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我给你的爱》
序:爱是装满星光的漂流瓶
在遥远的中世纪,有一种漂流瓶,人们把秘密或书信放在玻璃瓶中,密封起来,放进大海里。希望在未知的一天,有人能够在海滩上发现它,读懂它的意思。
没有人知道漂流瓶在大海上要漂泊多久,当你捡到它的时候,时间很可能已经是几年,甚至下一个世纪。
我等到自己的那个漂流瓶回来,用了十年的时光。
很久以前,我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里读书。那时我还是一个喜欢在风里奔跑的少年,曾经被一本绿色封面的心灵故事书吸引。犹豫着用零用钱把它买下来,它就成了我那时的一个宝贝,还用胶布和书皮包起来。看完一个故事,就用彩色的笔在上面勾画,写下很多标注。
一个温暖的小故事,一个青春时代的心灵读物,它让我很长时间生活在一种感动之中。
那本书是关于心灵故事、校园以及爱情故事的,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启蒙,它以感性的形式告诉我们世界的样子。所以关于爱情、校园、成长、青春、记忆、未来,那些故事给我的感动依旧保存在心底。
书里的故事都很短,但是它指给我的路却很长。那本书我名字已经忘记,但是里面的故事则一直记得。在那本书丢失之后,我依旧记得它,直到十年之后的今天。
如今,那些书名以及不记得了,但是那份感动和温暖则装在漂流瓶里,越过青春时代那颠簸、充满风浪的大海回来了。捡到它的时候,依旧能感觉到当时内心的潮汐和涌动的喜悦。因为,生活在感动之中的人是懂得感恩,懂得体会的。
这就是我的漂流瓶,装满最初读的故事和感动。
拥有这样的一本书,一个漂流瓶,是幸福的。
有一个修行的禅师,曾经在海边捡到一个密封的瓶子,里面写着一段经文,后来有人告诉他,那是许多个轮回之前,他自己的前世放进大海里的。在很多个轮回后,他今生恰好捡到了。
有一个住在大海深处孤岛上的美丽女巫,把她想说给人听的话,写在树叶上,藏在瓶子里,期待有人能读到它。虽然很可能等到千年后传奇的时代终结,城市里的渔船把它打捞上来,会不小心弄碎它。
有一个天使住在云彩里,它将自己看到的美好的事儿写在瓶子里,丢在大海里,能够捡到它的的人,会是一位幸福的人。因为漂流瓶里写的是天使给捡到瓶子的人实现愿望的承诺。
我的那个漂流瓶没有禅师、天使、女巫的那样古老,但是却一样的神奇。因为我读的那些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变得懂事。
现在我想把那些感动我们内心的文字找回来,放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阅读。
最初读到的那些故事,它是我成长和理解世界的一个引路人。这样的故事它并不仅仅是文学作品那样简单,而是有着温度、亮光的星星。从我们意识到它的存在开始,它会一直不变地在某个地方跟随着我们,呵护着我们。
如果我们能把那些故事,感动装进瓶子里,我们在赶路的时候就有了方向。漂流瓶里的星星,会告诉你前面的路怎么走,会替你保存那些每一个细小的感动。我们因为心的感动,而迅速成长,理解爱,理解生活的意义。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带领我们穿越黑暗的星光,它们也许不是最美的故事,但却能或多或少给你一份感动与力量。大海和溪流会为你呵护好,陪伴着你的漂流瓶,直到天涯海角,海枯石烂的那一天。手拉着手在海边,捡起他,我们一转身的时间也许就是沧海桑田。
我相信这本书在若干年后,也会成为你的许愿瓶,它装满了现在的星光,保存在玻璃瓶中,然后经过大海,在未知的一天你会收到来自它的庇护和问候。
如果某一天你读了这本书里的故事,某一天你捡到了漂流瓶,那么这就是我们最神秘未知的缘分。
1 曾经有人爱你如生命
妹妹的身影消失在病房门外,我的泪水不可抑制地流出眼眶。我明白,父亲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的内疚。
一个叫梅的女人
◎乔叶
那天,我陪姐姐去参加她好友的丧礼。那个死去的女孩很单纯很善良极惹人怜爱,可婚后不久因为爱情的蜕变与家事的纷扰再加上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竟匆匆离逝。参加丧仪的客人并不很多,且多是些年轻女孩,也不过是略坐一坐,再和女孩那位道行不佳的丈夫敷衍几句,便流着泪告辞了。因为姐姐和女孩的情谊尤为深厚,所以姐姐执意要守在她的遗像和骨灰盒旁多坐一会儿。正当我们准备起身时,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走进来。她一身素妆,步履细碎而快捷,手里握着一把鲜花,在灵前站定,望着那女孩花朵掩映中微笑的面庞,泪如泉涌。
我们不由站住脚,看着这个奇特的女孩。姐姐低声道:这也是她的好朋友,叫梅,性格很别致。
这时,那位一直忙前忙后毫无悲色的丈夫赶过来,正欲把那束花拿下,梅一手挡开了他,低而有力地说:“你也配?”
那个男人怔了怔,走开了。屋里霎时死一般安静。
梅仍对着照片自顾自地说道“生而不欢,死又何惧?走了也好,一切都摆脱了。”之后,默默地端详了一会儿照片,我和姐姐陪她静静地站着。然后我们一起走了出来。姐姐轻声道:“你是梅吗?”
她点了点头:"我也知道你是谁。"两人眼里又蓄满了泪水。
“女人真难。”临别时,梅说:“太天真会被爱情溺死,太理性又无法拥有爱情。”
后来梅成了我们家的常客。那年她二十七岁,还没成家。我们劝她,她笑道:“皇帝不急急煞太监,你们操什么心!何况这并不是急的事,万事随缘。我是梅花,好运在冬天呢。”
冬天,果然来了一段缘,可那又算什么缘呢?
一日黄昏下班回到家,梅正和姐姐呆在房间里默默地坐着。见我进来,梅勉强笑了笑。我瞥了一眼堆在床上的行李,知道出了事。因为梅的性格一向坦直,所以也就毫无顾忌地笑问:“是不是花季少女负气离家出走?小心伯母贴寻人启事!”
“我要和别人私奔了。”她淡淡笑道。虽是极力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口气却分明又是真的。“快去给我弄点吃的,我饿坏了。”
梅整整向我们诉说了一夜。梅是一个成功的第三者,可那男人离不了婚,只好私奔,去广州闯荡。谈到他母亲时,梅哭了。
“你真舍得她老人家?”我问。
“是的。”梅哽咽的声音异常冷静,“她诞生了过去的我。爱情诞生了现在的我。我和她的血型虽近,但心已经远了。”
凌晨五点,我和姐姐把梅送上火车。她和那个男人约定在另一城市相会。临上车前,梅呆呆地望着我们,一句话都没说。
回来的路上,我问姐姐:“一个女人真值得为爱情这样吗?”
“也许是的。”姐姐说。
事后,小城自然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澜,梅的母亲和男人的法定妻子哭闹了几场,也就慢慢平息了下来。
再遇见梅,是又一年的冬天。也是黄昏下班回到家,奇迹般地看见梅坐在我房间看书--姐姐已经出嫁了。梅穿着黑大衣,披着红围巾,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和艳丽。她迎着我款款站起来,笑着:“一年不见,长成大姑娘了。”
后来,她告诉我:这次回城主要是代表公司谈一笔生意。问及那个男人,她淡淡道:“早分手了。”
“为什么?你为他付出了那么多。”
“我先提出分手的,我不爱他了。”梅以她坦直的眼神望着我,“正因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才不能忍受掺有杂质的感情。”
送梅出来,梅在路灯下站定,和蔼地望着我:“每个人都有她自己幸福的尺度。比如你姐姐,她很平凡,可是她也很幸福。因为我是我,所以我从不把自己跟别人比。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梅走远了,在风中站立了许久我才蓦然觉得冬天的风是那么冷。我想起了梅曾经说过的话:“我是梅花,好运在冬天呢。”一个冬天,又一个冬天,梅花开了一季又一季,梅,你的命运又如何呢?
过了几天,梅来辞行,问她这几日过得如何,她涩涩一笑:“住宾馆还不都一个样,有什么好不好。”
“伯母……”
“她把我开除家籍了。”梅拂拂满肩黑发:“我的倔脾气还是她遗传的。也许,母亲都难以原谅给自己带来多重苦难的女儿吧。”梅的泪水忽然涌出来。
“还记得梅花在冬天好运吗?”
“嗯。”她点点头:“好运不会消失,她的到来只是时间的问题。其实走到这一步对我来说已经够幸运了。有多少花会在冬天冻死啊,可我一直开到了现在。我是个不安分不知足的女人,似乎永远在寻找生活的中心。这仿佛是一种宿命--只有衬着冰雪才活得够劲儿似的,就像一位女作家所说:生命将会在一个凛冽的夜晚投入到茫茫大雪中去,生命也终将会在一个凌晨冲进滔滔长江中去张扬她的活力。”
我望着她,无话可说。她无疑是某类女人的典型。
那天,我没去送她,她说:“我早习惯一个人走进车站了。”
“你会有家吗?”我最后问。
“会的。”她淡淡一笑,拍拍我的肩:“一个女人终其一生不过在寻找两样东西:爱情和家。”
她走后,我把她给我的梅花型胸针珍藏在首饰盒里。那朵梅花开得挺直,很美。 中秋夜我和父亲终于团聚
◎赵丰
25岁那年冬天,我结了婚,在县城的中学教书,妻子在一家集体性质的企业上班。这样,我们就很少回家。父母亲还住在沣河边的秦渡镇,离县城二十多里。渐渐的,父母亲就对我不满意了。没结婚的时候,我每月给父母亲20元钱。那时我每月的工资是45元。结婚后,我就不再给他们钱了。父亲对朋友说:“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后来,这句话传到我的耳里,我也抱怨起父亲来。你也不关心儿子在县城有没有地方住?工资够不够花?再说,你就是对我有意见,也不该向别人诉说啊。
毕竟是做儿子的,心里再不痛快,我还是隔几个星期回去一趟。妻子常上夜班,身体又不好,一般都是我一个人回去。一进门,父亲拉着脸,母亲劈头就问“你一个人回来?”好像,妻子不回家是一种罪过。我纵有万般委屈,也不会在父母面前表示,还得给他们赔着笑脸,做着解释。可是,内心的不快,使我无法在家里多待。常常是,吃过午饭,我就骑上自行车离开家了。
随着女儿的问世,我和父亲的隔阂日益加深。我知道,父亲是那种抱住旧观念不放的人,他是那么希望有个孙子。妻子生下女儿的一个多月,母亲之来看过一眼,匆匆地走了,父亲索性连面也不闪。这样,妻子就有意见了。她知道父母亲的病在什么地方害着,也知道她在我们家里没有地位了。因此,她就常常无故向我发脾气。
矛盾、误会、冷战……七年来,我就生活在那样的阴影中。1989的秋天到1991年的秋天,在心灵的阴影笼罩下,两年里我一次也没有回过家。好多次,我骑着自行车走到半路,又折回县城了。
1991年的秋天,我患了肺炎住进医院。同事、朋友、妻子的家人都去医院探望,可是,我的家人却没有一个人来。我清楚,他们不知道我得了病。然而,还是有一种缺憾折磨着我的心灵。
中秋节前的一天,妹妹突然来到了医院。她哽咽着说:“你得了病,怎么不给家里说一声?”她的手里提着一盒月饼,在我的病床前站了十几分钟,她始终局促不安,欲言又止。走时她把手里提着的月饼放在我的枕边,说:“这是咱爸让我给你送来的月饼。”
妹妹的身影消失在病房门外,我的泪水不可抑制地流出眼眶。我明白,父亲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的内疚。父亲是那种刚强的男子汉,自打记事起,我从来也没有看见他在别人面前低过头啊!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父亲不知经历了怎样的情感煎熬。
内疚和痛苦,噬咬着我的心灵。亲情,父子之情,在那个晚上萌发了巨大的力量。我做出了一个决定,并说服了妻子,回家!
第二天早饭后,我偷偷地溜出了病房,让朋友借了辆车,载着我和妻子,还有五岁的女儿回到了沣河边秦渡镇的家。那么熟悉的家啊,可是,我竟然两年没有回来过了!站在家门口,我的腿似有千斤重。父亲似乎有什么预感,站在家门口迎接着我们。相隔几步远,我看见了父亲发红的眼圈,还有躲躲闪闪的目光。他蹲下身子,想抱起她的孙女。然而,女儿对父亲却是那样的陌生,连连后退着。父亲尴尬地笑着。我蹲下来,伏在女儿的耳边说:“这是爷爷啊,快叫爷爷。”女儿这才迟疑着走向父亲。母亲也用笑脸迎出来,说道:“我和你爸今天才准备去县上看你呀。你的病好啦?出院啦?”
那天中午吃的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父亲不停地用一个小锤砸着核桃,递给女儿伸出的小手。父亲喜欢吃核桃,记得小时过中秋节,他总要买回一大堆核桃,让全家人吃。
对父亲来说,吃核桃,是中秋节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但是,吃着那个中秋节的核桃,我刻骨铭心地品尝到了父亲的内心世界。对我和我的父亲来说,是这个节日的含义促成了我们的和解。亲情,通过吃核桃的方式显现了出来。因此,对中秋节,我是那样的感恩。
趁着父亲砸核桃的当儿,我才有机会观察父亲。两年不见,他的眼角已经布满皱褶,两鬓的头发,已经有一些花白。突然,我觉得父亲老了。我的心头,悄悄地升起一种责任。
如果不是我还没有出院,我真的想和父母亲度过一个中秋之夜。虽然,他不会和祖母一样和我在沣河的沙滩上守月——那样的方式,是祖母独有的。然而,在中秋的月光下,父与子无言的对视,隔阂的解除,情感的融合,也是我生命里值得铭记的事件。
有了1991年的中秋节,我才能和父亲恢复父子的亲情。16年来,我们互相体贴、理解。现在,父亲已经年过70,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我每个星期都会回去看望他。我会给父亲送去他喜欢吃的核桃。有时,我陪着父亲下几盘象棋。父亲的棋艺比我高,有时,他故意走错一步棋,让我赢一盘。下累了,我坐在他的身旁,一边给他砸着核桃,一边听着他讲述过去的事情。偶尔之间的眼神对视,是那般的和谐,温馨。 一棵桂花树的爱
◎一路开花
与他相爱时,我正值十八,大好的豆蔻年华。我梦想着要成为一名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手,于是循规蹈矩,按照老师所说的一步步脚踏实地。
他有些木讷。直到此时,在我心中已有些模糊的他仍是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从不会在公众场合明目张胆地吻我或在特别的节日买一束玫瑰给我,更不会有烛光晚餐了。他唯一会做的,就是在烈夏时节,为我采来满满一手提袋的米黄色桂花,无枝无叶。
他知道,我喜欢桂花。那些覆盖了我整个床铺的妖娆馨香,就像那时的我所梦寐的爱情一样。
相爱三年后,我也大学毕业了。这三年的时光里,虽说没有任何波澜涌动的回忆,可我还是在临近毕业的那几夜里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
其实,我所想要的只是他的一句挽留,一个坚定的承诺。让我彷徨的心能在瞬间得以安定,和他同苦共乐,一起拼搏。可他不但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甚至还怂恿我回家工作。说家中抚养我几年的双亲也已年事过高,万事需要有人照顾。
我再没多说话,按照他的意思,真的回去了。只是,这段在我人生里馨香了三年的爱情,也随之无故地被我抹杀了。我与他说分手的那夜,他仍旧没有多一句挽留的话,只是第一次在电话那头哭得没了声音。
这就是我原本以为会天荒地老的爱情。最后,竟然如此脆弱地夭折了。
颓伤了大半年后,我爱上了一位比我年长五岁的画家。人生的磨难让他有着异于常人的稳重与成熟,而从艺的心又让他生性刚直浪漫。尤其是后者,让我疯狂不已。
当他第一次展出为我悄然而作的一百多幅油画时,我哭得难以自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面前这个双腿稍有不便的男人的求婚。我断定,这就是我此生所要追寻的爱情了。
之后,我默默为他打理好生活中的一切,甘愿做他背后的小女人。而那一个遥远的,要红遍大江南北的旧梦也已俨然成为过去。
几年后,我有了孩子。孩子如我一般,热切地爱着桂花香。丈夫腿脚不灵便,自是不能劳烦他来带孩子。于是,孩子的饮食起居全都落在了我一人身上。
我开始渐渐明白,作为一位母亲的苦楚,也不由想起那位一逢烈夏便为我采来满袋桂花的男子,他当时执意要我回来孝敬家中双亲,不就体现着他的善良与成熟吗?可这样的彻悟终是因为时光过境,刹那间出现,又倏然消失了。
孩子站在大片阴凉的桂花树下,久久不愿离去。
“妈妈,我想要一把桂花儿。”孩子扯了扯我的衣服,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我。
我二话不说,取来梯子,仰头摘取。丈夫在内屋不停地笑我,说女儿一定会被我宠坏的。我没多言,因为我心中所想的,只有我的女儿,还有此时正在家中作画的丈夫。我想要尽我所能地多采一些,一部分分给我的女儿,一部分分给我的丈夫。想着一坐就是几个时辰的他,要是有了这些米黄小花做伴,自不会觉得生活索然枯燥了。
于是,当我汗流浃背地把一小捧桂花放到女儿掌心后,便叫她进屋取来手袋,我要多摘一点。
七月的烈日,如火一般炙烤着大地。尽管我站在树荫下,可那灼人的气息还是如此实实在在地撩过了我的身体。那些不争气的汗水顺着我的额头、手臂不停地向下滴落。
大半天后,我扭动着酸疼的脖子向下张望,才发现女儿早已在屋外的长凳上熟睡了。而我手袋中的桂花,才至三分之二。
这些米黄的小花,在每一个枝节上看似簇拥很多,实质只有一点。想要采一小捧,都必须来回越过几十个枝节,一一小心摘取。力道不能过大,要不花瓣会被捏碎。却又不能过小,过小就无法将一个枝节上的桂花在一个举手间全然摘下。
忽然,我想起那个每逢烈夏就给我送来满袋桂花的男子。终于明白在那一日之内,他需要付出多少汗水与细心呵护。
瞬间,我站在高高的木梯上热泪满面。丈夫在屋内看见,着急地问我怎么了,一边问,一边忙着起身出屋。
我侧过头大声地回答他,是仰头看阳光看的时间太长了,没事儿。
在他坐定后,我看着被汗湿透的薄裙,未满手袋的桂花瓣,再次泪落如雨。
十几年后的今日,我终是懂了,那三年里,木讷的他其实是在用一颗无比细微的心照顾着我,并给予我温暖。那整片整片的桂花树,包括树上的每一个枝节,每一朵花瓣,原来都有着他爱的印记。只是,这爱在我心里就这么迟悟了整整十几年。
十几年的时间,在尘世中的确是无法让沧海成为桑田。却能让一颗本该拥有爱的心,辗转错过了最爱的地点。 1985年的鸡汤馄饨
◎卫宣利
那天,他们下船的时候,天已过了中午,两个人饥肠辘辘。男人摸摸干瘪的口袋,迟疑片刻,带着女人进了路边的饭馆。
那是l985年的春天,男人因为牵涉到一桩官司,赶到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做证人。新婚的妻子不放心,一定要跟了一起去。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两个人只剩下最后的5块钱。而从这个城市到他们家还有四十多公里的路程。除去每人2元钱的车票,只剩下1元钱。
男人点了一碗鸡蛋蘑菇汤,艰难地咽了咽唾沫,把汤推到女人面前说:“我不饿,你吃吧。”女人吸一口气,又把汤推到男人面前。这样推来推去,男人便火了,甩手出去,蹲在门外抽烟。
男人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他蹲在门外,一动也不动。女人跟着他,没享过一天的福,这是他第一次带她下馆子,却只能让她喝一碗最便宜的鸡蛋汤。
正想着,女人突然拉起他,一直把他拉到餐桌前。餐桌上放着两碗鸡汤馄饨,漂着油的汤,碧绿的香菜,褐色的海带,还有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馄饨,香气蔓延过来,让他垂涎欲滴。他抓住女人的胳膊:“你疯了?”
女人按他坐在桌前:“快吃吧,吃完了咱们好有力气走回家。”他怔住,一下便明白了,女人为了让他吃一顿饱饭,把回去的路费花了。那碗鸡汤馄饨,又麻又辣又酸又甜,升腾起来的热气,模糊了他的双眼。
那天,他们走了四十多公里的路,回到家时已经是午夜。筋疲力尽的两个人,瘫倒在家门口,男人为女人揉着浮肿的腿,虚弱地笑着说:“这馄饨,真香。”
因为男人喜欢吃鸡汤馄饨,女人学会了做馄饨,备料、拌馅、擀皮,包成小巧玲珑的馄饨,煮好后加进熬好的鸡汤。这样一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馄饨,在北方寒冷的冬天里,吃得人通体舒坦,既暖胃又暖心。女人做馄饨的水平越来越高,后来,两个人干脆在城里摆了一个馄饨摊,开始卖鸡汤馄饨。因为价格公道、分量又足,生意一直很好。
时间一晃便是20年,20年里两个人从在路边摆小吃摊变成了这个城市有名的馄饨大王,他们的家也从农村搬到城市,买了房买了车。可是日子好了,感情却淡了。像所有的夫妻一样,女人越来越唠叨,男人越来越暴躁,再后来,终于有了分手的决定。
写好了离婚协议,男人最后问女人:“你还有什么要求?”
女人愣了愣,最后说:“我们再去那个小城吃一次鸡汤馄饨吧。”男人犹豫了下,答应了。
开车到小城的时候,正是中午。男人要带女人去小城最豪华的饭店吃饭,女人说不,她要去找当年他们吃馄饨的那家小店。
20年过去了,小城早已不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到哪里去找那家小店?俩人只好先在小城住下。
第一天,女人带着男人,从一条小巷出来,再进入另一条小巷。女人心急,过马路的时候差点被冲过来的汽车撞倒,是男人猛地一拽,把女人结结实实拉进自己的怀里,低头去看,才发现女人满脸是泪。男人猛然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抱过妻子了,他的心忽然一软,别的女人到这个年龄,都会发胖,而怀里的女人,单薄而瘦弱。他想起这些年里女人起早贪黑,甚至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男人的心第一次感到了歉疚和不安。
第二天,他们仍然没有找到那家馄饨店,中午两个人在一家饭店里吃饭,女人点了竹笋炒肉,很自然地把菜里的肉都夹到男人的碗里。他们结婚后,家里条件一直不好,每次吃饭,女人总是以不吃油腻的东西为借口,把肉夹到男人的碗里。这么多年,生活好了,她仍然没改掉这个习惯。男人的心,有些酸。
那天晚上回去,半夜的时候突然下了暴雨,闪电像锐利的剑,从天上横劈下来,雷声震得整个房子几乎都颤抖起来。女人惊恐地从自己的床上跳下来,一头扑进男人的怀里。男人紧紧搂着女人,不停地拍着女人的背说:“有我在呢。”
第三天,男人请女人在小城最有名的饭店里吃了鸡汤馄饨。谁也没有提起1985年的那两碗馄饨,但是那馄饨的滋味,都在各自的心底泛起了温柔的浪花。回去后,两个人仍然争争吵吵地过日子,但是离婚的话,谁都没有再提起。 秘密是一朵永远不会绽放的花
◎安宁
那一年,她在北京读书,靠贷款,艰难又顽强地,支撑着自己的学业。
她所在的班里,总共十二个人,清一色地,全是女孩。她喜欢这群热情乐天的女孩,她亦喜欢安静地坐在她们旁边,听她们得意地挑着眉,胡吹神侃。她从没有因为自己经济困窘,而自动地与她们这一群生活优越的女子,划清界限。而她们,也从没有因为她衣着素朴,而不屑与她聊起新款的阿迪耐克。许多人在校园里,看见这样一群携手招摇过市的女子,常常会惊叹:竟然还有如此心心相印的一群,简直像枝头的一簇花儿一样呢。连她们的导师,也称赞,说,带过的每一届学生,都因为大家忙于挣钱忙于恋爱,而让一个集体,如一盘散沙;唯独这一届,虽然全是任性爱臭美的小女子,偏偏站在一起,像一株白玉兰,大朵大朵的花绽放开来,便是一个粲然的春天。
但她还是在那一年的秋天里,偶尔感到了一丝想要逃避的凉意。她们怀揣着一股子诚挚的浪漫,决定在这三年里,将十二个人所处的城市,不仅逛遍吃遍,而且每到一个城市,要由“东道主”负责一切的旅游费用。这个决定一出,她便有些默然。但她并不想扫大家的兴,只是悄无声息地退到一边去,等着她们商量出最终的行程路线。
最后,她们决定抽签来确定三年的旅游线路。她依然记得那一个秋日的清晨,她与她们,坐在银杏飘香的窗前,等着班长,将十二张写有数字的纸条,团成一个个小小的球。她的脸上,除了微微的紧张,还有一丝丝的哀伤。她希望自己能够抽到最后一个,这样,她就可以用三年打工攒下的钱,请这样好的姐妹,逛一次自己的小城,尽管那个小城里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长长的购物街,但那里有青山绿水,她可以带她们在小溪旁的绿地上,宿营,点起篝火,唱歌,或者笑成一团。但是,她更愿意做的,是一个旁观者,她并不抱怨命运,给她这窘迫又难堪的三年,她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伤口,但她会微笑着,为她们充满迷人芳香的旅程,点起祝福的火把,将她们过往的每一个小站,一一照亮。
班长将十二张纸条,郑重地放在桌子中间的时候,很酷地一伸手,指指坐在身旁的她,笑道,今天我这班长,为自己谋点私利,谁有幸挨在我右边,谁就先抽。她羞涩地低下头去,为自己的这一特权,微微红了脸。其余人则“嗷”一声取笑班长的自以为是,但笑过之后,则嚷嚷开:小妹,这次就给班长一个面子,你先抽吧。她看一眼眉飞色舞的班长,笑一声,便将手伸向桌子,又略一停顿,便拿起其中的一个。她刚一拿起,其余十一只手,便飞速地将纸团,全部捏起。她还没有打开,周围的人便高声嚷开了自己的顺序。班长则在一旁,飞快走笔。她是最后一个,将自己的号码,告诉班长的。事实上,不用告诉,班长也从记录里,毅然地断定,她定是最后的一个。
她跟着她们,在这三年里,去遍了许多个城市,上海,广州,西安,南京。每到一个女孩的家乡,她们的父母,总会尽最大的热情,来招待这群手足情深的女孩。吃饭、住宿、车票,全都给她们免掉。她们所要做的,就是疯跑遍整个城市,将它所有的特色之处,一一收进记忆的行囊。她们在南京,模仿红楼梦里的金陵十二钗,穿上古衣,拿一把小巧的檀木香扇,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在古镇上留影纪念。路上的游人,看见她们可爱张扬的模样,皆会轻叹:多么美的青春!她在这样的瞩目里,总会下意识地摸一摸口袋,那里,有她专门的一个卡,卡中,是她一点一点积攒的一笔钱,她知道,当毕业来临,她的钱,也就够了。
三年的时间,很快地过去。在这三年里,每一次的集体活动,她都会参加。每一次,她都没有为费用为难过,因为,她们有那么多的理由,找人买单。这群女孩,充分发挥着小女子的黏性,赖着自己的老师、学长、父母,请这“浩荡”的一群,吃饭,游玩,买喜欢的纪念品。而她,则跟着她们一起,享受着作为小女子的特权。
终于轮到她来买单的最后一次旅行。她将攒好的2千元钱,点了又点,知道足够来回的路费,便微笑着给她们,打电话说,我们,去做最后一次旅行吧。那时的她们,正在为各自的工作,四处奔波,但为了这次驶向终点的出行,11个女子,皆从全国各地,聚拢了来。就在出发的前一天,导师突然打电话给她,说:你们可真是不讲义气的小女子,这最后一次出行,也不邀请我去。她呆愣片刻,随即愧疚,说,如果老师真能抽出空来,女孩子们都会高兴坏了呢。
那次出行,女孩子们轮番地拍导师的马屁,直拍得导师白她们一眼,嗔怒道,早知道你们心里的花花肠子了,放心吧,我会大方地把没花完的经费拿出来,赞助你们来回路费的。一群女子皆哗哗地鼓掌,说,我们替小妹谢谢老师哦。接着她们一脸羡慕地转向她,说,小妹,到了小镇,你可要好好做一桌家乡菜,感谢我们为你大力拍马哦。一车厢的人,皆笑趴下,而她,却在这样突如其来的幸福里,扭头,落下了眼泪。
是到了许多年后,她上网,看到一个同门师妹的博客,讲起她们这群“金陵十二钗”,才知道,她们为她,保守了一个怎样的秘密。那次抽签,所有的纸条上,都写着12。而每一次出行,大家其实都是自费。三年里,她们集体出游过11次,一起吃过无数次的饭,每一笔她需要付出的费用,都是这11个女孩子,自动地分担了。她们为了她的自尊,将每一次需要花钱的饭局、出行,都找了完美无缺的理由,让她如此安然地享受着作为女孩子的“特权”。甚至,在最忙的毕业前夕,她们集体去求导师,让他帮忙,给她最后一个免费出行的理由。
她们究竟为她,在三年里,编下多少个理由,买下多少次单,她都记不清了,但她却是知道,那朵永远不会绽放的秘密之花,会为她记得,这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送往事过河
◎丹娅
他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是一个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经常会为了明天的口粮而担忧,一家九口人,有时候仅仅只有千余斤麦子,其余的全要靠粗粮和蔬菜来接济。
那一年,遭了旱灾,他一家人吃完了当晚的南瓜粥之后就为明天的早饭发起了愁。他已经十岁,正是能吃的时候,更要命的是,人越是穷,胃就越不争气,那天夜里,才十一点多,他的肚子又咕咕叫了。他想,自己平日里除了打些猪草,其余的并不干什么出力的活,大人们天天干重活,岂不是更饿。想到这里,他打起了邻居家南瓜的主意。
他白天打猪草的时候曾经看到了邻居家的南瓜,种得很隐蔽,在玉米地里,鲜有人知道的,黄澄澄的,已经成熟,煞是诱人。他想,邻居家也真抠门,自家的余粮那么多,还不借给四邻,就说邻家的老汉吧,还夜夜搬个网床到地里去看,真是铁公鸡。
这样一想,就更加剧了他去邻居地里摘个南瓜的欲望。午夜,听着乡野里的千奇百怪的虫子的叫声,他摸着黑出发了,一小时后,他成功地偷回了一个熟透了的南瓜,那是邻居地里最大的一个,足足占了他家大半个锅台。
他看着南瓜,暗喜,心想,这下子够全家人吃上两天了。谁曾想到,他搬回南瓜的举动,恰恰被起夜的父亲看到,父亲当即把他从锅台跟前提溜了出来,抄起一根藤条对他就是一顿毒打,夜太静了,他连呻吟都不敢出一声,生怕自己的丑事被邻居听见,他的背上、屁股上被父亲足足抽了数十下,然后父亲含着泪把皮开肉绽的他抱出了村子,来到了村口的小河边,把他放在一条竹筏上,眼含着热泪对他说,儿子啊,你爹没本事,让你挨饿,但是,我们穷要有穷的骨气,绝不能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今天,我划着竹筏,把你送到对岸去,目的是把所有的晦气送走,把所有的罪孽送走,然后,把一个脱胎换骨的娃儿送回来……
尽管时隔多年,但是他始终记得那个月夜,他强忍着背上的疼痛,听着爹的念叨,河面上,波光粼粼,几只没睡着的鱼在河面上泛着水花,爸爸一个猛子扎进河里,捞上来两条足足二斤重的鲫鱼。第二天一早,父亲就带着他到了邻居家,给邻居赔罪去了……
后来,他大学毕业后进城做了一名教师,正是谈恋爱的年龄,他却爱上了一个蹲过监狱的女子,许多人都不理解,依照他的条件,找什么样的姑娘不行,而他,却依然故我,很快就与那个女子结了婚。
那个姑娘长得真美,新婚当晚,姑娘问他,为什么别人都嫌弃我,唯独你没有。他爽朗一笑,娓娓地把自己十岁那年的那个月夜说给她听。他说,自从我接纳你的那天起,原来的那个你连同和你有关的往事,都已经被我送到河的对岸去了!
月光下,两个人紧紧地拥在一起,那天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已经故去多年的爹在河的对岸,一个劲儿地冲自己笑,那笑容,像极了十岁那晚乡下河水里的月光…… 净重3克的爱情
◎朱成玉
一生一世,男人始终怀揣着他不灭的心愿:为自己的女人买一枚戒指。
他偷偷地攒“私房钱”,他很穷,只能从牙缝里挤出钱来,而且还不能让她知道。哪怕是大热天,他疾走在路上,口渴得嗓子直冒烟,他也不会停下来,去路边的小摊上买一根雪糕或者一瓶矿泉水。在那些难走的地方,他竟然会脱下鞋子,在人们诧异的眼神里赤脚走过,他只是想延长一下鞋子的寿命。
就这样,他积攒下的一枚枚角币里浸着他的汗水和对自己女人的热爱。
那个时候,流行戴戒指。嫁了人的女子,纤纤玉指上全都金光烁烁,闪着炫目的骄傲,向人美丽而幸福地证实着,自己已套上了婚姻的“紧箍咒”。而他很穷,婚礼上招待了一次客人就让他负下了很多债务。他只能在街边的地摊上给她买了一枚廉价的玻璃戒指,她却依然把它当成了翡翠,当成了珍珠,因为是他送的。他心里总觉得对不住她,那些遗憾在他心里生根发芽,常常使他又痛又痒。
更让他心痛的是,洗衣服的时候,那个玻璃戒指碎了,把女人的手指割出了血,也在他的心里扎了很多个小孔,向外涌着他对女人的疼惜。他把女人的手指含在嘴里,对她说,再也不让她戴这种会割手的戒指了。
他偷偷地去那个首饰店,在柜台前驻足不前。他的眼睛闪闪发光,他看到一枚最小的戒指,小巧玲珑,精致异常,确切地说,那只是一枚指环,上面嵌着一颗很小很小的心。那是所有戒指当中最轻的一个,只有3克重。他盯着看了许久,小心翼翼地向售货员打听价钱。500元,售货员报出的价格差点让他打了一个趔趄,对于他,那是一个天文数字。
就是从那天起,他发誓要攒钱买下那枚金戒指。他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想象妻子戴上那枚金光闪闪的戒指会是怎样的美丽,怎样的别有一番风情。他加班加点地工作,每天都哀求车间主任多给他分配点活,他以一顶三,渐渐地,厂子里知道他大名的人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他的别名:“拼命三郎”。
每隔几天,他就会去那个首饰店看看,他担心那枚戒指被人买走。每次都吊着心去那个柜台前,然后松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还好,你还在。他与那枚戒指似乎在冥冥之中签下了某种契约,在他眼里,那枚净重3克的戒指,宛如一个身世悲凉的青楼女子,正含着哀怨的眼神,等着他来为她赎身。而他依旧是提心吊胆地来,依旧是满怀怅惘地离开。为此,他受到了保安们格外的眷顾。
两年后,他和她结婚纪念日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他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他要去首饰店,替那个让他心仪已久的哀怨“女子”赎身。可是还没等出门,他就看见从岳父家里急匆匆回来的妻子,她明显憔悴了许多。原来是岳父病了,急需用钱,她着急上火,趴在他肩头哭哭啼啼起来。他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掏出那500元钱,递给她,“先给老人治病要紧”。“哪里来的钱呢?”女人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问。“厂子效益好,给咱发的奖金。”他随口编了个谎,搪塞道。不久,他的这个谎言竟带给他极大的讽刺,厂子里又给了他一笔钱,3000元,但不是奖金,而是与厂子买断劳动合同,厂子一次性付给他的安家费。他下岗了。
人下岗了,心不能下岗。他用自行车改装了一个“倒骑驴”,在车站给人家搬搬货什么的,空闲的时候,就在路边支个摊,给人家擦擦皮鞋。除了养家糊口之外,他还在偷偷地攒钱,因为那个梦想像影子一样纠缠着他,让他寝食难安。就在下岗的当天,他还去看了那个戒指,她还在,躲着暗暗的角落里,充满哀怨。
那个小小的金光闪闪的圆环,已经把他的心套得牢牢的。
日子一路走来,虽然艰险但总算值得期待。他们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还算不错。他也终于偷偷攒够了钱,在和女人结婚10周年的日子里,他终于可以圆他的梦了。可是等他去那个首饰店的时候,那枚戒指已经不见了。那个净重3克的戒指待过的地方,换上了白金的戒指,闪着更加耀眼的光。他不敢看,怕被它刺伤了眼睛。他的魂仿佛都丢失了一般,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满心里全是深深的遗憾和对自己的无能产生的愤恨。
那枚最轻的戒指,净重3克。却花了他那么多的时间去梦想,去奢望。最轻的戒指成了他心底最深的遗憾,最重的爱。
结婚10周年,女人炒了他最喜欢吃的几个小菜,烫了一壶酒,陪他喝了一小盅。看着女人红扑扑的脸,他忍不住和女人说起这么多年来的这件遗憾的事情。女人站起身,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红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枚戒指,正是他看中的那枚,很轻,只有3克重。
“我早就知道你在偷偷地为我攒钱买它,我一直在等待着,可是前几天我去首饰店,发现有人要买它,我就私自做主,用咱家的资金买了它。我不想让你这十年的心思,成了泡影……”
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下岗的时候他没哭过,蹲在车站,连续几天拉不到活,他也没哭过,但现在,无论他怎样控制自己,也阻止不了泪水流淌。他抚摩着那枚暗恋了那么久的戒指,它小巧玲珑,精致异常,上面有颗小小的心。就是它,他动情地说,来,我给你戴上。
女人柔柔地将手递过去,可是他们都尴尬地发现,由于长期的劳作,女人的手指已经粗糙,无论他怎样使劲都无法为妻子戴上那枚戒指。
2 有一种爱叫泪流满面
女儿啊,掀开蛋糕边盘子上的餐巾纸吧,希望你不但细细地看,深深地想,而且希望你吃上一根,那本是可以生吃的,富有特殊的营养…… 美丽的胡萝卜
◎刘心武
亲爱的女儿,今天是你二十岁的生日,继你爸爸上周出差,今天我也要出差,我把这封信留在生日蛋糕旁边,这样你一回家就可以先读它了。你上月整整一个月没有回家,却来了封信,你在信上问:妈妈,究竟什么是爱情?
你是大学生,你们这一代人有些不屑于向我们这一代人请教这类问题的,但是,从你闪烁的字句和颤动的笔触中,我感觉到了你的困惑和焦灼。我亲爱的女儿啊,你一定遇到了任何书本都没专为你准备的现实问题……
什么是爱情?老实说,我答不出。但我想到了二十岁时候的自己。那一天,我在师范学院的大门口转来转去,活像热锅上的蚂蚁。我在等他,可他没有在预期的时间范畴里出现。我觉得太阳是绿的,而树木是红的,从我身边经过的熟人或生人全都惊异地望着我,有的还过来说几句询问或打趣的话语,但这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没有丝毫的意义。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心头充满不祥的预感,我想他搭乘的那一趟长途汽车肯定半道翻车了……我觉得自己心里空空的,我突然前所未有地痛楚地意识到他对于我的极端重要性。
他竟然突然出现了,我感到太阳依然是红的,树木依然是绿的,我的心因为过分充实而显得有些憋闷。我把他引到校园的一角,他从挎包里,取出一根胡萝卜,塞在我手中,对我说:“原谅我,原谅我,原来是三根,可只剩下这一根了……”
他高我一届,毕业后分配在远郊县一所农村中学教书。他乘长途汽车进城途中,汽车抛锚了,那车足足修了两个多钟头才重新行驶。当乘客们坐在路边田坎上等候时,有个妇女晕倒了,是饿晕的。亲爱的女儿,那年头在我们共和国历史上被称为“三年困难时期”,因饥饿而浮肿而晕倒的事并不罕见……当人们摇醒她以后;他给了她一根胡萝卜,而她立即嚼着吃了,脸上恢复出一个笑容……没想到另一位看上去并不虚弱的老人伸手向他要胡萝卜,他不愿给,他说:“您知道吗?我们一个月只发十五根胡萝卜,这是我带进城……给我妈的礼物。”
他妈妈其实早去世了,他是为我带来的。但临下车时,他心里过意不去,又主动把一根胡萝卜给了那老人,而那老人也就道谢着收下了。他只剩下一根胡萝卜给我,那真是世界上最美的胡萝卜……亲爱的女儿啊,对于我来说,爱情是和三根胡萝卜联系在一起的,而后来所出现的爱情结晶,你猜到了,就是你。
你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了。你们一代对于爱情一定有许多新的发现和新的理解,然而,依我想来,既然自古就有爱情这么一种东西,那么,它那最恒定的内核,一定是单纯而质朴的,犹如一根通红秀美新鲜结实汁液饱满的胡萝卜。
女儿啊,掀开蛋糕边盘子上的餐巾纸吧,希望你不但细细地看,深深地想,而且希望你吃上一根,那本是可以生吃的,富有特殊的营养…… 很远很远的将来
◎宋煜
阿拉从南极带来一株植物给我,这个冬季,天气很冷,园子里所有的花都残败不堪。但阿拉手中的这株植物却生机盎然,褐色粗壮的树干上有披针形坚硬的叶子,顶部还挂着一个碗口大的花苞。
要开花了,阿拉口吐白色的雾气:这种花五十年开一次,人们说她在南极已经四十九年没有开花,今年就要开了。
她叫什么呢?我问。
玛丽拉丝,阿拉笑着说。
我负责挖坑,阿拉帮忙扶着,我们把玛丽拉丝种在了园子里。
冬天本来是个清闲的季节,我可以整日守在暖暖的炉子旁,冲上一杯热奶茶,安静地写作。但今年我再也无法安下心来写作了,我不时地跑出去,两眼紧紧盯住玛丽拉丝,看看她会不会在我的凝视中蓦地多出几片叶子,或者花苞再陡地大出几个圈,看看她能不能在严寒的冬季给我一个花开的奇迹。但玛丽拉丝的矜持总在考验着我的耐性。很多天过去了,她几乎和阿拉送来时一模一样。
阿拉说过,过完这个冬季,玛丽拉丝就会在以后的五十年中处于休眠状态,不再发芽,也不再开花。可是冬季已经过去一大半了,玛丽拉丝还是没有开花。
很多天以后的一个晚上,我为她施了肥,松过土,再习惯性地和她对视了一会就回了房间。我在奶茶醇厚的香味里写作。哦,忘记告诉你了,我今年三十岁,从开始写作至今已有十五个年头。可我投出去的稿子总是被报社退回,他们说一个患自闭症的人写出的东西无法迎合大众口味。可我还是喜欢写作,一个个纯纯的来自心灵底部的小说,那是我的财富,我的爱情……我的一切。
还有我的花,红的,黄的,粉的,白的,以及玛丽拉丝,她们都是我的朋友。因此,除了写作,春、夏、秋三季我一直都在花圃忙碌,花儿都冲着我笑。
我远离了鼎沸的人声和喧嚣的人山人海,可我并不孤独,我很快乐。
是园子里细微的摩擦声惊醒了我,我踏着柔柔的月光拉开门,看见一群灰褐色的老鼠爬上了玛丽拉丝,有的在抻拽她的叶子,有的甚至企图撕咬她的花朵。我狂吼着扑过去,把它们打得落花流水。虽然我的手上、脚上也统统挂了彩,但我还是庆幸于它们没有对玛丽拉丝造成太大的损害。我看见她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拂动,我想,她要靠近我,告诉我她好害怕。我找出很多老鼠夹子把玛丽拉丝围了个严实,然后把脸轻轻贴到她的花苞上,说,没事了,放心睡吧。她真的安静下来了。
第二天,玛丽拉丝开花了!红艳艳的花朵散发着馥郁的香气,就连冬日沉闷的阳光也变得活泼了,在她晶莹剔透的花瓣上轻轻弹跳。我一整天待在她的身边,寸步不离。哦,玛丽拉丝,这冬日里绽放的童话。
夜里我一直在她身边守到很晚,一直到寒风沁人心髓地吹,我才依依不舍地回了房间。我蜷缩在暖暖的被窝里,但却始终兴奋地闭不上眼睛,眼中总在浮现玛丽拉丝红硕的花朵。她是我的奇迹!
直到又一阵细微的摩擦声响起。我以为是那帮老鼠又来侵袭,我蓦地站起,来不及穿好衣服就拉开了门,但却迎来一位穿红衣的女子。这让我很尴尬,多少年了,我从没有这样赤身裸体地出现在一个女子面前,何况是这样一位宛若天仙的美丽女子。
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我不认识你,你要找谁?而她的一句话便让我惊呆了:我是玛丽拉丝。我愣了足足十五秒钟,然后看见园子里玛丽拉丝的花的确了无踪迹了。我闩好门,招呼她坐下来,赶紧穿上了衣服,我的心才得以平静。
我倒一杯奶茶让她来喝,但她笑着摇了摇头。
她说,我的恩人,是你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能够顺利绽放,我想用五天时间来满足你的五个愿望。你尽可以提,我都会满足你的。
我过得已经很好了,没什么愿望,我笑着说。
你可以慢慢想,从今天开始,一夜想出一个就行了。她甜甜地笑,笑容像梦一样美好。
好吧,其实我最大的愿望是做个人人喜爱的作家,让我的作品不再让人拒之千里之外,让他们明白我的写作初衷是好的,我心中的世界是美的……
好的,我满足你,玛丽拉丝说。然后她消失了。
第二天,玛丽拉丝依然在暖暖的冬日下开得晶莹剔透。
门上的信筒里塞满了当天的报纸,每张上都有大量我的作品,上面还说,这个作家来自世人景仰的万花园,他所有作品中凌驾在文字之上的是作者一种俗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圣洁的气质……
我开心极了,拿着报纸在园子里欢呼,玛丽拉丝也正在冲着我笑。
夜里,我要所有的花不再受到任何外界的损害。
第三天夜里,我要复制一个自己让他回到父母身边,替我尽孝心。也许他们一时无法原谅我的离家出走,但我相信他们毕竟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是希望他回到身边的。
第四天夜里,我希望世界和平,没有征战。每个人都能“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简简单单地活着,不再欲壑难填,整个世界不再充满铜臭。
第五天,中午一过我的心就开始莫名地悸跳。我看着玛丽拉丝,她已不再花意盎然,原本晶莹的花瓣已散失了大部分的水分,不再光艳照人。
夜晚一来,我的心跳得更快了。分别将至,我就要失去玛丽拉丝了,我的眼里满是泪水。
当玛丽拉丝推门进来的一刹那,我就冲上前去抱住了她。我吻她冰凉的额头,我说我是那么爱她,我的第五个愿望就是让她永远留在我身边,做我幸福的妻子。
我看见我亲爱的玛丽拉丝神情颓败,她说唯独这个愿望不能答应我,她五十年仅开一次花,一次仅开五天。这是命里注定的,不可改变。然后我看着她流着泪慢慢消失了。
尽管我想到了这个结局,可我还是很难过地哭泣了一整夜。
第二天,万花园里万花齐放。春天来了,而我的玛丽拉丝凋零了,花瓣落了一地,像滴滴红泪,像片片少女红色的裙布。
我把它们收起,埋到了玛丽拉丝的脚下。
这时万花园的门开了,进来一位和玛丽拉丝一样美艳的红衣女子,她娉婷地向我走来,我直起腰,望着她。
我是玛丽拉丝为你圆的第五个梦。也许她看出了我脸上抹不去的哀愁,她说没什么的,在五十年后的将来,玛丽拉丝还会来,我陪你一起等待!
我笑了,拉住了她的手。万花园里香气馥郁,蜂蝶繁忙。
哦,那很远很远的将来…… 嘿,不要回头
◎一路开花
周末与母亲外出,打算购置家用。汹涌的人潮中,忽然一个缓慢的点吸引了我的视线。当我向他靠近时,我才发现,原来他是一位残疾人。双手拄着拐杖,力图以最快的速度脱离人群。可尽管他是如此的努力,与此时匆忙的人潮相比,依旧是非常缓慢。
或许是出于好奇的心理,在与他擦肩而过后,我和其他的人一样,打算回头再看一眼。可却被母亲制止了:“嘿,不要回头!”
我被她的声音震住了,跟随着她的脚步,迅速脱离了人潮。
“刚才,你为什么不让我看呢?”我问母亲。
“如果他是一个正常人,你会回头看他吗?”
我被这一问愣住了。是的,我们在口口声声呼吁要给残疾人朋友们更多物质关爱的同时,却忽视了心灵的慰藉。对于他们来说,或许不要回头,用正常人的眼光来看待他们,才是他们最想要得到的。
春节过后,一帮多年不见的朋友邀我外出聚会,地点远在千里之外的青岛。
当地一位非常要好的旧友陪同我一起去。检票进站后,一些归校的学生们和家长一起,急切地涌向车厢。坐定后,那些面容悲切的父母就这么站在窗外。开车的鸣笛一响起,那些在眼眶里堆积了许久的泪水,一下子就再也阻挡不住了。
车子缓缓开动。一位母亲加快了脚步,满脸热泪地跟着火车挥手。这时,在我背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抽泣声,哽咽地喊着:“妈妈,你回去吧,妈妈,你回去吧。”
整个车厢的人仿佛都对这样的场景十分好奇,纷纷转过头去。我正要回头,却被朋友制止住了:“嘿,不要回头!”
我安静着,忽然想起那与母亲一起外出的午后。
嘿,不要回头!面对这些尴尬或是动情的场面,我们其实更应该置若罔闻。
此时的沉默,或许才是金。
因为只有这样的沉默,才能换来一次酣畅淋漓的痛哭,才能换来一些人渴望得到的尊严。 餐巾纸上的教堂
◎朱晖
一直喜欢《英雄本色》中的一句台词。小马哥叼着烟,在佛像前缓缓地说:我信神!因为我就是神。
心理学课上,斯库拉教授向学生们提了一个奇特的问题:“如果让你们到闹市区去筹建一所教堂,而又没有空房,你们会怎么办?”学生们面面相觑,终于有人想到了答案:“可以先借个地方。”斯库拉笑了,说:“这个主意不错,但在寸土寸金的闹市区,问谁借呢?”学生们面露难色,都认为这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斯库拉于是讲了一个故事。
三十年前,一位神甫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受邀到加利福利亚筹建一所新教堂,由于暂时没有合适的地方,不得不要先借个房子做礼拜。繁华热闹的商业大街上,借个房子谈何容易,他几经辗转,毫无结果。某天中午,他到餐馆吃饭,想到面临的麻烦,心中十分郁闷,就随手拿起桌上的餐巾纸,在上面从1写到10。实在无聊,又信笔把这10个数字填满:1.借用学校的房子;2.借用慈善机构的房子;3.借用殡仪馆的礼堂;4.借用某户人家……10.借用当地废弃的小剧院。写着写着,他忽然眼前一亮,发现原先束手无策的难题并非不可战胜。
此后,他对照自己所列的10种方案,逐项展开调查。借用学校的房子与当地法律不符,勾掉;慈善机构的房子过于狭小,勾掉;殡仪馆的礼堂已有人在使用,勾掉;……其余4到9条证明也不可行,只剩下废弃的小剧院了。小剧院虽然破旧,但稍加修整即可使用,真正的缺点在于离城区稍远。他转念一想:“加利福利亚的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今天的郊区或许就是明天的市中心呢。”于是他迅速找到那家小剧院的负责人,几乎不费任何周折就谈妥此事。就这样,他在小剧院内组织了第一次活动。
故事讲到这,学生们好奇地问:“神甫后来找到更好的地方了吗?”斯库拉笑着说:“这个小剧院如今已发展成了大教堂,你们说的神甫后来也换了工作,他就是我。”停顿片刻,斯库拉又说:“这堂课我就是想告诉你们,人不是万能的上帝,但只要我们相信自己的创造力,充分运用潜意识的力量,从多种方法中选择最佳一种,就一定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斯库拉教授的“可能性思考”思维方式,后来被多个国家写进心理学教科书。 捡回丢失在雪夜里的良心
◎风为裳
办公室里的同事指着报纸说:这世道啥缺德人都有,这老太太都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了,亲戚家属集体玩失踪,良心都喂了狗了。有人说:没准就是个无儿无女的孤老太太呢,不然,那么晚,那么大雪,老太太一个人站在路边干啥?
我心神不宁,钉书钉钉着了手,电话铃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我拿话筒的手有些抖,是妻子洪丽打来的,问我回不回家吃饭。我气不打一处来:吃吃吃,就知道吃。说完,把电话摔在机座上。
办公室的人走光了,我站在窗边,天上又纷纷扬扬飘起了雪。
时光倒流到26年前。雪下得很大,我趴在家里热热的火炕上,看她缝棉衣。我问她:雪有啥用?她用针划了划头发,说:能蒸馒头啊。我撅着嘴,说:那咋不用盆接着呢?她笑着抬头向外张望,去山里拉柴禾的父亲还没回来。
天黑透了,她蒸了三锅馒头,父亲还没回来,她坐不住了,用手划拉划拉身上的面,说:东子,你哄着点妹妹,我去村口看看你爸。
她去了很久,妹妹都睡着了,我害怕,不敢睡。她是被人背回来的,身上沾满了雪。她一把把我搂在怀里,说:东子,以后你就是咱家的顶梁柱了。我被她身上的凉气激得打了个哆嗦。父亲被一棵树砸在了下面,送到医院时,已经停止了呼吸。那一年,我8岁,妹妹6岁,她不过30岁。
手机铃声像潮水响了又退退了又响。我索性关了机,使劲地呼吸一口冷空气,人清醒了很多。买了一份晚报,晚报的头版登着无名老太受伤住院的消息。报纸上说老太太的医药费高达八万元了,老太太还在昏迷,如果亲人不去唤醒她,也许她再没有醒过来的机会了。
我独自走在初春的街上,整条街流光溢彩。我和这个城市里的许多人一样,西装革履,一身名牌,处处显示着生活的品质。这便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城市生活吗?高楼大厦里有我一间,银行里也有我的24万元房贷。我是机关里的小主任,却不得不时时刻刻仰人鼻息。家里有漂亮的妻子,她不断地纠正着我作为山里人几十年养成的习惯。
我快步走向了第一人民医院,那个病房的号码很多天前就牢牢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医院的走廊里人很少,我终于站在了那间病房的门外,隔着门玻璃,我看到她像一片落叶一样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昏黄的灯光下,她的手无力地垂在床沿上。我很想进去,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东子来了,咱们回家去。
有个护士走过来,问我:同志你找谁?我匆忙抹了一把脸,下意识地说:没事,我就是随便看看。护士很警觉:你是来看8床无名老太的吧?
我转身,逃一样离开了医院。是的,我又一次从她身边逃掉了,就像小时候,她举着鸡毛掸子打我,我总能逃掉一样。
爷爷奶奶怕她改嫁,扔下我们兄妹,把林场里赔给父亲的钱都收了起来。她去闹了几场,便偃旗息鼓,说:东子,那是你爸用命换来的钱,咱们不指着它过日子。她像男人一样上山砍柴,下地割豆子。这还不是最难的,寡妇门前是非多。
父亲去世不长时间,关于她的谣言就传开了。学校里那些孩子指着我说:你妈是破鞋。我冲上去,把那些骂她的孩子一个个摔倒。我的衣服破了,脸上身上也被打得都是伤。我没有上后面的课,一个人游荡在树林间,我想:长大了,我一定让她享福,让她天天在炕上坐着,啥也不用干。
不知怎么我就在树林边的草垛上睡着了。远远近近的喊声把我惊醒时,天已经黑了,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的。我揉揉眼睛,大声哭了起来。她拎过我,上来就是两巴掌。
回到家,她阴着脸给我找衣服,端来水让我洗澡。我脱下衣服,她看到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一下子就急了,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是自己玩摔的,她不信,说我不说真话,她就不要我了。无奈,我说了白天学校发生的事,她没吭声。第二天送我去上学,却在办公室里好一顿闹。她说:我这辈子也没啥指望了,谁再敢动我家东子和小西,我就跟他拼了。
她走了,老师们小声议论:王香平从前挺文静的,现在咋泼辣成这样了呢?
她变成了村里最厉害的女人,霸道不讲理,爱占小便宜,她在村里基本上没什么亲戚朋友。她很孤单,干完活,就一个人在院子里发呆,有时一坐就是小半天。我跟妹妹不忙了,她就跟我们说父亲,说他当初怎么追她,说他说要跟她过一辈子的,她说:你爸那个挨千刀的,等我死了,我饶不了他。妹妹笑:都死了,再饶不了还能咋的?她便笑了,她说:你俩小兔崽子给我听好了,我的后半辈子全指望你俩了。你们要也像你爸那样没良心,我就活砍了你们。妹妹说:妈,你都说些啥呀!她嘿嘿地笑,脸上的皱纹像地里的玉米叶子。
我和妹妹上了高中,她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她说:你俩使劲儿考,考上哪儿妈供你们到哪儿,就是砸锅卖铁,我王香平也要供出个大学生来。
我考上大学那年,她的腿疼得厉害,她说自己可别瘫在这床上,她还等着带孙子去树林里采蘑菇呢!我说我不去上大学了,她回手就给我一巴掌,她说你个熊玩意儿,还能有点出息不?
我上了大学;妹妹考了两年,便心疼她死活不再考了。为这事,她提起来就骂妹妹没出息。
我回到家,已十点多了,洪丽没睡,她把饭菜热了给我端上来,我开了一瓶酒,咕嘟咕嘟喝,空嘴喝进去半瓶。洪丽说: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可是事情都到现在这个地步了,你想想,你要去认她,那近10万元的医药费不说,单说你被曝光出来,你这个国家干部的工作也不用干了。
我把手里的酒杯摔到地上,大声吼:是的,钱、工作、面子,哪个都比她重要,她就快死了,是个累赘,就让她自生自灭好了!
林林听到我们吵,光脚站在卧室门口。我说:你给我滚回去,养儿养女有什么用,良心都他妈的喂狗了。洪丽说:你疯了,冲孩子喊什么?
我就是疯了。我连自己的妈都不认,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医院里,我可不就是疯了吗?
我一夜没睡,面前的烟灰缸里是小山一样的烟头。电话响了,是妹妹。她说:哥,我昨晚眼皮一个劲儿跳,夜里梦见咱妈了,她拉着我的手,一句话不说,就是哭。哥,咱妈不是有啥事吧?
我干笑了两声,说:咱妈没事。妹妹说:哥,你还是让妈回来吧,你们城里的床妈睡不惯,她的腿风湿得厉害,你上学那年,割豆子,她都跪在地里爬。这两年,她的记性也差了。
妹说:哥,有些话,也许我不该说,那天嫂子打电话来数落她的不是。她是不好,但她是咱妈,她为咱俩脸都不要了,你上大学后两年,咱家这儿遭了灾,黄豆绝产,一年到头一分钱不挣不说,还白搭了种地的钱。她急疯了似的,她儿子在读大学,她上场部去闹,哭天抢地,跪在人前,一跪就是一个礼拜,人家说:闹就给钱,就都闹了。她说:先把我儿子的学费给上,钱我还你们。她打了8000块钱的欠条啊!她回来,大病了一场,却硬是靠吃止痛片挺了过来。
我的泪顺着面颊流进嘴里,又苦又涩,这些事,她从没对我说过。放下电话,我狠狠地敲自己的脑袋:林向东,你真没人味啊!
我穿大衣时,洪丽问我去哪儿。我说:我去把良心找回来,离婚协议书我放桌上了。
我结婚八年,她只来过四趟。这次,她来过年,她说:梦里都想着这小兔崽子。说这话时,她已经是个身体虚弱的老太太,再没有年轻时的霸气。她说的小兔崽子是林林,林林却连手都不让她拉。她想亲亲林林,洪丽马上大呼小叫的,说:人嘴最脏了,会有传染病的。她就那样愣在那儿,看看我,又看看林林,然后说:城里的孩子就是金贵,我孙子也成金贵的孩子了,多好!
洪丽给她专门准备了一个碗,吃饭时,她夹给林林的菜都被洪丽挑着放到了桌子上。她在这个家里有些不知所措,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她的飞扬跋扈变成了小心翼翼。终于她说:东子,给我买张回去的票吧,听不见松涛声,我睡不着觉。我跟洪丽闹别扭,怎么就不能让她过完年再走呢?
那天我在外面喝酒回来,洪丽哭着跟我说她给林林倒水,把林林烫着了。我的火上来了,我冲她吼:不是让你啥都别干吗?她站在门前,身子又瘦又矮。她说:东子,我还是回家吧。我醒酒时,她已经不在家里了。
电视里播出了一条早新闻:天黑雪大路滑,无名老太被车撞了,肇事司机逃逸,老太被路人送去医院抢救,老太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甚至连个电话号码都没有。我一眼看到了车祸现场红色的三角兜,那是她来时给我装松子用的。洪丽说:林向东,你去认她咱俩就离婚。我很犹豫,司机逃逸意味着高额的医药费要自己拿,房贷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林林还在学钢琴。
我以为我可以昧着良心等她死,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可是,那样没了良心的日子还会有幸福吗?她养我时,搭上了一辈子的幸福,她比较过这些吗?
我这辈子只有一个妈,和她相比,什么都不重要了。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到了她面前,我说:妈,咱回家,咱回林场老家去!
她的手满是老茧,粗粗拉拉的。她的头发都白了,我把脸贴到她的脸上,多少年了,我没再亲吻过她。我轻轻叫着:妈,儿子带你回家。她的眼角一点点渗出泪来,她在等我,她在等我找回雪夜丢失的良心。还好,我来了。 背篓谣
◎吴佳骏
一切从黄昏开始。
风在田野上奔跑。路边的小树,随着风吹的方向,弯了弯腰,又立正了。两只麻雀,站在树枝上,脑袋转来转去,抖擞着羽毛。像两个歌唱家,在表演节目。晚霞铺在西天上,绯红绯红的,仿佛油画家泼洒的颜料,有一种古典的美。田坎上,一条黄狗摇着尾巴,急匆匆朝家赶。风拉长它的影子,看上去,有些流浪的意味。
母亲背着大背篓,走前面;我背着小背篓,走后面。我们总是在本该回家的时候,才上坡。在此之前,母亲和我都有其他事情要做。
农人的日子,不分白昼和日月。
母亲给我的最初印象,即跟一个背篓联系在一起。无论天晴下雨,还是刮风飘雪,她的肩上都背着一个背篓。那个背篓里,不是装满柴火,就是装满野草。由于长期背背篓的缘故,母亲还很年轻的时候,背就驼了。背驼后的母亲,常喊腰椎疼。有时,她背着柴草,在路上走着走着,病突然犯了,疼痛使她直不起腰。遇到这种情况,她也只是靠在土坎上歇一歇,而从未放下过肩上的背篓。
将背篓填满,是母亲的责任。
我们家靠院墙的偏房里,堆满了一屋子的干柴,这些柴全是母亲割回的。割柴是为抵御冬天的寒冷。乡村的冬天,是很难熬的。霜冻常常袭击脆弱的事物,比如一只飞翔的鸟,一只尚在跪乳期的羊羔,一个蹲在墙角失语的老人……他们都需要借助强大的热源,来驱逐内心堆积的风寒。许多个冬天,我都在野地里捡到过被冻死的鸟,我把那些鸟的尸体装入一个纸盒子里,埋在村头的一棵槐树下。每当我从那棵槐树前路过,眼睛就会潮湿。
在乡下,一只鸟是脆弱的,一只羊羔是脆弱的,一个老人是脆弱的。而我并不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强大多少。
母亲割回柴火,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我和我们的家。
这些干柴,让我对幸福充满渴望和期待。每一根柴,都是一粒火种。火种越多,火焰越旺,屋子越温暖。
被这温暖火光笼罩的,还有我们家的牛和羊。早在入冬以前,母亲就在圈里储备了大量的野草。那些草虽经霜打寒冻,大多已枯萎,但能救牲畜的命。无论是那头牛,还是那只羊,对我们家都有恩。牛为我们耕地犁田,羊为我们攒钱流血,它们的一生,都在为我们作牺牲。母亲没有理由不救它们。
从冬天走出来的人和动物,生命都是耐寒的。
我在母亲的护佑下,渐渐醒事,母亲却在一天天变得瘦弱。疾病潜伏在她的体内,变换着花招折磨她。夜里躺在床上,疼痛使她难以翻身。父亲满山挖草药煎水给她喝,也不奏效。一天夜里,母亲把我叫到床前,拉着我的手说:“孩子,从明天起,你就跟我一起上坡割柴吧,你肩上早晚都得挎上背篓的。”
当晚,父亲就为我编了一个小背篓。
刚开始割柴,我连刀都拿不稳。几刀子下去,柴没割掉,手指却被刀割破了皮,血珠水一样冒出来,疼得我又哭又喊。母亲见状,并不理会。只是摘来几片草叶,擦掉我手上的血迹,细声说:“小心点,过一会儿就不痛了。”说完,又埋头割柴去了。她一边割,一边观察我的动静,满脸愧疚。
事实上,我的小背篓,每次都是母亲帮我填满的。单靠我自己,根本不可能把背篓填满。这一点,母亲是清楚的。她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想让我过早地认识人生罢了。
记得那年我大概七岁,跟着母亲上坡割草。初冬的绵雨,使山道一片泥泞。田野和远山,都被雨水泡软了,潮湿、虚幻,了无活力。地上的草,多半干了苗。尚存绿意的,也被雨水淋湿,趴在地上,像在对哺育它们的土地忏悔。母亲带着我,从这个山坡走到那个山坡,几乎找不到要割的草。她沉默着,一脸沮丧。直到天将黑时,我们才割得大半背篓草,朝家走。因我人小,走路不稳,且脚底打滑,几次跌倒,周身溅满泥浆。母亲为搀扶我,也数次跌滑,崴了脚。我赌气,站在路上哭着不走。雨淅淅沥沥下着,打湿我们的衣服和头发。眼看天就要黑了,母亲焦急地拢拢头发,然后,用衣袖抹去我脸上的水珠,牵着我的手说:“孩子,走吧,跟着我的脚印走,这样就不会跌倒了。”我踩着母亲的脚印,一步步试着朝前走。我的脚印印在母亲的脚印上,母亲的脚印引领着我的脚印,像一个个路标,又似一串生命的印痕。
为让我跟上脚步,走得更稳,母亲故意放慢速度,步子迈得很小。我们小心翼翼地跨过一个个水坑,一个个泥潭,果然,我没再跌倒。母亲见我愁眉舒展,越走越轻快,便放开了牵我的手。她说:“我不能牵你一辈子,再烂的路,都得自己走啊。”她一边走一边还教我唱童谣:“小背篓,挂肩上,圆圆的口子似玉缸。装柴火,装太阳;装青草,装月亮,装满童年的梦想……”
就这样,我跟着母亲的脚印,唱着她教的歌谣,从童年走向了青年。
等到我终于能够独自填满背篓的时候,父母却又在开始忙着比割草或割柴更重要的事情。那几年,庄稼减产,瘟疫肆虐。粮仓里储存的粮食,填饱我们一家人的肚子都难。母亲养的猪或羊,还是幼崽时,即染疾夭亡。家里债台高筑,天天都有人上门催债,闹得父母苦痛不堪,我也因此不得安宁。
父亲时常坐在田坎上,抽闷烟,沉默得像他身旁的锄头。他已经没有多少话说了,他早把心里想说的话,通过劳动,秘密地告诉了大地,大地上的禾苗、麦子、高粱和大豆……母亲则躬着身子,在田里拔草。只有将野草除尽,种子才可能长得根正苗壮。种子长壮了,籽实饱满了,我才不挨饿,母亲才不挨饿,父亲才不挨饿,我们全家人才不挨饿。
落日下,我看见一颗颗受累的灵魂,像故乡一样脆弱。
我一直试图摆脱背篓的重压。
多年后的一个黄昏,我背着一个帆布口袋,沿着村头那条崎岖的山路,走向了远方。口袋里,装着母亲亲手为我做的一双布鞋和几个干硬的馒头。在离开家的那些日子,我躲在别人的城市里,像一只蚂蚁,爬行着生活。白天,我到工地上帮人抬沙,提灰桶。替人抄海报,散发传单。风里奔雨里跑,饿了,买两个馒头或一袋方便面充饥。渴了,跑到厕所旁的自来水龙头下接水喝。夜晚,就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看书,学文化。直到街上游人散去,我才拖着困倦的身躯,回住处休息。有时看书太久,我趴在街边的台阶上睡着了,醒来,披一身露水,周身冷得哆嗦。寂寂大街,空无一人,心中悲戚顿生,眼泪夺眶而出。每每如斯,我便深切思念故乡,思念父母,耳边就会响起母亲曾教我唱的歌谣来。那支童谣,成了我生命中最美的乐章。在我孤独失意时,乐章就会奏响,给我抚慰和力量,勇气和希望。
没想到,我摆脱了一个背篓,背篓却变了一种形式,压在我的身上。
不过,跟以前相比,我的承受能力更强了。我没有被肩上的重负压垮——如今,我在城市里站稳了脚跟,过上了城市人的生活。母亲也没有被她肩上的重负压垮——她一生都在与肩上的背篓抗争,与命运抗争。最终,她获得了火焰和阳光,成了我们家的脊梁,一个村庄的脊梁。
但我清楚,我虽身处城市,根,仍在乡下。我人生的来路,还得在母亲的脚印里去寻找。
母亲是故乡的缩影。
今年春节,我回到老家,与母亲并肩坐在山坡的草坪上,晚风撩起她花白的头发,落日的余晖照在她沧桑的脸上,安静而祥和。“妈,你还记得曾经教我唱的那支歌吗?”我问。她抬头望望天,良久,才张开漏风的嘴唱道:“小背篓,挂肩上,圆圆的口子似玉缸。装柴火,装太阳;装青草,装月亮,装满童年的梦想……”
歌声跟随晚风,传遍山川和旷野,飘向时间和永恒。一种消逝的力量,重新在我们心里复活了。
我们一边唱歌,一边看着落日慢慢地从西天上坠落。当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辉被暮色吞噬,我和母亲紧紧抱在一起,眼里同时闪着泪花。 在布达拉的凝视之下
◎祖文
他和她这辈子都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能在布达拉宫广场上举行一次婚礼。
这个心愿,一直在他们的内心隐藏了整整四十年。
那时,他和她,都是单位上研究藏文化的骨干。他主要研究藏族风俗,她主要研究藏族历史。
他和她的结合,完全就是因为布达拉宫。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有一个有关布达拉宫的谜团一直未能解开。她冥思苦想了好久,都是没有一点头绪。正当她准备亲自起程到西藏的时候,有人跟她说,不妨问问他。于是,她就去问了。一问,他还真的知道。这样,两人就认识了。
认识后,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决定尽快结婚。他们决定去旅行结婚,目的地就是布达拉宫。那时旅行结婚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周围的人听说后都感觉非常的稀奇。没多久,大家就都知道了。两人兴冲冲地做好了去西藏的准备,哪知,刚要动身,文化大革命爆发,有人马上揭发,说他们想到西藏去搞破坏活动。两人就同时被立即收押。
文化大革命一搞就是十年。在这十年里,两人历经磨难,受尽折磨。但彼此之间,因为一个共同的梦,所以就还是一直在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继续支撑下去的理由。终于,两人都坚持了下来。
这时,他和她都已人到中年。但彼此对对方,却依然是十年前那样的感觉。于是,他和她再次准备结婚,地点依然是布达拉宫。
但那时国内的人才匮乏。两人一落实政策之后,都马上成了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在他们把到西藏的事刚又准备好之后,他的单位下了一份文件,通知他立即到国外的一所大学进修三年。
这样,他就到了国外。在国外三年,他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同行的一致认可。期满,他被一所全世界都著名的大学邀请,到该校任教。后来,他又把她接了出去。
这样,他们就一直和布达拉宫,渐行渐远。
但是,两人的心里,却一直都有一个没有任何改变的梦。这个梦,一直延续到了四十年后。
四十年后,两人都老了。他和她,都成了著作等身的著名学者。两人的研究成果,基本上全是围绕着西藏来开展的。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受到了大家的尊重。
后来的一天,某文化中心举办活动,邀请两人出席。出席时,两人都已是白发苍苍了。在请两人致辞后,主办方搞了一个观众提问。后来,就有人问了,说,二老一直在研究西藏,那请问,你们亲自到西藏去过没有?
两人一听,顿时面面相觑。
活动完成后,两人回到了家。在家里,对视良久,终于,他和她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第二天,两人就买了回国内的机票。
一到国内,他们就听说,青藏铁路开通了。
他们一听,就立即决定,乘火车进藏。
来接他们的人一听,都不同意。说是乘火车进藏,时间太久,两人现在的身体,有可能受不了旅途的劳累,不如直接乘飞机到拉萨,又快又便捷。但二老都摇了摇头。
这样,他们登上了开往拉萨的火车。
火车一路前行,两人就一直默默地看着窗外,他们的眼睛,从唐古拉山到藏北草原,从可可西里到措那湖,一直都没有离开过他们能看到的高原上的任何一点事物。
但他们的终极目标,却依然是布达拉宫。
49个小时后,他们到了拉萨。
同行的人说二老刚到高原,恐怕适应不了高原气候,建议先休息两天。二老均摇了摇头。于是,马上找车,径直到了布达拉宫广场。
甫一到广场,两人就立即被布达拉宫雄伟的气势给迷住了!他和她,紧紧地握住对方的手,感觉对方的掌心,都流出了涔涔的汗。他们都明白,这是激动的汗。
这时,广场上响起了婚礼进行曲。这是随行人员安排的。
而他,则身着燕尾服,挽着身着白色婚纱的她,在广场上缓缓行进。
在火车刚到拉萨时,她就已经换上了婚纱。这套婚纱,她已经准备了整整四十年!
两人手挽着手,深情地对视,感觉四十年的往事,还历历在目。
突然,她的脸色苍白,急剧地咳了起来。他连忙扶住了她,她头一偏,一口浓浓的鲜血猛地喷到了他的身上。
随行的人马上叫车。他却缓缓地摇了摇头。
大家都怔怔地看着他。
婚礼进行曲还在继续。而她,则慢慢地倒在了他的臂弯内,渐渐地一动不动。
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但她的脸,则始终都带着幸福而满足的笑容。
他看着她,轻轻地在她苍白的额头上印上了深深的一吻。
半个月前,在国外,他在一个心脏病手术室外守了整整三天。后来,手术室门开了,医生无奈地向他摇了摇头,说手术并不成功,患者剩下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五天了。
她的身体一直很弱。在四十年前,他就知道,她有先天性心脏病。而这种病,是不宜到高原的。
他静静地看着她苍白的脸。布达拉宫就在他们的身旁,默默地凝视着他们,见证着他和她的爱情。 那是父亲派来的天使
◎李远
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因此,对雨季总是情有独钟,喜欢在雨中漫步沉思,让点点雨滴打湿我的思绪,让片片涟漪唤醒我的记忆。于是,在一个细雨绵绵的日子,我利用到县城办事的间隙,顺便拐回到老家一趟,想去看看父亲。因为,自己最近总是做梦,又梦见父亲的样子……
父亲的坟前,杂草丛生,随风而动,寂寞无伴,默默无语。父亲,在荒凉广阔田野的陪伴下,在蒙蒙细雨的笼罩下,就那么静静地躺着,孤零零地永远长眠在这里。多少次,我在梦里呼你唤你,想你念你,还有盼你等你,可就是今生今世再也看不到你的样子。我无助地抬起头,仰望广袤昏暗的苍穹,心情简直悲凉到了极点。还没开始给父亲磕头叩首,眼泪早已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一次又一次点燃纸钱,看着它在我面前袅袅升起慢慢燃尽,开始对父亲喋喋不休地喃喃细语。我拼命地抽着香烟,极力想找寻那些温暖而揪心的记忆,恍惚中满目都是你的影子。父亲,没有我陪伴左右的日子,你感到孤独寂寞吗?你在那边的世界里,也会想念惦记着我们吗?你的凝望无语,再次刺疼了我的伤痛和眼睛,我的酸楚泪滴,扰乱了我的情感和思绪,随雨,随风,随我自己,漫天飞舞……
老家离县城还有一段距离,到县城后,还需乘车才可以到家,回去的客车,很频繁,也很方便,再晚我也不用担心。因为明天还有其他要办的紧要事情,所以,我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县城。随着夜色的渐渐降临,父亲,我真的该走了。我恋恋不舍告别了父亲,焦急地站在路旁,开始等车。谁知左等右等,回县城的客车迟迟仍不见过来。于是,我的心情开始变得烦躁不安,心里开始诅咒痛恨这烦人的雨季。
正当我翘首企盼苦苦等待的时候,不经意间,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前方退回到我的面前,停了下来,紧接着车窗摇下,露出一个陌生的面孔,上下将我仔细打量一番后,开始说话:“兄弟,是回县城吗?来吧,我送你一程。”我真的有些吃惊和诧异,也在脑海中记忆深处不停地找寻和思考,想去找到关于此人点滴以及熟悉的信息,以及我可以堂而皇之乘车的理由。可我不能欺骗自己的眼睛和记忆,我的脑海始终一片空白。“来吧,顺路,上来吧。”他见我迟疑不决,又接着说。
抬头看看不知何时又开始哩哩啦啦下雨的天空,以及越来越浓的夜色,尽管我的身上还多少有些钱财,可我此时似乎真的毫无选择。我当时直觉就是他也许是回县城,顺便想挣点外快,可我又哑然失笑,摇了摇头,顿时也就否定了自己荒诞怪异的想法,去县城充其量也就三元钱,他也不至于是这个样子的。当时的情形和景况,让我根本也来不及细想和考虑,就硬着头皮一头扎进车里,顺势坐在副驾驶座上。上车后,我乘他发动车子的瞬间,假装回头擦拭额前的雨水,顺便扭头看看后面还有没有其余的人,还好,就我们两个人,于是,我的心里这才渐渐放心。
看样子,他和我一样,也是一个不善与人交流的人。一路上,我们几乎没有说过几句话,他开自己的车,我的脑海全是过去和父亲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不知为什么,总是想哭,似乎只有后面的靠背,是我此时唯一可以依靠的地方。快到县城的时候,我的心里瞬时开始充满了感激,慌忙掏出十元钱,有些愧疚地递给他:“谢谢你,要不是搭你的车,我恐怕今晚也就回不去了。”他连看都没看,继续熟练地开着车:“不用,不用,反正是顺路,没关系的。”于是,我就把钱放在车窗前,现在是市场经济,我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估计也没有免费可以乘坐的轿车,起码,我当时是这样认为的,要不然,我的心会不安的。
到了县城,他找个合适的位置,稳稳当当地停了下来,拿起那十元钱,一再坚持并塞进我的手里。我真的有些纳闷,目瞪口呆地望着他,想从他的脸上和眼神中找到合理可以接受的答案。见我有些木讷的样子,他笑了,笑容很憨厚,也很灿烂无比:“看你焦急等车的样子,就知道你一定有急事,所以,我应该送你一程,不用客气,任何人都会这样做的……”
望着他逐渐远去的车影,我真有点恨自己的小鸡肚肠,简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真的是一位好人,也许这只不过是他平时乐善好施一贯的作风而已。也许是他从我纸钱飘舞轻落的头上,从我沾满厚厚泥巴的鞋上,从我留有泥巴痕迹的双膝上,以及从我红肿的眼睛里……看出我的伤感和凄凉,而同情帮助我,但也请允许我相信:他就是父亲派来的天使……
3 今生温暖,今世无怨
爱的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伤害。她说:“只要有爱,就一定意味着会有伤害。谁都无法逃避伤害,就像谁都无法逃避爱。” 陌生的情人节玫瑰
◎乔叶
在那儿之前,她对情人节根本没有什么感觉。包括情人节的玫瑰。
因为她还没有开始恋爱。当然更没有什么情人。
情人节往往和春节是连在一起的。那年春节,为了彻底拒绝那一次次大同小异可笑至极的相亲,她便隔三差五地和老妈吵嘴,把每一期的《演讲与口才》都研究个烂熟。工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在情人节那天的口舌大战中把老妈击得溃不成军。老妈恼羞成怒,拎起扫帚扑了过来,她当然不能吃这种眼前亏,拿起钱包撒腿就跑,一口气逃到了公共汽车站,蹿到了一辆待发的公共汽车上。直到她买过票坐下来把头舒服地靠在椅背上时,一颗心这才稳稳地落到了肚子里。
离发车时间还有十五分钟。她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景观。忽然发现一向灰淡的公共汽车站今天居然亮丽了许多——有好几个人正捧着一束束娇艳的玫瑰在巡回出售。这个传统保守的小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这种洋玩意儿了?她不由得有点莫名其妙。
正在这时,一个女孩子和一个男孩子走上车来——也许应当说他们是情侣。因为女孩子的神情十分明朗,一派幸福。但似乎又不能因此就肯定他们必是情侣,因为男孩子的神情十分平和,十分淡然。
这是两个很有趣的人。她正没有事情可做,便细细地打量起他们来。女孩子穿着一件大红色的风衣,超短发,黑色皮靴,显得热烈而可爱。男孩子的装束却是很随便的。他上身穿着一件李宁牌的运动装,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他的头发也不像女孩子的头发那样整整齐齐,一尘不染。而是有点儿脏,还有点儿乱,仿佛是在仓促之中被女孩子拉出来似的。只是他的眼睛特别亮,让人不敢直视。
车厢里已经没有紧挨在一起的座位了。女孩子似乎很不满。
“我们再换一辆车吧。”女孩子说。
“干吗换啊?都买过票了。”男孩子说,“再说你不就想去植物园吗?也不过是一小时的路,熬一会儿就到了。”
女孩子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他们在她身边落了座。男孩子坐在她的前面,女孩子坐在她的身边。
“喂,小姐,”女孩子忽然对她绽开了妩媚的笑,“你可不可以和他换一下座位?”
“不可以。不可以。”她还没有说话,男孩子慌忙扭过脸说:“我有点儿晕车,坐在这儿还觉得太靠后了呢。”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很轻快地看了她一眼。虽然他的眼神轻快得像是一丝掠过树梢的微风,可她还是从中感受到了一种认真的暗示和请求。
“对不起,我一向是不喜欢和别人换座位的。”她也说道,“我对我选择的座位一向都很有感情,轻易是舍不得放弃的。”
女孩子的脸顿时阴沉了下来。她不做声了。
“玫瑰花!玫瑰花!”卖玫瑰的小贩走了过来,“情人节的玫瑰花!快给你的心上人买两枝吧!”
小贩叫卖的声音很有意思。她忍不住笑起来。那个男孩子也微微地笑了。
“你笑什么?你还有心情去笑??”女孩子不满地对男孩子说,“今天早上要不是你拖延了时间,我们怎么会这么匆忙?你连情人节都会忘掉,可真是太有本事了!”
男孩子不说话,只是仍默默地笑着。
“玫瑰花!玫瑰花!情人节的玫瑰花!”卖花的小贩走到了他们的车窗口。
女孩子的眼睛定定地看着这些玫瑰花。而男孩子的困劲儿似乎还没有完全消失——他居然闭上眼睛打起盹儿来。
“喂,你看这些玫瑰花多好看啊。”女孩子终于推了推男孩子,说道。
“是吗?”男孩子似乎根本没有听明白女孩子的弦外之音,敷衍地问了一声,便又闭上了眼睛。
女孩子的脸简直就要下雨了。
“我想吃瓜子。”女孩子说。
“候车厅里有卖。”男孩子指了指窗外,“我这儿有零钱。你要吗?”
女孩子没有说话,气鼓鼓地下车买瓜子去了。
男孩子仍然在打瞌睡。
“玫瑰花!玫瑰花!”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怯怯地传来。她和那个男孩子不由得都朝小女孩看去。这是一个长相非常乖巧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漆黑的头发,一身异常简朴的装束。从口音和衣着来看,她像是个农村小姑娘。
见他们俩都在看她,她便很伶俐地走了过来。
“你要花吗?”她以一种让人难以拒绝的声调向男孩子说道:“你买一枝花吧。”
“为什么要买你的花?”男孩子笑着逗她。
“因为我的花就要败了。”小女孩说,“如果今天卖不出去,明天就更没有人买了。那就赔本儿了。”
男孩子大笑起来,他从衣袋里掏出了钱,把小女孩的花全都买了下来。小女孩走后,男孩子默默地端详了一会儿手中那束有点卷边的玫瑰,然后把花往后一送,说道:“你不是喜欢玫瑰花吗?拿着吧。”
这花肯定是送给那个女孩子的,可是女孩子还没有回来。她本来想告诉他一声,却又想自己何必多管闲事呢?便没有作声。
“别生气了。快接着吧。”男孩子仍在劝说着那个还没有回来的女孩子,“我知道你想要玫瑰花,可是你想,玫瑰花是能随便乱送的吗?情人节的玫瑰花就更应该送得慎重了。刚才要不是想给希望工程做一点贡献,我还是不会买这束玫瑰花的。现在把这束玫瑰送给你,只是代表了对你的深深祝福。也衷心希望明年的情人节,你会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男朋友陪你去玩,也会收到一束真正代表着爱情的玫瑰。那样的话,我也就不会滥竽充数地被你抓去当壮丁了。”
他这一番自白情真意切,苦口婆心。她忍不住笑起来。
“既然高兴了那就赶快把花拿住吧。要是再不拿,我可就要把花扔掉了。”他一边说着一边作势要扔,她连忙把花接住了。
然后她又把花送到了他的面前:“尽管你送错了人,可我还是要谢谢你的花。”
他转回头,吃惊地看着她。
“你的女朋友去买瓜子了。”她笑道,“等她回来以后,你可以把刚才说的那番话再向她复述一遍。我相信你会说得更流利。如果你想不起来了,我还可以给你做一下提示。”
他的脸红了。“我不是她的男朋友。”他说。
“所以你就被拉了壮丁?所以你就不和人家坐在一起?所以你就假装打瞌睡?所以你就买了玫瑰花之后再自言自语地作一番说明?”她困惑而直率地说,“你干吗那么勉强自己?我要是你,就决不会送给她玫瑰花。我要是她,也决不会向你要玫瑰花。”
“可事实上你不是我,更不是她。”他说,“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这么假设的。”
“你太善良了。”她说:“善良得有点儿可怜。”
“不,我还不够善良。如果我真的很善良的话,那我早就答应她了。”他的神情中充满了无奈,“既不想伤害她,也不想委屈自己。所以就一直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面对她。”
“可是你知道吗?爱的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伤害。”她说:“只要有爱,就一定意味着会有伤害。谁都无法逃避伤害,就像谁都无法逃避爱。”
“你怎么会明白这些?”他瞪大了双眼。
“我早熟。”她说。
他不由得笑了。
她把手里的花递给他:“给你的花。”
“送给你了。”他忽然坚决地说。
“玫瑰花是随便乱送的吗?情人节的玫瑰花就更应该送得慎重了。”她学着他的话,坚持着要把花还给他。
“不,我没有乱送,送得也很慎重。”他说,“我一定要把这束花送给你。”
“我不要。”她口气里的那一丝专横和强硬让她的话语也不由得尖刻起来,“你以为你送的玫瑰是人人都求之不得的吗?”
“你别那么厉害好不好?你明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又笑了,“你知道这么一种说法吗?在情人节的这一天,只要有人给女孩子送了玫瑰花,那么,无论那个人是谁,无论他送了多少朵,女孩子都不应该拒绝的。因为她收到的花越多,就会说明这个女孩子未来的生活就越幸福。”他调皮地看着她:“你是不敢接受陌生人的献花呢?还是不想让你的未来幸福?”
她犹豫着收下了花。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收下他的花。是因为他眼睛里的那种令人心动的微笑?是因为他话语里运用的巧妙的激将法?还是因为想要自私地祝福一下自己不可知的未来?
也许都有。也许,并不仅仅是这些。
手握着这一束玫瑰花,沐浴在他的目光里,她蓦然间觉得这些玫瑰花像是一团团正在燃烧的火一样,慢慢地烧烫了她的心扉。
忽然,一道冷冷的目光向她射来——那个女孩子回来了。她搂着一大包零食,没有坐,只是审视一般地看着她们。
“她的花是你送的吗?”过了一会儿,她向那个男孩子问道。
“是。”男孩子点点头,坦然地说。
女孩子的眼睛里顿时噙满了泪水。她一句话都没有说,跑下了车。
男孩子怔了怔,也跑下来追了上去。
车厢里的人们发出一阵轻轻的哄笑。他们是不是把她们三个人当成是争风吃醋的三角恋故事主角了?天啊,她可不愿意蹚到这摊浑水里去,她要把玫瑰花还给他!
她也下了车。
追出公共汽车站,她四处张望,发现他们俩正站在一个公共汽车的候车亭下。女孩子显然还在哭。而他则在努力地解释着什么。
她悄悄地走到候车亭广告牌的后面,想听听这个男孩子在怎么解释。
“你以前一定认识她!”是女孩子的声音。
“我真的不认识。”
“那你干吗要送她玫瑰?”
“我干吗不能送她玫瑰?”男孩子的声音里有点儿气愤,“好像我还有送人玫瑰花的自由吧。”
“那你干吗不给送我?”
“那不是对象不同嘛。”
“不同?”女孩子的声音战栗起来:“是不同!我们同学了五年,可你才刚刚和她认识十来分钟!”
“这和时间没有什么关系,只和人本身有关系。”男孩子徒劳地说。
“和人有关系?你的意思是说她比我漂亮?比我能干?比我……”
“你吃的是哪一门子干醋!”男孩子的声音显然有些着急,“我现在没有时间和你理论,我得赶紧去找她,让她把地址给我留下来。”
“你站住!”女孩子喝道:“你给我留一句话你再走!”
“什么话?”他平静地问。
“你到底还喜不喜欢我?”
男孩子稍稍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我始终都是喜欢你的。但是,喜欢并不是爱。”
女孩子打了一辆出租车,含泪而去。
男孩子看着出租车消失在车流中,忽然转回头,发疯般地向公共汽车站里跑去。过了一会儿,他又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
她走到他的面前,把玫瑰花擎到他的眼前:“还认识这束玫瑰吗?”
“你?!”他的眼睛里闪现出一丝狂喜。
“对不起,搅乱了你的情人节。”她说。
“恰恰相反,我得好好感谢感谢你,”他的眼神温柔得宛如一潭春天的湖水,“你成全了我的玫瑰,也成全了我的情人节。”
“可是她……”
“爱就意味着伤害,这是你刚刚告诉我的,是吗?”他说:“我和她的爱和伤害都是互相的。她伤害了她的友情,我伤害了她的爱情。当一个人对感情特别不明白的时候,就必然会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是不是?”
她点点头。
“我们一起去玩儿,好吗?”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终于说。
“可是我们才刚刚认识……”她迟疑着。
“这和时间没有什么关系,是吗?”他静静地看着她说,“她在感情上的明白之处应当是懂得如何去放弃,而我们在感情上的明白之处就是应当懂得怎么去把握,是不是?”
“可是,你敢肯定你的玫瑰花送对人了吗?”
最后,她又问。
“我当然可以肯定。”他的脸上绽出一派明朗的笑容,“本来差点儿送错,感谢上帝,我终于还是送对了。我现在才知道,刚刚和你见第一面时,我的眼睛要比我的心有感觉;可是往后面送玫瑰花的时候,我的手却比我的眼睛还要有感觉。”
他们恋爱了。 父亲的红颜知己
◎积雪草
2001年的秋天对我们家来说,是个多事之秋。父亲因为工作上受到排挤,心情一直不好,整天眉头紧锁。不久,他大病了一场,诊断结果是十二指肠溃疡加上慢性浅表性胃炎,每每犯病,定是汗如雨下,却又不能进食,无奈只好住进了医院。
我每天去医院给父亲送饭。父亲很饿可又吃不下,我第一次看到父亲的另外一面,坚强,隐忍,铁骨铮铮的男人被疾病折磨得瘦成一根麻杆,却并没有喊一声疼。
有一天,我提着母亲刚刚为父亲做好的小米粥,去医院给父亲送饭。刚走到父亲的病房前,忽然听到父亲低低的说话声,是那种刻意压低了的声音。我侧耳静静地倾听,只听父亲说道,这样做绝对不行。我的心跳立刻加快了,再听是一个女人的声音,细细的,很柔软,她轻轻地笑道,王老师,您给我这次机会。父亲有些愠怒地说,不行,我不能要。父亲的声音是决绝的。然后两个人都不出声,静静地对峙着。是什么人叫父亲老师呢?父亲并不是老师啊!那时我认为只有在学校教书的人才是老师。
我好奇心陡起。从门缝悄悄看进去,原来是一个年轻女子,手里拿着一沓钱,很多。那么多钱,我很奇怪父亲为什么不要。
从那个女子的谈话中听出她刚从外国回来,看穿戴和我们这个小城的女子果然有些不一样,特别是脸上的那种神情,淡淡的。忽然听到父亲开口说话了,我才回过神来。只听父亲说,就算我借你的吧,等将来有钱了,我再还你。我不明白,家中很缺钱吗?
我慢慢退到走廊尽头的长椅上坐下来,期望那个女子能早点离去。坐在长椅上,我想到了母亲,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她。我认为母亲是有权知道这件事的,可是告诉了母亲,无疑就会伤害她,我左右为难。犹豫的结果还是决定不告诉母亲,为父亲保守这个秘密。作出这个决定,像尘埃落定一样,我长长舒了一口气。
有几回走到病房的门口静静地听着,他们只是说着一些不相干的琐事,女子轻轻地巧笑。我听了有一丝的恼怒,她比母亲年轻,她比母亲漂亮,她比母亲有作为,她是一个年轻的女翻译,我不自觉地拿她跟母亲比较起来,心中有一丝丝恨父亲。我隐约觉得,父亲正在背离我们,背离这个家。
那件事之后,我对父亲的态度有了改观。父亲喊我,我总是慢腾腾地应付着。有时候在餐桌上吃饭,有父亲爱吃的东西,我趁父亲伸出筷子还没夹到的时候,迅速夹到母亲碗里,然后说:妈,你吃,爸爸的胃不好不能吃。父亲已伸在半空的筷子只好停下来,尴尬地看着我,莫名其妙地笑着说,这丫头最近怎么了?好像处处跟我作对似的,那天,我到处找那件新衬衫没找到,原来被她藏了起来。听了父亲的话,眼泪迅速弥住了我的眼睛,我赶紧低下头往嘴里扒饭,不再吭声。
我悄悄地观察着父亲的反应,我担心某一天早晨起来,父亲会突然提出和母亲离婚,然后离开我,离开母亲,离开这个家。事实上,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父亲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对母亲依旧体贴,风平浪静地过了好多年,家中并没有什么变化。我心里有些鄙视父亲的虚伪。
有好几次,我静静地倚在门边,看母亲为我们忙里忙外,那件事便如鲠在喉一般噎得我难受,我几次冲动得想把那件事告诉母亲,忍了再忍,终于没有说。因为我怕看到母亲的泪水,因为我怕这个家从此散去。
后来,父亲退休了,迷上了下棋,尽管是个臭棋篓子,但每逢我回到家里,必然要和我杀几盘。有一天正杀到兴头上,忽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个陌生女人打来的,约父亲去参加一个聚会。父亲欣然答应了。
我问父亲是谁,父亲不说。看着随即开始准备的父亲出门后,母亲说,是你父亲的红颜知己。我疑惑不已,惊讶得合不拢嘴。我说:“妈妈,您可真够大度的,您不怕父亲跑了?”母亲说,大道理我不懂,小道理倒是有一个,越是你爱的人,你就越要相信他,给他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选择。一味防范,只会适得其反。你父亲是个坦荡的人,这一点上我是相信他的。
“我还当您老人家不知道呢,我做保密工作做得很辛苦,害得我白白担心了好多年。”我嗔怪着说。母亲笑了,说我是个傻孩子。我为自己曾经对父亲的怀疑感到羞愧,为自己曾经处处针对父亲感到后悔,他是我最亲的亲人,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不爱他呢?人生的路上,有风雨,有彩虹,更要有信任。信任就像一坛醇香的老酒,喝在心里,又美又暖,且回味无穷。 今生温暖
◎王者归来
他22岁那年路过一个篮球场的时候,目光忽然被吸引住了。一个梳着短发,满脸稚气的女孩儿站在三分线上,只用一只手便能将球抛出优美的弧线,然后稳稳地落进篮筐。他轻轻走到她身后,环抱着双臂,微笑着看她打球。她用白皙的手臂擦拭着额角的汗水,忽然发现了身后的他,抱着篮球站在原地羞涩地笑着。
她把篮球传给他,他笨拙地接过篮球,以极不优美的姿势把球向篮筐投去——篮球擦着篮板飞了出去,三不沾。他略显尴尬地站在原地,自我解嘲地笑了笑,她却捂着肚子放声大笑起来,她没想到他会笨到这种地步,少女清脆的笑声在空荡荡的球场里轻轻飘荡着,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萦绕一生的温暖正在彼此之间缓缓蔓延着。
16岁的她用急促的语气,不停地提醒着他投篮的姿势,像个严厉的教练。打累了,他们就并排坐在一起,他搜肠刮肚地给她讲着各种各样的笑话,逗得她笑得直喊胃疼。他是孤儿,从来不知道亲人是什么样的,但这一刻他却觉得和眼前这个小女孩儿有说不完的话,就像妹妹一样。她从小便和父母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漂泊,父母整日忙于生计,从小她就不愿意和人交流,而和他却有着说不出来的默契。这世上的事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你和他相识一生,却总是无法走进彼此的内心;而有些人,只看一眼,便会在心底深深扎根,不必时时想起,却一生也无法忘记。
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从那之后,他经常去球场看她打球,远远地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她。他天生就是个运动白痴,修长柔软的手根本控制不住篮球,只有拿着画笔的时候,才能自在随心。她总是借此小小地嘲弄他一下,他也不示弱,口才伶俐,见多识广的他总能把她说得哑口无言。每次看见她气鼓鼓地坐到场边生闷气,他的心里又莫名地牵痛着。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悄悄凑过去,附在她耳边哄她:再好的猎人,也斗不过我这样的老狐狸不是!她被逗得不住发笑,用手使劲戳着他的额头:对,你就是最坏最坏的老狐狸!从那之后,老狐狸就成了她对他最特殊的称呼,透着调皮,透着亲切,透着依赖。
他是个很特别的人,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优越家境,仅仅靠着自己的天赋和聪明,年纪轻轻地便在这座繁华的都市里拥有了自己的画廊,卖自己的作品,也卖廉价的装饰画。他是个很有魅力很容易让女人迷醉的大男孩儿,他也喜欢在花红柳绿中流连,而她,却是他心底最隐秘、最纯净的所在。
快乐的时光就像是浮在生活表面上的泡沫一样,转瞬即逝。当他再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惊呆了。清爽纯净的她屈着双膝,双手紧紧地环抱着身体,在瑟瑟的秋风中不停地发抖,像是秋日枝头即将凋落的枯叶,在冷风中轻轻飘曳。他飞快地翻过栅栏,跑到她身边,轻轻站停了下来。她本能地扬起头,梨花一样俏丽的脸庞上满是泪痕。“老狐狸,我没有家拉。”说完这句话之后,她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了,单薄的身体在冷风中轻微地摇摆着。他愣了愣,张了张嘴,却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力张开双臂,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那天黄昏,风雨渐渐大了起来,冷风骤雨渐渐吞噬了他的身体,而她却在他的怀里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在他的住处,他笨拙地给他清洗淋湿的衣服,扎着围裙手忙脚乱地为她做饭。她穿着他宽大的汗衫,躺在床上吃着他一口一口喂来的饭,不住地啜泣着。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她的父母几天前出了车祸,还是好心人帮她简单地料理了他们的后事。从记事开始,除了父母她就没见过任何一个亲人。而现在,租住的房子到期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独坐在球场边苦苦等待着他。此时此刻,自己就是她的全部她的家。伶牙俐齿的他一时语噎,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窝着她冰冷的小手,希望可以在这寒冷的秋日,让她感受到一丝温暖。
从她来了之后,本来收入微薄却花钱大手大脚的他一下子变得精打细算起来。他不再出入高档的消费场所,一有时间就在超市里费劲力气地寻找着价格低廉的商品。他拼尽全力继续供她读书,自己的生活顿时变得拮据起来,从不和她说一句抱怨的话。她默默地为他整理房间,异常笨拙地做起家务。她在厨房里忙了一下午才端出生平第一道菜——黑糊糊的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他右手拿起筷子,在她的注视下轻轻夹起菜放嘴里。咽下菜的刹那,他的左手在桌子底下使劲捏着大腿,微笑着对她说菜真好吃,看着一旁的她笑得阳光灿烂。
父母的离去,让她的性格渐渐变得阴郁起来。为了能让她快乐,他开始带着她去溜冰、爬山、看日出。她心烦的时候,他甚至在深夜陪着她在大街上整整逛了一夜。他的才情和天赋渐渐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在这座城市里有了一点点小小的名气。不少女孩儿借着或有或无的理由努力接近着他。不少女孩儿都来过他的家,柔声地叫她妹妹。她不答应,把自己的门摔得山响,来人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自己到底说错了什么。
她在19岁生日那天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拿出全部存款,又悄悄借了一笔钱才勉强凑够她的学费。要好的朋友埋怨他,为什么那么傻,为了她的前程,居然让自己过得这么凄惨。他微笑着不说话,抢过朋友手中的钱,留下借据,笑骂着转身离开。
他在家里为她准备了丰盛的生日宴。她知道他的不易,却什么也没说。他和她交杯换盏,说着几年来有趣快乐的经历,憧憬着未来的美好。渐渐地,他们就都醉了。他握着酒瓶,满脸通红地坐在瓷砖上,默默地想着什么。她躺在他身边,手里还捏着半块儿生日蛋糕,喃喃自语地说着什么。忽然,她轻轻踹了他一脚,他转身,看见她满脸红晕地坏笑着。我没嫁出去之前,不许你结婚。如果我到30岁还嫁不出去,你就来娶我,听见没有!他还没来得及反驳,她捏着蛋糕倒头便睡。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拉过被子轻轻盖在她身上,然后静静地坐在旁边守候着她。
大学4年,她恋爱了很多次,他也与很多人分分合合。每次她打电话来,不是抱怨学校的伙食,就是大骂负心的男友。他默默地听着,偶尔插科打诨地说上几句。挂上电话之后,就立即跑去银行给她汇钱。他的画廊越开越大,年纪也渐渐大了起来。眼看着就要奔三十了,他开始暗暗地盘算起了自己的将来。
大学毕业之后,生性好动的她做了一名导游。她回到画廊,和前台小姐打完招呼之后,飞一样来到他的办公室。他默默地听她说个不停,忽然之间他发现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笨嘴笨舌、容易害羞的女孩儿了,她长大了。我给你租了房子,东西都给你搬过去了,他说。她愕然,兴奋的表情顿时凝固了。她没说什么,轻轻起身离开,其实她懂,她明白他是为自己好,毕竟自己长大了,不能像小女孩儿一样肆无忌惮地住在他那里了。虽然她明白他所做的一切,可不知为什么她却有种失落感,那一刻她想哭,却发现他的肩膀早已不再。
他给她打电话,她赌气不接。她知道,现在他身边有了一个合适的女孩儿,她见过,那是一个成熟温柔的女孩儿,更重要的是对方看他的眼神中饱含着默默柔情,而她没有。有时,她也在失眠的夜里想他。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他什么人,她也想就这样离开他,可她舍不得,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和他分离,她的心就有种撕裂般的剧痛。
他和那个女孩儿订婚的那天,她向公司申请带着一个去黄山的旅行团离开了这个城市。她想象着他在订婚仪式上的笑容,标志性的坏笑,心里莫名地疼痛着。她忽然想起十六岁那年,球场上那个抱着双膝,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小女孩儿,心都揉碎了。突然,旅行车剧烈地颤抖着。她睁大惊恐的双眼望着山上滚落的林木,下意识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接着眼前一黑……
她醒来的时候,觉得头疼得厉害,眼前模糊着出现了那个女孩儿的面容。看到她醒来,对方似乎相当惊讶,大声呼喊着医生护士。很快,屋子里就围满了人,所有人都用一种很特别的目光看着她。她隐隐感觉到哪里有些不对劲儿,忽然发觉他竟不在。她的心猛地一沉,挣扎着坐起来寻找着。女孩儿似乎看出了她眼中的惶恐不安,轻轻搀扶着她,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她们旅行团遭遇了泥石流,幸亏伤亡不大,不过她的大脑受了强烈的震荡。当他带着未婚妻急匆匆赶来的时候,医生告诉他,她很有可能醒不过来了。她无法想象,一向玩世不恭,异常坚强的他瘫倒在地上,孩子一样无助地放声大哭会是什么样。医生委婉地告诉他们,她这样的病人的费用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承受的,如果放弃治疗对谁都是不错的决定。他不是一个富翁,巨额的医疗费完全可以把他压垮。
说到这里,他的未婚妻眼睛湿润了。他的未婚妻告诉她,他听完医生的话之后转身对未婚妻说了一句话:对不起,我恐怕没钱娶你了,我要救我妹妹!他变卖了画廊,将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掉了,却仍旧不能按时交上巨额的医疗费。他开始四处借贷,托朋友找来许多兼职,没日没夜地工作赚钱,每天只睡2个多小时。听到这里,她什么也没说,眼泪静悄悄地流淌了下来。她知道他一定会这么做的,如果不这样,那他就不是他了。他的未婚妻告诉她,他在这期间只来了一次,他跪倒在未婚妻面前,说他对不起未婚妻的爱情。他哭着说,只要他有一口气在,他就绝对不能拔掉她身上的管子。他说,她是他的朋友,他的亲人,他的妹妹,只要有她在,他觉得在这世上就还有亲人。这些年共同的生活,早已经将彼此深深烙在了生命中,血脉相连。他的未婚妻哽咽着说不下去了,留下她自己,泪流满面。
当他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地打开病房门的时候,她转过头,冲他淡淡地微笑着。他环抱着双臂,轻轻倚在门框上,宛如若干年前他和她初次相识时一样,只是时光荏苒,岁月不在。哥,这个嫂子我认了!她拉着他未婚妻的手,大声说道。他看着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忽然胸口有种莫名的酸楚,露出了淡淡的微笑。雨后的阳光穿过玻璃散落一地,他和她相视一笑,胜过千言万语。
从那之后,他放下一切陪伴着她,常常陪着她在医院的花园里散步,用五音不全的嗓子给她唱歌,逗得她像当年一样笑弯了腰。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她不久之后就康复出院了。他帮她找到了一份办公室文员的工作,然后重新筹集资金办起了自己的画廊。他和她的生活又归于琐碎平静。
两年后,她终于找到了一个愿意和她走一生一世的人。结婚的那天,他左手牵着她的手,右手拉着新郎的手,然后将她的手轻轻放进新郎的掌心里。他明显地感觉到,在那一刻,她的身体剧烈地抖动了一下。他却在心底长长出了一口气,仿佛是交接完了一项重要无比的任务。
新郎带着她离开了教堂,汽车缓缓启动了。望着渐行渐远的汽车,他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他感觉心似乎被人一下子抽空了,身体有些轻微的摇晃,妻子在旁边悄悄扶住了他,关切地低声询问着。突然,汽车在人们的祝福声中猛地停了下来。她双手拉着拖到地面的洁白婚纱,哭着向他跑来。他轻轻挣开了妻子的手,下意识地张开了双臂。她狠狠地扑倒在他怀里,紧紧地抱住他。
哥,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最温暖的拥抱。她还想说什么,泪水却已划过脸庞,漫到嘴唇上。他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他告诉她不用再说了,她的一切一切,他都知道。他还告诉她,这辈子他都要感谢她,是她让他体会到了亲人的感觉;是她,让他这个孤儿不再感觉到孤独。来参加婚礼的人大都愕然地望着他们,知道他和她故事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轻轻发出了一声叹息。
在这世界上,有一个人,虽然你只是惊鸿一瞥,但却有着说不出的喜欢。发自内心地想宠着她,爱着她,护着她,心甘情愿地为她遮风挡雨。然而心底却明白,她永远属于内心中最美好的秘密。这一切,都与爱情无关,仅仅是你与她之间最纯净、最真诚的依赖和爱恋。纷杂的尘世里,我们所需要的,也许只是一个最温暖的怀抱。 如果你在秋天到达
◎张祖文
卓玛和我有一个约定。她说,如果你能在秋天到达拉萨,我就嫁给你。
这句话对我极具诱惑力。我追卓玛已经追了整整两年。
但这两年来,卓玛却一直都与我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所以,一听到卓玛的这句话,我就欣喜若狂。我想,有了约定,就说明卓玛终于愿意为我敞开了一扇门。
但我却不得不承认,要在秋天到达拉萨,的确是有一定的难度。而且,现在只差一个月,秋天就即将过去。
而我所在的那个地方,是全国唯一没有通公路的县。我工作的地点,即使到县城,也要半个月。
卓玛这样对我说,是因为她自己一直以来,都有着一个梦想,就是能去拉萨看看。
甚至在卓玛的眼睛已经完全看不见光明时,她都还是对此抱着一种强烈的梦想。
卓玛的眼睛之所以看不见,完全是因为我。
那天,我对卓玛说,愿不愿意陪我去登山,卓玛当即就答应了。
于是,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我们就向附近最高的一座山进发了。本来,我是想随便找一座容易登顶的山爬爬散散心就行了。但卓玛却说,干脆选一座最高的山算了。我想自己也难得登一次山,就同意了。这样,我们在那天大清早,就到了当地最高的一座山的山脚下。
站在山下,看着高高矗立在面前的这座山,我突然有了一丝丝的冲动,一种想要尽快地登上山顶的冲动。
一路上,山陡林密,卓玛不停地提醒我,要注意安全,慢慢走。但我却惘然无顾,只是一个劲地向上攀缘。
好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在前面往上爬。我想卓玛是本地人,对周围的环境熟,应该不会出事。爬了一段时间,回头一看,却不见了卓玛的影子。
于是我就停下来等卓玛。当她赶上来的时候,喘了一口气,说,我们先歇歇,说一会儿话再走,行不?
从学校毕业来到这山沟的这几年,在我的内心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压抑感。我一看到山,就有一种想尽快登顶并马上振臂一呼的欲望。但看着卓玛喘气难受的样子,我又不得不停了下来。毕竟,卓玛只是一个女孩。
我们在一处比较平稳的地方坐了下来。
卓玛说,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想到这座最高的山上来?
我摇了摇头。
卓玛说,因为村里人都说,站在这座山的山顶上,就可以望见拉萨。
拉萨?我的心突然就涌起了一阵波澜。我知道,拉萨在所有藏族人心目中的地位。
卓玛静静地坐在地上,脸上一片神往,说,其实,这座山我这次也是第一次登,因为它太高了,以往都不敢来。而今天有你,我就放心了许多,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来山顶看看拉萨。
我说,那我们就走吧,去山顶看拉萨。
我起身,又疾步向前。越往上,树林越密。这里的树,几乎都要把我们头上的天给遮住了。我一边往前走,一边拨拉着头上浓密的枝丫。
我开始还听到卓玛在后面隐隐约约的叫我等等的声音,后来,竟没有了。
当我再次意识到我又把卓玛落下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等了好一会儿,却都没有见到卓玛。
我有点慌了。我返回去找她。
走了一会儿,我就看见了卓玛。她正蹲在地上,用双手捂着眼睛,痛苦地呻吟。
我意识到出事了。
等我把卓玛从山上背下来,再到村里唯一一个只有几张纱布和一点消毒药水的卫生所给卓玛包扎好后,卓玛还在一直不断地呻吟。
那呻吟,让我痛彻心扉。
几天后,卓玛的眼睛完全失明。医生痛心地说,如果能把卓玛送到拉萨的医院去,就一定不会失明。
我很伤心。我知道拉萨的遥远。我也知道,是自己的冒失,让卓玛在后面追赶我时,不小心让眼睛碰到了林中浓密的枝丫。
在后来,我向卓玛表明了心迹。而卓玛,就给了我一个这样的约定。
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在秋天到达拉萨。
一个月后,我终于到了拉萨。我拨通了卓玛家的电话。
接通后,是卓玛妹妹拉珍的声音。
拉珍说,卓玛不在家。
我说,她干什么去了?
拉珍说,你刚刚走的第二天,她就和我们同村的一个人成亲了。
我手中的话筒,“砰”的一声就落了下去。
不久,我收到了卓玛的一封信。信是卓玛委托别人写的。信中说,其实,这两年来,她也知道我喜欢她,但却一直都没有答应,最主要的,就是因为她第一眼看到我,就知道我不是一个永远都只属于大山的人。
后来,我报名参加了一个工作队。在第二年的秋天到来时,我再一次到了卓玛所在的那个地方,那个全国唯一没有通公路的县。不过,这次我是来修路的。 爱总能化腐朽为神奇
◎李丹崖
25岁,正是一个编织爱的锦缎的年龄,在这个美好的时光节点上,他爱上了一位迷人的姑娘,这个姑娘是她的学生,对他很是仰慕,按理说,他们走到一起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这个姑娘却一直在躲避他,并且悄悄地逃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家乡。
他是一个对爱无比执著的男人,于是,也追到了她的家乡。这才明白,原来,姑娘已经结婚,只不过和爱人的关系已经破裂,目前处在僵持阶段。了解到全部情况以后,他并没有打退堂鼓,反而加紧了自己对姑娘的追赶步伐。
大凡一个心中燃烧着爱火的人,都能成为真正的勇士。他带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来到了她的前夫家里。他开诚布公地表达了自己对姑娘的爱慕之情,并希望她的丈夫能够成全他们。
经过一番接触,三次推心置腹的谈判,他终于赢得了姑娘丈夫的同意。通过谈判,姑娘的丈夫更加深了对他的了解,并在心灵深处陡增了对他的钦佩。
1924年11月7日,是个甜蜜的日子,他们在上海举行了结婚仪式,她的前夫亲临祝贺。从此以后,这两个男人也成了最亲密无间的莫逆之交,经常在一起研究学术,讨论诗词歌赋。更称得上玄妙的是,姑娘的前夫还曾送给她现在的丈夫一张六寸照片,照片上,前夫剃光了头,身穿袈裟,手棒一束鲜花,照片上写着“鲜花献佛”四个字,意思是,既然自己配不上这样一个美丽的姑娘,就把她“献”给更加优秀且是姑娘所心仪的男人。
这样一个堪称举世不多见的故事,他们的主角都是谁呢?
接下来,还是让我们翻开1924年11月18日的《国民日报》来揭开此三人的神秘面纱吧——
在当日的《国民日报》上出现了如下三则启事:一是沈剑龙与杨之华离婚启事,二是瞿秋白与杨之华结婚启事,三是瞿秋白与沈剑龙结为好友启事。
毋庸讳言,单单是透过这样三则启事,我们就不难总结出这样三条箴言:一、爱就应爱得如火炽烈,不爱了也该洒脱地还给彼此以自由;二、真爱总能扫平一切艰难险阻,化荆棘为坦途;三、在爱中走向成熟的男人,他们的心胸都比海洋更宽阔。
是的,爱总能化腐朽为神奇! 三十年前的那瓶酒香
◎英涛
父亲爱喝酒,但一生没有喝过什么好酒,在他的记忆中也不会出现什么茅台、五粮液酒,因为作为一名老百姓,他喝不起也没有人请。他唯一的一次喝好喝的酒的记忆,就是在三十年前他工作过的吉安造船厂,那个时候有位湖北人在他们船厂修船,于是船上请他喝过一次白云边酒。
说起这次喝到的白云边酒,父亲总会感叹:那可真是好酒呀,打开瓶盖,一般清香随之飘浮而出,然后品上一口,从喉咙到胃里都回荡着一股清香,而且不打脑(上头)。可惜湖北人的船走之后,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酒了。
就这样,三十年前的酒香一直活在父亲的记忆里,作为他的儿子总能够从他酒桌上的回忆中去体会那属于湖北的白云边酒香。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一定在父亲的有生之年,让父亲再次品到白云边酒。
就这样的一个愿望,说起来似乎不难,如今物流这么发达,只要在处处用心找找,应当能够很快实现这样的愿望。可惜为人子的心态都是差不多,当父母健康的时候总是认为无所谓,反正有的是时间,却忘记了父母年迈的脚步永远比我们抱着有时间孝顺的心要快。
当父亲去年在医院检查出大脑里面有个肿瘤的时候,我在我们这个小县城找不到白云边酒。父亲从医院回到家就天天躺在床上,行动越来越不方便,而且医生说他不久于人世了。看着他,我忽然间有一种深深的悔恨,恨自己有机会在外面的时候却不记住去找白云边酒,现在没有机会出去了,却天天在心里唠叨着要买白云边酒。
我有一种担心,担心父亲在有生之年再也喝不到我给他买的白云边酒,那么对我来说将会后悔一辈子。为了完成这个愿望,我在武汉的一个论坛发了一个帖,希望湖北的朋友能够帮我。
当天晚上,一位武汉的朋友就问我真的是为了父亲才想购买白云边酒吗?我说是的。这位网友没有多说,只要了我的联系方式,然后说看能不能找到一家专走公路的快递公司寄。我知道一般的快递公司是不寄白酒的。我想不通这位网友是怎么去说通了快递公司的人。
当我从快递公司的手里接过包裹了一层又一层厚厚棉花的两瓶白云边酒,我落泪了。这个时候父亲已经陷入昏迷,我不敢再给他喂酒,但我又要让父亲知道我给他买来了白云边酒,于是我把两瓶酒一起倒在一个大碗里,浓烈的酒香荡漾在父亲的床前,父亲忽然睁大眼睛,看着我咕噜了一句:“真香的酒呀,和我三十年前喝的一样。”
如今父亲已经离开了我,每当我端起酒碗,我就想到他三十年前喝过的白云边酒,我就想到那位远在湖北的网友,这位网友说是我的孝心感动了他,感动了快递公司的人,所以才有了后来寄来我手上完成我愿望的白云边酒,我对他说:不,是你们的爱心,是白云边酒的品质,才使得我的父亲三十年前的那瓶酒香一直香到现在。 谁能保证不爱
◎莫小米
他32岁,她26岁。两人相向而坐。
轻柔的音乐,香浓的咖啡,浪漫的氛围———不用多说啦,是一场情人约会。
可是分手之后,她却不再理会他,他一次一次地约她,都是白搭。原来这只是婚姻介绍所安排的约会,她只是个“婚托”而已。
他仍然不死心,忽然想起那天约会她曾说过很喜欢一位台湾歌手,便买了张歌碟,在她经过的路上等她。如此三番地用心思,他终于感动了她,他们产生了爱情,她离开了婚介所。
事情到此本来很好,但这对情侣动起了歪脑筋,他们觉得开个婚介所不错,不要太多成本,也没有太大风险,“婚托”吗,他们两个自己就是现成的,再招几名“员工”,安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就可以开张了呀。
好景不长。骗人的事情,料也不会长,但这次却是他们自己露的马脚。
按说,他们管理相当“规范”,对“员工”进行过严格的“职业培训”,资料工作也做得很好,谁见过谁,以什么身份见的,都一一记录在案,可谓防守严密。只是没想到,爱情可以滋长在任何地方———招来的“婚托”中,有个女孩竟然爱上了老板。而老板竟然也喜欢这个“婚托”,就像当年他爱上那一个“婚托”。
于是给人家没介绍成,自己内部闹起三角恋。老板权衡再三,选择了前一个女友,毕竟,这婚介所是他俩开的,“事业”为重。他也想得太美了,失意的女孩气不过,告发了他俩,他们被查处,落入法网。
当初,他们觉得开黑婚介所成本低,风险小,怎么也没想到应该将这一风险算进去。其实黑婚介所的最大风险来自爱,就是说,这里不可以产生爱情。
可是,无论何时何地,谁又能保证不爱?
4 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爱与恨
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 在“后花期”里相遇
◎阿简
青春年少的时候,谁都说她好看。不止是玲珑有致的五官,和莹白光润、弹指即破的皮肤,最不同的,是那引人回顾,却又不得近前的气质。漂亮的女孩子,多数心高气傲,可有些傲气,总像是故意做出来的,像得宠的小孩子在人前,翘翘下巴嘟嘟嘴,表示她的苦乐都有人在意。而她的清高,却仿佛是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因为浑然天成,便成了她的美丽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只可惜这样的美,或许多少总带点寒气,也有她不无欣赏的男孩子,在她的视野中几度踌躇,最终却知难而退了,她成了山间寺庙里婷婷的玉兰,因为少了人间烟火气的熏染,洁净、清透得冰雕玉刻一般,看着让人心仪,也让人气短。
可是流年似水,再“颜如玉”的女人,也终归不是玉啊。而且漂亮的女人,似乎格外不经老,在众里寻他千百度的疲倦,和千帆过尽皆不是的惆怅里几经辗转,她觉得自己不再是如花美眷,而岁月却像一把越来越锋利的小刀,在她的脸上不停地刻下去,刻下去。
有一回约她逛街去买丝巾,顺便也聊起她的婚事。在一片琳琅满目的绫罗绸缎中找寻、挑拣着,她忽然生出了一番颇有诗意的慨叹:“我觉得,女人就像这些美丽的丝织品,绵柔、娇贵,总要找一个相称的玉杆,配成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才不至于埋没了它。可惜啊,我的好时候就快过去了——二十岁的时候是缎,柔滑、璀璨、光彩照人;三十岁的时候是绸,细密、温软、华丽而不炫目,因为光芒已经内敛;四十岁的时候就成了纱,虽是洗尽铅华而柔软依旧,却已经布满了精致而周密的皱褶。”
就在这个时候,她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她在暖暖的惊喜之中,还有融融的欣慰——总算不枉这些年来,她一天天的等待和寂寞。只是年过不惑的他,已经不是“玉杆”了,腰腹间挂着明显的赘肉,头上,甚至已经有了微微的谢顶。尤其是眼角的鱼尾纹,每一次含笑地凝望她时,总是菊花一样地悄然绽放,让她在醉心之余,未免总有一点惋惜——这个找了那么久,等了那么久的人啊!才只是初相遇,而他,竟已然跟自己一样,虽心若赤子,却满面沧桑了。
两个人牵手出去散步,不知不觉遛到了一个果园的外面。枝头的桃子又青又小,一簇一簇疙疙瘩瘩的,看得人牙仁儿都泛酸。她说,他们来的不是时候,最美的花期都过去了,而果实,又远没有成熟。就像他们的相识,竟然没有机缘,在彼此最美的时节相遇。
他却宽厚而宠爱地一笑:春花灿烂,夏叶葳蕤,秋实甘美,冬枝俊逸……各有各的妙处。我没觉得这个时候认识你,有什么遗憾啊。因为——好女人也像一棵树,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一路开花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被猛然地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前后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上通宵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于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过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整理。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眼神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的,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呼吸。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的劝说,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帮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说话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好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捏紧着笔在那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的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时不时地,她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吸引了我,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元钱的手套拿走了。他在身后一个劲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蹭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何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红着脸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会主动地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帮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了酒桌上。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忽然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 love 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抵,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寄人篱下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一个村姑,叶小花。
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又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将英语笔记不断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 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着,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退去了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脑海中突然地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现在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她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love——give 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因为爱,所以无需结果
◎葛闪
1923年5月,杭州因为时值梅雨季节,空气中四溢着江南独有的闷热潮湿之气。那月8日,人流熙攘的杭州火车站,一个身着灰补长衫、鼻梁上架着玳瑁边近视眼镜的中年男子刚走到站外,便搭车直奔位于杭州城南烟霞洞边的清修寺。这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当时声名鹊起的北大教授、中国新文化运动发起者之一的胡适。
清修寺里,当他一眼看到那个与己相约于此、令他魂牵梦萦的曹佩声时,数年的相思之苦滑过心头,竟无语凝噎。直到沉默久久,才哽咽出一句:“佩声……”
彼时,两人于江南的楼台烟雨、碧伞红灯间泪眼相看,泣不成声。
六年前,出于对母命的尊重,心不甘、情不愿的胡适,怀着郁闷的心情回到了家乡,迎娶早在儿时就已经订婚了的江东秀。婚礼当日,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胡适的脸上只是牵强地挂着笑容,而心,却血流成河。那时那地,无一人了解到他笑容的背后竟隐藏着那么多的无奈和酸楚。
就在胡适强装笑颜,内心急盼婚礼早点结束的时候,生命中的春天却悄然间绽放在了他的面前。新娘子被搀扶上来的时候,胡适的眼睛突然一亮,倏地散发出炽热的火焰。原来,吸引胡适的并不是身披凤冠霞帔的江东秀,而是她旁边的小伴娘——曹佩声。
那一瞬间,清秀出尘、淡雅高洁的曹佩声丝毫没有因为伴娘的角色和普通的衣裳而被遮掩,电光石火间就让胡适的心,像是久阴的花儿,乍一逢春便“砰”一声开了。而面容俊秀、举止文雅的胡适,亦让曹佩声投来了倾慕的目光。
就是那一天,他和她,便在各自的心田播下了爱的种子。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要想使这颗爱情的种子发芽,却又是何等的困难?
很快,因为家规森严和思想束缚,心头爱如潮水的胡适终究还是暂时搁浅了这段爱情。而翌年冬天,曹佩声在家人的强行安排下,嫁给了从小就订婚的同乡胡冠英。
1920年,曹佩声考入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胡冠英进入浙江第一师范就读。那时起,仿佛胡适与曹佩声之间,便注定要从此两两相隔了。然而,命运却不久又出现了转机。
曹佩声因为一直在外求学,婚后4年里久久未能生育,引起了婆婆的极度不满,并以此为由,给胡冠英在家乡娶了一房小妾。这件事让当时已开始接受新思想的曹佩声大为恼怒,并一气之下决定与胡冠英离婚。离婚后的曹佩声,继续在杭州第一女子师范求学,却还不知道让饱受包办婚姻之苦的胡适心中又燃气了希望之火。曹佩声离婚后的第二年,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胡适出现在了杭州西湖边上,见到了数载未见的曹佩声。
彼时的曹佩声,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羞涩的小伴娘,而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学生。离婚后的她,伤感之余,却又带着些许乐观,更是让胡适沉迷不已。
“十七年梦想的西湖,不能医我的病,却反而使我的病更厉害了……这回来了,却觉得伊更可爱,因而舍不得匆匆就离别了……”这是胡适为曹佩声写的一首名叫《西湖》的白话小诗。其间,“伊”明写西湖,却暗指曹佩声。不是西湖可爱,而是人更可爱。此中情意,除了时年21岁的曹佩声能够知晓,旁人又如何能够了解?
匆匆一见,却又匆匆一别。离开杭州后的胡适,一直寝食难安,郁郁寡欢。虽人在上海,心却依旧留于杭州。而已在诗歌中看出胡适情意的曹佩声,亦是按捺不住久存于胸的情感,日思夜想地牵挂着胡适。
后来的日子里,两个人的爱情,便在鸿雁传书中渐渐升温,且愈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两人又见了面,每日寄情于烟霞,托意于山水,闲时品香茗,乐时看星辰……杭州的山山水水间,都留下了他们爱的足迹。更不久,两人就同居到了一起。
1923年,胡适邀请好友,著名诗人徐志摩来杭州游玩。洞察力极强的徐志摩,仅一眼之间就看出了胡适与曹佩声间非同寻常的关系,并且鼓励胡适在婚姻上要有“革命”的勇气,冲破礼教的束缚。
年底,回到家中的胡适,因为母亲早已去世,不用再遵母命敬孝道的缘故,毅然向江东秀提出了离婚。而在此之前,徐志摩已经把胡适与曹粯声相爱的事情传开了。所以江东秀早有准备,拿出剪刀以死相逼。无奈,面对以死相挟的江东秀,胡适退却了。
就这样,胡适与曹佩声的这段爱情在寒风中渐渐消逝,且再也不与曹佩声往来。然而,泪眼潸然的曹佩声却始终不能将胡适忘怀,始终将对胡适的爱珍藏在心底,且作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决定:为了胡适,终身不嫁。
起初,谁都以为曹佩声只不过是闹着玩玩。得知后来她居然当了真,对此都感到难以理解。毕竟,何苦为一个已经是人夫的胡适而弃自己一生的幸福于不顾呢?况且,即使你终身不嫁,这种傻得至极的爱,又能有什么结果呢?
曹佩声不顾他人的非议,一如既往地把那份爱始终珍藏在心里,不需对人言,不需有结果。她的爱,始终继续着,直到1962年胡适逝世都未停止过。
胡适去世后第三年,位于胡适家乡安徽绩溪的杨林桥被山洪冲毁,曹佩声不顾众人反对,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重修了杨林桥。她说,那是胡适家乡的桥,不能被冲毁。
岁月无情,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终于,曹佩声不久之后也抵不过光阴的流逝,临终前唯一的遗言,就是要求把自己葬在杨林桥边上的小路旁。这个决定,理由只有一个:那是胡适回家的必经之路。 藏刀
◎张祖文
傍晚,藏东,一小镇。
我、小五、司机三人,准备在此歇息。
车停下,找到一个外观破旧的小旅馆。稍作安顿,决定上街吃点东西。
走出旅馆,夜幕已降,找到一家小饭店,进去,点了几样菜,外加几块藏区的特产干牛肉。
老板先拿来了干牛肉,我们一边嚼着一边等其他菜上来,正嚼着,突然发现身旁多了一个人。
那人一身藏式打扮,头上用红布盘了好多条辫子,明显的康巴汉子。他一进来,就“砰”地坐在我们旁边,喊,老板,炒菜呀?然后冲我们笑了笑。
老板在厨房里回应道,你又来了?口气似乎有点不耐烦。
那汉子却并不介意,老板也没再吱声,他自己去拿了杯子,倒了开水,坐了下来,仿佛与老板很熟。
一坐下,他又冲我们笑了笑,就将凳子移到了我们的面前。
我们认为他要过来聊天,小五顺势递给了他一块干牛肉。
他接过,也不说谢,就送进了口里,然后吧嗒了一下嘴,问我们,要不要藏刀?藏刀?我很意外,想,这汉子原来是干推销的呀?我摇了摇头,说,我们没用。
汉子望着我,说,没用?在我们藏族男人的眼里,刀可是和女人一样,缺一不可的呀!
我无言,小五却好像很兴奋,说,藏刀?给我看看!他是第一次进藏,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我想阻止,那汉子却已从衣襟里拿出了一把刀,放在了桌子上。我看那刀鞘上刻满了藏式的花纹,知道是真的藏刀。小五却已一把抓过,将刀拔了出来。
刀身很古朴,刀面很宽,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了一道道寒光。小五看了一下,马上伸了一下舌头,真是好刀!他发出了感叹。
这时菜却上来了,汉子不得不收了刀。我们便先吃饭。那汉子坐在一边,老板却不理他,仿佛没看见一般。
他有点讪讪的。我边吃边随口问了一句,这刀多少钱?
你要呀!他很兴奋,马上站了起来,将刀递给了我。
我忙摇手,说,问问,问问而已。
他很失望,又坐了下去,没再言语。
没一会儿,他就走了出去。
老板却走到了我们的面前,说,你们刚才幸好没要他的刀!
我疑惑地望着老板。
老板说:“他只要一看见我这店里有人,就会进来推销他的刀,我都被他弄烦了!”
“为什么呢?”小五好奇地问。
“听说,他要卖掉那把藏刀去找女朋友。”老板说。
“女朋友?”我有点惊讶。
“是呀,他是这个小镇上的,虽然很穷,却找了一个不错的女朋友。有一天他女朋友却突然不辞而别,听说出去打工了,他就决定要去找她,但没有路费,便只有卖刀。”老板用一种很平淡的语调叙述着,仿佛这对于他来说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那把藏刀很值钱吗?”我问。
“谁知道,反正好久了也没有人买。”老板说。
我们都不说话了。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就准备回旅馆休息。出门时,老板说,小镇很乱,注意点儿。我们感谢了他的善意提醒,却没怎么在意。
刚到旅馆门口,又碰到了那康巴汉子。他好像是故意等在那里,一见到我们,就又迎了上来,说:“你们再看看吧?”
我们都摇了摇头。他又失望地走开了。
进了旅馆,因为很疲惫,一躺下,我们就都睡着了。
半夜,却突然被一阵喧哗声惊醒,我一个激灵,翻身起床,却见房门大开!
急步跑出去,只见一群人正围在我们的房间外面。
我上前,只见人群中两个人正躺在血泊之中。一个人竟是昨天晚上向我们推销藏刀的那康巴汉子,另一个人却不认识。几个警察刚刚赶到现场。
听老板说,昨天晚上我们睡着之后,那汉子又来找了我们几次,都被他给赶走了。后来夜深,他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厮打,起床一看,就在我们房前发现了浑身是伤的两个人。
因为这件事,我们不得不继续在小镇上待着,以配合警察的调查。
后来调查结果出来了,原来不认识的那人是一个小偷,那天晚上原本准备半夜进房来偷点东西,不想刚撬开门,就被偷偷溜进来想卖藏刀给我们的那汉子发现了,于是两人便开始了一番搏斗。因为都用了刀,所以后来就都倒在了血泊里。
原来那汉子是因为我们才受的伤。我们到医院里去看他,他已经处于弥留阶段了。一看到我们,他就先问,要不要我的刀?
我眼泪直流,说,要,要定了!
就这样,我买了今生的第一把藏刀。而且,我还准备过几天就带着汉子的骨灰到拉萨去。
听别人说,他的女朋友就在拉萨。 我曾经想吻你
◎风为裳
三岁那年,只因晚吃了一个星期那彩色的小药丸,小儿麻痹后遗症这个可怕的病魔便缠上了我。任母亲怎样流泪,父亲怎样叹息,都换不回他们女儿最美丽的一双腿了。从此,我的人生也便与众不同。好在我的父母永不放弃希望,在他们的关爱中,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少年不识愁滋味,我的童年过得挺快乐的。不能与伙伴们一起跳皮筋,我可以在屋子里看书。看各种各样的童话,也挺好。然而人总是要学着慢慢长大的。一次,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我哭了,我理解小人鱼,为了能有一双健康的腿,能与别人平等地站立在一起,我情愿付出我的生命,哪怕像小人鱼一样成为一堆泡沫。
因为腿不好,我家一直住在一楼。颜树搬来时,我正坐在窗前看《海的女儿》,小人鱼让女巫把她的尾巴变成一双可以走的腿,那样她就可以和王子一样站立着行走了。颜树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阳光灿烂。我使劲摇着轮椅,离开他的视线。
青春是在遇到颜树的那一天拉开序幕的。在此之前,我并没有那样在意自己不能行走这个事实。当颜树把手伸给我,说以后我来帮你上学时,我忧郁的目光落在了干树枝一样的双腿上。自卑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颜树住在我家楼上,他比我高一年级。每天早上他都等在门口,与我一同上学。那时,我很爱听他讲话。他的父亲是搞考古的,每年寒暑假,他都会随父亲去好多地方。而我的目光只停留在家与学校的两点上。他说:裳儿,你读过那么多书,将来一定会成为作家的。我淡淡地笑,抬头看见天上淡淡的蓝,像忧伤一点点在心头渲染开来。
我让妈妈去给我买漂亮的衣服,然后打扮自己,却每每在镜子面前发呆。颜树,他像树一样挺拔,而我,多想能和他站在一起呀!
我开始练习拄拐杖。妈妈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我笑着说:站起来走路,会离梦近些。妈妈不再问。汗水湿了我的头发,手臂像木头一样麻得没了知觉,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终于,我可以拄着双拐站在颜树面前了。我只比他矮一点点。他说:裳儿,干吗这么辛苦,我可以照顾你的。我轻轻地说我想站着和你在一起。他的眼里是不解,是的,他不会明白我这样一个女孩的心思的。
有了颜树的日子就仿佛有了色彩,他带我去各种我没去过的地方,遇到台阶或者楼梯,他就背着我。他的肩很宽,我趴在上面,呼吸着他身体的气味,多希望这长长的路能和他一直走下去。
在斜斜的夕阳下,我闭上眼睛,许下心愿。颜树轻轻地问:裳儿,你的梦想是当作家吗?我摇摇头。我多想告诉他,我一遍遍地想,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终于没有说出口。
颜树终于还是走了。他的目标在远方,他的脚步不会为我停留。他从来不知道我的梦想与他有关。
后来,我终于遇到了那个肯陪我走完长长一生的人。他肯陪我站在街边发呆,肯推着我的轮椅满世界找一本书,肯为我抚去心头的忧郁。我的笑容花一般绽放在爱情里。
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说着他蹲下身来,我的唇吻上他的额。
我不是美人鱼,不能用踩在刀尖上的疼痛来换取站立的自由。幸运的是,我的王子肯为我矮下身来,和我一样目视前方,这就够了。 相处的余地
◎英涛
谈恋爱的时候,谁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呢,他们也觉得他们自己是全天下最般配的一对,真的是“尔侬我侬,忒煞情多”,羡慕死人呢。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结婚以后,他们突然一个变成了水,一个变成了火,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剑拔弩张,演变成不共戴天之局势。不是他讥讽她每天上网到处找bbs灌水,假充作家,就是她笑他除了麻将、电脑游戏什么都不懂;不是她唠唠叨叨,就是他怒火中烧……
那个周末,吃午饭。他说她把鸡蛋炒咸了。她说就这么咸,爱吃不吃。他说难道只有母鸡才有资格评价鸡蛋好不好吗?然后俩人就什么话气人捡什么话说。最后她左手也没有一只鸡,右手也没有一只鸭,一个人怒气冲冲地就奔回娘家了。回到家,见到母亲,她低低叹了口气,告诉自己,还是别让母亲操心了,装作没事儿一样吧。
母亲见了她很高兴,家里平时就老两口,少了点热闹。她习惯地享受着母亲的爱,一桌子的菜都是从小就喜爱的妈妈的味道。吃完晚饭,看着母亲体贴地给酒足饭饱的父亲点上一支烟,等父亲临睡前,母亲又给他端上洗脚水,让他舒舒服服地泡。她突然想起自己一直不理解的一个问题:母亲本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父亲却是一个没有文化的粗人,脾气还很暴躁,可不知道为什么,几十年了,他和母亲的感情却一直是那么好,偶尔有点小摩擦,但是从来没有大吵大闹过。
一向早睡早起的父亲先上床去休息了,母亲便和她扯着闲谈。想着心事的她终于忍不住把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母亲看看她,笑笑,转身不知从哪里拿来一把一尺长的量尺。然后,笑着问她,你说说,一尺的正中是在哪里?她有些奇怪,脱口而出,一尺的正中当然是在左边算过来五寸、右边算过来也是五寸的地方啦。错啦!母亲用手指比划着说,照我的算法,这把尺子的正中央,应该是在左边算过来四寸、右边算过来也是四寸的即中间两寸的地方。
见她不解地瞪大着双眼,母亲又说,你看看,如果五寸对五寸,双方就会直接碰撞,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夫妻间的关系也是这样,如果一有点分歧就五寸对五寸,不给对方留一点余地,双方就无法进行洽谈,就算有人想居中调停,也无法挤进来了。而如果在中间留下两寸的地方,情况就会大不一样,至少,这样可以使双方都有了立足之地。
她沉吟不语。
回去后,他发现她变了,有的时候他发起火来,她再也不爆炸了。因为,她已经明白,给对方留有余地,就是给自己留了余地。不留余地的婚姻,爱情又怎么还能盛放进去呢? 阳光下的施舍
◎矫友田
夏日的阳光,像火一样炙人。那个用钢化玻璃搭制的候车厅,简直变成了一个透明的桑拿房,里面热浪蒸人。为了躲避头顶的烈日,我和其他一些等车的乘客,不约而同地游弋到附近的一棵法桐树下。
在距离树阴儿几步远的人行道上,盘膝坐着一个年老的乞丐。他的头发已经花白,额下的胡须则像秋后染了浓霜的杂草,胡乱地堆在干瘪的胸膛上。
老人的面前放着一个白色的搪瓷缸子,怀里则抱着一把陈旧不堪、木质乌黑的土琵琶,其中有一根弦已经断裂了。
老人犹如一尊刚出土的佛。他并没有像别的乞丐那样,低声哀求过往的行人。他只是用干枯的手掌不停地拨弄着剩余的琴弦。他弹琵琶的手势,机械和呆板,因而从琴弦飘出的声音,只有“仓当——仓当——”单调而沉闷的声响,甚至连弹棉花的弓弦声都比不上。
很显然,他用错了道具。他的努力,只能给炎热的夏天制造更多烦人的噪音而已。从刚才过往的那几个女孩脸上的表情能够看出,他的努力很难赢得别人的怜悯。一个穿着精美拖鞋,染着粉红色趾甲的女孩,甚至像躲避瘟疫似的,捂着耳朵,皱着眉头,从他的面前逃过。
然而,老人如同坐在经堂里诵经一样,仍虔诚地拨弄着怀中的土琵琶。或许,我是被他的执著打动了,从背包里摸出一元硬币走了过去。那个白色的搪瓷缸子里,只有零星几元硬币。我投币的声音好像惊醒了他。老人仰起古铜色、爬满皱纹的面孔,掺杂着灰尘的汗水,丝毫掩饰不住他那憨实和笃定的笑容。
我蓦然感到,眼前的那一抹笑容,对我来说竟是如此熟悉和亲切。哦,它就像我的祖父在田间歇息时的神情。我不由自主地俯下身去问道:“老人家,你多大年纪了?”
老人稍一愣怔,他的耳朵已经有些背了。我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他才听明白。而后,他用油腻的衣襟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再长一年,俺正好八十了。”
我继续提高声音问:“你都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不呆在家里呢?你好像并不会弹琵琶,你看琴弦都断了一根!”
老人惋惜地揉搓着那一根断裂的琴弦,告诉我说:“这个琴弦被磨断俩月了,俺手拙,都弹这么久了,仍弹不出一个准音。其实,这琵琶是俺儿子的,他弹得才叫好哩。只是在3年前,他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时候,不小心从架子上跌下来,整个人就废了,连炕都下不来。当时,俺的大孙女在念大学,小孙子在念高中。俺想过,家里再穷再苦,也不能荒废了孩子的学业。这样,俺就从老家出来了。弹着弹着,两年多就过去了。现在,俺的大孙女已经参加工作了,小孙子又开始念大学了。等小孙子毕了业,俺就抱着琵琶回家养老去……”
听了,我的眼睛倏然湿润了。
当我准备再次把手伸入背包的时候,老人顿时明白了我的意思。他用那只干枯的手掌,将面前的那个搪瓷缸口捂住,连声说:“小伙了,你已经给了、你已经给了……”
在我乘车离开的途中,那一声声单调的弦音,始终萦绕在我的耳畔,甚至比先前还要清晰。它不停地叩击着我的耳鼓,一阵隐隐的痛,随之传到我的心头。
我忽然有一种想返回去的冲动,然后对每一位过往的行人说:“你们知道吗?这是一位可敬的长者。他为了爱,在承受着烈日的炙烤。让我们一起多施舍给他一分阴凉,遮挡6月的烈日好吗?”
5 享受生活中每一份感动
记忆是很神奇的。或许,我们自己以为遗忘。而其实是选择性地过滤,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在某一个时刻,会展现出来,送给你惊喜。 在黑暗中点亮一盏小灯
◎朱晖
她说自己不是英雄,但是,她用人性光辉点亮的那盏小灯,足以照亮一代代人的心灵,因为她让人们见证了高尚者的力量。
1942年7月,一个银灰色的布满阴霾的早晨,纳粹开始了对荷兰的犹太人疯狂的追捕与屠杀。梅普?吉斯来到位于阿姆斯特丹普林森格拉赫特大街263号的公司,里面像死一样的沉寂。过了半天,她才听到从阁楼上传来老板奥托轻轻的召唤:“吉斯,我们在这。”
奥托是犹太人,吉斯给他当了十年的秘书。“吉斯,我和家人及朋友准备躲在阁楼上,你愿意为我们提供食物吗?”吉斯很清楚,藏匿犹太人是死罪,但仍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愿意。”
当时,货物短缺,吉斯只能从自己和家人的供给品中省吃俭用挤出一点,然后趁着凌晨或深夜给阁楼上的八名犹太人送去。一天凌晨,吉斯送完物品正准备离开,一个小姑娘拉住她的手,扑闪着大眼睛说:“吉斯阿姨,父亲给了我一本日记本,我想写点东西,你下次能带一支笔来吗?”是奥托的小女儿,刚刚过完十三岁生日,吉斯微笑着答应了。
恐怖的气氛一如既往地笼罩着阿姆斯特丹,凌乱的枪声此起彼伏,每天都有一车车的犹太人被送往集中营。而在吉斯的秘密保护下,那座狭窄的阁楼似乎成了八名犹太人的“世外桃源”。吉斯最为怜爱的是奥托的小女儿,这是个天真无邪、热爱写作,对未来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在那段长长而绝望的岁月中,吉斯始终给予她以温暖和呵护,鼓舞她保持着对生活的乐观与热情,嘱咐她要热爱学习,给她送去了平生第一双高跟鞋,帮助阁楼中的另一个犹太男孩买花送给她……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了二十五个月,1944年6月,随着盟军诺曼底登陆的成功,德军开始了节节败退的末路。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当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时,因为有人告密,八名犹太人全部被盖世太保带走。吉斯找出所有的金钱和首饰,企图贿赂纳粹军官放了他们,结果也被抓了起来。幸运的是,当出生于奥地利的纳粹军官得知吉斯也是奥地利人时,网开一面放了她。然而,八名犹太人却被强行送往奥斯维辛集中营。那一天,吉斯肝肠寸断。第二天,她再次走进那个一片狼藉的阁楼,猛然发现了奥托小女儿的日记本,里面写满密密麻麻的文字:
“我的一生,不可能总是战乱、痛苦和死亡,当我抬头仰望天空,我感觉一切将慢慢变好。”
“我得学习,我要上进,将来要当个新闻记者或者作家,这是我的愿望!”
“我们的栗树开满了花。它覆盖着绿叶,比去年还要漂亮。”
这个完全丧失在阳光下生活的小女孩,却如此阳光地活着!吉斯暗暗发誓,一定要把日记本收藏好,等小姑娘从集中营回来,亲手交还给她。但是,小姑娘再也没有回来,1945年3月,她感染上伤寒而死,被扔进了集中营旁堆满死尸的大坑中。她叫安妮?弗兰克,年仅十五岁。一个月后,英军解放了这座集中营。
安妮的父亲奥托是全家唯一的幸存者。战争结束后,他回到阿姆斯特丹,泪流满面地从吉斯手中接过日记本。1947年,奥托将女儿的日记整理出版,这就是震惊世界的《安妮日记》。《安妮日记》被世人公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著作之一,共被译成七十多种文字,售出二千五百万册。《安妮日记》中,所有人物全都是化名,唯有“梅普?吉斯阿姨”保留了真名,尽管如此,此后的吉斯依旧过着平淡的生活。1996年,纪录片《记住安妮》获得奥斯卡最佳纪录片奖,八十七岁高龄的吉斯亲自出席颁奖典礼,她颤巍巍地走上领奖台,说:“我今天必须来,因为好莱坞也是安妮的梦想之一。”直到这时,人们才认识到这位平凡而伟大的老人。因为这段历史,梅普?吉斯获得华伦柏格奖、“国际义士”奖等。1997年,荷兰女王授予她爵士头衔。
人们都称赞她为英雄,她却不这么认为:“我不是英雄,只是一个普通家庭主妇和秘书,用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在黑暗的房间中,点亮一盏小灯,就这样。”
或许,正是由于梅普?吉斯,才让小安妮在绝境中仍然为自己种植下希望与美好,正如安妮在日记中的一句话:“不管怎样,我仍然相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2010年1月11日,100岁的梅普?吉斯离开了人世,但是她以及她用生命保存下来的《安妮日记》,将会把人性的高尚、善良与勇气一代代地传播下去。 一朵一朵棉花开
◎胥加山
儿子到了进幼儿园的年龄,我和妻正不知该如何为他择园。正巧,今年夏天的一天,我陪妻和儿子逛街,路过一家有名的私立幼儿园。园门口繁花似锦,锣鼓齐鸣,四周岁的儿子一下子被园前热闹的景象吸引住了。近前才知该园是在搞秋季招生宣传。经过进一步的了解,我们选定了这家。
帮儿子报了名,临离开时,接待我们的幼师再一次强调,入园时千万别忘了给孩子准备一床四斤重的小棉花被子,且最好是用新棉花做的。因为新棉花做的被子既柔软又暖和舒适。
回来的路上,我和妻犯难了,四斤重的小被到哪里找?买吧?妻担心黑心棉。正当我们一时想不出办法时,儿子一声“我打电话找乡下奶奶”惊醒了我。对啊,母亲前不久进城送西瓜来,还说西瓜是在棉花田中套种的。可我给母亲打完电话就后悔起来:现在的时令正是棉花长叶结蕾的时候,真正采摘棉花要到10月。我自小生在农村,怎忽略了这个常识?!这不是为难母亲吗!
到了儿子进园的日子,我只好买了一床太空棉的小被前去报到。谁知,几天后天气陡凉,儿子的老师让我们再换床被,说是盖太空棉的被子,孩子午睡易受凉。抱回儿子的小被,我跑了几家商场,也未买到满意的棉被。正当我们准备把家中的新棉被拿去请弹花匠改做两条4斤被时,老家一位进城的邻居摸上门来,说是受母亲委托,为我们送小棉被来了。我和妻一下子喜开了。
我不经意地问了句:“老哥,这棉花胎一定是我妈寻了不少人家才寻到的陈年棉花吧?”邻居笑着摇了摇头说:“这可是今年最新采摘的棉花!”我顿时疑惑起来:“我记得每年棉花要到10月底才盛开的呀!”邻居依然笑着应我:“是呀!可这是你妈在村里近五百亩棉田搜寻摘来的。你们7月份电话打到家,可把你妈急坏了,她一天天掰着指头算着孙子开学的日期,每天都在棉田盼望着棉花早点开。她也寻过许多人家,想找几斤陈年的棉花,可农村人哪舍得让陈棉闲置在家?于是你妈每天都在棉田里搜寻着早一点盛开的棉花。8月的一天,她无意中发现自家棉田里有一朵棉花盛开了,她喜出望外,轻轻地摘下来,又搜寻第二朵。可看花了眼,三亩的棉田竟没有开放的第二朵。一连几天,她带着期望下田,失望而归。后来,她无意间发现邻家田里有一朵棉花开了,便亟亟地找上门,说是这朵棉花无论如何要先借她急用,秋后以双朵甚至十朵棉花奉还。接着你妈逐家挨户打招呼,且自己做了记录:王婶家五朵,李姨家七朵……就这样,这8月底的几天,你妈搜遍了全村五百亩棉田,才借摘足这条棉被的棉花。说起这棉被的加工,你妈也费了不少心思。她备足了棉花,请村上弹花匠加工。可弹花匠说这四斤重的小棉被加工不着手,误时误工不谈,还易伤弹花器。也不知你妈最终用什么方法说服了弹花匠,因为弹花匠有个规矩,深秋才开始弹棉花,一弹就到过年。”
听完邻居的述说,我再次捧起这床崭新的小棉被,觉得挺沉,双眼止不住湿润起来。妻也默不作声地脱下太空棉被上的被套。
在妻给新棉花胎套上被套时,倏忽间,我眼前恍惚出现苍老的母亲匆匆走在一片碧绿的棉花株丛中的情景,搜寻棉花的眼神蓄满了慈祥和疼爱。不知何时,儿子指着被套上的那些印花数起数来:“一朵、两朵、三朵,全开了!”我一激灵,上前搂着儿子,嗫嚅着说:“待你放假,我带你去奶奶的棉田,一朵一朵棉花开,让你数过瘾! 有种爱让人在瞬间长大
◎梁阁亭
高二那年,我是那所不出名乡下中学出名的浪子,抽烟、喝酒、赌钱,样样精通。无聊的时候,我会把柔软的小动物放进班上女生抽屉,然后期待着尖叫的到来;晚自习,我将火柴点燃、再吹灭,用带着火星的火柴头去和前排女生的头发亲密接触。
我是老师眼中的朽木,不可雕琢;是上课时的牛,听不懂琴。我对大学也有一种本能的歧视,我渴望纵横四海的潇洒,像黑帮电影里发哥那样酷酷的样子。某日,我加入的一个社会帮派开会,大哥直呼经费紧缺。没有“粮草”还怎么开展活动?身为喽啰的我自告奋勇前去。
“妈,给我钱,资料费,二百。”母亲头和身子都蜷缩在被窝里,她慢慢地探出头,语速很慢:“拓儿回来了?吃饭了没?慧儿……”姐姐应声从厨房出来,“慧儿,给你弟取二百元。”紧接着,好一阵剧烈的咳嗽。
姐姐打开炕头柜的锁子,拿出全家的存钱罐——一个普通的罐头瓶,取出卷得像牛肉卷的一把钱,数了两遍,然后递给我。我悄声问已经出嫁的姐姐:“你咋来了?咱妈咋了?”姐姐拉我到厨房,关上门,眼泪就像短线的珠子。
我们附近有座山,山的最高点,我们称为鹰嘴的地方,有一座小得不能再小的庙,叫文魁庙。说是庙,也不过是不知哪年哪月谁在那儿放了块样子像人形的大石块。也不知从谁的口中慢慢传开来,那块石头竟摇身一变,成了笔点状元的文魁星的化身。
母亲,一个没有上过一天学、大字不识几个的农家妇女,也希望他的儿子能上大学,跋山涉水去拜那位高高在上的文魁神。谁料想,在母亲虔诚地三磕九拜之后,一步一滑、跌跌撞撞地下山,一时间竟电闪雷鸣,风雨突起。母亲站立不稳,滚了下来。
万幸的是,母亲被一棵兀立的野生枣树挂住,但尖尖的刺,挂花了她的脸,透过裤子,扎进她的腿部。也不知过了多久,母亲清醒过来,满脸血,满身泥,满鞋水。……我从姐姐手中接过钱。钱滚烫滚烫,就像握着一把涂有蜂蜜的刀尖。那一刻,我的内心发慌得几近窒息。我快步出门,我不想让母亲看到已经把说谎当成吃饭的儿子肆虐的泪水。爱到深处已无声,有种大爱,虽无言,却直击内心,让人在瞬间长大。我发疯一般把车子蹬得飞快,一个声音震耳欲聋:浪子,该回头了!
那年七月,我有了一张火红火红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四年后,我被保送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七年后,我留在了母校,成为一名大学教师。我会给母亲买最好的治疗腰痛的药,正是那次求佛,让她落下了病根;我会在晚饭后,搀扶着母亲,在大学校园梧桐树下散步,浓郁的母爱在我身边蔓延。 温暖
◎梅欣同
相逢,相识,相知。
人与人。通达,怜惜,知进退。时光如水流逝,如水一样漫过丛林,漫过世俗之一切,最终流向不可知的远方。
彼此不知道时间的界限,因而分外珍重。
这人事仓促,谁能活在谁的记忆中?当潮水退却,我们是否有幸能拾得珍珠?
去年夏天,炎热的天气。午后,空气像是在罐头中闷住。人在慢性缺氧中。
走在城区的一条街道上,对于北京,很是陌生。不记得这条街道的名称了,只是记得有一栋古旧的楼。两层的小楼,只卖布匹。还有好几个裁缝在里面,为客户量身定做衣服。
各式的料子,因为夏天,花色轻盈。转完底楼,去二楼,是一个木质的扶梯,盘旋而上。那一刻,如同时光倒流。
记忆是很神奇的。或许,我们自己以为遗忘。而其实是选择性地过滤,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在某一个时刻,会展现出来,送给你惊喜。
小的时候,家乡有这样的店铺,大多也是两层楼的。木质的地板,木质的楼梯。踩在上面,有时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因为老化了,也因为家乡空气潮湿,木头总是吸满了水分。黯淡的光泽,上面红色的油漆斑驳剥落。
母亲喜欢去这样的店铺,那时没有什么流行的概念,也没有这么多的成衣。她是爱美的,长得也好。幼小的我,跟随她一起去这样的店铺,顺带着会给我也做件小衣服。
她喜欢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牵我的手出去,能获得一些赞美。很多时候,她就像一个孩子。天真,任性,善良,自我。而我总是乖巧地听她的话,梳她喜欢的发型,穿她喜欢的衣服。
长大之后,发现自己喜欢式样简单、颜色简洁的衣服。打开衣橱,基本上都是素色。想起母亲年轻时,所有的衣服都是中式的,并且是素色的。淡雅的,像一朵清爽的茉莉。总是仰着头,看着这个女子。无法和她亲近,她总是神色冷漠。只有在过马路的时候,会握我的手。即使肌肤相贴的时候,也知道她的距离。
她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美丽单纯,充满幻想。要求过高,与现实不符。她的痛苦,一直影响着我。我总是像隔着一层玻璃一样看着她,喊她,她却听不见。
家乡的布店,堆满了漂亮的布料。夏天,真丝最多。母亲总是能找到最美丽的布匹。其实,有时看着普通,可是母亲会设计出样子,让裁缝来做。裁缝也是住店的,店里会有几个,顾客都会去找熟悉的裁缝。知道自己的喜好,做出自己想要的样子。那时,哪里有什么书,让你翻看样子。都是凭自己的想象。
母亲会一笔一画地在纸上画出自己想要的款式。那个时候,她是最温柔的。因为认真,所以面部线条自然柔和。现在想来,其实她一直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只是装作漠然的样子。我总是在边上默然地看着她。她微侧着头,大卷的长发轻轻披下来,散落在肩膀上。那一刻,连我也爱她。她是美好的,样子可爱。
穿到新衣服,她会带我去友人那里玩。友人都是些美丽的女子,她们互相喜爱。她们夸我,我总是暗自欢喜。我与母亲并不相像,每次她都会说,看,只有这样穿,才能像是我的女儿。刚开始的喜悦,一下子被浇灭。我始终与她保有距离。无法像其他女孩子,扑进母亲的怀里,安然温暖。
北京那栋楼,范围很大。裁缝的小空间里挂着已做好的衣服,北方的样子,颜色也比较亮丽。
在这样的空间里转了很久,很多人招呼我。伸手触摸那些柔软的布料,冰凉,从手中滑落。手心一片空无。
记忆总是在转存美好的同时,让我们看到年华的流逝。当时,觉得并不是贴心的,现在都成为温馨的。因为,隔着时间。时间就是一面镜子,回过去看,一切都如雾如幻,都是极美。带着一点感伤,因为不会再来。
出了这栋楼,离开那些布匹的气味,那些轻言细语的人声,那幽暗光线的木楼梯。离开了遥远的记忆,那带着灰尘的味道的记忆,扑面而来能把人淹没的记忆。
突然站在阳光下,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炎热的光线让人无所遁迹。这个世界充满了不可预知,无法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会遇见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内心充满期待与恐慌。如同棋子被安放在棋局上,下棋的人,却不是自己。
感激生活让我在这里,看着,听着,诉说着。我只是个旁观者,做着最细微的记录。
对面走来一对老人,搀扶着,互相转过脸,交换着言语。能让我注意的是老太太穿着长袖的衣服,后来发现老爷子几乎是架着她走路的。
感觉这两位老人遇上什么问题了,老爷子的脸上都是焦急。很想去问一下,但又觉得过于冒昧。可还未走近,老太太一下子蹲到了地上,老爷子怎么都扶不起来了。我赶紧跑过去,这到底是怎么了。
老太太蹲在地上哭泣,沉闷的,压制的,双肩颤抖。老爷子弯着腰,轻轻拍打她的背。他们之间说话我听不懂,只是站在边上,心里着急。
好几次,老爷子要扶老太太起来,但是老太太怎么都站不起来。
忍不住问了,老爷子打量了下我。告诉我,原来老太太是饿得胃疼了,实在是走不动了。
很奇怪,路边就有药店和蛋糕房。老爷子脸都红了,很不好意思地对我说,身上没钱了。老夫妻俩来北京办事的,事情没办成,钱全用没了。老太太听着,哭得越发伤心。
自己是由祖父祖母带大,对老人有着自然的亲近。很是心疼这两位老人,没有具体问是什么事没办成。这座大城市里,办得成的事情多,办不成的事情也多。问了,我也无能为力,徒劳惹老太太更伤心。当下只需解决老太太的身体问题。
我把身上的钱拿出来,轻轻地塞到老爷子的口袋里。指给老爷子看药店和蛋糕店,我说一定要先吃点蛋糕再买药。不然,更疼。他明白过来,我是塞给他什么了。
千万推辞,一定不能要。我扶老太太起来,不要客气了,奶奶快撑不住了。老爷子站在那边不说话,老太太强撑着站起来,看我一眼,回头趴在老爷子的肩头痛哭。
这样的场面,我实在是经受不住。再待下去,只能陪着两位老人流泪了。
一直向前行,走到拐角的时候,回头看。老爷子把头靠在老爷子的肩膀上,老爷子用一只手托住她的腰,慢慢地走向蛋糕店。阳光落在他们身上,明亮晃眼。
这一切,好像来自想象。有人可以,在年老时,这样的依靠着,相信他会照顾好一切。即使走到穷途末路,还可以像个孩子一样对他哭泣,他会陪伴,不离不弃。
当眼泪从脸上滑落,才确定这是真实。人间的真实。我相信,他们从年轻到年老,有过恩爱,也一定有过吵闹。只是,一路走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
人与人,不管是什么样的关系,都是脆弱的。是用来爱惜的,不是用来消耗的。没有什么是攻不可破的。
年幼时对母亲的向往,一直到年少时的疏离,年轻时的远行。内心是惶恐的,有眼泪回旋的声音。只是,我装作没有听见。低着头,一路急行。
当自己也成为行色匆匆的其中之一时,只会偶尔地感叹那如犬牙交错的高楼时,以为已淹没在这车流人流滚滚之中时,发现内心柔软的一角,一直存在。只是幽闭在一个房间内,只有一把钥匙,名叫温暖。 双手塑造爱意浓浓的一生
◎李丹崖
我曾在重庆磁器口古镇的大街上看到过一个摆地摊的老妇人,她所经营的商品都是一些手编工艺品,像藤条编的小鞋子、茶几、沙发、盾牌等等,精美得很。老人看上去将近90岁了,抽着一根雪茄,还染了红指甲,很是时尚。
看到我买了她很多东西,她就和我攀谈起来。她用一口颇具自己特色的方言自我介绍,我姓姜,美女姜,我叫姜芸。这是刚出生的时候,母亲给我取的名字,意思是要我只和美的东西相伴,不美的东西都要靠边站,另外,还希望我坚强执著一些,像雨地上的开着黄花的小草。
老人的确很逗,我扑哧一笑,继续听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
秉承着母亲对她的忠告,姜芸18岁那年嫁给了一个帅气魁梧的国民党营长,哪知道,刚刚结婚一个月,丈夫就被日本人的炮弹炸死了,姜芸抱着丈夫的照片哭了整整三天三夜,她的婆婆是个开明的女人,看到前来给儿子报丧的副官一表人才,就把姜芸许配给了这个副官。
副官对姜芸的丈夫忠心耿耿,尽管答应娶了姜芸,但是,一直没有碰过她,副官说,那是对营长的大不敬!副官带着姜芸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这样的日子没多久,这位副官又在台儿庄战役上牺牲了。
两个男人,同一种命运。这就坚定了姜芸单身一辈子的信念,与此同时,她也对日本鬼子充满了仇恨,她发誓,这些仇她一定要报。
报仇的方式有多种,姜芸选择的是无偿给所有的抗日队伍做鞋子,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只要抗日,她就无偿供应。为此,她还发动了不少和她有相同遭遇的烈属女人。姜芸做的鞋子很结实,且很好看,每个上面都绣了两颗星,姜芸说,一颗代表着自己的营长丈夫,一颗是自己的副官丈夫,她要让每一个穿自己做的鞋的士兵记着,给自己的丈夫报仇,给中国人雪恨。
姜芸做鞋通常是夜以继日地进行,夜里困了的时候,她就想起了丈夫生前在战场上托人运回来两箱雪茄,她学着丈夫的样子点着了一根,狠劲儿地抽,抽第一口的时候,姜芸差点被浓重的烟草味呛得喘不过气来,后来,经过了几个晚上的磨合,姜芸逐渐掌握了抽雪茄的“门道”。就像她在鞋面上绣两颗红星一样,姜芸每次都要抽两根雪茄,同样是为了纪念自己的两位丈夫。
解放以后,姜芸在磁器口小镇上做起了生意,还是手工艺品,挣了不少钱,但是,她从不把这些钱装进自己兜里,留下买雪茄的钱,其余的全部都接济了穷人。前几年,她把自己的小店爿了出去,她这样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接济自己一位高位截瘫的邻居。
姜芸说,善者皆有神助,我在街面上摆上了地摊,销量一点没有削减,还增加了不少。
说话的间隙,姜芸点着了第二根雪茄。我问她,丈夫的仇都报了,也解放了,为什么还在抽雪茄呢?
姜芸感慨良深地说,小伙子,实不相瞒,多少年以来,我总是喜欢隔三差五地做同一个梦,梦里,我的两个丈夫对我说,别忘了,每天代他们抽上两根雪茄,无论在哪里,只要雪茄点着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我还活着,且很健康快乐。
姜芸说着,又猛地抽了一口雪茄,这一口,把自己的两个腮帮都吸出了深深的凹槽,透过笼着烟纱的两个凹槽,我仿佛看到了每个凹槽里都藏着一张笑脸,一个是她的营长丈夫,一个是她的副官丈夫。
我突然觉得,在两根雪茄的氤氲里,姜芸用自己的双手塑造了爱意浓浓的一生。一个活得多么传奇惊艳的女人! 爱的接力
◎刘清山
那一年,她15岁,考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
这在历代没有出过一个高中生的村里引起了轰动。全村的人都为她感到自豪。但从父亲狠命抽烟的动作上和母亲苦涩的笑容中,她清楚地知道,家里继续供她上学会有多难。穷,是的,家里太穷了。穷得连一块手表也买不起。她想说一声我不上了吧!但她没有勇气说出口。
带着一种负罪感,她走进了县里的中学。
她家离学校有十里路,为了省下一个月2元钱的住宿费,她没有住校。由于要上早自习,每天天不亮,父亲或母亲就要喊她起床。她背着一只装满温开水的旧军用水壶,拿着煎饼,边吃边走。现在想来,她也很奇怪,那时的她肚子居然从来没有痛过。中午休息时间短,午饭只能在学校吃。她吃从家里自带的干粮,偶尔会到学校食堂买5分钱的咸菜,她总会让食堂师傅多给她盛一些咸菜汁,因为咸菜汁是不要钱的,这样她第二天就不用再买咸菜了。晚饭要等到上完晚自习以后回到家中再吃。那是她一天中吃得最好的一次,因为可以喝到玉米粥,营养全在这顿真正的晚餐上了。
想起那时的岁月,大学毕业后如今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她就很感慨,感觉自己有骨气,挺伟大,很了不起!
记忆中,家里有一个香炉,每天夜里总点着香,烟雾袅袅中父亲在抽自卷的纸烟,母亲在微弱的油灯下缝补着衣服。当时的她很奇怪,问母亲,为什么家里总在夜里点着香呢?
母亲笑了笑说,熏蚊虫呗。她知道村里有一个小制香厂,猜想家里的香,肯定是父亲在制香厂门口的垃圾堆里捡来的。
考上大学后,她完全是靠着勤工俭学修完了学业。所以她一直为自己感到自豪。并以己为例来教育儿子要自强自立。
想起过去的时光,她感谢父母让她继续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感谢父亲在那三年间每天晚上步行近十里到城郊迎接放晚学的她,感谢父母每天一大早准时喊她起床……但除了感谢之外,她很难在心里真正做到感激父母,认为那时父母对她的支持与付出都是相当有限的!她能有今天,主要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获得的。所以如今在城市安家的她,很少回村里看望父母,只是在一年中的中秋节和春节之前寄一些钱回家,供二老花销。
接到父母因煤气中毒双双身亡的消息,正是临近春节的时候。她携夫带子匆匆赶到了父母的家中。在农村,用没有烟筒的煤球炉在屋中取暖因而煤气中毒的事时有发生。
安葬完父母后,再次回到父母生前居住的茅屋中,她感到心像被掏空了一样。看到床头上依旧摆放着的熟悉的香炉,她不由得拿了起来。邻居大婶看到她眼含泪水拿着香炉不放,不由得感叹地说:“这可是你父母的宝贝啊!”她感到奇怪:“是吗?”不由得细心观察起这个粗陋的香炉来。
邻居大婶看着她的举动笑了:“香炉是不值钱的,但它在你父母的心中可是很重要的啊!你不知道吗?这些年来,你很少回来,你父母天天看着香炉念叨你。你在县里上学的那几年,为了每天准时在晚上接你,在早上喊你上学,他们就在村里的制香厂捡来了一些次品香,用剪子剪成一样的长短。当时村里只有村长家有一块表。你父亲就借来,在晚上七点钟准时点香,用一整夜的时间专门测试烧到第几根香该接你回家,烧到第几根香该喊你上学。以后的每天晚上,你父母都要拿着一根香到村长家,在七点钟准时点上拿回家插在香炉上。这可苦了你父母,为了不耽误你上学,你父母只能在夜里轮流看护着香炉,那几年,他们可没有睡过一个踏实觉啊!”
她张了张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想着年迈的父母手拿着一根根香,仿佛接力棒一样,用它们为她测算时间,不由得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 每件衣服上都写满亲情
◎游本章
一
父亲是个机关的普通工作人员,由于我母亲没有工作,我父亲一个人养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在机关里,父亲的衣着是最寒酸的了,春秋季节,父亲经常穿一件已经洗得发白的中山装。父亲的这件中山装如果需要洗,那肯定是在天气晴朗的星期日(那时候没有双休日)洗,然后星期一继续穿着上班。
在母亲的催促以及父亲同事的善意劝说下,父亲狠狠心,终于决定去买件新的上衣。
我七岁那年,一个春季的星期天上午,父亲带我去上街,在商店里,父亲试穿了一件蓝色的中山装,衣服非常合适,穿着很精神,父亲很高兴。就在父亲准备付钱的时候,他发现旁边站着的我在看一件孩子穿的拉链服。那个时候,童装一般都是带扣子的,这种拉链服显得很洋气,我在那儿很羡慕地看着这件衣服。父亲察觉到我很喜欢这件衣服,于是,他立即放下那件中山装,毫不犹豫地给我买下了这件拉链服。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深刻地记得这件拉链服的价格是十三元五。父亲那个时候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一百元左右,还要维持一家人的吃穿住行以及人情来往等各种开支,给我买了这件衣服后,父亲根本就没有钱再买中山装了,父亲带着我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二
我读高中的时候,读的是所省重点中学,这所中学坐落在我们地级市的市区,而我们家住在远离这个学校的县级市。我们家离我学校足足有八十多里路。
高二那年的冬天,我们那里下了场大雪,这场大雪足有一米深,不但下雪,还刮大风,公路边的电线杆都被刮倒很多。公路上结了厚厚的冰,不但公交车停开,其他车辆几乎全部停开,昔日川流不息的公路上一片静寂。
没有想到,父亲居然在这么恶劣的风雪天中请假到了我们学校。
由于漫天和满地都是大雪,雪把夜空也映亮了,父亲是早晨四点多钟借着雪的亮光上路的。开始,因为风大,父亲根本没有办法在大风中扶稳自行车把。另外,公路还非常滑,于是,父亲就推着自行车前行。
天亮以后,风稍微小了一点,遇到公路边有村庄或者集镇的地方,建筑物可以减缓风力,这个时候,父亲才可以小心翼翼地骑上一段路,但是,超过一半的路程,父亲还是推着自行车前行的。八十多里的路,父亲整整花费了八个小时,上午十二点多钟才到学校。
父亲从自行车的后架上卸下一个用塑料布包裹得非常严实的蛇皮袋,打开蛇皮袋,父亲从里面掏出件羽绒服,父亲得意地对我说:“这是前天,我被评为单位的‘优秀工作者’发的奖品,我试穿了一下,非常暖和,我不舍得穿,就给你送来了,这么冷的天,你穿这正合适。”
羽绒服有帽子,望着父亲冻得通红的耳朵,我愣了一会儿,然后问:“爸,这衣服既然很暖和,还有帽子,你来的时候为什么不穿在身上呢?”“穿身上干啥?路滑,尽摔跤,把衣服摔脏了,还得洗,洗后就不暖和了!”
望着父亲穿的旧棉衣,我执意不要羽绒服。父亲生气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呢?我费这么大的力气才到这里的,你不要,我这力气不都白费了?你穿吧,上学本来就辛苦,千万别冻坏了。”
那天,父亲在我们食堂吃了碗面条,他就急急上路了,因为他怕晚上十点还到不了家,我母亲会担心。
父亲走后,我每天穿着那件羽绒服上课,教学楼每天晚上十点半准时熄灯。但是,熄灯后,我依然点着蜡烛学习,我觉得如果不奋发努力,非常对不起我父亲的苦心……
三
大学毕业后,在上海打拼了六七年,我还是买不起房子,一直都在租房子。去年,父亲来到了上海,父亲这次上海之行,是我长这么大,父亲穿得最体面的一次,父亲穿着套名牌西服,还打上了领带,非常精神。父亲见我一直看着他的衣服,不好意思地说:“你现在有出息了,大学毕业进了外企上班,你爸我总不能穿得寒酸地来吧?碰到你的同事、朋友,多给你掉价啊!”我说道:“爸,你看你说到哪里去了,什么给我掉价啊!你一辈子都没有穿过像样的衣服,早就应该给自己买几套好衣服穿了。”父亲笑了:“是啊,儿子现在出息了,我也舍得花钱了,我这套西服三千多呢,名牌!”说完,父亲递给我一张银行卡,父亲说:“这里面有三十万元,你自己再想办法凑点,交个首付,买套房子吧,你一直在上海工作,老是这么租房、搬家,多闹心啊!我都愁得睡不好觉。”经过我的追问,我才知道:父亲居然不声不响地把家里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贷了十七万元,再加上这些年省吃俭用的八万元,为了凑个整数,父亲又借了五万块。
父亲居然连房子都抵押出去了,不但把自己多年辛苦积蓄的那点钱都拿了出去,居然还借了外债!我执意不要这钱,父亲发火了:“你这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这么犟?你觉得不收这钱是对我好?不是这样的!你不收这钱不买房子,我都能愁病都能折寿!你买了房子,虽然我以后手头紧巴些,但是,我心里舒坦,我就能心身健康……”
没有办法,在父亲的坚持下,我把自己多年工作积蓄的一点钱拿出来,终于算吃力地把首付交了。
买了房子后,父亲立即就要回老家,我劝他在上海玩几天,他说:“大城市到处都得花销,我还是赶紧回去为好,能省不少钱呢。”
过年,我回家的时候,和母亲聊天,聊起了父亲的那套名牌西服,我说道:“我爸现在是想开了,终于舍得给自己买套好衣服了。”母亲说道:“想开啥想开!那不是真名牌,是他花三百块从市场买的假名牌,就是为了去上海给你撑面子的,领带是花五块钱在地摊上买的。假的就是假的,那套西服刚开始穿的时候,看着还凑合,但是,等洗一水后,就看出来了,皱巴巴的!”母亲的话让我心一沉,没有想到,父亲居然故意买了套假名牌西服……
四
前阶段,我休年假,于是,回到老家住了几天。
因为天气很热,阳光很毒,母亲就把家里的衣服拿到阳台上晒,说是为了防潮,更是为了杀菌。
母亲也是节俭了一辈子,以前我们家的旧衣服,她都不舍得扔掉,总说能有用得上的地方。
看着母亲吃力地从壁柜里拿出那些衣服,我就过去帮忙。我重新看到了那件十三元五的拉链服,重新看到了那件风雪中送到我学校的羽绒服,看到了父亲那套已经皱巴巴的所谓的“名牌”西服……
越看心里越难受!工作以后,我给父母寄钱,但是,父母总是不舍得花,把我寄的钱存了起来,上次父亲去上海送的那张银行卡,我给父母寄的钱就又返还在里面。
父亲因为身体不好,两年前就从单位内退了,内退后的父亲却闲不住,他在我们街道附近开了个修自行车的摊位,每天挣个三四十元钱,我劝说父亲:“爸,您别干了,您身体不好,就在家休息吧。”父亲说:“修自行车又不用卖大力,咋又扯上身体好不好的?如果我闲着,肯定得憋死,我能挣点是点,我多挣点,你还房贷的压力是不是就小点?……”父亲的话说得我很心酸,我知道我是劝不动父亲的,即使我在家的几天,迫于我的阻拦,他不去出摊了,但是,只要我离开家,父亲还是照出不误!
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头天天气还好好的,第二天,就下起了大雨。尽管下大雨,但是,父亲依然出摊,他说自己有大帆布伞,可以挡雨。
父亲还是出去了,临出门的时候,为了抵挡雨天的凉意,父亲穿了件我高中时候的校服。母亲说:“你爸现在是能省就省,你以前穿旧的衣服,他都拾起来穿了。”父亲对我母亲的话很不满,他对我母亲说:“别瞎说,什么叫旧衣服?那些衣服都是好好的,根本就没有旧,你看这校服,一点烂的地方都没有,如果扔掉,不是可惜了嘛……”这件校服确实没有破,但是,已经洗得褪色了,上衣的后面隐约能看出“某某中学”四个字。
返回上海之前,我到商场给父亲买了两件夏天穿的名牌衬衫,两件衬衫加一起,六百多元。我没有敢提前拿出来,害怕父亲逼迫我去商场里退掉。为了招揽顾客,我们当地的商场实行“不满意就无条件退货”,父亲对于这么“高档”的衣服自然是“不满意”的。
等到上了火车,我才打父亲的小灵通,告诉父亲,我给他买了两件新衣服,放在了他床头柜里。父亲一听就急了:“你这孩子,我咋说你呢?你现在手头这么紧,买啥的衣服?发票放哪了?我拿去退去,退的钱,我打你银行卡上。”
我告诉父亲:“我把发票扔了,这两件衣服,您必须得穿,您这辈子,根本没有穿过像样的衣服。”
挂了电话,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
6 那些你不知道的幸福
每一个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他们有他们的理想、信仰、快乐,以及爱情。他们的人生,其实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加丰满和生动。他们的幸福,或许是你不能理解和体会的,但你不能否认,那种幸福往往更加简单,并且纯粹。 格桑花盛开的地方
◎祖文
卓玛坐在那里,整个人就如同一樽木雕,动也不动。
她的眼里,盛开了一团火焰。
他站在远处,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永远刻进了历史画面的人。
在卓玛的视线里,蓝得像绸缎一样的天笼罩着一大片开得异常绚丽的花。这些花,或扶,或立,或迎风招展,或静立无语。在草原上,这些花就叫格桑花。它们就如同蓝天与白云的守护神一样,到哪里都能看见,到哪里,都能把草原装点得姹紫嫣红。
他和她,是在建筑工地上相识的。
那天,他一到工地,就看到了一个身体瘦弱的女孩正站在工地外面。那女孩有点腼腆,甚至还有些手足无措。他看到女孩似乎是想向周围的人打听点什么,但几次有人从她面前经过,她都是开不了口。后来,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过去问一下。
一问,才知道她是想来工地上找工作的。
你来这里找工作?他看着她,语气中满是惊奇。女孩却说,是啊,不知有没有适合我的?
你这么瘦弱的身体?他还是有些不相信。
没问题的,她当着他的面,挥动了一下手臂,说,我很有力的!
但是……他顿了一下,又说,可我们这里,现在只需要小工。
小工也没问题,她又用力地挥动了一下手臂,说,我是从大草原上来的,有的是力气!挥动手臂的同时,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渴求。
本来,作为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他是不可能答应的。但那天他真是太好奇了。他想,这么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非得来打小工呢?要知道,打小工可是工地上最辛苦的活。莫不是她的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
这样,抱着好奇,他终于点了点头,说,那就先试试吧。于是,她就马上开始扛水泥和沙浆,搬砖头。
一天,他来工地又遇到了她。最初,他都没认出她来。直到她向他打招呼时,他才认出了她。他看到,她全身都沾满了灰尘,整个脑袋更是蓬头垢面,根本看不出一点女人的特征。她站在他的面前,说,那天感谢你啊,否则我还不能得到这份工作呢。他听了,笑笑,说,没什么。她就扛着一袋水泥,准备过去。他的头脑中突然闪现了一个问题,就连忙说,等等,你那天说你是从哪里来的?
大草原啊。她闪动了一下眼睛,说,藏北大草原。
藏北?他觉得有意思了,就问,你们那里有什么好的东西?
格桑花啊,她答,我们那里,到处都是美丽的格桑花,它们比布达拉宫广场上的花,都还要漂亮好多呢。
真的?他问。
是啊,有时间带你去看看,她说。说完,就有人在远处喊,卓玛,快点!她就连忙过去了。
那天他在工地上视察了一圈,觉得工程进度还不错。后来,正当他要钻进车子准备离开时,却突然有工人过来了,说,老板,不好,出事了!有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了!
他连忙说,马上打“120”!然后就问,是谁?
有人说,就是那个打小工的女的。
卓玛?他听了,马上一愣。虽然任何人出事,他都会觉得不幸,但卓玛出事,还是让他感觉更为意外。
他赶到了出事地点。一看,果然是一身灰尘的卓玛躺在了地上。她的人已经昏迷了,地上还有一摊鲜血。
送到医院,医生说幸好摔下的楼层不高,摔得不重,只是把一只腿摔断了,摔断的腿虽说可能不会完全复原,但基本上不会有生命危险。
他到医院时,卓玛还一直在昏迷。他觉得有必要通知一下卓玛的家人。问了工地上的人,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卓玛住在哪里,只有一个工人,说曾经看见卓玛一天下班后,回到了北郊的某个地方。
他就让那工人带路。费了好大的劲,还真的在那一带找到了卓玛的家。
一进家门,他就被那里面的阴暗潮湿给惊呆了。房子很小,进去后,院子里有狗在叫,里面马上就有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拄着拐杖走了出来,她的手上竟然还抱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他连忙走了过去,说,老人家,你都走不动了,还抱孩子干什么啊。
老人抬眼看了看他,却没说话。他知道她肯定不懂汉语。
问了邻居,才知道,原来,这个人是卓玛的奶奶,一直在生病。卓玛家没有其他的亲人了,她一直就只与奶奶相依为命。为了给奶奶治病,她才从草原到了拉萨,租了一间房子,四处找工作挣钱,只为给奶奶治病。
那个孩子是卓玛的?他问。
什么卓玛的!邻居说,是有一天早上,卓玛带奶奶上医院,在路途中看到一个被遗弃的婴儿,觉得没人要可怜,就自己抱回来的。
他听了,当即怔在了那里。
两个月后,卓玛出院。他亲自去把卓玛接了出来,并且,专门送卓玛回了一趟藏北的大草原。
当卓玛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看着草原上盛开着的美丽的格桑花时,他就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同样美丽的卓玛。
从此,他就经常与卓玛一起,来草原上看格桑花。 一个人的孩子
◎羽毛
她是个悲观主义者,所以不相信爱情完美,所以更加小心翼翼地维护。
当男友提出分手时,仿佛早在她意料之中,只是,她的悲伤和愤恨,仍然超出自己的想象。她甚至想过在他的单位门前服毒自杀,让他永远忘不了她。
这值得吗?值得。对于一颗破碎的心灵,无所谓明天。
那天,她在外面呆若木鸡地行走,从东二环一直走到位于西三环的家。夜快要深到黎明,母亲仍在门口张望,等待晚归的女儿。看到母亲欲言又止的关注神情,负疚感油然而生,转瞬却被更深的厌倦代替,她不发一言,走进卧室,关门。
然后一个人蹲下来哭。哭累了睡着了,梦里又看见他绝情的面孔,再度哭醒。
其实他并不是那么珍贵,只是可惜了自己的初恋,可惜了三年的青春,可惜了一直薄如蝉翼的自尊和敏感,遭受了推土机般的损害。
她是母亲含辛茹苦地养大的。母亲常常对她说:今后好好爱一个人,爱一个值得的人。她起初不懂,慢慢懂了,便将实现这句话当成回报母亲的头等大事。
可是,她失败了。
她哭到第二天下午才打开房门。
开门,看见母亲就坐在门边的一把椅子上,沉默地,安静地,疲惫地,轻轻看她一眼,问:“饿了吧?妈妈去帮你打两个荷包蛋。”
喝完热腾腾的蛋汤,忧伤仿佛也消化了一部分。她坐在那里发呆,母亲居然笑了:“看你这副样子,跟你三岁那年一模一样。这么大了,还是爱哭。”
听母亲说,她三岁那年,父亲因为救火牺牲。据说当时她哭得天昏地暗,很多天都从梦里哭醒,叫嚷道:我要爸爸陪我玩儿,陪我开火车,爸爸去了哪里?
不知道母亲是怎么过来的。且又下了岗,白天推着馄饨摊子忙活,晚上还要讲故事扮七个小矮人当中的一个,安抚那个爱哭的孩子。她也模糊地记得,或许是失去父亲的缘故,自己非要坐到母亲的肩膀上逛街,非要母亲像爸爸一样抱着她“荡秋千”,非要母亲给她做弹弓捏泥球,母亲一一照做,耐心又细心。
7岁生日,她想要一把铁丝挽成的小手枪。母亲收摊回来,就拿出铁丝认真研究做法。细细的铁丝不小心划破了母亲的手,她呀地惊呼起来,赶紧说:“我不让您做小手枪了!我让明明爸爸给我多做一把,好不好?”母亲摇摇头,缠好手指,继续将铁丝弯来弯去,折腾到很晚。第二天她醒来,发现枕头旁边放着一把铁丝小手枪,漂亮到完美。她拿着那把枪,在小床上又蹦又笑,冲着母亲喊:“您对我真好,比明明的爸爸妈妈对明明还好!”母亲一边剁馄饨肉馅一边说:“因为你是妈妈一个人的孩子。我要加倍地爱你。”
十七年后,她坐在那里,突然想起这句话,心里很疼。她知道,她的疼,在母亲那里也是加倍的。于是,她努力说,我会好的,不要担心。
疗伤却是个漫长的过程。三个月了,她的情绪几度反复,人瘦得飘飘的,难以摆脱被抛弃的孤苦感。
那天,她下班回到家,看见一个陌生男人。修长,白净,戴着做工考究的眼镜,两鬓斑白,仍风度怡人。他正和母亲说话,看到她进来,放下茶杯,定睛看了几秒,神色怪异。
他很快告辞走了。母亲送他回来,拍拍围裙,平静地对她说:“那是你爸爸。你三岁时,他爱上了别人,留下一纸离婚申请就走了。你当时不懂事,天天哭着要爸爸,闹得我头疼。原谅我骗了你。不过,他也的确是救感情的火,把父亲的责任和权利都牺牲掉了。”
说着,母亲笑了。她也想笑,把泪水都流在心里,像母亲一样。
母亲又说:“他良心发现,想来认女儿。我把权力交给你,由你做主,只是让他给你时间考虑。”
她问:“您不恨他吗?为何不干脆拒绝他?”
母亲说:“你一直是一个人的孩子,现在可以是父母两个人的孩子。不是一种幸福吗?再说,恨也是一种感情,恨他也是记挂他,那不便宜了他?”说着嘴角又翘了起来。
这次,她跟着母亲笑了。那一刻,她如梦初醒———被抛弃有什么大不了的,何苦一再惦记呢?不过是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罢了,父亲也好,前男友也罢,消失就消失,她还有眉眼舒泰的母亲,还有更多理由感到幸福。
于是,她一边走向厨房一边挽起袖子说:“我就当您一个人的孩子,您也是我一个人的母亲。今后我会找个人一起爱您,所以现在要多吃点儿,好有力气等到真正的王子。我来下鸡蛋面,我一大碗,您也一大碗,好不好?”
当她回头时,却看见从不曾对她落泪的母亲,正用围裙擦拭不断涌出的泪水。 分手分出的相濡以沫
◎吕麦
结婚八年,她俩从一对鸳鸯,变成一对冤家。
这不,他带了一身的疲惫和暑气进门,她说,别像狗似的,在这里伸着舌头喘气儿,好像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穿衬衣,打领带,待在空调房里,那才叫能耐。我真是年少无知,挑了这么个出死力的垃圾股……
他本想装聋作哑,可架不住她叨叨地念,反击说,比尔?盖茨、杨振宁找的“小太太”,咋不是你?也得亏我拿鱼眼当珍珠,宝似的娶了你。
她像被捅出巢的马蜂,随手抓起苍蝇拍,一边朝他乱舞,一边尖叫,想当初,追我的男生,如今有的是科长、局长,有的是经理、老板,就你,还是个小职员。我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没滋润一天,还落了一身的臭……这日子,过够了,离婚!
离就离,走。气头上的两个人,冲动得像啤酒瓶里汹涌的气泡,一前一后走进民政局。人家问,协议离婚?点头。有孩子吗?有。跟谁?跟我。她抢着说,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何况这爹就快讨饭了。他瞪她一眼,张张嘴,却没吱声,使劲把话咽了回去。人家又问,财产分割好了吗?一起摇头,只是摇得不在一个节拍上。那不成,回去,财产分割好了再来,还得带上结婚证。撅着嘴,怏怏回到家。
其实,家里也没什么可分的。既然孩子跟你,那房子和家具,就归你。他说,去年买的那辆车,归我吧。拿去吧。一个破奥拓,我还不如坐三轮呢。她不屑地说。他揶揄,我没用,我无能,等你傍个大款买宝马,好了吧。她得意地说,那是。不过,那个豆浆机,你不能拿走。还有什么?没什么了吧。那……明天,民政局见,我去我妈那儿住。他说完,转身出门,又折回来,说,那个……我的结婚证,在哪呢?得拿上。
她去房间,抱出一个小小的藤匣,掸去灰,打开,取出两本结婚证,他拿了自己的一本,揣进兜里。转身要走,她忽然说,等等。还有这个——藤匣里,躺着两本手掌大的日记本,塑胶面,一本橘红色,透着暖意,一本天蓝色,像清澈的海水。他拿起蓝色的,随手翻开,看了两眼,念起来:2002年4月12日,天气,阴。
天气预报说有雷阵雨。早上出门,我给她包里放了雨伞,又给她10元钱,叮嘱她,下班,打车回家。可是,晚上,我骑车到家,等了40分钟,她还没有回。我不放心,去接她,在离家50米远的地方,看到像落汤鸡的她。我怪她,雨这么大,为啥不打车?她打着喷嚏,说,大雨中行步,诗人的感受。随后,将10元钱举到我眼前,说,还给你。明天早上,去吃一碗肴肉锅盖面,有一年不吃了吧?馋的你……
她翻开橘红色的笔记本,怔怔地看,情不自禁地念起来:2002年4月20日,天气,晴。
淋了一场雨,我感冒了半个月。那段日子,吃什么都没胃口,就想喝一碗浓香的甜豆浆。他用暖壶买来豆浆,我却不想喝,掺水太多,没味儿。要是自己有个豆浆机,该多好啊。
他没吱声,愣了一会,对我说,可能,最近回来晚,单位要加班。那天,我一个人闷得慌,去单位找他。可传达室大爷告诉我,他在对街的大排档帮忙。我在烟雾弥漫的人群里找到他,他正在低头刷碗。刷一个晚上的碗(7点到11点半),20块钱。面对愕然的我,他得意地笑说,老婆,我相种一款398的九阳豆浆机,刷20天碗,钱就够了。不会超出家用预支,房贷正常还,儿子的牛奶正常订,你甭担心!那个月,我胖了,白了,他瘦了,黑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有些哽咽。
他小声嘀咕,这么多年,我容易嘛我。那一阵,我坐夜车回家,人家抱孩子的妈妈,对孩子说,儿子,咱起来,给这位爷爷坐。我纳闷呢,我三十小几的壮汉,咋就成爷爷了?仔细一照镜子,我才发现,我都瘦成人干了……你今儿要换房,明儿要买豆浆机,后天又要买俩车,我样样满足你。可你……我就那渔夫,你就那渔夫老婆。
她挥拳打他,说,讨厌!他恨恨地说,我恨你!
不管怎么说,相濡以沫走过了这些年,你……恨我?她惶恐地住了手。他说,是是是。我恨你,就像老鼠恨猫咪。她抬起双手,粉拳如雨,扑向他怀里,说,喵呜……
他搂住她,低头,对着她的耳朵说,吱,吱吱…… 那些你不知道的幸福
◎卫宣利
我书房的窗户,正对着一幢新建的楼房。楼盖到了第五层,搭得很高的脚手架上,每天都有几十个民工在上面忙碌。在那群民工中间,有一个电焊工。是个瘦瘦的女孩子。每天上午,当我在电脑前写字的时候。会看到她握着焊枪,弯着腰猫在楼的钢筋架上,手里的焊枪火星四溅。她穿着蓝色工作服,戴着黄色安全帽。之所以认定她是女孩儿,是因为她脑后长长的发辫上,系着一根红色的丝带。丝带很长,在身后悠悠地飘着,那抹鲜艳的红,在一片灰色的钢筋水泥中,显得格外醒目耀眼。
我常常在写字的间隙,站在阳台上,远远地望着那女孩儿。我猜想,她家里一定很穷,父母年迈,体弱多病,还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要读大学。虽然她的成绩也很出色,或者她已经收到了某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却悄悄地藏了起来,到城市里来为弟妹挣学费和家用……我把自己的假想告诉qq上的朋友,他笑,也许并不是你想象那样呢。
有一天中午,我买菜回来,路过那幢楼。民工们正在吃饭,每人端着一只大海碗,狼吞虎咽。我一眼就看到那个系着红丝带的女孩儿,她端着饭盆,和一个魁梧英俊的男人并肩坐在一起。她从自己的碗里挑出什么往男人的碗里夹,男人推着,又往她的碗里夹。旁边便有人起哄:二魁,看红丫多体贴你,放着家里好好的日子不过,千里迢迢跟着你一起来打工。你将来可不能亏待她……那个叫二魁的小伙子憨厚地应着。两个人都笑,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
我羡慕地看着这一对相爱的人儿,第一次,我为自己贫乏的想象力而惭愧。
一天中午,我下班回来,在街口,远远地听到悠扬的乐声。循着声音找过去,一个很高很瘦的年轻人,在吹萨克斯。他的音乐在空中回响盘旋,一串串的音符,丝丝缕缕地漫过心底,在风中纠缠、飞舞、飘远。我驻足去看那个男孩子,他穿着磨得很旧的牛仔裤,上身是浅灰色的棉布短袖,头发很长,掩盖了半张脸,旁若无人地微闭着眼睛,嘴角有浅浅的笑意。他面前有一个用细竹藤编成的心形小筐。做工很精致.里面有一些零碎的硬币。旁边围了不少人。有人和着节拍摇摆击掌,有人轻声地哼着曲调。
我前面的两位老太太,低低的声音在议论,一个说:“这孩子,这么年轻就出来卖艺.真可怜。”另一个叹息着:“看样子是大学生,是想挣点儿学费吧。”然后两个人便挤过去,一人往筐里丢了五块钱。
我知道老人误会了。人们一贯的印象是,到街头卖艺,无论如何是沦落。但男孩儿绝不是以此为生的街头艺人.也不是贫困大学生,他身上穿的范思哲要三千多块一套呢。所以,只有一个原因:那是他的兴趣所在。我看见男孩儿的脸上有狡黠的笑意滑过,却并不说破,只是很恭敬地对着两位老人深深一鞠躬。
在网上认识一对年轻的夫妻,妻子因患红斑狼疮,十四年里不停地做化疗、肾脏穿刺、脊椎穿刺、活体检查,从一个温柔秀美的女孩儿,变成一个必须依靠药物生存的病人。而且,因为激素的副作用,造成两侧股骨头坏死,只能依靠轮椅行走。
她在网上有一个博客。记录生活中的快乐、忧伤、痛苦、挣扎。偶尔,她的先生也会露面,是个儒雅英俊的男人,照片上多半是陪她一起做家务时沾着面粉的一双手,或者推她出去看风景时平静温和的笑脸。他是一家外国银行的部门经理,两个人结婚十年。十年里他默默地陪着她,看病,吃药,检查,病危,恢复,再发作,接受她必须坐轮椅的现实,推着她去旅游,抱着她上上下下,点头哈腰地请求护士给她轻些扎针……
一个健全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被病痛反复折磨的人,这是常人无法承受的苦役吧。很多人在她的背后,看到了一个男人的付出、牺牲和坚守的爱心故事。有网友留言,对男人的牺牲表示敬佩和同情。
可是他说:不,那都是爱,不是牺牲.我们很幸福。
是的,不必去费心揣测他们会有怎样的幸福,幸福是上帝的妙手偶得,它在每个人身上幻化出不同的模样,有些幸福,你无法想象。
每一个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他们有他们的理想、信仰、快乐,以及爱情。他们的人生,其实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加丰满和生动。他们的幸福,或许是你不能理解和体会的,但你不能否认,那种幸福往往更加简单,并且纯粹。
面对丰富真实的生活,我们除了感叹自己贫乏的想象力,便是深深的感动和热爱。 最美的声音
◎卫宣利
好好的,她突然就发不出声音来了。
晚上他下班回来,她照例开门,接过他的包,拿拖鞋。桌子上是热腾腾的饭菜,满屋子香味四溢。他洗手,吃饭,她坐在他的对面,不时为他夹一块红烧肉,再给他添一勺蛋花紫菜汤。他心不在焉地吃着饭,想着前天刚买的股票,已经连续跌了两天;单位里新来的小王,锋芒正渐盖过他,将成为他竞争科长的有力对手;下周考驾照,他的书还没来得及翻一下……吃过饭,他把碗一推,转身进了书房,打开电脑写材料。写完后已经是午夜,洗澡上床,她已睡熟。
除了安静一些,这一天似乎和往日没什么两样。结婚三年,日子渐渐像流水线上的程序,单调,乏味,按部就班。她不是很漂亮,但是人温婉细致,做得一手好菜,除了有些唠叨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毛病。像所有凡俗的夫妻一样,他们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
第二天,一切照旧。晚饭后他坐在餐桌旁抽烟,她在厨房里收拾碗碟。他看着她在小小的厨房里来来回回地打转,水龙头哗哗地响着,忽然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又想不出是哪里不对。睡觉前,他在床头柜上看到一张纸条,她纤弱的笔迹写着:明天有雨,记得带伞。他拿着纸条,兀自发笑,这事儿也值得写个条,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呢?
他是在第三天才发现她不能说话的。他把一份急要的文件忘在了家里,回去取已经来不及,只好打电话让她送来。电话打到家里,响了三声,接起来了。他直截了当地说:“我有份文件忘在家里了,就在书房的桌子上,急要,你帮我送过来。”电话那端,没有声音。他又说:“是你吗?你在家吧?”还是没有声音。他急了:“你怎么不说话?出什么事了?……”不待他问完,电话已经挂断了。
他赶紧请了假,回家拿文件。在离家两公里的地方,他看到了她。她骑着自行车,正使劲地往前蹬着。他从车上下来,拦住她。天正下着雨,她没有打伞,衣服和头发湿淋淋的。他正要埋怨她在电话里为什么不说话,她已经从怀里掏出他的文件递过去,文件用塑料袋子封得严严实实,封面上有一张纸条:我失声了,所以不能接你的电话。
他一下子就呆了。她失声了,他居然都不知道。他只感觉这两天家里格外安静,就没问问她是怎么了,他怎么这么粗心?
是的,他嫌她唠叨。结婚三年,她越来越像个唠叨的老太婆。每天说来说去,也不过是今天吃什么饭?排骨要红烧还是清炖?热水器要开40分钟才能洗澡,这件衬衣要配那根领带……她说话的声音尖锐,凌厉,听起来总像跟人吵架。他不明白,结婚前那么温言细语的一个女孩儿,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庸俗唠叨的妇人?他曾经看到一句话说: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他深以为然,他想哪天她要是不唠叨让他耳根清静,他就幸福了。
现在,她真的不能说话了。她在纸上“告诉”他:医生诊断说是声带囊肿引发的暂时失声,需要好好调理,不久后就会恢复的。
可是,听不到她问他要喝番茄蛋汤还是青菜豆腐汤,听不到她絮絮叨叨地讲韩剧,听不到她抱怨用电太费、小区的垃圾无人清理……他觉得很不习惯。每天,他自问自答,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声音,单调而寂寞。他忽然发觉,她那让他厌烦的声音,其实才是他们的生活中最动听、最和谐的音符。
为了尽快找回她的声音,他见人就问有没有治疗失声的偏方。他带着她去找有名的老中医针灸;他买了绿豆和百合,坚持熬粥给她喝;每天晚上,他拉着她的手去散步,回忆他们恋爱时的事情……虽然通常都是他一个人在自言自语,但是从她亮晶晶的眼睛里,从她越握越紧的手上,从她沉静的笑容里,他知道,那些被他丢失的幸福,又被他重新找了回来。
那天晚上,他睡醒一觉后,看见身边的她正大睁着双眼望着他,眼角有浅浅的泪痕。他诧异地揽过她的肩,问:怎么了?她不答,泪却越流越凶。然后,她忽然开口说:“对不起。”
那三个普通的字,在他听来,简直如同天籁之音。他“腾”地从床上跳起来,像个孩子似的语无伦次地嚷着:“你会说话了?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句给我听……”
她把头伏在他的怀里,她说:“原谅我,其实我没有失声,我只是想试试,你还爱我吗?我一直以为,你对我,对我们的婚姻,已经厌倦了……”
他愣着,忽然紧紧地抱住她。他的心柔软而酸疼,这个柔弱的女人,动了如此的心计,不过是为了挽救他们的婚姻。而他却因此,不但找回了他们的幸福,还听到了世界上最美的声音。 曾经一灯如豆
◎漆宇勤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佩服一些语言的传神精准。比如说——“一灯如豆”。一盏只有豆粒那样大光线的灯,是怎么样的一盏灯光暗弱的灯呢?这个问题我其实并不好回答你。但是如果我们翻开那些与夜晚有关的文学作品,会发现这个词语使用频率并不低——在我的印象了,“一灯如豆”甚至可以说是文学作品中很常用的一个词语。
我甚至也多次在作文中使用过这个词语。
我开始记事的时候,家里用来照明的是一种简易煤油灯盏,小小的玻璃瓶装上半瓶煤油,用棉绳做个灯芯,在我童年的夜晚中散发出浓郁的气息。灯光当然是昏黄、暗淡的,但于我的记忆来说,却是温暖的。我记得当时家里到处是蚊子,于是我每天晚上热衷于一个残忍的游戏:掌着煤油灯,对着栖在墙壁上的蚊子晃一下过去,焦灼的味道,两三只蚊子落在地上。有好几次,我甚至成功地将落在蚊帐上的长脚蚊消灭而没有给烧坏蚊帐。
这样的游戏持续了好多年,之后道具被换成了蜡烛。换成蜡烛的原因不知道是出于价格还是方便。我只记得当蜡烛代替煤油灯时,我再不用忍受煤油的气息,也不用担心一不小心碰翻灯盏而招致的打骂了。更重要的是,看书写作业的时候可以随着蜡烛的自然燃烧而不用再小心翼翼将煤油灯芯偷偷拉长一些以缓解“一灯如豆”的状况了——点煤油灯是要小心注意节约用油的,不能将灯芯拨拉得太长,否则虽然光线更亮,却要费更多的油。我记得邻居家有四个孩子,最大的那个比我大10多岁吧,特别用功学习,晚上一直看书到深夜。可是因为家里穷,父母舍不得煤油。于是,其中两个就在父母睡觉后偷偷躲在楼上披着被子,拱出一个小小的空间掌着煤油灯看书。直到两年之后做母亲的才发现这个秘密。那时,他们其中一个已经成了村里第一个大学生了,另一个也已经露出了准大学生的端倪。后来我自己有了类似的经历。用废纸将房间门框上的空洞糊住,在父母责令我睡觉后一个人小心趴在床上用背和胳膊肘拱起一个小小的空间,胸前举着烛芯被尽可能剪短的蜡烛,有滋有味地看一些教科书以外的书籍。然而被子里的空间很快就热气弥漫,喘不过气来。于是又小心地掀开被角透透气,之后继续,常常是烧掉将近两寸蜡烛后才睡觉。故事几乎是雷同的,母亲后来发现了我蒙在门框上方的纸,进而发现了我浪费大量蜡烛的事实。怕我不小心将被子给点燃了,她终于准许我每天在老式座钟响十二下以前睡觉。
回头继续说煤油灯。那个时候家里的房子当然是简陋的,墙壁上到处是孔隙。逢到哪天没有煤油了,祖父就绑几根竹篾,点燃后插在墙壁上照明。那个场景,让我想起旧小说中那些插在墙壁上的火把。这个时候,祖父就给我讲故事。故事说:一个人家的漂亮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媒人上门了。介绍了一个小伙子,小伙子不错。家境呢?盐船两艘河中走,每晚点着银灯盏。这样的条件好啊,于是应下来了。等到过门,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男方穷得叮当响。于是问,盐船呢?门前河里游走着的两只鸭子不就是吗!家里的盐全靠它下蛋去换来呢。银灯盏呢?你听错了,是晚上点着“人灯盏”呢,就是自己举着用松枝或者竹篾扎成的火把啊,照得整屋子通亮。
故事估计是落魄的文人们编出来的,祖父转述时已经带有明显的错漏了。但是在祖父的时代,用松枝竹篾火把照明倒是常事。不但家里用,走亲访友天色晚了,也是拿跟木棍绑扎些干透的松枝竹篾,带着照路。那时候的路当然是崎岖的山路或小路,不是这样的话,也不会经常出现走亲访友时路上耽搁太久而致于天黑的情况了。
祖父的故事还没讲完呢,墙壁已经被火把熏黑一大片了。好在在祖父的1940年代和我的1980年代,房子基本上是没有粉刷的粗坯墙壁——否则,火把确实不太好用。
煤油灯和蜡烛的片断到我再大一些就有些凌乱了。家里开始用上了电灯。多年以后我一直很怀疑自己的记忆,当我更小的时候,就算是五六岁吧,那个时候我所在的小山村难道竟然还没有电灯吗?为什么我记忆里全部是煤油灯盏和蜡烛呢?不想这些吧,总之我的记忆回到十多岁的时候,家里用上电灯了。灯光当然比一灯如豆的煤油灯亮多了,但事实上依旧是昏暗的。也许是因为电压的原因,加上乡村处于用电末端,照到我书本上的灯光依旧是浅而淡的,或者,我还可以重复一下那个叫作“昏黄”的形容词。可是即使是这样昏黄的灯光也无法保证,隔三差五的要重新点燃煤油灯和蜡烛照明,逢到重要节日更是如此。我记得最初村里用的是“三类电”,之后终于升格为“二类电”了,电价比城市用电更贵,遇到任何供电不足的情况,总是“优先”断了农村这些“二类三类”电。所以即使那些有台黑白电视机的人家,想将《西游记》、《霍元甲》剧情连贯看懂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叙述该结束了,离“一灯如豆”的主题已经越来越远了。当远到我开始读大学的时候,农网改造了,电灯终于回归“电”的亮度,夜晚的农家房屋也亮如白昼,“一灯如豆”彻底成为了往事。最近在市区某个跳蚤市场上看到,几盏煤油灯竟然已经被摆在那里作为古物出售!
这个场景几乎又勾起了我对同年乡村夜晚的种种记忆片断。氤氲的夜晚气息,温暖的被子,对面村落低矮的物资漏出浅淡光线,喁喁的虫鸣,昏黄的煤油灯光。漆黑的夜,一灯如豆。这种情景,竟然有了几分诗意的味道。
而现在,这个诗意的“一灯如豆”再找不到合适的放置位置了。与之类似的,还有更多的词语正在日渐远去。可是,少了一个诗意浓郁的词语,远去了更多曾经熟悉的词语,多了新的生活。也好。
7 只愿和你在一起
他说:“自从那次被朋友欺骗之后,我就开始怀疑世界,再也不相信任何人,所以我要报复所有人。但是那天,当我看到两个孩子彼此以生命相托时,我突然发现,我错了!” 爱你,就至死不渝地守望
◎葛闪
月华如水的那夜,他虔诚无比地向她表白:“我至爱的阿姬曼?芭奴,遇上你,怕是我的心,将被你永久地俘虏了。”在他的心目中,精通琴棋书画的她是一个仙女,却更是仙女不小心滑落在人间的一滴泪珠,将在他的心灵地平线上,凝固成永恒,幻化为不朽。
而高贵、优雅的她,一个具有波斯血统的绝世美女,亦被这个戎装在身、纵横沙场的青年英雄的缱绻深情所打动,轻轻偎依在这个叫做库拉姆的男人怀里,点头呓语道:“我想,我是注定成为你的新娘了。”
那年,阿姬曼?芭奴年仅二十一岁。仿佛自那时起,上天就注定了如水般清澈、如琴音般婉约的她,将与这个当时名为贾汗吉尔国王的三王子共伴一生了。
公元1624年,也就是库拉姆与阿姬曼?芭奴婚后的第四年,因为战绩斐然、功勋卓著,库拉姆在纷争不断的宫廷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踌躇满志的库拉姆,经常牵着阿姬曼?芭奴的皓腕说,要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高贵、最幸福、最有地位的女人!每当这个时候,阿姬曼?芭奴总是轻轻止住他的话语,说,我不要权力、不要地位,我只要你真真切切地疼我,爱我!哪怕你就是一个普通百姓也好。
细想,在遇到库拉姆之前的阿姬曼?芭奴,琴音袅袅间充满诗情画意,言谈举止中满是雍容典雅,不知打动了多少青年人的心扉。那时的她,甚至是鉴于此,而显得高贵之中有一丝傲气。而现在,她却小鸟依人般,就这样痴痴地因为爱而对库拉姆至死不渝了。
后来,阿姬曼?芭奴跟随着库拉姆,浴血战场,栉风沐雨,在充满血泪和汗水的岁月里,又走过了十几个年头。那段年华,因为情到深处,即便流血流汗,库拉姆的脸上却从没显现过一丝的忧郁和不快;那段岁月,因为爱到浓时,哪怕再苦再累,阿姬曼?芭奴的心湖里却始终荡漾着幸福的涟漪。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琴瑟和鸣、两情相悦,才有了今番的举案齐眉、心心相印啊。
尽管阿姬曼?芭奴不要名,不要利,但库拉姆却一直用实际行动来履行当初的诺言。
公元1628年,经过一番鏖战的库拉姆终于从众王子中脱颖而出,从父亲的手中接过王位,并给自己取名为沙杰汗,意为世界之王。刚登上权力巅峰的库拉姆,欣喜之下,赐给了阿姬曼?芭奴一个在宫中最高的头衔——泰姬?马哈尔,且在无人时就向阿姬曼?芭奴“报喜”,说自己实践了当初的诺言,让她成为了世界上最有地位、最幸福的女人了。阿姬曼?芭奴只是淡淡一笑,幽幽道:“假若,你不是国王,难道我就不幸福吗?”库拉姆那时才醒悟过来,伴随自己出生入死的阿姬曼?芭奴,何曾将那些凡夫俗子才视若生命的功名利禄放在眼里?
自那时起,这个贵为沙杰汗的库拉姆,对阿姬曼?芭奴的爱更深更浓。由爱酿成的酒,便在岁月流逝中愈发浓香长久。库拉姆认定了,这辈子,就这样和世上最好的女子阿姬曼?芭奴白头偕老了。
然而,好景不长,意想不到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1631年,雄心勃勃的库拉姆率领大军出兵南征,平定叛乱。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决定,居然是致使他和阿姬曼?芭奴爱情灰飞烟灭的不归路。在这场战争中,一心为库拉姆生育更多儿女的阿姬曼?芭奴,在生产时却因为突发事故,最终难产而死,时年仅三十九岁。阿姬曼?芭奴的死,顿时将库拉姆心头所有的阳光全部抽走,也将他关于未来的幸福图画上全部的色彩抹煞,唯余一片寂寞的苍白。
悲恸万分的库拉姆决定,要为阿姬曼?芭奴新建一座全世界最美的陵墓,以表他对阿姬曼?芭奴的思念之情。同时,下令宫廷为她致哀两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1633年,在库拉姆选中的印度北部亚穆纳河转弯处的大花园内,这座被定名为泰姬陵的绝美建筑开始动工兴建。从开工那天起,到1650年竣工。这座后来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泰姬陵,在历经17年的漫长工期之后,终于以华贵绝美之态呈现于世人面前。
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这一年,库拉姆的儿子奥朗则布就弑兄杀弟篡位,且准备将老国王库拉姆终身幽禁。英雄一世的库拉姆遭此变故,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愤怒和悲哀。或许,从阿姬曼?芭奴死的那刻起,他的心就“死”了。在选择被幽禁的处所时,库拉姆放弃了条件优异之处,而选择了异常凄苦的八角宫,理由只有一个:这里离泰姬陵最近。只需透过窗户,就可以看到不远处的泰姬陵。就这样,曾经金戈铁马、叱咤风云的沙杰汗,现时却凄凉地“守”着阿姬曼?芭奴的陵墓,哪怕只是遥遥相望亦无怨无悔。沉重的忧伤和落寞心情,就这样浸透着他剩下来的生命,直至他最终忧郁而死。
300多年过去,2006年的一天,韶关市一个摄影爱好者在印度泰姬陵拍摄时却有了震惊世界的发现——泰姬陵在水中的倒影呈现了泰姬的少女形象。这是全世界首次有人发现这个现象,在当时就引起了中印两国有关部门的重视。
而现在,当人们流连于圣洁美丽的泰姬陵时,却很少有人想到,这座被誉为世界七大建筑奇迹之一的泰姬陵,居然是由300多年前的库拉姆和阿姬曼?芭奴的爱情绝唱造就而成。更很少有人知道,泰姬陵倒映在河里的少女影像,居然是那个曾经傲视众生的“沙杰汗”库拉姆因了一段情殇,用一颗至爱永恒的心构思而成。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生要爱她、疼她,死也要永远地守望着她! 寻找音乐学院的学生
◎莫小米
一位父亲放下日进斗金的生意,带着独生女儿来到这座美丽的风景城市。
他俩哪也不去玩,径直找到音乐学院,声称要寻找在此就读的一个学生。
这位父亲当着许多师生的面声泪俱下,说自己平时光顾赚钱忘了关心正处于花季的女儿,以致女儿离家出走。好在她运气不错,正当她徘徊在西湖边犹豫不决的时候,遇上了好心的音乐学院的学生,他的歌声及时地拯救了已经在旅店留下遗书的女孩,拯救了他们整个家庭。
这位父亲说自己深深地忏悔,现在终于知道生命中什么是最重要的了。他现在想做的,就是找到这个学生,他要当面感谢这个年轻人。他还想听听他唱歌,并出资为其做一张唱片。
音乐学院的领导和老师都为自己的学生高兴,他们让女孩描述学生的外貌特征,发动学生会、共青团、各专业、各班级寻找,并趁机在学院开展了一场大张旗鼓的“弘扬精神文明,以音乐拯救心灵”的活动。
一时间,学院上下都谈论着此事,都在猜测是你,还是他?被大家一致推认为外貌特征相似的几位,却都矢口否认:不是,真的不是。因为事情是发生在黄昏,女孩对于恩人的形象也只是记得个大概的轮廓。
当地的媒体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题材,追踪报道了好些时日,但那个年轻人,千呼万唤不出来。
原来,此时的年轻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他怕别人认出来,自己会下不了台。
他在这座城市已经待了好多年,租的房子就在音乐学院的周边。他在此过着十分简单的生活,省下钱来拜师学艺,唯一的梦想,是能走进这所他心目中的艺术殿堂。
可是他的运气不够好,每次总是差一点点没考上。当初跟他一起雄心万丈赶考的人,要么如愿,要么回家,只有他年复一年不改初衷。
那天傍晚他在湖边发现了这个女孩的动机,他说:我没法迫使你改变选择,但是,你能不能听我唱一首歌呢?
他都没想到自己能唱得那么出色,比任何一次考试都要发挥得好,以至于后来女孩问他时,他顺理成章地脱口而出:我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产生这样的轰轰烈烈的结果,是他没想到的。
选择离开,原因不仅仅是担心自己被认出,更因为他忽然觉得没有必要考音乐学院了,他准备找一份踏踏实实的工作来做。不是吗?自己的歌声已经能抵达灵魂,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爱,是一辈子的事
◎王磊
一颗心漂泊久了,就会特别渴望安稳;一个人孤独久了,就会特别渴望爱情。
来到这个城市不久之后,我就收获了一份爱情。我和她这两个外地人都是这个美丽都市里的浮萍,在远离家乡的城市里,两颗寂寞的心通过网络碰撞出了火花。她是一家公司的文员,清秀可爱,非常单纯,笑起来的时候两道眉毛像随风飘荡的云,轻盈地跳跃不停。
我们认识一个月后,当我捧着99朵玫瑰出现在她公司门口的时候,她在同事们一片艳羡的惊呼声中答应了做我女朋友。正式交往之后,我才发现她比我想象的更加单纯,单纯的像一块透明的水晶,我用我全部的力量努力呵护着她保护着她,以免尘埃掉落在这块水晶身上。
谈了恋爱之后,每天给母亲必打的电话渐渐少了起来。我的电话少了,母亲的电话却多了起来。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不时地打来电话,正沉浸在热恋中的我每次都笑着敷衍几句了事。享受着爱情甜蜜的我,丝毫没想到母亲的担心,只是尽心照顾着我的小天使。
然而,谁也没想到我的爱情很快就遭遇到了麻烦。在一次网友聚会上,聚会的发起者一会儿撸起袖子炫耀瑞士的手表,一会儿又让大家欣赏他从香港买来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自己在国外的见闻。我们几次想说话,都被他强行打断,只好尴尬地面对面笑着。中途离席的人越来越多,我正要带着女友回家,才发现女友早已沉浸在对方对国外的描述中。我轻轻拽了拽女友的衣服,她却丝毫没有走的意思,我只好强压下心头怒火继续坐了下来。
聚会结束之后,单纯的女友没有发现我难看的脸色,而是不停地谈论着刚才听到的见闻,单纯的她被那些奢侈的生活深深吸引了。就在这时,母亲打来电话嘱咐我注意添减衣物。正在气头上的我没说几句,就粗暴地扣了电话,刚才还像小鸟一样唧唧喳喳的女友被我吓了一跳,一路上再也没有说话。
后来,我一直对迁怒于母亲的行为很内疚,总想鼓起勇气打电话道歉,可是却不好意思认错。第二天,母亲又打来了电话聊起了家常,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道歉的话也终究没说出口。那次聚会之后,女友就渐渐有了变化,她下班之后再也不缠着我逛街了,而是越来越喜欢找些和国外有关的旅游杂志翻来覆去地看着。
在我们相处三个月后,女友提出了分手,原因很简单,她发现自己更向往国外的生活,而且在这方面和我没有共鸣,所以她更希望能有一段跨国恋情,这样将来就可以出国追逐自己的梦想。分手的那天,我们苦笑着相互道别,都市的爱情如同朝露一样来去匆匆,每个人都有寻找自由生活的权利,虽然我很难过,但还是给了她深深的祝福。
母亲知道我分手的消息之后,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太往心里去,我笑着打断她的话,然后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以此来排遣心中的郁闷。我们的爱情,是一朵根基不扎实的花,爱情被风吹走了,生活却还要继续。我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用身体的疲惫来忘却感情的创伤。
这样平淡的日子又继续了半年,母亲仍旧每天打来电话,天天叮嘱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后来,平静的如水的日子终于起了波澜,另一个女孩儿在不经意间闯入了我的心。这个叫芊芊的女孩儿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客户,因为工作关系,我们两个的接触越来越多。成熟干练开朗乐观的她渐渐成了我要好的朋友,进而又成了我的新女友。
新的恋情很快就给我的生命带来新鲜的活力,我们两个人一有时间就腻在一起。我们泡好了茶在阳台上晒太阳,我们在客厅里看热播剧,我们手挽着手一起搜寻着这个城市里的特色小吃。枯燥单调的日子,因为爱情阳光的照入而变得绚烂多彩了起来。
母亲知道我再次恋爱之后,给我打电话的次数也渐渐少了起来,用她的话说:“绝对不做老妈牌电灯泡!”我和女友之间的亲密让周围的人羡慕不已,然而没想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也渐渐有了矛盾。由于在公司里升了职,所以在外应酬的时间越来越长,女友觉得我冷落了她。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好言相劝,可时间一长,两个人的脾气都上来了,吵架的次数也渐渐多了起来。我们之间的冷战越来越多,每天回到家之后谁都不说话,以前热热闹闹的房子一下子变得死气沉沉。
长时间的冷战之后,身心俱疲的我们还是选择了分手。分手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情绪都很低落,没想到爱情这么累人。母亲的电话渐渐多了起来,知道我俯案工作时间长,而且长时间接触电脑,对身体健康是个隐患,母亲便请教了不少医生,告诉我各种按摩颈椎和肩周的小办法。
经历的事情多了,偶尔也会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地方发泄,我也会多打几个电话回家,母亲会做我最好的听众,我们就这么淡淡地保持着联系。当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时,第三段爱情忽然悄无声息地降临了。在校友会上我和一个女校友非常谈得来,两个人像磁铁一样相互吸引着。
很快,我们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这个女孩儿非常淑女,做事稳重,而且善解人意,非常适合做妻子。一个人孤单太久了,遇到她之后我开始动了结婚的念头。我们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见了她的父母。见面的那天恰好是元旦,当他父亲像法官一样询问完我的工作之后,细心的我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些失望。果然不出我所料,她父亲明确地表态,希望她的女儿能嫁给一个有稳定工作而且有自己住房的本地人,而不是像我这样四处漂泊在公司里打工的小主管。
她说过父亲在她家中的权威,我非常清楚这个孝顺的女儿会做怎样的选择。当我头脑一片空白地从她家走出来之后,她哭着跑下楼紧紧抱着我。在她一声声带着哭泣的对不起中,我的心碎了一地。
坐上出租车之后,莫名的悲伤猛地像潮水一样袭来。新年的脚步一天天接近了,窗外的路人不是一对对,就是一群群。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发现自己竟是如此孤独,鼻子情不自禁地酸了一下。这时,电话响了,手机传来了母亲熟悉的声音。母亲问我今年回不回家,我告诉她公司放假时间很短,所以不打算回去了。母亲长长地“哦”了一声,显得非常失望。聊了两句之后,母亲就放下了电话。
走出了出租车,我刚掏出钥匙准备上楼,耳边突然响起了孩子的哭声。我扭头一看,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正跟他妈妈撒娇,年轻的母亲不好意思地冲我笑了笑,继续蹲下哄着她的宝贝。不一会儿,小男孩儿就被哄得破涕为笑,母子两人乐呵呵地牵着手离开了。
在那一刻,我的心猛然一动。很多年前,我也是那样一个爱撒娇的孩子,不管我多无理取闹,母亲每次都这么哄我。我不停地在追逐着爱,却在今天才猛然明白爱是什么?爱是怜悯和包容,怜悯亲人的无理,包容亲人的脾气。爱有长短,有的如碧空浮云转瞬即逝,有的如涓涓细流连绵不绝,母亲的爱正是后者,从你在她体内孕育开始,她就开始给了你一生的爱。
爱,是一辈子的事。
我掏出了电话告诉母亲明天就回家,母亲立刻变得兴奋了起来。虽然我不断嘱咐她不用来车站接我了,可第二天母亲还是打车赶到了车站。刚一走出站台,就看见站在风雪中的母亲大声呼唤着我的名字。
母亲在前,我在后,我们一路说笑着走回家去,就像小时候她每次接我放学回家一样。岁月蹉跎,整个世界都在不停地改变,而母亲的爱却仍旧深沉浓烈。 谁是谁的守护天使
◎米粒
窗外花团锦簇,散落一地的阳光泛着淡淡的光晕,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初夏的清新。我却无心留恋这醉人的美景,玩儿了一夜游戏的我进了多媒体教室后就开始打起了瞌睡。讲台上教授的侃侃而谈,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呢喃轻语,遥远而模糊不清。不知过了多久,急促的下课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我下意识地擦了擦嘴角,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急匆匆地收拾起东西向食堂走去。打游戏打得着了迷,我已经一夜滴水未进了,现在饿得两眼直冒绿光,一阵风似的夹着书本在校园里疾走。
忽然,我隐隐地感觉到周围人的眼神有些怪,大家不约而同地看着我,那目光就像是在看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大熊猫一样。我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恨恨地回敬他们一个凌厉的眼神——我不就是饿得走路快了点吗?至于看火星人一样看我吗?这样想着,脚下就慢了起来。就在这时,一只手突然搭在了我肩膀上,吓得我差点没跳起来!我连忙转过身,满脸惊异地看着面前这个气喘吁吁的陌生女孩儿。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像是跑了半天,左手叉着腰,右手伸了过来。“把手机给我吧!”我一下愣住了,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也不再说什么,毫不客气地抢过我的书本,拿出了夹在里面的手机。睡眼惺忪的我猛地清醒了过来,肯定是刚才迷迷糊糊收拾东西的时候把邻座的手机也一起带了出来。难怪大家都像看国宝一样看着我!偌大的校园里,睡眼蒙眬的我急匆匆赶路,后面还有女孩儿一路小跑地追着我,这样的情景想不吸引人都难!
我连忙向女孩儿道歉,她坏笑着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你怎么像个强盗一样啊!”我嘴笨,又自知理亏,低着头也没敢说什么。最后,还是她显出大度的样子,让我请她吃了一个月的饭,以此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我和这个叫张冉的女孩儿就这样越走越近了。自从她出现之后,沉迷游戏的我却再也没有了兴趣。每天课余的时间,我们就在一起斗嘴,她笑我穿衣服老土,我说她泼辣的没人敢要,然后就是她追着我一路暴打。青春的时光,就在我们的追逐打闹中缓缓流逝了。张冉神经衰弱,每天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我就在网络的另一端陪着她。网络里的我们沉稳安静,时而谈谈佛经,时而聊聊未来,更多的时候只是做对方忠实的听众,任彼此的心情顺着键盘缓缓流淌而出。夜深如墨,我们彼此却在这无涯的黑夜中心甘情愿地为对方点上了一盏温暖的灯。
不久之后,我们就确立了关系。从那之后,朋友们就总能看到我像狗尾巴花一样笑得灿烂。她的嘴巴很厉害,经常像只小刺猬一样挑衅,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常常弄点小把戏捉弄她。她笑骂着称呼我为大灰狼,抢人手机的大灰狼,我就掐着她的鼻子叫她小刺猬,然后两个人笑作一团。从来不知道生命竟是如此清新美好,有她在的时候,心里便安静踏实。
时光如水,转瞬即逝。一眨眼的工夫,告别大学的时刻就到了。昔日缠绵亲密的情侣在现实面前被硬生生地分开了,离别的伤感弥漫在所有人的心间。张冉的父母在她家乡的城市里为她谋得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而刚刚到保险公司上班的我,只能默默地等待着她的离开。我们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见面,没有通电话。正当我已经彻底失望的时候,她忽然打来了电话。“刺猬想好了,这世上可能有很多大灰狼,可真心对我好的,也许就只有这一只,我不想错过——我在你楼下。”我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兴奋异常地向楼下跑去。我感到自己的腿跟不上急切想见她的心情,干脆跨在楼梯上,一路滑了下去。楼道两边的人,一个个惊得跟雕塑一样,傻眼了。
我已经顾不上别人的目光了,疯跑下去,狠狠地抱起笑盈盈的她,紧紧地抱着,像要将对方嵌入到自己身体里一样。
爱情抵不过香槟跑车,毕业之后,我们就生活在了一起。就业之路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轻松,我先后换了几份工作,可每次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快就辞职了。我的自信心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每到这个时候,她就静静地坐在我身边,柔声安慰。相比之下,张冉的职场之路就顺利的多。她先是从公司文职做起,后来又跳槽到一家大型商场做了楼层主管。她的工作越来越忙,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越来越少。那时候,为生活所迫的我卖起了医药器材,收入很不稳定,家里的开支大多由她负责。我每天都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和她开着玩笑,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儿。
为了生计,我们拼命奔波,彼此虽然相守在一起,却渐渐感觉到心灵上隔了一层什么。这样尴尬的情况持续了半年后,我决定趁她过生日的时候好好和她谈谈,希望我们的感情能重新走上正途。可我没想到,准备好蛋糕晚餐的我,却无法拨通她的电话。我反复地拨打着电话,强迫症一样不停地摁那串熟悉的数字,却只等来了冷漠的机器女声。整整一夜,我独坐在沙发上,焦虑愤怒如同黑暗之花一样,在我心中忽地一下开出硕大的花朵。
第二天,我请了一天假,提起精神上街给她买最爱吃的水果,一边和商贩讨价还价,一边本能地拨打着她的电话。这一次,电话通了。我强作笑容,问她昨晚去了哪里。她压低着声音不愿意说。我咬了咬嘴唇,勉强挤出微笑,告诉她我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希望她能早点回家。她有些不耐烦地告诉我今天工作太多,一切都得等下班后再说。
尴尬异常的我刚要放下电话,突然愣在了原地:一辆洒水车慢慢开过,她和她西装革履、气质脱俗的经理正亲密地谈笑着向我的方向走来。我手中的鲜花和水果狠狠地摔落在地上,被路过的车碾成烟尘,如同我此刻的心灵。
我们默默地站在地铁站里,谁也不说话。从半小时前来到这里开始,我们就始终这样沉默着。我苦笑着向她走了过去,轻轻牵起她的手。“你不想解释点什么吗?”让我没想到的是,她狠狠地甩开我的手,瞪着眼睛问我:“你要让我解释什么?解释我对你的爱情是否忠诚吗?”我紧抿着嘴唇,牙齿格格作响。“爱情!爱情?爱情能当饭吃吗?我们倒是相爱,可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过高档餐厅?什么时候开着车带我去兜过风?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你还怀疑我?这样的爱情,我还要它做什么……”我狠狠地扇了她一记耳光,她不敢相信地看着我,眼里噙满泪水。我又狠狠地打了自己两个耳光,然后转身大踏步地向地铁站出口走去,泪水汹涌而出。
那一天,我在地铁站里,丢了我的爱情。
我再也没有回我们的家,心如死灰的我换了一份工作,抛开了我原来所有的联系方式,在城市的另一端又开始了我新的生活。也许老天知道我爱情的坎坷,所以在事业上格外地照顾我。在这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中,我如鱼得水一般地自由伸展着。被压抑已久的能力和潜力一起爆发出来,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疯狂地运转起来了。也许每种植物都有适合自己的土壤,每个人天生也都有适合自己的职业,如今从事的职业,正是最能发挥我能力的岗位。
我不敢让自己闲下来,我让自己如同高速旋转的陀螺一样不停地运转。只有这样,我才能甩开对她的思念。闲暇的时候,我就用上网来打发时光,不停地在聊天室里追逐陌生的女孩儿,和她们隔着网络说着暧昧的话。我知道自己堕落了,可也只有这样,我才能忘记这刻骨铭心的伤痛。
忽然有一天,我在播客里看到了一个叫《刺猬要对大灰狼说》的视频,视频上贴着我们的照片。我强压着狂跳的心脏,强迫自己关了电脑,没有看她的视频。
在这个职公司整整干了一年,公司的业务越做越大,慕名而来的企业越来越多。已经做到经理位置的我,已经能娴熟地应付各种场面,为客户们量身打造适合他们的企业管理方案。在一次和客户的联谊酒会上,我和对方的经理刚打了招呼,便双双愣在原地。他微张着嘴,轻敲着脑袋,然后恍然大悟一样笑着对我说道:“您是张冉的未婚夫吧?”早已修炼得巧舌如簧的我,却不知说什么好。对方笑着拉过一个姿态万千的少妇,告诉我那是他的夫人。“呵呵,世事难料啊,张冉和我的夫人偶然相识,还成了好朋友。后来,她请我们夫妻两人吃饭,希望能帮她的未婚夫找到一个更好的职位。那天晚上,她喝得酩酊大醉——本来我们都帮你谋好了职位,可突然听说你们……”我呆呆地看着他,握着红酒酒杯的手不停地颤抖着,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匆匆道别,转身离开。
我已经顾不上什么宴会了,我不顾一切地跑回家,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电脑,迅速点开了那个收藏多日,却一直没打开过的视频。
画面上的她哭肿了眼睛,嗔骂着缓缓说道:家磊,我知道现实的压力让我们的爱情备受考验。我没面包生存不了,可我没有了爱情,生存更是毫无意义!你个傻瓜,从我们相识开始,你就迷迷糊糊的,你怎么就不懂我的心呢?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不要你在困顿的时候还硬撑着。家是咱们两个人的,我当然希望永远能做你的小女人,可一旦你暂时脆弱了,那就由我来支撑起咱们的家,由我来替你解决问题。磊,我愿意为你做一切!难道你就不明白我的苦心吗?傻瓜,你快回来!你知不知道,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大灰狼,你忍心扔下你的刺猬不管吗?混蛋!你知不知道,我,是真的爱你……
视频里的她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来。我无力地靠在椅子上,无语凝咽……
尾声
冰城的十一月,已经是雪花纷飞的季节了。张冉裹了裹略显单薄的职业装,缩着脖子向小区走去。忽然,她惊诧地转身看着身后,我微笑着撑着伞,为她遮挡出一片温暖的天空。她轻轻低下了头,然后突然抱着我狠狠地在肩膀上咬了起来。“我看你还敢不敢跑了!”她恶狠狠地说道,我连忙举手求饶。接着,我们紧紧凝视着对方,流着泪微笑起来……
原来爱情并不仅仅是身体的缠绵,娇嫩的容颜,更是彼此发自内心的需要。你是我的血肉,我是你的骨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真爱中没有绝对的强者,彼此都是对方的守护天使。你累了,我带你来飞;我乏了,你不离不弃,心甘情愿为彼此遮挡风雨。飞过尘世繁杂的目光,飞过岁月斑驳的坎坷。一生一世,相随相守。 请你相信,我一定回来
◎姜钦峰
一名身绑炸药的歹徒闯入校园,挟持两名中学生与警方对峙。歹徒时而仰天大笑,时而痛哭流涕,情绪异常激动,而他提出的条件更令人哭笑不得:要求警方立即枪决犯人李某,否则就与人质同归于尽。
警方迅速查清了歹徒的身份和背景。此人曾在采石场工作多年,精通爆破技术,后来改行经商,一个月前被最好的朋友李某骗得倾家荡产,因此精神受到极大刺激。李某因涉嫌诈骗已被逮捕,法律自会给他公正的判决。歹徒提出的条件近乎荒谬,警方当然不可能答应。歹徒虽然失去理智,却丝毫不笨,他身上绑的是挤压式炸药,只要受到三公斤以上的外力压迫就会引爆,如果他倒地,同样会引起爆炸,因此警方不能将其击毙。
为了稳住歹徒,警方派出了谈判专家与其周旋,准备伺机而动。谈判从早晨一直持续到中午,歹徒的情绪稍稍稳定,再加上长时间的高度紧张导致体力下降,他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两名特警悄无声息地迅速向他身后靠近。眼看大功即将告成,那名被挟持的女生忽然向歹徒提出要上厕所,另一名男生也跟着说要上厕所。歹徒先是一愣,顿时警惕起来,“想逃跑,没那么容易,当我是傻瓜啊?”他环顾四周,立即发现了身后的一切。他下意识地拉紧了手中的炸药引信,暴跳如雷,“骗子,你们全都是骗子!”警方功亏一篑,气氛骤然紧张。
此时哪怕尿裤子也不能吭声啊,可他们毕竟只是两个孩子,哪能想到那么多。片刻之后,歹徒忽然又大笑起来,一跺脚,大声叫道:“好,我同意你们上厕所,但是只能一个一个轮流去,如果一个不回来的话,那么剩下的人就给我陪葬!”他已不再相信警察,那种口气根本不容商量,两个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这一招真够歹毒,谁都明白,在那种场面之下,无论谁先走了都不会再回来送死。让谁先离开呢?
事发突然,此刻连警察也拿不出更好的应对之策,空气顿时凝固了,犹如箭在弦上,悲剧一触即发。两个孩子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再不走,你们两个现在就陪我一起死。”歹徒为自己的“创意”感到得意,不断威胁催促。僵持片刻,男孩首先开口,对女孩说:“我是男子汉,你先走吧。”女孩仿佛得到特赦,转身就走,刚走出两三步,忽又停住,回过头告诉男孩:“请你相信,我一定回来。”声音很小,却字字清晰。男孩苍白的脸上泛起淡淡的笑容,冲她点了点头。“我相信你。”女孩一路小跑,离死神越来越远……
此时,如果从全局着想,最完美的方案当然是女孩上完厕所再回去当人质,至少这样不会刺激歹徒的情绪,然后再从长计议。可是女孩好不容易才死里逃生,警方总不能劝人家再往火坑里跳,是否回去只能由她自己做主。时间似乎停止了,每一秒钟都像过了一年,现场一片寂静。
还好,几分钟后,女孩上完厕所后主动回来了。歹徒大感意外,有些沮丧,又有些不甘心,只好把男孩放出去。男孩临走时也告诉女孩:“请你相信,我一定回来。”女孩报以信任的微笑。男孩上完厕所,正往回走,围观人群中忽然跑出一个女人,一把将他抱住,放声痛哭,男孩叫了一声“妈”。歹徒清楚地看到了这一幕,掩饰不住得意之色,他知道,世上没有一个母亲会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涉险。歹徒手拉着引信仰天狂笑,凄厉的笑声撕破了校园的宁静,令人毛骨悚然。
女孩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可谁也没料到,那个母亲擦干眼泪,松开手,拍了拍男孩的肩膀,“儿子,你是男子汉,警察叔叔在,咱什么都不怕!”得到母亲的鼓励,男孩继续向歹徒走去。
看到女孩和男孩先后回来,歹徒一脸的不可思议,双眼死死盯着两个孩子,表情复杂而又奇怪。出人意料地,几分钟后,他举起了双手,向警方投降。
那天,我在现场跟踪采访,亲眼目睹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至今想起依然惊心动魄。
几天后,我在看守所又见到了那名歹徒。我问他,那天为何突然放弃了抵抗?他说:“自从那次被朋友欺骗之后,我就开始怀疑世界,再也不相信任何人,所以我要报复所有人。但是那天,当我看到两个孩子彼此以生命相托时,我突然发现,我错了!”
他终于明白,人与人是可以相互信任的。 六百块的爱情
◎王娟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就往往不会珍惜,比如越来越匆忙的爱情。
他和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相识,初见面的时候,就像两条奔向不同方向的小河,匆匆看了对方一眼之后,又继续低头走着自己的路。然而,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奇怪,即使是看似方向各异的两条河流,也说不准在前方某个地点突然汇合。
他们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宴席上。两个人阴差阳错地坐在了一起,虽然彼此都没什么好感,却只能面带微笑地坐在一起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酒桌上的人渐渐有了醉意,大家纷纷低着头,三三两两地和身边的朋友倾诉着心中的点点滴滴。有些微醺的他和她,也自然凑到了一起。他是个幽默风趣的大男孩儿,有着阳光般的笑容和一肚子的笑话,她渐渐被他的笑话所吸引,先是抿着嘴努力矜持着,没过多久就哈哈大笑了起来。满桌子的人都被她的笑声吸引了过来,诧异地看着刚才还很少说话的他俩,早已经笑作了一团。
那天散席之后,他自然成了护花使者。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们的笑声飘荡了一路,如同飘落的栀子花一样,洒在了夜晚的路上。从那之后,两个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心隐隐地被对方牵动了。在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两个人就用短信互诉衷肠,先是互相发搞笑好玩的信息,接着又有意无意地聊起了心事,后来只要一天没有对方的消息,另一个人心里都会莫名地空虚。
爱情,就在这轻松快乐的日子里悄悄酝酿着。有一次,她被公司派到另一个城市出差,他们整整一周没联系上。等她回来给他打了电话不到半个小时之后,他就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了她的眼前。她的心中猛地一动,嘴上却还开着玩笑。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突然把她抱在怀里,用尽了全身力气。
她费了好大力气才从他的怀抱里挣扎出来,刚要扬起头嗔怪他,忽然看到了他有些湿润的眼睛。她的身子微微一颤,然后轻轻地趴在了他的怀里。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他们只能感受到彼此的温度。
恋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他是从一个小镇子走出来的孩子,经过几年的奋斗,已经有了不错的事业。她非常喜欢他幽默开朗的性格,更迷恋他对事业的专注。他第一次这么疼一个人,只要她有需要,不管什么时候都会赶到她身边,为她排解工作和人际关系中的麻烦。他们身边的人也渐渐熟悉了两个人一起出现的样子。工作之外的所有时间,两个人几乎都腻在了一起。
转眼之间,他们相识半年了。一个黄昏,她靠在他身上,忽然问他什么时候结婚。听到这话之后,他的脸色有了轻微的改变。虽然只是一瞬间,但还是没能逃过她的眼睛。她有些幽怨地怪他不许诺给自己婚姻,他的情绪也莫名地激动起来,两个人吵了起来。在争吵中,她知道了他曾经有过喜欢的人,可当他一贫如洗的时候,爱情也就悄然流逝了。在那之后,他对婚姻有了一种淡淡的恐惧感。两个人的争吵逐渐升级,他忽然冷笑着看了她一眼,扭过头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要是没有了现在的事业,谁还会跟着我?”
她猛然一愣,哑口无言。那一次,他们不欢而散。在随后的日子里,两个人又和好了,但每次一谈到婚姻,他们之间就总会爆发争吵。她知道他压力大,虽然是一家企业的高管,可以前赚的钱都贴补家用了,没什么积蓄的他想在这座灯火辉煌的大都市里买房子安家,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时光,就这样一点点冲淡了当初的激情,他们的爱情的温度也渐渐恢复了正常。就在这时,他被请出了公司。原因很简单,性格单纯的他无意中得罪了人,而且对自己青睐有加的ceo也恰好离开公司,去国外定居了。失去了依靠的他,被人暗中中伤,很快就失去了工作。
倒霉的不是失去工作,而是找工作都不成功。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他找了不少相关的公司,可却一份工作也没有得到。他怕父母担心,所以仍旧按时寄钱给家里,自己则从公寓搬到了普通的民房里,整天喝完酒之后就躺在床上发呆。
在这段时间,她的工作很忙,照顾他的时间也很少,急得脸上长了不少红疙瘩。一个周末,好不容易做完了工作的她连忙赶到他的住处,却意外地发现他正在整理东西。这段时间,他们没少吵架,他看了她一眼,又埋头继续收拾行囊。她扔下包,跑到他面前,大声问他要去哪儿?他耸耸肩,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告诉她反正自己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了,也不想拖累她了,打算去南方继续发展。说完,他拉开她,继续整理起了行李。就在这时,他突然感到脸上一阵火辣辣的,她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
“你不配做一个男人!遇到麻烦,就总想逃跑!”她冲着他大吼。他也失去了理智,冲她大喊了起来:“我什么都给不了你了,你跟着我也没意义了,走吧!”说着,他拉起行李就向外走了出去。这时,她像疯了一样拦在门口,猛地抱住他的腰,泪水汹涌而出。“你不要走!你没本事了,我养你!哪怕我每个月只赚六百块,我也养你!”他呆呆地站在原地,不敢相信地低头看着这个柔弱的女人,忽然心中有种说不出的酸楚,胸口有什么东西在不停地涌动着……
他最终也没离开这个城市,没舍得离开。她也践行了她的诺言,在他继续找工作的几个月里,她每天上班只吃一块钱的面包,然后把节省下来的钱都给了他。他从没对她说过感激的话,心里却一刻也没平静过。
半年后,他在一家外资企业谋得了一个新职位,一切重新回归了正轨。在随后的几年里,她仍旧做着她平凡的不起眼的工作,他的事业却是越做越好。他再也没有提过结婚的事情,她的父母都急了起来,他们害怕他有朝一日成功了,会不再疼爱他们平凡的女儿。
她父母的担心,很快就被他的结婚戒指化解了。他娶了她,结婚的当天抱着她像孩子一样在人前搞怪。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车,生活也过得越来越好,这时的他,已经是很有实力的企业家了,身边不时有彩蝶翻飞,他却不为所动,每天仍旧溺爱着已经青春不在的她。在一次宴会上,她的闺中姐妹都羡慕她找了个好归宿,大家都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这么命好。她淡淡地笑着,轻松地岔开了话题,眼神却越过人群,飘向了他。这时,他也恰好看了过来,两个人优雅地向对方举了举酒杯,一饮而尽。
别人看到的都是光鲜的生活,谁也不会知道,她为了这样的生活付出过什么,除了他。她曾经愿意用每个月微薄的收入去养他,他便用一生的成功和忠诚回报了她。
别抱怨都市里的爱情不长久,我们每个人都该问问自己的心——我愿意为我的爱人付出多少?只有愿意为对方做顶梁柱的人,对方才会心甘情愿用一生打造的宫殿来给你温暖和保护。爱情没什么秘诀,你想得到多少,就应该先付出多少。
六百块的爱情,往往能延续一生。 女儿
◎赵丰
女儿还在妻子的肚子里时,虽然不知道是男是女,我就发誓要让她将来成为文学家。半岁时,我就为她放儿歌的磁带。她会说话了,我就一字一句地为她朗诵唐诗宋词。不到两岁,她就记下了几十首儿歌,十几首古诗词。还没上幼儿园,她就能按顺序写出26个汉语拼音和一百多个汉字。妻子也很配合,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女儿上学后,我引导她写日记,写作文。开始,女儿还很配合,但渐渐的,她就对写作表示出了厌烦,日记总是那么寥寥的几句,无非是今天吃什么饭,几点上学,几点睡觉,天气是阴还是晴……我让她写出自己的感觉和情绪,她说,爸爸你要累死我呀?
十三岁时,女儿突然喜欢上了狗。下午放学后,我和妻子带她出去散步。一听见谁家有狗的叫声,她就止住脚步倾听,一看见有人抱着小狗在街上走就两眼发呆。我和妻受不了她的纠缠,就在狗市买了条“京巴”,纯白的毛,很惹人爱。女儿给它起名“笨笨”。那时,我们家住在县城边缘的铁路边。放学后,女儿顾不上吃饭,抱着“笨笨”坐在铁轨上晒太阳。一天夜里,女儿在阳台上给它喂肉时,它却咬伤了女儿的手指。它大约是饿极了,黑暗中嗅得香味,连女儿的手指一并吞进嘴里。连夜,我们为女儿注射了狂犬疫苗。“笨笨”被妻送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乡下民工。
过了春节,女儿又缠着我和妻要狗了。一天晚上,我睡了一觉起来,发现女儿的房间还亮着灯,进去一看,女儿趴在桌上睡着了,胳膊下压着一张纸,上面写满了歪歪斜斜的三个字:“我要狗!我要狗!!!”那一串串的感叹号,被她描得又粗又长,宛若一把把锥子,刺伤了我的心。我拿着那张纸摇醒了熟睡的妻。妻子看着,不禁潸然泪下。第二天,妻让女儿的表哥勇逮来一条“京巴”,模样和那条“笨笨”一样。女儿狂喜,仍叫它“笨笨'',不过不再关在阳台上,而是拴在客厅。
天气渐渐热了,女儿每天给新的“笨笨”洗一次澡。洗过后用毛巾擦干抱在怀里,吃饭看书都不放下。我下班回来,女儿抱着狗迎上前来:“叫爸爸……”
新的“笨笨”失踪了。晚霞夕照,女儿带它出去玩。女儿哭诉着说:她在想着一个问题时,一眨眼的工夫,它就不见了。我和妻出去找了半夜,终究没有结果。
我和妻下决心不再养狗。但我们失败了。长达一个星期,女儿不和我们说话,在和我们较劲,那沉默的神情让我们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甚至担心会酿成某种可怕的后果。晚上,她做完作业,站在阳台上望着遥远的星空,好像那里寄存着她的未来或遐想。深夜,女儿睡熟了,我站在阳台上也仰望着星空。我试图分析女儿遥望星空时的感觉,大脑却一片漠然。我想不通可爱的女儿为何如此眷恋着狗?难道,她前世欠着狗的一笔什么债?
作为父母,无法不想法为女儿解除痛苦,让儿女享受快乐。我和妻又一次向女儿妥协了。妻主动出击,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条短毛、骨架瘦长的狗。与前两条“京巴”“笨笨”不同的是,它从不在屋内排泄,一双眼睛望着我们时饱含似水的柔情,生人进屋便咆哮不止。女儿给它起名“大领”——天知道她是怎么想了这样一个名字!
让我们预料不到的是,两个月过去,“大领”开始拉稀,满院臭气熏天。它仿佛做错了事似的,见我们回家便摇尾乞怜。我和女儿带它去看兽医,兽医检查后说是一种非常不好的病。那病的名字很怪,我没有记住。反正是胎病。以兽医的经验,干脆不要治了。我看看女儿,她问我:“如果是我得了这种病,也不治?”
女儿的仁慈让我感动,于是对兽医说:“治吧。”兽医朝“大领”的嘴里喷了药,又进行了注射。
四天后,“大领”在呻吟声中死去了。我按照妻的嘱咐,用一只纸箱装了它的尸体,葬在一片坟地里。中午,女儿放学回来,怎么也不相信“大领”死了,她让我领着去了那片坟地,用铁锨刨出纸箱,她才落下泪来。她在街上买了一把香和两根蜡烛,点燃后插在“大领”的坟前,自语道:“大领,听姐姐的话,好好在这儿睡觉。”
女儿的悲伤,让我明白了,人和动物之间也是有感情的。
此后的几年里,女儿没有再提养狗的事情。她仿佛忽然间懂事了,一头扎进课本里。初中毕业,她顺利地考上了高中,虽然成绩不是很高,但比起没有考上高中的孩子,我的心里还是多了些欣慰。我以为,经历了“大领”的死,女儿与狗的缘分已尽。但我发现,每当在街上碰到一条小狗,她便静静地停下脚步,目光里填满渴望和喜悦。三年之后,女儿参加了高考。在揪心的日子里,女儿冷不防提起了养狗的事。她说:“我现在反正没事,我要是上学走了,你们不喜欢了,再把它送人吧”。
就这样,一只叫“豆豆”的狗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它刚满月,是女儿从狗市上挑回来的,温顺可爱。女儿把它抱在怀里,它用两只晶莹的眸子回报女儿。“豆豆乖……”女儿喃喃着,它就乖乖地闭上眼睛。那种心灵相依的神情,让我又一次感动。
女儿接到了西北政法学院的通知书。去学校报到的前一天,女儿对“豆豆”依恋不舍。那天清晨,天阴沉着,像是在预示着什么,女儿抱着“豆豆”在院子里转悠,妻喊她端一盆水——她正在浇花。端着水盆时,女儿仍然抱着“豆豆”,刚走了几步,水盆落地了,“豆豆”从她的怀里滑落在院子的水泥地上。它是头朝下栽下去的,仰面朝天,舌头伸了出来。
“豆豆!”女儿的哭声和惊叫声让左邻右舍都打开了门。她抱着狗朝街上狂奔,试图让兽医挽救它的生命。我和妻从来没有见过女儿那样奔跑,也疯了似的随风追赶。
女儿上大学走了。屋里少了女儿的气息,少了她对女儿的唠叨,妻有些落寞。我安慰她:女儿大了,有了翅膀,你能阻止她的飞翔么?妻子这才告诉我女儿曾对她说的一句私房话。女儿说,她成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养条狗。我也想起来,女儿在填写志愿时曾经问我:“爸呀,为什么没有一所动物大学?”我明白,女儿对狗的感情,远远不是我能理解的。想到这里,我就恍然大悟。未来是女儿的事情,要靠她自己去努力,去争取。远行的航轮,要靠她自己掌舵。
8 此爱绵绵无绝期
尘世中的我们,如果心中不起波澜,那么就会觉得随处都是青山绿水的美景;如果本性善良真诚,那么就会感到鱼游水中、鹰击长空般自在。 真味人生至平淡
◎马国福
每逢节日,都会收到很多朋友的祝福,但我最喜欢一个沈阳朋友送给我的一段祝福:布衣暖、菜根香,诗书滋味长。心地上无风涛,随在皆青山绿树;性天中有化育,触处都鱼跃鸢飞。我觉得她送出了一种至淡至真的人生滋味,如河中悠悠流水,如山间自由流云,如大地敦厚泥土。
尘世中的我们,如果心中不起波澜,那么就会觉得随处都是青山绿水的美景;如果本性善良真诚,那么就会感到鱼游水中、鹰击长空般自在。这是一种多么自在的人生情怀。
一个追求人生真性灵的人不在乎外界的繁华与喧嚣。“芦花被下卧雪眠云,保全得一窝夜气;竹叶杯中吟风弄月,躲离了万丈红尘。”躺在芦花铺就的被子上,我们就像卧在洁白的雪片中,睡在缥缈的云雾里,就会保全一分宁静的气息;品尝着竹叶香茗,好像远离了喧嚣的人间。这是一种达观的生命胸襟。
孤云出山,去留一无所系;朗镜悬空,静躁两不相干。一片浮云从山峰中腾起,不受拘束地在空中自由自在地停停走走;明月像一面镜子挂在天空,人间的宁静或喧嚣都与之毫不相干。我想,我们步入这样的境界,自由的思想定当是那无拘无束的白云,尽情领略着岁月的静美,我们淡定的胸中就有那么一轮皎洁的明月,而心底的原野上,没有喧嚣,没有斗争,没有计较,多好!
当日渐丰盈的物质生活在我们体内堆起一层厚厚的脂肪,我们打着充满油腻的饱嗝,抱怨人生的种种得失时,我们真正的性灵却日渐瘦去。“气贵清冷,味求平淡。木床石枕冷家风,拥时魂梦亦爽;麦饭豆羹淡滋味,放箸处齿颊犹香。”在木床石枕中,我们追求清凉的风格,睡觉也会觉得做梦也清爽;粗茶淡饭,甘于平淡滋味,吃到嘴也会觉得香甜踏实,不必为过多的脂肪而烦扰,也不必为身上的累赘而担忧。
佛说,人生有两种痛苦,一种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种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得到,我们怕失去,因而寝食不安;因为得不到,我们左顾右盼斤斤计较,烦恼不请自到,到头来,自己和自己过不去,自寻烦恼。迷则乐境成苦海,如水凝为冰;悟则苦海为乐境,犹冰化作水。生命的苦乐并没有什么区别,迷悟非两心,只在一转念间,迷乱就会使乐境变为苦海,像水结成冰,醒悟则能使苦海变为乐境,似冰化成了水,苦与乐、迷与醒也并非两种心体,只不过在一瞬间的转念罢了。这是一种很辩证的法则,我总觉得,不论得失,随性自由,任它来去,得到是福气,失去并不意味着一无所有。
记得在一条高速公路旁的巨大广告牌上有这样一条标语: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尽管这样的豪情有一些唯心的成分,但是至少表达了一种人生豪迈,正如古人所说:地宽天高,尚觉鹏程之窄小;云深松老,方知鹤梦之悠闲。尽管地宽天高,但如果心胸狭窄,还是觉得不够大鹏鸟飞翔回旋;云深松老,才知道仙鹤的美梦是那么酣甜。
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坐在阳台上仰望苍穹,审视自己一天所付出的努力是否达到了自己的微小目标,但无论怎么对照比较,总觉得还是有一些差距。在静思中才发现,这种对照对于淡定的心灵而言是多么无关。是的,一个人只有在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独坐审视自己的内心时,才会发现自己的妄心全消而真心流露,当此之际觉得精神十分舒畅。于是常常感慨:假如这种真心能够常在该有多好,然而希望之心偏偏难以全消,于是心灵上会感到羞愧不安,到最后才猛然顿悟,天心月圆是因为其真,星辰云美是因为其淡。
有一句很时尚的话是这样说的:真水无香。或许,无就是人生的一种极至。
真味是淡,至人是常。恬静平淡,开始返本真。风恬浪静中,见人生之真境;味淡声稀处,识心体之本然。
高远洒脱,清心逸神。登高使人心旷,临流使人意远。读书于雨雪之夜,使人神清;舒啸于丘阜之巅,使人兴迈。登高能使人感到心胸开阔,站在河畔能够使人感到思绪万千。在雨雪之夜读书可以使人感到精神清爽;在山顶放声长啸可以使人感到无比振奋。
布衣暖、菜根香,诗书滋味长。真味人生至平淡,夫复何求? 向我挥手的那只蚂蚁
◎朱成玉
父亲,这个终生陪我走路的人,在光阴的面前瘦了、矮了。现在,我要把他的背影碾成墨,写出一份比海洋更深沉的思念。
小时候,因为住在山沟里,所以上学要走很长一段山路。父亲日复一日,送我上学。父亲没有太多的话,一路上只能听到他虎虎生风的脚步声。有一天父亲的脚崴了,他对我说:你都上五年级了,是男子汉的话就锻炼一下胆量。今天爸爸脚崴了,你自己上学吧。我心里虽然害怕,可是不想让一家人嘲笑我,就一把抓起书包,豪情万丈地走出家门。刚走出家门口,就开始胆怯起来,尤其是走过那片茂密丛林的时候,猫着腰,不敢发出声响,心也怦怦直跳,总觉得身后有什么黑糊糊的东西跟着。我就不停地回头,就真的看到了一个人影,正一瘸一拐地跟着我。我看清了,是父亲!我顿时昂首挺胸,一边走一边还故意哼哼起儿歌来。父亲以为我不知道他在身后,其实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了,这一辈子,那山一样的父爱会始终在我的身后如影跟随。
高考落榜的那年冬天,外省的亲戚给父亲写信,说是为我找了份差事,让我去那边打工。送我走的时候,父亲一如往常那样,在身后默默地跟着。我劝父亲回去,因为我不想在车站看到和父亲分别的场面,我是一个眼窝子浅的人,我怕我的眼泪决堤。父亲执拗得很,说,帮你把行李拎到站里去吧,怪沉的。到了候车室,父亲从棉袄最里层的口袋里掏出一沓整整齐齐的零钱,一捆一捆的,我看见那些钱潮乎乎的,似乎在冒着热气儿。父亲让我把它们都带上,甚至没有给自己留一元钱的回程车费。“我走着回去就行了。”父亲说,“也没多远。十多里的路,一眨眼就到家了。”
我非要让父亲带回去一些钱,父亲不肯。我和父亲撕扯着,谁也不肯妥协。我知道父亲的脾气,只好硬了心肠收下那些潮乎乎的钱。父亲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又把那些钱要了回去,对我说:“你等我一会儿,马上回来。”就看到他急急忙忙地钻进人群中。父亲在大街上左顾右盼,不懂红绿灯,险些被一辆轿车撞到。那个司机大声地呵斥父亲,我看到父亲点头哈腰,对着人家满脸谦卑地赔着不是。
火车要开了,父亲还没有回来,我很着急,却也有些庆幸。我想这下父亲可以把那些钱拿回去,也不用遭罪走着回去了。不想父亲一路跑着回来了,他跑起来的姿势很怪异,有点一瘸一拐的。我问他的脚怎么了,父亲一个劲地说:“没啥,就是崴了一下。”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崭新的百元票子和几张零块的。“我去储蓄所给你换了个整票的,这样带着安全。这些零钱你也带着在路上花,别饿肚子。”
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涌了出来,大冷的天,父亲却跑得大汗淋漓,只为了找个储蓄所给我“化零为整”。
火车徐徐开动,我看到父亲一直站在那里,父亲渐渐地小了,小成一只不停地向我挥着手的“蚂蚁”。
那不停地挥着手的“蚂蚁”,在我的心底沉淀着,慢慢沉淀成一滴墨。
我这一走就是几年,回来的时候,父亲明显老了很多,背也微微地驼了。
记得更小的时候,老爸最爱举起我,放我在粗粗的树干上,看我摇摇晃晃的样子,就咧着嘴大笑。老爸,是我的菩提树,一直呵护着我随心所欲地长大。待我真的长大了,却经常不在他的身边,偶尔在周末陪陪他的时候,他也会说:“去吧,该干吗干吗去。累了,就回家。”然后就看见他拖着不再健康的身体,在黄昏里缓缓地踱来踱去。心不自觉地跟着悲凉起来,不敢想象,这个在站台上,不停地向我挥手的蚂蚁,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地消失,像一滴墨水离开一张纸,让我的世界变得一片空白呢!
父亲在黄昏里的背影是萧瑟的,但就是这个微微颤抖的背影,包裹着我所有的幸福。冬天,我在父亲的背影里取暖;夏日,我在父亲的背影里乘凉。
一个慢慢远去的人,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他是我生命中的一滴墨,浓浓的,饱含深情。
蘸着它,能写出一段感动灵魂的诗;蘸着它,能绘出一幅浓墨重彩的画。 其实我爱你
◎夏柒月
你终于醒了。
那天妈给我打电话,未张嘴说话先哭了出来,说你被车撞了,在医院抢救呢。
你说你怎么就这么能惹事呢?我公司的事情一大堆,上司知道我要请假,脸黑得跟包青天似的,我今年的奖金又泡汤了!
都是因为你。
坐在飞机上我就和自己细数你的种种劣迹,对了,我还要买当天昂贵的机票回家看你,以姐姐我在上海三年没打过一次出租车的吝啬,我本来该买最慢最便宜的火车票的。
去年过年我在公司加班没回家,给家里打电话时,妈和我说话,你在那边瞎生气,怎么又不回来了呢?姐太不像话了。轮到你接过话筒,却只知道对我傻笑,注意身体,姐。
我嗯嗯啊啊应付你,就像小时候一样。
你的童年真惨,五岁发烧烧坏了脑子,从此只会跟在我屁股后面一边吸溜鼻涕一边傻笑,姐,肚子饿了呢。姐,这是什么。姐,姐……
不要怪我从来不肯亲近你,我肯认你是我弟弟就已经很不错了。上学那会儿,你每天在我学校门口等我放学,一看见你那哈喇子流到衣襟上的蠢样,我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人人都知道我好强,门门考第一,可我怎么就摊上你这么一个白痴弟弟呢?
我还记得我十五岁生日那天,一如既往没有蛋糕,我闷闷不乐地坐在台阶上,你走过来说,姐,我今天要给你送礼物。
妈给你洗过澡后,你笑嘻嘻地跑来,姐,给你。
我接过那个玻璃罐子,心里升起丝丝暖意,不知道说什么好。
只听我尖叫一声,把你的罐子猛地一扔,天,你知道什么叫礼物吗?
你这个笨蛋,居然给我抓了一玻璃罐的虫子!
我上大学后,妈给你在咱家附近的残疾人福利厂找了个工作,做咸鸭蛋。
黄沙,黏土,粗盐和精油加水混合,搅成泥状,均匀地糊在新鲜的鸭蛋上,然后一个一个摆进腌制的大瓮,密封,3周后取出,剥去泥沙,蛋黄油香的咸鸭蛋便做好了。从此无论是用白水泡,用开水煮,加油爆炒,咸味都再也不能完全去除。
有时候我会想,你这个傻子怎么会如此聪明?居然把我当作咸鸭蛋一样腌制了。
大学第一个学期放假回家,我用打工赚的钱给你买了一身衣服和一个毛线帽子,你骄傲得不得了,当天就穿着跑去福利厂炫耀,逢人便说:“我姐买的,名牌,你有么?”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而你给我的回报,就是不停地叫妈给我快递你做的咸鸭蛋。傻瓜,快递的钱比鸭蛋都贵了。妈只好表面上瞒着你说寄了,私下偷偷把那些鸭蛋送给邻居吃。那都是你从厂里买回来的啊,你的零用钱就用来买鸭蛋了。
后来我再回家,你问我鸭蛋好吃吗,我说不好吃,早就吃腻了,别给我寄了。
你很失望,低着头默默地走开了。
大学毕业后,我攒了一点钱,把你接到上海,去一家有名的医院检查你的脑子。你害怕医生,死活不肯配合。急了就在医院的走廊里大喊大叫,我一个人拼命地拉你。此时你已长成一个男子汉,身高一米八一,健壮结实,一抬胳膊就把我撞倒在地。在那么多人的注视下,我一次次爬起来,披头散发地哄着你,羞得满脸通红。
最后我抡圆了胳膊一巴掌打上你的脸,给我安静一点!
你被吓住了,像小时候跟在我后面一样怯懦着叫了我一声,姐。
几年前妈就和我说过,你挣的工资她都存起来,加上家里的存款,准备着以后有一天她和爸不在了,送你去疗养院。
妈问我,好一些的疗养院,要多少钱一年?她怕你以后没人管,流落到外面受苦。
我嘻嘻哈哈打马虎眼,妈摇摇头:“你倒是关心一下你弟弟的事情啊。”
你听了,转过来说:“姐关心我的,妈,这电视就是姐给买的。”
我瞪眼:“看你的电视去!”
飞机一落地,我就直奔医院。
你那时还没醒,医生说,有可能醒不来了,问还治不治,要治,每天的住院费是一大笔钱。
我斩钉截铁,治!
接下来的日子,我跑遍了亲朋好友,向有钱的借钱,向有人脉的打听好医生。妈在你床边哭,让我和你说几句话。
你躺在白被单里,脸色苍白,眼睛紧闭着。其实你长这么大都没怎么变样子,我看着你熟悉的脸,觉得你随时都会突然坐起来,跟在我后面叫我,姐,你说带我出去的。
想到这里我摇摇头,继续出门奔走。我不肯和你说话,因为心知有可能这就是最后一句话了。谁要和你告别啊,这些天我一滴眼泪都没流,不能给你这个傻子机会破我的防线。我还要硬挺起来去别人那儿借钱呢。
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是为了你,我也这么过来了。
所以这次你若不醒来,都对不起我。
也算你争气,那天早晨我前脚回到医院,你后脚就睁眼了。我冲上去骂你,笨蛋,搞什么睡这么久?!
医生瞪我,你怎么这样,自己弟弟都不爱。
妈笑出了泪花,“不是啊,她最疼弟弟了,小时候他发烧烧坏了脑子,她抱着医院的床哭得惨啊,才七八岁的小孩子,哭得气都喘不上来,而且这次他住院,也都是他姐姐到处凑钱……”
你听见了,突然转过脸,吃力地问我:“那你现在是不是没有钱买房子了?”
“笨蛋!”我骂你。
其实我才是笨蛋,我七八岁时就为你哭过了,现在干吗还要忍得这么辛苦?
我一放纵你就慌了,“你别哭,姐,我还能给你挣,我们厂又涨工资了!”
嗯,你该给我挣,因为那房子,也有你一间。
我才不送你去疗养院呢,你欠我的,你得给我洗一辈子碗。
你却只懵懂地看着我,孩子一般的眼神。
好吧好吧,其实我爱你。真的。虽然,你只是一个傻弟弟。 不识南风的家
◎包利民
2000年的时候,大学毕业两年的我终于放弃了家乡的那份半死不活的工作,怀揣着梦想,奔向了繁华的大都市。是的,除了梦想,我的行囊别无他物。
我整日奔波于钢筋水泥的城市之中,饱受白眼冷遇,频繁地更换工作,努力地向着梦想靠近。有许多次我走到了绝望的边缘,可一想到最初的壮志豪情,便咬咬牙挺了过来。
那时我租住在城市边缘的一所房子里,那是一座古旧的平房,在众多的平房之中,它毫不起眼地立在那里。就是这样的一所房子,还被一堵横墙从中隔开,成了南北两间屋子。南北各开一扇门,毫不相干。我租的是北边的屋子,因为它便宜些。入住后我才明白,这个背阴的屋子有着其独特之处:夏天闷热难当,因为没有穿堂而过的凉风;到了冬天却奇寒无比,因为没有透窗而入的暖暖的阳光。虽然它恶劣至此,我却是有些喜欢它,因为只有躲进这个所谓的家,才没有世事的艰险纷扰,它成了我心灵的憩息之地,别的,都不重要。
那一次,我经历了从家乡出来后最大的挫折和打击,甚至将心底赖以温暖自己的梦想也打碎了。绝望之中,我打电话给大学时的一个女同学,当初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我向她倾吐了所有的心绪,决定要返回家乡的小城。第二天,她竟然奇迹般出现在我的门前,带着八月里阳光的味道。
那一整天,她都坐在床上听我讲这几年的经历,脸上带着微笑,眼神中漾着感动,还有深深的理解。日已夕暮,淡淡的斜阳透过窗户映在她的脸上,心底便莫名地有了几分感动。我问:“你看我住的这个小屋怎么样?”她一笑说:“嗯,你这才是真正的不识南风的家呢!”她没有劝慰我,也没有给我任何鼓励,自始至终,她一直都是在听我诉说。然后,她便连夜踏上了回去的列车。
第二天黄昏,我正在收拾行装,忽然接到了她的电话。在电话里,她轻轻地说:“在你那个不识南风的家里,知道最能感动我的是什么吗?不是你的经历,不是你的脆弱,而是那一抹红红的晚霞!”那一瞬间,正有斜阳印在窗棂上,我忽然就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她说:“也许只有在你的这个家,才能看见那么美的夕阳了!”
放下电话,我静静地坐在满室的晚照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适意与淡远。在这样静美的时刻,还哪会有尘世的纷扰入侵我一颗红红的心?以前从没注意过,这个没有人愿意住的房子里,竟会有着这么美丽的斜阳,一如别人的房子里有着暖暖的阳光。
那个黄昏,我一直坐在窗前,直到夕阳落尽夜幕长垂。是的,我的房子虽然不识南风,虽然没有一窗正午的阳光,却有着最美的斜阳晚照。就像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温暖没有成功,却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最美的东西。
当夕阳再度临窗,我已鼓起了足足的勇气,在如此美丽的斜阳之中,我没有了任何退缩的理由。 开满莲花的朝圣路
◎凉月满天
我们班的小安离家出走了。在距离高考还有三十三天的时候。桌上留下一张皱巴巴的明信片,明信片上是丽日下大昭寺的金顶翘角飞檐,旁边有四个字:“我安,勿念。”旁边还有一张练习纸,写了一行字:“我一定要找到你。”
谁安?谁勿念谁?谁找到谁?所有人都一头雾水,只有小安的同桌欲言又止。
我把他带到办公室,从他嘴里得悉一个秘密。
原来小安以前还有个同桌,叫阿杰,两个人是好朋友。放眼课堂,这所重点高中的重点班里面气氛紧张,学生们个个摩剑擦枪,耳朵里只有不停的沙沙的书写声,和哗啦哗啦的翻课本的声音,触目所见,有人在用力拉拽自己的头发,有人在手掌上掐出血印。
然后,阿杰突然就崩溃了,拿起小刀狠狠戳向自己的大腿。小安把他送去医院,他却趁夜深人静,从医院悄悄出走。几乎没有人关心他去了哪里,毕竟他的父亲远在国外,已另娶妻生子,母亲远嫁南疆,也有了儿女。
但是小安却一直不肯死心,上个礼拜,他收到这张来自拉萨的明信片,脏脏的,旧旧的,经过了无数转折,看邮戳,都已经是三个月以前的了。他捧着它,脸上变幻了n种表情,最终定格在似哭似笑。
这,大概就是他消失的因由吧。
一旦得知朋友的下落,就忘了要命的高考已经在前方缓缓敞开了黑洞洞的大门。
小安的父母急得发疯,到处查问小安的行踪,我也急得发疯,托拉萨的朋友帮忙寻找,可是拉萨那么大……
终于,小安拉着一个黑瘦的男孩站在我面前,我这个替代得了急病的原班主任而被临时抓差三个月的代理班主任,一下子跳起来,随手抓起身边一本书,劈头盖脸向他打下去。天知道我为了隐瞒他失踪这件事,犯了多大的错误,顶了多大的罪。要不是他给他父母打过几个报平安的长途,我绝对会去派出所报人口失踪案。
他不能请长期病假,否则得去校办室办手续,所以只能三天一请,两天一请,由我签字。我捏着冷汗,生怕他出了什么事,我落一个隐瞒不报,到最后说不定给开除公职,吓死我了……
他一边笑一边躲,一边摁着那个男孩的脑袋,说,快,叫老师,这是咱们的新班主任。
“你叫阿杰?”我板着脸。
“嗯。”他的眼神清亮,神情淡然。
这个曾经因为学习压力过大而发疯自残的男孩,现在看来精神状态完全没有问题。小安说他下火车就后悔了,在这里找个人,跟在蚁海里找只蚂蚁类似。他就这样倒车又倒车,问路又问路,到最后一脚踩到一个乞丐身上,这个乞丐叫了一声“小安”,他才认出来这个是阿杰。
阿杰每天就在这个蓝天高远之地,静静蹲守,看手持转经筒的藏民来来去去,人人心中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个奔头儿,都活得艰难而富有生机。而他,也渐渐觉得重新有了生活的动力,所以才会寄了那张神秘的明信片。
而小安之所以去找他,是在他意识到自己连简单至极的正弦定理都想不起来的时候。所以,既是为寻找阿杰,也是为拯救自己。“我再找不到生活的美好之处,我就疯了,名牌大学也救不了我。”小安说。
现在,两个孩子心中的阴霾荡涤得一干二净,而高考也已经迫在眉睫。但阿杰早因无故旷课被除名。
“没关系的,老师,”小安说,“我哪怕考不上一个理想的大学,也不会崩溃,因为我的心里有一个所在,太阳金煌煌,云彩像洁白的棉絮。”阿杰说,“我可以重新学习,也可以找工作,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再焦虑。因为我的心里也有这样一个所在。”
我笑了。两个孩子采取了既荒唐又愚蠢的方式,却怀着既圣洁又单纯的目的,所幸的是经过了迷失和找寻,又一步步重新走回来,既救了别人,也救了自己——沿着的是一条朝圣的路,路的两旁开满了金莲花。
谢天谢地。 谁的青春没有荒唐事
◎朱晖
他撕开信封,雪白的纸片上只有偌大两个字:谢谢!他知道,是他!
他的警所靠近一所大学,这天晚上,他正值班,电话突然急促地响起。来电者是位大学生,请求他立刻来给全班搜身。他顾不上细问,起身赶去。
这是一间大学自习室,灯火通明。见警察来了,班长赶紧迎上,简要诉说了案情。
原来,班里有个女同学,上自习时把手机摆在课桌上,中途上个厕所,回来手机就不见了。女同学哭诉说:“这手机是我考上大学时父母买的礼物,意义不同寻常,而且我所有亲朋的号码全在里面。”班长义愤填膺地补充道:“之前我三番五次地敦促偷窃者主动交出手机,但毫无反应,迫不得已才报警。”
他环视教室,班长又补充道:“手机虽然被关机了,但肯定还在教室里,因为我就坐在门口,这期间没有其他人进出过。”
他心里有谱了,这是个很容易侦破的案件,只要搜查一遍教室,事情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请您直接搜身吧,把可耻的小偷揪出来。”众同学督促。
他的脑海飞速运转:这个手机折旧的话也就两三百块钱,绝对够不上立案,但是如果当众把偷窃者揪出来,对一名大学生而言,将是灾难性的后果。
其实,他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案件。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偷了同宿舍的电脑,他去破案,很快将其抓获。男孩被带走的时候,老师来求情,说他其实是个本质不错的学生,很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只是一时糊涂。但是,法不容情,他没办法通融。后来,男孩被放了出来,整个人完全崩溃了,既无脸面回学校也不敢回家,流落街头,直到被送进收容所……这件事一直让他很纠结,一边是法理,一边是情理,进退两难呀!
想到这,他下定决心,今天一定不能让悲剧重演。
踌躇片刻,他灵机一动,微笑着说:“同学们,你们能配合我做个游戏吗?”
什么,警察要玩游戏?底下顿时炸开了锅。班长示意安静,听警察的。
按照他的要求,前三排的座椅被往后挪了半米。他宣布规则:“大家起立,手拉手绕着教室走三圈,等我喊停的时候,请就近坐下,不必回到原先的座位上。下面游戏开始,关灯!”底下又是一阵窃窃私语。
同学们起身,拉手,缓缓绕圈而行。他静静地站在讲台上,目光炯炯地盯住前方,心里却不禁嘀咕:“他能明白我的苦心吗?如果游戏结束,手机没有出现,该如何是好呢?”
一圈,两圈,他的心随着同学们的脚步声越发忐忑。
第三圈开始的时候,他清了清喉咙,说:“下面,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他说:“有一个男孩,家里很穷,有一天同桌买了一支漂亮的钢笔,他怦然心动,趁课间休息的时候,揣进自己的口袋。同桌发现自己的东西丢了,喊着向老师报告。老师询问观察一番,安慰说,别急,明天就会回来了。”
底下先是一阵哄笑,瞬间又安静下来,听他继续讲。
“放学以后,老师悄悄把男孩叫到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说,如果明天一早钢笔物归原主,我想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谁也不会知道。男孩用惊恐的目光盯住老师,老师拍拍他说,你是个好孩子,谁都犯过错误,关键是知错能改。第二天,丢失的钢笔果然又回去了。”
他边说边注视底下,第三圈已经走过一半。他继续讲:“这个秘密一直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多年后,男孩再次遇见老师,忍不住问,您当初怎么料定是我偷的?班主任大笑说,你当初还是孩子,什么都写在脸上呢。”
最后,他又说:“偷钢笔的男孩后来成了警察,他就是我。现在,经过岁月的过滤,这段往事已经成了趣事,但是,如果不是小学老师当时的掩盖,或许它将成为我一生的污点,也就没有了我的今天。谁的青春没有过荒唐事?知错能改,依旧瑕不掩瑜。”说完,他喊道:“停!请坐下,开灯!”
灯光打亮的那一刻,他想,那个一时被涂黑的心灵,也该亮起来了。
果然,在最后排的课桌上,丢失的手机安静而醒目地躺着。
在同学们的赞叹声中,他微笑离去。
一星期后,他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收信人写的是他的警号。他撕开信封,雪白的纸片上只有偌大两个字:谢谢!他知道,是他!他坚信,从今以后,他都会是一个好人。 爱,才是亲情唯一的契约
◎夏柒月
二姐出生才半年,就被父母、爷爷奶奶一致决定送给边远山村结婚多年无儿无女的穷亲戚。她的名字也就从“罗玉华”变成了“罗招弟”。
那时大姐七岁了,已经懂事的她,知道有人要来家里抱女孩的那天,早早地就躲到外面直到天黑才回来。我不知道当年七岁的大姐,那时是害怕自己被人抱走,还是害怕看见妹妹被人抱走时惨淡的离别场面?
我后来问过她,她什么都不说,但眼中却笼罩着雾一般的忧伤。从我记事起,大姐都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话很少,却是家里的得力助手。我出生后,九岁的她就负责照顾我。
二姐被送到亲戚家的第五年,她的弟弟就出生了。或许是她真的招到了弟弟,那几年里,她确实受到了她的养父母的宠爱。每次回来做客,她都被父母贵客般侍奉着,好吃、好玩的东西都留给她。
年幼的我,当时很不理解父母为什么会对一个外人比对我还好,愤愤不平时,常会去抢她的东西,并且与她打架,把她赶出家门。我气焰嚣张地对她说:“你一个山里人,来我家干吗?有吃有喝就赖着不走了吗?”妈妈为此打过我。小时候,没想明白的事,长大后我明白了,那时父母对二姐的好,或许更多的是在弥补自己对女儿的愧疚吧。
大姐和二姐很亲密,每次我欺负二姐时,大姐也会狠狠地训我一顿,并且告诉我,她是我二姐,不是外人。
我八岁那年,已经十岁的二姐在她所在的村小学读三年级,她的成绩很好。
我常想,如果不是她招来的弟弟意外溺水身亡的话,她可能会一路读下书来,考个学校,毕业后找份工作吧。但人生没有“如果”,自从她的弟弟不在,算命先生又一口咬定,是二姐命硬,克死弟弟后,她在那个家里的地位每况愈下。他们说二姐是扫帚星,对她再无好脸色。辍学在家的她,每日里干着繁重的农活,还要洗一家人的衣服,煮大家吃的饭。瘦弱的她,大我两岁,个头却还没有我高。
上初中时,山村里没有中学,二姐得回到我们乡镇中学念书。她的养父母再次坚决反对,而二姐自己也说不想念了。但我感觉得出,她其实是想继续读书的,她的成绩很好,可能她是不想和我们走得太近吧。
别人告诉过我,二姐曾不止一次地说过,她永远都不会原谅我的父母在她才半岁时就抛弃了她,把她送人。我知道父母当年的行为把二姐的心伤得很深。只是我不知道,这伤口是否会有愈合的一天?
我以为从此后,二姐会恨我一辈子。她只是想向父母索取一点点她从来就不曾得到过的撒娇和任性,可我却那么无情地伤害了她。
自从她的弟弟溺水身亡后,她才从别人的口中知道自己的身世,那于她是撕心裂肺的痛。那伤口多年后依旧还汩汩地流着血。她想过忘却往事,毕竟自她懂事后,她就生活在那里,但是她无法抚平内心的折磨。
大姐告诉我这些时,默默地淌着泪。我的心莫名地抽搐起来,痛得无法言语。我从来没有站在二姐的角度想过问题。如果我是她,知道自己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时,我该怎么办?我又会怎么做?
二姐17岁那年去了厦门打工。听大姐讲,她在一家鞋厂上班。那时大姐已经嫁人了,而我还在念初三。她不曾给我们家打过电话,而是时常打电话给她的养父母。我看得出来,父母一直很渴望能接到二姐打来的电话,但一等就是一年,一个电话也没有过。
在大姐准备生孩子的那个月,我也正步入毕业考试的最关键阶段。我明白父母对我的期盼,一直努力。在我信心满满地准备迎接最后的冲刺时,父母却在去看大姐回来的路上,同时被一辆的士撞了,虽无生命危险,但两个人同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还是让我束手无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没想到,在这个关键时刻,二姐会从厦门回来。“你回学校专心准备你的考试,叔叔阿姨由我来照顾就行了。”二姐说。然后,她一个人挑起了照顾父母的责任。
有一次我放学比较早,去到医院时,透过病房的玻璃窗,看见二姐正一小勺一小勺地喂爸爸喝汤。斜阳透过宽大的玻璃窗,洒满一地斑驳,也把温暖的霞光洒在二姐身上,她微笑着,神情淡定。父亲慈爱地望着她,眼角濡湿。那温馨的画面,时常浮现在我脑海,仿佛二姐从来就不曾离开过我们。
那次是二姐在家里住得最长久的一次。
我偷偷地对她说:“二姐,谢谢你!”她羞涩地笑着说:“做这些家务活,我很拿手,说什么谢呢?我也曾是这个家里的一分子。”说完,可能突然意识到什么,她眼中闪过了一抹稍纵即逝的黯淡。
我考上高中后,二姐又回到厦门打工。
父母的期盼不再成空,二姐时不时地都会打电话回来,和父母说说她的打工生涯。周末回家,看到父母接完二姐打来的电话时,那眉梢荡漾的笑意让我为他们感到开心,因为二姐已经原谅了父母当年的错误。
二姐对她的养父母依旧如从前,她说过,无论如何,他们养育了她,这一辈子,她都会好好孝顺他们的。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未来会更美好。
让我没想到的是,收入不高的二姐居然会给我寄生活费,她还给我写过信。她在信中说:
小弟,二姐挣不了大钱,但这钱很干净,是二姐靠双手挣来的,代表我的一份心意,希望你不会嫌弃。
我们从小没有生活在一起,但我终究是你二姐,和父母一起养育你,我也有一份责任。我信命,但我也相信,命运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而改变的,我不会轻易妥协……
信的最后,泪痕斑斑,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但我仔细辨认后,还是看清了最后一句话:爱才是亲情唯一的契约! 那一刻,我站在了幸福的门边
◎宋煜
我一向不是个快乐的人,我一回家就爱掉眼泪,我怀疑我所有的眼泪都流在家里了,因为我从不在外人面前落泪,只有在母亲面前我无须掩饰自己的脆弱,继而用流泪的方式把自己所有的委屈暴露在她的面前。
其实我最不该在母亲面前哭泣,让她难过。她的命太苦。父亲的死把所有的伤害留给了我和她,母亲曾经这样说过。
哥哥姐姐早已成家,立业不知是否谈得上(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但他们都能独立生存,哥哥还借了一笔钱在县城买了楼房。但不知为了什么,哥哥自始至终看不起我,在他那里,我感觉不到血浓于水。
母亲说,我要活着,为了工资我也要活着。她说我要是死了,你该怎么办?母亲说这话的时候,我总是很难过。如果父亲还活着,那该多好啊!我经常想这个问题,虽然以前我并不十分喜欢自己的父亲。
我的父亲曾是乡中校长。整日的劳碌让他显得很苍老。他三十七岁时才有的我,所以一次在街上,卖给我们烤红薯的大伯误把父亲当成了我爷爷。这让我小小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我有个很苍老的父亲,这让我很不开心,从此便很少和他走在一起。
后来,父亲做了一次大手术,他去做手术的时候,一家人担心得要命。仿佛他去了就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可父亲还是回来了,依旧单薄得像张纸片,并且脸色更加苍白了,由几个人扶着。回来后的父亲变得很寡言,经常独自坐在中午暖洋洋的阳光下,像棵失水的植物,神情颓败。我喊他爸爸,他也只是走形式似的牵动一下嘴角。但很多时候他会愣愣地看我,母亲说过,你父亲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了。
那时候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放学回到家,我会懂事地闭上嘴巴,不多说一句话。因为我们家已经没有说笑声了,那偶然间发出的愉快的说笑声会很快在空气中沉寂下去,它触痛了我们心中最脆弱的部分。
父亲很快就去世了,蒙了白布躺在由木门支成的床上,一屋子的人放声大哭,我也夹杂在其间跟着一起哭。那是个冻得人牙齿吱吱响的冬季。晚上所有的人都干坐着不肯睡,并且还大敞着房门。寒风呼啦啦地灌进来,我蜷缩在床上,母亲把一床被子盖在我的身上,在慢慢聚来的暖意中,少不知事的我很快便睡着了。
父亲临死前给我买了一个棉袄。母亲后来说买那件棉袄的时候,父亲没有讨价还价,母亲还为此责怪了他。但父亲说他一心只想着自己的小儿子要考试了,在院子里考,却没有袄穿。
但父亲还是没来得及把它给在外地读书的我送去。每每站在父亲的坟前,汹涌而出的泪水便打湿了镜片,也模糊了整个世界,我是应该感到内疚的,我为父亲对我的爱的后知后觉和自己对父亲的冷漠而深深忏悔。
父亲走了以后我们家就残缺了,弟兄之间的感情也发生了变化。后来哥哥经常对我冷语相向,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从他手里讨东西吃的无家可归的孤儿,这个想法让我觉得自己的处境很难堪,虽然我并没有花过他的钱。但我想我是可以谅解他的,每个人都多少有点自私,都渴望着能从别人那里得到些好处。但这样想,总是有些心酸。
但我还有母亲。“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主张爱是一切的冰心曾这么说过,所以说我还是很幸运的。每次放假回家,母亲会把平时舍不得吃的拿出来给我,上学的时候母亲会徒步把我送到村子南头的公路上。天凉了,母亲又给我量了尺寸,跑到裁缝店给我做了条新绒裤……
2002年是个值得记住的一年,这一年,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的生活。写作让我的性格变得有了张力,让我能够更加宽容地看待生活中的一切,承受命运给我的苦难。正如叶梓在一首诗里写的:这给了我光明,给了我舍弃一生跟住月光去路的写作啊!我开始相信自己会有一个好的前途。
十月份的一天,我打电话给母亲,说我的诗歌要发表了,母亲很激动。回家的时候,母亲兴奋地拿出她平时记账用的本子,说她也写了首诗,要送给我,母亲很郑重地读给我听,但险些笑掉我的大牙,那一代人啊,一写诗就有“春风吹,战鼓擂”的架势。母亲却一脸严肃地说:你别笑啊,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写出来的。母亲说自己若不是生在那个“倒霉”的年代,说不准也可以当个作家。末了她又笑着说,现在只能把这个愿望寄托在下一代的我身上了。说完我们都笑了,那晚月光朗照,我看见院子里的柿子树静静地挂满了金色的果实,它们悄然成熟了。
那一刻,我站在了幸福的门边。
后记
我曾经在图书馆翻阅不同语言的词典,寻找“爱”的写法。然后把它们抄写下来,背诵,并在心里记住。有一段时间,关于“爱”的词汇写满了我的笔记本,这些“爱”构成了我们生命的主题。
大爱的境界,是相忘于江湖;大爱的沧桑,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生不能没有爱,因为有了爱才有了美丽人生。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单单为自己活着,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关心、互相给予,才会释放出绵绵不断的力量,才会焕发出勃勃的生机。所以说,有爱的人生是丰盈的。
也许我们的一生都无法给对方所谓的幸福,但是我们要知道,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会付出很多却不让你察觉。这就是大爱无声。
把爱传下去,让整个世界都充满爱,让我们的人生更加富足和丰饶。
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什么好意见或者建议可以发邮件联系:yxr_ycw@126),以便再版时修正和完善。
由于时间仓促,个别作者一时无法取得联系,谨致深深歉意,敬请原作者见到本书后,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稿酬。
编者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