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案》 第1节 序 长安城中的不靠谱青年 若有闲暇,不妨来说一个故事。不涉及庙堂朝臣的惊心倾轧,也不描摹江湖帮派的殊死搏斗;抛开那些足以把讲述引入歧途的繁文缛节,以及沉重到令人窒息的血腥气味,说一些即将消湮在发黄卷帙中的旧事,和一名从容行走于浮世华光中的男子。 于是请出李淳风这个角色。对此人兴趣起源于五年前,某次翻检资料,看到了有关推背图的说法。相信它的人将之当作中国古代七大预言之首,说道从唐至民国,千年朝代更迭、重大事件都可以在此图中找到端倪。一时好奇,找来看了一下,大失所望:文辞粗糙、不古不今,多数是后世并不高明的伪作,所谓灵验,穿凿附会罢了。 置之不理,却记住了传说中推背图的作者:袁天罡、李淳风。二人均生于唐初,彼此间一说是师徒,一说是对手。再作考证,袁是道士身份,在正史中并未留下痕迹,虚构居多;倒是李淳风实有其人。《唐书》记载,李为“岐州雍人。幼爽秀,博涉群书,尤明天文、历算、阴阳之学。贞观初,以驳傅仁均历议,多所折衷,授将仕郎,直太史局”。 ——这仍然是一个语焉不详的介绍,不过说明他当过唐太宗的太史而已。真正令我感到惊讶的是他所做的事情。首先,此人是一名数学家,是第一个推导出测量椎体体积公式的中国人。我们所熟知的《九章算术》,正是由他注释,并成为当时的全国统一教材;其次,他是天文学家,在张衡浑仪的基础上发明了三辰仪,至今故宫保存的浑仪,便沿袭了他千余年前的规制。第三,他也是气象学家,世界上第一个给风力定级的人,在著作《乙巳占》中,将风分为10级,被公认为气象观测技术规定最早的里程碑。 即使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其人涉猎学科之广、研究之深也令人咋舌。倘若是西方人物,大约早已象伽利略、哥白尼一样编入了科学史,但中国古代对于格物致知的自然科学,大多抱有一种敬畏态度,以为与神、巫、术数之类有关。因此,在民间传说中,李淳风被形容为刘伯温、陈抟那样游戏人间的半仙或智者,能知过去未来,出入阴阳两界。《太平广记》中,就有北斗七星幻化人形,着他识破的故事。这也正是世人将六壬课术、推背图归于李氏名下原因所在。 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记下这些琐碎,其实是因为在这一系列故事中,对李淳风仍然采取了将错就错的误读。这一点,大概是要对他说抱歉的。说到底,我亦无此义务或意愿,要还他的本来面目,只不过借用这个游走于传说和历史之间,隐现在虚幻和真实边缘的人物,连缀几个发生在初唐时期的故事,当作寂寞人生的文字游戏。拂去史书与传说中光怪陆离的浮尘,彼时的李淳风也不过是长安城中无所事事、有趣且无聊的寻常青年,偶尔一本正经,有时极不靠谱。 故事随意,人物随意。写者随意,观者随意。 启。 第一卷 傀儡术 稗史有载:《黄帝内经》有《灵枢》之章,内附人身经络图,可控人心智,称为傀儡术。此术不祥,易为心术不正者用之,故世之不传。秦始皇统一六国,偶得经络图,便将此图铸于铜人之上。后经战乱,铜人被销毁,经络图亦不知所终。 第一章 夜杀 大唐贞观初年,长安。 不论后世史官如何粉饰,这绝非唐王朝最好的时代。广袤东土尚未从数十年战乱争斗中恢复元气,所有被后人称颂为清明盛世的迹象也还不曾表露。这一年冬天寒冷程度异乎寻常,北至辽东、南至江淮,各地官员报告灾情的奏章如同此刻正在飞扬的雪片一般,向王朝的指挥中枢蜂拥而来。户部官吏无须验证这些报告的真实性,因为已经有大批灾民从附近村镇中一路逃荒而来,有些甚至来自更远的山西、河南等地。接连两个月无休止的大雪压垮了他们简陋的房屋,缺乏食物的村民往往阖村迁徙,沿途中因为老病冻饿而死去的人不计其数。 长安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每日清晨城门例行开启的时候,门外总有十数个甚至上百滞留城外的人,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表情呆滞。偶尔也有一两个靠着墙坐在那里,面色青灰,有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安静,纷乱的胡须和头发上结满冰碴。士兵抬走这些尸体时甚至无人哭泣,因为大家都疯狂地想要挤进城去,仿佛那就意味着活下去。守城兵士已接到命令,严格控制流民数量,但真正执行起来却相当棘手。每一天、每一座城门都会发生一些小规模的冲突或骚乱,甚至连禁军也不得不被派遣来巡查,以防异变。 “求求你……放我们进去……”几十只手扑打着坚硬冰冷的城门,徒劳无益的呼喊在门外响起,其中还夹杂着孩子有气无力的哭声和女人歇斯底里的号泣。城上两名兵士对望了一眼,这些天来不断出现的景象已经让他们感觉麻木,见惯不怪了。 然而有些声响不同以往,那是隐隐约约的琴声,听来好像是初学乐器者随意的拨弄。一个兵士探出头,想要找出这声音的来源,却徒劳无功,又无聊地缩回了脑袋。便在此时,一阵仿佛闷雷一般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到了城门前猛然停住。马上骑士披着宽大的黑色斗篷,看不清面目,与暗夜融为一体,又像是黑色的旋风。 事起仓促,连门口的灾民也愣住了,但随即,有人意识到这可能是个机会。一个机灵的年轻人猛然跪了下去,磕头如捣蒜。 “这位老爷,发发慈悲,带小的进城去!” 这一声提醒了其他人,于是灾民纷纷下跪,围在黑衣骑士马前,有两个更是扑上前去,拉住了那匹马的缰绳。莫名其妙地,这个身份不明的人成了他们企图抓住的救命稻草。 那人一声不吭,只是端坐在马上,纹丝不动。兵士也察觉了异常,将火把举在手中,照了下去。其中一人手一滑,燃烧的火把向骑士身前直落下去,几乎同时,马上人身形动了动,一道比火光更加炫目、更加耀眼的光线亮起。 惊呼和哀号四起。这是一种来自地狱的绝望景象。方才拉住缰绳的两人头颅斜飞而起,鲜血随之喷涌,在颈间断口处形成冲天血柱,身体还维持着生前的姿势,直立不倒。刀光不停,在暗夜中像是死神驭使的闪电,向四散奔逃的人们当头击下,片刻之间,所有纷乱的叫喊全部回归死寂。 城头上乱作一团,士兵们手忙脚乱,越来越多的人奔上城头,却不敢打开城门。黑衣人缓缓抬起头,火光下露出一张呆滞惨白的脸。忽地横过手中刀,向自己颈中刎去,随即轰然落下马来,再也不动。 一切重归寂静,只有雪地上的鲜血和尸体,印证着方才发生的一幕并非噩梦。 火光摇曳不定,照着眼前凄惨情景:三十来个人横七竖八地堆叠着,躺在血泊中,姿势各异。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的伤痕,全在脖颈之中,有一些颈椎骨被砍断,头颅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歪向一边。这其中还有一个女人,梳着蓬乱发髻的头耷拉在肩部,张开嘴仿佛在呼号,惊恐扭曲的神态却已永远凝固。雪仍在下,飘落的雪花已成红色,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道。一个士兵突然忍不住,弯下腰吐了出来,四面立刻响起干呕的声音。 “身为大唐将士,怎能如此软弱?都给我站直了!” 这一声不高,却斩钉截铁,显示出主人无所畏惧的个性。说话之人是一名年轻英武的将官,二十出头年纪,身材高大魁梧,眉浓而直,明亮双目带着那个时代特有的勃勃生气。此人名叫尉迟方,司职勋卫府校尉,向来以胆大勇猛闻名军中,而他的叔父——大唐开国元勋之一吴国公尉迟恭更是号称勇冠三军。惊魂未定的守城军士这才结结巴巴地把方才情形说了一遍,言语支离破碎,颠三倒四,显然还没从这场惨绝的屠杀中缓过神来。 “就是这个人杀了流民,然后自刎?” “一点不错。”军士胆子略微大了一点:“大人您没瞧见刚才那情景,简直是——” 校尉没理会军士的话,走上前去,将那具倒伏在地的无头尸首翻转过来。黑色斗篷散落,露出里面戎装,这是金吾卫的服色。他倒抽一口凉气,望向滚落在地的那颗首级:虬髯戟张,惨白面色,圆睁着一双呆滞的眼,依稀可以辨认出生前熟悉的面貌。稳住心神,掰开尸身上握刀的手,当啷一声,一柄黑色长刀掉在地上。乌金打造,从柄至刀身作纯黑色,却有寒光隐隐流动。 仿佛碰着了火焰,尉迟方蓦地松开手。四周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大张着嘴,带着难以置信的恐惧神情。毫无疑问,这把寒铁刃只属于一个人,左金吾果毅都尉,有神刀将之称的崔元启。而此人恰在七日前暴病而卒,确切地说,昨夜血案的肇事者正是一具本该停在灵堂中的尸体。 “他的手……”不知是谁用嘶哑变调的声音叫了起来。尉迟方定了定神,透过僵硬手指,看见掌中朱砂字迹,月光下鲜艳如血,分明正是“李淳风”三字。 第二章 酒楼 “是这里?” “大人放心,错不了。” 校尉尉迟方一手下意识地按上刀柄,随即发现自己多此一举。这里是长安城北一处酒肆,青砖朱门皆已半旧,门上雕饰却还残留着堂皇之气,想必过去曾是高门大姓的居所。大雪初霁,淡淡阳光照着门口的乌木匾额,上面写着“随意楼”三字,没有落款,字迹洒落飘逸。掀帘进去,室内炭火熊熊燃烧,暖意扑面,恍惚从严冬走入春天。 窗口一桌最为显眼,围坐着几名番商,虽然一个个方巾长袍,学唐人打扮,但高鼻深目,胡须卷曲。也有女子,将金黄头发挽成发髻,脖颈中围着银鼠皮,胸前露出一抹雪白丰满的肌肤。往里一桌看服饰是太学的儒生,酒酣耳热之下,眼睛不时地瞟向波斯女子。墙边角落另有一人盘膝而坐,一壶酒,并无酒菜,一碟长生果而已。态度悠闲自在,恰与此地气氛相合,似乎是这里的常客。 长安城中,可能有人不知道当朝宰辅的名讳,却很少有人不知“随意楼的李先生”。传言这位酒肆主人医术如神,卜筮星相无所不知,甚至能起死回生,具备神通法力。 “他叫李淳风?” “这个,小人也不太清楚。”亲随挠了挠头,“这位李先生性情古怪,平时深居简出,名头虽响,却无人知道他的来历底细。” 听口气,显然对此人敬重有加,尉迟方却不以为然。想了想,道:“你可曾听说他会妖术?” “妖术?”随从瞪大了眼,正要开口,耳边突然响起一个粗豪声音:“妖人!出来!” 声音如同炸雷,令人心惊。那人身材奇伟,左耳一只硕大金环,天气如此寒冷,他却敞开上衣,露出毛茸茸的胸脯。与他一比,原本身材高大的尉迟方几乎可以用瘦弱来形容了。 “抱歉,本店只卖酒水,不售妖人。”答话的是柜中少年,大约十四五岁,淡眉圆脸,绾着童子髻,面貌稚气,神色却一本正经,与年纪颇不相称。这句话一出口,两个太学生便窃笑起来。大汉怔了一怔,环顾四周,突然跃起伸手,一把扯下那块写有“随意楼”三字的乌木匾额,“喀”地一声,拗成了两段。 匾额坚韧厚实,却轻易便被折断,可见神力。方才发笑的几个儒生面面相觑,脸上已有惧意。番商交头接耳,似是在打听出了什么事。只有墙边角落独自饮酒的人安之若素。 “店里规矩,损坏物件照价赔偿。”少年右手握着一支笔,左手迅速在算盘上拨了几下,抬头道:“木料二两三钱银子,做工五钱,金粉五钱,破匾按柴火价收回,折二钱。共三两一钱,零头不算,承惠三两。” 一连串流水账报了出来,一板一眼,不仅大汉,连角落里的尉迟方也愣住了。大汉回过神来,喝道:“赔什么?主人呢?出来!”口音生涩,似非中原人士。 “嗯,原来要见我家主人。”少年口中说着,手上算盘不停,“卜卦一两,诊金八钱,药费另算。若遇他心情好,减半收费;你折了门匾,他心中一定不痛快,那就加一倍——连同赔偿的银子,共计五两。”将笔一放,右手伸到大汉鼻子底下。大汉刚想发作,不知怎么眼前一花,紧接着耳上一痛。定睛看去,少年手中已经多了一样金澄澄的东西,正是自己的耳环。变故快速,竟无人看清如何到了少年手中。 “金环重一两三钱,”敏捷地将金环放在秤上,少年飞速报出数字,“一两金十两银,便是十三两。这青金质地不纯,要克扣一些,算十两,一半就够了。”不知何时,他手上已然多出一把光芒闪耀的匕首,轻轻一划,那金环便应手而开,从中整齐裂成两半,“找头还你,两清了。”少年一边认真说着,一边将半枚金环纳入袖中。一切动作只在瞬间,大汉懵懵然不知所以,忽然听见有人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笑声来自角落那桌。一人散淡青衫,凭几临窗,正值冬阳温煦,水银一般倾泻在他身上。大汉正在头晕脑胀,终于有了一个答话的人,于是撇开少年,大踏步走上前去。 第2节 “你!笑什么?” 那人懒洋洋地并不起身,却将身体向后靠去,双手拢在袖中。一眼望去,是眉目隽爽的年轻男子,额角高耸,容颜朗彻如玉;散发用一根布带随意结在脑后,神色间颇有几分落拓之相。外貌并无特异处,但眉眼修长、颈项修长、手指修长,以至于对此人的第一印象,便剩了“修长”二字。 “随便笑笑,不可以么?” 这种漫不经心的回答无异于火上加油,尤其是说话的人嘴角还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揶揄神情。大汉登时暴跳如雷,向他对面一坐,将大如钵的拳头直伸到青衫男子眼前,“不可以!谁笑我,就打他!” 这一拳看起来几乎和对方脑袋一般大,要是落下,鼻子怕不立刻歪了。那人却丝毫没有畏缩之色,反而凑上去仔细研究,神色好奇,倒像是孩童见到了新玩具。 “好大的拳头。——不过,你为什么要寻此地主人晦气?” “妖人,装神弄鬼,欺负好人!我钟馗,专打恶人!” 青衫男子双眉一挑,拊掌道:“原来是仗义的侠士,失敬失敬。随意楼这姓李的,我也早看他不顺眼。有钟壮士为民除害,那是再好也不过。只是……我怕你不是他的对手啊。” 这句话一出口,名叫钟馗的大汉瞪大了铜铃般的眼,下一刻便哈哈大笑起来,“钟馗打架,从来不会输!” “嗯。论打架自然是壮士厉害得多,但此人若施出妖术,你便抵挡不住了。” “妖术?” “不错。”青衫男子笑吟吟地取过桌上一只筷子,蘸了酒水,在桌上草草涂抹了一个图案,又在中心点了一点,口中念念有词。尉迟方看得清楚,既不是字也不是画,只是毫无章法的一团。 “喏,这就是妖术了。只要手指碰了这迷魂符,一盏茶时间必倒。如何?敢来试一试么?” 听起来匪夷所思,但说话的人脸上表情又是极其笃定,钟馗不由愣住。那人见状,补充道:“倘若钟壮士不敢,那就算了。” 此言一出,钟馗哪还忍得住,一把伸出蒲扇大小的手掌,将那酒水画成的图案尽数抹去。青衫人哎呀一声,满脸遗憾:“这可糟了。这样,你试着用力按一下这里,可有什么感觉?” 手中竹筷点上大汉右侧颈窝,钟馗依言按了过去,立刻摇头,“没有!” “啊。那么,这里呢?”竹筷下移到了左侧腋窝。 “没有!” “这里?” 顺势移到胸腹之间,钟馗毫不犹豫猛力一按,张口道:“没……”一句话未完,突然脸色发紫,口中荷荷有声,瞪着眼直勾勾望向前方,紧接着砰地一声,偌大一个身形向后栽去,将屏风压倒在地上。尉迟方大惊,再看大汉口中流出白沫,竟然已经晕了过去。 惊叹和窃窃私议的声音此起彼伏。青衫人“啧”地一声,带着惋惜眼光看了看被压碎的木屏风,放下手中竹筷,重新袖起双手。 “摇光,送他出门。” “每次都是你闯祸,却要我来收拾,”先前柜内少年闻声而出,拉长了脸嘟着嘴,“哪有这样当先生的,只知道偷懒……” “嗳呀,师有事弟子服其劳,和先生计较甚么。对了,莫忘了将那半枚金环也留下,抵这屏风的价。” 少年依言将不省人事的大汉拖向店外,如此沉重的身躯,竟是毫不费力。尉迟方看得目瞪口呆,连忙上前一揖。 “这位兄台……” 看了他一眼,青衫男子微微一笑:“尉迟大人。” “你知道我的名字?”校尉心中惊诧,方才并没有通报姓名。 “尉迟大人的骨相,与吴国公极其相似,因此斗胆猜测。”吴国公尉迟恭,正是尉迟方的嫡亲叔父。后者一身武艺也是传自于他。 “骨相?” “不错,吴国公的骨相原本就世间罕有。面貌相似之人甚多,但骨相则除非至亲,鲜有相同。” 这说法闻所未闻,尉迟方不禁茫然。那人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衣衫:“未曾远迎,恕罪恕罪。”尽管是寻常客套言语,从此人口中说出,却从容自在,毫无做作之意。 “在下尉迟方,正是吴国公的宗族。请问兄台……” 不等他说完,那人便微笑答道:“幸会,在下李淳风。” 第三章 血字 “原来你就是那位李先生?”平心而论,此人形貌与尉迟方想象中道貌岸然的长者没有丝毫相同之处,但看身后亲随敬畏神情,是此人无疑。想到自己此行目的,校尉心中悄然生出警戒:倘若尸体掌中字迹所指即此人,则难免嫌疑重大。一念及此,态度也起了微妙的变化。 “特地来这里,是为一桩案子。” “哦?”李淳风双眉略挑,眼中多了一丝玩味之色,如风乍起,吹皱水面,“血案?” 此言一出,尉迟方猛然起身,退后一步,随即铮地一声,腰间佩刀出鞘,横在对方身前。 “不出所料,果然和你有关!” 刀光雪亮,满屋客人面面相觑,全都失色。那人却依旧神色如常,“何以见得?” “还没有开口,你就知道我的来意;若不是心里有鬼,怎会如此?” 酒肆主人哑然失笑,重新坐了下来,拈起一枚花生放入口中。 “案发在开远门,大约昨夜酉半;共死三十六人,其中一人是凶手。杀人者乘黑马,使宝刀,从城外而来,杀人之后自刎而死。有传言他并非别人,正是不久前亡故的果毅都尉崔元启——尉迟大人,李某所言,对还是不对?” 他每说一句,尉迟方的刀便逼近一分;话音未落,那把刀几乎已架到了他的颈中,寒气森然,“不用说了,随我走!” 视而不见近在咫尺的刀锋,李淳风道:“难道大人以为与我有关?这死人复活的事,自有阎王爷来管,却还轮不到区区在下。” “哼,少要装腔作势。我尉迟方是堂堂男儿,就算你有妖术,我也不惧怕你!” 闻言李淳风先是一怔,随即朗声大笑,“原来尉迟大人当真信了方才的游戏之言,罪过罪过。经络血行,原有定规,那大汉肝火旺盛,气血有逆行之像。须知月盈则昃,水满则溢,以其自身之力施与人迎、期门、日月诸穴,截断气脉,岂有不倒之理。所谓妖术,不过是一点医理罢了。” 校尉这才明白方才以酒画符不过是障眼法,真正的玄机原来在此。话说回来,这外貌文秀的青衫人谈笑之间便让大汉铩羽而归,所学固深不可测,所为亦不可思议。但看眼前这人一脸玩世不恭之色,不由得一肚子无名火起:“既然不是妖术,又说血案和你无关,为何知道得这么详细!” “这个么,”酒肆主人心平气和地说道:“我这店铺,三教九流人来人往,消息自然比别处快。不要说这么大的案子,坊间早就传得纷纷扬扬,就连谁家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也逃不过我的耳朵。若不知道,那才是怪事。” 第3节 “可我并未告诉你是为此案而来!” “能令勋卫府六品校尉亲临我这小小酒肆,除此之外,还会有别的事么?” 此言毫无破绽。尉迟方犹豫了一下,转念一想,又理直气壮道:“就算你说得对,那人临死之前,为什么写下你的名字?” 即便是李淳风,此刻脸上也露出一丝诧异,“我的名字?” “不错,是我亲眼所见!” “可否领我去看一下尸首?” “这……”尉迟方不禁迟疑。眼前此人来历不明,深浅莫测,实在毫无把握。李淳风目光闪动,忽然伸指弹了一下额头,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明白了,明白了。大人求功心切,不肯细加察看,却要诬良为寇,拿李某的性命成就功名。咳,难怪昨日夜观星相,见荧惑犯填星,主小人当道,原来应在此处。时运不佳啊……” “胡说!”盛怒之下,校尉双目圆睁,“谁是小人?尉迟方是堂堂朝廷将官,怎会做那种不堪之事!” “既如此,”酒肆主人施施然起身,将一方毡毯裹在身上,顺手将案上花生收入袖中:“请带路。” ※※※ 供案上,白布覆盖着一具无头尸身,颈中断口血渍犹新,身侧则是一颗毛黲黲的头颅。 “这位就是崔大人?” “不错!”尉迟方沉着脸在一旁按刀而立。心中早已千百遍后悔:原本想查探此人底细,结果一激之下反而带他来验看尸体。更令人沮丧的是,为何演变成这般局面他自己也尚未明白过来。话说回来,这位酒肆主人虽行事诡异,态度懒散,却并不让人疏远,自有一种从容气度,令人油然生出亲近之心。 李淳风伸手抓起那尸身左手,仔细看了看掌中字迹。尉迟方忍不住插言道:“看清楚,是你的名字吧?” 端详了一阵,李淳风略带遗憾地摇了摇头,“当真难看。‘李’字粗短,‘风’字歪斜,唉,不堪入目,不堪入目。” “谁管你好看难看!”尉迟方没好气地说,“难道写你的名字还要先临帖不成?这可是死者留下的线索!” “线索倒是线索,只不过这字并非死者所留啊。” “什么?” “假如你要在掌心写字,会是什么方向?” 尉迟方想了想,五指向上,伸开左掌。 “对了。自己书写,字迹应该由指向腕,而不是像尸体手上这字迹,由腕至指。如果是那样,必须将手掌转过来,对着自身。如此别拗的方式,不合常理。” “那会是谁?又为何写下你的名字?” 李淳风正要开口,忽然耳旁靴声杂沓,几个人走了进来。当先一人四十多岁,戎装束甲,面部棱角分明,一望可知军旅多年,神色不怒自威。尉迟方连忙行礼,此人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勋卫府的折冲都尉谢应龙。对方微微颔首,目光转向尸身,触及那颗头颅,忽然身躯一震。大步走了过去,迟疑半晌,伸手轻轻阖上了断首上兀自圆睁的双眼。 尉迟方低下头,不忍看他神色:谢应龙与崔元启二人武艺在伯仲之间,号称左右双卫。两人交情之深过于兄弟,此刻亲眼见到好友如此凄惨恐怖的死状,这位身经百战、威仪赫赫的将领也不禁双目通红,泪水潸然。但谢应龙仍不愧是军中大将,久经战阵,处变不乱,很快便镇定下来。 “是谁发现的?” “昨夜奉命巡查到开远门,发觉有骚乱迹象,然后便看到……”迟疑片刻,尉迟方还是问了出来,“大人与崔将军交好,可知道之前他的死讯是否属实?” 空气凝重如这阴霾雪天,谢应龙缓缓道:“前日我去他府中拜祭,算起来,昨夜正该是回煞之日。” 此言一出,尉迟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七日还魂,难道说,这正是恶灵不散,化身僵尸取人性命? “崔将军身上有什么特别东西?” “他是骑马而来,事发后那匹马受惊逃逸,至于身上,并没什么可疑。不过……”顿了一顿,看了一眼身边默不作声的李淳风,突然有些犹豫。 “不过什么?” 生性耿直的尉迟方决定据实以告:“将军请看。” 他拉起尸身左手,刚要开口,目光所及,大吃一惊:字迹已经完全不见,只剩下一片模糊的朱砂红色。猛抬头,却见酒肆主人对他眨了眨眼,面上笑意隐现。尉迟方顿时张口结舌,再没想到这胆大包天的家伙竟借察看之机消灭了证据。自己是带他来现场的人,自然也逃脱不了干系。 “这是什么?”谢应龙指着那一片朱砂问道。 “是……是……” 正慌乱时,李淳风从容道:“大人,是在下所作符印。” “符印?” “不错。尉迟大人说此处有横死之人,担心作祟,要在下作法镇魇。” 皱了皱眉,谢应龙转向李淳风:“你又是什么人?” “啊,在下么,师承逢机子,精研五行命理,能知吉凶运程。尊官若要推运改命,镇宅驱鬼,生男生女……包在在下身上。” “原来是个江湖术士。”谢应龙鼻孔里哼了一声,不再理会,对尉迟方道:“此事交由我来处置,你不必管了。” 第四章 奔马 遵命告退,刚到门外,尉迟方便虎起了脸。 “你这是什么意思?消灭证据,还连累我欺瞒官长!” “不愿节外生枝而已。”李淳风笑吟吟地丝毫不以为意,“莫非你要谢将军当堂抓我?那样的话,只怕这件事永远没有水落石出之时。” “难道你有把握破解此事?” “没有。” 尉迟方正要发作,李淳风徐徐道:“不过有一件事,却相当奇怪。” “什么?” “停灵七日,尸体血液早该干涸,但那头颅颈中血迹却还新鲜得很。”啪地一声,捏开一枚长生果扔进口中,李淳风含糊不清地说道。顺手从袖中摸了几颗出来,递到尉迟方面前,“吃么?” 第4节 方才尸体的恐怖模样犹在眼前,尉迟方不禁胸中作恶,扭头道:“不必!”酒肆主人摇了摇头,心安理得地将花生收入袖中。 此时长街之上已渐渐热闹起来。两人脚踏在松软积雪上,发出轻微声响。一只寒鸦蓦地从树上飞起,枝干动摇,簌簌落下许多雪花,随风起舞。运送取暖木炭的车不久前刚从此地经过,路上有一道细细的炭迹,混同在车辙之中。空气寒冷清冽,隐隐传来炸糕和蒸蜜食的香气。 “以你看来,世上……真有僵尸回煞这种事?” “据说荆楚之地有一种法术,可以役使死尸,让它行动。”李淳风拢着袖子,呵了口白气,微微眯起双眼,“传闻而已,既未亲眼见到,难定有无。” “那么这件事……” 话未说完便被李淳风打断:“你跟崔大人平日有交往么?他是什么样的人?” “只是数面之交。”认真回想往日见闻,校尉答道:“他武艺高强,更写得好书法,在军中很有威望;但为人孤僻,不喜欢交游,平生知交只有谢大人一人。” “可有家眷?” “崔将军早年丧妻,此后便未婚娶。” 正要接口,热闹的市集中突然起了一阵骚动,惊呼夹杂着马蹄声次第响起。一匹黑马如同疾风一般狂卷而来,正到尉迟方身边,忽然人立而起,昂头怒嘶。耳畔只听得“啊”的一声,却是一个行路女子被吓得跌倒在地,眼看便要被怒马踏在蹄下。 尉迟方来不及多想,眼看旁边有一处布匹店,顺手扯一匹长绸,挽了个活结,看准时机将长绸甩了出去,正套在惊马的脖子上。那马长嘶一声,四蹄踢得地上雪片纷飞,一股猛力将他拖了出去。一片惊呼声中,尉迟方深吸一口气,看准酒楼前粗大的木柱,将长绸另一端迅疾绕了上去,末端缠在腰间,沉腰下挫,双脚仿佛生根一样牢牢站定,不肯松手。那马发狂挣扎,嘶鸣声中,一股巨大力量涌来,人跌跌撞撞地就要冲向柱上。 就在此刻,一声唿哨响起。这声音颇为奇怪,虽然尖利,却并不刺耳,原先暴怒的马匹忽然站定,鼻孔中喷出浓重白气。随即缓缓俯首,恢复了驯顺模样。尉迟方定了定神,这才觉得手脚酸软,背脊冰凉,已完全汗湿。奔逃的人群渐渐围拢来,掌声四起,都说这位年轻军爷神力惊人。他无暇顾及,连忙抬头,却见身侧青衫男子面露微笑,手指刚刚从唇边移开——方才那声音竟是李淳风所发。 ※※※ “这是崔将军的坐骑?” “正是。昨夜事发之后,无人顾及,这马便不知去向。不知为何会冲入闹市之中。” 马纯黑色,竹耳兰筋,隆颡麹蹄,毫无疑问是一匹良驹。李淳风伸手轻轻抚摸马背鬃毛,黑马低嘶了一声,俯首贴耳,与方才暴戾模样不可同日而语。脸色凝重起来,将手缩了回来:指上赫然粘着鲜血。 “是昨夜……” “不是。”李淳风迅速否定了他的话,“血迹鲜红,尚未干凝,绝不会超过两个时辰。” “这位军爷……” 怯怯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二人的话。循声望去,是方才遇险的那名女子,看上去二十上下年纪,淡绿锦袄,容貌姣好,面色苍白,双颊胭脂褪尽,显然是惊魂未定。见尉迟方回头,便深深万福,低头道:“多谢相救。” “咳……无须多礼。”尉迟方慌忙回礼,毫无道理地脸红了一下。某种程度上,外表粗豪的将官其实相当腼腆,尤其在与女子相处的时候。 似是看出了他的不自然,女子嫣然一笑:“奴家姓柳,行五,京中人都称我五娘。公子高姓?” 这回轮到尉迟方吃惊了,道:“你就是明翠阁的柳五娘?” “明珠映高髻,翠凤满枝头”——长安城中明翠阁,在一干少年子弟之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里的女子色艺双绝,却往往自重身份,只以歌舞娱人耳目,不轻易以身事人。如此一来,反而更得贵族子弟的青睐,缠头之资可达万钱。一曲新词既出,教坊争相传诵,无论是寻常百姓女儿还是皇宫深院中的妃嫔,人人皆以习得明翠阁中曲为荣。这柳五娘便是其中一名红歌姬,却不知为何荆钗布裙,卸尽簪环,独自行走到此。 “幸会幸会。”一旁的李淳风接过话头,“在下姓李。至于这位公子……大约要一个时辰之后,才能想起自家姓氏了。” 柳五娘双眸一转,掩口轻笑。尉迟方这才发现自己失态,脸色更红,讪讪道:“在下……在下复姓尉迟,单名一个方字。” “原来是尉迟大人。”女子敛袖再拜,道:“有约在身,不得久留。大人今后若到明翠阁,千万记得寻我,也好亲奉茶酒,略酬今日相救之情。” 身形袅娜,浅绿人影当真如柳枝迎风一般远去。尉迟方正极目而望,耳边忽地听到一声轻咳,回过神来。却见李淳风面露微笑,拍了拍马颈。 “飞马送佳人,韵事天成哪……虽非君子,也当成人之美,李某告辞。” “什么?你要走?”尉迟方终于回过神来,道,“不行!” “哦?”青衫男子双眉微扬:“尉迟大人要捉我去讯问么?既无证据,恐怕难以定罪吧。” 想到字迹已毁,校尉不禁气馁。奇怪的是,自己心中其实并未将此人当作疑犯看待。 “这件事情相当怪异,都说你见多识广,可否帮助查探?” 叹了口气,李淳风道:“勋卫府中这样爱管闲事的,为数不多呀。” “什么?” “此事诡异难测,既非职责所在,推托干净也不是难事。何必插手?” 青年校尉眼前现出昨夜情景。刀光、血光、飞起的头颅,似乎就在眼前。手扶刀柄,慨然道:“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既然身为朝廷将官,岂能不管?” “嗯,大人果然公忠体国,佩服佩服。”口中说着,脸上却丝毫看不出钦佩之意,“不过,李某一介草民,既未食禄,又没什么好处,这忠人之事么,不免要打些折扣。” “好处”两字说得甚重,尉迟方再迟钝,也听出了弦外之音。 “官中还没有悬红,按照定例,只要破案,赏赐是跑不了的。”尉迟方语气中已有不耐之意,“是否要在下画押作保?” “哎呀呀,不必不必。”李淳风欣然说道:“令叔吴国公名重长安,怎会信不过。只是随意楼有两条规矩:一不白做事、二不白收钱。生意人习性,话说在前头,免得日后纷争而已。” 尉迟方心中不满又增加了几分。倘若相信坊间流言,说不定就把对方当成了传说中的高人逸士,谁能想到却是个满身铜臭的惫懒角色,方才的敬重之心全都化作了轻视。李淳风却毫不理会他的想法,拍拍身上衣衫,道:“走吧。” “上哪儿去?” “不知。” 见校尉一脸诧异,酒肆主人微笑着拍了拍那匹黑马的颈子。 “不过,它应当知道。” 第五章 识途 一个时辰之后,两人已跟随黑马步出开远门。城外积雪较城内更加厚实,路也因此变得难行。好在那匹马一直不紧不慢地向前行走,一点也没有显出犹疑的样子。 “老马识途,果然不错。”尉迟方兴奋不已,放松缰绳让那马自行寻路,“你看,这马当真走的是那日道路。” 与同伴的精力充沛恰成对比,酒肆主人裹紧身上毡毯紧随其后,神色无精打采,看模样恨不得将自己整个儿缩进毛毡之中,以抵御四周随着暮色而来的寒气。 第5节 “这就是命案发生的地方?” “不错。” 空气中隐隐传来血腥气,这并不会让人感觉舒适的气味引发了一些更不舒适的联想。随风飘来几声尖厉哭叫,让校尉彻底变了脸色。 “是城外灾民。”李淳风脚步不停,淡淡说道,“这附近有乱葬岗,死去的人便停在那里。昨夜被杀的人想必也在。……难道你没有听过此地乃是凶城么?” 开远门外大约五里之遥,有一座前朝的旧城墙。相传建时就有古怪,屡砌屡倒。后将造城工匠悉数坑杀城底,此城乃成。然而常常闹鬼,夜半犹有砌墙之声,据说是工匠们冤魂不散,出来作祟。无人敢居住于此,只好将此地做了坟场。有胆大好事者曾与人赌赛,夜间露宿于此,结果被鬼魂所迷,疯癫而死。从此莫说晚上,就连白天,也少有人敢从这一带经过。想到种种耳食之言,胆大如尉迟方也略有些不自在,连忙转移了话题。 “幸好灾荒没有殃及京城,据说陇西一带饿死了不少人。” 眼皮也不抬,另一人道:“你怎知没有殃及京城?” “至少份属京畿华原供应的军粮已全数入库,”尉迟方争辩道,“不但没有减少,还超额完成。县令方恪方大人因此受了提拔奖赏。” “既然是天灾,难道老天独独厚待华原?” “这我也不清楚,不过据方大人说,是他未雨绸缪,督促农户广种深耕,因此没有受到影响。” “那么城外那些流民又作何解释?” “流民大多是远方灾区逃难来的,至于本地,却没有几个。” “嗯。如此看来,这位方大人倒真是栋梁之材啊。” 话虽然是赞叹,语气却颇为玩世不恭,分不出褒贬。尉迟方心中不痛快,正想开口,耳边又传来两声。这一次简直不像人类,却像野兽临死前发出的凄厉哀号。天色已逐渐暗了下去,天空反射着雪原上的亮光,转成一种血色暗红,看起来十分诡异。 乌夜蹄仍在不紧不慢地向前走去,李淳风却站住了。 “还是先回吧。” “什么?” “太晚了,如此荒凉……恐怕不方便。” “不方便?” “嗯……” 尉迟方先是摸不着头脑,等看见那人缩成一团的模样,才明白对方原来是心中害怕。不由怒气上冲:若不是这位李掌柜一直坚称不会骑马,也不至于磨蹭到这时候。贪财又兼胆小,不客气地说,此人简直就是毫无用处的累赘。 “有我在,怕什么?” “阁下武艺高强,自然不怕,李某却手无缚鸡之力。”李淳风视而不见校尉那张越来越黑的脸:“何况,就算没什么妖邪鬼怪,万一遇到绑匪,说不得要破费……我那随意楼是小本营生,可没那么多银两……” 不等他说完,尉迟方“锵”地一声,将腰间佩刀拉出半截,又收了回去,瞋目喝道:“走还是不走?!” 再次叹了口气,酒肆主人脸色仿佛刚刚被人赊了二百文的帐:“……走。” 四周已是茫茫雪原,分不清道路。枯树、怪石、废弃城墙的影子隐隐透露出来,仿佛择人而噬的怪兽。就在这时,尉迟方手中缰绳蓦地一松,黑马长嘶一声,挣脱了羁绊向前冲去。他连忙追上,却见那匹乌夜蹄在一处破败城墙之前站住了,响亮地喷着鼻。稍一探头,立刻毛骨悚然:就在城墙之后胡乱堆放着数十具尸体,尽管上头用芦席盖住,又落满了雪,在明亮雪光映照之下,仍然可以清晰看出露在外面的僵硬肢体和枯干乱发。 “难怪长安城中传言,‘开远门外乱葬岗,行人到此不还乡’。”一个出奇平静的声音响起,却是李淳风,“想必这里就是了。昨夜被杀的人应当也在。” 闻言尉迟方一怔,一股寒意从心中涌了上来。空阔死寂的坟场,只听见一阵奇怪的呜呜声,那是两只瘦得可怕的野狗正在争抢食物。仔细看去,竟是一根鲜血淋漓的腿骨,想必是从来不及掩埋的饿殍上撕咬下来的。这些天来校尉奉命巡查,每日见到灾民惨状,积郁正无处发泄,俯身拾起地上雪块,瞄准野狗掷过去,将它们打得扔下口中食物仓皇逃窜,这才长出一口恶气。却听李淳风道:“就算将它们都打死,也救不了人。不必白费力气。” 仍然是那般懒洋洋漠不关心的语气,此刻听来尤为刺心,仿佛嘲弄。尉迟方心中恼怒,转头看去,见他已经蹲下身,揭开其中一具尸身上覆盖着的芦席。那是一名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女孩,全身赤裸,露出极其瘦弱的身体。求生本能驱使,一旦有人死去,活着的人便迫不及待将他们身上之物据为己有,包括那些单薄到可怜的衣裳。视线触及女孩苍白干瘦的胸膛,校尉连忙将芦席抢过,重新遮盖住尸身。 “嗳,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尉迟方一肚子没好气,“枉死已够可怜,为何还要让她暴露身体?” 摇了摇头,李淳风心平气和道:“魂灵离体,剩下的便只是皮囊骸骨,无知无识。若不勘查,怎能知晓发生了什么事。尉迟大人心肠虽好,却对查案之道不甚精通啊。” 话音方落,眼神忽地一亮,伸手拈起了地上一样东西。那是一方帕子,正落在女尸身旁。暗淡光线下,他将那帕子翻来覆去看了看,又放在鼻端嗅了嗅,最后竟毫无愧疚地塞进了自家衣袖。校尉看得一阵恶寒,瞪着同伴道:“说什么皮囊骸骨,这样的惨状,难道你毫无恻隐之心?” “天地不仁,万物刍狗。李某只是个寻常生意人,管不得许多。”一面说着,青衫男子一面起身,不动声色地袖起双手,“有此心,无此力,恻隐且收。” 声音温和低沉,在这凄凉寒夜中听来竟有淡淡寂寥。雪光映照下,男子面容清冷,甚于冰雪。尉迟方一怔,相识以来从未见到对方如此神色。来不及咀嚼他话中之意,冲口道:“管他有力无力,救得一人便是一人,帮得一时便是一时。总不成见危不救,遇难不帮?” 如露亦如电的光芒从李淳风眼中一闪而过,像是诧异,也像是赞赏。笑意从唇边浮现,瞬间散开,仿佛春阳和煦,令整张面庞都变得和暖起来。 “尉迟,你真是出人意料之人啊。” 以为对方在取笑自己,尉迟方不由得愠怒,“笑什么,我说的可是实话。” 李淳风正要回答,突然脸色一变,手指放在唇上,“嘘”了一声。校尉侧耳倾听,隐隐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似乎是断断续续的琴声,不成曲调,其中又夹杂着车辆的粼粼声响。满怀诧异地抬起头,却看见前方有一点光亮忽明忽暗,飘飘荡荡。 那是一盏灯笼,用竹竿挑着,挂在一辆马车之上。车上无蓬,胡乱覆盖着芦席;车轮从雪地上碾过,发出咯吱咯吱的单调声响,于静处听来,如同金属摩擦一般刺耳。毫无疑问,这正是城中运送尸体的车辆。奇怪的是车前只有一匹老马低头缓缓行走,竟然看不到驾车人。虽然胆大,乍见这般景象尉迟方也免不了心中发毛,手不自觉地握住了刀柄,却被另一人按住了。一转头,便见酒肆主人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静观其变。 眼看那车在乱葬坑边停住了,猛然间车上芦席掀起,一人从尸堆中坐了起来。猝不及防,尉迟方失声“呀”了出来,那人却好像根本没有听见,跳下车,举起灯笼,蹒跚走到坑边。灯笼模糊光线映出一张极瘦的脸,看起来就象是一张人皮包裹着的骷髅。纵横交错的皱纹完全占据了这张脸庞,仿佛刀刻斧凿,连五官都深陷在这些纹路中,整张脸如同在太阳下晒裂的泥人,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再也忍耐不住,校尉挺身而出,喝道:“什么人?!”那人并未答话,而是转了转空洞呆滞的眼睛,从地上捡起那条断臂,蓦然张开嘴,露出森森白牙咬了下去。尉迟方浑身冰冷,大叫一声,拔出佩刀向前斩去。 就在这一瞬间,耳边传来一声低沉冷笑。紧接着眼前斗然一亮,那是一道火光腾空而起,化作千百点光芒,向自己袭来。校尉本能地后退一步,转攻为守,舞动长刀。世人都知晓尉迟敬德靠双鞭成名,却不知他最擅长的其实是刀法,只是因为佩刀不适宜马战,才舍刀取鞭。尉迟方的刀法是乃叔亲授,确实精湛,此刻施展起来,果真如同一道光幕,寒气凛凛,护住身躯。光点应手而落,仔细辨认,却不是暗器,而是片片燃烧的纸,落地已化飞灰。尉迟方正在惊疑,方才那人已从眼前凭空消失。连忙再看,那辆运尸体的马车也不见了,白茫茫的雪原之上痕迹杳然,仿佛刚才所见的一切都只是梦魇。 脊背已有冷汗渗出。校尉握紧手中宝刀,竭力稳住心神,“少要装神弄鬼,给我出来!” 就在此刻,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尉迟方慌忙转头:那正是带自己和李淳风来到此地的乌夜蹄。马上人身形高大,手中一柄黑色宝刀寒光闪现,赫然便是崔元启生前曾经用过的乌金寒铁刃。此情此景,仿佛那夜城下的情景再现。本能地仰头望去,一瞬间浑身毛发倒竖:那马上骑士穿着一件黑色斗篷,本该是头颅的地方却空空如也,不是死去的崔元启又是何人? 第六章 厉鬼 刹那间,强大的恐惧如潮水一般袭来,直至没顶。尉迟方脑中一炸,手中刀把握不住,当地一声坠落到了地上。黑马挟着寒风,带来一阵冷入骨髓的阴寒之气,那是崔元启手中寒铁刃,直向自己颈中斩来。眼看刀锋将及身,竟然毫无抵抗的念头,仿佛所有的勇气都已离开了自己。 就在这时,耳中突然听到一声轻啸。这声音极其耳熟,正是集市上李淳风曾吹出过的。与此同时乌夜蹄一声长嘶,人立而起。马上骑士身体也随之颠簸起伏,那险些取了尉迟方性命的雷霆一刀因此失了准头,刀锋擦着他的头皮过去。生死之间,恰恰一个来回。校尉惊魂未定,抬眼看去,却见青衫男子只身拦在马前,低眉撮唇作啸,神色安然,哪里还有半点瑟缩之意。 无头人动作也停了。李淳风抬起头,目光清明锐利,隐隐生威,与方才畏首畏尾的酒肆掌柜判若两人。马上的无头骑士身体转侧,面向李淳风,看起来似乎踌躇了片刻,随即双手高举寒铁刃,向这个阻止了自己去路的人当头劈下。 兔起鹘落,一切不过是瞬间事,已足够让尉迟方定下心神。如同奇迹一般,消失的勇气又回到了身上。奋力着地一滚,拾起掉落地上的长刀,大喝一声,借势跃起,正迎上那柄寒铁刃。他知道崔元启这把刀极其锋锐,并不与他刀锋相交,而是顺着刀脊一路向上,反削他的虎口。这招果然奏效,对方猛然勒住缰绳,后退了一步。 第6节 时间出现了短暂的停顿,双方相互对峙,寂静中只听到战马喷鼻的声音。过了不知多久,那无头人蓦地掉转马头,向着来路狂奔而去,如同之前突如其来一般,消失在黑夜之中,仿佛来自地狱之门的恶鬼重又回到了它该去的地方。 一直到马蹄声再也听不见了,尉迟方这才坐倒在地,呼呼喘气。这一刻交手虽然短暂,却好像过了很久。此生此世,再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有和厉鬼作战的经历,方才所为其实不过是习武之人的本能反应,此刻回想起来只觉得一阵阵后怕。天气虽然寒冷,冷汗却已湿透了背脊。 “啪啪”两声,有人鼓起了掌,紧接着一个带笑的声音响起,“好功夫。” 校尉抬头,见那人青衫颀秀,笑容满面。经过这一场死里逃生,如今再看对方已顺眼许多,颇有可喜可亲之意。他本是热血汉子,想到此人方才也可说是舍身相救,连忙一跃而起,躬身道:“多谢李兄!”这一声语出诚心,和之前的敷衍了事大不相同。 “不必谢我,是你救了自己。若不是你,李某只怕也要和这坑中尸体同命。说起来,倒是我要多谢尉迟才是。” “真是邪门,谁想到崔大人他……他居然会变成无头厉鬼……” “哦?”李淳风抬起头来,双眉微扬,“你怎知方才那个是崔大人的鬼魂?” “这还用说?乌夜蹄、寒铁刃、和昨夜一模一样的打扮,还有失去的头颅……”说到此处,想起方才可怖景象,尉迟方也不禁打了个寒噤。 “嗯。若真是鬼魂,这又从何而来?” 一面说着,李淳风一面俯身,从地下抓起一捧雪。雪光下看得分明,那是一点鲜红血迹,滴在白雪之中,红白相映分外触目。 ※※※ 天色仍旧沉暗,远处天边却有一点白光,现出微茫晨曦。两人此刻正在回城的路上,隐约已可看见开远门城墙。一夜奔波,尉迟方却不觉得疲累,脑中来来回回尽是昨夜情景。然而任凭他如何说话,身后跟随之人也只简单嗯啊几声,双手缩在袖中,眼睛却紧盯着脚下,一副心不在焉的神色。 “没错,刚才我确曾碰到了他的虎口。没想到这把刀居然能伤了恶鬼,真是怪事!”突然想到一事,校尉怔怔道:“莫不是僵尸作乱?” “僵尸?” “是营中弟兄说的,在战场上阵亡的人不知己身已死,便会附在尸体之上行凶。”想起夜间情形,尉迟方心有余悸,“我瞧崔将军说不定被僵尸鬼附身了。” “哈。” “……好歹多说两句。”校尉不满地嘟哝道。 “尉迟相信鬼神之说么?” “这个,”校尉迟疑道,“本来我也不信。不过昨夜……当真遇上这种事情,不信也得信了。不过,这样看来,人鬼之道倒也没什么分别。” “人与鬼之间的差别,大约就在那一股生灵之气吧。” “生灵之气?” “人因有灵魂才成其为人。若以买椟还珠的故事作比,肉身是木匣,而灵魂才是那颗珠子。失去了灵魂,木匣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如果不论珠之有无,却孜孜以求椟之完好与否,是愚蠢的做法。” “你是说,这生灵之气可以脱离了躯壳而存在?” “或许吧。”李淳风毫不在意地说道:“比如说,崔将军既然身为战将,当然曾杀过人。或许便是那么一刀……头颅就落下来了。而后,无头冤魂的生灵之气不肯散去……” 声音越来越缥缈,尉迟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猛地意识到对方是在捉弄自己,不由得微微生起恼怒之意,道:“李兄!这可不是玩笑——” 一面转过头去,就在这一刻,突然顿住了话语。随即脑中一片空白,浑身的汗毛也全都竖了起来—— 借助模糊天光,依稀看到身后之人依旧跟随着自己,步履从容,只是项上人头已不知去向。 浑身血液都在这一刹那冻作了寒冰,从头凝到脚,尉迟方定在那里,不能动,也说不出话。耳畔嗡嗡作响,什么也听不清。片刻之后才恢复了意识,第一个动作便是条件反射地跳开一步,险些被身后雪堆绊倒。与此同时,听到一个压抑着的笑声:“果然还是信了么……” 随着笑声,那人缓缓将蒙着头的毡毯取下,露出一对闪闪发亮的眼睛。 “你……你……”指着对方,尉迟方不知道说什么好。 “恕罪恕罪,让尉迟受惊了。”尽管如此说,恶作剧的始作俑者脸上丝毫看不出歉疚神情,“不过,是你刚刚说人鬼之道无异,我还道你不会害怕。” “岂有此理!”直到现在,尉迟方才真正从惊吓中恢复,一张脸涨得通红,怫然道:“竟然如此作弄于我!” “其实是想证明一件事。” “什么事?” 慢条斯理地裹紧毡毯,酒肆主人笑容可掬,“即使亲眼见到一具无头尸体,也不能说明它是真的。” 笑意未敛,目光忽地一凝。尉迟方顺着他的目光抬头,顿时呆住了:就在对面,高达数丈的城楼上凌空悬挂着一个人,正在轻轻晃动。 第七章 活尸 毫无疑问,这人已经死去。相对活人而言,尸体一般不够悦目;然而这样丑恶的死尸也甚少见到。此刻尸首已被士兵解下,抬到城墙边空地,呈仰躺姿势。白日看来,尸体的面色是铁青的,双目半暝,露出些许浑浊的眼白,一侧残缺的牙齿从唇边露了出来,使那张皱纹密布的脸看起来仿佛在笑——这令人过目难忘的相貌,正属于昨夜见到的运尸车上男子。 李淳风默不作声,俯身瞧了一眼尸体,眼神不易觉察地亮了一下。尸体敞开的前襟里露出一个模糊不清的朱砂图案,盘曲如蛇,却看不出任何端倪。 “这是怎么回事?!”尉迟方按刀怒喝,却无人答话,相反身边几个守城士兵却在窃窃私语,神色不安。 “还能有什么?鬼呗……” “嗯?”旁边兵士伸手拉了拉嘴快的同伴,要他不要乱说。尉迟方沉着脸道:“有话直说,不要吞吞吐吐。” 那人本是个直性子的愣头青,此刻便道:“大人还不知道乱葬岗闹鬼的事吧?那里的尸体常常无故失踪,却又不是被野狗拖了去。一到夜半三更便有奇怪的声响,都说是鬼砌墙……您想,要不是鬼怪,谁能把尸体挂在那么高的城墙上?” 尉迟方看了看那城楼,高达数丈,边上并无立足之处,确实想不通是如何挂上去的。再看尸身,面色铁青,浑身上下没有血迹破损,也无格斗痕迹。想到昨日的遭遇,他心中不禁有些发毛,但还是力持镇定,斥道:“不要胡说!” 年轻士兵心有不甘,争辩道:“小的没胡说,他们说小人胆大,运尸体的事都推到我身上。上次运了三具尸体去那里,转天就不见了一具。若不是诈尸,那就定然是回煞……这可是小人亲眼见到的。”一面说,一面伸长脖子望了一眼尸体,突然面色大变,叫了起来:“啊!是他……就是他!” “什么?你说是谁?” 士兵声音发抖:“就是这个人……那尸体……前几天我亲手收敛的那具尸体……” “你是说,这人是你收敛过的死人?!” “没错,一点没错……这么奇怪的样貌,脸上还有伤痕,绝不会错,肯定是他。” “什么时候?” 第7节 “大概六天前。”翻着眼想了一阵,士兵犹豫地说,“也可能是七天……就死在这城墙之下。” “决不可能!昨晚我还见到他……” 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尉迟方猛地住口,结结实实打了个寒噤。在场众人面面相觑,扑通一声,却是那士兵的双脚再也支撑不住自己身体,软倒下去,抖成一团。 ※※※ 几天之内,各类奇怪的消息仿佛长着黑色羽翼,飞遍长安城各个角落,使得原本因为灾荒而惶惶不安的人心更加浮动。有人指天发誓曾亲眼看到乱葬岗中人影出没,也有人说运送尸体的车辆一到城外便不知踪迹。这对于刚刚更改年号的朝廷来说是一种极其不利的情形,别有用心的谣言甚至影射到了不久前发生在玄武门前那场巨变。对此,朝廷应对方式是派出更多军队在城中来往逡巡,以安定人心,维持秩序,同时严查源头,将蛊惑人心者捉拿下狱。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重大军情:负责监管北方动态的李靖部得到密报,突厥发生内乱,情形不明。仅仅一年之前,颉利可汗曾率军一直打到距长安四十里之遥的渭水,虽然后来被唐军逼退,但这马背上的彪悍民族一直是王朝的心腹大患。此次雪灾也将饥荒带到了牧民之中,据说这便是内乱的缘由。然而根据以往惯例,饥荒也是掠夺的开端,为了生存,北方民族并不介意踏平邻邦的茅屋,或从各州府所剩无几的存粮中掠走最后一颗麦粒。 在这样紧张晦涩的气氛中,却有一处仿佛丝毫不受影响。那是朱雀桥边一座雕梁画栋,刚过酉时,已是灯火辉煌,车马盈门,连风从此处经过,都似带着一些轻柔暖意,令人浑然忘却世间诸般烦恼。 这里正是长安城中久负盛名的明翠阁。此间主人复姓公孙,原为隋末教坊乐正,技艺出神入化,尤擅琴艺。据说此楼刚刚建成之日,他曾在阁中抚琴,引得一群翠鸟齐集于此,明翠阁之名由此而来。一班女弟子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相交不是公子王孙便是名重一时的文人骚客,镇日丝竹悠扬、舞袖翩跹,温柔乡如同仙境。 “五姊,五姊!”随着清脆的呼唤,珠帘倏动,露出一张俏丽脸庞。并非绝色佳人,却有一双灵动的眸子,巧笑嫣然,秋波微转之间,流露风情万种,正是那日尉迟方相救的女子柳五娘。 “嗨,你在呀!”方才呼唤的女童笑嘻嘻地说道,“孙司马府中来人,他母亲做寿,要请姑娘过府弹琴呢。” “唰”地一声,帘幕重又放下,“什么司马司牛,不去!” 听得出声音中的气恼和失望,却因为其中夹杂着爱娇,别有一番韵味。 “好五姊,莫拿乔。”女童陪笑道,“是‘他’点名要你去呢。” 柳五娘咬着嘴唇,一面将衣袖拉起,遮住半边面孔:“‘他’的话,为何我一定要听?既然他应承了,何不自己去?” “咦,这可不是五姊的真心话吧?” “你又知道了!”掀起帘子,女子笑骂道,“小小人儿,偏偏有这么多门道!” 见对方笑了,女童趁机涎着脸道:“姊姊你就答允了吧。不然的话,五姊将来嫁五姊夫的时候,我便跟去,看你还怎么跟姊夫亲热。” 柳五娘啐了一声,甩下帘子:“等我梳妆。” 铜镜中映出一张春风满面的脸,如碧桃带露盛开。先取过案上牙梳,细心整理散乱的鬓发,再将一支赤金点翠的金雀簪斜插在发髻之中。突然她惊叫了一声,面无人色,手中玉脂盒啪地落到地上,摔得粉碎。 ——铜镜之中赫然现出一个苍白人影,幽灵一般无声无息。 ※※※ 尉迟方大踏步走入随意楼,环顾四周,不觉微微一怔。店中空空落落,只有那名叫摇光的少年,手捧账本正襟危坐。 “喂,我说,你家先生可在?” “军爷找他有什么事?” “是……”突然想到眼前只是个孩子,尉迟方大手一挥,道:“说了你也不明白,让我见他便是。” “这可不行。”少年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身为管家,当然得替先生问明来意。万一你是个奸诈之徒,见他老实可欺……” 尉迟方不禁哭笑不得,这“老实可欺”四个字与酒肆主人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就在此时,耳边突然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尉迟么?进来吧。” 声音如在耳旁,倒把尉迟方吓了一跳,环顾四周,除了摇光,一个人也没有。正迟疑间,却看到摇光嘟起了嘴,一脸不满。 “知道啦,知道啦。正经生意不做,闲事倒管了一大堆,说了也不听……” 这句话却不是对校尉说的,而是对着木柜一侧。尉迟方仔细看了看,发现一根细长的铜管,从楼顶直通下来,延伸到柜上,露出构造精巧的黄铜口。这才明白这里竟有一个巧妙的传声系统,柜上诸般动静,楼上的人了如指掌。 “好吧,跟我来。” 第八章 剜心 对于初来此地的人,描绘屋中的陈设是一件相当棘手的事。这里是随意楼顶,不似一般阁楼逼仄,却十分宽敞。四面轩窗,顶棚也是明瓦,阳光直射进来,光线异常明亮,照见空气中浮动的微尘,越显得暖意融融。各式各样的书籍,有绢帛、竹简也有纸质,琳琅满目,几乎占据了半个屋子。屋角处放置着一个半人高的奇怪物事,数道铜环围绕成一个空心球体,环上刻着些看不懂的文字符号。靠墙一张软榻,榻上横置几案,铺着白布,上面放有水盂、剪刀,还有不知名的种种精巧器具,以及一具沙盘,一堆花生。沁人心脾的药草香气则来自墙角初沸的药炉。 主人正盘膝坐在那张软榻上,一手捏着铁笔,在沙盘上划着一些奇怪符号,另一只手则拈起几案上的花生剥了壳送入口中。听到脚步声响,李淳风放下笔,笑容满面地示意尉迟方坐到自己对面。 “这是三辰仪。”察觉到校尉好奇的目光,李淳风一边解释,一边伸出手来,转动了一下外侧圆环,内环立刻随之旋转,发出轻微的摩擦声,“三辰日月星。将三辰运行加诸四游、六合之上,就可以清楚推算经纬、时令。” “推算……时令?” “不错。以往浑仪,大多不动。须知天地常理,便在一个‘动’字,日动而生朝夕,月动而起潮汐,地动而分四季,倘若不动,天象便是死的,又何必推算?” 一面说着,一面扳动木榻旁边的机括,便听见轧轧连声,墙壁上一扇小门打开,伸出一只木手,为二人斟满茶水。 “请。” “啊!”猝不及防之下,尉迟方跳了起来,几乎碰翻茶杯,“这是什么?!” 酒肆主人眼中笑意隐隐,似是孩童恶作剧般的得意:“木牛流马,尉迟没有听说过么?” 木牛流马,是三国时诸葛亮所创,削木为牛马,安上机关,可供驱策,实际上便是古代的机器人。只是诸葛死后,制作方法久已失传,后世的人再也没有见过。 “原来这就是木牛流马!”尉迟方叫了起来,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之情:“果然神奇之至!” “雕虫小技罢了。”对方轻描淡写地说道,“生性懒散,所以让它们代劳。” “只是……因为懒散?” 这理由实在匪夷所思,比起举手之劳的家事,制作这一类东西所需勤勉何止百倍。 “哈哈。”此间主人毫无顾忌地放声笑了起来,“权且当作无聊人生的小小乐趣吧。” 即使大笑的时候,那双黑如夜色的眸中,也仍然带有某种锐利光芒,仿佛夜空中的闪电。这一闪即逝的电光和这个人闲散的外貌看似矛盾,却又糅合得水乳交融,不着痕迹。 “你来找我,想必有事?” “没错。”尉迟方想起了来访的正题,精神一振,同时皱起眉头,面色也变得严肃起来,“确实有事,一件可怕的怪事!” 第8节 ※※※ 那夜城楼上的尸体被解下之后,因关联案情,没有被送到乱葬坑,而是用芦席卷起,停放在城外破庙。就在这一天的清晨,有士兵慌张来报,尸体被人挖去了心肝。校尉到达现场的时候,便看见死者仰面躺在那里,上身赤裸,胸口蜿蜒着一道细长的刀痕。尉迟方强忍着恶心,拿起木棍探了探,胸腔之内果然是空的。 “是谁在看管!”年轻校尉脸上阴云密布。 “回大人,是……是小的。”一个精瘦士兵怯生生地答道。 “怎么回事?” “这个……”士兵吞吞吐吐,脑门上已经全是冷汗。稍想便明白,对于这一具回煞的凶尸,谁又有胆量一直守在边上?自然是能离多远便离多远。 “有谁来过?” 尉迟方环顾四周,众人噤若寒蝉。瘦小士兵硬着头皮道:“大人,据小的猜想,一定是鬼怪无疑!” “嗯?” 见长官没有当场斥责,士兵胆量又大了几分,压低声音道:“您想,除了鬼怪,谁会上一具尸体这儿挖心呢?”说到此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暗自庆幸偷懒,否则说不定自己的心也给鬼怪吃了。 尉迟方双眉打成了结。如此诡异的事情确实是生平仅见,望向眼前兵士的瑟缩神色,只觉得一筹莫展。寒风掠过,不知何处吹来一枚空花生壳,翻滚着落在他脚下,蓦地心中一亮,想起那人来。 “暂且勿动,等我回来!” ※※※ “哦?”仔细听尉迟方详述情形,李淳风双眉挑起,一脸诧异:“有这样的事?” “一点不错。”看到这个仿佛天塌下来也不会惊奇的人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尉迟方不觉暗自得意,“你没看到,那模样真是可怕之极!” “那么,尉迟以为如何?” “我?”想起了士兵关于鬼怪的话,尉迟方心下也不由得嘀咕起来。迟疑片刻,他终于鼓起勇气凑近对方:“这个,李兄见多识广,可知道世上有专吃人心的妖怪吗?” 毫无预兆地,李淳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笑什么!”尉迟方悻悻说道,“说不定真是有的!”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声,眼睛里却还含着笑意,“若说我就是那妖怪,尉迟信还是不信?” “开什么玩笑!”见他丝毫未将自己的话放在心上,尉迟方正待拂袖而起,忽见李淳风斯斯文文地取出一双银筷,从桌上水盂中夹起一样东西来。 “看,这就是那人的心。” 定睛看了看筷尖那一小团灰白的肉,再望向对方笑吟吟的脸,尉迟方忽地脸色惨白,随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跌跌撞撞冲下长榻,一把推开窗户,将胃里食物翻江倒海吐了个干净。 “居然干出盗尸的事来!”好不容易勉强平复心情,尉迟方一边来来回回在屋中走着,一边余怒未息地反复说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嗳,刺激一些,才有趣味么。” 校尉的脸如同雷雨前的天气一般黑了起来,两道浓眉也拧成了一股绳。 “少来!” “那么,找出真正的死因——这理由如何?” “为何不先知会我?” “假如我告诉你,你会允我这么做么?” “当然不!”尉迟方几乎是咆哮着说道,“从来死者为大,毁人尸体事关律法,被知晓是要杀头的!” “可以把我送官追究。”屋子的主人安然盘坐,眼皮也不抬。 “你!” “大唐律例,不出首者与人同罪。若不举报,你我便是同谋。” 呼地出了一口长气,尉迟方坐倒榻上,双手捧住了头。对这人胆大妄为、得寸进尺的无赖态度,他简直一筹莫展。 第九章 铜人 室内一时静了下来。李淳风瞥了一眼对方,忽然目光闪动:“想知道那人是如何死去的吗?” “不想!”校尉毫不考虑地冲口而出,紧接着又回过神来,“他是怎么死的?” 一丝微笑出现在李淳风的嘴角,却没有揶揄之意:“用银针试探,血液无毒。脏腑完好,心脏也甚是强韧,但切开之后,左侧色呈灰白,并无血流痕迹,却有青紫瘀斑。” “……什么意思?” “是心血骤停之像。心为神窍,七情六欲动乎其中,大悲大喜、大惊大怒,均可令心血暂停。”摇了摇头,酒肆主人道:“但此人显然不属这一类,倒像是心络在极短时间内突然断裂。” “不明白。” “伸手。” 虽不明白对方想干什么,尉迟方还是老老实实伸出了左手,而对方也毫不客气地抓住他的上臂某处,猛然一捏。 “哎!你干、呃干、干什么?” 这句话几乎说不完全,因为李淳风一使力,他的身体便不由自主一跳,前后三次使力,话也就顿了三次。 “抱歉,”李淳风放开他的手,脸上却没有丝毫歉意,“《黄帝内经》有《灵枢》之章,述及人身经络。一个康健的正常人,周身经脉自然通畅,比如我方才按压你的郄门穴,气机阻滞,便造成身体反射。” 尉迟方悻悻然抽回手,揉着酸麻的手臂,“那又如何?” “倘若对某些特殊穴位施以刺激,确实可能使经络阻断,心智迷失,进而操控人身。这一点内经中并未详细记载,亦有人认为,流传下的黄帝内经已非原本,原书中有此章,但因为担心被心术不正之人利用,特意将之删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直到战国时代,出了一位名叫扁鹊的神医,时人对其医术推崇不已,甚至说他有起死回生之术,但对于此人师承,却无人知晓。 “谜底揭晓在秦灭六国之时。嬴政攻破齐国宫城之后,在宫中寻到一张经络图。一看之下,不免吃惊:图上标示的除正脉之外,竟然还有奇脉,和流传于世的经络图迥然不同,正是扁鹊所留。据说,那就是《灵枢》中灭失的断章,其中包含了控制经络的术法,称为傀儡术。” 第9节 “傀儡……术?” “不错。始皇那时刚刚一统天下,为灭绝后患,收缴天下兵器集于函谷关,铸成十二尊铜人,便将此图铸在其中两尊之上,深藏于阿房宫内,轻易不让人见。” “这铜人是否还在?” “东汉董卓当政,为敛聚金银大肆铸钱,以至铜材奇缺,不得不将其中十尊铜人熔化。独独留下两尊,正是当初阿房宫内的经络铜人。然而铜人之劫尚不止于此,百年之后,剩余的两尊铜人也被前秦苻坚夺去销毁,从此灵枢经络图的下落再也无人得知。” 闻所未闻,如果在此之前,校尉必然会将这一类信口开河斥为胡说八道,但相识以来种种经历,不免对此人生出敬重佩服的念头。想了一想,谨慎道:“李兄如何知道这些?” “凡人皆有所好。李某的癖好便是搜集世间有趣之事。人生百年如此漫长,若没些闲事打发光阴,岂不太过无聊?” “这爱好倒真……”想了半天不知如何形容,只好说道,“倒真……与众不同。” “过奖。”李淳风不动声色地捏开一颗长生果,“其实除此之外,在下也有些爱好与别人一样。” “比如说?” 看了看一脸好奇,夹杂了些许敬畏的校尉,酒肆主人用至为诚恳的语气说道:“比如说,银子。” “……李兄!” 满脸都是被捉弄之后的懊恼神色。见状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闲话不提。尉迟可愿意陪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赴约。”望着一脸困惑的校尉,李淳风笑道:“不过不是我的约会,而是你的。” ※※※ “对不住,柳姑娘去了孙司马府上,今日不能奉陪了。” 说话的女童只有十四五岁模样,应答口齿伶俐,神态远比同龄孩子成熟得多,虽然年幼,竟已有些许妩媚风情。两人此刻已经来到明翠阁前,所要寻访的正是前日在集市上险些为惊马所伤、后来又被尉迟方搭救的歌姬柳五娘。与长安城中烟花教坊相比,此处直可称为风雅之地,连应门小婢也谈吐不俗。尉迟方是直性男儿,闻言便道:“既然如此,那就改日再来拜访。” 刚想转身,岂料却被李淳风一把拖住。惊诧之下,却见对方对自己眨了眨眼,转头向女童说道:“可惜可惜,我等是慕名而来,这位尉迟大人对柳姑娘渴盼已久,朝思暮想,寤寐求之,倘若不能一睹芳容,只怕就此相思成疾。” “什……什么?!” “唉呀,知好色而慕少艾,实乃人之常情,尉迟也不必隐瞒了。”李淳风对校尉的狼狈之状视若无睹,继续说道:“可否通融,容我等到柳姑娘房中等候?” “这……”女童迟疑了一下。校尉气宇轩昂,年少英武,却有一种忠厚正气,迥非风月场中浮浪子弟形象;另一人则潇洒温文,笑容可亲,令人一见之下顿生好感,不忍拒其所请,“好吧,我带你们去她那里。” 暗香细细,暖意融融。这是一间不大的客房,一张珠帘隔开内外,陈设算不上奢华,却雅致舒适。墙边挂着一张木色斑斓的古琴,临窗一榻,随意铺陈着银狐皮的坐褥。几案上一只白色瓷瓶,插着数枝红梅,枝干横斜散逸,如同丹青妙笔所绘。对面墙上另挂有一幅字,笔力虬劲,仿佛要破纸而出,当是男子手笔。 尉迟方正襟危坐,形貌局促。他自幼跟随叔父,后来入了勋卫府,习武当差之余,多半是与同僚饮酒,偶尔也去赌场掷两把骰子,这种风月场所极少涉足,更不必说女子闺房中。鼻端闻到熏香之中夹杂着淡淡脂粉香气,颇涉遐思,一面又有些不自安。李淳风却毫不在意,斜靠几上,随手拈起桌上糕饼放入口中,便像是在自己家中一般随意。 “为什么要到这里?” “自然是聊解尉迟的相思之苦了。” “你……” “呵呵,莫恼莫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尉迟少年英俊,这等风流韵事自然是多多益善啊。” “可我,我何曾……” 话未说完,门帘一动,一名歌姬已经抱琴而入。年约十七八岁,外貌仅及中人,神态却落落大方,向两人福了一福,道:“见过二位公子。” 尉迟方连忙起身回礼,李淳风却坐着不动,“姑娘贵姓?” “贱妾姓宋,小名双红,是五娘弟子。” “幸会。这么说来,你也擅长琴技了?” 女子掩口一笑,“明翠阁上下,自阁主起便是以琴艺著称。但双红初学,只怕贻笑方家。” “传闻公孙阁主琴技冠绝天下,不知我等可有缘欣赏?” 摇了摇头,女子脸上现出愁容,“阁主近年来重病缠身,一直在后院小楼中静养,莫说外客,就连我们这些弟子也有数年没有见到他了。” “可惜。”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站起身来,踱到字画处。尉迟方心中不耐,正想开口,却听李淳风闲闲说道:“崔将军过世之后,这里想必也会冷清得多吧。” 声音依旧平淡,听在尉迟方耳中却如同惊雷,蓦地呆住了。宋双红也怔了怔,随即低头叹道:“正是呢。楼中前日才听说他的死讯。” “哦?想来柳姑娘定是极其伤心了。” “可不是……”女子话刚出口,突然觉得不妥,又缩了回去,“不过如今人既不在,就算是恩情似海,也不过徒留惆怅。” “嗯。”将手伸到正在发愣的尉迟方面前,晃了晃。 “做什么?” 见对方手指搭成了一个圆圈,校尉这才明白过来,连忙从怀中摸出一贯铜钱,递给双红,“我们还要在此等候片刻,姑娘自便吧。” 眼看女子背影消失在门口,尉迟方已忍不住叫了起来。 “李兄怎知柳姑娘与崔将军有所关联?!” “只是巧合罢了。”李淳风坐回几案之前,若有所思,“事物之间,常有因果。譬如狩猎,见草木动而知狐兔行于其下。乌夜蹄颇具灵性,为什么突然癫狂,要追逐一个女子?这其中,或许便有你我不知的渊源。何况……”伸出修长手指点向那幅草书,“崔将军的手书在此,我若再不知二人关系,岂非愚不可及?” 这才注意到那幅字,写的是一首古从军行。并无印章题款,只在末端写了一个“启”字。 “崔元启以书法闻名,这幅字墨迹崭新,为近日所书;以古从军行相赠佳人,正是军旅中人本色,而笔力雄浑,又绝非文人手笔。”稍一停顿,李淳风道:“看来崔将军对这位姑娘用情很深啊。” “妙啊,当真神奇之极!难道你来此地之前,便已知道这幅字画?” “当然不是,方才不过是灵机一动。至于我来这里的原因,”伸手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在几案上展开,“是为了此物。” 第10节 那是一方浅绿色手帕,锦缎织成,带着淡淡香薰气味。右下角用深绿丝线绣着一个柳字。 “这便是那日在乱葬岗尸堆之旁找到的。”望向瞠目结舌的校尉,酒肆主人微微一笑:“如今你该知道,那夜开远门外,可不仅仅是你我二人。” 第十章 还魂 尉迟方张大了嘴,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正在此时,门外隐隐传来一个粗豪声音:“尉迟大人!尉迟大人!”门帘一掀,迎面而来的正是自己属下亲兵。之前曾命他在随意楼中等候自己回去,不想却一直寻到这里来。 “大人不好了——” “什么事?” “是谢大人——谢大人出事了!” 依旧一头雾水,“哪个谢大人?” “就是咱们勋卫府的谢将军!刚刚于大人那边的弟兄来报信,他——他——”亲兵此刻才将一口气喘匀,“他死了!” “什么!”尉迟方大吃一惊,“你是说,谢应龙谢将军?” “是啊,”亲兵忙不迭地点头,“今天早间才发现的。” “在哪里?带我去!” 什么也顾不得,校尉慌忙向李淳风辞别,靴声橐橐,越去越远。“喀”地一声轻响,一枚花生被捏了开来,露出它内里红润的表皮、饱满的果实。酒肆主人并未将花生送入口中,而是若有所思地轻轻嗅着,随即眯起眼睛,唇边显出一丝笑意。 ※※※ 这景象异常凄惨:谢应龙那失去生命的冰冷躯体以一种极其不自然的姿态仰卧着,双手紧握,姿态僵直,似乎还想抓住最后希望。面色是铁一般的青灰,死前一瞬的惊讶与恐惧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被保留下来。 “怎会这样?” 前两日还曾与自己相见,转眼便阴阳殊途,尉迟方不禁心中寒栗。正当他俯下身,想要仔细看那具尸体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放开!” “住口!” 紧接着便是棍子击打的声音,以及嘴被堵上之后的呜呜声。尉迟方转身看去,只见一群兵丁正押着一个壮汉走了过来。那壮汉身材极其高大,肤色黝黑,异族装扮,看起来竟眼熟得很。随即想到,正是那日在随意楼寻衅生事的汉子。此刻浑身上下都被绑缚着,口中也被人塞上了泥土,模样既愤怒又狼狈。 “尉迟兄弟!”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来,年纪稍长,毛发浓重,一部落腮胡几乎将眉毛也连在了一起,颧下高起两块横肉,令人望而生畏,正是自己的同僚于怀。私下里,此人在军中雅号“场外将军”,那含义便是说,战场之上无甚能耐,威风全在战场之外。好在为人还算仗义,又喜好结交,与尉迟方平日也常往来。 “这是怎么回事?” “老天有眼,活该这小子落在咱手里!”一提起此事,于怀一张毛脸立刻放出光来。伸手一指那大汉:“喏,这便是那凶手了。” “凶手?”仔细端详了一下大汉,尉迟方不禁心生疑虑,“你是如何捉住他的?” “说来话长,昨夜我巡城,走到这里,就看见这突厥大汉躺在地上呼呼大睡,酒气熏人,形迹可疑。我见他不象个好人,让人将他捆了,谁知一转头,正见到谢将军的尸体——”转身踢了那大汉一脚,“可不是这异邦奴才杀了谢将军么?” 于怀洋洋得意,大汉却一脸恚怒,苦于说不出话,憋得脸色都紫了。尉迟方疑窦丛生,道:“可曾问过他?” “嗨,还要问什么,这种凶顽之徒,当然是百般抵赖了。” 见此情形,尉迟方突然想起李淳风,心中登时有了决定,拱手道:“于兄,小弟有个不情之请:能否将此人先交予小弟?” “交给你?” “正是。这桩案子恐怕并不简单,小弟有个朋友,对查勘讯问颇有心得,因此想将他带去细问情由。” “这可难了。”于怀皱起眉头:“按说老弟要这功劳,哥哥我就该双手奉上;只不过哥哥年纪大了,跟你们年轻有本领的没法比,在军中这许多年,难得寻到一个立功的机会……” 听口气,竟是疑心尉迟方要抢功,尉迟方连忙摇手,道:“于兄误会了,小弟不过是——” 话未说完,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放了这汉子。” 语声不高,却有不容分辩的斩钉截铁。尉迟方回头,便见到新近结识的那名男子。依旧是布带束发,青衫木屐,看上去像是个落拓文士,然而气度从容自在,毫无酸腐之相。双眉挺秀,直入鬓角,并非利剑似的锋锐,而是远山一般淡然。这样一个人,行走在冬日肃杀诡异的长安城里,神情态度却仿佛于鲜花簇锦之中走马陌上,有春风和煦,扑面而来。 校尉心中一喜,刚想开口,于怀已经喝道:“什么人?” 伸手拍了拍身上衣衫,男子神色自若,“一介草民。” 上下打量了一下,来人确实不似贵胄子弟,但气度却又迥异常人,于怀不禁心中狐疑,“你方才说什么?” “此人并非凶手。” “你怎么知道?” 李淳风向地上看了一眼,淡淡道:“因为这个人并没有死。” “什么?!”这句话是尉迟方和于怀同声叫出来的。在场众人面面相觑,明明是断绝了气息的冰冷尸体,怎会没有死? “胡说!” “可要打个赌?” “打赌?” “人若未死,你便放了这汉子;若死,我抵一命。” “这……这可开不得玩笑!”尉迟方瞠目结舌。 转头看了校尉一眼,酒肆主人忽地一笑。 “有劳尉迟,寻一处安静地方,我为他还魂。” 指挥兵士将人抬入民房,尉迟方怀疑自己是否发了疯,才会相信死者还魂这样匪夷所思之事。但那人神情言语自有一种不容置疑的气势,即使生性横蛮的于怀,一时间竟也被他气度所慑,乖乖听从调遣。 第11节 李淳风将火盆安置在屋子四角,脱去谢应龙身上衣物,伸手自怀中取出一个方形匣子,打开之后是一排金针。拈针在手,脸上那些满不在乎的神情倏地隐去,换成尉迟方从未见过的凛然专注。 “守住门口,一个时辰之内不可进入,也不可有丝毫打扰。” 众人依言退出,士兵已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有人已认出这位便是随意楼的李先生,加油添醋地传说他为虎贲中郎将宅第驱鬼之类奇事,但说到招魂续命,却都是摇头咋舌,半信半疑。于怀直到此时才反应过来,扯住尉迟方的衣袖询问。校尉心中忐忑,但到了此刻,只得硬着头皮担保此人可信,至于其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暗自祈祷这胆大妄为的家伙切莫又弄出剖查尸体这一类逆天勾当。 眼看一个时辰将至,室内却无丝毫动静,校尉心中七上八下如在热锅上煎熬。于怀怫然,道:“什么还魂,根本就是欺人之谈!谢将军已经被这突厥杂种害死,哪里还能活得回来?我看,你我都上了那姓李的当了!” 一边说一边就要抬脚踢门,尉迟方只得拉住,正在此刻,门打开了,李淳风从中走出,神情疲惫,毫无喜悦之色。尉迟方心中一沉,情知不妙。于怀面有得色,瞥了尉迟方一眼,随后转向李淳风,傲然道:“如何了?” 不答反问:“方才的赌约是否算数?” “当然!”看了看尉迟方,于怀乜斜着双眼道:“不过你既然认得尉迟兄弟,若是他求情,我也不会为难……” “如此甚好。”丝毫不以为忤,李淳风泰然走到大汉身前,伸手为他解缚。 “慢着!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便是:我已遵诺将谢将军还魂,现在可以请于大人履行承诺了。” 他语气平淡,仿佛所说的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众人都愣住了,一片静默。尉迟方最先反应过来,连忙推开房门冲入室内,只见床上那具“尸体”仍然仰卧,然而胸膛已有轻微起伏,肤色也不再是方才死白颜色,而是正常的苍白。伸手探口鼻,则有温暖气息。不必怀疑,这绝对是活人,而非死尸。 “这……这……这到底是……是怎么回事?!” 大惊之下,于怀的口吃更加明显。 “药方我已留在桌上,按方煎药,于每日子时体内阳气最盛的时候服下,三日之内不可移动,待到三日之后,便可恢复如常。” “可……可这……” 转向尉迟方,青衫男子脸上突然现出一抹笑意:“还记得那夜乱葬岗外无头人么?”伸手抓住谢应龙的右手,将衣袖卷了起来。尉迟方倒抽一口冷气,一时竟说不出话:就在虎口之上,赫然有一道崭新的刀疤,分明正是那夜自己与无头人交手时留下的。 第十一章 丹书 “你……” “嗯?” 被方才一幕弄得晕头转向,以至于毫不考虑地随着李淳风走了出来,过了半晌,尉迟方才回过神。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嘴唇,校尉道:“你当真能起死回生?” “你不是亲眼见了么?” “呃,对,对。可是……” “不仅如此,我还有其他本事。” “什么?”尉迟方对眼前之人已是满怀敬畏,连忙发问。 双目直视前方,酒肆主人面无表情说道:“一能上天入地,二知过去未来,若高兴了,说不定还能捉个妖怪消遣消遣。” “……真的?” “哈哈哈……”这回是忍俊不禁了。 “笑什么!”隐约觉得自己受骗了的校尉有些愤然。 “天行有道,人行有常。莫说起死回生,只要病势属于必亡之列,人力便救不得半分——所谓药医不死病。我能救回谢将军性命,只有一个原因:他并未死。” “怎么可能?我明明察看过他脉息!” “那是因为他的经脉已被人封住,所以呈假死之相。”手掌一翻,现出一块黑黝黝的磁石,上头吸附着两根细如毫毛的银针,针尖在阳光下发出暗蓝光芒。 “这是什么?” “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灵枢经络图么?这两根针一根埋在谢将军的中冲穴,另一根,则是在城墙下发现的那具尸首的心脏中找到的。若我猜想不错,最早死去的崔将军体内必定也有同样的银针。用特殊手法封住经脉,令气血暂停,造成假死,再以药物与琴声控制心神,使人成为嗜杀工具——这正是失传已久的傀儡术,也是死者复活的秘密。”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恍然大悟:“你是为了寻找这根针,才去剖了那人的心?” “不然你以为如何?尸体并不是有趣的物事,李某也不是当真会吃人心的妖怪。” “所以你才说出为谢将军还魂的话。原来早已胸有成竹!” “我也没有十足把握,只是尽力一试。” “没把握?”尉迟方瞪大了眼,“那你还赌上自己性命?” “不如此便没机会接近谢将军,也无法验证我心中猜想。何况,”看着他微微一笑,“尉迟是忠厚人,有你在场,必不至见死不救,使我不得脱身啊。” 校尉哭笑不得,难怪此人如此笃定,原来将自己也当成了算计中的一环,他想了想,道:“这么说来,谢将军便是那日假冒崔元启鬼魂的人?” “不错。谢崔是至交好友,乌夜蹄想必也认得他,所以才如此服贴。崔元启死后,谢应龙是最有可能接触到寒铁刃之人,他二人体形相似,彼此又熟悉,对于谢应龙而言,扮成崔将军模样自不费力。只要故弄玄虚,装作是无头厉鬼,他人惊恐之下不会露出破绽。”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就要说到二人之间的渊源。我有一位朋友名叫马周,在中郎将常何处谋事。我便托他详阅前隋秩簿,调查崔元启的军功履历,果然,他和谢应龙二人当年均在虎翼将军魏纪麾下。” “虎翼将军?” “那是在炀帝杨广登基后不久,派遣虎翼将军魏纪远赴西蜀屯兵。魏将军无意得到一卷奇书,内中绘有人体经络,而文字则无人识得。他认为天降祥瑞,欲将此书献给皇帝。也是因缘际会,天书被一位……一位云游隐士看到,凭着对其上文字的了解,发现那正是当年徐福弟子的手札。” “徐福?就是那个携着五百童男女东渡的道士?” “不错。世人都将他当作求仙的始祖,其实此人对导引医术研究甚深。始皇骄奢,宁信方士不信医术,对灵枢经络图并未重视。但徐福知道它的真正价值,于是在东渡前夕,派弟子潜入阿房宫,将铜人身上的图样拓印了下来。” “也就是说,铜人虽然销毁,经络图和傀儡术却流传了下来?” “正是。弟子盗图时出了意外,暂不能脱身。等他终于赶到预定地点,大船已经出海,追之不及。害怕被皇帝发现,这弟子躲藏到巴蜀一带隐姓埋名,潜心研究经络图上的医术,并将成果用丹书文字记录下来。” “……丹书文字?” 第12节 随手折了根树枝,李淳风在面前的雪地上流利地画出一个图形,看起来像汉字,笔划却无锋棱,只是一味圆转有如蟠龙。 “这就是你名中的‘方’字。” 再写一个,字尾斜挑,字形夭矫,“这是‘风’字。” 看了半天,校尉老老实实摇头道:“不认识。不过,这第二个字有些眼熟。” “不奇怪。因为这个字就写在城楼下发现的那具尸体上。” “啊!”回想起来,果然曾在尸体上见到同样的丹砂字迹。 “丹书文字本是道家秘传,从上古符箓变化而来。到今日,即使道门耆宿,识得这种文字的也是凤毛麟角。如今道士只知依葫芦画瓢写符,却不知丹书文字的真实含义,未免谬以千里啊。” “呃……莫非这就是所谓鬼画符?” “哈哈,正是。” “既然如此,你又怎会识得?” “莫忘了我的兴趣,便是搜集世上怪异之事。”抛去手中树枝,酒肆主人袖手向前走去,“还是说魏纪。得书之后,他便赶回东都洛阳,想要呈进皇帝。其时杨家天下已摇摇欲坠,行至半途,魏将军便被部下杀死,军队也投了李唐。乱军中,谁也不知那本手札落到何处。” 仿佛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轻拂拭着尘封已久的瓷瓶,那些被湮没的细密花纹正一点一点显露其本来面目。尉迟方吸了口气,猛然想起一件事,“可是,如何确定此事必然与灵枢经络图的传说有关?” “只凭一点:记得崔元启手上字迹么?从一开始,这件事便是要我得知的。” 正要接着问下去,忽听身后脚步声响,二人转过头,便看见方才那被捉的沙陀大汉飞奔过来。将到身边,猛然直挺挺跪下,向李淳风连连拜倒。 “神人!救我性命,多谢!” “起来吧,不必如此。” “救我性命,就是主人。沙陀汉子为主人,杀头也行!”钟馗一边用生硬的汉语说着,一边在自己脖子里比了个杀头的手势。模样可笑,眼中神色却真诚热切。 “哈,我不是你的主人,也无须你为我杀头,只要回答两个问题:那天在随意楼,是谁挑唆你上门闹事?” 此言一出,钟馗既惊且愧,“真是神人,全都知道。是女人,说酒楼有妖人,还给我银子……” “什么样的女人?” “年轻,模样好看,”一面回忆一面比划,“绿衣裳……” “明白了。再有一事:昨夜你经过谢大人出事地点之时,是否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 “特别?”大汉挠了挠头,突然眼前一亮,“……声音……是声音!” “声音?” “对,琴声!有人,弹琴。” 仿佛一道光,尉迟方心中倏地一亮,一下子想起了之前的事情,“对了,崔将军出事那日,城上也有人说听到琴声……还有乱葬岗那夜……” “嗯。走吧。” “走?到哪里去?” “最初之地,也是最终之地。”转过头来,青衫男子笑容明朗如旭日初升,“从我而始者,必由我而终。” 第十二章 探秘 雪仍未融化,表面却因阳光照射和行人践踏变得坚牢,蒙上一层较硬的薄冰,踩上去发出轻微咔哒声响。一路向西南走去,直到出了开远门,尉迟方发现他们正沿着前日的路径行进。相同的路程,相同的二人,心情却迥然不同。那日是惶惑中夹杂疑虑,今天却带着些微兴奋。此刻他已对李淳风之能深信不疑,似乎只要有此人在,再大的难题都可迎刃而解。 此时两人已经来到乱葬岗之侧。未及安葬的流民尸体用芦席卷着,凌乱地横在地上,有一些躯干被雪掩埋了半截,另一些则因为风吹或野兽的活动被掀开,露出青紫色的精光身体。空气中弥漫着死亡气味,看起来便像是一幅活生生的地狱景象。 “看。” 雪地上数条浅浅的印痕交错,看上去像是车轮印辙。 “这是运送尸体的马车?” “对。可记得那一夜,马车和人都神秘消失的情景?” “当然记得。”视线所及,那车轮印通往废弃城墙。尉迟方突然想到那日在城楼上发现流民尸首后士兵的话,“对了,守城士兵都说,这一带闹鬼,尸体经常无故丢失,还能听到鬼砌墙的声音,难道……” “既然不是鬼怪作祟,那就必定另有机关。跟我来。” 顺着车辙印痕向前走去,一直来到断壁颓垣之前。一棵枯树挡住了两人去路,轮印便在这树前消失了。李淳风停下脚步,四下望了望。 “机关布局,看起来杂乱无章,却隐含九宫之理。此处地势最高,正是离火乾位,想必就在这里。尉迟刀法如何?” 虽不知他为何这样问,校尉还是慎重答道:“得叔父指教,练过十数年,校场比试未有败绩。” “甚好,有劳了。” 听他如此说,校尉已知有险,连忙抽出腰间宝刀。他是武将世家,此刻宝刀在手,心随意动,渊停岳峙,自然凛凛生威,真有万夫莫敌之概。然而四顾之下,莫说敌人,连个小小麻雀也看不到,未免可惜了架势。 “将这棵枯树砍倒。” 这才明白对方其实只是要自己砍树,登时心神一松。依言举刀,沉腰侧转,凝神聚气。刀锋随着身体的转动画出半圆,耳旁只听金风飒飒,有如狂飙骤至,喀地一响,枯树断成两截,树冠轰然倒下,一股白烟随即从中窜升起来,迅速弥漫。烟雾入鼻,突然觉得头脑微微晕眩。李淳风敏捷地拉住尉迟方向后退了两步,与此同时,塞给他一粒药丸。不假思索将药丸送入口中,苦中略带辛辣的味道令精神一振。伸袖驱散烟雾,勉强能够看见周围景象:树根之下隐隐显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依稀可见其下长长的甬道和梯级。 “大有乾坤啊……”酒肆主人冷静地说着,一面俯身察看洞口内的状况。突然回头,向尉迟方一笑。 “倘若害怕,此时回头,还来得及。” “什么话!”尉迟方不悦道:“到了这地步,自然要查个水落石出,岂有回头的道理?!” 提刀便行,却被李淳风不动声色地拉住了。 “嗳,莫挡路。” 第13节 青衫一拂,抢先走入洞口之中。 入口狭窄,天光只照亮了几级台阶,其余部分便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李淳风自怀中取出一样小玩意,迎风一晃,立刻便有火光于手中燃起。 “这是?” “磷石磨碎,加硫磺、药粉薰制,涂染在木片上,可以随时取火——来,记住不要离我三步之外。”一面说着,一面走下梯级。空气并不像想象中那样混浊,可见此处时常有人进出。地气微暖,从下往上吹拂着,隐隐嗅到一些令人不快的气味。越往里走,越见开阔,空间之大超出想象,而台阶上的磨痕、四壁的水渍全都说明,此处绝不是新近建成,却是年深日久。尉迟方紧紧跟随对方脚步,右手宝刀随时戒备。大约走了四十多级阶梯,终于来到一个高大的石屋之内。 “果然大有乾坤!” 向四周望了望,尉迟方大为惊叹。这石洞高约五丈,长宽均在二十丈开外,四面都由砖石砌成。回声隐隐,越显得空旷。正中一座土台,上面安放着一只铜鼎。鼎身绿锈斑驳,一望便知是数百年前的古物。墙上还挂有数盏油灯,灯芯剪痕犹新,显然最近有人来过。将油灯一一点着,室内顿时明亮了许多。 “真正的乾坤在这里。” 北侧墙壁上嵌着一只黄铜门环,除此之外并无特异。伸手一拉,并不如想象中沉重,而是意外轻松地现出一扇石门。 “啊!” 尉迟方忍不住叫了起来,门后密室中的景象十分可怖:那是七八具衣衫褴褛的流民尸体,靠墙直立,面色青灰,双目紧闭。另一面墙上则张挂着一幅白绫,颜色已经变成暗黄,上面用朱砂写着许多奇怪的字样,看上去好像符箓。中间绘着正反两个人形,身上还有线条和字迹。 “这……这是怎么回事?” “这就是闹鬼的根源了。”李淳风返身取来一盏油灯,凑近那幅白绫,“灵枢经络图……若我判断不错,这正是徐福弟子手札上的内容。” “可是,它怎会在这里出现?还有,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油灯上下移动,在白绫上方角落现出一张地图,平原之中有个墨点,看地形绘制的正是这一带。 “原来这里就是秦始皇要方士炼制长生不老丹的秘密洞穴。”李淳风伸手指向地图下方的奇怪丹书文字,低声读了出来,“地穴丹房,石屋以藏。” 环顾四周,尉迟方恍然道:“难怪有铜鼎与火痕!”想到这洞穴竟是数百年前始皇炼丹的地方,油然生出敬畏之意。 “不过,如今它似乎被人用来当作研究傀儡术的地方。还记得我和你说的那个故事中,手札的最后下落么?” 一边回想,尉迟方一边道:“你说到魏纪在征蜀途中得到手札,却被部下所杀,手札也不知下落。”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本手札以丹书文字记录了传说中的灵枢经络图中断章,其中的不传之秘便是傀儡术。若我猜测不错,谢、崔二人正是当年杀死魏纪,夺走手札之人。” 空气从不知所在的罅隙中吹了进来,发出嘶嘶微响,令火光摇曳不定。寂静中李淳风的语声显得格外清晰,如闪电横空划过,照亮了那些过往岁月中潜伏的暗影。尉迟方猛然抬头,“这二人……” “这二人均在此事中先后登场。”打断了尉迟方的话,李淳风不动声色续道:“崔元启喋血城楼,谢应龙也险些成为傀儡,绝非巧合。可以断定,必然和十年前魏纪之死以及手札下落有所牵涉。” 他望向墙壁上的白绫,似有所悟。将近前一具尸体面朝下放下,撩起衣襟露出后背,便看到尾椎处有紫黑颜色。自怀中取出一柄小刀,沿志堂穴挑破肌肤,一枚细小银针便显露出来,看起来正和从谢应龙身上找到的细针一模一样。 “埋针体内,以逆脉顺制之法,沿人体奇经而动。针极细小,初入体时难以觉察,游走至心包络之后便会导致假死。而后再施以特定刺激,令受害者成为傀儡,可由施术者控制行动。” 想起开远门前那一场惨案,尉迟方不寒而栗,“崔将军所中的就是这傀儡术么?” “不错。” 真相渐出,尉迟方却说不清什么滋味。他对自己上司甚为尊敬,而今得知他与这阴谋有关,一时心中茫然。突然想到一件事,精神一振:“可是,如果按照你的说法,魏纪得书被杀,手札应是落在这二人手中。为何他们自己反而受害?” “魏纪确实是二人所杀,但二人并没有得到手札。” “什么意思?” “谢、崔是武将,就算知道手札重要,也不懂如何使用。因此,必定还有第三个人知道此事,而那个人……便是此事的幕后真凶。” 校尉不由自主地连连点头,猛然想起一件事,正色道:“那人是谁?还有,李兄为何知道有关这部手札之事,又如何得知上面的内容?” 李淳风刚要回答,突然传来一个低沉的笑声。这声音突如其来,带着回音,震得四壁嗡嗡作响。 “谁?!” 尉迟方反射性地抽刀护住自己和同伴,仓皇四顾,却什么也看不见。与此同时,听到石门关闭的轧轧声,油灯骤然熄灭,眼前一片黑暗。大惊之下反手一拉,却拉了个空,连李淳风的所在也失去了。 第十三章 揭隐 没等尉迟方细思源头,一阵烈风毫无预兆地向自己席卷而来。习武之人躲避危险乃是本能,尚未动念身体已经一侧,听风声所在出刀斩去。似乎砍到了什么,却没有听见对方的惨叫。琴声隐隐,听起来相当古怪,含着一丝凶险意味,顿时想起废城中那夜,自己听到的就是这个曲调。 “住手!” 黑暗中看不见,也不知敌人来路,本来并不指望对方有所反应,意料之外地听到先前那人的低笑,“和尸首说话么……” 声音幽渺飘忽,以尉迟方的耳力,竟无法分辨出到底来自什么方位。大惊之下猛然想到,这密室内除了自己和李淳风,就只剩下流民尸体。仿佛为了验证这个可怕的想法,一道冰冷气息突如其来吹拂在脸上,长刀已来不及收回,只得用左掌一推,触手之处冷硬如铁,没有丝毫温度,不似活人。脑中一炸,浑身寒毛倒立,如同中了魔咒。只想放声大叫,却什么也喊不出来,原本紧握长刀的手竟忘了挥舞。 就在此时,暗中一丝火星腾空,紧接着在半空中爆裂,散落成无数烟火,让室内大放光明。尉迟方猛地从方才受制的恍然中回过神来,一瞬间,看见李淳风正站在对面石壁之前,火光便是由他手中发出。来不及出声招呼,先前围攻的复活尸首已不约而同舍弃自己,纵身向青衫男子扑去,而火光恰在此刻熄灭,一闪即逝,重回不可见的黑暗。 “李兄!”听不到回应,情知那人已凶多吉少。心惊之下,奇迹般地恢复了力气,脑中也清明起来。长刀虎虎生风,不再理会周围环境,一心一意专注于刀上,化守为攻。尉迟家传刀法本来凌厉刚猛,此刻急难,潜能更是发挥到十分,满室刀气纵横,开阖洒落。刀锋碰上石壁,擦出串串火花。偶尔劈中人体,便发出钝闷声响。点点潮湿溅上了自己面颊,空气中弥漫着血腥气味。 也不知过了多久,只觉得精疲力竭,再也支撑不住,终于缓了下来。这才发觉琴声已不知何时停止,而周围一片寂静,杳无声息。将刀拄着支撑身体,一边大口喘气,疲累与紧张已将全身力气耗尽。就在这时,飘渺的声音再度响起,这次却夹杂着轻笑:“好刀法。” 尉迟方的身体在听到这声音时倏地一僵,随后便发现,这并不是刚才那人,而是一个熟悉的口音。没等细想,眼前忽地一亮,密室的门已缓缓打开,一人从门口施施然走入,手中托着一盏油灯,脸上懒洋洋的笑容,此刻看来却分外让人雀跃。 “李、李兄?”校尉脱口叫了出来,昏沉的头脑无法理解,明明在密室中的人,何以突然到了密室之外。 “没错。”拍了拍身上衣裳,酒肆主人表情愉悦,“童叟无欺,如假包换。” “可你明明和我一起……” “三清祖师传下来的奇门遁术,听说过么?” “没有。”尉迟方望着眼前这神秘莫测的男子,既惊且佩,“原来世上真有穿墙之术!” “嗯。回头看。” 依言转头环顾四周,地上横躺着几具尸首,已经全然不动了,对面石壁上却赫然现出一个暗道,直通外室。 “你!”这才明白对方是如何脱身的,方才言辞全是玩笑,上当之余不免悻悻然。 第14节 “洞府中空,潮气甚重,三面墙上均有水滴渗出,只有南墙不见水痕,故知另有暗道。”李淳风伸手一转石壁上一盏油灯,刚刚开启的通道缓缓闭合起来,“机关消息之学,有趣之外,总算也还有些用处。” 叹息声忽起,“果然不愧是黄冠先生之子。”这声音已不像方才诡谲,但仍然能听出,正是在密室中听到的那人。连忙走出密室,却看见一名白衣人正立在铜鼎之侧,背对两人。 “你是……”“谁”字尚未出口,身边的李淳风却拱了拱手,“公孙先生。” 那人转过头,是一名从未见过的陌生中年人,面貌清癯,泛着一种常年未见阳光似的苍白,双眼之下却泛出鲜红的阴影,看上去略觉怪异。 “你已知道我是谁?” “明翠阁主号公孙,瑶琴一曲动乾坤——论及琴艺,当今之世谁又能及得上公孙先生?” “原来你就是明翠阁那位阁主?”尉迟方吃惊道。公孙赦曾是隋宫乐正,明翠阁得名,便是因他一曲引得百鸟和鸣,此事长安人尽皆知。但这人一直深居简出,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也是近日来在长安城中,以傀儡术操纵‘尸首’杀人的真凶。” 这句话自李淳风口中说出,听起来便像是谈论天气一般自然随意,却让校尉立刻呆住。中年男子瞥了二人一眼,眼下红痕更加深浓,“不错,的确是我。” 尉迟方不自觉地吐了一口长气。此人既已认罪,事情本该了结;但围绕此事的重重谜团却仍然未散。疑惑的目光投向李淳风,后者却低垂着头,若有所思。倒是中年男子代他问出了心中所想。 “你是怎样知道此事的?我自问并未泄露形迹。” “两个字:因果。” “因果?” “譬如马行于道,鸢飞于天,鱼游于水,世间事物皆有一定之规。善钓者不必见鱼,只要见到水面动静,即可推知水下情形。这件事中,你一直未曾出面,但痕迹却宛然犹在,正是这些痕迹,令我猜疑到你。何况,在崔元启掌中写下名字,岂不正是为了诱我前来找你?” “哦,你倒说一说,是什么痕迹?” “首先便是琴声。在事发之地的开远门、遭遇阵图的那夜,以及谢应龙出事之时,都曾有人听到琴声。我因此猜想,音律是用来操纵傀儡人的。能够做到这一点,此人必定对乐韵有极深了解,这个条件,公孙阁主自然是符合的。” “确实,但天下琴艺高超者何止千万,岂必是我?” “精通音律者千万,不过既通音律,又与此事有关者,非你莫属。” 尉迟方一头雾水,看看中年男子,又看看李淳风,忍不住道:“到底怎么回事?我可一点也不明白。” “其实这便是你刚才的问题:谢、崔背后的第三个人。我曾请马周寻找前朝秩簿,发现当年跟随出征的还有一名医官,名叫公孙敕,是教坊乐正公孙赦之弟,两人琴艺在当时有不相伯仲的名声。而这位医官除了医术精湛、琴技高超外,对杂学方术也甚为精通,曾游历名山,访求道术,时人谓之智慧高绝,称为长安第一智者。如此算来,当初众人中只有他才可能知道手札的真正用途,也只有他才会对傀儡术起觊觎之心。” 谜底越来越接近,尉迟方听得入神,李淳风却住了口,目光投向中年男子。后者脸上忽然现出狂狷之色,道:“谢应龙、崔元启,这两人不过是利欲熏心的凡夫俗子,怎配得到上古秘术?” “所以,阁下便诈死脱身,趁乱盗取手札回到长安,是么?” 此言一出,尉迟方才明白此人真实身份。虽然是明翠阁的主人,却并非那位教坊乐正公孙赦,而是他的兄弟公孙敕。公孙敕看来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坦然点头,道:“兄长暴疾不治,我回到长安时,正赶上为他送终。那时城中已是一片战火,极其混乱,人人岌岌自危,谁还有闲暇在意他人生死?我与兄长面貌原本相似,索性顶替了他的身份,躲藏在明翠阁中潜心钻研手札。” “嗯,阁主既有心隐瞒,自然是深居简出。十数年光阴匆匆而过,朝代更迭,物是人非,旧交零落将尽,过往种种眼看便将成为陈迹。只可惜造化弄人,最终还是被谢崔二人认出了身份,揭破你当年窃得手札之事,并要你为他们制造傀儡人。于是才有后来种种。” 出乎意料,公孙敕纵声大笑起来。尉迟方以为他要有什么动作,戒备地按住刀柄,却听他用冷峭的声音说道:“你以为就凭谢崔二人可以威胁到我?” “见到你之前,我是如此推断的,但现在……”迟疑片刻,李淳风缓缓道:“我已知道这想法错了。” 神色缓和下来,中年男子忽然伸手,在青铜鼎上按了一下,嚓地一声,刹那间大放光明,却是墙壁上所有灯火都被点亮。尉迟方吃了一惊,本能地挺刀卫护身前,只见偌大铜鼎竟缓缓下沉,而地面则像是软泥一般毫无阻滞,一直到鼎口与地面齐平,公孙敕跨入其中,盘膝坐了下来,双目紧盯着李淳风。 “之前的事情你已尽知。那么之后的事情,你可有兴趣知晓?” 第十四章 对饮 一丝微笑出现在青衫男子唇间。 “固所愿耳。” 这一回,公孙敕脸上表情是真正的欣然,“甚好,甚好,果然没有白费心力。你我虽不相识,却可以称得上是我知己。” 尉迟方一怔,却见李淳风毫不犹豫地向前走去,这才醒悟到公孙敕原来是要他也进入鼎中,不由得大惊,一把扯住他的衣袖。 “小心!这人诡计甚多,不要上当!待我将他捉拿送官就是了!” 哈哈一笑,也没见公孙敕如何动作,尉迟方只觉得提刀的右手手腕一软,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击打了一下,宝刀应声落地。公孙敕淡淡说道:“方才阵势你已经领教过了,洞中的机关何止十倍于此。倘若我当真发动,纵有千百人也有来无回,何况你一个小小的蛮勇匹夫。”不再理会尉迟方,转向李淳风,“如何?” 眼中光芒闪动,酒肆主人伸手拍了拍校尉的肩头,“放心,公孙阁主不会对我不利,何况……尉迟可知,我最大的毛病是什么?” “什么?” “人之病在好色,我之病在好奇。” 一楞神间,李淳风已松开了他的手。 “尉迟先出去等候,我与公孙先生还有些事。” “可他……” “不必担心,此事我来解决。” 目光湛然,言语中自有不可抗拒的果决,尉迟方不由自主点了点头。眼见那铜鼎逐渐下沉,一刻工夫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红日西坠,将茫茫雪原照得分外明亮。霞光与雪光交融,渐渐融合成一片缠绵悱恻的嫣红。这是数月大雪后第一个晴朗的傍晚,雪一直绵延到地平线之外,越显得天地寥廓。这景象如此壮观,洞外的校尉却无心观赏,只是走来走去,心中满是焦躁和疑虑。忽然,洞中传来一阵沉闷的轰响,与此同时只觉得脚下地面也在震动,大吃一惊,转头却看见一人施施然从中走了出来,眼中含着笑意。 “李兄!”尉迟方连忙奔了过去。经过方才奇诡经历,此刻再见,真有说不出的欢喜。 “嗯,走吧。” “……走?” “若想在此赏雪也无不可,李某却恕不奉陪了。” “呃,不是这个意思。是说那公孙赦……” “世上已无此人。”沉吟片刻,又补充道:“也不再有傀儡术。” 第15节 唿哨一声,远处奔来一匹黑色骏马,正是乌夜蹄;见了李淳风摇头摆尾,仿佛甚是高兴。之前曾坚称不通骑术的酒肆主人翩然上马,身姿潇洒娴熟,向尉迟方拱手道:“先行一步。” 未等校尉反应过来,一人一马已绝尘而去。 ※※※ 数日后,正午时分,随意楼内。 李淳风坐在尉迟方对面,依然是初次见面时的位置。将毡毯裹在身上,毫无形象地靠在坐榻上,微微眯着眼,模样悠闲自得,仿佛在下一刻便会在冬阳中安然睡去。可以想象得到,这座位之所以得主人青睐,完全是因为那是整座楼中阳光最充足的地方。 “哎,哎,这酒……” 正要将坛中酒倒入碗内的尉迟方停住手,有些迷惑地望向主人。后者睁开眼,一脸痛惜之色。 “这可是二十年的清风露……” “的确,当真是好酒。”闻了闻四溢的酒香,校尉欣然道。 “店中所余也不过十来坛而已……” “李兄盛情,多谢多谢。” 叹了口气,“只是你这一刻功夫,就喝了半坛。如此牛饮,可惜啊可惜。” 尉迟方这才明白对方原是心疼自家美酒,不由得张口结舌:“不是李兄你说,要请我喝酒么?” “却没说过要用这酒啊。”毫不客气地伸手夺下了尉迟方手中剩余的半坛酒,酒肆主人转头向少年道:“换柜上稠酒,要最便宜的。” “喂!哪有这样的待客之道!” “对待牛饮之人,好酒劣酒本无分别。”李淳风笑吟吟地接过摇光手中酒坛,为对方斟满,“何况在随意楼,掏钱的才是客,你我么,算是朋友。” “既然是朋友,怎可如此斤斤计较?” “若不计较,哪来的银子?”酒肆主人一本正经地说道,“不白做事、不白收钱,这是我随意楼的规矩。朋友归朋友,生意上的规矩坏不得。” 尉迟方不禁哭笑不得,伸手从怀中摸出一锭大银,啪地拍在桌上,赌气道:“这些够了么?” 双眼发亮,李淳风笑逐颜开,毫不迟疑将那银子纳入袖中,“摇光,换酒,拿最好的来!” 尉迟方平日结交都是直性汉子、豪爽朋友,那曾见过这等鄙吝势利的市井之徒。然而此人神情态度却仿佛理所当然,以君子风度行小人之事,令人发作不得,只好摇头苦笑。 “人人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有仙术,能知过去未来,想不到李兄你……” 李淳风懒洋洋地靠在案上,“啪”地一声,捏碎了一颗花生,“别人怎样说干我何事?” “咳,我倒是差点便信了。现在才知道,传言当真不可靠。” “哈哈。” “少要蒙混!”尉迟方不满地说,“现在李兄总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吧?” “咦?不是说过,不会再有傀儡术杀人之事了么?如今谢将军命也保住了,此事便算了结。尉迟大人还有何吩咐?” “这也叫了结?”校尉满心委屈地叫了起来,“至少也该告诉我,那天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呃,这个么,公孙阁主拉我饮酒相陪,便像今日你我一样啊。” 尉迟方虽然觉得此言不实,却还是将信将疑道:“真的?” “假的。” “你……” “呵呵,玩笑而已,莫生气。如今你已知道,公孙敕一面故布疑阵令人以为废城闹鬼,一面在流民中秘密试验傀儡术。谢崔二人自以为得计,却不知术成之日,便是他们大祸临头之时。” “你的意思是说公孙敕为了独占那本手札,将同谋者杀死灭口?但那手札本来就在他手中,又何须费这许多周折?” “那是因为以他一人之力,要想完成此事甚是困难,这才故意让崔元启发现他的踪迹,并谎称可以此术致长生不老,使得二人甘心为他所用。等到试验成功,他又将二人除去。” 一拍大腿,尉迟方恍然道:“原来如此。” “这只是之前的推论。”静静抬起头来,双目明锐如星,“但在见到公孙敕之后才发现,他已病入膏肓,活不过十日。” 回想起石洞中人苍白可怕的面色,果然也与那些傀儡尸体相差无几。 “须知手札是以极为罕见的丹书文字写成,当年那位隐士只译出了其中一节,剩余部分若无说明,根本无法看懂。公孙敕天资聪明,又精通杂学,竟想出了将自身作为寄主,以征蜀途中学来的邪术和琴声作为辅助,强行催动傀儡的法子。然而这种邪术并非正途,被当成傀儡的人维持不了多久,便会失控而死。更重要的,每催动一次,寄主自己的身体也会受到严重损害。” “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他不知后果?” “有句话尉迟听说过么?朝闻道,夕死可矣。自从拿到手札,公孙敕便将一生心血全都倾注于对手札中所载秘术的研究。对他而言,自身性命远不及这手札重要。” 一时默默无声。尉迟方回想整件事,只觉脉络一点一点清晰起来。突然想到一个关键之处,猛地抬头。 “不对,还有一处无法解释!” “嗯?” “这件事跟李兄有何关系?崔元启手中你的名字,又是谁所写?” “尉迟对我还心存疑虑么?” “当然不是,”校尉连忙辩解,“只不过……” “无妨。其实也很简单,此事与我确有关联:当年为魏纪翻译手札的那位隐士正是先父。” 第十五章 秘密 尉迟方一惊抬头,酒肆主人却自顾自说了下去。 第16节 “世间懂得丹书文字的人寥寥无几,若不是机缘凑巧,根本无法寻觅。公孙敕辗转打听到了我的来历,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生死对他而言,已无顾忌,但未能钻研出手札上的秘术,却令他遗憾之极。十数年来,他便是为这本手札而活,临死之前只余两个心愿,一是寻找懂得丹书文字的人,一窥灵枢断章的全豹,二是将毕生研习成果托付给一个有能力之人,好将它传之后世。” 从怀中取出一张白绢,正是密室墙上写有奇怪字样的那张。尉迟方倒吸一口气,望着那块普通的白绢,心中突然有了异样之感。李淳风续道:“于是我便成了命定之人。他在崔元启手中写下名字,设局诱我卷入此事。唆使钟馗闹店、故意放出惊马,也是为了将我一步步引向深入。认真说来,李某也只是算计中的一环啊。” “那么,你留在石洞中,是将书中残卷翻译给他?” “这是求证真相的交换条件。此后,他将这手札记录交给了我,要我作它的主人。” “他……” “我离开的时候,他已毁去了石屋丹房的通道。你听到的那声巨响,正是放下断龙石的声音。” 尉迟方不禁长叹一声,对这个人的所作所为,不知该如何评说。 “为研究秘术,将那些无辜流民当作牺牲。这手札当真有那么重要?” “取舍不同而已。”青衫男子不动声色地说道:“在你心中,人命自是贵重无比,对公孙敕来说则不然。一个人倘若连自身性命都不珍惜,自然不会去珍惜他人性命。” “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 沉默片刻,神色冷峻,眼底似有千年玄冰。尉迟方心中陡然一惊,脑中忽地升起一种错觉:仿佛这冷冽表情才是此人真实面目。 “天地浩渺无极,人生其间,不过是微茫一瞬。以有生之年求无限之知,在他人来看,或许毫无意义;但若懵然无知度过一生,和山石土木又有何分别?” 想也不想,校尉冲口说道:“李兄也是这样想么?” 酒肆主人明显怔了一怔:“我?” 尉迟方这才觉得自己唐突,却还是硬着头皮道:“我的意思是……公孙敕之所以将手札托付给你,是因为李兄也是与他一样的人?” 毫无预兆地,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尉迟,你真是出人意料啊。” “这……我……”自觉出言无状,青年将官脸上不由得讪了一讪,“我只是觉得,你跟公孙阁主一样,都是匪夷所思的人物。” “嗯。其实我与他还是有些不同的。” “什么不同?” 望向尉迟方迫切疑问的神情,李淳风嘴角露出笑意。 “相信。” “……相信?” “对。他只相信真相,我却相信这世间还有些东西,远比真相更加重要。” 一面说着,一面起身,将那珍贵至极的白绢随手丢入墙角火盆中。尉迟方还来不及阻止,火焰已迅速窜升而起,吞噬了白绢。 “你!你这是干什么?” 虽然心中有不解,眼见手札毁去,尉迟方仍觉惋惜不已。对面之人笑容可掬,仅仅片刻光景,又恢复成原先那个懒洋洋晒着太阳的男子。 “如尉迟所愿。今日起,手札也好、傀儡术也好,都将是永久的秘密。世间也不会再有第二个公孙敕。”将手中花生壳也扔进火中,拍拍双手,一脸惆怅地望着旺盛的火焰,“只可惜官府大约不会悬红了。辛苦一趟,却无银两到手,未免泄气呀……” 时间转瞬已到新年,长安城中太平无事,唯一变故便是明翠阁不知何故悄然关闭,遣散了楼中女子。朝廷也平静无波,只有折冲都尉谢应龙因病致仕,算是一个小小新闻。人心渐渐松懈下来,先前恐慌仿佛一阵狂风,来得迅速,去得快捷。 这一天是正月初五,天色将晚。耳边不时传来爆竹声声,雪地中夹杂着一片一片的红纸屑,望去没来由地觉得温暖快活。尉迟方穿着簇新的绯红锦袍,漫步长街之上,几个孩子从他身旁奔过,将地上雪揉成一团互掷,嘻嘻哈哈地打闹。这是平日常见的景象,不免会心一笑。一时兴起,伸手在地上抓了把散雪,奋力掷向空中,却被一阵风倒吹了回来,扑了自己满脸。甩了甩头,眼前突然现出一个熟悉的绿衣身影。 “柳姑娘?” 那人转过头,尉迟方不禁吃了一惊:那的确是明翠阁中的柳五娘,但仅仅一月之隔,感觉却完全不同。上次见到她,无可遏制的青春之美几乎要从这女子身上漫溢开来,但如今,那种活力消失了,只剩下一个柔软空壳,仿佛烈火燃烧后的灰烬,眉梢眼角,都是惨淡冰冷之色。柳五娘看着他,忽地嫣然一笑。 “你是个好人。” “……什么?” 毋庸置疑,尽管面带笑容,女子眼中神情却茫然。 “自始至终,他只想着那些奇怪法术,从未把我放在心上。有什么关系呢,我不也是这样傻么……碧落黄泉,天上人间,那么多人,我却偏偏只想着他一个……” 尉迟方突然之间意识到女子口中的“他”是谁,不禁呆了。明明是刻骨相思的话语,听在耳中却是无限凄凉。 “尉迟大人,请替我向李先生道歉,那沙陀大汉是我挑唆他去随意楼,试探李先生的。” “……是你?!”他这才恍然大悟,钟馗那天见到的绿衣女子正是柳五娘。 “嗯,阁主……他只让我为他做事,却从不肯告诉我原因。在他心中,我不过是召之即来的蠢笨女子。可是我不甘心……我想知道事情的始末,想成为懂得他的女人,想帮助他完成夙愿。为此我不惜引诱崔将军,从他口中探出真相,又跟踪到乱葬岗……我做这些事,他并不知情,那只是我自己……我自己的痴心妄念。”低眉一笑,柳五娘缓缓转过身,“如今一切都结束了,他不在,这世间对我已无意义……不知来生来世,是否还有重逢之机……” 语声越来越缥缈,摇曳低回如同叹息,仿佛下一刻便会在风中化去。校尉心中忐忑不安,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要拉住她的衣袖。就在这一刹那,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手竟然从眼前人影中穿了过去。 “啊!” 触电般缩回手,那女子已如同一缕雾气,冉冉消融在暮色之中。尉迟方惊愕四顾,周遭一切毫无变化,雪地上也看不到足迹,仿佛方才种种只是幻觉。长街空旷,有飒然微风,将满地残雪轻轻卷起,瞬间不见。 便在此时,远处阁楼中的青衫男子也收回了散漫目光,低喟一声,缓缓展开案头一方发黄绢帛。人像和线条清晰可见,还有奇怪的朱砂字迹,看起来如同符箓,赫然便是本应成为灰烬的手札。就在白绢下方,有一个“柳”字,笔力苍劲突兀,每一划似乎都要透过绢帛跳跃出来,正是那石洞中人留在世上的最后墨迹。 ——或许也是另一个永远无法说出的秘密。 (第一卷终) 第二卷 游侠令 汉时,长安有行刺组织,称为游侠令。行事之日,在革囊中盛以铅丸,摸到红丸者杀武官,黑丸者杀文吏,白丸者负责料理后事,称为探丸借客。 第一章 血眼 三月初三,依旧长安。 以唐时风俗来说,这一天正是上巳节,在千年之前是与立春、端午并列的重要节日。士女云集,金吾不禁,晨昏旦暮,一城轻狂为一春。自骊山以西,南至少陵原,北至龙首原,芳草如茵,绿柳如织,繁花如海,春色如醉,恰似一幅缓缓展开的锦绣画图。 第17节 春色最浓处在城东灞河。一座百丈长桥横跨两岸,堤上杂花乱树争先恐后,纷纷将倒影投入河中,使得清澈的河流融汇了这个春天至为富丽的色彩。花树丛中随处可见踏青游人,身披彩绡的女子鬓边簪着带叶花枝,面上红云比鲜花更为妖娆;与之相对应的是轻袍缓带的公子王孙,青骢马、银丝鞭,顾盼间尽显风流年少。另有一班贵族富贾,领着家中伎乐,便在灞桥上搭起长长的彩棚,丝竹歌舞竞豪奢,引得路人围观喝彩。倘若此刻有仙人从九霄云外拨开云雾窥看下界,必以为俗世繁华远胜天上百倍,永日欢愉,长乐未央。 游之乐不在景而在人,相比而言,仅一水之隔,桃花反倒闲了下来,游人大多无暇赏看。清风拂过,一朵桃花悄然从枝头坠下,回旋良久,最终轻飘飘地落到了一只手掌中。花瓣嫣红,边缘处已褪成浅白,显示出萎谢的迹象。 “未到落花时……” 身边那人显然没有看到这一幕,应声道:“当然。真是春光无限好啊!” 说话的二人就站在灞桥之上,前者身穿一袭灰色儒衫,面目端正,双眉微锁。服饰简朴无华,却有一种令人不敢轻忽的严正肃然;后者则身材高大,眉宇之间有勃勃英气,头发略有些蜷曲,这特征和他那号称勇冠三军的伯父尉迟恭甚为相似。 毫无疑问,后者正是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另一人名叫方恪,是京畿华原的县令,因为赈灾有功,刚刚调京叙用。二人文武虽别,但年龄相仿,性情相投,因此一见如故。 方恪微淡淡一笑,顺手将那朵残红收入袖中,“良辰美景,是至乐之境。回想起数月之前那一场大雪,真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没错,”尉迟方望向方恪,神色敬重,“方兄治理华原,井井有条,将自己的俸禄尽数捐出抚恤灾民,京城官场提到方兄的名字,无不敬仰。圣上这次特意召你进京,必有封赏。” “尉迟谬赞了,我不过尽自己的本分。” “如果大唐多几个像方兄这样的本分之人,那就什么也不怕了。”校尉诚恳说道:“这几天和方兄盘桓,得蒙教诲,每每令我茅塞顿开。小弟是武人,只知道枪刀棍棒,对朝政一窍不通,还望方兄多多指教。” “哈哈,尉迟才是热心肠的好男子啊。此次上京,无意中交到了你这样的好朋友,实在是最值得高兴的事情。”眼望江水,方恪语气突然沉凝,“我是寒士出身,自小便在战乱中丧了家人。自古兴亡,最苦就是平民百姓,这一点感同身受。圣上委任我作一方父母官,我便当尽心竭力,为民求福。不论文武、不分贵贱,只管有一分力尽一分力。倘若人人如此想,何愁天下不平、江山不固?” 此言一出,尉迟方刹那热血如沸,想也不想伸手与方恪紧握了,“说得好!不论文武,不分贵贱,有一分力便尽一分力,正该如此!” 双掌相交,彼此都能感觉到来自掌心的温度。正默契之时,耳边突然传来语声。 “这位公子。” 路旁出现一名女子,容貌秀丽,姿态娴雅,梳着双丫髻,穿一件鹅黄衣衫,看起来是对自己说话,校尉却从未见过。 “是叫我么?” “当然。”女子双手递上一只木盒,式样古雅,绘着缠枝莲华的图案,“请您收下。” 尉迟方伸手接过,正要询问主人是谁,那女子福了一福,转瞬间消失在人群中了。 “尉迟果然人品风流。”目睹此情,方恪不禁面露微笑。唐风通脱,女子常趁上巳、中元等出游的节日与心上人暗通款曲,收受信物,早已见惯不怪。 “咳,方兄误会了,我不认得这位小姐。” “不必推托,若有不便,在下回避便是。” 方恪一面说着一面当真转过了头,校尉忙道:“不必,不必。”拿起木盒,伸手就想打开,却找不到接缝。端详片刻,才发现盒盖上有一朵莲花微微凸起,试着一按,机簧立刻弹开,露出一张薄绢。尉迟方好奇地揭起,突然睁大了眼,“啊”地一声,盒子险些从手中掉落。 薄绢之下,是一对干涸的人眼,看起来已经离开它的主人多时。原先瞳孔的位置只剩下一层灰翳,似是仍在瞪视这个已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方恪脸色突然苍白,猛地往后退了一步。不经意间,方才那朵花从他的袖中飘落到了地上,原先粉白的颜色刹那变作鲜红,如同血色。 ※※※ 与往常一样,陈六拖着一条跛腿,将装有糖糕的担子挑到启夏门边柳树荫下。正是三月阳春,天色澄蓝碧清,不杂一丝闲云。阳光晒在身上如羽毛一般又轻又暖,让人直想舒舒服服躺下来睡一觉。一向勤勉老实的小贩也不由得舒展了身子,伸了个懒腰。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人背着手,施施然从城门走了进来。 随随便便一个人,随随便便一件青布长衫,随随便便结起的长发。阳光温煦,照得眉宇清澈;神色懒洋洋,有几分落拓模样,偏偏清爽干净之极,好像长安城漫天尘土沾不上这人木屐。这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陈六第一个念头是:遇到仙人了。一直到那人走进自己身边,才注意到他手中牵着的物事——一口肥猪。 陈六揉了揉眼,确认自己并未眼花。一点不错,正是一头猪,俯首贴耳,驯顺地跟着那神仙一样的人向前走。然后他便看到那人笑了笑,扔下一枚铜钱,又从摊上拿走两块糖糕。 陈六后来赌咒发誓,那日他见到一个眉开眼笑的仙人,牵着一头眉开眼笑的猪。 第二章 道观 一人一猪逍遥自在地走着,来到一处道观。山门上有“玄妙观”三字,古意盎然,不知哪朝哪代,谁人手笔。地方虽大,看上去破落已久。草木极之繁盛,因为不曾有人管理,自顾自地生长着,似乎要占尽一春的生机。斑驳院墙边是星星点点的牵牛,花已合拢,藤蔓却牵缠攀爬,映得白墙绿意深深。墙内墙外则是一望无际的桃花,如火如荼,繁盛得竟有妖艳之感,在在都是粉白轻红,浓丽渲染。不知为何,这样的妖娆景致却令人无端兴起惆怅,仿佛天边残霞,瞬息变换,万千魅影终将归于沉寂。 来人却毫无伤春悲秋之意,脚步不停,自顾自往里走去,直到远远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声:“喂!” 青衫人这才站定脚步,扬起脸。白色身影流星一样在树梢上穿行,瞬间到了面前,跳了下来。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赤足,亮闪闪一双眼,稚气中透着桀骜不驯,一头长发却是雪一样白。因为奔得急,微微喘气,双颊尽是红晕。 “小猴儿。”青衫人举起手中糖糕,在对方鼻尖上方晃了晃,少女眨了眨眼,似乎是要确认来人身份,突然咧开嘴,圆圆左颊现出一个酒窝,兴高采烈地大叫起来:“老道士,快出来!是木头先生来啦!” 拉住青衫男子衣袖,一把抢下他手中的糖糕,几乎没看见动作,迅捷又轻盈地攀上了一棵桃树,坐在树杈上专心地啃起了手中食物。双脚一荡一荡,模样神态竟真的像是一只白猴子。 接下来的一幕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株桃花像是活物一般缓缓移动,向两边分了开去,立刻,茂密桃林中现出一条通道。来客却似司空见惯,径直向前走去,一直走到桃林最深处,那里有一团消长不定的白光,定睛看,却是一人舞剑,白色身形被裹在耀眼剑光之中,飘忽不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剑刃劈空,突然一声厉啸,宝剑宛如闪电,挟雷霆万钧之势向青衫男子飞了过去。 这一下猝不及防,来势之快、力道之猛,简直匪夷所思。剑风瞬间及体,眼看就要穿胸而过,正所谓离弦之箭,以剑势而论,即使出手之人本身也断然无法收回。 男子仍然静静站在那里,没有丝毫闪避,甚至脸上表情也还是镇定自若。就在这一瞬间听见仿佛琉璃破碎的轻细声响,紧接着光芒流散,宝剑已寸寸断裂,碎片接连落地,发出铿锵之声。满天桃花便在此时飘落,一场红凌乱。 “好剑法。”在生死边缘打了个转的人毫无所觉地拍手笑道,紧接着又叹了口气:“可惜了这柄剑。” 在他对面,是一双比剑光还要锋利、还要冷冽的眼,正凝视着他。逐渐地,那眼中寒意缓缓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笑意。 “不可惜。” “哦?” “天绝之剑,有去无回。剑意一尽,这把剑也就到了尽头。” “唉呀,世间哪有尽头之事?走到无路可走之时,回头便是。阴极阳生,否极泰来,祸福相倚——咳,不说了,这道家的道理你比我熟悉得多啊。” “哈哈。”持剑的人顺手将剩下那一小截断剑抛去,刚才那令人不可逼视的气势此刻方散。终于看清舞剑人身形,道士装束,一袭白袍上有清晰的灰色纹理,是以丝葛织就,腰间束着质地相同的长丝绦。单看面貌,竟不知年龄,凤眼修眉,飘然如仙。 “虽说否极泰来,毕竟有生有灭。此剑不灭,灭的便是你了。” “这么说来,我该感激观主将我的性命看得比剑重要么?” “何止。” “嗳,李某幸甚。” 青衫男子正是随意楼的掌柜李淳风,道人则是玄妙观观主。此人来历奇特,又深居简出,无人知道他的姓名。只因为这里桃花繁盛,便称其为种桃道人。 桃林深处,以古拙桃根雕成桌椅,形状大小不一,式样也不拘一格。炭火炉上水正沸,清幽茶香和馥郁花香混在一起,弥漫于空气之中。白发少女依旧躺在桃花树上,手中握着一根树枝,悠闲地逗弄着树下那头一心想睡觉的猪,主人则与访客对坐在春日阳光下:这情景似可入画。 第18节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这句话当真无情,难道无事便不能叙旧了?——小心,莫伤了它,那是我今晨出诊的酬劳。” 后一句却是对正在跟那头猪戏耍的少女说的。道人并不答话,只是双目凝视。酒肆主人只得咳了一声,收起嬉笑之色。 “这个,其实是想请你帮忙参详一物。” 伸出手掌,现出一粒黑沉沉的东西,约有核桃大小,看起来像是一个弹子。道人接过掂了掂,方才觉得沉重,竟是铅做的;放在鼻边嗅了嗅,有淡淡血腥气。道人面色为之一变。 “你从何处找到这个?” 不动声色,道:“捡来的,信么?” “不信。” 回答干脆之极,李淳风不禁苦笑,摇了摇头,“人若太过严肃,未免无趣。” 道人丝毫不理会对方的调侃,直接问道:“死去几人?” “六个。两位内侍,三位朝廷命官,还有一位则是萧妃之弟。”李淳风转动着手中弹丸:“死状相同,弹丸均是从眉心射入,不偏不倚。被杀者之前都曾接到一些奇怪的东西,一片耳朵、一颗人齿、或一枚断指之类,后不出三日,即遭杀害。此外,死者无一例外脸孔扭曲,面带恐惧,似乎在临死之前看到了极其可怕的事情。刘学士死得最离奇,他接到警讯后便躲在家中足不出户,四门均由家丁严密看守,结果还是难逃厄运,横尸自家床上,门户紧锁,没有丝毫破坏痕迹。” 道人哼了一声,道:“这世上哪有不留痕迹之事。” “正是,因此才要向观主请教啊。” “不是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么?” “世间以讹传讹之事甚多,这便是其中一例。”酒肆主人笑吟吟地放下弹丸,捏开一枚花生,“李某唯一的长处,大概就是有几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朋友吧。” “少奉承。探丸借客之事,道之(李淳风字道之)不会没听说过吧?” 汉以来,长安便有行刺组织,称为游侠令,以替人报仇为业。目标选定之后,在革囊中盛以铅丸,摸到红丸杀武官,黑丸者杀文吏,白丸者负责料理后事,称为探丸借客。行踪诡秘,人莫能测,正是职业杀手的雏形。后世渐渐绝迹,至隋唐一代,已是传说中的人物。 “有所耳闻,却不知内幕。”修长手指敲着桌面,李淳风若有所思,“汉之尹赏曾筑虎穴,网罗追捕,坑杀者数以千计,从此销声匿迹。难道这组织并未被摧毁?”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尹赏能毁去游侠令,可不是他能力过人,而是令中内部分裂。莫氏一派以红阳侯王立为靠山,暗地介入外戚篡汉的阴谋,出力为王家剪除朝廷中的阻碍势力;羽字系则是江湖散客,奉行替天行道、惩恶锄奸的原则,不杀善类。两派理念不合,矛盾也越积越深,终于莫氏借尹赏之手,将敌对派别全数清剿。” “难怪。我读汉书,便曾奇怪此事。当年游侠令在长安城中横行无忌,势力何等庞大,而尹赏却能在短短一月间一网打尽,未免过于神奇。原来却是毁于内部纷争。” “不错。所以说,游侠令一直存在,只是由明转暗。直到王莽败亡之后,莫氏失去靠山,党羽也死伤殆尽,于是辗转江湖,代代相传,逐渐演变成秘密杀人组织。他们有自己的暗语、秘传术法,武艺高强,身份隐秘,靠杀人获取酬劳,除非令中人士,旁人一无所知。” “你是说,城中发生的暗杀与这组织有关?” 出乎意料,道人却摇了摇头,“难说。据我所知,为防止泄露身份,游侠令中人此后便很少以弹丸杀人。” “嗯”了一声,李淳风将弹丸收入怀中,起身拱手,“多谢观主告知,在下告辞。” 目送男子远去,道人亦站起身来,负手喟然,意兴萧瑟。少女已吃完糖糕,此刻懒洋洋地蜷在树上,似乎已经睡着。透过繁密的桃花,依稀看见高而澄蓝的天空,薄云微卷,真是个好天气。 第三章 杀手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微弱光线只在东侧青砖墙的上方逗留,狭长小巷已经完全笼罩在阴影之中。跛腿陈六挑着糖糕担子,深一脚浅一脚向前走。这是他最熟悉的一条小路,但即使如此,生性谨慎胆小的商贩依然走得小心翼翼,仿佛生怕担子碰到墙壁刮坏了家什,或一不留神踩到碎砖扭了脚。直到看见自家那简陋茅屋才松了口气。屋顶炊烟袅袅,一派安闲气氛,空气中散发着新鲜的馒头香气。 陈六放下担子擦了把汗,顺手拿起里面那块与其说是卖剩下,不如说特意留下的糖糕,叫道:“阿大!爹回来了!” 以往伴随着这样的喊声,门口便会探出一个圆圆的小脑袋,稀疏黄发用红绳绑成冲天小辫儿,笑嘻嘻张开双手向他扑来,可是今天却毫无动静。四周安静的有些异样,香气依旧,烟囱中的烟却微微发黑,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沾湿了柴草。 猛然停住脚步。从半开的柴扉中可以看见炉灶,火舌从灶膛中逸了出来。旁边地上露出一角衣裳,原本是蓝底白花,此时已完全染成鲜红。深褐色液体在地上流淌,一直蜿蜒到灶中。 陈六向后退了一步,然后一把抽出扁担,毫不考虑地转头飞奔。就在他回头的那一刻,一道铁链已经凭空而降,紧紧锁住他的咽喉,将他整个人拉倒在地。随即,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 “怪不得你能在那次伏击中活下来。连自己妻儿都可以弃之不顾的人,才会做出背叛宗主、出卖同伴的事吧?” “饶命……饶……”陈六一面挣扎,一面断断续续地说道。铁链勒住了脖颈,用力巧妙,将他的头拉得仰起,无法看到身后的人。 “哼。十年前,冷血十三这条命倒还值得几文铜钱。可是现在……一个残废的懦夫,又能做什么?” “不、不,我不要死!”感觉到颈上铁链又在收紧,小贩失控地大叫,“什么都可以……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只求留下小人性命!” 身后那人犹豫了片刻,在陈六而言,这短暂一瞬简直长过一生。 “看来为了保命,你什么都肯。羽之竟然有你这样的弟子,难怪被灭。也好,便给你一次机会。” 伏击者走了过来,在陈六耳边说了几句话。随即,他黑色的身影仿佛鬼魅一般,消失在长巷之中。在他身后,火舌挟带浓烟从茅屋中窜了出来,陈六像是死一般俯伏在地上,连最后看一眼妻儿的勇气都失去了。一只手仍然下意识地紧紧握着扁担,另一只手中则是捏得粉碎、再也看不出本来形状的糖糕。 ※※※ 夜色已深,崇化坊中一座大宅依然亮着灯火。仓促间蒙上白纸的灯笼发出黯淡光线,反衬得四周更加漆黑如墨。后堂隐隐传来一声女人的嚎哭,凄惨厉烈,却又猛然顿住,仿佛是被人硬生生断成两截。 黑衣男子以左手举着一只蜡烛,右手托住左臂。在他下方是一张大床,新髹的红漆如血色,床沿倒卧着一具尸体,胡须花白,面容干瘪,张大着嘴,现出十分恐惧的神色。双眉之间有一个圆形的血洞,血迹已干涸,看起来就像是第三只眼睛,和另外两只无神的眼一起,冷冷与他对视。 旁边一人早已扭过了头,此刻还是止不住地打起了寒颤。无论是谁,被人从华丽的歌舞场、温柔乡中拖到这阴森可怖的地方,感觉都不会好过。更何况他是易秋楼,名满长安的贵胄公子,向来风流自赏,出了名的讲究舒适。只是身为雍州府长史,这案件确实是他份内之事,脱身不得。黑衣人则是有“天罗地网”之称的荆烈,长安城中第一捕,也是他的得力助手。 咳了一声,易秋楼道:“如何?” 死者刘钧,是翰林学士,也是死在铅丸之下。荆烈伸出右手,探入刘学士额上伤口,而后收了回来,在鼻端嗅了嗅,这动作看得易公子一阵恶寒,连忙从怀中取出一张芸香薰过的绢帕,捂住自己口鼻。 “与此前几人一样,铅丸入脑一寸。”仔细看着那可怕创口,名捕用一种司空见惯的平静语调说道,“力道拿捏恰到好处,是高手所为。” “可是这屋子四面都有人看守,刺客是如何下手的?” “伤口下斜,很明显,攻击来自上方。我已登上屋顶察看过,屋瓦有被移动的痕迹。就在此处。” 荆烈向前走了两步,停下,仰面,“看伤口情况,当时的情形必是刺客以声音或其他手段引得刘钧注目,然后就在他抬头的刹那飞出铅丸,将他杀死。” 易秋楼缩了缩脖子,登时不自在起来,不着痕迹地向边上移动了一下,好像生怕那致命的弹丸还会从那里落下。 “不必担心,”看出自己上司的畏惧,荆烈轻描淡写地说道,“那刺客杀人之前必有预警,此事已成惯例。” 第19节 言下之意易秋楼并非行刺目标,不必杯弓蛇影。长史不禁尴尬,好在他虽然惜命,个性倒豁达大度,不以为忤,“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话音方落,一人接道:“不错,这便是此事的关键了。” 听到这声音,易秋楼不禁喜形于色,叫道:“李先生!”门口那人青衫木屐,身形修长,正是李淳风。 上前一步,抓住青衫男子的袖口,易公子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嗨,你总算来了。” “公子有约,不敢不至。”来人话说得悠闲,倒好像约的不是杀人查案,而是风雅诗会一般。荆烈却皱起了眉头,“这位是……” “随意楼中李淳风。”不等易秋楼开口,酒肆主人先行拱手,“见过荆大人。” “久仰李先生大名,长安城中都说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荆烈目光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长史,“原来易大人请了这样的高人相助,却胜过荆某多多。” 弦外之音连易公子这样一向迟钝的人都听了出来,刚想张口,李淳风已接道:“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八个字,该当璧还荆大人才是。除了长安第一神捕,还有谁担得起这个名头?至于在下,拿人钱财替人筹谋而已,小小营生,不足挂齿。” “那么这件事,李先生如何筹谋?”荆烈步步紧逼,竟然不留余地。 “有因方有果,追根溯源,无论怎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也必有其‘因’。找到它,事情便迎刃而解。” “高见,”虽是称赞,荆烈脸上的揶揄神色却显而易见,“可惜在下愚鲁,只知道勘查行踪、追寻痕迹,至于因果,便不能明了了。” “其实也不难。”丝毫未觉对方敌意,李淳风笑吟吟说道:“比如荆大人此刻身在此地,便是因;下一刻府中来人传唤,即是果啊。” “哼,我府中何曾——” 一句话尚未说完,一名亲随突然慌慌张张跑了过来,叫道:“荆大人!不好了,你家孩儿晕厥了,夫人要你赶紧回去!” 第四章 断手 室中突然静了下来,亲随有些发愣,左右看看,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过了片刻荆烈方才醒悟过来:“你……这……你怎知道?!” 这句话却是对李淳风说的。酒肆主人毫不在意地道:“如前所说,因果而已。至于令郎病症,药方中须去掉青蒿一味,便无妨了。” 眼看荆烈仓皇告辞,易秋楼竖起了拇指。 “原来李先生果真有未卜先知之能,秋楼今日可是大开眼界呀。” “哈。其实不过是见到他身上药渍,偶然想到。” “药渍?”细一回想,荆烈袖口处确实有一块显眼的痕迹。 “近日城中小儿疫病盛行,医者往往依照神农方加入青蒿。殊不知此次疫病以寒毒为主,青蒿性寒,一旦过量,两个时辰之内病儿便会抽搐晕厥。荆大人身上青蒿气味甚烈,因此断定他家必有病孩,且用错药物。” “但你怎知他家人会来寻他?” “依常理判断。荆大人袖口、衣领均有药渍,显然是亲自为孩儿喂药,怜子之情可知,家人又怎敢怠慢?”微微一笑,李淳风道:“没想到名震长安、冷面无情的天罗地网,竟是位慈父。” “妙啊!”双手一拍,长史大人显得兴高采烈,“难怪马周对你推崇备至——对了,你方才说追根溯源,是什么意思?” “常人行事必有目的,作恶者也是如此,真正的无头案极少。寻得了动机,祸首便呼之欲出。公子可知死去六人是什么样的身份背景,平时是否经常来往,有何特殊之处么?” “这……”易秋楼抬起头来仔细想了想,道:“两名内侍一人隶属东宫,一人侍奉杨娘娘,其余几人似乎也并没有特别交情。至于身份背景,有山东氏族,也有江南寒士,更有前朝降臣,实在想不出为何被害。” “嗯,如此说来,为钱财杀人的可能性便增加了。凶手不可能与这些人同时有仇,除非收了别人的买命钱。”啪地一声捏开一枚花生,青衫男子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也许当真是刺客集团死灰复燃。” “什么?”易秋楼刚想问个究竟,门口突然卷入一阵旋风。紧接着一个清亮的声音道:“怎么回事?是谁杀了老师?” 在场众人眼前都是一亮,那是一名女子,带着两个侍女。侧面看去,身上穿着的并非绫罗绸缎,而是男子式的素白长袍,袖口紧束。发髻也不是时下流行的高髻,却是天然云鬓挽起,只插了一支艳红通透的珊瑚簪子,簪头刻成一朵莲花。 易秋楼脸上表情又是吃惊,又是欢喜,连忙拱手行礼,道:“郡主!你怎会来这里?” 还未回答,身后一名小侍女已经开口:“刘学士是郡主的老师,教习琴艺已经好几个月了,郡主为何来不得?” “咳,岂敢岂敢。下官的意思是,这里刚发生凶杀事件,恐怕对郡主不利。” “无妨。”来人这一句斩钉截铁,毫无辩驳余地。转头看着地上死尸,脸上竟无一般女子常见的恐惧之色,而是叹了口气,郑重行弟子礼。而后才转过头去,低声道:“谁杀了他?” “正在勘察,”易秋楼终于有了插话机会,连忙殷勤道:“郡主不必担心,有下官在此,定能擒获真凶,为刘学士……” 截断了他的话,女子道:“不必多说,只要你担保一件事:三日之内,让凶手伏法。” “这……这……” “这是强人所难。”接话的却是一直袖手旁观的李淳风。女子霍然回头,如惊鸿一瞥。恍惚一道白光,又或是一轮明月,李淳风突然明白方才易秋楼为何如此诚惶诚恐。额际开阔,双眉淡远,是聪明智慧之相;鼻高而挺,李氏皇族特有的隆准显示出柔弱外表下隐藏着的决断和勇气。总体说来,这面貌绝非十全十美,但只要看她一眼,便再难将眼神分向别人。如皓月当空,群星自然黯淡无光。 “你是何人?” “闲人。” 目光转过,女子不再看他,“长史大人,官衙办案,何时允许闲人旁观了?” “既不容我旁观,为何又容郡主限定时日?” “你说什么?”这一回双目注视对方,隐隐含有怒气。这女子虽然容貌秀雅,却天生有一种威仪,令人不可逼视。年长侍女已经喝道:“大胆!怎敢对拂云郡主无礼!” 眼中掠过一丝了然之色。长安城中,拂云郡主之名无人不知。她是太宗二姊平阳公主与柴绍的女儿,一向深得皇帝欢心。平阳公主性情坚毅,胆略过人,曾为李渊起事召集兵马,俨然女将军。后病逝于军中,高祖痛悼,亲手以军礼葬之,女子而葬以将军之仪,王朝历史中可谓空前绝后。此后不久柴绍也谢世,太宗与长孙皇后对这孤女颇为怜惜,诏封郡主,并将当初宇文化及私邸赐予。京中盛传她的美貌,与杨淑妃、莫邪夫人并称。 『注:柴绍死于公元638年,也即本章故事七年之后。此处为免生枝节,将他死期提前了。』 “郡主息怒。”李淳风微笑拱手,仿佛未看到对方神色,“在下只是就事论事。郡主虽是皇亲,却无实职,对于官衙来说,你我都是闲人。何况凡事皆有来龙去脉,水到渠成,急不得也缓不得,倘若硬要以威势相压,限定时日,除了打乱正常办案步绪之外,毫无用处。”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易秋楼在一旁又是咳嗽又是暗地里扯袖子,不欲他说下去,李淳风却置之不理。果然,话音方落,女子脸上便起了两朵红云,双眉也拢了起来。她地位尊崇,深受皇恩,加之容貌美丽,身边人对她的意旨,往往不愿、不敢也不忍拂逆,便是小小违拗,也将视为怪事,何况当面顶撞。长史张皇失措,此人生性风流多情,对拂云郡主一向甚为心仪,此刻见她变色,顾不得官场威仪,连忙圆场道:“全怪下官办事不力,郡主莫要动怒……” 拂云郡主摆了摆手,不让他继续说下去。脸上红色渐渐褪去,忽地敛衽为礼,“此事是我孟浪,易大人不必放在心上。” “啊?”大惊之下易秋楼几乎忘了回礼,“这……哎呀……这……” 女子不再理会易长史,目光转向李淳风,“先生所言甚是,拂云受教。” 第20节 微微一笑,青衫男子恭敬一揖,目送拂云郡主远去。易秋楼这才从刚才的惊讶中回过神来,看了身边人一眼,正要责怪他不知进退,门外匆匆走进一名兵士,手上提着一只小小包裹。 “易大人,刚才有个乞儿,说是要将这包裹交与你。” “什么东西?”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包裹是青布的,看起来甚是平常。 “不知道,但他说与大人所查案件有关。” “哦?” 易秋楼伸手接过,将那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层油纸,再往下,忽地惊叫起来,将那包裹一抛,面无人色,仿佛随时都会昏倒。李淳风眼明手快,一把接过那只包裹,只一眼,便叹了口气。 包裹中是一只断手,血淋淋的,看起来新鲜热乎,似乎刚切下不久。 第五章 良宵 夜色缠绵,空气中细细密密都是花香,令人未饮先醉。偶然一阵风过,看见绯色花瓣一点一点飘下来,飞散在澄澈如水的夜里,仿佛年少时未能出口的一声叹息。远处有头戴毡帽的醉客,踉踉跄跄地走着,用并不年轻的声音,唱着久远以前的战歌。苍凉沙哑,却与这春夜意外地契合。倏忽之间,时光已将当年的金戈铁马席卷而去,纵有千种风情,亦化作萧瑟心事,溶解在骀荡春风、朦胧花月之中。 青衫男子袖着双手,木屐在青石板上踏出清越声响,似有似无地应和着远处歌声。这大约是此人独有的特质,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能自然而然成为景中一角,而不显突兀。不过此刻心情,倒是和悠闲步态相差甚远。 “麻烦。”一面苦笑着想起方才情形。那位雍州长史几乎要将他衣袖扯破,一定要他留下来保护自己。若不是见机行事,到现在恐怕还不得脱身。 “不过,”目光转而一敛,轻轻笑了起来,“麻烦也是乐趣的一种啊……” 声音悄然蔓延在夜色中,而后,仿佛回声一般,引起了某种暗流,滑过路旁花树。大朵桃花因为这暗流瞬间坠落,纷纷然洒了李淳风一肩。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一声低沉的呼喝:“站住!” 李淳风停下脚步,眉头随之皱起,又展开。 “借问,这条路走不得么?” 眼前黑影一晃,紧接着一柄明晃晃的长剑拦住去路:正是之前高歌的醉汉,毡帽将整个面孔笼罩在阴影中,“别人走得,你却走不得!” “为何?” “少废话,交出来!” “噫,莫非壮士手头不便?”李淳风伸手拍了拍衣裳,又将空空如也的衣袖亮给对方,“可惜李某身无长物,未免辜负了两位的期望。” 身后那人哼了一声,道:“不要装傻,快将游侠令交出来!” 三字入耳,心中登时一动,面上却不露声色,“阁下怎知游侠令在我手中?” 背后那人明显迟疑了一下,可以感觉得出,他正征询自己身前之人。由此断定,头戴毡帽者身份较高,应是主事之人。 “问那么多做甚么?交出来,留你一命。” “两位要的本来就是东西,不是李某这条小命。”李淳风神态自若,反而令眼前人莫测高深,“不过在下是生意人,生意人有生意人的规矩,若无利益,岂可轻易放货?” “你——”身后那人性情较急,刚叫了一声,已被毡帽客阻止了,“你要什么条件?” “只要二位肯直言相告,是谁说出游侠令在我这里,我便将它的下落知会你们。这小小条件,想必不成问题。” 毡帽客明显犹豫了一下,“你说的是真?” “当然。我要那东西也无用处,何必骗你?” 以眼前局势而论,李淳风已在二人掌握之中,所说也是实情;毡帽客终于点了头。 “好。那人就是——” 话音未落,突然面色一变:半空中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巨大的身影猛扑过来。他心中一惊,手中长剑直刺对方;来人竟没有丝毫闪避,只是侧过身,用一只手抓住剑锋。而后剑身便轻了,未见对方作势发力,已被那钢铁一般的巨手折成两截。 这一下魂飞魄散。练剑多年,从未见到这样古怪的招式、这样神奇的力量。眼前是个如同巨灵神般的大汉,上身赤裸,油黑的皮肤在月色下闪出亮光。心中蓦然掠过关于随意楼主人的种种传说,一瞬间几乎以为这是用术法招来的神将。 身后那人还不知发生了什么,见情势有变,长刀立刻劈向青衫男子,却在半空中被另一把刀架住。刀的主人身材魁伟,英气逼人,一身校尉服色,正是勋卫府的尉迟方。 “快走!” 被大汉折断长剑的毡帽客大声喝道,随即转身飞奔。另一人早有默契,从袖中飞出一蓬白烟,烟雾弥漫之际,人已隐没在黑夜里。 “当真及时。”这声音正来自酒肆主人,顺手掸了掸衣上的落花,“不过,可惜呀……” 这“可惜”二字显然意有所指,确实,倘若再迟一些,线索也不致就此中断,但尉迟方显然并不知道。 “我去随意楼寻你,等了半日没有等到,却在回家路上遇到你被这两个歹徒所胁。”转头望向大汉,尉迟方惊讶道:“你是……钟馗?” “是我。”大汉脸上放光,显然很高兴对方还记得自己,“你,大人?” “叫我尉迟便可,你怎会在这里?” “我,悄悄的,跟随主人,”汉语不甚流利,大汉钟馗边说边比划着,“小贼,有我,不用怕。” 钟馗是沙陀流浪人,天生神力。《傀儡术》一章中,此人曾为李淳风所救。 “你我本非主仆,就算有恩,这一次相救也抵过了。”伸手拂去肩上花瓣,李淳风神色淡然,“去吧。” 钟馗黝黑脸上现出不知所措的神情。酒肆主人不再理他,一拉校尉,直向前走去。尉迟方有些不忍,道:“李兄,收留他也好。” “多一个人,牵绊便多一分。” “嗨,这是什么话,你又不是和尚,怕什么俗世牵绊。” “哈哈。” “不对,”听到笑声古怪,尉迟方突然想起了这位刚结交的友人吝啬性情,不禁狐疑起来,“你该不是怕多一人的花销吧?” “哎呀呀,”酒肆主人一脸被说中心事的心虚之色,“看此人身量,饭量想必也少不了……若收留了,说不得是桩赔本买卖……” “居然真是……”不知该气还是该笑,回头远远见大汉还站在原地,偌大一个人,表情看起来沮丧得像是个被人丢弃的孩童,“你还当真忍心。” 第21节 “以钟馗之能,自然有他的去处。”李淳风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李某一介凡夫,管不了那许多闲事。” “少来。当真不管,又怎会有人追杀?” “一桩小事,适逢其会而已。还是说你吧,等我到这么晚,想必有很特别的事?” “对。”想起了上午的遭遇,尉迟方神色也郑重了许多。于是将事情原原本本说了。李淳风侧耳倾听,眉头也渐渐皱了起来。 “木盒中的人眼……这么说来,尉迟你也是暗杀集团的目标了。” “原来李兄也听说了铅丸杀人之事。” “岂止听说而已。”酒肆主人摇了摇头,眉头却一直未舒展。尉迟方以为他在忧心自己,连忙道:“李兄不必担心,不是夸口,有这把刀在手,无论是谁,要想动我都须仔细掂量。” “不是为这个。关于此事,我心中原本有一个假设。但你这样一来……” 话未说完,耳边响起清朗语声,“花月良宵,岂可空过。请来共饮一杯,如何?” 声音来自道旁河中,一只小小画舫。并无朱漆彩绘,单纯木色而已,形状却甚是精巧。尉迟方一怔,转头看向李淳风,对方却露出了笑容。 “郡主有命,不敢辞。” 惊讶之意更甚,校尉连忙往舟中看去。恰在此刻,玲珑通透的雕花窗悄无声息地支起,露出一张侧脸。秀长颈项微微低垂,清淡姿容,映着皎洁月色。一瞥之间,心中突然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风过处,恍惚有千万片花瓣在这瞬间离枝而起,飘飘荡荡,竟不知身在何处。 第六章 凤兮 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只在甬道尽头处有一点微光。然而距离如此之远,竟分辨不出是真实还是仅仅出自想象。朦胧意识中,两壁越来越窄,原本仅容一人,越往前走,呼吸也随之急促起来。一片寂静中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与心跳。无论是谁,在这样的境地下总难免恐慌,方恪也不例外,黑暗中无形的压力令这个一向端方自持的人几乎要张口呼救,理智却分明告诉他,即使大喊也无人听见。 强压下心中恐惧,一步步向前走,而后发现,那光线越来越大、越来越亮。虽然仍是如萤如豆,却不由自主心生狂喜,脚步也加快了。 微光像是具有生命,缓缓地飘移,周围景物也更加清晰。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这里布置竟跟方恪自己在华原的官衙一模一样,连桌椅也未曾动过,衣架上整齐地挂着自己那件绿色官袍。案头笔墨犹新,不由自主走过去看,纸上字迹极淡,看不清楚。砚中犹有余墨,于是提笔蘸了一下,啪地一声,浓墨落在纸上,迅速洇开。定睛望去,突然倒吸一口气,挣扎着向后退了几步——纸上一片鲜红,竟是血迹!惊惶地抬头,官袍无风自飘,转了过来,赫然现出一个骷髅,空洞的眼神凝望着他,森森白牙似乎正在狞笑。 “大人,大人?” 方恪猛地抬头,眼前一灯如豆,正发出温暖的黄色光芒。面前是长相忠厚的白须老者,正关切地看着自己。再看四周,哪里来的官袍,哪里来的骷髅,倒是桌上还摊着自己方才看的书,笔墨纸砚一应俱全,也没有鲜血。这才回过神来,方才只不过是趴在桌上打盹,做了个噩梦。 “大人你没事吧?” “啊,没……没什么事,多谢老人家关照。” “这就好,方才巡查,听见这屋中有古怪声响,还以为方大人你叫我……” “放心,我无妨。夜深了,你也快歇息去吧。” “好,好。我就在隔壁,方大人有什么事,只管传唤。”方恪在华原安抚灾民之事,京中早已传遍,交口赞誉。对眼前这知礼而勤奋的青年官员,年长馆丞甚是爱敬。 目送馆丞颤巍巍地带上了房门,方恪下意识地长出了一口气。视线停留在墙上挂着的绿色官袍上,皱了皱眉,起身将它取下折起。手指不经意拂过下摆一处淡得看不出的污渍,突然触电一般缩回了手,脸上神情似乎是恐惧,又夹着一些黯然。 ※※※ 有些事、有些片段,并不需要特地记忆。譬如说某个花月良宵,无端邂逅一名女子。在当时不过一场惊艳,多年之后回想,或许面貌也已淡去,如同梦寐;但那夜花香与酒香,却还缭绕不散。对于尉迟方而言,这一夜便是如此。身在舟中,眼前是低眉敛袖的白衣女子,心却似真似幻,不知落于何处。 然而这一霎心情立刻便被身边之人破坏了。一只手伸出来,在自己眼前晃了晃,这才回过神,连忙转头,酒肆主人一脸诧异表情,却明显是佯装出来的。 “尉迟醉了么?” “啊,没,没……”这才醒悟方才拂云郡主在问自己姓名,连忙端正坐姿,道:“在下勋卫府尉迟方。” “嗯,尉迟校尉。不知和吴国公如何称呼?” “正是家叔。” “难怪。”拂云笑容展露,如芍药初绽,“令叔武艺高强,为人忠义,是我向来佩服的。大唐江山有劳诸位扶持,请。” 举杯相邀,再放下酒盅已空。并不像一般女子扭捏作态,这位容貌俊丽的郡主饮酒竟颇有男儿豪气。尉迟方连忙干了自己面前那一盅,却因为饮得过急,猛地咳嗽起来。耳听小侍女“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脸上顿时通红。拂云却转头看了侍女一眼,神色有责怪之意。 见此情形,青衫男子不动声色替友人解围,道:“如此深夜,郡主雅兴不浅。却不知是无心偶遇,还是有意安排?” 眼波流转,拂云不答反问,“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未卜先知,何妨猜上一猜?” “坊间传言,岂可尽信。”端起面前酒杯,李淳风目光并不与对方交接。烛光勾勒出线条分明的轮廓,染出淡淡光晕,却又将其余面容隐没在阴影中,“无心也好、有意也罢,斯时、斯地、斯人,才是最重要的。” “哦?莫非李先生也要效仿江湖术士,以模棱两可之言诱出我的来意?”语气虽俏皮,掩饰不住淡淡的失望。 “郡主说的不错,李某确是江湖出身,一无所长。小小骗术,用来混吃混喝而已。”一面说着,一面从容饮尽杯中酒,似乎要为这“混吃混喝”四字作个注解。 尉迟方却听得如坐针毡,生怕拂云因此着恼,连忙圆场:“李兄说笑惯了,郡主不要放在心上。他的能耐是在下亲眼所见,绝非江湖骗术可比。无论何事,拜托他即可。” 边说边连使眼色,岂料李淳风却毫不领情地截口道:“尉迟大人的能耐也是在下亲眼所见,绝非江湖骗术可比。无论何事,拜托他也可。” “咳,李兄你……” 看着眼前面不改色的无赖友人,校尉一筹莫展。倒是拂云忍俊不禁,一面笑着,一面亲手为二人斟满。 “是我出言莽撞,抱歉抱歉。不过,的确有事想烦劳二位。” “关于刘学士那张琴?” 李淳风这句话信口说来,拂云郡主却愣住了。 “你……” “郡主和李某本不相识,骤然相邀必与刘钧之死有关。刘钧以琴闻名,又教授郡主琴艺,我在他住处却没有看到琴囊。他在京城并无亲人,你与他既是师生,交托于你也顺理成章。”目光转向拂云身后,小侍婢手中所捧之物,“若猜测不错,那匣中便是刘学士的琴了。” 拂云眼中流露一瞬间的怔神,随即宁定,“一点不错,李兄果然料事如神。” 示意侍女将木匣打开,顿时现出一张古琴。古色斑斓,不知哪朝哪代之物,桐木因摩挲日久,发出墨玉一般柔润光泽,一角用小篆刻着“凤兮”二字。稍一撩拨,便有悠远空灵的金石声响,动人心弦。 “好琴,当真是无价之宝。”这一句赞叹脱口而出,发自内心。尉迟方呆了一呆,他似乎还从未见过李淳风脸上露出如此郑重的神色。拂云郡主轻轻抚摸古琴,黯然道:“确实,老师将这张琴看得重逾性命。因此三天前当他来找我,要我收下它的时候,我甚是惊讶,他却说,命不久矣,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张琴,定要为它寻个好去处。” 第22节 “三天前……想必是收到寄来的残肢了。” “是。后来我便听说他的死讯。老师痴于琴艺,为人良善,从不与人结怨,实在想不出有谁要置他于死地。因此想拜托二位,帮助查找凶手,也可告慰他的家人。” 李淳风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凝视着那张古琴,若有所思地转动手中酒盅,忽然道:“除此之外,刘学士还说了什么?” 拂云托着腮想了想,道:“对了,他说了一句很古怪的话。” 目中倏地掠过一丝亮光,仿佛猎鹰发现猎物一般,“什么话?” “因爱成痴,悔之已晚。” 一字字缓缓道来,却听得在场两个人都怔住了。 第七章 巧合 曾有人总结世间败兴之事,如花间喝道、焚琴煮鹤之类。但在尉迟方看来,最败兴的莫过于自己一腔感想急于倾吐之时,偏偏遇上了一个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的听众。 “当真意外,竟然见到拂云郡主……” “嗯。” “连酒量也如此出众,真是出乎意料啊……” “啊。” “你觉得她会不会……” “哦。” “……什么,我还未说完……” “闭嘴。” 这两个字倒是清晰明了,简洁有力,登时将校尉一肚子话都噎了回去。默默走了一会儿,李淳风才如梦初醒。 “抱歉,刚刚一时走神。你方才说什么?” “呃……算了,没什么。”自然而然,有关方才那场艳遇的话题便无法继续下去了,而是转到眼前关注的事情上,“有头绪么?不妨说出来一起参详。” “恰恰相反,不是没有头绪,而是线索太多。” “对了李兄,袭击你的那些人似乎说,要你交出一样东西,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那他们怎会认为在你手中?” 扔了一颗花生入口,李淳风模糊不清地说:“这便是第一个线索了:至少有一群身份不明之人在争夺游侠令。起先我只知道它是刺客集团的名字,现在看来,它应该还是一样宝物,很可能便是用以号令这个组织的令符。” “那就该说明你不知道此事,东西也不在你手中。” 摇了摇头,李淳风道:“那样一来线索反而断了,不如将计就计,令人不知虚实。再者,即使我说不知,他们也必不肯信。真正有趣的倒是将这线索引向我的人,倘若只是为了要我性命,何须如此兴师动众;如果不是,目的便耐人寻味了。” 月光下,那人眼眸在黑夜中闪闪发亮,倒像是孩童发现了新奇的游戏,一副跃跃欲试神色。尉迟方看在眼里,只好肚里叹了口气,转移话题道:“还有其他线索吗?” “尉迟练过腕力么?” “当然。” “好。”从怀中摸出那枚铅丸,交到尉迟方手中,“用最大力气,掷向那株柳树。” 柳树距两人不到一丈,虽不明白同伴的意思,还是依言出手。劲风掠过,夺地一声,铅丸钉入了树身。 “好大力道!”赞了一句,走过去细看。铅丸入木半寸左右,牢牢嵌在树中。袖中取出一把小刀,将它剜了出来。 “以你的力量,也只能入树半寸。比起柳木,脑骨要硬上许多,而凶手却能入骨一寸,功夫未免匪夷所思。” “入骨一寸?”尉迟方不禁咋舌,“莫非用了连弩之类的机括?” “果然是行家。” “但军中所见的机括只怕也无此威力。” “江湖中的邪门秘术和两军战阵自然不同。如果是机括,凶手便不仅限于武艺高强的人。即使老弱妇孺也可以轻易用它取人性命。这样一来,凶手的范围便扩大了。此外,就是那张琴……” 听到这句话,尉迟方精神一振,“你是说,郡主手中那张?” “到目前为止,死去的六人我已请易长史查勘过背景,大多并无可疑之处。而刘钧这张琴,很可能是个突破口。凡事皆逃不过因果,除非偶然失手,杀人一定有其原因,或谋财,或报仇,或灭口,这其中必有我们所不知道的联系。” “难道凶手杀刘钧,是为了那张古琴?” “倘若属实,”冷静地看着前方,李淳风缓缓道:“嫌疑最大的便是它现在的主人。” “什么?!”尉迟方突然明白了对方话中之意,一下子跳了起来,“你,你竟然怀疑郡主?!” 将手指放在唇上“嘘”了一声,做了个少安毋躁的手势,“只是就事论事。” “那也不该!郡主折节下交,何等雍容可亲,你却说她谋财害命!” “正是这一点才可疑,岂不闻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你!”理屈词穷之下,尉迟方只得恨恨瞪着对方,青衫男子却是一脸坦然无辜。 “唉呀唉呀,假设而已,莫伤和气。” “无凭无据,算什么假设!” “当然不是一点凭据也没有。”不理会同伴的恚怒,李淳风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可还记得船上见到的那只琴匣?” 第23节 “不过是个普通……”话说到这里,突然顿住了,依稀想起木匣上刻着一朵浮雕莲花,与自己接到的那只装有人眼的盒子极为相似。 “看来你也记起了。” “说不定是巧合……” “自然有此可能。但反过来说,巧合之中,或许正有玄机隐伏。” 这回尉迟方是真正无话可说了。默然走了一段,酒肆主人看了兀自气鼓鼓的校尉一眼,笑意隐现:“尉迟。” “什么?” “你也是个古怪人啊。” “过奖,”校尉余怒未消,没好气地说道:“与李兄比起来,在下自觉正常得很。” “呵呵。我是第一次看见不担心自家生死,却为别人惹闲气的。” 尉迟方这才想起早间之事,“嗨,那有什么好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我可没你那许多猜疑念头,只有一身武艺,好歹要派些用场。”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刺客手段诡诈多端,跟战场上一刀一枪的对抗毕竟不同。” “怕甚么,我又不曾做过亏心事……”校尉突然想起对方先前的话,“对了,你刚刚说杀人必有原因,可我当真想不出谁要置我于死地。” “是啊,这就是先前所说的难解之处。”说到这里,酒肆主人手指轻弹前额,呆呆出神。 见他如此,尉迟方心中倒有点过意不去,安慰道:“李兄放心,莫非你信不过我的本事?结交朋友,讲的便是信任二字。恕我冒昧,你有时实在是猜疑过多了。” “哈哈,好好,我不疑郡主便是。” “咳,”尉迟方脸上一红,分辩道,“我可没说她……对了,改日我引见另一位朋友给你,就是华原县令方恪。那可真是位好男子,品格见识都是一等一的。你见了他,一定投缘。” “嗯。”应了一声,又回到心不在焉的状态之中。良久方才抬头,“你说什么?是谁?” “华原方县令,如今刚调入京中任职。今早正是和他一起游览的。” 突然伸手抓住校尉肩头,猝不及防,让尉迟方吓了一跳,再看对方脸色,竟是意料之外的严肃。 “你是说,今早他与你一起?” “没错。” “接到木盒之时他也在场?” “是……”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立刻问道:“他现在哪里?” “这……他……应该住在驿馆吧。”尉迟方被弄得昏头转向,“怎么了?” “快走!” 第八章 诱饵 夜已深,薄云掠过,掩住月光。“卜”地一声,却是桌上灯花爆了一下。方恪揉了揉酸涩的双眼,取过烛剪,刚碰到灯芯,突然一阵飒飒微风吹了过来,手一颤,烛火奄然而灭,只留下一道发白的烟气,消散在黑暗中。 转头望去,只见窗上树影摇晃。此刻眼睛已稍稍适应了黑暗,于是站起身,借助星月微光摸索到窗前,却是关得严实,窗纸也完好无损。就在此刻,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声似有似无的叹息。 方恪一瞬间毛发倒竖,哑着声音叫道:“谁?是谁?” 迷蒙暗影中沉寂了片刻,随后便听到一些细小怪声,像是被压抑在地底的低泣和呼救。恍然自身所在之处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坟墓,四周到处是绝望濒死的人,空气被一丝丝抽走,呼吸也变得困难,重压之下听到自己心跳如擂鼓。 “不!” 拼尽全力叫出这一句,随即眼前一黑,便跌入了无所知的空间中。 “不!” 这一声已经近乎惨叫,易秋楼的脸色看上去比起死人好不到哪里,“别的都好商量,要我去当诱饵,万万不可!” 荆烈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李淳风,一脸“我早知这样不行”的神情。此刻这位风流自负的雍州长史、世家公子,正靠在最宠爱的侍婢身上,裹着两床锦被瑟瑟发抖,丝毫没有往日脂粉丛中倜傥模样。 “这可不是我胆怯……李先生你也看到了,我如今重病在身,实在起不了床。” 投来的目光可怜巴巴,任是铁石心肠,也要不忍,偏偏眼前这青衫男子却好像一无所觉。 “哦?长史有恙么?无妨,在下可以代为诊治。” “哎、哎,不必,不必……” “怎说不必?”李淳风不由分说抓过他的手腕,“左寸浮而洪数,右尺沉细,是心火郁积之像。不宜卧床,倒要多劳动才是。” “荆烈……”易秋楼眼光转向下属,求救一般,“我平日待你不薄啊……” 叹了口气,荆烈道:“长史大人既然病了,这诱敌之计不妨缓行。” “对,对,缓行,缓行。”如逢大赦,易秋楼立即连声附和。 “长史可以缓,刺客却不会。昨日,华原县令方恪在驿馆被杀。”酒肆主人垂下眼,令人无法窥见他眼中神情,“此事本可阻止,只可惜阴差阳错,刺客误将残肢送到了另一人手中,以致错延了时辰。我与尉迟赶到之时,刺客刚刚离开。” “什么?方大人也……” 荆烈点了点头,低声道:“就在昨夜,是李先生发现的。” “老天!” 一声呻吟,长史倒在床上,双眼翻白。 “目前为止,刺客已杀七人,无一失手。”看了看周围,李淳风道:“恕我直言,易大人这里的防卫对付小贼还可,若要对付杀手,只怕无效。” 第24节 “那……那该如何是好?”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实者虚之,虚者实之,故意将最易受到攻击的破绽亮给对方,引诱他来入网。荆大人这条计策不失为妙着,李某也认为可行。” “可是,如果刺客不上当,我……” “放心。”荆烈上前一步,双唇紧抿,“卑职会布置一切,确保万无一失。” 望着眼前两人,易秋楼只得点了点头。脸上神色当真是风萧萧兮悲且凉,莫说是易水,连怀中锦被也寒了起来。 傍晚时分,两日来一直紧闭的易府大门敞开了,八名轿夫抬着一乘青绸软轿从中走了出来。轿帘上以彩墨绘着喜鹊登梅的图案,影影绰绰现出轿中人影。轿前轿后各有五名精壮士兵跟随,荆烈按着佩刀,没有乘马,徒步行走在轿侧,神色如常,一双鹰一般的眼余光左顾右盼,不放过身侧每一个人、每一点异动。 天色已暗淡下来,路上人大多形色匆匆,并没有人注意到这一队。转过街角,迎面一名跛腿小贩,肩上挑着糖糕担子,一瘸一拐地向着软轿走来。粗糙而敦厚的面容上,满是长期劳作留下的皱纹和印记。一眼望去,正和这城中寻常中年商贩一样。 青绸软轿向北,商贩往南,眼看便要擦肩而过。就在此刻,树上一只乌鸦突然惊飞而起,荆烈本能地抬头一望,几乎同时,一点光芒如闪电流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飞入轿。 “要尉迟大人为我守卫,当真过意不去。” 依旧没了骨头一般靠在侍婢身上,易秋楼开口向面前之人道谢。 “说哪里话。”尉迟方直率说道:“方兄遇害,我没能救下他,已是万分抱歉。如今只有尽快抓住凶手,免得他再害人。” “正是,正是。不过,”长史忐忑不安地看了看周围,“不知道那刺客会不会中计?倘若被他发现了……” 此刻二人正在易秋楼的卧室之中。诱敌之计本是计中计,乘着长史平日常用软轿出门的是李淳风,而尉迟方则被请来埋伏在易府,以防万一。 “放心,”尉迟方显得信心十足,“有我在,刺客决伤不了你。” “如此便好。”安心地叹了口气,缩回锦被之中。又想起什么似地探出了头,“可李先生那边……” “荆烈已随同保护。李兄行事向来有分寸,一定早有应变之方。”提起李淳风,尉迟方看似比对自己信心还要多出十分。 几乎在那道劲风袭来的同时,荆烈也立即拔出刀来,但仍然迟了一步。寒光一闪,已没入轿帘。看起来憨厚老实的小贩此刻判若两人,身体旋转的同时飞出两脚,将糖糕担子踢向荆烈,自己则抽出了那根扁担,向后疾退。动作潇洒敏捷,一气呵成,显然训练有素。 但荆烈是何等人,他号称京城第一捕,自然不是浪得虚名。大喝一声,竟丝毫不理会向自己直飞过来的箩筐,而是猛一跺脚,身形如疾风一般从间隙中插了过去,与此同时,袖中飞出一条铁链,黑沉沉地套向对方脖颈。刺客显然怔了一怔,似乎没有想到对方身手如此快速,稍一分神颈项已被铁链缠绕,眼中顿时流露出惊恐绝望之色,嘶声道:“你……”不等他说完,荆烈右手拉住铁链发力,勒住刺客咽喉将他带向自身,耳边只听到一阵金属摩擦的刺耳之声。 “留手!” 一个声音喝道。荆烈闻言顿了顿,手腕一翻,铁链兜了半个圈子,刺客要害受制,只得跟着旋转,重心不稳,一跤摔在地上。荆烈正要上前,突然啊了一声,一手捂住腹部,身体屈了下来。 这的确是个好时机。毫不犹豫地,刺客解下颈间锁链,抓起扁担便要飞奔。却在刹那间硬生生顿住脚步,仿佛看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似的张大了嘴,然后就这样缓缓双膝跪地。 一柄剑,一柄明晃晃的长剑不知从何处飞来,没入了他的胸口。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把前胸染成鲜红。刺客颓然倒地,一动不动。一直紧紧抓着扁担的右手此刻才松开,带着临终前的挣扎与不甘。在他身前,一人负手而立,白色道袍,身材修长,面貌清癯。 “可惜……”方才说话的人此刻从轿中走了出来,正是伪装成易秋楼的李淳风。手中握着一只青铜面具,面具的眉心有一处凹陷,却是方才刺客铅丸射中的地方。 第九章 府中 荆烈面色灰白,摇摇欲坠,正要直起身,却被李淳风一把按下。 “别动。” 揭开衣襟,只见胸腹之间一片乌青。幸好荆烈贴身穿了护甲,否则刺客意图逃走时发出的那一枚铅丸便要将身体洞穿。从怀中取出一瓶药,倒在掌心搓散了,而后涂抹在伤处,顿时疼痛大为减轻。见他已无大碍,李淳风这才将目光转向站在刺客身旁的白衣道人。 “还有救么?” 默然片刻,道人冷冷道:“你请我出手,就该知道后果。” 叹了口气,李淳风望向地上毫无生机的躯体,“天绝之剑……你的剑果然是无情物。” 荆烈显然有点愣神,此刻才反应过来,是眼前这鬼魅一般的道人杀了刺客,救了自己,忙道:“荆某谢道长相救之恩!” “不必。”道人两个字吐出,弄得荆烈怔怔发呆。李淳风心下了然,拱手道:“承蒙援手,多谢多谢。此间事了,他日必携桃花酿,与君共谋一醉。” 道人脸上这才有了笑意,“好,莫让我久候。” 再不多话,转身便走。荆烈好奇道:“这位是谁?” “朋友。” 抛下面具,径直走到尸体旁,翻检了片刻,手中多了一只小小铁盒,长而扁,看起来毫不起眼,却令李淳风双目为之一亮。荆烈忍不住问道:“什么物事?” 看了荆烈一眼,李淳风伸手一拨旁边机括,夺地一声,一枚铅丸从下方圆口中射出,钉入地下,将坚硬的地面凿出一个深坑。 “凶器!” “正是。” 顺手将盒收入自己怀中,翻转尸体,一样东西从身上掉了出来。那是块木牌,因为摩挲日久,表面黑漆已褪,变成乌油油的润泽光彩,牌上刻着一个“羽”字。 “原来是叛逆余党!” 酒肆主人目光中露出一丝异色,“荆大人见过?” “没错!”接过李淳风递来的木牌,仔细看了看,“八年前……” 夏王窦建德是隋末另一股割据势力,其人慷慨豪侠,骁勇善战,盘踞山东河北一带,后因援助王世充被擒。王是险诈小人,他则甚有英雄气,颇得人心。这样的人,自然是唐王朝的心腹之患,于是饶了王世充,却必须要将窦建德斩首。临刑之前,朝廷收到密报,有死士谋劫法场。 “那些人大约有十来个,个个武艺高强,而且似乎有邪术。”一边回忆,荆烈一边说道:“围捕的百余名官兵死伤大半,直到后来出现了几名蒙面神秘人,局势才得扭转,全歼了逆党。事后检看,死者身上都带着一块这样的木牌。” “看来羽字系最终投奔了窦氏。” “羽字系?” “嗯。”种桃道人曾对李淳风说过游侠令秘史,其中提到以江湖散客为主的一支,便是羽字系。 “这可麻烦了。”荆烈蹙眉,“难道这里有叛逆的阴谋?” “此刻还不能断言。荆大人还能行走么?” 第25节 荆烈活动了一下,伤处疼痛已减轻了不少,“无碍。” “好,回长史府上。”男子湛然双目此刻微微眯了起来,“若我猜得不错,他们的经历想必更为有趣。” 如果有两团丝棉,尉迟方很想将自己耳朵堵住;倘若只有一团,好歹也可将易秋楼的嘴堵住。不幸的是此刻他的手中连一根丝线也无,只好听凭长史大人翻来覆去地诉说自己的不安与担心。 “一定是上次搜捕山东响马的时候得罪了这帮亡命之徒。”易秋楼愁眉苦脸道:“可我也是奉命行事……尉迟兄你也知道,上命不由人,为何要将仇结到我身上?这才叫祸从天降……” 他一面自顾自地说着,一面坐立不安四处张望。尉迟方开始还安慰两句,眼看毫无效果,也只好省些力气。易秋楼又道:“李先生那边还是没消息。会不会……” “放心,不会有事。” “可天色都这么晚了……” 确实,原定日落之前回来,此刻天已漆黑。尉迟方本来极有信心,也被弄得有些焦躁起来。看了看易秋楼,无奈道:“不然我便去瞧瞧?” “别!别走!” 易秋楼惊慌之下一把扯住他的手臂,“你若走了,我怎么办?” 一筹莫展,校尉只得坐下。就在此刻,门上突然传来两声轻响,长史顿时面如土色,尉迟方立刻拔刀在手,沉声喝道:“谁?” “请大人们用膳。” 听声音,正是府中管家。易秋楼这才松了口气,道:“进来。” 门开了,卷入的却是一阵狂风,呼地将房中灯火吹灭。耳旁只听见尉迟方大喝一声,刀光骤起,缠住一道剑光。 突如其来的黑暗,令人目不能视。尉迟方退了一步,剑光飘忽如灵蛇,两个翻转便摆脱了刀光的纠缠,长了眼睛一般直向易秋楼藏身的角落逼来,紧接着当地一声大响,似乎是重物撞击声。剑光急停,又再度暴涨。 “住手!”伴随喝声,另一道刀光卷入。与此同时,狂风再起,人影如飞冲出门去,速度之快不可思议,只余惊鸿一瞥。 火光亮起,照见室内暗影。尉迟方长刀护在胸前,另一人则是刚刚赶到的荆烈。长史坐在地上,安然无恙,只是脸上全无血色。视线移向门口举着烛火的人,青衫束发,正是李淳风。 “荆烈!李先生!”易秋楼终于缓了过来,脸上神色便似要哭出来,“幸好你们及时赶到,否则的话……” 打了个寒噤,下面的话便说不下去了。李淳风点了点头,将房中灯火点燃,俯身拾起地上一样东西。 “是那铅丸!”尉迟方叫了出来。 轻轻摩挲铅丸表面,青衫男子不发一语。 ※※※ 灞桥边上垂柳,依依似留人住。和风吹拂,拂得人心也暖洋洋、软融融,这正是春日独有的意趣,何况是如此温暖闲适的午后。将木屐脱了放在一边,背靠柳树,赤足席地而坐,男子看上去颇为悠闲。手中握着一根钓竿,身侧一堆花生壳,说明坐在这里有些时候了,但身旁的鱼篓却还是空的。 脚步声轻微,越来越近。正在垂钓的李淳风眉头舒展了开来,并未回头,只闲闲招呼。 “荆大人。” 身后那人停了下来,隔了很久,方才沉声道:“你知道是我?” 一丝笑容从酒肆主人嘴角浮现,“既然来了,那就是了。” “哦,愿者上钩么?” “在下姓李,却不姓姜。”放下钓竿,青衫男子伸了个懒腰,而后站起身来,转过头去。一道阳光从斑驳树影中直泻下来,正照着来者出鞘的利剑,又反射到李淳风的面容之上,将眉目映得分明:原本清俊柔和的棱角,此刻看来竟是锋锐异常。 “结客少年场,报怨洛北邙。利剑鸣手中,一击而尸僵。——荆大人手中之剑,将为我而鸣么?” 沉默片刻,荆烈缓缓抬手,长剑指向对方咽喉,“抱歉。” “这么说来,你已发现了?” “昨晚我遣人去找陈六尸体,却发现他失踪了。将那日之事连起来一想,恍然大悟是你布的局。” “不错。观主那柄剑本就是断剑,刺入胸口不及半分。只是我在剑上加了些药物,可以令人麻痹昏死。”点了点头,李淳风真心赞赏道:“小小障眼法儿,果然瞒不了长安第一名捕。” “过奖。”荆烈面无表情地说,“无论你是靠妖邪法术,还是当真未卜先知,我都不能留你。” “哦?难道你以为,只有邪术才能破解你的秘密么?” 不理会对方剑尖,转过身去,将后背暴露在对方剑下,李淳风自顾自地说道:“你找到陈六,胁迫他重操旧业,同时又劝诱易长史,要他出门诱敌。原定计划应是你杀了陈六,这样一来,长安城中的刺杀事件便都嫁祸到羽字系的头上,却隐藏了真正的凶犯,这正是李代桃僵之计。同时又一石二鸟,打击了游侠令余党,杜绝他们向你报仇之心。” 荆烈手中长剑骤然握紧,“向我报仇?为什么?” “因为八年前那场屠杀,其实是借刀杀人。”李淳风霍然转身,双目瞬也不瞬盯着荆烈,“羽字系并不曾投靠夏王窦建德,更不曾要劫法场。从头到尾,这都是一个无中生有的陷阱,而你或你的同党,正是掘陷阱之人。” 第十章 一诺 “哗”地一声,一条大鱼跃出水面,鱼鳞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倏忽之间又沉入水底,只在水上留下一圈圈颤动的涟漪。这突如其来的小插曲打破了两人间的沉默,荆烈沉声笑了起来。 “阁下是在主持正义?还是说,自认为有权审判于我?” “当然不是。”看得出李淳风在谨慎选择措辞,免得触怒对方,“莫氏与羽氏两大宗支的恩怨纠缠已有数百年,李某一介外人,怎能知晓?凡事必有因果,你的所作所为自然也有你的理由。” 荆烈面色缓和,长剑也垂了下来,“好吧。能猜出我的来历,你也是聪明人,不妨将此事说个透彻。游侠令自王莽纂汉之后,就已分崩离析,两派之间互相残杀。直到二十多年前,两派分别出了两位首领,一名莫祁,一名羽之。那时隋室江山已经风雨飘摇,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莫祁、羽之都是见识卓著之人,也有一副侠义心肠,便相约定盟,放下往日恩怨,同心协力救民水火。为表诚心,双方将自己在各地的组织与联络方式刻在一块木牌上,交给对方。” “难怪有人向我要游侠令,原来便是此物。”李淳风沉吟道:“对于一个秘密组织来说,这就相当于将身家性命交到了对方手上。” “正是。当时群雄逐鹿,中原局势混沌不清。二人均看好李唐势力,便定下计划,莫氏在明,羽氏在暗,共助李家。莫氏弟子本来就有很多世家少年,于是纷纷从军,不少人累积军功成了大将,自然也有无数好男儿血溅沙场。终于唐皇登基,天下太平,莫氏弟子却纷纷离奇暴毙,仅一年之内,便折损了大批精锐。” “难道此事和羽氏有所关联?” “弟子身份本来隐秘,不是宗派中人很难知晓,而羽氏拥有莫氏的游侠令,对这一切了如指掌,仅这一点,羽氏的嫌疑最大。但宗主莫祁与羽之早已成为知交好友,不信对方会背叛友情。于是他便约见羽之,打算问清事实。预定之日已过,弟子却未等到他归来。情知不妙,赶往相会之处才发现他的尸体,身上属于羽氏的那一半游侠令已被抢走。显然,正是他所信任的好友羽之下的手。” “那么羽之可曾承认?” 哼了一声,荆烈道:“那懦夫自然不认账,极力辩驳。但事实俱在,他也无法抵赖。当时莫氏在京城中的势力几乎被暗杀殆尽,本以为报仇无望,谁知道正好逢到了一个天赐良机。一名神秘人物前来寻找莫氏,透露了羽之的行踪,说道他和他的弟子冷血十三将在某月某日聚会于长安,并定下了告密之计,借朝廷之手,将羽氏连根翦除。” 第26节 “羽氏为何齐聚长安?那人是谁?又怎会知道这么隐秘的消息?” “这就不清楚了,但那人言之凿凿,并说这是为死去的莫氏宗主报仇最佳时机。事实证明他的消息没错。围捕当天……”荆烈目光微微涣散,似乎回到了那日情景,“……一场恶战,到处是鲜血……我也曾从军参加过大小数十场战役,但那一天的场景却是我永生难忘。羽氏都是些悍勇之徒,誓死不退。而羽之更是全身浴血,身中数箭。长矛戳穿了他的腹部,肚肠流出,却依然神勇非常,无人敢近身。最终还是他的弟子,冷血十三中排行最末的一人突然背叛,亲手将他的头颅砍下,才将之结果。” “那人就是陈六?” “不错,也是当天羽氏在围剿中活下来的唯一一人。衙门将他带了回去,百般拷打,他假装疯颠,伺机逃走,隐身于市井,直到上个月我才找到他。这贪生怕死之徒为了活命,只得答应我行刺官轿。原先的打算是无论成功与否,都要杀他灭口,将刺杀的嫌疑转移到羽氏。没想到这厮还有胆垂死反扑,又被你将计就计,救下他来。” “其实这也是你的破绽所在。”李淳风心平气和地说道:“马周曾向我说起过你的办案手法,称你是个极其谨慎周密之人,所以才有天罗地网的绰号。但,你要易长史出门诱敌的计划可谓相当草率,既未多派兵丁保护,也未加以预防,简直就是故意在制造刺杀机会。人之性情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这其中的规律甚至比日月潮汐、星辰运行之道还要恒定。倘若突然违反常理,其中必有缘故。反常本身,就是破绽。” “这便是你说的因果么?”荆烈眼中有嘲弄之色。 “自然还有别的。荆大人可知,李某随意楼中什么东西最出名?” “桃花酿?” “没错。”一拍双手,酒肆主人似乎全然忘了自己处境,显得甚是得意,“说到酿酒,在下便当仁不让了。其实酿出好酒,原料与功夫都在其次,关键是要有敏锐的嗅觉,何时出窖,如何勾兑,鼻、舌要能分辨出极细微的差别。而这,正是李某所长啊。” “这跟我有何关系?”荆烈不耐烦地说道,手中剑又再抬起。 “说来也简单,方恪遇刺,他房中有极淡的青蒿气味,这恰恰是那日上午我在你身上闻到的。正是这丝气味,让我疑心到你。其后你提出诱敌行刺的计划,我便知会了道长,让他跟踪官轿。一旦发现刺客,抢在你之前出手。” “难道那时你便知道了整件事情?” 李淳风摇了摇头,诚恳地道:“李某并无法术,所依靠的只是一点推测。直到陈六苏醒后,我才从他口中证实,你便是那凶手。” “凶手?”荆烈哈哈大笑,“待你死后,不妨去问问那些死在我手中之人,看到底谁才是凶手!” 空气瞬间紧张起来。剑光摇曳不定,窄细的剑尖仿佛一条灵蛇,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事已如此,我不得不杀你。”荆烈脸上神色,竟有几分惋惜,“你其实并无当死之罪,可惜太过聪明。” “过奖了,”酒肆主人仿佛不曾看见那凛冽剑光,欣然道:“只不过我既然如此聪明,怎会不为自己留条后路呢?” 这一句话出口,荆烈表情突然变了,手中长剑也随之挥起,剑光如匹练一般向李淳风卷去,却在未到身前时蓦地顿住,浑身颤抖起来,而后仿佛醉汉似地左右摇晃。 “你!”一阵天旋地转中勉强用长剑支撑身体,荆烈显得愤怒而惊奇,“你用的什么邪术……” “不是邪术,是那日我为你用的伤药。药是好药,不过掺上了几味特殊的佐使之材。三日之内不可妄动力气,否则便会像现在这样。” 咬了咬牙,荆烈道:“你想做什么?” “什么也不想做,”微微一笑,李淳风又坐了下来,“如此和暖的天气,只想晒晒太阳,钓几条鱼。” 他说的是真心话。空气中有清淡的花草香,在阳光下懒洋洋地蒸发出来。离岸很近的地方又一次传来鱼跃声,近得几乎能感觉到那条冒失的鱼在水下摇头摆尾的模样。这样充满生机的春天,却让人心中忍不住地生出安宁幸福之感,仿佛一切都可置之不理,一切都会迎刃而解。但随即,李淳风听到身后传来一点奇异响动。蓦然回首,荆烈手中长剑已插入自己胸前。 “荆烈!” 青衫男子敏捷地跳起身来直奔过去,扶住了对方,随即发现,即使是自己也已回天乏术。经验丰富的捕头将长剑直刺入心口要害,脸上神情出乎意料,竟是一片平静。 “我若不死,此事不止……你……答允我……” 话说到此,骤然顿住,头也低垂了下来,缓缓坐倒,从此再无声息。一只拨浪鼓从他身上掉了下来,在地上转了一圈,发出清脆声响。红漆的鼓身绘着一对白胖娃娃,看起来圆滚滚甚是可爱,正是孩童喜欢的玩物。想必是做父亲的在集市上买来,准备带给大病初愈的孩子。 李淳风将那只拨浪鼓拾起,默然良久。而后开口,向再也听不到的人郑重道:“好,我答允你。” 第十一章 隐事 灞桥之上,依旧春浓,依旧是故事开头的两人,但此刻却是送行。 “当真要走?”尉迟方有些迷惑地问道,他对面赫然正是本已死去的方恪。事实上他们赶到驿馆时,刺客尚未到达,于是李淳风让方恪在帽中衬垫了铁片,预作准备,诈死逃生,又在荆烈意图检查尸体的时候闯入,令其来不及发现布局。除了些微震荡,方县令并未受到损伤。但此时危险已过,方恪却在金殿上主动提出,辞去留在朝中的新任命,远赴当时处于突厥与唐交界之处的原州。 牵着马,沉默地望向一城柳色中的长安城,方恪身上那件绿色官袍迎风而起。他来长安,是孑然一身;此刻离开长安,仍是一身孑然。 “原州一带战乱频繁,屡屡有突厥犯边,甚是危险,万一……”没有注意到友人神色,尉迟方仍旧热心诚恳地为对方谋划。 “没有万一。还记得你我在这桥边所说的话么?戍边抗敌,本是毕生所愿。此次赴京,为的就是一展抱负,纵然马革裹尸,也无悔恨。” “方兄果然是大义君子!”尉迟方肃然起敬。 方恪微微一笑,道:“也是当死之人。” “什么?” 校尉惊愕地看着方恪,而对方则垂下了眼,神色喟然。 “尉迟可知道华原当日景象?”不等尉迟方回话,他自顾自说道:“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雪,从入秋开始,一直断续下到深冬。我将自己的俸禄全部捐出购粮赈济,却是杯水车薪,整个华原存粮已不足万石。每一天都有人冻饿而死,甚至县衙门前,也常见到灾民的尸体……但,朝廷已在秘密征调粮草,为攻打突厥做准备。一边是国事皇命,一边是黎民百姓,我无法选择,只有下令将救命的粮食运往京城。” “可……可是……”尉迟方张口结舌,“可是圣上不是说你赈济有功……” 方恪缓缓摇头,道:“不,不是。调粮的消息走漏了风声,城中灾民联合起来,意图抗捐夺粮。当时华原城中局势,可谓一触即发。得到通报后,我便知道在这种情形下,想要将粮食太平运送进京已不可能。三日三夜,我寝食难安,最终定下一个计策,在城中张贴布告,说道要开仓赈济,但需要招募青壮帮助搬运,这样一来,那些人便踊跃前来报名。” 他的语气平和,却似乎藏着一种危险,尉迟方隐隐觉得不妥。只听他续道:“在此之前我已事先由内线得到企图劫夺军粮之人的名单,便按照这个名单取人,将他们召集到米仓地窖中,锁起地窖大门。另一方面,则令差衙将粮车伪装成柴草,悄悄运送出城,如此一来,粮食才得以安全转运长安。” “那么,那些人……” 双目直视,方恪低声道:“六日后打开地窖,无一存活。” “啊!”地一声,伸手指向对方,却不知说什么好。 “那日地窖中的景象,永生难忘。”方恪目光看向自己官袍下摆,声音极轻,像是怕惊动了地底幽灵,“那些尸体……你可知什么叫做死不瞑目?我从地窖之中走过,突然有只手从尸堆中伸出,拉住了我的衣袍。此人什么也没说便死去了,或许只是回光返照。我却记住了他看向我那垂死眼神……日日夜夜,仿佛合上眼就能见到。此后,我的官袍上就多了这块污渍,任凭如何浆洗,也都消褪不了……” 定睛望向方恪的衣袍,淡淡痕迹在这一刹那变得清晰无比。天气虽暖,尉迟方却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不答反问:“换了你,你会怎么做?” 朝廷之命不可违,何况粮食是征召用于攻打突厥。至于灾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既然意图抗捐劫粮,就是反叛,留下固是祸根,杀之亦不为过,方恪的所作所为甚至可以说是尽忠职守。这样想来,华原之事朝廷也未必不知,对方恪的褒奖并非褒其赈灾,而是褒奖他的大局为重、阻止了一场乱象。思及此,尉迟方突然明白了他将方恪离京一事告知李淳风时,酒肆主人那意味深长的神情。 第27节 “我,或许我会向朝廷上书,请求免课。” 方恪面上现出一丝讥讽,却无恶意,“你身在长安,又是官宦子弟,怎会知道像我这样朝中无人的地方小吏之苦。逐级上书,等到了朝廷,怕不要一月有余,而当时局面却是刻不容缓。” “即使这样,我也不会屠杀百姓!”突如其来的愤怒涌上心头,尉迟方瞪视眼前好友,“你的作为,与杀良冒功有何区别!难道这就是你对我说的不计得失、为民求福?!” “那么朝廷呢?金吾卫难道不曾奉命驱赶城门口的灾民,长安城外乱葬岗中,有多少是一息尚存之人,被弃之不顾?”方恪毫不退缩迎上对方谴责的眼神,沉声道:“我是寒士,生来便无世袭之份,也无人举荐。若想求得官位,只有凭借自己努力,否则的话,空有一身抱负,也无处施展。试问我这样做,又有何错?” 以手扶额,尉迟方心乱如麻。突然之间,他有些希望那位总是满不在乎微笑着的酒肆主人就在身边。以那人的洞明世事,想必能够分清是非,解说黑白,而不像自己这般迷惑惶恐吧。 “抱歉……”低沉的声音令尉迟方从沉思中醒来,方恪望向他,神色复杂,竟有悲哀之感,“令尉迟失望了。那天我对你所说的,句句都是肺腑之言,我也想做个爱民如子的好官,但……我无从选择……” “住口!” 这一句出,当真静了下来。方恪神色嗒然若丧,转过身去。尉迟方心中忽觉不忍,想要说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终于黯然道:“罢了。无论如何,你总算得偿所愿。” 无声地笑了笑,方恪道:“尉迟兄可知我心中是什么感觉?” “什么?” 县令转过身来,沉默许久。 “噩梦缠身,生不如死。” 拉起袍服下摆,嚓地一声撕了下来,抛在地上。随后跃上马,头也不回,向长安城外行去。绿柳如烟,将方恪背影隐没其中,瞬间不见。 ※※※ 年轻男子挽着衣袖,肩上一根钓竿,左手拎着鱼篓,无精打采地走进夕阳下的随意楼,身后拖着长长的影子。门前有一头肥猪,打着呼噜躺在一匹黑色骏马旁边,看上去对自己所处的位置甚为满意。见到他只哼哼两声,动动耳朵,又闭上了眼。柜中少年也于此时抬起头,面色却不好看,眉心皱成川字,嘟着一张嘴。 “总算肯回来了。” “嗨,甚么话。”酒肆主人晃了晃鱼竿,“你家先生办的可是正事。” “正事?”一把拉过鱼篓,少年摇光嘴撇得更加厉害,“没猜错,果然又是空的。” “哎呀哎呀,”男子神色无奈,“运气不好而已。鱼不上钩,总不成将它们挂上去?” “那么里面那个,又是怎么回事?” 顺着摇光的眼神看去,店中自己惯常的座位上此刻坐着一个人,看起来已经酩酊大醉。衣领敞开,帽子歪戴着,原先一丝不苟的仪表此刻也变得邋遢了起来——正是以风流潇洒闻名长安的易秋楼易公子。当下叹了口气,取过一坛酒,抱在怀中,向那人走去。 “易大人。” 易秋楼抬起头,一双眼满是血丝,眼神也有些发直。忽地一笑:“李……呃……李先生。” 李淳风并不答话,在易秋楼对面坐下,拍开封泥,将对方身前已经空了的酒杯斟满。 “请。” 用双手将酒杯捧起,长史贪婪地一饮而尽。 “好酒!” “喜欢便多喝几杯。” 毫不客气地再度举杯,易秋楼的手却突然停在了半空,“荆烈他……他对你说了什么?” “他说,他若不死,此事不止。” “还有呢?” “他要我答允,不再追究。我应诺了。”神色平静,李淳风道:“自始至终,他没有提及你一字。” 易秋楼的手突然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几乎捧不住杯子。酒水从杯中溅了出来,越溅越多。 “他不该死……”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荆烈只是一名衙官,虽然武艺高强,却没有足够势力。他的背后必然有主使之人。”微微一笑,李淳风道:“现在你应当也想到了,那天在府中行刺你,其实是我的安排。” “不错……长安城中刺客是我所遣,我当然知道不会有人行刺,谁知竟真的……” “生死关头,人皆有求生本能。你既然不知那刺客只是做戏,惶急之下自然会使出求生之招。”说到此处,酒肆主人停了一停,自袖中取出那枚铅丸,“当时在场数人,尉迟是我安排在你身边的,他并不知情;佯装刺客的则是小猴儿,都不会使用这丸匣。那么,现场铅丸的来源只有一处,那就是你。是你为了保命,射出了这粒铅丸。” 第十二章 终局 短暂寂静过后,易秋楼嘴角牵起冷笑,醉眼迷蒙地说道:“那又如何?” “你的确伪装得很像,谁能想到,名满长安、只知道眠花宿柳的易大公子,竟然就是刺客集团的主使。” “可还是没能逃过你的眼。”易秋楼索性将杯放在桌上,抬起头来,“随意楼中李淳风,果然名不虚传。” “过奖。我起初也未发觉,直到你说了一句话,露出破绽。” “什么话?” 李淳风凝视对方的眼,一字字道:“你那天说,被杀数人身份背景各不相同,有山东氏族,也有江南寒士、前朝降臣。事实上我曾调查过死者,那时被害的人中并无江南人。开始我只当是口误,直到那天晚上,尉迟对我说,接到木盒人眼的时候还有一名同行者,我这才领悟,这位县令才是刺客的真正目标。 “方恪祖籍扬州,家道贫穷,正是江南寒士。我因此知道你那句确实是口误,但并非记错,而是无心泄露了你即将动手的下一个目标。在你心中,他已是你的牺牲品,于是顺口便说了出来。” “啪啪”一阵乱拍手,易秋楼大着舌头道:“没错……没错,那姓方的,哈哈,我记得他。这混蛋为了邀功请赏,杀死无辜百姓,早就该死。那些人、呃、统统都是混蛋,统统都该死。刘钧老儿是个琴痴,因为贪爱卓家家传古琴,将卓东野一门构陷下狱,还有那两名宦官,收受了人家贿赂,便捏造书信,把王司马说成图谋叛乱的东宫余党,害死了他一家……”忽地呆呆出神,“但荆烈……荆烈不该死,他是一腔热血的好汉子、好朋友……不该为我舍了性命……” “抱歉,是我未能阻止。我也不曾料到他会求死,否则的话……” 为自己也斟上一杯酒,李淳风住了口。空荡酒肆之中,只听见醉人在喃喃自语。 第28节 “其实灭羽之那一战可说两败俱伤,莫氏在京中的精锐全部折损。我的师父,宗主大弟子林飞,也死在那场恶战之中。宗主死得突然,没来得及交待身后,而事后在羽之尸体上又没能找到那块刻有各地联络方式的游侠令。这样一来,流传数百年的游侠组织几乎完全被毁。” “你想重建游侠令?” 出乎意料,似乎清醒了些的易秋楼摇了摇头,“不,这么多年来,游侠令的内部分化已令它伤痕累累。派中弟子有恃强凌弱,也有只为钱财胡乱杀人。我不愿重蹈覆辙,只想凭借自己力量,为那些被冤屈被枉杀的弱者复仇,让那些害人者也尝尝报应不爽的滋味。” “所以你就和荆烈联手,暗杀那些你们认为该杀的人?” “是。”眯起眼,易秋楼醉眼朦胧地望着对面之人,“你……没杀过人吧?那样的话,你便不会知道从世上除去一个恶人是怎样快乐。那些混蛋心怀鬼胎,一发现自己成为刺杀目标便惶惶不可终日,从前他们加在别人身上的痛苦,一一报应到了自己身上。真痛快啊,”将酒杯猛地往桌上一放,大笑道:“哈哈,真他娘的痛快!” “但你如何判定一个人是否该杀?” 易秋楼闻言一怔,道:“这还用问?当然是他们滥杀无辜。” “那么,若你自己杀错了人,算不算滥杀无辜?” “当然不会。”易秋楼神情自负,“我所杀之人,都是有确凿证据的。” 李淳风微微一笑,道:“譬如说我。” “你?”想起什么似地一拍脑门,“不错,你……不过,那是出于无奈。” “杀人者都可说,出于无奈。”凝视着桌上酒杯,李淳风道:“若荆烈杀了我,我又如何申辩?再,莫、羽之争,羽氏那些人难道都是罪所应得,其中会否另有隐情?” 易秋楼被烈酒麻木了的头脑似乎无法跟上对方思路,呆了一呆。李淳风摇了摇头,道:“罢了,不提这个。木盒误交到尉迟手中,是故意为之么?” “是。负责此案的人就是我,本来绝无败露之虞。但案件一多,风声便紧,圣上要常中郎协助,马周又荐了你,必须要有人来顶罪,平息风声。我们便定计嫁祸给羽字系的余党以脱干系。不料最后,还是被你看穿。” 『注:马周其时为中郎将常何舍人。』 伸手抓起桌上酒壶,仰头便饮,浑然不觉酒水淋漓洒了一身。手一松,啪地一声酒壶落在了地上,瞪着血红的眼睛望向李淳风。 “现在我已和盘托出。为何不通知官衙捉我归案?还等什么?” “自然是等你付账。”回答出人意料,却又顺理成章,“一坛桃花酿,啊,还有这酒壶,合计十二两四钱。” 易秋楼一声苦笑,“对,我险些忘了。”伸手将怀中钱袋摸了出来,往桌上一扔,“拿去!” “承惠。”掂了掂钱袋,酒肆主人将之收入怀中,“钱帐两讫,你该走了。” “走?”原本颓然如同烂泥的长史吃惊地抬起头,“到哪里?”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截口道:“当然是回你自己的家,难道要住下?这里只是酒肆,却没有留宿的地方。” “你……你不通知官衙捉我归案?” “李某是这酒肆的老板,并不是捕快。对我而言,你只是来此喝酒的酒客。你喝了酒,我收了银子,那就再无干系。” “可、可是……” “既然答应了荆烈,李某自当信守诺言。”迟疑片刻,李淳风从袖中取出一只拨浪鼓,放入目瞪口呆的易秋楼手中,“去吧,记得好生照顾他的家人。” 桃花林中,白衣道人手中长剑挥出,扁担应手而裂。一样东西从中掉了出来,发出金属声响。 “这就是那块游侠令?”将令牌捡起,扫了一眼,李淳风问道。 “不错,这就是莫氏宗主交给我师尊的那一面。”死里逃生的陈六垂手而立,眼光也看着地面,不敢与人相接。八年隐身市井的低贱生涯已将这个人彻底改变,现在,无论是谁也难将这位面相老实、满面风霜的中年汉子,与当初羽之最得意的弟子联系在一起。 “八年前,师尊接到一封神秘书信,而后便带着我们十三个人秘密潜入京城。临行之前,他将刻有莫氏各地组织联络方式的令牌交给我保管,要我哪怕牺牲生命,也要确保令牌不失。这是他当年对莫宗主的信诺。后来,不知为何走漏了风声,被朝廷官兵大肆围捕。当时情势危急,我们的人已死伤大半,师尊也身负重伤。他……他要我……要我佯装背叛,砍下他的头……” 说至此处,陈六浑身颤抖,双腿更是如同筛糠,看起来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但脸上卑怯神色却依然未变,仿佛刻板表情已深深印入了皮肤。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掌心温暖,却是李淳风。 “……从此,我的性命就只为了保护这块令牌而活在世上……哪怕再屈辱、再卑贱,也要支撑着活下去……这是师尊的遗命。”忽然抬头,大声道:“莫氏宗主之死决不是师尊所为!师尊将这令牌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又怎会背叛莫祁的信任?” 再次点了点头,酒肆主人神色温和,“我知道。” 一瞬间,这饱经风霜的中年汉子蓦地跪倒,像个孩子一般伏地大哭起来。种桃道人叹息一声,将目光转向远处。一直坐在树上的白发少女则好奇地盯着陈六。这奇怪的人为什么要哭呢?难道是因为吃不到糖糕? “为了师尊遗命,不惜背负叛徒的罪名苟活于世,你才是真正的侠者,也是游侠令真正的主人。令师泉下有知,当以你为傲。”伸手扶起中年汉子,李淳风将那面游侠令交给了他,“侠以武犯禁,盛世之中,本来便容不得侠者。但世间可以无侠客,却不可无侠气。这令牌,便当作侠气犹存的遗绪吧。” 目送陈六的身影蹒跚走出玄妙观,白衣道人举起了桌上酒盏。 “了结了?” “嗯。”在他对面,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剥开手中花生,“说来还要多谢观主,若不是你帮忙,断不会如此顺利。” 道人微微一哂,“你我之间,不必客气。” “其实仍有未解之处,”李淳风若有所思地将花生放入口中,“比如说,莫、羽两派纠纷究竟是谁挑起?目的何在?莫祁死于谁人之手?八年前之事,如今看来,显然是一个阴谋,旨在摧毁游侠令,那么,这又是出自谁的筹划?” “嗒”地一声轻响,一朵桃花不知为何从树上断裂,不偏不倚掉落在两人之间,花瓣嫣红,边缘已变成浅白颜色。道人叹了口气,道:“你这好奇的毛病当真难医。莫非想将世事都看个透彻明白么?” 盯着那桃花看了半晌,酒肆主人突然无声地笑了起来。站起身来,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不,不想。这样好的天气,只想晒晒太阳,钓几条鱼。” 他将那枝桃花拈起,斜插在自己襟口,转身向林外走去。白发少女睁着一双大眼,莫名其妙地看看沉默中渐渐露出微笑的道人,不知道这人世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贞观二年春,唐军征突厥;七月,突厥骑兵围攻原州。百泉县令方恪率众抗御,以两千守军力敌三万铁骑,血战身亡。第二年冬,雍州长史易秋楼于熟睡中被人取去头颅,凶手下落不明,料是仇家所为。从此之后,无人知晓游侠令的下落,也再无人说起。 〖风雪连朔夜,天明犹未已。 一剑从西来,飞骑万千里。 偶然与君得,倾盖成知己。 剧饮天下事,意气方挥斥。 饮罢旋上马,夜斩十八子。 第29节 岂为蛇鼠计,重义轻生死。 世间豪雄气,何人可当此? 易水白于银,边草青如洗。 不见故人面,知是长别矣。 折剑作长歌,萧萧木叶起。 天地独一人,往来无姓字。〗 ——是以终局。 (第二卷终) 第三卷 铜钱记 魇法,诅咒术。相传以桃木、绸布等制作人形,将想要诅咒的人名与符咒写在上面,辅以特殊的咒语,便能让那人罹病直至死亡。古人笃信此术。 第一章 魇法 烛光映照在昏暗的墙壁上,将人影拉得忽长忽短。相对于四周的沉沉黑暗,这点光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偶尔传来簌簌的声音,应是梁上鼠辈们被灯光惊起,除此之外,只能听到沉重的脚步和呼吸。越往内走,通道也越显狭窄,仅容一人。突然之间,来人站住了脚,烛光照出一张惊恐扭曲的脸。 “谁?!” 没有人回答,只听见轻微的滴水声,单调冗长地循回往复。过了很久,持蜡烛的人才松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爬过一道石坎,眼前出现一间暗室。伸出有些发抖的手推开石门,借助烛光,狭小斗室之中赫然显出一具尸体。定神细看,那尸体身形瘦小,呈现出俯卧姿势,身上衣服依稀可看出是灰色。头颈不自然地扭曲着歪向一旁,露出枯干如乱草的黑色毛发。看上去已经死去很久。 那人后退几步,双腿一软,险些将手中蜡烛扔掉,好在还是勉强站住了。胆怯的视线在室内逡巡片刻,落在其中一件东西上,突然两眼放出光来。 “这是……” 顾不得那具尸体,迈开脚步就要走近。就在此刻,身后无声无息地现出一个鬼魅般的身影。 “嘭”地一声闷响。过了片刻,石壁上的人影像是喝多了酒的醉汉,以一种奇怪的姿态缓缓萎顿下来。 烛光随之熄灭,四周重又恢复到一片黑暗之中。 腰佩长刀,身着校尉服色的轩昂青年走进长安城北一处酒肆,乌木匾额上写着“随意楼”三字。时候尚早,店中并无客人,柜上只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手算筹一手执笔,正襟危坐地写着账本。 “你家先生……” “一早出去了。”少年依旧忙着写账,头也不抬地打断了他的问话。常来的朋友都知道,这座随意楼真正主人并不是那懒散而行踪不定的青年,而是这勤快的小管家摇光。 “何时回来?” 摇光板着一张脸,面无表情,“我是管家,可不管人。”回过头从架上取过一个酒坛,“给你。” 香气从敞开的湿润封泥中飘出,清冽甘醇,隐隐透着一股甜香,恰似这春天舒润天气。 “桃花酿?”此刻尉迟方的表情可谓受宠若惊,“摇光你没拿错么?” 少年翻了个白眼,“先生交待的,我也没法子。” “李兄知道我要来?”尉迟方略微有些惊讶,却也没太多意外,相反却如释重负。酒肆主人行事常常出人意表,预知他来也不算奇怪。 “除了他,谁还会拿十两银子一坛的好酒招待白吃鬼?”摇光满脸都是心痛神色。 “嗳,说人坏话要有凭据。”校尉无奈地伸手入怀,取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自从识得你家先生以来,我何曾白吃过他一杯酒?” “这还差不多。”少年脸上终于露出笑意,毫不客气地将银子拿起,看了看成色,掂了掂重量,这才满意地收起。 “……你这管家果真名副其实。” “那当然。”摇光正色道,“那人又懒又笨,好管闲事又总交些乱七八糟的朋友,我若不替他看着,这点家当早晚要被他败光。” 这“乱七八糟的朋友”,无疑是把校尉也拐着弯儿地绕了进去。尉迟方只得摇头,干咳一声。 “最近有陌生人来过么?” “有。”摇光干脆地应了一声,翻着账簿道:“王老夫人诊病,诊金二两,药费四两三钱。洛员外卜居,收银十两,还有秦小姐……” “不是这些,我是说,有没有什么古怪事?” 合上账本,少年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随意楼里最古怪的,除了我家先生还有谁?” 尉迟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也只好闭上。无论如何,少年这话说得一点不错。 被人背后念叨的酒肆主人此刻正躺在柳树下睡得正香:毫无形象地枕着青石,将衣袖覆在脸上遮挡阳光,长发散乱,与草叶混杂在一起,身旁放着空空如也的鱼篓。一只喜鹊从树上飞下来,落在他身侧,歪着头好奇地看了看,又靠得更近了些,试图去啄地上那些花生,等到发现一连几个都是空壳时才悻悻停止了这项努力。突然之间,象是发觉了什么似的,喜鹊扑棱棱飞起,重又站到树枝上。 脚步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轻。衣袖依然覆在脸上,正在假寐的人开口道:“郡主。” 停了脚步,过得片刻,来人轻轻笑了起来,带着一丝俏皮,“难道李兄有法眼,可以不必视而见人?” 酒肆主人放下衣袖,坐起身来,仍是一脸睡眼惺忪的模样,“不是,不过闻到了云头香的气味。” 云头香是香料的一种,甚为贵重,拂云郡主平日最喜使用。即使生性大方如她,也不禁脸上微微红了一红,素白肌肤上一抹如霞光骤现:“你……” 丝毫没有意识到唐突,李淳风起身拱手:“有失迎迓,恕罪。” 拂云神色又恢复了原状,道:“李兄不必客气。今日特地来寻你,是有事请教。” “哦?” 面对着对方略带探寻的目光,女子微微抬起下颌。这动作使得她的面容更加端丽,并无冷傲之气,却令观者自惭形秽,“可曾听说过魇法?” 目光忽地一凝,“魇法?” “嗯。” 第30节 伸手从袖中取出一只桃木雕刻的小人,朱砂绘制的五官栩栩如生,额头、胸前针孔依稀可辨,正是行魇的工具。李淳风接过小人,手指轻抚表面。 “何处发现的?” 『注:魇法是中国古代的诅咒术,相传以桃木、绸布等制作人形,将想要诅咒的人名与符咒写在上面,辅以特殊咒语,便能让那人罹病以致死亡。古人曾笃信此术,也因此生出不少历史迷案。』 时值端阳,照例要进宫庆贺。各家府邸便制出许多花样翻新的糕点送入宫中作为贡礼,木人正是在郡主府准备呈进内宫的食盒中找到的。 “谁接近过食盒?” 细细思忖,拂云郡主道:“没有别人。盒中糕点是我亲手做的,因为杏仁酪要新鲜才好,特意留到四日晚赶制。等到做好已是戌末。也是我亲手放入食盒,贴上进呈的黄封,预定第二天一早送入宫中。 “盒已封缄,原本不会再次开启,然而阴差阳错,捧食盒的侍女失手将它落在了地上,我担心糕点会有损坏,这才打开验看,结果就发现了这个。” “那是什么时间?” “大约寅初。” “也就是说,木人必定是亥、子、丑这三个时辰内放入的。” 沉思着,拂云郡主摇头。 “食盒放在西厅,有两名侍女守夜。她们说,并没有见到外人进入。这两人都是自小跟随我的,甚是可靠,应当不假。” “那么封条呢?” “完好无缺。” 说完这句话,郡主突然迟疑。李淳风闪电般瞥了她一眼,似是有所察觉,“怎么?” 拂云再次咬了咬唇,道:“李兄见多识广,可知鬼神传说,是否确有其事?” “幽冥殊途,圣人也难断有无,何况我这凡夫俗子。” “我的住处本是前朝宇文化及私邸,如果传言不错,那里其实是一所凶宅。” 第二章 凶宅 据说,府邸本属于宇文化及的宠姬。前朝太师对这位美人宠爱之极,不惜重金,花三年时间修建了这座府邸。然而建成之日也是色衰爱弛之时,三年光阴足够令权势显赫的男人移爱。不甘冷落的女子失去心智,竟妄想用魇魔法咒杀新宠,挽回男子的欢心。事败之后,女子自杀身亡。此后府邸便一直荒废,直到皇帝将它转赐郡主。 “你以为,是那屈死女子阴魂不散?” “我并不这样想,不过假如并非人力所及……” “许多事情均非人力所及,”李淳风迅速接下拂云的话,斩钉截铁地道,“但不是这一桩。鬼魂索命容或有之,至于嫁祸,则不是幽冥间的勾当。” “你的意思是……” “就是这个。” “啪”地一声将小人捏成两段,从中露出一截黄绢。将那黄绢抽出,瞥了一眼上头所写的那个万人之上、讳莫如深的名字,拂云郡主顿时脸色雪白,人也摇摇欲坠。 “这……这是……” 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李淳风径直从怀中取出一根引火木,燃着之后将黄绢凑近。火焰腾起,转瞬间只留一缕青烟。拂云微咬下唇,脸上从最初的恐惧到惊骇,转为愤怒,最终归于平静。 “好毒的心肠!若不是我恰巧发现,等到食盒送入宫中……” 酒肆主人截住她的话:“食盒中什么都没有,你我今日也一无所见,明白么?” 拂云冰雪聪明,又是自小生在帝王家,如何不懂其中利害,立刻住口,点了点头。眼看对方转身捡起地上鱼篓,出声道:“李兄!” “嗯?” “我要查出此事。”拂云郡主低低说道,态度却坚决无比,“此人既想置我于死地,这一次不成,必有下次。拂云不能坐以待毙。”抬眼望向李淳风,眼中有恳求之色,“能否相助?” 微风吹过女子鬓发,带来若有若无的芬芳,混杂在林间草木的清香中;仿佛一场莫名邂逅,沁人心脾,却又恍惚迷离如同梦境。酒肆主人不动声色地转过头,轻轻吐了一口气,突然问道:“郡主身边可曾带有银两?” 这句话没头没脑,问得拂云一愣,摇了摇头。确实,以她的身份,出入有随从侍女,银两根本无需随身携带。随即想起了什么,从颈中取下一枚丝线穿着的铜钱。 “只有这个——” 李淳风接过还带着对方体温的铜钱,看了一眼。那是一枚普通的五铢钱,似乎不能当作饰物,更不必说佩在眼前这位尊贵女子身上。却也不问,顺手纳入袖中,微微一笑。 “随意楼的规矩,银货两讫,各不反悔。既然收了郡主的铜钱,此事我应承了。” 将鱼篓拎在手上,转身扬长而去,留下拂云愕然立在那里。 “这么说来,你遇见了郡主?” 校尉的口气又是羡慕又是不甘。此刻李淳风已回到随意楼,正与他对坐饮酒,将一颗剥了壳的花生放在鼻边,若有所思地嗅着。 “嗯。如何?” “还能如何?”年青爽朗的校尉咧开了嘴,“我喝的是桃花酿,李兄走的是桃花运。” “哈哈。” “少打哈哈。”不满意对方模棱两可的态度,尉迟方追问道:“对了,郡主找你为了何事?” “生意。” “生意?” “和生意人不谈生意,难道还谈武艺?”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尉迟方,面上露出微笑:“若论武艺,郡主便会找你而不是我。” “嗨,我可不是……”脸上一讪,连忙转移话题道:“真不公平,让我在这里等了大半日,李兄却独自去会佳人。” “唉呀,朋友一场,难道还计较这些?世风日下,友情也变作生意经了。”摇头攒眉,酒肆主人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 第31节 “这可是李兄自己说的,生意人只谈生意。”抓住了对方话中的把柄,尉迟方显得洋洋得意,“横竖在这随意搂里,朋友也当作生意随手卖了便是。” “大错。”李淳风正色道:“朋友值千金,像尉迟这样的好友更是无价之宝,卖一个便少一个。正所谓奇货可居,怎能‘随手卖了’?当然要斟酌损益,逢个大价钱才能出手。” “多大价钱?两坛桃花酿么?” “所以说尉迟不是生意人,未免外行:买价与卖价自然是不同的。” 刚要接话,门口脚步杂乱,未及反应,一人冲了进来,倒把尉迟方吓了一跳。那人个头魁梧,身上穿着一件灰色偏衫,头发披散,面貌狰狞。眼见他直冲到李淳风之前,双手挥舞,啊啊乱叫,竟是个哑巴头陀。生恐他对李淳风不利,校尉连忙起身拦在二人之间,握着刀柄的手却被身后那人按下。 “无妨。”看着那头陀的手势,酒肆主人跟着叹了口气,“可惜又是个麻烦。” 远远望见集市中聚了一群人,不时传来尖锐女声。近前一看,却是一个中年妇人对着一名和尚跳脚大骂。和尚二十多岁年纪,眉清目秀,两耳垂肩,倒是好人品,好相貌。席地而坐,闭着眼双手合十,口中喃喃不知念些什么,身边女人声音震天,他却充耳不闻。 “这还有王法吗?”中年女人穿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水红衣衫,脸面圆肥如饼,一边拿手绢擦着眼一边高叫:“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儿,被这淫僧拐跑啦!” 围观众人立刻起了一阵议论,嗡嗡乱响,莫衷一是。再看那和尚,既不争辩,也无羞惭之色,只是照常念经,眼皮也不抬一下。 “呸!装模作样的秃驴!……” 女人卷起袖子,眼看就要动手,身旁突然传来一声威严喝止。 “闪开!这是做什么!” 抬眼一看,见是一名穿着校尉官服的年轻军官,中年女人顿时来了精神,扑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说道:“大人!这不要脸的秃驴将我女儿拐带私逃了!” “你女儿?” 眼看这校尉板着一张脸,似乎甚不通情面,她不由得略有畏缩之意,随即很快接道:“正是!是小妇人收养的!” 尉迟方心中了然:长安城中也有暗娼户,不入教坊名册,一般由中年女子以收养为名教习歌舞,待艺成之后令其接客,从中牟利,这妇人大约就是这一种。将目光投向身后的人,不待他开口,李淳风已经接道:“你家女儿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 他态度蔼然,语气温和,中年女人心中衡量一下,觉得这同来之人比起年轻军官要好说话得多,转脸向他道:“叫桃蕊,今年十七。” “嗯。何时认得这和尚,何时逃走?” “这……”看见尉迟方一瞪眼,女人忙道:“今早逃走的,若不是我翻她衣柜发现一串念珠儿,都不知道她勾搭的是个贼和尚!” “既然合谋私逃,为何和尚还在?” “还没来得及逃走,就被我抓住了!”女人举起手中一只蓝布包袱:“这就是那死妮子的包裹,却拿在和尚手上,证据现成,怎么不是他!” “原来你说他拐带,是因为包裹在他手上。”李淳风转头向僧人道:“你这包裹来自何处?” 正在念经的和尚停了口,瞥了他一眼,安然道:“一名女子交与贫僧。” 围观的人起了一阵骚动,中年女人一脸得色,刚要开口,李淳风却不让她说话,接着问道:“可认得那女子?” “素昧平生。” “胡说!”那妇人叫了起来,“哪有将包裹交给不相识的人的!” “你知道包裹中有何物么?” “当然知道!”中年女人不耐烦地道:“我早翻检过家中失物了,有她两件体面衣裳,我的一支凤头钗,还有她自己背着我攒下的体己银子——天杀的!这死妮子要把我家全都偷光了!” “那就不对了。”青衫男子遗憾地摇了摇头,“这包裹不是你家女儿的。” “你说什么?!”中年女人跳了起来,恢复原先气势汹汹的模样,“我家包裹我怎会认错?” “可这包裹里并没有银两衣裳,只有一些石块。” “怎么可能?”女人睁圆了眼,几乎要把李淳风一口吞了。 “不信么?那就打个赌。若我说错了,这位大人赔你一百两银子;若说对了,跟这和尚无关,便放了他。” 尉迟方本来袖手旁观,突然听他提到自己,打了个愣:“我?!” “嗯。”酒肆主人泰然自若地拍了拍他肩头,“朋友值千金,以你我的交情,银子又算得了什么,是吧?” “呃,这个……”想起方才在楼中所说,校尉心知自己又被这位朋友卖了一回,只得认命地点了点头。 一把抓过包裹,女人悻悻环视四周,而后迫不及待地打开。随着一声惊叫,整个人呆在当场:里面果然不是衣服细软,而是几块石头,正如此前所说。 四周哗然,所有目光都投射到青衫男子身上。李淳风微微一笑,不理会仍在发呆的女人,一拍手,向和尚说道:“无事了,走吧。” 直到这时那女人才回过神来,叫道:“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停住脚步,李淳风拱手道:“在下姓李,是城北随意楼的主人。” 这句话一出,围观人中骚动更大。坊间传言多喜加油添醋,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是个异人,为勋卫府谢将军续命、替旧城祛鬼之类故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只不知道原来就是眼前这位模样懒散的斯文男子。女人张着口,发了半天怔,等她醒悟过来三人早去得远了,连背影也看不见。 第三章 僧人 尉迟方憋了一肚子话,在看见和尚吃饭之后全咽了回去。这僧人先是双手合十,念了一段不知什么经卷,宝相庄严,神情肃穆。校尉本已拿起筷子,此刻只好放下。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僧人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端起了碗,转瞬碗中便空了。等到尉迟方一杯酒下肚,那边早添了三次,当真是风卷残云不足形容其速,狼吞虎咽不足形容其态,不禁看得目瞪口呆。 总算五碗毕,和尚将碗筷一放,低眉垂目,又恢复了先前老实模样。张口结舌之余,尉迟方脱口道:“好大饭量!” “五谷轮回,万物化生;是为无用,方见有恒。” “……什么?” 一句也听不懂,尉迟方不禁挠头。一旁的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 “大和尚,莫忙着超度你肚里的米饭了。喂,跟人私奔的滋味如何?” 抬起眼,和尚认真诚恳答道:“我自为我,他自为他。任他恼我,我不恼他。” “哈哈,当年天竺有高僧,人道他与女子私通,他一言不发。大和尚的修为,庶几近之。” 第32节 听到天竺二字,僧人眼中突然现出向往之色。尉迟方看了看两人,好奇道:“李兄,你认识他?” “我倒宁愿不认识这麻烦和尚。”伸手一摆,道:“慈恩寺的玄奘法师,尉迟听说过么?” “玄奘?”尉迟方眼前一亮,道:“前些日子有个和尚上书朝廷请求去天竺的,便是你?” 和尚点了点头,合十道:“阿弥陀佛,正是贫僧。” 『注:玄奘出生于602年,在本章故事发生的贞观三年即629年,应为27岁,比李淳风年长两岁。』 “原来是你!”校尉有点好奇地望着眼前人,“不过我曾听说,玄奘法师是名高僧,辩才绝顶。为何你方才……” “辩之无益,不如不辩。” “哪里是无益,分明要拉我下水。”李淳风笑吟吟接道:“让沙行者叫我替你打这官司,倒真是好算盘。” 神色不变,僧人低颂佛号,“有劳施主。” “罢了,在和尚手中吃亏,权当积福。不过,你为什么会被那女子缠上?” 当天玄奘出寺化缘,行到桥头,见一年少女子抱着一只蓝布包裹慌慌张张跑来,不由分说将包裹交给他,说是托他照管一刻便回,结果等了半天,那女子一去不回,却等到了那中年女人。他说到此,尉迟方突然想起什么,转头问李淳风道:“你怎知那包裹中是石头?” “猜的。” “什么?!”尉迟方几乎要跳起,“胡乱猜测也敢与人打赌?” “怕甚么,”酒肆主人懒洋洋道:“若输了,又不是我的银子。” “呃……” 看了一眼沮丧的校尉,李淳风终于还是好心出言安慰道:“当然不是无端猜测,那私奔女子将包裹交给不认识的路人,显然在拉人顶缸,故布疑阵拖延时间,又怎会当真将细软放在其中?看那桥头没有别的杂物,只有一地卵石,换了我,仓促之间恐怕也只有裹些石头充数。” 听来的确理直气壮,但想想此人就这样随手把自己赔了进去,尉迟方又颇为不甘。正想说什么,门口的哑巴头陀突然奔了进来,身边还跟着另一个小沙弥,神色慌乱。 “不好了玄奘师傅!寺里出事了!” 七层宝塔高耸入云,是慈恩寺中最高的建筑,就在塔下,横躺着一具尸首。身上穿着灰色僧衣,一颗光头上全是血和脑浆,摔得稀烂,已看不出面容。僧人们聚在一旁,神情惶然无主。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声嚎啕,来自一名中年僧人。跌跌撞撞走了过来,掩面痛哭道:“首座!首座!你怎会失足掉下这宝塔?!” 尉迟方张嘴想问同来的大和尚,却见玄奘已盘膝而坐,为死去僧人念诵经文。神色并无悲痛凄惶,却是平静祥和,阳光照在这僧人眉梢眼角,竟有一种神圣之感。校尉不由得缩了回去,倒是身边那伶俐小沙弥道:“死去的是寺中首座净修大师父,哭的那位是他大弟子,僧值元觉。” 沉吟片刻,李淳风默不作声走过去,俯身察看地上尸首,神情专注。元觉泪眼模糊,突然看到一个陌生人,不禁一呆。 “你是谁?” 不答反问,“你怎知他是失足坠塔?” “啊……”元觉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问题,“这……这,他人在塔下,当然是摔死的。” “是么?”男子修长手指在地上捻起一把浸了血的土,“高处坠落,看头上伤势,出血应当甚多;但地上却只有些微血迹,且位置都在头部伤处一侧,并无飞溅迹象。此外就是这伤口,自顶骨到后枕,呈长型开裂,显然是钝器所伤,绝非正常摔落。” 直起身来,酒肆主人将手负在身后,盯着元觉,淡淡道:“他不是失足落塔,而是被人击中后脑,移来这里。” 张开嘴忘了合上,元觉道:“那……到底是谁杀了他?” 李淳风还未开口,身后突然起了一阵骚动,僧众均垂手而立,四名侍者抬着一名气度非凡的老僧出现在李淳风身后。玄奘此刻也站起身来,恭敬向老僧行礼。 “寺主。” 慈恩寺主昉熙,是个德高望重的高僧,曾入宫为高祖皇帝讲经,钦封大德禅师。虽然长期缠绵病榻不能行走,却深得寺众尊崇。尉迟方也是头一回见到这位传闻中的人物,只见他须眉都已花白,骨干精瘦,即使坐着,仍能看出个头相当矮小。但双眼湛然,绝不像一般老人的混浊无神,而是光芒闪动,似有大智慧深藏其中。视线相交,突然心中一跳,不由自主低下头来,竟不敢与他对视。 “寺主!”元觉一见老僧,立刻扑跪下去,痛哭流涕,“我师净修,他……他死了!” 见他如此,身后的一众僧侣也跟着跪下,一时间哭声一片。 长者不发一言,伸出一只枯干的手,抚摸元觉头顶。目光缓缓扫过众人,皱纹密布的脸上毫无表情,但眼中却尽是温暖抚慰之意,让人心中宁定。不知不觉中,哭声渐渐止了,四周静了下来。 “有生有灭,这是诸法无常之理。去吧,不必悲伤。” 声音苍老,元觉站起身,虽仍悲戚,神色已不似方才张皇。青衫男子不动声色注视眼前情景,直到老僧将目光投向他,这才上前深施一礼:“在下李淳风,见过大师。” 老僧点了点头,既未问他是何人,为何在此,也没有觉得讶异。伸手一拍扶手,侍者会意,立刻抬起昉熙,便要向内回转。 “且慢!”这突兀的一声却出自尉迟方,昉熙转头,看了他一眼,年轻校尉不由得满脸通红,却仍然硬着头皮道:“这位师父死得蹊跷,虽说寺有寺规,可国也有国法。职责所在,下官须上报朝廷彻查此事,还请允准。” 阳光炽烈,觉得昉熙那锐利目光几乎要将自己看透,尉迟方脊背已出了一层汗。不知为何,眼前虽然是个残病老僧,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 “出家人不理俗事,施主自便。” 眼看昉熙被抬入后堂,尉迟方这才吁了口气,转过身来,却看到李淳风对自己竖起了拇指。 “好一位尽忠为国,正直守法的校尉大人,李某佩服。” 脸上有些挂不住,尉迟方愠道:“李兄,玩笑也有个分寸!” “嗳,怎说是玩笑?”酒肆主人正色道,“在下可是真心仰慕。时刻不忘公务国法,据理力争,这正是尉迟令人钦佩的地方啊。” “嗨,莫提了。对了,你说这和尚是被人打死的?” “有此可能。”李淳风抬头望了望宝塔,“尸身沉重,遇害之地不可能离此太远。或许……就在这塔内。” 第四章 扫塔 一阵风过,塔上铜铃发出清脆响声,犹如半天梵乐。天碧如洗,古木荫荫,一派静穆深幽,又有谁能将此佛门清静地与杀人现场联系起来,但地上血迹却无情地揭露了这个事实。尉迟方一撩衣袍便向塔门走去,却被元觉拦住了。 “施主,不能进去。” “为什么?” 第33节 元觉伸手指向塔前一座石碑,上刻着“御敕”字样,“塔中珍藏有前辈高僧的舍利,上皇曾来参拜,颁下诏敕,非本院僧众不得擅入。” 没想到还有这层障碍,尉迟方怔住了,就在此时,一直在旁没有出声的玄奘合什一礼,走向门口的侍者,从他手中接过一把扫帚。将扫帚横捧于双手,向高塔跪拜。 “血光不洁,令佛气蒙尘。弟子玄奘,今日涤荡尘土,还各位先师清静之所。” 并未看二人一眼,玄奘径直走入塔中。元觉张口结舌,连阻止的话也来不及说,转眼瞥了那座御敕碑石,脸上现出异样神情。 眼看玄奘身影没入塔门,尉迟方这才醒悟过来,不禁大为佩服,低声道:“李兄,你这位和尚朋友当真有一手。” 微微一笑,李淳风道:“静观便可。” “不过,”校尉瞥了一眼神色张皇的元觉,“不觉得这人甚是奇怪么?” 李淳风不置可否地看了看元觉,只见他依旧呆呆望着入口处的石碑,一张养尊处优的白胖脸上已有细密汗珠。沉吟片刻,转向身边小沙弥,和颜道:“小师父,这塔平时出入的人多么?” 他风姿清朗,气度温文可亲,那小沙弥对他甚有好感,连忙道:“不多。这是师祖们寄骨的地方,寺主曾要我们不可打扰,平常很少有人来。” “香客也很少来么?” “香客都在前殿,除非有什么贵人要进寺游览,才由知客带进来,不过一般都不上塔,就在塔下瞻仰。” 转头看了看地势,这塔位于寺庙后山坡上,与前院大殿离得甚远。周围几处禅房,左侧便是方丈,右侧则是一片密林,的确清静。 “元觉师父负责看管这里?” “他是僧值,专管规矩礼仪,我们都怕他。”吐了吐舌头,小沙弥清秀脸上显出童稚之气,“罪过罪过,不小心说了师父的坏话,施主你可别告诉他。” “哈哈,好,我不说。那是他的住处?” 伸手胡乱一指其中一座禅房,果然小沙弥摇了摇头,指向塔下一处小屋,“不,是那一座。” 他正要接着问下去,另一个沙弥跑过来叫道:“辩机,辩机!你娘来看你呢!”小和尚顿时雀跃,跑了一半才想起,回头匆忙施一礼道:“弟子告辞。” 目送小沙弥辩机的背影,李淳风眼中流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身后尉迟方“咦”了一声,却是玄奘手持扫帚从塔中走出来。心急的校尉立刻迎了上去。 “怎样了?” “阿弥陀佛,”玄奘双目微闭,“万法皆有道,一心本无尘。” “什……什么?” 玄奘将扫帚递给身边侍者,没有看忐忑不安的元觉大和尚一眼,自顾自向前走去。尉迟方只得跟上,低声道:“你不是上塔查看了么?结果如何?有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何物从心来,亦从心上去;勘破来时踪,便知去时路。” “你……”校尉不禁气结,苦笑道:“我说和尚,你能否说一句让人听得懂的话?” “能。” 出乎意料,和尚这一声倒答得干脆利落。停住脚步,望向满脸期待的校尉,玄奘严肃说道:“贫僧饿了。” 慢悠悠剥着手上花生,看看一脸气鼓鼓的校尉,又看看将脸埋在碗中虔诚扒饭的和尚,酒肆主人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笑什么?”尉迟方怨气还没退,正好找到了发作对象,“总不成你们都知道,却把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哎呀呀,言重了言重了,我等怎会做出这般没义气的事。” “哼!” “只不过,”因为忍住笑意,酒肆主人双眼闪闪发光,“难道你要大和尚把发现的事情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么?人多眼杂,说不定凶手就在其中,自然是到此处来说更为安全啊。” 校尉这才恍然大悟,看向玄奘。后者此刻已结束了吃饭大业,抬起头来,突然说道:“没有血迹。” “嗯?” “塔分七层,自下而上,门、窗、地、壁皆无血迹。各层均有积尘,唯独顶层甚是干净,扶手、阶梯亦光洁,应是有人经常出入。” 这一连串说出来,条理井然,哪里还有方才那迂腐僧人的影子。尉迟方张口结舌,李淳风却不以为意,想是早知玄奘之能。 “这么说来,塔上并非杀人现场。看那尸首伤痕,这样短的时间除非重新髹漆,血迹很难处理得如此彻底。” 点了点头,玄奘从僧袍中取出一样东西,“这是在顶层窗棂下发现的。” 那东西黑沉沉的,乌木制成,长约半指,比针略粗,一端分叉。李淳风拿在手中看了看,眉头微皱。尉迟方满怀希冀望着他,道:“是什么?” “瞧不出来。” 尉迟方精神一振,“哈,原来李兄也有不知道的。” 哑然失笑,道:“李某开的是酒铺,可不是杂货铺子。” 他将那东西小心收进袖中,就在这时,门口出现一名侍女,二十上下年纪,态度落落大方。 “打搅了,请问李先生可在这里?” “何事?” “郡主有请。” ※※※ 五月初夏,莲花池中尚未着花,荷叶却已亭亭玉立,擎出水面。微风过处翻卷摇曳,映着沉沉碧水,别有一番楚楚风致。然而就在这池边,躺着一具妇人尸体。腹部鼓涨如球,双眼半阖,湿发粘在脸上,面容惨白。仔细看时,有些面熟:正是在易府与拂云郡主初见时,她身边那位年长侍女。但此刻面貌已完全扭曲,看起来甚是可怖。 李淳风蹲下身去,翻起尸体的眼皮看了看,又捏住下颌,检查口鼻。一旁的尉迟方忍不住转过头去,他却神情自若。待到全身都仔细看视一遍之后,才将衣带一一结好,态度郑重。随即在荷花池中洗净双手,站起身来,向花园中一座水榭走去。身着白衣的贵族少女本是背对这边,听到二人脚步声转过头来,皎洁面上有戚然之色,却不掩其光华。 “李兄,尉迟兄。” 李淳风点了点头,道:“的确是溺毙,身上并无伤痕。” 第34节 “但冯嬷对这后院花池熟悉得很,她又是个做事极其小心谨慎的人,怎会……” “她在府中多久了?” “我记事起,她就在这里,是我最信任的侍女之一。府中上下事情,全赖她掌管。” “嗯。何时失踪,又是何时发现尸体?” “昨夜亥时,还有人见到她;发现她的尸首则是午后。我不愿此事惊扰官府,对外只说失足。” “看尸体状况,死亡时间应是昨夜。”不等拂云开口,酒肆主人又道:“她的住处在哪里?能否引我一观?” “随我来。” 一路走来,尉迟方才发现,郡主府中前后是截然分开的。前院为屋宇,后院则是花园,中间有一道院墙作为分割,只开着一扇小门。但院墙也不甚高,多为装饰之用。顺着回廊走到一处清幽房舍,推开门,只见其中各样东西都放置得井井有条,想来这冯嬷生前应是个极其清洁的人。床上锦被折得整整齐齐,并未放下;墙角另有一只雕花木箱,却上了锁。 第五章 簪花 征询的目光扫向拂云,未等李淳风开口,女子已点头道:“任凭处置。” “尉迟。” 校尉闻言拔刀,轻轻一挥,锁已截断。打开看时,里面有几件衣裳,一些首饰、香囊之类,都是寻常用品。翻到底部,却看见一只布做的虎头,是常见的儿童玩物,用一块褪色锦缎仔细包裹着。看样子是旧物,缝制倒很精巧。 “冯嬷有子女么?” “没有。她一直在府中,从未嫁人。” “嗯。” 他取出怀中银针,挑开虎头上的缝线。里面衬着一些棉絮、布头之类,没有发现特别之处;重又将它以锦缎裹上,放回原处。在屋中转了转,眼光突然落在床上,掀起枕头,枕下除了一些妇人应用的物事之外,还有一根折起来的签条。眼前一亮,将签条打开。上端写着一个“下”字,底下一行小字,道是“镜花水月莫相寻”,末端却是红字题写着“大慈恩寺”字样。 “冯嬷何时去过慈恩寺?” 拂云愣了一愣,道:“我也不清楚。她在府中出入惯了,平时出门并不需要告诉我。” “侍女中有和她相熟的人么?” 想了想,低声吩咐身边侍女。不一会儿叫来一人,年纪接近四十,看上去甚是稳重,脸上还有泪痕。 “你与冯嬷平日常在一起么?”望向名叫芹娘的侍女,李淳风温和问道。 “是。” “她最近举动有无异常?” “并没有。昨晚见到她,还叮嘱我莫忘了检点东院的布匹,谁知今天……” “她是什么时候去的慈恩寺?” “慈恩寺?”侍女迟疑着摇了摇头,“她没有告诉我。” “以往出门,会与你一同去么?” “冯姐姐性情冷淡,不易接近,但相处日久便会发现,其实心地甚好。府中侍女大多年轻,只我与她年纪稍近,因此有些话她也会与我说。往日出门,她总要叫上我。” “以你之见,她是否自杀?” “当然不是!”出乎意料,芹娘神情激动,“我们私下里都说……” 欲言又止的神情落在李淳风眼中,“但说无妨。” “先生可知道这宅子……有些不干净?” 拂云眉头一皱,责备道:“芹娘!” “不必拦她,鬼神之事,原本便是空穴来风,说说也无妨。”转头道,“你且说。” “这……”看了一眼主人,侍女低下头去,吞吞吐吐道:“我们私下议论,冯姐姐也许是……中了邪……” “为何?若是失足落水呢?” “她在这里呆了数十年,就算闭着眼也不会走错,怎可能失足?” 酒肆主人点了点头,道:“知道了,有劳。”侍女神情一松,仓促行了个礼,便要退下。刚走至门口,李淳风突然开口。 “还有一件事:冯嬷的儿子现在何处?” 这句话出口,在场众人全都怔住了。芹娘大惊之下面如土色,“先生,你……你……” “到了此时还要隐瞒么?”李淳风双目凝视眼前侍女,并不疾言厉色,却隐然生出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若真为她好,想要找出她的真正死因,便将你所知道的和盘托出吧!” 扑通一声跪倒,芹娘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是,是,冯嬷她确实有个儿子,可很久以前就死了。” 拂云郡主脸色也变了:“为何我不知道?” “郡主当时还小……不知她和什么人私会,有了身孕,那时正好她家中兄嫂双双去世,她就以料理家事为名,从府中告假,其实是生子。除我之外,没有人知道此事。” “对方是谁?” “她从未说起过。那孩子被留在府外,后来再问她,说是染上瘟疫夭折了。”拭去脸上眼泪,芹娘向李淳风道:“原来传言是真,随意楼的李先生当真无所不知,我也就不瞒你了:前几日,我来找她,看到她在房中,双眼通红像是刚刚哭过。我问她出了什么事,她却不肯说,只是要我起誓不要将她私下哭泣的事告诉别人。至于她那外头的男人……”犹豫片刻,终于下定决心说道:“大概是个和尚。” “和尚?”尉迟方忍不住叫了出来,“你怎知道?” “不瞒你说,前些日子在路上见她跟一个和尚说话,两个人遮遮掩掩,模样甚是诡异。” “那和尚是什么模样?” “这……我心中惊怕,立刻回避了,没看清长相,但穿着袈裟是不会错的。” 第35节 嗯了一声,挥手令芹娘退下,李淳风自己则呆呆出神,直到尉迟方拉了拉他的衣袖,才发现拂云郡主正在对自己说话。 “抱歉……但此事李兄是如何得知?” “不难猜测。布制虎头预示着有一个孩童,收藏如此严密,说明与冯嬷关系非浅,私生孩儿的可能极大。芹娘既与她交好,两人又同在府中多年,必然会听到些风声,因此诈她一诈。” “原来如此。”拂云脸上表情明显轻松了下来,“还当李兄果然有洞悉人心之能呢。” “倘若真有这般能耐,世人见我,大约都要除之而后快了吧。” “为何?” 男子双目紧盯着面前之人,神色专注,仿佛能看穿心事,令原本雍容大方的拂云也不由自主移开了目光,脸上微红。 “人性深晦,明处固然光风霁月,暗处又何尝不是藏污纳垢,表里不一者甚多。若我能洞悉机心,岂不令人生畏?” “我却不怕,”女子扬着脸,笑容如春花乍艳:“心中没有不可告人之事,就不必害怕李兄。” “是么?” 说者无心,倒是听者刹那间红晕更甚,容光之盛将鬓边一朵绯色牡丹也比了下去。李淳风定定看着她,眼中突然露出一丝异色,竟伸出手,似乎要触碰那朵花。 “李兄!” 同一声呼唤来自两个人,尉迟方上前一步,拂云郡主则是后退了一步,二人神情都是愕然,后者更带了一丝羞恼——却是羞多于恼。 “啊。”像是刚刚从梦游中被唤醒,李淳风应了一声,看上去一脸困惑,仿佛不知发生了何事,“你鬓边插的是什么?” 拂云闻言取下一根针来,墨玉制成,半指长短,一端略粗,带着一个小小分叉,“是髻针,女儿家多用它来簪花插发,颜色与发相近,衬在发中看不出,便像是花天然生长于其中。” 李淳风从袖中摸出玄奘在慈恩寺塔上找到的乌木针,递了过去,“这一种也是么?” 拂云这才知道方才那一幕事出有因,瞬间连耳根也红了,又迅速淡去。 “不错,虽然材质不同,长短制式一样,确实是髻针。” “难怪,难怪!”伸指一弹自己额头,酒肆主人恍然大悟,向尉迟方道:“原来是女子饰物,怪不得你我都认不出来。” 一边说着,一边兴高采烈,手舞足蹈,看起来就像是个得意洋洋的孩童,浑不觉自己方才的唐突失态。另外二人互相看了看,不禁默然。 第六章 夜探 明月初升,照得一地银白,比起烛火之光还要明亮。从山坡上望下去,宝塔玲珑,庙宇巍峨,甚至连大殿前宝鼎中升腾起的淡淡青烟也瞧得一清二楚。禅房之中人影憧憧,是僧人们刚刚下了晚课。空气中似乎还留着铜钟的袅袅余韵,将这盛世禅院烘托得格外庄严。 “好端端的游客不做,却要来做贼……” “嘘。” 不必怀疑,那正是我们熟悉的两位。位置是慈恩寺后山坡,一处灌木丛生的地方,一块大石横在面前,作了天然屏障,下方就是宝塔,倘若不到近前,绝对看不见人影。而由于居高临下的关系,坡下古塔和寺庙却又尽收眼底,确实是埋伏的好地方。 李淳风仍是寻常打扮,只是用细绳束住了袖口,免得碍事;尉迟方则全身黑衣,头巾系在额头之上,恨不得遮住全部面孔,只留下一对眼睛。看他一眼,酒肆主人伸手一拉,将他的蒙面巾扯了下来。 “干什么?!” “这里又无人看见,蒙着脸不气闷么?” 校尉气呼呼地将头巾又覆了上去,“在下可比不得李兄……” “明白明白。头回做贼,难免心虚么。” 无可奈何地摇头,尉迟方道:“你倒像做惯了的……” “过奖,略窥门径而已。”酒肆主人索性舒舒服服斜靠在大石上,一面往嘴里塞了一颗长生果,一面含糊说道:“放心,现在晚课刚结束,还不会有什么动静。” “那你怎知今天会有动静?” “不知。不过守个几天,多少总能看出些端倪。” “还要几天?!” 这句是脱口叫出来的。李淳风叹了口气,“若想被人发觉,不妨再大声些。” 校尉连忙捂住嘴,压低了声音道:“李兄该不会想在这里一直守下去吧?” “很难说,只不过,既然线索都指向这慈恩寺,碰碰运气也是顺理成章啊。” “我倒觉得那元觉和尚很是可疑。” “哦?” 见对方神色认真了起来,尉迟方不禁得意,道:“你想,他一口咬定净修是摔死,又百般阻挠,不愿我们上塔。说不定他就是那冯嬷的奸夫,两人借这塔顶幽会,却被净修和尚撞见,于是杀人灭口;冯嬷事后又因为恐惧愧疚自杀,这么一来,两起案子都说得通了。” 摇了摇头,李淳风道:“乍一看尸首模样,多数人都会以为是摔死,惶急之下错认很正常;那外人不得上塔的规矩原先便有,也不是他定下的。元觉是僧值,由他维护寺规正是分内之事,算不上疑点。最关键的地方在于:他与冯嬷年貌不当,看他模样,也不过三十多岁,冯却已四十有余。” 校尉闻言颇不服气,道:“岂不闻僧是色中饿鬼?年龄大些,说不定还方便勾搭。” “嗯。尉迟不妨将此高论说与玄奘听,看他如何答你。” “这……”一想起玄奘和尚那一本正经的模样,尉迟方头皮便有些发麻。再看对方双目在夜色中熠熠闪烁,分明有忍住的笑意,顿时明白李淳风是在调侃自己,不禁微怒道:“喂,我可是在正经讨论案情!” “哎呀,难道我说的便不正经了?”酒肆主人漫不经心坐起身来,面容忽地一肃,“快看。” 已是二更时分,方才人影来往的僧房只剩了一片寂静。薄云遮月,半明半暗之中有一条人影,鬼鬼祟祟地走近宝塔。看身形,正像那位僧值元觉。 “运气不错。”李淳风低语一声,和方才的懒散态度已判若两人。尉迟方也大为兴奋,道:“怎么办?” 摇手示意静观其变。过了片刻,人影已没入塔中。再等些时候,从塔顶透出微弱光线,似乎有人在那里点燃了蜡烛。暗淡光线在塔中忽隐忽现,忽左忽右,仿佛那人正在寻找什么,偶尔能看到清晰人影。突然,人影一晃,烛光也随之熄灭了。 “不好!”脱口而出,人也随即从隐蔽处冲了出来。尉迟方紧紧跟随,塔门果然是开的,李淳风直冲进去,一路当先奔上顶层,将到楼梯口的时候燃着了手中的引火木,随即便看到眼前一副骇人景象:塔顶角落里,躺着一名灰袍僧人,头颅几乎被砸得稀烂,半边眼珠掉了出来,耷拉在眼眶边缘。从残存的相貌上依稀可辨,正是元觉僧。一截蜡烛摔了出去,掉落在他的脚边。 第36节 几乎同时,塔外传来嘈杂声响。从窗口向下望去,有十几名僧人手持禅杖、扫帚等物赶了过来,纷乱中只听人叫嚷“有贼”。 “糟了!” 尉迟方不禁叫苦。再看李淳风,却恍如未闻,双目闪闪发光,走到那尸首身前,掰开了他的手掌,将一样不知什么东西握在手中。 “还不快跑?” 校尉一边顿足,一边急得汗流浃背。事实上当真要打斗,他也不惧怕这帮僧侣,但自己偷入寺庙,行径与盗贼无异,而登塔更是违背敕令的行为,此刻又搭上这僧人被杀,一旦捉住,那就有口难辩了。 “来不及了。” “什么?” 不答他的话,李淳风忽然将手中引火木伸到窗外晃动,冷不防大叫道:“来人啊!快来人啊!贼人杀人了!” 尉迟方不禁魂飞魄散,来不及出声责备,李淳风已经“呼”地吹熄手中明火,一拉尉迟方,往塔下奔去,藏身在一层塔门之后。 外面僧众只见塔顶冒出火光,又听人叫喊有人被杀,正是一片慌乱,大多不及思索直奔七层而去。耳边听得脚步杂沓,校尉额上冷汗直冒。好在人多有惯性思维,第一反应便是奔往出事地点,反倒无人注意其余。静静听得脚步都上去了,李淳风低声道:“还不快走!” 紧接着,一把便将校尉推了出来。猝不及防,几乎撞上一人的鼻子。定睛一看,那人脑袋光光,耳朵大大,正是玄奘法师。 “难怪人人都不愿当和尚。”占据了室中仅有的一张禅床,却还说着风凉话的酒肆主人抱怨道:“这点地方只好打坐,连觉也不能好生睡,修炼可真是苦事。” “李兄暂且将就吧,”尉迟方没好气地道,“在这里捱一晚上,总比捆起来送官要好受得多啊。” 两人此刻正在玄奘房中,总算暂时脱离了险境。 “放心,只要不被捉住,离开现场便没事。待到明早香客进香,混在人群中溜之乎也就是了。” “当然放心,”校尉忍不住要出言讥诮,“若不是跟着李兄,哪有这般奇遇。” “哈哈。”从禅床上坐直身体,酒肆主人双目闪动,“不过这一次,的确是值得的。” 他摊开手掌,露出一样物件。借着窗外月色隐约可以看到,那是一块玉佩,发出柔和光泽。 “这就是元觉临死前手中抓着的东西。”修长手指掠过其上字迹,“‘授命东宫’,如果我没有看错,这块玉佩应当是隐太子的随身之物。” 『注:隐太子即李建成。』 第七章 密报 夜半时分,从春明门方向悄然驶过一辆马车,一路向西直到崇仁坊一所高大宅第之前。全身黑衣,连脸面也躲藏在风帽中的来客显然对这里非常熟悉,轻轻叩了叩门环,便有人出来为他开门,引他到主屋之中。在那里,宅第主人——司空长孙无忌并未休息,而是亲自等候。 “找到了么?” 来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冯立藏在定州,魏大人派人前往劝说,他也颇有悔过之意,决意效力圣上。但薛万彻及其余人等仍然在逃。” 冯立曾为车骑将军,薛万彻则是一名护军,当年分别为东宫与齐王的部属。玄武门之变后,两人为建成、元吉二人复仇,围攻秦王府,失败之后率部逃走。 “哼,不识时务!” 看了一眼长孙无忌,来客显出忧心忡忡的神色,“有传言说,庐江王心怀异志,勾结太子齐王余党,想要和……”说到此处压低了声音,伸出左手拇指,向上举了举,“……联络,但不知真假。” 长孙无忌脸色突然一变,“消息属实?” “王君廓的属下捉住一名叛贼,他身上有一幅宫中地图,其中上皇寝宫被特别标注了出来。可惜还未来得及审问,那人已自杀身亡。” 其时距太宗登基已有三载。对于当年事件的善后,李世民可谓恩威兼施,一面将太子齐王所有子嗣宗绪斩尽杀绝,以免后患,一面对二人当年部属加以安抚,重新任用,终于令一场弑兄杀弟、逼父退位的政治斗争渐渐平息。但平静外表之下尚有暗流涌动:效忠太子和齐王的部分将领仍然在逃,此外,李渊被尊为太上皇,名义上是逍遥度日,安享晚年,其实一举一动都在儿子的监视之中,不啻软禁,谁也不知他对皇位被篡一事心中是否有所怨望。倘若当真让当年余党说动了李渊,借他的名头联合旧部,对乾坤初定的贞观朝无疑又是一场风波。 『注:冯立投诚时间未找到确证,一般认为他是在玄武门事变不久之后自首的。这个“不久”应在数月之内。此处与史实略有出入。』 “上皇那边呢?有没有特别举动?” “据派去伺候他的小监回报,并没有什么特别。倒是最近常看经书,参禅礼佛越来越勤。” “嗯”了一声,长孙无忌面色稍霁,“这倒无妨。” “对了,前些天上皇曾说,想要到寺庙去进香。” “那就让他去。”话语中隐隐透出不耐烦,“虔心向佛,这是好事。多派人手,小心不要让其他人接近銮舆。” 默默施礼,那人转身出门。刚到门口,长孙无忌似乎想起了什么,将他叫住。 “上皇可曾说过,要到哪里进香?” “听内侍说,是慈恩寺。” 室内空气突然有些异样。尉迟方抬起头,脸上一片震惊之色。 “你是说……” “看来此事确有古怪。” “何止古怪!如果当真跟隐太子有关,事情就麻烦了,说不定有叛逆的阴谋!”霍然站起身,尉迟方道:“不行,我要去见叔父,让他彻查此事,早作提防!” 李淳风抬起手,作了个少安毋躁的手势,“局面不清,又在人家地头,你这样冲出去,难道想被一群光头和尚围殴?好歹也要等脱身之后再作打算。” “这……可,可是……” 想到眼前局面,校尉不禁心急如焚,人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转来转去。瞥了一眼尉迟方,李淳风道:“何况这件事,也许还会牵扯到另一个人。” “谁?” 再次看了看校尉,似有深意,“拂云郡主。” 木人中有魇魔诅咒之事,李淳风并未对他说起,其中详情校尉也不知道。闻言不禁愕然,“开什么玩笑?这慈恩寺的事怎会无端扯上她?” “莫忘了她也是出身皇族。冯嬷之死,死得蹊跷,极有可能关联案情。” 第37节 “这……” 尉迟方不由自主犹豫起来。李淳风目光闪动,道:“尉迟,若她当真与此事有关,查还是不查?” “我……我……”突然回过神,“不可能!郡主绝不会牵连进去!” “哈哈,看来即使忠义如尉迟,遇到儿女之情也难免气短啊。” 这一笑,尉迟方登时面上发红。 “李兄!” “好,好。”敛去笑容,李淳风一本正经道:“我不笑便是。尉迟大人忠肝义胆,世人共敬,是我大唐栋梁之材,李某向来钦佩得紧。” “少来。”没好气瞪了他一眼,“我倒觉得,郡主对李兄与别人不同,很是关注。” “那是自然。”酒肆主人毫不在意地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我若与人交易,遣人做事,也会盯得紧些。” “喂,我说的可不是这个……” “放心,此事既然是我揽下的,自当善始善终,好歹不能砸了随意楼的招牌。” 恰在此刻,门轻轻一响,露出了玄奘的光头。 “阿弥陀佛。” “嗯,来得正好。外头如何?” 和尚目不斜视走了进来,“执事在方丈中议事,其余僧人已回僧房。元觉遗蜕仍在塔上,有数人看守,等候明日报官。” 短短数语,交待清楚已极,尉迟方心中对这和尚不觉再度另眼相看,起身当胸一揖,肃然道:“多谢师父为我二人隐瞒。”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出乎意料,和尚当即双手掩耳,仿佛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脸上也显出痛心疾首之色,“自出娘胎,贫僧便不曾诳语。只不过无人问起,自然谨守妄语之戒,不会多口,却何曾隐瞒。施主这样说,佛祖是要怪罪的。” 口中念念有词,双掌合十,向西方而拜,神态虔诚之极。尉迟方听得目瞪口呆。 “没错。”从禅床上一跃而起,李淳风道:“无人问起便不说,可不是刻意‘隐瞒’。那么大和尚,我现在问你,净修师父停灵何处,你总该说了吧?” “后山之内,禅房之中。” ※※※ 借助夜色掩护,二人在玄奘带引下来到后山。这里曾是慈恩寺旧殿所在,后来被战火焚毁,仅剩下这一座残破建筑。高僧昉熙来此住持,立下宏愿要重修寺庙,凭借高深佛学、隆盛人望,很快便将慈恩寺恢复旧观。这座建筑也保留下来,当作寺中僧人圆寂后停龛之地。 净修的尸体已装入龛中,因为并非正常坐化,双腿是后来盘起,看上去颇不自然。颅顶血迹已拭抹干净,衣裳鞋袜也换成全新,一路看下来,已无痕迹可寻。 “他的衣裳在哪里?” “已先行烧化了。” 李淳风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失望之色。突然想起什么,将尸体两手拉开,仔细瞧了瞧,双眼光芒陡现。那是一处擦伤,从左手腕骨关节至掌心,在尸体惨白皮肤上尤其触目。死者双手自然弯曲握紧,擦洗尸体的时候便没有将手拉直,污迹和血渍也留在了那里。 “青苔。” “什么?” 指着伤口周围的青黑污渍道:“这是青苔的痕迹。” “哦……” 见校尉一脸困惑,李淳风道:“尉迟没注意到么?慈恩寺塔建在山坡之上,地势本来干爽,塔又是后来重建,地面铺砌方砖,僧人日日打扫,并不曾有青苔生长。” 尉迟方回想一下当时看到的情形,确实如此,“这又说明什么?” “昨日我曾说过,凶案发生处与慈恩寺塔必定距离极近,如今又知道那里极可能有青苔生长,则净修被杀地点……” 不等李淳风说完,校尉眼前一亮,恍然大悟,拊掌道:“山上!” 第八章 女尸 晨曦从树与树的缝隙间透出,将山林照得斑驳。空气湿润,仿佛能闻到露水的清凉气息。鸟鸣高低婉转,自得其乐,连早课钟声也不能打乱它们的节奏。一条溪水从山上流下来,发出淙淙声响,一直流入竹筒接成的长管之中,输送到山下,正是寺中水源。 尉迟方在林中逡巡来往,时而俯身翻开石块,时而仰头察看树木。地上到处都是青苔,绿意森森,偶尔也能发现一些杂乱的脚印,看起来是僧鞋留下的,但却没有血迹之类预示着凶兆的痕迹。 正要转头招呼李淳风,却看见后者袖手靠在树下,撮唇吹哨,跟树上一只白羽画眉一搭一档地打着招呼,状甚悠闲。 “李兄?” “嗯?” 校尉满怀希望地凑了过去,“发现什么了?” 摇了摇头,懒洋洋瞥了尉迟方一眼,“有尉迟大人出马便够了,何须李某。” 尉迟方早知这位友人性情古怪,为人随心所欲,却没想到惫懒如此,心中有些恼怒,“莫开玩笑,此事很可能关系到社稷安危!” “社稷安危么……”那人唇边露出一丝讥诮,“也不过是李唐的家务事,与我何干?” “怎会不相干?今上英明神武,当年隐太子和齐王阴谋篡位,想要联手加害上皇,迫不得已才除去二人。如今这二人的余党作乱,身为大唐子民,为国除害,为天子分忧正是分内之事啊!” “尉迟忠义,确实令人感佩。”酒肆主人的口气似赞似嘲,听不出真实心情,“但凡事自有真相,却也不是史官能够一笔抹杀的。上皇年纪已老,一旦宾天,隐太子登基顺利成章,又何须迫不及待谋篡?且,今上那时不过是秦王,名分已定,隐太子即使再愚笨,也不至于在大局未定之前动手杀弟。不说真相,单以情理而论,谋篡的是何人,加害的又是何人,早已呼之欲出了。” 这番话轻描淡写,却让尉迟方大惊失色,几乎想扑上去捂住李淳风的嘴,看到四面无人才定下心来。 “……李兄,你!!” “呵呵,不说这些。逐鹿问鼎、成王败寇,正是千年不变的戏码。今上的天下如何得来,是他自己的事,只要有这番能耐,巧取豪夺也无不可。但若要粉饰历史,把自己扮成正义一方,未免将天下人当作傻子。” 低首敛眉,目光冷而且锐。一瞬间,惯常笑容满面的酒肆主人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 第38节 “可……可是,”尉迟方张口结舌道:“难道你就这样袖手旁观,看刀兵再起?” “嗳,这顶帽子可太大,当不起。李某只是个小小生意人,既无扭转乾坤的能耐,也没有力挽狂澜的本事。” 他一边说着,一边沿着溪水走了两步,望着竹管拼接的水槽出神。 “怎么了?” “别出声!” 尉迟方连忙闭上嘴,顺着对方目光望去,只见那水槽一直蜿蜒到山脚,分成两股,一股绕进前山寺中,一股通向慈恩寺塔,想是为了取水方便所做的设计。泉水从竹筒中流过,发出清脆声响,偶尔有些水花溅出,阳光下呈现出五色斑斓的折光。除此之外并无特别之处,但李淳风却双眼发亮。 “原来……” 话未说完,突然顿住,视线落在水槽旁,那里有一样黑色的东西,散落在乱草丛中,乍一看像是一根枯枝。 “髻针!”望着对方手中拈起之物,校尉脱口而出。一点不错,这正是一根髻针,与玄奘在塔上拾得的那根一模一样。李淳风迅速扒开覆盖在地面的草叶,动作和方才判若两人。刻意堆起的落叶之下,有新挖浮土,看情形正是最近才动过。 “这里,将这里挖开!” 校尉闻言摘下刀来,连刀带鞘一起挖掘。土层甚为松软,挖不了几下,便看到一只绣花鞋,鞋中那只脚泛出灰白颜色。 “是个女人!” 李淳风点了点头,神情凝重。校尉继续挖掘,过不多时,一具女尸已出现在二人面前。脸面朝下,发髻散乱,身边有一只蓝布包裹。翻过来看,却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女子,原本并不出众的相貌此刻变得相当恐怖,大张着无神的眼,舌头微微吐出。喉间有青紫印痕,当是扼死。 “这……这又是怎么回事?!” 李淳风打开那只包裹,里面只是一些随身衣物,并无银两首饰。 “还记得那天在桥上,玄奘遇到的中年妇人么?” 校尉眼前浮现出那日情景,“对,她说她女儿与人私奔……” “嗯。当天那私逃女子拉玄奘顶缸,便是用了这样的蓝布包裹。” “你是说,她就是那妇人的女儿?” “看这尸体,死去时间大致在二三日内。那妇人曾说,她在女儿柜中翻到了一串念珠,所以认定奸夫必是和尚。塔顶寻到的那根髻针也是她的,很可能偷情的二人将慈恩寺塔当作幽会地点。”叹了口气,李淳风道:“看来诱拐她出逃的僧人事后反悔,又怕事情败露,这才杀了她。” 尉迟方义愤填膺地一击掌,“破坏清规,又夺人性命,什么佛门弟子,真是猪狗不如!” “不必发怒。此人现在,大约也自食其果了。” “你是说?” 酒肆主人刚要答话,突然目光一凝。远远遥望,有一乘步辇进入寺门,轻纱为帘,辇旁跟随着几名侍女。 “阿弥陀佛,郡主到来未及远迎,恕罪恕罪。”知客僧元弘诚惶诚恐地道。在他面前,一人白衣淡妆,秋水为神,正是拂云郡主本人。 “不必客气。请问寺主可在方丈中?” “在,在,不过……” “嗯?” “这个,昨夜寺中……出了些事……” “什么事?” “呃……其实,其实……” “其实是昉熙大师身体不适。”一人从殿后施施然走出,替知客僧接下话来,青衫散淡,笑容可掬,正是李淳风。拂云双眼一亮,道:“李兄,你怎会在这里?” “闲来无事,随尉迟大人来庙中逛逛。”酒肆主人不动声色地将身后发怔的校尉往前推了推,“大师既然不便见客,郡主也不必强人所难了。” “说的是。”拂云目光一转,“不过,李兄、尉迟兄,二位可愿陪我在寺中游览?” 男子欠身一礼,“幸何如之。” 令侍女在殿中等候,拂云郡主和两人走出门来。知客如释重负,心中甚为感激。无论如何,在佛门圣地两度发生凶杀之事,传扬出去都极为不利。尤其是面对郡主这样的贵客,自然不愿吐露。 “发生了何事?” 一等到走出知客僧的视线,拂云便直接问道。李淳风却不答反问:“郡主如何知道出事了?” 眨了眨眼,拂云道:“既然二位都来到这里,那就一定有了线索。我交托给李兄的事情,想必你还记得吧。” “生意上的事情,李某向来不会忘记。” “那么,可否将情形转告于我?” 眼前女子言笑晏晏,少了初见时那一份矜持庄肃,却多了少女的妩媚慧黠。尉迟方不禁看的呆了,不经意间,听到自己喉头传来“咕”的一声,惊觉不雅,顿时脸上通红。 拂云却并没发觉,向青衫男子微笑道:“难道李兄怕我抢了生意,所以不想告诉我?” 李淳风没有答话,而是从衣袖中取出那块玉佩,“认得么?” 女子好奇地侧头看了一眼,突然神色变了。下意识地想要去拿,李淳风却缩回手,将玉佩收起,低声道:“提防耳目。” 拂云醒悟过来,表情却仍然是怔忡不宁:“这,这是……” “昨夜寺中塔上有僧人遇害。”李淳风一双眼盯着她,慢慢道:“这玉佩便是从尸首上取来的。” 第九章 机锋 拂云脸色转为苍白。 “死去的僧人是什么模样?多大年纪?” 第39节 “三十出头,名叫元觉,自小在寺中出家。” 感觉得出,拂云明显松了口气,“谁杀了他?” “不知。我与尉迟来到的时候,他已被人击中头颅。凶手……” 说到这里李淳风突然停了下来,侧过头,双唇微张,似乎想到了什么。 “凶手怎么了?” “跟我来!” 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直奔寺塔而去。剩下两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得跟随。刚到后山,两名僧人已经拦住了去路。 “贵客留步,敝寺浮屠正在修缮之中,请勿入内。” 看了和尚一眼,青衫男子沉声道:“寺庙虽是方外之地,僧侣却不是化外之民。连凶案也可以不必报官么?” 此言一出,僧人顿时失色。尉迟方见状按刀上前,喝道:“公务在身,不得阻拦!”当先走了过去,李淳风、拂云二人紧随其后,一路行到塔下。 依旧是风动梵铃,古木参天,空气中却似乎带着一丝淡淡血腥,有种无以名状的凶险。 “是这里了。”转过头来,李淳风道:“尉迟可记得,那日净修大师被杀之后,元觉有什么举动?” “他?对了,他守在此处,不让我们上塔。” “嗯。净修被害不久,他也遭到毒手。两人死状相同,都是重物击中头颅,很像同一人所为。如此便有两个可能:第一,元觉本来就是凶手的目标,第二,元觉是因为发现了凶手的秘密之后被灭口。从净修死后元觉的反应来看,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牺牲者,第二种可能更大。”从袖中取出一枚花生果,随手抛起又接住,“那么,当天他做了什么事,或者有什么表现,令凶手知道他发现了真相?” 他抬起头,呆呆凝望天上白云,当日情景一一从脑中闪过。尉迟方见他出神,正要开口,耳旁突然传来一声嘶哑佛号。 “阿弥陀佛。” 就在树下,侍者推着一位老僧悄然出现。僧人身形瘦小,面容干枯,若不是苍老如同树皮的皮肤包裹,随时都会散成一具骷髅。唯一充满生气的是双眼,光芒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大师。”一向落拓随意的青衫人神情端肃,深深行了一礼。来人正是昉熙,慈恩寺主。老僧点了点头,目光转向拂云郡主,皱纹密布的脸上露出一丝慈和笑意。 “郡主么?八年前,曾见过你。那时恰逢敝寺开光,你和公主、驸马一同来,”伸出枯干的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个头只有这么高。” 少女眼中现出一丝怀念之色,八年前,昉熙尚未老迈如此,而自己只是个父母膝下无忧无虑的幼儿。依稀记得当年也曾来这树旁玩耍嬉戏,一转眼物是人非,父母双双辞世,只有这松柏亭亭,依旧常青。 “拂云见过大师。” “郡主驾临,本该相迎;但寺中昨日有歹人潜入,些许俗务,要先行处理。” “哦?”李淳风明知故问道:“有歹人入寺?可曾丢了什么?” 看了他一眼,僧人心平气和地道:“不曾。但歹徒杀了寺中僧值。” “哎呀,就是那位元觉大师么?”酒肆主人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可惜!可惜!” “生即是死,死即是生,元觉勤修佛法,涅磐之后必然已登极乐,也不为可惜。”昉熙垂下双眼,合掌道:“佛家对生死,原本看得淡些。” “那么大师对自己的生死呢?” 话语中暗藏机锋,竟是步步进逼。昉熙淡然道:“如日之升,如月之降;如水之行,如风之逝。” “好一个日升月降,风行水逝,”李淳风拊掌道:“但不知执着二字,又作何解?” 听他语气咄咄逼人,尉迟方不禁担心,暗地里拉了拉他衣袖。昉熙脸上露出微笑:“施主这般,便可称为执着了。” 哈哈大笑,酒肆主人躬身一礼,转头向寺外行去,另二人也即告辞。老僧端坐在椅上,双目微闭,神情淡漠,远远望去仿佛塑像。 “为何离开?” “难道你有方法在老和尚的眼皮子底下溜进塔去?” “……还要上塔?!” “自然。” “可玄奘已经层层看过,并没什么特异之处啊。” “如果没有特异,如何解释二僧先后死亡的事实?” “只怕又是无功而返……” “这一次不会了。”李淳风双目炯炯,语气平静,“因为我已知道,元觉那一天到底看到了什么。如果所料是真,或许今晚便可知道详情。” “太好了。”白衣女子明眸如星,一脸跃跃欲试,“我也去!” “不行!”尉迟方脱口而出,立刻又觉得太过生硬,连忙补充:“此行恐怕有危险,郡主金枝玉叶,怎能亲身历险?” “莫忘了我是谁的女儿。”下颌扬起,俊丽中现出一种英气,“虽比不过尉迟兄,也绝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 “这倒是,郡主巾帼英豪,李某甘拜下风。” 脚步不停,说出这句话的人懒洋洋向前走去,语气仿佛调侃。拂云不禁微愠,咬着下唇道:“本以为李兄是倜傥男子,没料到也……” “岂敢岂敢,在下是真心之论。这‘手无缚鸡之力’用来形容李某这种无用书生还差不多,怎敢拿来唐突郡主。” 拂云这才有了笑容,“既然李兄也如此说,那便一起去吧。” “不。” “为何?多一人,多一份助力。何况……” 话说到这里突然顿住。李淳风看她一眼,淡淡道:“深浅难知,人若多了,照应不来,反而易生枝节。” 少女笑颜如花,“我信得过李兄,无论发生何事,以你的聪明智略,一定有办法护我周全。” 第40节 “我却信不过自己。”男子眼中掠过一丝怅然,“世事瞬息万变,翻覆只在反掌间。李淳风也只是个寻常人,岂能洞悉先机。” “可是李兄……” 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酒肆主人转过身来,直视拂云双眸。 “不要去。” 这一声斩钉截铁,不容辩驳,目光却出乎意料地温和诚恳,甚至颇有温柔之意。这男子终日闲淡,偶尔谐谑,仿佛世间事浑不在意中;此刻突然露出不同于往常的正经神色,竟是分外动人心弦。拂云不由自主点了点头。青衫男子微微一笑,道:“好姑娘。” 他说得自然随意,似乎对方并非金枝玉叶的郡主,而是平日里相熟亲近的女孩儿。一瞬间,红晕从颊至颈,在女子白如玉瓷的脸上蔓延开来。 ※※※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庙;庙旁一条小路,路上走着三个和尚。——其实真和尚只有一个,那便是最前头的玄奘,另外两人跟在他身后,僧袍僧帽,脸面却是再熟悉不过的二人。 “真是晦气,”不习惯地拉了拉衣襟,尉迟方小声抱怨道:“居然要扮成这副模样!亏我还应承了于大哥后日的赌局,这一来,可不要输个精光。” “为大唐江山,这点小小牺牲算得了什么?难不成忠义如尉迟大人,也要像李某这般做小人计较?”前方的罪魁祸首李淳风眼观鼻鼻观心,一脸肃然,看起来倒真像个佛门子弟,口中却也没闲着。 “阿弥陀佛,佛、法、僧是为三宝。袈裟在身,动静有丁甲神护佑,怎会晦气?”不问可知,说这话的是正牌和尚玄奘。尉迟方张了张嘴,想起口头功夫实在拼不过眼前这二人,何况如今局势,摆明二人是一搭一档,只得悻悻住嘴。 天色已晚,寺院生活规律刻板,僧人多半已歇下。三人一路行走,并未遇上什么事。刚到塔前,突然有人喝道:“站住!”那是一名身材高大的僧人,尉迟方不禁握住了僧衣中的刀鞘,李淳风却在第一时间按住了他的手。 “阿弥陀佛,是孝达么?” “啊,原来是玄奘师兄。” 名叫孝达的僧人秦州口音,身形魁梧,长相甚是憨厚。一见玄奘,连忙合掌施礼,“这么晚,师兄还不休息?” “不忙。你在此做什么?” “寺监说道,最近寺中有歹人出没,大家都要小心,因此要我来这里守塔,若见到生人便摇铃报信。” 一边说一边轻晃了晃手中铜铃,却被一只手顺势接过。愕然看时,正是李淳风。 第十章 地宫 “师兄辛苦了,不如我来代劳吧。”身穿僧袍的酒肆主人满脸笑意,十分和气生财。 “这……这怎好意思?”孝达一面推辞一面望了望对方,“不过,你是哪一堂的师兄?我怎么……” 话未说完,颈后已挨了一记,登时双眼翻白,倒了下去。尉迟方抽回手,百忙中看了玄奘一眼。和尚倒没动怒,只是叹了口气,宣了声佛号。 “你们去吧,我在这里守着。” 点了点头,李淳风一拉校尉,叫声“走”,直奔塔下。 月光如匹练,将整座高塔镀上银辉,比起白日庄严,又多了一份神秘。 “那天情景你可记得么?你要登塔,”酒肆主人走到塔前,站了下来,“这是你的位置。”又向另一边走了几步,“元觉在这里。” “对。” “嗯。然后呢?” 校尉记忆中浮现出当时情景,“他说,这塔是上皇敕建,还指给我看碑文。” “没错。”退了两步,李淳风走到碑前立定,模拟元觉动作,“我记得,他刚开口就停住了,神情突然变得怪异,之后便一直魂不守舍。元觉当时很可能是发现了什么,而凶手说不定也在现场,察觉到了他神情有异,这才起意杀人灭口。” “会是什么?” “比如说,一处忘了拭抹的血迹,”目光落在御赐石碑之上,“或者,一个不慎暴露的机关。” 一面说着,一面伸手在石碑上缓缓抚摸。石碑表面光洁异常,纤尘不染,似乎就在近日被特意擦拭过。手指触及石碑背面某处,猛然一推,“喀”地一声,沉重的石碑像陀螺似地原地打了个转,与此同时,地面现出一个四尺见方的洞口,而原先站在那里的李淳风已经不见了。 尉迟方大惊失色,连忙冲到石碑旁。洞口幽深,下面的情形一点也看不到。压低喉咙叫道:“李兄!李兄!”却静悄悄没有任何回应。心知不妙,咬了咬牙,纵身跃入。出乎意料,脚很快便沾了实地,原来落脚处离地面也只一人多高。没等松口气,靴底一滑,整个人顺着一条向下的通道溜了下去。 这下登时手忙脚乱,双手到处乱抓,却找不到一个可供支撑抓握的地方。开始还能勉强维持平衡,到后来便连滚带爬,直到“咚”地一下,撞到一处墙壁一样的障碍才停止下来。头晕眼花之余,好不容易才爬起身。耳边却听到有人“哈”地一声,似乎忍不住笑。连忙手摸腰间,所幸宝刀还在。顺手抽出,握在手中,叫道:“李兄!你在哪里?” “这里。” 身后传来一声懒洋洋的答话,随后亮起一星光芒。霍然转身,果然是先前失踪的人,好整以暇地坐在地上,正用手中引火木点燃松明。仔细看时,散着头发,僧帽已经不知扔到了哪里,模样狼狈却满是笑意,脸上也有一块乌青,想必方才遭遇和校尉一样。 “嗨,还好还好。”校尉这一回是真松了口气,立刻又抱怨道:“怎么不答话?提醒一下也是好的,害我摔这一跤。” 站起身来,李淳风掸了掸身上尘土,“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洞同下,有跤同摔。既是朋友,尉迟也不会介意赔上这一个跟头吧?” “你……” 这才知道此人竟是故意引自己下来看笑话,正要发作,对方又若无其事接道:“况且我一人身在地底,漆黑一片,情况不明,怎敢随意答话暴露目标?自然是找个角落先行躲藏。” 想了想也有道理,怒火便即散去。手掌微微刺痛,举到眼前一看,却是方才撑在地上的时候擦破,数道青黑苔痕。回头望去,坡道上痕迹宛然,长满青苔,难怪如此溜滑。 “这就是净修、元觉手上印痕的来历。青苔不仅生长在山中,地下阴湿处也有。”举着松明向上照了照,侧壁有水珠渗出,“此处泥土本来干燥,但上方正好是竹管水槽的所在,年深日久,积下了厚厚的青苔。” “也就是说,他二人也来过这里!”尉迟方大是兴奋,“果然没有找错!” 李淳风无精打采地看了校尉一眼,说出来的话却似当头一盆冷水。 “不但来过这里,也是死在这里。” 周遭黑暗,唯一光源就是李淳风手中松明。周围墙壁都是泥土夯成,似乎年月久长。 “塔下为何会有这个地道?看起来倒像比寺庙还要古旧。” “不奇怪,慈恩寺是后来重建,佛门寺塔常有地宫一类,用来收藏秘宝圣物。我猜测,这地道确是以前就有,地面毁于战火,地下却还留存着。建塔之时,便在原址修建了。” 向前走了两步,前方出现一条通道,黑漆漆不知通向何方。通道口高不到五尺,狭窄仅容一人。好在松明依旧燃着,并无空气稀薄的迹象,想必内中另有通风之处。 第41节 “来。” 他毫不犹豫地弯下腰,躬身走了进去。尉迟方则在身后紧紧跟随,心中稍有忐忑,但看李淳风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随即宁定下来。 泥土气味扑面而来,几乎让人有一种进入坟墓的错觉。李淳风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四下观看,脚步却未停,四周寂静得只听到二人呼吸。跨过地上一道石坎,“呼”地一声,有风扑面而来,迅速后退一步,伸出另一只手,护住火光。眼前已到了一个略微开阔的所在,宽约七步,正对一间石室。 “看!” 尉迟方抑制不住低呼出声:石门以及门旁地面,到处都是暗褐的血迹。 “嗯,看来那日净修被杀,就是这里。”青衫男子不动声色地俯身察看地上印痕,而后又站了起来,伸出手。 “刀。” 尉迟方连忙递过。李淳风示意校尉站在一边,先仔细看了看石门周围,确定之后,将刀插入门缝一扳,立即闪身。如前所料,并无机关暗器之类,这才来到门前将之拉开。 映入眼中的是一具尸体,俯卧在地上,灰衣,黑发,身形瘦小,看起来是个少年。把松明插在地上,蹲下身来,轻轻拢起乱发,显出一张皱缩着的可怕面孔。皮肤已经呈现出泥土一般灰黑颜色,因为腐烂的缘故,嘴唇扭曲,露出毫无光泽的牙齿。另外半边脸则被虫蚁啃噬得残缺不全,看不清相貌。视线停留在尸体脖颈中,那里挂着一根褪色的红绳,中间已经断开,断痕处却还很新,将它拈起收入怀中。 尉迟方看得毛骨悚然,忍不住道:“他……他是谁?” “此人有头发,看样子并非沙弥僧侣。照尸体情形,大约死于三四年前。” 这才站起身,扫视室内。乍一看,空空如也,但地面有痕迹,像是新近有人来过,而房屋正中则有一个土台,像是曾经用来安放什么东西,此刻却什么也没有。 摇了摇头,李淳风道:“看来你我来迟了。这里原本应当有奇特物事,也许是宝藏,也许是其他。净修与元觉,应当就是先后发现了这里的秘密而遇害。” 正要向内走去,脸色突然一变,转头道:“小心!” 话刚出口,沉重的石门已向尉迟方倒了下来。不及多想,校尉顺势一滚,轰地一声,石门落地,震得黄土飞扬,还没起身,一件冰冷的东西已经搭上了自己的咽喉。感觉到喉头传来彻骨寒意,不敢有丝毫动作。勉强侧过头,顺着筋肉干枯的手,看到一人灰衣衣袖,手中利刃隐隐闪耀。 叹息随之响起,“既入佛门,何必执着?” 阴影中的人顿住了,过了片刻,才用嘶哑的声音道:“世人皆执着,岂独于我?” 即使性命掌握在那人手中,尉迟方还是忍不住叫了出来:“昉熙大师!” 第十一章 烈焰 一点不错,那苍老的声音正是昉熙特有。 “果然机警,竟能猜到是我。” “其实也只是略懂医术,”笑吟吟地望着暗影中人,李淳风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手上的凶器,“眼为心苗,心主血行,若一个人长期卧床,双腿血脉不通,不会有你那样锐利的眼神。而且,这慈恩寺本是你化缘重建,塔下机关暗道也只有你最清楚。” “不错。”声音恢复了冷淡,“十年前,正是太子命我重建慈恩寺。” “十年前?”尉迟方失声道:“你说的太子,莫非是……” “当然。宗室正统,李唐太子,还有第二个么?” 李淳风慢慢点了点头,“果然是隐太子的人。那么,这密室中隐藏的,也就是隐太子留下之物了?” “哼,李世民这乱臣贼子,早就有弑兄谋逆之意。太子英明,怎会不知?为防万一,他将珍宝藏匿于此以作后路,嘱咐我看守。”松明跃动,照出昉熙那张皱纹密布的老脸,原先圣洁之气已荡然无存,只留下一种扭曲的狂热,“于是我便假装瘫痪,守在这里。元觉这畜牲不守清规,勾引女子上塔幽会,我岂不知?但他心怀鬼胎,特意宣布此塔为禁地,不许人上塔打扰,却正中我的下怀。” “净修、元觉两人都死在你的手中?”尉迟方忍不住出声。平日见昉熙,正是行将就木的一名老僧,却没有想到竟然有这等力量连杀二人。觉察到了他的疑问,昉熙勒住他喉头的手蓦地一紧,登时就像被铁箍箍住一样,喘不过气来。 “年轻人,你是不曾听说过我,但你总该知道太子当年倚为膀臂的东宫护卫,其中最机密的一部便由我主事。这些年来,虽然因为走火入魔腿脚不便,武艺却不曾丢下。净修本是我昔日部下,他贪图荣华,要将我出卖给李世民那窃国贼子,这种背主求荣的东西,本不该活在世上!” 看了尉迟方一眼,李淳风暗示他不可轻举妄动,同时不动声色地缓缓移向靠墙一侧。 “说元觉不守清规,大师你呢?冯嬷之事,又作何解释?” 老僧明显呆了一呆,“什么冯嬷?”突然恍然大悟,道:“是郡主府那个妇人?” “不错。那个魇魔偶人是你交给她的吧?” “对,对,想起来了。”老僧冷笑道:“她来寺中,心事重重对我忏悔,说她恨极了自家主人。” “为什么?”尉迟方刚喘过一口气,听到这一句又叫了起来,“她……怎会恨拂云郡主?” “我怎知?”昉熙不耐烦地说道:“但她既然如此说,我便成全于她,将魇魔人交给她,嘱咐她放入府中进呈的物品之中。” “但你跟拂云郡主又有什么仇恨,为何要如此陷害她?” 哼了一声,昉熙脸上显出咬牙切齿的神态。 “那小贱人不顾姐弟之情,得知事变消息之后,将当时在她府中做客的太子幼子承义殿下杀了,献给窃国贼邀宠,正该千刀万剐!” “你胡说!郡主绝不是这样的人!” 情绪一激动,尉迟方挣扎了一下,刀锋划破颈上皮肉,渗出血来。见此情形,另一人连忙转移话题。 “那么地上这少年呢?也是你杀死的?” “当然。”昉熙傲然道:“凡是闯入这地道的人,都要死!这少年是三年前,太子被杀之后两天闯入这里,也是死在此处的第一人。我见他年轻,阳气重,特意将这尸身留在此处看守门户。” 李淳风眼中显出一丝了然之色,嘴唇动了动,又咽了下去。最终还是说道:“如今珍宝又在何处?” “自是到了它该去的地方。”老僧一双光芒锐利的眼已经变成血红,“李世民这乱臣贼子,很快就要报应临头了!你们也是,甘心做他的走狗,便只有死路一条!” 手中刀失控地要割破尉迟方喉管,就在此刻,李淳风闪电般伸手,在墙上一扳,二人身后突然发出隆隆巨响。昉熙无意识地转头看去,却是刚才倒下石门缓缓立了起来。这一分神稍纵即逝,机会难得。尉迟方身手矫健,岂能放过,脑中尚未反应过来,身体已本能动作,左肘一抬击向昉熙腹部,右手顺势扳住他持刀的手。 情急出手,自然不遗余力,未料到这年老僧人竟是神力惊人,丝毫不肯放松,而是更紧地箍住了自己。两人在地上翻滚纠缠,尉迟方力气虽大,却因为手臂被圈在内侧,无法用上劲力,怎样也不能挣脱。颈上压力陡增,眼中只见到老僧那张扭曲的面孔,看起来犹如鬼魅。 “杀……” 从残缺齿缝中吐出这个字,紧紧扼住尉迟方的喉头。校尉艰难地伸手想要扳开,脑中一片混乱。突然身上那人停了一下,然后慢慢松开手,一颗光头沉重地耷拉了下来。连忙推开,狼狈爬起,却看见酒肆主人正随手扔掉手中一块石头。 “君子动口,小人动手。本以为有尉迟在,便可放心做君子,”拍了拍手,酒肆主人摇头道:“看来还是不成哪。” 第42节 尉迟方惊魂未定,顾不得他话中调侃意味,先看地上,老僧昉熙已经昏死过去。伸手探了探鼻息,确定人还活着。李淳风则取下松明,仔细查看方才那块石头,石上血迹殷然,颜色却陈旧,想必净修与元觉正是死在此物重击之下。 “现在怎么办?”校尉一面伸手抚着自己颈项,一面心有余悸地望向老僧。 “管它怎么办,先离开此地再说。”男子举起松明朝门口走去,光线照耀着的墙壁上,赫然有一条暗道,想必昉熙便是由此而来。顺着暗道曲曲折折走了一段路,有一条斜向上方的阶梯,一路爬上去,移开顶上的活板,光线随即射入:上面竟是一间禅房。 “难怪他出现的那么突然。”长吁一口气,尉迟方有重见天日之感,“原来这暗道直接通向昉熙房中。” “嗯”了一声,李淳风转向他,“尉迟打算怎么做?” 猝不及防,尉迟方呆了一呆,“什么意思?” “我是说,这件事你要如何处理。” “当然是向本官报告。”校尉回答得不假思索,“事关重大,密室中财宝又不知落到何处,难保还有其他密谋,这些事都要着落在昉熙身上。” 酒肆主人再次嗯了一声,语气却不置可否。 “不过,还是有些地方不甚明了。”校尉一边思忖一边说道:“昉熙杀了净修,是因为他想要向官家告密。但元觉又是为何被杀,难道也是隐太子的旧部?” “元觉是因为发现了秘密,才遭到灭口。净修遇害那天,昉熙从地宫中将他尸体运上来,伪装成坠塔现场,却大意地将血迹留在了石碑机关上。恰好被元觉看到,于是他好奇窥探,从密室中尸体上取下了这玉佩,也招来杀身之祸。”取出怀中玉佩,李淳风若有所思。 “可是石碑上并没有血迹啊。” “当然有。你可记得第一次见到石碑时碑上有不少灰尘,方才再看却光洁如新,必定有人特意擦拭过了。寺中这几日连连有人死去,正是混乱之时,若无特别原由,比如掩饰血迹,谁会去擦拭一块平日无人注意的石碑?” “但那样的话,他为何不将发现告知我们?” “因为他心怀鬼胎,生怕暴露自己的恶行。”把玩手中玉佩,李淳风道:“如今已知道,山上那具尸体就是桃蕊,也是元觉的情人。他诱拐了这名俗家女子,最终又因为害怕事情暴露而扼死情人。此事与昉熙的阴谋原本无关,元觉之死,更像是冥冥中的天道报应。” “那么冯嬷呢?她又因何身亡?” “冯嬷的尸体并无外伤痕迹,现场种种迹象都与自杀吻合。目前看来,她应是为昉熙所骗,谋害主人,此后一方面担忧事情败露,一方面也是心中有所愧疚,终于投水自尽。” “可是,”想起了昉熙的话,尉迟方道:“冯嬷为什么要恨自家主人?” 唇角露出一丝微笑,眼中却无笑意:“这就要问另一个人了。” “谁?” 这句话李淳风没有回答,而是一拍额头,道:“唉呀,险些将大和尚忘了。” 一经提醒,尉迟方也记起了在外面放风的玄奘。连忙出了禅房,向塔的方向奔去,突然之间停住脚步。火苗从地底窜起,正在吞噬塔身。烈焰夹杂着黑色的烟尘升腾而起,火势异常凶猛,仅仅一会儿工夫,一切便笼罩在熊熊大火之中,什么也看不清了。 第十二章 造化 贞观三年五月,长安城中慈恩寺失火,大火焚烧三日夜,将慈恩寺塔化作焦土。上皇其时本欲临寺礼佛,终因此事而罢。寺主昉熙于大火之后不知去向,据说已于塔中坐化。又有传言,说昉熙大师道行深厚,功德圆满,因此涅磐于火中。皇帝降旨,追封其为护国大圣禅师,拨款重修慈恩寺塔。 世事至此,仿佛已将终结。 烈日下,荷花舒展着花瓣,早已不是先前初吐时怯怯模样。风动莲叶,传来沁人心脾的幽香。粉红与淡白,星星点点散布在绿叶碧波之上,亭亭袅袅,看起来有一种自在风韵。青衫男子独立水畔,深吸一口气,合上双目。面上无喜无怒,眉宇间却有寂寥之色。 “李兄。” 转过头,便看到一张清水脸儿。 “郡主。” 女子笑容乍展,正如莲之初绽,“为何不入水榭?” “不必。” 回话的人神情淡漠,不知不觉间,女子脸上笑容也消逝了。 “慈恩寺大火之事,我已听说。” “嗯。当日我也在现场。” 这句话并不是回答,奇怪的是拂云居然不再问。看了她一眼,从袖中取出一条红绳,正是从密室中那具尸体颈中摘下的。断开的绳头已重新接了起来,下方悬着一块玉佩。 “皇家之物,还是留在你这里较为合适。小心收藏吧。” 拂云伸手接过红绳玉佩,眼泪突然一滴滴落下,蓦地回过头,不让李淳风见到。 “他……他……” “不必难过。生死有命,你也只能救他一次。” “他是怎么死的?” 避而不答,酒肆主人只是说道:“从死状来看,生前未受痛苦。” 一时间二人之间一片静默,拂云望向荷池,微风吹拂她颈后柔发,数绺青丝在白得耀眼的肌肤上飘动。 “承义是舅父最小的儿子,聪明淘气,舅父对他极其疼爱。我看着他长大,将他当亲弟弟一样回护。出生之时抓周,正被他抓着这玉佩,因此按照习俗赐他作为护身符。那天,他和往常一样到我府中玩耍……” 她口中的舅父便是隐太子李建成,李承义为建成幼子。李淳风默不作声,拂云续道:“左武卫大将军突然闯府,我这才知道……知道舅父和三舅已被杀,承道、承明几位表兄全都死去了。可承义他……他只是个孩子……只知道偷摘我的荷花,跟小鸟、小兔子玩耍,要不就缠着我弹琴给他听……” 她转过头来,一双眼直视李淳风,眸中全是哀愁忧虑之色。 “信我,他没有谋叛,也决不会对今上不利。” “我相信。” 沉静安抚的口吻令拂云情绪稍稍平复:“那时我什么也顾不上,只想保全他的性命。正好府中新进了一名小童,年龄身材,甚至脸型和承义都极为相似,于是,我让他二人调换了衣裳……然后……” 语声再次急促,当日情景如同再现眼前。 “府邸已被弓箭手层层包围,那孩子一出门,便有无数箭簇对准了他……他们……他们把他当成了承义……那可怕情景,我到死也不会忘记……” 第43节 静静听着,李淳风不发一语。见对方再度沉默,女子心中不知为何,竟有忐忑不安之感。 “李兄,你是否觉得拂云错了?” “不。” 这一声简短,回答得很快,却久久没有下文。一直到两人间的沉默变得有些难于忍受之时,李淳风才再次开口:“昉熙说你杀弟求荣,那时我便知道此事绝不简单。你能保守秘密,且不惜为此承担污名,是为难能。只可惜,仍然是造化弄人。” “造化……弄人?” “你还记得那小童是谁引进府中的么?” 拂云回忆了一下,“是冯嬷。对,她有一个远房表亲家的孩子要寻些事做,我向来信任她,便允准了。” “这就是了。如果没有猜错,这孩子并不是什么远房表亲,而是冯嬷流落在外的私生子。” “什么?!” “为人母者对子女总有牵挂之心。她所以冒着风险将孩儿带入府中,只为留在身边,朝夕照看。这也可以解释她为何恨你,因为你正是她的杀子仇人。昉熙得知这段隐情,便利用她将木人放入食盒,为自家少主报仇。不过,冯嬷虽然恨你,对你还是存了一份情,因此在计谋失败,又发现自己为人所用之后,便自杀了。” “……是我,是我对她不起……”低低说了一句,便不再接下去。 看了她一眼,男子道:“不必自责。对任何人来说,亲人性命一定比不相干的人重要。亲疏有别,舍弃陌生人去救亲人是人之本性。更何况,”眼中神情既非讥诮,也非怜悯,却又像二者兼而有之,“帝王之家,多有无奈之事。” 女子抬起头,似乎想分辩,对方却没有让她开口,径直接下去问道:“后来你可曾找过李承义?” “他走时孤身一人,又幼小不谙世事,我放心不下。但……当时情形,我身边没有可以信任托付之人,万一泄漏了他还活着的消息,反而惹祸。我只能在宫中旁敲侧击,打探消息。从那以后,一直没人提起他的名字,我想,这反倒是好事,他一定已经诈死逃了出去,逃到皇宫以外一个没人能找到的地方,自由自在,远离这些杀戮纷争,就像他喜爱的鸟儿一样……” 听拂云说到这里,酒肆主人眼前不觉幻出密室中那具尸首。如今可以推断,易装逃出郡主府的李承义也许曾听父亲说起过慈恩寺地宫藏有暗桩之事,慌忙之下想起到那里躲藏,却被昉熙当成了无意闯入的陌生人杀死。而后元觉误入密室,在尸体上发现了玉佩,又将之带了出来。从头到尾,这悲剧竟是缘于误会,而昉熙对李建成的忠诚最后却害死了主人留下的唯一骨肉。同室操戈,种种不祥皆起于皇家权位之争,遥想当日玄武门前那一场惨烈屠杀,李承义并非李氏皇族所流的第一滴血,也决不是最后一滴。 微喟一声,他从怀中取出另一样东西,却是一开始的时候,拂云郡主给他的那枚铜钱,“这枚铜钱也是你自幼带在身上的么?” 拂云脸上略红了一红,“是。和承义那块玉佩一样,幼时抓周抓到的,所以一直挂着。” “难怪。”手中托着那枚铜钱,李淳风道:“其实你看到玉佩的时候,应当已经知道了来龙去脉,所以才定要与尉迟和我一同探秘,对么?” 此言一出,少女脸上红色瞬间褪去,换作苍白。 “原来你……你不让我去,是因为早知我与此事有关……而不是、不是……” 李淳风打断了她的话,淡然道:“各有隐瞒而已:你也并未告知前情。” “可我……”拂云倏地明白了什么,低下头来,“抱歉,我其实不想瞒你,更无意要你和尉迟兄在不知情中身陷险境。但这件事关系重大,我有不得已的苦衷……” “我知道。不必道歉,你并没有错。对郡主而言,李某也只是个陌生人罢了。” 他的语气温和平静,恍惚便是那日的温柔,却抓握不住,如袖底风、指间沙,瞬息流转。低头将那铜钱上的红绳仔细理了一理,而后轻轻放入拂云手心。手指相触的刹那,感觉到对方指尖冰冷,仿佛已失了温度。 “保重。” 简短二字吐出,转身离开荷池。风吹衣袂,似欲留人停驻,然而终无回头意。白衣少女手握铜钱,红绳从指缝间垂了下来,神情惘然;清荷淡淡,传来一句耳语般低沉的叹息。 “但愿从今以后,不再相见。” (第三卷终) 第四卷 天雷动 祭天祈禳:祈为祈福,禳为禳灾,二者相合,便是中国古代道家最富特色的法术。《周礼·天官冢宰》中,已有“掌以时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的记载,以此沟通天地,巩固王权。 第一章 雨中 一个人,撑一把伞,赤足踏一双木屐,从一天密雨中独自走来。安稳的脚步和着凌乱雨声,敲击青石板铺就的长街。青布衣袍因为吸收了水气,看起来颜色略深,在沉暗暮色之中显出些许寂寥。 这是长安城的初夏,突如其来的一场雨令城池气温骤降。行人早就因为大雨绝了迹,连路边店铺也早早关上了门。往日喧闹繁华的大街变得安静下来,雨水冲刷了道路,也洗净了尘嚣。 “是阳羽之音,又逢商日。看来这一场雨只是开端啊。” 果然,仿佛是为了印证这句话,远处传来一阵闷雷,天色愈发黑暗,雨脚也更密了,敲在伞面之上,发出如同鼙鼓一般的急响。青衫人侧耳聍听雨声,随手将长衫下摆掖进腰带之中,步子却还是方才的节奏,丝毫不乱。空气中有一些泥土的腥气,生冽地冲进鼻腔,忍不住便打了个喷嚏。一边揉着鼻子,一边加重了脚步,水花于是飞溅起来,令始作俑者咧开了嘴,带着些许恶作剧的快意。 这样的心情没能维持太久,刚过墙角,一人迎面奔来。猝不及防之下连忙闪躲,但来人戴着斗笠,笠帽仍然不可避免地撞上了肩头。他敏捷地向后退了一步,对方则一个趔趄,坐倒在地上,斗笠也飞了出去。待要伸手去扶,却被推开了。 “你……” 刚一出口便发现,底下的话不必再说了。那人一声不吭,捡回斗笠,象是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继续向前狂奔,连看也没看自己一眼。 青衫人不禁失笑,“真是个冒失鬼。” 笑容在看到自己左手的时候敛去了:那是血迹,鲜红色的血迹,源自那人身上。雨水斜斜地打在手掌,不一会儿红色便淡了,消融在雨中。 鼓着嘴,皱着眉,看青衫人接过布巾,慢条斯理地擦拭透湿的长发,小管家摇光一脸没好气的神色。 “成日出门乱逛,生意又不理会……” “哎呀,这口气哪里像是对先生说话?” “先生就要有先生的样子。”摇光毫不示弱顶了回去,一边帮他脱下几乎可以拧出水来的青布长袍,“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神机妙算,谁晓得你,算得出下雨却不知道避雨。” “这便是不学之罪啊。”酒肆主人作出痛心疾首的模样摇了摇头,“岂不闻君子行,宁湿衣,莫乱步?” “是你自己说的:君子君子,做了君子,没了银子。” “……咳,教了你许多,偏偏这句记得清楚……”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冷不防又是一个喷嚏,只好住口,老老实实接过少年递来的毡毯,将自己裹成一团。 天色忽然暗下,仿佛瞬间从黄昏进入黑夜。紧接着一个耀眼的闪电倏地划过,雷声骤起,霹雳当空,震耳欲聋,将门前老树劈下一根粗干,连大地也跟着震颤起来。与此同时,虚掩着的门被狂风吹开,发出砰然撞击声。呼啸而过的气流卷起柜上纸笔等物,满室纷飞。错愕中,门口突然现出一个人影,跌跌撞撞扑了进来,而后倒在地上。 “啊!” 第44节 “关门,掌灯。” 闻言摇光手忙脚乱地关上门,将灯点亮,交到李淳风手上。灯光照耀下,看见一名男子俯卧在地上,衣衫斑斑点点都是血迹。将人翻过身来,摇光不禁惊叫:鲜血从那人口中汩汩涌出,张开嘴来,口中竟是空的,舌头已被人剜去。 贞观三年,东突厥内乱已成。颉利可汗之弟突利密遣使臣与唐协商,朝中大臣皆知皇帝攻打突厥的决心已下。中原与突厥交战的历史向来败多胜少,而前年刚刚发生过的便桥之盟令人记忆犹新,对于这场战争的胜负预测笼罩在一片怀疑和悲观的氛围之中。 朝廷敕令就在此刻颁布:以兵部尚书李靖为行军总管,张公瑾为副总管,又以并州都督李绩为通汉道行军总管,灵州大都督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征集军队十余万,分道出击突厥。命令颁布之日,朝野哗然。颉利可汗曾派遣使臣要求和亲,却被皇帝断然拒绝,此时又有人旧话重提,认为天下初定,国库犹虚,讨伐突厥尚不是时候。一旦失利,后果不堪设想,倒不如以子女玉帛求得暂时和平。如此这般的陈词令皇帝龙颜震怒,他一生功业戎马中来,对于战机的把握最有心得,突厥兄弟内讧,在他看来正是最好机会。于是一番怒斥之后,主和之议再也无人敢于提起。此刻,十万大军正昼夜兼程,向京师汇集,唐朝立国以来,与突厥最大也是最具有决定性的一场战役即将打响。 就形势而言,天时地利人和都倾向于李唐一边,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挡年轻帝王清扫北方障碍的勃勃雄心。然而世事多变,却总在无意中幻化出新的涟漪。 “暂缓出兵?” 随意楼的阁楼之上,李淳风眉头皱起,在他对面坐着一名锦衣人,玉带金冠,衣饰华贵如纨绔子弟,望去却并不刺眼,只因那人气度早已脱略了衣衫这一类外在之物——正是贞观名臣马周。其人经历颇为传奇,出身微寒,生性疏狂,因替常何写疏,为太宗赏识,一夜之间擢升官场,成为门下省主事。李贺诗云:“马周昔作新丰客,天荒地老无人识。空将笺上两行书,直犯龙颜请恩泽。”所说即此人。 “正是。今日一早,已将虎符敕令快马传递到各军。” “朝令夕改,可不像我们这位天子的作风啊。” “李兄智慧过人,何妨猜一猜缘故?” “哈,不必捧我,我也无需猜测。你来找我,又将这不相干的机密军情相告,自然是有所求的。” “还是原先脾气,一点亏也不肯吃。”摇了摇头,马周压低声音道:“昨夜长安城外粮草营被天雷击毁,焚烧殆尽。” “哦?”听到这句话,方才无精打采的男子此刻抬起了头,“损失惨重?” “倒也不是。粮草营中只是部分给养,多数已散发各军。雷击之时正值深夜,看守军卒二十余人,全都在帐中被火焚烧而死,其状惨不忍睹。这些还在其次,但兵马尚未出征,粮草已被天雷击烧,正是不祥之兆。太史令傅仁钧等紧急入宫,劝说皇上顺应天命,打消攻打突厥的念头。” “那位制定戊寅历的傅太史么?”酒肆主人不感兴趣地剥着桌上长生果,“按照他的历法,月末晦日只怕要到早上才出月亮。不去精研学问,倒来胡说什么天命,当真无聊之极。” “但朝中对于出兵突厥,本来就莫衷一是。只是碍于圣意坚决,才无人敢说。这么一来,这些主张和亲的人便又上下活动,剀切陈词,弄得皇帝也将信将疑起来。” “这些朝廷事务,自然是在其位者谋之,要李某何用?” “我与常大人商议,觉得此事或许可疑,因此才想到拜托你暗中勘查。”说到此处,马周望着他一笑,“前日朝堂上,还有人提起李兄,说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是个世外高人……”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已按了一下机括。壁上悄然弹出两只木手,清澈酒液不偏不倚注入了杯中。 “没银子的世外高人,不做也罢。宾王(宾王为马周表字)识得我,也不是第一日。” “上次你为淑妃之父续命,可是传得沸沸扬扬,连圣上也有耳闻。” “世上哪有续命的法术?那人命不该绝而已。” “锥处囊中,其锋必显。李兄胸罗之广,确是我平生仅见。当初若不是你说我留在京中必有奇遇,马周只怕早已拂袖离京了,又怎会有今天?人生苦短,既有此才,倘不用来做几件留名青史的大事,就此埋没草莽,实在太过可惜。” 第二章 探营 这句话说得甚是恳切,看了一眼马周,酒肆主人嘴角露出笑意。 “身前我未闻,死后我不知。这世上哪里来什么大事?至于可惜与否,要看各人抱负。宾王志在匡扶社稷,至于在下,有人买酒无人赊账便是万事大吉。朝廷之事非我所能,亦非我所愿。” 他语气虽轻松,话中之意却斩钉截铁。马周叹了口气,道:“既然李兄一意韬晦,我也不能勉强。只是此事我已在常大人处力荐,空手而回,未免有负所托啊。” 马周口中的常大人,就是中郎将常何。关于此人,就史书记载,其人功绩与职位并不相匹配,对此历来有众多猜测。其中之一便是说,此人所为近乎后世特务机关。是以虽有事迹,史无明录。 “抱歉抱歉,李某才疏学浅,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说你不过。——对了,家母下月大寿,要二十坛桃花酿,这个忙你总肯帮吧?” “当然,”酒肆主人此刻才展颜一笑,“二百两现银,老客八折,一百六十两足色,折金二十四两七钱。若要送货上门,另赏脚夫十文。” 一连串报出来如行云流水,马周不禁摇头苦笑,道:“李兄倒真是个卖酒的行家。”举杯正要饮酒,扶梯上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却是马周的长随。神色凝重,耳语数句。马周神色一变,拱手道:“有事先行,银两明日送到店中。” “请便。” 目送马周背影,榻边铜耳中突然传来摇光惊慌的声音。 “先生快来,那人情形有些不对……” 李淳风立刻起身,向楼下走去。穿过小院,是一间耳房,那日暴雨中闯入店中的人就躺在那里。看模样,脸色惨白如纸,似乎只有进气,没了出气。摇光在一旁,脸色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酒肆主人微微蹙眉,随即展颜,拍了拍摇光的脑袋。 “不用怕,有你家先生在,死不了的。” 少年立刻松了口气,连忙争辩:“我可不是怕,只是……” “只是胆子小了些,见到死尸便会两腿发抖,是么?”一边调侃,手中却丝毫不慢,挽起衣袖,从腰囊中取出针筒,“生死是平常之事,人鬼之间也不过一口生气,没什么可怕啊。” 银针插入眉心,缓缓捻动,另一根则插在人中处。过不多久,那人凹陷的眼皮一动,呼吸也粗重了起来。将针起出,李淳风舒了口气,视线停留在他的衣里,突然怔了怔。 “李兄!”得到通报,从府中连忙奔出,一眼见到槐树下负手而立的青衫人,马周面上露出喜色,“你肯应允此事了?” 李淳风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淡淡问道:“被焚毁的粮草营在什么地方?” “在城西,我带李兄前去。” 马车粼粼,一路向西,一直出了城外,空气中已能闻到焦糊气味。原先堆放草垛的地方此刻已经变成一片狼藉,满地皆是烧毁的木料、草灰、谷物之类,混合在泥水之中,灰屑则随风扬起,连眼前景色都变得雾气蒙蒙。一队兵士正在废墟中翻捡整顿,残破的帐篷边上,整整齐齐躺着数十具尸体,俱以草席覆盖。翻开一角,便看到惨不忍睹的尸体,颜色焦黑,不辨面目,缩成短短一截。 “什么人?”喝声响起,回头看去,是一名满脸须髯的中年军官。见了李淳风,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咦,李先生,你怎么会到这里?” 中年军官名叫于怀,《傀儡术》一章中曾有提及,是尉迟方的同僚。性格粗鲁,喜好作些小威福,内里却是胆量甚小,军中起了外号叫“场外将军”。折冲都尉谢应龙中术假死,是李淳风令其起死回生,从此之后,这位于校尉便将酒肆主人看作神人,甚是敬畏。 不等他回答,于怀恍然大悟一拍脑门,“对了,先生能掐算,一定算到昨夜雷击之事了。嗨,大军还没出发,便出了这等蹊跷,我看,这一回凶多吉少啊!” “莫急。于大人在这里,是奉命善后了?” “是啊,还以为这次用不着我老于,结果又分到张总管那里去了,要我负责粮草接应。”于怀左右望了望,凑到李淳风耳边:“听说突厥那些恶鬼,捉了俘虏来便要烤着吃……这把骨头,难不成要扔在柴火堆里?” 他口中的张总管是此次征伐突厥的副总管张公谨,也是主战最得力的一位。见他情绪不佳,李淳风一笑:“不必担心,于大人是吉人,此去非但无忧,还有荣升的好处。” 第45节 “真的?”精神一振,于怀咧开了嘴,“先生可要给我算好了,不要骗我。” “生死运道,怎能欺瞒,当然是真的。”青衫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眼前这事,能否详细告知?” “能有什么详细?您瞧,就这么回事,哐当一个天雷劈下来,粮草都烧光了,人也烧死了。” “是烧死的?” “是啊,这粮草营本来有二十多人看守,住在帐篷之中,周围都是草垛。雷火正劈着帐篷顶,一下子就全着了,躲也没处躲去。” “发现尸首是在帐篷之内,还是帐篷之外?” “这……”于怀迟疑了一下,招手叫来一名亲兵,询问了一遍,那亲兵点了点头,态度很是肯定。 “没错,所有尸体都在帐篷底下,是小人带人抬出来的。” “帐篷有多高?” “军中常制,七尺半。” “那么粮草垛的高度呢?” “大约九尺以内。” 微微颔首,李淳风道:“带我去发现尸首的地点。” 亲兵领着三人来到废墟中心,地面还残留着一个深坑,可见当时一震之威。中间部分已经被清理出来,有一小片空地,“就是这里。” 李淳风俯身下去,仔细察看地面。伸出手指捻了一小撮泥土,放在鼻边嗅了嗅,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突然看到泥土之中散落有一些黑色的粉末,连忙捏了起来,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放入怀中,转头问道:“有酒么?” 意外问出这个不相干的问题,另两人都愣了愣,倒是于怀哈哈大笑起来,“李先生连这个也算到了?老于向来是酒不离身的。”边说边从腰间解下一个酒葫芦,递了过去。李淳风摇晃了一下,里面果然有酒,拔开瓶塞,拂去地上杂物灰尘,将酒水缓缓倾倒在焦黑色的地面。片刻之后,旁观众人顿时惊叫起来:那地面正逐渐显出鲜红颜色,看起来恰如鲜血。 第三章 血煞 “这……怎会这样?” 虽是艳阳高照,于怀只觉得心中发冷。直起身来,李淳风漫不经心地看着对方,“冤魂厉鬼之事,于大人没听说过么?” “先生是说……” “这些兵士并非烧死,而是被杀。横死之人,血为阴煞,酒性刚阳。阴阳相遇,必现其形。这血痕,明明便是屈死之魂前来述冤啊。” “这、这……”于怀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脸色也变得煞白,“老于只是奉命善后,可与此事无关哪!” “放心,岂不闻冤有头债有主?有我在此镇着,必不致找上于大人。” 他微笑着将酒葫芦还给愣怔怔张大了嘴的于怀,后者擦擦额上冷汗,如释重负,“那就好,那就好。” “可曾点过尸首数字?” “这个……点……呃……点过了。”回过神来,于怀连忙转向亲兵:“是多少?” “一共二十六具尸首,全部清理出来了。但……” “但什么但,给老子说话痛快点!” “但是,和在册人数相比少了一人……” “哦?”双眼发光,李淳风抢先问道:“是谁?” “不知道。”回话的兵士向地上尸首努了努嘴,心有余悸:“都烧成这个样子了,谁还能认出面目。” 李淳风似乎有些失望,想了想,神色突然一动:“若我记得不错,李尚书军中向来有飞骑点兵的制度。” 初唐名将李靖治军甚严,每逢傍晚,便差亲兵到各营点算人数,称为飞骑点兵。雷击发生在夜间,应是点兵之后。人数若有差讹,比对便知。于怀闻言一拍大腿,兴冲冲道:“没错,我这就去查!” “真有阴煞之血,厉鬼鸣冤?” “哈哈,宾王兄这般聪明的人也被瞒过了?其实只是个障眼法,如系刀剑所伤,必然有血渗入泥土,血迹遇酒而显,则是常理。再说,人对于烈火有本能恐惧,哪怕睡梦之中来不及逃离,也会凭借求生渴望向外冲出,岂有数十人均滞留在火场中的道理。” “如此说来,守军之死另有蹊跷?” “非但守军之死,连这场天雷也是蹊跷之极。暴雷下击,首当其冲的是高处,如宝塔、大树之类。而那里地处山坳之中,帐篷高度尚不及粮垛,说是雷击,证据不足。” 语声从疾驰而过的马车中传出,说话的两人正是李淳风和马周。 “可看那地面,确实有个巨坑。若不是雷,单单火焚,怎会变成那般形状?此外,倘若不是天雷,是人有意纵火,为何会选在雨天?” “选在雨天,也许便是为了制造雷击的假相。世人皆知水火相克,殊不知凡事皆因地因时而异。有些引火之物便是不惧水的,例如《水经注》中所载石脂水,状如墨汁,却比木炭还易引着。大军开拔在即,粮草保管自是精心,顶上皆以油布遮挡防潮,如果从内部燃烧,只要成了势,便不惧雨水。至于那巨坑,”停了一停,李淳风略微迟疑了一下,“此事倒要斟酌。” 此刻两人所乘马车正从西门进入长安城。落日熔金,将整个都城照得一片灿烂。刚过西市,面前围了一群人,全都仰着头,站在一棵大树下张望。不经意望去,便见到高达数丈的枝叶间隐约有个雪白的影子,纷杂的议论声随之传入耳中。 “是猴子成了精?” “别胡说,那可是个好模样的女孩儿。” “肯定是猴子,人哪有这样本事——” “嘘,快看!” 白影从树上轻盈落下,离地面还有一丈左右的时候,突然一松手。旁观众人齐齐“啊”了一声,却见那人身体灵巧地打了个回旋,仿佛雪花坠地无声,稳稳落在地面。那是一名少女,白衣白发,赤着一双白玉一样的纤足,手中举着一只五彩球。顿时,人群中掌声、喝彩不断,更有好事者怪叫连连。少女双眸流转,将手中球递给一名少年,“还你。” 那少年与她年纪仿佛,锦衣华服,似乎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此刻早已看呆了,慌忙伸手接过,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少女睁着一双明澈的大眼望了望少年,不等他开口,转身翩然离去。 “小猴儿。”这一声不大,却让少女停住了脚。掀起的车帘后,是青衫男子熟悉的笑容。 “她来做什么?”瞪着白发少女,摇光满脸都是警惕戒备的神色。身体则死死挡在柜台前,不让她入内。少女认认真真看着他,不知在盘算什么,突然伸出两根手指,在摇光还来不及躲闪的时候弹上了他的眉心。 “喂喂喂,你!” 第46节 摇光连忙晃着脑袋闪躲,却还是快不过少女的手,顿时一张脸涨得通红。少女却像发现了什么新奇之物,拍手道:“真好玩,木头的脸上为什么会有这道竖纹?”或许是总喜欢皱着眉头,一脸正经的缘故,少年眉心确实有一道深纹,看起来与年纪不相称。 “你总叫他木头,叫来叫去,便生出这些木纹来了。”酒肆主人熟知二人性情,生怕再起争执,向摇光说道:“小猴儿是女儿家,让着她些。从小到大见面便吵,太不成话。” “哪个女儿家像她这么野蛮,见面便摸汉子的脸?”少年愤愤不平地揉着自己眉心。少女却从李淳风身后探出头来:“你又不是汉子,是小孩儿。” “胡说,我当然是!”摇光挺了挺胸膛,竭力摆出男子汉的模样,“哪像你,每次一来,不是吓跑客人便是打碎酒坛,上回还把先生做的铜机括折断了,根本就是个野猴子!” “你才是呆木头!” “野猴子!” “呆木头!” “咳……”处于两人之间,酒肆主人微觉头痛。虽然足智多谋,却想不出什么法子制止两个半大孩子的斗嘴。少女是种桃道人收养的孤女,生而白发,从小被抛弃于山林,由白猿喂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长大。野性未驯,不谙世事,却有一身飘忽奇异的武功,《游侠令》一节中曾有出场。 “莫吵莫吵,猴儿,你在集市上做什么?” “那只花雀儿把球踢上了树,碰巧见到了,就帮他取下来。” “花雀儿?”李淳风起先不明所以,后来才想到是先前所见华服少年,不禁失笑,“你家老道士不是说过,不许你出门惹事的么?” “嗯。不过这次是他叫我来找木头先生的。”少女兴高采烈从袖中取出一张信笺递过去,“喏,他给你的。” 伸手接过,打开看时,上面只有五个遒劲有力的字:“携酒试新桃”。 第四章 夜酌 “真慢!” “没法子,我可没猴儿那般能耐,可以纵跃如飞。” 将酒坛提在手上,青衫人慢条斯理地晃悠着,身旁白发少女一面咬着手中糖糕,一面抱怨。她形貌奇特,路人不免纷纷侧目,二人却浑不在意。 “木头先生……” “叫先生。” “你是木头的先生,当然是木头先生。天底下先生多的是,木头先生就只有一个。” “不对,木头是木头,先生是先生。照这么说,你师父难道要叫猴儿道士?” 少女一时语塞,侧过头来认真想。见她当了真,酒肆主人忍俊不禁,拍了拍少女的头,“没关系,称呼而已,怎样都可啊。” “嗯。问你……” “说吧,”见少女神色忸怩,李淳风微微觉得诧异,“咦,猴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吞吞吐吐了。” “木头真的……很讨厌我吗?” “当然不是。” “那他为什么总那么凶?” “这个……”为难地看着少女充满疑问的眼神,“小猴儿,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不喜欢都会老实说出来。少年男子性情萌动之时往往不自知,却又急于掩饰。越是在意之人,越不知如何相待。” “什么意思?” “哈。便是说,摇光心中对你,其实甚为看重啊。” “真的?”双目闪了闪,少女似乎颇为高兴,随即又想起什么似的追问道:“那木头先生呢?你也是这样吗?你要是心里对人好,会不会也不肯说出来?” “我?”不提防这一问,酒肆主人顿时失笑,道:“我是大人,自然不会做这种小孩儿赌气的事情。” “可你说话也不老实,还喜欢骗人……说不定比木头还要别扭……” “哎呀哎呀,糖糕都买给你吃了,还要说我坏话……” 一路行过街市,来到玄妙观外桃林。桃花已落尽,茂盛的桃林一片浓绿。新桃初熟,多半羞涩地藏在叶底,四周却早弥漫着果实的清香。桃林尽处,白衣道士已悠然相候。桌上一盘红桃,正是刚刚采摘下来的,枝上桃叶仍然青翠欲滴。将酒放入新汲的井水中去除暑气,而后倾入樽中。少女早已和往常一样坐在桃枝上,一面啃着桃子,一面竖起耳朵似懂非懂地听两人说话。天色渐晚,明月东升,照得四下皆白。微凉的风在桃林中嬉戏穿梭,令叶片不时发出沙沙声响。 “上一次来还是桃花盛开,转眼已果实累累,这一春当真去如朝露。” “岂但一春。可知你我相识有多久?” 扳着指头数了数,李淳风恍然道:“六年了?当真不知不觉。” “不错。记得初见你那时,你正在祭……”说到这里道人突然停住,不露痕迹地转口说道:“山中不记时日,在我看来,便是桃花开谢了六次。” “如此说来,花期虽短,尚可年年相待;人寿虽长,却难岁岁再期啊。” 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樽中酒倒在桃花根下,神色中有平日少见的狷狂之气。 “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来来来,今日李某难得做东,敬这满山的花魂。” 道人摇了摇头,“你醉了,道之。” “是么?”信手将酒盏抛去,青衫男子斜倚在桃树下,袖手望向天上明月。微风拂过鬓发,意态潇洒,却略带怅然,“随意楼的酒只醉客人,不醉主人。” “为何?” 李淳风一本正经答道:“醉了客人,还可多收些酒钱;醉了主人,却没处要银子。” “哈哈,能说出这句话,果然还清醒着。不过,你当真要在随意楼卖上一世的酒?” “随意逍遥,有何不好?便是帝王将相,也不过与草木同朽。至于天下事,”索性靠着树坐了下来,目光惺忪,语气也有些含糊不清:“杨子曰: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只怕口不应心,这些年来,随意楼管闲事的名声,长安城里可是无人不晓,连我这山野之人也灌了满耳。” “咳,不过是无聊人世的小小消遣,权当趣味。话说回来,观主剑术之高,天下罕见,不也在这桃林中避世深居么?” 第47节 “我是修道人,与你不同。” 这理由含糊其辞,但李淳风却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下去。看他一眼,道人淡淡一笑。 “相识六年,不问我姓名来历,你是唯一一人。” “那只因我结交的是你,不是你的姓名身份。”扬起双眉,酒肆主人笑道:“人皆有权以自己方式行事,无须向他人解释。” “好一个无须解释,”道人将手中酒一饮而尽:“我果然没有看错。” “世间眼光锐利过观主的人,只怕极少。” “这一句是奉承,还是自夸?” “哈,均无不可。对了,有件事:你可精通炼丹术?” 唐时道家普遍相信炼丹术,将铅汞之类矿石投入炉中烧炼,谓能制出长生不老的丹药。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对此深信不疑,将之看作一门秘术。 “略有所知。” “好极。”醉意全消,酒肆主人一跃而起,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包,打开看时,正是从粮草营废墟中取来的黑色粉末,“可知这是何物?” 道人接过,仔细看了看,又放在鼻边嗅了嗅。用手捻碎其中的粗粒,放在舌尖上,立刻有一种苦辛气味传来。 “硝石?” “不错。我曾听说道家炼丹使用此物,却不知药性如何?” “硝石是佐使之才,但药性甚烈。孙真人传下硫磺伏火法,其中有备细。” “是那位号称药王的孙思邈孙真人?久闻其名,不得一见。” “这位真人据说已修成地仙之位,我也不曾见过,但机缘巧合,读过他的《太清丹经要诀》。” “嗯。能否详述?” “硫磺、硝石、皂角,三者混合,置于罐中点火灼烧,可去除硫磺中的烈性,但这种法子务须谨慎。” “什么意思?” “硫磺至烈,硝石则是大寒,一旦过量失去控制,将有惊人之事。” 闻言李淳风双目亮光更甚,“何事?” “曾有一位道人隐居终南山中,按照孙真人方炼制丹药。因为急于求成,以致炸毁丹炉,伤残双臂。” “也就是说,这种药可能引致爆裂?” “岂但如此,倘若大量使用,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停了停,道人有些奇怪地望他一眼:“莫非道之也想修那长生不老术?” “非也,”青衫男子笑吟吟地将硝石收起,重新放入袖中,“左右无事,一时兴起,便想为那些无辜而死的人讨个公道。” 夜色迷蒙,长安城中一片寂静。更鼓之声刚过,街角却传来两声鸟鸣。不一会儿,又是两声,这一次响在一所民宅之内。先前的黑影从墙边探出头来,敲了敲墙壁,很快便有一个包裹从里面扔了出来,紧接着有人翻墙而出。 “怎样?” “嘘!” 两个人影悄悄溜出小巷,拐弯抹角地来到一处僻静角落。月光下看,却是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真沉!是什么?” “反正是好东西,”先前从墙头爬出的人得意洋洋地说,“长安第一红歌姬收在床边的首饰箱子,你说会有什么?” 咽了口口水,望风的少年嗫嚅道:“要不,我们打开看看?”一句话刚说完,话已经被稍大点的那个截住了,“不是说好偷来的东西一起分?” “嗨,悄悄藏一些起来,老大也不会知道……况且我们只拿一些碎银子……” 这句话说出,另一个也有些动心了,犹豫着对望了一眼,终于下定决心似地点点头,“好,不过,你可不能说出去!” “放心吧,主意是我出的,怎会去泄自己的底。” 两人兴冲冲地将包裹打开,露出里面一只雕刻精美的红木箱子。箱上并没有上锁,只松松地横着插销。将插销取下,小心翼翼开启,月光下看得分明:那是一颗蓬松的女人头颅,惨白面孔上一双无神的眼正死死瞪着二人。 第五章 兵法 一骑飞驰,沿天街直行而来,经朱雀门,入承天门,直进皇城,停在含元殿前。马上人一跃而下,将缰绳随手扔给一旁的侍卫,沉声喝道:“圣上在不在?” “在……”刚吐出一个字,来者已做了个喝止的手势,不让他再说下去。那人四十余岁年纪,身高比常人要高出一头,模样威武雄壮,肤色黝黑,下颌浓密散乱全是卷曲的须髯。双眼则如有电光隐现,炯炯有神,非同寻常:正是吴国公尉迟恭,唐初第一勇者。 他大步向殿上行去,与此同时,另一人正带着几名侍从从殿内出来,与他相比,略略年轻,面貌白皙斯文,细眉长目,恰恰和来者形成鲜明对比。四目相触,那人似乎略微愣了愣,而尉迟恭则扬起了头,面上毫无表情地哼了一声。 “尉迟大人。”来人若无其事地招呼着。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之兄,大唐开国功臣之一。尉迟恭大剌剌不以为礼,劈头问道:“决定了么?” “尚未。裴司空带了僧人法雅面圣,目前正在殿中……” “去他娘的,”双目一瞪,赫然威武,令长孙无忌不自觉地缩了缩,“我就不信,满朝文武,还要个秃驴来决定出兵的事?”不耐烦多说,几步便跨上玉阶,直入大殿。 “怪不得都叫他黑蛮子,好生无礼!” “嗯?” 见父亲瞪视着自己,长孙冲低下了头,脸上却仍是愤愤不平之色。见他如此,长孙无忌神色反而和缓下来,“既然知道他是蛮人,还计较什么。如今之事,我们与他方向一致,由他在前冲撞,你我自可见机行事。” 锦袍玉带的身影匆匆隐没在夜色之中,身后大殿灯火辉煌,亮如白昼。 “法雅?是上皇亲封的那位神通法师?” “正是。”抹了抹唇边酒渍,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向对面坐着的李淳风如此解释:“据这位法师所言,粮草营被焚是天雷示警,但并非不可禳解。只要在城西筑一高台,由圣上亲临祭祀,就可以镇压邪祟,保大军出征凯旋。” 第48节 “也就是说,出兵之事仍然不变?” “只是稍延了时日。裴大人代法雅上疏,圣上立刻准奏,今日便动工筑台,三日之后即可完工。不过……” “嗯?” 听出校尉话中迟疑之意,酒肆主人抬起头来。 “不过,李兄不觉得此事甚是奇怪?” “怪在何处?” “是说圣上,”尉迟方不解地说道:“上皇笃信神道,宫中离不了道士和尚;但圣上对这些人却并无特殊宠爱。出兵突厥是军国大事,为何会采纳了一个和尚的建议?” “不是圣上采纳了法雅的建议,而是法雅善于审时度势,顺水推舟。” “什么意思?” “朝中主战主和两派势力争斗颇烈。皇帝本人必然是主战的,但这一次粮草营之事谣言四起,主和派借天命占了上风,劝阻出兵,此事相当棘手。不出兵,违背圣上本意;出兵,则未战而军心不稳,必非吉兆。” “所以……” “所以,便要假托神怪。”酒肆主人笑吟吟地剥开了手中花生果,“既然说是天命阻兵,那就以神力解之。” “明白了!”尉迟方恍然大悟,一拍桌子,“法雅正是看穿了圣上心思,便谋划出这法子,一来借禳解安定军心,二来也堵了那些一心要苟且偷安的文官们的嘴。” “嗯。这便是三十六计中的无中生有,今上熟知兵法,使出这一招应在意料之中啊。” 话音方落,一名大汉匆匆走入楼中,抬眼看见尉迟方,顿时咧开嘴笑起来,“尉迟兄弟!”声音洪亮,腮髯浓重,却是于怀,伸出手掌猛拍尉迟方的肩头。两人份属同僚,平日也常在一起喝酒赌钱,是相当熟识,不拘小节的朋友。 “于大哥,今天怎么有空闲来这里?听说你到了李元帅的麾下?” “所以说,老天爷便是不公平,”于怀刚一坐定便倒苦水,“粮草营的事还没料理完,后日又要跟元帅去见什么沙陀特使,忙了个脚朝天。尉迟兄弟你呢,年纪轻轻正要建功的时候,却不得出头。上头这调派差事的,真他娘不长眼。——嗨,不说这个,李先生,你料得丝毫不错,飞骑点兵的时候,粮草营中正好缺了一人。” “哦,是谁?” “就是督粮官宋琪。前日奉命点兵的是元帅府亲卫营两名弟兄,据他们回忆,当时点卯各营中唯独差了此人。” 李淳风眼中光芒闪动:“可知道他是什么缘故离开?” “这我怎知道?不过,”于怀眼前一亮,一拍脑门,“对了,我怎把这人忘了。”伸长脖子向外望了望,扯开喉咙大叫道:“严虎!”一名亲兵应声而入,身材瘦小,看上去倒颇为机灵。 “这是上月刚从粮草营调到我身边的亲随,跟宋琪一定相熟,有事问他就成。”洋洋自得,于怀向那人说道:“怎样?老爷我将你要过来,算是救了你一命。否则的话,你怕不早就变了焦尸。听着小子,这位李先生可不是普通人,他问什么你便答什么,答错了一句,小心老爷的鞭子!” 不理会于怀的话,李淳风直接询问那名叫严虎的士兵:“你原先在粮草营?” 带着敬畏神色看了看被自家官长说得神乎其神的人,瘦小士兵点头不迭,“是。” “宋琪是你长官?” “没错,小人以前是他的亲随。” “那你可知道他平日有什么习惯,又有什么亲人家眷在城中?” “回先生,宋长官是从山东过来的,只身一人,城中没有亲人家眷,不过……” 于怀见他犹豫,踢了他一脚,骂骂咧咧道:“什么不过,有话快说!” “他有个相好在城里。” “哦?”听到这句话,酒肆主人扬起了眉,“是什么人?” “就是那金巧儿。” 亲兵回答得理所当然,似乎这三个字之外,其余都不必说了。的确,金巧儿这个名字在长安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相貌出众,歌艺上佳,又极会抬高身份,倘若不是达官贵人、王孙公子,不要说入幕之宾了,就连远远听一曲也不可得。这样一位红歌姬和身份低微的下级军官相好,的确大出意料。仿佛是看出几人的疑惑,严虎续道:“去年元帅府设宴,金巧儿被请去歌舞,哪知道宋爷见了她一眼就被勾了魂。此后成天往她家中跑,这些年来的俸禄积蓄统统拿去垫了那小娘们的无底洞,却连她一个衣裳角也没碰到。我们都说,这女人就是个狐狸精,迟早要把宋爷家当全骗进去,可他真像是中了魔,只知道心甘情愿孝敬姓金的小娘,什么也不听。” “后来呢?” “就在一个月前,宋爷突然请我们几个兄弟喝酒,喝到半醉的时候,他喜气洋洋跟我们说,金巧儿答应脱籍跟他成婚。您说,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艳福么?” “有这样的事?”尉迟方不禁脱口而出。 “是啊,我们私下议论,都觉得这事蹊跷。金巧儿如此势利,怎会看上宋爷?她想脱籍,那些公子哥儿怕不要排着队争抢,哪里轮得到我们这些在军营中的粗汉子。” 第六章 人头 李淳风沉思片刻,道:“粮草营出事那日,宋琪是去找金巧儿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八成是为了这小娘们。” “此后可有他的下落?” “没有,雷火那日就失踪了,一直到如今,没人见过他。”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忍不住开口:“照这么说来,此人相当可疑。为何会单单在失火之前逃走?难道这件事与他有关?” “尉迟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禀告元帅,通缉这小子。” 李淳风向于怀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依旧问严虎:“倘若见了他,你能认出来么?” “当然。” “好。”酒肆主人长身而起,向坐在那里的二人道:“随我来。” “到哪里去?” 望了一眼满脸疑问的校尉,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将手中两粒长生果扔进了口里,拍了拍双手。 “自然是去见这位宋督粮官。” 第49节 厢房中,大汉依旧躺卧在那里,脸色惨白,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这……这是……是宋爷!”什么也顾不得,严虎大叫起来,指着床上大汉:“可……可他怎会在这里?又怎会变成这样?” “果然如此。”李淳风仿佛早已料到,神色平静地走到大汉身边,为他号了号脉,脸上露出满意神情,“还好,过不多久便会清醒了。” “你是说,这人就是宋琪?他怎会在你这里?!”刚从震惊中恢复,尉迟方立刻将疑问抛了出来。 “说来话长。此人是在雷雨那日闯进随意楼的,那时已经是这般模样。” “但你怎知他就是……” 李淳风翻开大汉衣领,露出内衣领口绣着的“乙”字。 “虽然未着号衣,内里的衣裳却还是军中所制,且是全新。能在此时得到新军服补给的,必是这一次征突厥的部队。”他又伸手拎起床下的靴子,“此外,他的靴底还粘有干草和麦粒。这种麦粒不同于长安近郊的出产,形状略小且圆,应是从河北一带征集的军粮,和粮草营中谷物如出一辙。” “嘿,真是神了!”于怀翘起拇指,“他怎样了?” 看了一眼于怀,李淳风淡淡道:“也未如何,只不过被人挖去了舌头。” 于怀倒抽一口凉气,脸色铁青,不由自主闭紧了嘴,像是生怕自己的舌头也凭空飞了去。酒肆主人微笑道:“走吧,堂上说话。” 连灌了三杯酒,于怀面色才平复下来。尉迟方知他胆小,也不理会,径自问道:“如此说来,粮草营被焚是人为,不是天意?” “天意只是行恶的借口,至于雷火,”李淳风取出袖中硝石,“这是现场发现的。丹方中记载,将此物与他物混合,点燃之后生出巨力,可崩山裂石。” 带着些敬畏,尉迟方望向眼前之人,“李兄果然无所不知。” “哈,是我运气好,碰巧认得知道的人。如今看来,此事决不简单。要制造雷火焚营的假相,须预知天文,计划详细,还要能在瞬息间杀死营中守军,决非一人之力。” “布置如此周密,一定有深远图谋。难道要阻止朝廷对突厥用兵?若是如此,将人直接杀了灭口便是,为何独独留下宋琪一人?” “也许这位宋琪身上另有奥秘。莫忘了,他是如何到这里的。” “没错,”经他提醒,尉迟方也觉得奇怪,“即使误打误撞,找到随意楼的巧合也是极小,何况那么重的伤势。” “巧合之外还有一个解释,”青衫男子笑容可掬地望向尉迟方:“有人故意将他扔在我门前。” 这句话出口,校尉也愣住了,“你的意思是,那人想将你卷入此事?” 酒肆主人修长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容或有之,未必无之。” 回答虽然是一贯的闲散悠游,尉迟方却顿时恍然,“难怪你会答应马周……” “嗯。”李淳风目中光华隐隐,如星耀夜空,映得清俊双眉也带出一抹剑意,“朝廷之事原本与我无关,但若有意邀战,那就另当别论。李某向来不喜是非,却也不惧是非。” 相识以来,常见酒肆主人漫不经心,置身事外,此刻这般宛如利剑出鞘的神情倒是头一次见到。校尉心头一热,慨然道:“放心!无论何事,只要能帮得上忙的,只管吩咐。” “对,没错,”终于缓过神来的于怀也一拍胸脯,“老于这里的人手也随你调遣。” “哈哈,多谢多谢。就请两位暂时勿泄露宋琪在我处之事。过两天等他清醒,或许能得到一些线索。” “没问题,要不要我派人守卫?” 正要开口,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响起,“李先生!”三人抬眼望去,竟是一名魁梧之极的巨人,赤着双脚,上衣敞开,露出毛茸茸的胸脯,刺着一只狼头;左耳戴着一枚硕大金环,恍然如巨灵现世。 “哗啦”一声,于怀仓促跳起身,碰翻了桌上的酒盏,“你不是那个钟……钟……” “钟馗。”身后李淳风含笑接口:“不必担心,他是来寻我的。” 听他如此说,于怀才稍稍安心。之前傀儡术一案中,他曾冤枉钟馗是杀人凶手,后来得李淳风分辩,才没有酿成错案。无论如何,陡然见到这个神力惊人、对自己怀有敌意的巨人,心中还是忐忑不安的,尴尬笑道:“原来李先生还有事,那,那老于先告辞了。” 看他出门,李淳风转头望向钟馗。后者用不甚流利的汉语结结巴巴地说道:“先生,死了!” 叹了口气,酒肆主人道:“我还未死。” “不,是女人死了!” “什么女人?” 大汉伸手从背后抓小鸡一样抓出来一个孩子,看起来十三四岁,衣衫褴褛,双眼骨碌碌的灵活异常。他个头矮小,躲在这巨人身后,根本就看不见身形。 “这是谁?” 巨人手一松,那孩子就在地上磕了两个头,“葫芦拜见先生。” “你叫葫芦?” “是,老大常跟我们说,先生很厉害,是他的恩公……” “这些以后再说,”李淳风望向钟馗,“你的手下?” “嗨,”钟馗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比划道:“他们被人打,我帮他们,他们叫我老大……” “没错,”葫芦抢先道:“咱们北城这一带,都听老大的。”神色甚是得意,似乎深以有这么个巨人做头儿为荣。 “那你说的女人是怎么回事?” “这……这个……昨夜我和瓜哥到一户人家……那……那个……捡到一个箱子……” 见他吞吞吐吐,李淳风立刻明白了所谓的“捡”是怎么回事,不动声色道:“然后?” “然后,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颗女人头!” “哦?” 胆子大了一些,葫芦说话也利索多了,“先生您不知道,那人头啊,瞪着两只眼直勾勾的,可吓人了……心里一害怕,就把它扔到河里了。回来以后,瓜哥跟我吓得要命,生怕被人当杀人犯……天地良心,我们当真没杀人……” “所以钟馗便带你来找我?” 第50节 “是啊,他说您什么都知道,有您在就冤屈不了我们……” “那户人家姓什么?死去女子你们可认得?” “认得认得,她姓金,叫金巧儿,”生怕李淳风不知道,少年又补充道:“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歌姬。” 第七章 筑台 烈日骄阳下,一群布衣短褐的壮汉正在劳作,挑土筑台,再以重物夯实,个个汗流浃背。不远处凉棚中,坐着一名差官打扮的胖子,一面监视着壮丁,一面用扇子拼命扇着。尽管如此,汗水还是一股股地顺着圆胖脸颊往下流淌,到得敞开的胸前,便汇成了小河。 “见鬼的天气!” 差官抱怨着转身,放下扇子,拿起桌上水壶,晃了晃却已空了,刚要喊叫来人,已经有一个四十来岁模样精明的中年商人赶了过来,点头哈腰地说:“蒋爷,有什么吩咐?” 眉头一皱,蒋姓差官将官架端得十足:“云五,你领来的这些人手都是一帮懒汉,这都半日了,工程还如此之慢。圣上有旨,这台子是祭天祈禳用的,三日之内务必要筑成。到时候倘若不能完工,可要唯你是问。” “怎会?”云五谄媚地拿起扇子为胖差官扇风,身躯跟着矮下了半截,“蒋爷的差事,小人哪一次怠慢过?何况又是皇命,谁能拿自家脑袋开玩笑?这些都是常做工的精壮汉子,我手下最得力的人选,绝对误不了事。” “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云五是何等精明之人,连忙凑上去道:“后院房中已备好解暑瓜果,还有一壶好酒,蒋爷劳碌,便去歇一会儿,这里有小人看着就行了。” 差官脸上这才露出笑容,道:“老云,果然还是你识相。好,这里便交给你。” 眼看差官摇摇摆摆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谄媚讨好之色骤然从云五脸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阴鸷神情。向工地上一名高个壮汉使了个眼色,那人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方才懒洋洋磨工的众人也不约而同停下,聚拢到一起,不一会儿又散开。 转眼之间,土台越筑越高。本该热火朝天的工地,却弥漫着一种诡异的沉默。天气越发闷热,似乎又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几乎同时,两根银针准确无误地刺入太阳穴中。“啊”地一声,原本直挺挺昏睡着的人突然坐起,脸上现出恐惧之色。紧接着双手开始胡乱挥舞,如同溺水之人,想要四处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哗啦声响中,榻旁的矮几已经被那人推倒,药碗、针盒之类杂物统统落在地上。那人却像是毫无所觉,不停翻滚着,嘴里还发出含糊不清的叫声。 “尉迟!” 一旁的校尉闻言连忙上前,压住宋琪双臂。伤病中的人本来只凭着一股蛮力,自然不是尉迟方对手,挣扎了几下,自己先瘫软下来。身旁青衫男子敏捷地上前,将银针起出,大汉随即颓然倒下,瞪着一双无神的眼,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同时浑身发抖。 “不要动。”酒肆主人声音镇定和蔼,却又隐隐含有不可抗拒之意,“此处很安全,我是救你的人。” 大汉目光转向他,喘息声渐渐平静,但不一会儿,又急促起来,伸手紧紧抓住尉迟方的手。 “啊……”双唇抖动,像是竭力要说什么,然而舌头已被剜去,令这种表达的努力成为徒劳。 “会写字么?” 那人摇了摇头,重又叫了两声,紧抓住尉迟方,象是生怕他离开。到后来,叫声已变成呜呜的吼声。校尉一筹莫展地抬头望向李淳风,后者也不由自主蹙起眉头。 “不能说,不会写……当真是件麻烦事。这样吧,我来问你,你的名字叫做宋琪?” 听到这句话,大汉立刻猛烈点头。 “可知是谁害你成这样?” 回答是摇头,脸上显出愤怒与恐惧交替的神色。 “这么说来,你并未看到害你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为何要这样对你?” 宋琪先点头,迟疑了片刻,突然猛指自己的耳朵,又张开嘴,叫了两声。李淳神色一动。 “但是你听到了一些事,对么?” 大力点头,宋琪神色也转为激动。松开了抓住尉迟方的手,猛地一把撕开自己右边衣领直到腋下,而后作了个握刀劈刺的姿势。 “有人在杀人?” 这一回他不点头也不摇头,而是焦急重复这个动作。想了想,李淳风推门出去,不一会儿取来一根木炭,一张白纸,交到宋琪手上。 “虽然不能写字,或许还是能凭印象画出一些吧。” 宋琪紧紧捏住那根木炭,犹豫了一下,而后用颤抖的手在纸上画了一面三角形旗帜,旗下有穗,紧接着又画了一只动物,看上去像是一条犬;犬与旗之间则画了一柄剑,剑锋正对着旗。尉迟方看他动作,心中却更加困惑。这位宋督粮官的画技当真拙劣之极,除了这勉强能辨认出来的图画之外,竟丝毫没有头绪。也许是感受到了他心中所想,宋琪抬眼望他,目光中露出焦急神色。突然狂躁起来,重重几笔,将那柄剑涂抹掉,又把炭笔摔在了地上。尉迟方正要制止,大汉双眼一翻,重又晕了过去。李淳风伸手搭了一下腕脉,叹了口气。 “只好暂且如此。他如今的情形,还需静养。” “那……岂不是断了线索?” “对医者而言,他是病人,不是线索。” “可是,事有轻重缓急,如果因为一人性命耽搁了军国大事……” 李淳风不等他说完,冷然截口道:“病人是李某的病人,军国大事则非李某之事。行事既然在我,孰轻孰重便只依照我的判断。” 相识不止一天,尉迟方早知这位朋友古怪任性的脾气,只得摇了摇头。突然想起一件事,脸色也变得凝重。 “如果宋琪是被有意丢在随意楼的话,这里应当已在对方控制之中。那么,你与他岂不都很危险?” 李淳风看他一眼,还没来得及答话,便听见有人道:“哪一位是李先生?” 两人目光一起转向门口,说话的是一名中年女子,相貌丑陋,态度却庄静,有非同一般的大家气度。酒肆主人眼中显出一丝讶异,随即宁定,拱手道:“李某候教。” “妾身代主母请先生过府,有事相商。” “好。” 眼看李淳风竟然不问情由便要跟随那女子出门,尉迟方不禁大为着急,一把拉住他衣袖。 “李兄!刚刚才说……” 拍了拍尉迟方的手,李淳风示意他不必紧张,“若不放心,便随我同去。” 车声粼粼,四面都是密不透风的帐幔,一路行来竟然不辨路径。尉迟方数次想撩开车帘看个究竟,又怕引起对方警觉。李淳风则一直靠在车壁上闭目养神,毫不在意即将去到何方。见他这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校尉只好将满腹狐疑暂且按下。 半个时辰之后,车终于停下。一个小童奔过来打开车帘,映入眼中的是一派清幽景象。一弯清泉在山涧中时隐时现,飞花溅玉,带出清凉之气。园中到处都是参天古木,遮蔽天日,密林深处另有一座楼台,不同于他处的装饰雕刻,而是以去皮白木搭建而成,浑然古朴,妙趣天成。 朗然一声松吟,琴声响起。清幽静雅,却隐隐有山风海浪的气象。双眼一亮,向松楼走去。门前有一整幅用大小不一的木珠串成的珠帘,除此之外并无分隔。透过珠帘,隐隐看到一个红影。风拂帘栊,木珠相互撞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水声、风声、琴声和谐无比,令人心刹那宁定。在帘外站定,李淳风躬身长揖:“见过夫人。” 第51节 琴声停住,不一会儿,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不似少女的清脆,却另有一种温婉蕴藉之意:“是李先生么?” “正是在下。” 短暂的沉默中,似乎帘内人也在打量他,“素闻先生之名,今日一见,原来如此年轻。” 微微一笑,李淳风道:“世上事,多半见面不如闻名。夫人识人之能天下皆知,李某岂敢班门弄斧。” “哦?先生知道我是谁?” 青衫男子环视四周,道:“如此琴艺,又是如此谈吐。算来能配得上这般清雅气象的,也只有夫人一人。” 话音刚落,珠帘分向两旁,现出中间那弹琴女子。长发如瀑,随意披散直到脚跟,其上并无任何装饰。红衣雪肤,虽已过了芳信年华,但气度之优雅从容,神情之怡然自若,令人不知不觉便将目光集中于她的身上,徘徊不肯离去。 “先生谬赞,妾身张氏红拂。” 第八章 战场 乍听这个名字,尉迟方不由得睁大了眼。 “你……你就是……”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连忙抱拳:“勋卫府尉迟方,见过夫人。” 女子明眸一转:“吴国公的子侄?果然年少英雄,与药师当年颇有几分相似。” 红拂口中的药师便是她夫君李靖,此次征突厥主帅,也是太宗皇帝驾前重臣。李靖、红拂、虬髯客,并称风尘三侠,正是隋末唐初一段传奇。虽是平常赞语,从她口中说出却令人如沐春风。尉迟方咧开了嘴,只觉得此时此刻,倘若眼前女子有何吩咐,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瞥了他一眼,酒肆主人拱手道:“夫人召我,有何吩咐?” 这一句出口,突然安静下来。女子侧转脸,单手支颐,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如云秀发和光洁似玉的额头。 “我能否信任先生?” 突如其来的问话令尉迟方如堕云雾之中,李淳风却应声答道:“信与不信,夫人一念之间。不过,既然要我来这里,想必早有答案。” 红拂微微颔首,长身而起。这才发现,她身材比一般女子都要高些,越显得仪态出众。伸手托起几案上一柄刀,刀身满镶金玉,看起来颇为名贵。 “想必先生已经知道,圣上决定攻打突厥,药师是此次主帅?” 李淳风点了点头,示意对方说下去。红拂续道:“前日殿内,圣上赐给药师这柄宝刀,以作出师壮行。但我却在刀柄上发现了此物。”她将刀递了过去,只见华丽的刀柄把手之上有一个小小黑色突起,不细看一点也看不出。凑到鼻端嗅了嗅,酒肆主人立刻眉头皱起。 “奇零香?” “果然见多识广。不错,这种木料有剧毒,取树汁涂抹箭上,可以见血封喉;若随热力蒸发侵入人体,则是慢性毒药。”红拂收起刀来,神情依旧平静,“倘若当真使用此刀,不知不觉中便会中毒身亡。” “何人能接近这柄宝刀?” “问题就在这里。御赐宝刀,除了宫人、传旨黄门、司礼官员之外,无人能近。” “夫人心中有答案么?” “没有。但药师即将出兵征伐突厥,此刻谋刺,想来与此有关。” 尉迟方听得目瞪口呆,谋杀朝廷元勋,那是轰动朝野的大案,此刻从这优雅女子口中缓缓道出,却似一桩小事。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红拂道:“此事本来也不稀奇。不必讳言,自古功臣良将,功劳皆从血海中来。功越高,杀孽越重,药师戎马一生,想要他性命的仇家不知凡几。之前也屡有谋刺他的事情发生,因此,我格外谨慎,对他身周之事加意提防。” 眼中露出欣赏之色,李淳风道:“有夫人辅佐回护,是李元帅之幸。” 红拂扬起头,笑容略带倦意,却又有一种震慑人心的英气。 “药师的战场在大唐疆土,红拂的战场便在他身侧。他不能输给敌人,我又岂能输了他去?” 一瞬间,方才柔弱文雅的抚琴女子恍然化身为扬鞭跃马,令六军辟易的勇者。目光转向李淳风,道:“这便是我请先生来这里的原因。能否助我作战?” 静默片刻,青衫男子俯身低首,恭谨再拜,“淳风谨遵命。” 夕阳逐渐收敛起白日里骄烈光线,余温却依旧蒸腾,掠夺着草木上的水气。干燥到略有些发脆的柳叶在晚风吹拂下发出沙沙声响。 “真是越来越复杂了。” 校尉忍不住咕哝了一声,转头看了看身旁之人,像是想要从李淳风那里得到答案。后者却信步向前走去,一副心不在焉的神色。 “李兄?” “啊。”如梦方醒一般回过头来,站定脚步,“你说什么?” 见他如此,尉迟方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没什么。” “嗯。”李淳风一阵沉默,不言也不动。若不是风拂衣袖,校尉几乎以为他突然化作了石像。 “此处是晋宫旧址。”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么一句话,尉迟方不知如何回答,听任他接了下去,“三百年前,这里曾有一场惨烈无比的攻城战。匈奴兵困长安,整整一个冬季,城中存粮已尽。为了活命,便将那些老弱妇孺杀死,当作食物。到最后晋帝开城投降之时,长安已是一座死城。” 在这般温柔的夕阳下,说着如此残酷的故事。尽管天气炎热,尉迟方还是觉得脊骨一阵冰冷,“你……你刚刚是在想这些?” “唔。” “……当真是个怪人……” “哈哈。”酒肆主人伸手摘下一片柳叶,凝视着微微卷曲的边缘,“偶有所感而已。那之后的三百年来,治世与乱世交替,纷纷扰扰,却是混乱远多于安定。人生于世,便像这树叶一般,浮沉飘转,不得自主。” 他松开手,叶片立刻随风而起,卷了几卷,不知飞向哪里。 “可是,当务之急不是这叶子,而是眼前之事吧?”校尉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位令人莫测高深的友人,险些便要问他是否中了邪祟。 “对我而言,这片叶子就是眼前之事啊。”李淳风恢复了笑吟吟的神色,袖起双手,继续向前走去,“还有别的么?” “当然!比如雷火烧营……” “啊,”李淳风弹了下额角,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说还真忘了。我已替宾王查出天雷降灾是假非真,这桩生意算是了结了,明日就找他要银子去。” “可你不是刚刚答应要保护元帅?还有粮草营幸存下来的那位宋督粮官……总不成别人找你医箭伤,你却只管剪箭杆?” 第52节 “有何不可?凑四合六的买卖,落袋为安才是正理啊。” 尉迟方不禁哭笑不得。李淳风看了他一眼,唇角弯起,道:“你还漏说了一桩,那歌姬的死。” “对对,真是凑巧。” “不是凑巧。”出乎意料,李淳风斩钉截铁道:“从头到尾,歌姬之事就是个圈套。” “你是说?” “宋琪是个下级军官,无钱无势,连严虎都知道,金巧儿这样的势利女子不会真心待他。那么,此事最大的可能就是有人许了重金,要她如此引诱对方,以便在雷雨那夜把宋琪调出,另作布置。事后,又将金巧儿杀掉灭口。” “不错,这样的话便能解释得通。” “——却更增凶险。试想,这两人在全盘之中只是无足轻重的棋子,也要花这些心力,则幕后之人图谋之深、思虑之周详可见一斑。” “你说的图谋,是行刺李元帅?” “单单私仇,无须这许多心机。我猜想,真正目的应当是借此阻止朝廷对突厥出兵。” “难道是突厥奸细?” “确切说来,是有内奸勾结突厥,否则无法解释御赐宝刀被人作手脚的事。” 听到这里,尉迟方倒抽一口冷气,“那我大唐岂不是很危险?”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李淳风淡然道:“突厥虽强悍,数百年来却未曾得到过中原民心。不得民心而得天下者,自古未有。” 他是信口说出,并无特别之处。但不知为何,在听到这句话时,尉迟方一颗紧绷着的心突然松懈了下来。仿佛得了这句保证,种种令人忧急惶恐之事都将云开雾散,雪化冰消。 第九章 篝火 篝火熊熊燃烧,炭火上炙烤着羔羊肉,发出浓烈香气。喝得半醉的士兵聚在一起,摘掉帽子,赤裸着身体,胸前无一例外刺着狼头图案。粗豪的歌声中,人们肆无忌惮地跳着不成步伐的舞蹈,偶尔撮唇尖啸,为同伴们叫好应合。 这是远离家乡的一队异族士兵,来自沙陀突厥的处月部。它本是西突厥阿史那部的一个旁支,长期以来,强大的东突厥不断侵占属于西突厥的土地,为抗御他们的掠夺,阿史那向唐朝寻求援助,与大唐结盟修好,这一队人马正是为此而来。 一片酣醉气氛中只有一个人自始自终保留着清醒。那是一名首领模样的人,三十上下,鹰一般锐利却深陷的双眼与其下高而挺直的鼻梁表明了他的血统。他是处月部朱邪可汗的弟弟延昆,也是这支部队的首领。 “后天就要到长安了。”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静静响起,延昆转过头,看见一名老人。这么说是因为那人头发已经全白了,但看脸庞,却无法分辨出年龄。他有一张在北地风沙中变得粗糙的深古铜色面孔,皱纹和伤痕混合在一起。胸前挂着一面铜镜、一串兽骨,以及其他一些看起来非常古怪的东西。这也昭示着他的身份:军中的巫师。 “洛布,占卜的结果怎样?” 举起手中铜镜,巫师开始默默念起奇怪的咒语。然后,他将那面镜子放在篝火旁,撮起地上泥土,撒在镜面之上。 “有血……”年迈巫师喃喃地说,神情痴迷,似乎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很多血……” “这我知道。”延昆叹了口气,“唐国就要和颉利打仗了,一定会流血。” “可这回不一样,这血是沙陀的血……” 延昆神色变得焦躁起来,“还是避免不了么?” “是的。” 年轻首领闭上眼,神色苦恼地低下头。见他如此,老人眼中闪过怪异的光芒。 “离开这里!”洛布用一种耳语一样的声音急切地说道:“离开唐人,他们不值得我们帮忙……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在利用我们,因为我们了解颉利……尽管这样,他们还是会输,会死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里,到那时候颉利一定会灭了我们的部落,屠杀光我们的族人,就像割羊毛一样……” 声音仿佛某种奇妙的咒语,又像是带着不可思议的说服力,延昆的目光不由自主散乱起来,但他立刻猛烈摇头,像是要驱散这种茫然。 “不,不会!”长吁一口气,延昆神色变得坚定,“我见过李元帅,也相信他。他是位英雄,不会输给颉利,更不会对我们背信弃义……这么多年来,族人死在颉利手上的难道还少吗?抢走我们的羊群,屠杀我们的父老,夺走我们的女人……与其被他像野狗一样追着到处逃跑,不如挺身而出,像狼那样和他决一死战!” 首领站起身,紧抿长着短髭的嘴唇,双眼在篝火映衬下闪闪发光。突然拍了拍手,向狂欢着的部属们大声喝道:“今晚到此为止,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长安城里有的是美酒,等到了那里,我们再喝个痛快!” 延昆的话引起了一阵欢呼:“长安!长安!”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向往憧憬之色。巫师垂下了头,白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上表情。 篝火光芒逐渐暗淡下去,方才热闹过后只留下一片冷寂。营帐门口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名喝醉的士兵,其中一人摇摇晃晃坐起,趴在地上干呕了两声。突然之间,他感到有一阵风从后背袭来。来不及搞清出了什么事,脑袋上已经挨了重重一击。 有些湿热的液体喷洒在手臂上,是他自己的鲜血和脑浆。那是这个沙陀人在这世上最后一个念头。 刚从马周处回到随意楼,眼前情景立刻让李淳风吃了一惊:小管家摇光一反常态,坐在门前台阶上,一脸郁闷,本来就拧在一起的眉毛此刻更是结成一个疙瘩。 “咦,这是做什么?” 少年一见他来,呼地站起,张了张嘴又闭上,怒冲冲地坐下。倒是门里探出两颗脑袋,分别是葫芦和瓜哥两个。一人头上搭了块布巾,另一人手中抓了柄竹帚,四只眼滴溜咕噜乱转。 “李先生!” “你们为何在这里?” 两个人中,瓜哥年长一些,但葫芦却更机灵,遇事也更有主见,因此占主导的反而是他。果然,对望一眼之后,葫芦抢先开口道:“我们是来干活的。” “干活?” “老大说,他是先生的人,我们是他的人,所以我们也要听先生的。” 李淳风顿时明白又是钟馗干的好事,摇头道:“我这随意楼不缺人手,你们去吧。” 这句话一出口,摇光总算来了精神,跳起来道:“听见了么?我说了你们还不走,非要我家先生开口!两个小贼,一看就是贼骨头的样子,有你们在,哪有客人敢上门!” “什么小贼!”葫芦不服气地顶了回去,“我们可是长安双侠,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 “嗳,嗳,都不要吵,”伸手制止了二人,李淳风转向瓜哥:“你家老大呢?叫他来。” 一点头,急忙跑进店里,不一会儿大汉钟馗走了出来,满脸通红,双眼直勾勾地,带着一身酒气。吸了吸鼻子,酒肆主人脸色突然大变。 “你在酒窖里?” 第53节 “是,我干活,搬酒坛……”大汉一脸憨笑,看起来表情极为诚恳。 李淳风一顿足,不及答话便冲了进去,等到从酒窖中出来,一向从容自若的酒肆主人简直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 “我的酒药呢?” “酒、药?”搔了搔头,钟馗道:“是什么?” 酒肆主人再次凑近他,闻了一闻,这回终于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你吃了?” “啊,是团子。”恍然大悟,沙陀大汉欣然道:“饿了,吃了。”一面说着,庞大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咕咚往地上一坐,“头晕……” “活该!”摇光倒竖着两条眉毛,和中间的竖纹合在一起,活脱脱便是个“川”字:“你把先生酿酒用的酒药当团子吃了,不晕才怪!是头牛也要醉倒了!” “算了,摇光……” 他正要阻止小管家的跳脚,目光突然扫过大汉胸前,不禁一呆。毛发浓密的前胸刺着一只狼头,看起来栩栩如生。 “这刺青从何而来?” “刺青?呃……”钟馗打着酒嗝,双眼茫然地望着李淳风。 “就是你胸前的狼头。” “啊,”因为醉酒神智已快模糊的人高兴地笑着,拍打自己的胸膛,“从小就有!沙陀人,是狼!” “你的意思是,狼是沙陀族的标记?你们族人都有这样的记号?” “是!”钟馗猛点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地补充道:“汉子有!女人没有!” “谁管你汉子女人了,”因为有主人撑腰,摇光气焰一下嚣张了许多,“见什么都吃,养口肥猪也强似你,还要充野狼……” “不许这么说老大!”葫芦扯下头上布巾,双手叉在腰间,首先发难:“老大只叫我们听先生的话,可没说要听你这小子的!” “嗬,想动手?两个一起上,还是把那醉猫叫上,三个都来?” “喂喂,这是干什么?” 一踏进随意楼,尉迟方便看见如下场面:三个少年一人挥着抹布、一人扛着竹帚、一人握着算盘,虎视眈眈,一触即发;旁边的柜台脚上躺着一个身形魁梧的醉汉,嘴里兀自喃喃不休。 “住手住手,摇光你也糊涂了么?你家先生呢?” 问出这句话,校尉才发现青衫人正倚柱而立,不言不动,两眼发直,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 第十章 特使 “咦?”试探着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却没有得到一丝回应。尉迟方不禁大吃一惊,提高音量在他耳边吼道:“李兄!” “啊。”酒肆主人如梦方醒,将游离的目光转向校尉,双眼逐渐亮了起来,熠熠生辉。 “你怎么了?” 李淳风没有回答,却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可记得前天于怀在这里说过什么话?” “于怀?”校尉翻着眼使劲回想,怎样也想不出那位牢骚满腹的同僚提到过什么特别的事。见他如此,李淳风从袖中取出一张纸,摊开,上面正是督粮官宋琪那拙劣的绘画。 “看这旗子,三角形,旗下有流苏,在军中代表什么意思?” “……是帅旗?” “不错,还有这个,画的并不是犬,而是狼。”眼光转向钟馗,“狼是沙陀突厥的标志。” “沙陀?什么意思?” “那天于怀来抱怨,他说,料理完粮草营这件事之后,他还要陪元帅去迎接沙陀特使……对,没错……”李淳风的手指在纸上逡巡,最终停在了狼与旗之间那柄剑上,“沙陀人要谋刺元帅——这就是宋琪努力想要告诉我们的事情。” 张着嘴,尉迟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急切道:“沙陀特使是哪一天到?” “于怀说后日,那么算起来……”眼神一凛,李淳风蓦地抬头,“就是今天!” “啪”地一个响鞭,官道上骏马飞驰,两旁树木房舍飞一般向后倒去。马上骑士却还嫌跑得太慢,不时扬起鞭子,身体俯低,双腿紧夹马腹。一路直冲到一处府邸,勒紧缰绳,那马长嘶一声,随即站定。看门人是个有些佝偻的白须老者,一眼望见,欣然道:“侄少爷来了!” 打断他的话,尉迟方大声道:“叔父大人呢?可在府中?” “一早出去了,说是到军营观看演武。侄少爷,你……” 话说了一半,顿时愣住:眼前卷起一股烟尘,校尉早已拨转马头,如离弦之箭向军营方向奔去。 烟尘渐渐散去,三百铁骑列成方阵,整整齐齐排列在龙首原上。尽管赤日炎炎,头盔与武器上的金属闪光依然散发出冷厉之气。与中原马种不同,这些来自草原的马个头更加壮硕,衬得马上沙陀骑士身形极其高大。当先一人头上插有装饰用的雉翎,表露出首领身份。 “怎么还没到?”延昆神色略有不安,向身边巫师洛布低声询问。 “还看不出吗?大唐根本就没有与我们结盟的诚意。”老人浑浊的眼中射出一道厉光,神情看起来竟有几分可怕,“离开这里!现在走还来得及!” 话音方落,远处地平线上隐隐有风雷之声传来,极目远望,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一面写着“李”字的大旗。 “是李元帅!”延昆脸上露出笑容,“他来了!我早说过,他不会欺骗我们!” 首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盔甲,又转身检视部属,方才满意地策马向前。在这一瞬间,他没有看到巫师也回过头,向身后使了个隐蔽的眼色。 双方越来越接近,彼此已能听到战马喷鼻的声响。来者约有四五十骑,一匹枣红色战马被簇拥在当中,马上人下颌线条刚毅,唇上留着黑色短髭,炯炯有神的双眸隐藏在头盔之下,整体散发出慑人气度——正是大唐兵部尚书、此次征讨突厥的主帅李靖李药师。 “来人可是沙陀特使?” 两名传令官越众而出,拦在李靖与延昆之间。 “正是。”沙陀首领用不甚流利的汉语说道,同时按照突厥礼节摘下了自己的头盔,双手交叉于胸前,“朱邪可汗差我前来,与大唐结盟。”一挥手,身后一名部下催马过来,并不拉缰绳,双手捧着一卷系有红色绸缎的羊皮纸,“这是朱邪可汗的亲笔盟书。” 捧着盟书的人缓缓从延昆身边行过,蹄声平稳,一直向唐军阵中走去。在错身而过的一刹那,延昆突然感觉到一丝异样,仿佛哪里不对,却又不明所以。 第54节 马已行到唐军之前。李靖端坐在马上,纹丝不动。手捧盟书的沙陀骑士弯下腰,似乎要向他行礼,但就在这一刹那,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光芒如雪的短剑,如疾电惊雷,直奔李靖而去。 事起仓促,连惊呼也来不及。但李靖却似早有准备,向后一个仰身,平平贴在马上,利剑堪堪从他鼻尖滑过。人尚未起,左手缰绳已将马头一带,偏离过去,同时右手一翻,霜雪之刃出鞘,正与敌刃相交。李靖号称唐初第一剑客,手中宝剑正是当初虬髯客临别留赠,断金削玉名不虚传。嚓地一声响,对方短剑应声折为两段。 就在此时,巫师眼神一紧,突然用突厥语狂呼起来,“我们上当了!唐朝军队背信弃义!快,杀死他们,冲出去!” 随着叫声,三百铁骑立刻骚乱起来。他们在后,根本看不清前面发生了什么,此刻听老人一喊,立刻惶然,纷纷抽出鞘中长刀。延昆也被方才之事弄懵了,还来不及出声阻止,沙陀军已闯入唐军之中,刀剑相交,刹那间一片混乱。单看人数,沙陀人有三百,而唐军只数十人,优劣明显,眼看就要演变为屠杀的局面。 看了一眼面前局势,李靖不动声色地勒住缰绳退后两步,稍稍远离战团。一手执剑,另一只手接过帅旗,哗地抖开。与此同时,平原四周突然出现无数弓箭手,密密层层将沙陀骑兵包围在内。眼看对方早有准备,巫师脸色变得灰白。 “不要乱!”这声音奇响无比,如同半天霹雳。来自唐军阵前,说的却是沙陀语,“有人想暗杀李元帅,破坏大唐和沙陀结盟!每个人,都呆在原地!谁敢乱动,格杀勿论!” 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望向声音来处,惊得呆了:说话的人非同寻常,竟是谁也不曾见过的一名巨人,上身赤裸,露出虬结的肌肉,左耳挂着一枚硕大金环,看上去如同传说中的巨灵天神。在他身旁有一匹黑色骏马,马上人布衣青衫,神情自若,正低声一句句以汉语教他传译。毋庸置疑,这二人正是钟馗与李淳风。不远处的马上坐着于怀,之前李淳风来找他,要他带自己面见李靖,将沙陀人可能借机谋刺之事预先告知,而后才有这番伏兵布置。从军多年未立过功,没想到这一次却拣了桩大功劳,想到这里,于怀满脸都是得意之色,虽无敌人,仍是将手中刀凭空舞得呼呼作响,看起来倒也威风凛凛。 延昆这才明白过来,连忙转过身,举手向自己的部属喝道:“收起刀枪,都不要动!小心中了奸人诡计!”听自己首领如此说,惊慌失措的沙陀士兵们逐渐安定下来。正在此刻,唐军中一名穿着传令官服色的人突然从马上跃起,一道剑光如蛟龙从天外飞来,直射背对唐军、面向沙陀兵的延昆。 这一下兔起鹘落,快如闪电。局势本来已缓解,谁也料不到会有此事。看那剑的来势,雷霆万钧无可阻挡,眼看便要没入延昆后心,援救不及。众人惊呼声中,一匹黑马忽然纵跃而出,直拦在延昆之前。 “李先生!” 这声惊叫却是于怀发出的,的确,此刻离延昆最近的便是李淳风,但一个手无寸铁、不谙武艺之人又怎能抵挡住足以穿胸裂腹的利剑? 一切说来也不过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却仿佛过了很久。剑锋尚未及体,但那一种森森寒气竟已将青衫男子鬓边散发吹拂而起。招式已出,力量已吐,这一剑之威即使施剑者本人也决不可能撤回。钟馗大吼一声,挥舞手中木棍冲了过去,但距离尚远,根本营救不及。 眼看李淳风就要血溅当场,奇迹就在这一刹那发生了:利剑堪堪触及胸口之时,突然发出微小的爆裂声。紧接着那柄百炼精钢铸成的长剑就这样片片碎裂,跌落尘埃。 场中顿时静了下来,所有人眼光都注视着这奇异一幕,目瞪口呆,如同见到了神迹。李淳风神情依旧镇定,脸色却异乎寻常地苍白,望向那名假扮成传令兵的刺客。那人头盔遮住了大半面孔,其下一部浓髯,将口鼻都笼罩其中,看不清相貌,唯一露出的只有那比剑光还要锐利的眼神。目光与目光交错,如同被利刃猛然一击,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等到他再睁开,那人已经拨转马头,一路向北冲出重围,飞驰而去。 第十一章 天下 『似乎有些激烈了。就懒散个性而言,本无意写什么令人紧张或激动的故事;至于书中主角,也只希望此人安安稳稳坐在随意楼中晒太阳,不打算让他如现在这般,奔驰追逐于龙首原狭窄的山谷之间。几年前去西北,那里的山川形貌令人印象深刻:大片黄土组成的高原,却不是完整的一块:无数因河流下切形成极深的沟壑,纵横交错在整个土地上。一路奔驰过来,的确有一种夺人心魄的视觉效果。然而那毕竟是千余年后的今日。在唐朝,雨水远多过今天,龙首原尚不曾遭到河流的侵蚀,仍然保持着葱茏完整的面貌。高原与高原之间也有分割,却不如今日险峻。只有一点是相似的:仅仅离都城繁华数里之遥,山谷中已然荒无人烟。』 马蹄声急促,打破了山谷的寂静。因为回音的缘故,单调的声音有一种令人暗地滋生出焦躁的紧迫感。眼看着一前一后,一白一黑的两骑距离正不断缩小,最终到了仅仅一个马身之隔。就在此刻,前头那人突然带住缰绳,猛地拨转马头。两匹马长嘶着交错而过,最终背对着背停了下来。 “好马,好骑术。”说话的是原先在前奔跑的刺客,语气平静。 “过奖。”也不曾回头,乌夜蹄上坐着的青衫人淡淡回答。这气氛绝不像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却像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一丝微笑从刺客浓密的胡须中透了出来。 “没想到,你竟然能猜出是我。” “直到剑碎之时,我才真正肯定是你;之前只是怀疑。”李淳风叹息一声,“天绝之剑逢我而断,已是第二次。无论如何,李某足感盛情。” “不必承情。你是我此生唯一知交。即令我想杀你,手中这把剑也不愿染上你的血。” 转过头,刺客拉下头盔,顺手扯去用来伪装的假髭。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李淳风面前:凤眼修眉,飘然有神仙之貌。不是别人,正是玄妙观中种桃道人。 “当真是你。六年来,我从未问过你的出身来历,只因为我相信你我是真心相交,可以脱略世间形迹。但……”他的语气终于带了一丝感慨,“你还是利用了我。” 一阵静默之后,道人吐出两个字:“抱歉。” “各有立场,无需道歉。” “你知道我的立场?” “是。” “何时知道的?我自问并未泄露身份。” “在你提起那本书的时候。粮草营出事,我曾就现场发现的硝石询问过你,你说你见过孙真人的《太清丹经要诀》。”说到这里,酒肆主人自嘲地笑了笑,“我的毛病你也知道,便是喜爱搜集一些古怪东西,特别是世上少见的古籍。孙真人那本书的下落我曾认真寻找过,得知它被献给了前朝皇帝,自此深藏于隋宫之内,视为秘宝,莫说平民百姓,就算豪门望族也不可能看到。能见到它的只有一种人:大隋皇族。” “于是你开始怀疑我的身分?” “对。此外,此事开始,就有一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宋琪。诚如所知,他并非什么重要人物,也没有左右全局的能力,为何要费这般周折将他引出军营?以火烧粮草营的雷霆手段直接杀却,岂不一了百了?事后我才明白,他原来是一枚棋子,一枚想要我入局的棋子。布下他,正是因为我。” “不错。这是连环之计,火烧粮草营不过是第一环,仅仅损失一些粮草远不足以打击唐军士气,以李世民的个性,即便假托天雷也难让他打消出兵的念头。对颉利可汗来说,真正的危险在于西突厥的加盟,无论如何,不能让沙陀这些大漠部落与唐朝合兵出击。” “所以便要破坏盟约,挑起唐军和沙陀军的矛盾。你故意剜去宋琪的舌头,却让他听到‘沙陀人要行刺李元帅’这个假消息,并借他之手告诉我。如此辛苦得来的消息,我自然不会怀疑。于是,我会去报知李靖早作提防,而真正的阴谋则是在唐军与沙陀军发生混战之时,由你冒充唐兵乘乱刺杀沙陀特使,令两家毁盟。所谓刺杀李元帅,不过是个幌子。” 抖了抖手中缰绳,道人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李靖的剑术我也不能胜他。没有把握的事做来何用?” “有理。”缓缓点了点头,青衫男子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一字字慢慢吐出,“为何是我?” “因为我了解你好管闲事的个性,而这件事,如果想要将消息传递出去,弄假成真,必须要借助一个智慧高绝之人。你已知我立场:我本姓萧,名尹。现如今的隋王,正是我的外甥。” 霍地抬头,李淳风目中露出了然之色。隋亡后,突厥立萧后之孙杨政道为隋王,将治下隋朝遗民全数交与他,事实上便是在突厥扶植下的傀儡政权,“这就是你帮助突厥的理由?” “还不够么?”萧尹高傲地扬起头,“李渊父子灭我大隋,窃夺天下。这些年我隐居长安,暗地里为复国奔波。还记得游侠令那件事吗?现今你应该猜到,当年挑动莫氏、羽字之间纷争,削弱江湖上维护李唐势力的人就是我。难道亡国之恨,不值得用一生去报复?” “鹬蚌相争,得利者谁?” “……什么意思?” “突厥残暴,众所周知。隋王只不过是个名义,颉利不会当真让他复国,一旦长安落入突厥之手,那将是另一场万劫不复。”目光投向远方,李淳风轻轻吐了口气,神态郑重,“三百年战乱已经够久,我不愿这座长安城再入血劫。” “没想到随意楼的主人,也有不随意的时候。”萧尹笑容中带有讥嘲之意,“但你可有阻止我的能力?还是说,你以为天绝之剑仍将三断于此?” 呛啷一声,一道电光迸出,斜斜指向李淳风,原来萧尹腰间丝绦竟然就是一柄软剑。看上去如同神仙般飘逸出尘的道人此刻眉梢眼角全都笼罩着一层杀气。李淳风没有答话,手掌平伸,露出手中一只黑色匣子。与此同时,萧尹一下变了脸色。 “丸匣?” “不错。既然你还记得游侠令之事,应当认得此物。” 不起眼的匣中装有铅丸,以机括发射,速度急逾闪电,中人必死,即使握在毫无武艺的妇孺手中,也将成为杀人利器。游侠令一案中,荆烈和易秋楼曾以此物杀人,事情败露之后便落到李淳风处。 “此外,我已猜到你必然会走这条路与突厥会合,早就让尉迟安排,与吴国公属下人马埋伏在前面的山坳之中。就算你能躲得过这铁匣铅丸,也躲不过唐军的兵马。”李淳风神色坦然,望向道人,“既知是你,怎会不预作布置?” 山谷中烈风阵阵,几乎要将人凭空吹起,李淳风却纹丝不动。虽然只是一人一骑,斯文单薄的身形此刻看起来竟像是无法逾越的山峰。道人叹息一声,垂下了手中长剑。 “是我失误,低估了你的手段,也错估了你的人。我曾以为你只求自了,是独善其身,不会执着世事,更不会为李唐天下赔上性命。” 第55节 “确实。在我心中,天下姓李还是姓杨,本没有分别;你是我的朋友,天下却不是我的天下。” 这句话说得诚恳之极,态度是罕见的认真。道人神情一动,却听到青衫男子缓缓接下后半句,“——只可惜我也身处这天下之中,不忍独善,不能自了。” 两旁高崖逐渐收缩,越来越窄,到了谷口,便只剩下仅容两匹马经过的狭长通道,正是出谷必经的咽喉之地。就在谷口两侧,埋伏着数十名精锐兵士,弯弓搭弦,对准谷口。 “怎么还没来?”全副戎装、如同黑塔一般的尉迟恭神色狐疑,打量着一旁额头已见汗的侄儿,“不是说有反贼会从此经过么,莫非消息不确?” “绝不可能!”尉迟方连忙分辩:“叔父放心,我那位姓李的朋友甚是神奇,说话从没有不准的。” 尉迟恭早年家境贫寒,全仗兄嫂拉扯长大,视长兄为父,感情甚笃。尉迟方未成年之时便到他家,由他亲手教习武艺,直到入勋卫府,有了自己住处才从他家中搬出。对于这个侄儿兼徒弟,尉迟恭一向甚为赏识爱重,视如亲生。听他如此说,不再多言,举手示意家将藏好身形。 便在此时,叔侄二人神色一动:那是马蹄声,迅雷一般从谷中传来。精神一振,尉迟恭将手一挥,立刻数十张弓弦拉满,雪亮箭尖齐齐对准了出谷之处,只等来人。眨眼间蹄声已在耳畔,身形依稀可辨:那是一匹高大的白马,马上人穿着一身唐军服色,头盔遮住面容。 “果然!”想起自己好友的嘱咐,尉迟方稳住心神。马的速度奇快无比,堪堪就要从谷口冲出,连忙举手示意,同时大喝道:“放箭!” 一霎间数十箭一起发出。目标却不是马上人,而是那匹马,这是先前严令,务必生擒活捉之意。那人骑术竟是极其高明,耳中听到号令,在间不容发之时猛鞭了一下马臀,马吃痛,蓦地加速,腾空而起,快逾闪电直奔谷口,突如其来的速度改变让如蝗箭簇都落了空。尉迟方大怒,亲自拈弓搭箭,看准后蹄射去,这一箭既准又快,那马不及闪避,哀嘶一声倒了下去。马上人也被凌空抛起,重重摔落在地上,一时竟挣扎不起来。 “好箭法!”尉迟恭叫了一声,洋洋自得,显然对自己一手教出来的侄儿甚为满意。此刻家将已然蜂拥而至,将地上人按住捆缚起来。那人垂着头,一声不吭,毫无挣扎反抗的举动。头盔已掉落在一旁,散发遮住了面容,模样甚是狼狈。 突然之间,尉迟方心中毫无来由地一跳。不假思索走上前去,拂开乱发:映入眼中的是一张满是尘土的苍白面孔,极其熟悉的笑容便在那张脸上缓缓展开。 “果然好箭法,尉迟。” 如中雷击一般,校尉彻底呆住了。张大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第十二章 囚徒 “为什么?!” 年轻将官压抑已久的话此刻喷涌而出,震得狭小囚室嗡嗡作响。铁栅之内的人原本安静地倚在栏杆上,此刻皱了皱眉,似乎想用手捂住双耳,却发觉手脚都已被镣铐锁住,只得作罢。 “不必这么大声,李某耳朵可没聋。” “废话,我当然知道你听得见!”气急败坏之下,校尉已经口不择言,“是你要我埋伏在谷口,还说叛贼会从此经过,结果被我射下马来的却是你!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是尉迟见到的这回事。”相对于激烈态度,李淳风这种事不关己的冷静更令人火冒三丈,“我与他互换了马匹、衣裳,告诉他何处有埋伏,然后便让他从另一条路离开了。” “你……你……”尉迟方张口结舌:“你可知私纵叛贼也是死罪?” “是我做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后果。”青衫人动了动身体,尽力使得自己的姿势更加舒服一些,“欠债还钱,李某虽小气了些,区区一条性命倒也赔得起。” 一双眼几乎要从眼眶中瞪出来,校尉狠狠盯着面前满不在乎的友人,“李!淳!风!” 这三个字几乎是从齿缝中蹦出来的,看了他一眼,李淳风突然露出笑意,“抱歉。但尉迟可曾听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什么意思?” “易地而处,若我是他,而你是我,你会眼睁睁见我送死么?” “我……”尉迟方一时语塞。 “这就是了,”酒肆主人神情甚是得意,“既然尉迟也做不到,何必苛责于我?” 早知道此人个性中无赖倔强的一面,却没有想到对性命攸关之事也视同儿戏。尉迟方愣了一愣,险些想撞墙,压低声音咆哮道:“是我太相信你!早知道便不理会你那些见鬼的布置,若我在场,决不会让你做出这样的蠢事!” “能得尉迟信任,正是李某的荣幸。” “你!” 到了这步田地,校尉当真是词穷力竭,索性也跌坐在地上,与李淳风隔着铁栏面对面坐着,扶住了额头,“如今怎样做才好?道人既已逃脱,你是唯一人犯。叔父已经将此事回报,圣上震怒,下令彻查。一旦刑部来提人,我也无法保得了你。” “嗯。” 看了一眼神色冷淡,仿佛与己无关的人,尉迟方一瞬间下定决心。站起身来,将牢门打开,又卸去了囚徒手脚上的镣铐。那人却不起身,眼光愕然。 “做什么?” “少废话!趁刑部来人还未到,送你出城。” 李淳风哑然失笑:“你要私纵人犯?”吃力地攀着栅栏站起身来,摔伤的右足一软,又坐了下去,“若要逃亡,至少也得好腿脚。如今状况,能逃到哪里?” “我去寻匹马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校尉伸手便要将他拉起。对方却极其固执地拦住了他的手臂。 “不是这样,尉迟。”酒肆主人双目注视尉迟方,神色温和,语气却郑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算侥幸逃出长安,只要还背着叛逆的罪名,就无法摆脱追捕。”顿了一顿,唇边现出熟悉的调侃笑容,“还是说,一向忠勇爱国的校尉大人当真希望我跟随萧尹反了出去,索性投奔突厥?” 张了张嘴,尉迟方不禁气结,“为何你放人便没话说,我放人就有这许多罗嗦?” “哈哈,这个么,手头功夫自然是尉迟了得,口头上的功夫却要让我啊。” “居然还笑得出来!”校尉忿然道:“等圣上祈禳归来,便要亲自审理,到那时……” 说者无意,听的人却猛地抬起头来,露出了奇怪的神色,“你刚刚说什么?祈禳?” “是啊。粮草营被焚,城中都说是天意示警,圣上采纳了法雅僧的进言,筑高台祭天祈禳,时间就是今天。”尉迟方有些诧异地望着眼前人,“你不是知道此事么?” 恍如未闻,青衫男子双眼向天,口中喃喃自语,“粮草营……祭天台……怪不得说火焚粮草营是第一环,却原来环节的末端竟在此处!这才是所谓的连环计……” “……喂,你怎么了?” 蓦地伸手,紧紧抓住尉迟方手臂,力气出乎意料,大得惊人,倒把校尉吓了一跳。暗处看来,李淳风双目炯炯,亮如星辰,“皇帝有危险。祭天之事是个阴谋!” 旌旗猎猎,甲胄鲜明,两列武士一列执戟,一列执戈,鱼贯而入。震天鼓声恰在此时响起,与号角之声相应,越显出庄严肃穆的气氛。就在城外旷野之上,有一座新筑的高台。台高约八尺,分内外两层,外为圆形,内层四方,周围杏黄色的旗帜随风飘动。天高野阔,极目四望,一片莽莽苍苍。 “圣驾到!” 随着一声高呼,道路两旁站立的官员和侍从纷纷跪下,一时间恭迎之声响彻上空。两边力士执羽纛,拱卫正中一骑。马上人身着素白锦袍,上绣五爪金龙。体态丰伟,浓眉锐目,鼻梁高而微微弯曲;胯下骏马通体枣红,名为飒露紫。这一年,这位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重色彩的大唐帝王刚届而立,正处于他一生中精力最旺盛、意志最坚定的时刻。种种基于野心与梦想的宏图伟略在那时已具雏形,很快便要成为大唐帝国未来不可撼动的根基。 队列缓缓前行,到了台前,勒住缰绳。侍从立刻跪伏于地,承接帝王的足踏。沿正中刻有云龙图案的步道直上高台,早已等候在台上的主祭已迎上前去,恭敬行礼,而后取过一旁早已熊熊燃烧的火把,双手交到唐皇手上,又引导他踏入正中方形小坛。那里放着一只巨大铜鼎,鼎中堆满沉香之类,等待君王前去点燃。高擎火把,万人之上的白袍人向四方祭拜,两边鼙鼓也随之敲响,震动天地,昭示着祭天仪式即将开始。 第56节 “就要开始了……” 这一声来自远处,一片茂密的树林之中。那是一名四十来岁的精锐汉子,腰背挺直,劲装佩刀,阴鸷眉宇间已看不到商人云五那唯唯诺诺、小心奉承的模样,仿佛脱胎换骨,完全变了一个人。在他脚下横着一具尸体,正是那位蒋姓胖差官。喉头一道血痕,双眼却还大睁着,带着临死之前的惊骇,大约他做梦也没想到,一向任凭自己作威作福的人会突然变成了夺命杀手。 “事情办妥了么?” 询问声来自林中,云五点了点头。 “万无一失。机关就在那铜鼎之中,只要祭天之火一点燃……”弹了弹手指,吹了口气,仿佛眼前一切已变成一片飞灰。 “很好,”声音显得很愉悦,“如此说来,今天便是李世民的死期。” 第十三章 祭天 “竟然忽略了火烧粮草营这样显而易见的事情,当真愚蠢已极!”囚室中李淳风自顾自说着,丝毫不理会尉迟方越张越大的嘴,“我早该想到,假如仅仅为了天雷示警,吓阻出兵的话,根本无须用到这等心机手段。这是一石二鸟的勾当,一面阻碍沙陀和唐军结盟,一面利用皇帝急于攻打突厥的心理,买通法雅进言,筑这个祭天台。图穷匕现,最后的目标只能是——”说到这里,猛地双掌一击:“皇帝!” “你……你是说,他们要刺杀皇帝?” “或许比那更糟糕。参与祭天的都是大唐精锐之师,开国股肱之臣。一旦阴谋得逞,将是玉石俱焚的局面。” 听到这里,尉迟方瞠目结舌。突然想起,脱口而出:“糟了!叔父也在那里!” 刚要开口,轰地一声,墙壁被撞出一个大洞。尉迟方大吃一惊,跳起身来,烟尘弥漫中看到一个身形巨大,如同远古力士一般的大汉。 “钟馗?!” “先生!”一见李淳风,大汉脸上立刻露出了孩子般憨厚的笑容,扔下手中铁锤,“我,还有他们,来救你!” 从巨灵神的腋下探出两个小脑袋,“我就说先生在这里,没错吧?”瓜哥得意洋洋地说,头却被葫芦拍了一记,“什么没错,叫你来打探,路都说不清,害咱们绕了一大圈啦!” “来得正好,”李淳风欣然道,顺势扶着身旁的尉迟方站了起来,“尉迟,你的马在哪里?” “就在营帐外。” “好,走吧。” “去哪里?” “祭天台。”深吸一口气,李淳风面色冷峻,“但愿还来得及。” 官道上,两骑飞驰,扬起蔽天尘土。 “快走!”喝了一声,李淳风自己先虚击一鞭。那马原是尉迟恭的战马,似通人性,猛地向前冲去。尉迟方紧随在后,一路疾驰,直向祭天台而去。他心中焦躁,挂念那边情形,手心也冒出汗来。侧头看看李淳风,表情并无变化,只是双唇紧抿。 将将要到台前,突然斜刺里冲出几名兵士,“站住!这里是禁地,擅入者死!” 猛然勒住缰绳,尉迟方喝道:“勋卫府尉迟方,有紧急军情回报圣上!” “圣上正在祭天,不可打扰!” 正在此刻,耳中听到沉闷的鼓号鸣响,两人对视一眼,即令李淳风,此刻面色也变了。 “来不及了,闯!” 话音方落,李淳风一提缰绳,直向拦阻的兵士撞去。猝不及防,那人本能一闪,中间便有了一条通道,毫不犹豫冲了过去。尉迟方一咬牙,他是现役军官,如此公然冲营本是杀头之罪,然而此时此刻情势急迫,也顾不得这许多,横下心来,喝道:“让开!”宝刀出鞘,紧随在李淳风身后。 这一下顿时一片骚乱。羽箭嗖嗖,如飞蝗一般向两人袭来。李淳风头也不回,沉声道:“尉迟,靠你了!” “好”字出口,已扔下自己那匹马,跃到李淳风身后。长刀化成光轮,将自己和同伴笼罩在内,尉迟恭的家传武艺此刻才算有用武之地。耳畔听见一声哀鸣,情知是自己那匹坐骑倒在了利箭之下,心中一痛,却已无暇察看。 此刻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弹指间,两人一骑已冲入祭天所在,却无法再前进一步,甲戈重重,将两人围困在内。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四面都是刀光剑影。 “老七!”叫声来自尉迟恭,从人群中越众而出,神色惊讶。尉迟方在宗族同辈中排行第七,尉迟恭便一直这样称呼他,“你发疯了么?这是干什么?” 尉迟方仿佛见到了救星,扬声叫道:“叔父,有刺客!” “什么?!” 马上青衫人一拱手,朗声说道:“国公爷,有人要行刺圣上,机关就在这祭天台中!” 回首看台上皇帝身影,尉迟恭浓眉攒起。擅自干扰祭天大典是死罪,但身为帝王护卫,皇帝的安全却要高于一切。他是沙场宿将,平生所经凶险也不知有多少,外表粗鲁莽撞,遇事却绝不慌乱。在这一瞬间心中已本能做出取舍,当机立断道:“随我来!” 一路将两人带到台下。仰望高台,皇帝已然参拜四方,正准备将火把置入鼎中。就在此时,听到台下有人大喝:“鼎中有药,不可松手!”一时间,司礼官员也怔住了。李世民神色如常,将火把举在手中,缓步走到台前。 “何人喧哗?” 尉迟恭当即跪倒。校尉连忙跳下马,又将腿脚不便的李淳风也扶了下来,一起下拜。 “草民李淳风,参见圣上!” “李淳风?”皇帝眉头微皱,仿佛想起了什么,“就是那名纵放叛贼逃走的妖人?” 如炬目光直射台下青衫人,帝王之威,当者辟易。出乎意料,那人却泰然自若,毫无惧色。 “草民是何等样人,陛下可以向李元帅询问。” “启禀皇上,此言恐怕不确。”答话的人戎装英武,形貌沉稳,正是李靖,“臣曾蒙此人相救,叛贼的阴谋也是他向我说明。” “哦?那你倒说说看,什么阴谋,又是何人要行刺?” “行刺之人是与突厥勾结的逆党,鼎中埋有一种极其霸道的丹药,遇火便会爆裂。粮草营所谓天雷,正是这种丹药作怪。” 一旁转过另一名武官,却是常何,“此事臣可以……” 伸手阻止常何再说下去,万乘之尊语气竟无愠怒,“有何凭据?” “陛下请暂缓祭天,要所有人后退,离开此台一箭之遥,草民自然会拿出凭据。” 此言一出,四周哗然。祭天之典何等神圣,而今却要因一个莫名来历的布衣青年一句话中途截断。典礼官已忍不住出声:“大胆!……” 第57节 “嗯”了一声,全场顿时鸦雀无声。大唐天子注视着神色从容的青年,“若此事不确……” 李淳风抬起头来,目光正与皇帝相交。衣衫狼狈,尘土满面,但那一种神采光华竟不稍弱,如冰贮玉壶,雪映澄江,朗声接道:“若有虚言,斧钺刀戟,任凭发落。” 尉迟方在下偷偷拉了拉他衣袖,心中忐忑不安。出乎意料,皇帝颔首道:“好。传令下去,撤出一箭之外。” 很快,众人与祭天台已拉开了距离,所有目光都集中在这看上去有些奇特的年轻男子身上。尉迟方正七上八下,不知李淳风要如何证明,对方突然微笑着拍了拍自己肩膀,“尉迟,这下可要用着你的好箭法。” “什么?!” 正在不知所措,李淳风已抽出他箭袋中的白翎羽箭,将一头在火把上点燃,交到尉迟方手上,“看准些,射那铜鼎。” 尉迟方虽不明所以,也知此事关系重大,手心不由得见汗。定了定神,依言拉开弓弦,看准目标屏息凝神,飒的一箭过去,正落在鼎中。片刻工夫,鼎内香料燃烧起来,发出毕剥声响。全场鸦雀无声,都紧盯着那高台上的烈火。说时迟那时快,火苗突然一蹿,紧接着轰然一声巨响,震耳欲聋,连地面也微微震动。悚然再看,那铜鼎炸得四分五裂,中间方形高台早已不见,只剩下一个焦黑的巨坑。 就在祭天之后两日,三路征发突厥的大军如期开拔。朝廷对之前种种阴谋进行追查,逮捕了两名被疑参与此事的内侍,以及一名证实有通敌行为的朝官。先前那位曾献计筑台祭天的沙门法雅,审讯之后承认是收受了神秘人物的贿赂,令他如此进言。也许因为事涉机密,抑或担心对出征不利,追查工作一直在暗中开展,并未株连。无论长安城还是城中这座随意楼,又恢复了先前的平静。 “哎,哎,轻些,轻些……” 酒肆主人只披着一件单衫,一面皱着眉头毫无形象地哼哼唧唧,一面试图把受伤的右足从少年手中挣脱出来,结果却是徒劳。摇光拧眉竖眼,鼻子几乎要翘到天上。 “活该,叫你不听话……” “嗨,又来了,哪有这样说先生的……” “又没说错!早叫你不要管闲事,不要闯祸,这回可好,差点连命都搭进去。”摇光泄愤似地将药油揉进脚踝,不顾当事人的抗议,“你一甩手,谁来发我工钱?” “真是糊涂,我若死了,随意楼都是你的,要什么工钱?” “我才不要!”少年嘴里说得凶,手上却拉过毡毯为他盖上,又将一包炒熟的长生果放在枕边,“睡啦睡啦,醒了以后才能吃!” “到底是跟谁学得这般婆婆妈妈……”酒肆主人抱怨到一半,衡量情势,还是吞了回去,摇了摇头,老老实实闭上眼。少年满意地一笑,悄无声息带上房门。听到脚步声远走,榻上人睁开眼来,脸上露出孩童一般狡黠的笑意。迫不及待伸手从袋中摸出一粒长生果,刚要放进口中,动作停住了。 月光将树影映在纱窗上,这是平日里常见的景象,但此刻,影子却有些不同。悄然坐起身来,打开窗子:院中树上坐着一个白衣白发的少女,月色下看起来像是浑身发光的精灵。 第十四章 叶离 “猴儿。” 低声叫出少女的名字。女孩不动也不说话,像是什么也没听到。酒肆主人叹了口气,拄着竹杖,慢慢走入庭中,而后在石阶上席地而坐,却不再开口。 虫声唧唧,月华如水。一阵风过,树上的人突然簌簌颤抖了起来。 “老道士……” “嗯?” “老道士不回来了……” “谁说的?” “是他自己。他说,要我来找你,还说以后再也不会见我了。” 沉默片刻,李淳风拍拍身边位置,“来。” 少女闻言顺从地从树上跃下,在他身边抱膝坐了下来,神情茫然不知所措。她自小被种桃道人收养,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直以来,彼此都将对方当做唯一亲人,从不曾想过会有离别的一天。 “心里难过么?” “嗯。”侧过头,少女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为什么不要我?是我做错了吗?木头先生,你要是见到他就和他说,我以后一定听话,再也不跟他要糖糕了……” “只怕我也很难再见他了……听我说,猴儿没有做错什么,不必难过。” “那么……” 一阵风过,梧桐树上叶子飘然飞舞,盘旋着落在男子掌心。似曾相识的情景,却不再是当日那一片。 “看见这片叶子了么?它也没有错。只不过无论是谁,再亲近的关系,再深切的缘分,也终会有割舍那一天。” “为什么?”少女抬起泪光粼粼的眼望向李淳风。 “因为每个人都要成长,不断与过去之人、过去之事离别,这样才能去接纳未来之人、未来之事。” “可我不要长大……什么都不要,我只想快快活活在桃林里呆着……” 李淳风叹息一声,不再说话。少女慢慢伏下身去,将头枕在他的膝上,眼泪一颗颗滴落下来。青衫男子伸出手来,抚摸丝缎一般光滑的白发。哽咽越来越低,在夜空中宛转而逝,终归于平静。无人发觉就在随意楼的屋宇之上,白袍道人迎风而立,微喟一声,身影倏忽之间消失不见。暗夜里,那匹黑色的乌夜蹄静静站立在酒肆之外,低垂着头,已经睡着了。 贞观三年,即本章故事发生的629年,太宗采纳代州都督张公谨建议,派大军征讨突厥。次年正月,李靖率三千骑自马邑进驻恶阳岭,夜袭定襄,大败突厥。颉利的亲信康苏密以隋炀帝后萧氏及其孙隋王杨政道降唐,后隋傀儡政权彻底瓦解。三月,颉利可汗被抓获,解赴长安。至此东突厥平定,漠南一带尽归唐境。大唐开国以来对北方民族的第一场大规模战争以全面胜利告终。 “听说了么?明日李元帅大军就要班师回城了!”尉迟方不无遗憾地说,“真可惜,这次又不曾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用兵非仁,止戈为武。功业这件事,可不是杀人夺城就能得来的。” 这一天正是清明,细雨沾衣,两人漫步长街之上。空中偶尔有不知何处飘来的轻烟与纸灰,纷纷扬扬,和着柳絮,将一城春色渲染成烟雨蒙蒙。 “对了,猜一猜这一回是谁抓住了颉利?” “不知道。” “原来李兄也有不知道的事……” “那还用说?李某只是凡人,又不是神仙。” “好吧,此人你也熟悉,就是于怀于大哥。” “哦?” “据说本是断后的队伍,误打误撞闯进苏尼失的兵营,结果正好碰上颉利,顺手牵羊便捉了来。他还带话说要重谢李兄,说你之前曾预言过他不但能平安回来,还要立个大功。如今你在他心中,可不就是个活神仙。” “哈哈,是他自己的运气,凑巧而已。” 第58节 “你的凑巧也太多了些。知道如今长安城中对你的传言么?说你有金钢不坏身,刀剑及体便自行碎裂;还有说能画符驱使巨灵神将……简直就是神乎其神。” “这就是三人成虎的道理,”酒肆主人慢条斯理剥开手中长生果,“难不成尉迟也信这些无稽之谈?” “谁知道?说不定便是你瞒着我……” “哎呀呀,从何说起?在好友面前,我向来毫无隐瞒哪。” “我可从没想到李兄这样满口银钱计较的人,居然肯为了朋友豁出性命……”看了一眼神色轻松的好友,尉迟方忍不住出言抱怨,“如今才知道,李兄最擅长的就是口非心是。” “啊,那件事。”李淳风不在意地抛去了手上的果壳,“是我欠他人情,索性早些还了,免生利息。” “又来!还要狡辩……” “哈哈。” “倒是入朝之事,李兄可有打算?”站定脚步,校尉神色认真,“你这次挽救了祭天台之危,朝野轰动,皇上对你也颇为赏识呢。” “江湖风波,庙堂险恶,均非我所喜。李某随意惯了,有一座随意楼,赚几两随意银钱,正是天造地设的买卖,此外不做他想。” 正想再劝,却见李淳风目光突然一凝。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只见一名大汉,站在一处院落之外,神情茫然。脚下一堆燃烧的纸钱,已将成灰烬。那人面貌瘦了许多,但仍可以辨认出,正是粮草营幸存下来的督粮官宋琪。 “这里是……” 仅仅半年不到,当年门庭若市的院落已然冷落如斯。这里曾住着长安城中著名的歌姬,芳龄艳色,一夜缠头无数。是她引诱了他,自身却被金钱所诱,最终断送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真是执迷不悟!”蹙紧眉头,校尉低声道:“明明那女人是在欺骗……” 迈步就要上前,却被酒肆主人一把拉住了,“做什么?” “当然是把真相告诉他,难道看着他为一个不值得的女人痛苦?” 摇了摇头,李淳风道:“算了。” “算了?可……” 眼见对方已信步向前走去,愤愤不平的校尉只得跟上。 “不知真相,至少还能留一段回忆。譬如人在梦中,倘若是美梦,也还是不唤醒为好啊。” 一边说着,青衫男子一边信手拂去落在衣袖上一片凭空飞来的落叶,神色平静。身后不知何人吹响一支柳笛,其声清细,略带惆怅,仿佛专为这场景所设。 (第四卷终) 第五卷 山鬼降 荼藜:道家炼丹秘宝。此花只生于阴阳同源的地气中,需童女之血浇灌才能开花。花大如碗口,重瓣细蕊,颜色鲜红如玛瑙,有异馥。花香有毒,能使人丧失心志。 第一章 射猎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薛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 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留灵修兮澹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 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君思我兮然疑作; 雷填填兮雨冥冥,爰啾啾兮穴夜鸣;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这一段,是屈原所作《山鬼》之章,写一女子对男子的思念与等待。后世对于山鬼的身份因此分歧,有说山鬼为女神,即辞中之“若有人”,又一说山鬼为男,即辞中之“公子”。反复论证,莫衷一是。自然,这些并非讲述者所要理会的。身为怀疑论者,大约连鬼神都在质疑之列,管甚男女。将之记下,只不过当作一个不相干的由头,聊作开篇。 长箭破空,发出一声锐响。紧接着悲唳传出,一只雁拖着长长的箭簇掉落下来。持弓者欢呼一声,飞马赶去,将到猎物之前,身体蓦地下探,并不下马,已将那只雁抄在手中。顺手一拔羽箭丢入身后箭筒,落雁则被准确地扔到了马鞍后的皮囊中。 “好箭法。” 这一声有气无力,心不在焉,和赞赏他人应当表现出来的欢欣鼓舞完全不同。猎手虽然迟钝也感觉出来了,不由得皱紧眉头。 “要不,李兄你来试试?” 摇了摇头,先前那人仍然是一副提不起兴致的模样,“免了,我可没有尉迟那百步穿杨的能耐。” 两名骑士,一人劲装背箭,英姿勃发,另一人青衫束发,无精打采,正是卫府校尉和他那极不靠谱的朋友。此刻二人所处地点是长安西南的终南山中,汉时已将此地划为皇家猎场,称作上林苑,严禁平民进入;到了唐朝,因为郦山行宫的修建,上林南扩,此地渐出于禁区之外,变成长安城中青年子弟逐猎的场所。不问可知,狩猎本是尉迟方的主意,而另一人之所以肯来,除了穷极无聊,实在没有别的解释。 “其实无需过人臂力,只要姿势得当,准头足够便可。”校尉热心地指导对方,在他看来,世上竟有人不喜欢狩猎这项活动,实在匪夷所思。这也是他生拉硬拽,非要将李淳风鼓动出来的原因。人在年轻时,总认为世间一切乐趣均可与他人分享,倘不能,便觉得心中遗憾。 青衫人勉为其难地接过尉迟方递来的弓,看了看,却定住了,半晌不动,似乎在出神。 “李兄?” “啊。”回过神来,扬了扬手中弓,“这是什么材料?” “是柘木,木质强韧,可谓制弓上品。” “若要强韧,为何不代之以铁?” “这……”校尉闻言一愣,“这可从未听说。不过铁弓虽硬,未免沉重,工匠不取,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以木为弓,木本身便有纹理长势,难以取直。倘若用铸造之法,质地均匀,也许更加准确也未可知。” “似乎有理,”搔了搔头,尉迟方道:“明日不妨让匠坊试作一把来看。” “罢了,兵者凶器,花费心力只为造业,却和初心差得太远。” 一面说着,李淳风一面举起手中弓箭,姿势却也中规中矩。长空清碧,正有一只离群孤雁飞掠而过,模样张皇,似乎知道自己成了人类的目标。弓弦轻响,箭已离弦而去,几乎同时,那只鸟儿直坠下来。 第59节 “嗨!”尉迟方这一声叫得比起方才自己射中还要兴高采烈。伸手一拍马臀,直冲过去,将要到猎物前的时候,突然斜刺里冲出两个人,一把抢了过去。 “站住!”眼看二人大摇大摆转身离去,尉迟方不禁恼火,“给我放下!” 或许是被他威势所慑,二人当真站住了,回过头来,却是两名猎户。一人二十来岁,颧骨微耸,另一人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身材瘦小,两只眼睛甚是灵活,手中提着那只倒霉的雁。 “干什么?”两人中较为年长的那人打量了一下尉迟方,随即发问,态度毫不客气。 “干什么?!”尉迟方一指小猎户,道:“抢我猎物,还来问我?” “谁抢你的猎物?”小个子那人登时嚷了起来,“明明是我们打到的!” 他说得理直气壮,尉迟方却听得火冒三丈。 “这箭是我友人所发,何时变成你们的?小小年纪,却这样强横无礼,真是有欠管教!” “你!” 少年双目圆睁,就想冲到马前。他身边那青年忽地拉住他,冷冷打量着尉迟方。 “原来是位官老爷,算了,我们惹不起。阿容,把雁给他。” 少年似乎还想反驳,却被兄长眼色制止,只好委委屈屈把手中雁扔到了地上。恨恨地瞪了尉迟方一眼,还不解气,往地上“呸”了一口,这才随着年长猎户走开。 原本甚为高兴的心情被这两名无赖猎户一闹,多少受了些影响。未等他拾起地上猎物,身后已有人咳了一声,道:“尉迟……” “哎?” 马上青衫人叹了口气,低着头,一脸心虚的模样,手中拈着一根羽箭。 “方才我并未射出去。” “什……什么?” “这个,我也不知为何,不过我一箭射出,它便弹回来了……” “啊?那,那……” 尉迟方急忙低头,看那只雁身上插着的果然并非官中所造白翎箭,而是民间常用的黑羽短箭。 “那两人说的没错。”眨了眨眼,酒肆主人状甚无辜地说道:“是你抢了他们猎物。” 一时间二人大眼瞪小眼,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当真流年不利!”心疼地打量着自己那匹马,尉迟方道:“什么人设了这么大的陷坑,害它跛了腿。” 确实,就在两人追逐猎物进入山中之后,尉迟方的马匹突然落入一个捕猎用的陷坑之中,跌坏了腿。两个人此刻围着一匹伤马,正在大动脑筋。 “对了,李兄你不是会医术么?” “在下是医人的,可不管医马。” 虽然答得没好气,李淳风还是认真瞧了瞧,而后返身到石壁上,采了几株药草,嚼碎之后敷在那匹马的后腿之上,又找来两根树枝,撕下衣上布条缠裹起来,固定伤处。 “先这样吧,好在还有乌夜蹄。”他翻身上马,又将校尉也拉了上来。一手牵着那匹跛马,缓缓向前走去。天色渐渐漆黑,从进山至今已走了三个时辰,此刻想要回去,又是这样的速度,只怕要到天亮。 “不如找个地方暂时投宿?” “看运气吧。一刻之间若找不到避雨的地方,你我就要变成落汤鸡了。” 校尉这才注意到天色已变得极为沉暗,墨黑的乌云遮住了星月。空气中隐隐传来泥土的腥气,一场大雨正在山中酝酿。此刻决不能走回头路,因为来路之上并无人家,只得继续向前碰碰运气。好在刚出山坳不久,便看见一处亮着灯火的大宅,孤零零地坐落山中。与此同时,瓢泼大雨已经倾泻下来。两人顾不得许多,连忙催马来到宅门前。片刻工夫衣裳均已湿透,甚是狼狈。跳下马来,尉迟方直奔宅门,刚要拍门,却被李淳风拉住了。 “稍待。” 定睛看去,大门竟然是生铁铸成的,黑沉沉的没有任何装饰。门口挂着一双白灯笼,上头用黑墨写着“怀”字,在风雨中飘摇不定。门上有一个乌黑的手印,比普通人掌大了一倍,内中杳无人声,看起来相当诡异。 “奇怪,这山中怎会有这样孤零零的庄子?” “嗨,管它,进去再说。” 上前叩动门环,敲了半晌却没有应声。暴雨倾盆,满世界都是雨水的声响。尉迟方正要张口叫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先探出来的是一个白纸灯笼,而后,摇曳不定的光线下出现了一张老人的脸。尉迟方陡然吃了一惊:那人白发凌乱,只有一只左眼,整张脸上全是烧伤的疤痕,看不到一处完好皮肤,在灯光下显得分外可怕。 第二章 鬼宅 但此刻也容不得他多想,当下拱手道:“过往客人迷了路,想要借宿一晚,还请老人家行个方便。” 老人看了看两人,一言不发。“砰”地一声,门又关得严丝合缝。尉迟方不禁瞠目结舌。唐风浑朴,留宿客人往往视为理所当然,断无不容之理,老人的态度甚为失礼。正踌躇间,门却再次打开。指了指手中灯笼,打了个“跟我来”的手势,便径直往里去了。 暗淡的灯笼光在前头摇晃着,穿行在回廊之下,曲曲折折也不知走到了哪里,庄中地盘竟是出乎意料地宽广。天色已晚,偌大的地方并无一丝灯火,四周什么也看不见。 老人脚步甚为迟缓,有一条腿是跛的,竟然是个残废的哑巴,两人只得跟在他身后慢慢行走。终于,他停在一处偏房前,依旧一言不发。校尉推门走进去,地方倒宽敞,也有一张竹榻,却积满灰尘,看起来已有很久没有用过。正要致谢,砰地一声,门却在身后猛然关上。尉迟方心中一惊,推门望时,灯笼已隐没在黑暗中,不见了老者的影子。 “这……这人真古怪!” “嗯。” 身边同伴漫应着,手中引火木亮起,点燃了桌上一根烧剩半截的蜡烛。温暖光线使得这冷清的屋子有了活气。 “李兄,不觉得这地方透着邪气么?”校尉不死心地碰了碰李淳风,后者已经将湿透的外袍脱下来,挂在窗棂上,看情形大有既来之则安之的意思。 “邪气?” “是啊,那老人的模样……还有,山坳之中怎会有这么大的庄子……” “你我只是留宿,管主人家做什么?”李淳风打了个哈欠,道:“尉迟不累,我可倦了。” 正要除靴,神色忽然一动。雨声此刻已经小了许多,顺着风传来两声似有似无的呜咽。在这凄清的夜中听起来,分外令人毛骨悚然。尉迟方也同时察觉,道:“李兄,你听!” “听见了。”酒肆主人和衣卧下,含糊不清地说:“睡吧。” 第60节 “可是明明有人在哭……” “那也不关你我之事。” “咳……”尉迟方刚想说话,眼角瞥见窗棂上有个黑影,似乎在向内窥探。顿时神经紧绷起来,大喝一声:“谁?” 寂静无声,连忙推门出去,四下张望。雨已停了,黑沉沉的什么也没有,仿佛刚才只不过是自己幻觉。就在这时,校尉肩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一个虎跳转身,才发现那人是李淳风。 “你在干什么?” “李兄!刚刚这里似乎有人!” 李淳风望了望门外,顺手拿起衣袍披在身上,又取过桌上蜡烛,“走吧。” “……去哪里?” 叹了口气,“倘若不陪尉迟一探究竟,只怕你今夜都要疑神疑鬼,害我难以安枕。” 四周安静之极,连犬吠虫鸣都没有,除了远处一线光亮,更看不到丝毫活人居住的迹象。逐渐接近光线来处,却是一座祠堂。门前也挂着两只白纸灯笼,大门虚掩,顶上有斑驳的“怀氏宗祠”四个字,光线便从门缝中射出来。试着推了一下,转轴处极不灵活,似乎常年不曾开启。当下用些力气,将门推开,跨了进去。突然“砰”地一声,门在身后蓦然关上,发出巨响。 两人对望一眼,均觉得蹊跷。微弱烛光从内堂透出,显得格外凄清诡异。一步跨入,突然呆住了:偌大厅中只亮着一支白色蜡烛,烛泪纷披,即将燃到尽头。幽暗烛光照见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十几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全都用铁链锁在一处。奇怪的是并未呼救,仿佛没有看见闯入者一样,脸上挂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尉迟方来不及多想,顺手抽出刀来,将靠自己最近的一人身上锁链砍断。那是个大约三十来岁的男子,呆滞无神的眼光盯着校尉看了一会儿,突然咧嘴笑了一下,没等尉迟方反应过来,对方已狠狠扑上来,张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向他颈中咬去。 这一下大吃一惊,猛地一推,将那人甩了出去,不小心却碰翻蜡烛,四周顿时一片漆黑。黑暗中只听见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笑,肩头再次被人抓住。看不见情势,凭感觉左拳击出,那人含糊不清地痛呼一声,砰然倒地。 即令胆量够大,在这陌生的黑暗之中仍是心中发毛。尉迟方后退两步,惶然叫道:“李兄!”却不闻回答。伸手向后抓去,碰到一只手,连忙握住,稍觉安心,道:“这……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仍然无人回应,心中生出一丝异样,似乎有什么不对。握着的那只手僵硬冰冷,没有一点温度。大惊回头,蛇形闪电正于此时穿窗而过,蜿蜒于头顶,照出一张有着血红嘴唇的惨白脸孔,瞬间不见。 他这一下魂飞魄散,猛一甩手,竟然没能挣脱,黑暗中的人反倒向着自己压了下来。和那只手一样,这身体也是僵硬冰冷的,感受不到一点活人的气息。脑中掠过种种幻象,顿时手足发麻,浑身寒毛都倒竖起来。想要喊叫,却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混乱之中,眼前顿时一亮,不知是谁在身后点起了灯笼。灯光将人影拉长扭曲,斜斜地投射在墙上。尉迟方大叫一声,推开身上的人,翻身跳起来,抽出腰间宝刀,想也不想朝身后挥去。耳边听到一人“啧”了一声,道:“小心,刀枪无眼,朋友一场,莫说我讹你的汤药费。” 校尉硬生生顿住了刀,这声音分明是李淳风的。惊疑之下回头,连脖颈也扭得生疼,一人提着白灯笼站在自己身后,左眉挑起,面上笑意未敛,不是自己那位朋友是谁?再看身前,方才自己拉住的那人竟是一个真人般大小的木偶,脸上糊以白纸,黑墨涂就的眉眼,画着朱砂的嘴唇。身上涂漆的桐油尚未干透,难怪方才竟然甩之不脱。方才攻击自己的人倒在地上,已经被自己那拳打晕了过去。 “你刚刚不在这里?” “啊,我见蜡烛快烧完了,就返回门口取了这个。”酒肆主人晃了晃手中灯笼,神态甚是轻松,“拿着。” 尉迟方起先不明所以,后来见李淳风在男子之前蹲下身,这才明白过来,连忙举起蜡烛为他照明。酒肆主人熟练地翻起对方眼皮看了看,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站起身,走近地上用铁链锁着的其他众人,一一诊脉,又将手伸到一名女童眼前晃了晃。那女童呆呆地瞪着眼,脸上带着痴笑,毫无反应。 “木人纸马,是附身驱鬼之术。如此看来,这宅中的确有古怪。” “当然古怪!”尉迟方没好气地接口,“说不定……” 突然打了个寒噤,说不下去了,李淳风瞥了他一眼:“说不定什么?” “呃……我是说……你是否曾听说有一类山精鬼魅,专门幻化宅院引诱行人?莫非……莫非这祠堂其实是座大墓……这里的人都是被鬼迷了?” “嗯,确有可能。”问的人吞吞吐吐,答的人煞有介事,“又或者这墓主人是个妙龄女鬼,见尉迟年少英豪,心中慕悦,特意点化了这座屋子相留。” “我可不是开玩笑!”发觉对方在取笑自己,尉迟方不禁有些着恼,“再说,要留也该留李兄才是。” “哈哈。”笑容未敛,李淳风突然耸了耸鼻子,“咦”了一声,道:“是什么味道?” 尉迟方也深吸一口气,并未觉得有什么异样。正要开口,却见李淳风双眸闪闪发亮,盯着供桌上的一样东西。那是一座黑漆牌位,上面却没有写名字。刚要走过去,突然一阵风从门外卷了进来,将厅门砰地关上。尉迟方一惊,长刀应声而出。暴雨已停,寂静中只听到单调的“笃笃”声,转头望去,不由得悚然:地上那尊木偶不知何时立了起来,缓缓向前跳动。 “尉迟,出刀!” 校尉正在惊疑不定,听到这句话不再犹豫,双手举刀照着木偶当头劈下,偶人应手中分,两段分左右颓然倒地。其中一段向自己飞来,长刀一格,将它碰飞,不提防身前多了一个瘦小人影,明晃晃的匕首直逼自己咽喉。此时已知道是人非鬼,更不惧怕,闪身避过锋刃,顺势出腿扫向那人下盘。攻击者站立不稳,踉跄着俯跌下去。见此良机,想也不想伸手去抓,一把拉住了那人衣带,刚要使力,嚓地一声裂帛,手上一空,身不由主往后退了一步,却是那人伸出匕首割断了自己的衣带。 这样一来,先机已失。那人毫不犹豫,推窗直跳了出去,尉迟方刚要追过去,突然眼前陡然火光闪耀,一群人举着火把松明,从祠堂门口冲了进来。 “抓住他们!” “妖怪,妖怪!” “烧死他!” 转瞬间两人已被一群猎户模样的人围了个水泄不通,目光所及,都是一脸愤怒的扭曲面孔,几乎要从眼中喷出火来。见情形不对,校尉正要抽刀,却被李淳风伸手按下,朗声道:“在下等是这山中迷路的客人,暂借此处避雨。不知何事开罪各位,还请明示。” 也许是看到两人的模样不像想象中的妖怪,人群静了一静。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是你们?”这声音乍听之下有些耳熟,仔细看那人形貌依稀可辨,正是白日里与两人争猎物的瘦小猎户。尉迟方心中一喜,连忙上前一步,却被为首的英悍青年警惕地拦住了,满脸都是敌意,脸孔也甚熟悉——是那瘦小猎户的兄长。 “什么事?” 人群让开,现出一个四十余岁的男子,身材魁梧,双目如炬,两鬓微微花白,看起来像是此地主人。 “三爷,是这两个外路人,擅闯祠堂,还开了棺!” 中年男子打断了猎户愤愤不平的述说,望向两人,“为何鬼鬼祟祟,到我们怀家庄窥探?” “还用问?一定不怀好意!说不定就是山中妖邪变化的……” “喂!说话要仔细!”尉迟方终于忍不住开口,愤然道:“我们是来投宿的,说什么妖邪?”一面四下打量,想要找出收留自己的那哑老人,却没有见到。 “胡说八道,既然来投宿,怎会跑到这里?”另一名年轻村民神色轻蔑,“李先生未卜先知,早就猜到会有人来捣乱,果然没错!随你再厉害的妖魔鬼怪,见了他也得老老实实。” “李先生?什么李先生?” “还能有谁,当然是随意楼那位神通广大的仙人哪!” 乍听这个名字从村民口中说出,两人不禁都怔了怔。祭天台之事后,有关随意楼中李先生的各式传言便在长安城中流传开来了。传说中,此人法力超群,能知过去未来,甚至将他当成半仙之体。这是意料中的事:与今日不同,古人对鬼神玄妙之事往往深信不疑,即令正史,也常有某某白日飞升、某某异人预言之类记载。另一方面,战乱灾祸的频繁发生令人心脆弱,潜意识中,或许都希望世间有能够强于自己的存在。即令本尊尚在,对此事恐怕也无可奈何。但此刻自己明明在此,猎户口中所说又是何人? 念头刚转,人群之外突然一阵骚动。村民争先恐后涌了过去,七嘴八舌将中间一人围住。年轻村民满脸都是得意之色,道:“好啦,李先生来了!这回你们可跑不掉了!” 循声望去,只见两名侍从模样的俊秀少年簇拥着一人越众而出,青衫束发,身形秀颀,单看装束尉迟方几乎以为就是自己身边的友人。再定睛看去,眉目雅致清绝,顾盼有神,唇上却有一抹短髭。四目交投,尉迟方瞪大了眼,手指那人道:“你……你……” 第61节 “李兄。”不着痕迹地截断了校尉的话,李淳风向来人拱手,神情自若,“可还记得在下么?在下姓云名拂。” 听他如此说,人群顿时静下来,似是没想到心目中的“救星”与这两名“疑犯”相识,先前夸夸其谈的村民也呆住了。那人脸上现出红晕,一瞬间神色交织着欢喜、羞涩与一丝微恼,很快又恢复了正常,潇洒回礼:“云兄,尉迟兄,长安一别,久不见了。” 直到来人开口,尉迟方才确定自己并没看错,也不是身在梦中:眼前这被猎户当作李淳风的人,竟是金枝玉叶的拂云郡主。 第三章 山鬼 “这到底是——” 一句话尚未说完,便看到李淳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校尉只得将一肚子疑问暂且咽下去。走到厢房窗边,向窗外望了望,确认四下无人之后才关上窗户。 “好了,请说。” 这句话却是对桌边坐着的拂云郡主说的。冒名的女子微微低头,旋即抬起脸来嫣然一笑。 “抱歉,借用了李兄名头。” “无妨,横竖也将郡主的名字拿来用了,总算扯平。” 拂云这才想起他方才自称姓云的事,不禁莞尔。 “怪不得人说李兄从不做亏本买卖,果然。” “不过是生意人的本分,不欠不赊,现帐现还,免得麻烦。还是说郡主吧,为何会到这里?” 唐风通脱,贵族女子也常以骑马射猎为乐,但这一类行猎却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譬如皇帝巡上林,往往携宠妃同行,究其实,仍不过以与寻常迥异的姿态牵惹男子耳目,却非拂云所喜。她父母均是大唐开国英杰,自己也不是闺阁弱女,便常自行出城游玩,男装打扮,只带三两个随从。这一次是凑巧,追寻猎物到了山中,不慎迷失路途。眼看天色已晚,只得暂且借这里住宿。 “如此说来,倒和我们是一样情形。”尉迟方上下打量着拂云,忍不住道:“不过郡主,你这打扮还真像李兄。” 一言既出,校尉忽然看见一点鲜红颜色从眼前女子白玉般的腮颊边窜升上来,如同饱蘸朱砂的笔在水中化开,迅速染上整个面庞,又像是风中白梅刹那间变成了雨后初桃,绮丽不可方物。目瞪口呆之余,连眼睛也舍不得眨,全忘了自己到底想问些什么。一旁的李淳风却若有所思地凝视着烛火,恰恰错过了这一幕。 “是猎户盘诘姓名,我一时想到……想到李兄的名字,随口说了出来,谁知他们却像见了救星,一定要我相助。骑虎难下,只好将错就错。听他们说,是遇到了鬼降。” 尉迟方愕然抬头:“鬼降?” 时人相信山石草木皆有神灵,不可冲撞,冲煞则会招灾,即所谓鬼降。这其中又以山鬼的传说最为普遍。相传遭逢此事者门户上出现黑色手印,水洗不褪,称为山鬼印;其后十日内,村中之人便会陆续疯癫暴毙,甚者有一村尽数死于此。用今日的眼光来看,大约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在古代,恶鬼冲煞之事却常常发生,真假缘由,如今已不可考。 “果然如此。” 这句话却是一直沉默的李淳风所说。尉迟方心中一喜,道:“莫非李兄已有所知?” “还记得门上的手印么?” 经李淳风一提醒,校尉方才想起来时在大门上看到的巨大手印。恍然道:“那就是山鬼印?世上真有这样奇怪的事!” 出乎意料,李淳风却摇了摇头,“传闻不可尽信,至少这件事上疑窦甚多。此外……”望着烛火出神片刻,两人都在等他下文,李淳风却突然站起身,走到门边猛地一拉,顿时,躲在门口偷听的人猝不及防,跌跌撞撞摔了进来。仔细看时,却是白日遇见的那瘦小猎户。 “这位小兄弟,这么晚了还没安歇么?”仿佛没看见他青一阵红一阵的脸色,青衫男子闲闲说道。恨恨望了他一眼,少年板起脸道:“我是来传话的,三爷请李先生过去一趟。” 拂云所住的就是三爷家中厢房,须臾间,三人已来到厅中。 “三爷。”拂云潇洒一揖,确有几分男儿气概。中年汉子本来就站着,此刻连忙还礼:“不敢当,在下怀沐,行三,先生称我怀三即可。” “不必客气,有事请讲。” 尚未张口,突然有个妇人跌跌撞撞冲了进来,扑倒在拂云脚下。尚未开口已是泪流满面。 “先生,请你救救我孙儿!” 神色略有些尴尬,怀沐将妇人拉起,“不要这样。” “报应,报应终于到了!”失去理智的妇人转过头来,对着怀沐大声叫道:“若不是你,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听到这句话,李淳风眼神突然一动。怀沐神情呆滞,并没有阻止妻子的行为,而是怔怔发呆,直到使女拉走了那妇人,才回过神来。 “拙荆疼爱孙子,心智失常,让几位见笑了。” “无妨,”抢在拂云之前,李淳风道:“不过,所说的报应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贵庄已预知会有这样的灾祸?” “这……”稍一迟疑,怀沐下定决心似地说:“这件事,其实是我怀家家门不幸,也是这山庄的劫数。 “山庄东北有一座黑云岭,是个极其古怪的所在。山上终年围绕着黑云,岩石都是黑色,寸草不生,入口处常能见到动物尸首。故老相传,那座山中有山鬼洞府,一旦有人靠近,便会被它们摄去魂魄。曾有胆大猎户进山,结果却一去不回,因此这些年来,村中猎户将它看作是神山,时常祭祀,从不靠近那里。 “直到四十年前,庄中出现了一件异事。那一夜地动山摇,雷雨交加,天明时分,庄户在祠堂前发现一个女婴。当时的怀姓族长,也就是先父收养了她,取名蝉娘。没想到,她……她却是个妖孽!” 他的语气突然转为急促,拂云不禁睁大了眼,“妖孽?” “不错!这女子长大之后,便经常独自入山,到无人敢去的黑云岭一带。有人说她本来就是山鬼后代,又有猎户见到她和青面獠牙,面容狰狞丑陋的山鬼一起,骑着虎豹在山间飞奔。这些话我原本也不信,当成无稽之谈,可是就在她十七岁那一年,庄中突然流行一种怪病,一夜之间许多人病倒,疯癫混乱,连父亲也死于这可怕的癫疾。” 听怀沐说到这里,尉迟方顿时联想到祠堂中的那些人,“是山鬼降?” “正是!怪病流行那一天,蝉娘就神秘失踪了。开始我们并不知出了什么事,后来才知道,那正是她所用的邪术。为了救族人,我只有捉住她,将她烧死。” “啊”了一声,拂云心中不忍,无端又觉得愤怒,“这,这岂不是草菅人命?假如她不是什么妖邪……” “不!”怀沐抬起头,脸色一瞬间有些惊恐,好像看到了久远的往事,“她的确是妖邪,就在烧死她的那夜,黑云岭上有冲天黑气,地动山摇,和她出现那天一模一样……她已经化身为山鬼了……” “大概是邪术被破的缘故,庄上疯癫的人奇迹一般病愈了。但从那以后,我们一直提心吊胆,生怕山鬼复仇。好在时间一年年过去,一切都很正常,并没有发生什么怪事。一直到十日前。” 低下头,怀沐用颤抖的手取出一只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块看起来普通的黑色石头,圆形,外表光滑。 “这块石头是蝉娘当年随身之物,也是她被先父捡到时身边唯一的东西。十日之前,它突然出现在祠堂供桌上。那天深夜雷雨交加,从黑云岭附近传来奇怪的声音,像是天地崩裂,又有耀眼白光升起。此后,庄中便陆续有人中降发疯。有猎户还亲眼看到黑云凝结不散,幻化成女子模样……” “你的意思是,这是山鬼的报复?” “除此之外,又能怎样解释?遇到这种事,本来也只好听天由命,谁知天无绝人之路,恰好先生来到这里。早就听说先生神通,因此斗胆,想要请先生去黑云岭镇压山鬼,救我全村性命。” 怒色仍未稍霁,拂云道:“这是你们自己惹上的灾祸,我又怎么能救?” 第62节 “嗳,此言差矣,”说话的人是李淳风,“人鬼殊途,鬼本来就不应干预人事。何况这场灾祸,殃及的也是无辜庄户。李兄向来心肠慈悲,便救一次,也没什么要紧啊。” 对方此刻冒的是他名字,心肠慈悲云云,明里劝的是拂云,其实却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尉迟方忍不住好笑,顺水推舟道:“正是,李兄还是应承了吧。” 拂云这才醒悟自己是代人答话,脸色一红,点了点头。怀沐大喜,倒身便拜。 “多谢李先生出手相救!” “呵呵,好说。只是空口说话,未免不够诚意啊。” 一面说,李淳风一面望向怀沐,笑容似有深意。对方恍然大悟,手一挥,叫来一名猎户耳语,片刻之后取来一只褪了色的丝囊,一直捧到三人面前。 “这些还请笑纳,事后所得数倍于此。救命之恩,谢仪绝不会少。” 打开丝囊,立刻光辉耀眼:其中所盛都是珍珠玉器一类宝物,连烛光也被映衬得黯然失色。拂云是皇家出身,平日见惯了珍宝,尚且不以为意;酒肆主人双眼发亮,眉开眼笑地拈起一颗珠子,颜色竟是极其罕见的青黑色。尉迟方见他翻来覆去地看着珠子,一副爱不释手嗜钱如命的模样,只得咳了一声。 “李……咳,云兄,人命关天,就不要在意这些身外之物了。” “啊,好,好。”李淳风如梦初醒,将那珠子小心揣入怀中,又将丝囊老实不客气地收起:“还有一件事,那名见到山鬼的猎户是谁?须他带路进山。” “这个容易。”怀沐拍了拍手,叫道:“怀容!”立刻,一张满是戒备的脸出现在两人面前:正是那小猎户。 ※※※ 一夜暴雨,山中溪水猛涨,到处都是潺潺溪流;汇集之后冲下山坡,便形成大大小小的瀑布。林间并无人迹,只有野兽踏出的小径,行走起来甚是艰难。 四个人,作为向导的少年走在最前面,其后则是拂云郡主,乘一匹雪白玉骢,神骏非常;反观身后乌夜蹄,虽也是罕见宝马,却似乎沾染上了酒肆主人的毛病,懒洋洋地走着,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尉迟方的马腿伤未愈,留在了村中,只得借了拂云侍女的一匹黄骠马充数,那马刚刚成年,摇头晃尾撒着欢,精神抖擞。两名侍女则被留在了村中。 “还有多久才能到?” “急什么?”怀容冷冷瞥了拂云郡主一眼,道:“照这种走法,少说也要两天。” “这么远?” 少年警惕地望着李淳风,闭上了嘴,一脸“不要烦我”的表情。后者却仍旧厚着脸皮搭讪道:“你叫怀容?那位三爷是你什么人?” “他?”神色有些敬畏,却又带着少年特有的直率和不屑,“他是我家主人。怀家庄中大家都听他的。” “嗯。村里可曾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我是说,在山鬼出现之前。” “好端端的,哪有什么怪事?不过……” “不过什么?” “没什么。” 他说话吞吞吐吐,似乎另有隐情。拂云望了李淳风一眼,见他没有要深究的意思,便也不开口。刚想收回目光,却发现对方也向她望过来,四目交投,连忙别转了头。 “听三爷说,你见到了山鬼,是个女子。在哪里见到的?” 连话也懒得多说,少年只吐出三个字,“黑云岭。” “哦?村中猎户都不敢去,你又怎会到那里?” 李淳风这句话出口,少年立刻涨红了脸,带着怒气。 “你不信我!” “哎呀,怎会不信,只是好奇而已。”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底细!”伸手一指拂云,怀容理直气壮道:“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李神仙,你们是一路的,都是骗子!” 这句话一说,拂云一下怔住了,青衫男子则挑起了眉。 “你怎知她不是?” “我当然知道。”怀容带着胜利的眼光瞟着三人,“阿哥说过,长安城里,没一个是好人!” “哦?”李淳风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尉迟方,“如此说来,我们也是恶人了?” “你比他和气,”少年直率地说道,还不忘瞪一眼只顾埋头走路的校尉,“不过阿哥说,长安人最会骗人,像你这样的,脸上越是笑眯眯,肚里坏主意就越多,一个字也不能信。” “呃……” 哈地一声,却是尉迟方忍不住低头闷笑,拂云在前头也嫣然。无可奈何地看了两人一眼,酒肆主人举起左手,用衣袖挡住自己面孔,喃喃道:“打人莫打脸,揭人莫揭短……” 第四章 参商 天色渐黑,眼看无法再前行,四人寻了一处干燥背风的所在暂时歇下。怀容取下背上水囊,递给拂云,却被李淳风抢先接过。拂云只当他口渴忘形,也没在意。谁知错手之时一不小心,水囊竟打翻在地上。少年一下跳起身来,怒道:“你!你干什么?” 三人都没料到他反应如此激烈,均怔了一怔。怀容一张脸沉得像铁,嘟囔道:“亏我背了一路……”见他如此,校尉试图缓和气氛,拾起地上水囊:“没关系,这里多的是溪水,我去找些来。”话音刚落,手中水囊已被少年劈手夺过,“我去。” 目睹怀容背影没入林中,尉迟方不禁摇了摇头:“真不知这小子哪里来的怪性子,有欠管教。” “罢了,你我是来寻找山鬼的,可不是管教乳臭未干的孩子。” 突然想起酒肆主人方才的古怪表情,尉迟方忍不住咧开了嘴:“我可不想管教他,倒是李兄,你那套哄骗人的把戏这回不灵了。” “咳,这个,偶尔也有失手的时候么。” “话说回来,你当真有把握对付山鬼?” “哈。”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校尉不满地瞪着自己好友,道:“生死攸关的事,难道李兄一点也不放在心上?” “既非和尚道士,又没有符箓法力,区区一个凡人,哪来神通?莫非你也信了传言,当李某是什么神仙?” “那你为何答应?万一——” 第63节 “遇到这种怪事,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此其一;如此有趣的事情,若不能追根求源,难免心痒,此其二;至于其三,”沉吟片刻:“我怀疑并非山鬼作祟,背后另有文章。” “哦?” “尉迟莫忘了,藏身在祠堂木偶中与你交手的那人,可不是什么山鬼。” 此言一出,尉迟方顿时恍然,刚想说什么,林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听声音正是方才去找水的怀容。 尉迟方跳起身来,冲了进去,只见少年倒在溪边,手腕上有两个青黑牙印,正冒着细细血珠。再细看时,草丛中游过一条金色小蛇,一闪而没。不问可知,怀容定是被毒蛇所伤,情急之下尉迟方将嘴凑到手腕伤口之上,想要为他吸出毒血,耳中却听到一声严厉的喝止。 “不可!这是黄金虺,剧毒之物。” “那怎么办?难道眼见他死?” 看了他一眼,李淳风从怀中取出一只银色圆筒,打开之后,内中有几枚银针、一柄小刀、几个瓷瓶。 “幸好带着这些。” 半蹲下身子,用小刀划开怀容手腕伤处,黑如墨汁的血液立刻流了出来,落在草地上,青葱草色也变成萎黄。尉迟方这才知道毒性之烈,不禁咂舌。眼看血色转红,李淳风将瓷瓶中药粉撒在伤口上,银针随即插入腕侧穴位,轻轻捻动,血流顿时减缓,药粉如同溶盐入水,瞬间被吸收了进去。与此同时,怀容眼皮转动,已有苏醒迹象。 “真行!” 听到校尉的由衷赞美,酒肆主人淡淡一笑,拔出银针,把这些小物件重新放入银筒。刚要起身,目光落在少年脚旁草丛,脸上掠过异色,“溪水里有毒虺出没,恐怕饮不得。到上游去寻水源吧。” 校尉依言爬上山岩,在一处泉眼取了水,回来时怀容已然醒转,正呆呆坐在那里。 “你没事啦!” 伸手要去扶他起身,却被怀容一脸嫌恶地避开,“别碰我!”尉迟方一怔缩手,道:“你这是干什么?若不是我们刚刚救了你,你早被毒蛇咬死了!” “多管闲事!” “……你!” “罢了。尉迟你总算是大人,跟小孩儿斗什么气?” “嗨,明明是他……” 话说到一半,眼前一花,一只纤纤素手托着干粮递到他面前。校尉正张着嘴,突然忘了要说什么。双目盈澈的女子微微侧转脸,半掩着唇,连眼睛也带着笑意,一瞬间,世上的花都开了。 山风猎猎,将篝火吹得明灭不定。这是繁星满天的凉爽夏夜,寂静空旷,深不可测。天空与人无限接近,却又无限遥远。青衫男子微微眯起双眼,懒洋洋地斜倚在山石之上,散漫目光投射于苍穹深处,仿佛那里正在上演一幕只许一人见的隐秘故事。 “李兄?” 声音极轻,像是怕吵醒了神游天外的人。从山石上直起身,略为端正一下坐姿,却没有回头去看石后女子。 “还未睡?” “嗯。” 校尉已沉沉熟睡,如同一个精力旺盛的年轻人通常那样,发出均匀的鼻息声。少年则蜷缩在远离三人的一侧,从这个角度只能见到模糊背影。连马匹也进入了梦乡,低垂着头,一动不动。空气中除了夏夜浓郁的青草气息之外,还有隐约飘来的云头香气味,来自女子身上。不一会儿,传来衣衫窸窣的声音,香气也随之浓郁起来。显而易见,两人之间的距离较方才更近了些,却仍然是背面相对,不见彼此。 男子呼了口气,取出一根树枝拨动篝火,让它更加明亮。火光将他低眉敛目的清俊侧面映成剪影,投射到山岩石壁之上,恰在拂云身旁,触手可及,看起来似乎比本人还要真实得多。 “明日还要赶路,早些睡吧。” 这一回没有听到预期的回应,而是一声轻笑,“要是睡不着,该如何是好呢?” “麦冬、远志各三钱,丹参一钱,煎汤服下。三剂之后若还睡不着,随意楼的招牌任你取下。” 李淳风的语气仍是一本正经,岩石上的面影却柔和起来,可以想见笑意。少女顽皮之心忽起,伸出一只手指,在那人看不见的地方悄悄触碰一下影子的额头。恰在此时,影子的主人倏地抬头,拂云顿时心虚缩手,脸上隐隐发热。 “我可不要李兄的招牌——”话一出口,突然想到自己确曾借用了他的名字,脸上更热,飞快道:“不过……怀容的话……是真的吧?” “什么?” “你——”拂云拉长了声,语音有种不自觉地娇糯,“常常骗人么?” “……童言无忌。” “嗯。不过我倒觉得,李兄也是个口是心非的人啊。” 这一句出口,四周顿时静了下来,只听见篝火中树枝爆裂的毕卜之声。 “李兄?” “啊?” 胆子大了些,手指下移,沿着面影轮廓一直到鼻尖,轻轻戳了戳。这回影子没动,拂云心中小小得意,放心停在那里,带笑问道:“那么,我问你的话,李兄可能老实回答?” 在山石上放松了脊背,青衫男子微微仰起头。这个动作令停留在少女指下的面影正移到双唇处。如触电一般收手,耳中却听见那人略带倦意的声音。 “问不问在郡主,答不答在李某。” 微微咬了咬唇,少女道:“我令人厌恶么?” 人影明显一僵:“怎会?若连郡主都能称为可厌,世上便无可亲之人了。” 或许是如此星辰夜,语气听来比往日多了几分诚恳率直。拂云甚是高兴,想了想,道:“但李兄待我的态度却并非可亲,而是疏远。” “哈。” 这一声过后,又是半晌静默。等到拂云都几乎以为他睡着了,才慢悠悠道:“看。” 懵然抬头,眼前陡然明亮,无数星辰纷纷跃入眼帘,仿佛天开心籁,才明白他要自己看什么。 “天顶之上,西北方向有三星相连,四角各有一星围绕,是为参宿。至东,另有苍龙七宿,其中有一商宿。相传两星宿为高辛氏之子所化,此起则彼落,此降则彼升。两星迢遥相对,不得相逢。” “你说的是……参商?” 第64节 “对。” 拂云默然片刻,道:“这与你我有何关联?” “天行有常,人与人也同星辰一般,这一颗与那一颗之间,原本无须太过接近。” 声音平静,并无惆怅伤感,似乎只是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实。山风过处,篝火摇晃起来,将人影也摇得动荡不定,看上去如同幻象。少女心中隐约不安,勉强笑道:“这倒不一定,譬如父母亲人,乡邻朋友,怎可谓不亲近?” “偶尔交集,终将离散。或者……” 突然住了口。天边一颗流星正飞速而过,恰在参星之侧,一刹那光芒耀眼,将满天繁星比得黯然失色,旋即消失在茫茫夜空。 第五章 解惑 轻呼一声,包含了赞美和敬畏之意。随即传来女子轻柔呢喃,仔细听了听,却是在念诵经文。 “怎么了?” 停止诵经,拂云低声道:“母亲在世之日曾说过,天上星落,便是地上人殒。所以……” 哑然失笑:“星相有征,却不是这样看的。当真如此,一场大战之后岂非星落如雨?” 听出李淳风话中不信之意,拂云微微恼怒,辩道:“怎么不是?母亲告诉我,她在苇泽关与刘黑闼决战那一夜,亲眼见到过流星飞溅的景象。” 拂云郡主为李渊三女云阳公主和驸马柴绍所生。即使在女子事迹多被湮没的古中国史上,云阳公主也是少见的巾帼将领。曾在隋末独力组织一支七万人的义军,史称娘子军。后世以为皆由女子组成,其实并不是,而是因主帅为女子而得名。苇泽关位于山西绵山一带,也是刘黑闼和唐军决战的地点,因此一战更名为娘子关。 “母亲在那场战役中殚精竭虑,操劳过甚,回京之后便病倒了。我那时年纪还小,甚么也不懂,只知道缠着她,要她给我说那些战场上的故事。她呢,明明已经病入膏肓,却还是很开心地笑着,抱我坐在身边,讲许多故事给我听。她过世那晚,我也曾看见……” 最后的“流星”二字化为低语,几不可闻。李淳风侧耳倾听,却始终不发一言。遥想当日那戎装青年女子,也曾独自站立在尸横遍野、寂静如坟场的战场之上,仰望天空流星如雨。是喜是悲,是痛是憾?已无人得知。无情天地、有情人间,心中突然生出寂寥之意。 “李兄……” “嗯?” “你也讲个故事来听,好么?” “故事?”不提防这么一问,酒肆主人愣了一下,“我不会。” “又在骗人。”拂云口气甚是不满。 “当真不会。” “别人的故事不会讲,自己的故事总该会说吧?” “李某本是乏善可陈之人,”将手中树枝扔进火堆,男子恢复了方才懒散模样,“生意人本分,说来说去,不过是生意经罢了。难道郡主要听这个?” “谁要听生意经。”拂云有些愠怒,抱住双膝,侧头想了想,“是了,便说说你心中可亲之人吧。”眨了眨眼,唇角牵起顽皮笑意,飞快补充道:“父母之外的。” “我是鳏身。” 四字出口,拂云顿时愣住了,“抱歉,我……我不知道……” 微微一哂,“有何抱歉?聚散生死,皆是世间常情,无人可免。” “你与她……” “十七岁结缘,三年生聚,七年死别,算来整整十年。”稍顿了顿,男子淡淡道:“十年光阴,也不过这寥寥数语。” 拂云不禁默然,半晌方才低声道:“她……是什么样的人?” 夜风吹过,恍惚如闻天上语。耳边听见那人静静说道:“已经模糊了。” 声音中带有浓厚倦意,仿佛随时都会睡去。拂云心中一空,竟不知如何接口。“喀”地一声,却是火中树枝断裂的声响。几点火星溅了出来,片刻光景,一切都归于沉默。 “睡吧。” 这回拂云不再应声,依言顺从地躺下。转头看岩壁上的人影,寂然不动,如同石像。 曙光从密林缝隙中透过,一直照射到尉迟方脸上。睁开眼,发觉天色已经大亮,慌忙坐起身来。篝火不知何时已经熄灭,冒着淡淡白烟。一旁岩石上斜靠着李淳风,双手拢在袖中,低垂着头,还在熟睡。伸展了一下手脚,一骨碌爬起,刚要唤醒同伴,视线转到少年躺卧的地方,不禁一怔:那里竟然早已空无一人。连忙赶过去,四下张望不见人影,耳边却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不用找了。” “李兄?” 一点不错,那人正是李淳风,眼神清醒明亮,一点也不像刚刚睡醒的模样,“总算还有些良心。” “你是说……”尉迟方怔怔地看着他,一头雾水。 “那孩子。想必是昨夜下毒不成,又被你所救,难以决定,所以才逃走的吧。” “你是说……” 不等他说完,对方已走到怀容卧处,捡起一条灰布衣带。衣带一端有断口,看起来甚是整齐,象被什么锋利之物削断,“还记得前夜你在祠堂中遇到的那个人吗?” 他如此一说,尉迟方才想起:那夜有人躲在木偶后行刺自己,被自己抓住后便用匕首切断了腰带。 “难怪我看他身形有些眼熟!但你……你莫非早知此事?” “刺客既然在祠堂出现,又熟悉地形,很可能便是庄中之人。猎户进来时你在忙着分辩,我便挨个瞧了一圈。仓促之间,他果然没有想到更换衣带。” “可这鬼降到底是怎么回事?” “若我猜测不错,并非什么山鬼降灾,而是中毒。” “……毒?” “嗯。在祠堂中,我就疑心此事。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些疯癫的人身上,有一种奇怪香气,虽然很淡,却特异。抱朴子《金匮方》中记载有一种毒花,名叫荼藜的,花色艳丽却有剧毒,闻到花香则可使人疯癫而死。这记载和村中情形颇为相似。” “莫非就是这种花作怪?” “传言中,这种花极为神奇。若是栽种不得法,绝不开花。道家追求长生不老之术,常常寻求奇花异草炼制丹药,这就是其中之一,但从古至今,还不曾听说有人栽种成功。因此也难断言是否就是此物。不过,就算不是,也仍然可能有人蓄意投毒,并利用了鬼降的说法掩盖罪行。” 第65节 “所以你才要问是谁见到了山鬼?” “不错。怀沐说山鬼出现是怀容所见之时,已可确定此事与他有关。此后我故意提出要他带我们去黑云岭,他在溪边取水,遇上了金虺——这种蛇极其罕见,虽是毒蛇,却很少主动攻击人。却有一点:性喜毒物,捕蛇者往往以毒诱之。” 尉迟方顿时想起昨日怀容遇蛇之时草丛中散落的白色粉末,恍然大悟:“你是说,那小子当时正准备给我们下毒,所以才会引来那条蛇?” “还有昨日,”突如其来的女子声音令两人都回过头来,拂云脸色略显苍白,咬着下唇,“怀容的水囊中有毒,所以李兄才会故意打翻,对么?” “正是。” “这忘恩负义的小贼!救他性命,他居然还来害人!早知道便将那小子捆起来,送到庄上去。” “还是免了,那位怀沐怀三爷可不是善男信女,怀容落在他手上,只怕要吃大苦头。” “那也活该,谁让他毒害庄上猎户!小小年纪,心肠如此狠毒!” “此事主谋必定另有其人,怀容不过一枚棋子,很可能是被人利用。解药之事,也不会让他知道。” “既然这样,索性捉了他问个明白也好。” “如何问?诱哄还是动刑?若是前者,对方戒心过重,很难取得信任;至于后者……尉迟大约也不愿对一个小丫头出手吧。” “……丫头?” “原来尉迟兄没看出来。”一旁拂云抿嘴微笑,“怀容是个女孩儿。” 第六章 同行 回想少年的一举一动,尉迟方这才恍然大悟,“难怪!好好一个小姑娘,为何要打扮成这副不伦不类的模样……”话一出口,突然想到拂云也是男儿装扮,连忙道:“不是,我,我不是说……” 这一来当真叫做欲盖弥彰,连原本若有所思的李淳风也抬起头,望了拂云一眼。校尉顿时恨不得将自己舌头吞了去,倒是拂云落落大方,笑道:“嗯,知道你不是说我。” 将二人情状看在眼里,酒肆主人不动声色地岔开了话题。 “事有轻重缓急,还是先回庄救人吧。” 闻言尉迟方不由得一喜:“你知道如何救人?” “哈。驱鬼辟邪那一套,非李某所长;但治病解毒,倒还可以一试。既然确定并非鬼降,而是中毒,以金针刺穴之法疏通经络,辨明毒理,或许有效。” “可是那黑云岭不去了么?会不会当真有什么古怪?” “时机紧迫,庄中那些人不能再拖了。再说,黑云、山鬼、手印之类,多半是人为编造的迷局,散布谣言,混淆视听。”酒肆主人一脸无精打采,摆明了不感兴趣,“尉迟若想游山玩水,射几只狐狸野兔,不妨去瞧一瞧,我却不奉陪了。” 唿哨一声,乌夜蹄摇头摆尾直奔过来。李淳风刚要上马,那马突然不安地竖起耳朵,像是听到了什么异声。紧接着一声嘶鸣,前蹄高高抬起。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尉迟方大吃一惊,生怕马发狂伤了好友,连忙冲上前将缰绳死死扯住,却听自己和拂云郡主的两匹马相继嘶叫起来。 三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空气闷热阴沉,一丝风也没有,寂静中隐隐带着一些不安气氛。就在此刻,听见四周传来细小声音,有山石窸窸簌簌从坡上滚落。石流越滚越多,到后来竟夹杂着拳头大小的石块。溪水声音也变得更大,颜色从清澈变成了混浊,隐隐有闷雷一样的声音从深山中传来,仿佛低沉的牛吼,震得脚下地面也微微晃动。李淳风面色一变,喝道:“快!离开这里!” 翻身上马,向远离溪水的一侧山坡冲去。尉迟方和拂云虽不明就里,但见他神色严峻,随即跟上。将将冲到山坡之上,身后猛然传来惊天动地一声巨响,再看天色骤然暗了下来,远处一片黑云笼罩,好像有妖魔出没其间,有黑气万丈,直冲云霄。 “老天,是……山鬼!”尉迟方脱口而出。眼前巨大黑云夹杂着烟气滚滚翻涌,看上去可怖之极,令人毛骨悚然,似乎眼前就是末世之日。再看三人昨夜宿营之处,已被滚滚石流淹没。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刺鼻气味。 “怎么回事?”说话的人是拂云,脸色苍白,紧紧抓住马缰,神情却有着迥异寻常的镇定。李淳风摇了摇头,道:“暂且别动,等一会儿。” 又过了半个时辰左右,黑云才慢慢散去,烟气也稍淡了,天色依然沉暗如黄昏。远处隐约可见一座黑色山峰,与青葱山峦颜色迥异,突兀地立在一片苍茫中,看起来极其诡异,除此之外,却也并无异状。尉迟方指着那座山峰道:“那就是黑云岭?” “看来是那里。” “那么山鬼的传说是真的?” “嗯”了一声,李淳风呆呆出神,片刻之后才抬起头来,“你和郡主先回庄吧。” “好。”尉迟方不假思索地应承了下来,突然又想起来问道:“那你呢?” “你们先走,我随后就到。” 这句话说得含糊,尉迟方还懵然不知,拂云机敏,已经猜到了对方的想法,“你要去黑云岭?” 李淳风没有正面回答拂云的话,只是简单说道:“不会很长时间。” “不行!”这回却是尉迟方叫了起来:“要走一起走,要回也一起回才对。” 酒肆主人无可奈何地伸出手指,弹了弹额头,“尉迟知我脾性。这等怪事实在是太对胃口,若不探个究竟,只怕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啊。” “那就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只是去看一看,没什么危险。山中多野兽,路径又不熟,郡主一人回庄不便……” 话未说完已经被拂云打断:“为何要我一人回去?尉迟兄说得对,要走一起走,要回一起回。” 双眸明澈,直视李淳风。丽容绝色,却有不可违拗的清傲之气。后者本来看着她,瞬间收回了目光。 “听话,别逞强……” 这句话声音很低,几乎是喃喃自语,却说得极其亲近自然。拂云心中一动,刹那间有种奇怪的感觉:或许眼前这男子在很久以前,也曾对另一个人这般说过。但此刻已不容细想,道:“逞强的不是我,是李兄你。既然是朋友,那就同进退,决不让你一人独自冒险。” “没错。”校尉毫不犹豫地接口,“我们一起去。” 李淳风犹豫了一下,似乎还想说什么。见他如此,拂云咬了咬嘴唇,清叱一声,拨转马头,加了一鞭,那马立刻向黑云岭方向奔去。如此一来,身后两人只有跟上。三骑一路向东,渐渐没入山岭之中。 眼前景象怪异之极:到处都是嶙峋怪石,大大小小,仿佛凭空散落。没有树木,甚至连野草也没有一根,天空中不见鸟雀,一片死寂,光秃秃的黑色山岩裸露在外,颜色和别处迥然不同。刺鼻气味越来越浓烈,三人都不禁皱起了眉头。高大的石壁陡峭而光滑,如同利斧削成,就在石壁之上,有一个狭长缝隙,宽仅三尺,长却达数丈,一直到顶,竟然是两座山峰之间形成的天然夹缝。下马近前细看,黑沉沉地看不到任何光线,内里幽深曲折,正不知有多远。李淳风转头正要说话,目光却被石缝旁的一样东西吸引住了:那是一根细布带,灰色。从袖中取出怀容留下的腰带,两相比对,恰恰相同。 “是怀容!”尉迟方忍不住叫了起来,“她来过这里!” “不错。” 当先走入石壁缝隙,在其中曲折穿行。道路狭窄,仅容一人,暗处伸手不见五指。一直走了大约二百余步,眼前才有隐约光线。又走数十步,豁然一亮:内中竟然别有天地,是一片山谷。 这情景颇似陶潜所记桃花源,不同的是,谷中没有桃花,也无人烟,而是一片令人瞠目的可怕景象:地面满是大片黑色岩块,却有无数裂开的隙口,白色烟气便从这些隙口中逸出,如云雾缭绕。石旁也有水流,颜色沉暗,反射着天上日光,看起来就像是水银。拂云弯下腰,伸出一根手指触碰水面,立刻叫了起来。 第66节 “这水……是热的!” 的确,周围空气也比谷外更加炎热。尉迟方已忍不住将衣领松开,李淳风却似乎毫无所觉,俯身将手探入水中。水温很高,有些烫手;手指一捻,触感滑腻。水流清澈,底部大大小小的黑石清晰可见,大如鹅卵,小如鸽蛋,均是圆形的,表面粗糙,有细微的孔洞。拾起一颗掂了掂,较一般石头为轻——正和怀沐取出的那块石头质地相同。 “原来这里就是温泉源头。” “你是说,这里的水和骊山行宫相通?” “水质相似,行宫中的泉水当是来自此间。”望了一眼兀自惊叹不已的校尉,李淳风突然叹了口气,将手中黑石交到尉迟方手中。 “嗳?” “劳驾,替我收存。”面对校尉惊异的目光,酒肆主人低下头,再度叹了口气,“若我今后再对未能亲见的事情妄下断语,自以为是,便拿它敲我的脑袋吧。” 第七章 执手 山谷中一片死寂,环绕四周,竟无任何生命迹象,更看不到一个人。尉迟方道:“奇怪,怀容呢?难道她没来过这里?” “若没来过,山谷外的布条从何而来?”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查看周遭,突然“咦”了一声,揉了揉鼻子,道:“哪里来的香气?” 果然,原先刺鼻的气味已经被一种淡淡香气取代。像是花香,却非兰非麝,而是一种清凉甜美的味道,令人心旷神怡。李淳风迎着香气来处走了两步,突然站住脚,脸上露出喜色。 “这里!” 谷中并没有风,但是他的衣袂飘了起来。拂云走近他身旁,一股森森凉气扑面而来,在这一片灼热中感觉极为明显。抬头查看那石壁,光溜溜的没有洞口,只有数条细长石缝,冷风正是从此吹出。石缝狭窄仅容一指,长度倒有数丈,边缘另有细碎裂痕,仿佛龟裂的纹路。李淳风上下打量,见离地二尺之处,缝隙边缘与别处不同,磨得特别光滑,像是经常有人摩挲。伸手探入其中,手指触碰到一处关窍,用力一拨,只听“咔”地一声,那石壁竟然如同一扇门一般打开了。 三人互相望了望,一瞬间都起了敬畏之意。李淳风一撩衣袍,当先走了进去,却在迈步之后停住了。 眼前仿佛梦中仙境一般,天然形成的高大石柱支撑穹顶,最顶上有一个圆形洞口,天光便从此处直射下来,整体形状如同大瓮。其下则是一池碧水,清可见底,却并非温泉,而是寒意森森,冷得刺骨。就在池水边上,有一株高达丈许的奇树,由下而上盛开着无数花朵,大如碗口,重瓣细蕊,颜色鲜红如玛瑙,发出醉人香气,仿佛传说中的瑶池仙葩,令人目眩神驰。尉迟方忍不住开口:“这里难道就是神仙洞府?” 他是压低声音说的,岂料回声却绵绵不绝,倒把自己吓了一跳。李淳风眉头微皱,道:“神仙洞府,不该有这些东西。” 顺着他的目光,尉迟方才发现就在花丛之中,有一块白石形成的天然石台。其上端端正正安放着两具白骨。血肉已化尽,却还有一些衣裳头发的残片黏附其上。白骨呈现出互相依偎之势,一具骨骼稍大,属于男人,另一具则是女人的。拂云惊呼一声,脸色也微微发白。尉迟方听见她的声音,以为对方出了什么事,不假思索扶住了她的肩头。他身材高大,手臂也长,这么一来,便像是整个把女子揽在了怀中。拂云惊魂初定,感觉到身后男子的气息,脸上一热,轻轻挣脱开来。尉迟方这才觉察到自己的失态,窘迫之下连忙放手,后退了一步。李淳风仿佛什么也没看见,径直走过去,仔细翻捡地上尸骨,神情专注。 “看这骨殖模样,只怕已经死去数十年了。” “数十年前?” “嗯。骨骼整齐,没有死后移动的迹象。” “他们是……被人杀死的?” “不是。遗骨没有刀剑痕迹,且姿态自然,无张口呼救的扭曲之态,也看不到挣扎痛苦表情,倒像是……”沉吟片刻,酒肆主人接道:“倒像是择地而亡,平静死去。” 不知何处吹来的飒然微风掠过身旁。白骨丛中,青衫男子独立其间,袍袖轻扬。这情景说不出地诡异,令人毛骨悚然。尉迟方不禁打了个寒噤,迟疑道:“你是说,他们就死在这里?” 李淳风并未回答,却突然眼前一亮,像是发现了什么,“看这个!” 就在屏风一样的石壁北面,刻着数行字迹。字体怪异,尉迟方却不识得。拂云走了过去,拂开石上浮尘,仔细辨认,转头道:“是小篆。”随即轻轻念诵起来:“阳山无心子,识于此……” 话音方落,李淳风动容道:“竟是那位无心真人?此人少年学道,颇有盛名。当年隋帝曾想延请入宫,被他连夜逃走,遁入终南山中。传闻他已经学成升仙了,却原来……” 摇了摇头,住口不语,听拂云读下去:“青湘,女弟子也。生死相从,矢志不渝。余初以道心自持,拒之甚坚,后终感其诚,绸缪互通。恐不容于世,乃遁入山中,隐居于此。” 尉迟方恍然,道:“原来这无心子并不是修仙得道,而是和门下女弟子私奔了?真是个欺世盗名之辈!” “嗯?”眉头略扬,李淳风道:“此话怎讲?” “别人都以为他成了仙,结果却是贪恋美色的凡夫俗子,可不就是欺世盗名么?” “都说成仙,真正得道的又有几人?我倒觉得不必拘执于此。”见拂云呆呆出神,俯身去看最后几行字,见是:“余少年学道,自谓仙道可求,人间欢爱弃如敝屣。然尘缘易了,痴念难脱;大道无成,情天有证。纵堕尘俗、毁道心,万世千生,终无悔也。” 字迹虽然潦草,那“无悔”二字却像是用力刻上去的,深深透入石中。拂云站着不动,怔怔道:“这两人……” “嗯?”随着她的视线,看见那两具尸骨。女子侧身面向男子,右手与男子左手交握,十指紧扣,虽然血肉化尽,手和手之间仍分拆不开。李淳风见她脸上露出悲悯之色,心中已知她所想,道:“这两人死状平静,并没有什么痛苦。有挚爱之人执手相伴,死亡来临之时,便会少些恐惧。”顿了顿,低声道:“不必难过。” 拂云听到这句话,触动心事,不假思索地道:“那‘她’呢?你那时,可在她身边?” 一言出口,这才发觉自己孟浪,下意识地以食中二指掩住了唇。尉迟方看着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在。她是独自一人。” 语气平静,仿佛刚才对方所说的,只是天气一类平常问话。拂云不禁默然。尉迟方不明所以,发愣道:“这是数十年前的事,李兄怎会在?” 听校尉如此说,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这可难说了。说不定李某便是修炼过的妖怪。” 他神色轻松,尉迟方原先隐隐的担忧也随之化尽,道:“我可不怕什么妖怪,倒是那山鬼……世上当真有这种东西么?” 李淳风尚未答话,拂云突然低声叫了起来:“这里也有字!” 就在两具尸骨的上方岩石上,另有一些模糊的字迹,刻痕比石壁上那些浅得多,也凌乱得多,仅能勉强辨认一些断续的字来:“绝命……大凶……天之亡……吾女……”字迹越来越潦草,到了最后,赫然是三个重重涂抹的字:“山鬼降”。 气氛刹那间凝固起来。拂云紧紧咬住嘴唇,尉迟方却不明所以,仍在追问:“写的是什么?” 看了看两人紧张神色,酒肆主人直起身,伸了个懒腰,“管他写些什么,又不是古董金银,还能卖些价钱。这山洞有些奇怪,还是先出去为好。” 话音方落,突然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着这声音,整个洞窟摇晃起来,地面起伏跳动,脚下不像是岩石,倒像是海中一叶小舟,四周碎石簌簌掉落。与此同时,池中水冲天而起,形成一道十数丈的水柱,看起来就像是有一条巨龙正昂首向天。 第八章 寒泉 这景象诚然是平生未见,骇人听闻。尉迟方大惊之下,吼道:“小心!”耳边巨响轰鸣,却连自己的声音也听不到。地面震动,人随即站立不定,连忙坐倒。水柱带起飞溅的水花,一直浇到他身上,竟是微微发烫。 拂云早已不由自主蹲下身子,她秉承了母亲的性情,看似柔弱,却有极其罕见的勇气。但此时此刻,面对这仿佛世界末日的情景,也只剩下惊恐忐忑,心中只是想:“这就要死了吗?”下意识地伸出手,却和另一人相触。双手交错之际,宛如找到了救命稻草,牢牢将对方抓住。便在这一刹那,对方也反过手来,毫不犹豫握紧了她的手。感觉到对方掌心的温热,不知为何,突然间心中宁定下来,似乎只要知道那人在身边,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过如此,没什么可惧怕的了。 说起来不过是一盏茶时间,却象是过了很久。水柱慢慢变小,终于平静下来。三人惊魂未定,酒肆主人率先放开拂云的手,不顾地面仍在晃动,跌跌撞撞直奔池水边。定睛望去,水面又恢复了先前的平静,只是在水池中央,能看到仿佛开锅一般的气泡。 “这……这里有妖怪?” 李淳风打断了校尉的话,却答非所问,“取石头来。” 第67节 虽不知何意,尉迟方仍然立刻找了块石头,递过去。李淳风扬手将它投入池心冒泡的地方。水面没有一点水花,只听见一声细微沉闷的轻响,石块如同漂浮似的冉冉没入。 “深不可测,看来这里便是泉眼。” “泉眼?” “《水经注》中曾记载有火山水,热同樵炭;又因下有热气不得出,时常喷涌。” 尉迟方伸手试了一下水,“咦,是冷的。” “那是因为有两股泉水,一为温泉,一为寒泉。温泉在寒泉之中,二者竟不融合,真是奇景。倘若永宁伯(即《水经注》作者郦道元)复生,见到这般情景,想必也会将之记入书中。” 此刻三人站在水边花丛中,眼看水面落花朵朵,却是方才池边的花被水柱溅落,色泽嫣红娇艳,惹人怜惜。拂云拈起岸边一朵红花,放在鼻边嗅了嗅,芬芳气息沁入心脾,脸上情不自禁露出了微笑。这一幕恰好为李淳风所见,仿佛想起了什么,突然变色。 “别碰那花!” 这句话说得晚了。少女笑容如花绽放,轻轻转了个圈,如同舞蹈一般。随后竟真的在花丛中翩然起舞,长袖轻扬,神情痴迷,好像灵魂已脱离躯壳,远离这个世界。满地碎花随着她的舞步扬起,说不出的美丽,却也说不出的诡异。 “不好,尉迟,快些拦住她!” 话音方落,却无人应声。李淳风刚一回头,只听利刃劈风之声从身旁掠过。校尉一脸杀气,高举宝刀,正向自己砍来。酒肆主人倒抽一口冷气,侧身躲过,然而对方脸上表情扭曲,竟是极其可怕,瞪着一双发红的眼,仿佛眼前并非好友,而是仇敌。 变化出乎意料,即使是足智多谋的李淳风,仓促之间也想不出应变之法,只得左右躲闪。失去心智的校尉步步紧逼,不出两刀,已将酒肆主人逼到池边,退无可退。眼看这一刀下来便要取了自己性命,情急之下不再躲闪,大喝一声:“尉迟!” 这一声却似乎起了作用,尉迟方怔了怔,凝刀不发。李淳风不再犹豫,从他刀下脱身出来,绕到校尉身后猛地一推,只听扑通一声,尉迟方便这样落入了寒泉之中。 池边泉水并不深,尚不及没顶。但这么猝然落水,还是让尉迟方花了很长时间才爬起身来,且因为张着嘴,喝进了不少泉水。年轻将官一边甩着头呛咳,一边瞪着眼不明所以,奇怪的是目光却已恢复了清明。 “……怎么回事?” 岸上的青衫男子也甚是意外,“你没事了?” “刚才明明在和李兄说话,怎么突然掉进水里了?”突然想到了什么,校尉不禁脸上变色:“难道是山鬼显灵?” “哈。回头再说吧。” 酒肆主人伸手将狼狈不堪的校尉拉上来,同时松了口气,拭去额上冷汗。刚一上岸,尉迟方的目光就定在了花丛中舞蹈的女子身上,“郡主她……怎会这样?” “看来,要想法子拉她下水。” “什么?!” 不等尉迟方表露惊讶之情,李淳风已用手掬起泉水向少女身上泼去。尉迟方大惊,一把拉住他,叫道:“李兄!你疯了吗?” “疯的不是我。”面对校尉愕然目光,酒肆主人冷静说道:“制住郡主,让她喝下泉水。否则的话,她或许永远不会清醒。” 他神情严肃,尉迟方知道自己这位朋友虽然常会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玩笑,出些异想天开的主意,然而绝不会无端胡闹。当下一咬牙,道:“好。” 伸出手臂,却不知该如何下手。少女额头已有汗珠,脸色微微发红,脚步也凌乱了起来。尉迟方不敢正视她的目光,一把将她抱起,心却已怦怦乱跳。李淳风毫不迟疑,迅速以手掌掬起寒泉之水,喂拂云喝了下去。伸手一搭她的脉象,脸上出现喜色。 “原来……” 话未说完,拂云已睁开眼。突然发觉自己正躺在尉迟方怀中,惊讶之下连忙坐起。校尉这才觉出两人姿势暧昧,触电一般放开了手,讷讷不知说什么好。 “是这些花,”看出拂云的疑惑不安,李淳风解释道:“如果没有猜错,这花就是抱朴子记述的荼藜,有令人神智迷失的作用。你和尉迟都是受它所害。现在,有什么特别感觉么?” “没有,不过……”拂云竭力回想,眼中却是一片茫然,“刚刚我怎么了?似乎是一阵头晕,然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校尉正要说话,却被酒肆主人不露痕迹地打断,“短暂迷失心智,并无大碍。不过也算因祸得福,意外发现这泉水有解毒之功。” “看来我们运气真不错。” “不光是运气。难怪历代修道之士培养此花均不成功,原来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只有这种特别的寒泉,特别的气候,才能孕育出这些特别的毒花。反过来说,能克制花毒的,也只有这泉水,这是制衡之理。” “莫非这就是所谓的以毒攻毒?可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校尉饶有兴味地问道:“李兄为何不受这些毒花的影响?” 看了尉迟方一眼,酒肆主人板起面孔,正色道:“那自然因为李某是半仙之体,神通广大,是以飞天遁地,百毒不侵。” “呃……” “哈哈。不说这些了,还是先出去。” “没错,”想到方才种种,校尉不禁心有余悸,“这地方邪门得紧,咱们快些回庄吧。” “不忙,稍待片刻。”取出水囊,灌满了寒泉用布囊扎紧,系在腰间,这才示意道:“走吧。” 正要向来时的石壁门走去,突然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轰响。尉迟方叫声“不好”!猛冲过去,却已太迟。眼睁睁看着石门缓缓关闭,瞬间严丝合缝,将三人封锁在内。 第九章 脱困 几乎是出于本能反应,尉迟方立刻拔刀,试图阻止石门关闭。刀尖在石壁上擦出点点火星,发出刺耳声响,却无法撬开分毫。定神上下察看,内里光滑无比,连个抓手也没有,更不要说开启的机关。大惊之下,却听李淳风扬声道:“出来吧,不必装神弄鬼。小孩子的把戏,可唬不了人。” 语气似乎胸有成竹。尉迟方刚想问他到底是在与何人说话,耳边已传来一个锐利的声音。 “是你们自寻死路……” 声音极其耳熟,竟然便是失踪的怀容,却看不到她的身影。洞中回声响亮,无从分辨声音从何处发出。酒肆主人索性就地坐了下来,脸上带着笑意,道:“是么?不过,我们若是死了,对你也没什么好处吧?” “哼,擅闯这里的人,都要死!” “这里?有什么特别吗?” 尉迟方想开口,拂云已猜到李淳风是想套出怀容的用意和方位,连忙做了个“嘘”的手势。谁知立刻听见怀容的声音:“装腔作势,又想骗人。我才不上你的当!” 心中顿悟:对方必定躲在一个能看到自己一行的地方,当下不动声色,暗地里四处观察,找寻怀容可能的藏身之处,一面继续说道:“不说也不要紧,我已经知道了。是那山鬼要你困住我们,对吧?” “你怎么知……” 话说了一半,突然顿住,却足以让酒肆主人唇边露出微笑,“我当然有我的法子。这样吧,你我来做一笔交易,你告诉我如何从这里出去,我就告诉你我是如何知道的。” 第68节 “休想!当我三岁小孩么?我什么也不会说的!” 毕竟是稚嫩的孩子,这句话一说,不啻承认此处必有出路,且自己是知道的。酒肆主人心里一松,口中却道:“哎呀,不好不好。你看这里并无食物,若是将我们困死在此处,少不得要变成饿死鬼缠上你。到时候你一闭眼,便见三个骨瘦如柴的冤魂围着你讨要吃食,岂不可怕?” “胡说八道,我可不怕什么饿死鬼!是你们自己要闯到这里来的,死了也不能怪我……” “是么?”原先还带着笑意的声音突然间变得冷峭严厉,“那怀家庄中那些人呢?!” 一言既出,对方顿时沉默了。李淳风等了片刻,不见回答,面色微微一动,站起身,顺手接过尉迟方手中刀,向那块刻着字的石壁走去。眉峰聚拢,目光如利刃寒星,脸上一点笑意也无。相识以来,第一次见到这男子如此冷肃摄人的神情,拂云不禁吃了一惊;李淳风却视若无睹,从她身边走过。双目一瞬不瞬地望向空无一人的石壁,语声越来越慢,一字字吐出,令人不由自主心生寒意。 “哪怕恨意再深,也不应致无辜者于死地;更何况,那些是你熟悉的人。滥杀无辜,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也绝不可恕!” 不知从何而来的紧张气氛笼罩当场。那头依然沉默,但仔细分辨,却能听到一丝压抑着的急促喘息。李淳风双眉一扬,蓦地一刀劈向身旁岩石,溅出火星,喝道:“给我出来!” 就在这一刹那,面前的石壁应声而开,原来石壁之后竟然隐着一个小小山洞。里面那人双手环抱肩头,“啊”地一声惊叫,抬起头来,正是怀容不知所措的脸。尉迟方赶过去,一把将她抓了出来,刚想扬手打去,突然想到对方是女孩,又将手缩了回来,只是牢牢抓住她的臂膀,令其动弹不得。怀容不顾一切地挣扎着,一面大叫:“我没有杀人!你冤枉我!我没有杀人!” “是么?造谣说山鬼降世的人是你,用这毒花毒害乡民的人是你,想要将我们困死在此处的人也是你,你的所作所为,哪一件不是害人之事?”青衫男子双目凛凛,望向怀容,“说吧,是谁指使你,又想要做什么?” 怀容停止了挣扎,慢慢垂下头,身体也蜷缩起来,低声道:“我……我什么也不想,只是想回家……” “你家在哪里?” “不知道,我只记得那里有很多牛羊,很多好大好大的房子……五岁那年,我就被人从家乡拐卖到京城。阿哥也是孤儿,他和我,我们做梦都想回到家乡,可是没有盘缠,又怕被怀三爷知道捉回来……” 叹了口气,李淳风面容也和缓下来。唐朝仍然保持了一部分奴隶制度,入了奴籍之人非但不能与平民通婚,连子女也要世代为奴。相当于社会中最低贱的一层,除非脱籍或赎身,永不得解脱。是以拐卖人口之事比比皆是,甚至有富贵人家子女被人牙子拐去,从此完全失去自由,沦为贱役。身为奴婢,一旦逃跑,任何人皆有权捉拿,主人也可随意处置。 “阿哥?是先前打猎的时候和你在一起的那人?” “就是他。”说到那人,怀容露出笑容,一张平常的脸看上去竟也有几分美丽,“阿哥说,他会带我一起走,一起离开庄子。那天晚上,我们像从前一样在祠堂里碰头。就在商议的时候,我听见牌位发出了声音,那声音说,他是这山中的山鬼,会帮我们完成心愿。” “山鬼?” “嗯。他告诉我,供桌下面有一张地图,要我去寻找地图上的那个地方,还告诉我如何使用那儿的机关。”环顾四周,道:“就是这里。三爷他们都说黑云岭有山鬼,从来不敢靠近,他们不知道这里有这个秘密的地方。” “找这里做什么?” “他让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怀容顿了顿,慢慢拉起衣袖,露出李淳风和尉迟方两人之前曾见过的那道伤痕。 “他说,这里有一株奇怪的花,要我用自己的血来浇灌。” 三人不约而同转头望向那株红花,血色花瓣无风自动,看起来仿佛有生命一般,带着妖异之气,心中寒意顿生。怀容继续道:“那时候这花还没有开,满枝都是白色的花骨朵。我照山鬼说的,割开手心,把血滴在花根上,花就一点点开了,颜色也变成了红色,那样子真是奇特极了,从没见到过这么奇怪的事。回去之后,我按照约定再一次来到祠堂,果然,山鬼又说话了。他要我一个月之后,看到黑云岭上有黑云升起的时候再进山。” “就是这次怀家庄出事的时间?” 点了点头,怀容道:“没错。一个月之后,这里真的起了黑云,远远望去满天都是浓烟。怀家庄那些人都很害怕,以为出了怪事,只有我和阿哥一点都不怕。我趁打猎的机会进了山洞,按照山鬼告诉我的,取了这里的花,将花捣成花泥,趁机掺在庄里那些人的食物中。这样,十天以后,他就会来带我和阿哥回家了。” 拂云心思灵敏,想了想,道:“这么说来你也没有见过他的模样。会不会有人借机骗你?” “绝不可能!他什么都知道,如果不是山鬼,又怎能让山上喷出黑云?” “那也说不定。”这次答话的是一直静听着的酒肆主人,“山海经中记载有投物辄燃的火山,水经注里也有烟火从地中而出,这座黑云岭多半属于此类,只不过并非喷火,而是生烟。水有水性,山也有山的性情,假如常在此山中,熟知这山的变化规律,说不定就能预知喷发的时刻。” 那边尉迟方已忍不住,向怀容道:“这就是你捏造出山鬼降谣言,下毒害人的原因?仅仅为了离开庄子,返回家乡,就毒害那么多人,小小年纪,心肠竟如此狠毒!” 闻言怀容脸色白了一白,突然昂首怒道:“那是我的事!这世上除了阿哥,本来就没人对我好,我为什么要对别人好?别人的死活关我什么事?” “你!” 伸出手,李淳风拍了拍校尉的肩头,“罢了。”转头向怀容道:“无论如何,我们三人和你并没有冤仇。如今事情都说清楚了,你也该让我们离开吧?我倒无妨,就算留在这石洞之中,也没什么牵挂;只是这样一来,你就要留在此处奉陪。为了三个不相干的人,却害自己回不了家,岂不可惜?” 并没有特别的保证,这句话却打动了怀容。她低垂头想了一想,一言不发地走入花丛中。移开两块黑石,其下赫然露出一枚白石制成的枢纽。尉迟方拇指一翘,低声赞道:“李兄,真有你的!” 淡淡一笑,将刀还给了校尉。拂云眼尖,见地上有两点血迹,咦了一声,“你受伤了?” 叹了口气,酒肆主人难得地脸色微赤。极不情愿地伸出背在身后的右手,虎口处一片殷红色。 “用尉迟的刀砍石头,使力大了些……” 见他神色尴尬,拂云忍不住“哧”地一笑,连忙抿住嘴。尉迟方哭笑不得,只得撕下衣袖为他缠上。 “看来以后除了要教李兄射箭之外,这用刀之法也要研习一二了。” 第十章 变故 正在此刻,那边传来一声惊呼,三人连忙赶过去,却见怀容呆呆站在那里,面如土色。 “怎么了?” “这里的机关坏了!” 低头看,便见到地上白石翻起,底下竟空无一物。双眉一轩,李淳风道:“除你之外,还有谁知道这个地方?” 怀容摇头,似乎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没有,绝对没有!” 顾不得和她说话,李淳风开始察看地上机关,眉头慢慢锁了起来。尉迟方见他脸色不佳,问道:“如何?”酒肆主人并不答话,而是突然站起身,直奔闭锁的石门,上下查验了一番,又将耳朵贴在门上,似乎是在聍听动静,终于还是摇了摇头。 “没有出路。” “什么?!”另外三人一起叫了出来,怀容的声音最大,“不可能!山鬼亲口告诉我,白石下就有出去的通道!是他要我将你们引来此地,放下巨石,然后躲藏在石洞之中,等困住你们之后再伺机脱身的!” “这里没有泥土翻动的痕迹,也看不到任何机关枢纽。巨石可放却不可收,是绝路。”望向怀容,一字字道:“那自称山鬼的人骗了你。” “不,决不会!他不会骗我的!”怀容的神情像是要哭出来,拼命的摇着头。突然冲了过去,一把抓住酒肆主人的衣袖,崩溃一般叫道:“救我!我不要死!我要和阿哥一起回家!” 深吸一口气,李淳风苦笑道:“李某也是人,不是神仙。机关是你自己放下,我又如何救?” 第69节 尉迟方自从与他结识以来,也曾遭逢险境,然而多半都是谈笑风生,不曾见到他如此消沉,心中不禁一沉,道:“李兄,当真出不去了?” 还来不及回答,怀容已经跌坐在地上,号啕大哭。她毕竟年少幼稚,一想到要葬身此地,恐惧便如潮水一般涌来,先前的强横戾气顿时化为乌有。正紧张之时,拂云突然叫了起来。 “看,那是什么?” 循声望向水池,就在池水中央,有一串串水泡不停上升,仿佛沸腾一般,发出怪异的汩汩声响。水泡越聚越多,渐渐地变成了喷泉。 “这是……” 几乎在巨大水柱冲天而起的同时,地面猛地颤抖起来,裂缝蜿蜒,烟云滚滚,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巨响。周遭世界在这一瞬间,仿佛被挤进了一个扭曲怪异的时空之中,眼中所见、耳中所闻、身体所能感知的一切,化成一片模糊。 夜色渐渐侵入荒野,天边有时断时续的沉闷声响,似乎预示着另一场暴雨。山庄中一片死寂,偶尔能听到隐约的哭声。昏暗天色中有一星光点在缓慢移动,进入祠堂。 那是一名黑衣中年男子,背影依旧魁梧,身形却已有些微佝偻,两鬓已能看到星星白发。光影或明或暗摇曳不定,照上他的面庞:正是庄主怀沐怀三爷。仅仅两日光景,面容已变得衰颓不堪,倘若说原先支撑着这个人的不过是一股生气,而今这生气已渐渐散去,如灯笼中即将熄灭的烛光。 将手中灯笼放下,男子凝视眼前供桌。四周安静得可怕,锁链已被解开,疯癫的人却不再动弹,只是整齐地静静躺成一排,面色死灰,看起来和尸体毫无区别。目光挨个在人身上扫过,突然之间,他开了口,声音嘶哑低沉。 “死了……他们都要死了……这是你,是你干的……” 这景象令人恐惧,面对着空荡荡的供桌,他将声音压的更低,仿佛是在与看不见的魂灵对话。视线停留在林立的牌位上,供桌右侧不起眼的角落,有一块纯黑的石头,圆形,静静躺在那儿,占据了一席之地。伸出颤抖的手,像是想要触摸那块圆石,却又胆怯地缩了回去。就在此刻,石头突然轻微摇晃起来,大惊之下,他向后猛然退了两步,就在这时,他感觉到一股无声息的冷风从自己腰胁掠过。 尽管心神混乱,这突如其来的袭击依然被怀沐本能感知到了。厉喝一声,侧过身躯,锋利的短刃擦过腰际,拉出长长伤口,却避开了要害。偷袭者本来已经使用了全力,因为他的闪避,收不住力,有个前冲之势,而怀沐则看准了这一瞬间双手抱住他的头,发力一扭,只听“喀”地一声,那人颈项就此折断,软软垂了下来,几乎毫无挣扎地倒在了地上。 兔起鹘落,说来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却等于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中年男子大口喘息着,疲态毕露。顾不得腰间的伤,定了定神,借助灯笼光线看去,地上那人手脚还在轻微抽动,生命已渐渐远离躯体。脸上残留着惊恐之色,面孔扭曲,半张着嘴,一缕鲜血缓缓流出。怀沐不禁倒吸了一口气,他认出眼前这人正是自己庄上的猎户,也是当日和怀容一起打猎的年轻人。 突如其来的叹息声幽幽响起。 “谁?!” 怀沐刹那间精神紧张到了极点,仓皇四顾,却看不到人影。 “是谁?!快出来!” 他身上并没有带着武器,这时退到墙边,把门闩拔下来握在手上,心神才稍稍安定。紧接着,一只冰冷的手搭上了他肩头。 “啊——”惶然大叫,猛地回过头,却看到一张老人的脸。独眼,伤痕密布,青白如同鬼魅的脸色。 “你在这里干什么?!”叫声有疑惑,也有不信。这人正是庄中的看门老人。一声出口,才想起对方是哑巴的,那人却开口了。 “蝉……娘。” 这两个字发音很奇怪,似乎从喉间挤出,生涩难听,阴森可怖。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怀沐在听到这两个字之后,脸上顿时失去了血色,仿佛被人当头打了一棍似的,呆立当场。 “你……你是谁?” 老人用一只眼直勾勾地望向他,脸上露出一丝诡异微笑。 “我……是……谁。” 奇异的场景,诡秘的氛围,令中年男子目瞪口呆。突然,如同被雷电所殛,他张大了嘴。 “邹望!你,你是人还是鬼?” 名叫邹望的人咧开了嘴,脸上神情分不出是哭是笑,“你记起来了。” 仿佛再也支撑不住身体一般,怀沐往后退了一步,脊背撞在了墙上。就在这一刻,他看见了对方映在灯笼光下的长长身影。鬼魂是没有影子的。 “不对,你没死!可你……怎会到这里,又怎会变成这样?” “因为你。我失去了一只眼睛,又毁了模样,所以连你也认不出我,只当我是个不相干的残废。可是,我认得出你,就算烧成灰,我也认得出你……” 含糊古怪的声音,在这诡秘的祠堂中听起来分外可怕,像是来自地狱的宣判。怀沐不自禁地抬手挡住了脸,突然大声说:“不关我的事!是她自己中邪,变成了山鬼!我……我没有办法,不能眼睁睁看着族人被她害死……” “胡说!”邹望声音变得暴怒,“直到现在,你还不敢承认你杀她的真正理由?” 拣起地上的匕首,森森寒刃贴近怀沐颈中,剩余的那只混浊眼里射出怨毒光芒。怀沐本能想要推开他,却发现自己如同中了魔咒一般,浑身无力。 “这匕首……” “没错,这把刀是用荼藜的汁液浸泡过的,”邹望脸上显出狞笑,“你的死期到了,不过别担心,所有人……这庄上的所有人都会为你陪葬。” “不!”怀沐不顾一切地大叫起来,“放过他们!放过我的妻子儿女!” “哼”了一声,邹望的脸色更加阴沉,嘴角歪斜成一个可怕的弧度,“放过他们,当年你可曾放过她……” 就在这时,一道耀眼闪电从窗外蜿蜒而过,紧接着雷声响起,震得窗棂都在簌簌抖动。突如其来的霹雳让邹望停滞了一下,面部不由自主地抽搐,手脚也随之痉挛颤抖,连匕首也握不住。千钧一发之时,怀沐大吼一声,用尽全身力量抓住那柄刀,反手插进对方腹中。 颤抖停止了,邹望脸上在这一瞬恢复了平静。并没有惊讶愤怒,相反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了结了……” 突然明白过来,怀沐浑身冰冷,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摇晃对方:“不,你不能死!救我!” 邹望青白的脸庞此刻已经变成铁灰,眼神却回光返照一般,变得异常锐利兴奋,“没用……我不会救任何人。你会死,你的家族也会灭亡,什么也不剩。”鲜血从他嘴角涌出,令那张可怕面孔变得疯狂,“蝉娘!这是你想见到的,对吧?” “不。” 这声音不属于在场二人,冷静得异乎寻常。殊死纠缠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将目光移向声音来处,却看到一人举着灯笼,从门口缓缓走来,“没有人愿意见到杀戮,更何况,是毁灭她曾经的家族。” 灯笼被放在了供桌上,暗淡光线下,依稀可见来人修长眉眼,带着一种罕见的郑重态度。怀沐首先叫了起来:“那位长安客人?” 来人拱手:“正是长安城中李淳风。” 怀沐呆了一呆。邹望腰背突然挺直,“你怎么知道她……” 凝视对方,李淳风摊开手掌。手中是一块不起眼的黑色石头,看起来和供桌上那块极其相似,“是这石头告诉我的。” 第十一章 蝉娘 第70节 像是被抽干了全身力量,邹望瘫倒在地上,死死盯着那块石头,冰冷眼神突然变得柔和起来,仿佛在那里见到了所爱之人的面容。 “是她,蝉娘……莫看我现在这副模样,又老又丑,二十多年前,长安城中谁人不知邹公子的名头?祖上产业丰厚,父亲是太子府中宠臣,我又正是挥金如土的个性,长安城那些闺阁俊秀,教坊烟花对我趋之若鹜,我却自视甚高,一直没有遇到合心意的人。直到那一日出城打猎,遇见了她……” 语气温柔,一瞬间,眼前这丑怪老人不见了,幻化出当年锦帽雕鞍,翩翩公子的模样,“她赤着双脚,发上戴着一顶柳叶编成的花冠,却比那些珠围翠绕的女人好看千百倍,又天真,心地又温柔。或许是前世冤孽,我一见到她,便惊为天人,立誓非她不娶,她却对我很是冷淡。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这位兄长是狼心狗肺之徒,为了接近她,我与他曲意结交,彼此也成了好友。” “天有不测风云,杨广登基,杀父弑兄,父亲也在宫廷变乱中以谋反之名被杀。我孤身逃离长安,无处可去,便投奔了山庄。这恶人收留我,我还很是感激,以为交到了义气深厚的朋友,没想到他其实早就想要除掉我,夺取我随身带着的财宝。那天夜里,一场大火……” 听到这里,怀沐低下了头,身形更见佝偻。李淳风点了点头,从怀中摸出一颗青黑色的珠子,正是从怀沐送给他当作酬劳的那些珠宝中取出的。 “这蜑珠应该是你的吧?家父在隋为官,曾提及此物,是大月氏的贡品,贴身安放,能辟百毒。多亏了它,我才未中荼藜之毒。” “不错……这是当时太子赐给父亲的,可笑这无知又贪婪的山野村夫只把它当作寻常珠宝。”望着怀沐,邹望冷冷道:“你想不到我还能活着,因为你不知道,是蝉娘救了我。等我醒来,我已经躺在一个奇怪的山洞里。她坐在那里,微笑着看我,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那时的模样,那眉眼……原来她心里其实也是喜欢我的,只是觉得身份不能匹配,又碍于兄长,才狠心冷淡。这一生一世,没有比山洞里那些天更好的时光。虽然我残了,废了,变成这般可怕的模样,可是只要有她在我身边,神仙也比不上我的快活。” 这几句话说得深情已极,令人心中恻然,同时一张丑陋的脸也变得容光焕发。叹息一声,酒肆主人明白,这是回光反照之兆,纵有灵丹妙药,也再难相救了。如此看来,这个名叫蝉娘的女子应当便是山洞中遁世隐居的无心子和青湘之女。大约两人自知寿限已到,便将女儿带出山中,却让这个身世奇特的女子有了这段坎坷经历。 怀沐冷笑起来,“别忘了,她是山鬼化身,只会给人带来灾害!” “带来灾害的是你!”邹望声音一刹那变得高而尖利,令人毛骨悚然,“对……是你……蝉娘的生身父母是世外奇人,给她留下一本卷册,上面记载了毕生所学道术和黑云岭山洞的秘密。其中就有道家视为炼丹秘宝的荼藜花,这种花种植在阴阳同源的地气中,需要以童女之血浇灌才能开放。在她长大之后,你父亲便将这卷册交给了她,而她也常常进山,将那花当作父母遗念般珍爱照料。那一次正值花开之期,地牛突然震动,寒泉枯竭,混有落花的水污染了庄中水源,这才发生灾祸。是她独自进山查探原因,疏通泉水,救了庄上人的性命。这件事她曾原原本本告诉你,你是唯一能够证明她清白的人,可你,非但没有为她辩驳,却力证她是妖孽,将她当作妖邪烧死!” 像是喘不过气一般,怀沐发出一声呻吟,同时伸手抓住了自己前胸,满脸都是痛苦神色,“不,她在骗我,那些都是妖邪的花招,障眼法,她……她一定是山里的妖精,否则……” 突然他瞪大了眼,像是被自己的话噎住一般顿住了。 “否则什么?说啊,为什么不敢说?”邹望嘶声怪笑起来,伸出一只满是鲜血的手指着对方:“好!我来替你说!真相便是,那时的你其实和我一样,疯了一般想得到她!你心中对她起了不良的念头,又不敢背负兄妹逆伦的罪名,这才由爱生恨;为了减轻自己的恶念,便将她想象成妖邪,说服自己她是邪恶的,好彻底把她毁掉!懦夫,胆小鬼!该下十八层地狱!” 一瞬间,怀沐脸色苍白如纸,看起来就像个死人。喉头“格格”两声怪响,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门口传来一声惊呼,转头看,却是拂云、尉迟方和怀容。怀容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地上青年的尸体,脸色已经变成死灰。 “来得正好。如今已可确定,这便是可以解救庄户的解药。”见到二人,酒肆主人嘴角终于露出了微笑。伸手从怀中取出装有寒泉的水囊。垂死的邹望脸色本已平静下来,见到水囊,突然长声惨叫。 “不——你不能这样做——” 他伸出手,竭力想要抢夺李淳风手中的水囊,却挣扎不动。酒肆主人神色平静地望向他,道:“抱歉。既然答应了救庄上的人,便不能让你复仇。” “你——”叫声已经变成了怨毒的嘶嘶声,听起来如同毒蛇吐信,“我活着……苟且偷生地活到今天……只是为了给蝉娘报仇……你毁了我的……” “你错了。如你所说,她是个生性善良的女子。之所以将父母遗物交给兄长,正是为了保护村民不受山中毒花的侵害。倘若她还在,也不愿见到你为了给她复仇,杀死那些无辜的人。” 一粒混浊的眼泪从邹望那只剩余的独眼中缓缓滴下,颤抖着双唇,却再也发不出声音。叹息一声,酒肆主人将那块黑石放入对方尚未僵直的手掌中,俯身低语道:“因爱而生者,不应因恨而亡。不要再去想那些令你与她抱恨遗憾的事情,只需记得初相见时,她在你心中的模样。” 陌上花开,彩蝶翩跹。英姿勃发的青年,头戴花冠的少女,嘴角的笑意,目光中的缠绵……一点一滴,如同初见时一般清晰,又像是刻在了心底。邹望狂乱的眼神慢慢柔和,仿佛风暴过后,惊涛骇浪逐渐平息。 “嗒”地轻响,却是那只手垂了下来,终于不再动弹,手指仍然紧紧握着那块黑石。李淳风转过头去,不禁一怔:怀沐靠在一旁,瞪着无神的双眼,脸色铁青,寂然不动。伸手去探他的鼻息,已经死去多时了。 “真是让人永生难忘的经历!” 尉迟方一面满足地咽下口中美酒,一面长长吐了口气,“说实话,在那山腹之中,你说回不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就要困死在里面了,没想到天无绝人之路。” “嗯。我也没想到,地动居然震开了石门。这一次,可以说是死里逃生。只可惜山洞也因此而毁,今后只怕再难见到这珍贵之极的荼藜了。” “那种害人的东西,我宁愿从未见过。”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花本身不会害人,能害人的,依旧是人心。” 此时已是三日之后。两人此刻正安坐在随意楼中。酒肆主人的青布衣衫因为天气炎热完全敞开着,衣带也未曾结,只是随意披在身上,露出内里白色衣襟,看起来颇为凉爽。窗子推开,窗外的梧桐树荫浓密地洒了进来,将暑热拒之门外。 “也就是说,这山鬼降之事是邹望一手制造的?” “不错。蝉娘的父母是非同寻常的人,他们隐居在山中,留下了一本关于黑云岭奇特地象的记载。她把那本书交给了怀沐,怀沐却将它视为邪物,加之对蝉娘之死一直心怀鬼胎,并没有开启过,直到最终被邹望得到。因此他才知道这座山下有阴阳双源,每隔一段时日便会喷出地面,造成震动。” “然后他便装神弄鬼,利用怀容和那青年,让他们作他复仇的工具。但那位怀三爷……他又是怎么死的?” “或许是心中愧疚,导致心疾发作吧。”李淳风不在意地说,“此人一生,心中的纠缠痛苦,只怕比那二人更甚。” “嗯”了一声,尉迟方突然发愣。 “尉迟?” “啊,”校尉如梦方醒,迟疑道,“李兄……情之一字,当真有这么大的魔力么?” 酒肆主人不禁失笑,“尉迟何以突然想起如此深奥的问题?” “嗨,”脸色微红,尉迟方道:“我只是觉得,那无心子为情舍了道行,邹望为情舍了性命,至于怀沐,更是因为一段不伦之恋不惜杀了所爱……如此看来,有情反而是一件坏事,假如索性无情,这些悲惨可怕的事便不会发生了。” “哎呀,尉迟悟了。当真可喜可贺呀。” “李兄!”校尉神情不满,“我是认真讨教,你却……” “哈哈,好,不说笑。你只看到情之为恶,却没有看到无心子至死不悔,蝉娘则给了邹望一生中最美满的时光。人生长不过百岁,短则匆匆数十载,倘若无情,未免无趣。所能做的,其实也不过是自制,而非为情所制。” “好见解!”尉迟方不觉拊掌,很快又有些怔忡,“那么李兄呢?你可能做到不为情所制?” “噗”地一声,却是对面之人正在喝酒,不提防呛了一口,“我么……咳咳……” 就在此时,门口突然出现一个身影,瘦小个子,苍白脸色,正是怀容。 “咦,你来了?”乍见她,尉迟方倒有些欢喜,“对了,郡主说,她已经将你买下,又脱了你的奴籍,你现在是自由之身,想到哪里都可以了,这——” 他的话声突然顿住,眼前女孩看起来毫无兴奋神色,却是一脸茫然。 “是啊,想到哪里都可以了……”这句话并不是对尉迟方说的,而是看着手中一只小小瓷坛,眼中神色无限温柔,“听见了吗?阿哥。我们说好,要一起回家的,现在,我总算能带你一起回家了……” 校尉目瞪口呆地望着女孩一步步向远处走去,手中酒杯不觉落下,酒水溅了满身。在他对面,青衫男子垂下眼帘,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表情漠然,仿佛眼前一切,均与自己无关。 (第五卷终) 第六卷 阳关谱 第71节 《乙巳占》:唐朝李淳风所著,共十卷,包含天文、星相、气候、占卜等内容。书成于乙巳年(公元645年),当年出现五星联珠、日月合璧的异象,且为李氏一一预测到了,故以此命名,以作灵验之证。 第一章 灾荒 日头炙热,仿佛不断吞吐的火球,光线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强烈。原野一望无际,却看不到青绿怡人的植物,目光所到之处是干渴龟裂的土地,以及即将死去的细弱萎苗。 数十名农人俯伏在地上,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多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一名道士站在中间,背朝众人,仰头向天,一手捏着纸幡晃动,另一只手端着一碗清水,口中念念有词。 “别动!”低声的呵斥响起,那是一个妇人在管束自己的孩子。男孩也许是跪得膝盖酸了,悄悄爬了起来,却被母亲一把摁下,“法师正在求雨呢!” 男孩乞求的目光令人心中不忍,“娘,我饿……” “住嘴!”一旁的父亲严厉地打断了他,一面自己连连磕头,生怕儿子的抱怨惹怒了上苍。 孩子不出声了,继续安静地跪在地上,然而不一会儿,他突然仰头,惊喜地叫道:“快看!云!” 果然,远处高岭上升腾起一丝黑云,慢慢向这里移动过来。连着三个月滴雨未落,而今终于见到了云影,所有人顿时都欢呼起来。道士精神也更加振作,念咒的声音更加威严。 黑云越来越近,还夹带着一种奇怪的声音。众人纷纷站了起来,没有人说话,空旷的田野之中静得可怕,令人窒息。云头压得极低,飞一般向这里合拢。 突然间,有人用嘶哑的声音大叫了起来: “蝗神!是蝗神啊!” 仿佛一滴水落入了油锅之中,四方炸响。黑气迅速弥漫在上空,那是数以万计、千万计的昆虫,带着翅膀鼓噪的恐怖声响,很快便降落在树上、田野上。人群惊慌失措地奔跑,道士自己也被纷乱的人群裹挟着,爬起又跌倒,但此刻已经没有人顾得上他了。 抛开故事的虚构成分,后世传颂的贞观之治其实开端于一种相当混乱而纷杂的局面之中。公元627年至629年,仅在这短短三年间,大唐帝国历经了政治动乱、灾荒、饥馑、战争的考验,尤以贞观三年为烈。那一年先有对突厥的用兵,后有持续了两年的关中大旱,接踵而来的蝗灾几乎令作为京畿后盾的渭河流域颗粒无收。长安城里到处都是逃荒的灾民,衣衫褴褛,有气无力地向着路人乞讨,孩子们则蜷缩在墙角,睁着眼,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局面似乎已经到了最艰难的时候,看起来,再也没什么比这更糟糕了,然而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此后发生的事情险些成为一场地狱中的噩梦。 “瘟疫?” “嘘!” 四下看了看,确认周围并没有闲杂客人,便装打扮的校尉这才心事重重地开口,“前日巡查,城中多了五具饥民尸首,死状极其可怕。此外还有数人病重,症状都是一样。此事已经奏明圣上,军中严令不得散播,城内百姓尚未知晓。” 对面的酒肆主人露出了不以为然地神色,“真是瘟疫的话,瞒也瞒不住。” “话虽如此,现在情况未明,京城中的精锐部队大半被调去各地平抑民情,只剩下北衙司的秦将军守护宫城。就算没有瘟疫,城中灾民数量如此之多,万一有变,后果不堪设想。”说到这里,尉迟方眼神一亮,道:“对了,李兄你精通医道,可有治病的法子?” “不是有太医么?有他们在,却也用我不着。” “问题就在这里,我们发现病患之后,便将他们带回去诊治。谁知几名太医联手,竟然无人知道病因源起,更不要说开方抓药了。” “哦?”似乎来了兴趣,李淳风道:“是什么样的症状?” “初起类似风寒,病人畏寒发热,颈中出现浅红斑痕;而后高烧不退,水米不进;等到过了三五日,斑痕颜色转为紫红,便丢了性命。” “瘟疫成因复杂,昔日医圣曾留下施治之方,但人各异,病也各异,有时灵验,有时则难以奏效。——不说这个,太医是如何救治的?” “正是试用了各种方法,却不见好转。目前我们带回来的病人已经死去四人,剩下二人还在苟延残喘。”眉头紧蹙,校尉道:“昨日来报,城中又发现了十数人染病,而且,这些逃荒来的人多半在京城并无亲眷,平日就露宿街头,难以计数。这样下去,迟早会波及全城。” 叹了口气,酒肆主人满面愁容,“若是那样,我这酒铺只怕也要歇业了。” “李兄!”尉迟方没好气地道,“都到了这地步,你还只顾着你的生意……” “嗳,话不是这么说。生意人当然一心想着生意,至于保护城邦、赈济灾民,有忠勤国事的尉迟大人就够了。难不成要我伸手抢你的买卖?” “这……” 尉迟方明知他说的是正理,然而这事不关己的模样却令人着恼。见他词穷,青衫男子微微一笑,阳光落在清朗眉宇间,映得光泽如玉,“这就是不做官家人的好处,管它朝代更迭、人世兴废,天下事自有他人操心,却和李某这闲杂人无关哪。” 话音刚落,门口突然拥进几名戎装汉子。为首一人四十余岁,腆胸凸肚,昂首阔步,大声道:“谁是李淳风?” 酒肆主人起身拱手:“在下便是。” 那人斜着眼上下打量着他,突然手一挥,喝道:“带走!” 猝不及防,两名汉子已经直奔李淳风而去,气势汹汹。尉迟方大惊,喝道:“住手!”与此同时,柜台上的摇光应声奔了出来,拦在酒肆主人之前,手中抓着算盘,一脸戒备之色。 突如其来的变故连李淳风也有些愕然,随即镇静下来。 “阁下是谁?要带我去哪里?” “少废话,去了你就知道了!” “此言差矣。”酒肆主人示意摇光无妨,自己则不动声色地坐回去,慢条斯理地剥起了桌上花生,并不朝那人望一眼,“一无朝廷敕令,二无官府文书,空口白话便要我跟你走,从何说起?” “正是。”见那人蛮横无礼,尉迟方也不禁恼了,伸手按上刀柄,“清平世界,天子脚下,怎能胡乱抓人!” 他是军官出身,虽然年轻,言行举止自然有威仪。见到这般阵仗,那人也有些怯意,但气焰仍不稍减,挺了挺胸,道:“彭国公的命令,谁敢不听?” 这句话出口,两个人均怔了怔。大唐开国功臣之一的王君廓,本是一员骁将,累功封至彭国公,兼领幽州大都督。只听过名头,却和二人并无交往。 正在此时,一个尖利声音响起:“混帐!”肥胖大汉呆了一呆,没等反应过来,两边脸颊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两个耳光。打人的是一个极瘦的中年人,脸型尖长,穿一领考究的蜀锦绿袍,看起来倒像是套在一只猴子身上。看身材,只怕先前那大汉要抵他两个还多。奇怪的是大汉捂着脸,竟是敢怒不敢言。 “大都督让你请李先生,你却这般无礼,看我不打折你的狗腿!”一面又转向李淳风,满脸堆笑道:“先生恕罪,这厮是府中新进的护卫,愣头愣脑,触犯了先生,还请勿怪。等我回去一定重重责罚!” 眉峰微微一挑,李淳风道:“阁下是?” “在下姓王名尧,承蒙大都督提携,现在府中充任七品执事。请李先生到府正是大都督的意思,还请先生看下官薄面,不吝尊步。”特意将“下官”与“七品”两个词咬得极重,王尧面有得色。尉迟方却听得暗暗恼怒,此人是王君廓的管家,说起来也不过是家奴身份,却这般骄狂自大,拿腔作势。正要出言回绝,却见酒肆主人脸上也堆起了笑容。 “原来是王大人,久仰久仰,失敬失敬。不知大人到此有何指教?” 王尧自以为得计,笑道:“岂敢。下官是来向先生道喜的。” “哦?” “大都督求贤若渴,素来仰慕先生的才名,因此特意派我等延请先生到府。倘若应对合宜,顺了他老人家的心意,功名富贵指日可待,难道不是可喜可贺么?” 王尧说得口沫横飞,尉迟方却越听越不耐烦。他深知自己这位朋友为人,面上圆融和光,内里却是宁折不弯的傲拗。帝王之尊尚且不肯轻易投靠,更何况依附权门,与这些蝇营狗苟之辈共事。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李淳风竟然没有回绝,满面春风地拱手道:“要王大人亲自上门,实不敢当。李某何德何能,竟蒙大都督青眼相加,真是三生有幸。” 第72节 第二章 刺客 听他如此说,尉迟方也怔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尧得意洋洋,道:“先生过谦了,大都督对你可赏识得很。他老人家待人是极有章法的,只要好好为他做事,职位必在下官之上。” “如此说来,还请王大人多多提携。” “哪里哪里,”一边亲亲热热来拉李淳风的手,一边连称呼也改了,“今后咱们便是同僚,李兄不必客气。” “哈哈。”青衫男子不动声色地将手背向身后,王尧便握了一个空,只得尴尬地缩了回去,“不过,有一件事,要和大人预先说明。” “嗨,有何要求尽管开口便是,你我自己人,一切好说。” “大人既然听说过我,想必也知道我这随意楼的规矩,一向是不白做事,不白收钱的。按理说,为大都督效力,那是理所应当,但这规矩么,也不能坏了……” 望向王尧,李淳风一脸歉意,似乎当真踌躇难以开口。王尧本以为他要说什么话,心中忐忑,此刻听说只是为了钱财,顿时一松,笑道:“这有何难?大都督府上别的没有,金珠宝贝却是随手打赏,李兄说个数便是。” “那就多谢了。”酒肆主人欣然道:“只是这金额……” 没等他说完,王尧拍着胸脯道:“包在我身上。李兄要是信不过,小弟我来做这个保人。随你要多少,府中没有拿不出的。” “甚好甚好。”李淳风顺手接过摇光手上算盘,啪啪一阵乱打,也不知道在算什么,嘴里还念念有词。末了将算盘一放,满意地说道:“一共是八万七千三百两银子,就请王大人做保吧。” 笑容倏地凝结在王尧脸上,他结结巴巴地道:“这……这……开什么玩笑?” “一点也不开玩笑。李某与人说话,向来分三六九等。知己良朋,分文不取;若是话不投机,未免要收些补偿,明码实价,童叟无欺。王大人不幸,正是最不投机的那一种,一句话该一万两。你与我一共说了九句,那就是九万;新客让利三毫,八万七千三百两银子,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说到此处,酒肆主人右手平摊,向上伸出,笑容可掬:“请王大人付账吧。” 尉迟方这才明白过来,不禁拊掌大笑。再看王尧一张脸,已变成了猪肝颜色。 “你!你……好个李淳风!果然有胆子,有种!” “过奖。李某是生意人,只认银子,不认交情。既然王大人付不出银子,就请离开,莫打扰了我的买卖。” 垂下眼,酒肆主人一脸冷肃。那边尉迟方早已站起,虎视眈眈望着一干人等。王尧不知深浅,又不敢当真用强,只得咬牙道:“好,好,你等着,姓李的,这笔帐我记下了!”怒气冲冲,带着一班人夺门而出,身后摇光跟着赶了出去,拿起扫帚将地上脚印尽数扫了,像是怕弄脏了店中地面。 “痛快,痛快!”校尉重又坐下,长出一口气,“恶奴嘴脸,真是令人生厌。彭国公也是不检点,竟然会要这等人来做说客。” 毫不在意地将花生扔进口中,李淳风淡淡道:“官家对百姓,从来都是仗势欺人的多。只是尉迟未曾亲历,所以不知啊。” “好歹留些面子,我也算是官家人。”校尉不满地说道。 “哎呀,是是是,险些忘了。尉迟大人尽管吩咐,小人洗耳恭听。” “少来。”突然想到一件事,尉迟方正色道:“李兄这次得罪了彭国公,往后可要小心。听说此人气量狭窄,脾气暴戾,若是来找你的麻烦……” “有麻烦才有趣味。难道尉迟还信不过我?” “我当然信你。”校尉诚恳说道:“只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岂不闻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 “话虽如此,得罪尉迟这样的志诚君子,最多也不过生生我的闷气,实在无聊之极;倒是得罪小人有趣得多啊。” “……李兄!” “好好,不说笑了。不过方才之事,想起来倒有些后悔。” “后悔?” 伸出修长手指,轻轻敲击桌面,李淳风眼中光芒隐隐闪动,“素不相识,王君廓为何会找上我?只可惜如今再问,怕是问不出名堂来了。” “要我代为打听么?” “不必理会,眼下还有更有趣的事。方才所说瘟疫,病人是在哪里发现的?” 校尉这才想起之前的话题,老老实实说道:“就在城东宁光寺,那里五年之前被火烧毁,如今只剩下一片废墟,许多饥民便借地栖身。”突然明白对方所指,大喜抬头:“李兄答应出手医治了?” “病理未明,如何出手?不过,能令太医束手的病症,倒真是令人好奇呀。” “好极了!”兴奋之下,校尉一跃而起:“我就知道,以李兄性情,一定不忍心袖手旁观!” “哈哈,少废话。只说一句:去还是不去?” “还用说?当然要去!” “好,带路。” “行行好,给些吃的吧……” “老爷可怜可怜我们吧……” 此起彼伏的低语构成了一片连贯的声浪,让人分不清到底是谁在说,又说了些什么。这里是都城东南,也是灾民集中的地方。一双双毫无神采的眼睛就这样紧紧盯着过往的行人和马匹,希望得到一些赖以活命的恩惠。偶尔有人扔下一枚铜板或者半块烧饼,立刻有一群人一窝蜂地涌过去,景象触目惊心。 这其中却有一人并没有加入乞讨的行列,而是呆呆坐在墙角。身上裹着一领肮脏破旧的黑袍,低垂着头,头上斜戴着一顶破旧毡帽,压得极低,看不清面貌。 “让开!让开!” 远处传来呼喝之声,那是数名家将簇拥着一名中年人,锦袍玉带,双目深陷,略带阴鸷之气。黑衣乞丐看到此人,眼中突然射出奇异光芒。 “快让道!莫冲撞了大都督!” 侍卫依旧在大声叱喝,马鞭随意向两侧挥扫,将那些来不及闪开的人打得满地乱滚。马上骑士一言不发,似乎有什么心事,对眼前一幕视若无睹。 突然间,黑衣人一跃而起,手中多了一把精光耀目的短刃,直向马上人刺去。这一下猝不及防,侍卫尚且来不及反应,但那人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一怔之后立刻本能闪躲,嚓地一声轻响,剑尖滑过了胸前要害,刺入肩头。 “刺客!有刺客!” 一瞬间局势大乱,数名卫士立刻挡在那人身前,拔出武器。黑衣人身手极为敏捷,一击不成,毫不恋战,拔出匕首转身就跑。惊魂未定的骑士仍不失大将风度,浓眉紧锁,喝道:“慌什么?都给我追!”侍卫不敢怠慢,立刻纵马跟上。然而那刺客却极其狡猾,并不从大道上奔逃,而是在屋宇房舍之间穿行,几个转弯之后,已失去了他的行踪。 第三章 入怀 城东,宁光寺。 第73节 与其说这是一座寺庙,不如说是一处废墟。庙前钟楼已彻底烧毁,剩下一口绿锈斑斑的大钟,弃置在倾倒的石碑之上,钟身满是烟火留下的黑色痕迹;四周墙壁倒还完好,屋顶却已在大火中坍塌,只靠几根烧焦的柱子勉强支撑,太阳便从上方直射下来。屋中横七竖八或坐或卧,满是外地逃荒来的人,个个面黄肌瘦,有气无力。空气中混合着汗水和便溺的难闻气味,引得一群蚊蝇嗡嗡,丝毫不畏惧人们的驱赶。 当李淳风和尉迟方跨入寺门,映入眼帘的正是这凄惨如同人间地狱的景象。饥饿和疾病已经令人知觉麻木,庙中人对二人的到来没有丝毫反应。一名中年妇人独自坐在大殿一角,目光呆滞,手中抱着一名男孩。孩子大约七八岁,身形异乎寻常的瘦小,仰着头,在母亲怀抱着软软垂下,一动不动,嘴唇微微张开。颈部有一块紫红色瘢痕,在灰白的皮肤上显得异常触目。稍一靠近,则有令人作呕的恶臭传来。显而易见,孩子已经死去多时。见到如此伤心惨目的状况,尉迟方便想将男孩接过,却被同伴拉住了。 “小心,莫碰他。” 似乎听见了他的话,女人抬起头,呆呆笑道:“轻些,别吵醒他……醒来他要喊饿的……睡着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就在抬头的瞬间,见到女人颈间也有一块鲜明的红痕。尉迟方不禁“啊”了一声,李淳风看他一眼,一言不发,伸手拉过女人细瘦的手腕,刚一搭上,眉头便皱了起来。 “如何?”校尉忍不住小声问道。摇了摇头,李淳风道:“脉象散乱,病势甚为凶险,难以摸清头绪。” “这……连你也不能治么?” “哈”地一声,酒肆主人淡淡道:“尉迟未免太看得起我了。世上病症何止千万种,瘟疫的成因则更为复杂,即令神农在世,也未必能一一医治,更何况李某。” 他凝神片刻,松开手指,又将手缩回袖中,“无论如何,这里的情形甚为不妥。气味混杂,生人、死人;病人、常人交混而居,疫病一旦散播,则难以控制。” “那么……” “须将先前发现的带病之人集中在一处,封闭入口,禁止出入。至于尸首,带出城外荒野深埋,掘土应深于七尺,免得被野狗拖出,暴露于外。这样一来,或许可以减缓瘟疫散播的速度。” “好!我这就去办!” “对了,兵士也要注意,手脸均用洁净白布包裹,肌肤不得与尸首相触。事毕立刻沐浴净身,并以沸水浇烫衣物。” “明白了。” 校尉正要转身,却见对方并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站立不动,凝目出神,似乎想到了什么。 “李兄?” 李淳风如梦初醒地“啊”了一声,环顾四周,道:“你先回去,我再瞧瞧。方才那女子脉象和医圣所载时疫大不相同,须要多看几人,才能推敲缘由。” 尉迟方与酒肆主人相交已久,深知他一旦有所发现,便务必穷及其源的执拗个性。何况说到医道,自己也是一窍不通,只得点了点头,先行离开,料想好友处置完毕之后自会回转。果然,等到他带领一队士兵前来封闭庙门、清点尸首时,李淳风已不知去向。 天色已晚,校尉独自骑马向住处行去。尉迟恭只有他一个侄儿,向来又看重兄弟情义,原本想要他住在府中,却被他婉言谢绝了,自己到城南赁屋居住。表面的理由是不欲打扰叔父,然而事实上,担心被打扰的正是他自己。一般而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正是这个年纪的人所向往的,又怎会好端端地替自己套上笼头? 如今他便在暗自庆幸当初的决定。月已将满,在深黯天色中线条明晰清楚,仿佛触手可及。不时有凉风阵阵,将柳丝吹拂到脸上,痒痒的极为惬意,与白日里所见的恐怖景象仿佛两个世界。不知不觉有绮念涌上:假如方才并非和病人、尸首打交道,而是与哪家闺秀幽会归来,此刻的月色想必更有情味。 正当遐思之际,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长巷转角处传来。尉迟方立刻拉紧缰绳,让本来就慢悠悠的坐骑停了下来,以免撞上来人。双方交错之时,身穿黑衣的人抬头望了尉迟方一眼,校尉本人却并未在意。 突然,那人口中低低地咦了一声,伸手抓住尉迟方的马辔头。没等校尉反应过来,那人竟然跃到了马上,斜坐在他身前。 “喂,你——” 一句话没出口,鼻中突然闻到一阵淡淡香气。和花香不同,这香气直沁人肺腑。来人一声轻笑,伸手抱住了他的脖颈,头上帽子掉落,露出一头乌黑长发,瀑布一般流泻下来。定睛望去,月色下只见到一张洁白无瑕的脸,黑白分明的眼眸正定定地看着自己。——竟是一个女人。 一霎那不知是真是幻。耳中听见那女子清晰急促的声音,娇媚却带着不容辩驳的口气,在他耳边说道:“抱紧我!”迷迷糊糊便照着她的话去做了。这才发现这陌生女子已经脱掉了外衣,只穿着一身单薄的贴身衣物,温软身体紧靠着自己。顿时脑中轰的一声,全身发热。 就在此时,巷子那一头传来吵嚷呼喝之声。 “到哪儿去了?” “这边!” “快,别让他跑了!” 校尉发热的头脑稍稍恢复了清醒,低头看怀中少女,软腻双臂更紧地交缠在他颈中,头则埋在他的怀里。隔着衣物,也能感觉到对方轻微的吐息。假如不是感觉如此真实,差点以为人在梦中。 “站住!” 一声断喝打断了飘飘然的思绪,校尉抬头,便看见几名大汉拦在自己马前。其中一人望了自己一眼,突然惊叫起来,“咦,原来是你!”身材肥胖高大,满脸横肉,正是白天在随意楼遇见的王君廓府上家将。 定了定神,尉迟方喝道:“拦人去路,想干什么?” 那家将一向嚣张跋扈,仗势欺人惯了。但他先前已在李淳风处碰了个大钉子,再看尉迟方勇武轩昂,骑马佩刀,不像是普通人,不免忌惮,却又不能在同伴面前输了声势。腰一挺,大声道:“奉大都督命,捉拿刺客!” “刺客?什么刺客?” “有人刺杀大都督。”晃了晃手中刀:“喂,你看见一个穿黑衣、戴着毡帽的人没有?看见的话就赶紧回报。” 闻言心中一震,同时感到怀中人也微微动了一下,尉迟方下意识地伸出手臂将她环紧,衣袖斗篷遮住了她大部分身体,只剩长发飘动在外,看起来正是一对趁夜冶游的青年男女。 “没有。”这两个字说得斩钉截铁,连校尉本人都几乎将自己的话信以为真。 “没有?”胖汉向前走了两步,突然发现什么似地叫了起来,“这是什么?” 就在尉迟方马后十步之遥,躺着一顶破旧毡帽,正是方才从女子头上掉下来的。尉迟方暗暗叫苦,正想说话,怀中女子忽地夺过他手中马鞭,猛地一鞭抽下去,那马惊跳起来,长嘶一声,奔了出去,身后留下一阵喧嚣叫骂。 蹄声急促,尉迟方一颗心也跟着怦怦乱跳,并不是恐惧追兵,却是莫名其妙的紧张感。一直奔出巷口,连折了几个弯,确定身后无人跟来,这才放缓了马。来历不明的女子已坐正了身体,背对着他,像是完全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你是什么人?”直到现在,他才有余暇发问。对方却不回话,只是低声道:“小方哥哥。” 这四个字很轻,却像是惊雷一般。尉迟方张大了嘴,半天才叫道:“你,你是庐江王——” 女子回过头,嫣然一笑。 “你记起来了。” 第四章 叛贼 隐约水声从板壁缝隙中传来,同时透出来的还有些微昏黄烛光。校尉正襟危坐,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朝那边张望的念头。过了不久,耳中听到“呀”的一声,门开了。少女背对着烛光站在那里,长长黑发湿漉漉的,不断有水珠滴落。身上穿的是尉迟方一件旧袍,原本过于宽大,却因为水湿贴在身上,勾勒出清晰的身体轮廓。视线下移,校尉看见她赤裸的洁白双脚,指甲圆润,脚背上还有几个浅窝。心中一荡,顿时收回了目光,不敢再看。 恍然如同隔世,他想起了这少女的身份:庐江王李瑗之女李蘅。李瑗是高祖李渊堂兄之子,前任幽州大都督,也是王君廓当年的顶头上司。五年之前,尉迟恭曾带尉迟方到庐江王府做客,那时的李蘅只是个小丫头,任性刁蛮,缠着尉迟方要他教习武艺,又嫌他姓氏拗口,只肯叫他“小方哥哥”。此后不久便发生了玄武门之乱,李瑗起兵谋反,被王君廓杀死,李蘅则下落不明,此后再也不曾听人提起她。 “没想到你一眼就认出了我。” 尉迟方这句话脱口而出,少女微笑道:“是啊,你还是那样,一点也没变。” 第74节 “不过你……”搔了搔头,尉迟方道:“却完全不象那时候了……” 二人初识,尉迟方已是十八岁的青年,形体相貌俱已成熟,五年中变化不大;而当初十二三岁的黄毛丫头,如今已变成了青春少女,这其中简直天差地远。望着眼前女子,脑海中浮现出当年娇憨身影,依稀记得梳着两只丫角,一双大大的眼睛,除此之外印象便完全模糊了。 “嗯。” 一声过后,少女久久不出声。尉迟方有些尴尬,不知说什么才好,却又急于打破沉默,便道:“你……这些年还好吧?” 话刚出口,少女倏地转过头去。尽管看不清脸上神色,却见下颚线条紧绷,显然是紧紧咬住了嘴唇。他心中一阵懊悔,恨不得将刚才那句话吞入肚中。便是用脚趾想也知道,李瑗谋反被诛,李蘅从王爷之女变成罪人家属,如何能好?当年那无忧无虑的天之娇女只怕做梦也想象不到,人生会有如此重大的转折,天堂地狱,仅隔一线。 正要出言安慰,却见李蘅回头盈盈一笑,脸上丝毫看不见伤感之色。 “多谢挂怀,我很好。” 尉迟方想起方才之事,“可是你为什么会被那些人追拿,难道你真去行刺彭国公了?” 仿佛一团火焰,从少女的眼中升起,一刹那间尉迟方被她目光中强烈的恨意所摄,几乎无法移开眼睛。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只可惜老天不长眼,没能要了他的狗命!” “李姑娘!”愕然于她的反应,尉迟方道:“令尊之死,是因为他背叛圣上……” “不是!父亲从始到终,都没有背叛的念头,是王君廓,他才是真正的叛贼!”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也见过家父。依你看来,他是什么样的人?” 这句话问出,尉迟方怔了一怔。印象中李瑗为人亲切和善,毫无王爷的架子。此人生性喜欢莳花弄草,自己随叔父前去做客那些天,正值风起,李瑗生怕大风吹坏园中初开的桃李,便以锦帐裁成屏风遮挡,甚至将卧榻也搬到花园中日夜守护。这样一个人,毫无武将的刚勇,只该做个多愁善感的文人。至于起兵反叛,确实难以想象。 不等尉迟方回答,李蘅径自说道:“王君廓那时是父亲下属,父亲将他当作心腹,十分赏识,甚至……甚至还想将我许配给他。却不知此人野心勃勃,觊觎大都督之位多时。玄武门乱后,父亲人在幽州,对宫中消息毫无所知,是王君廓从长安快马加鞭奔来,说秦王造反,囚禁了太上皇(即李渊),屠杀宗室。听他一说,父亲决意到长安城,找秦王问个清楚。车马行近长安城北,王君廓突然带领亲兵来到父亲帐中,持刀威逼他在事先准备好的谋逆供状上签名,然后将他杀死,把首级带回长安向皇帝请功。从始至终,都是王君廓这奸贼的挑唆布局,为了自家功名富贵不择手段,父亲就这样做了他刀下冤魂!” 这番话说来出人意料,却又合情合理。尉迟方脑中一片混乱,道:“既然如此,为何不到御前辩个明白?” 叹了口气,李蘅道:“谋逆是何等重罪,父亲兴兵在先,又有供状,铁证如山。王君廓凭借平叛的功劳,目前已封了公侯,又承继父亲幽州大都督的职位,而我,如今只是飘泊江湖的罪人之女,又有谁肯为我说话?” “我!我愿意助你!”校尉不假思索,冲口而出。少女看了他一眼,忽地一笑:“嗯,你是好人。” 这句话说得低柔婉转,面上带着笑容,语声却有和年龄不相称的沧桑。缓缓屈膝,跪坐在尉迟方身侧,将脸扬起,左颊贴上了他的面颊,如玉般温润清凉。轰然一声,尉迟方顿时什么也不知道了,迷迷糊糊地伸出手,把眼前人搂入怀中,鼻中皆是少女身上芳馨气息,正要低头靠近,李蘅却睁开了眼,低声道:“为我杀了那姓王的恶贼。” 如同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尉迟方一下清醒过来,“不,我不能杀他!” 怀中柔软躯体刹那僵硬,“为什么?你刚才说要帮助我的。” “我的意思是,寻机辨冤,让圣上公断。”校尉看着少女越来越冰冷的目光,认真解释道,“大都督虽然害死了你父亲,可他毕竟是大唐股肱之臣。尉迟方既然身处军中,自然不能……” “放开。” 声如敲冰凿玉,冷得可怕。校尉怔了一怔,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松开抱住李蘅的手。女子低眉理了理鬓发,突然甩手一掌,带着清脆声响,落在尉迟方面颊上。 “胆小鬼!” 这一掌力道不小,打得尉迟方脸上火热。错愕之下刚要开口,少女已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等到他追出门,夜色沉沉,哪里还有人影?一刹那间,心中惘然若失。 天刚蒙蒙亮,长巷中已响起急促的马蹄声。黄骠马上坐着的正是卫府校尉本人。昨夜之事令他心绪纷乱,一夜不曾合眼。今日一早,便迫不急待来到随意楼,想要从李淳风这里讨个主意,帮助李蘅洗清冤情。眼看熟悉的屋宇已在眼前,尉迟方飞身下马,来不及拴好,一手拉着缰绳,一手去叩门环。大门应声而开,探出来的却是摇光的脑袋。 “咦,这么早……” “打扰。李兄起身了么?” 摇光正要答话,巷子另一边突然转过一乘肩舆,舆上端坐一人,四十余岁,乌帽锦袍,竟是宫中服色。将到门前,从舆上走了下来,昂然道:“李淳风在么?” “先生出门去了,还没回来。” 不等摇光说完,黄门打断了他,道:“圣上有旨,着岐州处士李淳风速速进宫面圣,不得拖延!” 校尉不禁大吃一惊,抱拳道:“敢问这位公公,是圣上要见李兄?” 黄门这才注意打量尉迟方,见他人物轩昂,军官服色,倒也不敢怠慢,道:“不错,咱家正是前来宣旨的。倘若李先生在,这便随我进宫;若是不在,还请赶紧找寻。” 尉迟方连忙转头向摇光:“李兄到底去了哪里?” “不是你把人带出去的么,还来问我……” “什么?难道昨天他去了宁光寺之后,便没有回来?可我明明见他走了。” “先生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说不定就此出门散心去了,也没个准儿。” 这话倒不假,酒肆主人行事随意,兴之所至,数日不归也是有的,身边人也都习以为常。 “这……圣旨召李兄,所为何事?” “原来这位大人没有听说求贤诏。” “求贤诏?” “不错,圣上前日在朝堂颁旨,令天下寺院举办水陆道场,超度亡魂;又命令访求天下奇人异士,施法求雨。都说长安城中李先生有鬼神难测之机,是当世异人,这求雨之道,想必他也精通,因此才要召见。” 这番话一说,尉迟方和摇光立刻面面相觑。千余年前,人们仍然笃信天地神明的存在,有关求雨、祭祀一类玄异之事,都堂而皇之记入正史。朝廷也有所谓太史局、司天监,专设神官,将天象、地志的变化与人世兴衰相连。如今久旱无雨,灾荒频发,朝廷上下人心惶惶,便不免做出一些怪力乱神之事来。眼下长安城中,有关李淳风身怀异术的传闻早已沸沸扬扬,此刻就算说不是,也无人信了。 见二人都怔在当场,黄门板起了脸,神情颇为不快:“圣旨既出,那就一定要见人。延误时刻,谁也担当不起这抗旨之责。二位既知李先生的去向,便代为转告,务必要他进宫面圣。否则龙颜一怒,咱家也交不了差。” 第五章 试病 目送传旨黄门远去,尉迟方长嘘一口气。灵光一闪,恍然大悟,难怪昨日王君廓派人前来招揽,想必也是为了皇帝的求贤诏令。倘若能将李淳风收为王家门客,举荐给皇帝,并求来雨露,解除饥荒安定民心,自然是大功一件。但王君廓那里还能拒绝,圣旨却是刻不容缓,不禁苦笑,喃喃道:“李兄,你这回当真是惹了大麻烦。” “先生可没惹他们,是他们惹上门来的。”摇光不满地咕哝着,“求雨求雨,好端端一个人,又不是巫婆神汉,真是莫名其妙!” 脑中凭空冒出李淳风头裹红巾手持符纸,满口念念有词的模样,尉迟方尽管心中焦急,还是忍不住咧嘴笑了出来,“这样吧,我四处找找,你在这里守着,如果李兄回来了,就赶紧告诉他。” 第75节 摇光点了点头。尉迟方刚要上马,突然看见一名亲随匆匆赶来,一边气喘吁吁地叫道:“大人!大人!出事了!” 就在宁光寺外,一队兵士将寺庙团团围住,个个手中刀枪鲜明。紧闭的庙门内不时传来哭喊声,伴随着敲砸门锁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怎么回事!”尉迟方飞马而来,大声喝道,“你们是何人麾下?” 数名士兵对望了一眼,其中一名队正叉手行礼:“这位大人,我们是龙骑尉秦大人的下属。” “秦大人?是北衙司的秦将军?” “正是。” 唐朝军制,分南衙北衙。北衙司由宦官及亲信统领,相当于帝王亲卫,职权犹在诸军之上。尉迟方心中暗暗吃惊,道:“不知我的属下哪里开罪了秦将军,却要将他们关押?” 话尚未完,门内人已听见了他的声音,叫喊声更大:“大人!我们在这里!救救我们!”一声起,顿时有数人相应,声音都是熟识,全是尉迟方的部属。 “校尉大人,他们没错,但有可能染上了时疫。为防止瘟疫流行,必须收押。事非得已,还请见谅。” “时疫?!这是什么缘故?” “太医院奏请圣上下诏,封锁宁光寺,凡是与病患接触之人,统统要关押隔绝。封寺时这几名军士正好人在寺中,只好将他们也封在内。” “岂有此理!”校尉竖起双眉,“我等奉勋卫府之命巡查,来此地处置疫情,怎能和病人关在一起?!这样即使原先无病,也要染上了。快些开门放人!” “不行!”那队正性情倔强,大声道:“大人官职虽高,我们却只受北衙司管辖,不能听从。这些人已经关押了一夜,就像大人所说的,只怕原先没有病现在也要染上,既然如此,放人就是抗命违旨,莫说是我,就是大人恐怕也担当不起。” “你!” 尉迟方怒火中烧,却又拙于言辞。另一方面,此人所说也不无道理,从大局来看,相较于瘟疫在全城蔓延的可怕后果,区区几条人命确实算不了什么。圣旨既云严防隔绝,那就宁可关错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然而这些人都是跟随自己朝夕相处的部属,怎能抛舍?咬了咬牙,提高声音,向着门内说道:“不要慌!是尉迟方连累了各位兄弟,定会想办法救你们出来!” 此言一出,门内稍稍沉寂,片刻之后,又有人带着哭音喊道:“大人!……这里昨夜又有几名病人死了,真是可怕极了!” 这句话一说,顿时一片哀号痛哭之声,尉迟方心如刀割,攥紧了拳头,茫然不知所措。突然肩上一痛,却是不知何处飞来的一颗小石子。低头看了看,石子上竟还包着一张纸条,连忙捡起,那上面没有落款,也没有抬头,只潦草写着三个字:“玄妙观”。 他眼前一亮,刹那间烦愁尽去,几乎要跳起来。字迹洒脱有力,向所熟识,不是自己那位踏破铁鞋无觅处的李姓好友,又是何人? 一道深灰色的院墙之内,是一大片茂盛桃林。花期早已过了,只剩下绿叶成荫,鸟雀成群。桃林深处,小小茅屋,一切仍是萧尹在时模样,不同的是当初茶酒香气变成了药味。红泥火炉上放置着一只陶罐,青衫男子盘膝端坐炉前,身侧放置着一堆不知名的药材,此外还有几本医书,有绢帛也有竹简。刺鼻药味从炉上瓦罐中发出,一时间几乎呼吸不畅。 “李兄!总算找到你了!” 经历过之前令人焦头烂额的事情,于斯时斯地再见这安稳沉静的男子,正如看到了救星一般。尉迟方不禁大喜,恨不得上前一把抱住,对方却头也不抬,淡淡应了一声。 “你来了。” “咦,这是在做什么?”起初的高兴劲头过去,校尉终于注意到眼前情景的诡异:天气炎热,这样守在炉边,多半要中暑,李淳风却像是毫无所觉,身上竟然还裹着一条厚厚的毡毯。奇怪的是,脸上见不到一滴汗水。 “制药。” “药?”闻言尉迟方心中一喜,道:“李兄已有治疗瘟疫的方法了?” 酒肆主人这才抬头,叹了口气,道:“哪有这么容易。” 想起先前求雨之事,尉迟方连忙道:“先别管这个,圣上召你入宫,你可知道?” “猴儿刚刚告诉了我。是我差她去随意楼探听消息,又让她将你引到这里。”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那就无妨了。”尉迟方松了口气,紧接着又疑惑起来,“不对,既然知道,为什么不回随意楼?” “不是不回去,是回不去。” “为什么?” “哈。”避而不答,酒肆主人从炉前起身。不知为何突然摇晃了一下,站立不稳。尉迟方连忙伸手,下意识要去扶他,对方却退开一步,沉声喝道:“别碰我!” 校尉这才注意到好友面容。看起来一脸倦色,双眼布满血丝,眼下则有明显黑晕。视线下移到对方颈中,突然张大了嘴:那分明是一块淡红斑痕,正是疫病的征兆。 “李兄你,你也……” 嗯了一声,李淳风神色平静,“离我远些,也不要触碰这里的物件。” 这一下震惊非比寻常,过了老半天,尉迟方才语无伦次地道:“怎会这样?!” “为何不会?李某又不是神仙。凡胎肉骨,哪有不生病的道理。” 话说得轻松,尉迟方心情却沉入谷底。他和李淳风相知日久,自然不会如城中百姓那样,将他当作神人看待。但此前经历种种风浪,总见他举重若轻,化险为夷,心底深处对他已是极为信赖,仿佛只要此人在,便可确保无虞。如今却连李淳风也感染了疫症,顿时茫然无所适从。似乎看出了校尉心中所想,酒肆主人道:“不必担心,此事原本就在预料之中。” “……什么意思?” “神农尝百草,以身相试,本就是医者本分。”说话的人心安理得,似乎说的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想要弄清病理,知道它对经络的影响,最便捷的研判对象便是自己:可以随时得知病势变化,监测脉象。” 过了片刻才明白他话中之意,尉迟方不由得睁大了眼:“你……你是故意让自己染病?!” “聪明。”不等校尉开口,李淳风已卷起左边衣袖,只见臂弯处至掌心有一条淡淡红线。取出随身银针,先将其在炭火余烬上灼烧片刻,而后右手行针,以曲泽为始,依次刺入内关、劳宫等穴,最后到左手中指指尖。那针粗而中空,紫黑色血液随着银针运行从顶端源源流出。尉迟方倒吸一口凉气,当事人却一脸喜色。 “妙啊,果然如我所想!往常时疫,无非风热湿燥,所谓天行疠气,干忤经络,与天时密切相关。如今正是大暑天气,脉象却仿佛中寒,与《金匮方》中所说大不相同。假如能从我得证,或许便可以将前人之学推陈出新,另辟蹊径了。” 说到这里,酒肆主人双目闪闪放光,眉飞色舞,看起来不像得病,倒像得了什么彩头。见他如此,尉迟方不禁瞠目结舌,“可是,这病凶险异常,三五日之内便要发作,假如治不了……” “若李某也无法医治,只怕他人更无此能力。”双眉一扬,李淳风打断了尉迟方的话,一贯懒散的神色中,竟透出罕见的锋锐之气,“疫病传播之速,极难控制,只有尽早找到控制疫病的方子,稍迟便不堪设想。别说宁光寺中兵士要送命,就算这座长安城,也在劫难逃。” “李兄知道他们被困?” “嗯。昨日你带人来的时候,我其实仍在附近,离开时正遇上北衙司的人奉命围庙。若非见机得早,连我也出不来了。回楼已不方便,所以来这里安身。” “但这样一来,圣旨的事情怎么办?” “圣旨找的是龙王,又不是李某。” 听他口气,仍是好整以暇,尉迟方不禁急得团团打转,“生死关头,还要说笑!” 第76节 “哈哈,能求来雨水的,可不就是龙王么。别说如今这模样去不得,就算去了,也无用处。——看。” 校尉见他手指向天空,不明其意,仰头望,只见一轮白日,光芒刺眼,连忙闭起眼。 “什么也没有啊。” “以盆油观测,可见日中有乌,是大旱之兆。而月在心宿之上,日未没即现,旱情仍将持续。风云雨雪,一一有征,是天时自然,凡夫俗子,岂可强求?” 『注:以上内容来自《乙巳占》,为李淳风所著,汇聚了中国古代天文观测成果。有一些可用现代科学来解释,如“日中有乌,主大旱”,“乌”其实就是太阳黑子,大约十一年为爆发周期,并可导致地球气候异常。这一点在千余年前中国已有相关记载,明确指出二者关系。此外也有部分内容涉及到传统的阴阳五行、天人交感之说,尚难以西方学术解释。』 虽不明了他话中之意,尉迟方担忧又深一层。李淳风瞥了他一眼,展颜道:“无妨,是我的事,我自然会解决。相交至今,难道还信不过李某?” 尉迟方没好气地道:“就是太相信李兄,才会让你做出这些不知头尾的事!” “是谁一早到楼中,要我出手相救?”酒肆主人早有准备,笑吟吟地道:“这一回,拉我下水的并非别人,正是尉迟你啊。” 此言一出,校尉顿时恨不得嚼了自己舌头,“我,我只是想请李兄瞧瞧有没有治病的方法,可没想到你会这样任性胡来!” “哎呀,面对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尉迟就忍心这般抱怨?” 对方索性耍起赖来,令尉迟方一筹莫展,心中倒生生多了些歉意,“这……可要我留下照应么?” “不必,有小猴儿在,却也用你不着。只是这几日我不便回去,酒肆那边就拜托尉迟了。摇光还是个孩子,素来依赖于我,缺少独自应变之能。我在这里的事情暂时不要透漏,免得他胡思乱想,乱了方寸。” 尉迟方满口应承,又有些不放心,“那你一人在此,可要多加小心,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吩咐。” “放宽心。如果药方研制出来了,我便让猴儿去找你;如果不能……”沉吟片刻,李淳风突然一笑,拱手道:“有劳尉迟,为我收尸。” 第六章 廷议 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预计。封锁宁光寺的敕令一下,城中瘟疫盛行的传言立刻不胫而走,民心惶惶,满城风雨。另一方面,由于疾病蔓延迅速,封锁收到的效果也仍然是微乎其微,短短一日内,长安城中陆续有人染病,不仅在流亡灾民之中,平民里也开始有人罹患瘟疫。原本热闹的西市如今门可罗雀,商贾百姓俱闭门不出,整个长安城笼罩在一片压抑恐慌之中。 “这就是你寻得的妙策?” 威严的声音从宝座之上传下来,而后便是一根针落地都能听得见的静默。座椅上的帝王须髯丰美,双目炯炯,显示出非同一般的意志和旺盛的生命力,无论身体还是头脑都处在人生最顶峰。在他之下,一人俯伏于地,神态恭谨,却是彭国公王君廓。 “微臣寻访来的这位许真人,已在终南山中修行百年,身怀奇术,可以呼风唤雨。据他卜算,只要圣上以天子之名修制一封告天祭文,与所作神符一同烧化,再找一男一女吞服灰烬,即令此阴阳二魂离体,将祭文上达天听,便可求来天庭甘霖。” “是以活人为祭?” “正是。以人为祭是古法,先贤圣人也常依此而行。” “王大人此言差矣,昔日秦穆公杀子车氏三子为殉,国人怜之,作《黄鸟》之歌,哀动四方。上天有好生之德,以杀生为求生之道,岂不大谬?” 说话的人是长孙无忌,他见皇帝脸色不豫,抢先答话,一旁的裴寂却道:“为君王献祭,正是莫大荣光,怎能和杀生相提并论?” “哦?既然如此,裴大人可愿自家领受这‘荣光’?” “长孙大人!你——” 听出对方话语中咄咄逼人的挑衅之意,裴寂不禁大怒,一张脸也涨得通红。他是李渊宠臣,而长孙无忌则是李世民的姻亲,二人一为旧臣,一为新贵,本来就心怀芥蒂。 “不必再说了!”李世民不耐烦地打断了臣下的争论,双目注视太史令傅仁均,“主祭是太史局之事,朕只问你一人。活祭之事,可行否?” 殿堂上的目光都集中在一位老臣身上。此人须发苍苍,捧着笏板的手不停颤抖,越显得老态龙钟。唐朝设立太史局,主管天文历法,典册祭祀,类似古代神官,太史令是太史局的最高官长。傅仁均学识渊博,曾主编《戊寅历》,然而如今年老,又迷信道家玄门秘术,当初的聪明智慧少了许多,倒是刚愎性情更胜从前。 “裴大人言之有理,这献祭是替圣上分忧,为百姓求福,死后魂灵自然位列仙班。如今大旱又兼瘟疫,圣上为苍生夙兴夜寐,寝食不安,倘若上天得知,必将怜而拯之。以区区二人性命,换来天下安宁,这才是‘仁’之真意。如长孙大人所说,未免妇人之仁。” 闻言裴寂洋洋得意。长孙无忌想要开口,看了看皇帝脸色,却又忍下。王君廓见李世民沉吟,连忙再拜奏道:“圣上不必忧虑人选。微臣途中遇到一名陇西佃户,名叫刘全,父母妻子都丧身于大疫。他情愿一死,只要能将家人安葬。至于献祭女子,圣上也可以颁旨访求,重赏之下,必定有人愿意舍生。现今长安城中民心惶惶,谣言四起,倘若为有心人所趁,情势更难设想。朝廷须有所作为,才能安抚民意。” 这句话一说,顿时触动了大唐天子的心事,点头道:“好,主祭之事便交给你了。若有人自愿献祭,赏百金,封五品官诰,立祠祭奠,家人有罪者一概赦免。另着各地寺庙作水陆道场,超度亡魂。此外……”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头向吏部尚书杜如晦道:“对了,征召能人异士的事情进行得如何?” “点选检册,所传数人俱已到齐。只有歧州处士李淳风,尚未寻得下落。” “哦?”眉头微扬,显示皇帝对此颇感兴趣,“就是那位祭天台上的异人?” “启禀圣上,这李淳风本是长安城中市井之徒,年轻识浅,只是招摇撞骗,却并无真才实学,和许真人有天壤之别。”王君廓抢先答道。他性格中本来就有睚眦必报的一面,差人去随意楼,却被酒肆主人奚落,早已深以为恨。一旁裴寂想到祭天事后,自己因法雅受到牵连,心中也自愤愤,添油加醋道:“不错,祭天台之事不过凑巧,适逢其会罢了。身为大唐子民,此人连圣旨也置若罔闻,当真骄狂可恶。” 李世民左手一摆,两人当即住口,大殿中一时鸦雀无声。环视四周,大唐帝王淡淡道:“再传。三传不到,以违旨交大理寺论处。” 站起身,竟不再理会殿下群臣,径自走下阶去。 “那黄门是这样说的?” “没错,昨晚又来,板着一张棺材脸,说什么要封楼捉人,还说连我也要抓。哼,又不是小孩子,谁怕他吓唬?”随意楼中,少年摇光眉头皱成个川字,一脸愤愤不平。倘若是酒肆主人见了,说不定便顺手弹弹他的眉心,开上两句玩笑,然而此刻在他身旁的是校尉,眉头不免比他锁得更紧。 “他没吓唬你,”尉迟方苦笑道:“当真论起抗旨之罪,封楼也只是小事一桩。” “封了才好,”摇光满不在乎地说道:“谁让那人到处乱跑,只管闲事,不管生意。” 摇光口中的“那人”自然便是李淳风,两人既是主仆,也是师徒。酒肆主人性情疏懒,一大一小之间,却是幼者照顾长者居多,不自觉已近如亲人。只是少年古板倔强,又喜欢唠叨数落,一贯足智多谋的酒肆主人碰上他,也常常无可奈何。他并不知道李淳风已染病,自身性命难保,话说得信心十足,却让尉迟方欲言又止。想了想,校尉谨慎开口。 “要是李兄……咳,我是说,要是他遇到了无法解决的事,不能回来……” “不可能!”少年立刻将头摇得拨浪鼓一般,“我家先生虽然懒了些,主意可多得很,只要他在,准保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放心吧,明天再不见人,我就把他藏在地窖最里头的好酒全都卖光,他一心疼,说什么也要奔回来啦!” 一面说着,摇光一面咧开了嘴,得意洋洋。见他如此,尉迟方后头的话只好咽了回去。就在这时,耳边听到一个女子声音,“李先生在吗?” 这声音有几分耳熟,尉迟方转头看去,正是拂云郡主的侍女,连忙拱手道:“是替郡主来传话么?李兄不在楼中。” “哎呀,当真不巧。”侍女跺了跺脚,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有急事找他?可要我转告?” “自然是急事。不过,”侍女瞥了校尉一眼,神色为难,“郡主交待,要当面对李先生说,因此不便转告。” 此言一出,校尉顿时醒悟,不由得尴尬,心中却也为好友欢喜。他为人诚笃,对拂云郡主颇有爱慕之意,却是慕多于爱。自从知道拂云和李淳风之间有情,更是一力促成,倒比当事人还要热心得多。 “对了,尉迟大人可知道李先生人在何处?” 第77节 “他在——”尉迟方总算及时想起了李淳风的嘱咐,将后面的话咽了回去,“这个,总之不必担心,李兄不久便会回来。” 这句话一出口,顿时连自己也深信不疑,烦恼的心情也毫无来由地轻松起来。仿佛下一刻,那青衫男子便会笑吟吟出现在面前,再无疑虑。 第七章 死劫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晚风从窗外吹进来,带着白日余烬的温度。桃叶因为干枯而卷曲着,失去了原先鲜亮光泽。药炉中的火已经熄灭了,寂静中只听见低沉而急促的呼吸声。 男子裹紧了身上毡毯,伸手想要端起案上药碗,手却剧烈颤抖着,几乎将药泼在了地上。他自嘲地摇了摇头,将碗放下,凝视着碗中墨汁一般的液体。 “看来,时间当真不多了……” 语气还是一贯的轻松,然而声音沙哑。意识到这一点,酒肆主人自己也忍不住叹了口气。稍稍平复了一下气息,再次端起碗,将药汁饮尽。 一只黄雀自桃林深处飞来,选择在窗前落脚,又好奇地侧着头,向房内张望,尖细的喙轻啄窗棂,发出笃笃轻响。窗内,青衫男子铺开素笺,取过饱蘸浓墨的笔,低下头来,似乎在沉思。突然手指一松,笔锋在纸上划过一道污渍;人则缓缓伏在案上,再也不动。 如同有灵性般的风悄悄进入室内,绕着那人转了一圈,顽皮地将他肩头乱发一绺绺吹起,又依次放下;黄雀则低鸣一声,振翅飞入暮云外。——这一切却已与屋中人不相干了。夜色沉寂,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合拢过来,将他完全吞噬。 香烟袅袅,从鼎中升起,形成一片白雾,越发衬得蒲团上的道人仙风道骨,望之俨然,莫测高深。这是幽州大都督府中的一处静室,王君廓本人就跪在下首,毕恭毕敬,大气也不敢出。在他对面,坐着的正是那位许真人。单看面貌,和所宣称的百岁相差甚远,面庞红润,看不到一丝皱纹,双目微闭,正在入定之中。 突然之间,道人睁开眼来,拂尘一甩,也没见他如何动作,周身红光大起,整个人如同坐在火中。口中念念有词,拂尘上下舞动,忽地大喝一声“疾!”一道黄符凭空飘了下来。王君廓早看得眼花缭乱,磕头如捣蒜。再看许真人,已收了似真似幻的法术,又恢复到先前模样。 “大都督前日遭逢血光之灾,乃是有小人刑克。见你心诚,又与贫道有缘,这一趟难得出山入世,便与你作个仙法。将这宝符贴身收藏,可保无虞。” “遵命!”王君廓如获至宝,上前恭恭敬敬接了那道符,收入怀中,同时拍了拍手。管家王尧心领神会,立刻端出一只木盘。掀起木盘上的锦缎,但见黄澄澄的一堆,却是数十个元宝。金光闪耀之下,许真人闭着的眼也睁开了一条线。 “这是弟子一点心意,还望笑纳。”王君廓诚惶诚恐地说道:“弟子前程,全靠仙长点化。” “国公爷果然心诚。眼前小小灾劫,有贫道在此,自会无事,不必担心。” 王君廓连连点头,道:“求雨之事,圣上已经允准。但不知仙长可有把握?” “贫道所学,乃是玄门无上正法,上可通天地神灵,下可制妖鬼邪魔,符出龙王必至。只是,那阴阳双魂找到了么?” “托大都督的福,也是仙长威灵所致,已经有一双男女自愿献祭。”一旁的王尧殷勤说道,“求来雨露,那可是莫大功劳,皇上定会尊奉仙长为国师的。” 装模作样地咳了一声,道人道:“山野之人,人间富贵早已不在心上。偶然动念入尘世,不过为救济生灵,岂能道心不坚,再起俗虑,毁了修行?” “仙师果然超凡入圣,”王君廓索性改了称呼,“只可恨那李淳风,不过是个市井狂徒,仗着有几分灵验,几分虚名,竟敢戏弄于我!早晚落在我手中,便要出了这口恶气!” “旁门左道,不足为虑。”许真人不屑地说道,王尧立刻随声附和:“没错,那姓李的只是不入流的妖人,怎能和仙长相比,当真提鞋也不配。” 这顶高帽戴得受用,道人不禁捻须微笑。就在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侍从的声音。 “大都督!宁光寺那里出事了!” 寺门依旧紧闭。从门中传来嘶哑的咒骂声,和哀哭乞求混杂在一起,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天杀的,快放我们出去!” “水……水……给点水……” 封锁寺庙已有三日,这三日中,北衙司派遣专人在城中巡查,将病人送到这里。起初只是流民,到后来城内居民中也陆续有人发病,疾病蔓延的速度超出预计,寺中病患也越来越多。 “阿大,阿大!”这声音尖利,来自寺外,却是一名老妇,一张脸因为焦急哭泣揉得通红。忽然跪倒,向守卫磕起头来,“求求你们,把我家阿大放出来吧!” “不行!”答话的正是阻挡尉迟方的那名队正,是个极其刻板的军人,“封寺是皇上的命令,违抗圣旨,谁也别想活命。” “可是阿大还病着!要是他没了,我这老婆子还有什么指望?” “那也不行!告诉你,你就死心吧,这病是医不好的,这里的人早晚都要死。” 闻言老妇放声大哭起来。就在这时,四外传来更加喧嚣的声浪。数百人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布衣短褐,多数是这长安城中的平常百姓。只是此刻,人们脸上的表情并不像平日那样温和,而是带着愤激扭曲的神色,有些人手中还拿着棍棒火把,来势汹汹,声音嘈杂,一时却也听不清在说些什么。 队正大吃一惊,连忙跃上马,高声喝道:“站住,你们要干什么?天子脚下,这样聚众滋事,想满门抄斩么?!”他声音既高,又穿着官军服色,人群一时也静了片刻。然而很快地,七嘴八舌的声浪席卷而来。 “怕什么满门抄斩,再这样下去,等疫鬼放出来,长安城里谁都活不成!” “烧死他们!烧死这些病鬼!” “对,赶紧将这里烧了!” “再不让开,连你们一起烧!” “……” 说到做到,便有几个鲁莽人将火把乱扔。先前那名老妇扑了过来,哭叫道:“不要烧,求你们不要烧!我家阿大在里面!”却哪有人肯听。隐隐听见门内的哭喊,混着门外的嘈杂,形成一片纷乱景象。北衙司的守卫们起先还尽责驱赶,等到人数越聚越多,局面难以控制,面对十倍、数十倍于自己的人潮,守卫心中也生了惧意,一边急速差遣人禀告上司,一边加强戒备,将防线缩紧,聚在门前,双方形成对峙。 队正为人倔强,却忠于职守,一面在马上躲闪着飞舞的火把,一面举刀威吓,不提防有人一把扯住他的腿,将他硬生生从马上拉下来,跌了个鼻青脸肿,手中刀也不知飞到了哪里。好不容易爬起来,却发现自己已经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地被愤怒民众包围,乱石棍棒如雨而下。那边守卫也发现自家队正落了单,想要过来帮忙,却被人群生生截断阻住。 正在这危急关头,有人大喝一声:“住手!”紧接着刀光一闪,两条木棍立刻断成两截,飞上了天。死里逃生的队正连忙爬起,抬头一看,马上那人身材高大,眉目英挺,正是尉迟方。手中宝刀闪闪发亮,神威凛凛。见他迟疑,校尉喝道:“还不快跑?”一言提醒,队正象得了救命稻草一样仓皇向守卫那边奔去。 第八章 民变 眼前情景已可称之为民变。尉迟方圈转马头,高举宝刀,喝道:“都给我住手!” 尉迟恭是李世民帐下第一猛将,尉迟方虽年轻,自小与叔父一起,耳濡目染,颇有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这一声使足力气的大喝,便如半天中打下一个霹雳,让人群静了下来。 “封锁宁光寺是圣上的旨意,谁敢借机生事,就是违抗圣旨!你们是听了谁的教唆,来这里烧寺?赶紧退开!” 有些胆小的人向后退了几步,但看人数众多,又收住了脚步。更多人则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起来。为首一名鲁莽青年扬了扬手中火把,道:“圣上?这瘟疫是天降的祸害,圣上也没法子。终南山的许真人说了,要是不把瘟神除掉,大伙儿就等着一起死吧!” “什么瘟神?” “寺里这些人全都被瘟神附身了,这场瘟疫就是他们带来的。瘟神要替身,死了一个,就会找上更多人,除非烧了寺,让那些恶鬼没地方安身,咱们才有活路。” “胡说八道!”尉迟方忍不住恼怒,“这里封锁的都是和你我一样的人,只是得了病,哪里是什么瘟神恶鬼!听清楚了,统统回去,莫再胡闹!” “让我们回去,那些当官的又怎样?”青年满脸不屑神色,“我表叔就在东门守城,听他说,前几天刘太医、高尚书都偷偷把家眷送出城了,却把我们关在城里等死。他们的命是命,我们的性命就不是性命?” 第78节 这一来,人们又重新鼓噪起来。尉迟方从未应付过这等场面,不禁一筹莫展。下意识勒紧了缰绳,握刀的手已经满是汗水。就在这时,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喝道:“不用慌!随意楼的李先生已得知此事,正在研制药方,很快便有分晓。有他在,此事一定会解决!” 仿佛石子落入了水面,“李先生”这三个字在人群中传递着,此起彼伏,余波动荡。长安城中对酒肆主人向来就有诸多传言,这些传言也加重了围绕在他身上的神秘色彩。处在当时那个年代,便难免与怪力乱神之事联系起来,而灾祸时刻,却是这类言辞最易蛊惑人心,也易安抚人心。 青年却仍然固执,“可是许真人说,这病是天公降灾,没法治的。那位真人是活神仙,他的话总不会错吧?就算李先生能耐再大,也拗不过老天爷。” 顿时议论再起,莫衷一是。大多数人都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不愿散去。眼看局势又回到僵持之中,尉迟方汗流浃背,回想当日见到李淳风时的情形,自己也有些动摇起来,但还是硬撑着道:“绝无此事!李兄答应过我,他既然说了能治瘟疫,那就一定能做到!” 这句话说到最后,底气已有些不足,不像劝服众人,倒像是在给自己打气。但紧接着耳中传来一个带笑的声音,“多谢尉迟信任,李某愧不敢当。” 这声音如此耳熟,一刹那心头狂喜,尉迟方大叫起来。 “李兄!” 一点没错,说话的那人青衫如旧,神色安然,正是随意楼中李淳风。尉迟方一跃下马,刚要向他伸出手,却又迟疑,对方却毫无顾忌地握住了自己的手。 “你,你……没事了?” 一眼看去,酒肆主人颈中已不见那可怖的红印,面色仍有些苍白,却是神清气爽。李淳风点了点头,笑容满面。 “总算不负尉迟所托。” 尉迟方顿时心中一热,反手将他的手紧紧握住。此时此刻,两人欣喜之意均发自肺腑,毫无保留。 “李先生!李先生来了!” 身周的窃窃私议变成了竞相传告。李淳风接过校尉手中缰绳,跨上坐骑,朗声拱手道:“李淳风在此。大唐天下,自有神灵庇佑,降祸之事纯属子虚乌有,各位不必担心。至于瘟疫,我已将药方交给太医署,他们正在各处采买药材,宁光寺中病患很快便可治愈。” 登时欢声四起。先前那名儿子在寺中的老妇跪倒在地,连连磕头,守卫们也都松了口气,拍手欢呼起来,先前紧张气氛消弭于无形。 眼看人群渐渐散去,尉迟方抹了一把额上汗水,转向自己好友,一肚子话想要问,却又不知从何说起。酒肆主人看出他的疑问,微微一笑。 “这一次当真好险。幸好我的判断无误,这病症似寒实热,用极寒的药物,以毒攻毒,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我就知道,你一定能想出法子!” “这倒是。想不出的话,你我只怕便不能再见面了。” “李兄!” “哈哈,放心。班仲升曾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此次虽然侥幸,却也是有所准备。” 一面说着,一面跳下马来,从怀中取出一张纸,交给尉迟方,“这便是治疗瘟疫的药方。你让属下按方抓药,先救了宁光寺中的人,再将这方子在城中广为传播,务必令全城得知。这样一来,便无惧瘟疫。” 尉迟方连连点头,将药方珍重放入怀中,“你方才说,已经将药方交给太医署?” “对,我让猴儿带给马周,由他处置。不过官家行事素来缓慢,又要逐级上报。救命之事急如星火,不如两处准备,也好——” 话说到一半,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一只手还握着缰绳,人却缓缓坐倒。尉迟方大吃一惊,连忙伸手穿过胁下,扶住他的身子,叫道:“李兄!你怎么了?”再看李淳风,却是面色煞白,额角鬓边全是虚汗。 “无妨。” “可是你——” 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道:“是我糊涂,这两日光顾着研制药物,忘了人生头等大事。” 尉迟方这才明白过来,瞠目道:“李兄是……饿的?” “不然你以为如何?如今路也走不动,只能向尉迟乞食了。” “这个好办!”校尉立刻兴冲冲跳起身来,拍着胸脯道:“李兄想吃些什么?万全阁的烤肘子、黄河鲤鱼,张记的羊羹宋大家的烩鸭……别说一顿,就是要我请你百十顿,都绝无问题!” “多谢多谢,不过……眼下就算是山珍海味,也比不上一块现成的糖糕啊……” 第九章 惊变 果然,饱餐一顿之后,酒肆主人立刻容光焕发,神采奕奕。两人此刻正坐在万全阁临街的位置,面前肴核狼藉。窗户敞开,清风徐徐而入,尉迟方心情也畅快无比,仿佛搬去了一块大石。突然想到圣旨招贤之事,一下子又沉了下来。 “李兄,前天圣上又遣人去了你的随意楼,这一次诏令甚是严厉。” “嗯。”李淳风顺手拈了一块酥酪放入口中,含糊不清地道:“由他去吧。” “这……这是什么意思?”尉迟方不禁瞠目结舌。 “意思便是,长安城已不是久居之地。” “什么?!” “莫惊。”酒肆主人眼明手快地接住了被校尉一震,险些倾倒的酒壶,“三十六计走为上,目前也只有如此了。” “可是……” “可是什么?皇帝是要我为朝廷效力,李某却只愿做个江湖散人,倘若答应,未免违背本心。至于求雨,本来就是荒诞无稽之事,违命不忠,从命则不诚,如果从命而不能成功,结果也是一样。如此这般,不走又能如何?” “怎么走?” “不难,此事我已安排妥当。在这长安城中,不知不觉过了七年时光,也是要离开的时候了。蜀道险阻,天姥奇观,东海碣石,西山昆仑……天下到处都是我未历之境,不识之事,正该一一游历。” 听他侃侃而谈,洒脱不羁,尉迟方心中不由得难过。他是重情义之人,一想到好友即将离去,顿时酒也喝不下去了。李淳风似乎知道他所想,举杯道:“人生如落叶,飘零未可知。能与尉迟这样的坦荡君子结交,得一时盘桓,也是李某之幸。此生缘分未尽,他年必有再会之期。来来来,且尽杯中酒,莫学儿女态。” 相识以来,从未见他如此诚恳郑重,迥非往日玩世不恭的模样。尉迟方心中一暖,再不迟疑,仰头将酒干了。离别在即,甘醇酒液尝在嘴里,也带了些许苦涩之意。突然想到一事,开口道:“那郡主呢?你和她……” 李淳风淡淡道:“我是我,她是她。” 尉迟方怔了一怔,摇头苦笑道:“李兄你……还真是无情之人。” “多情不是过错,但若是任情而动,明知故犯,难免贻害他人。以她的聪明,必定也是明白的。” “可郡主对你——” 第79节 “那又如何?她是皇室之女,万事难以自主;而我……”沉吟片刻,忽地笑了笑,道:“我是被宗族除籍的罪人,结局已定,更无可言。纵情任性之错,一生一次已经足够,岂能再犯?” 他说得随意,尉迟方却腾地站起身,张大了嘴。中国古代,所谓家国天下,奉行的是宗法制度,除籍算得上最严厉的处置手段,除非犯了大逆不道的重罪,才会被逐出家门。 “你怎会……” “意外么?”说话的人神色镇定自若,双目一瞬不瞬紧盯着他。尉迟方怔了怔,慢慢坐下,突然抬头,坚定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只信李兄。你一定是被人冤屈的!” 这回轮到李淳风发怔,蓦地哈哈大笑起来:“尉迟,你当真是——” 话未说完,耳边传来一阵鸣锣喝道的声音。两人不约而同向下望去,却见一列车仗正向楼前行来。远远看不清晰,似乎是两顶舆乘,一前一后,皆着红袍。看发式,前者为男,后者为女。那舆乘极其华贵,座上覆有绫锦,以鲜花和树叶装饰,却完全不是寻常所用的模样。肩舆前后,各有十名道童,手持法器,念念有词,四周挤满了围观者。邻桌的人也开始议论纷纷。 “这就是献祭的那对男女?真是罪过。听说明日巳时,就要他们服毒自尽。” “什么罪过,这可是求也求不来的福分,听那个真人说,这两人舍命求雨,是要成仙的。” “嗐,人都死了,谁知道是成了仙还是做了鬼?说不定就是白白送死。” 听到周围声音,尉迟方心中不由得大怒,道:“这混帐许真人,我看就是个骗子!什么活人献祭,什么天公降灾,我可不信!好端端的人,怎能充当祭品?” 李淳风不置可否地收回了目光,“乱世多妖孽,自古皆然。哗众取宠,以幻术惑乱人心,以流言蛊惑人意,是惯常伎俩,不必奇怪。你我也只是寻常人,管不了天下的闲事。既然皇帝下了诏令,此事便无可挽回了。再说,你是现役武官,难道要抗旨将人抢下来?” 校尉想一想也对,只能把一肚子愤愤不平咽了回去。此时舆乘已经走近,正在楼下。不经意间一瞥,目光却凝固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舆乘上的女子眼神倔强,平静的脸上毫无表情,不是那日从自己家中离开的李蘅又是谁?与此同时,女子也正好抬起头,四目交投的一刹那,对方眼中突然流露出复杂神色,却又很快收回目光。 “李姑娘!李姑娘!” 酒楼上的校尉跳起身,不顾一切大叫起来。女子却像是没有听见,再也不曾看他。眼看这一行车仗渐渐远去,尉迟方不禁呆若木鸡。这时候有人轻拍了他的肩头,回过头,便见到酒肆主人有些诧异的面孔。 “你认得这女子?” “是,是……她是……”尚未从方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校尉机械地答道。突然醒悟过来,一把扯住李淳风的衣袖,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李兄!你一定要救她!” “哦?”酒肆主人眉头微微皱起,“慢慢说。” 于是尉迟方便将自己和李蘅相识的经过和盘托出,幼时如何结识,嗣后又是怎样认出,连带那夜将她带进自己家中的情形,也一并相告。李淳风眉头不禁皱得更紧。 “你是说,她是庐江王的女儿?” “没错!” “这就奇怪了。” “什么奇怪?”尉迟方正在心神不宁,也来不及咀嚼他话中之意,“我只以为她躲了起来,没想到竟然揭榜作了人祭!这……这……这到底是为什么?” “如果我猜得不错,她应该别有所图。”李淳风冷静地道:“这一次主祭官是那位彭国公么?” “正是!”一句话出口,尉迟方也明白了,吃惊道:“你是说,她想要刺杀——” “嗯,从你所说情形看来,她心中只有报仇一事。一次不成,必有第二次。” “这样不行!她一定会送命的!”想到相识以来种种,虽然只是短暂相处,但那黑夜中少女温暖的身躯,细微潮湿的发香,以及灯下共话时那一种娇痴婉娈,此刻都清晰之极地浮上心头。这才惊觉,不经意中两人之间已有牵绊,倘非情愫,至少也是割舍不下,拆解不开,“不,我决不能眼看着她送死!” 这句话说得坚决。李淳风目光先是诧异,后是洞明世事的恍然。正要开口,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紧接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先生!先生!”摇光如释重负,奔了过来,一脸欣喜,“总算被我捉到你了!” “什么话,”酒肆主人伸手拍了拍少年的脑袋,脸上带笑,显得心中也颇欢喜,口中却道:“你家先生又不是贼,捉来做什么?对了,你怎知我在这里?” “嗨,我可有的是耳报神。”摇光神气活现地说。李淳风略一思索,已经明白:“是葫芦和瓜哥?难怪。”葫芦、瓜哥均是钟馗手下的少年乞儿,走街串巷,消息最为灵通。酒肆主人出面解宁光寺之围,形迹已露,自然逃不过他们的眼线。 “真没劲,又被你知道了。”摇光有些扫兴,不过很快就又得意起来,“喏,这个,猜得出是谁给你的吗?” 见少年取出怀中一封信,同时一脸古怪笑容,酒肆主人顺手接过。天青色信笺上用流丽小楷写着两行字:“今夜酉时,河上画船。” 第十章 阳关 天上明月,岸边杨柳,河上画船。恍惚便是初识之际的景象,心境却与先前迥异。尉迟方有些不自安,拉了李淳风一把,低声道:“我还是在这里等李兄吧。” “不必。你不是想救那位李蘅姑娘么?郡主那里,或许还有一线机会。” “可是她……你——” 话未说完,身侧之人已不动声色向前走去,尉迟方只得将满肚子的话暂且咽下,跟了上去。 月色明净,星光疏朗。春花都已落尽,秋桂却还没开,沿着河岸细细长着无数苇叶,颜色青青,随风起伏,将传说中繁盛热闹的夏季渲染成一场寂寞花事。便在此时,一声悠然轻响,将这夜的寂静打破。转头看去,画船之上隐隐现出女子身影,低眉抚琴,如有所待。 坐在舟中,尉迟方心中局促。拂云仍如当日初见一般,淡扫蛾眉,素净衣裳,更显清艳,只是眉宇微锁,仿佛有心事重重。她对校尉同来之事毫不诧异,却像早已料到,连座中酒盏都准备了三个。或许是她知李淳风必会如此行事;然而想深一层,则酒肆主人心中也早知她之所知。二人之间,究竟如何默契,是谁知谁更多一些,当真分说不清。 “郡主,”见二人都不说话,尉迟方只得轻咳一声,“今夜好兴致,这琴——” 眼光转向女子身前的古琴,望去颇有几分眼熟。拂云颔首道:“不错,这凤兮琴就是老师留下的。” 拂云曾随学士刘钧学琴。刘钧爱琴成痴,为此将古琴的原主人害死,最终却被荆烈所杀,临终前将这古琴交托给了拂云。这段往事《游侠令》中曾述,也是她和李淳风、尉迟方二人相识的缘由。此刻再看,那琴身乌黑温润,如墨玉一般,确是神品。 “月夜听琴,果然风雅。”一旁李淳风不动声色地道,“只可惜李某是个市井之徒,未免辜负这明月瑶琴。” 拂云微笑,道:“记得那日初见,李兄也曾说过,什么混吃混喝的话。李……你……你就是爱煞风景。” 最后一句突然低了下去,语意并非恼怒,却带着淡淡惆怅。听在尉迟方耳中,不知为何有些惶恐。再看李淳风,握着酒杯的手顿了顿,没说什么,而是将酒饮下。 “对了,有件事想请问郡主:已故的庐江王李瑗,你见过么?” “庐江王?”拂云想了想,道:“他是上皇的堂侄,长我一辈。数年前因为谋逆之罪被杀,但我却没有见过此人。” “既然如此,他的女儿你也不会见过了。” “不曾。不过上皇在位之时,他带女儿来谒见过数次。” “明白了,多谢。” 第80节 这一段话问者似乎没有问到重点,答话的人也并不在意对方的问题。尉迟方听得没头没脑,想开口询问,又怕唐突,却见拂云捧起案头一只玉匣。 “今日相邀,是为此物。” “哦?” 那玉匣通体纯白,触手温润,刻有缠枝莲花图案,散发着淡淡的云头香气息。匣上并没有锁,而是用丝线打了个小结。酒肆主人正要打开,却被拂云阻止。 “时机不到。十日之后,再请李兄开看吧。” 毫不迟疑地将玉匣收入怀中,酒肆主人点头道:“好。” 女子这才轻吁一口气,微笑道:“其实这本就是你的东西。物归原主,我也了却一桩心愿。” 一边说着,一边调起弦。弦线有些松了,弹拨之际声音略微沉闷,拂云便一一校准,口中道:“李兄见多识广,可曾去过阳关?据说在长安以西,很遥远的地方。那里看不到城池,只有遍地青青牧草;也见不到人烟,只有成群的牛羊……” 她说到这里,脸上还带着淡淡笑意,却有一大颗眼泪从面颊上滚下来,“啪”地一声,滴在古琴之上。尉迟方心中没来由一颤,叫道:“郡主!”再看李淳风,面色刹那苍白,瞬间又恢复了常态。 “知道此地,但不曾去过。” “嗯”了一声,拂云抬头,望向窗外,怔怔出神。尉迟方正要开口,却听她低低说道:“若我不在,你能记我多久?” 说话时她并未看向李淳风,神情态度坦然自若,毫无隐晦避忌。然而在斯时斯地斯人,却又顺理成章。尉迟方开始不明所以,等到突然明白自己听到的本该是只属于二人的私语,顿时大吃一惊,局促不安地望向自己好友。酒肆主人却没有丝毫讶异,只是郑重答道:“十年之内,不敢相忘。” 直到此时,拂云脸上才现出如往常一样的笑容,“你曾说过,十年光阴,也不过寥寥数语。人生匆促,得君子十年记忆,是拂云之幸。”不等李淳风答话,她轻轻拨出两个音符,“这支曲子,就叫阳关谱。” 随后便径直弹奏起来,起先还有些生疏,逐渐地心与琴合,指法也变得圆熟,听者眼前仿佛展现出那一片碧草黄沙。天似穹庐,四周只有风声呼啸;满目萧然,俱化作不见古人也无来者的苍凉之意。 尉迟方听得心驰神往。月光从画船外照进来,清明透彻,令烛火黯然失色。岸上青青苇叶被月色映照成一片银白,看起来如同着花一般,这景象热烈中又带着一丝凄凉。空气中弥漫着云头香淡淡的芬芳。青衫男子一动不动,似在聍听琴声,目光却投向了窗外,久久停驻在一轮圆月上,眉眼俱是清辉,却有抹不去的岑寂落寞。 突然之间,一道亮光倏然从李淳风眼中闪过。蓦地起身,把沉浸在琴声中的校尉吓了一跳,连忙再看,却见李淳风满脸都是惊讶恍然,似乎瞬间悟出了什么。一旁的拂云则毫不在意,仍旧低眉抚琴,仿佛全身心都融入了琴音中。 “李兄?” 尉迟方刚一张口,对方已经转身奔出了舱门。一惊之下连忙起身追去,舱帘一掀,却见李淳风正站立在船头,仰首向天。 “你这是——” 一句话没说完,已被李淳风打断,“尉迟,快看!” 声音中有压抑不住的兴奋。尉迟方抬头望去,圆月旁有稀疏的三颗亮星,聚在东南一侧;仔细观看,才发现月色已不如先前明亮,而是有些朦胧光晕,边缘变得模糊不清。一道细而长的黑云像是腰带,将月亮拦腰分为两半。除此之外,便只有浩瀚夜空,无边无垠。校尉心中疑惑,正要开口,却呆住了:李淳风凝神屏息,注视着天空,袍袖迎风,散发在风中扬起。那一刻,这红尘俗世中平凡的青衫男子,似已化身天界谪仙。 “尉迟!明日一早,带我入宫!” “什么?!”乍闻此言,尉迟方不免吃惊,随即又是一喜:“李兄不走了?” “天意参商,结局已定,夫复何言。但今夜生离既不可免,来日死别却仍可违。”转过头来,李淳风目中光彩湛然,比星光更盛,“听着!我应诺你,一定为你将那位李姑娘救下!” 尉迟方心中大喜,伸手与他紧握,却不知说些什么好。船舱内的琴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叹息声低而细,几不可闻。一曲阳关,已到尽头。 第十一章 救难 烈日依旧高踞苍穹,俯视着其下蝼蚁一般的人群。高台下,挤满了从四面八方闻讯而来的看客,台上则分别置有两只蒲团,香花铺满。数名道童在台上四处游走,将纸符洒下,雪片一般落在躲避不及的看客身上,口中还念念有词。突然一声钟磬,众人大哗,再看是台上已经多了一个白须白眉的道人。 “许真人!” 围观众人已经开始叫起道人的名字来。那许真人双目微阖,任凭台下嘈杂,不言也不动。 “升仙之时将至,不得耽误。还不快将人请上!” 说话的是一旁的主祭官王君廓。随着他的话,两名身穿大红衣袍的男女从左右二侧踏上高台,盘膝坐在蒲团上。脸上均带着青铜制成的雨神面具,看不清面貌,正是自愿充当活祭的一男一女,刘全和李蘅。台下议论声更大,有摇头叹息的,有顶礼膜拜的,绝大多数人却只是好奇于接下来的热闹。 钟磬再响,一名相貌伶俐的锦衣道童上前,捧着一只银盘,恭恭敬敬地向天再拜。盘中有一张薄薄的黄绢,是李世民亲笔所写,祭告天地之文。等他拜毕,来到许真人之前跪下。道人口中默念,蓦地拂尘一甩,一道火光直奔盘中御笔祭文而去,瞬间将那黄绢化成灰烬。台下一片啧啧称奇之声,都说真人法力高深。道童将银盘捧下,须臾取了无根净水来,把绢灰化入其中,分为两碗,端到蒲团上的两人前。男子毫不犹豫,一口气将水饮尽,那女子却只是端坐在那里,纹丝不动。一双手笼入袖中,也不曾拿出来。 道人也有些诧异,睁开了眼。王君廓皱了皱眉,刚要走过去,却听台下有人大叫:“停下!快些停下!” 来人是骑在一匹快马之上,冲进场中的。那马来得疾速,台下众人纷纷闪避,很快便让出一条路来。守在台下的兵丁想要拦阻,却见他身着军官服色,手中捧着一道圣谕,大声喝道:“圣上有诏,暂停祭祀!” 这下全场哗然。来人从容下马,登上高台,躬身将圣旨交到了王君廓手中。身形健硕,英姿焕然,正是卫府校尉尉迟方。 “要朕下旨,停了祭祀?”大殿之上,帝王正注视着阶下青衫男子。目光中看不出喜怒之色,“为何?” “天时有常,天行有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凡事当顺势而为,不可勉强。” 随黄门陛见的李淳风侃侃而谈,一旁的太史令傅仁均却忍不住了,“大胆!你是说我天要亡我大唐么?” “错了。我朝文修武治,自当承天之佑。圣上英明神武,上天又岂会不恤民意?因此眼前之难只是一时,只要顺应天意,自然逢凶化吉,须臾可解。” “须臾可解?”裴寂不禁冷笑,“三月未雨,天下大旱,颗粒无收。这样的局面,叫什么须臾可解?当真是年轻狂妄,只知大言欺世!” 李淳风却也不恼,朗声道:“草民既然敢说可解,那就自然解得。只要将祭祀取消,今日午时以后,申时之前,必有雨水下降,连绵十日不绝。” 顿时大殿上讶声一片。李世民沉吟未语,却见马周站了出来,躬身道:“臣与李淳风乃是旧识,愿以身家性命为他作保。日前长安城中瘟疫之难,便是李兄一力排解。此人胸罗广博,绝非大言欺世之辈,还请圣上明察。” 这一来惊讶之声更盛,众人目光都集中在眼前低眉敛目的布衣青年身上。低首沉思片刻,李世民决然道:“传旨,停了祭祀。” “圣上,不可啊!”傅仁均慌忙奏道:“这祭祀的时辰,是许真人亲自推算出来的,错过了时刻便不能上达天庭。这李淳风不过一介凡夫,怎能洞察天机?信他之言,只怕悔之晚矣!” 双眉一扬,李淳风眼中锋芒再现,“傅大人,李某别无长物,只此一身,便以此身担保:倘若今日无雨,那就以我之命,代祭天庭。” 宫门外,尉迟方正在不停踱步。眼看太阳越来越高,很快就要接近祭祀的巳时,心中更是如同油煎一样,过一会儿便伸长了脖子向殿内望去,却什么也看不见。正在七上八下之际,突然见到酒肆主人同一名黄门匆匆而来,顿时跳了起来,飞奔过去。 “李兄!” “来不及细说了,圣谕在此,拿去救人吧。”李淳风将黄门手中托着的圣旨交给尉迟方,一见之下,校尉心中狂喜,郑重接过,点头道:“好!” 一人一骑扬尘飞驰而去。身后青衫男子轻吁一口气,负起双手,神情淡然。目光停留在没有一丝云影的高天之上。 “这……这……怎会如此?!”王君廓瞠目结舌地看着那诏书,“祭祀之事,明明是皇帝亲自下令啊!” 第81节 “卑职只是奉命传旨,至于圣上心意为何更改,大人可亲自询问。”尉迟方手按刀柄,回答得不卑不亢。就在这时,那头突然传来沉重的一声,台下一片惊呼,转头去看,却是刘全倒在了蒲团之上,滚了两滚,便不动了。面具掉落下来,露出一张死白面孔,双目大睁,满是临死之前的痛苦狰狞,七窍中缓缓渗出黑色血液。尉迟方大吃一惊,这才知道那符水中事先已混入了毒药。台下立刻骚动起来,多数人起先不过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等到当真亲眼见到有人在面前死去,胆小的人已经捂住了眼,更多的人则是骂起了台上道士。许真人蓦地睁开双眼,尖声喝道:“法术已作,时辰不能更改!何方妖孽,竟然蛊惑圣上,坏我玄门妙法!” “什么玄门妙法!”尉迟方怒火中烧,道:“分明是残害人命!告诉你,今日午后就要有大雨,这是李兄观测天象的结果,却和你这狗屁人祭没分毫关系。”眼看李蘅仍旧坐在蒲团上,一声不吭,当下就想拉她离开,却被两名道童阻住。 “午后大雨?”道人冷冷一笑,拂尘扬起,道:“你来看看这天!” 拂尘之上,天空澄澈,骄阳似火。极目望去,见不到一朵云彩,强烈的光线令四周化作白晃晃一片——而时间已逼近午时。 第十二章 刺杀 尉迟方不禁呆了。许真人继续说道:“贫道所施行的,乃是毕生修为炼就的五雷正法,能与天地沟通。这祭文上天之后,还需经玉帝亲览,再传令龙王行雨,少说也要十日,怎能如此快捷?” 这时候台下已有机灵人叫了出来,“那玉帝要是不同意,不就没雨了么?”顿时一片哄笑,又有人道:“说不定龙王不在家,还要误了时辰,这样一来,有雨没雨,说哪一天都行啊!”声音直传到台上,令许真人一张老脸涨得如同紫茄。 “无知小辈!这天晴日朗,我倒要看你如何变出雨水来!” 心思也开始动摇,一片纷乱中,尉迟方突然想起昨夜和李淳风的对话来。 “李兄,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不是看到,而是听到。凤兮琴的琴弦松了。” “弦松了?这……这又是什么道理?” “月下有晕,是风之象;琴弦松弛,则是因为水气过多。水、风相合,必生雨露。而月在壁星之上,又处于心宿左侧,恰恰是大雨即将来临的预兆,倘若遇上如今的东南风,接下来正是连绵阴雨。综上种种,若我所料不错,明日午后,便是转雨之期。” “所以你打算进宫?” “是。可以此为由,说服皇帝取消祭祀,这样一来,那位李姑娘也就有了生机。” “你有几成把握?万一……” “成败由天,不在于人。”青衫男子语气淡然,“只要天不欺我,当行则行,李某亦无所惧。” 想到这里,尉迟方突然勇气大增,望了一眼坐在那里纹丝不动的李蘅,挺胸道:“好,当着在场这许多人,我和你赌上一赌。倘若李兄所言是真,今日有雨,你便离开长安城,再也不要来这里兴风作浪;若是不下雨,尉迟方这六品校尉不要也罢,从此天下浪游。你可敢接受?” 他说得豪气勃发,台下众人此刻早已对道士装神弄鬼的行径深感厌恶,此刻便一起拍手叫好。骑虎难下,许真人也不再顾及道德高士的架子,怒道:“有何不敢?反正午时转瞬将至!到时候倒让人看看,究竟谁才是真有道行!” 的确,日影高悬,眼看已过午时。尉迟方并不知道,在皇宫之内还有另一个赌局,事关生死。但相识以来,李淳风的言行早已令他深信不疑,而此次又是为了他的请托不惜以身犯险,自然而然存了一力维护的念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象却还没有任何变化,树梢也纹丝不动。围观众人开始议论起来。许真人鼻孔中哼了一声,拂尘轻挥,面有得色。王君廓已从报信的家将处听说了圣意更改的缘由,他本来就对李淳风瞧不顺眼,这一次此人居然破坏祭祀,毁了自己的邀宠之道,更是将他恨之入骨,巴不得皇帝马上将他杀却才好,与许真人也是同一心思。尉迟方心中开始不安,汗水也爬上了脊背。他倒不是担忧自己的官位,而是担心好友声名受污。然而此刻,却也只能焦急等待,毫无办法。 正在这时,从极远处的天边突然传来一声沉闷声响,隐隐约约,却又说不上到底是什么声音。众人面面相觑,有人叫出声来:“是雷公!打雷了!” “胡说!”许真人大声喝道:“哪里来的雷声!” 话音方落,又是一声。这一次更加清晰,的的确确,正是许久不曾听闻的霹雳之音。人群已开始涌动,所有人都抬起头来,望向天空。就在此刻,天色骤暗,狂风着地卷起,吹得树枝疯了一般摇动,许真人脸上已变了颜色,剩下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雨!下雨了!” 起先是一点两点,再然后,仿佛久未发泄的雨水终于找到了突破口,突然变成了倾盆之势。雨声如万千奔马呼啸而来,隐含着雷霆万钧的力量。 “天可怜见!” “终于下雨了!” 无人躲避,甚至连遮挡的念头都没有,台下众人便这样跪在雨中,望空遥拜天公,任凭久违的雨水将身子浇透,人人脸上都是狂喜之色,有些人更是高兴得痛哭起来。尉迟方松了口气,抹了把脸,却不知脸上到底是汗水还是雨水。这才望向台上,许真人早已躲避得不知去向,只剩下王君廓一人张大了嘴,呆若木鸡。 他此刻心中满是喜悦,实在不想理会此人,迈步便向依旧坐在那里的李蘅走去,伸出手来,低声道:“没事了,来吧,和我一同走。” 少女抬起头,青铜面具下一双漆黑的眼注视着他,尽管隔着面具,尉迟方仍然可以见到那熟悉的目光,甚至可以想象她的神色,忍不住咧开嘴笑了。就在这时,他听见少女清晰地叹了口气。 “抱歉,是我骗了你。” 尉迟方还没来得及思索话中之意,右胁下突然有一阵凉意,伴随着尖锐的痛楚。低头看去,却是一把雪亮的短刃。他大吃一惊,脑中一片混乱,刚叫了一声“你——”,少女已经抽出刀刃,轻盈身躯再不迟疑,宛如一只飞蛾扑向站在他身后的王君廓。随着“扑”的一声轻响,那把短刃已经插入王君廓后心,一直贯穿到胸前。大唐名将转过身来,手捂着冒血的胸口,脸上满是不可置信的惊讶,一手指着少女,像是想要说什么话,却又说不出来。最终只是闷哼了一声,缓缓倒在地上,抽搐几下便不动了。一张染血的黄纸从他胸前掉落下来,却是许真人给他的那张护身符。 第十三章 无名 一切都在转瞬之间,变故仓促,无人能够阻止,台下尖叫声此起彼伏。尉迟方已坐倒在地,渐渐模糊的视线中,只见少女甩手扔出面具,红色身影如同一团火焰,俏生生立在风雨之中,仿佛随时都会随风湮灭。耳边听到她清脆的声音,斩钉截铁般,一字字传入耳内: “庐江王之女李蘅为父报仇,手刃王贼。心愿已了,自当含笑九泉。” 突然之间无法自控,尉迟方拼着最后力气大叫她的名字:“李蘅!”少女回过头来,一眼不看那些刚刚回神,正向她扑来的兵丁,只是专注之极地望着尉迟方,脸上依稀便是那日灯下神情,却多了几分温柔凄楚。 “若你叫的是我的名字,那该多好。” 蓦地回刀自刭,鲜血喷溅而出,划出满空红艳,如同雨中落瓣。尉迟方大叫一声,人也随即昏了过去。 ※※※ 史载,幽州大都督王君廓骄纵越法,为仇人所杀。太宗追其前功,将之安葬于骊山之下。至于刺客的真实身份早已无从考证。风传是庐江王之女,替父报仇,但朝廷既然讳莫如深,所有谈论也仅限于私下流言。灾疫过后,长安城很快又重现繁华景象,之前种种惊心动魄的事情,此刻回头再看,如同做了一场恶梦。 再长的梦魇也有醒的时候。连绵了十日的大雨刚刚停歇,树叶因为雨水的清洗变得色泽碧绿,青翠欲滴。不知何处来的黄雀轻声啼叫,却见不到它的身影,或许正躲在绿叶之下。尉迟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觉得浑身如同抽了筋骨一般,使不上一些力气。脑子里还是浑浑噩噩,鼻中却已闻到一阵淡淡药香,费力地转过头,却看见墙角边有个熟悉的人影,不假思索便叫了出来。 “摇光!” 声音是异乎寻常的嘶哑,自己几乎听不到,却也让正忙着熬药的少年转过头来,开心地道:“嗨,你醒啦!” 见到少年脸庞的时候,尉迟方的记忆才一点一点恢复过来。高台上的红色身影,刺向自己的利刃,以及最后那满天血光。胸口一痛,下意识地抚住。摇光已注意到了他的举动,皱着眉头走了过来,“喂喂,乱动些什么?睡了十天,醒来就不老实。” “十天?”尉迟方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随即懊恼道:“我怎么这么不中用!” “先生说了,那女子下手时避过了要害,伤得不重。不过你心思浮躁,气血紊乱,恐怕对伤势有害,所以给你服了些安神药物,让你老老实实睡觉,这样好得快些。” “原来是李兄的意思。”尉迟方这才舒了口气。缓缓动了下身子,伤处只是隐隐作痛,却已无大碍。试着坐起,也只觉得身体有些发软,其余并无不适,想必是酒肆主人的妙手,心中暗暗感激,“李兄呢?你怎么不回楼里?” “是先生要我留下来照顾你的。”摇光拉长了嘴唇,一脸不高兴,“其实我看他是巴不得我不在,没人烦他。唉,这些天将他一个人留在楼里,又不知会闯出什么祸来。” 见到小管家懊丧神色,尉迟方忍不住笑,“放心好了,你家先生总不至于把楼给拆了。” 第82节 “没错。当真拆了,重建岂不要花费我的银子?”一个带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还是尉迟知我。” 随着语声,门帘一掀,一人施施然走了进来,青衫束发,笑容明朗,正是李淳风。尉迟方大喜,叫道:“李兄!” “尉迟醒了。感觉如何?” 校尉伸了伸筋骨,爽朗笑道:“看样子,明日就能上马挥刀了。” “哈哈,那就好。久卧不利恢复,也该起来动上一动。明日此时,我来接你。” “接我?要上哪里去?” “到时候便知。” 马车宽敞舒适,一路向东南行去,车行缓慢,也不觉得颠簸。尉迟方心中疑惑,但酒肆主人绝口不提此行目的,便也不问。一直到了一处所在,方才嘱咐停车。走下车来,映入眼帘的竟是骊山脚下一座新坟。那坟墓修得甚为精致,坟前有新植松柏,坟后则是依依垂柳。坟前立着一块光滑的青石碑,却没有刻上名字。 “这是……” 蓦地明白过来,尉迟方心中一痛,伸手扶住了石碑。李淳风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头,道:“男儿丈夫,当悲则悲,当喜则喜,不必顾忌。强自压抑,反而容易郁结伤身。” “我……我……”这一刹那尉迟方心中有千百念头纷至沓来,流转往复,渐渐思虑澄明。悲伤悔恨悄然退去,却有一种彻悟般的解脱。突然抬头,紧紧握住酒肆主人的手,道:“多谢!” 这一声语出至诚,酒肆主人却避开了他的目光,“不用谢我。抱歉,我没能做到对你的承诺。所能做的,也只是如此。” “不,这不怪你。你已为她求得了圣旨,是我没能阻止……” “莫要如此说。她是聪明女子,当日刺你那一刀,既是防你阻止她的行动,也是为了避免牵连于你。求仁得仁,我想她离去之时,心中并无遗憾。” 青山如黛,一弯静水潺潺流过,四周景色如画,隐约听到林外稚童笑语,正是人世间难以割舍的良辰美景。尉迟方心头略觉安慰,突然想到一件事,道:“这墓碑上为何无名?” “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并非真正的李蘅。” “什么?!” “当日你说她是庐江王的女儿,我就觉得奇怪。宗室之女,不该无人认得,尤其她和王君廓还曾有婚姻之约,王的手下不少当年庐江王旧部,怎能当面不识?” “你那日问郡主是否见过庐江王,也是因为这个?” “对,郡主回答,李蘅曾数次进宫。祭礼之前,例要见驾加封。如果真是李蘅,被人认出的风险也太大了,她不该如此不智。” “可是,我明明记得——”校尉话说一半,顿时愣住。的确,他所记得与少女的初见,也只是个模糊身影,实在算不上“记得”。 “所以,这女子并非李蘅。真正的李蘅,或许已葬身乱军之中。” “那她是谁?”尉迟方失控般大叫起来。 就在此时,林中传来嬉笑之声,“小方哥哥,慢些,等等我——” 校尉刹那间心中一震。抬头望去,却是一个男童,和两个更加年幼的女童,素不相识,想来这称呼也只是巧合。两名女童中一人身着华裳,笑颜如花,神色开朗,叫声便是她发出的。另一个女童则穿着一件素色单衣,面容羞怯,紧紧跟在先前那人身后,看起来像是一对主仆。一瞥之间,仿佛有什么东西触动了心弦,尉迟方忍不住大叫起来。 “是她!我想起来了!她是李蘅的侍女!” 这句话一出口,便像是突然打开了一个尘封已久的盒子,所有往事在这一刻一并涌上心头,恰似清浅泉水流过白石,丝缕波纹俱清晰可见。当年在庐江王府中,那个总是低头跟在小姐身后,有时候微笑着偷偷望自己一眼的羞怯女孩;深夜里骤然相逢,用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儿时戏言称呼自己的陌生少女,以及在高台上说着“若是我多好”那凄楚决绝的红色身影……一瞬间都重叠了起来,历历在目,无比清晰。 “对,没错,她叫,她叫——” 回忆在此戛然而止,尉迟方蓦地发现,自己竟没有丝毫有关这女子姓名的印象。当年的他,注意力全在那位娇憨小姐身上,又怎会留意到她身后默默望着自己的平凡小鬟?这义烈女子为家主复仇,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与情感,却不曾在世上留下些微印记,生而无名,死而无姓。想到这里,尉迟方颓然坐倒,抱着头道:“她叫什么,我不记得了。” “不必难过。”青衫男子并未望向他,而是如往常一样,凝视着碧如水洗的湛然远空。像是回答对方,又像是喃喃自语,“结局已定,记得或是忘记,十年或是百年,都没有分别了。” 唐贞观年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派遣禄东赞等人出使唐朝,要求约为婚姻。太宗以宗室之女拂云许之,加封文成公主。唐与吐蕃自此睦邻相好,往来频繁。 就在皇家仪仗西出都门之后,随意楼中,一人缓缓解开玉匣上的丝结。盒中并无他物,只有一枚红绳串着的铜钱,压在一张天青色的信纸之上;纸上也没有任何话语,只是用女子清秀笔迹端正地写着两个字:参商。 西出阳关,千里之外,有风沙正起。群山巍峨,雪峰高耸,那将是属于这位唐朝女子的另一个传奇。 (第六卷终) 后记 非人磨墨墨磨人 三年三本书,这速度对于职业写手而言,实在够慢;但作为一个本职工作跟文字八竿子打不着的玩票分子,已经很满意了。生命在文字中消磨下去,虽无意义,也不可惜。 名字是现成的介绍:唐朝历史背景,青年李淳风为主角。没有玄幻成分,介于探案和传奇之间,六个故事,20多万字。之所以采取这种写法是因为我没耐性写太长的篇幅,一个一个了结,比较有成就感。此外就是小时候读过的《福尔摩斯》《亚森罗平》之类玩艺儿作怪,对这种主角固定的系列故事相当偏爱。象是坐在车窗里看风景,列车飞驰,时间过去,景物轮替……而车中的人依然不变。 李淳风是个古怪角色,我有时候觉得他可以算作一个第欧根尼,或称犬儒主义者。散漫,小气,经常在不恰当的时候开些无聊玩笑,偶尔堂而皇之占朋友一点小便宜,即所谓“以君子风度行小人之事”。这些设定或许是为了和传说中那位道貌岸然的高人划清界限,但在我,却是一种恶搞自己笔下人物的本能。此外,他对自然万物以及人性保留着孩童一样的好奇心,喜欢追根求源找到其中深藏的因果,喜欢收集奇闻轶事并美其名曰人生乐趣……某种程度上,自然科学家和侦探确实有相似之处。 当然这不是全部。这个人物有隐藏着的慈悲,这种慈悲不是拯救者自上而下的宽恕,却更多倾向于对人性感同身受的理解。本质上他是相信人性的,相信其中“善”和“坚执”的那一面,而后以一种不那么坚执的态度去化解。以杨朱式的出世者面目出现,行儒家的入世济生之实,外杨内儒,或许是合适的形容。 传统小说中也有破案情节,但那些主角要么尚方宝剑一举人人下跪,要么飞檐走壁能人所不能。这种当然也很过瘾,可是看多了,就不免想,如果一个人既没有显赫的权力,也没有高强的武功,仅仅凭着对世事多一些了解,多一些智慧,能否解决问题?这或许是写这个系列故事的初衷。除此之外,对唐代的偏爱也是选取题材的决定因素。作为作者,就拥有了把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随意拉进书中的特权。这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写故事的乐趣,多半在此了。 至于这六个故事,唯一的共同点在于,它们的结局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圆满”。这一点并非有意为之,而是不知不觉就写成了这样。简单说来,《傀儡术》是关于执着的,《游侠令》是关于善恶的,《铜钱记》写命运,《天雷动》写抉择,《山鬼降》主题是爱情,而《阳关谱》,顾名思义,说的是离别。——这样想来,还是脱不了“文以载道”的老毛病。相比而言,最不满意第一个,因为刚开始动笔,人物都还没成型,又要加入场景环境的设定,顾此失彼,勉强修改成篇,却显得牵强。如一个读者说的,故事刚展开就结束了,过于仓促。其次是第五篇,想表达的东西太多,反而不够自然,结局没什么说服力。其他的,大概可以看看吧。 书写完了,一部分生命也就这样从字里行间耗去了。倘若要说真实感触,只有茫然二字。非人磨墨墨磨人,时光的魔力,胜过世间一切魔法。 〖如此夜,独坐看天孙。流水浮灯惊一梦,清风逐浪已三春。弹指付微尘。 声渐断,渐断渐销魂。斯世常疑非吾世,此身或恐是他身。谁问假与真。 ——双调忆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