的痕迹,就像一只脚步优雅的猫留下的足迹。 她抬头看了看店名,这是一家古董寄售店。这只打火机背后也应该有很多的故事吧?试想一下它从前的主人,有可能是一位苏格兰古堡中的绅士,在阴冷的雨夜中对着窗外摇摆的橡树,拿起它,点燃一支雪茄,再配上一杯纯麦的威士忌,那点点火光便是整座荒原上唯一的信标,孤独而沧桑,就像最初的火种。 “是不是和白起医生很配?”穆媄在林夏身后问。林夏没想到怎么回答,不自觉地点了点头。“要不要买给他呢?”“天啊!”林夏看了眼价签,“一个旧打火机卖两千多,这是要疯了么?!”“千金易得,一物难求。”穆媄淡淡地说,“钱能解决的问题,应该是最简单的问题了。” 姐姐,你说得倒是轻巧!你们家被土豪陈金发重新装修之后,开始大搞旅游业,当然不缺钱花!我可是为了这次圣诞派对做了两份兼职啊! 可她没想到,穆媄已经开始掏钱包了……“就当是我报答小夏你恩情的吧,回头你再转送给白起医生,怎么样?” “还是算了吧!他也不会领这份情!”林夏想起白起那张脸愤愤地说,“昨天晚上还嘲笑我要办圣诞派对这件事呢!” “真的不用么?” “嗯!”林夏斩钉截铁地点头。 “可惜呀,一件好礼物,最能表现一个人的心意呢。”穆媄遗憾地说。 “心意这词儿用在这里太过了,那家伙根本就不懂!”林夏撇了撇嘴,看了看时间,“今天先这样吧,东西也采购得差不多了,后面有安排我随时通知姐姐。” “小夏你要是还有时间,我们去喝个咖啡如何?我最近经常去那位玲珑大人的咖啡馆里坐一坐。咖啡虽不如茶一般淡薄清爽,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玲珑啊?”林夏一听这个名字心里就有些别扭,穆媄和玲珑倒是因为阿盈的缘故混得很熟,“我就不去了,一会还有个兼职要做。” “还有兼职?”穆媄扑哧一笑,“像刚才那个一样有趣么?” “比这有趣多了!”林夏的目光在天井里寻摸了一圈儿,指着一张海报说,“就是那个!” 穆媄聚拢目光看去,一字一句念道:“音乐剧,平安夜盛大开幕……小夏你终于要演出啦?我能去欣赏么?” “能,没问题,全包在我身上!用你们以前的话说,咱可是角儿!票的事情全都包在我身上!” “那我就期待你的精彩演出喽!”就连穆媄这样端淑的女子此时都有些兴奋了。“没问题,我先走啦!”林夏风风火火地走下扶梯,只留下穆媄一个人站在原地望着那幅巨大的海报。海报上有一个亭亭玉立的陌生少女,独自站在黑暗舞台上的聚光灯下,目光圣洁如同黎明初现的晨光。穆媄忽然眉头微微一皱,因为她仿佛从那本该纯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隐隐的不安…… 叁 林夏要去的剧院离东方新天地并不远,坐地铁的话只有一站,走路也不过十几分钟。 这是她特意挑选的一份兼职,正好行程上也能赶得及,所以当的剧组到他们学校挑选演员的时候,她第一个就报了名。 以林小姐的个性来说,她这辈子都没有那么勤奋过,甚至勤奋到了要做两份工作的地步。要不是和白起赌气非得自己张罗一个盛大的圣诞派对,她恨不得每天都窝在床上睡美容觉! 冬天是一个多么适合睡懒觉的季节啊!家里虽然旧了点,好歹暖气烧得火热热的,不像这座阴森森的剧院,每次进去都要打几个冷战才能适应过来。 据说在20世纪,这座剧院也曾经辉煌一时,当时北京城里流行的都是京剧,再洋气一点也不过是话剧,就是所谓的“文明戏”,而这里却是一座专门上演歌剧的剧院! 这座剧院如今还保留着当年的设计,建筑的主体框架基本没有动,外立面都是花岗岩石柱,巴洛克风格的建筑在红墙绿瓦的北京城里十分显眼。从那条种满银杏树的步行街走过去,仿佛一下子从古香古色的北京穿越到了奥地利的维也纳。 这个剧场一层便能容纳近千名观众,剩下的两层全都是豪华包厢,贵宾们可以坐在镀金扶手的皮沙发上,一边听着原汁原味的西洋歌剧,一边吸着哈达门香烟,喝着法式咖啡,讲究一些的还会吸雪茄。整个剧场仿佛一座浮在云朵之上的天空城市。 这里有中国最早的升降舞台,还有男女化妆间一共八个,其中两个是专门为男女主角准备的休息室,即使是最近几年才建起来的国家大剧院也不过如此。 可如今一切的荣光都已经远去了,只剩下了一座老旧不堪的剧场。这次平安夜的演出,也是为了振兴这座剧院而特别举办的。 林夏到达剧院的时候,刚刚好到排练时间。她熟稔地跟大厅里的工作人员打着招呼,从侧门走进观众席。一般排练的时候观众席不会开灯,舞台上也只有在彩排的阶段才会做灯光合成,现在也只开着几盏场灯。影影绰绰间她看到了台下坐着的人,和她一样,都是剧组的成员。 是一出大戏,改编自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的长篇史诗小说,是世界四大音乐剧之一,被翻译成二十多个语言的版本在世界各地上演,也是伦敦上西区的地标式戏剧。只要你有机会去伦敦,就能在那里看到这出鸿篇巨制。这是它第一次被翻译成中文,所以制作阵容相当强大,光是演员就有百十号人。 今天是整出戏的最后一次联排,明天就是平安夜的首演了,但此时剧场中却鸦雀无声!所有演员都沉默地坐在观众席里,仿佛这并不是一场演出,而是一场沉重的葬礼。 第43节 舞台上整部戏的制作人坐在台边的方桌后面,也是一样眉头紧锁。只有导演一个人背着手在月池里走来走去,那焦虑的样子,让林夏想起了当初沈醉迟到时那位焦急的香港导演。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一屋子的人都沉默不语,难不成演出出了问题?可不管气氛再怎么沉重,作为一个女演员,永远都不能放过在导演面前展现自我的机会! 林夏低低清了清嗓子,霸气十足地走到导演面前,如同绝世名伶般自信地笑着问候:“导演好!” “哦、哦,你好,你好……” 导演被林夏忽然的问好吓了一跳。老头子在英国皇家戏剧学院研究了一辈子音乐剧,永远都是一身整洁的礼服搭配不同的衬衣和领结,戴着一副半月形银边眼镜。今天虽然心事重重,但他依然保持着自己的绅士风度。 “今天也要加油哦!”林夏俏皮地做了一个加油的的手势。 “加油……加油……”老头子一脸困惑,看面前这姑娘气场十足,却怎么也记不得她是剧组里的哪一位。她走向演员们坐的区域,倒是说明了一些问题。 “她是哪一位演员,b组的么?”导演低声询问制作人,“这么有气质的女演员,我怎么没什么印象呢?” 每一出戏排练的过程中,重要的角色都会分成ab两组,这样两组演员之间还有一个轮换和替补的机制,即便一个演员出现了意外情况,也能够保证演出的正常进行。而今天制作人也一时糊涂了,b组的重要演员就是那几个,按说自己的记性也不会这么差呀!他向后看了一眼手下专门负责演员的执行制作人,指了指林夏霸气的背影。 执行制作人也皱着下巴摇头,起身看着林夏坐下,这才跑过来小声对制作人嘀咕。 “看她坐的位置,应该是上周刚刚替补进来的伴舞群众演员……” “什么?!”制作人眼角一翻,气得差点笑出来,“一个群演也有这么大的派头?!” 要知道这里坐的可是中国音乐剧界最牛的班底,过个十几年,说不定还能捞上个大师的帽子戴戴。还别说导演,就是那几位主演,除了当红的歌手,就是音乐剧科班出身的老戏骨,在舞台这片领域里,他们积累的名望和荣誉丝毫不亚于影视巨星! 林小姐这么一个小小的群演,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耍这种花枪,也的确是闻所未闻了! “我看她的资质倒是还不错,说不定可以解开我们现在的困局!”导演老爷子倒是有点兴奋。 其实林夏每天都和导演打招呼,只是老爷子面对的人太多,从未注意过她。不过今天这个特殊的时刻,这个平时隐藏在众人中的姑娘却让他眼前一亮。 “老师,您这是病急乱投医啊!”制作人一脸愁容,“我知道您昨晚一夜都没有合眼,不如我先让人送您回酒店休息一下吧。” “你是在说我精神错乱了么?”老爷子脸色一沉,“那你 说现在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明天的公演怎么办?!“制作人的脑袋像根蔫黄瓜一样垂下来,沮丧地扯着头发。整个剧场仿佛笼罩着一层乌云,压在人们的心头。 林夏在众人怪异的目光下一路走回群众演员坐的区域,心说你们这帮人懂不懂什么叫真正的明星!真正的明星当然是有强大人格魅力的人,一群闷葫芦坐在那儿,谁能知道你是哪根葱啊! 直到坐下之后,她才注意到事情仿佛真的有些不对劲,远处导演和制作人一直在低声地争论着什么,虽然听不到任何声音,但两人的表情却越来越沉重。 “哎!”林夏碰了碰邻座姑娘的肩膀,“今天到底怎么了?老爷子的头发好像一夜之间又掉了不少呀,都快全秃了……” “你真是太牛了!” 那姑娘和林夏是同期进组的,和她混得比较熟了,十分敬佩地竖起了大拇指。 “一般一般,这不都是咱们应该做的么?说正事,到底咋啦?” “你是真不知道么?昨儿晚上没看娱乐新闻?” “没有……”林夏昨晚跟白起关于圣诞节争论了一番,气得连电视都没看就去睡觉了。 “咱们那位女主角,那个啦!”同伴用手在喉咙上一横,脸色像见了鬼一样难看。 “安琪?”林夏眼前顿时出现了那张海报上少女的身影,压低声音惊恐地问,“死啦?!” “什么呀!怎么就死啦死啦的啊?”同伴一脸嫌弃。 “没死你比画这个动作!”林夏只恨她不是自己的闺蜜笑笑,否则早就动手掐这死丫头了。 “比死了还难过呢。”同伴叹了口气,“昨晚上也不知道怎么了,嗓子一下子就坏掉了……” 林夏心中一沉,作为一名未来的天后,她当然理解嗓子对于一个音乐剧演员来说有多么重要,那就像大海对于鱼群,天空对于飞鸟,是比生命还要宝贵的东西。 安琪这个名字对于戏剧圈内的人来说,就像一颗超新星般耀眼。 这部是中国戏剧界几十年来难得的盛事,在被敲定要引入中国的那一刻起,就时刻吸引着媒体的目光。 人们都在谈论,究竟这出戏的女主角该由谁来扮演。a太国际化,b似乎缺少一些舞台表演的经验,而呼声最高的c档期又成了问题。 在大家不断的猜测中,聚焦在这部作品身上的目光越来越多,可真的到了宣布演员名单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为之大跌眼镜。 女主角珂赛特的扮演者——安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姑娘,年纪刚刚二十出头,在这之前出演过的最重要的角色,无非是路人或者卖花姑娘之类的龙套。 可在发布会上,当那个瘦弱安静的姑娘唱起主题曲时,所有人都为之迷醉了。 媒体经常会用天籁来形容歌声,但听过安琪唱歌的人全都认为自己从前一直都在滥用“天籁”这个词汇。真正的天籁之声,就该是这样纯净无瑕的,仿佛一块水晶般通透。 一时间,安琪这个名字引爆了所有报纸网站戏剧版的头条。她是谁?她从哪里来?这个女孩的身世如同一个未解之谜般令人好奇。 所有的期待都将在明晚的演出中得到答案,可就在一条走向巨星的道路即将展开的时候,她却在一夜间失声了…… “这事儿说起来也挺邪门的!”邻座的丫头神经兮兮地说,“据说昨晚他们找了北京最好的耳鼻喉科医生,却根本查不出病因来!就像人们传说中的一样……” “什么传说?”林夏一头雾水。 “当然是这个剧院的诅咒呀!” “诅咒?” “传说解放前这个剧院曾经属于一家私人歌剧团。有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孩女孩在这里一起长大,后来其中的小女孩因为长相出众,又有一个金嗓子,长大后成了大明星,想要离开这里,却没想到那个男孩早已经爱上了她。也是在圣诞之前的平安夜,男孩绑架了女明星,想要强迫她留下来和自己在一起,却没想到一时激动错手杀了女孩,悲痛之下也在舞台上自杀发上。 这间屋子的装饰依然保持着几十年前的风格,像个欧洲乡间别墅的起居室。可沙发扶手上的镀金已经斑驳脱落,金黄色壁纸也黯淡无光,梳妆台前带绿色玻璃罩的黄铜台灯同样是民国年间老式的设计,但这都是资方特意保留下来的。他们只是重新装修了舞台区域和大厅,后台基本都维持着原本的样子,因为这些老物件在某种意义上有文物的价值。不过在此时,这种已经逝去的奢华却在人心头压上了一块沉甸甸的大石。 对面一共有四个人,导演老爷子坐在正中间,制作人陪在他身边,把林夏领过来的执行制作站在他们身后。而角落里,钢琴边上还坐着一个女孩,她就是这次演出的女主角安琪。 她穿着一件高级定制的羊绒大衣,平静地坐在椅子上。林夏一直认为安琪这种女孩不太适合穿这种高级定制的服装,因为那些过于奢华的东西会让人忽略掉她本就清纯如水的双眸。不是每个人都能镇得住好衣服的,在这方面林夏对自己一直都很有自信。 但安琪和林夏不同,她一直都是个很安静的美人,像一幅静止的油画,光彩都藏在人们注意不到的暗处,只有当她穿上戏装、登上舞台的时候才会绽放出来。林夏在前几次彩排的时候亲眼见识过那个画面,这个看上去有些文弱的姑娘会像一颗恒星般耀眼。 但现在这颗星星已经黯淡无光,眉间眼角全都是深深的倦容,一夜之间,整个人比那张海报上的瘦了一圈。是啊!你面对着人生中一个难得的可以改变你命运的机会,却倒在了最后一步上,谁能高兴得起来呢?“你是叫林夏吧?”导演老爷子先开了口,打破了屋子中尴尬的沉默,“抱歉,我之前没有注意到你。” “您老人家别跟我客气,您注意不到我是正常的!”林夏笑着说。 她说的是实话,每天这百十号人都得跟导演老爷子打招呼,如果不是今天林夏抓住了机会,他老人家又怎么会注意到伴舞人群中的她呢? “性格很爽快,也很直接,真是一个做演员的好料子。” 导演眯着眼睛端详着林夏,“我现在有个请求,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 “我明白!”林夏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说,“给安琪看病是吧?不过我家那个大夫开价太高了,我建议你们先试试别的法子。” “大夫?什么大夫?”导演一脸诧异,心说这姑娘光看长相和性格来说,资质绝对是一流的,但怎么总是感觉缺根弦儿呢?而且身上还有股子莫名豪爽的江湖气…… “你们不是听说我家里有个诊所才找我来的?”这回换到林夏奇怪了。 一边的制作人接过来话来,说:“安琪的事情你都知道了,现在我们缺一个女主角,导演希望你能够试一试。” 晴天霹雳!不!不!不!是天上掉馅饼了!这就叫天生丽质难自弃!林夏心里就像点着了一车礼花弹似的,如果现场没有其他人,林小姐恐怕早就一个跟头翻上天,再打一套太祖长拳来表达心中的狂喜。 “真的么?”林夏还是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看导演,又看看制作人,仿佛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安琪坐在一边默默看着喜形于色的林夏,依然平静如水,只是脸上的倦容更深了一层。 “我们这出戏没有给安琪安排b角,所以现在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制作人无可奈何地说。 “我这是在发掘戏剧界的新人才,你应该相信我!”导演老爷子有些不高兴了,“安琪也是我这么发掘出来的,我看这位林小姐也拥有成为巨星的潜质。” “好吧,那就试一试吧。”制作人叹了口气,问林夏,“女主角的唱段都会么?” “会!”林夏用力点头,她跟了好几次彩排了,虽然歌词不太熟悉,旋律总还能记得。“那就来一段独唱吧,修道院那一场。”导演用眼神鼓励着林夏。 “好……”林夏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回忆着那个经典的唱段。橡木猫头鹰挂钟的秒针走了一圈儿,屋子里安安静静的只能听见滴答声,导演和制作人大眼瞪小眼等着林夏开口。 “能给个提示么?”林夏诚挚地说。 “你不是说自己都会唱么!”制作人差点爆了粗口。 林夏倒不在乎被骂,她现在顾不上这些,因为她现在实在太紧张。 其实她从小都是个不怯场的姑娘,可今天这个幸运来得太突然了,让她一时间还接受不了。 “别紧张,先深吸气,把胸腔扩张开,热身要做好。”一个声音轻柔地说。安慰她的人,竟然是一直沉默不语的安琪!她的声音温暖纯净,像穿透玻璃温室的阳光。 林夏讶异地转头看向她,这不是能说话么? “这里时灵时不灵,我也没有办法。”安琪指了指自己的喉咙,转身打开了钢琴盖,抬起纤长的手指轻轻弹起了一段前奏。 林夏心里有些愧疚。眼看机会就要被抢走,可安琪还能真心真意地安慰她,甚至给她伴奏。绝大多数演员甚至会为了谢幕时站的位置和得到了多少掌声而争风吃醋,但这一切在安琪心中仿佛不存在,她的眼里只有那个角色。 可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林夏按照安琪说的,调整好自己的气息,跟上了她的伴奏。 于是乎,整个走廊里,乃至前面舞台区休息的演员们,都听到了一段奇怪的声音,很像是唱歌,但不太像人类发出的歌声,好似春天来临时野猫们发出的呐喊! 一曲唱罢,林夏神清气爽地看向导演和制作人。 “老师!老师!”制作人抱着已经昏厥的老人狂呼,“老师您要挺住啊!我们不能没有您啊!当年旧金山大地震您都幸存了下来,这点小事对您来说不算什么呀!” 林夏傻眼了,早就听老师和白起说过自己唱歌难听,可是她从来都不信,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但就算再难听,您老人家也不用以昏迷来表示抗议吧! 不仅仅是制作人,连安琪和执行制作都扑上去抢救老人。 “不是你的错。老师他年纪大了,血压一直……”安琪抬头对林夏说了一半,声音便哽住了。 林夏能看出她很努力地想要发出声音,但直到憋红了脸都无法再开口,看来嗓子是真的出了问题。 “一世英名啊……”老人从昏迷中幽幽转醒,握紧制作人的手,神色激动地说,“我对好苗子从来都没看走过眼!没想到今天……” 完了!这回美梦是白做了!林夏有些尴尬,轻轻吹了吹刘海。但就在这个时候,她仿佛听到门外有人轻轻叹了口气。 那声叹息中透着一丝嘲弄的意味,那意思仿佛在说就您这样的人,也敢说自己没走过眼? 可林夏却觉得是那人在嘲笑自己的歌声,她又羞又恼地猛地回头,昏暗的走廊中仿佛有一双闪烁的眼睛,从门缝往里面偷窥。 打开门的时候,走廊上却空无一人,只有那盏接触不良的老壁灯还在滋啦啦地闪着…… “你……看见了什么?”安琪从失声中恢复了过来,觉察到了林夏的异样。 “哦!有只耗子跑过去了,这种老剧场里耗子还挺多的。”林夏嘴上打岔,可眼睛还一直盯着那条幽暗的走廊。 这条走廊很长,尽头是一个岔路口,一条通向前面的舞台,另一条通向一道狭窄的木质楼梯,一面被舞台的场灯照亮,另一面却黑乎乎的,所有人走过时都不会往那个方向看。 但是那片黑暗里却有些东西在吸引着林夏,说不清它究竟是什么,却让她感到身上冷飕飕的…… “你怎么还在这儿?”制作人的咆哮打断了林夏的思绪。 是你们请我来的好不好!卸磨杀驴,这也太势利了吧! “算了……别为难她……”安琪劝住了制作人,对林夏抱歉颔首,“对不住了。” 林夏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更没法子对安琪这样温柔的女孩瞪眼,于是乖乖地给躺在椅子上捯气儿的老爷子鞠了个躬,慢慢退出了房间。 安琪也跟在她身后送了出来,站在门口时,她拉住了林夏,悄悄地问:“林小姐,刚才你是不是看到了有人在外面?” “没有啊?说了是耗子嘛!”林夏打着哈哈,其实她心里也不敢确定刚才看到的究竟是不是“人”,说出来还不吓死这个弱不禁风的姑娘? 听到林夏的答案,安琪仿佛有些惆怅,但转瞬间便恢复了平静,很礼貌地对她点头示意,转身关上了门。 林夏一边琢磨着刚才安琪脸上遗憾的神色,一边向外走,走到那个岔路口时却停下来了。 第44节 她在原地犹豫了片刻,咬了咬嘴唇,走向了那条窄窄的楼梯。 在林夏没注意的瞬间,黑暗里有一双眼睛在幽幽闪烁着冷光。 肆 那条楼梯越走越长,已经超出了林夏的预料。 按道理说,这条楼梯在舞台附近,应该是通往台顶猫道的。猫道是指台板上空的几排铁架,供场工们来调试灯光和吊杆。 但这条楼梯却在应该转向猫道的地方拐了个弯,旋转着通向了上方。一路上一盏灯都没有,林夏只能借助手机的亮光来照路。 楼梯很老,完全是木质的,有些木板已经烂掉了,一脚踏空便会掉进无底的黑洞里。但令人惊讶的是,这里显然有打扫过,没有一点点灰尘,却也没有留下任何的脚印。林夏感到身上阵阵冰冷,那双在门外闪烁的眼睛一直在她心中挥之不去,耳边也一直回荡着邻座丫头说的那段话。“冤死的女明星化成了鬼魂,嫉妒所有能活着唱歌的人,索命来了!” 世界上当然没有鬼,只有被认为是鬼的妖物。如果真的是那个死去的女演员在机缘巧合下成了妖物,潜藏在这里向安琪这样的女孩们下手的话,就能解释为什么安琪会在一夜之间失声了。 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是个恶灵,自己今天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是个问题。虽然她从小跟着老爹林建南习武,但是单独面对一个恶灵,凭自己那几招拳脚恐怕是不够的…… 可林夏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她深思熟虑地把计划做好,那就不是林夏了。她这么做也只有一个原因,一个像安琪那样的好姑娘被一个恶灵伤害了,就算是今晚要把整座剧场烧掉,也得把那家伙找出来! 旋转楼梯的角度越来越大,而且每一层倾斜的角度都不一样,仿佛一个错乱扭曲的空间。黑暗包围着林夏,四周像深海一般寂静,只有脚下的地板吱吱呀呀地响。她已经走出了很远,从距离和高度估计已经超过了整栋建筑的范围。 邪门!太邪门了!只可惜没带着金刀来,手上有趁手的兵器时,心里才能有底。 正在林夏心中恼怒的时候,忽然脚下开始震动,所有的楼板在一刹那间活动了起来,不断拍打下去,再抬起,再拍打下去,噼里啪啦的声响如同冰雹砸在屋顶,整座楼梯像沉睡中的怪物突然醒来,试图将林夏吞进无数的漆黑巨口之中。 “妈妈呀!” 林夏不由得毛骨悚然,心中的感觉已经不是害怕这两个字能形容的了,整个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都仿佛被无数的电极刺激着,从头上到脚下全都是酥麻的。 人类的情绪是一种非常微妙的东西,任何一种情绪到了极点都会发生转化,变成另一种感情色彩的情绪。比如说恐惧,当一个人恐惧到了极限,就会转化成愤怒…… 林夏小姐这辈子最大的武器,除了那一身天上之姿的皮囊之外,就是能让白起也避之不及的愤怒了……惹什么人也别惹女人,惹什么女人也别惹一个在胡同里长大、从小打遍街坊无敌手的女人! “滚出来!”一声大吼之后,林小姐非但没有逃走,反而愤怒地向楼梯上方冲去。管它什么恶灵不恶灵,谁敢这时候吓唬本小姐,谁就准备挨揍吧! 林夏瞬间化成了一道愤怒的闪电,咆哮着横冲直撞,一路上不知道打折了多少根栏杆,转了多少的弯路,终于在不远处的黑暗中看到了一点点光亮。 不会错的,就是那双眼睛!“今儿本小姐跟你拼了!”还没等对方动手,已经狂暴化的林夏便纵身跃了过去,如同猛虎扑食一般。 对方被她的气势搞了个措手不及,正想向后退一步闪开,却没想到已经来不及了。林小姐一个漂亮的燕子三抄水已经到了眼前。 林夏祖传的金丝缠刀手早就忘干净了,也顾不得什么招式,现在只有闭着眼睛打一套“王八拳”。 所谓王八拳,其实是胡同里小孩子们打架时用的乱拳,讲究的是要把双拳好似风车一样地舞起来,令对方没有还手的余地,只有挨打的份。而林小姐在王八拳上的造诣,远胜于一般人……那真是拳拳到肉,声声似铁,令人对被打的那位顿生同情。 “等等!等等!”对方求饶道,“先别打了!” 林夏心中一闪,仿佛是个年轻男孩的声音,语气很痛苦,但是嗓子却是清清亮亮的,听上去十分悦耳。不太像是个恶灵,倒像个练过很久声乐的男孩。她心里想着,手上的拳头也停了,在黑暗中一把抓住了对方胸前的衣服,掏出手机来照亮。竟然是个很俊秀的年轻人,一双灵活的眼睛闪亮如星。 “你真的能看到我?”年轻人惊异地问。 “我何止看得到你,还能打得到呢!”林夏晃了晃拳头,“你是什么妖魔鬼怪?从实招来!” 叁 “真的看得到啊!”年轻人愣了片刻,转而狂喜,激动地摇着林夏的手臂,“那你肯定不是普通人了!能帮我个忙吗?你认不认识大夫,要最好的大夫!” 林夏被问愣了,没想到这人上来什么都还没说就让自己找大夫,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实话实说:“我倒是认识个姓白的大夫还不错。” “他在哪儿?”年轻人一下子找到了救星,激动地问,“大夫在哪儿?” 协和医院心脏科住院部,走廊上空无一人。值班护士趁着大家午睡的工夫,也趴在桌子上打盹。 “大夫在哪里?” 这个声音生涩得如同久未转动过的齿轮,低沉压抑。 小护士被吵醒,抬起头揉了揉眼睛,整个人吓得一愣。站在柜台外的男人有一头银白的头发,和一双狠戾的眼睛,让她想起了某种食肉动物。 “你说什么?”小护士颤巍巍地问。 “你们的大夫在哪里。”“那个办公室。”小护呆呆地指了指走廊尽头的屋子。 “谢谢。” “别客气。”护士愣在原地,看着那孤独冷厉的身影一步步向着值班医生办公室走去。整个人这才慢慢回过神来。他是要干吗来着?好像是在问大夫在哪里…… 此时此刻,与协和医院一城之隔的雍和宫里,冰雪还未消融,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茶香。 雍和宫,在康熙年间是雍亲王胤禛的王府。老皇帝死后,胤禛便继承了皇位,搬进了皇宫之中,他就是人们所说的雍正皇帝。这座府邸后来就被改成了行宫,被称为雍和宫。清朝的皇帝大多笃信佛教,尤其是藏传佛教,乾隆九年时,这里便被改建成了一座正式的皇家寺院。 如今皇帝已经随着历史走进了故纸堆里,而这座红墙黄瓦的喇嘛庙却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 往常的日子里,这座寺庙可以说是北京城香火最盛的庙宇之一。每年大年初一,无数善男信女都会半夜就在庙门外排队,等着去上新年的第一炷香。 而今天这里却人烟稀少,只有常年在此栖息的麻雀们偶尔叫上两声。放眼望去,整座雍和宫都被白色所覆盖,仿佛一座冰雕雪砌的建筑。 这座寺庙规模巨大,光是大大小小的佛殿就有两百多间, 其中供奉着无数的佛像。最角落的院子里,有一间小小的佛堂与众不同。这里正中的神位上并没有摆着佛像也没有护法的金刚,取 而代之的是一尊红面长须的关帝像,关老爷手中还托着那把青龙偃月刀,虽说也是威风凛凛,但在这样一座庄严的寺庙中,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庭院中积满了未打扫的雪,屋檐下燃着一个红泥炭炉,铸铁壶里的水咕嘟嘟地滚着,带着茶香的水汽从壶嘴升腾起来,缥缈如云。 白起坐在火炉边的竹椅上,细细品着一杯淡茶。椅子上铺上了软厚的棉垫,坐上去十分舒适。那杯茶虽然淡了些,但很有回味,像一个很悠远的故事。 在这样没有北风的冬日,一段这样恬淡的时光,很安静,很舒服,很适合闭上眼睛沉浸其中,慢慢享受。 佛堂里走出一个高大的红衣僧人,浓眉大眼,高鼻阔口,脸上有些风霜之色,却显得宝相庄严,仿佛一尊护法天神。他把一个红色纸箱抱到廊下,自己在另一把竹椅上坐下,一边拆着那箱子,一边用炯炯有神的眼瞪着白起。 “时候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白起仿佛睡着了,静静闭着眼睛不答话。喇嘛看他不理自己,有些气恼,用两根指头捏起一个空茶盅丢过去。 眼看那茶盅就要打到白起的鼻尖,却被一只迅捷如风的手半路抄截了下来。 “放心数吧,我不会惦记你那点香火钱。”白起微微睁了睁眼,把茶盅放回竹几上。 喇嘛嘴里啧啧了两声,继续拆那只功德箱。 这几十年来,中国人虽然腰包里鼓了,但心里却一直空得很。人就是这样,穷的时候只想吃一口饱饭,等吃饱喝足了就该琢磨上层建筑的问题了,更多的财富往往会带来更大空虚。于是乎越来越多的人依然像从古至今的信徒们一样,将大把大把的钞票投资给自己的信仰,用来交换内心的宁静。 但是那也得是香火好的地方,像这种喇嘛庙里的关帝堂,能见到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就算是不错了。 喇嘛数着那一箱子花花绿绿的纸币,对白起抱怨说:“你在哪儿喝茶不可以,为啥非得占着这儿呢?而且还非得这两天来……” “这里人少。”白起淡淡地说。 “你也知道这几天人少啊!”喇嘛一瞪眼,开始碎碎念,“这几天人们都去过洋节了,没人顾得上来我这儿烧香,我一年就这几日清闲,还得陪着你在这儿干坐着。我就没有生活么?我就不能有娱乐吗?我就不能去逛逛街会几个网友么?菩萨们都放假了,我还得坚持岗位,我容易么?” “可你是个喇嘛呀。”白起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喇嘛怎么了?喇嘛就不能有自己的人生吗?”喇嘛愤愤地握着手里的钱,大多都是块八毛的零票。 “你这种乐观向上的态度我很欣赏。”白起微微地点头以示赞许。 “你这种做朋友的态度,我就很不欣赏了。”喇嘛一脸正气凛然,“来了这么多次,也不知道给关老爷上个供奉!做人啊,最重要的是讲义气。你连关老爷都不敬重,还怎么跟我这样义薄云天的人做朋友!” 喇嘛正在愤慨,却见眼前的竹几上多了一个黑亮的漆盒,如同说书人的醒木那般大小,线条流畅精致,漆面亮得能当镜子使。 “前些天有个病人送的。”白起说,“就当是我这几日的茶钱吧。” “先别忙,等我验验货吧。”喇嘛已经按耐不住了,他了解白起,知道这家伙拿出来的东西一定不俗。 漆黑盖子刚一打开,一股浓烈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喇嘛急忙掩鼻,脸上却是大喜。 “酒膏子!就冲这味道怎么说也是明朝泰昌之前的酒了!好东西啊!” 再看那盒中,是一块墨块大小的膏体,晶莹闪耀如同琥珀一般。酒膏原本也是酒,只不过日久天长酯化了,将所有的酒力都浓缩成了这一点点。但是现在这酒膏不能直接兑水饮用,需要挑出大拇指盖大小的一块,放进能装十斤酒的酒坛之中,先用五斤二十年陈酿的绍兴酒兑开,用竹刀打去上面的浮沫,再加上五斤新酿的绍兴酒冲调,不断搅打,等到酒香满屋,才算是能喝了。否则只是舔一舔,就能让普通人醉上几天! 喇嘛是内行人,知道这东西的珍贵,顿时欣喜若狂,把这几天对白起的种种不耐烦都忘了个干净。 “我去拿两坛子酒,咱们兑上尝尝。”喇嘛说罢便手舞足蹈地冲回佛堂里去了。 白起也没拦他,深深吸了口清冽的雪气,把冷茶泼了,又换了杯热的,刚刚放在唇边要喝,耳边就响起了阵阵脚步声。 片刻之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院门之外。 “大哥,就算你真的讨厌圣诞节,也不至于为此就出家了吧?”林夏穿着一身白色貂皮大衣站在雪地里,很有些冰雪女王的气势。 “我并不讨厌一个用谎言误导大众的节日,我只不过不是‘大众’而已。”白起冷冷地说,“就算你非要拉着我过圣诞节,也不用追到这里来吧?佛门清净,不是你适合来的地方。” 只要林夏还在,白起先生所追求的宁静就永远无法达成…… 他们两人这两天一直在怄气,白起搞不懂的是,像林夏这样的女孩喜欢过圣诞节很正常,但为什么非得把所有人都拉上一起受罪,还跑东跑西做两份兼职来挣钱? 而林夏搞不懂的是,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圣诞节呢?但今 天她不是来吵架的,吵架回家吵就够了,天寒地冻地跑过来当然是有重要的事情。 “我说白大夫,白医生,妙手回春的白神医……”林夏收起脾气,强迫自己态度要好一点,“我今天要给你介绍个病人,帮帮忙呗?” “如果还是居委会刘大妈的话就不必了。”白起摇头,“告诉她,别老疑神疑鬼了,她的体格比你都好。” “我也被刘大妈忽悠了好不好……”林夏委屈地说,“这次真的是有病人,别的医生解决不了的病人。” 白起对林夏的热心毫不怀疑,他只是怀疑她的判断力。 “我这次相信你,但交换的条件是,从今天起你不能再要求我配合你做任何关于圣诞节的活动。”白起沉吟片刻说,“还有万圣节和情人节。” 嘿!情人节本小姐为啥要跟你一起过呀!大哥您是不是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要问,魔镜魔镜谁最美啊? “放心!以后就算是你八十大寿请我,我都不参加!咱们老死不相往来吧!” “那就算成交喽。” “一万年不变!”林夏焦急地说,“那就别磨叽了,赶紧出发。” 白起满意地起身,随着林夏向院外走去。 “酒刚到怎么就走了?”身后喇嘛追了出来,两手各拎着一个五十斤的酒坛,却健步如飞。 “留着你自己喝吧,明天我不来了。”白起走了两步回头说,“见网友这种事,我劝你还是留心一点。” “你还会担心我的安全?”喇嘛的自尊心仿佛受了刺激。 “我是担心那些女孩子的安全。”白起郑重地说。 “休得胡说!尤其是在如此美丽的小姐面前,不许玷污我出家人的清誉。”喇嘛放下酒坛,精神抖擞地走到林夏面前,双手合十,“这位女施主的长相真是佛缘深厚,能否给小僧留个微信?” “啊?”林夏被这突如其来的问候搞愣了,没听说出家人见面还要微信的。 第45节 “你给与不给,我都在这里,不悲不喜……”喇嘛眼中佛光涌动。 “那我还是不给了吧。”林夏很警惕地向后躲。 “你不是很急么?”白起已经走到了院门之外。 林夏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赶紧追上去。 “贫僧法名洛桑嘉措,你去微信搜一下就找到啦!”喇嘛还在后面不依不舍地喊着。 “这都什么人啊?”林夏小声问白起,“怎么说话跟猪八戒似的?” “一个朋友。”白起很不情愿地承认。 “你还有这样的朋友?”林夏嘲笑着白起。 “我还有你这样的房东呢。”白起冷冷地说。 古刹白雪皑皑的院落里,洛桑嘉措大喇嘛还站在原地望着他们,不住地挥动着手臂。“女施主有空常来呀!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伍 歌剧院顶层有一间小小的阁楼,阁楼上只有一条狭窄的楼梯通往舞台区。这里本来是几十年前场工们用来临时休息的地方,但现在已经被人们完全遗忘了。 一年前剧院翻修时,没有人注意到这栋建筑里还有那么一条楼梯和那么一个小小的房间,甚至连整座剧院的建筑图纸上都没有这个阁楼。 可就是这么一个被所有人遗忘的空间,却被人布置得别有一番情趣。 一张宽大的吊床挂在金字塔形倾斜的屋脊之间,床上铺着填满鸭绒的垫子,松软温暖。其他的家具也都是按照这个房间的尺寸定制的,虽然款式有些过时,但擦得很干净;顶上的吊灯是用报废的舞台灯改造的,靠墙的栗木书架上也都是一些关于戏剧和乐理的书籍。墙角摆着一架老钢琴,琴弦虽然老了,可音准却一点都不差,明显是不久前刚刚调过的。 房间的主人正坐在一张老摇椅上,有些紧张地面对着白起和林夏。 “他叫阿莱。”林夏贴在白起耳边嘀咕,“作为一个钟楼怪人,这小子是不是有点太帅了?” 白起干咳了一声,他不喜欢别人和自己靠这么近。林夏也乖乖地坐直了,陪着白起一块儿给阿莱相面。 林夏说的话没错,对面这个年轻人的确很英俊,甚至比现在电影海报上大部分男明星都要好看,而且和那些老于世故的演员们相比,他更多了一份率真。 看外表这小伙子不过是二十岁出头,还有点毛头小子的样子。他戴着老年款式的鸭舌帽,穿着一身工装背带裤和棕色大头皮靴,这一身穿在别人身上会显得老气,在他身上却有种俏皮的感觉,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尤其是那双眼睛,闪亮得好像是两颗顽皮的星星。 “您就是白起医生吗?我听林夏小姐说,您什么病症都能治好。”阿莱的声音清亮悦耳,像是受过很好的声乐训练。 “你是个妖物,而且你没有病。”白起端详着阿莱,冷冷地说,“你需要我做什么?” “病人不是他啦,是他的一个朋友。”林夏插了两句嘴便被白起冰冷的眼神制止了,“好好好,你自己听他说。” “我想让你把我的声带移植给另一个人,而且我需要她明天就能用这条声带登台演出!” “声带移植?”白起眉头微蹙,在和阿莱对视的时候,他感到了对方坚定的心跳。 “是的,需要在一天之内就恢复过来。”阿莱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强调着这一点,“您能做到么?” “没问题。”白起点点头。 林夏听着这两人的对话心惊肉跳,这两位大哥怎么就能把声带移植这么大的事情说得跟治头疼脑热一样轻松呢? “阿莱,你之前可没跟我说过声带移植的事儿啊?你没有了声带,以后可就是个哑巴啦!”她终于忍不住插嘴。 “小夏姐,谢谢你的好心。”阿莱真心地感谢林夏,“但这是我现在唯一的选择了!白医生,我所有的一切都在这里,你需要什么尽管拿走。” “报酬的事情先不用提。”白起面对病人的时候,整张脸都好似冰封般冷酷,“这件事情也不是你一个人就能决定的,我需要被移植者的同意。” “如果她不同意呢?”阿莱面露难色。“那就恕难从命。”白起不留情面地摇头。林夏感到阁楼里的空气有些凝固了,她知道白起这个人说 话向来铁板钉钉,一旦出口,绝不更改。“好为难啊……”阿莱忽然苦笑着叹息。“人生苦短,何来轻松呢?”白起说。“那白医生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阿莱苦涩地笑 着,“一个关于这间剧院的传说。”“如果你想说的话,我不介意听一听。”白起点燃了一支桃源乡,吐出一口浓醇的烟气。 “这家剧院的每一个角落我都很熟悉,因为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阿莱目光幽幽,如同两根风中摇曳的烛火,“可以说,它是我唯一的家……” 我是个孤儿,我十岁之前的日子,都是在北京的育婴堂里度过的。 育婴堂是个旧称呼,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福利院。那时候北京城里有很多家育婴堂,我待的那一家是一群加拿大的修女开办的,里面有一百多个孩子,都是像我这样从出生就被人抛弃了的。 现在人们对于那个时候的育婴堂其实有些误解,它们并不像历史教科书中写的那样可怕,修女嬷嬷们也并不是外人们想的那种恶魔。相反的是,她们对我们很好,食物短缺的时候,她们还会把剩下来的粮食让给我们。她们教我们学英文,读《圣经》,告诫我们对上帝祷告时要虔诚。 虽然我是被那群善良的嬷嬷养育大的,但我始终觉得那里不是我的家。家是什么?家是一个你虽然会被教训、被管束,但是每天黄昏日头落下时,你都会不由自主地走回去的地方。可我只能在黄昏的时候,看着玩伴们一个个被大人们叫走,然后独自躺在护城河的河堤上,等太阳一点点落下去,黑夜一点点降临,只有流动的河水在跟我说话。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我当时只盼着有一天长大了,离开育婴堂,找到我自己该有的那个家。我对自己发誓,如果我真的有幸得到那个机会,我至死都要用自己的一切守护它! 不是所有育婴堂里的孩子都有那个机会的,因为很多人根本无法活到那一天。 没什么别的原因,那个年代的儿童死亡率本来就要比现在高很多。有些现在看来很普通的疾病,在那个时候却像死神一样可怕。整个北京城都缺医少药,更别提育婴堂里的孤儿了,就连嬷嬷们都会因为传染上伤寒而丧命。 每一年平安夜,所有的孩子们都会到教堂站好队伍,咏唱圣歌。可每一年,那个队伍中都会少几个孩子…… 我倒是一直站在那支队伍的最前排,因为我从小就有一副很好的嗓子。 第一次在嬷嬷面前开口唱歌时,那位六十多岁的老妇人竟然流下泪来。一曲唱罢,她拥抱了我,说自己听到了天使的歌唱,这都是上帝的恩赐。我当时还不知道自己的歌声为何打动了嬷嬷,只是对自己入选了唱诗班而感到高兴,因为那里偶尔会发一些糖果。对一个孩子来说,糖果的诱惑可比伟大的艺术要强烈多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整个唱诗班中歌喉最好的一个,直到那一晚婉仪来到了我们之中。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婉仪的存在,但我从没有跟她讲过话,也没有听她说过一句话。她比我小两岁,在我印象里,她的头发一直都是枯黄的,像秋天的麦秆,脸色也是黄的,胳膊细得风一吹就能折断,那件育婴堂配发的白布罩裙,套在她身上就像是一只被风鼓满的风筝。 她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个人缩在角落里发呆,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个哑巴,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开口。 婉仪就这样一直沉默着长大,直到那天,嬷嬷把她领到唱诗班,对我说这个孩子和你一样,都有一副天使的嗓子。 我并没有太过在意,还觉得嬷嬷真是大惊小怪,什么事情都要挂上天使和上帝。 可等到婉仪开口的那一刻,我真的感觉整个教堂里的所有壁画都活了过来,他们正在用柔和的目光注视着婉仪。一个瘦弱的黄毛小丫头,竟然像高高在上的天使那样绽放着光芒。 那天,我也流下了眼泪,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流泪,也许是因为那歌声突然给我心中带来了一些从未出现过的东西。 很多年后我明白了,那种感觉叫温暖。 我和婉仪成了整个唱诗班的领唱。虽然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在唱歌时的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但彼此之间却没有讲过一句话。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婉仪本就是个沉默的孩子,二是因为我们其实都很少跟同在育婴堂的孩子讲话,也不会和他们成为朋友,宁可在外面去找自己投脾气的玩伴。因为我们不知道哪一天这个孩子就会像那些消失的孩子一样,得一场重病然后就永远地消失了。有了感情,就会伤心,心里没有这个人,他不在的时候,也会轻松一点。所以如果你在那个时候去我们的宿舍,只能看到一双双黑洞洞的眼睛,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第一次听到婉仪除了唱歌之外开口,是在一张病床上。 那一年的冬天,我生了很重的肺病,刚开始是咳嗽,后来咳到肋骨开始剧痛,紧接着就发起了高烧。 为了不把病传染给其他孩子,嬷嬷们把我单独安排在了一个房间。那种煎熬真是像在地狱里一样,身上时冷时热,神志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按照当时的先例来看,一旦得了这种病,死亡就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我并不怕死,因为这些事情我已经见惯了,我只是怕一个人面对它……我在意识模糊中不断地叫着,喊着,想要把人们都叫过来。 可是没有人理我,那个房间就像是一座孤岛,四面都是无尽的海水,只有我一个人被困在里面。 直到某一次醒来时,我忽然听到了身边有人在低声啜泣,一边哭一边不断祈祷着。“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免除他的债,救他脱离凶险。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免除他的债,救他脱离凶险。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 我挣扎着想要睁开眼睛,视线却十分模糊,我只看到清冷的月光里,一个瘦弱的身影跪在我的床边,双手紧紧地握着,她的头发像麦秆一样枯黄。 “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免除他的债,救他脱离凶险……”我听着她不断地祷告,双眼渐渐地又被疲惫席卷,终于睡了过去。那是我几天来睡得最好的一晚,香甜得像是个在母亲腹中沉睡的胎儿。等到我醒来时,她已经不在了,而我的烧竟然也奇迹般地退了。有的时候,人还是该相信奇迹的。 等到我终于康复的那天,我打开那扇门走了出去,在走廊上看到了一个瘦弱的影子——后来我才知道,婉仪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终于等到我出门的那一刻,却又胆怯了,慌乱得想要跑开。我没有给她逃跑的机会,抓住了她的肩膀,拥抱了她。她突然像个普通的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紧紧拥抱着我,很久都没有放开手。很多年过去婉仪也没有解释过那天为什么要哭,我也没有解释过自己为什么要拥抱她。因为我们两个都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在那些不断重复的歌声里,我们早就是彼此唯一的朋友了。 从那天起,我们像是朋友,又像是一对兄妹。可我始终都在担忧,因为我不知道我们的未来在哪里。即便我们能幸运地活到成年,又能有什么出路呢?育婴堂里的孩子们,最好的出路就是被人领养。这世界上永远都有抛弃自己儿女的父母,也永远都有想要生儿育女却不得的夫妻。如果被有钱人家领走,说不定从此就能一步登天,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如果被不好的人家领走,说不定活得要比在这里更凄惨。其实那些年里,我们各自也都有过被领养的机会。但我和婉仪约好,如果有人想要收养我们,就必须把我们两个一起带走,不能留下另一个人,所以很多机会都被我们拒绝了。直到我们的年纪越来越大,错过了被收养的黄金年龄。 后来有一天,教堂里举办了一场慈善祷告,应邀来参加的都是北京城的社交名媛们,我们两个作为唱诗班的领唱,也表演了拿手的曲目。祷告结束之后,嬷嬷突然把我们两个都叫到她的房间里。我们还不知道接下来即将发生什么事情,只知道一切都听从嬷嬷的安排。当我们走进那间房间时才发现,里面坐的不只是嬷嬷,还有一位非常漂亮的贵族小姐。她当时不到三十岁,却没有梳着贵妇的发髻,仿佛依然还是独身。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一个即将三十岁的女人还没有结婚生子,是很难想象的一件事。我还记得那天她并没有穿旗袍,而是穿着一件紫罗兰色的洋装,戴着齐肘的蕾丝边手套,头上是一顶同样紫色的宽檐纱帽,像是个留过洋、念过西洋文学的女博士。 “孩子们,你们好。” 她很美,几乎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女性,眼神很温柔,声音也很好听,说话也是慢慢的。 “快给宋小姐行礼。”嬷嬷在一边善意地提醒。 我和婉仪都有点被这位小姐身上的魅力摄住,痴痴地行了个礼,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来,让我仔细看看。” 宋小姐一手一个,把我们俩拉到身边,左瞧瞧,右看看,欢喜得不得了。 “你们两个歌唱得都很好,我很佩服你们。” 我有些不知所措,一位大小姐竟然会说自己佩服两个育婴堂里的野孩子。 “我有个请求。”宋小姐笑着说,“你们能不能做我的孩子?” “做你的孩子?”我问,“你是说我们两个?我们两个你都要?” “是的,你们愿意么?” “你不会骗我吧?”我冒失地问。 嬷嬷脸色一沉,正要责怪我,却被宋小姐拦下来了。 “不会,今天不会,以后也不会。”她认真地问,“如果这样,你愿意么?” 我看了看婉仪,她依然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我——我知道,无论我做什么决定,她都会同意的。 而且我看得出来,宋小姐是一位善良的女人。 有时候人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复杂,只是一个眼神,你就能判断对方是否值得信任。 那天,我和婉仪离开了育婴堂,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们和宋小姐一起坐上了她的马车,走了很远的路,一路上她坐 在我俩中间,握着我们的手聊天。 我已经忘记了她说的是什么,只记得她讲话很有趣,还会学各种各样的人说话,逗得我俩笑了一路,比在育婴堂里 这些年的笑声加起来还要多。 后来我们困了,就枕着她的膝盖睡着了。 当她温柔地把我们叫醒时,马车已经停了,车门开着,外面是一座正在修建中的建筑,比我们教堂还要高大恢宏。 建筑大体的结构已经建好了,只剩下一些外立面的装饰未完成,马拉吊车正在吊着花岗岩石柱掠过我们的头顶。 “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她抱着熟睡中的婉仪下车,对已经看呆的我伸出了手。 那一年,我十岁,婉仪八岁,我们有了自己的家。 陆 宋小姐出生在一个外交官之家,她父亲曾经做过中国驻美国大使,母亲也是中国最早一批留学海外的女学生之一。她自小在欧美长大,受西洋文化熏陶极大,是那个陈腐时代中为数不多的新女性,她从小对各类艺术均有涉猎后来却对戏剧情有独钟,尤其钟情于刚刚在美国迎来黄金时代的音乐剧。 不同于古典艺术的芭蕾舞剧和意大利歌剧,音乐剧在表现形式上要轻松很多,音乐、剧情、演唱、舞蹈、幽默种种元素都要兼顾。在刚刚兴起的时候,人们往往认为音乐剧的调子太偏向于闹剧,但事实并非如此。音乐剧也能表现很多严肃的主题,人情世故,悲欢离合,可以说是情节与音乐并重的一种戏剧形式。 宋小姐的父母送她出国,本来是去念医科,期望她能用医术来救治更多的国。却没想到这位大小姐私自改掉了自己的专业,从最被人看好的医科,转到了戏剧科,一头扎进音乐剧这个崭新的世界中。 像他这样一个有良好教育的富家千金,每天和演员、乐手们混在后台,即使是在美国也是一件离经叛道的事情。她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甚至还为此和自己的未婚夫解除了婚约,自此再也没有提过婚姻二字。 如果把我们的世界比作一列不断前进的火车,那驱动着车轮的熊熊烈火,往往就是被这些离经叛道的人所点燃的。 她在我眼中是个很独特的女性。父母病逝之后,她一个人漂洋过海回到中国,在大部分中国人还不知道音乐剧为何物的时候,她用自己所有的财产致力于兴建中国第一座音乐剧剧院,试图用它来改变国人的思维,让这个国家更加开化,更加了解现在这个世界。 第46节 她也是个很温柔的女人。从收养我们那天开始,她就从未强迫过我和婉仪做任何事情。她从不让我们叫她母亲,还教我们不要去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她说人活在这世上都有各自的苦衷,原谅这个世界,要比抱着憎恨去生活更加从容快乐。我们遵循她的心意,在妈妈前面加上她的姓,叫她宋妈妈。 我们和她一起住进了这座刚刚建成的剧院里。她每天很早就会起床,给我和婉仪准备好早餐,用向阳花般的温暖笑脸迎接我们。除了剧院的事情之外,她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我们身上。以当时我和婉仪的知识水平,无论是去公立还是私立学堂,都难以跟上里面的课程,她就索性让我们在家中学习,亲自上阵,教我们中文、算术、音乐、舞蹈,即是母亲,又是家庭教师。 宋妈妈说我们的天赋很好,有成为大演员的潜质,但她也希望我们可以自己选择,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当我们见到她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样子时,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我们要成为像她那样的音乐剧演员。 那是一种极致的美,一种我们从未品尝过的魔力。 一座剧院在物理层面上,只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但是只要宋妈妈站在那里,那就是整个世界,有悲欢离合,有爱恨情仇,能让人大笑着流泪。 从头学习音乐剧表演是很艰难的事情。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功夫下没下到,观众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了。 我和婉仪每天都起得很早,先练声,再练形体。宋妈妈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她并不拘泥于西洋的表演教学,还会请京剧界的大角儿来指导我们。虽然当时我们还不懂这两门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艺术的共通之处,但日后却真的受益匪浅。不论是演员还是导演,舞美还是场工,剧场里的所有人都是宋妈妈的朋友,都对我们很好,像看待自己的孩子那样看待我们,时不时也会点一些问题的关键所在,大家就像是真正的一家人。 我的年纪比婉仪要大两岁,进步得很快,不过三年时间,就能上台客串一些小角色了。记得我第一次登场那天,我守在侧幕条边等着上场,整个人紧张到全身发抖。 这跟以前在育婴堂唱诗班时完全不同,虽然偷偷从幕布缝隙看过去时,整个台下漆黑黑一片,但你知道那里有上千双眼睛,正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你那些自认为很微小的动作,都会暴露在他们的审视之中。 虽然唱词只有三句,也不需要加上舞蹈,但万一唱错了怎么办?万一刚上台就滑倒了呢?万一观众不喜欢我的表演呢?我脑海里一片空白,眼看就要到我上场的时间了,我却连自己要先迈哪条腿都不知道…… “就当他们是南瓜。”身后有人低声说。 我僵硬地回神,发现不只是宋妈妈和婉仪,整个后台所有的演员、场工都站在我身后,大家都在用目光在鼓励着我,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 “就当台下的人脑袋都是南瓜。我每次上次都这么想。”宋妈妈微笑地说。 “对对对,一群听不懂你说话的南瓜,爱怎么演怎么演!”大家也纷纷起哄。 南瓜?一千多个顶着南瓜头的观众……就像我们万圣节做的彩灯一样……我笑了,心里的紧张就像被大风吹过的乌云,消散一空。 “加油!”婉仪拉着我的手轻声说。 看着像稻草一样瘦弱的婉仪都替我担心,我不禁感到可笑。阿莱啊阿莱,什么时候轮到婉仪替你紧张了?她才是那个在生人面前都不敢说话的孩子啊! 我转过头看着舞台,重新调整了呼吸,把台词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没问题!这都是我练习过几百次几千次的东西了。宋妈妈说过,只有苦功不会辜负一个演员。一定没问题的! “去吧。”宋妈妈在我背上轻轻一推,从她掌心里传来的片刻温暖,让我无所畏惧。 我迈向了那个灯火辉煌的舞台,那个世界终于被我所拥有! 下场的时候,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首演成功后,宋妈妈特意带我和婉仪去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吃西餐。 我和婉仪都是第一次去那种高档的地方吃饭,据说在巴黎都很难吃到那么嫩滑的烤乳鸽,眼前全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侍者们在桌面间往来如流水,让我眼花缭乱。 宋妈妈说这是他们当年在美国时的一个传统,演员第一次登台之后,都要好好地庆祝一下。那一晚她一杯杯地喝红酒,脸色红润地笑着,甚至第一次在我们面前大声讲话。婉仪也比平时更爱笑了,她整晚都围着桌子飞奔,像一只穿梭在花丛里的蝴蝶。 他们脸上的笑容,比观众们的掌声更让我开心,等到十八岁那年,我就已经是整个剧院顶梁柱般的男一号了。各大报纸都在报告同一个消息:东单剧院的小生阿莱,引爆北平伶界,成为新晋男伶之首。 宋妈妈却很不喜欢他们对我的称呼,她认为“伶人”这个词,带着旧时代人们对演员的偏见。 “我们是艺术家,在欧洲,在美国,艺术家是被人们尊重的。”她气氛地和记者们说。 我倒是毫不在意,毕竟这还是在中国,偏见和旧习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消亡的。而且我也并不在乎他们究竟叫我什么,或是怎么看我,我只在乎自己在舞台上的那种感觉,那种天地之间唯我独鸣的感觉。 我太享受那种感觉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我,为我饰演的角色的人生欢笑流泪,就像一个世界的主宰。在剧院这个空间里,我不再卑微,不再被人忘记,我就是王。 但有一点始终让我遗憾,那就是婉仪一直都无法登台演出。 那年她十六岁了,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其实她的嗓音条件更胜于我,甚至比当时所有的女演员都要优秀。如果论独唱的话,我敢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厉害。但音乐剧并不是只有独唱,还要加上戏剧的表演。但只要加上表演,婉仪身上那股灵性就消失了,整个人笨拙得像个不会走路的婴儿。 宋妈妈对她的状态很担心,倒不是因为她不能上台,她只是担心她整个人生活的状态。宋妈妈也私下和我说过,说她并不要求我们都登台,因为我们现在的收入足够养活一个剧场的所有人了,她希望婉仪能放松下来,走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 其实我比任何人都了解婉仪,她和我一样都是在育婴堂长大的。那里的孩子经常会为了争夺一件微不足道的东西而打架,欣慰我们能拥有的东西太少了,即使是一个汽水瓶盖,也可能是我们唯一的财产。 抓住唯一拥有的东西,是人类求生的本能。 每每深夜我经过琴房时,都能听到婉仪练习唱歌的声音。她比任何人都要刻苦,可却比任何人都缺少自信。自信需要慢慢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就的,我比任何人都了解婉仪,也比任何人都更加担心她。 就在我们担心婉仪的日子里,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那之前有段时间,剧院的生意并不景气,主要原因是当时整个北平的政局都在动荡,打着不同旗号的大兵轮番进城,整个城市人心惶惶,没什么人有心情来看音乐剧。 剧院的舞台停一天,整个剧场几十口人吃饭就是问题。宋妈妈为此憔悴了不少,即使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来补贴大家的家用,可依然落下了很大的赤字。 好不容易等到时局稳定,剧院重新开始演出了。我们准备排演一出大戏,一出能够重振整个剧院的作品。 我作为剧院的顶梁柱,又是宋妈妈的养子,当然是剧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段时间我的身体很不好,开始以为是得了普通的伤风,也没有太在意,还在继续排练演出。可是后来我咳嗽得越来越重,重到我需要调整好几唉气息才能唱完一小段台词的地步。 我不敢告诉宋妈妈。她只要听到这个消息,肯定会强迫我好好修养,然后把我从主角的位置上换下来。可整个剧院都在指望着我,临近演出前再换角色会这些平时疼爱我的家人们绝望的。 我找了一些伤风药自己吃了,继续强撑着排练,实在忍不住要咳嗽了,就找个借口独自躲进化妆间咳上一阵,然后出来再继续唱。但慢慢地,我整个人越来越虚弱,经常会在半夜从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浑身都是汗水。 但无论如何,我终于撑到了首演那天。 宋妈妈在演出前和每一位剧院成员紧紧拥抱,到我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这段时间忙着排戏,却没发现在不知不觉间她老了很多,曾经光洁的眼角布满了细纹,鬓角的发丝也多了几根银白。 “加油,就当他们是南瓜。”她像往常那样笑着拥抱我,没有多说什么。 舞台的钟声敲响了,该我上场了…… 可能是我之前太过忽略自己的病情,演出到一半的时候,我的肺里就像在燃烧一样灼痛,有几句唱词险些就因为咳嗽而被打断了。 趁着换场的功夫,宋妈妈抓住了想要冲向化妆间咳嗽的我。 “今天身子不舒服?”她最近都在忙着给大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没怎么来看排练,我也刻意让自己避开她,以免被她发觉,所以直到那一刻她才开始察觉。 “没事!我能行!” 我躲开她,冲进了化妆间,捂着嘴剧烈地咳嗽了一会儿,重新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双眼已经是血红的了。 我告诉镜子里的自己,你是这个家里的男子汉,你曾经在护城河边发过誓,如果有一天上天能给你一个家,你会用自己的生命去守护它! 走出化妆间,门外已经站了长长的两列人。剧院里所有人都来了,那些守护着我长大的叔叔阿姨,正神色焦虑地看着我。他们一直都很疼爱我,我不能让他们失望。 “没事,有点小伤风。”我安慰着大家,咬紧牙关走向台口。 婉仪站在那里等着我,她手里托着一杯川贝雪梨茶,脸上的表情比任何人都要更担忧。 这么多人,唯独瞒不过的就是她。可唯一不会劝我的,也只有她,因为她太了解我了。 “加油。”她低声说道,把被子递给我。 我一饮而尽,又拍了拍她的脸颊,像对巨人发起冲锋前豪饮的骑士那样,重新登上属于我的战场。 骑士冲向巨人,却发现它其实是一座风车。 我凭着自己的力量登上那个战场,最终却被人抬了下来。 意识模糊之前,我只记得自己正在完成最后一段独唱,之后边要为心爱的人坠楼殉情,蒙上滤镜的光筒打出一道蓝色的追光我孤独地站在钢铁搭乘的高楼之上,在提琴的独奏中诉说着心中的悲凉。一曲唱罢,整个人从高楼上坠落,消失在观众的眼中。 观众席里爆发出海潮般的掌声,人们打着呼哨,欢呼着万岁,等待着我重新登台谢幕。可直到今天,我都再也没能登上那个舞台。 再度醒来时,我身边环绕着一片白色,有两个身影正在门廊上低声交谈着。 “他其实自小就有痨病,现在复发之后病情更加重了……” “这都是我的错!我该早一点发现的!”一个声音抽泣着责备自己。 “也不怪你,痨病本来就是慢性发作的病症,我想你儿子他自己也瞒了你很久了。”医生宽慰着宋妈妈,“以后他不能做费死费神的工作。像登台演出这种以后不可以了……” 一句简单至极的话,判处了我舞台生涯的死刑。 我曾以为自己是那个世界的王,可是现在我失去了自己的王国,滚烫的泪水如同地心的熔岩一般涌出,烫伤了我。我用枕头捂住了自己的脸,不想让哭泣的声音。被门外的人听到。 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我才得以出院,但也只是暂时缓和了病情。 痨病,现在人们叫它肺结核,以现代科学来看是种很容易控制的病症,但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想要根除这个病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靠慢慢地调养来延长病人的寿命。 出院那天,剧院里所有人都在门口等我。他们并没有责备我搞砸了一次重要的演出,只是拥抱我,给我讲着我离开这段时间发生的笑话,可我完全笑不出来…… 婉仪在人群中看着我,并没有讲话,只是默默地流泪。 虽然宋妈妈一直坚持,但我依然还是决定从之前的房间里搬出来,为了不传染给其他人,我独自住进了这间舞台正上方的阁楼。 从那时候开始,我很少见人,像一个见不得光的鬼魂般远离人群。每天能做的也只是在这间阁楼里发呆,拒绝给任何人开门,食物也让他们只放在门口就可以了。渐渐地,我想他们已经忘记我了…… 我只想一个人封闭在这里,除了舞台上有演出的日子以外。 演出的时候,台下的歌声会不断地飘向上空,无孔不入地穿透地板,进入我的耳朵。那些欢快的歌声,对此时的我如同丧钟般可怖。我疯狂地捂住自己的耳朵,想尽各种方法让自己听不到那些歌声。可这都无济于事。因为有些歌声早就埋进我的心里了,这些歌声就像恶鬼一般在深夜里追逐着我,让我无法入眠。 直到一个深夜里,我躺在床上呆滞地望着漆黑的天花板,正在思考着自己是否要就此结束生命。楼下忽然传来了一段歌声,缥缈如我不曾见识过的江南烟雨,像是幽林深处鸣唱的夜莺般将我从对死亡的期许中唤醒。我不得不承认,是那个歌声让我坚信了造物主的存在。有些高度,是人类无法攀登的。 我被那个歌声吸引,缓缓起身,坐在漆黑的屋子里听了很久。这个时间人们应该都已经睡了,难道是来收割我灵魂的勾魂死神在指引我? 死又能怎样?我还有什么能失去的么? 我披上一件大衣,推开那扇很久没有打开的门,沿着曲折的木板楼梯走下来,走向舞台的方向。 舞台上没有开灯,只有一盏小小的煤油灯散发着幽蓝的光。 女孩站在灯前的台板上歌唱,她的裙子像天空中的云朵般洁白,仿佛是来迎接我进入天堂的使者。 我呆呆地在那里站了很久,脑海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那个女孩不是天使,她是你认识的人,一个平时登上舞台之后,连说话都有问题的女孩。 她是婉仪啊!那个曾经在你的病床前不断祈祷的婉仪啊! 她仿佛发觉了我的存在,停下了歌声,转过头呆呆地看着我。我没有说话,走上去拥抱了她,就像很多年前我从病房走出来的时候一样。 她再次哭泣了,哭了很久。这段时间以来,她肩上所压的担子太重了…… 那天晚上我还去找个宋妈妈。她的门没有关,轻轻一推就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滚落一地的酒瓶,她附在灯前睡着了,手里还握着一只空瓶。她的脸又沧桑了许多,不再像我们初次见面时那样美丽。 我艰难地把她从椅子上抱起,放回床上,轻轻给她拉上被子。 “我有一个儿子你知道么?”她在醉梦中忽然喃喃自语。 “知道……”我心里猛地痛了一下,轻轻拂着她布满皱纹的额头。我很想告诉她,那个迷路的儿子现在回来了。 从那天起,我虽然没有从阁楼里搬走,但心已经从那座牢笼里走了出来。 那个时候剧院的情况很糟糕,宋妈妈的精神状态也不好。我开始重新召集当年的老人们,让大家忙碌起来,准备再次振兴这座剧院。 这个行业其实和京剧、相声没什么区别,观众是来看角儿的,只不过我们把角儿称为艺术家罢了。自从我离开舞台之后,剧院里已经没有人能撑起一场大戏了。情况虽然不太乐观,但好在,我又找到了另一个希望——婉仪。 我一直都知道她的问题所在,只是从未想过要强求她走上这条路,但那天晚上她坚定地告诉我,就算再难,她也一定要用自己的双手守护这个家。 我虽然不能再次登台演出,可我还有积攒下来的经验,还有对演唱和表演的理解可以传授。 而这一切,都要寄托在婉仪身上。 我知道婉仪最缺少的就是自信,所以可以对症下药。我带着她游遍了北平城的每个角落,让她给这个城市里所有阶层的人去歌唱。刚刚开始时,她依然放不开自己的手脚,我让她先闭上眼睛,用想象让自己重新回到深夜的舞台里。她慢慢开始理解了我的意思,一点点进步着。 我用各种方式教她解放天性,更加放开自己。各种方式在外人看来都像是小孩子的游戏,像什么动物模仿,扮丑扮怪,但其实为的就是让演员放开自己,乃至忘记自己,全情投入角色之中。 第47节 除此之外,我还需要把自己这几年来在舞台上演唱的经验全部教给婉仪。婉仪之前的唱法所表现的都是自我,而她需要的是更深入地体会角色。这些东西是教科书上没有的,只能一点点口传心授。 新的剧本写出来了,新的舞美做好了,剧院很快再次投入排练。有事儿做,就有了希望,大家脸上都美滋滋的。宋妈妈身体和精神一直都不好,我也没让他多操心这些事,一直等到彩排,才让她来验收成果。从她脸上的笑容可以看出,这事儿成了。 首演的那天终于来临了。 我作为这部戏的导演,也是这座剧院现在的管理者一一拥抱了所有人,就像当年的宋妈妈一样。 剧院中老早就挤满了观众,大家热切地等待着久违的新剧上演。舞台上空响起一片钟鸣,全场熄灯,掌声此刻就已经响起来了。 婉仪独自站在台边候场,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的自己。而现在我内心充满了另一种十分复杂的情绪,既有些担心,也有些欣慰,仿佛一个即将送自己妹妹出嫁的兄长。 “紧张了?”我走到她身后轻声问。 她转过头发现是我,尴尬地笑了笑:“阿莱哥,我有点怕。” 钟鸣再次响起,大幕缓缓拉动台上台下都是一片漆黑,观众们和演员们都在等待着第一束灯光亮起。 “别怕,就当它们都是南瓜。” 她笑了,重重点头,转回身再次调整自己的呼吸。 第三声钟鸣响起,沉睡的灯光被唤醒,上场的时候终于到了。 “去吧……”我在她身后轻轻推了她一把,跟她身体接触的那一刹那,我想起了当年的宋妈妈。她也是这么把我推向舞台的。 我把从宋妈妈的手上感受的温暖,在那一刻全部传递给了婉仪…… 柒 那天的演出如我所料,大获成功! 虽然有些话我并未跟婉仪说起,但其实在我的调教之下,她已经是一名非常优秀的音乐剧演员了。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她都很棒,比我们之中的任何人都要好! 当谢幕到来时,观众们对着婉仪欢呼着,全场起立鼓掌。她的脸上从未绽放过那么开心的笑容,好似一朵冰封下盛开的雪莲。 成了!一个演员的自信就是在观众的掌声之中建立起来的。如此一来,婉仪就算是成功地出师了。 可是当台上的演员们准备邀请我上去谢幕的时候,我默默离开了。我有点怕,怕自己上了那个舞台之后会难过。 而且现在,那个舞台已经属于婉仪了。 接下来的日子,凭借着婉仪的爆红,剧院终于有了些起色。 演出的场次一加再加,甚至到了一票难求的程度。观众们不惜花大价钱买黄牛票,也要来见识一下婉仪的光彩。 而婉仪的自信也慢慢增长起来,她开始能在表演上提出自己的见解了。这让我很欣慰,一个真正的大演员就是要有一份这样的自信,甚至可以说,应该有一定的霸气才对!如果一个演员在个性上毫无魅力,那他凭什么让观众去爱上自己的角色呢? 婉仪也真心爱上了那个舞台,这点我太能理解了。别忘了,我曾经也是那个世界的王啊!站在世界之巅受万人敬仰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不过就在事情渐渐向美好发展的时候,一件我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我被宋妈妈叫到会客室里,说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谈。 会客室里除了我、宋妈妈、婉仪三个之外,还有两位我不认识的先生。一个身材消瘦,穿着一件裘皮大衣,带着水獭皮的礼帽和金丝眼镜,叼着胡桃木烟斗,是个精神矍铄的中年人。另一位却是一位外国先生,穿着倒是十分朴素,西装和皮鞋都是早年的款式。 婉仪坐在一边沉默不语,仿佛有什么心事,也不敢看我的眼睛。 “阿莱,快来见礼。”宋妈妈说着放下了咖啡杯。 她比之前更加苍老了,仿佛那一场变故已经抽去了她灵魂里的所有重量,她一天天地清瘦下去。 但此时,她的精神却要比之前好了一些。 “这位是明大剧院的谢老板。”宋妈妈为我介绍两位来客,“这一位是从美国来的,威廉姆斯教授,在耶鲁大学教授戏剧学。这两位都是我当年在美国时的好朋友。” “两位前辈,幸会幸会。”我虽然跟那两位先生从未谋面,但小时候一直听宋妈妈谈起他们,知道他们都说在美国戏剧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今天找你来,是有事和你商量。”宋妈妈把我拉过来坐下。 “有什么事您就说吧。”我一头雾水,按说这都是宋妈妈的朋友,就算有事情也轮不到我一个小辈。 “小姐,还是我来说吧。”谢老板把话头接过来,把烟斗熄灭,咳嗽了一声,清一清嗓子,“我们是为了婉仪小姐的前途而来的。” “婉仪的前途?”我的心不知为何沉了下去,仿佛已经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对!我和威廉姆斯先生看了婉仪小姐演出,真的是大开眼界!”谢老板诚挚地夸奖了婉仪,“毫不夸张地说,婉仪小姐是我们最近三十年里见到的最有天赋的音乐剧演员!” “然后呢?”我望着沉默的婉仪。 “当然,我听宋小姐说,婉仪小姐能有今天,多赖阿莱先生的培养,这一点我们也是十分钦佩的。” “我是说,然后呢?”我冷冷地问。 “阿莱,不要无理!”宋妈妈轻声呵斥了一句,转头对那两位说,“这个孩子本性耿直,两位不要太在意。” “言重了!言重了!凡是艺术家,都要有自己的脾气,这也是理所应当的。”谢老板的金丝眼镜闪着光,“我们今天是代表美国三家百老汇的剧院,邀请婉仪小姐去做一年的巡回演出。” 美国百老汇?那可是一个音乐剧演员心中的圣地啊! 我们从小就听宋妈妈说起过,那条名为百老汇的大街全长二十五公里,南北纵贯曼哈顿岛,大街两旁分布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剧院,是音乐剧真正的发扬地!在美国,只有在百老汇各大剧院中担任过主角的演员,才能算是真正的音乐剧明星! “那可真是太好了!高兴点啊!你不是一直想去百老汇看看吗?”我兴奋地跳过去拉住婉仪的手,“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婉仪却一直低着头,脸上不见一点喜悦的神色…… “这个……”谢老板为难地说,“美国方面只邀请了婉仪小姐一个人……” 听到这句话,我仿佛刚从澡堂子出来又直接掉进了冰窟窿。 只邀请了婉仪一个人,那这个剧院的其他人怎么办?我们刚刚才算是有点起色,眼看就要活过这口气来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你把我的女主角挖走了,这跟明火执仗来拆我的台板有什么区别?! “我看两位还是别打这个主意了!”镜子里的我脸色很难看,“这不是在签卖身契,你们也得看看婉仪她同不同意!” “这个嘛……”谢老板和威廉姆斯先生对视一眼,不再说话了。 我心中忽然不安起来,转过去问婉仪,“婉仪,你不回答应他们的,对吧?” 婉仪沉默着,头低得更深了,像是一只被逼到墙角的小猫。 “你不会真的答应他们的,对吧?!”我控制不住地吼了起来。 “阿莱!”宋妈妈皱眉打断了我,“别这么大声说话,你不能替她做决定。” 我一时语塞,心中的万语千言全被憋了回去。是啊,我不是婉仪,我不能替她做这个决定……可如果她真的答应了这个条件…… “阿莱先生,如果您是从剧院的经营角度来考虑的话,那大可不必担心。”威廉姆斯先生说着一口很标准的中文,“那三家剧院已经开出了十分丰厚的解约金,我相信您会满意的——” “那是生意,但我们之间不是生意!”我强忍着怒火瞪着眼睛,生生把他后面的话逼了回去。 “好了!”宋妈妈生气了,板着脸训斥着我,“吵吵闹闹,还像个小孩子一样!让婉仪自己去做决定!” 我在她身边这么多年,她从未对我说过一句狠话,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动怒过。我也不再说话,而是像他说的那样,等待着婉仪的决定。 屋子里静悄悄的,几乎都听不到人们的呼吸声。 “婉仪……”宋妈妈叹了口气,柔声说,“我从前跟你讲过,妈妈不一样你做任何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明白么?” 婉仪默默抬起头,眼眶里已经全是泪水:“您觉得我该留下吗?” 但宋妈妈的回答,却让我惊讶万分。 “不,我不认为你该留下。”她轻轻抚着婉仪的脸庞,温柔地说,“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就在育婴堂的祈祷会上,你和你阿莱哥哥都是唱诗班的领唱。当时我就在想,这两个孩子是天底下最有天赋的孩子,我不能把你们埋没在那个看不到希望的地方。现在我还是那句话,你是这天底下最有天赋的孩子,应该去一个能配得上你的舞台。” 婉仪的泪水顺着两颊无声地滑过,抬起头看向了我,那眼神让我心碎,因为我从那里面看到了期望。 我没有再说任何话,像个游魂一样夺门而出。 直到婉仪离开北平那天,我也没再见过她。她曾经来阁楼敲了很久的门,可我却没有开。 我明白一个演员对于更大的舞台的期望。越是优秀的演员,对舞台的渴望就越大。我也明白其实留在北平对婉仪自己的艺术生涯来说没有什么意义,而去音乐剧之都——纽约的机会,能给她的梦想插上翅膀。 宋妈妈问过我,如果我是婉仪的话,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可我心里知道自己的答案。世界和家的抉择,早在十几年前的护城河边我就已经做好了。 婉仪在美国期间不断地给我和宋妈妈写信,她把自己在那边赚到的演出费寄回来,贴补维持剧院经营的费用。 可我没再看过她写给我的信。宋妈妈每次都想要试图劝服我,可是都无济于事。她知道我的脾气,加上她自己的身体渐渐恶化,也就随我去了。 北平的局势越来越差,战火几乎在一夜之间席卷了整个华北。街上的人一下子少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铁蹄和刺刀。人们都沉浸在亡国丧家的痛楚中,谁还有闲心来看戏啊? 宋妈妈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加上婉仪从国外寄回来的前,全都用来养活上上下下几十口人。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每天从两顿馒头,减到两顿窝头,从窝头再到稀粥,最后只能吃杂合面。那是一种难以下咽的,不能称之为食物的粮食。可在当时,有杂合面度日已经是万幸的事了。 到了后来,和婉仪的通信也中断了,我们失去了最后的帮助。剧院里的人不断减少,有的死了,有的逃到能活命的地方去了。我不能走,因为宋妈妈坚持不肯离开这里。我拼尽全力想要挽救这个家,可我挣回来的钱也只够勉强糊口。 最后,在一个下着雪的冬天,我最后的亲人也离开了我。 宋妈妈临终前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让我带她去舞台上。 我忍住了泪水,抱起她瘦弱不堪的身躯,来到舞台上。 “开幕。”她气喘吁吁地在我耳边说。 “好!”我踉跄地跑到台口下,摇动牵引着幕布的绞车。 大幕缓缓拉开,台下空无一人,只有破败的天花板上传来北风护照的声音。 她张开双臂站在舞台上,迎接着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次谢幕,像是在跟来迎接她的天使们拥抱。 那个身影倒下了,我心底里最后一块家的碎片也消失了…… 她出身名门,少年时求学于西洋,受过高等教育,思想自由开放,深爱着两个跟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也深爱着那片舞台。 她从小教我不要去恨,要去宽容别人,宽容这个世界,爱这个世界。 可偏偏一个如此宽容的女人,却最终倒在了一个饥饿寒冷的雪夜里…… 这个世界,真的还有什么值得宽恕的吗? 冰雪总会消融,长夜终将过去。我活着见到那群恶徒们占领了这座城市,也活到了他们离开的日子。 记得那天街道上到处都是锣鼓声,处处都是灯火,商家打开钱柜向人群抛洒着多年存项,饭馆的伙计们到街上拉客人进来,不需要一分钱白吃白喝。多年来悬在国人头上的屈辱和阴霾,终于和那面太阳旗一起消失了。 那一晚我喝了很多酒,独自穿过欢庆的人群,玩着长街走回剧院。 剧院门前停着一辆黑色汽车,仿佛已经在那里停了很久。可能是以前的老观众吧?战争胜利之后,这里也不会有戏演了。因为到了现在,这里只剩下一个半死不活的人了。 我跌跌撞撞地去开门,身后汽车的门开了,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阿莱哥!” 那个声音我无比熟悉,她曾为我在深夜里祈祷,曾在那舞台上放声歌唱,曾经是我的家人,却也曾经抛弃了我们。 第48节 我蓦然转回头,婉仪正站在台阶下的黑夜里。 她长高了,也长漂亮了,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头发枯黄的瘦丫头了。她身上衣服华丽无比,像是美国电影里海报里的明星一样,头发烫着时下最流行的波浪,化了很得体的晚妆。 “阿莱哥,我回来了……” 我的身体晃了晃,险些摔倒,她见状要上来扶我,却被我阻止了。 “阿莱哥!” 我什么都没说,转身进去把门关上,然后整个人背靠着门板滑坐在地上,放声痛哭。 这个家在几年前那个下雪的夜里,就已经不在了。 现在的婉仪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上台前会紧张的小丫头了。宋妈妈当年说的没错,她的确需要一个更大的舞台。 不仅仅是在美国,婉仪几乎已经红遍了整个世界,音乐剧界都在传颂着她的名字。 现在她回来了,也许是为了为了弥补当年离开时的愧疚吧。她决定要召集当年剧院中的老人们,在这个曾经她放弃的舞台上再度演出。 很可笑!我当时就是这个心情。当年的老人?现在整个剧院剩下的活人只有半个,就是我。 她想带我去医院治疗,也被我拒绝了,她想重新拉起另一个班子排练,就随她去吧。反正宋妈妈在自己的遗嘱里,把剧院留给了我们两个人,这里面有她的一半。 但想要让我去原谅,让我去忘记,这不可能! 那期间婉仪无数次试图来找我,敲我阁楼的房门,可我都没有开。听说她的班子重新拉起来了,里面都是一些仰慕她的年轻人。 我在阁楼上能听到他们排练的声音,那群门外汉实在太嫩了,需要她一遍遍地从头教起,教得很吃力。 可这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终于,这座饱经风雨的剧院再次迎来了新戏的上演。 首演那天晚上,我躺在阁楼的床上不断咳嗽着,听着楼下观众们入场的嘈杂声,气血不住地翻涌。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很熟悉的脚步声,很优雅,让我想起了宋妈妈。我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忍着咳嗽问是谁。 “阿莱哥,是我。” 是她啊……她已经长大了,和我记忆中的宋妈妈越来越像了…… “回去吧。”我翻身又躺倒在床上。 “一会儿就要演出了,我想让你来看看。”婉仪恳求我。 我没有回答,把被子蒙在头上,不让自己的咳嗽声传出去。 仿佛过了很久,婉仪还是没有离去:“你知道的,没有你,我做不到的。” “真是太抬举我了!”我被气笑了,咬着牙说,“您已经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我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个随时随地可以扔在一旁的废人!” “你别这么说!” 隔着门,我听见她在哭,哭声很小,却清清楚楚地透过门板传过来。 “我……有点怕……” 十几年前,她站在台口的幕布边,像一只受了惊的小猫似的颤抖着,对我说过同样的一句话。 “怕什么。怕唱不出台词吗?”我失去理智了,讥讽道,“那就去跟观众道歉,看看他们会不会原谅你!哦对!你当年也把他们抛弃了!不是吗!?” “不是的……我……”她哽咽了,但又仿佛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便抽噎着离开。 那天晚上,我听见钟声响过了三遍,可舞台上的歌声没有响起。那一晚,观众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等待了很久,但女主角却一直都没有登台。 怨恨已经占据了我的头脑,我甚至恶毒地期盼再也不要有人占据那个舞台。 那个舞台不只是个舞台,那是我唯一的所有是我曾经拥有又失去的家啊!我不希望它被别人所占有,然后再被无情地抛弃。 只不过,我当时却没有想到怨恨的力量会那个可怕…… 捌 “所以,那一晚你变成了妖物。”白起放下手中的烟,淡淡地说。 阁楼里安静极了,就像是一个被封在海底里的房间,听不到任何声音。林夏和白起已经在那里坐了很久,阿莱的故事仿佛已经讲了一辈子。 “可以这么说吧,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什么是妖物。”阿莱苦笑着说,“我只知道那一晚我死了,但是却被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留在了这个世界。” “那婉仪呢?她为什么没有去演出?”林夏揉着红眼圈问。 “据说那一晚她失声了……”阿莱的脸上充满了悔恨,“就像我刚才说的,我真的不知道怨恨的力量会有那么可怕。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绝不会那么做!可是我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那一晚过后,婉仪就永远离开了北平,再也没有回来。而我变成了这座剧院里的幽灵,在深夜四处游荡着。 时代在改变,新中国诞生了。这座城市也从北平改为了北京,而这座剧院却一直都还保留着。但后来每一个要在这里演出的女主角,都会在登台前失声,就像一个怨灵的诅咒伴随着这座剧院。曾经的一切爱恨恩怨都已经远去了,只有这个诅咒还在。 人们开始对这座剧院心生恐惧,认为这里是不详之地,他们想的没有错。可我能感受到这座剧院深夜里的悲鸣,它就像一个被人丢弃在路边的宠物,期待着人们重新来到这里,在观众席里安静地坐下,欣赏一出让人感动的好戏,走之前只需要留下他们的掌声。这些悲鸣只有我能听到,只有我能安抚它们,陪伴它们。 就这样,几十年过去了,我们才终于等到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一个剧组再次打开了这里的大门,他们扫清了舞台上的灰尘,让这座剧院焕然一新。他们要在这里演一出好戏,一出比我们当年最宏大的还要宏大的戏剧,但这却不能将我已经死寂的心灵唤醒。因为我知道,那个诅咒依然还在,而且我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就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我在阁楼里听到了一个让我热血涌动的歌声。其实那个歌声很小,可是仿佛整座剧院都在和她共鸣。而且对我来说最致命的是,她像极了当年的婉仪,通透纯净,像是天使扇动光翼在鸣唱。 我疯了似的循着那歌声追下楼,想要找到那个唱歌的女孩。 在我到达舞台之前,那个歌声停下来了,舞台上只有一个很普通的女孩,正在安静地打扫着白天人们排练留下来的垃圾,打扫结束之后表关上场灯离开了。 后来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安琪,是这个剧组中一名最普通不过的龙套演员。 一连几天我都在暗处观察着安琪,反正其他人也无法看到我,这倒是给了我行动的方便。 她本来是其中一个最不起眼的姑娘,只是来伴舞,甚至连一句台词都没有。但她很认真,即使只是跑一个龙套也会细心地记住导演所有的要求。看得出她跟珍惜这个机会,所有龙套们都在休息的时候,只有她会静静地站在台边,听导演给当时的女主角讲戏。 当时的那位女主角是电影演员出身,脾气大架子也大,会带着四五个助理来排练,而且在我听来她唱功根本不过关。导演老头子倒是还有点真才实学,但面对这么一个女主角,什么专业水平都是白搭,纯属对牛弹琴。 可这个女明星有名气,制作方当然也是看中了她带来的明星效应才请她来的。其实这么多年来,演艺圈没什么改变,只不过在我们当年,只有真正有本事的人才会在这一行里混出名声来。 安琪从不跟导演攀谈,也不在任何人面前表现自己,她只是安静地听着,里就像一株路边的野草,不会被任何人注意到。 但每当排练结束,送走了主角、导演和制作人之后,她总是要求一个人留下来收拾残局。人们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意识到剧组里还有那么一个不起眼的女孩,她仿佛很喜欢干这些杂活,做那些别人都嫌弃的工作。 直到所有人都离开之后,安琪才会绑起头发,一个人在空荡无人的剧场中默默收拾着,先把饮料瓶、废纸这样的垃圾捡到一起装袋,然后把四处乱放的道具全都摆回它们应该在的位置扫完台板上的灰尘还要用拖把擦上两边才算结束。 这些工作全部做完之后,终于轮到我期待已久的时刻了。 她会先在舞台上站一会儿,然后闭上眼睛,开始轻轻歌唱。白天那位女明星试了无数次都无法完成的唱段,在她口中却轻松地如同捡起一片树叶。 她的长相谈不上倾国倾城,甚至都说不上出色,但她一旦唱起歌来,那个普通的女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绝世名伶!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随着唱词在变化,时而性感妩媚,时而纯净无邪。 安琪吓了一跳,赶忙对我道歉:“对不起!我以为大家都已经走了。” 几十年过去了,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交流,我几乎已经忘了该如何开口。 “您……是这里的场工?”安琪试图消除我们之间的尴尬,“我收拾完舞台马上就走。” “你会唱歌么?” “您刚才听到了……”安琪看上去有些羞涩,“我只会一点,不太敢在其他人面前唱。” “好。”我走到钢琴边,打开了琴键盖,“我来弹,你来唱。” 安琪有些不知所措,但我的琴声一起,她就再次沉浸在刚才的情绪之中,慢慢跟上了我的旋律。一曲唱罢,她显得很兴奋,有观众欣赏的时候总归是要更有成就感。 “谢谢您,我从来没跟过伴奏。”她羞涩地笑着,“您琴弹得真好。” “很值得兴奋吗?”我冷着脸问,“你觉得刚才自己唱得很好吗?” 安琪被我愣住了,手足无措地愣在原地。 “刚才有两句唱词的音准完全不对!重新来!跟上我!” 她又愣了一会,但很快就跟上了我的钢琴伴奏。 就这样,我们练习到深夜,每次我都毫不留情地指出她的失误,甚至是讽刺挖苦,可她始终没有不耐烦,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根据我说的方法,一点点把自己的毛病改正过来。 “今天到这里了,你走吧,我今晚不想再见到你。”最后我合上了钢琴,一个人走向后台。 “那老师我们明天继续上课吗?”安琪在我身后喊着。 “你刚才叫我什么?”我诧异地回头去看她。 “老……老师。”她被我的眼神吓到了,向后退了两步,但语气依然恭敬。 “随你怎么叫吧……” “老师再见!明天我还会在这等您的!”她像个被表扬的小学生一样开心,对着我的背影鞠躬后,捡起地上的垃圾袋,风一样地跑出剧场。 从那天开始,我们每个晚上都会上课。 她无时无刻不让我想死婉仪,当年我就是这么教她的。她们不仅仅是嗓音相似,连缺点都几乎是一样的,都缺乏自信。于是我又重复了几十年前的课程,开始带领她做各种练习,让她不断打开自己的心。 她进步得越来越快,和婉仪一样,很快我就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教她了。可随着她不断地成长,我却越来越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让他看到我,为什么要重复十年前犯下的错误。 安琪虽然是个很善良温和的女孩,可当年的婉仪不也是一样吗?可她们都是天才,都需要更大的舞台,这里太小了,太破旧了,太微不足道了。而我也是,我就算被她们称为兄长,称为老师,可终究不是那个能陪她们走下去的人。我能拥有的,只有这一间小小的剧院,它曾经是我的家,现在是我的唯一。 这么多年我仿佛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所有怨恨的根源都是爱,如果没有了爱,这个世界也不会有怨恨。到头来,我还是宁愿自己失去爱一个人的能力,也不想再次在悔恨中孤独地活着。 我选择了放弃。 在放弃之前,我为安琪做了最后一件事情。我稍稍施展了一些手段,让导演在排练结束后留在后台休息室睡着了。我知道,安琪的歌声会把他叫醒的。 “你这么做已经够了。”我这样宽慰着自己,慢慢走回了自己的阁楼。 果不其然,那一晚导演终于找到了他心目中完美的女主角。而那一晚,我也重新回到了孤独的怀抱中。 孤独是孤独者最好的伙伴,它是永远不会离开我的东西,至少在我这一次生命用尽之前。 一切都像我计划的那样,安琪顺利地成为女主角,在媒体面前大方光彩,变成了戏剧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也拥有了无比光明的前途。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从得到那个角色开始,就一直在剧院里寻找我。她向所有人讲,她有一位年轻的老师,是这个剧场的某个夜班场工,教会了她所有东西。 可根本没有人相信她的话,人们因为她的美好而原谅了她的“疯狂”,纷纷开着善意的玩笑,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 她不相信,在剧院里一整晚一整晚地等着我出现,找遍了这里面的每一个角落,却依然没有我的踪迹。 虽然我一直都在帷幕之后看着她,但她这辈子也无法再见到我了。 对不起安琪,请原谅我的自私!好在这个世界很大,你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路边的风景很精彩,很快你就会忘了我的…… “但是现在,这座剧院的诅咒再次应验了!”阿莱愧疚地像是要把自己的头揉碎,“这一切的罪孽都起因于我,但我却无法自己打破它。白医生,我需要你的帮助,明天就是平安夜,是首演的日子,就算现在你取走我的魂魄,让我魂飞魄散,只要能弥补我当年犯下的错误,我什么都答应你。” “怪不得呢!我说今天安琪为啥问我看到了什么没有,敢情你们俩还有这么段故事!” 第49节 林夏说着看着白起,他在阿莱讲述过程中一直没有说话,神色悠闲得像个置身事外的看客。 “帅哥,行不行给个话呀?”林夏还是憋不住问。 “白医生,您提条件吧!”看来阿莱是真的下了决心。 “我看就没有这个必要了。”白起无情地摇头,“你是个孤独的可怜人,但你不是病人。这件事情只能由病人自己向我提出,没有她的许可,我是不会给你做手术的。” 阿莱听了这话,脸一下子变得煞白,好不容易燃起的希望,又被一桶刺骨的冰水浇灭了。 “白医生,我的故事只能和你们讲,不能让她知道!” “那就先把你的心病治好,这件事只有你自己能帮自己。”白起冷冷地说完,径自起身离去,脚步未带起任何烟尘。 “你先别着急。别看他那滚刀肉的德行,其实耳根子软极了,我去劝劝试试!”林夏拍了拍阿莱的肩膀,追了出去。 阁楼的门猛地关上,墙上一副挂了很久的油画摔到了地上,跌落在阿莱面前。阿莱无力地端详着那副画,上面的油彩已经黯淡,但还是能看清画面上有三个人,一个美丽的女人和两个孩子,他们亲密地抱在一起,幸福地笑着。 那年他十岁,他第一次拥有了家。 玖 夜已经深了,剧院前的街道上空空荡荡,积雪将整个世界染成冰冷的白色。虽然昨天下了一场大雪,可空气中依然寒冷干燥,能把人皮肤里的水分都抽干。 林夏搓着手哈出一口白气,哆哆嗦嗦站在昏黄的路灯下四处张望着,除了街角有一个卖花的姑娘之外,街上再没有第三个人。 “那家伙死哪去了?!” 她跟白起分明是前后脚出的阁楼门,可一转眼的功夫,白起的身影就在眼前消失了,就像是变戏法一样快,里里外外找了三圈都不见人影! 林夏正纳闷地寻找,忽然身后有人咳嗽了一声,惊得她向前一躲,回头再看,不知什么时候白起已经站在她身后了,正冷眼看着她。 “你是在找我么?”白起漠然问。 “妖吓人吓死人啊,大哥!” “我今天已经尽到了我的义务,咱们的交易已经完成了,以后不能强迫我参加你任何的节日活动。”白起点了支烟,说完就走向街口的出租车站。 完成啥了!撂下一句话就走人算什么完成!林夏心里咆哮着,可她今天穿了高跟皮靴,在雪地上走很不方便,只能一溜小碎步跟在他身后。 “你真的那么讨厌圣诞节啊?是不是之前在这天被人甩过呀?” 白起突然停住了脚步,慢慢转过头,用烂泥扶不上墙的眼神瞥了林夏一眼。 “默认了是吧?看来真的被人甩过!”林夏幸灾乐祸地拍手,“失恋是男人一辈子都愈合不了的伤疤!看来您这道疤可够深的,起码有玉渊潭那么深!” 白起鼻孔里轻轻喷出两道白雾,转身继续走到出租车站边,扬起手打车。 “我开玩笑的啦,你这人怎么这么小气啊!”林夏小心翼翼地追到白起身边,鬼鬼祟祟地探头看着白起,“真的生气啦?那姑娘有那么好么?比本宫还美丽动人?” “停!”白起板起脸说,“我不想和一个从来没有恋爱经验的人讨论这种问题。” “混蛋!你偷看我日记了是不是?!”林夏怒吼道。 “我难道还需要偷看你日记才能推断出来这一点么?” “怎么可能!我、我、我,我从小都有好多男孩子追哦!”林夏像个法庭上的被告一样辩解,“我只不过是守身如玉啊,想要把自己留给最珍贵的那个人——” “请你自重,我们还没有熟到谈论这种事情的地步。”白起冷冷地说。 林夏一时语塞,感觉今天自己彻底输了…… 马路上一辆出租车都没有,只有回荡在夜空中的风低低地掠过,整条街上除了那个卖花的姑娘,就只剩下白起和林夏两个人,像木偶人一样站在那里等车。如果此时有人经过,甚至还会觉得他们两个这样也挺浪漫的。 林夏心里憋着一股火,从前几天就准备发出来的火!这几天来,白起对她的态度不比黄世仁也跟容嬷嬷差不多了,从准备圣诞节派对开始,什么事情都要和她对着干,今天又草草地大发了阿莱!人家已经这么可怜了,都准备把自己的声带献出来当哑巴了…… 混蛋!今天本小姐跟你没完!林夏正在心里翻字典找词儿准备跟白起骂上一场,没想到白起却率先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沉默。 “你为什么非要过这个圣诞节?”白起语气比刚才平和了不少,恢复了往日的优雅。 “你是真心想问,还是想要吵架?”林夏一愣。 “只是好奇。”白起眼神淡淡地看着遥远的夜空,眸子里仿佛流动着一种缥缈不可捉摸的东西。 林夏心里的怒火渐渐熄灭了,她此时感觉白起像变了一个人,没有之前那么冷了,语气中也有了些温度。 “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过圣诞节啦……” “第一次?”白起眉梢向上挑了挑,“以你对人类圣诞节习俗的了解来看,应该很熟悉才对吧!” “鬼扯,那都是我在网上查的……”林夏撇了撇嘴,“我从小就没过圣诞节,小时候还看不懂呀,也就跟着大家一起送送圣诞卡。后来长大了,查了查圣诞节的意思,也明白了什么耶稣他老人家过生日只是个借口,其实圣诞节不就是让外国人借机全家团圆过个年吗?跟咱们春节没啥区别。” “那这几天你忙前忙后又是为了什么?”白起问。 “当然是很想过啦!”林夏白了他一样,“这是一家团聚的节日啊,以前我想过,可我老爹是一年到头神龙见首不见尾,三天两头不着家,现在更好了,连神龙头都不见了!鬼影都没有一个!我找谁过去?” “你的意思是,你把我们当‘家人’ ?”白起有些不可思议。 “我没说你是!你老人家天煞孤星命,谁敢跟你攀亲戚。”林夏撇嘴,“可是你想想其他几个人呢?阿秀、穆媄姐、阿盈、紫弦、陆雨岚,他们其实也都跟我差不多,都挺孤单的。圣诞节应该是个有奇迹发生的节日,我希望的奇迹就是这群奇奇怪怪的人能找张圆桌坐下,大家吃吃喝喝,好好笑一笑。” 白起见她默默转过头去,望着街角的方向发呆。她这个人很少会那么沉默,开心的时候笑,不开心了就吼出来。可白起总会忘记,她也会难过,也会感到孤单,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你——”白起淡淡地开口。 “天啊!冬天也会有白玫瑰啊!”林夏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我还以为看花眼了呢!” 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街角那个卖花姑娘手里还剩最后几株玫瑰花,就像今天的雪一样洁白无暇,在这么寒冷的天气里,依然生机勃勃地开放,给这个漫长的黑夜带来了一丝希望。 看起来之前的担心都是多余的,白起轻轻叹气。 “好美啊!”林夏痴痴望着那些花,脸上慢慢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白起,身上带钱没有?” 白起没有理她,转身又向剧院走去。 “有这么小气!”林夏在身后嚷着,看着他修长的身影走进漆黑无光的剧院,得意地打了个响指。 说什么来着?这家伙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阁楼里,阿莱悲伤地独坐,手上的银色八音盒叮叮咚咚,它的机栝已经很旧了,运转的很不连贯,把原本欢快的曲子放慢了一倍,反而显得忧伤。 那是他和婉仪曾经在唱诗班唱过的歌,一首平安夜的颂歌,后来他也把这首歌交给了安琪。可惜当年的一切美好,现在都成了泡影。 “想打破那个诅咒么?” 阿莱惊讶地发现白起去而复返,正站在阁楼门前冷冷看着自己。 那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冷峻。这个男人举手投足都那么优雅,但优雅到让人难以接近,仿佛他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你决定帮我么?”阿莱恳求着。 白起无情地摇头,让他刚刚燃气的希望再次熄灭了。 “这个事情其实比你想象的容易得多,但能做到的只有你自己。” “我自己?”阿莱无力地说,“我早就已经尝试过了无数种办法……” “真的么?其实手术只能解决你现在的困扰,要是想永远解开那个诅咒,恐怕有些事你还没有做!是一件你当年就没有做到的事情。” 阿莱听了他的话,在脑海中冥思苦想了一阵,忽然醒悟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白起点点头,走向楼梯离去。 临走前,阿莱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您难道不需要任何报酬么?我从林小姐那里听到的您,仿佛不是这个风格。” “她都说了我些什么?”白起皱眉。 “她……”阿莱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我只是想感谢您能帮我。” “圣诞节是个该有奇迹发生的节日。”白起挑了挑眉,“你不知道么?” 阿莱反复思索着这句话,再抬头时白起已经消失了。 奇迹……明天奇迹真的会发生么? 拾 12月24日,圣诞前一天。 覆盖着城市的积雪已经被清扫干净了,可路面上依旧湿滑泥泞,天还是很阴,看来降雪还没有那么容易停止。 大巴车在郊外的小路上缓慢地颠簸着,车上的人们早就熟睡了,只有杨戬一个人还醒着。 他已经三十多个小时没合过眼了,但对于一个天兵来说,睡眠并不是生活必需品。他就算三十天不吃饭不睡觉,也一样能够和恶灵搏斗,再毫发无伤地从枪林弹雨中脱身。 可是他很苦恼,因为自己追踪的那条线索又断了。 片场外的面包车里,杨戬和他的上司面对面而坐。 “都查过了?”王导叼着个烟头,翘起腿抖动得像装了马达。 “嗯。” 杨戬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的上司,一个天兵内务部的特派员,手中握着自己的生杀大权,却以能接近女明星为借口,隐藏在影视剧组里,做副导演。 在过去的三十个小时里,杨戬走遍了这个城市。北京城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凡是有能力做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乃至各大学院的教授,全都被他排查了一遍,所有人几乎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你这也太不懂礼貌了,大半夜的去敲人家的门。”王导翻阅着他的调查记录,多半为问讯都是在深夜里完成的。 “我没有敲门。”杨戬的嗓音艰涩,因为他很少开口,总是有些不适应。 “这就是你们执行的风格!”王导狠狠吐了口痰,“连人类都讲军民鱼水情,你现在可是在内部考察期,就不能转个弯儿完成任务么?一旦出了问题,又得让我们来擦屁股!跟我多学学,好好地融入这里,不要做这个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是个讲法制的国家,知道么?” “巨寇。”杨戬吐出两个字。 “我实在拿你们这群人没办法……”王导叹了口气,踩灭了烟头,“还有什么要问的?” “什么人……能从地狱劫走灵魂?” “我之前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做到了这一点。”王导又点了一支烟,狠狠的吸了一口,“其中一个人曾经登上过三界通缉榜的首位,我只需要跟你提他的姓,你就会猜到他是谁。” “谁?” “他姓孙……” 杨戬低头想了想,猛地抬起头来,眉头紧锁:“孙局?!” “没错!当然了,现在他老人家已经是我们总局的常务副局长了,每天也就是坐在办公室里批批文件,再就是跟老家伙们喝喝酒。想当年,孙局可以说是天上地下第一拉风的男子!”王导露出鲜有的崇敬,“传说他当年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拎着一根铁棒,轻松地跳过地狱界办事厅高大的柜台,微笑着对后台的女人说了两个字————打劫!你想象一下,别管他是否违背了天道,可是真的帅啊!男人就该这么帅气!” “是么?”杨戬疑惑地问。 “你不懂!”王导斜了他一眼,“反正另一个巨寇是和孙局长一个等级的男人,试想一下吧!该有多棘手!否则也不会查了这么多年,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明白了。” “等等!”王导叫住了杨戬,不屑地扔了个信封到他怀里。 里面是两张今晚音乐剧的vip票,位置很好,就在一楼正对着的舞台的位置。 “约上个妞儿,今晚去看!”王导瞪着杨戬,“这是命令!” 第50节 “为什么?”杨戬完全搞不懂这位特派员的意图。 “我今晚有三个约会,去不成。”王导得意的说,“你要融入这个社会,今晚是平安夜,谁还在外面瞎逛荡!” “一个人去可以么?” “就瞧不起你们这种单身。”王导讪讪地说。 杨戬行了一个天兵军礼,默默退出面包车,拉上了车门。 夜色慢慢占据了北京的天空,包裹着节日彩带的街灯从沉睡中苏醒,刚刚相见的情侣们挽起手臂走进剧院,门前的小贩们在高声叫卖着圣诞帽,空气里飘散着奶油般的甜香。 剧院前巨大的海报上,女主角安琪正对着夜空祈祷,仿佛在祈祷一个平安宁静的圣诞之夜。检票入场的时间还没有到,但观众们早已在剧院门前排队等候了。 这是一场中国音乐剧迷们期盼已久的演出,在这之前,世界四大音乐剧还从未被翻译成中文演出过。而且这出戏的女主角安琪又被称为戏剧界的超新星,被誉为中国音乐剧的新希望,这场演出很可能就是一个普通女孩走向传奇的第一步,见证奇迹的机会,人们怎么舍得错过! 而此时,林夏正穿着一件破旧的洋装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东张西望地寻找着。 “怎么还没到呢?” 一个小时前她就已经画好了妆,趁着剧组的其他人忙得焦头烂额的功夫,从后台悄悄溜了出来。 今晚她要召开一场盛大的圣诞派对,而比一个步骤就是邀请来宾观看自己的演出。可现在演出时间就要到了,自己的客人却连人影都找不到。这麻烦可就大了,因为给演员的赠票 她今天刚刚拿到,还跟执行制作人套了半天近乎才搞到了那么多张。客人们不到,这些票岂不是白费了! 林夏正在着心焦的功夫,一两酒红色迈巴赫呼啸而至,停在剧院门前。先下来的是个穿黑色制服戴着檐帽的司机,毕恭毕敬地打开后座的车门。 穿着暗红色定制套裙的女人走下车,她戴着黑框眼镜,长发一丝不乱底盘在脑后,虽然容貌极美,但身上没有一点矫情造作,像个职场女强人。 “紫弦!”林夏隔着老远就招手大喊,疯子似的飞奔过来。 “林小姐……”紫弦一头冷汗地跟她打了个招呼,“多日不见,林小姐还是那么……豪迈奔放啊……” “不是说了么,以后叫我小夏就行了。”林夏上去亲昵地挽住了她的手臂,“最近忙点啥?项老板的公司还开着呢?” 紫弦这时候提起项伯言还是难免有些悲伤。 她本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妖,最擅长的便是弹奏古琴,也因此与一位富家公子项伯言巧遇成为知音。可后来那位项公子落魄而死,紫弦为了让爱人能继续活下去,不惜使用禁术也要让他复生,但没想到那位风雅的脱俗的公子,却在回魂之后变成了活生生的守财奴…… 最后还是林夏和白起出手相助,才让项伯言得以解脱。 “我说错话了是不?”林下有点后悔提起她的伤心事。 “怎么会!如果不是小夏你和白医生的帮助,少爷他现在依然不能得到安宁。”紫弦淡然一笑,“公司我还在做,不过现在已经把全部的资产转移到了我以少爷的名义开办的慈善资金名下。少爷他生前就有救国救民的宏愿,如果知道我用这些钱来做慈善的话,他也会很高兴的。” “就是!就是!”林夏赶紧补救,“一会先看戏,然后咱们好好喝一晚!我还想听你弹琴呢!” “没问题。”紫弦笑着答应。 “聊什么呢?这么热闹!”身后忽然有人说话。林夏一回头,一身旗袍的古典美人正向自己走来。 “快来穆姐姐,我给你介绍个朋友。” 林夏给两个人做了介绍,虽然不用说明对方的身份,可两位都是妖物,自然而然的会心一笑,心照不宣。 “阿秀呢?小崽子这么没跟你一起来。”林夏奇怪的问。 “有人去接他了。”穆媄向台阶下一指,“喏,这不是来了。” 台阶下两个少年拉拉扯扯地并肩走来,高一点的那个顶着爆炸头,露出脖颈和手背上的文身,是烟雨胡同十八号蓬莱间诊所唯一的员工阿离。矮一点穿校服的那个,眼神倔强的像只小野狼,是穆媄收养的小男孩阿秀。 “怎么来的这么晚!”林夏揪着阿离的耳朵呵斥,“我不是说了让你早点到么?!”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阿离求饶,“都是这小子,说什么非得给女同学送礼物,耽误了时间!” “女同学?送礼物?”林夏放下阿离,对着阿秀眯着眼睛,“小崽子,这么小就学会泡姑娘了?” “何止泡姑娘!”阿离很狗腿的告密,“据说已经失恋过了……” “可恶!我都没失恋过!”林夏脸一红。 “就你嘴快!”阿秀瞪了阿离一眼,从书包里抽出一朵红玫瑰装作很不在意地递给林夏,“给,送你的。” “什么意思?”林下有点迷糊。 “可能是在表达爱意。”阿离贴着林夏耳朵嘀咕。 阿秀涨红了脸,跑到穆媄身后躲了起来。林夏正哭笑不得的时候,陆雨岚也来了。 如今满汉全楼当依然还扎着倔强的单马尾,今天倒是没有穿厨师服出门,像个普通的邻家女孩一样穿着雪地靴和棉衣。 林夏给大家再次一一介绍,因为现在陆小姐和紫弦都是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所以聊得很是投机。 “林小姐,最近有那个人的消息么?”陆雨岚趁大家嬉闹的时候找个机会问林夏。 林夏心里咯噔一下,她当然知道陆雨岚口中的那个人是谁。沈醉啊沈醉,你这个杀千刀的老鬼,人家姑娘现在还对你念念不忘呢……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林夏含糊着,“不过听白起说,他会回来的,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 “白医生今天不来么?”紫弦插嘴。 “他?他老人家天煞孤星,不屑于跟咱们一起过节!”林夏哼哼唧唧地说。 “我看未必。”穆媄在一边说。 “穆姐姐你又露出媒婆一样的邪恶微笑了!”林夏眼皮一跳,“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么?” 她的话音未落,耳边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让林夏整个人吓得一激灵 “她应该告诉你,不要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 白起不知何时出现在人群中,怀里还抱着一个雪一样白的小女孩,女孩手里拿着一只牛仔玩偶,对临林夏甜甜地笑,是上个月才从上官炼手里救回来的阿盈。 “你不是不来么?”林夏哼了一声。 “我是来看演出的,和过不过圣诞节没有关系。”白起冷冷地说。 “真是一对冤家……”穆媄叹了口气,赶紧打圆场,“好了,演出也快开始了,我们入场吧!” “糟糕!”林夏这才注意到观众已经开始入场了,赶紧把票分给大家,自己则火急火燎地跑向剧场后门,跑出去没几步又回来了。 “你昨天究竟做了什么?今天安琪真的没问题?”林夏问白起,“今天一整天导演和制作人都已经急疯了,我看还是没啥起色啊!”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白起淡淡地说,随即抱起阿盈走入剧场。 此时此刻,舞台上安静极了。 大幕还没有打开,只能从缝隙中听到一点点观众们入场的声音。舞台上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了,安琪一个人跪在台中央,双手合十默默祈祷着。 直到今天上午最后一次彩排之前,安琪依旧只唱完了一半的台词。虽然这已经是她最近两天最好的一次表现了,可依然无济于事。 如果她的嗓子不能坚持一整场,就算是最后只剩下一句台词没唱完,也相当于搞砸了全部的演出。 导演和制作人已经无计可施,到了这个时候只能对着上帝、佛祖、土地爷以及各路神灵求保佑了。安琪在开演之前向导演提了一个请求,请求他让自己一个人在舞台上静一静。 导演老爷子心说这能顶啥用,可有实在没辙,才答应了安琪的请求,他自己带着全剧组其他人到后台今天刚加上的关老爷神位前面上香跪拜去了。 于是整个舞台上,只剩下了安琪一个人。 她这两天憔悴了很多,即便画了妆也能看到眼圈上隐隐的黑色。她觉得自己像是要疯了,一个曾经那么熟悉的人就这样消失了,任凭自己向谁提起,都没人知道他,任凭自己如何地寻找,却找不到一点点他存在的证据。 是他引领自己走上了这条路,可这条路在今天也就要结束了。 “我知道我没有疯,我知道你是真实的,我知道你就在这里听我讲话……”安琪跪在舞台上,像个上帝祈求宽恕的圣女,“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你究竟为什么离开。可无论如何,我都要对你说一声谢谢。谢谢你曾经为我做的一切,谢谢你让我看到了艺术的魅力,谢谢那些深夜你的陪伴,让我不在孤独……” 台角的幕布忽然动了一下,仿佛有个并不存在的人走过似的…… “谁?谁在那里!是你么?”安琪奋不顾身地从地上爬起来,提起宽大的裙裾追了过去,可幕布后面空空如也。 “安琪?”导演老爷子在身后喊着,“是你么?” “是我。”安琪飞速地擦干泪水。 “时间到了……”导演老爷子如临大敌地说,“我们只能开始了。” 舞台的钟声第一次敲响,台下观众已经开始鼓掌了。 那个人曾经对自己讲过,当年他们演出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现在的观众们也很懂剧场的礼仪。 导演和制作人走向安琪,纷纷和她拥抱。 “没关系,我已经想好了!”导演老爷子颤巍巍地说,“一旦你唱不下去我就去拉电闸!” “是个好主意!”制作人也已经疯了,“不成的话,我就去后台放一把火!” 安琪苦笑着摇头,走向前去和所有的演员们、工作人员们拥抱。 “对不起。”她对每个人都这么说,“对不起,让大家是失望了……” 没有人真的会在这个时候责备她,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鼓励着她,虽然谁都知道这次演出的失败已经成了定局。 “加油!没问题的!”她看到那个叫林夏的女孩也在鼓励自己,摆出特别有信心的样子,“加油!” 第二遍钟声敲响,绞车牵动着幕布徐徐拉开,像是打开了一张了一张立即执行的判决书。 在台口甚至能看到台下观众们黑暗中闪烁的眼睛,而那上千那双眼睛,就像埋伏在黑暗密林中的捕食者一样,身后所有演员、导演、工作人员,都在默默看着她,双面夹击之下,安琪感觉自己的胸口一阵憋闷,气息骤然混乱起来。 她抓紧了侧幕条,整个人像一只被逼入绝境的小猫一样颤抖着。 “就当他们是南瓜!”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说。 “啊!”安琪轻声叫了出来,整个人像是通了电似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是他!这个声音不会是别人,只有他! 安琪猛地回头去寻找,可眼前只有同伴们疑惑的目光。 “安琪?你没事吧?”导演老爷子看出来不对劲的地方,“你的脸色好差。” 在哪里?!在哪里?!安琪在心中狂喊着,可眼前却依然找寻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幻觉……全都是幻觉…… 她沮丧地回过头,却听见耳边再次响起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不要怕,就当他们全都是南瓜。” “你回来了?”她瞪着大眼睛看着前方,口中轻念着。 “我一直都在……”黑暗中有个男人低低地说。 第三遍钟声敲响,整个剧场中回荡着轰鸣,像是还未开场就已经欢呼的观众,大笑中含着泪水! 灯光骤然间亮起,如天父的降临一般光辉夺目,交响乐团在指挥的命令下开始演奏起响彻天国的乐曲。 “去吧……” 安琪感觉后背上被人轻轻推了一把。那是极为真实的一推,她甚至还能感受到他掌心的温度,那温暖将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之间的爱,全都传递给了自己。 从此,她无所畏惧! 第51节 她开口的那一刻,台下的观众们仿佛听到了天使在唱歌。她的歌声如同夜莺舒展的翅膀,轻轻拂过台下每个人的脸。 这些观众有的很美,有的很普通,有的生活得很疲惫,有的生下来便衣食无忧,有的心中充满了理想,有的眼里已经失去了火花。但在这歌声中,他们都是平等的,就像回到了出生时的那一刻,沐浴在同样的爱里。 后台所有人都在疯狂地拥抱着,导演老爷子和制作人大难不死一般相拥而泣。 “刚才……你做了什么?”林夏独自走到幕布边,对那个别人看不到的幽灵轻轻地说。 “做了一些我早该做的事。”阿莱背靠着侧幕,对着舞台上的天空自言自语,“婉仪,宋妈妈,对不起……我现在终于和这个世界和解了……” 林夏看到他的脸上露出了舒展的笑容,他的灵魂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救赎。 他曾经欠婉仪的,欠这个世界的,都在这一夜还清了。 怨恨的力量会强大到形成一个诅咒,让人心深陷黑暗不能自拔。而能打破这个诅咒的,只有爱和宽恕。 爱这个世界,宽恕这个世界,它会回报你的。 尾声 马上就要到十二点了,平安夜就要过去,圣诞节就要来临。街道上挤满了欢庆的人群,空气中弥漫着温暖和暧昧。 杨戬顺着人流出了剧场,走到了街上,默默拿出了手机。 “有话快说,我还陪姑娘喝酒呢!”内务部特派员在听筒里嚷着。 “演出……很精彩……谢谢!”杨戬断断续续的说。 “谢你个头!你个实心脑袋,真的是一个人去的?大哥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啊……”王导在电话另一端喋喋不休地讲着男人自当风流的人生哲理。 杨戬忽然感觉到了一个熟悉的气息,他猛地回头寻找,视野里是汹涌的人潮,他们在向步行街尽头的广场涌动。 “怎么不说话了?”王导不耐烦地问。 “没事。” “跟你聊天真费劲!赶紧挂了吧!” 在杨戬挂断电话1电话之前,听筒里传来上司最后一句话。 “那个什么……圣诞快乐!” “哦……”杨戬笨拙得不知该怎么回答,“圣诞……快乐。” 听筒里早就只剩一片忙音了…… 这就是人类的圣诞节么?杨戬茫然地站在拥挤的人群中,像个走丢了的孩子。 就在此时,天空中忽然一声巨响!他下意识地想要去拔枪,可转过头,却一下子愣住了。 原来这就是圣诞节呀……杨戬呆呆站在原地,脸颊上映着淡淡的光圈,孤狼般狠戾的双眼中映出一片绚烂的色彩。 在他的眼中,一朵朵烟花交织绽放,让漆黑的夜空变成了天堂的花圃,花火恣意盛开,无与伦比的美丽。 “好漂亮啊!” 林夏和朋友们站在剧场门口,对着空中的烟花出身,幸福的微笑布满了所有人的脸。 “咦?”被白起抱在胳膊上的阿盈忽然小声叫道。 “怎么了?”白起问。 “刚才看到一个感觉好面熟的叔叔……”阿盈望着街上汹涌的人群。 白起顺着她的眼神看去,人海中仿佛有个银色影子一闪而过。 “来,姑姑抱。”穆媄接过阿盈,对白起和林夏说,“一会去陆小姐店里集合,我们先走啦。” “你们先走了是什么意思?”林下不解的问。 酒红色的迈巴赫呼啸着停在他们面前,除了白起和林夏,剩下所有人都像商量了似的一窝蜂钻了进去。 “车里坐不下,反正也离得不远,你们自己想办法喽!”紫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眨了眨眼睛。 “白医生,不抓住机会的话,我就不客气了!”阿秀这小毛头也跟着起哄。 “什么意思?”白起皱眉,“这不是还能挤么?” 他们还来不及反应,车门人呢哐的一声关上了! “喂!喂!”林夏刚想追,车子却风驰电掣地跑远了,“可恶!太没义气了……” 想想紫弦临走前的那个表情,简直跟穆媄的笑同样邪恶啊! 可现在没辙了,平安夜的东单,想打到车是不可能的,只能凭这两条腿走过去了。林夏和白起并肩走在路上,和人流的方向刚好相反。 今夜的天气比前几天要暖和了很多,散散步甚至还挺舒服的。白起依旧面无表情地吸着烟,林夏一会看看他,一会看看街边的风景。 街边到处都是彩灯装点的圣诞树和驯鹿雕像,情侣们亲昵地挽着手从他们身边走过,大部分女孩手里还捧着红玫瑰。 是啊,玫瑰花对于女孩子来说,是永远都不会错的礼物。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东单教堂,一座石灰色的高大建筑,拼花彩色玻璃由里向外透着暖光,像一块宝石雕成的,教堂里传来阵阵圣歌,传唱着主的慈爱。 临夏站住了,白起也停下了脚步,两个人站在教堂门前静静地听着。 平安夜,圣善夜! 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 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 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 平安夜,圣善夜! 牧羊人,在旷野, 忽然看见了天上的光华,听见天使唱哈利路亚, 故主今夜降生,故主今夜降生。 “啊!下雪了!” 林夏惊喜地看着天空,一朵朵晶莹的雪花飘落,就像圣歌咏唱的主一样,在这个宁静的深夜纯洁降临。 “圣诞快乐。”白起走到她面前,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大捧白玫瑰,向着雪一样白,向那烟花一样盛开。 白起竟然会送花?!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白玫瑰! 林夏呆呆地望着那束花,一时不知道该不该接过来。 “这束花我特殊处理过,一年四季都不会凋谢,也算是个圣诞奇迹吧。”白起轻描淡写的说。 “大哥,圣诞奇迹不是这么用的!”林夏撇撇嘴,接过那束花还是满心欢喜,捧在鼻间嗅了嗅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清香。 “给你的!”她随手扔了个小礼盒给白起自己捧着花向前走。 白起打开礼盒一愣,里面是一只银色的古董打火机,古色古香,花纹精美。 “圣诞快乐!”林夏转回身吐了吐舌头,那只打火机是她和穆媄逛街时发现的,当时没有买,但后来她还是偷偷跑回去把它买了下来。 白起罕见地轻轻一笑,掏出一只桃源乡,用那只打火机点燃了,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丝清淡的白烟…… “这束花真的不会凋谢?” “只要我不死,就不会。” “服了你了……咱们赶紧走吧!” “怎么了?” “你看教堂门口蹲那俩小子,贼眉鼠眼不太像好人的样子。” “那两个?” “就是那俩!就是那个拿着手机发愣的衰小孩,还有他旁边那个金发的外国人,长得倒是挺帅,可是一脸贱狗的表情,色眯眯的,恶心死了!” “我刚才就已经注意到了,他们仿佛在说什么屠龙、什么卡塞尔学院……可能是患了节日综合征,动个小手术就能康复。” “别扯了,他们得的是神经病!赶紧走!” 男人和女孩并肩走进洁白的世界里,雪一直在下,把整个世界罩上一层晶莹的外壳。 零点的钟声敲响,教堂里的教徒们虔诚而幸福的祷告,天主降临之日,也是人类幸福生活的开始。 前门外的大街,满汉楼大厅里,窗外的雪依然在下,屋子里却温暖如春。高大的圣诞树旁,朋友们围绕着桌子坐好。阿离和阿秀争抢着盘子里的肉,阿盈在穆媄怀里甜甜地睡去,陆雨岚和紫弦热火朝天地聊着生意经,林夏和白起对视一笑,举起了酒杯。 东单剧院,阿莱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舞台上,走到钢琴旁边他停住了。有人在钢琴上留了一支红色的玫瑰,附送的贺卡上有一行熟悉的字体:圣诞快乐。他轻轻拿起那枝玫瑰嗅了嗅,放在一边,将那张卡片贴身收好,转身在钢琴前坐下,手指轻快的弹奏着。 人潮汹涌的十字街头,杨戬抬头望着漫天的雪花,他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 远离喧嚣的雍和宫里,洛桑嘉措大喇嘛坐在雪地里,端起海大的酒碗一饮而尽,古铜色的脸上折射着廊下的火炉的光,孤独的禅者穿过积雪的庭院,在北风中转动着一个个比男人还要高大的黄铜转经筒。沉重的转经筒一圈圈旋转,如同世人轮回的命运。 但无论未来的命运如何,我们都期盼今晚他们能够快乐、平安、幸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