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笃相法》 自序 余幼读儒书。好古谈奇。始习 丹经。继阅风监。丹经有性命之微。风监有吉凶之妙。性命之旨。其理深深。非圣贤莫能尽其微。吉凶之说。其理显显。则庸愚皆欲得其妙。二者。皆有益于人者也。余于风监。尤乐道焉。盖其为术。源流最为久远。其书益多以繁。余虽不能综稽博考。然亦尝作管虱之窥测焉。既而验之世人。又辄致龃龉。无一少契合者。于是乃弃置不复究。余性嗜远游。偶于嵩岳南麓。遇一老人。邂逅之间。偶谈及此。余以无徵不信对之。老人 曰。君自拘泥而不达耳。子焉得厚诬古人哉。夫世既有盛衰。运亦当有久暂。子不见今之遇合者耶。忽焉而富贵矣。又忽焉而贫贱矣。是其无故而然哉。盖衰世之人。有如此也。子焉得厚诬古人哉。况子于部位之间。容有不悉其点。气色之变。或有不审其状者耶。子焉得厚诬古人哉。余闻言殊悔顷间之孟浪。乃亟下拜。叩其旨趋。老人目余者久之。始授余以法。示余以诀。虽固一席之谈乎。然胜读十年之书矣。夫丹经不得其传。盲修瞎炼。而遗一己之忧者其害小。风监不得其传。谰言诡语。而遗众人之患者。其害尤大也。用是精心刻意。曲解旁通。始稍稍有所得。以此游历大江 甫北。当途鉴别。幸无差谬焉。窃以为持身涉世。莫要于此矣。盖上智之人。乐天知命。中智之人。安贫达道。下智之人。迁善悔过。而祸不与焉。然则趋避之力。固未可轻心掉置。而不一究之也。谚曰。君子问灾不问福。苟明乎此。或免罹危难之途也。今将前贤应验各书。而附之以已意。如达摩之言法。希夷之言心。麻衣之兼言法理。今皆纂辑无遗。至于水镜铁关刀袁柳庄之类。其书既驳杂不纯。而应验亦鲜。辄用淘汰焉。非敢固意匪薄前人。余书欲求简明。故从其略焉。今朋辈促其付梓。特记其缘起以为橛子。虽非拯危之要术。或以指迷之一方也。 时民国十一年孟冬月上澣公笃氏自叙于成都寓斋 卷一(上) 四相法有益引证: 公笃曰。相法一术。由来久矣。为中国一种专艺。人人皆可研究。故圣人有游于艺之说。又云。虽小道。必有可观。大用则为风云龙虎之机。小用则为涉身处世之益。查相术始于轩辕。为风后氏立法。故名风监。维则东周时有唐学却雍稀疵各相法。而专家尤多。其中包括治乱兴亡。天道气候。人情社会各学。术简味深。未可轻视也。自秦氐火焚各书之后。世无传本。如汉之许负管骆。唐之李淳风一行禅师。皆无书籍可考。五代。达摩复入中国。始立五来相法。麻衣宗之。希夷继之。以及柳庄水镜衡真铁关刀大清监等。先后共七十余家。各有见解之不同。而亦有偏陋之拘执。其术虽微。其用甚大。兹将考证有益者如 下。 东周时。吴王有四子。长曰阖闾。次曰夷昧。三曰姬光。四曰季扎。四子中惟季扎最贤。惟姬光最霸。兼其子庆忌。勇悍拥兵。吴王薨。序长则阖闾应承位。序贤则季扎应承位。姬光特强自立。阖闾不平。又不能与之争。于是礼贤下士。又恐不得真材。特聘唐举以鉴别之。吹萧乞食之伍员。唐举荐之也。草庐隐居之孙武。唐举师之也。继而霸吴灭楚。知人之益也。 纪汉时。诸葛武侯拔长沙。黄忠魏延来降。黄忠付以兵柄。魏延即令就刑。先主问之曰。延无罪。何以见杀。武侯对曰。此人狼项豺声。脑后耸骨上大下小。必叛无疑。故杀之以绝后患。先主曰。杀降将:拒来者。不足以收人心。不如示恩以赦之。武侯诰诫曰。以后务宜忠勤王室。后侯六出祁山。卒于五丈原。延因争功夺柩而叛。幸侯早伏马岱以诛之。否则蜀漠早危。此知人之益也。 唐天宝时。郭子仪为步卒。隶哥舒翰。犯罪就刑。李白过访见之。其格魁梧。鼻如悬坦。额如覆肝。叹曰。此国家柱石。安可轻弃之。遂往见哥舒翰。而赎其罪。后平安禄山之乱。而安唐室。封汾阳侯。后白招谗嫉。皆汾阳极力保全。而未罹祸。其一举手之劳。而公私均受益。亦知人之益也。 大清道光时。曾国藩平洪杨之乱。国藩素拘谨。其才不如胡 左。而功倍之。独知人善用。是其特长。江 忠源为六合 守。奉檄督粮。国藩见其形局。而惊疑不释。忠源出。国藩凝神静默。若有所思。左宗棠见而问之。国藩曰。吾见忠源仪表有威。金局金声。剑眉凤目。吾以为国家又得一柱石之臣。吾甚惊喜。后见其行路飘摇不定。如为木局尚不至危。金局得沉实之体。如反见飘摇。而又贵名。当然凶危。可惜如此清奇之格局。何以又有如此之败着。故凝神以思之。后忠源升江 苏巡抚。为忠土李秀成所杀。即此一宗。可知国藩精于知人术。所以为中兴名将者。亦知人之益也。 流年部位图
流年运限说: 公笃曰。流年者。运限之推论也。古法则以耳运十四年。额运十六年眉运四年。目运六年。鼻运十年人。中运十年水。星运十五年四围地支运二十四年。男顺行。女逆行也。令则不然。其运多则三年两年而一变。甚至一年一变。一年而数变矣。余则按部位而断之。某部丰隆。其运必佳。某部陷落。其运必阻其或有不验者。是何也。盖其形清瘦。必现于部位之前二年。其形浊厚。必现于部位之后二年。如能清浊相兼。厚薄相等。则按部位而验。余考其运。尚有超前至三年五年者。亦有退后至三年五年者。则据各形而加减之。持监者。更须酌量定之。可也。 达摩起运口诀: 水形一岁金三岁。土厚还将四岁推。火起五年求顺逆。木形二岁复何疑。金水相兼求上下。若云木火反求之。此是神仙真妙诀。定根起运自出奇。 公笃曰。此诀载于麻衣篇中。当然是达摩之诀。他书所罕见也。按水一岁。乃宗河洛之五行生气。其理与法均合。土形四岁。则有疑点。按四数之气为兑金。是士之子气。取其旺耶。四数之卦为巽木。是士之囚气。取其克耶。余于经验考正。其正形与兼形。而验者颇少。惟相争相混之局。亦有应征。火形五岁。亦为旺气之义乎。或为死气之义乎。木形二岁。按二数之卦为坤土。是木之废气。取其衰耶。巽木先天在坤二上。取其本耶。金形三岁。三数为震木。取其废气乎。先天为离火。取其囚气乎。此中深求。尚有玄妙之点。至于金水相兼。而求上下。言其相加也。木火相兼。而用反求。言其相减也。此余参考数学。方知其原义也。然达摩之书。多为六朝文字。言简意深。法奥理穷。此余之最留心处也。 公笃起运口诀: 水形一岁火二岁。金形二岁本相宜。木局须从四岁起。土形五岁仔细推。水木相生依五岁。金木相克三岁余。木土相制四岁半。金水合化四岁推。水火不济一岁半。木火通灵六岁时。火土相生从七岁。金火相克两岁余。相生合化加正数。相兢受制减半之。此是定根起运诀。生克制化不须疑。 公笃曰。口诀当有定法。虽云天地之气候。生克之轴轮。亦有根据可考。故河洛之数。遗传万世而不更改。其达摩之诀。用生气。死气。废气。囚气。本气。或为当时气候而权定乎。或别有深义而交 易乎。余诀为于各书参求。复于经验准确。而后定也。按水一火二土五。皆河洛之原文。金三木四。又与河洛相反。盖水火土不常变。故顺其气候而定也。金木常变。故逆其气候而反也。又据人之脏俯。肝木在右。其气应左。肺金在左。其气应右。是其证也。至于相生而加。相克而减。皆数学之定论。非敢故意擅改前法。取其适用与否耳。达摩木形二岁之说。乃形质清瘦提前二年之法。与余暗合。详载厄年法篇。吾国医学。发泄妙蕴颇多。至于星相术数。能解前人之半者。尚为明哲勤能之士。至于明体达用。审曲度势。补前人不足。笃未闻也。 部位证明法: 公笃曰。相法一术。必先言部位。后言法理。部位确实。然后方用加减活法以定之。而经验推想。又其次也。余考部位。始于风后氏。用五行生化。八卦方位。以定部位名称。故有三才四渎。五岳六府。五官六曜。五星十二官之名。后人多宗之。以为定法。至两周发泄妙蕴颇多。各立门户。而部位末更改也。自秦氐火焚各书以后。世无传本。所存不过残章。徒有其名。而部位混淆无宗。各据一说。余考相法各书。相差太远。互相攻讦。部位地点即属不确。当然差毫失里。美其名曰秘传。不肯轻泄于人。其自欺乎。欺人乎。余初嗜此术。无从稽考。后以医学数学丹经各书证之。始知部位之讹。所谓秘诀者非也。余考汉唐时。相法专家颇少。而相法专书则无。如汉之管骆。有相神相骨之说。许负有气魄性动之辩。其法皆不得传焉。如唐之李淳风。别创一派。偏于一掌。并末考正部位。半多不经之谈。一行禅师。虽有形格内外之用。而无书籍可考。五代时达摩由西域复入中国。始传五来相法五篇。其中形神音气合用。测量轻重加减。其法颇精于人事。惜无天道厚薄之分。虽为中兴相法之祖。然于部位尚谬。其未经考究耶。或为翻印错误耶。五代未有麻衣者。不知其姓氏。余考别传。麻衣县名也。以今之地点合之。即湖北之麻城。其书系在任而成。因以为名。当时为割据乱世。挂冠归隐。所谓仙翁者非也。其书法理兼用。不如达摩精粹。凡理有定理。法无定法。用理者沽名。惧后世驳议也。然其部位亦有多数不确。宋初时有希夷心相一篇。其法以善恶而生祸福。规正社会之人心则可。识人用才之区别则不可。然亦无部位之说。水镜本纪汉时人。其画出于宋代之后。更不知何人冒名捏词。中有三才九流之论。又系水镜零篇。略可择用。其主要偏于引证古人。如关张赵云。尚为其时之人。如引唐代郭汾阳。宋代王安石。可见非水镜真书。而部位高低相差太远。不足为法明矣。明永乐时。有袁柳庄者。其人品低而务虚浮,又为北方人游历不远。经验不当。其法偏于地形。是其遗恨。其部位则有意颠倒上下而用之。固神其说。不足为铁证。清代则有太清神监。衡真相理。铁关刀。各树一帜。皆属半枝半解。乱无头绪。相法轻重尚不分明。何能考前人之不足。至于兰陵集。王氏监。相法须知。相法捷要各书。更为上下离奇。附会其说。不知部位为何物。半为宗前人之错误。半为矜骄而眩奇。以讹传讹。愈使读相法者迷闷矣。余初游滇黔。继游湘郡。复游秦陇。纵横数千里。尚不知部位孰是孰非。民国始成。余由秦赴陇。始遇老人。授余部位确定法。力言相术首重部位。继言天道厚薄之分。次言时势盛衰之别。又言五行生化之妙。此为相术正宗。凡人肥瘦长短。而部位有一定不移之法。余以此经验。若合符节。兹特规定部位。以俟高明者证之。 一.两耳为起运之初。上耳为廓。中耳为栏。耳珠为轮。当以匀分三个部位方实。 二.发际之下为天中。其次为南岳。又名火星。又其次为天庭。又其次为司空。又其次为中正。中正一名华盖。而气色部位。则以华盖包括司空中正两部。两眉之中。方为印堂。印堂者。君位也。此为全面部之主。由天中至印堂。共六个部位。勿论高低。匀分六部可也。 三.鬓发曲处。方是山林。如山之林故名。俗本一取辅角之侧。一取边城之上。两说皆非 。 四.天庭司空之侧。日月角也。次则辅角。又次则边城。边城在眉尾高骨斜上入鬓。皆边城也。共七个部位。而而匀分之方确。不论额之宽窄。而移动也。 五.边城即是驿马。其名称者。分运限与气色也。运限则曰边城。气色则曰驿马。俗本认为两个部位。一说在迸城左右。皆非。然有分上中下三段之说。以量其行动远近也。 六.印堂之下。即是山根。次曰年上。又次曰寿上。鼻尖方曰准头。由印堂至准头。匀分五个部位。自无错误。 七.两目相对之中。即是山根。泪堂之上。即精舍光殿。又名中勾陈。年寿之侧。即下勾陈。两眉头之上半指。即上勾陈。 八.两眉前半节。即凌云紫炁。眉中段即繁彩二霞。眉尾高骨即福堂。福堂斜侧上一分。左曰丘陵右曰塚墓。陵墓者。小山之义也。俗本多谓边城之后。皆非。 九.两目之上。左为三阳。右为三阴。此为运限部位。上为三阳。下为三阴。此为气色部位。故时曰上为阳下为阴。又时曰左为阳右为阴。兹特注明。 十.鱼尾之下即额骨。又名中府。准头之侧即兰台廷尉。又名井灶。两额之上。斜贯外皆。名曰玄武。俗本谓玄。武为水星上下。皆非。 十一.人中乃流通之洫。两侧即仙库。又两侧即食禄二仓。至口角止。匀分五个部位。 十二.法令为井灶侧之长纹。又名寿带。两法令纹入口。又名滕蛇。退一指陷处。即两陂池。其次则名金缕。又其次则名虎耳。虎耳在命门前一指。即医家之听宫穴也。归来则在虎耳金缕之间。前三部略短。后二部略宽。 十三.水星之下一分陷处。有髯处即名承浆。次为颂阁。又次为地阁。下至颏为子位。承浆之侧一指为地库。两腮之侧为奴仆宫。一名悬壁。 十四.颏子额午。两命门即卯酉。是为四正。其寅申已亥辰戍丑末。则以四维匀分十二部。自然明白矣。 五官图:
公笃曰。五官者。言其贵也。故以官名之。而分区段之要害故也。眉为保寿官。以长秀柔润为合格。主名高寿永。清廉出之。保寿官居其上者。五福一曰寿之义也。目为监察官。以长收晶清为合格。主职贵权重。刚毅出之。监察官居其次者。立身之本也。鼻为审辨官。以丰隆圆耸为合格。主富厚多财。礼义出之。审辨官居其三者。财政重地也。口为出纳官。以匀厚朱仰为合格。主寿长禄重。孝弟出之。出纳官居其四者。一生之衣禄也。耳为采听官。以长大厚珠为合格。主聪明贵福。忠信出之。采听官居其旁者。乐善之机也。 四渎图说:
公笃曰。耳目口鼻。名江 河淮济者何。盖欲其疏通也。再得其宜为疏通。反比为闭塞。如得人中沟洫深长。又为贯澈四渎矣。疏通者。足迹所至。能得人之扶助。虽异乡犹桑梓也。亿无不中。谋无不通。利达之格也。闭塞者。难越井里。屈膝闭户。远谋则败。乖 蹇之格也。 十二宫图说:
公笃曰。一命宫。即印堂也。为心之根。面之主体也。所以名印者。尊贵之义也。 宜宽大,主智量。宜方骨,主大贵。宜丰隆,主富贵。宜高突,主奇贵。宜明润,主顺遂。宜黄紫,主吉庆。忌悬针,主破败刑克及危险。忌坑陷,主劳苦刑人丁。忌狭窄,主驳杂小量。忌纹冲,主劳碌困迍。忌黑暗,主危险及牢狱死灾。忌红燥,主凶败官非。 公笃曰。二财帛宫。鼻为财宫。位居土宿。有四窍焉。两侧窍入肺管。两直窍入脑海。督脉之要道也。 宜丰隆,主富。宜耸直,主贵寿。宜圆匀,主多福。宜高贯,主大贵。宜黄紫,主通达及进财禄。宜润泽,主利禄。宜方齐,主创业。宜悬胆,主大贵。忌小薄,主反覆受制。忌仰露,主破败。忌黑尘染皂,主破财及短见。忌红赤贯准, 主刑克冷退及疾病。忌尖低,主贫苦。忌断节,主孤刑。忌纹冲分断,主凶危及失败刑克。忌土凌水星,主寒穷受制。 公笃曰。三父母宫。由日角起。至辅角止。居火星之位。 宜骨插,主父母贵及本身大贵。宜匀配,主父母并寿。宜高明,主父母多福。宜黄润,主父母喜庆。忌低陷,主幼夫父母。忌偏斜,右损父左损母。忌青滞,主父母沉疾。忌黑暗,主父母死亡。 公笃曰。四弟兄宫。即两眉之罗侯计都二曜是也。 宜长竪,主弟兄贵。宜清秀,主弟兄明敏。宜光彩,主仙佛圣贤。宜柔细,主和睦。宜棱骨,主弟兄发达。宜环曲,主贵而无刑及多子女。忌间断,主刑克疾厄。忌短促。主败刑而少弟兄及失睦。忌粗燥,凶失和而多官讼。忌旋螺,主刑克内争。 公笃曰。五妻妾。位居目尾。即奸门鱼尾是也。 宜丰满,主贤德。宜光润,主康健及喜因。宜横梁,主操持。宜上仰。主强淑。忌十字纹,主生离。忌坑陷,主刑克。忌下反,主刑三妻。忌纹多,主男女重配。忌黑痣,主刑而恶疾。忌青筋,主常疾。 公笃曰。六子女宫。即泪堂卧蚕之间是也。 宜丰平,主子女贵。宜宽润,主子女多。宜黄明,主子顺遂。宜紫润,主子女贵禄。忌枯陷,主刑克及疾厄。忌纹冲,主少子女。忌高露,主孤刑。忌乱纹,主假子女。忌黑痣,主刑克及迟立。忌深痕,主孤刑。 公笃曰。七官禄宫。上至发际下至印堂。及日月角是也。 宜方正,主根基厚。宜圆突,主大贵。宜骨耸,主奇贵。宜黄紫,主顺遂进官禄。忌直纹,主凶死。忌横乱纹,主挫折及劳苦。忌黑暗,主失官禄。忌倾陷,主徒刑而失败。 公笃曰。八田宅宫。发于肝。盖气魄关键。两目是也。 宜充彩,主仙禄。宜精莹,主田宅多。宜清秀,主厚禄。宜分明,主祖业。忌赤缕,主凶败。忌浊紊,主破败。忌流丽,主天贱最淫。忌枯露,主穷苦及凶。 公笃曰。九奴仆。位居地阁。故在卑下两腮之侧是也。 宜圆厚,主诚厚。宜犄角,主多而忠诚。忌尖削,主遗累。忌破陷,主恩中怨。 公笃曰。十疾厄宫。位山根命官及年寿之左右是也。命宫忌青筋,主肾病及虚弱。年寿忌节青,主沉疾胃病及水气上泛湿气痰饮。精舍忌青露,主伤阴及失眠症。国印忌红赤,主持血及冷退。命门忌黑暗,主暴卒及脱阳。口角忌黄浮,主沉疾及湿疫。人中忌青沉,主痛症及泻痢。三阳忌黑枯,主瘟疫及两绝症。 公笃曰。十一福德宫。位居眉尾棱骨。西人所谓蓄财骨是也。 宜力突、主寿福及立外业。宜朝拱,主富德及贵名。忌低陷,主奸诈劳苦。忌尖削,主破败多劳及刑人丁。 公笃曰。十二迁移宫。上至山林下至辅角。即边城驿马是也。 宜骨朝,主武贵。宜丰隆、主官游。宜冲破复起,主远发他乡。忌低陷,主无住场。忌偏窄,主破祖业。忌黑暗及痣,主远行失败及惊险。 六府三才三停图说:
公笃曰。三才者。君位也。三停者。区域也。六府者。边镇也。君位高。则下不欺凌。区域匀。则佐使不争竞。边镇强。则全局宁静。若有不合。则乘而推论之。 五星图说:
公笃曰。两耳为金木二星。宜长厚朝口。坚硬紫白。得其轻清之气则贵。轮飞廓反则刑伤。黑暗则困苦恶疾。额为火星。得其炎露之气则贵。低陷狭窄则贫苦而贱。鼻为土星。宜圆隆得其厚重之气则富。小露缺冲则贫苦反覆。口为水星。宜厚仰朱收。得其容纳之气则禄。尖薄下反则劳苦奔驰兼惊险。 六曜图说:
公笃曰。六曜之图。多验气色。今故撰之。如月孛不宜冲破。两眉不宜欺凌。若一欺凌。六亲害累矣。色宜紫黄。主官禄。忌黑暗。主危损。罗计二曜忌油暗。则主牵累惊险损害。太阳太阴则忌青黑。应哭泣。或疾厄。左男右女。命门二曜。主疾厄。一黑则肾绝而死灾也。 卷一(下) 男女面痣图说:
公笃曰。经云。面无善痣。一语已概括其大致矣。而紧要部位。亦不可不知也。然贵少贱多。凡病宜隐藏则吉。露出则凶。古有额横七星。虽帝王亦因危而奔驰。此创业者流也。其他不足言矣。黑红而高者为痣。红而平者为记。黑而平者为斑。少年生者为雀斑。则疾苦而夭。老年生者为寿斑。则福禄而寿。 男女身痣图说: 公笃曰。全身之痣。惟结喉一痣最凶。男女皆不得正命而死。或刀枪死。或恶疾死。或自隘产难而殒。富贵贫贱皆然。腰肾痣亦不好。男主弱疾夭寿。富贵之妇女。主私淫。常人则为娼妓奴仆等类。痣佳者。惟足心生正方贵。次则阴上。又次则脐之上下。又次则膝乳螺骨。其他则鲜验。 上应下口诀: 额应膝上胸面前。耳应股肱轮肘边。目后须知乳与腋。两颧多应少胁间。眉头项下两相应。颏底生痣足下全。唇应阴嚢或股际。印堂偏应心窝前。手应螺骨曲膝内。腮应足肚是指间。人中脐部或脐内。具应玉茎真果然。 男女面毛图说: 公笃曰。发为血之余。毛为发之次。故于相法有关系焉。部位有宜不宜也。如面部生毛。不好者居多数。其义者何。昼蛇添足故也。凡毛要长过八分者方确。非毫毛也。西人云。血足者多生粗毛。余考验之又全非。又每出于血弱者。兹将经验者附左。俟高明者证之。 手掌图说: 公笃曰。余于手掌相法。经验甚少。乃枝叶小法。兹姑志之。大抵木形宜长直。金形宜方正。水形宜圆短。土形宜敦厚。火形宜尖露。掌与面部相生。则富贵寿考。相克。则贫苦刑贱。莹洁血足为上。端正纹细次之。粗滞冲斜。非善相也。有四季掌者亦贵。盖春季青润。夏季红活。秋季白莹。冬季明黑。色应四时故也。朱砂手亦贵。如纹则玉柱金印为最。次则冲天田纹之类。皆富贵之掌也。其他末敢必其为贵贱也。 男格推论: 公笃曰。男格外阳内阴。其位动。其化无穷。其格亦至不一。故有仙佛圣贤。富贵贫贱。鲲寡孤独。寿夭凶残之别。而祸福贵贱。并集于一身者。又比比皆是也。如黄帝关尹纯阳之徒。贵而仙也。文王夷齐。圣而困也。禄山绦灌。出身低微。而俱王侯。贱而贵也。齐桓梁武。家世贵重。面俱饿死。贵而凶也。太公甘罗之迟早。颜渊盗跖之寿夭。若类举之。更仆难数矣。持监者。于人之吉凶先后有无之间。须确有所主。又彰彰甚明者也。余尝以多数为主。少数为客。以之断验。应者颇多。又当含其时会。盛时天道淳厚。故以清华为贵。圆降为富。削露为贫。偏薄为贱。高棱为寿。缩弱为夭。冲缺为孤。坑陷为苦。此一定之则也。而无不验焉。令则不然。若犹以前法论之。将有千里之失。至以威露为贵。瘦明为富。厚重为愚。血枯肉流为贱。累试皆然矣。若论寿夭。则寿少两天多矣。 男女二十四刑克: 须分燕尾,双分也刑克妻于。须直无索,老来刑子。眉冲无棱,刑弟兄子女。须不过沟,刑子。卧蚕坑陷,刑子女。海底蓬松,刑早子女。一面绉纹,刑骨肉。乳头下反,刑子女。脐凸下反,劳苦又刑子女。人中十字,孤绝。三尖六削,重刑而苦。鱼尾破反,刑妻主三配。印纹悬针,破败刑人丁。鬓多绒毛,幼孤。边城陷痕,刑父母。年寿曲节,刑子女。满面肉堆,刑六亲。两额高露,刑妻。山根间断,刑子女。奸门十字,妻生虽。门牙楞侧,刑父。判官刑,肉滞也刑父。罗汉面,肉浮也有女。腮牙尖角,刑父母。 男格三十八贫贱: 两目深陷。蚕囊肉浮。独额凸突。泪堂纹冲。乳软而垂。印堂纹冲。孤客独耸。马面长削。脐平下反。下阴无毛。肾囊无纹。足跟无踵。橘面如尘。百会发稀。肌肉冰冷。食指不收。股眩无包。肉浮如泥。年寿断节。蛇睛鼠目。人中窄平。阳精枯冷。口角反纹。血不华色。兰台纹破。发焦黄枯。三尖六陷。肉紧而流。鼻纹开花。猴腮雀跳。指节臃肿。胸部粗毛。眉毛旋螺。腋肘无毛。行坐无臀。三关无脉。足平无纹。声如破锣。 男格十八夭: 命门不起,肾气不足十二前死。末言气绝,先天不足二十前死。桃花之面,二十七前死。蜂腰雉眼,三十六前死。面目浮光,三十八前死。项小头大,二十四前死。眉短而断,四十五前死。鱼目无神,三十前死。骨少肉多,四十前死。面如綳鼓,三十前死。魂不守舍,三十二前死。少年发肥,四十二前死。气紧如东,三十六死。背脊坑陷,三十六前死。额发连眉,四十前死。筋不束骨,四十前死。法令无纹,三十二前死。山根断陷,四十三前死。 公笃曰。古法之合者。今皆列入。间以所验并附马。 女格推论: 公笃曰。女格位居坤卦。外阴而内阳。生化出焉。自今天道转薄。世俗反常。中外交 通。法制并异。其理虽妙化。而其义隐微矣。昔之所谓女格。其性纯静。其辅夫子。其业家庭而已。故取静默媚态清秀端正。令人敬重为贵。主助夫益子。寿禄兼全。以刚燥痴笑支颐斜视拈带挠鬓。令人喜爱为淫。主刑夫克子。再醮私奔。以粗怪臭恶跳跃枯露。令人厌恶为贱。此古人之法也。今也不然。其志不凡。其务才学。其谋国政是也。于是有好名者。有党 派者。有务实业者。有冒危难者。有流落他乡者。有独立不嫁者。有数千里而婚配者。其事至为复杂。而其形遂与男格为出入。故其运亦多与之同。而辞气问。亦可知其大凡也。 今之七贤四德: 行动轩昂,志向不磨。肌肤香润,富贵根基。言语清响,明达也。容貌严正,节操也。衣履整洁,持家有法。唇红齿白,衣禄也。贫苦不怨,廉耻也。 勤敏好学。危难取义。谦和悔过。富朴贫洁。 女有十贵: 威严持重。眉长清秀。音清语和。目清神聚。项长相配。肩厚而平。唇仰厚红。汗香骨匀。血足发长。齿齐如玉。 女有十夭: 器量狭小、多病死。绝顶聪明、弱病死。目圆浮白、忧凶死。神露赤缕、凶死。面皮綳紧、夭亡。青淡无血、气死。肉流骨少、贫贱死。唇缩青暗、沉病死。肩尖上耸、悲伤死。言短眉 绉、内因病死。 女有十贱: 神丽流光。多言多笑。肩削下坠。肉多而流。肉滑而冷。眉坠无尾。发粗浓重。阴腋无毛。目醉神昏。口反声破。 女有三十六刑: 黄发粗拳。睛深白包。独额生面。额有旋螺。漳头鼠目。额纹续断。悬针破印。少年落发。骨硬皮紧。面长口反。面浮青筋。三角之目。雀斑如尘。山根低陷。年寿间断。项短而小。骨组筋浮。结喉露凸。口如吹火。肉冷如冰。女带男声。声音急燥。性烈如火。睡中开口。鼻小无梁。蚕囊枯陷。脐凸近下。唇白不收。眉目下反。眼浮四白。鼻窍粗毛。颧雄额陷。肩簿而削。蛇睛狼顾。行坐低头。面粉浮光。 女有二十四苦: 眉淡如无。声如破锣。双目深陷。口尖如吹。鼻断露孔。脐反而凸。牝窍如螺。阴挺而角。狐臭汗浊。蝇面龟胸。股肱无包。发浓而短。乳头不起。唇白舌青。发黄而焦。神浊黑白。无腹无臀。双纹破印。井灶仰露。阴阳如墨。雀步鼠餐。肉浮血滞。无项无腮。准额双破。 女有贵中贱者十则: 一.五官端正。而皮肤粗燥者。 二.格局清秀。而神流斜视者。 三.南岳丰隆。而一步三反顾者。 四.眉目长秀。而挠鬓支颐者。 五.五岳敦厚。而见奇玩则惊者。 六.行坐端正。而常咬指甲者。 七.声音洪亮。而神醉多笑者。 八.面部清奇。而肌肤冷滑者。 九.齿白如玉。而声破多言者。 十.印突高力。而光艶性偏者。 公笃曰。此为富贵有根基。而有玷行者。盛世得十分之一。衰世得十分之七。例如玉之有瑕。瑕多则玉将失其美矣。 女有贱中贵者十二则: 一.山林破痕。而中岳圆厚者。 二.发浓长重。而眉长棱突者。 三.中岳平小。而目正神清者。 四.额突颧雄。而印堂方隆者。 五.唇掀齿露。而发长柔细者。 六.光清神丽。而汗香性定者。 七.目浊声破。而地阁朝拱者。 八.中岳尖薄。而福堂高突者。 九.木局兼金。而短言冷情者。 十.肉多而浮。而目神充足者。 十一.气短眉淡。而不篇不乱者。 十二.耳小发低。而眉秀准圆者。 公笃曰。此为贫贱无根基。而得享福者。易地而发者居多数。盛衰同上。例如月被云遮。云散则月反增其辉矣。 相法品级说: 一品仙佛格。此为千载有形者。 二品圣贤格。此为千载有名者。 三品帝王格。此为史册可记者。 四品名土格。此为遗迹流芳者。 五品寿考康宁格。此为五福兼全者。 六品清闲无缺格。此为闲福王受者。 七品公侯将相格。此为立功当世者。 入品富贵双全格。此为暂时荣华者。 九品有富无贵格。 十品有贵无当格。 公笃曰。农工商贾。孤贫夭贱其相泛滥不纯。观者审定可也。故不列品。据此论法。盛衰皆合其大体。如细则又有分别。盛时则分其一定之阶级。衰时则分特贵之品。 及上品中品下品常品不例品之类耳。 富贵乘法: 公笃曰。相法根据。在富贵贫贱寿夭。相法变机。在吉凶祸福时运。其法分内外虚实四大纲。凡内相者。精神之灵根。声音之逸韵。有名无质者是也。非俗所谓纹痕骨痣为内相。则不足为定论。外相者。格局之仪表。气色之明润。有名有质者是也。虚者清中有浊。厚中有流。奇中有俗。怪中有破是也。实者浊中有清。薄中有聚。似俗而奇兀。似寒而超逸是也。四纲即能区别。然后分四项。即形质精神声音气色。而形与神合。气与音类。独形质之分别较多。其五官主富。五岳主贵。然后分富贵之上中下席各等级。如五岳主贵之例。五岳全朝拱者。此为特贵之局。为仙佛圣贤之类也。分别如下。 一.仙品多成于木形瘦长之局。清秀而奇。及神倍于形。而有时亦兼火局者。炎露有顶于百会故也。老子形如稿木。是其证也。麻衣云。为道者貌清必荣。又其证也。或曰五形各有富贵。何得专指木局为仙品。其原理与用法何在。余答之。本为阳气。于卦为震。后天在卯位上。先天在丑寅位上。其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震卦正受。故帝出乎震。此至尊之名。化出形质为百会聚顶起三山。边城骨插入小脑。目长神彩有寒光。龟息鹤膝而方瞳之类是也。大凡清古合并者为仙品。 二.佛品多出水体圆厚肥润之局。形停匀而神和静。亦有兼金体者。故麻衣云。为僧者头圆必贵之说。此其证也。夫水为坎卦。先天则为坤体。坤土为众卦之母。此大慈大悲之义也。其形厚圆韵长。此天一生水之义也。坎位居后天之兑金上。兑为少女。此西方极乐之义也。兑为酉金。此金刚不灭之义也。化出形质为印堂丰起宽二寸。准头圆起象三珠。神和有慧光耳如蚌珠长而朝。颏圆如岳口如桃之类是也。大凡祥蔼合并者为佛品。 三.圣贤之品。出于异彩奇露之局。其形分木水金三格。德参天地。名垂古今。但于形质不存耳。化出形质为眉有八彩。目有重撞。耳有三漏。臂有四肘。五岳朝天。龙颜虎眉。或为额尖颏圆。或为额圆拱而颏尖露。一为水火既济之正体。一为水火末济之反映。此类是也。大凡奇露合并者。为圣贤品。 四.帝王品多出于金水之局。贵而有权故也。其贵为帝王。富有四海。当然丰颐厚正。坚实秀清。故化形质为龙凤之姿。天日之表。斗胸龙准。编齿骈胁。朝天伏犀。真光并瞳。两耳垂肩。双眉入鬓。地阁朝天。五岳相辅之类是也。大凡奇厚合并者。为帝王品。 五.名士品多出于本局。而兼金火之形。其清秀有慧智。超脱者灵根。木得金则削成器用。木得火则生化通灵。故也。化出形质为眉长润秀。目长神清。鼻长耸挺。印开丰突。眉棱突兀。三阳寸高之类是也。大凡清奇合并之格。为名土品。 六.寿考康宁之品。多出于五形兼体。停匀而厚。神气与形质浑藏。化出形质为百会突顶。伏犀高拱。眉高寸余。耳长三寸。额横三纹。项绕三涤。目神慈和。言迟行重。人中宽长。齿牙坚固。法令下朝地库之类是也。大凡厚古合并。为寿考康宁品。 七.清闲无缺之品。多出于木土金之格。肥不露肉。瘦不露骨。化出形质为五官端正。三亭相等。六跃得辅。十二宫相合。目秀神凝。眉细清疏之类是也。大凡厚正庸和合并者。为清闲品。 八.公侯将相之品。出于金水火三形。此为立功于世界。有权于当时。可为人民造福。即流芳千古也。方可为人民造孽。即遗臭万年也。化出形质为额力骨突。印骨长横。虎头燕颔。剑眉蚕眉。凤目龙目。火焰纹起。双额插鬓之类是也。大凡以清奇威露合并者。为公侯将相品。 九.富贵双全之品。五行各得正气。或为主客分明。而不相争。化出形质。为头圆一尺。双手过膝。眉棱骨高超。鼻贯伏犀。铁面银牙。银面金须。耳白过面。声若金钟之类是也。大凡以清厚浑匀合并。为富贵双全品。 十.有富无贵之局。出于土木金三形。或为纯而不兼。或为互相兼合。其化出形质为三停丰匀。六府厚突。仓库高超。土星圆齐。或为福堂骨高。而发于他乡。或为天仓宽厚。而承受祖业。或为井灶大如准头。而发意外之财。或为仙库地库相峙。而发于子孙之力。大凡以丰厚停匀合并。为有富无贵之品。或为形胜于神之局。 十一.有贵无富之局。多出于金木火之形。均为兼而不纯。化出形质为骨露肉紧。额大鼻尖。眉清尾散。神充腮陷。目秀上视。上丰下削。大凡以神过于形。清露奇削合并。是为有贵无富之品。 公笃曰。富贵之分。不过特等。及上中下常耳。其富则以五官论之。其贵则以五岳论之。如五官均有奇异处。及合格。此为奇特之富。不可测量矣。如有三官奇特。二官合格。则为上富。如有一官奇特。三四官合格。则为中富。如有三匹富合格。则为下富。如有一二官合格。则为常富。如五岳完全奇特。非仙佛品。即圣贤格。如五岳有三四岳奇特。一二岳合格。则贵不富。可言矣。如有三岳奇特。一二岳合格。为上贵。一岳奇特。三四岳合格。为中贵。如三四岳合格。为下贵。如一二岳合格。为常贵。其大体如是。而有余与不足。舍轻就重。则酌量考查。取其适宜而已矣。 卷二(上) 麻衣石室赋注解 相有前定。世无预知。非奇异以秘传。岂凡临之解推。 相有前定。即前因今果。当以禀受之形质为定论。言福泽不言才智故气清则形清。气浊则形浊。预知有法。惟相术耳。非推想能尽其妙也。 舜目重瞳。送获尧禅之位。重耳脾胁。果舆霸晋之基。 异于寻常者贵。有奇特之格。作奇特之事业。信不诬矣。此为千古奇特引证。 石室丹书。莫忘吾道。神仙秘诀。度与希夷。骨格为一世之荣枯。气色为行年之休咎。 相法为道之一部份。以骨格气色合论。方是正宗。骨格持久。气色主暂。其形质出后天。气色通先天。二者合用。是为相法之关键。以定其吉凶祸福也。 三停平等。一生衣禄无穷。五岳朝归。今世钱财必旺。颏为地阁。见晚岁之规模。鼻为土星。管中年之造化。额方而阔。富贵根基。薄削而陷。贫穷余孽。 此为大概论法。还要查其细部。区别其形质。不可拘泥零星小部而一定论之。有内有外。有真有伪。故考查其人虽仔细。然后绳之以法。是否合格。 目清眉秀。定为聪俊之儿。神浊气短。此是贫夭之汉。 清而痴定者亦愚。秀而短促者亦夭。须斟酌其真假。浊者主贱。土形不 忌反为富。气短者夭。龟息深藏反主寿。还要论体格合宜否。此为正论也。 天庭高耸。少年富贵可期。地阁方圆。晚岁荣华定取。视瞻平正。为人刚介心平。冷笑无情。作事机深内重。 还要查各部骨肉匀配否。地阁厚而孤苦。则花口角反纹杂乱。其目为肝络。肝为刚脏。关系神经。故能查其善恶志向。与刚柔忠奸之行为也。 准头丰大。心和平而无毒。面肉横生。性强梗而凶狠。 二者容易所见。处世者皆宜注意。准大者。对人诫厚。肉横者。刚燥量窄而不容故也。 智慧生于皮毛。苦乐关乎手足。 二者均不可为法。不验居多。今存此语。为智慧者证之。及待天道之变。为五代之时也。 发际低而皮肤粗。终见愚顽。指节细而脚背肥。必定雅俊。 发低验刑父母。皮粗验劳碌。此言愚顽。不知何意。指细主聪明。脚肥主禄而夭。此言雅俊。又不知其何意也。以当时天道而验此耶。茁为地形而验此耶。 富者自然体厚。须防肉流。贵者定是奇特。当查内浊。 下八字系余增。流者似厚。浊者似奇。定要查实真伪。不可徒据外表。而断其富贵寿夭也。 南方贵宦清高。多主天庭丰突。北方公侯大贵。皆由地阁朝拱。 相法有因地形而取者。顺其地形者贵。反其地形者为特贵。即少之义也。 驼背面田。南力之人富而足。金声形小。西方之人贵且寿。 驼背火也。面田金也。火炼金成器。金多火少故吉。如金火各半而相争。则不吉。西方本金。取其坚实。故形小不忌。此余经验所加。 河日海口。食禄千钟。铁面剑眉。威权万里。 此皆男格之奇品。河目言其长也。司马仲达能自顾其耳。遂创晋业。海口言其阔也。郭子仪口能容拳。复兴唐室。铁面言其坚也。其人多才。故包拯为政治良吏。剑眉言长而上竪也。其人多勇。故岳飞为南宋名将。此四者均为文兼武权。而立功业也。 龙头凤颈。女人必配君王。虎额燕颔。男子定封将相。 龙头为骨耸。凤颈为项长。女人生此。虽不美艳。而才德福必厚。虎额即伏犀骨之圆突。燕领为两腮方廓。与额成三椅角势。班超即此格。成大贵而遗盛名也。 相中秘诀。寿夭最难。不独人中。惟神是定。 相法于富贵贫贱。均有专法,独寿夭无定法。故形质。精神。气音。均有关系。此言神气占多数。故不可以形质而定论之也。 目长含彩。荣登天府之人。神浮无光。早赴幽冥之客。 自古仙佛圣贤。均含有真光。有云。寒灼有威为彩。有云莹光皎耀为彩。故神浮无根。光淡模糊。皆夭亡之格。当在十六以后。三十六 以前。细则详后。 面皮虚紧。三十问寿实难。肉色轻浮。四九如何能过。 虚紧固不寿。本难满三十。但有孤苦寒贱之人。可超出三十而外。轻浮固不寿。然亦有无子女者。而超过三十六以外。故宜以其他部份参考。盖法有此弱彼益故也。 项上三縧。遇休囚而愈见康强。 此为寿徵之一。但考有凶神凶气凶纹否。虽元气厚。而有中年凶死。不能考终命也。 项中一骨。有疾厄而终无险阻。 此为百会骨。主贵而有寿根。虽疾厄而不致夭也。 形容忽变。遇吉则推有凶。气色转润。处穷则断必发。 凡神乱形变。而处佳境。皆是受祸之引子。发达愈大。损失愈危。故以辞尊居卑而避之。润中能聚。则可透出黄紫。故遇合随之。此二者相反而相应。 常遭疾厄。只因命宫昏沉。频遇吉祥。盖为福堂润泽。 疾厄后有专图详论。命宫即山根。此为疾厄之一部。不过含有督脉气质。胆汁消化。故常病之人。每于此宫先见青黑之色。福堂为交 际之关。是非之地。并非吉祥之称。福堂或印堂之误也。 泪堂深陷。蠹肉横生。克儿孙之无数。 一主湿疾。而成水气上泛。一主伤阴。而成失眠郁结。亦有子女成立也。 鼻准尖垂。人中平满。刑绩嗣之难逃。 一主旺女而刑子。一主晚年受制而失败。多失辅助之力。而冷退也。 眼不哭而泪汪汪。有子必刑。心无忧而眉缩缩。老来孤独。 不泪似泪。固刑子女。然有冷退败家者。无忧而忧。多为劳碌有寿之格。如孤独格。尚有他部刑伤方应验也。 面似橘皮。早子难立。神代桃花。迟嗣晚成。 橘皮者。言其毛窍之痕深映。三十以后之子方成。亦有庶出之子女。凡桃花之嫩艳浮光。男女皆主淫荡不寿何能迟子晚成之说。或宋初时代异于今时。而相反耳。 富贵平生劳碌。只为下停太长。贫穷到老不闲。盖因粗其筋骨。 下停长者。其人多谨慎。见小拘泥不达。劳心宜矣。筋骨粗者。力大而男。应多劳碌。亦有中贵及创业之流。此言贫穷二字不确。 星辰失陷。无隔宿之粮。部位亏损。有终身之苦。 失陷者。皆低弱不足之谓。亏损者。受克不合之谓。相生自多衣禄。相合自多遇合。受克有冷退之失败。不合有外忧与内患。故也。 三光明亮。财自天来。六府高强。一生富足。 三停光明。官禄均旺。余每见光明沉静。则人财顺遂。光明浮腻。反见驳杂消耗。此原文之末及。又考六府高强。而初运中运晚运。均有辅助。按天府为天仓之地。前业有根基。父辈大振。中府为国印之地。戚友为助而有权。本身事业能发展。下府为腮颐之地。奴仆忠诚。内外有辅。子女能继绍箕表。此为傍部辅佐有益。而富足二字不稳。 红黄满面。名利俱遂。猪脂涂膏。子孙必刑。 黄为吉祥之色。红为祸患之色。不能合论。脂色浮光也。膏色惨滞也。一为损人破财。一为官非牢狱。不是单刑子孙一条。今日有主凶危亡身也。 面皮太急。虽沟洫长而寿亦亏。眼神无光。纵鼻梁高而寿亦促。 即皮如膨鼓之谓。神浮无根之谓。故人中虽长。鼻梁虽高。不能延其寿也。凡寿均以各部参考而定。不能以单独一部而定也。故后篇有专条详论。 眼光如水。男女多淫。眉草如刀。阵亡兵死。 如水之说。清丽而艶也。即秋水盈盈。相法之过清者。而禀受之气薄。则有情欲之易动。故多淫。眉草如刀。多六亲之累。而为忧愁。如兵死则不验。 眉生棱角。一生快乐无穷。目秀如冠。中年发达遇贵。 棱角为外库。应立外业。而有劳心。何言快乐。如冠者。两角上仰也。汉陈平有此。位极人臣。岂止遇贵而已。 黄气发从高广。数旬中必定迁官。黑色横自三阳。半年内须防损寿。 三阳为肝肺相连地。黑色属水。其水木相生。金水相合。当不至死。如三阳黑色为刑子。及惊悸之病灾可也。或发于夏之火令。方为死灾。其他时令。尚不为死灾也。 奸门青惨。必主妻灾。年寿赤光。多生痔漏。 此二者余已更正。颇验。 白气横额。父母刑伤。青气侵颧。弟兄唇吞。 自气为忧思。应父母之 灾疾。而有牵制之累。至于孝服。为黑赤色居多。青惨气居少。两颧青气主妻妾之争端。伯叔之词讼。不但口吞。而有欺诈攫夺行为之类也。 山根青黑。四九前后定多灾。法令綳纒。七七之数焉可过。 刻下当应前九年。但山根为人之禀受气质。小儿青黑。多主溺尿。及螬气。大人青黑。多主伤阴失眠及肾气之病。如法令无纹。当不满三十而死。 女人眼恶。嫁即刑夫。声燥面横。闺房独宿。 衰世之局。露者多贵。不过结果不好。或主恶疾。或主产厄。此不寿之格。如刑夫者颇少。其声燥多量窄性刚。面横多骄悍而妒。此主生离再醮也。 额尖耳反。虽三嫁而未休。颧露声雄。纵七失而未了。 额尖不宜早婚。当过十九方吉。耳尖多父母无靠。故有小嫁再嫁之说。颧露多代夫权而劳。夫星弱而无用。声雄多刑夫也。 额偏不正。内淫而外若无。走路不平。外好而心犹毒。 不正者刑父母。淫字不稳。要神丽阴阳青黑者。方淫乱也。不平者雀跳也。主细故灵敏。伦理违背。迷感于利可也。 腮突耳后。心内狡贪。眼恶鼻勾。性实险恶。 腮突盛世少而衰世多。其形类鹰腮。主奇巧有特智。亦主大贵。眼恶主刑克而凶。鼻勾主心贪徇私。然多成多败。终无了期。 脚跟不履地。卖尽田园而走他乡。 木形多飘摇不忌。如金水土则忌。又出富贵之家。则主夭寿。及有凶死者。如出贫穷之人。亦无妨碍。此云先富后贫之说。只应得一半。 鼻窍露而仰。卒被外灾而终旅舍。 狮形火形。不忠仰露。合其形也。非此二形。则有外患内忧以累之。故为财不入库。言不能立身也。 唇不盖齿。无故招非。沟洫露髭。为人少力。 此二者均验。一为骄仿自负之招非。一为明白利害之两可。 印堂太窄。子晚妻迟。悬璧昏暗。人亡家破。 印堂纹冲。则刑妻克子而迟成。如窄。不过志小量窄。而气燥耳。悬璧为两腮颐。居奴仆宫。此为用人不力。及盗诈行为之奴仆耳。如人亡家破。当别有部位不佳。 结喉露齿。骨肉分离。粗骨急皮。寿数短促。 结喉多劳碌。而刑兄弟。露齿多争讼。而多乖戾。其分虽之说颇当。粗骨多劳。急皮多病。亦有寿者。 卧蚕丰隆。子息之后成。泪堂平满。儿郎之早见。 卧蚕在目之下横纹处。其纹反插者。女多先立。其纹顺插者。子多先立。此云后成。当以无纹论。泪堂在大眼角。无陷而平。当然早予成立。 龙宫低黑。嗣续难得而昧愚。 龙宫在眼腔曲处。如低黑者。为先天不足。淫欲过度。子女多夭而弱。愚昧之说不验。 阴阳明莹。男女易养而聪慧。 此言三阳旺子。三阴旺女。加以气色明润。当然有贵子而清秀聪敏也。 面大鼻小。一生常自艰辛。 鼻小之格。皆为主弱客强。平生无正权。而为人用。故有替人做事。功归人而过归己。反覆成败。而不常也。 鼻瘦面肥。半世钱财耗散。 此言财不入库。而有中道挫折。及六亲之遗累也。 边地四起。过五十始得荣亨。辅角高隆。才三九则居官位。 边地四起。多应破梓离乡。而立外业。至二十九必发。此云五十方发。想是天道相反耳。辅角为初运重心。形瘦者十八入官位。形厚者二十三入官位。衰世则提前居多也。 明珠朝海。太公八十遇文王。火色鸢肩。马周三十逢唐常。 明珠即耳轮之珠。朝海者。耳长过口也。此为寿者相。不能据此为太公之贵相也。蕉肩者上耸如鸟。火色者红艶而润。有火形之露格。又得火色。当然合格。而有时机之逼迫。以成功也。 鹤行龟息。洞宾之得僊。龙脑凤睛。玄龄之拜相。 鹤行足长而步长。下动而上定。龟息则呼吸由耳出。是为藏窍。故为僊骨清品。龙恼为高大而拱。上贯百会之顶。凤睛神和而清。瞳小有彩。此为贵寿而福泽之格也。 法令入口。邓 通饿死野人家。滕蛇锁唇。梁武饿死台城上。 前人多有此说。而事实多验疾厄刑克。而今世口反。方为凶死。其倍于法令入口矣。今并附此。以待后之高明证实。 虎头燕颔。班超封万里之侯。龙行虎步。刘裕至九重之帝。 虎头为伏犀圆突。燕颔为腮颊椅角。及成凸形。龙行虎步。为身体稳重。而不见足。长步而有威。此皆奇特点。故有奇特之事业也。 山林骨起。终作神仙。印堂骨方。必登将相。 山林骨下从福堂起。斜上至百会止。此为仙骨。而成传品。印堂横骨。为金城骨。如平过至眉尾。则为非常之贵。不流芳百世。则遗臭万年也。 形如土偶。夭命难逃。天柱倾欹。幻躯将去。 土偶系形容神痴形滞。气色尘垢。此为神不守宅。气不流通。血不贯络。当然不寿。天柱为医家之大椎穴。在后颈。故病人低头或常欹。为天柱折而必死。 貌如镂铁。运气迍遭。色若祥云。前程亨泰。 镂铁即锈铁之形容也。无生气之谓也。如纯水不忌。祥云即紫霞之形容也。有喜色之谓也。 名成利就。三台宫俱有黄光。文滞书难。两眉头各生青气。 三台为司空至印堂。及两福堂骨也。司空印堂为官星。福堂为外库。故有名成利就之说。两眉头为上勾陈。上为奏书。主文书信件。谋略思虑。故有停滞才说。 滞中有明。忧而复喜。明中有滞。吉而反凶。 此言气色一项。然要分部位之轻重。气色之深浅大小。方能走其吉凶远近。如滞中有明。则气色将开。虽处恶劣环境。则喜信将来。谋为有遂心之进展矣。是为接头之初。故忧中有喜之说。如明中有滞。则气色之转为晦暗。虽处佳境。而有飞灾奇祸伏之。如另有遇合。是为引诱其动贪念。而受实祸。此为膏将尽而扬其焰也。 正面有黄光。意无不遂。须妨无根而浮腻之光。 凡看气色。均宜注重其真伪。参差某轻重。故于黄色虽吉。如无根而浮。则为虚花不实。而转瞬皆空。其不持久明矣。 印堂多紫气。谋无不成。但求内应而贯彻一体。 按气如云而色加霜。有外无内。虽有其名。而无其权。有内无外。虽有其力。而无其机。故内不应外色。如有委任。而不能到任所。或赴任而有他变。乱世多有之。 年寿明润。一岁平安。兰廷光明。诸事顺遂。 此云少疾之说。年寿为疾厄宫。地位居胆络。而能消化。得谷气之旺耳。兰廷旺“偏财交 际”。及有意外之财。此言顺遂。是否单指财星。 形容古怪。石中有美玉之藏。非仙佛。即圣贤。 此精灵中来。慧根异于常人。故形质亦奇怪。精神亦蕴藏。其事业有出类拔萃之点。超凡入圣之功。古怪者。有异骨奇徵也。 人物巉岩。海底有明珠之象。非帝王。即公侯。 巉岩为凸露之丰突。大多数为五岳之骨质。有奇室嵯峨之势。此为非常之贵。不可限量也。 总之。一辩其色。次听其声。更察其神。再观其形。筋骨纹络。又其次也。 此为麻衣之重心点。相法之层次也。凡气色为行年之休咎。是穷通之机关。其他项不足。亦可暂时取用也。声音为形格之辅佐。故有求全在声之说。精神为用事之决断。寿夭之关系。其智愚全系乎此。形格为一世之荣枯。为富贵贫贱之区分。筋骨为劳逸之必要。纹络为刑克之原则。而含安危关键。故此六者。为相法之全备。学者不可不知。 眉毛拂天仓。出入近贵。印堂贯中正。终始利官。 眉拂天仓。近贵而贵。乱世多破格而得功名。冒险而成事业。故为武权居多。此逼迫而进展也。印堂为主体贵。盛衰皆然。 呼聚喝散。只因双颧如峰。引是招非。盖为两唇露齿。 颧骨有真假高露者。尚非贵权。如上近眼角。方是真颧。而得辅佐之用也。如下近法令。乃是假颧。虽高如峰亦无用也。露齿招非见前。 狼行虎吻。机深而心事难明。猴食鼠餐。鄙吝而奸谋到底。 狼行多反顾回视也。虎吻者。仰食口不收也。不但机深。并且恶毒。猴食者。低食零落也。鼠餐者。唇固耳鼻动也。鄙吝奸贪。多败少成。宜矣。 头先过步。初岁奸前晚景贫穷。井灶露孔。中年败而田园耗散。 头过步者。晚运不佳。而主终年神经昏损。井灶露堵。主财不入库。然狮形火形不忌。虽井灶露而亦富贵也。 女人耳反。亦主刑夫。男子头尖。终非利器。 耳反为初年孤苦。其刑夫之格。不重此部。或为末婚之夫耳。头尖之局。每有大富贵。如属火形。则为将相之品。何云非利器之说。 腰圆背厚。方保玉带朝衣。骨耸神清。定主威权忠节。 腰背为相法之最轻点。此系理想之说。不足为证。假定头小神弱。何能富贵。骨耸为贵品。神清篇清品。此云威权忠节。力是合法之点。 伏犀贯顶。一品王侯。辅角插天。千军勇将。 伏犀有三。力伏犀为大贵。帝王之品。圆伏犀为次贵。公侯将相之品。椭圆伏犀。又其次贵。为中贵。及藩镇之例。尚有小伏犀。为邑候之例。辅角固应边将也。 形如肥猜。死必分尸。眼似饿虎。性刚莫犯。 肥猜形容肉浮两流。拥肿不堪。尚有三角眼而浮。血丝串乌珠当然凶死之格也。饿虎形容直射有怒光。圆露上视。当然刚燥急狭。不容物也。 须黄睛赤。终主横灾。喉结齿露。须防野死。 须黄主驳离而刑人丁。赤睛为赤脉穿乌珠。直穿主惊险而残肢。体横穿主凶死。又银面宜须黄。亦是贵品。结喉主劳碌刑伤。露齿主招是非。野死另有其他部位方验。 口唇反皱。为人一世孤单。鱼尾纹多。到老不得安乐。 口唇反皱。主刑子女而寿。多应女格。今之乱世。主富贵而凶死。鱼尾纹主刑妻妾。亦主多寿而福。何有不安之事耶。 二眉散乱。须忧成败不一。两目雌雄。必主狡诈不定。 眉为肺络正系。故应忧思。古有愁眉不展之说。凡人忧思多。则成败多。两目雌雄。一主惧内。而有妻妾之争。一主私心。而有贪吝之行。如狡诈尚以目神尖锐下视力是。亦有应父母官之破群也。 幼生斑点。必非老寿之人。老多毫毛。定是长生之客。 斑点多因冷退而发。运气迍遭。毫毛多因忧愁而发。劳碌而寿。此二者亦主刑人丁。虽寿而不足取。故毫毛以收藏为吉也。 脸上青光级级。贪婪孤贫。准头赤色重重。刑伤冷退。 青光级级。多主淫乱。男女有此。则有郁结之不遂意。情欲之不如愿。多出富庶殷实之家。何能言贫。赤色重重。主财帛耗散。一主痔漏之血疾。 圆隆小巧。毕竟豊亨。方正神舒。终须稳耐。 小巧之格。必以声音宏亮。两倍于形质者贵。或为神过于形者亦贵。不是小巧即贵也。神舒之人有特殊知识。而安贫乐道。故穷通皆清洒也。 手足粗硬。非富贵之人。准库丰隆。享田庄之客。 手足号四肢。为枝叶之类。非正干也。不足以取材料。故乱世贱人有贵手。贵人有贱手。创业与守成不同。长寿与夭亡各异。粗者劳而细者闲。硬者寿而软者夭。此是正论准库为财帛正部。当然之富。 眉抽二尾。一生常自欢娱。根有三纹。中年几经成败。 眉抽二尾。主家庭失睦。骨肉寡情。此为内顾忧之不幸。何能一生欢娱。或指僧道而言之耶。古法山根一纹一度成败。二纹二度成败。三纹三度成败。高者有纹主成败。平者有纹主夭亡。 耳白过面。朝野知名。神称于形。情怀舒畅。 此格多验盛世之翰林学士。因文才而显名于科甲。衰世不过主多智多才。一为有美术之专长。至于西法号博士之例。 足生黑子。英雄独压万人。辅插长骨。威武扬名四海。 各家相法。均有此说。而衡真袁柳庄。则指李光粥安禄山二人证之。又称单痣双痣之说。今以麻衣原文称黑子。想必倍大于痣也。又考痣生脚心。方为藏龟。故主贵名。至于贵之大小。尚有他部参看方验。又辅角长骨。大而屏藩。小而边镇。虽属文人。皆有武权。故古之名将。多有边城骨上插。此云辅角。又为事业之最大者言耳。 声自丹田下出。有福而享遐龄。骨从脑后横生。主财且增福寿。 声音有发于咽喉。有发于亶中。有发于丹田。发于下者。禀受元气厚也。当然主寿。如水土二形。则尤为合格。又考脑骨主贵居多。当然福寿。 土星薄而山林陷。败而多灾。胸堂好而背脊亏。虚而无寿。 原文为山林重。其重字不解。想为陷字之误。兹特证之。山林陷者。祖业之失也。土星薄者。本身财不聚也。余考脊亏。多出劳动苦工之人。无寿二字。又有疑虑之点。 鬓乱如织。先富后贫兼懒惰。手筋如蚓。少闲多危及辛苦。 鬓乱之人。多主懒惰。其人多疑虑不决。手筋如蚓。其人多劳。又有创业之人。此言多危。或为多劳之误也。 眉棱骨起。纵有寿而孤刑。项下结喉。主劳碌而客死。 眉棱为外库之田宅宫。应立异乡产业。主寿而有子。其孤刑之说不确。结喉主劳碌。亦不验客死。余考客死之局。多出于目浮白而神痴定。方路毙也。 眼如鸡目。性急难容。步若蛇行。毒而少寿。 鸡目圆而露白。盘乌珠之线二三。及有沙点。其人器量狭小。蛇行与龙行有区别。蛇行昂头侧视而摇动。曲侧不平之谓也。此二者均非善相。故有性急性毒之谓。偏于嗜好。浮荡而又病厄也。 青色横两颧。唤作行尸。黑气贯命门。号曰夺命。 青色横颧。一主失权而挫折。一主内顾而争端。富不至死。或是印堂三阳青黑。方有重灾。黑气贯命门。此为肾病而绝。多出弱症。又考仲景六经。命门本篇肾而通三焦。黑则死亡。 青遮口角。扁鹊难医。黑卷太阳。卢医莫救。 口角为水星。青气不危。不过病灾而已。惟冬令口角黄暗主死。黄为土气。此为土克水之说。克部位又克时令。故也。其他时令皆无砖。太阳黑者。刑人丁者多。主死亡者少 。 白如枯骨。亦主死亡。黑若湿灰。终须短寿。 白枯之色。属荣卫二气将尽。是为血枯亡阳之死。黑湿是为土不克水。水气上泛。多现肿症而死。 不醉似醉。不愁似愁。贫而多难。不笑似笑。不惊似惊。夭而多灾。 醉字形容蒙胧恍憾之兆。其人多愚。愁字形容寒惨萎颓之滞。其人多苦。笑字形容轻浮矜骄之态。主淫多病及心深。多出富贵之格。惊字形容仓猝疑惑之仁。其人不正有邪行结怨。 血不华色。忧郁不遂而夭。行不动身。潇洒厚福而寿。 血不华色。其人淫乱而夭。凡肾病多现血不华色。或为不遂。而以淫欲自乐以亡身。行不动身。此言稳见持重之谓。故多守成。而安闲享福也。 神光满面。富贵称心。鬼色见形。贫穷度日。 神光言其尊严有威之谓。或为神充足也。光润泽而事实顺利也。鬼色言其尘滞也。或为暗晦之浮腻也。色愁苦而事实冷退也。 病淹目闭。有神无色者生。神脱口开。天柱倾欹者死。 相法之吉凶。神为第一重要。气色次之。故神不脱。不退。不定。不变。虽病不危。天柱详于前。 华盖黑色。必主死灾。天庭青气。须防瘟疫。 华盖黑色。多主飞来之祸。应失权柄。而有牢狱之灾。此志小谋大。力轻任重。祸出于贪也。天庭青主忧惊。如谓瘟疫。凡要太阳及天门黑方应。天门在两额角之中段。 赤燥生于地阁。定损牛马。青白起于天门。祸侵妻妾。 地阁为奴仆宫。须防小人伦盗。及其他事务之牵连。是为破财之说。不专指牛马。天门为驿马之中段。亦主忧疑。或为人在外而忧虑家庭也。如妻妾当以奸门为定论。 三阳青黄。此主诞男。三阴红紫。定须生女。 麻衣原文无此四句。余所增加。亦从经验中考正。而合刻下时代。此子女之分别。是为定法。余最近用之应验颇多。 黑气浮口。防水厄之灾。暗粉滞眶。主丧身之苦。 黑气浮口。于冬令不忌。如水厄尚宜考陂池承浆二部。又有现于耳珠者。余于民国十二年。在嘉定遭水厄。系耳珠黑暗。兹特录此。暗粉滞眶。主刑妻又刑子女。丧身之说不验。 额角昏惨。须防跌扑之灾。法令燥炎。恐遭汤火之咎。 额角昏惨。多主孝服。无父母者。亦刑叔伯。如跌扑血光之灾。多应玄武昏惨。及赤脉之露出。法令燥炎。多主狎侠之损。一为间接谋而有障碍。应汤火者颇多。 耳根黑子。倒死路旁。承浆纹陷。恐投浪里。 耳根黑子。主聪明多疾。及有专长之特别技艺。又主水上惊恐之灾。亦主享盛名。其倒死路傍之说不验。承浆直纹主添寿。横纹主水惊。反纹主水死。 眼堂过厚。亦主贪淫。人中太偏。必多刑克。 眼堂过厚。主子女多而相刑。其气厚而淫。人中偏左妨父。偏右妨母。然偏左先得子而子多。偏右先得女而女多。有刑有旺。不是刑克专部。为参考之部也。 鬼牙尖露。诡谲奸贪。神眉睁嵘。凶豪恶死。 鬼牙尖长。不平不固。高低不一。其人刑克重而刑父母。又主本身恶梦多。为愚鲁之人。神眉是否露煞而浓。交 叉而胡 。主性刚而骄可矣。凶死者。当有别部参合。 人形似鬼。衣食不丰。生相若僊。平生闲逸。 鬼形为惨暗之客。寒滞之类。主冷退而忧愁度日也。仙形清秀之貌。慈和之例。主安闲而多福泽也。 谷道乱毛。号曰淫秒。耳根高骨。号曰寿根。 谷道乱毛。多聪明而刑妻。有生离者。贪淫亦合。其谷道无毛。亦主凶死。当以少而柔细者刀古。耳后高骨。是为寿徵之一。又主寿而劳心也。 骨格神清。瘦亦可取。肉流浊厚。肥何足夸。 木形清瘦。自古有遗迹流芳者。多出木形。或文章诗词鸣世及仙品。亦为木形居多。故肥厚而流浊。皆贱恶之品。 目浮四白。主孤克而凶愚。鼻曲三凹。必贫穷而孤苦。 目圆浮白。主凶死居多。其寿亦不永。骄而淫乱。不主愚。鼻曲三凹。主刑人丁。不主苦。此二者为相法之忌。虽他部奇特。亦不完善也。 三尖六削。虽奸巧而受穷。四正五端。纵愚诚而多福。 三尖为发尖。准尖。颏尖。六削为上府。中府。下府。此言才智不能勉强胜厚福也。四正为南北东西四岳。五端为五官。此言福泽可胜才智也。腿长颈瘦。初年奔走不停。唇薄口尖。爱说是非不了。 鹅眉鼠食。非惟吝而且贫。剑鼻蜂睛。不特凶而又贱。 鹅眉低而连目。鼠食详前。剑鼻平而无大小。蜂睛为乌珠凸突。此四者均为合法。而应验者亦多。 男儿腰细。难创家财。女子肩削。孤刑再嫁。 腰细之人。主禀受先天不足。每出富厚之家。应弱疾。肩削当主福薄。此红颜薄命之说。有刑夫者。有自刑者。故有美女 无肩。犹如将军无项之说也。 颧大额雄。终主刑夫。声浊骨粗。竟为孀妇。 颧大之女格。有操作之能。其夫弱而无用。额雄应早刑。当以十五岁至十九岁为初刑。二十岁至二十八为再刑。宜迟出阁为吉。声浊者刑失而破家。骨粗者。刑夫而劳碌。 光丽口大。贪淫求食之人。手摆头摇。泛滥刑夫之妇。发浓鬓重兼斜视。多主淫乱。声秀神清及端正。必有福禄。 丽光为过清而浮。口大为冷退再嫁。手摆头摇。皆不慎重之谓。发浓主淫贱。余考女格。清奇而为娼妓。多因发浓。鬓重主刑母。幼年失倚而无训戒。故为女格之忌也。 肌肤香腻。乃富室之女娘。面貌端庄。必豪门之德妇。骨格细腻。富贵自生清闲。发鬓粗浓。劳苦终为下贱。 古来选妃槟。皆以香汗肉细为合格。忌狐臭也。然香腻尚忌滑冷。故冷者为蛇皮。而少生育。当以细腻而热 煖为贵也。 山根不断。必得贵夫。泪堂不冲。应生贵子。发细光润。禀性温 良。神紧目圆。为人燥急。手脚粗硬。必是姨娘。鼻尖头低。终为侍妾。 山根不属夫星。主根基之有无。寻夭之关键。其下数者。应验颇多。为女格之必要考查处。 卧蚕紫润。必产贵儿。兰台黄隆。终兴大业。妇人口大。食田庄而后贫。美女 肩圆。嫁秀土而得贵。 卧蚕为子女之专部。兰合为偏财之专部。口大为女格之所忌。背圆尚非重要之点。不过以厚重而论也。 易肥肉重。得女格而反荣华。面圆腰肥。类男格而反奇特。乾姜之手。女格必能持家。锦囊之拳。男形定立大业。 肥重之女格。当然不美而厚重。此言有寿。而有多子女者。惟声音女格不可似男声。其他皆吉。乾姜锦囊。均言多细纹。余生平不重手掌。乃格局之补助品。不敢据此以断贵贱也。 头小腹大。一生不过多食。骨少肉多。三十焉能度过。眉粗眼恶。必主孤刑。声暴气浊。终无大福。眼光如醉。桑中之约无穷。媚厉渐生。月下之期难定。 头小多劳贱。骨少多夭寿。眉粗多成败。眼恶多灾刑。声暴主刚急。气浊主愚拙。醉眼为蒙泷之象。当然主淫乱。媚靥即桃花红艳之例。此数者为女格之最忌也。 面如满月。家道兴隆。唇如红莲。衣食丰足。山根黑子。若无宿疾必刑夫。眼下皱纹。不克六亲亦刑子。 满月言其圆厚。唇如涂朱者贵。按男女血足皆唇红。唇不红者。皆血不足。故女子唇红者多子女而贵。山根为命宫。故主疾灾。女主刑夫。男主刑妻。 齿如榴子。衣食丰隆。鼻似灶门。家财倾覆。 榴齿言其齿方楞齐固。主衣禄丰足。井灶仰露。财星当然耗散。此二者男女皆同。不单言女格力如是也。 形如罗汉。生子必迟。貌似判官。得儿尤晚。三山突阔。万倾规模。四渎清明。一生福气。人小声宏。必须超达。神清气足。名利双收。 罗汉形为眉目下坠。而中岳短。判官形为臃肿凸露。而眉低平。故子女均迟少。三山为南岳初有祖业。土星中有创立。北岳晚安享。四渎详前。声过形。神气足。皆详上编。 面皮棚紧。促寿无疑。骨格清奇。前程可靠。少肥气短。难过四九之期。唇缩神淡。焉保三旬之厄。 面皮棚紧。少肥气短。唇缩神淡。皆夭亡之局。本出于先天不足之形质。至于三九前后。与四九前后。均应死亡。此立身之大厄年。故也。 鼻梁露骨。名为刑克破家。背脊成坑。号曰虚花无寿。 鼻梁直露三曲为伏吟。主破败挫折。左右露三曲号曰反吟。主刑妻克子。背脊坑陷。多主劳工苦力之人。无寿另有部位参看。 鼻有三曲。不卖田便卖屋。面有两凹。必成业而成家。 此指上节伏吟之例。直露三曲也。余考两凹竟指何处。上为边城。则破梓离乡。中为国印。主牵制忧愁。下为腮颐。主奴仆欺诈。皆为不合。或为日月角见破而贵。任劳而发也。 獐头鼠目。何必求官。马面蛇睛。须防横死。 獐头上停窄短。下停尖削。耳小而尖也。鼠目昏浊无光也。马面言其长平古有一尺之面而拜相者。蛇睛圆露四白。赤缕盘乌珠。主险诈心毒。下二者乱世亦贵。不过不善后耳。 睛清口阔。文说之家。面方颐大。富贵之辈。语言多泛。为人心事难明。容貌温 和。作事心怀洒落。骨粗发重。何曾剩得一钱。体细身轻。那得停留片瓦。 睛清日阔。主雄辩。古人着书立说。及为交 际之官。面大颐方。凡神不浊。声不破。均主富贵。言泛貌和。二者皆合法。骨组主劳碌。发重主寒苦。身轻浮主夭亡。木形不忌 。 得意中面容凄惨。先富后贫。失意处言貌温 和。早穷晚发。 此二者相反而相类。得意何能凄惨。此伏贫穷引线。失意何得温 和。此伏发达引线。亦器量之容福与不容福也。 巨鳌人脑。必作尚书。龙骨插天。应为宰辅。日月角耸。必佐明君。双额上插。定为剌史。眼有三角。狼毒孤刑。鼻成两节。破败疾苦。 巨鳌为伏犀入百会。龙骨为玉柱骨。日月角高者为帝王。次者为将相。颧上插为藩镇。此皆贵品。三角眼主凶死。两节鼻主败家。及刑人丁。亦主疾厄。 眉秀神清。须知贵雅。骨轻肉浮。必是庸常。 眉秀主贵而英明。神清主贵而慈善。骨轻主夭而不寿。肉浮主败而愚 。此四者大略如是。如兼而有之则分某轻重而乘除之。减等论其吉凶也。 凶妇十恶。皆由眼赤睛黄。死在他州。盖为唇掀喉结。形神不蕴。贫夭两全。筋骨不藏。儒愚双得。 眼赤者多赤缕纵横。黄睛者多刚燥心毒。又出之女格。故十恶备矣。唇掀喉结。主招是非与劳碌。形神不蕴。言其燥露不和。筋骨不藏。言其浮露不收。皆非善相也。 目神露而嘴薄。为人执拗不良 。牙齿咬而头摇。其性奸贪无比。 神露主刚暴不正。口薄主谈短论长。二者兼有。则执拗不良 。余评为私心自用。损人利己。咬齿主深思贪淫。头摇主狡诈不定。二者兼有。则主淫乱狡诈。而不守信也。 额为火宿。主初三十年之荣枯。鼻号土星。验中二十年之休咎。承浆地阁。管尽末年。发际印堂。周维百岁。 此为相法流年之运限层次也。虽分初中晚三段之大概。不过包括如是。初运以二十八之印堂为止。中运以四十八土星为止。晚运以七十五腮骨为止。其地支二十四年。又以肉润气足为论。 头尖额窄。固不可以求官。色惨神枯。生此何由发达。眼光如鼠。偷盗之徒。睛浮似獐。凶亡之汉。 上停尖窄。当然不是贵品。色惨主破败。神枯主夭亡。鼠目昏暗无光而侧视。獐睛乌珠凸露而模糊。此四者均验。男女皆忌也。 蜂目而凸。固主刑伤。鮎口而反。终须困乏。 蜂目为眼白包乌珠而凸。四围如太阳之光。尖锐而定视。当然刑克。亦主凶死。乱世则贵而凶也。鮎口为两口角下反。中间收敛。而口角大露。此格于乱世主凶死。岂止困乏耶。 为僧者头圆必贵。为道者貌清可荣。头尖项圆。必住佳境。神清骨秀。须加师号。重颐碧眼。富贵高僧。广额秀眉。文章道士。 佛为水形。故取头圆者贵。仙为木形。故取清秀者贵。重颐皆合水局。而加碧眼。当然僧官方丈之品。广额为根基厚。再加秀眉。当然道官祖师之品。 骨粗形俗。其人老困山林。貌异神清。此辈还起云路。视瞻不正。必定奸淫。举趾轻狂。须知下贱。 僧道之格。亦忌骨粗。主劳碌无成。形俗主穷困。貌异有奇遇。神清有贵名。不正主邪淫奸贪。轻狂主夭亡下贱。与其他格局相等。 眼若桃花火焰。但图酒色而矣。面如灰土蒙尘。岂非破产者乎。 桃花皆为红丽浮光。当然酒色之徒。灰土蒙尘。皆为黑影惨垢。当然破败损失。此二者不独验僧道。即常人亦如此。一篇形格之忌。一篇气色之忌。亦千古不易之法也。 若论运限。则与俗同。如辨根基。各求其妙。末观形相。先查心田。以五岳为根基。以气色定祸福。不为前世阴功。亦作来生道果。 公笃曰。麻衣相法。原文只有三章。此石室赋即第一章。亦麻衣之真迹也。而与希夷之相见。立此一章。故起首有神仙秘诀。度与希夷之说。余考麻衣为五代末之隐士。俗谓仙翁者非也。麻衣者。邑城之名也。余考地舆。即今之麻城。为湖北省所辖地。当时为麻衣县令。因处乱世割据之时。而厌恶其衰微。故作相法三章。以县城为名。挂冠归隐。余考石室赋。相传已久。错讹尤多。壬戌年余初版之简明相法。虽加详注。然末尽善处尤多。壬申余复加研究。又以刻下天道人事。两相比较。其验者另注以证实。其不验者。另注以改正。文字更加推敲。事实尤择应征。故此次之原文稍有出入。系余或加或删或改正。皆从经验与天时人事相合。而为用也。兹特录此。以待后之高明。而评其然欤否欤。 卷二(下) 麻衣金锁赋 六害眉心亲义绝。搀如秋水圆还缺。克妻刑子老不闲。作事弄巧反成拙。 眉为文采之官。礼义所关之地。以清秀为合格。柔细为名贵。如顺拂修长。主兄弟和睦。而有辅助。弩曲主子多而贵。高起王寿。如粗浓主惹是招非。间断散乱。主损失驳杂。有内顾忧而外仇怨。故有六害之说。六害者。六亲也。故有亲义绝三字。人处社会中。甚么有亲。甚么有义。而柳庄指为六种害。是其错误之点。阅相法者。勿为其所误也。 山根断为早虚花。祖业飘零必败家。兄弟无缘离祖宅。老来转见事如麻。 山根断为两大项。一为祖业破败。根者。根基之谓也。一为寿数夭亡。根者。命根之谓也。如兄弟忤逆。老来劳碌。皆不合原理。如以劳碌论之可也。其虚花飘零四字合法。 眉交 神悴面如灰。爱管是非常挂怀。冷眼见人笑一面。不知毒从暗中来。 双眉锁印为交 。上下交 叉亦为交 。一主刑克人丁而多累。一主驳杂争端而多仇。神悴言其锐急而动气愤。面灰言其枯暗而尘滞。皆一成一败也。冷笑主阴险刻薄而毒。亦主聪敏而智。乱世贵者亦有之。 乍逢满面有精神。久看原来色转昏。似此之人终短寿。总然有寿亦孤贫。 此言假精神之格也。每以凝神聚气。而不耐久。放久看而变为昏沉似脱。或浮淡无根。是为先天不足。后天亏损。故有短寿之评。若出孤贫之人。亦主不寿。何为孤寿之说耶 。 读尽诗书生得寒。文章千载不为官。平生纵有冲天志。怎奈莺雏翼未乾。 寒字。为形容词也。古法指为如雨中之鸡。落水之猫。余分别如下。雨中之鸡为形寒。鼠食淋漓为口寒。不泪似泪为神寒。不愁似愁为气寒。音破不收为声寒。眉浓皱重为眉寒。摇头抖足为身寒。尘垢浮腻为色寒。欲言而止。吞吐支吾为心寒。心乱常怯。恍憾忧虑为胆寒。得意反为失意。忘恩记怨为意寒。如有寒字之格局。虽有才智。及文章可以传世。皆无发达之期。犹如雏鸟之羽毛不丰,当然不能高飞。盖相可胜文章。福可胜才智。孰谓千古以来。成大功。立大业。岂皆有特殊才智耶。千古以来。守困穷而埋没山林。岂皆无特殊才智耶。 面有寒毛止秀才。唇掀齿露更多灾。终朝脚迹忙忙走。富贵前生末代来。 寒毛为浓格常有。亦有责而奇特。成盛誉事业。有出贫贱之家。逼迫劳碌以成功。惊险挫折以发达。乱世多武贵也。亦有富而寿禄。中有刑妻刑子。内顾多忧。六亲有累。乱世多暴发也。余恐毛字为寒滞之误也。 上亭短兮下亭长。多成多败道空亡。纵然管得成家计。犹如烈日照冰霜。 上亭为天。下亭为地。凡格局皆注重天亭。占百分之四十五分。也故以天胜地之格为吉。地胜天之格不吉。乱世则有上亭弱而发达也。不过前业破败。异乡立业。余以形神气参看。方为合法。 下亭短兮上亭长。必为宰辅侍君王。若是庶人生得此。金银珠玉满仓箱。 按上亭高广。主有贵名寿徵。及余荫之世泽。坐享前人之厚福。父母亨吉。而无刑克。不过清闲居多。盛衰皆然也。其贵者。又以伏犀骨大小方圆为定也。 形爱恢宏又怕肥。恢宏荣华肥死期。二十以上肥定死。四十形恢定发时。 宏者。言大度安闲也。恢者。言积极有为也。恢宏连贯。言其器量大而氛魄亦大。心安而定。貌和而润。当然为发达之形格。凡少年皆忌肥浮不实。其原质肥者不忠。忽然发肥者最忌。故有二十发肥三十死。三十发肥四十亡之说。余考肥而实者。多延十年。二十发肥四十死。三十发肥五十亡。肥而不实者。二十发肥三九死。三十发肥四九亡。尚不足十年之数也。盖男以九数。女以八数。为定论故也。 瘦自瘦兮寒自寒。寒瘦之人不一般。瘦有精神终必发。寒虽形彩亦孤单。 瘦人以神为转移。故瘦而有神者。为神过于形。当然发达。瘦而无神。则为夭亡之格。寒者详上。虽有奇才。终无发达。彩者。光彩也。寒者无彩。想彩字余疑为厚字之误。寒中何有彩来。按彩为光润而异色也。寒为尘滞而枯垢也。故寒彩二字。最相反而不相类也。何能误于此。想系后人翻印之讹耶。 色怕嫩兮又怕娇。气娇色嫩不相饶。老来色嫩招辛苦。少年色嫩命不牢。 嫩字为浮艶而腻。气娇为浮丽而红。故有辛苦夭亡之说。凡老人色嫩。主刑人丁而孤苦。如形局好者。有孙而无子。少年色嫩。主夭亡。一主破产而后转变也。火形不忌红嫩。亦发达而多劳也。 眉要由兮最忌直。曲直愚人不得知。曲者多男又聪俊。直者刑妻又克儿。 麻衣之法。此段颇验。当五代时与刻下天道相似耶。凡眉曲多子女。虽人中平。泪堂陷。皆有子女也。凡眉直者少子女。虽人中洫深。泪堂丰满。亦少子女也。又眉曲者为文贵。虽出于武人。而做文官。秉文权也。眉平者多为武贵。虽出于文人。而兼武职。领武权也。如前平尾曲。则为武改支职。如前曲尾平。则为文改武职。其刑人丁与旺人丁。皆以曲直为一定法。而盛衰之世道。厚薄之气候。皆然。 胡 须清疏又宜稀。依稀见肉始为奇。最忌浓浊焦黄色。父在东头子在西。 上为琵。承浆为髯。下为须。侧为胡 。皆以清疏根根见底为合格。蓄之以重威仪华表也。最忌浓浊焦黄枯杂六字。蓄之主危险破败。刑妻克子。轻则劳碌驳杂。惹是招非。故不可蓄。按乱世之胡 须。关系极重。败多益少。故不可勉强蓄之。是为开门揖盗。养贼为患。轻者亦奴欺其主。下犯其上。此条亦麻衣之精粹法也。惟四浓格方可蓄之。乃发浓。眉浓。髭浓。胡 浓。上下相合。而不受其欺凌。此合格之论也。 公笃曰。余考麻衣法之金锁赋。为第二章。较石室赋之法倍高。亦麻衣之精神也。当麻衣处五代末。为割据乱世。其法亦从衰时而定之。故与刻下之天道颇合。其国家局势亦相等。而应验者颇多。余此次考证详注。亦以此法为现代可用。故也。原文虽仅五十二句。三百六十四字。其包括之处太多。阅是书者。不可轻视而忽也。 卷三(上) 麻衣银匙歌 股肱无包最是凶。两头如轴一般同。虽有田泽并父荫。终须破败受贫穷。 股肱俗名手肚足肚也。所谓肚者。大倍于两头也。凡属富贵寿考各格。皆有手肚足肚。方称其格。如无而如轴。富者有奇祸而败。贵者有危险而凶。夭亡寒苦之人方合。 头痕瘢剥最为刑。罗网之中有一名。若不刑妻并克子。更为家道主伶仃。 头痕者坑陷之痕也。瘢者近于瘢癞之例。剥者近于横冲直削。应刑人丁。及惊险成败。故有家道伶仃之说。言人口日少。财产日耗耳。 相中最忌郎君面。男子郎君命不长。女子郎君好淫欲。僧道孤独却无妨。 郎君面即美丽红艳之例。而有浮嫩之光。为相法所忌。老人犯此。主孤苦而毒。男子犯此。主淫乱夭亡。女子犯此。主淫乱刑伤。惟有僧道无关。不以人丁为用。又于孤独无关。木无人丁可克故也。 眉毛间断下至颧。常为官非卖土田。克破妻儿三两个。方教祸患不相缠。 眉毛间断。应驳杂而刑克昆仲。及内患倍重于外患。故有官讼是非发生。又考眉断之人。性贪而不忍小损。不容小恶。虽为多事之缠扰。亦为处置于轻重失当耳。 好色之人眼代花。莫教眼紧视人斜。有毒无毒但看眼。蛇眼之人子打爷。 花字为形容美丽流光之谓。紧字为形容急视不定之谓。至于蛇眼。言乌珠圆露而黄浮四白。凸挺邪视而赤楼盘睛。主毒而狡贪。亦合法也。 无家可住羊睛眼。封向他家借住场。更有禾仓高一寸。中年犹未有夫娘。 羊睛为白多黑少。而四力浮白。故主刑克人丁而冷退。女格倍凶。又考禾仓。一为眼胞之高而呆陷。一为两颧之别名。余考古法有称口尖而吹为禾仓。其食禄二仓在口角。故也。 下剧尖了作凶殃。典却田园卖却塘。任是张良能计算。自然颠倒也狼当。 下剧尖削。于木火二形局不忌。尖露是其本质故也。如其他形格则不宜。而晚年有失败之冷退。故有颠倒事实之失败也。 眼珠暴出恶因缘。自主家时定卖田。更有白睛包一半。不能善死在床 前。 眼珠暴出。言其凸露也。目露神浊。当然败家无疑。至于白色乌珠。此蜂睛窥睛之形。当然凶死无疑。 下颏趋天旺永年。边城不破也无钱。数年荒旱不欠米。只因上下库相连。 下颏趋天。系地阁朝天。明太祖即此格。此为创业之帝王。故晚年亨吉。边城破者。桑梓破败。而发他绑。比为乱世之合去。盛世则一败不振也。上天仓下地库也。 鼻梁露骨是反吟。曲转些儿是伏吟。反吟相见是绝减。伏吟相见是漓淋。 鼻梁直下三曲。是为伏吟。左右三曲。是为反吟。伏吟多失败破家。尚有子孙成立。反吟多刑人丁。克妻刑子。前已详言之矣。 眼神清秀心中巧。不读诗书也可人。手作百般皆可爱。总然弄假也成真。 眼神清秀。固然灵巧聪明。虽出技艺。亦有过人之处。如清秀过丽。则主淫乱而夭。如清秀而流。则主无用而贱。故以清秀沉静有恨。方是闲福之格。 薄纱染皂出粟米。纵有妻时也无儿。倘见山根高更断。五年三次路边啼。 薄纱染皂。是晦暗之气。而有尘点密密。此为冷退刑伤之兆。尚以各部位为定论。如在福堂主官讼。如在土星主破财。如在泪堂。主损人丁。如在印堂主损寿及危险牢狱。如在鱼尾主刑妻。如在国印主挫折。及刑弟兄叔伯此其大略也。 泪痕深处排一点。眼下额前起一星。左边无男右无女。纵然稍有也相刑。 此历指刑克之说。余考泪痕深处。多刑子女。男格则左纹刑子。右纹刑女。女格则反此。至于颧前一骨。多出优伶娼妓之例。若有后嗣。皆为女立。而子不立也。 发际低凹幼无父。寒毛生角幼无娘。右额高突母先死。不死不刑便自伤。 发低有曲岔者妨父。鬓突连眉尾者妨母。颧骨左高妨父。右高妨母。此皆男格之论也。女格反此而应验也。刻下之女格。亦有顺应而似男格者。岂非天道之变乎。 士人眇目陷文星。豹指尖头定无名。任是文章高北斗。犹如竹木不安钉。 文星即眼目也。眇陷者。缺一也。凡士子文星陷。即功名之弱点。豹指言圆节尖爪也。头尖。此三项均属无功名之格。 眉重无根陷破财。更忧三十二年灾。土星隆大终须发。土星薄小去不回。 此言眉浓重而山根陷弱也。故为前业挫折。亦主疾厄之灾。如准头隆大。尚可恢复而发达。否则有败无成也。 寒相之人肩过颈。享福之人耳压眉。更有亲情相不出。只因形似雨中推。 此言寒贱之人。肩耸过颈。福寿之格。耳高压 眉。至于慈善诡诈。别有部位参合。故有性情合乎形质。在部位之兼配如何也。 大量之人眉目取。眉高目定心自良。眉粗目小神不定。寅年吃了卯年粮。 器量大小。皆在眉目二部认定。眉高主量宏而寿。目定主谋略远大。故良心自然发现。眉粗主性刚燥。目小主志奸贪。神不定主心乱不一。故有失败而耗散也。 仓库接连反为灾。鼻梁高露不安居。若是眉间容二指。此人开手觉便宜。 食禄二仓。接近地库。非天仓也。鼻梁可高而不可露。前已详言之矣。又云眉容二指。或指眉尾而言下垂二指耶。或为三阳之宽二指而言耶。盖眼俗神浊之人。方觉便宜也。 取人性命面上黑。换人骨髓眼中红。见人欢喜心中毒。见人眉皱太阳空。 面有青黑之惨色。主恶毒奸忍。眼有赤缕穿眼者。主阴险刚狡。冷眼多笑者。主无情量窄。眉皱上冲者。主忧愁多思。此皆最验之法也。 露井露灶不得全。那得浮生过晚年。不怕中年经官宦。只有衣禄无剩钱。 井灶露孔。财不入库。虽出贵格为官。亦为终年无田宅。只有衣禄二字而已。过迍邅生活。多逼迫环境。不能积蓄故也。 公笃曰。风监各书。为麻衣是正宗。其法以法理兼用。又处五代之乱世。故于今世相应者颇多。虽有擅长与玄妙。独不如达摩精深。其故何哉。麻衣言法而兼理。中有虚设之处。达摩言法不言理。中有独到之处。非有经验研究者。不明其原意。然旧书多错落。字有鲁鱼。文有亥豕。兹特修改增注。以便阅者一目了然。其法亦有不验者。如唇掀齿露。客死他州之说。如注为无故招非。又最验也。其他条文似此颇多。今犹录之者。为将来智者考正。择而用之。得心应手矣。 卷三(中) 达摩相法 达摩相法第一章 第一法相目之神。此为达摩精 艺之一 藏不晦 目神以收藏敛光为主要。故开始第一字。日藏。晦者。晦暗无光也。故以神藏光润为合法。藏而不晦。言其人贵而不危。名而多寿。如藏而晦暗。虽贵亦夭亡。或危险也。虽富亦挫折。或疾苦也。 安不愚 目神安者。安静之谓。其人多闲福。安者心气和平之态也。不急不燥。发出慈爱之光。故神安之局。多现呆滞。呆滞者。即愚字之谓也。故以安而不愚。为安闲多福之格也。 发不露 神以活泼有威者。为大贵。而有特权。发者。发动之谓也。故每有发动之时。其神不流不露为吉。如发动之时。其神流露。虽贵而有凶灾。虽智而有偏好。故以发而不露。为贵而善后之格也。 清不枯 神清主贵。主名。主智。主田宅。故十二宫以田宅名之。凡神清之格。务要考其有根无根。其神清而有根。享大名大寿及大富。其神清而无根。名而夭殂。富而挫折。或孤刑也。故以清而不枯为合法。 和不弱 神和为慈爱和平之态。其人慈良公正。为臣必忠。为子必孝。待人必诚。守身必信。弱者。衰弱之谓。如神和而弱。则寿不足而德不坚。志不定而福不厚。故以和不弱为合法 。 怒不争 怒神为正重豪慨之态。盛世主贵而有大权。乱世多操兵柄。而有安危系于其身。争者。形容浮紧燥急。其人量窄器小。反招亡身破家之祸。故以怒而不争为合格。 刚不孤 神刚者。为威严持重之态。多才智而勇毅。多出名将治世之材。主有开国拓地之功。如孤宇则为孤僻偏骄之态。神刚而孤。则有功亏一篑之不善后。故以刚而不孤为合法。 公笃曰。达摩为西域印度人。六朝时渡江 。传道东土。其人博学多材。深通幻术。故有一苇渡江 之说。又精性命长生术。及拳术。故至中国传教。有分类而立门。各系道统焉。至于相法。可谓中兴之祖师。凡风监读达摩五来法。即医家读黄帝内经。乃引经据典之根据。凡读麻衣相法。如医家读仲景六经。此分经别纬之关键。余考相法。虽出于轩辕氏之臣风后氏。此风监之名。实因风后氏监定之意也。自秦代火焚各书以后。相学之书亦绝。故汉唐以来。偶有谈相之人。而无书籍可考。故达摩初入中国。为六朝时。尚无相法之书。至五代时。达摩复入中国始得麻衣而传其五来相法五篇。故达摩以前。皆半枝半解。既无纲领之分。又无轻重之别。无书可阅读。无法可研究。自达摩以后。相学可稽考。而法亦日益阐明。此嫡派之溯源也。今观其第一章之相神。仅二十一字。尚属余之增加下十四字。其原书仅上七字。而其中包括极深。又简捷。又深奥。故非他书所能及也。麻衣之法。虽是相法正宗。而两相比较。则弱于达摩之处太多。讯以此二十一字深思。均含有最玄妙之处。上包括天道之盛衰厚薄。下包括人事之吉凶祸福。故余另加傍注。以便阅者注意。不可模糊读过去。方知达摩相法之高深精微。不愧为相法之祖师焉。 第二法相目之形七则。 秀而正 目秀主聪明而多才智。即清秀之谓。然其形必端正。故以秀而正。方从正途上去。其行孝弟。其务清名。其才智从正面上用。如秀而不正。则才偏自用。智邪乱伦。为相法之忌也。 细而长 目形细则收藏其神。而不浮露也。长则为凤目之形。主大贵。故麻衣有河日之说。此司马宣王之自顾其耳。而与普基。细而不长。虽贵亦属小品。终非大器也。故以细而长为 合格。 定而出 目定为聚光充足。而能发扬也。凡目定者。有远志大志之兆。充足者。有精神大寿之兆。加以发扬有威。则事业能达到。机会有遇合。故以定而出为合法。定而不出。虽有大志。而终不遇合也。 出而入 目出而扬威。人而敛神。此言有才智而不露于表面。以实际为用也。如出而不入。则有招嫉结怨之暗害。以阻其事实。故以出而能入为合格。不浮荡而无偏好之瑕也。 上下不白 目形以黑多白少为吉。白多黑少为凶。故以目浮四白。主凶死而失败。及刑人丁而孤苦。如上浮白而下不白。主心乱而奸贪。如下浮白而上不白。主骄傲而妄举。故以上下不白为合法。 视久不脱 目神以久视而神愈充为吉。愈久视而光咬洁有威。其禀受之气厚。主寿而贵禄。如视久而脱。其光渐缩而怯。其人心性不持久。亦寿弱禄少。中道挫折。故以视久不脱为合法 。 遇变不耗 人处忧患之时。而其形必变。何况危险不耗其元神元气乎。此王守仁不得时而遇虎。其形静神定。而如常态。不耗神。不变形。后为将相。兼享盛名。凡危险而不耗变者。大贵之格也。 公笃曰。眼目之形。其法颇多。尚不止此七则。而达摩以此七项。为包括各法之纲目。其精微之处虽多。兼并者亦不少。此皆由个人推想。两执用中可也。故其法仅二十四字。而富贵贫贱寿夭。吉凶祸福悔吝。正直公平。险恶阴毒。皆全备之矣。此种相法。可谓一字一珠。至于柳庄衡真。当愧死无地矣。 第三法全身测量分数。 头面七分 肢体三分 全身测量。以十分计算。头面占十分之七。由项而下全身占十分之三。何以头面不过十分之一。反占七分。其重要如此耶。接头为诸阳之首。百脉聚会之源。故眼耳口鼻。为五脏五形之结晶。全在乎上。故项以下之肢体。虽估十分之九。而仅占三分,按手足号四肢。肢者。枝叶也。不足为材料明矣。故贱人有贵掌之说。可见大概。又人断手断足。尚能保全生命。断头则无生命。某轻重悬殊亦明矣。 第四法头面测量分数。此为达摩精 艺之二 目五分 颧一分 鼻一分 额一分 颏一分 眉口齿耳共一分 各相学家皆以目为重要点。故有问贵在目之说。主富贵贫贱。寿夭劳逸。刚柔死生。全身精神系于此。才智愚拙之代表也。故占十分之五。凡人无目。则大事全失。虽有师旷之聪。亦不过一技而已。其重要如此。亦人立身之本也。颧为权也。鼻为财也。故各占一分。额为前泽之余业。颏为晚运之收场。故亦各占一分。其眉口齿耳。亦属轻微之部份。合而占一分。此测量之轻重。而为相法之规矩准绳也。 公笃曰。达摩相法。有测量身面之说。此各家所无。其法虽简单。而轻重自然分明。亦达靡之精萃也。凡属法家。必有规矩准绳。而别其轻重分数。如重要点合格。其轻处虽不足。尚为富贵寿考之局也。如重要点陷弱。虽轻处美好。尚为贫贱夭弱之格也。他书皆以单独部位为用。真伪不分。轻重不查。那里是法家。不过言理耳。及盗虚名而已。凡业风监者。虽先明轻重之纲领。次查真伪之部位。方为合法。 达摩五来总诀第一。此为达摩精艺之三 如来有动神。有静神。有出神。有入神。有穷神。五神足则见如来。 如来有法眼。有慧眼。有天眼。有佛眼。有肉眼。五眼齐则见如来。 公笃曰。达摩系佛家之衣钵。阐明宗教者。故开始曰如来者。即佛号之谓也。接神动为智。即贤愚之别。是为水体之机枢。故曰动神为第一。动者。动而有为也。以用其智也。神静为信。即贫富之别。是为土体之机枢。故曰静神为第二。静者。静而有守也。以用其信也。神出为仁。即贵贱之别。是为木体之机枢。故曰出神为第三。出者。出而有怀也。以用其仁也。神入为义。即寿夭之别。是为金体之机枢。故曰入神为第四。入者。入而有安也。以用其义也。神穷为体。即刚柔之别。是为火体之机枢。故曰穷神为第五。穷者穷而有通也。以用其礼也。其神有五。内而金木水火土。外而仁义礼智信。用而为生克制化。故各合其形。而利其用。相生相化。则富贵寿考。不合其形。而碍其用。相克相制。则贫贱夭凶。故仅二十四字。包罗万象。变化无穷。如不贯澈儒释道三家之学说。不能明其妙用。如不明河图洛昼术数之原理。不能合其准则。又按法眼者。正也。主诚厚持久。耿介心平。慧眼秀也。主聪敏多管。机巧灵通。天眼聚也。主寿考康宁。通今博古。佛眼慈也。主仁义为用。道德为怀。肉眼丰也。主根基淳厚。子孙昌达。故以五神足而见如来。五眼全而见如来。是为完人之义也。此达摩之开始言神。其次言目。又其次言测量。继则言五神五眼。而列首章。其纲要全系乎此也。 达摩相法第二章 辅角天庭阔必荣。还要印堂明。 辅角天庭阔大。即巨鳌人脑之类。伏犀骨之别号也。大而王霸。小而公侯将相。又小为州伯邑侯。此地虽贵。尚要印堂黄明。方是发达之时也。形质与气色参看故也。 边驿开明文事显。父母此中管。 边城驿马开明。本属进名之初基。当以十七起运。及二十四止。为第一步之阶级。然父母亦在此中应验。每于入名级而有孝服也。凡驿马开者为有梁。或有痕也。故利外而内有孝服也。 眉清入鬓霸业成。眼俗即危身。 眉清入鬓。多发乱世之割据称霸。清之洪秀全即此格也。眼俗言目神衰弱。虽发达而不善后。亦非安全之贵也。 眉尾双纹入奸门。妻妾日纷争。 眉尾双纹系下插入奸门。非奸门纹上人眉尾。余考眉尾双纹入奸门。主内顾忧。而有弟兄之争。子女之弱。此云妻妾纷争。是否以当时风俗而言耶。或妯娌不睦而争耶。 奸门坚纹侵眉角。妻宫有操作。 奸门纹上仰。主妻强而贤淑。是为贤内助而持家。如奸门骨高。妻族富庶而有接济。此皆最验之合法也。 印堂光明眉不锁。三十功名可。 印堂不冲不陷。光润不锁。当然早发达而进功名。今之时代考之。则功名有十九岁入阶。有二十二入阶。有二十五入阶。提前八年者为最多。故以三十为功名之说不验。 眼秀神安福无穷。富贵日丰隆。 眼秀为发达之品。神女为宽宏之器。故言福无穷而丰隆也。故首章以秀正安闲为合格。为全局之精神也。 目秀神足睛突出。肩高方可发。仕途多险阻。 目秀神足。当然主富贵。如乌珠突出。则有惊险刑伤。按睛凸突为火局。故云肩高可发之说。肩高亦火局。马周鸢肩。而为兴唐之名将。但以劳险奔驰。而成功也。 泪堂平满要润安。急枯子相残。 泪堂为子女之专部。故以平满润泽安和为合格。主子女多而贵贤。如急则主子不肖而愚。枯则主子刑克而少。故定以残字。一为残害内患。一 为残伤缺点。 子宫皮皱纹朝上。恃逆终须见。 子宫在眼下卧蚕部。其部多纹。交 爻为阴骘纹。顺生近颧。主一枚一子。反生近年寿。主一纹一女。此言朝上。为近目之谓。此为反逆卧蚕纹。主子女忤逆而不肖也。 山根断陷百无成。当限死分明。 山根直纹主凶危。横纹主挫折。此言断陷。非纹冲也。余考山根之名为根基。断陷者。不受祖业也。为寿根。断陷者。不享大寿也。神充足者。可过四十一。神不充足者。难过四十一 年寿准头俱要起。过耸伤子女。 年寿为鼻梁。号疾厄宫。故管辂云。鼻无梁柱。主不寿。准头为土星。号财帛宫。故土星不起。主财弱。二者以高起为合格。此言过耸有刑子女。一为断节。一为孤峰。而无辅佐之两颧。则少子女矣。 井灶单薄又仰露。到老家难立。 井灶即兰台廷尉。以厚匀而收为合格。忌单薄财少而弱。忌仰露财不入库。故有到老难立。而劳苦如常。此言平生无积蓄也。 两观高超不露骨。发在四十六。 颧骨为权之别名。以高起上插为观相之合格。应贵而权重。为国家之屏藩。其部位应四十六七。以今世考之。则二十九为发达之期。当提前十七年。及提前十四年与八年。 衰世提前较多。盛世提前较少也。 胡 须清疏要有力。五十名利益。 盛世髭须为华表。慎重起见。以清疏为合格。乱世髭须。败多益少。不可勉强蓄留。每多刑妻魁子。危险招嫉。轻亦主破财疾厄各项。 正堂孩运不足凭。老幼在精神。 精神为相法之第一重要。老者有精神。而福寿日增。幼者有精神。面广健日强。故古人为有一分精神。有一分福气。有一日气色。有一日吉凶。 五官正大百事成。五露亦超摹。 五官正大。言局势开展。气魄宏大。故有百事成之说。至于五露。则有疑点。柳庄衡真均指五露为耳露廓轮。眉露棱毫。目露神光。鼻露两孔。口露牙齿。是为五官之露。按耳露廓轮。幼年孤苦。何有教育栽培。眉露陵毫。忧愁度日。何有进捷遇合。目露神光。惊险破败。何能立功立业。鼻露两孔。财不入库。何能立身立足。口露牙齿。惹是招非。何能服众居功。余谓三官露已是下贱之相。何况五官皆露。是为贱苦不堪之相。那有超群之说。虽麻衣亦言五露最贵。余考五露系指五岳之露。露者大而高起之谓也。故孔子有五岳朝天之露格。而为万世师表之圣人。当然为非常之贵也。故上一句论五官。下一句论五岳。勿为柳庄衡真误解而误也。 骨少肉多皮又紧。急死寿夭准。 骨为君。肉为臣。骨少肉多。是客反主之格。本主虚花无寿。加以皮綳紧。当然夭亡。多则四十为止。如二十与二十九。及三十八。均为死厄之年。又参看他部如何也。 骨粗肉重行坐偏。劳苦受熬煎。 骨粗之人。多劳而创业。此为乱世之格局也。肉重多离奇而致富。亦验乱世之格也。行坐偏邪。其人天姿聪敏。主淫而多成多败。此类格局发达有之。不过品行不足耳。亦主优伶。劳而不苦。其熬煎不验也。 气宇轩昂眉一字。文人兼武职。 乱世文武两途。在眉目上分。凡眉平横一字。或上监如剑。均主武贵。如前平尾曲。或环曲新月。皆为文贵。此言眉横一字。虽是文人。亦领武职。 莫于清处断人贵。孤夭多因是。莫于浊处笑人愚。富贵每出此。 清浊之间。尚有内外之别。必查真伪之点。又询其生养之地形宜否。故清中急薄。一为刑克。一为夭亡。务要内清之神清声清。凡要查其似清而非清。又以南北之地形决之。加在北方。而出清格。当然贵而无疑。加在南方真清亦有限。故每多清格。而反孤夭。混乱眼目也。凡浊者厚重。形浊而神清音清。此为大富贵之格也。如神音并浊。当然无用而为痴愚下贱之格。假定浊格。出于北方。当然平常居多。如浊格出于南方。亦为大富贵之格。此四句含有真伪。内外。地形。反正。四项。亦达摩之精萃处。 公笃日。余考达摩之法。当时为六朝文字。极简直而意深。其验者颇多。而不验者亦不少。一为时代之变迁。法律之专制与共和不同。一为社会之影响。人情之交 通与闭塞各异。据其最验。而千古不移之法。尚有年限不合。如印堂光明。而三十功名可取。今则应前十一年者。又有应前八年者。又有应前五年者。此天道薄而提前耶。或潮流趋而提前耶。又两颧高超发四十六之说。亦有提前十七年者。又有提前十四年者。又有提前八年者。诸如此类。推想而执中可也。至于不验处。余尚注明。而保留其原文者。恐天道转移。时事变迁。有时亦合其法也。兹特分别详注。以备研究相学者。作一先声之向导耳。 达摩相法第三章 两睛常鬬。富而招灾。驿马黄丝。劳而驰利。 乌珠常鬬。皆可致富。而丰足衣禄。然多为官非牵连。盗贼垂涎。盖其人多财而骄。又悋小而贪。此招灾之事实也。驿马为行动而得外财。故以奔驰而利也。 睛突神恶。妻擎亦殃。漆面银牙。技艺广誉。 睛突神恶。本主奇祸而凶。不但刑妻克子。凡属愈富贵者。而危险愈大。皆破家亡身之格也。铁面言外黑也。银牙言内白也。其人则有专长之巧艺。而得名誉也。 祸生不测。必先青黑于印堂。位忽升迁。定见黄紫于年寿。 印堂为全部之元首。凡属红赤色。主破家亡身。次则牢狱惊损。此言青黑。或指天灾瘟疫之死而言。按年寿为疾厄宫。似不主官禄。余考正式升迁在奏书。兼代升迁在法令。年寿黄紫。主健康而无疾苦也。 小顺大逆。只因琐琐形神。先败后发。必是悠悠坚忍。 琐琐二字。为形容愁容寒苦之貌。与麻衣之缩缩二字相等。其人量窄器小。所受有限。故有琐琐形密以喻之。悠悠二字。形容安闲潇洒之貌。其人量宽器大。终为发达而有遇合也。 痣出衣领前。以言招祸。蔗生阳物上。因贫得财。 痣即黑于。高皮肉一线。其关系颇轻。如生于结喉。亦主凶死。故项上之痣均不吉。而招是非也。凡痣以藏为吉。故足心之痣主贵。而阳物有痣。主白手兴家。而进田宅也。 印堂青白交 加。作事成而忽败。天仓糠粃堆积。家业散而又空。 印堂有青白杂花之气色。故成中忽败。皆为反面之引诱而入危地。青主忧愁白刑人丁故也。按天仓为前泽。糠粃为白枯之色。主族戚之内顾忧。而自相残害之败也。 眉清目秀者贵。有似清薄秀之嫌。鹅背丰颐者富。有死肉尸行之异。 清秀须要贯澈内外。凡清秀而薄。反主夭亡。凡清秀而流。反主下贱。故有似清非清。及清中流薄。以伪乱真。按丰隆有死肉。即气血不流通。尸行即挺直不活曲。皆贫贱之例。晚年萧条而孤苦也。 司空黄中隐黑。有财有讼。虎耳白又闪红。有益有惊。二十项顶肉壅。定同颜子。五十蚕囊肉起。难学商 瞿。 司空为官禄宫。黄为利益。黑为官讼牢狱。虎耳白红。均主疾厄。有主狎妓之淫祸梅毒。何益之有。二十发肥。难过三十二岁。五十卧蚕起。子星迟少之谓也。如高露成蚕肉。则主孤刑。或有女而无子也。如有水湿上泛之疾。则有子女成立二三也。 行来几度开怀。刚燥难与同乐。别去三番回首。多疑莫与同忧。 开怀有矜骄气。持长仗势以欺人。故老子云。过莫大于言人之短。持己之长。故不能同富贵也。回首多犹豫狐疑也。志妄不坚。心乱不定。故不能同忧患。但知利而不知义故也。 奸门陷而纹冲。克妻必主二三。卧蚕厚而明润。生子定有五六。 奸门鱼尾。为妻妾专部。古法有谓一纹一妻之说。余考奸门上仰者。主妻强淑不刑。虽纹亦佳。奸门平冲者。刑命妻而两配。奸门下反者。重刑而三配。卧蚕平润。主子旺。顺纹一纹一子也。 见人神色数变。主诡谲。非多疑。又非胆怯。听言已尽未知。主病驰。必愚卤。又必奸贪。 神色多变之人。志不坚而心不定。主奸险心多。力轻任重。志小谋大。故云非疑非怯。不过刻薄阴毒耳。听言已尽未知。其人患脑力之神经病。亦主贪而非愚。另有注意于情欲名利之场也。 准头一点赤侵寿。须防回禄。唇上数痕青入口。犹忌河伯。准头黄亮透天。必捷功名。印堂红润映眉。定超禄位。 准头赤点。而防火灾。唇有青痕。而防水厄。二者均验。准头黄光入天庭。先进财利。而后进功名。印堂红润为破败。想是紫字之误。印堂紫润。力进名禄及喜因之人丁子女也。 神清气爽而色润。逢险地而愈升。神夺气暗而色昏。虽好方而益险。 此皆正面反面而言。神清气爽。虽临险地而无碍。此其进益之机会也。总以润泽为吉。神夺者衰而不常也。气暗者晦而不明也。处于艰难尚无碍。如反亨吉。当有奇祸发生也。 破船遇顺风。亦可航海。真玉不出石。空自埋出。形如僧道者无子。貌似神像者有女。面似桃花。主淫而夭。脸似橘皮。主刑少子。 按形质好而气色滞。如玉末出石。尚有待也。形质弱而气色好。亦可暂发。故云。破船遇顺风。亦可航海。而无害也。僧道之形。眉目下坠而肥嫩。神像者。威严之谓。桃花橘皮。均详前麻衣章内。 语对人眼不对人。心疑志专。终非好相识。口就食食不就口。性贪家破。必是无用辈。 语对人眼不对人。主疑此猜彼。又主身在此而心在彼。故所说之话。毫无诚意。而不顾信义。总以私欲为目的。食不就口。为下愚之流。亦主私心自用。而怠情也。 眼慧者经财。财不聚而不缺。睛凸者悋财。财虽多而祸侵。 眼慧之人。聪明超逸。清高自爱而好名。故不积聚财。志向不在此也。然亦不缺乏凡事有先见之明志大而谋远此名士之流。睛凸之人。刻薄成家。处处爱财如命。故有牵动而结怨交 恶。亦有觊觎而生暗害。此象以齿而焚身也。 左奸门黄中隐黑。得妻财而殁命。右鱼尾白中隐红。丧妾婢而罢官。 奸门鱼尾。为妻妾之专部。黄气可得妻财。黑气呵损妻宫。白气主妻族之哭泣。红气因妻妾而生是非祸患。或有狎妓嫖娼之招祸及恶病。此言殁命罢官均不验。 大贵清奇。多孤鹤而无子。巨富圆厚。似肥猪不善终。 此言凡格局。均有弱点。犹天不满西北。地不满东南。大贵多妻妾。而反无子女。言其格清奇突兀。受天地之至清。为造化之所忌。故有缺陷于子女。乱世则纵欲自戕。为人事之错误。故有缺陷于子女。巨富多田宅。而反不善终。言其三角眼。而有赤缕侵入乌珠。故有悭悋之贫暴。以凶亡也。 脚跟不履地。面皮青薄者。必见败亡。说话必缩头。视瞻不一者。终遭刑祸。铁面金声。名垂万古。行云流水。富亦 阡陌。 脚跟不优地。木形火形不忌。木质轻浮。火质上炎故也。其他金水土皆忌。如反发达。则死期至矣。说话缩头。其人庸愚。视瞻不一。其人贫贱。铁面金声。皆政治大家而大贵。行云流水。言其活泼潇洒。主清名而当业也。 妇人重德。不媚不淫。不雄不燥。小儿易养。足骨足肉。足声足神。 媚字为狐媚之态。淫字为治淫之荡。雄字为格露声雄。燥字为刚燥性急。皆女格之忌。故女子重德不重貌也。小儿以丰足气厚为合格。 眼圆颧耸。商鞅之相。鼻垂须软。邓 通之格。心高语大山根陷。到底无成。心软量宽准头丰。终身财裕。 眼圆主凶死。颧耸主重权。每见奇才大名。均多是局。庞靖侯亦同此。鼻垂言下坠克水也。须软则无足轻重。土克水故不吉。山根陷者根气薄弱。土星丰者财星大旺。此皆合法之论。 眉压眼。颐侵颧。妻夺失权。左奸黑。右眉高。妾攘妻位。 眉压眼主贵而有权。其妻亦强有权。颐侵颧此言下反上之谓。按颧大之女格。多才智而代夫权。不待夺也。左奸门黑。命妻不旺。右眉高。一主刑母。故有两眉不匀。有不同母之 弟兄。眉字或为肩之误也。 行坐低头抖足。不奸则孤。说话开口不扬。非贫则夭。 行坐低头。其人夭亡。亦主穷苦。抖足主淫荡。多成败。如低头抖足。可谓才偏性邪则合法。奸孤尚不合法。开口不扬。言其气短。贫夭均合宜。盖求全在声之法也。 左额横纹。一枚增一纪。二纹增二纪。三纹寿期颐。右额青气。一月得一孙。二月得一甥。三月生耳顺。 左额有纹。主弟兄妻妾之内患。忧郁至死。右额有纹。主子女不肖而忧死。此云增寿。颇不合法。或天道之变耶。或为法命之续纹耶。右颧青气。主损叔伯及姑嫜姊妹之骨肉戚。此云得孙甥。亦不合法。 孝服以白色深浅为轻重。不知口角青浮立见。病厄以山根青黑为死生。不知眼神走脱必亡。 余每见额角日月角青黑而应孝服。当于前九十日中见之。又每见两颧赤红而应孝服。当于前一百八十日中见之。又每见元武青气尘点。而应孝服。当于前一年中见之。故不以白色为定论宜矣。按山根青黑。主疾厄之灾。尚不至死。如眼神走脱。当然死厄。此二者均合法。为千古定论。盛衰皆然。 公笃曰。余考达摩之法。皆据重要之纲领。而立法也。天道气候虽变。其应验之处尚多。今观其第三章之法。而麻衣之石室赋。金锁银匙三章。均从此篇发挥。而补其当时之不足。以用变法之义也。例如桃花主淫乱。橘皮主刑伤。以及神气性情。举趾声音。皆本乎此也。本篇稍有错字。余已补注。如紫字误为红色。肩字误为眉字之类是也。本篇梢有不验。奸门殁命之说则过重。颧纹增寿之说则相反。颧气喜庆之说则不合之类是也。本篇最验可为定法者。如青浮之孝服。神脱之死亡。孤鸢之刑克。神变之诡谲之类是也。其他精粹尚多。文简意深。读者不可不知也。 卷三(下) 达摩相法第四章。此为达摩精艺之四 目光有三脱。 无忧者以浅深分病死。 有病者以动定别存亡。 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恶。 公笃曰。达摩五来相法之用神。以目神目光为主体。形质次之。此条分目光之脱有三类。余考无忧虑无患难之眼神。有临时变脱者。以脱神深者死厄。脱神浅者病灾。故以深浅二字操之。有病者。或久病痼疾。或暂病瘟疫。其神变脱。不如常度也。故其脱之深浅。皆为应有之脱。又有似脱非脱。故浅深不能别其存亡。而用动定二字操之。盖称有病之人。固有爱于常度。而现脱光。以脱光动者。尚有活泼之生气。故为疾厄。而可存在。脱光定者。为模糊之死气。故为疾厄而至死亡。又有人处凶危境中。环境恶劣。援助断绝。自知已入危险现象。当时心乱身不宁。魄动思潮涌。其目光忽脱。又非浅深能区别。动定能限制。而以左右二字操之。按人在危险境中。心疑而不释。神凝而不悦。意乱而不静。谋多而不决。行坐不安。动卧不宁。其目之脱。当然深浅不一类。动定而常变。故分左右之法。如男子则左目光脱为凶。右目光脱可得生机而减免。按左目为男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脱。则宜易地千里而避之。可保无忧。当时不可以利益为念。俗累为怀。美色为累。毅然急去可也。如女子则左目光脱无大得。右目光脱为凶。按右目为女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脱。亦宜易地百里而避之。可保无虞。当时不可以儿女牵制。金珠遗累。以全身为大计可也。按此章仅二十七字。而立三大法。包括人事一切惊险灾厄。疾病暗害。及个人之利害。连带之安危。皆在其中矣。此达摩之精萃相法。亦他书所罕见也。余考相学各书。为七十二家心法。流传于市廛。不过十八种书籍而已。当推达摩为巨擘焉。即此二十七字。亦各家之精神所不能及也。余见近世发现新相学各书。皆指定其人玉照而批评之曰。此某伟人之相也。又曰此某名伶之相也。又曰此某名妓之相也。既不能为法。又不通其理。名曰世界名人像形。或名人像谱。可矣。若谓为相法。或相理。均不可。既无纲领之法以为用。又无部位之分以区别。希图眩眼惑目。而取渔利。此市桧也。兹特注明其法理。以待读吾书者。评其然欺否欺。 神色有三疑。此为达摩精艺之五 疑于暂则小病立至。余拟为疑于暂者病。 疑于常则阴事不测。余拟为疑于常者败。 疑于身则死亡灾也。余拟为疑于神者死。 公笃曰。上二十四字。为达摩三疑之原文。下十五字。为余之删改。其大略之义相同。进一步之推想。则有稍异耳。兹特分注如下。按疑字为事实之现象。虚中有实也。又为气色动静所发表。而不关乎形质也。余考疑之貌。为两眉焦乱而枯。即俗谓愁眉不展是也。余考内经云。眉为肺脏。肺主忧思。故有忧则伤肺之说。又有肺主皮毛。而眉出毛属。其内应于肺宜矣。先有疑而后有忧。疑者。狐疑不决之态。忧者。虑有危害之客。故每有忧疑。面色灰湿而湿枯。眉头皱急而焦乱。此忧疑之形质与气色也。凡事实大小久暂。则又根据其气色浓淡轻重而定之。凡事实不出乎危害惊险之所遇。名誉财源之所败。个人连代之所累。义务交 情之所羁。嗜好偏性之所陷害。田宅银钱之所纠缠。知交 至戚邻里乡党 之外忧。弟兄叔侄妻妾子女之内患。综上种种。皆包括一疑字。外人固不察其详细。既沽名钓誉之相法大家。尚不知此疑字。含蕴有许多事贯。如麻衣。水镜。柳庄。衡真。铁关刀等。皆不解此疑字。此达摩之最深精艺。亦余之最佩服者也。按疑于暂者小病至。此言其事实之小者。阴阳失调。夜不安神而失眠。故谓小病立至之义。虽处环境恶劣。尚不致一败不振。而无立身之地。故以暂字类别。尚有解除此疑字之处。仅以病灾而止。可见其危害不大也。疑于常者。常度俱忧疑也。其安危之关系较大。而顾忌更深。或畏人乘其隙而倾覆之。或遇人为劲敌而钳制之。或彼失信于我。争夺名利而为之。或我失信于彼。亲情牵制而扰之。或受屈于势力之逼迫。或受陷于机阱之诈欺。丧我名誉。危我身体。阻我财利。辱我妻妾。欺我子女。此等危害不平之经过。印人脑筋。痛心疾首。动魄惊魂。欲进行而中止。欲借力而不能。反覆惊疑。徘徊不决。一日一时。在在注意。故云阴专不测。余曰失败。不完全同意也。凡事有志之大小。力之轻重。合度则奏手收效。过量则转瞬失败。加以愈疑心愈乱。愈疑胆愈怯。若竟强勉而为之。此取败之道也。故余改用疑于常者败。简而明矣。按疑于身则死亡灾也。余恐身字为神字之误。故下注疑于神者死。按身为外表。神为命根。故疑于身者。不过伤神损脑。以致饮食减少。神经错乱。至此已为合度。如死亡之灾。必至疑于神力应验。余考何谓疑于神者。凡人处极危险境遇。而又受极大打击。其打击之人。或出于最亲最爱之人。或出于我有深思于彼之人。或出于互相利益而为至戚良友之辈。或因功名金钱。美色珠宝。玩物用品之类。而生恶感。变出危险陷害。前日之极亲极爱。深思深交 。至戚良友。一变而为仇敌。加以手碗之暗害。势力之诈欺。是非不得明。公理不得直。沉冤不得雪。大义不得伸。疑而郁积于神。而不能出诸口。不能露于形。隐忍含垢。坐卧不忘。身疑心乱。心疑智昏。损其脑而伤其神。忘其形而厉其魄。至此为疑于神者。死亡无更改矣。且余书尊重事实。不以文字而含本求末也。特注三疑原文。附带修改。以嗣后之高明者监定耳。 此为达摩精艺之六 形为心役者病 此为力有所不能。而又勉强从力轻任重上做去。故有事实牵制。患生肘腋。心理顾忌。化出郁结。贪念不休。而又沽名。外伤其形。内损心血。此为病疾之例。 专为心役者败 此为因私欲而蒙蔽其聪明。持才而矜骄。仗势而凌虐。贪多务得。以致事实颠倒。疑是疑非。以致亲友怨望。而取失败之道也。 神为心役者亡 此为非法之动心。意外之举动。全神注意。而事实反生障碍。偏重者而倾覆。溺爱者而恶感。是以含垢于心。而如火焚。元神离舍。而如触电。以促其速亡之例。 心为形役者贫 此为环境困乏。生活艰难。竭其心力。而谋其出路。牵制既多。遗累尤重。心血愈枯。而智计愈拙。生机日少。而漏巵日多。故为贫穷之例。 心为事役者夭 此为心有所欲。而出于邪行。或为美色爱情。或为奇珍玩品。既不能正式交 涉。又无相当力量。事不能遂。志不能达。苦恼日增。精神日萎。故为夭寿之例。 心为神役者死 此为神之所专。心之所使。既有离奇之阻碍。又有存亡之感慨。元神日枯。心血日衰。怨气日动。景物日非。故为死亡之例。 公笃曰。余考达摩通篇精神。即此六句三十六字为第一。次则三疑之二十四字为第二。其三脱之二十七字为第三。又其次则相神之二十一字。测量之三十字。此皆达摩之精艺也。按六役之说。即佛家之贪嗔痴爱所种因。道家之喜怒爱恶之结果。常人之酒色财气。而化出种种烦恼。以纠纒也。达摩以此三十六字。包括六根之魔。三昧之邪。因果之生劳病死苦。天机之玄妙。鬼神之幽冥。人事之蕴酿。不是他书自称玄妙或秘诀。而一无所指也。盖达摩以天机人事。潮流事实而言。如不贯澈儒释道三家性命之旨。诸子百家玄妙之机。以及社会之研究。人情之趋向。万不能指出心役形役。事役神役之层次。所不足者。盖末指出何种形质之格。而有心役形役之发生。何种气色之变。而有事役神役之应证。余之详注者。即补出形质气色之根据也。 盖第一句。即形为心役者病。其事实则为智小谋大。力轻任重。明知其不能。而又勉强进行。渐次自夸自欺。以鼓励之。中经飘摇挫折。劳碌无功。损失受怨。蛛网之牵纒。雀角之消耗。多方筹画。而不能尽其善后。昼夜忧思。而不能完其解脱。故形为心役。而伤其形。转成痼疾。余考上停杂纹间断。印堂双纹三纹。天仓陷而地库弱。眉散乱而神紧急。此等形质皆应形为心役者病六字也。 按第二句事为心役者败。其事实则为私心自用。贪念不休。虽有才智而未受善教。虽有学识而未至纯静。骄气日盈。游荡日怠。以致聪明蒙蔽。而反愚拙。骄傲凌虐。而反颠倒。一经挫折。则有疑是疑非。每有小过。而反谤上谓下。事未成而怨已深。身未立而祸将至。乱其常度。终为失败。余考印破陷而逢冲。眉低陷而浓短。井灶薄而露孔。眼神愁而浮白。土星下坠而克水。口角下反而露齿。满面浮光如猪脂。额准青光而浮腻。此等形质气色。皆应事为心役者败六字也。 按第三句为神为心役者亡。其事实则为非法之妄想。过分之苛求。全神注重于其事。专心反覆筹其谋。或为资格之悬殊。或为才智之不逮。或为力量之有限。或为时事之障碍。加以阴谋而不可宣扬。秽行前犹惮鄙薄。隐忍含垢于心。而如火焚。沉默疑结于神。而如触电。神昏智愦。精竭力绝。灰其心而不计轻重。迷其性而不计安危。盼其死之情急。希望生之念消。此外无路。惟其一死。余考乌珠凸露而浮四白。印堂悬针而至发际。额骨破陷而声音破散。赤缕贯瞳而口角覆舟。印堂赤黑。国印红焰。三阳枯惨而无润色。天门黑暗而无生气。神变常度。而买光退脱。性反常度。而颠倒行为。满面火焰桃花。上亭惨白枯骨。此皆死亡形质气色。而应神为心役者亡六字也。 按第四句。心为形役者贫。其事实则为前业萧条。环境恶劣。生活日高。生齿日繁。既无一定财源。又无规定城业。家庭失其能力。亲友失其辅助。始而声东堆西。继而支南吾北。交 际则皇皇慎重。以掩饰其虚。谈笑则津津有味。以混淆人声。面兴心异。谋与愿奢。良心既知其不可。应付又苦于无方。于是竭其心力。困其形体。为家庭生计。为个人表面。牵制既多。遗累尤重。加以漏巵不塞。而多靡费。铺张虚设。而暗吃亏。虽有智者而不能撑持。贤者而不能挽回。此为盈不补漏。得不偿失。故称心为形役者贫。余考耳珠圆厚而廓飞反。南岳高超而上陷削。两眉稀政而散乱不常。两目流光而清润似愁。井灶薄小而纹。鼻梁露削而曲。眉头多纹而近印。土星多尖而压荡。声音散漫而不收。精神萎缩而多怯。气色则为青光汲汲。燥色溶溶。浮腻而如膏涂脂。尘滞而薄纱染皂。筋络露痕而不藏肉。黯暗杂花而不合时。滞沉而似寒。滑终而如粉。此等形质与气色。则应心为形役者贫六字也。 按第五句。为心为事役者夭。其事实则为嗜好之偏重。淫荡之邪行。每有出奇之思想。常怀好胜之举动。或为名利之非正路。或为美色之新创学。奇珍玩品。可以动其心。狗马彩禽。自为移其志。既不能正式交 涉。又无相当力量。外不能明自宣布。内不能消减妄念。勉强积极进行。多方运筹昼策。障碍之事实太多。反动之力量尤大。一经卷入漩涡。便为附骨之疽。每有仓猝失足。引为终身之恨。波外生波。一波末平。一波又起。祸中有祸。此祸末了。彼祸又兴。既无切实解决之办法。又无先预退步之计划事不能遂而饮恨吞声。志不能达。而惊魂动魄。精神受其限制。心性受其拘束。中痞臃塞。气机不宣。骨消形瘦。欲火相烁。故心为事役。是为夭寿。余考心为事役。多以气色为据。如福堂黑暗而杂花。印堂油腻而浮。滞三阴青枯而赤缕纵横。两额红赤而黑影弥漫。土星一点赤黑人命宫。人中一缕乌络入水星。两奸门黑赤青色混合。两天门枯惨垢色杂聚。青黑之气一缕。由口角而入命门。青赤之气一栈。由外颧而插眉尾。三阳红黑。混乱如珠。印堂青白。交 聚如针。此皆凶气。而应心为事役者夭六字也。 按第六句为心为神役者死。其事实则为才高而偏。性敏而傲。每有离奇之幻想。常存抱负之大志。凭空着手。而飞越正轨。持强立足。而推倒众人。不避仇怨。不计轻重。达而任意骄横。穷而违言忤戾。或为精神恋爱。而结不解之缘。或为理想妄贪。而作黄粱之梦。全神之所专。两心之所使。宁为鸡口。勿为牛后之用气。执其已意。违其众心之伤神。私欲垒垒如海潮。阴谋郁郁如闪电。别有佳境。不能惬其意。另有生机。不能如其愿。注意者重过于存亡。凝神者不计其生死。以致元神日耗。精血日枯。怨气日枭。慧根日减。此为致死之由。余考赤缕贯瞳而复缠乌珠。印堂十字而复破华盖。凸睛而又三角之眼。破额而又破锣之声 。三曲鼻而配吹火口。两夹眉而配分尸纹。双眉锁印。而加螣蛇锁口。四白露神。而加准尖露孔。声浊气寒而露煞。肉流皮紧而尸行。加以气色黑暗而如油垢。枯白而如湿灰。红而不润。赤而沉滞。此等形质气色。则应心为神役者死六字也。 以上三十六字。可谓相法之经。不可粗心忽略。愈深思而愈有味。愈推想而愈有法。读吾书者。请从此处用功可也。 达摩相法第五章 火焰上炎。末笄而寡。水流满洫。垂老而孤。日月高悬。三十六必孀惨。陵塚茂实。二十五定龙腾。 火焰系南岳尖拱。二十以前刑夫。当以二十以后出阁。则减轻刑克。水流者人中平满也。有子必刑。但眉曲者。有一二子也。日月角高。亦主中年刑夫。丘陵塚墓高超方吉。而兴家也。按女格不重正部。而取六府之辅佐部位也。 印堂常明。相夫登第。泪堂青黑。任意招淫。耳轮反覆。刑夫不一。眉棱斜散。破产非常。 印堂常明黄。当然助夫而贵。泪堂青黑。其人多淫而刑克人丁。子女夫星皆不旺。耳轮反覆。初年运否。一主天姿愚拙。眉棱斜散。于女格颇轻。破产之说过重。 奸门不陷。多子又贤。泪堂平安。多女而贵。求妾问子。定须清稳而年寿丰隆。娶媳问德。只要涩重而发肤香润。 奸门为夫星专部。不陷即夫旺。泪堂关系子女。左男右女也。年寿丰隆。少疾厄也。至于子女。尚以人中卧蚕眉曲印平为重。涩者含羞之貌。重者慎重之谓。香润为女格之必要。 项强胸突。刑夫克子而恶终。目秀指尖。旺子顺失而永寿。阴户不封不树。无子女而有私。头面又黄又白。有福禄而无垢。 女格项短而强。主刑贱而毒。胸突主子少而苦。目秀指尖。主闲福而有子女。寿则不验。不对者。言挺露无肉。而有两侧骨斜插。不树。无毛也。黄自之说是否与形质合耶。或为天道验此耶。 沉睛荡足。掠鬓支颐。皆淫奔之妇。声清色定。寡笑安步。皆贵寿之人。 沉睛为注意之深思。荡足为飘摇之不正。掠鬓支颐。皆容易感动脑筋。而慕虚荣。变更性情。而生嫉妒。故有贪物品而淫奔。声清主贵寿。色定主志坚。寡笑主谨慎。安步主正重。此数则均验。 得意中向人颠倒。岂是贤良。失意后向人懊怒。终非远器。 得意而反颠倒。其中另有用意。非一奸贪。即阴毒。故曰。非贤良之人也。失意而反怒骂。此为自杀理策。终为受制。故曰。非远器也。 眉目上杀印堂。毒杀自罹罗网。颧准高棱年寿。妬凶独守孤孀。 眉目上杀。此为奴欺主之格也。印堂为全部之元首。亦女格之夫星。故有毒杀之恶刑。颧准过高。其人偏傲而骄。代夫之权。刑夫之格。自恃其才貌。而任意凶悍也。 临困穷而不贪者是德。处英年而寡欲者多子。 困穷不负。男子亦是大英堆。女子则为节德可风之人矣。英年节欲。不惟旺子,而且少。疾多寿。此二句可抵一篇格言也。 相骨先额次鼻。不粗不露为上。相肉贵直贱横 。不浮不枯为佳。 喜质为相法之一部份。但在头部亦占重要点。故云额与鼻。又以不租不露为合法。粗者劳碌。露者刑克。故也。内法虽为相学之一小部。不过含有气质。故以不浮不枯为合法。浮者困穷。枯者夭亡。故也。 相形要轩昂。欹垂者为贫贱。相坐要强健。安稳者为富贵。 形以轩昂二字为法。亦从气魄上论之。歌者仰也。垂者伏也。欹者性偏而受奇窘。孤僻而贫。伏者愚鲁而多冷退。贱相而夭。坐者亦相法之小补也。强健言禀受之气厚也。安稳为吉。 喜时代怒。必是劳苦之人。怒时代喜。定为悭格之辈。 喜怒二字。为性情之根据。则其豪慨悭格分于此。又内从心而发。则天性之善恶自见。故喜时代怒。其劳苦必应。亦从顾忌多而继之。怒时代喜。其悭格必应。亦从险恶虚而断之。 对人偷视。莫与交 游。无人自言。岂堪远大。 目以正视为合格。上视多骄。下视多险。侧视多邪行。此云偷视。其行既不正。其心又不可测。故云莫与交 游。言其有毒也。无人自言。主愚拙。然亦有神经失用之例。心地窄狭故也。 坐勿低头方有寿。食多淋落必受贫。 项为天柱。即医家之大椎穴。故久病低头者死。故平常低头者不寿。食多淋落。即猴食鼠食之例。故主贫苦。而无享福也。 无痰常吐。吐而不收。先富后贫。有话欲言。言而不足。有头无尾。 无痰而此者气衰。吐而不收者。其人恍憾无用。故为纨絝子弟。而不受善教也。欲言不足主愚拙。又主妄贪。故有心乱无把握之举动。其人寡情少义。故称有头无尾。 疾言口撮。破败飘零。无事匆忙。离宗困顿。 疾言者。不慎重之态。口撮者。吹火之态。故主损失而刑人丁。无事仁者。多成多败。每出贫苦之家。而易地谋生。易成易败也。一为有神经病也。 红丝纒眼。山根筋起者重刑。丹朱涂唇。满面桃花者浮荡。 红丝贯乌珠。主刑克而惊险。山根青筋主疾。故曰重刑。唇如抹珠者。聪明而禄。加以桃花面。则明敏而邪荡淫乱也。即俗谓饱煖而思淫欲故也。 公笃曰。麻衣相法三章。达摩相法五章。此为真迹。而达摩之法。则百深过麻衣远矣。故六役之心法。三疑之包括。三悦之取法。测量之见解。皆非他书所能望尘也。不但不解其法。而且不明其义。故世人只知有麻衣。亦千余年之埋没也。 余按四库全书。选柳庄相法。而达摩麻衣皆不选。查柳庄为永乐时人。其书之传。即永乐尊其人耳。其解麻衣之六眉害。多附邪说惑人。而不循正义。又解达摩之五露。亦错讹妄语。而偏重异端。据此二者。可见其相法之精良与否。然其学识虽浅。而遇合颇佳。达摩之学识虽高。而遇合太否。此其书之传与不传者。亦幸与不幸者耳。 余考达摩之法。精粹颇多。其所不足者。即天道厚薄。时世衰盛。而无活法变法之分别也。其人事则详言无遗矣。盖天道厚其人禀受厚。而寿者多。天道薄其人禀受薄。而夭者多。时世盛则运平安而持久。时世衰则运暴发而易过。如盛世之格。眼神清润黑自分明者贵。衰世则乌珠玄明而露黄光者贵。此盛衰相反处。大概不合居多数。达摩无变法之活法耳。其法有不验者。即天道不合也。余之全录者。亦恐将来天道轮转耳。又于研究相法者。多一层考验。而容易进步耳。 卷四 杂说第一 孔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 公笃曰。孔于为儒家之万世师表。政教一分。儒学倡明。实由于删诗定礼。作春秋。立褒贬。崇师教。一言而为天下之法也。号曰圣人者。对于国家兴亡。社会纷争。无所不知也。故有识人贤愚。辨人邪正。贯通天理人情。法律社会。而为相法之精英。兹特详注。为风监一助。其解择如下。 一.视其所以。视者。为神之注意也。先视其人之清浊如何。亦有似清而浊。似浊而清。外清内浊。外浊内清。清中有清。浊中有浊。故有颜貌修丽。风表闲雅。望之溢目。接之适意。口不能吐片奇。笔不能序半句。形与事反。貌与心违之类。次视其人贤愚如何。亦有似贤而愚。似愚而贤。内贤外愚。外贤内愚。亦有贤而不尽善。愚而有一能。故有颜貌诚朴。仪容鄙陋。声气雌暗。进止迟涩。然而含笑怀宝。经明行高。峻标邈俗。高亮纯粹之类。再视其厚薄如何。亦有厚而不实。薄而反坚。厚中有俗。薄中有威。故有体度动静。清详无侮。威容以肃。咬洁以守。然有夺而无厌。正而害直。言巧行违。履浊假清之类。冉视其穿根如何。亦有禀受厚而反薄。禀受浊而自清。智而妄行。愚而守道。故有擒锐藻以立言。甄坟索以穷理。机变清锐。巧言绮聚。然有长于识古。短于理今。词不近理。笔不达意之类。终则视其器量如何。能容纳几许。形质如何。能达何程度。静燥如何。能否乐天知命。安贫达道。枯润如何。是否当运之穷通。含有祸福性质。此为形容气色上论。 二.观其所由。观者。为目之审察也。观其人之品行如何。是否温 恭谦让。敦睦守礼。入孝出弟。扬明彪炳。有超凡入圣之品。穷理尽性之行。次观其志向如何。是否谋猷渊送。术略入神。智周成败。思洞幽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再观其智识如何。是否志小谋大。力轻任重。见解有远虑。预料有先决。见机不作。则所为无成。迀阔不达。则拘执失败。持勇不慎。累国累家。怯处不学。误人误己。终观其勤敏。是否推肩卸责。畏难苟安。风夜不懈。而惜寸阴。尽瘁忘劳。而尽天职。谋略如何。筑基而不越正轨。进退如何。知足而不蔽聪明。此为天姿事实上论。 三.察其所安。察者。为动静之留心也。查其人之善恶如何。是否面恶心善。面善心恶。言善行恶。言恶行善。有心为恶有心为善。至于前生善因。今生善果。前生善因。今生恶果。前生恶因。今生恶果。前生恶因。今生善果。故查其行之善恶。心之善恶。口之善恶。因潮流而趋为善恶。因知交 而逼为善恶。因名利而惑为善恶。因气愤而改为善恶。次查其富而无骄。及好礼否。贫而无谄。及自乐否。贵而有容量。及不淫乱否。贱而从吾所好。及不移志否。守其范围而不越。纯其准绳而不乱。俗语谓之人格。古人谓之德行。终查其居尊有无骄傲。而尽其职责否。处卑有无谄侫。而乱其常度否。作事有无信用。言语是否正直。此为学趾行为上论。 杂说第二 子口。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公笃曰。社会之分别。即君子与小人二种。而包括富贵贫贱。九流三教。士农丁商矣。所谓君子。即容貌清奇秀正。威严和肃。声音明亮韵长。清秀和蔼。气色明润安闲。黄紫慈祥。性情耿直公平。和蕴慷慨。仁义为用。道德为怀。故坦然无惊。心无妄念。潇洒融和。胸无俗累。故曰君子坦荡荡他。即雍容安和之貌也。所谓小人。即容貌鄙陋浊俗。薄削歪斜。声音急燥散漫。破断浊浮。气色浮光脂腻。尘滞枯紧。性情偏窄见小。私贪痴妄。见利忘义。肥私害公。故戚然郁结。常有私欲。阴险让谐。常多俗累。故曰小人长戚戚也。即郁结惑乱之貌也。又有界于君子小人之间。类君子而不足。类小人而半非。则形质为清浊相兼。厚薄相等。雅俗相混。刚柔相用。小善立决而前。大善迟疑不为。积极勇进于名利。疎忽轻举于道德。此等人谓之中人可也。非荡荡也。非戚戚也。执其两端而常循循也。即劳慎持重之貌也。 杂说第三 孟子曰。胸中正。则胖子了焉。胸中不正。则胖子托焉。 公笃曰。圣人所谓诚于中。必形于外。盖谓气色为先天之动机。穷通动静系于此。目神为后天之代表。喜怒哀乐系于此。二者。含有性情行为。贤愚善恶之原则也。凡人含有天然之爱恶。孟子以眸子为比喻。心为五脏之君主。故医家曰。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印堂为心之外表。为面部之主体。内应于心故也。故曰。胸中之心静而正。则印堂之气明而润。则其神不惊不扰。和蕴而收。了者。安闲之常态也。以眸子动静。可推常人也。又胸中之心不正。有偏向欹斜。或为名利之关键。或为事实之障碍。或为安危之所系。或为连带之所累。如有怒气之动而不正。则印堂见燥暗之色。有忧气之动而不正。则印堂有青腻之光。有惧有哀而心动不正。则印堂有赤黑之气。或动于爱之而不可得。或动于恶之而不可除。则印堂有浮腻之青暗。或动于恶念之已动。或动于危机之潜伏。则印堂有赤焰之枯惨。则眸子之心动神乱。有惊疑。有繁扰。故眊焉。眊者。乌珠上翻。睫毛宜竪。仓皇泯乱之态也。亦以眸子动静。而可推常人也。余据事实考之。凡人有丑恶之行。其面带愧。有残毒之行。其神带岔。有不平之行。其神带愤。有阴险之举。其面带煞。有损失之事。其面带愁。有死亡之灾。其神似脱。试观扰人演阴谋之时。必黑搽三阴。演危险之间。必红点印堂。演惨祸之际。必满面油垢而涂脂。演疾病之时。必满面青黑而浮土。此亦诚于中而形于外也之表现。亦言形格。言气色。而后决其事实也。 杂说第四 公笃曰。发为血之余。色为气之余。亦为相法之一小部份。故束发。辫发。薙发。革发。剪发。虽以国家政治为转移。亦有形格之宜与不宜也。如木形必蓄发为吉。否则多疾厄苦恼。而多羁畔之事实发生。其义者何。盖木者。即树木之义也。宜清秀明润。而青色不忌也。如禾之有苗。如树之有叶。故禾无苗则死。树无叶则枯。此独不利于木形之正义。其他水土火金各格。则无关系。如木形非蓄发不可。至于长短形式。又在各人之爱耳。 辨正第一 公笃曰。古人常言相由心变。斯言封难为定论。老子虽有祸福无门。为人自招之说。此语为改造社会之风化。现正人心而设。并非事实也。凡人禀先天之灵气而生。受后天之培养而成。或富或贫。或贵或贱。或寿或夭。或劳或逸。皆种前世之因。结今生之果。故以灵根为周。而后化出形质。方有清奇古怪严肃厚重。而为八大正格。薄削弱露歪浊俗寒。而为八大反格。其富贵贫贱。寿夭劳逸。各类。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层次。皆在有余不足中区分也。有此形质。然后有其心志。心有上进之思。志有不群之立。以国家为己任。以潮流为改造。有此心志。然后有其行为。行者。受教育而栽培成材。为者。乘时势而促进为用。各寻出路之阶梯。各结团 体之发达。有此行为。然后有其际遇。或因利害而同舟共济。或因时势而冒险工作。或因交 情而连代关系之进取。或因环境而逼迫临险之成功。故种善因。结善果。种恶因。结恶果。种富贵贫贱因。结富贵贫贱果。种寿夭疾苦因。结寿夭疾苦果。此其定论也。故格局主富贵。虽奢华淫佚。依然为富贵之人。格局贫贱。虽勤慎耐劳。依然为贫贱之辈。此运命之格局使然。其任劳而尽其天职。乃完人道之本责。至于穷通。则听天安命也。寿者酒色纵欲。依然多寿。夭者清心寡欲。亦是疾夭。此禀受之元气使然。其修身而养其正气。刀法圣人之规矩。至于寿夭。则听其禀受也。经云。老人贪淫好色者为大寿。盖禀受之气太充足。而无消耗之地。须排泄其精。放纵其欲。方能调和阴阳。平气安神。放心畅性。可见天地之造化。在于自然承受也。故不能勉强改移其富贫。颠倒其贵贱。何况寿夭之生死关系尤大。又岂能强勉改移耶。夫夭亡之相。禀受既薄。而形质轻浮。气色枯腻。加以酒色过度。私欲自戕。亦不过多恶疾耳。寿亦定数也。惟悬梁自剔。投河服毒。不是禀受之气弱而死。然亦有凶格以证之。如分尸纹。覆舟口。赤脉贯瞳。睛凸四白。结喉露痣。两腋无毛。谷道无毛。印堂悬针。火焰纹。破锭声之类。如无此类形格。万无凶死之理由。按圣门之颜渊。敏而好学。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非礼勿言。观此可知其行为矣。何以已亡年三十二岁耶。又纪汉之管辂。神其技矣。其自断云。神不守宅。目无守睛。恐四九之年。为我之厄。后果亡于三十六岁。而应四九之厄年矣。如能修改。则不验其不守宅不守睛之格局。况管辂深通玄机。善测休咎。如此二子者。岂修身之道而未闻耶。然吾国数千年。有性命学。即道家者流。而有不生不死之白日飞升者。亦据有清奇之仙姿。古怪之道貌。如老子形如古柏。周身露筋骨而少肉。即纯木纯阳之格也。庄子气息以踵。东阳碧眼方瞳。吕祖神含真彩。而有寒灼之光。关尹辅角插天。而有凌云之气。火龙真人。玉柱上贯百会穴。三峰祖师。山林骨插后脑海。按此数者。虽有神傅姿质。尚有良好际遇。故得真传而修炼。又得金丹而证道。超凡入圣者有之。白日飞升者亦有之。惟不易得仙品之姿质。以及真传与秘诀耳。兹特证明惑人各术。为将来之智者考取焉。 辨正第二 公笃曰。天道淳厚。人物感受淳正之气。其人诚厚。天道浇薄。人物感受不正之气。分外聪明。古法与今法之相反。大体可知其梗概。故古人智化略迟。形质亦厚重。宗旨稳见。志向有定。处世坚忍耐劳。举动操以规矩准绳。贪心不重。力量与责任相合。谋为与智识相等。故成功者多。盖壮而冠。即操一定职业。可绳终身享用。其运平稳而持久。其行诚厚而守信。忧思妄念不多。反覆阻碍尤少。先天充足。后天无亏。其有寿者居多。耋耄期颐者不奇矣。今人智化颇早。元气先泄。形质亦薄露。其志向大而纵横。其持科学而强进。本尚武之精神。以机巧为适用。贪心既重。而越正轨。妄念尤多。而慕虚荣。故壮年即游历欧美。考查科学。遍览古今。其运又驳杂不纯。其行又机巧而贪。其氛又刚燥而焰。其性又复杂而乱。不达目的尤多。惊险挫折不少。气质不舒而多忧。花天酒地而从欲。先天之禀受本薄。后天之形质又亏。其不寿者居多。四九六七者常见矣。二者虽夭时之潮流所趋。而形格神气必变更矣。古人清中气厚者必多。今人清中气薄者亦多。古人有才不露者尤多。今人有才浮露者亦多。故孔子曰。三十而立。剩下十八岁即立。而为阶梯之初步。四十而不惑。刻下二十七成为不惑。争名夺利之立功。五十而知天命。刻下为三十六岁。即能改造时势。而有国家兴亡之关系。六十而耳顺。刻下为四十五岁。即成功居多数。知时达世矣。七十而从心所欲。刻下为五十左右。即举止安危。立言立法。从心所欲矣。故古今之情形不同。潮流之转移各异。圣人之言。不足为定法矣。今之风监家。尤宜注意天道厚薄。时世盛衰。人事转移。地形变通。与相法有连代之关系焉。 辨正第三 公笃曰。内相一说。由来久矣。前贤已略言之而不详。似不注重于内相明矣。今人多惑于兹。而又误会其说。兹特证之。圣人云。诚于中必形于外。有内相者。必有外相以应之。宜隐藏者。惟痣耳。不能以身上之某处有一骨不同。某处有一痕奇异。则评为如何富。判为如何贵也。请观达摩之测量法。即如其轻重矣。其全身由项而下。仅占十分之三分耳。故手足之相。尚不为重。不过形局之一小补助品耳。其他骨痣痕纹。又为补助品之附属品而已。至于富贵贫贱。末敢以此为定论也。假定有内相。而无外相。则如美玉之埋山耳。有外相无内相。亦可超腾。而发达也。内相外相相应。自然奇特。而非寻常之贵矣。单独内相奇特。即前论为补助之附属品。自然无关利害也。余每见形格清奇。无内相亦名成利就。又每见形格削陷。有内相亦家破身贫。此皆市桧惑人之说。不足为凭。而非正义明矣。故经云。头为诸阳之首。而占全身十分之七。面为百部之全。而应五脏六肺之系。方为正论也。按内相者。隐藏无质也。余考古之相法。以形格气色为外相。有名有质故也。以精神声音为内相。有名无质故也。此等论法。较为确实。而具正大之义论也。 辨正第四 公笃曰。眉毫。真毫。耳毫。古人多称为有寿。而袁柳庄与衡真。尤极力发挥此项议论。其眉毫如何贵寿。鼻毫如何富寿。耳毫如何寿考康宁。可见其法。多据单独部位而论。乃一偏之见。纯系小家。而不知大体。故也。古人以毫毛。为相法之附带品。亦有部位之轻重。加减之乘除。以重要牲为用神。故也。余考眉为肺络之正系。肺主忧思。按内经云。肺主皮毛。此忧愁发现于眉故也。查眉之常度。以柔细清疏修长润泽为合格。以枯燥焦乱浪浊杂毫。皆为眉之反格。号曰愁眉不展之类是也。按余考查。左眉露毫。主外务纠纷而发生。亦有刑弟兄叔伯者。右眉露毫。主内务顾忌而发生。亦有刑妻妾子女者。又考两眉前半节。多应弟兄姊妹之刑克。次亦自相残害之不睦。两眉后半节。多应妻妾子女之刑伤。次亦意见纷争之忤逆。故眉之露毫。亦因肺气不舒。肺窍闭塞。由忧思郁结。而反其常度也。鼻孔之窍。内通肾络。侧通肺管。此四窍之正属偏属也。外形属土。中岳之名始此也。鼻孔固有毫。但在收臧与露出为区分耳。大凡鼻毫以收藏柔细为吉。如粗多者。为聪明而劳碌。如细少者。为清闲而平安。如露出而长者。则家庭有刑克人丁。及血系统之衰弱。六亲无力。而反遗累。虽主寿而非福。亦非寿之专部也。假定眉不高。耳不长。神不充。气不聚。虽有鼻毫。亦不能为寿矣。可见鼻毫发露。为环境日劳。人丁日弱。子孙日见不力。皆非善相亦明矣。按耳窍内属肾络。运限则为初年。耳毫虽主寿。然有缺点。或主神经昏愦。或主人丁衰弱。或主眼失其明。或主耳失其听。如耳毫愈多而愈长。其破败愈大。此为劳苦寒贱之流。或为果滞忧愁之辈。此三者皆非善相。风监家勿为柳庄衡真所误也。如有毫露出。可以拔之。用酒揉搽。久则可减其势。而事实亦可减轻。今附录于此。亦相法之小补也。 辨正第五 公笃曰。相法一说。由来已久。各因时代变迁。则用神亦为之一转移。刻下万国交 通。世界风行。但各有地带不同。国家法律各异。以致应征。亦有互相出入。分地而论之可也。余考新相法。有骨相学一册。此为一偏见之说。或因少数人之应验而设。按骨相始于周代之鬼谷子。即山之有玉璞宝石。以分贵贱也。渊之有明珠水晶。以别真伪也。骨相之学。本此而论。乃中国古法一知之过渡时代。汉唐已不全用矣。一经流入欧西。藻饰文词。变更名称。复流入中国也。如眉尾之福堂骨。中国为外财库。西人为蓄财骨。同一意也。据此立法。尚为相学之枝叶部位。不如达摩之形神音气合论为详。而可靠也。西人得此为研究之初步。试验之过程。不如达摩百分之五也。又有手相学一册。余考手相之说。始于唐代之李淳风。以八卦方位。而立中宫明堂。以纹纵横成形。象形立义。而别贵贱也。按手足为四肢。肢者。枝叶之义也。而非正干明矣。又割断手足。尚不致命。此不如头面之重亦明矣。故达摩之测量法。以头面占十分之七。全身占十分之三。亦出轻重之分而定也。凡个人以一百分测量。两手得三分。万不能以三分。而胜过九十七分也。假定二者偶有应验。或与形神暗合。不足为定法也。近有相法大观。采取清代名将名相之图形。以及民国伟人。名流名伶名妓。无不尽量搜印。取以为证。按图案骥。亦蹈水镜相法引古作证之弊。按人生之形质神气。各有不同。即同父母而先后生。或孪生。亦各有差异之点。何得有同样之人。而相比较乎。设有相同。先后之时代变更。穷通各异。又何得为同类之事业。而定其运限乎。如题为像谱大观可矣。此非风监家所出之书也。凡读吾书者。请注意后之测量五章。以及各种活法要诀。方是正宗。而不偏向也。 辨正第六 公笃曰。近世风监家。断财帛官之富业。单据土星而论之。并且盲指而瞎吹。常有不近人情之说。又以土星一部。而包括各项。是为相法之误解。盖财星之种类颇多。有正受之祖业。有坐守之自创。有官禄之致富。有承祧之偏受。有偏浮之发达。有交 际之利益。有子孙之宏恢。有族戚之提拔。有知交 之辅佐。有远发之外业。有妻妾之暗助。有奴仆之勤劳。故非中岳一部。而可包括矣。兹特分类列后。 一.正受祖业之财。以南岳高超宽隆为重。山根有梁上实次之。有无祖业。当以二部考查之。如祖业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及气质之聚。以分别而定之。 二.坐守自创之财。以土星丰隆圆齐为重。年寿梁柱卷筒次之。能否创立。当以二部考查之。如创立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雄突。及气聚之厚薄。以分别而定之。 三.官禄致富之财。以两目清秀充藏为重。两额上插厚辅次之。宦囊是否充裕。当以二部考查之。加进田宅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充分。及气聚之久暂。以分别而定之。 四.承祧偏受之财。以两天仓丰隆雄突为重。土星敦厚圆隆次之。能否偏受产业。当以二部考查之。如偏受产业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厚薄。及其气聚之旺弱。以分别而定之。 五.偏浮发达之财。以兰台圆厚匀收为重。又以兰台气黄色紫定之。如意外之财。当以此部考查之。如得偏浮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大小。及其气色之明润浓淡。而合五行四时。以分别而定之。 六.交 际利益之财。则以廷尉圆厚匀收为重。又以廷尉气黄色紫定之。如交 际各项之财利。当以此部考查之。如得交 际利益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大小。及其气色之明润浓淡。而合五行四时。以分别而定之。 七.子孙发达宏恢大业之财。则以地库丰隆而朝拱为重。人中深长。土星圆起次之。子孙是否宏恢门第。当以此三部考查之。如子孙发达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及其气色润泽之虚浮充实。以分别而定之。 八.族戚六亲提拔之财。则以口角上仰。食禄二仓收敛为重。井竈匀配次之。如得族戚六亲之助。当以此二部考查之。如族戚提拔而发达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及其气色明润之浓淡。以分别而定之。 九.弟兄平辈相辅而发之财。则以两眉清秀修长为重。印堂丰满平隆次之。如得兄弟平辈相辅而发之财。当以此二部考查之。如得辅助而发达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及其气色明润之浓淡虚浮。以分别而定之。 十.知交 辅佐。友谊臂助。而发达之财。则以两颧高起上插玉堂为重。法令丰隆纹长次之。知交 友谊是否辅佐臂助之发达。当以此二部考查之。如得外辅而发达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及其气色明润之浓淡。以分别而定之。 十一.破梓离乡。远发异地。立业于外者。则以眉尾之福堂骨高棱丰突为重。边城上破而复上插次之。如异乡是否立业。当以此二部考查之。至于发达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势及突露。又以气色之黄紫充足。以分别而定之。 十二.妻妾暗助之财。则以奸门竖起上平玉堂。鱼尾纹上仰为重。两颧隆厚次之。有无内助之力。及暗助之发。当以此三部考查之。至于发达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强弱。及其气色之黄紫浓淡大小。以分别而定之。 十三.奴仆勤劳。得力有用。而发达之财。则以腮颐力突重城为重。两仙库平厚丰起次之。有无奴仆可靠而得力。当以此二部考查之。至于发达之多寡。则以其部位之势突与厚重。及气色之明润。以分别而定之。 辨正第七 公笃曰。余考近世业星命风监各学。而取流年之行运者。皆以生诞之日起。为基础起运之关键。又有过生辰为余气若干之说。今人多用其法。其宗古人之法乎。抑革新之法乎。据余考之。验者颇少。不验者尤多。千古未明真象。亦无一定标准之法。以为用也。余考天地气候。阴阳日月。均有盈虚消长之说。而不足者较多。故有闺余而成岁也。其气候阴阳之变。以数学考之。又从夏至一阴生。冬至一阳生。是为天地气候交 易之关键。又考达摩麻衣。均未指定行运之法。而柳庄衡真等。则各据私见。而误解之。或从一州一邑之风俗。而规定之。故有超过一岁之说。余按河图洛书。以及阴符数。演禽数。大六壬数。太乙数。另数。而考证之。当以春令为首。而经过夏秋冬之四时。力为一岁。至于正月生与腊月生。其所生之数月。皆为余气。其所余之多寡。即盈虚之义也。盖建子起运。实为冬至一阳初生之说。乃天运也。建丑起运。实为执其两端而用中之说。乃地运也。建寅起运。实为立春天气初升之说。乃人运也。故孔子有行夏之时一语。而合节令及户之朔望也。此为人运之正受。按春夏秋冬而行运。较为正大而合法。其生诞之日行运。是为风俗普通纪念之论。而无气候节令以行运。此皆傍歧而不合法也。又如水形加一岁。火局加二岁。金形加三岁。木马局四岁。土形加五岁。则又按河图洛书之气化。而顺受逆受。以为用也。其相生之兼体。合并而加之。相克之兼体。合并而减半之。是皆有余不足之法。其流年行运本乎此。亦闺余而岁功成之法也。余经验二十余年。屡验不妄。兹特规定此种取义。为千古后之定法。故附记于此。以俟后之高明者证之。 五形取义 一曰木形。清秀修长。高植瘦弱。得五长之气而成。其卦为震。其音为角。是为天气上升之初侯。万物得之而生也。以高端挺植。清秀修长。是为本局之正体。感受正气而生也。以腰徧陷弱。轻跳背坑。是为木局之反体。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如木局得青润色。是其本质之色。主清贵不权。名高寿永。稍有疾厄与恃才偏傲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为削木成器。主富贵功名。重权有为。稍有任劳与刚燥恃勇之性情也。如得黄色。是为木土相制而相化。主中当中贵。劳碌刑克。稍有疾厄与明敏畏难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为客凌王位。主迍邅反覆。恶疾衣禄。亦有夭苦与聪敏懈怠之性情也。如得红色。是为通灵发泄。主富贵挫折。险阻刑伤。亦有劳怨与智谋固执之性情也。故纯一木局。是为仙品之根。英属为仁。定贵贱也。盖其味为酸也。 二曰水形。圆厚而清。肥阔短重。得五圆之气而成。其封为坎。其音为羽。是为天气下沉之极候。万物得之而藏也。以圆肥清重。坐如钉石。是为得水局之正体。感受正气而生也。以骨弱肉流。上重臀削。是为水局之反体。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如水局得黑润色。是其本质之色。主大富大贵。重权大名。亦有劳心与英明远智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为相生相化。主富贵功名。威权万里。稍有反覆与机智阴险之性情也。如得红色。是为水火既济。主贵名流芳。志向不群。稍有穷困与高深幽博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为相克而化。主贵名有权。任劳务功。亦有刑伤与勇为徧见之性情也。如得黄色。是为客侵主位。主小富小贵。安享多禄。稍有疾苦与柔弱苟安之性情也。故纯一水局。为佛品之根。其属为智。定贤愚也。盖其味为咸也。 三曰金形。骨坚肉实。方正犄角。得五方之气而成。其封为兑。其音为商。是为天气下降之初侯。万物得之而杀也。以方正犄角。骨肉坚实。是为金局之正体。感受正气而生也。以陷削欹斜。肉多骨少。是为金局之反体。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如金局得白润色。是其本质之色。主威权王霸。大名事业。亦有仇怨与精明刚执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为克化为用。主富贵多禄。子孙绍业。稍有奔驰与敏捷拘节之性情也。如得黄色。是为相生而化。主中等富贵。丰足衣禄。稍有成败与持重胆小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为相生不化。主贵而挫折。富而消耗。亦有恶疾与刚复窄狭之性情也。如得红色。是为炼金成器。主富贵劳碌。逼迫成功。亦有刑伤与坚决自用之性情也。如纯一金局。为帝王将相之品。其属为义。定寿夭也。盖其味为辛也。 四曰土形。敦厚而重。深浊平匀。得五浊之气而成。其封为坤。其音为宫。是为天气半升半沉之侯。万物得之而容纳也。以敦厚而深。浊重宽平。是为土形之正体。感受正气而生也。以蜂腰削臀。肉浮而流。是为土形之反体。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如土形得黄润色。是为本质之色。主大富多寿。安和康宁。稍有顾忌与诚厚迟疑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为受制相犯。主中富小贵。劳碌受制。亦有反覆与循私妄贪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为金土相化。主小贵素丰。小名专技。亦有私志与偏僻自恃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为克而不化。主刑克疾苦。劳碌衣禄。亦有夭亡与狭小愚庸之性情也。如得红色。是为火烁土燥。主劳苦奔驰。刑克牵制。亦有穷困与拘泥妄拙之性情也。如纯一土局。为大富大寿之品。其属为信。定贫富也。盖其味为甘也。 五曰火形。局露有顶。上尖下阔。得五露之气而成。其封为离。其音为徵。是为天气上升之极侯。万物得之而长也。以上锐下丰。尖露起峰。是为火局之正体。感受正气而生也。以唇吹气短。浊紧枯焦。是为火局之反体。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如得红润色。是为本质之色。主公侯将相。危局发达。亦有艰难险阻兴敏捷骄勇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为火烁金毁。主富贵惊险。多成多败。亦有孤刑与贪妄放纵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为木火通灵。主小富小贵。劳碌牵制。亦有羁绊与犹豫见小之性情也。如得黄色。是为相生不化。主富过于贵。飘摇刑克。亦有残破与悭悋浮乱之性倩也。如得黑色。是为水火不交 。主挫折失败。冷退刑伤。亦有疾夭与拙偏邪惑之性情也。如纯一火局。为公侯将相之品。其属为礼。定刚柔也。盖其味为苦也。 五形变通说 公笃曰。相有千般。难逃生克制化之中。法固无穷。参考吉凶祸福之义。 形格各得其气而生。以相生相化为吉。相争相克为凶。凡定格局。先明主客兼体之义。为第一步。故吉凶祸福皆在其中。以合格为富贵寿考。不合格为贫贱劳碌也。 一大一小为不配。又陷又露为不周。 五官以开展为吉。五岳以匀配为吉。故一大一小。皆受克制。而有缺点也。又陷者。为不足之破败而生。又露者。为不合之刑克而成。故不周全。亦相法之所忌也。盖不足者。而见缺点之败。有余者。而见刑伤之劳。均非善相。而不合法也。 额高耳反。主前泽破耗。火克金也。 南岳高露。为火之有余。耳反廓飞。为金之不足。故火克其金。而前泽破耗。祖业萧条。余每见南岳高广。而反无前业。皆两耳之轮反廓飞之不配也。盖两耳为初运。故前业不守。而见破耗也。 额尖颏大。主一生困穷。水克火也。 余考南岳尖削。为火之不足。地阁丰大。为水之有余。故水克其火。而一生困穷。劳碌刑克。余每见地库丰隆。而反受穷困。亦由上亭尖弱之不配。火星受克于水。故也。即天停可胜地阁之义也。 耳大目小。愚庸无知。金伤木也。 两耳为金星。如形质长大。为金之有余。两目为木星。内为肝络。如形式太小。为木之不足。故金克其木。天姿愚拙。受制而寿。凡聪明者。耳目相配。耳有垂珠。目有清光。两不相克。而反相用也。 目露鼻弱。凶险迭见。木克土也。 两目大而露。为木之有余。鼻小弱尖。为土星之不足。故木克其土。应刑克人丁。惊险失败,凶危挫折。皆土受木之克。凡贵在眼。富在鼻。成败之关键在比。如两相克制。虽贵亦贫穷。而有危险之倾覆。己身破家也。 鼻大口小。破梓离乡之格。土克水也。 鼻为土星。丰隆过大。为土之有余。口小唇薄。为水星之不足。水受土克。则有六亲之累。内外之患。因而破梓离乡。而无立身之地。口为衣禄关键。故也。土星虽大。孤立而无用也。 髭粗眉细。奴欺戚累之辈。下犯上也。 眉为文采之官。在上为主。髭为下停之表。在下为客。均以柔细为合格。如眉粗浓而髭柔细。此为上临下之格。尚不至为害。如眉柔细而髭粗浓。此为客凌其主下欺其上之格。当然有害而凌虐。以相欺而累也。 故法以阳阴交 垢。为万物生。以五行错综为万物用。 人之禀受。以阴阳交 垢。而万物发生。天有阴阳而岁功成。人有阴阳而男女生。气有阴阳而寒暑别。地有阴阳而五谷收。凡人道物类器用。皆以五行之生克制化。而为用也。人之形格气色。亦合阴阳五行也。 五行平匀。相生而为用。五行强弱。相克而为害。 故人内具五行。心肝脾肺肾是也。外具五行。眉目鼻耳口是也。五行不可过。亦不可不足。如内五行不足。则有疾病发生。外五行不足。则有贫贱之害。过之则伤。而有孤独刑克。不及则害。而有夭亡下贱也。 睛清额宽。必是贵豪之人。神充岳大。方为贤杰之士。 睛清主贵。额宽亦主贵。如兼而有之。则为贵之豪者。神充者气厚而特智。又主寿徵。岳大者。主有奇特行为。流芳千古。此贤杰之品。而立非常之功也。 金木不可以相克。水火不可以相犯。 金木不可平均而相争。则相克而为害矣。水火不可平匀而相争。亦相克而为害矣。故以金多木少。则为克化成用。木多金少。则为削木成器。水火亦然。相争而不济其用也。 是以金不嫌方。木不嫌瘦。水不嫌肥。火不嫌露。土不嫌浊。纯一则富贵寿考。反犯则劳苦贫贱。 金以方为用。故不嫌其方也。木不嫌瘦。以瘦为用故也。水以圆肥为用。故不嫌其肥也。火以露为用。故不嫌其露也。土以浊为用。故不嫌其浊也。五形各得其正。皆富贵寿考。反犯则劳苦贫贱。与迍邅夭亡也。 似金得金刚毅深。而威权万里。似木得木资财足。两流芳千年。 纯金之局。而得其金气。主大贵而有权势。纯木之局。而得其木气。主清贵而富足。故帝王将相。皆多出金局。仙品多出本局。次亦圣贤。又次则名士名流。而有流芳事业。其富足尚其次也。 似水得水文学贵。而福泽绵绵。似土得土富财库。而积金垒垒。 纯水之局。而得水气。主大富贵而有权势。纯土之局。而得土气。主大富而有寿。徵故帝王多出水局。次则为公侯之品。巨富多出土局。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 似火得火主机智。而势碌险阻之功名。主客相合亦富贵。而平安享受之福泽。 纯火之局。由尖露而成。主公侯将相之品。故寇准之头尖似笔。马周之肩耸如蕉。然多出艰难险阻之时。而成功业也。如五行之主客相合。亦为富贵寿考。而有厚福之格也。 金形得金。局逢土为佳。土形得土局。见火尤妙。 金形主贵。如兼一线之土。则贵中有富也。土局主富。如兼一线之火。则有小贵而合其用也。此言兼体之合格。上言纯一之局也。 金局火重。财散如尘。木主金伤。钱消似雪。 金之本局。如兼火体一半。或四分。皆言金局之受伤也。故财帛日见消耗矣。如木之本局。兼金一半。或四分。亦言木之受伤他。而财帛如汤泼雪之化也。 火得红活。用显奇荣。水逢黑润。愈增福寿。 火局得红活之气。当然立奇功而封侯拜相。但从惊险处而发达也。故马周之兴唐室。在中兴时代。寇准之辅宋室。在克敌时代。水局得黑润。亦主贵寿多福。 火形兼木。必定超荣。水局逢金。于须发达。 火局本尖露而成。如加以清秀。则为木火通灵之局。亦主智敏而享盛名。又作身后之事业。比言超群荣贵也。水局兼金。则为有权之贵。盛衰皆为权贵。乱世尤发武贵也。 土逢乙木。奇发流通。木遇微金。削成器用。 土局本主富而不贵。如兼一线之木。则为克化而有用。则富中有贵名也。然多为异路功名。而曰奇发。因其人为利用。因其时为利用。故也。本周兼一线之金。则削成器用。走险而发。则贵而有权也。 火得微金。有财难积而不入库。木逢重金。虽贵必劳。而多挫折。 火本克金。如金多火少。则炼成宝剑而为用。火多金少。则消化无余矣。虽有财而不入库。金本克木。如木少金多。克化为用。木多金少。削成器用。最忌金木各半。而相争也。 木不兼金。虽贵而无权。火不兼土。已成而忽败。 纯木为清贵仙品。有大名而无权势。须得微金以削成器。方为贵而有权也。火为上炎之象。而不持久。故得微土方持久。否则一成一败矣。 水金合用。方大贵而无极。金土合形。虽富荣而有限。 五形以金水两形为大富贵。千古帝王多出金水之局。故金水合用。而成一局。则大贵矣。金主贵而土主富。如金土合用。则为中富中贵。或常富常贵。以及教授梓荣之例。 声音相应。纯一取之。内外不合。酌量定也。 形格为外相之表。声音为内相之气。然声音亦有金木水火土各音。如合其形。则纯一而论。如内外不同。又须审查而酌量定之也。 卷五(上) 希夷心相篇 心者貌之根。审心而善恶自见。行者心之表。观行而祸福可知。 余考心为全身主宰。有心然后有性。有性然后有行为。凡事先动于心。后露于形。故圣人有诚中形外。胸正了焉。胸不正睦焉之说。按行为是心之代表。福善祸淫。乃天道之自然。福淫祸善。乃相法之形质。查其有心无心之行为。心善心恶之原理。或天道支配人事。或人事强胜天道。当以形格运限气色。为认定之标准也。 心性不公平。难得儿孙长育。言语多反覆。应知诡谲旋生。 人处社会交 际。以公平交 易为正当。方为昭信用而持久。如有欺诈。虽有暂时利益。亦不久必败。或儿孙不肖与刑克。按言语反覆。其人奸贪妄举。险诈心毒。不可交 游同事也。 垂首低言。必是奸贪之辈。披肝露胆。决为英杰之人。心和气平。可上孙荣子贵。才偏性傲。定招大祸奇穷。 垂首者。沉思用心之态。低言者。邪淫不正之例。披肝言其正直。露胆言其耿介。心和言其量宏。气平言其厚重。才偏者。私心自用。性傲者。暴戾凌人。故有取怨结仇之大祸潜伏也。 转眼无情。儿孙累重。谈时念旧。富贵期颐。仗富欺贫。焉可托妻寄子。敬老怜幼。必能裕后光前。 无情之人。六亲断绝。朋友交 恶。故累及子孙。念旧之人。多结深厚善缘。故能享大福。仗富欺贫。其人无公。理故招官讼而败家。敬老怜幼。其人多慈良。故种福田而发达。 轻口出违言。寿元短折。忘恩思小怨。科第难成。小富小贵易盈。前程有限。大富大贵不动。获福无程。 日德关系颇大。妄语可伤人命。破人产。故有祸从口出之说。忘恩者。不可问前程也。小富贵易盈。当然不是大器。大富贵不动。当然是厚福。 欺蔽阴私。纵有荣华享不久。公平正直。虽无子息死为神。开口说轻生。临大节决然规避。逢人称知己。即深交 究竟平常。 上二句是言公理。下二句是言性情。余每见能言者。于事实均相反。故常说轻生。而不能循正义。素称知己。心有别图。凡流露于表面者。皆非事实。或言过其实者。皆不能履行。此希夷深于社会学。始有如此精义也。 处事不辞劳怨。堪为栋梁之材。遇故辄避嫌疑。岂是心腹之寄。乖戾难堪。因讼丧身又害子。待人诚厚。无端福禄更延年。迷花恋酒。闺中妻妾参商。利己损人。膝下儿孙忤逆。贱买田庄。决生败子。尊崇师道。必产贤郎。 凡社会情形。任劳者有成。避嫌者多阻。乖戾者多官非。诚厚者多闲福。花酒损身恶疾。不止口舌。损人欺人。皆种恶因于子孙。亦常情也。 愚鲁又尖酸。刻薄贫穷兼损寿。聪明反诚厚。优容福禄及诰封。患难能守。若读书必为柱石之臣。安乐若忘。纵低才亦是青云之客。鄙吝勤劳。亦有大富小康之别。宜观其量。奢侈靡丽。岂无奇人浪子之分。必视其才。 尖酸刻薄。多刑人丁而贫苦。聪明诚厚。皆平安多福。守道安贫。皆非寻常之人。凡人以器量。为认人之标准。才智为别人之关键。而鉴定其大富小康。奇人浪子。皆在合宜与否耳。 弗以见小为守成。惹祸破家难免。莫认惜福为悋悭。轻财仗义尽多。处大事不燥急。伟器晚成。能见机而扩充。高才早发。多才吝教。已无成人 亦无成。见过隐规。身可托家亦可托。知足与自满不同。一则矜而受灾。一则谦而受益。大才与庸流各异。一则诞而多败。一则实而有成。 凡事悋悭为见小。当用合度为惜福。持重不燥为大器。逢时见机为多才。一技之长而吝教。终为消灭。规过迁善为君子。骄智有别。才庸各异。故各之事实与利害不同也。 忮求胜会。图名利到底逊人。恻隐心多。遇艰难中途获救。不分德怨。料难至乎遐年。较量锱铢。岂足期乎大受。刚者图谋易就。灾伤岂保全无。柔者作事难成。平福亦能安受。乐处生愁。一生辛苦。怒时反笑。至老奸贪。 不分德怨。昧却天良故夭寿。较量锱铢是小品。刚者勇于进取。然有倾覆之失败。柔者作事犹豫。然有中止之障碍。乐时愁者劳碌。怒时笑者阴毒。 好矜己善初弗再望乎功名。乐谈人非。最足伤乎性命。责人重而责己轻。弗与同谋共事。功归人而过归己。尽堪救患扶灾。 矜己善主招嫉。谈人非主结仇。二者有反动之害也。责人恕己。即不公平之谓。功人过己。即大器量之别。二者为君子小人之界限也。 处家孝弟无亏。管樱奕世。与世吉凶同受。血食千年。任意周全。其德必厚。任情激搏。其心必毒。另变脸薄福之人。能耐久宏量之士。 孝弟二字。为品行常度。圣贤初基。与世存亡。为劫在当时。名垂后世。德厚之人天性善。当然耐久。心毒之人天性恶。容易变脸。 爱与人争。滋培浅而前程有限。事求自反。蓄积厚而屈事能伸。少年飞扬浮动。颜子之限难逃。状年冒昧昏迷。不惑之期难过。喜怒不择轻重。一事无成。笑骂不查是非。知交 断绝。 爱争为盛世之戒。乱世之趋。故科学为竞争时代。主负气不寿。自反为容量有智。飞扬者三十二岁止。迷昧者四十岁止。有悞于邪行故也喜笑怒骂皆不查。其人骄妄。六亲失睦。知交 断绝矣。 济人之急。亦有时乎贫乏。天将福矣。排人之难。亦有涉乎囹圄。神必佑之。冻饿休怨根基。造恶所致。瘟亡不由运数。获罪于天。甘受人欺。有子必然大发。常思退步。一生终得安闲。得失不惊其神。非富即贵而且寿。喜怒不形于色。成功立名亦有奸。无事失措仓皇。躬卑狭隘。有难欣然安稳。胆识宽宏。 济急排难。种善因也。造恶结冻饿之果。戕贼为瘟疫之源。能让者有厚福。思退者得安全。得失不乱常度。主贵寿。怒喜不现形色。主权奸。 处事存心。终身介吉。果仁积德。五世其昌。人事可凭。天道不爽。如何餐刀饮剑。君子刚复自用。小人行险侥幸。如何投河自隘。男子才短蹈危。女子气盛见逼。 人乃于机谋。天巧于报施。故君子刚复自用。遇反动力大则危。小人行险侥幸。遇时机不合则凶。男子才短蹈危。当然有倾覆之故。女子气盛见逼。当然有轻生之举。 如何短折己身。出薄言。做薄事。存薄心。处处皆薄。如何凶灾恶死。有阴行。多阴私。藏阴毒。种种皆阴。 薄言丧口德而招非。薄事昧天良而结怨。薄心设机阱而害人。故夭寿。阴行含邪淫。阴私悖伦理。阴毒造危机。故罹尚。皆从邪妄发生。当然无好结果也。 如何暴病而残。纵欲奢情。如何毒疮而危。肥甘腻凝。如何老后无嗣。性情孤僻。如何盛年丧子。心地欺瞒。 纵欲自戕。故损其寿。肥腻爽口。故灾其身。老后无子。一为孤僻之妄贪。一为悋财之邪行。盛年丧子。亦为悋悭欺心。不积德也。 如何多遭火盗。刻薄为怀。如何时犯官符。强梁作胆。如何端揆首辅。常怀济物之心。如何拜相封侯。独挟盖世之气。 刻薄者。有天灾以报之。火盗乃轻重也。强梁者。有横祸。故以官符累之。济物利人。气挟盖世。皆大贵之格也。 何知金马玉堂。动容清丽。何知建节拥牙。气慨凌霄。何知丞薄下吏。量平胆薄。何知明经教授。老近行尸。何知苗而不秀。非惟愚蠢更荒唐。何知秀而不实。盖谓自贤兼短行。 量平而不刚决。胆薄而不勇进。故仅常贵而止。凡以教授职终者。老近行尸颇验。愚蠢荒唐。乃偏好而惑邪。自贤每行。乃中止而骄傲。此皆希夷之精深处也。 若论妇人。先须静默。从来淑女。不贵才能。貌有威严。当膺一品之封。时少修饰。能掌万金之重。 女格古法以静默为主。坤道宜柔之意。女子无才便是德。今世反此。但取美丽。不问淫荡。但取才智。不问刚乱。希夷之法。不为用也。 多言好胜。纵然有嗣必伤身。孝弟慈良。不特助夫而旺子。贫苦中毫无怨言。两国褒封。富贵时常惜衣粮。满堂荣庆。 好胜之人。量狭心窄。负气而病。何能旺子。孝慈之人。器大量宽。当然助夫与家。强身旺子。贫苦不怨。富贵不骄。皆妇德而贤。近世尚浮华。否则土俗矣。 奴婢成摹。定是宽宏待下。资财盈库。决然勤俭持家。娨妇多因性垢。老后无归。奚婆定是情乖。少年浪走。 宽宏不如富贵。勤俭不如阴险。此衰世与盛世不同。性垢不损人便损己。故有无归之说。乖戾家不和而亲又疎。故有浪荡之举。 为甚欺人。显然淫乱。缘何无子。暗里伤人。 淫妇之心最毒。乱妇之心最恶。故有欺人手段。盖持其美。而骄其才。暗里伤人。刑夫又刑子女。 合观前论。历试无差。勉教后来。犹期善变。信手骨格部位。相辅而行。允矣血气精神。由是而显。如其善而守之。锦上添花。如其恶而不为。祸转为福。 公笃曰。希夷者。大华山之隐士也。姓陈名搏。字图南。为五代末时人。其性命学继。吕祖之道统。风监受麻大之真传。当宋太祖即位时。曾宣入朝相帝。赐以官不受。故赐号希夷。复归于华山也。按希夷之法。言心不言相。故名心相篇。宣传圣贤之礼教。发扬善恶之因果。含有老子之祸福无门。为人自招之义。余考盛世天道淳厚。尚道德礼义。而绳人以善。正也。乱世天道浇薄。尚阴谋险诈。而迫人以贪。权也。故管子云。衣食足。而知礼义。太史公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候之门。仁义存。由是观之。生活为立身之本。潮流为人事之变。盛世俭朴。其耗费不多。财源日丰。人心容易规正。用希夷之法可也。其法有益于风化故也。乱世浮奢。其耗费既多。财源日竭。人心飘摇顾忌。事实险诈百出。而不本乎礼义者。环境恶劣。逼迫而使之然也。其法既不为用。余犹全录者。此心相篇。可抵朱子格言。以道德立网。以礼义立法。其意在规过迁善耳。余有二语。为立身社会之必要。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执中可也。 柳庄诀 眉起骨。发燕尾。主刑子息。 古法云。头无恶骨。按眉尾起骨。为外财库。眉头起骨。主贵而刑昆仲。此言刑子。颇不合法。发燕尾。主刑父母幼孤。亦不刑子。如为刑克二字可也。 肥人面赤。主性姤心凶。瘦人发黄。主奸贪暗杀。 肥人以肉浮肉流为贱。面赤主邪行冷退。及好酒痔血刑克之类。如性姤心凶。多出眉侬粗。目晴凸。其肥人面赤。主忧柔妄贪。谗谄徇私。瘦人为木局。以清秀为合格。发黄者。刑人丁而劳碌。多出愚而孤。其奸贪暗杀。均不合法。 有头无项。三十前死。 此条合法。头大项小为不配。故不寿。凡人低头。天柱断折。亦主贫夭。三十为交 中运界限故也。 男人睛黄。性多急燥。再露者。犯刑名。 睛黄多刚勇。盛世有仓猝之失。乱世为临险而发。再露而有威者。皆大贵也。露而不收者。主刑克。与危险惊灾。不善后也。 男人眼大。常招阴人口舌。 眼大者。妻颇贤淑。再浮白。性情乖戾。偏傲不常。其阴人口舌。指妯娌不睦耶。指内戚失和耶。或指游荡狎妓。而生口舌耶。 发深者好淫。有结喉者恶梦。男女皆同。 发深好淫不确。按淫乱。神丽而流。色艳桃花。谷道多毛之例。发深者气厚。淫与不淫。不在此也。结喉招恶梦较验。主劳碌亦合法。 耳珠生黑子。有水惊之灾。男女卷发。犯淫犯刑。 耳珠黑病。主聪明奇技之专长亦主水灾应验颇多。按男女卷发。主刑人丁而愚拙。如淫乱。则兼有他部方验。 项后发脚高肉如堆。眼深须黄。俱犯人命。 项后高肉。主寿而刚。眼深主刑妻妾子女。须黄主刑克驳杂。此言人命。颇不合法。犯人命者。神惊岔而浮四白。声破而赤缕也。 目不转睛。上下左右视者。俱主做贼。 目不转睛主偷盗。上视主骄傲。下视主险诈。左右视主邪淫奸贪。此言均主做贼。亦不合法。分而言之可也。 眉重耳低。多是偏生庶出。妇人仰面。多有奸淫。 庶出多应发低岔。鬓曲突。耳低为附带之品。眉重为忧愁之例。不能完全认为庶出。妇人仰面。多慕虚荣。及骄傲。加以神浮。三阴青黑。方淫而奸。 身大手小不聚财。身小手大多下愚。 凡形格以匀配为吉。此言不配也。身大手小主儒弱而怠惰。身小手大。主劳碌而愚拙。此言其大体如是也。 沙皮多起家。蛇皮多败家。 沙皮为沙点鸡皱皮。寒暑皆然。主白手兴家。蛇皮细腻冷滑。主刑克冷退。女格最忌而贱也。 面大妇人多不孝。睛圆女子定妨姑。 面大妇人。有厚福居多。其肉浮主冷退。肉紧主夭亡。不孝则神急口吹方应。睛圆主气疾夭寿。如发低鬓突。则刑父母尤早。 脚肚小。背坑陷。一生无禄。目红语结。好色无穹。 脚肚。即股肱无包。主困苦。背脊坑陷。主虚花无寿。二者合有。主孤苦夭亡。目红者。赤缕耶。赤光耶。语结者。心不定。二者合有。主驾疑妄举。好色之说或指北方人而言耶。 眼大小。须偏斜。俱主惧内。梦话之人。需多妄语。 眼大小。主有不同母之 弟兄。须偏斜。主子女之分。或指北方人惧内耶。或明时天道多验此耶。梦话多妄语有之。余考多忧虑。及劳碌也。 女人汗多主劳苦。无汗无子。汗香主子贵。汗浊主子贱。 女人以血为主。汗为血之余也。汗多主夫弱。而刑克。汗香子贵。汗浊子贱。无汗无子。此条为柳庄最验。深得古法也。 小儿咬齿。妨母。开口睡者。难养。男女关中不起。主邪恶梦。魔迷惑。 小儿咬齿。主疳疾。饮食停聚。开口睡者。先天气泄也。关者。手上关骨也。关骨不起 。主性愚。其邪恶之梦亦宜。 自言自语。鬼迷寿夭。奸门十字纹。夫妻不睦。 自言自语。主神经激刺。冷退败家。恶疾而亡。非鬼迷也。柳庄以北方多狐邪而言之耶。奸门十字纹。主生离。岂止不睦而已。 女颧高大。能理家财。目中有痣。男主聪明。女主淫乱。 女子颧高大。其人多才智。而代夫权。然主刑夫。或夫弱。目中有痣。主聪明而贵。痼疾而仇。男女皆然。女主刑克。不主淫乱也。 耳薄鼻梁低。嘴 胸堂凸。奴婢之格。 此皆下贱之格。耳薄者。父母无靠。鼻梁低者。夫星困苦。口 者。六亲失和。胸堂凸者。性毒命否。故均微贱也。 少者神散即死。老者项乾即死。女人唇白即病。唇青即死。小儿眼黑。十无一大。男子头低。百无一成。妇人唇白。十无一子。 此数句为柳庄精神。用之颇验。按小儿神黑。余疑为神浮之误。女子以血为主。故唇红者。血旺而有子。唇白唇青。皆主疾厄不寿。何子之有。 眉生毫主寿。 余考眉毫为忧愁而生。虽寿亦劳非寿而有福也。故余分朝上主刑克。朝下主忧愁。 耳白唇红主子贵。老来好色主寿。 耳白唇红。主贵名而多禄。子贵又其余事也。老来好色。主大寿。亦多子女。余见七十余之。老人尚有生育子女者。盖因禀受之气厚故也。 老人落须主刑子。老人不落发主劳碌。女格老不落发。主淫而孤。 此皆一偏之见。或北方情形不同。余考老人落须。主隐忧不遂。老不落发。主劳碌刑克。女不落发。主寿。此言淫孤均不验。或有他格相并也。 承浆无髯又坑陷。主水惊。 此条合法。承浆为水行之专部。故验水灾。如气色黑惨。主水灾之时。如红黑青各色混合。主血光疮毒。或酒病之厄。 女人口唇。下包上主口舌。上包下主心恶毒。 口唇为相法之小部。关系衣禄。下包上者刑母。上包下者刑父。唇不固齿者。多口舌。包者有余与不足。主悋而见小也。 男子发粗犯刑。女子发粗刑夫克子。 男子发粗。主劳碌诚厚。及愚拙。女人发粗。主刑伤忧愁。前业见耗。又有半数流落下贱也。 色如粉如云莫言好。恐招重刑。六指妨父而下贱。 气色以明润天紫为吉。粉者浮光也。云者散漫也。粉光浮出。主刑人丁。及疾厄。故漫不聚。主虚浮多累。及冷退。六指妨父颇验。其下贱当另有他部不好。力应验也。 身白面黄不久困。身黄面白不久荣。阴囊无皱无纹主绝嗣。 身白面黄者。外浊内清也。身黄面白者。外清内浊也。故有不久困。不久荣之说。下阴无皱者不寿。无纹者无子。皆验。 女人无指甲主愚。脐浅薄不好。脐生毛主淫贱。 女人无指甲之说。系不长耶。或易断耶。脐以两角上仰者。主子贵。浅薄之关系较轻。脐生毛主急燥。及恶疾亦为淫而不贱也。 周心有赤脉者。男主富。女主贵。 心部外为亶中之地。赤脉直生乎。横生乎。或圆绕乎。男主富不验。或主美术之奇技。女主贵不验。或主多子女也。 人长手短。百无一成。鱼尾上天仓。白手成立。 人长为木形。多主聪明。手短为不配。当然有不足之劳碌。鱼尾上天仓。主妻强而持家。或发妻财。有好内助。故也。 女人牙齿朝外妨父母。朝内刑子女。 门牙上楞生者妨父。下楞生者刑母。朝外或为楞生乎。牙齿错乱。不齐不匀。主刑子女。及劳心。朝内或为错乱乎。 女人面黑身白主贵。面班身青主贱。 面黑身白。即上之外浊内清乎。此为含蕴而藏。故主贵而多禄。面班主冷退。身青主劳碌。此古法之为用也。 女格瘦而唇红主多子。瘦而唇白主不寿。 口唇为丹田之外表。故血足之人。唇必红如涂朱。其子女最多而贵。唇白血不足。故多疾厄。而寿亦弱。子女亦少。此为女格之忌也。 黄面妇人多好色。唇青唇白决无儿。 黄面好色之说不确。余考好色。为桃花之面。秋水之目。斜视不正。三阴青黑。发粗而浓。声破而断之例。黄面者。主心地偏窄。认识不定。又主劳心见小。唇青白详上。 瘦人血白必心狠。肥人血白必心慈。 此二者皆无稽之谈也。血本红色。那有白色来。勿论肥瘦。均以血红而充足。为健全之体质。余考血字。恐为面字之悞。瘦人面白。主智勇而务名。肥人面白。主才短而庸和 。 少年黑斑主死。老人斑高黑主寿。斑黄平者主贫。小儿腰阔主寿。 少年生斑主冷退。亦主夭亡。老人生斑主寿。斑黑而高者为吉。斑黄而平者劳碌。亦有刑克人丁也。小儿腰阔。言其气厚也。 生肉须从腰部起方吉。其他皆非吉。四肢乾。一年死。四肢润。二年富。 凡人发体。当然要先从腰部起方吉。如先发面部。则刑人丁。及不寿之例。手足乾枯主死。手足润泽亦平常。主富之说不确。 老人发黑生齿。主大寿。为大孤独格。卧蚕发紫色。主生贵子。 老人发黑。主劳碌。生齿主添寿。但刑妻妾。克子女。余考卧蚕黄而青润。主生子。紫而红润。主生女。或北力水土不同耶。或永乐时气候不同乎。 奸门杂色。主收娼妓为妻妾。眉尾黑白交 加。主以花酒亡身。 奸门青黄黑赤之杂花气色。主淫乱而狎妓。眉尾黑白交 加。主官讼是非。交 际受累。此言花酒己身。或因花酒而生官讼乎。又有主妻妾淫奔。而漏家财。因之而生谋害也。 老来多睡主死。少年多睡主愚。眼忽下视主死灾。 老人多睡。其气已衰故也。少年多睡。其人无思虑故也。一主死而一主愚。皆为合法。眼忽下视主死。指有病之人耶。或为下脱之误也。 声忽急燥主疾。声忽断主死。 声音忽燥。主惊疑不安。气质已动故也。尚不为疾厄。声音忽断。主肾气不足。此为疾厄之先兆。尚不为死灾也。当以眼神脱方死。 气色好。唇白亦不好。男女顶发落。主老来穷苦。 余考气色好者自然好。唇白主病。乃血不足也。顶发落主老来劳心。及子女不力之例。主穷苦劳心占半数。子女不力占半数。 鱼尾有梅花影者。主妻妾败家。 鱼尾有梅花影。主花柳疾病。及血光疮疥之例。此云妻妾败家。或为收妓女为妾。以致家庭失和睦。而怪异发生乎。或为妻妾外遇。破人惑诱。而卷逃一切乎。 公笃曰。柳庄姓袁。为明初时人。永乐镇北平时。姚广孝辅永乐。以谋帝位。借柳庄以望其心志。此柳庄之遇合。为千载一时之良机也。按柳任为北方人。游历不远。经验不当。纯系小家。多据锁碎小部之谈。而为正义之法颇少。易地不验。拘执不变。不可为定法明矣。加以私心自用。妄改前人部位。颠倒运限。相法之误。实始于此。今选此篇。尚为其特长者。而其不合法不应验之处尤多。故余另加补注。使阅吾书者。明了正宗。而容易进步耳。业风监者。更宜分别其正义。勿为异端所俟也。余以良心评论。全力经验。故从其实也。非敢故意菲薄前人。指出其奸伪为快者可比。请详查其六害五露之说。自然了解焉。 卷五(下) 骨相图说 公笃曰。骨相之学。始于东周之鬼谷氏所创。而分别其贵贱寿夭劳逸六项。余据经云。内载有头无恶骨。方可包括其大概。然有如天山之雄突。如秦岭之嵯峨。如嶂如峦。如岳如峌。种种奇形异状。几至而不能命名也。按骨主气。内应于肾络。为阳为君。故以坚奇耸突。有威有势者为贵。肉主血。内应于脾络。为阴为臣。以细腻煖润。以匀以厚者为富。而骨肉之相。莫奇于头面之部何哉。盖头为诸阳之首。百脉之所会。面为五脏之表。精灵之所聚。其骨相者。如山之蕴美玉。如渊之藏明珠。亦天地之灵气所生。以别其上中下需之品级而定。皆在大小长短高低之间耳。兹将各骨绘图注明。以便阅者。一识即能分别其为贵骨富骨寿骨之类也。 骨相第一式:
按第一图式。名为朝天伏犀骨。上至百会之顶。下至中正之部。两侧周边城。直上入鬓曲。下达眉尾之福堂。即成一颗印之方形。又名方伏犀骨是也。主大富大贵。大名大寿。而盛世之帝王格。次则割据之霸业。而潜号之例。此专制时代之论。如民治国家。不为一国之元首。次亦各部长。及屏藩主席也。主特别英明神武。大勇机智。动静于全国有安危。喜怒于人民有祸福。故博物志有云。金龙头上有物。如博山之形。其精灵之结晶。完全凝结于此。有此灵物。方能嘘气成云。扶摇直上。飞升于九天也。此为特贵之品。故列为第一 。 骨相第二式: 按第二图式。名为巨鳌伏犀骨。上至天中之部。而至发际之间。下至华盖之部。平横一长幅。而过额角之边城。即成椭圆形式。又名椭圆伏犀骨是也。主上中贵。故有巨鳌人脑。当作尚书之说。即指其骨质之大而长者。古法多指为文贵之枢纽。余考刻下。多操兵柄之武贵。或为文人而兼武职。或为投机而操兵柄。又宜以各部之兼体而论据椭圆伏犀骨。如眉平神有威煞。则终身武权。大为屏藩柱石之臣。次亦师旅边镇之将。如眉曲而神和。静则终身文贵。大为宰辅枢纽之官。次亦剌史厅道之职。以及遥领兵备武权之例。其人有大志。其性刚决而坚忍。阴谋而乘时。喜怒不常。忧乐不时。余考盛世专制时代。多为公侯将相之局。小亦刺史州郡之守。乱世民治时。多为割据称雄之品。次亦厅道师旅之贵。不过盛时运久。乱世运暂耳。 骨相第三式:
按第三图式。名为武库伏犀骨。在南岳之间。上过发际。下至印堂。左右以额角为止。圆突高拱。而成一圆形。即圆伏犀骨是。其大者为上贵。如圆伏犀骨小者。亦为州伯邑候之例。但以其骨之势如何。高低大小如何。以定其事业成功之大小久暂也。按圆伏犀骨。雄突而有势。亦主上贵之权禄。勿论盛衰时代。皆为国家屏藩大臣。最低下者。亦为州郡太守。然得政治之盛名。流芳身后也。如圆伏犀骨。小突而无势。大为厅道中贵。次为州伯邑侯。如超过上列之名。则为偏副之佐使。否则短期即经挫折。而见险阻。及不得美好名誉也。其人天性诚中有机智。厚中有巧诈。有迫于事实之奸险行为。其心则慈良而贪也。有武权者。刚决勇为。贪妄走险也。 骨相第四式: 按第四图式。为连璧三寸枕骨式。在后脑海之间。上过耳廓。下齐耳珠。宽过耳后之两侧发际止。以两寸余。或三寸长。皆名三寸枕骨也。余以事实经验。多数应证。凡脑后之骨。有三根高突者。直上而发富。有贵裔而立异乡之田宅。横生而达贵不受祖业。而宏恢自创之门第。故三寸骨。而加连璧二字。即别直与横之义。此骨主大名而寿。贵名倍于权也。亦有名士立言者。亦有遗迹流芳者。或出于布衣。亦傲王侯。其人天姿灵敏。学识渊博。长于好古。而考历史兴亡。达于通今。而考潮流变化。下笔文粲风流 。接谈畅和众意。外和而内刚。守礼而持义。有远见之长。无妄贪之鄙。故有绝顶聪明而为用。劳碌周折以成功。半生多处嫌疑地位。有才华浮露。而招嫉也。半为有桓清白自守。有离奇思想。而偏见也。晚年主有神经减智之例。亦为主寿也。 骨相第五式: 按第五图式。名为日月龙虎。骨在天庭左右。下以眉头上半指起。上至发际之百会动脉止。显然为两根玉柱。亦为日月角骨。此骨长大。则为创业之帝王格。唐太宗即此骨也。故虺髯公。称为龙凤之姿。天日之表。此中原之主。吾福不能胜之。乃别图而帝扶余也。次亦为割据之霸业。而僭号也。如五代刘智远。亦此骨也。主天姿英明。器量宏大。刚毅有勇。机巧多管。残忍有毒。阴险多疑。识人则毫发不爽。预料则神鬼不测。容忍则以恩待仇。狭小则舍义灭亲。立奇功。成大业。比为特贵之格也。 骨相第六式: 按第六图式。名为五花骢枕骨。在后脑海之正部。其当中一骨形式略小。似为鸡子枕骨之形。其下左右二骨形式较小而平耳轮上。接近寿骨之下。其上左右二骨。比下之三骨略大。而高过耳廓上。如称于形。文则为尚书侍郎。武则为封侯龚爵。如形弱。则为中贵之例。盛世为文贵。多应学士翰林。乱世为武贵。多应师旅边镇之人。有神勇。临危不惧。天性则为豪爽忠贞。入孝出弟。有时穷理尽性。而好奇谈。有时视恶如仇。而生祸患。坚忍耐劳。可为扫洒之役。同甘共苦。可为生死之交 。大事精细。而有先预之地步。小事疏忽而有轻视之矜骄。决定则始终如一矣。 骨相第七式: 按第七图式。名为辅角插天骨。在额角之边城部。其骨下由眉尾之三棱骨起。由福堂。过边城。上山林。入鬓曲之上。又名山林骨是也。又有上插入大脑海之百会穴止。此为清贵仙品。唐之吕纯阳祖师。即此格也。此骨长耸为上等。次则入发曲为中等。又次则近发为常品。上等辅角骨。为神仙。次圣贤。中等辅角骨。为外藩之督抚。一省执政之文武要职。下等辅角骨。为边将镇守之例。其人天性勤慎任劳。精明而专。外勇敢而内忠诚。先预谋而后进行。见嫌不避。临危如常。亲者可惑其心志。因情义之包围。智者可为其怂恿。因权利之负责。持其正义。而不计成败。守其范围。而不计安危。不移不屈也。 骨相第八式: 按第八图式。名为双龙金锁骨。在后脑海之正部。下从发际之风府。起一巨骨。至平耳栏则分为二直骨。上插入大脑海之巅而止。亦名曰双龙将军骨是也。按此骨出身多微贱。父母无力栽培。早年刑克。亲戚无力辅助。初年无依。破梓而飘零流落。故应绝处逢生。因祸而福。多异路功名经劳碌奔驰。惊险破败。逼迫发达。乱世为上中之贵。武权有超出师旅之上。而如将军头衔。其人天性灵敏而贪。诚朴任劳有胆。谋略出奇而奇遇。事实见逼而逼发。名利心重。有强求之勇进。成败不一。有驳杂之惊恐。惟子女少而不力。田宅多而劳怨。初年苦而刑克。中年贵而大振。主大寿而精力颇强。主大富而田连阡陌。 骨相第九式: 按第九图式。名为金锁华盖骨。在天庭中正之离印堂上六分。平横一长幅。左右抵两边城为止。华盖者。君主之宝盖也。内属心包络之正系。即护卫之臣也。而为中贵实权。按华盖骨平过。比椭圆伏犀骨小而长。不似椭圆形式。大而长者。亦为上贵。而成将相之事业。次则师旅厅道之贵权。又次则州邑之文贵。团 营之武职。查是骨前泽不丰。半出于贵裔。亦有流落他乡。纵横数千里。其人天性刚燥持勇。合流而软化。逢善化善。遇恶化恶。有时芥千金如敝履。有时较锱铢而争执。临险而发。奋不顾身。亦有阴谋狡诈。明敏而投时机。交 际远谋。贪妄而结团 体。每多挺险轻举。含有毒质之私心也。 骨相第十式: 按第十图式。名为两弦明月骨。变上为仰月。即月之上弦也。变下为覆月。即月之下弦也。在后脑海之间。平齐耳廓横过。查上弦仰月骨。主福寿而和平。清名而诚厚。多文贵两闲禄。多子女而绍业。下弦覆月骨。主贵寿而险诈。劳碌而反覆。多武职而奔驰。刑子女而遗累。如上下弦均全。则成两弦明月骨之形式。则主多劳碌而成功。享大寿而厚禄。中贵以上之权位。身后流传之盛名。多妻妾而为嫡庶之子女。其人天性有过人之远见。过目之不忘相。明达见机。敏而好学。虽然任性负气。而能耐劳负责。有时过余稳见。犹豫不决。志大胆小。量大心多。故有谋为不收全功。忧思而成疾厄。 骨相第十一式: 按第十一图式。名为扶桑骨。又名金城骨。在印堂之部。其骨以方楞为上等。圆拱为中等。微露为下等。由两眉尾之福堂骨起。平横印骨堂。而成一字形。又名曰将军骨是也。主上贵相而有特权。乱世尤倍发达也。大而长楞者。则为数省经营之屏藩大臣。兼辖文武。带甲数十万。次亦为一省督抚操兵柄。小而稍短楞者。亦为师旅武权也。多因逼迫而冒险进取。又经危险之灾。牢狱之咎。然后乘时而发达。走险而成功。多英年早发。流落他乡。而刑父也。其人天性聪敏灵慧。量狭心毒。举止有特别情形也。刚燥勇为。任劳有桓。长于恃才务功。短于巧言和色。任性负气。私德不足而好淫。成败不一而残酷。以言招嫉。器量不容故也。以事结怨。贪功不让故也。高兴则豪爽。违意则妄为。好杀而阴毒。悭悋而野心。不善后者居多。 骨相第十二式: 按第十二图式。名为福堂骨。西人谓之蓄财骨。即外财库是也。在眉尾之三角陵部。上骨接近驿马。亦可名曰下驿马骨下接近鱼尾。平横眉尾。其骨高大者。主特富。不可限量。如开辟永远利源。特利过国经商。皆有此骨也。次亦为大富。而可测量。如过省经营之厚利。而进万里之财源者。皆有此骨也。又其次为中富。而进千里之财源。又主有寿。则分高低也。高者主大寿。有至期颐。次者亦寿。有至耋耄。如低小者。亦主六十左右也。其人天性诚厚而慈和。远谋而见小。悭悋而奸贪。多思而命中。有时以义为利。辟利源。收奇功。有时见利忘义。取渔利。多争端。得一务二。及劳心也。 骨相第十三式: 按第十三图式。名为连环背枕骨。在后脑海之正部。上骨略长大而仰。下骨略短小而覆。两皆长形而相背。多应偏副之贵。名而不权居多数。按连环背枕骨。多主前人。有余荫之业。而出殷实之家。及有弟兄叔伯之贵。而有连带关系。以助其进阶。一为瓜葛亲戚之贵。而有互相利用。以成其名位也。其人天性。小有才智而骄傲。常有贪念而妄举。负气而好胜式。顾己而肥私。小有淫乱之邪行。亦有偏爱之嗜好。谋略两可。而有迟疑之持重。怂恿不定。而有仓猝之为用。言大而夸。志大而乱。主中等富。而贵次之。多享便宜之福也。 骨相第十四式: 按第十四图式。名为川字骨。在后脑海之第正部。上至百会之巅。下齐风府之际当中之骨较长。两侧之骨较短。其骨主富而寿。横三字骨方贵也。余考川字骨。前业充裕。祖上宦游式成业。此为享受余荫。又有承桃兼受田宅。加以达外经营。乘时扩充。开辟利源。流通货物。而至中上之富。常与贵人交往。其人刑克早子。先女宫成立。而多妻妾也。子迟又从庶出。好淫又多官讼。又有戚友之累。天性聪明有机智。多预算。善广交 游。同流则软化为群。亦善言论。交 际则通达各界。安危执其大体。得失常多权变。有时能容恶。以感化其心志。有时不忍辱。以传扬其是非。惟多贪念而稳见。好争而机深也。 骨相第十五式: 按第十五图式。名为翠环列星骨。在后脑海之两侧。左右二骨如鸡卵形。微椭圆之势。当中隔开。高耳廓两分。主小贵而有寿徵。器量微小。而又诚仆。然有弟兄叔伯之相欺。妻妾子女之不力。以致内顾隐忧。而多挪杂之烦恼。惟衣禄丰足。中运犹其发达。初年多劳碌。晚年多顾忌。其人天性耿介心平。界于善恶两途之间。既不能放纵而远大之谋。又不能容忍其细故之怨。虽云和平忠厚。每因小而失大。守妇人之仁。以招灾患也。外立小善以沽名。内贪小利以藏狡。好胜而狭。不容加以不宜。轻重不当。循私加以自用。无事多事。自取其累也。 骨相第十六式: 按第十六图式。名曰玉堂云垒骨。平耳廓而横过。下从奸门之后起。至耳后之寿骨止。长不过两寸。故名云垒也。主为常贵之典史佐贰。主富亦为素丰小康。惟妻妾贤淑。寿徵稍弱。有时名重权轻。迂酸不达。故运多驳杂不纯。有品行而负气。六亲少力。无经验而固执。知交 有益。外多贵人辅助。措施不宜。内为独善拘节。子女有善教而沽名。家政多清廉而立表。天性明敏诚厚。谨慎持重。守信如一。认定不改。刚正而有善根。持久而如常态。穷理尽性以修身。宽厚守礼而济物。盛世事吉。乱世受制也。 骨相第十七式: 按第十七图式。名为四方金印骨。在后脑海之中心。其骨方形。故名金印。以大突而有势者。为大富贵。则为国家柱石人材。盛世主卿相。而有善政也。乱世主将帅。而拓疆土也。小而较平者为中等富贵。文厅道。武师旅。最次者。亦因人而贵。借力而发。一为结合团 体之进取。一为仰仗贵戚之辅助。然亦趋时势之潮流。合众心之理想。其天性聪明不勤。远见不慎。务名贪功。拘义疏谋。遗误于亲情。明知不拒。受累于偏好。负气自矜。亦有郁结之痼疾。喜山水而流连。好奇谈而妄语。爱酒色而娱乐。贵而好名之格也。 骨相第十八式: 按第十八图式。名为锐角长寿骨。在福堂骨之后。横耳廓之上。绕入耳后高骨止。横斜而下插。其骨微长而如锐角形。又入寿骨之连带势。故名锐角长寿骨。主大寿而足衣禄。于名则为乡里之荣名。于富则为素丰之小富。大多数为自立之业。以商以艺而发达。故三十左右。方立基础而娶妻。四十左右。方进田宅而旺子。天性诚厚朴实。谨慎稳见。无大德亦无大恶。有小怨而有小累。公平正直。常抱天理良心。力维节衣惜食。近虑远忧。任劳到老不闲。认员守己不妄。人谓愚拙。而财日丰。子孙不多。而累亦少。 骨相第十九式: 按第十九图式。名为崑仑奇峰骨。在后脑海之正部。其骨上尖下阔微长而雄突有势。多主武贵。而拥兵柄。大而屏藩重臣。小而边镇守将。持勇好斗。不惜牺牲生命。立威好杀。偏能制胜出奇。外结党 羽。而有大志。内结腹心。而有妄想。天性英明有智。凡事多机警。每谋能预料。刚燥自用。负气好胜。心毒而有恒。阴险而有智。轻财而务名。骄傲而夸功。有时狐疑。决断于仓皇之间。有时豪慨。片言有九鼎之重。残忍之心。恻隐之心。兼而有之。情欲之恶。施济之善。两皆有也。 骨相第二十式: 按第二十图式。名为泰山枕骨。在后脑海之正部。其形分二种。此为顺泰山枕骨。主聪明而富贵。博学而大寿。一为倒山字枕骨。亦主富贵聪敏。而有惊灾劳碌及寿。均主有根基。前业不多。本身发达。则名成富丰矣。其子女俱贵。而绍箕裘之业。天性明敏慈良。诚厚忠信。稳见有恒。知足不妄。执定见解。而不变通。持重拘节。而不阴险。独识人不足。而有恩恩怨怨之纠纷。措施不宜。而有亲亲疎疎之遗累。能容小恶。能吃小亏。故为平安持久之格也。 骨相第廿一式: 按第二十一图式。名为三星福寿骨。在后脑海王部。上一骨圆而大。高过耳廓。下二骨圆而小。平过耳轮。此名三星也。如上一骨方形。下二骨圆式。则为承露秉玉骨。按三星骨。贵倍于富。承露骨富倍于贵。此其区分也。三星骨有劳碌风尘之经过。子女略少。承露骨为取守之享受。子女倍多。天性聪明多思。谨慎拘节。每事知足问心。处事守义念旧。诚厚无毒。交 际有信。进退不出其范围。持重不乱其规矩。得失如常态。见解尤高深。故安全也。 骨相第廿二式: 按第廿二图式。名为明珠碧玉骨。在后脑海正部。上一骨圆突如珠。下一骨长横如玉。主富贵而有盛名。半为甘棠遗爱。半为文章流传。刚正过余。言词表于形色。故有招嫉结怨。履波涛而过。不安于小人。故有謪贬挫折。见惊灾而彰。主刑妻克子而有寿。子女多从庶出也。其天性刚直威严。不避嫌疑。不惧危险。不妄举动。不惑名利。正大有远志。持义不苟且。不容恶。不忍辱。以致党 争日烈。谗害日深。利害关念不释。安危计划常在。终有遗误。而名成焉。 骨相第廿三式: 按第廿三图式。名为一炁悬针骨。在后脑海正部。下从大椎之骨节起。上至百会止。如天柱耸干。主武贵居多。权威极重。此为国家柱石。举足有安危关系。事业心重。常慕古之伟人行动。以自励也。惟出身寒微。又刑人丁。故三妻四妾。子女均弱不立。又在四十后。有婢妾所生之子一二也。其天性英明有断。大志不群。刚毅有智。机勇好杀。亦能忍上加忍。毒上加毒。专于学识事业。不计其他关系。持其大节。神而明之。守其大义。误而不悔。内多郁结筹画。外常安闲表示。镇静有余。而持重也。 骨相第廿四式: 按第廿四图式。名为金锁十字骨。在后脑海正部。横骨较短。直骨较长。而成十字架。主制造专家。或技艺专长。初年奔它劳碌。中年遇合发达。而为贵人赏识。衣禄丰足。妻淑子贤。稍有挫折遗累。半为识人不足。因权利而纠纷。半为族戚牵制。因情义而包围。天性诚厚中有刻苦。慈良而又量狭。思想细密。专精其志。而美其用。有时偏傲任性。负气妄行。与大多数心理相反。此其结怨招尤之处也。 骨相第廿五式: 按第廿五图式。名为灵神奇智骨。在耳轮之下。接近腮颐。似三角形。而至耳后之发际。主聪明奇巧。而有慧根。丰衣足食。而多博览。多才艺而好辩。通今而博古。才华浮露于外。有大志而轻举。多嗜好而纵欲。故中年多疾厄。半为肾亏之痼疾。半为负气之痞瞒。又于血液痔漏。胃气哽噎。是其常度病。其骨大者。为公使之外交 家。小者为政客之游说辈。天姿聪敏。而有急智之转机。见景生情。而有 迎合人之心理。器量狭小。是为辅佐之贵名。遇折劳心。是为寿徵之弱点。好道而眩奇。美术而骄傲。虚荣心重。而多风尘也。 骨相第廿六式: 按第廿六图式。名为中峰天柱骨。在南岳之间。下从印堂起。上至百会止。又名玉柱骨。大而耸干有势者。为帝王霸业。及僭号之格也。次则为公侯将相。而为国家柱石之臣。又次则上贵一省之首长。有雄才大略。威严持重。功在当时。名垂身后。有先文后武。拓土开疆。志向之大。有慕圣贤之为。名望之重。有如泰山之势。天性英明严恪。胆识过人。豪慨纵谈。而爱诗酒。穷通不乱。而如常态。镇静持重。而有惊人之举动。功罪两评而有凌云之气魄。守其义而不妄。务其名而任劳。自负为英才。非自欺也。人称为俊杰。本合格也。 骨相第廿七式: 按第廿七图式。名为左右撒插骨。在后脑之两侧。斜入后颈之发际。其右撒插骨。主小富贵而多成败。每有昼蛇添足。弄巧反拙。左撒插骨。主常贵不富。有寿无毒。每有劳碌奔它。飘零不宜。左右俱有。则主聪敏而好辩。长于言词之浮华外表。见小而妄贪。短于行为之自欺政策。故有破梓离乡。忽成忽败。子女虽少。而有能为四十以前均为虚花。四十以后较为亨吉。子女发达故也。远谋而不周到。贪利而不善后。因小误大故也。 骨相第廿八式: 按第十八图式。名为一阳骨。在后脑正部相。平耳栏横过。细小而长者。名一阳骨。主创立宏恢。得内外辅助。以进名而致富。宽大而短者。名腰鼓骨。主劳碌奔驰。内顾多忧而掣肘。得疎远之助。成小贵素丰之业也。天性为中等智识。贪利而务名。任劳而受怨。每事回头思想。逢智而率真。逢愚而利用。事无大小。积极进行而求其成。不分德怨。谨慎考虑而守其矩。劳碌反覆。而不灰心。小富小贵。而不骄傲。是其一长。 骨相第廿九式: 按第廿九图式。名为青云上字骨。在后脑海正部。形如上字。有缺左缺右之分。缺左主刑母刑弟兄。又刑女也缺。右主刑父刑妻妾。又刑子也。此为技艺专家。心灵手巧。而有物品器具之发明。古人为异乡风尘。刻下为欧美游历。专门人才。能制造也。天性聪明。负气任性。智识颇高。记亿尤强。有恒心之任劳。立远志之勇进。妻宫外配而复离异。子星迟成而复弱少。半为不修身之戕贼。半为有偏见之挫折。成功虽多。结怨不少。因爱而生害。落情魔之圈套。临险而发达。受尚武之鼓励。胆大心细。志坚术奥也。 骨相第三十式: 按第三十图式。名为碧玉品字骨。在后脑海正部。上一下二。为顺品字骨较逸。上二下一。为反品字骨较劳。均主文名之贵。师位之尊。文化专家。教育人才。长于学问而博古温 故。短于理财而社会不深。但绍前业之余。而有祖德。种灵慧之根。而复发愤。自俸颇俭洁。可为人表。持家尤清白。可立井法。天性明敏慎细。拘节守礼。刻苦自己。待人亦然。呆滞教人。对友尤甚。利义分两途。有时混合以求之。名权有专责。有时越轨以贪之。多小善而无大恶也。 骨相第卅一式: 按第卅一图式。名为刑克奴仆骨。即泪堂斜插山根之间。其骨尖小而锐角。三楞而拱长也。略与眼眶骨相混。又名虚花骨。主操下流技艺。而发达也。多记问学之假聪明。又能颖悟而揣其情也。又主优伶界及男是女身。或女为歌妓也。能邀贵人赏识。而进田宅。惟刑克子女。或有一女。及迟子一也。天性明敏虚浮。器小好胜。阴毒而窄狭。自夸而嫉垢。有时以小恩小惠。而沽慈善之名也。 骨相第卅二式: 按第卅二图式。名为垂针骨。在后脑海正部。直骨从发际之风府上插。横骨平耳廓后过去。形以丁字。其骨多享前人遗产。留有数代之业。积有善功。本身无德怨。知足止。不妄动。守范围。妻宫贤淑。而能持家。子女善教。而无遗累。家少内顾之忧。戚无外患之扰。天性诚朴率真。忠厚稳见。不妄一语而守信。不乱一举而持重。宽和能吃小亏。退让能受小辱。以平安为清福。以衣禄为天赐。有时济危扶困。有一念之善。因戚友而感化也。 骨相第卅三式: 按第卅三图式。名为罗汉骨。又名寿星骨。在耳栏之后。圆式居多。椭圆式居少。二形均主大寿。禀受先天元气既厚。修养后天形质尤佳。故耋耄期颐不等。但刑妻妾。克子女。虽多不立。或不力而无靠也。一为有女无子。一为有孙无子。亦有螟蛉承继而孤独也。天性忠实愚诚。见小刻薄。量狭而贪。拘泥而动。不论亲疏。自利而徇私。不问子女。节俭而悭悋。盛世之忠厚。丰衣足食。乱世之吃亏。暗害遗累。 骨相第卅四式: 按第卅四图式。名为伏吟反吟骨。在年寿之间。直露分节。三曲两曲。皆名伏吟骨主破梓离乡。前业虽有而不为用。或失败之余而不足。故向外进谋。几经成败。终为劳碌挫折。亦有客死他州者。有继配而旺子女也。左右露节。三曲两曲。皆名返吟骨。主劳碌。刑子女。克妻妾。多遗累。有衣禄。常冷退也。天性虚浮外表。而似和达。谋略内疑。而似郁结。每有狡诈聪明。取决多不适宜。每有犹豫远谋。运用需多牵制。智小而谋大。力轻而任重。交 际慎细和平。而动人观听。表示优游容忍。而诱人贪求。以假弄假。加大遂不失为君子。借力用力。如飘摇完全为小人。半为阴险所趋。徇私妄贪。而成昼蛇添足。半为环境所迫。走险弄巧。而为饮鸠止渴。故多挫折也。 卷六(上) 目形图说 公笃曰。头面以十分预算。两目占十分之五分。此为达摩之测量法也。以余考之。则稍过重。故余后之测量法。头面以百分预算。而两目占百分之四十分。较为适宜。然亦重要之部位也。按两目象日月。全局之机枢也。而精神含于目中。故有问贵在目之说。查左目为三阳。又能考查父宫妻宫子宫等类。右目为三阴又能考查母宫妾宫女宫等类。故寝时神藏于心。寐时神依于目。故目之关系。可知其善恶。可查其死生。可断其贫富。可定其贵贱。可验其寿夭。可论其祸福。可知其刚柔。可分其劳逸。可辩其贤愚。可表其喜怒。长细而收藏者为吉。圆露而浮白者为凶。形大目宜大。形小目宜小。总以匀配为合格。反此为不合格。兹将正当关系。与附带关系列后。 一.乌珠之中心。瞳人一点属肾。有重瞳。竝瞳。反瞳。映瞳。全瞳。半瞳。聚瞳。散瞳。各类之区分也。按重瞳为奇贵。主圣德勤能。英明神武。帝王之品也。竝瞳亦为奇贵。主刚勇任劳。志大矜骄为割据霸业。僭号之品也。均为两个瞳人。一在上下。一在左右也。全瞳为全身瞳人。有特智慧根。为清贵盛名。丰衣足食。有不磨灭之事业也。半瞳为半身瞳人。为富贵贫贱。劳逸寿夭。及以上智中智下智各类也。反瞳为反面瞳人。及侧面瞳人。主聪明奇巧。勤能有为。亦贵而成名。但运多驳杂不纯。刑克劳碌。建立其事业。非病目之反瞳失明也。映瞳为近视则成两个瞳人。远视则依然一个瞳人。主出身微贱。流落挫折。惊险逼迫而发达。以成其武贵。性有偏好。而又疏虞。然多不完善其后也。聚瞳为文学之家。有美术专长。不学而成。瞳人缩小也。主有特别智识。才偏性傲。有贵名而多劳怨也。散瞳为瞳人散大。主贫贱劳苦。愚庸无知。又刑人丁。此为平常之流也。 二.灵晶垣。即瞳人之接近第一垣也。号曰灵气之结晶。有波纹处是也。则有金玄清浊黑艶之六项。乱世灵晶垣金黄。主大贵而有特权。多危机而发达。以成其伟大事业。盛世则为中等富贵。刑人丁而招嫉。尚不善后也。灵晶垣玄黄。乱世亦主惊险阴险。奔驰驳杂。而至上贵。次亦文至厅道。武至师旅。每多逼迫而发达。冒险而成功也。盛世则为平常之贵。佐贰之官及无正权。劳碌风尘而刑克。寿亦短促。或多疾病也。灵晶垣黑润。则为盛世之大贵。而秉重柄之公侯将相。次亦九卿刺史。乱世则为州伯邑侯而止。尚为人欺侮。即忠厚无用之别名也。灵晶垣清。大体主贵而聪敏。多才智而务名。及丰衣足禄居多。人丁亦旺。盛衰皆然。灵晶垣浊。主劳苦贫贱。刑妻克子。牵制冷退。盛衰皆然。灵晶垣艳。主富而足衣禄。又主聪明而懈怠。才小而夸大。酒色游荡。嗜好自戕。故主夭亡。多则四十二岁止。少则二十七岁止。细则又当考查别部如何也。 三.神轮垣。内属于肝络。考人之贤愚刚柔也。明润有光。主聪敏而贤。停滞而定。主笨拙而愚。其光紧急锐露。主刚燥好勇。其光和霭而收。主诚厚和平。充足有根。王大寿。浮淡无根。主夭亡。 四.灵胎垣。有黑线蓝线之分。其分明者。主贵寿而有作用。模糊者。主贱夭而无能力。其关键以此为区分之要点。如有痣痕。亦灵慧而贵名。丰富而偏傲。妄念而贪。招嫉而结怨也。 五.圣卫轮。一名蚯蚓盘珠。有浅蓝色之双圈。在乌珠交 界于白胞之间。其人主劳碌。而又聪明。乱世主劳碌达外。进田宅而安恢门第。盛世主劳碌受累。失前业而破败无依。每多刑克人丁。为续弦之妻。迟立之子。多六亲之累。多内顾之忧。此其大体也。 六.内赀在大眼角之内。含一肉皮。医家谓通太阳之脉络。露出宽大者。主结最大之仇怨。又有以公务贵名。而为挫折之惊险。露出窄小。主招官讼之是非。又有以贪财谋利。而为烦恼之纠纷。收藏不露者为吉。主名禄而清闲也。如内赀有一穴。主聪明有恒。而过目不忘也。 七.外眦在小眼角之内。含一肉皮也。医家谓通少阳之脉络。露出宽大。主刑妻而好色。多冷退。一为疾厄。露出窄小。主嗜好而惧内。多口舌。一为受欺。收藏者为吉。及得贤淑之内助也。 八.泪堂在大眼角之下。有纹痕处是也。其纹细而不长。主旺子女。其纹粗深而长。主刑子女。其地黑纬粉光。均主哭泣刑人丁之时。轻亦主人丁多灾疾。其地青腻浮露。均主忧思伤阴病之时。轻亦主困难而失眠也。 九.鱼尾在小眼角之尽而交 处。近为奸门。即眼眶骨是也。目尾之纹。方名鱼尾。为妻妾宫之专部。如上仰。主妻强而贤淑。如平冲。主刑妻而继配。如下反。主刑三妻而四配。如十字纹。主不睦而生离。如交 爻主离异而官讼。其地丰满。主妻宫强能。而根基富庶。其地黄紫。主妻宫平安。而受孕喜徵。其地青滑。主妻宫疾厄。及口舌。其地暗滞。主妻族遗累。及争讼。如鱼尾各色混合而杂花。主狎邪游而败家。如杂花起尘影之黑点。或如朵云。主花柳病而己身。此为纵欲自戕之例。一为妻妾宫行为不正。而有淫奔之外遇。卷款私逃也。 十.睫毛在上眼皮之交 合地。睫毛粗者。乱世主贵而好淫。盛世主不贵而愚诚。睫毛长者。乱世主贵而劳碌。及立异乡之外业。盛世主不贵而劳碌。及失前业一半。而不能恢复也。大凡睫毛均以柔细而短者为吉。盛衰皆主清闲。而多福禄也。 十一.神床 在下眼皮之交 合地。即三阴之上也。宜平而收主旺子女而多禄。不宜高露而凸起。主克子女而多忧。一为水湿之痼疾。能痊而不能断恨也。 十二.眼白之胞。宜少而不宜多。宜收而不宜露。如浮露四方见白。主凶死。及刑人丁。如浮露三方见白。主挫折。及刑人丁。自少主吉。白收主福。白胞有痣痕主聪明而有刑克。及争端结怨。贵名而有嗜好。及忧思疾厄。此其大体也。 目相条解 一.秀目:秀者。清秀之谓也。以不粗不俗为合格。望之令人敬爱。接谈令人适意。主聪明而灵巧。贵名而田宅。好学而成功。丰足而多禄。前人余荫。本身厚福。不学亦多才艺也。 二.正目:正者。平正之谓也。以不歪不斜为合格。主志大而公平。正直而明达。豪慨而刚勇。厚禄而寿福。半数主贵。半数主富。否亦享受丰足之衣禄也。 三.长目:长者。细长之谓也。古人以河目为享万钟之禄。以长能自视耳廓者。为大贵。故司马宣王即河目。自视耳廓之格 。故创晋基以成其非常之功也。 四.细目:细者。细收之谓也。细收而能藏神。主平安。而和蕴。清高而受禄。不浮白。不露神。主临危不危。遇险不险。而多安全之事实也。 五.定目:定者。神定而有根。光定而不散。主贵名而享大寿。然定者不可呆滞。方完善而收全功。如定而呆滞。则主寿而愚庸。不贵而刑克。平常之流也。 六.竪目:竪者。前平而尾上仰也。主大志而矜骄。气慨常不群。多主武贵兵权。或文人而兼武职。有刚柔之兼并。有屈伸之知时。任劳有为也。 七.睫目:睫者。上眼皮交 合处之毛也。以粗长为劳碌。乱世则宏恢创业。盛世则冷退失败。以柔细为清闲。盛衰皆足衣禄。而有田宅也。 八.角目:角者。三角之形式也。在大眼角之上。太阳中阳之间。合而成一锐角。故名三角眼。主刚暴不仁。急燥好勇。奢华淫佚。残酷好杀。富贵均主凶危。又刑人丁。贫贱则无咎。孤苦劳碌也。 九.斜垂:斜垂者。前半节平横。后半节低坠也。主邪而好淫。乱世亦发武权。而刑三妻。刚燥自用。恃勇冒险。以成其功。盛世为常人。而刑妻克子也。 十.黑多:黑多者。乌珠多而白胞少也。主聪明而智。富贵而寿。次亦足衣禄而守礼。旺人丁而诚信。平生少凶灾。而不危险也。 十一.白多:白多者。乌珠小而白胞多也。主性急而负气。疎忽而懈怠。贪多而轻举。弄巧而反拙。露四白者凶死。露三白者刑克。又主吐血痼疾。及痣漏也。 十二.圆目:圆目者。即羊睛蛇睛鸡睛之类也。主多劳碌而失败。多惊险而挫折。刑妻又克子女。遗累又常疾厄。古人以羊睛为孤刑。蛇睛为凶毒。鸡睛为困苦。均不善后而危身。及残肢体也。 十二.仰目:仰者。双角上仰也。主英明而多智谋。奇贵而有贤名。文至宰辅九卿。故汉陈平双目如冠。即双目上仰。是为汉室三杰。盛衰皆主贵名之伟大事业。而有列土之封也。 十四鬬目:鬬者。两乌珠相合而又相分也。主发富丰之业。虽白手亦进田宅也。乱世尤得贵人扶持而发达。但多招暗害之灾。而恩怨混合。亲疏烦恼也。 目光有四露 一.露光:露光者。眼光浮露无根也。此为禀受之先天不足。纵欲之后天亏损。主不寿而夭亡。赢溺之五捞。七伤之病疾。久视似脱又似变。乱世主贵而聪敏。淫而不寿也。 二.露威:露威者。有光芒而充足。华表威严。视之令人不寒而起敬畏之心。其目光寒灼澄清。号曰真光。主大贵大智大寿。此为先天充足。而操国家安危之权柄。流芳百代也。 三.露神:露神者。目神锐而流动。常带愤怒之容。目光视人而定。谈笑似恶。乱世主贵名而有正权。露光者光。残忍贪功。骄勇好杀。盛世主贵名而惊险。株累而疾病。又刑妻妾。及克子女也。 四.露煞:露煞者。目光尖锐四射。动静均带愤怒之色。加以血丝赤缕纵横。缠乌珠又贯瞳人。望之令人厌恶。谈笑令人悚惧。主富贵而有夙怨。有骄淫而招凶祸。刑伤人丁。乱世倍发于盛世也。 公笃曰。余考盛世之四露。多有缺点。或为挫折之失败。或为惊灾之凶亡。或为刑克之孤苦。或为恶疾之夭寿。而乱世则不然。专以四露为贵格。临险为暴发。故目露者。反多富贵。其完善与否。又在露后能否收藏耳。虽主阴险奇巧。智勇双全。多危险之事实。多逼迫之环境。每因危险而成功。因逼迫而进取。盖常人则不露。一露则非寻常人矣。盛世露者不吉。乱世露者反贵。天道使然也。 声音说 公笃曰。声音者。犹天之有雷霆也。以精神。形质。气色。为相法之四大纲领。皆具有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之重要关键。余于声音。犹重眎焉。凡女格形质清秀。五官匀配。如代男声。则为娼妓下流之淫贱品矣。次则为刑夫克子。又次则夭亡恶病之类。由是观之。可知其重要矣。按声之发音有三类。一出于丹田者。其音迟缓而充足。有逸韵之铿锵。主大贵而多福寿。又旺妻妾子女。故有求全在声之说也。二出于亶中者。声收而音清。有缓急快慢之兼。悠扬嘹亮。亦主富贵寿考。而丰衣足食。又有作伟大之事业。则有劳碌奔驰。艰难辛苦。以成其功也。三出于咽喉者。声急而音秀嫩。其气轻浮。散漫不收。而无尾声。或至尾声即中止。或至尾声即破暗。主劳碌而多刑克。疾病而多遗累。反覆不收全功。亦有寿弱与夭伤也。古人大概以清音为贵。浊音为贱。明亮之音为富。黯滞之音为贫。韵长之音为寿。不收之音为夭。逸和之音为安闲。燥锐之音为劳碌。清扬之音为英贤而贵权。急促之音为窄狭而小器。混乱之音为驳杂而挫折。破锣之音为惊灾而凶危。嘶散之音主冷退而刑伤。不常之音主下流而贱业。大概以此为一定之法。千古不易之论。盖木形之音。以秀为合。而木形不嫌其秀嫩之音也。金形之音。以亮为合。而金形不嫌其刚亮之音也。火形之音以燥为合。而火形不嫌其操急之音也。水形之音以长为合。而水形不嫌其长漫之音也。土形之音。以浊为合。而土形不嫌其浊迟之音也。余以为形局各有五行。故分金木水火土。声音各具五音。故分宫。商。角。徵。羽。各寻其类。各感其气。以为用也。按清秀而聚。为角音之正。嘶柔而断。为角音之不正。皆木气也。明亮而锐。为商音之正。代煞而破。为商音之不正。皆金气也。刚急而快。为徵音之正。阖燥而滞。为徵音之不正。皆火气也。幽韵充长。为羽音之正。散漫不收。为羽音之不正。皆水气也。沉厚浊迟。为宫音之正。混杂不分。为宫音之不正。皆土气也。五音五行。感受生化之正气。当然富贵寿考。五音五行。感受克制之不正气。当然贫贱疾苦。不可执一而论。探求轻重加减之法。方为合格也。 相神条解 一.收藏:收藏者。含蕴不露之谓也。几神之能收者。均不危险。凡神之能藏者。均有大智。而立非常之功业。以收藏为安全而贵禄。故列第一也。 二.安静:安静者。潇洒而有涵养之谓也。凡神之安者。均主智识聪明。有预谋之先机。镇静之持重。凡神之能静者。均主诚厚守信。稳见不妄。知足不骄。则态度安闲。贵名曰盛。亦主寿而少疾也。 三.发动:发动者。活泼之态。而不呆滞也。凡神有光芒发动。其人多智而奸巧。贪多务得。主贵权而勇为。知机达时。盛世之上贵。次亦中贵。而能达上意。顺下情。乱世之大贵。次亦上贵。能出奇制胜。操纵大权。有国家安危之关系也。 四.清润:清润者。神清而充足。光润而有生气。其人禀受之元气厚。承继之根基贵。凡神之清者。皆主富贵。凡神之润者。皆主才智。清润合用。则为贵寿双全。而多福禄之格也。 五.和霭:和霭者。慈善之貌宽和之态。凡神之和者。其人量大而和平。天良而慈爱。有善根。多善举。能容小恶。能吃小亏。对人诚恳。待人宽厚。亦主贵名多禄。而安享也。 六.愤怒:愤怒者。动气而有不平之貌也。凡神之愤者。主阴险而刚愎。自负而骄悍。凡神之怒者。主偏傲而恃勇。任性而奢情。愤怒兼有。主刚决冒险而任劳。结仇招嫉而成功。乱世主武权。而倍发达也。 七.刚威:刚威者。威严而啸之态也。望之令人敬畏。慎言寡笑。沉默凝神。动静均有威煞。乱世为大贵。盛世次之。凡神之刚者。正直不屈而。守义也凡神之威。镇重不妄。而勇为也。 八.昧晦:昧晦者。暗昧无光之貌。混合不分之态。凡暗昧无光。主儒弱无谋。而愚愦者居多。混合不分。主妄乱无智。而贫贱者居多。昧晦主破败愚淫也。 九.痴愚:痴愚者。为定而呆滞。视物不活动。而不转睛也。凡神之痴者。主愚庸诚厚。亦有衣禄之人。乱世多吃亏受累。凡神之愚者。一为有神经病也。 十.浮露:浮露者。神浮。而无根。清而不足之貌。主机智而夭寿。偏好前多病。乱世亦贵而不完善也。凡神露。即上之露光露煞也。按三白四白之形。皆主好胜而招祸劳碌而刑克。是为贵而凶也。 十一.近视:近视者。其光收敛而不能远视也。有看夜书所致。故近视多文人。主聪明而器量不大。迀阔而拘执不权。清洁而志不群。善辩而用不适。多贵名而少下贱。及丰足衣禄也 。 十二.枯燥:枯燥者。神枯而不润。光燥而紧急。此皆禀受薄而元气伤。加以才偏性傲。嗜好自戕。多弄巧反拙之劳。昼蛇添足之失刑妻妾。克子女。而夭亡也。 十三.散弱:散弱者。神散漫而不收。神久视而脱弱。主有头无尾。懒惰偷闲。循私苟且。见利忘义。而终失败。主刑伤困苦。而不寿也。 十四.慈秀:慈秀者。柔和公平之貌。清秀可爱之态。凡神之慈者。主信义而和达。宽厚主富。凡神之秀者。主聪明而灵巧。多智主贵。兼有则富贵双全也。 十五.反上:反上者。其神上翻而上视之态。其人多才而骄傲。多智而负气。目空四海。言大而夸。每有以言招嫉妒。以色生嫌疑。及刑人丁。一生不遂居多也。 十六.反下:反下者。其神下翻而下视也。其人多阴毒。而常怀嫉妒之心。不能容物也。又主奸诈百出。志大心乱。谋妄行贪。乱世亦主贵。而多成败也。 十七.正视:正视者。平正而直视之态也。其人耿介心平。正大不苟。心直无毒。始终如一。持久如常度。而不变其节。谋为守正义。而不越其轨。有厚禄也。 十八.斜视:斜视者。乌珠两分而侧斜视也。其人有不近乎人情之性情。谄上而骄下。恶贤而欺愚。奸贪诡谲。淫乱不休。亦弄巧反拙。一败一成。六亲多累。驳杂不纯。乱世亦贵。而副其名权也。 十九.偷视:偷视者。其神定人。而举趾动静。似有惊悸惧为人视。贪色惧容之态。其人悭吝。而奸贪。见利而忘义。有偷盗之行为。不正之举动。鄙俗下贱之流也。 二十.不脱:不脱者。其神暂视与久视。均不脱也。此为先天之禀受最强。而得真气之充足。界于贤愚之间。诚厚信坚。衣禄丰盈。寿徵尤佳。人丁亦旺也。 廿一.不变:不变者。经危险而如常态也。动静先后如一神。此主大贵。功在当时。名垂千古。不为大忠大智大勇。则为大奸大恶大凶。古之有大政治权。及操国家安危之柄者。多以不变为应也。 廿二.含笑:含笑者。有冷笑常笑二种。多喜色而代笑也。冷笑主阴险而妄贪。常笑主轻薄而淫乱。二者均不寿。于盛世均不吉。于乱世亦贵而权也。 廿三.流丽:流丽者。神艳而流光四射也。其人多聪明而疎懒。偏于嗜好。似清非清。故主夭亡居多。又主流落他乡。男女均主淫荡。男则弱疾而夭。女则刑克而贱。乱世亦有为庶为妾之荣贵也。 廿四.如醉:如醉者。即蒙泷模糊之态也。似昏。似定。似呆滞。似直射光之类。主言而无信。行而无恒。愚而自用。贱而自尊。轻进轻退。冷退失败。而贫贱刑克也。 廿五.似愁:似愁者。即似哭而郁结。含泪而凝神之态也。主环境恶劣。冷退失败居多。一生寒苦不遂。人丁日少。景物日非。有因贵受累。一败涂地。而终贫也。 廿六.充足:充足者。神充而有根。精神焕发之态也。主禀受厚而多寿。脑力足而多智。慈良有信而贵。慎细有恒而名。此为眼神之一大关键也。 廿七.寒灼:寒灼者。秋水寒潭灼灼有光也。此为真光。又为神彩。主灵慧之根。上为仙佛之品。千载有形之贵。次为圣贤之局。万古有名之贵。出类拔萃也。 廿八.淡水:淡水者。即神淡光浮之类也。古法有神光如水。男女多淫。淡者不明不充之态。其人少信义。多妄贪。聪明自悞刻薄乖戾。而恶疾夭寿也。 廿九.蚓盘:蚓盘者。蚯蚓盘乌珠。而有蓝黑二线环绕乌珠也。盛世多劳碌。而冷退刑伤。乱世多奔驰。而创立宏恢。一为劳而无成。一为劳而有成也。 三十.玄明:玄明者。乌珠黑黄而玄色也。盛世主刑人丁。虽主贵权机智。而多飘摇挫折也。乱世主有偏长。又能任劳坚决。以成其上贵中贵之权柄也。 卅一.金黄:金黄者。乌珠黄光而金睛也。盛世主刑克失败。富贵而不善其后也。乱世主权诈勇为。危险奔驰。冒险进取。以成其特贵大权。及上贵重柄也。 卅二.似惧:似惧者。其神忽锐急。忽默郁。忽流露。忽含泪。而忽深思之态也。其人志大才短。心乱性贪。行而无品。言而无信。预谋而不善后。交 达而有私见。乱世主暂时发达之富贵。忽成忽败。终无立身之地。盛世则飘摇无依。半数困穷而有子女。半数孤刑而有产业也。 卅三.凝注:凝注者。其神默静而郁。深思而定。忽上视而又下视也。其人短言而有机智。迟疑而有远见。外和内刚。量大心窄。贪功而又贪利。循私而又循情。富过于贵。中有自缠政策。妻弱子旺。中有内顾隐忧。乱世倍劳于盛世也。 卅四.扬威:扬威者。仪表丰采而有威。久视神聚而莹洁。光芒皎皎而夺人也。望之始而可畏。继而可敬。终而可爱也。其人刚毅有特性。机智有奇思。主大贵而盛名。作伟大惊人之事业。不能流芳百世。则为遗臭万年也。 公笃曰。面部为目神关系最重。故达摩测量法。头面十分。目神五分。占全数之半也。古法大体。以神光黑润。慈和。收敛。为佳。令则大半相反。此盛衰之气候不同。人事随之转移也。刻下玄明露尤为上贵。金睛露威为特贵。虽主权诈机智。危险奔驰。残忍奸贪。然合天道衰弱。因气数而使之然也。如不机智。则难立足跟。如不冒险。则难成大业。如不奔驰。则无遇合。如不残忍。则无暴发。故黑白分明者。为乱世之无用。此乃古法之末及。兹特补注之。 眉相条解 公笃曰。眉为文采之官。礼义出焉。内应肺脉之正系。肺主忧思故有愁眉不展之说。然有连带关系。即名寿。及外财库。子女宫也。不是专应弟兄。兹特分类如下。 一.眉之前半节。均名凌云。而关系弟兄宫。以清秀疎匀。柔细顺生。为合格。凡人享大名。有大志。及大寿。皆以此为定论。如逆生者。主弟兄忤逆。失辅而又失睦也。 二.眉之后半节。均名繁霞。而关系子女宫。及外财库。如后半节高超有势。亦为贵名而重权也。如后半节环曲秀细。亦为旺子而多女也。 三.眉头之初。左为罗侯曜。右为计都曜。完全关系弟兄宫。如有纹冲。左刑兄姊。右刑弟妹。亦主吐血。及痣漏也。如有曲纹。主弟兄凶死。或悞死一人也。 四.眉尾之骨。斜横上一指。即名福堂。主外财库。而发达异乡。于桑梓见破也。如福堂骨高超。则进外财库。而进田宅。亦为有寿徵也。 五.眉头上半指常动处名曰上勾陈。关乎正当谋略。直接交 涉而有思虑也。如动而不静。则方寸乱而不定。有忧思不决之态。亦关公文函电之消息往来。以及重要之远因近因及条约结合之类也。 六.凡眉之下。名曰三阳。即太阳中阳少阳也。主寿徵之一部。及子女之一部。故三阳高超者。主大寿。三阳丰满者。主多子。三阳坑陷者。刑子女。三阳有晦暗枯滞各色。一主瘟疫时疾怪病。一主丧品结怨冷退。 七.凡眉尾之成三角式。均名眉棱。即外库之流通财。及寿。又关骨肉血统戚。每有毫露出。即有瓜葛亲血统戚之为累。如有红燥色。主官讼是非也。 以上七个部位。为眉之正当关系。及附带关系。则知范围。明其主因。 再分形式如下。 一.长眉:长眉者。修长有势也。古人谓眉长。主昆仲贵而多。又得辅佐也。如长入鬓。则成王霸之大贵。次亦割据一方。主英明智勇。名高权重。蜀人尤重之。 二.竪眉:竪眉者。上插有威。即剑眉之谓也。多主武贵。而威权万里。名垂竹帛。即古之名将儒将也。盛世为师为爵。乱世则超出师旅而上也。 三.秀眉:秀眉者。清秀可爱之谓也。前后疎匀而含彩。主聪明智慧。及有特别颖悟。专长技艺。以及美术文学。多文贵。及教育司法。文化政治之例。及文章鸣世。 四.细眉:细眉者。清细疎匀也。大凡眉以柔细为佳。主平安清闲而少累。并且丰衣足食。妻贤子孝。既无内顾之忧。又无外欺之患也。 五.柔眉:柔细之眉。不粗不燥也。主性情和平。志识远大。一生多享福。及少六亲之累。而谋为得心应手。事实行止顺遂。而无障碍也。 六.粗眉:粗眉者。粗燥而不柔细也。主平生多忧虑。事实多劳怨。内务有顾忌之纠缠。外务多仇怒之嫌嫉。恩中成仇。亲者反疎。平生难遂。富贵贫贱皆然。 七.直眉:直眉者。平横一字也。乱世多主武贵。而刑伤子女。有三妻四妾。而成附骨疽。然操兵柄。进田宅。多上贵中贵之阶级。虽文职亦领武权也。 八.曲眉:曲眉者。弯曲而如新月也。盛衰均主文贵。又主子女多。而且贵能。绍箕裘。又绳祖武也。故麻衣法云。眉爱曲兮最忌直也。 九.润眉:润眉者。清润而有光彩也。即不枯不燥之谓。主贵名大噪。轰传一世。又主寿徵丰禄。清闲顺遂。前途平安通达。谋为多成也。 十.短眉:短眉者。短促不长之谓也。及不盖目之类。一为弟兄少。而多忧思遗累。一为刑克重。而多劳碌冷退。又主寿弱之例。 十一.浓眉:浓眉者。浓重而丛生。似威而鬅鬙之态也。主富而多累。贵而多劳。又主奔驰不定。多招嫉刻。多处嫌疑。多结仇怨。多生暗害。烦恼不休也。 十二.枯眉:枯眉者。焦枯不润之态也。其人多疾病。其性多犹豫。爱便宜而不收功效。求两全而反生障碍。小贵者。血液。肺疾。小富者。主冷退刑克。如出于寒残之人。亦主劳苦多累。忧愁度日。而夭亡也。 十三.散眉:散眉者。散乱不收而不匀。稀断尾少也。主心乱而妄贪。弄巧反拙。智小谋大。力轻任重。故多假面目。而虚浮自夸。轻进轻退。多成多败也。 十四.聚眉:聚眉者。清聚而收敛。见底而不散也。其人有远志而谨守大义。多预而运筹昼策。亿料必中。谋为必成。主丰盈之财库。及有贵名之事业也。 十五.旋眉:旋眉者。眉尾有旋螺形也。主刑克弟兄。又有妨父者。主骨肉忤逆。血统常多官讼。族戚亦有纠纷。又有异母而生。内顾掣肘。其性刚燥量狭。凶悍恃勇。不明大义居多也 十六.逆眉:逆眉者。为倒生之眉。及上反之眉。皆谓逆眉也。其心性不纯而狼。作事蛮横而毒。刚燥任牲。不守礼义。褊窄见小。不昭信用。多官讼是非之累。上反者轻。倒生者较重也。 十七.断眉:断眉者。间断分节。或前后各异。而中断也。主刑克人丁。前业衰落。多风尘反复。冷退消耗。贫苦劳碌居多。常富常贵居少也。 十八.锁眉:锁眉者。两眉头相交 。而锁印堂也。主刑父妨母。又刑妻克子。六亲不力。前业不守。破梓离乡之格。乱世亦有贵名而发达。绝处逢生之格也。 十九.冲眉:冲眉者。两眉头有纹上冲入华盖也。主刑弟兄。及多忧愁。而遗累也。一为客欺主。而侵越主权。一为不知足。而好奇举动。亲者反疏。而争端愈烈。恩者曰仇。而危害尤深。好胜性刚故也。 二十.交 眉:交 眉者。上下相交 而如交 字形也。主内顾多忧。骨肉有累。妻妾不力。子女不肖。本身虽有名禄产业。然多牵制忧愤。神经受刺激。而颠倒行为也。 廿一.毫眉:毫眉者。有时长露寸余。或二三寸。伸出三四也。主心乱而多焦躁。事与时反。谋与心违也。左主外务纠纷。右主内政忤逆。前半节主弟兄姊妹损伤。后半节主妻妾子女灾刑。常有者。主刑克不遂。富贵贫贱皆然。烦扰不休也。 廿二.乱眉:乱眉者。纷乱不顺。粗细不匀。滞手如麻也。主环境恶劣。牵制最重。常在惊涛恶浪之中。许多内忧外患。而不解除也。毫眉乱眉。多临时发生也。 廿三.重眉:重眉者。上下两层。俗呼两夹眉也。主幼年丧父。倚伯叔至戚而成立。性柔而不断。庸而两可。小有耗散。而失前业一半也。 廿四.金眉:金眉者。短少而稀疎。直竪而似无。黄柔而高棱也。王享余荫之美。又进田宅也。主贵荣而寿禄清闲。子女又贵能又多也。独相此眉最难也。 卷七(上) 口相条解 公笃曰。口为出纳官。又名水星。外号北岳。为五官之一。关系衣禄之享受也。其声音发于唇口。关人应对交 际也。以测量法计算。不过百分之四耳。然亦有重要点。即覆舟口之一式。乃两口角下反。主凶死而不善终。轻亦孤苦忧愁至死也。如贵人有此口。必断首领。或遗暗害。富绅有此口。轻则噎疾饿死。重则盗匪戕杀。亦有水中淹死者。又如富贵女娘。有此口主产厄。或悬梁自剔。或投河服毒。如贫贱有此口。则为饥寒交 迫而死。凡凶危之部位。愈富贵而愈危险。愈贫贱而愈轻微也。其中分别。又以红如涂朱者轻。青黑而枯者重。是其关键也。 一.上唇 上唇者。即口之上半部也。为男子之丹田。女子之血海。专主疾厄。古法皆以红润为吉。血足故也。女格上唇不枉而青白。主痼疾而无生育。凡上唇曲痕。主胃噎病也。 二.下唇 下唇者。即口之下半部也。为男女之肾络。主衣禄之多寡。亦主疾厄也。如多纹。主劳碌驳杂。如有曲痕。主肺病。即子病母亦病也。 三.口角 口角者。主贵禄。即两口角上下相交 之处也。宜收敛。不宜泄露。上仰者。名曰仰月口。主贵禄。下反者。名日覆舟口。主凶死。虽富贵亦不免也。 四.承浆 承浆者。在口下有横纹处也。即生髯处。主行船之吉凶。水上之惊恐也。如几色混合。主花柳病。亦为清闲劳碌之区别。一小部份也。 五.沟洫 沟洫者。人中之下半节。接近上唇之处也。亦主衣禄子女。与达外之行动也。按洫以深长为吉。以浅短为不吉。洫为通达。口为容纳。故也。 以上五则。为口。部之正义。与附带关系。而各从其类。以应验事实也。 兹将各形式例后。 一.方口 方口者。即古之四字口也。上下四角有方棱。此主大贵。而享万钟之厚禄。亦有特贵。而受余荫之福泽。又主多寿。故列为第一。 二.阔大 阔大者。即古之口能容拳是也。凡男子口宜阔大。其禄最丰隆。田宅亦汗陌。又享受盛名伟业。女格宜小厚方吉。阔大反为破败。而耗田宅也。 三.小口 小口者。即形小之谓也。凡女格以小厚而收敛。主贵禄。次亦旺夫而进田宅。丰衣足食也。男格口小。则禄不足而减等。又多劳碌也。 四.圆厚 圆厚者。口圆而唇厚也。主衣禄丰足。平安多福。一为享受前人之余业。一为自己创立之宏恢。均为有余之格也。 五.仰月 仰月者。两口角上仰如月也。口角以仰为贵。而享万钟之禄。又得清名。多为文贵辅佐政治人物。兼有流传之事业于身后也。 六.唇匀 唇匀者。上下唇两相匀配也。上唇薄而下唇厚。主胃噎气逆病发生于中年。上唇厚而下唇薄。主痰饮水泛病于晚年。虽富贵不免。匀者方吉。 七.收敛 收敛者。上下唇收而不见。古谓一字口是也。主贵名而厚禄。聪敏而矜骄。雄谈善辩。凡外交 家及政客代表。多以此口为奇才。最低者。亦州邑之公务。乡里之梓荣。排难解纷。享受厚禄也。 八.掀露 掀露者。唇掀齿露也。主招是非。六亲多累。平生多官讼。及争端。又主刑人丁。上掀先妨父。下掀先妨母。又主水气湿气。痰饮痼疾之有根也。 九.薄削 薄削者。上下唇均薄削。而不慎于格局也。主衣禄不充聪明有嗜好。而不务正。多弄巧而反拙。志小而妄贪。劳苦奔驰。飘摇不定。亦有寿徵也。 十.下反 下反者。两口角下反如覆舟也。主凶死。如富贵者。凶危不免也。男子左反。亦经危险。右反稍轻。女子右反。亦经危险。左反稍轻。次则主孤苦困穷。刑克疾厄。饥寒交 迫而死也。 十一.歪斜 歪斜者。口形不正之谓也。如患病不在此例。如生成歪斜。左妨父。右刑母。又主轻举妄动。贪多务得。其言不信。口是心非也。 十二.吹火 吹火者。即尖口。古谓雷公嘴而吹火口也。此主刑克冷退。贫贱常有之。女格最忌。男子较轻也。主残毒不考。刑夫克子。乃八败之一也。 十三.多纹 多纹者。即上下唇之纹多而粗也。主劳碌多反覆。亦善说词。虚浮聪敏。而偏见自悞也。夸大好奇。不服错侯。故成败不一。乱世亦有劳而贵也。 十四.涂朱 涂朱口。即上下唇红润。而如朱砂也。主清名厚禄。少年显达。多才智。有远谋。及文章鸣世。持久稳见。坚决有恒。而多厚福也。 额相捷法 公笃曰。额为南岳。又名天狱。统名上停。亦名火宿火星。定人之贵贱。辨人之根基。两额角名天府上府。即天仓而关祖业也。故发际高超。主聪敏灵慧。承继前人余业。初年亨通而福也。无祖业者。亦能创立而进贵也。发际低者。主愚拙。及妨父母。亦有聪明者。而为庶母所出也。亦有祖业者。为数代之余也。 凡发际上削不平。均主妨父。三岔五岔。主幼小妨父。亦有遗腹而生。发曲突者。主刑母。鬓连眉尾。主幼小刑母。而有嫡母庶母之 分也。 其天庭之上有骨凸突。名曰伏犀骨。方拱者。主特贵。及不朽之事业。圆拱者。主上贵。为将相九卿。椭圆者。主中贵。为厅道师旅。最小者。赤洲伯邑侯也。 印堂之上有骨直耸。名曰玉柱骨。主大贵。为公侯将相。列土分封。如长横。名曰华盖骨。主文武双全之上贵。或中贵。而享大名于身后也。华盖有纹横破。主前业耗散三分之一。华盖有纹直破。主前业失败三分之二。纹痕长深者。加倍。纹痕短浅者减半也。 日月角骨上插。帝王之贵。英明之君。日月角骨圆突。主贵名。父母亦贵。而绍前荫之余业。辅角骨长横。主总督。文武。大为屏藩大臣。小为重镇边将。边城骨上插。主威镇边阵。边城骨冲破。盛世主失祖业。而不发达。乱世主破梓离乡。而立异地之产业也。 印堂有骨方楞长横。名曰金城骨。主上贵。多操兵柄。临险暴发。印堂直纹悬针。主凶。次忧苦而死。如双纹。主刑克驳杂。三纹。名川字纹。主贵及痣血。刑妻克子。四纹五纹。均主刑克劳碌。成火焰纹。主大贵凶死。成人 字纹主家族至戚之遗累也。 额横一长纹。名华盖纹。主贵而刑克。子女庶出也。二纹长横。名偃月纹。主贵寿而克子女。三纹长横。名伏群纹。主贵寿劳心。奔驰往返。额纹多者。王劳碌风尘。额纹间断。主成败不一。额纹偏斜。主劳碌耗散。凡额以高广方隆。为贵名福寿。及享受余荫前业也。 颧相捷法 公笃曰。两颧为中府之官。又名东西岳。及国印。颧即权之别名也。两颧高耸上插。方有大权重柄。而号四正。占重要部位。五岳得二岳故也。以测量法乘之。得百分之十分。左颧高妨父。先见子星。右观高妨母。先见女星。两颧高耸雄突。主大贵而有重权。两颧大而中岳低小。此为强宾压主。养痈犯上。为部下所欺侮。而受其牵制。及倒戈相向也。 两颧能辅中岳。得内助外辅。而有重要实权。此名三岳匀配。主贵权而厚福。高耸。上插入山林者。主上上贵。为屏藩柱石之臣。列土分茅也。高耸上插入边城者。为上中贵。威权万里。将军之格。高耸上插入玉堂者。主上贵。为外藩威镇一方。边将之格也。 两颧隆大下坠者。是名假颧。主伶界乐妓之例。近眼角者为真颧。近法令者为假颧。虽隆大而无用也。两观为泪堂纹冲破。王破败劳碌。忧愁度日。神经昏愦而死。左颧冲破。主子女不肖。叔伯欺侮而失败。忧气成痼疾。右颧冲破。主妻妾不睦。弟兄仇怨而内患。忧气减智识。女格反此而类推也。 两颧不辅中岳。或倍大于中岳。均主上下不和。主客欺凌。常人则主族戚遗累。烦恼不休。平者有名无权。偏闲之职。常人则依人度日。女格两颧不宜圆耸尖露。主夫弱而劳碌。代夫权也。女格两颧宜高厚而平。主贤淑旺夫。明敏勤能。又得贵夫。而无刑克也。 发相条解 公笃曰。色为气之余。发为血之余。故医家名曰血余。如山之树林。如树之枝叶。如禾之苗蒂。盖山林宜清秀。树木宜茂荣。禾苗宜繁实。此发之关系如是也。大凡蓄发剃发。辫发剪发。虽出于国家制度。而各人形格。亦有宜与不宜耳。至于女格之发。关系尤重。有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之区别。尤宜注意焉。 一.长发 长发者。修长而齐地也。主多禄而寿徵。聪明而闲逸。凡发长之人。心细而有智识。女格主眼灵手巧。多技能而坚决。淫而不乱也。 二.短发 短发者。长不盈尺也。主阴险而性垢。片言好胜。而不容物也。私心自用。只顾自己利益。失信违法。不管他人生死。其见者小。其谋者毒也。 三.柔细 柔细者。发细而不粗也。主聪敏多智慧。男女皆厚禄。丰衣足食。一生多安享也。亦主性情和顺。远见不苟。而不粗燥也。 四.润泽 润泽者。光润而不枯也。气为阳而血为阴。故宜润泽也。主和平正直。诚厚慈良。聪明好学。勤慎守义。男女均以润泽为贵寿。而多禄也。 五.粗发 粗发者。粗而不细也。主刚燥而刑克人丁。男女皆主性燥量窄。劳碌疾苦居多数。女格最忌。刑夫克子。有流入青楼 。及伶界歌姬之类也。 六.枯发 枯发者。枯乱如麻而滞手。枯焦不润也。此为先天不足之铁证。其人禀受弱而善忘。其性多犹豫而不决。故有恶病病疾。而不寿也。 七.黑发 黑发者。光润如漆如油也。主聪敏而诚厚。信义而有恒。持久如常。谨慎远见。平生衣禄充足。有余而不缺乏也。 八.黄发 黄发者。焦黄不黑也。其人多刑克。幼年妨父母。中年刑弟兄。及丧妻妾。晚年少子女也。其性刻薄寡恩。机巧有管。聪明自误也。 九.稀少 稀少者。稀疏而少也。其人多寿而劳心。因事实牵制。而生反想。族戚遗累。而多纷争。衣禄充足。人丁刑克。否则忤逆不睦。顾忌不释也。 十.白发 白发者。少年而有白发也。主前业耗散。初年冷退而不旺。白手成家。拘节守信而受累。妻宫继配。子女先后成立。亦有寿根也。 十一.浓发 浓发者。浓重丛生而多也。主刚燥迟钝。劳碌自立。初年父母见弱。中年六亲多累。忧愁度日。女格发浓。主淫贱。次则刑夫。或生离再嫁也。 十二.落发 落发者。脑顶之发秃落。两侧上曲削也。主劳心过度。贪心尤重。又见小也。男女均主寿。男刑妻而女刑夫。子女亦弱少也。 十三.碎断 碎断者。其发不润。而容易断节也。此主先天不足。老年受胎所生。或根基移动所生。幼小经危险病厄。于九岁之前也。一主有血液病疾于中年。一主见冷退消耗于中年。均不寿也。 十四.低下 低下者。发际曲低下岔也。主天姿迟钝。性直诚朴。初年妨父母。三岔者幼小刑父。五岔者刑父尤早。孤苦自立。亦有仓库好而受祖业。多从庶出。或承祧。为数略少。亦主脑明上贵。走险发达也。 十五.杂花 杂花者。黑白斑黄不一也。主诚厚而直。守矩而拘。主寿而劳碌。内顾牵制。外患欺凌。及刑人丁。晚年神经恍憾。记忆昏迷。肝气不舒也。 十六.发高 发际高广而透天岳也。主早开智化。天性明敏。一主绍前业而进益田宅。一主自创立而宏恢门第。有名禄与寿徵居多也。 相人中条解 公笃曰。人中为交 通之官。沟洫流通之所。起上承下之重要部位。故两鄂之人。以人中为主要。即居中之枢纽故也。凡人利达于外。皆知有驿马。而不知人中占多数。乃水陆之分也。又主子女寿禄。刑克疾厄各类。兹特分别如下。 一.深洫 深洫者。人中之洫深如渊也。所谓通达四渎。万里无阻。及结外缘。异姓可为辅助也。亦主贵名而厚禄。又旺子女。能容纳也。 二.平满 平满者。人中平而无洫也。主坐守乡里。而无远志。性情闭塞又见小。拘泥又贪格。早子不立。先有女二三。或为迟庶之子。及螟蛉之子也。 三.长洫 长洫者。即人中长近寸也。主有寿根。元气充足。亦主子女多而成立。及有衣禄也。又主子女得力而发达。宏恢门第而大创也。 四.短洫 短洫者。即人中短而不见也。主志大而虚浮。心多而燥急。作事一成一败。而有劳碌往返。掣肘而受累。结怨而官讼。亦主不寿也。 五.宽洫 宽洫者。人中宽而流通也。其人内有相当之持重。外有交 际之利益。器量宏大。谋略周到。又旺子女。亦主贵名厚禄。而立外美于异乡也。 六.窄洫 窄洫者。人中窄而闭塞也。其人内有心腹之忧患。外有恶劣之欺诈。器量窄狭。子女见刑。庶出者成立。或迟子也。或女多也。 七.唇掀 唇掀者。人中下半节掀出也。其人有偏僻之任性。多招是非。而成官讼。每因细故之争端。间接之株连。无故而招非也。 八.人中痣 人中痣。人中上下有黑痣发现也。当中主水灾。上半节。先生一子而妨父。下半节。先生女而刑母。左右亦然。一应双胎孪生。一主酒病有痕也。 九.直纹 直纹者。当中一直纹穿过也。主刑子星而旺女宫也。又主劳心最重。成败奔驰。经大挫折二三。然后再立业。子星或一。亦不肖也。 十.横纹 横纹者。中瑕一纹横断也。主刑女星而旺子宫。主大病厄二次。近于死亡,及水火之灾也。然有衣禄充足。女星或一。亦后患也。 十一.十字纹 十字纹者。人中有直纹冲破。横纹冲断。如十字形也。主孤绝子女均不立。嫡庶所生亦不立。惟螟蛉继抚之于可靠也。 十二.偏左 偏左者。人中侧左而偏也。主先妨父。宫而有母官也。亦主先得子星者。再而后有女也。子星倍旺于女星也。 十三.偏右 偏右者。人中侧右而偏也。主先刑母官而有父宫也。亦主先得女星者。再而后有子也。女星倍旺于子星也。 十四.上宽下窄 人中不匀。而上宽下窄也。主女旺而多。子弱而少。及作事无恒而中止。疑多心乱也。行动往返而不决。改谋挫折也。 十五.上窄下宽 人中不匀。而上窄下宽也。主子旺而多。女弱而少。及有厚禄而勇为。刚直而任劳。一主嫡庶之先后各半。一主早迟之贤愚各半也。 十六.双人中 双人中者。两个沟洫。不是直纹冲破也。男主聪明。享受前人余业。女主骄傲。又有生离再嫁。男女均主子女倍多。而有用也。 齿相条解 公笃曰。齿为骨之余。内为肾络。关系衣禄之享受。及刑人丁。又为寿徵之一部。以及疾病。故有相当之应验。上牙下齿也。兹选其重要而录于后。 一.大瓣 大瓣者。牙齿大瓣也。古谓马齿。主元气厚而享大寿。亦主贵名之事业。有恒之成功。崇其位禄。马齿之人心无毒。性善而慈良也。 二.小瓣 小办者。古谓之米齿也。主聪敏而灵巧。任劳而勇为。傲上而和下。矜功而好奇。有美术技艺之特长。而享盛名。然亦主病疾也。 三.匀齐 匀齐者。牙齿匀而平齐也。主心和气平。直快不拘。潇洒自如。衣禄充足。通达无阻。即无族戚之累。而反受其利益尤多也。 四.坚固 坚固者。牙齿坚硬而固也。此为筋骨强而先天之元气充足。其人多寿而刚勇。有坚执之特性。一决即认为事实。亦主贵禄也。 五.暴齿 暴齿者。错乱不平又不齐。三个牙齿相挤。则为暴齿也。主冷退。初年破败。而刑人丁。亦有富贵。而为劳碌走险之发达也。 六.楞掀 楞掀者。门牙齿楞生而掀露也。卜部门牙楞掀。主先刑父。而后刑母。下部门齿楞掀。主先刑母。而后刑父也。 七.尖峰 尖峰者。上下之牙齿尖露起峰也。凡火形尖峰。主劳怨走险之上贵。其他形格。均主刑克人丁。而多冷退。以及劳碌困苦。而不寿也。 八.两角 两角者。两边各有尖齿一颗也。上牙各有角牙一颗。主幼年刑父。下齿各有角齿一颗。主幼年刑母。上下均有。主父母俱刑。而幼孤也。 九.露齿 露齿者。两唇不固而牙齿露出也。一主招是非而多官讼。一主破梓里而多奔驰。亦主刑克劳碌。寿者少而夭者多也。 十.天包地 天包地者。上半部牙盖过下半部齿也。主绍继前人余业。而有六亲之累。亦有承祧。而胃病痼疾。及随身之病也。 十一.地包天 地包天者。下部之牙牀盖过上半部也。主刑克人丁。男刑妻而重配。女刑夫而再嫁。至于衣禄。亦丰足无缺也。 十二.漏痕 漏痕者。稀牙漏缝而有痕也。主父母破群而关系人丁不旺。冷退不休。耗散不已。驳杂不纯。口舌官非尤多也。 十三.三十六颗 凡牙齿以多为吉。享受上等衣禄。故三十六颗。为上上禄。三十四颗。为上中禄。亦王寿根。而先天之气充足也。 十四.三十二颗 凡三十二颗。为中上禄。三十颗。为中中禄。内有贤愚不一。劳逸不等。此两等较多。包括各项。故社会上享受中禄之人亦多也。 十五.二十八颗 凡二十八颗。为下上禄。二十六颗。为下中禄。如出富贵之家。主夭亡疾厄。不能享受也。如不足二十六颗者。贱 而夭也。 十六.编齿 编齿者。上下皆成合缝。连编而如一也。此为奇格之一。主大贵。 享大名。立大功。创大业。乃王霸之材。劳碌成功也。 十七.重城 重城者。两层牙齿。内外一样平齐也。此为奇格之一。主有特别才智。又有特别技能。过目不忘。流芳身后。然妨父母。又刑子女也。 卷七(中) 髭相条愣 公笃曰。髭胡 为相法一小部。补助之品。威仪之表也。统而言之。则名胡 髭。分而言之。则有区别。人中所生为髭。承浆所生为髯。地阁所生为须。耳轮所生为胡 。人之所以蓄胡 留琵者。表示老成。正重其事也。大抵宜清秀。柔细。疎匀。润泽。一色。纯粹。方吉。如粗浊。枯焦。浓乱。黄杂。皆不合法。而不吉也。形式不古。则不宜蓄。如强勉蓄之。犹开门揖盗。养瘫遗患也。令人以美观而蓄留之。风监家又以地库弱。而劝人蓄留之。皆不合法。徒受其害也。试问地库弱而蓄留。能增其厚乎。能掩其恶乎。盖乱世一语。可执其纲领。面无善痣。头无恶骨。胡 髭败多益少。此三项皆简单要法也。凡宜蓄留者。蓄之小有顺遂。不蓄亦无妨害。不宜蓄留者。不蓄亦无妨害。蓄之破败立至。或刑人丁而伤子女。或遭暗害而受危险。或受株累而招官讼。或损财禄而多疾病。惟四浓格与海底松。则宜上下并蓄留之。减少破败也。其他格局。则不可勉强。兹将各类吉凶。分别条例录后。 一.清秀 清秀者。清而不枯。秀而可爱也。主富贵而寿考。平安而厚福。又主清廉正直。慈良守信也。 二.柔细 柔细者。柔而不燥。细而不粗也。主慈和大名。明敏多寿。衣禄充足。人丁亦旺。持久有恒也。 三.润泽 润泽者。清润如油而有光也。凡气血充足。方能润泽。而享大寿也。又主平安多禄。子女均强能有为。宏恢门第。而进田宅也。 四.疎匀 疎匀者。清疎而根根见底也。主公平正直。心无积垢。慎细拘节。事无阻碍。一生多安闲。而有完善之晚景。享大寿。而足衣禄也。 五.枯燥 枯燥者。枯而滞手。燥而无光也。主先天不足。后天戕贼。量窄器小。忧思劳心。有定根之痼疾。久而不痊可。又刑人丁。而冷退也。 六.浊滞 浊滞者。不清而俗。令人厌恶也。王前业耗散。一成一败。多为平常寒贱之人。一生庸碌劳苦。挫折不立。恩怨不明。忧愁度日也。 七.焦乱 焦乱者。焦枯不润。错乱不顺也。其人心多而妄贪。疑虑而不决。弄巧反拙。六亲多累。内外均有顾忌。而事实掣肘尤多也。 八.一色 一色者。纯粹一色也。大凡胡 髭皆以一色为合格。蓄之小有顺遂。而无烦恼之纠纷也。 九.杂花 杂花者。几色合成。黑白斑棕黄不一也。主刑妻克子。人丁不旺也。危险招嫉。事实不遂也。惊惶疾厄。劳心失败也。贵者减其权而受制。富者减其禄而受欺。虽有智能。亦不免也。 十.黄色 黄色者。黄明光润而如金也。主刑人丁而贵名。见危险而发达。如有银白之面。而配金发。亦主奇贵之事业。少年早显达。而享盛名也。 十一.白色 白色者。白润而如银丝。慈善之貌而和蔼也。主稳见持重。耿介心平。有远虑之预谋。充分之准备。子女成材。田宅丰富也。 十二.黑色 黑色者。黑润而如漆也。主衣禄之一。关系颇轻。蓄之小益。不蓄无害。无足重经也。 十三.红碧 红碧者。紫须也。为奇品之一。红如珠砂者。主大贵。割据之霸业。次亦屏藩大臣也。红如碧玉者。主清贵。流芳之事业。次亦盛名当时也。红如棕色者。主中贵。劳碌之勇为。次亦州邑佐治也。 十四.粗浓 粗浓者。又粗又多。而不见底也。主富贵。次亦足衣禄。多危险暗害。劳碌挫折。内有欺诈遗累。外有凌虐侵犯。烦扰不休也。一主旺子女。人丁日多也。 十五.海底松 海底松者。颊下之髯。而锁结喉之管也。主刑人丁。有技艺美术之长。而有寿。又主老蚌生珠。五十以上。方有子女也。 十六.不过沟 不过沟者。髭不过人中沟洫也。主劳碌不休。 惊惶不安。衣禄不丰。财源不聚。虚浮耗散也。古法谓有官无禄也。 十七.直如草 直如草者。即乱草如蒿也。主贫贱孤苦。劳碌破败。刑妻克子。外箝制而内欺侮也。 十八.串腮胡  串腮胡 者。两腮至耳珠皆胡 。上接鬓发也。主前人有余业。又旺子女。及寿禄。中道有挫折一二度。晚年平安也。 十九.硬如铁 硬如铁者。坚硬有力。入水沉底也。主草泽英雄。割据 僭号。性情刚燥骄悍。恃勇任劳。而不完善其后。约为失败也。 足相条解 公笃曰。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各适其宜。各有关系。故天之覆也。又宜圆大为吉。古法有无小头之贵客。地之载也。又宜方厚为吉。古法有足厚为万物之载。亦事业之关键也。故足心为明堂。即医家之涌泉穴也。宜空陷而开窝。以能容龟为吉。主奇贵。而有大寿厚禄。及流芳事业也。明堂平满。虽贵而亦凶。虽富而亦贫。皆主子女不肖。而浪耗失败也。侧有纹曰龟纹。主大寿而有禄。内侧有井纹。主灵巧而多智。足跟为根基纹。主受祖业。无此纹者。虽有前业。而不守也。足跟为踵。以平过前掌为吉。如不履地。主破产无依。如贵人不履地。主凶死。内螺以大而有楞。主聪明多智。如无楞。主愚拙诚厚。外螺骨方楞。主远发他乡。如无楞。主屈膝井里。前掌有峰。名曰福峰。高者。品学优良。大指为土。能生万廿小根口福泽绵远。禄室高者。衣禄丰物。放大过下四指也。二指为春木。三指为夏火。四指为秋金。小指为冬水。亦五行之余也大抵宜方正。宜细滑。宜多纹。足指宜长宜圆。足心宜空。宜大。足踵宜重。宜平。兹将各类例后。 一.方正 方正者。两足前方后正之谓也。主有恒志而前程远大。有作为也。乱世亦贵而劳。晚年多福寿。常人亦主富而足衣禄也。 二.长厚 长厚者。足长而厚也。主先天元气充足。而有寿徵。致富源。务功名。皆有进展也。 三.直纹  直纹者。足掌多直纹也。主天姿聪敏。颖梧迅速。志大而坚决。智深而谋远。亦主贵名也。 四.横纹  横纹者。足掌多横纹也。主多成多败。风尘奔驰。劳碌往返。弄巧反拙。聪明自悞也。 五.无纹 无纹者。足掌完全无纹也。主诚厚庸愚。志小量窄。夭亡者居多。有寿者。患神经病也。一主子女多而星散。有嗜好而败家也。 六.圆指 圆指者。是指圆如珠也。主衣禄充足。享受祖业。及有文名。为一州一邑之冠。而进田宅也。 七.长指 长指者。是指长而节长也。主明敏勤能。而智化早开。有远游数千里。而立外业。又主特长之技艺。贵力之辅助。以绳其终身享受也。 八.短指 短指者。是指短而节短也。其人志向不大。智识平常。见小而耐劳。稳见而持久。气味稍浊。表面稍俗。然亦有小贵及素封也。 九.尖指 尖指者。是指尖锐起峰也。主前业消耗。破梓离乡。流落无依。刑妻克子。而孤苦也。如出于火局。主劳碌走险。而成上贵之事业也。 十.足踵 足踵者。俗呼足后跟也。足踵宜大。行路宜踏实地。方有收场。而足衣禄也。如无足踵。及不履地。虽富贵亦主凶死。次则破败困苦也。 十一.无肚 无肚者。无足肚也。主刑人丁而孤独。疾厄苦恼而夭亡。及客死他乡。倒毙路傍也。 十二.足心痣 足心痣者。明堂中心有痣也。主贵而有权势。乃奇相之一。古谓李光祖安禄山。有此 痣也。 十三.井字纹 井字纹者。在明堂前后。或侧放大指之下也。主聪敏。过目不忘。多技能。又多嗜好也。 十四.交 叉纹 交 叉纹者。在足心左右。形如叉字也。主任劳有恒。远见多智。有贵名而宏恢居多也。 十五.容龟 容龟者。明堂开窝而能容一龟也。主深谋远虑。器量宏大。有大志而重权柄。及盛名伟业也。 舌相捷法 公笃曰。舌为心之苗。能发五音。而分宫商角微羽。是为交 际之官。而占应对与衣禄之关系。不可不查也。大抵以薄大者。善辩而多才。能应对知机。通今博古。主运筹昼策。而决胜也。以敦厚者。诚信而愚朴。作事稳见。而不妄也。 又以尖长者。机巧而多智。作事阴险勇为。而有毒也。椭圆者。忠厚而直快。作事持义守礼。而有信也。 凡红而鲜明者。清闲而有恒。衣禄有余也。青而枯滑。劳碌而疎懈。常多宿疾也。黑暗不润者。贪妄而恶疾。淫乱自戕也。杂花不一。悋悭而见小。驳杂受制也。 故黄者多俗。而鄙其行为。紫者多夭。而无寿徵。多纹者贵而英明。善交 际。及外交 政客之例。以薄细而舐准者。主贵而有权。然多劳碌奔驰。善筹画也。以粗厚。而 舐准者。则平常而无用也。 项相条解 公笃曰。项为流通之地。上下之关键也。故以长大为合格。女人凤颈。必配君王。凤颈者。言其项长也。又相法经云。肥人不忌项短。而忌项小也。瘦入不忌项长。而忌项短也。刻下无论男女。皆宜项长而合格。丰足衣禄。而刑克亦少。至于女格。尤不可项短。盖长者主贵而多子女。性和顺而无疾苦。短者主贱而少子女。性浮燥而多病疾。此其不流通故也。兹将各类形式分别录后。 一.植长 植长者。项匀而长也。其人流通而达外务。又能远谋万里。 遨游天下。有遇合而发达也。女格尤以此为吉。助夫立业而旺子。量大而慈良也。 二.短项 短项者。头与肩连。短而不见项也。其人性情妒焊量小。可随时软化。而含毒质也。男主劳碌困苦。而无收场。女主破败刑夫。而为贱品也。 三.缩项 缩项者。头连大椎。颊连腕锁骨也。另格贵不过典狱。主阴险心毒。卑鄙而贪也。女格主刑三夫。又刑子女。愚拙妄贪。破败无依。均下贱居多也。 四.三涤 三涤者。项上有横纹三转也。一名寿縧。主有晚福。而能安享。性慈和而知足也。亦主子女发达而贤良。无忧虑而少累也。 五.余皮 余皮者。项之皮松而有多也。主先天充足。而享大寿。细腻而润者。主平安而多寿也。粗燥而滞者。主劳碌而多寿也。 六.项大 项大者。圆大而有力也。主器量宏大。志向远大。智识作为亦大。此为流通。而无障碍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刑克人丁。而多劳也。 七.项小 项小者。不圆而不足也。主器量狭小。志向低小。思想见解作为均小。此为不流通。而多障碍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多疾厄。而刑克也。 八.结喉 结喉者。喉管突出而不收藏也。主劳碌多寿。父母无力。弟兄失助。古法谓客死他乡。今则不验。结喉收藏者。主安闲而少刑克也。 脐相捷法 公笃曰。脐者太极之别名。先天之气管。如瓜之有蒂也。形成于腹。而似太极图之形式。下名丹田。男子之气海。女子之血海。内通肾络。而交 督脉。凡婴儿受胎。先有此根蒂。然后化形质。即天一生水之义也。故下名太极盒。而为纯阳之处。两侧为仰月痕。即月之左上弦右下弦也。上为覆月盎。而为纯阴之处。中有凹肉两突。即阴阳交 姤之点。故名两仪胎也。两侧有纹痕小点。名群星垣。即化生万物之义。其形虽小。俨然一浑天仪也。 是以脐喧深大而有势。主仁慈而大量。能容物也。宜高起而上仰。主清高而智敏。享盛名也。不宜平满。及凸突。主贫贱而劳舌。刑克而夭亡也。 古法谓能纳李者。主贵名流芳。具上智而能发展也。亦多子女。而绍箕裘也。两角上仰。主敏慧好学。贵名有为。亦旺子女。及身后之事业也。 四维有蛛蛛纹。主一奇贵。盛世多文贵廰道之职。乱世多武贵师旅之权。女格则子女多而贵显也。又有五行纹。周维五根纹痕是也。亦主武贵。今世可至师旅。及边将之镇守。临险而发达。因祸而为福也。 凡平满浅小者。主子女不力。或忤逆。刑克最重。衣食不充也。两角下反者。主愚鲁而任性。破败而刑克。好酒恋色。有偏嗜也。 最低下者。主淫贱而笨拙。加以多粗毛。主淫乱而急燥。男女皆然。偏左者。先妨父宫。女倍于子。偏右者。先妨母官。子倍于女。男女亦同也。 肩相捷法 公笃曰。肩者。辅佐之一小部。于关系颇轻。分数又少。然亦有一线关系。兹特录之。凡男女之肩部。均宜平厚有势为吉。主厚禄而多福。男子肩尖耸。主恶疾而孤苦。劳碌而惊惶。一生无平安之福也。惟火形不忌肩耸。反贵至将相而成功。然亦劳碌走险。唐代之马周。宋代之寇准。是也。 女子肩耸。主刑夫而心毒。量狭而气燥。亦有生离再嫁。或主恶病夭亡。男子肩下削。主百事不成。寒苦度日。女于肩下削。主刑夫克子。淫乱凶死。惟贫贱之人。能善终也。故有美女 无肩。尤将军无项之说也。 乳相捷法 公笃曰。乳有七窍。为先天之祖气。子女之命宫。精血会聚之所。故人初生。奈以此养成。呼吸之气管。肝肾二络占多数。医家治乳痊。分内吹外吹。亦以平肝和肾为主方。于女格关系尤重要焉。大体以乳头黑实者为吉。主有子女。而寿徵也。乳头侧有痣。主子女聪敏。及贵能而有为也。乳头仰上者。主多子女。及有恒而立业也。乳头坚硬者。主有寿根。及有禄而多子也。乳头朝下者。主子女弱。及多忧而疾病也。乳头平软者。主多疾厄。及刑伤而急燥也。乳头红嫩者。多为佣仆。及刑克而不寿也。乳毫以一二三根为吉。主性平和而子女勤能。毫多而粗者。主性刚燥而子女愚拙。又有四乳者。男主贵而智勇。多好酒贪淫也。女主寿而子贵。多刑夫星也。又有三乳者。主有刑克而贵禄也。男王偏嗜好淫。亦有专长一能以成名。女主灵巧性燥。亦有刑夫教子以宏恢。此奇相之一也。 腋毛捷法 公笃曰。腋毛在肩井之下。夹窝之间。内为肺络之正系。亦有重要关系。余考男子无腋毛。主凶死者。十居其七。忧愁刚燥而死者。十居其三。有腋毛而粗浓者。主急燥而恃勇。多劳而反覆。有腋毛而柔细者。主聪敏而谨慎。清闲而平安。女子无腋毛。富贵者。主淫乱而私奔。以致丧节败名。服毒自剔。贫贱者主流落而无依。以致痼疾困苦。终身遗恨。女子有腋毛而粗浓者。主性偏僻而急燥。刑夫再嫁。次亦孤宿守寡。女子有腋毛而狐臭。主淫乱下贱。三嫁末休。次亦刑克劳苦。恶病不已。女子有腋毛而柔细者。主和顺而贤淑。旺夫而多禄。女子有腋毛而汗香者。主大贵而子女亦贵。性明敏而贤良。古人选妃之定法也。 玉茎条解 公笃曰。玉茎者。灵龟也。五行属水。五脏属肾。子女之根源。人类之关键。亦有考查之必要。一呼下阴。一呼阳物。实外阳而内阴也。离中之精。化而为汞。是为太极之 。故俗名极 也。兹将各类分别录后。 一.红实 红实者。禀受之气清也。其先天之灵根不同。父母之 环境安好。主妻妾贤淑而和顺。又能操持助夫。以立业也。子女得力。以发达也。 二.自莹 白莹者。气清而根厚也。有离奇之思想。智敏之有恒。子女多而成立。谋为成而宏恢也。 三.活龟 活龟者。能屈能伸。而有收藏性也。其人聪敏灵巧。具有远大眼光。刚正不屈。贵名有成。技艺广誉。又多子女。而有厚禄。次亦是衣食而完善也。 四.死龟 死龟者。大而不收藏。如已死龟头也。此为下贱之人。劳苦之相。应船夫水手。肩挑背磨也。 五.囊纹 囊纹者。肾囊多皱纹。如核桃米也。其纹多者。主享大寿。其痕皱露者。主聪慧而特智。其纹痕少者。主才智短而寿弱。无纹痕者。不夭亡则孤苦也。 六.热精 热精者。其精热而浓也。此为应有关系。主有子女也。愈热而子女愈多。无疾而易养也。 七.冷精 冷精者。其精冷而烯也。此为反常关系。主无子女也。是名孤刑。及不寿也。如稍冷者。亦有子。多疾厄。而不易养成也。 八.独肾 独肾者。一个肾子也。主宏恢而富业。多进田宅。又主弟兄和睦。内顾无忧。妻妾才能。内助有力。子女少而寿微弱也。 牝牡户条解 公笃曰。牝户者。即生殖器是也。坎中之精。丹中之铅。外阴而内阳。关系子女之重要部位也。又关人名誉气节。是为贵贱之门。亦平生之志也。兹故录之。 一.黄毛 黄毛者。牝户之毛。黄如金丝也。主大贵而聪敏。刚复而恃才。及淫而有寿。毒而骄傲。汉吕后有之。贵为帝后也。 二.红毛 红毛者。牝户之毛。红鲜而如珠砂也。主大贵而淫乱。及不善终。性情窄狭而急燥。明敏而偏见。任性而嫉才。唐杨贵妃有之。 三.暗滞 暗滞者。灰睛滞手而不润也。主贫苦下贱。刑夫克子。本身劳碌。而多遗累。及牵制也。 四.拳珠 拳珠者。阴毛曲卷如珠也。主大贵而操国柄。英明过人。志向远大。刚腹自用。才智绝伦。为女中之杰。大周武后有之。亦主淫而有寿也。 五.柔细 柔细者。牝户之毛。柔细清润也。主贤淑而和蕴。慈良而才能。助夫旺子。今世亦有贵名。而占政治地位者。多才智勇为。而又贞静也。 六.粗浓 粗浓者。牝户之毛。粗而浓多也。主寿而好淫。旺子女而刑夫。有再嫁三嫁者。禀受之气粗浊。故也。亦有贞操而刑夫者。孤房独宿也。 七.不树 不树者。牝户完全无毛也。主淫乱居多数。不寿居少数。又主贫贱居多数。富贵而有缺点居少数。凡无毛者。皆有偏僻窄狭之怪异性情也。 八.挺角 挺角者。牝户有突肉如鼓角。或挺肉如旋螺也。主劳苦居多。而无生育也。又主父母破群。初年无倚。而寄食于族戚也。 九.五色 五色者。阴毛有五色合并也。男主草泽英堆。因时势逼迫而发达。异路功名也。女主先贱后贵。因人力爱惜而贵禄。庶妾宠 幸也。 十.丰腴 丰腴者。牝户丰突肥腻而高也。主坤道之正气。柔和而有气节。旺夫又旺子女。而有恒志也。 谷道条解 一.方肛 方肛者。四方起楞。大解方式也。男女皆主奇贵。而享盛名。汉淮阴侯有之。或三楞亦名贵而清禄。盖谷道圆而不方。故也。 二.乱毛 乱毛者。谷道毛多而粗乱也。有阴阳之交 。皆多乱毛。男女生此。均主聪明而好淫也。 三.柔细 柔细者。谷道之毛均柔细而若无也。主和平守礼。稳见多禄。大势之亨吉也。 四.无毛 无毛者。谷道完全无毛也。主不守正义而好淫。不由正途而冒险。乱世主异路功名。而不善后。一主刑人丁。而少子女也。 量寿要诀 公笃曰。古人谓相法秘诀。寿夭最难。不独人中。惟神是定。其法固精确。其用则难定矣。大凡寿数。皆以厄年为定法。其不在厄年而死者。盖有正厄。傍厄。应证厄。三种也。故达摩麻衣。有三九四九。六七七七之说。皆略而不详。此篇因寿数而立也。 余考天道纯厚。人之禀受亦厚。智识之开化较迟。性情之行为较诚。天道机薄。人之禀受亦薄。智识之开化较早。性情之行为较巧。寿数随之加减。上古耋髦期颐不足奇。今则几希矣。故现在之格局。声音散漫不聚。目神浮淡无根。唇掀齿露。气泄不收。均占多数。此不寿之格。亦气数使然也。 然死厄有定数。厄年有先后。男子以九年为一厄。中有七年一厄者。女子以八年为一厄。中有六年一厄者。余考易经纂辞。有太极初判。化而为二。乃九七也。八六也。按九数为离之中女。七数为兑之少阴。盖男子外阳而内阴。其气化而为奇。而应阴气也。八数为艮之少男。六数为乾之老阳。盖女子予外阴而内阳。其气化而为偶。而应阳气也。此后天之阴阳反应。即阴上阳下之义也。 又考河图洛书。中有震临艮位。其动爻化而为九。是为长男。巽临坤位。其动爻化而为七。是为长女。此九七之化气也。乾临离位。其动爻化而为八。是为老阳。离临震位。其动爻化而为六。是为中女。此八六之化气也。此先天之阴阳并行。奇偶自相交 姤之义也。 故九年七年。为男子定厄。八年六年。为女子定厄。凡行厄年之运者。不死亦重疾。或飞灾横祸。或官讼刑克。或损失株累。然亦有从厄年而发达者。乱世多此格也。盖其形局煞重而露威。则从正厄年中。临险而发达。至傍厄年中。必受挫折也。其形局和蕴而深藏。则从正厄年中。驳杂而破败。傍厄中反有利益也。至于不厚不薄。不露不和。则从应证厄年中有妨害。而正厄年傍厄年。均无关系也。 此余历年经验。再从医学数学丹经中参透。而应证也。古人有知之而不详言者。当在五代以前。而散乱见之。后人有不知而妄言者。当在宋代以后。而挪杂乱之。兹特分别详注。正厄年。傍厄年。应证厄年。为量寿要诀之千古定法。以俟高明采取而用之也。 男格厄年法 一.九岁 此男子第一度正厄。形质清瘦而露。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形质浊厚而藏。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十岁为傍厄。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十一岁为傍厄。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形加三岁。则十二岁为傍厄。薄金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十三岁为傍厄。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十四岁为傍厄。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之格局。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即木火局加六岁。士金局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兼体之格局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即木金局加三岁半。水土局加 三岁。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是为重厄。则据各形而加也。 二.十八岁 为男子第二正厄年。如形质清瘦而露。则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质浊厚而和。则二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十九岁为傍厄。二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二十岁为傍厄。二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形加三岁。则二十一岁为傍厄。薄金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二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二十二岁为傍厄。二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二十三岁为傍厄。二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如水木形加五岁。火土形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即木土形加四岁半。火金形加两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是为重厄。则据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七岁 为男子第三正厄年。如形质清瘦而露。则二十五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质浊厚而和。则二十九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二十八岁为傍厄。三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二十九岁为傍厄。薄者二十七岁为重厄。厚者三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岁为傍厄。薄金则二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三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三十一岁为傍厄。二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三十二岁为傍厄。三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形加四岁。土金形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土形加三岁。水火局加一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其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据各形而推也。 四.三十六岁 为男子第四正厄年。又以此厄为最凶。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三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三十七岁为傍厄。三十九成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三十八岁为傍厄。薄火则三十六岁为重厄。厚火则四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九岁为傍厄。薄金则三十七成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四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四十岁为傍厄。三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一岁为傍厄。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又当考其部位。查其气色。此厄及吉凶成败关键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加四岁。水木加五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木金局加三岁半。水土形加三岁。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五.四十二岁 为男子第五正厄年。从九数而转七数。故在四十二岁也。如清瘦而露。则四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浊厚而和。则四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三岁为傍厄。四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四十四岁为傍厄。薄火则四十二岁为重厄。厚火则四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五岁为傍厄。薄金则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四十七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四十六岁为傍厄。四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七岁为傍厄。四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岁。火土形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土局加三岁。水火局加一岁半。皆傍厄年也。如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六.四十九岁 为男子第六正厄年。此为七七之数。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四十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五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木局加一岁。则五十岁为傍厄。五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五十一岁为傍厄。薄火则四十九岁为重厄。厚火则五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五十二岁为傍厄。薄金则五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五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三岁为傍厄。五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四岁为傍厄。五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岁。火土局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火局加一岁半。火金形加两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其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七.五十八岁 为男子第七正厄年。又以九年加推。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五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六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五十九岁为傍厄。六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六十成为傍厄。薄火则五十八岁为重厄。厚火则六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六十一岁为傍厄。薄金则五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六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六十二岁为傍厄。六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六十三岁为傍厄。六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亦以此三法考查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其他如上例。 八.六十七岁  为男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 九.七十六岁  为男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八十五岁  为男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一.九十四岁  为男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女格厄年法 一.八岁 为女子第一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九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十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十一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十二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十三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皆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水木局加五岁。水金局加四岁。皆傍厄年也。其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如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二.十六岁 为女子第二正厄。如清瘦而露。则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浊厚而和。则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十七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十八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十九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二十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二十一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火木加六岁。火土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火水加一岁半。火金加二岁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均为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四岁 为女子第三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二十二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二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二十五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二十六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二十七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二十八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二十九岁为傍厄。凡火木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局加四岁。金土局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金木局加三岁半。金火局加二岁半。皆傍厄年也。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均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四.三十二岁 为女子第四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三十三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三十四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五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三十六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三十七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如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水局加五岁。木火局加六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木金局加三岁半。木土局加四岁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加推也。 五.四十岁 为女子第五正厄年。女格以此厄为最凶。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四十二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一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四十二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三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四十四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五岁为傍厄。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均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兼体如上例。 六.四十六岁 为女子第六正厄年。此八数之转六数他。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四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四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七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四十八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九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一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加推。兼体如上例而类推。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七.五十二岁 为女子第七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五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五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五十三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五十四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五十五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六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七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兼体加推如上例。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八.六十岁  为女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九.六十八岁  为女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七十六岁  为女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一.八十四岁  为女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三.九十二岁  为女子第十二正厄年。加推如上。 卷七(下) 西人各地重要取义法 公笃曰。相法有天道之转机。地形之偏重。山水之钟灵。盛衰之变化。古法多定论。执而不变矣。剩下万国共和。全球交 通。种族之性质不同。寒热之地带各异。故国家法律。有临时之采择。时势潮流。有趋向之必要。各海口。各商埠。五方杂处。余留心考查。则有各因地形而取者。其部位相同。事业相异。惜乎余末游历欧美。不窥全豹也。兹以所得者。分别录后。他日如遂余愿。另有增补。刻下欧美有新相法。然皆偏于一掌。及偏于一骨。此为吾国数千年前之一小部份。研究过程。不足为定法明矣。至于形与声之考查。为贵贱之必要。神与色之认定。为吉凶之先机。则未闻也。兹以余之经验。与其人之事实相应者录下。 一.法国人 肥厚而白。以印堂宽突为第一。金睛有威聚瞳为第二。两颧上耸。土星圆隆。为第三。其他部位。则为辅佐部位。仍附带关系也。故相法有舍轻取重之点。分类如下。 凡特贵之局。有当时大权。显赫。有身后盛名流芳。其印堂高突方隆。长横有楞。其骨有三寸四寸。至眉尾棱角止。有此则为大贵。加以金睛有威。此为大贵重柄。如土星丰隆。两颧高耸。此为国家安危之人材。具有总统资格。次亦内阁各首长之格。其人有大精神。大谋略。智勇兼全。刚毅英明。机巧远见。阴险出奇。以成其伟大事业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无威煞。土星两颧堆突有势。此为民政领袖。次则议会院长。交 通大员。外交 大臣。及出国领事职务。或临时公使任命。其人英明多才。远谋多智。善应对而有胆识。通权变而逢时机。有安危贡任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有威煞。两颧上插高耸。此为军政领袖。陆军总长。海军总长。出而为大帅大将。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此为武职。而有拓土之功。其人勇悍刚燥。坚固持久。任劳有恒。贪功涉险。胆智均长。而成其功用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无威而和。土星高起圆隆。年寿有梁。此为财政领袖。及财政总长。财务大员。以及开辟利源。享受盛名。其人机巧知时。英明达物。志向坚固而有恒。见解远大而预算。心深贪功而任劳也。 金睛而和。神充而收。土星圆隆。两额高耸。此为专门人材。及教务司绎。文化之家。开办学校。渊博之士。发明物品。最高者为司法院长。以及法官律师。警察厅长。以及县政市政。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此为中贵下责之局。其人聪明多才。机巧多智。明利害。知是非。通常智识。与出类拔萃不一也。 土星圆隆。两颧敦厚。眉低压目。印堂窄小。此为经济专家。营谋利源。及实业鑛务。远商近贾。作富而不贵之局。其人深通社会情形。迎合时人心理。任劳贪利。用机行诈。以成其功用也。 印堂窄小。两颧平厚。边城陷弱。中岳匀圆。此为农工技艺。而有职业。充足衣禄之局。如神充和敛。土星植隆。方可发达而致富。其性则有贤愚不等。巧拙不齐。慎细勤劳。此为中下之格也。 印堂方楞高突长横。此合地形重要。他部陷弱不足。亦为贵格。而有惊人事业矣。如加金睛有威煞。则智勇全备。而权重矣。如两颧上插高耸。又进一级。举足轻重。而有安危关系。再有土星圆隆。或地阁上仰。或两腮方突。此为特贵大贵之格。而有特殊事业也。 血印堂陷弱窄小。皆非大富贵之局。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衣禄充足。而无惊人事业。亦无大权盛名。又无建树发明也。加以中岳尖坠。两颧低弱。此为风尘流落。驳杂奔驰。虽有才智。而不发达也。如中岳断节。颧纹冲破。此为苦工杂役。奴仆下人。倚人度日之格也。 法国人之厄牢行运。男子以九年为一厄。女子以八年为一厄。但以提后二年。及三年。为验。其气色认定。大体与中国。同细则稍异。推论可也。气色详解。录第三集中。 二.英国人 高颀而紫。以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为第一。口阔腮方为第二。山根高起成王柱为第三。金睛蓝乌珠而聚瞳为第四。其他部位奇特。皆是辅佐。关系颇轻。当以前四项为标准。按英人于五大洲均有地土。其他小区别。则从各地山水性质而认定之。兹将各类录后。 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或上竪有势。有此即贵。而作惊人事业。加以水星阔大。方棱。匀厚。上仰。大贵之格成矣。为国家柱石之臣。卿相之职。再加山根上贯。主大功受爵。裂土封王。如又金睛蓝乌珠。主英明多才智。勤能又阴险。上则为帝为王。次则内阁宰辅。其最低下者。亦各首长之格也。 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金睛蓝乌珠。加以水星阔大四字口。或仰月色弓口。此为民政。长吏治枢纽。议院大臣。外交 大臣。次则出国领事。临时公使。其人英敏多才。勇能多智。阴险机巧。以成其功也。 两眉清细修长。上竪有势。金睛蓝乌珠。加以山根高贯伏犀。而成玉柱。此为军政人材。而握兵柄。军机大臣。陆军总长。海军总长。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已成功之上将侯爵。现任之中将边镇。其人刚勇。好争。任劳有恒。冒险成功尤多有特殊事业也。 两眉匀细长棱。两腮椅角成势。水星方仰。山根高起。土星圆厚。此为财政大臣。财务专员。次则开辟利源。督理关税。其人慎细机巧。深谋远见。而为用也。 水星阔大。方厚匀仰。山根高大。金睛蓝乌珠。神活泼清充。此为教育总长。司法院长。惊察大臣。交 通大臣。工商大臣。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次则高级校长。专门人材。法官律师。牧师县政。此为中贵下贵。及各过于权。其人明是非。有才智。而出类拔萃占少数也。 水星阔大。方厚匀仰。两目活泼清充。中岳长植丰匀。边城上插高突。此为经济致富之格。远商近贾。开辟利源。经营实业。发明物品。作富而不贵论。其人机巧有胜算。贪利任劳怨。智拙不一也。 中岳高长。两颧上耸。天仓陷而地库弱。眉短促而口反小。此为工业杂技。小商佃农之格。因劳动而足衣食。如水星稍厚大。方可发达致富。其人巧拙不等。贤愚不一。良莠不齐。勤懈亦不一也。 两眉修长有势。清细高起有棱。虽他部陷弱。亦可发达。至于事业大小。则又考查山根水星目神两颧各部。如两眉合格。则为中贵。如加四字口。或仰月口。则成中上之贵。再加上贯玉柱。则为大贵之局。如目又好。则贵不可言。为当时显赫。及百代流芳也。 两眉短促低弱。口小薄反不匀。山根陷弱。皆非富贵之局。而无惊人事业。亦无留名机会。假定他部奇特。凸突有势。亦不过充足衣禄而已。如他部平常。或不足。则为风尘流落。挫折劳碌。而无立身之地。再加土星尖露。神惊光浊。肉浮而流。则为苦工杂役。奴仆下人。倚人度日之格也。 英国人之厄牢行运。大抵与中国同。男子九年为一厄。女子八年为一厄。其傍厄之加数较重。正厄轻而无咎。纹痕气色。大体则相同。细则又稍异。又以风俗法律。推想可也。 三.美国人 红紫精干而坚。有南美北美之分。种族不一。均以地阁上仰朝天。两腮方突重城为第一。伏犀骨方拱圆突为第二。福堂骨高超三角。上连边城为第三。蚯蚓盘乌珠瞳人缩小成聚瞳为第四。其他部位则为附带之辅佐。兹特详录如下。 地阁凸仰朝天。两腮方突犄角。有此一点。已成贵局。及作伟大事业。加以伏犀骨高突方拱。则成大贵之格。而操全国安危之柄。再加福堂上插。蚓盘乌珠。则具总统资格。名达九州。流芳百代。其人英明有决。智勇均备。以成其大功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方大。突于耳后。加以伏犀骨方拱圆突。上贯百会之巅。此为民政领袖。吏治枢纽。内阁总理。国务院长。次则国议院长。立法院长。交 通部长。外交 部长。以及出国领事。临时公使之例。其人有大志而有恒。有远见而多才。英明有决。坚固任劳。以成其盛名事业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方突。加以蚓盘乌珠。瞳人聚锐有威。此为军政领袖。军机大师。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航空总司令。已成功之大将上将。次则要塞司令。边镇司令。其人刚直守信。好胜勇为。坚决任劳。阴险有恒。以成其功用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加以福堂高起三角。上接边城。此为财政领袖。财政总长。财务专员。次则开辟财源。督理关税。其人惯细聪明。机巧正慧。有新思想。收远效果。以成其功用也。 伏犀骨圆拱凸突。中岳高隆有梁。目凹深而活泼。此为勷助政治人材。县政市政。教育实业。法官警政。校长牧师。一切中贵下贵。次则名重权轻。其中智巧与愚拙不一。慈良与阴险不一也。 边城骨有梁上插入山林。下接福堂。三棱角凸起。加以土星圆隆长植。两颧高突上插。地库平正朝仰。此为经济人材。及富有产业。远商近贾。以及工艺专利。因时发达。作富而不贵论。其人灵巧坚决。持重稳见。作丰衣足食之例。 地阁尖削而陷弱。南岳窄小而低凹。两目呆滞而神定。福堂平而不起棱。此为劳工杂役。依人度日。再加肉浮而流。中岳尖露。天仓地库冲陷。此为飘流无依。挫折耗散。衣禄欠缺。劳苦下贱之流。其人愚拙而贪妄。轻浮而颠倒。以及聪明自误。惑于偏邪。而用之不正也。 地阁丰隆凸突朝天。两腮犄角方突。有此即为大贵。再加伏犀骨圆拱方隆。则为惊人事业。加以两目玄黄。蚓盘乌珠。瞳人缩小。则具元首总统资格。握一国安危之柄。及流芳百代也。 美国人之厄年行运。大体与中国同。男子以九年为一厄。女于以八年为一厄。但多以提前二年之应证厄为重傍厄加数均轻。其气色之大体。亦与中国相同。惟红紫二色容易混乱也。 四.德国人 高隆坚露而方白。以两颧上插高耸入玉堂为第一。两目细长上竪。玄黄有威煞为第二。华盖骨长横过边城为第三。两耳长厚贴轮垂珠。两眉平长上竪有势为第四。其他部位。皆附带之辅佐。而无足轻重也。兹将各类分别如下。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下近鱼尾。有此即能贵名。而作惊人事业。加以两日长竪。乌珠玄黄。锐光有威煞。则操全国安危大权。再加垂盖骨长横。辅角骨高起。则具元首总统资格。次则内阁总理大元帅之例。如两耳长大垂珠。两眉长竪有威。则有远大思想。特别英明。而流芳百代也。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下近鱼尾。加以两目长竪。乌珠玄黄清充。此为政治人材。民政领袖。内阁总理。国议院长。次则外交 部长。交 通部长。立法院长。教育部长。又次则为出国领事。临时公使。其人英明而勇。坚决而刚。坚忍耐劳。持久有恒也。 两颧高突上插。玉堂。下近鱼尾。加以华盖骨长横。辅角骨圆拱。此为军政人材。军机大元帅。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航空总司令。已成功之大将上将。次则要塞司令。边镇司令。卫戍司令之例。其人任劳有恒。坚决勇为。刚燥好胜。以成其功用也。 两颧上突入边城。下近鱼尾。加以两耳垂珠而长大。两眉细长上竪。此为财政人材。财政总长。财务专员。次则开辟利源。督理关税。创办实业之例。其人明敏多才。查隐知微。远见贪功。任劳稳见也。 两目长竪而清。乌珠玄蚓而充。加以华盖骨长横。两耳垂珠。两眉长拂。此为教育人材。文化大家。哲学博士。以及司法律师。警察官佐。县治市政。一切勷助政治人物。中下之贵也。其人贤愚不等。巧拙不一。皆具中常智识也。 辅角骨高起,天仓丰满。水星阔仰。地库厚朝。两耳垂珠。两眉修长。此为富而不贵。享受余业。经济利源。以及远商近贾。工业技艺。因时而发达之格。具有通常智识。机巧任劳。稳见有恒也。 两观平小下坠。或纹痕冲破。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而作寻常事业。如两目短矩圆。乌珠小淡。华盖不起。此为劳碌奔驰。挫折失业。再加眉短低促。耳小短弱。则为风尘无依。衣禄不足。次则劳工舌役。奴仆下人之格也。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下近鱼尾。有此足可发达。离他部陷弱。亦作惊人事业。再加两目长竪。玄明充聚。更进名级。如华盖长横。则有全国安危权柄。如两耳垂珠而长大。两眉修长而上竪。则英敏过人。志向远大。而作非常事业。流芳千古也。 德国人之厄牢行运。与中国稍异。男子以七年为一厄。女子以六年为一厄。至于九年之厄。皆发达之期。又以加数之傍厄。为刑克破败也。其气色之吉凶。大体与中国同。 五.俄国人 高大敦厚。以五岳高突如峰。骨倍于肉。为第一。水星阔大歛角上仰为第二。两目长大灰蓝。神充聚而威煞为第三。山根高起贯印为第四。其他皆辅佐部。无足轻重也。兹特分类如下。 五岳高突如峰。敦厚雄大。骨过于肉。有此即为大贵之局。加以水星阔大歛角上仰。此为大贵而操国柄。及作惊人事业。再加两目长大。乌珠蓝明。神充有威煞。山根高起贯印。此为贵不可言。立身后盛名。具有全国首长资格。次亦特别重心人物。其人刚勇果敢。任劳务功。坚决勤能。持久有恒也。 五岳高突如峰。敦厚雄大。骨过于肉。加以水星阔大。歛角上仰。此为政治人物。行政首长。党 务领袖。次则外交 主任。交 通主任。农工主任。司法主任。财政主任。又次则出国领事。临时大使之例。其人英明多才。智勇双全。志大任劳。坚忍持久也。 五岳高突如峰。敦厚雄大。骨倍于肉。加以两目蓝乌珠。神充有威煞。此为军政人材。全国军事首长。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航空总司令。次则要塞司令。边镇司令之例。其人刚直勇悍。任劳务功。好胜涉险。勤能自恃。以成其功用也。 五岳高突如峰。骨倍于肉。加以山根高起贯印。印堂骨长横。此为财政人物。财政首长。财务专员。次则开辟利源。督理关税。创办实业。以及会计全国金融。预谋革新生产之格也。 水星阔大歛敛角。北岳方突朝仰。两目蓝睛神清充足。此为上智中智。勷助政治人材。文化大家。高等技师。教育职员。司法官佐。县政警务。市政铁道之类。其人巧拙不一。优劣不等也。 土星高起圆隆。两颧上插敦厚。两眉细长有棱。印堂窄小纹冲。此为远商近贾。工业枝艺。因时能进展。衣食有盈余。具有通常智识也。 五岳平小不拱。肉多而浮。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加以口小唇纹。目小神呆。此为挫折无成。流离辛苦之格。再加山根陷弱。印堂窄纹。此为衣食不足。困苦受制。以及苦工贱役。奴仆下人。其人愚鲁而拙。常识不充。或有聪明市自悞也。 俄国人之厄年行运。男子以九年为一厄。女子以八年为一厄。而加数之傍厄较重。其气色之吉凶。大体与中国同。 六.日本国人  清秀白润。以神清有威煞。蚯蚓盘乌珠为第一。两颧高耸。上插入边城为第二。两眉修长。上竪有威为第三。土星植隆。口阔腮方为第四。其他皆辅佐部位。无足轻重也。兹特分类如下。 两目长大上竪。玄清有威煞。蚯蚓盘乌珠。有此即可贵名。而作惊人事业。加以两颧高耸。上插边城。此为大贵盛名。而操国柄。再加两眉修长。上竪有威。此为公侯将相之格。再加土星植隆。口阔腮方。此为帝王之格。及百代流芳之事业也。 两日长大上竪。玄清有威煞。蚓盘乌珠。加以两颧高耸。上插边城。此为政治人材。民政首长。内阁总理。又次为内务省。外交 省。各首长之格。其人英明阴险。机巧不测。深谋任劳。好胜贪功也。 两目长大。玄明有威煞。蚓盘乌珠。加以两眉修长。上竪有势。此为军政人材。陆军省。海军省。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已成功之大将上将。其人刚勇好争。贪功务名。负气冒险。任劳有恒也。 两目长大玄明有威。加以土星丰隆。口阔腮方。此为财政大臣之藏相。警察大臣。出国领事。临时大使。次则督理关税。开辟利源。其人机巧奸诈。慎细深谋。具有中上才智。深通各国情形也。 两颧高突近鱼尾。加以两眉秀细修长。土星圆隆。口阔腮力。此为勷助政治人物。教育人材。哲学博士。县治市政。司法律师。一切中下之贵。其人巧拙不等。良莠不一。具有通常才智也。 两眉细长。福堂高棱。土星圆齐。口匀厚仰。地库方隆。此为经济大家。银行人材。以及远商近贾。工业技艺。因时发达。衣食充足。又进田宅。富而不贵之格。其人聪明任劳。机巧狡诈。深谋远见也。 两目浊淡流光。两颧低小。两眉短促。土星尖坠。水星小反。此为劳工苦役。奴仆下人。衣食不充。依人度日之格。其人巧拙不一。虚浮不定也。 日本国人之厄年行运。男子九年一厄。女子八年一厄。亦有加数傍厄。但以提前之应证厄为用居多。气清故也。其气色吉凶。完全与中国同。 公笃曰。西人之相。大体如上论。亦有相连之国。以此类推可也。余以其人事实。又据多数像片考查。参合而定也。他日余能游历。另补细则。至于寒带之人。形质与精神有余。而气色不足。热带之人。精神与气色不足。而形质有余。故寒带之人多寿。而运入较迟。热带之人多夭。而运暂较早。温 带之人。精神与气色有余。而形质不足。则盛世多寿。而运平稳持久。乱世多夭。而运暴发多变。故用相法。先查其何形。体。次查其何地形。分其气候之寒热。取其主客之衰旺。自容易分别其贵贱。知其贫富。定其寿夭也。 中国各地重要取法 公笃曰。地形为相法纲领之一。盖山水气候。而化形质故也。古人有南北之分。略而不详。其大纲有三。凡山多水少者。以形格骨质。多占分数。水多山少者。以精神气息。多占分数。山水各半者。以声音气色。多占分数。兹特分录如下。 一.南人 南人者。长江 以南之通称也。以南岳为地形之重要。而形局浊厚者。反为贵格也。盖南方水多山少。其人物清秀者颇多。而浊厚者反少。故也。额为南岳。其卦象离。而为上炎之义。凡南岳方拱圆突。玉柱上耸。金城平横。皆为大贵。具有全国元首资格。如他部不足。或陷弱。亦作伟大事业。其运亦早而成名。盖南岳多占分数故也。 二.北人 北人者。黄河以北之通称也。以地阁水星为地形之重要。而形局清秀者。反为贵格也。盖北方山多水少。其人物浊厚者颇多。清秀者反少。故也。颏为地阁。又名北岳。其卦象坎。而为沉降之义。凡北岳拱突朝天。燕领重城。皆为大贵。而操全国安危之柄。次则两腮方突犄角。水星方棱上仰。亦为上贵之局。如他部不足。或陷弱。皆作伟大事业。其运较迟。而成功亦晚。盖北岳多占分数故也。 三.中部 中部者。长江 以北。黄河以南之通称也。以中岳及两颧。为地形之重要。凡山根上贯玉柱。土星匀圆虎形。两颧上插边城。三岳耸突有势。有此即为上贵特权。而成其盛名事业。如他部不足。或陷弱。亦可发达。而成名立功也。其中晚二运均吉。盖以中岳两颧。多占分数故也。 四.山东 古名鲁省。因泰山之东而得名也。以山根高贯。年寿有染。为地形之重要。其地为阳气之亢龙。傍山临海。地势回曲掩映。故山根高起上贯印堂者。为中贵。上贯百会成玉柱者。为上贵。加以年寿有梁柱。雄起有势成卷筒。则为大贵。具有中上才智。而立远大志向。如再有伏犀骨拱。两颧上插。此为元首资格。次亦流芳事业。最次亦出将入相、而操全国安危之柄。其人雄谋果敢。智勇兼备。如山根不高。年寿无梁。伏犀不拱。玉柱不成。则为平常之格。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耳。盖地形之偏重。以山根之玉柱。年寿之卷筒。多占分数也。 五.河南 古名豫省。又名中州。居中国之中心。因黄河之南而得名也。以印堂土星为地形之重要。河南上应天心。下应地胆。中岳嵩山在其地。故印堂方突长横。有此即为贵格。加以土星圆隆。井灶匀配。或如蒜形。或如截筒。此为上贵之局。如中岳长植高起。而准头兰台匀圆如珠。合并不分。是名虎形。此为大贵。而作非常事业。如声音清长。则操全国安危之柄。具元首之资。如山根陷弱。准头尖小。虽他部奇特。亦为中下之贵。盖中岳全部。多占分数也。 六.山西 古名晋省。因泰山之西。而得名也。以日月角辅角及边城。为地形之重要。其地跨长城之要塞。倚太行山脉之腰枕。辅角傍边城。为边地之关键。凡晋人以辅角骨高突上插。则为中贵之级。加以日月角高耸上插。此为大贵之局。操全国之安危。如各部再加清奇。此为帝王之局。次亦僭号之格。如日月角不高耸。辅角骨不上插。虽他部清奇。亦不过中下之品级。平常之事业。盖以日月角辅角为地形之合法。而发达较易也。 七.安徽 古名皖省。其地接近长江 。又多湖沼。山水化出清秀。而钟灵毓秀之处颇多。以历史考之。多出伟大人物。为帝王。为公侯将相。以及文才学士。千古以来均占多数。以两日印堂声音。为地形之重要。凡两目清威有煞。此为中贵。而正受之权禄。加印堂丰突方楞。金城长横。此为上贵。而史册可考。如再加声音韵长。悠扬清亮。此为全国元首资格。次亦出将入相。乱世之各首长。次亦割据称霸。如上例三项不佳。他部虽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如各部不佳。上列三项合法。亦可发达。而作伟大事业。盖地形以两目印堂声音。多占分数也。 八.陕西 古名秦省。又名西安。即长安之西京。因西岳而得名也。某地环山带河。险阻四塞。山雄水不秀。地厚气尤燥。故禀受辱而气浊。形质强而性刚。以华盖骨长横。印堂宽突为第一。两颧上插玉堂为第二。其他皆辅佐部位。关系较轻。凡陕人有华盖骨长横。印堂骨宽突。即为中级之责。加以两颧上插玉堂。此为上级之贵。如再有他部奇特。则为大贵。而作非常事业。不流芳百世。亦遗臭万年。如上列二部坑陷低弱。他部虽奇特。亦不过中下之品级。盖以华盖印堂两颧。多占分数也。 九.甘肃 古名陇省。山多水少。界于长城之最终点。杂有沙漠之地。以历史考之。多出武将。坚忍耐劳。勇敢能战。其地寒冷而燥。又多险隘。以边城骨高突上插后脑为第一。两颧高耸入玉堂为第二。两腮方突犄角为第三。此三者名六府。即辅佐之部也。凡甘肃人有边城骨高突上插入后脑。即有特别才智。而成中贵品级。加以两颧高耸入玉堂。即为国家柱石。而成上贵事业。再加两腮方突犄角。此为上上贵。次则封侯晋爵。乱世亦割据称霸。如他部再有奇特。则为贵不可言矣。 十.福建 古名闽省。环大海而居。水多山少。是为两交 之地。其地襟海带江 。地薄而湿。以水星阔大上仰匀厚涂朱。或角弓口。四字口。仰月口。为第一。牙齿大瓣而坚固匀齐。莹洁如榴子为第二。南岳圆拱凸突为第三。凡福建人口大涂朱。方匀厚仰。有此即为中贵品级。加以齿大齐固。则为上贵品级。再加南岳宽大凸突圆拱。则为大贵之局。而操全国之柄。再有神清气聚。则为非常之贵。而成百世之名。乱世亦各首长之格局。次亦崛起之割据。盖以口齿南岳。为地形之多占分数也。 十一.江 苏 古名吴省。即南京金陵。山脉化尽。平垣无涯。倚海襟河。湖沼罗列。水多山少。人物清秀。又以伏犀骨方拱高突入百会为上。伏犀圆拱高突入百会次之。伏犀骨椭圆高突近百会又次之。凡吴人有上列一项。均为中贵品级。而有特别才智。少年早发达也。加以印堂方突。两眉清长。此为上贵品级。而作非常事业。文至宰辅首长。武至侯伯元帅。再有他部奇特。则王霸之业成矣。乱世亦为全国元首。次亦盛名事业。流芳千古。有所着述也。盖吴人以南岳印堂两眉。多占分数也。 十二.浙江  古名越省。即故越国之地。山水清秀。人杰地灵。山峰不大而如列星。湖沼尤多而如拱局。故浙人以声音清秀悠扬。韵长气充。聚而向远者为第一。两眉清细修长。上竪有威者为第二。山根高起上贯印堂突入百会。而成玉柱者为第三。此为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浙人声音清秀悠扬。充聚向远。有此即为中贵品级。又多才智。及远大志向也。加以两眉清细修长。上竪有威。则为上贵品级。出将入相。文武兼全。再有山根高贯印堂。上人百会。则为大贵。而成王霸之业。及流芳百世也。 十三.广东 古名粤省。为沿海环抱之地。北据五岭之山。东西两江 环绕。山水各半。亦多潮湿。以水星阔大匀厚。上仰涂朱为第一。福堂骨三角棱高突。上插入边城至山林为第二。两颧高耸上插。两腮方突犄角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粤人之口大唇匀。上仰歛角而涂朱者。皆为中贵品级。加以福堂骨上插边城而入山林。则为上贵品级。而成盛名事业。再加两颧高耸上插。两腮方突犄角。则为非常之贵。具有全国元首之资格。留芳百世之事业。盖上列三项多占分数也。 十四.广西 古名桂省。其地万山丛聚。岗峦回抱。山多水少。风俗尚吉而强悍。性情简直而刚勇。接近苗夷之区。又连獞猺之地。以两眉浓细修长上竪为第一。印堂骨上耸成玉柱。而至百会之巅。或长横成金城。而至眉尾之棱为第二。两耳长大坚厚珠轮朝日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桂人两眉浓细修长上竪有威势。即为中贵之格。加以印堂骨上耸玉柱。或平横金城。则为上贵之格。再加两耳长大坚厚。珠轮朝日。则有特别才智。而作非常事业。盖两眉印堂两耳。多占分数也。 十五.四川 古名蜀省。又称天府之国。亦号三巴之地。因四江 纵横。而得名也。山脉雄健。水势激湍。以历史考之。千古以来多仙佛。而少帝王。多出文艺才技。及武将侯伯也。以两目长竪清充。灵胎垣玄黄有威煞。蚓盘乌珠为第一。两眉平横修长。尾棱高突为第二。华盖骨高拱凸突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蜀入有两目长竪清充。玄黄有威煞。蚓盘乌珠。即为中贵品级。加以两眉修长平横。尾棱高突。或上竪如剑。即为上贵品级。再加华盖凸拱。盛世之屏藩将相。乱世之割据僭号。而不持久也。 十六.湖北 古名鄂省。亦号楚省。为长江 中心。中国腹部。长江 湘江 汉江 会聚之所。水陆交 通之要隘。又以人中沟洫宽大深长。通达四渎为第一。两目清威。神充足而活动为第二。印堂方楞高突。罗计二曜长突上插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鄂人有人中宽洫深长。即为富贵之基。名利均可发达。加以两目清威。神充足而活动。即为中上之贵。再加印堂方楞高突。罗计二曜直监高插。则成大贵之格局。而作惊人事业。再有声音铿锵清锐。眉颧开展。则具全国元首资格。次亦流芳百世也。 十七.湖南 古名湘省。因洞庭湖之南而得名也。又因南岳衡山。中横湘水。亦名楚南。其地山水环绕。湘江 沅江 曲折数千里。风俗淳朴好奇。多妖术奇技。刚勇好斗。多暗杀争端。以南岳高宽拱为第一。两眉柔细修长清秀平横。或高棱上竪为第二。发细长而清润。髭清秀而疎匀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也。凡湘人南岳高宽凸拱。即为中贵品级。加以两眉柔细修长。平拂有棱。或上竪有势。此为上贵品级。再加发长而细。髭细而匀。则为大贵而有特权。再有他部奇特。则为非常之贵也。 十八.直隶 古名燕省。又号河北。因黄河之北。而得名也。即古幽燕之地。为阿尔泰山出脉。砺山带河。雄视环曲。地厚而燥。元清建都之首京也。以北岳之颏方突朝天。两腮力突犄角为第一。华盖骨长横至边城为第二。两目清威有煞。乌珠玄黄有蚓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也。凡河北人北岳方塞朝天。两腮方突犄角。有此即可发达。是为中贵品级。加以华盖高超长横至边城。则为公侯将相之格。再加两目清威有煞。乌珠玄黄有蚓。此为帝王元首之格。次亦割据称霸之局。均为史册可考也。 十九.江 西 古名赣省。即豫章之地。九江 纵横而聚流。襟三江 而带五湖也。其地水多山少。以声音清秀充聚。悠扬韵长。了亮响远为第一。两目清充神聚而收。定视光威而藏为第二。印堂宽正方突。人中深洫宽长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赣人声音清秀充聚。悠扬韵长。了亮响远。即为富贵之基。名利均可发达。加以两目清充神聚而收。定视光威而藏。此为上贵品级。再加印堂宽正方突。人中深洫宽长。此为大贵特权。而伟大事业成矣。盖以声音两目。印堂人中。多占分数也。 二十.云南 古名滇省。界于苗夷之区。又为国界之地。山势雄健。而奇峰突兀。水势激湍。而环绕罗织。山多水少。地阔人稀。风俗古悍特强。性情刚勇好争。以福堂骨高突上插边城入山林为第一。两眉清细修长。上拂天仓。而有威势为第二。两颧上耸入玉堂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滇人福堂骨高突上入边城山林。有此即贵。而才智思想。异于常也。加以两眉清细修长。上拂有威势。则为上贵之局。武多文少也。再加两颧上插玉堂。则为割据称霸之局。次亦各首长之格也。 廿一.桂州 古名黔省。苗汉杂居。山势崎岖。水势急流。风俗简朴而尚古。性情刚燥而好勇。又以印堂宽正方突。金城骨长横至眉尾之棱。或玉柱骨直耸入百会之巅为第一。两目清润充聚。光芒锋锐。而露威煞为第二。边城骨上插入山林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黔人印堂宽正方突。其骨长横至眉尾之棱。此名金城。多文贵。或武改文职。其骨直耸至百会之巅。此名玉柱。多武贵。或文兼武权。加以目清而露威煞。则成上贵之局。露而不收。则凶危。再有边城上插。则为非常之贵也。 廿二.奉天吉林黑龙江  为满清改建省治。即关外之东三省也。为阿尔泰山之干脉。绵亘环绕数千里。山势奇突雄厚。水势曲折纵横。以百会起顶凸突如峰。或两侧凸突如角。形似三峰为第一。五岳有势。上圆耸而凸突。下方朝而犄角。为第二。后脑枕骨高突如玉垒列星。或仰月横山。或天柱双龙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东三省人。百会起顶有三峰。即为贵寿之局。加以五岳丰大高耸。凸突有势。此为王公将相之局。再加枕骨高超如玉垒列星。此为帝王大贵之局。次亦留芳百世也。 廿三.新疆热河绥远察哈尔 上一省为满清改建省治。下三省为民国改建省治。其地山多水少。杂以沙漠。山势雄伟蜿蜒。环绕数千里。以两颧高突有势。上插玉堂。下近奸门为第一。山根高起上贯印堂。而成玉柱为第二。两眉清细修长。地阁方拱朝天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上列四省之人。两颧高突有势。上插玉堂。下近奸门。有此即可发达。而为一方之长。或为荫龚之封。或为崛起之创。加以山根上贯玉柱。则为上贵。再加两眉清细而长。地阁拱朝而方。方可成王霸之业也。 廿四.西藏 世号佛地。又为世界之藏国。位居于西。故名西藏也。接近帕米尔高山。发出上中下崑仑山脉。纵横其间。天山曲绕其侧。故以形格清秀。或奇古而苍劲为第一。声音清聚韵长。气息充匀收歛为第二。凡西藏人形局清秀。即为贵而政柄。凡形局奇古。即为尊而盛名。加以音清气充。则成一国元首之格局。次亦相等之名份。至尊无上之活佛也。盖西藏人以清秀奇古。声音气息多占分数也。 卷八(上) 新修紧要气色总图
公笃曰。气色部位全图。古法系三百六十五个部位。按周天数之义也。各家所备载。即十三部位总图。而未详论应征之候。亦末言及事实之专司。以余考之。是图出于两周之时。而非风后氏监定之图也。其中有虚设挪杂。无关轻重者尤多。后人多附会其说。拘泥其文义。呆滞其事实。混乱人之眼目。而不验也。兹特删改其紧要部位。为四十五部位。均有重要关系。气色部位名称。与运限部位名称不同。各有专司故也。其详解分类。逐一说明。以便容易记忆。亦容易了解。而应验确实也。 第一章 气色说 公笃曰。古法气色部位繁紧。名目亦多。地位不实。各家相法盲指瞎谓。各说不一。阅者颇厌其烦。又无把握之认定。亦无稽考之证实。兹特绘其紧要部位。限定地点。及吉凶祸福。各有专司。使阅者容易记亿。详明某轻重之旨。分别其吉凶之要。夫气者。为先天之动机。不根据五脏六俯。无定位也。色者。为后天之华表。根据五行四时。顺天道也。盖气隐于皮肤之内。为事实之先表。在三十日以前。则潜伏。合两节令之气候也。其关系之大者。有前一百八十日潜伏之。合阴阳之气候也。色浮于皮肤之外。为事实之应验。在十五日以前。则潜伏之。合一节令之气候也。其关系之大者。有前九十日潜伏之。合半阴阳之气候也。二者。如雪上之霜。水上之冰。大体相似而实异也。如不细心考察。则有差寸误尺。而无标准之应验矣。其法如何。盖先分虚实。次分清浊。再别其长短大小。又别其浓淡轻重。最后分其枯燥静润。又别其克制生化。以五行四时。而论祸福吉凶。则事实之应验。时间之早迟。有所决定矣。其中分两种。一为有气无色。此为潜伏种因。而时间末至。则考其他部位之变化。而判其成功与中阻。一为有色无气。此为虚浮引线。而事实有变。则考其他部位之生化。而判其暂时与过渡。有气有色。则为定论不移。而限定时期应证也。故充足者。其事实应验必速。沉滞者。其事实应验必迟。长浓者。其事实之关系较大。短淡者。其事实之关系较小。其破败之气。有九年不敬尽者。亦有七年五年三年。至少则应一年。其色有验一年不敬尽者。亦有一季一月。至少则应半月。其发达之气。有五年不改变者。亦有三年二年。至少则应一年。其色有验一年不改变者。亦有一季一月。至少则应十五日。此为一定时间。至于气色之形式不一。或如粟如豆。如丝如发或碎如米或圆如珠。或方加印。或长如针。或如浮云飞鸟。或如晚霞蜿蜒总以现于何部。而关系何事。变成何色。而关系何项。俱宜按时令之生克制化。来去之久暂重经。为一定之断验也。 第二章 气色认法 青色分三种 一.青色属木。其卦属震。其音为角。其令为春。是为天气上升之初也。故青而明润。有生气者。是为青色之正色。 二.滑色。为青色之别种。青中带黄。青黄夹杂。合而为一色。是为滑色。 三.腻色。为青色之别种。青淡而有浮光。似猪脂之涂。一为青白含色。是为腻色。 红色分五种 一.红色属火。其卦属离。其音为徵。是为丽明之象。其令为夏。天气上升之极也。红而活润。得其正色。是为红色。 二.紫色为红色之别种。红而极淡。如紫霰之经。形云之淡。紫而光润。是为紫色。 三.燥色。为红色之别种。为红色之不足。紫色之有余。是为燥色。红淡而浮也。 四.赤色。为红色之别种。深红而停滞。红中带黑色。红黑合并为一。如猪肝色。是为赤色。 五.绦色。为红色之别种。红而有粉光如膏如脂。其色聚而浮露。是为绦色。 黄色分二种 一.黄色属土。其卦属坤。其音为宫。其令为三六九全月。是为天气半升半沉之间。辰戍丑末之四隅也。黄而活润。是为正色之黄色。 二.黯色。为黄色之别种。其色黄中带黑。停滞不润如油垢。是为黯色。或名暗色。 白色分二种 一.白色属金。其卦属兑。其音为商。其令为秋。是为天气下降之初也。白而莹洁。是为正色之白色。 二.惨色。为白色之别种。白滞而浸色。内白外腻。合而为一色。是为惨色。或枯色。即白如枯骨之谓也。 黑色分二种 一.黑色。属水。其卦为坎。其音为羽。其令为冬。是为天气沉降之深也。黑而明润如鸦翎。是为正黑之色。 二.晦色。为黑色之别种。其色昏沉。为地灰之湿。与惨色相似。而惨色略淡侵。晦色略深湿。其中有薄纱染皂。皆为晦色。或为滞色。而有尘垢之例。 公笃曰。综上各色。共十四种。其中最难分辨者。红色之五种耳。皆以浅深淡浓。而分类也。凡学风监术者。能分辨红色之五种。其他各色。皆易辨认也。次则青色之三种。为第一之难分辨也。至于黄白黑三种。以明润而有生气为正色。以滞暗而无生气为别种。故有一定之认法。不可依稀仿佛。疑是疑非。而出范围也。根据上例十四种之分。方是正宗。而合法也。 第三章 浮沉定注解 公笃曰。气色前分十四种。是为纲领。尚有三色。即浮色。沉色。定色也。然此三色。也括各色之分类。而变法则多。可以十四种气色。而化出四十二种气色也。然其繁烦中有简便认定之处。其大体之根据如下三项。 一.浮色。浮者。浮出皮肤之外。腻然有光。如涂脂涂膏也。而各色皆有浮色。其事实如上论。与有色无气相等。则为事实之虚浮影子。尚有变局在后。由此项关系。发生彼项关系。凡有浮色之发现于各部。虽有十分把握之谋略。万分稳当之名利。皆有时局影响。人事变迁。而不收功也。某处危险惊险。方可化解。而有救。或为直接之保留。或为间接之救护。至于官讼是非。哭泣损失。皆不为害。而有生机之转移也。故有青浮之色。腻浮之色。滑浮之色。黄浮之色。黯浮之色。其他红自黑晦。均有浮色在内也。其认定法。则分远近耳。其远看有此色。近看无比色。均通称为浮色。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则浮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二.沉色。沉者。隐于皮肤之内。凝滞无光。晦昧不明也。而各色皆有沉色。其事实如上论。即有气无色相等。则为事实之羁留久延。虽有其可能之性质。中有纠纷发生。为牵制之点。或为人事变迁。或为天时转移。或为地形灾患。此为意外之障碍。中道改组也。是为种因之例。或过渡之例。欲速而反迟。欲进而反劳。其官禄财源之所谋。迟迟不发表也。行动条约之所决。迟迟不就范也。至于遗累官讼。口舌损失。皆为似是而非。若有若无之类也。故有红沉之色。赤沉之色。燥沉之色。绦沉之色。紫沉之色。其他青黄白黑。均有沉色在内也。其认定法。则分远近耳。远看无比色。近看有此色。均通称为沉色。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则沉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三.定色。定者。定而不移之色。内外一样。明显而可辨认也。而各色皆有定色。其事实如上论。即有气有色相等。则为事实之先机。有此而为根据也。故凡有定色。则所谋者必发表。而达到目的。或有意外之兼谋。均为可能之达到。不另费手续。而无周折也。至于危险之色。惊险之色。惊疑损失之色。牢狱官非之色。孝服刑克之色。破财牵制之色。受累是非之色。均从此定色。而决断之也。故有白定之色。惨定之色。黑定之色。枯定之色。其他青黄红滑各色。皆有定色。其认定法。则分远近耳。其远看有此色。近看有此色。均通称为定色。放上述有十四种气色。则定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第四章 气色关系 公笃曰。气色为先天之动机。事实之表现。如其气色发生。则有事实之应验也。其气色各有正当之关系。各有附带之关系。各有连带之关系。各有牵动之关系。又有因其人之地位如何。财产之等级如何。才智之贤愚如何。天性之刚柔如何。行事之廉洁与奸贪如何。决断之持重与冒险如何。环境之安全与逼迫如何。器量之宏大与窄狭如何。此为相法。之重要点。兹特分类详注如下。 一.黄色。为最吉之色。皆属喜庆之事实。为升官进职。获功得禄。造人丁。得子女。常人则主进田宅。得利源。或进人丁子女。以及喜信结合。佳音远至。 二.紫色。为最吉之色。皆为喜庆之事实。四时皆亨吉也。为升官进职。得禄获功。进入丁。常人则主进田宅。得利权。及进人丁子女。亦主佳音远至。 三.青色。为平常之小不吉。于春令不忌。尚以明润而得平安也。其他时令主疾厄流连。事实牵制。小遗累而多忧思。虚惊恐而多罣误。 四.白色。以莹洁为定色。而秋令不忌。尚为平安之色。其他时令。则主孝服之哭泣。忧愁之隐患。疾病之纠纒。惊疑之不遂。血统之损伤。 五.燥色。为小损失之色。于夏令不忌。而无关系。其他时令皆不吉。主小损失。及细故之障碍。又生口舌是非。偏财遗累。及内顾之忧。而有牵制也。 六.暗色。一名黯色。为疾厄病灾之色。及有小人妨害。财星冷退。劳而不功。恩而有怨。及遗累多而义不容辞。事实烦而收效有限。又主心理隔塞。而不谅解。 七.滑色。为疾厄之经者。及小冷退。小损财顾忌而生是非。防不胜防之小累。及多费手续。而有周折。及事实延长。而不结束之类也。 八.腻色。为虚浮之影响。而有覊延逗留。中道多生障碍。每事不满其愿。结仇结怨。反复无功。交 际失败。预谋失信。每事不完善。而有郁结之例。及小病也。 九.惨色。一名枯色。为不祥之色。主孝服哭泣。官讼牢狱。及损失受屈之破财。惊恐疑嫉之疾厄。人口多灾。本身多病。事实多累。谋略多败。及死灾也。 十.赤色。为不吉之色。四时皆不利。主孝服哭泣。危险惊恐。牢狱柳锁。受伤成残。暗害争端。大病大败。损失较大。及有性命之忧者。 十一.绦色。为哭泣之色。专主刑人丁。主内哭泣之父母弟兄。妻妾子女。主外哭泣之血统至戚。母族妻族。叔伯姑嫜。亦主小疾。及失眠伤阴之例。 十二.红色。为不吉之色。而夏令减轻损失。主惊恐危险。受伤凶亡。飞灾横祸。失败争端。暗害牢狱。其妨害较大。危险较多。及死灾之例。 十三.黑色。为最危险之色。四时皆危险。独冬令可以减轻破败。主惊险破败。危险受伤。官非牢狱。横祸飞灾。及大病大灾。可以死亡之例。 十四.晦色。一名滞色。又名尘垢色。为大疾厄之色。均出弱症居多。而有痼疾宿病于前者。亦主冷退破财。刑伤人丁。神经昏愤。事实颠倒。及死亡之例。 气色关系轻重诀 公笃曰。上列各类气色。而专司之各项事实。包括人事之吉凶祸福矣。然有轻重之点。而因其人指定之。以决其为何项事实也。此中当有轻重大小之分别。又有应受。傍受。及株累受之各异。有一项之专受。有两项之兼受。有间接之连带受也。兹特分类如下。以便持监者之推想而定之也。 一.黄紫二气色。均为吉庆之气色。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则应为升迁进职。得权获功。增财禄而复嘉奖。旺人丁而复喜庆之例也。 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则应为增进田宅。开辟利源。乘时之厚利。无因之进财。人口平安。又旺子女之例也。 三.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则应为得意外之奇财。投机之倍利。或为族戚之补助,而有生机。或为邻友之结合。而有办法。人丁亦为安好之例也。 四.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则应为虽奇之遇合。名噪于一时。意外之生机。获利于膨胀。或为贵人之赏识。尽量成全。或为富者之爱惜。尽力提拔之例也。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而贵贱富贫之等级各异。因之而享受也。 五.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谋略周详而如愿。时机相合而遂心。知交 戚谊之援助。上亲下合之融洽。尽量而获其职权利益之倍功也。 六.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则应为名不谋而达到。利不劳而成功。用人而得力。托人而可靠。而获其自然利益之半功也。 七.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中才之人。则应为借力而进取。因此而达彼之过渡阶梯。结合而互利。守内而达外之同舟共济。而获其一举两得之名实相符也。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而享受之利益有余不足各异也。 八.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则应为仓猝之进谋。而投其机。积极之勇为。而捷其时。其成功也速。其发达也暴。作暂而不久之例。 九.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则应为远谋深虑。称见以成功。见解周到。入手而奏效。其成功也迟缓。其发达也平稳。作以守为进之例。 十.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则应为借题发挥之间接。而有进展。待时而动之正当。而有利益。其成功也稳固。其发达也知足。作守义持久之例。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而所获利益之勇为取守持久各异也。 十一.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则应为好名而务德。从善而务功。其所谋也。皆从正轨之进益。其所取也。皆从正义之途径。作名重利轻者论。 十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则应为奇巧之钻营。无微不至。卑鄙之谄谀。无丑不备。其所谋也偏邪。其所取也苛歛。作利重名恶者论。 十三.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廉洁奸贪之间。则应为尽其智力之进益。完其责任之成功。欲善而不敢自决。欲恶而不敢放纵。作名利相符者论。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而务名趋利与双得之各异也。 十四.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则应为守规矩而不越。以获其功。尽天职而不乱。以成其利。进取有止境。而获平安之福。成功亦稳固。而采持久之计。作有秩序之利益论。 十五.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无限止之发达。有勉强之走险。不计危险飘摇。偏重于事业。不避嫌疑劳怨。偏重于私欲。作越轨之暴发论。 十六.黄紫二气色。如发现界于持重冒险之间。则应为苟安之进益。逼迫之发展。有意营谋。而偏发不足。无心进取。而偏能达到。作临时采择论。此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而利益之多寡久暂各异也。 十七.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则应为少谋而多成。不劳而多遂。顺其时势而为之。因其人力而取之。作预谋者论。 十八.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则应为妄想之进取。侥幸而成功。过分之贪求。尽量而发展。逆其时势而强为之。用其机智而樱夺之。作乘机者论。 十九.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界于安全逼迫之间。则应为犹豫之理想。远因之消息传来拘定之行为。间接之事实进捷。美而不足之利益。谋而不遇之半遂。作小成功者论。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静待强为与两可之各异也。 二十.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则应为舍小而全大。甯静而致远。先知之坚决。完善之成功。和衷共济。而利人利己。审势逢时。而获利获名。作明哲远谋者论。 廿一.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则应为贪小而好胜。务多而负气。力轻任重之发达。意骄气傲之成功。作自用而专者论。 廿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界于宏大窄狭之间。则应为念旧而不容恶。漏少盈多。好德而不忍辱。劳倍功半。短期之利益有成。暂时之同舟共济。作因势倚人者论。比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而所容之利益。治乱之加减各异也。 廿三.黑赤红惨之气色。为死亡破败。危险伤残。最凶之气色。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则应为危险牢狱。罢职失权。重则灭门赤族之例。有应震上之招嫉。有应争权之暗害。有应结党 之仇雠。有应守义之赴难。 廿四.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则应为惊险破产。损失株累。亦主重刑人丁之例。有应盗匪之残害。有应小人之乘隙。有应戚族之内患。有应邻里之觊觎。 廿五.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则应为惊灾损失。株累拘留。重则为天灾发生于意外。次则为人事发生于不测。有应水火之浩劫。有应盗贼之诬攀。有应血光之灾厄。有应时势之危害。 廿六.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下流贱业之人。则应为惊灾伽锁。丧财流离。重则为悬梁刎颈。而出下策之短见。轻则为流离辛苦。而受挫折之困乏。有应妄贪而受祸。有应愚拙而受诈。毁饥肤。残肢体。人流离。财耗散。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而贵富贫贱之等级各异。其正受傍受连带受之祸患也。 廿七.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弄巧反拙之惊险。欲益反损之危害。或为自恃之养瘫遗患。或为强行之中道崩溃。厚利而蔽其聪明。私欲而忘其危险也。 廿八.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则应为投陷阱而犹贪。蹈白刃而罔觉。或为权利之引诱。而倾覆之。或为邪淫之纵欲。而亡身也。 廿九.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中才之人。则应为受屈之隐患。株累之惊险。蛛丝马迹之纠缠。损失而复牵延。族欺戚累之包围。亲情而复仇敌。此为才智贤愚之不同。而巧受屈受与间接受之祸患各异也。 三十.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则应为刚愎自用之轻举。种因招尤之飞灾。强梁作胆。执一而不计其生死。不顾其后也。骄悍为怀。辱人而不达其时机。取咎之道也。 卅一.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则应为守己而安其欺诈。持理而安其株累。受侮辱而复破败。临不测而复忐忑。犹豫不决。轻重失当也。 卅二.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则应为识人不足之损失。明知故犯之妨害。或为小利薰心而蒙蔽。大患随之。或为仓猝失足而触阱。两祸攻之。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而受祸之轻重与复杂各异也。 卅三.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则应为不贪而受损失。慕义而受祸患。无因而受毁谤。意见不合也。有为而受狙击。志向不党 也。 卅四.黑赤红掺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则应为妄念之受牢狱。卑污之结仇怨。奇珍玩品之争夺。而为大破败。狗马声色之淫荡。而成暗杀机。 卅五.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奸贪之间。则应为细故而生大患。片言而动杀机。恩怨混合。而为凶祸之门。亲疏离间。而为是非之窟。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而安祸之舍取与附势各异也。 卅六.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则应为预算中变之损失。稳见顾忌之危害。求全不全之惊损。疑是疑非之遗误。临时中溃。患生肘腋也。 卅七.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孤注行止之倾覆。力轻任重之失败。忘恩思怨之进逼。而受反动之圈套。以淫害正之偏见。而受亲近之愚弄也。 卅八.黑赤红惨之气色。如现发于决断持重冒险之间。则应为计划周详。而反掣肘。人力充足。而反障碍。经危险而有急智之转机。见破败而有中止之变谋。此为决断之与持重冒险不同。而受祸之大小与减等亦各异也。 卅九.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则应为嗜好引诱之危害。族戚连带之侵犯。内务有隙。而入凌虐之。外交 设阱。而入陷害之。 四十.黑色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则应为一谋再谋之挫折。三谋四谋之惊险。身败名毁。力尽援绝。或为仇怨嫌族之阻挠。或为血光疾厄之逗留。而临不测也。 四一.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在安全逼迫之间。则应为进取而受损阻。退守而失权利。虚荣引入危机。特利诱入绝地。进退狠狠而有害。行止顾忌而招尤。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受祸出于意外与趋向各异也。 四二.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则应为天灾之惊恐损失。时势之风潮妨害。血统之连带忧患。气候之六淫疾苦。及刑人丁而破败也。 四三.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则应为刚复自用之损失。才短蹈危之刎颈。骄慢见害于上下。负气见逼于亲近。邪淫之种恶因。财利之生媒孽也。 四四.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则应为欲忍不忍之失机。疑是疑非之妨害。恩怨相混而动杀机。疏懒不常而伤人口。轻重不当之乖戾。去就不宜之损失。此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而持静与走险之祸患各异也。 四五.滑腻躁晦之气色。皆为冷退疾厄。忧疑哭泣之气色也。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则应为七情六欲。而成内因之病。交 达游戏。而损浮耗之财。或为奴仆伦盗之损失。或为血统瓜葛之哭泣。或为意见不合之同僚嫉妒。或为措置不宜之用人遗误也。 四六.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于于富绅豪商之人。则应为医药遗误。而成反覆之病。六亲遗累。而损吞声之财。小人之偷盗。乡党 之搕诈。人丁之灾疾。哭泣之冷退也。 四七.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则应为五劳六淫。而成外因之病。交 易失慎。而损委屈之财。友邻之烦扰。同室之是非。妻官之遗失物品。子女之疾厄血光也。 四八.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则应为失调失慎。而成养身之病。物器破坏。而损浮费之财。同业网罗。而受其欺诈。应付失宜。而受其垂辱。环境之顾忌丛生。影响之忧患常至。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而富贵贫贱之等级各异。所受之疾厄冷退。忧患牵制之事实不一也。 四九.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易地失养。而成水土不和之病。放浪不羁。而损轻视之财。不矜细行之遗悞。不拘小节之招嫉。骄慢不礼之结怨。轻视不屈之失利也。 五十.滑腻澡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则应为形神不和。而有凝滞痞塞之病。恍憾昏沉。而损欺诈吃亏之财。错受其累。而复遭凌虐。枉费其劳。而复受拖累。根本错侯。事实颠倒也。 五一.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中才之人。则应为烦扰顾忌。而成郁结怔忡之病。挪杂不一。而损牵制失宜之财。名受毁谤。而复羁绊。利受损阻。而复不结。防不胜防之人丁灾刑。忍无可忍之是非交 际。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而受损阻冷退之原因各异也。 五二.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则应为气血两伤。而成神经之病。浮大矜夸。而损嫌费之财。强迫进谋。而见挫折。好胜竹人。而生暗害。偏见之误。而刑人丁。执一之失。而招反向也。 五三.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则应为反覆迟疑。而成拖延之病。养瘫遗患。而损欺诈之财。每事不结束。而波外生波。犹豫不决断。而怨中生怨。措施不宜,误人累己。认识不当。遗患结仇。误惜之刑克。狐疑之冷退也。 五四.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执中之人。则应为天地六淫之气候病。情义包围误财。畏嫌招嫌之是非口舌。疑损终损之纠缠障碍。此为性情刚柔之不同。而损阻之误受正受各异也。 五五.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则应为拘泥不妄。而成隐郁气质之病。慎细中止。而损审查固执之财。无稽之黑白飞来。而不见容于浊。好名之影向数见。而不见容于贪。哭泣执体而铺张。处事稳见而不达也。 五六.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则应为花天酒地。而成虚弱之病。机深狡诈。而损横祸之财。进而不知足。任意骄淫。以生暗害。退而不守矩。违言忤戾。而结仇怨。哭泣误于惜小。冷退误于私欲也。 五七.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行事界于廉洁奸贪之间。则应为烦扰不堪。而成复杂之病。动静踌蹰。而损顾忌之财。散漫无纲领之举动。犹豫有过折之徒劣。是非不决。恩怨不明。比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而有余不足之损阻各异也。 五八.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则应为深谋远虑。而成胃噎伤阴之疾。预谋准备。而损蛛丝马迹之财。舍小全大。而均受障碍。谨言慎行。而反招谗嫉。时事转移之妨害。人事变迁之挫折也。 五九.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隐忍含垢。而成气愤之病。惊魂动魄妨害。而损无名之财。强迫进行。将成而忽败。奢侈习惯。已得而复矢。侮人难堪。积羞而成遗患。剥人尤甚。含怒而生反动。哭泣误于轻视。冷退误于疎懈也。 六十.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在持重冒险之间。则应为内因外因。而成逐时之病。戚累友欺。而损要挟之财。误于此而患于彼。得其一而损其二。自缠政策。几经是非而不解除。两可思想。几经劳怨而不完善。此为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而受损阻之谨慎仓猝各异也。 六一.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则应为肥甘酒色。而成邪侵之病。疎懈骄慢。而损自恃之财。意外之损失。连带之株累。轻视其小。而受滋漫之掣肘。娇养其躯。而受投机之侵犯。 六二.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则应为动气劳心。而成脑力之病。去就不常。而损牺牲之财。飘摇不定。得不偿其失。滥交 不查。功不补其过。权利冲突之争端。意见支离之嫌嫉也。 六三.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界于安全逼迫之间。则为不矜细行。而成嗜好之病。不戎成于微。而损锁碎之财。小受打击。则忧疑不释于目前。小有缺点。则顾忌不休于将来。恩恩怨怨。层叠不穷之是非。亲亲疎疎。纠缠不断之遗累。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损阻之有因无因各异也。 六四 .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则应为无忧无虑。而受六淫之病。舍轻全重。而损小耗之财。小亏小累。而为义所屈。小挫小辱。而为时所忍。是非出于误会。嫌嫉出于沉默也。 六五.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则应为伤神损脑。而成神经之病。坚执倔强。而损偏傲之财。不容恶。而恶反凌虐之。不忍辱。而辱再倍加之。惜其小而妨害其大。好其气而种因其果也。 六六.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则应为克制不化。而成气血不宣之疾。轻重不当。而损过分。虚表之财。初忍而终不忍之是非官讼。始拒而终不拒之失足遗累。亲亲之仁。假以权柄而误之。区区之怨。视以疎虞而忽之。此为器量宏大窄狭之不同。而受损之轻重亦各异也。 卷八(下) 第五章 五行四时 一.木形清秀瘦长。修植而高。凡青润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木形故也。惟与白滑色相反而最忌。亦金克木之义也。最忌秋令。次忌冬令。 二.火形尖露上炎。奇凸突兀。凡红活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人体 故也。惟与黑枯之色相反而最忌。亦水克火之义也。最忌冬令。次忌春令。 三.金形方正坚实平厚而匀。凡白莹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金体故也。惟与红赤之色相反而最忌之。亦火克金之义也。最忌夏令。次忌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四.水形圆厚而匀。韵长而宏。凡黑润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水体故也。惟与黄暗而滞之色最忌之。亦土克水之义也。最忌三六九全月。次忌秋令。 五.土形厚而不圆。局深而浊。声缓而迟。凡黄润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土体故也。惟与青腻之色最忌之。亦木克土之义也。最忌春令。次忌夏令。 六.各形于时令。亦有相当关系。春令不忌青润。正二月尤以此为吉。夏令不忌红躁。四五月尤以此为平安。秋令不忌白莹。七八月犹以此为小吉。冬令不忌黑润。而十冬月尤以此为平稳。三六九全月不忌黄明。尤以此为喜庆。此时令之顺生也。 七.春令忌白惨色。正二月为尤不利。夏令忌黑枯。四五月为受大祸死厄。秋令忌红赤色。七八月为受惊险横祸。冬令忌黄黯色。十冬月为损失官讼。三六九全月忌青腻色。为疾厄冷退。此时令之相反也。此七项为五形四时之大略也。 第六章 部位应验 一.天岳华盖。专主平安亨吉之部位。及升迁进职。获功得名。及家庭之顺遂。常人则主财星旺而事实利。亦关乎个人之大计如何也。 二.奏书专主大计之决定。函电交 驰之往来。其中消息如何。公文信件之有所种因。事实交 际之有所发生。亦关乎升迁调补之各项也。 三.印堂为全面部之元首。专主个人之吉凶祸福。大势之安全与否。性命之关系如何。疾厄之重经如何。此为最重要之一。及关系正谋略也。 四.辅角与日月角。为父母之 正当关系。为名位之连带关系。亦主家庭人口如何。血统之哭泣如何。以及未经预谋。而有发生者。乃意外之部位也。 五.国印即颧骨之部位。关系人之权利。及升迁调补。得失成败。亦关系弟兄叔侄。及个人之生存地位。此为重要部份之一。亦主父母孝服也。 六.土星为坐守财之正当关系。及两侧关乎偏浮财。交 际财各项。凡进财进禄。以此为专部。及得财失财。皆以此为用神。此为重要部份之一。 七.辅角驿马专为行动之关键。远行之事实。其远谋之成功与否。皆以此为用神。又连带为流通之财源。而为外财也。又为行动之远近。中道有无障碍也。 八.奸门为妻妾之专部。而分左右也。其左奸门。为命妻。或嫡位之名义。右奸门为重配。或妾庶之名义。皆以此部定其妻妾宫之吉凶祸福。喜庆哭泣。以及疾厄死亡。又关妻族之哭泣。及各项事务也。 九.中勾陈为疾厄之正当事实。又主忧郁思虑。之连带事实。亦主哭泣之连带。妻妾子女之连带。又主母族叔伯之人丁也。 十.罗侯曜。计都曜。为弟兄姊妹之正当范围。亦关公文书函等事。又主口舌交 际。及六亲往来筹商。而事实之联络进行各类也。 十一.上勾陈为公文信件。谋略思虑。及有心理之顾忌。一切事实。动念之初步。而有隐忧之牵制事项。左为外务之事。右为内务之事也。 十二.福堂为官讼是非之正部。及嫌疑嫉垢之种因。又为外财动财之连带关系。以及忧思郁结。迟疑不决之事。而生遗累争执也。 十三.三阳为子女之一部份。其子女之安全与否。或进子女之喜庆等项。又主疾厄之吉凶关系。为重要之一。以及结仇结怨。及争名夺利之纠纷也。 十四.三阴为子女之正部。其子女之安全与否。又主忧思之连带。而不可宣布者。亦关系吉凶之一小部。亦主母族妻族之哭泣。又主疾厄之傍部也。 十五.蚕囊为子女之正部。凡子女有喜庆之事实。疾厄之事实。死亡之事实。皆以此为定论也。亦主血统戚属之哭泣也。 十六.玄武为惊险之正部。及暗害损失。官讼牢狱。轻则为重要口舌。重则为伤亡灾厄。为吉凶重要部份之一。亦行动之可否。当以此为考查重要点。又关血光之伤残。汤火疮疥之类也。 十七.两腮号悬璧。即奴仆宫。关系奴仆牛马之正部。又主盗贼小人之连带关系。及遗失不明之财物。下人走失之拐骗等项。 十八.法令为偏谋。及间接之关系。又主兼代之权禄。从中之负责。又主书面之策略。征求之方针。及由此而达彼之间接行为也。或过渡之就范也。 十九.命宫为先天之根。是疾厄之主部。专应病厄。及死生关系。痼疾宿病关系。以此为用也。及肾系之通过地。亦关虚弱之疾也。 二十.俞门为肾部之正系。是大病厄之必要考查者。有死亡之区别。及疾病时间之久暂也。 廿一.命符为疾厄之一小部份。关系临时发生之病厄。亦有相当之危险。及花柳淫欲之疾灾。血光之酒病等项。 廿二.下勾陈为疾厄之一小部份。关系常度种根之病厄及湿气水气疮疥之类。又有血统戚之连带哭泣。关系轻微。而不重也。 廿三.年寿为疾厄之正当部位。故名疾厄宫。凡宿疾与临时发生之病厄。皆以此为一定决断。亦关伯叔之外哭泣。及回禄之灾也。 廿四.人中为船行之必要考查。关乎水运之损失。船行之吉凶。亦主疾厄之痛症等类。而有死生关系也。亦主子女之一小部份。是其连带也。 廿五.承浆为船行之必要考查者。关乎水上之吉凶祸福。及有无水惊水灾之例。及船行之货物利源。有无损益也。又主疮痒花柳之病。而成梅毒。亦主跌扑汤火之咎。而成疤痕之类也。 第七章 气色断验秘诀 一.天岳华盖为高广学堂。亦官禄之正部。凡有黄紫色。主吉庆。主升官进职。得禄获功。常人则为进财源。进入丁。此时如有谋略进行。已占大体安全。及得十之七八利益。如有青色。主忧思郁结。惊疑不定。如有滑腻色。主哭泣。及损血统关系之人丁。及有六亲遗累。交 际吃亏。暗害损失。如有红色。主失官去职。损财冷退。亦主惊恐险阻。如现赤色。主孝服损人丁。及惊险危险。暗害官讼。牢狱伽锁。如有白惨色。主孝服刑人丁。及大病厄。如有黑暗色。主百事不利。飞灾横祸。危险损失。恶疾瘟疫。依时令之生克。浓淡之轻重。为一定之事实。又因其人之程度如何。资格如何。以断其大小耳。 二.奏书为大计之决定。公文信件之事实。如有黄紫色。主升迁进职。及有喜因之消息传来。常人亦有财利之喜报。如有青滑腻色。主父母之 困难。信件之羁留。及事实有忧愁不决。族戚牵制。如有红赤色。主结仇构怨。及有不好之消息。损失之遗累。如有白惨色。主有人口灾厄之信件。临时发生之病厄。如有黑黯枯各色。主失官损禄。失权罢职。暗害危险惊险之函电。招嫉结怨。官讼牢狱。亦以浓淡重经。断人之祸福大小久暂也。 三.印堂为面部之元首。关系重要。如有黄紫色。主升官进权。获功进禄。及旺人丁。常人亦主喜庆而旺财源。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小破败。及小损失。及忧愁不遂。劳而无功。亦主小疾。如有赤红色。主危险损失。牢狱柳锁。及受伤与死亡之灾。罢职失权也。如有白惨色。主百事不遂。刑克人丁。疾厄流连。招嫉结怨。如有黑黯晦各色。主危险死亡。损失破败。瘟疫牢狱之例。亦以浓淡轻重。为事实之决断也。 四.辅角驿马为行动之正部。及流通之财源。如有黄紫色。主行动大利。及谋略行功而成功。又主远信至。而得良好之消息。如有青滑腻各色。主中道停留。谋略逗留。而生变化。远信不至。及有损失障碍之信件。如有白惨色。主刑伤父母。或损家庭重要人丁。如有红赤色。主行动之损失惊恐。货物之损阻。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行动有危险暗害。盗匪灾厄。及孝服。不动为吉。亦以浓淡重轻。资格程度。为事实之判断也。 五.日月角为父母之 正部。及官禄之连带。如有黄紫色。主父母康健平安。及官禄之进益。如有青腻滑各色。主父母忧愁。而有心病隐忧。亦主父母之 疾病灾厄。及官禄之停留不动。如有白惨色。主父母大疾厄。及哭泣之例。如有躁绦色。主父母与人争端口舌。及本身之受影响劣迹。如有红赤色。主父母凶危。及孝服。亦主家庭之大损失。如有黑黯枯各色。主父母惊险死亡。及本身损失官禄。损失财利。亦以浓淡重经。资格程度。而为判断也。 六.国印为权禄之重要部位。如有黄紫色。主进权得禄正。当谋略而收实效。有谋必成也。又主直接之进行。为获利益。如有青滑腻各色。主父母疾厄。弟兄姊妹叔伯有灾厄急难。权位小有摇动。如有白惨色。主谋为不成。劳碌不功。如有躁绦色。主权位减等。招是非嫌疑。及结夙怨。如有红赤色。主孝服。及大损失。盗匪之惊险。牢狱之仇害。轻则主痔漏。重则主凶亡。如有黑黯枯各色。主损失破财。危险灾厄。飞灾横祸。刑人丁之例。如轻则主内忧外患。六亲争端。及官讼纠缠之例。亦以浓淡轻重。因人之资格。而决断其吉凶祸福也。 七.土星为财帛之专部。如有黄紫色。主进禄。得财及事实之遂心。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小累损失。及谋为有挫折。以及得而复失。中道有障碍。如有躁绦色。主偏财损失。游戏遗累。如有红赤色。主火灾。及冷退之破财。失禄罢职。官讼暗害。亦主损人丁。如有黑黯枯各色。皆为不祥。损人破财。亦主悬梁服毒。投河自剔。轻则官非口舌。疾病灾厄。常人主六畜损失。皆以浓淡重经。为损失之大小也。如有白惨色。主叔伯哭泣。血统哭泣。及冷退也。 八.人中为船行之必要。子女之关系。如有黄紫色主行动通达无阻。外谋顺遂可成。而子女亦亨吉。如有青滑腻各色。主痛症之疾厄。及船行停留时日。如有绦躁色。主子女小疾。如有红赤色主子女之灾厄。船行之损失。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船行之惊险。损失破败。盗匪之抢劫。拉搕翻船。如有白惨色。主侄甥之哭泣。及冷退之消耗。郁结之疾厄。因其人与事实而断之。可也。 九.命宫为疾厄之主部。如有黄紫色。主先天强健。后天无亏。平安无疾。如有青滑腻色。主伤阴失眠。神不守宅之疾。如有躁绦白惨各色。主有一脉之叔伯哭泣。及同室操戈。遗累小损。如有红赤色。主惊险凶危。官讼暗害。及失火烛。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肾病弱疾。及死亡之病厄。或花柳有形之灾毒。如有青筋横过。主遗精。及宿病。小儿主遗尿。及增气痛。 十.命门为疾厄之正部。内属肾络。如有黄紫白润各色。均无疾厄。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小病流连。及忧思郁结。如有红赤惨色。主大病。有定根疾。及惊悸失智。神经昏乱。如有黑黯枯色。主恶病死灾。以此为肾绝。而无救他。 十一.命符为疾厄之正部。如冬令有黄黯色。主死灾恶病。其他时令无碍。紫白明润各色。主无疾而平安。如有青滑腻色。主小疾。及血光花柳。如有红赤躁绦色。生口舌争端。及瘟疫时疾。如有黑枯惨各色。主水惊。及久病酒病湿气之例。 十二.中勾陈为疾厄之正部。及连带忧郁。如有黄紫色。主平安无病苦也。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忧郁多思。纠纒牵制。又主失眠多梦。及胃肺之疾。又主湿气水气上泛之例。如有红躁赤绦主口舌争端。交 际失效。及哭泣刑人丁。如有黑黯枯惨。主弱症。腰痛腿疼。病疾不愈。又主刑人丁而冷退耗财。遗累牵制。而有暗害也。 十三.下勾陈为疾厄之一小部。如有黄紫白润之色。主平安无疾。如有青滑腻各色。主湿气定根。及时疾沉疾。如有红赤躁绦。主湿热症。及手足病。而筋骨疼痛。又主口舌内是非。六亲之累。兄弟姊妹之争。如有黑黯枯惨各色。主母族哭泣。叔伯哭泣。及痰饮疤块之例也。 十四.年寿为疾厄之正部。故号疾厄宫。如有黄紫白润之色。主一岁平安。如有青滑腻色。主胃病哽噎。饮食减少。及顾忌远忧。如有白惨色。主骨肉戚之哭泣。连带之累损。如有绦躁色。主肝气不舒之疾。及目病。动气吃亏。如有红赤色。主火灾惊损。及吐血痔漏。如有黑黯枯各色。主痼疯疾不愈。及刑重要人丁。及危险自剔。又以黑黯色加尘点方死。次亦忧愁而死。环境恶劣也。 十五.奸门为妻妾官之正部。如有黄紫色。主妻宫喜庆。而有喜因也。如有白惨色。主妻族之哭泣。及外孝服也。如有青滑腻色。主妻宫多病厄。而有随身宿病也。故经云。奸门青筋上露。常蓄病妻。左妻右妾也。如有黄青二色合并。则病中化喜也。或喜中有病也。如有躁绦色。主妻宫口舌。及暗助后家。如有红赤色。主妻宫惊险。火灾。及妻族连带之累。如有黑黯枯色。主刑妻妾。亦要中勾陈绦暗方应也。否则大病大灾。如有杂花三四色混合。主妻妾奸淫邪行。或为本身花柳病厄。故黄明者。得妻族之助。而进财也。 十六.罗曜计曜为弟兄之正部。及附代口舌。与公文信件也。如有黄紫色。主弟兄姊妹安好。及谋略有成。如黄紫而动。则有喜信至。或公文委状也。常人则有进财之喜信。如有青滑腻色。则有弟兄姊妹之累。及忧愁不决之事。如有白惨躁绦各色。则主弟兄姊妹连带之哭泣。亦主遗累。如有红赤之色。主官讼口舌。遗累暗害。嫌疑是非右内左外也。如有黑黯枯色。主弟兄姊妹之哭泣。及连带之损失。不好之消息。忧惊之信件必至也。 十七.两眉主正当谋略之部位。如有青滑腻色。主忧愁而有顾忌。如有黄紫色。主谋略有成。事实顺利。及弟兄之喜庆。如有油黯枯惨色。主交 际是非。冷退破财。阴谋暗害。谟嫉争端。如有红赤黑色。主惊险牢狱。损失哭泣之例。 十八.福堂为外财之正部。及外交 是非之例。如有黄紫色。主进外财。及流通之财源。交 际成功而有效。同舟共济而互利。如有青滑腻色。主外交 之是非。嫌疑之影响。意见不合。各走极端也。如有红赤绦躁色。主谗嫉官讼。交 际生中变而无效。同谋见连累而损失。如黑黯惨枯各色。主盗贼之患。瘟疫之灾。以及恶劣消息。损失破败。或因知己包围。游戏纵欲。先破财而后灾患也。又为暗杀之机。种因于此也。 十九.三阳为子女之正部。如有青黄而润者。主进子星。如有紫躁而润者。主进女星。如有滑腻绦色。主忧思远虑。结怨生非。多狐疑顾忌。而酿成也。如有红赤色。主惊恐灾厄。官讼破败。如有黑黯惨枯色。主瘟疫恶病而死。又主刑子女之哭泣。如有赤缕下侵入目者。主惊险伤身。轻亦主成残疾。毁其饥肤伤其肢体也。 二十.三阴为子女之正部。如有青黄明润者。主进子星。如有紫躁明润者。主进女星。如有滑腻枯黯各色。主疾厄。及子女之不旺。亦为酒色过度。精神萎颓。如有赤红色。主子女血光之伤。疮折之疾。或汤火跌扑之咎也。如有黑惨色。主受暗害。刑子女。亦主妻族姑嫜之哭泣。刑骨肉戚也。又主夙怨嫁及祸。私仇报复。而借故之爆发也。 廿一.蚕囊为子女之傍部。亦关系疾厄哭泣。如有青赤筋直露下插者。主外哭泣。多应母族妻族。及血统戚属。有重要关系。左应男丁。右为女丁。又有女格而反应之。如有赤青筋弯曲下插。则损至戚。而略疏远者。或由信传噩耗之例。如青赤筋平横而露。则刑子女。轻亦主子女之大灾。如有青滑腻枯各色。主小疾。主忧思不决之例。如有红赤黑惨各色。主阴险欺诈。疾厄恶症。亦主花柳病。又主淫乱招祸。冷退损失。子女灾厄。而刑克也。如有黄紫色。主子女喜庆。亦主阴骘善功等类也。 廿二.元武为惊险是非之正部。忧思疑虑之旁部。如有黄紫白润各色。皆平安无阻。虽在危险界中。亦无妨碍。如有青赤筋下插。主结夙怨。而生三年之忧疑暗害。或主三年官讼纠纒时日。如有青滑腻色。主招谗嫉。而见小惊恐。及暗害争端。如有红赤色。主牢狱拘留。惊险灾厄。如有躁绦惨色。主连带之惊恐。遗累之损失。小人之暗害。忧疑之信件。如有黑枯黯滞色。主飞灾横祸。危险残伤。及刑人丁。而有意外之祸。招意外之损。以其人资格而断之也。 廿三.腮颐为奴仆官。如有黄紫白润色。主得下人之辅佐。而得忠实诚厚之奴仆也。如有青滑腻色。主奴仆小愉。遗失物品。如有躁绦色。主奴仆口舌。下人是非。如有黑暗如烟。染皂如尘。则主奴仆暗害。而有下犯上之举动。及奴仆犯罪。而累及主人之例。亦主损牛马六畜之例。如有黑黯枯色。主奴仆盗物私逃。如有红赤色。主奴仆有牢狱之灾。连带之累。以及牛马六畜。而成官讼也。 廿四.承浆为船行之正部。凡黄白紫润各色。皆宜船行。及水上之利源亨吉。如有青滑腻色。主水上之虚惊。及下部之小病。如有掺躁绦色。主戏逆之口舌。及花柳病。如有红赤色。主情欲之惊恐。船行之损失。如有黑枯黯滞各色。主水灾之厄。不宜船行也。又主醉死。及花柳恶痛。而成残废也。 公笃曰。气色为临时之吉凶祸福。人所共知。所以知之者。能趋吉避凶耳。故上例各项。皆详细说明。不过。格局各有本质之不同。各有地位之悬殊。各有智识之贤愚。各有环境之优劣。各有年龄之老少。各有性质之刚和。持监者。因其人而断之可也。据其浓淡轻重。而分其层次可也。盖气色为先天动机。吉凶引子。吉者趋而就之。扩大进行可也。其凶危尚可避乎。曰能避凶危也。夫危险分两种。有行动而遇危险。则先有权利引诱。财源动念也。有不行动之危险。则有权利牵制。人口羁绊也。故行动之危险。不贪其权利。不动其欲望 。坐守可避也。如不行动之危险。能舍其权利。不为亲属所羁绊。毅然而去之。皆可避也。大危险能行一千里。可保无虞。小危险急行三百里。可得安全。皆在当时有一定决心耳。至于官讼迟迟而和解。口舌谦恭而忍解。结怨布德可化解。暗害预防可避解。嫌疑谨慎可调解。疾厄修养可化解。诸如此类也。 卷九 父母捷法 一.日月角为父母之 正部。口角在左。月角在右。口角凸露主妨父陷痕亦主妨父。月角凸露主妨母。陷痕亦主妨母。此为父母之 应该考查之一。 二.发际为父母之 正部。发际低而三岔。主幼年刑父。五岔刑父尤早。当中尖垂两侧上削。主中年刑父。鬓发连眉尾。主幼年刑母。鬓发曲突主先刑母。此为父母应该考查之二。 三.两额角为父母之 连带部位。左额角弱。或陷痕上冲者。主先刑父。右额角弱。或陷痕上冲者。主先刑母。此为父母之 应该考查之三。 四.两耳为父母之 连带部位。如左耳低弱。或左耳廓反轮飞。主先刑父宫。如右耳低弱。或右耳廓反轮飞。主先刑母宫。此为父母之 应该考查之四。 五.两眉为父母之 连带部位。左眉低而陷主先妨父宫。右眉低而陷主先妨母官。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五。一为两眉不平而高低。有不同母之 骨肉也。 六.两颧为父母宫之正部。左颧高突而上起者刑父。左颧弱小陷痕亦刑父。右颧高突上起者刑母。右颧弱小陷痕亦刑母。此为父母之 应该考查之六。 七.中岳为父母之 连带部位。鼻准偏左者。先刑父。鼻准偏右者。先刑母。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七。子女亦有连带之应证也。 八.人中为父母之 连带部位。人中偏左者先刑父宫先见子星。人中偏右者。先刑母宫。先生女星。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八。 九.牙齿为父母之 正部。凡门牙楞生。上牙主刑父。下齿主刑母。如两侧各有尖牙一颗。上主刑父。下主刑母。此为父母宫应该考查之九。 以上九种。为父母宫应该考查之捷法。凡属刑克父母。不外此例。以多数为定论。如有刑父四种。刑母三种。则当然先刑父宫也。如有刑母二种。刑父一种。当然先刑母官也。否亦为重母之 例。此为定法也。 弟兄捷法 公笃曰。弟兄一宫。不能确定数目。先后有刑伤。而不符其正数故也。其大抵分四项。第一为弟兄多。第二为弟兄少。第三为弟兄和睦。第四为弟兄忤逆。此为弟兄之大略耳。其他则不为正法也。兹将四类分注如下。 一.弟兄宫多者。两眉清秀修长。三阳丰满。眉头不冲。惟金眉之形难分。盖金眉又稀又疎。直生而似无。主弟兄多而子女亦多也。又主弟兄贤而贵。有辅助也。 二.两眉短促而散。低浊压目。加以眉头逢冲。印窄而痕。五官拘束而不开阔。此主弟兄少。而无辅也。虽有亦刑克。而不存在也。如两耳有纹痕。幼小即刑弟兄姊妹也。 三.弟兄和睦。凡眉秀神清。皆主弟兄贵而和睦。及得其实力之辅助。加以两颧斜辅高耸。边城丰满有梁。此为弟兄和睦而有助。因之而进田宅。以宏恢门第。互相为用也。 四.弟兄忤逆。凡眉尾逆生。或旋螺形。皆主弟兄忤逆。加以眉头纹痕上冲。两颧纹痕冲破。主弟兄忤逆。而有口舌官讼。反多遗累。又因之破产而忧死也。 妻妾捷法 一.鱼尾奸门。为妻妾宫之正部。鱼尾丰满者。主妻宫贤淑。而无刑克。鱼尾纹上仰。主妻强而有操持。及偕老无伤。鱼尾有痣。主刑妻而续弦。鱼尾有燕尾纹。主重配。鱼尾双纹。主两妻。鱼尾三纹。主三妻。鱼尾四纹。主四妻。鱼尾纹平破者。克妻宫而重配。鱼尾纹下反。主刑三妻。如鱼尾有十字纹。主生离。又主再离也。 二.命宫生痣。主克妻而再配。亦主夫妇不和。意见不一。而有生离者。有刑三妻者。有官讼不休。而后离者。一为再嫁之妇为婚配。一为病妻之例。而中年刑克。及收娼妓也。 三.两颧雄突。而有尖峰者。主刑妻而重配。女格亦主刑夫也。故颧骨宜高近目尾。不是尖峰而突。方无刑克也。否则有嫡庶之配。及二妾三妾也。两腮方突犄角。亦主嫡庶也。 四.年寿间断者。主刑妻克子。中年断弦而续弦。印堂冲破初年刑妻克子而续配。兰台弱小而泄。晚年失窃而鳏居。此皆刑克而重配之格也。眉棱高而腮突。主纳奴婢为妾也。 子女捷法 一.泪堂为子女之正部。以平宽明润。为旺子女而贵。如有纹下陷。主刑子女。如泪堂厚而高突。亦主刑子女之例。此为早子女不枉。或中子女不旺。经刑克一二。方能成立也。 二.三阴卧蚕。为子女之正部。以黄紫明润。为子女多而贵。如黑黯绦枯。主刑子克女。而多灾厄。如有蚕肉横起。为孤寿。而晚年刑子女也。或为螟蛉之子女也。 三.蚕袋为子女之正部。而近颧骨之间。有纹露出。为子女纹也。纹从外颧者。一纹一子成立也。纹向泪堂者。一纹一女成立也。此由阴骘栽培而成者。或庶出之子女也。 四.人中为子女之正部。如沟洫宽深而长。主子女多而成立也。如上窄下宽。主子多女少。如上宽下窄。主子少女多。直纹克子。横纹克女。十字纹主孤绝。而不成立也。 五.两眉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平横一字者。主子少而成立。或庶出。再加低眉。则仅有女一人。或得庶子一人。如两眉弯曲。主子女多。再加眉高。主子女多而贵也。 六.印堂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印堂宽正而丰。则子女早成立而贵也。如印堂窄弱而冲。主子女见刑而弱。中子方成立也。三十以后。方得子星成立。而有嫡庶之分也。 七.年寿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年寿有梁。主中年之子女必旺。如年寿间断。或直三曲之伏吟。或左右曲之反吟。皆主克子女也。虽有子女亦不可靠。而不成立也。或为不肖之子女。而败家产也。 八.两目之眼神。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眼神和而收臧。光清而充。子女俱旺而聪明。如眼神痴定呆滞。光清如水。主子女迟立。及偏生庶出也。亦溺受而生后患也。如目露浮白。或神锐紧急。亦刑子女也。 断贵捷法 一.伏犀骨贯顶而入百会。此贵而寿也。方伏犀骨为第一贵。圆伏犀骨次之。椭圆伏犀骨又次之。此为贵之分别者一。即古之巨鳌人脑。当作尚书也。 二.两眉修长上竪有势。此为贵而有名。及有事业之流芳者。又关乎中运。世界以此而贵者占多数。即古之间名在眉。即文彩之官。贵而有寿也。 三.印堂方隆。及有骨方楞而横突。名为金城骨。山根上贯印堂。名为玉柱骨。此皆大贵。而有非常之事业。及早发达也。盛衰皆以此为重要点。 四.日月角上插。为帝王之贵。辅角骨上插。为将相之贵。边城骨上插。为边镇之贵。又分其骨质之长大丰突。与短小拱露。为加减之分数也。 五.两目神清有威。为贵名而有权。占重要部位。盛世以黑白分明而贵也。盛世以玄黄有煞而贵也。其充足收藏。而含真彩者。又为贵之特等。而有身后之事业。或为仙品及圣贤。与流芳也。 六.两颧上插。为权柄之重要也。如两颧上至鬓发。为公侯将相。而握重权。两颧上至边城。为屏藩柱石之臣。两颧上至玉堂。为方伯刺史边将之类。以此为实权之贵也。 七.水星大仰而歛角。唇匀厚而涂朱。皆主贵也。如四字口为第一。角弓口次之。仰月口又次之。此为贵而厚禄也。即古之口能容拳。食禄万钟之义也。 八.声如宏钟。虎头燕颔。银面金须。铁面银牙。五岳朝天。地阁朝天。额如覆肝。声音铿锵。而韵长。上例各项。皆主贵也。以其成形之多数为大贵。而分其特贵上贵中贵下贵常贵者。皆依其形质如何。而所得之分数。为一定之决断也。 九.木形为清贵。名过于权也。金形为能贵。任劳有为也。水形为福贵。坦然安享而成功也。火形为劳碌险阻而贵。艰难而发达也。当以其合格与否。而定其收功与事业之途径也。 以上九则。是为认贵局之标准。当查其分数如何。或为一部有奇特偏重。或为几部合法每称。则据其形格而加推以定之可也。 断富捷法 一.土星为财源之正部。故准头为土星。土生万物之义。此为平生之正财禄。凡截筒鼻为第一。悬胆鼻次之。虎鼻蒜鼻狮鼻又次之。此为富之一也。 二.天仓丰隆为前业之正部。关乎祖业之余泽也。故天仓丰隆宽厚。为前业有余。如南岳高起而突。则为贵裔之后也。此为富之二也。 三.福堂为外财之正部。在眉尾之棱骨处。此主远行而得外财。及得千里外之财源。而立异乡之产业。凡西人过国者。或经商者。皆有此骨也。此为富之三也。 四.井灶即兰台廷尉也。左兰台。为偏财。浮财。交 际财之例。右兰台为合谋财。潜伏财。转输财之例。此为意外之财禄而暴发也。此为富之四也。 五.两目神清而和蕴。此为财星之连带关系。又因贵名而得财禄及进田宅。此为以贵而发。有势而富因官得财也。多以贵力而营谋利源者半数。此为富之五也。 六.地库丰隆为财星之正部。主晚年之财富。而有晚年丰足衣禄及进田宅。而遗身后之业。或为子女之恢宏以立其大业也。此为富之六也。 七.仙库丰正为财星之正部。此主半享受贵子女之进田宅。而得晚年之遂心。此为富之七也。 八.两颧雄突上耸是名中府。而得朋友至戚之助。中年发达而进田宅。因外而旺其内也。此为富之八也。 九.腮颐方隆犄角为财星之连带关系。应得辅助之人员得力而致富业。此为用人而发达者也。此为富之九也。 十.两眉清秀。修长。疎匀。有棱。是为弟兄平辈之财。而得弟兄姊妹之辅佐以进其田宅。而创其大业。此为富之十也。 十一.奸门鱼尾为妻妾宫之正部。如鱼尾纹上仰至福堂。奸门骨高横平两颧。此为妻妾贞淑而能操持以发达。以及后家暗助或接济而恢宏立业以大振。此为富之十一也。 以上十一则皆为富格之必要。以考查其部位之分数如何。而断其特富。上富。中富。下富。常富之等级也。 断禄捷法 一.两耳长厚。圆轮如珠。此为丰足衣禄之一。又主有特别智识。而有专长之技艺。以充其禄也。如贵而有名权者。亦享受厚禄也。 二.男子口阔大而歛角。主得厚禄。平生享受无穷。女子口小唇厚而圆。主得厚禄。而丰足衣禄也。此二者主贵犹多。及为余荫根基之家。亦有自创之享受也。 三.牙齿为衣禄之正当关系。凡牙齿大瓣而齐。白莹如玉。坚固而匀。端正而多。此为享受厚禄。而有寿徵之格也。 四.两眉柔细修长有棱。为衣禄之连带关系。眉尾接近福堂。是为外财库故也。及天性脑明灵巧。而有特长之点。及进流通之外财。一为立外业。以贵名而得厚禄也。亦旺子女之丰隆。而有大寿之享受也。 五.两目为田宅之正部。故神清而充。和慈而藏。为田宅宫。应以贵而得禄。如蚯蚓盘乌珠。主劳碌而进厚禄也。乱世尤以蚯蚓盘乌珠。为劳碌创业之格也。 六.地阁为晚禄之正部。故地阁丰正而朝。圆拱者。主得晚禄。方拱者。主得子女之贵而发达。亦得晚禄之丰隆。以部位之分数。而断其层次也。 断寿捷法 一.南岳有纹成伏犀三纹。或偃月二纹。或华盖一纹。或多纹。皆主寿。享耄耋之寿也。如纹多而间断。主寿而劳碌也。亦主风尘飘摇。而见刑克也。 二.两眉高起而有棱。此为寿而贵名也。及多子女。亦主衣禄丰足。如有眉毫露出。主寿高而多忧愁。及有内顾之隐忧。六亲之遗累。虽寿不闲而劳也。 三.两目神清而充足。主享大寿。而有贵名。及事业成功。而发达也。故眼神以充足而有。此为寿徵之重要点。如有蚯蚓盘睛。主寿而劳碌也。如神充而露。主寿而刑克也。 四.两耳长厚有垂珠朝口者。主寿而有智识。及勤慎耐劳。凡享大寿之人。万无小耳短薄也。内应肾系。言其禀受之先天厚薄。据此而区别也。 五.人中深长。为寿徵之正部。古人谓人中一寸。可至期颐之寿。及多子女。而有晚福也。再加法令纹下朝地库。而为大寿之又一证也。 六.项有三涤。为享大寿之一证据。如再项有余皮。则寿数更享高年也。故老人项皮乾枯者必死也。 七.山根上贯高起。此为禀受先天之气厚故也。主享大寿。山根者。命根也。故山根低弱者。不满四十。此之谓也。又以目神为兼并而断之可也。 八.枕骨魏魏高突而凸。此为寿骨。而得先天之正气。故主大寿也。如耳后一骨高起。亦名寿骨。而享大寿。但刑人丁也。 九.法令无纹。不满三十。法令纹至口角。五十以上。法令纹过口角。六十以上。法令纹入地库。七十以上。法令纹二纹相交 。则可至八十九矣。此为寿徵之一大关键也。如法令续长者。作添寿论也。 十.牙齿齐固坚硬。此主寿徵之一。而多厚禄也。再加声音迟缓。又发声从丹田中出者。主大寿也。 十一.安卧之间。神定而静。其气息不从鼻窍口窍。而从耳窍中进出者。是为龟息。此上上寿也。 以上十一则。皆为寿徵应该考查之点。又以部位如何。而定其特寿上寿中寿下寿也。 变通秘法 公笃曰。相法纲要。在加减乘除一语为根据耳。故有余不足。而加减其分数。以定其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也。其中分类。有四大纲领。即形局。精神。声音。气色。其用最大。至于纹痕骨痣筋络。为相法之小补耳。不足为定论也。至于手掌足掌。不过为部位之一辅助品耳。兹将其大纲分注如下。 一.形质为第一重要。如形质有余。而精神不足。则主富贵功名。才智事业。皆可发达。但不寿而夭亡也。或主多恶痛纠纒而不寿。亦主中道障碍。而发不足也。 二.形质有余。气色不足。则主其人有才智。有能为。然时势不助。而多中止之障碍。事实不成。而多反覆之挫折。虽有富贵基础。终为虚浮飘摇。为受制之例也。 三.形质有余。声音不足。每多困迍。名利虚浮不实。而不收全效。或为劳倍功半。刑克人丁。以致无形影响。轻弃灰心。劳碌损失也。作半遂论。 四.精神为重要之二。如精神有余。形质不足。主富贵而有寿。其发达也离奇。其遇合也怪异。亦有爱思劳心。嫌疑嫉忌。而有繁烦之驳杂也。 五.精神有余。气色不足。其人多才智而成败不一。劳碌往返。风尘奔驰。然有事业小成。衣禄丰足。不过有寿。而有子女也。亦有时事之阻。人事之累。以困乏其身也。 六.精神有余。声音不足。此主事业之成半而阻半。中有遗累烦扰。邪行淫荡。以致恶痛纠握。不正之牵制。无形消耗。招谗之影响。亦有小富贵。而有缺点也。 七.气色为第三重要。如气色有余。形质不足。方可暂时发达。而收实效。故多小富小贵。而成功居多数。惟不持久。专以气色而发达也。即破船遇顺风。而可航海之义也。 八.气色有余。精神不足。亦主发达。而事业之成功。不过于恶疾多。而寿数弱耳。亦有良好时机。与最好遇合也。是为中下之贵。而非特别事业也。或夭折于贵权之时也。 九.气色有余。声音不足。亦主丰足衣禄。而贪淫好色。邪淫秽行。故所发达有限。依人而获名利。借力而作事业。结果有限。寿数寻常。中道而生障碍。以牵制其进取也。或人口死亡。而灰心消极也。 十.声音为重要之第四。声音有余。形质不足。方可小发达。多出偏权副名。而为辅佐人材。丰足衣食。而为小作用也。及结合能力。同舟共济。多出牵强之事业。而为用也。 十一.声音有余。精神不足。此主多成多败。及有偏性之嗜好。智小谋大。力轻任重。偏爱而贪。妄举而乱。亦有亲戚之株累。知交 之妨害。然亦有乘时而暂发也。 十二.声音有余。气色不足。亦有小富贵。而多恶病。亦有劳碌奔驰。而多困苦。一生自负不凡。偏不遇时机。志向不群。偏不得知己。临难有转机。已成而忽败。似是而非之例也。 十三.形质与精神有余。声音与气色不足。此主富贵而有作用。明敏而有才智。多劳而有寿徵。惟平生不大发展。而无惊人事业。多劳而往返。不收全功。或发达而不足也。 十四.形质与气色有余。声音与精神不足。此主事业成功。名利并吉。时机与遇合均好。惟多疾厄。与不寿耳。亦主人丁不旺。而有刑克。或由族戚牵制。而有遗累。防内患也。或为发达。而不善其后也。 十五.形质与声音有余。气色与精神不足。此主人丁旺而吉。名利成而阻。多成多败。往返不一。困迍多劳。事业多虚。劳倍而功半也。衣禄亦丰足。不过外患之顾虑深耳。 十六.精神与气色有余。形质与声音不足。此主有寿徵而可发达。惟不持久。而不完善。其名与利均吉。惟人丁与疾厄稍弱耳。至于发展。多出异途歧路之乘时为用也。 十七.精神与声音有余。形质与气色不足。此主有寿而无疾厄。有人丁而无事业。惟障碍多。而名利虚浮。成功有限也。一为弟兄之辅助。一为子女之发达。以济本身之用也。 十八.气色与声音有余。形质与精神不足。此主暂时名利。而有乘时之发达。然不久必败。又主疾厄与刑人丁。故为夭寿。而中道死亡。及不善后也。以及挪杂之错误。颠倒之行为也 公笃曰。相法有变论。万无有四者皆好而无缺。万无有四者皆不好而全害。故分有余与不足耳。大体形质为一生之名利。富贵荣枯也。精神为才智事业。富贵寿夭也。气色为临时之转机。吉凶祸福也。声音为完善不完善。关乎人丁子女也。其合并而论。则可分其大体也。此为绝妙心法。学者不可轻忽。而入异端之途径也。 卧相说 公笃曰。老子一炁化三清。传出卧眠之形式。庄子宗之。有蝴蝶以翱翔。孔子悟之。叹周公之复见。巢父以古树为牀。其卧愈安。赤松以自云为榻。其道猛进。诸葛亮草堂春睡。而有安汉之心。谢安石东山高卧。而有治世之志。陈希夷卧中得道。李謪仙梦里成诗。卧法之关系重矣。 故宿者神游而魂动。寐者神静而魄归。卧眠有法。而亦有相。盖修道之人。有一定之卧法。一手曲肱而作枕。一手斜平按丹田。一足曲收而作势。一足直伸而平形。常人若能依此卧眠。则可强健身体。活泼精神。万无遗精拘挛。及一切停滞之病。故其关系人之常度。亦静养安神之一法也。其形式详注如下。 一.仰卧 仰卧者。即古法之称尸卧也。其人仰面朝天。手足平齐。此主禀受弱而气轻。及多恶疾。又主劳碌奔驰。不载厚福。各形皆忌之。惟狐鹿之形。不忌尸卧也。 二.伏卧 伏卧者。即仰卧之反面也。其人伏而面枕。背股朝天。此主刑克重。而多不寿也。又主愚鲁而拙。贪妄而空。每多损失挫折也。各形皆忌。惟虎豹形。不忌伏卧也。 三.侧卧 凡人以侧卧。而为禀受先天之充足。福禄丰隆。英明多智。诚厚有信。守礼不爽。持义不妄。而有子女承继。亦有寿徵也。 四.曲卧 曲卧者。如龙之盘环而有势。如犬之弯曲而有形。此主富贵。而作非常之事业。智识高而见远。志向大而谋深。此为贵寿之格。而享子女之福也。故经云。行如流水生如钟。卧似弯弓立似松。此其卧相之大略也。 五.文卧 文卧者。安静之态。声息收敛而停匀。手足不支离。而无异状也。其人慈和量大。正直无毒。及享受厚福。而多寿徵也。 六.武卧 武卧者。手舞足跃。而似姿武之状也。其人好动而心乱。多谋而少决。负气而好胜。矜骄而妄贪。及弄巧反拙。气量狭小。而多劳碌也。 七.捧头卧 捧头卧者。其人每入睡乡。必双手捧其头。或捧其两耳。及两额角也。其人多疑虑。似是而非。无胆识也。处事中道变更。交 际口是心非。平生多挫折。不收全功也。 八.开口卧 开口卧者。口开而不合。出气倍人气也。其人禀受弱。而有遗传病。亦主纵欲而成痼疾。难享大寿。及刑人丁也。 九.磨牙卧 磨牙卧者。每入睡乡。磨牙挫齿。格格喳喳。而有声也。其人多劳碌。一成一败。或万里奔驰。飘摇不定。虽富贵而不安享也。 十.估眼卧 估眼卧者。睡觉时竖眉估眼。如与人争斗之怒容也。其人躁急恃勇。作事有头无尾。而多冷退刑克。及失败也。亦主危险。轻则伤残宿疾也。 十一.梦语卧 梦语卧者。睡觉时梦语重复。吵闹不休也。其人多诳语而妄贪。多弄巧而反拙。又主元神浮荡。嗜好偏见。而不享大寿也。或为劳碌无成也。 十二.捧腹卧 捧腹卧者。其人双手捧腹。反侧不移也。主天性愚诚。作事庸厚。平生无大志。亦无大烦恼。而有衣禄也。 十三.遮阴卧 遮阴卧者。有单手遮阴。双手遮阴之分。其人聪明虚浮。多才而又虚伪。喜怒不常。刚复而又偏嗜。此单手遮阴卧也。其人聪明而贪。悭吝而狭。负气而偏。邪淫而智。此双手遮阴卧也。 十四.佛卧 佛卧者。两手合掌。两足盘膝。安定似坐之姿式也。其人种善因。其心最慈良。诚厚宽宏。平安多福。及享大寿。稍有刑克人丁也。 十五.仙卧 仙卧者。半曲半伸。半侧半仰。鼻口无气。而从耳窍出气。是为龟息藏窍也。其人有灵根。聪慧异常。而有远志。主盛名大贵。及享大寿也。 十六.鬼卧 鬼卧者。睡觉似愁容哭态。手舞足蹈之例也。其人寒苦多劳。刑人丁而冷退。及夭寿而孤苦也。 十七.神卧 神卧者。睡觉似威严之态。手曲足曲。而似坐式也。其人忠直诚厚。明理守义。多厚福而有桓心。主旺人丁而有寿也。 十八.圣贤卧 圣贤卧者。曲肱而枕。微侧面肃。一足曲一足伸也。其人英明多智。远见有桓。少疾苦而多寿。有容量而好名。及足衣禄也。 纹相图说 公笃曰。纹相一说。为相法之四大关系而外。在形质包括之中。然有重要点。而关系祸福生死者。为辅助品之第一。较诸手足而倍重要也。按第一图之额纹。一纹曰。华盖纹。以长至额角之边城即下曲。主贵而有寿徵。有出于贵族。有出于草泽。然皆有大志。而作非常之事业也。其长不至边城或短而歪斜。主刑克人丁。及前业中衰。而见弱也。南岳有二纹横过额角下曲者。名曰偃月纹。主贵名而有寿徵。主有风尘万里。而刑早子女。及偏房庶出之子女。方成立也。其纹短不合格。作劳碌刑克人丁论。不过有寿之格也。南岳有三纹横过额角者。名日伏犀纹。主贵名而享大寿。及劳心重而风尘奔驰。如南岳有四纹五纹。通称额纹。此纹以长横过额角下曲为合格。如短。或间断。或斜。或连续。皆作劳碌奔驰。反覆刑伤论。前业萧条。初运不佳也。曲刑纹在眉头之上。曲过眉角。主刑弟兄姊妹。然为不正常而死。有误死。凶死者。左为兄姊。右为弟妹也。孤寿纹在两口角而下反者是也。主享大寿。而刑子女也。当时虽多子女。而至晚年则衰弱无靠。或刑克无成。或星散不聚。而不送终也。法令纹在井灶之两侧。有法令纹方有寿。如无法令纹者。不满三十岁。如有半节法令。则四十以上之寿。如至口角。则五十以上之寿。如过口角以下。则六十以上之寿。如法令纹过口而相交 。则七十八十。及至百岁之寿。如法命入口主饿死。深者主劳碌。续者主添寿也。 纹相第二图说 按印堂有双纹下宽上窄。成人 字形。号曰印堂人字峰。此主性情拘执而劳碌忧思。狐疑不决。主刑妻克子。及刑弟兄姊妹。又主族戚多累。恩怨不明。于妻族及叔伯侄甥之遗累尤重。其中有疑是疑非之错误。受劳受累之纠缠。措置固属不当。贪念拘执不休。以生其遗累也。如上有一横纹者。为华盖纹。则人字峰之刑克累损。可以减半矣。如单有华盖纹。主劳而贵名。小有刑克。及寿也。两额角之纹。名曰边城纹。下由眉尾起。上至鬓发曲处。此主破梓离乡。前业不可靠。其中段名天仓。关系祖业故生妨害及妨父。虽有余泽亦败弱矣。易地而发于他乡。乱世多有此纹。主远发也。盛世则一败而不可恢复。终无立身之地也。朝笏纹上由颊车起。有双纹下至腮力犄角处。名曰朝笏纹。此主子女之贵。而晚年丰足衣禄。以享晚福也。亦主寿禄之兆。 纹相第三图说 按印堂有形如田字者。名曰田字纹。主阡陌之当业。前人无依而耗尽。主白手成家。劳碌自创。有由学徒出身而发达。多从工商技艺。以立身也。刑妻而不克子也亦主大寿。至老不闲。然子女有不得力者。左眉头有纹。名曰罗侯纹。主刑兄姊。又主血痣之疾。于中年晚年也。右眉头有纹。名曰计都纹。主刑弟妹。又主头风及手足筋骨疼痛之疾。于晚年也。如左右眉头皆有纹。名曰罗计纹。其人性情刚躁。任性恃长。偏于所好。量窄而偏傲。多招官讼争端。嫌疑是非。恩中有怨。亲者反疎。六亲无辅于内。朋友有益于外。亦主聪明而有见解也。年寿有直纹四五。名曰虚花纹。主刑妻克子。及有遗传病。又主破前人祖业。劳碌自立。其人聪明有智识。灵巧多机诈。然有为聪明自误。淫荡邪行之类。或为预算其小。不计其大。或为见利而贪。因之而累。故曰虚花。言美而不实也。口角之侧有纹。名曰陂池纹。常多水惊。如有黑黯色。主水厄也。 纹相第四图说 按印堂有三纹下聚上散。如火焰势。名曰火焰纹。主公侯将相之贵。屏藩柱石之臣。多兼武权。而杀身成仁也。故主贵而凶死。其死之轻重。则又与眉目参看之。古汉寿亭侯关羽有之。但有蚕眉凤目之配。故成武圣名。宋武穆王岳飞有之。则有剑眉凤目之配。明名将周玉节有之。则有一字眉豹目之配。凡有火焰纹者。均主贵而凶死也。其单独火焰纹。而眉目平常。亦至中等贵。或为中等之次。然亦凶死。而无成仁之时机也。鼻准有一直纹。名曰分犀纹。古为五牛分尸。即车裂之惨刑也。其分尸纹隐约。则可减等而论。如短而不长。则为破相之疤痕。损财之耗散。及刑克。如出于贫无立锥之地。则可免凶死。如出于富贵必凶死。而尸身不全也。耳廓有痕纹。主刑伤父母叔伯于初年。耳轮有痕纹。主刑伤弟兄姊妹于初年。皆主幼年之刑伤。或应本身之惊灾。及危险之疾厄也。口下有一横纹下反者。名曰承浆纹。主水惊。如现黑黯色。主水厄而死。次亦水上之大损失。亦应酒病。或因酒醉跌扑而死也。亦主有形之肾病也。 纹相第五图说 按印堂有直纹一痕。深者为悬针痕。浅者为悬针纹。皆主刑妻克子。危险多灾。平生多挫折。而失败也。如悬针痕多主凶死。悬针纹多主危险也。二者如出于富贵有名。均主凶死而危。不发达较好也。一经发达即凶危之时至矣。此为权利之引诱。贪念之受祸。勿以计划周详。而勉强进取也。二者如出于贫苦下贱之人。则破败较轻也。山根有纹。名曰山根纹。主劳碌刑克。如山根有一横纹。主沉疾而有大挫折一度。山根二横纹。主刑子女而有大挫折二次。山根有三横纹。主寿而劳。及刑妻妾。而有内顾之患以牵制之。而有大挫折三次。左右鱼尾有纹。主刑妻。一纹克一妻也。如鱼尾纹上仰。主妻淑而强。无刑克也。如鱼尾纹下反。主刑三妻也。如鱼尾有十字纹。主生离者再。乱世加倍而应之。盛世减半而论之。左兰台有纹。名曰危险纹。主危险。右廷尉有纹。名惊险纹主惊险。男左纹则破相。女右纹亦被相。男右女左。则疤痕于隐微处。而不见于表面也。如男左女右。则疤痕于明显处。而现于表面上也。如两边有纹冲出。亦主凶死。如破半边。不过多惊险而已。不至危身也。 纹相第六图说 按额上有纹如山字形。大者。名曰大山字纹。小者。名曰小山字纹。大山字纹主享盛名之贵。而有大寿也。又主子女贵。而有事业之发达。以承继父志。而恢宏门庭。本身不贵。亦享其福也。小山字纹。主小贵而丰足衣禄。则有刑伤人丁。劳心顾忌也。印堂有直痕三纹。名曰印堂川字纹。主贵而吐血。及刑早子。而有女星二三。然后有子也。主痣漏气郁而死。至于贵之大小。又以眉目参看。其创立而劳心则一也。命门有纹二三。名曰命门纹。主多弱疾沉病。而为先天禀受太弱。以致病疾不痊。而不寿也。亦有纵欲于花天酒地。戕贼身体。中年夭折也。人中有直纹。主刑子星。人中有横纹。主刑女星。人中有十字纹者。主子女俱刑克。而不能成立。其初中之年。子女虽多。亦主刑克殆尽。终为螟蛉之假子假女。以承继也。或偏生庶出。而可保留一子。亦以晚年之迟子为吉也。 纹相第七图说 按印堂有两直纹名曰。双纹入印主刑妻克子。其人性情拘泥而不达。务名而实贪。几经破败。而方成立创业也。一主母族妻族之累。及血统至戚之官非。以纠缠而驳杂也。发际之下名曰天中。其地有纹续断。名曰破天纹。主前业不守。或寒微而不足衣次禄也。然亦得富贵之亲戚。以辅助之。故曰近于富贵。而能成立也。三阳有交 爻纹。名曰三阳。纹主有慈善之事业。济世之盛名。惟子星弱两女星旺也。其人才智过人。见解远大。有仁善之思想。抱经纶之大志。左颧纹破。主子女叔伯之患。忧郁成疾。神经昏愦而死。右颧纹破。主妻妾弟兄之争。忧气成疾。痼疾不痊而死。皆出于亲亲之仁。内顾之忧也。当以浅深长短。而定其祸患之轻重也。 纹相第八图说 按额部之左侧有纹续断。名曰日角纹。主父宫弱而耗散前业微弱。又主先妨父宫。亦有遗腹子之生者。是为少孤之说。额部之右侧有纹。名曰月角纹。此主母弱。及有遗传病而先妨母也。又主母族耗散。及承继之母也。印堂有如口字形。名曰金印纹。主前业失败。父母无依。应离奇之遇合。意外之发达。绝处逢生。临险而贵。主聪敏奸诈。妻妾多而子女少也。又主异路功名。而有骄慢淫乱之行为。但以目前之乐。而不计将来之忧也。卧蚕有纹向外颧而生。一纹一子。二纹二子也。卧蚕有纹向泪堂内生。一纹一女。二纹二女也。如成左右交 加而成井字形。则无子而有子。亦为先后之出。以成立也。其纹上反而插奸门。或下插入颧骨肯。皆为嫡庶之子。而有不肖之行。或忤逆之犯上也。法令纹入口名曰腾蛇入口。主饿死。凡富贵者。亦主饿死或哽食不下。而饿死如法令纹。入口复出者。主大贵而权。及有特别行为。立言立法。以垂名于后世。又多寿徵也。 纹相第九图说 按两边城至鬓发曲突处。有横纹如浪。名曰边陲纹主破梓离乡而远发。或发于国界之边地而立业。或发于省界之边地而立业。前业不可守。又不可靠。或因环境逼迫而为用也。印堂有纹横过而上仰者。名曰仰月纹。主中等富相纹贵。离奇发达。及临险地而大发。有作惊人事业。前业见弱。乱世多武贵。盛世主贵而客死他州也。元武外颧之间。有井字形之纹者。名曰大阴骘纹。此主前生之善因。如有黄紫色。主有济人大德。而立善功。可以化除危险。而入平安地。及增福寿之兆。无子而生子。无女而生女。能旺人丁也。北岳有纹。纵横如织。名曰龙颔纹。此主大寿而享盛名。及有专长之艺能。特别之美术。过人之才智。少年浪走无定。中年遇贵而贵。晚年有外业。及获佳儿贵子。以圆满其目的。及作身后之事业也。 纹相第十图说 按印堂有横纹过眉头而下反者。名曰印堂覆舟纹。主纨垮子弟。而败前业也。及贵而冷退。聪明自误。淫荡邪行。不务正业者居多数。以致内顾主障碍。家庭不一致。刑人丁而不寿也。多出骄养溺爱而成。其放浪之行为。及性情异常支离。而奢侈也。两福堂之间有纹如井字者。名曰小阴骘纹。主前生种善因。心地慈良。诚厚有信。作事有远见。直快无毒。耿介心平。如有黄紫色。则作小善功。而济人利物。多有一切施济也。子女亦诚朴。而守其余业。而不妄为也。两颧之下。法令之侧有纹。名曰金花纹。有侠义之行为。及得贵名。而有离奇之遇合。异路功名也。两口角有井字形。名曰井字纹。主初年劳苦。中年有贵人之力辅助。借贵而发达也。晚年多福寿。而进田宅。稍刑子女也。 纹相第十一图说 按印堂有井字形。名曰井印纹此主幼年无父。前业耗散。出身微贱。因时势逼迫。以致冒险进取。而成其富贵之基。主重配。而有先后之子也。又有内顾之患。而无远见之布德。务其名而贪其利。不克善后也。三阳有直纹二三。入眼皮之睫毛处止。名曰煞纹。凡有煞纹驭者。皆为素封小康之家。而有惊险之灾。以成残疾受伤也。其性粗心大胆。不计利害。而轻举妄动。因争夺权利。而动杀机也。口角有一二纹下反者。名曰覆舟纹。主凶死。如有三四纹于口角者。则为孤寿纹。上篇详论也。两口角覆舟纹。于富贵之格局。其危险更大。则潜伏亡身破家之患。如出于贫贱之人。则不过刑克劳苦。艰辛备至耳。能守穷困而不妄贪者。自然减轻危险。三阴有双叉纹。名曰六爻纹。主贵名而无权。聪明而反覆。一生多忧思感慨。亦主克女而有寿也。一主伤阴失眠之疾。一主湿气酒病之例。虎耳有纹下插入陂池者。名曰寿纹。此重添寿纪之兆。应有增加寿纪。而益寿禄也。此纹不常有。亦因培养阴德。或修身练气。而有此添寿之兆也。 卷十(上) 相法解释说 公笃曰。相法一术。由来久矣。溯其源流。盖始于伏义氏画卦。龙马负河图洛书之时。辨明阴阳二气之始。又得洛水之龟。布成方位之形。故初名曰龟监。盖由此而得名也。夫以天地阴阳。五行八卦。即有立象。然后内配以五脏六腑。象名立义。故外配以五官五岳。六曜四渎。各有系统矣。先论形质之生克。次论气色之制化。则吉凶祸福之机。自有一定攸归矣。至轩辕氏时。有臣名曰风后氏者。因彩禽衔书于碧云之中。则用先天流行。后天定位。而发挥议论。以立吉凶祸福之定法。其风监之名。实肇于此。盖风后氏。所监定之意也。 至于尧舜禹汤文武。相继而传。以及专司其事。而为国家大用。盖上以承圣君之德。下以择贤臣之才也。故西东周时。相法最盛行。凡诸侯大臣。以及有大志者。必聘风监之专门人材。以济其用。而为趋吉避凶之准绳。欲进欲退之决心。当时相法种类颇多。而各有秘诀。以立门户也。其秘诀之传授虽不同。其应征事实则一也。富贵之分。贫贱之别。兴衰之数。实由于此也。故晋国大饥而多盗。则聘专门能识盗者之却雍。而取决以捕之。吴国之平乱。则聘唐举。以求治国人材。而勷助之。赵民之抚恤。荀子知其必昌。智氏之智瑶。稀疵知其必败。以及楚之斗越椒。而有蒍氏如其赤族。先改姓氏以避之。越王之勾践。范蠡知其寡恩。浪游五湖以去之。此皆相法之有益于人。而为趋吉避凶之铁证也。 夫人之涉身处世。吉凶祸福之机。处处皆是。或发生意外于目前。或种因伏危于将来。连带危险。交 际遗累。在在所不能免。苟能深求相法之原理。自可避免一切。当然无蹈祸之事实。而享受终身之平安矣。由此观之。则相法之有益于人者大矣。故古圣先贤。有游于艺之说。其哲人君子。莫不精深考究各术。以为平生之用也。余考相法。自秦氐火焚以后。世无全本。知之者益少矣。六朝时达摩初次入中国。尚未传出相法一书。故汉唐虽有谈相法之人。而无专书可稽考也。当汉时有许负之相曹操。管骆之相何宴。虽有气魄之为法。神血之为论。其法皆秘而不宣。不得其传焉。唐代则有一行禅师。为风监之专家。并无一字留传后世。惟李淳风。有一掌之白鹤相法。出而问世。然不过残篇。及一偏之小术。研究之过程。而非相法之纲领。不足为用也明矣。 五代时。达摩复入中国。始传五来相法五篇与麻衣。此正受之相法道统。即中兴相法之祖师也。其五来相法。分形质精神。声音气色。纹络筋骨。皆有备载也。其中文简意深。包罗万象。变化无穷。皆有独到之处。为各家相法所不能及也。而人事皆详言包括无遗。惜乎无变法。而无天道厚薄之分。时势盛衰之论。乃五来相法之缺点。此其解释之一也。麻衣为五代时人。受业于达摩。而为相法正宗。当时出仕为麻衣县令。其书在任而成。有石室赋。金锁赋。银匙歌。三章。以县邑为名。故曰麻衣相法。而不传其姓氏也。余考麻衣县之地形。即今之湖北麻城。为五代时之麻衣。其书成后。挂冠归隐而去。不知所终。有称为仙翁者非也。余考麻衣相法。金锁赋。石室赋。银匙歌三篇。为其真本。其他各图各论。皆系后人伪造。而附会其说也。余考其部位图说。而错讹移动之处颇多。或为当时未经考证耶。抑为后人翻印改移耶。按相法部位。有一定标准。而风监学说。用全力研究者颇少。以致二千年来。未明真象。后人多以不验罪之。盖非其原意也。余考麻衣相法。有法理兼并而用之。此其一线之短。余窥其意。恐为后人驳议耳。大凡术艺。皆言其法。而不拘其理可也。盖理有定理。法无定法。理法二字不能完全通过也。故理由为言谈之外表。事实多不验。言法而有诀窍。事实多应征。故麻衣之理法兼用。不如达摩之直接了当。开门见山。然尚无异端之邪说。故为正宗。此其解释之二也。 水镜相法一书。又出于达摩麻衣之后。余考水镜为季汉时人。但不知何人冒名捏词。自成一家学说也。余考水镜。在季汉时代。与庞靖侯。诸葛武侯为至友。其人博学多才艺隐居不佳。荐卧龙凤雏者。水镜也。足见其为当时名士。贤哲知机者流。其书偏于引古为证。余考此为其书之纲领也。其中有关张赵云马超等。尚为汉代同时之人物。引证可也。又引证唐代人物。如李太白。哥舒翰。郭汾阳。娄师德。卢杞等。则先后相差数百年矣。此何由而知其详细也。当然不是汉水镜之法也一。又引证宋代之赵普。曹彬。吕蒙正。吕夷简。及王安石等。则先后相差将近千年。此何由而知其详细也。当然不是汉水镜之法也二。以时代考之。此书当出于宋后。及元明时所出之书也。以此证之。其书谬点颇多。其人既系汉代。其说又兼并唐宋。是为后人欺世之书可也。况古今之文化风俗各有不同。国家法律政治各有所异。人民之脑筋思想各有革新。事实之衣冠典礼各有改变。此何能以一而证其百也。又如清代之法律政治。事业交 际。与民国之法律政治。事业交 际。相隔悬殊。先后不过二十年。其风俗文化。人物事实。革旧维新。变幻不常。各适其宜而改更之。尚无一定之法以为用。何况事隔数百年数千年。可作一定之铁证乎。此为水镜相法之缺点。勿论其真伪。此其解释之三也。 希夷姓陈。名博字图南。为宋初时人。而受业于麻衣。作有心相篇一章。多系因果学说。善恶关键。故其开始有相由心变四字为纲领。关于人伦风化之处尤多。以道德仁义为根据。以礼义廉耻为辅佐。故其心善者。虽处于四面楚歌。而祸可变为福。心恶者。虽一呼百诺。而福可变为祸。其原意在宗老子之祸福无门。为人自招之句也。其理由则十分充足。而事实则万分相反。盖人种前世之因。结今生之果。今生之种因。又结来生之果。善有善因。而今生应作几许善也。则有作善之时机以为用。而为善之事实也。恶有恶因。而今生应作几许恶也。则有作恶之时机以为用。而为恶之事实也。夫善莫大于救人性命。全人节操。顾全人之名誉。如上例三等。可谓心德。其他一切施济。不过些须功德而已。诚能尽其力量。而作全命全节全名之事实。可以救正人心。保持风化。挽一切浩劫矣。设有人立志为善。时刻不忘其侧隐之心。如无前生之种善因为用。则无今生之善果机会也。假定救人性命为一大善。必无性命可救之事实。或无救人性命之能力。亦无节操可全之事实。必无保全节操之能力。或为全节善言之不听。亦无名誉可全之事件。或为保全名誉之弥张。如作一举一动之善事成功。皆有前生善因而为用。则有际遇之可能。事实之恰当。智力之能达到。而成全其心德也。设有人厌世而动恶念。立志而动杀机时刻注意。尽量为之。如无前生之种恶因以为用。必无性命可伤之恶果机会也。或无伤人性命之权力。亦无伤人性命之事实。假定冒险而强行杀人之事。则有先后时间错过也。亦无破坏节操之时机。或为诱人邪淫之不遂。或为有邪淫之可能。而临时发生障碍也。亦无破坏名誉之事实。或为破坏其人。而其名誉愈褒扬也。故有本身为善立功。而美报于子孙者。亦有本身为恶丧德。而恶报于妻妾子女者。此为非近因近果者明矣。此希夷言心不言相之一大谬点。此为解释之四也。 按袁柳庄。为明代之永乐时人。着有柳庄相法一书。出而问世。盖袁柳庄为北方人。永乐镇北平时。相见大悦。遂尊为国师。最可恨者。即故意颠倒部位。而指为秘诀心法也。其法偏于地形。仅以东北隅之方位为一定论。所见不广。误人尤深。其人偏于见解。而好奇谈。其知而言之耶。亦不知而言之耶。如注解达摩之五露亦超群之句。而麻衣亦言五露为最贵。作非常之事业。以成千古之盛名。但达摩麻衣。并末指出何种五露也。而柳庄误会其辞。直解为五官露也。中有耳露廓轮。眉露毫棱。眼露神光。鼻露井灶。口露牙齿也。盖一露二露。皆为弱点不吉之相矣。如五露皆全。则反为大贵至尊之格局也。此为离奇之理想。言论太荒谬何也。凡耳露廓轮。幼年刑克父母。何有栽培之力。当然无良好教育也。眉露毫棱。中年弟兄纷争。当然有内顾忧。而失辅助也。眼露神光。中多惊险挫折。恶痛横生。而为障碍也。鼻露井灶。一生财不入库。穷苦劳碌。而无立身之地也。口露牙齿。一生惹是招非。皆处嫌疑损失之中也。据五官有三官露。已成贫贱至极点之相。何况五官全露。而能尊贵超群乎。盖达摩麻衣。所谓之五露为最贵者。乃五岳之露。而非五官之露也。露者大也。故南岳大而为贵寿之品。土星中岳大。而为丰富之局。颏为北岳大。而为崇厚之禄。两颧为东西岳大而操纵极重之权。故孔子五岳朝天。而为万世师表之圣人。此五露超群之格是也。袁柳庄不知何所见而云为五官露也。又麻衣金锁云。六害眉心亲义绝之句。柳庄解为六种害。其云眉毛间断一害也。眉毛疎散二害也。两眉粗浓三害也。眉起旋螺四害也。眉头逢冲五害也。眉乱杂花六害也。于理想上何尝不通。于原文上则有错误。观其亲义绝之说。而分六种害。可谓煞费苦心。而反有损无益。盖六害者。六亲之害也。何为有亲。何为有义。此柳庄未解其原文之本意。徒据奇谈。以惑人之观听。其书不足为法也明矣。据此二者。可见柳庄之学识。而四库全书中。有选载袁柳庄相法一册。皆永乐赏识。而高其身价也。四库全书末选载达摩麻衣者。际遇不如柳庄。此其解释之五也。 清初有相理衡真一书。偏于理说。其人为书香后裔。博学多才。通今达古。雄辩出奇。其书以文字为主体。词藻丰富。而不注重相法也。一宗圣贤之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学说。一宗仙佛之前因后果。生死轮回之学理。其文字理由均充足。其事实则相违悖而不验。故相法之精微奥妙。必加哲学数学以参合之。兼而用之。再用全部计算。而乘除加减之。当以何阿部为主体。而得分数若干。当以何部为辅佐。而得分数若干。其加减乘除之计算清楚。则有一定把握。此中自有玄妙。而分出或富或贵。或贫或贱。或寿或夭。或劳或逸矣。而衡真则以单独部位为定论。又无轻重之分。连带之法。此其缺点也。又衡真之十字面法。尤其糊涂不解。中有日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富。月字面形。而主如何之贵。风字面形。而主如何之事业。同字面形。而主如何之才智。田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富寿。目字面形。而主如何之际遇。用字面形。而主如何之盛名。申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发达。由字面形。而主如何之丰隆。甲字面形。而主如何之荣显。某形可发十年。某形可发十五年。某形可发二十年。三十年。其理由与法。均为不通。余考相法各书。皆末有如此荒谬才说也。古人论形格。则有木形瘦长。金形方正。水形圆肥。土形浊厚。火形尖露。此五形之大义也。其中亦有两形相兼。三形相并。则分其多少。而定其主客也。此为千古不易之定论。如甲字面形主早发。而初运二十年为大运。盖甲字面形。乃木植兼金之形也。其形主贵寿。应削木成器之局。然尚要考其声音如何。眉目如何。精神如何。土星如何。水星如何。然后决其为特等之责。上等之贵。或中贵下贵。及寻常之贵也。再观其刻下气色如何。有无特别情形。及时势之促成。离奇之遇合也。万不能以其上方。而断其贵。而富寿。又不能以其下弱。而断其贱。而贫夭。此衡真之大谬也二。凡五形之质。皆有贵贱贫富寿夭。在所得之气正与不正耳。其主体部位。与辅佐部位。合格不合格耳。何能据一部而论耶。此其解释之六也。 铁关刀一书。出于满清时代。其人大致为医学者流。并非相法专家也。其书多以医学为转移。如云青色发于肝。赤色发于心。黄色发于脾。白色发于肺。黑色发于肾之类是也。果如所论。则红色分五种。而有红紫赤躁绦之各色也。何以一心而发五色耶。即赤色发于心。而红色躁色。又发于何处。其理不通。其法亦不正。盖印堂即心之正部。司空中正。即名华盖。乃心包络之正部。何以红赤躁紫绦之五色。而不专发于印堂司空中正之部。而散漫于他部之处尤多。此文何说也。凡气色皆为先天之动机。凡形质皆为后天之华表。故气色皆根据于先天。不发于五脏六腑也明矣。此铁关刀大荒谬之谈也一。况医家部位。与相学部位。相隔悬殊。其象名立义之处各异。余考黄帝内经。与王叔和难经。以及西医之新法解剖学说。唐宗海之中西汇通。专门考验者。皆云鼻为肺窍。而五行属金。又据各家相法。诸家考正。皆云鼻为中岳。五行属土。究竟金欺土欺。余考丹经参同契。金丹真传。吕祖全集。三丰全集。道藏辑要。皆云鼻为先天之祖气。即天一生水之肾窍。五行属水。此为各据一说。各有原理。盖鼻为四窍。两侧窍由大眼角之内眦。而入肺管。此医家之所以为属金也。身准为全面之中心点。为五岳之中故曰中岳。此相法家之所以为属土也。两直窍上入脑海。下督脉。通命门之火。此丹道家之所以为肾水也。而铁关刀按部拘泥。不明其部位之原理。仅采取皮肤之论。而为定法。此铁关刀大荒谬之二。此其解释之七也。 大清神监一书。出于满清宫闱。余考其时。为康熙之后。雍乾之时也。当时为升平盛世。亦满清极盛之时。此书为翰林学士。安居无事。每以杂艺之学献之。以承上欢也。故其书多考正现代人物。以为标准。故有历指某尚书之进禄得权。某侍郎之升迁兼职。某大臣之黜陟。某夫人之生子。某王妃之得宠 幸。圣恩甚隆。某宗室之晋封爵优恤甚厚。上自王公大臣。下至宫娥太监。皆在考证中。至于三品以下之中贵下贵常贵。皆无确实之研究。下至人民。以及贫贱寿夭之法理。均未言及。亦蹈水镜相法以人为证之故辙也。加以文字雕琢。人为现代事实。此大清神监之缺点也一。凡相法之重要。则分其形格之富贵贫贱寿夭。次言气色。则分其吉凶祸福也。其祸福之大小。则据其人之身分资格。地位才智而定之。假如富至十万元。其损失二千元。以全体计之。不过百分之二。即如此项损失。有时必现于部位。有时则轻淡而现之。如不注意。则认为平常之色耳。假如其人仅百元之业。损失十元。则为破败之气色。以全体计之。则损失十分之一。即如此项气色。则必现于部位。显然可凭也。故相法测量。在加减乘除中。以全部计算可也。方为合法。如某部丰隆而奇突。其运必发达至何程度。如某部薄削而陷弱。其运必破败至何程度。又如眉部清秀修长有势。则富贵至何等品级。鼻准丰隆匀厚圆齐。则富贵至何等程度。有过之。有不足。有虚浮不实。有暗发不彰。有先后相反。内外不合。故单独一部。皆不可为定论。此为大清神监之大荒谬他二。此其解释之八也。 相法之用神。应分四大项。形格为第一。精神为第二。气色为第三。声音为第四。其他零星小部。皆包括在形质中。其纹络筋骨。又为辅助之小品耳。皆不足为定论也。故形质清奇。应得几许分数。精神充足。又应得几许分数。气色黄紫。又应得几许分数。声音宏亮。又应得几许分数。如四种中有三种合度。则如其必发达。而为特贵。特富。特寿矣。当其时气色润泽黄紫充足。则发于最短时间。如气色黯滞枯燥不润。虽为富格贵格寿格。而非发达之期。以期发达于将来。而以运限为用神可也。故气色为临时用神。先天转机。如形质与精神合度。其声音不足。尚不为大碍。亦为上富上贵上寿也。如气色黄紫明润而充足。则发达之时间必久远。如气色明润轻淡而短小。则发达之时间亦暂而不久也。假令形质与声音合度。而情神不足。则于富贵。方可期发。事业亦能成功。不过于寿数稍弱耳。故为中富中贵之例。亦以气色为发达时间之定论也。又如精神与声音合度。而形质不足。则发达有限。事业因人而成。借力而发也。此为下富下贵之例。然享大寿也。又如形质与气色合度。或声音与精神合度。或精神与气色合度。或精神与形质合度。或声音与形质合度。此为四种重要关系之中而得二也。此皆为有富而贵名。多禄而寿也。皆作丰衣足食之格局论。又假定形质平常。精神平常。声音平常。单独气色黄紫明润而充足。或合五行四时之润泽。亦为可富可贵可寿可发之局也。此为暂时发达。而不持久。其发达也不大。或出于异路功名。或出于离奇遇合。此为破船遇顺风。而可航海之法。其验者颇多也。 据此四者品评。而为相法之根据。方是正宗。其轻重加减法。为用之处最大。此为相法之机枢。至精至微。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合而深思。加以推想。自得玄妙之途径。故不以单独部位为用。而以形质精神。声音气色。加减合论。以采取之可也。 部位考正法 公笃曰。凡相法之精神。首重部位。分析确定。先知某轻重地位。次如其关系原理。然后方有把握。自能指定标准。而有一定之判断也。余考相法部位。多属不确。而图式亦混乱不一。各据一说。各有所宗也。惟其名目尚存。而为古之原名也。余考秦代以前。皆属纯一部位。自秦氐火焚以后。世无传本。每有残篇零页。皆不足为稽考之铁证也。当五代时。达摩复入中国。始传五来相法一书。此为中兴相法之祖师。而集各家之大成也。其部位尚有错误之处。是否当时未经考证确实。两宗古之残篇。或为后人翻印错讹。随便改移。徒留其名称也。此皆两可之疑难点。而无法稽考也。故麻衣相法。所有部位图说。亦宗达摩。而错讹之处大同小异。是否为上叙两点疑难。不得而知。柳庄相法。则称其受秘传。而故意错其部位。颠倒运限。其混淆人听闻乎。其自矜眩奇乎。相法部位。错误于此居大多数。至于衡真。则徒据理说。而不寻其地位。水镜则拘泥引吉。而不求其根据。其大清神监。铁关刀。兰陵集。相法须知等。各据一说。自谓心传。以讹传讹。而不知孰是孰非。相法一书。考究其精微者颇少。大多数为跑马观花。任意随谈。只知有其名称。而不知有其地位。至于部位之轻重。谁为主体。谁为辅助。则更茫然而无所宗矣。余此次注重部位。先从医学入手。余考黄帝内经。中有汉晋文字。可见其为残篇。惟针炙大成。与仲景六经。较为确实可用。如王叔和难经。陈修园。徐灵胎各书。部位之系统。稍有离奇。又如西医之解剖图说。唐宗海之中西惟通。皆不明气化。所取之部位。大多数不可为用也。余考丹经之参同契。金丹真传。吕祖全集。三丰全集。道藏辑要。则各有妙蕴。其中有正系连代系。应系通过系。方证实一切部位。余则注明其部位之轻重关系。以为千古后之定法。有志相法者。容易入手。而寻正宗门户也。兹将考证者附后。 医家原有部位图 第一图式详解 公笃曰。医家部位。与相学部位。互相表里。盖太素经之脉诀。中有富贵贫贱寿天之说也。而名称则各异耳。按用法各有不同故也。其内之脉络。而达于外。则有正系之脉络。连带系之脉络。应系之脉络。通过系之脉络。其地位虽异。其气化则感而遂通也。此第一图式。为吾蜀天彭之大医士。唐宗海先生所考究而监定者。载于中西滙通全集之中。并有解剖学说。分经别络。详注经络如何也。其名称是否宗古。或从新也。余将其原规定地位及名称。而参合相学也。上为阙者。即两眉之中心。相法名之曰印堂是也。盖印堂者。即全部之主体。元首之意也。其名曰阙。是否帝阙之意。或金阙之尊称也。阙之下曰王宫。即相学之山根是也。在两目相平之中心。又名命宫是也。相法之称山根有两意义。一为前人之根基。一为本身之命根。其名曰王宫。是否即命宫之意义。而王宫与阙之义相等。稍有冲突。又下之准头名曰明堂。即相学之中岳又名曰土星是也。按河洛之数。五行以土居中宫。而鼻准在全面部之中心。故有是名。余又考八卦九宫之配合。其中宫号明堂。此名之曰明堂。实即中宫之义。与中岳土星之名相等。其下名蕃。在法令纹之下。即相学之陂池是也。又近于腮骨。即相学之下府是也。其名蕃者。是否屏蕃之意义也。两侧曰蔽。在耳珠之前。医书有名颊车。亦有名听宫穴者。即相学之虎耳金缕之侧是也。其名曰蔽。是否障蔽之意义也。又云五脏居中央。得其正也。六辅挟两侧。得其辅也。前人以此望其形而察其色。按其部而诊其脉。不可不根据此也。又云阙以上属咽喉。阙之中属肺部。阙之下属心部。此皆内经详载。医家之定法也。此为唐宗海之原文。余考内经无此说。故上述其研究从新之语。评论辨明列后。兹将其五脏六腑之配分录下。 第二图式详解 公笃曰。上文所述第一图式。略得大体。兹据医家第二部位图式。其分配五脏六腑。为医家各书所载。而唐宗海先生。更用西法解剖法。以证实其部位也。故中西滙通。挨次绘图。详论其如何形质。而感适于外也。据云。两眉之中心。为肺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印堂是也。两目相对之中心。为心部之王系。即相学之山根是也。鼻梁之中段。为肝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年寿是也。鼻准之尖。为脾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土星是也。泪堂之大眼角。为胆部之正系。即相学之精舍光殿是也。鼻窍之两孔。为胃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兰台廷尉是也。眼下之横纹。为小肠之正系。即相学之三阴蚕囊是也。颊车之侧为三焦之正系。即相学之命门虎耳是也。两耳珠为肾部之正系。即相学之耳轮是也。两颧之下。为大肠之正系。即相学之法令金缕是也。两口角为膀胱子宫之王系。即相学之食仓禄仓是也。此为医家业经考证。而为正法之分配也。再经西医之解剖分配。大体亦如是。余考古人之经络分明。莫过于张仲景之六经法。及针炙大成之瞳人图。而与此项部位。则有异地位而名者。兹将仲景之六经大体录下。 第三图式详解 公笃曰。医家之书最古。而最确实者。莫不以仲景为医中之圣。盖发明六经。始由仲景而起也。按第三图式。即仲景之六经总图也。其中分三阳三阴。以包括五脏六腑也。故三阳之中甲。有太阳经。内属手太阳为应小肠。足太阳为应膀胱。此太阳之专司脉络也。有少阳经。内属手少阳为应命门。足少阳为应胆络。此少阳之专司脉络也。有阳明经。内属手阳明为应大肠。足阳明为应胃络。此阳明之专司脉络也。故三阴之中。有太阴经。内属手太阴为应肺络。足太阴为应脾络。此太阴之专司脉络也。有少阴经。内属手少阴为应心络。足少阴为应肾络。此少阴之专司脉络也。有厥阴经。内属手厥阴为应心包络。足厥阴为应肝络。此厥阴之专司脉络也。古有三焦之说。而徐灵胎陈修园。皆勉强说之。似未详于六经之内也。唐宗海则指为三焦即连网油。此解剖之功也。故论病则有为本经之病。即指太阳专病或阳明专病也。又有为两经合病。即指少阳与阳明同时合病。或厥阴与少阴同时合病也。又有此经而现彼经现象。名曰应病。即太阳经之病。而现少阴之现象。或太阳经之病。而现阳明之现象也。盖先天之气。发于肾部。故有天一生水之义也。后天之脉。资生于胃部。故有土生万物之义也。血脉之行。资生于气息。故六经可包括全身。此纲领之法也。 卷十(中) 医家六经经脉图 图式详解第一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一图。即太阳脉络也。其脉络为大眼角之锐眦越。由上眼皮之三阳通过。平横入鬓发。至耳后之寿骨。曲绕耳后。下至耳珠。近腮肥方犄角处。曲绕而上。至颊车上。即相学之虎耳部位。此为太阳经之脉络他。内属则分手太阳。而应小肠之气也。足太阳。而应膀胱之气也。而太阳有称巨阳者。盖传经之始。即由太阳而起故也。欲求小肠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膀胱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太阳之脉络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二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二图。即少阳之脉络也。其脉络由小眼角之外眦。为少阳经脉之总管起点处。从玉堂而入鬓发。由寿骨之上。微曲斜而下。至后颈之发际。在大椎之上。医家原名风池穴。以此为止。皆属少阳经之脉络也。内属则分手足二经。手少阳经。则为命门之正系。肾气之连带也。足少阳经则为胆络之正系。气化均名少阳。而统论之也。欲求命门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胆络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少阳之脉络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三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三图。即阳明经之脉络他。此为阳明经之总管。上由百会之巅起。所谓百会者。即百脉相会之处也。在顶中陷处。而有动脉之间是也。由侧面曲近鬓发而下。过福堂奸门外颧。平兰台而至鼻孔止。即医学之迎香穴是也。皆阳明经之脉络也。内属则分手足二经。其手阳明经。则为大肠之正系。足阳明经。则为胃络之正系。均名阳明经而统论之也。盖三阳以阳明经为传经之机枢也。欲求大肠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胃络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阳明经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四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四图。即太阴经之脉络。此为太阴经之经脉总管也。由口内之舌部起。经过相学之地库部位。下至颏位。而曲行。下至喉管侧之小管。即接入肺管。此为太阴经之脉络也。内则分手足。二经其手太阴经。为肺络之正系。关乎肺气也。足太阴经。为脾络之正系。关乎脾气也。均名太阴经而统论之也。按三阴以太阴为起。欲求肺络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脾络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太阴经为认定也。 圆式详解第五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五图。即少阴经之脉络。此为少阴经之总管也。其脉络由眼之鸟珠瞳人起。平下至三阴蚕囊之中。斜侧而下过陂池。而至腮之犄角处。曲入项部。而至咽喉止。此为少阴经之脉络也。其内则分手足二经。手少阴经。为心部之正系。而关乎心络之气也。足少阴经。为肾部之正系。而关乎肾络之气也。均名少阴而统论之也。欲求心络之正系。及连带系。欲求肾部之应系。及通过系。当以少阴经而认定之也。 图式详解第六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六图。即厥阴经之脉络。此为厥阴经之总管也。上由百会之巅起。百会在顶中陷处有动脉是也。斜侧由辅角而下。入眉中。过三阳入目中。直穿乌珠而出三阴之下。至金缕曲绕。平横入口唇。而曲下至颡上。此为厥阴经之脉络也。内应则分手足二经。手厥阴经。为心包络之正系。足厥阴经。为肝络之正系。按三阴以厥阴经为传经之机枢。欲求心包络之正系。及连带系。欲 求肝络之应系。及通过系。当以厥阴经而为认定也。 新修考正部位第一图 公笃曰。余考医学部位。以仲景六经为正宗。又据医学最古之黄帝内经。及王叔和难经。又据西医解剖图。唐宗海之中西滙通。加以针炙大成之铜人图。脏腑图。又由丹经之部位证实。其正系。通过系。应系。连带系。凡经络之相通相应。兹特摘录之。接头为诸阳之首。其顶巅名曰百会穴。即百脉相会之所而得名。其内即咽喉。而咽喉分内外管。其软喉曰咽。硬喉曰喉。侧有两小管。相附而下。即通肺管。肺管之间。名曰层楼。即丹经所谓十二层楼。由层楼而下。即为肺部。而丹经与医学。皆谓华盖是也。由肺而下。即属心包络。而丹经所谓护卫是也。其下则为心部。而医学则称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心部为全身之关键。故为元首之君。前有亶中膈膜。后有肺络三焦肾络。右侧有肝胆。左侧有脾胃。下两侧有大小肠。其最下为膀胱子宫谷道是也。而头面部位。亦根据脏腑之上下左右。以分配部位也。兹将考验证实者。绘图列后。以待后之高明。及艺学家考正而监定耳。 考正部位名称详解 公笃曰。右图为考正新图。经医学相学数学丹经。以及生克制化之各书。考证确实者。而于医学。尤有益于参考也。故将部位绘图详解。按医学各书。末有如此明白。亦无如此指定。兹将五脏六腑。分配于面部。测量地位。详明关系。并将证实之点。补叙明白。以便诸君予研究也。按顶巅之陷处。而有动脉调息。据医家相学。皆名曰百会穴。因百脉交 会而得名也。内属咽喉。为最高之处。其部位常有动脉。故如其为气关也。而咽喉本为上下流通之地位。百脉交 通之关键。而气管血管肺管。皆系于此也。由发际之火星起。下至司空止。此为十二层楼。丹经原有此项名称。医家则略而不详。相学则分天中天庭以及司空三部位也。发际之两侧曲处。分为左右祖气。内系乳部之气也。上由山林之发际起。下至边城之中段止。均为祖气也。医学无此名称。余每考其地位之气色。多于父母宫有关系。故定其名为祖气也。 中正在印堂之上。一名曰华盖。因护卫印堂而得名也。内应心包络之正系。印堂在两眉相对之中心。为全面部之主体。如一国之元首也。此部内应于心。关系最重。余考印堂之气色。好则为进官禄而喜庆。其事业成功。以亨盛名也。不好则为危险死亡。而国亡家破也。医家则有谓之曰阙者。又有谓之曰肺者。是否宫阙之意。而名之曰阙耶。或为帝阙之意。而尊之曰阙耶。又医学有称肺为华盖者。而在心部之上。亦为心之护卫之意而名之耶。其意虽佳。其部位则谬。若以印堂为心部之正系。则合宜。若以司空中正为阙为肺亦宜。以余考之。则错一大部位。而正系及连带系皆不通。其另有解说乎。抑另有深意乎。余考肺系之部位。当在两眉。故医学有肺张两叶以卫心。不是由上而卫心也。余考针炙大成之肺俞穴。在两肘之扇骨当中。实从背部而取穴也。而扇骨与胸部之亶中相平行。故肺与心高低相等。此为证据之一。 余考医学有云。肺为清经之气。而司呼吸。内主忧思。外主皮毛。盖人有忧思不决。则伤其肺。而两眉焦乱。以形于外。此之谓愁。亦应其皮毛之句。此为证据之二。故肺为两眉较为合宜。眉之下。目之上。半属肺而半属肝。即相学之三阳部位也。此为肝肺相升相降之通过系。眼之下亦属肝。即相学之三阴部位也。此为三阴之枢纽。而厥阴属肝木故也。两目亦完全属肝。而医学则为五脏之五轮说。又有属肾水居多数之说。余考瞳撞人一点属肾。然为子肾也。其全目皆肝部之正系也。眉之尾棱角。即相学之福堂。其后则名玉堂皆属两腋之正系也。司空中正故名华盖。即心之前护卫。而为心包络之正系。山根为心之后护卫。即内属亶中之正系。而医学一谓之曰心部。一谓之曰王宫。似为错误而不宜也。其考正详解录下篇中。相学原名。有名之曰命宫者。或命宫即王宫耶。属心之说。当然不确。此中疑难。颇难尽叙。按眼中之乌珠。内有瞳人本属子肾。医学则通称瞳人属肾。其相差亦远。盖子肾与母贤有区别也。大眼角之内眦。以及中勾陈。则为肺管之通过系也。小眼角之外眦。奸门鱼尾则为两脇之应系也。命门则为母肾之正系。医学有名听宫穴是也。前图何以称为三焦之地。耳珠本为脊连肾系之连带系。何以称为肾部之地。可见其自相矛盾。兹特正之。年寿为疾厄官之专部。内为胆腑之正系。而医学则配之以肝脏。其事实颇不合宜。按肝为两目。以及目之上下。皆属肝脏之正系。故医学治目病。用平肝疎肝泄肝三法。另有补肾一法。亦以肝木为肾水之子。肝为刚脏。有泄无补。故有虚则补其母之 法。此其一铁证也。何得在鼻梁之中干。此医家之误也。盖胆腑为水火之腑。消化之机。有水有火。方能消化饮食。故居于脾脏之上。当然确实。 何得分配于泪堂下勾陈之侧耶。其意义安在。又准头为土星。当然为脾脏之正系。而为分清别浊之枢纽。兰台廷尉。本属膈膜之连带系。以障医邪秽也。而医学则称准头为脾脏。兰台廷尉为胃腑。余考胃腑。属人中之部。人中为沟洫通达之地。胃为仓癝之官。人中通达四渎。颇占重要地位。胃腑为人之谷气。此弱必病。仓癝之停聚不足也。此闭必死。仓廪之空乏无用也。余考人中青黑。每应胃气痛之暴病人之将死。又每见人中必缩而黑。亦腐重要之俯。以人中而合胃系。确而且实也。又以疾厄。及其他事实证之。皆屡验不妄。何得以不关重要之陌台廷尉属胃。或为脾胃均属土。而为连带关系耶。两颧属三焦之应系。三焦者。连网油也。扶助正气。障翳污秽之重要关系。故相学名之曰国印。亦以司重权。辅正去邪。而关系重要之义也。医学列于听宫之肾系。其三焦与肾相通而配之耶。或为两相表里而配之耶。如以两气相通。同经相表里。其气化合而论之。则五脏六腑皆相通。而五行生化皆相表里。其理由意义均不通。而不合宜也。故部位之脉络。皆有一定应证。当然以分经别络。论系别脉。则各有专司专系也。其与听宫无关系明矣。耳珠为脊连肾系之地。内属君火相火之火轮也。故相法名之曰珠轮。此为肾之通过系。非肾之正系也。口为水星。亦为北岳之地。内为丹田之正系。上唇为气海。关乎人之真气。即天一生水之先天气也。下唇为血海。关乎人之血轮。即地六成之之后天质也。统名之曰丹田。 余考女子血弱。而有内病者。其唇白枯不华也。男子气弱而有痼疾者。其唇惨黯不鲜也。此为医学中无此论。而丹经则有之。余用事实相证。每见女子之白枯不华。必有气血痛之病。重则成疱块症瑕之例。而无生育。故女界每月胭脂以涂红其唇者。盖表示气血充足。而无病厄。又旺子女。而有生育之意也。兹特注明其为丹田之义。左口角属大肠之连带系。右口角属小肠之连带系。此为盘曲于丹田之左右。故在两口角也。而医学则配以法令之处为大肠。三阴之间为小肠。更不解其意义云何。按大小肠。为最下之部位。而大肠之下。即谷道之阑门。小肠之下。即膀胱之精道。又何得在脾胆之上。而与肝脏相连耶。以地位者之。则相差太远。以事实证之。则应验不足。是为解剖家之误会也。承浆即子宫精道之正系。相法名之曰承浆者。谓水最低下之义也。浆者。水之浊也。全身以肾部属水。水本在下。而清者上浮。浊者下坠。其为水之浊浆者。当然即为最低下之义耳。此相法家命名之原意也。又何得在两口角之部位耶。两腮为奴仆宫。本属谷道阑门之应系。此为出口之部。故配之以最终点。余考有花柳病。而成梅毒疮痘者。其两腮先起黑影。或腮陷喉烂。而声暗哑。是其证也。此为余历年考证之确实经络。而为各部位之专司。以便明其主要关系也。方能推其事实。定其疾厄也。 考正部位气色合解 一.百会往大脑与小脑之间。两相交 通之地。即顶上之巅磺陷处。有动脉处是也。为咽喉之正系。亦为咽喉之应系。是为诸阳聚会之点。百脉相交 之地。此为第一之气机。亦通达之关隘也。此地有动脉宽六分许。长一寸余。其脉动而沽匀。其人精神强健。而有生机也。其脉动而缓急不常。其人精神亏损。而有疾厄也。其脉定而细微。其人衰弱已极。而为将死之应候也。此即下应咽喉。通达气机者生。障碍气机者病。闭塞气机者死之类。而为明徵之应候也。故列于最高之巅。百脉之源也。余每见医家治危症。或脱阳症。先用手术而针炙此穴。亦即通气机。而开咽喉之义也。今更名天大关。其地宜高耸有骨。即贵寿之格局也。宜动脉调匀。即强健之精神也。 二.发际之火星起。下即天中。次即天庭。又次即司空。其名曰层楼。即丹经所谓十二层楼之简名也。内属大脑海之正部。为督脉之通过系。此地关系父母之 强弱。祖业之有无。又关系其人贤智如何。愚拙如何。此为人灵根祖脉。亦为种因之慧根也。故发际高者。其人聪明多才。而父母无刑伤。发际低者。其人粗俗而愚。或为父母刑伤。又天庭丰隆。凸突者。必为贵裔。而有前业。亦主本身贵名。而有惊人事业也。天庭削弱凹陷者。必为平常之家。前业萧条。亦主本身贫贱。而有劳苦度日也。故相法家名之曰。高广学堂。如层楼有黄紫明润之气。则主升官进职。常人亦主得财获利。如有滞黯惨腻之气。则主孝服。刑人丁。及事实失败。而有忧愁惊恐。如有赤黑枯惨之杂色。则主牢狱惊险。以及其人神经昏愦而乱。失其常度。丧其灵智。或主危险之疾厄。故层楼之部位。宜宽阔高突。凸广有势为合格。原名层楼。今更名日祖脉。即灵根之脉。元气之义也。 三.两山林在鬓发之大曲处。如山之林而得名也。下至福堂骨之上。内属乳脉之连带系。其地原名天仓。关乎祖业之专部。亦验父母之 部位。凡人于初生。皆食乳而养成。而为父母之 脉气颇确实。余考其刑父母宫。每应孝服之时。其地有黑云惨黯之滞气。及孝服哭泣之后。其气沉滞不散。有一生尚存者。有至九年多而方散尽者。有七年五年三年不等。而方散完者。至少亦以一年为标准。而方散完。化出明润之气。盖孝服为人生之第一大事。古人定礼。应守三年之孝。而不问事。故其气久而不散也。此地又主天灾之瘟疫流行。如有黑惨之气色者死。故达摩名之曰天门麻衣有三天黑黯。扁鹊难医之句。即两天门与天庭也。今更名曰祖气。所谓祖气者。因食乳而养生故也。以祖气名之宜矣。某地方棱有骨。则禀受之先天必厚。所得之产业亦丰。其地陷弱而痕。则禀受之先天必薄。或所受之产业有限。今分为两段。鬓至边城之中段。上半节为祖气。由边城下至福堂骨。下半节为天门。并非天门即祖气也。 四.司空至中正。在印堂之上。内属心包络之正系。本为印堂之护卫部位。故相学各书。有华盖之名称。所谓华盖者。即护卫印堂君主之本意。不是医学谓肺为华盖也。其地丰满凸突。则君主得贤臣之护卫。而为有用也。故为官禄之部位。所谓司空。即国家柱石之臣。六部之官名也。其地有骨高耸。直者。为玉柱骨。横者。为华盖骨。皆为大贵之格局。而有惊人伟大之事业也。其地陷痕削弱。则无贤良柱石之臣。以护徫其君主。前业见挫折。离乡而劳碌。无贵名之可能也。如此地有黄紫明润之色。主升迁进职。获功得名。而有委任至。常人亦主进财得利。及得喜庆之音信也。如有赤黑枯惨之色。主罢官去职。牢狱拘留。而受处罚之兆。常人亦主挫折失败。官讼牵连。是非连累。其最轻者。主胀满痞塞之疾。如人君之失辅。而反受谗侫之蒙蔽也。原名华盖。令则更名曰前卫。即护卫之义而名之也。 五.印堂在两相对之中心点。是为全面部之君主。故号元首。以全面部测之。则居全部之中上地位。其地有骨高起。上耸。即玉柱骨之连带。有骨横过。而至眉尾之福堂。名曰金城骨。皆主大贵之格局也。即金城汤池。而为帝王建都之所。故名金城骨也。内属心部之正系。为全身之主宰。故医学曰。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其地以开阔方楞。丰隆高突为贵。如创业贤明之君。其地以窄弱陷痕为贱。如失业昏愦之君。如有悬针。主凶死。及刑人丁。如有纹痕。主破败刑伤。及劳碌。故达摩云。印堂光明眉不锁。三十功名可。余考印堂黄紫明润。主进权升官。常人则主喜庆进财。其他如有红赤黑黯各气色。皆主国亡家破。飞灾横祸。立见死亡也。其轻者。亦主牢狱枷锁。损人破财。忧愁疾苦之类也。如有浮腻青滞之色。则主冷退惊疑。及最不满意之事。或失权罢职。连带遗累之患也。今更名曰元首。即外应君主之尊也。又名曰灵合。即内应于心之义也。 六.两眉为文采之官。内属肺脏之正系。肺主忧思。故有不遂之事。先见于眉。而两眉焦乱。谓之愁眉是也。医学又有肺属皮毛之说。眉为毛属。是肺之正系。故医学又名曰华盖。盖形象卫心之义。余考肺张两叶以卫心。针炙大成铜人图之肺俞穴。在两肘之扇骨中。可见与亶中系平行式。此其为肺系之铁证。不如心包络之为华盖。较确实也。故相学有问名在眉客说。凡人深思不决。则皱眉不展。此地以修长清秀。上竪有威为贵名。多辅佐而有权。及有特智英明。不学而成。如短促粗浊。焦乱浓俗。主劳碌失辅。而多贫贱。及愚拙不堪。反覆无成。其下之三阳。则为肺肝相连之系。每有喜怒之事。多见于眉目之间。故为文采之官。礼义出焉。凡有肺病者。其眉枯燥而无润色。今更名曰辅弼。即左辅右弼之义。因接近印堂而名之也。 七.眉尾之棱骨。为三角形式。原名丘陵塚墓。盖陵墓者。小山之义也。稍退一线。即为福堂。内属两腋之应系。亦为两腋之连带系。凡腋毛粗浓而多。其眉尾亦粗浓而多也。凡腋毛柔细而少。其眉尾亦柔细而少也。故眉尾有病则腋之左右亦有痣。此上下相应之一铁证也。其地以高起而有三角棱骨者。应进外财。及得流通之财源也。故西人名之曰蓄财骨。亦外财库之同一义也。如陷弱不起。则主外库无财而不聚也。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则主外交 得利。而有集思广益。同舟共济也。如有青腻之色。则主忧愁之信至。亦主小口舌及交 际失信。而不生效。及事实迟延。而不结束也。如有红赤黑黯之气。则主损失外财。而有官讼之纠缠。托人不力之阻碍。交 际生是非。事实吃暗亏。亦主痈痕之灾厄。今更名之曰曲肢。是为曲折支节之义。而名之也。 八.三阳在上眼皮之地位。上半部属肺脏之连带系。下半部属肝脏之通过系。故内属肺肝相连之并系。亦曰相通之应系。相学原名三阳。一分左右。即左为三阳。右为三阴。此流之用以推运也。一分上为三阳。下为三阴。此气色之用以定位也。其地丰满高平者。主享盛名于当时。又主寿根。又主多子女而贵名也。其地上为肺气。而司下降。下为肝气。而司上升。一降一升。阴阳交 姤。盖肺金之气。而象兑之少女。肝之木气。而象震之长男。此部相连而相交 。故能旺子女也。其地低窄。虽贵而无名。其地陷痕。子于女虽多而不立。故医家以肝络为厥阴传阳之机枢也。其地黄青而润。主生贵子之喜庆。是得长男之气色也。其地紫红而润。主生贵女之喜庆。是得中女之气色也。亦主得名而立善功。平安而享大寿。其地浮腻暗枯。多主忧愁不遂。结怨招非。牵制遗累。多见驳杂之事实也。其地黑滞如湿灰。其人主死亡之灾。故麻衣云。黑掩三阳。卢医莫救。盖水为坎卦。先天为坤体。故生我者死气也。我克者废气也。此半属肝木之绝而废也。坤土生金亦死气。虽有坎水之旺。而土制之。是为孤阴。此半属肺金之绝而孤也。其地有赤惨之色。主损人丁。或主危险惊灾。重病大败之例。一为私德丧失。而种恶因之结仇。一为飞灾瘟疫。而塞窍关之危机。盖因不升不降之障碍。以应其事实也。原名三阳。今更名曰交 关。即上升下降之地。而交 通之义以名之也。 九.山根在两目相对之中心。鼻部之上接印堂处。医学有称为心脏者。有名之曰王宫者。其分经别络。颇为不宜。相学原名曰命宫。而专司疾厄。先天之遗传病。在此部位分别也。余考内属亶中之连带系。乃心之后护衙。非心脏之本系。又为督脉之通过系。直达肾络也。如以之为王宫。尚可解说。如以之为心脏。则完全不符矣。盖相学命名曰山根。即人之根基。而关祖业也。或人之命根。而关寿数也。此地为肾络之通过系。余考其部位。气多血少。凡人之先天禀受弱者。必见青筋横露以表示之。则有遗精腰痛骨酸之病以应之。如人之后天戕贼者。必见青黑横露以表示之。亦有精枯冷滑。脑弱阳萎腰痛智昏之病以应之。小儿有青黑横于山根。则有肾气之痛症。有云蟺气者。或遗溺之疾厄。有应惊癎者。此其先天不足之证。而失护卫之权也。此地如高起有骨。即玉柱骨。主大贵而寿。如丰隆上贯。主享前人遗产丰富。及有寿徵也。如陷弱而低。主前人无遗产。或为不寿也。如山根黄明紫润。有应进田宅。及本身强健。一岁平安也。如有赤黑之气。主死厄之灾。如有一点红赤色如豆大。亦主汤火灾。或焚毁房屋也。如有青浮滑腻枯惨各色。皆主病厄。不过以何时而现何色。主何类之病灾也。今更名曰后卫。即护卫之义也。 十.两目原名监察官。内属肝脏之正系。目者木也。而肝属木。即两目之机枢也。医家有五轮之说。而根据五脏之系。似为理说家之理想耳。盖两目完全属肝系。肝为刚脏。有泄无补。何得称五轮为五脏之系耶。又何得以两目为五脏之精华耶。想是八脉系于肝肾之误会耳。故医学云。喜则伤心。怒则伤肝。忧则伤肺。思则伤脾。凡人逢盛怒之下。与极痛心之时。可以失明。而言其两目也。又医家治目病。平肝第一法。疎肝第二法。泄肝第三法。此两日为肝系之铁证。又另立补肾益水之一法。盖肾为水而肝为木。水为木之母。本为水之子。古人立治疗法。用处则补其母。实则泄其子。肝脏有泄无补。故用补水以济其木耳。此两目为肝系之铁证又一也。余考情欲过度。其目之神黯而光淡。尚不至完全毁坏也。惟癖爱娈童。其目背光而无形。减少目力。亦不至完全毁坏也。惟盛怒之过度。伤痛之过余。则先起血丝而光黯。次起蒙翳而乌珠坏。此两目为肝系之铁证第三也。又八脉系于肝肾。而为人之总枢纽。可见其重要也。故乌珠透黄。为奇贵之特权。乌珠玄黄。为上贵之重权。眼神清润而充。亦主英明多才智。而有贵名之事业也。故其神忽娈神忽脱神忽退。神忽定。皆主凶亡之灾厄也。原名监察官。今更名曰机枢。即因其地位重要。而有生死关系以名之也。 十一.乌珠之内有瞳人一点。在灵晶垣之中心。为子贤之正系。亦肝肾之连带系。为人真火真水之源本也。故修炼家以此为精灵之地。乃水火既济之处。而合真气慧剑也。如炼成方瞳。则是仙品有道之士也。本系通膀胱之子肾。不是督脉之腰肾也。余考瞳人之部位。关人贤愚。及勤慎疎懈之关键。短见瞳人散大者。有大志而不勤。虽博学而不周。似乎疏懒轻视。而有偏性之浪漫行为。其瞳人合度者。作事有恒。坚忍耐劳。勤慎持久。而有远见之积极进行。其瞳人缩小而收者。名曰聚瞳。余考聚瞳之人。聪慧异于寻常。凡读书则过目不忘。又主有专长之技艺以鸣世。而享大名也。或为音乐琴棋书昼。或为雕篆医卜星相。皆不学而成。方是聚瞳。余屡次试之不妄。今更名曰天真。即先天真窍之义而名之也。 十二.大眼角之外眦而外。名曰中勾陈。下名曰泪堂。内属肺管之通过系。按鼻为四窍。两直窍上人脑海。下督脉也。此即两侧窍。由大眼角之内眦。而至会厌。以合咽喉。下接肺管也。此医学家之谓鼻为肺金。若云。侧窍通肺则可。若云。完全属肺则不可。其地有青滑浮腻之气。则为伤阴之病。而有夜不安眠。神不守宅。多梦游而有惊悸不安之象。失其常度也。如有红绦浮光。则有哭泣人丁。于血统之瓜葛亲戚。有损伤人口也。如有黑黯赤滞之气。则有忧思郁结。夙怨之顾忌。嫌疑之是非。以及作事多挫折反覆。条约不生效。而失信守。遗累既多。牵制尤大。故动忧愁思虑。而不决断。亦有颠倒错误。而至危害。如有黄明紫润之气。则主人口平安。事实顺遂。又无疾厄之纠缠。又无是非之障碍。原名中勾陈。今亦从旧也。 十三.小眼角即鱼尾奸门之部位。因目尾之交 。而似鱼尾以名也。内属两脇之连带系。按目之尾为鱼尾。即象形取义而名之。眼眶骨之处为奸门。即因妻妾而名之。然皆属妻妾宫之专部也。亦得肝脏之木气。肺脏之金气。长男少女而相化也。故丹经有云。金公木母。两相配合。以成其乾坤之道。又云东家之女。西家之郎。两相交 姤。以成其阴阳之偶。肺为金脏。肝为木脏。此为肺肝合作之余气。此属两脇之正气也。某地以丰满无痕纹为吉。而得妻妾贤淑。遵守妇道。及有操作之可能。其地破痕。或纹。皆主刑克妻妾。至于刑妻妾之多寡。则以破痕之浅深。破纹之长短。为定论也。然其纹上仰者。妻宫偕老而强淑。又无刑克也。其纹平冲者。主刑命妻而续弦。其纹下反者。主刑三妻而四配。如有十字纹。主生离而再配。或刑末婚之妻。可见其为妻妾之专部也。其地有青浮滑腻之色。主妻妾忧愁。性情窄狭。而有疾病。如有枯惨绦之色。主妻族之哭泣。如有红赤躁之色。主妻宫有官讼遗累。及性情偏僻刚躁而急。以及妯娌不睦而争端。如有黑黯色。主妻宫死厄。次亦妻妾大病也。其色黄明。主妻妾平安。和睦守礼。而有大喜庆。必为子星。其色紫润。主妻妾亨吉。贤淑持义。而有小喜庆。必为女星。如其有青有黄。则有喜庆疾厄夹杂。或因疾病而化为喜庆也。如有紫躁红赤枯惨各色。相聚成斑点。此为杂花。则主妻妾邪行淫荡。丧品私逃之例。原名鱼尾。今更名曰元后。即后妃之义而名之也。 十四.鼻梁之中段原名年寿宫。又名疾厄宫。内属胆腑之应证系。亦为胆腑之相通系。而医学谓之属肝络。按肝络属木。鼻部属土。本位相差太远。余考铜人图。详载于针炙大成中。谓人身之脏腑。肝气由左而升。肺气由右而降。中医各书皆称左肝右肺也。又考西医之解剖经络图。则称肺居于人之左半部。肝居于人之右半部。是为左肺右肝也。余考两说。皆有至理。在气化与定位之两点耳。凡属活人有生气。则有气轮常环转。而冲动血轮。以运用全身也。其肝之本位虽在右。而气从左升。肺之本位虽在左。而气从右降。如钟表之针。其机轮动。则可左可右也。凡属人死无生气。则气轮不环转而停滞。血轮不运输。其肝则定位于右。其肺则定位于左。不升不降。如钟表之针。其机停则不能左右也。余考黄帝内经。王叔和难经。针炙大成。以及医学各书。皆言是左肝右肺。而解剖之地位。又为左肺右肝。余思前人立法。决不至错误而相反至此。想系气化动机之关系。此中医之胜过西医处也。姑无论在左在右。皆在两侧之傍部。又何得在鼻梁之中段耶。余考人之消化饮食。完全在胆腑之力。因胆络有水有火故也。古人认为脾胃消化饮食。则非事实。不过为一理想耳。按脾为分清别浊之煽动机。而胃为仓癝停聚之过道地。皆非消化之部。必藉胆腑之水火力。方能消化也。余考已死之人。其胆汗尚能化五金。而重量以三钱为标准。再重则化不完矣。据此铁证。则知胆汁之力颇大。凡人之康强衰弱。以饮食为定论。故名疾厄宫也。其地以匀厚有梁为吉。平生无病苦。亦旺人丁之子女也。如露节。或直有三曲。主刑子女。及挫折失败也。如露节左右三曲。主刑子女。及恶病不寿也。如年寿有黄紫之气。则平安而无病苦。亦主家庭顺遂。如有青滑黯滞之色。则主饮食不健。而有胀瞒痞塞之疾。如有青腻浮枯之色。则有水湿上泛。而现痰饮咳哮之疾。如有红赤之气一点。或一缕。皆主火灾回禄之厄。如有黑惨之气。主刑叔伯之冷退。本身亦主病疾宿病。如有躁绦之光。则主温 疟瘟疫之湿热症。医家见年寿发现各色。有病则指为胃病。其实即胆病也。原名年寿及疾厄宫。今更名曰命关。即性命关头之义而名之也。 十五.准头原名中岳。居五岳之中而得名也。内属脾脏之正系。五行属土。而为金气之通过系。即肺管之出口。金为土之子。而相生相依故也。又为肾水之应证系。由百会入脑海。下督脉又因金而生水也。其地位则完全属土。故号土星。土生万物。是为财源。此为财星之专部也。其部位以丰隆圆厚。耸干匀齐为大富特富。而连带于贵名也。其地尖薄陷削。则财星不足而有挫折失败。以至困穷也。故相学以土星为坐守之财库。土主厚而藏聚也。盖喜滋润而恶枯燥。余每见有红赤躁绦。主破败失业。及损权利。而刑人丁之类。其最轻者。主痣漏酒病。及湿气筋骨疼痛。手足拘擘也。如有青浮滑腻。主冷退失财。忧愁不遂。如有黑枯黯惨之色。均为大失败。如有黄明紫润之气。主进财进禄。及有喜庆之事实也。如有红赤气色发现。反进财源而大发达。其人必死。盖俗谓为棺财运是也。故俗云火烧中堂。家破人亡。其义者何。按脾为阳土。以黄明为本位之正色。赤者火也。火为土之母。余考数学。皆以生我者死为定法。故土位现红赤色。为不祥之气色也。今更名曰宝阙。因财库之义而名之也。 十六.两鼻孔原名兰台廷尉。又名井灶。内属膈膜之连带系。亦为膈膜之相通系。膈膜者。障蔽邪秽之浊气。保辅其通上利下之部位。医学配之为胃腑。似为不宜。余考医学有云。凡人之气息。先天资生于肾。而始于水也。后天资生于胃。而始于士也。乃重要部位。何得在两侧之不关紧要之部耶。按相法以兰台为偏浮财。游戏财之例。以廷尉为交 际财。潜伏财之例。虽属财库。尚非正当范围也。故人有不正之思想行为。不良 之饮食异味。则兰台廷尉。有黑尘细点凝滞也。其地以丰厚匀收为吉。而财星入库。可守而享受也。如薄削泄露。则财星虚浮。不可守而落空也。如有纹直破出准头。主挫折失败。而有危险之厄。如左纹破而右不破。主惊险损失。而不至己身。其重者。不过受伤有残痕耳。如右纹破而左不破。主惊恐。而有小损失。则更轻一层而应之。其重者。不过内无辅助。外有遗患耳。此地有黄明紫润之色。主进偏浮财。交 际财。以及合谋而有利益。如有青浮腻滑。主遗累损失。牵制无功。谋略无效。如有红黑赤黯之色。皆主损失。及义不容辞六亲之患。原名兰台廷尉。今更名曰宝屏。一为仓库之意。一为保障之义而名之也。 十七.两颧骨原名国印。又名东西岳。内属三焦之连带系。古人则谓三焦有名无质。不过分上中下之义耳。果如此说。何不谓上段中段下段。又何得以三焦。名之耶。余考新法。及解剖学。谓脏腑中有连网油一物。上补正气之不足。下逐浊秽之有余。其关系之重要。与古人之论三焦相等。大体三焦。即连网油之别名。唐宗海证实为三焦也。而在大小肠之上。曲折以掩护各脏也。其地位以高耸上插为权重。而贵名之事业非常。即国家之屏藩也。以抵小陷弱。主平常而不贵。其才智能为皆不足也。如隆大而地位不近目尾。此为假权。多应优伶界中人也。如泪堂下插而破颧骨主患神经病而减智识。此地如有黄紫明润之气色。主进权禄而升迁。获功进职也。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主謪贬去权。忧愁惊恐。常人亦主障碍损失。冷退破财。如有黑赤红滞之气色。主危险死亡。牢狱枷锁。轻亦主孝服刑伤。大破败之惊恐也。如红绦浮光。则为酒湿痣漏之病。如红艳浮光。则为情欲劳伤之疾。原名国印。今更名曰屏藩。即为国家屏藩重镇而名之也。 十八.听宫之后有突肉高起。是为命门。内属大肾之正系。医家则为颊车穴。又为听宫穴。余考此部。为先天之正脉。即人之气息脉络。资生于肾也。故数学起推以坎卦。天一生水故也。余考命门不起者。必死于十二岁以前。万无能过童年而成立。古人谓三十而立。如命门稍起者。必死于三十六岁以前。万无能过眼运。凡享寿能至六十以上。或享大寿。其命门必高起长突。高过耳栏也。余屡试之皆不妄。故命门现黑滞如湿地之灰者。虽不病之人。亦主暴病而死。久病者。则为死期至。盖肾气已绝故也。此地有动脉可诊。其脉停而不动。其人不死。盖肾脉已尽故也。其内下陷者不死。盖肾窍闭塞。肾络脱绝故也。如有红赤滑腻各色。则为流连之病厄。关于肾火上浮。肾水上泛。肾脉亏损。肾络凝滞之等类。如有青而浮光。主有忧愁不遂。情欲相思之疾厄。如有黄紫明润之气色。则身体强健。精神充足。而无病苦也。今依原名命门。即性命关键之义也。 十九.耳珠原名耳轮。又号智珠。内属肾络连脊之连带系。即医书之由大椎而下。为第十四节背脊之阳关穴。君相二火之出脉是也。其地以大而圆厚如珠者为佳。主聪明而智慧。慈良而厚禄。以圆珠者为贵。以贴肉者为富。其地如短促薄小。皆为初年不吉。愚拙而少禄也。此地如有纹冲破。主刑弟兄姊妹于十四岁以前。如有黑病。主聪明异常。但多水惊之灾。耳珠朝口者主贵。而享百世之盛名。甘罗与太公。均有此格也。其发达之早迟。则又以各部参考为定论。故麻衣有明珠朝海。食禄万钟之句也。故厚圆如珠者。主多才善辩。天姿英敏。而有慧根。衣禄丰足。而为贵裔。圆坠而直下者。主明敏而偏傲。任性恃才。薄削者。愚而无记忆力。方轮者。诚厚而无机心。如有赤黑惨黯之色。均主沉疴宿疾。如耳轮乾枯者。其人将死。肾系不通也。其地以黄明红活之色。为正气之强健也。原名耳轮。今更名曰明珠。即肾系之灵根关系。而尊贵以名之也。 二十.人中原名沟洫之地。通达四渎之区。是为交 通之官。内属胃腑之正系。故医学云。胃为仓廪之官。停聚之所。承上通下之部位。非人中别无重要部位相合。余考医学。有以兰台廷尉。而属胃络。又有以法令而属胃络。此二者均不合法。亦不合理。按人之后天形质。资生于胃土。其脉络亦发于胃腑也。故人之将死。其人中必缩短。或青黑黯滞之气色也。盖后天胃土之脉气已脱绝。其人无救。是为铁证也。故其部位关系子女。又关系寿数。如其地深洫而长。主多子女。而有寿徵也。如上窄下宽者。先得女星成立。而后得子星也。如下窄上宽者。主先得子星成立。而后得女星也。如有直纹主刑子。如有横纹主克女。如有十字纹主刑克子女。而孤绝也。如人中平满。沟洫不通。主刑子女。如人中短促上掀。主不寿而多是非。其地以黄明紫润。为胃气强健而无病苦。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主气痛病。以及土不制水。而上泛为痰饮也。女子则为月经之痛疾。崩带之症瑕也。如有赤红之气色。主瘟热之病。如有黯暗枯惨之气色。主死亡之病。胃气绝脱。而谷气已尽也。原名人中。今更名曰宝仓。即宝贵之仓廪而名之也。 廿一.口为水星。而有上下唇之别。内属丹田之正系。亦属丹田之连带系。而属脐口之通过系也。上唇则为气海之外表。下唇则为血海之外表。余考人有病疾。每现于两唇之上。故男子有通称气海之说。关乎人之真气。即天一生水之义。每有气弱上下不交 。呃逆上噎。则其唇必惨黯不鲜也。女子有通称血海之说。关乎其血轮。即地六成之义也。每有血弱凝滞疼痛。疤块症瑕。则其唇必白枯不华而无生育。及不寿也。故女界短片胭脂涂唇。盖表示血轮充足无病。而有生育也。其地以厚匀阔收。为享受厚禄而贵名也。如成口字形。或角弓形。或仰月形。或一字形。皆主大贵。如薄尖不匀不收。主劳碌。而衣食不足。如两角下反。主凶危死亡也。如上唇薄削有纹。或曲痕。主胃病之噎疾。胀瞒之哽病。下唇薄削有纹。或曲痕。主肾病之腰痛。阳萎之痰饮。以此二者考之。则上属胃之连带。下属肾之连带。而为铁证也。医家则有属脾属心之说。皆不知根据何种之法也。故以唇红如涂昧者为吉。其人禄厚而有寿也。原名水星。今更名曰北海。即以其地居北如海而名之也。 廿二.两口角为食禄二仓。相法之原名也。内属大小肠之应证系。左为大肠之正部。右为小肠之正部。其地属水。如长江 之下流而入海。余考各部现黄明之气皆吉。独两口角有黄明之气色不吉。而反主沉疴之久病。或主临时之时疾。如黄气浮枯者。其病灾尤重也。但于春夏秋三时。虽病不危。惟于冬令现黄气浮枯。其人必死亡。按两口角属水。冬令亦为水令。黄色属土。黄而浮枯。则为不正之土。土能克水。其克部位。已为不吉。而病灾矣。又克时令。故为死亡之厄。凡温 热之病。大小便闭塞。两口角必焦烂脱皮。此为大小肠之铁证。又口角有黑黯赤红之气色。主疾厄肠瘫。及脱肛之例。如无此病者。主水上之惊灾也。此为大小肠铁证之二。原名食禄二仓。今从旧名命符也。 廿三.承浆在口之下。有陷处生须之地。内属膀胱之通过系。而女子则属子宫之应证系。按承者。承上之义也。浆者。浊水之义也。水之浊者。当然沉下。故为膀胱之不宜矣。凡男子则为膀胱。女子则为子宫。此地以丰平拱突为吉。主晚年有厚福。子孙有发达。其部位接近地库故也。此地坑陷削薄。则主晚年衣禄不足。子孙平常。如其纹痕平过。则无水上之惊恐。如其纹痕下反。则需多水上之惊灾。余考承浆无须之人。则阳物之肾囊。其毛必稀而柔。一为不树。此为内属膀胱之铁证第一。余考人患花柳疡痗等毒之病。及鱼口白浊之淋症。其承浆必现赤黑之气斑如朵云。或为各色之杂花。如朵云。此为内属膀胱之铁证第二。此地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则利船行。而无水惊之灾。如有黑惨之气色。主船行落水而死亡。或为酒醉而暴死。如有黯滞浮腻之气色。主水惊而不至危。或为船行之损失。或为邪行之疾厄。或为子女之灾疾。或为子女之遗累。又因其人才智事实。而断之可也。原名承浆。今更名曰生化关。因其为肾水膀胱之义。而属子女之部以名之也。 廿四.两腮方突之处。原名奴仆宫。相学又名曰腮颐之部。内属谷道肛门之应证系。为奴仆下人之专部。故前章有下府。即下人之辅助也。为各部之最下点。此地以方突敦厚为吉。应得忠诚之奴仆为用。如削陷而弱。即得奸狡之奴仆。以相欺诈也。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主奴仆下人有功。其操作尽职。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则主奴仆下人。不忠不动。而不可用也。如有红赤躁绦之气色。主奴仆官讼是非。轻者主脱肛便血之疾。如有黑黯惨色。主奴仆横祸凶死。以及奴仆拐骗私逃走失。或死牛马六畜之例。余考患花柳病之最重者。腮骨先陷。鼻梁后断。此为谷道之铁证。于医学相学。均有补益。兹特录之。原名奴仆宫。今更名曰浊关。以其部位最低下而名之也。 公笃曰。上列二十四部位。系余历年经验。又经多书考证。以及事实应验不妄。方选取录之。按此二十四部。有从古人之昼选出。而加注明者。有出新学之书摘录。而考究以证实者。故分其正当之总系。或为连带系。又分其两经之应系。或为通过系。其中有利害关系。同气相应。异脉相通。是为分经别络之重要点。故医家第一注重望字。次则注重闻字。盖望其气色。如其病之轻重。察其部位。如其病之脏俯。于相学固为正当之要法。于医学。亦不无小补也。其部位之名称。与古部位不同者十之七。有合古部位者十之三。非敢菲薄前人。盖余昼在求事实应征。不在虚浮表面。以合其意义。而更改之耳。 新修考正部位第二图 气色摘录详解 公笃曰。上列部位。为余考正而命名。分经别络。以证实某轻重关系。再分其气色。自然明白其事实。又因其人程度如何。身分如何。强弱虚实又如何。而判断其吉凶之轻重。以及其利益大小。其损失大小。此为合法之活法也。余据医学数学丹经。合并而摘录之。其青色为肝。赤色为心。白色为肺。黄色为脾。黑色为肾。此为五色之合五脏大关系也。又云肝属筋络。心属血脉。肺属皮毛。脾属肉腠。肾属骨髓。此五脏之分类而生化也。又云筋络属肝木。血脉属心火。皮毛属肺金。肉腠属脾土。骨髓属肾水。此五脏之合五行气化也。又云肝木性直其味酸。怒气过余则伤之。心火性温 其味辣。喜笑过余则伤之。肺金性坚其味辛。忧郁过余则伤之。脾土性厚其味甘。思虑过余则伤之。肾水性柔其味减。恐惧过余则伤之。此五脏之配五性。合五行之变五伤。而为自然之至理也。余考青色为春令之正色。其青而明润。如翠雀之羽毛。此为青之正色。虽在重病时间。亦无妨碍。而不至危也。如其青而沾腻。似秋草之露滋。此为青之不正色。虽不病亦病。而久病必死。此肝气已脱而将绝故也。黄色为土令之正色。四时各占一月。即三六九全月属土。黄而润泽。如螃蟹之腹玄者。此为黄之正色。虽在久病时间。亦无妨碍。而不至危也。如黄而黯滞。似枳实之枯凝。此为黄之不正色。虽不痛亦病。而久病必危。此脾脉已脱而将绝故也。黑色为冬令之正色。其黑而明润。如乌鸦之翎羽。此为黑之正色。虽久病不危。如其黑而惨滞。加地灰之浸湿者。此为黑之不正色。虽不痛亦病。而久病者必死。此肾气已脱而将尽故也。自色为秋令之正色。其白而莹洁。如美玉之宝光。此为白之正色。虽久病时间。亦无妨碍。而不至危也。其自而枯惨。如枯骨之黯淡。此为白之不正色。虽不痛亦病。而久病者必死。此肺气已脱而将绝故也。红色为夏令之正色。其红而鲜明。如炭火之燃烧者。是为暴病骤发之湿热症。或为反阳症。其愈亦速。而不至危也。如红而赤黯。如病猪之发痧血者。虽不病亦病。久病者必死。此为红之不正色。其心脉发泄已尽而将绝。君相之火浮出不收故也。按五色合五行。而应五脏之五气也。然各部位。均能发现青黄白红黑之气色。可见其各种气色。发于先天而不发于五脏也。持监者。当以何部位为何种五行之气。何时令中发现何气色。或生或克。以是其吉凶也。大体以克时令。又克部位者。为最凶。不克时令。而克部位者。次凶。克时令而不克部位者。又次凶也。其相同相生者。皆无害也。当从类推而判断之可也。故为吉凶祸福之朕兆。不是单应病厄而已矣。余考医书评论。拘泥者多。而无活法。又无如是之详。此为余增补过半。并且单论五脏。而未言及六腑也。岂心肝脾肺肾之五脉脱绝。方能死人。其胃气绝。胆气绝。三焦膀胱绝。大肠小肠绝。而不至死耶。此为数千年遗恨。余考究十余年。始得各项证据。及上论各气色发于先天。各色均可死亡。但以其人之五形。属何种。其发现之时间为何时。故云。五脏六腑。均有脱绝之脉气。兹特绘专图。而详言疾厄之应征。以免混淆故也。其图如右。其详论附之于后。以待后之高明。评论其然欺否欺。 疾厄通论详解 新修考正疾厄第三总图 公笃曰。上列之图。为疾厄全图。而专论疾厄者。此为新修改正。而加之以经验。及十余年苦心始成。凡由气化所生之病。外发现于面部之部位。内根据五脏六腑之经络。则分内因之病。与外因之病也。按内因之病。为酒色财气之七情所伤。因喜怒哀惧爱恶欲而发也。外因之病。为天地不正之六气所感。因风寒暑湿燥火而发也。凡有疾厄。皆现于部位之气色。惟外部血光伤痕之症。于稽考不详。至于疮疥花柳痘疹。于部位亦有所关系也。此气色为先天之动机。因气化而内外相应也。兹分三种。其第一为危险之疾厄。可以至死亡之症。其第二为常度之宿疾。可以至流连之症。其第三为临时之疾厄。而暂时不久。即可全愈。此为疾厄之三大纲也。如第一之死亡病。即祖脉。祖气。灵合。前卫。天门。命门。交 关。宝仓。命符。天真。命官之十一部位是也。如流连之第二病厄。即后卫。命关。辅弼。机枢。三阴。中勾陈。下勾陈。宝阙。气海。血海。屏藩。浊阙之十二部位是也。如第三之暂时病厄。即上勾陈。玄武。宝屏。生化关之四部位是也。至于飞灾奇祸。立见死亡之危灾。另有危险专图说明。此篇专论疾厄。逐一详解。以便阅者醒眼。而容易了解。如未经考正者。一并删除。或有疑案不明者。另有标点。阅者注意。以免混淆。而无一定把握也。余非故意毁谤前人。盖增补其不足。皆从事实之研究。证据之确实。为一定之规则。而可用也。 卷十(下) 疾厄死亡类详解 一.祖脉即内属十二层楼。为大脑督脉之通过系。上至发际。下至天庭。为上停之正部。其地外属于脑海之督脉。内属咽喉之气管。而为内因之本病。关乎七情之伤。而应神经病。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其人神经清而无伤。正气充足。加以事实顺遂。家庭平安。如有黑黯枯滞之气色。其人环境恶劣。事业失败。忧愁郁结。正气损伤。此死期将至。如黑黯枯滞。下至印堂者死。如发现白惨之浸色。主刑伤人丁。悲伤过度。郁结烦乱。而为大疾厄。如发现红赤如火烧之气色。主官非牢狱。气愤不平。主沉疴宿疾。拖延而死。如发现黑惨加尘点之气。或赤惨如朵云之气。皆名杂花。几色凝结于一部。其人神经损伤。失其常度。而应癞狂昏债。失聪减智之病也。 二.祖气内应乳部之相通系。某地在鬓发之曲突处。两额角之间也。上至发际。下至边城。为左右干部之侧。是为内因外因之病。盖内因主忧愁之远谋。利害之顾忌。以成其疾。外因主六淫之瘟疫以为病。某地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其人境遇亨吉。事实顺利。流通之财日增。喜因之信常至。故心和气平。身强祈安。而无病苦。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其人有外务之障碍发生。远因之忧愁消息。主失眠惊悸之疾。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主刑父母之 孝服。或刑重要人丁。先有冷退之消耗。而转成内因征忡之疾。如横过印堂。亦为因此项事实而病死。或为误于药饵而死。如发现黑黯惨滞。而加浮腻之光。此为临时发生之瘟疫暴病而死。如浮光一线。窄而不宽。尚不至危。不过反覆久病耳。 三.灵合即原名印堂。在两眉相对之中心。内属心脏之正系。五行属火。是为全面之君主。故上篇命之曰元首。如现紫润之气色为正色。主大吉而见喜庆。如发现黄明之气色亦为正色。主次吉而进财禄。如儿红赤之气色。则为危险之事实。立见死亡之灾厄。及有因失败而自隘自刎。如发现青腻浮滑之气色。主隐忧之病症。因损失而动气质。如发现黑黯枯滞之气色。是为水来克火。主大病灾。而至不治之症。其人虽无病。如发现黑惨枯滞之气色。亦主死亡不治之症。或为飞灾横祸。牢狱枷锁之例。又因其灾祸悲愤交 集伤神而死。此为重要之第一也。 四.前卫即由天庭起。下至中正止。在印堂之上。属心包络之正系。为外因之本病。见胀瞒烦闷痞塞抽痛之例。盖即心之华盖。而与两脇之骨相交 也。有云心痛者非也。盖即心包络之气痛也。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其人主进职得权。常人主进财获利。如现青浮滑腻之气色。主烦闷呕吐之疾。而有暖啧便噎之病。如现黑惨黯滞之气色。主瘟疫厉气之痛症加以损失顾忌。气逆上冲。则为不治而死。如有红示之气色。主温 热上蒸。抽筋痞塞。而转风浮于外之疾。则为危症不治之例。次亦重病也。 五.天门即两额角之地。上至边城。下至眉棱。上为乳部之通过系。下为两腋之连带系。是为外因之病。而临时发生居多数。盖男子则为阳明之机枢。女子则为厥阴之机枢。故传经不过。必至死亡之灾厄。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主外库之财源颇丰。流通之货物颇遂。当然无病厄。如现滑腻红赤之气色。主病而不危。以及有不满意之损失。如现黑惨黯枯之气色。则应瘟疫临时发生之暴病。见抽筋拘弯。闭窍气阻之例。或为霍乱之症而死。故麻衣有云。三天黑暗。病白天来。言为六淫不正之气流行。而患瘟疫之危症。三天者。即天庭与两天门也。 六.命门即听官之耳突也。医学则为颊车之后。内属大肾之正系。盖其部位如耳之门。不写先天之命根。故曰命门也。为内因病居多。外因病居少。此部为人寿徵之考验处。再突高者。其人必寿。当至耋耄之年。耳突低者。其人寿弱。当为三十以上。五十以下。加平而无耳突者。其人不能成立。古法则不能满三十岁而死。余考刻下无耳突而平者。难满十二岁而死。可见先后之时代不同。古今各异也。按肾为先天之元气。故应人之寿根也。如其地有青黯而枯之气色。则其人有酒色过度。纵欲戕贼。发现肾弱腰痛。梦遗滑精之疾。如发现红赤躁腻之气色。则其人患情欲不遂之疾。以及膀胱不化。五淋白浊之疾。如发现黑惨不润之气色。是为肾绝之危症。沉疴不治而死。或为临时发生之脱阳暴厥而死。此地以黄明白莹紫润各气色为吉。是为肾气健全。而无病苦也。 七.交 关原名三阳。即上眼皮之全部。内为肝肺相连之连带系。为内因外因之病。其地半金半木。而为上升下降之地。几人忧思过度。则伤其肺气。而不下降为病。盛怒过余。则伤其肝气。而不上升为病。故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主喜庆。及旺人丁于女之例。如发现青润自莹之气色。亦主平安而亨吉。如发现红赤枯腻之气色。主患噎气使塞。咳嗽气紧之疾。以及风泄于外。火淫于内之病。如发现黑惨之气色。则为金气不下降。木气不上升。气机停滞。血轮停止。此为两绝之症。故危而不治。麻衣有云。黑掩太阳。卢医莫救。即此交 关之黑色也。一主刑于女而动气质起病也。 八.宝仓原名人中。即鼻准下之沟洫流通处。内属胃腑之正系。为外因之病。其地为人之仓廪积聚之所。谷气命根之源。后天之脉。资生于胃故也。其部位多系痛症。又多系腹部之疾。如发现青滞枯腻之气色。乃肝木克胃土也。主患气痛痞胀。上呕下痢。湿气阻塞之疾。亦能至危症不治也。余每见女子有青滞枯腻之气色。而有每月发生之痛经病。及差前错后之无生育。又有红崩白带之症瑕病。轻则三年五年之拖延。重则终身萎弱而至死也。如发现黑黯尘滞之气色。则为胃土不制水也。而水气上泛。便噎消瘦。脚肿腰肿之类。均属危症至死。则又分何时令司事。如冬之水令现黑滞气。则病重而可救。现青气堵滞则死。虽无病亦临时大病而死。此为人浮时症。误于医药者亦多。如奉之木令。现青滞气则病重而可救。现黑气黯滞则死。虽无病亦临时大病而死。此为赢弱病疾。误于医药者尤多。如豆之火令。秋之金令。发现青黑三色。均为大病灾而有救。不至危绝也。此地以黄明紫润白莹为正色。而无病苦也。 九.命符在两口角。原名食禄二仓也。内属大小肠之连带系。亦为大小肠之应证系。左为大肠。右为小肠。为外因之本病。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主湿气凝滞少腹疼痛之疾。如发现红燥焦枯赤绦之气色。主患火结便血。以及肠瘀肠痕之疾。惟冬之水令。现黄黯不润之气色。应死亡不治之疾厄。其大小肠已绝故也。盖黄为土气。其部位属水。大小肠为河流通达之地。土为阻塞克制之器。即克其水星之部位。又克其冬季之水令。此为重克。故可至死。其春夏秋二时亦无危险。不过疾灾流连时日而已。如有黑惨之气色。亦主大病厄。而春夏二令。可危亡不治。秋冬二令可救。而病灾延长耳。 十.天真即两眼之鸟珠。灵晶垣。及瞳人。此为子肾之通过系。主内因之病居多。外因之病居少。一为命门之真火。一为膀胱之真气。即医家谓之为君相二火是也。有气无质。其部变幻不常。为人之生死关键。其中分四种。第一日神脱。其神含泪无光。此为死亡之牒兆。第二曰神退。其乌珠段平日退进一层。此为死亡之证据。其三日神定。其神呆滞而模糊怒视。此为死亡之应征。其四日神变。其神忽变而反常度。此为死亡之现象。按此四者均细微。而不容易辨认。非仔细研究。则不能分出细则。盖反常而异于平日之形式。方为确实也。其中又分三则。其一为久病之眼神。其二为暂病之眼神。其三为末病之眼神。如发生上列四项。皆为死亡之灾厄。其部为先天之机枢故也。是为死亡之重要部位。其细则详载于危险篇中。 十一.命宫即印堂之下。山根之上为肾络。督脉之通过系。为正肋少肋交 聚之地。为亶中与膈膜两交 之应证系。主先天之遗留病。凡父母有何种疾病。则子女继受何种疾病也。半为内因之遗传病。半为外因之肾气病。如真火衰弱。而不蒸化。如膀胱无力。而不传送。应有遗精泄气之先天病。又有脾土不充。清浊不别。胆气不化。运输不力。应有痞塞疱块之后天病。故小儿遗溺之肾气不足。则有青筋暴露横于命宫。否则有肾气痛之病。成年。湿气之凝聚为灾。则有黯滞浮露于命宫。如有黑而枯色。赤而惨色。皆为死亡不治之病。或为纵欲之亡阳。又有二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之水火两脱而死。此等危症。医家多以年壮而偏重之。以致死亡不救他。不论已病末病。皆一体而论之可也。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则有忧思疑虑。失眠伤阴之病。命宫皆以黄明紫润白莹之气色。方为平安无病苦也。 疾厄流连类详解 一.亶中即山根之地。更名为后卫。即印堂之护卫也。在两目相对之中心点。为亶中胸膈之正系。亦为肾肺之通过系。为外因之本病。亦为遗留之病。其地气多血少。发现之气色多凝滞。不容易散尽。如有虚弱之病。则有青暗而滞之气色。发现于后卫。如有惊癎之病。则有青黑夹杂之气色。发现于后衙。如其地有赤红之气色。则有肾火上浮。以及家庭失火。而受回禄之灾。因之而发生气火相攻之病。如有浮腻之光。则有先天不充。酒色不节。元神损伤之病。一主病减而不痊愈。一主病痊而不除根。一主时痊时发。或久病或暂病。皆为定根之病。日积月累之例。有病根而不知者尚多也。 二.命关原名年寿。在鼻梁之中段。内属胆部之正系。应外因本病居多。亦有并病之根。是为谷气消化之处。凡人之饮食强健。消化能力。必藉胆腑之火力水力。而后强健身体。故关于饮食停聚。闭塞痞胀。湿凝不化之各类。皆以此为专部。故名曰疾厄宫。古人则谓脾化饮食。胃纳饮食之说。余者之皆非。按脾为煽动机。分别清浊之脏也。胃为仓廪地。停屯转输之腑也。故水气谷气之糟柏。皆积聚于胃中。经胆汁之水火力而溶化之。方经脾之煽动力。而清者运输入小肠。浊者运输入大肠。其果真消化力。则为胆水之溶化。胆火之蒸化。然后清浊分焉。其清者清而浊者浊。又用脾力之分别。胃力之运输。以出之。故人死以后之胆汁。尚能溶化五金。每一人胆。可化双毫贰枚。故命关力量与关系均重。其气色又十分明显。相学家则认为疾厄专部。按一饮一食。为人生之日用常度。皆藉胆腑之大力也。其地以黄明紫润。为健全之身体。故麻衣有年寿黄明。一岁平安之句。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则为饮食停滞。痞瞒烦胀之疾厄。如发现红赤之气色。主回禄之火灾。亦主火淫于内。风泄于外之疾。如发现黑惨黯滞之气色。则为疤块呕扼。哽噎气痛。土不制水。水气上泛之疾。盖因胆汁不蒸化。脾机不煽动。胃力不运输。以致水火不济。火土不生。土水不化故也。故胆弱不易复原。胆病不易除尽。但不至立死。又不至大凶。如有死亡之疾厄。当以别部之气色参合。单独命关则不至死亡也。 三.辅弼即两眉之部。内应肺部之正系。五行属金。肺主皮毛故也。又为内因本病。肺主忧思故也。故名华盖者。秀丽薄嫩而名之也。又为文采之官。故以清秀柔细疎匀为合格。以修长环曲为常度。以高起有势有棱为奇品。以肺主忧思。凡人在满意遂心之时间。则眉顺而润。光彩焕发。凡人在不满意不遂心之时间。则眉焦乱而枯。直立如草。此其证据确实之处也。凡有肺病。则两眉直坚。或逆枯纷纭。凡人忧愁过度。则伤肺叶。而两眉杂乱枯焦。应见咳嗽喘气。嗳噫呃呕之疾。如此部见病。有终身不痊愈者。有至八九年五六年二三年者不等。肺柔而嫩。故一时不能痊愈。盖因短期不满其欲也。 四.机枢即两目之全部。为肝脏之总系。为内因之本病。忧则伤肺。怒则伤肝故也。医家则有血气肉风火之五轮学说。余考其意。则象其形色而立名也。凡人有气质不舒而动怒。则神露眼圆而浮白。又八脉系于肝肾。当然属人之总机框。故其部只可言肝病。而连带肾病也。凡有血丝暴露。必现肝热之病。血丝淫散而赤红。甚则为火淫于内。风泄于外之病。凡现沉垢呆滞之翳影。则为寒水下凝之寒症。次为饮食动气之血凝。其神懒定而无光。则为营衙不交 。气滞不通之病。眼神似愁似泪。则为有谋不遂。外邪乘之之病。或为湿气凝聚之疾。眼神似喜似笑。则为妄念已动。欲火烁之之病。或为盛气冲动之疾。眼神似仰而沉思。则为危机潜伏。而有邪行隐忧之病。眼神似退而更深。则为愤懑壅溃。而有戕贼脱绝之病。余考每有膀胱疝气之病。两眼常闭而怯视。其乌珠似黯惨而不灵动。每有遗精滑精之病。两眼神清如秋水。其神似怯弱而浮散。每有五淋白浊症。眼神似疏懒而多定识。又似淡愁而含愤急。常喜启而少闭也。此为机枢之应证。各病之大概也。 五.三阴在两目之下。原名卧蚕是也。内属厥阴之通过系。三阴以厥阴为枢纽故也。又属肾部之连带系。为内因病居多故也。盖有心谋未遂。顾忌日深。隐忧日重。惧怯为人所乘。又不可明自表示。是为悲愤交 集之病。如发现青腻浮光。其人感触颇深。欲火浮动。应有腰痛膝酸之病。如现青黑交 集。而加粉光之气色。则有肾气上冲。奔遯气痛之病。又为淫欲过度。阳浮阳萎之疾。如发现青气中有赤红之点。则为膀胱淋漓。花柳下疳之病。如发现青筋横露。主子女死亡。又因忧气成疾。如发现青筋直露。主死血统戚属。及母族妻族之例。又因遗累而成病。左应男丁。右应女丁。其他气色则不应也。 六.中勾陈在山根之侧。及眼角之侧。有青筋潜伏处是也。内属肺管之通过系。属外因之本病。乃四时六淫之不正气。肺为太阴之脉络。故其部有病。则发现青黑色居多。另分浮腻沉暗两种。如黄白紫润各色。皆无关系。而平安居多。大抵多应伤阴而阴亏血亏三种。如发现青黑交 集。而有筋高露者。则为神不守宅。夜不静寐。及寐后失眠而神游。多惊恐之梦。此为常度病。一时不易复原也。是为伤阴病。如发现青筋浮腻之气色。则亦神游多梦。身轻魄动而如飞。有奇思幻想之事实。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是为阴亏病。如发现黑筋沉暗之气色。则亦神游多梦。有愤怒负气之事实。及口角争斗。与美人相交 。是为血亏病。如有青黑交 集之气色。而无露筋。是为荣衞不和。血液枯而不荣筋络。精枯而不润肢体也。 七.下勾陈在鼻梁中段。年寿之两侧。内属水土之连带系。为六淫不正之气而病。其部傍于胆腑之侧。又连脾脏与膈膜之间。为外因本病。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则平安无病。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则有气喘湿气之病。土不制水。而发生邪使其正也。如有红赤燥绦。则为三消之痼疾。混乱其轨也。如有黑惨枯滞之气色。则有痰饮痞瞒之疾。邪气侵犯。而失其权用也。皆为饮料不查。纵酒肥甘。而种因也。 八.宝阙即准头之土星。内属脾脏之正系。为内因外因各病。盖土喜润而忌燥。润则能生万物。燥则万物枯稿。故于红赤之气色为最不利。如红赤色又如缕丝。则危险更重。疾厄更危。按重者。主家败人亡。轻者。主破财疾厄。又分三项。其第一金形土形为最忌。其破败较大。第二水形为次忌。其破败次之。第三木形火形更次之。其破败又更轻。故红而鲜明者。主肺病痰饮气逆咳嗽之病。母病子亦病也。如红而黯滞者。三消病疾。蛊胀虫疾之例。如赤而润泽者。主漏症痣疮。便血主闭结之疾。如赤而枯滞者。则为肠痈肠疽。肾痿精滑之疾。如红而起血缕者。如上例之疾病两倍童之。如赤而起血缕者。如上例之疾病两倍重之。加多损人口。损失财产。牢狱枷锁。则不应疾厄矣。又如发现红赤血缕。而无疾病损失。又反发达。此为发棺财运。其人必死。如有红赤气滞之色。则以各项之事实。而推论之可也。此土燥火炎之大概。万无发现此项红燥。而不发现疾厄破败也。故宝阙之气色。其来也渐。其事实之应也久。故非一时可痊。又非一时可过。故例于流连疾厄之中。如发现黑黯枯惨之气色。亦损叔伯。及连带之大破败。而损失最重也。亦可以因财产失败。而刎颈自隘者。此为余屡考不妄。兹特详叙于此条中。 九.气海即口之上唇也。男子通称气海。以此为命根。考查其强健衰弱之专部也。内属丹田之正系。为先天之本病。亦应内因外因之各病也。凡酒色过度。戕贼身体者。必先现于此部。故相法以唇如涂朱者贵。而有厚禄也。即其精神强健。才智充裕。而不同于常人故也。凡男女之气血弱者。其唇必淡淡然而惨黯不华。此为先天之不足。后天之亏损。久则成捞。而为弱症之表现。亦无生育而少子女也。如其唇红如火喷。又非真气充足。乃看火相火上浮。而为病厄之表现。如唇焦皮破。为气火上冲。阴阳不交 。夜不安眠。重则现喉痹白喉。舌烂牙牀疼痛之例。亦一时不能拔除病根。而有时痊时发之兆。 十.血海即口之下唇。女子通称血海。以此为命恨。内属关元之正系。为先天本病。亦为内因外因之各病。凡属血亏血少者。必先由此部变色。故相法以唇红齿白。为女格之清贵。而有贵子贵女。其守身如玉。节烈可风。凡男女之血虚体弱者。其唇惨白不鲜。凡情欲过度。其色乌黯成点而枯。两唇惨白。而有猪脂涂膏。其人主捞病脱阴而死。两唇乌黯。而现乾枯不润者。其人主弱症脱阳而死。此二者皆由渐而深。迁延时日而亡。其血热者。其色喷火而焦枯。其血寒者。其色惨黯而呆滞。此为血症之寒热虚弱。四大种之区分也。 十一.屏藩即两颧之正部。上至奸门交 界。下至法令交 界。内属三焦之应证系解剖家名曰连网油是也。为后天本病。亦属内因病居多。外因病居少。为消纳饮料。障蔽邪秽。疏通沟洫之地。多验酒病湿气。邪秽凝结之病。故发现红艳浮腻。如脂膏之粉光。重则为内痣鼠漏之疾。有名曰耗子杆洞之致命症。轻则为外痣便血之疾。有名曰鸡冠牛奶之养身病。如临时发红燥之气色。必为风热湿热之病。或肝木克胃土。或心火烁肺金。或阴不上乘之病。一为刑重要人丁。因哭泣而发生气火攻心之病厄。如红赤久滞而不敬。则有热入血室之心包络。而发生神经失智。癞狂昏迷。或为惊摘风之症。其种根亦久远也。 十二.浊关为两腮骨之奴仆宫。内应谷道阑门之正系。为外因病。乃四时六淫不正之气感触而病。其部以白润紫润为正色。如有红赤之燥色。主大便秘结。血亏肠枯之疾。如有黯滞黑惨之色主损失牛马六畜。及奴仆下人拐骗私逃。因之感受气郁。半身不遂。闭塞不通之疾。此为中气弱之人。一时不能痊愈也。如有青红黑黯之杂花。主花柳梅毒之疾也。 疾厄暂时类详解 一.上勾陈为两眉头之上。内属肺脏之两耳正系。即瞳人图之肺张两叶以衞心处也。应内因之病居多。故多主忧思郁结。顾忌痛心。惊神恍憾。忧信频来之例。此部以黄明紫润为正色。应平安多福。事实亨吉。如有红赤之气色。则因争端口舌轇轕纠缠之例。而发生气逆呃噎之疾。如有青滑浮腻之气色。则因小谋不遂。烦扰无功。招嫉生非。不矜细行之例。而发生惊悸气郁之疾。如有黑黯惨滞之气色。则有挫折损失。连带遗累。六亲之内患叠垒。知交 之外患重重。而发生征忡昏瞶。精神失灵之疾。皆为忧思过度。而伤其肺也。 二.元武在小眼角之斜插处。内应肝脏三焦之连带系。应内因本病居多。此地多验忧惊烦恼。隐忧负气之疾。或因惊恐之后。大志不伸。而发生遗恨愤气之疾。或因动怒之后。不平感慨。而发生目病燥气之疾。为应证也。故其部发生青筋斜露。则含有官讼争端之纠纷。而生疾厄之灾也。其部发生赤筋斜露。则含有危险暗害之事机。而生疾厄之灾也。以高露而长者。其事实之关系大。以平沉而短者。其事实之关系小。其青暗不露而尘点者。有应孝服之刑人丁。赤暗不露而气滞者。有应暗害而结仇怨。是为有忧有怒而发生疾厄者。从内因而牵动外因也。或有淫邪之行。失眠而发生者。故容易消化。而列于此部中。 三.宝屏为兰台廷尉之部。内属膈膜之应证系。为外因之病。盖膈膜为障蔽邪秽之所。其部以黄明紫润。为喜庆亨吉。及进偏财交 际财。而谋略之事实生效也。其地多因财帛关系。及游戏关系。凡有红赤之气色。则有邪秽之气。妨害正气。而发生蛊胀虫症以及筋骨疼痛之疾。或邪火上攻之病。如发现黑黯之气色。则有正气损伤。而受危害之天时。主有寒凝气滞之疾。或闭塞不化之疾。以及手足拘擘。腋痈肘疤之疾。以应其障蔽邪秽之气也。 四.生化关原名承浆之地。在北岳之间。内属膀胱子宫之正系。又为大小肠之相应系。为内因之病。而应肾气精道之病。此地以白莹紫润为正色。而平安亨吉之兆。又忌黄而枯黯。主精道闭塞之疾。如发现赤红之气色。主小便短数而濇痛之疾。如发现黑惨之气色。主瘩疽鱼口之疾。如有黄黯黑惨赤光起杂花如朵云。是为杨梅花柳下疳毒疮之疾。平日总以明润为吉而无病。如女界有此气色。亦主奇经异脉之疾。及红崩白带之例。而无生育。不受孕故也。或受孕而不足月故也。 公笃曰。上列二十七部位。其疾厄已完全批录矣。故死亡疾厄为第一项说明。流连疾厄为第二项说明。暂时疾厄为第三项说明。以便分类了解也。盖医家有望闻问切之诀。相学望闻而不问切也。凡人之疾厄。内应于五脏六腑。外现于五官五岳。乃经脉血络之运用。亦先天之表现也。如能探求个中原理与用法。是为持身之必要。益人而复利己故也。 卷十一(上) 新修考正危险总图 公笃曰。相法纲领。在吉凶祸福四字。相法作用。在趋吉避凶一语。凶危惊险。前贤已略言之矣。但无专图可考。揭载不详。故皆零碎散乱。而不成章。并且含蕴隐约。阅书者多模糊看过去。无所得也。兹特将各项凶危惊险。绘成一总图。以便阅者容易了解焉。余考凶危惊险。半为形格生成。则详载于上篇。半为气色合成。则分载于本篇。凡形格生成危险。而应该凶死者。以及受伤残者。或经过危险者。如其气色末发现凶危惊险。而行年之运尚吉。亦不至发生危险之事实也。以此二者比较。则气色应验危险。尚占重要地位。当以气色为决断之可也。其可凶危惊险之部位。共有十二个部位。其可凶危惊险之气色。共有六种气色。其可凶危惊险之眼神。共有五种眼神。兹特分类详注注于后。 危险部位详解 一.元首者。原名印堂也。为全面部之君主。其内为心脏之正系。居四维之中心点。故称元首。全部重要关系系于印堂。乃临制四方之义也。勿论何运。皆有关系。凡有不正之气色。均属不祥。以及与四时相反相克者。皆为破败刑克。如发生黑暗红赤之气色。当然凶危惊险。而至死亡之灾厄。此为部位重要之第一。四时皆要考查此部也。 二.命门即听宫之后。耳门之突肉是也。一为颊车之后。在耳窍之外突如门。故名命门。即为人之性命关系。内属大肾之正系。是为先天之命恨。盖天一生水之义也。而肾生骨髓。其大脑小脑皆属之。以及脊髓。无不通之。此为生死之关。性命之源。以各部评之。当占重要之第二也。 三.天门在鬓发曲突之前。上至山林。中至边城。下至福堂眉尾骨止。皆称之为天门。内属乳脉之祖气正系。其所以为祖气者。凡人初生皆食乳而养成。以培植后天之质也。故为生死之关键。按弱疾食乳。方可以强健身体。调和气血。而治其痼病宿疾。是其明证也。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三也。 四.后卫在元首之下。山根之间。即两目相对之中心。为肾气督脉之通过系。又为亶中与胆肺之连带系。是为先天之遗传。消化之利器。盖山根者即根基之谓。亦命根之谓也。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四也。 五.屏藩原名国印。即两颧之别名。内属三焦之正系。故号中辅之官。颧为权之义也。盖辅佐其正。障蔽其邪。使邪秽之气下行。不致上蒸。气血流行。而无妨害。是为人之生机一大关系。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五也。 六.交 关在眉之下。目之上。原名三阳也。内属肺肝相连之连带系。又为肺肝相连之两部枢纽。而为交 通系。盖肺气右降。肝气左升。是为气轮升降之轴 辐之轮也。故为升降之气血机。如不升不降。则危险而死亡。气轮不环转。血轮亦不运输矣。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六也。 七.三阴在两目之下。原名卧蚕之部是也。内属肝络之应证系。又属子肾之通过系。盖足厥阴属肝。为三阴之枢纽。因此而得名也。放太阴少阴。均以厥阴为系统传经之枢纽。攻关系生死存亡。又八脉系于肝肾。故占重要地位。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七也。 八.宝仓原名人中。为沟洫通流之地。内属胃肺之正系。是为仓廪之官。屯积之所。又为交 通之官。承上转下。故为枢纽之地位。而占重要一部份也。盖人之脉络。先天资生于肾脏之精气。后天资生于胃腑之谷气也。胃为土腑。土生万物。无此而不生化。故为后天之命根。实赖于此。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八也。 九.前卫在印堂之上。至司空止。为司空中正二部。一名华盖。即元首宝盖之义也。内属心包络之正系。司护卫之责。即保卫元首之重要部位。盖元首无卫。全局皆僵。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九也。 十.宝阙即土星之准头。而专司财帛官也。内应于脾脏之正系。分清别浊之机枢也。如清浊不分。运用不灵。全局破坏矣。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十也。 十一.元武在小眼角奸门之下。斜插近颧之处。内属肝络之交 通系。又为三焦之连带系。肝为气轮之转输。三焦为障蔽邪秽之辅佐。邪可害正之义故也。故占重要地位。而有死亡关系。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十一也。 十二.生化关在水星之下。即北岳承浆之间。内属膀胱子宫之王系。为男女生育之源。故为命根之部位。而见生死存亡之关系。以各部考之。当占重要之第十二也。 公笃曰。综上十二部位。均有死亡之重要关系。不过层次之有轻重。故分先后而逐一比较也。凡认定此项专部。有不祥之气色。方能死厄危险。惊恐凶灾。如其他部位。虽有最不好之气色。而不至死亡惊险也。或为损失刑伤。牢狱官讼。则各有专部。以应其事实也。再查其人为如何形质。其发生时间为何时令。又为何部位。而发现何种气色。方下判斯之一定标准也。最后又考查其人之资格如何。才智如何。地位如何。环境如何。天性如何。其善因恶因又如何。贪嗔痴爱又如何。遇合交 际又如何。方能指定其正受应受连带受之类也。 危险气色详解 一.赤色 赤色为红之类。其色红中带黑。如病猪发痧所放之血。乌黯不润。呆滞不鲜。滞而馍光。是为赤色。亦有红黑深凝。而如火烧。此为最忌之色。于四时不利。惟夏季之火令稍轻。同类相求故也。然亦危险。不过减等而论。其他月令发现。皆凶亡破败之气色。此为重要之第一也。 二.黑色 其色黑黯不润。滞而无光。如乌鸦之翎羽。又如钱纸焚化之灰。又如浸湿之地灰。是为黑色。于四时不利。皆主凶亡危险。惟于冬季之水令稍轻。是为同类相求。不过减等而论之。否则无论何时。皆为死亡破败为险之气色。此为重要之第二也。 三.枯色 其色似白似黑之间。如有尘影之黑点。而带冷靓之色。又如多年枯骨。黯滞不鲜。相学有称为薄纱染皂之气色。是为枯色。此为最忌之色。亦主死亡危险之灾。于四时皆不利。应惊险危险。及沉荷脱绝而死者居多。此为重要之第三也。 四.惨色 其色似白似青之间。如朽木之浸湿。惨黯无光。灰暗不润。远近识之。皆定而不活。全无生气。又如白布之用污秽水浸湿之色。是为惨色。此为最忌之气色。于四时皆不利。亦主危险死亡。刑伤冷退而后死。故为危险之气色。此为重要之第四也。 五.腻色 其色浮腻有光。似青似白之间而发亮有油腻。如猪脂之涂擦。如秋草之湿露。是为腻色。此为最忌之气色。于冬令最凶夏秋次之。二时皆不吉。而有死亡危险。横祸飞灾之灾厄。于春季之木令稍轻。同类相求故也。而现疾厄祸非之减等论。其他月令。亦可凶危。此为重要之第五也。 六.自色 其色淡白而无血色。枯而不润。淡而不鲜。惨而不明。此为行尸之气色。于春夏冬二时不吉。亦主死亡惊险。危险大灾。惟于秋季之金令略轻。同类相求故也。是为减等论之。此为重要之第六也。 公笃曰。气色一说。前已绘专图。逐一详录。此间又因危险总图。而复言之。前贤多从略而言。揭载不详。法理不精居多数。加以不专不纯。而阅者颇难醒眼。又难记忆。此余之分类详注。逐一说明之原意也。凡上列六种气色。均能至死亡危险。惊恐损失各项。但虽看其部位之轻重如何。以判断其危险之大小。次查其何种气色之浓淡如何。以判断其危险之迟早。再查其人如何形质。走何运限。以判断其危险之转机。最终考查其当时为何时令。处何方位。以判断其危险之死生。此为全盘统计。而认定其大小轻重转机死生。以分其时间之迟速久暂。此为活法中之活法也。又假定其人为富贵而操重权柄者。有此十二部位中。发现上列六色。则断其正受之危险。而事实则加倍以乘之。盖有所恃而不恐。刚复而骄。容易疏懈。或不能兼顾预防也。假定其人为贫贱而无重权柄者。又无利害关系。在此十二部位中。发现上列六色。则判断其傍受之危险。而事实则减半以论之。盖环境恶劣。日夜忧思。而注意傍徨。顾忌而不足。或出于意外也。大凡久病而有沉奇宿疾者。则又因其运限。因其形质。因其时令。而酌量定之。用五形加减之法。用四时乘除之法。是为玄妙之心法。当于此中探求其用可也。 危险眼神详解 一.神脱 神脱者。其目不润而不留。忽然发生直视。含泪而慈。颓然垂首。沉默不语。凡有关系之人。极亲爱之。情形异于平常。故圣人云。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故有亲爱亲近之人。见之而动感触。乃其嫡系之血统关系。依依不舍也。每多下视。乌珠下反。上浮白而露光。又有上视。乌珠上反。下浮白而露光。言语隐忍而复吞吐。闭目沉思而复忙乱。此为凶危之现象。立见死亡之灾厄。以各项考之。当列神脱为第一重要也。 二.神退 神退者。其目神忽退。其光惨黯而深。乌珠则更进一步。而不灵动。似慈和而怯视。仰首闭目。乌珠转动环视。颇持力而艰难也。比较平日更深一层。大异于平常也。其眼白似凸起而包乌珠之界。四面浮白。其眼白之胞凸高过于乌珠。则乌珠似乎更小。而凹下矣。每多惧怯而视人。四转不常。惧为人认识自己。又怯大祸之将至。而记亿力忽然减少神经忽然昏愦。说此忘彼。时笑时愁。言语支吾。颠三倒四。此为凶危之现象。立见死亡之灾厄。以各项考之。当列神退为第二重要也。 三.神定 神定者。其神不活动。而忽定视忽然发生怒容。乌珠直视。性情忽转刚躁。露出凶光。又近于凝神思索。呆滞不活。如寻苦恼。而多压烦。几忙不解释之现象。其目光黯淡而定滞。言语短少而凝思。全无笑容。并多哭泣之态。而含泪愁视也。其言凄惨。其行怆惶。常提起生平不满意之事。饮恨吞声。常记亿生平不和睦之人。惊神切齿。言语重复。先后脱节。此为凶亡之现象。立见死亡之灾厄。以各项考之。当列神定为第三重要也。 四.神变 神变者。异于寻常之态。不合常度之眼神也。平日黑润之鸟珠。忽变为地灰之惨淡。平日黄明之乌珠。忽变为模糊之呆滞。平日清丽之鸟珠。忽变为黯滞之无光。平日慈和之乌珠。忽变为锐露之带煞。平日平收之鸟珠。忽变为圆露而凸起。常多侧视。而带愤愤不平之色。又多恨视。而带悻悻不安之状。多言而好胜。忙乱而恃勇。好言人之短。加以飞黑走白。专恃己之长。加以饰伪混真。叫骂已过之仇人。愤恨不休。历陈已过之事实。纵谈不止。言语虚伪。行止恍惚。言半而止。说此杂彼。喜怒不常。起立不定。胸中积垢垒垒。眼底愁绪茫茫。此为凶亡之现象。立见死亡之灾厄。以各项考之。当列神变为第四重要也。 五.贯瞳 贯瞳者。即血丝之赤缕。贯入乌珠之瞳人也。本为清白之眼神。清润之鸟珠。无病而起血丝赤缕。侵入乌珠者。危险侵入瞳人者。死亡内分两种。有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皆为直贯瞳人。主危险受伤。而成残疾。毁其肌肤。伤其肢体。又有由左而右。或由右而左。皆为横贯瞳人。主尸身破裂。肢体不全。死亡危险之灾厄也。或侵入乌珠。末穿瞳人。皆作危险伤身。而不至死亡也。当时心慌意乱。言此顾彼。做此忘彼。先后脱节。前后颠倒。每多不合情理之言语。骄慢而侮辱友朋。常多不近人情之举动。苛刻而叫骂族戚。眼神惊岔。手足失措。此为凶危之现象。立见死亡之灾厄。以各项考之。当列贯瞳为第五重要也。 公笃曰。凶危之气色。明显而容易分认。其质显然故也。惟于眼神之变象。认识颇难。其质隐藏故也。如仓惶而不注意。则有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之误。故详言其形式之如何分认。举动之如何隐伏。则为吉凶之应征。而得先天之动机也。故上列五项。各有举趾动静之不同。亦有事实应验之一定。故相眼神。则细而微。不可含糊大意看过去。盖眼神较重于气色故也。总之有惊险凶危之先机。则反常度。异于寻常之举趾动静。此为一定把握也。不过其常度。与现在之变更轻重如何耳。持监者。更须酌量定之可也。 危险事实详解 公笃曰。凶危惊险。死亡灾厄。即有专部之详论。气色之注解。加以五种眼神之分别。其法已属全备矣。是为形质气色眼神之合论。皆有凶危惊险。死亡灾厄之可能。其中尚有转机八项。此为活法之尽善尽美矣。一为不知危险。猝然发生于意外。而误失足。蹈于危险之中。一为已知危险。潜伏祸因。而矜骄自恃。毫无防范。以蹈于危险之内。一为蛛丝马迹之牵纒。经过危险之事实。曲折拖延。而平安过去。一为权利发达。毫无顾忌。以贪而蒙蔽其聪明。引诱入危险境内。一为受危险而再见危险。天灾不测。人事构造之类。一为绝处逢生。已入惊险。中道有直接之遇救。或间接之遇救。一为因祸为福。已至危险。而立功业以升迁。一为危险而无救。或注意此项危险。而疏忽彼项危险。以致死亡之灾。内中有正受与连带两种。盖人握其权柄。食其厚禄。而有凶危惊险之事实发生。则该正受。而不能辞其责任也。人有不在其位。不受其禄。而有凶危惊险之事实发生。则为连带。而无正当关系之责任也。其中变相之不同。事实离奇之各异。则分别之认定。更加细微矣。兹特将危险事实之转机分录于后。 一.凡人各有境遇之不同。所处之环境各异。其人平日在安闲之中。无忧无虑。无烦无扰。家庭之人口顺遂。外务之财源亨吉。既属平安之景象。又为安乐之境遇。无远因之破败。而种良好之因。无近因之逼迫。而享平安之福。其目神忽脱。而成危险现象。则以浅深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神忽脱而深者。死亡而无救。其神忽脱而浅者。危险而有救。此神脱之法也。其目神忽退。而成危险现象。则以大小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神退而放大者。死亡而无救。其神退而缩小者。危险而有救。此神退之法也。其目神忽定。而成危险之现象。则以偏正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神定而偏视者。死亡而无救。其神定而正视者。危险而有救。此神定之法也。其目神忽变。而成危险之现象。则以凸突平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神变而凸突者。死亡而无救。其神变而平收者。危险而有救。此神变之法也。其目赤缕贯瞳。而成危险之现象。则以安静烦躁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贯瞳而安静者。危险而有救。其贯瞳而烦躁者。死亡而无救。此贯瞳之法也。此为平日安闲。无忧无虑之认定。危险之转机也。 二.其人平日在劳碌中。财源不足。辅佐有限。祖业萧条。环境恶劣。六亲之遗累尤多。知交 之辅助实少。忧思郁结。而伤其神。劳心劳力。而济其用。内有隐忧之受其牵制。而一时不能解除。外有压迫之受其掣肘。而一时不能自立。此为有事实之障碍论。其人目神忽脱。而成危险之现象。则以动定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脱而定者。死亡而无救。其目神脱而动者。危险而有救。此神脱之法也。其人目神忽退。而成危险之现象。则以呆滞圆活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退而呆滞者。死亡而无救。其目神退而圆活者。危险而有救。此神退之法也。其人目神忽定。而成危险之现象。则以喜忧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定而忧愁者。死亡而无救。其目神定而喜笑者。危险而有救。此目神定之法也。其目神忽变。而成危险之现象。则以善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忽变而动恶念。骄暴横勇者。死亡而无救。其目神忽变而动善念。和平慎重者。危险而有救。此目神变之法也。其目忽贯瞳。则成危险之现象。而以左右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贯瞳。男子则左贯为凶亡而无救。女子则右贯为凶亡而无救。其目贯瞳。男子则右贯为危险而有救。女子则左贯为危险而有救。此贯瞳之法也。此为平日劳碌。忧思交 集之认定。危险之转机也。 三.其人平日常在富贵乡中或为祖业丰隆。而为贵族之后裔。或为本身发达。而为功名之事业。门第为阀阅之画栋凌云。妻妾为如云之粉红黛绿。骄奢淫侈。欲望 不休。外而交 情世谊太多。内而经营布置尤重。在位之任务不暇。应酬之交 际不少。其人眼神忽脱。而为危险之现象。则以单双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脱双目并脱者。为死亡而无救。其目神脱单脱一目者。为危险而有救。此神脱之法也。其目神忽退。则为危险之现象。而以安闲惊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退而惊惶者。为死亡之无救。其目神退而安闲者。为危险之有救。此神退之法也。其目神忽定。而为危险之现象。则以喜笑哭泣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定而哭泣者。为死亡之无救。其目神定而喜笑者。为危险之有救。此目神定之法也。其目神忽变。而为危险之现象。则以谦恭叫骂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变而忘恩思怨。叫骂生愤者。为死亡之无救。其目神变而念旧率员。谦恭有礼者。为危险而有救。此神变之法也。其目忽然贯瞳。则为危险之现象。而以横直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贯瞳而横穿瞳人者。为凶死之尸身不全。其目贯瞳而直穿瞳人者。为危险之受伤残废。此贯瞳之法也。此为平日富贵。丰足衣食。安逸淫乐之认定。危险之转机也。 四.其人平日常多疾病。或先天之不足。而有遗留之病根。或后天之戕贼。而有亏损之痼疾。每有外实内虚。神气不足之类。每有鸡骨文牀。形质不足之人。一为久而不痊。而成弱症之宿疾。一为流连时日。而成翻病之错误。亦有性情固执之气郁。亦有饮食不慎之偏嗜。其人目神忽脱。而为危险之现象。则以念旧坦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脱而念旧者。为死亡之无救。其目神脱而坦然者。为危险之有救。此目神脱之法也。其目神忽退。为危险之现象。则以左右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忽退。左退右不退者。为死亡之无救。其目神退。右退左不退者。为危险而有救。此目神退之法也。其目神忽定。则为危险之现象。而以深浅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神定而深者。加以性情急躁。为死亡之无救。其目神定而浅者。加以性情和平。为危险之有救。此目神定之法也。其目神忽变。则为危险之现象。而以静默怆惶为判斯吉凶之标准。其目神变而动气怆惶。叫骂不休者。为死亡之无救。其目神变而凝神沉思。静默短言者。为危险之有救。此目神变之法也。其目贯瞳。则为危险之现象。而以大小为判断吉凶之标准。其目贯瞳。左目大而右目小。赤缕长者。为死亡之无救。其目贯瞳。左目小而右目大。赤缕短者。为危险之有救。此贯瞳之法也。此为有疾病者。或流连久病。或临时暂病之认定。危险之转机也。 公笃曰。凶危惊险之一总图。以及上列四项。则危险之层次转机。而有一定之区别。为把握之判断矣。而根据详解。逐一说明。是为认定之标准与用法矣。至于轻重之间。又由持监者。推论而定之。故首查其部位之轻重。次查其气色之浅深。则以何部位。而为何脉络之正系。又以何气色。而为何时令之相反。其事实自然明白。吉凶自然了解。加以眼神之合用。而参考之。又加以安闲劳碌之不同。富贵久病之各异。用加减乘除之法。则有一定判断。其危险至何程度也。至于五行之生克。四时之制化。其宜与不宜。则事实之大小轻重。气色之浓淡长短。时间之迟速久暂。盖皆用全部测量。意领神会。以活动之用法。而采取之可也。此皆余多从经验。而仔细精深研究。二十余年之精神。补助前人之不足。凡留心社会。及涉身处世。趋吉避凶者。宜从此篇探求其精微。方不负余之苦心。阅吾昼者。请留意审查焉。 危险死亡转机详解 一.元首 元首为危险之第一重要。全部之君主。而称元首故也。以黄明紫润为正色。主喜庆而大吉也。以彤云晚霞之有生气者为次吉。主亨吉而有益也。以静润充足而不浮滑者为又次吉。主平安而小旺也。是皆升迁进职。获功得禄。常人亦主旺财源。进子女也。如发现红燥之气色。主危险破败。官讼拘留。而损失也。如发现赤滞之气色。主危险死亡。牢狱伤残。而破败尤大也。试看优伶演危险之时。印堂必涂红。或涂一直痕。上至南岳。此皆合法。不为无因即表示印堂发红赤之气色。应受死亡危险之先机也。如发现黑黯之气色。主牢狱枷锁。及非常之祸患而死亡也。如发现枯惨之气色。主大疾厄及不测之灾害而死亡也。如发现腻白之气色。主冷退之忧愁。顾忌之恶劣。由渐而深。伤其正气。耗其元神。以至死亡之灾也。如四维发现黑暗尘滞之影。而至印堂者。主环境穷蹙。举趾羁绊。而至死亡也。如四维黑黯尘滞之影。而不至印堂者。主忧愁牵制。刑克冷退。而不至死亡。不过百事不遂而已。 二.命门 命门在听宫之后。高起之突肉也。前有动脉。内应母肾之正系。为危险第二之枢纽部位也。按小儿无命门。不能成立。古法不满三十。今世不满十二岁。即夭殇也。如命门低小不足者。其人禀受之先天弱。而寿徵亦弱也。如发现黑黯呆滞之气色。其人必死亡。或当时无病厄。亦暴厥而脱。盖肾络之气已脱而绝故也。如发现枯惨尘垢之腻色。亦主大病厄拖延而死也。凡有疾病者。当以命门参看。而定其死与不死也。此部有其他气色。均不危身也。 三.天门 天门者在两额角。上至鬓曲。下至边城。又名祖气。内应乳脉之正系。肝络之连带系也。如发现枯惨腻之各气色。主刑重要人丁。及事实之挫折。因悲伤过度。忧愤交 集。然后发生疾厄。而至危境也。如发现红赤之气色。主飞灾横祸之死亡。及行动于中途。或遇盗匪之危害。或遇水火之灾厄。因利亡身者居多数也。如发现黑黯之气色。主天时六淫不正之气。传染瘟疫而死。亦有霍乱抽筋之暴厥而死。亦有时势危害之飞祸而死。故麻衣有云。三天黑暗。祸自天来。即两天门与天庭是也。 四.后徫 后卫在印堂之下。山根之间。即两目相对之中心。其部为心之护徫。亶中之正系。督脉之通过系。先天之根基而贯彻水火之锁钥也。如发现红赤一点。或红赤一缕。皆主回禄之灾。火中之厄。如发现红赤之气色。主暗害之危险。争斗之死亡。多出夙仇之嫁祸也。如发现黑黯凝滞之气色。主先天不足。后天亏损。而成痿弱虚痨。或为酷酒纵欲于前。突然脱绝于后也。如发现枯腻惨之各气色。主沉疴宿疾。流连时日。尚不死亡也。 五.屏藩 屏藩者。两颧也。又名国印。亦名中府。内属三焦之正系。即障蔽邪秽之气以下行也。如发现红赤之气色。重则主倾覆之失败。蹈危之死亡。盖因贪其重权禄。惑其厚财利。以引诱至危险之地也。轻则主牢狱拘留。刑克冷退。盖因悲愤交 集。内外压迫。以发生大病重灾。而至惊险也。最轻则主孝服。及刑妻克子痔持漏血光。冷退耗财也。如发现黑枯黯惨之气色。重则主不测之祸患。凶危之伤残。有正受之危险。势力之妨害。有连带之危捡。亲近之株连。轻则主牢狱疾病。刑克破败也。其他气色。皆轻而不危也。 六.交 关 交 关在两眉之下。两目之上。内属肝肺相连之交 通系。亦为肝肺各半之连带系。肝气司左升。肺气司右降。是为肝肺之气轮。升降之枢轴也。如发现枯惨之气色。主哭泣而刑人丁。亦主闭塞之病灾也。如发现红燥色。主旺女星。如发现青腻色。主旺子星。此地不忌故也。如发现黑赤之气色。是为最忌之色。一主丧德败品。而结仇怨。以致危害发生于不测。一主争权夺利。而生嫉妒。以致死亡发生于暗杀。一为纵欲奢情。而伤神损脑。以致暴绝发生于自戕。故麻衣有云。黑掩太阳。卢医莫救。即指三阳中之太阳也。其他各色皆轻也。 七.三阴 三阴在两目之下。又名卧蚕。内屑肝络之正系。子肾之通过系。如发现枯腻之气色。则主淫欲过度。酒色自戕。而成弱疾之现象。亦主欲望 太奢。情海太深。而有隐忧顾忌之障碍也。如发现赤黑呆滞之气色。则主气愤不平。神经震动。昏愦而下毒手。伤人未成。而反自伤他。一主原有弱疾。加以临时外感。内外夹攻而死。或为脱阳之疾。忽重忽轻。悴然阴阳两绝而死也。 八.宝仓 宝仓原名人中。沟洫流通之地。内属胃腑之正系。是为仓廪之官。停聚槽柏之所。又为交 通之官。谷气精液之处。故人之将死。其部必黑而缩。乃后天形质之第一重要也。如发现枯腻之气色。则主痛症病。或血凝痛。或气滞痛。或筋络痛。如发现枯腻而加黑黯之气色。主血凝气滞之痛至死。或为土不制水。水气上泛。拖延至死。亦有无病而落水死也。 九.前徫  前徫即司空中正之地。在印堂之上。因护卫而得名也。一名华盖。即印堂之宝盖。内属心包络之正系。又为心火肾水之交 通系。如发现赤红之气色。主危险。次亦暗害。有主刚复自用之自刎。有主才短蹈危之自缢。均主死亡。次亦伤残也。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主水火浩劫之死亡。兵灾匪患之危险。又有主天灾瘟疫。而死亡也。 十.宝阙 宝阙即鼻准之土星。为财帛之专部。内属脾络之正系。如发现红赤之气色。主大破败之丧财破产。轻则血疾痣漏。如反发达而顺遂。其人将死。盖因真火上浮。俗谓棺材运是也。如发现黑黯惨晦之气色。有尘点者倍凶。无尘点者次凶。主有因财利倾覆而投河自刎。又有因贫乏逼迫而悬梁服毒。其轻者。亦受盗匪之害而破产。或为盗匪之诬而牢狱。其他枯腻各色。主病厄。或耗财。而不至死亡也。 十一.玄武 玄武在奸门之下。斜插近外颧之处。内属两胁之正系。又肝络与三焦之连带系。如发现枯腻惨各气色。主忧疑之横祸。表露于形色。而受制于人。私心之顾忌。颠倒于事实。而遗误于我。又以春夏秋三令均轻。虽有惊恐纠纷。损失阻碍。而不至危。中道于生机之变也。独冬季之水令。则主惊恐损失。血光汤火之咎也。如发现赤黑之气色。主顾忌尤深。危害尤大。先有祸因危机潜伏。四时皆不吉。重则死亡。轻则残废。而挫折叠见。也又于冬季之水令为倍。凶重则尸身不全也。如发现枯腻惨各色。而露筋络斜插。则主益少损多。忧疑不遂也。如发现赤黑而露筋络斜插。则主惊险嫌怨。损失是非。刑克疾厄。而多障碍也。凡露筋痕者。均无死厄。常顾忌而忧愁也。 十二.生化关 生化关在水星之下。承浆之间。内属膀胱子宫之正系。如发现红赤之气色。主温 热风湿之蒸郁。而为病厄也。如有红赤黑黯几色合并如朵云。则主花柳梅毒。而至鼻梁陷。声音哑。拖延至死。次亦奇疾异病。不治而死。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主船行之水厄。又主豪酒之醉死。春夏二令。黑黯较凶。秋冬二令。惨滞较凶也。某经者水灾而有救。见惊险而不危。痼疾而有治。见拖延而不死也。 卷十一(下) 五形兼体取法要诀 公笃曰。五形者。即金木水火土之五行也。其中有纯一之形质。则为富贵寿考居多数。又有兼体之形质。则为富贵贫贱。寿夭劳逸。各有所属。而应验有不一及复杂者。盖有余不足也。至于一主二客之形质。两形相争。三形相并之混合形质尚多。则又分相生相用。相克相化。与相生不相用。相克不相化耳。兹特分类如下者。盖五形似无用而实有用也。 五形纯一取法 一.木形 木局清秀瘦弱。高长端植。精神充足者。是木局之正也。如瘦弱陷斜。短曲不植。精神不充者。是木局之不正也。盖木为五行之尊。其卦为震。其音为角。其令为春。其气为升。故为先天第一生数。帝出乎震者此也。按先天震卦。在丑寅位上。即地辟于丑。人生于寅之义也。故纯木之形质。名贵而不权。或名重而权轻也。然有享当时之名。有享身后之名也。如木形之精粹。则为仙品。又超出帝王之上。此为千古有形之贵。为相法之第一品也。如老子形如稿木。即枯瘦露筋。化为纯阳之义也。如吕祖行轻如鹤。即高长清秀之义也。二者是其明证。盖文章鸣世。技艺可宗。出于木形者居多。出于火形者居少也。次则布衣而傲王侯。以及奇迹流芳。品行之高天姿之慧。亦出于木形人居多数也。此为清贵名贵之原理。立言与独善。而不为权贵也明矣。凡有权者。皆木形之兼体。凡享名者。皆纯木形之正也。 二.水形 水形圆肥清厚。声逸韵长。坐如钉石者。水形之正也。圆肥浮流。声躁韵短。行坐飘摇者。水形之不正也。凡水形之纯粹为佛品。亦超出帝王之上也。亦为有厚福之帝王。公侯将相之权贵。或僭号之一隅。割据之霸业。千古权贵皆出金水两形中。按水形权贵而多福。金形权贵而多劳也。盖水形其卦属坎。其音为羽。其令为冬。其气为藏。故河图洛书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之说。一为坎水。六为乾金。此金水形可至极贵至尊之义也。上为佛品。次为帝王。又次为公侯将相。富贵寿考。皆出纯一水形之正也。 三.金形 金形清奇方正。腮突犄角。坚实白厚者。金形之正也。方正而俗。腮突而浊。不坚不白者。金形之不正也。凡金形之纯粹。为大贵而有重权柄也。主开疆拓土。建业立功之帝王。次则公侯将相。及千古名将儒将。而垂万世之功业。发武贵居多。发文贵居少也。按金形其卦为兑。其音为商。其令为秋。其气为收。司天地萧杀之气。刚而勇为。生化水族有甲之物。半陆半水。半升半沉。坚而好斗。故发武将也。如五官清奇。五岳锐露。则为威权万里。名达九州。如岳武穆剑眉金形。关壮缪腮突重城。郭汾阳额方覆肝。班定远腮方燕颔。皆出金形。是其明证也。其最上者。为创业之帝王。如宋太祖颧颐重城。明太祖地阁方朝是也。次则建藩封侯。又次则因武功戡乱而成名。余考千古名将儒将。多出于纯一金形也。 四.土形 土形敦厚局深。浊藏端正。声迟言缓者。土形之正也。敦厚局深。浊藏歪斜。声高言急者。土形之不正也。土形主富。土能生财。而生万物故也。凡纯粹之土形。主富而不主贵也。盖土形其卦属坤。其音为宫。其令为三六九全月。众卦之母也。故河洛列于中宫之明堂。临制四方。此富而不贵。生化之源故也。凡千古大富之格局。多出于士形。其形深厚蕴藏而载厚福也。如石崇六府宽阔。陶朱中岳悬胆。是其明证也。凡五岳敦厚。六府厚匀。内库丰隆。外库宽突应为富可敌国。名满天下。次则富捋王侯。名满大都。又次则富甲一邑。名满一方。多出于纯一之土形也。 五.火形 火形凸露有顶。上尖下阔。神锐声急者。火形之正也。凸露有顶。上尖下阔。神衰声和者。火形之不正也。如成纯一之火形。即为上炎之象。亦为富贵之名臣。出将入相也。然爹劳碌险阻。虽发达而不持久。或成功而不善后也。火形不常见。而最少于各形。千古以来。火形仅发达数人而已。败多而达少也。如唐代之马周。而成鸢肩红色之火形。宋代之寇准。而成头尖似笔之火形。一将出于中兴。一相出于孤注。此火形之应证也。盖火形其卦属离。其音为徵。其令为夏。其气为长。离者。美丽也。气盛性骄。才华尽露。而不和蕴。又不收藏。上有震触之嫌。下有嫉妒之非。故败多而益少也。凡纯一之火形。则亦从奇窘艰难之环境。临险阻而发达。以成其冒危难之奇勋。故暴发而不持久。子孙不能承袭也。故火形之兼体颇多。穷困而失败也。凡火形之最上者。为圣贤品。立言立法。以流芳千古也。次则为富贵名臣。出将入相。功成而誉毁也。又次则为中等富贵。下等富贵。忧愁不遂也。又次则为成败不一。誉毁不定。忧郁至死也。败多成少。是其定论。此火形之大义也。 五形兼体取法 一.木杉 木形固属清贵不权之格局。以各形人考之。得百分之四十分也。纯木如上论。兼体则有轻重关系。其要领在主客分明。或生或克。而相制相化。方为可取也。如主客各半而相争。或生亦不化。或克亦不化。则无可取。虽五官五岳奇特。而有奇聪异智之特长。终不遇也。纵有遇合。而能发达。亦有劳碌破败。而不完善。或有缺点也。如木金各半。木火各半。木水各半。木土各半。皆以成败不一。驳杂牵制而论之。非厚福安享之格也。兹以木形为主。而以各形兼体而比较之。如木形兼金。是名削成器用。木多金少。主富贵。盖木不兼金。虽贵无权。或副其名职。偏其权禄也。木主金用。一清贵。一权贵。合而为大贵重权也。如木形兼水。是为相生相济。而为文贵居多。政柄与生死权。盛世倍发。衰世减等而论也。如木形兼火。是为木火通灵。其人主天姿英明。奇巧灵慧。才智则最高。事实则最劳。有为圣为贤。次则名重权轻也。如木形兼土。是为相制相化。主州伯邑侯。次亦桑梓荣名。均为中丰之富业。稳见持重。收效尤多。富倍于贵也。 二.水形 水形固为大富贵而厚福之局。以各形人者之。得百分之十八分也。纯水如上论。兼体别有轻重关系。其要领在主客分明。则为有用之材。如主客各半而相争。虽生不化。而克亦不化。则无可取。其五官清润。五岳敦厚。亦作减等而论之。纵有时机而成功。亦有牵制劳怨。而不善后。或有缺点也。如水木各半。水火各半。水金各半。水土各半。皆以挫析见阻。虚浮耗散而论之。亦为有福不享。及无福可享之格也。虽出贵族之家。富丰之业。亦有缺点。主劳碌刑克。疾厄株累。而有遗恨也。兹以水形兼木。是为相生相化。主贵而有盛名。富而连阡陌。内有辅助。而不欺凌。外有辅佐。而不箝制。其人有才能而多机智。收功尤多也。如水形兼火。是为既济相用。主聪慧绝伦。灵巧异常。其人有为圣为贤。命蹇运乖。或有言论流传。或有文章遗世。平生多穷困也。又有机智险诈。则主成败不一。劳碌挫折。而成贵名。获侥幸之成功也。如水形兼金。是为相生得辅。则为大贵。而作惊人事业。为屏藩柱石之杰。而文职武权者居多。武职文权者居少。其人坚忍耐劳。志向不群。而多作为也。如水形兼土。是为相克相化。主愚诚而多厚福。贵权而挟富业。又以富业加倍而多寿。贵名减等亦多寿。丰足衣禄。运又闲逸。是为水形之大义也。 三.金形 金形为大富贵。而有重权柄。勇劳有为之格也。以各形考之。得百分之二十分也。如纯一金形。则为英明创业之帝王。亦为才能振兴之帝王。次则公侯将相。文武全才。任劳有为。收武功尤多。而乱世尤倍发也。如兼体别有轻重关系。其要领在主客分明。则为恢宏大用之格也。如主客各半而相争。虽生受制。而克亦受制。则无可取。其五官清威。五岳峰锐。亦作减等而论之。纵有侥幸而成功。亦有挫折惊险。而不全功。及倾覆也。如金木各半。金水各半。金火各半。金土各半。皆以忽成忽败。忽利忽害而论之。亦为危而不安。险而多患之格也。虽出荫袭之贵裔。亦有夙怨暗害。上震主而下招嫉。外荣利而内疾厄。饮恨忧愤之格也。兹以金形为主而兼木。是为相克相化。其人多才而恃勇。英明而骄傲。有大志而任劳。能出奇而冒险。参武贵。或遥领文职。立功业而好争。握重权而有为也。如金形兼水。是为相生相化。主富贵而多厚福。乱世以武贵而司政柄。盛世以文职而领武权。遇合均佳。乘时而发达也。如金局兼火是为炼金成剑。乱世主暴发。冒危难而成大功。不为特贵。则为特富均不可限量。盛世则减等而论之。亦为大名权贵之格也。如金形兼土。是为相生相化。主小富贵。或富过于贵。或名过于权。其人谨慎拘泥。稳见持重。盛世倍吉。乱世减等。而多寿考也。 四.土形 土形主富而不贵。而多福寿之格也。以各形考之。得百分之十五分也。如土形之纯粹。则为特富。而有富可敌国。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如兼体则有轻重关系。其要领在主客分明。主富寿而多享福也。如主客各半而相争。其相生者不吉。而相克者亦不吉。或五官五岳合格。亦作减等而论之。其五官五岳不合格者。当然耗散而失败也。如土木各半。土水各半。土金各半。土火各半。虽有田连阡陌之祖业。亦有破败损失。或为天灾火水之浩劫。或为时势盗贼之危害。次亦族戚侵犯。骨肉操戈。妻妾阴私。子女不肖。又次则刑妻克子。及疾苦也。如土形兼木。主富绅学界。豪商大贾。桑梓荣名。富倍于贵之格。其人谨慎拘节。务名贪功。而具中等智识也。如土形兼水。是为滋润济生。主小富贵。而丰衣足食。其人拘泥见小。诚厚守信。有普通常识。文学之贵。素丰之家也。如土形兼金。是为相生得用。主中等富贵。及下等富贵。其人刚直诚厚。持重稳见。平安而无危险也。如土形兼火。是为生而不化。主劳碌往返。名利不遂。拘谨而贪。弄巧反拙。愚诚而妄。养痈遗患。烦扰不休也。亦有寻常之贵。而足衣禄。刑妻克子。内顾尤深也。 五.火形 火形固属聪明绝伦。劳碌冒险而富贵之局。以各形者之。得百分之七分。为各形之最少也。如为火形之纯粹。则为出将入相之大贵。次亦屏藩重镇之权贵也。如系兼体。则当然以主客分明。而有用也。某轻重全系于相生相克。相制相化中。而分别其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也。如主客各半而相争。其相生者有害。相克者亦有害。虽五官清威。五岳突兀。亦作减等而论之。而有缺点也。如五官五岳均弱。当然倾覆而危险也。如火木各半。火水各半。火金各牛。火土各半。虽有余业之富贵。特别之聪慧。万能之才智。亦主劳苦受谗。危险无功。一败涂地也。如火形兼木。是为火木通灵。主名贵而无权。立言而流芳。以及美术。专艺之特长。遗身后之名也。其人聪敏灵巧。才智过人。性情孤高。但运多反覆困穷。怀瑾不遇也。如火形兼水。是为火水末济。主智慧异于常人。性情又多古怪。非功名中人。而有佛根也。其运奇穷不达。精深学理之微。考究性命之旨也。如火形兼金。是为火烁金毁。主艰难险阻之发达。破家亡身之危害。而无收场也。如火形兼土。是为火炎土燥。主素丰之家。性情孤僻。而又妄贪。刑妻而又克子也。次亦劳碌多累。子女不肖。内顾多忧。族戚为患。外交 受损也。 公笃曰。五形之合五行。其大概以此为定法。是风监术之第一步也。次则认取其部位。合其运限。查其精神。考其气色。别其声音。而为判断之标准也。其人发达至何程度。流年有何吉凶。此为相法正宗。如拘定何骨何痣何纹何痕。以及手相如何足相如何。皆系小家一偏之说。不足为纲领之法。亦无确实之验也。故上言纯一之形质。则为或仙或佛。或圣或贤。或富或贵。或寿或福。万无纯一之格局。而为贫贱无用之人也。如成兼体之格局。则为有富有贵。有贫有贱。有寿有天。有劳有进。有吉有凶。有刑有旺。当以五官五岳。六府三才。声音精神。性情气色。合并而定之可也。余考证二十余年。尚有一主兼二客之格局。如木体兼金火。或木体兼金土。或木体兼金水。或木体兼水土。或木体兼水火。或木体兼火土。又如金体兼木火。或金体兼木水。或金体兼木土。或金体兼水土。或金体兼火土。或金体兼水火。余可类推。此为二局合而成一格者。兹不详载。但用法者。当以各项关系。明其主因。用加减乘除。以折衷之。用意领神会。以判断之。自有奇妙之应验也。又当考其精神之态度如何。声音之清浊如何。气色之润滞如何。合而用之。自得诀窍。又以正厄傍厄应证厄。而合其运限。再以锐露之提前以应证之。安和之提后以应证之。则全盘计算。加减乘除。自有把握之一定。其中妙蕴。皆在此数语中。如能精心阅历。注意推想。自有独到之处。又在因天道。因地形。因时势。因性情。因地位。因环境。因才智。以求合法之活法也。故相法不能执一而论。如执一而论之,则为相术之原理。非相术之用法也。 卷十二(上) 测量活法详解第一 公笃曰。形格为相法四大柱之第一。为基础之外表。精神为四大柱之第二。为元神之内蕴。气色为四大柱之第三。为吉凶之生机。声音为四大柱之第四。为求全之关键。以一百分计算。各得二十五分。精神与声音。为先天之内相。盖有名无质也。形质与气色。为后天之外相。盖有名有质也。此四者分内相之蕴藏。外相之华表。两相鼎峙。轻重相等也。如用法者。则统论之。以四种合用。而取分数之多寡也。如形质得几许分数。精神得几许分数。气色减少若干。声音减少若干。其有余不足。自能别其特上中下常之等级矣。亦有单论四项之一种。而有特殊情形。异于常度者。则为出类拔萃之奇格。而作惊人事业。享当时之富贵。遗身后之盛名也。又有取零星小部一官一岳之特长。以此为发达之认定。则有应验与不应验也。不如全盘统计之原理与用法。较为合法而应验多也。今之谈相法者。不分轻重。不执枢纽。偏于形质之一小部份者居多。又以一纹一骨之附属品为定论。次则言形质。而不查其精神。又次则查其精神。而不求其声音。求其声音。而不考其气色。考其气色。而不顺其时令。此皆小家之偏见。非相法之正宗也。又有偏于一掌者。尤其不知轻重也。凡谈一官一岳。一府一部。已属下来。谈掌相者。更为下乘之下乘。一枝一叶之小法。当然不采取也。兹将测量活法分列于后。 一.精神 精神外依于目。内藏于行。附于动静言词。露于气息喜怒。有名而无质。蕴藏而不显。其审察较难于形质也。凡人有大精神。则有大事业。有特殊精神。则有特殊事业。如见危险困难。镇静雍容而如常态。不变形色。不露神气。其人持义勇为也。即遇死亡之灾。立见非常之祸。而不仓皇失措。从容安定。其人刚毅有断也。如汉高祖睢水之败。曹孟德濮阳之危。刘先帝檀汉之险。王守仁遇虎之灾。此为特殊精神之一也。 二.凡人异于寻常。如三月不安枕席。尚能任劳理事。分经别纬。运用不穷。指挥如意。或为外有箝制之强邻。内有欺诈之佐使。千丝万缕。而能持其纲领。真伪复杂。而能别其轻重。办法既多。秩序不乱。闻一知三。见微达隐。此为特殊精神之二也。 三.凡人事处万难之间。而不乱其脑力。有取巧之途径。危如垒卵之时。而不失其运用。有乘机之办法。以假乱真。用假御假。以愚惑贤。用愚诱愚。万军之中。加入无人之境。筹画之间。料敌于股掌之上。此为特殊精神之三也。 四.凡人有充分精神。事隔十年之久。尚能记亿其一丝一缕。千头万绪之多。尚能应对其百问百答。动怒时不见其形变。悲愤时不见其智昏。痛苦时不见其神愁。穷困时不见其气躁。此为特殊精神之四也。 五.凡人有充分精神。举止动静不同。似为常有而又不常有。似为奇特而又不奇特。富贵不见其骄盈。贫贱不见其卑鄙。发达不见其傲慢。失败不见其忧愤。此为特殊精神之五也。 六.凡人精神充分。容量尤大。脑力充足。判断尤坚。持大义而不计名利。临大节而不计死生。贫苦不妄贪又不苟且。劳碌不愤怒又不苟安。烦扰不伤其神。压迫不减其智。此为特殊精神之六也。 七.凡人有特别精神。亦有特别嗜好。如酩酊长夜之饮。而不见其病。夜无虚度之淫。而不伤其身。千头万绪之事。而不劳其形。古往今来之疑。而不穷其智。此为特殊精神之七也。 以上七则。为大精神而主大富贵。大智慧而收大功勋。是为得分数之多也。反此则为不充分之精神而减少分数也。如临危变色。见难忘义。喜怒变脸。忧愤露形。富贵而持其骄盈。贫贱而丧其品行。此皆不足之减少分数。非善相也。至于品级之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又以各部参看而定之可也。 公笃曰。形质为后天之华表。器象之结晶。为预算表之第二重要也。其大体则有十五种。名称则曰清奇古秀。正厚严匀。寒浊残陋。恶露不足之分也。次则有五官五岳。六府三才。六曜三停。九州八卦十二宫。以及单独部位之分别。而用加减活法。乘除认定。以取其分数如何也。兹特分别详注如下。 一.清品 清品之格。不浊之谓也。一见可敬可亲。而无流俗之气慨也。凡清品均分内外。内清外清者贵。内清外浊者尤贵。内浊外浊者贱。内浊外清者为夭。盖相法重藏而不重露也。内相者。目神与声音也。凡神清而慈和。目清而明润。无尘而安静。聚气而蕴藏。皆得分数之多也。凡声音清者。则分五形。如金形之局。其音刚亮而铿锵。木形之局。其音凤鸣而逸秀。土形之局。其音牛鸣而深迟。水形之局。其音蝉鸣而韵长。火形之局。其音霹雳而急躁。皆得分数之多也。外清则据形质而合论之。如眉清含彩。而疎细有势。耳清长厚而贴朝垂珠。鼻清上贯而梁柱耸植。口清涂朱而匀厚仰月。肌肤清而莹洁如玉。气色清而彤云晚霞。是皆外清而得分数。此为清品之局也。 二.秀品 秀品之局。不粗之谓。见之令人可爱也。如眉秀修长而有曲棱。目秀和蔼而能安静。鼻秀卷筒而停匀挺直。口秀角弓而匀厚涂朱。颧秀而上插入鬓。印秀而金城长横。发秀而细长如油。齿秀而坚白如玉。血秀活泼而紫霞彤云。骨秀收藏而柔软细腻。肉秀白莹而润煖坚实。筋秀蕴藏而附骨束肉。声秀铿锵而悠扬有韵。汗秀有时而真香如兰。是皆秀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三.奇品 奇品不常有。即少者之谓也。如秦岭嵯峨。华岳突兀。山水之精灵。人物之晶华。望之令人惊。近之令人喜。久视而不厌也。如两眉含彩修长。两目重瞳有威。两耳廓藏三漏。两臂合有四肘。龙颜虎眉斗胸隆准。五岳朝天胸前四乳。双颧如峰入鬓。日月角高入脑。鼻如悬胆。口如角弓。寿带交 爻胡 须过腹。骈胁编齿。燕颔虎头。腮突重城。豹额覆肝。印方横有金城。眉长上竪如剑。此皆奇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四.古品 古品者。老气横秋。气聚含真而不俗也。如骨坚过于肉质。筋多蕴藏附骨。肉坚气血活泼。气息流通入踵。如苍松之劲而有力。如古柏之坚而耐寒。四时不减其润泽。毫垂含聚其买光。此为古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五.厚品 厚品者。敦厚而不薄也。如南岳高广而宽。两颧上插而耸。两腮犄角而突。中岳丰隆而圆。北岳朝天而方。两耳敦厚而长。印堂宽隆而高。福堂高起而棱。山根高隆上贯。伏犀凸突透顶。口阔唇匀而厚。身材厚重而匀。此为厚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六.正品  正品者。端正而不欹斜也。如五岳端正。五官匀配。额宽方平两角峥嵘。中岳有梁而不反吟。人中深长而不左右。水星端正两角上仰。天仓丰突匀宽有梁。地阁丰隆左右平齐。两腮方突犄角重城。两颧高耸左右上插。两眉平印堂。两目平山根。修德正身而不私。诚意正心而不乱。此皆正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七.匀品 匀品者。停匀开阔而不聚小。既无厚薄之分。又无克制之弱也。如五岳匀而相朝。则不克制。三停匀而相等。则不亏损。两眉左右无高低。两目左右无大小。准头与兰台象三珠。骨肉与神气相鼎峙。人中深长无上下。部位宽大无缺陷。三阳丰隆左右一样。三阴宽平左右一体。水火既济而不相犯。金木相制而能成器。此为匀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八.严品 严品者。威严持重之态。望之令人恭敬。近之不寒而栗。不怒而刚。不言而威。动静有礼。举止有范之类也。两日神充而清威。两眉修长而上竪。两颧上耸而有势。水星阔大而容拳。中岳上贯而玉柱。百会三山而伏犀。声音铿锵而韵长。行坐端正而挺腰。边城峥嵘而突兀。胡 须修长而威仪。此为严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九.寒品 寒品者。苦寒之貌。而不扬眉吐气也。呆滞浮尘。而不开展舒畅也。如言词嘶破。声音断散。言半而止又带哭。发音散漫又不收。此为声音带寒也。两眉浓重土冲。枯燥焦乱间断。此为眉带寒也。两目紧急如醉。不愁似愁。不哭似哭。不泪似泪。此为神带寒也。行坐摇头抖足。时低时欹支颐。此为举止带寒也。身体飘摇不定。上重下轻不稳。似无寄托之状。此为身带寒也。满面浮枯垢腻。薄纱染皂。而有尘点。猪脂涂膏。而有油垢。此为气色带寒也。欲言而不尽其言。吞吐支吾。已言而不达其意。脱节颠倒。视此顾彼。惧为人乘。此为心带寒也。心乱而无把握。无事仓皇。动静而自烦扰。每事惊怯。反覆生疑。漫无头绪。此为胆带寒也。得意反言失意。发达反露忧愁。精神萎颓。而无寄托。五心不定而多疑惑。此为意带寒也。如落水之猫。雨中之鸡。此为形带寒也。唇薄而暗。口撮而反。如猴之食。如鼠之餐。此为口带寒也。皆为寒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浊品 浊品者。混浊而不清也。如发浓粗重。是为发浊。肉浮而流。是为肉浊。两目混沌流光。是为目浊。两眉鬅交 浓断。是为眉浊。骨粗而硬。是为骨浊。筋络暴露。是为筋浊。神流粗暴。是为神浊。血滞而不能流通。是为血浊。满面浮腻而如灰尘。是为气色浊。声音嘶断而如破锣。是为声音浊。谗谄而谀。卑鄙而贪。是为品行浊。是皆浊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一.残品 残品者。破残而不全。坑陷而见痕也。如天仓偏削而陷痕。两眉破断而旋螺。井灶露孔而冲破。水星曲痕而下反。两颧冲破而横断。土星直纹而分尸。印堂冲破而悬针。两唇掀露而吹火。是皆残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二.陋品 陋品者。丑陋不堪而俗也。如三尖六削。四陷八裂。两目呆俗而邪视。两眉交 爻而鬅粗。言语破散而下流。见利忘义而卑鄙。唇掀齿露而喎斜。声音漫散而破锣。发低鬓凑而三岔。三阳坑陷而凸凹。廓飞轮反而欹曲。准头坠陷而尖露。此为陋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三.恶品 恶品者。凶恶异常而不善也。见之令人厌恶。近之令人畏惧。如两目四方浮白。而缠血缕贯瞳。目神露光带煞。而如羊睛蛇睛。声音粗俗。而如豹声狼声。水星尖薄。而如吹火覆舟。两眉粗浓上竪而带煞。两颧下耸双分而如峰。印堂有火焰纹。准头有分尸纹。三角眼而起棱下插。三曲鼻而露痕起节。此皆恶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四.露品 露品者。暴露而不收也。如两目露神。天仓露痕。耳露廓轮。鼻露井灶。口反露齿。肥体露肉。瘦体露骨。南岳露纹。印堂露煞。全身露筋。粗暴露气。漫散露声。寐不闭眼。睡不闭口。此为露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五.不足 不足者。形质精神。声音气色。而有缺点也。如形合神不足。神合气不足。气合音不足。音合色不足。色合肉不足。肉含骨不足。骨合血不足。血合筋不足。筋合纹不足。纹合形不足。此为不足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公笃曰。形质之大概。而分上列十五项。以此为预算表。而加减乘除之。则分数多寡。有余不足。自然明自矣。又以何种形质。而得分数若干。应发达贵至何品级。富至何程。败至何地位。贱至何名称。此为加减分数之二也。按气色为预算表之第三。古云。有一日气色。有一日吉凶。盖气为先天之动机。而隐于皮肤之内。乃色之母也。色为后天之华表。而浮于皮肤之外。乃气之子也。凡形质与精神均弱。而气色黄明紫润。方可短期发达。故达摩有破船遇顺风。亦可航海之说。即指关系行年休咎。专重气色。兹特分类如下。 一.上停 上停为第一段。上至发际起。下至印堂止。由印堂平眉横过去。皆为上停区域也。如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主进职升迁。获功进级。人丁喜庆。远谋有效。条约有成。财利有益。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如发现明润充足。而无杂色。亦主平稳安好。人口顺遂。事实如常。财利小旺。此为得分数之少也。如发现黑赤红枯惨之气色。主刑人丁而冷退。见危险而牢狱。见惊险而损失。天灾横祸。匪患盗诬。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如发现青滑燥腻绦之气色。主冷退疾厄。官讼是非隐忧遗累。损财受制。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以一百分计之。当占四十五分也。 二.中停 中停为第二段。上至印堂平横起。下至土星止。从井灶平横过去。皆为中停之区域也。如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主财源大旺。人口亨吉。正偏之交 际有效。进退之谋为得辅。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如发现明润充足。而无浮躁之杂色。主财源小旺。事实平安。外辅有力。而寄托可靠。内助有用。而操作合法。此为得分数之少也。如发现黑赤红枯惨之气色。主挫折失败。哭泣刑克。惊险火灾。牢狱疾危。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如发现青滑燥腻绦之气色。主冷退失利。疾厄连累。血统哭泣。人丁灾厄。族戚是非。友邻欺诈。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以一百分计之。当占三十五分也。 三.下停 下停为第三段。上至土星平横起。下至地阁两腮止。皆为下停区域也。如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主进田宅与进六畜之财。得奴仆力与得水运之利。此得分数之最多也。如发现明润充足而无浮躁之杂色。主船行无阻。平安小利。持久如常。事实小遂。此为得分数之少也。如发现红赤黑枯惨之气色。主奴仆死亡而受累。六畜瘟死而损失。盗贼暗害而惊险。水运倾覆而破败。花柳病毒而痼疾。急症气痛而暴死。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如发现青滑燥绦腻之气色。主奴仆多病而失用。六畜多灾而失利。水运则迟延误时。船行则覊绊逗留。奴仆逃骗。盗贼侵犯。花柳之疾。六亲之累。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以一百分计之。当占二十分也。 公笃曰。上停为最重。而关系性命之存亡。贵名之损益。事业之有无。官禄之得失。以及根基之厚薄。才智之贤愚。故占百分之四十五分也。中停次之。而关系人丁之刑旺。财利之富贫。权柄之轻重。疾厄之安危。以及内外之辅佐如何。正偏之谋略如何。故占百分之三十五分也。下停又次之。而关系子女之盛衰。衣禄之多寡。晚年之劳逸。奴仆之良莠。以及船行之吉凶。是非之有无。故占百分之二十分也。持监者。当明某轻重。如其运限。捷其事实。达其时令可也。按声音为预算表之第四重要。乃蕴藏之结晶。故麻衣有求全在声之说。声者。先天之气息也。音者。后天之苗蒂也。声音合用。则发生语言交 际。演说应对。祸福之门。此为事实之大关键也。其中分别大概有十种。即清秀。明了。刚燥。韵长。沉迟。撕破。带煞。不聚。浊杂。气短。其分别如下。 一.清秀 清秀之音。即清幽秀雅之义也。听之令人喜爱。接谈令人适意。是为角音。而受木之正气。发于木形者尤多。主富贵寿考。英明灵巧。智勇多才。作流芳之事业。享身后之盛名。此得分数之多也。清秀之音。加发于火形之人。主聪明机巧。天姿高而骄盈。才具长而阴毒。正则为圣为贤。邪则为奸为恶。此得分数之尤多也。清秀之音。如发现于金形之人。主聪敏灵巧。好胜务功。任劳勇为。贵而风尘飘摇。富而劳碌牵制。此得分数之最少也。清秀之音。如发于水形之人。主聪明自误。琵巧戕贼。只能丰衣足食。小富小贵。如不夭亡。则为刑克。否则家庭有萧墙之祸。子女有不肖之行。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清秀之音。如发现于土形之人。主才智平常而多疑。谋略有头而无尾。寻常之贵。而招非以结仇。寻常之富。而颠倒以遗累。足衣禄而冷退。有立场而刑克。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二.明了 明了之音。即明白了亮之义也。听之惊人而应远。近之肃然而起敬。其音明亮如钢钟。在室谈话。能达三百步之外。是为商音之金气。发于金形者尤多。主富贵有为。任劳有恒。其性豪爽刚毅。明敏坚决。发武权居多。发文权居少。此为得分数之多也。明了之音。如发现于水形之人。主富贵而多福。敏捷而乘机。先劳后逸。文武均吉。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明了之音。如发现于火形之人。主短期之发达。飘摇之名利。才高而偏。性敏而傲。几经周折。多招嫌嫉。此为得分数之最少也。明了之音。如发现于士形之人。主明敏多疑。谨慎不细。挫折多损失。刑克多冷退。贵名中阻而虚浮。财利反覆而遗累。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明了之音。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敏捷多才。运颇驳杂。直快有恒。贵多偏副。财源忽成忽败。事实又劳又累。忧思郁结。疾厄流连。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三.刚澡 刚燥之音。即刚躁紧急之义也。听之似与人争。而动愤怒。如火之列焰。如雷之震惊。是为徵音之火气也。而发于火形人尤多。主奇聪异智。长才多能。劳碌而发达。险阻而成功。富贵而不安享。功业而遗身后。此为得分数之多也。刚躁之音。如发现于士形之人。主贵小富大。名重权轻。诚厚而敏。慎细而信。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刚躁之音。如发现于水形之人。主灵敏机巧。通权达变。盛名事业而多穷困。贤杰行为而多嫉刻。此为得分数之最少也。刚躁之音。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聪明而多失败。丰禄而多刑伤。有寿则孤。无寿亦鳏。有富则夭。无富则凶。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刚躁之音。如发现于金形之人。主富而消耗殆尽。贵而逼迫失败。虽有才智而不为用。常多牵制而有缺点。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四.韵长 韵长之音。即悠然长韵。高响入云。听之如蝉鸣。悠扬清越。余音合节。是为羽音之水气也。而发于水形人尤多。主大富贵而多福。寿重权柄而多安享。智能而谋深。持重而望隆。此为得分数之多也。韵长之音。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贵而盛名流芳。富而清福遣迹。寿徵尤佳。子孙日繁。明达守礼。和蕴持重。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韵长之音。如发现于土形之人。主诚厚谨慎。宽和拘节。小有贵名而平安。多发富丰而久远。此为得分数之最少也。韵长之音。如发于金形之人。主刚复自用。偏嗜邪行。贵而挫折。富而冷退。既刑人丁。家庭有自残之争。又多病厄。身体有戕贼之弱。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韵长之音。如发现于火形之人。主天姿高而聪慧。志向大而有恒。环境困穷而立学说。劳碌奔驰而品优良。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五.沉迟 沉迟之音。即沉厚迟缓之义也。其音发于丹田。和静故沉。气厚故迟。言语安静两闲闲。气息深厚而隐隐。是为宫音之土气也。而发于士形人尤多。主大富而多寿。平安而多福。田连阡陌。子孙繁茂。此为得分数之多也。沉迟之音。如发于金形之人。主大富而有贵名。厚福而有善根。诚厚慈良。和平慎重。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沉迟之音。如发于木形之人。主事业平常。衣禄无缺借力而有办法。任劳而有结果。此为得分数之少也。沉迟之音。如发现于火形之人。主前业萧条。环境恶劣。人丁日衰。六亲无靠。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沉迟之音。如发现于水形之人。主劳碌无成。名利掣肘。性犹豫而恩怨混合。心妄贪而亲疎暗害。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六.撕破 嘶破之音。即声嘶而变常度。音破而似败鼓。听之令人厌恶。古云又名破锣之声 。是为角音木气之不善也。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劳碌而足衣禄。挫折而有建树。贵则有痼疾。富则刑子女。此为得分数之少也。撕破之音。如发现于火形之人。主小贵之盛名。小富之立业。子女半刑半旺。财帛半失半存。此为得分数之多也。撕破之音。而发于水形之人。主倾覆之失败。株累之惊险。环境恶劣而忧愁。人口刑克而孤独。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撕破之音。如发于土形之人。主破败而逼迫。牵制而遗累。一得一失之烦扰不休。一戚一友之暗害不已。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撕破之音。如发于金形之人。主劳碌之生活。郁结之事实。人丁有刑克或宿疾。本身有委屈或纠纒。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七.带煞 带煞之音。即尖锐如枭。而为人之义也。听之令人生畏。如豺狼之声 。其音含毒。始而清锐。继而刚尖。是为商音金气之不善也。如发现于金形之人。主刚躁任性。劳碌奔驰而进贵权。负气有恒。临危冒险而立功业。招嫉而不持久。履嫌而有挫折。此为得分数之少也。带煞之音。如发现于水形之人。主逼迫而获良机。走险而成大业。虽有牵制而收功。亦有刑克而旺子。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带煞之音。而发现于火形之人。主一成一败之挫折。一举一动之障碍。虽有机智。而时机颠倒。虽有子女。而恃逆不肖。名权不符。利害交 集。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带煞之音。如发现于土形之人。主荣名而受害。富丰而招凶。人丁重重刑克。事实层层危险。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带煞之音。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贵而有权。亦有挫折。富而有利。亦有痼疾。明敏有决而自恃。郁结偏嗜而寿弱。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八.不聚 不聚之音。即散漫不聚又不收也。语未尽而音先尽。言末上而气已散。是为羽音水气之不善也。加发于水形之人。主衣禄丰足而无寿徵。名利有成而多疾厄。六亲遗累尤多。友邻烦扰不少。比为得分数之少也。不聚之音。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继前业而富丰。有智慧而贵名。内务浩繁。外交 顾忌。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不聚之音。如发现于士形之人。主有富而无寿。有寿而无子。有子而无妻。有妻而忧愁至死。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不聚之音。如发现于金形之人。主智小谋大。力轻任重。名利皆出牵强。事实功亏一篑。利益皆出歧途。危害变生不测。此减少分故之最多也。不聚之音。如发现于火形之人。主明达有恒而不合时。学理渊博而不为用。孤僻无成。冷退无依。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九.浊杂 浊杂之音。即粗浊混杂而不清也。如两音合为一声。三音合为一语。先后不同。字句含糊。是为宫音土气之不善也。如发现于士形之人。主素丰而足衣禄。寿根而多劳怨。诚厚而愚。谨慎而拘。此为得分数之少也。浊杂之音。如发现于金形之人。主劳碌而小富小贵。牵制而足衣足食。名有余。权不足。富有余。福不足。此为得分数之多也。浊杂之音。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有智慧而不为正用。拘泥而不达人情。劳碌之衣禄。疾厄之有寿。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浊杂之音。如发现于火形之人。主破败而至寒苦。危险而至亡身。刑伤而至孤独。疾病而至残废。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浊杂之音。如发现于水形之人。主聪敏自误。诚厚妄贪。弄巧反拙之失败。养痈遗患之郁结。勉强之生活。飘零之人丁。比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十.气短 气短之音。即闇滞紧躁而不足也。其音短促。而又躁闇。其气紧滞。而又混乱。言未尽而忽断。音未成而杂他。是为徵音火气之不善也。如发现于火形之人。主小有衣禄。劳而不闲。小有名利。残而不全。外患之争端不已。内顾之遗累不明。此为得分数之少也。气短之音。如发现于士形之人。主诚厚持重。谨慎有恒。衣禄有余。大富则无寿。事实半遂。大寿则无子。比为得分数之多也。气短之音。如发现于水形之人。主小有发达。而中年夭折。虽有名利。而一生辛苦。内而同室操戈。外而亲近箝制。惊恐不免。郁疾尤多。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气短之音。如发现于木形之人。主逼迫而压制。受屈而株累。或为因贵而危险。或为因富而夭亡。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气短之音。如发现于金形之人。主财耗如汤泼雪。败而不振。人丁如鸟兽散。弱而不强。常在忧愁乡中。富贵无足取。常困阿鼻狱里。寿禄不能享。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公笃曰。声音者。如天之雷霆也。盖人有五行。即金木水火土是也。音有五行。即宫商角徵羽是也。其法在感受之气正与不正。又在本质之形合与不合耳。凡声音与形质相合。则主富贵寿考。而又安闲也。声音与形质不合。则分其相生相用。相克相化者。亦主丰衣足食。而又安全也。如相生不用。相克不化者。则主劳碌贫贱。疾苦刑伤。而又危险也。虽然富贵英才。而有不测之祸。即麻衣有求全在声之说也。持监者。更宜留意而详查之可也。 卷十二(下) 测量活法详解第二 公笃曰。千古相法。无测量之说。皆系统论居多。或为执一之言论。能从大钢认定。而不详节目者。尚属正宗。其言论不理不法。而越正轨者。不知凡几。惟六朝之达摩五来法。载有全身测量。七字。头面测量二十二字。略而不详。然皆末尽善也。其他相法。皆末提及一言半字。既无轻重之分。又无加减之用。当然不明相法之诀窍也。兹将上篇之形质精神。声音气色。四大纲要。合并而测量之。其大概如下。 一.第一法以全身计算。用一百分为标准。则形质合格而有特长清奇。得二十五分。精神充足。而健全完备。得二十五分。气色明润。而紫霞彤云。得二十五分。声音充聚。而清幽逸韵。得二十五分。此平均对峙之法也。 二.第二法以百分计算。而用轻重之变法。则形质丰突。而清奇合彩。得三十分。精神充足。而健全完好。得二十五分。气色充聚。而黄明紫润。得三十分。声音明聚。而清秀逸韵。得十五分。此为变用取巧之法也。 三.凡人之测量合并。得一百分者。是为仙佛之格。至尊无上。千载有形。是为完人之格局。此为特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纲要考查。得九十分者。亦为仙佛之格。则为承继道统。承受衣钵。阐明教宗。是为特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纲要考查。得八十分者。则为圣人贤人。千载流芳。立言立法。参化天地。促进道德。是为特等之上下品。 四.凡人之测量合并。得七十分者。则为帝王之尊贵。僭号之霸业。割据之偏安。史册传载。千古可考。有惊人之事业。享当时之荣华。是为上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纲要考查。得六十分者。则为公侯将相。列土封藩。操全国安危之柄。功在当时。名垂后世。是为上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纲要考查。得五十分者。则为大富大贵大寿。以及有特别表样。五福兼全。是为上等之上下品。 五.凡人之测量合并。得四十分者。则为名将九卿。有遗迹可传。以及清闲无缺。名满天下。品傲王侯。此为中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纲要考查。得三十分者。则主富贵双全。文至厅道刺吏。武至师旅边镇。以及创立新奇利源。绝殊技艺。名士名流。是为中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纲要考查。得二十分者。主有富有贵。有寿有名。文至州伯县宰。武至团 营参副。是为中等之上下品。 六.凡人之测量合并。两相抵折。而得十分者。则为常富常贵。丰衣足食。或为有富无贵。商贾农艺之发达。或为有贵无富。偏副佐贰之有限。是为下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纲要考查。两相抵折。而无分数者。则为平常之人。劳碌而足衣食。工艺而立足跟。或为弟兄子女之可靠。或为族戚邻友之有助。是为下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纲要考查。两相抵折。而欠十分者。则为劳碌刑克。破败奔驰。或为有衣禄而夭亡。或为有利源而病疾。是为下等之上下品。 七.凡人测量合并。两相抵折。加不抵减。而欠分数。则为贫贱无依。刑伤孤苦。破败不立。衣食不足。疾厄不寿。百事不成。是为不列品之一也。以各项测量两相抵折。而欠分数之多者。则为孤独而加飘摇。破败而加凶死。贫苦而加残废。困穷而加奇灾。是为不列品之二也。 测量活法详解第三 一.上列测量二法。有指定之规模。有临时之变用。此间更言其活法之取义。其分数稍异于上也。凡形质奇突。丰隆耸干。得三十分。精神蕴藏。健全完善。有灵气慧根。得二十五分。声音清秀韵长。悠然铿锵。得十五分。气色明润莹洁。如紫霰彤云。得三十分。或二十五分。或二十分。皆为完人。非仙即佛。成金刚不减之身。千载有形之格。故列为第一也。 二.凡形质奇突丰隆。高耸有势。得三十分。精神充足。健全完善。有灵气慧根。得二十五分。声音清聚韵长。悠扬铿锵。得十五分。气色明润。得二十分。或充聚而沉静。得十分。此为清贵盛名。圣贤之品。盖圣贤立言立法。为万世规模。人类进化。但以形质精神声为用。不必再得气色之助。此为千古流芳之格。故列为第二也。 三.凡形质奇突丰隆。高耸有势。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精神蕴藏。灵慧充聚。得二十分。或十五分。声音清聚韵长。清扬铿锵。得十五分。气色充聚。黄明紫润。得二十分。比为创业之帝王。或承受之帝王。次则割据之偏安。僭号之霸业。盖形质精神气色充足。即可发达。而立非常之业。或形质声音气色充足。精神减少分数。而得七十分以上。至八十分者。皆为大贵。此其两推之大略。故列为第三也。 四.凡形质清奇。高耸有势。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气色莹洁。黄明紫润。得二十分。精神充聚。灵慧健全。得二十分。声音清畅。悠扬韵长。得十分。此为公侯将相。列土封藩之格。或形质气色减少。精神声音增加。或精神声音减少。形质气色增加。能足六十分以上。至七十分者。皆为上上贵。功在当时。名垂后世。故列为第四也。 五.凡形质丰隆。清奇敦厚。得二十分。或十五分。气色莹洁。黄明紫润。得二十分。或十五分。精神充聚。英明健全。得二十分。或十五分。声音清秀。舒畅逸韵。得十分。或五分。此为名将九卿。富贵双全。或主大富而有特别之利源。主上贵则有特殊之事业。主大寿则有耄耋之享受。或主富贵寿考。五福兼全之格也。凡合并测量。能得五十分以上。至六十分者。皆为富弱者。贵寿倍之。寿弱者。富贵倍之。贵弱者。富寿倍之。余可类推。故列为第五也。 六.凡形质丰隆。清奇敦厚。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精神声音气色抵折。而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此为富贵双全。或清闲无缺。遗迹流芳。或名士名流。品傲王侯。或技艺专长。而有着述。故列为第六也。 七.凡形质丰隆。清奇敦厚。得二十分。或十五分。精神与气色得二十五分。或气色与声音得二十五分。此为中等富贵。文至厅道。及刺史。武至师旅。及边镇。凡四项测量。能得三十五分以上。至四十五分者。均为此项之事业。盛世出秩序之阶梯。较为安闲而发达。乱世多冒险之暴发。较为劳怨而成功。故列为第七也。 八.凡形质清奇丰隆。得十五分。或十分。精神与气色得二十分。或气色与声音得二十分。或声音与精神得二十分。此为中等富贵之次。亦有寿与不寿也。文至州伯邑宰。武至团 营参副。以及富甲一邑一乡。或美誉盛名。奇艺梓荣之例。故列为第八也。 九.凡四种合并。得二十分。或二十五分。或单独一项得二十分。及二十五分。或两相抵折。加减而得二十分。及二十五分。此为常富常贵。或有富无贵之士绅。及豪商大贾。或有贵无当之偏副。及飘摇奔驰。然皆丰衣足食。故列为第九也。 十.凡四种合并。测量而得十五分。或十分。或有余不足。加减而得十五分。及十分。皆为丰衣足食。或为子女之有用。或为弟兄之可靠。或为族戚之得辅。或为友谊之有助。亦主微名。及短期之发。故列为第十也。 十一.凡四种合并测量。此有余而加之。彼不足而减之。相抵而不得分数。亦主劳碌而有衣禄。发达而有挫折。小有富贵。则疾厄而无寿。或有寿徵。则刑克而孤独。皆为有缺点之例。故列为第十一也。 十二.凡四种合并测量。以有余不足。乘除而欠分数。则又分其减少分数之多寡。而判断其贫贱至何程度。孤苦至何名称。危害至何等类。从其多寡而决定之。故列为第十二也。 测量活法详解第四 公笃曰。上列三项测量活法。是为规模之大概。兹以个人之全身测量。单独以形质为标准。以百分计算。头面至颈项。得百分之七十分。由颈项下之全身。得百分之三十分。此达摩之法也。故手相骨相及纹痕相之说。其轻微可知。兹将细则分解如下。 一.头面七十分。两目得二十四分。关系富贵贫贱。寿夭劳逸。吉凶死生。是为全局之机枢。印堂得七分。关系安危吉凶。官禄人丁。是为全局之主体。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 二.上停全额。得十分。关系祖业根基。智慧贵名。刑伤行动也。两眉得六分。关系贵名寿徵。弟兄子女也。中岳得六分。关系财源疾厄。寿徵根基也。两颧得六分。关系权限辅佐。妻妾得失也。此为得分数之次多也。 三.水星得四分。关系衣禄晚运疾厄是非也。两耳得二分。关系衣禄智慧。刑克初运也。人中得二分。关系子女船行也。牙齿得一分。关系寿禄刑克也。发鬓得一分。关系刑克劳逸也。法令两腮共得一分。关系寿徵间接。奴仆牛马也。此为得分数之最少。而面部七十分之法也。 四.颈项下全身得三十分。两手得三分。两足得二分。股肱得二分。两乳得二分。脐腹得二分。亶中得二分。颈项得二分。玉茎得三分。谷道得一分。腰臀得二分。背脊得二分。腋毛得一分。少胁得一分。两膝得一分。两肩得一分。螺骨得一分。肘骨得一分。足踵得一分。此全身三十分之法也。 测量活法详解第五 公笃曰。面部以一百分计算。是为相法之根据也。盖头为诸阳之首。而为百部之圭。五脏六俯之精华。皆结晶于面部。故圣人有诚于中。形于外之说。内外相感而相通故也。兹特分解如下。 一.两目得三十五分。目司视。为全局之机枢。关乎死生吉凶。富贵贫贱。寿夭劳逸。刚柔智愚各项。故达摩测量法。以两目占全局之半。其重要可知。印堂得十分。为全局之元首。关乎死生安危。官禄人丁。谋略器量。心术善恶包括运限气色。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 二.中岳得八分。关乎财产富业。疾厄根基。禀受厚薄。立身之本故也。两眉得八分。关乎贵名寿徵。子女弟兄。外库刚柔。智慧灵巧。事业之基故也。两颧得八分。关乎职位权限。内外辅佐。妻妾伯叔。族戚友谊。成败大用之关链故也。人中得四分。关乎子女寿徵。得失船行。疾病死生。通达之要也。此为得分数之次多也。 三.天仓得四分。关乎祖业父母。行动迁移也。地库得四分。关乎晚禄子女。水运疾厄也。水星得四分。关乎衣禄是非也。牙齿得三分。关乎寿禄人丁也。两耳得四分。关乎智慧寿禄也。泪堂得三分。关乎子女刑克也。发鬓得二分。关乎劳逸刑克也。法令得二分。关乎寿徵兼谋也。两腮得一分。关乎奴仆六畜也。此为百分之细则。持监者。当明其主因。如其轻重。用之方合法也。 测量活法详愣第六 公笃曰。上列测量五法。业已全备。而定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之形格。兹因死亡危险。伤残牢狱。疾厄刑克而定临年测量之法也。神彩为第一重要。即神脱。神受。神退。神定。神岔。神愁之类是也。气色为第二重要。即黑色。赤色。红色。惨色。枯色之类是也。厄年为第三重要。即九数七数之正厄。各形加推之傍厄。提前提后之应证厄之类是也。部位为第四重要。即某部陷弱。某部纹冲。某部痕破。某部受制之类是也。性情为第五之重要。即变更常态。反其喜忧。颠倒言语。乱其行为之类是也。如五项内有三项应之。则为死亡无救。其一项。二项。则有轻重之事实。其最重者死亡。次则危险。又次则残废。又次则血光伤痕。其轻者牢狱。其最轻者。刑人丁。破财产。或痼疾流连也。兹特分解如下。 一.神彩 凡神彩之变。业已凶危。加以气色之受。为逆时令。则死亡无更改矣。如神彩之变。加以厄年之运。则九死一生之凶危也。如神彩之变。加以部位之陷。则受大破败。毁其肌肤。残其肢体也。如神彩之受。加以性情之反常。重则危险之伤残。轻则牢狱之困苦也。 二.气色 凡气色之爱。而逆时令。业已危险。加以厄年之运。则有死亡危险之事实。轻亦伤残破败也。如气色之变。加以部位之陷痕。则主危险破败。伤残大病。轻亦刑人丁。或牢狱拘留也。如气色之变。加以性情之反常。则主牢狱之灾。大病之厄。血光之伤。株累之祸也。 三.厄年 凡行厄年之运。本主不吉。而见惊险损失。刑克冷退。加以部位之陷痕。则主失败之挫折。惊险之逼迫。轻则主疾厄流连。株累牵制也。厄年之运。加以性情之反常。则主诬攀之官非。错误之损失。颠倒之受屈。亲近之欺诈。亦主血光跌打之灾。汤火之咎也。 四.部位 凡部位之陷痕。本主驳杂损失。官讼刑伤。加以性情之反常。则主方寸乱而妄为。内患之同室操戈。外患之觊觎暗害。误于医药之疾灾。疏虞防范之刑克。而多意外之灾厄也。 五.凡上列五项中。有三项之忧已属凶危至极。如有四项之变。当然死亡无救。加重而决断之。如有五项之变。则为尸身不全。或为死后遗累妻妾子女。盖因不仅亡身。尚有灭门赤族之祸故也。其一项二项。则分某轻重而决断之。至于有好有不好。则两相乘除而加减之。此为活法之用也。 部位统率法要诀 公笃曰。部位分两种。有气色之名称。而专司于气色之用。有流年之名称。而专司于运限之用故也。本为一年一运。即有一部位以专司之。然有统率之法。古人未经详注。余考运至何部中。则有以何部为纲。何部为目。故有主运之正受。傍运之附带。其法分类如下。 一.两耳为起运之初。由一岁起。至十四岁止。左耳七年。右耳七年。女格反推。亦有顺行也。定根进运又以形质而加用之。即水一火二金三木四士五之法。而定根以加推也。如左耳七年。从一岁至七岁。以天城之三岁四岁。为统率之部位。是为正受运。其余五岁。是为傍受运。右耳七年。从八岁至十四岁。以人轮之十岁十一岁。为统率之部位。是为正受运。其余五岁。是为傍受运。凡统率之部位。吉者倍吉。凶者倍凶。故曰正受运。其附带之部位。吉者减等。凶者亦减等。故曰傍受运。盖天城人轮。为统率之纲领。而有轻重之分也。 二.额部火星十五岁起。二十一岁止。其名曰火星天中日角月角天庭辅角。前四年以天中为统率之纲领。乃正受运也。火星日月角。皆傍受运也。后三年以天庭为统率之纲领乃正受运也。两辅角皆傍受运也。凡傍受运。均以统率运为标准。统率部位可照应前后。故一部运。有三年四年者。皆取决于统率也。盖正受运之形质。吉者倍吉。凶者倍凶。附带之形质。吉者减半凶者亦减半。其正受傍受有加减关系。而有轻重之应证也。 三.司空为统率之正受运。即二十二岁。边城为附带之傍受运也。中正二十五岁。统率丘陵塚墓两部。印堂二十八岁。统率左右山林两部。是为初运之段落。中运之起点。其统率正受部位。可管辖附带傍受部位也。又如统率正受之部位不吉。附带傍受之部位虽佳。运亦驳杂不纯。如统率正受之部位颇佳。附带傍受之部位不吉。运亦平安无咎。此为连带之补助法。其吉凶祸福。亦从其轻重而判定之也。 四.两眉之运四年。从三十一起。三十四止。名曰。凌云紫炁繁霞彩霞。又以繁霞之三十三岁。为统率正受之运。其他皆附带傍受之运也。故两眉以繁霞为转移之枢纽。凡两眉浓粗短浊。其运倍凶。凡两眉清秀长棱。其运倍吉。亦有轻重关系故也。 五.两目之运六年。由三十五岁之太阳起。四十岁之少阴止。前三年以太阴三十六为统率正受。后三年以中阴三十八为统率正受。其太阳中阳少阳少阴。皆附带傍受之运。先为上接运。后为下交 运。故也。凡两目清奇而有威煞。充足而能润藏。皆以统率正受之运。为事业发展之阶梯。离奇遇合之机会。而倍发于附带傍受之运。反此亦可类推。各形亦可加推。厚薄清浊。方可提前提后也。 六.中岳之运十年。由四十一岁之山根起。至五十岁之廷尉止。而分两段。前五年以山根为统率正受之运。精舍光殿年上寿上。为附带傍受之运。后五年以准头之四十八岁。为统率正受之运。两颧兰台廷尉。为附带傍受之运。故中岳十年。以山根准头为转移之标准。其形质丰隆匀圆。而有梁柱者。则以统率正受之运。为事实进展之关键。财库之积蓄亦多。附带傍受之运虽佳。乃其支流也。其形质陷弱尖坠。而有断节者。则以统率正受之运。为事实破败之关键。财星之损失较大。至附带傍受之运方败者。乃其遥应也。盖成败之因。在统率正受。而不在附带傍受也。 七.人中之运十年。而分两段。由人中之五十一岁起。至水星之六十止。前五年以人中为统率正受之运。左右仙库食仓禄仓。均为附带傍受之运。后五年以在虎耳之五十八岁。为统率正受之运。法令右虎耳水星。均为附带傍受之运。故人中十年。以人中左虎耳。为转移之纲要。凡形质合格而吉。则衣禄之享受丰足。子孙之发达可期。当以统率正受运为根据。反此。则反而类推之。又有错前错后之应吉凶祸福。乃清瘦露之格局。而提前也。浊厚和之格局。而提后也。不为无因。再用他法绳之可也。 八.北岳之运十五年。由六十一岁之承浆起。至七十五岁之两腮止。前八年以陂池之六十四岁。为统率正受之运。承浆地库鹅鸭金缕归来。皆为附带傍受之运。后七年以地阁之七十一岁。为统率正受之运。右归来颂阁奴仆宫两腮。皆为附带傍受之运。故北岳十五年。以陂池地阁。为重要之关键。既无疾苦。又无烦恼。其附带部位虽弱。而亦无咎也。凡统率部位陷弱而不足。其事实倍凶。人丁灾疾而冷退。官非牵制。受累受屈。其附带部位虽佳。而亦见弱点也。其提前提后。则根据形质而推论之可也。 九.地支之运二十四年。由子位之七十六岁起。至九十九岁止。则以子位七十六。七十七。卯位八十二。八十三。午位八十八。八十九。酉位九十四。九十五。皆为统率正受之运。其丑寅位。辰已位。末申位。戌亥位。皆为附带傍受之运也。盖子午卯酉为四正。乃转移之关键。统率之纲领。其轻重亦如上所述也。凡统率部位合格而有余。其事实倍吉。人口喜庆而平安。身心安泰也。其附带傍受之部位不足。亦无妨害也。凡统率部位陷弱而不足。其事实倍凶。人口财源而见损。身心忧愁也。加推与提前提后。均如上例之法也。 卷十三(上) 年限限定法要诀 公笃曰。年限者。厄年之限定也。俗谓大限之年。数学名之曰厄年。一为死亡刑伤之厄。一为破败疾病之灾。皆有一定限制之年限也。其中有正厄傍厄应证厄。上篇已详论矣。此间所言者。即正受之厄年。应受之厄年两种也。其法亦从男子九数起推。女子八数起推。其定位而提前提后者。是为正受。其五行而加用者。是为傍受。其有余不足。乃天地之气候。如节令末至。气候先至。此提前之义也。如节令先至。气候末至。此提后之义也。故数学有超神接气之法。即正受应受之义也。兹特详注如下。 一.男子九岁为第一厄。提前三岁。则六岁为应厄。提后三岁。则十二岁为应厄。此为正受之厄年也。其五行之五形加推。即水形加一岁。火形加二岁。金形加三岁。木形加四岁。土形加五岁。亦有据各形而反应之者。此为傍厄。而合其九数正厄之用。此为应受之厄年也。 二.十八岁为第二正厄。提前三岁。则十五岁为应厄。提后三岁。则二十一岁为应厄。是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九数之傍厄。有顺应。有反应。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三.二十七成。为第三正厄。提前三岁。则二十四岁为应厄。提后三岁。则三十岁为应厄。此为五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九数之傍厄。有顺应。有反应。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四.三十六岁。为第四正厄。男子以此厄为最重。即以九数。转七数之关键。冬至之阳。入夏至而化阴。乃气候交 易之原理。人运亦同之。盖九数为先天之乾阳。七数为后天之兑阴故也。提前三年。则三十三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三十九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九数之傍厄。有顺加而应之。或反加而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五.四十二岁。为第五正厄。提前三年。则三十九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四十五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七数之傍厄。有顺加而应之。有反加而重厄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六.四十九岁。为第六正厄。提前三年。则四十六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五十二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七数之傍厄。有顺加而应之。有反加而重厄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七.五十八岁。为第七正厄。晚运以此厄为最凶。依然是九年一厄。即阳极生阴。阴尽复阳也。提前三年。则五十五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六十一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成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八.六十七成。为第八正厄。提前三年。则六十四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七十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九.七十六岁。为第九正厄。提前三年。则七十三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七十九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八十五岁。为第十正厄。提前三年。则八十二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八十八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厄。有顺加而应之。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一.九十四岁。为第十一正厄。提前三年。则九十一岁为应厄。提后三年。则九十七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其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此皆应受之厄年也。 十二.八岁为女子第一正厄。先天为震卦。后天为艮卦。女子之气。化偶从阳故也。提前二年。则六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十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为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加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三.十六岁为第二正厄。提前二年。则十四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十八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为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加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四.二十四岁为第三正厄。提前二年。则二十二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二十六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加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五.三十二岁为第四正厄。提前二年。则三十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三十四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为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六.四十岁为第五正厄。提前二年。则三十八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四十二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女子以此厄为最重。是其八数转六数之关键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七.四十六岁为第六正厄。比为加六数之第一厄。盖天一地二。乃易经之原文。八数为双四也。四数为先天之兑阴。至此化阳。而用六数。六数者。后天之乾阳也。提前二年。则四十四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四十八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为傍厄。有顶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八.五十二岁为第七正厄。提前二年。则五十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五十四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九.六十岁为第八正厄。复还八数者。盖阳极而阴生。由后天之乾六。复还先天之双四兑阴也。提前二年。则五十八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六十二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二十.六十八岁为第九正厄。提前二年。则六十六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七十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合傍厄卜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廿一.七十六岁。为第十正厄。提前二年。则七十四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七十八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为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廿二.八十四岁为第十一正厄。提前二年。则八十二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八十六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为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廿三.九十二岁为第十二正厄。提前二年。则九十岁为应厄。提后二年。则九十四岁为应厄。皆为正受之厄年也。以各形加推。而为傍厄。有顺加以应之。或反用以应之。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公笃曰。正厄。傍厄。应证厄。前已详载于量寿要诀中。此章复言其正受应受者。即气候相应。五形相推。定而不定。不定而定也。凡瘦露者。有提前二年三年之法。厚和者。有提后二年三年之法。其格局奇凸异凹。或外浊内清。或内浊外清。又从反加而推论之。逆其气候而反用之。其事实多应验于此。即时令有超神接气。阳顺阴逆之法故也。余考人之生死大厄。危险破败。刑伤疾苦。多应厄年。不为无因。故分正受其气候。应受其形质。女格亦同上列之法也。盖男子三数之应。乃震卦长男之气也。女子二年之应。乃坤体太阴之气也。兹将详明其原理与用法。以备采取而用之也。 部位轻重法要诀 公笃曰。部位第一法。为风后氏监定。即流年运限图。九十九个部位。乃天不满西北。地不满东南。故缺一部。而用印堂代之。千古以此为定法。末更改也。此为运限之用。包括吉凶祸福。寿夭劳逸各项也。然地点错误犹多。而柳庄则有意颠倒其先后。混乱其紧要。而无轻重之分。又无网领之用也。余考部位轻重法。古人知之而不详言。多守秘而不宣。好学者。反覆深求。亦有蛛丝马迹。兹将经验确实。分别摘录如下。其未经考证。而无应验者。完全删除。以待后之高明。而补其不足可也。 一.两耳之运十四年。由一岁起。至十四岁止。以天城之二岁四岁。人轮之十岁十一岁。为第一组。虽部位不佳。而运亦平安。如部位厚收。而运为上上吉。天廓之一岁二岁。天轮之八岁九岁。为第二组。其部位陷弱而纹。主刑人丁而运亦平稳。如部位丰隆而厚。其运安好而为上中吉。地廓之五岁六岁七岁。地轮之十二岁十三岁十四岁。为第三组。其部位尖薄而纹。主疾病及刑克。而运亦不吉。其部位垂珠而朝。主智敏及衣禄。而运亦小吉。以第一组好则倍吉。不好亦平常。第二组好则次吉。不好亦减等。第三组好则小吉。不好则倍凶。此为初运之第一段。盛时从上列之法。乱世反此而用之。逆其气候故也。 二.南岳之运十四年。由十五岁起。至二十八岁止。以南岳十六岁。天庭十九岁。司空二十二岁。中正二十五岁。印堂二十八岁。为第一组。其部位陷弱而纹。为减等之平常。其部位丰隆突奇。为加倍之亨吉。火星十五岁。日角十七岁。辅角二十岁。边城二十三岁。丘陵二十六岁。为第二组。其部位陷削而痕为减等之不吉。其部位丰隆高突。为进机之初阶。以月角十八岁。辅角二十一岁。边城二十四岁。塚墓二十七岁。为第三组。其部位薄削陷弱。为加倍之不吉。其部位丰隆奇突。为逼迫之亨吉。此为盛世之法也。如乱世则第一组为第三组。第三组为第一组。完全相反而逆用之。加在不盛不衰之间。或治乱混合过渡之时。则以第一组为第二组。第二组为第三组。第三组为第一组。此为依次相推之法。故不合上列二法。又兼以厄年部位二法合用可也。 三.两眉之运六年。由二十九成起。至三十四岁止。以山林二十九岁。繁霞三十三岁。为第一组。其部位浓乱不足。为驳杂之平常。其部清秀修长。为离奇之发达。紫炁三十二岁。彩霞三十四岁。为第二组。其部位粗浓散乱。为减等之不吉。其部位清奇有势。为减等之亨吉。山林三十岁。凌云三十一岁。为第三组。其部位粗浓散乱。为加倍之不吉。其部位清秀细长。为平常之小吉。此盛世之法也。如衰性则第三组为第一组。第一组为第三组。完全相反而推论之。如果于盛衰之间。治乱混合之际。则依次减用以推论之可也。设有不合。则用提刚提后之法亦可也。 四.两目之运六年。由三十五岁起。至四十岁止。以中阳三十七岁。中阴三十八岁。为第一组。其部位清润充聚。为加倍之亨吉。其部位浊淡不足。为劳碌之驳杂。以太阳三十五岁。少阳三十九岁。为第二组。其部位清润充聚。为减等之亨吉。其部位浊浮不足。为冷退之损失。以太阴三十六岁。少阴四十岁。为第三组。其部位清润充聚。为平稳之小吉。其部位浊淡不足。为加倍之危险。此盛世之法也。如乱世则以第一组为第三组。第三组为第一组。完全相反而推之。如界于盛衰之间。治乱之际。则依次减等而用之可也。 五.中岳之运十年。由四十一岁起。至五十岁止。则以山根四十一岁。寿上四十五岁。准头四十八岁。为第一组。其部位丰隆耸干。为加倍之发达。财库最旺也。其部位低弱陷痕。为刑克之冷退。财星见耗也。以光殿四十三岁。年上四十四岁。左颧四十六岁。廷尉五十岁。为第二组。其部位丰隆匀配。为乘时之小发。减等之旺也。其部位低陷不匀。为枝节之遗累。纠纷损失也。以精舍四十二岁。右颧四十七岁。兰台四十九岁。为第三组。其部位丰隆匀配。为走险之小发。劳碌成功也。其部位低陷不匀。为挫折之大败。反覆大损也。此为盛世之法。乱世反用。界于盛乱之间。则依次减用可也。 六.人中之运十年。由五十一岁起。至六十岁止。则以人中五十一岁。食仓五十四岁。水星六十岁。为第一组。其部位深长厚仰。为平安之上禄。其部位窄短薄曲。为疾厄之小阻。以仙库五十二岁。禄仓五十五岁。法令五十六岁。五十七岁为第二组。其部位敦厚纹长。为平稳之中禄。其部位削弱纹短。为灾厄之刑克。以仙库五十三岁。虎耳五十八岁。五十九岁为第三组。其部位敦厚丰隆。为减等之小亨吉。其部位薄削陷弱。为牵制之大痛苦。此盛世之法也。如乱世反此推论之。如果于盛衰治乱之间。从依次减推之法也。 七.承浆之运八年。由承浆六十一岁起。至归来六十八岁止。则以承浆六十一岁。地库六十三岁。金缕六十六岁为第一组。其部位丰隆宽突。为平安之大旺。其部位薄弱陷削。为冷退之次弱。以地库六十二岁。鹅鸭六十五岁。归来六十八岁为第二组。其部位丰隆宽突。为平稳之亨吉。其部位薄弱陷削。为刑克之受制。以陂池六十四岁。金缕六十七岁。为第三组。其部位丰隆宽突。为平常之小吉。其部位薄弱陷削。主孤苦之忧愁。此盛世之法。其余如上列之法可也。 八.归来之运七年。由六十九岁起。至七十五岁止。则以地阁七十岁。颂阁七十一岁为第一组。其部位丰隆宽突。为加倍之亨吉。其部位薄弱陷窄。为减等之不吉。以归来六十九岁。奴仆七十二岁。腮颐七十四岁。为第二组。其部位丰隆宽突。为减等之亨吉。其部位薄弱陷窄。为缺点之冷退。以奴仆七十三岁。腮颐七十五岁。为第三组。其部位丰隆宽突。为平稳之小吉。其部位薄弱陷窄。为忧愁之寒苦。盛衰亦如上列之法也。 九.地支之运二十四年。由七十六岁起。至九十九岁止。则以子午卯酉之八年。为第一组。辰戍丑末之八年。为第二组。寅申巳亥之八年。为第三组。其轻重之加减。盛乱之用法。均如上列也。 古今用神要诀 公笃曰。相术一法。由来久矣。古今之气候不同。天时之人事各异。余考相法。出于轩辕时之风后氏。从数学而生相法。以生克制化。而合吉凶祸福。其富贵贫贱。寿夭劳逸。皆包括其中矣。至两周时。相法为之一变。其用神注重。以灵根德行。举止动静。察其言词。观其神色。是其纲要也。如智伯灌水围晋阳。烯疵见韩魏二君。无分地之喜。有危惧之忧。其知必叛而倒戈也。如晋国大饥多盗。却雍以进市廛有利色。见人货物有贪色。见公务人员有惧色者捕之。果为盗也。至两汉时。相法为之一变。其用神注重。以精神满溢。智慧灵巧。仪彩丰奇。举动异常。是其纲要也。至六朝与惰唐时。相法为之一变。其用神注重。以骨格清奇。仪表雍容。言论神微。精气蕴藏。是其纲要也。至五代宋时。相法为之一变。其用神注重。以形格丰突。气色明润。声音聚长。精神充足。此其纲要也。至元明时。相法为之一变。其用神注重。以形格魁梧。肥识优长。精神充足而恃勇。志向超摹而耐劳。此其纲要也。至满清时。相法为之一变。其用神注重。以形格敦厚而清。才智蕴藏而和。性情纯正而诚。品行清高而德。是其刚要也。现在为中华民国。相法为之一变。其用神注重。以形质锐露而威煞。乌珠玄黄而清蚓。气质刚勇而任劳。才智权诈而出奇。是其纲要也。其原理与用法。均随天道而转移。时势而变更。其形神音气之规模有定。而趋重之取义不同。兹将分类详解如下。 一.两周持相法最盛。业风监术者尤多。在两周以前。有形质部位。参以举止动静而论之。其法极简单。但据大体而立法。细则不详也。至两周时。则相法大倡明。专门之法立矣。如精神相法。气魄相法。骨质相法。灵根相法。举止动静相法。多从哲理学中转出。各有专长。而立门户尚无形格纹痕之法也。按西周行王道。东周用羁术。其用神则以其灵根如何。而知其才智。精神如何。而知其贵贱。举止动静如何。而知其容量。言词如何。而知其行为。神气如何。而知其心理及吉凶。是为当时要法也。 二.秦汉时代。相法中衰。因秦氐火焚各书。而失传也。纵有私藏者。皆断简残篇。然为时不久。至汉而成一统。经两次改革。而知风监法者颇少。用动静气魄二法者较多。另增有神气相法。筋骨相法。纹痕相法。其用神则以其仪彩如何。而知其贵贱穹通。举动如何。而知其事业大小。精神如何。而知其寿夭吉凶。智慧如何。而知其刚柔忠奸。是为当时要法也。 三.六朝隋唐时代。相法确有进步。虽一乱一治之时。中多战争。然有开辟疆土。推广版固。而有月波经相法。偏重于哲理。又有照胆经相法。偏重于灵气。皆舍形色而不载也。一行禅师。增补形神内外法。李淳风增补白鹤掌相法。至此始言形格。两周秦汉。皆无形格之法也。其用神则以其形格之清浊如何。而知其贫富。奇俗如何。而分其贵贱。仪表如何。而知其事业大小。言论如何。而知其行为忠奸。神气如何。而知其才智贤愚。是为当时之要法也。 四.五代宋时。为乱而后治。其中多割据僭号。用武之时尤多。至此相术精进。有言理。言法。言心。言神。言气色。言声音。而为全备之时。即相法之大成。有专法可稽考也。在五代时。达摩由西域复入中国。传五来相法五篇。有心神之六役法。神色之三疑法。目神之三脱法。皆精深之法也。五代未有麻衣相法三章。立理法兼用法。宋初有希夷心相篇一章。立善恶因果法。其用神则以形格丰突。其人精健而有专长。气色明润。其人发达而乘时机。精神充藏。其人智慧而名禄。声音聚长。其人安定而完善。以此分别其事业大小。认定其富贵福泽。此为当时之要法也。 五.元朝明代。为用武时居多。其发达也暴而速。其立身也危而暂。一为苛法之逼迫。崛起走险。一为破格之选拔。因时济用。当时有水镜相法之伪书。有柳庄相法之离奇。皆据枝节一偏之说。不及上列各法远矣。其用神则以形质魁梧。其人雄健多谋而服众。胆识优长。其人刚毅勇为而有决。精神充足。其人果敢有恒而恃勇。志向超群。其人任劳负责而有智。以此分别其事业。认定其贵权。此为当时之要法也。 六.满清时。为升平时多。用武时亦多。拓地数万里。交 通达于全世界。有大清神监。衡真相理。铁关刀。燕山集。兰陵集。王氏监。相法须知。相法捷要各书。半为想像之说。而失真面目处尤多。其用神则以形格清厚。其人为厚福而大器。才智蕴藏。其人多谋而高节。性情纯正。其人守义而尽职。品行清高。其人立德而镇静。以此而考其富贵事业之大小。是为当时之要法也。 七.中华民国为民主 时代。国家法律时有改革。全国重心时有迁移。首重富业。贵名次之。则有西法之手相学。骨相学。人面相学。新法之相法大观。其学说支离。更不及上列各法远矣。其用神则以形质锐露而有威煞。其人奔驰发达而权重。鸟珠玄黄而清蚓。其人阴险冒险而刚勇。气质刚躁任劳。其人偏长而坚持到底。才智权诈出奇。其人残忍而好胜贪功。以此而分别其事业大小。盖因时势使然。天道成之。是为现代之要法也。 相法成绩说 公笃曰。相法为知人术。观人之仪表。可知其富贵贫贱。即麻衣谓首查其形是也。观人之神采。可知其寿夭贤愚。即麻衣谓次查其神是也。观人之气色。可知其吉凶祸福。即麻衣谓再观其气是也。听人之声 音。可知其喜怒善恶。即麻衣谓又听其声是也。观人之纹痕。可知其刑克挫折。观人之筋络。可知其劳碌安闲。观人之骨质。可知其禀受厚薄。观人之血液。可知其疾厄子女。观其两眉知人环境忧乐。观其两目知人刚和诚诈。此为精确之纲要。又在持监者眼力能认定真伪之分。清浊之别。内外之用。加减之合也。如毫厘之纹痕。尘点之细影。皆宜注意焉。其中最难分者两种。即形质之目神。气色之红色。兹特分别如下。 一.凡观人之形质。惟目神最难。其他皆容易辨认也。盖目长不过一寸。宽不过五分。其目形分十四种。目神分三十一种。目露分四种。神变分五种。转机分二十种。共成七十四种。上篇业已分载矣。加进一层论之。尚有五大种。可以包括上列七十四种也。一为充足有余之眼神。二为浮淡不足之眼神。三为藏真似俗之眼神。四为浮假似真之眼神。五为易位兼并之眼神。则化而为三百七十种眼神矣。如能分别种类的确。则专用合用均易。其他部位形质。皆迎刃而解。则到十分成绩矣。 二.凡观人之气色。惟红色最难。其他皆容易辨认也。其红色有五种。红而鲜明者为红色。红如猪肝者为赤色。红而最淡者为紫色。红色不足。紫色有余。为躁色。红而粉光者为绦色。皆在浓淡轻重中分之。尚有浮沉定三色。包括上列五色。则化而为十五种矣。其远看有此色。近看无比色。是为浮色之认定法。故有红浮紫浮赤浮躁浮绦浮之各色也。远看无比色。近看有此色。是为沉色之认定法。故有红沉紫沉赤沉躁沉绦沉之各色也。远近看之。均有此色。是为定色之认定法。故有红定紫定赤定躁定绦定之各色也。如能详细分明。则到十分成绩矣。 三.形格之五行。为相法之基础关键。表面似无用。而根据颇重也。盖具何种材料。为何种用途。成何种事业。万不能以此而混彼也。如木主清贵而不权。土主大富而不贵之类是也。如形格认定确实。判断自无错误也。 四.部位之界限。为相法基础之二。盖各有正当关系。附带关系。连带关系。万不能越轨而妄语也。如耳轮主智禄。水星主衣禄。驿马主达外。人中主子女。准头主正财。印堂主官职。山根主疾厄。奸门主妻妾。两颧主权柄辅佐之类是也。如部位认定确实。事实自无错误也。 五.目神之重要。此为全局之枢纽。外形内神故也。达摩测量法。以目神得十分之五。盖富贵贫贱。寿夭劳逸。祸福死生。刑伤疾苦。刚柔智愚。皆系于此也。中有一项两项之合用。三项四项之兼并。万不能呆滞而模糊之。如目神认定确实。标准自无错误也。 六.气色之吉凶。此为行年之紧要关系。各有专司之吉凶祸福。是为趋吉避凶之决心而有益也。凡利中有害。而不先预应付。双方牵制。而不舍轻全重。吉而不扩充。凶而不勇退。行动有危险。不以权利而贪惑之。不行动有危险。不以淫乐而迷恋之。万不能执一不计二。勉强而颠倒。以致失其机会。蹈其陷阱。其误根本。反其轻重也。如气色认定确实。吉凶自无错误也。 七.声音之结果。此为相法之求全关键。凡富贵贫贱。寿夭劳逸。其子女是否可靠。六亲是否有辅。晚运是否安全。而声音尚占多数也。万不能以清秀而为贵。又不能以浊滞而为贱。如木形得铿锵之金音。而反受制及刑克。土形得清秀之木音。而反劳碌及冷退。火形得韵长之水音。而使挫折及危险。金形得躁急之火音。而反刑伤及破败。水形得沉迟之土音。而反结怨及奔驰。凡受克制不化者。皆有缺点。及消耗也。声音如能确实认定。准绳自无错误也。 八.精神之蕴藏。此为相法之灵根智慧枢纽。又为寿夭事业之关键。盖神过于形者贵而寿。形过于神者贫而夭。神充色枯者生。色润神散者死。万不能以真混假。以伪乱真。以藏蕴而认为不足。以浮露而认为有余之类是也。如精神认定确实。寿夭自无错误也。 九.加减之乘除。此为相法全盘统计。以定其福泽。舍轻就重。以多胜少。而为判断也。万不能指定一部。指定一点。而呆滞定之。即认为如何好。或如何不好也。盖部位有轻重之分。气色有浓淡之别。时令有生旺之论。形质有宜与不宜之类是也。如加减认定确实。主因自无错误也。 十.生克之反推。此为相法之疑难格局。是为变法之关键。而有天道厚薄之气候。时势治乱之生机也。如格局好而反驳杂。格局不好而反发达。部位旺人丁而反刑伤。部位刑人丁而反倍旺。浊者反贤智。清者反拙愚之类是也。盖盛衰半数相反。地形多数相异。以及古怪精灵之局。每有单长。异常适余之格。每有缺点。如能确贯了解生克反推之理。认定自无错误也。 十一.厄年之用途。此为灾祸损失。惊险死生之关键。如男子九年七年之正厄。女子八年六年之正厄。加数之傍厄。提前提后之应证厄是也。万不能以部位好而轻视之。盖应天地之气数。阴阳之变机。如逢厄年之运。本属损阻惊险。轻亦刑克疾厄。再有部位不好者。倍凶。再有气色不好者。死亡无更改也。如能运用厄年。而认定确实。其惊损死生自无错误也。 公笃曰上列十一则。为相法之区段。入手之秩序。盖相法有益于人。而复益于己。为涉身处世。进退趋避之南针。不可不知也。其要点有五。其一曰吉凶祸福。知之而先有预定。自不失着也。其二曰富贵贫贱。知之而不勉强。自无倾覆也。其三曰寿夭劳逸。知之而即自修。自不妄为也。其四曰妻妾子女。知之而先有布置。措施得当也。其五曰疾厄交 际。知之而有准备镇静而不仓皇。取巧而不紊乱也。如能精心阅历。自有玄妙之点。以上十一则。为入手之门径。依次之程序。不可混乱而自误也。 卷十三(中) 天道 公笃曰。相法于天道。颇占重要地位。盖治世所出之人材不同。部位之用神不同。运限之推论亦不同也。其乱世所出之人材不同。部位之用神不同。运限之推论亦不同也。乃智识开化之早退。部位单重与兼并。运限提前与退后。所以盛世偏重于精神声音。以内为用神。乱世偏重于形格气色。以外为用神故也。其大抵在难易久暂四项耳。前篇虽略言之。尚未分类详注也。故考查艺术各书。均宜重视其时代如何。采取用神如何。兹特分类如后。 一.极盛时代。其格局之取法。以厚重和蕴。神聚声聚。浑藏气充。以上列为用神。其发达也不易。其成功也持久。其运多提后。如某部丰隆奇突。有照应后至十五年。或提后十年。及八年者。皆持久之兆。以精神骨质声音为用尤多。形格气色次之。此为极盛时代之要法也。 二.次盛时代。其格局之取法。以停匀收藏。清秀安和。声长进韵。以上列为用神。其发达也平稳。其为用也保守。其运虽提后。其部位则可前后照映。如某部丰隆清奇。则发达于部位之前。而安享于部位之后。有提后十年。及八年五年者。皆平安之运居多也。以形格声音精神为用尤多。而气色骨质次之。此次盛时代之要法也。 三.一治一乱时代。其格局之取法。以厚露奇突。清中合威。气聚色润。以上列为用神。其发达也离奇。其为用也权变。其运多正受以应证之。如某部清奇有势。则发于某运。按其形质而论之。亦有提前二年三年者。亦有提后二年三年者。以形格骨质气色为用尤多。而声音精神次之。此一治一乱时代之要法也。 四.极乱时代。其格局之取法。以黄睛有煞。清奇威露。气润色紫。以上列为用神。其发达也冒险而成功。其为用也阴谋而权诈。其运多提前。如某部清奇煞露。凸突威锐。有提前十二年。及十年八年者。以形格之眉目。气色与声音为 用尤多。精神骨质次之。此极乱时代之要法也。 五.次乱时代。其格局之取法。以清秀有威。敦厚凸突。神聚出入。气色晶莹。以上列为用神。其发达也。变幻而多头。其为用也机智而捷径。其运多提前。而可照应本部位。如某部清奇有势。偏重一官一岳。一纹一色。有提前八年及五年三年者。以形格精神气色为用尤多。声音骨质次之。此次乱时代之要法也。 生机 公笃曰。相法有益于社会尤多。是为普通常识之术。古人多守秘而不宣。是诚何心欤。余考形格与事实不应验。运限与部位不应验。亦有两相易位。完全相反者。何也。盖有内外轻重虚实藏露之八项。不为无因也。又如两眉修长清秀。细匀有势当然合格。而至眉运驳杂万分。无一丝一缕之机会。其两目呆滞不清。或中岳陷痕尖薄。而目运反为发达。或中岳运名利双收。此为易位之局。凡一官一岳。有特殊情形。皆关系一生。不仅本运为用故也。又如某部特殊。本应大发。然发不足者。则运可延长时间。或发达过量者。则运亦可减短时间。此又一法也。盖形质锐露而煞重。或逢乱世而气薄。均可提前十二年八年五年也。故正厄年中。而反发达。傍厄年中。必见破坏。其形质厚重而深藏。或逢盛世而气厚。均可延后十二年八年五年也。故傍厄年中。反乘时机。正厄年中必经挫折。其和露相兼。厚薄相混。为正受之运。或提前二年。或延后二年。正厄傍厄均为平安。应证厄年中。必见灾祸也。凡用法者。当于上列三项注意。考查已过之事实。而应何厄。则如其现行何运。应忌何厄也。又有第一度应正厄。第二度应傍厄。第三度应证厄。多为古怪奇兀之格局。以百分计之。不过二三分耳。而不有常也。凡形小身大。外浊内清。神倍于形藏气含员。类似粗俗。而反精英。每应于此五项格局之中。持监者。更须细心考查可也。 补遗第一 公笃曰。凡相法之入手。初则认定单独部位。是为分用之法也。盖部位有正当关系。附带关系。连带关系。各有专司之事实而不可混乱。是为纲领之法也。故古人有问贵在眼。间富在鼻。问寿在耳。问名在眉。问禄在口。求全在声。问权在颧。问行动在驿马。问水行在陂池。问子女在人中。问妻妾在鱼尾。问智慧在耳轮。问外财在福堂。问吉凶在气色。问寿徵在精神之类是也。先明此项正义。然后用测量法。轻重法。加减法。统率法。厄年法。此为合用之统计法也。自然乘出其地位。判断其事实。而分其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不局等之格局。以应其富贵贫贱。劳逸寿夭。吉凶祸福也。 补遗第二 公笃曰。世之谈内相者。多论其隐藏之处。某处有何种特别之痕纹。或有何种特别之骨病。余则不然。按有名有质者。皆外相也。何得为内相耶。余考古人。皆以形质气色为外相。有名有质故也。其辨认较容易。各形各色。皆有标准一定之法也。以精神声音为内相。有名无质故也。其辨认较艰难。精神多浑藏而不露。声音多依稀而相似。而无标准一定之质也。凡人皆有内相外相。盛世偏重内相。乱世偏重外相。此其法也。兹特从古而更正之。读风监书者。勿为异端所误也。 补遗第三 公笃曰。上列之图式为鱼尾交 爻纹。乃余名之也。丙子之春有江 西某君 。鱼尾有此纹。余考各家相法。皆无此纹。余经验二十余年。亦目所末覩。故怀疑而推论之。鱼尾为妻妾官之专部。鱼尾纹上仰者。主妻强淑而偕老。鱼尾纹平衡者。主刑妻而重配。鱼尾纹下反者。主重配而乖戾。鱼尾有十字纹者主骄悍而生离。余以原理而绳之以法。其纹印上仰。命妻当旺而贤淑。盖无生育。或刑克子女。方纳庶妻也。庶妻即有子。何有交 爻纹于当中。盖因性情乖戾。意见不合。或有后家遗累。势成要挟。故有离异也。即为离异。何以再交 爻。盖离此而娶彼。当有三配也。余判之如是。询之亦不谬。兹特记之。按相术要点。在理有定理。而无定用法。无定法。而有定用。此从其正义与附带而着想。又从当时潮流而推论。以定其事实。此为活法之活法。持监者。勿呆滞一点而为定论也。 补遗第四 公笃曰。相法有合法与不合法。有正应与反应。其中分专司部位。与连带部位。正受气色。与兼受气色。在表面上看。则形格与事实相反。颠倒其富贵贫贱。气色与时令相反。颠倒其吉凶祸福。部位与运限相反。颠倒其穹通得失。以及寿夭劳逸。刑克疾苦。完全颠倒而应验之。或先后改移而错乱之。故有不验之说。推其原理。则有狐疑之点。绳以轻重内外加减易位之法。则有诀窍。不为无因也。兹特分类详注如下。 一.发际低凹三岔。或五岔。均主幼年丧父。或为庶母所生。是为古法之定论。而验者颇多。然有不刑父。而反先刑母。又有不验庶出者。似为不验。余考两耳平匀。日月角不陷不露。山林丰满无痕。山根高超不陷。两颧不削不突。无高低则刑父不在幼年之初运。而反在中年眉运刑父而见孝服。或三十左右而丧父宫。此为事实相反之一。盖因仅发岔一部。刑父较迟。如加以左额角陷痕。或土星偏左。又如加以左颧高超。或人中偏左。则刑父方早也。又于中正无陷痕。右边城不倾陷。两眉无高低。鬓发不双曲。亦不应验庶出之法也。 二.鬓发曲突。下连眉毛。或接近眉棱。两耳廓低下反。本主幼小刑母。或于十五岁之前刑母。而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不刑母而反先刑父或迟刑母者。似为不合法。余考门齿不楞生。不掀露。不尖峰。两侧无尖锐齿一颗。边城右不倾陷。右颧不高插。土星不偏右。人中不偏右。则刑父母于幼年之初运不验。当应中年之目运见孝服。此为事实与形格相反之二。盖仅鬓突一部。刑母尚轻。如再有他部刑克。则刑母方早。不为无因也。 三.人中平满而无沟洫。本主无子女之格。或有子女亦刑伤而不成立。是为古法之定论。盖人中直纹主克子。人中横纹主克女。人中十字纹主孤绝。有纹尚如此重要。何况沟洫平满而不通乎。验者颇多。然有上列之局而又不刑子女。又反旺子女。似为不合法。余考印堂无痕无纹。三阳不窄不陷。两眉弯曲尾收有棱泪。印堂平宽小露不冲而反生子五六。亦有嫡子不立。而庶出之子三四。此为事实与形格相反之三也。按子女宫以眉尾曲收者多子女。三阳丰满者旺子女。尚占重要地位。而胜过人中故也。 四.鱼尾为妻妾官之专部。鱼尾丰满。及有纹上仰者。主妻强淑而偕老。妻族富丰而有助。鱼尾痕平破者。主克妻而续弦。鱼尾痕下反者。主刑两妻而三配。鱼尾有一纹一妻。三纹三妻。鱼尾纹成十字。或纹成交 爻。均主离异。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上列之局而不刑妻。及无妾庶者。似为不合法。余考印堂无悬针痕。又无川字纹。声音无破锣声。又无断散声。尚不至早刑也。或不偕老一线耳。设为刑妻其运当在四十五之后。五十八之前。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部位与运限相反。盖眼神不愁不紧急。目形不露不浮白。年寿不曲不断不起节。虽有鱼尾之刑克。而应验亦最迟。其刑与旺。两相抵折故也。 五.山根坑陷而弱者无寿。人中洫短而掀者早夭。或以眼神过清而浮光。或以面皮绷紧而无余。均为夭伤不寿。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上列之形。而反寿者。似为不合法。余考南岳有横纹三四法令纹长下交 。眉高一寸余。耳长三寸许。虽有上列之弱点而反寿至耄耋。此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五也。盖寿徵以南岳纹。法令纹。为得分数较多两耳两眉次之故也。凡山根坑陷者。主半数不受祖业。人中短掀者。主半数招谗构怨。目神清浮者。主半数贪淫多病。面皮绷紧者。主半数刑克劳碌。此为应此弱点。而减彼弱点。不完全应夭殇故也。 六.天仓丰满。主享前人余业。地库丰隆。主享子孙后福。中岳园隆高起。主本身恢宏大创。均为殷富之格。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上列之形。而反困穹。或有衣禄而已。似为不合法。余考水星小薄。准大尖坠眉尾陷弱。或为井灶纹冲或为声音散乱。虽有上列之好部位。亦平生无积蓄。仅以衣禄糊口。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六也。盖水星小薄所受之禄不多。准大尖坠土星克水而相犯井灶纹冲。财不入库而空虚。声音散乱刑克疾厄而失败。虽有上列之好部。功不补过故也。 七.土星尖削而薄。井灶露孔而小。本主驳杂困穹。又如天仓冲破。地库薄弱。此为贫乏无依。是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上列之格。而反积金垒垒。似为不合法。余考福堂骨高起。成三角棱。两目神明润。而充足收敛。而反财库充盈。田连阡陌。或为破败于桑梓。远发立业于他乡。或为环境逼迫。冒险发达于意外。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七也。盖木植之局。于瘦削薄弱均不忌。火炎之体于锐露泄仰亦不忌。又有狮鼻不忌露孔。虽有上列之弱点。而亦名成利就。不过木植之形多疾厄。火灾之局多劳碌。狮鼻之格多刑克。于财源当业尚吉故也。 八.形质清秀。两眉细匀修长。两目细收最清多出贵名之格。次亦丰禄安闲之格。加以土星两颧。匀配隆厚。水星两耳。匀厚收敛此为贵名权禄。富厚丰盈。而有事业之格。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上列之好部位。而反不贵不富。反操贱业。及下流技艺者。似为不合法。余考其神过清而流丽。其声漫散而黯断。两颧隆大而下坠则成贱品不寿之格。男女皆然。又无丝毫贵名。又非当业厚禄。而反为下流技艺。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八也。盖目神过清而流丽虽然聪敏。而多偏见邪行。及疾厄夭折。淫荡失败居多也。声音漫散而多黯断。是为内浊而不全。主劳碌破败。逼迫而为下。观隆大而下坠。此为假权。另则优伶。女则娼妓。以及下贱也。二流技艺。虽格局清秀而匀。皆为无用故也。 九.形质浊俗南岳有杂乱纹。印堂有悬针纹。中岳削露。两眉稀弱。五官不配。五岳不匀。多出平常下贱之人。及贫乏劳苦之辈。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而有上列之弱点。反为富贵双全。寿考康宁。及作惊人之事业。似为不合法。余考伏犀骨高拱圆突于发中。声音清奇。而铿锵韵长。瞳人缩小。精神充聚。此为蕴藏之格。虽有上列之弱点。而反名满天下。威权万里。功在当时。名垂后世。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九也。盖伏犀骨在上停。方大者王霸。圆大者将相。而为超群之贵也。声音清奇。为蕴藏之格。而为贵寿之善后也。瞳小主特智。而有专长。神充主贵寿而性刚毅。而有流芳之事迹也。盖因恶不掩美故也。 十.春令属木。为天气上升之初。是为大壮之卦。发现青色腻色本合时令。以事实论之。应有平稳之小亨吉。亦有应喜因之人丁。次则平安无咎。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春令见青色。而有哭泣惊险。疾厄冷退。似为不合法。又如春令有黑暗之色。本不合时令。应有哭泣驾恐。疾厄官讼。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春令见黑色。而有反见亨吉。进财禄。旺人丁。次亦平安顺遂。似为不合法。余考旺者为水形。次则木形。不古者为火形。次为金形。不为无因。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也。盖水旺于木。故得春令而吉。木发于春。故同气相求而无咎。火得木为死。故见春令而衰。金发于春。是为因气受制。见阻而消耗故也。 十一.夏为火令。为天气上升之极。离明美丽之象。于红燥色不忌。本合时令。以事实论之。应顺遂亨吉。次亦平安无咎。此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夏儿红燥色。而反官讼损失。遗累是非。似为不合法。又如夏令有青滑之色。本不合时令。应有疾厄是非。遗累忧疑。此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夏见青色。而反进财禄。旺人丁。次亦平安顺遂。似为不合法。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一也。余考吉者为木形。次则火形。不吉者为金形。次则土形。不为无因。盖木旺于火。故得夏而旺。火发于夏。故同气相求而无咎。金见火而废。故得夏令消毁。土发于夏。是为枯燥不生而相害故也。 十二.秋为金令。为天气下降之初。萧杀立威之气。于白莹之色本合时令。以事实论之。当为平安顺遂。生机进益。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秋令见白莹之色。而反冷退刑伤。忧惊连累。似为不合法。又如秋令有黯滞色。本不合时令。主障碍消耗。牵制遗误。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秋令见黯滞色。而反走险暴发之时机。第二第三之利益。似为不合法。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二也。余考吉者为土形。次为金形。不吉者为水形。次为木形。不为无因。盖土旺于金。故得秋而吉。金相于秋。是为同气相求而无咎。水得金而寒。故见秋令而绝没。木发于秋。受克而损伤故也。 十三.冬为水令。为天气下降之极。万物得之而藏。于黑暗色。本合时令。以事实论之。大势平稳而无咎。保持原位而无害。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冬见黑暗色。而反危险拘留。哭泣疾厄。似为不合法。又有冬令见白莹色。本不合时令。主孝服耗财。疾厄掣肘。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冬见白莹色。而反升官旺财。谋遂获功。次则安全无阻。似为不合法。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三也。余考利者为金形。次为水形。不吉者为木形。次为火形。不为无因。盖金旺于水。故逢冬而吉。水合于冬。故同气相求而无咎。木见水而绝。故不吉。火见水而废。故消灭也。 十四.三六九全月。为土令。而旺于四时。其位中五。临制四方。于黄明之色。本合时令。以事实论之。主进名权之升迁立功。主得财帛之获利进展。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土令见黄色。而反冷退牵制之烦扰。障碍损失之连累。似为不合法。又如土令见红燥之色。本不合时令。主损失破败。官讼拘禁。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土令见红燥色。而反借题发挥之进机。同舟共济之获利。似为不合法。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四也。余考吉者为火形。次则土形。不吉者为金形。次则水形。不为无因。盖火得土则旺。故亨吉。土得土令。故为同气相求而有益。金得土则埋没。故无功。水得土。则阻塞。故泛滥而有害也。 十五.火烧中堂。为格局之最忌。凡临时发生。其运限亦最忌。俗云家败人亡。乃火炎土燥之义。关系极重也。如逢中岳运。当见刑克冷退。疾厄官非。内顾有忧。外患有累。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火烧中堂。而反发达。名利双收。次亦平安无恙。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部位与运限相反之十五也。余考吉者为木火形。不吉者为金土形。不为无因。细则详补遗第五之中也。 十六.两眉清秀修长。高起尾棱。本主名贵而寿。当业而丰。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于两眉运中。极端驳杂。孝服疾厄。劳碌奔驰。毫无权利。似为不合法。余考全局精神在眉。其眉运虽困难。其生机关键伏此。故有发达于后六年之目运。及后十年之中岳运。其两目中岳均弱。而反发达其故何也。此为形格与事业相反。部位与运限易位之十六也。盖形质敦厚浑藏。外浊内清。气聚神倍。或出升平盛世。或为土金之局。此五者每有提后应证。不为无因也。持监者。更须留心考查之可也。 十七.印堂有悬针纹痕。为相法之最忌。凡富贵者。主危险亡身也。足衣禄者。主刑妻克子而破败也。最下等人。亦主劳碌刑克。一生困苦也。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至印掌运。而反发富进贵。旺妻妾。进子女。似为不合法。此为事实与形格相反。部位与运限易位之十七也。余考有印堂纹者。每有幼年孤苦。六亲失助或为发达而引诱入危害。亦有中年发达。或为安乐而纵欲至夭折。皆因别部有特殊可取点。发达了发达。破败了破败。虽非其运。而有其因。每见危害于目运居多。其目虽清润不露。亦危险破败于此。好与不好。两相易位。不为无因也。盖因幼小未经严格教育。猝然发达。矜骄恃才以自用。傲慢妄尊以轻视。以致危机潜伏。而自蹈危险以亡身也。 十八.中岳丰隆。兰台匀配。而为财帛官之专部。主大富。进田宅。或前人无产业。而亦恢宏自创也。此为古法定论。验者颇多。然有至中岳运。而反刑伤挫折。疾厄冷退。消耗殆尽。似为不合法。乃有发达于前十年之眉目运中。其两眉疎散短促。两目流露不清。何以不失败。而反发达。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部位与运限易位之十八也。余考形质清秀锐露。或为飘摇乱世。或为木火之局。其气先到。故提前发达以应证之。不为无因也。 十九.鱼尾纹深陷平衡。或下反。印堂纹冲。两颧尖露。本主刑妻。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妻宫强淑而偕老。而反子女不立。或无生育。似为不合法。又有人中平满。泪堂深陷。三阳低凹。本主克子。此为古法之定论。验者颇多。然有子星三四。贵强而有力。而反克妻二三。似为不合法。此为部位与事实相反之十九也。余考声音为格局所克。而为废气所致。或为声音间断杂乱。而有缺点所伤。刑此而减彼。克彼而减此。多出混合相争之局。或为偏重奇古之局。或为极清极浊之局。盖有贵名过于形格。而减少子女。当业过于部位。而减少寿徵。不为无因也。 二十.女格发粗浓而多。主刑夫。发粗浓不刑夫何也。南岳必宽平。南岳凸突圆拱不刑夫何也。其印堂必宽隆。印堂窄陷纹冲不刑夫何也。其鱼尾必丰满。鱼尾陷痕不刑夫何也。其中岳必高隆有染。中岳小弱露孔不刑夫何也。其两颧必平厚。两颧尖露不刑夫何也。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二十也。余考有上列各形。皆不克夫。其神必收而和静。其音必柔而清秀。此为外弱内吉。两相抵折。不为无因也。 公笃曰。前例二十条。为相法不合而相反之大纲。其他类推者尚多。不及一一备载。盖因事实与形格完全相反。部位与运限完全相反。气色与时令完全相反。以及两相易位。提前提后而应者。故有此条之说。然其相反相易。提前提后。亦有气侯。内外。治乱。轻重之分。而为法也。不能不留心考查。探求其所以然。推之以原理。绳之以用法。以乘其定位。自有一定标准。以判其富贵贫贱。刑伤疾厄。吉凶祸福也。例如有应正厄年者。有应傍厄年者。有应正厄年者。有应一度正厄。一度傍厄者。盖因各人之形质配合不同。各人之禀受气候不同。各人之天姿贤愚不同。各人之性情刚柔不同。各人之厚薄行运不同。各人之精神部位不同。是其立法之诀窍也。又以细心考查其经过之事实。明白其应受之原理。此为一大关键也。 补遗第五 公笃曰。火烧中堂。为各种形质之所忌。其准头属土。故名土星。内应脾络也。两侧窍属金气。医名迎香穴。内应肺络也。两直窍入脑海。下督脉。过大椎。通命门。内应肾络也。盖因肾中有火。医家名之曰君相火。道家名之曰真火。相学名之曰元神火。亦名本命火是也。故火烧中堂。即肾火上浮。水火不交 又不济。而越正轨之义也。以脾土而论。是为火炎土燥。而不生化也。以肺金而论。是为火烁金伤。而见消毁也。以肾水而论。是为火水末济。而相侵犯也。故均不吉。而有缺点。然有轻重之别。故有应惊险者。有应冷退者。有应刑伤者。有应牢狱者。有应疾厄者。有应死亡者。亦有暂时发达。而终破败者。亦有猝然发达。而即危身者。其部位本一。而应证之事实则各异。兹特将各类分别录后。 一.火烧中堂。有燥浮色。即红而浮光也。其事实则主环境困难。事实驳杂。劳而不功。反生疑族之仇怨。害而不利。反生纠纒之争端。内而家政之隐患漏巵尤多。外而六亲之牵制遗累尤重。其损失尚属轻微。是为冷退消耗之例。如反有利益。则有蹈陷阱。受箝制之失败于后也。 二.火烧中堂。有红润色。即红色之深也。其事实则主逼迫惊灾。官讼暗害。以恩结怨。失足而成千古之恨。弄巧反拙。举手而掉万层之波。外有相欺相许之蚕食鲸吞。内有如疽如痈之虎去狼来。怀疑而生恐惧。烦恼而生气郁。其损失较大。是为破败飘零之例。如反有利益。则有刑伤人丁。而鳏寡孤独之应证于后也。 三.火烧中堂。有赤暗色。即红中代黑之猪肝色也。其事实则主嫌嫉地位。而有官讼刑伤。危险环境。而有暗害牢狱。轻则有痔漏之痼疾不痊。重则有倾覆之破败无余。其损失最大。是为危险而伤残。损失而疾厄。人口流离之例。如反有利益。则有危机四伏。亡身破产之应证于后也。 四.火烧中堂。有燥浮色。而加血缕者。其事实则主官讼是非。暗害株累。争端而受屈。势力之压迫也。神经而昏愦。郁结而怔忡也。六亲遗累。常填无底之壑。内顾隐忧。每有附骨之疽。如反有利益。则为后患之纠缠。失败之牵制。劳苦烦扰。终身不休。以应证于后也。 五.火烧中堂。有红润色。而加血缕者。其事实则为夙恕之暗害。惊阻之危险。以及本身痔漏之痼疾。倾覆之损失。而为种种障碍。人口日见衰弱。财星日见窘迫。如反有利益。则有子孙不肖而恃逆。天灾不测而危害。以应证于后也。 六.火烧中堂。有赤暗色而加血缕者。主飞灾之株累盗贼之诬攀。意外之横祸。人命之牵连。水火之为殃。富丰者一时即为贫乏。兵匪之为害。贵名者一时即为伤残。丢官失权。损财破产。如反有利益。则有人口流离。危险死亡。而累及子女妻妾。以应证于后也。 公笃曰。火烧中堂一格。固属损失冷退。刑伤惊险。人所共如也。然亦有暂时侥幸。而有发达。进田宅。成贵名。此为引诱入危机。则有死亡于本身。俗谓发棺材运是也。否则祸遗妻妾子女。人亡家破也。总之以火形人不忌。而反旺名利。不过多劳碌奔驰。忧心顾忌。艰难险阻而成功也。木形人次之。虽有飘摇劳碌。疾厄刑克。是为小冷退。尚不为大害也。惟金形人最忌。身败名毁。人亡家破也。土形人次之。主刑人丁。多痼疾。破财消耗。忧愁度日也。水形人又次之。主株累损失。牵制郁结。烦扰不休也。此为大纲之轻重诀。加减之乘除法。不可呆滞而论之。兼体又从折衷之法可也。 补遗第六 公笃曰。凡厄年之法。有先后之应验。前已分秩序。而言其定法矣。余于经验考证。尚有天道厚薄之分。时势盛衰之别。故有专应正厄年者。即男子九年一厄。女子八年一厄之类是也。又有专应傍厄年者。如男子九年一厄。而其形格属何局以加之。如水一火二金三木四士五之类。女子八年加推亦然也。又有于正厄傍厄均无妨害。其官禄财帛反吉。人丁喜庆常见。疾厄惊险。连累损失。完全化除。似不应验厄年之法矣。故有专应应证厄年。即提前三年二年。延后三年二年是也。又有应一度正厄。一度傍厄。又有第一次应正厄。第二次应傍厄。第三次应应证厄。参差如是。此中不无标准之指定。盖以何种形质之格局。而应何项厄年。何种天道之气候。而应何项厄年。何种治乱之时势。而应何项厄年。兹特分别详注。以便阅者。知其法而采取其用也。 一.凡乱世之形质清秀而薄弱。当应提前之应证厄年。即男子九数之提前三年。女子八数之提前二年。均为不吉。而见疾厄刑伤。损失灾祸也。其形质清秀而五官露势。五岳高耸者。当应加数之傍厄年。男子即九年。而以各形之数以加推之。女子八年。而以各形之数以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灾祸损失。刑伤弱点也。其形质清秀而五岳平匀。五官和蕴者。当应正受之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冷退破财。疾厄刑克也。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二.凡盛世之形质清秀而薄弱。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障碍损阻。疾厄刑克也。其形质清秀。而五官露势。五岳高耸者。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均为不吉。而见逼迫郁结。哭泣遗累也。其形质清秀。而五岳平匀。五官和蕴者。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而以各形加推之。女子八年而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破败疾苦。掣肘隐忧也。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三.凡一治一乱之形质清秀而弱。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而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疾厄纠纒。灾患不休也。其形质清秀。而五官露势。五岳高耸者。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仓猝失败。疾厄官非也。其形质清秀。而五岳平匀。五官和蕴者。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均为不吉。而见暗害纠纷。哭泣拘禁也。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或界于盛衰之间。次盛次乱之时。用之亦合法也。 四.凡在乱世之形质。浊厚而肥重。当应堕谊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均为不吉。而见欺诈损失。刑克妨害也。其形质浊厚肥重。而五岳高耸。五官露势者。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损人破财。痛疾隐患也。其形质浊厚肥重。而五岳平匀。五官和蕴者。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以各形而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内顾牵制。外患欺凌损人破财也。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五.凡在盛世之形质浊厚而肥重。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天灾流行。时势障碍也。其形质浊厚圆肥。而五岳高耸。五官露势者。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均为不吉。而见族戚箝制。友邻要挟也。其形质浊厚圆肥。而五岳平匀。五官和蕴者。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哭泣疾厄。盗匪陷害也。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六.凡在一治一乱之时。其形质浊厚圆肥者。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驳杂消耗。刑克后患也。其形质浊厚圆肥。而五官露势。五岳高耸者。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陷阱窘迫。人丁衰弱也。其形质浊厚圆肥。而五岳平匀。五官和蕴者。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均为不吉。而见郁结之神经。哭泣之冷退。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或界于盛衰之间。次盛次乱之时。用之亦合法也。 七.凡乱世之形质浊厚与清秀相兼。或界于清浊之间。或界于厚薄之间。则第一厄。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危险挫折。疾厄哭泣也。第二厄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以各形而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戕贼危害。妄举损失也。第三厄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均为不吉。而见破败伤残。刑克痼疾也。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八.凡盛世之形质浊厚而清秀相兼。或界于清浊之间。或界于厚薄之间。其第一厄。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以各形而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欺诈拐骗。疾厄官非也。其第二厄。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遗累牵制。内忧外患也。其第三厄。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均为不吉。而见刑克疾苦。烦恼激刺也。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九.凡在一治一乱之时。其形质浊厚而与清秀相兼。或界于清浊之间。或界于厚薄之间。则第一厄。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或提后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或提前二年。均为不吉。而见烦扰遗累。冷退疾厄也。其第二厄。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而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有刑伤破败。明欺暗害也。第三厄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驳杂牵制。株累妨害也。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或界于盛衰之间。或为次盛次乱之时。用之亦合法也。 十.凡在乱世之形质。似露而含静。似和而有势。或为一和一露之局。则第一厄。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而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水火盗贼之惊险。天灾时势之不测也。其第三厄。则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均为不吉。而见危害损失。损人破财也。其第三厄。则膺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均为不吉。而见惊恐疑惑。疾厄哭泣也。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十一.凡在盛世之形质。似露而含静。似和而有势。或为一和一露之局。则第一厄。当应正受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挫折牵制。疾厄消耗也。其第二厄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均为不吉。而见哭泣争端。株累受屈也。其第三厄。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而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且冷退遗误。结怨暗害也。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十二.凡在一治一乱之时。其形质似露而含静。似和而有势。或为一和一露之局。其第一厄。当应应证厄年。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均为不吉。而且飘摇无依。流离辛苦也。其第二厄。当应傍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而以各形加推之。均为不吉。而见刑克损伤。疾厄耗财也。其第三厄。当应正厄年。即男子九年。女子八年。均为不吉。而见破残血光。冤屈遗累也。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或界于盛衰之间。或为次盛次乱之时。用之亦合法也。 卷十三(下) 补遗第七 公笃曰。五形者。五行之义也。相法之分五行。各从其类。限制其事实也。其气色亦以五行。而取生旺之乡。其声音亦从五行。而取生化之旺。又顺气候之四时。以取顺天之序。以分别其吉凶之轻重。祸福之久暂。以推论其事实也。古人论之颇详。犹恐误认五行之界限。混乱其形质。而不合法也。故有木形清秀而瘦。金形方正而坚。水形圆肥而清。土形浊厚而深。火形尖露而锐之说。至于两形相兼。则取分数多者为主。分数少者为客。如两形相等。或相并。相似。则为相争相混之局。而无主客之分矣。又如三形相兼。当以何为主体。何为兼体。何为附属之辅佐。然后论其相生而制否。相克而化否。如三形相匀。是为混乱之局。则查其所生何时令之何节气中。是否于此三形。有相同之气候。而取同五形者。为主体之用否。则以当时之旺气。为主体之用也。盖于合本时之形。为相气之本气。本时所生之形。为旺气之生气故也。如均不合。则查其生于何方位。而在何卦爻中。是否于此三形。有无相同之五行气候。而取其主体之为用也。盖合于本形之地。得山水之本气故也。如又不合。则查其声之五音所属。即音秀为角木。音亮为商金。音长为羽水。音燥为徵火。音浊为宫土。而加于此三形中。以取主体。亦为合法。上例三法。均为取巧从权。而从根本上求之。以区别其相争相混之用。而轻重间。自有关键。此余常用之法。与要诀也。按五行有定位。而有重要关系。盖有专司之标准。而指定其人为何项名位。何项事业。随五行为转移。从五行为类推。而评之也。此为相法之第一基础关键。如不缕晰分明。则错其主因。混其事业。每见今之持监者。茫然而颠倒。盲指而紊乱。盖未考究古人原文之义耳。兹特分类如下。 一.木形清秀瘦植。薄弱修长。均为木局。其卦为震。其音为角。其时为春。其色为青。其味为酸。其用为仁。故有帝出乎震之说。而为尊贵之义也。如成纯木之局。上为仙品。是为超凡入圣。千古存形。次则为圣为贤。是为立德。立言。立法。而为万世师。千古流芳。其最下者。均为盛名之誉。文说之家。特智之慧。专长之能。有遗迹可传也。盖木形为清贵。而有盛名。是其定法也。万无木形而有帝王之说。亦无高位重权之说。若紊于此。则不合法也。 二.土形浊厚而深。言迟行缓。均为土局。其卦为坤。其音为宫。其令为三六九全月。其色为黄。其味为甘。其用为信。土厚积块而主载。而生万物也。如成纯一之土局。则为大富而丰盈。富可敌国。而捋王侯之局。次则为上富。名满大都。田连阡陌。其最下者。亦为中富。俨然阀阅之家。富甲一州一邑之局。均为合法。盖土生万物。而为财源。专主富而不主贵也。万无土局而有贵权卿相之说。亦无文名盛誉之说。若紊于此。则不合法也。 三.金形方正坚实。腮突犄角。声宏气聚。均为金局。其卦为兑。其音为商。其时为秋。其色为白。其味为辛。其用为义。金主刚毅。而司杀伐。其物有甲。而象战斗。如成纯一之金局。其上则为大富贵创业之帝王。或为英明神武而有能为之帝王。次则为公侯将相。开疆拓土。而有名臣之风。或为中兴柱石之臣。而司重权也。又次则为九卿。为藩镇。为边将。于史册可记载者。均为合法。盖金为权贵。任劳有为也。万无纯金而有仙品之姿质。亦无圣贤之行为。若紊于此。则不合法也。 四.水形圆肥而匀清。韵长而坐如钉石。均为水局。其卦为坎。其音为羽。其时为冬。其色为玄。其味为咸。其用为智。水为先天之第一生数。亦为尊贵之义也。如成纯一之水局。其上则为佛品。是为金刚不坏之身。超出轮回之外。次则为帝王。或为承受而享厚福之帝王。又其次为公侯将相之权贵。不劳而立大功。其最下者。为列卿方伯。或为文章可传。或为学说可稽。均为合法。盖水主贵而安闲。厚福而绵长之义也。万无纯水而有仙品圣贤之说。亦无劳苦不贵之说。若紊于此。则不合法也。 五.火形尖露起峰。三山突顶。声急肩耸。均为火局。其卦为离。其音为徵。其时为夏。其色为红。其味为苦。其用为礼。火为后天之极。其数为九。穷而后通也。如成纯一之火局。慧根超于群众。才智异于寻常。其上则为公侯将相。其次则为列卿州牧。其最下则为县宰尉丞。然多出于艰难险阻之中。名誉倍于职权也。善作而不善成。善始而不善终。均为合法。盖火炎上而不持久。威烈而有畏忌也。万无纯火而有仙佛姿质之说。亦无帝王厚福之说。若紊于比。则不合法也。 六.木形主清贵。而无权势。名盛而权轻也。如兼微金而为局。则为贵而有权矣。盛世多文贵。而遥领武权之立功。安闲居多也。乱世多武贵。而兼政柄之成名。劳碌不休也。各有阶梯时机之不同。各有采取偏重之不同。盛世富业亦平稳而持久。乱世则暴发而飘摇。乃时势之趋向与重心相反耳。盖木得金。则削成器用。以成其梁栋之材故也。 七.木形主清贵。名过于权之局。如兼微火而成局。则为贵名大噪。轰传一时。或遗身后也。故有文章流传。或美术流传。或为智巧艺能之专长。而遗迹流芳也。其人聪明绝顶。过目不忘。而有慧根也。知机达时。好名负气。而有骄志也。故多限止于中富中贵之间。上峰有疑。同类有嫉。故也。次则下富下贵。又次则宰丞佐治。常贵素丰。盛衰皆然。名过于权。而富次之。然有建树也。盖木局兼火。而通其灵。以成其清美扬彪也。 八.木形为清贵盛名之格。如兼微水而成局。则为贵而有权。安而有福。盛世则为方伯剌史。次亦洲伯邑侯。乱世有从武阶而转移政柄。上至厅道。下至州牧邑侯。均为文职文权居多。次则尉丞佐治之贵。其富业与上列之名实相符。有时过之。其最下者。为余荫之家。梓荣之眷。盖木局兼水。顺天地之气。而滋生繁荣故也。 九.木形主清贵盛名之格。如兼微土而成局。则为中贵之格。次则下贵。又次则常贵。而富业倍于贵名也。其中多勷助政治之名权。或为学界之教职。或为司法之专职。亦有富丰之业。桑梓之荣也。亦有借贵名之势。假贵人之辅。以专其谋。而偏重其富也。盖木局兼土。相克而相化。培其根。繁其实。而享其禄也。 十.土形本为富而不贵之格。土生万物。而旺财富故也。如兼微木而成局。则为下贵常贵之名。佐治偏副之权。或为财务税司之例。其贵不大。其富倍发。亦有专发利源。而为富绅豪商之格也。盖土局兼木。相克相化。条其枝干。繁其华实。而养其钟灵毓秀之气故也。 十一.土形主富而不贵之格。如兼微金而成局。则有文贵武贵之中贵。盛世多文职而兼兵备。乱世多武权而兼财柄。亦有名份过之。权职中贵。偏副其用也。次则州伯邑宰。亦有兼并财务税司。又其次则为佐治吏丞。亦有专理财务利源。富过于贵也。盖土之主体为富。金之兼体为贵。土得金而相生。贵其势而辅用。当其源而韫玉故也。 十二.土形主富而不贵之格。如兼微水而成局。则为文贵之政柄。次则主司法教育。财务警政。勷助政治之例。万无大贵上贵之事业也。又其次则为富绅梓荣之贵名。又其次则为豪商大贾。专艺良工之例。其性聪敏而拘节。长此而短彼。富重贵轻之格而安闲也。盖土得水而为克制。尚不侵犯。土喜润泽。而能滋生故也。 十三.土形主富而不贵之格。如兼微火而成局。则主富而见弱。及夭亡贵而见危及刑克。前业虽丰。而见衰微。根基虽厚。而见破裂。或为天灾之不测。或为时势之危害。或为冷退之损失。或为刑克之疾苦。作先富后贫者论。或一成一败。得失不常。劳碌不休。人丁不旺也。盖土得火而炎燥。无生机而受制。喜润恶燥之义故也。 十四.水形本主大贵享福之格。水者源流绵长之义也。如兼微木而成局。则为名过于权。事多安享。而多立言立法之功。次则一省一州。而有移风易俗之治。又次则为县宰丞尉。而有善举建设之能。又其次则为文名硕德。而有独善品学之表。一善可褒扬。一技可为法。一节可誉。一事可传之类也。其最下者。亦足衣禄也。盖水得木而相生。润其根而实其华故也。 十五.水形本主大贵厚福之格。如兼微金而成局。则主大贵而有重权。上为帝王之格。次为公侯将相之品级。而有国家安危之所系也。亦有屏藩柱石之贵。一省一隅之安危关键。或为茅土之对。世袭之荫。而乱世亦主僭号之雄才。割据之大略。而多劳碌。以成功也。次则为中上之贵。而操兵柄。或为权重一时。而操政柄。又次则为厅道刺史。师旅边镇劳而有为也。其最下者。亦主贵名而有权。虽短于才智。亦能发达也。盖水得金而为有用。水为大贵。其气萌生。金为权贵。其气肃杀故也。 十六.水形本主大贵厚福之格。如兼微土而成局。上则为州伯邑侯。平稳安全也。次则为财务税司。丞尉佐治。贵名虽减。富丰倍发也。或为富绅豪商。大贾奇艺。享受厚禄也。其最下者。诚厚而庸。信义而拘。亦丰衣足禄也。盖水得土而受制。减其贵而增其富。微其名而厚其禄故也。 十七.水形本主大贵厚福之局。如兼微火而成格。上为圣贤之事业。有特智而守礼。立善教而绳法。身在当时名垂后世。惟环境多穷蹙。平生多飘摇。遗身后名以流芳也。次则为一偏之长。有学说可传。又次则为时机之乘。有一节可誉。又次则为一器之发明。一艺之美誉。天姿灵慧。过目不忘也。盖水得火而既济。穷则变。变则通。故也。 十八.金形本为权贵。任劳有为。金者坚也。肃杀之气。刚毅而有决也。如兼微木而成局。则为聪慧过人。机巧而多才。坚忍而勇为。盛世多文贵。而遥领武权。乱世多武贵而崛起割据。次则为屏藩重镇。而有冒险行为。建树奇勋。又次则为文至厅道剌史。武至师旅边将。但有风尘之走险。离奇之遇合。逼迫以成功也。盛世则从文职。而至上贵卿相之权禄也。次亦 司通剌史州牧。有秩序之阶梯。从稳固之进展。其最下则为邑宰清名。而多建设也。盖金得木而相克相化。木清名而金权贵。以美其材而成其器故也。 十九.金形为权贵之局。如兼微水而成格。则为特贵之帝王。上贵之将相。中贵之潘镇。茅土之荐。世袭之卦。而多厚福也。乱世则为僭号割据。次则上贵之各首长。又次则中贵以及师旅厅道。而多劳碌也。其最下者。亦小富贵。而有专长特智好名贪功以勇为也。盖金得水而相生。有权有用。如渊之藏明珠故也。 二十.金形为权贵之格。如兼微士而成局。上则为中贵。而兼财政税司。交 通经济之权。次则为下贵。而兼局所工务。警政司法之权。又次则为常贵。学界之教授。富绅之梓荣。均主当业倍旺于贵名也。或为得贵人之辅而发达。或借贵力之势而偏重。乱世有劳碌奔驰。盛世为安全享受。盖金刚土柔而相济。以财富而误其贵名故也。 廿一.金形主权贵之局。如兼微火而成格。则为上贵盛名之事业。然多流离辛苦。危险招嫉。虽能成其功。而不享其福也。或为成功而身死。或为成功而见黜。才智之长。锋芒之露。上震其主。下嫉其长。故谗毁而不见容也。次则为中贵下贵常贵之例。亦多艰难险阻。一成一败也。盖金得火而炼剑。铸熔而成利器。其质可珍。用之伤人故也。 廿二.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格。火者。炎上也。后天之离卦。位尊而数九也。才智绝伦。而有灵根。性情清高。而有奇策。孤立之象也。如兼微木而成局。则为清名而贵权。亦为才能而有富业。亦为劳碌而有生机。其发达也离奇。其遇合也险阻。然贵者不富。富者不贵。富贵虽能成功。亦不善后。而有阻挠之挫折。或为嫉妒之危害也。其中等富贵。或下等富贵。皆为成功而不寿。或为名成而身毁。盛衰皆然。如司马迁周公瑾之类是也。盖火得木而见焚。穷通互相表里。故也。 廿三.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格。如兼微金而成局。则为士农工商。学贾技艺之类。多出劳碌奔驰。冷退消耗。虽有贵名。而无用也。或为困乏其身。财不入库也。虽有祖业。而不守也。或为牵制株累。得不偿失也。虽能创业。而不享受也。或为劳碌发达。疾苦不寿也。盖火得金而受制。烁毁无余故也。 廿四.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格。如兼微土而成局。则为风尘飘摇。劳碌创立。驳杂往返。牵制成功。然有漏巵不塞。既得而复失。亦有趋利忘害。已成而复败。贵不过下等。而多疾厄冷退。富不过中丰。而多刑克隐患。亦有富而不贵之格。田运阡陌。人丁衰弱。盖火土相生。而刚柔相用不相济故也。 廿五.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局。如兼微水而成局。则为立言立法可传可风之例。上则为圣人贤人。其行为万世师。其言为千古法。次则为哲人名士。或有文章学说而传世。或有大节遗迹而流芳。其下则为发明物器之制造。发明专艺之创立。然平生多劳碌而挫折。事实多迍遭而困乏。贫贱不移其志。威武不屈其节。名贵而权次也。盖火得水而未济。反映以成其大用故也。 廿六.木金各半而为局。木主清贵。金主权贵。两局相争而无主客之分。虽贵而不足。虽富而不丰。此益彼损。当有缺点。何况士农工贾商艺之人乎。应有智识之聪敏。材艺之专长。然多飘摇挫折。外华内虚。财不入库。复不足用。亦主刑克冷退。牵制郁结。邻友之纠纒。卷入漩涡。得不偿其失。族戚之遗累。恩怨混合。功不补其过。盖木金各半而相争。应贵而受制。富而受欺。两相凌雪。终成画饼故也。 廿七.木水各半而为局。木主清贵。水主大贵。两形相争而无主客之分。亦有州牧邑候之贵。次则常贵佐治之例。次则素丰之富。又次则农工商贾。而有小发达之例。亦主刑克人丁。疾厄牵制。盖木水相争。又相生而复相制故也。 廿八.木火各半而成局。木主清贵。火主劳贵。两形相争。而无主客之分。亦有初富而终败。初贵而终贱。天性聪敏。作事懈怠。或以骄生忽。以偏见而受羁绊。或因利忘害。以嗜好而并烦恼。又有务正义。而见颠倒之时机。或为经发达。而见倾覆之事实。才智与事实不合。利益与妨害混合。盖木火相争。消毁无余故也。 廿九.木土各半而为局。木主清贵。土主富丰。木土相争。而无主客之分。则有劳碌奔驰。驳杂遗累。前人亦有产业。而小康者。或为弟兄叔侄之分裂。祸起萧墙。或为族戚邻友之欺忤。常多雀角。亦有忧患丛生。神经刺激之疾苦。冷退不休。哭泣人丁之烦恼。盖木土相争。相克而复相犯。两不相用。而复两害故也。 三十.金水各半而为用。金主权贵。水主大贵。金水相争。而无主客之分。则有上贵之偏受。副其名权而掣肘。中贵之正受。短其时间而波折。次则为下贵之政权。多处嫌疑而招是非。又次则为常贵之荣名。多生怨谤而受挫折。亦有灰心消极之中止。亦有受辱知足之轻弃。盖金水相争。而不相化。害大于利。相用而不相容。祸倍于福故也。 卅一.金土各半而为局。金主权贵。土主富丰。金土相争。而无主客之分。则为州伯邑宰。迂阔而多劳。庸厚而无用。次则为丞尉佐治任劳而不进迁。周折而多影响。又次则为富绅梓里之公务。小康丰足之衣禄。又次则为劳碌而立脚跟。牵强而有出路。亦多遗累之纠纒。而受限制。亦有疾厄之冷退。而刑人丁。一得一失。而不完善。忽成忽败。而有缺点。盖金土相争而相反。乃客凌其主。下犯其上故也。 卅二.金火各半而为局。金主权贵。火主劳贵。金火相争。而无主客之分。则为世家之纨絝。而有嗜好骄矜之破败。前人之余业。而有游荡荒淫之破产。次则为常人之一成一败。遗累不休。多劳多怨。官讼不了。聪明不务其正。刚复而多疎懈。盖金火相烁。其质焚毁不存。残破不堪故也。 卅三.水土各半而为局。水主大贵。土主富丰。水土相争。而无主客之分。则为小商小贾。佃农薄艺。以及工役之例。又主环境恶劣。而多劳碌。人丁刑伤。而多冷退。景遇萧条。事实繁扰。忙乱耳目。忧苦身心。盖水土相制。崩溃而复壅塞故也。 卅四.水火各半而为局。水主大贵。火主劳贵。水火相争。而无主客之分。则为杂艺而糊口。劳工而就食。贱役以容身。依人以度日。则为少成多败。而无隔宿之粮。有劳无逸。而有终身之苦。贫乏其身。劳苦其形。灰颓其志。伤耗其神。盖水火相争。而不相容。相害而不相济故也。 卅五.土火各半而为局。土主富丰。火主劳贵。土火相争。而无主客之分。则为小商佃农。杂艺劳工。小贸贱役之例。或为幼而无父之孤者。失其培养之力。或为老而无子之独者。失其晚年之靠。或为中年无妻之鳏者。失其内辅之助。或为有衣禄而疾苦者。失其能力之效。盖土火相争。是为火炎土燥。枯竭不生故也。 公笃曰。五行而合五形。为相法之初基。其分别大概之界限。故木主清贵。而不权也。土主富丰。而不贵也。水主大贵。而有福也。金主劳贵。而有为也。火则败多益少。而有劳也。虽贵而亦不善其后也。或功成招嫉。名成受谤。依然贫乏也。次则以部位之轻重。而用加减乘除之测量法。以评论之。是为纲领之要也,其精神有余不足。或藏或露。声音清秀铿锵。或缓或急。则又据各形。而论其宜与不宜也,其内气之长短浓淡。外色之轻重浮沉。则据各运而顺四时五行以定之。是为节目之要也。至于两形相兼。则分其生克制化而用之。两形相争。则分其秩序侵犯而减之。又如三形相兼。三形相争。则又从多数少数。相犯相混而推论之。其中又有相似而实非。又有明是而暗反。则当查其清浊真伪。内外轻重。虚实反易。藏露混含之十六项。自有一定之标准。以判断其富贵贫贱。吉凶祸福。寿夭劳逸。贤愚死生。自无狐疑之错误也。古人恐后人认定不确实。则有本瘦。金方水圆。土浊。火露之法。又恐水土相混。则有圆厚而清者为水体。敦厚而浊者为土体。又恐火土相混。则有局深而静名为土体。局露而锐者为火体。惟金形一项。则有厚金薄金之分。乃有腮方特角而坚实。声音刚亮而神聚之说。可谓完备之至也。盖五形者。原料也。五官五岳者。良工也。有良工而无原科。只可以物代之。而不实用也。有原料而无良工。虽能成器。而不美观也。有原料又有良工。则趋时而尽善也。其喻如是。业风监者。当求其根本之质。勿以区区五形。而忽之也。 五行生化诀 公笃曰。气色一项。前章已详细备载。而无遗矣。此篇则分五行之形质。四时之气候。各色之生化。尚有先后天之气数。利于此而不利于彼故也。余考五行。生我之时令不吉。我克之时令次之。克我之时令又次之。我生之时令大吉。同我之时令次之。此为一半之大用也。又以生时令之气色为不吉。时令所克之气色次之。克时令之气色又次之。时令所生之气色为大旺。同时令之气色次之。此为一半之大用也。二者合而推用。两相折衷。此生化之诀窍也。古人之书未经备载。亦无此项用法。秘而不宣也。兹特分类如下。为风监作一先声之向导耳。以俟后之高明。采取而用之可也。 一.木形以青润浮腻气为本质。是为同类相求应有之气色也。不拘何时有之均无大妨害。如发于春。得木之相气。不拘何部有之均为平安而顺遂。此为同气相求。故无妨害。而反有利益。相者形质也。又相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则为得偿其失。经忧疑而后吉。功补其过。见疾厄而进禄。旺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则为牵制而复遗累。忧惊而复疾厄。两祸相连双方掣肘。囚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则为顺遂而得贵名之禄。需多忧思而郁疾。意外而获偏浮之财。需多小累而口舌。死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则为疾厄之道误。冷退之小累。散漫无头绪之牵制。仓皇多失措之周折。废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 二.木形以紫红色。为生旺之气色也。如发于春。是其大旺之时。一相一旺之气色。则为升官进权。得禄获功。又人旺丁。常人主进田宅。旺财源。见喜庆。进子女。相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则为大旺而亨吉。事半而功倍。逼迫则有生机。走险则有越级。旺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则为破残不完善之名利。尚有余波。遗累不结束之事实。尚有官讼。囚者形质也。又囚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则为损失之冷退。暗害嫁祸而受拘禁。反覆之灾疾。天灾不测而受影响。死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则为利小害大。得者蝇头失则倾覆无余。弄巧反拙。誉者虚名。毁则冒大不讳。废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 三.木形得白莹色。是为囚制之气色。如发于春。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则为血统之哭泣。连带之利益。而主无凭证之赔偿。族戚之牵制。友谊之辅助。而主不结束之暗亏。相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则为小损中有大盆。周折中有成功。去轻就重之决谋。以得偿失之有余。旺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则为亨吉而不全功。利益而不善后。中道变迁。拖延牵制之象。名利不符。镜花水月之例。废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则为平常无功亦无咎。逗留无益亦无害。或为劳倍功半。而守株待兔之呆滞。或为得不偿失。而昼蛇添足之掣肘。囚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则为种种不祥之经过。损人破财。而生怪意之灾。处处危害之潜伏。罢职失权。而有不测之祸。是非烦恼层出。疾厄株累常见。死者形质也。又死时令也。 四.木形得黑暗色。为死气最凶之色也。如发于春。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则为危险而后安全。破败而后补益。明升暗降之官禄。弄巧反拙之财利。先后不同。久暂各异。相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则为小谋见阻。再谋见成。而不持久也。间接见误。直接见功。而多顾忌也。疾厄流连。人丁衰弱。旺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则为盈可补其漏。得可偿其失。功可赎其罪。害与利相等。囚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则为小恩小怨。混合而生是非。小利小害。纠缠而生障碍。冷退而刑人丁。遗累而郁结病。死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则为一废再废之气色。应有缺陷不全之事实。双方欺诈之不遂。拘留之牵制。疾厄之遗误。废者形质也。又废时令也。 五.木形得黄滞色。是为破残不全之气色。如发于春。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则有大顺小逆之多费周折。名旺禄虚之勉强就范。劳倍功半。预谋不合心理。恩少怨多。竭诚反生疑嫉。相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则为官禄并旺。而进人丁之喜庆。坐守均利。而获同舟之共济。谋略通达。事实进捷。旺者形质也。又旺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则为牵制之累。人口之灾。奴仆之患。牛马之损。囚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则为琐碎纠缠之吃亏。招非结怨之冷退。劳而无功。谋而见阻。死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则为进取而有逗留。取守而有忧虑。两可牵制。得之不为荣。尽量勇为。失之不为害。废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 六.火形得红紫色。为同气相求之本质气色也。不拘何时有之。均无妨害。如发于夏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则为发达而安全。顺遂而持久。名利有成。人财并旺。相者形质也。又相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旺之气。则为逼迫就谋之进捷。艰难经营之获利。一成一败。而生转机。一得一失。而为过渡。死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则为争名夺利。而履危险:贪多务得。而陷倾覆。先有利益而后失败。骄其志也。始为同舟继而仇害。懈其常也。废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应有株累不休之官讼。偏见不宜之损失。重则牢狱拘留。轻则刑克疾厄。囚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应有贵权而受包围。财利而受影响。苛求则生患。过贪则伏危。持重亦有小益。缓决亦得时机。旺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 七.火形得白莹色。是为废残之气色。美而不完善也。如发于夏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应有流连之疾病。酝酿之是非。忧疑之哭泣。暗争之名利。相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应有差寸误尺之纠纷。舍大全小之失算。谋之再三而阻耗。求之再四而掣肘。死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应有缺点之官禄。不满之财利。受屈之名誉。从权之小益。废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应有疾厄反覆而误事实。族戚牵制而招官讼。得少损多之利源。有官无禄之嫌疑。囚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应有贵权而受包围。逼迫进机也。财源而见飘摇。反得倍利也。人丁喜庆。事实顺遂。旺者形质也。又旺时令也。 八.火形得黄暗色。是为旺气。而亨吉也。如发于夏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应有人丁喜庆。官禄升迁。不谋而亦成功。不劳而亦获利。相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应有冷退消耗。疾苦哭泣。伤感之郁结尤多。不满之障碍不少。死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应有下凌上之欺诈。奴犯王之觊觎。鬼神之为祟。人不安而财又损。水火之为灾。屋见破而人又伤。废者形质也。死者令时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应有事事掣肘。先后错误而困难。处处失宜。始终逗留而劳怨。利小害大。得少损多。囚者形质也。又囚时令也。如发生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应有坦途之利益。安全之功名。升迁而又兼职。正财而加偏利。常多喜庆。并旺人丁。旺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 九.火形得黑润色。是为囚气不旺之气色也。如发于夏。是为一相一因之气色。应有疾厄流连而不痊。货财漫散而不结。事实颠倒而无益。内顾纷争而不息。相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加发于春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应有损失而经危险如飞灾。游戏解烦而生杀机。重病哭泣。而误医药。死者形质暗害而也。又死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应为享中有阻。而不善其后。得中有失。而不补其漏。官禄而有牵制。财利而有拖延。废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应有剜肉补疮之政策。守株待兔之计划。进谋而中道障碍。退守而虚浮冷退。囚者形质也。相者时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应有谋比令也。如遂彼之过渡。易得易失之波折。人事转移之连带损益。时势影响之牵强就范。旺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 十.火形得青腻色。为死气不吉之气色也。加发于夏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应有忧思顾忌。而成痼疾。事实逗留。而有妨害。富贵而有党 争。益小害大。贫贱而有欺侮。明是暗非相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应有人丁之隐患丛生。私念不休也。六亲之遗累常至。要挟不止也。误会是非。因利以诱之。招嫌结怨。弄假而真也。死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应有意外之横祸。离奇之飞灾。毁其名誉。损其财禄。伤其人丁。误其疾厄。废者形质也。又废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应有春蚕作茧自纒政策。美而不足也。饮鸠止渴之燃眉办法。利而反顾也。轻重不分之小益。恩怨不明之半利。囚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应有小破财而收效。大费力而成功。互相利益之乘机。坚决任劳之借力。旺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 十一.金形得白莹色。是其同类相求之本质气色。如发于秋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应有平安之亨吉。持重之利益。稳见下手。而成功也速。同舟共济。而收效也倍。相者形质也。又相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应有刑人丁之消耗。用奴仆之欺骗。得不偿失。破残而不全。亲不如疎。挪杂而不纯。废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应有假人以柄之纠纷。遗误不休。托人不实 磕诈。恩怨不明。哭泣多出错误之医药。是非多出细故之族戚。囚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应有驳杂而得利益。颠倒而进权禄。逼迫则因祸而福。穷困则乘机而发。旺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应有强勉之误。一谋即达。烦扰之利。厚利频来。交 疎者均可同利而为功。有怨者均可互利而为用。死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 十二.金形得黑润色。是为生旺不忌之色。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应有良好时机之为用。越级而升迁。至亲好友之援引。意外而暴发。谋名名成。谋利利就。相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挫折之中道见阻。受屈之意外生波。利害无轻重。终成画饼。恩怨无曲直。终为激刺。废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应有官讼之官讼。缠绵 不断。灾厄之灾厄。耗散不休。心有余而力不足。垂头丧气。亲有累而疎相犯。失足吞声。囚者形质也。又囚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应有取巧之进益。事半而功倍。不劳之生机。力少而利多。旺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应有拂意之失权。务名之罢官。即损其财。又伤人丁。即受其制。又遭暗害。死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 十三.金形得黄黯色。是为衰弱之气色也。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应有利小益而隐附骨疽。官小亨而填无底壑。条约结合而不守信。交 谊深厚而有离间。相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应有漫无把握之捕风捉影。假以权柄之东陷西失。力轻任重之见逼。劳倍功半之见过。废者形质也。又废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应有见飘摇而转机。遇贵人而提擢。艰难中有厚利。逢时势居奇功。囚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应有见疾厄而进禄。见患难而获利。名权不符之过渡阶梯。事权不一之同舟共济。旺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应有昼蛇添足之遗误。镜花水月之虚浮。功不赎罪。得不偿失。死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 十四.金形得红燥色。是为囚气受制之气色也。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应有牢狱而不危身。损失而不覆灭。刚复自用之错误。事机不容之飞灾。容忍可减轻。缓和可免半。相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应有小利而含惊险。因之进展。时机而兼嫌疑。因之权利。废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应有鱼目混珠之真伪失查。多头政策之劳怨失当。旺人丁则破财。获利益则官讼。囚者形质也。相羞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应有进行不合预谋。临时而决之。事实不合标准。因人而施之。旺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应有意外之变机。因福而为祸。骄横以养痈也。心乱之妄贪。因利而忘害。蒙蔽以失足也。纵欲之为殃。遗误之哭泣。重则惊险牢狱。轻则损失疾厄。死者形质也。又死时令也。 十五.金形得青腻色。是为废气小阻之色。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应有安危之忧疑。惧为仇怨所败。六淫之疾厄。常为医药所误。流离辛苦。而不收效。仓皇失措。而多障碍。相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纵欲之戕贼。遗累而复官非。劳力之经营。胜利而遇盗贼。小患小损。则不伤大体。常疾常愁。则不致大危。废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应有名利引诱。而入危机。时势迷惑。而见倾覆。利令智昏。明知而不拒。情为义屈。甘累而受怨。囚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应有喜信频来。一兼再兼之官禄。时机叠至。三番四番之财利。小仇怨化而为良友。小损患化而为利用。旺者形质也。又旺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应有劳而不功。功不抵其罪。谋而不得。得不偿其失。六亲之遗累。取怨招尤。友谊之要挟。暗害相嫉。死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 十六.水形得黑暗色。是为同气相求之气色。如发于冬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应有稳见持重之安全进谋。以守为进之顺遂进展。小挫而不为害。反有生机。小辱而不为非。反得盛誉。相者形质也。又相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应有忽降忽升之官禄。名实不符之半虚。忽得忽失之财利。劳功各异之半遂。有逢厄难而获功。有因疾病而免祸。旺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应有仓皇失足之惊灾。酒色迷离 之危害。牢狱枷锁之连累。疾厄伤残之飞灾。废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应有忧喜交 集之人丁。得失各半之财利。机会与影响混合。而收半功。直接与间接不满。而有屈就。死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应有哭泣而再哭泣。冷退不休。疾厄而又疾厄。缠绵 不已。波外生波之官讼。累中又累之交 际。囚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 十七.水形得黄明之色。是为囚气受制之色。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应有拘定目标。而有周折之利。骄其心理。而有呆滞之误。忧柔之牵制不定。情义之包围受欺。相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应有名受攻讦而愈彰。反得嘉奖之禄。事被打击而倍利。反得意外之遂。旺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应有逼迫而得厚禄。惊惶而收大功。驳杂而有出路。艰难而获大利。废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应有利令智昏之妄贪。叠遭失败。饮鸠止渴之纵饮。明知故犯。才短蹈危之挫折。盛气见逼之毁伤。死者形质也。又死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应有小亨之不满。而多顾忌。奔驰之无功。而多嫌疑。得失不合标准。两不相抵也。利害而出范围。双方牵制也。囚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 十八.水形得青腻色。是为旺气亨吉之色。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应有乘时机而进名权。又沽盛誉之遂心。逢善价而获财利。又得浮财之满意。外辅内佐之成功。得陇望蜀之收效。相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应有升迁之进职。得利之倍功。人丁之喜庆。事实之顺遂。旺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应有时势变迁之障碍。人事转移之危害。亲者反疎而为累。搕诈不休。恩者成怨而为患。负义不止。废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应有中途惊险之损失。天灾阻止之妨害。奴仆拐骗之私逃。因利而忘恩。友朋暗算之攫夺。因忽而受屈。死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应有辛苦而无功。既得而复疎懈以失之。驳杂而受制。有益而复颠倒以误之。误会嫌疑不释。疾厄冷退不休。囚者形质也。又囚时令也。 十九.水形得红燥色。是为废气而见损阻之色。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应有不满之顾忌。患生肘腋。劳碌而疎虞。害出袍泽。利益而有利用之蒙蔽。事业而有挪腾之欺诈。相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应有安全进取。不谋而遂。强迫入手。侥幸而捷。得尺进丈之扩充。得陇望蜀之宏举。旺者形质也。又旺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应有似是而非之名利。内外不符。委屈求全之环境。事权不一。志大愿奢。事多牵强而益少。戚众交 广。财有耗散而累深。废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应有丢官罢职。而受拘留之灾。丧赀破产。而受嫁祸之害。纵欲奢情之暴病。狎邪妄贪之杀机。死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应有昼蛇添足之失败。饮鸦止渴之后患。乱其常度之四面楚歌。授人以刃之自杀政策。囚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 二十.水形得白莹色。是为死气不吉之色。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应有孝服冷退。疾厄流连。贪小利而损其大体。务虚名而耗其实力。或为名实不符之掣肘。或为事权不一之纠纷。相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应有官禄而见毁誉。财利而见飘摇。趋舍异路之误此遂彼。采取误会之小题大做。旺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应有美行而不掩其恶。盈余而不补其漏。克肉补疮之无益周折。驱虎进狼之误解受制。废者形质也。又废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应有几经反覆。始得蝇头之利。饱受惊险。仅收鸿毛之功。蒙蔽而不尽善。尚得枝栖之安。虫惑而受利用。自取轻妄之辱。死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应有借题发挥之进阶。貌合神离之互利。人丁灾疾。以牵制其正务。天灾祸患。以障碍其行动。囚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 廿一.土形得黄润色。是为同类相求之气色。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应有奇策制胜之功名。奇货可居之财利。广交 游而得利益。常收舍短取长之效。睦族戚而得辅佐。常获补偏就正之功。相者形质也。又相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应有牵延而不就范。终为镜中之花。慨允而不履行。空捞海底之月。内有顾忌。得心而不应手。外有嫌疑。欲益而反招尤。囚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应有扬眉之取尊官。积劳之得厚利。旺人丁之喜因。有远谋之顺遂。死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应有诚恳之谋。周折而进其善。守信之约。劳碌而收其利。人口有疾有喜。家庭又和又安。旺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应有侮弄之受愚。措施不当也。轻慢之受制。行止不慎也。贪多务得之掣肘。用恩取怨之遗误。废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 廿二.土形得青腻色。是为囚气受制之色。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应有羁留之久待。得不偿失也。轻重之失宜。乱不合法也。或为纲要之废弛。误于游戏娱乐之场。或为哭泣之障碍。累于拘节虚表之点。相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应有惊惶不安之隐忧。虽有利益。而受仇敌之箝制。委屈求全之不满。虽有人力。而受时势之影响。人丁多疾灾。财利多牵制。囚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应有颠倒事实之株累。损人破财。结合团 体之横祸。陷危履险。疾厄不得愈。是非不得直。养痈遗患也。条约不守信。义愤不得伸。箝制畏势也。死者形质也。又死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应有人情交 际。而得进步以立基。异乡飘零。而有遇合以创业。中道变谋。而有时势之助成。小耗不吝。而有意外之进展。旺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应有艰难辛苦之进名禄。转危为安。驳杂周折之得权利。因祸为福。任劳受怨。反收渔人之利。上亲下善。反得中饱之财。废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 廿三.土形得红燥色。是为死气不祥之气色。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应有复杂烦扰之官禄。祸生于细微。行动舟车之远谋。患生于不测。损人丧财。复招官讼拘留。败名伤身。复遭盗匪残害。相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应有委曲求全。从权而暂立足跟。忧思郁结。忍辱而占盈尺地。方寸乱而不定。器小易盈往返多而不一。智浅又露。囚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应有小利而多纠纷。藉丝之是非不断。微名而有烦恼。飞扬之黑白频来。细故不忍。而招谣以受制。微嫌不避。而结怨以暗害。死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应有风怨报复之争端。阻挠其前程。酒色放纵之疾厄。垂漩其财产。哭泣之冷退。暗亏之消耗。旺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应有天灾流行之瘟疫。又为水火之灾。人口流离之凶扞又为盗贼之患。废者形质也。又废时令也。 廿四.土形得白莹色。是为旺气亨吉之气色。如发于三六九全月。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应有越级之升迁。倍利之进益。正兼各权之亨吉。正偏各财之胜利。子女平安。疾厄痊愈。相者形质也。旺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应有哭泣人丁。流连疾厄。借水行舟。而舟破沉。昼虎不成。而反类犬。囚者形质也。又囚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应有扩大规模之倾覆。失足陷阱之危险。驱其虎而进其狼。以暴易暴之失着。丧其财而郁其疾。一误再误之昏愦。死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应有短期收效。化怨为友。反为辅佐。暂时成功。弄拙反巧。反为投机。人丁平安。事实顺利。旺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应有官讼是非。大义不伸。公理不直。交 际累损。瘫疤之溃。仇怨之害。财源消耗。人丁刑伤。废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 廿五.土形得黑黯色。是为废气破残之色。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应有得不偿失之消耗。功不抵罪之官禄。外益少而内耗多。环境日见恶劣。公有益而私有害。地位日见穷蹙。相者形质也。废者时令也。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应有人口伤亡。财源殆竭。荒旱又遇盗贼。毁肌肤而残肢体。官讼又遭火灾。受拘禁而家烬灭。囚者形质也。死者时令也。如发于夏。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应有飞灾横祸。层出不穷。诬攀牵连。沉冤不雪。痛心疾首。而有无代价之危险。身败名裂。而有受枉屈之破家。孝服又见刑伤。大病又误医药。死者形质也。囚者时令也。如发于秋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应有因祸为福之利益。冒险获功之时机。仇怨相争而复利用。亲疎相累而复有益。虽不持久。而获暂时之安。虽不周到。而有短期之利。旺者形质也。又旺时令也。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应有利益中之缺点尤多。官禄中之隐患不少。妄贪则蹈陷阱之中。船行则入波涛之里。能忍小则不乱大谋。能取守则不受株累。废者形质也。相者时令也。 公笃曰。上例二十五条。为相学之心法。数学之兼用。古人多守秘诀不宣。仅露生克制化一语。其六朝之月波经。唐代之照胆经。自谓经书。尚无气化克制之说。而达摩为相法大成之中兴祖师。亦末谈及此项纲领之要诀至麻衣。更次一筹。细则不详。如水镜。柳庄。衡真。铁关刀。大清监。燕山集。王氏监。兰陵集。相法须知。相法捷要各书。更不知气化为何物。余考先后天各家数学。始有此项妙诀。医学虽有之。尚有多数隐藏。及不合原则。如司天在泉。为六法十八盘。仅载一盘。纯系后天体质。末用先天气化。据此可知。盖五行生化。又以河图洛书为第一。乃纯粹先天法也。阴符数为第二。乃半先天半后天法也。至于演禽。太乙。六壬。易数。纯系后天定位之法。其生化尚有少数不验。先后时间亦有少数错误。兹采取先后天并用之法。以生我者为死气。此为最不祥之气色也。我克者为废气。此为次不祥之气色也。克我者为囚气。此为小受制之气色也。我生者为吐气。此为最吉祥之气色也。同我者为相气。此为小亨吉之气色也。故有同时令而同部位。同气色而同运限。现于此人为吉。现于彼人为不吉。盖各人禀受之形质不同。故用五形之五行。五色之五时。以推论也。如能明白此项原理。用之合法。其应验如响。至于兼体。则可类推而折衷之。此为相法之最要纲领。请注意探求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