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女主》 第一章 梦魇 夜色如墨,厚厚的在天际铺散开来,层层帷幕背后一个纤细的身影在痛苦的呻吟。 “不要,不要,母妃跑,快跑。快跑啊,母妃。”狞笑声,求饶声,刑具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各种各样的声音夹杂在了一起,最后画面定格在了一片血红中。 “啊。”该死的自己怎么又梦见这些了,朝凤摸摸脸颊,好像上面还残留着母妃手掌的余温,还有鲜血的粘腻感。 “公主殿下,您没事吧?奴婢该死,该死。”小小的身影抖作一团,颤抖的声线明明白白的述说着恐惧。 “你把头抬起来,你是谁?为何本公主从未见过你?”比起之前的噩梦,现在这个没有见过的宫女更让朝凤担心,一个接近自己寝宫而自己却不认识的人远比虚幻的梦魇来的可怕。 “奴婢唤名清露,因会一些医术,皇后娘娘便派奴婢来伺候公主。”清露把头稍稍抬起,在回答完后又伏在地面。 “会医术吗?”朝凤皱皱眉,会医术自然可以在一些地方帮到忙,可是……剑有双刃,伤人也可以伤己,人也是一样的。但是既然是皇后派来的无论如何自己也不能驳她的面子。 “哦,既然是母后派来的为何没有通报过来?凭白的惹人误会。”朝凤笑笑,虽然皇后不是自己的生母但是因为她膝下仅有一子,而自己的母妃离世时自己尚且年幼,便过继了去。这些年皇后虽然打压其它妃嫔手腕高明但对自己还是不错的。这一次,莫非…… “皇后娘娘从宫人那里听说公主殿下有梦魇之症,夜不能寐,所以异常挂心。而平日伺候殿下的桂嬷嬷又病了,娘娘便派了奴婢来照顾殿下,只因当时天色晚了,奴婢不敢打扰殿下休息才没有禀报,望小主恕罪。”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清露的声音已经平静下来了,至少不再发抖了。 “那么,既然是母后派你来的你又何必害怕。”朝凤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她,脸颊上面有压痕,神情在放松下来之后有一点恍惚,应该是刚刚睡醒。求饶的样子倒是很熟练,要么是她经常犯错,要么……呵呵,那就有意思了。 “奴婢,奴婢原是细雨阁的粗使丫头,因为常常犯错不得杏贵人喜欢,又适逢皇后娘娘在找通晓医理的丫鬟,奴婢便被送了过去。后来皇后娘娘又问了奴婢一些医理方面的问题,见奴婢能够回答便派奴婢过来了。”清露小声的说着,她生怕这个新主子和外面传说的一样,蛮不讲理。 “杏贵人吗?”朝凤皱皱眉,杏贵人胆小怕事却又喜欢出风头,爱讨好皇后,如果是这样倒也说的通。 “哦,说清楚就好了嘛。”朝凤笑笑,多一个人帮忙自然是好的,可惜防人之心不可无啊。这个清露要怎么用还是再看看吧。“我梦魇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过有的事情可以说,有的不能说。你既然来了我的清凉殿就是我的人了。你明白了吗?” “是,殿下,奴婢谨记在心。”清露急急忙忙开始磕头,看来这一次自己是没事了,不过……偷偷的瞄了一眼,也许殿下的日子也不像外头说的一般无忧无虑啊。 朝凤靠在床边,刚刚的梦让她没有了睡下去的欲望了。果然不能忘记啊,锦衣玉食又如何?朝凤摸摸小腹,不管现在自己品尝了多少珍馐美味,自己永远也忘不掉当年那种带着馊味的饭菜,还有胃部因为饥饿而灼烧般的痛楚。 朝阳缓缓的将光明四散开来,可惜总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墙角的阴影处,潮湿的牢房里,还有那被这华丽皇宫忘却的,遍布哀鸣的冷宫中。不过……整个皇宫有有何处不阴暗呢?哪怕是人心也没有什么光明了吧。 “殿下,您醒了吗?该去给皇后娘娘请安了。”清露手捧衣物毕恭毕敬的跪在地上。“请殿下更衣。” “起来吧。”朝凤扫了她一眼,这么害怕,定是又听见那群奴才背后嚼舌根子说自己如何如何了,不过这不正是自己的目的吗。 人都是很贱的,有的时候鞭子远比糖果来的有用。畏惧有的时候也是一种不错的武器。 穿过层层廊院就可以看到皇后所住的椒房殿了,屋脊上装饰的金色的琉璃瓦,殿内以花椒子和泥涂壁,取温暖,芬芳,多子之义,可惜啊,天不遂人愿啊。不过也许真的有报应一说吧。 “朝凤给母后请安。”朝凤侧身端正姿势,慢慢地下跌,再慢慢起来,恢复立正的姿势。自己虽是冷宫废妃之女,但在幼年就过继给了皇后,所以不需要行跪礼,行万福即可。 “凤儿来了啊,怎么?还是梦魇无法入睡?”皇后的模样?詹皇?盅蘩觯?谡?娑费薜纳罟?懈?呛敛怀鎏簟<词贡q?脑俚玫保?┳诺脑诰?敢膊荒芎托氯吮攘恕5?词故钦庋??踩匀荒芄槐3肿约旱奈蛔樱?杉?侄胃呙鳌?p>其实朝凤对这位母后的感情是?涓丛拥模?淙坏蹦晗莺ψ约耗稿??詹皇撬?隙ㄖ?馈v劣谥?笞约耗稿?牟宜栏?呛退?巡涣斯叵怠?p>朝凤至今都无法忘记,母妃刚刚诞下一个男婴时的笑容“凤儿这是你弟弟,我们很快就可以离开这里了。”可是之后呢?自己母妃却因难产而死,真真可笑。而自己的弟弟也不知所踪了。 可是就在自己的怨恨中,就在自己的诅咒中却也是她把自己带出了地狱的。是她延续了母妃的温暖。现在朝凤自己都不知道是该恨她,还是该爱她了。 “谢母后挂念,只是……”朝凤皱皱眉,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 “怎么了?凤儿,但说无妨。”皇后伸手,示意朝凤坐到自己的身边。 “我,我总是梦见之前的事情,梦见母后不要凤儿了,不喜欢凤儿了。”朝凤低低头做出哀伤的样子,如果清露真的是来监视自己的不可能不禀报昨天的事情。与其被清露说出来不如自己先发制人。 “凤儿,你怎的会这么想?你虽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可母后何时薄待过你?你在母后心里甚至超过战儿。”皇后一把搂住朝凤,轻轻的抚摸她的脊背。那暖暖的的体温,真的很温柔。 朝凤靠在皇后怀里,很香,?詹皇侵?鄣奈兜溃??且恢指芯酢r郧暗淖约涸?谀稿?纳砩衔诺焦??p>这一刻朝凤真的很放松,放下了猜忌,放下伪装。朝凤感觉?淠?玻?约翰辉偈悄歉霰欢??诶涔?锟薅疾桓铱薜脑中恰;屎笠膊皇悄歉鍪稚险陈?恃??茸疟鹑耸?牵?萌嗣?垂?套约旱匚坏男资帧?p>朝凤觉得这一刻自己不再是大夏的公主,她也不是大夏的皇后。自己与皇后也不是仇人,而是一对真真正正的母女。 可惜,也只是觉得罢了。~~~~~~~~~~~~~~~~~~~~~~喵喵有话说~~~~~~~~~~~~~~~~~~~~~~亲爱的的看官们,喵喵来了哦,喜欢请不要大意的收藏,推荐,留言哦。喵喵给您鞠躬了。那么下一章也请支持。 第二章 严刑 你觉得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权利?财富?金钱?可当你得到了它们之后你却总是不满足,还想要更多。最后啊,等到你为这些身外之物失了性命的时候,才知道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殿下饶命,殿下饶命。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惊恐的眼神,凄厉的求饶声。自己是第几次看见这样的场面了?自己的心又是何时开始不再动容? “饶了你?你还记得吗?本公主最讨厌什么样的人?”朝凤走到她的面前,俯下身子盯着她问。 “奴婢不敢了,不敢了。殿下,奴婢是有苦衷的啊,奴婢的母亲……”小小的身子像寒风中的残叶一样抖动起来,无声的尖叫在心底蔓延。不要,不要啊,自己不可以死,绝对不可以死。母亲老了,幼弟还小,还要依仗自己呢。 凄厉的哭叫映衬着周围更加的安静,宫里年长的下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有几个新来的受不了偷偷的把头别开,不忍心继续看。 “苦衷?每一个人都说自己有苦衷,如果不是本殿下发现的早,恐怕此时跪下求饶的就是本公主了。”朝凤把手上那个插满了钢针的傀儡娃娃摔在她的面前。自古以来巫蛊之术就是帝王家最忌讳的事情了,如果被别人察出来,只怕…… “殿下……奴婢,奴婢一时糊涂啊,奴婢不敢了,殿下饶命,殿下饶命啊。”砰,砰,砰。呵呵,原来人的脑袋撞在地上是这样清脆的。 “我当然不会杀了你。”朝凤轻轻的说,然后看着那张脸迸发出来的喜悦与激动。 “奴婢,奴婢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好好伺候殿下。”小丫头带着欢欣的声音不断说着感激的话语,不用死了,真好。可是就在她的背后,那些看惯了世事无常的老人们却发出了一声叹息。 “死,岂不是太便宜你了?”朝凤说完,看着她突然整个人摊倒在地,脸色铁青,突然觉得人命真的是一件脆弱的东西“来人啊,把她给我插满钢针,就像这个娃娃一样。” “不要啊,不要啊。”在被宫人压住的时候她突然挣扎了起来,力气大的就连四五个做惯了粗活的强壮宫女都摁不下。“殿下,我还有用,您不想知道是谁指使我的吗?” “我还真的不想知道,想害我的人太多了,而且……”朝凤趴在她耳边碾碎了她唯一的希望“而且,我根本不相信你。” “杀了我,杀了我啊,你杀了我吧。”带着哭腔的哀求,不过这一次却是为了求死,人还真是善变啊。 “你还真是记性不好啊,本公主刚刚说的话你这么快就忘了吗?来人给我堵住她的嘴,不要让她自尽了。否则,本殿下心头的火就由你们来泄。”朝凤冷冷的扫视了一圈,自己不知道这里还有多少别人的眼线,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背叛自己。但是今天的事情,足够让他们安宁好一阵子了。 朝凤冷冷的看向那个已经绝望了的宫女,她叫素娥今年还不到十八,花一般的年纪却要过早的凋谢了。自己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双眼睛里的霞光,可现在只剩下死灰一片了。 朝凤?彰挥腥萌税阉囟鹧沟缴餍趟荆??鞘疽饩偷匦行獭>驮诔?锩?税亚辶沟钏?械墓?硕颊偌??垂坌痰氖焙颍?醋偶奔泵γΩ系降墓?顺?锶创蚱鹆俗约旱乃闩獭?p>自己此举的目的有三:第一是观察宫人的反映,兔死狐悲,如果还有别的宫派来细作定会露出马脚。第二:杀鸡给猴看,威慑那些有心之人,告诉他们背叛本公主的后果是什么,让他们好好掂量一下是否值得。第三嘛:呵呵,别人都砸到自己家门口了,自己也不能让他们失望啊,是不是。 小小的女孩被拷在十字形的架子上面,手臂伸直,腰上缠绕起婴儿手臂粗的锁链。这个锁链可是大有来头啊,一来可以防止犯人挣扎,二来犯人因痛扭动的时候铁链就会桄榔做响,即使犯人不能惨叫出声却能让别人清清楚楚知道她的痛苦。 人有409个穴位,包括14条经络上361个穴位和48个经外奇穴。这其中,有108个穴位遭受外力击打或者点击后会有明显的症状。而这108个穴位中,有36个大穴被历代武家称为“死穴”,意思是在遭受点击或击打后如果不及时救治,会有性命之忧之处。 行刑的是清露,原因很简单,她会医术,拿捏起来比较到位。而且,手上不粘上一点血的人是不会知道生命的脆弱和可贵的,也不会真正的知道背叛本公主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清露的手在颤抖,就像第一次见面她害怕自己的责罚一样的颤抖。不过她还是慢慢的举起了钢针,一针针的扎了下去,有犹豫却没有停手。 人果然还是还是更爱自己一点啊,当自己刚刚提出要由清露行刑的时候,她眼睛里的那种惊恐,甚至是跪下来哀求,哀求自己放过那个宫女,也放过她。可是在自己给了她机会,让她在素娥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上面选择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她选择了自保。 人就是这么虚伪不是吗?事不关己的时候总是特别的清高,淡定甚至是摆出一副菩萨的面孔。可是当事情殃及到自己了,那之前的一切就都是笑话了,只要能活下去,就算是亲身父母恐怕也不会放过。 四周静极了,安静的连风刮过的声音都听得见。铁链当啷做响的声音由刚开始的急促转到现在偶尔才轻轻的响一下。而血珠也慢慢的的溢了出来,染红了衣裳之后滴落到地上,声音很像雨滴,却更加有穿透力,好像可以打进人的心底一般。 一个人居然有这么多的血,朝凤都有一点诧异了。事实证明清露的医术真的很不错,从艳阳高照到日落西头素娥居然还没有断气。现在的素娥就像前几日外邦送来的一种叫刺猬的动物。 钢针闪着寒光,在夕阳的照耀之下更加锐利,清露的下手也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朝凤冷笑了一下。自己曾经告诉过清露,如果针没有用尽,那么剩下的就会扎在她的身上,看来她真的很惜命啊。不过,也只有惜命的人才好控制啊。 第三章 心结 月慢慢的爬上柳稍头,不甚清明的月光白惨惨的铺上了大地。迟归的老鸦不时在天边嘶哑的哀叫一两声,却始终唤不来光明。 “我说你们小心着点,不要又生出什么事端了。”中年男子不耐烦的催促着,不过那过于尖锐阴柔的声音却凭白惹的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张公公,您说咱们就这么直接把她扔到乱葬岗去吗?她这死状惨的啊,咱们要不要念个经帮她超度一下啊。”答话的小太监应该是个新来的,他现在还不能完全明白为什么人的命这么贱,说没了就没了。 “闭嘴,蠢奴才。斗大的字你认识几个啊,就念经。我告诉你,她是开罪了朝凤公主,你要是可怜她,被有心人看见了去公主那里告你一状,我到要看看到时候有哪个可怜你。”张公公又骂了几句,然后不再出声了。 小太监眼睛里虽然还流露着不忍,但也不再开口。 三个人,架着一副担架似的架子,靠着宫墙,在长长的甬道上飞快的行走。架子上面的人被块白布粗粗掩住,看不见脸,不过垂下来的手却纤长秀气,可以想象手的主人生前是如何的秀美。可那又怎么样呢?人都死了,还能怎么样呢? 宫里处理死去奴才的尸体很简单,往乱葬岗里一丢就了事了。每一天都要死这么多个奴才,谁有时间来埋他们啊。有空管死人的事,不如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好好谋算一下怎么才不会死。 清凉殿里哪怕是深夜也总是明亮的,朝凤靠在床边,屏退了下人们,看着烛火迟迟不能入睡。 朝凤怕黑,因为现实的生活已经够黑暗,所以她不想也不敢再让黑暗靠近自己。你相信报应吗?朝凤是相信的,就像现在,她一闭上眼睛就会看见很多人,母妃,弟弟,素娥,还有很多连名字都想不起来的人。 他们总是阴魂不散的徘徊在自己的身边,自己甚至感觉他们是在等自己。可是就算是有报应朝凤也不后悔自己做的一切,毕竟报应是死后的东西,先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殿下,您还在想过去的事情吗?”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打断朝凤的沉思。 “桂嬷嬷,你的身子好些了吗。”来人是一个三十余几的妇人,她是朝凤母妃刚刚进宫时就带在身边的丫鬟,当年也不过才十三四岁。朝凤还记得她之前的样子,虽不是大家闺秀,却别有一种味道,也是很美丽的。 桂嬷嬷是朝凤唯一还活着的亲人了,自从自己母妃的家族被安上妄图谋朝篡位的罪名之后,接着的就是满门抄斩。承蒙祖上庇佑,母妃家因开国时立下汗马功劳,母妃又在深宫之中才免了死罪,不过还是降了位份。 墙倒众人推,降了位份的母妃常常受到排挤,对谋反之事向来敏感的父王也不管母妃了。后来因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母妃就被打入了冷宫。 当时的桂嬷嬷成了唯一陪伴自己母妃的人,这个曾经的大丫鬟,副小姐,是唯一不离不弃的人。哪怕之后自己的母妃已经过世了,桂嬷嬷已经熬到二十八岁可以出宫自行婚配了,她也没有离开自己。 “桂嬷嬷,你说我以后见了阎王,阎王会不会拔了我的舌头,把我打下地狱啊。”朝凤钻进桂嬷嬷怀里,轻轻的问。 “当然不会了,我的殿下最乖,最可爱了,不会有人舍得惩罚殿下的。”桂嬷嬷拍了拍朝凤的背,以前朝凤睡不着或者是做恶梦了的时候桂嬷嬷都是怎么哄她的。 “可是我今天杀人了,不,我已经杀了不少人了。”朝凤疲倦的把眼睛闭上,“其实我也非常的害怕,我害怕看见血,害怕他们临死之前的怨恨,冰冷的眼神。可是我也知道,以后我可能还要杀更多的人。” “殿下都是逼不得已的啊,是他们先来招惹殿下,殿下才不得不痛下杀手的。殿下莫怕,殿下还有老奴呢,不管发生什么老奴都会陪着殿下的。”桂嬷嬷的声音?淙幔?芮帷3?锞驮谧徘崆岬呐拇蚝突坝镏凶谷朊蜗纭?p>当晚还是有许多光怪陆离的梦围绕着朝凤,在星子还未全部退却的时候朝凤就已经张开了眼睛。 “您醒了啊,殿下。听说圣上要为大将军办接风宴,今天就不用去太学了。”清露已经没有了昨天惊恐的样子了,只是在靠近朝凤的时候会微微的颤抖。 “恩。”朝凤点点头,张开手让她们伺候自己更衣。 人的忘性是很大的,再过不久这些宫人就会完全忘记素娥是谁了,再过不久他们甚至会把自己是谁都忘记了。 朝凤照例请完安后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了,平时这个时候自己已经在太学了,虽然学习的是《女戒》,弹琴之类无用的东西可至少能够打发时间。 “殿下,听说御花园的花最近开的?洳淮恚?钕虏环寥タ纯础!鼻迓犊闯?锏男那椴患驯闾嵋榈健?p>“恩,那就去看看吧。”朝凤应到。 “呦,凤儿这是怎么了?看看这青白的小脸,昨夜怕是又没有睡好吧。皇后娘娘可该心疼了啊。”刚到御花园,朝凤就听见有人笑着喊自己。 说话人不像其他的的嫔妃一样细声细气的,而是给人一种爽快利落的感觉。 朝凤抬眼看去,纵使是有这么多的佳丽也挡不住她的风华。她头戴着金丝多宝攒珠簪,插着五彩鸣凤步摇,项上戴着赤金祥云纹麒麟圈,身上穿着大红缕金广袖留仙裙,又以墨色锦缎塑在腰间。 长眉入鬓,朱唇微启,一对丹凤眼向上微吊,身量纤长,体格风骚。眼波流转之间仿若神妃仙子。 “多谢熙妃娘娘关心,我年幼贪玩,总惦记过几天的父王给大将军办的接风宴,哪里又有什么心思睡觉。”朝凤嘟起嘴,跺跺脚,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果然惹的熙妃哈哈大笑。 “好凤儿,我爹爹和哥哥若是知道还有这么一位美丽的公主在期待他们,怕是一定快马加鞭的往回赶了,哈哈哈。”熙妃是将门虎女,家中世代为将,可惜熙妃家虽被民间尊为军神,守护大夏千秋万代却也护不了这个家中唯一的女儿。 功高震主,何况最近战祸频发。甄家平定西南有功,近日又接连平定了西域外邦的入侵,在民间声望一涨再涨。皇帝还指着甄家继续保卫他的江山社稷,自然不能把甄家怎么样。只是可怜了熙妃,年纪轻轻的的就要到这永无宁日的地方来,一开始就封妃又如何?怕是还不如那平民家的妻子来的快活。 “妹妹给姐姐请安。”一个柔若无骨的声音传来,――要知是谁,请听下回分解。 第四章 接风宴 “姐姐的哥哥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有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有天的地方就有我大夏的土地,有土地的地方就有姐姐家训练出来的士兵。”声音婉转若流莺,不是嘉妃又是谁。 嘉妃也是一个传奇,没有过硬的家世,没有动人的外表,却从卑微的宫女一步步爬到现在的位子,确实是有一些手腕的。 嘉妃是和熙妃完全不同,是典型的水乡女子。削肩窄腰,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嘉妃喜着浅色裳子,月白色的外罩上用银线刻丝,绣上百蝶,乍一看没什么,但行走时在阳光的照耀下银丝闪闪发光,宛若神女降临。百蝶形态无一重复,随着嘉妃动作的改变,折射的光芒也有所不同。头上仅绾一支白玉皎荷钗,却更显得楚楚动人。 “呵呵,妹妹过奖了,我爹爹和哥哥可真是好福气,不但让我们的朝凤公主惦记着,还能得到妹妹这般的夸奖,要是让他们知道了,尾巴非得要翘上天去不成,哈哈哈。”整个御花园都飘荡起了熙妃的笑声,朝凤觉得自己今天才真的见识到什么叫做人比花娇。 “爱妃何事如此高兴啊?不如说来与朕听听。”一个威严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臣妾给皇上请安。” “朝凤给父王请安。” 来人是大夏的第四代帝王,常年的养尊处优?彰挥惺顾?囊靶纳ナВ?炊?┐罅怂?匀g?淖非蟆5庇辛思?碌娜g??螅?胍?木褪橇糇≌庵秩g?恕6猿ど?凰赖淖非螅?粤兜な醯某彰裕?嗳缗c?淖嗾廴谜飧龅弁跻斐5南?荨?p>但是在这看起来脆弱的身体下面,却藏着残忍的心。弑兄夺位,篡改先皇遗诏,大兴文.字.狱。甚至是现在的站在高处,享受的看着后.宫嫔妃为他机关算尽的样子。这位帝王的心里只有他自己罢了。 “免礼,免礼。”在平时这位帝王看起来总是温和的,他总是毫不吝啬展示他仁夫,慈父的样子。当然也只是看起来。 “姐姐的哥哥要回来了,姐姐自然是开心的了。只是可怜我,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家人呢。”嘉妃低低头,似在感叹自己的命运多舛。晶莹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更显得楚楚可怜。“不过,只要有皇上您在,臣妾便是不怕的。” 嘉妃抬眼,含泪浅笑,那一刻绝代风华。 “呀,这好端端的妹妹为何哭泣,看着小脸,我若是个男子怕是早就为卿思之如狂了。哈哈哈。”熙妃?彰挥卸约五?耐蝗徊遄旌颓樾髯?溆惺裁垂?嗟谋硐郑??鞘堑餍ψ偶虻サ陌咽虑榻夜?チ恕盎噬希?兼?比皇俏?陌!蔽蹂?尚藤獾母搅斯?ァ?p>“哦?那朕可要好好听听。”父王一手揽过嘉妃细细安慰,然后?溆行巳さ目醋盼蹂??p>“那,臣妾可就说了哦。一来嘛,既然是接风宴,那么爹爹和哥哥肯定又胜了,国家太平此为一喜。二来,陛下的治国有方,知人善用,列祖列宗必以陛下为傲,此为第二喜。这第三嘛……”熙妃靠过去,口吐兰气“哥哥回来了,臣妾自然开心,臣妾一开心自然就会好会伺候皇上,让陛下更开心。” “哈哈哈,爱妃果然妙人也。” 朝凤看着他们相扶而去的背影笑了笑,真的很有意思不是吗?口是心非,勾心斗角,步步为营,还有什么更有趣的吗? 每逢佳节宴饮后.宫之中都妆容颜精心,翩然入座却无人有心真正的看看这良辰美景。 皓腕雪凝,起舞娉婷,步伐清丽之间不过是逢迎。有人容光胜锦,有人婉转如莺,承欢于御前自有万种风情。百艳汇集,千般良辰美景,易得易失一席之地。 都说后.宫佳丽,机关算尽,可是算尽了心血不过是谋生谋情。不过一个人能有多少的情呢?后.宫三千,莫说是真情了,就算是虚情假意也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的。 费尽了心机往上爬,不过是为了情薄时还可于云端立命,才不枉此间耗尽这柔情。 接风宴与其说是为了给将军们接风洗尘,不如说是皇帝给这些既有威望和军权而又不好控制的家伙的一次考察和客套。 “甄将军这次平定西北有功,甄家又是世代忠良。甄小将军更是英雄出少年,朕甚为欣慰。”不管皇帝有多么不放心甄家是势力,多么想置甄家于死地,也还是摆出一副信任,欣喜的样子。 “臣不敢居功,天佑大夏,天佑吾皇。”甄家的老狐狸明显早就习惯了,一套太极拳打的风生水起,任是谁也找不到他的话茬。 其实比起歌舞表演朝凤还是更喜欢看人一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情,众生万像,每一个动作都彰显着不同的性格,每一个性格又会开展不同的命运。 比起老甄将军的圆滑世故,小甄将军就显得青涩的多。其实叫是叫小甄将军其实他也有二十来岁了,常年的塞外征战比不得宫里的养尊处优,这使得他看起来要比同年的世家子弟稳重的多。 小甄将军唤名甄瑾,小字书行。身长八尺有余,浓眉大眼,姿容俊丽,威风凛凛。右手边放着征战时常用的重剑,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较长可双手握住。剑身寒光闪烁,看来饮过不少血。 突然朝凤感到一股寒意,原来是小甄将军发现自己在看他回视了一眼。朝凤笑笑,把头低下,不再有多余的动作。甄家是唯一一个能把兵器带入皇宫的特例,不过特权越大危险也越大,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臣这一次平定西北还发现一样特别的东西,臣请求献给陛下。”――欲知何物,下回分解。 第五章 狼奴 金銮殿内亮如白昼,欢歌笑语好不热闹。 “特别的东西?爱卿有心了,呈上来吧。”虽然皇上摆出一副很期待的样子,可他那玩味的表情,飘忽不定的眼神却明显没有这当一回事。 皇宫里什么东西没有?怕欠的只是人心吧。朝凤有些阴暗的想,呵呵,难不成他真的剜下人心送来了? 出乎朝凤预料的,甄将军带回来的根本不是什么物件,而是人,活生生的人。朝凤不知道应该称呼‘他们’还是‘它们’,这些‘人’趴在地上,用四肢行走,披头散发,嘴里还发出嘶吼声。这些人的眼睛是没有感情的,什么都没有,却又不是绝望,而是根本不懂什么叫感情。 “陛下,此为狼奴。西北蛮子掠夺走我边境身强力壮的婴儿,然后把他们交给母狼抚养长大。期间吃生肉,饮鲜血,之后再由大巫师下降头控制心智变成只知道攻击的杀人兵器来攻打我军。”甄将军站起来,走到狼奴身边解说到。 “什么?他们竟敢用我大夏的子民来攻打我大夏,岂有此理。”皇帝抬手摔碎了一个杯子,眼睛里尽是爱民如子的真情。 “陛下稍安勿躁,此法虽然阴毒但是的确有效。狼奴骁勇善战又不惧生死,战场之上一个狼奴竟然可以与我军十名精兵相敌,不可不重视啊。”甄将军看见皇帝的怒火马上跪下说明情况。 “你的意思是……”在听见狼奴的战斗力之后,皇帝眼里的仁慈消退了,剩下的只有跃跃欲试。 朝凤对他们的之间的谈话毫无兴趣,相反,朝凤倒是更在乎的是那个墙角边的狼奴。他很特别,虽然他的动作看起来和其它的狼奴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朝凤知道他是不一样的,起码和别的狼奴不同。 他被宫人带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像别的狼奴一样的奋力挣扎,相反的他非常配合,这让他免受了不少的皮肉之苦。进来之后,他没有发出一声嚎叫,甚至是连呜咽声都没有。他一个人安静的趴在墙角,哪怕宫人的鞭子不小心错抽到了他,他也只是往边上挪了挪。 朝凤突然觉得这场所谓的接风宴开始有意思了“我一定要得到他。”朝凤看着那个狼奴,眼神暗了暗。 “父王,前几日儿臣养的哈巴狗死了,儿臣觉得这狼奴倒是有趣的很,父王你就赐给儿臣一个吧。”每一次外邦朝贡皇帝都会让皇子和公主挑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带走,所以朝凤的举动虽然有一些越矩却算不上严重。 “胡闹,狼奴是哈巴狗能比的吗?凤儿,不是朕不愿意,朕是怕你受伤。”自从朝凤母妃的事情被证明是诬陷之后,这个帝王对朝凤退步了很多。而朝凤的母妃也追封了敬妃,大概这就是他的补偿吧。可是人都死了,还有什么用呢。 “父王,儿臣的大夏的公主,是父王的女儿。虎父无犬子,我大夏儿女无所畏惧,儿臣自然是不怕的。”高帽子没有几个人会不喜欢,尤其是在自己的老冤家面前。 “哈哈哈,好,不愧朕的女儿,那你挑一个吧。”果然,松口了。 “那儿臣就谢过父王了,来人把那个狼奴给我牵过来。”朝凤指了指那个趴在墙角的狼奴,很明显那个狼奴惊讶了一下,但是很快他又和之前没什么两样了。 “强壮的狼奴这么多,凤儿为什么会挑上这一个。”父王饶有兴趣的问我,希望朝凤说出什么大道理,好显示自己管教有方。 可惜,这一次朝凤不打算满足他“因为这个狼奴长的好看啊。”说罢,歪歪头做出不谙世事的样子。 “这……好吧,好吧。”果不其然,皇帝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在追问下去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相信朝凤这一套说辞的,比如甄老狐狸和小甄将军。可是,不相信又能怎么样?自己是大夏的公主,权势面前根本没有什么平等的,就像当年的自己不能替自己的母妃说话一样,他们也不能管自己。 接风宴散去之后,朝凤迫不及待的回到自己的清凉殿。大夏因为国土辽阔,少数民族较多所以国风较为开放,?彰挥邢袂俺?话闶?颗?樱?辉市砟信?泊σ皇摇o喾吹模??蛭?笙淖18啬凶拥慕逃??肮咝缘暮鍪优?樱??源笙牡呐?用巧?畹幕故潜冉献杂傻摹?p>“来人啊,把今天那个狼奴给本公主带过来。”狼奴凶残,但是如果他听得懂自己的意思那就绝对可以成为一把称手的剑。而且,比起周围这些善变势力的宫人,狼奴更让人放心些。 四个强壮的护卫压着他,身后还有架着锋利的刀子,为了防止他反抗宫人们并没有把锁链取下来。可是出乎意料的是他不但没有反抗,而且配合的不得了,完全没有甄将军所说的凶残。 “把头抬起来,我知道你听得懂,抬起来。”他果然听得懂自己的话,看着狼奴乖乖的把头抬了起来,朝凤暗笑。 不得不说这个狼奴长的的确很好看,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纵使是现在血污一身,狼狈不堪也藏不住这神仙一般的样貌。 不过最吸引朝凤的还是狼奴的眼睛,虽然他表现的非常顺从,可是他的眼神却没有屈服。孤独的,不屑的,目空一切的。在看到他的眼睛之后朝凤才相信他真的是狼奴,这么冰冷而充满杀气的眼睛是属于野兽的。 “你们先下去吧,本公主想单独和他说说话。”看来收服他并没有自己想象简单啊,不过那岂不是更有趣吗?朝凤觉得自己好像兴奋起来了啊,这样的人若是能为我所用,怕不止是一把好刀啊。 不过,朝凤眯眯眼睛。若是不能为我所用,那这个狼奴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毕竟,自己可没有兴趣为他人做嫁衣裳。自己自然是惜才的,但前提是这个才必需是自己的。 小狼奴啊,识时务者为俊杰,真希望我们不会走到我最不希望看见的一步。毕竟我很讨厌血腥味。朝凤轻拂唇角,无声的笑了笑。 ~~~~~~~~~~~~~~~~~~~~~~~~喵喵有话说~~~~~~~~~~~~~~~~~~~~~~~~~~~~~~ 各位亲爱的看官们感觉怎么样呢?是否喜欢?如果喵喵有做的不好的地方请不要大意的指出来吧。收藏,推荐什么的来的更猛烈一点吧,下一章也请多多支持 第六章 驯兽 树叶在相互碰撞中发出沙啦啦的响声,婆娑的树影在斑驳的月光下轻轻摆动。张牙舞爪的树枝像一只只干枯的手,挥动着,想要抓住人的灵魂。 “你多大了?为什么只有你听得懂别人的话?之前是事情你还记得多少?”朝凤走到狼奴的身边开始发问,虽然朝凤?彰挥兄竿??梢曰卮鸪鍪裁从屑壑档亩?鳎??牵?约罕匦枞谜飧隼桥??浪?源?约旱奶?扔Ω檬窃趺囱?摹?p>狼奴抬头看着朝凤,但是?彰挥谢卮稹3?镏?览桥?馐窃诠鄄熳约海?拖褡约褐?霸诠鄄焖?谎??p>朝凤没有打断他,而是走的更进了些,然后蹲下,方便他能仔细的看清楚自己的脸。当然,朝凤也并不是对他毫无戒心的,如果这个狼奴胆敢攻击自己,自己袖子里的匕首一定会让他后悔的。 朝凤还记得当初自己住在冷宫时,曾经误入百兽院,当时有一只狼想要吃了自己,然后呢?呜……好像太害怕了,都记不得了,在自己意识恢复的时候,饥饿的自己已经在喝着狼血了。呵呵,很多时候人真的比野兽凶猛呢。 朝凤又等了一会,看着狼奴低下了头。怎么?对我不满意吗?还是觉得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女人不配当他的主子?看来,不给他一点教训他是会不知道的了。 “来人,把他的锁链解开,然后把本公主的鞭子拿来。”朝凤起身,叫来宫人。 “殿下三思啊,这狼奴虽然受了伤但毕竟是男子,又杀戮惯了。奴婢怕殿下凤体受损啊。”清露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可是到底是怕公主受伤,还是怕祸及自身,就不得而知了。 “殿下,您听老奴一句劝吧,莫要以身犯险啊。”桂嬷嬷满脸不赞成,却又无可奈何。 “是啊,殿下保重凤体啊。”附和声一片,又有几人是真? “无妨,今日之事与你们各不相干。后果本公主一人承担,还不快去。”朝凤皱皱眉发出命令。 “这……唉,去吧。”桂嬷嬷看朝凤心意已决,只能答应,不过脸上却是着急的。 大夏崇武,对皇室的要求自然更高。所以,朝凤虽是女子,却也可习武。但是公主不受重视,太傅也不敢真的动手,所以一般的公主也仅当玩乐。可是,朝凤却是知道着富贵之后的危险的,所以从未懈怠过练武,加之过去生活艰辛,所以对苦痛的承受力要比旁人大很多。 朝凤接过宫人递上来的鞭子。此鞭名蛇尾鞭,是以牛筋制成。制成后放入松油,加强柔性,长至二尺,状如蛇形,色泽乌黑。不用时,可以收小握於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朝凤先发制人,抖开手上的蛇尾鞭,做破空之势向狼奴抽去。长鞭划破空气,发出哀鸣,不复之前是柔韧,倒似钢铁一般坚硬。 狼奴看朝凤认真,也不敢大意。弓起身子,往旁边一个翻身,险险避过。朝凤挥手一翻鞭子一卷又回到手中。 狼奴咧开嘴,齿露寒光。绷起背脊,手成爪状,目入凶光。呵呵,还不服气吗?有骨气,那本公主就陪你玩玩。 朝凤握紧鞭子,刚刚打算发力,狼奴却已扑了过来,朝凤赶忙一个侧身,闪到一边。狼奴已落在朝凤刚刚站立的地方,手指在地砖上留下五道深痕。看来自己之前是之前是轻敌了,大理石的地砖尚且如此,若是落在自己身上怕是…… 朝凤不敢再有什么玩玩的想法,稳住身子,挥鞭。狼奴虽说受了伤,可身形却非常灵活,一个借力又翻到了柱子上面。这个时候朝凤突然发现他的右脚好像不太灵活,以至于他差一点从柱子上面滑下来。 “哼。”朝凤在心里暗笑,看来这场战斗马上要落下帷幕了。朝凤手轻轻一摆,不似刚才的用力,长鞭宛如游蛇像狼奴爬去。狼奴俯身一跃,想要躲开,却不知朝凤就是等待这一刻。 朝凤手腕一扬,长鞭随之高高扬起,反手一抖长鞭在空中一个弯曲牢牢的束缚住狼奴那条伤腿。朝凤知自己力气不敌狼奴便不和他硬扯。反手把长鞭一抛,使长鞭绕过房梁,在借力一啦,狼奴便被整个吊起。 “怎么样?你服是不服?”朝凤在把长鞭系了个死结,固定之后绕到狼奴面前问“你不要挣扎了,此鞭看似柔弱却坚硬无比,纵使是刀剑也耐它不得,何况是你的牙?除非整座清凉殿塌了,你才可以出来。不过……若真的是这样,怕你也要被压死在里面。” 朝凤轻轻的笑声好像激怒了狼奴,亦或者是他觉得朝凤太过卑鄙,狼奴并没有停止挣扎。 “还是不服吗?”朝凤挑挑眉,搬来张椅子,命令宫人给自己泡了壶茶,悠哉游哉的看着狼奴的愤怒。 “呜……呜……”狼奴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嘶吼声,似在威胁。可是那又怎么样?朝凤耸耸肩,狼奴之前在沙场的英姿我没有看见,也想象不出来。不过,纵使他之前在英勇,现在我为刀俎他为鱼肉,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你会害怕挂在房梁的腊肉吗? 朝凤靠在椅子上面不紧不慢的喝着茶,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狼奴虽然已经力不从心了但是他的眼神却依然没有丝毫的屈服之意。还真顽强啊,既然不想说那就吊着吧,一天不行两天,两天不行四天。 就在朝凤打算离开的时候,狼奴的嘶叫声突然尖锐了起来,似在悲鸣一般。 “怎么?听话了?”朝凤走过去,看着他问。 “呜……嗷呜……”狼奴从嗓子里发出撒娇一般的低鸣。 “呵呵,早这样不就好了吗?”朝凤笑了笑,看,狼奴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驯服了。看来人的弱点就算披上了狼的外衣也不会改变,只要你够心狠手辣就可以驯服他们。 就在朝凤解开长鞭的时候,落下地的狼奴却突然朝她扑来。――狼奴的出其不意是否成功,朝凤有该如何面对,请听下回分解 第七章 伏狼 狼代表一种强悍的精神。狡诈、勇敢、机智、凶残、雄心、耐性是它的代名词,虽然是带有色彩的贬义词,但也无可否认,这也是这一群体生命力强的具体体现。 狼在与对手交锋中,通过精密的分析、布阵、抓住机会,准确攻击,手法狠毒,一举把对方全歼,从而打赢一场场有关生存大战。狼从不畏艰险,勇于直往向前,在极度恶劣的条件下,靠自身的智慧与狡诈,生存下来,并且运用一切手段,改善自身生存条件,使自己活得更好。 现在的形势已经由不得朝凤多想了,在这个狼奴的身上狼的忍隐,智慧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受了重伤,饱受饥饿煎熬之后,又被吊了一个时辰的狼奴?彰挥泻苄槿酰??亩?魅匀环浅5牧鞒??杆佟3?锛蛑辈桓蚁胂笕绻??挥惺苌嘶崾窃趺囱?摹?p>朝凤撑着椅子,反手一翻,往后退了数十步。长鞭已经掉在了地上,要捡回来并不容易。唯今之计‘拖’是最好的,只有等狼奴的力气耗尽,才能开展最有有效的攻击。 朝凤尽可能让自己和狼奴保持一个固定的距离,让狼奴在自己设计的道路上追逐。这些年朝凤虽然从来没有懈怠过练习,可常年的养尊处优还是让她的体力处于下方,现在朝凤只能利用自己身体灵活的优势,和狼奴一只脚不方便的缺点。 朝凤一边绕过清凉殿的柱子,一边观察狼奴的行为。此时她才开始庆幸当时没有叫宫人移开这些较为大型的物件。 有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狼奴的动作开始变慢了,朝凤看准时机,飞起一脚踹在狼奴的肋骨处。狼奴身子一歪,失了平衡,倒在地上。朝凤又翻出袖子里面的匕首,抵在狼奴的喉头。这场战斗总算落下帷幕。 “怎么?服了吗?”朝凤压在狼奴身上问,显然朝凤的耐心已经耗尽,如果狼奴还敢在反抗一下,那么将会有有一朵鲜红的花朵在清凉殿中绽放。 狼奴轻轻的呜咽了几声然后趴在地上,然后露出最脆弱的腹部和颈部。 “哼。”朝凤手指一转把匕首收回到袖子中,居高临下的看着狼奴“既然你已经臣服了,本公主也不再为难你。从今以后你就是本公主的人了,记住本公主叫朝凤,你要称呼我为殿下。” 狼奴趴在地上点点头,示意他听明白了。 “来人啊。”朝凤叫来一个宫女,指着狼奴说“去,把他给我带下去洗干净,对了这么晚了,你一人去就好了。到时候避着人,省的他们以为我又苛待宫人。” “殿下……”被点名的宫女瑟瑟发抖“奴婢,奴婢不敢。” “你不敢?难道要本宫亲自来吗?”最近的宫人是越来越没有用处了,看来自己果然应该早一点培养新的奴才来办事。 “奴婢该死,奴婢现在就去。”小婢女匆匆磕了个头,不再敢有一句废话,就带着狼奴下去了。 “呵呵。”真是贱骨头啊,不过人大多都是贱的,非要鞭子抽到身上了才知道要动一动。朝凤拾起地上的长鞭,眼神暗了暗,既然他们都更喜欢鞭子那本公主就满足他们。 “殿下,人带来了。”小宫女带领着狼奴进来了。 朝凤抬眼一看着实惊艳了一番,没有了血污的遮掩,狼奴的外表更加出众。少年人特有的生机,常年征战的杀意。朝凤不明白一个人是怎么把单纯和杀戮混在一起的,但是这个狼奴却有了着两种气质。 “他身上的衣服是谁的?本公主不是说了不要引人注目吗?你为何违抗?”这衣服质地不不佳,看来应该是一个下等宫人的,如此合身两个人的身材应该很相似,那……事情就好办了。 “殿下饶命啊,奴婢绝对不敢违抗殿下啊。这衣服是奴婢表哥的,奴婢?彰挥腥帽鹑酥?腊!毙??酵纫煌渚凸虻乖诘厣希?炖锘共蛔〉脑谇笕摹?p>“你起来吧,本公主并没有怪你,相反的本公主还要好好的奖励你和你的表哥。去,把你表哥叫来吧。”朝凤温柔的笑了笑,不过眼里却闪过了一丝血光“你顺便把清露叫来吧,本公主有话要吩咐她。” “是。”小宫女显然有一点吃惊了。呼~好险啊,还以为要被责罚了呢,没想到还有奖励啊,嘻嘻,那自己要快一点告诉表哥去。 看着小宫女轻快的步伐,朝凤笑了笑,半昏不明的烛光撒下,一室空寂。 “奴才叩见殿下。” “奴婢叩见殿下。” “起来吧。”朝凤上下打量起小宫女的表哥来,这个奴才相貌虽不出众,可是四肢修长,和一旁的狼奴到有一些相似。“你叫什么名字?” “奴才本名叶小四,进宫后就直接唤名小四。”小四低低头,他?彰挥斜砻媚敲葱朔埽?喾吹幕褂幸坏愫e隆p∷南衷诨辜堑米约涸??Ч?哪歉鼋兴囟鸬墓??氖?澹?谧约旱募蚁缒呐略偾睿?懒撕么跤写膊菹?梢匀萌巳胪廖?玻?墒枪?锬兀堪ァ??p>小四在心底里长长的叹了气,却不敢表现出来,生怕招惹到这位残忍易怒的主子。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还没有等小四会过神来,腹部的一阵钝痛就彻底的让他失了神。 “啊……殿下,殿下您这是干什么啊?表哥……表哥……”哭喊声,尖叫声,最后化为一声惨叫。 小四倒在地上,看着隐隐约约变成红色的房梁,穷人的命还真是贱啊,哎……自己只是要死了吗?那表妹呢?表妹也会死吗?不过,死了也好啊,起码不用在被呼来喝去了的。不知道自己的魂魄可不可以回到家乡,家乡山上的果子应该熟了吧?表妹不怕,哥给你摘果子去。~~~~~~~~~~~~~~~~~~~~~~~~~~~~~小剧场~~~~~~~~~~~~~~~~~~~~~~~~“殿下,听说有人不喜欢您的书。”“什么?哼好大的胆子。”“是拖下去斩了吗?”“不,凌迟处死,三千刀。”“那,那些推荐,收藏,留言了的呢?”“赏,黄金万两。” 第八章 李代桃僵 朱墙琉璃瓦,金碧辉煌下。一曲太虚梦,纸醉金迷中。 “奴婢清露,叩见……”剩下的半句话被深深地卡在了喉咙里,清露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身体止不住的颤抖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刚刚这个小宫女还笑眯眯来找自己,怎么就…… “呵呵,你起来吧。”朝凤笑了笑,好似完全不知道这里有人死了一样。“你莫要害怕,本公主找你来是有事相商。” “谢殿下。”清露觉得自己的腿好像失去知觉了,有什么事需要自己呢?又是行刑吗?可是人已经死了啊。 “狼奴凶残,见人便攻击,可怜了这个小婢女……”朝凤顿了顿,坐到了椅子上,单手撑头,明明是凝重的话题,可朝凤的表情却漫不经心“幸得宫奴叶小四路过,杀死狼奴,本殿下才平安无事。” “这……”清露拿不准了,殿下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倒在地上的分明是叶小四,那婢女也是被匕首所伤。 就在清露还在揣摩朝凤真正意图的时候,狼奴突然扑向倒在地上的婢女,?赵谒?砩匣?鍪?姥?邸h缓笥置偷慕?缎∷牡耐吠?叵乱豢模?迸?恼?帕趁婺咳?牵?恃?芾臁?p>“啊!殿下,这……这……”清露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怎么啦?大惊小怪什么?哦,怕是看见尸体害怕了吧?”朝凤抬抬眼,却没有任何表示。“小四,你去擦擦手吧,这狼奴的血看着怪吓人的。对了,清露,本公主听说医术中有一种叫易容术的,你可知道?” “奴婢,奴婢会一点皮毛。”如果说刚刚只是猜测,那么现在的清露好像明白了。 清露跪在地上,用眼角偷偷的瞄了瞄朝凤。公主这是要李代桃僵吗?可是为什么啊?皇上不是已经把狼奴赐给她了吗?算了,算了公主的心思一向难懂,不过为什么又是自己啊? “是吗?那就好。”朝凤笑了笑,知道的越多就越是离不开,清露啊,你可不要让本公主失望啊,要不然……呵呵……慎刑司好像有新到了不少有意思的玩意啊,正好试试手了,呵呵…… “小四,既然你护主有功,以后就伴在本公主身边吧。你以后也不必住那下人的屋子了,就搬到清凉殿偏殿吧。”朝凤甩了甩还粘着血的匕首,把它转回袖中。 朝凤站起来,走到狼奴,啊不,是叶小四身边,继续吩咐到“这做人呢,自然要有一个人样出来,本公主以前听过个典故,有一狼妖修行千年,可因行为举止和人类相去甚远,终丧命于猎人之手。” “呜……”新的小四轻轻的应了一声,扶着墙慢慢的站了起来,虽然他的腿有一点发抖,显然并不习惯这样,可是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很好,清露,你带小四下去梳洗一下吧,明天本公主要看见叶小四。”朝凤点点头,然后示意清露退下。 “是,殿下。”清露喏到,然后带着小四下去了。既然殿下说她要看见的小四,而不是狼奴,看来自己今天晚上就要开始易容了啊。 朝凤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的背影微微一笑,她果然会易容术,之前的那次派清露执行的行刑,也许是太害怕了,清露留了很多的汗。汗水润透的地方的肤色略微有一点点不同,但是那时候天色以晚朝凤也不能肯定自己是不是看清楚了,所以今天先诈她一诈,没想到还真的有所收获。 朝凤抬手,轻轻的按住被风吹的发扬的发丝。看来这个清露的用处比自己之前想象的要大的多啊,那么看来自己又多了一件称手的兵器。不过这个兵器的来头还要好好查查啊。 朝凤靠在窗边,又等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突然尖叫起来“啊!来人啊,救命啊。” “殿下,怎么了?啊!”赶来的宫人们也被地上这血腥的一幕吓到了。 “这个狼奴突然发狂袭击人,幸好有个路过的奴才救了本公主。”朝凤一脸惊慌,一只手捂胸口,另一只手撑着窗台,脸色雪白,目光惊恐,摇摇欲坠,好似马上就要晕倒过去。 “殿下,那您没事吧?”一个机灵的宫人,连忙走过去端来一把椅子,扶着朝凤坐下。 “本公主倒是无事,只是可怜了这个婢女……”朝凤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配着殷红的眼角到也显得情深意重。 “能够保护殿下是她的福气,现在她死了还有殿下挂心,真是祖坟上冒了青烟了。”说话的是一个年长的太监,只见他绕过尸体,来到朝凤面前,弯腰谄媚的笑笑,一脸认真。 “可是这好歹是条人命啊,那就把她厚葬了,顺便赏些银钱给她的家人。至于这个狼奴嘛,哼,罪无可恕,给我拖下去比鞭尸。”朝凤狠狠地一拍桌子,像是气急了。 “是,是,是。他胆敢让公主受惊,确实是该得些惩罚的。”年长的太监点点头“你们还愣这干什么?还不快处理了去,不要污了殿下的眼睛。” “是。”宫人们动作熟练,搬尸体,洒水,抹地,甚至有细心的宫人还点上了熏香,掩盖血腥味。 在着偌大的皇宫每一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这些动作早就熟练了起来,不过心也越来越冷了。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切又恢复原样,地上连一点痕迹都不在有了,两个曾经鲜活的生命就这么彻底被抹去了。 “唔,这狼奴的手怎么这么像小四的啊。”一个曾经和叶小四合住的奴才喃喃自语着。 “死奴才,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一点干活,仔细你的皮。”老太监的一声怒喝打断了他的所有想法,最后只剩下忙碌的声音了,如此的喧闹而又沉寂。 ~~~~~~~~~~~~~~~~~~~~喵喵有话说~~~~~~~~~~~~~~~~~~~~~~~~?? 各位看官有什么建议或者是看法吗?请留言告诉喵喵哦,最近天热不要贪凉呀,喵喵已经悲剧的感冒了啊。那么下一章也请支持。 第九章 改头换面 易者改变,容者容貌,所谓易容术便是改变人容貌的技术。 一个人要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容貌,这是可能的。但是在短时间内要变的和真人完全一样,?杖檬煜さ娜苏婕倌逊秩词遣豢赡艿模??一剐枰?灰兹葜?说耐耆?浜喜判小?p>清露放下手上的工具,现在狼奴的样子看起来已经和刚才判若两人了,可是真正的叶小四之间的差别还是巨大的。 易容术其实就是高级的化妆术,不过因为用了草药使容貌更加逼真,持久而已。好在狼奴的身形和叶小四的比较相像,所以?詹环蚜Γ??橇礁鋈说钠?释耆?煌??p>狼奴虽然在在易容过程中没有反抗,可是那身经百战的杀气,为了生存磨练出来的锐利,这些都不是叶小四所拥有的。而他们最大区别却还不只这些,要知道不论如何叶小四的身份都一直是个人,而狼奴却是被当做是狼来训练的。 清露看着狼奴皱皱眉“殿下说你可以听得懂人的话,是这样吗?” 狼奴点点头,却不吭声回答,只是沉默的看着清露。 “你不能说话吗?”清露的话刚刚说出口就被自己否决了,狼奴既然可以嚎叫就说明他的声线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他既然听得懂,为什么不能出声回答呢?难道…… 清露蹲下身子,看着狼奴“你是因为没有人教你说话才不会的吗?可是在宫里你必需要学会说话啊。来跟我念殿下,殿下……” 狼奴看着清露,一开始还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但是很快就没有动静了。甚至看也不看清露一眼。 “你,你别不知好歹了。”狼奴这个态度就是佛也发火啊“我告诉你,你以为朝凤殿下是什么好相与的吗?她……”清露刚刚想继续抱怨,突然像想到了什么,在宫里呆久了也知道什么叫隔墙有耳了。 “哼,看你明天怎么办。”清露背过身子不在说话,其实清露心里也是担心的,殿下交代明天要把叶小四带过去,可是他如此不配合莫要说殿下了,就是连自己都觉得不妥。 可是……清露偷偷的看了看狼奴,哼,自己以前也是大小姐啊,何时受过这等闲气?要不是……算了,算了,不想了。清露烦躁的走动起来,真是麻烦啊,眼看这天色就要亮了啊,可是这狼奴还是一点起色有没有啊,这可怎么办啊。 “清露。清露,殿下叫你呢,殿下还说叫你把那个叫什么小四的一起带过去。”门外想起了宫人的呼唤。 “我知道了,我马上就来,小翠你等等我啊。”清露急急忙忙的收拾起来,死就死吧,反正自己尽力了,只求殿下给个痛快的,大不了十八年后自己又是条好汉。 “我说你快一点好不好啊,殿下的脾气你不知道吗?开罪了殿下我们都没有好果子吃的。”小翠显然不知道清露心里的纠葛,挣扎,此时小翠正因为被打搅了好梦在心底偷偷抱怨呢,哪里会给清露什么好脸色。 “你……”清露像是要说什么,不过又咽了回去,换上一副笑脸“好小翠,你就在等等我嘛,前些天殿下赏了我些蜜饯,清露福薄,享受不起。我记得小翠姐姐是爱吃这个的,便送给你吧” “那,那你快一点啊。”小翠跺跺脚,还是臣服于蜜饯之下了。 就着熹微的晨光,清露和小翠托着照明的烛火在长长的廊道中穿行着,不时攀谈上两句。 “殿下怎么叫我叫的这么急啊,现在还早啊。”清露看看小翠,装作不经意的发问。 “你又不是不知道,殿下因为梦魇之症一向睡的浅,而且昨天的事情你是不知道啊,我想一想都觉得怪吓人的。殿下睡的着才怪啊。”小翠耸耸肩,催促到“好了,好了,我就送你到这里吧。殿下叫你一个人去见她,我可不敢违抗殿下的旨意,你快去吧啊。” “哎,好的。”清露低低头正要带着狼奴走,却又被叫住。 “哎,你过来我和你说。”小翠拉拉清露的袖子“我觉得啊,这个叶小四今天怪怪的,你可小心着些,莫要因为他惹殿下不高兴,平白的挨了责罚。” 说完,小翠就松开手,也不等清露回答就匆匆离开了。清露看看小翠的背影,第一次觉得,这个喜欢处处压自己一头的宫女也不是这么讨厌嘛。 清露回头看看狼奴,发现狼奴也在看她,便说“你看什么?我告诉你,等一下见了殿下,你可不敢再像昨天对我那样了……喂……喂……” 狼奴收回视线,不在看清露,一个人径直走去。不得不说,狼奴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昨天还是站起来都费力,今天却可以缓慢的行走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哪怕清露重复了一夜,狼奴也不曾开口说一个字。 “你……”清露撇撇嘴,在心里默默叨叨道,讨厌鬼,等一下我才不管你,看殿下怎么收拾你。 清凉殿很快就到了,清露在殿外踌躇了一下,还是喊到“清露,叶小四拜见殿下。” “恩,进来吧。”朝凤的声音透着一股慵懒,懒洋洋的半靠在床上,微眯着眼睛,看起来就和邻家那个小女孩没有什么区别,可是邻家的小女孩可不会一边笑眯眯的向你撒娇,一边杀人。 “参见殿下。”虽然清露曾经在心里想过让狼奴自生自灭,可是事到临头她还是留不住拉了狼奴一把,让狼奴一起跪下。 “起来吧。”朝凤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站起来了“呵呵,小四的身体好一些了吗?腿脚还是不方便吗?可恨那狼奴竟害你伤了腿。” “殿下……”清露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了。殿下这是在为狼奴找行动不便的原因呢,可是这里有没有其它人,何必…… “气来……笑四……”出人意料的狼奴忽然开口,虽然口齿不清但是可以听出大概的意思,他是在重复朝凤的话。 第十章 认主 “这……”清露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清露偷偷看看狼奴,明明昨天他还不会说话的啊。清露咬咬嘴唇,这个笨蛋,殿下的话是可以随便重复的吗?早知道昨天自己就应该毒哑他,也好过现在连命都保不住的强。现在只希望殿下心情好,不要迁怒自己了。 “哦?会说话了?”朝凤笑了笑,蹲下身子,摸了摸狼奴的头发“不过,也不是什么话都可以重复的,知道了吗?” “殿下恕罪,殿下恕罪。”清露听见朝凤轻轻提高的尾音,连忙跪下磕头。果然啊,生气了吧,是生气了吧。清露一边偷偷的打量朝凤的脸色,一边暗自惊心,啊,这一次死定了啊。 狼奴倒好像不知道清露为什么事情而忧心,只是直勾勾盯着朝凤看。 “你在看什么?本公主好看吗?”朝凤并没有发火,而是直接坐在地上,望着狼奴笑眯眯的问。 “你……在……看……什么……”狼奴没有回答,而是又开始重复朝凤的上一句话。不过这一次他的口齿要比之前清楚的多。 “呵呵……”朝凤站起来,俯身看向狼奴“本公主听过一句话叫‘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你的传话,传的可比鹦鹉要清楚多了啊,可是本公主讨厌鹦鹉,更讨厌爱传话的人,你说这该如何是好。” 朝凤直起身子,绕着狼奴转了一圈“本公主之前也有一只鹦鹉的,可惜我嫌它话多,给割了舌头,扔到外头去了。呵呵,你的舌头割起来,不知道怎么样啊。呵呵,想必一定很有意思的吧。” 狼奴的身子僵了僵,但是并没有退缩,而是继续盯着朝凤,重复她刚刚的话。 倒是清露有些按捺不住了“殿下,他平时都不是这样的,奴婢昨天教了他一晚上他也不曾开口啊,还请殿下开恩饶了他吧。” “哦?是吗?”朝凤转到狼奴的正前方,发现狼奴果然只重复自己的话,而且每个字只重复一次,若是已经重复过的字再被自己说出来,那狼奴便会跳过这个字再重复。 朝凤笑了笑,此时的狼奴的就像牙牙学语的幼子,小心翼翼从自己最亲近人那里学习着每一个字,学习着和这个世界沟通的办法。 “既然这样……”朝凤矮下身子,和狼奴平视“那么,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不要让我失望啊。” 朝凤的指尖轻轻的划过狼奴的发丝,落在狼奴的颈动脉上。是的,是主人,不是殿下,不是公主,只是主人,唯一的主人。 “呜……”这一次的狼奴没有再重复朝凤的话,而是轻轻的嚎叫了一声,任由朝凤掌握自己的命门。 “清露,以后就让小四贴身伺候本公主吧。本公主不在的时候,就由你来替本公主好好照看小四,听见了吗?秦露。”朝凤笑笑,然后摊开双手也不等清露回答就召唤起宫人来“来人啊,伺候本公主更衣。” “是。”清露退到一边,低下头咬咬嘴唇,攥紧身上的襦裙。 清露敢确定刚才朝凤喊的是秦露,而不是清露。怎么回事?难道殿下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殿下为什么还要留下自己?殿下不是最讨厌麻烦了吗? 清露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很乱,现在自己有太多的疑问,可是现在朝凤的身边又有这么多的人,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开口的,而且…… 清露用眼睛的余光偷偷的扫了一眼朝凤,殿下的脾气自己也知道了,若是殿下想说,那么自然会说。若是殿下不想说,恐怕就是皇上亲自来问也没有用。而且自己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就是打死了也没有人在乎的小丫鬟。 就在清露咬着下唇,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朝凤突然开口了。 “清露,既然你已经跟在本公主身边了那就是本公主的人的了,本公主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所以你也不必害怕,过来伺候着吧。”朝凤看着清露漫不经心的说到。 “是。”清露点点头,走过去伺候朝凤。清露摸摸胸口还在狂跳不止的心脏,在心里缓缓的吐了口气。看来殿下是打算放过自己了啊,不过…….自己人?殿下的意思是要我做她的心腹吗?可是自己笨手笨脚殿下真的放心自己吗? 就在清露琢磨朝凤的想法的时候,朝凤也陷如了思考。 这个清露十指纤巧,又识文断字,通晓医理,偏偏做起事来又来的迷糊,一看就是不常干活的人。自己原以为她是哪个富商家捐了钱送进来,想要来攀龙附凤,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可这几日自己细细观察她的行为举止却又不张扬,倒是一直小心翼翼像怕人知道似的。 朝凤想起放在自己床下暗格中的书信,眼神暗了暗。这几天根据自己的观察,这个清露的为人倒是不坏,和自己比起来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良善之人了。于是自己派出探子去查一查清露的来头,看一看是否值得收为己用,真没想到她的身份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复杂的多啊。 秦露,蜀中秦侍郎的独女,小时候千娇万宠。可惜,后来秦侍郎被人参了一本,说是和企图谋反的旧相张兼有瓜葛,因而被满门抄斩。当时皇帝正为之前的几次谋反心有余悸,所以一听到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特别紧张,也来不及查查是不是真的就下令处决了,也不知道害死了多少无辜之人。 朝凤微扬起头,方便侍女整理衣襟。看来这个秦侍郎还是比较聪明的啊,居然能够保下幼女,并且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她混进宫来。 朝凤侧过头,看着清露,大隐隐于市吗?看来秦侍郎打的算盘是要付诸东流了啊,不过……如果这个秦露够聪明,知道该怎么选择,知道该做些什么,自己倒是可以保她一命,毕竟那个卖出清露家世消息的人已经被解决干净了。呵呵……清露啊,现在知道你一切的只有本公主啊,所以乖乖听话吧。 第十一章 太学 太学是夏代出现的设在京师的全国最高教育机构。太学之名始于西周。夏代始设于京师。夏武帝时,左丞相董舒上“天人三策”,提出“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的建议。 夏武帝元溯五年开创太学,它是大夏当时最高学府。太学选聘学优德劭的者任教授,称为博士;招收学生,随教授学习,称为博士弟子。太学的课程以通经致用为主,学生分经受业,经考试及格,任用为政府官吏。太学以《诗》、《书》、《礼》、《易》、《春秋》等儒家经典为教材。 皇子,公主的日常学习也由太学的博士教导,不过并不是在宫外的太学府,而是在宫中北辰殿旁的墨斋之中。 皇子,公主虽在一处授课,但因男女有别,所以皇子和公主的授课时间?詹煌耆?谎?t诿?鼻胪臧埠螅?绞被首樱??骶鸵?奂?侥??却??p>“喂……喂…….”小张的宣纸被团成一团,小心翼翼的冲朝凤抛过来。 “恩?”朝凤偏偏头,躲过袭击“干嘛啊?长乐。” “嘿嘿,父王赏你的狼奴怎么样啊?有意思吗?本来我想像父王要一个的,可是父王说要了狼奴就不能要其它的东西的,所以只有你有狼奴。对了,我听说狼奴很凶的,还袭击了你,然后被你杀掉了,是吗?”长乐一手撑着头,一边伸长了脖子,瞪大杏眼,饶有兴趣的望着朝凤。 “长乐,闭嘴。”还没有等朝凤回答另一个女声就先制止了长乐“一天到晚嘻嘻哈哈的像什么样子啊。” “长平,你烦不烦啊,不就比我大一盏茶的时间嘛,一天到晚唠唠叨叨的,哼,讨厌鬼……”长乐冲长平吐了吐舌头,扭过头,不再说话。 “你…….”长平轻叹了一口气“朝凤你不要见怪啊,长乐没有恶意的,只是心直口快了些罢了。你……你没事吧。” “无妨,只是受了一点惊吓而已,多谢长姐关心。”朝凤笑了笑,不再开口。 “人没事那便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不过你下次可莫要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长平看看朝凤,觉得不放心有嘱咐了一句。 “哼,自己亲妹妹你都没有这么关心,倒是对着别人家的孩子嘘寒问暖。”长乐回头,撅着嘴,冲着长平小声的抱怨起来了。 “闭嘴,长乐,慎言。你是我的妹妹,朝凤一样也是我的妹妹。都是父王的女儿有什么别人不别人的,你要再敢废话一句,我就告诉母妃去。”长平扬了扬手上的书,作势要打,又偏头,冲朝凤摇摇头,示意朝凤不要往心里去, “哼,我讨厌你。”长乐并没有领情,鼓起腮帮子,看起来就像一只生气的青蛙。 “呵呵。”朝凤看着长平,长乐的打闹,发出轻轻的笑声。 长平,长乐都是和贵妃的女儿。两个人虽为双生子,相貌一样,衣着也差不多,但是却极容易分辨。 姐姐长平,性子温和,平易近人。可真的做起事情来却滴水不漏,把下人调.教的服服帖帖的。 妹妹长乐却恰恰相反,性子活泼爱闹,出生的时候又是先天不足的,所以和贵妃对长乐娇宠异常,有求必应。上有母亲,长姐宠着。下有丫鬟,婆子哄着,难得的可以随心所欲,倒也有了一份难得的单纯和快乐。 可是自己呢?自己又有什么?朝凤苦笑了一下,母妃已经走了,幼弟不知所踪,而那些落井下石的家伙们却活的好好的。 自己昨天晚上才放出风声,说狼奴袭人,今天就人尽皆知了。看来,清凉殿里的灰尘还没有扫干净啊。 朝凤咬了咬嘴唇,握紧拳头。既然注定不能单纯了,那么干脆就不当什么圣洁的白莲花了。血债要用血来还。既然天道无眼,那我便自己做自己天,哪怕永堕地狱,我也要开出一条血路,绝对,绝对要保护好自己所爱的人们。 “凤儿,凤儿,你怎么了?在想什么?”就在朝凤陷入沉思的时候,有一个声音轻轻的把朝凤拉了回来。 “哦,是哥哥啊,没什么,只是昨晚没有休息好罢了。”朝凤笑了笑,把袖子里已经出鞘的匕首又转了回去。 “你不要放在心在,该忘了就忘了罢。”待战轻轻的拍了拍朝凤的肩膀算是安慰,又笑了笑,接着说道“我知你……算了,算了,有的东西记在心里,害的自己夜不能寐,又是何苦?” “是。”朝凤低低头,正坐身子。 待战,皇后的独子,大夏的太子。一个始终让人看不透的人,说他聪明吧,始终一问三不知,不但太学的博士见了摇头,就连皇帝看到他的时候也极少有不发火的。 可是,朝凤却觉得他?詹幌癖鹑怂档哪敲吹纳担?炊?歉瞿训玫拿靼兹恕3?锩?嗣?渥永锏呢笆住:呛牵??崭湛醇?税桑??蝗灰膊槐赜门募绨虻亩?骼窗镒约赫谘诠?ァ6?摇?雷约涸谙胧裁吹陌桑?馐窃谌案孀约郝穑靠上o。?市郑??镆丫?挥型寺妨税?p>肩膀上的余温还在,可是心却过早的冷掉了。朝凤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想要留下这一点温暖,可是它却消逝在了风中。 待战,朝凤在心底默默地念了念。你待何战?为何而战?愿你能不负此名,守住自己想要保护的东西,我亲爱的哥哥。 不过,朝凤看了看远处的天空。哥哥啊,你的心还是太善良了啊,善良的把一个地狱来的魔鬼收做妹妹,善良的把温暖给了不值得的人。 不过,哥哥啊,凤儿喜欢你的善良,所以不要被着黑暗的深宫污染了啊。没关系的哥哥,凤儿会保护哥哥的,帮哥哥把该死的人都除掉的。这一次,凤儿绝对不要再让温暖消失了。 ~~~~~~~~~~~~~~~~~~~~~喵喵有话说~~~~~~~~~~~~~~~~~~~~~~~~~~~~~今天下雨了啊,好幸福啊,各位看官有什么提议请留言哦,喵喵会仔细看的,下一章也请支持。 第十二章 墨斋日常 淡淡的墨香在空气晕染开来,琅琅的读书声飘荡在四周。 “今天就这样吧,散学之后记得温书,开卷有益在乎用心。”老太傅顿了顿,继续说到“待战,即使你是太子也不该懈怠。况且作为一国储君,你应该更加警醒自己才是。倒是显策,虽年幼于你,但却认真的多。” “多谢太傅夸奖,学生才疏学浅,承蒙太傅教导。自知勤能补拙,所以学生不敢懈怠。”被点到名的男子站起来,像老太傅鞠了个躬,恭敬之情显而易见。 朝凤简单的扫了两眼,面如敷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显策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身上穿着淡墨绫薄罗衣,外面只罩了件青缎祥云纹夹背心。腰上配了块玄色墨玉,这玉是之前蓬莱的使者献给皇帝的贡品,只因他多看了两眼,皇帝便赏给他。 “是,学生谨记。”待战起身恭敬的点点头,这原也没有什么,但是和之前的显策一比就相形见绌了。 “你……罢了,罢了,你是太子,未来的帝王,我也不敢多说你什么。但是,尊师重道之理我望你能记得。”老太傅皱皱眉,也不等待战回答便甩甩袖子率先离开了。 “什么嘛,不就是个教书的吗?如此放肆。”长乐翻了翻白眼,轻轻的嘟囔起来。 “太傅是长辈自然是该恭敬些的,而且太傅还曾经是父王的先生,自然是要特别的。思雅不知道姐姐的话是什么意思。”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皮肤胜雪,只怕气儿暖了,就把她吹化了。 “好伶俐的牙齿,也不知道你是和你哥哥学的,还是和你母妃学的。”长乐歪歪头,一副思考中的样子成功惹怒了思雅。 “你…….你…….”思雅咬着嘴唇,红起眼角,扭头就走。 “妹妹,妹妹,你跑慢一点,不要摔到了。”显策看着思雅跑出去,也赶紧呼喊着跟上。 思雅的母亲是嘉妃,但是即使嘉妃现在宠冠六宫也不能改变她之前是个低等丫头的事实。 嘉妃之前是和贵妃手下一个干杂活的粗使丫鬟,后来有一天在皇帝来临辛和贵妃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的居然让她上了位,把皇帝哄到她的床上去了。吴侬软语,楚楚动人,完全没有世家小姐傲气。泪光点点,小鸟依人自然博得了帝王的好感。 后来嘉妃又生下了四皇子显策,就被顺理成章的封了妃。可是嘉妃之前的丫鬟身份,还有她那见不得人的上位手段,却是让人看她不起的。这也是嘉妃心里最不能碰触的地方。 “你又招惹她干什么?看样子她这又是要回去像她母妃告状了,到时候你少不得又要顿挨骂了。”长平推推长乐,示意她消停一点。 “不是你告诉我要兄友弟恭的吗?我这是帮皇兄说话呢。再说了,她和她母妃平时就是一副我们都欠她们的,欺负她们的表情,惹的父王更不来看母妃了,今天我就是要好好教训她一下。”长乐把手交叉着背在身后,凑到长平面前,嘟嘟嘴,一脸表扬我,表扬我的样子。 “去你的,我平时跟你说了这么多你怎么从来没有记住过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说太傅,是因为平时你也老挨太傅的骂,而且你一直嫉妒思雅是不是啊?”长平抬手拍了一下长乐的额头“而且她要真的告状了,还不得我和母妃收拾你的烂摊子。” “哼,告状就告状。我和她结梁子,还不是因为她上次和别人说你坏话啊。”长乐揉了揉额头,过了一会又趴到长平的肩膀上“喂,我都是为了你啊,所以……所以等一下母妃骂我,你要拦着啊。” “知道了,知道了。那一次母妃有真的打你啊,还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啊。”长平推了推长乐的头“走开啦,烦人。” “不要,趴着好舒胡啊。”长乐扭了扭,把整张脸埋了下去,口齿不清的回答到。 “小讨厌鬼。”长平又拍了拍长乐,见她还是不肯起来,只好做罢。 “嗯,我好像又做了不好的事情啊。”待战低低头。 “没有,哥哥很好。”朝凤走过去,望着待战,轻轻的拍了拍待战的头。自己小时候难过,待战就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凤儿乖。”待战笑了笑,和阳光一样明媚温暖。 “唔,你们都有哥哥,妹妹的。墨翟只有一个人。”软软糯糯的声音传来,挠的人心里痒痒的。 小小的人儿套着银红袄儿,罩着青缎背心,脚上穿着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头发扎成两个小揪揪,又从两个发团子中间拉出一缕,编做麻花辫,垂在脸颊旁边。 脖子上套了个赤金盘螭璎珞长命锁,腰上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鼓着圆圆的包子脸,瞪起水汪汪的大眼睛,软软的手上下挥舞着,控诉着自己的不满。雪白的脸蛋上因为激动,多了一道殷红,看起来更加可爱。 “小皇子,小皇子乖啊,不哭,不哭。”成群的丫鬟婆子赶紧抱起这个小祖宗,轻轻的拍打起来。 “来,给我抱抱吧。”朝凤伸过双手接过小家伙“小墨也有哥哥,姐姐的啊。难道墨翟不喜欢朝凤姐姐吗?”浓浓的的奶香闻的让人心都柔软了起来。 “墨翟喜欢朝凤姐姐,可是,可是,墨翟没有……..”墨翟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表达,咿咿呀呀的说了半天,也没有能说清楚,反而把小脸憋的更红了。 朝凤没有催促,只是在墨翟哭的太厉害,被自己噎到的时候,会帮墨翟顺顺气。朝凤其实非常喜欢这个孩子的,因为朝凤一直都不能忘记自己那个被夭折,实际不知所踪的弟弟。而小小的墨翟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点,给了朝凤很大的安慰。加上熙妃人的确不错,所以朝凤和这个弟弟倒是不错的。 第十三章 闲谈 在朝凤轻轻的拍打之下,墨翟终于不再哭闹,安静的睡着了。浅浅的呼吸洒在朝凤的耳畔,痒痒的,暖暖的。 “公主,让奴婢来抱着小皇子吧。”随行的李嬷嬷伸手想要接过墨翟,却被朝凤拒绝了。 “无妨,豆丁大的孩子能有多重?倒是墨翟今天是怎么了?如此激动。”朝凤一边拍打墨翟,一边小声的发问。 “这……”李嬷嬷顿了顿,似有什么难言之隐。 “你不说也无妨,是我越矩了。”宫人是不可以随意议论主子的事情,朝凤也能理解李嬷嬷的苦衷。就在朝凤转过头的时候,李嬷嬷突然开口了。 “哎,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了。”李嬷嬷长长的叹了口气“前几日甄将军不是凯旋而归嘛,陛下也高兴,就常来临幸娘娘。这本来是好事,可是有一天陛下问殿下将来有什么打算的时候,殿下说他要想甄将军一样,带领士兵们守护大夏土地。” 说到这里李嬷嬷顿了顿,又叹起气来“哎,这本来也是孩子的一句玩笑话,当时也没有人当一回事。可是,过了几天陛下突然不来看娘娘了,奴婢打听了才知道,不知道哪一个挨千刀的,说殿下有意联合甄将军谋反……” “好了,好了,你也莫急,那熙妃娘娘呢?她可还好?”朝凤听到这里就完全明白了。 皇帝忌惮甄家不是一天两天了,要不然也不会把熙妃迎进宫,牵制甄家。说来也险,要不是熙妃小心谨慎,只怕墨翟是生不下来的。 “娘娘说是没有说些什么,还是和之前一样的,但是这心里头肯定是不好过的。殿下年纪虽然小,但是这孩子的心却是透亮的啊。殿下以为是因为自己,才惹的皇上不高兴,所以……”李嬷嬷摇摇了头。她是熙妃的乳母,对熙妃自然是格外上心的。 “你也不必太过挂心,熙妃娘娘是个豁达的人,未必会真的往心里去。倒是你,你若总是忧心忡忡的样子,倒是容易让有心人看了笑话。”朝凤帮墨翟掩了掩衣角“至于那些多嘴的宫人嘛……我会让他们安静的。你回去和你主子放宽心,莫要苦了自己。” “这……老奴先谢过殿下,可是……殿下莫要嫌老奴多嘴,熙妃娘娘一开始就嘱咐了老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殿下知道这个,就是怕殿下冲动。老奴也知道,殿下的心绝非真的是什么心狠手辣的,殿下又何必自毁名誉呢?”李嬷嬷皱皱眉,有些犹豫的问。 “名誉?这是干什么的?我只知道在着深宫里要么忍,要么残忍。可是本公主不想忍,人生就这么短暂,何苦为别人活?犯我朝凤者,虽远必诛。”朝凤笑了笑,把墨翟递回去“放心吧,他们还不足以让本公主放在心上。你快回去吧,现在也不早了。墨翟等一会该饿了。” “殿下…….”李嬷嬷还想在说些什么,却最终化做一声叹息。 “李嬷嬷。”看着朝凤的背影,一个小宫女轻轻的叫了声李嬷嬷“告诉朝凤殿下真的好吗?我是说殿下的名声……” “闭嘴。”李嬷嬷怒斥小宫女一声“殿下的事情是你可以在背后嚼舌头的吗?而且你因为真的以为是别人说了是的,就是是的吗。一个因为别人对她一点好,就愿意倾囊相报的人,能有多坏?” “是,奴婢知道错了。”小宫女退后半步,不在多言。 “殿下……”清露轻轻的唤了声朝凤“这本来就是别人的事情,殿下何苦去?这趟浑水?” “?浑水?熙妃的水有你的浑吗?”朝凤挑了挑眉不在开口。 “是。”朝露撇撇嘴,偷偷在心里做了个鬼脸。 “凤儿怎么还在这儿?刚刚桂嬷嬷还向我问起你了。”一个清朗的男声从背后传出。 “奴婢,参见大皇子。”清露急急忙忙的跪下行礼,却被男子拦住。 “你是新来的丫头吧,呵呵,我也就只能唬唬新人了。”男子身穿了一件半旧的藏青色马挂,脚下踩着双厚底靴,那靴子的布料也并不是什么上好的,莫说和之前的几个皇子公主比,就是得宠的下人穿的也比他好上一些。 “啊?”清露愣了愣,不知道对方这是怎么个意思,也不敢妄自揣测,只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 “礼数不可免,皇兄何必妄自菲薄?”朝凤笑了笑。 这大皇子说来也是个可怜的,他的生母齐贵人在生他的时候还只是个答应,是在生完了大皇子之后才位份慢慢升上来的。齐贵人性子软,做事又不聪明,长相也一般般。即使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再升过位份,宫人背后都偷偷的称这位齐贵人为木头贵人。 不过,大皇子倒霉的还不止是这个。大夏的皇位继承有三种方式:嫡长子继承制,选贤举能和禅让制。 禅让制是让给外姓人的,基本不可能。而皇帝对待战的冷淡态度,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且,现在的皇帝自己之前就不是太子,所以下一任皇帝的选择,就很有可能是挑选除待战之外的,其它优秀的皇子了。 也许真的是老天有眼,给皇帝文.字.狱滥杀无辜的报应。皇帝的子嗣?詹欢啵?还惨簿退母龌首樱?母龉?靼樟恕?p>墨翟还小,待战被皇上厌弃了,显策虽然受宠,可是他母妃的原来奴婢身份摆在那里。所以,所有的矛头都对准了现在的大皇子――夙离。 夙离的性格是像极了他母妃的,就算是火都烧到身上了他还是一副得过且过的样子。这看起来似乎是有一点胸无大志,可是他这样尴尬的身份,又能怎么样呢?渐渐的不止是宫里的贵人,就是下人们也开始欺负起他来了。 待战有皇后护着,显策有皇帝宠着,墨翟的背景在哪里。可是他呢?真是一个可怜人啊。朝凤摇摇头,可是可怜的人太多了,所以不想被可怜,就要学会残忍。 第十四章 偶遇 “呵呵。”大皇子摸摸头,有一些局促的笑了笑“那凤儿快回去吧,过几天有祭天的活动,到时候肯定很热闹的。” “恩,是吗?那朝凤就先告辞了。”朝凤侧身行了一个万福,就离开了。 “大皇子的身边怎么没有下人跟着啊?欺善怕恶的家伙。”清露回头看了看夙离孤孤单单的背影,轻轻的抱怨了一句。 “哦?那你的意思是,本公主就是恶了?”朝凤挑挑眉,看了看清露。 “奴婢不敢,不敢。”清露讪讪的笑了笑,偷偷的打量起朝凤的脸色。 “哦,原来只是不敢啊。看来要是我不恶一点,你也打算像他们对待大皇兄一样,这么对待我了?”朝凤拖长了尾音,停住步子,歪歪头看着清露窘迫的表情。 就在清露纠结是应该跪下磕头谢罪,还是痛哭流涕表示忠诚的时候。朝凤突然笑了笑,吐吐舌头“我说笑的。” “啊?”清露摸摸耳朵,不会吧,自己是没有睡醒,还是在做梦啊?不过梦里居然还梦到了殿下,这一定是一个噩梦啊。不过……梦里的殿下好像没有那么吓人了啊,还挺可爱的啊。 “喂,你要是再不快一点,本公主就送你去慎刑司,让你去伺候蜘蛛,老鼠去。”朝凤回头冲清露喊了一声,然后就笑着跑开了。 “…….”呜,不是梦。殿下果然一点也不可爱啊,慎刑司什么的好可怕。清露在内心里悲泣,果然觉得殿下可爱的自己,一定是被吓傻了啊。 “殿下,等等奴婢。小心摔着。”抱怨归抱怨,人还是要追的啊。咦?殿下怎么真的停下来了啊?良心发现了?清露愣了愣,难道自己的祷告佛真的听见了? 清露不敢再胡思乱想,急急忙忙的走到朝凤身边,然后也愣住了。 盛大的僧侣队伍,整齐划一的穿行在长长的甬道之中。僧人的人数虽然多,却非常的安静,整个队伍肃穆异常。除了前进的脚步声,就只有隐隐诵经的声音了。 “这…….这就是为了祭天而来的僧侣们吧。”清露有一些不知所措,她刚刚开口,就匆忙的捂住自己了嘴巴,生怕自己的声音会打扰到这些僧人。 “恩。”朝凤随意的答应一声,现在的她也看这支队伍看的出神。当然,朝凤出神的原因和清露完全不一样,毕竟大大小小的典礼朝凤已经经历过无数次了。朝凤的出神是因为一个人。 朝凤看着那个端坐在蒲团之上,被其他人抬着的僧人。他是住持吗?怎么这等年轻? 那个年轻的僧人虽然高高的端坐,但神情?詹毁瓢粒?炊?芷胶汀k?碜拍??灰拢?路?玫氖羌?虻パ?剑?睹挥型?甑穆≈兀??觥?p>可是朝凤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之中自己好像就只看得见他。这个僧人真的给朝凤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早就认识一般。 “殿下?殿下?”清露轻轻的唤了唤朝凤。 “恩,回去吧。”朝凤答应了一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心好像背弃了自己一般,还想留下再看看。 朝凤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她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事情超出自己的掌控。可是…….可是……朝凤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现在自己的好像跳的有一点快,可是自己并不觉得讨厌,也不想杀掉对方。 朝凤定了定神,强行制止了这种感觉“不早了,是该回去了。”朝凤轻轻的呢喃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嘱咐清露,还是在告诫自己。 “是的,殿下。”清露点点头,不住的回头张望“那个坐在舆轿上面的是高僧吧?好年轻啊,嘿嘿,还挺好看的啊。” “好看?”朝凤跟着重复了一遍,唔,那个僧人长什么样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看清楚。不过,那双眼睛却被深深地刻进了心里。 那个僧人的眼睛很深邃,眼眸如墨。就像古井一样。呵呵,朝凤在心里轻轻的笑了笑,就是不知道古井泛起涟漪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应该很有意思吧。奇怪的僧人,奇怪的感觉,要不要杀掉他呢?唔,不想杀掉他呢,不想看到他死呢。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想到那个僧人会死,朝凤就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狠狠地抽了一下,有一种窒息的感觉。真是奇怪啊。 “殿下,我觉得刚刚的那个僧人好像有魔力一样啊,看起来就像阳光一样啊,让整个人都都轻快起来了啊。”清露没有察觉到朝凤的异样,还在回忆刚刚看见的。 “哦?”阳光吗?可惜啊,我是黑暗。朝凤在心里自嘲了一下,然后看着清露兴奋的脸调侃到“这么喜欢啊,不如我把你许给他怎么样?” “殿下,你又在欺负奴婢了。”清露跺跺脚,然后又傻笑起来“不过他真的不错呢。可惜是个和尚,不能娶妻的。” “哼,你还真的想嫁给他?”不知道为什么,朝凤觉得心里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又说不清楚为什么不舒服。 “呵呵,怎么了吗殿下?”清露的感觉终于敏感了一回,觉察到了朝凤心情的微妙变化。 “无事,快走吧,也不知道小四现在怎么样了。”朝凤匆匆的岔开话题。 “啊!是哦,忘记他了啊。殿下把他交给桂嬷嬷真的没有关系吗?毕竟他可是…….”剩下的半句话在朝凤阴冷的眼神中咽回去了,清露干笑两声,改了改绰词继续道。“呵呵,毕竟他可是个没有调.教好的。” “桂嬷嬷是宫里的老人了,她做事我放心。倒是你,我希望你可以记住什么叫谨言慎行。”朝凤看了看清露,并在多说。 “是,奴婢谨记。”清露恭敬的向朝凤行了个礼,退后半步,不敢再多嘴。 果然啊,大人物的心思不是自己可以揣测的啊。这脸变得,比天还阴晴不定。看来,祭天的时候,自己也要好好求一求了啊。嗯,希望自己可以活久一点。还有,也希望殿下可以真正的开心起来吧。清露望着朝凤的背影,偷偷的在心里嘟囔, 第十五章 傻丫头劝情 暖风拂在脸上,带着淡淡的花香,吹的人有些微醺。阳光透过树梢,星星点点的打落在地上,带给人一种特殊的惬意感觉。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朝凤半靠在软榻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念着书。朝凤的声音很慢,念一句就停顿一会。 狼奴就候在朝凤的身边,安静的听着,偶尔会跟着重复几个字。现在的狼奴,已经比较好的适应了小四这个新的身份了。行走起来也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了,但是说话还不是很连贯,仍需要朝凤的教导。 “殿下,明日有祭天大典,您不准备准备吗?我听说思雅公主和显策殿下,都分别为祭天之后的晚宴做了准备。”清露一边整理这书桌上的书,一边跟朝凤絮叨着听来的事情。 “哦?准备什么?”朝凤把手里的书放下,慵懒的了个伸懒腰。 “思雅公主好像是弹琴,显策殿下是文章。哦,对了,其它的几位殿下虽然不知道准备什么东西,但是肯定是有所准备。毕竟今天晚上看的不止是皇上,难得的大臣们,还有其他的亲王都来了呢。”清露停下手里的动作,站定身子,望着朝凤“那殿下呢?殿下的打算是什么?” “打算啊……”朝凤又翻开另一本书,漫不经心的重复着清露的话。 “哎呀,殿下,您怎么就不明白呢?”清露跺跺脚,咬起嘴唇,一副焦急地样子,望着朝凤。经过今天的相处,清露已经不那么害怕朝凤。 虽然,殿下处罚起人来很凶狠,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杀鸡给猴看的。其他时候,还是不错的嘛。不过,幸亏有了殿下,所以自己现在才不需要继续提心吊胆的啊。清露安抚了一下自己脆弱的心脏。恩,决定了,跟着殿下有肉吃。 “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看着清露红扑扑的脸蛋,朝凤挑了挑眉。虽然说是说傻一点是丫鬟忠心,好调.教,可是这个也太傻了吧。 “奴婢才没有胡思乱想,您看啊殿下。”清露一脸严肃的凑到朝凤面前“长平殿下和长乐殿下马上要到及笄之年了,也改好好的挑一挑夫婿了。您虽还是豆蔻年华,可也该有一些打算了啊。” “再说了。”清露眨眨眼,示意朝凤靠过来。看见朝凤不动便又凑近了些,附在朝凤的耳边,压低了嗓子“殿下,虽然说这宫人们的小把戏瞒不住您,可是这小女儿家的事情,也未必来得简单。” 清露离远了些,见朝凤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反应,又跺跺脚,再一次凑了过去。看样子到是比朝凤还要再着急些的。 “殿下,您怎么不知道着急的呢?这长平公主还好,性格温婉,柔顺大方,就是现在出嫁也是没有问题的。可这和贵妃把长乐公主疼的跟个宝一样,而且长乐殿下的脾气,上上下下又有谁不知道?自然是不会这么早给她许人家的。”清露说到这里顿了顿,抬起头四下张望了一会,发现四下无人便接着说。 “而且啊,奴婢觉得最不好对付的就是这思雅公主了。您别说啊,虽然思雅殿下看起来是柔柔弱弱的,但是奴婢总觉得和思雅殿下在一起怪怪的。而且啊,思雅殿下那双眼睛,水汪汪的。看得奴婢都晕晕乎乎的,又何况那些世家子弟啊?殿下?殿下?您在听吗?”清露歪歪头。 “啊?在听啊,在听。”唔,是不是该教狼奴习字了呢?可是,好麻烦啊。朝凤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一边在想自己的事。 “殿下……”清露拉长了声音,不依不饶的绕着朝凤转圈圈。 “殿下,皇后娘娘身边的欣嬷嬷来了,说是要见您。”一个小宫女急急忙忙进来的通报到。 “欣嬷嬷?她来干什么?”朝凤直起身子,满脸正色,不复之前的慵懒。 这个欣嬷嬷的来头可不小,她原是皇后的远房表姐,后来家道中落了,便投靠到皇后家。当年皇上还在龙潜之时,?彰挥斜硐殖鍪裁刺乇鸬牡胤健;屎笠膊还?皇歉龉偌倚恪?p>虽然,皇后父亲的官阶不是很高,但也绝对算不上低的,而且皇后一族,氏族兄弟较多,人脉广阔,所以上门提亲的人也不少。其中,就有当时还是五皇子的当今圣上。 本来,皇后的父母是不打算把宝贝女儿嫁给这个要权没权,要钱没钱,却还有个皇子名头,听起来就觉得麻烦的人。自己家虽不甚有名,可也没有必要让女儿去受这痨模子的闲气。 说来也巧,也不知道怎么的,一次公子哥们的闲谈让欣嬷嬷撞见了。欣嬷嬷就将他们之间的谈话一字不动的告诉皇后的父母,还详细的分析了其中的利弊。这才使得皇后的父母改变心意,把皇后嫁了过去。 后来,在皇后嫁过去当五皇子福晋的时候,发生了很多的事情。皇后那个时侯的日子很不好过,因为那时五皇子已经先有了两个侧福晋了,还有好几个通房丫鬟。皇后虽然是名义上面的当家主母,看事实上好多事情她根本管不了。偏偏皇后又是一个要强的性子,也不乐意像自己的夫君有过多的抱怨。而五皇子呢?他到现在对皇后的态度都是一样的――相敬如宾。 后来,皇后有一次回门时候脸色不太好,而欣嬷嬷又是一个心细如尘的人。两个人因为年纪差不多,本来就要亲厚些,欣嬷嬷又经历丰富,想起事来自然比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要细密的多。 两个小姐妹关起门,把体己的话一说,在抱头一哭,这心里的结就散了不少。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欣嬷嬷居然甘与放下身份,当陪嫁丫鬟过去帮助皇后。这些年,她也的确为皇后做了不少事情,她与皇后的相处模式与其说是主仆不如说是姐妹。 “这……这奴婢也不知道啊,但是欣嬷嬷催的急,奴婢怕是有什么要紧的事,也不敢多问,便匆忙赶来了。”小丫鬟低下头,看起来有些怯懦。 “是吗?那本公主倒是要去看看了。”朝凤从塌上下来,浅浅的笑了笑,终于不无聊了啊,欣嬷嬷你会给我什么惊喜呢? 第十六章 变脸 清凉殿有夏含霜之称,所以命名为清凉殿。整个宫殿回廊众多,九曲十八弯。回廊两边多植树木,又有藤蔓攀爬,看起来格外阴凉,却也格外阴森。 “欣姑姑久等了,凤儿本是一听闻欣姑姑来了就要来迎接的,可偏偏迷了路,让欣姑姑等了这么久,朝凤可要好好的赔个不是。”朝凤在清露的搀扶之下,很快到了前厅。看见欣嬷嬷,朝凤便一蹦一跳的凑上前去,扬起笑脸。 “呵呵,殿下会在自己的寝宫迷路?那只怕老奴离忘记用饭,也不久了啊。”欣嬷嬷抚了抚朝凤的发丝“只怕是某一只贪睡的小猫咪,耽搁殿下才是。” “欣姑姑…….”朝凤拉过欣嬷嬷的手,轻轻的摇晃着,就想是一个娇憨的孩子。 清露站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殿下吗?自己虽然知道有时候殿下是逼不得已,可这个反差也太大了吧。感觉根本就是两个人啊。而且,刚刚说到欣嬷嬷的时候,也没有看见殿下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啊,怎么乎的一下子就对欣嬷嬷亲昵起来了啊? “好了,好了。”欣嬷嬷无奈的应了一声,拉着朝凤坐下了“你这孩子,怎么还是这般贪睡?小心啊,这漂漂亮亮的小公主,真的变成小懒猫了。” “才不会呢,朝凤会一直这么好看的。凤儿会一直是欣嬷嬷和母后的小公主的。”朝凤撅撅嘴,摇头不依。 清露呆愣的站在一边,看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这货谁啊?难道真的有鬼神之说?真的把殿下变成小鸟依人型的了?可是这也太快了吧,让人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啊,不过欣嬷嬷和其他人怎么不觉得奇怪呢? 而且,贪睡?拜托好不好,殿下有梦魇之症,人尽皆知,哪里来的贪睡之说?虽然平时殿下是爱趴在床边塌上,可是自己敢打赌四个铜板,殿下从来没有睡着过。 不过撒娇的殿下好可爱啊,而且真不知道殿下来的路上为什么要把头发弄乱,一般人要见客的时候不都是整整齐齐的吗?真是的啊,而且欣嬷嬷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啊?明明自己前几天,还因为衣服上的褶皱没有拉平,被欣嬷嬷罚了二十遍的宫规啊。 “清露,清露。”朝凤叫唤了两声,见清露不答,就直接走到清露面前拍了拍她的身子。 “啊?呀,殿下!您怎么过来了啊,有什么事情您就吩咐奴婢吧,何苦亲自过来。”清露晃晃头,好让自己清醒一点。真该死,怎么就走神了呢?这下死定了,殿下肯定要收拾自己了啊。清露咬咬嘴唇,在心里无奈的呻吟到。 “呵呵,殿下啊,这小丫头可真有趣,和殿下你一样的迷糊啊。”欣嬷嬷看着清露呆傻的样子,失笑出声。 “欣姑姑,你又在取笑凤儿了,凤儿哪里有这么糊涂?欣姑姑不一直说凤儿是最聪明,最可爱的吗?哼,难道欣姑姑现在不疼凤儿了吗?”朝凤在清露的肩膀上轻拂了一下,又回头冲欣嬷嬷撒娇到。 呜,好痛啊,这哪里是什么轻拂啊,这是掐吧。肯定青了吧。而且刚才殿下的眼神好可怕啊,是威胁吧。果然,殿下还是殿下啊。诶?为什么自己突然有一种放松的感觉?而且自己好像更喜欢殿下凶一点啊,果然,自己不正常吗?天啊,不知道这个太医院治不治的了啊。 被自己的胡思乱想吓了一跳的清露,硬是在这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打了个寒战,再也不敢多想了。 清露今天这是怎么了?心不在焉的,看来还是不能心慈手软啊。朝凤嘴边划过一道嗜血的笑容,不过这笑容消失的极快,还不到一眨巴眼的功夫又换成了一张天真无邪的脸,依偎在欣嬷嬷怀里。 “不过我的殿下也不是小娃娃喽,该学会长大了啊。”欣嬷嬷轻轻的拍打起朝凤的背“长了大的殿下,也要做一些大姑娘该做的事了啊。” 欣嬷嬷说到这里就没有再说下去了,朝凤已经明白欣嬷嬷这次到清凉殿的用意了。 又是为了明天祭天大典的活动吗?真不明白嫁人有什么好?就算是贵为皇后又如何?也没有活的轻松一点的啊。偏偏这女人,还都喜欢往这个火坑里跳,还要主动的跳。朝凤在心里摇摇头,轻轻的嗤笑了一声,不过却没有表现出来,脸上仍然是一副天真可爱的样子。 “殿下啊,有的事情不是看做的多好,关键是看是谁做的。”欣嬷嬷笑了笑,伸出手,帮朝凤整理好衣角,站起身子说到“那老奴就先告退了。殿下您再好好的想一想吧。” 朝凤的甜美的笑容在欣嬷嬷离开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殿下,欣嬷嬷这是什么意思啊?奴婢怎么听不懂?”清露走到朝凤身边,轻轻的问。其实,清露更想问朝凤,殿下的变脸功夫是在哪里学习,这般的精妙,可是不敢。只好用其它的事情,来打断自己的胡思乱想。 “欣嬷嬷从小就照顾本公主,是母后的左膀右臂。甚至有的事情,母后都要听她的。母后住的椒房殿离这里?詹簧踉叮?墒撬?词亲阕愕淖吡肆礁鍪背健?杉?梨宙纸裉旎谷チ瞬簧俚胤健!背?锟戳艘谎矍迓叮?孟裰?浪?睦镌谙胧裁匆话恪?p>“啊?殿下怎么知道欣嬷嬷两个时辰前就出门了啊?”清露着实震惊了一下,殿下今天并没有出门,也没有任何的宫人过来禀报过任何的事情,可殿下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啊?而且居然可以猜到自己在想什么。 “欣嬷嬷领口上面落了一朵芷花,这是熙妃宫里的。以欣嬷嬷对规矩的严格超度来看,肯定是今天才弄上去的。而且,花的颜色已经开始变成褐色,那么就至少过去了半个时辰。而且,欣嬷嬷的身上还有明月楼的熏香,北辰殿的檀香,翠微居新开的琼花香。要走完,看完这些,可不得有两个时辰。”朝凤伸手摘下一朵小花,放在鼻间细细的嗅了一下。 “天啊,那欣嬷嬷为什么要亲自走怎么远呢?就算是皇后娘娘要打听消息,也应该派小丫头们去啊。杀鸡焉用牛刀?”清露一边继续发问,一边在心里暗暗感慨。殿下真的是太可怕了啊,这下,自己总算是知道,为什么一有人背叛殿下,殿下马上就能察觉了。不过,这也证明了,跟着殿下果然是没有错的啊。 “呵呵……”这一次朝凤没有再回答清露的问题,而是直接站起来来,招呼清露扶自己回宫。 连皇后都急了的,派出欣嬷嬷事情啊。那一定不止是一个仪式这么简单,看来这一次的祭天大典比自己想象的要有趣啊。不过……会是什么事情呢? 朝凤把玩着肩膀上面垂落的秀发,笑了笑。管他呢,反正,这一次自己又有乐子看了。 第十七章 祭天 祭天是大夏民族最隆重、最庄严的祭祀仪式,起源与上古时期。是人与天的“交流”形式。祭天仪式通常由“天子”主持。通过祭天来表达人们对于天滋润、哺育万物的感恩之情,并祈求皇天上帝保佑大夏子民。 大夏民族自古就有“敬天法祖”的信仰,在大夏先民眼中,天地哺育众生, 是最高的神。天的人格化称呼是“昊天上帝”亦有称“皇天上帝”,与之相对的地即为“后土”。 祭天仪式是人与天的交流形式,历代王朝都由天子来亲自主持祭天仪式,祭天的祭坛一般为圆形称为“圜丘”,寓意天圆地方。在仪式上须诵读祭文、奏雅乐,并焚烧祭品,以表示人们把自己的劳动成果贡献给天,作为对天滋润万物的一种报答。 “真是的,大清早的扰人清净,还要穿这痨模子的衣服,真是惹的人心烦。”长乐不耐烦拽了领口。 祭天的仪式是非常庄重的,不止是全体皇室成员,就连朝中的大臣都必须参加。在这一天,所有人都必须穿正服,皇室成员还必须穿朝服。朝服厚重,繁琐,且样式古板,难怪长乐不喜欢。 “好了,你安生些吧。这么多人在这里,你也真不怕丢人?”长平偷偷的拉了拉长乐的袖子,示意她安静些,见长乐还是撅着嘴,便小声提醒到“你不要忘记了啊,晚上还有晚宴呢。要是你因为胡闹,被关到祖庙去,我可不管你。只是,到时候啊,你就拿不到,各位皇叔从他们的封地带回来的礼物喽。” 威逼加利诱果然有效,长乐想了想放了历代皇室牌位的祖庙,那里是皇家重地,除非是逢年过节,否则就只有几个打扫的老宫人在那里。而祖庙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教训不听话的皇子,公主。 长乐向来嚣张跋扈,心眼又小,老爱和思雅过不去。虽然事情常常是思雅先挑起来的,但是架不住人家的母妃得宠,而且思雅看起来又柔弱。所以每一次受罚的都是长乐。长乐对祖庙简直是比对自己的寝宫还要熟悉。 长乐吓的打了一个寒战“不说话就不说话嘛,干嘛吓唬我啊?小心我告诉母妃去。” 祭天有一套复杂的程序,尤其忌讳“秽气”,所有成员和用于祭祀的物品都必须通过严格的“除秽仪式”。 “殿下,这仪式可真够繁琐的,不仅要斋戒,沐浴,焚香。现在居然还要除秽。您说这么繁复的仪式,老天爷真的愿意耐着性子看吗?”当蘸着无根之水的柳条再一次打在朝凤身上的时候,清露终于忍不住轻轻的抱怨起来了。 “怎么?这水还没有洒在你身上呢,难道你连伺候本公主都嫌麻烦了吗?”朝凤摊开双手,好让身子整个暴露开,让水洒的更均匀些。 “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啊。”听见朝凤误会了,清露赶紧开口澄清。“怎么热的天气,您又要穿着这么厚的衣裳。现在,又要让什么无根之水打的湿乎乎的。等一下您进去了,只怕还有更多的事情。可是,等一会奴婢就不能继续陪着殿下了。奴婢是在担心殿下。”清露皱皱眉。 这宫里有规定,祭天的时候伺候的下人,最多只能陪伴到祭坛外。是不可以一起进入的。现在是七月中旬,虽然还是早晨,但是枝头的蝉却早以开始骚动不安了。 在这种天气里,穿着十来层被水淋湿的朝服,还要再跪好一会。这就是粗实的下人都不一定受得了,何况是养尊处优的殿下呢?清露有一些不安的在心底里想。 朝凤看了看清露,笑了笑。看来救下这个傻丫头还是没错的,果然傻一点比较好控制吗?要不要,干脆把整个清凉殿的宫人都毒傻了。朝凤刚刚想到一半,就忍不住看着清露摇摇头。如果每一个宫人都像这么傻,自己也没必要当什么公主了。 朝凤又等了一会,突然间鼓乐齐鸣,报知天帝降临享祭。各位皇子,公主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入圜丘了。 圜丘在宫南,坛分上下两层,上层为天地之位,下层分设五帝之位,坛外有两重围墙,叫做“?谩薄?p>朝凤低着头,跟着其他的皇子,公主,一起在僧人的带领下进入了圜丘。 天子正在祭台上面,身穿大裘,内着衮服。衮服上面饰有日月星辰及山、龙等纹饰图案,头戴前后垂有十二旒的冕,腰间插大圭,手持镇圭,面向西方立于圜丘东南侧。 之后,就由那些从各地寻找来的僧人们开始诵经,像天祷告,并且告诉上苍最近人世间发生的一些事情。 皇子,公主先按性别分成两排,再按照身份,跪在蒲团上,排成一排。面向祭台和僧侣一起祷告起来。 说是祷告,其实皇子和公主,根本不需要像大臣一样连夜背诵经书。他们只需要闭上眼睛,表现出一副虔诚的样子就好了。这也给了,这些皇子和公主们一点闭目养神的时间,好让他们有精力来面对接下来的仪式。 朝凤侧头,扫了一眼周围。真是好大的场面啊,数不清的人的为了这场祭祀忙活,忙着求风调雨顺,忙着求战乱平息。 呵呵,朝凤在心里轻轻的笑了笑。的确啊,今年要祷告的事情可不少啊,西北的干旱,东南的水灾。外来入侵国土的蛮夷,内在啃食国库的蛀虫。 可是……朝凤听着整齐的诵经声,看着这盛大的祭天仪式。这些东西,不知道要耗费多少的银钱。若是不办这个祭天大典,恐怕,国库的钱就够那些流民过好一段时间的安生日子了。 朝凤突然想起清露之前说的话,是啊,这么繁复的的仪式天真的有功夫看吗?只怕是做给人看的吧。不过,那些饿着肚子的人,还能耐着性子看多久呢?呵呵…… ~~~~~~~~~~~~~~~喵喵有话说~~~~~~~~~~~~~~~~~~~~~~~~~~~~~~~~ 各位亲爱的看官,有什么意见看法吗?请留言哦,喵会一定仔细的看的。那么下一章也请支持。 第十八章 祭祀 就在朝凤打算移会视线,闭目养神一下的时候,突然她的视线朝一个方向定住了。 是他,那个僧人。朝凤有一些诧异的望着祭台,自己原以为他是什么大弟子,或者最多是一个早悟到了的高僧罢了,没想到他的身份居然比自己想象的还要高一些。 朝凤看着那个坐在祭台主位,正在诵经的僧人,悄悄地在心里盘算。大夏有礼佛的习俗,实行佛,儒,武三家并存的局面。又因为先皇格外信佛,所以当今皇帝为了表示孝悌,便对佛教又看重些。而且,君权神授,不也是一个好借口吗? 朝凤看着祭台上的僧人,因为朝凤后来归了皇后的名下抚养,所以离祭台还是比较近的。这也是朝凤第一次好好的观察这个僧人。 就如清露之前所说的,这个僧人的确很好看。但是,这个僧人的好看?詹皇窍窭桥?谎?苯颖硐殖隼吹模??且恢指芯酰?恢秩萌司醯靡撇豢?劬Φ母芯酢h绻?娴挠猩瘢?裼终娴挠惺裁词拐叩幕埃??锞醯媚歉鍪拐呔?皇羌捞ㄉ弦伦趴季浚?莆仗煜律?钡幕实郾菹隆6?牵?飧瞿??芯?纳?恕?p>这个僧人的五官的不突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当他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却让人觉得看着非常的舒服,看到人心里都觉得平和起来了。 朝凤觉得,自己好像能听见那个僧人诵经的声音。虽然朝凤知道,这不大可能,毕竟有这么多人在诵经。可是,这种感觉却异常的强烈,那个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突然,诵经的声音骤然的停了下来,献祭要开始了。朝凤,直起背脊,把头低下,不再胡思乱想。 接着天子牵着献给天帝的牺牲,把它宰杀。这些牺牲随同玉璧、玉圭、缯帛等祭品被放在柴垛上,由天子点燃积柴,让烟火高高地升腾于天,使天帝嗅到气味。这就是燔燎,也叫“?祀”。 原来的“牺牲”是人,但佛经有上面有“好生”的戒律,所以便改用牲畜,作为牺牲。 想到这里,朝凤轻蔑的扬了嘴角。人的命是命,这些牲畜又何其无辜?或者说有一些人,还不如这牲畜来的有用处。 还真是虚伪啊。听着牲畜被宰杀后,又响起的诵经声,朝凤在心底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叹息。血祭祭谁了呢?这些血都流给谁看了呢?神不过是给世人一些虚幻的念想罢了,与其相信什么神倒不如相信自己来的踏实,可靠。 随后礼乐大做,天子手臂一挥,祭天下跪着的众人悉数站起。双手自然垂下,交叉,放在身前。微弯腰,做出恭敬的姿势。在乐声中迎接“尸”登上圜丘。尸由德高望重,知识渊博的老者扮饰,作为天帝化身,代表天帝接受祭享。 “尸”就坐,面前陈放着玉璧、鼎、簋等各种盛放祭品的礼器。这时先向尸献牺牲的鲜血,再依次进献五种不同质量的酒,称作五齐。前两次献酒后要进献全牲、大羹、?羹……第四次献酒后,进献黍稷饮食。荐献后,尸用三种酒答谢祭献者,称为酢。 饮毕,天子与舞队同舞《云门》之舞,相传那是黄帝时的乐舞。最后,祭祀者还要分享祭祀所用的酒醴,由尸赐福于天子等,称为“嘏”,也叫“饮福”。天子还把祭祀用的牲肉赠给宗室臣下,称“赐胙”。 朝凤接过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牲肉,恭敬的行了个大礼,再次跪下。又在过了一段时间,诵经结束,祭天大典宣告完成。 “呼,终于结束了啊,回去我可要好好的补上一觉。晚上的晚宴肯定很有意思吧。”长乐把手上的东西交给恭候在祭坛外的下人,懒懒的伸了个懒腰。 “你可别光惦记着玩啊,晚宴上各位皇叔可能会提问的,到时候你可莫要叫母妃丢脸了啊。”长平拽住长乐,嘱咐到。 “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弹弹琴,唱唱歌什么的嘛。我晓得的。”长乐挣开长平的桎梏,吐吐舌头。 “是吗?就不知道姐姐的琴弹的怎么样了。呵呵,我怎么忘记了,姐姐的琴声可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称号呢。”还没有等长平有什么反应另一个声音就插了进来。 “你……要不是你抢了我的琴,我的琴技肯定会更好的。”长乐一甩袖子,瞪视起思雅来。 “姐姐的琴?姐姐可是说那把焦尾琴?”思雅没有退步,她还记得上一次被嘲笑的事情“这宫里的东西,都是父王的,父王喜欢给谁,就给谁。什么时候变成是姐姐你的了?” “殿下,这思雅殿下怎么这般的无礼?居然……”清露拉着朝凤,小声的抱怨起来。 这焦尾琴可是把好琴啊,相传吴人有烧桐以爨者,邕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犹焦,故时人名曰焦尾琴焉。 这琴原来是给长乐礼物,可是思雅却装出羡慕的样子请求弹奏了一曲,长乐看见这个多年的冤家终于像自己低头了,自然高兴,这一高兴也就答应了。 思雅不仅长相像她母亲,这琴技也像,那琴声悠扬动听,宛如百鸟之吟唱。修长而优雅地双手轻轻抚过琴弦,抚起了层层泛着涟漪的乐音。音色犹如一汪清水,清清泠泠,似夏夜湖面上的一阵清风,引人心中松弛而清新…… 相传这好的琴声可以招来凤凰,而思雅的虽然没有招来凤凰,却把皇帝给招来了。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一番欲迎还拒后,思雅不但拿走了琴,留下多才多艺的形象,还和长乐之后的“不懂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可是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多的巧合啊,长平听说了事情的经过之后,派手下人去打听,发现这一切都是思雅设计好的。当时的和贵妃和长乐都气的不轻,本来是打算直接去找皇上的,却被长平拦下“父王现在正觉得长乐不懂事,我们又何苦在去呢?到时候反倒更加麻烦。” 就这样事情才没有闹大,但是和贵妃到底是觉得不舒服的,你当年和我争宠也就罢了,你女儿还欺负我女儿。于是和贵妃,熙妃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僵。 第十九章 争吵 隐隐约约的檀香味在空气中飘荡,诵经的声音犹在耳边回荡,但现在的气氛却是剑拔弩张。 “你既然敢这样和我说话,小心我…….”长乐被气的不轻,刚刚想出言讽刺就被姐姐长平拦了下来。 和贵妃之所以格外的喜欢这个小女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性格。长乐的性格可以说和和贵妃一模一样,都是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性子,偏偏还都一样的冲动。所以皇帝也就理所应当的认为,是和贵妃那边在欺负人。 “殿下,我们是不是该做些什么啊。”清露轻轻的拉了拉朝凤的袖子问到“这么吵下去多伤和气啊。” 朝凤,抬手制止住清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也给我安生一些,不要引火烧身。她们两个有哪一个是好得罪的?哪一个是你得罪的起的?再说了,她们这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又何必出头?” 朝凤等了一会,发现清露没有任何回答,便回头查看。只见这清露咬着嘴唇,眼睛还在看着思雅她们,朝凤便知道这个丫头又是心软了,放心不下,生怕看到她们起了争执。 “你放心吧,自己的妹妹受欺负了,长平怎么会坐视不理?”朝凤开口宽慰到,话音刚落,果然长平就开口了。 “思雅妹妹可曾听说过那个故事?就是那个,猎人非常喜欢一只可怜兮兮猴子,连带着也喜欢那只猴子生的小猴子。可是小猴子总是爱挑衅猎人的孩子,于是母猴子就和小猴子一起被猎人剥了皮。”长平看着思雅笑的无比温柔。 “姐姐这是什么意思?妹妹怎么听不懂?”思雅也笑了笑,不过她的脸色却有一些不好看了。 “没什么意思啊,妹妹就是爱多想。姐姐只是觉得好玩说说罢了,不过玩物和真正的孩子总是不一样的啊。妹妹你说呢?”长平不等思雅回答,就招呼起长乐来“长乐,我们该回去了。” “哎。”长乐虽然不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看见思雅不高兴她就开心了,所以应的特别响亮,一蹦一跳的就走了。 “哼,长平,长乐,我倒是要看看谁才是猴子。”思雅冷哼了一声,发现清露还在往这边看便开口道“姐姐这是要看我的笑话吗?只可惜演完了,姐姐要是还不尽性就自己回去演吧。” “呵呵,妹妹说笑了,我可没有兴趣看什么笑话,猴戏之类的。不过妹妹既然演了,不看完总是不好的。不过既然散场了,那我就先回去了。”朝凤说罢就先走了。 清露回过头,又看了几眼。只见思雅拍开侍女的手,一个人气的都快把手里帕子搅烂了。 “奇怪,她怎么没有…….”清露看着思雅的反应小声的嘀咕起来。 “没有什么?”朝凤随口问到。 “啊,奴婢的意思是说,思雅殿下怎么没有骂您,也没有发牢骚。”清露摸摸头,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倒让朝凤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你…….你难道希望她骂我?”朝凤挑挑眉,第一次发现还有自己完全猜不到的想法。 “不……..不…….不,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啊,奴婢怎么敢啊。奴婢是看刚刚,长平殿下不过是暗讽思雅殿下两句,思雅殿下便那么生气,甚至顾不得您还在旁边就发作了。可是您这样直接的嘲讽思雅殿下,她却只是生闷气,您不觉得奇怪吗?”看见朝凤表情有变,清露赶紧澄清自己。 “而且啊,思雅殿下看起来温柔,却总是喜欢找别人的麻烦。几个殿下都被她欺负过,可是唯独殿下,她是一次也没有来招惹过的。这未免也太奇怪了吧。”清露看朝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满,便继续说到。 “是太奇怪了。”朝凤难得的赞同让清露觉得很高兴。 嘿嘿,自己终于可以帮上殿下了啊,清露在心里欢快的笑了笑,继续说到“殿下也觉得奴婢说的对吗?不过奴婢倒是觉得殿下反而要更加小心些,不是说人高枕无忧的时候反而最危险嘛。” “不,我是惊讶你居然听懂了长平的暗讽。而且她也不是没有找过我麻烦,只不过被我处理掉了。具体怎么处理了……相信我,你不会有兴趣知道的。”看来她也没有这么笨嘛,至少比长乐聪明,而且没有长乐会惹是生非。唔,好像,顺眼起来了啊。朝凤看看清露,点点头。 “殿下…….殿下?”清露本来是想抱怨几声的,可是现在朝凤的温柔的眼神让她的心里有一点麻麻的。怎么回事啊?难道殿下想吓死自己?不会吧。 虽然清露没有说出口,但是朝凤看着清露的现在的表情,猜也猜到了一个大概。果然,还是高估她了吗。朝凤摇了摇头,不在看清露。 呜,殿下这是嫌弃自己了吗?不过刚刚自己并没有说错什么话啊。果然大人物的心思都很难猜,不过……大人物也肯定很寂寞吧。而且刚刚殿下说到长平一定会帮助长乐殿下的时候,口气好落寞啊。 “那个,咳咳,那个殿下,以后奴婢会一直陪着殿下的。所以,所以殿下不是一个人哦。”清露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说,可能殿下的眼神真的太寂寞了吧。 “你是我的丫鬟,当然要一直陪我啊。而且我不是人是什么啊?”朝凤斜了一眼清露,不再开口。 好,好冷淡啊。真是的啊,戏文里这个时候,没有抱头痛哭,也会泪眼婆娑的吧。可是殿下也太冷淡了啊,这样显的自己像傻瓜一样啊,啊…….心好痛啊。清露咬咬嘴唇,在内心捶地大哭。 “恩”朝凤突然毫无征兆的应了一声。 “啊?”清露愣了愣,头脑终于好用了一次。难道,殿下是在答应刚刚的话?清露看看朝凤,碰巧看见朝凤也在看自己,不过朝凤很快就转过头去了。虽然是这样,但是清露还是觉得开心。 暖暖的阳光照在两个女孩的脸上,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殿下,也没有什么奴婢。有的只是两个女孩。呵呵,今天的阳光真灿烂啊。 第二十章 准备 风轻轻的穿行在枝桠之间,隐隐的花影,小心翼翼的躲藏在树叶的背后,却又还怕真的不会被人发现一般,努力的吐着清香。 “怎么办啊,怎么办啊。还有不到两个时辰晚宴就开始啊!怎么办啊,怎么办。”美景虽好,却偏偏无人有心观赏。清露一边绕着朝凤来回的踱步,一边嘴里还在碎碎的念叨着。 朝凤?彰挥欣砘崆迓兜慕辜保??悄米攀椋?唤舨宦?慕痰祭桥?白帧?p>“我的殿下啊,您都不着急的吗?”清露跺跺脚,终于还是忍不住凑上前去,推开狼奴,想要得到朝凤的注意。 “着急什么?该来的总会来的,又有什么好担心的?”朝凤抬头扫了扫清露,好似完全感受不到清露的焦急似的,继续慢悠悠的在宣纸上一笔一划的教狼奴写着字“看到了吗?这两个字念“主人”,我就是你的主人。” “是的,主人,奴才谨记。”经过几天的训练,还有桂嬷嬷对他的礼仪教导,狼奴终于可以适应奴才小四这个身份了。现在,就连清露都快不记得,之前的狼奴是怎么样凶狠的了。 “哎呀,我的好殿下啊,这若是平时奴婢也就随您了,您是没看见其他的殿下准备的样子啊。奴婢的心思您还不知道吗?再说了,这别人若是都不当回事,您这样也就罢了。可是……”清露摇摇头,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对于朝凤的性子清露不敢说自己已经摸清楚了,但是也算是有了更深的了解,自己纠缠这么久还没有结果,殿下怕是真的没有放在心里了。 “还有其它的事情吗?我听说这一次祭天之后会有一部分僧人留下来,你知道为什么吗?”果然,朝凤并没有打算再听清露抱怨下去。 “恩,奴婢听说是因为今年的灾祸太多了。不说天灾吧,就是人祸也不少啊,边关征战四起。所以陛下想请一些高僧留在宫中,诵经作法,保佑我大夏国运昌盛。”清露的注意力的就很容易被转移了,完全不记得还要劝告朝凤,让朝凤回心转意,好好表现了。 “是吗?”朝凤笑了笑,既然是要高僧留下,那么那个年青的僧人也在喽。呵呵,小和尚啊,本公主倒是要好好看看你的心,是不是真的那么波澜不惊。那双古井一般平静眼睛,要是泛起涟漪,想必很有趣吧。 “啊。”正在打坐的辩机突然觉得背后一凉,猛的张开眼睛。 “怎么啦?师弟。哦,不对,现在应该是住持大人了啊。”另一个年长一点的僧人摸摸头,傻笑了一下。 “师兄你莫要取笑我了,什么大人不大人的,辩机不过想钻研佛法罢了。刚刚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心悸起来,怕是我钻研的不够才让心魔有机可乘吧。”辩机笑了笑,却无半分的惊慌,仿佛之前是别人听错了一般。 “你啊,你啊,也不知道怎么说你好,明明比我年幼,说话做事却又老成的很,一点都没有年轻人的朝气啊。不过,就是因为这样你才能够静下心来的吧。怪不得师傅会把住持之位传给你了。不过……”年长的僧人顿了顿,轻轻的叹了口气。 “师傅临终的时候说你有一个劫数,就在这皇宫里面,过了劫数天下太平,你也可以立地成佛。过不了……”或许是觉得不吉利,那个年长的僧人不在开口了,只是拍了拍辩机的肩膀“等到作法完毕你可一定要回来哦。” “恩。”辩机点点头,劫数吗?原以为祭完天便可回去,没想到却要留下,不过只要心是干净的,那些妖魔也无处可待吧。菩提本无树,何处惹尘埃?辩机不再多想,闭上眼睛,再一次打坐。 时光怕是最无情的了,不管你如何焦急,如何请求,它的脚步都是一样的,从不为谁而停留,也从不为了谁而加快。就在清露的焦急的踱步声中,晚宴也即将开始。 清露把朝凤的头发绾成结鬟式,上面斜插一只玉燕钗,又小心翼翼的点缀上了一些羽毛点翠的头花。又把头发小心的挑出两缕,垂在脸颊旁边。清露梳完头,退后两步觉得有一些素了,便又加上了支仁风普扇簪才算满意。 衣服上面,清露也不敢大意。小心翼翼帮朝凤穿上金线缂丝的印花短襦,下着宫廷特制的百鸟裙。这百鸟裙是皇后送来的,是将多种鸟类的羽毛捻成线,同丝一起织成面料而制成的裙子。其色泽艳丽、变化无常,正看为一色,反看又是一色,日光中一色,阴影中又是一色,且能呈现百鸟形态,可谓巧匠绝艺。这种裙价值百万黄金,就是在宫里也是极少见的了。 穿着完毕,清露又拿来披帛给朝凤佩上。这披帛以轻薄的纱罗裁制,上面印有百花的图案,缠绕于双臂之间,走起路来,随着手臂的摆动而飘舞,使朝凤看起来更增添了轻柔潇洒、风情万种的韵味。 装点完毕,清露才敢大声的呼气“再没有比我们殿下更美丽的了,这样到时候即使殿下真的在晚宴上面答不出来了,别人看见殿下的样子便也舍不得苛责什么了。”清露被自己的话逗的笑了笑,这样殿下总算可以混过去了吧。 还没有等清露的笑容消失,朝凤就开口打击到“你不是说其他人也早就为晚宴做了准备吗?你以为她们在打扮上面会放松吗?” “这……”清露有一些语塞了,不过她很快又恢复了过来“不会的,殿下您放心吧,这么好的东西奴婢可是第一次看见啊,只怕也只有皇后娘娘能拿的出来,其他殿下怎么和您比呢?再说了,您天生丽质,就是这容貌方面也是不怕和其它殿下比的啊。” 关于容貌,这一点清露并不是在奉承朝凤,朝凤母妃当年宠冠六宫,风头无人能及,凭的可不就是一副好相貌。 而朝凤也顺利的遗传了她母妃的容貌,眉若素柳,唇似红樱。肌肤盛雪,发如墨染。双眸水光潋滟,却不娇柔,反而有一种说不清的味道,却更加的吸引人,像是罂粟花一般,美丽却致命。 “如果你不想因为去迟了而受罚,就快走吧。”朝凤挑挑眉,召唤回清露的魂魄,不等清露答话就先走了。 “殿下,殿下,您等一等啊。” 听着清露的呼唤,朝凤挑了挑嘴唇,又有戏看了啊,不知道今天的晚宴会有什么惊喜呢?呵呵…… 第二十一章 晚宴 祭天大典结束后,为祭天所准备的暗色器具就全部被宫人收起来了,改放上了为晚宴准备的亮色器具。红色的宫灯被高高挂起,金色的烛火透过红色的纱绢,把整个会客厅映射的更加华美。 朝凤看着一室的笑靥也跟着笑了笑,轻轻的抚了抚垂下的发丝。呵呵,在这觥筹交错,浮光流转之间,这些笑容会保持多久呢?这笑容里含的真心又有多少呢?只怕比这烛火还要玄幻,比那茶水还要清淡吧。 “妹妹给姐姐请安。”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幅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使得步态愈加雍容柔美,三千青丝用发带束起,头插蝴蝶钗,一缕青丝垂在胸前,薄施粉黛,只增颜色,双颊边若隐若现的红扉感营造出一种纯肌如花瓣般的娇嫩可爱,宽大的水袖使思雅整个人好似随风纷飞的蝴蝶,又似清灵透彻的冰雪…… 思雅走到朝凤的面前,侧身一个万福。抬眼时眼波流转,盈盈的笑意都快要溢出来了,好像完全忘记了早上发生的不愉快。 “呵呵,妹妹倒是好眼力啊,我站的这么偏,妹妹居然还可以一眼就看见我。”朝凤笑了笑,微微的侧身躲开了思雅伸过来的手。 “你……”思雅的脸色白了白,不过很快的,她又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收回手,还是巧笑嫣兮的看着朝凤。 “妹妹有话就直说吧,我可没有吹冷风的习惯,若是妹妹喜欢,那么请自便,恕不奉陪。”朝凤无意和思雅纠缠,抬腿就要离开,就听见思雅身边的丫鬟说话了。 “殿下,算了吧。既然朝凤殿下不乐意,您有何苦上赶着受这样的闲气呢?您把别人当姐姐,别人可不一定.......”虽说是丫鬟,但是她身上的衣服却也是极好的,甚至要超过一些小官家的小姐。 “彩云,闭嘴,莫要惹的姐姐生气了。”思雅皱皱眉,轻轻的拍了拍彩云的肩膀,但眼睛里面?瘴蕹庠鹬?猓??羌绦?醋懦?铩?p>“思雅殿下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说我们殿下不顾姐妹情意吗?”清露上前挡在思雅面前,想要护住朝凤。 哼,这个思雅殿下啊,枉费皇帝陛下还总是夸奖她。她现在分明是想陷朝凤殿下于不义啊,这个彩云会这么说,八成也是思雅殿下自己教导的吧。真坏,还喊这么大声,讨厌鬼。清露气鼓鼓的望着思雅她们,正要继续教训却被朝凤拦到后面。 “多嘴,本公主说话的时候怎么轮的到你插嘴,如此没有规矩,要是让人看见的肯定要笑话本公主教导无方,连个下人也训不好了。”朝凤顿了顿,看看彩云“你的伤好了?呵呵,看来这个板子还是不够重啊。” 彩云像是想起什么,身子轻轻的开始发颤,不敢在多话了。朝凤看也不看思雅一眼便径直离去了。 “嘿嘿,刚刚看你教训她可真痛快啊,你可没有看见她刚刚的脸色啊,哈哈哈哈…….”长乐凑到朝凤面前,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愉悦。 “长乐,你又在干什么。”朝凤还来不及回话,长乐又像她突如其来的到来一样,又突如其来的离开了。 “长平,长平,你刚刚没看见…….”长乐蹦蹦跳跳的跑到姐姐长平面前,绘声绘色的长平说起了刚刚的事情,还时不时手舞足蹈一番,却总是被长平按下。 今天晚上,长平和长乐换上了一模一样的衣服。都是束腰葱绿撒花软烟罗裙,外罩一件逶迤拖地的白色梅花蝉翼纱。两个人都挽成一个简单的碧落髻,不过在发饰上有微妙的不同。 姐姐长平头上簪的多宝镂空金尾凤蝶簪,蝴蝶翅膀是向右的,而妹妹长乐的则是向左的。这两支簪子,是和贵妃命人特质的,两支簪子拼起来就是一只完整的蝴蝶。 两个人的打扮虽然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体现出来的气质却完全不一样。姐姐温柔大方,妹妹可爱俏皮,两个人站在一起,也算的上是一道美景。 “恭迎陛下,娘娘。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随着宫人的唱喏,满座皆起立迎接。 “各位爱卿请坐吧,此次祭天,望天佑我大夏…….”皇帝还在喋喋不休说着早就烂熟于心的开场白,下面的大臣们也跟着随声附和。 朝凤无心听这些客套话,小心的观察起来。果然今年来的不止是大臣,还有他们到了适婚年纪的子女,看来这一次晚宴的目的已经明确了。 “父王,女儿愿意为各位王叔操琴助兴。”一个娇柔的声音传来,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到思雅哪里。 “哼。”与此同时一声冷哼也随即响起,朝凤看了看长乐的动作,暗笑了笑,又是在气被思雅抢了风头吗?也是啊,毕竟今天的主角可是她们两姐妹,这心里肯定不好过吧。而且,思雅的琴艺的确不错,到时候怕是还要盛过她们。 不过…….朝凤的手指轻轻的在杯沿上滑过。朝凤想起了欣嬷嬷的话“有的事情不是看做的多好,关键是看是谁做的。” 呵呵,思雅年纪不够,而且她母妃的身份……她这样做的效果,不过是再给和贵妃找不自在啊。那些大臣,王孙公子们,才不会真的在乎琴弹的有多好。他们只在乎你可以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利益。 朝凤有扫了一眼和贵妃,果然她虽然面色不悦,却也没有过多的表现。其他的后妃更是摆出看戏的样子。不过…….朝凤皱皱眉,嘉妃的表现有一些奇怪啊,按理说她没有必要放纵思雅这样啊,难道……. 果然朝凤还没有想完,思雅就又开口了“父王,单是思雅一个人弹琴,怕是各位王叔早就看厌了。不如思雅和哥哥一起,思雅弹琴,哥哥画画。如何。” “哦?如此甚好,难得你们兄妹两都有这份才情,那就一起吧。”皇帝笑着准了,他出来不愿意放过任何的炫耀机会,不管是炫耀什么。 果然,朝凤挑了挑眉,就知道嘉妃的打算没有这么简单。醉翁之意不在酒,嘉妃的主要目的原来是想表现显策吗?真是好如意的算盘啊,不过……..这么如意的算盘恐怕要得罪不少人啊。 还是一样欢喜的场面,不过很多人的眼睛里却没有了笑意。 第二十二章 表演 越是灯火通明的地方,就越是藏污纳垢之所。表面上越是巧笑嫣嫣,内心越是阴狠毒辣。 有了皇上的准许,其他的人自然只能随声附和。哪怕皇后现在气的都要把杯子摔了,也只能笑眯眯的说“既然皇上已经同意了,那你就去吧。” “多谢父王,母后。那思雅就献丑了。”思雅起身,盈盈一个万福,叫来宫人,命令他们把东西搬过来。 “哼,哗众取宠。”一边的长乐不甘心的抱怨了一声,却被长平一个瞪视咽了回去。 呵呵,东西准备的还真充分啊。果然是精心准备的吗?朝凤低头浅笑,嘉妃是想靠这个让其他人知道显策多么受宠,好笼络人心吗?这一场戏果然是有趣的很啊。 思雅入座,玉手轻挑。只见那芊芊玉指在琴弦上风快的弹奏着,琴声尖利,高昂,却不突兀。犹如无数烈马跑去,壮怀激烈……忽而手指一转,却听琴声委婉却又刚毅,券券而来,又似高山流水,汩汩韵味。 显策顺应着思雅的琴声节奏,在宣纸上面挥毫泼墨。显策的动作虽快,却不显得急躁,反而显得潇洒。 轻拢慢捻抹复挑,思雅以十指在琴弦上舞蹈这。笔扬,笔落显策在宣纸上绘出山河。 慢慢的的思雅的动作开始放慢,显策也到了收笔的时候。随着思雅十指猛地一划,琴声骤然拔高,余音袅袅,不绝如缕。显策伸手一挥,甩墨于宣纸上,造就点点山河。 一曲终,思雅缓缓起身,淡笑,柔声道“思雅献丑了。” “好,好,好。哈哈哈…….”皇帝大笑“不愧是朕的女儿,果然不错。这曲子叫何名啊?为何朕从来没有听宫人弹奏起过。” “启禀父王,此曲名为锦绣河山,是思雅所创,故父王之前没有听过。”思雅抬头,一个浅笑“思雅知道父王为边关之事担忧,思雅一介女流,自知不能前往边关,为父王您消忧,唯有每日诵经乞佛,望天佑我大夏。便做出了这曲锦绣河山。” “哈哈哈,不愧是朕的思雅,果然好。难得你有这份心啊。”皇帝又笑了笑,接着说“那么显策呢?把你的画呈上来朕看看吧。” 既然皇帝都发话了,宫人自然不敢怠慢,小心翼翼的把画呈了上去。 “这…….”皇上看着手里的画皱皱眉“这画画的虽好,可我大夏儿女自然该征战四方,绘画之事不过是玩物,你莫要玩物丧志啊。” “臣妾有罪,还请陛下责罚。”嘉妃从椅子上面站起来,走到中央跪下,泪眼婆娑的望着皇帝。 “爱妃何罪之有啊?”看见嘉妃有如清晨带着露水的花朵,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样子,皇帝还是心软了。 “都是罪妾教子无方。”嘉妃泫然欲泣“罪妾原也劝过显策好好读兵法。可显策却和罪妾说皇上身体硬朗,必可永享江山,有陛下在,那做儿子的自然不必过度操心。罪妾深觉有理,便不再逼着显策。” “爱妃快快请起啊,你身子不好,受不得凉啊。显策,你要谨记,不可事事依靠他人。不过你的画画的的确不错,来人,把前几天东洋进贡的羊脂白玉笔赏给显策。”皇上笑了笑“不知除了显策和思雅,还有谁多才一些啊。” “父王,思雅听说朝凤姐姐可是准备了好长时间的啊,您不想看看吗?”思雅笑眯眯的说,顺便扫了扫朝凤。 “是吗?那么凤儿就展示一下吧。朕也想看看啊。”皇上饶有兴趣的望着朝凤,期待着她的表演。 “殿下,这……”天啊,殿下可从来没有准备过啊,思雅殿下之所以这么说肯定是在报复刚刚发生的事情。清露现在心乱如麻,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焦急的看着朝凤。 “呵呵,女儿不才,不如妹妹琴艺精妙,就展示一个别的吧,还请妹妹帮忙啊。”朝凤也不急,慢慢的放下茶杯看着思雅。 “呵呵,姐姐说笑了啊,妹妹哪里有本事帮姐姐的忙啊。”思雅硬挤出一抹笑容来,表面上的仍然是温柔的样子,内心却是忐忑不安。因不知道朝凤打的是算盘,所以不敢贸然答应下来。 “是吗,既然妹妹不答应,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朝凤笑了笑,做势要坐下。 清露长长的出了口气,殿下真是好计策啊,料定了思雅殿下不敢轻易答应,将计就计。这样就算是皇上也不能说什么了,而且既然是思雅殿下自己拒绝的,那她也就不能在编排朝凤殿下。殿下果然聪明啊。 可是,还没有等清露的气喘,思雅的话又让清露把心提起来了。 “既然姐姐都怎么说了,那妹妹怎么能不帮忙啊?毕竟我们可是姐妹啊。”思雅表面温婉,却在心里冷笑了几声。呵呵,有这么多人在,料定她朝凤也不敢干什么,只不过是想让我拒绝了,她好下台罢了,我就不相信她朝凤还能翻出花来。 “朝凤知道妹妹的舞艺和琴艺一般出众,还请妹妹舞一曲羽衣霓裳舞。”出人意料的朝凤?彰挥型仆眩??撬?斓拇鹩a恕?p>难道殿下已经准备好了吗?可是殿下怎么没有说啊,害人家担心半天啊。清露咬咬嘴唇,有一些别扭。果然殿下还是不相信自己吗? 乐师很快就奏起了乐,伴着悠扬的乐声,思雅翩翩起舞,宽大的裙摆使她看起来就像飞舞的蝴蝶一般,衬着她更加的楚楚动人。但是,奇怪的朝凤在旁边一动不动,不论思雅跳的多么优美,朝凤都只是笔直的站着,没有任何的动作。 果然,只是虚张声势吗。思雅嘲讽的笑了笑。 嘿嘿,原来殿下没有刻意隐瞒自己啊。清露傻傻的笑了笑,突然又反应了过来,不对啊,那么殿下岂不是真的没有准备吗?天啊,这可如何是好啊,总不能让殿下干站着吧。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朝凤是没有准备好,又要硬逞能的时候。突然,朝凤的手臂极快的动了几下,银光一闪。只见思雅身上的白色纱衣破碎开来。 “啊!你这是干什么?”思雅受到了惊吓,也顾不得什么姐姐妹妹的了,直接怒斥出来。 “没什么,只是应了刚刚妹妹和三皇兄的景,也作了一副锦绣河山图。”朝凤抖开纱衣,果然,纱脱落的地方和显策画上的河山一般,整件衣服的镂空处构成了一副画。 “哈哈哈,好啊,好。朕的孩子果然能文能武。”皇帝为了自己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显示自己孩子的本事而开心。 “凤儿的刀法是好啊,可是……”嘉妃的眼神暗了暗,,――嘉妃要说什么?朝凤有该如何面对? 第二十三章 请求 “凤儿的刀法是好啊,可是……”嘉妃的眼神暗了暗,“可是你为何要带着刀具啊,难道是对我们不放心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而皇帝的脸色也不好看了起来。像这样的场合,带刀具原本只是不妥。但是现在嘉妃的话却是暗指朝凤对皇帝不放心,对来往的大臣不放心。 “熙妃何出此言啊?凤儿的表演的剑器舞是经过本宫允许的。我大夏尚武,凤儿既然是公主,自然也要遵行。风花雪月,诗词歌赋普通人家都会了。唯有武,不能不兴。所以臣妾斗胆,准许了朝凤舞剑。而且……”皇后笑了笑“既然思雅都知道朝凤准备了好久了,那么思雅自然也知道朝凤准备的是什么了。既然是这样,那么这便是她们小姐妹的嬉闹,我们就别管了吧。” 皇后利用起了祖法,其他人自然不能说些什么了。而且思雅刚刚的确是用这个理由把朝凤逼上台来的,所以嘉妃也无话可说。哪怕现在嘉妃心里再恨,也只能是攥紧手里的帕子,面上还是要装出笑靥。 “皇后说的有道理,尚武之德是大夏的祖德,不可忘记。而且既然朝凤和思雅之前约好了,那便不是什么大事了。来人,去库房里挑一把好剑赐予朝凤。再把波斯新送来的软烟罗拿一匹过来,赐给思雅。”皇帝笑了笑,示意此事揭过。 “朝凤多谢父王。”朝凤行完礼,便径直回到座位上去了,好似完全看不见思雅还在发颤的身子。 “思雅多谢父王,不过思雅想下去先换套衣服,还望父王准许。”思雅咬咬嘴唇,恨恨的望了朝凤一样,却也无可奈何。只得拢紧了身上纱衣还幸存的地方,可怜兮兮的望着皇帝。 再得到准许后,思雅搀着她身边大丫鬟彩云的手,弱柳扶风的离开了。有了这件事的打岔,长平,长乐为选夫婿而准备的才艺自然就不能表演了。不过长平却很淡然,反正这个表演是不及之前思雅的,这样一来反而轻松。 和贵妃和长乐的表情就更简单了,只要嘉妃和思雅不好,那么和贵妃和长乐就比过年还要高兴。 不论如何,晚宴还是还是在比较欢乐的气氛下,圆满落幕了。就在朝凤打算会寝宫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叫住了她。 “公主殿下的剑器舞?洳淮恚??墙f??枥髁耍?峙虏皇俏?颂?璨帕废暗陌伞!钡统恋哪猩?诔?锉澈笙炱稹肮?鞯钕驴刹桓锰?枥髁税。??蝗簧巳松思骸!?p>“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小甄将军啊。”朝凤转过身子,笑了笑,凑到甄瑾耳边压低了嗓子说道“不过,这句话朝凤恐怕要还给将军了,朝凤一介女流,有什么伤不伤的啊,再说了,就是伤了也没有多大的力气。倒是,将军,该小心的是您啊。” “男女授受不亲,请公主自重。”甄瑾显然不习惯和朝凤在这么近的距离说话,甄瑾退后两步,和朝凤拉开距离,一脸正色。 “呵呵,将军多虑了。”朝凤摇了摇手中的树叶“朝凤不过是帮将军拿一下发上的树叶罢了。不过,这误解产生的容易,消失的却慢,呵呵……”朝凤笑了笑,望着甄瑾不再出声。 “身正不怕影子邪,若是问心无愧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甄瑾不才,但是甄瑾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甄瑾的声音不大,但是坚定异常。 朝凤挑了挑嘴角,果然坚毅正直,不愧是军神世家。不过…….朝凤看了看地上被月光照耀的有如鬼怪的树影轻轻的开口“公道自在人心吗?那也要听的人真的有心才可以啊,若是言者有意,听者无心,不是说了也白说吗?而且这言者可不一定是好意,听者也不一定怀了好心。” “哼。”甄瑾低头思索,满脸不赞同之色,可却又没有办法反驳朝凤,因为现实就是这个样子的。甄家世代忠良,还不是要被皇帝所防。 不知为什么,甄瑾的眼前突然浮现起了熙妃小时候的样子。小小的身子,肉呼呼的脸蛋,长的虽然不想现在这样的倾国倾城,却也是极可爱的。那个时候的妹妹是非常爱笑的,一笑起来脸上就有两个深深地笑涡,看起来极其的讨人喜欢。加上家中的女儿又少,所以几乎是一个家都围着这个小妹妹转。现在自己的耳边还记得那甜甜的“哥哥,哥哥。”的声音。 可是现在呢?甄瑾记忆里的小妹妹,开始变成黑白的,然后一点点的剥落。甄瑾知道那个曾经的小妹妹,现在的熙妃娘娘过的?詹缓谩d呐滤?衷谟姓饷炊嗟闹楸k资危?呐孪衷诓宦酆问彼?牧成?脊易判θ荩?墒悄怯衷趺囱?空玷?褪侵?浪??牟缓谩?p>可是……可是……甄瑾握紧了拳头。没有办法,就算自己知道,就算整个甄家都知道他们的小心肝不开心了,可又能怎么样呢? 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做不到。甄瑾心里突然有了一种深深地无力感,这种感觉哪怕是曾经单枪匹马,被敌军包围的时候也没有出现过的。可是现在,就在这华美的宫廷里,就在了和平的背景下,甄瑾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绝望,是这么的无能为力。 “甄将军,小甄将军。”朝凤轻轻的唤了唤,见甄瑾没有反应,便提高了嗓音又叫了几声,终于把甄瑾的魂魄召了回来。“现在天色也不早了,甄将军身份特殊,又是男子,不便多留。快些回去吧。”说完朝凤转身就要离开。 “朝凤殿下,请等一等。”甄瑾突然开口叫住朝凤“上一次我妹妹,不对,是熙妃娘娘的事情要谢谢您了。” “不客气,举手之劳罢了。而且我名声一向不好,处死几个多嘴多舌的宫人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朝凤?彰挥谢毓?碜樱?廊皇潜扯宰耪玷??p>“请求您,下官请求您,保护熙妃娘娘,不要让她受到伤害。”说完这个哪怕被敌人用刀子抵着脖子,也不肯服软的汉子居然跪下了。 “甄将军,您这是干什么啊?快快请起啊,殿下这…….”清露慌了神,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哦?朝凤何德何能,要让甄将军求我呢?甄将军又是以什么身份求我呢?”朝凤还是没有转身,就连声音都没有波动一下。 “下官……下官是以一个哥哥的身份请求您的。”显然第一次哀求别人,让这个号称最强的将军不大自在,还是他还是没有起身。 “我知道了,我会的,为了一个哥哥。”朝凤点点头,不等甄瑾有任何的反应就率先离开了。 第二十四章 喧闹 织促在草堆里骚动着,述说着不为人知的悄悄话。不知为何,今晚的月亮格外的明亮,仿佛誓要照亮整个宫廷一般,却无奈被一朵乌云遮在前方,只能黯然退场。 “殿下,甄将军的意思是……”清露不敢耽搁,快步跟上朝凤。刚刚的事情对清露的冲击很大,直到现在,清露还没有办法把那个跪在地上的一脸无措男人,和大名鼎鼎的军神联系起来。 “什么甄将军,贾将军的?”朝凤歪歪头,好像完全听不懂的样子“怎么还没有到床上,你就做起梦来了。” “是,想必是今日太忙,奴婢糊涂了。”清露虽然还是不太明白,但是总算是知道什么叫做非礼勿言了。 朝凤把玩这手上那片从甄瑾头上拿下来的树叶,望了望远方的月亮。慧极必伤,明珠易蒙尘,甄将军…….祝你好运啊。 朝凤回到清凉殿,刚刚睡下没有多久,就被急促的拍门声闹醒了。“殿下,殿下出事了。” “唔…….”朝凤抚了抚额头,很快就清醒了过来。朝凤起身,叫来睡在外围的清露说道“伺候本公主更衣。” “啊?是。”虽然现在的清露还不是非常的清醒,完全不明白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听着外面的动静,就知道事情肯定不小。 “娘娘,娘娘您不可以进去,我们殿下还在……啊。”小丫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清脆的巴掌声打断。 “闭嘴,你一个小小的丫鬟也敢来挡本公主的路?来人拖下去,直接打死。”一个阴冷的女声响起,不过短短的一眨眼的时间,眼看那个小丫鬟就要没命了。 “住手,哼,本公主倒是要看看谁敢动一下。”朝凤也顾不得什么仪态不仪态的了,不等清露更完衣,朝凤就直接推开门出去了。 “我还当是下人们又偷懒,把野狗放进来了呢。没想到原来是思雅妹妹还有嘉妃娘娘啊。不过这么晚了,不知道妹妹和娘娘在吠什么?”朝凤半靠在清凉殿的宫门上,嘲讽的望着嘉妃母女两个。 “朝凤,我平时敬你才叫你一声姐姐的,你不要不知好歹。”此时的思雅,完全没有了平时在皇帝面前的温文尔雅,反而显得尖锐异常。 “刚刚是谁打你的?”朝凤完全没有理会思雅的话,径直走到刚刚被打的丫鬟面前问到。 “天啊,小翠……”追过来的清露,站在一旁惊讶的看着小翠脸上的伤。那一巴掌极其用力,不仅在小翠的脸上留下了指印,那尖锐的指甲,甚至直接划破了小翠的皮肤。 “看来进来的不是野狗,而是疯狗啊。”朝凤笑了笑,冲思雅走了过去。 “不过是一个下人,打她本公主还嫌手疼,啊!”思雅的话还没有说完,整张脸就被朝凤一巴掌打的偏了过去。 “朝凤!你这是干什么?”看到女儿挨了打,嘉妃在也坐不住了。挥开宫人,不耐烦的呵斥到。 “呵呵,没什么啊,既然妹妹嫌手疼,那我这个做姐姐的就帮帮她。”朝凤的声音听起来轻柔缓慢,但是动作可不轻。朝凤一把拽过思雅的手,一个用力,只听见得“咔吧”一声脆响,思雅的手就被朝凤扭成了一个诡异的弧度。 “啊……”思雅脸色发白,剧烈的疼痛让她连喊都喊不出来了。不过比疼痛更可怕的是内心的恐惧,现在朝凤看自己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死人,如果这个时候朝凤拔刀杀了自己,思雅也不会觉得奇怪。 “哼。”朝凤冷笑一声,把思雅从寝宫的门前直接甩了下去,还好下面有宫人接着,才不至于让思雅摔伤。 “朝凤!”嘉妃看着女儿身上的伤,气的发抖。自从被皇帝临幸之后,嘉妃何时受过这样的气?加上嘉妃又给皇帝生了个儿子,现在可以说就是连皇后都要让她三分的。 “怎么了嘉妃娘娘,很生气吗?不过朝凤要奉劝您一句,有火气请回到自己的寝宫撒去,这里是清凉殿!本公主以清凉殿主位的身份,命令你们带着下人离开这里。”朝凤脸上的笑容一点点的消失,刚刚朝凤对思雅所做的事情明确的告诉了嘉妃,如果不离开的下场。 “你……”嘉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让自己稍微平静一点点。又过了一会,嘉妃的脸色终于正常了一点。 “嘉妃娘娘,您可以在这里继续发火,就是不知道我的思雅妹妹熬不熬的到您发完火了?”朝凤挑了挑嘴角,这个笑容却没有达到眼底“朝凤刚刚只不过是给妹妹松了松骨,但是如果还不快一点接回去,呵呵,那朝凤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见妹妹弹琴了啊。” “哼。”嘉妃瞟了一眼朝凤,然后细细的检查了一下思雅手上的伤,发现只是关节脱开了,便把思雅交宫人,命令宫人马上把思雅带回去,交给太医院治疗。 “朝凤,你今天的所作所为就不怕我禀告皇上?”嘉妃瞪着朝凤,口气里夹杂着威胁。 “呵呵,娘娘若是有心告诉父王,也不必亲自过来啊。毕竟娘娘告状是速度可是有目共睹的啊。”朝凤丝毫不觉得害怕,如果嘉妃真的有意找皇帝告状,便没有必要到这清凉殿来了。 而且…….朝凤看了看嘉妃带来得宫人,来得人并不多,两只手就能数的清楚。也许是不想让人低看她,也许是为了让别人忘记自己以前的奴才身份,嘉妃极其的讲究排场,身边总是拥簇着一大群的下人。可现在呢?朝凤笑了笑,看来嘉妃是不想引人注目啊。 “你很聪明啊,朝凤,不过本宫要看看这个你怎么解释?”嘉妃冷笑了一下“来人,抬上来…….”――预知何物,下回分解。~~~~~~~~~~~~~~~~~~~~~~~~~~~~~~条文喵~~~~~~~~~~~~~~~~~~~~~~~厚颜的求个收藏 第二十五章 冬梅 “你很聪明啊,朝凤,不过本宫要看看这个你怎么解释?”嘉妃冷笑了一下“来人,抬上来…….” 随着嘉妃的一声令下,两个身体强健的粗使下人,抬着个上面盖着白布的架子,架子上还往下滴着水。 这个担架一般的东西,朝凤再熟悉不过了。犯错的宫人,别的宫的细作,他们最后都会被送上这个架子,然后去一个不需要勾心斗角,也不会再挨罚的地方。 朝凤的眼神暗了暗,架子上的东西每一个人都知道是什么了,所以宫人们的脸色都有一些不好看,个别胆小的宫人甚至都颤抖了起来。 “凤儿不打开看看,里面的什么东西?”嘉妃吊起眼睛,轻蔑的看了看朝凤。 “殿下……”清露拉住朝凤的手,摇了摇头,示意朝凤不要过去。狼奴小四也感受到这里凝重的气氛,拨开人群,走到朝凤的旁边,用身子挡住朝凤,似在给予朝凤保护一般。 “呵呵。“朝凤弯了弯嘴角,脸上并无恐惧之色。朝凤慢慢的顺着寝宫的台阶上走了下去,走到架子前,一把就把白布揭开了。不就是死人吗?人都会死的,又有什么好怕的。真正让人胆寒的反而是那些活人。 “啊!这不是冬梅吗?怎么…….”看到了架子人,周围的宫人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开始小声的议论了起来。 “不想死的,通通给本公主闭嘴,谁再敢发出一点声音直接拖下去杖毙。”朝凤皱皱眉,怒喝一声,终于让四周安静了下来。 朝凤抚了抚被周围的喧闹吵的有一点疼痛的额头,自从有了梦魇之症后,朝凤就极容易因为休息不好而头疼。朝凤用力的摇了摇头,好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一点。 朝凤看了看架子上面的躺着的人,这的确是自己宫里的丫头――冬梅。现在的冬梅就这么静静地躺在那里,躺在这个简陋的架子上。看的出来,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很痛苦,那曾经姣好的脸蛋,皱成了青紫的一团。 朝凤还记得这个小宫女虽然出身并不好,但是她身上却有一种特别的傲气,这傲气曾经让她吃了不少的苦头,可她从来没有改掉这份傲气。这可能就是她叫冬梅的原因吧,不论环境多么的艰苦,多么的寒冷,梅花依旧以它特有的傲骨竖立在风雪之中。 冬梅以前十分的喜洁,身上穿的虽然是三等丫头的衣服,却总是笔挺的,不带一丝的污渍,褶皱。可是现在呢?曾经总是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现在纠结不堪,上面甚至还纠缠着一些水草。曾经保护的好好的,几乎和新的一样的衣服,现在湿哒哒,皱巴巴的粘在身上。 现在四周静极了,不只是因为朝凤的命令,更是因为那一份同为下人的悲凉。因为是下人,所以只要主子不高兴你就得死。就因为是下人,所以你连自己的灵魂都不可以有,就因为是下人,所以就算你死了,也没有人会在乎。 “嘀嗒……”冬梅身上的水滴落了下来,打在青石砖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有一种不可名状,却让人无法忽视的悲哀慢慢的笼罩开来。这种悲哀,就像这空气一般,虽然看不见,却笼罩在没一个人的身上,心头。 “朝凤,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嘉妃看都没有再看冬梅的尸体一眼,而是直勾勾的盯着朝凤看,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什么破绽。 “呵呵,嘉妃娘娘又在说笑了,不过朝凤的确有很多的话想说。”和嘉妃猜测的完全不一样,朝凤的脸上莫说是惧怕,就是连多一分的波澜都没有,反而看起来平静异常“请问嘉妃娘娘,朝凤的宫人为何会失去性命?而且,她身上粘的是娘娘宫中的华清池里养的红蕖吧?” “哦?怎么说你要告诉本宫,这个贱婢干了些什么你都不知道吗?”嘉妃冷笑了一声,明显完全不相信朝凤的话。 “娘娘有话就直说吧,这天快亮了,您不希望此事闹大吧?而且…….娘娘的身体在父王面前不是一向孱弱的很的吗?莫要让这死人身上的晦气,冲撞了娘娘的贵气啊。”朝凤半靠在清露的身上,半是不屑的看着嘉妃。 “你……..”嘉妃似乎是有所顾虑,皱皱眉,扫了扫被思雅之前的冲撞引来的宫人。顿了半天,却没有开口。 “既然娘娘不愿意说,那还是朝凤来说吧。今日娘娘来找朝凤,就连晚宴上收了惊吓的思雅,都过来给娘娘助威了,可怎么不见三皇兄?娘娘您不是一向以三皇兄为傲,恨不得把皇兄绑在身上吗?看来这一次的事情和我的三皇兄有关系吧?那么下面的事情,就不需要朝凤再继续了吧?”朝凤懒洋洋的抬了抬头,半眯着眼睛看着嘉妃,顿了顿继续说道。 “人多口杂,而且这里有谁的人朝凤可不敢保证。不过,朝凤倒是有一句话要劝告娘娘。”朝凤直起身子,看着熙妃“娘娘与其整天怨恨蜜蜂易被鲜花所惑,不如好好找一个笼子把蜜蜂关起来。” “哼,那本宫还要好好谢谢你啊。不过,凤儿你既然是清凉殿的主位,那么本宫也希望你不要有负这个称呼啊。”嘉妃挑了挑嘴角,可是这个笑容却叫人怎么看,怎么觉得不舒服。就像是被一条吐这信子的毒舌盯着一样。 “朝凤就不劳娘娘费心了,娘娘要是有这个功夫,不如快一点把这里打扫干净。毕竟死者为大,而且…….”说到这里,朝凤顿了顿,收敛起了笑容“冬梅为何而死,为谁而死,娘娘的心里非常清楚吧?” “来人啊,带下去,处理掉。”嘉妃皱皱眉,叫来宫人,发下命令。 “处理?娘娘真的好狠的心啊。”朝凤看了看冬梅的小腹,冬梅以前可是杨柳细腰,现在就算是溺水了,肚子里涨水也不至于如此。朝凤看着嘉妃,有一些玩味的笑了笑。 “来人,好好把她安葬了。”嘉妃皱皱眉,似有不甘,但是还是屈服了,选择听从朝凤的建议。 “既然现在没事了,那么朝凤就先回去了。真希望娘娘等一下不要再来了啊,毕竟朝凤的睡眠一向不好。哦,对了,如果娘娘也患上了梦魇之症,我们倒是可以好好聊聊。”朝凤看了看冬梅的尸体,又看了看嘉妃,轻轻的笑了笑。 “呀,朝凤怎么差一点忘记了啊。”朝凤拍了拍额头“虽说现在天色晚了,但是娘娘可以起来,别人也自然可以。这天上的星星这么多,总有这么几颗会盯着人间发生了什么的,不是吗?” “好了,你们都散了吧。清露,扶本公主回去吧。”朝凤伸出手,搭在清露的手上。 临走前,朝凤用余光看了看愣在原地,青白着脸嘉妃,呵呵,今晚恐怕又有人睡不着了啊。只是可怜了这大好的夜晚,还有那芬芳的梅花。 第二十六章 思念 回到寝宫的朝凤,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倦意。但是,朝凤却觉得很累,也说不清为什么累,只是感觉到内心非常的压抑,压抑的她都喘不过气来了。 “殿下……..”清露走到朝凤的身边,有一肚子的话想要问。嘉妃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来?殿下刚刚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嘉妃听了脸色这么难看,还有……..还有冬梅,冬梅前几天还是非常开心的,怎么突然就…….. “你想问什么?”太累了,真的太累了,累到连继续带起面具,伪装自己的力气朝凤都没有了。可偏偏自己的头脑又该死的清醒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试探,算计,小心翼翼居然成了自己的本能,甚至连思考都不需要,就可以直接攥住对方的弱点,然后一击毙命。 阴谋,算计这些东西对于朝凤来说就像呼吸一样的自然。每一天朝凤都要仔仔细细的去观察别人,在脑海里勾画出对方的内心。然后朝凤还要隐藏自己,甚至是暴露出一个虚假的自己,来让那些同样观察自己的人,有错误的认识。继而再利用这个留给别人的错误认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朝凤觉得自己的头有开始疼了,虽然阴谋算计已经变成了家常便饭。可是……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好累,真的好累啊。 “殿下!”一直站在旁边局促着的清露终于开口了。“殿下如果真的太累了就不要想了吧,奴婢身边也有很多让人觉得烦心的事情。可是您总不能因为这些烦心的事情把其它值得开心的事情也忘记了吧。” 清露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和朝凤说这些,也许,是因为刚刚朝凤搭在自己手上的手很凉。也许,是因为自己看见了,这个外人口里心狠手辣的殿下的另一面。也许,是因为殿下故作镇定,却还在发颤的身子。 朝凤的瞳孔紧张的收缩了一下,怎么?连她都看出来了?连她都知道自己的心里在想什么了?果然还是没有用吗?这样无能的自己真的能够在宫里活下去吗? “殿下!”清露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胆子,但是清露却不后悔自己这么做,起码清露觉得现在的殿下需要自己怎么做。 清露坐在朝凤的床边,抱住朝凤,轻轻的哼唱起了自己家乡的童谣“荷叶可采莲,采莲何田田。鱼在荷叶东,鱼在荷叶西……” 清露一边唱,一边轻轻的拍打着朝凤的背脊。这首歌是自己的娘亲唱来哄自己睡觉的,自从娘亲不在了之后,每天夜里自己要是睡不着,或者是想娘亲,想爹爹了,清露就会自己唱给自己听,自己哄自己睡觉。然后在梦里。回到自己那个已经不存在了的家,回到爹娘的身边。 就在清露的歌声里,朝凤一点点的平静下来。哪怕朝凤明知道自己不可能改变,明知道明天还是要继续的算计。可是朝凤想休息一下了,哪怕只有一个晚上朝凤也想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朝凤闭上眼睛,让黑暗把自己包围起来。好久没有这样了,以前的母妃也经常会唱歌哄自己,母妃…… 那天晚上朝凤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的母妃带着弟弟,温柔的看着自己,招着手呼唤自己。朝凤第一次看见母妃笑的这么甜,这么发自内心,温柔的都让朝凤有了落泪的冲动了。 朝凤看着母妃的笑容,也不自觉的笑了笑。然后慢慢的走到母妃的身边。朝凤好想抱一抱自己的母妃,也好想扑进母妃的怀里,大哭一场。可是朝凤却不敢有什么大动作,生怕打碎了这难得的平静。 朝凤走到母妃的身边,颤抖的伸出手,想要摸一摸自己的母妃。可是,就在朝凤的手,快要触碰到自己母妃的时候。朝凤却看见母妃的脸突然痛苦的扭曲成了一团,自己的弟弟也消失了,鲜红的血液铺洒了一地,尖锐的哀鸣在朝凤的耳边炸了看来。 “不要!”朝凤惊醒,身上被噩梦吓出来的汗水把衣服都打湿了。朝凤抬起手,手上干干净净的,并没有什么血液,但是朝凤却感觉到了粘腻。 “怎么啦殿下?”清露听见朝凤的惨叫声,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殿下又是被梦魇之症惊扰了吗?不要紧的,只要醒过来就没事了。” 清露看着朝凤抖如筛糠的身子,想过去帮朝凤把被子盖好。但是清露刚刚伸出手,还没有碰触到朝凤便被拍开。 “别碰我。”朝凤拍开清露之后自己也愣了一下“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你先下去吧。” “殿下……..”清露看着朝凤,想要开口安慰,却不知道说什么好。是了,殿下的事情自己有知道多少呢?就算自己全部都知道了,有能帮的上什么呢?殿下现在的心一定很乱吧。 清露低低头,清露注意到刚刚朝凤说的是“我”而不是“本公主”,看来殿下的心情真的不好啊。清露告退离开,回到外屋,躺在自己的小塌上,透过镂空雕花的窗棂看着天边。 天色还没有亮啊,殿下才睡了不到半个时辰吧。母妃?殿下说的母妃是殿下的生母吗?清露翻了个身,听说这位娘娘是被冤枉了的,也是谋反的罪名,也是满门抄斩。不过,听说最后这位娘娘是孤寂的在冷宫中病死的啊。 清露探了探身子,看见朝凤面对着墙,侧躺着,一动不动。殿下也没有睡着吧,自己那个时候也睡不着啊。清露看了看自己的手,还记得当时爹爹把自己往马车上一抛,告诉自己不论如何都要活下去。那个时候爹爹的手攥的好紧啊,可是抛下自己后,爹爹却连一眼都没有看。娘亲虽然不停的催促着自己,叫自己快一点走,可娘亲的眼睛却分明流露着不舍 那个时候的自己是不是也向殿下一样啊?明明很害怕却还要装出一副没关系的样子。可是…….清露又回忆了一下,那个时候的自己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躲起来哭啊,那殿下呢?殿下哭过吗? 唔…….殿下好像不能哭啊。如果殿下一哭的话,整个清凉殿就会乱套了吧。要是殿下可以哭出来就好了啊,哭出来就舒服多了啊。 和清露想的一样,朝凤的确没有睡着。只要朝凤一闭上眼睛,就会看见一片猩红的画面。朝凤面对着墙,嘴里慢慢的数着数。这是朝凤以前常常玩的游戏,只要数到一百,母妃就会出现。 可是现在呢?朝凤记不得自己到底数了多少个一百了,从天黑数到天亮,又从天亮数到天黑。可是母妃呢?母妃在哪里啊?好像随着数字的不断增加,不止是母妃,就连其他人也离开了啊。现在呢?好像自己也马上要离开了啊。 朝凤冲着墙壁,扬了扬嘴角,就像是在梦里,那个要给母妃的,要告诉母妃凤儿过的很好的笑容一般。可是朝凤却发现自己努力了,却笑不出来了。 第二十七章 叹息 在经历了最深的黑暗之后,第一丝光明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上。要是人生也是这样就好了,可惜在你努力的冲破了一次次黑暗后,总会有新的黑暗等待着你。光明?真的有这种东西吗? 经过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冷静,朝凤已经没有了昨晚但是惊慌。即使还有,朝凤也能很好的把它们隐藏下来了。 从椒房殿请完了安出来的朝凤,正好遇见了熙妃,不过,今天的熙妃看起来?詹惶?茫?喟鬃乓徽帕常??旁斗匠錾瘢?土??阅肿乓?ПВ?蹂?裁挥欣砘帷?p>“朝凤给熙妃娘娘请安。”朝凤走过去,对熙妃行了一个万福。 “哦,是凤儿啊,过来坐坐吧。”熙妃听见朝凤的声音,抬头笑了笑,不过这个笑容却透着一股疲倦。 朝凤在清露的搀扶下,走到熙妃的旁边坐下。“娘娘不必挂心,甄将军吉人自有天相,定会平安归来的。而且,比起看见娘娘担心,甄将军的心里肯定是更愿意看见娘娘笑的吧。” “你这丫头啊。”熙妃笑了笑,轻轻的拍了拍朝凤的头,然后饶有兴趣的看着朝凤“说说看,你是怎么猜到我在想什么的?” “朝凤没有在猜,朝凤是看出来的。”朝凤笑眯眯的望着熙妃,在面对熙妃的时候朝凤还是比较放松的。以熙妃的家世,没有人敢对她怎么样。而且熙妃虽是将门虎女,却也不倨傲,单这一点就比嘉妃强多了。 而且以熙妃的身份,地位也没有没有必要去针对谁。后,宫里你争我夺,夺的是什么?不过是皇帝的恩宠,还有自己的地位罢了。这两样东西熙妃都不稀罕,而且只要打仗一天,就没有人能把这些从熙妃手里夺走。这宫里上上下下,唯一可以对熙妃够成威胁的怕只有皇帝吧。 不过……想到这里,朝凤抚了抚发丝,也顺着熙妃的目光看了看天边。皇帝,又称作天子,如果这老天非要针对你,你也逃不掉啊。 “朝凤是怎么看出来的啊,快说予本宫听听吧。”熙妃笑了笑,看着朝凤,眼里满满的期待,倒是把之前的忧愁冲淡了不少。 “娘娘身上还残余着檀香的味道,这个味道是佛堂里的。而娘娘平时又并非是什么信佛之人,可见,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要拜托佛祖了,才去临时抱佛脚的。娘娘,朝凤说的是不是啊?”朝凤歪歪头,看了看熙妃,调皮的笑了笑。 “是,是,是。什么都瞒不过你啊,不过你的鼻子还真是灵啊。本宫的确是去过佛堂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本宫是为了哥哥的事情?”熙妃笑着回答了朝凤的问题,然后继续期待的望着朝凤。 “娘娘脖子上面带的是求平安的符咒吧,可近期宫里并没有人身体不适,或者是要出远门的。能劳娘娘挂心的不就这么几个人吗?除了宫里的,自然就是宫外的了。”朝凤笑了笑,继续说到“朝凤听说,最近西域那边又不大安生了。看来又是军神出马的时候了啊。” “呵呵,朝凤你果然聪明啊,不但善于观察,而且这消息也很灵通嘛。我哥哥刚走你就知道了?”熙妃看着朝凤笑了笑。 “呵呵,这军神的名号这么响,军神府的一举一动朝凤不用查也知道了啊。”朝凤也像熙妃回报了一个笑容,然后把事情揭了过去。 “名号响亮啊?呵呵,世人都说军神府是多么多么的了不起,将军大人是多么多么的英勇善战。可是我宁可军神府不要这么了不起,哥哥也不要这么骁勇善战啊。”熙妃轻轻的笑了两声,不过,这一次的笑容,远没有上一次在接风宴前夕的那么灿烂,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甄家这棵树太高了,高的让人嫉妒,也让人担心。可偏偏,这林子又少不得要有一棵大树,来抵御狂风,保护森林。只怕这风停了,这树也该倒了。 可那有又什么办法呢?朝凤伸出手,抚摸了一下背后依靠着的大树。明明知道长的越高死的越快,可是不得不长啊。森林需要它,在森林里生活的动物们也需要它。就像是人,明明知道早晚会死,还是要努力的活下去啊。 朝凤偏偏头看了看熙妃的表情,她很清楚吧,很清楚以后的甄家会是什么样子的吧。 朝凤还记得第一次看见熙妃的样子,一进宫就能被直接封妃,这是多少后。宫佳丽梦寐以求的事情啊,可是朝凤却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一天的封妃大典上面熙妃在哭。那绝不是什么喜悦的泪水,而是绝望,彻骨的绝望。 朝凤伸手在地上随意的捡起了一块石子,把它投入到河水中。每一次甄将军出征熙妃就喜欢来这里,有时候看看天,有时候看看河水。朝凤以前也追问过熙妃,为什么要看?有什么好看的。 那时熙妃的回答,朝凤现在还记得。“因为这条河的水来自宫外,那里有我的家。因为这片天外面还有一片天,那是我的天。” 在宫里,朝凤见到的人多了,有人傲骨铮铮,有人一往情深,然深宫容易辜负有心之人。所以想要活下去就必须狠心,毕竟这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适者生存,不适者死亡,这就是生活啊。 “出事了,出事了,嘉妃娘娘那边出事了啊,朝凤殿下,皇上叫您过去。”一个宫人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到底嘉妃出了什么事?又和朝凤有什么关系?请听下回分解。~~~~~~~~~~~~~~~~~~~~~~~~~~~~~~条文~~~~~~~~~~~~~~~~~~~~亲爱的各位看官大人,有什么意见就尽情的提吧。喵一定会认真听取的哦,就是不要不理喵嘛。寂寞的喵会死的啊!!!!!!!拜托了各位看官大人,厚颜的求个收藏,拜托了,各位大人。 第二十八章 接招 “小翠?怎么啦?皇上怎么突然就要诏见殿下?”清露走过去,拉住小翠,帮她顺了顺气,突然清露像是想起来什么,欲言又止的看着朝凤“殿下,难道说是因为…….” “嘉妃?哼,她又闹什么幺蛾子了?朝凤,这好端端你怎么和她扯上关系了啊?”熙妃皱皱眉,她是不太喜欢嘉妃的,口蜜腹剑之人,不得不防。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朝凤笑了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那朝凤先告辞了,娘娘快带墨翟回去吧,瞧我们的小墨翟都睡着了啊。” “等一等。”熙妃出声叫住朝凤“本宫陪你一起去。” “朝凤先谢过娘娘了,不过请娘娘放心吧,朝凤还没有吃过亏呢。”朝凤笑了笑,起身欲走。 朝凤知道自己说谎了,嘉妃能走到这一步,容貌自然是一个原因,但是后,宫的美人多了去了,就算是她嘉妃楚楚可怜一些,也不会让皇帝新鲜太久的。昨天晚上的事情没人知道也就罢了,现在闹大了,嘉妃自然是想要千方百计的往外面推的。这件事,还是知道的人少一些比较好啊。 “朝凤是信不过本宫吗?本宫知道你有所顾虑,但是太过小心翼翼了,反而让人觉得你有所隐瞒。李嬷嬷,你把翟儿抱回宫吧,本宫去去就来。”熙妃把墨翟的交给李嬷嬷,看见朝凤还在犹豫,便又开口“就当是本宫还了你上一次的人情,还不行吗?” 听了熙妃的话,这个时候朝凤再拒绝就显的不近人情了,于是朝凤点点头,笑着说道“既然娘娘有这份心,愿意帮助朝凤,那朝凤也就不矫情了。到时候,若是父王责怪起朝凤来,还请娘娘给求个情。” “你这丫头,尽是嘴甜。放心吧,这一次是本宫自己要求去的,而且你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还给本宫戴了这么高的帽子,本宫若还是帮不上忙,那本宫可真是没脸了啊。”熙妃笑了笑,也不要下人跟随作陪,就独自走到了朝凤的身边,摸了摸朝凤的头发,安慰起朝凤来。 “嘉妃性子小,会生气是家常便饭,她告状也是常有的事情。不过这一次皇上居然这么急的传召你过去,看来这一次的事情可不小啊。”熙妃顿了顿,望着朝凤笑了笑“你刚刚猜到本宫的心思,那本宫也来猜猜你最近的事情吧。” “好啊,朝凤洗耳恭听。”朝凤把被风吹的飘荡起来的发丝,拢做一束,拨到耳后。然后做恭敬的样子,看着熙妃“学生还请先生明示。” “哈哈哈,咳咳,那老夫就开始了。”熙妃被朝凤逗的笑了笑,干咳了两声,放粗了声音说道“老夫愚见,如果猜错了,还请公主殿下见谅则个。能叫嘉妃和皇上一起担心的,自然只有嘉妃那个两个宝贝儿女了。” 熙妃顿了顿,看见朝凤点头了,便笑笑继续说道“思雅无非就是和你赌赌气,拌拌嘴。这样的事情思雅和长乐不是每一天都在闹吗?皇帝听了顶多笑笑。那么剩下的就是显策了。显策这个人看起来温良恭俭让,一向是得皇上喜欢的,嘉妃对他的期望也很大。不得不说有一些事情显策的确做的不错,起码看起来很不错。但是……” 熙妃看着朝凤,有一些狭促的笑了笑“色字同上一把刀,这不管男人的年纪大小,对美色的追求都是一样的。这一点可还真是忠贞啊,呵呵……..” “娘娘果然聪明,朝凤叹服。“果然,这深宫里又有谁的心思是真的简单的?就算之前被宠的再好,再善良,到了这深宫里也都会被这黑暗吞没的吧。朝凤的眼神眼神暗了暗。 “聪明?是不敢不学聪明啊,如果可以,真想这么就一直傻傻的活一世啊。”熙妃叹息了一声,不再开口。 傻傻的?不知道为什么朝凤突然想到年幼的自己,那个依偎在母妃身边,以为自己拥有全世界的傻孩子。回不去了啊,什么都回不去了啊。 接下来的路上,朝凤和熙妃一路无话,这是默默地行走着。清露在后面跟着朝凤,刚刚想说一点什么,缓和一下气氛就被小翠拉住了袖子。 “你现在开口能说什么?能帮得到殿下什么?你还是安静些,给殿下留一点空间,让殿下好好的静一静,想一想吧。毕竟做丫鬟的职责不是要让主子忧心,而是尽可能的让主子顺心。”小翠的声音极小,甚至没有惊动和她们只有几步距离的朝凤和熙妃。 “我…….”清露刚刚想开口,就被小翠用眼神瞪了回去,只好闭上嘴巴,默默地跟在后面。 奇怪了,这个小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清露用眼角瞄了瞄小翠,在心理偷偷的嘀咕了起来,说她是一个普通粗使下人嘛,她的心思又实在缜密了一些。而且她和殿下的关系实在微妙啊。昨天小翠被打了之后,殿下就叫自己送药过去,那个药自己闻了闻,那可是极是极好的药啊,就算殿下真的突然关心起下人来了,也没有必要用这么好的东西吧。 清露突然想到,昨天晚上自己去给小翠送药的时候,小翠的脸上并没有倦意,而且小翠也没有自行的去太医院求些药来擦,倒好像早就知道殿下会派人送要来。难道殿下早就看中小翠了? 清露摇摇头,自己就先否决了,若是殿下真的想重用小翠,为什么不直接收在身边。而且小翠刚刚还是急急忙忙的,怎么现在镇定自若了?清露皱皱眉,她这下真的有一些搞不明白了,可是这深宫里让人搞不明白的有何止是这一件事啊。 “到了。”朝凤停下脚步,看着宫殿的牌匾。呵呵,嘉妃,既然你要玩,本公主就陪你玩。 ~~~~~~~~~~~~~喵喵有话说~~~~~~~~~~~~~~~~~~~ 呐,亲爱的读者大人,不管您有没有留言,请一定全部看完啊,喵在此拜谢了。【鞠躬,打滚】 第二十九章 谢罪 嘉妃住的华清殿,以殿中的华清池闻名。在后,宫之中华清殿的规模仅次与皇后所住的椒房殿,但是华清殿里的东西却要比皇**里的奢华的多了。 站在华清殿门口等待的宫人看见熙妃愣了愣,赶紧行礼“奴婢见过熙妃娘娘,见过朝凤殿下。” “起来吧,怎么?嘉妃娘娘不欢迎本宫?”熙妃佯装生气的看着那个小丫鬟。 “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啊,只是……只是陛下只传唤了朝凤殿下,奴婢…….奴婢…….”小丫鬟看见熙妃生气了,连忙跪下谢罪,却又不敢违背皇帝的命令,让熙妃一起进去。 “好了,娘娘你就不要吓唬她了。”朝凤笑着拉过熙妃“是本公主让熙妃娘娘陪我的,有什么事情本公主担着。” “这…….这…….”见小丫鬟还是有一点犹豫,熙妃便开口了。 “怎么?本宫来都来了,你还要再叫本宫回去不成?”熙妃挑挑眉,威胁的看着小丫鬟。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小丫鬟吓的连连磕头求饶。 “不敢就给本宫让开吧,带路。”熙妃笑了笑,冲朝凤眨了眨眼。 “是…….”小丫鬟不敢再阻拦,只能恭敬的把朝凤和熙妃迎入宫中。罢了,罢了,既然是娘娘这么要求的,自己一个小小的丫鬟又能怎么样啊。 小丫鬟引着熙妃和朝凤穿过层层的回廊,到达了华清殿的内殿。然后在距离内殿还有百十来米的地方,小丫鬟突然像朝凤和熙妃行礼,拜别“娘娘,殿下,奴婢就送您们到这里。皇上下了令,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奴婢不敢抗旨,还请娘娘和殿下见谅。” “无妨,你下去吧。”熙妃挥退宫人,依附到朝凤的耳边,轻轻说道“你看,这谈话的地方是在内殿,周围有没有什么宫人,看来这事情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麻烦些啊。” “怎么?我们的熙妃娘娘怕了?”朝凤笑着调侃了一下熙妃,然后正色道“放心吧,再怎么麻烦,这事情找上门了还能怎么样啊?走吧,不然让她等急了,要不然又说不定会闹出什么事呢。” 熙妃挽着朝凤进了殿,就看见嘉妃带着显策,思雅跪在旁边,周围伺候的宫人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样子。 “朝凤给父王请安。” “臣妾给皇上请安。” “都起来吧,熙妃你怎么也过来了?”皇帝皱皱眉头,然后挥手示意免礼。 “臣妾想陛下了啊,听说陛下要召见朝凤,臣妾便硬要跟了过来,陛下不会嫌弃臣妾多事吧?”熙妃?彰挥衅鹄矗??且廊还蛟诘厣暇镒抛欤?醋呕实邸?p>“爱妃何出此言啊,快快请起。不是和你说了嘛,你无需行这些虚礼的啊。”皇帝走下去亲自扶起熙妃“你想朕,朕过几天去你那里便是。这么大的日头你没有晒着吧。”听了熙妃的理由,皇帝的脸色缓和了许多。 “晚几天,晚几天,陛下一点都不知道臣妾有多离不开陛下。”熙妃窝进皇帝的怀里小声的嘟囔起立,成功的把皇帝的最后一点点火气熄灭了。 朝凤扶着清露慢慢的站起来,趁着熙妃在拖延时间,赶紧观察起周围来。嘉妃原来就穿的素,今天更是一身的白衣,头上也仅仅绾了一根银簪子。朝凤终于明白什么叫要想俏,一身孝了。 嘉妃今天的穿着和华美的华清殿格格不入,却有一种别样的风味。朝凤看了看嘉妃微红的眼角,在心底里冷笑了一下,果然,又是靠泪水来博取同情了吗?真是老套的招数啊,可偏偏就是有人吃这一套。 恩?朝凤突然发现思雅的身体有一点轻微的颤抖,而且时不时小幅度的移动着双腿,看来跪了有一段时间了。可是桌子上给皇帝的茶却还是微微的在冒热气,现在虽然还是早晨,可是夏天的早晨哪里会凉啊。朝凤有看了看宫人,果然嘉妃殿里的宫人也是跪着的,只有专门伺候皇上的德公公站在一边,可也是大气都不敢出的。 这个时候应该没有人有心思倒茶吧,而且这样的天气也没有必要保持水的温度。呵呵,朝凤挑了挑嘴角。 现在的事情朝凤已经猜到了七八分了,看嘉妃他们的样子是一夜没有睡了,只怕是昨晚听了自己的话,回来就开始跪了吧。而皇帝呢?呵呵,昨天虽然嘉妃带的人不多,但是哪怕只有嘉妃一个人,也躲不过别人的眼线吧。 不过,可惜啊,看来那个人一听说就急急忙忙的告状了吧,所以皇帝才会这么早就来嘉妃的殿里。可惜啊,她没有再好好的查一查,而且她报告错人啊。今天皇帝只是把自己叫华清殿来,看来?彰挥邪颜飧龅币换厥掳?p>而且……皇后?詹辉谡饫铩3?锏难劬ξ105拿辛嗣校?蠢凑庖淮位实凼窍氪笫禄?。?∈禄?税d敲醋约阂簿褪亲咭桓龉?“桑?劣谀歉鲑鞅?苏饧?碌娜寺铮??Ω靡丫?且桓鏊廊肆税桑?退阆衷诓皇牵?砩弦不崾橇税桑?暇拐饧五?男宰印??p>朝凤看了看嘉妃,嘉妃现在正眼神阴毒的盯着熙妃看,却苦于不敢打扰皇帝陛下的雅兴而不能出声。可是朝凤相信她绝对不会怎么干看着的,不知道她会做什么啊,呵呵……..朝凤的手指,轻轻的滑过嘴角。 “啊……”只见嘉妃的身子歪了歪了,仿佛体力不支一般倒在地上。 “母妃,母妃你怎么了?”思雅看见嘉妃倒在地上,连忙扑过去,趴在嘉妃的身上哭泣。“父王,母妃因为哥哥的事情已经跪了整晚了,请您…….请您。”说着思雅又抽泣了起来。 “父王,错都是儿臣一个人的错,还请父王责罚。但是儿臣的母妃……”说到这里,显策重重的给皇帝磕了个头。 “不……陛下…….不要惩罚我们的孩子。”嘉妃逞强似的直起身子,楚楚可怜的望着皇帝。 “这……”皇帝松开手,放开怀里的熙妃,走到嘉妃旁边轻声安慰道“好了,好了,朕知道了,来人啊,把嘉妃娘娘扶下去。” “不,不,臣妾想留下来,臣妾想看着陛下。”嘉妃轻轻的挣扎起来。看着嘉妃的样子,朝凤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只怕想陪着陛下是假,怕自己乱说话是真吧。不过,还真的是好演技啊。 “那爱妃就去那边歇着吧,朝凤,朕有事情想要问你。”皇帝命令下人把嘉妃扶到一边的凳子上歇息,然后看向朝凤。 果然,轮到自己了吗?朝凤跪下,眼神暗了暗。――嘉妃说了什么?朝凤又该如何应对?请听下回分解。 第三十章 认错 , ‘父王,儿臣有罪。‘朝凤跪下,把头深深地低下,直到额头触碰到地面。既然已经失去叙述了先机,那不如就顺着他们认为的‘事实‘走好了,我的父王啊,朝凤的态度您还满意吗? ‘哦?你有什么罪?说来听听。‘听见朝凤率先认罪,皇帝先是愣了一下,也没有觉得奇怪便直接继续问了下去。果然已经觉得是自己的过错了吗,朝凤藏在阴影里的脸,冷冷的笑了笑。 “儿臣错在没有管教好宫人,才使得清凉殿里的三等丫鬟――冬梅,居然起了攀龙附凤之心,意图勾引三皇子。” 既然昨天嘉妃来找自己,第一个理由用的就是这个,那么嘉妃肯定已经在皇帝的面前这么说过了,那么与其继续负隅顽抗,让皇帝以为自己不愿意配合,甚至认为是自己指使丫鬟怎么做的。不如,自己就顺着嘉妃的心意‘好好认错’。 “这么说,凤儿,你早就知道策儿和那个丫鬟之间的事情了吗?”果然听了朝凤的解释皇帝虽然皱了皱眉,但是?彰挥泄?嗟牡鞑楹妥肺剩?椭苯咏?肓讼乱桓鑫侍狻?p>“这便是儿臣的第二个过错了,儿臣身为清凉殿主位,居然对此事毫不知情。还要等昨夜,嘉妃娘娘上门了,朝凤才知道此事。虽说冬梅是个粗使的三等丫鬟,但是她代表的却是清凉殿,是儿臣这个清凉殿主位。出了这样的事情,儿臣罪责难逃,还请父王惩罚。”说完朝凤又磕了一个头。 伏下身的朝凤看起来恭敬,其实却在心里悄悄地盘算。朝凤这样的回答,不但显得极有诚意,而且还偷偷的向皇帝抛了一个问题,试探皇帝到底知不知道昨夜嘉妃来找自己的事情。 “恩,朕去查过了,那个叫冬梅的丫鬟的确是一个三等丫鬟。宫里的丫鬟众多,你管不过来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这一件事的主要责任?詹辉谟谀恪5??.....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你有失职之嫌,朕也不得不小惩大诫一下。那么就罚你抄写三十遍宫规吧。凤儿你可愿意?”皇帝点点头,做出抉择。 “谢父王开恩,朝凤愿意,朝凤无话可说。”朝凤又叩首,进行了拜谢。看来嘉妃已经把昨晚的事情告诉了皇帝了,虽然肯定没有全部说,但是八分真,两分假才让人觉得可信啊。 “至于显策嘛.......你犯下这样的事情来,朕的确有一些失望,不过既然你能知错就改,也算你没有彻底堕落。你就去高太傅那里,把那些古书都给誊抄一遍吧。以后朕再也不想听见这样的事情了。”皇帝拿过杯子,抿了抿,给这件事划下了句点。 “是,显策谢过父王,显策一定静下心来,好好向太傅学习。”显策深深地一拜,摆出一副痛改前非的模样来。 “好,既然你们都没有什么异议,这一件就算这么揭过去了,以后你们不要再提起了,朕听了烦心。”皇帝说到这里顿了顿,看看熙妃说道“爱妃你也先回去吧,嘉妃身体不适,朕再陪陪她,今晚朕再去你那里。” “是。”熙妃摆出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却暗地里,偷偷的冲朝凤挤了挤眼睛。 “好了,你们也各自散了吧。朕还有一些话要和嘉妃交代,就不和你们一道了。高公公,送熙妃和凤儿出去吧。“ ”喳,娘娘,殿下请随奴才这边请。“高公公弯下身子,打了个千,做出恭送的样子。朝凤和熙妃本也不打算久留,便分别在清露,和小翠的搀扶下离开华清殿。 到了门口,朝凤对高公公说“公公就送到这里吧,父王身边不能没人伺候,除了高公公,旁人父王怕是用不习惯的。清露.....” 朝凤叫来清露,用眼神示意清露打赏,清露小心翼翼的从袖子里掏出几个银锞子递给高公公,说道“公公是陛下的身边人,以后若是有什么事情,还要请帮忙,今天出来的急,身上就带了这些,还请公公不要嫌弃。” “使不得,使不得。为殿下和娘娘办事本来就是奴才的责任,若是有什么帮的上忙的,那便是奴才的荣幸,就算殿下和娘娘不吩咐,奴才也必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殿下这样是折煞奴才了。”高公公连忙摆着手拒绝了,可是眼睛却还总是偷瞄着银子不放。 “公公你就收下吧,莫非你是嫌弃朝凤给的少,懒得拿吗?”朝凤挑挑眉,看着高公公。 “哎呦,殿下您这说的是哪里的话啊。就算在给奴才一百个,啊不,是一千个胆子,奴才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啊。”看见朝凤的表情有变,高公公连忙跪下磕头。 “呵呵,高公公就收下吧,您可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啊,以后本宫和凤儿要是有什么劳烦您的地方,还请您通融一下。”熙妃笑眯眯的看着高公公。 虽说和皇帝最亲近是这些有血缘关系的皇子,公主。皇帝最宠爱的是这些美丽的嫔妃。可是真正最了解皇帝心思,和皇帝呆在一起最久的却是公公。他们要伺候皇帝的日常生活,时刻陪伴皇帝左右,有时候甚至是那些不可一世的王孙大臣,后。宫佳丽都要仰仗他们。而且这位高公公,是一直伺候皇帝多年了的,在皇帝心里的地位可能要比一般的妃子还重一点的。 “这......好吧,既然殿下和娘娘都这么说了,奴才就恭敬不如从命。以后有用的着奴才的地方,奴才一定效劳。”高公公接过那些银锞子,发现它们极重,就知道朝凤给的这些银锞子,其实是银皮包金的,顿时脸上的笑容又大了些。 “公公这就对了嘛,那朝凤就先告辞了。”朝凤笑了笑,向熙妃拜别“娘娘也快些回去吧,要不然墨翟醒来,看不见娘娘又该哭鼻子了。小翠,你送娘娘回宫吧。” “呵呵,瞧你说的。不过今天算是本宫多虑了,你根本不需要别人保护,自己就可以做的好,看来本宫欠你的人情算是还不了喽。”熙妃又和朝凤说笑了一会,两个人就散了。 “唔,殿下,您看那边,那个不是咱们殿里翠烟吗?她怎么来了?”清露看着慌慌张张的翠烟,奇怪的问道。 第三十一章 伸冤 朝凤看着翠烟慌慌张张的动作,皱皱眉,叫过清露,轻轻的说“去,把她叫过来,这里还是嘉妃的地盘,她这样会惹出乱子来的。” “是。”清露应到,因为这里离嘉妃的华清殿还不算远,所以清露不敢大喊大叫的,只好小步跑了过去,拦住翠烟。 “翠烟,怎么了吗?你怎么这样的慌张。”清露跑到翠烟面前,拉住翠烟的袖子,看着她问。 “是.....是清凉殿......清凉殿......”长时间的奔跑,加上焦急使翠烟的口齿有一些不清楚,不能表达出自己的意思,急的翠烟直跺脚。 “清凉殿?是又有人来了吗?你先别急啊,殿下就在哪里。你先把气喘均匀了再说吧,到了殿下那里,你要是还是这个样子,不要说是殿下了,就是我看了也觉得着急啊。”清露扶起翠烟,小心的帮她顺起气来。 “恩。”翠烟点点头,不再开口。一边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翠烟一边在心里组织着词语。脚下也不敢有所耽搁,拉着清露,就快步向朝凤哪里走过去。 “怎么了?你这么着急,莫非是清凉殿里出了什么事?”朝凤等了一会,看见翠烟的气息平定下来了,才开口问道。 “回禀殿下,是这样的。今天突然有一个三等的小丫鬟要来找殿下,可是殿下已经出去了,奴婢便叫她先回去,可是她却跪在地上一直哭,一直哭的。嘴里还不停的喊着要请殿下伸冤。”翠烟不敢有什么耽误,赶紧凑到朝凤耳边,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予朝凤听。 “是吗?”朝凤皱皱眉,又是三等丫鬟,那么只怕这个丫鬟,是和冬梅的事情有一些瓜葛的了。皇帝刚刚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既然皇帝都说了,这件事算揭过去,不想再听见有人提起了,那么这个宫女即便她真的有冤,那也是伸不得了的。 朝凤不敢大意,看着翠烟,继续问道“那她人呢?” “桂嬷嬷见那个丫鬟情绪激动,不能自已,便叫人把她关到偏殿的一处废弃的库房里去了。现在由桂嬷嬷,带着几个话少又办事利落的丫鬟看着。桂嬷嬷见奴婢动作快,便叫奴婢请殿下回去,主持大局。” 翠烟低低头,咬起嘴唇,看起来有一些害怕。桂嬷嬷早就派自己出来了,可是自己找了一大圈也没有找到殿下,殿下该不会嫌自己笨手笨脚的,然后责罚自己吧。 “本公主知道了,清露,现在就回清凉殿。你叫翠烟是吧,你做的很好,这样吧,你先回去,在旁边帮桂嬷嬷打打下手。等一下,你去桂嬷嬷哪里领赏吧。”朝凤伸手,让清露扶住自己,然后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奴婢谢过殿下。”翠烟笑了笑,像朝凤行了个礼,然后继续说道“那奴婢就先行告退了。” “殿下,这可怎么啊?那个小丫鬟肯定是因为昨天的事情啊,可是........‘清露皱皱眉,有一些无措的看着朝凤。 “船到桥头自然直,实在不行还有本公主顶着呢。本公主都不怕,你怕什么?”朝凤看看清露,有时候朝凤也不明白,为什么清露总是喜欢瞎操心。 “奴婢......奴婢......”清露突然的耳边响起小翠的话,是啊,自己一直想帮助殿下分忧,可是却什么都没有做到。也许殿下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吧。清露低下头,突然觉得自己很没有用。 “清露?清露!”朝凤唤了唤清露,见她没有反应,只好把声音加大一点。这才把清露的魂魄叫了回来。 “啊?殿下......”真是的,刚刚自己走什么神啊,殿下肯定更加讨厌自己了吧。清露有一些懊恼的想。 “本公主.......本公主刚刚并没有责备你的意思,你,你不要多想。”朝凤皱皱眉,停顿了好一会突然冒出怎么一句话。 “啊?”清露愣了愣,随即高兴起来,用力的点点头“恩。” “好了,快些回去,时间越久,就越不安定。”说完,朝凤有一些不自在的别开头,也不等清露跟来,就径直加快了脚步。 清凉殿和华清殿离的虽然称不上太远,却也是有一些距离的。而且朝凤又是突然被皇帝叫过来的。自然没有功夫叫什么步撵,好在翠烟是一个机灵的,刚刚跑回清凉殿,就叫了下人抬着步撵,顺路回去接朝凤。所以朝凤回到清凉殿的速度还算快。 回到清凉殿后,朝凤挥退了过来伺候的下人,只带着清露一个人,就去了那个废弃了库房。 “求求你们了,让我见见殿下吧,我真的有话要和殿下说啊。”低低的哭叫声蔓延开,这个声音已经很微弱了,看得出来声音主人的力气已经不多了。但是这个声音却又非常的坚定,坚定的不像是从喉咙里,而是像从心里发出来的。 “殿下,您回来了啊。”有眼尖的宫女已经看见朝凤了,连忙跪下行礼。这么一来,其他的宫人也就发现朝凤了。 “殿下......殿下......”被关起来的小丫鬟看见朝凤,赶紧挣扎着想要过去,可是因为刚刚的哭闹,体力已经所剩无几了,可即使是这样,她也没有放弃,而是努力的向朝凤的方向爬过去。 “无妨,你们都下去吧。清露,小翠你们留在这里陪本公主。”朝凤挥挥手,示意宫人们不必阻拦那个小丫鬟的动作。 “殿下。”桂嬷嬷还是有一些不放心“老奴也留下来,陪着殿下吧。” “不用了,桂嬷嬷你身子才刚刚好一点,放心吧,我没事的。你还不相信我吗?”朝凤冲桂嬷嬷笑了笑,对于这个从小照顾自己的乳母,朝凤总是很有耐心的。 “是,是。老奴知道殿下的本事。你们俩个给我好好照顾殿下,如果殿下有一丝一毫的损伤,你们就看着吧。”桂嬷嬷虽然同意了朝凤的做法,但是还是不放心,于是又威胁一般的交代了两句。 “呵呵,放心吧。”朝凤笑了笑,派人送走桂嬷嬷,然后走到小宫女面前“接下来,就是你的事情了。” 第三十二章 祈求 “你来找本公主是为了冬梅的事情吧?”虽然朝凤用的是疑问的口气,可事实上朝凤已经确定了。 “是的,奴婢是为了冬梅姐姐,奴婢......奴婢......”刚刚说到一半,那个小丫鬟却又哭了起来。 “殿下,这个小丫鬟唤名可嘉。与冬梅同住一屋,两个人平时的关系就比较好,所以冬梅的事情,她可能比较了解。”看见朝凤的表情有一点不耐烦了,小翠连忙上前解释。 “好了,你不要再哭哭啼啼的了,难道你嫌这件事还不够麻烦吗?”朝凤听了小翠的话点点头,然后命令可嘉停止哭泣。“你现在哭也于事无补,不如赶紧把要说的,说清楚。” “奴婢,奴婢要替冬梅姐姐伸冤。”可嘉抬起头,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一般的望着朝凤“冬梅姐姐从来没有勾引过显策殿下,每一次都是显策殿下自己来找冬梅姐姐的。冬梅姐姐和显策殿下是真心相爱啊,还请殿下明鉴。” 说完,可嘉重重的冲朝凤磕起头来,眼里满满的尽是祈求。“殿下,奴婢祈求您,请您带奴婢去给冬梅姐姐正名吧。冬梅姐姐生前傲骨,即使她现在死了,也不能.......也不能这么让人诋毁她啊。” “真心相爱?你可知道就是显策亲口说是冬梅勾引他的。诋毁?呵呵,一个三等丫鬟,千方百计的爬上主子的床。你还想别人怎么说她?”听见可嘉的话朝凤轻蔑的笑了笑。 在这深宫里谈真心,和着根本就没有心的人谈相爱。冬梅啊,本公主是该说你傻,还是该夸你有勇气呢?不过.......朝凤看了看听见自己的话,愣住了的可嘉。不过,好歹还有人愿意真心的为你流泪啊。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显策殿下明明说过,他会娶冬梅姐姐的,会带冬梅姐姐去过好日子的。冬梅姐姐每一次回来都是那么的高兴,冬梅姐姐还答应了我,以后等她和殿下的孩子生下来了,就让我当孩子的干娘。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可嘉抱着头,坐在地上哭泣了起来,一边哭嘴里一边轻轻的在念叨着什么。 “冬梅姐姐绝对不会勾引殿下的,冬梅姐姐她是很好的人。我自幼便没有了母亲,爹爹又娶了后娘,家里没有人喜欢我。后娘为了钱,就把我卖进了宫里,可是我家又没钱又没势的,我也拿不钱来贿赂嬷嬷,所以嬷嬷就叫我干最脏,最累的活。”可嘉的表情很痛苦,这些回忆对她的伤害很大。 也许是因为都没有母亲,也许是因为觉得她还算有情有义。这一次朝凤没有不耐烦,而是坐在一边慢慢的听了起来。 “我年纪小,力气不够。就连最简单的抬东西都干不好,老是犯错,不仅自己要受罚,就是和我一组的其他人也会被我连累。所以宫里也没有人喜欢我。大家都叫我害人精,都躲着我,可是......可是没有关系啊,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啊。”可嘉有一下语无伦次了。 “殿下......”清露看见可嘉这个样子,轻轻的叫了叫朝凤“殿下,她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是疯了吧,要不别让她说了吧。” “不,让她说完吧。”朝凤伸手拦住清露。能说出来就好,有的事情不能闷在心里,要不然闷到最后就变成了伤,然后整颗心都会腐烂开。 “后来,后来我遇见了冬梅姐姐,冬梅姐姐没有讨厌我。她一直在帮助我,她对我很好,真的很好。我一定,我一定要帮她做一些什么。”说到这里可嘉突然激动了起来,直勾勾的盯着朝凤“殿下,殿下帮帮我,帮帮冬梅姐姐。奴婢求您了,您要什么都可以。” “本公主要什么都可以?”朝凤走到可嘉面前,低下头看着可嘉的脸“可是你有什么啊?” “我......我......”可嘉有一些不知所措的结巴着,焦急的把嘴唇都给咬破了。现在的可嘉因为太焦急了,也顾不得什么尊敬不尊敬的了,在朝凤面前直接自称‘我’,好在朝凤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要不然只怕可嘉就要下去,陪她的冬梅姐姐了。“我,我还有一条命。” 突然可嘉想是想到了什么,突然笑了起来,直勾勾的盯着朝凤,甚至是想伸手去拉朝凤“殿下,殿下,只要你可以帮我,我的命就给您了。” 可嘉艰难的往前挪动起来,丝毫不介意自己的衣服被地上的灰尘弄脏。 “殿下。”看见情况不对,清露赶紧拉着朝凤躲开“殿下,她怕是受了太大刺激已经疯了,要不然我们先走,让她先冷静一会吧。” “恩,殿下您先走吧,若是殿下还有什么疑问就交给奴婢吧。”小翠护在朝凤身前,防止可嘉突然发难。 “无妨,你们让开吧,本公主应付的了。”朝凤挥开清露的手,绕开小翠,蹲到可嘉面前,开始好好的审视这个女孩。 说真的,可嘉?詹荒芽础0驼拼蟮男x常?羝焉纫话闩?艿慕廾??赡苁且蛭?郧肮?奶?嗔耍?馊谜飧雠?15雌鹄春苁菪u?鋈丝雌鹄匆?仁导实哪炅湫芏唷?p>可嘉的眼睛?詹淮螅?墒牵?残硎且蛭?蘧昧耍?残硎且蛭?睦锏脑竿??苛伊恕4耸保?杉蔚难劬?雌鹄捶浅5牧粒?踔寥萌司醯煤孟裨诜9庖谎??p>朝凤知道,如果能把这个可嘉收到麾下,那一定会非常不错。但是朝凤却无法答应她,因为朝凤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完成可嘉的愿望。这件事的背后撑着的是皇帝,是这个国家最高统帅。 其实朝凤完全可以先答应下来的,朝凤知道自己有一千种办法可以蒙混过关,可以即不出力,又得到人。可是这一次朝凤不想这么做,也许是为了那朵傲骨的冬梅,也许是为了这难得的真心。 “我不要。你的命我不要。”朝凤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是朝凤还是开口了”你的命你自己留着吧。”说完朝凤就要离开。 “啊!”突然背后一声尖叫――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第三十三章 花朵 就在朝凤即将离开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这声尖叫不是祈求的,而是类似野兽临终前的哀鸣。 朝凤在心里暗叫一声不好,连忙转过身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砰”的一声,然后就是什么重物,掉落到地上的声音。 “殿.......殿下.......”这个时候的清露,完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了,她完全想不明白刚刚还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自尽。 “殿下别看。”小翠闪身挡在朝凤面前,想为朝凤挡住这血腥的一幕。 “你让开,清露你过去看看,看看她还有没有的救。”朝凤?詹涣烨椋?还?窍恃??眩?庵侄?鳎?约菏稚隙疾恢?勒沉硕嗌倭耍?艋故腔崾呛e拢?亲约阂簿臀薹ㄔ谡馍罟?钕氯チ恕?p>“是,殿下。”清露走到可嘉面前,其实不用把脉,就知道她活不下来了。这么大的力气,脑袋里面怕都已经撞破了吧。可是清露还是选择了把手搭到可嘉的颈动脉上面,或许是自己希望自己猜错了吧。 “冬.......梅.......姐姐,可嘉......可嘉没有用,不能......不能给你正名,不过......不过可嘉马上.......就下......来陪你”可嘉头上的血液就像水一样,不停的往下流淌,哪怕清露想用手去捂,也捂不住。 可是,明明应该很痛的时候,可嘉却轻轻的笑了起来,这种笑容非常的动人,像是能笑到人的心里去。可是这种笑容又是非常的绝望,因为它是又一个女孩的生命换回来的。 “殿下,她怕是,怕是不行了。”清露的声音里面也隐隐约约的带上了哭腔,这种看见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你眼前一点点流逝的感觉真的不好。 猩红的血液,滴落在地面上,随着“嘀嗒”一声炸开,在这灰白的砖地上绽放出了一朵鲜红的花朵。花朵的样子十分美丽,就像是这个女孩,还没有来得及绽放的青春一般。 “你,你这是何必?”朝凤看着地上一朵朵盛开的鲜花,轻轻的问。朝凤的声音极小,小的都不知道,她是在问谁,这个问题。 可嘉的嘴唇一直在开合着,随着时间的逝去,这种开合慢慢的变成了蠕动。可嘉那两半殷红的嘴唇,也开始变的像纸一样的苍白。 地上那殷红的花朵还在绽放,这是朝凤看见过的最美丽的花朵。这种花朵在朝凤的身边开过很多次,也许这就是神给人的礼物吧,毕竟是这么美的花呢。这种花在母妃身上开过,在其他人的身上也看过,说不定那一天自己的身上也会开这种花吧。 不知道为什么,朝凤觉得自己现在异常的清醒,又异常的糊涂。朝凤觉得自己好像可以听见所有的声音,甚至是地上这刚刚开放的,殷红的花朵被风吹过的声音。可是自己又好像什么都听不清,甚至是听不清清露在对自己说什么东西。 “殿下?殿下?你怎么了殿下?来人啊!快来人啊!殿下晕倒了。”小翠急急忙忙的抱住朝凤。 看着朝凤青白的脸,毫无血色的嘴唇,小翠失去了之前的冷静大叫了起来。 眼前好像有很多人影晃过,可是朝凤一个都看不清楚,一个都碰触不到。朝凤觉得自己的眼皮很重,重到根本不受自己的控制。好累啊,休息一会吧。朝凤轻轻的这么对自己说,然后就陷入了黑暗。 这一次很宁静,梦里什么都没有。当然,或许也可能有什么,但是朝凤记不得了。等朝凤再一次拾回意识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殿下,殿下您醒了。”清露看见朝凤总算是醒了过来,很欢喜的向门外喊到。 “好了,你喊什么?吵死了。”朝凤揉了揉头,唔......头好昏啊。朝凤用力的摇了摇头,希望自己可以清醒一点。 “殿下,您可算醒了啊,来把粥喝了吧。老奴都快吓死了啊,老奴就知道,不应该把殿下留在那种地方的......”桂嬷嬷端着粥,小心翼翼的吹凉,然后喂到朝凤的嘴边。 “我睡了多久?”朝凤强撑起身子,想要坐的更直一些,却有让桂嬷嬷按了回去。 “殿下,您睡了有三四个时辰了。”清露把朝凤床上的被子卷了卷,放在了朝凤的背后,让朝凤可以靠住“太医院的太医说殿下是操劳过度,加上又没有休息好造成了。太医还给留下了几服宁神益气的方子,奴婢看了都是没有问题的。” “恩。”朝凤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今天有什么人过来吗?” “是的,皇后娘娘,熙妃娘娘,还有其他的各位殿下都来了,连皇上也来看了殿下,还免去了殿下的抄写。”清露站在朝凤旁边,细细的回报起了朝凤昏过去后发生的事情。 “好了,我的殿下,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您才刚刚醒来,还是再休息一会吧。”桂嬷嬷有一些心疼的望着朝凤,殿下活的太累了,殿下的表情哪里是普通豆蔻年华的女孩该有的啊。 “恩。”朝凤笑了笑,摆摆手,示意自己吃好了。 “那殿下就好好的歇着吧,清露,你随我过来吧,莫要打扰殿下休息了。”桂嬷嬷慈爱的摸了摸朝凤的头发,就叫清露离开了。 “可是,可是奴婢想陪着殿下。”清露咬咬嘴唇,今天的事情清露是很自责的,枉费自己还是学过医理的,居然一直没有发现殿下的异常。在殿下晕倒后自己更是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剩下的事情都是小翠打点的。自己真是没有用啊。 “无妨,你下去吧,本公主想一个人好好的静一静。”朝凤有有一些疲倦的说道。朝凤不愿意把脆弱的一面暴露出来,这与两个人之间是否信任无关,朝凤只是单纯的讨厌这样。 “是。”清露点点头,跟着桂嬷嬷离开了。 看着清露消失的背影,朝凤终于失去了最后的伪装,把自己深深地埋藏在被子里,发出了一声悠长,悠长又寂寥的叹息。 ~~~~~~~~~~~~~~~喵有话说~~~~~~~~~~~~~~~~~~~~~~~~~~~~~~ 今天是喵的生日哦,各位潜水的看官们,冒一个泡泡吧。 第三十四章 回忆 朝凤把自己的脸埋进被褥中,朝凤觉得自己的心里闷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这个感觉让朝凤觉得非常的压抑。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的。”声音透过层层的棉花,再转播到空气里,显的格外的低沉。自己.......自己当时是想叫她好好的活下去,不要再想什么复仇了,不要像自己一样堕入地狱。 朝凤突然想起,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个时侯自己的身边也有一个小丫鬟朋友,她是一个极特别的人,总是知道好多好多,宫里其他人都不知道的事情。也总是会告诉自己,好多好多宫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朝凤翻了个身,让自己的脸重新暴露到空气中来,现在的朝凤需要光明,哪怕只是用烛火构造出的虚幻的光明。 那个小丫鬟真的很特别,记忆的匣子,一旦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了,往事一点点的从记忆深处涌了出来,却又如此的清晰,就好像它们昨天还真正的发生过一般。 朝凤还记得,当时的自己非常的喜欢那个小丫鬟,喜欢的都到了同吃同睡的地步。那个时候的母妃风头正劲,也没有人敢对自己的做法有什么异议。是朋友吧?那时的两个人应该算是朋友吧? 后来呢?烛火轻微的发出“比吧”一声,炸开一个小小的火花。朝凤抬头看看那烛火,终于连这最后一点都回忆起来了。 当时的自己,也是因为这么一点点的小火花,就和那个小丫鬟吵了起来。那个时侯两个人年纪都还小,也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自己和那个小丫鬟又总是在一起,亲密到两个人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当时的自己很生气,更加没有想到那个小丫鬟居然会回嘴。自己自出生以来就出来没有出过宫门,可是那个小丫鬟是在市井里混迹过的,自己哪里吵的过她啊? 朝凤还记得,当时的自己太生气,气的哇哇大哭,还喊出了“本公主讨厌你,本公主再也不想看见你了。”这种话。 后来的自己因为赌气,就真的没有再去找过那个小丫鬟。哪怕自己再寂寞,再想念她,朝凤的自尊都不允许自己再去找她。 再后来,有一天,远方的使臣过来朝贡,父王赏了自己一样非常新奇的玩意。那个时候自己可真是开心啊,可惜东西的新鲜劲过去的总是很快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侯的自己突然想让那个小丫鬟也看一看,就算.......就算是自己让步了吧,以后大家还是可以一起玩的。 这个时候,朝凤的理智,已经开始制止朝凤再回忆下去了。可是回忆都开始了,就像传说中的那个魔盒,打开容易,关起来就难了。 朝凤的眼前浮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个身影上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朝凤都看的清清楚楚。那个小人儿是那么的兴奋,小小的手里挥舞着新得来的玩具。脑海里,还在幻想,两个人见面的时候那一种冰释前嫌的感觉。 “一起玩吧,一起玩吧。”当时的自己兴冲冲的跑到了外殿,下人们住的地方,可却没有找到那个小丫鬟。倒是把其他的下人吓了一跳,然后诚惶诚恐的把自己送回到母妃的身边。 “她人呢?一起来玩啊,本公主有了新的玩具。”小人儿挥舞着双手,不依。宫人们叫来了好几个,年纪差不多的丫鬟,却没有一个是她。 “殿下......那个......那个丫鬟,因为胆敢顶撞殿下,已经被......被拖到慎刑司,杖毙了。”自己哭闹了半天,终于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宫人,出面解释了一切。 “什么叫杖毙?是挨打了吗?没关系,本公主有药,要什么药都可以的。一定没有关系的,快叫她过来吧,这里还有好吃的点心。”那个时候的自己完全不理解宫人的话,依然闹腾着要找到那个小丫鬟。 “殿下.......杖毙,杖毙就是死了。死了就是没有了,不存在了。不能在和殿下一起玩了,也不能过来了。”宫人努力的解释着,希望朝凤可以明白,可以不要再闹着要那个小丫鬟了。 “不能一起玩了?”虽然还是不太理解,但是这却是朝凤第一次对死亡有了理解和恐惧。 那个时候自己?淠压??恢?牢?裁椿嵴庋??恢笨奁?拧v?竽稿??盗耸虑榈脑??叩阶约旱姆考淅铮?崆岬暮湍暧椎淖约核灯鹆嘶啊?p>“凤儿其实并不想要杀掉那个小丫鬟的,对不对?凤儿当时只是太生气了,才会说出不想要见到她了话,是不是啊?”当时母妃轻轻的抱起自己,温柔的拍打了起来。 “可是,凤儿你的无心之言,别人却会当真啊。这人和人,生下来就是不一样的啊。”母妃的语气很温柔,听起来和以前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彰挥惺裁辞?穑?墒钦庖淮蔚幕疤馊春艹林亍?p>“凤儿你看,你生下来是大夏的公主,所以应该被这么多人伺候。可是那些伺候你的人呢?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啊,可是因为他们不是公主,而是下人。所以他们要伺候你。”母妃顿了顿,然后继续道。 “凤儿觉得是伺候人舒服,还是被人伺候舒服啊?”朝凤现在还记得,当时母妃的表情很严肃。“凤儿今天去外殿,看见那些丫鬟住什么地方,要干多少活了吧?” “恩。”小朝凤点点头“被人伺候舒服。” “呵呵,是啊,没有人愿意伺候人的啊。可是他们生下来就注定好了啊,那怎么办呢?”母妃歪歪头,好像有一点点疑惑的问“他们也想被人伺候啊。” “有了。”母妃想是想到了什么“只要和凤儿在一起就可以了啊,就像之前的那个小丫鬟,因为凤儿喜欢她,她便可以不需要干活,还有人伺候。所以其他人也想这样。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讨好凤儿,去猜测凤儿的心思,去除掉凤儿喜欢的人,给自己空出位子来。” “凤儿还是不懂吗?没关系,不懂就算了吧。要弄懂这个可是很辛苦的啊。”母妃笑了笑,不再多说。 母妃啊,现在凤儿都懂了,真的好辛苦啊。朝凤惨笑了一下,用手遮住眼睛,果然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吗?对不起..... 第三十五章 相见 “对不起.......”朝凤轻轻的对着虚空呢喃到,也许是在和童年的小丫鬟说,也许是在和今天的可嘉说,也许是在对自己说....... 有了刚刚的昏迷,朝凤就更加没有睡意的。朝凤起身走下床,走到窗子旁边,看了看外边。 天色已经完全的暗了下来,今天的月光有一些朦胧,就像现在自己的心情一般。也许是太闷了,也许是因为这月色和自己的心情很像,朝凤突然想出去走一走,好好看看这个自己生活的地方。 “唔?殿下?您这是要出去吗?”守候在清凉殿门口的丫鬟愣了愣,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清露和桂嬷嬷在一起,殿下要去哪里?奴婢陪您去吧。” “不必了,本公主想一个人好好的静一静,你就留在这里吧。等一下别人问起来,就说我出去走走,很快回来。”朝凤想丫鬟交代到,然后也不等丫鬟有所回答,就径直离开了。 “殿下.......”丫鬟又在背后叫了一声,看见朝凤没有反应只好作罢。殿下也很累吧,算了,反正这么大的皇宫也不会出什么事。 朝凤独自一个人出了清凉殿,今天的月光虽然不甚明朗,但看清路还是没有问题的,回廊上又点着蜡烛,所以朝凤也就没有在提灯笼了。 朱红色的宫墙,在夜色的包围下看起来有一些的诡异,就像是刚刚凝结上的血。朝凤笑了笑,事实上这墙上也真的溅上过不少的血花吧,要不然怎么这么艳红,却又这么无奈。 朝凤的行程是完全没有计划的,走到哪里算哪里。有时候遇见岔路口,朝凤就像小时候常玩的那样捡起一根树枝,往天上一抛,然后树枝指向哪一边,朝凤就往哪一边走。 朝凤走了很久,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先是想起了儿时的玩伴,现在又玩起了儿时的游戏。宫里的建筑和之前?彰挥惺裁刺?蟮牟煌??墒浅?锶丛缫丫?皇悄歉鱿不短较眨??Γ??饶值男v?17恕?p>走着,走着,遇到的巡查侍卫就越来越少了,铺着的地砖也从青石砖,变成了小石子。 佛院?这里不是只放了些经书的吗?怎么突然灯火通明了起来?朝凤看了看亮着的烛火,皱了皱眉。难道是祭天的时候留下的那一些僧人吗,那么,那个人也在这里吗? 朝凤也不知道,为什么举办过这么多次祭天,自己偏偏只好好看了这一次。为什么当时有这么多的僧人,自己偏偏只看的见他。 呵呵,朝凤挑了挑嘴角,随便走走也能走到这里,看来自己还是挺有佛缘的嘛,就是不知道,佛是不是真的有本事,把已经掉入地狱的自己拉出来了。看着佛院,朝凤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去打扰佛堂的清净,就在朝凤要离开的时候,余光一扫,突然看见有一个人影,在小湖旁边。 说是小湖,其实比小水潭大不了多少,甚至还没有嘉妃宫里华清池的一半这么大。听说这本来就是个小低洼,后来有一次雨天连绵不断,这个小低洼就被雨水装满了,当时正好先帝到这里诵经,给看见了,十分的喜欢,就命令宫人引水到这里,这个小湖才得以保留。 先帝病重后,几个皇子忙着争权夺势,自然也就没人有心情管什么佛院,不佛院的了,这里也就荒芜了下来。等到政权稳定一些之后,现在的皇帝为了表示孝悌,才又重修佛院。 不过,比起佛教什么轮回转世的,现在皇帝更相信道家的一步登天说。没日没夜的派人炼着丹药。而说是修缮佛院,其实也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几本佛经罢了。 朝凤小心翼翼的绕到那个人背后,是他!那天祭天的那个僧人。僧人穿的很朴素,不过是一身丹青色的缁衣,身上也没有佩戴任何的配饰。僧人就这么席地而坐,丝毫不在意衣服是否会被弄脏。眼睛望着天边出神,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的表情很安详,看得朝凤心也没有之前那么躁动了。僧人看着月亮出神,而朝凤则望着这个僧人出神。 小湖因为太久没有人打理了,生长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半枯萎的芦苇,上面还趴着一只在休息的蜻蜓。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小湖的开着的荷花。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种子,或许是沐浴了佛光的缘故。小湖里面的荷花,?詹幌牍?锲渌?胤降囊谎?垦蓿?炊?雌鹄刺乇鸬那逖拧?p>“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看着荷花,看着小湖边坐着的僧人,朝凤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人淡如荷?不,应该是说荷淡如人吧。朝凤被自己的想法逗的笑了笑,不过,这个僧人还真是有意思啊。 从朝凤的到来到现在,这个僧人一动都没有动过,就怎么笔直的站在这小湖边。却有不会让人感觉到僵硬,死板。而是让人觉得他本来就是应该站在这里的。就像是这荷花,本来就应该要生长在这里一般。 微风轻轻的吹过来,吹的湖面泛起涟漪,吹的湖中倒影有一些发散。荷花也被这一阵风吹的有一些的发颤,不过在微风吹过后它们又恢复了之前的安静。 草丛中不时的传来几声,不知道是什么虫子的低鸣。却不显的吵闹,反而让人觉得整颗心的放松了下来。 朝凤抚了抚被风吹的发扬起来的发丝,也学着这个僧人席地而坐。地面上的沙粒有一些粗糙,那随风伸展的小草看起来柔软却有一些扎人。但是朝凤还是坐下了,就坐在那个僧人的背后。 朝凤的动作很轻,轻的刚才的微风一样。朝凤不想打扰这个僧人,朝凤希望这个僧人可以自己回头看见自己。一想到这个僧人一回头,看见自己被吓了一跳的样子,朝凤觉得很有趣,就这么想着,朝凤的嘴角就止不住的往上挑。 “你......”也许是感觉气氛有变,那个僧人终于回过头。――僧人是什么身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预知详情,下回分解。 第三十六章 月光 “你......”也许是感觉气氛有变,那个僧人终于回过头。有一些迷茫的看着朝凤。 僧人的声音很好听,就像是雨滴打在瓦片上的声音,又像清风拂过水面的声音。听起来让人觉得非常的舒服。果然啊,和祭天大典上面自己听见的那个诵经的声音是一样的。朝凤在心里,轻轻的感叹道。 “恩。”朝凤看着僧人又些惊讶的眼神,笑了笑。不过.......这僧人眼里的惊讶消失的极快,这让朝凤有一点失望。 “贫僧辩机,拜见朝凤公主。”辩机双手合十,弯腰冲朝凤拜了一拜。 虽然辩机嘴里说的是拜见,动作也很恭敬,可是却不让人觉的媚俗,卑微。倒像是两个身份平等的老朋友,在打招呼一般。 “哦?你知道我?”朝凤挑挑眉,倒有一种惊喜的感觉。”好了,你不是出家人吗?既然不是尘世的俗人,也不必遵循尘世的俗礼了。“ “是的,贫僧知道。”看见朝凤的表情,辩机也给跟着笑了笑,却不是朝凤平时见惯了的附和,倒是有一种莲花盛开的感觉。看的人心也跟着愉悦起来了。 辩机的确是知道朝凤的,就想朝凤第一眼就已经记住了辩机一样,辩机也一眼便记住了朝凤。那个虽然靠着墙站,却令人无法忽视的身影。 在辩机的眼睛里,朝凤就像是以前寺边上的那一树石榴花,明媚,灿烂。可,辩机又觉得朝凤和石榴花不一样,朝凤的身上没有那种花开的喜悦,却围绕着一种淡淡的悲凉。 辩机还记得,祭天的时候,其他人都是闭着眼睛的,唯有这位朝凤公主的眼睛是睁开的。可是她的眼睛却没有四处张望,而是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一处。眼睛里好像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你在这里干什么?赏月吗?”朝凤站起来,走到辩机刚刚坐的地方,抬起头望着天上。 “是的,贫僧在看月光,月凉如水,月光是可以把人心的的污浊洗涤干净的。”辩机看了看朝凤的侧脸,回答到。 今天自己打坐的时候,突然异常的心悸,焦躁,完全没有办法静下心来。所以才会出来,希望这月光让自己平静下来。没想到,辩机看着朝凤,在心底叹息了一声,心好像更乱了。 “月凉如水?呵呵......”朝凤轻轻的笑了笑,低下头,似在呢喃“可是这宫里的月却像是冰,不知冻住了多少人的心。” “是吗?”辩机不跟着附和,也不反驳,还是浅笑着,看着朝凤。 “是啊,这里的月光太冷了,这里人也很冷。辩机,你说是这月光把人照冷的,还是这人太冷了,把月光都冻住了。”朝凤歪歪头,带着一种孩子一样的天真望着辩机。 “殿下,您怎么知道他们冷呢?”辩机?彰挥姓?娴牡幕卮鸪?铮??怯职盐侍馀琢嘶厝ァ?p>“谁?你说说月光,还是说人?”朝凤张开手,在月光下转了圈“你看,我就是被这月光冷醒的,我就是这宫里的人啊。”说完,朝凤挑眉,看着辩机,眼睛似乎在说‘看你怎么反驳我。’ “是吗?”辩机不再开口,而是伸出手,手指轻轻的往上抬,似在盛接月光。朝凤也不催促他,而是站在一边看着辩机的动作。 “不冷。”突然辩机开口了,看着朝凤说道。 “什么?你是说这月光吗?别说笑了,人怎么可能摸的到月光?”朝凤觉得这个话题有一些傻气,傻的都让朝凤都不自觉的笑出了声。 “可以摸的到啊。”辩机看着朝凤笑的乐不可支的样子,也不生气,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朝凤。 “是吗?怎么本公主就从来没有摸到过?出家人不打诳语。”也许是辩机的语气太过认真,也许是因为自己现在心情不错,朝凤?彰挥芯醯梦奕だ肟撬匙疟缁?幕凹绦??挛省?p>“请殿下伸出手来。”辩机再一次重复刚刚的动作,然后望着朝凤。辩机的眼眸很干净,黑白分明。那自己的眼睛呢?朝凤想了想,然后自嘲的笑了笑,自己的眼睛里面大概只有阴谋和算计吧。 看着朝凤的表情有变,辩机走到朝凤的身边直接握住了朝凤的手。 “大师这是干什么?出家人不是不近女色的吗?”朝凤并没有挣扎,而是看着辩机调侃般的笑了笑。朝凤?詹缓e拢?慵扑?娜苏饷炊啵??锒济挥信鹿??衷诓还?且桓錾?擞惺裁春门碌陌。?p>“辩机的佛在心中,”辩机笑了笑,眼睛里还是干干净净的,毫无杂念。反倒是显的朝凤多想了。 朝凤挑挑眉,不再多言,任由辩机握住。自己倒是看看这个辩机安的是什么心,朝凤袖子里的匕首已经划到手边,只要辩机的动作稍有不对,朝凤就敢保证自己可以一击就可以让他毙命。 不过......朝凤顿了顿,他的眼睛真好看啊,那就挖下来好了。挖下来放在床头就可以天天看了。呵呵,而且这里处理尸体,也很方便啊,真是不错的地方,朝凤满意的点点头。 辩机拉起朝凤的手,往上举。“感觉到了吗,月亮的温度,是暖的呐。”辩机的声音在朝凤耳边想起。 “你在胡说什么啊,不过是伸伸手罢了,怎么可能真的碰到月亮啊。”朝凤笑了笑,完全没有把这个当真。 “殿下,您不要用手,试着用心去慢慢的感觉。”辩机的事情,?淝幔?苋幔?萌司醯媚芄煌耆?娜バ湃嗡??p>朝凤看着月亮,也许是天更黑了的缘故,朝凤感觉月亮好像要比之前自己看到的,要明亮了一点,离自己好像也要更近些。朝凤的手指,在月光下,白皙的接近透明,皎洁的月色,细细的包裹住每一根手指,就好像自己真的在触摸月光一样。 “月光不冷哦,而且殿下也不冷哦。”辩机松开朝凤的手,看着朝凤微笑,比月光还要圣洁的微笑。 第三十七章 涟漪 “手不冷,心就一定是热的吗?”朝凤放下手,有一些挑衅的望着辩机。这个僧人,身上的味道还挺好闻的嘛。朝凤的手指,轻轻滑过,刚刚被辩机握住的地方。 “这个贫僧不知道,但是只要手还是温的,心总有一天也会跟着暖起来的。”辩机也不介意,笑容还是浅浅的挂在脸上。 “你总是这样吗?总是这样对谁都笑。”看着辩机的脸,朝凤几乎是脱口而出的问到。 “啊?”辩机愣了愣,有一些迷茫的看着朝凤“不应该笑吗?” “不......没什么。”朝凤觉得自己有一些奇怪。朝凤摸了摸心口,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有一些加快。 “天色不早了,殿下快回去吧。”辩机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朝凤说道。 “怎么?你不欢迎本公主?”朝凤挑了挑眉,有些不满的看着辩机。 “不,贫僧?詹皇钦飧鲆馑肌u饫锾В?啪病5?牵?钕伦≡?*,贫僧又不方便相送。”辩机脸上?彰晃蘧迳??裁挥谐匣坛峡值钠砬蟪?锵1??廊皇瞧骄驳难?印?p>“哦?是吗?你不是说佛祖在你心中吗?又有什么好怕的?”听了辩机的话,朝凤其实已经理解辩机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朝凤就是想看见这个总是平和的脸出现波澜。 “辩机自然是没有关系的,可是公主的名节却不可以不顾虑。”辩机看着朝凤,也不为朝凤的调笑尴尬。 “你每天晚上都在这里吗?”朝凤低下头,看着水边的月亮。水面上还是不够平静,泛着淡淡的波纹,连水里的月亮都从完整的一个圆,被晃的没有了正型,只余下了金色的光芒。 “不.......不是每天。”事实上辩机很少出门,他比较喜欢安安静静的坐在佛堂中研究佛法。可是看着朝凤的表情,辩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回去,但是辩机说出来后却觉得挺开心的,比参悟了新的佛法还要开心。 “那......那本公主要是想要找你呢?”朝凤不喜欢不确定的事情,就是肯定的事情都还会有变故,又何况不确定的事情呢? “辩机的禅房就在那里。”辩机抬手,指了指佛院旁边的一个别院“贫僧平时都在院中打坐诵经,几乎不会出门。殿下若是有事,辩机自当效劳。“ “你怎么是住在别院?不应该是住在佛院里面吗?”奇怪,能在祭天大典上坐在主位诵经的僧人,地位绝对不低,可是为什么他会住在偏院,而不是主院?朝凤皱皱眉,就算真的是一些年长的僧人欺负他,也不会表现的这么明显啊。朝凤被自己的猜测,弄的有一些不快。 “住在哪里有什么关系吗?”辩机好像不能理解朝凤的问题“贫僧觉得主院太过奢华,不适宜清修,所以像陛下申请,搬到了更加僻静的偏院。” “哦,是吗?”朝凤点点头,奇怪,自己为什么要关心这个僧人的事情啊?他住在哪里和自己有关系吗?不是已经决定了,重要的东西就只有自己,还有自己所爱的人吗?为什么要管这么多? 朝凤觉得自己最近都有一些奇怪了,尤其是在这个僧人面前,自己总是会去注意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这样下去可不行,这样软弱的人是活不下去的,看来应该赶快离开离开这里了。 朝凤藏在宽大水袖下的手握紧,成拳状,克制住自己今天流露的过多的感情“那本公主就先回宫了。” “殿下请稍等稍等一下。”辩机喊住朝凤,似乎有话要说。 “哦?怎么啦?不是你劝本公主回去的吗?”朝凤挑挑眉,有一些不解的看着辩机,这个小和尚又想玩什么花样? “天色以晚,还请殿下稍待片刻。辩机回禅房,为殿下取个灯笼回来。”辩机转身就要离开。 “不用了,你知道你送我回去,会有人说闲话,有污本公主的名节。难道你不知道,各个宫的灯笼都是不一样的吗?深更半夜,别人看到本公主拿着禅房里的灯笼会怎么想?”朝凤嘲讽般的望着辩机。 “是贫僧考虑不周了。”辩机皱皱眉,却不是因为朝凤的嘲讽,而是在努力思考应该如何让朝凤平安回去。 “呵呵,你很有趣,不过本公主没时间陪你玩了。”名节什么的,自己才不在乎,不过是想为难一下这个小和尚罢了。不过,还真是好玩啊。 朝凤又看了辩机一眼,也不等辩机想到办法,就直接离开了。小和尚,以后也要这么有趣啊,不要让我失望啊,要不然......杀掉你哦。朝凤看着月亮,绽放了一个笑容,灿烂无比。 看着朝凤的背影,辩机笑了笑。辩机还记得祭天结束后,自己也是这么看着朝凤的背影,却被身边的宫人拉住,警告自己不要去招惹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罗刹公主,可是...... 辩机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是热的呢,殿下的手是热的呢。殿下?詹焕溲?1缁?恢蓖?懦?锏纳碛埃?钡酵耆?床患?耍?呕氐届?俊?p>朝凤还是一路慢悠悠的走回清凉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辩机聊了一会的关系,还是月光真的可以洗涤干净人心,朝凤觉得自己的心,没有之前那么沉重了。 朝凤也难得有心情和小时候一样,在抱着游玩的心情,仔细去看一看这个宫殿,去看一看这个自己生活的地方。 宫墙变脚处,长出了新生的小草,虽然看起来还很柔弱,不过早晚有一天会坚强起来的吧。朝凤伸出手,摸了摸朱红的宫墙,白天的炙烤,让宫墙摸起来不像是冬天般冰冷,而是温热的。 “你也不冷吗?可是被你包围着,我觉得好冷啊。”朝凤靠着宫墙轻轻的说,然后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是傻气的可以,便摇摇头,又继续往前走。 “殿下您回来了啊,刚刚奴才小四求见。”清凉殿面前守着的丫鬟,远远地就看到朝凤的身影,急忙迎接。 小四?狼奴?他有什么事?朝凤皱皱眉。 第三十八章 心乱 “小四?他有什么事?”朝凤皱皱眉,问道。 “这个奴婢也不是十分的清楚,不过,他的样子好像挺着急的。奴婢怕他有要紧的事情找殿下,不敢耽误。”小丫鬟伸手扶住朝凤,开始把事情的始末讲给朝凤听“因为殿下不在,奴婢就先叫小四回去了,等殿下回来再做定夺。” “恩,你做的很好,去把小四叫过来吧,本公主在房里等他。”朝凤顿了顿,看看小丫鬟“清露和小翠还再桂嬷嬷那里吗?” “是的,今天的是桂嬷嬷好像很担心,所以现在还在教导清露和小翠应该怎么伺候殿下。殿下要奴婢去把她们叫过来吗?还是就由奴婢来伺候殿下呢?”小丫鬟看看朝凤,问道。 “不必叫她们了,桂嬷嬷要训话就让她们好好听着吧。这样吧,你先去把小四叫过来吧。”朝凤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是。”小丫鬟扶着朝凤回了房间,点上蜡烛,不敢怠慢。小丫鬟回头看看,如果今天自己伺候的好,说不定就可以像清露一样,变成一等丫鬟了啊。 小丫鬟一边幻想,一边雀跃的快步走着,很快就到了小四的住处。听说,因为小四在之前的狼奴袭人的事上保护了公主,所以可以一个人住在内院,虽然是内院比较偏僻的地方,不过也够让人羡慕的啊,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可以搬进来啊。 小丫鬟撇撇嘴,不过自己可不敢和狼奴搏斗啊。小丫鬟摇摇头,努力的把不切实际的幻想摇开,然后伸手拍拍小四的门,叫到“小四,开门啊,殿下回来了,要召见你。” 房间内的狼奴耳朵抖了抖,在小丫鬟接近的时候,狼奴的背就弓了起立,狼奴还保存着之前做为狼的习性,不大喜欢有人靠近,这也是朝凤让狼奴独住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狼奴不大喜欢别人靠近,但是在听清楚小丫鬟喊话的内容后,狼奴还是整理好表情,摆出一副宫里奴才常见的,谄媚的脸孔。 狼奴走过去,打开房门,摆出笑脸看着小丫鬟“是吗?殿下回来了吗?那还要谢谢姐姐过来通报。” “谢就不必了,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找殿下要说什么啊?”小丫鬟好奇的看着狼奴,她实在想不到,一个奴才,大半夜的找公主到底要说什么啊?怎么看都搭不上啊。 “这.......”狼奴皱皱眉,有一点不耐烦,不过他很快就把这种感觉压下去了“好姐姐,你就别为难我了,殿下吩咐的事情,实在不是我敢多嘴的啊。要是走漏了什么.......”狼奴比了比脖子,做了一个砍的动作,把小丫鬟吓的一哆嗦。 “不说就不说嘛,谁稀罕似的,干嘛吓唬人?”小丫鬟有一些不满的瞪着狼奴,看起来吓的不轻。小丫鬟扭过头,不再搭理狼奴,狼奴也乐得自在。两个人就这么一路无话的到了朝凤的门口。 “殿下,奴婢把小四带来了。”小丫鬟敲敲门,在门口通报到。 “带进来吧。”朝凤在房里回答到。 “是。”小丫鬟推开门,领着狼奴到朝凤的面前。 “你找本公主何事?”朝凤端过桌子上面的茶盏,吹开上面的浮沫,轻轻的抿了抿,然后看向狼奴。 “奴才,奴才......”狼奴扫了扫小丫鬟,一副不方便说的话的样子。 “你先下去吧,本公主有事情要和小四谈。”朝凤看了看小丫鬟,然后说道。 “是,奴婢告退。”小丫鬟像朝凤行了个礼,然后离开。小丫鬟临走前狠狠地瞪了狼奴一眼,可恶的家伙,难得清露不在,大好的机会,居然让你破坏了,真是晦气啊。 小丫鬟关上房门,狼奴又等了一会,才收起脸上谄媚的表情,跪在朝凤脚边恭敬的喊了声“主人。” “呵呵,没看出来,你演技不错啊。要不是你身上还有野兽的血腥味,本公主都要被你给瞒过去了。”朝凤放下茶盏,饶有兴趣的望着狼奴。 “主人的心乱了。”狼奴没有理会朝凤的调侃,而是没头没脑的冒出了这么一句。 “心?本公主根本没有这种东西,怎么会乱?”朝凤皱皱眉,然后挑了挑嘴角,冷笑了一声。 狼奴不在说话,而是抬起头,审视一般的望着朝凤,似乎是在验证朝凤话的真假。 “别看了,人心这么复杂的东西,有的人穷极一生都弄不明白,何况是你着野兽。”朝凤站起身,走到狼奴面前,蹲下身子,直视狼奴“告诉本公主,你在本公主的眼睛看见了什么?又在本公主的心了看见了什么?” “主人的眼睛里有我,主人的心......主人的心我?詹恢?溃??侵魅说男暮椭?暗牟灰谎?恕!崩桥?故敲挥懈目凇?p>“是吗?这么不一样了?”朝凤听见狼奴的回答,笑了笑,继续问到。 “主人的心没有之前的冷了,有没有之前的狠了。”狼奴还是跪在地上,但是此时的狼奴眼睛里却扫过了一丝嗜血的光芒。 “呵呵。”朝凤请笑出声,声音比屋檐铜铃碰撞在一起的声音,还要好听。现在的朝凤就像是听见小伙伴说什么玩笑话的孩子,笑的格外的天真,肆意“不够狠吗?” 朝凤绕着狼奴,慢慢的转了一圈,然后猛的抬脚,往狼奴的身上一踢。朝凤的力气虽然不是太大,可这一脚踢的极为阴狠,而且又来的突然,就是连狼奴都没有想到。 “唔......”狼奴痛哼一声,被朝凤踢到在地。刚想有所动作,却被朝凤压倒,制住。 朝凤翻出袖子里的匕首,抵在狼奴的动脉上面,说道“记住,你现在不是什么孤傲的狼了,你是本公主养的狗。本公主叫你做什么,你就去做什么。其它的事情,你最好少管,你也根本就没有资格管,而且......” 朝凤笑了笑,趴在狼奴身上,凑近狼奴的耳边“说吧,你今天的真正目的是什么?”――狼奴到底想说什么?接下来朝凤的身边又会发生什么?请听下回分解。 第三十九章 怪事 朝凤笑了笑,趴在狼奴身上,凑近狼奴的耳边“说吧,你今天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主人,我在看见三皇子显策身边有一些奇怪的人,他们装作宫人的样子,来往与华清殿。”狼奴的眼神有一些不安,神经绷的很紧,连脖子旁边的血管都爆了出来。如果此时此刻压在狼奴身上的不是朝凤,不是他宣誓臣服过的主人,只怕狼奴已经展开攻击了。 “奇怪的人?”朝凤一个翻身,从狼奴的身上跳了下来,落回地面,继续问道“是一些穿着三等下人的粗布衣服,却皮肤白净,神情倨傲的人吗?” “是的,主人,但是还不止这些人。”狼奴重新跪好,回答道。 “还有些什么人?他们来往的频率怎么样?分别在华清殿呆多久?”朝凤站起身子,走到椅子前坐下,手指轻轻的在桌子上敲打。 “还有一些人似乎是受过专门训练的,他们的脚步声和呼吸声都很轻,脸上的表情很漠然,眼神很熟悉,像是杀戮惯了的。”狼奴顿了顿,接着说道“那些倨傲的,最近来的比较多,差不多每三天就会来两次。而杀戮惯了的来的比较少,半个月左右才来一次。” “哦,是吗?”朝凤点点头,背过身子,手指细细的把玩着落下的长发。 如果自己没有想错的话,那些神情倨傲的家伙应该是朝中大臣身边的人。嘉妃家族,势单力薄,在将来的夺帝只战中恐怕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嘉妃才想笼络朝廷里的其他大臣,好增强自己的实力吧。 皇后不是傻子,嘉妃这么大的动作,这么频繁的会见,皇后怎么可能不知道?朝廷的老狐狸也不是这么好骗的,嘉妃能力有限,现在依仗的不过是皇帝的宠爱,能许给大臣们的,恐怕只是等显策称帝后,就马上分封他们之类的许诺吧。 朝凤侧过头,轻轻的笑了笑。像未来许诺这种空中楼阁,谁会真的相信啊?不过是不敢不给他嘉妃面子,怕她嘉妃乱吹枕边风罢了。如果嘉妃真的找到了可以依靠的存在,也不必这么频繁的继续联络其他人了。 不过........朝凤皱皱眉,踢了桌子一下,这是朝凤烦躁时的习惯动作。既然狼奴都知道了,皇后也应该知道了。那么。那个人应该也知道了才对啊。难道...... 朝凤站起来,推开窗户,内心隐隐约约传来的不安,让朝凤觉得烦躁。怎么?那个人是想看戏?可是我的父王啊,您真的舍得,把您手里的权利转让出去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朝凤突然像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一般,大笑起来。 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一个痴迷与炼丹,妄想长生不老的人,怎么可能会放下手里的权利?那么......乌黑的秀发,在朝凤的指尖缠绕,一点点被朝凤抚摸顺滑。心里的疑惑,也在朝凤的思考下一点点的打开。 嘉妃的行为绝不可能瞒天过海,嘉妃也不是傻子,更不会上赶着找死。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嘉妃的行为是被默认的,甚至是得到了皇帝的许可的。 是啊,朝凤的手欢乐的敲了敲窗户下的木栏。如果皇帝不同意,那些大臣也不敢派人来吧。呵呵,父王啊,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你是想不动声色的搅混这一湖的水,好作壁上观吗? 不过,也不是不可能的啊。为了权利连父亲,兄弟,甚至是自己都牺牲了的人,又怎么会在乎什么儿子不儿子的。看来皇帝这一次真的不打算用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了,选贤举能吗? 我的待战哥哥啊,不知道这一次对你是福还是祸啊。朝凤的眼前不知道为什么出现了待战的身影,不得不说待战其它的方面不怎么样,但是作为一个哥哥待战做的还是很不错的。 朝凤知道桌子前,看着新放上来的糕点,小小的掰了一块,放到嘴巴里抿了抿。这是自己昏倒后待战送来的,他还记得自己喜欢吃这种糕点啊。 “放心吧,朝凤不会让你有事的,我的哥哥,朝凤........朝凤已经不想再失去亲人了啊,朝凤已经受够了一个人了啊。”朝凤看着窗外的夜景,轻轻的呢喃道。 “小四!”朝凤很快就收起了眼睛里的脆弱,在深宫里脆弱只会让你死的更快“其它的事情你就别管了,给本公主好好注意嘉妃,还有其它各个宫里人员来往的情况,回来禀报本公主。记住,这些事情不要声张,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听明白了吗?” “是的,主人。”狼奴伏地,做臣服状。 “对了,有一件事本公主差一点就给忘记了。”朝凤的匕首,轻轻的在狼奴的脖颈处划下血痕“本公主讨厌你刚刚的眼神,那种嗜血的眼神会让我不安啊.......” 朝凤撅撅嘴,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受到了惊吓的孩子,可匕首上面阴冷的光芒却与朝凤天真的外表行成鲜明的对比。 “怎么办啊?本公主不安就会手抖,这手一抖啊,就不知道你还在不在了啊。”朝凤的匕首在狼奴的脖子上面慢慢的的滑动,似乎是在思考应该从哪里下刀比较好。 “主人,我不敢存有二心。”狼奴抬起头看着朝凤说道“我剩下的只有主人了。” “呵呵,希望你能一直记得。不过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即使本公主的心再乱,保命的力气还是有的,杀人的力气也还是有的。”朝凤把匕首翻回袖子里,看着狼奴“我知你刚刚的杀意不是对本公主,否则本公主也不会留你下来。不过,多余的事情你不要去管只要做好本公主吩咐了的就好了,你知道了吗?” “是的,主人。”狼奴应道。 “你下去吧,等一下去桂嬷嬷那里看看,看看小翠她们还在不在。记得把小翠叫过来,打扫的时候到了。”朝凤看着窗外,笑了笑。 第四十章 灰尘 天有多远呢?地有多广呢?朝凤倚靠在窗边,想着奇怪的问题。任由风把自己的发丝,吹的四散开来。 “殿下,您在想什么?”小翠走到朝凤身边,轻轻的问。 “小翠,你说天这么广,地这么宽,可是,为什么我却找不到一个安宁的地方啊?”朝凤并没有回头,而是依然望着窗外。 “殿下想要安宁的地方啊......”小翠顿了顿,然后笑了起来“没关系的,殿下,只要殿下想要的,小翠一定帮殿下找到。就算是没有,小翠也要杀光所有人,为殿下创造一个安宁的地方。” “呵呵,好啊,我等着。”朝凤看了看小翠,笑了笑。“也不知道你到底像谁?也不知道,你这嗜血的性格到底是怎么来的?不过,若是别人看见,只怕也不敢相信他们那贪嘴,爱偷懒的小翠姐姐,还有这么一面吧。” “可是小翠不需要他们啊,小翠不需要任何人,小翠只要殿下就好,小翠的命是殿下的。”小翠看着朝凤,眼睛里面还闪烁着光芒。 “你啊.......”朝凤轻轻的叹息了一声“最近宫里的很多地方都不太干净,布满了灰尘,你可要小心啊,莫要被这些灰尘弄脏了。”朝凤伸出手,帮小翠弹了衣角。 “哦?是吗?这听起来可真让人觉得不愉快,殿下的意思是要奴婢打扫干净吗?”小翠皱皱眉,似乎不太喜欢这个话题。 “不,不必打扫,现在的风太大了,你也扫不干净。而且有的人,也不喜欢干净,那就随他去吧。”朝凤伸了个懒腰,在小翠的肩膀上拍了拍,示意小翠稍安勿躁。 “那,清凉殿里面的灰尘,殿下也不管吗?”小翠歪歪头,疑惑的望着朝凤。 “小翠啊,你说要是其它的地方都布满了灰尘,只有一个地方干干净净的,那会怎么样?”朝凤的手指,在窗边的角落里划了一下,然后轻轻的吹了一口气,吹开手上的污渍。 “那,那些灰尘恐怕会聚集过来吧.......奴婢知道了。”小翠点点头“那殿下的意思是?” “先看着吧,告诉红楼里面的人,等风不这么大了再说吧。”朝凤笑了笑,打了哈哈“你先回去吧,你和桂嬷嬷.......” “奴婢只要有殿下就够了,其他人奴婢都不在乎。”小翠凝视着朝凤,慢慢的说道“那么奴婢就先告退了,殿下好好休息。” 看着小翠的背影,朝凤无奈的摇了摇头,还是在怨恨吗?是了,就像自己也还是不能忘记一样啊。 “小翠,你怎么在这里啊?”清露看着小翠愣了愣“刚刚小四叫你干什么啊?是殿下怎么了吗?” “没有啊,是殿下的卧房里有一些灰尘,叫我过去打扫干净啊。那你呢?之后有没有逃过一劫啊?桂嬷嬷的训话......”小翠抱着手臂,轻轻的颤抖了一下,似乎还心有余悸。 “我是没有你这么好的运气啊,桂嬷嬷好凶啊,你是不知道啊,在你走了之后........”清露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自然不会轻易的放过,拉住小翠的手就开始诉苦。 “哇哦,是吗?幸好啊,不会吧。”小翠一边附和着,一边做出同情的样子,完全没有了刚刚的嗜血,偏执,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小丫鬟没有什么区别。 “好了,好了,和你聊的太久了,我该回殿下那里了。小翠你也快些回去吧,晚了路就不好走了。”清露看着小翠笑着说道。啊,今天可真是不幸的一天的,不知道殿下会不会愿意听我的抱怨啊,清露低低头,在心里哀叹,桂嬷嬷真的好可怕啊。 “哎,好,你快去吧。我也要回去了啊。”小翠点点头,再清露走远了之后,脸上的笑意就彻底消失了。 “殿下,您还没有睡啊。”清露回来,刚刚想过去帮朝凤把窗户掩上,就被朝凤叫住。 “无妨,窗户开着就让它开着吧,本公主想透透气,天可真闷啊,弄的人心也闷闷的。”朝凤抬抬头,望着窗边“刚刚还有一些困的,挨到了床却又清醒了啊。” “是吗?那怕是是殿下觉得无聊了吧。不过殿下在等一等吧,过几天就是熙妃娘娘的寿辰了,甄将军可是红人啊,熙妃娘娘的寿辰肯定也非同一般吧。”清露一边说着,一边手舞足蹈的比划,好像熙妃的寿辰已经开始了一般。 “呵呵,你啊你啊,净想着玩。好了,好了,天色不早了,睡吧,睡吧。”朝凤别清露的样子逗的笑了笑,然后钻进被子,不在多话。 “恩。”清露点点头,笑着下去了。 朝凤看了看天上的月亮,想伸手触摸一下,可是手刚刚抬了起来却又放下了。这一夜,一夜无梦。 朝凤是被清露叫醒来的,这让朝凤有一些惊讶,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睡过这么久的觉了。昨天的梦里很宁静,有这皎洁的月亮,清雅的荷花,还有........还有一双很干净的眼睛。 朝凤皱皱眉,眼睛?那双眼睛朝凤朝凤和熟悉了,是辩机的眼睛。可能是因为周围太过黑暗了吧,甚至连自己都是黑暗的,所以朝凤对光明有一种近乎是偏执追求。 朝凤非常喜欢阳光,也喜欢光明的东西。所以清凉殿里,即使是深夜了,朝凤的寝宫也是灯火通明的。 阳光吗?朝凤在心里轻轻的呢喃了一声,的确啊,辩机给人的感觉确实是和阳光一样,非常的温柔,但是却没有那么的刺眼,反而让人觉得非常的舒服。就想月光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朝凤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天两个人一起摸月光的画面。 “殿下今天的心情不错啊,笑容?涮鸢。?钕掠Ω枚嘈σ恍Αk淙黄绞钡牡钕乱灿行Γ?墒敲挥薪裉煨Φ恼饷春每础0パ剑??静皇撬档钕缕绞辈缓每粗皇?......”清露在一边努力的解释,却有越描越黑的趋势,急的清露直跺脚。 自己刚刚笑的很开心吗?难道自己的心真的像狼奴说的一样乱了吗?朝凤抬手摸摸自己的脸,这就是开心的感觉吗?还不错。 第四十一章 约定 清露搀着朝凤,到皇后的椒房殿进行请安。在进门的时候,朝凤突然听见了调笑的声音。 皇后为了管理六宫竖立威严,一向不苟言笑,谨遵宫规。可是今天却如此高兴,以至于都有一些失态了。朝凤笑了笑,看来又有有趣的人来了啊。 “母后,何事如此开心啊?”朝凤笑眯眯的在门口大声叫到,看起来一派天真可爱。 “呦,这是凤儿吧,都这么大了啊,快来,让过来让姑母好好的瞧瞧。看呦,我们的小朝凤长成大美人了啊。”说话的女子大约三十来岁,保养的极好,身上穿了一件大红底色的大袖衫,系着蹙金绣云霞翟纹霞帔,头上绾了支万年吉庆簪,看起来异常贵气美丽。 “姑母,你又取笑凤儿了,凤儿可不依。”朝凤娇笑着,扑到贵妇的怀里,娇笑到。 这位姑母的来头可不小,她是当今圣上的胞妹,后来,又嫁给了平南王当福晋,可以说是过的顺风顺水的。 “好了,好了。凤儿你姑母的身子刚刚好,你莫要闹她了。”皇后笑了笑,把朝凤叫了下来。 “咦,姑母生病了?”朝凤抬头,似撒娇一般的望着平南王福晋。的确,这位平南王福晋身上,虽然用了上好的香料掩饰,却还是透着股草药味。 “放心吧,姑母没事,不过是当时祭天的时候,有一些晒晕了。不过现在也没什么大碍了,只是耽搁了和皇后娘娘的约定啊。”姑母摇摇头,似有一些自责。 “哦?是什么约定啊?朝凤怎么没有听母后说过?”朝凤笑着在清露的搀扶下,走到皇后身边坐下。 “这个啊......”皇后和平南王福晋对视一样,然后一起大笑起来“哈哈哈,凤儿这个你就别问了,总之是好事。” “咦?母后是要瞒着凤儿吗?凤儿不依......”朝凤跺跺脚,拉着皇后的手轻轻的摇晃起来。 “哎呀,呵呵,乖凤儿,这时候可不早了啊。凤儿还不去太学吗?这迟到了先生可是要责罚的啊。”平南王福晋看见朝凤娇憨的样子,笑的东倒西歪的,好一会才平静下来。 “哼,姑母和母后联合起来欺负凤儿,凤儿不和你们玩儿了。”朝凤撅撅嘴,似乎在生气一般的跑出去。 “殿下,您别跑啊。”看见朝凤跑了,清露急急忙忙的给皇后行了个礼,也一并追了出去。 突然,朝凤又转身把头探进房中“母后,姑母不告诉凤儿就算了,凤儿大人有大量,就不和母后,姑母计较了。如果,如果凤儿回来的时候有好吃的糕点的话,凤儿还是会和你们玩的。”朝凤说完,做了个鬼脸,叫上清露一起跑远了,背后又是一阵笑声。 “殿下,刚刚皇后娘娘和平南王福晋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奴婢总觉得这件事和殿下有关系啊?”清露被朝凤拽着,又跑了一段路,直到远离了椒房殿才停下。还没有等站稳,清露的着急吐出了疑问。 “呵呵,算你聪明,这平南王福晋和母后怕就是为了等本公主,才演了这一出。”停下来的朝凤,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刚刚的天真可爱,倒是多了一分洞悉事事的算计。 “咦?演戏?”清露愣了愣,为什么要演戏啊,有什么直接说就好了啊,以皇后娘娘是身份殿下会答应的吧。还有,殿下的脸变的还真是快啊。 “姑母身上的香料味道很浓,但是椒房殿空气中,这种香料的味道却不是很浓郁。如果姑母真的是要找母后聊天,也没必要这么早就来啊。现在是请安的时辰,来往的人这么多,里面这么大的动静,可不要引人注目?”朝凤挑起嘴角,笑了笑。 “不会吧。”清露有一点不相信了“香料的味道可能散掉了啊,因为门窗都是开的啊。” “在本公主请安前应该是嫔妃们的请安,看见平南王福晋来了,那些嫔妃自然要请安,搭话的。可是,当时只有母后和姑母,也就是说,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今天姑母会来。”朝凤脸上笑容又扩大了一些,真是有意思啊,不知道等一下又有什么惊喜啊。 “哦,原来是这样啊,殿下真是聪明啊。”清露在旁边点点头,恍然大悟“那约定呢?皇后娘娘和平西王福晋之间的约定是什么啊?” “这个啊......”朝凤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了姑母催促自己去太学的事,太学吗“清露,走快一点,马上就知道了。”说完朝凤也不等清露有反应就先走了。 “哎?殿下......您慢一点,等一等奴婢啊。”清露急急忙忙的追了上去,殿下什么都还好,就是太突然了,也不给人反应的时间啊。 到了墨斋,其它的皇子公主也都到了。今天是孙太傅授课,没有人敢迟到。 孙太傅和其他的太傅的区别很大,如果是其他太傅授课,皇子公主迟到或是犯错了,受罚的都是跟在身边陪读的宫人。唯独这孙太傅,不这样。孙太傅要责罚就直接责罚这些皇子,公主,而且丝毫的情面也不肯留的。所以,自然也就没有人敢犯错了啊。 “凤儿来了啊。”待战笑眯眯的招呼了一声。 “待战哥哥。”朝凤笑着回礼“听说昨天父王和哥哥商讨了一些问题,哥哥都回答上来了啊,真是不错啊。” “哪里,哪里。”待战摸摸头,似有一些不好意思“我也只是按书上的内容照本宣科的答了罢了,父王也只是勉强认可啊。” “呵,皇兄能照本宣科已经是进步了,总比以前支支吾吾的强啊。”显策走了过来,脸上似在赞扬待战,却让人怎么听怎么不舒服。 “这不是三皇兄吗?你的书抄完了?”朝凤抬了抬眼,用眼角扫了显策一眼,拍拍额头,好像突然想起来了什么“哦,朝凤忘记了啊,三皇兄这样机敏多情的人,应该早就办妥了吧,只是可怜了大好的梅花啊。不过不要紧,对于皇兄来说没有了梅花,还有杏花,桃花什么的吧。是吧?呵呵” “你......”显策的脸色青了青,愤懑的瞪了朝凤一眼。 “朝凤姐姐的话有一些奇怪了啊,什么花啊,草啊的,思雅怎么听不到啊。要不然思雅去问一问父王吧,父王肯定知道的。”思雅笑了笑,刚刚还想继续孙太傅就来了,思雅只好作罢。 “都安静下来,忻明你进来吧。”孙太傅用戒尺拍了一下桌子,然后叫到――来得是何人?又有何事?请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二章 忻明 ‘都安静下来,忻明你进来吧。‘孙太傅用戒尺拍了一下桌子,然后向门外叫到。 “是。”外面传来了一个清朗的男音,声若珠玉,十分的好听。 忻明?朝凤皱皱眉,突然想起来了,平南王的独子可不就是叫忻明吗?看来皇后和平南王福晋的约定自己马上就要知道了啊。 “学生忻明,见过太傅。”忻明恭恭敬敬的给孙太傅行了个礼,然后冲下面的皇子公主笑了笑。 这忻明长眉若柳,身如玉树,姿态闲雅,相貌长的是极好的。更为难得是忻明身上的气质,如果是辩机给人的感觉是天上的月光,那么忻明更像是一块温润的玉石。月光太过飘渺虚幻,而玉石却是真真正正存在于人间的。 “忻明是平南王世子,为祭天大典而来。因为平南王要在京中待一段时间,所以忻明也会留下,和你们当一段时间的同窗。忻明,望你能好好聆听先人之教诲。”孙太傅介绍完了忻明,便随意给忻明指了个座,然后就开始授课了。 朝凤看了看,忻明的位子在自己的左上方,这使得朝凤可以非常方便的观察忻明。同窗?这么可笑的理由谁会相信,不过平南王的势力....... 平南王是先帝分封下的诸侯,虽然平南王的封地所在的地方,离京师比较远,但是那里土地丰沃,在加上这些年平南王治理有方,所以这些年也是不错的。而且,平南王福晋又是皇帝的胞妹,那么平南王一族今后的发展想必也不错。 这一次,平南王会派忻明来,恐怕是为了考虑应该站在那一边吧。呵呵,朝凤挑了挑嘴唇,父王这恐怕也是你允许了的吧。不愿意放弃皇位,但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就干脆把这水搅的混混的,让皇子们自己互相牵制。我的父王啊,你真的是好打算啊。 “恩?”忻明觉得背后有一点发凉,回过头却什么都没有看见。错觉吗?还是......忻明看了看正在温书的朝凤,笑了笑,好像有意思起来了啊。 “好了,今天暂时就先讲到这里吧。”孙太傅放下手里的书,然后就出去。 “可恶的老古板。”长乐冲着孙太傅的背影吐了吐舌头,然后蹦到忻明面前“忻明哥哥你还记得我吗?以前我们常常在一起玩的啊。” “长乐,不得无礼。”长平皱皱眉,把长乐拉到身边“世子莫要计较,长乐不过是看见世子过与激动了。” “无妨,我们也有一些年头没有见面了啊。也难为长乐殿下还记得。”忻明笑了笑,眼中华光流转,看起来俊朗无双。 “咦?忻哥哥以前就和长乐姐姐认识吗?思雅怎么没有听说过?”思雅走了过来,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小步的走到长乐身边,摆出一副亲昵的样子。 “怎么哪里都有你啊,忻哥哥,我还旧妹妹呢。”长乐一点都没有打算给思雅留面子,直接讽刺了起来。 “姐姐的话可真够伤人的啊,思雅知道姐姐素不喜欢思雅,但是我们好歹是姐妹啊,姐姐怎么能.......”思雅咬咬嘴唇,看起来十分的难过,脆弱。 “你......你又在装可怜!”长乐皱皱眉,自己刚刚也没有说什么啊,偏偏她还要摆出这个样子,真是叫人看了都觉得难受。 “长乐,别说了。”长平拉着长乐,看着忻明和思雅笑了笑“刚刚长乐实在是失礼了,我带长乐赔个不是,望妹妹不要见怪。那么我们就先回去了,忻明你可不要埋怨我们啊。” “呵呵,长平殿下这是哪里的话?忻明是那一种小肚鸡肠的人吗?”忻明笑了笑,又叫旁边的伴读递过来来帕子,交与思雅“妹妹这天仙般的人儿,为何落泪,难道是要效仿那是传说中湘妃娘娘,也泣出湘江来?” “不过,湘妃娘娘是神话中的神女,忻明无能,不曾见过。但是今天有幸得见妹妹,到叫我真比见了那湘妃娘娘还开心。”这话要是叫其他人说出来,怕是只会被当成是阿谀奉承之言罢了。但是忻明的口气却无半点做作,让人觉得他这是发自肺腑的赞美。 “呵呵,忻哥哥真会说话。”思雅听见忻明的话,破涕为笑,然后开玩笑般问到“忻明哥哥真的觉得?” “那是自然,忻明从不说假话。不过.......”忻明顿了顿“湘妃自然动人,可这未经雕饰的水晶也很美丽,你说是吗长乐殿下?“ “啊?水晶?是,是说我吗?”刚刚还在长平怀里挣扎的长乐,愣了愣,然后脸微微的红了起来。 “殿下,书上说红颜祸水果然没有错,您看这不是吗?世子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叫人又哭又笑的,天知道将来要有多少女子要为这世子流泪啊。”清露摇摇头,嘴里小声的嘟囔着,但是眼睛一直盯着忻明不放。 “这各人有各人的命,这各人也有各人的泪,有人流泪也完毕是好事。”朝凤也不过去参与,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嬉闹。 流泪吗?眼泪这种东西还是不要轻易落下的好啊。朝凤笑了笑,唤了清露一声“清露啊,你以后要是嫁人了,千万不要嫁给让自己流泪的人啊,要继续笑下去啊,因为你的笑.......” “殿下!您说什么嫁不嫁人的啊,羞死了。”清露跺跺脚,然后有有一点期待的看着朝凤“奴婢的笑容怎么啦?殿下是在夸奴婢吗?” “不,本公主的意思是,你笑的就一般般,哭起来就更难看了。”朝凤看着清露期待的样子挑了挑眉,然后说道。 “殿下!”清露鼓起脸,跺跺脚,看起来好像在生气一般,朝凤也不担心,因为朝凤太了解清露了,清露的脾气从来没有持续过一炷香。 “殿下啊,殿下要嫁人的话......”清露顿了顿,好像抱了决心一样说道“奴婢,奴婢希望殿下,可以嫁给那个能让殿下痛痛快快哭的人。” “你......”朝凤刚刚开口就被忻明打断了。 “不知道殿下能否带忻明好好的看看这皇宫呢?”忻明望着朝凤笑着说。――忻明为什么要叫朝凤陪同?他们之间又会有什么故事?请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三章 疑问 丝丝甜腻的香气,在空气飘荡。树枝上的鸟儿,出双入对,比翼双飞。阳光轻轻的洒在人的身上,温暖却不炽热。 少年微笑着像少女发出邀请,在着宁静的午后美就就像一幅画,只见少女轻启朱唇回答道...... “不可以。”朝凤连头的没有抬,就拒绝了忻明。 “哎~~~好冷淡啊,明明刚刚看起来还很温柔啊。”忻明愣了愣,一边惊讶的看着朝凤,一边拉长了尾音撒娇一般的说道。 ‘这是谁啊?刚刚那个斯文秀气的世子去哪里了啊?’在场的皇子跟公主们面面相觑,见到这样截然不同的世子都有些不可置信 “你有眼疾吗?温柔?”朝凤冷笑了一下,眼睛里划过嗜血的光芒,冷冷的盯住忻明“是这样温柔吗?” ‘唔,朝凤殿下好可怕啊。’周围的人在心里默默地喊到,然后都整齐的后退了一步。亲身经历过朝凤到底有多‘温柔’的思雅,更是躲朝凤躲的远远的。 “你......”忻明有一些错愕的望着朝凤,就在朝凤以为忻明就要退缩的时候,忻明突然激动的望着朝凤。 “太好了啊,就是这一种感觉啊,朝凤殿下,您是我的神女。”忻明突然仰天大笑起来。 “忻明哥哥,你这是怎么啦?”长乐有一些错愕的望着忻明,大叫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可是没有人回答长乐的问题,因为其他人的惊讶一点也不比长乐的少。 “哦?是吗?那你就跟本公主来吧。”朝凤笑了笑,表示接受忻明的邀请。 “不过......”看着忻明的笑脸,朝凤语气一变,又接着说道“不过你的下人就不必跟过来了,就你一个人和本公主去,怎么样?” “哈哈哈,既然殿下都这么说了,那忻明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忻明很愉快的就答应道,然后挥退下人“你们都听见公主的话了吗?还不下去。” “世子这使不得啊。”周围伺候的宫人都一脸焦急的望着忻明。 “忻明哥哥,要不我和长平陪你吧。”长乐走到忻明旁边,拉了拉忻明的袖子,说道。 “忻明......”长平虽然没有长乐这么直接,却也是一脸不赞同的望着忻明。知觉告诉长平,朝凤的行为绝对有问题。可是长平又不能直说,只好看着忻明直摇头。 “不去就算了,本公主还有事,就不陪各位了。”朝凤看看他们,也不等有人回答,就先走了。 “哈哈哈,朝凤殿下还真是急性子啊,那忻明也先走一步了。”忻明笑了笑,然后就去追朝凤了。 “哎,殿下,世子。”清露不敢怠慢,只好快步跟上。 有一个朝凤殿下就够自己操心的了,这一下又来了个忻明世子。自己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清露摇摇头,无奈的跟上。 “殿下要带我去哪里呢?这皇宫变化还真大啊,我都有一点认不出来了啊。”忻明跟着朝凤,左右张望着。 “变化?这里的建筑?彰挥惺裁幢浠??率鞘雷拥男木巢灰谎?税伞!背?锛绦??靶凶撸?膊环怕?挪降纫坏刃妹鳌?p>“呵呵,是啊,心变了,看到的东西自然就不同了啊。”忻明轻轻的附和到。 “殿下,您这是要去哪里啊,这附近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啊。”清露有一些不安的看着四周,现在周围已经很偏僻了,也不知道殿下是怎么知道这些地方啊。殿下该不会是要找一个地方,杀掉世子,暴尸荒野吧。 “不会的,本公主要杀也不会亲自动手。”朝凤扫了一眼清露,然后继续说到“清露,你先回去吧,本公主有一些话要单独和世子说。” “啊?只留殿下和世子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不好吧。”清露有一些不知所措的望着朝凤。 “没关系,没关系,放心吧,我不会对朝凤殿下怎么样的。”忻明笑着冲清露挥挥手,又恢复了刚刚的佳公子形象。 世子啊,奴婢不是担心您会对殿下怎么样,奴婢是担心殿下会对您怎么样啊。而且,世子啊,您现在装佳公子已经太晚了啊!清露在心里默默地叹息,看来要回去给世子准备上香了啊。 看着清露远去的背影,朝凤轻轻的靠在宫墙上,伸出手指,让阳光在指尖上舞动“装够了吗?世子殿下?” “朝凤殿下这是说的哪里的话?忻明怎么听不懂?”忻明笑了笑,歪歪头看着朝凤。 “听不懂啊......”朝凤顿了顿,然后笑了“那就算了吧。”说完朝凤翻出袖中的匕首直接攻过去。 “呀,殿下的身手可真是敏捷啊。”忻明拉住墙边的藤蔓,一个借力险险躲过。 “是吗?世子的功夫也不赖啊。”朝凤笑了笑,握紧匕首,再一次攻了过去。这一次的目标,咽喉。 “公主殿下这么美的手也来弹琴多好啊,可惜您却用它来握刀,真是暴殄天物啊。”忻明嘴上轻佻,但是身手可不慢。 “弹琴,是弹琴啊,不过在你的血管上面弹琴罢了。”匕首寒光一闪,眼看就要刺中,朝凤是手却被忻明握住,反向一扭。朝凤吃痛,手一松,匕首便掉到了地上。 “呵呵,看来是忻明赢了啊,承让,承让。”忻明笑了笑,却不松手。 “是吗?可是谁告诉你本公主只有一把匕首的?”不过电光火石间,朝凤的的左手便握住了另外一把匕首,架在了忻明的脖子上“本公主不过失去了一只手,而你怕是失去整条命了,你说这是谁输了啊?世子殿下。” “哈哈哈,公主殿下果然妙人也,不过,您怎么做就不怕我父亲找您麻烦?”忻明笑了笑,仿佛丝毫不在意脖子上面的匕首。 “父亲?世子是说平南王吗?但是如果世子?帐瞧侥贤醯亩?樱?腔嵩趺囱?俊背?镄a诵Γ?醋判妹鳌八蛋桑?悴皇切妹鳎?愕降资撬?!?p>“呵呵,殿下何出此言啊?”忻明笑了笑,望着朝凤。 “忻明小时候身体孱弱,你虽脸色苍白却并无病态。而且忻明有气喘之症,而刚刚本公主用表示试探你的时候,你的动作敏捷,像是习武之人。”朝凤上下打量着忻明,全然不在意自己的手还被忻明攥着。 “说,你到底是谁?”朝凤又把匕首移进了些。――忻明的真正身份是什么?又为什么没人发现?请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四章 揭穿 阳光想要穿过树梢,普照大地,却无奈被绿叶所围困,只能留下一些斑驳的光斑。 “哦?那公主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忻明可能是遇见是什么神医,治好了身上的顽疾呢?”忻明看着朝凤,脸上还是挂着笑,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朝凤手上的匕首一般。 “是啊,本来我也不是很确定的,不过本公主还真是要感谢你啊。感谢你让本公主靠你这么近。忻明的锁骨上面有一颗艳红的朱砂痣,可是你的脖子上面却什么都没有。”朝凤用匕首尖,慢慢的划破忻明的领口,露出来的皮肤,一片光洁。 “哈哈哈,公主果然好观察啊。”忻明被揭穿了,也不尴尬。还是笑着望着朝凤,就像此时两个人不是厮杀,而是两个老朋友在谈天一样。 “呵呵,这也是本公主奇怪的地方。你并非忻明的事情本公主都看的出来,平南王爱子若珍宝,为什么却一点动静也没有。除非......这件事是被默许的。”看着忻明的表情,朝凤也跟着笑了笑,然后凑到忻明的耳边轻声的吐出自己的猜测。 “朝凤殿下果然聪明,怪不得忻明还老惦记着殿下。”假忻明点点头,表示朝凤的回答都是对的。 “好了,那就这样吧。”朝凤撤挥手上的匕首,挣了挣“怎么?你还不打算放开本公主?” “啊?”假忻明愣了愣“朝凤殿下,难道您就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要问了吗?殿下不想知道我的真正身份是什么吗?” “不想知道,没有兴趣。”朝凤推了推忻明,把自己的手抽回来,轻轻的吹了吹“忻明,你的手劲还真是大啊,枉费你刚刚还摆出一副怜香惜玉的样子。” “如果殿下真的不想知道,那为什么还要动手呢?如果我刚刚躲的慢的话,殿下真的会杀掉我吧?”假忻明皱皱眉,觉得自己完全不能理解朝凤的想法。 “是你引本公主过来的啊,本公主要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岂不是对不起你的演技?而且.......本公主刚刚说谎了,本公主并不是想要试探你,只是单纯的想要杀掉你啊。”朝凤说完,就转过身,也不等假忻明跟上,独自一个人先走了。 “是吗?看来,这一副俊美的皮囊也有不好用的时候啊。”忻明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过,公主殿下也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引殿下过来?您也不想知道,真正的忻明去哪里了?”假忻明笑了笑,继续说道。 “上一次忻明入宫,还是六七年前的事情了吧。这么久之前的事情。也难为公主殿下还记得,看来殿下和忻明的关系还真不错啊。”假忻明看着朝凤有一些放慢的脚步,嘴边的笑容又扩大了一点点。 “无所谓。这种事情我才无所谓。”在听见忻明两个字的字的时候,朝凤的瞳孔快速的收缩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忻明?你不就是忻明啊?”朝凤说完,就加快了步子,把假忻明甩在了后面。 “呵呵......”看来自己的身份被承认了啊。忻明挑了挑嘴角,一直望着朝凤的背影,忻明哥哥,你还是做一件好事的啊。 “殿下您回来了啊,您怎么走的这样急?”清露刚刚想外出寻找朝凤,没想到,居然直接在清凉殿门口遇见朝凤了。 “恩,没事。”朝凤不想多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些累了。 “殿下,您的脸色不太好啊。是晒着了吗?还是走太快累着了?”清露小心翼翼的扶住朝凤,然后又偷偷的张望了一下,说道“殿下,世子怎么没有和您在一起啊?” “本公主累了,就先回来了。”朝凤皱皱眉“今天据先不用膳了,清露,你扶本公主回房间吧。本公主想先躺一下。” “殿下,请让奴婢给您请请脉吧,您看起来真的不大好啊。”清露觉得朝凤搭在自己上的手冰凉的,完全不是常人的温度,又看看朝凤苍白的脸色,清露觉得自己实在放心不下。 “不必了,本公主一些乏了,你先下去吧。”朝凤摇摇头,示意清露无需这样做。 “殿下,您自己的身子,自己都不在乎了,还有谁在乎?”清露扶朝凤到床边躺下。细心的替朝凤放下窗边的帷幕,又在朝凤直起身子前制止到“殿下,我知道您不喜欢被遮着,可是现在的阳光这么大,不遮着您要怎么睡?” 朝凤皱皱眉,还是放弃了挣扎,轻轻的恩了一声,表示同意。不过朝凤的眉头还是紧紧的锁着,用表情控诉着自己的不满。 “殿下,您别用这个表情看着奴婢啊,奴婢觉得怪怕的。”清露看看朝凤,然后用哄孩子的口气说到“奴婢知道,您就放心吧。这是皇后娘娘叫人送来的云雾纱,只是会叫阳光不这么刺眼罢了,不会叫房间变黑的。您看,现在这房里不还是挺亮堂的吗?” 果然,房间里虽然没有之前那么明亮,却也不黑暗。朝凤望向窗边挂着纱的地方,云雾纱偶尔会被窗外的微风吹的轻轻的飘荡一下,就像天边的云朵在伸展一样,朝凤终于能放松下来了。 看着朝凤展开的眉头,清露笑了笑,放轻了动作,替朝凤掩上门。 忻明?你去哪里了啊?朝凤轻轻的叹息了一声。脑海里浮现了那个瘦小的身影。 还记得吗?朝凤都有一些怨恨自己的记忆居然这么好了。因为病痛而瘦小的身子,被父母小心呵护而分外雪白的皮肤,还有那小心翼翼的,向自己伸出来的手“我们一起玩吧,你也很孤单吧。” 可恶。朝凤恨恨的捶了一下床板,为什么还记得,不是说好,全部都要忘记的吗?记得当时的自己,也是这样拍开了忻明的手,为什么呢?明明那个时候自己很开心可以被注意到的啊。 “你要多笑笑啊,我会给你幸福的。”记忆里是少年笑着说。幸福?这种东西,自己还有资格拥有吗?不过听见了这种话自己还是很开心啊,所以,所以自己才一直记得吗? “骗子。”朝凤看着虚空呢喃了一声,然后努力的扬起嘴角“我笑了啊,说好的幸福在哪里啊?” 番外:两生花 外面的阳光好耀眼啊,少年伸出手想要抚摸,却被一旁的父亲拽了回来。 “明儿乖啊,不要乱动。”男子小心翼翼的抱过少年,轻轻的哄到。“等爹带明儿进宫,治好了身上的病,明儿就可以到处玩了啊。” “是啊,明儿你现在身子还弱,等你身体好一些了,娘亲和爹爹就一起带明儿去踏青好不好?”妇人摸摸少年的小脑袋,宠溺的说。 “那弟弟呢?可以和弟弟一起玩吗?弟弟的身体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少年想继续问,却被母亲的脸色吓住。 “住口!你没有什么弟弟,你是平南王的独子,唯一的!”妇人的情绪很激动,而旁边的父亲脸色也不好看了。 “是。”少年轻轻的应了一声,低下头不再言语。 为什么没有人喜欢弟弟呢?可是自己很喜欢啊。忻明环住自己。弟弟的存在是整个平南王府的禁忌,也是母亲心里的痛。听说,母亲怀自己的时候,王府新来了个丫鬟,长的母亲一模一样。当时,母亲很喜欢那个小丫鬟,觉得很有缘分,就常常带在身边。 那个小丫鬟也懂事,很会逗母亲开心,可以说当时两个人情同姐妹。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啦,自己的父亲居然和那个小丫鬟在一起了,并且让那个小丫鬟怀了自己的孩子。 真的是缘分吧,忻明想了想。那个住在地下暗门里面的连名字都没有弟弟,居然和自己也长的一模一样。不过,弟弟的身体很好啊,可是母亲却说是弟弟抢走了自己的身体。母亲讨厌弟弟呢,可是忻明想和弟弟玩。 “什么?没办法治?很难活到成年,怎么会?怎么会?”歇斯底里的喊叫声从太医院传了出来,是母亲的声音啊。忻明看看自己,自己要死了吗?可是自己想在死之前做一件,自己一直希望的事情啊。 背着母亲,小小的忻明,跑了出去,不论如何,自己也想好好的看一次阳光啊。 在这深宫里,小小的忻明畅快的奔跑着。突然忻明停下了,他看见了一个小女孩,一个把自己藏在阴影里一动不动的小女孩。 “我叫忻明,是平南王的世子,你叫什么?我们一起玩吧。”忻明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可能是小女孩的身影太孤单了吧,孤单的就像自己一样。 “啪。”自己的手被小女孩打开,小女孩还是蹲在阴影里一动不动。 忻明看了看外面的阳光,又看了看小女孩。最后忻明还是蹲在小女孩身边,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你不开心吗?你和我弟弟一样哦,我也有一个弟弟,可是他也不爱说话,喜欢躲起来,不过我很喜欢弟弟。你不要不开心哦,因为有太阳哦,只要太阳还在,黑暗就会不见的哦。” 忻明手舞足蹈的说着,说了很久很久。可是小女孩却一动不动,还是蹲在原地,就连头都没有抬。可是忻明却不觉得闷,还是很开心。 “朝凤殿下,朝凤殿下,总算找到您了。快和奴婢回去吧,皇后娘娘找您都找着急了呢。”小宫女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拉起小女孩,就要走。 “你的名字是朝凤啊,是公主吗?这个送给你。”忻明小心翼翼的掏出把匕首“这个我爹打仗得来的,是好东西。母亲叫我放在身边,这样鬼魂就不会来了,送给你。” 朝凤愣了愣,还是接过了。看着朝凤的动作忻明笑了笑“这样我们就是朋友了吧,你要多笑笑啊,我会给你幸福的。” 看着朝凤的背影,忻明觉得很开心,比在阳光下奔跑还要开心。回去之后忻明虽然被母亲和爹骂了,但是忻明可是不后悔,明天,明天也想和朝凤一起玩啊。还有,还有要告诉弟弟,自己交到朋友了。 可是忻明却没有完成这个愿望,因为忻明生病了,又生病了。后来好不容易好一点了,却是要回去了。 她会记得我吗?不过我会记得她呢,朝凤......名字真好听,要像凤凰一样飞起来啊。 忻明(二) 忻明?我的名字也是忻明,可是却和上面的那个忻明不一样,我住在下面。名字一样,长相一样,可是我却只能像一个影子一样的看着那个‘忻明’。 我是丫鬟不要脸勾引王爷生下的野种,而他,他是公主的爱子。所以我只能住在暗门里,而他却可以在阳光下。 不过命运还真是公平啊,那个忻明什么都有,却身体不好。而自己呢?虽然住在这里,每天要挨打挨骂的,但是身体却很好啊。 忻明是我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他吧,因为我也想向那个忻明一样,那个自称是我哥哥的忻明。 我是不被喜欢的,没有人喜欢我,就连我自己也不喜欢我我自己。可是就在我因为自己要老死在着暗门里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来了,一个和我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向我伸出手“我叫忻明,你就是我弟弟吧?” 忻明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每一天都会来找我聊天,告诉我他身边的事情。这件事平西王福晋当然是反对的了,可是忻明喜欢,所以大家就只能由着他,毕竟他是忻明啊。 “朝凤?”这是自己第一次看见忻明怎么开心,可恶的家伙,明明什么都有,却还是病怏怏的,不开心的样子。既然你留不住,反正你会死的吧,为什么不给我啊! 没错,我是怨恨忻明的,我讨厌他,凭什么......凭什么啊,不过我抬头看了看忻明,他会死的吧,他如果死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当忻明了啊。 我就这么等待着,我骗忻明把我从暗门里救了出来,虽然我还不能见光,但是待遇已经好很多了。我努力的习武,努力的奔跑,努力的做忻明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 看到忻明的羡慕的眼神,我有一种快意。哈哈哈,终于,终于你也可以嫉妒我了啊。我要抢走你的一切,所以的一切。 终于,在那个冬天,我等到了,我终于等到了,忻明的死讯。我看忻明垂下去,再也抬不起来的手,听这平南王福晋近乎绝望的嚎叫。我知道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我很了解忻明,所以我扮演起他来毫无压力。我近乎是骗了所有人,甚至包括,不愿意接受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个事实的平南王夫妇。我变的和忻明没有区别,可是不够,还不够...... 于是我要求一起去祭天,要求见朝凤,见这个忻明念念不忘的第一个朋友。可是我居然被认出来了,被发现了。虽然她还叫我忻明,不过我知道她?彰挥邪盐业毙妹鳌?p>哥哥啊,居然还有人记得你,放心吧,你的朋友,我早晚会抢走的。 第四十五章 梦想 比起现实来,老人们更爱追忆过去,追忆自己年轻时候的丰功伟绩。因为现实总是残酷的,残酷的想叫人逃跑。 “呵呵,殿下您已经醒啦,奴婢刚刚想叫你呢。”清露推门进来,帮朝凤打好水“殿下快洗洗脸吧,等一下还要去待字楼,学习女红什么的。” “恩,清露,你说本公主也老了吗?”朝凤揉揉眼睛,强打起精神看着清露问道。 “呵呵,殿下您这是说什么呢?您才豆蔻年华,比奴婢还要小一些。”说道这里,清露也愣了愣。清露现在才发现,这个让人畏惧,喜怒无常的朝凤殿下居然比自己还要小一些。 “没什么,最近觉得累的很,总是提不起精神来,却又休息不好。”下了床,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 “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三冬月。殿下你也别多想,这事情啊,都是人想出来的,越想越睡不着。”清露弯腰,拧好毛巾,递给朝凤。让朝凤好打起精神来。 “今天的水这么味道不对?”朝凤皱皱眉,放下帕子。 “奴婢往水里掺了些提神醒脑的花瓣,怎么样啊殿下?喜欢这个味道吗?”清露看着朝凤笑了笑,接着说道“殿下现在还没有涂脂抹粉的必要,奴婢看您好像不太喜欢熏香,便自作主张取了些花汁,配成凝露。这样味道又不张扬,又好闻。” “是很淡,如果加的不是花汁,是毒药那会怎么样?”朝凤凝视着水盆,好像里面已经被混入的剧毒。 “毒药啊,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如果是毒药,这样接触皮肤的少则要半年,多则可能要几年才会有效。而且既然是碰触身体的,那么很容易就会表现出来。比如会指甲会发黑啊,常接触药物地方的皮色会不一样啊,之类的。很容易就被发现的。”提到了自己擅长的东西,清露有一些激动,滔滔不绝就就开始讲述。 “是吗?你反应的还真是快啊,看来你也想过啊。”朝凤简单的擦了两把,就把帕子丢回到水盆里。 “嘿嘿,奴婢还真的想过。奴婢以前还梦想着,要当一个魔教教主,看谁不高兴就药谁。”清露似乎又想起了以前的自己,傻傻的笑了笑。 “魔教教主?”朝凤愣了愣,挑挑眉“本公主还以为,你的梦想是当个神医,天天给别人看病什么的。” “梦想嘛,就是要不切实际一点,夸张一点点的嘛。”清露摸摸头,被朝凤看的有一些不好意思了,红着脸岔开话题“殿下呢?殿下的梦想是什么啊?” “梦想啊.......”朝凤拉长了尾音,然后看着清露摇摇头“没有,从来没有过。” “哎?不是吧?梦想,就是以后特别想要做的事情啊。殿下说出来吧,奴婢不敢嘲笑您的,而且刚刚奴婢都把自己的梦想告诉您了啊。”清露不大相信朝凤的话,在清露看来朝凤就是害怕被笑话。 “以后?没有想过。”朝凤皱皱眉,看起来有一些无措,又一些烦躁。 “额.......”本来清露还想在追问的,可是看见朝凤的表情,清露突然想到自己刚刚离开家的时候。哪个时候的自己,就像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胡思乱想。后来进了宫,天天都要小心自己的脑袋,就更没有时间了。 殿下也是这样的吧,不,殿下的生活应该比自己的更艰辛吧。清露有一些心疼的望着朝凤,殿下还比自己要小两岁啊。 清露看着朝凤皱着的眉,不由自主的开口道“奴婢以后会好好照顾殿下的,殿下现在还小。梦想什么的,殿下在慢慢的想吧。” “你那是什么眼神啊?好恶心啊。”朝凤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还有,本公主不小了,不需要你照顾。” “哎?”清露有一些失望的低低头,自己知道殿下很厉害啊,可是就这么被拒绝了,清露还是觉得心里不太好过。 “那个,梦想本公主会好好想的,等想到了会告诉你的。而且,本公主也会以清凉殿主位的身份,让你有命继续想梦想。时间不早了,快一点走吧。”朝凤说完,也不等清露回话就先走了。 殿下......清露觉得有一点无力,殿下,奴婢知道您是好意,但是听起来为什么会觉得这么别扭啊。 待字楼,取待字闺中之意。未出阁的公主都要到这里来,学习女红,琴艺,书画,刺绣....... 其实比起墨斋的文化教育,宫里反而更看中公主在待字楼中的表现,毕竟公主出嫁之后,就不能再受到宫里的庇佑了。所以待字楼,是一个教公主如何充当人妇的角色转换机构。 在待字楼中,教导公主学习的,都是些品行良好的老嬷嬷。这些老嬷嬷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她们大多是太后亲自选出来的。因为嬷嬷教导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主的下半生,所以嬷嬷的选拔,比选秀女还要严格。 待字楼的陈设,也和墨斋有很大的区别。墨斋大多为较高的桌椅,是为了叫公主,皇子挺直脊背,不至于睡着的。而待字楼里面,选用的则是宽大,低矮的大几,地上铺着软垫,位子之间的间隔比较大,留给了公主们比较大的空间。 在每一个大几旁边,还有一个小笸箩框,框里摆着针线之类的东西。每一个公主按地位的高低,分别坐在不同的地方。除了公主要来这里学习以外,还会挑选一些大臣家的女儿来这里学习,这些大臣家的女儿,将来有望成为王爷的福晋,下一届的秀女,甚至是下一任帝王的皇后。 公主和大臣女儿还是有区别的。公主做的是乌木的大几,一排两位公主,有侍女陪同。而大臣家的女儿,确实坐这稍窄一些的黄杨木小几,不允许有侍女陪伴。 虽然这里的管理叫为苛刻,也比较艰苦。但是只要能进待字楼,不但能让自己的女儿有可能和公主交上朋友,而且还可能直接飞入宫中,光耀门楣。所以各个大臣都是抢破了头想要进来的。 如果说在外面,朝凤和思雅的受宠程度差不多,甚至朝凤还要略胜一筹。那么待字楼就完全是思雅的天下了。思雅极擅长女儿家的技艺,看起来又柔弱,自然比较好接近。而朝凤却总是懒洋洋的,所以大多数大臣的女儿都和思雅交好。 “这不是朝凤姐姐嘛。”思雅甜甜的叫到。――总是在朝凤手上吃亏的思雅会如何反击?朝凤又会如何应对[bookid==《本源禁锢》] 第四十六章 小麦 “这不是朝凤姐姐嘛。”思雅甜甜的叫到,围在思雅旁边的大臣家的女儿,也跟着看了过来。 “臣女给朝凤殿下请安。”大臣家的女儿们,纷纷行礼,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和刚才对思雅的差别极大。 “恩。”朝凤点点头,表示自己看见了。然后回到自己的位子上,懒洋洋的趴下了。 “真是可恶。”清露看着思雅那边小声的抱怨,然后凑到朝凤的耳边说道“殿下,刚刚她们分明是在排挤您,您怎么不生气啊?” “生气?你说她们排挤本公主你可有什么证据?刚刚她们的礼也行了,也没有当面说什么?你说哪里排挤了?”朝凤微微抬头,扫了清露一眼,有重新趴回去了“对付思雅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理她,她闹腾累了就会安静了。” “可是.......”清露皱皱眉,还是觉得不舒服,却又没有办法反驳。确实,刚刚思雅她们?彰挥凶鍪裁词虑椋??撬?堑却??锖退佳拍且恢纸厝徊煌?奶?龋?幢仁裁椿岸家?靼祝?脖茸鍪裁词露冀腥瞬皇娣??p>“讨厌鬼。”与清露有同样想法的还有一个人,长乐一边恨恨的挠着桌子,一边嘟囔着。 和朝凤不同,长乐是没有人愿意和她玩。长乐的脾气直率,说话也比较冲动。和你好的时候,对你比亲姐妹还亲,可是不和你好了之后,就是比仇人还恨的。而且待字楼还有一条特别的规定,公主如果做错了事情,要挨罚,那么和她交好的大臣女儿也要倒霉。 这长乐犯错的速度,可比她交朋友的速度要快多了。在一连受了几次罚后,还肯守在长乐身边的也就只有长平了。可是,长平也有自己的朋友啊。长平虽然没有思雅能说会道,但是长平性子好,常年照顾长乐下来又积累了非凡的耐心,所以长平不能方方面面的照顾长乐。 “长平殿下,您在看什么呢?”大学士家的小姐轻轻的唤了唤长平。 “哦,没什么。”长平收回看着长乐的视线,在心里感叹道:长乐现在也不小了,自己不能在惯着她了,如果还是这个样子长乐怕是早晚要吃亏的。现在让长乐吃一点苦头也好,以后她要吃的苦头还多呢。 长平笑着摇摇头,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再看长乐,然后继续拿起手里的绣花样子,给旁边的人讲解起来。 “可恶啊,可恶的家伙。她肯定不是我的亲姐姐,她肯定是母妃捡回来的。”长乐看着长平身边热闹的样子,在看看自己这边,更加落寞,只好更加用力的挠起桌子来。 “殿下,您还是找一个玩伴吧。”清露一想到,朝凤最后寂寞的和长乐一样挠桌子的场面,就觉得全身发冷,连汗毛都竖起来了。 “哈哈哈,朝凤殿下啊,您的脾气是该改改了,您看这一下,连您的丫鬟都看不下去了啊。”清脆的笑声传来,却不叫人觉得反感。 “是啊,是该改了,要不然怎么还没有把你吓跑?”朝凤挑挑眉,不耐烦的抬起头。 “啊哈哈哈,朝凤殿下真是直率,所以我才这么喜欢殿下啊。”女子说完就要向朝凤扑过去,却被朝凤一脚踢开。 “啊!殿下息怒啊。”清露赶紧拦住朝凤,殿下生气起来的样子......天啊,清露都不忍心想了。 “哈哈哈,朝凤殿下真有活力啊。你是殿下的新丫鬟吧,前几天我有事没来,所以才不认识我。我是礼部尚书的女儿,唤名小麦。”小麦笑着报上了姓名,也不等清露过来扶,就自己站了起来。 “是礼部尚书家的小姐啊。”清露一边抱住朝凤的腰,拦住朝凤。一边重复着小麦的话。 “是啊,还有放开本公主,你以为本公主会扑过去和他纠缠吗?”朝凤推了推清露。 朝凤是不太喜欢和别人太过接近的,又更讨厌被别人制住,可是.....朝凤看了看清露的侧脸,她说她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吧,那就先饶了她吧。清露,希望你不要背叛本公主。 “是。”清露松开手,这个时候,清露才有时间细细的打量起,这个礼部尚书家的小姐来。 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 最吸引清露目光的,还是小麦的衣着。小麦身着彩条裙,裙摆处的彩条,每条选用一种颜色缎,每条色缎上绣出花鸟纹饰,带边镶以金线可成为独立的条带,将数条这样的各种彩条拼合在腰带上,就成为彩条飘舞的裙子,因此取名“凤尾裙”。 “怎么样,好看吗?”注意到清露的目光,小麦即不躲避,也不想其他的公主,小姐一样因为清露的失礼而生气。反而大方的转了一个圈,让裙摆飞扬起来,好叫清露看个清楚。 “恩,好看。只是这个式样的裙子......奴婢不才,很少见到。”清露先是点点头,然后又飞快的摇摇头。 “裙子好看是不假,可是这裙子制作起来却费料。且不说制这裙子就要极高的手艺,就是裙摆的彩条就不知道要用掉几匹锦缎了。这往往一条彩带一匹锻,你以为这是普通人家穿的起的?就算不说着彩带,你以为,又有几个人可以拥有这金线来勾边?”朝凤抬抬头,用眼角扫了一眼清露有趴了回去。 “可是,为什么在宫里,奴婢也不曾见到过呢?”清露还是不解的看着朝凤“这么新奇的裙子,不如奴婢改天也给殿下做一件吧。” “不必了,穿这裙子会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的。”朝凤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清露的提议。 “为......”清露还想继续问,就看见思雅带着人走了过来。 “呀,这是谁啊?这不是礼部尚书家的小姐吗?好漂亮的裙子,不知道是为了谁穿的呢?”思雅笑着走了过来,眼睛里似有羡慕,但是语气中夹杂的嘲讽却更加的明显。 “殿下.......”清露小心翼翼看了看朝凤。思雅表面上是说小麦,实际上确实在驳朝凤的脸面。 “不急。”朝凤笑了笑,看了看小麦。眼睛里面却没有担心。――小麦应该如何反击才能即不被抓住话茬,又反击呢。请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七章 战争 战场上是什么样的呢?金戈铁马?刀剑厮杀?可是女人的战场,却要安静的多,也要狡猾的多。 淡淡的脂粉味在待字楼上空飘荡,少女们聚集在一起各有千秋,却都是美丽的。甜美的笑颜,细软的低语,却也隐藏不住里面的杀计。 “呵呵,臣女小麦谢过殿下夸奖。这裙子本是民间的俗物,居然能入殿下的眼睛,也是它的造化。”小麦好像没有听出思雅的嘲讽,仍然是笑嘻嘻的样子。 清露在旁边看的直担心,都把手里的帕子搅和成一团了。朝凤倒是没有什么大反应,还是趴在桌子上,不过眼睛里却带着点点的玩味,好像是在期待些什么。 “呵呵,你瞧她.......” “不知道小麦姐姐是穿给谁家的公子看的啊?” “呀,瞧你,头发长见识短的,人家小麦的心气才高呢?说不定......呵呵。” 果然,看见小麦的反应,周围的女孩们都笑开了。你一眼,我一语,小声的调笑着。只不过这笑声里未必都是真心,说的笑话也未必都好笑。 “呵呵,看各位姐姐,妹妹们说的。不过是一条裙子罢了,你们怎么想的这里去了,只怕是有的人心里想到别的地方去了,才会这么说吧。”小麦也不怒,向前倾了倾身子,以调笑的口吻说道。 “你这是什么话?难道你说我们的心思不干净吗?”女孩们不干了,到了适婚年纪的女孩子本来就敏感,更何况现在又是在这特别的地方? 姑娘们收起笑容,竖起眉毛,一副副恨不得要吃人的样子,盯着小麦。小麦却也不惧怕,还是笑嘻嘻的。 “小麦说的能是什么话?当然是人话了啊,难道各位姐姐,妹妹都听不懂吗?”小麦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看起来机灵的不得了。 “好了!吵吵闹闹的像什么样子,小心被逐出去。朝凤姐姐,你身边的人还真是牙尖嘴利啊,这两片薄薄的嘴唇子,切下来剁吧剁吧,倒是能装下两大盘子的啊。”思雅笑了笑,眼波流转,寒光满满。 “本公主的事就不饶妹妹你操心了,妹妹既然这么有空来管我,不如好好管一管自己身边的人。云彩固然美丽,可要是也随梅香远去,怕就不好了。”朝凤看了看思雅,勾了勾唇角。 思雅愣了愣,似有一些不敢相信,张开嘴刚想反驳,却扫见自己的大丫鬟彩云白了张脸,身子还轻轻的哆嗦着。冬梅是因为勾引了自己的哥哥,而被处理掉的,难道说彩云也....... 思雅咬住嘴唇,又惊又怒。手指握拳,攥的指节都有一些泛白了。其他大臣家的女儿看见思雅表情有变,却又不知道这位殿下为何生气。于是也不敢出声,只好默默地盯着地板,好似上面开了什么花一般。 “呵呵,那思雅还真是要谢过姐姐啊。”思雅努力的挤出个笑,不过这个笑容却有些僵硬。 思雅侧过脸,恨恨的瞪了一眼彩云,一甩拍子,也不要彩云搀扶,就径直回到了自己的位子。 之前围在思雅身边,亲亲热热的姑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倒也不敢去找不自在。只好各自的回到自己的位子上面,可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总有这么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 “哈哈哈哈,思雅你也有今天啊。” 长乐笑声可不轻,加上现在四周又来得安静,就更加显得突兀了。长平皱皱眉,暗叫不好,想要过去拉住长乐,可是却已经来不及了。 “姐姐笑什么?姐姐不是天天如此吗?”思雅本就被朝凤气的不轻,现在有听见了这样的话,哪里还会在忍? “你......”长乐还欲再说些什么,却被长平拦住。 长平挡在长乐面前,用身子隔开长乐与思雅的交及。长平看着长乐,摇摇头,用眼神示意长乐闭嘴。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管教嬷嬷也快要来了,若是长乐再闹下去,怕又有的挨罚了。 长乐的脸上还是有一些不服气,但是根据长乐的经验,每一次只要长平不开口斥责自己,而是这样用动作示意,就说明事情绝对不小。 看着长平严肃的表情,长乐虽然还是不高兴,但是却也不敢真的有什么动作。只好撅着嘴,拿过笸箩筐里的东西,在桌子上用力的摔打着,来控诉自己心里的不满。 长平看了看长乐的动作,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却想到长乐已经大了,自己也该放手了。长平只好叹息一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面。 “呵呵,看来这待字楼我还真是来对了,居然有这么多有意思的事情。”小麦笑了笑,刚刚想和朝凤说话,却看见朝凤呆呆的望着长乐姐妹。那个眼神,看的让人心疼。 真好啊,这个就叫姐妹吗?可是自己呢?朝凤轻轻的叹息了一声,如果母妃还在的话,自己是不是不会像今天这样。如果弟弟还在的话,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单纯一点,快乐一点? 可惜......没有如果。朝凤惨笑一声,不过因为想要保护的东西,所以自己会更加可怕的吧,因为不想要自己爱的人受伤,所以自己就要背下所有的伤。既然自己已经注定没有幸福了,那么希望自己爱的人可以幸福吧。 就在朝凤还在发呆的时候,一只温热的手,轻轻的?以诔?锏氖稚稀?p>“殿下,请您不要这样,不要在委屈自己了。”清露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胆子,居然胆敢这样。可是清露?詹痪醯煤蠡冢?蛭?鹩a说陌桑?约捍鹩a艘?煤帽;さ钕碌陌伞?p>朝凤抬抬头,刚刚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自己可以相信这个人吗?相信这个才认识不久的人。可是,好温暖,就像阳光,不想推开啊。朝凤愣了愣,还是没有动,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相信吧,相信她,也相信自己。朝凤看了看清露,却又在清露看向自己的时候把头扭开。 殿下还真是别扭啊,不过还是挺可爱的嘛。清露看着朝凤,有一些无奈的笑了笑。 第四十八章 刺绣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真肉麻啊,而且这么柔弱的朝凤殿下,看起来真的好可怕啊。”小麦看着朝凤,用力抱住自己,用夸张的动作来表现自己的不适应。 “再??拢?湍阆碌赜?丁!背?锊宦?牡闪说尚÷螅?还?赡芤蛭?挥行菹10茫?部赡苁鞘裁雌渌?脑?颉3?锏难凵?詹灰醵荆?炊?雌鹄此?敉舻摹?p>“哈哈哈,这才是殿下啊。”小麦大笑起来,抱住朝凤。却不让人厌烦,也不会让人觉得失礼。大概这就是真心的笑容,和虚假笑容间的区别吧。 “离本公主远一点啊,不要把你的傻气传给本公主了。清露,你在旁边笑什么啊?赶快,把她拉开啊。”朝凤有一些不满的命令到,可是她却没有推开小麦。 或许这样也不错啊,人的身体真的是热的啊。热乎乎的,软软的。不是之前自己记忆里冰凉僵硬。 就......就先这样吧。朝凤静静地趴在小麦怀里,是因为她比桌子软自己才没有反抗的啊,才不是心软啊。朝凤闭上眼睛,呆呆的想。 果然,殿下还是孩子吗。这么容易就相信了别人,这么容易就接纳了别人。这样的殿下,真的狠的下心来吗? 清露在一边,静静的看着朝凤,虽然嘴里答应着“好的,好的,奴婢马上拉开小麦小姐。”却一动不动。呐,殿下也要放松的啊。 “呀,嬷嬷来了。”随着一声小声的惊呼,待字楼里不管是大臣家的小姐也好,是公主也罢。都纷纷坐直,不敢在胡闹。 “呵呵,我们又不是会吃人的老虎,你们怕什么?” 来的嬷嬷有两个,一个穿着深棕色的细锻衣,输着整整齐齐的把子头,脸上表情极严肃,一点笑容也是没有的。这个是严嬷嬷,人如其名,对公主,小姐们的管教严厉的很,是一点差错都容不下的。 另一个嬷嬷,就是刚刚开口说话的那个,她是淑嬷嬷。比起严嬷嬷来,淑嬷嬷要温柔的多,脸上也是常挂着笑的。比起严嬷嬷的直接惩罚,淑嬷嬷更喜欢就这么笑眯眯的看着你,直到你自己受不了坦白为止。 在待字楼,姑娘们有很多不同的东西要学习。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授课博士。这些授课博士的年纪不一,身份也不一。 有伺候主子多年的老嬷嬷,也有擅长某一门技艺的年轻女先生。女先生们一般负责琴棋书画等等,才艺方面的教导。而老嬷嬷,则更偏向教导礼仪,日常生活的知识和做人。 “学生像先生请安。”女孩们纷纷站起来,屈膝行万福礼。 大夏有尊师重道的传统,而且这些在待字楼授课的先生,嬷嬷,于平日里伺候的嬷嬷区别很大。所以在这个时候,公主和大臣家的女儿地位是差不多的,都要行礼。 “恩。”两位嬷嬷点点头,然后屈身回礼。在嬷嬷回完礼后,这些公主,小姐们才方可坐下。 “今天要学习的还是女红,琴棋书画虽然重要,不过等各位小主们出嫁为人妇之后,就会发现啊这女人做好本分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淑嬷嬷调笑着说道,然后比了比笸箩框“好了,各位小主,请开始吧。” 随着嬷嬷话音的落下,待字楼里的女孩们也都行动起来。大臣家的女儿对此犹为积极,因为她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嬷嬷记下,然后做为以后选秀的资本。 和这些大臣家的小姐相比,公主们就要轻松多了。她们的身份决定了他们以后绝不会干太多这样的活计,即使真的要干也只是做下样子,为生活增添点情趣罢了。 不过人都有好胜心,看见大臣家的小姐们一次次被表扬,公主们也终于开始认真的对待了。总之加油吧,少女们。 刺绣是针线在织物上绣制的各种装饰图案的总称。就是用针将丝线或其他纤维、纱线以一定图案和色彩在绣料上穿刺,以缝迹构成花纹的装饰织物。 刺绣是用针和线把人的设计和制作添加在任何存在的织物上的一种艺术。是大夏传统手工艺之一,在深闺流行了有二三千年历史。 刺绣的技法繁多有错针绣、乱针绣、网绣、满地绣、锁丝、纳丝、纳锦、平金、影金、盘金、铺绒、刮绒、戳纱、洒线、挑花等等。是一向非常考验耐心,和技巧的劳动。所以,也被看成是评价一个女子是否心灵手巧的标准。 朝凤从笸箩筐里,取出自己已经绣了一半的绣品。朝凤有一个习惯,就是先用细的碳条勾勒出大概的花边,在顺着花边一点点的绣。虽然耗时比较长,但是可以保证花样不扭曲。 “恩?还是这幅蝶戏牡丹图吗?殿下难得有这耐性啊,您都绣了有一段日子了吧。”清露看着朝凤手上的半成品笑了笑“不过殿下还真是有天分啊,明明都没有好好听过课,居然还能绣的这么好。” “以前在其它的地方有学过一些。”朝凤小心翼翼的把绣品放上绣架,拿起针慢慢的绣了起来。 “那奴婢怎么几乎没有看见殿下绣过啊,是不喜欢吗?不会吧,不喜欢的东西,是不会记的这么牢的啊。”清露有一些奇怪的看着朝凤。 事实上虽然朝凤贵为公主,但是她在清凉殿的生活却是极很简单的,看书,教狼奴小四习字,发呆,连外出都很少,简单的近乎是沉闷。 “不是不喜欢,是太喜欢了。”朝凤刺绣的手顿了顿,然后回答到。 是啊,因为太喜欢了,喜欢的舍不得轻易的碰。刺绣对于别人,也许只是闲着无聊玩的玩意,可是对于朝凤却是那极少的,珍贵的记忆。 就在那温暖的午后,母妃总会抱起小小的自己,坐在树影下,慢慢的刺绣。那个时候的自己,非常讨厌刺绣这样东西,因为它夺走了母妃大部分的注意力。 自己总是哭着,闹着,想要把母妃的目光从这些绣品上夺回来。后来母妃就抱着自己,细细的解释起一针一线的用法。 朝凤的手指,轻轻的拂过锦缎。那细腻,柔顺的触感,就像母妃的发丝。自己那个时候还小,小的很多东西都记的不真切了,只有这刺绣,也许真的是当时太嫉妒了,自己居然还记得这么清楚。 不过还好自己记住了啊,记住了这一份温暖,才不至于在这黑暗中彻底的迷失自我。看着银针穿过锦缎,朝凤突然觉得非常的庆幸,庆幸这这份记忆居然还在自己的身边。 第四十九章 记恨 “恩?这是朝凤殿下绣的吗?”严嬷嬷的口气很是诧异,诧异的都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声音。 “怎么了?” “不知道啊,看不见。” 严嬷嬷为人极其的严肃,平时,是连多一个字都不肯往外蹦的。其他人做的在好,严嬷嬷也只是点点头。就算是像思雅这么擅长的人,也只是偶尔能叫严嬷嬷笑一笑。可是,严嬷嬷现在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实在是叫人感到意外。 听见了严嬷嬷的话,周围的女孩也奇怪了起来。可是又不敢有什么大动作,只好窃窃私语起来,不过这么多女孩加起来,那声音又小,听起来嗡嗡的,反而更加烦人。 “怎么啦?给本公主看一看。”长乐可就没有这么多的顾虑了,一看见有热闹可以看,就连蹦带跳的跑过去,凑到朝凤面前“这个是你绣的?骗人的吧。” 长平本来想制止长乐,可是听见长乐这样的语气,连长平都一些好奇了。 朝凤以前在待字楼,完全就是在应付了事。总是懒洋洋的,看起来好像完全没有干劲,也不好表现。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样子,连那些老嬷嬷看了都没有办法,今天怎么突然这样了啊? “好了,好了,姑娘们都静一静。”淑嬷嬷叫道,然后也是一脸好奇的走到朝凤旁边,问道“怎么啦?” “你看,这绣品。”严嬷嬷捧起朝凤绣到一半的绣品,小心翼翼的递给淑嬷嬷看。 严嬷嬷的动作极轻,好像是在捧着什么珍宝,只要稍微一用力就会弄坏一般。严嬷嬷的动作是那么的小心,看的其他人都跟着紧张了起来。 “呀......”淑嬷嬷惊呼了一声,随即淑嬷嬷马上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赶紧站好,不过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大。 “哎呀,急死人了啊。不就是朝凤绣了幅特别好的刺绣嘛,用得着这样嘛。”虽然长乐的口气听起来很自然,不过她眼睛里的嫉妒,却叫人更加好奇。 “顺,齐,平,匀,洁。果然是好刺绣啊。”淑嬷嬷拿起朝凤的绣品,轻声赞叹到。 朝凤的绣品直线挺直,曲线圆顺,针迹整齐,边缘无参差现象;手势准确,绣面平服,丝缕不歪斜;针距一致,不露底,不重叠;绣面光洁,无墨迹等污渍,的确是上品刺绣。 “恩?这颜色.......”淑嬷嬷轻轻的抖了抖绣品,随着淑嬷嬷手势的变化,绣品的颜色居然开始改变。 “这是这么做到的啊?”因为淑嬷嬷的动作,坐在后排的其他人也都得以看见。 花鸟极绰约谗唼之态。较画更胜,望之三趣悉备,现在居然还会随着角度的不同,幻化出不同的颜色,这实在是叫人不得不惊讶,赞叹了。 “殿下,嬷嬷问您话呢,不要不好意思啊。”清露的表情很兴奋。终于,终于殿下也可以被别人注意到了啊,清露觉得,自己激动的都有一点头昏了。 “恩。”朝凤倒是没有清露这么兴奋,她甚至还有一点不耐烦,被这么多人围着的感觉,真的叫朝凤很不快。 “这从针法上看殿下是用了平绣、打点绣、纭裥绣等多种针法。免费是因为针发的原因?”淑嬷嬷有仔细的看了看,然后问道。 “纭裥绣又称退晕绣,它可以表现出具有深浅变化的不同的色阶,使描写的对象色彩富丽堂皇,具有浓厚的装饰效果。但是出来我没有听说过,纭裥绣还可以变色的。”严嬷嬷摇摇头,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殿下,您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吧。”清露趴在朝凤耳边,轻轻的唤到。 “针法是一个原因,但是关键在于线。这幅蝶戏牡丹图用了三股线、绒线、捻线、包梗线、孔雀羽线、花夹线6种线结合12种针法制成,还加了翠鸟的绒羽,所以才会有颜色的变化。”朝凤被清露喊的有一些没办法了,才不情不愿的解释道。 “原来如此,殿下不但手艺过人,而且这想法也是极巧妙的。你们可要好好的学着一点,不要以为懂了点皮毛就夜郎自大啊。”淑嬷嬷笑了笑,把刺绣还给朝凤,然后警告到。 “是,学生省得。”众女孩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哼,不过是一幅刺绣而已。殿下的刺绣不也极精妙吗,她们说的这么好听,不过是想卖个面子给皇后罢了。”彩云撅撅嘴,明显还在为刚刚的事情怨恨朝凤,所以下嘴也就毫不留情。 “哼,闭嘴,你的事情本公主还没有算呢?”思雅横了彩云一眼,然后低下头。 又是出生,又是因为出生,思雅要紧了牙,按捺住自己心里的怒火。 凭什么啊,她朝凤是什么东西?一个冷宫弃妃的女儿,凭什么什么都要压自己一头啊?说起出生自己也没有比她朝凤差多少啊,其他的地方自己更是超过她。 思雅越想越不甘心,就因为朝凤是皇后的继女吗?就因为父王对她朝凤的母妃有愧疚吗? 思雅紧紧的攥住了手里的刺绣,自己的绣艺绝对不会比她朝凤的差,可是这孔雀羽却是只有皇后才有的,这是祖制,就算是自己母妃在得宠也没有办法弄来的。 可是她朝凤,却可以随随便便用来刺绣玩。思雅阴狠的盯着朝凤,眼睛的怨毒之色越来越浓重。原本保养的异常纤细的手指,也因为用力过度,泛出了白色。 “殿下,你别气坏了身子啊。”看见思雅的样子,彩云赶紧慢慢的劝说到。 “哼,本公主怎么会和她一般见识?你有见过凤凰和麻雀争吵的吗?”思雅深深地吸了口气,好叫自己平静下来。 “可是殿下......您手里的刺绣都弄皱了啊。这锦缎虽然好看,但是极难保养,您这折痕,怕是很难弄到一点也看不出来。要是弄上污渍就更糟糕了啊。”彩云见思雅动了真怒,便在一边小心翼翼的开解到。 “这绣本就不容易,一幅上好的刺绣起码要十天半个月的,若是针法特别的就要的更久了。而且啊,奴婢听说这越是金贵的料子,若是污了,处理起来就越麻烦。”彩云的话虽然是对思雅说的,可眼睛却一直盯着朝凤的方向。 思雅顺着彩云的目光看过去,终于露出了今天第一个发自肺腑的笑容,不过这笑容好像有一点冷啊。 第五十章 罂粟 鸦片的主要成分,是来自一种叫罂粟的花朵。罂粟夏季开花,单生枝头,有红、紫、白色,大型而艳丽。罂粟花虽然好看,却是极危险的,而且甚至可能会致命。这一点,不是和女人很像吗? 思雅静静地看着朝凤的方向,就像是正在狩猎的狮子一样,紧紧的盯住自己的猎物。又向刚从地府钻出的毒蛇,阴冷恶毒。 “恩?”朝凤觉得颈上一凉,回头张望了一眼,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但是朝凤却还是无法放心,常年的猜忌,加上危险的环境,让朝凤对危险有了极特殊的感知能力。 “怎么啦殿下?您在看什么?”清露顺着朝凤的目光看过去,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人在盯着本公主,而且眼神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朝凤皱皱眉,表情有一些不快。 “呵呵,这不是正常的吗。刚刚嬷嬷们这么表扬殿下您,再加上殿下的绣活的确不错,这招人嫉妒自然也是正常啊。殿下您就别担心了,这有人嫉妒就说明他们不如您,是好事呐。“ 听见了朝凤的话,清露丝毫没有紧张,反而是轻轻的笑了起来,好像听见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朝凤点点头,低下头,继续手中的绣活,不过眉头却还是紧锁着。 现在的人太多太杂了,自己完全没有办法分辨是谁的目光。不过船到桥头自然直,自己也没有必要要惧怕她们。但是。这一种时刻被算计的感觉,却是不好的。 “殿下啊,等您的这幅绣品完成了,奴婢就去叫人把它裱起来,挂在清凉殿的会客厅里。这样多好啊,别人一定羡慕死了。”清露在旁边一边看朝凤刺绣,一边笑眯眯的建议道。 恩,就算是皇后娘娘,看见了,也会吓一跳的吧。必进殿下的反差也太大了啊。清露一想到宫里的其他人听见朝凤居然会刺绣,而且还做的这么好的表情,就忍不住偷偷的乐起来。 “不必,这个是送人的礼物。”朝凤摇摇头,表示清露无需焦急。 “送人的?”清露歪歪头,殿下平时生活极简单,除了待战殿下,也没有看朝凤和谁有过密的来往,莫非....... “那个......殿下啊,有您的心意在里面固然好。但是.....奴婢斗胆多说一句。您选择的礼物,恐怕有一些不合适了。”清露看着朝凤的绣品,有一些局促的说道。 “怎么?为什么不合适?”朝凤的表情有一些不解。 “虽然东西是不错,而且殿下绣了这么久。可是......可是这待战殿下必进是男子,若是身边出现了这种女儿家的东西,怕是要招来闲话的。而且,而且待战殿下也未必会喜欢。” 清露的声音有一些含混,因为她知道朝凤为为绣这个,怕是已经准备了好长时间了。可是......待战殿下虽然是殿下哥哥,可是毕竟不是一个生母生的啊。若是太亲密了,怕还是不妥啊。 “待战哥哥?你在说些什么啊,这个,是本公主为熙妃娘娘的寿辰准备的贺礼。你想到哪里去了啊?”朝凤有些无奈的撑住额头,天啊,果然还是不应该收太笨的丫鬟啊。 “额,呵呵,原来是熙妃娘娘啊。也是哦,娘娘的生日也就在几天之后了,奴婢真是该死,都忘记要提醒殿下了。”清露摸摸头,傻傻的笑了笑,似乎有一些不好意思。 “嘉妃娘娘宠冠六宫,娘家又那么出名。那么娘娘的寿辰,想必是差不了的。”估计是为了缓解刚刚的尴尬,清露在旁边小声的说起来。 殿下还真是聪明啊,如果是挂在自己的房间里,那才会有几个人看见?但是如果是在熙妃娘娘的寿辰上献上去,那看见的人就多了啊。而且祭天大典,也没有过很久,现在怕是还有一些宗亲留在都城中,那到时候这些宗亲,就肯定会一起来参加熙妃娘娘的寿辰。 嘿嘿,到时候,他们就会知道殿下并没有传说中的凶残了,殿下也可以快一点挑一个好人家。到时候殿下当了当家主母,自己就是管事大嬷嬷了。 想到这里,清露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彻底完满了。果然跟着殿下有肉吃啊。 朝凤看着清露因为幻想的太投入,而激动的有一些颤抖的身子,第一次恨自己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居然完全知道了清露在想什么。 ““切,殿下您看啊,她们在笑什么啊。真是叫人看着都心烦啊。”彩云趴到思雅耳边,唯恐天下不乱的絮叨着。 “好了,闭嘴,本公主看见你也够心烦的。去,本公主有些口渴了,你去给本公主倒杯红茶吧,要茶色浓一些的。”思雅瞪了彩云一眼,然后发出命令。 “红茶?殿下不是不喜欢喝......”彩云先是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明白了思雅的真正用意,笑了笑说道“奴婢这就去倒茶。” “恩,快去吧。”思雅虽然是在和彩云说话,可是眼睛却一动不动的望着朝凤。 这么辛苦绣的东西,要是脏了,会很麻烦的吧......朝凤姐姐。思雅望着朝凤,冷冷的勾了勾嘴角,却早以没有了之前的温柔。 “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各位小主想必也累了吧,快些回去休息吧。若是刺绣方面的问题,可以向朝凤殿下讨教一二。”淑嬷嬷笑着宣布。 思雅端着茶盏,笑眯眯向嬷嬷们走过去“两位嬷嬷辛苦了,请喝茶。” “哼,虚情假意。”长乐愤愤不平看着思雅的动作,不屑的嘟囔着。然后长乐有些邪恶的,希望着思雅可以狠狠的摔一跤,出个大丑。 “砰......”先是一声沉闷的响声,然后紧接着就是杯子碰撞的声音,叮铃桄榔的,听起来十分的热闹。 “哎呀。”突然听见思雅小声的尖叫了一下,声音十分的惊慌,这一下可就引人注目了。 第五十一章 陷害 “殿下!您没事吧。”清露赶紧扶起朝凤,把朝凤拉开,防止茶水流到朝凤的身上。“殿下,您的刺绣,这......” 原本干净整洁的绣品上面,现在沾满了茶水。那红茶的颜色极明显,加上炮的又浓,所以弄在绣品上极其的显眼。 “姐姐,我,我真是该死啊。”思雅语气很焦急,红着眼眶,似要马上就哭出来一般“我,我现在就帮姐姐擦干净。” 话音刚落,也不等别人有反应,思雅就直接用手里的帕子,帮朝凤擦拭起来了。 思雅的动作很认真,手上擦拭的动作也很快。但是却把污渍越擦越大,最后弄的到处都是。 “这种粗活累活,还是奴婢来吧。”看见了思雅的动作,清露先是愣了愣,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清露连忙从思雅手里抢回绣品,可是已经晚了。朝凤的绣品上,已经都是茶水的痕迹了。 “姐姐,姐姐都是思雅不好,还请姐姐责罚啊。”思雅的眼睛还还盯着朝凤的绣品不放,似乎恨不得马上抢过来,再好好的‘擦拭’一番。 “朝凤殿下,我们殿下也是无心啊,您要责罚就责罚奴婢吧。”彩云跪下,挡在思雅面前,用力的冲朝凤磕头起来。 “彩云你起来,错是本公主犯的,本公主一人承担,你快走啊。”思雅看见彩云跪下了,连忙拉住彩云,上演了一出主仆情深。 “不,不都是奴婢的错。但是奴婢不好,端茶递水本来就是奴婢的职责所在,如果奴婢能够制止殿下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殿下......殿下也不必挨罚了。”说着,说着彩云也轻轻的抽泣起来了。 “好可怜啊。” “又不是故意的啊。” “就是啊,思雅殿下的样子真的让人好担心啊。” 随着思雅和彩云动作的加大,四周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议论声更是不绝于耳,但是几乎都是一边倒的选择替思雅说话。毕竟傲骨铮铮的女汉子,是斗不过哭的梨花带雨的软妹子的啊。 “殿下......”清露拉住朝凤。 明明错误是思雅她们犯下的,而且肯定是故意的,可是现在居然还要装出这幅样子来,真叫人看了作呕。看见这样的场面就是佛也发火啊,何况是殿下! 清露看着朝凤的表情,又多了几分担心。殿下一定很生气吧,殿下绣了这么久,花了这么多的心血。而且殿下和熙妃娘娘的关系不错的吧,殿下一定也很希望熙妃娘娘开心起来啊。 可是......可是如果殿下现在真的惩罚她们的话,肯定会人、落人口实的啊。而且刚刚彩云,还有思雅殿下的话,分明就是在刺激朝凤殿下。如果殿下真的动手,那只怕还有其它的圈套等着殿下。 清露恨恨的盯着彩云,却完全没有办法。加上刚刚思雅殿下,说了是为给两位嬷嬷倒茶,才犯的过失。思雅平时就善于表现自己,很是得人喜欢。那么殿下...... 有光明的地方就会有黑暗,有真实的地方就会有虚假。假的古董,假的书画,假的收藏,但是这一些都好区分,因为它们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可是人心呢?假的人心呢? 啼笑俱不敢,方言做人难。深宫中什么都有,可就是没有真心。即便是真的有真心,那么,那一颗心一定也是被隐藏的很深。 真心代表什么呢?代表爱?代表关心?都不是,在着深宫里,真心就代表着你的弱点。你的真心不仅会把自己推像万劫不复,甚至会让你心里的那一个人,那一样东西因为你而受伤。 真心在宫里是绝对禁止的啊,每一个人都情愿,不情愿的戴起面具。越是有真心的人,面具就越是要戴的厚。看着别人戴起了面具,其他人也就不得不跟着戴了,慢慢的面具也就越来越多,真心也就被越埋越深,深的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还有真心,心里面又装的又是什么了。 朝凤觉得自己现在就戴着面具,不,应该是说自己的面具从来就没有摘下来过吧。所以哪怕自己现在恨不得掐死思雅,脸上却还是挂着笑。 “妹妹这说的是哪里的话?我现在还没有干什么,妹妹就已经哭成这个样子了。要是我真的干了什么,那妹妹你不得要哭死过去啊?”朝凤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就好像完全不知道思雅心里想了什么一样。 听着朝凤的话,清露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还好啊,殿下没有明着和思雅殿下起什么冲突,要不然当这这么多人的面,殿下怕是真的要下不来台了。 不过还真的是不甘心啊,居然要这么放过思雅殿下吗?想一想都觉得不开心啊。想着想着,清露又觉得刚刚吐出去的一口气又压回来了,压得人心上闷闷的。 “不,姐姐误会了,思雅哪里敢这么想啊,难道在姐姐心里,思雅是这么不懂事的吗?”说着,思雅的语气又哽咽了起来,好像受了什么大委屈一样。 真是好不要脸的东西,殿下给了她台阶,她到好,居然顺着杆子就爬起来了。现在居然还倒打一耙,说是殿下在胡思乱想,倒是显得殿下不是了。 清露皱皱眉,眼睛里都快要冒出火来了。 “呵呵,我心里想什么就不饶妹妹费心了,妹妹心里的事情姐姐到是猜到了些。不过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姐姐也就不多说了。哦,对了,好的红茶应该红艳明亮,或者是乌黑润泽。但是......”朝凤顿了顿,又看了看绣品上的茶渍。 “妹妹端来的茶,茶色虽然深,但是却有一些浑浊。怕不是什么太好的茶。不过妹妹宫里的东西,一向都是顶好的,这用来孝敬嬷嬷的茶水自然也不应该差。那么就是下人没有好好办事,以次充好了。这妹妹可要小心啊,这一次嬷嬷们没有喝就算了,若是喝了......”朝凤虽然面上还是在笑,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叫思雅白了脸。 “姐姐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姐姐是说思雅是故意的吗?思雅又何必这样做呢?”思雅的声音越来越委屈,好像是有谁在冤枉她一样“刚刚思雅过来的时候,不小心被绊了一下,这才......” 说到这里,思雅顿了顿,好像有什么不得不住口的隐情一般。[bookid==《本源禁锢》][bookid==《纳无兰蒂》]没事戳一下,记得收藏哦! 第五十二章 爆发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很快便会生根发芽。哪怕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只要人人都选择了相信,那么这样东西就会凭空诞生出来。哪怕你才是正确的,却不会有人认同你。 长乐就坐在朝凤的后面,如果真的有人要绊思雅,那么有机会这么做的只有的两个人――长乐,朝凤。既然朝凤是受害者,那么自然就没有人会觉得是朝凤了。除了朝凤,剩下的就只有长乐了。 长乐和思雅关系不好的事情,是人尽皆知的。加上长乐的嫉妒心的确严重,而且还在刚刚,嬷嬷夸奖朝凤的时候有过抱怨,所以自然就成为了众人怀疑的对象。 现在没有人再管什么茶色不茶色的事情了,还是看热闹比较重要。必进比起故弄玄虚的推理,还是真刀真枪的好看一些。 看着其他人的质疑眼神,长乐可受不了了,思雅这么做,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长平愤怒的冲思雅喊道“喂,你这是什么意思啊?虽然我的确希望你摔一跤,但是我绝对没有绊过你啊。” 长乐不解释还好,现在一解释,几乎就把罪名坐实了。 “好了,够了。”长平站出来,护住长乐,这个妹妹傻是傻了一点,好歹也是自己的妹妹啊。自己平时都没有怎么欺负过,凭什么叫外人欺负了去? “这凡事都要讲究证据,没有证据的东西,还是不要乱说的好。要不然,小心被风闪着舌头。”长平扫了一眼众人,眼睛的威胁意味再明显不过了。 “就是,和你母妃一样,尽会干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情。”长乐本来就受不得委屈,现在一看见有长平撑腰了,就马上开始反击。 “你.......”思雅原本只是想转移一下别人的注意力,没想到长乐居然会说出这样气人的话来。 思雅原本就是因为自己的出生不如朝凤,而怀恨在心。现在,没想到这层窗户纸居然就这样的,在众人面前,被长乐挑开了。这简直和在众人面前,把思雅扒光了,展览一样。 思雅惨白着一张脸,整个身子都气的颤抖着。眼睛里,已经不是刚刚种矫揉造作出来的楚楚可怜,而是毫不加掩饰的怨恨。 “是吗?那总比某一些人的母妃,让人记都记不住的强。”思雅的口气抛开了温婉,只剩下了阴毒。 皇帝一共有一后,两贵妃,四个妃。两个贵妃都是太后给定的,除了和贵妃,还有希贵妃。希贵妃一直没有孩子,就跟着太后修佛去了。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和贵妃居然有了长平,长乐这一对双生女。凭借这一对女儿,可确保和贵妃的地位不动摇。但是和贵妃之前嚣张跋扈惯了,甚至在当侧福晋的时候,连皇后都得罪过,在其他的嫔妃中更是竖敌众多。 如果说和贵妃年轻的时候,她这骄纵的脾气还可以叫天真可爱,不加修饰。可是现在的和贵妃已经不再年轻了,虽然还没有到年老色衰的地步,但是和其他的后,宫佳丽一比,就相形见绌了。 如果和贵妃聪明一点点,就知道要收敛起脾气来。可是和贵妃却仗着自己资历老,又是贵妃的身份,更加嚣张跋扈。甚至还把长乐宠的和当年的自己一模一样。 老话说的好啊:不作死就不会死。和贵妃有两个孩子,虽然都是公主,但也可以保护和贵妃了。所以和贵妃当然不会死,可偏偏她又喜欢作死,所以皇帝就不常去她哪里了。和贵妃这个名号,在宫人眼里,甚至还比不过一个得宠的答应。 思雅的话就像刀子一样,狠狠地扎进了长平和长乐的心里。但是思雅的口气带着调笑,那轻松的样子,到是让那些经常受长乐气的小姐们低头偷笑了。 “啪。”清脆的一巴掌,但是动手的人却不是长乐,而是长平。 “闭嘴,你这个贱人。不要用你的脏嘴来玷污我母妃。”长平一向是个温柔的女子,所以,所有人都想不到长平居然会这么做。 “你......”思雅捂住脸,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望着长平。 “我怎么样?”长平的脸上毫无惧色,而是冷冷的扫了扫周围,似乎要把刚刚笑了的人都记住。 现在待字楼安静极了,这已经不是一个误会,或者是一个简单的错误了。这是两个公主,甚至是两方势力的斗争了。哪怕现在的两个嬷嬷再有资历,再德高望重,也不敢参与到她们的斗争里了。 “殿下......”清露轻轻的碰了碰朝凤“这一下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有热闹就好好看啊。”朝凤倒是淡定,脸色也好看了一些。这深宫的生活太压抑了,所以有热闹就好好看吧,有时候这人和人的斗争,要比戏台上的大戏还要精彩。 “好,好,好。姐姐还真的是好本事啊,既然姐姐这么有本事,那等一下见到了父王,也希望姐姐还能这么有本事。”思雅放下手,脸上已经殷红一片了,看得出来刚刚长平用力极大。 “长平......”长乐拉住长平,声音有一点点的颤抖。 思雅可以说是最被父王喜欢的,虽然出生不好听,但是也是从小泡在蜜罐里宠的,再加上嘉妃的性格是极护短的,所以思雅受从小到大,也不曾受过这样的委屈。 “哼,长乐,我们回宫。”长平理都没有理思雅的威胁,直接拉着长乐就出去了。 “好了,各位小主也回去吧。老奴多嘴一句,还请各位小主不要嫌老奴多事。这有的话可以说,有的话最好想都不要想。各位小主都是聪明人,想必一定可以明白的。” 有了刚才的闹剧,淑嬷嬷的脸色也有一些不太好看了,但即使是这样,淑嬷嬷也没有忘记,要把事情交代清楚。 “是,臣女知道了。”其他的女孩纷纷低下头,做出明白了的样子。不过是真的明白,还是假的明白就不知道了。 第五十三章 戏法 阳光有一些慵懒的洒下,给地面披上了一层金红色的纱衣。远方已经缓缓的升起了青烟,这淡淡的烟火味,把冰冷的皇宫也映衬的稍微温暖了一些。 “今天还真是热闹的一天啊,只是可怜的殿下的绣品,这么美丽的东西,却被弄污了。”小麦伴着朝凤,一起从待字楼里出来。 夕阳照耀着少女们姣好的脸庞,落日的余晖,为这些正在盛放的花朵,又添上了一种妩媚的温柔。 “绣品污了就污了吧,反正在这里,再干净,再美丽的东西,都会被时间弄污的。”朝凤眯着眼,看着残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夕阳是美丽,少女也是美丽的,这王宫就更是美丽的了,不过这美丽又能保存多久能?这美丽的背后,又有多少的血泪呢? “清露。”朝凤唤了唤清露,吩咐道“你去把小麦送到宫门口,记住,一定要看着小麦上了轿子,再回来。知道了吗?” “呵呵,殿下何时学会体贴起人来了?居然给了臣女这么大的尊荣,臣女真是无上荣光啊。”小麦说着,笑了笑,作势要给朝凤行大礼。 “好了,你要是真有心,就好好的护住自己,不要来麻烦本公主。清露,送小麦回去吧。”朝凤点点头,示意清露快去。 “那殿下呢?奴婢过去了,殿下您不就是一个人了吗?”清露疑惑看着朝凤,似乎有一些不知所措。 因为朝凤是来待字楼学习的,没有必要带太多的宫人,再加上朝凤又并不怎么讲究排场,所以身边就只有清露一个宫人陪着。现在朝凤叫清露去送小麦,那朝凤可不就得一个人了。 “没事,本公主又不是孩子了。有什么好怕的?”朝凤的口气有一些不屑一顾,似乎完全不能理解清露杞人忧天一般的感觉。 “可是......”清露还是不放心,但是这是朝凤的命令,清露又没办法拒绝。只好咬着嘴唇,用眼神表现出自己的担心。 “好了,好了,你不要这么看着本公主,怪恶心人的。”朝凤皱皱眉,但是?詹皇茄岫瘢?皇蔷醯貌幌肮摺?p>“这样吧,你快去快回,本公主就在这里等你。怎么样?”看着清露和小动物一样的眼神,朝凤终于还是妥协了。 “恩,殿下不要乱跑了,奴婢一定快去快回。”清露点点头,看起来很高兴。嘻嘻,果然啊,殿下就是嘴硬心软啊。 “知道了,知道了。本公主又不是小孩子了,快去吧。”朝凤有一些别扭的扭开头,脸蛋被夕阳照的有一些泛红。 “是,奴婢告退。” “臣女告退。” 小麦和清露纷纷行礼,拜别朝凤。朝凤点点头,示意知道了。 “清露......清露?”小麦叫了声清露,却看见清露神色恍惚的行走着,好像完全没有听见一般。小麦无奈,只好在把声音加大一些。 “啊?怎么了吗?小麦小姐?”清露被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咯,才疑惑的望着小麦。 “哈哈,你刚刚的样子真够傻气的啊,真不知道朝凤殿下为什么会选择你做大丫鬟。”看着清露呆愣表情,小麦毫不掩饰的大笑了起来,丝毫没有一点点的淑女风度。 “小麦小姐,不要取笑奴婢啊。”清露有一点不好意思了,却有害怕被别人看见,而不敢有什么大动作。只好无奈的用眼睛看着小麦。 “哈哈......哈哈.......好,好了。不笑了,不笑了。”小麦捂住嘴,尽量摆出一副正经严肃样子,不过小麦那抖动的肩膀,还有憋的通红的脸,却不是这样说的。 “哼。”清露一脚踢开面前的小石子,然后鼓起脸蛋,一副‘我不开心了’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被抢了糖果的孩子一样。 “好了,你生气了?不要这样嘛。”小麦看见清露的苦瓜脸,连忙走过去,问道。 小麦轻轻的戳了戳清露的脸,清露还是撅着嘴,一动也不动的望着别处,好像是在无声的抗议一般。 “好清露,不要生气嘛。”小麦也不管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拉住清露的手就轻轻的摇晃起来,一边摇晃还边撒娇似的哼哼。 “好了,好了小麦小姐,奴婢哪里敢生您的气啊。”清露也顾不得生气了,赶紧拉住小麦“小姐的脾气真好啊,清露不过是一个下人,小姐也不嫌弃清露。” “瞧你说的,你也不必妄自菲薄,这人的命数啊,是最难算的了。就像这太阳一样,明明前一刻还是耀眼夺目,这下一刻就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这人也是一样的啊,命的事情,谁说的清楚啊?” 小麦笑了笑,现在的小麦已经没有了刚刚的娇憨,反而有一种怪成熟的味道。神色也从说笑,变成了一种近乎苍凉的淡薄。 “小麦小姐......”清露还没有能缓过来,她还不知道小麦这是这么了,突然就不开心了。 “我.......我........”小麦低下头,做西子捧心状。眉眼之间,似有诉不尽的哀愁。华光流转间,似有无限的哀伤。 清露尴尬的站在一边,伸出手,微微的抬起,似乎是要安慰小麦。但是,清露的手在空中顿了顿,又无奈的垂下。 清露有一些不忍心打扰小麦,小麦小姐真的像她笑的这么开心吗?殿下好像也不开心呐,为什么大家都不开心?为什么不开心也要笑?不累吗?清露觉得自己有一些糊涂了。 “我.......我是骗你的。哈哈哈哈哈,上当了吧,小傻瓜。”就在清露还在为小麦的忧伤而感慨不已的时候,小麦突然大笑起来。 “啊?”清露这一下是真的愣住了。 不知道为什么,清露突然想到自己还在蜀中当小姐的时候,自己的爹爹曾经请过一个戏班子,来逗自己开心。当时那个戏班子唱了很多戏曲,多的清露都有一点想不起来了。但是清露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戏班子有一个绝活,叫‘变脸’演的极好。 一个画着花脸的旦角往台上一站,手一挥,脸上的脸谱就变了。当时年幼的自己一度以为那个旦角是神仙,要不然这普通人怎么可能说变就变了啊?自己当时还哭着闹着,要和神仙一起去天上呢。 可是现在......清露看着小麦大笑不止的样子。在这宫里变脸好像不是什么绝技啊,这么每一个都会呢?殿下是这样,其他的娘娘也是这样,就连没有来过宫里几次的小麦小姐也是这样。 为什么要变脸呢?戏班子里学习变脸是为了讨生活,可是宫里的公主,妃子还有这一些世家小姐们,为什么也要学习变脸呢?变来变去的不累吗? 第五十四章 缘分 人的心是什么样的呢?听说是红红的一团肉,可是为什么人的心里有这么多弯弯绕绕,有这么多的伪装面具? “哈哈,怎么啦?你怎么这个表情看着我啊?”小麦本来还在笑,可是也许是小麦的表情太过凝重了,到叫小麦有一点笑不出来了。 “我......哦,奴婢是在想小麦小姐可真爱捉弄人,这一点到和殿下有几分相似。”清露把本来想要说的话咽了回去,淑嬷嬷说的对,不该说的不要说。自己还是本分一些吧。 “哦?朝凤殿下也爱捉弄人吗?殿下捉弄人的样子是什么样的啊?呵呵,我还以为朝凤殿下只有一个表情呢。”小麦成功的被引开了注意力,转而好奇的望着清露。 “是啊,殿下有时候喜欢吓唬人,总是把别人吓的半死。不过小麦小姐都不知道的吗?奴婢看您和殿下的关系这么亲密,奴婢还以为您和殿下认识很久了呢。”清露笑着说道,然后又有一点疑惑的望着小麦。 “嘿嘿,其实不怕你笑话,我和朝凤殿下之间,其实是我先去找殿下的哦。”小麦笑了笑,却没有尴尬,倒是有一点奇怪的自豪。 “啊?您去找殿下的啊?”清露的口气有一点吃惊。 的确为了和公主们打好关系,的确有很多的世家小姐会放下架子,主动的去搭话,甚至是去讨好。但是清露觉得小麦不是这样的人,小麦给清露的感觉就像是她的名字一样。 小麦,不是什么名贵的珠宝,也不是那些一听就让人觉得文雅,好像是从诗经里小心翼翼的挑选出来的一样。小麦的人和她的名字一样,给人一种亲近的感觉,好像很容易在一起。 的确,小麦的性格非常的爽朗,也很爱笑,和小麦在一起相处,让人觉得很轻松,甚至是不由自主的也跟着一起笑起来。而且......虽然小麦看起来嘻嘻哈哈的,可是不是没有心眼的那一种。 清露看了看小麦,想小麦小姐这样的人,应该很容易被人喜欢吧。可是为什么,小麦小姐偏偏喜欢和殿下在一起呢? 如果小麦小姐是想要交朋友,那应该是找长平殿下。长平殿下又温柔,又大方。如果是想要找铺路石,那应该是找长乐殿下,长乐虽然脾气一会阴,一会阳的,但是小麦这样的好脾气,应该可以搞定的吧。 清露迷茫的看着小麦,看的小麦都轻轻的笑了起来。 佛家云:世间万物皆因缘而生。因缘聚则物在,因缘散则物灭。可缘分是什么呢?大概缘就是命,命就是缘吧。 “清露,你相信缘分吗?我觉得缘分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无形的连结,是某种必然存在的,相遇的机会和可能。”小麦的声音很轻,轻的都有一些飘忽。飘忽的就像一个梦,就这么悄悄地展开。 清露在一边听的很认真,小麦讲的也很认真,认真的好像都穿越了时空,又回到了那一天,相遇的那一天。 “那是我第一次进宫,虽然以前有时候皇上举办大型宴会,爹爹也会带我来,可这却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到这里来。” 小麦顿了顿,看着清露笑了笑“那个时候的我很紧张啊,这皇宫虽然华美,却太过严肃了。那个时候,我简直恨不得带一把尺子在身上,把每一步的步子都给量好了再走。” 虽然小麦现在的口气很轻松,甚至还带上了一些些调笑的味道。可是有过同样经历的清露,却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小麦当时的紧张和害怕。 原来的掌上明珠,整个府邸的小姐,突然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在这里不会有人再宠,再让着你。相反的,甚至有人还想要加害于你。一个丝毫不熟悉的环境,在这里你什么都不是,甚至没有一个得宠的丫鬟,来得叫人重视。这一种身份上面的反差,是最叫人无奈的啊。 “有一次我的东西掉了,那是我娘给我的平安符。你不知道,我们家的孩子多,我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除此之外,姨娘还有好几个孩子呢。我娘要管太多,太多的事情了,以至于根本就时间在管我。,我还一度因为,我是我娘不要的孩子呢。” 小麦有一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还吐了吐舌头。看着小麦俏皮的样子,清露也忍不住笑了笑。果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不过,我知道我娘还是爱我的哦,我上一次生病,我娘去佛堂跪了好几天,才帮我求了这个平安符哦。” 小麦把手伸到脖子后方,小心翼翼的在解什么东西。看的出来,这个结绑的应该挺紧的,小麦解了好一会才解开。 小麦抽出手,原来是一个用红绳子系着小荷包。小麦打开荷包,凑到清露眼前“喏,就是这一个。” 清露接过荷包,荷包是温热的,还带着一股小麦身上的香味。看来主人一直是贴身放的啊。 “当时我急急忙忙的就去找荷包,因为胆小也不敢麻烦公公陪我。回来你猜的到的啊,宫里这么大,我怎么可能会记住每一条路啊?所以就迷路了啊。”小麦点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后来,我就一个人慢慢走,想要回到待字楼。你肯定猜不到,在经过一个小拐角的时候,我居然看见一向冷冰冰的朝凤殿下,居然在帮一只麻雀包扎。当时殿下的表情好温柔啊,当时我就在想啊,这样一个对雀鸟都这么温柔的人,又会可怕到哪里去啊。” 小麦放慢了步子,勾了勾嘴角,似乎又回忆起了当时事情。 “后来,我就过去搭话了啊。殿下也没有骂我,而是命令了宫人去帮我把平安符找回来了,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殿下一定是一个温柔的人啊。”小麦收回手,重新把平安符挂回脖子上。 “温柔啊.......”清露重复了一次。 在清露眼里,殿下聪明果断,狠的小心,小心谨慎,可是温柔......也不是说殿下不好啦,可是这么强悍的殿下,真的知道什么叫温柔吗。清露开始严重怀疑小麦的感觉。 第五十五章 温柔 暖暖的晚风吹的人有一些眩晕,吹的树叶都有一些懒散的垂下。这么静谧的傍晚,少女的笑声却并没有因为这安宁的氛围而消失。 “呵呵,傻丫头,你以为殿下为什么今天要你送我回去,还非要你把我送上轿子?”小麦伸手,轻轻的在清露头上拍了一下,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 “为什么啊?是因为小麦小姐和殿下的关系好吗?”清露摸了摸被小麦拍过的脑门,然后不确定的回答到。 “如果真的是这样,为什么以前殿下没有叫人送过我呢?而且你觉得殿下和我关系怎么样?”小麦挑挑眉,继续提问。 “这个啊......”清露低低头,似乎不知道怎么回答。 这殿下和小麦小姐的关系怪的很,你说两个人关系好吧,可是今天一天都是小麦小姐一个人在旁边说,殿下要么爱理不理的,甚至在烦极了的时候。殿下甚至还会呵斥小麦小姐一两声。 可是你说关系不好吧,那么殿下就没必要命令自己过来,送小麦小姐回去了啊。而且要是真的讨厌,只要有殿下一句话,小麦小姐就会被逐出待字楼的吧。清露皱皱眉,还在奇怪着。 恩......不对,清露突然像想到了什么,猛的一抬头。 刚刚小麦小姐说,殿下以前从来没有派人送过她。的确,说是玩伴,朋友。可这些官家小姐对于真正的公主来说,只不过是更加有意思的玩具,是自己优越感的炫耀对象罢了。 可是,今天殿下却叫自己过来送小麦小姐上轿子。自己是殿下的贴身丫鬟,在大多数时候,自己甚至可以直接代表殿下。就算是要送,去招呼其他人的宫人来送不就好了吗?难道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情吗? 小麦也不说话提醒清露,只是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清露的眼神从迷茫,到怀疑,再到确定。 “难道......殿下是为了保护小麦小姐?”清露看着小麦问道,虽然清露的口气还是疑问,但是清露的眼神却是已经认定了这个说法。 “呵呵,看来你比你的长相要聪明一些啊。”小麦调笑道。 “是啊,今天在待字楼里,我被那些人嘲笑的时候,你觉得我反击的怎么样?”小麦笑了笑,有一些狭猝的冲清露挤挤眼睛。 “恩,小姐做的漂亮呐。小姐还击的干干脆脆的,都是又没有留下话柄。这一点,小麦小姐和殿下一样的厉害。”清露点点头,毫不掩饰她对小麦的崇拜。 “呵呵,嘴真甜,怪不得殿下喜欢你。”小麦掩着嘴角轻轻的笑了笑“我嘴巴上虽然没有输,还叫她们更加尴尬了。可是你觉得她们会甘心吗?她们本来是奉命来叫我下不了台的,没想到却被我反将一军,她们的心情......” 小麦吐了吐舌头,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做了恶作剧,却又被受害人抓住的可怜孩子一样。 “小麦小姐是说,她们会报复您吗?可是这里是皇宫啊,她们怎么敢?”清露的表情有一些不可置信。 “就是因为在皇宫里啊,在这里我只不过是一个来学习的小姐。如果我在这里冲撞了那一位贵人,那可就不是被逐出待字楼这么简单的了。” 小麦的脸上还挂着笑,但是说出来的话,还有如果这些事情真的发生了之后所产生的后果,却叫清露惊出了一身冷汗。 “呵呵,也难得殿下有空为不相干之人想这个,还叫你过来保护我。你说,如果这样的人都不叫温柔了,什么叫温柔?”小麦笑了笑,看着清露。 “呵呵,这么快就到宫门口了,我家的轿子就在那里。你也快一点回去吧,不要叫殿下等急了。” 小麦笑着说完,就上轿子走了。临走前,还摸了摸清露的头,似乎是在叫清露好好的想一想。 目送抬着小麦的轿子远去之后,清露才转身回到和朝凤约好的地方。 温柔啊.......在自己的记忆里最温柔的就是娘亲了,浅浅的的笑容,水乡特有的吴侬细语腔调,还有那轻轻的哼唱声。不是自己自夸,自己的娘亲可是蜀中第一美人啊,就是宫里的娘娘都比不上的。 可是真的是柔弱就叫温柔了吗?宫里,看起来最柔弱的就是嘉妃娘娘了,可是…….清露想了想嘉妃面具下面的样子,唔,嘉妃娘娘好可怕啊。 一想到嘉妃温柔外衣下的恶毒,清露就忍不住的抱着手臂,打一个哆嗦。比起和这样可怕,又善于假装的嘉妃娘娘在一起,自己还是比较喜欢朝凤殿下啊。 啊,对了,刚刚殿下是因为怕自己担心才答应要等自己回来的吧。而且殿下也说了会保护自己的吧。 清露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轻轻的勾起了唇角。殿下......殿下真的是一个温柔的人啊。 清露加快了脚步,冲着夕阳绽放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呵呵殿下就在那里啊。 “殿下,殿下。”清露一边唤着,一边冲朝凤跑了过去。 到了傍晚,虽然太阳已经消退不少了。可是夏天的太阳,再怎么消退,也是一样热的,可是朝凤却没有站在树下躲影,而是就这么笔直的站在夕阳下,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夕阳。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夕阳的光辉太悲凉了,也许是因为刚刚和小麦的谈话触动到自己,也可能是因为夕阳下的殿下,很美丽。清露慢慢的把步子放慢,走到朝凤旁边。 “殿下,您怎么了啊?是因为阳光太刺眼了吗?”清露放轻了声音,在朝凤旁边问道。 夕阳下的朝凤显得有一点脆弱,朝凤的手握成拳,身子还有一点轻轻的颤抖,看起来不太好。――清露离开后朝凤的身边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触动这一位铁血公主的心?请听下回分解。 ~~~~~~~~~~~~~~~~~~~~喵喵有话说~~~~~~~~~~~~~~~~~~~~~~ 各位看官看的是否满意呢?如果满意请留一起脚印吧。喵喵打滚拜谢哦。 第五十六章 嫉妒 你可曾尝过嫉妒的滋味?那种感觉就像冰冷的毒蛇,在你心间缠绕。朝凤现在就是嫉妒的,深深地嫉妒着。 ‘您怎么啦殿下?刚刚有人来了吗?还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清露看着朝凤,有一些不知所措。 ‘.......‘朝凤张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朝凤的眼睛很无神,呆呆的看着夕阳。眼睛里空空荡荡的,好像连灵魂都没有了。 ‘殿下.......‘清露想说什么,但是清露的知觉告诉她,现在最好不要打扰朝凤。 ‘你看,你觉得这夕阳好看吗?以前本公主极为贪睡,却又听说这日出是极美丽的。所以本公主很想看一看朝阳。可是本公主总是起不来,一直都没有机会看见。后来就有一个聪明的宫人,带着本公主去看了夕阳,?崭嫠弑竟?鞒?艉拖p艨雌鹄床畈欢啵?徊还?桓鲈嚼丛搅粒?硪桓鲈嚼丛桨怠!?p>朝凤的眼睛还是直勾勾望着夕阳,可能是因为看了太久了,眼睛里居然萌上了一层泪光。 ‘殿下?‘清露喃喃的叫道。 清露听不太懂朝凤的意思,也不知道朝凤为什么要说。贪睡?殿下是在说殿下小时候的事情吗?这个和殿下的现在有什么关系呢? 每一次朝凤提起童年都是很微妙的,表情里即有浓的化不开的幸福,也有让人看都心痛的痛苦。 ‘无妨,本公主没事,回宫吧。‘朝凤收回视线,收敛起所有的情绪,又变回了之前的朝凤。 ‘殿下,难道是奴婢走了之后,有人来为难殿下了?‘清露小心翼翼的猜测道。 清露跟在朝凤身后,想要伸出手,搀扶朝凤,却看见朝凤摇头拒绝。只好退后两步,默默地跟在朝凤的身后。虽然自己不能作为朝凤殿下的依靠,但是自己起码能够在殿下的背后支持殿下。 ‘没有,你以为他们都活腻歪了吗?‘朝凤的声音已经没有了刚刚的空洞,甚至好像从来没有空洞过。 ‘呵呵,是奴婢糊涂了。‘清露讪讪的笑了笑,,好像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一点傻气了。 是了,殿下是公主,而且又是皇后娘娘的继女。殿下又不是自己这样的小丫鬟,只能任人宰割。谁要是真的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欺负殿下,都不需要殿下亲自动手,手下那些贪功的家伙们早就打扫干净了。 ‘那......殿下是因为?‘清露小心翼翼的看了看朝凤。 殿下实在不是什么悲春伤秋之人,在自己走之前殿下还是好好的,怎么突然就...... ‘好了,好了,你也不要乱猜忌了。本公主只是看见夕阳,有感而发罢了。怎么?难道在你心里,本公主就没有少女情怀的一面?‘朝凤挑挑眉,对清露听见后的诧异表情,有一些不满。 ‘殿下您怎么知道的?少女情怀什么的,真的不适合您啊。啊不,与其是说不适合,倒不如说是不可能吧。也不对......‘清露咬着嘴唇,有一些烦躁的拉扯着自己的头发,好像还在为怎么表达而纠结。 ‘你还真是诚实啊......‘ 朝凤看着清露,感觉到了深深地无力。不过也幸亏了清露,自己才能从所谓的少女情怀里面走出来吧。果然啊,多愁善感这一种东西,根本就不是自己应该有的吗? 朝凤有一些无奈的笑了笑,不过.......‘既然你这么聪明,这么诚实,那本公主就赏赐你,让你一个人打扫清凉殿吧。‘ 朝凤恶作剧般的笑着,吐出这些话。果然,清露在听见后,笑脸慢慢的皱成了苦瓜。 ‘唉?殿下,清凉殿这么大,奴婢一个人打扫会死掉的啊,奴婢死掉了就没有人伺候殿下了啊。‘ 清露努力的想要展示出自己有用的地方,好叫朝凤收回成名。一个人打扫清凉殿什么的,想一想就觉得不可能啊。 朝凤看着清露,恶作剧似的笑了笑“不要,是为了奖励你的诚实,本公主才赏你的。本公主听过一句话,叫:巧者劳而智者忧。清露,你这么聪明能干,本公主相信你哦。” 清露愣了愣,张开嘴,却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啊。喉咙里,不停的发出“啊........啊......啊......”的声音却连一个正正经经的字都吐不出来。 被殿下表扬是很好啊,可是为什么现在的自己觉得这么痛苦啊。清露一想到清凉殿有这么多的回廊,回廊之外还有这么多的房间。清露就觉得自己的小心肝正在抽搐。 随着清露嘴角的慢慢下掉,朝凤的嘴角倒是越扬越高。朝凤也不等清露求饶,就先跑走了。 “快一点哦,要是本公主先到的清凉殿,就再罚你打扫藏经阁一个月。” “哎?啊!”清露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殿下,您赖皮,您怎么可以说都不说,就先跑呢?” “哈哈,本公主赖皮又怎么样?附加一句,如果你超过本公主,就是对本公主的大不敬,还是要打扫藏经阁。” 朝凤笑着又给清露设了一个套子,然后就欢笑着跑开了。墨玉一样的发丝,在风中飘散开来,就像墨在水中昏开。 奔跑中的朝凤,好像可以抛开一切,看、抛开斗争,抛开算计,甚至是抛开刚刚的嫉妒。 其实叫朝凤嫉妒的,并不是什么名利富贵,也不是什么新奇的宝物。朝凤嫉妒的不过是一段对话。 就在清露走后,朝凤因为站的有一些无趣便想要走动走动,却看见长平,长乐在墙叫说着什么。 本来以朝凤的性格,是断不会去管这些琐事的。但是鬼使神差的,朝凤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这么靠了过去。 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成魔。有时候就是一个微小的动作,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甚至只是一句话,就可以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的心态,改变一个人的态度以至于,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朝凤也不敢相信,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的动作,居然让自己的心掀起了这么大的波澜。――朝凤到底看见了什么?又为何嫉妒?请听下回分解。 第五十七章 悄悄话 低低的蝉鸣在树边响起,两个小小的的脑袋,凑在一起说着悄悄话。阳光洒在两个少女的身上,把两个人的影子亲密的融合在了一起。 “你今天干嘛要打她啊?”这个声音很骄横,但又透着一种,撒娇一样的软糯,应该是长乐。 “打她就打她了啊,而且你不是一直想要教训她的吗?我现在帮你出手了,你还有什么好好抱怨的啊。”长平的声音要比长乐的听起来稳重一下,可是今天的长平,好像有一点累。 “额.......我是挺想的,不过我也就是想一想啊。真是的,你干嘛又扯到我身上来啊,可恶,母妃还老是说你懂事,我看。你才是比较任性妄为的那一个吧,亏你还是姐姐.......” “你不是一直长平,长平的叫吗?你哪里有把我当姐姐啊?放心吧,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不会连累到你的。” “哼,我才不稀罕管你咧,叫你也试一试被关在祖庙的感觉,哪里又黑又冷,又阴森。到了子夜啊,还会有轻轻的啜泣声。” 长乐把声音压的很低,努力恶毒营造出一种,荒凉萧瑟的感觉。 “居然这么严重啊.......”长平好像在认真思考着什么,很配合的用不可置信的口气叫了出来。 “是啊,那里好可怕,好可怕的。要是思雅告状了,你可就要和我以前一样,在努力跪一个晚上了,怕不怕?” 虽然长乐的话听起来的在关心长平,可那喜闻乐见的口气,却实在是叫人汗颜啊。 “不,你忘记了吗?你每一次跪祖庙,不都是我偷偷的去看你的吗。所以没有什么好怕的啊,我只不过是在惊讶,你居然还在看那些志怪小说,要是母妃知道......” 长平拉长了尾音,声音里透着一股戏谑。 “咳咳......你不会告诉母妃的吧,你可是我姐姐啊,不会出卖我的吧。”长乐的口气有一点哀求,也有一点无措。 “呵呵,不想我出卖你,你就给我安静一点点啊。” “哼......” 长乐冷哼了一声,然后安静了半一会,又开口道。 “喂,我有一个主意。你回去就先和母妃说,是因为我,你才打思雅的。这样母妃就还是会认为你是乖孩子。我嘛......反正我都犯了这么多错了,也不在乎这一个啊。你到时候记得在去祖庙,给我送好吃一点的点心啊。” “不要,好麻烦。”长平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 “喂,你是有多懒啊。好吧,好吧,和以前一样的普通点心就可以了。” “我是说,我懒的叫你顶罪。好麻烦啊,你这么笨,只会把帅气弄的更糟糕啊。回去吧,这么晚了,先吃饭,吃完饭,跪起来也比较有力气,走喽......‘ ‘可恶的家伙,我可是好心好意的啊,你居然敢瞧不起我,我再也不要理你了。喂.......喂.....等等我啊。” 然后就是细碎的脚步声,追逐的嬉闹声。 朝凤一直站在那里,从头到尾朝凤都没有发出一点点声音,也没有挪动过一步。直到长平,长乐的嬉笑声远了,朝凤才艰难的移动步子,回到和清露约好的地方。 “殿下......殿下,奴婢,奴婢,追到您了啊。”清露的声音气喘吁吁的,不过也顺利的把朝凤从回忆里拉了出来。 “你会照顾我的吧?”朝凤看看清露,然后问道。 “啊?当,当然了啊。”清露虽然不明白,但是还是回答了。 “那就好,吃饭吧,等一下就没有的吃了哦。”看啊,我也有人要照顾。朝凤在心里笑了笑。 火烧云退去后,天色就暗了下来。乌漆漆的天边,什么都看不见。 “殿下,您不回房间吗?怎么还坐在会客厅里?”清露端过一杯新沏的茶水,递给朝凤。 “你吃饱了吗?”朝凤接过茶盏,随手放在桌子上面,对着清露嘱咐道“今天多吃一点,等一下还有事情。” “哎?殿下还有什么事情要办吗?”清露有些奇怪的看着朝凤。 都这么晚了,而且还要自己一起去,会是什么事情呢?清露挠挠头,还是猜不到。 “殿下,殿下。太后身边的琴嬷嬷来了,叫你过去,听说皇上,皇后娘娘,还有其他的几位殿下都去了。”门口通报小丫鬟,急急忙忙的跑了进来。 “好的,我知道了,请琴嬷嬷进来吧。”朝凤点点头,示意小丫鬟下去“这么快啊,看来你现在,想吃饭都来不及了啊,等着吧。” “殿下,是什么事情啊?琴嬷嬷怎么会出马?”清露快步跟上朝凤,然后轻轻的问道。 琴嬷嬷以前还年轻的时候,就是太后身边的大丫鬟,陪着太后一步步的熬到现在。可以说琴嬷嬷,是太后最信任的人。 太后一心向佛,已经出宫去普陀山礼佛了。但是太后把琴嬷嬷留下,代替自己,教导皇后处理六宫之事。 皇后现在虽然称为国母,但是后.宫佳丽何其众多。有一些事情极难处理,这个时候琴嬷嬷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琴嬷嬷是宫里的老人了,心思又细腻,而且见多了各种争斗。处理起事情来,连皇后都要让她三分。 “今天待字楼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虽然淑嬷嬷她们表面上没有说什么,可是你以为事情就会这样算了吗?如果淑嬷嬷她们真的不解决好,只怕就没有人会把她们放在眼睛里了。” 朝凤挺直腰,挂上标准的笑容,叫清露拿来镜子,有整理了一下头发。端庄大方的扶着清露的手,走了出去。 “琴嬷嬷。”朝凤看着琴嬷嬷笑了笑,行了个礼。 “呵呵,难得殿下还愿意向我这个老家伙行礼。”琴嬷嬷笑了笑,扶起朝凤。 “琴嬷嬷年长,朝凤本就该尊敬些的,再加上嬷嬷服侍皇祖母多年,又对朝凤照顾有加。这个礼,嬷嬷应该受。”朝凤笑了笑,站直了身子。 “好甜的一张嘴啊,怪不得讨人喜欢。”琴嬷嬷被朝凤逗的笑了笑。“殿下衣着整齐,怕是早就知道老奴会来吧。” “嬷嬷高估朝凤了,朝凤虽然知道会有人来,但却没有猜到居然是嬷嬷亲自过来。”朝凤把垂下来的头发,捋到耳后,偏过头,看着琴嬷嬷回答道。 这一点朝凤倒是没有说谎,朝凤原本以为,来的人会是琴嬷嬷派来的丫鬟,或者是皇后身边的欣嬷嬷。没想到居然是琴嬷嬷亲自过来,这倒叫朝凤有一些诧异了。 “呵呵,老奴是来给殿下告罪的,等一下还请殿下勿要怨恨老奴。”琴嬷嬷深深地冲朝凤鞠了个躬,好像反了什么大错似的,正在祈求朝凤原谅。 “呵呵,嬷嬷言重了。”朝凤过去扶了扶琴嬷嬷,然后笑着说道。 “那老奴就谢过殿下了,老奴就先告退了,那么还请殿下前去椒房殿。”琴嬷嬷又道了个歉。 “无妨,本公主叫清露陪着便是。”清露笑了笑,点头示意, 看着琴嬷嬷的背影,清露有一些奇怪。 “殿下,这琴嬷嬷到底是怎么个意思啊?突然的来了,这说了两句话,又突然的跑了的,真叫人看不明白啊。” 清露摇摇头,似乎还在纠结。 “琴嬷嬷要干什么,你马上就会知道了。走吧,不要叫人多等了。”说完朝凤就越过清露,像椒房殿方向走过去了。 第五十八章 责罚 椒房殿的熏香很浓郁,浓郁的都有一些叫人不快。烛火?涿髁粒?髁恋乃坪跏窍牖?坪诤谝沟蔫滂簟?p>朝凤到了的时候,人差不多都已经到齐了。皇后和皇帝坐在主位上,下方就是和贵妃,还有嘉妃。和贵妃的不受宠,是众所周知的。但是礼法就是礼法,任她嘉妃再怎么受宠,却也只能排在和贵妃的下方。 长平,长乐,思雅低着头,都安静的伫立在一边,像是在等待朝凤的到来。椒房殿里安静极了,甚至连烛火燃烧的声音都可以听得见。 淑嬷嬷和严嬷嬷也都到了,两个人静静在一旁,半着弯腰恭敬的站着。淑嬷嬷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往日长挂着的笑容了,这叫她看起来似乎比旁边的严嬷嬷,还要再严肃一点。 “好了,既然几位公主都到齐了,那老奴就直说了。”琴嬷嬷已经回来了,她扫了扫众人,然后开口说道。 “嬷嬷但说无妨。”皇帝点点头,示意琴嬷嬷可以开始讲话了。 “淑嬷嬷。严嬷嬷,你们把今天待字楼发生的事情说一边。”琴嬷嬷叫道。 淑嬷嬷和严嬷嬷点点头,应了声“是。” 淑嬷嬷和严嬷嬷,一起走到大厅的中间,两个人面对面,绘声绘色的演起了待字楼发生的事情。 朝凤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两位嬷嬷虽然年纪大了,可是这记性却是极好的。她们的对话居然一字不差的把长平,长乐和思雅争吵的过程,还有内容都重复了下来。甚至是连表情,都差不多。 随着两位嬷嬷对话的展开,皇帝的脸色越来越不好,握着杯子的手都开始爆出青筋来了。 看着皇帝的动作,和贵妃和嘉妃的脸也开始白了起来。不过她们却不是因为争吵的内容,而只是因为皇帝的心情。在宫里,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很简单的,简单到根本不需要你去猜测对错,只需要看一看谁的身份更尊贵,谁的权利更大。 既然是皇宫,那身份更尊贵,权利最大的当然就是皇帝了,所以只要你有本事一直讨皇帝的欢心,那一切问题都不叫问题了。 也许是因为,当今皇帝自己的龙位,就是靠兄弟之间的互相残杀换来的。所以他特别不愿意再看见自己的孩子,像自己一样争斗。而且因为他潜心修道,身体已经大不如前,皇家这一代的子嗣又特别稀薄。所以他便更不愿意有斗争之事发生。 “啪!”随着一声清脆的巴掌声,终于给这一次的争吵划下了句号。 严嬷嬷和淑嬷嬷再一次行礼,表示事情的结束,然后退到了一边。 “哼,看看你们,这哪里是姐妹,分明就是仇人!”皇帝愤怒把手里的茶盏掷到地上。 茶盏碰到地面,发出尖锐的哀鸣声,然后碎片四溅开来。惊的人的脸色又白了白。 “好了,陛下不要伤了身子。”皇后听见没有朝凤什么事,脸上的颜色总算是好了一些。 “兄友弟恭,兄友弟恭。你们把孝悌之道放在哪里了,你们是要气死朕吗?”皇帝的声音激动的都有一些颤抖。 “儿臣不敢。”看见皇帝动了真怒了,长平她们也不敢在顶罪,果断的跪下谢罪。 “皇上,子不学,母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臣妾即是思雅的母亲,也是教导思雅做人的先生,还请陛下责罚。” 嘉妃红着眼睛,跪在地上,把人、额头紧紧的贴在地面,好似在忏悔一般。嘉妃的身子轻轻的抖动着,她本来就纤细,现在哭起来更加万种风情,我见犹怜。 “是啊,陛下。这件事是谁挑起来的,就应该惩处谁,莫要叫那居心不良之人钻了空子。” 和贵妃本来就暗恨着嘉妃,现在又听见思雅这么说,自然是认为是嘉妃平时教导的。可恨那思雅居然还敢嘲讽自己,可见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长平那一巴掌打的自然没有错。 “贵妃娘娘这是什么意思?纵使思雅的话的确有不对的地方,可......可......”说着,说着,思雅又哭了起来。 “你还有脸哭?若不是你冤枉我,长平也不会打你,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长乐白了思雅一眼,不屑的偏开头去。 “好,好,好。臣妾知道自己命贱,就是攀上了皇上,别人也会说闲话的。可是,可是若是有什么,冲臣妾来便是了,又何苦为难臣妾的孩子?” 嘉妃一把搂住思雅,轻轻的抚摸着思雅的脸,眼中尽是怜子之情,好像恨不得那一巴掌是打在自己脸上的。 “不......母妃不要这么说,思雅受委屈不怕,只要母妃母妃开心,思雅便是什么委屈都不怕的。”思雅靠在嘉妃怀里,带着哭腔的呢喃到,好一副母女情深图。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和贵妃眼睛里的不屑,长乐眼睛里的傲慢,长平虽然没有什么表现,但是也绝对没有后悔。这一比较下来,皇帝心里的天平会往哪里倾斜,就是明摆着的事情了。 就在皇帝想要开口的时候,琴嬷嬷突然出声了。 “嘉妃娘娘和思雅殿下觉得很委屈吗?可是老奴却不知道娘娘和殿下为什么要委屈。娘娘现在贵为妃,又是极受宠爱的,何来命贱之说?思雅殿下虽然年幼,可宫里其他殿下有的,又何时少过思雅殿下那一份?” 琴嬷嬷的语速很慢,但每一个字都说在重点上面,说的直叫嘉妃花容失色,也让皇帝的眼神起了微妙的变化。 “呵呵,嬷嬷说的没错。”看见嘉妃挨骂了,和贵妃的表情很是愉悦。 “贵妃娘娘,嘉妃娘娘自然有不是的地方,可是贵妃娘娘也不是十全十美啊。长乐殿下有没有绊思雅殿下先不说,可是长乐殿下也不小了,这处理起事情来,怎么还这么没有样子。而且是长乐殿下先出口伤人的吧。” “这......”和贵妃的脸上有一些不好看了。 “这有错就要惩罚啊,老奴希望.......”――有什么样的惩罚呢?朝凤又会怎么样呢?请听下回分解。 第五十九章 杖责 星子在夜空下闪烁,就像是谁不小心,把珍珠洒在了乌黑绒布上面。听说天上也有宫阙,不知道这星子是否就是神女的泪珠。 椒房殿的烛火还在燃烧,烛泪一点点顺着烛身滑落了下来,落在特制的烛台上面,安静的就连一点点声音都没有。 朝凤一直觉得,烛火就像是这宫里的女人,燃烧自己,努力的发出光芒,希望吸引住别人的目光。却在时间的流逝之中,慢慢的烧光生命,就连哭泣也不敢大声。 ‘这有错就要惩罚啊,老奴还希望陛下批准‘琴嬷嬷对着皇帝行了礼,然后安静的等待皇帝提出看法。 ‘恩,是应该惩罚她们一下,那琴嬷嬷你就说说看,应该如何惩罚啊?‘皇帝点点头,表示允许。 ‘既然事情是是长乐殿下挑起来的,人是长平殿下打的。那长平,长乐殿下便各杖责二十下。‘ 琴嬷嬷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至于思雅殿下嘛......思雅殿下冲撞长姐,言语之中多有不敬,本该一起杖责二十,但考虑到思雅殿下年幼,且身体柔弱便改为杖责十五吧。‘ 长平,长乐听完,脸上俱是一白。思雅甚至直接身子一软,就瘫软在地上。不止是众位公主,就是连和贵妃,嘉妃听完都有一些不可置信的瞪起眼睛,望着琴嬷嬷。 杖责又叫杖脊,是用特制的乌木棍,抽打脊背。虽然二十下听起来没有多少,但是打在身上却是极重的,一般是用来惩罚不守规矩的下人。这一次,这些娇生惯养的公主却要受到这样的惩罚,她们心里自然是极怕的。 ‘陛下,这........‘嘉妃凝着泪光,看向皇帝,手里紧紧的攥住思雅的手,似乎怕自己一松开,思雅就会受到伤害。 ‘琴嬷嬷严重了吧,其实只不过是小姐妹之间的拌嘴罢了。谁生气的时候没有说错什么啊?本宫回去的时候,已经教育过她们了。她们也知道错了,是不是啊长平,长乐。‘ 和贵妃看着自己的两个女儿,不停的眼神示意她们点头。然后又愤恨的瞪了瞪琴嬷嬷,手里的帕子,也因为和贵妃太过激动,拉扯的太用力,而有一些变形了。 ‘咳咳,琴嬷嬷啊,虽说她们的行为是不对,就算是朕看了,也觉得不妥当。可这样的惩罚是不是太重了?毕竟她们都还是孩子,又是女孩。‘皇帝摇摇头,似乎是不太赞成。 ‘陛下,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这也不算不上什么,骂一骂也就完了。可是几位殿下是公主,代表的是大夏。而且,这长平,长乐两位殿下也实在是算不上孩子了啊。若是将来公主出阁了,还是这个脾气,那么大夏的脸面.......‘ 琴嬷嬷恭敬的跪下,语气不卑不亢。也没有因为和贵妃愤恨的眼神,或者是皇帝的质疑而改变自己原来的决定。反而是细细的给皇帝讲起道理来了。 果然,皇帝先的愣了愣,然后静默了一会之后,点点头表示允许。 哼,朝凤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在帝王面前,只有利益是最重要的,其它的不过是牺牲品罢了。 “除此之外,朝凤公主也杖责十五吧。”琴嬷嬷看了一眼朝凤,然后说道。 “敢问嬷嬷,凤儿犯了什么错,竟要一起受罚?”听见琴嬷嬷的话,皇后也坐不住了。皇后放下手里的茶盏,望着琴嬷嬷,那样子倒还真有些威仪的。 皇后的出头,倒叫朝凤吃了一惊。其实朝凤一直都在奇怪一件事,就是皇后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好。如果是是因为母妃的原因,可是母妃被人冤枉的时候,又不见皇后说一个字,可是...... 朝凤低下头,皇后对自己的确是好的。凡是待战有的,皇后一定也记得给自己留一份。自从自己过继到皇后名下后,皇后便对自己千娇万宠。怕是自己要天上的星星,皇后也会命人摘给自己。 皇后对自己的这一种好,给自己增加了很多的身份。却也叫自己坐立不安,太简单就来的幸福,我朝凤从来就不信。 “是啊,根据淑嬷嬷她们的对话来看,凤儿的确是没有什么过错的。甚至凤儿连一句话都没有说,何来的惩罚之理啊?”皇帝也有一些奇怪的看着琴嬷嬷。 朝凤还是跪在地上,低着头,叫别人看不清表情。其实琴嬷嬷来找自己,说抱歉的时候,朝凤就知道今天有事要找自己了,可是......朝凤的嘴角弯了弯。 琴嬷嬷的用意朝凤也能猜到几分,第一是为了维护待字楼的规矩,待字楼不受宫里其它势力影响,是单纯的教习之所,规矩绝对不能坏。如果这一次没有惩罚,怕是以后这些公主就更不会把授课嬷嬷放在眼里了。 第二:琴嬷嬷是要好好的,杀一杀公主们的骄横之气。长平,长乐的年纪都不小了,应该是近两年就要出阁了,就算是和贵妃舍不得,那也不可能在拖多久了。的确,公主代表的大夏的脸面,所以不得不好好的管教。 第三嘛,朝凤偷偷的扫了扫在坐的各位妃嫔,呵呵,这第三恐怕就是要好好的管理一下这些妃子了。 朝凤的脸色看起来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就是身子也没有颤抖一下。可是事实上,朝凤的大脑却在飞速的运行。 嘉妃的话没有错,养不教,母之过。在宫里,孩子对待事情的态度,就代表了母亲。长平,长乐也好,思雅也罢。她们今天的闹剧,实质上则是和贵妃,嘉妃之间矛盾的具体表现。 琴嬷嬷此举,不但可以帮助公主们更好的成长,还可以敲打和贵妃,嘉妃叫她们收敛一点。一石三鸟,果然好计策啊。 至于自己,怕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吧。而且,朝凤偷偷看了看琴嬷嬷,她是想要告诉皇后什么吗?是太后的意思吗? 可惜啊,可惜自己并没有他们想象的这么重要。朝凤暗自笑了笑,看来的运气的确不怎么样啊。 第六十章 疼惜 杖责虽是有一些疼痛的,可这样的疼痛和自己内心承受过的疼痛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朝凤好奇的是,琴嬷嬷会有什么借口。 “朝凤殿下的问题,就在于殿下什么都没有说。姊妹能在一起,这本来就是缘分,还是各位殿下却各自为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绝对不是姐妹之间应该有的态度。” 琴嬷嬷人虽然老了,可是心里却是明镜似的,说出来的话,字字珠玑,叫人无法反驳。 “恩,的确,姐妹之间确实应该如此,凤儿望这十五下杖责,可以教会你姐妹之间的相处之道。也希望你们能够记得。” 皇帝扫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各位公主,叮嘱道。 “是,儿臣记住了。”不管记没记住,回答的声音还是挺响亮的。 “来人啊,把杖责用的棍棒拿来。”琴嬷嬷发下命令。 “是。”宫人喏到。 杖责用的棍棒有很多种:大杖、法杖、小杖三种。大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八分半;法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五分;小杖大头围一寸一分,小头极杪。 责罚犯错下人的是成板状的大杖,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而给公主用的则是小杖,这小杖成棒状,杀伤力远没有大杖的一半大,往往是起惩戒作用。只是公主们金贵惯了,从不曾受皮肉之苦才觉得害怕。而且公主们身娇肉贵,没有干过粗活,所以自然抗不住。 很快的,专门实施杖责的宫人就来了,看到这些人,朝凤到没有想其他的公主一样,害怕的直哆嗦,反而放松的吐出一口气。 杖责也不是谁都能实行的,施行廷杖的宫人往往要经历严格的训练。在宫里施行廷杖的宫人在训练时,先用皮革绑扎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再给他们穿上衣服,让宫人对他们行杖。 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里面包裹的纸不能损伤。行杖的宫人要达到这样的水平才算合格。 慎刑司里面流传有这么一个真正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朝凤看着宫人暗暗思考,琴嬷嬷用的是专门施行廷杖的宫人,而不是随便的叫几个力气大的亲信,就说明琴嬷嬷并没有打算动真格的。但是既然是在皇帝面前说了要责罚,那用的力度可能也不会小。 “行刑吧。”随着琴嬷嬷的一声令下,每一位公主身边,就都有两个奴婢扶住公主,施行廷杖的宫人也都各就各位了。 烛火还在燃烧,可惜就算高坐明堂,却孤独心殇,难以释放。 清露和椒房殿里的另外一个小丫鬟,一起扶住朝凤,替朝凤固定好身子。朝凤也很配合的把背挺直。 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防止公主吃痛挣扎,打到什么不能打的要害。二则是有亲近的丫鬟陪着,公主可以分身一点点,就不会那么痛了。 清露的手心有一些湿乎乎的,但是指间的温度却是冰凉的。握住朝凤都时候,清露很用力,用力的手指骨节都有一些泛白了。 朝凤抬头,冲着清露笑了笑,然后轻轻的拍了拍清露的手,示意清露不要担心,自己可以受的住。 施行廷杖的宫人握住小杖,站在公主们的身后,虽然他们现在还没有动作,但是被烛火拉长的倒影,也足够把这些公主吓的瑟瑟发抖了。 “开始。”琴嬷嬷的声音很干脆,丝毫不拖泥带水,随着琴嬷嬷话音的落下,施行廷杖的宫人也举起了手里的小杖。 “啊!”尖锐的惨叫声,给这一场刑罚揭开了帷幕。 小杖打在肉上面的声音,很闷,听的人心底都开始发凉。打在身体上面很疼,这一种疼痛来的很剧烈,剧烈的都叫人受不了,痛呼出来。 “你们这些狗奴才,居然敢怎么用力打本公主。”长乐声嘶力竭的惨叫出声,剧痛之下不管不顾的就骂了起来。 “父王......母妃.......思雅知道错了,不要打了。”思雅的确是没有受过苦的,不过还是第一下,就把这位柔弱公主的泪水打了出来。 “轻点,轻点啊。”和贵妃皱皱眉头,死死的盯住这些施行廷杖的宫人,好像只要她这么看着,这么叫这,落下去的棍棒就会轻一点,她的女儿就可以少受一点苦。 比起和贵妃的失仪,叫人惊讶的是嘉妃。嘉妃没有如何的动作,也没有说任何的话,甚至都再没有楚楚可怜的望着皇帝,祈求高贵冷艳的皇帝陛下可以收回成命。 嘉妃只是安静的看着,安静的看着思雅挨每一棍,安静的听着思雅的每一声惨叫。不过嘉妃那失去血色的双唇,虽着每一棍落下时就颤抖一下的身子,还有手里都快要被拉扯破了的帕子,都说明了这一位嘉妃娘娘,平静外表下的不安与痛苦。 随着棍子落下次数的增加,惨叫声越来越小,身子也越来越不听话。如果不是旁边有丫鬟扶着,那么只怕体质稍差一点的思雅,都要瘫软在地。 不止是思雅,其它的公主也差不多,长乐早就没有了叫骂的力气,喉咙因为刚刚的叫喊,已经被的沙哑,只能听见一些模糊不清的声音。 也许知道喊叫,求饶是没有用处的,年纪稍长的长平倒是一声不吭。只是死死的咬住嘴唇,还想要保住公主的仪态。可是即使长平那么努力了,喉间还是发出了细碎是呻吟。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也不停的往下滑落,把衣服都浸的湿透了。 第六十一章 温暖 朝凤自己都有一些佩服自己了,在脊背上不停的有疼痛传来的时候,自己居然还有心情关心其它的东西。 朝凤还是有一点庆幸的,脊背上虽然疼痛,但是朝凤能感觉的到,这些疼痛只是浮于皮肤的表面,并没有深入骨髓。看来只是一些皮外伤,回去敷一点药,再躺两天就好了。 小杖打在脊背上有两种感觉,一是疼痛,剧烈的疼痛。第二个感觉是麻,麻的脊背都好像没有知觉了。麻和痛交织在一起,叫人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感觉。刚刚想要仔细的体会一下,却又被新的一棒子,打散了所有的注意力。 朝凤看着和贵妃还有嘉妃的表情,突然觉得这两个性格,习惯,处事完全不同的女人,居然十分的相似。她们虽然追求不同,生活背景不同,但是此刻她们眼睛里却有着同一种感情――怜子之情。 这就是母亲吧,女子,为女则弱,为母则强。虎毒尚且不食子,可见这怜子之心是每一个母亲都有的。 朝凤觉得自己看见的这片最自然的深情,居然比背上的杖责还要刺痛。她们都有自己的母妃,不管她们的母妃其它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可是现在这一份感情却是极真的,极炽热的。 呵呵,这就是母爱啊。朝凤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被着炽热母爱灼伤了。母爱啊,那是记忆里才有的事情。现在呢.......朝凤自嘲的笑了笑,没有人会在乎自己吧。 就在朝凤要收回视线的时候,突然朝凤觉得有人一直在盯着自己看,那个眼神很专注,却又不会叫人不自在。 朝凤顺着感觉看过去,发现那个眼神的主人,居然是椒房殿的主位,这个后。宫里最叫人尊敬的女人――皇后娘娘。 皇后的眼睛直直的看着朝凤,眼睛里尽是掩饰不住的关心,于疼惜。这个眼神和和贵妃她们望着自己孩子的眼神一样,可却又有一点不一样。 朝凤低下头,把自己的眼神和皇后的错开。一句诗说的好:‘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朝凤现在的心情,就和这一首诗一样,因为太渴望了,所以忍不住害怕,忍不住退缩。 朝凤的手握住裙边,牙齿紧紧的咬住下唇,但并不是因为肉体上的疼痛,而是因为心里的涟漪。 为什么?为什么要用这一种眼神看着自己?为什么平时要对自己这么好?朝凤在心里无声的问着。 朝凤不相信天上掉馅饼,也不相信无缘无故的爱。和贵妃,嘉妃她们的关心来自于十月怀胎的煎熬,源自于幼儿初生的喜悦,源自于常年相伴所培养出来的亲情,但是......但是更关键是那一种,来自血液,来自灵魂的牵挂。 可是自己和皇后呢?自己?詹皇腔屎蟮那咨?敲淳兔挥醒?抵?怠6?谧约旱募岢窒拢?约阂泊踊屎蟮慕贩康睿?彩前峄氐侥稿??八?〉那辶沟睢3?巳粘5那氚参屎茫?约汉突屎笾?湟裁挥惺裁锤?嗟慕哟ァ?p>想不明白,朝凤实在是想不明白。皇后和自己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自己是否还可以冷静的面对,这个冷眼旁观的侩子手。 朝凤越来越用力,尖锐的牙齿刺破了嘴唇,鲜红血液顺着洁白如雪的皮肤,慢慢划下,显的异常的刺目。 朝凤希望这份疼痛,可以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扯出来。 “凤儿!别咬嘴唇!”皇后的声音没有了之前的冷静,而是显得非常的担心。这样大的反差,把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朝凤愣了愣,缓缓的张开嘴,好叫牙齿和嘴唇分开。 又是这种眼神,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用和母妃一样的眼神看着自己?不行,朝凤用力的眨巴了两下眼睛,希望自己清醒一点。 不行,不可以,绝对不能被这样的眼神所迷惑。朝凤不断的在心里提醒着自己,却还是忍不住看着皇后,就看一会,就只看一小会,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眼神自己完全拒绝不了。 飞蛾扑火的时候,飞蛾在想什么呢?那个时侯的飞蛾是不是,也想自己一样的迷茫,是不是也像自己这样,明明知道有危险,明明知道不应该这么做,可是就是控制不了自己。 是光明啊,是救赎啊。没错,自己渴望光明,渴望的几乎到疯狂的地步了。可惜......可惜上天却偏偏要要叫自己生在这黑暗的地方,果然天不喜欢自己吧。 身后的责打已经消失了,可是朝凤还是觉得痛,这一种痛来自心里,来自这么多年的苦痛挣扎,来自这么多个不眠之夜。 “我的孩子,乖,乖,母妃这就,这就带你们回去。”和贵妃看见宫人停下,就马上扑了过去。 和贵妃紧紧的把长平,长乐揽到怀里,死死抱住。却有不敢太用力,生怕会碰到长平,长乐背上的伤口。和贵妃虽然一向马虎大意,可是事关自己的心头肉,和贵妃也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了。 和贵妃舍不得,舍不得再给自己的孩子增加一点点的伤痛。和贵妃的动作很轻,很小心,却又像护食的母狼一样,警惕的不允许有任何人靠近自己的孩子,就是前来帮忙的宫人,也都被和贵妃呵退了。 嘉妃也没有了往日的娇娆,直接跑下去,思雅抱在怀里,轻轻的安慰着。小心翼翼帮思雅擦拭干净泪水。 这个时候的嘉妃,已经顾不得干净不干净,好看不好看的。就这么坐在地上,把思雅搂到怀里,甚至都恨不得揉进身子里。 朝凤收回视线,扶住清露的手。在心里暗笑,果然只有自己是一个人的吗?不过,一个人也没有什么不好。 还没有等朝凤感叹完,突然一个温热的身子就抱住朝凤了,那是一个很温柔的怀抱,就和记忆里面的一模一样。温暖的,都叫朝凤有落泪的冲动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请听下回分解。 第六十二章 明亮 最明亮的东西是什么呢?太阳?月亮?燃烧的篝火?可是朝凤见过的最明亮的东西,却不是这些,而是小若豆丁的一点烛火。 朝凤趴在皇后的怀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自己还和母妃一起在冷宫的时候,看见的那一豆丁的烛火。 那烛火远没有朝凤现在看见的宫灯明亮,甚至都还比不过朝凤寝宫里稍大一点点的蜡烛。可是朝凤却一直没有忘记,没有忘记那豆丁一般大的烛火,是怎么在那冰冷,黑暗的冷宫中燃烧的。 那小小的一点烛火,代表的是自己勇气。朝凤还记得,在母妃过世后,冷宫就只留下了自己和桂嬷嬷。那时候自己很害怕,却又不能把这种害怕表现出来。幸好,幸好还有这么一点烛火在燃烧,在帮自己驱散黑暗。 “凤儿,凤儿不怕,没事了,没事了。”皇后紧紧的抱住朝凤,放低了声音安慰道。 皇后的动作很小心,好像怀里抱的不是朝凤,而是什么易碎的宝贝。皇后用手里的帕子,小心翼翼的帮朝凤擦干净唇边的血迹,抚顺朝凤的秀发。 “母后......”朝凤张张嘴,刚刚想说话,皇后的手指却按住了朝凤的嘴唇。 “乖,凤儿乖,一切都有母后呢,凤儿不需要担心,母后会帮凤儿打理好一切的。” 皇后的声音很轻,轻的就像是耳边的呢喃,可是却叫朝凤觉得放松,觉得真的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朝凤放松身子,把自己整个靠进皇后的怀里。唔......好温暖,软软的,比波斯国上供的锦被还要舒服。 但是这样的温柔,却还不足够叫朝凤放下戒心。相反,皇后对朝凤越是好,朝凤便越不敢相信。可是........ 朝凤看了看皇后,皇后眼睛里面的温柔,关切,却是这么的真实,真实的朝凤都以为自己的母妃又回来了,自己又有母妃了。 算了,随她去吧。朝凤闭上眼睛,不愿意在多想了,要是皇后真的有这么高的演技,自己这样小心翼翼的又有什么用处? “好了,好了。小惩大诫,朕希望你们可以记住今天的教训,你们是姐妹不是仇人。所谓兄友弟恭,各退一步啊。现在天色也不早了,都散了吧。来人啊,送公主和娘娘们回去。” 皇帝皱着眉,按了按太阳穴。现在的皇帝原本就苍白的脸上,看起来更加了一丝的疲倦。 原来他也会累的吗?朝凤觉得有一些神奇了。 “凤儿,现在都这么晚了,你又受了伤,那你便留在母后这里休息可好?母后的椒房殿虽没有凤儿你的清凉殿凉爽,但是若是凤儿你同意留下来的话,母后便叫人去把冰樽端来,可好?” 皇后在朝凤的耳边轻轻的询问,声音中甚至还加了一些哄劝的味道。 “不了,父王既然是派人把其他的公主,娘娘都送回去,就说明父王今天要留宿椒房殿。而且这其他人都走了,凤儿留下怕是不好。” 果然朝凤的话音刚刚落下,就听见皇帝开口了。“朕今天觉得乏的很,就留在椒房殿里吧,皇后可莫要嫌弃朕啊。” “呵呵,陛下这说的是什么话?臣妾哪里敢嫌弃陛下?只是......”皇后抬了抬头,强打出一副笑脸。 皇后的脸虽然是对着皇帝在笑,可握着朝凤的手却收紧了,眼睛里也没有半丝受到宠幸的欢欣,反而是浓浓的担心。 朝凤皱皱眉,还是不太习惯皇后对自己的这种关心。如果皇后是在昨天对自己说这样的话。或者是皇后刚刚没有这么看自己,那么,自己可能就会配合着演下去,甚至是顺水推舟的再完成一些自己的目的。可是....... 朝凤想了想刚刚皇后的眼神里面的真切,不管她是真是假,既然可以让自己找不到破绽,那自己便当真了。既然她的是真的,自己便也不想在演了。 朝凤拉了拉皇后的袖子,堵住了皇后马上就要脱口而出的拒绝。 ”母后,若是因为凤儿让您失去了这一次的机会,您觉得我会开心吗?”朝凤看着皇后,轻轻的摇摇头。 皇后愣了愣,但是却没有说话。朝凤一直没有等到皇后对自己的拒绝有什么表态,便有一些奇怪的看向皇后。 皇后还是温柔的看着朝凤,唇边扬起的笑容非常动人,可是却有一种失望和苦涩。 “母后,放心吧,凤儿没有这么娇柔的。” 朝凤看见皇后的脸色,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滋味。不过朝凤很快就收拾好情绪,抬头对着皇后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好像背上的伤口真的不疼了一样。 “哎,你这孩子........罢了,罢了,你不乐意就算了,母后也就不勉强你了。欣嬷嬷,你亲自送凤儿回去吧。” 皇后无奈的笑了笑,又宠溺的点了点朝凤的鼻尖,然后招招手,叫来欣嬷嬷,小心翼翼的吩咐了几声。 朝凤看着皇后的动作,就知道皇后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今天也不会再拒绝皇帝的留宿。朝凤便也不在矫情,拉住清露的手,让自己站起来,然后行礼告退。 “凤儿,你走的慢些。”虽然皇后吩咐了欣嬷嬷来送朝凤回去,可是皇后还是不放心一般的站在没口,直到朝凤的的声音被夜色彻底吞没了,皇后才回到椒房殿内。 “你对凤儿倒是上心啊。”一直被皇后忽视的皇帝,勾了勾嘴角,戏谑的看着皇后。 “陛下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凤儿是陛下的女儿,臣妾自然是心疼她的,再加上凤儿的确是一个好孩子。” 皇后笑了笑,走到皇帝的身边继续说道“好了陛下,都这么晚了,您身体雄健不觉得什么,可是臣妾却乏的很了,快休息吧。” “哈哈,皇后啊,朕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你的嘴这么甜啊。”听了呵呵的话,皇帝开怀大笑。 的确,之前皇帝的身体确实雄健,但是自从皇帝痴迷于炼丹术后,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了,所以他听见皇后的夸奖很是高兴。 皇后吹灭蜡烛,依偎到皇帝的身边。无声的扬起嘴角,凤儿,娘的凤儿啊,娘不会叫你被别人欺负了去的。 第六十三章 安慰 阳光穿过窗棂间的雕花,跳跃到了房间之中,好奇的张望着。 “哎呦,我的殿下啊,您怎么就起来了啊,奴婢不是说了,您要好好休息的吗?在说了,陛下不也下旨,同意公主们休息几天,不用去学习了吗?” 清露一边絮叨着,一边把朝凤按回到床上,还小心的避开了朝凤背后的伤口。 “无妨,不过是一点点小伤而已,你昨天不是看了,说没事的吗?”朝凤挑挑眉,也没有拒绝清露的好意,顺势就坐在床边了。 “这.......奴婢,奴婢不就是想安慰一下殿下嘛,您还当真了。”清露有一些无语了。 昨天晚上,欣嬷嬷走了之后,清露就马上帮朝凤检查了脊背上的伤。虽说是用小杖打的,可是因为皇帝在,所以宫人也不敢怠慢,下手也是比较重的。 朝凤的皮肤很白,加上身材比较纤弱,所以那一道道鲜红的痕迹,看起来就异常的显目。再加上有的地方的杖痕重叠了,看起来就更吓人了。 当时清露看见朝凤身上的伤,都差一点吓哭起来,还是朝凤强忍着安慰身上的不适,安慰她的。等清露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的时候,细细检查之后,才发现朝凤受的只是一些皮外伤,擦一点活血化瘀的药,在休息几天就可以好了的。 “安慰一下?那么你就是欺骗本公主了?你敢欺骗本公主,就是欺骗父王,藐视皇权,就是欺君之罪,要凌迟处死的哦。” 朝凤看着清露,温柔的笑了笑,眼睛上上下下在清露的身上打量,好像在考虑要先割哪一块比较好。 “额.......呵呵,奴婢哪里有这个胆子啊。奴婢都是为了为了殿下好啊,奴婢对殿下的忠心青天可鉴,日月可表啊。”清露干笑两声,然后开始给朝凤戴起了高帽子。 朝凤挑挑眉,换了舒服的姿势靠在床边,也不表态,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清露。好丰富的表情啊,她就是因为把脑子用在了这种不靠谱的地方,所以才这么笨的吧。不过,看起来还挺有意思的啊。 “哎呀,殿下啊,奴婢说的喉咙里都快要吐火了,您好歹也表个态啊。” 清露又闹了一会,发现朝凤还是无动于衷,终于放弃了挣扎,摆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殿下要砍就砍吧,反正自己这么没有用,也帮不上什么忙,大不了自己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额......不对,自己是女的的,那......十八年后还是一条......额,一条什么呢? 清露这个时候已经顾不上什么处死不处死的了,她还是比较头痛自己死了之后到底叫什么。 “好了,你不要胡思乱想了。怎么样?最近有什么事情发生吗?”看着清露的表情,朝凤无奈的摇摇头。 傻人有傻福啊,也只有这样的傻瓜,才会在被威胁要处死之后,还敢发呆,去想一些有的没的。朝凤在心里叹息了一声,然后默默地等待清露的回答。 “恩,今天大殿下曾经来过,但是只是留下点心和药就匆匆忙忙的走了,听说好像又是因为没有回答对题目,而被陛下骂了啊。皇后娘娘也送了药过来,是上好金疮药,奴婢已经收起来。” 清露一边汇报,一边把药和点心递给朝凤看,朝凤看了看东西,然后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殿下,那大殿下那边的事情,您......”清露望着朝凤,有一些吞吞吐吐的问。 清露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虽然自己伺候朝凤的日子?詹凰愠ぃ?墒乔迓犊梢钥闯隼矗??锏钕潞偷钕碌恼庖晃淮?礁绺绺星槭?植淮怼?墒?..... 清露有一些不确定的望了望书桌,殿下经常在这书桌想写写画画的,有一次自己曾经看见殿下顺手写的几个字,结果第二天陛下就出了这个题目。可是殿下不但自己没有回答,好像也没有告诉大殿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清露皱皱眉,挠挠头发,一副自己完全想不明白的样子。 “待战哥哥啊?”朝凤轻轻的重复了一遍,捻起一小块糕点尝了尝“清露啊,你是觉得待战哥哥更招人烦,还是三皇子显策比较招人烦?” “当然是显策殿下了啊。”清露想都不想,就脱口而出。 “哦?为什么呢?” 朝凤虽然用的还是疑问的语气,可是表情却丝毫不惊讶,好像早就知道清露会怎么回答一样。 “诶呀,这显策殿下就是有一些太张扬了,好像全天下就他一个人什么都知道知道,别人都是笨蛋一样的。看着就叫人怪不舒服的,而且啊......” 清露压低了嗓子,凑到朝凤的耳边,轻轻的说道“而且啊,这显策殿下的人品......您看啊,他和这么多的丫鬟不干不净的,奴婢甚至还听说,连这待字楼里的小姐,好像显策殿下都勾搭了不少。” 朝凤听着清露的话,笑了笑,也没有特别的意外,或者是感兴趣,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看着朝凤淡定的样子,一直说的性起的清露,都有一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说完了?”朝凤伸了个懒腰,用单手撑住头静静地看着清露。 “连你这个不相干的外人都觉得显策这样很烦人,那那一些和显策有着直接利益瓜葛的人会怎么想?那些皇子,有皇子的妃子,她们岂不是更加讨厌显策?” 朝凤顿了顿,押了口茶,然后继续说道“说真的,在这个宫里又有谁是清清白白的?显策大了,喜欢逗弄丫鬟,小姐什么也是正常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只有显策的一举一动连你都可以轻易的打听到?” ~~~~~~~~~~~~~~~~~~~~~~~~喵喵有话说~~~~~~~~~~~~~~~~~~~~~~~~~~~~ 喵喵开学了啊,悲惨的没有电脑了。不过喵一定会努力码字,绝对不要断更【握爪】还请继续支持【鞠躬】 第六十四章 沉思 听着朝凤的话,清露彻底的愣住了。是啊,为什么只有显策殿下的事情这么好打听?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打听,这事情就自动的飘到了自己的耳朵里面,天啊......这到底是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显策,才会有这样的效果啊。 清露一想到,不管你走到哪里,不管你做了什么,都有无数人在旁边看着你,给你记下你说的每一句话,然后在添油加醋的传播出去,清露就觉得不寒而栗。 “呵呵。”朝凤看着清露呆傻的样子,轻笑了几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人啊,平平淡淡过一生也挺好的啊。” “殿下,您......您不要这样子啊。” 清露皱皱眉,蹲下身子,握住朝凤的手。也许是因为过去的经历,不管朝凤现在怎么弥补,怎么锻炼,朝凤的身体还是比较弱的,手的温度也总是比常人低一些。 “恩?什么?”朝凤皱皱眉,似乎不理解清露的话。 “殿下,请您不要再露出这种表情,请您不要在用这种语气说话,请您开心起来吧。” 清露看着朝凤,有一些不是滋味。殿下是锦衣玉食,可是为什么自己觉得殿下一点点也不快乐呢?为什么殿下的样子看着这么叫人担心呢? “喂,你那个表情是什么意思啊,走开啦,笨丫头,看起来恶心死了。”朝凤皱皱眉,放下手里的点心,站起来“本公主想出去走一走。” “现在吗?”清露向窗外望了望“现在虽然还早,但是还是有一些日头了。不过难得殿下愿意出门,还请殿下稍等一下,奴婢这就去拿把伞来。” “不必了,本公主想单独出去走一走,不需要人陪的。” 朝凤摆摆手,示意清露不需要这样。朝凤走到门口,把手伸到没有被屋檐遮蔽的地方,然后对清露笑了笑“看,是阳光。” “殿下,您快进来啊,小心晒着,而且您身上还有伤啊。” 清露可不管什么阳光不阳光的,急急忙忙的跟过去,扶住朝凤,又用身子努力帮朝凤挡住太阳,生怕朝凤被晒到。 “怎么?难道在你眼睛里,本公主就这么柔弱吗?”朝凤挑挑眉,看着清露。 “这.......”清露有一些语塞了。 柔弱啊......清露的眼前突然浮现了朝凤生擒狼奴,责罚宫人,教训思雅等等的丰功伟绩。额........果然,担心殿下的自己是笨蛋吧。 “行了,你不要在??铝耍?竟?飨瘸鋈チ税。?愕纫幌潞凸疰宙炙狄簧??当竟?鞴湟还洌?砩暇突峄乩吹摹!?p>朝凤说完,也不等一等清露,就先离开了。 看着朝凤的背影,清露有一些欲哭无泪。殿下啊,您是走了,可是你叫奴婢怎么办啊?上一次您昏倒的时候,桂嬷嬷的唠叨可是折磨了奴婢好久啊。清露望着天边,默默的感慨起了自己悲剧性的命运。 “清露,你站在这里干什么?殿下呢?” 怕什么来什么,清露一听见这个声音就忍不住浑身一哆嗦。 “呵呵,桂嬷嬷啊,那个殿下要出去了,呵呵。”清露干笑笑两声,想把事情掩饰过去。 “什么?你怎么没有陪着殿下?”桂嬷嬷皱皱眉,斥责起清露来了了。 “额,奴婢总不敢违抗殿下吧。”清露小声的抱怨了一下,然后奇怪的看向桂嬷嬷“嬷嬷您是特意来找殿下的吗?怎么啦?” “呵呵,也没什么事,你忙吧。”桂嬷嬷笑了笑,就走了。 奇怪了,桂嬷嬷不是喜欢没事闲聊的人啊,而且桂嬷嬷居然没有念叨自己就匆匆忙忙的走了啊,清露摸摸头,觉得有一点糊涂了。出了什么事情呢?殿下您快回来吧。 朝凤从清凉殿走了出来,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只是由着自己的性子,随意的走着。 “哎呀,你们这些不要命的狗奴才啊,做事情就不会小心一点啊,要是碰坏了,我看你们怎么办。” 有一些尖锐的呵斥声响起,喊话的应该是一个男音,但是因为太尖锐了,听起来不阴不阳的,叫人难受极了。朝凤皱皱眉,对自己难得的好心情被打扰有一些不快。 “出什么事情了?”朝凤走过去,看着宫人们询问。 “哎呀是朝凤殿下啊,奴才给殿下请安。”刚刚骂人的老公公,看见朝凤来了赶紧跪下,脸上尽是谄媚的笑容,哪里还还有一丝一毫的怒气? 朝凤点点头,示意宫人们可以起来了。朝凤又看了看,发现旁边摆了一个怪的箱子。 这箱子看起来不大,旁边却收了好几个太监。箱子用的是极好的木料,旁边不时还有水滴落下来,靠近箱子的时候,便觉得有一些发凉。 “苏公公,这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朝凤看着刚刚那个训话的公公问到。 “呵呵,这熙妃娘娘的寿辰不是就在明天吗?皇上知道熙妃娘娘喜欢吃荔枝,便着人快马相运,特意从岭南那边运了过来。可惜从岭南到这里路途遥远,现在只剩了这些来。” 苏公公笑这会了朝凤的话,然后又向朝凤行了个礼“殿下,这荔枝美味,却难以保存,只好用两个檀木箱子装住,大的装冰,降温。小一点的装荔枝。这时候不早了,奴才怕完了冰就化了,这........还请殿下见谅。” “恩,知道了,你下去吧。”朝凤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示意苏公公他们可以离开了。 “奴才些殿下,奴才告退。” 苏公公用眼睛扫了一眼身边的小太监,小太监会意,赶紧抬起箱子离开。 看着苏公公他们离去的背影,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点闷,又有一点不甘心。完全没有了出门时候的好心情。可是朝凤却又不想就这么回去,不想回到那个母妃曾经居住的清凉殿。 朝凤在原地站了很久,久到皮肤都有一些被太阳照的发疼了,朝凤才清醒过来。 第六十六章 见面 朝凤伸出手,让阳光落在自己的手掌上面。阳光很温暖,温暖的都有一些刺痛,和月亮的温度完全不一样。恩?月亮的温度...... 朝凤眼前突然浮现了那个寂静的夜晚,空气中飘荡的荷香,还有那个连荷花都比不上的僧人。 自从那一天之后,自己就再也没有去找过辩机。也不是讨厌辩机了,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想见,却又不敢见. 朝凤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啦,一想到辩机就觉得自己的脸有一点点热,心跳的也有一点加快。是生病了吗?可是...... 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不难受,还有一种先要笑的感觉。这是自己之前从来没有的感觉。可是朝凤的下意识在提醒自己,不应该这样的,自己不应该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的。 “主人你的心乱了。” 朝凤猛的回头,却什么都没有看见,是错觉吗?朝凤皱皱眉,想要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丢出去。自己的心才不会乱,自己可是朝凤啊,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朝凤公主,怎么会因为一个和尚就乱了心? 朝凤笑了笑,是啊,自己是绝对不会乱了,更不会在意别人。好热啊,朝凤抬头看了看天边夺目的太阳,辩机住的地方好像很凉快啊,哪里还有荷花。如果是在哪里的话,太阳应该就没有这么烫人了吧。 鬼使神差的,朝凤就这么一路的走到了辩机住的佛院。白天的佛院,和自己那一天看见的差别很大,唔........朝凤皱皱眉,那一天自己好像关顾着看辩机了,还没有仔细看看这里啊。 朝凤走到小湖边,这么热的天气里,也难得这荷花还是这样的亭亭净直。湖中的荷花,轻轻的摇摆着,就好像是在对朝凤招手,看着朝凤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朝凤走到那天晚上辩机坐的地方,然后顺着记忆里辩机指的地方看去。他......他就住在那里。 朝凤走到辩机指过的那个偏院走过去,抬起手,握住门环,却没有敲下去。因为太阳的照耀,门环摸起来有一点发热,但是却不烫人,反而像是人手心的温度。 朝凤被自己的这个想法逗的笑了笑,可是.......朝凤的眼神扫过自己的手腕,那天辩机就是这么握住自己的,第一次呢,第一次有人这么亲近自己,而且自己也没有丝毫的不适。 朝凤又想了一会,最终还是没有叩下门环。不是不想见辩机,而是不知道见到辩机之后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这个时候,连朝凤自己都没有发现,一直运筹帷幄,不管做什么事情,面对什么问题都一向镇定自若的自己,居然也会有不知所措的一天。 就在朝凤放下门环,想要离开的时候,门突然就打开了。 “殿下?”辩机推开门,正巧就看见了刚刚松开门环的朝凤。 看到了朝凤,辩机也有有一些惊讶,不过很快辩机眼睛里的惊讶就平复了下来。辩机这样快的平复,倒是叫朝凤看的心里有一点别扭。 “殿下有什么事情要找辩机吗?”辩机看着朝凤,笑了笑,问道。 “怎么?没有事情本公主就不能来找你吗?”朝凤挑挑眉,佯装生气,迈开步子就要走。 虽然朝凤表面上装出的是生气要离开的样子,可是实际上,朝凤却却一直在偷偷的观察着辩机。不知道为什么,朝凤居然盼望着辩机可以留住自己。但是辩机却一直没有出声挽留,这倒叫朝凤有一些生气了。 “你很希望本公主离开吗?”朝凤转过身子,直接走到辩机面前,看着辩机的眼睛问。 “辩机希望殿下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管是什么事。”辩机的声音很清澈,就像六月的山泉水,让人觉得清爽,却又不寒冷。 “呵呵,想要做的事情啊。本公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又如何知道?而且希望的,不一定就是正确的。若是本公主想要做什么祸国殃民之事,你也支持本公主吗?” 朝凤靠在门边,半扬起头,望着辩机。朝凤的唇边扬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在心里默默地的等待辩机语塞,?瘴?约嚎梢越?飧鱿窳?ㄊソ啵?簿驳纳?艘痪??底缘靡狻?p>“那殿下会吗?殿下会做这样的事情吗?”辩机还是笑,脸上也没有一丝一毫被戏弄的窘迫。 莲花......没错就是莲花。朝凤的突然想了那小湖边的莲,不管湖边的风有多么的大,不管自己往湖里投多少的小石子,那莲都直直的站在那里,就算会轻轻的摇摆一下,最终还是会归于平静。 有意思,真有意思。朝凤掩着嘴角,轻轻的笑了笑。好久没有遇见怎么叫自己在意的东西了啊,辩机...... “你猜啊,你猜本公主会不会做?”朝凤挑衅的看着辩机。 “做于不做,不都是殿下你的想法吗?辩机只希望公主殿下可以不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后悔。”辩机并没有生气,依然温柔的看着朝凤。 “本公主从来不后悔,对了,这里怎么热,你不会就想一直让本公主站在这里晒太阳吧。”朝凤歪歪头,说道“不知道是朝凤孤陋寡闻,还是佛门的礼数特别啊。” “并非辩机考虑不周,而是殿下是女子,若是就这么进入辩机的禅房,辩机怕会有对殿下不利之言。”辩机还是一派淡然。 “你不是说佛在心中吗?你又何必关心这些别的?而且你不是希望本公主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吗?现在,本公主想要进去。” 朝凤还是不依不饶的看着辩机,大有你不让我进去,就是食言,就是破戒一般。 “殿下若不嫌弃,请进吧。”辩机笑了笑,退后半步,做了一个恭迎的手势。 朝凤笑了笑,即不推辞,也没有因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教条而有有一点点的脸红,就这么大大方方走了进去。 第六十七章 担忧 看着朝凤的动作,辩机倒是有一些无措的低下头。其实只有辩机自己知道,自己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镇定自若,波澜不惊。 自己这是怎么了?辩机在心里轻轻的问自己。自从那天晚上自己遇见这位朝凤殿下之后,原本不喜欢出门,只喜欢一个人默默地坐在禅房中钻研佛法的自己,居然每天都会忍不住坐到那个小湖边。 原本自己以为,是自己修炼不到家,思念宝华寺才会这样。可是自己今天这个不经意的推门,却把自己心里的那一扇门也推开了。辩机轻轻的咬了咬嘴唇,虽然面上还是一派冷静,可是辩机的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 事情的真相就在自己看见朝凤的时候被彻底的揭开了,是的,自己是在等待这位朝凤殿下,自己希望.......不是渴望,渴望再见到这位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朝凤殿下。 辩机的手已经因为无措而紧紧的握成拳状,那如玉般的手指已经深深地在掌心中划出了痕迹,但是在宽大僧袍遮掩下让人看不出任何的不妥。就像自己那一颗被掩饰在平静外表下的躁动的心一般。 “你便住在这里吗?” 朝凤清脆的声音把辩机从沉思中唤了,可是却让辩机在另外一个地方沦陷的更深了。天下这么大,沦陷的又何止一个人?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味,顺着人的呼吸,一点点的渗透到人的心里,叫整颗心都意外的柔软起来了。 朝凤进入辩机的别院,张大了眼睛四处张望起来。因为只是佛院的别院,所以规模也不算太大。 辩机住的地方,占地少,布局简单,祗有一重院子,北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街门为道士帽式。进街门,正面为院东房的南墙,墙上画着影壁。 朝凤沿着小道左拐,便到院子中间。院中有长条砖墁的十字甬路通到四面各房屋。 小院的布置极简洁,无抄手游廊、无花园、无垂花门、无前院、后院之分。但小院却并不会叫人觉得空荡,无趣。反而有一种宫里其它地方都没有的宁静,清幽。 小院大门为广亮大门,门独占倒座房一整间。朝凤进了大门,然后继续参观起,这个辩机生活的地方。 虽然只有一处院落,但是院落的布置还是极有情趣的,院中十字甬路宽过六尺,庭院正中摆放有太湖石、鱼缸还种植了棵果树。 朝凤也不需要辩机过来招待自己,而是一个人慢慢的在小院里逛了起来。朝凤觉得这样很有趣,却有说不出有趣在什么地方。但是朝凤知道自己现在很快乐,前所未有的快乐。 辩机也并没有觉得朝凤无礼,或是有损皇家颜面。而是不由自主的一直追着朝凤的身影,嘴角边笑容也敛去了圣洁的光芒,变的更加的接近人世。 奇怪的感觉啊,辩机摸了摸自己的心。从来,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是喜悦吗?是激动吗?应该都有吧,甚至还有一些自己也不知道的情愫,但是......但是?詹惶盅岚。?踔粒?踔磷约夯褂幸恍└咝税?p>“辩机,怎么这里好像只有你啊?没有其他人吗?帮忙打扫宫人也没有吗?”朝凤皱皱眉,问道。 的确,这里就像与世隔绝一样。自打自己进来之后,这个小院除了自己于辩机,就没有看见其他的宫人了。小院的摆设的东西都是一份的,以辩机的性子,他绝对不会这样,那么就说明这里只有辩机一个人住。 “恩。”辩机点点头,回答道“大多数的僧人都在主院中,这里只有辩机一人。” 朝凤皱皱眉,一想到辩机居然要亲自干打扫之类的杂务,心里便有一些不快。不过.......朝凤转念又想,既然没有其他人,那么这里岂不是只有辩机和自己?想到这里朝凤的心情马上就多云转晴了。 “殿下,有什么问题吗?”辩机看着朝凤的脸色有变,误以为朝凤是对自己有不满。 “没有,这样挺好的,很清净。不过一个人呆着也怪寂寞的。”朝凤摇摇头,打消了辩机心里的猜测。 说来也奇怪,虽然朝凤不喜欢出门,可是朝凤却是极害怕寂寞的。如果四周太安静了,就会让朝凤想到不好的回忆,但是如果太亲近了又会让朝凤不放心。所以清凉殿的宫人都必须和朝凤保持一定距离,但是必须要随叫随到。 “寂寞?为何会寂寞?”辩机看着朝凤,似乎?詹焕斫獬?锏囊馑肌?p>“哦?怎么说你从未寂寞过?”朝凤挑挑眉,似乎有一些不相信。 “的确,辩机确实从未寂寞过,但是听殿下的口气,殿下的心情好像不佳。”辩机走到朝凤身边,轻轻的说。 辩机不知道为什么,每当看见朝凤笑,自己便会不自觉的跟着笑。看见朝凤不高兴了,自己的心情便也会随之下沉。为什么会这样呢?自己从未有过如此大的情绪波动啊,辩机有一些不明白了。 有这样困惑的显然不止辩机一个人,朝凤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面对辩机的时候觉得放松,觉得自己放下一切,只是轻轻松松的和辩机说说自己想说的,不需要在算计下去。 朝凤看着辩机的眼睛笑了笑,是因为这双眼睛吗?第一次吸引自己的可不就是这双眼睛吗。真是干净是眼睛啊,被这样的眼睛望着,连自己都不愿意在伪装了啊。 “你觉得我怎么样?不是觉得殿下怎么样,是觉得我怎么样。”朝凤看着辩机的眼睛,问道,还特意的给‘我’字加上了重音。 “您觉得风怎么样呢?”辩机并没有直接回答朝凤的问题,还是又提了一个其它的问题。 辩机展开双臂,让自己整个暴露在微风之中。微风慢慢的吹了过来,吹的树叶发出沙拉,沙拉的声音,吹的辩机的僧袍飘荡了起来。 辩机的僧袍很宽大,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就想是要随风飘走一样,看的朝凤忍不住伸出手,拽住辩机。 “恩?殿下?”辩机有一些疑惑的看着朝凤,似乎是有一些不太理解朝凤的举动。 “哦,本公主有一些累了,想要坐下歇一歇。”朝凤收回手,把话题转移开了。 “是辩机考虑不周了,殿下这边请。”辩机也不追问,只是笑笑,好像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朝凤点点头,跟在辩机的后面,慢慢的的走着。 朝凤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当时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害怕呢?朝凤皱皱眉,胸腔里,自己的心脏还在不安的跳动着,仿佛还在为刚刚的那那一幕而害怕。 不想他离开,害怕有一天他会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消失,想要绑住他,想要紧紧的的把他绑在自己的身边。 第六十八章 品茶 朝凤紧紧的盯住辩机的后背,不断克制着自己内心的渴望。朝凤的理智已经开始提醒朝凤了,提醒朝凤不应该这样,这样太反常了。可是.......可是朝凤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控制不住自己去注意辩机。 "殿下?殿下。"辩机轻轻的唤了两声朝凤,看见朝凤迷糊的样子,辩机忍不住笑了笑"到了啊,殿下。" "啊?哦,好的。"朝凤回过神,咬咬嘴唇,为自己的大意而有一丝懊恼。 可恶,自己什么时候便的这么大意了?如果不是辩机,或者辩机心存歹意,那么自己.......朝凤紧紧的锁住眉,深宫之中,就是走错了一步,都是致命的。可是自己今天居然会大意到这种程度。 不,朝凤在心里摇摇头,否定自己刚刚的想法。如果不是辩机,如果自己眼前的不是这个人,那么自己肯定不会走神的。果然........果然还是因为人吗? 找到原因的朝凤并没有放松,而是那眉头锁的更紧了。自己和辩机不过见过几次,他居然对自己有这么大的影响,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啊。 朝凤的手指轻轻的抚摸过袖子里的匕首,匕首的温度很凉,但是当它饮饱了血之后,它便会染上人的体温。朝凤看着辩机的背影,只要一下,只要一个眨眼的时间,自己就可以让这个人永远的消失了。 消失?朝凤的心为这个假设而颤抖了一下。不,自己?詹幌m?缁??В?喾吹淖约合m?梢砸恢笨醇?缁??p>"殿下请用茶。"辩机?詹恢?莱?镄睦镌谂趟闶裁矗?故切ψ鸥??锟戳瞬琛?p>"怎么是粗瓷的茶盏?"算了,既然不想杀,就在留他一段时间吧。毕竟,自己也不希望再后悔了。 朝凤捧起茶盏,淡淡的茶香,伴着徐徐上扬的青烟飘散开来。茶香清纯,自然,茶色金黄,如同琥珀。朝凤吹了吹,然后小小的押了一口,刹那见甘甜的茶水,伴着清冽的茶香在朝凤的喉间散开。 香、甘、滑、重,内质香气浓郁高长。看得出这茶是极好的茶,从茶水的温度上,也可以看出辩机是一个爱茶之人。但是......朝凤看了看泡茶的茶盏,茶盏是极普通的粗瓷,这样的东西放在宫里就是下人也不会多看一眼的。苏哈说‘好马配好鞍‘这茶盏和茶之间的差距实在是有一些大了。 "殿下喝的是茶,何必去在意茶盏的好坏?况且这茶盏若是太好了,会叫人无法专心品茶。"辩机笑了笑,解释道。 朝凤点点头,认可了这个说法。宫里其它地方的茶盏自然好,却没有这粗瓷茶盏来的有味道,自己也从未如此放松的品茶。 朝凤细细的观察起茶盏中的茶叶,发现它的形态极其的特别。白毫密披、色白如银、外形似针。 "这是白毫?这样好的茶叶就是宫里都难得一见,你又如何有?"朝凤放下茶盏,看着辩机问道。 白茶,自为一种,与常茶不同。其条敷阐,其叶莹薄,林崖之间,偶然生出,虽非人力所可致。有者,不过四五家;生者,不过一二株;所造止于二三胯而已。芽英不多,尤难蒸焙,汤火一失则已变而为常品。须制造精微,运度得宜,则表里昭彻如玉之在璞,它无与伦也。浅焙亦有之,但品不及。 白毫银针,简称银针,又叫白毫,因其白毫密披、色白如银、外形似针而得名,其香气清新,汤色淡黄,滋味鲜爽,是白茶中的极品,素有茶中"美女"、"茶王"之美称。 这样好的茶,只有被当做贡品运入宫中。因为制作繁复,就是自己也只不过尝过一两次,没想到居然还能在辩机的禅房中看见。不知道这个辩机是什么来头。朝凤的眼神暗了暗,心里的疑云也慢慢的扩大。 茶香依旧淡雅,可是闻的人却没有了之前的平静。 朝凤的手指在桌子上与节奏的轻轻敲打着,洁白而纤长的手指与竹制的小桌交相辉映,显的极美,可是却无人有心欣赏。 辩机的身份自己是派红楼去查过的,听说辩机之前是一个孤儿的,还在襁褓之中便失去了父母,还好宝华寺的主持心善,收养了辩机。 辩机从小就很聪明又静的下心来,不像其他的孩子一样,喜欢到处乱跑,而且悟性极高,所以非常的讨人喜欢。后来辩机长大了,在宝华寺的声望也越来越好,便被内定作为下一届的主持。 可是......朝凤一直在桌子上面敲打的手指停了下来,为什么会是他呢?为什么这一次居然会是这么年轻的辩机来祭天呢?就算辩机再有天分,可是,祭天这种出不得一点差错大事,还是应该找通人情世故的老僧吧。 "殿下在想什么?"辩机看着朝凤问道。 "没什么,这茶是极好的茶,就是贡品和它相比也要略逊一筹,不知你是从何处得来的?" 朝凤有抿了口茶,然后笑着望向辩机。罢了,他的来历,目的又于自己有什么干系呢?自己正需要知道,自己现在很快活便也就罢了。若是......朝凤被雾气遮住的双眼暗了暗,若是有一天自己因为他而不快活了,那他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殿下喜欢便好,这银毫虽好,可是最重要是找到懂它的人。若是遇见不懂的人,再好的茶,也就这么喝了。与其说是我得到了它,不如说是它来找到了我。" 辩机笑了笑,坐到朝凤的对面,回答的不卑不亢,表情依然很淡然,就像是朝凤手里的香茗一般,虽然没有酒那般的浓烈,却叫人闻着舒心。 "若是彼此真心对待,又怎会缺少知音?若是真的相知,又何来怜悯之说?"辩机看着朝凤,眼神温柔。 "真心?人的心太容易变了,本公主不相信这个。况且......."朝凤抬手,摸了摸自己心脏的位子"况且,本公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有心,又凭什么得到别人的真心?" 朝凤看辩机的眼神很认真,认真的辩机都觉得自己的心有一点发疼。 第六十九章 知己 夏天的风是很懒散的,总是有一阵,没一阵的慢慢吹着,吹的人的眼皮都跟着打架。 "殿下值得的,还记得吗?殿下的手是热的,连身子都这么热的人,心会凉到哪里去?况且知音也并非要是人啊,万物皆灵,青青翠竹无非般若,郁郁黄花皆是妙谛,凡心所向不过虚妄。殿下又何必拘泥?" 辩机笑着拉过朝凤的手,把朝凤带到窗边,推开窗户,让阳光和美景铺满眼前,然后轻轻的看着朝凤说道。 "呵呵,你也有知音吗?"朝凤低低头,脸色有一些发红,但是?彰挥姓跬芽?缁?氖帧?p>辩机的手很温暖,不是炽热的,而是像那一天的阳光一样。朝凤看向自己的手腕,那一天他也是这么拉住自己的啊。辩机的指节比自己粗一些,也要有力一些,可是并没有攥痛自己,反而让自己充分的感觉到来自另外一个人的温度。 朝凤问完自己的问题,就觉得有一些不妥。若是辩机回答说有知音,那么果然只有自己是孤单一人,他自然也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可是若辩机回答没有,那么岂不是说明他和自己一样的寂寞?这两种猜测朝凤都不喜欢。 "万物皆为辩机的知音。"辩机好像没有体会到朝凤内心的复杂,松开手,将手伸出窗外,任清风在指尖嬉戏。 "那本公主也在这万物之种,那本公主岂不也是你的知音?"朝凤看了看自己空空荡荡手腕,对于辩机的放手有一些不悦,所以口气也不是那么好了。 辩机?彰挥幸蛭??锏挠锲?浠硐值某匣坛峡郑?廊黄胶偷幕卮鹱懦?锏幕啊?殿下自然是,和殿下在一起让人觉得很愉悦。" "呵呵,只怕只有你会这么想。"朝凤听见辩机的回答,仿佛就像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都控制不住自己,直接大笑出声来。 和自己在一起会叫人觉得愉悦?若是叫清凉殿的宫人听见,只怕会比自己更加的惊讶,甚至还会有人跳起来,大骂辩机有眼无珠吧。这个和尚的想法还真是奇怪啊,不过........ 朝凤咬着嘴唇,偷偷的瞟了一眼辩机的侧脸,他刚刚说自己是他的知音了吧。这是没有戒心的家伙啊,而且就这么让人随随便便就进自己的房间,真是不守妇道!唔.......好像有一点不对啊。 朝凤觉得自己今天的状态有一些不对,或者说,自从自己遇见这个叫辩机的僧人之后,自己就没有对过。如果以前的自己对辩机只是好奇,和纯粹的对他眼神的欣赏的话,现在的自己,却是把这一种欣赏扩大到了对辩机整个人,甚至超过了单纯的欣赏。 辩机自然是美的,不管是从辩机的外貌,还是气质来说,这一点都是无可否定的。可是朝凤却觉得,辩机给自己的感觉不只是美,宫里的美人太多了,如果只是相貌,那再怎么美终会有看腻的一天。 辩机给自己的感觉是美好,就想是梦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沦进去。梦自然是美的,辩机就像自己的梦。 "殿下?"辩机看着朝凤,似乎有一些担忧"殿下,人的心是有限的,若是殿下已经装了太多的东西进去,那么就会失去一些东西。" "出家人不是不问凡尘俗世的吗?怎么?你还关心起本公主来了?"朝凤歪歪头,有一些戏谑的看着辩机。 “当然,殿下既然在万物之中,便也是辩机的知己。” 辩机并没有因为朝凤的调侃而尴尬,反而是顺着朝凤的话往下说。看着辩机这么落落大方,朝凤倒是觉得有一些无趣了。 “这知己本公主虽然没有过,可是本公主也知道这知己要的是两厢情愿。你把万物当知己,可是本公主却没有这么博爱。” 朝凤转身,走到桌边坐下。虽然朝凤嘴上拒绝的毫不留情,但是在听见辩机说自己是他的知己的时候,朝凤还是觉得自己的心好像漏了一拍,心里也有了些难得的喜悦之感。 “辩机愿意等,辩机愿意一直等,直到殿下自愿当辩机知己的那一天。” 辩机的脸上虽然还是带着笑,可是语气却很严肃,就像是要宣什么重要的誓一般,眼睛里流露的也再不是流水一般的平和,还是一种坚定。 看着辩机的眼神,朝凤有一些无措。朝凤现在都有一些弄不清楚自己的心情,听见辩机这么说,心里的确是高兴的,高兴的甚至有一些甜蜜,可是朝凤却又觉得不够。 万物的范围太大了,朝凤不喜欢和其他人,其它的东西分享。朝凤想要成为辩机的唯一,可是这种唯一又自己对待狼奴,要求成为狼奴的主人是不一样的。 朝凤觉得自己现在有一些混乱,便开口道“现在日头也高了,本公主也该回去了,你要是有这个耐心,你便等着吧。” 朝凤说完,便站起身子,朝门口走去。就在朝凤快要消失在辩机视野里的时候,朝凤突然转过身,看着辩机说道“以后,若是没人看见,你便唤我名字吧,别总是殿下,殿下的。宫里有这么多的殿下,别让我以为,你当着我的面叫别人。” 辩机愣了愣,张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朝凤却没有给辩机开口的机会,朝凤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朝凤的步子迈的极快,快的辩机还没有回过神了,就看不到朝凤的身影了。 辩机看着朝凤离去的方向,轻轻的从嘴里吐出一个名字。“朝凤.......” 辩机的声音很轻,很轻。轻的就像是叹息,刚刚从嘴边飘出来,便被风吹的干干净净。可是辩机脸上的笑容却一直保持着,就像小湖边盛放的荷花一样,如此的优美,如此的干净。 ~~~~~~~~~~~~~~~~~~喵喵有话说~~~~~~~~~~~~~~~~~~~~~~ 各位亲爱的看官,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第七十章 军神 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天边,阳光晃的人有一点头晕。夏蝉早就开始歌唱,唱的人有一点心烦,但是朝凤的心情却非常不错。 朝凤半靠在在美人塌上,把自己的手举到眼前,细细的凝视自己的手腕。明媚的阳光照耀在朝凤纤细的手腕上,很温暖,却像缺了些什么。 忽然朝凤像想到什么一样,朝凤坐直身子,唤了唤清露。“清露,你过来。” 清露愣了愣,也不敢怠慢,很快就走了过去“怎么啦殿下?” “握住。”朝凤把手横在清露面前,瞪大眼睛看着清露,那个样子就像是一个要糖吃的孩子。 唔......击中了。清露捂着自己的心口,殿下撒娇什么的,果然杀伤力巨大啊。虽然还是不明白,不过既然殿下都这样了,自己果然不能拒绝啊。 清露除了比较糊涂之外,还有一个弱点,就是对可爱是小动物完全没有办法,比如自己以前养过的小兔子,比如御膳房那一只凭借着大眼睛和圆滚滚是身材,骗吃骗喝的懒猫咪。还有......还有现在的殿下。 果然,虽然毛茸茸的小动物很可爱,可是那种嗜血的野兽示弱才是真爱啊。清露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晕晕乎乎的了,所以才敢真的握住殿下的手,啊......殿下的手好柔软。 “你那是什么奇怪的表情啊?恶心死了。”朝凤抽会手,有一些嫌弃的看着清露。 不是这种感觉啊,虽然清露的手也是温热的,可是,却没有那一种连呼吸都忍不住一紧的感觉啊。朝凤皱皱眉,盯着自己的手腕,果然是只有和辩机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才会那样吗? “是殿下您叫奴婢过来的啊。”清露点点头,觉得有一点委屈“啊,对了殿下,奴婢刚刚忘记了,桂嬷嬷在殿下出门后曾经来找过殿下,可是却没有说什么事情,只是叫奴婢通报一声。” “知道了,熙妃娘娘的寿辰是今晚吧,上次的那一块绣品怎么样了?”朝凤点点头,然后问道。 “殿下绣品用的材料太金贵了,清理起来十分的不便,虽然已经清理过了,但是还是有一些痕迹,您看这给熙妃娘娘的贺礼是不是......” 清露声音越到后面越小,朝凤绣的多认真,绣的多费力自己不是不知道,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不忍心。 “这样吧,你先去把本公主绣品拿过来,先看看,如果实在不行在说吧。”朝凤皱着眉,沉思了一会然后开口道。 果然,殿下还是舍不得吗?必进是绣了这么久的东西啊,自己一定要帮一帮殿下,清露思索了一下,然后点头道“是。” 看着清露离去的背影,朝凤的眼神暗了暗,然后挥退旁边伺候的宫人,等到只剩下朝凤一个人的时候,朝凤突然望向房梁,轻轻的说道“出来吧。” 朝凤声音刚刚落下,便有一个轻盈的身影从房梁上跳下,那个身影的动作尽快,也极轻,轻的连落在地上都没有声音。 “殿下。”小翠跪在地上,恭敬的低下头。 “出什么事情了吗?居然连桂嬷嬷都惊动了?不是交代了吗,桂嬷嬷年纪大了,能不麻烦她,便让她好好的休息一下吧” 朝凤扶起小翠,走到椅子变正坐,眼睛里面眼睛没有了刚刚的迷茫,而是透着一种光亮。 “是小翠考虑不周,还望殿下责罚。”小翠低低头,似乎对让朝凤烦恼而有一些愧疚。 “行了,行了,有什么话就快一点说吧,拖的越久越麻烦。”朝凤点点头,示意小翠快一点进入正题。 小翠站直身子,已经没有了唯唯诺诺,得过且过的懒散之气了,浑身都散发这一种凌厉。就像宝剑,在剑鞘里时安安静静的甚至完全叫人注意不到,但是一旦出鞘,便十方俱灭。 “最近红楼接到情报,皇帝已经开始调查甄家了,而且还有扶持平南王的迹象。听说甄家这一次对西北蛮夷的作战?詹凰忱??朴邪芡思o蟆h绻?庖淮握缂艺娴恼桨芰耍?峙禄实鄄换崃粝抡缂伊恕!?p>“就是这个吗?那其它的方面呢?既然皇帝都有动作了,甄老狐狸不会没有反应吧?”朝凤笑了笑,然后抬起眼,扫了扫小翠。 “是的,甄家虽然表面上没有说什么,但是甄老将军却在注意军营里的情况。甚至还和新的士兵们吃睡在一处,在军中的声望大涨。” “哦?你觉得甄家的行为怎么样?”朝凤并没有直接发表评论,而是微笑着看着小翠。 “小翠觉得,甄将军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在自掘坟墓。皇帝疑心本来就大,一直对甄家一手掌握着军权而不满,现在又是紧要关头,所谓弓打出头鸟,甄将军这样无疑是在加快自己都灭亡” 听见小翠的回答,朝凤的嘴角扬的更高了些“弓打出头鸟?可是若是这弓一心就是要把这鸟打下来,又怎么办?” “可是现在战事未平,若是皇帝现在出手岂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蠢事........” 小翠皱皱眉,似乎觉得有一些不对。若是皇帝放心平南王,那早几年就用了,也不会等到现在。可是若不是皇帝想要痛下杀手,甄家也不至于这样啊。 “呵呵,皇帝现在确实还有顾虑,不过等这一场仗完了了,甄家也差不多要完了。”朝凤笑了笑,轻轻的说道。 兔死狗烹,打仗胜了,皇帝的危机解除了,那么自然没有留着甄家的必要了。若是打打仗败了,那就更方便了。人但是很现实的,只有你有用,别人才会崇拜你。若是你败了,别人不会在记得你曾经的功绩,只会更加的唾弃你。甄家不论这一次的战果如何,怕都要撑不下去了。 “居然这样,那不打完不就可以了吗?拖延战这样的事情,甄家怕是很简单就会做到的吧。” 小翠似乎有一些不解,这样的事情甄家应该知道才是,可是为什么....... “拖延战吗?”朝凤笑了笑“若是其他人倒是可以,但是甄家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甄家是军神。” 军神,因为是军神所以不会这么做,不会为了自己至天下苍生于不顾。甄家家训:甄家只有战死沙场的神,没有苟延残喘的人。况且.......朝凤的眼前浮现了甄瑾坚毅的面容,况且他也不屑这样吧。 第七十一章 修复 微风泛起,风里还夹杂着一丝热气,吹乱了这一室的安宁,也吹乱了人的心。 “殿下,您的绣品......小翠?” 清露捧着刚刚取回来的绣品,有一些奇怪的看着朝凤和小翠。刚刚自己回来的时候,发现殿下这里房门紧闭,问了其他人才知道,殿下是乏了,才命她们离开的,可是殿下现在好像聊的挺好的啊,而且为什么小翠会在这里? “你回来了?把东西把过来吧。”朝凤抬抬头,然后命令道。 “是的殿下,殿下您不是要休息吗?”清露像朝凤走去,然后有一些疑惑的问道。 “恩,刚刚突然觉得乏的很,可是一躺下却又睡不着。正好小翠经过这里,本公主便叫她进来陪本公主说说话。” 朝凤一边接过绣品,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道。小翠也在旁边点点头,然后趁朝凤没有看见,像清露吐吐舌头。 朝凤?彰挥性谌ス芰礁鲂⊙诀咧?涞幕ザ悄闷鹦迤废赶傅牟榭础?吹贸隼矗?迤肥蔷??诵⌒拇?淼模??巧厦婊故橇粝铝瞬杷?挠∽印?p>“殿下,其它地方的还好,钩钩线也能掩饰过去,唯独这牡丹的花瓣本该是极艳的,都是被这水一泼,沾染了茶色,到显的像枯萎了一般,有一些不大吉利啊。” 清露站在朝凤的身边,轻轻的说道。这绣品拿过来之前,自己也先试着用药水处理了一下,因为线里面夹杂了孔雀毛,所以要极小心。深色的地方自己倒是努力让污渍不明显,可是像花瓣这样的地方却是无能为力。 “殿下,要不然您还是送一些其它的东西吧。反正殿下不曾声张过,也没有人知道殿下要送些什么啊。而且,奴婢听说这思雅殿下,送的也是自己的做的刺绣。若是东西一样,恐怕会被别人拿来比较,这样只怕这污渍.......” 清露皱皱眉,若是朝凤真的拿这件绣品上去,在众人面前被发现有污渍,只怕丢人的不止一点点,而且只会更加叫思雅出风头。 “近年连年征战,国库其实已经不丰盈了,而且皇后娘娘也说过要削减开支,现在若是拿出什么贵重的物品,只怕更加不妥。”小翠摇摇头,否定了清露的说法。 绣品是在上好的锦缎上进行刺绣的,摸起来手感十分的舒服,可是这茶渍在上面,看起来却像明珠蒙尘一般,叫人看了别扭。 污渍吗?如果是他,他会怎么做呢?朝凤突然想起了辩机,那个一直都平和着的僧人。 一想到辩机,朝凤便觉得自己的手腕有一些发烫。恩?朝凤突然想道辩机曾经说的话“如果已经发生了,便学着接受。” 接受吗?朝凤抬起手,让光线投过绣品。的确其它地方自己只要勾勒一下便好,只是这花瓣...... 看着,看着,朝凤突然计上心头,命令道“清露,你去取一点艳红地方锦缎来,不需要很大的,只要帕子这么大就好了。” “艳红的锦缎?正好,奴婢记得皇后娘娘曾经送了一些来,说是要给殿下做裙子,可是殿下嫌太艳了,就放在库房了,奴婢这就去取。”清露点点头很快就出去了。 “小翠你也先回去吧,这绣品既然已经脏了,也没有办法了,若是能修就修吧,若是不能,便不要再叫这污渍扩散了。” 朝凤拿着绣品,细细的看着,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和小翠说着话。 小翠听到后,眼神暗了暗“是的,殿下。” 殿下的意思是说要保护甄家吗?可是殿下不是一直讨厌麻烦的吗?而且甄家的事情还不是一般的麻烦啊。但是......小翠看了看朝凤,只要是殿下要的,不论如何自己一定会完成的。 “殿下,东西拿来了,不知道这一些够不够?” 很快的门口就传来了清露的声音,清露走到桌子旁边放下刚刚取来的锦缎,然后疑惑的看着朝凤。 “恩?这是什么?”小翠的眼睛比较尖,马上就看见那些锦缎里面似乎还混着其它的东西。 “这个啊。”清露皱皱眉,似乎是在考虑应该怎么和朝凤解释。 朝凤看着清露吞吞吐吐的样子,便站起来,自己伸手去拿。看见朝凤的动作,清露连忙交代了。 “殿下这是皇后娘娘给您的裙子,只是.......这是......”清露咬咬嘴唇,似乎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小翠看着清露的样子皱皱眉,然后调笑道“既然是皇后娘娘给的,那你结巴什么啊?还这样藏着掖着的,难不成这裙子叫你弄坏了,你害怕?” “小翠,不许你胡说。”清露跺跺脚,不依了。 “好了,有话就直说吧。”被这么一闹,连朝凤都有一些好奇了。 “裙子虽然说是皇后娘娘给殿下的,但是送裙子到奴婢手上的,却是忻明殿下身边的小厮――明言,而且明言的表情还怪怪的,所以奴婢才觉得这事情有蹊跷,也不敢就这样大大方方的拿进来。正巧奴婢的手里还有锦缎,奴婢便给混在一起了。” 听了清露的解释,朝凤皱了皱眉,忻明?自从那一天自己逼问过他后,两个人便再也没有来往了,可是他今天这是什么意思。 对于忻明,朝凤的印象实在是不怎么样。特别的看着忻明的脸,朝凤总是不自觉的有一种古怪的感觉,而且总把现在的这个忻明,和小时候那个说希望自己笑的,要和自己交朋友的忻明联系起来。 朝凤咬咬嘴唇,现在的这个忻明的一举一动,都像是在演戏,像是再扮演之前的那一个忻明,这叫朝凤觉得很反感。 朝凤虽然知道自己这样是没有道理的,可是朝凤就是忍不住去讨厌现在的忻明,就像忍不住去关心辩机一样。 哼,看来自己的心还是不够硬啊。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口,罢了,罢了。既然人家都找上门来了,自己再无动于衷就太不像样了,就姑且先看一看他在玩什么花样吧。 第七十二章 贴绫 既然打定主意见招拆招了,朝凤便也不在矫情,直接抖开了托盘上面的裙子。 忻明送来的是一条长裙,裙幅下边一、二寸部位缀以一条花边,作为压脚。裙幅为六幅,是取“裙拖六幅湘江水”之意,腰间有很多细褶,行动辄如水纹。每褶都有一种颜色,微风吹来,色如月华。 “月华裙?”朝凤看着裙子皱皱眉“明言送来的时候又说什么吗?” 清露看朝凤表情不对,生怕是因为这裙子有什么问题,便努力回忆道“回禀殿下,明言说希望看见殿下在今晚的宫宴上穿着,是......是裙子有什么不对吗?” 朝凤放下裙子,压下心里的疑惑,笑了笑说道“哦,没什么,只是这裙子上面还需搭一件小衣,本公主却不知道搭什么好。” “呵呵,殿下天生丽质,穿什么都好看的。”清露见朝凤神色如常,便也不再追问,而是拿起旁边的锦缎问道“不知道殿下要这些做什么?” “本公主以前听过一种刺绣技法叫贴绫。它是采用加贴绸料并加以缀绣的做法,这样更加接近于真实。不过若是贴绫贴的不好,便会显的呆板,僵硬。所以一般只是用在比较小的地方,比如裙带上绣出梅花,花瓣便可用贴绫是手法。” 朝凤的手指轻轻的在牡丹的花瓣上面滑动着,牡丹的花朵比较大,花瓣交叠众多,若是全部用贴绫只怕不好。 “殿下,奴婢倒是觉得与其全部贴绫,不如穿插蟠叠,只在污渍严重的地方处理一下。还好思雅殿下泼的是红茶,虽然暗淡了些到也说的过去。” 清露轻轻的叹息了一声,强打起笑容安慰起了朝凤“时间不多了哦,殿下需要奴婢帮忙吗?” “不必了,你们两个都先下去吧,顺便去看一看还有没有别的绣品,若是还有便换一幅吧。”朝凤看了看小翠她们,交代道。 清露看了看小翠,见小翠没有说话便也不多嘴了。很快,清露和小翠就分别出去了。 朝凤拿过专门装针线的笸箩,取出剪子,把清露取来的艳红锦缎剪成小小的几块,然后和手里的绣品慢慢的比对着。 时间一点点在针与线的碰撞中流逝了,阳光也脱离了之前的耀眼,变的柔和。安安静静的坐在窗边刺绣的朝凤,也少了一丝锋芒毕露的锐利,多了一分女儿家的温柔。 清露站在门口,先是静静地看了朝凤一会,然后才开口道“殿下,时辰不早了,宫宴也快要开始了,您......” “恩,绣的差不多了,你过来看看吧。” 朝凤抬起头,伸了个懒腰。看得出来,朝凤有一些累了。 “这......这是殿下一个人完成的吗?”清露有一些不敢想象,握住刺绣的手几乎是颤抖着的。 清露看着手里的刺绣,又看了看朝凤,还是不太敢相信。绣品剩下的部分已经完成了,之前被茶水弄脏的地方,被朝凤改成了花影,花瓣通过贴绫大多数已经回复之前的艳丽,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剩下的部分花瓣虽然还粘有茶渍,但是看起来更加的自然。 “殿下,您绣的真好,若是给别人看了,只怕要吓一大跳吧。这样好的手艺,以后殿下的夫君一定会疼爱殿下的。”清露笑着,把手里的东西收好。 “多嘴,这么想嫁人,本公主现在就把你许出去好不好?”朝凤挑挑眉,望着清露说道。 夫君的疼爱吗?不知道辩机那个呆子疼爱起人来是什么样子的,应该很有趣吧,那......那自己是不是该给他做身衣服,想到这里。朝凤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殿下?快去换衣服吧,这幅蝶戏牡丹图,一定要当着各位大臣的面献上去。这样肯定会引起大家的赞美的。” 清露拿着刺绣,满面笑容的幻想着。殿下这么争气,陛下一定会打赏殿下不少东西吧,那么自己这位贴身大丫鬟,肯定也少不了好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 朝凤却没有清露想的这么多,直接就拒绝了“不,不必招摇,你私下拿去给熙妃的宫人就是了。” “啊?为什么啊?多好的东西啊,还可以杀一杀思雅殿下的锐气,叫她好好知道一下殿下的厉害。”清露有一些失望的说道,然后又期待的看着朝凤,希望朝凤可以改变主意。 “呵呵。”朝凤轻轻的笑了笑“纵使是真的挫了她的锐气又怎么样?能有什么好处吗?只怕她会更加嫉妒,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听了朝凤的话,清露先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嘟起嘴,无奈的点点头“好嘛,只可惜了这么好的东西,居然不能给人欣赏。” 朝凤看了看清露,却完全没有把清露的嘟囔当一回事。东西再好又怎么样?再多人喜欢,崇拜又怎么样?不过是南柯一梦罢了,是梦就终有醒的那一天,若是飞的太高了,只怕摔下来的时候,就更痛。 “不过没有关系,既然不能炫耀这刺绣,奴婢便把殿下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一定要叫别人移不开眼。”很快,清露就又开心起来了。 看着清露的笑容,倒是叫朝凤有几分羡慕,这么容易就开心的人,才会得到幸福。知足常乐啊,可惜,自己却生活在一个不能知足的地方啊。 “殿下的月华裙既然是艳色的,那就搭配白色的纱衣怎么样?这样又轻灵,又飘逸,殿下定比那月宫的嫦娥仙子还要动人。” 清露一边选着衣裳,一边碎碎的念叨着。看起来,比给自己挑衣服还要认真仔细。 “行了,既然是给熙妃娘娘办寿辰,还是不要太喧宾夺主的好,随便收拾一下,不失礼便是了。” 朝凤想是完全没有感受到清露的激动,还是淡然的坐在椅子上面,连看都没有往清露那里看上一眼。 “殿下,忻明世子求见。”门外的宫人匆匆忙忙的进来通报。 “忻明?”朝凤抬抬头,他来干什么?而且居然还能进入**,怕是得到皇帝,皇后的允许了,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第七十三章 宫宴 婆娑是树影在残阳中摇摆,似要努力留住这最后一丝明亮。忻明就站在树下,静静地看着朝凤微笑。 “怎么?是朝凤的会客厅太小了吗?居然要扰烦世子到门外候。” 朝凤在清露的搀扶下,慢慢的出了门。说是不好意思,可是朝凤的脸上却没有一丝歉意。 忻明并没有因为朝凤的话而生气,而是笑着回答道“忻明看殿下门前的梧桐长的极好,突然想到凤栖梧桐的典故,便忍不住出来看一看。” “良禽择木而栖,就不知道世子是要停留在哪里了?”朝凤笑了笑,微微的扫了忻明一眼,但是很快就又恢复了之前的样子。 “呵呵,忻明生性放浪,不喜欢拘束,何来停留之说?” 忻明摇了摇手中的纸扇,打了个哈哈。朝凤见忻明不愿多说,便也不再纠缠。 “不知道世子来找朝凤何事啊?朝凤还没有和世子好到要叙旧的程度吧?”朝凤笑了笑,看着忻明问。 “忻明糊涂,光记得要敬献月华裙给殿下,却忘记这月华裙还要有上衣来搭,明言,呈上来吧。” 站在忻明身后的小厮,毕恭毕敬的端上来了一个木盘。清露接过,看见朝凤点点头,便动手揭开木盘上面覆盖的绸布,发现木盘上放的是一件宽袖背子。 这背子只在衣襟上以花边作装饰,并且领子一直通到下摆。背子称白色,上面似有流光划过,倒是仔细一看却又看不出什么来。隐隐约约的,倒是显的更加别致。 “羽光布?世子倒是大方的紧啊。”朝凤笑了笑,然后示意清露放回去。 听见朝凤的话,忻明也回报一笑“呵呵,看来殿下也是识货之人啊,宝剑赠英雄,还望殿下笑纳,那忻明就不打扰殿下了,忻明告辞。” “慢走不送。”朝凤点点头,然后就转身回了清凉殿。 “世子,这朝凤殿下还这是够冷漠的啊,其他的殿下哪一个不是......”明言看着朝凤的背影,轻轻的向忻明抱怨到。 忻明合上扇子,看了明言一眼说道“住口,谨言慎行。” 忻明看着朝凤的背影,轻轻的摸了摸折扇上的花纹。哥哥啊,你的朋友还真是有意思啊,呵呵....... 回到了清凉殿,清露就开始围着朝凤不停的问问题。 “殿下,殿下忻明世子只是什么意思啊?您真的要穿世子给的衣裳吗?奴婢为什么总觉得不对啊?您看啊,要是真的是忘记了,直接叫明言送就好了啊,而且世子刚刚说,裙子是他送的,那就不是皇后娘娘所赐的喽?” “好了,你问这么多叫我怎么回答?送都送来了,就穿了吧,也省的去翻了。” 朝凤揉揉太阳穴,似乎有一些头疼。清露也发现了朝凤的不适,走过去轻轻的帮朝凤按了起来。 “殿下最近还是休息的不好吗?您也莫要多想,回头奴婢去开些安神的汤药来吧。” 朝凤摇摇头,拒绝道:“不必了,老毛病了,心病又有何药可医?伺候本公主更衣吧。” “是。” 清露扶起朝凤,拿过忻明送来的衣服替朝凤换上。“这衣裳还真合身,殿下穿上刚刚好,是一点也不差的,倒像是请了老师傅来,亲自为殿下量过一般。行了,殿下快去看看吧,好看极了。” 清露笑着把朝凤扶到铜镜前,朝凤看像铜镜里的自己,伸手轻轻的在衣裳上划过,果然极为服帖,一份不多,一份不少。倒是比宫里量身定做的还要在好一些。 铜镜中的少女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身上穿的衣裳随着少女的动作而散发出点点华光,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呵呵,奴婢原本还觉得有一些素了,想要再给殿下添上些物件,没想到这样的殿下,倒似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倒是显的奴婢多心了。” 听着清露的话,朝凤笑了笑“进宫这么久,其它的事情没有看你办成什么,嘴倒是越来越甜了,走吧,莫要叫别人等了。” 铜簧韵脆锵寒竹,新声慢奏移纤玉。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丝竹雅乐,流觞曲水。轻歌曼舞,余音袅袅。 这一次给熙妃办的寿辰,?詹槐壬弦淮蔚母?缃??斓慕臃缪绮睿?炊?苟嗔思阜址潘伞@赐?谋隹停?成暇∈切p眨?土?恢备吒咴谏系幕实郏?雌鹄匆裁挥兄?暗难纤唷?p>“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殿下可比这瑶台的仙女还要动人啊。” 忻明今日穿这墨竹纹样的白色长裳,手里握着把白玉折扇,俊眉修眼,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 “呵呵,不敢当,不敢当。高处不胜寒,朝凤还是情愿留在人间,。倒是世子,处处惹桃花,却不知道这桃花多了是劫。” 朝凤说着,眼睛冲右边瞟了瞟,忻明随着朝凤的目光看过去,却瞧见思雅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思雅原本只是阴毒的盯着朝凤,但是在忻明回头的时候,便马上变为了深蹙蛾眉,不知心恨谁。 思雅原本看上去便柔弱,加上她今天打扮着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更加清丽,再加之这幽怨的表情,便像带着晨露的杏花一般,忍的人心疼。 “妹妹给姐姐请安,妹妹因前几日弄脏姐姐的绣品而心存愧疚,故不敢上前打扰姐姐。但一想到姐姐是个大度的性子,定不会因为这样的小事便厌弃妹妹,毕竟我们可是姐妹啊,你说是不是,忻哥哥?” 思雅语气娇柔,又搬出之前皇帝强调过的姐妹之理,如果朝凤还是不接受便是朝凤的不是了。 思雅的话里虽然一口一个姐姐的,可是眼睛却笑着望着忻明,仿佛早就猜到了朝凤会怎么回答一般。 “呵呵,妹妹你弄错了吧,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好性过了?姐妹之间是相互的,若是妹妹真的愧疚,朝凤有荷来拒绝之礼?但是若是口不对心,呵呵,那便算了吧,毕竟这唱戏还是叫戏子来唱比较好。” 听见朝凤的话,思雅气的脸都白了,却无法反驳。思雅的样子,倒是引来另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第七十四章 明白 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少女声若银铃,笑如繁花,可是思雅却没有一点点欣赏的心情。 “姐姐今天打扮的可真是漂亮啊,加上这笑起来的样子,怎么和思雅新得的画上的美人一样?”思雅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道。 听见思雅这样说,长乐倒有一些不可置信。长乐本以为思雅必定反唇相讥,却没想到思雅居然夸奖了自己,长乐有一些惊疑不定的望着思雅,思雅笑了笑,然后就走开了。 “喂,她这是什么意思?被打傻了?”长乐拉了拉朝凤,疑惑的问道。 “呵呵。”朝凤笑了笑“她傻不傻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父王前两天刚刚赏了她一副辟邪的修罗图。” 听见朝凤的话,长乐才反应过来,原来思雅刚刚根本不是什么赞美,而是再嘲讽自己状如恶鬼。 想到这里,长乐气呼呼的跺了跺脚,张望着要找思雅的麻烦,却看见思雅依偎在嘉妃身边,挑着眉冲自己笑,更加叫长乐气不打一处来。 “可恶的家伙,也是长平在.......哼。”长乐甩了甩袖子,脸都被气红了。 “长平?怎么长平姐姐生病了吗?怎么没有看见她?” 朝凤四处张望了一番,发现长平并没有像往常一样陪伴在长乐身边,看着长乐。也没有和那些世家小姐在一起,甚至连和贵妃身边都没有长平的影子。这实在是有一些蹊跷了。 “不知道啊,最近长平总是神神秘秘的。不过她不理我,我还不稀罕呢,我就不信了,除了长平我还找不到人了。”说着长乐突然把目光定在了朝凤身上。 朝凤先的愣了愣,然后就明白了长乐的意思“我?我可没有什么耐心。不过......” 朝凤笑了笑,凑到长乐耳边,看着在不远处和别人说话的忻明,说道“不过你可以去他。第一:这样你就有人陪了。第二:你可以好好的刺激一下思雅,叫她嫉妒你。怎么样?” “不要,我就要你陪,你不能拒绝我的,我可是你姐姐。” 出乎朝凤意料的,长乐并没有到忻明那里去,反而缠了自己。奇怪了,忻明其它的不说了,但是相貌绝对是一等一的。而且还可以气到思雅,这不是长乐一直想要做的事情吗? “你觉得忻明不好看了?还是你不想气思雅了?”朝凤挑挑眉,问道。 “没有啊,忻明好看归好看,但是他有不会娶我,我粘他又有什么好处?只怕会叫人白白的看了笑话。而且,既然思雅也对忻明有意思,我便让给她吧,省的她又要闹。” 长乐看了看远处被思雅拉着的忻明,回到道。朝凤顺着长乐的眼光看过去,发现思雅居然还不时看自己几眼,发现自己在看她的时候,还示威似的摇了摇忻明的手臂。 朝凤转过头,看着长乐笑了笑“难得你能方的下啊。” “当然了,我是谁啊。不过还是你厉害,毕竟你出来没有拿起过,所以也不需要放下。” 长乐笑了笑,别有深意的说道。说完了,长乐便一动不动的盯着朝凤,再看见朝凤诧异的表情的时候,长乐愉快的勾了勾嘴角。 哈哈,自己才不要告诉朝凤,刚刚的话都是长平说的呢。长平还说朝凤是最聪明的,还不是被自己给骗了吗?等一下自己一定要和长平炫耀一下。想到这里,长乐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 “刚刚的话是长平说的吧。”朝凤看了看长乐,虽用个是疑问句可是口气却是肯定。 “谁......谁说的啊,就不能是我自己想的吗?啊,长平来了,我不要你陪了。”说着长乐就跑走了,倒像之前不是自己非要缠着朝凤,而是朝凤央自己一样。 “长乐殿下可真是活泼啊,不管什么时候都这么高兴。” 清露看着长乐蹦蹦跳跳的背影,无奈的摇摇头,然后看向身边朝凤。却见朝凤皱着眉,眼睛里面的神色极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看着朝凤的眼神,清露本来想要说的话,突然又咽回去了,不上不下的卡的嗓子难受。殿下还没有长乐殿下大吧,可是殿下的心里却装了太多的东西了。殿下......殿下也不过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子啊。 “咻迸,咻蹦。”礼花爆炸的声音响起,全场也陷入了安静。一阵安静之后,便是更加喧闹的欢叫声,嬉笑声。 看着礼花在天空中不停的绽放,朝凤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很漂亮的礼花啊,就向人的生命一样,一样的绚丽,一样的短暂啊。 礼花很快就燃尽了,就像这流年一般,不论你之前怎么轰轰烈烈,万众瞩目,终会有归于平静的一天。 当天空再一次恢复平静之事,便是像熙妃送贺礼的时候。这些贺礼有的是当场送的,有的是私下送的。看着熙妃被众人围住,众星捧月的样子,朝凤扬了扬嘴角。 清露凑到朝凤耳边,轻轻的回禀道“殿下,东西奴婢已经拿给熙妃娘娘身边的宫人了,放心吧,奴婢没有张扬。” 朝凤点点头,刚刚想开口,便听见思雅叫道“思雅听说朝凤姐姐送给娘娘的也是刺绣,不知道娘娘可否那出来,让思雅学习,借鉴一下啊。毕竟姐姐的手艺可是连嬷嬷都赞不绝口的。” 思雅的声音并不小,很快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凤儿的刺绣?哈哈,爱妃拿出来给朕看一看吧。”皇帝笑了笑,然后准了思雅的要求。 “这.......”熙妃愣了愣,之前待字楼的事情,自己也是有所耳闻,听说事情的起因便是为了这一件刺绣。这思雅的性格和的母妃一模一样,都是极阴毒的。可是既然皇帝都下令了,自己....... 思雅的嘴角弯了弯,眼睛里寒光乍现。这么短的时间,朝凤是不可能新绣一次的。而且若不是之前被自己污了的那一匹,她又何必要躲躲闪闪的,不敢叫人知道?朝凤我看你这一次还要怎么办。 第七十五章 少女心 朝凤看着熙妃点点头,示意她没事的。熙妃这才叫来宫人,取来朝凤送的礼品。 宫人小心翼翼的把包裹打开,抖出里面的刺绣。刺绣极薄,一被抖来,就跟着风飞舞,好像一松手便会飘向天宇。很快的,又有几个宫人上来帮忙固定,好叫其他人都看见刺绣上的图案。 "你们看!" 长乐尖叫一声,把众人都惊了一下。顺着长乐的手势,只见一只团扇这么大的彩蝶翩翩飞来,最后竟落在了朝凤的刺绣上。 "哈哈,好啊,凤儿的刺绣居然可以吸引真的蝴蝶,这样巧的手艺,的确是叫人赞叹啊。"皇帝看见,赞赏的点点头。 "咦?这帕子不是上一次被思雅不小心弄污的,姐姐是这么清理干净的?"看见皇帝对朝凤的赞美,思雅有一些不甘心,便装作无知的叫到。 清露皱了皱眉,终于知道了朝凤的用意。这不管修复的怎么样,污了就是污了,哪怕东西再好,也是要叫人心里不舒服的。 "呵呵,还要多亏了妹妹。若不是妹妹不小心往上面泼了茶水,我也不会想到要用这样的方法。不过不是清理,而是融合。这刺绣和人一样,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瑕不掩瑜,况且有时候这缺陷也可以转化为优势。" 朝凤笑着解释到,然后看了看众人,见众人皆是若有所思的样子,便坐下不再多言。思雅握了握拳,然后强打出笑容,也坐下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好,难得凤儿小小年纪便又这样深的感悟,来人啊,去把前几天新到的贡品拿来,赏给朝凤殿下。" 皇帝笑了笑,看来对朝凤的表现很满意,一旁的皇后也跟着笑着点点头。 "呼,好险啊,殿下您的脸怎么这么白?"清露诧异的看着朝凤,不敢大意,小心翼翼的替朝凤把起了脉"殿下您应该是太累了,要不然奴婢先扶您回去吧。" 朝凤摇摇头,强打起精神"不必了,这里太吵闹了。本公主出去走一走便好了,你就留在这里吧,若是别人问起来,你便说我不胜酒力,出去吹吹风。" 看着朝凤的样子,清露实在是放心不下"殿下不要人陪吗?" 朝凤摇摇头,便独自向门外走去。朝凤的动作轻,现在又是热闹的时候,自然没有人注意到朝凤。 室外的空气还是有一些闷热,但是却比里面要清新的多,也要安宁的多。朝凤靠着墙,静静地看向天边的月亮,任月光肆意的洒在自己的身上。 "恩?"朝凤眯眯眼,看着那个像自己飞来的东西,是之前看见的那一只团扇大的彩蝶。 朝凤伸出手,彩蝶呼扇了几下,便试探一般的落在朝凤的指尖。可当朝凤想要收会手,看个清楚的时候,那彩蝶却又拍打着翅膀飞开了。 朝凤呆呆的看了看自己手指,放下手,想要离开,那彩蝶却又飞了回来。来回几次后,朝凤有一些恼怒了,拿着手里团扇,便像彩蝶追了过去。 彩蝶小巧轻盈,但是动作却?詹宦?3?镉胁幌肷肆怂??阒荒茏吩谒?砗螅?却?被?8?挪实锢牍?绲牡胤皆嚼丛揭t叮?鹊匠?锓从??矗?丛缇屯砹恕?p>朝凤抬头看了看周围,无奈的摇摇头,却发现这里虽然里宫宴的地方远,但是,离辩机的禅房却很近。 辩机......朝凤在心里默念了一声,然后看向天边的月亮,那一天是月亮也是这样的,不知道他今天还在不在那湖边。 想到这里,朝凤又觉得有一些别扭。自己为什么总是这么在乎他呢?他有没有像,自己这样记挂他一般的记挂自己呢? 朝凤咬咬嘴唇,不管了,现在的月色这般的好,那小湖边的莲花一定更加动人吧。恩,是的,自己只不过是想看一看莲花罢了,并没有关心什么其它的。 朝凤转过身,理了理头发,又细细的整理了一下衣服。刚刚迈开步子,却是停下,又是一番整理之后,朝凤才向与辩机初次谈话的小湖走去。 湖中皎荷轻轻的摇摆,一大簇,一大簇的荷叶在风的鼓动下,拥抱在了一起。朝凤的眼睛不停的张望着,却极少在荷花与莲叶间停留,不像是在赏花,倒像是在寻找。 突然,朝凤的眼神定住了,朝一个方向走过去,脸上挂着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笑容“你真的在这里啊。” “殿下。”辩机起身,看着朝凤笑了笑。 “本公主不是说了吗?下一次见到本公主,直接唤本公主的名字就是了,莫非你是觉得本公主的名字不好听?” 朝凤走到辩机身边,靠在一旁的柳树上,伸手轻轻的把玩起柳树垂下的绿丝绦。朝凤把玩的动作看起来很投入,柔韧的柳条在朝凤的之间缠绕,就像是上等的丝线一般的服帖,可是朝凤的眼睛里装着的却是辩机,也只有辩机。 “不,殿下的名字很好听。”辩机笑了笑“可是若是直呼殿下名讳,辩机怕会给殿下带来不便。” 辩机的说法很隐晦,在这宫里一言一行都需要谨慎小心,何况是直呼公主的名讳?朝凤低低头,自己当然知道这个,可是不想听见辩机叫自己殿下,有太多人叫自己殿下了,朝凤希望,或者已经觉得辩机是不一样的了。 “你觉得巧儿这个名字怎么样?”朝凤歪歪头看向辩机。 “恩,很好听。”辩机并没有因为朝凤突然转化话题而发愣,而是顺着朝凤的话的说下去。但是有不是宫里常见的迎合,而是一种平静的交流。 “那你就叫我巧儿吧,这个是命令哦,若是你不答应,那本公主便治罪与你。”朝凤扬扬头,仿佛容不得辩机拒绝。 “巧儿?”辩机愣了愣,刚刚想问一问朝凤,却听见朝凤响亮答应一声。 “恩。以后你便这么叫我的。”朝凤点点头,眸子里像是把满天的星光都盛了进去,看起来分外的动人。 “恩。”看着朝凤眼睛里,因为太满而流露出来的喜悦,辩机咽回了嘴边的疑问。 朝凤......真的很好听。辩机看着朝凤,摸了摸自己心,自己的心,仿佛也因为朝凤的笑容而翻起了波澜。可是不可以,自己的身份,朝凤的身份.......殿下,两个字,一道鸿沟。 可是控制不住呢,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呢。辩机苦笑了一声,看向朝凤。这便是自己的劫吗?可是为什么自己却情愿,甚至是对这个劫甘之如饴?佛?自己已经不想成佛了啊,只希望她能笑。 一旁的朝凤仿佛感觉到什么,望像辩机,笑靥如花。 第七十六章 荡漾 不知道是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小湖被投下了一粒小石子。涟漪在湖面上慢慢的扩散开来,原本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圆点,但是很快就变成了圈,甚至变成了汹涌的波涛。 朝凤脸上的笑容,在听见辩机的那一声“巧儿”之后就更加的明艳,种明艳不是之前在宫宴上如画一般的完美,喑哑。而是一种真实,就像花开一般的真实。 朝凤走到辩机的身边,大大方方的看着辩机,这一刻朝凤放下了所有的伪装。 “再叫一次吧,我喜欢听你叫我巧儿。”朝凤就这么笑着看着辩机,就想一个在撒娇要糖,或者是央着大人买零嘴的孩子。可是又不止是孩子,毕竟那眼睛里的温柔,是做不得假的。 “巧儿,巧儿........”辩机的声音很柔,柔的就像拿初春的风,可是却有吹化冰魄,吹开白雪的力量。 朝凤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听着,笑着。 好久没有听见这个称呼了呢,自从母妃离开后,就再也没有人唤过自己巧儿了。自己也把这个名字,连同自己一起埋葬到了记忆的最深处。 几乎没有人知道,巧儿是自己的乳名。以前母妃总是爱这么叫自己,可是自己却不喜欢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远没有长平,长乐什么的来的动听。母妃无奈,只好改口。 可是后来,后来当自己发现这个名字的好的时候,那个可以叫自己的人却不在了。宫里也再没有什么巧儿了,剩下的只有朝凤殿下,或者说是只有殿下。 朝凤慢慢的坐了下来,就坐在地上。就像第一次和辩机碰面一样“你也坐下来吧,站着不累吗?” 朝凤拍了拍自己旁边的地面,扬起头看着辩机,示意辩机坐到自己的身边来。 辩机笑了笑,安静的坐了下来。他从来不擅长拒绝,更何况开口,提出要求是朝凤,是自己无法拒绝的人。 “你的身上好香啊,不是檀香的味道,也不是供奉的烟火味,这是什么?” 朝凤皱皱眉,这个味道在上一次在辩机的禅房自己便闻到过,可是当时的味道有一些杂,自己?詹桓铱隙ǎ??窍衷谧约喝词乔迩宄??奈诺搅恕?p>这是一种很特别的味道,就像是空山新雨后的味道,有像是皎荷初放的味道。这个味道叫朝凤很放松,放松到可以揭开自己的面具。 “味道?”辩机愣了愣,笑道“怕是这里莲花的香气。” 朝凤点点头,思索了一会。味道的确很像,却有不完全一样,辩机身上的远要比这荷香清雅,空灵。 “今天不是宫宴吗?殿下为什么在这?”辩机看着朝凤问道。 “喘不过气,出来吹吹风。”朝凤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的答道。 看见朝凤的样子,一向平和的辩机也有了皱眉的冲动“殿下,若是不像笑,便不要勉强自己。” “呵呵,可是停不下来啊。就像人的命运一般,已经开始就没有办法改变。你听说过枯叶蝶吗?那是一种混迹于枯木间的蝴蝶,靠接近枯叶的外表保护自己,谋取生路。” 说着,朝凤指了指自己脸上的笑容“看,这就是我保护自己的方法,改不掉的。就像是命,没有选择的余地的。” 辩机轻轻的叹息一声,感到自己的心莫名的有一些疼痛,这一种疼痛很钝,却很绵长。辩机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力气,才克制住自己,不让自己靠朝凤太近。 “那殿下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呢?殿下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能拥有这样生活呢?” “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想要的,我所希望的,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所以我便不再奢求什么了。” 朝凤用手遮住眼睛,不让自己的情绪外泄。可是辩机却感受到了,感受到了朝凤的颤抖。 “辩机,你诵佛了这么多年的佛,你真的信佛吗?” 朝凤的声音没有了刚才的轻快,取而代之的一种超越朝凤年龄的冰凉。朝凤的冰凉和那些悲春伤秋的少男少女不一样,她是冷到心里去了。或者说是从心里可是向外冷。 辩机看向朝凤,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接近朝凤。不是众人口里的殿下,也不是备受宠爱的公主,而是那个笑着告诉自己,让自己叫她巧儿的女孩。 “信与不信又有什么区别呢?辩机只是喜欢佛法,愿意研究下去罢了,其它的辩机不愿想,也不想想。” 辩机知道朝凤现在的心情不佳,辩机也有办法劝慰朝凤,就像以前劝慰那些来来寺中求佛之人一般。可是辩机却没有这么做,辩机只想把真实的自己告诉朝凤,就像朝凤现在做的这样。 “是吗?”朝凤笑了笑“我以前是信的,可是后来不信了。” 在母妃被打入冷宫的时候,在母妃被虐杀的时候。自己无数次的跪在佛堂门口,苦苦的祈求,祈求可以帮一帮母妃,可以帮一帮自己。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改变,什么都没有。 朝凤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自己膝盖的酸痛,还有......还有那一种比肉体还要难以忍受的心灵上的酸痛。 朝凤甚至是有一些痛恨当时的自己的,为什么这么没有用?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那些冰冰凉凉的,不管人世间发生什么都一脸笑容的泥偶上面?如果当时的自己可以聪明一点点,勇敢一点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朝凤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聪明的人多了去了,勇敢的人也不少,可是能和没有抗衡的又有几个?就算是现在的自己,还不是要这样虚假的活着吗?这样的自己与那一些祭台上摆放的家伙又有什么不同? “巧儿的心里在想什么呢?”辩机盯着朝凤“殿下,您愿意告诉我巧儿的心里在想什么吗?” 朝凤愣了愣,看向辩机。可以告诉他吗?可以告诉这个自己才见过几次的人吗?他真的会明白自己吗? 看着朝凤眼睛里不断变换的色彩,辩机一直没有催促,只是默默地看着,静静地等待着,就像之前在禅房说会等待朝凤的接纳一样。 当朝凤的眼眸中的神色终于不再变换的时候,辩机就知道,自己将会更加接近朝凤,也更加接近自己的劫难。 第七十七章 过往 回忆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特别是当你的过去?詹辉趺疵篮玫氖焙颉?p>“大约是是在十五年前,有一个非常美丽又温柔的女子,她的名字叫安宁.......” 朝凤的声音很轻,也很柔,轻的就像一阵风,把一切都吹回了那个时候。 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新皇即位,宫廷选秀。一个小小的水乡女子,以她腮凝新荔,鼻腻鹅脂的美貌。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的气质被选入宫。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着本是无上荣光的事情,却为女孩的悲剧买下了伏笔。 因为家里还算富裕,女孩为人也聪明,很快就得到皇帝宠幸。扬眉入宠,顾盼倾国亦倾城,说是宠冠六宫也不为过。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金星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女孩如此受宠,她的家人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姊妹弟兄皆列士,可怜光彩生门户。不过还好,那女孩的父母都是明白人,也不好张扬,努力的帮宫里的女儿铺着路,希望女儿早日可以幸福。 回来啊,女孩生下了一个小公主,取名朝凤,是取凤飞阳出之意,乳名巧儿。那个时候,已经变成女人的女孩?湫腋#?煞颍?19邮裁炊加辛耍?约阂灿Ω弥?懔恕?醋藕19右坏愕愕某ご螅??说男θ菰嚼丛轿氯帷?p>如果故事是发生在外面,这个时候应该就有一个美好我完结了,可惜偏偏是在宫里。宫里的美人太多了,你美,自然有比你更美的。何况那女子的丈夫不是她一个人的丈夫,而是帝王,是这个天下的主人。 最无情是帝王家,很快那得宠一时的女子,便失去了宠爱,偌大的清凉殿里居然只剩下了她。 还好,幸好自己还有一个孩子,那女子这么安慰着自己。更加疼惜着自己的孩子,更加努力的去成为一个母亲。甚至是在孩子哭闹着,要见父王的时候,女子也能温柔的抚慰孩子。 可是即使连那孩子都知道女子的寂寞,因为女子生活的清凉殿从来不吹灯,也从来不避门。女子在等待,日复一日的等待,等待着曾经宠爱自己的夫君可以回来,等待着自己的依靠。 斗转星移,日子就这么一点点的过去了。从女人的孩子牙牙学语到吐字清晰,女人却什么都没有等到。好好不容易打了个照面,也只是相敬如冰的问候两声,敷衍般的留一下。不过即使是这样问候,也值得叫女子高兴好几天了。 有一天,女子的宫殿突然热闹起来了,可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女子的家被人参本,说是谋反。连女子的孩子,也被污蔑说是野种。 女子被打入了冷宫,从天上瑶台到地府刑台不过就是一瞬间。快的甚至是女子都没有反应过来,女子的整个家族,用他们性命保住了女子的命。 这样大的差别,叫女子差一点崩溃。可是她却撑住了,因为她还有孩子,她要保护她的女儿。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女子每日都以泪洗面,可是即使这样,女子还是小心的梳洗着,打扮着。没有金簪银饰,便用野花翠草,女子的手很巧,长的又好,所以落寞的女子依然是美丽的。 是的,女子还在等待,等待自己恢复的那一天,等待家族冤屈被平反的那一天。终于女子等来一个机会。女子惊喜的发现,自己的肚子里面居然还有一个孩子,自己终于等来了。 女子虽然很高兴,但是在这样微妙的时刻,女子不得不谨慎,不敢暴露。可是纸包不住火,还是叫人知道了,也不知道是谁的主意,但是知道的人却没有一个出声。 以打扫的名义,一群人来到**。那一天很混乱,也很可怕,女人死了,很安静的死了,连一点点的波澜都没有掀起来。 女人的女儿很幸运,在嬷嬷的保护下躲过一劫,可是也很不幸,因为小女孩清清楚楚的看见了每一个细节,并且记住了。 女人翻身的机会,那个肚子里的孩子居然还活着。小女孩根据宫人断断续续的对话,知道了自己还有一个弟弟。等人都走了以后,小女孩扑在她母妃身边哭了很久,然后小女孩就开始到处寻找自己的弟弟。 可是,什么都没有,小女孩什么都没有找到,又大哭了一场。嬷嬷草草的把小女孩的母妃埋葬了,觉得女孩的年纪小,不记事便也这是嘱咐了两句,看小女孩伤心便也不多说了。 可是小女孩却把一切都刻在了心里,或者说,这个时候的小女孩真正的长大了。 冬天来了,幽幽的梅香传来。这是小女孩母妃最喜欢的花,以前得宠时,哪怕是盛夏,皇帝也会派人想办法弄到的。小女孩很努力的想带一枝回去,带回去插在母妃的坟头。 就在小女孩努力采花的时候,她被一个自称是她哥哥的人带走了。那个人对小女孩很好,很温柔。还有一个被别人称为皇后的女子,皇后对小女孩说以后她会保护小女孩的。小女孩起初?詹幌嘈牛?蛭?v?11衷诓幌嘈湃魏稳恕?p>可是没过几天,皇后就派人到冷宫接出了小女孩,还帮小女孩的母妃平反了之前的案子。小女孩不但重新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她的母妃也被追封宁妃。 “应该快乐啊,小女孩应该要快乐啊。可是,无论如何小女孩都望不掉。忘不掉过去,也不敢忘记过去。”朝凤看着辩机,停止了述说。 从朝凤可是述说,辩机便一直很安静,安静的连一个音都没有发出来。安静的,连一个多余的动作也没有。 可是辩机知道,自己的心在疼,蚀骨一般的疼,却不是同情,而是一种连辩机自己都无法看清的感觉,在伸手抱住朝凤的一瞬间,辩机就知道,自己无法成佛了。 可是辩机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若是佛真的在看,辩机只希望佛能把朝凤所受的,将要受的苦难皆放在自己的身上。只愿这位公主,可以永享光明。 第七十八章 沉沦 晚风吹在身上的感觉很舒爽,空气中,荷花的香气,轻轻的包裹住每一寸土地。 朝凤有一些发愣,自己是该要推开辩机的,不论是因为两个人特殊的身份,还是两个人之间性别上的差异。 可是......朝凤抬了抬手,却选择了回抱住辩机。不想要等待,自己不愿意像母妃那样用尽生命,去等待一个根本就等待不来的人。 朝凤侧过头,让自己的耳畔可以听见辩机的心跳。辩机的身子是偏凉的,在这盛夏靠起来很舒服,辩机的怀抱虽然?詹豢砗瘢?墒侨唇谐?镉幸恢帜岩匝杂鞯男陌病?p>是这个人,朝凤紧紧的抱住辩机,就像是溺水者,想要紧紧抱住最后一块浮木一般。辩机也不挣扎,只是伸出手帮朝凤把乱了的发丝抚顺。 没错,这便是自己的光明了,只有他,才可以把自己从黑暗之中解脱出来。朝凤窝在辩机的怀里,手指紧紧的攥住辩机身上的僧衣,紧的朝凤的指节都变成了白色,紧的辩机的僧衣都起了褶皱。 自己从第一眼看见辩机便知道了,这就是自己等待以久的光明。绝对不会放手,绝对不要放手。朝凤的眼神暗了暗,不论如何这个人都要是自己的,若是不能一同得到光明,便要一同坠入地狱。 “辩机,你知不知道有一种要叫砒霜?那是极毒的药,只要沾染上一点点,你便逃不掉了。” 朝凤的声音很冷,却有一种致命的妖媚。就像罂粟,美丽而危险。“辩机,你现在跑还来得及。” 朝凤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是袖子里面的匕首却偷偷的探出了头,若是辩机稍有移动,那么马上就会有一朵殷红的花朵绽放在辩机的心口,毕竟知道了太多总不方便的。 “不会的,除非是巧儿不需要辩机,要不然辩机绝对不会离开巧儿的。” 辩机声音听了很叫人安心,或者说辩机本身就拥有叫人信任的力量,毕竟没有人会怀疑光。 若是一定要有一个形容词来形容辩机,那或许是就是圣洁的,就像极北的天山上盛开的雪莲。可是辩机有比雪莲来的苍翠,来得坚强,而且并不是遥不可及的。 “辩机,你信命吗?偷偷告诉你,我是不相信的。一味祷告纵然心虔,世间又能有何改变?我之前相信的只有自己,不过现在我愿意再相信你。辩机你能但起这一份信任吗?” 朝凤直起身子,看着辩机的眼睛。辩机的眼眸是最得朝凤喜欢的,可也是最叫朝凤不放心的,因为太干净了,干净的朝凤都不忍心接近。 “以后的事情太善变了,辩机无法保证,也无法推测。但是唯有一件事辩机是可以决定的,那便是辩机自己。” 辩机的神色还是很平和,就像每一次辩机诵经一般,不过这一次辩机信仰的对象不在是佛祖,而是辩机眼前的这一个女子。 “好,从现在开始,你的命便是我的了。作为交换,我的心给你。” 朝凤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头上取下一根发簪。这发簪是朝凤母妃最后的留下来的东西了,也是朝凤全部的思念。现在朝凤选择把这发簪送给辩机,便是真的信了辩机。 “恩。”辩机也不推脱,接过朝凤递来的发簪,便收到袖子中。 朝凤看着辩机的动作,扬了扬嘴角“现在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恩。”辩机点点头,虽然有一些不舍,可是辩机却没有挽留。就在辩机抱住朝凤的那一刻,辩机便知道自己逃不掉了。 朝凤刚刚走出几步,却又像想到了什么一般,回头冲辩机笑到“你说,现在我们像不像夜半私会之人?呵呵,我的小情郎,我可是为了你担上了秽乱宫闱的罪名啊。” “巧儿可是反悔了?”辩机看着朝凤,神色依然淡然。但是辩机却知道,现在自己的手心已经被汗水打湿了。 “还真是没有情调啊,真拿你没有办法。” 朝凤一边说着,一边向辩机走去。然后在辩机面前站定,眼睛里流光倒转,闪着一抹狡黠。 就在辩机想要发问的时候,朝凤突然凑到辩机的脸边,在辩机的脸上飞快的亲了一下。辩机愣了愣,瞪大眼睛,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朝凤却完全没有给辩机的开口的机会,就跑远了。 辩机轻轻的摸了摸脸颊,上面还有朝凤留下的余温。自己的心里的涟漪已经慢慢的扩大,大的自己的心都有一些装载不下了。不过却?詹惶盅幔?踔粱褂辛艘恢志梦チ说幕断仓?小?p>这样做真的好吗?这样做真的没关系吗?辩机望着朝凤的背影笑了笑,不再去顾虑这些,为了那样的笑容,为了那个人,便是要自己永坠地狱也无妨的。我的殿下,我的巧儿,我的信仰....... 朝凤的脚步很轻快,轻快的都有一些飘忽。朝凤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还有躁动不安的心。 朝凤感觉的到,自己的心跳的非常快,心里的感觉也很奇妙。有一丝害怕,有一丝喜悦,还有.......还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这些情愫太满了,满的朝凤都喘不过气。可是又满的让朝凤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也是有心的,原来自己也是有感情的。 这便是活着的感觉吗?朝凤像小湖的方向望了望。太远了,朝凤已经看不清了,可是朝凤却能感觉到,能感觉到辩机还站在那里。朝凤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在辩机的面前这么奇怪? 月光可以洗涤人心,可是朝凤却觉得辩机可以洗涤干净自己。朝凤笑着摇摇头,觉得自己有一些太过傻气了,这样可不好。朝凤拍了拍自己的脸,好叫自己重新戴上之前的面具。 “这样的笑容太僵硬了,不适合殿下。殿下还是像刚才那样比较可爱。” 清朗的男声从墙角的方向传来,朝凤先了微微一愣,但是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第七十九章 深渊 明亮的烛火把暗影拉的更长,就像的地府的恶鬼,伸出手,想要把地面上的人都吞噬干净一般。 朝凤先是被之前的声音惊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世子好雅兴啊,不在里面欣赏丝竹雅乐,倒跑到外面来吹风玩。” “呵呵,殿下不也一样吗?不过殿下的闲情逸致更加高涨,忻明不过是在门口歇一歇,殿下居然走的这么远。” 忻明展开折扇,轻轻的摇了摇,然后眼神含笑的看着朝凤。 朝凤装作不知道忻明是什么意思,也跟着笑到“你倒观察的仔细啊,不过慧极必伤。这太仔细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忻明笑了笑,对于朝凤的嘲讽并没有什么太大反应,只是走到朝凤的面前,伸出手轻轻的抚了抚朝凤的发丝。 朝凤看着忻明的动作,厌恶的皱皱眉,然后就挥手拍开忻明“男女授受不亲,还请世子自重些。” “殿下多心了,忻明不过是看殿下的发丝有一些乱,想帮殿下弄平罢了。”忻明挑挑眉,收回手。两手摊开,做无辜状。 朝凤轻轻的哼了一声,回答道“朝凤就不劳世子费心了,朝凤所做之决定,不论结果如何,都由朝凤一人承担,世子还是快些回去吧,世子都站了很久了吧,都有一些出汗了啊,这可和您的佳公子形象不符合哦。” “呵呵,佳公子?忻明一只以为,自己在殿下的心目中,不过的一个可有可无之人。没想到殿下对忻明的评价还挺高的啊,忻明真是受宠若惊。” 忻明并没有因为被朝凤拆穿了而感到尴尬,依然的挂则云淡风轻的微笑。轻挑的嘴边,又流露了一丝狂放,直叫世间的女子看了心动。 “忻明在朝凤心中自然的佳公子,不过世子的话也没错啊。” 忻明?世子?忻明合上手里的折扇,果然,在她眼里自己还是不如哥哥的吗?这可真叫人兴奋啊,呵呵,我的哥哥啊,你就在天上好好看着我是如何把你的存在一点点抹杀掉的吧。 朝凤挑挑眉,闪身想要绕开忻明,却听见忻明又开口。 “呵呵,殿下可曾听见过一个词,叫飞蛾扑火。这光明的东西,自然是美好的,可美好却不一定合适,黑暗的东西,还是安安静静的躲在黑暗中吧。否则便是自寻死路。” 忻明的脸半埋在黑暗中,让人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可是他话,却清清楚楚的传到了朝凤的耳边。 “飞蛾?世子莫要忘记了,本公主的名讳是朝凤,凤凰遇见火叫涅??。世子若是不知道,那便回去再多读一些书吧。盛夏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虫子都跑出来了,怪叫人心烦的,朝凤就先进去了,恕不奉陪。” 说罢,朝凤便也不在便便也不在理会忻明,抬脚就像宫殿内走去。徒留下忻明一个人,神色不明的站在门口。 涅??吗?殿下啊,您还不明白吗,地府之人,便不应该染指光明。就像光明绝不该沾染黑暗一般。要不然....... 忻明望了望天空,要不然便是两败俱伤啊。你说是吗?哥哥....... 朝凤回到宫宴中,宫宴的场面依然热闹万分,就好自己出去之前一模一样。可是在这么热闹场景中,又有谁的心真的感受到了欢乐呢? “殿下,您怎么才回来啊。”一看见朝凤回来了,清露赶紧扶朝凤坐下,然后就絮絮叨叨的讲了起来。“您去干什么了呀?怎么久?奴婢都想去找您去了。您不知道刚刚有多热闹啊,居然还有塞外的胡姬跳舞给熙妃娘娘贺寿。那胡姬张的,金发碧眼的,看起来可有意思了,还有啊.......” 朝凤一边听着清露的念叨,一边漫不经心的点头。忻明已经回到了周围上,正在和身边同样大的世家子弟闲聊着,看他们那熟络的样子,就像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一般。 朝凤回过神,扬了扬嘴角。若是不能一起走向光明,那便一起走向毁灭吧。只要在一起,就没有不可以。若是有人敢阻止......朝凤眯了眯眼睛,那便送他下地狱好了。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不管何等的热闹,改散场的还是要散场的。 “朝凤,朝凤。刚刚忻明跟你在一起说了什么啊?你不会是喜欢他吧?”长乐挥开下人,一蹦一跳的到朝凤身边问道。 “没什么?不过你居然还有空注意其它的?怎么?胡姬的表演不得你喜欢吗?”朝凤挑挑眉,不愿做太多的解释。 “瞧你说的,好像我只会玩有一的。喂,不许你嘲讽我。”长乐跺跺脚,一副马上就要生气的样子。 “我还没有说话。”朝凤挑挑眉,觉得自己有一些无辜。 “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可恶的家伙。”长乐继续生气,然后对朝凤的行为表示谴责。 朝凤挑挑眉,然后无奈的发现,不论如何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把长乐当成姐姐尊重。 看着朝凤的表情,长乐刚刚想发火,就听见长平在身后叫道“长乐,你又在闹什么,快回来。” “来了,来了。催什么啊,你刚刚还不是不理我离开了啊。”长乐一边嘟囔,一边向长平身边跑去。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朝凤不可察觉的皱皱眉,离开?难道长平也曾经出去过? 长平的性子端庄,谨慎。平时都是安安静静的,除非你欺负到她门面上来了,要不然她都不会动手的。像长平这样的,应该不会出去才对。 朝凤看了看长平,发现长平的袖子里面好像有什么在闪光,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瞬间。可是朝凤却看出来是个镯子,而且是一个做工一般般,甚至是有一些简陋的镯子。 发觉了朝凤的目光,长平也回望过来。朝凤冲长平笑了笑,点点头。便扶住清露的手,转身离开。 “除了本公主以外,还有谁出去过吗?”朝凤看了看清露,然后问道。 “是的,忻明世子在殿下出去后不久也跟着出去了,之后......之后.....”清露挠了挠头,似乎有一些想不起来了,突然清露拍了一下大腿“对了,还有长平殿下也出去了。” “只有长平一个人吗?还是有谁和他一起出去的?”朝凤皱皱眉,继续问道。 “额.......”清露皱着眉头,咬咬嘴唇,又思考了半天,最后无奈的瞪大眼睛看着朝凤“这个奴婢就不清楚了,来来往往的下人太多了,若不是本来就认识很难注意到的。怎么了吗殿下?可是有什么不妥。” 清露见朝凤问的急切,也跟着担心起来了。若是殿下一定要追究下去,那便是自己观察不严之过,是要治罪的。呜......早知道自己就不看表演,看的这么投入了。 朝凤看着清露的苦瓜脸,无奈的摇摇头说道“人你看的不仔细,表演的细节你倒是记得清清楚楚啊。罢了,这一次就算了,若是还有下一次,你就继续一个人打扫清凉殿吧。” “哎?只是惩罚奴婢一个人打扫清凉殿吗?”清露愣了愣,瞪大眼睛看着朝凤“没有别的吗?比如五马分尸,十大酷刑什么的?” 朝凤挑挑眉,果然她是傻瓜吧,真的是傻瓜吧。朝凤摇摇头,努力说服自己多想一想清露的优点,不要和清露一般见识。 理清凉殿还隔着几步路,朝凤便听见桂嬷嬷的声音“殿下您回来了啊。” “嬷嬷,你怎么亲自出来等?”看见桂嬷嬷站在门口,朝凤也不要清露搀扶了,直接快步走到清凉殿门口,亲自扶住桂嬷嬷。 桂嬷嬷看着朝凤的动作,慈爱的笑了笑,轻轻的说道“老奴年纪是大了些,却也没有这么老的,还不至于像殿下想象的那般不中用。况且殿下是主子,老奴不过是一个下人,太亲近了还是不好的。” “嬷嬷,朝凤从未把您当下人看,您又何必如此?”朝凤皱皱眉,并没有松开扶着桂嬷嬷的手。 桂嬷嬷听了朝凤的话心里虽然开心,可又不免有有一些担心。自己是看着殿下长大的,殿下的性子自己是最清楚了。 桂嬷嬷看看朝凤,有一些无奈的摇摇头。殿下虽然看起来心狠手辣,但是却意外的容易相信人,也意外的死心眼。殿下就像深海中的贝壳,虽然表面坚硬,却有一颗比谁都要柔软的心。 朝凤把桂嬷嬷扶到自己的房里,然后看着清露说道“清露,你先下去吧,本公主想单独和桂嬷嬷说说话。” “是。”清露行了个礼,然后退下去,小心翼翼的把门掩上。 “嬷嬷,怎么了吗?”朝凤蹭到桂嬷嬷怀里,仰着头轻轻的问。 以桂嬷嬷的性子,若是要紧没有事情,是断不会来麻烦自己的。既然桂嬷嬷这么着急的站在门口等在自己,那这件事恐怕非同小可。 朝凤咬咬嘴唇,看来自己又有的要忙了啊。 第八十章 柔软 桂嬷嬷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轻轻的抚摸起了朝凤的背脊。 “殿下啊,您为什么会想要让红楼帮助甄将军呢?您不是讨厌多管闲事吗?”桂嬷嬷叹息了一声,轻轻的问。 朝凤张开眼睛,看着跳动的烛火“桂嬷嬷,你还记得,母妃家族为什么要成立红楼的吗?” 红楼是在母妃刚刚被选进宫的时候,母妃的家族,为了能更好的照顾母妃在宫里的生活而成立的。一开始,红楼只是打理宫中关系,负责送送礼,打听打听最近发生了什么,这样可有可无的事情。 后来随着母妃身份的不断上升,还有受宠程度的加深,想要巴结,或者是陷害母妃家族的人就越来越多,红楼需要做的事情也越来越重要。 打听消息,掌握各个官员家的情报,甚至有时候还要排除异己,抹杀掉一些东西。渐渐的,红楼的存在也变的复杂了,甚至还增加了正规的管理模式。 人算不如天算,恩宠这种东西,走的比它来的还要快。倩影幽幽,一缕随水一成尘,惊鸿过影花骨瘦尽,谁听玉笛声? 红楼的关系网织的再大,布置的在紧密又怎么样?还不是溃散了,母妃家族满门抄斩,红楼也受到了重创,几乎接近瓦解状态。 直到后来,朝凤成为皇后的养女,桂嬷嬷才告诉了朝凤红楼的存在,可是那个时候的红楼已经的大不如前了,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朝凤又苦心经营了一段时间,才让红楼有了一些恢复不过也只是一些。 甄家不是什么好啃的骨头,尤其是甄家的对手还是皇帝,那个掌握天下的男人。桂嬷嬷皱皱眉,殿下一直这张韬光养晦,甚至是连之前的灭门惨案都不打算深究了,为什么要帮助甄家? “甄家在民间的威望不用多说,就是甄家手里的兵权,也足够作为我帮助甄家的理由。”朝凤笑了笑,好像事实就是如此简单一样。 桂嬷嬷也跟着笑了笑,然后看着朝凤的眼睛说道“殿下,老奴是看着您长大的,有一些事情,您骗的了别人,可是老奴却是知道的清清楚楚的。” “哦?那既然嬷嬷知道了,为什么还要问凤儿呢?况且子非鱼,安之鱼之乐?嬷嬷又怎么知道凤儿是不是真的这么想的?” 朝凤直起身子,调皮的对着桂嬷嬷做了一个鬼脸。然后挑挑眉,等着看桂嬷嬷应该要这么反驳。 “呵呵,老奴的脑子虽然没有殿下转的快,但是老奴的心里却是明明白白的。好了,既然殿下愿意做,那便去做吧,老奴只愿殿下可以快快活活的。”桂嬷嬷轻轻的点了点朝凤的头,然后妥协了。 “桂嬷嬷,你觉得我这样做对吗?若是连心狠手辣都做不到了,那我的存在还有意义吗?” 朝凤沉默了很久,突然收起之前的笑容,转为迷茫的看着桂嬷嬷。 “殿下觉得什么叫对呢?殿下判断对错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桂嬷嬷抬手,摸了摸朝凤的头。以前,朝凤犯下了什么小错,或者是内心痛苦的时候,桂嬷嬷便会这样做。 “凤儿不知道,凤儿以前觉得,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有强与弱。可是......可是凤儿现在却发现自己现在连什么是强,什么是弱都不知道了。” 朝凤摇摇头,轻轻的挑了挑唇角,露出了一抹说不清是悲凉,还是嘲讽的笑。强者啊,什么叫强者?手握兵权?可是朝凤却还觉得甄瑾在求自己替他照顾熙妃时候的无奈。权倾天下?呵呵,朝凤笑了笑,恐怕父王也不曾睡过一个安稳觉吧。 “既然殿下都不知道了,老奴又怎么会知道呢?不过这人年纪大了,就懒了,遇见事情也就不愿意多想了。老奴现在啊,也是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了,也没有什么好想的,老奴就希望殿下可以做殿下自己喜欢的。” 桂嬷嬷帮朝凤顺了顺头发,然后轻轻的笑了笑。 “做自己喜欢的吗?”辩机也说过这样的话呐,可是自己喜欢什么呢?喜欢桂嬷嬷,喜欢母妃,喜欢辩机,喜欢待战哥哥...... 看着朝凤陷入了思考,桂嬷嬷便也不再多说什么,放轻了几步走到了门外。殿下的心越来越柔软,看着殿下的变化,自己喜忧参半。 喜是喜殿下终于不用像以前一般行尸走肉的活着,也终于有了可以念想的人。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越来越不好了,怕是陪不了殿下太久了。可是......桂嬷嬷皱皱眉,又有一些不放心。 人关心的多了,受到的牵绊便也多了,活的便也不纯粹了。殿下以前不过是不知道什么叫快乐,可是现在可能会面临痛苦。这情之一字是最伤人的,怕是只有不懂才不会痛吧。 “桂嬷嬷,您出来了啊。”清露本来是坐在台阶上和几个小丫鬟说话的,看见桂嬷嬷来了便急急忙忙的站起来,生怕挨骂。 桂嬷嬷看着清露,先是皱皱眉,张了张嘴想要开口训斥,但是想了想又忍了回去,开口道“殿下现在心情不太好,我看你和殿下年岁相仿,平日里又和殿下接触的比较多,你便去和殿下好好的聊一聊吧。” “心情不好?不会吧,殿下从宫宴回来还是的时候明明还是很高兴的啊,奴婢都好久没有看见殿下笑的这么甜了啊。” 清露的口气很诧异,诧异的桂嬷嬷都有一些跟着奇怪了。 “你说殿下在宫宴上笑的很甜?”桂嬷嬷皱皱眉,殿下一向不喜欢喧闹的场所,就算是殿下与熙妃娘娘关系较好,也不至于如此开心啊。 “也不是啦,殿下在宫宴上虽然一直挂着笑,可是那一种笑却很敷衍,就像是为了笑而笑的。可是中途殿下出去了一趟,回来笑容便不一样了,笑的极好看,就像盛开的花一样。” 清露说着高兴,可是桂嬷嬷却越听眉头锁的越紧。殿下的情绪向来不怎么外漏,可是现在居然连一个小丫鬟都看出来了,那便肯定是极明显的。 “哦,殿下高兴是好事情。不过,你知道殿下是为什么而高兴的吗?若是能知道殿下高兴的原因,然后让殿下天天高兴岂不是更好?” 桂嬷嬷打着笑容,看着清露,想从清露嘴里套出些什么。可是清露一脸迷茫的样子,实在是给桂嬷嬷泼冷水。就在桂嬷嬷打算放弃的时候,清露却突然开口。 “什么原因奴婢并不知道,不过殿下原本是说闷,想要透透气,可是却出去了挺长时间的。回来后,殿下便像换了个人似的,连眉梢上都带着笑意的。” 清露突然像想到了什么,突然冲着桂嬷嬷挤了挤眼睛示意桂嬷嬷接一步说话。 桂嬷嬷会意,便向周围的宫人喊到道“行了,天色不早了,你们该干什么便干什么去吧。若是出了岔子,冲撞了那一位小主,贵人的,可仔细你们的皮。” “是。”周围的宫人听了,虽然还是有一些好奇,却不敢违抗桂嬷嬷的命令,只好纷纷退下。 看见人都差不多走远了,桂嬷嬷才看向清露,问道“你有什么话,便直接说了吧。若是和殿下有关系的事情,你可一定要想仔细在说。毕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殿下出了什么问题,你也是要负责的。” “这........”听了桂嬷嬷的话,清露虽有一些犹豫,但是还是开了口“殿下出去不久,忻明世子也跟着出去了,差不多也是是和殿下前后脚回来的。长乐殿下还为此笑话了殿下。” “你是说殿下笑是因为世子?这话可不能乱说。”桂嬷嬷皱皱眉,似乎是有一些不太相信。 先不说别的,现在是敏感时期,平南王的身份更加加剧了朝堂上的不稳定,以殿下的性子,应该不会和这样的人有多大的关联啊。不过.......桂嬷嬷皱皱眉,听说忻明一来便叫殿下作陪,难道是对殿下有意思? “不是啦,就是因为奴婢觉得殿下高兴的原因不是世子,所以才奇怪的啊。世子虽爱和殿下在一起,可是眼睛里却没有喜爱,而多是攀比。殿下看见世子,虽然脸上笑眯眯的,可是眼睛却是厌弃的。” “好了,你别说了。不管在怎么亲近,做下人的还是要恪守本分,你也不要在多猜殿下在想什么了,即使你猜对了,也不必事事都讲出来,毕竟有的事是还是不说为妙。” 桂嬷嬷看着清露,又嘱咐了几句,然后才让清露下去。看着清露的背影,桂嬷嬷却是叹息了一声。 殿下变了啊。桂嬷嬷摇了摇头,虽然自己很希望殿下可以变的和一般的少女一样,可是当这一种变化真正来的时候,自己却又有一些不安了。 凡事都是有契机的,殿下的变化当然也不会无缘无故。桂嬷嬷望了望天边,小姐是,奴婢会好好照顾您的孩子的,但是奴婢恐怕要叫殿下伤心了,还希望小姐您能体谅奴婢啊。 轻轻的叹息化在风中,不知道又会掀起什么波澜。 第八十一章 禁忌之爱 橘色的烛光,轻轻的铺满了整间宫殿。朝凤半靠在床边,细细的看着手中的书,时不时轻笑两声。 “殿下再看什么,笑的如此开心?” 清露走到朝凤身边,好奇的看了看。却见朝凤手里拿的并非是什么笑话轶闻,而是一本佛经。 清露皱皱眉,似乎有一些不解“殿下您信佛?怎么奴婢从来没有看见您去参拜过?而且这佛经枯燥无味,又有什么好笑的呢?” “一定要因为好笑才要笑吗?”朝凤挑挑眉,眼睛却没有离开过佛经,依然专注的看着。 看着朝凤的表情,清露忍不住掩住嘴角,偷偷地笑起来。 “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若你真的这么清闲,便下去帮其他的宫人干活吧。”朝凤皱皱眉,放下手里的佛经,看着清露。 清露吐了吐舌头,笑着回答道“奴婢的职责便是伺候殿下,哪里敢偷懒?不过殿下看书的样子真有趣,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来。就像看的不是书,而是心上人一般。” “哼,小浪蹄子,春天还没有来,你怎么就荡漾了?要不要本公主把你许出去啊?” 朝凤看了看清露,用调笑语气的戏弄这清露,看起来和之前别无二致。可是朝凤握着佛经的手却紧了紧,连朝凤都想不到,辩机的影响居然对自己这般的大。 “殿下!”清露跺跺脚“您不要开奴婢的玩笑啊,羞死了。” 朝凤看了看清露的样子,笑了笑说道“你也知道羞啊,说吧,你看上谁家的男儿了,本公主帮你提亲去。” “殿下,奴婢都想好要伺候您一辈子了的。您这样说是在嫌弃奴婢吗?”清露撅撅嘴,佯装生气的样子,可是却不停的用眼角观察着朝凤。 “呵呵,一辈子太长了啊,这句话等到我老了你在说吧。”朝凤笑了笑,显然并没有把清露的话当一回事“不过.......若你真的有喜欢的人了,你便告诉本公主吧,人的心太复杂了,难得纯粹一次,就抓住吧。” 朝凤直起身,看着清露呆愣的表情,问道“怎么?你不相信本公主?” “奴婢怎么敢不相信啊?可是有的事情是勉强不来的啊。其实奴婢不想要什么良田千亩,也不想要什么高官厚爵。奴婢福薄,真有了这些,怕是承受不住的。”清露笑了笑,眼睛里到有一份难得的明白。 “那你想要什么啊?”朝凤皱皱眉,似有一些不理解。 “奴婢啊。”清露想了想,回答道“奴婢想要好好的活着啊,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好好的活着。” “你可曾怨恨过?怨恨过这世间,怨恨过那一个夺走你幸福的人。”朝凤抬抬手,指了指天边。 “怨恨过啊,可是现在不恨了。”清露拿过被朝凤放在一边的佛经,摆会书架上“您看啊,第一我根本就没有报仇的能力。第二就算报了又怎么样,不过是又给世间多加一道血痕罢了,而且,他们真的希望我怎么做吗?” “是吗?看来你已经放下了啊,可是本公主却还在怨恨。呵呵,你觉得本公主现在可怕吗?但是,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或许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朝凤躺回床上,用手遮住眼睛,不让清露看见自己的表情。 清露看着朝凤轻轻的叹了口气“有些事情一开始便是错的,但是人往往到最后才不得不承认。殿下您莫要在为难自己了。” 静默了好一会,朝凤也没有任何的答复,只是慢慢的躺着。清露摇摇头,帮朝凤放下帷幔,就想离开,突然听见朝凤开口了。 “想看荷花,本公主想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三秋桂子,十里荷花。这就是我的愿望。”朝凤的声音轻的像呢喃,都是清露还是听见了。 “是吗?”清露笑了笑“那殿下就快一点把改放下的放下吧,这样才能轻轻松松的看荷花啊。” “恩。”朝凤点点头,翻过身,不再搭话。清露看见朝凤想睡了,便退到外殿。 朝凤面对着墙,轻轻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腕,辩机.......好想见到到你。 朝凤望着墙,又一次陷入了失眠。该放下的就放下吗?可是若已经狠狠的刻在了心头,那还能放下吗? 朝凤静静地躺着,听着清露的呼吸一点点变的均匀。都睡了呢,那辩机呢?他睡了吗? 朝凤起身,从床上下来,披上衣服,避开清露,轻轻的向外走去。想要见辩机,迫切的想要看见辩机。 朝凤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啦,以前不管遇见什么,朝凤都习惯了一个抗下来。可是现在朝凤却如此的需要再来一个人,在来一个人帮自己分担忧愁。 朝凤的动作很轻,也很快。朝凤?詹幌m?鹑酥?辣缁?氖虑椋?比怀?锊2皇遣幌不侗缁?耍??翘?不读耍?不兜牧?鹑丝匆谎鄱疾恍小?p>宫里的巡查很森严,即使朝凤再怎么低调也还是被别人发现了,还好没有人敢去招惹这一位心狠手辣的公主殿下,一般就是请个安,便离开了。 朝凤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不妥当,深更半夜的,自己这样做必然是引人注目的。可是朝凤还是想看一看辩机,朝凤抬手,按住自己的心。原本这里是空空的,可是在遇见辩机之后,这里便满了。 朝凤笑了笑,容许了自己的任性。就这一次,朝凤偷偷的在心里怎么对自己说,就只看一眼。唔......当然,如果辩机想的话,自己再陪他说说话也是可以的。 很快朝凤便到了辩机的禅房,朝凤本想直接敲门,可突然又恶作剧搬的笑了笑。 朝凤走到小湖边,拾起几块小石头,然后利落翻身上树。用柳条遮掩住自己,确认无误后,朝凤便随意的选了拿了个石块,夹在两指之间,然后冲辩机所在是别院掷去。 朝凤扔的很有节奏,石子打在门上的声音很清脆,就像是有人正在扣门一般。 “吱噶――”木门轻轻的呻.吟了一声,被推了开来。朝凤便收回手中的石子,隔这树叶,偷偷的看着辩机。 辩机打开门,看见门外没有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弯腰拾起地上的石子,看了看,然后轻轻的笑了笑,便像小湖边走来。 朝凤看着辩机的动作,扬了扬嘴角,却没有动。反而靠树靠的更紧了,好叫自己完全被遮掩住。 辩机走到小湖便张望了一下,也不张口叫人,也不面露疑色。这是慢慢的走到柳树下边,靠着柳树坐着。 朝凤看着辩机的动作,皱皱眉。轻轻的握住枝柳条,然后逗弄似的,在辩机的耳边划过。看着辩机的耳朵轻轻的的颤抖了一下,朝凤便松开手,把责任嫁祸给风。 朝凤又依在树上等了一会,发现辩机还是没有反应,便皱皱眉,轻轻的在辩机的耳边吹了口气。这一次辩机的反应的很大,整个耳朵都发红了。朝凤笑了笑,静静地等待着辩机的发现自己。 可是辩机却还是坐在树下一动不动,就像刚刚的一切不过真的是风在淘气。 看着辩机的反应,朝凤撅撅嘴,从树上探出半个身子,不满的叫道“可恨的呆子,你当真想叫本公主在树上坐一宿?” “巧儿终于玩够了吗?”辩机仰头,看着朝凤笑了笑。 “哼,若是我不出声,你便真当看不见我?”朝凤又拉过一条柳枝,轻轻的抽了辩机一下。 “巧儿躲在树上,不就是不想让辩机看见吗?辩机随了巧儿的意,巧儿还有什么不满的呢?” 辩机看着朝凤生气的样子撅撅嘴,瞪大了眼睛,望着朝凤。乌黑的眼眸中华光流转,似乎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的小狗。 “哼,你怎么就不猜一猜,本公主可能是希望你来找我呢?呆子......”朝凤冷哼一声,又拿柳条轻轻的抽了一下辩机。 辩机轻轻的笑了笑“哦?可是辩机现在不是找着巧儿了吗?” 辩机的声音很缠绵,和这朦胧的阳光,还有淡淡的荷香,听起来都有一些醉人了。 “辩机,你若是成佛了,还能和我一起玩吗?”朝凤看着辩机,皱皱眉。 自己现在是大夏的公主,而辩机是将要得道的高僧,这一世两个人便是注定不能在一起了。若是死后......死后像辩机这般好的人,一定能到天上去吧。而自己,怕是只能下地狱吧。到时候,自己还是不能和辩机在一起。 “成佛?辩机已经成不了佛了。”辩机看着朝凤笑了笑,眼睛里透着温柔。“心里有了牵挂,便舍不下了。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可是辩机却舍不得,自然也求不得。” “那你可怨我?”朝凤看着辩机轻轻的问。 朝凤是手指轻轻的抚摸过辩机的脸庞,有一些尖锐的指甲,让辩机感受到了一些轻微的刺痛感。 “怨?当然怨。辩机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呢,辩机只有巧儿了。”辩机握住朝凤的手,让朝凤的手紧贴着自己的脸庞。 “你这妖僧。”朝凤轻轻的呢喃了一声,用另一只手勾住辩机。 那一刻,唇齿相依。 第八十二章 激吻 也不知道是谁先吻住谁的,可是现在不论是辩机,还是朝凤都没有力气去关心这个。 湿润而温热的呼吸,在唇齿交融见互换着。朝凤静静地感受着,来自另一个人的气息。辩机的嘴唇要比自己想象的热呢,朝凤笑了笑,加深了这个吻。 两个人都没有经验,但是都很投入。投入的,像是要把彼此的灵魂,融合在一起。 辩机显然是有一些紧张的,他的呼吸很急促,喘息的声音有一些大,就像脱了水的鱼,只能在朝凤的口中,得到生命的延续。辩机眼睛里也不再是那一份水波不兴的淡然,而是满满的沉沦。 辩机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很快,快的都要跳出来了。不,或许早就挑出来了吧,从自己的胸膛,跳入到她的胸膛。 “这个时候可不应该走神哦,高僧大人。”朝凤的喉间发出细碎的笑声,可却没有离开辩机的唇。 朝凤含着辩机的嘴唇,发出的声音有一些模糊,却加上的难以言喻的感觉。辩机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些发痒,这叫辩机很难受的哼了哼。 “呵呵,还不够吗?贪心的坏家伙。”朝凤笑了笑,捧住辩机的脸。 朝凤的手很凉,而辩机的脸却很烫。两者相碰的时候,就像是寒冰,遇见了烈火。分不清是烈火融化了寒冰,还是寒冰浇熄了烈火。 那一个吻很漫长,漫长的不论是朝凤,还是辩机都有一些喘不过气。那个吻有很短暂,短暂的两个人都觉得还不够。 朝凤和辩机的脸都染上了红晕,可是两个人的眼睛里却都是满满的,满满的喜悦,满满的爱意。 这个吻和情.欲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干系,更多的则是两个人的彼此承认,和深沉的交流。毕竟感情这样东西太脆弱了,而且居然还是在一个不应该,也不容许有太多感情的地方产生的。 这样的爱,就像沙漠中的玫瑰,美到心痛,艳到凄凉,而最后的结果,也必然是灭亡。太脆弱了,太危险了,也.......太迷人,太美了。 夜晚的风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轻轻的吹起了朝凤发丝。如墨的发丝,飘荡到了辩机是的僧衣上,显的格外的魅惑,也格外的堕落。 朝凤松开辩机,轻轻的向后仰头。两个人分开的时候,嘴角拉出了一条银丝。 “你跑不掉了。”朝凤看着辩机轻轻的说道,我也跑不掉了,朝凤在心里轻轻的叹息。 朝凤现在半个身子挂在树上,半个身子懒懒的靠在辩机的身上。就像一条正在捕猎是蛇,而且还是极美,极媚的美女蛇。在你不知不觉当中,就成为了她的猎物。 “辩机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跑。”辩机看着朝凤笑道,然后抱住朝凤,把朝凤从树上,抱到自己的怀中。 朝凤也不挣扎,就这么静静地窝着,就像一只吃饱喝足的猫咪一样。 “辩机啊......” 朝凤拉住辩机的手,用自己的头发轻轻的的缠绕住。如墨的秀发和如玉的指尖相互纠缠,难舍难分。 “恩?”辩机懒懒的的答应了一声,声音和往常的清雅不一样,带上了一丝沙哑。 辩机的手被朝凤的发丝拨弄的有一些痒,可是辩机却没有收回手,甚至是连动的没有动一下。 只要是朝凤想要的,辩机一向是宽容的有一些纵容了。自己连心都给她了,又还有什么好拒绝的呢? “你喜欢荷花吗?”朝凤看向小湖中盛开的莲花,然后轻轻的问道。 “湖畔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士人喜莲多喜莲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辩机喜莲却是爱那亭亭玉立的身姿。” “呵呵,还真看不出来啊,你居然之喜欢外表。我还以为你要长篇大论的歌颂莲花的品质呢?” 朝凤笑了笑,看起来有一些惊讶。 “品质?这些东西不过是世人强加与莲花的,强加的东西太沉重,太繁多了只会掩盖掉事物的本质。对辩机而言,莲就是莲,它若开,我便赏,自得其乐便好。” 辩机的声音已经渐渐的恢复了平静,甚至还显的有一些空灵。 “我听闻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便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看来你的境界倒高啊。”朝凤半认真,半调侃的说道。 “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去处世;人生在世,无非是让人笑笑,偶尔也笑笑别人。曾经沧海之后,再去看世情,无非是云淡风清,不过是日升日落般的泰然了。” 辩机静静地看着莲花,好像哪里便有一个新的世界般。朝凤愣了愣,然后在辩机怀里贴的更紧,这样的辩机是危险的,甚至是比毒药都要危险。 太淡然了,好像不管是什么辩机都能看透,也不管是什么,辩机也早晚看透。 “辩机,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来找你吗?” 朝凤伸手握住辩机,朝凤握的力气很大,握的自己的手都有一些疼了,可朝凤却不愿放松一点,因为只有怎么紧紧的的握住,朝凤才觉得辩机是自己的,也才会安心一点。 辩机感受到身上的疼痛,忍不住皱了皱眉。可是辩机却没有动,这一段爱情来的太突然了,也太渺茫了,或许只有这样被朝凤紧紧的握住,自己才会更加相信吧。 “为什么?”辩机顺着朝凤的话往下问,但是却没有过多的探究意味。 不管将来如何,起码今天的自己很高兴的。修佛讲究的心要静,无喜,无怒,无痴,无嗔......甚至是无我,所以自己也从来没有如此的快乐过。 辩机看了看怀的朝凤,很真实。温暖的身子,姣好的脸庞,却也很虚幻,虚幻的莫要说未来,就是连明天都没有。可是那又如何?人都会死的,可是还是忍不住要来到这个世上,便是受了生的诱惑。朝凤便是这一种诱惑...... “你有什么梦想吗?我原本是没有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了,我突然很想和喜欢的人一起看莲花。” 朝凤浅浅的笑了笑,说完又有有一些羞涩的窝进辩机的怀里。自己原是不喜欢莲花的,觉得它本生自污泥中却偏要装清高,还想要脱离泥淖,简直可笑。可是自从自己认识辩机,便变了许多。 朝凤靠在辩机的怀里,静静地听着辩机的心跳,他也变了吧,是因为自己吗?很满足呢...... “有的,辩机之前的梦想是可以一直钻研佛经,可是现在的梦想,是追随自己的道。” 是的,是自己的道,不是佛道。辩机摸了摸朝凤的头发,这便是自己的道,自己此生的道。 “道吗?什么叫得道呢?”朝凤眨眨眼,看着辩机。 辩机神秘的笑了笑,抱紧朝凤“辩机已经得道了啊。” “傻样,还真是一个呆子。”朝凤用手指轻轻的点了点辩机的额头,虽说朝凤是在斥责辩机,可是朝凤的眼睛里却是满满的柔情。 “辩机你知道吗?其实当公主一点点意思都没有,活在这里,就像家畜安宁槛内,繁荣亦虚伪。这?詹皇俏蚁胍?纳?睢!?p>朝凤的声音有一些疲倦,更多的则是无奈。皇宫里富丽堂皇,可是就像是一个装点的美轮美奂的鸟笼,给了你富足生活的同时,夺走了你的自由。 “巧儿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呢?” 辩机并没有对朝凤的述说表现出反感,而是笑着望着朝凤。辩机的眼睛极美,被辩机盯着看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可以拥有全世界。 “我啊,我想先建一个屋子。屋子不需要太大,太大会很冷的。屋子要依山傍水,要有瓦片。辩机你知道吗?雨水打在瓦片上的声音,胜过所有的乐曲,那房屋最好还有一点漏雨,这样下雨的时候,我便可以可以翻出瓶瓶罐罐,锅碗瓢盆什么的在下面接住。” 朝凤说的很高兴,看起来就和其他的女孩一样,有着丰富的幻想。辩机听的也很高兴,只要是朝凤,不论她做什么,辩机都觉得高兴。 “屋子前,可以开一个小院落。你出去耕种之后,我便在这院子里刺绣,纺纱静静地等着你回来。等你回来之后,我便给你烹茶煮饭,然后一起静静地看夕阳。到了晚冬,农闲的时候,我们就想现在这样静静地抱在一起取暖。辩机,你说好不好?” 朝凤的脸上挂着笑,那笑容极美,却也极无奈,极悲凉。这样的情景当然好,好的和做梦一样,可是能够实现的机会,也小的和做梦一样。 “好,只要巧儿能高兴什么的好。” 辩机把朝凤抱的更紧,紧的像是要把朝凤融到身子里,融到灵魂里。辩机轻轻的笑了笑,自从那一眼,自己便失了魂,落了魄吧。 月色中,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紧紧的团在一起。不知道谁成了谁的劫,谁有变成了谁的执念。 第八十三章 沉沦 朝凤的眼神有一些落寞,辩机张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辩机知道,多说什么都没有用,一切但是枉然。自己所能做的,只有将朝凤抱的更紧,给朝凤带去些许的温暖。 “呵呵,可是这一切不过是奢望罢了。站在宫内望宫外,权倾天下又如何?我想要的,注定不能实现。” 朝凤的笑很凄艳,凄艳的辩机有一些心疼。 高处不胜寒,巧儿过的很辛苦吧,辩机不敢过多给朝凤希望,因为辩机舍不得在给朝凤压力的。 飞的越高,跌下来的便越是痛。朝凤的爱的太沉重了,却也太美了。辩机笑了笑,罢了,既然决定了要沉沦,又何苦考虑这么多?求之求等到将来,巧儿想起现在的时候,还是会展颜一笑。 朝凤笑了笑,还想和辩机说些什么,突然看到远处有一个身影。朝凤心头一紧,脸上一白。 秽乱宫闱可是大罪,自己曾经也处理过这样的事情,是一个小丫鬟和侍卫暗通款曲。那个小丫鬟是被扒光了,吊在树上,不给吃喝,还要遭受众人的围观,最后羞愤自尽的。 那个侍卫的场景也好不到哪里去,听说先是到慎刑司受了刑,然后叫净身房割了那玩意,喂狗了。那侍卫身上的伤没人医,又没有药可以用。知道这件是的人也都不敢和他有关系,后来听说他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死掉了,尸体都臭了才叫人发现。 自己是大夏的公主,若是被发现了,顶多到祖庙跪着,性命之忧却是不会有的。但是...... 朝凤看了看辩机,辩机会死的,不论是为了保全皇家那可笑的颜面,还是保全自己,辩机都必须要死。 不行,自己绝对不要让辩机死。辩机是自己的光,若是没有了光,那自己必然将万劫不复。而且......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一想到辩机会死,这里便像是被刀剜了般的痛。 朝凤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重新看了看那个黑影,发现那个黑影虽站的隐蔽,却没有要故意躲藏的意思。 朝凤皱皱眉,难道那个人是在等自己?不管他在想什么,今天自己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处理掉。 朝凤强挤出一个笑容,看着辩机说道“辩机,现在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你目送了我这么多次,这一次就让我目送你吧。我也担心你啊。” “怎么了吗?”辩机愣了愣“你的脸色不太好?不舒服吗?” 说着辩机就想要抬头,可是辩机才刚刚一动就被朝凤抱住。 “今天我很高兴,我很多年都没有这么高兴了。辩机,你知道吗?我到今天才知道,原来我的世界不只有黑暗。所以.....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啊。” 朝凤紧紧的抱住辩机,不让辩机有所动作。辩机先是愣了愣,然后轻轻的点点头。 “放心吧,辩机会一直陪着巧儿的,至死不休。”辩机笑着许下了承诺,如此的虔诚,如此的坚定。 听了辩机的话,朝凤笑了笑,松开辩机“好了,嘴怎么这么甜?就知道你六根不净,花和尚。快回去吧,记得不要回头哦,要不然我会舍不得的。” 辩机点点头,留恋了摸了摸朝凤的脸,然后就走了。 朝凤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辩机的身影一点点的被远离,最后被木门隔断。朝凤慢慢的的收起脸上的笑容,翻出袖子中的匕首,像那个黑影站着的地方走去。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朝凤皱皱眉,看着那一张在阳光下分外秀美的脸庞说道。 “主人,你不应该这么做的。”狼奴皱皱眉,看着朝凤,眼睛里面尽是不赞同。 “哼。”朝凤冷哼了一声“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管。” 狼奴皱皱眉,此时的他已经脱掉了小四的面具,重新露出了自己的脸。宫里的说话自然是要比大漠来的舒心的,在加上之前狼奴一直戴着小四的面具,所以看起来格外的白净,也更加的魅惑了。 “主人,你的心比上一次还要乱。这样乱的心是做不了大事的,也不能保护你想要保护的人的。” 狼奴不太明白,不明白朝凤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可是狼奴不喜欢这样的变化,现在的朝凤太脆弱了,根据自己以前得到的经验,弱者是不配活下去的。 狼奴有一些不解,在狼奴的眼里朝凤不应该是这样的。狼奴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朝凤,便有了看见同类的感觉。朝凤身上有的不是其它公主的柔弱,也不是纸醉金迷之后的沉沦,而是有一种淡淡的杀气。 狼奴还记得自己被朝凤注意到的时候,自己心里的激动。从朝凤的眼神里,狼奴知道,自己找到同类了。后来自己会对朝凤展开攻击,不过是为了考验一下这个女人是否够资格让自己臣服于她。 狼奴对朝凤的身手很满意,不过狼奴更满意的是朝凤的心。果断,聪明,狡诈,阴狠,这样的人才是自己的主人。 可是现在呢?狼奴的喉间发出不满的低鸣,这颗心动摇了,没有以前的狠辣了,这样的主人是不够格的。 都是那个人,狼奴阴冷的看了看辩机的禅房。都是因为他,所以主人才会这样的,如果没有他....... “如果没有他,我的心的确会静下来,不过却不是是平静,而是死亡。”朝凤笑了笑,走到狼奴面前,挡住狼奴的视线。 “主人,您的眼睛被他蒙住了。如果今天来的是别人......” 狼奴的话没有说完,而是静静地看着朝凤。 朝凤皱皱眉,今天的确是自己太乱来了。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不是狼奴,而是其他人的话,自己恐怕...... 纸是包不住火的,即使今天没有人知道,那么早晚也会有人知道的。那个时候的自己又应该怎么办呢? 可是,放不下,舍不得。自己不想,也不愿意离开辩机。至少,至少现在还不想。自己才刚刚得到光明,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么快的失去? “主人,你已经控制不住你的心了。就让我来帮你清除阻碍吧。” 狼奴说着,就要像辩机的禅房走去。朝凤皱眉,甩出手里握着的匕首。匕首擦过狼奴的脸,死死的定在树上。 “你忘记我的命令了吗?我交代过吧,没有我的指使不要轻举妄动,你还真的是很健忘啊。” 朝凤冷冷的笑了笑,完全没有刚刚对着辩机的柔情蜜意,剩下的只有杀意。狼奴相信,这个时候,如果自己在动一下,那么朝凤绝对会杀掉自己。哪怕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 “主人,你的心现在跳的很快。这样不好,在战斗中对你很不利。”狼奴皱皱眉,轻轻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却觉得很好,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杀掉你?” 朝凤轻轻的舔了舔有发干的嘴唇,露出了一抹嗜血的笑容。朝凤的眼神很冰冷,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当然相信,就算是殿下杀不了我,自然也会有其他人动手。” 狼奴从来不怀疑朝凤的手段,虽然自己和朝凤相处的时间?詹皇呛艹ぃ?墒浅?锏拇k路绞饺醋愎唤凶约壕?玖恕?p>“我?你不是应该自称奴才的吗?小四?” 朝凤笑了笑,挑起狼奴的脸,仔细的看着“你今天怎么没有戴面具?该不会是忘记了吧?这可不好。” 朝凤轻轻的拍了拍狼奴的脸,然后收会手。 “主人不喜欢我这样吗?不好看吗?”狼奴皱皱眉,好像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 “什么?”朝凤皱皱眉,对狼奴的跨越思维有一些不理解。 突然狼奴用力的点点头,认真的看着朝凤说道“我长的的确要比他好看的,而且清露也说我是最好看的。” “你到底要说什么?和清露又有什么关系。” 朝凤觉得自己彻底的混乱了,难道狼奴跟了自己一路,就是为了问自己他长的好不好看? “清露教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清露还说,那个和尚很好看。可是我真正的样子,要比那个和尚更好看。所以主人你应该喜欢我的。”狼奴一边说着一边用力的点点头,好像事实本该如此。 朝凤无奈的抚了抚额头,清露那个笨蛋。果然,自己就不应该偷懒,更不应该叫清露代替自己来教狼奴。 不过......朝凤眯了眯眼睛。清露觉得辩机长的很好看?朝凤想了想,好像第一次见到辩机的时候,清露也说过这个。都这么久了,难道她还记得辩机的样子。莫非,她对辩机...... 朝凤突然觉得有一些生气,朝凤一向不喜欢别人碰自己的东西,更何况辩机还是自己打算一起度过一生的人。看来自己对清露还是太温柔了啊。 这个时候正在睡梦的清露,突然全身发冷,梦见自己掉到了一个大坑之中。正在梦里无助的大声叫“谁坑的我。” “主人,你喜欢我吗?” 狼奴歪歪头,眼神极其的认真。 第八十四章 迷茫 月光摇晃着树梢,美的很迷茫。狼奴的表情很认真,认真的有一些傻气。 “不喜欢。”朝凤皱皱眉,最后还是果断的拒绝了。 狼奴也跟着皱皱眉“为什么,不好看吗?” “好看。”朝凤还是不能理解狼奴的思维,只好狼奴问什么,自己就回答什么。 “那为什么主人不喜欢我。”狼奴还是不明白,现在的狼奴,就像是是一个正在闹别扭的小孩子。执拗的看着朝凤,非要问出一个答案来。 朝凤终于知道带孩子的不容易了,尤其是这个孩子还很难缠的时候。 朝凤看着狼奴,无奈叹了口气问道“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知道。”狼奴乖乖的点点头,然后继续看着朝凤,等待朝凤的回答。 听见狼奴这样说,朝凤倒是有一些诧异了,于是朝凤继续问道“那好,既然你知道什么叫喜欢,便说说看吧。” “喜欢就是主人你对那个和尚,我对主人。” 虽然话听起来很幼稚,但是狼奴的表情却异常的认真。认真的连朝凤都不忍心敷衍了事了。 “你对我?”朝凤挑挑眉“那你对我是什么感觉啊。” “主人是很重要的,比自己还要重要。就算是自己死掉也一定要保护好主人。” 狼奴的口气很坚定,坚定的朝凤都有一些无语了。 朝凤想了想,皱皱眉,继续问道“我是你的主人,你这样是应该的。你还对其他的什么人,或者是什么事情有这样的感觉吗?” “唔......有吃饭。”狼奴想了半天,突然冒出这两个字。 果然啊,朝凤有一些无奈的摇摇头。“这一种感觉不是喜欢,而是需要。是因为我现在对你有用处,所以你才会有这一种感觉。” 狼奴想了想,还是不解的看着朝凤。 朝凤张张嘴,想要解释,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好叹息一声说“你现在不懂就不懂吧,以后自然会明白的。不过.......这种事情,不明白比明白好。回去吧,等一下我还有事情要问你。” 狼奴点点头,还是不太明白。居然不明白比明白好,那喜欢就不是什么好事情,可是既然不是什么好事情,为什么主人不让自己处理掉呢? 狼奴虽然有一肚子的疑惑,却没有再发问。只是默默地跟着朝凤。朝凤穿过小路,带着狼奴回到寝宫。 “殿下,您回来了啊。唔......不对,是您怎么出去了啊?”清露还有一些睡眼惺忪,清露用力的摇了摇头,想叫自己清醒过来“唔?狼......哦不,是小四,你怎么和殿下在一起,还是这个样子?” “好了,是我去找他的。清露,你先去外面守好门,本公主有事情要和小四商量。” 朝凤皱皱眉,说了一个小谎,然后用眼神示意清露闭嘴。朝凤走到椅子边坐了下来,顺手拿过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早就凉了,不过却很解渴。 “啊?是。”清露愣了愣,吞下口的的疑问。然后点点头,走到外面关上门。 奇怪了,殿下这么晚找狼奴有什么事情呢?有什么事情非要晚上说不可呢?半天说多好啊。不过......不过狼奴的样子还真是俊啊。 清露傻傻的笑了笑,突然看见地上有什么东西,便弯下腰拾起。柳叶?可是清凉殿没有柳树啊。清露看了看房里,是有人不小心带进来的吗?可是这片柳树还很新鲜啊。 就在清露拿着柳叶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间里面却完全换了一种模式。 “最近都一些什么动静吗,嘉妃那里你注意的怎么样了?”朝凤放下茶盏,看着狼奴问道。 狼奴点点头,相信的像朝凤汇报起来“恩,华清殿那边最近还是有很多人来往,而且嘉妃好像把三皇**里的人都换了一遍。” “换人了?换了什么样的人?”朝凤取下杯盖,放在手里漫不经心的把玩,一边问道。 “原来三皇子身边多是侍女,现在已经大部分换成公公,或者是年老的嬷嬷了。” “哈哈。”听了狼奴的话,朝凤忍不住笑出声来“怪不得这几天看他一点点精神都没有呢,原来是因为这个。不过嘉妃也算是爱子心切了,居然连这一步都做了。还有呢?还有些什么?” “熙妃住的北辰殿最近安静了不少,好少有人来往。就是连皇帝也只是叫人送些东西去,已经很久没有去过了。” 狼奴又帮朝凤续了杯水,然后又直直的站在一边,等待朝凤的发表看法。 朝凤听了轻轻的叹了口气“最冷的不过人心,最薄的不过人情。现在甄将军那边还没有怎么样呢,他们便这么快就做不住了?真是有意思。” 甄家刚刚上战场不久,熙妃的处境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看来,上一次小翠说的甄家被查事件,也不是空穴来风了。皇帝是真的打算办甄家了,不过.......他早就知道了吧。 朝凤突然想起那一天甄瑾哀求自己,哀求自己替他照顾熙妃的样子。真傻啊,明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还要去战场。这是傻瓜啊,不过自己也够傻的,明知道是这么难啃的骨头,还是答应了。 “那母后的椒房殿那一边呢?待战哥哥有什么准备了吗?”朝凤换了姿势,用手趁着头,看着狼奴。 “是的,皇后最近和平南王福晋来往的有一些频繁,但是并没有和平南王本人有什么过多的接触,两个人平时聊的也都是一些闲话家常。二皇子待战好像又没有回答好皇帝的提问,被禁了足。一直用功的在读书。” 狼奴说到这里顿了顿,似乎有什么事情在思考。 “有什么要说的就直接说吧,天色也不早了。” 朝凤揉了揉太阳穴,刚刚还不觉得什么,现在静下来了,竟又觉得头有一些发晕。 狼奴看着朝凤的动作,走到朝凤时候轻轻的帮朝凤按了起来,以前主人头晕的时候,自己曾看清露这样按过,清露按了之后,主人的脸色便会好许多,所以自己也就记下了。 “而皇子待战最近和一个刚刚进宫的秀女来往密切,我曾不止一次的看见他们有亲密行为。” 狼奴在旁边轻轻的说道,原本这一件事情狼奴是不打算说,因为那秀女看起来?詹皇鞘裁粗匾?娜宋铩?墒窍衷诶桥?创映?锏纳砩戏11郑??慈硕匀说挠跋煊姓饷创蟆6??.....狼奴看了看朝凤,二皇子待战对主人来说很重要的吧。 朝凤的手指又可是敲打桌子了,如果是以前,自己一定会要求狼奴不动声色把那个秀女处理掉。可是现在呢?现在朝凤却觉得自己下不出这样的命令, 朝凤当然知道那个秀女留着是一个麻烦,但是......待战哥哥的心情和自己是一样的吧那一种喜欢的心情,那一种无奈的心情。 呵呵,看来自己的心真的便软了啊,也真的没有之前果断了。朝凤嘲讽似的勾了勾嘴角,因为可以体会到那一种心情,所以下不了手吗?罢了......若是待战哥哥开心也就罢了。 “就这些事情吗?还有什么吗?忻明,就是平南王的世子,他怎么样?”朝凤点点头,示意这一页揭过去了。 狼奴看着朝凤的表情,不可察觉的皱皱眉,看来那个和尚给主人的影响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大啊。 “忻明虽然和宫里的多方都有关联,但是这一种关联很微妙,不远不近的,看不出来他到底在想什么?” 狼奴虽然心里有一些不快,但是既然朝凤问了,他也就不拖拉,直接的说了。 “哼,小狐狸。忻明那边你就虽他去吧,以他的性格,是不会这么快就做决定的,他选择那一边完全就是未知数。若是关注的在仔细了,恐怕还会被他发现,然后戏弄一番。” 朝凤笑了笑,语气中有一些不屑。果然自己还是无法喜欢忻明啊,虽然他长的也不错。 “唔?小翠?大半夜的你来这里干什么?找殿下吗?” 屋外传来细碎的讲话声,是清露的声音。声音虽然不大,又有门板隔着。但是朝凤常年习武,加上精神一向处于紧张状态,所以听的还算清楚。 “主人?”狼奴看了看朝凤,像朝凤征求意见。 小翠是什么来头狼奴虽然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却知道她绝对不止是一个普通的三等丫鬟。朝凤决定重用狼奴后,带狼奴见的第一个人便是小翠。而交会狼奴怎么样学会像一个‘人’一样生活的,也是小翠。 “去开门吧。”朝凤点点头,示意狼奴让小翠进来。 其实对于小翠的到来,朝凤也是很意外的。毕竟现在太晚了,现在来太引人注目了。不对,以小翠的性格来看,她绝对不是一个做事情不经过大脑的人,那就说明这事情非常的麻烦了,麻烦到小翠都无法再过多的考虑了。 朝凤坐正身子,看着门外,会是什么事情呢? 第八十五章 禽兽 厚重的木门被推开的一瞬间,轻轻的发出了一声哀鸣。 “殿下。”清露,小翠齐齐的向朝凤行了个礼。 小翠的衣冠?詹辉趺凑?耄??贩6贾皇撬纳19排?诩绨蛏稀p〈湟e抛齑剑?朴形奘?幕跋胍?芽诙?觯?窗?朐诔〉娜颂?嗔耍??荒芎?谧炖铩?p>“殿下,奴婢先下去了。”清露看小翠的脸色,就知道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发生了,便也不等朝凤叫,就先告退了。 朝凤点点头,表示同意了“恩,你先下去吧,小翠进来吧。” “是。”清露像朝凤行了个礼,便下去了。 “怎么出什么事情了?”朝凤皱皱眉,根据狼奴刚刚的汇报,宫里应该没有什么事情会如此紧急的。如果不是宫内,那便只有宫外了。 朝凤又仔细的想了想小翠这几天在办的事情,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心里以有了判断“甄家怎么了?” 小翠刚想开口,却见狼奴还站在那里,便又看了看朝凤。狼奴看着小翠的表情,刚刚想避开,便听见朝凤开口制止。 “无妨,他比你想象的要聪明的多,也要有用的多。有什么话你便说吧,拖拖拉拉的只会误事。” 朝凤看着小翠,皱皱眉,似有一些不满小翠的拖沓。 “甄家。”小翠咬了咬嘴唇“甄家怕是不行了。” 朝凤的眉头锁的更紧了“知道了,然后呢?把事情的起因,经过说清楚吧。” 看着朝凤淡然的反应,小翠倒有一些不知所措了。殿下既然下令叫自己能帮就帮,必定该是对甄家有些不同的看法的。可是如今,殿下怎么..... “无妨,你也不用顾虑太多,有什么便说什么吧。” 朝凤看着小翠欲言又止的表情,就知道小翠是为自己上一次的举动上了心。这即朝凤感到欣慰,却也叫朝凤感到不安。 朝凤欣慰的是小翠对自己的忠诚,居然会为了自己的一些感情波动而紧张到样。不过朝凤却也有一些不安,没错,自己的大夏的公主,是叫人既畏惧又想要讨好的殿下。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叫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自己是不该有感情的,更不该爱。 若是有了什么要保护的东西,便该远离他。可是自己却触犯了禁忌啊。朝凤低低头,神色在烛火的照耀下有一些晦涩不清。 “殿下,您也不要太为甄家的事情费心,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甄家纵横这么多年,一定会有办法的。” 小翠看着朝凤的表情,误以为朝凤是因为甄家,便出言劝道。朝凤也不反驳,只是静静地看着小翠,等待着她的说明。 “之前发现皇帝在查甄家之时,我便上了心,一面继续观察老甄将军在京城里的动向,一面下令叫红楼的人跟去西北查看。” 说道这里,小翠咬着嘴唇看了看朝凤。这件事自己是没有请示过殿下的,若是殿下想要追究,那么自己便是逃不掉了。 朝凤看着小翠的脸色,便猜到小翠在心里想什么。便宽慰道“你做的很好,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小翠,既然我任命你为红楼堂主,便是放心你的,你也不必事事都请教。” “是,小翠谢过殿下。”小翠跪下把额头紧紧的贴在地上,同时在心里暗自发誓,绝对不会辜负朝凤对自己的期望。 朝凤看了看小翠,笑了笑,抬抬手说道“你起来吧,甄瑾那边怎么样。” “根据红楼的线人回报,甄小将军之前一直是占据上风的,可是就在快要结束战役,大破蛮夷之时,突然来了个异能者,居然能操纵人心,还可以号令飞禽走兽。小甄将军便陷入了连连败退的情况下。” 就在小翠说道那个异能者的时候,狼奴轻轻的颤抖了一下,瞳孔也微微的缩了缩。 “你认识那个异能者对不对?说说看他是来历,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朝凤的观察很敏锐,发现小翠提到西北的时候,朝凤便想起了狼奴就是上一次甄家大破西北的战利品,所以一直在关注狼奴的情况,果然发现了不妥。 狼奴轻轻的点点头,身子还小幅度的颤抖着。眼睛里不时闪过杀气,却又含着恐惧。 “嗷呜......”狼奴的喉间轻轻的发出嚎叫,自从狼奴学会说话之后便没有这么叫过了。 看着狼奴的反应,朝凤轻轻的叹了口气。果然又是这样吗?朝凤的手指轻轻的在桌子上扣了扣,每一次自己问起狼奴他的来历,还有为什么会不成狼奴的时候,他便无法用人类的语言回答自己。 朝凤一开始因为是因为狼奴还不会说话,便也不急着问。但是后来狼奴已经可以和别人交流了,却还是无法回答的时候,朝凤便推翻自己的上一个结论。 “嗷呜......嗷......”狼奴的叫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凄厉。甚至都已经不能站立,要趴在地上了。 “殿下!” 小翠挡在朝凤面前,护住朝凤。手指上夹着飞镖,对着狼奴。只要狼奴敢轻举妄动,那么小翠便会动手。 朝凤拉了拉小翠,示意小翠闪到一边去。看着小翠满脸的不赞成,朝凤才开口道“不必紧张,无妨。” “嗷......” 显然,小翠的关心是多余的,狼奴趴在地上,痛苦的翻滚着。不时用头撞向地面。看得出来,狼奴非常的痛苦,痛苦到身子都开始痉挛了。狼奴撞向地面的时候很用力,咚咚咚的声音听着叫人脊背发凉。 狼奴喉间发出细碎的呜咽,还有粗重的喘.息。叫声也一声比一声凄厉。 小翠有一些不知所措的看着朝凤,她完全不能理解狼奴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映。 朝凤很冷静的坐在一边,静静地看着狼奴的自残行为。也许是觉得狼奴的声音太大了,怕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也许是觉得狼奴还有用。朝凤指尖银光一闪,只见几根细如牛毛的银针闪过,扎在狼奴的身上,狼奴便没有动静了。 “殿下,他......” 小翠看着倒在地上的狼奴皱皱眉,狼奴的身子还在微微起伏,这就说明他并没有死。可是小翠还是觉得刚才的事情太诡异了,这一次狼奴是自残,那下一次呢? 小翠从来就没有把狼奴当成过完完全全的人,小翠从狼奴的眼睛里就知道,不管狼奴现在伪装的多好,可是他的骨子里却还是野兽。 小翠也不是没有和朝凤提过这一件事,可是朝凤的反应却显得漫不经心。小翠现在还记得朝凤的回答“野兽就野兽吧,起码他一直就是野兽。不像有的人,看起来衣冠楚楚的,实际上却做着连野兽都不屑的事情。” 朝凤离开椅子,走到狼奴的身边蹲下。 “殿下,您要做什么吩咐小翠便是了,何必亲自动手,更何况......” 小翠看见朝凤的动作,着实惊了一下。既然狼奴没有死,那么就说不定什么时候会醒过来,这么近的距离,若是狼奴突然发起进攻,怕是不妙。 “无妨,我不但用银针封住了他的穴道,而且还在银针上涂了药。他也是真的有这么大的本事,还能醒过来。那你防与不防又有什么区别?过去些,你若是希望我尽快检查完,就不要打扰我。” “是。” 听了朝凤的话,小翠只能无奈的退到一边。然后紧紧的盯着狼奴,举起手里的飞镖,不论如何,都要保护好殿下。 朝凤先是探了探狼奴的脖颈,狼奴的颈动脉在朝凤的手指下突突的跳着,像是时刻都会爆开一样。 朝凤皱皱眉,把狼奴的头放在自己的腿上,然后撑开狼奴的眼皮。狼奴的瞳孔涣散,眼珠暗淡无光,毫无生机。虽然狼奴现在已经昏迷了,但是狼奴的眉头还是紧紧的锁着,就像是在忍受什么极大的痛苦一般。 “巫师,西北,降头,过去。” 朝凤轻轻的在狼奴的耳边说着这些词,随着朝凤的声音,狼奴的眉头锁的越来越紧,甚至又发出了呜呜的低鸣,身子也不自觉的可是抖动了。 “殿下!”小翠皱皱眉,叫了一声朝凤,刚刚想要制止朝凤,却被朝凤用眼神瞪了回去。 朝凤取出袖子里的帕子,把帕子塞到狼奴的嘴里。这是防止狼奴咬舌自尽用的,人在受到极大痛苦的时候,往往会下意识的想要了结自己,好结束痛苦。而狼奴就已经有这样的行为了,所以朝凤不得不防。 果然,即使在昏迷中,听见这一些词,还是会有反应吗?朝凤皱皱眉,轻轻的抚了抚自己的唇瓣。 朝凤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甄将军献上狼奴时所说的话‘狼奴是西北蛮子掠夺走我边境身强力壮的婴儿,然后把他们交给母狼抚养长大。期间吃生肉,饮鲜血,之后再由大巫师下降头,控制心智,变成只知道攻击的杀人兵器。‘ 朝凤挑了挑嘴角,自己好像明白了啊,明白了狼奴的秘密。 第八十六章 妙遇 朝凤的房内很安静,这种安静更放大了狼奴的喘息声,让整个房间显的更加的诡秘。 “小翠,你可听说过降头术?” 朝凤放开狼奴,回到椅子上。狼奴在地上又轻轻的呜咽了好一会,才又恢复了平静。 “降头?”小翠先是皱皱眉,然后点点头“听说过,据说是一种苗疆的巫蛊之术,可以利用神明的力量控制人心。” “呵呵,神明的力量?”朝凤笑了笑,口气有一些不屑“若是真的有神明,大夏又怎会祭了这么久天却不见起色?” 小翠皱皱眉,不解的看着朝凤“殿下您的意思是?” “没什么意思,这样吧,小翠,你先派人好好的查一查,那个把甄瑾逼的连连败退的异能者到底是什么来头,甄家的情况的情况怎么样?老狐狸有什么举动?” 朝凤想了想,却没有再提狼奴的问题,而是转像甄家。既然小翠刚刚怎么有把握的说甄家怕是不行了,那出的应该不止是这一件事。 “是。”小翠并没有对朝凤转移话题有什么意见,她已经习惯了朝凤问什么,自己便回答什么了“甄小将军军败后退兵至蒙城,但是听说已经出现粮草不足的情况。” 蒙城?朝凤仔细想了想。蒙城是大夏边界线上极偏远的一个小城镇,因为风沙极大,总是烟雾蒙蒙的,所以叫蒙城。那里土地贫瘠,几乎种不出粮食。不过因为地形复杂,易守难攻,所以也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地方。 不过......朝凤皱皱眉,蒙城虽偏远,但是并不是最偏远的。居然能把甄瑾逼到蒙城,看来这一次的对手的确不简单啊。 “按理说若是粮草不及,便早应该有补充的情况。可是我却听说,粮草的补给一直没有跟上。本来我斗胆猜测,可能是运粮的途中被过往的官吏私吞了。可是以甄家的名声威望,哪里有人敢私吞啊。我便又派人查了查,发现.......” “行了,我知道了。”朝凤打断小翠的话,然后说道“你先回去吧,把小四也带回去,小心点。” “是,奴婢知道了。”小翠换上一副质朴,甚至是有一点傻气的样子,自称也由‘我’变成了‘奴婢’。 小翠向朝凤行了个礼,然后小心翼翼的扶起狼奴,让狼奴的脸埋在自己的肩膀处,然后就推门出去了。看起来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果断,而是多了一份小丫鬟的世故。 朝凤躺回床上却完全没有了睡意,敢限制甄家粮草的只有皇帝一个人,但是现在战事紧急,皇帝哪怕在厌烦甄家,也没必要这么快行动啊,起码也要先等这一仗打完。 比起西北的蛮夷,怎么开都是甄家对皇帝的统治比较有利啊。难道说甄家做了什么比西北蛮夷还要叫皇帝不安的事情? 朝凤看着窗幔上的花纹显入了沉思,老狐狸搬到军队中虽然是有一些不妥,可是他的直接目的还是想保护甄家,并没有对皇帝造成什么直接威胁,而且甄家在军中至高的地位,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就更不是皇帝动手的理由了。 不过,虽然是谁动了粮草,有眼睛的都知道。可是这种事情就像甄家手里的军权一样,都知道,却都没办法明说。 看皇帝对熙妃的态度就知道,他?詹幌胪耆?嚎?趁妫?鹇胂衷诨共幌搿d训阑实凼窍氡普缂蚁榷?郑砍?锴崆岬奶袅颂糇旖牵?前。?槐呤嵌?樱?槐呤蔷?酰?≡衿鹄吹娜泛苈榉场?p>若是甄家选择私运粮草就甄瑾,那便是满门抄斩。若是甄家选择无所作为,那甄瑾必然战死沙场,那甄家也就像没有了爪牙的老虎――不足为患。 朝凤翻了个身,面对着墙壁。比起朝廷里面没有尽头的权谋之争,朝凤还是比较好奇狼奴的过去,以及那个异能者。 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狼奴小四应该和其他的狼奴不一样,绝对不是在婴儿时期就交给母狼抚养的。狼奴小四身上虽然有兽性,但是却也有人性。具体是不是自己猜测的那样,还要看一看其他的狼奴。 朝凤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的心神安宁下来。只有好好休息,明天的自己才有力气继续阴谋算计。 朝凤又想起了辩机,想起了自己梦想中那个小屋。朝凤皱皱眉,努力的不在去想这些,这些东西太遥远了,自己要做好的是现在。 夜晚过去的很快,快的连朝凤都不记得自己是否睡着了,便过去了。 “殿下,更衣吧。”清露的声音有一些含糊,眼神也很朦胧。看的出来,她整晚也没有睡好。 例行请安后,朝凤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坐在离椒房殿不远的一处小石凳上,静静地把玩着一粒小石子,眼睛看着远处,像是在等待什么。 “殿下,您......” 看着朝凤的怪异举动,清露在也忍不下去了。其实自从昨晚,清露便有一肚子的疑惑想要问,殿下大晚上的去哪里了?为什么不叫醒自己?小翠急急忙忙的有什么事情?她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三等丫鬟吗?还有狼奴,狼奴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了。”朝凤突然看着远处,轻轻的说了一句。 清露随着朝凤的眼神看过去,发现是忻明正搀扶着平南王福晋。奇怪了,平南王福晋虽然会来陪皇后娘娘,但是时间却并不固定。可是为什么殿下一副肯定的样子在这里等待呢? “殿下,您早就知道福晋会来?”虽然清露想说的是世子,但是考虑到男女有别,还是把世子改成了福晋。 “要不然你因为我在等什么?”朝凤扫了清露一眼,然后继续默默地坐在石凳上,看着忻明。 “殿下您是怎么知道的啊?”清露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好奇,凑到朝凤身边轻轻的问。 自己陪了殿下这么久,虽然不能说是太了解,可是殿下的喜恶自己还是知道一些的。殿下看忻明世子的时候虽然在笑,可是眼神却很冷,所以自己才敢断定殿下那一天高兴并不是因为忻明世子。可是既然不喜欢,殿下又何苦在这里等待呢? “当然......”朝凤拉长了尾音,随着朝凤音调的变化,清露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大“当然是猜的。” 清露撇撇嘴,心里并不相信,但是看着朝凤一脸戏谑的样子,清露便也不再追问。 “你不想再问一问本公主是怎么知道的?”看着清露难得的沉默,朝凤倒是有一些惊奇。 “奴婢问了殿下就会告诉奴婢吗?”清露愣了愣,然后有一些惊讶的看着朝凤。 殿下什么时候是这么好说话的人了?难道自己之前一直误解殿下了?清露挠挠头,在心里默默地想到。 朝凤挑挑眉,然后笑道“当然不会,但是看你失望的样子很有趣。” 清露眨眨眼,果然就不应该对殿下抱有太大的希望啊。而且殿下越来越的恶劣了啊,不过......殿下也越来越鲜活了啊。 “殿下,要奴婢去把世子叫过来吗?”清露问道。 朝凤选的位子很巧妙,从朝凤的位子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忻明,但是外面的人却不易看见朝凤。 “再等一等吧,他自己会过来的。”朝凤歪歪头,却没有动作。 清露偷偷的挑挑眉,并不赞同。但是清露还来不及多想,便看见忻明出来,直接向朝凤这边走来。 “殿下可是在等忻明?忻明真是受宠若惊。”忻明笑了笑,看着朝凤说道。 “呵呵,也难得世子会注意到这里啊。”朝凤也回报了一个笑容。 忻明摊开手掌,上面赫然有一个小石子“忻明本来也没有注意到,不过突然被着小石子砸了一下,这才看见殿下。” 清露愣了愣,差一点叫出声来,这......这不就是殿下刚刚把玩的小石子吗?什么时候到了世子哪里。 “殿下可是天天坐在这里等待?那忻明可这是有眼无珠,错失佳人啊。”忻明轻轻的叹了口气,一副后悔万分的样子。 “本公主可没有这么闲啊。”朝凤挑挑眉,打破了忻明的幻想。 “哦?”忻明笑了笑,继续问道“那殿下是怎么知道忻明会来的?” 听见忻明的话,清露也偷偷的竖起耳朵,好奇的在一旁等待。 “母后想来不喜欢吹风,所以椒房殿的窗户一般都是关的。但是世子以前有气喘之症,所以所到之处门窗皆不关闭,世子该不会是忘记了吧?”朝凤挑挑眉,眼睛里却带着一股寒意。 忻明的手指轻轻的划了划扇子上的花纹,然后含笑着看着朝凤,即不回答,也不反驳。 “呵呵,是朝凤糊涂了。世子的气喘之症不是早就好了吗?那朝凤便不提了吧,省的说起来惹的世子又想起过去。不过福晋对世子的心,到也是爱子情真啊。” 忻明挑挑眉,他也不知道朝凤是在嘲讽自己,还是想要干什么,毕竟朝凤的性子?詹蝗菀撞虏狻s谑切妹鞅憔簿驳乜醋懦?铮?值攘说取?p>朝凤笑了笑,很快就提出了要求“朝凤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世子帮忙。” 第八十七章 勾搭 少女倚在花间,微微扬首,脸上还挂着不逊于阳光的笑容,当真是人比花娇。 忻明看着朝凤,挑挑眉,笑了笑说道“既然是不情之请,殿下又为什么觉得忻明会答应?” “因为你是忻明,忻明是不会拒绝我的。”朝凤脸上的笑又扩大了一番,眼睛紧紧的盯着忻明,可是眼神却很空洞,就像他看的不是忻明,而是在通过忻明看别的什么人。 清露听着朝凤和忻明间的对话,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听不明白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且朝凤总觉得忻明在生气,甚至都有一些愤怒了。 清露轻轻的拉了拉朝凤,然后摇摇头。虽然自己并不知道殿下想要办的什么事情,但是莫要事情没有办成,还平白无故的多一个敌人。 朝凤笑了笑,轻轻的拍了拍清露的手。然后继续默不作声的看着忻明。 “殿下这可不是求人的态度啊。”忻明摇开折扇,戏谑的看着朝凤,好像在等待朝凤摆出谄媚的样子来请求自己。 朝凤笑了笑,表情略带嘲讽“求?世子真爱开玩笑。朝凤不情之请的意思是不管世子愿意不愿意,这件事情世子都要去做。是不是啊,忻明?” 朝凤脸上的表情虽然从容,可是内心却是没什么把握的。忻明确实没有要帮助自己的义务,而且自己要办的事情还有一些棘手。自己现在唯一可以指望的便是这个忻明对那个忻明的执念了。 忻明合起折扇,在手中轻轻的拍打。在朝凤话里‘世子’‘忻明’这两个称呼不断的改变着,那么她便是在拿自己和哥哥比较了。 激将法吗?忻明笑了笑。哥哥啊,你都走了这么久了,居然还有人挂念你啊,居然还有人记得你。看来我这个弟弟当的,还是不称职啊,居然没有让你被遗忘。 忻明眼中冷光一闪,然后有恢复回了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忻明虽不是英雄,但是殿下却是实实在在的美人,忻明能为殿下效劳,自然是无上的荣光。” “是吗,你能这样想便好。”朝凤一边说着,一边递给忻明一张折叠好的纸笺。 那纸笺是放在朝凤怀里的,拿出来的时候很方便,看来朝凤是早有准备的了。也就是说忻明今天的一举一动,都在朝凤是算计之内。 忻明接过纸笺,又觉得有一些不甘,便开口调笑道“殿下好谋略啊,居然能把这万事万物握与鼓掌之中,颇有一些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之感。不过,这‘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智者千虑也必有一失’,感受惯了算计别人的喜悦,若是造了算计.......” 忻明话都说到一半了,才似感觉到不妥,对着地面唾了几口“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吉大利。忻明口误,还请殿下不要见怪。” “呵呵,朝凤并非什么智者,世子你也并不是什么愚者,又何出此言啊?”朝凤挑挑眉,也不等忻明有什么回答,便示意清露扶自己起来“日头这么大,世子还是早一些回去吧,朝凤也该走了。” 忻明笑了笑,然后退开半步,给朝凤让出路来,做出恭送的手势。 看着朝凤的背影,忻明打开手里的纸笺,细细的看了看,然后皱皱眉。果然是麻烦事啊,不过这么麻烦的女人的要求,也的确的该要麻烦一点点的。呵呵,还真是有趣啊,你觉得呢?哥哥....... 清露皱着眉,欲言又止的看向朝凤,想了半天后,清露仿佛做下什么决心般开口道“殿下,您到底要叫忻明世子办什么事情啊?若真的是什么要紧的事情,殿下还是换一个人办吧。不知道为什么,奴婢总觉得啊,这忻明世子好像不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 “哦,你有什么看法。”朝凤挑挑眉,看了看清露,静静地等待着清露回答。 “额......这个......”清露的话就像卡在喉咙里了,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 看着朝凤的表情渐渐的转向不耐烦,清露便也不敢耽误了。清露一咬牙一跺脚,也不管朝凤听见会不会笑话自己了,便直接说了自己的看法。 “奴婢总是觉得啊,这忻明世子绝对不像他看起来那么好说话,而且世子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可是世子看起来并不想笑啊。” 朝凤挑挑眉“那又怎么样?在这宫里谁不都是这样的吗?就连本公主不也是这般吗?” “哎呀,不是啦。”清露跺跺脚,似乎对朝凤不能理解自己有一些烦躁“殿下您只是敷衍,可是忻明世子却是针对性的。奴婢总觉得世子他在刻意的扮演什么人。” 朝凤的眼神暗了暗,然后调笑道“本公主听说比较弱小,脑子又比较死的动物对周围的环境,情况的察觉要更加的敏感。对危险的预知也要强烈些,看来果然是不错的啊。” 朝凤说着,便不管清露,独自向前走去。 “殿下,您是夸我吗?为什么奴婢觉得怪怪的啊。唔,殿下等等奴婢啊,您要去哪里啊?奴婢说的话,您好歹考虑一下啊。” 清露无奈的在心里叹息,其实刚刚自己的话并没有说全。自己总感觉这个忻明世子将来会反咬殿下一口。忻明就像正在冬眠的蛇,若是冬天了过去了,便一定会吐出阴冷的信子。 “你还傻站在哪里干什么?还不快过来,你就是这么照顾本公主的吗?”朝凤皱皱眉,正在原地看了看清露。 罢了,殿下这么聪明的人都躲不掉的事情,自己一个小小的丫鬟又有什么用处呢?清露在心里摇摇头,一边无奈的答应着,一边快步像朝凤跑去。“是,都是奴婢不好,都是奴婢的错。” “殿下这是要往熙妃娘娘北辰殿去吗?”清露看了看朝凤走的方向,然后问道。 “恩,上一次熙妃寿辰的时候,因为太闹了,本公主也没有能和熙妃娘娘好好的说说话,便去想看看她。” “现在就去吗?”清露撇撇嘴,看起来不是太情愿。 朝凤看了看清露,对她的行为不能理解。清露好动,平时都是她圈自己出去的,可是今天怎么如此反常? “怎么啦?”朝凤皱皱眉,问道“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奴婢听说啊。”清露压低了嗓子,凑到朝凤耳边轻轻道“虽然熙妃娘娘还是有很多的赏赐,但是陛下已经好久没有看过熙妃娘娘了,甚至是连四皇子墨翟都很少看望了。殿下若是现在去看熙妃娘娘,怕是更会叫熙妃娘娘心烦。” “难得你有这份心啊,看来你的脑袋终于比摆设要强一些了。”朝凤笑了笑,继续走“不过,你却猜错了一件事。在这后.宫里,若是真的会有人为宠幸而心烦,那这个人一定不会是熙妃。” “哦,是。”虽然清露点点头,但是心里却是不大相信朝凤的。 “皇兄?”朝凤皱皱眉,看着那个蹲在花圃变上的声音,叫道。 “大殿下?”清露赶紧走到夙离的身边“大殿下的脸色怎么这般的白?您要干什么?您怀里抱的是什么?” “咳咳......没什么咳咳.......咳咳。”虽然夙离一直摆手,但是喉间压抑不住的咳嗽,还是泄露了他的情况。 “大皇兄,你身边的下人们呢?你手上的东西能给我看一看吗?”朝凤皱皱眉,想都不用想就猜到是怎么会事。 夙离给人的感觉很微妙,一方面他是大皇子,一个叫人听了就不得不防的称呼。另外夙离温吞软弱的性格,就更叫他在这个深宫中显得格格不入。 夙离既无兄弟姐妹,母妃也不够得宠。很多时候,宫里的人甚至都会忘记还有这么一位大殿下。渐渐的,就连下人都对他不上心了。 “他们还有事情要忙,我也咳咳......就是去替母妃取一取药,母妃前两天不知怎么的,突然就病了。” 尽管夙离努力压抑着自己想要咳嗽的欲望,但是还是会有几声咳嗽穿过喉间,泄露出来。夙离用拳头掩着嘴唇,似乎非常的窘迫。 “哼,有事情要忙。要我说啊,就把他们抓到慎刑司去,好好的松一松骨头看他们还忙不忙。”清露撇撇嘴,明显对于夙离宫里宫人偷懒的借口有一些不屑。 “闭嘴,清露。”朝凤皱皱眉,帮齐贵人拿药?的确,夙离手上的确只有一份药,但是夙离自己也咳嗽的很严重啊。 朝凤咬咬嘴唇,在太医院混的都是些老狐狸,他们见过了太多的阴谋,也用药营造了太多的阴谋。按理来说,太医院应该不会只给夙离一份药才是,毕竟不论如何夙离都是皇子,都是他们无法招惹的存在。 朝凤接过夙离手上的药,拿给清露看了看。清露先是望了望,然后就紧紧的皱起了眉“这药不对。” 第八十八章 情.爱 淡淡的草药味飘荡着,可却叫人闻起来分外的沉重。 “怎么了?”朝凤皱皱眉,看着清露。 “殿下您看这个。”清露一边说着,一边拿起药中给朝凤看“殿下,这个要叫‘未己’而这味药则叫‘末已’,这两种要虽然形态相近,但是药性完全相反。若是混在一起吃,怕是会引起心悸,眩晕,梦魇等......若是长期服用,只怕对身体更加不好。” 朝凤接过草药,果然两种药都差不多,不过‘未己’比‘末已’的叶子要大一些,根要细长一下。朝凤又拿起来仔细的看了看,发现‘未己’的根像是被修剪过的。 朝凤皱皱眉,眼神暗了暗“这药怎么只有一份?是太医院过来问诊了吗?” “不,咳咳.....我向来不爱吃药,在加上不过是咳嗽,便没有管了。因为母妃的症状和我一模一样,但是母妃却不愿意麻烦太医,便由我去叫太医问诊,然后开药回来给母妃。这......母妃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夙离惨白着一张脸,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自己就只有母妃了,若是母妃不在了,自己还有什么活头? “大皇兄你先不要急,这两味药如此相像,怕是太医院给弄错了。清露,你跟皇兄去看一看。”朝凤冲清露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到夙离身边去“清露是的贴身丫鬟,又懂一些医术。而且身为女子,便是给齐贵人把脉也没有什么的。怎么?大皇兄信不过我?” 朝凤看着夙离犹豫的样子,调侃般的问道。朝凤的话是无心,但是大皇子的反应却极大。 “没有,没有。”夙离连连摆手,然后轻轻的说道“我知道没什么人喜欢我,甚至很多人都讨厌我。我也知道,宫人们不过是借口。可是我不愿意和他们去争,也不想去抢些什么。我只想好好的过我的日子。平平淡淡就好,可是为什么......” 夙离的声音很轻,但是情绪却很激动,激动的连眼眶都开始泛红了,仿佛只要再多一点点刺激,他就会马上哭出来。 朝凤皱皱眉,自己厌恶懦弱的人,与其是懦弱的男人。对于夙离,自己的感情大概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朝凤觉得夙离就是过去的自己,太天真了,天真的近乎的愚蠢。呵,你不争?你以为你不争别人就回放过你?真是可笑。 朝凤张张嘴,本来想叫清露回来的,但是朝凤又想到了齐贵人。那个很木讷,但是却很是良善的女人。 在宫里这么多人中,朝凤觉得和自己母妃最像的就是这位齐贵人了。一样的有着些许的天真,一样的对未来抱有美好的期望,一样的......爱着自己的孩子。 朝凤苦笑了一下,或许齐贵人要比自己的母妃聪明吧,毕竟齐贵人已经不等了,可是自己的母妃却是一直等到死。甚至是死了还要被埋葬在冷宫里,继续等待。 “夙离。”这一次朝凤没有在叫大皇兄,而是直接叫了夙离的名字“你还有别的办法了吗?你还找的到比我更可信的人吗?清露,我们走吧。” 夙离瞪大了眼睛,愣愣的正在原地。夙离愣住的原因当然不是因为朝凤对他直呼其名的失礼行为,毕竟其他的皇子,公主们一般都是假装没有看见他的。夙离的无措是因为,夙离还真的想不到比朝凤更加值得信赖的了。 太医吗?药就是从那里拿来的,哪怕真的不是故意的,太医们也会随便敷衍自己,好拜托责任的。父王吗?夙离苦笑了一下,如果说父王对待战还有厌烦和恼怒之意的话,那对自己就是连看都懒得看了。 “等一等,还请皇妹不要责怪夙离刚刚的行为,夙离也是因为太过关心母妃了,若是凤儿还是不满,便请责罚夙离吧。” 夙离说着就要给朝凤跪下,朝凤原本就没有想要真的走,只不过是看不惯夙离唯唯诺诺的样子罢了,现在朝凤见夙离服软了,便也不在拿乔,命令清露过去。 “可是奴婢走了殿下要怎么办?”虽说医者父母心,清露也的确不想看见齐贵人因为自己没有医治而死亡,但是清露同样也不放心朝凤。 昨天闹到这么晚,就连自己早上精神都不好,何况是殿下。清露不放心的看了看朝凤,不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朝凤看着清露,然后点点头“无妨,熙妃的北辰殿已经不远了,而且本公主也并非手无缚鸡之力。你快去吧,毕竟还是人命重要。” “是,奴婢一定快去快回。”清露点点头,然后便和夙离一起走了。 朝凤按了按眉心,感到头有有一些发昏了。太医院绝对不可能弄错的,而且这药分明就是故意混进去了,怎么?终于都忍不住了吗?朝凤轻轻的扬了扬嘴角,好戏要开始了。 朝凤慢慢的走到北辰殿,一到殿门口,就看见了李嬷嬷。 李嬷嬷看见朝凤,就马上迎了上来“朝凤殿下?您怎么来了,老奴刚刚还想去请您呢。这些天,娘娘的心情都不假。老奴斗胆,还请殿下宽慰则个。” “恩,李嬷嬷你就放心吧,虽说我和熙妃娘娘差着辈分,可是实际上却很亲厚的似姐妹一般。”朝凤笑了笑,回答道。 其实朝凤的话里也不全是客套,自己真的和熙妃很像。都是过着锦衣玉食,却毫无快乐的日子。不过,朝凤的手指轻轻的摸了摸手腕,这个便是自己的光,只要有光,自己便是不怕的。 朝凤进入北辰殿的时候,熙妃正在教墨翟写字。“朝凤给熙妃娘娘请安。” “朝凤姐姐。”墨翟看到朝凤就抛开手里的毛笔,伸出胖乎乎的小手,要抱抱。 “呦,什么风把我们的朝凤殿下吹来了?”熙妃笑了笑,继续道“本宫好不容易哄着墨翟乖乖习字,你一来啊,他又分心了。” “呀,墨翟啊,你的母妃不喜欢姐姐,姐姐不能和你玩了啊。”朝凤转过身,佯装要走。 “不嘛,不嘛。墨翟最喜欢朝凤姐姐,墨翟要朝凤姐姐抱抱。”墨翟看见朝凤的动作,以为朝凤真的要走。便闹着不依道。 朝凤就靠在门边,也不说话,也不动,就这么笑着等着看着熙妃投降。墨翟看朝凤不动了,以为是朝凤舍不得自己,便晃着小小的,圆滚滚的,还带着奶香的身子往朝凤怀里扑。 “姐姐,不管姐姐去哪里,墨翟都要和姐姐在一起。”墨翟想要抱住朝凤,却因为年纪小,个子矮,只能勉强抱住朝凤大腿。 看着墨翟娇憨的样子,熙妃终于忍不住笑了“哈哈,傻孩子,过不久你朝凤姐姐可是要嫁人的啊。到时候,你也跟去?哈哈哈。” “娘娘,若是你在笑话我,看我以后还理你不理?”朝凤跺跺脚,被过身子去。 “呵呵。”熙妃又笑了笑“我们的朝凤殿下居然还有害羞的时候。” “娘娘终于笑了?娘娘还是笑起来好看啊,听说若是常皱眉,便会老的很快的。”朝凤挑挑眉,笑着看着熙妃。 “你莫要说我,你还不是经常皱眉?”熙妃看了看朝凤,也学着挑挑眉。 “我?我可是尚未出阁的少女,自然无法。开始娘娘却是人妻了,要估计夫君的宠爱啊。”朝凤歪歪头,一副看你如何反驳的样子。 “夫君的宠爱?宠是宠,可这爱我怕是得不到了。而且我的夫君太忙了,等待他宠爱的人也太多了。我又是一个没什么耐心的人,不等了。”熙妃笑了笑,表情有一些悲凉。 朝凤放下墨翟,示意墨翟先出去。墨翟虽然舍不得朝凤,可是也不是不懂事的孩子,便乖乖的的拉住李嬷嬷。 看着墨翟回去了,朝凤便走到熙妃身边,看着熙妃道“既然娘娘不是为父王的宠爱担忧,那便是为了那天边的人了。” 朝凤抬抬手,指了指西北的方向。看着熙妃的沉默,朝凤又说道“既然娘娘还有一个可以担忧的人,那便是幸运的。起码还有一个盼头不是吗?” “盼头,可是什么时候真的有一个头呢?我希望战争快一点结束,可是我又担心战争真的会结束。”熙妃走到床边,扬起头看着天空。 朝凤轻轻的叹息了一声,跟着熙妃来到“娘娘的担心有用吗?难道娘娘担心便不会发生了吗?” “凤儿有爱的人吗?若是有一天凤儿找到了那一个,你爱他甚至超过爱自己的人的时候,凤儿你便懂了。” 熙妃并没有动,还是直勾勾的望着天边。爹爹,哥哥,娘亲......甄家是百姓眼中的军神,是皇帝喉中的鱼骨,是保卫大夏的力量。可也是自己的家人啊,只有自己知道,原来军神也会受伤,原来军神也会怕痛,原来军神也不过是一个个平凡人。 “告诉娘娘一个秘密吧,其实朝凤看过军神普通人的一面,那是一个哥哥,一个希望自己妹妹快乐的哥哥。一个为了妹妹,不惜下跪的哥哥。” 熙妃的眼睛随着朝凤的话而瞪大,哥哥!哥哥为了自己......熙妃看向朝凤,既然哥哥放心把自己交给她,那么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尝试把甄家的希望交给她呢? 第八十九章 虎符 89 熙妃半靠在窗边,脸上表情变换不定,仿佛在思考什么极为重大的决策。 “你们的下去吧,本宫有一些女儿家的私房话要和凤儿说,你们若是还站在这里,我们的朝凤殿下怕是要害羞的跑了,哈哈哈。”熙妃大笑着搂住朝凤,仿佛真的只是在调笑一般。 宫人们看见熙妃的反应,便也不疑有他,再加上朝凤也的确到了适婚的年纪了,宫人便更加肯定熙妃要说的肯定是嫁娶之事。 在场服侍熙妃的大多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小丫鬟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心有灵犀的相视一笑齐声应到“是。”然后便掩着嘴,笑着出去了。 朝凤挑挑眉,不太明白熙妃的意思。刚刚自己不过是希望熙妃能够宽心,可是看熙妃的样子,倒像是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要和自己说一般。 等到宫人们都出去了,朝凤便看着熙妃笑道“娘娘有什么事情便直说吧,何苦要作弄朝凤?而且娘娘也莫要高估朝凤,朝凤不过一介女流,在重要的担子,朝凤怕是挑不起。” 朝凤看熙妃的神色,便知道事情一定不小。再加上熙妃是听见自己讨论甄瑾才变脸色的,那么这件事一定和甄家有关系。 朝凤不想骗熙妃,也不想敷衍了事。甄家的确是好人,不过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自己不过是一个公主,但是和甄家为敌的却是皇帝。天子,天子,既然天都不让你活了,自己还有本事逆天不成? “呵呵,我知道的。凤儿,我一开始就知道甄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甄家辉煌了这些年了,气数也早就尽的差不多了。” 熙妃的声音听上去很冷静,甚至连一丝颤抖都没有。熙妃的脸上还挂着笑,那笑容很柔美,就像说的不是自己家的事情,而是别人家一般。 朝凤皱皱眉,想要宽慰熙妃,却不知道改如何开口。熙妃说的都是事实,可是就因为是事实才叫人觉得无奈。朝凤张张嘴,然后又默默地闭上,静静地看着熙妃,等待着熙妃接下来的话。 “甄家男儿一生都是献给战场,献给大夏,献给大夏百姓的。甄家的男儿的一生不是战死沙场,便是在战死沙场的路上。呵呵,听起来很崇高吧,世人都说‘生子当入甄家郎’可是甄家却是怕生儿郎的。” 熙妃笑了笑,表情有几分凄楚“在我记忆中,不管是爹爹还是哥哥,都极少有在家的时候。不是在军营训练,便是战场抗敌。每一次见到爹爹和哥哥,都像是最后一次。每一次送行,家里都要哭好多天。” 熙妃紧紧的闭上眼睛,然后用手遮住。朝凤静静地正在熙妃身后,默默地看着。 朝凤知道,现在不论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比死亡更可怕的就是等待死亡,甄家要败了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心照不宣。甄家没有错,若真的是有错,那只怪甄家太忠心于战场。忠心于自己了。 是的,甄家忠心的对象不是皇帝。甄家就像一把沾满了鲜血的剑,杀气腾腾的,谁也招架不住。甄家的剑是没有主人的,他们是为了战场而生的,也是为了战场而死的。 这样的剑太可怕了,因为剑是无心的,若是有一天这把剑反过来指向大夏了,那恐怕真的无人能敌。 熙妃站在那里站了好一会,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熙妃强打出一个笑容,看着朝凤说道“凤儿,你过来我有一个东西要交给你。” 朝凤虽然有一些狐疑,但是看熙妃面色凝重,便知道事情不轻。朝凤想了想,却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过去,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怎么?我们的朝凤殿下也有怕的时候?”熙妃笑了笑,静静地看着朝凤“凤儿在怕什么呢?我都不怕,凤儿又有什么好怕的?” “激将法可没有用啊,娘娘还是换一招吧。”朝凤抱着手臂,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熙妃,仿佛在等待熙妃还有什么新的招数。 熙妃轻轻的笑了笑,然后看着朝凤说道“呵呵,我自知是没有本事的,现在的一切不过是依靠娘家。不过我看人却是清楚的,比如我就相信殿下,相信殿下会帮助甄家的。” “娘娘何出此言?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娘娘又何来的相信?”朝凤抬了抬眼睛,看向熙妃。 “不知道啊,想相信就相信了啊,毕竟人的一生能自己做主的事情太少了啊,所以不论如何我都想赌这一次。而且......”熙妃顿了顿,认真的看着朝凤的眼睛“而且殿下会帮助我的不是吗?若是殿下想要走,那便不会留下,不是吗?” 朝凤笑了笑,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熙妃看着朝凤的反应,便知道朝凤是答应了。熙妃在心里长长的舒了口气,连脸上的表情都轻快了不少。 熙妃走到自己的床边,小心翼翼的在床沿上摸了摸又敲了敲。朝凤看着熙妃的动作,静静地正在一旁,默不作声。 朝凤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在这宫里,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就是连自己心里都压了一堆的秘密。 熙妃打开床沿的暗格,然后取出一个匣子。那匣子?詹淮螅?皇直憧梢晕兆d窍蛔由厦娌19挥惺裁锤丛拥幕ㄎ疲?皇羌蚣虻ササ氖窖?i厦嬷凰ㄗ乓话阉浅?锶粗?勒舛?骶?圆患虻ァ?p>熙妃轻轻的摸了摸匣子的表面,眼睛紧紧的盯着这个匣子,仿佛手里拿的是什么不得了的宝贝。 朝凤走到熙妃的身边,也不催促,就这么静静地等着。熙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笑着取下了头上的发簪,把发簪上的纹案和锁上面的重合起来,然后朝凤便听见了轻轻的咔哒声。 熙妃拿着匣子,有轻轻的拨弄了几下。朝凤现在才发现,原来这个看起来朴实无华的匣子居然隐藏着怎么多的机关,看来里面放的一定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第九十章 保护 虽然熙妃的动作很快,但是还是过了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匣子才被打开。熙妃看着匣子里的东西轻轻的叹息了一声,然后把匣子递给朝凤。 “这.......”纵使朝凤身在皇室,见惯了大风大浪,可是看见匣子里的东西还是大吃一惊。 匣子里放的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珠宝,而是一个看起来很质朴的虎型印章。那虎型印章小巧玲珑,不过半个手掌大小。 这个虎型印章呈卧虎状,造型夸张:虎巨目大耳,张口露齿,四腿曲卧,长尾上卷,通身纹饰为凸雕和阴刻,背面还有扣槽。虎背上刻着“甲兵之符,右在皇帝,左在军神”的金铭文。 “虎符?这东西怎么在娘娘这里?”朝凤皱皱眉,看着熙妃。 虎符是大夏金属制的虎形调兵凭证,传说是西周姜子牙所发明,由中央政府发给掌兵大将,其背面刻有铭文,分为两半,右半存于朝廷,左半发给统兵将帅或地方长官,调兵时需要两半合对铭文才能生效。虎符专事专用,每支军队都有相对应的虎符。 朝凤手里的虎符只有半块,既然铭文上面写着“左在军神”,那么就说明这是甄家专用的兵符的。可是叫朝凤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东西,没有跟随甄瑾在战场上,反而叫自己握在手里。 虎符在战争中的作用极大,也发生了很多与其相关的故事。 《史记》中记载,战国时期的公元前257年,秦国发兵围困赵国国都邯郸,赵平原君因夫人为魏信陵君之姊,乃求援于魏王及信陵君,魏王使老将晋鄙率10万军队救援赵国,但后来又畏惧秦国的强大,又命令驻军观望。魏国公子信陵君无忌为了驰援邯郸,遂与魏王夫人如姬密谋,使如姬在魏王卧室内窃得虎符,并以此虎符夺取了晋鄙的军队,大破秦兵,救了赵国。 朝凤的眼神暗了暗,拥有虎符,便拥有了调兵遣将的权利。可以说在战场上面,虎符的作用甚至是比皇帝的圣旨还要有用的。 熙妃看着朝凤笑了笑,然后轻轻的点点头“殿下果然好眼里,这正是甄家世代相传的虎符。” 朝凤皱皱眉,还是心存疑惑“朝凤听说这虎符能分成左右两半,用兵时,左一半交给带兵的将帅,右一半由国君保存。要调动军队时,国君将右一半交给差遣的将领拿去和带兵将帅手中的左一半扣合,互相符合完整表示命令验证可信,方有权调动军队。是这样的吗?” “是,的确如此。看来殿下虽然身为女子,但是对军事的了解却是不少啊。”熙妃笑了笑,表情很轻松。仿佛朝凤手里的不是什么可以调动军队的虎符,而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玩意。 “那朝凤请问娘娘,甄将军现在在西北征战,若是没有着虎符,他要如何调兵遣将?” 这虎符造型细腻,绝对不是仿品。可是若这是真品,那么甄瑾用的是什么?他又如何发号施令?怎么重要的东西熙妃又如何会交给自己? 微风轻轻地拂过窗边的帷幔,烟青色的薄纱在风中轻轻地舒展开,似要马上飘散天际。 朝凤皱着眉,心里虽然已经有了一些隐隐约约的猜测,可是却还是不敢相信。 熙妃看着朝凤的表情笑了笑,然后轻轻地开口道“呵呵,虎符?战场上是不需要两块虎符的,甄家,军神,这就是最好的虎符。” 朝凤听了熙妃的话,心里咯噔了一下。果然是这样吗?甄家在军中已经强大到不需要虎符这个物质凭证了吗? 朝凤眼睛里的流光轻轻地转了转,甄家既然能有军神的名号,那权力自然是极大的,可是就连自己都想不到,甄家在军中的威望居然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要知道虽然皇帝一直倚靠这些大大小小的将领为自己为了征战,可是却从来没有信任过他们。 朝凤低下头去,父王是一个擅于猜忌之人,莫说是手下这些好几年都不一定看得见的士兵了,就连一母同胞,甚至整天承欢与他膝下的儿女他也不见得相信。 边塞的将领都是五年一换的,而靠近枢纽,要塞部位的将领更是几乎三年就要换血一次。虽然表面上朝廷是打出慰劳将领的旗号,可实际上却是担心地方将领集权,影响自己的统治。 频繁的更替将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专权,可也留下了不小的隐患,有时候甚至会出现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所有人都认识的凭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虎符就是这样的凭据。可是现在甄家却可以以人这个不固定的载体来代表虎符,也怪不得皇帝要如此提防甄家。 朝凤心里虽知道了熙妃拥有虎符的原因,却还是没有猜透熙妃的用意。 朝凤在心里暗自思付到,既然连虎符这样重要的东西熙妃都给自己看了,那么熙妃想要做的事情一定更加的棘手,还是不要贸然答应的好。 朝凤收敛起心底的盘算,只?做不知,笑着看着熙妃说道‘军神就是虎符吗?娘娘家世代骁勇善战,为国捐躯,自然是该有这样是殊荣的。‘ “殿下,明人不说暗话,既然我连这样的东西都敢交予殿下看,殿下又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呢?”熙妃笑了笑,歪着头看着朝凤,好像自己给朝凤看的并不是什么能够号令三军的虎符,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摆件。 朝凤扬了扬嘴角,却没有做声,这是静静的看着熙妃,脸上还是挂着笑,仿佛完全听不懂熙妃话里的意思。 熙妃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又笑了笑“殿下果然谨慎,不过殿下也够大胆的。若是其他人看见这玩意,怕不是吓的夺路而逃,便是大喊大叫了。也难为殿下还能笑的出来。难怪家父会说殿下若为男儿,定能称霸天下了。” “呵呵,可惜朝凤不过是一个女儿家,有些事朝凤是做不得的,有些事朝凤是做不到的。”朝凤看着熙妃,轻轻地说道。 朝凤知道,甄家的事情太复杂了,绝对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什么的。皇权与军权之间的矛盾已有数百年,又哪里是自己能够改变的呢? 第九十一章 秘密 北辰殿甚少熏香,空气中也仅仅有几丝墨香。 朝凤撇了一眼熙妃,在皇权与军权的斗争,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意志而改变什么,这样浅显的道理熙妃不会不明白,今日之事恐怕也是熙妃病急乱投医之举。朝凤稳了稳心神,以在心中暗自决定,绝口不提虎符之事。 朝凤站直身子,刚刚想要想熙妃告辞之时,熙妃突然开口。 ‘殿下真的以为我急糊涂了吗?就算是再糊涂,我也不敢提什么无礼的要求来惹的殿下心烦啊。我自进宫以来便知道皇宫不比家中,我也从来没有犯下什么过错。再说了,若我真的是什么不明事理的人,怕殿下也不会贵脚踏贱地,来这里听我抱怨。‘ 熙妃说道这里顿了顿,轻轻地扫了一眼朝凤,看见朝凤没有要走的意思,便轻轻地在心里舒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道‘我们的年纪相差的病不很大,说起话来也算知心。如今,我还有一事相求,请求殿下能提我保管虎符。‘ 熙妃说着,就跪了下来。熙妃的腰很细,却很直,完全没有其他嫔妃颔首低眉的温顺,反而有一种刻在骨头里面的傲气,这使得她哪怕跪在地下,哪怕是在恳求别人,却也丝毫不显得低微。 ‘为什么这么做?‘朝凤心里虽知道这是一件麻烦事,却还是忍不住提出疑问。 这虎符应该是甄谨留给熙妃的保命符,这么要紧的东西不见了,甄家的老狐狸不可能不知道,只怕这件事老甄将军也是默认的了。可是熙妃现在却要把这样重要的东西交给自己这个外人,这倒是叫朝凤实在想不通。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若是甄家真的出事了,我虽能用虎符自保一时,焉能保住一世?又何况这用威胁换来的自保,哪里又能保的下什么。心若死了,留下这臭皮囊苟活于世又有什么意思?‘熙妃的声音很平静,但说出的话实在有一些苍凉。 朝凤张张嘴,想要说些宽慰的话,却又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只得轻轻地扶起熙妃,希望自己的手能够传递些许的温暖。 ‘不知道娘娘为何要将此物交予朝凤?若是甄家有什么意外,军中必然大乱。到时候能号令三军的便只能倚靠这虎符了,若是找不到虎符,娘娘自然脱不了干系,到时候只怕更加麻烦。‘ 朝凤看了看虎符,虎符制作的很精细,因为年代久远,虎符身上被岁月磨砺出一丝苍凉,就像是在预言着战士们的宿命般。 熙妃轻轻地摸了摸虎符,细白纤长的手指慢慢的划过老虎的脊背。‘墨翟还小,又是皇子,其他的暂且不说,留下性命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宫里什么都冷冰冰的,叫人活着也没个趣味,我又不是能吃苦的人。呵呵……只是哥哥的事情还要请殿下留个心,他是个死心眼的人,只求殿下能叫他少吃一点点苦。‘ 熙妃说完,便静静的看向朝凤的眼睛。熙妃的眼睛有一些狭长,眼角微微地上挑,看起来很是柔媚。可是现在熙妃的眼睛里所透露出来的却是一种刚强,一种孤注一掷的强硬。 这也是一个骄傲的人啊,朝凤在心里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心比天高者,多命比纸薄。 ‘何必呢?世人皆醉我独醒,何尝的寂寞,依我看,到不如世人皆醉,我亦装睡来的好。‘朝凤轻轻地摇摇头,若是甄家肯舍掉这份骄傲,怕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吧。 ‘呵呵,都说人生苦短,可是我却觉得这人生实在太过漫长了。怎么漫长的时光本就难熬,我又何苦再苦了自己,做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熙妃笑了笑,表情有一些调皮。 朝凤接过虎符,小心翼翼的收到怀中。虎符看起来不大,但拿在手中却是实在有一些沉重。 看着朝凤的动作,熙妃终于绽放出了一个笑容。朝凤看着熙妃的表情,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那一天甄谨拜托自己照顾熙妃的事情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人可以为了另一个人牺牲自己呢?这就是亲情吗?朝凤皱着眉,似有一些不明白。母妃已经不在了,自己剩下的,能称得上是亲人的人,自己却无法相信,恐怕就连对待战,自己都不敢保证将来一定会为了他牺牲什么。 ‘娘娘将来若是后悔了,便来清凉殿找朝凤吧。到时候,朝凤一定原物奉还。‘朝凤看着熙妃,表情格外的认真。 ‘难道你还以为我是一时的冲动?‘熙妃笑了笑,看着朝凤,表情有一些无奈,又有一些玩味‘看来凤儿还没有找到那个重要的人呢。,不过凤儿还小,也不急。‘ ‘重要的人?就像小甄将军之于娘娘吗?‘朝凤皱皱眉,这样的亲情就是待战哥哥也不曾给自己,难道自己不会有重要的人了吗?朝凤又思索了一番,却又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傻丫头,每一个人心里重要的人都是不一样的。他可能是亲人,可能是爱人,甚至可能只是有一面之交的人。‘熙妃笑了笑,似乎知道朝凤不会完全明白,便也不再深说。 重要的人?辩机的脸闪了一下,却又很快消失了。自己真的是无心之人吗?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自嘲般的扬了扬嘴角。 ‘有的事情殿下还是不要懂的好,无心无伤。情之一字,或许只有不懂才不会痛吧。这情多了,便变成了债,债多了,终成了劫。亲情也好,爱情也罢,无不都是这般的。‘熙妃轻轻地摸了摸朝凤的发丝,似乎猜到在朝凤想什么。 ‘呵呵,如此悲春伤秋,可真不像是凤儿所认识的熙妃娘娘啊。‘朝凤笑了笑,做出惊讶害怕的样子,就像看到了什么妖怪似的。 ‘好你个小妮子,竟敢开起我的玩笑来了,看我不要抓住你。‘熙妃说着,笑着向朝凤扑过去。 ‘哈哈,这么快就把本性露出来了吧。‘朝凤一边笑着,一边躲避起来。 为了别人牺牲自己吗?绝对不要!朝凤的眼神暗了暗,自己一定要和自己想要保护的人一起活下去,若是有谁敢阻挠,呵呵……那自己便先送他下地狱。 第九十二章 怪药 又和熙妃笑闹了一番后,朝凤便从北辰殿走出。 “殿下,殿下,奴婢在这儿。”清露看见朝凤,赶紧上前行礼道“奴婢看北辰殿大门紧闭,连守门的丫鬟都没有,便不敢贸然打扰殿下和娘娘,只在门口候着。” “恩,你做的很好。”朝凤点点头,心里却有一些不安。熙妃虽是用说私房话的借口支开了宫人,可是若有好事者在外面偷听,岂不麻烦?再说了,就连清露都看出来殿中有人在议事,若是那有心之人,岂不是更加。 “殿下在想什么?娘娘又和殿下说了什么?怎么奴婢像北辰殿其他伺候宫人打听殿下情况时,她们只是笑却不说话?”清露看看朝凤,有一些奇怪的问道。 “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不过是谈了谈嫁娶之事。”朝凤顺着熙妃之前支开宫人的借口,继续说道。 朝凤的口气很随意,仿佛是在说什么无关紧要的事情。但是清露却激动的都红了脸,不断的偷偷的扫者朝凤。 “你想说什么便说吧。”朝凤皱皱眉,虎符就藏在自己的怀中,狼奴的事情也还没有个进展,还有......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口,还有那个像莲花一样美好的,却又不该的人。 清露看着朝凤的动作,只当朝凤是因为刚刚和熙妃的谈话而动了少女情怀,便也不假有他,调笑道“看来我们殿下也终于要变成大姑娘了,只求殿下到时候还念一念奴婢,不要有了哈哈哈.......” 清露的话才刚刚说到一半,自己就先笑起来。朝凤看着清露的样子,心里虽有一些恼,却又不好发作,只好在心里暗暗记下,回去后定要罚她一个人清理清凉殿。 “好殿下,您别这么看着奴婢,奴婢不也是为您高兴吗?”清露吐了吐舌头,然后伸手扶住朝凤。 朝凤感觉清露拉了拉自己的袖子,便知道清露是有事要和自己说,却又害怕隔墙有耳。 朝凤伸手轻轻地撑了撑额头,做出一副身体不适的样子“清露,本公主的身体有一些不适,你便先扶我到那边坐坐吧。” 清露先是一愣,然后微微地迟疑了一下,看了看朝凤,却看见朝凤眼里一片清明。 朝凤指定的地方是离北辰殿不远的一处小亭,小亭四处并无遮挡之物,视野开阔,实在不是一个议事的好地方。可是居然朝凤坚持,清露也不敢有什么意见,只得顺从。 “清露,你过来帮本公主按按。”朝凤闭起眼睛,轻轻地靠在清露身上。 朝凤的身体一向不佳,又常年为梦魇之症所困,脸色本就要苍白些,再加上昨晚朝凤并未休息,今日又要想虎符的事情,看起来自然更加的不好。若不是清露极了解朝凤,又通晓医理,只怕也会以为朝凤是真的病了。 “说吧。”朝凤的声音极轻,轻的宛若呢喃。 “啊?”清露先是愣了愣,然后便反应过来朝凤是在叫自己。“这.......” 清露又四下张望了一番,却见此地把来来往往的皆看的一清二楚。 “你以为你防的了别人,却想不到隔墙有耳,况且你越是防着,到叫人越是怀疑,到不如不躲藏了,干干净净,来的自在。”朝凤仿佛知道清露为什么而迟疑,轻轻地扫了清露一眼,然后说到。 “是。”清露点点头,看见小亭周围虽无遮蔽,却也能看别人看的清清楚楚。光天化日,再加上朝凤的性情乖张,自然没有人什么人敢接近,倒要比之前在北辰殿的密谈还要叫人放心。 果然大隐隐于市,清露在心里暗暗的想了想,并更加坚定的相信起朝凤的决定。“奴婢随大殿下回去后便给齐贵人请了脉,齐贵人的脉象极复杂,似是用了多味药,且时日较久。奴婢又仔细看了看殿中其他,发现有许多相克之物,却没有下人指出,怕是有人故意而为之。” 清露说着,又把声音压了压“奴婢见齐贵人宫中丫鬟,婆子都懒散着,本想出言训斥,却被齐贵人拦住。齐贵人好性儿,不愿计较,可是手里的下人却像拿住了齐贵人不会计较似得,越发的张狂起来。” “就这些吗?”朝凤打断清露的抱怨,然后看着清露挑挑眉“若是只有这点小事,你也不会拉扯本公主了。” 清露偷偷的吐了吐舌头,然后无奈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殿下。” 清露摆正面色,靠近朝凤耳边,若是在别处,自会有好事者猜想这主仆是不是在商量什么秘事。可现在大大方方的露出来了,倒叫人懒的多心,只当是一般的吩咐罢了。 “殿下,其实除了齐贵人,大殿下身上也被人下了药。那药用的极浅,又无什么症状,故奴婢一时也没有看出来。”清露努力的使自己的声音放松些,可即使清露已经在心里不停的提醒自己了,可她还是忍不住咬了咬嘴唇。 夙离身上的药实在特别,竟然像融在骨子里一般,看来这药是很久之前便下了的。要说这药的药性就更加奇怪了,清露一直都觉得这人和药是一样的,再难缠古怪的人,你相处久了自然会了解一二。再好,再奇特的药,用的久了自然也是藏不住的,可是夙离身上被人下了药的事情,自己竟然今天才看出,这实在有一些不应该。 夙离身上虽有药味,却极淡,而且多是强身健体的药。再看今天夙离喝药时痛苦的样子,若是长服药,定早已习惯药味,所以清露便判断夙离并没有经常身体不适。 “今日若不是大殿下因为担心齐贵人而乱了心神,奴婢怕是发现不了问题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夙离的造化,一向温吞软弱的性子居然成了他的保命符。若是夙离稍微心浮气躁一点,只怕小命难保。 “乱了心神?那大皇兄若是心乱了会怎么样?”朝凤并未睁眼,也没有对夙离被下药的事情感到一丝丝的惊讶。 弱肉强食,没有什么人是永远不变的,也没有谁会永远安全。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不是吗。 第九十三章 等戏 很多的事情早就埋下过伏笔,当时的偶然,却成了日后的必然。 “大殿下若出现强烈的情绪变化,便会脸色发白,呼吸急促,虽看起来像是隐疾复发,可是实际上却是因为药的缘故,但奴婢无能,还未能查出药出自何方,又是如何下到大皇子身上的。”说到这里,清露偷偷的看了看朝凤,见朝凤只是皱眉,脸色却没有太大变化,清露才安心了些。 “无妨,既然你已经知道症状了,那么便对症下药,若是太过急躁反而打草惊蛇。好了,扶本公主回去吧。”朝凤伸出手,示意清露扶住自己。 清露本还想再多问些什么,却见朝凤表情凝重,便只好吞下口中的疑问,伴在朝凤身边。 朝凤站起身来,细看了看小亭周围景致,阳光洒在湖面上泛起金色的微波,可是朝凤却没什么欣赏的雅兴。 树欲静而风不止,看来还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朝凤抚了抚飞扬的发丝,夙离又有什么过错呢?他最大的过错不过是生在帝王家罢了,最无情是帝王家,哪怕你再多情,却也不得不学会无情。 无心无伤?朝凤扬了扬嘴角,可是心又哪里是自己控制的住呢?朝凤微微地抬了抬手,把手掌按在心口上。重要的人啊......这里现在已经不再空荡荡的了,已经有了重要的人了。 朝凤像是想到了什么,微微地勾了勾嘴角。是啊,现在的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阳光真的很暖,月光也很美,可是这一切都比不上自己心里藏着的东西,那是自己要保护的人啊。 听说仙女都是极美的,可是此时清露却觉得朝凤比天上的仙子还要动人。那便是来自心底的笑吧,原来殿下笑起来是这般好看的,就像天边的虹彩一般的动人。 美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虎符就在朝凤的怀中,如此的轻巧,却又是如此的沉重。沉重的朝凤连提起嘴角的力气都没有了。 不会再失去了,不要再失去了。母妃,这一次巧儿再也不会松开手了,再也不想错过了。 朝凤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温柔,剩下的只有一种孤注一掷的决然。 回清凉殿的一路上都很安静,清露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清露一直都觉得朝凤太过心狠手辣,但是现在看来却并不是如此。清露偷偷的看了看朝凤,有一些无奈的摇摇头,虽说只有强者才配生活,可是高处不胜寒,那些被后人口口相传的强者,心里怕是也有别人都不知道的苦痛吧。 “殿下。”狼奴小四恭恭敬敬冲朝凤行了个礼,狼奴的脸上还是有些许的苍白,不过眼神已经不再是昨晚的空洞了。 “怎么?身体恢复了?那便过来伺候吧。也亏你是个好命的,要不然可要错过之后的好戏了。”朝凤笑着看了看狼奴,却没有直说到底有什么事。 朝凤看了看天边,现在天色还早,但是好戏过一会就要开始了吧。 天色的变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过程,朝阳初升的稚嫩,日耀中天的骄傲,夕阳西下的无奈,最后一切又回到黑暗中。 朝凤趴在窗棂边,静静的看着天空一点点被黑暗吞噬,或许这才是天空原本的颜色呢,所谓的朝阳,明月,不过是为了给这漆黑的夜做陪衬罢了。朝凤像想到了什么,痴痴地的笑了起来。 “殿下,您若是乏了便先去歇息吧,若要是殿下还有什么要等的人,奴婢便帮殿下看着就是了。”清露小心翼翼的为朝凤的茶盏注上茶水,以前朝凤是不喝茶水的,可是近来却喜爱上了白毫,不过只要殿下喜欢,那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不必了,这戏是要功夫的,这演戏的人,也值得本公主为他等上一等。”朝凤笑了笑,却没有动,依然一动不动的看着窗外边,就好像那里有什么奇景一般。 清露见朝凤不听,只得无奈的耸耸肩,想要找一个人抱怨两声,却只看见狼奴像木头桩子似的杵在那里。 清露偷偷的在狼奴和朝凤间扫了扫,却见两人都好似没有看见自己一般,这倒叫清露觉得有一些无趣了。从北辰殿回来后朝凤便没有再出去过了,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等着所谓的好戏,看见朝凤这样,清露到也朝凤口中的好戏起了兴趣。 “回禀殿下,忻明世子求见。”小丫鬟低着头,在门口轻声的说道。 “忻明世子?这么晚了世子来做什么?”清露刚刚开口,便想到白天朝凤去找忻明的事情,又想到在北辰殿时朝凤说的男婚女嫁的话头。这样一想便觉得忻明来定是看中了朝凤。 清露越想便越觉得自己想的有理,忻明世子虽说叫人看着不放心,可是忻明世子的长相到还真的是一等一的好。若是殿下真的嫁给了忻明世子,那生下的孩子定是可爱无比的。 清露想着却又觉得不安起来,殿下虽说性格乖张了些,却未必真的坏。倒是这忻明世子,虽脸上笑嘻嘻的,可是却越看越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清露想要开口劝一劝朝凤,却又想,殿下是公主,是九天上的凤凰,自己不过是一个丫鬟罢了。 “怎么,你在想什么?”朝凤皱皱眉,看着清露。人越是经历的丰富,便越是成长,越是成熟,却也愈发的胆小,甚至有时候还不如个孩子。 清露咬咬嘴唇,仿佛下了什么巨大的决定一般,看着朝凤说道“殿下......虽说奴婢希望您可以做您想要做的事情,可是有的路却是不能走的,若是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银样腊枪头的人多去了,奴婢还是希望殿下可以再多想一想。” “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尽说些有的没的。”朝凤皱皱眉,还想再说些什么,却在看见清露脸上真真切切的焦急后,化为了解释“你放心吧,什么样的人本公主自是清楚的,再说了,你还不相信本公主吗?去请世子进来吧。” “是。”门口的小丫鬟应了声,然后便下去了。 “想要见殿下还真是不易啊。”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却又不叫人觉得失礼,这或许便是忻明身上的魔力吧。 第九十四章 办事 看见忻明,狼奴的第一反应便是用身子挡住朝凤。 这个人很危险,狼奴克制住喉咙中的马上就要发出的嘶叫,微眯起眼睛,紧紧地的盯着忻明。 "小四,退下。"朝凤皱皱眉,示意狼奴让开"不易世子不还是来了吗?" "呵呵。"忻明的眼睛在狼奴的身上顿了顿,然后轻轻地笑了笑,便移开了"殿下这说的是哪里的话?若是能见到殿下,就算难于上青天,忻明也是要来的。" "呵呵。"朝凤抬抬头,看着天边"这天上又有什么好稀奇的?你便是真的上去了又和本公主有什么干系?" "殿下真是好伶俐的嘴唇啊,殿下难到不关心忻明今天做了什么?"忻明笑了笑,摇了摇手里的折扇,看着朝凤,仿佛在等待什么。 "有什么好关心的?世子办事本公主总归还是放心的,要不然本公主也不会向世子开这个口。"朝凤到也不躲避,笑着回望向忻明“既然世子来都来了,肯定已经把事情办好了吧。” 其实朝凤之前也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毕竟事情实在棘手,而自己能够依仗的,不过是忻明心里想要战胜‘忻明‘的欲望。可是现在,看忻明轻佻的表现,朝凤便知道自己要的事情有结果了。 "既然殿下这么看重忻明,忻明自然也不敢有负殿下厚望,再说了,殿下要忻明办的事情也的确有趣的,就比如甄将军从西域得到那些‘东西‘吧。"忻明说着,又看了看狼奴。 狼奴的直觉十分敏锐,再加上一直注意着忻明,自然不会放过忻明的这一举动。 狼奴的眼睛警惕的微微眯起,脖颈间的青筋也开始爆出,喉咙中开始发出轻轻地呜呜声。 狼奴觉得很不舒服,就像是在战场被弓箭手瞄准了一般。狼奴的本能在提醒这他,这个人太危险了,若是留下早晚会是一个祸根。狼奴不喜欢这种被威胁的感觉,狼奴处理问题的方法很简单,也很直接,那就是在危险出现之前,把它消灭。 就在狼奴想要扑上去的时候,突然被人拉住了,朝凤拉住狼奴的力气并不大,却让狼奴的身子僵直在了原地。 是主人,狼奴压抑住自己心里的冲动,自从那一天狼奴像朝凤表示臣服后,保护朝凤便成为了狼奴新的本能,这种本能盖过了自保的本能。 "你且说着。"朝凤看了看忻明,然后又看了看狼奴,继续吩咐道"你且听着。" 狼奴点点头,却没有后退,依然是用身子半掩着朝凤,同时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忻明的动作。狼奴的肩膀依然紧紧地绷着,就像是时刻准备发起进攻一般。 忻明像是完全感觉不到狼奴的恶意一般,仍然是挂着云淡风轻的笑容,不紧不慢的说着"除了被殿下讨去的狼奴外,其余的狼奴都被带入了驭部,由专人看管了起来,但不是不饮不食,便是自相残杀,尽全无一点人性保留,忻明看时,狼奴以剩下不多了。" 忻明说的很慢,一边说还一边看着狼奴笑,却又并没有提出什么疑问,不过那个眼神着实叫人不舒服。 "呵呵,世子怎么看着朝凤的救命恩人作甚?莫不是世子身边伺候的人还不够多?想从朝凤这里讨了去,做粗使下人?"朝凤笑笑,不动声色的挡在狼奴身前。 "竟然是殿下的救命恩人,忻明岂敢觊觎?更不要说是拿去做什么粗使下人了,若是殿下真把他赏了忻明,只怕忻明是要把他供起来的。"忻明移开视线,笑着答道。 "供起来倒是不必,只要小四愿意跟了你去,本公主自然是没有一句多言的。"朝凤笑笑,却轻轻地扫了扫狼奴。 "我不愿离开殿下。"狼奴听了朝凤的话,竟然信以为真,曲卷起身子的伏倒在地上,眼睛有一些无助的看着朝凤。 狼奴刚刚的自称是‘我‘,而不是‘奴才‘,‘小人‘什么的,这在宫里是极不符合礼数的,狼奴自从学了规矩后也从未犯错下这样的过错,看来狼奴是真的急了。 朝凤原本不过是在说笑,现在看见狼奴这样的反应,倒是叫朝凤有一些不知所措了"笨奴才,你跪下作甚?像你这般蠢笨的奴才,怕是没有几个主子看的上的,还不下去?" 狼奴听了朝凤的话,并未起身,而是继续看着朝凤,似乎是在判断朝凤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哈哈,殿下不愧是妙人,就连手里的奴才都有意思的紧,真是叫忻明佩服啊。"忻明饶有兴致的盯着狼奴看了看,却又很快别开眼。 "这奴才笨的很,世子就莫要逗他了。朝凤今天可等世子等了一天了,世子总不会叫朝凤白等吧?"朝凤歪起头,看了看忻明,然后又用眼神示意清露把狼奴扶起来。 "这殿下事情忻明自然是不敢怠慢的,只是忻明愚钝,实在不懂殿下为何要忻明去集市考察粮价,又为何要叫忻明带一些粮食回来,莫非殿下在宫中还吃不饱?"忻明虽说是在问话,可是眼角的笑意却总叫人觉得有一些奇怪。 朝凤笑笑,轻轻地把玩起自己的发丝,在心里暗想道,这个忻明真是好 重的心机。现在各个皇子都在或明或暗的斗争,而皇帝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了。自己是皇后的养女,一举一动皆被人看做是皇后的意思,考察粮价虽是小事,但却可能被有心人记下,然后禀报父王,到时候只怕对待战哥哥不利。 朝凤想着,又看了一眼忻明,又在心中想到,他既然会来,就说明事情他还是办了,不过是不想让自己痛快的得到结果罢了。 想到在这里朝凤便觉得有一些可笑,忻明想要证明的,不过是他比真正的‘忻明‘来的强。朝凤也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只要服个软,便没事了。 可是......朝凤的手指轻轻地顿了一下,可是自己偏就是不愿服这个软,偏就是不想顺了他的意! 第九十五章 夜话 漆黑的夜里,繁星显得格外明亮,也格外的璀璨,可是繁星再美,却也只是月的陪衬,就像有的人,永远也只是替代品。 朝凤笑了笑,站直身子,做出恭敬的样子,说道"朝凤听书上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父王爱民如子,朝凤虽是女子,却不敢不心系百姓。莫非世子觉得朝凤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朝凤用的是国书典故,找的挡箭牌是当今皇帝,纵使他忻明的套设的再好,身边的人再有心,也找不到朝凤一点点的话茬。 "哎,殿下,想听您一句轻言细语怎就如此之难呢?"出乎意料的,忻明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声音中竟有着些许的无奈"不过若殿下不是这般,怕他也不会......" 忻明最后一句话说的声音极小,几乎是刚出口便被吹散在了风中。朝凤皱了皱眉,刚想发问,却见忻明早已神色如常。 "天色也不早了,忻明也不便再叨扰殿下了。殿下要的东西都在锦囊之中,还望殿下收好。"忻明一边说着,一边抛出一个锦囊。 朝凤伸手接住,然后笑了笑"该是朝凤麻烦了世子才是,慢走,不送。" "殿下真是好生的无情,接了东西,便不要忻明了。"忻明虽口气上恋恋不舍的,可是却并没有要留下的意思。 朝凤也没有接忻明的话头,径直就转身了。好在忻明也不在乎这个,看见朝凤的背影,忻明笑了笑,低下头,神色晦涩不明。 "呵呵,呵呵。"突然,从忻明的喉间发出了几声微不可闻的笑声,却不是之前的温文儒雅,而是一种嘶哑的,压抑的,甚至的悲凉的。 "哥哥啊,看,还是有人记得你的,命运还真是不公平啊,明明是一模一样的脸,而我却什么都没有。不过......我一定会好好地接管哥哥你的东西呢,呵呵。"轻轻地笑声弥漫开,给这极静平添了几分诡异。 "殿下,忻明世子今天怎么如此之怪。"清露嘟嘟嘴,不时的回头张望一番,似想看看忻明的踪迹。 "他那一天不怪?这个世上又有谁人不怪?"朝凤的声音没有一丝的波动,就连眼神都没有一丝改变"去,把小翠叫来。" "小翠?她......",对于小翠,清露实在是有太多的问题想问,可是清露却又不知道该怎么问,该问些什么。 "清露,有的事还是不要太刨根问底的好,知道的越是多,要背负的便越是重。甚至有时候,那份沉重是用命都托不起来的。"朝凤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可能是周围太静了,也可能是清露离得太近了,所以的听的格外的清楚。 "是,奴婢知道了。"清露咬咬嘴唇,心里却有一些不是滋味。 果然,下人就是下人吗,就连说话都要小心翼翼的。想到这里,清露有一些自嘲的笑了笑,看来还是自己太过无知了吗,自己早就不是什么小姐了,就算自己还是秦家小姐,恐怕在这宫里也还不如一个得宠的下人吧。 "你在想什么?"朝凤皱皱眉,看着清露的脸上的表情,问道。 "奴婢并没有再想什么,奴婢也不敢多去想些什么。"清露觉得很累,累到明明说完就后悔了,却懒得花费力气去改回来。 "你......"听了清露的话,朝凤先是一愣,然后便盯着清露一言不发。 清露原还有些后悔和惧怕,但被朝凤这么一看,却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甚至都没什么感觉了。 从清凉殿正门到朝凤寝宫的距离并不算太近,可是清露却再也没有出声,而朝凤也诡异的沉默着。既没有因为清露的不敬暴怒,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清露送朝凤到门口,还是忍不住嘱咐了句"殿下您先进去吧,现在虽说还热,但是您身子弱,受了风总归还是不好的。" "天热的时候最容易受凉,人放松的时候最容易受伤。"朝凤看看清露,突然开口道。说完,也不看清露的反应,便独自进了寝宫,留下清露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门外。 "啊?"清露挠挠头,然后反应过来,殿下是在关心自己?不过殿下的关心好像威胁啊。 "清露,你站在这里干什么?"略带些嘶哑,却非常庄重的声音在清露背后响起。那个声音放的很小,似怕会吵醒房中之人,却又并不含糊,叫人听的一清二楚的。 "桂嬷嬷。"清露给桂嬷嬷行了个礼,然后便开口道"刚刚殿下吩咐奴婢去把小翠叫来,奴婢正要去呢。" "哦,你先回去吧,我正有一些话想和殿下说。殿下要找小翠无非是想要找个使唤人罢了,我伺候殿下这么多年了,自然我干的了的。若殿下真的非小翠不可,那边等一会我会亲自去叫的。"桂嬷嬷点点头,然后吩咐道。 "这......"清露有一些迟疑,毕竟是殿下吩咐的事情,而且怎么看殿下都不像只是想找一个使唤人的,再说了,殿下是亲自嘱咐了叫小翠的,若是出了什么岔子,那自然是自己的不是。 "怎么,你信不过老奴?"桂嬷嬷见清露不动,便看着问道。桂嬷嬷的声音虽柔,却隐隐带着些质问。 清露咬咬嘴唇,桂嬷嬷在殿下小的时候便伺候殿下了,和殿下的关系极亲厚,若是开罪了桂嬷嬷,那自然是没有自己好果子吃的。可是自己总也不能违抗殿下啊。 清露有想了一下,便堆起笑脸说道"桂嬷嬷这是哪里的话,奴婢不过想着嬷嬷是殿下的乳嬷嬷,身子也要金贵些,再加上殿下又一直看重嬷嬷,故不敢叫嬷嬷做这些粗活。再说了,奴婢虽愚钝,可是却也知道谁才是自己的主子,这主子的命令,奴婢自然是不敢耽搁的,所以......" "恩,这到也是没错了,也难为你还记得这个理。"桂嬷嬷点点头,脸色好看了许多。 看着桂嬷嬷缓和下去的表情,清露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桂嬷嬷虽然在宫里浸泡久了,染上了太多的阴谋算计,但是对殿下的关心却是不假的,只要自己是为了殿下,那么无论如何桂嬷嬷都不会责怪自己的。 "清露,你且先自己回去吧,让桂嬷嬷进来吧。"房内传来了朝凤的声音,声音很清明,看来朝凤并没有在休息。 "是,奴婢先行告退。"清露点点头,然后便离开了。 看着清露的背影,桂嬷嬷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不甚明亮的烛火打在长廊中,显得格外的幽寂,似有什么秘密隐藏其中,却无法说出口。 第九十六章 劝诫 桂嬷嬷推开门时,朝凤正斜倚着床柱,手里把玩着忻明留下的锦囊。烛火被微风吹的有一些摇晃,衬的寝宫的周围也忽明忽暗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殿下,您怎么还没有休息。‘桂嬷嬷走到朝凤身边,替朝凤捋了捋散乱在肩头的发丝。 ‘嬷嬷刚刚为何吓唬清露?她笨手笨脚的,怕是经不得吓的。就她那穷酸的样子,怕也拿不出银钱来孝敬嬷嬷。‘朝凤笑了笑,调侃似的看着桂嬷嬷。 ‘殿下这次恐怕是看走眼了,老奴却觉得清露非但不愚笨,还聪明的很,竟然都学会用殿下来压老奴了。‘桂嬷嬷坐到朝凤身边,静静的看着朝凤。 殿下长大了啊,已经不是是那个爱哭的小女孩了,可是现在的自己,是多么希望殿下可以像以前一般,痛痛快快的哭啊。桂嬷嬷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细细地看着朝凤的眉眼,看着这个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女孩。 ‘人都是要变的,再说了,只要能为我所用,变的聪明些也没什么不好的。若是不能,呵呵,她便是再聪明,我也有办法让她聪明不了。‘朝凤挑挑眉,嘴角嫣然一笑,殷红的唇瓣带着些许血腥。 桂嬷嬷觉得有一些无力,现在的殿下和自己记忆中的孩子差距太大,大的就连自己都反应不过来了。可是自己却无法阻止殿下的变化,毕竟这是为了生存。 ‘嬷嬷说有事找凤儿?可是出了什么事?‘朝凤撒娇似的歪向桂嬷嬷怀中,脸上带着孩子般的娇憨,可是眼底却不时闪烁出精光。 ‘殿下不必紧张,老奴不过是想来和殿下谈谈心。‘桂嬷嬷伸手揽住朝凤,轻轻地拍打起朝凤的背。 桂嬷嬷的动作很轻柔,可是朝凤的眉头却随着桂嬷嬷的动作,而一点点的皱了起来。 朝凤侧卧在桂嬷嬷怀中,表情却并不放松。桂嬷嬷现在的眼神是自己极熟悉的,儿时每当自己犯错时,桂嬷嬷便会这么看着自己,直到自己认错为止。方才桂嬷嬷竟会阻止清露去找小翠,便说明事情一定是很棘手的,而且不方便叫人知道的。 小翠自接替了桂嬷嬷当了新的红楼楼主后,桂嬷嬷便不再管宫外的事了,如今桂嬷嬷竟然深夜来找自己,莫非是宫内发生了什么?而且还必定和自己相关。 朝凤还在思索,却被桂嬷嬷的下一句话惊的,连瞳孔都忍不住收缩了一下. 空气像是凝固了,沉闷的叫人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殿下,老奴近日看了本诗集,上面有两句话老奴虽不知道是何意思,却觉得十分有趣,故想说与殿下听‘桂嬷嬷顿了顿,然后开口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桂嬷嬷顿了顿,静静的看着朝凤,眼睛里似有无奈,又有叹息。 爱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是如此的叫人快活,可是现在,却叫朝凤连呼吸都困难。 朝凤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强打起出一个笑容来‘嬷嬷念的可是<<氓>>?诗倒是好诗,可是朝凤却不喜欢。‘ ‘老奴没读过什么书,也分不出来什么好诗,坏诗的,只是觉得这诗说的有理,便说来给殿下听听。毕竟殿下也不小了,这看东西也不能在凭借自己的喜欢与否了。‘桂嬷嬷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朝凤的头。 朝凤沉默了半晌,然后看着桂嬷嬷,轻轻地开口道‘那如果很喜欢呢?喜欢的心都疼了呢?喜欢的连自己都控制不了了呢?嬷嬷,这该如何是好。‘ 桂嬷嬷愣了愣,然后死死的锁住了眉头。就连桂嬷嬷都没有想到,朝凤就这样承认了。 ‘殿下,您......‘桂嬷嬷刚刚想开口再多些什么,却在看见朝凤表情后,觉得自己像被卡住了嗓子一样,剩下的话戛然而止,堵在心里。 朝凤的眼眸色泽很暗,就像深不见底的湖泊般,可是却并不枯燥,在这双眼睛里,总藏着太多无从说起的秘密,神秘而沉重。可是现在,朝凤就像褪去了蛋壳保护的幼鸟,失去了所有的保护,无助而迷茫。 桂嬷嬷张张嘴,却没有发出一个音节,就像是小姐离世后,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应该怎么告诉殿下,她的母妃永远回不来一般。 自己希望的是什么呢?桂嬷嬷默默地看着朝凤,自己自有记忆来,便在伺候小姐,一直到小姐被选入宫中,这么多年来,自己早已把小姐,还有殿下当做自己的家人了。 桂嬷嬷抬眼望向窗外,黑黢黢的天空中看不见一丝希望,反倒叫人的心更加沉的厉害。 殿下不开心吧,不论殿下如何灿烂的笑,表现的如何的快活,可是殿下的心却从未真正的自由过。就像那笼中鸟,固然锦衣玉食,却永远也不会有展翅高飞的快乐。 桂嬷嬷低下头去,桂嬷嬷还记得自己曾经的誓言‘小姐,不论如何,奴婢一定会让殿下开心的笑。‘可是现在呢?在殿下脸上的笑容开始鲜活的时候,居然就是自己来熄灭它的。 想到这里,桂嬷嬷觉得真的很无力。人是不能和命争的,若是违抗了命,便终是一死。这个世界真的很现实,也很残酷,每个人都在为着同一个目的,不惜一切代价努力着,心甘情愿的成为命运的奴隶,死心蹋地的付出,只要走错一步,结果都将会是粉身碎骨。 失去的已经太多了,所以不敢再冒险了,所以不敢再尝试了,所以连追求幸福的勇气都没有了。 活下去吧,桂嬷嬷深深地吸了口气,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敢再保证什么了,也不敢再奢求什么了,只希望殿下可以好好地活下去,毕竟只有活下去,才有未来。 ‘怎么说的?他是怎么说的?‘朝凤像是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慢慢的的开口道。 朝凤的声音有一些嘶哑,就像是硬从嗓子里扣出来的,但是语气却十分的肯定‘嬷嬷,你去找过辩机吧,他怎么说?‘ 第九十七章 疼痛 烛台上的蜡烛已经燃烧了很久了,虽这夜色的加深,烛光倒显得有一些黯淡了。 时间就像手心里的水,不论你握紧手掌也好,伸开双手也罢,它终是流走了。 朝凤问完,便不再说话,只是看着桂嬷嬷。也不催促,也无动作。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静静的等着。好像已经笃定了结果,却又握紧了十指,紧的指甲都深深地陷到肉中。 桂嬷嬷愣了愣,然后笑了笑,有些欣慰,却又有些无奈"殿下从小便聪慧,果然什么都瞒不住殿下,可是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太聪明了倒未必是好事情。" 朝凤并没有对桂嬷嬷的劝告产生什么反应,还是静静的看着桂嬷嬷,目光里既有肯定,也有不确定。 "他说听殿下的,殿下要他如何,他便如何。"桂嬷嬷顿了会儿,还是开口了。 “呵呵。”朝凤笑了笑,表情几乎没有变化,可是嘴唇却被咬出了个深深地齿痕。"全听我的吗?是了,他本就不是什么主动的性子,会这样说倒也合乎情理。" "殿下,您......"桂嬷嬷伸出手,轻轻地抚了抚朝凤的眉间,仿佛这样就可以把上面的哀愁都抹掉一般。 "我?放心吧嬷嬷,凤儿无事。夜深了,嬷嬷先回去吧,记得去把小翠叫来,毕竟刚刚凤儿打发清露叫人的时候,可是嬷嬷截下的,这个责任自然要嬷嬷来负。" 朝凤站起身来,脸上重新挂上笑。眼眸一开一合间,之前的脆弱早已散尽。 朝凤的脸上又重新戴起了面具,看上去是完美无瑕,无懈可击,可是面具之下的心,却在隐隐的做痛。 "现在便去找小翠吗?"桂嬷嬷迟疑了下,然后便欲言又止的看向朝凤。 朝凤挑挑眉,似有不解"怎么?麻烦嬷嬷乏了,连这两步路都懒得走?若不是因为嬷嬷,只怕凤儿的事情都办好了,嬷嬷该罚。" 朝凤的声音已经不再嘶哑,甚至还带上了少女的轻快,可是却叫桂嬷嬷听的颇不是滋味。 "殿下这是哪里的话,老奴是怕殿下累着了。殿下又是何必?何必把自己弄的这么累?"桂嬷嬷叹息了一声,却又无法再多劝,毕竟是自己打破了殿下的快乐。 "要办的事情,还是早办了的好。夜长梦多,人永远不知道,谁哪次不经意的跟你说了再会之后,就真的不会再会了。"朝凤的说这话的时候,虽还在笑,却叫人看着怪心疼的。 桂嬷嬷沉默了一会,然后看着朝凤问道"殿下可是在责怪老奴?不过就算殿下再怎么责怪老奴,也请殿下不要惩罚自己。" "怎么会?"朝凤摇摇头"朝凤就算是再无心,却也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疼朝凤的,又哪里敢责怪嬷嬷?还请嬷嬷放心吧,朝凤是个自私的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又哪里会惩罚自己?" 桂嬷嬷听了朝凤的话,本想笑笑,却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提动嘴角的力气。最后也只是发出了声叹息般的"若是真的如此便好......" 桂嬷嬷看着朝凤的表情便知道,今晚不论自己再说些什么,殿下都不会再有答复自己了,若是在刨根问底,得到的也只是敷衍。 朝凤亲自把桂嬷嬷送到门口,看着桂嬷嬷离开的背影,朝凤轻轻地扬起脸。夜空中很安静,就连月亮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朝凤抬起手,在虚空中轻轻地晃了晃,然后无力的垂下。 什么都没有,朝凤看了看自己的手,手心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抓住。又或者抓住过什么,却还在来不及察觉的时候,便失去了。 月光是很暖,可是若是连月亮都没有了,又该去哪里寻找月光呢?辩机,你能不能告诉我,若是连你都不在了,我要到何处去寻找我的光明?到底我成了你的劫,还是你成了我的执念? 朝凤就这么静静的望着天边,似在等待着什么,却又似什么都没有等,只是正好看着罢了。 "殿下您在看什么?您又在想什么?"小翠走到朝凤身边,顺着朝凤的目光望去,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我在看月亮,我在等我的光明。"朝凤笑笑,目光仍然恋恋不舍的锁在天边。 天边漆黑一片,莫说是月亮了,就是俩星光也没有。可是小翠却没有反驳,而是顺着朝凤的话,继续问道"是吗?那月色怕是极美的,尽能如此的吸引殿下。" "是啊,的确很美。"朝凤笑了笑"美的叫人心醉,也美的叫人心碎。走吧,进去吧。" "是。"小翠虽听不懂朝凤在说些什么,却也不多问,只是静静地听着朝凤的吩咐,执行着朝凤的每一个命令。 回到寝宫后,朝凤收敛起刚刚的迷茫无措,眼神锐利的似一把刚刚出鞘的宝剑。 小翠安静的站在朝凤的面前,微微低着头,似在随时恭候着朝凤命令。 "我今日让忻明去查了些事情,得到了很有意思的结果。"朝凤的手指轻轻地扣了扣桌子,手指与木桌碰撞,发出来的声音倒是怪清脆的。 小翠看了看朝凤,心里虽有疑虑,却还是没有出声询问。 朝凤顿了顿,然后无奈道"你想问便问吧,你跟着我这么多年了,难道连说句话都不敢吗?" "殿下心中自有主张,小翠要做的,不过就是相信殿下,然后按照说的做罢了。"小翠笑笑,眼里尽是对朝凤的信赖。 "人无完人孰能无过?若是我错了,那该如何?"朝凤看着小翠,轻轻地问。 小翠想了想,答道"错了便错了吧,改了便也就算了,若是无法改了,便就将错就错,忘了吧。" "忘了吗?若真的忘的掉就好了。"朝凤叹息了声,然后摇摇头,说道"罢了,你先看看这个吧。" 朝凤说着,便把忻明交给自己的锦囊,连同一个锦盒一起交到了小翠的手里。锦盒极小,却极沉重,不知里面装的是些什么。 第九十八章 决定 小翠接下东西,却并不直接打开查看,而是看着朝凤,待到朝凤点头后,方有动作。 锦囊里的东西不多:一小把米,一张展开来半个巴掌那么大的纸条,还有些不知道是什么的焦糊物质。锦盒里的东西就更加奇怪了,竟然都是施展巫蛊之术的道具。 “殿下,这是用来做什么的?莫非殿下也信起神来了?”小翠拿起一个铜铃,轻轻地摇了摇,霎时清脆的铃声便填满了整个寝宫。 “神?那是什么?”朝凤哂笑了一声,然后看看小翠继续说道“小四现在虽然看起来安稳,内心却还是西域的巫师被控制着,解铃还须系铃人,巫术还要巫术解。” “巫术?难道殿下还要施法不成?”小翠笑笑,慢慢的铜铃放回到锦盒中,合上盖子,小心翼翼的放在一边。 朝凤换了个坐姿,单手撑着头,用眼神示意小翠看看锦囊中的纸条。 小翠低下头去,刚想细看,却见纸条上的少的可怜。 “术藏?”小翠皱皱眉,疑惑的抬头看着朝凤,完全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朝凤点点头,然后答道“我一共让忻明去查了三件事:一是宫中其他狼奴的情况,二是集市上的粮米价格,以及米质如何。第三便是让他去查一查那个西域大巫师是什么来历。” 这么说,那术藏就该指的是那个大巫师了。小翠想了想,心里却更加的不解,纸笺上面只有这两个字,再无其它信息,这实在是叫人一头雾水。 小翠把纸笺折好,送回到朝凤的手边,然后问道“殿下是想要叫红楼去查一查这个术藏吗?” “不必了,我白天吩咐忻明去做,晚上他便回了消息,可见他早已查了些日子了。”朝凤摇摇头,伸手捻了捻纸笺“以平南王的势力都只能查到这些,又何必再让红楼去做些无用功?” “是,不知殿下又为何要这些米?”小翠从锦囊中捻出两粒,对着烛火看了看,却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 “这米叫珍玉糯,产自西北边陲的一个小镇,以温润如珠,洁白如玉,而闻名。”朝凤站起身来,走到小翠身边,继续道“你看,这米虽温润,却不够洁白,可见并不是今年的新米了。” “那又如何?”小翠实在是不能理解朝凤的意思“这米不好,换了也就是了,不论如何总不会亏了殿下的,殿下又何必杞人忧天?” 朝凤笑笑“珍玉糯的品质极好,价格极高,却不难成活,一直都是珍玉镇赖以为生的手段。现在已经到了上新的时候了,可是现在集市上出现的居然还是去年的旧米,你不觉得奇怪吗?” 朝凤倒出一小撮米放在手心,米粒的清香叫人闻着很舒服,可是朝凤的眼睛里却沾染着沉思。 “珍玉镇......”小翠小声的念了念,然后反应过来“殿下您是在查甄家的情况。” 珍玉镇虽说还是在边陲,但是因为水土极好,又是交通枢纽,过往商客众多,倒也繁荣。可是现在珍玉镇居然连当地特产的珍玉糯都卖不出来了,必定是出了极大的事情。 朝凤的手指轻轻地在桌面上滑动着,依稀看得出朝凤写的是‘谨’字。要么战胜,要么战死,这是军神的信仰,也是甄家的家训。 朝凤的眼前浮现了甄谨坚毅的脸,他可曾怕过?可曾怨过?他是怨的吧,连生命都给了大夏的人,却被大夏的王提防着。他保护了大夏的子民,却保护不了自己,保护不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听说甄家男儿在出生之时,便立好排位,等待战死,这便甄家的命运,也是军神最好的归宿。可是那些被称作‘军神’的人是否愿意,他们在想些什么,却是没有人关心的。 “盛极必衰,军神又如何?还不是要为人间的戒律所束缚?”朝凤轻叹了一声“快入秋了吧,繁华终是要散尽的。” 室内的气氛有一些凝重,就连烛火都像是被冻住了般,连晃也不在晃一下。天空完全陷入了黑暗的包围,让人从心里感到无力。 朝凤沉默了半晌,终于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般的“小翠,到时候务必要留甄谨一条命下来。” 小翠张张嘴,欲言又止。既然是皇帝要针对甄家,那必定是要斩草除根的,有怎会留下甄谨。再说了,若是甄家真的出事了,以甄谨的性子,必定不会苟活于世。 朝凤看出了小翠的犹豫,便说道“你先保住甄谨的性命,若是还有什么事,自有我来处理。” “殿下放心,既然是殿下想要的,小翠必定万死不辞。不过也请殿下答应小翠,不论如何殿下一定要先保全自己。”小翠跪下,冲朝凤磕了个头。 小翠的额头贴住地面,看起来恭敬异常,却又带着些执拗的倔强。 “你起来吧,我知道了。“朝凤点点头,伸出手,扶了清露一把,然后继续说道“你先下去吧,我有一些乏了。” “是。”小翠行了个礼,走到门边,却又不放心似的回头看了看朝凤。 朝凤还坐在椅子上,用一只手固撑住额头,闭着眼睛似在休息。朝凤的背绷的很紧,就像蓄势待发的猎豹,随时随地的准备着攻击。 小翠想了想,还是开口道“殿下,您若是真的累了,就好好躺下歇息一会吧。事总是做不完的,您也不必逼自己逼的太紧了。” 朝凤本想笑一笑的,却发现自己实在太累,居然连勾起嘴角的力气都没有了“有些事还是该早一点有个结果的,拖的越久,便是越是不舍。越是不舍,便越是放不下,到头来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到不如干干脆脆的断的干净,倒也痛快。” 朝凤说完便不再开口,只是呆呆的看着烛泪一点点,一滴滴的从蜡烛上滴落,然后沾染上尘埃。 小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此时或许只有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的吧。毕竟殿下想要做的事情,早就已经刻在心中了,多说无益,只会叫殿下更加心烦。 小翠轻轻地摇摇头,然后关上门。夜还很漫长,只是流光以不在。 第九十九章 落花 夜在漫长,也终有等到光明的时刻。可是人的心呢?若是心中漆黑一片,茫然无措,又该到哪里去寻找光明呢。 “殿下?您怎么坐在这儿?又睡不着吗?”清露走到朝凤身边,伸手想扶住朝凤,却在触摸到朝凤的时候,吓了一跳。 好冷!清露缩回手,简直无法相信,这样低的温度是来自一个活人的。 朝凤歪歪头。看了看清露,眼神里尽是空洞,无措,完全没有了之前的伶俐。 朝凤的动作很僵硬,就像被荒废了很久的旧屋中老木门那样,僵硬的仿佛都可以听见骨头与筋骨之间,摩擦时发出的咯吱声了。 “天亮了吗?是啊,天总会亮的,我都忘记了。” 过了好一会儿,朝凤像是刚刚醒过来般,轻轻地呢喃了一声。 “殿下,你的声音怎么这般的嘶哑?您不要吓唬奴婢啊。” 清露那手轻轻地贴了贴朝凤的额头,万幸并没有发烫。清露半蹲下身子,使自己可以平视朝凤。 眼睛干涩带有血丝,嘴唇发乌泛白,眼下微青,清露一边在心里默记,一边迅速的判断起来。殿下这是血气不平,外加休息不足引起的。幸亏现在天还不算很凉,殿下又有些功夫底子,要不然怕是少不得要吃药的。 清露见朝凤问题不大,这才敢直起身来“殿下您也真是的,若是连您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身子了,您还能指望谁啊。” “在乎?有什么好在乎的?”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的分外美丽。却也分外凄凉,就像是那朝生暮死的蝶,绽放了双翅,却也燃尽了生命。 “殿下又在说什么傻话呢?亏殿下还老笑话奴婢傻,奴婢便是再傻,也不会苦了自己,殿下的命难道还不比奴婢的好?又何必折腾?” 清露一边摇头,一边走到桌便,替朝凤泡上茶“看殿下您身上穿的,和奴婢昨天走时一模一样,想必是在这里生生的坐了一宿吧?您也莫要嫌奴婢多嘴,就是天塌下来还有那高个儿的顶着,您是殿下,哪有那么多要操心的事啊?依奴婢看啊,您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也不知道朝凤是真的太累了,没力气反驳,还是心里有太多事情了,腾不出口来反驳。总之一向能言善辩的朝凤殿下,居然什么都没有说,就这么静静的听着自己手里的小丫鬟,滔滔不绝的教训自己。 “来,您拿着,先把手暖一暖,等一会茶凉了再喝。” 清露小心的把手里的杯子盖好,放到朝凤的手边。朝凤伸手想接过杯子,却因血脉不通,手上没力气,竟然连个杯子都握不住。 “乒乓――”茶盏在地上炸开了一朵洁白的花,原本一件瓷器,竟然开出了鲜活的姿态。茶盏碎成了无数个小小瓷片,在地砖上跳跃着,翻转着,然后化为沉寂。 “殿下,您没有烫着吧!快,快给奴婢看看。”清露拉过过朝凤的手,细细地检查了一番,见没有烫伤,这才松了口气。“殿下,您若是心里有事便说出来吧。若是实在不能说的,或是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的,您便忘了吧。” 朝凤低下头,静静的看着茶水一点点的在地上扩散开,从小小的的一滩,慢慢的扩散成一大片。 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口,这里也是这样的呢,不过是一次偶遇,不过是一次回眸,不过是一次攀谈,却在心里留下了再也舍不得挥去的痕迹。太多的不过,太多的一次,居然变得这样的深刻,深刻到自己抹不去,也不想抹去。 朝凤收回视线,看了看清露说道“清露,别收拾了,陪本公主去看看荷花吧,我想再看一看那清水出芙蓉的姿态。” “诶?现在就去吗?”清露愣了愣,似有一些不理解“这大清早的,殿下不先用膳吗?” 朝凤也不理会清露的疑问,径直站起身来,草草把头发绾到耳后,便要出去。 清露想要叫住朝凤,却又怕声音太大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只好一边追朝凤,一边小声的叫唤道“啊,殿下,您慢些,别走这么急啊。” 朝凤疾步走出清凉殿,就连路上有小丫鬟向朝凤请安,朝凤都没有注意到。 好想要看见,只要看一眼便好,朝凤轻轻地按住自己的心口,只要再远远地看上一眼那盛开的莲花便好。只要再看一眼,自己便忘了吧。 朝凤赶到莲池边,呆呆的看着池中的景象。没有,居然连一朵莲花都没有了,偌大的莲池,居然只剩下莲叶寂寞的伫立在池边。 朝凤不肯死心,仍然绕着莲池不停的走动着,死死的盯着莲池,仿佛只要这么看着,就一定能找到一朵莲花一般。可是一直到看的眼睛都干了,找到眼睛都花了,朝凤也没有找到一朵莲花,甚至连一个花苞都没有找到。 “呼,殿下您走的可真够急的,奴婢都要追不上了。”清露气喘吁吁的赶过来,然后顺着朝凤的目光望去“现在是夏末了吧,已经不是莲花开的时候了。殿下若是真的想看,每年奴婢陪您看可好?” 已经错过了吗?该要错过了吗?当真是有缘无分吗?朝凤停下脚步,紧紧地握住莲池旁边的围栏,在心里轻轻地呼唤了一声,那个早已被自己念了无数遍的名字――辩机。 “殿下我们回去吧,虽说只是夏末,可是已经有一点秋的问道了呢。您昨天又没有好好休息,若是害了病该如何是好?再说了,现在说早也不早了,等一会便该要去皇后娘娘那里请安了,您不得梳洗打扮一番?” 朝凤又看了眼莲池,然后似做下了什么决定般,看向清露“你先回去吧,本公主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办。” 朝凤说罢,也不等清露回答,便独自跑走了。朝凤清瘦的身影,很快便就被重重叠叠回廊吞没,连个剪影都没有留下。 清露看着朝凤消失的方向发愣,殿下她很难过吧,殿下也有迫不得已的事情吗? 清露摇摇头,她有预感,朝凤终是有一天,要为她今日的所作之事后悔的。正如许多事情,当你觉着他结束之时,他却刚刚开始有了眉目。 第一百章 烟花易冷 刚刚还是好端端的天气居然突然暗了下来,细如牛毛的雨丝伴着熹微的晨光匆匆而来,淋湿了昨夜挂在长廊上还未收尽的纸灯。 朝凤的脚步在离佛院还有数十尺远的时候,便放慢了。这个时候,朝凤好像才意识到仪态的问题。 朝凤伸手,轻轻地在自己的脸上拍打了几下,好叫自己的脸上多些血色。然后又仔细的顺了顺头发,捋了捋裙边。 做好后,朝凤却还是不放心,又趴到水井边,细细地看了看自己的倒影。又彳亍了一会,才慢慢像佛院走去。 小塘的上空飘荡着淡淡的水汽,看起来分外的飘渺,辩机就坐在那里,就坐在上次和朝凤见面的地方。 杨柳的枝条已经褪去了之前的柔软,变的强韧了。柳叶也不在是之前或鹅黄会嫩绿的一点点了,变的繁多,而深沉起来。 朝凤轻轻地站到辩机的身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就像是她第一次看见辩机时做的那样,可是这一次朝凤的心却不像上次的那样轻快,到多了说不出的滋味。 “巧儿,你来了。”辩机回头,冲朝凤笑了笑,那笑容极好看,好看的朝凤都忍不住跟着笑了笑。 “恩,我来了。”朝凤走到辩机身边,挨着辩机坐下,轻轻地把头靠在辩机的肩膀上。 辩机身上有些凉,白色的僧衣被雨丝沾染的有一些发潮。见朝凤靠了过来,辩机也没有多说,只是挪了挪身子,好叫朝凤靠的更加舒服些。 雨不大,却带着萧瑟的味道,把周围的景色弄的有一些朦胧,就是像是谁给这里罩上了层纱似的,叫人看的不真切,看的人心里有一些发闷。 朝凤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前方,也不说话,也无动作,只是静静的的看着,就好像远方有什么不得了的景色。辩机也不再开口,只是努力用身子,为朝凤挡住烟雨。 静了半晌,朝凤终于开口“我以前总是好奇,为什么诗人总喜欢在下雨的时候感伤,现在我倒是可以猜到他们那时的心情。” 朝凤伸出手,举到半空,似要抚摸雨丝,又似想要抓住什么别的东西,可是最终却空着手,无力的垂下。 “莲花都谢了啊,辩机,你说没有的莲花的莲叶可会寂寞?秋风萧瑟的时候,失去莲叶的莲花可曾相思?” 朝凤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的,可是笑容里面却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是怅然,似是哀伤。就连那总是灿若明珠的双眸,都被这烟雨染上的迷茫。 辩机看向荷塘,微风夹杂着细雨划过,莲叶相互碰撞之间发出“刷拉拉”的轻响,似在呼唤,似在低语。 “叶依旧而花凋零,纵使莲花凋零,跌入污泥内,却也有莲叶守着它。”辩机的眼中依然平静无波,却又带着一种细腻的化不开的温柔。 莲叶为了要守护莲花而孤独伫立,巧儿,我愿给你我所有,但你要的我始终给不起,也给不了。那么我愿像莲叶成全莲花般,放手成全你,只要你要,我便给。只要你说我便依。 朝凤看着辩机笑笑,又问道“辩机,你说,是莲花的无情负了莲叶,还是莲叶的沉默误了莲花?” 朝凤说完,转过身子,面对的辩机,细细地看着辩机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仔细的像要把它刻进心里。 “辩机不知。”辩机轻轻地摇摇头,笑的云淡风轻。 朝凤伸出手,用手指轻轻地抚上辩机的眉眼。自己原是被这双眼里的淡然与澄澈吸引的,没想到现在却是恨透了这份淡然。 “那莲叶的心里可曾有过莲花?”朝凤看着辩机轻轻地问“辩机你的心里可曾有过我?” “有。”辩机点点头,然后望着朝凤的眼睛答道“一直都有。” “那为何不挽留?为何如此的淡然,淡然的看着花落,淡然的看着花的离去?” 朝凤的声音有一些激动,激动的身子都有一些颤抖了。是了,他便是这样的人了,这样的冷静,这样的冷清,看的人的心也跟着冷了下去。辩机,我爱你,你可曾爱我? “挽留了花便不会落下吗?”辩机的声音很轻,似诉说,又想是询问。 朝凤竟然觉得有一些不敢看辩机了,他果然什么都知道。是啊,挽留了又有什么用?自己不是早就做好了决定了吗? 朝凤勾了勾嘴唇,想要笑一笑,可是却化做了一声叹息。公主殿下,多么尊贵的身份,可是自己此时却恨透了这个称呼。 辩机,倘若人生只是一场梦,我愿沉醉在与你相遇的那场烟雨里,寂静欢喜,不离不弃。 可是人生终究不是梦,也终究没有如果。现实总是这样的残忍,总是在人以为以为自己就要得到幸福的时候,给你重重的一击。 朝凤仰起头看着天边,天空染上了阴霾,看起来灰蒙蒙的。雨丝缠绕在发间,看起来刹是可爱,却一碰就碎。 朝凤忽然觉得辩机有一些可恨,你即已经知道我要说些什么了,又何必非要我说?难道看着别人亲手把自己心剖开很有趣吗? 朝凤转念一想,却又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自责辩机。自己又何尝不卑鄙?因为喜欢,便把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拉了进来,又因为害怕失去地位,又要把人推开。现在的自己哪里还有资格问这些,又哪里还有脸面说什么爱与不爱。 是了,自己本就不是好人。辩机,你所犯下的最大的错,便是不该出现在我的面前,不该让我记住你,不该让我得到希望。 “辩机,本公主不需要你了,再也不需要了。”朝凤看着辩机,张张嘴,然后说道“这条路本就是错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回到什么地方吧。” 辩机的眼眸中仍然带着往日浅浅的的笑意,然后轻轻地回了声“好。” 朝凤忽然觉得心里很烦躁,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烦躁。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吗?为何自己听见后竟然会如此的心痛? “那你便把本公主之前给你的发簪还于本公主吧,它已经没有意义了不是吗?” 朝凤的表情有一点恶毒,恶毒的期望可以从辩机的眼睛里看见和自己一样的心痛。可是朝凤却什么都没有看见,辩机的眼睛还是该死的干净。 辩机从怀中拿出簪子,也许是在怀里放的太久了,簪子上居然带上了辩机的体温,很温暖,就像那一天的月光。 朝凤接过簪子,这簪子是母妃的遗物,也是自己身边最宝贵的东西。当时自己将它赠与辩机,不过是希望自己最喜欢的人,可以得到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是现在却都没有了意义。 朝凤轻轻地摸了摸发簪,然后一个用力,只听得一声哀鸣似的脆响,发簪应声而断。 “从此以往,不复相见。”朝凤甩下断裂的发簪,看着辩机一字一顿的说道。 辩机先是一愣,几乎是条件反射的,便去看朝凤的手有没有受伤,待发现朝凤无事后,才像刚听见般答道“是,公主殿下。” “如此便好。”朝凤强挤出一个笑容,转过身,逃跑似的离开了。 心好疼,原来爱竟然是这么伤人的东西。原来习惯了光明,重新回到黑暗中竟然叫人觉得这么痛苦。 朝凤丝毫不敢放慢脚步,她在害怕,害怕自己若是再做停留便会后悔,后悔离开辩机。 回不去了啊,是自己把自己的光明驱逐了出去,是自己推开了辩机,推开了自己的希望。 风呼呼的在耳边吹动,仿佛是在嘲讽自己的懦弱。有回到黑暗中了啊,辩机你已不在是我的光,我也在不需要别的光。 辩机一直看着朝凤的背影,直到什么都看不见了,辩机才像失了魂魄般,瘫软在地。 佛说剃尽了三千烦恼丝,便不再会为情所惑,可是自己却还是放不下。巧儿也放不下吧?辩机拾起被朝凤折断的簪子,轻轻地摸了摸,然后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 辩机的脑海里突然冒出桂嬷嬷的话“殿下看起来无情,却是比谁都要死心眼的,一旦看上了,便是不死不休。老奴还请您放过殿下,也放过自己。” 是了,巧儿的性子自己又怎会不知道呢?只有自己才知道那坚硬的外壳下,包裹了一颗怎样柔软的心。 放过?自己从未强迫过巧儿,又哪里来来的放过不放过?辩机低下头,眸子里仍然是笑意,和巧儿再一起的日子很快活呢,这是自己从未有过的感受。 佛说堕入凡尘俗世是上天对人业障不清的惩罚,可是因为巧儿,自己才发现,寄生与这个世上竟然是这般美好的一件事。 辩机抬头,望向天边,虽然天色还是灰暗的,但是辩机知道,阳光一定会重新出现。“巧儿,既然你不需要辩机了,这一次你来做辩机的光可好?既然你要回到原点,辩机在原点守着你可好?” 辩机的声音终究是破碎在了风中,有的事一旦错过了,便是永远。接下来的路是怎样的呢?没人知道,唯一确定的是,不论那条路多么漫长,都要拼尽全力的走下去。 第一章 征战 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树梢上的叶而竟然从鹅黄变成浅绿,又从浅绿变成了枯黄。 朝凤懒懒的靠在树下,抬起手,像是要接住那从树影间流泻下来的阳光。已经入秋了啊,现在莫说是莲花了,怕就是连莲叶都已经不在了吧。 是了,现在早就过了花开的季节了。朝凤笑笑,垂下手,似觉得这阳光太刺眼了般,别过头去。 “殿下您怎么又坐在这里?这些日子也不见您出去走动,就是世子想来见您,您也都拒绝了。”清露摇摇头,然后看了看天色“今天天气实在不错,殿下您不出去走走?” “走去哪里?”朝凤抬抬头,却不动“入秋了,觉得身子乏的厉害,越发的懒得动了。” “就是因为殿下不爱动才觉得这日子漫长,若是心里痛快,只怕还要觉得这日子不够用,日头不够长。”清露笑笑,拉起朝凤“咦,这是什么?” 清露拾起被朝凤放到一边的书“又是佛经?难道殿下真的要皈依我佛了?” 朝凤挑挑眉,扫了清露一眼“你很闲?要不要本公主安排些事给你?” “不必了。”清露吐吐舌头,讪讪的笑了笑“奴婢突然想起还有事情要忙,先告退了,殿下您还是好好地看书吧。” 清露说罢,逃似的跑走了,朝凤看着清露的背影,突然生出一股羡慕之感。什么都不想,便也什么都不烦,什么都不争,方才什么都不会失去吧。 朝凤想到这里笑了笑,抛开手里的佛经,仰头看着天空。人活的真累啊,可是若是不劳碌些,又怎么消磨完这漫长的时光呢? 掉到地上的佛经,看起来丝毫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趣的书,尽是些空乏的教条,一味祷告纵然心虔,世间又能有何改变? 纵使心里不屑,朝凤还是弯腰拾起了佛经,然后小心的吹去上面的泥土,抱入怀中。 自从那天后,自己便再也没有去小塘边了,也再没有去见过那个人。他还好吗?朝凤皱皱眉,他怕还是在求他的佛吧,正如自己永远都不可能会脱离阴谋算计一般。 是啊,原本就是两个不相干的人,皆是因为自己的执念才被硬扯到一起,散了也好,本就是不该的东西。 见不到了吧?朝凤的手指轻轻地在佛经上划过,就像是在抚摸爱人的脸庞。活着的时候,公主和僧人本就是不该有瓜葛的。若是死了,自己便是要下地狱,他必定是要去天边的吧,还是见不到啊。 “殿下。”小翠走到朝凤身边,轻轻地唤了唤。 “你来了?倒是有一段时间不见你了,怎么出了什么事情吗?”朝凤看看小翠,然后轻轻地问道。 说来到也怪,自从那天自己找过辩机后,一切都像停顿住了般,竟然无任何事情再发生。可是朝凤却不敢大意,要知道在暴风雨前,总是最平静的。 “西北那边听说现在是持平的局面,甚至甄小将军还收复了几个失镇。”小翠似想宽慰朝凤,可是又找不到什么话头,只好说些旁的,希望朝凤能高兴一下。 朝凤沉思了一会儿,却完全没有战胜的喜悦,反而显得更加的忧虑。甄家虽战胜了,可却没有听说朝廷有什么表示,就连议论都没有,到好像都不知道一般。 朝凤沉吟了一会,然后问道“那朝廷可有增兵?已经入秋了,大夏正是麦黄米熟的时候,可是西北却是草枯水干的,到时候为了生存西北必定大举来犯,那是西北万众一心可就不是这么好抵挡的了。” “增兵之事小翠并没有听说,之知道甄老将军似乎加紧了对军营的操练,似有想要出兵的苗头。可......”小翠说到这里,顿了顿,微皱眉。 朝凤勾了勾嘴角,有一些轻蔑。甄家操练新兵这样的事情,就连红楼都查的到了,一向把甄家当眼中钉,肉中刺的皇帝又怎会不知道?怕是知道了,不说罢了。 朝凤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有一些悲凉。甄家打了这么多年战了,对西北定是极了解的,又怎会不知道他们就要大局来犯?可是知道又怎么样?任你在有道理,任你在着急,皇帝就是不派兵增援。 以甄家在军中的地位,想要调兵遣将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可是一旦出兵,那剩下来的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皇帝本来就忌惮甄家,如果甄家敢出兵,那就是对皇权的正面挑衅,也就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也给了皇帝一个清理甄家的好机会。 可是甄家不出兵呢?朝凤的眼神暗了暗,不甄家不会不出兵的,不但是为了还在战场上的甄谨,就是为了守卫大夏,守卫那些边疆的百姓,甄家也绝对不会无动于衷。 皇帝也是这样想的吧,若是不出兵,甄谨死,甄家绝后,并且把战败的责任都推给甄家。若是出兵,等打完了战,再给甄家按上个私自出兵,意图谋反的罪名,满门抄斩。 “哈哈哈,只是可笑,真是荒唐。”朝凤大笑出声。 这就是这个国家的的最高统治者,他不在乎他的臣民,不在乎他的国家,他所在乎的,只有他能否永永远远的保住他自己的权势。到头来,还要把忠心报国的臣子置于死地,当真可笑。 军神,这就是你为之战斗的国家,这就是你要保护的人,你可后悔?你可气愤? “小翠,平南王那边怎么样了?”朝凤收起笑容,看向小翠问道。 “虽说是为了祭天而来,但是都过去这么久了,平南王似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而且平南王这一次来,好像还带了一些亲兵。”小翠皱皱眉,细细地想了想,然后答道“这次带来的亲兵要比以往的多,但是皇上却没有多说些什么。” 多说?他自然不会多说,毕竟甄家灭了后,腾出来的位子还要有人接手。而且若是玩大了,西北真的攻过来了,也还要有人去抵挡。不过到时候,恐怕早已民不聊生,血流成河。 军神,你要怎么做呢?朝凤望向天边,微微一笑。 第二章 密谋 狂风卷着砂石,在空荡荡的戈壁上冲撞。风声尖锐的像是啼哭,又像是在哀鸣。 “将军,草原上似出现了天火,燃烧了大片的草场。蛮夷怕是不日就要攻过来了。” 一个面色憔悴,衣着残破,身上还沾满了尘土的士兵,跪倒在甄谨的面前。虽说收复了几座城池,可却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现在的军中的粮草已经不多了,如何能抵抗蛮夷的进攻? 甄谨看了看远方,看见的却只有空荡荡的戈壁滩。没有援军吗?是了,陛下是不会派援军来的,父亲还不知道天火的事情吧,就算是知道,父亲又会出兵吗?看来剩下的只有自己了。 “将军。”见甄谨不答,那士兵有一些急了“敌我实力悬殊太大,为今之计只有弃城了。” 弃城?甄谨皱皱眉,这是自己从未想过的。甄家只有战死的魂,没有苟活的人。况且.....甄谨看了看城里的百姓,若是弃了城,只怕他们是活不下来了。 “传令下去”甄谨的嗓子有一些嘶哑,西北缺水,他虽作为将领,却从不曾多喝过一口。在加上之前的激战,军中伤亡惨重,大部分的水都分给受伤的将士了“取部分将士带着城里的百姓离开,剩下的人,和我一起死守城门。” “将军。”士兵不可置信的瞪着眼睛看着甄谨,将军的意思是要和敌军同归于尽? 甄谨没有答话,现在所占据的地方是曼城,曼城居高临下,易守难攻,就是敌不过,也还能再拖延十几天。若是弃城,只能去到相距数百里的黎城,且不说路上行军数十天间会不会有什么意外,纵使到了黎城,黎城土地平旷,怕是也守不下来。 士兵仿佛终是明白了甄谨的意思,虽还是犹豫,却朗声应道“是,末将愿随将军守城!”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西北的风沙,并没有在京城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皇宫中仍然是丝竹飘渺,仙乐飘飘。 “殿下,思雅殿下的生辰办的可真热闹啊,莫说是比普通人家的了,就是京城里达官贵人家过年也不见得有这个场面。” 清露笑的很开心,朝凤最近太过沉闷了,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玩了,真是有趣。这样有趣的事情,殿下一定也会高兴起来吧。 “你都说了是思雅‘殿下’了,又怎么能是普通人家可比的呢?” 朝凤的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也没有丝毫清露所期待的兴奋。朝凤就这么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似周围的一切和都没有瓜葛般。 好在清露已经习惯了朝凤的冷情冷性,倒也没有觉得尴尬,反而在一边开玩笑似的说“明明殿下您得到的宠爱一点也不比思雅殿下的少,可是您却不喜欢设宴,可怜奴婢也跟着您吃斋念佛的,都可以直接送到庙里去了。” “你这两天的胆子倒是越发的大了啊,信不信本公主真的绞了你的头发,把你送到庙里当姑子去。”朝凤挑挑眉,看了看清露,低声威胁到。 “好,好,奴婢不说了,不说了。”清露吐了吐舌头,退到一边站正。 宴会上的人熙熙攘攘,你来我往间嬉笑连连,看起来无比的热闹。可是朝凤却只觉得虚假,这便是自己的生活?这便是自己舍弃光明换来的? 朝凤勾了勾嘴角,灌下一口酒,酒水划入喉咙的时候有一些辣,可是流入身体后却是暖的。生活太冷了,总需要一些温暖,可惜那个能给自己温暖的人已经被自己推开了,只有自己给自己些温暖了。 放下酒杯后,朝凤仍然是懒洋洋的趴倒在桌边,有人来敬酒,她便喝,再是一句多的话,一个多的字都没有了的。渐渐地也就没有人来了,朝凤倒也落的自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四周也就越发的喧闹起来,杯盘相碰的声音,寒暄嬉笑的声音,一浪更比一浪来的要高,来的要闹。 朝凤揉揉眉心,心里愈发的烦躁起来。不知道是喝多酒,还是空气太闷了,朝凤竟然觉得都有一些喘不过气了。 “殿下您没事了吧。”清露虽有一些迟钝,却也发现了朝凤的不妥,急忙上前扶住朝凤。 朝凤用力摇摇头,仿佛只要这样,自己便会清醒一些“无事,本公主先出去吹吹风。” 清露伸手想扶住朝凤,却被朝凤推开。 “不必了,本公主一个人去便好,嘉妃性子小,我与思雅的之间关系又不济,若是被别人看见了难免要说闲话,到时候传到嘉妃耳朵里,不又平添许多的麻烦?” 清露想了想,觉得朝凤说的有理,却还是不放心,便又嘱咐了几句。见朝凤听的认真,这才放手让朝凤离开。 朝凤本只是想到个僻静的地方,好好地喘口气,却见显策小心翼翼的避开人群,像暗处走去。 奇怪了,朝凤皱皱眉,今日是思雅的生辰,显策做为哥哥怎么说也不该离席的,再说了显策又是极爱热闹和展现自己的人。皇帝宠爱嘉妃,又对思雅上心,故今天虽不是什么大的生辰,却还是有很多王公大臣前来的,按理显策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的。 难道是幽会小情人了?朝凤有一些狭猝的想到,以显策的性子到也不是不可能,就是不知道他又勾搭了那位姐姐,妹妹的。 就在朝凤打算走远些,为显策腾出个位子的时候,眼角余光撇见的那个人,却生生的让朝凤顿住了脚步。 是他,朝凤皱皱眉,在心里低呼了一声,同时狠狠地握紧了拳头。这个人自己就是化成了灰自己都不会忘记,就是他害的母妃被株连九族。 来人身形纤长,留着抹山羊胡,体型瘦削,表情恭敬而严肃,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朝凤强忍住想要撕碎对方的冲动,稳住呼吸,小心翼翼的向显策那边靠了过去。 显策的声音虽不大,但是因为四周极静,倒也不难听清楚他们在交谈些什么。 如果说一开始朝凤跟过去还只是好奇,那么接下来朝凤听见的,却让她心都着实一惊。 第三章 密谈 夜晚给了黑暗打上了最好的掩护,一切肮脏的活动,因为有了夜的保护,而变的朦胧。 "章大人,不知前几日拜托您的事情可有眉目了?"显策笑笑,看起来就像是在话家常一般,可是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轻松。 "呵呵,竟然是殿下吩咐的事情,下官哪里有怠慢之理?毕竟将来,这依仗的还是殿下啊。"被称作张大人的男子笑笑,一脸十足的奴才相。 果然是他--张彬知,朝凤深深地吸了口气,压抑住几乎要沸腾的血液。就是这个看起来饱读诗书的家伙,就是这个满口仁义道德的禽兽,就是因为他,多少忠臣良将死于非命? 朝凤的紧紧地握成拳状,十指用力的几乎掐进肉中。朝凤现在还记得,还记得这个人当初和自己母妃的家族是多么的要好,可是后来呢?后来他却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什么大义灭亲,什么一切为了江山社稷。华美的外衣下,隐藏的不过是腐朽的发臭的灵魂。正如这衣冠楚楚的表皮下,装的不过是一个禽兽罢了。 张彬知谨慎的左右张望了一番,朝凤小心的把自己缩在阴影下。又过了大约半炷香的时间,在确认周围没有人后,张彬知才小心翼翼的把手伸进怀中摸索了一会,然后掏出一叠纸,交到显策手上。 朝凤眯起眼睛,想要看个清楚,无奈距离实在太远,加之天色又暗,实在看不清楚。 "殿下要打听的人都在上面了,还望陛下日后不要忘记老臣。"张彬知谄媚的笑笑,那眼神看的人极其的不舒服。 陛下?朝凤皱皱眉,因为刚刚张彬知的声音有一些含糊,朝凤不敢确信自己刚刚是不是真的听清楚了,陛下......张彬知就算再想讨好显策,也不至于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吧。 "哈哈哈,这是自然,你今日所做的,朕自然都记在心中。" 显策虽然极力的压低了声音,可是那股得意的味道却怎么压都压不住。 朕?朝凤勾了勾嘴角,果然刚刚自己并没有听错,看来显策的野心比自己想想的还要大上几分。显策,你是从哪来的这么大的野心?你又有什么实力能叫你的野心实现呢? "殿下,还有这些也请殿下收好。"张彬知又讨出了什么,借着月光,朝凤隐隐约约能判断出来那是一打银票。 看那银票的规格,怕是面值千两的。一户的四口的中等人家,一年也不过花销二十两左右,可是张彬知竟然能一下拿出这么多来,这实在叫人有些意外。 看那银票的厚度,这里起码有几万两。他张彬知不过是一个二品官员,就是卖了自己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的。 朝凤扬了扬嘴角,这些钱的来历先撇开不谈,就单说他们这见怪不怪的样子,朝凤便敢断定这绝对不是第一如此。 "就这么些?"显策把银票尽数受尽怀中,然后仍是不满的看着张彬知"张大人,怎么就这么些个?难道是张大人......." "老臣不敢,不过是最近西北不太平,接连几条重要的商路也被切断了,故收益并不多。再加上现在的世道乱了,人心也杂了,就也不管你什么官不官了的。这有心买的,不过是一些发了横财的罢了。" 听到这里,朝凤算是完全明白了。怪不得他竟然能赚如此之多,都是靠买官卖官得到的。 朝凤现在也终于明白了,张彬知为什么要这么不遗余力的陷害他人,原来是为了腾挪出位子来,好给他进行倒卖之事。 朝凤仔细的回忆了一番,果然,被张彬知参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可有可无的小官,一种就是监管官员资质的。看来,张彬知做这件事,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朝凤原本在听见了买官卖官之事后便想离开,毕竟待的越久变数便越大,而且就只这一条,就够他们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就在朝凤刚刚想要转身时,却又听见显策开口了"张大人,上次显策劳烦张大人寻找的武林人士,不知道张大人可有目标。" “这......”张彬知迟疑了一会,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 “什么这个那个的,莫不是你到现在还没有办妥?”显策的脸色有一些不好看了,就连声音都不复之前的缓慢,显得有一些阴沉而急促“张大人,显策敬你,故尊称一声张大人。你可不要给脸不要脸。” 张彬知见显策不耐烦了,急忙说明原因“殿下息怒,不是老夫办事不尽心。这武林人士倒是易得,不过找到的却多是一些空有身笨功夫的莽夫,怕是成不了大事。若殿下是想要找到称手的兵器,只怕还要再多费些时日。” 显策见张彬知话说的诚恳,又是一副全心全意为自己打算的样子,脸色缓和便了不少。 显策心里暗自思付道:这张彬知倒也的确是有一些用处的,若是真的不用他倒还真是不行,不如先放了他这一次,等日后自己的位子稳定下来了,再来收拾他。 “呵呵,晚辈刚刚是心里急了些,还请大人不要见怪。”说着,显策恭恭敬敬的给了张彬知行了个礼,赔了声不是。 “殿下莫要折煞老夫了,能为殿下效饶,微臣荣幸还来不及,哪里还敢有什么想法的?” 张彬知也是混迹官场多年的老油条了,又是靠着一手察言观色的本领往上爬的,哪里会猜不到显策心里想的是什么,不过是碍于两人之间的利益合作而不敢多言罢了,其实心里却也是老大的不愿意。 买官卖官一事,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久,现在嘉妃一句话就想要全盘夺走,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张彬知的眼神暗了暗,现在嘉妃风头正劲,三皇子又得到宠爱,自己少不得是到退让些的。不过...... 张彬知在心里默默地念道,若是显策听话,自己辅佐他当皇帝也没什么。但是如果他还是不识抬举,那便去死吧。 朝凤听到这里,便以知道个大概,就在朝凤想要离开的时候,却突然被人握住了手腕。 第四章 转变 4 当那只略带寒意的手,扣住朝凤手腕的命门时候,朝凤着实被吓了一跳。不为旁的,自己习武多年,虽不算精通,但是不至于有人在自己身边,自己也注意不到吧。 朝凤并没有挣扎,此时显策他们都还在,若是自己有了太多的动作,只怕是要引人注目的。再加上自己刚刚听了这么多不该听的话,只怕他们不会轻易放过自己。 朝凤放松身子,好叫身后的人知道自己并没有要挣扎的意思,然后小幅度的抖动了一下手腕,抖出袖子里的匕首,随时准备一击格杀对方。 “呵呵。”朝凤的耳后传来轻轻地笑声,温热的气息洒在朝凤的耳畔“好快的匕首啊,殿下小心,不要划伤自己了。” 说话人的语气实在轻佻,但是因为那个声音极好听,倒也不叫人感到厌恶。 忻明?朝凤皱皱眉,他来这里干什么?他又在自己的身后站了多久? “呵呵,殿下的身子绷的可真紧,是在害怕吗?原来殿下也会害怕的啊。”忻明把头靠在朝凤的肩膀上,看着朝凤的表情痴痴地笑道。 朝凤撇了忻明一眼,也不反驳,也没有把手里的匕首收回去,反而大大方方的直接露出匕首。 忻明看见朝凤的反应,就想看见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般,又笑了笑。 大约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显策才离开,而张彬知等到显策走远了之后,又张望了一番,才离开。 “走开。”朝凤反手一挣,脱开忻明的控制,然后直接把匕首甩像忻明,在自己和忻明之间划出一大段间隔。 匕首闪烁出危险的寒光,扑面而来的肃杀之气,让忻明也不敢有一丝一毫大意。 忻明收敛起笑容,向后急速退了脚步,却还是被匕首划破了衣摆。忻明看看衣服上的划痕,暗自惊心,若刚刚自己要是再慢那么一步,只怕划破的就不只是衣服了。 “金银首饰这么多,可惜殿下好像偏偏只喜欢玩刀子啊。”忻明看着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的有几分轻佻“不过这匕首女孩子家还是少玩些好,要不以后会嫁不出去的。” 朝凤看着忻明,也跟着笑了笑,不过这笑容实在是有一些冷“世子多虑了,朝凤就是孤独终老,也绝对不会嫁给世子。世子自然是不需要操这个心的。” “殿下这么说可就叫人伤心了呢。”忻明一边哀叫,一边伸手捂住心口,仿佛因为朝凤的话,受了多大的伤害一般。 “伤心?呵呵,世子你有心吗?”朝凤笑笑,笑容中有几分的嘲讽“就算有,世子的心也不是完全的,是不是啊忻明?” 忻明的脸上白了白,一直以来自己都在扮演哥哥,并且成功的取代了哥哥,可是自己呢?真正的自己又去了哪里,又变成了谁? 自己以前好像是有名字的,叫什么呢?忻明皱皱眉,却始终没有能够回忆起来。 童年,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可是对自己来说童年是什么呢?忻明努力的想了想,所能想到的不过是那漆黑的,阴冷的柴房。所能回忆起的最美好的东西,也不过是柴房上边那个一尺见方的小洞。 在太阳最毒的时候,那小洞中便会透下些许的阳光,那便是自己能见到的最美好的东西了。忻明望向天空,仿佛自己还在那件柴房中。 “世子在笑什么?今天的天空有那么美吗?”朝凤收回匕首,顺着忻明的目光看去,然后问道。 笑?忻明愣了愣,然后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有笑吗?为何发笑呢?为了那小柴房?为了那一尺见方的小洞? “童年是一首忧郁的诗,赤诚却不明媚,美丽而不美好,有时甚至是羞于见人的,却让每个人流连忘返。”朝凤笑笑,看着忻明“看来就算是世子,也有舍不得忘却的事情啊。” “什么叫就算是世子?难道殿下就如此看不起我吗?”忻明挑挑眉,佯装生气的看着朝凤。 这一次忻明没有再刻意的以‘忻明’自居,而是用了‘我’,朝凤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可是朝凤却只是笑笑,也不答话,就怎么静静的看着忻明。 流连忘返吗?忻明望向远方的天空,今天的天空中没有月亮,但是繁星却格外的明亮。这样的天空看起来虽有一些空旷,却也有一种别样的温柔,就像...... 忻明觉得自己一定见过这种温柔,就在那记忆的深处,就在那个被自己遗忘的角落中。 “你莫怕,我是你哥哥。” 恍惚间忻明好像看见了什么,那是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可是那上面带着的却是自己绝对不可能拥有的东西。 温柔啊,是了,没有什么比那个人更加温柔的吧。温柔的叫人羡慕,也温柔的叫人嫉妒。 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叫过他‘哥哥’呢,可是他好像也不在乎。不论自己是冷言冷语,还是默不作声,他总是这样温柔的看着自己,温柔的和自己说着外面的事情,温柔的告诉自己,他叫忻明,是自己的哥哥,永远都不会伤害自己,永远都会保护自己。 可是自己呢?自己好像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他呢,那个时候在自己的眼睛里,他的行为不过是一种炫耀,一种成功者对失败者的怜悯。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自己就决定一定要取代他了呢。 “呵呵。”忻明笑了笑,自己可真是一个坏胚子啊,忻明无不嘲讽的在心底里想到,不过幸好自己够坏吧,就是因为自己够坏,所以拒绝去相信。什么不会离开,什么永远保护,还不是走了?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哥哥啊,你不能享受的东西,就由我来享受吧。 “你笑的可真够丑的。”朝凤撇撇嘴,似乎有一些嫌弃般的,拉远了和忻明的距离“有一个人告诉我,开心要笑,不开心也要笑,只有笑了,幸福才会来找你。” “是吗?然后呢?然后怎么样了?”忻明隐隐约约猜到朝凤所说的那个人是谁了,只有他吧,只有他会说这种叫人发笑的话。 “然后没有然后了,回去吧,不早了。以后不要再那样笑了,很傻。”朝凤说完,也不等忻明有什么反应,便一个人先离开了。 很傻吗?忻明摸了摸自己的脸,哥哥,看来我还是取代不了你呢,那就算了吧。 忻明笑笑,这一次忻明的笑容少了几分造作,多了几分真实。 夜色中,有什么东西正在偷偷的改变。 第五章 论道 空气中散发着丝丝甜腻的香气,烛火以燃尽大半,可人们还沉溺在或虚假,或造作的笑声里,不知疲倦。 “姐姐这是去哪里了?这么久才回来,莫非姐姐嫌思雅无趣?还是姐姐觉得这个场面不够大?”思雅做出一派天真的样子,看向朝凤问道。 朝凤看了眼思雅,皱皱眉,却没有打算搭理思雅,微微侧过身子,似想要躲开思雅。 思雅见朝凤不理,刚想退开,却用眼睛的余光瞄到了离朝凤不远忻明,霎时间思雅的脸就是一白。 忻明哥哥怎么和朝凤在一起?他刚刚不是说有事吗?思雅转念一想,便猜到忻明刚刚出去八成就是为了朝凤。想到这里,思雅便更加生气,简直要咬碎一口银牙。 可恶,自己何处不如朝凤,凭什么她处处都要压自己一头?她不就是皇后的养女吗?真正要追究起来,她也不过是一个冷.宫弃妃的女儿,身份还不如自己。凭什么什么好东西都是她占着,就连忻明哥哥她都要抢了去? 不想还好,思雅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不公平,简直恨不得拆了朝凤的骨头,喝朝凤的血。 思雅看了看周围,高朋满座,此时绝不是自己使性子的时候。 思雅深吸一口气,压抑下心里翻腾的怒火,强打出笑脸,装作懵懂无知的叫到“呦,这不是忻明哥哥吗?怎么挨朝凤姐姐挨得这么近?可巧,刚刚哥哥出去了会,姐姐也不见了,可叫人好生的奇怪。” 思雅的声音本来就脆,现在又是故意放开了嗓子叫,自然就引人注目了。 朝凤的身份在怎么尊贵,也是一个没有出阁的姑娘,而忻明呢?他若是丑一些,窝囊些也就罢了,偏偏他还是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这孤男寡女,花好月圆的,让人想不多想都难。 听了思雅的话,周围的议论已经开始了,公子佳人的本就叫人好奇,在加上这尊贵的身份,那可聊的就更多了。 这人一多了,口就自然而然的杂了起来,这说出来的话也就越来越不好听了。虽然碍于朝凤和忻明的身份,没有人敢大声说,但是小声议论总是可以的啊。 随着议论人数的增加,议论的内容也就更加的不堪入耳了,本只是两个孩子玩闹的事情,说着说着,居然都上升到伦理道德的层次上面去了。 听着周围人的议论,莫说是宫里其他的姐妹了,就是皇帝的脸色也越来越青了、可是不悦归不悦,你总不能命令别人闭嘴吧。法不责众,现在这么多人在说,也不好把谁拉出去。 若真的由皇帝出面了,只怕是要把这个事情闹的更加大了,那这是越描越黑,到时候没事情也会说出事情来的。 “好了,好了。吵吵闹闹的像什么样子?平时叫你们做事不会,这嘴碎起来倒叫人看了都怕。”皇后看着身边的宫女,怒斥了几句,然后抬起头,看着群臣笑道“本宫平日的管教松了,竟然让这些小丫头无法无天起来了,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就这样的大呼小叫,真该拖出去打死。” 皇后这话虽然是对着身边的丫鬟说的,可是眼神却不时的扫一扫殿下的众大臣,其中杀鸡儆猴的意味自是不必细说。 下面来的大臣都是混迹了数年的老油条了,见皇后动了真怒了,倒也都闭上了嘴,毕竟没有必要为了一时的口舌之快丢了帽子,和帽子下面的脑袋。 见四周安静了,思雅便更加的气闷起来,可是又不敢多言,毕竟自己母妃和皇后的关系已经很微妙了,若是在出什么岔子,怕是不好。 而且......思雅咬咬嘴唇,看了看忻明。而且,自己也不希望忻明哥哥把自己当做一个工于心计之人。 或许老天真的听见了思雅的抱怨,又或许只是有人想要证明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样,竟然还真的有一个不怕死的,直接站出来反驳了。 “娘娘的管教确实松了,朝凤殿下虽为娘娘的养女,可是娘娘也应当好好管教才是。自古男女七岁不同席,朝凤殿下也实在不小了,该要懂得人事了。子不教,父之过。女不教,自然是母之过。” 说话的大臣的长的虽不高挑,背却绷的笔直。容貌虽不俊雅,却极为恭敬严肃。身上的打扮极仔细,没有一处不是按照周礼来要求的,严谨的不像是活人,倒想是木泥做出的偶像。 他此言一出,满座皆惊,就连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 不得不说他这话实在是过了,合不合礼数先不说,好歹皇后也是一国之母,你说的又是人家的家务事,这不是当面打皇后的脸吗? 刹那间不只是皇后,就连皇帝的脸都青了。不过他说的正直,引用的又是周礼,倒叫人没法子奈何他,只好生个闷气。若是这气实在不顺,日后再找个理由收拾了他便是。 “哈哈,李大人言重了,这本就是小孩子家家不懂事,哪里有李大人说的那般的复杂?”有个向来圆滑的大臣看见气氛这般凝重,心里暗叫不好,却还是挤出张蜜糖似的笑脸,调侃道“莫不是李大人在礼部待的太久了,把礼部的礼法都装进肚子中,然后吃撑了?” 这话说的极妙,即提醒那李姓的大人,叫他闭嘴,不要管别人的家务事。又旁敲侧击的像皇帝表示:这李大人也是忠君爱国的,不过是读书读的太死了,有些木罢了,还请陛下息怒。 见有人来递梯子了,皇帝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一些,也就顺着梯子往下了“李大人熟记周礼倒是好事情,只是人要学会变通,尽信书不如无书嘛。” 按理来说,既然皇帝都这样说了,那这件事不管是有道理,还是没道理都该就此揭过了,可是他却偏偏不,仍然据理力争。 “礼法,礼法,礼为法之根,怎可废?若是都可以随意改变了,还要礼法干什么呢?恕臣愚钝,还望有人能给个解释。” “哦。既然大人这么认真,不如听朝凤讲个故事可好?” 朝凤看向李大人,然后轻启朱唇笑道,却不知她要说些什么? 第六章 怀疑 随着朝凤话音的落下,众人无不惊讶的看向朝凤。 “微臣愿洗耳恭听。”李大人点点头,然后恭敬的看向朝凤。 李大人的的话虽恭敬,可是心里却并没有太把朝凤的话当一回事。在他看来,朝凤的所作所为不过是想移开别人的视线,好给自己一个推脱的机会。李大人笑了笑,那自己便要看看,她到底要说些什么。 朝凤笑笑,仿佛完全没有察觉到其他人略带调笑的目光,只是朗声道: “老和尚携小和尚游方,途遇一条河;见一女子正想过河,却又不敢过。老和尚便主动背该女子趟过了河,然后放下女子,与小和尚继续赶路。小和尚不禁一路嘀咕:师父怎么了?竟敢背一女子过河?一路走,一路想,最后终于忍不住了,说:师父,你犯戒了?怎么背了女人?” 朝凤说到这里,顿了顿,用眼神环视了一圈后,定格在李大人的身上。 朝凤看着李大人,笑着问道“大人可知老和尚说了什么?” 李大人先是皱皱眉,在心里暗自揣测了一会,却还是不知道朝凤讲故事的目的是什么。 莫非她这是故意想挖个坑来套我?李大人皱皱眉,又见朝凤面不改色的看着自己,心里越发的七上八下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周围人也就越发的好奇起来,纷纷开始催促,倒越发的叫李大人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哎,自己早知道宫里的孩子要比外面的心思重些,可没想到一个小姑娘居然也这般的厉害。看来自己还是谨慎些为好。 李大人有思付了一会,终于还是开口道“微臣不知,还请殿下明示。” 朝凤听李大人怎么说了,也不在卖关子了,直接说道“老和尚叹道:我早已放下,你却还放不下!” 朝凤看了看四周人变化不一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 “同样的事情,不同看到的是不同的结果。同一朵花,有的人看见的是盛放的花朵。而有的人,看到的则是围绕在花朵周围的蜜蜂。其实你看到什么,完全取决与你的心里有什么。” 朝凤的声音不大,可是却给人一种振聋发聩的感觉。 “哈哈哈,说的好。李大人,看来你除了要熟记周礼外,还要端正心呢。”皇帝笑了笑,明显是对朝凤的表现很满意“好了,今天本该是个高兴的日子,不好的话就不要再说了。来人斟酒。” 大臣们先是愣了愣,然后很快便明白了皇帝的意思,急忙跟着笑起来。气氛甚至是比之前还要再和美些的。 “我还害怕殿下会不知所措呢,看来是我低估了殿下。”忻明笑笑,然后又做出有一副无奈的样子“不过这太强势也不全是好事情,我本还想为殿下解围,没想到却连话都没有插上。” “是吗?”朝凤瞥了忻明一眼“可是,为什么朝凤记得,刚刚世子在一旁看戏看的很开心啊?莫非是朝凤的错觉?” 忻明被朝凤揭穿了,倒也没有表现出半分的尴尬,只是讪讪的笑了笑,越发殷勤的围绕在朝凤的周围。 “不害臊的东西。”思雅狠狠地攥紧了手里的帕子,力气大的都快把帕子弄破了。那恶狠狠的样子,似手里握着的不是帕子,而是朝凤。 “雅儿。”嘉妃轻轻地拍了拍思雅的肩膀,示意思雅稍安勿躁“你且放心,只要你够聪明,这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终会是你的。” 思雅轻轻地点点头,可眼睛却还死死的盯着朝凤,眼睛里包含的恶意,满的都快要溢出来了。 朝凤,终有一天,我也要夺走你放在心上的东西,看着你痛不欲生。思雅望着朝凤,在心里暗暗发誓到,却又在一眨眼的功夫,换成了小女孩的娇憨。 比起自己女儿的单纯仇视,嘉妃到要冷静的多。 嘉妃看着朝凤,若是说朝凤和忻明真的有什么,她是绝对不信的。自己也是女人,这女儿家的心思自己还能不知道?朝凤看向忻明的眼神,绝对不是喜欢,甚至还有一丝的反感。 可是......嘉妃皱皱眉,若不是喜欢,朝凤又为何会和忻明一起出去?以朝凤的性格,她绝对不会这般勉强自己。忻明的家世虽然很好,是个一等一的好夫婿人选,可是好的人选多了,她便是要定,也该在等一等啊。 嘉妃越想便越是觉得不对,却又说不出是那里不对。就在嘉妃刚刚觉得是自己多虑,想要放弃的时候,嘉妃突然撇见了站在一边的显策。 大家之所以觉得朝凤和忻明在一起,不过是因为他们一起回来了,可是他们到底是不是一起出去的,却没有人知道。 “雅儿,朝凤她是何时出去的?”嘉妃皱皱眉,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不妙。 “这个......”思雅想了想,却是答不上来。 嘉妃见思雅迟疑,想了想后,又换了一种问法“朝凤是和忻明一道出去的吗?” 思雅中意忻明,自然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他,便很肯定的答道“不是,女儿只知道忻明哥哥是一个人出去的。” 嘉妃点点头,不在多问,但是脸色却有一些不好看了。 “怎么了母妃可是出了什么事?”思雅有一些奇怪的看着嘉妃,问道。 “希望无事。”嘉妃只是很含糊的说了这么一句,便不在开口。 嘉妃低下头,露出平日里常见的柔美笑容,可是内心却十分的复杂。 刚刚张彬知和自己说,似有人跟着他,可是却没有找到人,莫非那个人便是朝凤? 嘉妃一边想着,一边望向朝凤,却见朝凤神色自若的在和身边的侍女攀谈。嘉妃笑笑,收回视线。看来自己有一些想多了,她若是真的听见了这么大的事,又怎会默不作声? 朝凤一直用眼睛余光注意着嘉妃,见嘉妃转过头去,刚想要松一口气。突然,一道极阴冷的目光冲朝凤扫来,朝凤回望过去,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是错觉吗?朝凤皱皱眉,可那股恶寒的感觉却还在,看来又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第七章 军人 片角吹残夜,雄关铁锁开。古城连堞响,奔马踏霜回。玉塞降羌泪,天山旅雁哀。何人闻此曲,不上望乡台? 曼城中的大部分百姓已经离开了,整座城充斥死一般的寂静,只剩下风还在城中回荡,呜咽的风声,宛如悲鸣。 “将军,粮草已然不多了。这几天战士们喝的粥越来越稀了,军中已经有很多人不满了,在加上匈奴的攻势越来越猛,若是没有补给,恐怕......”仿佛觉得不吉利,那将士硬是把口中说了一半的话给咽了回去。 已经几天了呢?甄谨望向远方,却只看得见漫天的黄沙,阳光直射在砂石上,泛起一阵让人看了都有一些眩晕的雾气。 城里的水已经不多了,粮食更加少的可怜。可是城中除了守城的将士,还留下了许多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民众。 甄谨还记得,自己要求死守城门的命令刚传下去的时候,士兵们的反应都很大,畏惧者有之,反抗者有之,而更多的是疑问。 为什么我们要死守住一个不可能守住的地方?为什么我们要管就连朝廷都不管的事情?为什么我们死了连尸体都不一定能找的回,可是皇都那些达官贵人却可以风风光光的坐享其成。 这样的负面情绪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还有过兵变的事情发生,甚至就连军法都镇不住那些士兵了。 后来呢?甄谨看着城里还在忙碌的将士们,笑了笑。甄谨突然很庆幸自己的身上有这么多是伤疤,这些伤疤来自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役,总是好了又结,甚至是在还来不及复合的时候,有添上新的疤痕。 甄谨还记得,在自己脱下上衣后,在那些暴动的将士们,看见自己身上的伤口后,事情居然就这么平静了下来,没有一个人再想离开,没有一个人再想反抗。 现在将士们虽然很累,虽然脸色都难看到了极点,可是居然没有一个人退缩。他们也爱着这片土地吧,他们也爱着大夏吧,哪怕生活的并不好,哪怕有时候一天要痛骂老天八百次,可仍然是深爱这片自己生活着的国家,仍然愿意为自己的国家献出一切,哪怕是生命。 “那是什么?看那边!”一声惊呼引来了所有人的视线,也叫所有人都绷紧了神经。 甄谨握住手里的重剑,虽说这几日来匈奴都没有太大的动作,似乎是想要等城中粮草耗尽,不战而胜。可是凡事无绝对,谁也保不齐下一步会发生些什么。 就在城墙边的弓箭手都齐刷刷拉开弓,随时准别发射的时候,突然哨塔上的士兵发来停止信号。 “停下,都停下,是援兵,我们终于等到援兵了。” 那因为长久没有饮水,而显得分外沙哑的嗓音中,透露出无比的兴奋。果然,随着那对将士的靠近,军旗上那个大大的‘甄’也显示了出来。 “是甄家军,军神!” “天啊,那是甄老将军,他居然亲自来了。” 欣喜的呼喊声在军中响起,每个将士的脸上都充满了希望。“军神来了,我们有救了,曼城有救了。” “大夏必胜,军神必胜。” “但使甄家军神在,不叫胡马过曼城!”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将士们脸上的疲惫与饥饿居然就这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一种必胜的信心。 没有人注意到,就在这欢呼声中,却有一个人的脸色变的越来越苍白,仿佛看到的不是援军,而是死亡。 父亲,你还是来了。甄谨叹息了一声,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伤悲。若是没有援军,不出三日,粮草用尽,不出五日,必败无疑。 可是若是没有援军,甄家死的只有自己一个。不论皇上如何忌惮,如何厌弃甄家,终会看在自己是战死的份上饶甄家一命。哪怕是解甲归田,也终是有条命在的。 可是现在......甄谨苦笑了一下,甄家军,也就是说父亲真的是私自派兵了,私自派兵,好像是满门抄斩吧。 甄谨又看了看远方,现在的太阳以不如正午那般烈了。残败的太阳还想要努力散发出光辉,可是却不再是耀目的金色,而是通红的血色。 罢了,只求自己能战死沙场,也算对得住甄家的名号,也算对得起军神的称呼,也算不负了这天下。 依稀间,不知从何处传来了羌笛的声音。那声音并不大,可是甄谨却觉得自己听的很清楚。 羌笛的声音很尖锐,听起来就像是游子离家后的哭声,可是这笛声却很雄浑,像是战歌,却又在收尾的时候有几分的无奈,就像是叹息。 “殿下,您在吹的是什么?听起来像是笛子,可是又不太像。”清露笑笑,走到朝凤身边,为朝凤披上了件衣服。 “这叫羌笛。”朝凤放下手中的笛子,却还是望着天边,眼神中有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似敬佩,似同情,可是更多的却一种深深地无奈。 “羌笛?”清露好奇的跟着重复了一句,然后笑道“殿下吹的好听是好听,只是太过悲凉了,叫人听着怪难受的。” 朝凤听了清露的话只是笑笑,悲凉吗?可是真正的悲凉的人,却早已感受不到悲凉了呢。他们早就知道结果了吧,古来征战几人回?怕是早已经在心里做好了死的觉悟了吧。 “这好端端的殿下怎么想起吹羌笛来了?殿下不是一向厌烦这些靡靡之音的吗?” 清露见朝凤不说话,倒也没有觉得尴尬,而是自顾自的又说了起来。清露原本并没有指望朝凤会回答,毕竟朝凤不是什么话多的人,可是出人意料的,朝凤竟然回答了自己。 “为了一个人,为了一个值得自己为他吹奏的人,还为了那些像那个人一样的人。” 朝凤的声音很轻,若不是清露就在朝凤身边,只怕是听不见的。 “是吗?能叫殿下看重的一定是聪明人喽。”清露玩笑般的接了一句。 聪明吗?朝凤笑了笑,然后摇摇头。是个笨蛋呢,是个事不关己,却要拼死去做的笨蛋呢,是一个叫人尊敬的笨蛋。 第八章 死亡 8 人出生时,什么有没有,只会傻傻的哭泣。随着成长的开始,渐渐地知道了何为欢笑。开始慢慢地,心里的欲望便开始增大,莫说是笑了,竟然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出人预料的,甄家私自派兵的事情好像并没有引起什么大的波澜,整个皇都依然是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就连一点传闻都没有,哪怕是熙妃的脸上,也还是带着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的笑容。 “正安静呢。”清露看着窗外,轻轻地感叹道。 秋的气氛已经越来越浓了,树上的叶儿,已经开始打着旋向下飘了。秋天的天空非常的澄净,是一片让人看了就很舒心的蓝。那天空上飘荡的,则是连最好的工匠都织不出来的云。 “殿下您怎么还在看这些?”清露看着朝凤手上的佛经努努嘴。 奇怪了,自己原是以为殿下是好奇才看的,没想到殿下居然看了这么久。殿下的耐心一向不佳,若不是非做不可的事情,殿下是不会去做的。可是看殿下那懒洋洋的样子,又不像喜欢啊。 清露挠挠头,却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要知道自己还曾趁殿下不注意,偷看过几眼,可是越看,便越只觉得发困,也难为殿下可以一直看下去了。 朝凤听了清露的话,愣了愣。自己看这个看了很久吗?可是为什么自己却不觉得无趣呢? 佛经上仿佛带着种淡淡的香味,那个味道和辩机身上的很像,闻着很叫自己安心。 辩机......想到这个名字,朝凤竟然觉得自己的心又有一丝发疼了。自己还没有能够忘记吗?也是,刻在心上的东西,除非是连心整个挖去,要不然怎么去的掉呢。 朝凤还记得,自己曾经想和辩机好好的谈一谈,哪怕不能再见了,自己也想知道他过的怎么样了,也想知道他近来可好。 可是在书桌前坐了大半夜,从繁星闪烁,一直坐到朝阳初升,等的蜡烛都燃尽了,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明明想说的话有那么多,明明是那么的关心,那么的在乎一个人,明明把对方看的比自己还要重要,可是却说不出一句话,写不了一个字。 朝凤笑了笑,就是写了又怎么样呢?就是说了又怎么样呢?还是不能在一起啊。自己与辩机就像朝露之与暮蝶,只是碰错了时间,却注定是错过。 清露看着朝凤变化的表情,想要开口,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也罢,清露在心里偷偷的对自己说。不论如何殿下终是有了感情,哪怕这感情不一定美满,却一定很美好,要不然殿下也不会一直念念不忘。 清露偏过头,装作不知道朝凤心里的悸动。殿下也是人,也有自己想要记住的东西吧。有的东西,哪怕注定得不到,可是却还是有很多人不顾一切的去追求,哪怕知道粉身碎骨,也甘愿一拼。 也许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份追逐的感受,还有那埋藏在心底的,小小的感受。 清露在朝凤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的笑了笑,自己好像知道了殿下的小秘密啊,不过既然是秘密。还是让它藏在心底吧。 “殿下,北辰殿,北辰殿出事了。” 就在清露以为今天会像之前的每一天那样,那般的平静的过去的时候,突然一个急促的声音打破了这一切。 “北辰殿怎么了?”朝凤皱皱眉,然后看向那个小丫鬟。 “墨翟殿下,他,他没了。”小丫鬟可能实在是有一些急了,竟然连话都说不清楚,叫人听了着急。 “没了?什么叫没了啊?是走丢了吗?你倒是说话啊。” 看着那小丫鬟支支吾吾的样子,清露也着实着急了。墨翟长的可爱,性子也好,因为朝凤和熙妃关系好,熙妃便长带墨翟来清凉殿玩。 墨翟虽是皇子,却一点架子也没有,总喜欢跟着清露,然后姐姐,姐姐的叫。久而久之,清露便也把墨翟当做了自己的弟弟,现在听见墨翟出事了,清露自然是急了。 “好了清露,你先过来。”朝凤把清露拉到自己身边,然后看着那个来通报的小丫鬟问“到底怎么回事?” 小丫鬟狠狠地咽了几口口水,像是在努力的措辞。朝凤虽急,可是看她这样,便也知道不能催她,否则越催越乱。还好,那小丫鬟并没有耽误多久,就开口了。 “墨翟殿下溺水了,太医......太医说已经救不回来了。”说着,那小丫鬟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要知道墨翟这孩子极懂事,见自己干活辛苦,还给过自己糕点,可是现在...... 朝凤听完,便觉得头一阵发晕,眼前甚至都有一些发黑了。 “怎么会,怎么会。”朝凤靠在椅子上半晌,才像找回了神志,追问道“熙妃呢?熙妃娘娘现在在哪里?” “熙妃娘娘知道了后就晕过去,叫人扶回北辰殿了,现在陛下也在娘娘身边。”小丫鬟抽抽搭搭的回答道。 墨翟不在了,自己的弟弟又没有了。朝凤瘫坐在椅子上,觉得心里一阵阵的发闷。 不对,墨翟年纪虽然小,但是却很乖,是绝对不会独自一个人乱跑的。再加上墨翟又不识水性,哪里会轻易的下水? 等到朝凤稍微平静下来一点后,心里的疑问就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 “墨翟殿下是在哪里溺水的?”朝凤看了看小丫鬟,然后问道。 “北辰殿外殿的一处小池塘,哪里水极浅,可能是前几日降了雨,这才.......” “胡说!我见过那个池子,不过是废弃了的鱼池,就是雨下的再大,也不至于溺死个人啊。”清露还没有等小丫鬟说完,便打断道。 “住口清露。”朝凤怒斥了一声,然后又看向小丫鬟“你们都下去吧,本公主想静一静。” 清露还想说些什么,却在看见朝凤发白的脸色后住口,然后行礼告退。 朝凤把脸埋在阴影中,发出低低的哀鸣,就像是一只受了伤的野兽。 墨翟,我的弟弟,你放心,姐姐一定给你报仇!朝凤咬牙,恨恨的在心里发誓道,绝对,绝对要把那些人送下地狱! 第九章 心痛 秋风拂过,并不猛烈,却吹的人心底发冷。桌边的蜡烛以快要燃尽,只剩下一浅浅的豆丁火苗。 整个寝宫都显的极其的安静,安静的几乎想没有任何的人,可是细看,却又会发现窗幔后那个把自己缩成一团的人影。 熙妃窝在床上,似怕冷似的,把自己紧紧地团成了一个小团。此时的熙妃在也没有了往日的张扬,依旧穿着着艳红的衣裳,却再无半分的喜气,反而凄凉的紧。 似是注意到有人来了,熙妃像是被惊醒了一般,歪了歪头,硬是挤出了一个笑“你来了啊?呵呵,也就你肯来看我了。” 朝凤走到床边,坐在床沿旁,想要宽慰熙妃,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墨翟只是和自己相处的好,自己便这样的舍不得他,熙妃是墨翟的母亲,墨翟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这样的痛,怕不是切肤可比的吧。 “你不用多说些什么了,这结果我该想到了。墨翟是皇子,可是也是甄家的血脉,那里是能被留下来的?”熙妃叹息了一声,反而握住朝凤的手,安慰起朝凤来了“怪只怪我之前太天真,居然还想以人的力量来战胜天意,当真是我的不是了。” 朝凤的体温本来就是偏低的,以为心里难过的紧,又吹了一天的风,手就更加冷了,可却还是被熙妃的手冰了一下。 这样冰的手,恐怕心里冷的更加的厉害吧。 “天又如何?我偏就是要逆了天去,我命由我不由天。” 朝凤的声音带着些恨意,天已经夺走自己太多的东西了,现在就连这么小的孩子他都不放过。墨翟何其无辜?那自己为何还要顺着这天意? 熙妃听了朝凤的话,难得的没有再笑朝凤异想天开,只是深深的叹了口气“逆天要背负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也太难了。我原也想过反抗命运,却被打败的体无完肤,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保住。” 熙妃的眼眸有一些发红,似是包含了太多的哀伤,可是从头到尾,熙妃都没有掉下过一滴泪。 值得自己哭泣的事情太多了,可是泪水却什么改变的不了。于是便学会了不再哭泣,于是纵使再寂寥,也不妨笑面对人。那些想要留下的泪,都流到了心里去了,到也看起来不那么难过了,只不过会偶尔觉得有一些空罢了。 夜已经很深了,屋外头那不知名的小虫已经开始了欢叫,衬得屋里更加的安静。 朝凤是手握紧了又松,刚松开却又狠狠地握紧。紧的指甲都狠狠地扎进肉里,引出了殷红的血。 墨翟溺死的地方虽说是偏了些,可也不至于一个人也没有的。就是当时没人,可是就在北辰殿外殿,若是大喊几声也终是会有人来的。可是却谁也没有来,谁也没有能够救起那个小小的的孩子。 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人来?明明是那么乖的一个孩子不是吗?明明是很讨人喜欢孩子啊。 朝凤看了看周围,安静的简直和死了都没有区别。本来朝凤还是怀疑,还带着一丝侥幸,可是现在朝凤却可以确定了。 不是没有人来救墨翟,而是没有人敢来救。如果是那个人的话,做的出来吧,毕竟他的心里只有他自己不是吗? 权力真的这么重要吗?重要到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重要到哪怕那个孩子昨天还在你的膝下甜甜的叫你父王,你也不在乎? 朝凤咬紧牙,恨恨的骂了句“畜生。” 虎毒尚且不食子,可是他呢?最无情是帝王家,自己原本就不该报有什么期待不是吗?朝凤此时是如此的痛恨自己,痛恨自己的天真。 如果早一点想明白,如果自己清醒一点,没有抱有所谓的侥幸,那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凤儿,没有如果了。”熙妃沉默了许久,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与其为已经无法挽回的事情投入太多,不如做好剩下的事情。” “难道你不恨吗?”朝凤看向熙妃,难道她不想报仇吗? “恨?我是墨翟的母亲,是我辛辛苦苦,十月怀胎才将他生出来的。我怎能不恨,怎会不恨?”熙妃紧紧地攥住了身上盖着的锦被,原本光滑的锦缎在熙妃的手里染上伤痕,就像是颗伤痕累累的心。 突然,熙妃的手骤然一松,无力的放下“可是我该恨谁呢?我又该怨谁呢?我竟是连个恨的人都没有了。” 熙妃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似水流年,不知不觉就这么从掌心中流走了,流往谁都不知道的地方,莫说是握住了,自己竟然连触摸都还来不及触摸,它便以悄然流逝了。 自己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啊,可是现在呢?熙妃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已经不年轻了吧,虽然保养的极小心,可是已经离去的年华已经回不来了啊。 比起脸来,苍老的更快的是自己的心吧。熙妃望向门口,以前天黑了的时候,那孩子便会站在门口,撒娇道:“母妃我怕,母妃来抱抱墨翟。”,那时的自己总是嫌他胆小,没有男子汉的魄力,可是现在自己却再也没有抱住他的机会了。 又沉默了一会,熙妃终于开口。“凤儿你先回去吧,我想一个人坐坐。” 朝凤皱皱眉,熙妃的现在的心情自己完全明白,自己也曾经失去过母妃,也是这般的难过,这般的无助。 可是......朝凤又看了看熙妃。不知道为什么,朝凤总觉得自己现在不能离开,若是离开了,便会发生更加不好的事情。 “你放心吧,我没事的。”熙妃笑笑,见朝凤还是不愿离开,便又开口道“那孩子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其实胆小的厉害,人多了阳气重,我怕他不敢回来。” “是吗?”朝凤看着熙妃,却还是不放心,又嘱咐道“你也别太过伤悲,墨翟孝顺,若是知道平时最疼爱他的母妃,竟然因为自己这么伤心,怕是要哭的。” “恩,我知道的。”熙妃点点头,努力的笑了笑,轻轻地开口道“明天见。” 熙妃这个笑容极美,竟像是包含了世间所有的温柔一样,若非要以物来比喻的话,那便是像寒冬初放的花蕾。 “恩,明天见。”朝凤点点头,回报了一个笑容便出去了。 等到朝凤走了,熙妃便下了床,坐到梳妆台前,开始细细地的打扮自己。 最近要自己操心的事情太多了,自己竟然都没有再好好地打扮过。熙妃轻轻地抚了抚梳妆台,居然能摸到一层薄薄的灰。 打开梳妆匣,里面的珠宝仍然璀璨夺目,开始自己却提不起丝毫的快乐。轻点朱丹,长眉入鬓,仔细的自己绾上还没有出阁前最喜欢的发式。 “呵呵。”熙妃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轻轻地笑了笑。那笑声在这安静的殿中显得有一些突兀,却并不难听。 熙妃打开窗,窗外的月色极好,像极了自己刚刚入宫那天所见到的。 墨翟没了,甄家怕是也保不住了。父亲私自出兵的事情是不可能瞒的住,父亲走时便已经有了觉悟吧。 熙妃披上大红的霞帔,抚平了裙摆上的皱褶。真安静啊,安静的都叫人害怕。是了,现在自己已经不是什么宠妃了,只是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 熙妃走到大殿之间,轻轻地旋转了一圈,裙摆随着熙妃的动作而展开,就像是一朵无比绚丽的花朵。 人都到哪里去了呢?熙妃想着,是了,北辰殿伺候的丫鬟都叫自己感出去了,皇上来了一会儿,就推脱说朝廷里还有事情就先走了,其他的妃子看见自己受了冷淡,便也都说不打扰了,现在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啊。 熙妃停下步子,艳红的裙摆缓缓落下,就像是开败了的花。 “墨翟,你莫要怕,母妃来陪你可好?”熙妃对着虚空笑笑,说不出的温柔慈爱。 熙妃回到床边,摸出怀里的匕首,用力在手腕处抹了一下,一滴滴的血珠从伤口冒出,然后汇集成大大的一颗,滴落在艳红的衣裳上,慢慢的融入衣间,只因这血色与衣服两色太相近了,居然看不来什么。 也许是心太疼了,熙妃并不觉得手上的伤口有什么感觉。她就这么静静的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床幔。 小时候自己常常这样和哥哥一起看星星,可是后来,哥哥虽父亲出征了,自己也嫁进了宫中。宫中虽要比家里来的奢华,可却极不真实,就连宫里的星星,都叫人看不清楚。 熙妃突然有一些庆幸,墨翟没有了,甄家自己也护不住了,是不是自己就自由了呢?不是甄家大小姐,也不是熙妃娘娘,只是那个喜欢漂亮衣服,喜欢玩闹爱笑的小女孩了呢? 衣服已经湿透了,多余的血一滴滴的滴到地上,那声音很清脆,就像是雨滴打在了瓦沿上。 头好晕啊,有一些发困了。熙妃闭上眼睛,在心里想着,是该好好地休息一下。 窗外朝阳已经初升,把光明洒到每一个角落,可是熙妃却再也看不见了。她正长眠在一个漫长的梦中,不过看她嘴角的笑,想必是一个极美的梦。 第十章 花谢 虽还未到花开的季节,但桂花树上以有数十朵的桂花,迫不及待的开放了。那香味并不甚浓,却是叫人欣喜的。 李嬷嬷捧着几枝新折的桂花,小心翼翼的向熙妃的寝宫走去。娘娘昨天才痛失爱子,今日必定还在伤心,只望这桂花能让娘娘稍加平复一些。 李嬷嬷推开门,却被扑面而来的血腥味吓坏了。 “娘娘!”李嬷嬷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床边,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就像没有人能救下墨翟,此时也没有人能救下熙妃。 “熙妃娘娘殁了......” 公公拉长了嗓子的叫嚷,就向是一颗投入平静水面的石子,激起了层层的涟漪,传满了整个北辰殿,又由北辰殿扩大到了整个后.宫。 朝凤被清露扶到熙妃灵堂前的时候,还是不敢,也不愿意去相信熙妃殁了的事情。 怎么可能呢?她昨天还对自己笑,还对自己说做人要看长远一点,要忘记已经失去的东西,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今天她却冷冰冰的躺在这个一片煞白的地方呢? 周围不是传来一阵阵的哭声,这些哭声来自很多人,有北辰殿里的丫鬟,婆子,也有其他殿里的嫔.妃。这些哭声不论真假,听起来都很动情,哭的叫人心里难过。 “我的好姐姐哦,你怎么就那么去了。” “你我同年入宫,情同姐妹,你怎舍得留下我一个人?” 认识不认识的,熟的不熟的,突然间所有人都好像和熙妃有了某种特别的联系,眼泪像是不要钱一样拼命的往外流着,那悲痛的呼唤声几乎要把要喉咙喊破。 为什么呢?朝凤还是在一边傻傻的想着,却没有想出一个结果。 朝凤呆呆的看着众人,傻傻的站在一边,可是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朝凤很想走上前去,去摇醒躺在灵柩中的熙妃“你不是最讨厌白色了吗?你不是还和我一起笑话过嘉妃引以为豪的白裙吗?你不是说雪白一片不叫纯真叫出丧吗?可是为什么你现在却躺在这苍白的地方?” 说好了的再见,却变成了再也不见。朝凤突然很无力,也很害怕。就在这么不知不觉中,自己身边的人一个个都不见了,母妃,弟弟,墨翟,熙妃.......是不是有一天自己也会这么突然就没有了呢? 朝凤就这么一直想着,直到熙妃的棺椁入了敛,直到周围的人都散的差不多了,朝凤也没有想出一个结果。 “殿下,该回去了。”清露轻轻地在朝凤的耳边提醒道。 清露的动作极轻,仿佛丝毫不敢用力。清露看的出来,虽然朝凤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却比那些哭的死去活来的人要悲伤的多。 此时的朝凤太脆弱了,虽然看起来和平常没有什么区别,还是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样子。可是清露却知道,现在只要一阵风就能把朝凤吹倒。 “百年之后,若是我去了到也还好,不论真假,也总是有人为我哭上一哭的。可是若是像今日这般,身边的人一个个离我远去,我又该如何?”朝凤的声音就像是那凋零的树叶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触碰大地时发出的哀叹一般,极轻,却也极为沉重。 “清露,你说还会有人记得我吗?可会有人真心为我落泪?哪怕只有一滴?”朝凤看看清露,然后轻轻地问道。似呢喃,似叹息。 清露看着朝凤的样子,心里也极不好过,便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道: “会的,一定会的。殿下您放心吧,清露一定会努力的活下去,一定会活的比殿下还要长久。到时候清露来给殿下哭。”说完,清露才发觉自己说的话极不吉利,又拼命的摇头解释“不是,奴婢不是咒殿下,奴婢只是,只是......” 清露想要解释清楚,却越说越乱,最后急的眼泪都快要出来了,也没能把只是后面的话说出来。 “呵呵,傻丫头。”看着清露手足无措的样子,朝凤倒是难得的笑了笑。不过这笑容却消失的极快“没人记得也罢,起码我走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事情好牵挂的,倒也干干净净的。” “殿下......”清露还想再说些什么,却无奈词穷了,只好轻轻地唤了朝凤一声。 天边的朝阳,已经褪去了之前那红扑扑可爱的样子,变的耀眼的叫人不敢直视了。 已经中午了吗?朝凤眯眯眼睛,侧过脸好避开直射过来的阳光。原来时间竟然过的这么快,快的自己还来不及好好地感受。 今天看起来和昨天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可是朝凤却知道,今天永远也不会和昨天一模一样。 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一个喜着艳红绫罗裙的女子笑着叫自己凤儿,也再也不会有一个小小的,脸儿粉嫩的像小包子一样的孩子叫自己姐姐了。 朝凤看着已经铺满了阳光的地面,突然勾了勾嘴角。 人不能让时光倒流,然后重新再出发,但所有人都可以在今天启程,去创造一个全新的结局。 自己虽不能找回那些已经逝去的人,却可以让他们走的安心些。 放心吧,熙妃娘娘,朝凤一定会帮你守护住您想要守护的人。墨翟,好孩子,你要乖,下辈子看清楚,莫要在投身帝王家。 “清露,你去把小翠和小四都叫来,我有一些事情要吩咐他们。” 朝凤长长的嘘了口气,像是要把那长久积压在心里的愤懑都释放出去。是了,人还是要向前看,什么都舍弃不了的人,注定了什么都得不到,自己也该要学会忘记了。 “哎?”清露愣了愣,却并不是因为朝凤突然放晴的脸色,而是因为朝凤的话。 小翠吗?清露在心里暗暗的念了念,自己虽知道小翠不简单,可是一切都是自己的猜测。现在殿下居然就这么直白的告诉自己,她找小翠是有事情要吩咐,而且还是和狼奴一起。 莫非......莫非殿下终于嫌弃自己了,要杀自己灭口?清露越想越觉得可能,脸色也越来越苍白。 “你怎么还不去?”朝凤笨想呵斥清露,却在看见清露苍白的脸色后,变成了询问“你的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清露咬咬嘴唇,直接跪倒在地,冲着朝凤磕头道“殿下,奴婢会听话的,您就饶了奴婢吧。” “啊?”朝凤先是愣了愣,然后觉得深深地无力“你起来吧,你死了谁去给我跑腿?” “真的吗?奴婢真的不用死吗?”听见朝凤的话,清露傻笑了几下,然后站起来“那殿下刚刚说的那么吓人,又是在奴婢面前自称‘我’的,又是直接告诉奴婢事情原因的。” 清露一边说,一边拍着心口安抚着自己,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看的朝凤又好气,又好笑的。 “这样你便害怕了?那你还如何为本公主做事?”朝凤本不想多问,可是看清露的样子,又实在觉得有趣的紧,便多问了一句。 清露吐吐舌头,有一些无奈的开口道“清露是知道自己又几斤几两的,老话说了‘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清露自知做事比不上旁人来的有本事,可是若是说陪着殿下,和殿下说说话,那旁人还不一定比的过清露。” 朝凤听了清露的话,低下头沉思了一番。的确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或许自己并不适合去保护别人,也是,毕竟自己一直生活在黑暗中,想要触摸光明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想着,朝凤便又有一些释然起来。既然自己只适合杀戮,那便杀戮好了,杀光那些胆敢触犯自己底线的人,除掉那些想要伤害自己爱人的人,不也是一种办法吗? “好了,少在这里耍嘴皮子。”朝凤看着清露笑笑,然后正色道“本公主手里从来不留吃闲饭的人,你若是再不聪明些,小心被扫地出门。” “好,好,好。奴婢现在就去为殿下叫人。”突然清露又像想到了什么似得,傻傻的笑了笑“看,奴婢就是在不济,终还是能帮殿下跑个腿的。” 说完,也许是怕朝凤骂自己,也许是怕耽误了事。清露也不等朝凤在说些什么,就一个人蹦蹦跳跳的跑走了。 朝凤无奈的摇摇头,突然间心里尽然生出几丝羡慕。风流灵巧遭人怨,若是能像她这般自在的嬉笑,到也是一种福气,可惜这样的福气自己终究是享受不到了。 突然间朝凤迫切的想要见辩机,想要和辩机说说话,想要告诉辩机,自己不想要失去他了,他真的对自己很重要。 今天回去写封信吧,把那些想要说,却一直无法说出口的话都写下来吧。朝凤有些甜蜜的笑笑,却又有一些担心。 上次自己说的如此的绝情,辩机是否会厌弃自己呢?已经错过的东西,自己要是努力的去追寻,还能再找得到吗? 可是实在不想要错过啊,朝凤的直觉告诉自己,如果这一次错过了,就真的再也没有以后了。 管他呢?人生已经这般难熬了,自己又何苦再寻烦恼。辩机,再等我一次。 十一章 退兵 乌云层层笼罩在天边,要把城头压垮似的,不知是风沙太大,还是战事太频繁了,战士们的铠甲已经显示不出任何的光泽。 在鸿雁的哀鸣声里,鼓角声连天,一场激战后,边塞上战士们用鲜血染成象胭脂一样的红土,在夜里凝成了紫色。半掩着红旗来到易水旁,由于霜露浓重,天气寒冷,连鼓声都沉闷,可是却没有人退缩,因为这是他们的国家,现在,他们要保护自己的土地。 “将军,为何休兵?若是乘胜追击,定能打破。” 说话将士显得很急切,紧紧地皱着眉,看着甄家的父子?z。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之前那么苦,所有人都觉得该放弃的时候,都坚持下来,现在却选择了按兵不动?明明马上就要胜利了啊。 面对那将士的质问,老甄将军并没有责怪他的不敬,只是深深的的叹息了一声。 “刚刚朝廷下了令,说是要与西北和谈,已经禁止在出兵了。”甄谨张张嘴,却没有了往日号令三军的强势。 “什么!”那将士有些激动了,也不管什么军规不军规,纪律不纪律的了,大喊道“难道我们之前的血都白流了吗?难道那些死去的兄弟都白死了吗?如果早知道是这么个结果,又何必死守呢?将军?” 在战场上从来没有退缩过的甄谨,突然有一些惧怕了。他惧怕面对这些和自己同吃同住的将士们,害怕去面对那城门外的鲜血。 宫里已经下了诏书,甚至还连下了十二道金牌来诏自己与父亲回去,看来这战是不可能打下去了。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不论这个命令是对是错,你都要服从,仅此而已。甄谨突然有一些不甘心,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竟然父亲都已经违抗朝廷出兵了,又何苦停下呢? “是了,肉食者鄙,未能远谋。”那将士突然笑了起来,看着甄家父子挑衅道“将军高坐帐中,又哪里知道战士们的苦楚?若是打了胜仗,便是军神的功劳。若是败了,也就是少了一份功勋。可是外面那些战士呢?谁记得他们?” 甄谨皱皱眉,哑声道“既然你选择了从军,便应该知道在军中,将抱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意。” 那将士愣了愣,似有一些后悔说出了刚刚的话,毕竟每一次战斗甄家父子都是在最前面的,也从来没有依仗过自己的身份,苛待过将士。 可是........那将士握了握拳,心里尽然是比之前冒死守城还要痛苦些的。明明就要成功了,明明马上就可以把那些匈奴人一个不留的从大夏的土地上赶出去了,可是现在却要放弃。 那将士想着心里越发的觉得痛苦起来,那些死去的士兵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可是他们却有的是自己的朋友,有的是和自己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兄弟,这哪里是说放下就放的下的呢? “李四,李家岗人,十八岁,属于十九营。王二,王家庄人,二十四岁,属于十一营,周三.......”甄谨突然一字一顿说道,虽然说的极慢,却也极清晰。 那将士先是一愣,然后便反应了过来,甄谨现在说的,是那些死去的将士的信息。 骗人的吧,怎么可能都记住?那可是这么多人啊,而且这么微不足道的的事情,他怎么可能知道?他可是将军啊,是军神。可是.....可是他刚刚说的,和自己知道的差不多啊,甚至更加详细。 “李密,三十二岁,李家岗人,父亲,兄弟皆死于匈奴人之手。”甄谨看着那将士,似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似得,说道。 李密愣了愣,然后失声叫道“将军如何知道?”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你与那些死去的兄弟有感情,我又如何没有?”甄谨叹息了一声,然后看着李密说道“你下去吧,记得谨言慎行,若是在让我听见向今天这样的话,那便军法伺候。” “可是......”李密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被甄谨打断。 “你想念你的亲人,其他人又何尝不是?将心比心,若是再打下去,又有多少父亲要失去儿子?多少妻子要失去丈夫?多少孩子要失去父亲?不仅是军中的将士,就连这城中剩下的百姓又能活下几个?”甄谨似并没有打算等到李密的回答,只是摇摇头,吩咐道“你下去吧,莫要再多说了。” “难道就这么算了?难道真的要放弃吗?”李密还想多说,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是一个粗人,没多少文化。将军的好,我知道,可是我却不能理解。漂亮的话,我不会说,也说不好。您说的我能懂,但是却没办法接受。” 李密说着,狠狠地砸了下桌子,震得桌子上的杯子都跟着跳了跳。 “你知不知道,你今天说的话如若是按军法,应当如何处理?”甄老将军看看李密,然后问道。 “知道,无非就是个死,可是老子不怕死。早在老子决定留下下守城的时候,老子就不怕了。”李密回答的很硬气,梗着脖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不怕?”老甄将军笑了笑,似有一些不屑“不怕不等于想死,不怕不等于不想活。再说了,你不怕死,城里的百姓就不怕吗?你可知道,你无心的几句话会煽动多少人,会让多少人因为一时冲动而丢掉性命?李密,你不是一个小兵,你是一个将士,你要对你手下的人负责!” 李密的脸上青了又白,白了又青,最后哑然道“可是我应该怎么和他们解释啊,应该怎么面对那些死去的将士?” “你就直接说吧,若是有谁有什么意见,或是要责怪,就让他们来找老夫吧。”老甄将军吩咐道,严肃的不似平常。 李密还想多说,却见帐中气氛浓重,而且多说无益,只得离开。 “父亲,真的要撤兵吗?”甄谨看向老甄将军,然后说道“甄谨不怕死,却怕死的毫无价值,您应该知道,回去之后等我们的是什么。” “价值?”老甄将军笑了笑,摸了摸甄谨的头,就像在甄谨小时候,他长做的一样“什么叫有价值?难道非要像先辈那样,立下赫赫战功才叫价值吗?” 甄谨虽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却说明他就是怎么想的。从小,自己便是听着先辈的故事长大的,也一直希望可以变成想先辈那样的人。可是现在父亲却告诉自己,那并不是真正的价值,甄谨突然觉得自己有一些混乱了,难道自己之前追求的都是错误吗? “一切悲欢离合不过赋予说书人,名声真的那么重要吗?”老甄将军静静的看看甄谨,就像是在甄谨小时候,考他问题一般。 自己选择征战是为了什么呢?的确,最初的时候,自己是为了军神的名号,可是当自己真正的经历过了生死,真正的看惯了鲜血后,名声好像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自己是为了什么呢?为什么要在这满是风沙的地方呢?为什么要挥出手里的剑? 甄谨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却越发的混乱。突然,甄谨的面前浮现了营帐外将士的面容,还有那些百姓脸上的笑容,很真实,也很接近。就这样,甄谨突然觉得值得了。 “看来你是明白了。”老甄将军笑了笑,颇有一些欣慰“止戈为武,我们手里的刀剑从来就不是为了杀戮的,而是为了守护。西北与我大夏征战多年,不论谁胜谁负,苦的都是两地的百姓。能议和自然再好不过。” 的确,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不论如何,受苦的都是最普通百姓。甄谨叹息了一声,终是没有再多说。 边关之地,多是荒芜。因此明月在这里最为显眼。同样照在繁华之地的月亮,面对这里的荒芜,与其说是不习惯,不如说是一种强大的反差。 皇都还好吗?甄谨看着天边明晃晃的月光,突然开始疯狂的思念自己的家,母亲是很传统的大家闺秀,话不多,性子很柔。虽然在父亲与自己出征的时候,母亲从未多说,可是那眼睛里的关心却是有眼睛都看的出来。 庭院的花应该开了吧?那还是自己与妹妹小时一起种下的呢?甄谨笑笑,可是那笑容刚刚爬上脸,却被忧愁替代。 那花不知道什么名字,只是那时年幼,觉得有趣,便种下了,却没想到那小花看似软弱,却坚强的很,居然真的活了下来了。 那花开放的时候极美,是艳红的,却极难开放,只在妹妹进宫出嫁的时候开过一次。那时自己亲手把花插在妹妹的鬓角边,当真是‘人面花朵相映红’极美,看来物也是有情的。 想到这里,甄谨不免想到朝凤。朝凤给自己的感觉,和这那无名的花很像,虽然美丽,却不是中看不中的,意外的强悍啊。 甄谨看着天边笑笑,如果是她,一定能保护好妹妹吧。 远方,不知名的花朵飘来暗香,那味道,和记忆中的有几分相似。 第十二章 定局 夜幕格外的阴沉,就像是一张张开了的大嘴,想要吞噬掉一切。 “是吗,退兵吗?”朝凤听了小翠的汇报,也只是点点头,没有太多的反应。 对于这个结果,朝凤早已经猜到了。不要看现在朝廷表面光鲜亮丽的,实际上由于这两年天灾不断,曾经产粮最丰盛的淮阴一代,已经没有什么收成了。在加上皇帝一心追求长生不老,不说旁的,就是负担到各地寻药的人,国库也早就空虚的不行了。 回到朝廷会是什么结果,甄家又怎会不知道呢?不过就算知道了结果,他们也会回来的吧,毕竟是军神,就要负担起军神的职责。 “是,听说匈奴已经派了使者去边陲和谈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甄将军今天就应该要退兵了。而且匈奴的王也亲自来了,就在城门外,明日怕就要进宫来面圣了。” 小翠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汇报着朝凤命令自己调查的事情,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一边的狼奴,还有清露。这倒叫清露有一些尴尬了。 早知道小翠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人物了,可是没想到事情比自己想的还要复杂。清露低下头,努力的不叫别人注意到自己,反正再怎么复杂的事情,都是殿下的事情,自己又何必杞人忧天? “匈奴派人?呵呵......”朝凤似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般,大笑起来。“若是在以前倒还可能,但是已经回不去了,现在的大夏,已经不是之前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夏了。现在西北那边答应和谈,必定是朝廷许了什么好处吧?” “听说皇上打算效仿前朝,许一位公主去西域和亲,与匈奴永接秦晋之好。看这架势,怕是要在长平和长乐中选一个了。”小翠在的声音很平淡,就像只是在和朝凤说今天的天气一般。 “只是和亲吗?”朝凤挑挑眉,有些不屑。以匈奴的贪婪和实力来说,一个公主绝对不会成为他们退兵的理由。 “虽然表面上是说是和亲,但是给公主的嫁妆便有五座城池,外加金银,马匹,粮草无数,更不用说还签订了各种合约。” 果然,朝凤勾勾嘴角,微微地笑了笑。与其说匈奴看上的是什么公主,不如说是看上公主背后的诸多好处。只是可怜那嫁过去的公主,不但要 清露听小翠说的热闹,也忍不住跟着听了起来。这听的一激动,就自然而然的开口问道“那大夏呢?许了这般多的好处,总也该捞回什么来,不是?” “怎么,不装死了?”朝凤挑挑眉,戏谑的看了看清露。 “嘿嘿。”清露摸摸头,傻傻的笑了笑“奴婢不是脑子笨,怕坏了殿下的事情嘛。” 说真的,现在清露还是有一点不敢相信。要说殿下今天也太怪了吧,居然一点都没有要自己回避的意思。若是殿下是因为熙妃的死,而需要心理的安慰,那只怕日后殿下会后悔,到时候,自己怕是就要倒霉了。 物反则为妖,殿下今天的行为,又何止是一个反常能解释的清的?清露有一些无奈的心理叹息道,天啊,就算我求求你了,把之前那个心狠手辣的殿下还回来吧,自己真的是无福消受啊。 朝凤静静的在一边看着清露不断变换的表情,有一些诧异,一个人的表情怎么可以如此之丰富? “唔.......殿下?”清露愣了愣,然后有一些奇怪的看着朝凤。 怪了,自己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吗?清露摸摸脸,然后发现并没有什么东西在脸上。 为什么殿下要一直盯着自己看啊。虽然能被关注是挺好的,可是自己不需要啊。而且殿下的眼神好可怕啊,就像是盯着老鼠的猫一样,看的人心里直发毛。 “没什么。”朝凤收回视线,然后在清露全部放松下来的那一刻,补充道“若是你碍事了,无非就是杀掉你而已。放心吧,不会太麻烦的。” 哪里不麻烦了啊!虽然说人死了之后,的确什么麻烦都不会有了,可是自己不想死啊!况且就这么随意的决定一个人的生死真的好吗?自己可是已经打算好了,以后要默默地沾殿下光的啊。 看着清露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朝凤又笑了笑,果然留着她还是有用处的,至少,比皇后哪里那一只只会瞎叫的松狮强。 朝凤找够乐子了,便用眼神示意小翠回答刚刚清露问的问题。 “是。”小翠点点头,看着朝凤继续道“大夏提出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必须由匈奴现在的王来朝廷,宣布归顺大夏,做大夏的附属国。” 朝凤笑了笑,果然,看来父王还是抱着什么夏朝上国的幻想啊。 虽然附属国这个称呼,怎么听怎么像是大夏吧匈奴收入囊中了,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 如果是建立附属关系,其实就是确定了朝贡关系。既明确表示,匈奴是由大夏保护的子国。大夏有责任和义务来给匈奴提供便利。 朝凤之所以会觉得可笑,便是因为这一层‘朝贡’关系。 以前,前来大夏的外国使节称为"贡使"。外国使节来华的任务,就是前往京城朝见皇帝,递交和接受两国外交文件,并把一些珍贵的本国土特产贡献给皇帝。大夏皇帝也回赠礼物,并根据所进贡的物品价??回赠相当物品,这就是所谓的朝贡。 大夏朝廷对来朝贡的国家一般都有相当丰厚的回赐。这种"贡"和"赐"的关系实际是不等价的,对朝廷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朝廷之所以明知亏本而乐此不疲,是因为对这种交易怀有一种政治目的。正因为如此,朝贡贸易的存在完全取决于朝廷。 而匈奴呢?虽然匈奴名义上也有保护大夏不受侵害的义务,但大夏三面环海,对大夏威胁最大的还是匈奴,若是说真的发生了什么,匈奴也帮不上忙。而且朝凤还真不相信匈奴会理会大夏的死活,到时候指不定匈奴会不会趁乱分一杯羹呢。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吧,今时不同往日,毕竟大夏已经耗不起了,也打不起了。这大概是大夏最后保存颜面的方法了吧,毕竟就算是皇帝,也有必要像下面的人解释一下啊,不过这解释还真是够可笑的。 来了就来了吧,朝凤笑了笑,反正不如如何,总是冻不着,也饿不着自己的。匈奴的王啊,朝凤摸了摸垂下 “小四,三皇子显策那边怎么样了,可有与什么人来往?”朝凤转过头,看向狼奴。 “最近华清殿来往的人极其杂乱,除了之前像主人汇报过的那些人,还有众多来路不明的江湖人士,甚至富商,那些人的品质良莠不齐,看来北辰殿是要有什么打动作了。” 狼奴静静的站在一边,一句多说的都没有,几乎要让人遗忘。 “富商吗?”朝凤皱皱眉,嘉妃殿里的赏赐虽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是也绝对不会差,再加上嘉妃那不可一世的性格,自己到还真的想不出来,她会和那些富商有什么瓜葛。 难道是卖官之事?朝凤突然想到,那天自己无意之间听见的话。不对,朝凤在心底摇摇头,自己就先否定了这个推测。 卖官可不是好玩的,宫里人多嘴杂,若是被人发现了,不要说是皇帝的恩宠了,就连显策的地位都会不保。嘉妃还不至于糊涂成这个样子,再说了,像这种小事,自会有人打理,相信张彬知一定愿意卖这个号,又哪里需要她嘉妃亲自操心? 突然间,朝凤脑海灵光一闪,那乱成一团麻的疑惑,就好像出现了一个小线头,只要顺着这个线头拉扯,那一切自然迎刃而解。 朝凤用手指沾了沾茶杯里的水,在桌子上画了个圈,又在圈边上划了个叉,和一个类似铜钱的印记。 那圈代表是嘉妃。而旁边的叉,则是张彬知,及由其负责的买官卖官,查找武林人士之类的。最后的元宝,自然是代表那些来路不明的富商。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这问题自然也要一点点的解。 朝凤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把自己代入到嘉妃的位置上,尽力以嘉妃的思考模式来看问题。 我之前是一个丫鬟,可是我自信我不会永远是一个丫鬟,我要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哪怕不择手段,我也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我成功了,我成了皇帝的宠妃,我还生了个儿子。我再也不是之前的小丫鬟了。 朝凤一边想,一边坐着身子,摆出一副自得又倨傲的样子,倒与嘉妃有几分神似。 可是还不够,我想要的还不够。我还是要一天到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生活。只要皇帝的心情一不好,那我便什么都不是了。 朝凤搂紧了自己,就像是怕冷一般。可是不想了,再也不想回到以前的丫鬟生活了。不,若是皇上真的厌弃了自己,那便是要自己进冷宫了。自己做了这么多事,怕是早就有人想要除掉自己了,若是进了冷宫,只怕还不如一死。 不行,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又怎么甘心放弃?自己一定不能死。可是伴君如伴虎,终是太危险了。若是有一个稳定的依靠,那才叫好。 朝凤勾了勾嘴角,一切都以明白。 第十三章 解密 事情其实并没有想象的复杂,就像人的结局只有一个,就是死亡一样。 朝凤把那三个原本毫不相干的图案链接在一起,然后笑了笑。以嘉妃的性格,若那些商人只是卖个官,她自然不会在意。那么只能说明那商人的作用,远比这要大。 钱,权,和链接的桥梁,倒还真是有意思的组合。朝凤倾斜下杯中的水,把桌子上的痕迹冲的一干二净。 光是买官卖官一项,绝对不够那些老油条的胃口,想要的打通关节,真正的叫那些老东西办事,没有真金白银是绝对办不成的。可是钱从哪里来呢? 商人的地位一向不高,尤其是在颁布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后,商人的地位就更加的低下了。甚至是“尽地力之教”和“禁技巧”,即发展农业,抑止手工业把工商之民视为社会一害,称作“五蠹”之一。 历朝历代的皇帝和百姓对商人这个群体存在很重的偏见,从始至终,对他们不待见,不给好脸色。夏高祖平定天下后,就明确要求,那些有钱的商人们即使再有钱,也不许显摆,不许穿丝绸做的好衣服,不许坐车出行,还要交纳更多的税收。 到了夏玄宗时期,对商人的禁锢更加苛刻,商人们的子弟不许参加科举考试,连奋发努力、报效祖国的机会都被褫夺了。 而那些掌握话语权的知识分子们,不管文章写得如何,但在公开场合,也绝不和商人们往来,起码表面上没有来往,仿佛和这些人一旦沾边,自己的名誉和前程从此就彻底完蛋,一辈子都无法抬头,八辈子都无法翻身。 老百姓更是以各种方式往商人的身上泼脏水,喜欢把龌龊不堪、让人丢脸的事儿(比如,男盗女娼、逼死佃农家的女儿之类的)往这些人身上联想。 江湖中那些以杀人越货为生的盗匪们,本来自己已经活得半人半鬼、死了不能入祖坟了,他们也竟然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比商人高,很有资格看不起靠劳动和智力求活的商人。 可是从商毕竟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在加上大夏的资源,交通都极其的方便。所以尽管商人们尽管活得很憋屈,但从来都没有消亡过。 大家嘴上骂、手上打,实际上也就是表达一下对“别人富、自己穷”的不忿之情,商人们要摇着拨浪鼓,送来吃喝用度的好东西,没见几个不兴高采烈地跑出来,争着抢着往商人们手里塞钱。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有钱了,自然就像要地位,而且若是真的能和王室搭上那么一星半点儿的关系,得到的可能不止是地位,还有更多的财富。何乐而不为? 至于那些武林人士,朝凤实在懒得终究了。看来嘉妃是真的急了,竟然不管好不好就直接招了进来,只怕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朝凤有预感,嘉妃的身边情况的进展,绝对不会像嘉妃自己打算的那么顺利,天有不测风云,天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翻船了呢。 比起嘉妃,朝凤更在意的反而是张彬知。这张彬知很聪明,要不然也不会再做了这么多亏心事后,仍然相安无事。 张彬知这几年虽然没有升过什么官,但是却肯定捞了不少的财。而且他的日子,也未必比不上那些比他位高之人。 因为利益结成的同盟,一定也会因为利益而散开的。嘉妃,你处心积虑经营的这个同盟能维系多久呢?朝凤笑笑,突然竟有一些期待了。 在这个夜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可是却没有被人察觉。就像是永远也没有人知道,春天的第一片绿叶是从哪里发芽,盛夏的第一声蝉鸣从何处开始。但是这一切终会发展,发展到谁都不可能忽视的地步。 现在的一切都还为时尚早,但是隐隐约约的,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转动了。 今天的大夏分外的热闹,人们的脸上都带着新奇的笑容,欣喜的望着这来自异邦的队伍。 宫中挂上了只有逢年过节才用的彩灯,艳红红的在风中摇曳着,看起来分外的喜气。 “你听说了吗?那个匈奴的王也来了啊。”一个挂花灯小丫鬟偷偷的告诉自己的同伴。 “切,来就来了呗。有什么好新奇的。”一旁一个稍大点的丫鬟撇撇她,脸上全无兴奋“来了人了,只不过说明我们要干更多的活而已。”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啊。”小丫鬟神秘的笑笑,然后把脑袋凑到同伴的耳边“你知道不,听说匈奴王长的极好,就是忻明世子都比不上的。” 大丫鬟狭猝的笑笑,轻轻地掐了掐小丫鬟“你这小浪蹄子,难不成是春心荡漾了?想要当王妃去?” “说什么呢,你讨厌!”小丫鬟跺跺脚,不依的扑上你去,和那大丫鬟大闹起来“你个不要脸皮的,也不知道害臊,我看是你自己这么想吧。” “你还狡辩?若不是你心里有这些龌蹉的心思,你又干嘛关心这些有的没的。”大丫鬟仗着自己年纪大些,个子什么的也高些,就用身子压着小丫鬟逗弄着。 “哎呀。你听我好好说。”小丫鬟扭动着身子,躲开挟制“听说匈奴王来迎娶位公主回去,这适合年纪的,只有长平,长乐殿下,你说会挑谁?” “挑谁不挑谁的又与我们有什么干系?”大丫鬟撇撇嘴,转过身继续忙手上的活计,倒像真的是听厌了。 “怎么没有干系了?”小丫鬟见自己被忽视了,很是不甘心“若是主子都过去了,我们还不要过去陪嫁?听说西北可苦了,哪里有我们这里好。” 说道这里,小丫鬟突然幸灾乐祸的笑了笑“虽然长平,长乐殿下看起来差不多,但是若是论起性格来,只怕还是长平殿下适合些吧。哎,到时候,你可就要作为陪嫁丫鬟到西北去喽。” 大丫鬟听完,生气的抬了抬手,似想要打过去,却又突然一下白了脸色。 “闭嘴,你们两个不好好干活,在这里浑说些什么?仔细本公主撕烂了你们的皮!” 两个一模一样的女子,亭亭玉立的站在小丫鬟们的后边,却极容易分辨。一个温柔似水,一个骄阳似火。 “殿下饶命,殿下饶命。”两个丫鬟齐刷刷的趴到在地,一边陪不是,一边用力的磕头求饶。仿佛只要自己磕的用力些,长乐的怒火就会消的快些。 “好了,你们起来吧,下次莫要多说了,要不然......”长平皱皱眉,又嘱咐了两句。 长乐张张嘴,似对长平的大度有一些不满,却在看见长平的脸色后咽下了口中的抱怨。 两个丫鬟对视一眼,却谁都不敢起来。 小丫鬟偷偷的看了看长乐的脸色,发现长乐被气的脸色通红,想必自己刚刚的议论都一个字不拉的被听去了。依长平殿下的性子,怕是不会这么简单的放过自己。 想到这里,小丫鬟的脸色更加的苍白了,有一些后悔自己刚刚的多嘴。而她旁边那个稍大点的丫鬟却更加不放心长平。长乐殿下虽然任性妄为,却是一切都写在面上的,可是长平殿下却是叫人搞不懂的,只怕会私下报复。 “滚。”看着两个丫鬟不安的样子,长乐冷冷的哼了一声,骂道,倒也不多加责罚了。 “是,奴婢多谢殿下。”两个丫鬟赶紧起身,匆匆的行了个礼,连头都不敢抬一下,就急急忙忙的跑开了。 长乐看着那两个丫鬟的身影,呸了一口,骂道“她们是什么东西,竟敢这样议论我们。要我看,不是拖下去打死,也定要她们脱层皮的。” 面对长乐的怒骂,长平却显得很平静。平静的就像是屋后那一小滩死水,一点波澜都没有起来。只是轻轻地抚了抚长乐的头,开口道“你这性子,还是改改吧,要不然以后你可要怎么办呢?” “我才不要改。”长乐嘟嘟嘴,却难得的没有躲开,而是靠了过去,把头挨在长平的肩膀上“不是还有你吗?我就是再不好,你也得护着我,要不然我就和母妃告状去。” 长平笑了笑,然后轻轻地摇摇头,似有一些无奈。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那么轻易的放过长乐“你现在可以不管不顾,可以用撒娇来解决一切。可是以后呢?若我不在了,你要叫谁保护你。若是你出嫁了,你找要谁告状?” “我不听,我不听啦。”长乐捂住自己的耳朵,狠狠地跺了跺脚。就好像只要自己听不见,一切就不会发生一样。 “够了。”长平硬的掰开长平的手,强迫长乐看着自己“你以为你还是孩子吗?你如果现在不长大,以后你要怎么办。你以后还来得及学会长大吗?你以后来得及长大吗?” 不得不说今天的长平实在是有一些反常了,以往哪怕是长乐捅了再大的篓子,长平也从未如此的严肃过。 长乐皱皱眉,她不喜欢这样的长平,也不喜欢听见这样的话,就好像长平马上就要离开自己一样了。这样的猜测实在叫长乐不开心。 长平好像想说些什么,却被身后的喧哗声打断了。不论如何的不愿意,该来的,终还是来了。 十四章 来贡 在大夏的传统文化中,向来有得天下、居正统的观念,而新航路开辟之前,东方诸国,以大夏的国势最为强盛,因此也比较强势,大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陆之滨,莫非王臣"的气势,而大夏也一直以天.朝大国自居。 由于这样的观念根深蒂固,大夏对周边国家、政权一般都会显得比较强势。根据历代正史或者文人笔记的记载,与大夏中央政府有交往活动的周边部族政权或国家,一般分为"入朝"和"来贡"两种。 “入朝”是指藩属国家来夏,这些国家对大夏称臣纳贡,侍大夏为宗主,大夏皇帝要册封其国君,承认这些人在其国内统治的合法性,如朝鲜、越南、缅甸、苏禄、暹罗、琉球等。"来贡"的情况则更为复杂,还包括很多外国商人的商业欺诈行为。 出于畏惧大国的威势,外国出使大夏,一般按照大夏的礼节。大夏集历代封建礼仪典制之大成,制订了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秩序。凡是外国使臣来朝,均以宾礼相待。但鉴于各国与大夏的关系,其使臣觐见皇帝的礼仪也不同。 各藩属国的贡期是不一样的,朝鲜每年一贡,琉球两年一贡,暹罗三年一贡。每当贡期,各国贡使携带表文、贡物至京,在礼部大堂设案举行呈表纳贡仪式。 举行仪式当天,贡使由礼部官引至礼部,使臣对案行三跪九叩礼,礼成后礼部将表文送给内阁转呈给皇帝,贡物存在有关衙门内。如果赶上大朝、常朝,贡使则可以随朝臣一起觐见皇帝。 如果不是朝期则由皇帝决定是否召见。召见时,贡使要行三跪九叩礼,皇帝通过翻译询问有关情况,表示慰问,若皇帝特示优待,还可以让使臣进入大殿,赐坐赐茶。第二天,贡使到午门谢恩后返国。 这一次西北来夏,则属于“来贡”,由礼部负责接待。西北公使觐见皇帝时,不必行三跪九叩礼,只要行五鞠躬,以表诚敬。也无需遵循太严格的礼法,不过是走个过场罢了。 朝凤低着头,静静的站在一边,若是说这一次的来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便是这一次的来贡公主可以参加。 这一次的站位子站的很特别,并不是向祭天,或其他大典一般按身份排位的。而是单独让长平,长乐站到前面。 长平今日的衣服格外的华美,上面绣的纹饰极其的精细,越发显得她高贵优雅。长平的脸上还是像往日一样挂着笑,但是那笑却没有进到眼睛里。她恭恭敬敬的在一边站着,就像庙里的为了迎新而可以打扮过的泥偶,美丽,却也倒显得格外的木讷。 长乐的衣服虽然和长乐的很像,却还是有着极微妙的不同,看起来到想是为了迎合长平而穿的。但是今天的长乐表现的格外的好,难得的收敛起了她的公主脾气,就连一直伺候她的贴身丫鬟都着实感到惊奇了。 “莫离见过陛下。” 说话的男人极年轻,虽是说着看似恭敬的话,却有着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他的穿着极特别,仅仅穿着短衣,长裤和革靴,衣身瘦窄,腰际系着一把弯刀,就连头发都没有束起,只是随意的披散在肩头。与大夏平常男子的严谨,宽衣博带的服装有较大差异。 这个便是匈奴的王了,看起来倒不似传说中的那样凶恶,眼睛半眯着,嘴角微微地上挑,看着到还有几分温驯的感觉。 朝凤把头又低了低,微微地皱了皱眉。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朝凤闻道了浓浓的血腥味,那种味道不是浮于表面的,而是深深地刻在骨头中,渗透到每一处的。 引狼入室吗?朝凤笑了笑,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屈服,更不会俯首称臣。看来他的野心比自己想想的还要重啊。不过那又怎么样?天下大乱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啊,不是吗? “果然英雄出少年啊,朕听说西北近来被治理的极好,看来你是为有识之士啊。”皇帝笑笑,说着千篇一律的话语。 莫离勾了勾嘴角,笑的有一些嘲讽“是吗?可是大夏却不似以前了啊。” 莫离的话,让文武百官无不皱起眉头,就连皇帝的脸上都有一些挂不住了。虽然他的话听起来只是句感慨,可既然他从未来过大夏,又如何知道大夏之前的风土人情如何?那便是在嘲讽大夏的政治不如以往,大夏的皇帝不中用了。 这无疑是有人当着众人的面,狠狠地给了你一巴掌,痛倒不痛,可是那种屈辱却实在是叫人心里难受的厉害。可是难受又怎么样呢?毕竟都是实话啊,大夏已经没有那个力气,也没有能力在和匈奴打了。 现在的大夏,就像快燃尽的烛火。明明一阵微风就可以吹熄,却还是虚张声势,不肯放下大国的架子。 看着周围人或青或白的脸色,却还是不得不忍住怒火,强挤出笑容的样子,朝凤着实感到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悲。甄谨啊,这就是你要保护的国度,军神啊,这就是你要保护的人。 朝堂之下的一个老臣装作糊涂的开口道“这不论是人,是物都是会变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又何况大夏?西北清苦,有春风不度玉门关之说,您难以理解大夏也是应当的。” 听了这个,周围的大臣也都随声附和,就好像莫离原本就是在夸奖大夏,不论如何,皇帝的脸上总归是好过一些了, 朝凤无奈的摇摇头,巧言令色鲜矣仁,现在的大夏,居然只能靠口舌之快来安慰自己了,不可谓不悲哀。 “好了,西北离大夏甚远,途中车马劳顿,就不再说这些虚的了。退朝吧。”皇帝点点头,示意可以离开了。 公主们是往后面的偏门走的,当朝凤走进莫离时,感到了一种让她极不舒服的,审视一般的目光。 朝凤皱皱眉,回望过去,却见莫离正看着自己笑,眼神的玩味实在叫人觉得不舒服。朝凤还想再看清楚些,莫离却已经把头移开了,快的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殿下?”清露疑惑的叫了声朝凤,却见朝凤摇摇头,便也不再多说些什么了。 看着朝凤的背影,莫离笑了笑,眼睛里酝酿着叫人看不懂的光芒,就像是遇见了什么好玩的玩具。 朝凤回到清凉殿,却不急着歇息,而是挥退了清露,独自走到书桌边,拿出了一打厚厚的宣纸。宣纸上不停的重复着‘辩机’,写的满满当当的,却每一个字都整齐异常,可见写字的人是用了心的。 朝凤的手指轻轻地拂过纸张,然后露出了一个极淡的笑,原来自己真的会在意其他人,原来活在这个世上,竟然是如此美好的一件事。 “殿下,殿下出事了,您快来吧。”清露急急忙忙的推开门,打断了朝凤的思考,也打断了那一抹刚刚浮上脸颊的笑容。 “怎么了?”朝凤稳了稳心跳,用一旁的书盖住宣纸,然后看着清露问道。 清露还来不及开口,就见几个嬷嬷闯了进来。那几个嬷嬷看上去极为严肃,身形也比较健硕,看上去很不善。 “老奴奉了陛下和皇后娘娘的命,特来请殿下去一趟乾坤殿。” 虽说是请,可是看她们那不客气的样子,到像是若是朝凤敢不答应,她们就要应把人压去似的。 乾坤殿?朝凤皱皱眉,那里是太后以前的住的地方,自从太后走后,便再也没有启用过,现在又去那里干什么? 见朝凤不动,那嬷嬷又催促道,只是这一次的口气更加的不好,甚至还想动手推朝凤“殿下快些走吧,若是拖延了,只怕老奴是负责不起的。若是陛下责罚下来,这可怎么是好?” “你们干什么?”清露狠狠地拍开那嬷嬷的手,挡在朝凤的面前,口气也有一些不善了“不论殿下做了什么,殿下始终是殿下。认清楚你们的身份,若是坏了规矩,仔细你们的皮。” 见清露说的不客气,那几个嬷嬷倒也收敛了些“瞧你说的,我们那里敢对殿下不恭敬啊,不过是想扶殿下一把罢了。” “不用了,本公主自己走。”朝凤皱皱眉,打断她们的话,侧过身子,率先门出去了。 看见朝凤出去了,清露也急急忙忙的跟了上去,走到朝凤身边,就像那要护住小鸡的母鸡似得,半步都不许人靠近。 虽然清露表现的很倔强,也很勇敢,可是她咬的发白的嘴唇,透露着无措的眼睛,还有那微微地,不住颤抖的双肩,都无一不显示着她心里的担忧。 清露的眼神在朝凤和那嬷嬷间不停的打转,似有什么话想要说,却又不好说,只能用眼睛来表示自己的内心的焦急。 看清露实在着急,朝凤便靠到清露身边,轻轻地开口道“你放心,我无事。” 朝凤原是希望安抚一下清露,可是清露听见了却越发的焦急,简直就要哭出来了。 朝凤刚想问,却隐隐约约的瞥见了乾坤殿的屋顶,只好压下口中的疑问,但是心里却越发的不安起来。 第十五章 质问 金灿灿的琉璃瓦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的夺目,金灿灿的,看着人的眼睛都有一些发疼了。 稍走进些,便看见了那朱红色的宫墙,宫墙燃烧的极其的热烈,就像一张巨大的血盆大口,马上就要吞噬尽靠近它的一切。 朝凤在几个嬷嬷的陪同,或者是说押送下,走近了乾坤殿。路上遇见的丫鬟都紧紧地低着头,见到朝凤也只是匆匆的行个礼,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的。但是那眼神却叫朝凤很不舒服。 “殿下请进。”嬷嬷替朝凤推开门,然后看着朝凤,示意朝凤进去。 四周很安静,不知名的香缓缓地焚烧着,偶尔会突然发出一丝轻响。皇帝和皇后分别坐在主位上,表情都不太好。尤其是皇后,整张脸都惨白惨白的,目光悠长的似叹息一般。 一个穿着破旧的小丫头跪在地上,额头紧紧地贴着地面,身子还轻轻地颤抖着。在那丫鬟的面前横着一只发簪,正是自己当初折了,摔在辩机面前的那一支。 “看你的样子,是认识这支簪子的了?”皇帝看着朝凤的反应,肯定道。 朝凤刚刚想开口,却被皇后打断“这丫头是个偷,不知怎么的,竟然进了佛院,偷了这簪子出来。簪子是小,可她出来的时候被人撞见了,倒弄的沸沸扬扬的不好收场。” 皇后一边说,一边看着朝凤,眼神极其的复杂,似有无尽的话想要交代,却最终选择了等待。 “他怎么样了?”朝凤似没有看见皇后眼中的暗示,不管不顾的开口问道“那个拿着簪子的僧人怎么样了!” 朝凤的声音很尖锐,尖锐的几乎是嘶吼,就像是要把所有的力气都耗尽一般。 “他已经被送到慎邢司了,偷窃是重罪,盗窃皇家财务更加罪加一等。况且他是个僧人,你是个未出阁的公主,于情于礼,都应该严惩不贷。” 皇后的话就像是锥子一般,狠狠地扎进朝凤的心里,钝钝的,发疼。 不可以的,绝对不可以。他不能出事的,自己离开他,不就是希望护他一世平安吗?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朝凤突然感觉很害怕,害怕失去辩机,害怕的连心开始抽痛,痛如切肤。慎邢司那样的地方,就是五大三粗的壮汉都受不了,辩机又如何承受?那样阴暗的地方,本就该是自己那样的人去的,他又如何呆得? "偷?偷是什么意思?"朝凤看着皇后,问道"谁说这簪子是他偷的了?" "凤儿!"皇帝狠狠地砸了一下杯子"不是偷的是什么?这簪子是你母妃留给你的贴身之物,平时都是不许人碰的。若不是他偷的,难道是你给他的不成?" 大夏虽然民风开放,但是却也还是受到儒家思想的束缚的。未出阁的女子本就不该和男子又过多的来往,更不要说还是公主与僧人,这样世俗不容的搭配了。 朝凤狠狠地握紧了拳头,梗直了脖颈,心里万分的又气,又急,却还是本能的计算起来。竟然皇帝的话说到这个份上了,若是自己还要多说什么,恐怕只会引起更多的麻烦。那时莫说是辩机了,就连自己都无法全身而退。 "是,这簪子是女儿的。"朝凤低低头,既然他们都肯定了,那么自己再辩解也是无用功。不如以退为进,到还可以搏一搏。 思及如此,朝凤便笑了笑,故意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过那又如何?不过是支簪子罢了,就是在珍贵,也不过是死物。再说了,难道凤儿在父王的眼中是如此n不识大体,轻浮的人吗?" 见皇帝眼中半信半疑,朝凤又说道"如果这样父王还不信,那还请父王再细细地想一想。凤儿虽贪玩,却还是知道分寸的。他是个僧人,才进宫几天?这么多的王孙公子,朝凤什么样的没有见过?" "是啊,凤儿这孩子的脾气您还不了解吗?"皇后看着皇帝的脸色缓和了些,赶紧过来圆场道"知子莫若父,您不是也说凤儿是几个孩子中最像您的吗?" 皇帝见朝凤说的真挚,又不愿让皇后下不来台,便点头笑道"凤儿怎么样朕自然是知道的,不过是爱之深责之切罢了。" "父王的良苦用心凤儿当然知道。"朝凤笑笑,知道这件事就算揭过了。 "凤儿你先回去吧,至于这个丫鬟......"皇帝皱皱眉,然后看向身边的人吩咐道"这样手脚不干净的丫鬟还是不要的好,拖下去吧。" "陛下饶命啊,陛下饶命啊。"那丫鬟哭叫着,卧在地上,身子抖的像秋天的落叶一般,泪水像都把地打湿了。 皇帝皱皱眉,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表情以然是不耐烦了。能在皇帝身边伺候的人是如何的精明?见皇帝脸上有厌烦之色,哪里会有什么怜香惜玉之心,直接架住那小丫鬟,要把她拖出去。 "殿下,殿下你救救奴婢吧,奴婢不想死啊。"那丫鬟没有人理会自己,又挣脱不开,只好声嘶力竭的像朝凤求救,希望得到帮助"奴婢为什么会有这簪子,难道殿下还不知道吗?难道殿下真的不管奴婢了吗?" "等等!"皇帝皱皱眉,命人放开那丫鬟"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丫鬟先是怯生生的瞄了朝凤一眼,然后做出鱼死网破的表情叫到"奴婢原本就不是什么偷儿,不过是奉了殿下的命,去帮殿下传送东西罢了。" "你胡说。"那丫鬟话音刚落,清露就忍不住叫道"你根本就不是清凉殿里的丫鬟,殿下就是有事情要吩咐,哪里又轮的到你这个外人呢?再说了,如此私密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光天化日的去呢?" "哼,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怎么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那小丫鬟冷哼一声,似有一些不屑,也没有了之前的畏手畏脚"就是因为殿下不想张扬,这才找了奴婢。" "你......"清露还想多说些什么,却被朝凤打断。 "清露,你下去吧。"朝凤皱皱眉,也不开口反驳,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那小丫鬟"你也别支支吾吾的,要说什么就说吧。" 看见朝凤这样的正大光明,那小丫鬟到有一些不知所措了。她咬咬嘴唇,仿佛在努力思索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开口。 "奴婢离佛院近,平时往来不易被人发现,在加上奴婢又不是什么大丫鬟,平日里到也清闲。有一日奴婢贪玩,不小心撞见了殿下和那僧人在一起的场景,此后殿下便让奴婢帮忙送东西。" 小丫鬟顿了顿,继续道"奴婢原就是个下人,自然不敢得罪殿下。在说殿下还给了奴婢好处,奴婢这才做起了这种事,却没有想到居然落的如此下场。" 那小丫鬟一边结结巴巴的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个荷包,递给身边的侍卫"喏,这便是殿下给奴婢的。" 那侍卫接过东西,也不敢怠慢,当场细细地检查了起来"这荷包用料极好,不是凡品。里面装的金裸子虽不是特别贵重,但是做工细腻,雕花精美,绝对不是一般人能赏的了的。" "凤儿,这金裸子是朕之前赏给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与其说是询问,皇帝的语气更加像质问。 朝凤低低头,暗自思付到,那金裸子的确是自己宫里的,却不知道她是怎么得去的。看来那些人确实做了不少的准备,若是在纠缠下去,只怕皇帝会觉得自己是在狡辩,岂不是是更加的不妙。来日方长,不如自己先认下,到时候再想办法。 "朝凤没有什么想说的了,清者自清,还请父王明鉴。"朝凤说着,跪在地上,深深地磕了个头,看起来极为的恭顺。 "好一个清者自清,不过人言可畏。”皇帝叹息了一声,看着朝凤“有时候这看似不痛不痒的议论,却比明刀明枪更叫人万劫不复。” 朝凤笑了笑,这些道理自己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明哲保身才是最好的选择,太过尖锐,只会让自己万劫不复。而且就算自己应了,也不能改变什么,该放开了吗? “朝凤自知有错,还请父王责罚。”朝凤笔直的跪倒在地上。 责罚就责罚吧,不论如何,自己也不想再一个人了。一个人很孤独啊,辩机也会孤独的吧。就算是一样的结果,就算知道是无用功,自己也想陪着辩机,和他一起承担,不离不弃。 “凤儿,糊涂!”皇后怒斥了一声,激动连身体都抖了抖,似马上就要支持不住。 “难得糊涂,糊涂难得。”朝凤笑了笑,看起来倒有几分难得的率真“母亲,朝凤不后悔。” 这是朝凤第一次称呼皇后为母亲,而不是死板的母后,这原本是件该高兴的事情,可是皇后却觉得自己不出来。 皇后张张嘴,还想再说些什么,却终究是化为了一声叹息。她上前抱住朝凤,抱得很紧“凤儿,我一直希望你能像个普通的女孩。可当你真的如此了,我竟然害怕了。” 朝凤把头靠在皇后的怀里,真的很温暖。 “来人啊,把朝凤殿下带到祖庙去反省。期间不许任何人探望。”见朝凤没有要改变的意思,皇帝叹息了一声,下了最后的命令。 第十六章 帮忙 祖庙位于谨仁殿旁,四周围绕这郁郁翁翁的高大树木,即使是在光天化日下,也显得格外的阴冷。 护送朝凤的老嬷嬷推开门,厚重的木门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祖庙中萦绕着香火的问道,不呛人,却叫人感觉不舒服。也许是这些帝王生前见过太多的繁华了,殿中太多任何的装饰,就连窗楞上的雕花都少的可怜。 整个殿中,很安静,安静的叫人心里发慌。历代帝王的排位整整齐齐的立在那里,就像无数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你。 殿外的树影把阳光遮了个干净,殿内虽以点起了烛火,却还是看的不甚清明。那深褐色的台板,看起来就像凝固了的鲜血,看的人身上发冷。 “老奴就送殿下到这里了,应陛下的吩咐,还请清露姑娘和老奴一道出去。”老嬷嬷把朝凤送进殿中,然后行礼告辞道。 “什么?”清露皱皱眉,不岔叫道“陛下不过是禁了殿下的足,又何时说殿下身边不许留人伺候了?难道你要留殿下一个人再这里吗?” “唉哟,这就是清露姑娘您的不是了。”那老嬷嬷似乎还在为清露之前的对无礼生气,口气也傲慢了起来“殿下是来反省的,哪里还有留人伺候的道理?再说了,祖庙本就不允许外人随便进出,难道清露姑娘以为情同姐妹,就真的算姐妹了吗?” 说完那嬷嬷还淬了口吐沫,一副万分不屑的样子,看的清露火冒三丈。 “清露,你先回去吧。放心,我没事。”朝凤说完,看了看那嬷嬷“祖庙是供奉皇室列祖列宗的干净地方,若是嬷嬷有的什么不满的,就回去说,不要叨唠了地下人。否则,就要嬷嬷下去谢罪了。” 那嬷嬷怎会听不出朝凤话了的威胁?可是又不敢多说什么,只得在心里暗骂道‘好个嘴毒心辣的小蹄子,现在失势了还如此猖狂,以后不得翻了天去。到也是老天开眼,生的是个妮子,若是个男子,只怕真是不得安宁。’ 虽然老嬷嬷心里骂的狠,但是面上却笑的比蜜都要来的甜。她狠狠地在自己脸上打了两下,笑道“老奴老了,糊涂了,这话也不会说了,还请殿下不要见怪。” 朝凤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懒得点破。随意的点点头,就让她们下去了。 清露走的时候,轻轻地拍了拍朝凤的手,偷偷的递过去一个小包。朝凤接过,也不急着看,就放到袖子里了。 “咯吱――”大门被关上了,隔断了清露担忧的目光,也隔断了屋外那少的可怜的阳光。 朝凤拿出刚刚清露递过来的包裹,发现里面是一些糕点,旁边还有一张小字条,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多吃点。” 那字是用女子画指甲的丹寇写的,看的出是清露的笔迹。大概是主人写的匆忙,那字看起来极其的潦草。 “字真丑。”朝凤皱皱眉,却没有丢掉。而是把字条仔仔细细收到怀中。朝凤捻了一点糕点,尝了尝糕点,味道倒也还好,虽不是自己常吃的那一种,却也是自己比较喜欢的,看来拿的人到也真是有心。 朝凤把糕点包了回去,放在一边,随手从后边的架子上抽了本书,就坐在蒲团上看了起来。 书是本难求的佛经,可是朝凤却没有心思看。今天的事情太过蹊跷了,佛院哪里有什么东西值得偷的?再看那丫鬟的一言一行,无不是在针对自己。 今天看那小丫鬟准备的充足,只怕那人对自己极了解。自己和辩机的事情,虽不算隐秘,却也没有宣告任何人。听那丫鬟的口气,到像是知道似得。 若真的是要至自己与死地,那绝不该用儿女私情这样的借口。就算辩机的身份特殊,那也不过是给宫人增加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实质的伤害。 朝凤皱皱眉,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今天的事情,与其说是想对自己如何,不如说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警告。 那丫鬟的话有七分真,却有三分含糊,看来她也不敢确定自己到底与辩机如何。若是按照自己以前的脾气,断是不会认的,那后果最多便是失去皇帝的宠爱,但这对自己来说并不算什么。 看来自己承认的事情,就连那个人都想不到。想到这里,朝凤便觉得好似看见了那人诧异的样子,情不自禁的大笑出声了。 不过......朝凤收起笑容,那个人好像弄错了啊。辩机对于自己,才不是什么排解深闺寂寞的玩物,若是辩机出了什么事,自己定要整个天下为他陪葬。 时间过去的很快,也很慢。朝凤手里的佛经已经看完了,祭台边的烛火也烧尽大半了。可是祖庙里却像顿住了一般,和朝凤进来时一点点变化都没有。 突然,门被推开一小条缝。看的出来,那推门的人极其的小心,可即使是这样,朝凤还是马上发现了。 先挤进来的一只精巧的修鞋,然后裙边,身子,再是头“你看什么看,不知道来帮帮我吗?” 长乐嘟嘟嘴,压着声音冲朝凤喊道。也许是那个门缝太小了,长乐进来显得极其的吃力,也极其的可笑。 朝凤也不上前帮忙,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长乐艰难的挪动着,等到长乐好不容易挤进大半个身子的时候,朝凤突然开口“推门吧,没人在。” 长乐愣了愣,张望了一下。果然,殿中只有朝凤一个人,气的尖叫道“你怎么不早说啊,累死我了。” “你又没有问,我还以为那是你进门的癖好。”朝凤虽心里笑的不行了,面上看起来确是一本正经的,到叫长乐没法反驳。 “哎呀,不管了。”长乐把门用力一推,门撞到墙边,弹了弹,发出一声哀鸣。 长乐跑到朝凤身边坐下,也不理会朝凤不耐烦的表情,径直拿起朝凤放到一边的糕点吃了起来。 “唔,喔听锁尼北禁足了......”长乐的脸被撑的鼓鼓囊囊的,连话都说不清楚,可是手还继续往嘴里着塞糕点。 朝凤挑挑眉,伸手抢回糕点。虽然朝凤的动作很快,可是糕点还是被长乐消灭大半。 “小气鬼,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大不了以后我还给你就是了。”长乐拍了拍脸上的残渣,又伸手过去,却被朝凤闪开。 朝凤当着长乐的面,吃掉最后一块糕点,抖了抖空了帕子。看着长乐气嘟嘟的脸说道“我禁足了又如何?你不会就是来吃糕点的吧。” “不是啊,我听说你是因为喜欢一个和尚被禁足的,所以过来看看。”长乐摇摇头,然后又有一些不解的问道“我觉得你也太奇怪了吧,为什么弃车保帅。现在到好,把自己赔进来吧。” 朝凤皱皱眉,有些不悦道“你是偷偷来的吧,若是你在多话,我就叫人把你撵出去。” 见朝凤真的怒了,长乐到也不敢放肆“好了,好了。就当是我多嘴了,我给你赔个不是。还请朝凤殿下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放了小人一马吧。” 说着,长乐还站起来,恭恭敬敬给朝凤行了个礼。惹的朝凤又好笑,又好气的。 “你也别弄这些虚的了,有什么要帮忙的就直说吧。”看长乐这个谄媚样子,朝凤便猜的八九不离十“不过我丑话可说在前面,我可不是长平,没必要特意为你做些什么。” “喂,我好歹是你姐姐吧。”长乐跺跺脚,坐到朝凤身边“就算不看在我的份上,你也帮一帮长平吧。” “你是为了和亲的事情?”朝凤看了长乐一眼,然后继续道“这个忙我没办法帮。” “喂,你怎么这般的无情?”长乐皱皱眉,叫道“长平待你哪里不好?何时轻慢过你?” “和亲的事情是父王定的,你叫我如何帮你?”朝凤也不理会长乐的怒火,只是淡淡道。 “我......”长平张张嘴,好像在说些什么。最终又却无力的坐下“长平不能嫁过去,谁都可以,但是长平不行。” “总要有人嫁过去的。”朝凤轻轻地说道。 “可是那个人不应该是长平啊。”长乐的情绪有一点失控了“长平是我姐姐!” “那又如何?你能改变什么吗?”朝凤并没有阻止长乐的叫嚷,只是淡淡的问道。 “是,我是不能改变,可是你可以不是吗?”长乐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现在和亲的人还没有定下,你有办法的对不对?” 见朝凤还是没有什么反应,长乐又说道“你会在这里是因为你有在乎的人,我也在乎长平,所以我希望她可以留下。” “那长平呢?若真的不是长平,那便是你去。用妹妹换来的安定,她可会心安理得?” “反正嫁谁不是嫁啊,我才不在乎嫁给谁。”长乐挑挑眉,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虽然长平没有说,可是我知道她有想要嫁的人了。” 长乐沉默了一会,突然从怀里拿出个锦盒,递给朝凤。锦盒不大,可是长乐的表情却很凝重。 第十七章 爱别离 那个锦盒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上面又一些小划痕,想必是主人时常把玩的原因。锦盒不大,但是看起来却还是很新,可以猜到主人是如何细心的保护。 “这个给你。”长乐把锦盒塞到朝凤怀里“这些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了,现在全部都给你。” 朝凤打开锦盒,锦盒里的东西很杂。朱钗,手镯,绣帕什么东西都有。东西虽多,却每一样都保护的极好。 “你轻一点,这根簪子可是天罗的贡品,世上只有一件的。我好不容易才从思雅那里抢来的,你别弄坏了。”长乐虽送的大义凛然,可是眼睛却一直盯着锦盒里的东西不放。 突然,朝凤看见了一根特别的手链。和其他首饰的华美不同,这根手链只是草草的用绳编制,可是却被主人仔细的收在布袋中。 见东西放的那么细致,朝凤也起了好奇心,便拿了出来,刚想仔细瞧一瞧,却被长乐抢了回去。 “这个可不能给你,这个是我的。”长乐把手链护住,小心的像后退了几步,就像是怕朝凤和自己抢一样。 朝凤本只是想看看,可是长乐的动作却激起了朝凤的好奇“你要拿回去就都拿回去吧,你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你!”长乐咬咬嘴唇,还是把手链递了过去“这个是长平第一次送给我我的东西,也是她亲手编的,难看死了吧,你肯定不喜欢吧。” 那手链编的是有一些粗糙了,可是却不难想象编的人是多么用心。手链上面带着一种淡淡的香味,那是长乐身上的味道。 “其他东西你拿回去吧。”朝凤把锦盒还给长乐,却把手链留下了“忙我会帮的,不过若不是长平,便是你嫁过去。” “嫁就嫁,反正那个匈奴王长得也不错,我也不亏。”长乐笑了笑,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可是眼中的笑,却没有刚才自在了。 看着长乐的样子,朝凤皱了皱眉,说道“你若是反悔了,可以来找我。” “知道了,知道了。”长乐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你怎么比长平还??拢课蚁茸呃玻?凰汀!?p>朝凤点点头,目送长乐离开。长乐走的时候很小心,不住的东张西望,发现没有人看见,就飞快的跑掉了,就像是一个贪嘴的孩子,偷了邻居家的苹果,却又害怕被抓住。 绳编的手链虽然没有金玉的华美,却也没有金玉的冰冷,到是多了一份人情味。 朝凤把手链收到怀中,这样的温暖,自己也会得到吧。朝凤笑笑,从佛经上扯下一点空白,想了半晌,才用发簪刺破手指,写下句“一切安好,勿念”,刚想把字条收入怀中,却又忍不住,多加了句保重。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殿中一直是死一般安静。在烛火在快烧尽的时候,曾有仆人进来换。那仆人佝偻着背,半低着头,身上一席暗灰色的长袍。那仆人虽看起来不是很好,但却整个人都看起来死气沉沉。 那仆人进来也不说话,甚至连看都没有看朝凤一眼,只是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就连呼吸的声音放的都很轻,就好像完全不曾存在一般。 纸条上的血迹已经干涸了,没有了原先的艳丽,颜色有一些发暗。手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只是还有些钝钝的疼痛。 朝凤并不理会手上的伤口,辩机现在受的伤怕是要比自己重的多吧。毕竟慎邢司的那群家伙们,可不是什么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 “你莫怕,还有我。”朝凤看着虚空笑了笑,伸出手,在空气中轻轻地点了点。 自己会选择一口答应,不止是为了陪伴辩机,更是为了拖延时间。只要自己一口答应下来了,辩机就不会有生命危险。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自己便能想到和辩机一起全身而退的办法。 有了念想,朝凤便也不觉得时间难熬了,盼只盼佛真的有情,能放过辩机。愿只愿所有苦痛都降与自己,还他一个清静。 等这件事过去了,就和辩机再去摸一次月光吧,即使这个时候已经没有莲花了,不过只要两个人还在一起,又还缺什么呢? “我们是来请殿下用膳的。”门外出来熟悉的声音,又过了一会,才听见叩门声。 “进来吧。”朝凤在蒲团上坐正,把佛经收起,然后轻轻地唤道。 门吱嘎的响一声,两个半低着头的侍女,提着一个精细的食盒走了进来。虽然天色已经暗了,但是朝凤还是分辨出来人。 “殿下,您没事吧?”进了门,清露就跑到朝凤身边,担忧的看着朝凤,恨恨的骂道“那些没眼色的家伙,居然敢这么对待您。您没饿着吧,冷不冷啊。” 朝凤摇了摇头,看着清露说道“这些倒无妨,不过你既然有时间准备这些,想必是知道了什么吧。” “这......”清露咬咬嘴唇,支支吾吾的想了半天“殿下打听这个干什么,不过是奴婢贪嘴,放了些在身上,正好便派了用场罢了。” “说实话吧,这么些年了,我什么难听的没有听过?什么脏的,烂的没有见过?你又何必矫情这些?”朝凤猜便猜的到那丫鬟的手段,不过看见了清露便更加确定而已。 清露想了半天,却始终无法重复给朝凤听。名节对女子的重要甚至超过生命,可是偏是有人要坏了殿下的名节。这样叫人难堪的事情,要叫自己如何开口? “那丫鬟的声音极大,所有人都知道那簪子是殿下的了。年纪小些的丫鬟还好,不过私下笑笑。可是那些老妈子却没有那么客气了,说的刻薄的紧。”见清露不答,小翠便接口道“再加上殿下后来又认了这件事,宫里更是风言风语传的厉害。” 小翠说完,又看了看朝凤的脸色,见并没有什么异常,才又继续道“奴婢斗胆,觉得这事蹊跷,还请殿下谨言慎行。” “宫里的嬷嬷但是仔细调.教过的,若是没有人示意,哪里这么敢嚼舌头?”朝凤笑笑,到也不以为意“小翠,我想请你去保护一个人。” “小翠的命是殿下的,哪里又什么请不请的?”小翠的虽说的恭敬,口气却有一些硬了“殿下的命令小翠不敢不从。” 小翠的态度实在和她平时反差太大了,听的清露都忍不住诧异的瞄了她两眼。可是朝凤却并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 “我知你是为了我好,可是那个人我却无法不管。”朝凤轻轻地说道“他对我极其重要,甚至比自己都重要。” “比命还要重要吗?”小翠皱皱眉,有一些不解。殿下的变化太大了,若只是为了一个男人,这实在是有一些不值了“您先好好休息吧,有的东西不过是一时新鲜,终会更好的。犯不着为了别人苦了自己。” “有更好的又如何?再好的东西,若是我不喜欢,却也是不如没有的。”朝凤叹息了一声,看着小翠说道“再也不会有第二个辩机了,若是没了他,虽不至于去死,可也没了活的乐趣。” 说完了话,朝凤突然觉得一直空着的心,突然被什么填满了。暖暖的,极舒服。这便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竟然是这样美好的。怪不得诗里会写‘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看着朝凤的表情,小翠心中实在复杂。只要是殿下的喜欢的,那便也该是自己要维护的。可是这事实在不该,而且殿下改变的也实在太多了。情固然美好,可若是出现在不该的地方,却只会误事。 “殿下放心吧,您想的事清露都明白。奴婢已经吩咐了小四,定不会出什么岔子的。”清露看着朝凤笑笑,又反手轻轻地拉了拉小翠,低声道“你曾与我说过,做下人的本分就是要让殿下省心,你又何必如此?” 小翠皱皱眉,思索了半晌,终是点了点头。见小翠点了头,朝凤的眉梢总算是缓和了些,朝凤那出怀里的纸笺,敢想交给小翠,却听见门外的喧闹声。 “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来这里?”门外的侍卫极不客气的大声质问道。 “奴才是清凉殿的小四,殿里的嬷嬷不放心殿下,叫奴才来给朝凤殿下送些贴身的东西。”说着小四把声音往下压了压“不过是些衣物,若是大人还不放心,尽管查看便是。不过还大人辛苦了,还请务必收下这个,去买些酒喝。” “这......”门外的人似乎迟疑了一下,然后便听见金银碰撞的声音。也许是觉得手里的东西分量够足,那人的声音也柔了些,甚至还带上了谄媚的笑“呵呵,检查到不必了,殿下的东西哪里是我们这种粗人能碰。还请您快些,若是让上头知道了,怕不好交代。” “嘎吱――”小四关上门,脸上已经没有了刚才的谄媚,阴影打在上面,看的朝凤的心里突然有一些发慌“主人,您要保护的人,没了。” 第十八章 辩机之死 黑夜总是有放大一切恐惧的力量。朝凤突然觉得时光倒流了,自己突然回到从前,回到了母妃死掉的那一天。 “你,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朝凤觉得头很疼,甚至都有一些像在做梦。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才讷讷的问道。 “那个人死了,千刀万剐。”狼奴似没有看见朝凤惨白的脸色,也没有理会清露的暗示,依然不紧不慢的说道。 “啊!殿下。”清露忙上前托住朝凤,然后瞪着狼奴叫道“你还傻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来帮忙。” “他在哪里?现在他在哪里?”朝凤推开清露,看着狼奴叫道,声音凄厉的如同啼血的杜鹃。 “您不应该出去的。”狼奴有些诧异的看着朝凤,眼神极其的迷茫。他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主人看起来那么难过?为什么主人的情绪会为另一个人而改变? 狼奴的尾音还没有落下,朝凤便甩出袖中的匕首。匕首发着寒光,发出破空的嘶鸣,擦过狼奴的脸颊,穿透墙壁。 “不想匕首扎在你身上,就告诉我,他在哪里?”朝凤的声音有一些阴狠,她凑到狼奴身边,狠狠地掐住狼奴的脖颈,一分,一分的卡紧。 朝凤用的力气很大,连手上的经脉都清晰可见。毫无疑问,只要狼奴再迟疑下去,必死无疑。 清露见狼奴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急忙上前阻拦道“殿下,您掐着小四叫他怎么说啊?” 朝凤把狼奴甩到地上,然后压住狼奴,用刀子抵住他的动脉“说。” “他那时还在天牢。”狼奴狠狠地喘了喘,不能告诉他,这个时候绝对不应该违抗朝凤。 朝凤松开狼奴,看也不看一眼,便像门外跑去。 “呦,殿下,您......”那侍卫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见一阵银光划过。 殷红的血从侍卫脖颈处留下,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朝凤把短刀横在胸前,血珠沿着刀刃滑下,打到地面上,沾染了尘埃。朝凤扫了扫周围的侍卫,开口道“挡我者死。” 侍卫们你看看我,我望望你。也许是真的被朝凤眼里的阴狠吓住了,也许只是单纯的觉得死了实在不值得,竟然齐刷刷的后退一步。 朝凤紧紧地握住短刀,指甲深深地卡到了肉中。殷红的血液顺着如玉的手滑下,没入衣袖。可是朝凤却像没有感觉一般。 风打在脸上,有一些钝钝的的疼。发丝在空中肆意的飘荡,书写着女孩内心的绝望。 辩机,你再等等我。你不会离开我的,对不对。你说了,只要我高兴什么都好,辩机我想见你,我想和你说说话。辩机,不要离开我。 当朝凤跑到天牢门口时,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万分的想进去,可是又害怕进去。 朝凤停住脚步,似想到什么般,颤抖的掏出了袖子中的小镜子。镜子里的女孩空有倾国倾城的面貌,却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你这样可不好看。”朝凤对着镜子说道“我可不能让他看见。” 朝凤划破手指,用鲜血染红双唇,又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好叫它看起来有些血色。又看了会,朝凤还是不满意,又顺了顺头发,努力的勾了勾嘴角,挤出一抹笑容。 好一会儿,朝凤才把镜子收回到怀里,自言自语道“让人等急了可不好,再说了,辩机他若是敢嫌弃,那我可不依。” 天牢外面看起来和其他的宫殿并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却总是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围绕在它的周围。 天牢外面站了两个守卫,不知怎么的,竟然没有阻拦朝凤。天牢分为上下两层,上面是用于皇帝召见的,干净明亮。而下层却是人间地狱。 越往下走,那血腥味越是明显,甚至都浓烈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了。可朝凤却像完全没有感觉到一般,依然是带着甜美的笑容,仿佛要进的不是地牢,而是花园。 牢饭里关押的不是将死之人,就是刚刚受完刑的。所有人的目光都是一样的,呆滞而无奈。 朝凤细细地看过牢房的每一处,辩机你在哪里啊?不要开玩笑了好吗?巧儿找不着你了啊,人太多了,我想见你啊。 “那和尚倒也顽强,三千多刀,尽然连吭都没有吭一声。可惜了啊,你看他那样子,到比画上的神仙好看。”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议论声,打乱了朝凤的步伐。 “去你的,人家那叫宝相庄严。哎,我和你说啊,听说他还是不知个主持,本来前途无量。可惜啊,因为女人,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啧啧,要不然怎么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啊。不过连圣僧都过不去,更何况你我?”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是你吗?辩机?朝凤皱皱眉,顺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 扑面而来的血腥味,让朝凤的脸色白了又白,就连脚步都有一些踉跄了。 一个狱卒皱皱眉,惊讶的推了推身边的同伴“呦,你仔细看看,他脸上是不是在笑?” “胡说什么啊,死人哪里会笑?”同伴不以为意,但还是走了过去,伸出手,就在他刚刚要碰到辩机的脸的时候,突然一阵寒光,他手尽然从手腕上分离开。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的辩机。”朝凤就像被惹怒了的狼,从喉头发出威胁的嘶鸣。 那狱卒失去了手,自然是痛苦万分。可是在看清楚来人后,却又不敢抱怨。 朝凤阴冷的看了看那个狱卒,目光却在扫到辩机时冰雪消融“我来了啊,辩机。” 辩机挂在十字形的木架子上,就像一个烂掉了的布偶,毫无生机。他身上的肉已经脱离的差不多了,露出了森森的白骨,看着极其的吓人。可是辩机的脸上却是挂着笑的,就像是盛放的白莲花。 朝凤小心翼翼的把辩机放下来,眼睛没有了肉的身子其实不重,可是朝凤的手却一直颤抖着,似马上就要抱不住一般。 “辩机,巧儿来了。你张开眼睛看一看我好不好?”朝凤把辩机搂到怀中,在他耳边喃喃道“今天的月光很美,就像我们初遇的那天。你说,今天的月光是不是也是暖的?” “我的簪子你还留着,是不是说明你没有不要我?辩机,我好高兴。” “辩机,那天我说的都不是真的,我不想要离开你啊。” “以后我再也不任性了,你再看看我好不好?你再冲我笑笑好不好?” 朝凤的声音近乎是哀求,可是这一次却再也没有人能给她一个回答了。辩机始终安安静静的倒在哪里,安静叫人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辩机的嘴唇极苍白,看的朝凤直皱眉。 突然,朝凤向想到什么般,轻轻地托住辩机的头,深深地吻了上去。这一次辩机没有再能回抱住自己,嘴唇也比上一次要凉的多,可是朝凤却没有松开。 朝凤咬破嘴唇,用手指轻点鲜血,均匀的涂抹在辩机的唇上。朝凤笑笑,无比甜美,然后用用自己的唇,轻轻地的贴住辩机的唇,呢喃道: “辩机,等人是不是很辛苦?那这一次换我等你可好?” “你说荷叶不肯离去是为了要守护荷花,可是你可曾想过荷花一个人要多寂寞?” “辩机,你知道吗?人家说结发夫妻,结发夫妻。可是你却没有头发了。”朝凤嘟嘟嘴,好像不高兴似的,可是忽的,她又笑了起来“还好,我头发多,可以分给你,这样我们还能在一起。” “你的脸色好白,是生病了吗?怪不得你要睡那么久。”朝凤摸了摸辩机的脸,却像被冰到了似得收回手“你的脸怎么这般的冷?就知道你没有多穿些。以后我给你做衣服好不好?以后我抱着你好不好?” 朝凤轻轻地呢喃在天牢中回响,听着人身上发冷,那两个狱卒傻傻的看着朝凤,谁也不敢上前打扰她。好在朝凤也不在意这些,她只想好好地在和辩机说说话。 朝凤割下一束头发,把它缠绕在辩机的小指上“我听说月老会在凡人的小指上缠绕红线,把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绑在一起。你是修佛的,自然是没有这个的,现在我给你缠上了,你便是我的了。可不许赖。” “恩?你说什么?”朝凤皱皱眉,把耳朵凑到辩机唇边,等了一会,然后笑道“那是自然,你是我的,我自然也是你的。” 过了好一会,朝凤像终于回过神了一般,观察起了周围。粘腻的鲜血,昏暗的烛火,脏的都看不出本色的地板,不时传来的腐臭味,还有那若有若无的哭号声。 越看,朝凤的眉头便皱的越死“这里可是糟糕啊,怪不得你都生病了。我带你离开好不好,离开这里好不好?” 说着,朝凤便抱起辩机,要像外走去。看着朝凤的动作,那两个狱卒赶忙拦住“殿下,使不得啊,他是要犯,若是......” “滚!”朝凤刚刚喊出声,却又像怕惊扰了辩机一般,把声音压了回去“走开若是在多说,那便不止是一只手的代价了!” 两狱卒的脸白了白,默默地退到一边。朝凤冲着辩机笑笑“我带你走,我们不分开了。” 朝凤抱着辩机向外走去,月光依旧明亮,可是却不再温暖。 第十九章 莲池梦断 秋风远不如冬风来的猛烈,却带着一种自然的萧瑟,吹黄了树叶,吹谢了花朵,也吹干了快流下的泪水。 朝凤抱着辩机来到了荷塘边,荷花早以不见,就连莲叶也所剩无几,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子立在池塘上。 “辩机,你可喜欢这月光?”朝凤看着辩机轻轻地问道“你总说月光是暖的,可是我现在却觉得冷的厉害。” “你还记得吗?在上一个这样的月夜里,你说曾过,你会一直留在我的身边。”朝凤笑了笑,有一些自嘲"秋风萧瑟,我终究逝去了那个我最想留住的人。" 微风轻轻地吹拂过水面,泛起层层的涟漪。朝凤的脸上一直带着笑,却不是平日那种干巴巴的面具,而是一种自然的,来自心底的笑。如此的柔美,就像要把这一生的欢乐,都融入到这个笑容中一般。 辩机的血染红了朝凤的长裙,有几处的血液已经干涸了,枯暗的色彩就像落下的叶。那艳红与浅褐的对比,尽然生出了一种妖异的妩媚。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轻轻地吟唱从朝凤的口中流泻,最后破碎在了风中,四散到了不知名的角落“诗经中若是说多情,那自然是《上邪》,可若说是我最喜欢的,却还是这首《桃夭》。”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朝凤轻轻地念道,然后笑了笑“这样的爱固然美,却太沉重了。永远太遥远,我不敢奢求那个,我只盼能和我爱的那个人一起好好的活着。” 朝凤低下头,望着辩机的脸颊,轻轻地抚上辩机的眼眸,就是这双眸子,只需一眼,便叫自己沦陷了。 曾经,自己是多么希望这双平静如水的眸子,可以泛起一丝波澜,可以因为自己而改变什么。可是现在呢?朝凤有些自嘲的笑笑,现在自己只希望这双眼睛能在睁开,哪怕眼睛里面不在又自己。 最后自己对辩机说了什么呢?长此以往,不复相见?本是无心,没想到一语成箴,竟然真的再也见不到了。 “以前,你是僧人,我是公主,我们是不该见面的。现在,你去了天上,而我......呵呵,像我这样的人,怕是只能堕入地府了。我们还是见不到啊。” 轻轻地叹息声从朝凤的口中溢出,惊落了树梢的残叶。朝凤抱住辩机,似想要辩机融进自己的骨头里,可又害怕力气太大会压疼他,终是只是轻轻地拥了拥。 “这宫里终是太脏了,我竟找不到一处可以让你安生的地方。就算是我的私心吧,我终是不愿你长眠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朝凤抱着辩机,慢慢的向莲塘走去。莲塘里的水是淡青色的,很像辩机常穿的那件僧衣。 莲塘里水已经染上了秋意,慎的人骨头都有一些发冷。池水没过朝凤的脚踝,一点点的蔓延小腿。宽大的裙摆,在莲塘中铺开,就像是一朵盛放着的花朵。 裙边那本已经干涸的血渍,在水的温润下,又重新鲜活起来,一丝丝,一缕缕的池水中散开,就像是莲花落下的花瓣。 朝凤的动作很轻柔,她小心翼翼的把辩机放进池水中“你莫怕,我在。” 朝凤的眷恋的看着辩机,那眼神极其的缠绵,就像要刻到骨头里去。朝凤驱赶开水面上的浮萍,为辩机腾出一个清静之所。 即使在不愿,该离别的终是要离别的。正如莲塘的中的莲花,还没有迎来盛放,就过早的凋谢了。 就在朝凤松开手的一瞬间,辩机便被池水吞没了,快的朝凤还来不及在多看一眼。 没有任何思考的,朝凤伸手先要拉住辩机,可是却只触摸到一片冰冷。朝凤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手掌,就这样便散了?散了也好,散了便也就干净了。 池面映照出朝凤的身影,显得空荡荡的,怎么看都像少了些什么。 朝凤冲着池水,努力的勾了勾嘴角,想要在对辩机笑笑,却实在是没有了力气。 刚刚的月光呢?怎么乎的一下子暗了下来?朝凤皱皱眉,似有一些不明白,但也懒得去多想了。 朝凤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重的厉害,连思维都模糊了,只想好好的休息一下。朝凤能感觉到阴冷的池水在自己身上蔓延的感觉,甚至可以清楚的嗅到水的腥味,还有水呛入气管的窒息感。 恍恍惚惚间,朝凤仿佛看见一个身影。辩机?是你吗?朝凤想要呼唤,却发不出声音,想要触摸,却抬不起手臂。哪怕焦急万分,哪怕拼尽全力,却终是沦陷在黑暗之中。 隐隐约约间,朝凤感觉有谁抱住了自己,那个怀抱并不让人安心,甚至还传来危险的讯号,可是朝凤却不愿追究了。 就这样吧,反正也没有好留念了,若是真的能留下,陪伴着自己想要陪伴的人,那倒也是一种幸福。 昏昏沉沉间,朝凤听到了很多的声音,可是他们具体在说什么,朝凤却又听不清楚。 “巧儿,醒醒,莫要睡了。” 就在朝凤打算不去理会,陷入沉睡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一次熟悉的声音。这......这是辩机的声音! 朝凤猛地睁开双眼,在场的人很多,却惟独不见那个让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殿下,您要什么,告诉奴婢,奴婢去帮您好吗?”清露小心的为朝凤垫上靠枕,好叫朝凤舒服些“您已经睡了两天了,身子一直都烫的厉害,现在好不容易醒了,自然是不宜有什么大的动作的。” “两天了吗?那他呢?”朝凤皱皱眉,焦急在人群中找寻辩机的身影,却无果“清露,本公主是怎么回来的?” “这个......”清露皱皱眉,似乎有一些难以启齿“殿下离开的速度太快了,奴婢也不知后来发生了什么。但您是一身湿漉漉的倒在偏殿的,还是巡夜的丫头发现了您。” “好了,你莫要说这些了。”小翠小心翼翼的捧着要,笑着推开了清露“殿下您是富贵的人,本该就是逢凶化吉的,但您还是先把药喝了吧,这么多人都因为担心您而来,您又怎么好作践自己?” 听了小翠的话,朝凤总算是回过神来了。到场的人的确不少,且不说其他宫里的娘娘,贵人。就是不认识的各院丫头,太医都来了不少,的确是该小心些的。 朝凤眼眸一转,纵使心里有万千疑问,却也尽数压与心头。装作不适的样子,半靠在床柱,闭目养神。 “呵呵,既然殿下都醒了,我们就不再叨唠了。”一个聪明些的贵人,见朝凤的眼神不再迷茫了,就知道自己站着也听不着什么。便又拉住清露的手,说了几句寒暄的客套话,就匆匆的告辞了。 见有人先走了,又见朝凤爱答不理的态度,其他人目目相觑了一阵,也纷纷告辞了。 原本还热热闹闹的房间,一下便冷清了下来。就像那屋外昨日还飘香的花朵,不过一瞬就凋零的无影无踪。依稀间,还能听见人们远去的脚步,还有细细地说话声。但很快,就连这些声音都没有了。 朝凤好像真的累了,就算人散尽了,她也没有再说话。只是睁开眼睛,静静的看着墙角,好像那里有什么稀奇的玩意似得。 小翠看看朝凤,想要说些什么,想了半天,却也只是为她撵紧了被子。对于朝凤现在的反应,小翠实在是有一些愧疚的。 自己是看不上那和尚的,那和尚固然干净,清雅,可却是永远也无法和殿下站在同一高度的。小翠皱皱眉,看向朝凤。在自己的心里殿下是独一无二的,自己甚至都担心没有人能够配的上殿下。 不需要丝毫的猜测,小翠便能感受到朝凤平静外表下那浓浓的的哀伤。殿下真的很在乎那个和尚啊,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辩机被捉这件事可谓是闹的沸沸扬扬,自己又哪里会不知道他要面对的什么。可以说辩机的死,有自己不作为的那一份。 小翠叹息一声,自己原以为没有了那和尚,殿下便可以放下一切牵绊,却不想,竟越陷越深。看来,是自己错了。 “你们都下去吧,我先静一静。”就在小翠还在担心朝凤时,朝凤突然开口道。 朝凤的声音以没有了之前的疲倦,迷茫。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致清明,甚至平平日还要再清醒些。 “怎么?”朝凤挑挑眉,看上去以和平日在无什么差别,有的只是更加的谨慎,和猜不透“放心吧,就算要出事,那么那个人也不会是我。” 小翠皱皱眉,这样的殿下不就是自己想要的吗?无牵无挂,也没有任何的弱点。可是为何,自己却高兴不起来。 “殿下。”清露看着朝凤,那出个卷轴“这是在那僧人房里找到的,您看完在决定吧。” 朝凤展开画轴,脸上的笑凝了一下,却又很快恢复了平常。合上画轴,关上了那个纯洁的像画一般的梦。今日,注定有什么变的不一样了。 第二十章 重整旗鼓 姹紫嫣红的春光固然赏心悦目,却也抵不过四季流转,该开幕时总会开幕,该散场终要散场。 没有什么缘分可以维系一生,再华丽的筵席也会有散场的那一天。既知如此,又何必聚散两依依。我们都是人生场景中的过客,这段场景走来了一些人,那段场景又走失了一些人。 这些天朝凤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异样,即使是因为破了上次的禁足,而受到责罚,也未有什么太多的反应。 朝凤只是静静地坐着,偶尔还是会看看佛经,却不再关心上面的内容,只是随意的翻着,似在缅怀什么,却也只是缅怀。 在辩机房里找到的那幅画,已经被朝凤收了起来,她不时会摸一摸画匣,却再也没有打开过,也没有看过那画。 清露很好奇那画上的是什么,却一直没有敢开口问。虽然现在殿下的脸上总是笑着的,可是那笑里又有几分是真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暗伤,这个伤口不轻易对人显露,而自己也不敢轻易碰触。总希望掩藏在最深的角落,让岁月的青苔覆盖,不见阳光,不经雨露,以为这样,有一天伤口会随着时光淡去。 也许真的如此,时间是世上最好的良药,它可以治愈你的伤口,让曾经刻骨爱恋也变的模糊不清。 辩机便是朝凤心里的伤,看过的风景也许还可以重来,而逝去的人却再也不会回头。任由你千思万想,他除了偶然在你梦中彷徨,其余的时间都只是恍惚的印象。 “天凉下来了啊,到处都飞满了落叶,那景色,倒也是美丽的紧。”清露笑笑。拿过一件披风给朝凤披上“您别说啊,这祖庙平时看起来阴森森的,可这落叶的时候,到也显的有几分别致了。” 殿外景色实在有些萧瑟,可是清露却还是硬拉着朝凤去看看。阳光已经不再似仲夏般炽热,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叫人舒服的都有一些发困了。 看着清露脸上的笑容,朝凤也笑了笑,轻轻地说道“天凉好个秋。” 清露看着朝凤,笑了笑。轻轻地开口道“人活在世上,有太多的东西是我们所不能割舍的。哪怕一个万念俱灰的人,在临死前还可能会有一丝想存活的意念。” 朝凤愣了愣。然后拾起一片落叶,放在手心里,细细地看着。阳光透过树叶,清晰的映照出叶子的脉络。 即使受到了冷淡,清露却也没有丝毫的尴尬。仍然是轻轻地说道“您知道吗。即使是我,也曾经有过很不快的记忆啊。” 清露深深地吸了口气,似想要压抑住什么埋藏在心底的东西。朝凤知道,她大约是想起了秦家灭门之事。 “比如看到一缕和暖的阳光,看到一只闲庭信步的蚂蚁,看到一株风中摇曳的绿草。只在刹那。我就明白了,原来活着竟是这般的好。”清露笑了笑,云淡风轻“人生往往就是如此。许多苦思冥想都参悟不透的道理,就在某个寻常的瞬间,一切都有了答案。” “殿下,清露虽然不如您来的明白,却也不糊涂。”清露看着朝凤。轻轻道“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从容淡泊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生。” 朝凤笑笑,松开手中的落叶“我们曾经都将心毫无保留的将托给对方,倘若当时的我能勇敢一些,或许结局就会不一样,或许我不会在面对他冰凉的骸骨时,那般撕心裂肺,那般惭愧内疚。我终是为着天下,辜负了他。” 虽然朝凤没有明说,可是清露却知道那个他就是辩机“您在后悔?” “不。”朝凤摇摇头,笑了笑“纵算经历颠沛,尝尽苦楚,我也无怨无悔。” 是的,自己从未后悔认识辩机,也从未后悔开启这一段爱情,留存一段记忆只是片刻,怀想一段记忆却是永远。 人的一生会遭遇无数次相逢,有些人,是你看过便忘了的风景。有些人,则在你的心里生根抽芽。那些无法诠释的感觉,都是没来由的缘分,缘深缘浅,早有分晓,之后任你我如何修行,也无法更改初见时的模样。 “是吗?”清露笑了笑,然后扶住朝凤“快变天了,殿下您先回去吧,太子殿下为您送了糕点来,都是您爱吃的。糕点虽不是什么贵重的,可用料却不是时令的,要得到可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倒也难得他还挂念着。”朝凤笑了笑,回到殿内。 糕点散发出甜丝丝的香气,闻的人心情也好了起来。朝凤轻轻地捻起一小块,放入口中,入口即化。 “好甜,很好吃。”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就像是个孩子“这样甜美的糕点,怕是吃不到了吧。” “怎么会呢?”清露摇摇头,似乎是在笑话朝凤“旁的不敢说,可是一块糕点又哪里得不到呢?只要您吩咐一声,什么样的吃不到啊。” 朝凤也不答话,只是又捻起一块,放到口中细细地咀嚼着。她的动作很慢,就像是想要铭记住这个味道一般。 每个人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还是信誓旦旦地承诺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多少人问过这句话。 有人说,永远是明天;也有人说,永远是一辈子;还有人说,永远是永生永世。或许他们都说对了,也或许都说错了,又或许人间原本就没有什么是永远。你曾经千里迢迢来赶赴一场盟约,有一天也会骤然离去,再相逢已成隔世。 “我想出去一下,我想要去见一个我应该去见的人。”朝凤突然开口道,着实有一些突兀。 “啊?”清露愣了愣“现在吗?” 清露实在是不了解,殿下还在禁足,本就不该有什么动作的。再加上她已经破例了一次,现在又处于风口浪尖上。无论如何都不该再有什么动作了,这样的事情殿下又如何不知道? “现在。”朝凤点点头“你会帮我的,对吗?” 清露愣了愣,然后傻傻的的点了点头。找到朝凤离开后,清露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答应了什么。 望着朝凤刚刚还坐着的地方,清露实在是有一些欲哭无泪。殿下啊,您倒是不在乎,可是奴婢害怕啊,你快回来啊――。 朝凤小心的避开来往的宫人,向仓木院走去。根据情报,匈奴王莫离每天都会来这里,若是没有意外,自己马上便能见到他。 大约过了一刻钟,远处就有一个模糊的身影逼近。虽还看不清楚是谁,可是朝凤却已知道自己要等的人来了。 莫离走路的速度并不快,甚至有一些慢,却不是大夏所倡导的恭谨礼让,而更像是在巡视自己领地的豹子。他腰际的弯刀,随着他的步伐轻轻地晃动,刀柄上的镶嵌的宝石被阳光照耀的异常炫目。 朝凤小心控制住自己的呼吸,把自己隐藏在树后,开始细细地观察起莫离。 莫离的嘴角是微微地向上挑起的,看起来似挂着若有若无的邪笑,似在酝酿着杀伐。他的五官和大夏百姓的区别极大,棕色的头发,深邃的面容,不过最让人难忘的,还是他这个人所凸显的气质。 在莫离的身上,朝凤感受到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大夏的肆意,没有任何的遮掩,也不需要任何的伪装,有的只是近乎到自负的自信。 莫离往朝凤所藏的的地方看了看,然后挑了挑眉,似有一些诧异,又似有些欢喜。就像是一个发现了稀奇玩意的孩子,有着期待好奇。 “你们都下去,无需再跟着了。”莫离的汉话说的极好,完全听不出一点异邦的问道。 “这......”两个小丫鬟相视一眼,却谁也没有退开半步。 见她们都不动,莫离也没有动怒,依然是淡淡的笑着,看着那两个丫鬟。虽然朝凤看不见莫离的表情,可是看那两个丫鬟发白的脸色,也知道那眼神绝不是什么叫人愉快的。 莫离就这么静静的看着,没有发出一个字,可是那两个丫鬟却扛不住了,求饶道“奴婢也不过是奉命行事,还请您莫要为难?” “呵呵。”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我即不曾开口,又何来难为?” 说完,莫离仍然是静静的看着她们。那两丫鬟也不是不明白的人,哪里会看不出来莫离眼睛里的意思,不过是不敢违抗命令罢了。 莫离也不急,甚至还找了块平滑的大石头坐下休息。倒叫朝凤有一些无奈了。天色已经不早了,若是自己还不回去,怕是会被人发现的。 朝凤皱皱眉,拾起两颗小石子,向那两个丫鬟射去。石子打在肉体上,悄无声息,却让那两个丫鬟身子一软,瘫倒在地。 “殿下好功夫啊。”莫离笑了笑,连头都不抬就开口道。 “陛下好定力啊。”朝凤大大方方的树后走了出来,到不似隐藏,就像她本就该站在那里似得。 “没有什么定力不定力的。不过是事不关己,己不劳心。”莫离懒懒的扫了扫朝凤“既然是殿下来找我,那必然是殿下更急迫些的。” 朝凤笑了笑,不再客套,直接问道“我能帮你得到这天下,你可愿信我?” 第二十一章 勾.引 风穿过树枝,发出刷拉拉的响声,却不显得喧闹,反而衬得周围更加的寂静。 “殿下这是什么意思?”莫离勾了勾嘴角,似在嘲笑朝凤的自不量力“天下?莫离好像不太懂。” “您为何来大夏您心里清楚,您想要什么,您的心里更加清楚不是吗?”朝凤被轻慢了,却也不生气,仍然是看着莫离淡淡道。 莫离站起身来,直视朝凤“哦?那你到说说看吧,说说看我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有关系吗?”朝凤歪歪头,似有一些不解,又有些天真“只要得到了这天下,想要什么不就都有了吗?” “殿下知道自己再说些什么吗?”莫离笑着走到朝凤面前,伸手挑起朝凤的脸“好大的口气啊。” 朝凤皱皱眉,挥开莫离的手“朝凤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干系?陛下知道就可以了。” “哈哈。”莫离也不生气,笑道“那殿下为何要帮我呢?” 朝凤在心里笑了笑,知道莫离已经上钩了。没有人能够拒绝天下的诱惑,更何况是一个充满了野心的王。 “因为无趣。”朝凤懒懒的伸个懒腰“这世间无趣的叫我厌烦,我只好自己找些乐子了。” “的确无趣啊。”莫离看看天边,勾了勾嘴角,渲染出一抹嗜血的笑容“那还请殿下好好说说吧,说说您想让莫离做什么?又能带来什么?” “娶我。”朝凤笑了笑,看着莫离道“我要你娶我。” “呵呵,我愿以为大夏的女子都该是娇羞的,却想不到尽然还有如此大胆的。”莫离仔细的看着朝凤,似在重新认识她一般。 朝凤也不躲避,反而抬起头让莫离看个清楚“家畜安宁槛内,繁荣亦虚伪。饿狼只求自由。至死不悔。” “饿狼吗?”莫离笑了笑“那可真是美丽的狼啊。”、 莫离说罢,便搂住朝凤,深深地吻了下去。这个吻来的很粗暴,与其说是亲昵,不如说更像是撕咬。 温热的喘息散发在朝凤的耳畔,朝凤皱皱眉,却没有躲开,而是反手勾住莫离,吻的更深。 炙热的呼吸在两人之间互转,牙齿偶尔会磕住嘴唇。却更带来一种异样的快感。 朝凤自己压在莫离的怀中,和莫离争抢着控制权,莫离也不多说。只是更加用力的抱住朝凤。 苍白的嘴唇在深吻下变的红润,甚至带上了诱人的水光。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让彼此都有一些激动和兴奋。 “唔......”莫离轻轻地呻吟了一声,放开朝凤的嘴唇,分开时带着细细地银丝“殿下可真主动。” “那你喜欢吗。”朝凤笑了笑。又在莫离的嘴角轻轻地舔了。 “怎能不喜欢?”莫离摸了摸朝凤的嘴唇,温润的触感让他眯了眯双眼。 莫离还想再吻上去,却被朝凤躲开了“还是留一点惊喜到新婚之夜吧,天色不早了,我也该离开了,不送。” 看着朝凤远去的背影。莫离笑着摸上了自己的嘴角。朝凤吗?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啊,不知道下一次她会给自己什么惊喜呢? 离开了仓木院,朝凤突然像失去了所有力气一般。瘫软在地上。她疯狂的擦拭起自己的嘴唇,朝凤用的力气极大,都把嘴唇擦的发木了。 经过了摩擦,嘴唇反而显的更加的艳红。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笑的极其的干涩。自己终是失去了所有。就连最后和辩机的一点回忆,也被自己丢弃了。 朝凤跪坐在地上。拿出袖中的匕首,在自己的手臂上刻下了一朵莲花。鲜血顺着朝凤的手臂留下,可她却像没有感觉一般,随着朝凤手腕的晃动,一朵鲜艳的红莲在她的手臂上绽放。 “辩机......”看着那莲花,朝凤轻轻地呼唤了一声。却终是化为了一声叹息,自己还是忘不了啊,原来爱上一个人居然竟然是如此的甜蜜,又如此的沉重。 如果守不住约定,就不要轻许诺言,纵算年华老去,还可以独自品尝那杯用烦恼和快乐酿造的美酒。 朝凤苦笑了笑,自己承诺了太多,却终是什么都没有护住。就连自己的爱人,自己都来不及告诉他自有多爱她。 朝凤在裙摆处撕下一条,包住伤口。然后缓缓地的站起身来,像祖庙走去。 自己还是不够强大,自己还是太过天真。若是真的想要护住什么,只有让自己变的更强才可以。 朝凤到底眼神一点点清明,却也一点点变冷。自己的光明已经没有了,那便沉沦到黑暗中去吧。 朝凤望了望远处的风景,夕阳的余晖把一切都渲染的静谧异常。夕阳可真美啊,夕阳打在朝凤的眼中,渲染出了一片浅红。 夕阳中,谁种下的前因,谁又是谁的果报。 甄谨觉得头很疼,眼皮也重的厉害,他试着动了动,却发现自己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怎么回事?自己怎么了?甄谨摇摇头,自己接到命令后,就和父亲一起回到王都,可是后来呢?甄谨努力的回忆,却发现自己实在是回忆不起之前的事情了。 房内只有自己一个人,父亲呢?其他人到哪里去了?甄谨不敢大意,小心的观察起了自己所待的地方。 房间不大,却布置的很精细,就是屋梁也刻画上了细致的花纹。墙边的花瓶中插的桂花还很新鲜,看来是刚换上去的。自己身上的锦被是极好的,看来那人并不像是要禁锢自己。 窗户上覆盖了纱幔,隔绝了屋外的风景。可却还是能听见屋外依稀传来喧嚣声。甄谨皱皱眉,仔细听了听,发现那是小贩在叫卖。看来自己所在的是闹市。 “将军醒了?您先别急的起来,这药的劲头有些大,您还是多歇一歇吧。”女子的声音很温软,却叫甄谨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你,你是朝凤殿下的丫鬟?”虽然只是擦肩而过,可是甄谨还是记住了她。 “将军记性可真好,小翠佩服。”小翠笑了笑,递给甄谨一杯茶“将军莫急,先喝口水,润润嗓子吧。” 甄谨接过茶盏,喝了一口。心中却有万千的疑问。 这个丫鬟自己见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印象,只因她是朝凤的丫鬟,自己才多看了几眼,却也只觉得她和其他的丫鬟并没有什么区别,看来倒是自己看走眼了。 “将军您饿了吧,想要吃些什么?”小翠接过空了杯子,为甄谨架起两个枕头,好叫他可以靠着。 甄谨皱皱眉,心中虽还有许多的不解,却还是卸下了防备。一则:若是他们真的想害自己,有何苦等到现在?二则:现在自己浑身无力,就是他们有什么动作自己也无法防备。三则:不知为何,甄谨对朝凤有一种信任感。 “殿下叫奴婢给您谢个罪。”小翠跪下,冲甄谨磕了个头“熙妃娘娘和墨翟皇子是事,殿下说她对不住您。” 甄谨愣了愣,闭上眼睛叹息道“这本就是改变不了的事情,是我为难殿下了。我不怪她,你起来吧。” “还请将军稍安勿躁,在这住些日子。”小翠站起身来,看着甄谨说道“不论外面发生什么,还都请将军莫要出去。” 甄谨皱皱眉,想要说些什么,却还没有开口就被小翠截下。 “甄家私自出兵,意图谋反,满门抄斩。”小翠的声音很柔,却想刀子一样扎在甄谨的心上。 “是吗?”甄谨轻轻道,这个结果自己早就想到了不是吗?父亲,父亲他也明白的吧。 甄谨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被小翠按下“将军现在出去就是一死,有何必出去?” “我是甄家的人,若是满门抄斩,我自是不该独活于世的。”甄谨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 小翠皱皱眉“我知将军不惧死,可是将军难道想要害死殿下吗?将军今日能在此,是多少人,费了多少力的。难道将军想让他们失望吗?” 甄谨的身子僵了僵,终于想起,自己失去意识前曾喝过一杯酒,而那酒是父亲递给自己的。 甄谨用手覆盖上眼睑,让自己陷入黑暗之中。妹妹已经没有了,甄家也要灭了,自己只剩下一个人了。自己想要守护的是什么呢?自己的身边又留下了什么呢?“我现在竟连死的资格都没有了吗?” “将军可知道前朝有一个张将军?那也是也骁勇善战的人物,只可惜......“小翠没有往后说,但是甄谨却已经明白了。 前朝的张将军一心为国,最后却不得善终,死在一个宦官的手上,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不过自己又何尝不悲哀?甄谨有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地跟在时光背后,忘记自己当初想要追求的是什么,如今得到的又是什么。 军神的名号实在太响,响的自己都忘记了,自己不过是个普通的兵。响的就连皇帝都不相信甄家只想当一个兵。 都说世相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 谈笑俱不敢,方言做人难。甄谨闭上眼,终是不愿在想。 第二十二章 红绡帐里 艳红的软罗纱在风中摇曳,宫人们小心的装点上红色的宫灯,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喜庆的笑容,哪怕他们不知道自己因何而笑。 铜花镜中的女子眉眼如画,虽还稍显稚嫩,却已然有一种倾国倾城的风情。那女子轻轻一笑,微露贝齿,更显得美艳不可方物。 “殿下,喜服已经送来了,您试试看吧。”清露走到房中,强打出一抹笑容“今天可是殿下的好日子,就连天气都格外的好啊。” 窗外的阳光极好,就连天也格外的蔚蓝,不知名的鸟儿在天边发出吟唱,的确是难得的好日子。 “你可以不随我去塞外的,若是你想,我便求母后放你出宫去。”朝凤看着清露,淡淡的说道。 清露愣了愣,然后撅嘴叫道“怎么?难道殿下嫌弃清露伺候的不好,不想带清露出去了?” “清露!”朝凤皱皱眉,唤道“若是你想要自由,我可以给你。” “人只有将寂寞坐断,才可以重拾喧闹,把悲伤过尽,才可以重见欢颜,把苦涩尝遍,就会自然回甘。”清露笑笑,看起来满脸的不在乎“这世间哪里有什么绝对自由,不过若是心里自由,又哪里会不自由。” 听了清露的话,朝凤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不再多说些什么。 “奴婢先给殿下梳个头吧,毕竟是个大日子,过了今天,殿下就不是小姑娘了。”清露虽是笑着打趣朝凤,可是眼睛却是浓浓的担心。 对于朝凤的出嫁,清露幻想过很多次,也打趣过很多次。可是却怎么也想不到,朝凤的结局竟然是和亲,而且竟然来的如此之快。 殿下的心里应该很痛吧。清露在心里轻轻地叹息道。自己虽然不聪明,却也知道殿下对那僧人是真的,可惜,这宫里最要不得的就是真心。 “一梳梳到尾;二梳我哋姑娘白发齐眉。”清露一边仔细的梳理着,一边轻轻地哼唱起了小调。 朝凤的头发很柔软,就像是上好的锦缎。以前清露常听老人说,这样柔软头发的人脾气都很好,看来也不绝对。 “三梳姑娘儿孙满地,四梳老爷行好运,出路相逢遇贵人。”白玉梳从发根游曳到发梢。温润的白,与极致的墨,既然如此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五梳五子登科来接契。五条银笋百样齐。六梳亲朋来助庆,香闺对镜染胭红。” 黑发似瀑布,在阳光下闪烁出动人的光泽。清露仔细的把头发分成数股,或编织成麻花,或绾转成鬟。 “七梳七姐下凡配董永。鹊桥高架互轻平。八梳八仙来贺寿,宝鸭穿莲道外游。” 清露仔细的为朝凤把发拢结于顶,然后分股用丝绳系结,弯曲成鬟,托以支柱,高耸在头顶。显示巍峨瞻望之状。有用发簪挑出两束,垂于肩头,更添灵动之美。 “九梳九子连环样样有。十梳夫妻两老就到白头。” 伴随着最后一声吟唱的结束,清露也放下了手中的玉梳。斜斜的为朝凤插上了一支云鬓花颜金步摇,清露退后两步,笑了笑。 朝凤对梳妆打扮之事一直不如何上心,平日的头发不是散这。就是用根锦缎松松的束起,何时如此仔细过? “殿下真好看。定是最美的新娘子。”清露裂开嘴想笑一笑,却不知为何,竟然湿了眼眶。 朝凤看着铜花镜中的自己,笑了笑,轻轻地说道“是很美,我很喜欢。” 镜中的少女眉眼间还带着些许青涩,有一些苍白的小脸,在这过分艳丽的背景下实在显得有一些突兀了,可是她却还是笑着,哪怕她的眼睛中什么都没有。 “把吉服拿过来吧。”朝凤转过头,看着清露吩咐道“既然今天是个好日子,那就多笑笑吧。” 清露用力的点了点头,用袖子在眼睛上抹了两下,似要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抹掉一般。 “这是绯罗蹙金刺五凤吉服,是皇后娘娘特意吩咐尚衣居为殿下量身定做的。且不说这布料如何难得,就是这金线,也都是特意去找了几十位老师傅连夜赶的。” 清露把衣服铺开,好叫朝凤看的清楚些。那吉服虽宽大,却丝毫不笨重。倘若是细细的折叠起来,不过一个巴掌大小。放在手中更是轻巧,倒像什么都没有拿一般。 “若是最好的,却不止是这套吉服呢?您看这个。”清露笑笑,示意身边的侍女把托盘呈上来。 盘子上呈着一个宽大的沉香木木匣,那木匣上雕刻有六只栩栩如生的凤凰。打开木匣,便是一个极其精巧的凤冠。 凤冠上饰十二龙凤,正面顶部饰一龙,中层七龙,下部五凤;背面上部一龙,下部三龙;两侧上下各一凤。龙或昂首升腾,或四足直立,或行走,或奔驰,姿态各异。龙下部是展翅飞翔的翠凤。龙凤均口衔珠宝串饰,龙凤下部饰珠花,每朵中心嵌宝石七块,每块宝石周围绕珠串两圈。 “奴婢听说这凤冠是太后赐给皇后娘娘的,如今殿下要出嫁了,娘娘疼爱殿下,这才把这凤冠取了出来。”清露笑笑,用眼神示意侍女把凤冠呈到朝凤面前。 朝凤拿起凤冠,凤冠很有些分量,尽然叫朝凤拿着有一些吃力了。金玉的串饰在空中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极其的悦耳。 “这在龙凤之间饰共翠云九十片,翠叶七十四片。冠口金口圈之上饰珠宝带饰一周,边缘镶以金条,中间嵌宝石十二块。每块宝石周围饰珍珠六颗,宝石之间又以珠花相间隔。” 见朝凤看的仔细,清露自然也跟着高兴。她丝毫不敢怠慢,连忙上前解说道: “凤冠有博鬓六扇,每扇饰金龙一条,珠宝花两个,珠花三个,边垂珠串饰。全冠共有宝石一百二十一块,珍珠三千五百八十八颗。凤眼共嵌小红宝石十八块。” 朝凤笑了笑,伸手把凤冠放回到原处。 “怎么?殿下不喜欢?”清露看着朝凤的表情,小心翼翼的问道“莫不是殿下还嫌东西不够好?” 朝凤摇摇头“东西是好东西,可惜金玉太过冰冷,沉重的叫人难受。” “这......”清露迟疑了一下“要不然奴婢去求皇后娘娘,请求娘娘换个轻巧些的可好?” “傻丫头,若真的什么都能换,又何必辛苦?”朝凤摇摇头,轻轻地点了点清露的额头“时候不早了,帮我更衣吧,莫要误了吉时。” 《礼记.昏义》中规定,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应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之后,男方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方家收下,故称为‘纳‘。 问名,男方家纳采之后,请媒人问女方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后卜于祖庙,占其吉凶,卜的吉兆之后,再往下进行。 纳吉,男方家问名之后,已经卜的吉兆,男方家仍以大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征,也叫纳币,纳吉之后,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请期,纳征之后,男方家选择良辰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去告诉女家,求其同意。 亲迎,新朗亲迎至女方家迎娶。 既是和亲,自然与普通的迎娶之事有一定的区别,不但省去了纳采、问名、纳吉。就连形势上,也与大夏传统的公主出嫁有很大的区别。 所省略的礼节,都由一个‘求婚’代替,而这里的求婚又打上了抢婚的痕迹。从中可看出和亲公主的婚礼是“战时”婚礼,即在战争紧急情况下举行的婚礼,没有一般婚礼的从容不迫,因而显得较为紧促。 朝凤骑在马上,她的身边是两队军队。一队是大夏的,一队是匈奴的。虽说只是走个过场,可谁也不想轻易的认输,不知不觉中,这场表面上的抢婚,竟然带上了肃杀的味道。 匈奴那队带头的自然是莫离,他见朝凤看自己,便冲朝凤点点头,然后笑笑。莫离的笑容很轻松,甚至还带有一丝的不屑,仿佛完全没有把对面整装待发的军队当成是一回事。 出乎意料的,大夏带头的竟然是忻明。 他来干什么?朝凤皱皱眉,实在有一些想不明白。要知道为了扮演之前的‘忻明’,他一直小心翼翼从未显露过他善武一事。再者,大夏与匈奴的兵力悬殊太大,若是守亲败了,自然会因为无能受到厌弃。即使侥幸胜了,却也实在没有什么好处。 以忻明的性格,是决计不会干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的。朝凤摇摇头,却还是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来。 忻明的表情很严肃,难得的,竟然一丝笑意都没有。忻明见朝凤在看自己,也只是向朝凤点点头,然后就不再多看朝凤一眼,只是盯着莫离,眼睛里有一些叫人看不明白的东西。 “梆——”随着一声清脆的锣响,抢亲正式开始。 ps: 喵的掉节操之作啊啊啊啊啊,若是打赏多的话,下一章就果断肉了。 第二十三章 抢亲 鼓点敲击的很急促,听的人都有一些热血沸腾的感觉。 大夏的军队组成环状,把朝凤围绕在中间。因为只是礼仪性的抢亲,所以将士们配备的并不是刀具,而是一条一尺来长的木棒。 忻明骑着马,在圆环的前方,不时的发号可令,改变阵型。虽然他是背对着朝凤的,可是朝凤却总觉得他在看着自己。 相比于大夏的主动出击,匈奴那边安静的故意。莫离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可是每一个人的配合都极其的巧妙。他们的动作很整齐,就连马蹄落下的节奏都一样。 匈奴的军队排成一纵队,以极缓慢的速度慢慢前进着。他们围绕着大夏的军队巡视着,却并没有任何的动作,就连头都多摆动一下。他们只是在一边仔细的观察着,就像正在狩猎的狼群。 莫离独立于他的队伍中,就像一个旁观者一般,冷静注视着这场战役。可是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实全军都被莫离领导着,他更像是一只头狼,冷静的注视一切。 就像是之前有过约定一般,匈奴那边慢慢地收紧队伍,形成一个包围圈,一点一点的向大夏逼近。但又没有采取进攻措施,只是围堵,驱赶着大夏的军队。 忻明退到朝凤身边,命令道“全体突击。” 随着忻明一声令下,大夏的队伍由环状,改为线形状,在匈奴的队伍中寻找突破口。 朝凤皱皱眉,她总觉得有一些奇怪。她侧头看看身边的忻明,正好忻明也在注视着她。 “听说和亲的事情是殿下提出的?”忻明看看朝凤,问道“为什么?” 朝凤笑笑,似不习惯忻明的严肃“为了家国安宁,为了百姓乐业啊。” “呵呵。”忻明挑了挑嘴唇。似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般“殿下什么时候有了天下的大爱了?说实话吧。”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不想留在大夏了。”朝凤勾了勾嘴角,表情似有几分无奈“我之前发生的事情,世子应该听说了吧,我实在不想留在这个叫人伤心的地方。可是谁会娶一个名节败坏的女人呢?所以,我就干脆嫁到塞外去好了。” “我的封地在蜀地,虽还在大夏版图之中,却事实上与大夏隔绝。”忻明看着朝凤,认真道“若是我愿意娶你,你可愿当平南王福晋?” 朝凤挑挑眉“怎么?世子爱上我了?那可真叫朝凤受宠若惊。可是福晋不适合我。还是王后好听些。” 忻明沉默了一下,看看朝凤笑道“是啊,殿下哪里是会屈居人下的呢?是忻明多言了。” 朝凤皱皱眉。她能感觉到忻明的情绪在变换,却不知道为何?罢了,懒得管了,自己的事情已经这般的繁杂了,又哪里有空在去管这些? “殿下会马术的吧。”忻明看着朝凤笑笑。扬起手上的马鞭,狠狠地往朝凤的马上抽了一下。马匹受惊跃起,吉服的飘带随风摇曳,颇有些美感。 朝凤拉住缰绳,俯下身子,紧贴马背。夹紧马腹,好叫自己不会掉下马去。 “果然,还是不想看见殿下那么简单的被别人带走啊。”忻明笑笑。把木棒横在胸前,策马向莫离奔去“还请陛下赐教。” 出乎意料的,莫离瞬间褪去了刚刚的懒散,就像是一头睡醒了猎豹般,警觉的注视这个胆敢侵入自己领地。觊觎自己所有物的家伙。 莫离微微一用力,木棒便被一分为二。莫离把尖锐些的那头。狠狠地扎入马匹的身体内。 “吁――”那马吃痛,尖锐的哀鸣一声,从地上一跃而起,近乎与地面垂直。 这马匹虽不是行军用的战马,却也高大健硕的紧,更莫要现在它是拼命挣扎了。随着鲜血的滴落,那马疯狂的晃动起身子,似想要把那个让自己痛苦的罪魁祸首摇落。 可是莫离却像没有任何感觉一般,笔直的坐在马上,一动不动。甚至还把木棒又插紧了些。 只见莫离拉着缰绳,手臂一转,马头便被他调转了一个方向。此时的莫离身上有一种让人畏惧气势。如果说他刚刚的安静,只是蛰伏,那么,现在,狩猎开始。 马能感受到自己身上的苦痛,却无法得到解脱,只得不停的加快奔跑的速度,希望可以跑过那可怕的怪物的折磨,却不想,那让自己痛苦的根源就在自己的身边。 因为疼痛,那马的速度极快。同样的,带来的冲击力也极大。都不用近身,忻明就能听见那破空的响动。 “砰――”木棒相击的那一瞬间,忻明能清楚的听见自己骨头和肌肉的哀鸣声,手臂被震的发麻,几乎就快要握不住木棒,可是更为严峻的是自己身下的马似乎被惊到了,开始发出不安的响鼻声。 忻明好不容易稳住身子,想要迎击上去,可是身下的马却生了退意,不论如何也不愿多动一步。 “光有决心可不能改变任何东西,比决心更重要的是能力。”莫离勾了勾嘴角,似有一些嘲讽。 “是吗?”忻明回抱一笑“那还请陛下看一看吧。” 忻明手中的木棒狠狠刺下,同样给了身下马匹狠狠地一击,想要把速度提到和莫离一样。 可就在马匹跃起的时候,莫离突然逼近,狠狠地掷出木棒,给了马腹一击。亏忻明闪的快,这才没有坠下马来。 “忘记告诉你了。”莫离居高临下望着忻明“除了能力,更重要的要会观察和伺机而动。你的心太躁了,注定成不了大事。” “是吗?”莫离的背后突然传来朝凤的声音“陛下的功夫是不错,可惜这匹马,可是耗不住了。” 的确,受了如此的疼痛,又经过了一番狂奔。那马匹早以气喘吁吁,甚至连口中都泛起的白沫。 朝凤伸手,拉住莫离,一个用力,便把莫离拉到自己的马上“虽说不冷,但这风终是吹的人怪不舒服的。让新娘子在一边吹冷风,可是要天打雷劈的。” “呵呵。”莫离笑了笑,把朝凤抱到自己怀里“是,为夫遵命。” 周围的呐喊声震彻天穹,终于,匈奴又迎来了新的王后。大夏的国军也微微地点点头,不论如何,也终是还算圆满。 忻明静静的看着朝凤和莫离相拥的场面,低下头,眼底颜色晦暗不明,让人猜不出他在想些什么。 “世子起来吧,地上怪凉的。”朝凤冲忻明笑笑,说道。 忻明摇摇头,看着朝凤,笑的有点自嘲,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无奈“我败了。” “那又如何?”朝凤挑挑眉,似有一些不解“虽败犹荣。” 忻明起身,却不再看着朝凤,而是若有所思的望着远处的天空。哥哥,那个你一直念叨的女孩,今天就要出嫁了,以后再也无人能区分你我。 不知道为何,忻明的心里尽然有几分的哀伤,明明以后不需要担心会不会有人揭发自己不是‘忻明’了,明明可以完全取代了,可是为何,为何心里尽然如此的不是滋味? 是了,从今以后这个世界只有忻明了,那自己呢?自己就只能是忻明了吗?若不是忻明,自己还能是谁呢? 忻明就那么呆呆的伫立在那里,眼神放空的望着前方。天边风起云涌,似有什么又改变了。 抢亲结束后,朝凤便在丫鬟的陪送下去了皇后的椒房殿,向宫里的老嬷嬷学习出嫁后的礼节,及将来应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夫君。 椒房殿依然点着浓厚的熏香,两个穿着细锻水田衫子的妇人恭敬的跪在地上,等待着朝凤。 今天皇后换上了朝服,戴上了朝珠,饰物虽华美,却遮掩不住她眼下的因失眠而产生的淤青。 “凤儿,你过来。过来让母亲好好地看看你。”皇后强笑着招了招手,示意朝凤坐到自己身边来。 那两妇人见状,便不再开口,分别像朝凤与皇后行了大礼,便告退了。朝凤走到皇后身边,刚刚想开口,却被皇后抱住。 皇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的抱住朝凤。她抱了很紧,似要把朝凤融进自己的怀里。 过了好一会,皇后才松开朝凤,笑道“我的凤儿长大了啊,竟然这么快就要出嫁了。塞外天高地远,却也不知道有无再见之时,你可要好好保重自己。” “母后,我......”朝凤还欲多说些什么,却被皇后打断。 皇后摇摇头,依然是笑着看着朝凤“莫要多说这些有的没的了,为娘的心都是一样的。那便是不顾一切,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好好地。” 皇后的手轻轻地抚摸上朝凤的脸颊,温热的触感,却几乎要使朝凤落下泪来。 “娘亲。”朝凤轻轻地唤了一声,却是不再带有任何目的,只是为了她眼里的那一抹温柔。 “恩,娘在。”皇后点点头,笑的很有几分欣慰,可是那笑容里却又似藏着泪花“去和你的兄弟姐妹们也说几句吧,相逢即是有缘,又何况血亲?” 朝凤冲着皇后的目光望去,却见长乐站在门边,怯生生的看着自己,似有什么要开口。 第二十四章 远嫁 树叶离开枝头,是一段生命的陨落,却也是一段新生命的开始。 长乐看着朝凤,局促了半天才开口道“谢谢你。” “谢我什么?”朝凤挑挑眉似有些不解。 “谢你代长平出嫁塞外,也谢你帮助了我和我母妃。”长乐难得的没有再向往常一样没心没肺,而是深深地冲朝凤鞠了一躬“塞外艰苦,你还要多保重。以后若是有什么用的着的地方,我长乐万死不辞。” “行了,我是嫁过去当王后的,怎么说的像我是去赴死一般?”朝凤摇摇头,似有一些无奈“你也莫要这样看着我了,我无牵无挂的,我去终是比你去要好些的,你先回去吧。” 长乐想了想,褪下手上的镯子,又扯下头上的簪子,一股脑的往朝凤怀里一塞“这些都给你,虽然不多,却也都是极好的,若是以后你缺钱花了,只管当了便是,好歹也是有个接济的。” 说完,长乐就头也不回地跑开了,不像给了别人东西,倒像偷了什么似的,只留下朝凤在原地摇头苦笑。 “她这样的性子,你以后如何放心?”朝凤挑挑眉,往柱子后面看了看“不过她其他反应虽慢,但待你倒是真心。” 长平不紧不慢从柱子后走出,脸上似带着抹自豪的笑容“她到底是我的妹妹。” 朝凤晃了晃手里的首饰,笑道“是啊,也难得她还如此细心,连我吃不饱饭都想到了,还给了我这些东西。你可要帮我好好地谢谢她。” “我说她今天怎么恨不得把梳妆盒里的首饰都戴上,原来是为了这个。”长平摇摇头,有一些哭笑不得“东西你就收着吧。她也找的怪不容易的,多多少少也算是她的一片心意。” “那朝凤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朝凤笑笑,把首饰收到怀中。又从怀里取出一个锦囊,递给长平“我拿了长乐这么多东西,倒也怪不好意思的。就把这个还给她吧,看她收的那么仔细,定是重要的,我也就不贪这个心了。” 长平接过锦囊,又听见朝凤这样说,心里自然好奇。想也不想。就把锦囊打开,却在看见锦囊里的东西都一愣。 “她竟然还留着这个?”长平笑了笑,轻轻地摸了摸那手链“我还以为她早就丢掉了。” “她是你妹妹。”朝凤挑挑眉。然后笑着说道“所以说越是马虎大意的人,细心起来越是可怕。有时她远比你想的要聪明些。” 长平笑了笑,把手链收到自己的怀里“这个就给我了吧,以后......不,只要你需要我的。我一定鼎力相助。” “呵呵,那朝凤还谢过姐姐。”朝凤行了万福,然后又说道“不过朝凤还要多言一句,还请姐姐莫要嫌朝凤多嘴。情之一字,终是太过伤人,还是莫要尝试的好。” 长平的眼神闪了闪。却又很快恢复了镇定“妹妹也不是无情之人,也该是理解的,情到浓时。却是谁都控制不了,也不忍控制的。” 朝凤见长平心意已决,便不再多说些什么,只是在心里默默地叹息了一声。都言长平稳重,却不知道她疯狂起来。竟然是这样不管不顾的。不过......朝凤自嘲的笑了笑,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又客套了几句。朝凤便拜别长平,在仆从的拥簇下回到自己的清凉殿。殿中打扮的很喜庆,艳红红的,霎时好看。要带走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整整齐齐的装在箱子中,用大红的绸缎捆绑在一起。 “殿下您回来了啊,您先好好歇一歇吧,等一会就要走了。”清露一边指挥着身边的下人收拾东西,一边抬头冲朝凤笑道“您看,这些都是皇后娘娘,陛下送来的。还有其他的娘娘也给了好些东西呢,就连思雅殿下都绣了副刺绣过来。” 朝凤点点头,坐到一边,呆呆的看着众人忙碌,身边的一切都好像与自己无关了。自己马上就要离开这个生活了这么久的地方了,居然从心底流露一丝的不舍了。 “凤儿,太好了,你还没有走。”待战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他身上还带着些尘土,看起来实在是有一些狼狈不堪“这些糕点你拿着,路上吃吧。塞外怕是没有这些了,你能吃就多吃些吧。” “待战哥哥?”朝凤皱皱眉“你不是在面壁思过?怎么......难道你跑出来了?” “别说这个了,你快来尝一尝吧。”待战笑笑,看起来丝毫的不在意“以前给你做糕点的那个厨子告老还乡了,虽然新来的那个厨子做的也不错,可是终究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我担心派出去的人不知道要找谁,就亲自快马加鞭去那厨子的家里,央他做了这些来,你快来尝一尝,还是热的。” 朝凤愣了愣,却在看见待战脸上的笑容和汗水后,化为一声叹息“不过是个糕点,你又何必......若是父王知道了,肯定又要责罚与你。” 话虽是这样说的,可是朝凤的心里却还是觉得暖暖的。待战面壁思过的原因,就是为了帮自己求情。听说他甚至在知道自己要和亲后,当众顶撞过父王。 朝凤拿起一块糕点,含入口中,热乎乎,甜丝丝的,一直暖到心底,甜到心里。 待战的性子极软,温温吞吞的,平日就是有理,也要让三分的。若不是真的心里急了,哪里会做出那么冲动的事情呢? 只是......朝凤的眼神暗了暗。待战哥哥有多想得到父王的重视,有多努力,自己不是不知道的。可是有了这一出。父王怕是只会更加厌弃他吧。 想到这里,朝凤突然有一些厌弃自己。自己之前的自怨自艾是为了什么呢?若是有心,若是自己再坚定一点,在心狠一些,怕也不会如此吧。叹只叹自己害了辩机,怨只怨自己苦了待战。 想到自己的过错,竟然要别人来承担后果,朝凤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的无能。 “什么何必不何必的,你是我妹妹,我为你做些什么。难道还要理由吗?”待战摇摇头,点了点朝凤的额头,似乎在笑她犯傻“若你真的在乎。真的心疼我,那就乖乖的吃光了它。” “恩。”朝凤用力的点点头,大口,大口的吞咽下手中糕点“很好吃,待战哥哥给的糕点。最好吃了。” 时光好像倒流回了好多年以前,那时候,那个小小的少年也是这般,含笑这递给一边瘦弱的女孩糕点“我是你哥哥。” 待战是所有来送行的人中,唯一一个没有表现出任何哀伤的人。他的脸上始终带着笑,就怎么静静的看着朝凤。甚至还与朝凤开起玩笑。 “凤儿你现在嫁过去,不过几年后,便可以有个娃娃。到那时你便又可以回到大夏。”待战笑了笑。眼睛里竟满是憧憬。 “那时你该真的长大了,也许会穿着西域特有的窄袖,高领,短袄,灯笼裤。梳着平头,拉着一个或几个和你一般粉雕玉砌的娃儿。孩子会会围着我。叫我舅舅,我会夸奖他们聪明可爱,然后奖励他们一些糕点什么的。” 待战说着,还动手比了比,就好像真的有有好几个孩子围绕着自己。看着朝凤也跟着笑了起来。 “那个时候,宫里的其他姐妹都会来。围坐在一边,互相取笑着。那些曾经吵的面红耳赤的事情,都会笑着说出来。而你的夫君,就这么静静的站在一边,看着你的笑闹,也许还会不是插插嘴,说一说你在塞外的生活。” 待战的声音很轻,却叫人听的舒服异常,就好像时光真的就在他的话语中流动过去了,朝凤也真的长大成人了。 “到了晚上,母后会像现在一样,拉着你的手,絮絮叨叨的交代着许多。而你则是一边装作认真听讲,一边偷偷的走神。我会拉着你的孩子,和他们说你小时候的事情。他们先是不相信,然后就是拉着你,无休无止问。然后你就会含含糊糊的遮掩过去。就像你犯了错常做的那样。” “也许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跌宕起伏,可是这就是生活。”待战笑笑,摸了摸朝凤的头发“哥哥希望你能这么平平淡淡过着,我希望我的凤儿能一直笑着。” 朝凤眯起眼睛,感受着待战手心里的温度。即使眼睛里已经隐约的闪现出泪花,可是脸上却一直带着微笑。那个微笑是清露这一生看过的最美的景色,就像怒放的花朵。 “殿下,时候到了,该启程了。”门外通报的宫人推开门,恭恭敬敬的冲朝凤行了个礼。 朝凤刚要起身,却突然瞥见一个小丫鬟,手里捧着朵荷花走过。 “等等,这是哪里来的?”朝凤夺下荷花,拦住那小丫鬟问道。 小丫鬟愣了愣,惶恐的跪下,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惹的这位现在的殿下,将来的王后不高兴了“也不知怎么的了,宫里到处的莲花都开了。” 朝凤呆了呆,不顾一切向佛院跑去。辩机之前住的小屋已经荒败,可是莲池中却开满了一池的莲花,摇曳着,招展这,就像那天的月夜。 第三十二章 杜鹃啼血 杜鹃鸟的叫声凄婉,似在吟诵“不如归去”,故又称子规。 “催归催得谁归去?远客初闻已断肠。”朝凤放下鸟笼,垂下双眸,似有一些惆怅的看着莫离“难道莫离觉得朝凤不够思乡吗?尽然还要送这样的东西来,徒惹的人伤悲。” “凤儿多虑了,我不过是想用它来讨凤儿欢心罢了,又哪里又这么多的考量?”莫离笑笑,看着朝凤。 虽然他尽量表现出真诚的样子,朝凤却还是觉得不对劲。依莫离的性子,他只要自己高兴就好,哪里会管你那么许多。可是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自己便就不再追问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到是要他到底能玩出什么花来。 想到这里,朝凤已经整理好表情,挂上似往常一般的笑“呵呵,承蒙您惦记了,到显得朝凤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还请勿要见怪。” “凤儿初到西北,怕是还没有能好好的了解一番。不如用过膳后随我出去好好地走一走,也多认识些人,毕竟你现在是匈奴的王后了,自然是要母仪天下的。” 莫离虽说是在询问,可是语气中却没有半分回旋的余地。他玩味的看着朝凤,眼睛中有一些说不出的东西,看的人怪不自在的。 多认识些人吗?朝凤的眼睛轻轻地转了转,自己初来西北,虽对什么都不了解,但是大抵还是可以猜测些的。 老匈奴王已经过世了,听说他生前和莫离的关系并不佳,即使只有莫离一个孩子,可他也还曾经想要传位给其他人。不过当时的莫离的羽翼已经丰满。不受老匈奴王的掌控,在加上朝中大臣也支持,这才使老匈奴王改变主意。 此事虽化解了一场宫变,可是却也使他们的关系更加僵硬。听闻老匈奴王过世后,莫离是一次也没有拜祭过的,看来隔阂不小。 再说莫离的母亲吧,那个苦命的女人听说是难产而死的,莫离对她并没有任何的接触,自然也谈不上什么感情。 若说自己该要认识的,那就是宫里原有的各宫娘娘。以及各个宫中的管理者者了。莫离上位不久,工于杀伐,四周征战。所以后.宫中的女子并不多。有名分的也只有两位。 若是要见这些人,那便自然不需要自己下去见的,更不用说还是要让莫离引自己去。怎么说来,剩下的就只有那个选择了。 朝凤的眼睛眯了眯,心里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能让自己和莫离一道去见的人。身份一定不算太低,可又绝不会极其的尊贵。这样想来,怕是只有朝中的大臣了。 看来莫离是想试一试,自己昨日说的可以作为谋士的话是否属实了。想到这里,朝凤笑了笑,然后点头到“好啊。正巧朝凤也无聊的紧。这两天身子懒的厉害,出去走走见见也好。” “时间不早了,用膳吧。”莫离点点头。然后用眼神示意卓玛下去准备。 西北地区位于大夏的西北部偏上一点,史称“西陲”或“匈奴”,与其它地区相比,西北一带的食风显得古朴、精犷、自然、厚实。 匈奴的主食和大夏区别不小,并不是朝凤以前食用的水稻。而是玉米与小麦并重。在比较缺水也吃其它杂粮,比如青稞。受气候环境和耕作习惯限制。食用青菜甚少,常是饭碗大而菜碟小。 朝凤看着面前的菜碟,轻微的皱了皱眉。她并不喜食肉,可是西北地区却是肉食以羊、鸡为大宗,间有山珍野菌,不过也只是缀作用。淡水鱼和海鲜甚少,果蔬菜式亦不多。 匈奴做菜的技法远不如大夏的华丽,种类也不多。多为烤、煮、烧、烩、嗜酸辛,重鲜咸,喜爱酥烂香浓。配菜时突出主料,“吃肉要见肉,吃鱼要见鱼”,强调生熟分开、冷热分开、甜咸分开,尽量互不干扰。在菜型上,也不喜欢过分雕琢,追求自然的真趣。 “怎么,不习惯?”见朝凤迟迟没有动筷,莫离便回过头看着她“西北条件艰苦,自然是不能和大夏相比的,还请多包涵些。” 见莫离眼中的调侃,朝凤笑笑,说道“朝凤不过是没见过这些罢了,入乡随俗,朝凤哪里敢计较这些?” 桌上的菜肴原料虽单一,可是却粗料精作,花样繁多。汤面辅以蒸馍、烙饼加上些芋豆小吃,看起来到也漂亮。 朝凤拿起筷子,随意夹起口小米饭放入口中。出乎意料的,那米饭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不堪,虽是没有稻米软糯,却是更加的香甜。一边的黑米粥、槐花蒸面与黄桂柿子馍更独具风情, 见朝凤吃的欢乐,莫离倒也跟着笑笑“你慢些吃,我们这里有一句谚语:“如果在太阳落山的时候放走了客人,那就是跳进大河也洗不清的耻辱”,凤儿若是吃的这么急,只怕我就要投河了。” “莫离严重了,若真是像你说的这样,那大夏在和匈奴交兵的时候,就不需要刀剑相向了,只需捧着碗,吃快些,就可以不战而胜了。” 朝凤放下筷子,歪着头,冲着莫离挑挑眉。语气中似带有调侃,可是表情却极其的认真严肃,就好像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认真思索一般。 “哈哈。”莫离大笑出声,伸手摸了摸朝凤的头发“居然连这样的办法都叫凤儿想到了,那我以后可要小心了。若是惹得王后生气,只怕江山不保。” “怎么?”朝凤别过脸,似有一些不岔“难道莫离只是因为害怕江山不保才不惹朝凤的吗?看来朝凤以后可要小心了。” “岂敢,岂敢。” 又是一番笑闹,到也让气氛缓和了些。朝凤和莫离脸上都一直挂着笑,看起来倒是伉俪情深。谁也没有在开口提那一天的不愉快。 饭后又歇息了一会,莫离便看着朝凤开口道“听闻大夏有一句俗话:‘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既然饭已经用过了,那就出门吧。” 朝凤点点头,起身,便跟着莫离向外走去。 莫离看着想要跟上去的清露,狼奴摇摇头,示意他们停下“你们就不用跟着了,人多眼杂。孤想好好地和王后出去赏玩一番,你们就各自下去吧。” 卓玛和卓雅听完后掩着嘴笑了笑,眼神在朝凤和莫离间扫了扫。然后齐齐喏到“是。”然后退到一边。 清露虽是有一些担心朝凤的身子吃不住,可是毕竟是莫离开口的,而且殿下之前也答应了,要是自己多说,只怕不好。想着。清露也默默地退开,守在一边。 倒是狼奴,一直没有动作,依然紧紧地跟着朝凤。哪怕被清露偷偷的拉了好几下,却也还是一动不动的。 “呵呵,看来凤儿不但懂鸟。就连驯兽的技艺都极其的精湛啊。”莫离看着狼奴,有些危险的眯起眼睛。眼里似有一些杀气溢出“我听闻狼都是团队合作的,若是离了群的孤狼。下场就只有死。” 狼奴没有说话,可是却绷紧了脊背,若是静下心来仔细听,依稀还能听见他喉头发出“呜呜”的响动。 “小四,安静。”朝凤笔直走来。挡在狼奴面前,隔绝住莫离的视线“什么驯兽不驯兽。这个世上,披着人皮,用两条腿走路的人还少吗?可是这些人中,能真正称之为人的又有几个呢?” 听了朝凤的话,莫离诡异的沉默了一番,然后勾起嘴角笑了笑,倒也没在和狼奴纠缠了。 狼奴的眼神中虽有一些不甘,可是既然主人已经发下命令了,自己也无法不听从,只好又在喉头见发出几声威胁似的低鸣,之才退到一边。 “狼子野心,凤儿还是不要太过相信的好。”莫离又看看狼奴,然后轻轻地对着朝凤开口道“当断则断,要不然恐怕会被反咬一口。” “哦?”朝凤看着莫离挑挑眉“莫离的意思是要我离你远一些吗?我身边最危险的不就是你吗?” “呵呵,也是。”莫离似想到什么,点点头“看来是我多虑了,差一点就忘记了,凤儿才不是什么刚刚睁眼的奶猫,而是一直张牙舞爪的花豹啊。” 莫离说着,摸了摸脖颈,朝凤依稀可以看见上面又一道深深的淤青,那是蛇尾鞭的痕迹。 朝凤看了看那淤青,那淤痕靠近动脉,包含气管,若是被卡住,即使是不死,也绝对不会舒服。 “既然你随身带着刀子,又有能力割断蛇尾鞭,那为何还要受皮肉之苦?”自己检查过了,蛇尾鞭上的切口很整齐,若是真的失去了力气,那切口必定是慢慢磨出来的,又哪里会这般的规整? 朝凤的越想,眉头皱的越紧。自己实在是搞不清莫离的脾气,若说他主张的铲除一切的霸道,可他却好像并没有太把天下当一回事。若说他主张的救济天下的王道。那么他处事又实在是阴狠了些。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或许他又真的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吗?答案没人知道。 第三十三章 初露锋芒 西北的建筑和大夏的常用建筑有着明显区别,少了几分小桥流水人家的温婉,多了一丝古道西风瘦马的壮阔。 朝凤低着头,跟再莫离的身边,可是却一直拿眼睛的余光,观察着周围的情景。 西北宫殿比起大夏的来要粗糙很多,多是大块的石头垒砌而成的。其间少了木质的雕花回廊,更多的是大块的庭院。 一路上朝凤也看见了很多的侍女,仆人。他们同样也抱着对这位新王后的好奇,可是却不似大夏侍女的畏畏缩缩,而是正大光明的看着,脸上带着善意的笑容,但是却不会叫人感到不舒服。 莫离似乎对那两只杜鹃鸟很感兴趣,虽说已经送给朝凤了,可是却一路都把鸟笼带着把玩。 又走了大约一刻钟的样子,莫离带着朝凤来到一处独立的院落。那院落的位置并不算很偏僻,可是周围莫说是下人了,就连路过的宫人都极少。就算有几个人不巧路过,也只是匆匆忙忙的像莫离和朝凤行个礼,就大步流星的走开了,连眼神都不敢乱瞟一下。 “到了,进去看看吧,这里可是很有意思的地方。”莫离在一扇门前停住脚步,也不回头看朝凤,只是盯着那房门笑道。 朝凤抬头,牌匾上用匈奴语书写了几个字,军机处?莫离怎么会带自己来这样的地方?就算是想要测试一番自己的能力,也没必要让自己深入核心吧。再说了,他怎么看都不像那么大方的人啊。 朝凤低下头,掩饰住自己眼中的疑问,装作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笑着看着莫离问道“这里是何处?怎么这样的冷清?就连个留守的下人都没有。你又叫我去认识谁呢?” “凤儿进去便知道了,放心吧,这可是很多人都想来的地方。” 莫离说完,便抬腿迈进房中,朝凤也随后跟上。 房间很大,但是房内的陈设却极其的简单,不过是一张大几,数把木质小凳罢了。整个房间显得空荡荡的,虽能充分被阳光所照耀,却让人打心眼里觉得压抑。 “坐。”莫离先坐到小凳上。然后看着朝凤,示意她坐到自己的身边。 朝凤也不多加疑问,就径直走到莫离身边坐下。从朝凤的角度能把堂下看的一清二楚。甚至就连庭院中的景色,乃至是庭院前众人的往来,也可以看到个大致的情况。 那大几极为宽敞,就连一个成年男子躺在上面都略显阔绰。可是现在上面堆满了用匈奴语写的卷轴,奏折。莫说是躺人了,恐怕就连下笔的空间都少的可怜。看来匈奴这边也不太平的紧啊。 朝凤扫了一眼,发现奏折虽多,但是上面说的事情都大同小异。其间重复最多的,不过就是饥荒,缺水。动乱几个字。而桌边放置的,也是多这一类的书。 “凤儿看得懂匈奴语?”莫离看着朝凤笑笑,虽说是发问。可是语气却分明是确定。 “略知一二。”朝凤也不推辞,也没有因为刚刚的在面前装傻充愣的事情被莫离发现而表示出一点点的尴尬。 “大夏与匈奴交往良久,不论从是军事文化乃至是经济上来说,两者的关系都是极其密切的。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为了现在,以及两国日后的发展。朝凤想多了解一些,也未尝不可。”朝凤笑笑,笑中似带着些纯真“再说了,就算是命中注定吧,现在不也派上用场了吗?” “也是。”莫离想了想,勾起嘴角笑笑“现在虽在推行汉话,可是毕竟在生活中用的还是不多,你能明白一些也好。不过你初来时,我见你很他们的对话并不流畅,只怕你对匈奴的了解还是流于书面。” 听了莫离的话,朝凤虽然表面不动声色,可是心里却暗自惊心,从大夏到西北的一路上,莫离虽几乎不曾靠近自己,可是自己的一言一行,他却都了然于心中,就连这样的细节也都没有放过,实在是个可怕的人,看来自己以后还是该在谨慎一些。 虽然心里百感交集,可是朝凤还是笑着点点头,答道“我原是一个待字闺中的公主,对匈奴的了解,也不过是藏经阁中的几本塞外风情的书籍罢了。若是真的发生在身边了,却是纸上谈兵。” 莫离刚想说话,可是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一个了身影,便闭口不言。朝凤见莫离的表情,便也不再多言,只是静坐在一边,拆下头上的发簪,逗弄着笼中的杜鹃鸟。 “努尔拜见陛下,拜见王后娘娘。” 进来的是一个身高七尺左右的汉子,这身高在匈奴人里实在是有一些矮小了。那汉子的身材略微有一些肥胖,上身搭着臧蓝色的长袍,下身配着青灰色的裤子。脖子上还佩戴了一跳明晃晃的大金链子,晃的人眼睛直生疼。 也许是衣服小了吧,又或许是主人太胖,长袍紧紧地勒在他身上,似乎能清清楚楚的可见他身上的一层层的肉。 努尔的身体虽有一些肥硕,可是他的动作却很灵活。起码下跪还是下的很利索的。他的头上梳着数十股的麻花辫,那满头的辫子随着他的动作一摇一晃的,看起来可笑的紧。 见朝凤盯着自己看,努尔也不回避,反而还摇晃起了脑袋,让那满头的辫子的摇晃的更加厉害些。 “凤儿是以前大夏的公主,现在做了匈奴的王后,自然希望听一些匈奴的事情。既然你是节度使,你就与她说说吧。”莫离看着努尔弯弯嘴角,然后吩咐道。 “是。”努尔听见莫离的吩咐,又见莫离说的是汉话。便急忙把口中的匈奴语改了,也说起汉话“不知道王后娘娘想听些什么呢?不是我努尔夸口说大话,只要娘娘想知道的,努尔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努尔的汉话实在不怎么样,听着就像是说话的时候嘴里含着水一样,含含糊糊的,听的人心里不痛快。 可是即使朝凤心里再不悦,却还是装作好奇的样子,摆出一张笑脸问道“我听说匈奴兵强马壮,却不知道又多少草场。草场中有产草多少,产粮多少。又有多少人牧马,多少人产粮?” “这.......”努尔迟疑了一下。却也没想到朝凤会这些。自己的家族是匈奴的老式贵族了,自己养尊处优多年,这些事都交给手下人做了,哪里要自己操心?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可既然问了,也不能干耗着吧。且不说自己刚刚还夸下了海口。说不出来丢人的紧。毕竟莫离是一国之君,现在朝凤问的又是政事,要是自己回答不上,只怕要算是渎职。 虽说自己以自己家族的势力,自己一直没有把莫离放在眼里,可是他的身份毕竟摆在那里啊。 努尔眼睛一转。计上心来“我听说大夏有一句话叫‘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军队,粮晌这样的大事努尔可没有胆子管。” 努尔话里虽是指自己。可是却不时地用眼睛瞄着朝凤,似在对莫离暗示些什么。要知道莫离生性多疑,这位新王后的身份又特殊,现在居然还敢问这样敏感的问题,想必莫离一定不会放过她。轻则失宠。重则就说不定了。 努尔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的,那新王后是大夏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若是失宠了,只怕过的还不如一个下人。到时候自己就求莫离把她赏了自己做妾,也叫自己尝一尝这公主的滋味。 想到这里,努尔就觉得心里有一些兴奋,就连看朝凤的眼神,都刚刚有一些不一样了。只把朝凤当做件自己东西似得。 不过自一次出乎意料的,莫离并没有像他猜测的一样斥责,或冷落朝凤。而是依然静静的坐在一边,笑着看着朝凤。 “既然你没办法管理,那本宫也就不强人所难了。”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装作失望的样子“不过敢问将军,你平时都做些什么呢?又管理些什么?你总要知晓些什么的吧。” 自己平时喜欢逛青楼,喝花酒,找乐子。可是这些能说吗?自然是不能的。 努尔虽说看着笨拙了些,可是察言观色的本事却很强。莫离既然丝毫不在意自己刚刚的挑拨离间,就说明他对这个所谓的新王后还是比较在意的,绝不是自己之前猜想的可有可无,那么自己也自然不能再敷衍了事。 要知道莫离的暴虐是出了名了,折磨人的方法也多的是。自己现在虽然能靠着家族的荫蔽,可是以后呢看来今天是没有那么好混过去的了。 “匈奴在吾王的带领下蒸蒸日上,自然是不需要我多做些什么的了,再说了,现在又有了王后的帮助,那更加繁荣昌盛。”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自己先给莫离戴上几顶好看的高帽子,到时候他们必定不会折了自己的面子。 想到这里,努尔又低下头,做出愧疚的样子“可惜啊,努尔竟然一直来不及有所作为,真是可惜啊,可惜。” 说着,努尔还深深地叹息了几声,似极度的无可奈何。 今天的事情若是别人听见了,也许会放过他。可惜今天在的是朝凤,而且正是朝凤想要表现的时候,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他。 第三十四章 机关算尽 酒香也怕巷子深,千里马若无伯乐,也只会落得个骈死槽枥间的悲剧,更何况是人乎? 朝凤看着跪在地上的努尔,心里以有了自己的算计。莫离既然会安排自己来见这个努尔,就自然是希望自己能够有所对策,也算作是莫离对自己的一种考验。事关将来,这个时候自己一定不能装傻充愣。 可是......朝凤在心底皱皱眉。努尔的家世地位,决定了他绝对不会是一块好啃的骨头。再加上他为人圆滑,也没有露出过什么实质上的把柄。自己若是轻举妄动,莫说是在莫离面前丢人了,只怕日后会对自己不利。 思来想去,却是越想越乱。除掉努尔不难,难的是努尔背后所暗藏的旧贵族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打狗也要看主人。朝凤在心里皱皱眉,看来莫离也是知道旧贵族势力不好对付,才叫自己来当这个出头鸟。 若是自己急于表现杀掉了努尔,只怕莫离会弃车保帅,把自己丢给旧贵族处置。可若是自己没有丝毫反应,只怕会被莫离轻视,到时便再也无参政可能了。 这两种后果都是朝凤不愿意面对的,可是若是想要避开,又实属不易。朝凤越想,心里便越是混乱,几乎不知所措。 突然,朝凤不经意的用眼角撇到莫离。莫离的表现实在有几分奇怪,既没有看着地上跪着的努尔,也没有过多的在意自己。倒是不时的看看门侧燃烧的烛火,然后到似在计算些什么。 仔细看看他的神情,不似在思考,到似在等待。等待?想到这里,朝凤的心似乎清明了。怪不得自己总是觉得不对劲。军机处这样的地方,在怎么闲人免进也应该留下个看守啊,可是周围却分明没有人,而且莫离也丝毫不觉得奇怪。除非是他要在这里呆上较长的一段时间,要不然怎么会如此? 朝凤看了看地上的努尔,若只是为了这样的人,莫离是绝对不会浪费这么多时间的。而且莫离注视努尔的时间,还没有看鸟笼中那两只鸟的次数来的频繁,看来莫离也不是很重视努尔。 想到这里,朝凤升了个懒腰。装作困倦的样子,倚靠到莫离怀中“你也莫要妄自菲薄,既然莫离肯用你。那你自然是有你的可取之处的。本宫有一些乏了,你就不必介绍这些了。” “是。”努尔又像朝凤叩了叩头,却没有站起身来,而是看着莫离,等待他的吩咐。 莫离也不在意。冲努尔点点头“你先下去吧。” 见莫离发话了,努尔便起身离开,可是心里却在不停的叨咕着。今天的事情实在来的诡异啊,莫离传召自己难道就是因为个女人?难道是因为她床.上功夫好的厉害?虽然心里胡思乱想的厉害,可是面上依然是一副恭敬的样子。 看着努尔离开的背影,莫离冲朝凤笑笑“怎么?凤儿对他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话还是一次说完来的干脆,不如请莫离再等一等,至少也要让朝凤看完了人。再做评价。“朝凤也不急,只是脸上再无困倦之色。 莫离挑挑眉,眼中似有一些诧异,不过很快这诧异就变成了淡淡的欣赏。在莫离看朝凤眼神中,少了几分玩味。多了几分认真。 这样的眼神变化,自然也没有逃过朝凤的眼睛。朝凤暗自在心里松了口气。看来自己刚刚的赌注没有下错,莫离的确是在等人。不过自己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么就一定要让莫离完全的信任自己,要不然只怕小命不保。 过了一盏茶左右的时间,院门口又出现一个男子的身影。那男子身高八尺左右,体格纤长,看起来叫为清瘦。和努尔的精细穿着相反,他身上穿的很简洁,不过是一袭青衫,料子也不算极好。 那男子走进,躬身像莫离行礼道“不知陛下召见青书何事?” 等他走进了,朝凤才看清他的相貌。青书的相貌看起来并不怎么显眼,不过是中人之姿,特别一点的,不过是他并不是匈奴人,而是和自己一样的汉人。可叫人难以忘怀的他身上的通身气度,‘淡淡如水’不知为何,看着青书,朝凤的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青书虽说是行礼,可是却没有努尔的谄媚。虽是恭敬,却不卑微。当你看着他时候,甚至有一种你们是故交多年的好友,而不存在如何地位上的区别。看的人非常的舒服。 “近日各地灾祸不断,不知道先生有何建议?” 和之前对待努尔不同,这一次莫离没有让朝凤开口,而是直接拿起大几上的奏折,递到青书的眼前。而青书倒也真的顺势接过奏折翻阅,那动作极其的熟练,就像之前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了一般。 “现在是秋季,天干些也是正常现象,还请陛下不要过于急躁。”青书放下奏折,然后淡淡的说道。 听了青书的话,朝凤的眉头紧了紧。这话说的错倒是没错,可是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就是才能一般的人也能想到这个。 若是说才能,那么青书的才能肯定不止如此,要不然莫离也不会把奏折给他看。再说了,若是自己没有看错,青书刚刚看奏折的时候,眼睛里分明闪过几丝精光,必定是胸有成竹。 朝凤想着,便又细细地观察起青书来。却见青书正在看墙上粘贴的匈奴地图,还不时的用手指细细地在图上抚摸。 兰度,磉都,边梁,虹口。朝凤看着青书的手指。只见它们反复在这几个城镇上面徘徊。他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要说些什么吗?那为何不直说?难道这些城镇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朝凤一边迅速在心里记下这几个城镇的名字,一边努力的在脑海中思考这些城镇的关系。突然间,灵光一现,就如开窍一般。 兰度是匈奴的首都,又涵盖了较大范围的绿洲,可以说是沙漠中难得的宝地。可是有得必有失,虽然兰度的自然气候极其的不错,可是却易攻难守,若是敌方有心突破。只怕会不敌。 再说了,兰度包含了匈奴大部分的入口,也是重要的生产基地。若是真的打起来。该把城中百姓,还有那田中作物置于何地? 再看其他几个被青书点到的城镇:磉都,边梁,虹口。 磉都的地势高,便于观察。可是生产力却若后,也不利于兵器的运输,以及人员的往来。边梁在交通方面的确有其他城镇不可比拟的优势,四通八达,却也真因为如此,容易变成攻击对象。 而虹口虽没有这些。却蕴含了沙漠中最重要的物资――水。虹口的水多为地下水,埋藏在极深的沙土之下,属于可遇不可求的。水资源虽然仿佛。想要利用却很困难。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些城镇的优点,却也是他们的缺点。但是若是把它们连接起来呢?朝凤看着地图,在心里默默地把这几个城镇连接在一起。 若是连接起磉都,边梁。虹口这三个城镇,就刚好有如一个大的三角。把兰度紧紧地包裹在中心。三个城镇彼此制约,又彼此促进,正好弥补了彼此的不足。 朝凤摇摇头,很快就在心中否定了这个想法。这三个城镇相离的实在有一些遥远,若是只能连接起来,还不知道要花多大的人力物力。再说了,沙漠中多为流沙,沙丘多移动,有时候甚至是一天一个地形。就算是真的连接起来了,又该如何维护呢? “比起不可抗拒的自然来,微臣还是觉得陛下应该多担心民生。”就在朝凤还在思索的时候,青书突然开口“最近征战频发,虽是胜多败少,可是军中却也有了不少的厌战思想。再加上现在天公不作美,若是有人借机生事,只怕更加不好对付。” 青书的话虽是淡淡的,可是却如针一样,字字都戳到人心里。的确,人定胜天,人有时比天来的更加的不确定。 朝凤仔细的回忆着自己来西北所见所闻,虽然大部分的匈奴百姓都对莫离表现出了足够的尊敬,但也只是尊敬。在他们的眼睛里,朝凤看见的一种畏惧,他们可以为莫离死,却不会自愿为莫离死。 得民心者得天下,莫离虽带给匈奴人更好的环境,却并没有得到他们的心。这也是莫离的一个硬伤。 “时候不早了,微臣家中还有急事,不知道陛下还有什么吩咐?”青书看看天色,又勾了勾嘴角,向莫离笑道。 虽说他是在询问,可是脸上的表情却分明写着:不论你怎么问,问什么,我今天都不会再说了。 “既然先生还有事,那就先回去吧。”莫离自然是看懂了青书脸上的表情,可是却没有发怒,仍然挂着彬彬有礼的笑道。甚至还亲自起身送青书出门。 “陛下就莫要多送了。”青书笑笑,却看向门外“等一下就有贵客要到了,陛下还是进去等待吧。” 说完,青书就离开。徒留下朝凤一人思索,还有人吗?又是什么样的贵客? 第三十五章 杜鹃若不啼 空旷的室内中,如何一点轻微的响动都会被放大,若是你侧耳倾听,甚至可以听见树叶飘落的声音。 朝凤半垂着眼,安静的坐在椅子上,可是心里却还是在想青书的事情。青书给自己的感觉很奇怪,虽然他一直做出淡泊名利的样子,可是实际上呢?呵呵,谁知道呢,不过那青书看起来到也是一个有一些本事的人。 就在朝凤还在思考的时候,突然门口就出现了一个人,着实叫朝凤一惊。 那人下颌方正,目光清朗,剑眉斜飞。虽说也是匈奴人特有的深邃面孔,可是却比莫离少了几分的邪魅。整张脸看上去十分俊朗,给人感觉器宇轩昂,一看就是成大器者,颇有几分领导者的风范。可是他的表情却很淡然,不似青书的云淡风轻,看起来倒是有几分不屑。 见到莫离那人也只是简单点点头,就连躬身礼也不行一个。若是放在旁人d的身上,这实在是有一些放肆。可是在他身上却不然,反而叫人觉得他有气节,更加几分敬佩。 “日轮先生。”莫离收敛起脸上的笑容,亲自拿过摆在一边的茶壶,为日轮倒了杯茶,递过去。 日轮接过茶,却并没有喝,只是随手放在一边“若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何必弄这些弯弯绕绕的呢?难道陛下去了趟大夏,也沾染上那里的的习俗了?” 朝凤皱皱眉,实在有一些不悦。这个日轮实在是没有规矩,也太过自负,这样的人,不论他才华如何,终是成不了大器的。 果然。莫离也不再看他,坐回椅子上“我前几日拜读先生所攥写的《水经注》,深觉其文理皆有值得学习的地方。既然先生有这样的才华,又为何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呢?” 《水经注》吗?朝凤先是愣了愣,很快又把表情调整回之前的样子。安静的坐在一边,就似完全不存在一般。 《水经注》记载了大夏至匈奴附近的一千多条河流,以及与这些河流相关的郡县、城市、物产、风俗、传说、历史等。该书还记录了不少碑刻墨迹和渔歌民谣。文笔雄健俊美,既是地理名著,又是优秀的文学作品。 自己原本以为写书的定是白发苍苍的智慧老者,却没有想到尽然这样一个斯文俊秀的年轻人。难怪他如此的狂傲。原来是这样的资本的。看来他的才华比自己猜想的还要强的多,难怪莫离尽然会忍受他的无礼。 “为国家效力吗?”日轮勾勾嘴角,笑的有几分娟狂“若是真的投身朝廷。只怕也只能满足小部分的人私欲,又哪里是为了什么国家?” 莫离笑笑,似早到知道他会如何回答一般,脸上并没有露出任何的惊讶或失望“世人大多虚伪,难得先生率直。” “陛下过奖了。日轮不过是一个俗人,能力有限,能把自己所在的方寸之地打理好就不错了。”日轮顿了顿,然后起身“既然陛下并无要事,那日轮便告辞了。” 日轮说完,也不管莫离答应不答应。就径直出了门。莫离也没有多说,好像习以为常了一般。 “该见的人都见完了,凤儿怎么看呢?”笼台上的香柱已经燃烧了大半。因燃烧而产生的烟火,在半空不停的变换着身形,然后一点点消失在空中。 朝凤捧起鸟笼,随手从一旁的笔架上抽出一支毛笔,用细软的笔尖轻轻地扫过鸟身。鸟儿受了惊吓。蒲扇起翅膀,力气大的连鸟笼都抖了抖。似要关不住一把。 也许是过了杜鹃啼叫的时节了,那鸟儿虽挣扎的厉害,可是却没有如何鸣叫。到了后来,也许是习惯了朝凤的逗弄,又或许是觉得这细软的笔尖对自己造成不了什么伤害,尽然是连动弹都懒得动弹了。 “若杜鹃不啼,万死何足惜?”朝凤收回毛笔,用笔尖蘸着那杯还没有被日轮碰过的茶水,在大几上随手画了个圆,又随意的勾勒上了几笔,画出了一个人的雏形,看起来和努尔颇像。 莫离看看朝凤画的图,然后笑笑“若是真的这么容易就能处理掉,我又何必扰烦你呢?毕竟你昨夜可是辛苦了。” 听到昨夜两个字,朝凤握笔的手指紧了紧,压迫的关节都白了白。昨夜的屈辱朝凤没有忘记,那刺骨的疼痛仿佛还可以感受的到,心里一股无名之火蔓延开,恨不得能把莫离千刀万剐,以泄自己心头之火。 可是不能,至少现在还不能。朝凤深深地吸了口气,平复下心中几乎沸腾血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再加上努尔素行不端,用他来给旧贵族势力敲个边鼓,那是在好不过的了。而且他虽说是旧贵族,可是却不是核心,顶多算是个分支罢了。若是真的再利害关系上,旧贵族不一定会出面保护他。” 莫离半撑着头,趴在桌边,看着朝凤。眼睛里闪烁这玩味的光芒“不一定就是还有可呢喽?那若是他们出面了,你又应当如何对付?” “船到桥头自然直,既然朝凤敢做,就一定有办法。”见莫离的还是没有点头,朝凤便又看看笑道“怎么,莫非你不敢一试?那便就当朝凤什么都没有说吧。” 说出口的话当然不能当做没有听见,在加上新旧贵族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就算现在不处理,以后也是要面对的。更况且拖的越久,变数越大,以莫离的性子,怕是不会忍受这个。 莫离笑笑,轻轻地点点头,接过朝凤手上的毛笔。在之前朝凤所画的那个圆上。打了个叉。 看着莫离的动作,朝凤也笑了笑,之前自己观察的果然没有错,莫离果然有心想要惩治旧贵族。只是没有人开口,给他一个理由罢了,现在既然自己说了,他就断不会拒绝。 果然,就和朝凤预测的一样。莫离笑道“既然凤儿都立下军令状了,我又哪里有拒绝的道理?” 谈笑间,桌上的水迹已经慢慢的挥发了。只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的印子。在过一会,甚至不要一炷香的功夫,就连这最后一丝的痕迹都不会再有了。一个人命运就这么被终结了,真快啊。 “之后呢?”莫离打断了朝凤的沉思,追问道。 朝凤又在桌上勾勒了抹祥云,然后看着莫离笑道“杜鹃若不啼,诱之自然啼。” 若是青书真的没有从仕的愿望。那么他今天完全可以不来赴约。可是他来了,虽然没有明说,却留下了暗示。 朝凤站起身来,走到地图边。既然青书会划下这几座城,就说明他已经有了办法了,而且他也一定可以执行的了这个计划。既然想法和执行者都有了。那么缺少的就是一个契机了。 人想要的不过就是这几样东西,财富,权力。现在青书担任的职位虽不差。却也不是极好的。在加上上面还有旧贵族势力的压制,若是想要施展拳脚必然是极不方便的。 在加上青书并不是匈奴人,而是大夏人,那想要得到接纳,就更加困难了。他大概是猜道莫离想要对旧贵族动手了吧。所以今天才会有这么一出。 “那当以何诱之?”莫离看着朝凤,问道。 “节度使这个职位朝凤觉得不错。”朝凤笑笑“虽说节度使的品级没有文书记录官的大。可是我相信青书会喜欢这个职位的。” 文书记录官虽然品级较高,可是实际上却是每天做的却只是整理文书,记录皇帝生活琐事之类的闲职。接触到大事的机会,基本没有,可以说是被完全架空的一个职位。 看莫离对青书的态度,未必就是说是不看重他。相反的,莫离反而对他极其的在意。 其实莫离不提拔青书的理由并不难猜到。第一:便是青书的血统问题。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可是匈奴却是个极端排外的民族,若是青书身居高位,一则无法服众,二则只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风波。 第二:匈奴的朝廷上有着两种势力的斗争,双方都在忙着拉拢自己的人。就造成了冗兵,冗员的局面。哪里还有给他的位子? 第三:从青书的穿着上来看,他过的生活恐怕并不富裕。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寸步也难行。’看来他的身边,是没什么助力的。 节度使虽说职位不高,可是却可以掌握真正的实权。即可以使青书多与各部官员打交道,实现他自身的才能,也有利于莫离掌握朝廷的状况,可以说是一石二鸟。何乐不为? 莫离看着朝凤,调笑道“看来你是非要除掉努尔不可了,竟然连他死后的职位,你都惦记上了。” “怎么?朝凤可是一心为了莫离打算啊,难道莫离还有什么要抱怨的吗?”说着,朝凤别过脸,做出一副不悦的样子。 看着朝凤气的圆鼓鼓的包子脸,莫离倒是笑了“好,好,好。倒是莫离的过错,还请王后娘娘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再来分析一二。” 进来的三个人已经说了两个了,剩下的便只有日轮了。朝凤笑笑,压轴戏一向是最后的,也是最惊喜的。 第三十六章 招兵买马 细节决定命运,有时候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的动作,一句若有若无的叹息,便改变了你的命运。 对于日轮,朝凤是有很多感叹的。首先日轮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可是他的脾气却是不合时宜的。这样的人,甚至要比哪些没有才华的家伙破坏力更大。因为你把握不住他,也丝毫不知道他的意下如何。 自己曾经想过要杀掉日轮的,这样的人太危险了,若是他帮助了自己的对手,或者直接站在了自己的对立面,那应该如何?朝凤用眼角撇了撇莫离,他也这样想过吧,毕竟他是那么多疑的人。 可是下不了手啊,朝凤苦笑了一下。自己的惜才之心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候爆发啊,总想着那样的人若能为我所用该是如何,那便越想就越舍不得杀死他。莫离也是有这样看法的吧。 朝凤摇摇头,轻轻地在心里叹息了一声。他要的是什么呢?看他的衣着打扮必定非富即贵,在从他的口气便可判断,日轮的背后一定是有什么靠山的,像这样的人,自己应该怎么抓住他呢? 等等!衣着打扮......朝凤的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似马上就要抓住什么。 今天日轮内穿写意花纹的浅米色圆领长衫,外披圆领宽袖白纱褙子,在前襟、后襟的下摆及袖口绘有大夏书法和水墨兰竹,白纱的飘逸和水墨的雅致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回想到这里,朝凤顿悟似的笑了笑。只因自己是大夏人,所以一下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仔细想想,日轮虽一直在口头上蔑视大夏,可是他的衣着打扮,甚至是所遵循的礼节。无不是按照大夏的标准来的。 朝凤摇摇头,勾起嘴角,暗笑自己糊涂。尽然自己只注意到了他狂傲的语言,却没有多留心他的动作。之后更是因为惊讶于《水经注》之事,而忽略了他的本身,实在是可笑。 “怎么?看凤儿的表情是想到对策了?”莫离饶有兴趣的看看朝凤,目光中似有一些惊讶。 “陛下可听过三顾茅庐的故事?”朝凤笑笑,然后继续道“东汉末年,刘备听闻诸葛亮具有治国才能,故前往诸葛亮居住之地卧龙岗。拜请诸葛亮出山辅佐蜀汉,刘备经过前后三次对诸葛亮的真诚拜访,终于请得诸葛亮出山辅佐蜀汉。” 从日轮的口气中。朝凤看见了了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骄傲,几乎到自负的骄傲。在《水经注》中,也曾有过笔者的个人看法,上面虽有对诸葛亮的崇敬之情。更多的则是一种想要超越诸葛亮的野心。 上面曾经写道: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若无圣主明察,纵有经天纬地之才,却也只落得个荒草孤坟鬼哭哀。 有经天纬地这才的,自然是诸葛亮无疑。而圣主,当然就是指三顾茅庐。发现诸葛亮才华的刘备了。从言语中分析,笔者除了叙述史实,更多的倒想是在哀叹自己没有遇见想刘备一样的明主。 莫离日有所思点点头。然后半是调侃的看着朝凤继续道“你又怎知我没有多次邀请过他?莫说是三顾茅庐,就是十顾茅庐我也曾去过。” “是陛下亲自去的吗?”朝凤笑笑,也学着莫离的样子,调侃的看回去“刘备可是经历了诸葛亮的三拒,仍然恭恭敬敬的守着。不知道陛下经过了几拒呢?若是心不诚,莫是是三顾茅庐了。就是十三顾茅庐又如何?” 被朝凤这样看着,莫离难得的有了一丝尴尬,他摸了摸鼻子,却故作镇定道“那凤儿认为如何呢?” “杜鹃若不啼,静待莫须急。”朝凤收回目光,然后拿起一边的《水经注》轻轻地翻阅起来“其实日轮早就打算为陛下效力了啊,陛下又何必想这许多。” 莫离难得的皱皱眉,目光中似有几分的不解。他先是思索了一番,然后笑着看着朝凤问道“凤儿何出此言?莫非是担心我会叫你去处理这件事,故想了这么个推脱的的借口来哄我。” “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世人黑白分,往来争荣辱。荣者自安安,辱者定碌碌。南阳有隐居,高眠卧不足!” 朝凤也不急着解释,反而轻轻地用手敲击着大几,缓缓地吟唱着一首诗。她的声音很柔,也很慢,就连敲击的动作都是轻柔柔的。可是就在朝凤的声声吟唱中,莫离就被人醍醐灌顶般,茅塞顿开了。 看着莫离一点点平复下的眉头,朝凤也勾勾嘴角,轻轻地笑道“据说这首歌是诸葛亮所写,一个农夫所唱的,也就是因为这首歌,诸葛亮的才能才被发现,也才有了后来的三顾茅庐。” 这首诗并不朗朗上口,想要唱出来就更加的麻烦,做这样的事情,对于饱读诗书的文人尚且有难度,更何况是对于一个目不识丁的农夫?再者说来,劳作了一天了,就是放松唱歌,也不会唱这样的歌啊,除非是要唱给什么人听。 朝凤翻开《水经注》上的一页,然后递到莫离的眼前,只见上面‘专待春雷惊梦回,一声长啸安天下。’ “听闻众问日轮之志若何,日轮但笑而不答。但每常自比管仲、乐毅。既然是自比管仲、乐毅,那他就是要出将入相、建功立业,要做事情的,而您对于他来说是最好的人选。”朝凤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懒懒的伸了个懒腰“就莫离你和日轮双方而言,你然需要日轮,而日轮更需要你。” 日轮有自己的骄傲,可是却也不止是光有骄傲而已。正如诸葛亮不投靠曹操,不投靠孙权,甚至不就近就便为刘表服务,他就是要为自己选一个最好的老板,而刘备无疑是最好的人选,他岂肯在卧龙岗坐等刘备“三顾”呢? 那刘备不顾呢,不来找诸葛亮了,他怎么办?难道说诸葛亮在那儿下了一个决心,你刘备不出来请我三次,我就在这个地方做一辈子农民了,这可能吗?你说他这样一个自比管仲、乐毅的人,他待在卧龙岗干什么呢?建设新农村?还是种植瓜果蔬菜? 莫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虽没有开口,可是心里却对朝凤有所改观了。这样缜密的分析,这样细致的观察,甚至是对人性的彻底分析,实在是叫人叹服,也果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谋士。 朝凤当然注意到莫离的眼神变化,虽心中暗喜,面上却依然不动声色“您是需要人才,但您需要的是一群人,不是一个人。而日轮需要老板,他需要的不是一批老板,是一个老板。那么请您想一想,是需要一群人的迫切呢,还是需要一个人的迫切呢?这是第二点。” “继续说吧。”见朝凤说的有理,莫离也一改往日慵懒散漫,坐直了身子,静静的看着朝凤。 “以日轮的智慧和现在他的社会地位,他发现您应该比您发现他要早。您现在很有名了,算得上是天下枭雄了,真是天下谁人不识君,谁不知道匈奴有一个匈奴王莫离呢?” 朝凤毫不吝啬的给莫离戴起了高帽子,莫离也乐意听这样的好话,轻轻地笑笑后又继续看着朝凤。 朝凤收敛起脸上的玩笑,继续道“现在大夏的国运已经大不如前了,可也正是匈奴崛起的好时机。更何况现在的形势已经非常紧急,已经到了燃眉之急的这样一个程度,他若是真的有想要出仕之心,那就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既然日轮会奉召进宫,就说明他还是有入朝为官的想法的。这一点,是不论他用任何言语都掩饰不了的事情。 现在日轮还没有入朝,恐怕还是他的自尊心在作祟。从《水经注》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的高傲,他希望得到好的待遇,希望自己侍奉的君主可以礼贤下士,甚至可以平等的对待自己。 今天的谈话中,日轮虽表现的不屑,可是当莫离邀请他为官时,他的眼神分明闪烁了一下。看来他的心,远没有他所表现的平淡如水。 既然有想要的东西,那便有弱点。既然有弱点,那就好掌握。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嘴角,眼神暗了暗。 “呵呵,凤儿果然是个妙人,神机妙算较诸葛孔明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你真的是大夏的公主?怎么反倒还愿意帮助匈奴?”莫离笑笑,然后直起身子,看着朝凤的眼睛问道。 对于朝凤,莫离实在有一些意外。当初她来找自己的时候,自己只当她是没见过世面好奇贪玩,对于后面的种种许诺也只是一笑了之。会答应迎娶她,也不过是恶略想看一看她失望的表情罢了。 可是现在呢?莫离看向朝凤,看来自己真的是捡到宝贝啊。不过福祸相依,红颜祸水,到底是福是祸还说不清。 “大夏和匈奴重要吗?我现在只不过是一个独在异乡的普通女人罢了,我也有我自己的算计,也要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朝凤笑笑,到有一些与年龄成熟。 将来的事情太过遥远了,自己所能做的,不过是让自己变的更加强大。 第三十七章 巧行妙计 笼台上的香烛已经燃尽了,燃烧后剩下灰烬被风吹落,掉到地上碾碎成粉末。 朝凤坐在窗台边,一针一线的做着绣活,阳光倾泻着洒在朝凤的身上,跳跃在她的发间,凭白的给她加了丝温柔的韵味。 “娘娘。”清露走到朝凤身边,为她泡上一壶清茶,淡淡的茶香随着热水的注入而铺散开来,叫人闻的极其的舒服。 朝凤轻轻嗅了嗅空气中的茶香,然后有一些诧异的望着清露问道“白毫?你从哪里找到这个的?” “奴婢收拾娘娘之前住的清凉殿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它。您别说,虽然只有一小罐子,可是那个香味啊,却是怎么都叫人忘不了的。”清露笑笑,把茶水注入杯中“这样好的茶叶就是宫中也是少见的,奴婢便把它放入嫁妆中,带了过来了。” “哦,是吗?”朝凤点点头,接过茶盏,虽还未揭开茶盖,但是那隐约渗透出来的茶香,熏的人心都醉了。 朝凤也不急着品茶,而是静静的观察起了捧在手里的茶盏。那茶盏是釉下三彩,以素白器为底,划出纹饰后绘黄、绿、紫三彩图案,外罩白釉。图饰有花纹、三果、云龙。釉面平润,胎体细腻,釉涩鲜艳,尤以嫩如春水的浅绿色最为动人。 揭开茶盖,素三彩的茶盏中,流动着琥珀色的茶水,就如把天边的阳光装进了杯中一般。那素白与浅金的融合,显得格外的好看。 “好香啊。”清露在一边深深地吸了气气,悠长浑厚的茶香从肺,滑进心里。闻的整个人都暖洋洋的‘呵呵,这茶香闻的人心都暖了啊,不知道殿下是从哪里得到的呢?‘ “一个故人给的。”朝凤低下头,轻轻地抿了口茶水。温热的茶水漫过口腔,可是那悠然的茶香却一直都在。 茶水很香,却不知道为何,比上次品的时候多带了一丝的苦味。那苦味极细,若是不仔细喝,必定喝不出,可是却很绵长。苦的心里空落落的。 茶水的温度透过茶盏,传递到手心上,和人的体温很像。为什么会发苦呢?朝凤皱皱眉。然后看着空荡荡对面了悟,哦,原来是因为那个可以和自己一起喝茶的人不在了啊。 “怎么了?难道这个不合娘娘的胃口吗?”清露见朝凤表情不对,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赶紧迎上去问道。 “没什么。”朝凤的眼神微微地闪烁了一下。一口闷干杯中的茶水“以后要泡这茶还是用粗瓷泡吧。既然喝的是茶水,有何必在意茶盏的好坏。若是茶盏太好了,只怕喧宾夺主,让人无心去品茶。” 看见朝凤的动作,清露愣了愣,然后局促了一会才开口道“殿下的心情看起来不佳。莫非是因为那些风言风语?” 虽然觉得不太可能,可是清露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对于殿下的血统,后.宫中多有非议。虽说没有人敢直说,可是这样总是叫人不快的。 “舌头长在别人的嘴上,难道我还要把它们一根根拔掉吗?”朝凤挑挑眉,似有一些不屑。 听见朝凤的话,清露总算是松了口气“就是说嘛。总不能因为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吧。” “王后娘娘,节度使青书求见。”卓玛轻轻地叩叩门。在门前通报道。 朝凤点点头,示意清露去开门“让他进来吧。” “微臣见过王后娘娘。”青书依照大夏的礼节,给朝凤行了个礼。 “起来吧。”朝凤也想青书回了个礼,不过却是按照匈奴的礼节回的“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我听闻太过忠心的马匹虽能得到新主人的敬佩,却永远也不会得到新主人的完全信任。” 青书愣了愣,然后站起身来,眼中日有所思。却在没有按照大夏的礼仪行事。 “请坐吧。”朝凤冲着青书点点头,然后像清露吩咐道“清露,看茶。” “是。”清露鞠了个躬,然后端起桌边的托盘退下了。 “朝凤还要恭喜先生了,总算是不坠凌云之志,有了一个可以施展自己才华的地方。”朝凤笑笑,望着青书说道。 青书连忙起身回礼到“一切还要多谢娘娘提拔,只是连累娘娘了。” 朝凤挑挑眉,自然知道青书所指代的是努尔之死。虽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可是到底还是需要一个借口的。而且是要一个能堵住悠悠众口的借口。 能叫人同情,并且谅解的事情有两个。一个是极端的仇恨,一个则是极大的屈辱。以莫离的身份地位,想要和努尔有什么极大的仇恨自然是不可能的,在加上努尔虽行事多有不妥,却是一个处事圆滑,步步小心的人。 那剩下的就只有极大的屈辱了,俗话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是最叫人不能忍受的。老匈奴王早入土为安了,那剩下的就只有夺妻之恨。 朝凤想到那天的情形就有一些无奈,说是瑶台宴饮,为自己接风洗尘。却又在自己酒中下药,这样下三滥的手段他们用着也不知道害臊。怪不得会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地狱,一个是皇宫。 那天的情形实在混乱,朝凤现在能回忆起来的片段并不是很多,只记得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嘈杂的噪音。酒力虽旺盛,可是更加更让自己失神的,怕还是那药性吧。 “起身吧,你的计谋虽是实施的不错,可是却太过阴狠了。”朝凤拿过一直小小的茶盏。放到手中把玩着。 “你下的是麻沸散吧,混入水中虽无色无味,却可以让食用中瞬间失去感知。”朝凤冲着青书笑笑,然后问道“你说,若不是我自小习武。又因体质虚弱服用过大量的草药,有一定的抗药性,那我服过酒之后是不是就会完全失去意识,任人宰割?” 看着朝凤的表情,青书面上也露出了几分的尴尬。这件事自己的确是有考虑不周之处的,自己为了追求效果。甚至多加了大约三倍的药。若是朝凤真的一点意识都没有了,导致出事,那自己也是脱不了干系的。 想到这里。青书便觉得背后一凉,几乎不敢再往下想,连忙下跪,像朝凤叩首道“是微臣急功近利了,没有考虑到这些。还请娘娘责罚。” “你倒还算是有担当。”朝凤笑笑,走到青书的面前,蹲下身子,与他平视“不过本宫心里不痛快啊,你说,你能倚靠这招扳倒努尔。本宫是不是也可以效仿这一招来对付你呢?” 青书一愣。刚想开口,却见朝凤猛的松开手。茶盏掉落到地面,炸裂开来。破碎的瓷片四散开来,惊的人心都跳快了一拍。 “怎么了娘娘!”静候在门外的侍卫丫鬟,听见响动连忙闯了进来。转眼间空荡荡的室内就围满了人。 朝凤用眼睛扫了扫几乎就要跪不住的青书,然后勾起嘴角,轻轻地笑笑。笑的青书心里发虚。 房间内极致的安静,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朝凤。还有跪在地上的青书。他们实在是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新上任的节度使要跪在地上,又是什么让新来的王后娘娘打碎了杯子。 朝凤歪歪头,笑道“没什么,本宫刚刚手滑了一下,不甚把杯子摔落在了地上。只是还麻烦节度使大人帮忙收拾了。” 听了朝凤这话,周围人才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稍微机灵一点的,就赶紧蹲下身子,收拾起地上的碎瓷片来。 很快,地面就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了。除了一点水渍,其余的再无剩下。 “你们先下去吧,这么多人站在这里倒显得碍手碍脚的。”朝凤冲着门口洋洋头,示意他们都下去,很快室内又恢复了寂静。 青书跪正身子,像朝凤深深一拜,直到额头碰触到地面“臣谢娘娘不杀之恩。” 青书实在不敢想象,若是朝凤刚刚在大庭广众之下污蔑自己,自己应该如何是好。 虽青书之前一直在做文书一类的工作,可实际上脑子却并不迂腐。既然莫离会把新王后带到军机处,就说明了这个新王后一定不一般。而且根据自己的观察,在自己勾勒地图时,这位新王后对自己的目光才从审视,转变为思考。这就说明她一定知道了自己的暗示。 自己现在能够代替努尔的位子,怕是和这位新王后密切相关。青书想到这里,突然有一些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了。 当时会想到美人计这一招,第一个是因为实施方便,第二个则是为了看看这位新王后在莫离眼中的位置,从而判断因如何和这位王后相处。 青书还觉得,当自己提出后。莫离虽是有过短暂的诧异,可是却还是爽快的点了头,自己原是以为那是王不看重新王后,看来是自己想错了啊。 再看朝凤今天的表现,青书实在是不得不叹服的。他突然很庆幸今天来见朝凤,若是与朝凤为敌,只怕不堪设想。怪不得都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不得罪女人。 “你今天来到底有什么目的,不妨直说?”朝凤看着青书,突然开口道。 第三十八章 略施小计 塞外的风是很急促的,吹打在窗户上,引的窗上的绢纱四下翻飞,搅乱了一室的安宁。 “你来找我不会只是道歉吧。”朝凤回到椅子边坐下,眼光中无半分笑意“你是为了日轮?” 青书愣了愣,然后回答道“是,娘娘明察。微臣无能,不知如何,听闻娘娘神机妙算,故来请示。” 朝凤看向窗外,那里安安静静的,似根本没有人。卓玛,卓雅两姐妹也不在了,青书来的时候,她们都不需要自己指示就离开了啊。 “你和日轮早就认识吧。”虽是疑问句,可是朝凤的口气却分明是笃定“他所用的礼节中,有一些是周礼,这样刻板的礼数也就大夏还保存着而有这个本事教他,又记得如此详细的人,除了节度使,本宫还真的想不到其他人。” 青书的背脊轻微僵了僵,虽然很快就恢复了原状,可是还是被朝凤发现了。 “但是,节度使好像一直和日轮保持一定的距离啊。”朝凤挑挑眉,走到青书面前“大人是在担心若是日后两个人同朝为官,会被人扣上结党营私的牌子吗?可惜啊,大人似乎忘记什么叫欲盖弥彰。” 听了朝凤的话,青书的身子轻轻地颤抖了一下。的确,自己和日轮相交时虽是愉悦,却不尽兴。 因为大夏当时盛行文.字.狱。自己被迫离开,辗转反侧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他乡。那时的自己虽是初到匈奴,可仍然满腔热血,希望能一展抱负。梦想虽然美好,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 似又回到了当初的苦闷,青书发出一声叹息。匈奴比自己想象的更加排外,不论自己如何努力。所得到的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闲职罢了,而自己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日轮的。 “依日轮的性子,是饿死也不会受到嗟来之食的。”青书向着朝凤深深地一叩首“还请娘娘想个主意,莫要耽误了日轮,也要让匈奴失去一个人才。” 朝凤歪歪头,似有一些不解的看着青书“匈奴的事情与我何干?朝凤和大人一样,不过是一个漂泊异乡的无家人罢了。大人未免也太抬举我了吧,再说了,既然日轮他自己都不急,大人又在急什么?” 青书见朝凤不答应。心里也有一些发急,便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道“日轮他并非不在意。而是他的身份实在过于特别啊。” “的确啊,身为柯瑞卿家族的长孙,既不不专心于狩猎,又不热衷于战术搏击,却更加喜欢诗词歌赋。文史经书,实在是个奇怪之人啊。”朝凤挑挑眉,也不等青书开口,便回答道“不过那又如何?本宫还是那一句话,纵使他有经天纬地之才,又与我何干?” 青书正惊讶于为何朝凤会如此了解日轮。甚至还不要自己说明,就能说出日轮的情况。 莫非是王告诉她的,不。不对。青书在心里摇摇头,很快就否决了这个。依照莫离的性子,是绝对不会过多的谈论这些他觉得没必要多说的问题的,就是要说,也定是一笔带过。何尝会如此的详细? 想到这里,青书便开始回忆朝凤之前说过的话。突然间灵光一闪。在谈话中,这位新王后最常说的便是“与我何干。”看来她不是不在乎,也不是不知道日轮的价值,只是更加关注自己的利益。 看着青书目光中流露出来的了然,朝凤便知道他读懂了自己的意思,便笑笑,开口道“大人先起来吧,地上的碎瓷片都叫下人打扫干净了,若是大人还跪着,只怕是要说不过去了。” 其实对于之前青书算计自己的事情,朝凤并没有太过在意,反而挺欣赏青书的大胆与锐利的。毕竟这的确是要扳倒努尔最快,也是牺牲最少的方式。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不过是想吓他一吓,告诉他,自己虽是女子,但是想要弄死他,却还是极其容易的。 既然现在青书明白了,朝凤便也不再难为他了,反而客气的请他上座。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朝凤笑着指向墙上的一副挂画“都说这是王羲之的真迹,是千金难求的宝贝。可在我看来,它既不能吃,又不能用的,简直就是一张废纸。” 如果说刚刚还是自己的猜测,可是现在青书却可以确定了,朝凤之所以不帮忙,不过是觉得日轮没有价值,而是觉得日轮没有为己所用的价值。 “若是殿下能够施以援手,臣生当殒首,死当衔草。”说着,青云又像朝凤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我看来日轮并非不想入朝,不过缺少一个很重要的契机。”见青书如此说了,朝凤便也不再拖延,直接开口道“虽然莫离给他的待遇,和他期待的有所差别,但是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怕是他还在思考是否值得。” 虽然日轮的思想和柯瑞卿家族的思想有着质的区别,可是他却毕竟是家族中的长孙。而且根据自己的调查,日轮虽表面狂放不羁,可是实质上却是个孝悌的孩子。 如果不是特别大的诱惑,或者是非常的时刻,恐怕不能让日轮舍弃之前的一切,甚至是背叛整个旧贵族体系。要知道柯瑞卿在旧贵族体系中,虽不是领头羊,却也是存在已久的长老级别,势力了。 若是日轮真的选择入朝,只怕早晚有一天会与柯瑞卿家族对上,到时候,他还能下的了手吗?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青书喃喃低语道。 自己与日轮虽相识不久,可是却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自己虽是因为私心,一直不敢与他表现的太过密切。可是心里却是把他当知己兄弟的。现在看他明明有机会,也有能力,却不能一展才华,心中岂止是难过。 “我听闻日轮除了是一位孝子外,更加是一个尊师重道的好学生。”朝凤笑笑,然后看着青书继续道“虽然抚养日轮是是他的父母,可是教会他如何做人的却是他的老师。” 老师吗?青书愣了愣。日轮的老师唤作鬼谷子,通天彻地,兼顾数家学问,人不能及。日星象纬。占卜八卦,预算世故,十分精确。听闻他六韬三略。变化无穷,布阵行军,鬼神莫测。为人广记多闻,明理审势,出口成章。万人难当。修身养性,祛病延寿,学究精深。 可是这样的人,却起誓终身不入仕。现在也只是隐居在兰度旁边的一个小村落中,过着牧马放羊的日子罢了。这样的恬淡闲适的人,真的会帮助自己吗?这样厌恶官场的人。真的会支持日轮做官吗? “你附耳过来。”朝凤看着青书笑笑,然后凑到他的耳边。 青书有一些不习惯这样近的距离,在朝凤靠过来的时候。自己甚至都可以闻到她的发香,更不要说在她开口后,那温热的气息,撩在耳根边的感觉了。 “你听见了吗?”看见青书迷茫的样子,朝凤皱皱眉。伸手扯了扯青书的头发。 “咝――”青书吃痛,微微地像旁边躲闪了一下。然后略微有一些迷茫的看向朝凤“王后刚刚说什么?” 朝凤无奈,又惩罚般的用力拉了拉青书的头发,再次凑过去、 有了刚刚的尴尬,青书也不敢再走神,只好稳住心里的变扭,仔细听起来。没想到却是越听,眼睛瞪的越大。 “这样真的可行吗?”青书还是有几分不可置信,讷讷的望着朝凤,心里却对朝凤更加的叹服。 “有何不可?”朝凤笑笑,见青书还是有一些犹豫,便又开口道“若真的有事,你只管推到我身上便是了。本宫有一些乏了,你先下去吧。夜长梦多,要办就赶紧办了吧。今天可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啊,你可要抓紧。” “是。”青书点点头,然后躬身退下。 离开了朝凤所居住的夏宫,青书丝毫不敢耽搁,只跟身边的小厮吩咐了几句,然后便飞身上马,一路疾驰。 青书的马术极好,用了狠力,直叫那马儿跑的和飞一样的快。待接近日轮所在墨屋后,青书便直接跳下马来,甚至还来不及刹住马匹。 “这不是青书大人吗?怎么了?”门前看门的下人见到青书,连忙走了过来,稳住还在焦灼不安的马儿,然后开口问道。 “快......快叫你家......你家大人出来,出事了。”青书做出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攥住那仆从的袖子,就叫道。 那看门守门的下人见过青书几次,却每一次看他都是风度翩翩的,何时如此狼狈过?在听他的口气,那分明就是十万火急,若不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大事,他又何苦这般? 当下那仆从也不敢因为青书的汉人身份轻慢他了,急忙迎转过身去,一边先门内奔跑,一边还开口道“还劳烦大人在稍待片刻,奴才马上就去找大人出来。” “快,快,快。”青书一边催促,一边不停的跺脚,似恨不得让那仆从飞起来,飞到日轮的身边一样。 那仆从听见催促,果然跑的更加快。却丝毫没有注意到,青书那看似焦急的面孔下,淡淡的笑意。 第三十九章 请君入瓮 反常的事情,总会引起格外的关注。就如那在寒冬依然绽放的花蕾,也正如那一向文质彬彬,现在却火烧火燎的青书。 日轮的身影刚刚出现在石廊的尽头,还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剪影,距离远的甚至就连五官都还模糊的看不清。青书就急急忙忙的冲上前去,紧紧地攥住他的袖子,甚至连基本的礼数也不管不顾了。 “怎么了?”见青书焦急的样子,日轮的心里也跟着有一种说不出的焦灼感,就连语气都不自觉的急促了起来。 青书一边拉着日轮的袖子往外拽,一边大口的吸着气,似想要平复心中的纠葛“鬼谷子先生的居所失火了,你........你快来。” “什么!先生…….”日轮愣了愣,似没有听懂一般,不自觉的又重复了一遍。然后又像如梦初醒般,突然反应过来,拽着青书追问道‘那么先生呢?先生没事吧?‘ “你快随我来。”青书用力的咽了咽唾沫,似只要这样做,就可以收回心里的焦急。 门房虽读书不多,可是年纪大了生活阅历也丰富。加上又见惯了南来北往的人,自然是善于察言观色的。刚刚见青书焦急的样子,便知道定是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哪里敢有什么耽搁的,立即被好了日轮常用的那一匹马,拴在一边,等待着日轮的使用。 日轮也不等青书再多说些什么,他现在只觉得头脑中一片的空白,甚至连思考反应的能力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本能。日轮翻身上马后,就狠狠地甩出手中的鞭子,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留给守在一边的下人。 守在一边的门房愣了愣,张张嘴。喊道“大人你何时回来啊?莫要太晚了,您吃不习惯外头的饭菜。而且若是太晚回来,怕是无法向老太爷,以及老爷,夫人交代啊。” 也许是距离太过遥远了,又或者是日轮心里发急,所以门房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回答。 门房摇摇头,似有一些无奈般的叹息了一声,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抬步就要回到府中。却是莫说搭话了。就是连看都不看青书一眼。 青书知道,这门房的来头可不一般。听说是柯瑞卿家的旧部下,因为年纪大了。又没有家人,便被留在府中。虽说干的是门房的活计,可是实际上却更是柯瑞卿家族的一份子,也从没有人把他当做下人轻慢过。 那门房可以说是看着日轮长大的,两人虽是主仆关系。可是事实上却更加像是祖孙。甚至有时候因为柯瑞卿家族中的老太爷太过严厉,日轮反而和和这位门房爷爷更加亲热一些。 似看出了门房眼中的停顿,青书在一边轻轻地开口道“你家大人尊师重道这本是极好的,只不过老爷和夫人原本就不喜大人学什么经书,论语的。若是多说了,只怕上面会怪罪下来。到时候,莫说是你家大人要受罚,就连老先生你怕是也要受到牵连的。” 门房本来就对大夏人没什么好感。后来更是因为青书总是教日轮一些没有用的‘废书’而更加厌恶他。 “牵连?”门房勾起嘴角笑笑,似有一些不屑“若是说道牵连,谁能比得上您会牵连人呢。哦,对了,听说您已经改迁节度使了。真是好事情。不过老奴还是要奉劝您一句,这靠阴谋诡计得到的东西。终会因为阴谋诡计失去,还望大人谨记。” 青书知道,门房也是关心日轮,所以害怕自己耽误日轮的前程,所以才一直对自己没有什么好脸色。所谓关心则乱,现在的日轮不也是如此吗? 所以青书笑笑,也没有真的动怒,而是恭敬的向门房鞠躬,开口道“青书谨记在心,不过老先生自己不怕责罚,那日轮呢?他也不怕吗?” 说完,青书好像想起什么一般,抬起头望了望日轮远去的背影,却只看见了马蹄扬起掀起的烟土。这时青书才像突然想到一般,跨上马“老先生好好地想想吧,恕晚生不奉陪了。” 说完,青书也不等不急门房回话,便用狠狠地抽打了一下身下的马匹,像日轮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唉......”老门房看着青书像是的背影叹息一声,又向地上淬了一口“狡猾的大夏人。” 自己是一把老骨头了,已经是快要进棺材的人,哪里会在意这些?可是自己却不得不在意少爷啊。老太爷对少爷爱好经书已经很不满了,此时若是再知道少爷既然为了那个教他大夏文化的先生焦急至此,恐怕会更加的不悦。 老门房看向站在一边仆从,吩咐道“大人刚刚去狩猎了,你们去给大人留好饭菜吧。” “是。”仆从愣了愣,却丝毫不敢反驳,只有点头称是。 得得的马蹄声,在日轮的耳边响起,马蹄踏在砂质的土壤上,掀起厚厚的烟尘。身下平时连叫骂都舍不得的马儿,现在却丝毫不留情面的挥舞下手中的皮鞭。只为让它跑的更快一些。 不会的,先生不会有事情的,他可是鬼谷子啊,绝对不会有事的。日轮一边在心里不停的重复,一边疯狂的抽打的身下的马儿,可是不论他怎么宽慰自己,却总也消不去心中的不安于担忧。 青书追到的时候,日轮已经到了。只见日轮呆呆的站在已经烧身灰烬的草屋前,满眼的不可置信。 淡淡的烟火味呛进鼻腔中,偶尔还能听见几声火星在木头上,为完全燃烧而爆开的声音。屋上原本悬挂的牌匾已经不见踪影了,掉落在地上,早已经不知道哪块是哪块了。 虽说现在屋上已经没有什么明显的火苗了,可是当人靠近的时候,依然能感受到那层层的扑来的热浪。几乎不需要思考,就可以猜测到当时的火势是如何的迅猛。 “这......”青书走到日轮的身边,轻轻地拍了拍日轮的肩膀,轻声宽慰道“你莫要太过担心了,先生的本事你是知道的。” 日轮呆呆的点点头,也不再多说话,直起身子,抬腿就要向走废墟走去。 “哎,你要去做什么?”青书拉住日轮“虽说现在已经没有火了,可是这温度却还是高的紧,而且这剩下的几根柱子看起来也不牢靠了,若是贸然过去,恐怕有塌陷的危险。” “我管不了这些了。”日轮虽说不喜骑射,可是到底是匈奴的血统,家中又世代擅武,哪怕后天荒废了,也比青书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来的要强啊。在加上现在心里发急,下手就更加没有个轻重了,只把青书推到在地。 就在日轮要冲进废墟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在他是时候响起“你们是来找鬼谷子先生的吗?他已经不再这里了。” 日轮回过头,只看见一个那这小皮鞭,赶着羊群的老人正望着自己,那老人看上去年近古稀,因为长时间的劳作,在加上风沙的吹拂,使得他的脸看起来就像是风干开裂的老树皮。 那老人的衣服并不如何的干净,看起来灰蒙蒙的,还带着数十个补丁,可以猜到他生活的困苦。可是老人的虽然沧桑,可是却并没有任何的哀戚之感,反而透着少有的清明。 “老先生你知道些什么吗?”见日轮的身子顿住了,青书便赶紧迎上去,把日轮向后拉了拉,然后回过头看着老人恭敬的问道。 老人抚了抚胡须,皱皱眉似在思索些什么“起火时已近有人把鬼谷子先生接走了,是望那个方向去的,好像是要去一个叫什么营来着的地方。” 说着,老人伸手向东方指了指。青书顺着老人的手望过去,然后开口道“在东边的营?莫非您说的将和营?” “是,是,就是这个名字。”老人点点头,然后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头,笑道“只是老了啊,不中用了,就连这些都记不到了啊。” 日轮听了老人的话,虽是在心里暗自松了口气,可也丝毫不敢多做停留,跨上马就顺着东方跑去。可是跑到一半,日轮却又顿住了,他回过头,似有一些尴尬的看着青书问道“将和营在何处?” 青书有一些无奈的摇摇头,拜别老人,拉起马缰,像日轮走过去“哎,亏得你独自在外的时候没有把自己丢掉。” 要说日轮最奇怪的地方,还不是他那变扭的脾气。而是明明走过大江南北,绘制下了锦绣河山,却连脚下的方寸之地都记不住。 接下来的路途变的要比之前轻松很多,至少日轮那匹可怜的马再也没用受到鞭打了。 越是往下走,日轮便越是觉得眼前的景物有几分的似曾相识,好像自己前不久才刚来过这里,可是却不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来了。 “我们是不是到过这里?”日轮皱皱眉,然后看着青书问道。可是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答。 随着马蹄的扬起,落下,离将和营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了,甚至都能清清楚楚的军旗上所书写的字了。突然间,脑中灵光一闪,日轮突然想起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看向青书。 第四十章 俯首称臣 其实很多事情再发生前便有了答案,只是那时的你并不在意,或只是漫不经心的晃过了,终究是导致了错过。 火灾现场有煤油味,虽然极其的淡,可是却是不可忽视的。而且大漠的秋天西北风挂的极强,若真的是自然火灾,必定会吹拂到房屋东南面的其他地方,可是实际上却没有。 日轮皱皱眉,心里一点点清明起来。先生虽避世,可是却不冷漠,平时也乐于对农业的发展,以及村民的生活指点一二,邻里之间的确是颇有些威望的。就算先生住的再偏僻,屋前屋后来往的人却是不少的,起了这么大的火,为何却没有一个人相助? 想到这里,日轮狐疑的撇了撇青书。自己到的时候,屋边并没有什么人,那么青书又是如何知道的呢?若是他的下人通报的,又为何不等待在一边?而且青书虽对自己有所宽慰,却显得并不焦急,这显然不是青书的风格。 仔细想想事情有太多的疑点,而且还都是显而易见的疑点,只是那时的自己太过着急,心里一直无法平静的思考。听闻神医华佗可以医天下百病,可是终究却医治不了自己的爱人,果然是关心则乱吗? 青书一直都静静的看着日轮,目光中有几丝笑意,可是更多的一种无奈“你就不能长点心眼吗?世人都道你聪明绝伦,可是在我看来,你却是糊涂的紧啊,难道真的大智如愚?” 说着,青书便别过脸,不再开口。日轮皱皱眉,还是不能明白青书到底是什么意思。又何必把自己引到这里来?真的有什么话,难道不能当面说吗? “恭迎大人。”门口的守卫毕恭毕敬的向青书行了个礼,然后闪身退开到一边,给青书让出道了。 大人?日轮愣了愣,原是以为那侍卫是在叫自己,可是看着那侍卫的眼神,日轮马上却又反应了过来,可是还是有一些不可置信。 也不能怪日轮反应大,因为血统问题,青书的的身份地位实在不高。莫说是平常和他同朝的各位官老爷了,就是一般得宠的下人,也不怎么看得起他。更何况是这些习惯征战的匈奴男儿? 日轮深深地皱起眉。刚想向青书发问,却又看见了青书眼中的戏谑。日轮的眉头又紧了紧,却是别过头咽回了心里的疑问,开始自己仔细的观望起周边的情景。 将和营的建筑风格并不单一,倒像是汇集了五湖四海的精华一般。波斯的纱丽。大夏的字画,蓬莱的彩绘,一瞬间就像是把多个国家的特色组合起来了。这样鲜明的地方自己一定来过。 等等,多个地方?日轮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豁然开朗。能接触到这些的,就只有节度使了。再加上细看这些东西。虽都是极为名贵的,可是看得出来,东西的主人并没有很好地保护它们。甚至还出现了一些明显的破坏痕迹。 “这里原来是努尔的地界?”日轮皱皱眉,然后看着青书问道。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现在这里就是属于青书的了,这样就可以解释刚刚那些将士的表现了。 青书笑笑,看着日轮挑挑眉“你终于想到了?不错啊,倒是比我猜测的快一些。” “不。”日轮很老实的摇摇头“只是我实在猜不到还有谁这么没有文化。居然会把纱丽和蜀锦缠绕在一起。虽是使得颜色更加艳丽了,却失掉了原有的韵味。留下的不过是艳俗。” “唉......”青书摇摇头,虽然早就猜到了答案,可是真的听见了,还是有一种深深地无力之感“现在这里是我的地盘了,怎么?你也不想问问我为什么要引你到这里来?” 日轮看着青书,摇了摇头“问什么?有什么好问的?先生在你这里吧?我要喝你们大夏的龙井茶。” “你也不怕被我卖掉啊,只是的。”青书摇摇头,除了那一句‘先生在你这里吧。’其他的都是什么和什么呀,尤其是日轮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完全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愤怒与质问。倒不似被骗,到似是来观光郊游一般。 “你会吗?”日轮挑挑眉,看着青书问道。 “我......”青书愣了愣,迟疑了一下,似有一些不知所措。 未来的事情实在太过于难以预料的,谁都难以猜测,也难以去保证什么。青书勾了勾嘴角,似有几分自嘲。开口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不就好了吗?说些好听的,不就可以了吗?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居然开不了口? “不用说了。”日轮摆了摆手,制止了青书“我信你。” 说完,日轮就率先离开。看着日轮的背影,青书愣了愣,笑着摇摇头,低声骂了句“笨蛋。” 就是因为对方是一个笨蛋自己才不忍心骗他吧?青书看着有一些晃眼的阳光,皱皱眉,伸手遮住眼睛。虽然装出一副孤傲的样子,可是本质还是一个笨蛋啊。像这样笨蛋,就是被卖了,也只会傻乎乎的帮别人数钱吧。 “喂,过来带路。”原本已经消失的差不多的身影,突然又折了回来,理直气壮的冲着青书大喊道。 “来了,来了。真是的,不记得路就不要走那么快啊。”青书摇摇头,可是脸上的笑意,却比天边的阳光还要耀目。 日轮转过身,似抱怨的叨咕着“才不是不认识,只是一时间没有想起来罢了。”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青书在一边附和道,一边点着头。可是心里却有一丝的不安,把这样的人带进官场中真的好吗?最合适的选择。就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 青书心里虽有诸多的考量,也有了几丝的悔意,可是现在却是骑虎难下,一则:日轮的才华若是不利用实在可惜,再说,他本人也有做官的意愿。二则:莫离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三则:这件事还是自己像新王后求来的,若是现在反悔了,怕是实在说不过去。 想着,就走到了营帐边上。看着近在咫尺的营帐,青书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一切都归天命吧。 走进帐中,只见一位鹤发童颜的男子坐在桌边。若是说他是个少年,可是那平静无波,仿佛能洞察世间百态的双眸,却实在有着时光才能刻下的深沉。可若说他是位老者。那略带稚嫩的脸庞,却又实在是少年人才有的。 “先生。”日轮深深地想男子鞠了躬,恭敬的问好道。 看见日轮的动作,青书才慢吞吞的也跟着行了个礼。不管看几次,自己还是看不习惯这张脸的。若是鬼谷子的才华实在了得,再加上自己又打不过日轮。自己怎么着也要好好地捏一捏那张包子脸的。 “不用多礼了。”鬼谷子点点头,然后示意日轮到自己身边来“说说看吧,你的心里是什么样的想法?” 虽然鬼谷子是正坐这身子的。声音也放的很沉稳,可是语气中少年一般的稚嫩,还是让青书不忍直视的别开眼。 “闭嘴!”鬼谷子瞪了青书一眼,怒斥道。 青书摊摊手,表示无辜“晚辈可未曾开口啊。” “你的脸叫我心烦。”鬼谷子砸了砸手中的茶盏。虽说是愤懑,可在青书的眼中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发脾气的小孩。 “学生不知。”日轮弯着身子。走到鬼谷子面前。 鬼谷子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日轮的头,眼中满是慈爱。按理说,若是平时看见一个小小的少年,如此对待一个成年男子,实在是有几分可笑的,可是现在却谁都没有了笑的心思。 “做你想做的吧,不论你做什么,先生永远在你身后。”感受着手下的温度,鬼谷子轻轻地笑了笑。 虽然日轮不精于骑射,做起事情来喜欢耍小孩子脾气。表面看似精明,实际上却是稀里糊涂的。可事实上却是个难得的好孩子啊。 日轮不去做官的原因很多,不了解他的人,恐怕会真的以为他是因为家族的压力。可是鬼谷子却知道,这个孩子只是因为自己说过终生不入仕的话,害怕会伤害到自己,才会迟疑吧。 这样一个善良到天真的孩子,怎么叫自己放心的下呢?鬼谷子摇摇头,然后说道“这将和营虽表面恶俗,却有很多难得的好东西。你去西边第四个营帐那里,把我知道的女儿红拿过来吧。” “是。”日轮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退出营帐。 青书笑了笑“若是先生叫他去探查地质还行,可是叫他去找营帐怕是他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了。不知道先生支开日轮,是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呢?” “我不喜欢你。”出乎青书意料的,鬼谷子居然如此直接的开口。虽然青书一直都能感觉的到鬼谷子对自己的疏远,但是他如此的直接,还是叫青书又几分的诧异。 “你虽面上淡薄,可是心却太深重了。而日轮虽看起来薄凉,可是他的心是在好懂不过的。”鬼谷子摇摇头,叹息了一声“若是你们还在一起,怕是早晚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 第四十一章 入朝为官 黄沙在空中飘荡,打在营帐上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极了当初在江南所听见的,雨打芭蕉的声音,只是听的人少了分闲适,多了分急促。 “刚刚先生和你说什么?”日轮偏偏头,看着青书问道“为什么要支开我?” “哦?”青书有一些诧异的挑挑眉“你怎么会这么想?其实也没事,只是随意的说了几句家常罢了。” 日轮点点头,也没有再提出什么疑问,只是低下头,看着手里提着的酒坛。即使还隔着酒坛,可是那丝丝醉人的香气却以在鼻尖萦绕。轻轻地摇晃一下酒坛,便可以听见酒水的震荡声。 “先生从来不喝酒的,他说醉酒的样子很难看。酒不是什么好东西,对吗?”日轮看着酒坛,轻轻地呢喃道。 青书有一些尴尬的别过眼,然后笑笑“酒逢知己千杯少,这酒也不全是坏的。既然先生都答应,你心里的想法如何。” “我在害怕。”日轮抬头,看着天边的阳光,自嘲的勾了勾嘴角“不入朝,我害怕终生无法实现自己的志向。可是入了朝,我却又担心会受到束缚。是不是很胆小,怯懦?” 青书也跟着抬头,却看见天边的太阳,被一块厚厚的云遮住了“世间安得两全法?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的,走吧。” “你是怎么想到通过先生引出我的?”许是觉得青书的话有道理,又或者只是懒得在追问了,日轮转移话题“是谁教你的?” “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啊。”青书的眼前浮现了朝凤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孔“你见过新王后吗?你们应该聊一聊的。” 新王后吗?日轮愣了愣,然后想到了那一天,自己去见莫离时,看见的那个女子。好像也是大夏人,只是她的眼神实在叫自己不舒服。好像能看透自己全部的秘密似得。 “走吧,既然你已经决定入朝了,就和我一道去见一见大王吧。”青书笑笑,招收叫来一边守候的侍卫,吩咐道“去,把马匹带过来。” 马蹄落到地上的声音不紧不慢,许是倦了,又或者是心里都压着极重的心事,一路上日轮和青书都没有再开口说话。 到了皇宫前,青书刚想递过通报贴。却被宫门前的候着的仆从制止了“两位大人终于到了?请随奴婢来吧。陛下和娘娘都在夏宫等着。” “两位?”日轮皱皱眉,看那仆从的脸色很淡然,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一般。莫非让他来的人。早就知道来的人的数量? 似看出了日轮眼中的惊异,青书笑笑“我就说了,她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这里的她指的自然就是朝凤,这个时候,日轮才真的把青书之前的感叹放到心中。也头一次有了。想要见一见朝凤的心思。 靠近夏宫,还未进入就听见里面传来的嬉笑声。引路的仆从在门外鞠躬通报道“回抱陛下,娘娘,青书大人,和日轮先生到。” 门的嬉笑声停顿了一下,然后便听见一个懒懒的女声回应道“进来吧。” 仆从弓着腰。推开门后便行礼退开到一边。日轮率先进门,也率先看见半趴在桌上的朝凤。 “你们来的比本宫想象要快些。”朝凤直起身子,拿过莫离腰上的玉佩。笑道“愿赌服输,这个朝凤就先收下了” 莫离无奈的笑笑,点点头应道“想要你就拿去吧,美玉在名贵,却终是死的。千金难买芙蓉面。又有什么是比的上凤儿的呢?” 她果然知道自己会来,日轮的心里咯噔了一声。诧异的抬头看着朝凤。为何?若是说那天,自己也未成表现的如何,为什么她尽然猜测的如此精准?难道她能掐会算不成? 就在日轮还在脑海中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被身边的青书狠狠地拉了拉。日轮迷茫的抬起头,却看见所有人都紧紧地盯着自己,原来刚刚自己尽然把心中的疑问脱口而出了。 “日里扬朝彩,琴中半夜啼。上林多许树,不借一枝栖。”朝凤笑笑,吟诵起一首诗,然后看向日轮“如今有全树,还请先生选择。” 日轮呆了呆,心里极其的诧异。这首诗不过是自己随口所做的,没想到却被人听了去,还传到了这里。幸好当时自己只是抱怨了几句,若是当时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恐怕早就就殒命了。 想到这里,日轮就觉得心中一紧,尽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慌。原来自己之前以为的平静生活,不过是幻影吗?原来自己一直都生活在别人的监视之下吗?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自由吗? “这世间的一切自有它的轨迹,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一切的一切都早在冥冥之中有了定数。”似看出日轮眼中的迷茫,朝凤便笑着开口道“既然很多的事情已经有了它的定数了,那么,我们能做到的只是让它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罢了。” 日轮抬起头,张张嘴,刚想问些什么,朝凤却以把头别了开,就像从不曾开口一般 “不知道先生有什么打算吗?”莫离看着日轮,然后开口问道“不知道水文司这个职位如何?” 日轮刚想开口,却被朝凤打断“水文司虽好,可是匈奴缺水,要派上用场的地方极少,只怕不能完全表现先生的才华。” “哦?”莫离挑挑眉,细想了一番,然后看向朝凤,笑笑“既然凤儿这么说,那心里必定是有所打算的。愿闻其详。” “既然青书大人迁了节度使,那他之前的文书一职自然就空缺下来了。不知道陛下意下如何?”朝凤也不推辞,而是直接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一则:文书工作轻省,不需要与外界有太多的关联,也便于先生做些学问。二则:术业有专攻,若是自己顺手的事情,怕是做起来更加愉快吧。” 莫离思索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点了点头,可是却没有开口说一个字。。以日轮的性子,的确不适合太过复杂的官场。可是若只是区区一个文书,只怕大材小用。 青书有一些不可置信的看着朝凤,没有谁比自己更清楚文书这个职位有多空闲了。若真的只是当了这个职位,虽不会有什么大的过错,可是却恐怕难以有所建树。新王后不会不知道日轮的价值,可是为何会做出如此的打算呢? “什么?文书?”莫离还未开口,却见日轮惊呼起来“杀鸡焉用牛刀?莫非王后娘娘因为上次之事。还在记恨?不喜日轮,故才有所偏颇?” 青书愣了愣,虽说如果文书一职的确有一些大材小用了,可是日轮的表现却未免太过激烈。这样一来,只怕会适得其反,莫说是达到目的了。可能只会造成更加糟糕的结果。 若是说之前莫离还在犹豫不决,现在听见了日轮的话,却是心里定了主意。日轮的性子孤傲。自己本来就不如何喜欢,不过是因为爱惜他的才能,这才一直没有放弃他。可是他现在又表现的如此冲动,只怕难成大事,不如就让他先担任文书一职。也消磨一下他的锐气。 “王后说的不错,比起其他的职位。文书一职也的确更加适合爱卿。不如就如此吧。”莫离看着日轮吩咐道“若是没有异议,那爱卿明天就去报道吧。还愿爱卿脚踏实地。” 日轮张张嘴做出一副愤懑难平,然后冷哼了一声,甩了甩袖子,连礼的未行,就离开了。 看见日轮的动作,青书却是急在了心头。奇怪了,他平时虽是有一些冲动,却也不是如此不过大脑的啊。这可是难得的机会,他怎么就如此错过了?就在青书想要为日轮求情的时候,却不小心撇见朝凤在看着自己摇头,那样子倒像是在制止自己。 青书虽不知道朝凤是什么意思,可是他的本能却在提醒他,最好按朝凤说的那样做。于世青书便咽下口中的疑问,改口道“不知陛下还有何吩咐?” “无事。”莫离摇了摇头,看了看青书“爱卿回去吧,还望爱卿回去后,好好地宽慰日轮一番。” “是,微臣谨记在心。”青书低下头行礼,然后躬身退到门边。 出门后,青书便看见日轮站在院角,正和一个小丫鬟在说些什么。那丫鬟好像是新王后身边的,记得是叫清露吧。 青书走上前去,笑着问道“你们在说些什么?笑的如此开心?不如说与我听一听?” “其实也没事,只是随意的说了几句家常罢了。”日轮笑笑,既然用之前青书搪塞自己的话,来搪塞他。 清露吐吐舌头,轻轻地笑了笑“呵呵,和大人聊的很开心,不过清露该走了,要不然娘娘找不到清露,责罚起来就麻烦了。” 看着清露离开的背影,日轮的眼睛暗了暗,似乎在思索些什么。看着日轮的表情,青书调笑道“怎么,难道我唐突佳人,坏了你的好事?” 日轮摇摇头,笑了笑“不过也的确是好事啊,你说的没错,她果然很有意思。” “谁?”青书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日轮不答,率先离开。青书的眼角似乎扫到日轮的手里握着什么,似乎是一个锦囊。那锦囊用的布料,和新王后的衣裳一样。 第四十二章 招兵买马 日轮走后,偌大的厅堂又静了下来,之前的喧嚣消失的不见一丝踪影,就似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空气中似带着缕缕幽香,那香味极浅,似乎只要一个不注意,就会消失一般。可是那香味又极深,深入骨髓,一直渗透到人的心底里去了。可是四下查找,却莫说是找到任何焚香的痕迹,甚至就连个焚香的香炉都不曾看见。 “你在找什么?”朝凤看看莫离,然后皱眉问道。 莫离又环视一圈,却还是一无所获“你是用的什么熏香,问起来很舒服?” “熏香?”朝凤皱皱眉,仔细的在空气中嗅了嗅,却什么也发现。朝凤狐疑的看了看莫离,似乎在用眼睛像莫离发问。 那淡淡的香极熟悉,自己一定闻到过。莫离皱起眉,眼前似飘过红烛,纱幔,还有那艳红的双喜。莫离笑笑,伸手掬起朝凤的发丝,轻轻地嗅了嗅,果然,这是自己再寻找的香。 朝凤坐直身子,皱皱眉,伸手把自己的头发从莫离的手中夺了回来。发丝划过手心的时候,略微有一些发痒,可是并不叫人厌烦,反而挠的莫离心也跟着有一些发痒了。 淡淡的发香似乎还在指间留恋,莫离看着已经空掉了的手心,手中有几分怅然若失。如墨的发丝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后缠绕到朝凤的指间。 “日轮今天也来了,不知道莫离意下如何?”朝凤抬起头,看着莫离笑笑“当初您让我见的人已经见完了,该办的事情也办完了,不知道莫离觉得怎么样呢?” “好也不好。”莫离笑笑,收回在顿在半空中的手“你虽是把眼前的事情办了。可是却给未来留下了不少的隐患。亏你还好好意思来领赏,你说,我盖如何处罚你呢凤儿。” 说着,莫离便走到朝凤身边,把朝凤整个拦进怀中。霎时间,好闻的清香充斥整个鼻尖。那柔软的触感,使得莫离舒服的都叹息了一声。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朝凤不过是在给自己留条后路罢了。”朝凤先要挣脱开莫离的钳制“还请莫离放心,朝凤既然敢惹下这些麻烦,就自然收的住。只是倒是朝凤想要什么了。也还请莫离应允。” “哦?你可不要太贪心哦。”莫离松开手,看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文书的工作轻省,可是作用却不轻省啊。也难为你。居然可以想到这个。” “呵呵,轻省不轻省的又如何。”朝凤丝毫没有半分被揭穿的尴尬,或是惊慌失措“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蚂蚁虽小,但是用的关键却也一样能成大事。职位虽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在那个职位上的人。莫离不是也这样想的吗?要不然又如何会答应?” 莫离轻轻地勾了勾嘴角,的确,没有比文书更适合日轮的。且不说他的脾气如何,就是他那旧贵族的身份,也够叫自己不放心的。与其直接给他要位,倒不如姑且先让他在文书这个闲职上待一段时间。 若是他真的有本事。做出什么功绩来,那自然是极好的,到时候在论功行赏也不迟。若是他不懂事。那也没关系,就这么大的地方,料他也翻不出个浪花来。不过...... 莫离的眼睛微妙的眯了眯,又被她算计了啊,这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滋味。可真叫人不快啊“狡猾的丫头。” 说着,莫离狠狠地吻上朝凤。唇齿相交的那一瞬间,心中那停留已久的空白似被什么填满,就连那被急促的风,吹的发冷的身子,也难得感受了到了温暖。 和自己的的刚硬不同,怀中的身体很是柔软,就连最细软的锦缎都比不上。温暖湿润的呼吸交叠,现在,自己所感受到的,是来自另一个完全陌生的躯体,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叫莫离有一些兴奋。 伸出舌尖,先是轻轻地点了点,然后整个卷住。就像是草原上的猎豹,追逐着,等待着。可惜,战场战役的另一方却不是什么羚羊,野兔。而也是一个十足的狩猎者。 朝凤没有再闪躲,也没有再推辞,甚至就连眼睛都没有闭上。自从过了那个晚上后,朝凤就变了,虽说看不出来,可是她的确变了。 现在的朝凤就像是一个赌徒,如果说她一开始还有所顾虑,还在想着如何保本,如何赚的更多。那么,现在的她,就像是输光了一切,无所顾虑。是啊,已经没有什么好丢弃的了,若是真的还要赌,那能压上去的就只有自己了。 朝凤摁住莫离的头,踮起脚尖,加深了这个吻。舌尖互相缠绕,扑打在脸上的呼吸也越来越炽热,甚至还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喘息声渐渐地放大,几乎不用侧耳倾听,便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原本苍白的脸庞在这深吻中,一点点的染上了红昏,就像盛开了的芙蓉花,娇艳的人心都疼了。原本伶牙俐齿的口舌,现在却连最最基本的疑问都发不出。 莫离松开朝凤,别过脸颊,纤长的银丝把两人联系到了一起,就像月老手中的红线,只是这丝线却是如此的脆弱,根本不要碰触,只要一阵微风,便让它消失了个干净。 “这是舍不得离开啊,可是时间不早了,该上朝了。”莫离推开,捧住朝凤脸颊。轻轻地用手指抚摸了一下那水光潋滟的双唇。 因为长时间的吮吸,朝凤的嘴唇已经染上一种不正常的嫣红,就像是那燃烧的极艳的夏花,染尽了生命,不过是为了换来一场繁华。 朝凤推开莫离,走到桌边坐下,半抬起头,用眼角扫了扫莫离“既然该上朝了,那莫离就快去吧,慢走不送。” “可真是无情啊。”莫离勾了勾嘴角,似在嘲笑朝凤,又似在自嘲。 朝凤挑挑眉“情?那是何物,为何要懂?再说了,我们之间又何必要有这些劳什子?纯粹的利用关系,不是来的更加自然?” “利用吗?”莫离重复了一边,然后笑了笑“真够直白的,也真够伤人的。” 朝凤摇摇头,伸出手,覆上莫离的心口“你只知道无情伤人,却又哪里知道有了情后,这里会怎样的疼?又是一种怎么样的伤痛。” “怎么?看来凤儿很清楚嘛,莫非在你的心里,也住进过什么人。”莫离看向朝凤,笑的半分调侃,半分认真。 朝凤笑笑,低头捂住自己的心头,感受着自己心脏的跳动。抬起眼,似笑非笑,也是半分认真,半分调侃的看着莫离“是啊,的确是住进过。” “那之后呢?”莫离笑笑,望着朝凤的眼睛追问道“之后那个人如何了?” “没了。”朝凤放下手,也笑笑,轻轻地指了指心口“不过这里却空了一块,并不非常疼,却空的叫人发慌。” 莫离仔细的看着朝凤,不肯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变化。可即使如此认真了,却还是什么都没有看出来“不如就由我来填补这个空缺如何?” “呵呵,莫离你又在说笑了。”朝凤摇摇头,似有几分无奈“这个世间中,尚且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又哪里会来一模一样的人呢?你终是变不成别人,正如不论如何,别人也变不成你。心里的空缺若是真的有这么好填补,又哪里会疼的那么铭心刻骨?” 莫离看着朝凤沉吟了半天,脸上的笑容依然没有落下,却又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既然不能填补,那就由我来取代。既然不能填平,那就把整颗心都挖去,然后换上一颗新的。” 朝凤似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先是轻轻地笑了笑,可是之后却越笑,越大声,甚至连身子都可是不住的颤抖着,几乎要叫人担心,她会一不小心就摔倒在地。 “哈哈,莫离恐怕真的从未爱过别人吧?”似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朝凤的话语中的调侃意味越加明显“若心里的人,真的那么好取代,有何必会有什么伤痛?有的东西只有唯一,若是轻易的说换就换了,你得到的,还是你想要的那个吗?你所追求的,还会是你的唯一吗?” “的确。”莫离点点头,望着朝凤,无比认真道“我之前的确没有把任何人放在心上过,就连我自己,我都不曾在意。可是现在,这里,好像多了一个人了,凤儿,你说我应该如何是好?” “不如何。”朝凤耸耸肩,似毫不在乎“天色不早了,你该迟到了,群龙无首,这可和无头苍蝇没有什么区别。” 见朝凤不信,莫离也不再开口,只是抚了抚自己的心口。朝凤所形容的,自己虽不是完全的清楚,但是隐隐约约中也是有所感觉的。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不过这里终于不空了啊,莫离笑了笑,难得的居然有几分的温暖“等我下朝了,我们一起去望月楼看看吧,从那里可以看见整个西北。” “好啊。”朝凤笑笑,眼神中带着的,却是叫人看不懂的。 第四十三章 暗部迷网 枯黄的叶儿打着旋从枝头飘下,掉落到树根边,似在追寻着自己的故乡。 “娘娘,东西已近交给日轮大人了。”清露谨慎的关上门,然后走到朝凤的身边,小心翼翼又从怀中拿出一封信,递给朝凤说道“这是小翠刚刚交予奴婢的,是从大夏寄来的。” 来到匈奴的几天中,殿下已经收到了不从大夏来的东西了。有时候是这样的一封信,有时候是账簿,有时候,是一个沉沉的的锦盒。清露温顺的低下头,可是心里却在不停的思索着。 信上没有署名,封面上空白一片。这些东西都很神秘,清露每一次接到,都会忍不住猜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说的又是什么内容。可是不论心里如何的好奇,清露却从来不敢越雷池一步。 好奇心害死猫,知道的越多死的就越快,再说了,自己现在对自己的日子还是很满意的。清露笑笑,现在有的吃,有的睡,有事没事还可以仗着自己的主子是王后,吓唬一下比自己低级的仆从。啊,生活真是美好啊。 朝凤点点头,还是像以前收到东西一样,并不急着看,只是收到怀中。哪怕是自己,也从没有见过殿下看过这些信,也从来不知道最后殿下把这些东西处理到哪里去了。 “过来伺候本宫梳妆吧。”朝凤起身走到菱花镜前坐下,然后透过镜面,看着清露说道。 “梳妆?”清露先是愣了愣,然后似恍然大悟般笑了笑“娘娘也终于知道打扮了啊,看来真的是长大了啊。不过您本来就是美人胚子,现在脸开了,就更加标志了。不管打扮不打扮都是极美的。” “贫嘴。”朝凤笑骂了一声,然后转过头看向镜中的自己。 镜中的女子相较之前妩媚了不少,特别是脖颈间那若隐若现的吻痕,更给她增添了一抹致命的诱惑。朝凤皱皱眉,然后把自己的发丝揉顺,想要遮掩住这些淫.靡的痕迹。 墨黑的发丝四散在象牙白的颈子上,却更加显得那皮肤的洁白。朝凤挑了挑妖治的红唇,露出了一个可以摄魂夺魄笑,可是这样美的笑里,又有几分是真的呢? 说是伺候梳妆。可是实际上,清露为朝凤做出的改变却极少,只是帮着朝凤佩戴好饰物。脸上却也只是略施粉黛。 “出去走走吧。”看着镜中那个越发明媚,却也越发陌生的女子,朝凤的心里没来由的一阵心烦。 只是自己吗?为何如此陌生?可这个若不是自己,那自己又该是怎么样的呢?想着,朝凤的心中突然一阵恐惧。她伸手,怀抱住自己,似只要那样,便可以多带来一些温暖。 指间摸到手臂的时候,能感受到凹凸感,依稀是一个莲花的痕迹。朝凤愣了愣。这样的自己辩解是否还会喜欢?若是他不喜欢了,那他是不是就不用被自己所累? 想着,朝凤轻轻地摇摇头。世间哪里有那么多的如果?发生了的,就是发生了,不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了。不论如何的追悔,却也是什么都追不来了。朝凤闭上眼,在睁开。眼底又是一片清明。就像是那幽深的湖水,平静无波。 “今天的天气可真是不错啊。”朝凤走到窗边。向上伸出手,在虚空中轻轻地抚了扶,就像是在爱抚阳光。阳光在指间跳跃,投下的各种各样的剪影。 稍变手指,便出现了一只飞翔的鸟儿。一抖手腕,微弯指间,只见原本翱翔的鸟儿,便变换成一只乖巧的小兔。 看着地上的投影,朝凤勾了勾嘴角,回忆也跟着风慢慢的飘散。那天的阳光也是这般的明媚的,但是似乎要比今天的柔和些,不过柔和的到底是阳光,还是男孩的笑脸呢?唔,好像记不清楚了。 就在不断变化的手势间,仿佛时光又回溯到了那一天。小小的女孩眼睛中带着防备,不肯多说话,不肯多动弹,甚至就是连一个笑脸都吝啬多给。朝凤自嘲的笑笑,真是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啊。明显的,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想的。 “你看她,一脸的丧气样,真不知道娘娘为什么会收养她?”仆人甲刻薄的话语划破空气,狠狠地砸进女孩的心。 仆人乙附和着点点头,甚至连声音都丝毫无所收敛“就是啊,哎,我听说啊,她母妃就是叫她克死的,真是个小扫把星。” “母妃。”仆人甲哂笑了一声“你是说安贵人?她愿就是被陛下不要了的弃妃,死了也就死了吧,没什么好在意的。不过我们可要小心了。也不知道倒什么霉了,上头居然派赞倆来伺候这么个东西。” 如果说刚才小女孩还是像木头一般呆在原地,那么在听见了母妃这个词后,女孩就像是突然离弦的箭,整个人都迸发出和之前完全不同的气质。仆人们还在谈笑,却丝毫没有人发现,那个被他们当做谈资的女孩,手里紧紧地握住了一把匕首。 似想到了什么糟糕的事情,朝凤的手紧了紧,狠狠地握紧窗边的栏杆,紧的指节都失去了血色。还好啊,还好当时遇见了他啊,要不然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呢?朝凤的松了松,放开窗栏。 同样小小的的男孩慢慢的靠了过来,虽然年龄很相近,可是那男孩脸上的表情却和女孩截然相反。在他的脸上,没有木然,没有痛苦,没有怨恨。只有那灿烂的叫阳光都失色的笑容“我是你哥哥,我叫待战。” 小男孩的衣着很华贵,没有一个补丁,甚至就连一丝皱褶也没有,身边更是丫鬟婆子一大堆。女孩抬抬眼,这样的人,和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女孩莫说是说话了,就连一丝的表情波动都没有。可是若是有心,你便会发现,女孩手心中的寒光不见了。 当时所有的人都疏远着女孩,自然身边的仆从也都劝说着,请求男孩离女孩远一些,再远一些。 他会离开的吧,所有人都会离开的吧,就像母妃那样,不要自己。女孩低下头,装作满脸的不在乎,可是却紧紧地握住了拳头。没关系,都走了也没关系。反正自己也不喜欢他们,自己不需要任何人。这样的自己也不会被任何人需要吧。 可是出乎女孩预料的,男孩并没有离开,甚至没有因为自己的无礼而有一丝一毫的生气。他还是笑着,阳光轻抚在男孩的脸颊上,为他镀上了曾金色的光芒,看起来比天上的仙人,更加的叫人心里发暖。 那样的笑容是自己一生都无法忘怀的吧,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笑中有着罕见的温暖。那是的待战哥哥坐在自己身边,不停的说着自以为好笑的故事,其实当时自己并不觉得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只不过是很喜欢听待战哥哥的声音,很喜欢哪一种被人在乎的感觉。 “我是你哥哥,你由我来守护。”男孩收起脸上的笑意,拉着女孩的手,说的无比认真。就连现在,自己都还记得那时待战哥哥手心里的温度,真的很温暖啊。 朝凤收回手,还记得这套手影戏就是待战哥哥交自己的啊。哥哥啊,现在凤儿长大了,换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朝凤的眼神暗了暗,虽然现在自己已经离开大夏了,可是朝廷中的概况,却顺着这一封封信,来到了自己的手中。 现在大夏的局势成三足鼎立的场面,嘉妃显策拉拢了大部分朝臣,甚至还通过招兵买马,收买了很多武林人士,以及乡绅士官来增大自己的地位。可以说在社会舆论上,是占有优势的。 相较也嘉妃的主动出击,皇后就显得淡定很多。她虽表面上,没有做出任何的表示,却多次以祭天,祭祖为名,召集大臣。也曾经亲自躬身下地,苛劝农桑。得到了很大一部分老臣,以及中下层百姓的支持。 嘉妃有她的心计,可是王后却有着与生俱来的高贵血统。显策有的是小聪明,人也能说会道,颇得人欢喜。相比之下待战就要木讷很多,甚至还被皇帝厌弃,唯一能依仗的,不过是祖宗法制,以及身上的血统光环。 这个时候,嘉妃,皇后两方就显得旗鼓相当了,于是这个时候,皇帝的态度,就显得很重要了。 可是,实际上呢?朝凤勾勾嘴角,按照情报来看,皇帝的态度实在有几分暧昧了。虽多次在朝臣面前赞赏显策聪明伶俐,但是若是遇见重要事宜,坐在主位的仍是被他称之为“朽木”的待战。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吗?打的这真是好算盘啊。朝凤笑的有几分的嘲讽,果然啊,父王还是放不下他的权力,舍不得他的皇位。现在他放出去的权力,不管是给嘉妃的,还是给皇后的,实际上都是为了巩固自己。 真是狡猾啊,老狐狸。不过那又如何,自己临走前可是给大夏留下了一个大礼物呢,现在那个礼物也快要发挥作用了吧。到时候就不知道这一只三足鼎,还能不能立稳了。 第四十四章 巧设棋子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也许就是因为一时的大意,导致了整个局面的崩坏,甚至是失去了全部。 就在朝凤还在异国他乡思索的时候,在大夏,一个看起来平凡无奇的男子,低着头,等待着最后的检阅。 “你是哪一个门,那一个派的啊。”门前看门的仆从高抬起下巴,不屑的看着男子。 啧,啧,啧,看看这一声缝缝补补的破衣服,又来了一个穷酸货。看门人嫌弃似的往地上淬了口唾沫,枉费自己还以为捞了什么肥差呢。想不到这些什么所谓的少侠啊,大师啊,都不过是死跑江湖的。那兜空的,比自己的脸还要干净。而且多数身手不济,估计也是和自己一样,不过是来混口饭吃的。 “无门,无派。”似是很久不曾开口了,男子的声音有一些沙哑。可是却并不难听,反而有一种特别的问道。 瞧,又是一个凑热闹来的。看门人摇摇头,斜着眼睛看向男子。看这小身板,虽说不是什么小鸡子,但是长的还没有隔壁卖肉的张屠户来的健壮呢。 许是太过无聊了,又或者是因为一直没有挑到好的人,被上头骂惨了。看门人难得的可是劝起人来“你说你啊,虽然长的不怎么样吧,但是好在你的身形也是比较匀称的。若你真的是想要钱,估计喜欢你的阔太太不少,即舒服,又来钱快,何必到这里受罪啊。” 虽然看门人劝说的苦口婆心,可是那男子却还是不为所动,依然笔直的站着。就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 “哎,我说,你可真别不把我的话当一回事。”见男子不为所动,看门人有一些生气了“我告诉你,你以为进去之后若是通不过就这么算了?别开玩笑了,里面百十来个大汉等着呢,打的就是你这种不自量力又不撞南墙不死心的笨蛋,我跟你说.......” 看门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里面似传来通报的声音“下一个,甄谨。” “到我了。”甄谨点点头。然后看向看门人,诚挚的道了声“多谢。” 看着甄谨离去的背影,看门人愣了愣。然后摇摇头,似嘲讽一般说道“还谢什么写啊,反正进去后就是个死人了。甄谨?这名字倒是耳熟啊,好像是军神甄家公子的名讳,可惜啊。他也马上要去见军神喽。” 看门人并没有夸张,进了门后,甄谨仿佛来到了一个斗兽场。所有人都盯着自己,就像是饿急了的野兽,死死的盯着送上门的猎物。 房间规模并不大,可是却很黑暗。甚至还要点起烛火。空气中蔓延着浓厚的血腥味,还有汗骚味,闻的人几欲作呕。 先是死一般的沉寂。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凝固住了一般,纹丝不动,就连空气都不再流转一般。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大喝一声。像甄谨扑过去,却还未曾近身就被甄谨踢开。 “下次动手前。没必要先喊。”甄谨收回腿,冷冷的说道。声音没有任何的起伏,就像是一个干巴巴的木偶。 见同伴这么快就被打倒了,气氛先是凝固了一下,然后人群中似乎产生了一种默契:联合起来打到这个刚来的家伙,打到他站不起来。 四周那群原本互相仇视的汉子,统一起来,围城一个包围圈,紧紧地吧甄谨包裹在中间。若是眼神能够杀人的话,甄谨恐怕早死了不下万了,周围气氛凝重的仿佛就连都空气都凝固起来了,就连呼吸都费力。 除了甄谨,每个人手上都握着武器,虽然良莠不齐,可总归比赤手空拳来的强吧。可是即使是这样,那群人在见识了甄谨的身手后,也不敢有任何的轻举妄动。 “若是单打独斗,恐怕是斗他不赢。不如我们一起上,累也累死这个王八羔子。”不知道是谁率先开口的,可是却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同。 “杀啊。”周围的人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武器,狠狠地像甄谨砸过去。 即使看见这么多人冲了过来,甄谨的脸色也没有改变丝毫,依然是淡淡的,就连眼神都没有丝毫的波动。好像自己面对的不是厮杀,而是小桥流水人家。 虽脸上还是一脸的淡然,可是甄谨的动作却不慢。他一个鹞子翻身,便躲过了身边人得偷袭,甚至还借力打力加倍的还了回去。不过两三下的功夫,便成功的让三分之二的对手都失去的还击的力气。 若是一个人之超过你一点,那么你会嫉妒,甚至是怨恨他。可是若是超过你极多,甚至是难以望其项背了,那么你只会羡慕。人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谦卑的,更何况是足以致命的力量。 还能够站立的人都默契的选择退到一边,远远地躲开这个杀神。这个家伙太可怕了,若是说这里的其他人只是丧失了人性,那么这个人根本就不知道人性是何物,他不过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罢了。 “啪啪啪。”突然应该是门口的位置传来一道亮光,破开了层层的黑暗。突兀掌声响起,就像是万花丛中突然出现了一颗大树,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门前进来了一个穿着青衣大褂的男人,他脸上带着笑意,似乎毫不掩饰对甄谨的欣赏。男子的步伐虽不快,可是看起来极为庄重,一看就是为官多年的老油条了。 “张大人。”周围的人看见男人,都往后退了一大步,低着头,缩起脖子,给男人腾开空间。 甄谨心里知道,这个所谓的张大人。就是张彬知。他是显策手下的第一爪牙,听闻也是害死朝凤母妃的幕后推手,甄家之所以覆灭的如此之快,恐怕他也助力不少。 想到这里,甄谨的牙就不住的咬紧,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可是就在甄谨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耳边突然冒出了朝凤的临走前留下的话: “你以为杀掉甄家是谁?是残暴的匈奴人?是昏庸无道皇帝?是那些溜须拍马的小人?其实都不是,是这个残酷的社会。适者生存,不适者死亡。甄家固然为国为民,可惜你为的国可曾护你?你为的民可能救你?既然都不能。那么为何不现实一点,只为自己?” 当时的自己很诧异,甚至是完全无法理解朝凤的思想?她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公主,久居深宫,哪里会知道自己的经历? 甄谨还记得,面对自己的反驳,朝凤并没有语塞。她只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放自己离开了自己养病时暂居的红楼。 “你还会回来的。”临别时朝凤是这么说的,语气很笃定“若是你不甘,就到红楼吧,不过到时候,你的灵魂就属于我了。” 记得当时自己是不屑这个,相反。还赌气一般的发下过誓,绝不回头。可是现在呢?甄谨自嘲的摇摇头,自己去过军神府。这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地方,现在的野草及膝,是远近闻名的‘鬼屋’。就像是生了锈宝剑,再不见当年锋芒。 百姓的忘性比自己想象的大,曾经万众瞩目的军神。现在却不过是茶余饭后闲磨牙的谈资罢了。不过就算是闲得无聊扯淡,说的也不过是甄家叛国的事情罢了。 自己当时是多么想拉住他们。告诉他们不是这样的。甄家只有战死的魂,没有苟且偷生的人,甄家出来没有背叛过大夏,哪怕最后知道了自己为之奋不顾身的国家要抛弃自己了,也从来不曾不愿一句。 可是自己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在甄家被满门抄斩的那一天,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军神甄谨了,甚至自己连以真面目示人的机会都没有了。那么自己要辩驳,又要辩驳给谁听呢? 可即便是如此,自己的心里从来不曾甘心。日子过的越平静,心里的血脉就越加翻腾。自己现在的安定,是家族用鲜血换来的,这叫自己如何睡得着?又叫自己有什么脸面睡着。 就如朝凤预测的那般,自己还是回到了红楼。自己回去的那一天,那个曾经接待过自己的侍女笑着看着自己,仿佛早就猜到了。原来自己的挣扎就是一个笑话吗? “果然英雄出少年啊。”张彬知笑了笑,走到甄谨的面前“少侠好身手啊,不知道少侠是什么来历?” 哼。甄谨在心头冷笑了一下。不知道?早在报名前,便有人详细的盘问过一切了,他哪里会不知道,不过就是在试探自己罢了。 “在下甄谨,无字,无号,无名,无派。不过是一个乡野村夫,所学的武艺也是有信遇见的一位隐士所传授的。我听闻只要能够打赢,便可以入朝为官,扬名乡里。”甄谨抬起头,好叫张彬知可以看清楚自己,期间眼睛里似闪过几分的贪婪“不知道大人有什么吩咐没有?” 张彬知点点头,这个甄谨所说的,倒和自己的调查区别不大。但是自己总感觉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怎么?难道我听见的都是谣言吗?”甄谨做出一副难以相信的失望样子“我还因为真的可以衣锦还乡呢,看来是我多想了。既然这样,到不如归去。” 见甄谨真的要走,张彬知也急了。显策已经很不耐烦了,若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只怕倒霉的就是自己了。那到不如把这个甄谨送上去,就是真的有什么乱子,也伤害不到自己啊。 “等一等。”张彬知开口“我不过是听见你和之前叛贼甄家公子一个名字,惊讶了一下罢了。既然你本领如此大,那就留下吧。” 甄谨点点头,跟着张彬知走去。虽不知道朝凤为何要自己混入,但总算是没有辜负她了。 第四十五章 大司命 夕阳落山不久,西方的天空,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那若隐若现的红光,暧昧的把天空染成了淡淡的紫色。 朝凤在窗边站了很久,久到他的身子都失去了温度,就到太阳完全不见了,她才像反应过来一般,收回手,回到室内。 清露捧过一盏热茶,递给朝凤“娘娘先暖暖吧,要说这天也真是怪的很。白天还热的和盛夏似的,可是这天色一暗下来,就冷的不得了。不过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这里都萧瑟的厉害。” “天色不早了啊。”朝凤低下头,算了算时间,也该到莫离下朝的时候了。“清露,扶我去西边的望月楼吧。” 走出房门,扑面而来的寒风吹的人忍不住一哆嗦。和大夏寒风的湿冷不同,西北的风就像那里的人一样,是极其直接的。猛烈的风吹拂在脸上,把发丝吹的高高的飞扬了起来。 “主人。”狼奴看着朝凤,轻轻地叫道。 自从到了匈奴后,狼奴整个人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变的更加的敏感,也更加的多疑。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不论多晚,不论多冷,他都一定会一直守在朝凤寝宫门口。若是朝凤要出门,他必定步步跟随着,就像是护着狼崽的母狼,寸步不离。 对于狼奴的反应,清露实在是觉得他是在杞人忧天。以殿下的身手和心思,若是真的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来招惹,那还不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那里需要。若是真要保护,他还是好好地保护自己吧。 朝凤看着狼奴,轻轻地点点头,默许了他的靠近。事实上就是不默许也没有用。若是自己表现出厌烦了,狼奴也不过是离远些跟着自己。 看着狼奴左顾右盼的眼神,还有他那死死绷紧的身子,朝凤有一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果然,他是在害怕吧,虽然他从来不曾说过,可是就是猜也猜得到他以前在匈奴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即使害怕也要保护自己吗?看来自己真的没有选择错啊。 突然,狼奴的瞳孔激烈的收缩了一下,眼睛死死地的盯住西北方向不动,喉间还不时传来呜呜的的嘶叫声。若是狼奴像真的狼那样。又那么多的狼毛,恐怕它们早就竖起来了。 脱下人皮面具的狼奴是极为俊俏的,可是现在。那张可以引得无数闺中小姐茶不思饭不想的脸,却狰狞的扭曲成了一团,看起来就像是在忍受什么极大的痛苦。 虽然狼奴做出的样子极为凶悍,可是朝凤却能感受到他的颤抖,甚至若是仔细倾听。还能听见他上下牙齿碰撞的声音。 他在害怕!几乎是不需要任何考虑,朝凤就敢肯定。狼奴的表现实在太奇怪了,就是初遇时,他被自己吊在房梁上,也从不曾有过如此剧烈的反应。即便是来了匈奴,他要是第一次这么强烈的表现出心中的恐惧。 顺着狼奴的目光看过去。朝凤却并没有看见上面洪水猛兽,在那里只有一个男人,一个看上去极其古怪的男人。 男人穿着宽大的黑色斗篷。斗篷是连帽的,宽大的帽子成功的把男人的脸全部都遮住了,之露出了一个苍白的下颚。男人的个子十分的高挑,几乎比莫离还要再高半个头。可是与之极不协调的是他的身材,男人特别都瘦。就像是只要一阵微风,就可以把他吹倒一般。 要知道匈奴崇拜的是力量。每个男人都拼命的锻炼这自己,好叫自己更加的结实,更能得到关爱和重用。像他这样的身板,莫说是和匈奴的男子比了,就是连一般的女子都比不上。 要知道,莫离赐给自己的卓玛,卓雅可以毫不费力的,一只手拎起一个半个成年男子高的,装满水的木捅。而且她们还走的一脸轻松自在。要知道她们在匈奴的女子中是还算是瘦弱的呢。 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莫说是叫他像卓玛,卓雅她们那样拎水了。恐怕若是真的比起来,他还比不过清露。 那男子就静静的站在那个角落中,一动也不动,就像是要和那片阴影融为一体一般。他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似乎就连原本刮的肆意,刮的娟狂的风,在靠近他的时候,都会放慢步子,生怕惊扰到他。 也许是周围太静了,又或者是朝凤的目光实在太炙热了。男子终于回过头,也望向了朝凤。 浅金色的,略微带有一丝卷曲的头发,调皮的帽边钻出,和黑色的衣服形成了极大的反差。男子的脸看起来十分的苍白,甚至都显得有几分病态了。就连原本应该殷红的唇,在他的身上也毫无生机,惨白一片。突然,那两片原本紧闭着的嘴唇挪动了一下,看口型,似乎是在说‘是你’。 怎么他以前见过自己?朝凤皱皱眉,却在心中否定了这个猜测。按常理来说,像这么有特点的人自己该是过目不忘才是,可是自己却是丝毫的印象都没有。 就在朝凤思索是在何时,又是在何地见过那男子的时候。那男子突然像朝凤走过来。他要做什么?朝凤皱皱眉,却还是按压住心中的疑问,摆出一副镇定的样子,淡淡的的看着那个男子。 “你最近还好吗?”男子看看朝凤轻轻地问道。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听起来就像是睡梦中的呢喃,可是却极具有穿透力,就像是要硬生生的钻进你的脑子似得。 这个时候,朝凤才可以清清楚楚的看清楚那个男子的样子。和自己刚刚的猜测有一些出入,男子虽然看上去苍白消瘦了些,可是却不像自己想像的那么柔弱。不过最吸引人的,却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眼睛。 异瞳!朝凤的心怔了怔,似乎有一些不敢相信。男子的眼睛很奇特,一只眼睛是蓝色的,而另一只眼睛却是紫色的。当你被这样的眼睛盯着看的时候,你会感觉一切都不属于自己了。 你的思想依然清晰,你的心智依然清明,可是你就是控制不了。朝凤突然觉得很矛盾,自己现在的感知觉很清晰,甚至能感受到每一片叶,每一朵花的律动。可同时,自己的感受也非常模糊,一切都迷迷糊糊地的,就像是一场梦不知道何处是现实,何处又是虚幻。 隐隐约约间,朝凤似乎听见了铃铛响动的声音,那声音不大,也不怎么清明,可就是在你的耳边挥之不去,惹的你不得不去注意它。好熟悉的声音啊,自己再什么地方听见过呢? 恍惚间,时光似乎可是回流。这里是哪里?清凉殿?自己又回到大夏了?屋檐上吊着的铜铃随风轻摇,发出悦耳的声音,听的人浑身都无比的舒服,惬意,好像什么都可以放松下来,就连一边的树影,摇的也是慢悠悠的。 这个时候朝凤已经感觉到不对了,可是她刚想挣脱出这片虚幻的时候,却依稀听见有人在喊自己。 “凤儿,凤儿。”一直被小心珍藏在心底的声音重新响起,听起来居然有让人热泪盈眶的冲动“凤儿快来,母妃做了你爱吃的糕点。” 即使知道是虚幻,即使知道一切都不可能了,可是朝凤却还是走了过去。扑倒女人的怀中“母妃,你终于来了,你终于又来见凤儿了。” 女人笑笑,温柔抚摸着朝凤的头发,那温柔的眼神,小心翼翼的动作,和记忆中丝毫不差。就连那淡淡的清香,和温暖的手掌。 “巧儿。”温柔的呼唤声传来,一切似乎又回到那个夜晚,回到了那个月朗星稀,荷香四溢的季节。 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有危险,而是危险就在你眼前,你却无法逃避,也舍不得逃避。若这真的是一场梦,那就让自己醉死梦中吧,至少梦中有自己所爱的人,也有爱自己的人。 “恩――”肩膀上突然传来的剧烈疼痛,打破了朝凤所有的思考,也打碎了那个美丽的梦。朝凤的眼神还有一些迷茫,可是却很快的恢复过来。 狼奴护住朝凤,露出尖锐的牙齿,妄图吓退对手。可是朝凤却能感觉到,狼奴的内心却远没有他表面上表现的无畏。起码他掐着自己的手,依然是颤抖的。 男人愣了愣,似乎没有想到这个,又似乎是他到现在才发现朝凤的身边还有别人。总之他愣了很久,也观察了狼奴很久,才像终于想起了什么般的笑笑。 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天真,简直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可是狼奴却被他的笑容吓的抖了抖。虽然幅度很小,可是却不难看出他的害怕。 朝凤走到那男子的面前,肯定的说道“你认识我?你见过我?” “我叫术葬。”毫无征兆的,男子突然开口道,就像那个毫无征兆的问好一般。 术葬?朝凤愣了愣,似乎想到了什么。难道他就是那个传说中可以改命,窥测天道的匈奴大司命?那个给狼奴下蛊,夺走他人性的人?! 第四十六章 南疆巫蛊 每一天都有千千万万的事情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许当时它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干系,可是当一切发生后,再回首,恍然如梦。 术葬的大名自己自然是知道,早在调查狼奴事件的时候,自己就已经知道术葬这个名字了。不过即使知道了名字,自己能得出的信息也少的可怜。就像所有人都知道人活着要吃饭喝水,却没有人知道是谁第一个开始吃饭喝水的。 术葬没有回答朝凤的问题,或者说他本来想要的回答的,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时候不早了啊,下次见。” 说着,术葬轻轻地笑了笑,就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玩具的孩子。他轻轻地抬起手,在朝凤的面前挥了挥。这个时候,朝凤才注意到,他的手腕上戴了一个刻满了梵文的镯子。 那镯子很宽,底色是金色的,却不像金子一样闪烁着耀目的光芒,反而阴沉的厉害。那手镯上的梵文是用黑色与朱红勾勒的。两种截然相反的颜色混迹在一起,却并不显得突兀,反而在术葬那苍白,瘦弱的手腕上显示出一种妖治的妩媚。 手镯的中央,点缀的是一个巨大的铃铛。铃铛的大小占了手镯的三分之二,可是这么大的铃铛,发出的声音却像呢喃一般的低沉。若是不仔细听,怕是就飘散风中了。 自己刚刚听见的铃声就是来自这里吗?朝凤皱皱眉,根据古籍记载,若是巫师要下蛊,必定要碰触受蛊人的身体,或者是从他的身上取得信物。可是术葬却离自己很远,而且一直没有碰触到自己,那么他是如何向自己下蛊的呢? 还没有等朝凤思考完。术葬便从朝凤的身边走了过去。就在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朝凤终于彻彻底底的看清楚了术葬的全部。 平心而论,若是除去那一双异瞳,术葬的长相并不十分的显眼。他没有像书籍中对大巫师描写的那般神秘阴暗,相反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足的邻家哥哥。只是别人家的哥哥请你吃的是糖葫芦,他请你吃的,就指不定是人眼球,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了。 帽檐阻挡的地方,也就是术葬的额头上。好像还覆盖着一层纱布。朝凤仔细的嗅了嗅,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血腥味,看来那纱布并不是为了包扎伤口的。而是为了遮掩什么。 术葬的脚步很轻,路过朝凤身边的时候,几乎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这个时候,朝凤才注意到,术葬根本没有穿鞋。而是裸着足,踏在冷冰冰的地板上的。而他的表情也没有任何的不适,就好像原本就该是那样的,倒是叫他身边那些穿了鞋的人,感觉到是自己做错了。 直到术葬走远了,朝凤也还没有缓过神来。刚刚的事情太可怕了。若是自己的身边没有狼奴,仅靠自己,自己是否舍得舍弃那个美丽的梦。重新回到这个阴冷的现实中来呢?朝凤不知道。 “娘娘?”清露轻轻地拉了拉朝凤的袖子“您还在想什么?” “没什么。”朝凤摇摇头,摆出一个笑脸“我不过在想,为何他手上的铃铛那么大,放出来的声音却和蚊子叫似的。” “铃铛?声音?”清露皱皱眉,似乎听不懂朝凤在说什么一般。随即她又挠挠头。有一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奴婢愚钝,并没有注意到什么铃铛。” “就是他手上的......”话说到一般。朝凤突然像卡带一般的顿住了。若只是一般的镯子,没有注意到是正常的,可是那镯子上还有一个铃铛那个,那铃声虽然不大,可是却也没有到完全听不见的地步。再说了,此时那么静,又离得那么近哪里会没有注意到? 想着,朝凤有往旁边望了一圈,却发现所有人都是一脸的迷惑,像是根本就不知道什么铃铛,铃声的。就在朝凤一头雾水的时候,一直站在一边的卓雅突然开了口。 “娘娘是说大司命手上的那个镯子吗?”见朝凤点了头,卓雅便笑了笑,继续道“呵呵,那就对了。大司命手上的镯子虽是装饰了一个铃铛,可是却是个哑铃,是不会响的。娘娘所听见的铃铛声,恐怕是娘娘看见铃铛后自己想出来的吧。” 不,绝对不是。就是自己当时在晕,也绝对不会弄错这个。那铃铛声就想招魂幡一般,吸引着自己跟随,又怎会弄错。可是,为何只有自己一个人听见铃铛声? 看周围人眼底的迷茫,倒也不是假装出来的。朝凤捋了捋飞扬的发丝,觉得自己的思绪似乎要比这发丝还要的混乱。就在朝凤先要放弃的时候,她的余光却不小心撇到了狼奴。 狼奴的眼神很古怪,有一些迷茫,却又一些恐惧。他虽然没有说话,可是他的眼睛却不停张望着,在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停留了一会,似想要确定什么一般。 “怎么了?”朝凤看着狼奴轻轻地问“你刚刚听见了什么吗?” 狼奴沉默了会,然后先是点点头,但过了不到一眨眼的时间,他却又像反悔了似得,摇了摇头。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清露勾勾嘴角,似乎在笑狼奴傻“你摇头又点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听见了又没听见?” 没想到听了清露的嘲笑,狼奴非但没有生气,反而附和的点点头“就是这样的,似听见了,又似没有听见,很模糊,甚至连回忆,都不能很清楚的回忆起来。” “哈哈......你......”清露原本想要嘲笑狼奴一般,却在看见朝凤若有所思的的目光后,卡住了马上就要脱口而出的疑问。 恍然如梦吗?朝凤皱皱眉,自己刚刚中幻术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一切似是而非,似真似幻,叫人早已分不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假。都说说谎的最高境界是九分实,一份虚。可是术葬的幻术却是你明知道都是虚幻,都还是死心塌地的相信。 朝凤本来想再追问下去的,可是现在狼奴的脸色要紧很不好看了。只见狼奴的脸上带着不正常的潮红,轻轻地颤抖着身子,喉头见还发出轻轻地呜咽声,就像是在忍受着什么极大的痛苦。 朝凤的心里一惊,狼奴现在的表现,和上一次他发狂之前很想,若是在由着他细想下去,恐怕后果难以预料。不如自己今天先缓一缓,来日方长,自己暂且先放过这一回。 “看着我。”朝凤固定住狼奴的头,好叫他看着自己的眼睛“你现在什么也无需多想,你什么也没有听见。” 狼奴虽然想要努力的控制自己,让自己按照朝凤的话去做,可是却渐渐地感觉力不从心。这个时候已经不是他在想问题了,而是问题来找他。换而言之,狼奴此时已经控制不了自己的思想了,就像你一旦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就再也关不上了一般。 狼奴的眼神越来越迷茫,甚至连聚焦瞳孔都快做不到了。可是此时,他的眼睛中又闪烁着一种异样的光芒,看起来极其的吓人。 朝凤轻叹一声,走到狼奴的面前,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他。细软的手指轻轻地抚摸过狼奴的黑发,轻声的安慰到“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不好的东西都已经离去了。” 朝凤的声音很轻,就像是在哄孩子睡觉一般。狼奴的挣扎慢慢的松了下去,然后.......朝凤扬起手,重重的在狼奴的后颈上击了一下,狼奴身子一软,就晕了过去。 “这......”一边的清露愣了愣,似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朝凤为什么要动手打狼奴。清露虽想要上去扶住狼奴,可是却又不敢。 “清露,你先把狼奴扶回去吧。卓玛,卓雅,你们和本宫一起去西楼。”朝凤松开狼奴,让他靠在柱子上面。 朝凤虽表面上镇定,可是心里却暗道:这术葬不愧是大司命,果然厉害。自己虽然对巫蛊之术不了解,可是根据古籍,不难发现。若是想要施蛊,一靠药物,二就是其他的媒介。 既然自己刚刚是听见了铃声,才被代入幻境的,那就说明声音也可以作为媒介。自己刚刚是利用了狼奴对自己的信任,和心底对自己的不设防。可是即使如此,虽然狼奴的表面上放松了,可是他的背脊却一直紧绷着。若是自己一松开,恐怕就有被攻击的危险。 “凤儿,你来了。”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看着朝凤轻轻地说道“我本来还想派人去接你的,却没有想到你已经出门了,不过你出门比我早,来的却比我晚,该罚,该罚。” 说着,莫离笑着向朝凤递过去了一杯酒。朝凤看着酒杯眼睛暗了暗,既然只是说要罚自己,并没有问原因,那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已经知道了。二是:他根本没兴趣知道。 酒水划过喉咙,就像猛烈的火苗穿过,略微带着一点的刺痛,却是叫人整个身子都暖了。可是身子暖了,心呢? 第四十七章 望月西楼 望月楼和匈奴其他平铺直抒的建筑风格不同,他就像一根天柱,傲立在这片戈壁上,怒指苍天,似在发出无声的怒吼。 望月楼面对舒缓平静的安宁河,远望白雪皑皑的玉墟山,下按兰度的国脉,四时登楼满目金黄,秋高气爽时登楼远望,“云峰欲成苍狗,燕影匆忙,蝉韵悠扬,”而“登楼望月,听江水悠悠南流;极目清辉,思麦加漫漫西行。” “这里很美吧。”莫离走到朝凤的身边,又为她斟上了杯酒‘从这里可以看见万家灯火,俯视匈奴的每一个角落,只是除了那里。‘ 说着,莫离抬起手,轻轻地像夏宫的方向指了指。朝凤顺着莫离是手指望去,果然,只有在夏宫那个方向是一片阴暗的,叫人看不清楚。 “西北虽是干旱少雨,寸草不生。可是在有绿洲的地方,却是难得的水草丰沛。”莫离笑笑,望着夏宫的眼色有几分深沉“我听闻凤儿之前住的清凉殿,是整个大夏宫中最清凉的地方。便猜测凤儿怕热,故命人找了树木最旺盛的地方建造了夏宫。说来也奇,自从改命夏宫后,这一片的树木仿佛长的特别的茂盛,郁郁葱葱的,不似西北,倒似真的在大夏一般。” 看着远处被茂密的树木遮挡住了的夏宫,朝凤的的心中微微的一顿。莫离是一个野心极大的人,一直有着称霸天下的野心,故才频繁的对外怔战。现在他虽是因为和亲,暂停了对大夏的征伐,可是却不过是缓兵之计。 远方的风景在黑暗的笼罩下只余了个影影绰绰的影子,朝凤闷下杯中的酒,也闷住看马上就要脱口而出的话。 每个人都希望有自己的空间。当然不会希望自己的一切,都被人窥探的一清二楚。常人尚且如此,更何况野心勃勃的莫离呢?到了上位,看的固然高远。可是也正因为登高,才让自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双面的,当你暗自窃喜自己身的富贵,可以肆意玩弄别人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也成了其他人的目标,有时候,站的越高。能够给你立足的地方却也越小,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有时候,得到了一切。却远远没有一无所有来的快乐,来的自由。 身居上位,就容不得你不去猜忌,不去多想。看到的太多,看的太清楚了。心思也就不再纯正了。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做过的事情已经不能回头了,正如过去的年华已经回不来了。再多的痛苦,再多的艰辛都不容你抱怨,你所能做的,只是走的更加远,更加长。 总一天。到达了一个别人都到不了的高度,那便不会再有人陷害自己了吧,那便不用再如此的小心翼翼。工于心计了吧。到时候是不是就能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呢?可是到了这么高的地方,还有没有一个可以和自己说话的人呢?即使有,自己又会记得要说些什么吗? 今晚的月亮格外的明亮,银辉照耀在沙上,反射出阴冷的光芒。看的身上一阵的发寒。朝凤想要再喝一口酒,却发现酒杯已经空空如也了。 朝凤皱皱眉。伸手拿过一边的酒坛,仰头便是一口。辛辣的酒水从口腔一路向下,因为坛寇过大,有不少的酒水从朝凤的唇边溢出,顺着衣服留到身体里、冰冰凉凉,和身体内的灼烧感截然相反。 “莫要喝的这么急,会醉。”莫离轻轻地按住朝凤都手,然后轻轻地笑道“最了的感觉可不好。” “醉?”朝凤挑挑眉,反手夺回酒坛,靠着栏杆像莫离笑道“我还真不知道醉是什么滋味,难道你醉过吗?” 出乎意料的,莫离没有用反驳,而是点点头,轻轻地说道“醉过,很不好过的滋味。” 莫离按住自己的眉心,似回忆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这使得他的脸色有几分的难看。可是即使是这样,他是脸上依然是带着笑道,就像是斗败了狼王,哪怕再狼狈不堪,也不会丢弃他的傲骨。 “哦?”朝凤挑挑眉,似有一些惊讶。她扬手,饮尽坛中的酒,抛开酒坛。酒坛砸在地上,却没有破碎,只是咕噜噜的滚了几圈,便撞在柱子上,停顿了“为了什么。” “为了一个女人。”莫离抬腿,轻轻地一跃,落到栏杆上。那栏杆本身就不如何的粗壮,更不要说莫离只是用脚尖轻轻地挨着一点边了。 夜风起,吹散了莫离的发丝,他看着朝凤诧异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怎么?不信?” 朝凤勾勾嘴角,反手一撑,越过栏杆,和莫离比肩站立“不是不信,只是没有想到。我还以为你只会为天下而在意呢,想不到你也会为个女人而有所波动啊。” “怎么嫉妒了?”莫离看着朝凤挑挑眉,无奈的摇摇头“我也是一个人好不好,谁都有少不更事的时候。” 朝凤努努嘴,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我好歹也是你的皇后啊,自然也会担忧自己地位不稳,说说看吧,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现在她人呢?” “她啊?”莫离沉吟了一下,看着天边的明月似在追忆过往。 记忆中的女孩已经很模糊了,似要是今天在不回忆,她就会永永远远的消失了一般。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即使记忆已经如此模糊了,自己心上的疼痛依然如此尖锐呢? “她是个很特别,也很普通的女人。”莫离静静的看着前方,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不过现在,却没有了。” 没有了?朝凤低低头,是死了吗?这些天,自己也从丫鬟仆从那里听到了很多关于莫离的事情。和自己不一样,莫离虽是母亲早亡,但是因为他性格活泼,在加上善骑射,到也算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那个时候,莫离和老匈奴王的关系还很好,父慈子孝。莫离虽说是有一些叛逆,但是更多的却是如同小孩子在胡闹一般。但是突然有一天,莫离的性格突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便的残忍,嗜血,好斗,甚至就连老匈奴王的话都不再听从。父子之间的关系也就越来越僵,甚至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莫非,这一切的起源,就是那个女子?朝凤暗自皱皱眉,然后果断的断开这个话题。不论那个女子到底是何来历,都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就算是有,那也是靠她,去控制莫离。 虽然心中想法甚多,可是朝凤却还是扬起一张笑脸,开玩笑般的说道“是吗?那我呢?我在你的眼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独一无二。”莫离笑笑,看着朝凤说道“你是最适合和我在一起的人了,站在高处实在太寂寞了,就像是是这望月楼,虽是独树一帜,可是周围却没有一个可以陪伴他的了。” “我们是最适合的,却不是最好的,不是吗。”朝凤看看莫离轻轻地摇摇头,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高处不胜寒,即使我和你站在一起了,你又敢什么都对我说吗?即使你说了,我又都听吗?” “呵呵,我还以为你会乘胜追击,和我拉近距离呢?”莫离挑挑眉,似有一些诧异于朝凤的行为“看来你和其他的女子,果然不一样。” 看着莫离的表情,朝凤在心里冷冷的笑了笑。自己与莫离虽表面上是夫妻关系,可是实际上呢?却是最原始的利用,与反利用。莫离现在还会和自己再一起,是因为自己还有利用的价值。自己会跟着莫离,也不过是自己还有想要达成的目的。 根据自己的观察,莫离刚刚说的,到未必是谎话。现实生活中,应该的确是有这么一个女子,曾经极大的改变了当初那个纯真的莫离。不过那又如何,现在的莫离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莫离了,自己也不是那个女子。 刚刚虽然莫离说的很动情,可是却仍然是在下意识的观察自己,希望从自己的脸上找到一丝的波动。若是自己的心,稍微在柔软一点点,大概就被莫离感动了吧,然后为了公平,自己也说出自己心中的秘密。 可惜啊,没有如果。自己也没有什么的心,所以这个故事,也只是一个故事罢了。 “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朝凤仰起头轻轻地笑笑,眸中盛满了月光“既然是独一无二,又怎会会其他人一样呢?” 莫离沉吟了一下,然后笑笑“呵呵,那倒也是,要不然我怎么会这么喜欢你呢?凤儿。” “夜深了,而且您还有事情吧。”朝凤看着冲楼下努努嘴,在月光下,正有一个仆从急匆匆的跑来。看那仆从的服饰,应该是一等侍卫,再看他的身形,好像是莫离身边的。 朝凤跨离护栏,然后看着莫离轻轻地说道“我有一些累了,就先回去睡了。” 莫离起身,刚刚想送一送朝凤,却被朝凤制止“我还没有那么娇弱,再说了,人家跑的那么急或许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呢。” 晚风越加急促,却不知道要带来什么信息。 第四十八章 少女怀春 过于浓烈的东西,总是让人无已适从。太浓的香水,太美丽的女人,太亮的灯火,都会给人一种眩晕感。而现在,朝凤却被太多的问题所包围着。 今天发生了太多太怪的事情了,它们都堆在一起的时候倒还不觉得什么,可是一静下心,这些事情就反复的脑海中闪现,闪的人心烦。 “清露,清露,给本宫到杯茶。”朝凤叫了好几声,却并没有人进来,心里奇怪,便起身查看,却撞见了过来的卓雅。 卓雅捧着杯子,递到朝凤嘴边“娘娘忘记了?因为小四的身子不大舒服,您便拍清露照看他去了。” 朝凤就着卓雅的手,轻轻的抿了口水,然后就挥了挥手,示意卓雅拿开杯子。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有睡?”朝凤早被那些烦人的问题扰的一丝睡意都没有了,原本叫清露过来就不光是为了喝水,只是想找一个人陪自己说说话。没想到她没来,却来了卓雅。 也不怪朝凤有疑问,这卓雅虽然和卓玛是亲姐妹,可是这性格却相去甚远。姐姐卓玛话少,喜静。虽然妹妹也能乖乖的遵守着一切宫中规矩,可是那如小鹿般灵动的双眼,还是说明了两人本质的不同。 守夜虽不是什么大事,可假若卓玛,卓雅真的是莫离派来的细作,那自然会事事小心。一卓玛谨慎的性子,怕也不会让卓雅来。 “奴婢......”卓雅迟疑了一下,然后似有一些别扭的别过头“本来姐姐是说她细心,由她来照顾殿下,可是我却睡不着,便向姐姐请求。由我来照顾娘娘。” 卓雅的声音压的很小,几乎听不清楚。话虽是对着朝凤说的,可是她的眼神却一直扫着门外,目光担心,似急着要出去。听了朝凤的问话,卓雅的脸上还带着几丝不正常的绯红,目光也柔和的像春水一般。 “你在看什么?”朝凤轻轻地问道,然后也跟着探出头去,顺着着卓雅的目光看过去,却见是狼奴平时站的地方。 莫非......朝凤心里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又仔细的看了看卓雅的表情,便更加的确定了,便又开口试探到“小四虽说是和我从大夏来的。可是听说他以前却是在匈奴生活过一段日子的。” “诶?真的吗?”卓雅愣了愣,然后看着朝凤惊讶的问道“可是,为什么小四好像并不是很了解匈奴的文化呢?我上一次送给他格桑梅朵,他居然只是道了声谢,而且他长的也不像匈奴人啊。” 在匈奴语中。“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格桑梅朵”,是一种生长在戈壁滩上的普通花朵,杆细瓣小,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风愈狂,它身愈挺;雨愈打,它叶愈翠;太阳愈曝晒。它开得愈灿烂。它就是寄托了匈奴族期盼幸福吉祥等美好情感的格桑花。在匈奴人眼里,格桑花也是戈壁滩上生命力最顽强、最普通的一种野花。 “格桑花啊,那可是美丽的花朵啊。光是道谢一声,也太不解风情了。”朝凤顺着卓雅的话,轻轻地附和道。不过语气中,却净是笑意“这么美丽的花朵。怎么着也要以身相许才陪的上。” “就是说啊。”卓雅锤了一下床板“可恨的家伙,怎么那么讨厌。” 突然,卓雅想卡带了一样,顿住了,呆呆的看着朝凤,却见朝凤也正在调笑的看着自己。我的兰度神啊,我刚刚都说了些什么呀。卓雅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尴尬的转到了一边。 格桑花不但美丽,而且随着季节变幻,颜色也会转变。夏天一般是白色,到了秋天就成了红色,让戈壁滩的色彩一点都不单调。格桑花的骨子里其实是平民化。农舍边、小溪边、树林下,随处可见,就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勤劳善良的匈奴人民。 在匈奴人的眼里,格桑花是戈壁滩上最美的花,在很多匈奴族歌曲里都把勤劳美丽的姑娘比喻成格桑花,格桑花是匈奴幸福和爱情的象征,也是匈奴族人民心中永远的追求。 夏天,路边的一团团格桑花紧紧地凑在一起,黄黄的、矮矮的把戈壁滩装扮得异常漂亮;冬天,当万物开始冬眠,所有的树木叶子已经凋落,新的生命要等到来年重新开始的时候,格桑花在戈壁上以一种傲视群雄,鹤立鸡群之势依然盛开在美丽的雪山上。 在匈奴,若是女子是给你格桑花,那可是极为大胆的求爱。不亚于大夏的三媒六聘,可是狼奴居然只是道了声,这可不止是无礼啊。只怕更加伤了姑娘的心。 不过......朝凤皱皱眉,计上心来。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盲目的,也许这到是好突破口。 想着,朝凤便轻轻地叹了口气,装作沉痛的样子“小四到是一个好孩子,只是可怜.......” “可怜什么?”卓雅的耳朵在听见小四两个字的时候,就不自觉的竖起来了,更何况又听见朝凤的语气不好。此时的卓雅,已经顾不得什么矜持不矜持,满心慢眼都是狼奴小四。 “这......”朝凤见卓雅上钩了,虽然心里暗喜,可是面上却还是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看的人心里发急。 若是旁人,卓雅早就揪着她的领子逼问了,可是现在说话的对象是朝凤,是匈奴的新王后,她总不敢有什么动作的。真的按捺住心里的焦急,不停的赌咒发誓道“娘娘就行行好,告诉奴婢吧,奴婢保证和卓玛都不说。” “哎。”朝凤扁扁嘴,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好吧,好吧。我看你对小四也是真心,就和你说吧。不过可不能到处宣扬,毕竟这可不是什么好的事情,若是你多说了,或是说错了,只怕是要害死小四的。” 见朝凤脸色严肃了,卓雅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她拉着朝凤的手,放到自己心口,起誓到“奴婢向兰度神起誓,绝对不把今日的事情告与旁人,若有违背,必定不得好死。” “好了,好了。你这般严肃的干什么?难道我还信不过你?”朝凤摇摇头,看着卓雅,压低了声音道“你可知道狼奴的事情。” 卓雅的眼神闪烁了一下,然后强打出笑容“奴婢听说倒是听说过一些,但是却不是非常的了解。好端端的,娘娘怎么说起这个来了?” 见卓雅的表情,朝凤就知道她定是隐瞒了什么,不过不急,等一下,自己必定要从她的嘴里撬出来。 “不怕你笑话,这小四在之前就是一个狼奴。可惜因为没有什么表现,空有一身傻力气,便被扔做是低等下人。那是我看他可怜,便把他收在身边,做了仆从。”说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你还别说,他木讷是木讷了些,却是一个难得的好孩子,倒是比那些我用了好几年的仆从更叫人放心。” 突然,朝凤的声音又低了些,也沉重了很多,就像压上了什么巨大的包袱“天妒英才,红颜薄命。太好的东西,总会被上天嫉妒。小四总是控制不了自己,控制不了身上的狼性,有时候突然发作了,便是谁都劝不了的,也没法劝的。只有打晕他,可若是有一天他彻底迷失了自己呢?难道要我杀掉他吗?” “不可以!”卓雅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刷拉一下就站起来了“您不能处死小四的,毕竟......逼近他对您是如此忠心。” “是啊,我也不想啊。”朝凤低下头,似有一些哀伤“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的事情。他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根本不听我的话,也根本不听任何人的话。若是真的到了那天,除了杀掉他,我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卓雅真的急了,甚至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可是,可是他是在听见某一些特备的话语,或者是遇见什么特定的事情才会有反应的,不是吗?若只是平平静静的过日子,那是不会有事情的啊。” 她果然知道!朝凤的眼神暗了暗,可是面上却还是一副担心的样子“这个啊,这个我到不是很了解。他以前虽几乎是没有犯过,可是他昨天见到那个叫术葬男子,就那样了。你说我哪里敢放心他呢?” “大司命?”卓雅像想到了什么,兴奋的站了起来“如果是大司命,一定会有办法的。” 果然,事情的突破口就是大司命――术葬吗?不过术葬又是如何知道自己的呢,这个还有待考量,不过若是能解决狼奴的事情,就可以照葫芦画瓢,破除术葬的幻术。若是没有了幻术,那术葬可不就是没有了牙齿的老虎。 刚走了几圈,卓雅又突然顿住了,喃喃低语道“可是大司命他会帮助自己吗?” 见卓雅陷入沉思了,朝凤便也不催促她,只是装作困倦的样子,打发卓雅出去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要心里埋下了想法,就等于埋下了契机。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第四十九章 惩罚游戏 因为西北天气状况复杂,所以匈奴的服饰也和大夏的服饰有极大的区别。少了几分精雕细琢,却多了几分张扬豪放。 西北的空气比较干燥,就算是早起了,也看不见大夏一般的晨雾,更别说是感受到那种温润的惬意感了。可是西北的秋天,却丝毫不比其他地方逊色半分,倒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美。 这大概就是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现在事情虽然还堆积的很多,也有很多的谜团没有解开,可是朝凤却不想这么急着管了。 昨天清露已经详细的检查过了狼奴的身体,除了有一些休息不足外,在没什么别的问题了。而自己呢,就更是健康的很,丝毫查不出被下药的痕迹,身上也没有一丝一毫的伤痕。 而且根据自己的回忆,除了铃铛声,自己也就再没感受到什么奇怪的地方了。自己也想过,这药有千百中,无色无味,能够短时间致人麻痹,产生幻觉的药也不少。可是若想要下药,无非通过三个办法: 一是:把药混入食物或水中,给人服下。可是自己并没有吃什么奇怪的东西,而且从术葬的表情来看,这的确是一场偶遇。朝凤默默地在心里把食物传播这一条划去。 二则是:气体传播。自己以前也有听说说过什么迷烟之类的东西,不过是一阵烟雾,便叫人迷了心智。有时,有的下药高手,甚至可以把这种烟雾变成无色的花香,甚至就连什么味道都没有。 可是若正是这样,那么他又要如何控制呢?气体的挥发极快。若是自己晚到一步,那气体就散尽了。在加上西北的风急,风势有不定。万一风向一变,那岂不是要吹会术葬身上? 就算他术葬神机妙算,能把握住这风向。可是当时自己身边站的人这么多,前后左右都有侍从跟着,就算要吸入迷烟,也不会是自己第一个啊。为何听见铃铛声的就只有自己? 朝凤默默地在二下打了个圈,写下待定。剩下的便是第三了:暗器。在红楼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在细小的暗器。如银针,小刺什么的,在上面淬上药。然后趁对方不注意,刺入对方身体。若是用的药强,只要擦破对方皮肤就是。 这样是伤口极细小,甚至都不会有丝毫的痛觉传来。而且,若是扎在隐秘处。只怕是连伤口都难找。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场景周围找到暗器。可是若是真的要这样做,不但要你擅于瞄准,还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以及功夫。再者,若是你内力够好。便可凝水成针。扎入身体便化开,真正的死无对证。 术葬的功夫到底怎么样,自己不敢妄加猜测。他虽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可是步子却轻的像飘,尽然让自己一点都听不见。可若说他功夫好,看他那一步三晃的样子,倒也不像。 三,待定。朝凤的眉头锁的越来越紧。鬼神之说自己是从来不信的,且不说那些该受到惩罚的人相安无事。就算你虔诚一生,又如何?若真的这么灵验,那莫离还打仗做甚,直接叫术葬施个法,天下归一不就好了吗。 心里的思绪越来越杂,就像手中繁琐的丝线,不论你怎么整理,却都还是密密麻麻的,仿佛永远也找不到一个头。 “娘娘又在刺绣?”清露笑笑,凑到朝凤身边“娘娘的手艺真好,用的绣花样子也新奇。不过您以前在大夏极少绣,怎么到了这里,到一天到晚的绣个不停了?怪不得老人都说,姑娘嫁人了,就会长大了,看来您也越来越有贤妻良母的品质了。” 朝凤笑笑,扬起手里的绣帕,作势要打清露“好个贫嘴的死丫头,话这么多,难道也想要嫁人吗?” “奴婢才不想呢,奴婢要一直服侍娘娘,以后还要服侍娘娘的宝宝。”清露一边笑着,一边向门外闪躲,却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 “哎呀。”那人轻呼一声,似要支撑不住自己,幸得后方的丫鬟机灵,扶住了,这才没有发生意外。 “对不起,对不起。”清露见撞了人,连忙转过身道歉,却在看见那女子后,着实呆了一呆。 那女子相貌娇美,肤色白腻,别说北地罕有如此佳丽,即令江南也极为少有.她身穿一件葱绿织锦的皮袄,颜色甚是鲜艳,但在她容光映照之下,再灿烂的锦缎也已显得黯然无色。这女字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 “你这丫鬟,怎么这么没有规矩,难道你们大夏的就是这么教你的吗?”那女子还没有开口,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女声结过话头,叫道。 清露还来不及扭头查看,便有见一个女孩风风火火的闯进来了,打住后之前的那个女子。看她急急忙忙的动作,到似像晚了一步,之前的那个女子就会受到多么大的伤害一般。 进来的少女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肤色虽然微黑,却掩不了姿形秀丽,容光照人。 虽然少女精心打扮过了,可是她衣服的款式,却还是说明了她的身份――丫鬟。 如果说刚刚开始清露还因为自己撞了人,心怀歉疚。可是现在,见那少女咄咄逼人的样子,又因为自己来到匈奴后,就是自己欺负人,还没有被人这么吼过呢,心里以有一些不快,便想也没想,就开始回嘴。 “我说今天的乌鸦这么嘎嘎的叫个不停,原来是它们的姐姐,大乌鸦要来了,它们在列队欢迎啊。”说着,清露扬起一抹笑,不过语气却是有一些尖酸刻薄道“不过您可走错地了,这乌鸦呢,是在外边的树上叫的,您要真是来走亲戚的,就上外头走去” “你,你.......”哪个女人不爱惜自己的容貌?哪里受的了人说自己的长相?更何况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清露这话,分明是在嘲讽自己的肤色,当下那个少女就怒不可遏的用匈奴语叫骂到“额阿卡,发八嘎个。” 清露愣了愣,虽然听不懂,可是见那少女的表情,却也猜到这不是什么好话了,可是她却并不急着回嘴,而是看着一边站着的朝凤,哭叫到“娘娘,您看,有人欺负您的丫鬟了。” “够了。”朝凤皱皱眉,示意安静下来“卓玛,卓雅,你们说,辱骂王后是什么罪名?” “这......”卓玛,卓雅都愣住了。刚刚那少女应该是被清露惹极了,这才会开口叫骂的。可是虽说是清露先挑衅的,可是清露的话中却丝毫找不到一个脏字。而那个侍女,却是当着来自大夏的,新王后的面,说大夏猪。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可是打狗也要看主人,卓玛,卓雅,偷偷的在朝凤与刚来的女子之间瞄了瞄。我的兰度神啊,两个都不是自己这样的小丫鬟惹的起。 “这么?不说话?还是匈奴没有调教不听话下人的法子?”朝凤挑挑眉,然后走到那侍女面前,钳制住她的下颚,迫使她张开嘴,露出舌头“那就用大夏的法子好了。在大夏,若是有说错了话的,多嘴多舌的,那就应该把舌头整根拔掉。” 说着,朝凤便晃出袖子中的匕首,在那个侍女面前不断的晃动着,似乎是在寻找,应该从哪里下刀比较好。阳光照耀在匕首上面,折射出令人心寒的光芒,看的那侍女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哪里还有刚刚的嚣张。 那侍女一开始还想仗着自己的个子比朝凤高一些挣扎开,可是却没有想到,朝凤虽然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可是力气却不小。自己既然挣脱不开,在加上那匕首越来越近了,近的自己都能感受到匕首所散发出来的寒光了,就像自己只要再动一下,就会死掉一般。吓的自己腿都软了,哪里还有力气挣扎。 “呜......呜......呜.......”被钳制的侍女口中不时地发出呜咽声,似在叫之前的华衣女子逃跑,又似在求救。 那华衣女子也急在心里,可是却被卓玛,卓雅拦住,不让接近了,只能在一边红着眼眶直跺脚,看的人心里都跟着她急。 “不过嘛,念你是初犯,我又是第一次在匈奴执行大夏的刑罚。就姑且饶过你这一回。”朝凤的声音缓了缓,就连晃动匕首的幅度都没有刚刚的大了。 周围人都输了口气,唯有清露轻轻地摇了摇头。殿下如果这么好说话,那就不是殿下了。而且殿下最喜欢的,就是先给别人希望,然后,一点点打碎、可怜的小丫鬟啊,以后我会给你烧香的。 果然,就在清露刚刚在心里祷告完的时候。朝凤又突然把匕首凑近那侍女的脸颊,轻轻地笑道“既然你是初犯,那就小惩大诫,割掉你一半的舌头好了。你觉得怎么样啊?” 第五十章 正室VS侧室 心跳不断的加速,似马上就要从心口跳出。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在寂静的室内回响,似乎每一次喘息,都用尽了全力。 因为不能闭上嘴巴,心里又来的害怕,侍女几乎不能控制自己口中低低的哀鸣溢出。那声音,听起来很像临近死亡的野兽,却只是激发了人更大的虐待欲望。 虽然朝凤的匕首离那少女还有一段距离,可是少女却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王后娘娘,还请王后娘娘绕过紫鹃吧。”华衣女子见朝凤不是开玩笑的,便也不敢在迟疑,连忙跪下身子哀求着朝凤。 朝凤松开钳制住少女手,轻轻一推,便把少女推开。少女重新得到自由后,却连摸都没有摸一些被按的发疼的下颚,就冲到女子身边了。 看着少女的动作,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紫鹃?想必您就是昭媛姐姐。呵呵,清露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给姐姐倒茶。” “不敢,不敢。”昭媛听了朝凤的称呼,连连摇头“您是高高在上的王后娘娘,我不过是一个下妃,哪里敢在您面前装大?” “娘娘!”紫鹃一边小心翼翼的扶着昭媛,一边死死的盯着朝凤。她的眼睛里有着很大的防备,却不敢有太明显的表现。逼近刚刚的事情,让她见识了这个新王后的不好惹。 “呵呵,姐姐和我都是为了伺候好陛下,哪里有什么谁大谁小呢?”朝凤指了一边的椅子,卓玛会意,立即请昭媛坐下。 “再者说来,姐姐要比朝凤早入宫几年,又一直是生长在匈奴的。到时候若是朝凤有什么不懂的,还要请姐姐照顾一二呢?我叫你姐姐本是应该,莫非姐姐觉得朝凤不配做姐姐的妹妹?”朝凤嘟嘟嘴,似有几分悲伤的低下头。 昭媛本来就只是在丫鬟紫鹃的串腾下,来看看这个新王后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原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只是运气不好,在进门时候被撞了一下,而紫鹃又护主心切,口不择言,才有了接下来的诸多事端。 如果说昭媛一开始。还被朝凤的阴狠吓住了。但是现在,她却早就被朝凤的一连串姐姐叫晕了。自己原来是一个不受重视的庶女,不过是因为运气好。被莫离选中,这才有了今天。 昭媛知道,就算是自己进入了后.宫,莫离也从来没有真正的看过自己。不过无所谓了,自己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很平静,也舒适。昭媛轻轻地瞄了瞄朝凤,在心里暗自念叨道,这新王后虽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可还是稍显稚嫩了一些。 “娘娘这是哪里的话?能得到娘娘的垂爱,自然是无上的荣光,昭媛哪里有这个胆子拒绝?”昭媛笑笑,见朝凤还是面有不快。便伸手轻轻地握住了朝凤的手。 “只是昭媛之前就听说,大夏是礼仪之邦,是最最重视等级划分的了。所以昭媛才害怕会触碰到娘娘的逆鳞。不敢越雷池一步。不过现在,看见娘娘的样子,昭媛便知道是自己多想了,以后若是有什么昭媛能帮上忙的,还请娘娘直说。” 听了昭媛的话。朝凤这才转怒为喜,亲昵的依偎过去“什么娘娘不娘娘的。既然姐姐已经答应做朝凤的姐姐了,那就唤朝凤‘凤儿’吧。” “这.......”昭媛迟疑了一下“这恐怕不合礼数。” 被昭媛拒绝后,朝凤低低头,似面上有几分的难过“以前朝凤的父皇就是叫朝凤‘凤儿’的,朝凤的姐姐也是这么叫朝凤的。可是......” 说着,朝凤把头低的更低。昭媛愣了愣,这才想到自己被新王后这个称呼吓住了,完全忽略了朝凤也还不过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自己虽是庶女,可是自己的娘亲却是极疼爱自己的,自己像朝凤这么大的时候,只怕还在娘亲的怀中撒娇吧。 想着,昭媛又看了看朝凤。听闻新王后之前是为极尽荣宠的公主,那么现在她独在异乡为异客,一定很寂寞吧。这样一想,昭媛就连心中最后的防备都卸下了。 “凤儿。”昭媛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温柔的抚摸上了朝凤的发丝。 “既然姐姐怎么叫凤儿了,那姐姐就是朝凤的姐姐了。”说着,朝凤就像个孩子一般的兴奋的喊起来“凤儿又有姐姐喽,又有姐姐喽。” 见朝凤怎么高兴,昭媛便也跟着笑了起来“是啊,我也多了一个妹妹。” 接下来的谈话宾主尽欢,昭媛第一次说了这么多的话,而从头到尾,朝凤的脸上也一直带着笑容。之前剑拔弩张的气氛好像完全消失了,一室其乐融融,可是紫鹃心里却还是不安稳。 自己不会看错的。刚刚若是娘娘没有阻止王后,恐怕自己的舌头就真的没有了。那样的狠厉,绝对不是什么孩子会有的表情。再说了,从阴狠到正色,在从正色到天真,不过才短短一眨眼,这新王后的脸也变的太快了吧。 等到天色都快暗下来了,昭媛才注意到时间的流逝,急忙起身告退到“天色不早了,我就不叨扰凤儿了。你还小,匈奴气候又比不上大夏,你可要多注意些。” “恩。”朝凤用力的点点头,然后褪下手上所佩戴的镯子,递给昭媛“这个镯子是朝凤从大夏带来的,虽不是什么好东西,却也是朝凤极喜欢的。就赠与姐姐了,还望我们的姐妹之情,有如此玉镯一般,清晰明澈。” “使不得,使不得。”昭媛连连摆手。虽然朝凤说是说那手镯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自己却也知道,这玉镯手感沉重、外表软滑、沁色自然、刀工利落、包浆滋润,怕真是百里也难挑一的“你肯叫我姐姐,已是给足我面子了,我又哪里好意思得了便宜还卖乖?再说了,即便是知道要给,也该是我这个做姐姐的给你呀。” “唔......”朝凤歪歪头,似在沉思一般,然后突然伸手,拔下昭媛头上的发簪“不如这样,我送给姐姐镯子,姐姐就把这发簪赏给凤儿吧?” 朝凤的动作突然,完全没有给昭媛反应的时间。得到昭媛反应过来了,那发簪却早就被朝凤佩戴上了。 昭媛看着朝凤头上的簪子,又不好意思夺回来,只得开口道“我的好凤儿啊,你喜欢姐姐随便拿就是了,只是这发簪子实在粗鄙,不如你换一样可好?” “不嘛。”朝凤躲开身子,撒娇道“凤儿就喜欢这个,难道姐姐舍不得?” 比起朝凤给自己的镯子,这个发簪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好东西。发簪很简洁,上面没有什么多余的花纹,材料也是一般的银。不论是做工,还是材料,都和朝凤的比不上。若是在拒绝,那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昭媛愣了愣,这簪子虽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却是自己娘亲给自己的。不过......昭媛低下头,这镯子也是朝凤从大夏带来的,怕也是很重要的东西吧。这样一想,昭媛便欣然点头答应了。 “娘娘,还请您听紫鹃一言。这个新王后怕是居心不良,还请您要多加注意啊。”离开夏宫后,紫鹃拉着昭媛轻轻地说道“奴婢看着她,总觉得心里渗的慌。” “好了,你莫要胡说。”昭媛捂住紫鹃的嘴巴,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没有人在看自己,这才轻轻地输了口气“你呀,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是怕新王后来了,新官上任三把火会殃及我这条倒霉的池鱼。但是今天你也看见了,凤儿还不过是一个孩子。” 紫鹃跺跺脚,似乎不太了解为什么不过短短的一个下午,朝凤就彻底叫自己的这位娘娘改变了看法“孩子?您见过会玩刀子的孩子吗?您见过动不动就要割掉别人舌头的孩子吗?您清醒一点啊,难道您被她惯什么迷汤了不成?” “好了!你不要多说了!今天的事情是你过分了,怎么可以当着新王后的面说那些?”昭媛挥手,推开紫鹃。有一些不满的叫道“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你若是在这样毛毛糙糙的,只怕连自己的护不住。” 说完,昭媛就挥开紫鹃的手,头也不回的向前走去。看着昭媛的背影,紫鹃着实愣了愣。 娘娘刚刚吼自己了?紫鹃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原来就是娘娘的贴身丫鬟,自小和她一起长大。两人之间,虽是称为主仆,可是事实上却更像是姐妹。 昭媛的性子极软弱,也没有什么主见。经常受到长姐,幼妹的欺负。自己也就习惯了保护昭媛,习惯了处处为昭媛着想,可是现在呢?娘娘是不需要自己了吗? 该死的新王后,是她,一切都是因为她。她夺走了陛下,又夺走了娘娘对自己的信任。她绝对不是良善之辈,就算是表现出来的温柔,也肯定是有什么阴谋的。 就在紫鹃念叨朝凤的时候,朝凤也很给面子的把玩着抢来的簪子,脸上流露出来的那笑容,还真是可怕的紧。 第五十一章 旧贵族 世界总是处于不断的新旧交替中,黄了又绿的树叶,红了又青的果实,败了又开的花朵。开始每一次新生,却也是灭亡。可是在新树叶发芽时,落叶又真的会甘心离开枝头吗?掉落在地上,零落尘泥之时,落叶又是否会怀恨? 看着窗外飘零的落叶,朝凤发出一声叹息。似在哀叹落叶,又似在哀叹其他。 “怎么了?”莫离看着朝凤,轻轻的笑道“难道凤儿也有了悲春伤秋的兴致?” 朝凤耸耸肩,笑了笑“不,我只是想到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罢了。这是一个很难的选择题哦,你要不要试试看?” “好啊,愿闻其详。”莫离饶有兴趣的看着朝凤,说道。 “一列高速运行的失控马车正行驶在笔直的车道上,前方突然出现危急情况。七个孩子正在前方的车道上嬉戏,而还有一个孩子在旁边一个废弃的山道上玩耍。”朝凤的声音很轻,语速却十分的快,就好像真的有险情发生在眼前一般。 “时间非常紧迫,但马车夫还有最后的一点时间,可以使马车立刻驶入岔道,从而救七个孩子的性命。但这样的话,那个正在岔道上玩耍的小孩将会失去生命。此时此刻,这个马车夫该如何选择呢?”朝凤笑笑,抬头看向莫离问道“那你呢?若是你,你会如何?一个,还是七个?” “直接杀掉马不就好了吗?而且既然是失控了的马车,又如何会听我的?”莫离摇摇头,似在嘲讽命题的不合理。 可是朝凤却没有在意莫离的提问,依然执拗的看着他,追问道“一个。,还是七个。” 见朝凤表情认真了,莫离也难得的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其实他们的死活都与我无关,不过既然你这么问了,就救七个的吧。” “呵呵,莫离的选择和大多数人一样啊。”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虽然这样可以救大多数人,可是却牺牲了另外的小部分人啊。你说,被牺牲的,他们会甘心吗?” 莫离耸耸肩,一脸的无所谓“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会这样选择。不过是讨厌麻烦。毕竟被一个家族缠着,可比被七个家族缠着轻松的多。若真是像你说的那样,那个被牺牲掉的孩子已经是个死人了。又哪里来的抱怨?” “对你来说,牺牲掉的不过是个孩子。可是对那个孩子来说,你牺牲掉的是他的全部。”朝凤走到树下,回眸轻轻地像莫离笑了笑“很多事情,也许你没有做错。可是在别人的眼中就是错了。有时候,你明明是为了顾全大局,可是总是有这么一小部分人,会成为你的阻碍。” 莫离静静地看着朝凤,知道她是在暗指旧贵族体系。便也不打断她,只是静静地等待着。似想要听一听她的看法。 树梢上,一片早就枯黄的不行的叶子,依然死死的守在树间。它不愿意离开这个它一直生长。生活的地方。可是若是它不离开,那么那些新生的绿叶就无法生长。 “我为什么要离开呢?我曾经为这棵大树服务了这么久,可以说这棵树能长的这么高,这么壮全部都是我的功劳啊。可是它呢?那片该死的绿叶,它算是个什么玩意儿?我吃过的盐。比它吃过的饭还多。我走的过的桥,可比它走过的路还要多。为什么我要给它让位呢?不行。不行,可绝对不能这样。” 朝凤压低了声音,轻轻地呢喃道,似乎在模仿着树叶说话。说来也奇,朝凤说话的时候,正好有一阵微风吹来,吹的树叶颤颤巍巍,一摇一摆的,就好像是在附和朝凤的话。 莫离挑挑眉,伸手,摘下树叶扔到风中“既然它不愿意让开,那就除掉它,让它不得不离开。” 说话时,莫离的目光很冷,就连他嘴边的笑容,都是不带一丝感情的。那片可怜的树叶,在风中化为尘土,一点点的飘散不见。 鲜卑族是历史上一个古老的北方民族,匈奴部是鲜卑族活动在大兴安岭北端东麓一带的一个分支。拓跋部不断南迁,在西晋时,部落首领拓跋猗卢因为帮助当时朝廷抗击刘渊、石勒有功,被皇帝封为代王,建立了代国。 但不久,代国被兴起的前秦所灭,拓跋部的历史也暂时的中断了。淝水之战后,前秦统治瓦解,拓跋部的拓跋珪趁机复国,召开部落大会,即代王位,并改国号为匈奴,称皇帝,史称北匈奴。此后几代匈奴统治者都致力于统一,发动兼并战争,先后灭掉了北方的拓跋、北燕和北凉,于439年统一了北方。 五胡乱华以后,终由匈奴族的莫氏统一西北,建立了现在的匈奴国。其实匈奴历代君主都已意识到了大夏的强盛,也都有意无意的重视大夏文化之学习。到匈奴莫离一代,恰逢大夏开展丝绸之路,大夏的商品,资源,文化,乃至是风俗习惯都顺着丝绸之路广为流传。匈奴因为就和大夏毗邻,所以受大夏文化影响较深,也更加了解。 丝绸之路开辟以后,匈奴的主要商道和贸易中心从西南绿洲区域转移到了靠近大夏的各个要塞。大部分匈奴人,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拓展对外贸易,进行商业开发。 在此期间,制呢业等工厂手工业得到很大发展,还出现了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牧场和农场。由工场主、商人、银行家和农场主等组成的新型资产阶级成长起来。有些贵族虽然保留了贵族头衔,却也从事一些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活动,他们被称为新贵族。 丝绸之路除了经济方面沟通了大夏和匈奴,为两国带来了便利。更在政治方面,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转变。 匈奴和大夏,可以说是多年的老对手了。它们之间,就像是狼和羊的关系。大夏水草丰沛,经济发达,国土辽阔。而它的邻居匈奴却刚刚好相反,身处西北干旱地,国土虽多,可是真正有用的却寥寥无几。这样一来,匈奴和大夏之间自然是战乱不修。 期间,虽然匈奴一直没有大胜过大夏,可却也没有惨败过。匈奴的自然环境虽然没有大夏的好,可是匈奴的人民却自强不息,相较于大夏的文人的克己复礼,匈奴人要更为实在的多。 在匈奴人的眼中,没有大夏那么多的教条主义,更为写实。匈奴人崇拜的只有力量,若是你想要得到匈奴人的尊重,你就要展现出你绝对的力量。可能就是这种品质吧,匈奴的发展虽然坎坷,可是却是前进的。 西北民族众多,在民族征服的过程中,匈奴统治者,对各族人民实行了民族歧视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在征服战争中也常常出现疯狂的民族杀戮,民族矛盾不断激化。到了匈奴发展中期,民族矛盾虽已日趋缓和,但由于统治阶级过度的剥削和压迫,阶级矛盾也日益尖锐起来,农民起义年年爆发。 特别是公元445年在匈奴杏城的卢水胡人盖吴领导的起义,发动了十余万群众参加起义,匈奴府派出6万骑兵前来镇压,最终盖吴被叛徒杀害,盖吴起义失败了,却使匈奴统治者受到了极大的震动。473年,莫离即位,但是农民起义依旧有增无减,而朝廷残酷的镇压非但没有平息人民的起义,反而激发了更多矛盾和斗争。 现在有一个机会,通过丝绸之路,莫离发现大夏或许不想自己先辈想象你那样强大,如果在这个时候,奋力一击,也许会成功。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就算是再不济,却也还是有之前的老底子撑着的,想要攻破大夏,也绝对不是什么易事。 为今之计,只有加强自己,通过变法。若是要彻底的变法,必须先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可是现在,大部分的土地却是掌握在旧贵族的手中,难以掌握。 且政治上,若是要采取较强硬的变革,必须要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建设中央集权制度。听起来容易,可是事实却很难操纵。 现在莫离做到了的,也只是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使匈奴发展成为现在兵力实质上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匈奴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可是光是军事上的变法是远远不够的,依莫离的野心,他要的是整个天下。若是要天下,那必需要更加深刻的变法作为支柱,却必然侵犯到旧贵族们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朝凤看莫离,轻轻地笑笑“这大树实在太高,太大了,该掉落的黄叶也太多了。若只是莫离一个人,恐怕会多有不便。不如就让朝凤来助莫离一臂之力,可好?” “好啊。”莫离看着朝凤笑笑“只好这里就有一件事,不知凤儿能否相助?” 第五十二章 崭露头角 人生总是充满了变故,就像风起云涌、日落生息,就像你不知道树叶什么时候变黄,不知道你的孩子什么时候长出第一颗牙,不知道你会什么时候爱上一个人。 变故会带来很多东西,有幸运的,却也有不幸的。关键是看你如何利用他,毕竟变故还有一个名字,叫机会。而现在,朝凤要的,就是机会。 “当初凤儿出主意,除掉了努尔。这个主意虽是解决了一时的问题,却又引发了更大的问题。不知道凤儿要如何补偿?”莫离搂住朝凤,在朝凤的耳边轻轻地问道。 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一个转身,便从莫离的怀里挣脱出来“有了问题,自然是要解决问题的。现在是秋季了,正是野兽捕猎的时节,可是这个时候的野兽还太年幼了。指甲和牙齿都还不够锋利,还不足以杀掉太大的猎物。现在要做的就是卧薪尝胆,厚积薄发。” “呵呵,凤儿考虑的很好。”莫离赞赏的点点头,然后继续问道“既然是厚积薄发,那就需要别人的帮助,只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得到?” 在匈奴,有三大老贵族:日轮所在的柯瑞卿家族,努尔所在的安诺家族,以及向来没有任何惊天举措,却是三大家族之首的,沉默雄狮夏洛克家族。 努尔虽是安诺家族的边枝,除掉不会虽有太大的问题,可是这样做了,毕竟还是让安诺家族抓到了话柄。虽因为青书想出的借口好,无法让人把此事闹大,可是若是想要柯瑞卿家族帮忙,却是不太可能的。 作为老式旧贵族。他们有着自己的傲气,他们就像是草原上的雄鹰,自由自在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可现在,这份傲气却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一切不适宜历史发展趋势的行为,都终将被历史所湮没。可是哪怕他们看见了毁灭,却仍然固步自封。 朝凤撇了撇莫离,既然莫离这一次会找自己商量,就说明了他对自己的信任又多了几分。这个时候,绝对要乘胜追击。 “让朝凤猜猜看,莫离要做的到底是什么事情呢?”朝凤歪歪头。似在沉思,然后轻轻地拍手笑道“有了,这既然是要求助。就必定是缺了些什么。朝凤听过一句话‘人生在世,向钱看。” 朝凤一边说着,一边用拇指轻轻地在中指与食指间摩擦,做数钱状。朝凤的样子实在有一些滑稽,可是莫离却笑不出来了。他轻叹一声“知我者,朝凤也。” “我听说,前几天努尔的家人已经搬到安诺的本家去,怕是有的他们嚼舌根了。”朝凤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依着书坐下“虽然努尔死不足惜,可是努尔的娘却是安诺家族中的小姐。若是她一定要闹,后果会怎么样却难说。” 虽然事情很紧迫了,可是不论是莫离。还是朝凤却都是一脸的淡然。好像聊的不是家国大事,而只是在闲话家常一般。 “哦?那她若闹起来,凤儿打算怎么办呢?”莫离紧挨着朝凤坐下,看着她轻轻地笑了笑“我听闻努尔的娘亲宛姬是一个极精明,也极心狠手辣的人。若是她真的先要做什么,恐怕还真的是一件麻烦事。” 头顶的树叶被风吹着。发出刷拉拉的声响。再精明的女人,在爱情面前也是糊涂的吧。 不得不说宛姬实在是一个传奇人物,显赫的身份,美丽的外表,聪慧的心智。上天好像特别宠爱这个女孩,恨不得把一切好东西都送到她的手上。拥有了一切的女孩自然成为了众人的梦中情人,多少风华正茂的男孩都为她害了相思。 可是即使是拥有了这么多,有这么多的人喜欢他,宛姬依然不开心。为什么自己找不到自己爱的那个人呢?为什么没有人能走进自己的心里呢?宛姬很不开心,可是她却不愿意将就,依然想要得到最好的。 慢慢的宛姬也到了该出嫁的年纪了,以她的身份地位,自然配的上得到最好的,而她的夫妻,安诺的族长,自然也乐得给这个女儿最好的。她将是匈奴的王后,这个国家最为尊贵的女人。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大婚前一天,这位大小姐却叫一个外来的穷小子迷了心智,尽然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的和那个穷小子跑了,留下一堆烂摊子给老爹。 听说那时,身体一向硬朗的安诺族长,硬是让自己这个视为掌上明珠的宝贝女儿气的卧床不起。甚至还扬言要断绝父女关系,把这个不孝女从族谱中除名。而知道一切的宛姬,却只是向着父亲的房门叩了三个头,就离开了。 可是父亲毕竟还是爱女儿的,虽然这件事让自己的家族丢了丑,也让自己气的半死。可是安诺族长在临终前,还是让人给宛姬送去了足够让她挥霍一生的钱财。虽无法让宛姬再回到本家,可仍然是尽量安排她去了一个不错的家族分支。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之间的距离,而是心中的幻想,与残酷现实之间的距离。婚后的生活虽没有宛姬幻想的那般好,可却也算是温馨。宛姬不止一次想过,如果能一直这样该多好。 可惜,没有如果。就像是那个男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生命中一样,一个比宛姬更美丽,更聪慧的女子出现在了男人的身边。这个时候的男人,像极了当初的宛姬,一样的不顾一切,一样的不负责任,一样的除了那个人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那个女人什么都比宛姬强,可唯独没有宛姬的权势。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愤怒的宛姬动用了家族的势力,残忍的杀掉了那个女子。在女子死的时候,一切都被推向了万劫不复。 为什么会这样呢?宛姬呆呆的问,却没有一个答案。自从那个女人死了以后,男人的心好像也被她带走了。家中在也没有了欢声笑语,男人也再不会哄自己开心,甚至除了女人死去那天的那一场大吵,男人就在也没有和自己说过话了。 后来的宛姬就变了,她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拼命的收养男宠,留恋灯红酒绿,甚至根本就不管不顾自己的儿子努尔。但是奇怪的不论宛姬玩的如何的疯狂,玩的多么的过分,她却一直没有解除和男人的夫妻名分,甚至在男人死的时候,还正正经经按照最高的礼节,为男人守了三年的丧。 可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啊,朝凤笑了笑,自己第一次听说她的故事的时候,还真的有一些不敢置信这是一位女子敢出来的。不过仔细一想,这为什么不能是一位女子干出来的呢? “不会的。”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宛姬是一个至情至性的女人,别人可能会顾虑很多东西,可是她不会,如果说她真的想做,那么她早就做的,哪里会得到现在?” 莫离看着朝凤挑挑眉“怎么?听凤儿的口气,怎么好像和宛姬是旧相识?难道凤儿以前就见过宛姬吗?” “没见过就不能了解吗?我与宛姬都是女人,女人和女人间,自然是相互了解的。”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然后看着莫离“不止是宛姬,就连莫离在想什么,朝凤也能猜到。” “是吗?”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握住朝凤的手,轻轻地吻了一下“可是我却看不透你的想法,你想要什么范儿?” 想要什么吗?朝凤的眼波轻轻地流转了一下。自己想要不多啊,只是一份简简单单的幸福罢了,只是相夫教子的惬意罢了。可是上天却小气的很,不但不给自己这些,还要把自己原有的也一并夺取。 既然得不到,那就不再奢望了,人还是活的现实一点好。朝凤摇摇头,似要把头脑中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都从脑海中摇开。没有时间在给自己胡思乱想了,身边的事情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紧。与其在意不切实际的捡来,和已经失去了的过去,不如从现在开始做好自己,活好当下。 “安诺的家族虽不大,可是却是富的流油的。依靠什么?靠的还不是他家族领地上的那几个金矿?”朝凤也没有正面回答莫离话,而是转移了话题. “想要赶走安诺家族是不可能了,安诺家族好歹也是三大家族,又因为财大气粗,招揽了不少能人异士为他做事。若是非要驱逐安诺家族,只怕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而且还可能引起其他家族的围攻,怕是得不偿失。为今之计,只有和他们一起开发。” 听了朝凤的话,莫离轻轻地摇摇头“你说的轻巧,可是知道做起来,谈何容易?” 到了嘴里的肉没有人会轻易的吐出来,更何况还是金矿这样的好东西。安诺家族向来没有什么可以夸耀的东西,可以说金矿就是他的命脉。共同开发?笑话!难道你会和别人一起分享你的命吗? “他们当然可以拒绝,只不过,我想他们是不会拒绝的。”朝凤勾起嘴角,轻轻地笑了笑,看起来邪魅无比。 第五十三章 空手套白狼 生活中,没有什么东西是会平白无故降临到你头上的,如果你想要得到它们,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不过有很多东西它们需要的代价太大了,完全不是你所能承受的。若是不想放手,那就应该换个思维。 “哦?既然凤儿说的如此胸有成竹,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呢?”莫离挑挑眉,看着朝凤笑笑“不知道凤儿可有什么打算?” 朝凤笑笑,站起身来,看着莫离说道“我以前听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正好今天有时间,便说与莫离听听看吧。” 莫离点点头,然后静静地看着朝凤,用眼神示意她开口。 “曾经有一位优秀的老商人,有一天告诉他的自己儿子:‘我已经决定好了一个女孩子,我要你娶她。’”朝凤面对这莫离,放粗了嗓子道,似乎那老商人就在现场。 “可是儿子很不高兴。”朝凤一手叉腰,做出愤怒的样子“他愤怒的告诉老商人;‘我自己要娶的新娘我自己会决定!” 莫离看着朝凤笑笑,被朝凤的表演吸引住了。也没有出声打断,只是坐直了身子,安静的听着。 “老商人也没有生气,他只是轻轻地开口道:‘但我说的这女孩可是皇帝的女儿喔!’儿子愣了愣,欣喜若狂:‘哇!那这样的话我当然愿意’。”说道这里,朝凤顿了一下,笑着看向莫离“你猜,那个老商人是用什么办法了?” 莫离皱皱眉,若是商人,那最先想到的就是钱财了。可既然是皇帝,用怎么会因为一点钱财就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再说了。不管商人如何富有,也不论他在哪一个国家,他的社会地位都不高。若是和皇室的颜面比起来,一点钱财算什么呢? 见莫离迷茫的表情,朝凤便知道莫离没有猜到答案,便也不再为难,继续开口道“老商人利用进货的时机,买通了看门的公公,混进了皇室的聚会中。他走向皇帝,然后开口道:‘尊敬的陛下。我来帮你女儿介绍个好丈夫。’” “呵呵,他什么都没有,又只不过是个商人。皇帝又怎会答应?”莫离摇摇头,似乎不大相信。 朝凤挑挑眉,也没有先回答莫离的问题,而是继续讲着故事“皇帝也是这么想的,便开口拒绝道:‘不必了。朕女儿还没想嫁人呢!’可是商人却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开口道‘若是一般人,我也没有胆子和陛下说。但是今天说的这年轻人,可是一个大进军。皇帝想了想,若是自己的女儿嫁给将军,那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便欣然同意了。” “呵呵。”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商人的儿子怎么会是大将军呢?难不成凤儿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吗?那未免也太虚假了吧。” 朝凤冲着莫离笑笑,似在无声的抱怨他太过急躁“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没有耐心可听不见好故事。” 莫离无奈的摊摊手。然后伸出食指,横着在嘴唇便划了一道,表示闭嘴。看着莫离的动作,朝凤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开口道: “在皇帝答应了自己的请求后。老商人一步都不敢耽搁的去求见了军队的最高统帅――天策上将:‘我想介绍一位年轻人来到您的军队中,担任大将军。上将看着商人。摇摇头婉拒道‘这里已经有很多位大将军了,够多了。’” 此时的莫离已经完全沉浸到朝凤的故事中了,他静静的看着朝凤,眼中虽有疑问,可是却不再开口,也没有再打断过朝凤。 “老商人想了想,装作可惜的样子‘真可惜,若是一般的人,您不答应也就算了。但我说的这年轻人可是皇帝陛下的女婿喔!若是有这样的人进入军中,怕是了不得的吧。’听了老商人的话,上将果然动心了,开口挽留道‘既然如此,那就让那位公子来吧。’” 朝凤笑笑,然后看着莫离说道“最后,老商人的儿子即娶了皇帝的女儿,又当上军队的大将军。不知道陛下听了这个故事,有什么想法?” 莫离沉默了半晌,然后突然大笑道“果然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只是不知道,凤儿是否有办法像那个老商人一般。” “怎么你信不过我?”朝凤嘟嘟嘴,然后转向一边,背对着莫离,似在赌气一般“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难道莫离觉得,朝凤的本事还比不上个老商人?” 莫离先是愣了愣,然后笑着走过去,想要搂住朝凤,却在看见朝凤头上的发簪后愣住“这簪子......不是凤儿的吧,却不知道凤儿是从哪里弄来的呢?” “这个?”朝凤取下头上的发簪,冲着莫离挥了挥“这可是朝凤的敲门砖啊,也是不可缺少的契机。就像老商人是靠他的货物才加到了陛下,朝凤也要依靠这个,去见重要的人。” 发簪看起来很普通,就是根简简单单的银簪。细细长长的一条,上面没有任何的珠宝点缀,款式也不是什么时兴的。发簪上唯一的这是物,就是几道不知道是墨,还是什么渲染出的勾画。 银簪的表面已经没有什么亮丽夺目的光彩了,甚至还有几道不大不小的划痕。不难看出,这是一件有一些年头的东西。这样朴素到寒酸的东西,实在和朝凤不大相配,可是朝凤却并没有在意这些,相反的,她还极好的把这发簪保护了起来。 看着银簪,莫离的眼神闪了闪,然后看着朝凤,轻轻地笑笑“凤儿这是好本事啊,这样的隐秘的事情,都叫你查出来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知道的呢?若不是你的匈奴语说的实在别扭,我简直都要怀疑你根本不是大夏公主,而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匈奴人了。” “若是莫离你真的要夸奖凤儿,就直白些。若是一直这般口是心非的,只怕朝凤会误解你的意思,还以为你在暗损朝凤呢。”虽然朝凤的口气轻柔,可是捏在莫离脸上的劲却不小。 看着莫离在自己的搓揉下,微微扭曲的脸,朝凤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的笑意。也不知道为何,明明对于匈奴的文,与匈奴语自己都听得懂,也看的明白。可是无论如何自己也都不能说好匈奴语,甚至有很多话,自己连发声都困难。这一点,哪怕莫离仔细纠正了无数次,却也无法改变。 看着朝凤的笑脸,莫离也跟着勾了勾嘴角“我终于知道周幽王为何要烽火戏诸侯,若为美人一笑,就算是倾覆了这天下又如何?” “哦?那若是我要的,就是这天下,你应当如何?”朝凤挑挑眉,看着莫离的眼睛轻轻地问道。 朝凤的眸色很深,不似其他人的棕色的眼眸,她的眼眸是极为纯粹黑,被这样的眼睛看着,总有一种什么都藏不住的感觉。 “若是你真的要天下,那到好办了。可是你要的,真的是天下吗?”莫离靠近朝凤,拉起朝凤的右手,按上自己的心口“我们的心是一样的,它们都空着,可是却无法用任何东西填满。” “怎么?你现在拥有的东西还不够多吗?金钱,权力,地位,荣耀......这些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对你来说,不过是唾手可得。你还有什么好不满的呢?”朝凤轻轻地笑笑,抽回了手。说这话的时候,她虽然面对这莫离的,可是眼睛中却没有莫离。 莫离轻轻地点点头,低头,捧住朝凤的脸颊,好叫朝凤看着自己“该满足了,却不等于要满足,也不等于会满足。至少,你还不是我的。你的这颗心,它还在哪里漂泊呢?” “太贪嘴的孩子可不好啊。”朝凤轻轻地笑笑说道,却不知道这句话是说给莫离听的,还是说给自己听的。 朝凤挥手推开莫离,拉开两人的距离“好了,不要再说这些有的没的的了。对这根簪子的来历,我知道的不过是凤毛麟角,若是想要得到更深刻的东西,那还要莫离你帮忙。” “呵呵,这么说,你刚刚都是骗我的了?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莫离看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欺君可是大罪,我听说上次不过是一个小丫鬟失言了,你便要割掉她的舌头,可是现在你的过错,好像比她更加的严重啊。” “莫离你又在说笑了?”朝凤挑挑眉,满眼的无辜之色“朝凤不过好运气,新得到了一支簪子,想要给莫离你看看罢了,哪里有你想象的这么复杂?再说了,朝凤刚刚可是什么都没有说的,一切,不过莫离你想象的罢了。” 听了朝凤的话,莫离愣了愣。的确,刚刚朝凤只是冲自己挥了挥发簪,面对自己的追问,回答也是暧昧不明的‘敲门砖’三个字。其他的话,还真的没有多讲一句。倒是自己,按照习惯的思维,到被她套取了不少的话。真是一个危险的人啊,不过也真是一有意思的人。 “不知道凤儿要我做什么呢?”莫离看着朝凤笑笑。 “不过是去见一个人罢了。”朝凤回报一笑“现在那个人估计已经到了吧。” 第五十四章 抛砖引玉 澄净的天空透着一种清透的琉璃色,那浅浅的蓝上面带着丝丝缕缕的白云,将整个世界,都熏染的一片安详。 就在莫离还在猜测朝凤请了什么人来的时候,突然一个仆从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在朝凤的耳边耳语了几句。 “客人已经到了?这样,你先安排她在夏宫的偏殿歇着,我和陛下马上过来。”朝凤点点头,看着那仆从吩咐道。然后转过头,看着莫离笑了笑“接下来,可要看陛下的了。” 窗楞上宛转的雕花,就像是心中百转千回的思绪。一个妇人坐在华丽的宫殿中,静静的等待着什么。那女子四十岁不到,姿容秀美,不施脂粉,模样和昭媛很有几分相似。妇人身上穿的衣料虽不是极好,可也是极不错的。 周围的丫鬟仆从不断的上前铺设的茶果,可是那妇人却连多看一下的兴趣都没有。她的脸上似有一些愁苦之色,眉头紧紧地锁着,眼睛的余光不时的扫扫周围的仆从。微微地张张嘴,似有什么想说的,可是却一直没有说出口。 “恭迎娘娘,陛下回宫。”屋外传来了长长的通报声,妇人的身子一抖,跟着身边的宫人,跪倒在地。 朝凤挽着莫离走到殿中,一眼便认出这妇人便是昭媛的母亲――于氏。 “您就是昭媛姐姐的娘亲吗?您怎么跪在地上?快快请起。”朝凤惊呼了一声,快步走上前,扶起那妇人。朝凤怒视了一眼周围的下人“本宫不是吩咐过了,要你们好好对待夫人吗?怎么?你们把本宫的话听到哪里去了?” “不,不,不关他们的事。”于氏摆摆手,有一些畏惧的瞄了一眼莫离。沉吟了好一会,才终于像积蓄好了勇气一般,开口轻轻地问道“能不能斗胆问问王后娘娘,昭媛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于氏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就觉得心里发慌。自己不过是和往常一样,去庙中上香参拜,却突然有一个人,把自己给女儿的银簪递了过来。还叫自己赶快随他一起去。 这银簪是当初昭媛进宫为妃时,自己交给她的,自己的女儿的性子。自己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耳根子又软,又天真。哪里适合做什么妃子?所以自己才把簪子给她,还特意吩咐过,一定好好好地保护这簪子。若是有了意外,就命人把簪子带出来,找自己。 昭媛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若是自己的吩咐,她定是会遵守的。可是现在簪子来了,可是自己的女儿呢?为什么在宫里等着自己的,不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而是新王后?她又为什么会那簪子来?难道她知道关于这发簪的故事? 于氏还在心中猜测,却始终想不到一个结果。就在这时。朝凤突然开口“怪只怪手下人没有说清楚,昭媛姐姐身上并没有发生任何的事情。这发簪,也是朝凤看的新奇。向姐姐要来的。不过......” 朝凤顿了顿,轻轻地皱起了眉“我看着发簪上的纹饰稀罕,便想给莫离也看看,谁知道,他居然派人把您请到这里来了。这是大惊小怪。” 说着,朝凤轻轻地嘟了嘟嘴。埋怨的扫了一眼莫离,就像是在无声的抱怨似得。按理说听见自己的女儿没事,于氏就可以放下心来了。可是事实上,于氏的脸色却越来越白,就像听见了什么不幸的消息一般。 “不,不知道陛下您叫老身来时做什么呢?”于氏迟疑了一下,强打出一抹笑容,问道“若是有什么要吩咐的,陛下直接吩咐就是了,何必如此的兴师动众呢?” “这个啊......”莫离的眼角从朝凤的脸上掠过,想从朝凤的脸上看到一点说谎的不自然,可是朝凤的脸上,却仍然是一脸的正色,就好像什么都不明白似得。那一副无辜的样子,看的莫离心中一阵无力。 莫离在心里默默地摇摇头,看来朝凤是真的打算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把一切都推给自己了“实不相瞒,这银簪莫离曾经有幸见过一次,听说是夏洛克家族送与当家祖母的信物。不过这信物,早在二十年前就丢失了,不知道您是从哪里得到这个发簪的呢?” “您在说什么呀。”于氏低着头,轻轻地问道,可是语气却极端的不自然“夏洛克家族是最神秘的家族了,我有如何知道呢?这银簪不过是最最普通的样式了,集市上都可以买到的啊。” 见于氏不承认,莫离轻轻地皱了皱眉。的确,这发簪自己虽见昭媛佩戴多次,可是自己却一直不敢肯定这发簪的来历。自己派人查过了,昭媛的母亲于氏,之前不过是一个牧羊女,因为长的有几分姿色,才被昭媛的父亲看上,纳为妾。这样的,按理是不应该和夏洛克家族有关系的。 “就是啊。”朝凤轻轻地拉了拉莫离的袖子“夏洛克家族是大家族,就连家族中有几个人都是难说的。我唯一听说过的,就是那个害了病,惨死的大公子了。这样神秘的家族,怎么会和姐姐的母亲有关系呢?你别瞎猜忌了,快把发簪还给我吧,我可喜欢上面的花纹了呢。你是不知道,这花纹在阳光的照耀下,还会发光呐,可漂亮了。” 听了朝凤的话,莫离先是愣了愣,然后拿着发簪,对着阳光折了一下。果然,当发簪转到一定角度的时候,刚好能把阳光全部反射出去。此时的发簪早已经不是刚刚的那个不起眼的穷酸样的,显得金光闪闪的。 于氏早在听见朝凤说什么夏洛克家大公子时,脸色就不对了。现在看见发簪这样,脸色更是难看的紧。她整个人都似站立不住一般,瘫软在椅子上,手指紧紧地的攥着椅子的扶手,就连身子都开始不停的颤抖了。 “来人,去拿一块暗色的布来。”莫离皱皱眉,看着身边的人吩咐道。 一边的小丫鬟不敢怠慢,急忙连声应喏,然后找来块黑色的锦缎,在莫离面前展开。 莫离轻轻地摇了摇手腕,把发簪反射的光斑一点点移到锦缎上面。原来的光斑还很散,可是随着莫离的手腕的摇动,光斑一点点的聚拢了起来,最后汇集成了一个图腾一般的东西。 “这是什么?”朝凤看着那图腾,轻轻地问道。 光斑锦缎上投射出来的是一个环状物,就像是宫里的玉璧一般。那环状物的周围,萦绕着复杂的花纹。这个和发簪上的有几分相似,可是却要精细的多。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玉璧中间的图案――一只长着四只脚,拥有着狮子的身体及鹰的头、喙和翅膀神兽。 “这是狮鹫。”于氏像是被攻破了最后的防线,终于轻叹一声,开口说了话。她扶着椅子,坐直身子,半撑着脑袋,呆呆看着锦缎上的图案。 “狮鹫兽有着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鹰一般的头至前肢则全部披满黄金色的鹰羽,不过也可能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它们头部和翅膀的羽毛可能是蓝色或绿色,胸前的羽毛是朱红色,而和老鹰一样的喙和脚则可能从透明的黄色到艳丽的金色都有,爪子是黑色的。” 说着,于氏又轻轻地笑了笑,缓缓地摇摇头“不过也不一定,狮鹫变化多端,听说有一千个描述者,就有一千种狮鹫兽的模样。” “狮鹫吗?”朝凤轻轻地复述了一边,然后轻轻地开口道“我听说狮鹫兽十分骄傲,不乐意与别人协同作战,同时它又需要广阔的空间来活动。一旦被困在笼中,它就会拒绝进食。但是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力量。在传说中狮鹫拥有精湛的狩猎技,加上风一样的速度、灵巧的的身姿,甚至还有天生的利爪,简直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不过比起他的勇猛,更加出名的是狮鹫对伴侣的忠贞。” 莫离轻轻地点点头“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鉴于彼此间的忠诚,即使因为意外分离后,它们也会不停的寻找对方,直到重聚在一起。” “呵呵。”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是这样的,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狮鹫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谁都没有见过。可是若是真的有狮鹫,那应该是一个个性独立又顽固的傻瓜吧。” 锦缎上的图腾十分的美丽,雄赳赳气昂昂的狮鹫高高的仰着头,就像是在对天长啸。若是你一直盯着那幅图看,就回感觉那狮鹫的眼睛是盯着你的。明明是这么霸气的图画,可是狮鹫的眼中却透着一种莫名的温柔,看的人心的都变的柔软了。 于氏走上前,轻轻地伸手,触摸上锦缎。如丝般的触感,让于氏愣了愣,似又回到了那一年,那个人的手也是这样的吧?当初自己还笑话过他,说他都手比锦缎还细滑。 似想到了什么,于氏轻轻地笑起来,可是笑着,笑着眼角却湿润了。 第五十五章 似水年华 谁解相思味,谁盼良人归,谁捧胭脂泪,谁描柳月眉,谁将曲中情怨,谁思红袖轮回,谁一腔相思错付,都是断肠人。再美不过往昔,再痛不过追忆。 故事是在是有一些老套,体弱多病的贵族少爷不堪忍受家族的禁锢,离家出走,然后路途中病发,被年轻的牧羊姑娘所救,然后一见钟情。 “你不知道,那时候他晕倒在路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因为贪玩而睡着了的孩子。”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整个人都沉迷到了回忆之中,脸上再无一点点的畏惧之色,而是充满了幸福的。 阳光斜斜的的照耀在于氏的身上,显得整个人都闪闪发光的,美丽的不得了“那时候我就本来是不想管他的,你想啊,一个衣着光鲜,脸色白皙,甚至还佩戴着玉佩,折扇,香囊.....这些奢侈玩意儿的公子,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方呢?若是我救了他,必定会引来麻烦的。” “可是你还是救了他,不是吗?”朝凤看着于氏,轻轻地笑笑。 于氏轻轻地点点头,表情有一些无奈“色令智昏,若是他长的稍微不济一些,或许我就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吧。” 说着,于氏轻轻地笑了笑,就像在笑话自己的糊涂一般“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来了许多的人。这可和游园会不同,来的那些人都是整装待发的,他们身上都穿着金光闪闪的盔甲,看起来漂亮极了,也严肃极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我真的,他们都是来寻他的。” 还记得。那时的自己害怕极了,几乎连站都站不住。可是即使是这样,自己还是说谎了。于氏看看远方的天空,那时候的天可真蓝啊,蓝的就像是透明的,可比今天这样的天要好看许多。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总是记得那公子的眉头在听见寻人的声音时,紧紧地皱起来了,似乎是特别痛苦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什么也没有多想。只是希望他可以高兴一点。毕竟这么好看的人,自己可是第一次见到呢。 看着于氏脸上的笑,朝凤似也能感受到于氏当时的感觉。很紧张。很害怕,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的窃喜。为什么我会遇见他?为什么我不能遇见他?还好是我遇见了他,还好让我遇见了他。 朝凤看着于氏,也跟着轻轻地笑了笑,问道“后来呢?后来你把他带回家了吗?” “呵呵。怎么可能?我哪里有这个胆子?”出乎意料的,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那时候,我还时候一个没有嫁人的姑娘,连和男人说话都会被人笑话的。我的脸庞又薄,哪里敢把他带回去啊?我就先把他安顿到,半山腰的那栋避雨的老屋里了。” 想到少年醒来的第一句话。于氏就忍不住想笑。那时,自己刚刚安顿好这个少年,正从家里偷了些干粮。想要分给他。没想到自己到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 恍惚间,于氏似乎又看见一个华衣少年,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手里还拽着一支烤好了的羊腿。吃的满脸的油花。白费了一副文质彬彬好皮相。还记得那少年一看见自己,就像看见了救星。挥舞着羊腿大喊“喂,那边的姑娘,你来帮我烤肉,我请你吃。” 后来自己才知道,那只被吃掉的可怜羊,居然是自己家的。乡下生活不容易,要买一只羊,可能要用到一年的积蓄。现在,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居然就这样被吃掉了!自己简直就要气疯了。 记得那是自己很生气,不停的闹着,要少年把羊赔给自己“你赔,你赔我的羊。” “你的羊?你要怎么证明听是你的?有本事你就叫它一声,看它会不会答应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你的羊活在这土地上,它就和我夏洛克家有关系,再说了,我吃掉它可是它的荣幸。”少年把手里的骨头一丢,指了指地上的肉“喏,这个就是你的羊,你要,就拿走。不要就丢在这里。” 自己生活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地方,可是好歹也算是民风淳朴,什么时候遇见过这么强词夺理的家伙。自己当时气极了,连身子都不住的颤抖着,当真是恨不得把这个家伙扒皮吃肉了。 可是他呢?自己越气,他反而笑的越灿烂,甚至后来都丢下手里的羊腿,专心致志的看自己发火的样子。自己虽然是女孩,可是在家里也是比较受宠的,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 自己吵又吵不过他,打嘛,看他那病怏怏的样子,要是打出一个好歹来,自己岂不是白救他了?就这样,打也不是,不打呢,自己心里的气又难平复。当真是可恨的紧。自己一急,当场就哭了出来。 见自己哭了,那少年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反应。他收起脸上的笑容,坐到自己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你怎么这么不经逗?这么容易就哭了?好了,你不要哭了,我把我的玉佩给你,你在去买一只新的羊,好不好?” “不好,爱洛只有一个,你赔我的爱洛。”那时的自己很执拗,也很固执,甚至想都不想,看都不看,就把那玉佩扔了回去。 “爱洛?是这只羊的名字吗?你居然还给羊取名字?”少年愣了愣,然后似想笑,却又在看见自己的泪水后,努力把脸上的笑容憋了回去“咳咳,我的意思是说爱洛这个名字很好听,你也很可爱。” 嗡的一声,自己的脑海中就像是飞进了几万只蜜蜂,混乱的,几乎难以思考。他......他刚刚说自己可爱?于氏觉得自己脸整个烧了起来,甚至是比生病,发高烧时,还要炙热。 “我叫蔼然.夏洛克。那你呢?”少年看着自己轻轻地问道,笑容灿若夏花。 “我.....我是老牧羊人的女儿。”当时自己看他看的晕晕乎乎的,哪里还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啊。甚至连自己该要回答什么都不知道。 果然,听见自己的话,蔼然笑了很久“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不是问你是谁的女儿。” 朝凤皱皱眉,轻轻地笑笑“他可真是无礼,难道不知道女儿家的闺名是不可以乱问的吗?那你是怎么告诉他的呢?” “名字吗?那是很少有人叫我的名字呢。就和现在的于氏一样,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外号,老牧羊人的女儿,牧羊女,穷丫头。甚至就连自己都快要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来了”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似有一些无奈“好在他看出了我的尴尬,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转而和我聊了其他的东西。” 蔼然的声音很好听,虽他说的很多事情。自己完全不能理解,甚至连听都听不懂,可是自己还是愿意听他说话。不知道怎么了,在蔼然的面前,时间总是过的特别的快,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天色就暗下来了。可是奇怪的是,明明在外面坐了这么久,说了这么多,自己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他的身体很不好,虽然他一直说自己没事,可是我却能轻易就看穿他笑脸背后的疲倦。”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可即使是这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抢着干活。他是个少爷,哪里是干这个的呢?做起事来,笨手笨脚的,有时候甚至都不如我。” 虽然嘴里说着埋怨的话,可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却是灿烂的无比的,几乎不用多猜测,你就就能想到当初的情景。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也许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太美了,又也许是这样的天气真的很适合听故事。罕见的,朝凤的心里居然生出了一抹期待,期待听到故事后来的发展。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啊。”于氏轻轻地笑了笑,似有一些无奈的摇摇头“富家公子八抬大轿迎娶农家女的事情,虽然很美好,可是只会发生在故事里。在说了,若是我真的与他在一起了,又哪里来的昭媛?” 说着,于氏顿了顿,隔了好一会才重新开口。只是这一次,她的脸上再没有了刚刚那一种满的都快要溢出来的幸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深沉的东西。 “蔼然的家人找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夏洛克家族。临走前,蔼然给我这支簪子,他说这是赔我羊的。当时我也没有多想,就收下了。后来听说他回去不久,身体状况就突然变差了,没过几日,他就走了,永永远远的走了。” 于氏说这话的时候,身子轻轻地抖了抖,就像是不堪回忆一般“再后来,我就嫁给现在的丈夫。我也才第一次知道了,夏洛克的家族到底有多么的强大,也才知道了我们的差距到底有多大。这簪子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可是毕竟是他给我的,所以,我便一直留下了。” 于氏的话,虽听起来合情合理,可是朝凤却还是觉得有几个地方不对。看来这个故事要自己想象的要有意思啊。 第五十六章 怅然若失 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如果没有如果,时间是否会为谁留?曾经看过的夕阳,听过的潮落,都被时间掩埋,幻成泡沫。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雨水把眼泪悄悄覆盖,回忆在心里开始残落,剩下的就只有一层层的面具。不是不想以真面目示人,而是连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自己该是什么样子的。 朝凤紧紧地盯着于氏的脸,若是真的深爱过,觉不该是这样的。再说了,从于氏刚刚的回忆中,就连微不足道的的小事,她也记得如此的详细,不难看出她有多珍视与蔼然的过往。可是这样珍贵的感情,有哪里会像她说的这般淡然呢? 即使是真的因为无可奈何才错过了蔼然,那么现在的于氏的表情也不会如此的平静。在提到蔼然的死的时候,她眼睛里的伤痛的毋庸置疑的。虽然她并没有说什么缠绵悱恻的情话,可是自己却看的出来,她爱他。 若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么她就会变的比谁都强悍,也会变的比谁的都懦弱。会变的比谁的真实,也会变得比谁都虚假。可是她呢?朝凤看看于氏,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爱上一个人,也许只要用一瞬间,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一辈子,甚至还不够。 总是情不自禁的忧伤,于是慢慢学会了掩藏。因为不想被人再刺伤,所以渐渐学会了伪装。她的心里很痛吧,故事虽然不怎么,可是背后的悲欢离合,却是实实在在的。就连那份心情,也都是干净的。不掺一丝杂质。 “不知道陛下和娘娘还有什么要问的吗?”于氏低下头,掩盖掉自己眼睛中所以的一切“我因为担心昭媛出事,便急急忙忙的跑出来了,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和手下的人知会一声。若是陛下和娘娘没有什么要吩咐的了,还恳请让老身先告退。” “呵呵,夫人放心吧,朝凤已经让身边的丫鬟吩咐到府里去了,说是请您来陪我聊聊天。”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然后走到于氏的面前,不着痕迹的挡住她的去路“我听闻夫人之前生活的城镇叫黎城。那可是个好地方。那里有一个大户人家:里诺家族,我听闻夫人似和那家的主人相熟。不知道夫人可愿意引荐一二?” “里诺家族虽大,但是那里大的过宫里呢?”于氏轻轻地皱皱眉。然后又笑着看向朝凤“也不知道娘娘是从哪里听到的消息,之可惜老身要让您失望了。老身虽是知道里诺家族,可是却算不上熟识,顶多便是点头之交,怕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虽然朝凤碰了个软钉子。可是脸上却没有半点失望的神色,反而轻轻地笑了笑“是吗,看来传言真的不可信啊。既然夫人不认识,那便算了吧。只是朝凤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夫人留下这发簪,好让朝凤卖个巧。还给夏洛克家族,得到一丝帮助。” “什么!”几乎就在朝凤话音刚落的时候,于氏就不可控制的尖叫了起来。于氏愣了好一会。才像又找回了自己的理智,改为恳求一般的轻轻地说道“这簪子能不能不交给夏洛克家族?” 看着于氏的动作,朝凤的嘴角难以察觉的勾了勾。果然和自己猜测的一样,于氏的故事没有说完,她掩饰了最重要的一部分。 不难看出。于氏是很在意这簪子的,要不然也不会把它当做是护身符。交给昭媛。不过她刚刚的第一反应,不是要从自己的身上要回发簪,而是哀求自己,不要把发簪交给夏洛克家族。若这发簪真的是蔼然送的,送回去又有何不可?就算是舍不得,也没必要如此。 “这......”朝凤轻轻地咬咬嘴唇,装作为难的样子“可是除了夏洛克家族,又有谁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呢?又有谁可以深入到其他的各个方面呢?” 于氏皱皱眉,轻轻地咬住嘴唇,似做出了什么重大的决定“如果娘娘有什么需要吩咐的,老身很愿意帮忙。” “那朝凤就谢过夫人了。”朝凤笑着,轻轻地委身,行了个礼“现在天色不早了,夫人就在先朝凤这里用膳吧。等一会,朝凤再派下人送您回去。您看可好?” “不了,不了。”于氏偷偷的瞄了瞄朝凤,然后飞快的摇摇头“既然娘娘都吩咐过府里的下人了,怕他们也早在宫外等着了。那么老身就不打扰殿下了。只是这发簪......” 朝凤轻轻地吐了吐舌头,从莫离的手上取过发簪,爱惜的把发簪收到怀中“这发簪朝凤实在喜欢,不过既然是别人赠与夫人的信物,那还是还给夫人吧。毕竟以后若是夫人要找夏洛克家族帮忙,也好有一个凭证啊。” 于氏本来都要伸手接过发簪了,可是却在听见朝凤说道夏洛克三个字的时候,又突然像是被烫到了一般,飞快的把手缩了回去。 夏洛克家族吗?于氏的眼神暗了暗,也许很多人都想和这个家族沾亲带故,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所有,只为换取夏洛克家族的一个眼神。可惜,这些人里面绝对不会有自己,若是可以,自己不想再和夏洛克家族有一点点关系。最好听都不要自己再听见这三个字。 于氏轻轻地握了握拳,过了好一会,才又强打出一抹笑容“呵呵,这簪子不过是个死物,留在我的身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再说了,我现在人老珠黄了,也不适合在戴这些花儿啊,簪子什么的了。既然娘娘您能喜欢,那也是这簪子的造化了,还请娘娘勿要推辞,一定收下它。” 说着,于氏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握住朝凤的手,推辞着,不肯朝凤再把发簪往自己面前送。也许是心里拒绝的意为太重,于氏用了很大的力气,几乎握的朝凤的手发疼。 “呵呵,既然夫人都这么说了,那朝凤也就不再推辞了。”朝凤笑笑,费了半天的劲,才抽回自己的手。收回时,如玉的手上已经有不少的红痕了,看着都觉得疼。 于氏看着朝凤手上的痕迹愣了愣,张张嘴似乎是想说抱歉,可是话到了嘴边上,却变成了匆匆忙忙的告别之词“若是没事,老身就不叨唠了。” “罢了,罢了。既然夫人急着回去,那朝凤也就不强留了。清露,去把本宫之前准备好的东西拿来。”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也没有生气,依然是笑着吩咐这手边的下人。 清露先是愣了愣,然后点点头,然后小心翼翼的捧来一个锦盒递到朝凤面前。那锦盒看起来很小巧,被秀美的锦缎层层包裹着。虽没有人打开,可是隐隐约约间,就能闻见一阵奇异的香味。 “我听说夫人的父亲病了,一直不见好转。朝凤虽是不懂医理,可是却知道,既然生病了,就必定是要是要用些药的。朝凤私自因为,这外边的东西再好,终究也是不如宫里来的精细。这是百花玉露丸,是用千百余种花药,兑上雨水制成的。对身体极好,还请夫人不要推辞。”说着,朝凤就把手上的锦盒递给了于氏。 “这......”于氏看看怀中的锦盒,淡淡的香气顺着锦盒流泻出来。那味道,闻的人神清气爽。几乎不需要思考,就知道这一定是难得的好药。父亲病了这么久了,大夫也见了不少,只是一直不见好转。这药,也就当是个希望吧。 想着,于氏便点点头,然后像朝凤道谢到“谢过娘娘。” “无事,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真的能帮上忙,到时候在谢也不迟。”朝凤轻轻地笑笑,看起来颇有几分可爱“卓玛,卓雅,你们去送一送夫人吧。看夫人焦急的样子,怕是我再不放她回去,她就急哭了。” 朝凤的一句玩笑话,很好的破开了之前的尴尬,也让室内的气氛祥和了不少。看着于氏的背影,莫离轻轻地搂住朝凤,似有一些惊奇“于氏的故事还没有说完,你就这么放她走了?” “回忆如墓,淡薄如素,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然后轻轻地推开莫离“故事虽然没有讲完,可是要办的事情,却已经办完了。再说了,这好东西总要慢慢的吃,指不定下一次,还会继续听这故事呢。” 莫离勾勾嘴角,走到朝凤面前,弯下身子,迫使她看着自己“你确定她会把事情办好?” “里诺家族虽只是个乡绅,可是他的家族产业,却是遍布各地,也涉及各大产业。若是他们真的能够为朝廷效饶,有何惧怕安诺家族会拒绝你呢?”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还请莫离耐心等一等,不出三日,安诺家族必定会来。” 莫离轻轻地点点头,嘴边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迎娶你,我果然没有做错。对了,你想不想出去走一走?过一会,我带你去见你从未见过的风景可好?” 第五十七章 也许这就是心动 听了莫离的话,朝凤的心里瞬间惊疑起来,。从未见过的风景?那是什么?或者说他又想干什么? 莫离看见朝凤的眼中的怀疑,无奈的摇摇头,开口道“你别这样看着我,怎么?难道我还不足以让你相信一次吗?” “莫离会相信别人吗?”朝凤并没有正面回答莫离的问题,而是又笑着,把问题抛了回去。 “如果那个人是你的话,我也许会相信。”看着朝凤的眼睛,莫离轻轻地回答道。他的语气很认真,眼神也是前所未有的温柔。被这样的眼睛盯着,怕是很少会有人不动心。 莫离的眸色是浅浅的,以往朝凤总是觉得他的眼睛太过锐利,就像是饮惯了血,食惯了肉的野兽。没想到这样刀子一般锐利的眼睛,居然也能柔的像水一般。 据说反差特备大的东西,会给人特别大的冲击。就像一个坏透了的坏蛋,若是他突然表现出一点点的脆弱,或是做了什么微不足道的的小善事,就会给人一种,他也不是那么坏,也许是有什么苦衷的错觉。 相反的,若是有一个人人称道的好人,偶然间曝光了过去做了什么错事,或者是期间犯过什么过失。那怕他犯下的过错在微不足道,那怕他的功绩再大,也必然会千夫所指。伪君子,沽名钓誉,一切难听的话都会向他袭来。之前所有的付出也都会变成是幻影,甚至有的还会变成是负担。 现在朝凤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此刻莫离实在是太怪异了,就像突然间,就在你的面前,一只怒吼咆哮的狮子。突然间变成了一只条文喵咪,还咿咿呀呀的蹭着你要抱抱。这种感觉,实在诡异,也难怪朝凤一时间都回不过神了。 朝凤看着莫离,在心里暗自猜测到。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现在自己看见的莫离,是真真正正的莫离吗?还是他故意戴给自己看的面具呢?或者他从来没有正常过? 在自己最初见到莫离的时候,莫离给自己的感觉就是一个天生的王者,他的身上带着先天的的力量。有很多事情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就像是草原上,同样是动物。有的是狩猎者。而有的,却只能沦为狩猎者的目标。而莫离,毫无争议的。他是一个肉食动物。 自己原来以为莫离南征北战是为了一统天下,可是越是熟悉,却越是觉得不止如此。他战争的目的非常的模糊,倒不像是真的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而战的。莫离给自己的感觉是他在享受,他享受征伐的快感。享受成功的喜悦,甚至是享受失败的伤痛。 如果非要说起来,莫离可能活的比谁都单纯。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自己高兴。有的时候,莫离就像是一个孩子。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兴趣开始的。可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所有人都弄不明白他。 “怎么?”看见朝凤的表情。莫离突然间哈哈大笑起来“难道凤儿你终于对我动心了,那可真是无上的荣光啊。” 果然,他本来就不正常......朝凤默默地别开头,强迫自己不要再去理会莫离。 “好吧,你要带我去哪里?”既然猜不到。那么朝凤就干脆不猜了“为什么是过一会?若是要去,那就现在走吧。” 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戏谑的看着朝凤“你不是总是劝我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吗?怎么凤儿的心也变的如此急躁了?” “既然是从未见过的风景,我好奇一些又有何不可?”朝凤挑挑眉,回望着莫离“而且若是等到后来,我失去了等的兴趣,那岂不是得不偿失?酒香也怕巷子深,若是错过,岂不是抱憾终身?” “有理,有理。”听了朝凤的话,莫离抚掌大笑“你说这些,莫离深以为然。择日不如撞日,与其等待,不如现在就去。凤儿若是还有什么要收拾的东西,就快些带上吧。” “有什么好收拾的?既然你说是一会儿的功夫,可见要去的地方并不远。既然是看风景,那只需一颗清净澈然之心便是了。有哪里需要其他的什么?”朝凤看着莫离轻轻地笑了笑,似在笑他繁琐一般。 莫离轻轻地点点头“那便请凤儿现在就随我去吧,我们两个也难得可以好好地说说话。” 朝凤愣了愣,我们两个?他的意思是只有自己和他吗?难道他有什么话要对单独对自己说?想着,朝凤放下了打算召唤清露手,转而吩咐道“清露,你就和小四在宫里吧,我想自己出去看看。” “这......”清露先是愣了愣,似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在扫见莫离放在朝凤腰间的手后,转而变成了然一笑“嘻嘻,娘娘放心吧。奴婢一定会好好地守在宫里的,也一定会看着小四的。您就放心的出去吧,记得晚一些回来。” 朝凤先是愣了愣,一下没有反应过来清露到底是什么意思。晚点回来?有这么嘱咐人的吗?在仔细一看清露的眼神,还有她脸上的笑容,朝凤总算是知道了意思,窘迫的拿起桌子上的杯子,就要向清露掷过去。 “哈哈,娘娘息怒,息怒。”清露一边上蹿下跳的躲避着,一边向莫离求救“陛下,你倒是管管娘娘啊,若是娘娘一生气,把奴婢打死了,你忍心看着娘娘身边没有一个趁手的人吗?” 莫离笑笑,刚想开口制止一下朝凤,却还没来得及张开嘴,就被朝凤打断了。 “好啊,你个小蹄子,居然还学会告状了?难道你连谁是你的主子都分不清楚了?既然这样,那我留你也没什么用处了,看我今天不撕了你的皮。”说着,朝凤又似娇似嗔的灯了莫离一眼“你若是敢帮她说话,你就等着吧。” 因为害羞又加上生气,朝凤的脸颊难得的的有些血色。她本来皮肤就白皙,只是因为平时身体不好,故看起来有几分的憔悴,苍白。现在心里血气旺盛,脸上倒是难得的飞上了几丝的红昏。 红昏在少女的脸上飘荡,就像盛开的花朵,又好似天边的朝霞。用美玉来比喻好像太冷了。用那一眼,有如春波江上,风情无限。看的人心里都微微地一荡。 看着朝凤,莫离突然觉得自己的口中有一些发渴,就连喉咙里,也干的厉害。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渴望,就像是那些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的人渴望水一般,自己也渴望着眼前的这个女人。 这是什么感觉呢?爱吗?还是只是单纯的欲望呢?莫离不知道,也不想去深入的追究。他只知道,这个女人现在自己的,以后也会是自己的。 “怎么?我若是帮了她,你还要对我怎么样不成?”莫离挑了挑眉,看着朝凤戏谑的问道。 朝凤歪歪头,然后笑着答道“你是陛下,朝凤自然是不敢对你如何的。不过若是你帮了她,你以以后就和她睡去吧。” “若是我不帮她,我是不是可以天天和你睡?”莫离耸耸肩,轻轻地笑了笑。 “哎呀,羞死了。”朝凤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就看见清露在一边跺脚“你们夫妻啊,真是不害臊,光天化日的,居然说这样的话。若是真的要说,便应该在晚上无人的时候说嘛。又何必那出来显摆呢?” “闭嘴。”朝凤本来还因为莫离的调侃有几分的尴尬,但是现在被清露一调侃,反而没有什么好害羞的了,只是更加的生气。追着清露的速度,也越加的快起来。 莫离见朝凤话虽说的狠,可是手上的劲头却不大,便知道朝凤不过是说着玩玩的。也不再多管朝凤的闲事,而是坐到一边不紧不慢的看戏。 “好了,好了。”清露喘着粗气,扶着椅子哀求道“奴婢知道错了,还请娘娘就放过奴婢这一次吧,奴婢以后一定谨言慎行,再也不敢多嘴了。” “放过你?你错的次数还少吗?”见清露是真的跑不动了,朝凤也不再追逐,而是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她累的半死的样子。 “呵呵,我见她也是真的怕了你,你也就莫要在和她计较了。”莫离轻轻地拉了拉朝凤,把朝凤搂到自己的怀中“若是真的打死了她,你到哪里在去寻个使唤丫头?” 朝凤皱眉想了想,似觉得有道理一般,轻轻地点了点头“算了,这一次就先放过你了,若是你以后在多嘴,我就把你的嘴巴缝起来,看你如何在多嘴。” “是,是,是。奴婢知道了,一定铭记在心。”清露点点头,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然后用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唇,表示在也不会多嘴了。 看清露这样,朝凤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最后只能无奈的叹息了一声。当初自己怎么会选中这个傻丫头呢?难道是因为她傻的很特别?或者说是特别的傻?罢了,傻人有傻福,傻些也是有好处的,起码自己不必费尽心机猜测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想到这里,朝凤瞄了一眼莫离,他在想什么呢? 第五十八章 从未见过的风景 再又嘱咐了清露几句之后,朝凤才终于得以抽出空闲来,可是比清露更加叫朝凤头疼的人,却还在后面呢。 “今天我想和莫离单独出去一下,你和清露留在夏宫。”看着狼奴皱起来的眉头,还有那恍惚的眼神,朝凤就猜到,他一定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里,出于不放心,朝凤又补了一句“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狼奴静静的看了朝凤好一会,似看出朝凤并没有再开玩笑,这才轻轻地开口道“我会离你远一点的。” 果然,还是要跟着吗?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头有一点发疼了,他到底有没有听懂自己的话啊“不,我的意思是,你不必跟着我。我想和莫离独自出去一下,就我和他。” “我不会让主人发现的。”狼奴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坚定的看着朝凤,然后握拳起誓到“我一定会离主人你很远的,如果主人不想被人听见对话内容,我可以捂住耳朵。” “你.....”朝凤看着狼奴,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骂他吧,可是他的确是为了自己好。可若是不管他吧,总不能真的叫他一直跟着自己吧?最后,朝凤实在无法,只得开口道“这是命令,我命令你,待在夏宫,不许跟着我。” 也许是狼奴之前有过的军队化训练太刻骨铭心了,又也许是朝凤的语气实在是太严肃。这一次狼奴难得的没有再开口多说一些什么,只是静静地点点头看着朝凤。那眼神,和一只被抛弃的小狗一点区别都没有,看的人心都跟着便的柔软起来了。 就在朝凤还因为狼奴的眼神,不知所措的时候,清露突然从一边跳了出来。拽住狼奴“笨蛋,你若是真的心疼殿下,就不要让殿下为难,尤其不要让殿下因为你的问题而为难啊。你傻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和我回去?莫要耽误殿下和陛下的正事。” 说着,清露就拉着狼奴往一边走去。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居然轻而易举的就把狼奴一个七尺男儿拖开了,而且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殿下您就放心吧,快去,快去。都没事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场大婚来的太突然的缘故,若是没有外人。清露还是更加习惯叫朝凤殿下。的确,不管是在哪里,朝凤好像都可以很快的适应下来。而且能够不被环境改变,而是去改变环境,这一点,也的确叫人佩服。 狼奴再听见清露的话后,虽然眼神中还是有着些许的不甘心。可是却不再挣扎,只是低着头,似乎只要自己看不见朝凤,朝凤就不会离开的自己的视线。 “你很看重他们?”莫离搂着朝凤轻轻地问道。 朝凤轻轻地扫了莫离一眼,然后笑笑“怎么会,和你一样。我也是个自私的人,我在乎的,不过也是自己。” “是吗?”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却没有再开口说一些什么。 她和自己不一样,莫离扫了一眼朝凤。虽然表面上她和自己很像,可是实质上自己与她的差别,却像是水与火。自己永远也无法拥有她这样的温度吧,也不会有人给自己那样的温暖吧。 莫离看着朝凤。不知道怎么了,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老匈奴王对自己说的话了‘莫离。一个强大的王者绝不该是断情无爱的,相反,在他的心里,必定是有了什么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东西。剑,若只是为了杀戮,那么它不过只是一样工具。只有为了守护而挥出,那才是真正的剑。” 记得自己当时对这段话是不屑一顾的,为了什么有关系吗?最重要的不过就是实力。若是没有能力,只会成为杀戮的对象,到时候,还用什么谈守护?不过...... 她也是有什么想要守护的东西吧,要不然她的眼神为什么会如此的坚定?她一定是感受过什么异常的温暖吧,要不然为何在如此的黑暗中,她的眸子依然明亮如星?这么美的东西,正是看得人想要毁掉啊。 “怎么?你又在想些什么,不是说要去看特别是风景吗?难不成你是在骗我?”见莫离没有反应,朝凤便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衣袖问道。 为了骑射,狩猎方便,匈奴的服饰多是紧身的。没有大夏服饰的广袖,也少了很多繁琐的修饰,不过穿在莫离的身上,却丝毫不显得单调,反而更凸显出他的力量。 “那里远倒不是很远,不过路有一些崎岖,也不知道凤儿能不能受的了这个苦?”莫离先是笑了笑,然后翻身上马。莫离也不叫身边的仆从再去迁一匹马来,而是伸出一只手,戏谑的看着朝凤。 朝凤笑笑,表情似有一些的不屑“苦?再苦能苦的过生活?人活着本来就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你可不要小看我。” 说着,朝凤也不理会莫离递过来的手,一个翻身,便轻轻松松的上了马。莫离看着朝凤的样子,到也不尴尬,反而脸上还勾勒出了一抹笑容“我何曾小看过你,又有谁敢小看你?” 马上的空间并不大,所以朝凤必须要紧紧地贴着莫离。过近的距离实在是叫朝凤觉得不太安心,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是如此的陌生又熟悉。可是自己对这个温度的印象却实在不算好。 人若是一空闲下来了,就容易胡思乱想,特别是当你还处在一个容易胡思乱想的地方的时候。马上的颠簸,以及莫离那有一些炙热的后背,很不幸的就让朝凤想到了洞房花烛的那个夜晚。 老话说,人生有四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而对一个女人来说,洞房花烛夜却应该是综合了这四喜所有期待,与惊喜的夜晚。可是自己呢?朝凤自嘲的笑了笑,惊喜是没有了,有的只是惊吓和屈辱吧。 自己也不是没有幻想和期待过婚姻,朝凤仰起头,看着蔚蓝的天空。耀眼的太阳在天空中炙热的燃烧着,闪烁的人眼睛发疼。朝凤像是不适应一般,微微地眯了眯眼睛。 果然啊。比起阳光,自己还是喜欢月光啊。不过比起月光,自己喜欢的。应该是那个可以陪伴自己看月光的人吧。 从大夏带来的那朵莲花,一路风沙都没有使它改变一丝一毫。自己原本以为,它就是辩机的灵魂,是怕自己受不惯这异国他乡的草木,而来陪伴自己的。可是就在洞房花烛夜后。那朵莲花就不见了,甚至就连它凋谢的残瓣自己都找不到。 果然,辩机还是离开自己了吗?朝凤手臂上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疼痛虽不剧烈,却像是疼到心里去了。朝凤抬眼,恨恨的看着莫离的后背。指间已经触摸到袖中的匕首。 若是现在,给他狠狠地一击,他会死的吧?马儿奔跑的速度很快。带起了朝凤的发丝。空中飞扬的发丝,就像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在空中书写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到了。”就在朝凤快要按捺不住心里的野兽的时候,莫离突然开口,打断了朝凤的思绪。也打断了朝凤的下一个动作。 朝凤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才使得她的脸上又出现了个和往日别无二致的笑容“就到了吗。一路上虽是颠簸了些,可也不想你说那般困难啊。” “哦?”听了朝凤的话,莫离先是一愣,然后大笑起来“哈哈哈,若是旁人看见这万丈深渊,只怕是连魂魄都吓的不见了,也难得你还有心思笑。不过凤儿如此大胆,为夫倒是有一些担心驾驭不了你呢。” 万丈深渊?那是什么东西?路上有经过吗?因为一路都在胡思乱想,所以朝凤根本就没有留意身边的风景到底是什么样的。就在朝凤还在思索时,突然间的一抬头,却是让她心里一惊。 你可曾见过乡里那种羊肠小道?窄窄的一条,一个人通过都吃力。那弯弯曲曲的小路啊,看的人都心烦。可是若是那羊肠小道腾空而起了呢?不过几尺宽的小路连接着两座山峰,小路下边变是连看都看不清的幽暗深渊。 自己刚刚就是从这里过来的?朝凤的脸色不可控制的白了白,甚至连腿脚都有一些发软。这么细窄的路,怕是连鸟儿落上去都会颤抖吧,可是它刚刚居然通过了两个人,还有一匹马。 “怎么?”莫离看着朝凤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凤儿现在才害怕?是不是太晚了?” “不。”朝凤轻轻地摇摇头,然后走上前去,温柔的摸了摸那匹带着自己过了小道的老马的头“我只是在惊异它的勇敢,它这是因为勇士啊。” 老马很给面子的打了响鼻,似在为朝凤的夸奖而道谢。可是相比之下,莫离可就没有这么开心了“嘿,难道值得夸奖的只有它吗?你是不是也应该夸奖一下某人的骑术高超?” 朝凤别过眼,装作没有听见莫离的话,转而发问到“你所说的特别的风景,不会就是刚刚的万丈深渊吧?” “自然不是。”莫离叹息一声,不再追究朝凤的逃避,抬手像天边一指“你看那里。” 朝凤抬眼望去,之见一片花海,犹如燃烧般绚丽。 第五十九章 燃烧的花海 再又嘱咐了清露几句之后,朝凤才终于得以抽出空闲来,可是比清露更加叫朝凤头疼的人,却还在后面呢。 “今天我想和莫离单独出去一下,你和清露留在夏宫。”看着狼奴皱起来的眉头,还有那恍惚的眼神,朝凤就猜到,他一定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里,出于不放心,朝凤又补了一句“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狼奴静静的看了朝凤好一会,似看出朝凤并没有再开玩笑,这才轻轻地开口道“我会离你远一点的。” 果然,还是要跟着吗?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头有一点发疼了,他到底有没有听懂自己的话啊“不,我的意思是,你不必跟着我。我想和莫离独自出去一下,就我和他。” “我不会让主人发现的。”狼奴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坚定的看着朝凤,然后握拳起誓到“我一定会离主人你很远的,如果主人不想被人听见对话内容,我可以捂住耳朵。” “你.....”朝凤看着狼奴,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骂他吧,可是他的确是为了自己好。可若是不管他吧,总不能真的叫他一直跟着自己吧?最后,朝凤实在无法,只得开口道“这是命令,我命令你,待在夏宫,不许跟着我。” 也许是狼奴之前有过的军队化训练太刻骨铭心了,又也许是朝凤的语气实在是太严肃。这一次狼奴难得的没有再开口多说一些什么,只是静静地点点头看着朝凤。那眼神,和一只被抛弃的小狗一点区别都没有,看的人心都跟着便的柔软起来了。 就在朝凤还因为狼奴的眼神,不知所措的时候,清露突然从一边跳了出来。拽住狼奴“笨蛋,你若是真的心疼殿下,就不要让殿下为难,尤其不要让殿下因为你的问题而为难啊。你傻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和我回去?莫要耽误殿下和陛下的正事。” 说着,清露就拉着狼奴往一边走去。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居然轻而易举的就把狼奴一个七尺男儿拖开了,而且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殿下您就放心吧,快去,快去。都没事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场大婚来的太突然的缘故,若是没有外人。清露还是更加习惯叫朝凤殿下。的确,不管是在哪里,朝凤好像都可以很快的适应下来。而且能够不被环境改变,而是去改变环境,这一点,也的确叫人佩服。 狼奴再听见清露的话后,虽然眼神中还是有着些许的不甘心。可是却不再挣扎,只是低着头,似乎只要自己看不见朝凤,朝凤就不会离开的自己的视线。 “你很看重他们?”莫离搂着朝凤轻轻地问道。 朝凤轻轻地扫了莫离一眼,然后笑笑“怎么会,和你一样。我也是个自私的人,我在乎的,不过也是自己。” “是吗?”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却没有再开口说一些什么。 她和自己不一样,莫离扫了一眼朝凤。虽然表面上她和自己很像,可是实质上自己与她的差别,却像是水与火。自己永远也无法拥有她这样的温度吧,也不会有人给自己那样的温暖吧。 莫离看着朝凤。不知道怎么了,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老匈奴王对自己说的话了‘莫离。一个强大的王者绝不该是断情无爱的,相反,在他的心里,必定是有了什么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东西。剑,若只是为了杀戮,那么它不过只是一样工具。只有为了守护而挥出,那才是真正的剑。” 记得自己当时对这段话是不屑一顾的,为了什么有关系吗?最重要的不过就是实力。若是没有能力,只会成为杀戮的对象,到时候,还用什么谈守护?不过...... 她也是有什么想要守护的东西吧,要不然她的眼神为什么会如此的坚定?她一定是感受过什么异常的温暖吧,要不然为何在如此的黑暗中,她的眸子依然明亮如星?这么美的东西,正是看得人想要毁掉啊。 “怎么?你又在想些什么,不是说要去看特别是风景吗?难不成你是在骗我?”见莫离没有反应,朝凤便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衣袖问道。 为了骑射,狩猎方便,匈奴的服饰多是紧身的。没有大夏服饰的广袖,也少了很多繁琐的修饰,不过穿在莫离的身上,却丝毫不显得单调,反而更凸显出他的力量。 “那里远倒不是很远,不过路有一些崎岖,也不知道凤儿能不能受的了这个苦?”莫离先是笑了笑,然后翻身上马。莫离也不叫身边的仆从再去迁一匹马来,而是伸出一只手,戏谑的看着朝凤。 朝凤笑笑,表情似有一些的不屑“苦?再苦能苦的过生活?人活着本来就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你可不要小看我。” 说着,朝凤也不理会莫离递过来的手,一个翻身,便轻轻松松的上了马。莫离看着朝凤的样子,到也不尴尬,反而脸上还勾勒出了一抹笑容“我何曾小看过你,又有谁敢小看你?” 马上的空间并不大,所以朝凤必须要紧紧地贴着莫离。过近的距离实在是叫朝凤觉得不太安心,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是如此的陌生又熟悉。可是自己对这个温度的印象却实在不算好。 人若是一空闲下来了,就容易胡思乱想,特别是当你还处在一个容易胡思乱想的地方的时候。马上的颠簸,以及莫离那有一些炙热的后背,很不幸的就让朝凤想到了洞房花烛的那个夜晚。 老话说,人生有四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而对一个女人来说,洞房花烛夜却应该是综合了这四喜所有期待,与惊喜的夜晚。可是自己呢?朝凤自嘲的笑了笑,惊喜是没有了,有的只是惊吓和屈辱吧。 自己也不是没有幻想和期待过婚姻,朝凤仰起头,看着蔚蓝的天空。耀眼的太阳在天空中炙热的燃烧着,闪烁的人眼睛发疼。朝凤像是不适应一般,微微地眯了眯眼睛。 果然啊。比起阳光,自己还是喜欢月光啊。不过比起月光,自己喜欢的。应该是那个可以陪伴自己看月光的人吧。 从大夏带来的那朵莲花,一路风沙都没有使它改变一丝一毫。自己原本以为,它就是辩机的灵魂,是怕自己受不惯这异国他乡的草木,而来陪伴自己的。可是就在洞房花烛夜后。那朵莲花就不见了,甚至就连它凋谢的残瓣自己都找不到。 果然,辩机还是离开自己了吗?朝凤手臂上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疼痛虽不剧烈,却像是疼到心里去了。朝凤抬眼,恨恨的看着莫离的后背。指间已经触摸到袖中的匕首。 若是现在,给他狠狠地一击,他会死的吧?马儿奔跑的速度很快。带起了朝凤的发丝。空中飞扬的发丝,就像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在空中书写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到了。”就在朝凤快要按捺不住心里的野兽的时候,莫离突然开口,打断了朝凤的思绪。也打断了朝凤的下一个动作。 朝凤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才使得她的脸上又出现了个和往日别无二致的笑容“就到了吗。一路上虽是颠簸了些,可也不想你说那般困难啊。” “哦?”听了朝凤的话,莫离先是一愣,然后大笑起来“哈哈哈,若是旁人看见这万丈深渊,只怕是连魂魄都吓的不见了,也难得你还有心思笑。不过凤儿如此大胆,为夫倒是有一些担心驾驭不了你呢。” 万丈深渊?那是什么东西?路上有经过吗?因为一路都在胡思乱想,所以朝凤根本就没有留意身边的风景到底是什么样的。就在朝凤还在思索时,突然间的一抬头,却是让她心里一惊。 你可曾见过乡里那种羊肠小道?窄窄的一条,一个人通过都吃力。那弯弯曲曲的小路啊,看的人都心烦。可是若是那羊肠小道腾空而起了呢?不过几尺宽的小路连接着两座山峰,小路下边变是连看都看不清的幽暗深渊。 自己刚刚就是从这里过来的?朝凤的脸色不可控制的白了白,甚至连腿脚都有一些发软。这么细窄的路,怕是连鸟儿落上去都会颤抖吧,可是它刚刚居然通过了两个人,还有一匹马。 “怎么?”莫离看着朝凤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凤儿现在才害怕?是不是太晚了?” “不。”朝凤轻轻地摇摇头,然后走上前去,温柔的摸了摸那匹带着自己过了小道的老马的头“我只是在惊异它的勇敢,它这是因为勇士啊。” 老马很给面子的打了响鼻,似在为朝凤的夸奖而道谢。可是相比之下,莫离可就没有这么开心了“嘿,难道值得夸奖的只有它吗?你是不是也应该夸奖一下某人的骑术高超?” 朝凤别过眼,装作没有听见莫离的话,转而发问到“你所说的特别的风景,不会就是刚刚的万丈深渊吧?” “自然不是。”莫离叹息一声,不再追究朝凤的逃避,抬手像天边一指“你看那里。” 朝凤顺着莫离的手望去,只见一片花海,犹如燃烧。 第六十章 海棠花开 满山的绿树在别的地方或许不算什么,可是若是出现在西北这样的干旱地区,那自然就是别致到突兀的景色了。更不要说这绿树周围,还有数之不尽的花朵围绕了。 朝凤也不管一边的莫离,情不自禁的就像花海走去。自己有多久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景色了呢?朝凤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可能就像那座万丈深渊一样,这样的景色不是没有,甚至可能就在自己的身边,只是却被自己错过了。 “凤儿你慢些。”莫离轻轻地摇摇头,然后笑着紧紧地跟在朝凤的后边“怎么样,这里是不是很美?” 绿叶正如碧玉,花于枝端叶腋间单生,有白色或初为淡红后变深红以及大红重瓣、白重瓣、半白半桃红重瓣和红白间者。正应了‘枝间新绿一重重,小蕾深藏数点红。’ “恩。”朝凤轻轻地点点头,然后看着莫离笑了笑“的确是从未见过的美丽景色,看的人心也跟着轻快起来了。这样的风景,与其说是美,不若说是美好。” 花朵照应这少女的脸庞,一对比之下,朝凤居然没有半分逊色于花朵,甚至还有了几分别致的妩媚。当真是人比花娇。 “你不看花,看我做什么?”见莫离盯着自己,朝凤有一些不自在的别开头,随手折下一朵花,像莫离掷去。 莫离也不躲开,反而伸手接住朝凤掷来的花朵,轻轻一笑“昨夜海棠初着雨,数朵轻盈娇欲雨。佳人晓起出兰房,折来对镜比红装。问郎:“花好奴颜好?”郎道:“不如花窈窕。”佳人见语发娇嗔,不信死花胜活人。将花揉碎掷郎前。请郎今夜伴花眠。” 朝凤笑笑,看着莫离说道“莫离颂的可是唐寅的《妒花吟》?难得你居然也会去看这些娇词艳曲,亏我还以为你只会闷在营帐中读些兵法。不过可惜莫离说错了一件事,我不是那妒花人,也从未想过要与花比窈窕。” “你自然是不用于花比的,凤儿有倾国倾城的美貌,世间有几人比拟?就是这花,这只是陪衬你罢了。倒真是‘人面海棠相映红’。”莫离笑笑,看着朝凤说道,语气倒是难得的真心。 “就你嘴甜。”朝凤轻轻地笑笑“海棠花姿潇洒。花开似锦,自古以来是雅俗共赏的名花,素有‘花中神仙’、‘花贵妃’、‘花尊贵’之称。帮在皇家园林中常与玉兰、牡丹、桂花相配植,形成“玉棠富贵”的意境。另外海棠花又称断肠花,思乡草。有象征游子思乡,表达离愁别绪的意思。又因为其妩媚动人,雨后清香犹存,花艳难以描绘,又来比喻美人。” “断肠花?”莫离愣了愣。然后细细地看着手中的花朵“想不到这看似娇弱美丽的花,还有这样的名字。” “娇弱?”朝凤挑挑眉,轻轻地摇摇头“秋海棠晚秋开花,因而有诗说其是‘千林扫作一番黄,只有海棠独自芳’。这样的花朵,哪里会算是娇弱呢?” “呵呵。怪不得我觉得这花与你有几分神似呢,原来都是外柔内刚的性子。”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继续道“不过相较于花。我还是比较喜欢凤儿。”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莫离对朝凤,不过也只是一时的新鲜罢了,朝凤只盼待到朝凤人老珠黄时,莫离不要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莫离挑挑眉,眼神中似有一些诧异“怎么?凤儿也会担心这个?” “我也是个女人。怎么就不能担心女人该担心的事情呢?”朝凤耸耸肩,然后有一些奇怪的看向花枝“奇怪了,虽说海棠喜阳光,不耐阴,对严寒的气候有较强的适应性,耐干旱力也很强。但是也不该长的如此旺盛啊,难道你用了什么妙法不成?” 莫离低头,略加思索,然后神秘的开口道“为什么海棠花似火?因为海棠树下埋葬着尸体啊。” “哦?”朝凤挑挑眉,脸上却丝毫没有惧怕的颜色,只是轻轻地的问道“那海棠下的人不寂寞吗?” “不知道,大概会吧,不过那又谁管呢?”莫离耸耸肩,一脸的无所谓“听闻是穷小子飞黄腾达后,抛弃了糟糠之妻――海棠。海棠自缢于树下,化为花魂。” “这故事真够老套的,不过也真够现实的。”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朝凤也听闻过一个关于海棠的传说,不知道莫离有没有兴趣听一听?” “莫离洗耳恭听。”莫离站正身子,摆出一副认真的样子。 看着莫离的样子,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说是在玉帝的御花园里有个花神叫玉女。因为嫦娥温柔又漂亮,玉女与嫦娥就成了好朋友,并经常到广寒宫去玩。” 朝凤顿了顿,继续道“有一次,玉女看见广寒宫里新种了十盆奇花。那是一种从未见过的仙花,小花数朵簇生成伞形,甚是奇巧可爱。花蕾是红色的,花朵儿却是娇羞的淡红色。花枝上还结着果实,长长的椭圆形、黄黄的颜色。花儿和果儿都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实在逗人喜爱。玉女想到玉帝的御花园中什么花儿都有,唯独没有这种花。因此请求嫦娥姐姐送她一盆,好拿回去栽种在御花园里。” “但是嫦娥却摇摇头说,这是王母娘娘的花,是如来佛特意为庆贺王母娘娘的寿辰,派人从天竺国送到广寒宫来的。因为这花耐寒,所以才种在广寒宫中。玉女连连请求,只说广寒宫中花儿这么多,少一盆也没什么关系,王母娘娘也发现不了的。嫦娥经不住玉女这么“姐姐长”“姐姐短”的直央求,就答应了。” 朝凤的故事讲的绘声绘色的,就连动作都做了出来,活像看见了一切。 “玉女好不容易说服了嫦娥,得到了这盆馨香迷人的奇花,高兴地捧起花盆就往外走,边走边说:“谢谢!谢谢!”不想刚刚走到广寒宫门口,迎头就碰上了王母娘娘。她一见玉女手捧着天竺国送来的仙花,一边嘴里直道谢,便明白嫦娥一定私下将她的花儿拿去送人,因而怒气冲天地训斥嫦娥胆大妄为。而且,她边说边夺过玉兔的石杵,将玉女和她手中的那盆花儿一起打下了凡间。” 莫离轻轻地摇摇头,似在可惜花,又似在心疼玉女。朝凤看着莫离的表情,轻轻地笑笑,继续道: “这盆花正巧落在一个靠种花为生计的老汉的花园中,老汉有个女儿叫海棠,姑娘的面貌也像花儿一样美丽。老汉见一盆花从天而降,种花人自然是爱花惜花,便连忙伸手去接,怕有闪失,又忙叫女儿过来帮一把,口中连叫:“海棠、海棠!”海棠姑娘听见了,急急地跑过来,看见爹爹手里捧着一盆花儿,连叫“海棠”。便高兴地问:“爹爹,这美丽的花儿也叫海棠吗?”老汉接住了这盆花,只见是一种从未见过的叫不上名儿来的花,听见女儿这么一说,觉得这花儿的确和女儿一样美,就干脆将错就错叫它“海棠花”了。” “哈哈,有趣,有趣。这便是海棠花的由来吗?”莫离抚掌大笑,然后看着朝凤调侃道“幸好凤儿你当时不在,要不然只怕这花就不叫海棠花,而是叫朝凤花了。” 听了莫离的话,朝凤笑着打了莫离一下,叹息道“只是海棠花儿虽被爱花的老汉接住了,并且从此培植在人间,但它的香魂却随风飘去了。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传说海棠花原有天香,如今却没有了香味的缘由。” “这么想来,那老汉就不该去接那花盆。”莫离轻轻地嗅了嗅空中的花香,花香极淡。远没有朝凤故事里面形容的那般奇异浓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若是不能得到最好的,那到不如不要了。” “是啊,若是得不到最好的,还不如不要了。只可惜......”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伸出手,接住空中飞舞的花瓣。那殷红的娇柔的一小片花瓣静静的躺在朝凤的手心中,轻的就像是一个吻。 似感觉到了朝凤的情绪变化,莫离轻轻地握住朝凤的手,看着朝凤的眼睛问道“怎么了?可惜什么?” “可惜世人总是太过贪心,总是想要的太多。就像老汉贪恋仙花,把仙花强留凡间。虽是留了花型,可是却失了花魂。有时太过执着了,甚至就连自己原有的都会失去。”朝凤轻轻地摇摇头,似是无可奈何,就连眼眸中的神彩也没有刚刚的明艳了。 莫离挑挑眉“哦,看来凤儿也是有故事的人。不知道凤儿可愿意和莫离说说你的故事?” “一切悲欢离合,最后不过赋予说书人。”朝凤耸耸肩“既然是错过了的,说与不说又有什么两样?” 莫离还想开口,可是却在看见天边的烟火后眼神暗了暗“我还有事情,就先离开一会,还请凤儿不要见怪。” 顺着莫离的眼神望去,浅绿色的烟雾,在蔚蓝的天空中看起来说不出的诡秘。 第六十一章 凤求凰 有许多的东西都是突如其来的,就像突然间刮起的大风,不知何时飞来的鸟儿一般。有时它们可以带来惊喜。可有时,它们带来的,却是惊吓。 朝凤都有一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刚刚术葬在问自己什么?做他的卓文君?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朝凤的眼神暗了暗,她虽对自己的样貌很自信,可是绝对没有到自恋到以为天下都应该围着自己转,也绝对不信什么一见钟情的鬼话。 长期在后.宫中的生活,让朝凤见惯了尔虞我诈,也习惯了不停的去猜忌。听见他听见术葬这话的第一反应,不是兴奋,也不是一般少女的羞涩。而是在心里猛地点起烽火,拉开警戒线。 他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样的话?朝凤轻轻地扫了眼术葬,却见他一脸认真的看着自己。见术葬如此,朝凤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干笑几声“呵呵,朝凤愚钝,实在难以理解,还请大司命直言不讳。” “已经直说了啊。”术葬皱皱眉,似不理解朝凤的话“我希望你可以做我的卓文君,和我在一起。” 朝凤皱皱眉,表情已经有几分不悦了,可是她还是强压住心中的怒火,硬是放平自己的声音,看着术葬问道“在一起?莫非大司命的意思是,要朝凤学卓文君,抛开一切,和你私奔不成?” “唔........”出乎朝凤意料的,术葬居然真的开始仔细思考朝凤的话“私奔倒是不用,毕竟我还是很喜欢这里的占星台的,想要搭建一个新的,很麻烦的,我讨厌麻烦。” 见术葬思考的这么认真,朝凤也不知道是该气。还是该笑了“怎么?莫非大司命的头脑让炼丹炉砸坏了?居然忘记了朝凤是大夏的公主,是匈奴的国母。还是在大司命的眼中,朝凤原本是是一个轻浮不堪的女人?可以随随便便的调戏?” 术葬愣了愣,满脸的无辜,似乎完全不能理解朝凤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调戏?我说的都是认真的,何来调戏之说?” “够了。”见术葬如此,朝凤最后的耐心也被耗尽了。一挥衣袖,就要离开“若是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就直接和莫离说去吧。恕不奉陪?” “莫离?”术葬又愣了愣,表情更加的迷茫“不过是一起研究阵法,为什么要和陛下说?” “什么?”朝凤觉得自己似乎有一些跟不上术葬的思想了“研究阵法?只是这些?” 术葬迷茫的点点头。然后无辜的看着朝凤。那纯洁的眼神啊,就像是一只小兔子,看的朝凤的心里,都为自己刚刚的胡思乱想而觉得尴尬了“没,没什么。只是这和卓文君有什么关系?” “因为卓文君放弃了荣华富贵,一直陪伴着司马相如啊。”术葬想了想,然后说道。 朝凤挑挑眉,思考了半晌,才像是猜测一般问道“所以你的意思.是.....叫我不要闲在宫中,而是陪你一起研究阵法?” “恩。”术葬用力的点点头。然后又有一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是我师傅告诉我的,这些话也是他吩咐我说的。不过你的反应,和师傅说的不大一样。” 朝凤有一些哭笑不得。可是心里却总感觉有几分不对“你师傅是怎么和你说的?” “师傅说,若是我有一天遇见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子,就先弹奏‘凤求凰’给她听,然后再这么和她说。等到她同意了,我就能和她一起研究阵法了。”一边说着。术葬还一边用力的点着头。好像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为了加强自己的说法。术葬还给朝凤举了个例子“我师傅就是这样做的,不过后来,师傅和他的卓文君一起出去游历了。临走前还不断的吩咐我,让我也一定要找到自己的卓文君。” “额......”朝凤沉吟了半晌,才看着术葬轻轻地问道“你师傅也有自己的卓文君?而且心动又是怎么一回事?若是朝凤没有记错的话,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为何你好像认识我?” “师傅当然有卓文君,不过我要叫她师母。”术葬轻轻地点点头,然后看着朝凤说道“我上一次和陛下去大夏迎亲的时候就见过你了,不过当时你昏了过去,浑身还冷冰冰的,就像小乖一样。不过那时的你,看起来和现在很不一样。虽没有现在来的强硬,但是看上去很......很特别。” 冷冰冰?还昏了过去?朝凤皱皱眉,开始回忆,然后脸色越来越白。莫离刚到大夏时,自己只有一次的失态。不管朝凤如何控制自己,记忆还是开始像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现实就是这么可恶,不管你愿不愿意,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刻在你的骨子里面,想忘记都忘记不了。冰凉的潭水似乎还围绕在朝凤的身上,窒息一般的痛苦,依然死死的禁锢着咽喉。可是比起肉体,更让人绝望的,是那种心灵上的痛苦。 “呵呵。”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眼睛微微地弯了弯,看起来就像天边的月牙,很有几分可爱“没什么,大概是那时的我太狼狈了吧。那时的我是什么样的呢?浑身湿漉漉的?病怏怏的?看起来大概就像索命的女鬼吧” 术葬歪歪头,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摇摇头“不,那时的你比女鬼好看。不过你为什么会有那样的表情呢” “我忘记了。”朝凤歪歪头仔细的思索了一番,然后轻轻地笑了笑,仿佛真的想不起来了。 朝凤已经很久不去回忆过去了,不论是母妃,还是辩机,朝凤都不再去想了。她不能去回忆,因为那样的梦境太痛苦,每回忆一次都会将自己的心再次扎得鲜血淋漓;她也不屑去回忆,因为那时的自己太脆弱了,脆弱到连保护别人的资格都没有。 虽然现在朝凤已经离开大夏了,即使此时的朝凤也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大夏公主,可是她还有自己的自尊和骄傲,她绝不能为那些曾经背叛她的人痛苦!更不会想过去那个没有用的自己低头。所以,她只有刻意地去遗忘。 也许,这才是我所希望的。朝凤总是这么对自己说,说着,说着就连自己都有一些相信了。即使白天,可以去遗忘,但是,每个深沉的黑夜,那曾经的背叛,曾经的血光,都该是她永远忘不掉的噩梦吧!那些噩梦,如同千年冰封的积雪,在她的心头盘桓,永难消融。 身上的伤口已经不疼了,就连之前因为一时冲动,在臂膀上刻下的那朵莲花,也随着时光的流逝,一点点的结痂,然后脱落,最终什么都没有留下。心上的道伤口依然还在,不过却在朝凤刻意的掩盖下,已经不如何的明显了。 心中似有千层的雪,冰封了所有的伤痛,也锁住了所有的过往。那个能燃起火把,融化朝凤心头千年冰雪的人,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了。而她,也只能永远自欺欺人地“遗忘”…… “小乖是谁?你的朋友吗?”朝凤轻轻地笑笑,转移开话题。 这话题转变的实在有几分的突兀,若是旁人,恐怕早就心生疑惑了。好在甚至不是什么刨根问底的人,也不如何在意,而是正正经经的开始回答朝凤的问题。 术葬先是顿了顿,然后把手伸到怀中,努力的摸索了很久,那出了一只一指来粗,一尺来长的竹笛。术葬把竹笛放在唇边,轻轻地吹奏了几声,说实在的,那声音实在是算不上悦耳。甚至还尖锐的,让人听了都忍不住捂住耳朵。 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吹的不怎么样,术葬的脸难得的有一些羞红。他不好意思的看看朝凤,轻声道“我不是很懂音律,也并不如何的擅长。” “哦?”朝凤轻轻地挑挑眉,放开了还捂着双耳的手“大司命太过自谦了,刚刚的‘凤求凰’不是很动听吗?要不然怎么朝凤都被您的琴声招引过来了呢?再说,您若是不喜欢音律,又这么会练习的这样勤快呢?” 说着,朝凤轻轻地瞄了一眼术葬的手。术葬的手指非常的纤长,白皙,在阳光下几近透明,看起来十分的好看。可是这十指却不是完美无缺的,术葬的指腹见有很多的细小划痕。若是自己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练琴留下的痕迹。 “这个吗?”见朝凤看着自己,术葬便直接张开手,递到朝凤眼前“弹琴真的很辛苦啊,不过既然是师傅命令的,我还是要做完,要不然师傅要说我了。” “命令?”朝凤先是一愣,然后便奇怪的问道“为何要叫你做这个?难道是为了阵法?” 想着,朝凤有狐疑的看了看术葬怀中抱着的琴。自己以前也听说过,哟用琴声控制人心的。莫非他想的的也是这个? 术葬点点头“师傅说了,若是连凤求凰都弹不好,是找不到自己的卓文君的。果然,我努力练好了,便找到了你。” 说着,术葬便像孩子一般的笑了起来。朝凤刚想开口,却被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打断,有什么东西,正在逼近。 第六十二章 奇特的手镯 草丛中传来了令人不安的响动声,那声音很轻,若是不用心听,怕是很难察觉。 朝凤眯起眼睛,仔细的分辨着。那声音十分的古怪,是一种难以用任何东西比喻的声音。不清脆,也不沉闷。不过却听的人十分的难受,几乎连汗毛的都要竖起来的。 那声音渐渐地放大,几乎不用侧耳倾听便能听见了。朝凤握紧了袖子里的匕首,浑身的神经都开始绷紧,快接近了。 若是你仔细观察,便能看见草丛中的草,以一种微不可见的角度诡异的歪了歪,然后很快又便回了原状。朝凤的姿势,已经从刚才的放松的坐姿,变为随时可以一跃而起的半蹲姿势,她死死的的盯着草丛,不肯放过一丝一毫的变化。 突然间,一道青绿色的光从草丛见划出,极快的从朝凤眼前穿过。同一时间,朝凤手中的匕首挥出。 “小乖。”术葬喊了一声,声音中含着满满的喜悦,就像是见到了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也正是这一声欢叫,叫朝凤手中的匕首顿了顿,迟了一步滑下,这才没有伤到那道‘绿光’。 “不怕,不怕,小乖不怕哦。”那‘绿光’以惊人的速度,闪到了术葬的怀中。快的根本就让人看不清那到底是什么。 一边又轻声的哄了几句,术葬谴责的看着朝凤,似在说她不该伤害自己的朋友。这是一个青绿色,三角形的小脑袋从术葬的怀中冒出头来,颤颤巍巍的瞄了一眼朝凤。然后又飞快的缩回术葬的怀中。 “这......这就是小乖?”朝凤愣了愣,伸出手,似想要摸一摸。却不知道从何下手。 头大,呈三角形,颈细,尾短。头顶有细小鳞片。体背草绿色,最外侧的背鳞中央白色,自颈部之后有白色侧线,在白侧线内又有一条红侧线,腹面淡黄绿色。瞳孔椭圆形,红色。尾巴略带焦红色。 若是刚刚自己没有看错,那么小乖应该是一条竹叶青。竹叶青又名青竹蛇。焦尾巴,是一种美丽的毒蛇! 似感觉到了有人在靠近,小乖在术葬的怀里轻轻地扭了扭。惹得术葬被逗弄的不停的发笑“哈哈哈,小乖,别动啦,很痒啊。好了,好了。你乖一点点啊,我的卓文君想要见见你呢。” 听见术葬居然如此正经的和一条蛇说话,朝凤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应该有什么表情了,刚想调笑两声,却见术葬怀中那小小的鼓包居然动了起来,然后一个小小的。青绿色的脑袋钻了出来。 小乖轻轻地抖动着自己的小脑袋,仔细的盯着朝凤看。小乖的眼睛是浅金色的,瞳孔呈垂直的一条线。有点像猫的眼睛,这让小乖看起来多了几分的狡黠。 看了好一会儿,小乖突然轻轻地吐了吐猩红的信子,然后猛的弹起来,向朝凤扑过去。几乎是没有任何思考的。朝凤本能的伸出手,狠狠地的掐住小乖的七寸处。 “嘶――”小乖痛苦的卷曲起身子。把自己团成一团,然后张大嘴巴,威胁的露出自己的毒牙,口中发出呻吟。 术葬无奈的摇了摇头,用手指轻轻地在小乖的头上弹了一下,似在责怪它的莽撞。可是术葬终究是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好朋友受苦,便轻轻地拉了拉朝凤的袖子“好了,小乖知道自己错了。你且放过它吧,它没有什么恶意的,不过是想要逗逗你罢了。” 说来也奇,就在术葬说完的时候,一直在朝凤手中挣扎的小乖,居然真的上下的摇晃着,点了点头。就好像真的是听得懂术葬的话,在想朝凤赔不是一般。 见小乖这样了,朝凤便也不再计较,可是却还是不敢大意,便直接把小乖甩回到术葬的怀中。术葬不敢大意,急忙伸手接住。小乖先是不安的扭了扭,然后便缠绕着术葬的手,向他的怀中爬去。就在接近术葬领口的时候,小乖抖了抖身子,竖起脖子上的鳞片,威胁的看着朝凤张张嘴,嘴里还发出轻轻地嘶叫声。 见小乖如此嚣张,朝凤也难得的有了些小孩子脾气,甩出袖子中匕首,威胁的晃了晃。小乖看见匕首上的寒光,轻轻地颤抖了一下,飞快的缩到术葬的怀中,只留两只小小的的眼睛在外面。 “哈哈哈。”见小乖害怕朝凤害怕成这样,术葬忍不住大笑起来。小乖先是轻轻地拿头撞了撞术葬,可是见术葬还是没有反应,依然在嘲笑自己。小乖也有一些恼羞成怒的,便狠狠地咬了下去。 小乖用的力气很大,从朝凤的角度,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小乖的毒牙是如何没进术葬的皮肤中的。要知道竹叶青虽然看起来并不如何的粗壮,可是它的毒性却是不容小觑的,甚至只要弄破一点皮,就可以置人于死地。 “好疼啊,小乖,你不乖哦。”可是术葬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小乖的头,似乎毫不在意是否会中毒一般。术葬轻轻地压了一下小乖的七寸出,迫使它放开自己,然后拎着小乖看着朝凤笑道“小乖很喜欢你呢,看来你就是我的卓文君了。” 朝凤皱皱眉,伸手指向术葬身上的伤口。那伤口看起来不大,只是两个黑黢黢的小洞,就连流出来的血也只有一点点。可是那血的颜色却不是猩红的,而是乌黑的。 “这个吗?”术葬毫不在意的用袖子抹了抹,然后又轻轻地敲了敲小乖。小乖感觉到术葬生气了,便也不敢在淘气,撒娇般在术葬的脖颈上蹭了蹭。然后伸出信子,轻轻地在伤口上舔了舔。然后讨好一般的看着术葬,似乎是再说:我知道错了,求求你不要责怪我一样。 朝凤见术葬还有闲心说这些有的没的,便知道他并没有受到什么太严重的伤害,便也不再多管闲事。只是在心中越发的忌惮起术葬来。虽然术葬表现的并不如自己想想的阴暗,甚至还有一些呆呆的,可是无论如何朝凤也放心不下。 自己之前听过一句话,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东西,越是可以轻易的要人命。再者说来,朝凤轻轻地瞄了一眼术葬一眼,就连竹叶青的毒都杀不掉的人,怎么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吧。 “坏家伙。”术葬轻轻地点了点小乖的头,然后无可奈何的摇摇头,就不再追究了,转而面向朝凤“你可愿意做我的卓文君?” 朝凤刚想拒绝,就瞥见术葬手上的镯子,也就是上一次让自己迷失自我的媒介。 “能不能把这个给我看一看?我非常的好奇,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它的声音非常的特别,就像是可以触及灵魂一般。”朝凤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平和一些,见术葬的脸上的表情有几分的怪异,朝凤的心中有几分的发急,也更加的好奇。 听术葬刚刚的话,他是连阵法这样隐秘的事情,都愿意和他的‘卓文君’分享的,可是现在,在说到手镯时,他却沉默了。莫非,这手镯的来历,甚至比阵法更加重要。 古人有“穷寇莫追”的说法。实际上,不是不追,而是看怎样去追。把敌人逼急了,它只得集中全力,拼命反扑。对于拼命抵抗的敌人不如暂时放松一步,使敌人丧失警惕,斗志松懈,然后再伺机而动,使其降伏或歼灭敌人,简而言之就是‘欲擒故纵’。 想到这里,虽然朝凤的心里渴求的迫切,可是她面上却摆出一副无所谓,甚至是压抑自己的的好奇心,为术葬考虑的样子“怎么?莫非这手镯是什么重要的物件?既然是这样,那就不必给我看了。我刚刚也不过是一时好奇口快了,真的,没关系的。” 欲擒故纵的手段虽然很老套,可是却异常的好用。果然,见了朝凤这个样子,术葬便也不在坚持“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是......” 又沉默了一阵,术葬把手上的镯子褪了下来递给朝凤“你自己看吧。” 见目的达到了,朝凤便也不再矫情,直接从术葬的手中接过手镯。手镯很沉重,甚至要比金子还要更加有分量。上面黑红相交的梵文看起来有几分的诡异,即使朝凤现在学习了不少匈奴文化,可还是看不懂上面的任何一个字。 很快,朝凤就知道术葬刚刚为什么要迟疑了,那手镯中间虽然有一个巨大的铃铛,都是那铃铛却是实心的,是绝对不可能发出声音的。 怎么回事?朝凤的不死心的又用力的摇了摇铃铛,可莫说是声音了,那铃铛就是连动的没有动一下。 “呵呵,大概是我听岔了,居然把风声听成铃铛声了。”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把手镯还给术葬。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可是朝凤的眼睛中却有着几分的难以置信。自己绝对是不会听错的,那铃铛声就像是奈何桥上的引路灯一般,一直带领着自己,可是现在却没有,难道...... 第六十三章 牡丹花下死 虽然那天晚上只是匆匆一瞥,可是那手镯的样子却深深地刻在了朝凤的心头,与之一起刻下的,还有那恍如鬼魅般的铃铛声。 朝凤看向术葬,这手镯的确是自己那天看见的没错。可是为什么却没有响动?朝凤审视一般的上下打量着术葬,仔细的回忆着两人之间所说的每一句话,回忆着术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希望从中找到丝毫的蛛丝马迹。 不知道为什么,朝凤总觉得术葬还有什么事情再瞒着自己,如果自己知道了,那么就像是有了一把打开门的钥匙,可以迎刃而解一切谜题。可是他会告诉自己吗? “陛下快回来了,你先回去吧,若是找不到你,只怕他是要着急的。”就在朝凤想要开口的时候,术葬却抢先一步说道。 看术葬这个样子,朝凤就知道自己是问不出什么来了,便也笑笑“你倒是算的准,难道你早就知道莫离他什么时候来,又什么时候离开不成?” 出乎意料的,术葬居然真的点点头,然后道“其实人心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复杂。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一切的突如其来,其实早就有过预兆,只是你从没有在意。” 术葬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异常的严肃,微风吹拂起术葬宽大的袍子,也吹乱了他的发丝,这让他看起来就像要飞往天际一般。倒是难得的符合了大司命这个称呼,显得神秘而庄重。 “呵呵,难道我们的相遇已是天意吗?”朝凤被术葬的话逗的笑了笑“既然是天命,你就在猜猜看我的将来是什么,你的将来又是什么吧。” 术葬仔细的想了想,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可是我觉得是上天让我遇见你的。我们一定还会在见面的。” “匈奴就这么大。低头不见抬头见。”朝凤轻轻地耸了耸肩,然后轻轻地笑了笑“至于卓文君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我相信就是你师父,也不会答应我做你的卓文君的。” 说完,朝凤就轻笑着走了。诚然,若是答应了术葬,自己自然会得到许多的方便,可是祸福相依,术葬这个人,自己还是看不透。朝凤低低头。阳光照耀在树枝上,投下星星点点的光斑,自己不喜欢没有把握的东西啊。 和对于莫离明显的防备不同。对于术葬,狼奴表现出来的是极致的惧怕。甚至都来不及反抗与恐惧。也许是和狼生活久了,相较于常人,狼奴的感知觉要敏感很多,对于危险的预知能力。也比常人要强。再说了,自己可没有忘记,那个个狼奴下蛊,让他迷失的可不就是术葬? “她很有意思,不是吗?”术葬低下头,看着小乖轻轻地问道。小乖缠绕在术葬的手腕上。看着朝凤的背影吐了吐信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朝凤回到原地的时候,莫离已经回来了。他站在马边。手里拿着一朵海棠轻轻地把玩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居然等朝凤快要接近的时候,才像突然醒来一样。 “凤儿刚刚去哪里了?”莫离走到朝凤的身旁,把手中的花朵。簪在她的头上“你可让莫离好等,该罚。” 朝凤歪歪头。看着莫离浅浅的一笑“我去见了一个人,听了一段琴。作为交换,莫离是不是该告诉我你刚刚在想什么?我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居然能让战无不克,攻无不胜的匈奴王陛下感叹的。若不是事,莫不成是因为什么人?” “瞧你,还说自己不是妒花女,这不,就连我想些什么,你都要管起来了。”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笑容中少了几分凌厉,多了几分的调侃。他轻轻地嗅了嗅手中的花朵“一切美丽都是短暂的,最是人间留不住,红颜辞镜花辞树。别看现在这海棠开的旺盛,可是再过不久,只怕就要全部凋零了吧。” 树枝间的花燃烧的很绚丽,比夜空中绽放的烟火还要耀眼。朝凤伸出手,接住了一片掉落花瓣“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与其担心花朵,莫离到不如多担心些人。” “知我者,朝凤也。”莫离朗声笑了笑,然后牵起朝凤的手“这天怪冷的,回去吧。” 见话题被打断,朝凤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轻轻地点点头,若是莫离想要说,那么他刚刚就说了,又何必要自己问。若是他不想说,自己问了,又有什么用呢?只怕还会让他防范自己,岂不是得不偿失? 再次上马,莫离却是把朝凤搂在身前“你之前怕是没有看清楚周围的风光,不如这一次看个清楚明白,如何?” 朝凤也不推辞,只是笑着应了莫离的话。也许是有了之前的准备,也许是脑海中的事情堆积太多了,若是一桩桩,一件件叠起来,也许比这悬崖峭壁还要高。若是一点点一滴滴的回算起来,也许比这天堑还要险。 想着,朝凤的脸上的居然露出了浅浅的笑容,哪里有什么紧张害怕的样子。看见朝凤这样,莫离倒是无奈的叹息了一声“凤儿怎么就不能给我个英雄救美机会呢?此时此刻,你不该是瑟缩着,钻到我的怀中吗?” “呵呵,有什么好怕的?相反,红云远上白日低,万里江天都在望。”说着,朝凤便展开双臂,做出飞翔的姿态。 大夏的服饰一向宽大,加上朝凤身份尊贵,用的都是最轻薄的料子,被山风这么一吹,便飘荡了起来,看起来就像要飞升天外一般。惊的莫离忍不住伸手抱住朝凤。 “恩?”朝凤轻轻地皱皱眉,然后回过头,看着莫离调侃道“怎么?莫非朝凤还没有用害怕,莫离自己就先害怕了?” 莫离闭着眼睛,把自己埋藏到朝凤的发间,嗅着那淡淡的清香“我怕失去你。” 朝凤笑笑,转过头,不再说话。从来没有得到过,又哪里来的失去呢?莫离,你害怕的真的是失去我吗?还是害怕失去那个,已经失去了的人呢? “你觉不觉得,今天的情景,和抢亲那天的很像。”也许是一路太过无趣了,也许只是想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也许只是不想再想起什么人,莫离自顾自的就开始说话了“那天的你也是这般的淡然,你说,有什么会让你改变颜色你?” 朝凤挑挑眉,转过头,看着莫离调侃般的笑道“怎么?莫离不喜欢朝凤现在这样?那莫离喜欢什么样的呢?喜欢什么就说吧,反正朝凤也是不会改的。” “既然不会改,你又何必说出来?”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在朝凤的耳垂上轻轻地咬了一口。看着朝凤的耳垂一点点的变红,莫离嘴边的笑容也越发的大。 朝凤皱皱眉,可是因为道路太狭窄了,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得安静的待在莫离的怀中。虽是不敢又太大的动作,可是朝凤却也不是什么吃素的主,狠狠地在莫离的腿上一掐。 莫离闷哼一声,却没有松开口,反而死死的搂紧朝凤,按住朝凤头,进行了一个深吻。炽热的呼吸彼此交换,身下便是万丈悬崖,除了彼此,天地间仿佛都是虚无。 莫离的吻是充满掠夺性的,就像是一直饥了很久的野兽,要把朝凤连人带心,整个吞到口中。可是朝凤却也不会乖乖的听他摆布,一边争抢着主动权,一边轻轻地在莫离脊背上爱抚。 比上好丝绸还要柔软的手,自然没有谁会去防备,可是就在这双手上,就在朝凤的指间,却夹着一根小如牛毛银针。银针虽细小,可是上面却苫蓑着诡异的幽蓝色光芒,看得人心里发紧。 杀掉他吧,若是现在自己把他杀掉了,不正好可以把他扔到山崖底下吗?这银针上的毒,也是用竹叶青提取出来的,听说药性烈的很。就是不知道莫离有没有术葬这么抗毒。 朝凤的手一点点的往下滑动,一件件的算着莫离的脊椎。这里若是断了,便无法行走。这里若是碎了,便会没有气息。若是在这里,轻轻地扎一下,那么久再也没有然后了。 “你不专心。”莫离松开朝凤,惩罚性的在她的嘴唇边轻轻地咬了一口“你在想什么?想的这样专注,居然连这样的时候都还在胡思乱想。” “我在想你啊。”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把银针扔到风中,然后轻轻地点了点莫离的额头“我在想啊,我应该怎么杀掉你。怎么样,怕不怕?若是害怕了,就记得离我远些,在远些。最好啊,莫要在叫我看见你。” 说着,朝凤轻轻地像莫离的脸上吹了口气,似要靠着气息,把莫离吹开一般。可是莫离不但没有退开,反而靠的更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若是能死在你的手上,我觉得值得。” 值得吗?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心里却是不以为意的。嘴上说的是最轻巧的,可是真正的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世界上信得过的,恐怕还是只有自己罢了。 第六十四章 突如其来的女儿 刚刚回到都城,甚至来来不及走进皇宫,莫离就被几个匆匆赶来的黑衣男子请到一边。因为距离太过遥远了,朝凤也不知她们在说些什么,只能通过莫离紧锁的眉头,判断出发生的事情并不怎么愉快。 “我可能不能陪你了。”莫离看着轻轻地笑了笑“看,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面前有如此佳人,而我只能应付那些油腻腻的,长的比酒坛子好不了几分的糟老头。” 听见莫离描述,朝凤忍不住笑了笑。糟老头?莫离指的是那些老式的贵族吗?还真是刻薄的比喻啊。不过能一天之内,叫他消失两次,看来也绝对不是什么好应付的人。真是不知道那人,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利益。 “呵呵。”虽然心里的想法颇多,可是朝凤面上还是一副轻松的样子“好了,快去吧。若是你的臣子知道你私底下是这般的油嘴滑舌,指不定要吓死多少回呢。” 见朝凤如此,反倒是莫离轻轻地叹了口气“你放人倒是放的痛快,可惜啊,你何时才会依依不舍的挽留我?何时,我才能真正的到你的心中?” “落花离枝,雏燕离巢,有很多东西不是去留了就能留下的。”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伸手从莫离的衣领边取下一朵花瓣,然后把花瓣吹到风中,看着那花瓣飘零到地面。 看着染上了尘埃的花瓣,莫离无奈的点了点朝凤的额头“还说我油嘴滑舌,若是说起巧言善辩谁有比的过你呢?” “巧言令色鲜矣仁,莫离是在暗讽朝凤没有仁德之心吗?”说着朝凤偏过头,嘟起脸蛋,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不再搭理莫离。 莫离摸摸鼻子。似有一些无奈“都道女人心海底针,我原还不相信,现在看来果然就是如此的。不过你不挽留,怎么知道留不住呢?” “想要留住你的人太多了,而我又是个极其懒散的人,懒得争,也不想争。”朝凤生了个懒腰,打了哈欠,然后指着那个一直候在一旁的仆从说道“好了,莫要在说什么留不留的问题了。若是在说下去啊,只怕你听的不累,人家等的都累了。” 一边的仆从大概是等的无聊了。正呆呆的看着地上,却没想到被朝凤突然点名,吓的脸都白了“小的不敢,小的不敢,陛下哟什么要说的。就说吧。小的在一边候着就是了。” 见那仆从害怕的样子,朝凤倒是觉得十分的有趣。看来不管是大夏,还是匈奴,求饶的话语听起来都差不多嘛,看来这人性倒果然是相同的。不过也正是人性相同,自己才可以利用啊。 莫离一直没有听见朝凤回话。便回头看了一眼,却见朝凤半垂着眼睛,脸上带着笑容。眸子中是洞悉世事的空明,看的莫离心头一荡漾。 莫离走到那仆从边,用眼神示意他起来,然后又似想到了什么,回过头看着朝凤笑着轻轻道“我终于知道周幽王当年为何烽火戏诸侯了。若是能博得美人一笑,莫是是国了。就是要用天下去换,怕也让人换的心甘情愿。也罢,既然你不愿意留我,那便改我追着你好了。” 朝凤笑笑,即没有回答,也没有反对,只是轻轻地笑着,目送莫离远去。见莫离走远了,朝凤便看了看身边的下人,用匈奴语吩咐道“回宫吧。” “是。”一边候着的丫鬟明显被朝凤居然会匈奴语的事情,吓了一跳。可是多年当差的经验,又让她收敛起脸上的表情,只是淡淡的点头。 在快要接近夏宫的时候,朝凤突然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正趴在自己的宫门外小心的张望着什么。但见那小女孩双眉弯弯,小小的鼻子微微上翘,脸如白玉,颜若朝华。她服饰打扮也不如何华贵,只项颈中挂了一串明珠,发出淡淡光晕,映得她更是粉装玉琢一般。 朝凤微微地皱了皱眉,这样小的孩子是哪里来的?怎么也没有一个人跟再她身边?再看她的通身气度,倒也不像是个小丫鬟。想着,朝凤便看着身边的下人问道“这是谁家的小姐?” 朝凤本来也就是好奇,随口问问,没想到那小丫鬟的表情却实在有几分的奇怪。她先是愣了好一会,然后又有一些畏惧的扫了扫朝凤,然后终于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开口道“这孩子......这孩子是您家的。” “什么意思?”朝凤皱皱眉,有些疑惑的看向那小丫鬟,表情似有几分的不解。 小丫鬟沉默了一会,似在思考应该怎么解释,好在朝凤也不急,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到也没有催促。有等了一会,那小丫鬟才诺诺的的开口道“这是戚夫人的女儿,辰星公主。” 说着,小丫鬟又偷偷的瞥了一眼朝凤,生怕朝凤会有所不悦,然后迁怒自己。见朝凤的脸色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小丫鬟这才偷偷的松了口气,宽慰到“娘娘放心,辰星公主虽然是陛下的第一个孩子,但是娘娘现在独宠后.宫,定能早日诞下皇子。” “好了,莫要说这些有的没的。”朝凤皱皱眉,似乎丝毫不在意这个辰星公主是否会威胁到自己的位子,或者说,比起所谓的帝王宠爱来说,朝凤比较在你的是眼前的这个孩子“天怪冷的,怎么她的身边连一个跟着的下人都没有?” 说着,朝凤就想要走上去,没想到刚刚抬腿,便被身边的丫鬟拉住了。小丫鬟咬咬嘴唇,脸上的表情有几分的不自在。她小心的张望了一下周围,发现并没有人盯着自己,便凑到朝凤的耳边,轻轻地的奉劝到: “娘娘还是不要和这孩子有过多的来往吧,这孩子的娘亲是个来路不明的女子,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看得人都慎得慌。在说这孩子吧,看起来漂漂亮亮的,很有几分可爱,可若是很她相处久了,您就知道她的可怕了。总之啊,她们娘两儿,都不是吉利的人,娘娘还是小心些,不要冲撞了凤体......” “够了!”小丫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朝凤打断“怎么,看你说的有理有据的,难不成这个孩子如何伤害过你不成?还是她的母亲对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这倒是没有。”小丫鬟的声音压的更低了,不过这一次却不是故作神秘的挺好,而是不知所措,就连之前那高高的仰着的头,都低了下来。小丫鬟把自己的嘴唇咬的都有一些泛白了,眼神也闪烁了起来,可是即使是这样,她也仍然坚持自己之前的观点。 “可是人人都这么说,怎么着也该是有一些道理的吧。再说了,辰星殿下总是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就连看人的眼神都叫人感觉不舒服的紧。若是只有一个人这样说也就罢了,可总不能每一个人都针对她吧......” 这小丫鬟虽然不怎么聪明,可是察言观色的本事,却也还是不错的。见朝凤的脸色越来越沉,那小丫鬟的声音也越来越低,到了最后,甚至都低不可闻了。只是那一连串的抱怨,还是不停的在朝凤的耳边回荡的,就像是有数只苍蝇在不停的鸣叫。虽然不会给人造成什么实质的伤害,可是却是叫人烦心的厉害。 人言可畏,三人成虎。虽然都只是说说,可是实际上,就是这平淡的词句,有时候却比真刀真枪来的要伤人的多,也要狠毒的多。稚子何辜?她也不过是个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小小的女孩,朝凤突然想起了墨翟。看长相和骨骼的发育,这女孩应该是和墨翟差不多的年岁,可是论起身体条件来,那就实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了。 女孩身上的衣服虽然很整洁,可是看起来却不怎么搭配,也并不如何崭新。就像用好几件衣服混搭在一起,而且明显穿了有一些年头了。辰星的脸蛋上,覆盖着一层可爱的昏红,看起来十分的娇俏。只是这小脸,却并不如何的丰满,甚至看起来有一些消瘦。 戚夫人的事情自己不是没有听说过,也不是没有感叹过。戚夫人的来历很模糊,就连她是如何和莫离在一起的,都没有人可以准确回答。不过,看这辰星公主的生活,就知道这位戚夫人并不是如何受宠的了。 听闻辰星公主只是春风一度的产物,说难听些,不过是个意外。很明显,莫离并没有把这个意外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他甚至从来没有和自己介绍过他还有个女儿。 想到这里,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父亲还是不错的。不管是为了什么,起码他还算是在表面上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 朝凤看看辰星,辰星这努力的踮着脚,向夏宫中张望呢。那专注的样子,惹的人心里发笑。也许就是太专注了,辰星甚至都没有发现在一直站在后面朝凤。 难得的,朝凤的心中也有了几分恶作剧之意。 第六十五章:星星的孩子 也许是女孩的动作太有意思了,又或许是朝凤的心中还保存着,对早以离开的墨翟的挂念,朝凤不但没有把丫鬟的劝告放在心上,甚至还主动的走了上去。 看见朝凤的动作,小丫鬟伸了伸手,似还想要拉住朝凤。可是由于刚刚受到过朝凤的责骂,那小丫鬟的手就像被人点了穴一样,在半空中定住,然后缓缓地落下。 “你在看什么?”像是害怕会吓到这孩子,朝凤放轻了声音,就连脚步都显得小心翼翼的。甚至还尽量的,和辰星保持对齐,好确保自己看到的是和辰星一模一样的东西 “嘘。”也许是害怕朝凤的声音太大,会惊扰到夏宫中的人,从而破坏自己的计划,星辰飞快的竖起自己的食指,在嘴唇边吹了一口气“你小声一点点,我在看新王后呢。” “哦......”朝凤了然的点点头,然后当真放轻了声音,甚至还学着星辰的样子,半弓起身子,蜷缩成一团小心翼翼的张望着“你站了多久了?为什么要这样见新王后呢?难道你不冷吗?” 星辰的脸已经被风吹的有有一些发干了,整个身子都在寒风中轻轻地颤抖着,而两只小手也紧紧地握在一起,希望得到一些温暖。可是即使是这样,在听到朝凤提问后,星辰也只是飞快的摇摇头。 “为了母亲,星辰不冷。”说着,就像是要附和自己说的话一般,星辰又用力的点点头。似乎只要她这样做了,自己就真的不会冷了。 之前护送朝凤的那个小丫鬟,见朝凤执迷不悟,实在听不进自己的劝告便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怯生生跟再朝凤的身后,小心翼翼的打量这辰星。这原本也没什么,可是就在听见辰星说道新王后的时候,小丫鬟的神经就绷紧了。 小丫鬟轻轻地拉了拉朝凤的袖子,那眼神很骄傲,甚至还有几分的得意似乎是在用眼睛说:你看看,你看看,我就说了这辰星殿下不是什么好东西吧,指不定是有什么坏主意呢。 “为了母亲?”朝凤挣脱开小丫鬟的拉扯,依然没有离开。也没有向小丫鬟想象的那样勃然大怒。朝凤只是蹲下身子,好叫自己的视角和辰星的处于同一水平线“是你母亲叫你来的吗?可是据我所知,新王后并没有对你母亲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啊。她甚至就连见,都没有见过你的母亲呢。” “怎么?姐姐你也认识新王后吗?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听见朝凤的口气,辰星很敏感的发现到这个不知名的姐姐也许会和新王后很熟悉“姐姐,你是哪个宫里的,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你?姐姐你能不能和我说些新王后的事情啊?我很想知道。” 为了加强自己的语气。证明自己真的很想知道,星辰还用力的跳了几下,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焦急的小兔子。小兔子辰星歪歪头,眼睛中闪烁着明亮的光芒,难得的,击中了朝凤所剩不多的那一点点良知。 “恩......我和新王后的确很熟。但是我并不是非常的了解她。”朝凤想了想,然后说道“她不是什么好人,却也并不是什么坏人。很多时候,就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辰星轻轻地重复了一边朝凤的话,可是却也只是重复。 明显的,辰星被朝凤这一段似是而非的话绕糊涂了。在她小小的世界里,世间只有两种人。好人和坏人。可是现在,这个新王后似乎打破了这个认识。当即,辰星就变的混乱了起来。 她皱起了小小的眉头,嘟起嘴,瞪大了眼睛,努力的开动这自己的小脑筋,似乎是先要理解朝凤的话。朝凤也不打断她,只是轻轻地拉过辰星的手,放到自己的手心里暖着。 辰星的手很小,可是却不像朝凤想象中的那样柔软,相反的,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茧。墨翟的手是什么样的呢?朝凤回忆了一下,那柔若无骨,细腻白皙的小暖手所带来的温暖,朝凤到现在还记得。 可是现在自己手里的这双手呢?朝凤低下头,轻轻地呵了口气,希望快一点让它暖起来。这也是个孩子,同样也是一个皇家的孩子,可是这孩子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呢?摸着手上冷冰冰的小手,朝凤的心底发出了一声叹息。 朝凤轻轻地摸了摸辰星的小脑袋“你叫辰星吧,想不清楚就不要多想了吧,有的时候,看的太清楚反而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辰星,你知道吗,能够稀里糊涂的过一辈子,其实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我知道,我知道。”出乎意料的,对于朝凤说说的这一番话,辰星倒是回应的很积极。辰星把手被在背后,挺起腰,做出一副老成的样子“难得糊涂,糊涂难得,语气刨根问底,不如接受现在。” 看见辰星这幅小大人的样子,朝凤忍不住轻轻地笑起来了“呵呵,这是谁教你的,是你母亲吗?” “是的。”辰星用力的点点头,一副很自豪的样子“辰星要快快长大,以后的辰星也要便的想母亲一样,那么漂亮,那么温柔。” 听了辰星的话,朝凤脸上的笑容绽放的更大了。她伸出手,摸了摸辰星的头,笑道“傻孩子,长大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若是可以,我都希望可以重新回到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了。再说了,就算辰星你不长大,你也已经很可爱,和漂亮了。” “真的吗?真的吗?”小孩子从来不会掩饰自己,听了朝凤的话,辰星高兴的简直要飞起来了。可是她脸上的笑容却没有持续很久,几乎就是一瞬间,她就把那小小的脑袋低下了,神色也不想之前那般的快活了“可是还不够啊,辰星还不过可爱,也不够漂亮。辰星先要便的更加可爱,更加漂亮。” 听见这话,朝凤倒是有一些诧异,又有一些好笑。是了,女子都是爱美丽的,只是想不到这么小的孩子,就已经对美丽这么执着了。 “女为悦己者容,莫非辰星也有了喜欢的人?”朝凤调侃的笑了笑,然后轻轻地捏了捏辰星的小脸蛋。辰星的脸看起来圆圆的十分可爱,可是真的捏起来却是没有什么肉的。大概是被风吹久了,辰星的脸上摸起来甚至都有些咯手。 辰星歪歪头,有一些好奇的看着朝凤“什么叫喜欢?” “这......”朝凤原本也是调侃一句,却没想到辰星尽然追问起来,这到叫朝凤有一些不知所措“喜欢啊,就是一种感觉。若是有了一个喜欢的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却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当你想到那个人的时候,不管你有多冷,心都会马上暖起来。可是若是他不在了,那么不管现在多暖,心里都会是空荡荡的。” 说着,朝凤轻轻地摸了摸自己的心口,轻轻地皱起了眉头。见朝凤脸色不佳,辰星误以为朝凤不舒服,急急忙忙人的抱住朝凤,似乎是想要把自己身上的温暖都传给朝凤。 “姐姐不难过,姐姐长得这么漂亮,一定会找到喜欢的人的。”说着,辰星学着朝凤刚刚替自己暖手的样子,也轻轻地呵着气,替朝凤暖气手来“姐姐知道吗?母亲说过,父王最喜欢的就是星儿了。可是星儿却觉得,父亲最喜欢的人是新王后。” 辰星还记得,说这话的时候母亲的表情很黯然,似乎心里压着异常沉重的事情,可是就是这样母亲仍然努力的冲着自己微笑着。母亲笑的很美,这样美丽的笑容是自己最喜欢的。可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看见母亲的笑容,自己的心里突然变的好难过,好痛。 其实自己知道的,父王并不像母亲说那么喜欢自己。父王几乎从来没有看过自己,甚至就连话都鲜少和自己说。自己也曾追问过母亲,为什么父王不来看自己,不和自己玩。可是母亲却只是说‘父王管理国邦那么忙,我们不要去打扰他’。 父王忙吗?可是就算再忙,也不会连看自己,看母亲一眼的时间也没有吧。父亲真的喜欢自己吗?父亲真的喜欢母亲吗?若是不喜欢,父亲为什么要和母亲在一起呢?若是不喜欢,为什么要生下自己呢? 辰星低低头,自己其实都知道的。父王并不是没有时间,听宫里猜的人说,父王天天都去新王后那里,甚至还会对着新王后笑。可是父王却没很久很久没来看过母亲了,父亲的笑是什么样子的呢?自己想不起来了。 父王不能喜欢别人的,母亲说过,人的心是很小很小的。若是已经给了一个人了,就在也容不下另外的人了。母亲的心已经给了父王的,所以父王也应该把心给母亲才是。 想着,辰星紧紧地握住了自己手,自己一定会打败新王后,抢会父亲的! 第六十六章:夜空的秘密 辰星表情很认真,认真的似乎不像是一个小女孩能够做出来的表情。朝凤静静的看着女孩,就像看见的过去的自己。 朝凤也回手抱住辰星,抹平了她紧紧皱着的眉头,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道“好孩子,你不要担心。像你这般可爱的孩子,是应当得到很多人喜欢的。还有,不要总是皱眉,要不然会留下印子,就不好看了。” “那么为什么姐姐的眉头要一直皱着,难道姐姐也有很多不开心的事情吗?”辰星点了点朝凤的眉心,那里微微地隆起,就像是一座小山丘“姐姐知道吗?要是有不开心的事情,就告诉星星吧,星星是最好的聆听者。它们不会说出姐姐的秘密,甚至还会帮助姐姐。” 听了星辰话,朝凤只是笑笑。在她的眼中,这不过是童言无忌。 见朝凤不相信,辰星反倒急了“是真的,是真的,我这么急着要找王后,就是听了星星的话。星星不会骗人的,姐姐你相信我吧。” “您看......”朝凤身边候着小丫鬟见辰星这样说,马上摆出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多奇怪的话,真可怕,还是快些走吧,在这儿可真冷,别冻着您。” “够了,你若是不愿等,就下去吧,何必有这么多的话。若是你在多说,你看我不把你撵出去。”朝凤皱皱眉,挥手甩开那小丫鬟,低声呵斥道。但是朝凤的眼神,在接触辰星后又立即变得柔软。 辰星咬咬嘴唇,似乎是察觉到那小丫鬟说的人是自己。她低下头,缓缓地松开朝凤,后退两步。轻轻地呢喃道“姐姐,对不起。” “傻孩子,说什么对不起,你何错之有?若是真的有错,也是那些爱乱嚼舌根的家伙们的错。”说着朝凤狠狠地瞪了一眼小丫鬟,示意她离开。然后朝凤又笑笑,把辰星拉倒自己面前,柔声道“来吧,和我说一说星星的故事好吗?你刚刚不是说是星星告诉你要找新王后的吗?这是怎么回事?” 小丫鬟咬咬嘴唇,不甘心的退到了一边。可是眼睛却依然是望着朝凤这边。面上是难以掩盖的好奇之色。 辰星想了想,然后谨慎的向周围扫了扫。发现有人看着自己,便压低了声音。对着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小手指,召唤道“这是个秘密,姐姐你过来。” 朝凤虽然心里并不如何相信,可是却还是把耳朵凑了过去。 “姐姐,天上的星星是会说话的。星儿能听见它们说什么。”辰星的声音压的极低,甚至都快到听不清楚的地步。即使朝凤凑的这么近了,可是仍然听的不怎么清楚“新王后来了之后,南方就多了一颗很奇怪的星星。那颗星星虽然不是很明亮,可是它所在的位置却十分的关键,甚至会影响整个星盘。” 说道星星的时候。辰星的眼睛都发出了光芒,就连身子都不再颤抖了,仿佛全身心。都投入进去了。这个时候的辰星,好像就连身上都在发着光芒,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圣神。 和刚刚奶声奶气的说话不同,朝凤敏锐的注意到,此时辰星说话的时候条理非常的清晰。简直不像是这个年龄阶段该有的气势。 “姐姐你知道吗,所有生物包括人都被各种东西束缚。束缚的存在就是自然法则之一。人要面对‘时间’这样的‘枷锁’。人的身体是装着灵魂的容器,也同样束缚着灵魂。人无法摆脱束缚的枷锁。” 辰星的声音又低了低,但是却像是吟唱一般,流淌到了朝凤的心里“其实人虽然受到束缚,却不是不可以改变它的。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术皆出焉。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 这段话很深奥,朝凤仔细的分辨了一下,这似乎是阴阳家的道论,可是这样晦涩难懂的话,就连自己都不怎么能够记得清楚,可是为何一个孩子会知道?朝凤的心里咯噔了一声,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小女孩。 辰星在说道星星的时候,整个人都进入了忘我境界,直到朝凤用力的摇晃了她几下之后。有过了好一会,她才像如梦初醒一般,迷茫的看着朝凤,似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打断自己。 “刚刚的话是谁教你的?”从辰星的眼神中,朝凤可以判断出来,她是知道这话意思,而并不是乱说或是死记硬背的。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谁家的孩子放着花朵,蝴蝶不去追逐,跑去研究什么星星,看什么阴阳家的著作。 且不说那《阴阳论》厚的像块砖头,看的人都压抑。就说上面那复杂的,叫人连念,都难以念出来的生僻字,就足以让人望而生却了。既然不是自愿看的,那就是什么人要求的。能让一个孩子,忍住自己的本性,乖乖的去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还做的如此驯服的,那就必然是极其亲近的人,比如:辰星公主的母亲――戚夫人。 “这是母亲教我的,不过她不让我和别人说。”辰星咬咬嘴唇,似乎终于想起母亲对自己的交代了,然后怯生生的看着朝凤,哀求道“姐姐不会告诉别人的吧,这个当我们的秘密好不好?” “既然是秘密,那么你又为什么要和我说呢?”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把辰星的头发顺好“你就不怕我会告诉其他人?” “不怕。”辰星回答的很是响亮。这样响亮的回答,倒是叫朝凤觉得不好意思了“因为姐姐是好人啊,既然是好人,就一定不会吧辰星的秘密说出去的。难道姐姐会说吗?” 朝凤愣了愣,似乎完全没有想到辰星居然会对自己有这样高的评价。自己有多久没有被人这样的信任过了呢?自己又有多久,没有再这样的信任过别人了呢?朝凤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可是看着这样单纯无辜的双眼,不知道怎么了,朝凤突然就没有再逗弄的兴致了。 “好人?你为什么这么说呢?”朝凤看着辰星的眸子,轻轻地问道“难道你的母亲没有教过你,不要轻信其他人吗?” 辰星咬咬嘴唇,眼神中似乎有一点迷茫“相信一个人需要理由吗?而且姐姐的手很温暖,有这样温暖的手,姐姐的心也一定是非常温暖的。而且姐姐的眼睛很明亮,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星星是不会骗人的,所以姐姐也不会骗人。” 辰星一边说着,一边手舞足蹈的笔画着,那样子,憨态可掬,可是朝凤看着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姐姐,因为星星很美,所以星儿要保护他们。如果其他人都知道星儿看得懂星星的秘密,那么星星就会被抓走了,到时候,夜空就没有星星了。”辰星说着,嘟起了嘴“辰星不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 朝凤沉思了一会,然后轻轻地问道“你觉得新王后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若是她就在你的眼前,你会对她说些什么呢?” 原本活蹦乱跳的女孩一下沉默了,她思考了一会然后低下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应该和她说什么。我只是想求她不要和母亲抢父王,可是.....可是在新王后来之前,父王也不看母亲。我......我只是想新王后能够帮帮我。” “你也该知道,新王后刚刚从大夏到这里来,人生地不熟的,你要她如何帮助你?再说了,她和你母亲同为妃嫔,你又为何相信她会帮你?”看着辰星仿佛要哭出来的表情,朝凤的心又软了“好了,好了,你莫要这样。那你希望新王后如何帮助你呢?” 辰星愣了愣,然后茫然的看着朝凤“我,我也不知道。可是......可是我推算过了,新王后所代表是的变数,也许她真的可以改变的母亲的命运呢?”辰星紧紧地把小手攥紧,握成拳装,横在胸前“哪怕再困难,我也先要试一试。我不想再看母亲难过了。” 看着辰星的反应,朝凤沉思了一下,然后说道“夜空离的实在是太过于遥远了,你有怎么知道星星说的都是对的呢?再说了,命又岂是怎么好改变的东西?你今天来到这里,你的母亲并不知道吧?要不然她怎么忍心你冻成这个样子?” 听见朝凤的话,辰星轻轻地点了点头。的确,自己是背着母亲出的门。也像这位大姐姐说的一样,母亲也交代过自己,命是不可以随便改动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是稍有差池,倾覆的甚至是整个天下。 可是,可是不论如何,自己也想要帮助母亲啊。自己实在是不想再看见母亲难过了。在自己的眼睛里面,母亲就是整个天下,若是母亲不高兴了,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我说我就是新王后,你还觉得我是好人吗?”朝凤沉吟了一会,开口道。 第六十七章:琉璃般的少女心 当意外来的太突然的时候,往往会让人产生一种很恍惚的感觉。就像一个陷入深沉睡梦中的人,突然被人叫醒会不习惯,甚至还觉得自己再睡梦中一样,而现在的辰星就是这样的。 辰星看着朝凤,眨巴眨巴眼睛,看起来呆呆的“姐姐,你在说什么?你是什么意思啊?辰星怎么不明白啊?” “我就是你等了半天的新王后,很抱歉,星星骗了你,我不是什么好人。”朝凤叹息了一声,要被讨厌了吧,难得遇见这样一个可爱的孩子呢,也难得这样的被别人信任呢。可是自己不想欺骗她啊,不想对着这样纯洁的孩子,许什么永远都不可能兑现的空头支票。 朝凤拉着辰星嘱咐道“记住,有时候眼睛看见的不一定都是真实的。手暖的人,也不一定就真的心暖。很抱歉,你母亲的事情,我无法帮你。若是莫离真的有心,没有人能够绑的住他。若是真的无心,就算是下了再大的功夫,也是没有用的。” 听着朝凤的话,辰星眼睛中的光彩一点点的黯淡下来,就连脸上的笑容也被风吹一点不剩了。她呆呆的站在那里,愣愣的看着朝凤,似乎还是没有消化过来,为什么刚刚那个拉着自己,为自己暖手的大姐姐,会一下子变成自己要寻找的新王后。 “你放心吧,你的秘密,我会保护。说好的约定,我绝对不会违背。但是我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还恕朝凤无能为力。”朝凤叹息一声。想要伸手摸摸辰星的头,可是却又在空中顿住了手。不知道为什么,朝凤觉得现在的自己很残忍,自己现在,正在剥夺这个孩子唯一的希望,也打破了她全部的幻想。 可是那又怎么办呢?成长之路本来就是痛苦的,也本来就是个被不停剥夺所有天真幻想的地方。等到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的曾经被毁灭的一干二净了,那你就差不多达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了。 辰星的眼眶一点点的红了起来,她飞快的退后了两步,拉开了和朝凤的距离。辰星眼中的泪水不停的打着旋。似只要再眨巴一下,眼泪就会马上掉下来。可即使是这样,辰星仍然很坚强的瞪大了眼睛。不让自己的脆弱暴露出来。 “姐......娘娘。”辰星本来是想要叫姐姐的,可是却在刚刚开口到一般时,突然卡住,换成了娘娘。此时她的声音听起来干巴巴的,再没有了之前的撒娇。也没有了信任。 这样也好,朝凤想。自己也算是给这个孩子上了一课吧,现在受伤,总比以后受伤来的好。不过这个孩子,以后再也不会轻易的相信别人了吧。小小的世界里,没有天空。没有风雨,所以也没有彩虹。这也不知道是喜,还是忧。 在叫完朝凤后。也不知道辰星怎么想的,也许是这件事真的对她打击太大了吧。在叫了朝凤一声吼,她居然什么都没有说,就这么突然就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这......”之前那个伺候朝凤的小丫鬟愣了。虽然刚刚的话她基本没有听见,可是从朝凤和辰星亲昵的动作上来看。两个人相处的还是很愉快的啊。这这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呢?而且看样子,这翻脸的原因,还是这位新王后。 小丫鬟看着辰星的背影思考了一眨巴眼的时间,就在心里迅速的判断了队形。辰星公主虽然是陛下的第一个孩子,可是陛下对她并不怎么上心。可是这个新王后呢? 偷偷的瞟了一眼朝凤,小丫鬟在心里暗自对比到。且不说家世,身份了。就是长相,年纪,这新王后也不知道要比那一脸惨白,一副寡妇脸的戚夫人强了多少辈。再加上现在陛下对新王后夜夜恩宠,说不定什么时候新王后就会生出个小皇子来呢。 若是巴结好新王后,那自己以后岂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想到这里,小丫鬟就在心中愉快的决定了,千错万错都是辰星的错。而新王后,哦,她只是个不知道内情的无辜女子罢了,就算是要杀掉辰星公主,那也一定是有理由的。 “辰星公主不懂事,没有接受过好的教养,还请娘娘不要见怪。”小丫鬟谄媚的笑了笑,然后弯下身子恭敬的候在朝凤身边“要不然娘娘先进去吧,这天实在怪冷的,娘娘先去喝杯热茶,就是要责怪她,您也不必亲自动手啊。” 说着,那小丫鬟就挽起了袖子,摆出一副‘不论娘娘您要做什么事情,奴婢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狗腿样子。就差没有真的趴在地上,汪汪汪的叫上几声,表示衷心了。 可惜啊,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对于那小丫鬟的衷心表白,朝凤不但没有一丝感动,甚至还在脸上表现出了一丝的厌烦。 “好了,不要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公主殿下这么小,你就怎么放心她一个人到处跑?若是一个下人连最基本的护主之心都没有的话,那还留着干什么?趁早打死好了,还能省一顿饭。” 见小丫鬟被自己骂了,却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朝凤终于受不了,直接吩咐道“你还傻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跟着?若是公主少了一根头发,那你就仔细你的皮。” “是。”小丫鬟哆哆嗦嗦的应了一声,刚想顺着辰星离开的方向追过去,却突然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又往回跑了。 那身影可不就是辰星,只见辰星气喘吁吁的跑到朝凤面前,大口的喘了好一会的气,才开口到“我......我刚刚不是讨厌你......我,只是觉得自己太没有用了,居然都帮不上母亲的忙。还有,星星是不会说谎的,只有坏人才会不停的强调自己是一个好人。若是大大方方承认自己不是好人的,就一定不会是什么坏人。” 又大喘了几口气,辰星才像缓过劲来似得。她对着朝凤展颜一笑“太好了,娘娘是好人,一定不会伤害母亲,也不会伤害辰星的。而且,辰星非常的喜欢娘娘。” 说着,辰星飞快的朝凤的脸上亲了一口,甚至都没有给朝凤反应的时间,就又飞快的跑掉了。 也许是朝凤刚刚的责骂起作用了,又或者是那小丫鬟终于学会什么叫察言观色。这一次还没有等朝凤吩咐,她就飞快的跟了上去,甚至还刻意小心的和辰星空出一段距离,好跟的不是特别的明显。 朝凤一个人站在夏宫的门外,看着早已空荡荡的门口,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上面似乎还残留这辰星带来的温度。很温暖,也很纯粹。自己之前听说过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这么纯真的女孩待在一起,似乎连自己都变得干净了。 可惜啊,朝凤垂下眼眸,掩盖住眼睛中的所有感情。只可惜这个皇宫,这个社会都容不下太干净,太纯粹的东西,所以自己不得不变成这个样子。而那孩子呢?她不久之后,也会变成自己这个样子吧。 所谓悲剧,就是把本来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天不是特别的冷,可是朝凤却分明感觉到心凉。这孩子的未来会是什么样的呢?这样天真的笑脸,自己似乎也曾经有过呢,可是现在呢?现在自己的脸上虽然一直带着笑,可是却在也没有雀跃的感觉了。 朝凤抬起头,琉璃色的天空蔚蓝的近乎是透明的,雪白的云彩在蓝天的衬托下,显得美丽异常。星星吗?可惜现在是白天,自己看不见啊。朝凤轻轻地摇摇头,不过即是在夜晚繁星满天的时候,自己可能也不会听见星星的话吧,即使听见了,大概也会被自己无视吧。 看着空荡荡的怀抱朝凤摇摇头,自己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甚至就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了。青春终究是幸福的,因为它有未来。可是自己的未来呢?自己还有未来吗。 朝凤又响起了辰星的话,自己是个变数吗?的确啊,就连自己都不能掌控自己呢。可是谁又知道,其实最不希望事情发生任何改变的,就是自己这个变数。若是可以,只盼岁月静好。 晚秋过后,很多花都要明年才开放了。‘待到山花烂漫时,它在从中笑‘。西风过后,便是冰雪,那孤傲的梅花和幽兰将在那个季节开放,赏花的心情是否和今天一样? 明天,当黎明推开黑夜,是不是又将面对满地落花?那些躺了一地惨淡的花色,像极了那些的苍白的笑容,暴露出压抑过的黑夜的哭泣。 愿时光静好,与君语;盼细水流年,与君同;望繁华落尽,与君老。可是一切不过是美好的盼望罢了。 一路走来,疲惫满身。如今,箫声断,箫身折,箫心已然东逝水,箫魂已飘云天外,桑田已沦陷成沧海。今生谁可依,今生谁可解相思? 第六十八章:家书 细雨丝丝,清洗了苍穹。滴滴晶莹,从柳叶银桂上飘下。滴落在地上的一池雨水中,溅起了滚滚的红尘,如同胭脂泪,有雨滴对桂花的牵绊,有香气对雨滴的流连。 此刻,雨不再是天的泪,而是桂花的泪,为此刻的离别,昨日伊人的采撷,和明日的凋谢。一阵轻风徐来,吹断了如线的丝雨,隔断了袅袅的香气,惊落了一树的雨滴,雨花纷扬,飘零雨中,仿佛是经了沧桑巨变,过了瞬息万年。凝眸望去,也早已是故景不在,物是人非了。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 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西域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 这是朝凤在匈奴看见的第一场雨,没有想象中来的那般的热烈,也没有大夏美誉季节的那种婀娜,有的是一种说不出的沧桑感。 狼奴静静的守在门外,半倚靠这门边的柱子,微微地低着头,看着天边的雨水。而门内等待朝凤吩咐的卓雅,却不时地用眼角的余光,偷看这狼奴。可是却又在狼奴回望过来的时候,飞快的把视线断开。 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宫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着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熏蒸的雨天。 只有墙角的那几支跟着朝凤来到匈奴的桂花,看起来还有几分的精神。但可惜,也许是水土不服。这桂花出来变成绚烂的开放过。最好的时刻,也不过是在枝头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 也许是心中的感念太多了,也许是时间太充裕,充裕的不知道该如何利用。朝凤难得的有了一会闲情逸致,提起笔,就沾着雨水,在地上写道: ‘春来赫赫去匆匆。刺眼繁华转眼空。杏子单衫初脱暖,梨花深院自多风。烧灯坐尽千金夜,对酒空思一点红。倘是东君问鱼雁。心情说在雨声中。’ “娘娘的词写的倒是好词,不过意境却太过哀伤了。”清露小心翼翼的捧来一个烫金的暖手炉,递到朝凤手上,一边轻轻地笑道“奴婢愚见,这秋天也并不全然是坏的,要不然怎么刘禹锡有诗道‘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句子呢。” 卓玛,卓雅虽是有几分大夏血统的,可是却一直在匈奴生活着,现在能说上汉话已经实属不易了,哪里能够听得懂什么诗词歌赋呢?而狼奴呢?虽然朝凤一直在教导他,可是明显的,他却也并不能完全的接受朝凤给予他的这些知识。 若是说亲近,那么自己最放心的便是小翠了,可是小翠对自己却是过于的小心伺候,凭白的,两人之间居然多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而且近来小翠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也没有闲心来和自己说这些。 就连朝凤都想不到,现在唯一可以明白自己心意,和自己笑谈上两句的,居然就只剩下这个自己随手拉来的丫鬟了。 “一层秋雨一层凉,您别说,这匈奴的雨水虽少见,可若是下了,看起来倒是有几分难得的亲切。”清露大大咧咧的走到窗边看着雨水感叹道,还顺手扔给狼奴一个金桔“现在的大夏,也应该下雨了吧。” 朝凤轻轻地点点头,难得的嘴角居然露出了一抹笑容“是啊,听哥哥说,大夏已经连下了好几天的雨了。宫里的木芙蓉也都开了,听说最是别致的还要算清凉殿,那雨打芭蕉的景致,你也该看看去的。” 这里说的哥哥,自然是指远在大夏待战。在朝凤嫁到匈奴来的日子里,她收到了不少的信件,就连思雅,显策这样平时没有来往的,都给朝凤寄过一两次的信。对于这些‘家书’朝凤的表现是很随意的,甚至连收拾都懒得收拾,有时候就这么丢在书桌上。 可是清露知道,在收到这些信的时候,朝凤的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虽然她鲜少对这些信有过回复,可是她却总是不停的翻阅这些信件,甚至有时候,一封信会反反复复的读上好几次,却还是面含微笑的。 这些信也都是有规律的,显策,思雅寄来的上面往往是晦涩难懂诗词歌赋。长平,长乐寄来的,大多是问好和安慰,偶尔也会诉说一下自己进来的状况。殿下收到这些信的时候,到也都仔细的回复了。 唯有这位与殿下最亲近的哥哥,寄来的总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南苑的花开了,北边的叶落了。而殿下呢,看到这些,却只是展颜一笑,鲜少有认真回复的时候。即使是回了,也只是跟着调笑。 “这糕点的味道极好,是哪里来的?”朝凤尝了尝手中的糕点,好奇的了看清露“这般熟悉的味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了,倒是引的人开始追忆过往。” 听了朝凤的话,清露止不住的笑了笑“这问道当然熟悉,可不就是您以前最喜欢的?待战殿下怕您吃不到这糕点,又怕送来的糕点不新鲜,便花千金,找人那厨子,寻了方子来。那方子写的极其的详细,就连奴婢这样笨手笨脚的丫头,也做的出来。” 看着手中热乎乎的糕点,朝凤的脸上的笑容也明艳了几分,就连天边的乌云也被这笑容驱散了许多。 这糕点的味道极其的熟悉,若不是真的擅长庖厨之事,那必然是那方子的问题了。朝凤扫了扫清露,脑海中突然自动放映出了上一次清露做饭的画面。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惹的各个宫里都以为是哪里起火了。 “把方子拿来我看看。”朝凤一口吞掉手中的糕点,然后歪国头看看清露“就是哥哥寄给你的方子,你可不要告诉我,你在蒸糕点的时候把方子一并蒸了吧?” 话虽说的轻巧,可是清露却把朝凤眼中的威胁看的分明。若是自己真的弄丢了这方子,恐怕殿下会把自己一并蒸了吃掉的吧。清露咽了口唾沫,轻轻地抖了抖,还好啊,还好自己没有乱丢啊。 清露一边庆幸着自己当时的明智,一边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张写的密密麻麻的的纸,交到朝凤的手中。 纸张上的笔迹很清秀,一笔一划的,看上去认真异常,是待战的字没错。曾经待战为了讨皇帝的高兴,苦练了许久,只可惜在对显策所说的夸奖,在面对待战时却变成了不屑的责骂‘若是你有功夫研究这些,还不如干好你该干的。’ 显策的字真的很好吗?不一定、待战的字真就怎么不堪吗?也未必。只怕是写字的人不同,这看字的人心境也不一样吧。 字条上的字虽密,却极清晰。甚至在有的地方,还加上了朱砂笔的批注,显得条理清晰,让人一眼就能够看懂。字条虽摸起来,没有什么温度,可是上面的每一个字,却都看得朝凤心里发暖。信上这么写道: 一:将胡桃肉、栗子仁煮熟去皮,压烂成泥为糕粉;二.糯米粉加沸水调和均匀;三.将糕粉、糯米细粉与白糖拌匀;四.撒入桂花米,放入碗内,上笼蒸一个时辰至熟透,取出。 切记,食物相克。核桃不能与野鸡肉一起食用,肺炎、支气管扩张等患者不易食之。核桃不宜与酒同食。据宋.马志《开宝本草》记载:“饮酒食核桃令人咯血”。可能是因为核桃性热,多食生痰动火,而白酒也属甘辛大热,二者同食,易致血热的缘故。特别是有咯血宿疾的人,更应禁忌。如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患者,饮白酒即可引起咯血,不与核桃共食,亦可致病。 凤儿身体状况向来不佳,又素有梦魇之症,本就该好好休息的。可是她素来要强,是断不肯有一丝服软的。还望你替我代为照顾...... 待战在信中的口吻极其的亲和,甚至还不顾尊卑,居然对清露用上了尊陈。这样一张看似不守规矩,没有皇子尊严的信,却击中了朝凤心中最温暖,最柔软的地方。 将心比心,将情拟情,这样的情,自己如何能不感叹?这样的真心,自己如何不感动?待战哥哥,你叫朝凤如何还你?还你一个天下,够不够? 第六十九章:树叶背后 树叶是什么样子的呢?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树叶不过是生长在树枝头,或绿或黄的一小片罢了。可它真的是这样吗?或者说,它真的只是这样吗?还是你从不曾仔细的看过它呢? 生活中也有许多树叶一般的人,他们或是集市上的小贩,或是天桥下的算命先生,或是那个连都城都不曾去过的,就知道吃和睡的九品芝麻官。你从不曾仔细注意过他们,也从不舍得浪费你的时间,去看他们一眼。 因为在你的眼中,不论如何,他们都是那个样子的,就算是要变,也终究是是跳不出那个框子的。可是他们真的是你看见的那样吗?每片树叶尚且不同,更何况是人呢?可是就是这种不注意,却给了一些人机会。 “老板,两斤白切肉,一壶酒。”低低的男声响起,听上去很是沉稳,让人不可抑制的,去相信他。 有多少怀春少女路过男子身边时,都忍不住放慢脚步,偷偷的往这边瞥上一眼,心头渴望着来一次故事中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戏码。可是却又在看见那说话的人的脸后,低声道一声可惜,然后匆匆的走过。 “哈哈哈哈,老子就说了吧,那小妞就是看看,是不会上去搭话的。”桌子边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狂放的笑笑,然后用手肘捅了捅一边坐着的同伴,推开手掌,拇指和食指摩擦了一番。 “呸,真他娘的不吉利。”络腮胡身边,坐的是一个极其瘦削。甚至两颊都有一些微凹的汉子。这个汉子和络腮胡汉子相比,反差极大。一个结结实实的像堵墙,可是另外一个呢,却瘦瘦小小的活像是玩杂耍手艺人手里的那只猴子。 且不说这俩人形体上的差异吧,就是这面色上来看两个人却也相差的极大。一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的,说话。做事都极其的直爽。可是另外一个,却是尖嘴猴腮,两只滴溜溜的老鼠眼不住的乱窜着,看起来贼头贼脑的。叫人看了,就想一巴掌甩过去。 猴似得汉子对着地面淬了口唾沫,然后又些不甘心从怀里掏出两吊钱。放到络腮胡的手中。钱虽给出去了,可是他的眼神却还是恋恋不舍的追着钱走。恨不得立马就能把钱要回来。 “诶.......不给你。”络腮胡提溜着钱串,在猴脸男的面前晃悠了一圈后,手腕一抖,就把钱又收回到手心中了。见猴脸男脸上上愤懑不堪的表情,络腮胡更是得意,简直就要哼起小曲来了“其实这钱也不多。不过话别的钱,尤其是你小气猴儿的钱,你说我心里怎么就这么痛快呢?” 原来这猴脸男本名叫侯三。因为长相像猴子,又耍的一套好猴拳,便被人戏称做猴子。这侯三为人极其的小气,向来只拿别人的东西,是断断不肯吃一点亏的。尤其是在钱财方面,更是算的比那打了一辈子算盘的老账房还要清楚,还要细腻。所以才被人暗讽为‘小气猴’。 小气猴本来不过是个好玩的外号,可是因为实在逼真,便被人牢牢的记住了,甚至有很多人直接忘记侯三的本名叫什么。所以侯三特别讨厌这个外号,也就连带着讨厌上了这个给自己起外号的坏家伙——络腮胡。 侯三输了钱心里本来就不太痛快,现在看见络腮胡这样的炫耀,就更加的气不打一处来。当即狠狠地一拍桌子,口中就不干不净的叫嚷开了。 “诶,你他娘的说谁呢?老子告诉你,这点子眯眯钱,老子还真不在乎。就当时老子发了善心,请你去窑子了。指不定,你还能在窑子里找到你那逃了的媳妇儿呢。这个就给你留着打赏她吧,省的人家到时候还嫌你穷。、就算你翻了人家的牌子,到了床上,人家也是不肯伺候你的。”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络腮胡以前的家境并不如何,在加上他花钱没有一个节制,又爱显仗义。就算家里穷的都揭不开锅了,还是处处接济别人。他学过几年武功,是一个极好的把式,若是肯踏踏实实的开个武馆到也不错,可是他就是不肯。 有人好赌,有人好酒,这络腮胡也有自己的爱好。他好什么啊?要说这人还真是一朵奇葩,一不赌,二不花,就是一点,死要面子。凡事不看你给多少钱,而是看你的诚意。若是这诚意做到了,给足他面子了,就是分文不取,他也是乐意的,若是没有做到,哪怕你拿千金来,也是绝对不搭理的。 在络腮胡的心里,面子比什么都重要。可是他既不是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谋士。也不是什么万人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武将。他不过是一个稍好些的把式罢了,谁愿意三顾茅庐,受这个气呢? 渐渐地,就没有什么人请他做活了。可是他呢,却还是不在乎,依然该吃吃,该喝喝。有拿捏住他心理的,便故意摆出一副可怜样子,来骗取钱财。他倒好,别人要,他还就真的给。有时候送出去的,比赚回来的还要多几倍不止,可是他却连眼睛也不眨巴一下。 若是一辈子能这样潇潇洒洒也不错,可是他却不是一个生活的啊。他还有妻子,甚至还有孩子。听说他孩子有一次淋了雨,得了伤寒。本也不是什么大病,花点钱,随便去请个大夫就能好的事情。可是到了他这里,却比登天还难。 平日里大手大脚习惯了,家里既没有什么祖产,有没有一门正儿八经的营生,哪里会有什么积蓄?在说他的那些所谓的‘朋友’。一个个借钱的时候是孙子,可是还钱的时候,却是大爷了。到头来,他也没有找到一文钱还给儿子治病。而他那个向来结实乖巧的儿子,就这样给一个就是乡下赤脚大夫都治的好病夺取了生命。 儿子死后,络腮胡的媳妇儿就自己把自己卖了,卖的实在不是什么好地方,是个窑子,也就是妓.院。干的也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营生,是妓.女。络腮胡也曾去哀求过妻子原谅,可是即使他放下尊严,给妻子下跪,请求妻子可以原谅自己。却只得到句淡淡的‘你回去吧,我不想再和你一起过那样的日子了。若是真的比起来,我宁愿当个人人唾骂的娼.妓。也好过当你这个‘英雄’的妻子。’ 可是即使他现在丢了面子,甚至连底子都丢尽了,络腮胡却没有放弃。听说他来这里的目的极其的简单,就是为了他这个妻子。听闻他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把他妻子所在那个窑子买下,让她妻子可以安心的住在那里。可见他虽是看起来粗犷,可是对他妻子的爱却是极其细腻的。 侯三的那番夹枪带棒的话就是佛听了也发火啊,更何况络腮胡也根本就没有佛的好气度。络腮胡当即脸就被气的通红,心里又羞又怒,他狠狠地一拍桌子,那木桌本就是用几块木板拼接而成的,本来所承受的力就有限。而络腮胡因为心里火气极大,用的力气也不知道节制,木桌当场就散架了。 “喲,怎么?还有脾气了啊,看把你能的。”侯三反手撑着凳子,一个旋转,躲开了飞射而来的木屑“不是我说你,若是你真真的有这个力气,就上床对你媳妇儿使去,指不定你一用力,让她痛快了,她也就然你痛快了呢。” “放你娘的狗屁,你怎么说老子老子都不和你见识,但是不要用你的脏嘴玷污巧娘。”说着络腮胡抄起一边放的两把宣花板斧,想都不想就想着侯三挥过去,势如破竹,就连空气都发出了尖锐的哀鸣声。 见络腮胡动真格了,侯三也不敢在掉以轻心。侯三虽然清瘦,可并不是什么弱不禁风的书生。相反的比起常人来,他还要显得很精壮的。 侯三虽然最贱了些,可是身手却是极其矫捷的。他踩着凳子一蹬,顺着杆子三两下就到了杆顶上。别说,那动作敏捷的,还叫人越看,越觉得他像只猴子。 周边的人看看侯三和络腮胡娴熟的动作,猜便猜到了他们肯定是练家子,在听他们的话语,也绝对不是什么正经人家啊。再说他们的着装,就猜到他们的身份也不会如何卑微。 对于这样又会武,又有有一定背景,特别是一看就没有什么脑子的危险人物,当然是能躲多远,躲多远的,可是人天生就是好凑热闹的动物。哪怕知道好奇心害死猫,也忍不住要去插上一脚。 “好了,好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放过我吧。”见周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侯三也不愿意在和络腮胡纠缠了,开口讨饶道“您就当放屁一样,把我给放了吧。” 所谓穷寇莫追,按理来说,既然人家都递梯子过来了,怎么着也该要给个面子的。再说了又有这么多人的,实在不该在计较。可是也不知道是真气极了,还是什么。络腮胡也不停顿,直接就挥起斧头,砍下。 第七十章:复杂的棋局 斧头发出锐利的寒光,刺的人眼睛发疼。只听见‘咔吧‘一声脆响,就看见那杆子歪歪斜斜的倒了下来。 侯三眼疾手快,关键时候跳下木杆,这才没有被木杆砸个正着。可是即使他闪躲的再快,却也还是不甚扭着了脚。见络腮胡这样不给自己名字,侯三也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了,当即就和络腮胡撕破脸面。 ‘你他娘的吃错药了吧,老子就算哟错,不是给你道歉了吗?‘侯三扯下饭馆旁边插着的酒旗,就像络腮胡攻了过去‘老子警告你啊,你被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若是惹毛了老子,还指不定今天谁趴在这里呢。‘ ‘就你还老子呢?我看你就是一没种的孙子。告诉你,老子什么酒都和,就是不喝你侯三的递过来的脏酒。你若是有本事,我们就好好地比划比划。你也别说什么抱歉了,若是道歉真的有用。那我上了你娘,杀了你爹,再和你抱歉一声,你应是不应?‘ 络腮胡嘲讽一笑,看着侯三那青青白白,变幻不定的脸色又补充道‘若是你真的有本事,就把我放到在地上。我愿赌服输,若是真的败了,便也不多说,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只管把你当做是爷爷孝敬。可是若是我胜了,那么你就闭上你的狗嘴,滚回家找你娘喝奶去吧。‘ 见络腮胡说话说的刻薄,侯三便知道今天这一架,是自己怎么着都逃不过的。再加上周围的人见气氛紧张了,也跟着起哄。霎时间就如同火上加油,使得局面更加的不可开交。 既然躲不过了。那就只得应上去了。在加上附近看热闹的人这么多,若是自己再躲闪,怕真的会叫人看不起了。若是今天的事情传出去了,那自己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想着,侯三也就收起脸上嬉皮笑脸的表情。伸手扯下酒旗上的旗子,握紧了手中的木棒。先发制人的攻了上去。 络腮胡冷笑了一下,眼中却是没有任何惧怕的神色的,他紧紧地握住手中的板斧,冷冷的等着侯三冲过来。周边的空气冷的就像被冻住,没有任何一个人该多说一句话。 大战一触即发,可是就这个时候。一个谁都没有想到的人。突然出现。甄谨左手按住斧刃,一个下压。摁到地面。斧头掉落到地面,金属的斧头翻出‘咣当’的一声脆响,惊起了地面的灰尘。 几乎就在同了瞬间,甄谨右腿高踢,把侯三手中的木棒踢落。甄谨的动作极快,几乎都没有给人反应的时间。甚至在木棒掉落在地上之后,侯三的手上依然保持着握着木棒的动作。 “够了,你们在耍猴戏吗?”甄谨皱皱眉。用身子给侯三和络腮胡之间隔绝出一道隔离带。见两人面上还是有不岔之色,甄谨便又开口补充道“若是你们真的要打,也断不该在这个时候,也不该在这个地方。若是因为你们误了大人的事情,只怕千刀万剐了你们,都死不足惜。” 甄谨的本事到底如何,在第一天侯三他们就听说过了,若说他们之前还有所怀疑,可是甄谨现在展示出来的能力,却是不得不让人信服的。要知道侯三和络腮胡虽然话说的粗鲁了些,可是本事却还是不容小觑的。可是即使他们现在合力,却任然是无法撼动甄谨,甚至是无法把自己的武器抽出来。 “哈哈哈,还是甄兄弟说的对,怪不得大人这么器重您呢。可不就是您能够顾全大局。”侯三的脑子转动的极快,若不是刚刚络腮胡不肯放过,他也绝对不会主动开战。现在难得有人递过来一个梯子,又说的有理有据的,侯三自然也乐得顺着杆子向下爬。 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侯三可是‘俊杰’中的‘俊杰’。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侯三就在头脑中展开了急速的判断:这甄谨是张彬知,张大人亲自点名任命的,说权力,自己自然是大不过他的。 想当初,混战的时候,听说他以一敌百,自己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看他刚刚拦截自己和络腮胡的动作,便可以猜到他的功夫绝对不低。这若是打,自己怕也不是他的对手。侯三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几圈,然后飞快的扫了一眼甄谨。 其他的东西到都好说,可是以自己经验来看,却怎么都觉得这甄谨并非池中之物。预感这种东西虽说是没有根据的,可是侯三一直混迹在市井中,各种各样的人和东西都见过不少,对社会的经历也算是极其丰富的。 这东西见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而长期鱼龙混杂的生活,也给了侯三一份大礼,那就是几乎和野兽一般敏锐的直觉。这样的直觉帮助侯三逃过很多次危险,所以他异常的信任这种无凭无据的直觉。而现在,他的直觉告诉他,面前这个叫甄谨的男人绝对不好惹。 当即,侯三就松开手,把手举过头顶,做投降状,退后到一边。点着头,哈着腰,对着甄谨和络腮胡又是作揖,又是赔礼。俨然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哪里还有刚刚的凶神恶煞? “对不起了,刚刚是我侯某人多嘴,不小心开罪了哥哥,还望哥哥不要往心里去。”说着,侯三就抬手,狠狠地给了自己两个耳光。他下手极其的重,不似在打自己,到似在打什么不相干的人。 不过两下,那脸颊就膨胀了一倍有余。红红肿肿的,简直就像是一个煮了过了头的猪头,看起来可笑的紧。可是即使他脸上的伤,看了就叫人实打实的觉得发疼,他自己却可是咧着嘴,笑的后槽牙都露出来了。 看见侯三这个谄媚的样子,络腮胡不屑的冷哼了一声,气沉丹田,有用力的拽了拽,想要从甄谨的桎梏下,抢回自己的斧头。可是这一切,却都是无用功,甄谨依然死死的攥着斧刃,就连表情都没有改变丝毫。 自己的力气虽不能说是力能扛鼎,可是也不算小,可是他却连脸色都没有改变一下,甚至就连呼吸的频率都是和之前一样的。反倒是自己,倒是有一点使不上劲了。这个时候,络腮胡才开始真正的审视起甄谨。 络腮胡皱皱眉,轻轻地点了点头。见他服软了,甄谨这才松开手,放开手里的斧头,如无其事的到桌边坐下,慢慢的咀嚼着自己刚刚从店小二手里买来的食物。 周边围着的人,见无热闹可看的,摇摇头,在心底默默地抱怨了几声,却终究是不敢在明面上表现出来什么。只得低下头,默默地走开了,只是有的实在不平的,会在心里骂上几句‘我呸,什么大侠的,还不是个胆小鬼?若是自己有幸学武,绝对不会像他一般丢人。若是有人敢这般挑战自己,那么不管胜负如何,自己是死都要争一争的。’ 只可惜这番嘲讽只是在心里发出的,并没有真的说出来。不过就是说出来了,又会有谁去理会他呢?毕竟天下的苍蝇这么多,谁又会有心去分辨这苍蝇到底是在嗡嗡叫些什么。 甄谨吃东西的速度很慢,细细地咀嚼着,仿佛吃的不是什么简单的小菜,而是什么山珍海味一般。 “嘿嘿,别说啊,甄小兄弟吃东西的样子还真斯文,到像是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其实侯三真正想说的,那慢吞吞吃东西的样子实在是像是个娘们。可是在仔细的测量了一下双方的实力差后,还是改了口。 甄谨看着手里的馒头,淡淡道“以前要做的事情很多,就连吃饭都是急急忙忙的,有时甚至就连自己吃了什么都不知道。可是后来,我突然空下来了,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写什么事情了,便想好好地吃一吃饭。” “啧啧。”侯三吧唧吧唧嘴巴,做出惊讶的样子来,笑道“我就是说小甄兄弟绝对不是平凡人嘛,一看就是真正有本事的人,要不然怎么会忙的脚不沾地的呢?什么都不说了,来,这杯酒算是是敬你的,来干。” 说着,侯三就仰头,把杯中的酒,灌入喉中。言者无心,听着有意。侯三说这话虽是为了拍甄谨的马屁,好叫他给自己一个提拔的机会,可是一边坐着的络腮胡却轻轻地皱了皱眉。 侯三虽然废话很多,可是他刚刚却说得没有错,络腮胡的眼睛眯了眯,似在考虑些什么。这个叫甄谨的,和自己以前接触过的人都不同。武林中人,求的就是自由,很少会有愿意放下手段,专门为一个部门做事情的。 江湖和朝廷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微妙,两者之间即使谁都瞧不起谁,却也谁有没有办法摆脱谁。可是若是每一个武林人士投靠了朝廷中的人,就会被看做是朝廷的走狗,被人看不起。 这里每一个人受雇于张彬知都有自己的目的,那他呢?他的目的是什么?他又是什么样的人? 第七十一章:烧刀子 集市上本来应该是很热闹的,更何况还有一个叽叽咋咋的侯三一直在旁边说个不停,可是络腮胡却什么都不听进去,他小心的观察着一边坐着的甄谨,死死的缩着眉头。 好的酒水应该绵长醇香,细腻温润。这样好的酒水,怕是千金难求,自然是不会出现在这样的路边小摊上的。眼前的酒水看似清澈,可是喝下去,却辛辣的狠,似要把人的心肝脾肺肾都呛出来一般。就是到了肚子里面,也不给你个安生,依然张牙舞爪的在肚子里翻腾着,就像着火一般。 “怎么?”见甄谨表情不对,侯三还以为他是喝不惯这样辛辣的酒水,就赶忙在一边解释道“呵呵,甄小兄弟不要见怪,这样的穷乡僻壤里自然是找不到什么好酒的,等出去之后啊,我一定请你去万花楼好好地搓一顿。叫上一壶杏花春,在叫几个春水一般的女子作陪,那滋味.......” 虽然侯三形容的很动情,可是甄谨却是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闷下了酒碗中剩下不多的酒水,然后看着空这的酒碗,轻轻地问了句店家“这是漠北的烧刀子吧,不知道老板从哪里得到的呢?这酒虽辣,可是还不够冲,里面怕是被人参了水。” 听到甄谨说这话,侯三觉得面子挂不住了,毕竟非要到这家店来休息的是自己。若出了什么问题,岂不是自己没有眼光?更何况还是在自己一心想要奉承的甄谨面前丢了面子,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想着,侯三的心里越加的不平。在加上和络腮胡刚刚的又干了一仗,现在心里的火还大的很。当即。侯三的就拍案而起,非要好好地教训一下,这个黑了心肠的奸商老板不可。还好甄谨及时拉住了他,要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烧刀子以其度数极高,遇火则烧;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吞入腹中犹如滚烫之火焰而得名算不上。这酒水倒是多金贵,也算不上多难酿造,可是最让人忘不掉的,还是那仿佛能刺入人灵魂中的浓烈。 “客官真是好眼光啊,前两天北方的商人路过这里,我见这酒便宜。就埋了两车。”店老板尴尬的笑了笑,像边上缩了缩。躲开侯三的目光。然后又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不过这酒水的味道太过极端了,并不能够得到人们的喜欢,我便掺了些水。不过这酒实在太浓了,就是掺水了,味道也还是过重了。若是客官喜欢。小的在去给你拿壶酒来可好?” “还不滚的去,话这么多。”侯三哟唧唧歪歪的骂了几句,愤怒的把碗中的酒水往外面一泼。 络腮胡倒是难得的沉默了一会。他拿起酒,浅浅的抿了,果然热辣。若是第一次喝,恐怕只会觉的不适,哪里还会有力气去察觉什么浓啊,淡的。在细看甄谨,若是说他只是个种田的江湖浪荡子,可是那通身的气度有实在是不符合。 “你是为了什么?我是为了妻子,而他......”络腮胡指了指一边还在骂骂咧咧的侯三“他是为了名利,可是你呢?你是为了什么?” “我?”甄谨沉思了一会,然后重新给自己倒了一碗,老板新递过来的未掺过水酒。这酒果然更加辛辣,就像沙漠上的飓风,夹杂着砂石,在自己的心里奔跑这,轰鸣这。恍惚间,甄谨似乎又看见了大漠的黄沙,还有那个在黄沙中笑立的女子“大概是因为一个女人吧。” 听了甄谨的话,络腮胡倒是愣了愣。他原本以为,甄谨必然会说出什么为了天下大义的,没想到他的理由居然简单成这个样子。为了女子而去改变自己,加入到这个组织中,似乎格调太低了。 不过就算是为了个女子,又有何不可?这时候,络腮胡才抛开之前的猜疑,重新的看着甄谨。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本是任情任性的青年,情之所至,虽千万人吾往矣,有何不可! 想到这里,络腮胡哈哈大笑,然后轻轻地拍了拍甄谨的肩膀“好小子,有气度,我喜欢你,不过你为的是什么样的女子呢?我见你的气度,不像是个为一般女子动心的,顾心中有几分好奇。” “她啊。”甄谨仔细的想了想,然后举起手中的酒碗,淡淡的“她就像是这酒,看起来清清淡淡的。可是只要一口,就可以辣的人眼泪都要出来了,可是即使是这样,却还是还是叫人忘不掉它的味道。” 自己为什么会轻易的相信,这样的一个红口白牙的小女娃呢?甚至愿意把自己的未来都压在她的身上,自己并不是什么轻信的人,可是在面对朝凤的时候,自己总是忍不住就把自己全盘交付出去了。 被朝凤看着的时候,就好像被人扒光了,扔到最热闹的集市一样。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不论自己之前是如何用名利,权势的外衣来遮掩自己,可是在她的面前,自己好像怎么藏都会被她看破一样,真是可怕的女人啊。 看着碗中的烧刀子,甄谨的思绪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她还好吗?漠北的风沙这么大,那样娇嫩的,犹如花瓣一般柔软的肌肤如何抵御的住。不过如果是她的话,应该不需要自己担心吧,毕竟这样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外皮下,可是有着比刀子还要锋利的心。 “哈哈,英雄难过美人关。看来我们的甄小兄弟是动了春心了啊,想必定是爱那女子爱的深沉的。”侯三本就不是什么甘于忍受寂寞的人,见这边说的热闹自然凑了过来,却刚好听见甄谨在说什么女子的,便笑嘻嘻的过来插嘴。 “爱?”甄谨皱皱眉,眼中似有些不理解。他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心口,许久都不曾如何热烈跳动过的心,在想到朝凤后,突然有了一丝别样的感觉。痒痒的的,就像有一只不知名的小猫在轻轻地,挠着自己。 仔细的想了想,甄谨还是淡淡道“我并不爱她,我只是想要帮她做到她想要做的事情,我想要看她发自内心的笑容。若是可以,我愿将这世间最美好的东西都留给她,护她一世安好。” 听了这话,侯三和络腮胡对视一眼,然后都狭猝的笑了起来“我看这甄小兄弟定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吧,要不然怎么会连自己的心意都还不明白?” “甄谨?这个名字一听就让人想起甄家的军神。听说他也此生未娶,就英年早逝了。”络腮胡摇摇头“听闻他战功无数,可惜了.....不过你和他的名字一样,若是在这么腼腆,不肯像别人表白,只怕也会孤独终老喽。” “表白?表什么白?”看着他们的表情,甄谨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就是用脚跟想,也可以猜到他们想的不是什么好事情“她已经嫁做他人妇了,我们是不可能的。” 甄谨的话就像是一颗子弹,在这个小小的酒桌上炸开,本来还说的热热闹闹的场面,瞬间安静了下来。侯三和络腮胡的脸上都有几分的尴尬。他们原只是想调侃甄谨一下,哪里想得到,背后还有这样的故事,一瞬间,他们倒是尴尬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咳咳,甄小兄弟,你也别太难过了。这姑娘没有了就没有了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侯三轻轻地拍了拍甄谨的肩膀,安慰道“再说了,你若真的是非那姑娘不要,到还有一个办法。老话不是说了嘛:‘只要锄头挥的好,哪有墙角挖不倒?’一枝红杏还出墙来,我就不相信,以你的本事,还勾搭不到个女人?” 见侯三说的越来越不像话的,络腮胡便用手肘重重的撞了他一下,示意他闭嘴。侯三撇撇嘴,不敢在多说什么。可是一旦安静下来了,却又显得更加的尴尬了,络腮胡也不知道该把自己的眼睛摆放到哪里,只得安慰一般的,轻轻拍了拍甄谨的肩膀。 甄谨轻轻地皱皱眉,心里知道他们又想歪了,可是却懒的去辩驳什么。手中的酒碗,倒影出来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孔,只是自己现在的脸,是一个叫‘甄谨’的武林人士的脸。 一张皮,一个全新的人。甄谨有些无奈,却有有些感慨。进来的日子很累,自己替张彬知做了很多事情,也认识了很多人。和自己以前猜测的不一样,这些人也都是有血有肉的,接触的越久,他们就越是生动。就像是打开了什么魔盒,原来脑海中的死板的‘坏人’形象荡然无存。 这个时候自己终于不再是军神甄谨了,而只是一个平凡的甄谨。甄谨看了看自己手,常年的征战,让甄谨是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茧。看着自己的手心,甄谨突然回想到那些在战场上被自己杀掉的人,他们也有家庭的吧,他们也有感情的吧...... 第七十二章:质疑 越是想的多,对自己越是质疑。自己保家卫国的信念真的是对的吗?那些在战场上,被自己杀掉的人,他们又有什么过错呢? 甄谨突然觉得心里有一些发颤,自己参军的愿望,就是希望天下安宁,可是真正叫天下不安的不就是战争吗?一次次的烽火燃起,是自己功勋的见证,却也是无数血脉的丧失。自己愿是以为只要守护了大夏,就是守护了天下,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天下何其大?国土何其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国家,天下也不止是大夏。而且打了胜仗,就真的是守护了大夏吗?不知道为什么,甄谨的心中突然冒出两句诗‘兴,百姓苦。忘,百姓苦。’ 打仗就必定要增兵,增兵就必然要抓壮丁,可是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要打仗就必然有牺牲,可是那些死去的人,真的会感受到家国的荣耀吗?他们流的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真的是为了天下吗?还只是为了那个端坐在龙椅上,却连米价是多少,怎么煮饭都不知道‘天子’呢? 也许是脱了军神这顶厚重的帽子,也许是在市井生活的久了,自己也被同化了。甄谨难得的没有再按照父亲,祖上总是挂在嘴上的大义角度看问题。第一次的,甄谨的目光放到了这些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人民身上。 自己以前一直都觉得是自己再保护他们,可是事实好像完全相反。若是没有了自己,百姓依旧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或许,自己的存在没有自己想象的这么重要。又或许。那个被天下奉为九五之尊的‘陛下’也没有那么重要。难道自己才是那个被保护的人吗? 想的多了,心就乱的厉害,越发的不能控制自己。甄谨拿过酒坛,咕嘟嘟就是好几大口酒,哪怕被酒水呛住了也不管。现在的甄谨就是想求一醉,不是是一醉方休吗。若是醉了,就不会想这么多了吧。 侯三和络腮胡呆呆的看着甄谨的动作,还当是刚刚自己的调侃引起了甄谨的心伤呢,便也不敢有什么阻拦的,只是在一边傻傻的看着。可是干看着也不是个办法啊,两人对视了一眼。但是难得的有了默契,不约而同的转过头。装作没有看见。 惹不起,还多不起吗?既然什么都不应该说,那就当做不知道,什么都不说好了。侯三和络腮胡相望一下,然后点点头,默默地别过脸。不再多看甄谨一眼。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依然各喝各的酒,天南地北的闲扯着。不过这一次。少了几分热烈,多了几分刻意。 见没人和自己搭话了,甄谨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改变,只是在一边静静地喝酒。现在的甄谨很迷茫。只是单纯机械的做着吞咽的动作,可是你越是想醉,却越是清醒。越是想要忘记,却越是难以忘怀。 酒坛空了,可是脑袋中的烦恼却越积越多。甄谨皱皱眉,把最后一滴酒倒入自己的口中,又摇了摇酒坛,发现再也倒不出什么来了的时候,才无奈的睁开眼睛。可是就在睁开眼睛的一瞬间,却看见了酒坛底有一个大红朱砂染就的花纹。 那花纹并不如何的复杂,只是一只简笔的凤凰。可是那凤凰身边围绕的火焰,却是在黝黑的酒坛底部,闪烁着青紫色的光芒。红楼!甄谨的眼神暗了暗,状若无意的酒坛甩出去,甩的远远地。 “碰”的一声,巨响,酒坛在数十步外炸开,络腮胡和侯三皆是一愣,然后条件反射的看向甄谨,眼中的光芒似有几分同情。侯三看看络腮胡,用眼神示意道‘看,又是一个因为女人受伤的。’ 络腮胡皱皱眉,面上没有说什么,却在桌下狠狠地给了侯三一脚,又有一些担忧的看着甄谨。张张嘴,似想要开口安慰,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得在用眼神示意小二上酒。 甄谨紧紧地闭着眼睛,锁着眉头,做出不适的样子。甚至连口齿也有不清,嘴里含含糊糊的不知道在絮叨着些什么。仔细听,尽是什么花啊,翠啊的,好像是个人名。若是没有猜错,应该还是个姑娘的名字。 甄谨原本笔直的背,就像被人抽掉了脊梁死的,弯弯的缩了起来,颓废的瘫软在酒桌上。只见他摇摇晃晃着,强撑着桌子,好叫自己站起来,却有一个踉跄,又跌落回去,俨然是一副醉酒的姿态。 侯三本来想过去扶一把的,可是就在他的手快要碰到甄谨的时候,却被甄谨死死的瞪了一眼。侯三闪电似的缩回手,心里暗道‘别看这甄谨的皮相虽是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可是这双眼睛,却是有神的紧。即便是什么都不说,只是看你一眼,便叫你不敢放肆。像这样的人,若是稍有机遇,只怕前途不可限量。看来自己对他可要越发的小心些。’ 侯三被甄谨身上的气势怔住,尴尬的收回还停留在空中的手,摸摸自己的鼻子。还想再细看一眼,却见甄谨已经瘫软在桌面上,一动不动了。就好像刚刚自己看见的一切,不过只是幻影。 “借过,借过。来,客官,您的酒。”店小二手里提溜这个酒壶,熟练的穿过拥挤的人群,还有刚刚被打翻的,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杂物,走到甄谨这一桌边上。然后诧异的看了看醉醺醺的甄谨,笑道“怎么这位客官已经醉晕了?我就说了嘛,若是这烧刀子不兑点水,谁抗的住呢?” 说着,店小二抬起酒壶,刚想放下,但是却苦于这酒桌实在不大,而边做的那两个‘江湖大侠’却又但是一副‘我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别惹我,别靠近,要不然咬死你’的狰狞面孔、 柿子还是要挑软的捏的,而这里,看似最无害的,自然是那个软趴趴的黏在桌子上的醉鬼了。几乎是想都不用想的,店小二伸手推了推,他的本意是想把甄谨推开些,好给自己空出的点地方,却没想到适得其反,居然被甄谨死死的抱住了。 “翠花,翠花。”甄谨一边喊着,一边死死的攥住店小二,把他往自己的怀里压“你不要走,你被离开我。” “呀,呀,呀,呀,小的卖艺不卖身啊,若是您在靠过来,小的可就不管您是什么大侠,还是英雄的了啊,直接就不客气了啊、”店小二一边语无伦次的怪叫着,一边威胁道。不过他那小弱鸡一样的身板,还有那不断后退的步子,却显得极其的没有说服力。 店小二把最后的希望都放在甄谨的同伴身上了,不断像他们发出求救的眼神。不过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店小二猜测的很对,侯三他们的确不是好人,见到自己的同伴失态,不但不帮忙,居然还笑眯眯的在一边看戏。甚至还不知道从哪里顺了盘瓜子,悠哉悠哉的嗑了起来。 那边惬意的样子,和这边的苦苦挣扎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就在侯三还在看戏的时候,甄谨已经把手伸到店小二的怀里去了“你要做什么啊,我可是青青白白的身子,小红啊,我对不起你啊,我居然被一个男人吃豆腐了啊。呜呜呜,关键是我还打不过他啊。” 说着,店小二的居然还带起了哭腔。一边说,一边还像桌角撞去。那恨不得一头撞死自己的样子,到还真的有几分子的勇气。 “看不出来啊,这小甄兄弟看起来一本正经,规规矩矩的,没想到一上来就动手了啊。”说着,侯三猥琐的嘬了嘬他的大板牙,然后露出一脸淫.荡的笑容,轻轻地用手肘碰了碰一边的络腮胡。 “哎,翠花应该是她心上人的名字吧。若真的是,那他这样伸手,碰到的可不就是那又香又软的胸脯了?看来啊,他可不是什么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了,恐怕是,是连床都上不知道几个回合了。哟,哟,哟,看这手法,身经百战啊。”说着,侯三脸上的笑容就止不住的扩大了几分。 络腮胡皱皱眉,虽是觉得有伤风化,可是却也是难得看见甄谨出回丑,便在心里暗自思付道,待甄谨酒醒之后,自己若是告诉在,他在大街上,对着个男子,连摸带抱的,只怕他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吧。 心里虽是想看热闹的,可无奈店小二的常年吆喝买卖,那嗓子可是有连过的。一嗓子嗷出来,能把全镇子的狗都招的一块叫唤,实在烦人。二则,若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少儿不宜,天理不容的事情。只怕甄谨是要迁怒的。 想着,络腮胡还是走了上去,把甄谨和那店小二放开。说来也奇,这二人虽然看起来纠缠的紧,可是事实上却并不难分开。甄谨似感觉到怀抱空了,便冲着虚空,又抓了几把,却是一无所获,只好放弃。垂头丧气的又把自己缩了起来。 而重新得到自由的店小二,自然是不敢在多停留了。甄谨一松手,他便便向兔子一样的消失了。可是就在众人的嘲讽声中,谁也没有注意到,店小二的怀里,似乎多了一封信件,上面画着凤凰的标记。 第七十三章:红楼一梦 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红楼泛指富贵人家女子的住房,可是可笑的是,红楼又犹如青楼,常用来指代妓女所居。莫不是早就有人觉得,这闺房中袅袅娉娉的千金小姐,骨子里面其实和妓女,没有什么区别。 “殿下,您的茶。”一个黑发的小丫鬟半低着头,先是在门外小声通报一声,见朝凤点头了,才微弓着脊背,小心的走到朝凤的身边。 这丫头看起来有些眼生,所以卓雅没忍住,多看了几眼。见那丫头的打扮,也和自己的差别极大,上半身穿着藏青色的棉衣,下半身穿的是同样料子的裤子。俨然是一副大夏打扮,看来是娘娘的陪嫁丫鬟。 朝凤放下手中的绣到一半的绣帕,递给一边候着的卓雅,慵懒的接过茶盏,却在刚要张口饮用时,撇见了茶盖内侧画的凤凰,心里便猜到定是有事情发生了。心中想法虽多,可是朝凤表面上却还是没有半分的改变。 “这茶水很温润,可是雨前龙井?”朝凤不动声色的把玩这茶盖,茶盖上面的凤凰图案是用特殊的材料画的,在空气中放置了一会后,就消失不见了“现在已经快入冬了,天已经很凉了,早就不是收茶的时节了。” 说着,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然后招招手,把丫鬟叫道自己的身前“你叫什么名字?来陪我说说话吧,天凉了,人的心也跟着变凉了。我时常想要找个人说说话,却不知道应该找谁,满眼见到的。尽是金发碧眼的异族人。这样如墨的发,已经很少看见了。” “奴婢叫子珈,以前是跟着万总管的。”子珈迟疑了一下,然后才略带迟疑的说道“既然是娘娘说的,奴婢自然是不该拒绝的。可是今日小四病的实在厉害,若是奴婢不回去看着。只怕会发生什么意外。” “什么?”朝凤还没有开口,一边的卓雅就先失声叫了出来。她焦急的看看外面,果然,狼奴常呆的那个位子上,仍然没有一个人。 自己原先以为小四是被娘娘叫去办事情,才不在的。没想到却是生了病。卓雅咬咬嘴唇,匈奴女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是很强烈的。少了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涩感,多了几分若狂风般的热烈。 “小四他得的是什么病?严不严重?怎么回到了没有人看守,就会发生意外的情况呢?”卓雅一边抛出一连串的问题,一边拉着子珈不住的摇晃道“哎呀,你快说啊。请大夫去看了没有?到底是什么症状?请萨满做法了吗?” 卓雅的语速很快,几乎是连喘气的空隙都没有留下。就像竹筒倒豆子一下,呼啦啦的往外冒。在加上她说大夏话又并不是说的极好,听起来叫人觉得吃力的紧。子珈似是没有听懂。呆呆看着卓雅。 见子珈不回,卓雅的表情更加的发急,就好像生病的,不是狼奴小四,而是自己一样。子珈回答的越是拖拉,卓雅就越是胡思乱想,甚至都脑补出小四卧床不起,半只脚踏入棺材的形象了。 “好了,你也不要折腾她了。”朝凤摇摇头,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走到卓雅身边,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 “小四这孩子,看起来听话,却是个极其倔强的孩子。平时都不允许别人靠近一下的,现在他病了,只怕更加防范的紧。再说了,他虽是我的仆从,可是到底也是一个下人啊,哪里请的起什么好大夫?你也别为难这丫头了,她不过是个粗使丫头,哪里会分辨什么病理?我看,你也不要瞎操心了,小四身体健壮,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朝凤不安慰还好,这一安慰,卓雅想的就更加多了。是啊,匈奴的大夫本来就不多,这些大夫中,更是是用巫术做法的萨满为主。这样的治疗,小四真的会适应吗? 卓雅咬咬嘴唇,不住的点着头,示意朝凤自己听见了。可是眼睛却是不住的望着狼奴之前呆着的那个位子。的确啊,小四是一个坚强倔强的人,若只是一点点小病,他又怎么会不来?又哪里会有什么,非要看着的道理? 想到这里,卓雅就觉得自己的心里被千万只小虫爬着一般,煎熬的不行。人虽然还在朝凤的身边伺候,可是心却早就飞到狼奴身边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若是你真的想要见小四,就去吧。清露和你姐姐都在,我这里也不缺人手。再说了,我今天也不想出去,就叫小翠陪我在这里说说话就是了。”见卓雅这般焦急,朝凤也不为难她,只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就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卓雅抬抬脚,刚想要离开,却由像想起什么似的,怯生生的瞄了卓玛一眼,见卓玛点了头,这才急匆匆的向朝凤行了个礼,就跑掉了。 “我这个妹妹,就是太心急了,还请娘娘不要见怪。”说着,卓玛走到刚刚卓雅站的地方,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像朝凤行了个万福礼,道歉道。 和卓雅不同,卓玛到了夏宫后,一切说话做事都是按照大夏的标准做的。甚至就连和其他人聊天时用的语言,也从匈奴语变成了汉语。更不要说是动作礼仪了。现在若是不要计较她的长相,那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大夏姑娘。 “好了,好了。她本性纯良,不爱矫揉造作本就是好事情。再说了,若是她真的能和小四在一起,那不也是件好事情吗?小四一直跟在我身边,我早就把他看做自己的亲生弟弟了。到时候,若是两人真的能成,那我亲自给他们指婚。” 朝凤掩着嘴角轻轻地笑了笑,然后伸出手想要扶起卓玛,可是无奈,身上穿的衣服实在宽大。一不小心衣袖便碰到了桌上的茶盏‘碰’的一声,茶盏被宽大的衣袖带倒,茶水洒了朝凤一身。 “娘娘,您没事吧。”卓玛急匆匆的冲怀中掏出手绢,想要帮朝凤擦拭干净,却突然感到后颈一疼,眼前一黑,便再也感觉不到任何事情了。 看着卓玛瘫软的身影,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微微地抬起头,调侃的看着子珈“堂主的身手很利索嘛,不过你打完人倒是爽快了,可是这善后的事情却是要我来处理的,你说我该如何惩罚你呢。” “呵呵,殿下聪明过人,自然是有办法的。”子珈踢了踢卓玛的身子,然后看着朝凤吐了吐舌头。此时的她,目若繁星,哪里还有刚刚的木讷与胆怯? 子珈挺起腰肢,尽然是比朝凤还要再高一个头的。她拉开凳子,也不等朝凤吩咐,就大大咧咧的坐到朝凤身边。甚至还大胆的给自己到了杯茶,慢慢的的喝着。 清露在一边看的目瞪口呆,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居然如此的放肆。若是说亲近,那和殿下最亲近的就该是小翠了。听闻小翠是和殿下一起长大的,又是桂嬷嬷亲手调教.的,殿下平时是极其的信任她的。可是即使是小翠,也绝对不敢这样做。 想着,清露偷偷的瞄了一眼朝凤,可是出乎意料的,朝凤的脸上并没有任何的不悦。甚至还怕子珈光喝水不够,还顺手把一边的糕点推到了子珈的面前。子珈倒也不客气,直接就拿过吃了。 “唔,这糕点的味道真好,是什么做的?”吃了大约三四块糕点,子珈才住了口。子珈满足的叹息了一声,用手背抹去脸上碎屑,又吞了一大口茶,才终于像活过来似得。 见子珈这样,朝凤无奈的摇摇头,把怀中的绣帕递了过去“在你的眼睛里,有什么是不好吃的?只怕只要能咽下去,在你眼里都是珍馐美味吧?你也没有挨过饿啊,怎么就活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呢?” “不饿和想吃有关系吗?再说了,食物可不止只是为了维持生命存在的,它可有更加高尚的理由。再说了,若是不吃掉,岂不是浪费?岂不是又要浪费许多的银钱?”说着子珈的眉头难得的皱了皱,浪费金钱就是浪费生命,可是最大逆不道的事情了。 子珈摇摇头,似想要把心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掉一般,她从怀中掏出几封信,扔到朝凤面前“喏,这是他送来的情报。” 信封是用淡褐色的牛皮纸装的,包装的很仔细,甚至还用蜡小心的封好了口。上面只是用毛笔写了‘亲启’两个字,上面既没有写收信人的名字,也没有写是谁寄的。那字极其的苍劲,似是出于一个男子之手。这样的狂放的字,到不似出自甄谨那个刻板人的手中。 “你怎么看?”朝凤隔着信封,仔细的摸了摸手中的信,却并不急着拆开信来。而是捏在手中把玩了一会,便把信封扔到了桌上。 “不可全信,但也不能全部不信。”歇息了一会,子珈又伸手从盘子中拿了一块糕点放在口中,含糊的回答道。她的口齿虽不如何的清晰,可是眼眸中的光彩却是极其明亮的。 第七十四章:七煞阁 屋外的风吹的很紧,可是屋内却是一片平和的。地暖把屋里烤的很暖,桌上的点心散发着淡淡的甜香味。一片安宁的气氛之中,夹杂着少女细细地轻语声,可从少女口中所说出来的,却不是什么风花雪月,上下两片薄丹唇一碰,就开始骂人。 “他娘的张彬知可不是什么好鸟,亏心的事情他做了不晓得多少,可是却也一直没有遭到过什么报应。”子珈半撑着脑袋,一边轻蔑的勾起嘴角骂道“现在事情表面上看起来,虽然是嘉妃他们在利用张彬知。可是事实却未必是这样的,甚至更好恰反也不一定。” 子珈虽是在骂脏话,可是却并不不叫人觉得厌烦,甚至还有一种别样的风味,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感。 “此话怎讲?”朝凤点点头,然后轻轻地笑了笑,半抬起眼睛看向子珈“我很少看见你怎么欣赏一个人啊,莫非你是看上张彬知了?” “呸,就那个老骨头?老娘宁可出家为尼,也绝对不要嫁给一个半只脚踏进棺材的老家伙。”子珈像地面淬了口唾沫,充分的表示了自己对张彬知的厌恶之情。 不过厌恶归厌恶,该要说的话,还是要说出来的。子珈笑了笑,然后凑到朝凤面前“张彬知的官说大叶并不如何大,不过是个二品官员。可是他做出来的那些事情,却是叫不少人恨之入骨的。想要弄死他的不计其数,甚至就连您,都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吧。可是事实上呢?却从来没有人影响过他分毫。莫说是真的杀掉他了。就连折损他势力都做不到。” 清露的脸色在,听见‘张彬知’这三个字后就不怎么好了,现在又听见子珈说这话。更是死死的攥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似在强压着什么。 “怎么?说是忘记了,可是你的心里还是放不下吧?心中的仇恨就像燎原的火焰。根本就抑制不住,烧的人心都跟着发干,皲裂成千万片。这就像人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虽然清露的动作幅度很小,可是还是没有逃过朝凤的眼睛“不,应该是狼要吃肉。要捕杀一样。” 这个时候子珈才抬起头,看了看在一边的清露。然后又低下头,随手捻起块糕点咀嚼。自己之前就注意到这个丫鬟了,不过见她只是不做声的站在一边,没有任何多嘴,或是诧异的样子,自己便也不管她了。再说了。若是殿下不想留下她,大可以支出去,或者打晕。也不会就让她这么呆着。 不过这个丫鬟的用处可能比自己想象的要大啊。子珈的嘴角勾了勾,自己之前听小翠说过,殿下身边多了个医女。而这个清露的身上,就夹杂着药味。那药味很杂,而且深入骨髓,绝对不是什么病人的。看来她就是那个医女啊,而且听殿下刚刚的话,想必她还是个有故事的医女。 “你想要报仇吗?想要杀掉张彬知,想要夺回自己的身份,夺回祖上的名誉吗?”见清露不回答,朝凤也不急,而是看着清露的眼睛轻轻地问道“说吧,告诉我,你想要什么?秦露?” 清露怔了怔,有些呆滞的看着朝凤。这是第二次,是殿下第二次叫自己秦了。第一次,殿下是为了给自己敲边鼓,告诉自己,她知道自己的过去,抓着自己的把柄。可是这一次呢?她是想要提醒自己的身份吧,让自己不要忘记血海深仇,不要忘记自己的到底是谁。 “秦露?”子珈轻轻地重复了一边朝凤的话,然后皱着眉,仔细的想了想,突然像是醒悟过来一般,看着清露说道“你是蜀中秦侍郎的独生女?我说怎么到处查你查不到,原来你就在我的眼皮子低下啊,还真是大隐隐于市。” 是了,就连自己都要忘记了,自己根本不是什么丫鬟清露,而是蜀中秦家的掌上明珠,秦大小姐。可是想起来又有什么用呢?到不如什么都想不起来的痛快。清露在心底叹息一声,可是面上,却仍旧是浅笑着,像子珈行了个万福。 “她是七煞堂的堂主,子珈。擅长杀人,越货,演戏。做起事情来,很利索,只是一点,你千万不要和她做交易,也千万不要和她算钱,你是玩不过她的。到时候只赔不赚了,可不要怪我没有提醒过你。”朝凤指了指子珈,然后像清露介绍道。 听见这话,子珈可不依了“呦,殿下这可是在坏我名誉啊。我敢对天发誓,我可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再说了,关于好财这件事,我也不过是尽到一个商人的本分罢了。而且我也不是笔笔都稳赚不赔的,我不是还把自己赔给您了吗?” “呵呵。”被凉在一边的清露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自己是对子珈很好奇,可是和朝凤相处了这么久的经验告诉自己,不该问的最好别问,不该听的最好别听。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最好连想都不要多想,才保险。 七煞堂?听起来就不像是什么好地方。起码绝对不会是什么酒楼,茶馆这样优哉游哉的地方。就算真是酒楼,茶馆,那卖的也是人肉包子一类的东西吧。再看这子珈,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可是眼睛里的杀气可不是开玩笑的。若是招惹了她,恐怕身首异处都是幸福的吧。 若是仔细看子珈,就会看见她脖颈处的肌肤,与面部肌肤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生意人?哼,什么生意人要用面具打扮自己的?只怕她做的生意,和一般意义上的生意根本不同吧。想到这里,清露的心中便更加的不安,听说死囚临刑前会吃上一顿好的。难道殿下也是想要除掉自己了,才对自己解释这些的? 被自己的假设吓了一跳的清露,干笑两声,咽了咽口水。看着朝凤推脱到“呵呵,好嘛央的,殿下和我说这些做什么?清露脑子笨,就算殿下说了,清露也是记不住的。若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殿下还是别和清露浪费时间了吧,若是因为我的愚笨,忘记了,耽误事情,可就不好了。” “没什么,你不用多想。我只是觉得,她知道了你的身份,而你却对她一无所知有些不公平。而且万一你以后有什么要拜托她的。知道些根底,总也方便些。”仿佛看出了清露心中的顾虑,朝凤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宽慰道“她虽是个奸商,可是也算是个不错的奸商了。价码虽是高了些,可是杀人的手段却是不错的。” 果然,自己就知道。殿下的身边怎么可能有什么正常人呢?还生意人呢?做的都是人命生意吧。清露在心里偷偷的撇撇嘴,然后默默地的离子珈远了些。 “我就说这做人不能太诚实了吧。看,您这一说实话,就把别人吓唬的,呼啦的一下子,都离我这么远了。”子珈一边说着,还一边打开双手,似要证明给朝凤看,清露到底跑了多远一般。 见子珈这么认真,清露也有一些尴尬了,她傻笑了几声,然后连连摇头“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呢?奴婢不过是心中有几分疑问罢了。您刚刚说您到处查我查不到,莫非您还查过我?” “恩,一单生意罢了。可是我没有查到,还以为你死了呢?”子珈耸耸肩,满脸的不以为意。 生意?那就是有人特意要找自己了?清露皱皱眉,然后心中蓦然一喜,莫非是父亲,母亲都没有死,在找自己?是了,他们既然知道结果,提前把自己送走,就定是知道危险的了。说不定,他们也逃出来了呢。 想到这里,清露的脸上不禁有了几分的欢喜,就连声音都有一些兴奋的颤抖了“是什么样的人要找我呢?他们也是蜀中人吗?他们人在哪里呢?” “这个......”子珈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一下,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抱歉,客人的身份是不能被透露的。这一点,就算是殿下,也不能改变。” 清露还想追问,却被朝凤打断“好了,你别问了。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若是坏了规矩,是成不了事情的。不过我只能告诉你一点,七煞阁音通七杀,是从来不做活人买卖的。” 清露先是愣了愣,然后便呆呆的点点头。不做活人生意,那么,那个找自己的人,他的真实意图,就是要杀掉自己吗?也就是所,那个人,不会是自己的父母亲喽?也是,父亲,母亲都死了啊。行刑那天,整个蜀中都传开了,为什么自己还要抱着这种,可笑的希望呢? “你想不想为他们报仇?”朝凤拉住清露,望着她的眸子说道“你想不想杀掉那些人?那些陷害你父母,那些让你父母离开这世间,离开你的混蛋们?想不想用他们的血,来平息你的愤怒?告诉我,告诉我秦露。只要你说,我便帮你。” 第七十五章:春心荡漾 朝凤的声音很轻,可是语速却很快。具有极强的诱导性,每个字都像是穿过清露的耳膜,砸进心里一般。 清露被朝凤的话逼得后退了两步,呆呆的望着朝凤,过了好一会,才轻轻地摇了摇头“不,不必了。多谢殿下,可是奴婢不想报仇,也不愿意去报仇。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累了,清露不想再被所谓的复仇压垮。” “怎么?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怨恨吗?”朝凤还未说话,一边的子珈便忍不住先开了口“据我所知,你以前过的日子是很舒适的吧。秦家唯一的血脉,全家老少的心头肉,掌中宝,甚至就连公主都未必活的有你自在。可是你现在却只是个丫鬟,还是个必须隐姓埋名的丫鬟,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让你恨吗?” 清露并没有急着回答,而是从拿过过一杯水,泼到地上“看,水没有了,你再怎么惩罚泼水的人,水都回不来了。而且我又该向谁复仇呢?是行刑的侩子手?还是轻信了谗言的典守者呢?清露从来就不聪明,像算账这样复杂的事情,清露做的就更加糟糕了。既然算不清了,那又何必非要为难自己呢?” “你倒是想的开。”子珈轻轻地笑了笑,跷起二郎腿,眼角若有若无的微微一挑,眼神从朝凤的脸上划过“这样的性子,也不知道是你的福气,还是你的晦气。不过可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大度的,要不然这世间也不知道会少留多少的血。” 朝凤似没有听出子珈话中的含沙射影,只是皱了皱眉,然后轻轻地点了点头。对于清露的话,别人可能会有疑问,可是她却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般,也没有再追问下去。 “你会这样想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倒是和你的性子极其的吻合。不过.......”朝凤的声音顿了顿,目光就像利剑一般。直视这清露“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呢?若是之前还是因为有把柄在我手中,可是在我远嫁前,我说放你走却是真心的。我相信,你不会看不出吧。” 是的,朝凤确信清露是了解自己的。说来也怪,自己平时是一个极其厌恶和恐惧被别人窥视的人。恨不得好造出个大茧,一天十二个时辰把自己藏起来。可是即使是这样。自己却并不厌恶清露。虽然自己一直作弄她,可是却从未起过想要除掉清露的想法。 “我当然知道殿下那时是真心的,就像殿下相信了清露所说的,会守护和照顾殿下一般。”清露轻轻地笑了笑,笑容极其的干净,就像四月燃烧的阳光。看的人心里极其的舒服。 其实殿下并不难懂,也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冷酷乖僻。其实想要走进殿下心中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用真心去换。对于太子待战。自己是没有什么太好的印象的。作为一个皇子,他实在是显得太过懦弱了,也实在是不得讨人的欢心。 就算是有皇后给他做后盾,给他拉关系,也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这样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做为依靠,也不适合作为盟友。可是殿下却异常的看重这个哥哥,自己曾经很迷茫,可是直到又一天,自己看见了待战眼中的笑容。 那么温暖的笑容啊,当他看着你的时候,你甚至会觉得你拥有了全天下的关心。也就是那个时候,自己明白了:在殿下面前,你可以傻,可以没用,甚至可以拖后腿,但是你必须真。想要卸下一个人的面具,你最先要做到的,就是摘下你自己的面具。 “是啊,我是懂你的,就像你懂我一般。”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我一开始觉得,你会留下是因为你相信我会轻易放开一个知道我这么多秘密的人。可是我仔细的想了想,以你的智慧,是不会想这么多的。后来,我便猜想你是为了复仇,可是今天看起来却不是这样的。你到底想要什么?” “殿下,就算奴婢真的不聪明,您也没必要要怎么明明白白的说出来吧?”清露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又有些迟疑的看了看朝凤“为什么您不觉得清露是想要留在您身边,照顾您呢?当时要成为朋友的约定,您是听进去了吧。” 朝凤的眼神闪烁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笑了笑“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是母子,母女之间,也存在这互相利用的关系,我又如何信你。不过.......不过我很高兴,很高兴可以听见那样的话。” 当初的约定,自己的确是听进去了。不但是听进了耳朵,还听进了心里。清露,是清澈的露水吗?的确是很清澈的,甚至连自己的心,都跟着清明起来了。当时她对自己的关心是真的吧,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可是,那一瞬间,自己是真的答应了,也真的把这个朋友放到心里了。 “若是以后你要走就走吧,我答应你,我可以三次不杀你。”沉默了好一会,朝凤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可是还没有等清露反应,朝凤便已经转过头,改看向子珈了“今天你怎么亲自来了?红楼的人虽然不多,却也没必要让堂主来送信吧?” 之前子珈的注意力一直放在清露的身上。直到被朝凤点了名,才似终于反应过来了一般,抬眼冲朝凤笑笑“没什么,只是好久不见殿下了,心里怪想的。幸好我今天来了,要不然,也不会发现殿下的变化居然这么大。倒是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子珈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眼前一道银光闪过,自己之前捏在手中的点心,已经被一把匕首穿过,死死的钉在墙上了。 “我累了,不想再听什么废话了。而且她就快要醒了,若是耽误了正经事情,我看你这舌头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了。”梳着,朝凤不知道从哪里又拿出一把匕首,在指间翻转着把玩着。 匕首在指间晃动的极快,一阵阵的银光似要练成一条线,就像是一朵银色的花朵,在朝凤的手中绽放。可是这花朵却是极其的具有攻击力的,它的每一片花瓣,都毫不掩饰掩饰自己对鲜血的渴求。那扑面而来的寒气,甚至不用靠近,就可以把人冷的一哆嗦。 可是总又那么几个人是游离在状态之外的,这样明显的威胁话,却没有丝毫传到子珈的耳朵里,她到现在还在恋恋不舍的盯着那块被定到墙上的糕点。眼中满是心疼和怜惜,那表情赤裸的,就像采花大盗遇见了黄花大闺女一般。恨不得马上扑上去,重新吃掉糕点。 “你对这丫头这么好的耐心,这么到了我这里,就变成了明晃晃的刀子呢?”子珈悲痛的摇了摇头,依然无法把自己的目光从糕点上收回“你若只是凶我也就罢了,可是这糕点哪里招惹你了?你居然这么对待它?浪费啊,可耻啊。” 朝凤也不做答,只是有把手中的匕首转动的更快了些。此时的匕首就连原本的身形都隐去了,只看得见一个朦朦胧胧的虚影,不过匕首周围的空气碎裂声,可是明明白白的显示着匕首对鲜血的饥渴的。 子珈不过是想逗弄一下朝凤,可绝对没有想要让自己受一点点伤害的意思。见朝凤动真格了的,自然见好就收“事情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有一些上不了台面。你的好哥哥,太子殿下的心里,好像多了个人了。” “什么。”朝凤震惊的都忘记了自己的手里还握着刀子了,只见一阵寒光闪过,就看见原本还在她手里握着的刀子已经深深地没入墙中了。 幸好自己闪的快啊,要不然这刀子恐怕就扎在自己身上了。子珈摸了摸自己的的脸颊,虽然已经闪躲的极快了,可是还是被匕首带来的气流给划开了个小口。 “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朝凤的眼神早已没有刚才的平静。她起来的极快,凳子腿和地砖摩擦出尖锐的哀鸣声,一如朝凤现在复杂的心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哥哥他的心里多的是什么人?听着,若是你敢用哥哥的事情来戏弄我,你就是在有本事,我也一定要杀了你。” “哎呦呦,怎么火气这么大?”子珈虽还保持着被朝凤提着领子的尴尬姿势,可是脸上却没有一丝的惧怕“就是知道你的反应定会不小,我才亲自过来这一趟。毕竟现在的员工是越来越不好找了。好了,快放开我,这衣裳可是不久前新做的。” 朝凤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心中的焦灼,迫使自己松开子珈“有话就直说,若是哥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也不是大事情,毕竟你都出嫁,你哥春心荡漾些也没什么。毕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子珈耸耸肩,慢慢的抚平身上被朝凤拉扯出来的褶皱,待确定没什么不妥后,才慢悠悠的开口道“只可惜,他看上的人,是他父亲的女人。” 第七十六章:不伦之恋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缘分来的总是很奇妙的,势不可挡,甚至也没有人会提起想要抵抗的意思。 “父亲的女人?”朝凤低声的重复了一边,然后抬眼死死的盯住子珈“你这是什么意思。” 子珈耸耸肩,满脸的无所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后.宫深深,多少才女佳丽在这里被葬送了大好的青春年华?皇宫虽是美丽,可是却更像是一只被囚禁着的金丝雀。虽是衣暖,食足的,可是其中有多寂寞,殿下应该是再清楚不过的吧。” “人是那个宫里的,现在是什么品级?有什么来历?”朝凤的拳头轻轻地握了握,然后再慢慢地松开了。子珈的话已经说的很明显了,再问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不如赶紧打听清楚那个女子的身份背景,也好对症下药。 见朝凤问的急切,加上世界的确不早了,子珈便也不再拖延“她叫岫岩原本是宜地一个小县官的女儿。因为貌美,性柔被当做是秀女给选送了过来。只可惜虽是长了个好相貌,可她命却不如何的好。一来便先得罪了嘉妃,现在还是空挂个才人的名头,要死不活的守在望春阁。” 宜地?那似乎是一个还算是富裕的小地方。既然他父亲只是个县官,也就是说没有什么结结实实的背景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后.宫中貌美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给你争取到许多的雨露恩宠,却也可以给别人一个憎恨你,甚至是置你于死地的理由。不过既然是得罪了嘉妃那个小心眼的女人。她怕是没有出头之日了。 秀女若是没有入选成功,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被当做是丫鬟留在宫中,等到二十三岁左右,被放出宫自由婚配。二十直接送回原籍。既然她能有才人的名号,那就说明她是被选中的了。望春阁?朝凤皱皱眉,想了半天。却也没有想到这到底是什么个地方。 见朝凤的表情,清露连忙走到她耳边小声提醒道“殿下,望春阁就在皇宫西北边,世经局侧面。” 仔细想了想,朝凤的脑海中才终于有了点影子。看来这个岫岩得罪嘉妃得罪的怕是不轻啊,要不然也不会让她留在宫里。供自己折磨。和之前没有选中的不一样,这秀女一旦被选中入宫了册封品级了。就只有两种结果。一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要不然,就是孤孤单单,形影相吊,一人老死宫中,就连尸骨都不能规反故乡。 世经局那块地方。在以前也算是后.宫中的一个兵家必争之地。毕竟看了一天冗长枯燥的书籍,折子,此时若是有温香暖玉在怀中。那必定是极其享受的。指不定啊,就怀上个龙子,龙女的,母凭子贵,得到成仙了。 只是沧海桑田,往事变迁。到了这一代,世经局几乎已经荒废了。除了在必要的大典时候用来坐坐样子,还真没有什么人去那里。说句不好听的,你若是在那里想要巧遇到皇帝,你还不如去茅房门口守着,来的快一点。 “听闻两年了,她就是连皇帝的背影都没有见到过。身边伺候的宫人也不把她动作一回事,各自玩乐自己的,就连本分的事情也不做。她为人又不是什么聪明的,空有了一副好相貌,成天自怨自艾的。这段日子来,就连身子都不如何好了。当真是可怜见的。” 子珈说着,挑了挑眉,虽是嘴上说着可怜。可是眼中却没有半分的同情,倒是有几分的幸灾乐祸“她自病了后,就越发的我见犹怜起来。你说怪不怪,这么多的青春好姑娘,他不要。倒是偏偏看重了这么个病秧子。不过想来也没什么奇怪的,他若不是这样,也不会成为殿下您的好哥哥。” “闭嘴。”朝凤怒斥一声,然后站起来,在房中慢慢的踱起步子。 待战哥哥之前的信件中,虽是透着关心。可是却总是小心翼翼的,仿佛每一句话都是极尽思索的。而且内容多是大同小异的说些生活琐事。可是近来待战给自己的信中,的确是洋溢着一片轻快之意,甚至还难得的有了些风花雪月的诗词之作。 自己原没有太过在意,只当他是故意逗弄自己,看来并不是这样的。朝凤的眼眸暗了暗,然后望向窗边。能让待战改变如此巨大的,会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真的只是像子珈刚刚形容的那样软弱不堪,甚至就连基本的规矩都不明白,不去遵守的吗? 罢了,不管她是什么样的女人。可是却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女人,哪怕她千般的好,万般的娇,可是她却不该喝待战在一起的。不管她与皇帝之间,有没有夫妻之实,她都是父亲的女人。这一旦传出去,就是不论之恋,是极其难听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影响待战的将来。 若是这样的事情被嘉妃和显策知道了,还不闹的满城风雨?到时候,莫说是去竞选下一代君王了。就是待战的性命,恐怕也难以被保留下来。想到这里,朝凤的眼神猛然锐利了起来,并迅速在心里判断出:这个人,绝对不能留。 “子珈,望春阁附近好像有个水塘,我记得那附近并没有什么围栏。若是一个不小心就会跌入下去。你说,那里的水,有多深,足不足够淹死一个人。”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然后轻轻地拍了拍子珈的肩膀“去吧,去好好地的测一测那里的水深。” 清露愣了愣,怎么?殿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除掉那个才人吗?可是为什么啊?从对话中,自己似乎没有听出什么不妥啊。那才人也没有什么越轨的事情啊。即使是担心,那不也该是阻止他们吗?又何必非要弄出人命来? 比起清露的诧异,子珈的表情就显得淡然了许多,好像司空见惯一般。莫说惊讶了,就连表情都没有改变半分。只是轻轻地点点头,勾勾嘴角,浅笑着应道“是,谨遵您的吩咐。” 自己以后也会变成这样吗?清露有一些不忍心的别过头去,不忍心在往子珈那边看上一眼。不过是几句话,就可以完结一个人的生命。生命还真是脆弱啊。可是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清露看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朝凤,子珈。教自己医术的先生吩咐过,医者父母心。既然学习了医理,就应当以悬壶救世为己任。可是师傅啊,就人容易,救心难。在这样吃人的时代中,自己应该怎么样去医治人心呢? “等一等。”就在子珈收拾好表情,要离开的时候,朝凤突然又出言叫住了她“这两天天冷,现在下塘未免不适合。你先看着那边的状况,若是有了什么变化,在来回报我。” 子珈愣了愣,盯着朝凤看了好一会,似在用眼神问她,是否确定。过了好一会,见朝凤还是没有说话,她才点了点头,躬身退去。 “殿下?”看着子珈离去的身影,清露走到朝凤身边,咬了嘴唇。沉思了好一会才开口道“您为什么改变了主意?” 朝凤笑笑,伸手,从桌上拿起一块糕点,放入清露的口中。糕点虽然已经凉了,可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它细腻的口感,吃起来依然是香甜的紧。 “甜吗?”朝凤看着清露笑笑,问道。 对于朝凤的行为,清露虽是有一点迷茫,可是她还是老实的点点头“恩,很甜,很好吃。” “那就对了。”朝凤又仔细的嗅了嗅空气中糕点的甜香味,似要把它们都记在心中一样“我做过许多不那么好的事情,也遭受受过报应。天谴什么的,我虽是不相信,可却是害怕它会报应到我担心的人身上的。我怕若是我真的做了,以后就吃不到这样香甜的糕点了。” 哥哥很喜欢那个女人吧?要不然信件中的情感也不会变化的这般大。哥哥现在过的怎么样了呢?怕是时刻脸上都带着笑容吧。爱上一个人的感觉,自己也曾有过,哪怕明知道不该,也不忍心放手的。 朝凤摸了摸自己的心口,这里时常在问自己:如果当初勇敢的在一起,是不是会有不同结局。我们曾经都将心毫无保留的将托给对方,倘若当时的我能勇敢一些,或许结局就会不一样,或许我不会在面对他冰凉的骸骨时,那般撕心裂肺,那般惭愧内疚。 辩机.......自己很久都没有再念过这个名字了。可是他却一直刻在自己的心里,就是时间,也不曾让他便淡半分。自己是自私的吧,为了保全自己,好不思索的便舍弃了他。可是他又如何不自私,居然把一切都留给自己,居然留下自己一个人再这世间。 不想再看见了,不想再看见自己爱的人和自己有一样的结局了。无关对错,只是深爱过,也深深地伤过。 待战哥哥一直都在温暖着自己,现在也应当有一个人去温暖他了。小妹无用,怕是只会伤人。那么,哥哥,凤儿就替你杀光一切阻碍,只为求你平安快乐。 第七十七章:月上柳梢头 子珈走了后,朝凤就没有再说过话了。只是捧着茶盏,静静的盯着杯中的水。清露也不敢打扰,只是静静的在一边伺候着,直觉告诉她,这个时候还是安静些好。 “唔......”角落中传了了一声低低的呻吟,这个时候,清露才想起来那个被子珈打晕了的倒霉蛋还在。 “娘娘......”清露轻轻地拉了拉朝凤的袖子,然后用眼睛望那边扫了扫“卓玛醒来了,我们要怎么办啊?” 天啊,就算自己不聪明,可是却也知道莫离派卓玛,卓雅两姐妹过来绝对不是来和自己玩的。就算自己平时狐假虎威了些,爱仗着自己是殿下从大夏带来的贴身丫鬟这个名头去欺负一下小宫人。可是却从来不敢把主意打到这两姐妹身上啊。 可是现在呢?殿下其实是打主意啊,她直接就把把人打了。还真是要命了啊。清露咬咬嘴唇,鸵鸟一般的把头低的更下、好像只要她这么做了,就真的不会有人发现她一般。 还没等朝凤回答,就看见卓玛慢慢的扶着墙,站了起来。她先是揉了揉还有一些发痛的后颈,然后迷茫的转了转眼睛,似乎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娘娘?我怎么.......”过了一会,卓玛好像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意识。可是她还是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好端端的自己就晕了过去。还是在墙角醒来的。还有刚刚的丫鬟呢?怎么没了? 朝凤放下手中的茶盏,很认真的看了一眼卓玛,慢吞吞的回答道“你刚刚晕过去了,本宫便命清露把你扶到墙角去歇息了。你现在好些了吗?” “奴婢斗胆问一句,刚刚奴婢是怎么晕过去的?奴婢愚钝,还请娘娘解释一二。”卓雅咬咬嘴唇,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朝凤,似非要看出点什么东西来不可。 晕过去?说的好听,自己分明是被人打晕的。卓玛摸了摸自己还在酸痛的后颈。而且肯定和以前这位王后娘娘脱不了关系。 “晕的人是你,又不是本宫。你怎么晕过去的,你自己难道不知道?还要来问本宫不成?”朝凤勾了勾嘴角,轻轻地笑了笑,似听见什么好笑的笑话一般。 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有很多东西根本就不需要解释。朝凤轻蔑的笑了笑,莫离把卓玛。卓雅放到自己的身边,虽是有叫她们看着自己的意思。可是自己却没必要事事都像她们汇报。而且一莫离的为人来说,就是自己愿意事事汇报,他还不愿意事事都听呢。 红楼虽是自己的底牌,可是只要这张牌不要触及到莫离的利益,只怕自己把天捅穿了。他莫离都不会眨巴一下目光。 卓玛看着朝凤愣了好半天,被她的话结结实实的噎住了一下。似没有想到这位一直对着自己客客气气的新王后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当即也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好。 过了好一会,卓玛才调整好自己脸上的表情,像朝凤行了个万福。低下头,笑着道歉到“刚刚是奴婢糊涂了,还请娘娘不要见怪。” “无事,你下去吧。”朝凤点点头,也懒得真的去和卓玛计较些什么。 看见卓玛出了门,清露反而更加的不安起来了。看卓玛的刚刚的表情,似不会这么简单的就收场了。想着,清露的心里就越发的不安起来,她凑到朝凤身边,小声道“殿下,要不要奴婢去把卓玛追回来,若是让她就这样走了,怕是会对陛下说些不利于您的话。” “可是我要的,就是她去找莫离。”说罢,朝凤轻轻地笑了笑。 刚刚自己之所以会这么激卓玛,一来时想看看,她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骨子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二来,就是想通过卓玛去试探一下,莫离对自己的度到底是有多大。会给自己留下一个什么样的空间,自己也好为以后做打算。 朝凤没有理会清露眼中的不解,刚想关上门,眼睛却被一抹艳红吸引住了。怎么现在宫里就点上红灯笼了?难道发生了什么喜事。可是细数一番后,朝凤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值得庆贺的事情发生。 想着朝凤便轻轻地唤了声清露“清露,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又要迎来什么新贵人了?还是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哦,您说那些啊。这不,已经到年底了吗?大家都忙着给过年做准备呢。”清露原本还在想卓玛的事情,突然被朝凤怎么一叫,到也有一些发愣了。还好她对过年这件事盼望已久了,要不然恐怕也不会在意到。 过年?朝凤愣了愣,看着木栏上,那刚刚被挂上去,还没有来得及被点亮的花灯。时光过的飞快,不知不觉间,便以到了一年的尾声。现在的天气越发的寒冷了,甚至在点了地暖的宫中也都能感到丝丝的寒意了。可是即使天如此寒冷,却也还是没有冻住人们对迎新的热情。 朝凤看向窗外宫人忙碌的身影,暗自心惊时间流逝的剧烈。原来已经到除夕了吗?原来自己已经到匈奴这么久了吗?自己怎么好像没有什么感觉一般?在匆匆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得到了什么呢?好像还不曾触摸到时光,它便已经离开自己了。 看着又一片黄叶离开枝头,跌入土地中。朝凤的心里突然有一些怅然若失,时间过的这样的快,自己不过是一介凡人,又能做些什么呢?怕是过不了几个春秋,就要像这树叶一般,陨落污泥。到时候,又会有谁还记得自己呢? “娘娘您看什么呢?快,快来试一试这新衣裳。这可是陛下为了您,特意去找了大夏的裁缝做的。”似是突然想到什么,清露走到朝凤身边,拉着朝凤的袖子就把她往屋内拽“看奴婢的这个记性啊,就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记得了,真是该死。” 看着清露脸上突然绽放的巨大笑容,朝凤又一次在心里感叹人的善忘来。感慨虽感慨,可是朝凤却一直没有甩开清露拉着自己的手。罢了,善忘些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可以少受点苦,不用自己折磨自己。 清露走到一个箱子面前,小心翼翼捧出一件妆缎狐肷褶子大氅,又紧接着拿出一件与之相配的勾勒宝相花纹服来。 “您瞧,这都是陛下为您准备的。听说啊,陛下怕您不习惯这里的气候,专门去围猎了数次,才有了这件大氅。”清露一边不住的说着,一边拿着衣服往朝凤身上比划着“奴婢都快要忘记了,此时的您啊,早已不是什么殿下,而是娘娘了,时间过的可真快啊。” “时间是过的很快,可是莫离却想一直拉着凤儿的手走下去。”就在清露还在絮絮叨叨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阵低沉的男声。 清露先是一愣,然后半是欢喜,半是担忧的拉过朝凤,小声道“说曹操曹操到,这刚刚提了两句陛下就来了,这说明陛下的心里有您。可是陛下以前可不是这个时候来的,看来,定是卓雅回去说了些什么。您可要小心着应付些,陛下疼您,是断不会为一个丫鬟责骂您的。” 清露的话虽是说的义正言辞的,可是事实上她的心里却根本没有什么底,说的也只是一些安慰之词罢了。不过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明显的,朝凤没有用显示出任何的担心,害怕。甚至是连欢喜的表情,也都没有。 见莫离进来了,朝凤也只是点了点头,随口说了句“你来了。”便又去忙活自己的事情去了。 好在莫离也没有计较,也丝毫没有提到卓玛之类的事情。而是坐在一边慢慢地看着朝凤忙活。看着,看着,他的脸上居然出现了一抹笑容“凤儿,你说,寻常的夫妻间是怎样相处的?” “呵呵,你这话倒是好笑。难道我们现在不是寻常的夫妻吗?若真的是不寻常,我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叫寻常夫妻了。”朝凤掩着嘴轻轻地笑了笑,看起来分外的明媚。一副你问我,我又问谁的样子。 虽然,朝凤面上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可是心里却是松了口气。刚刚的事情卓玛不可能没有说,但是现在,莫离却没有问自己哪怕半个字。那就说明自己赌对了,只要不要触犯到莫离的利益,他确不会干预自己的。 “是啊,你便是我的妻子了。”莫离搂着朝凤,轻轻地把下巴放在朝凤的颈窝中研磨着“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暖暖的的呼吸洒在朝凤的脸颊边上,使得她有一些发痒。朝凤偏了偏头,拉开了一段距离“怎么?突然来了有什么事情?” “马上便要过年了,到时候可就热闹了。看不完的庆典,听不完的歌舞,你应该会喜欢的。”见朝凤不喜,莫离非但没有松开手,反而抱的更紧了些。 朝凤皱皱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在好的庆典不也就是那样吗?” “呵呵,原来凤儿喜欢特别的。月上柳梢头时,我带你去个特别的地方可好?”阳光斜斜的照进莫离的眼中,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第七十八章:心中的野兽(肉) 有了上一次和莫离出去的经验,这一次朝凤的心里少了很多的忐忑,倒是凭白的多了几分的期待。 “怎么?难道匈奴还有这么多的花一般的海不成?”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调侃看着莫离“这抛砖引玉,之后的东西可是要比前面东西更好才是。若是你之后带我去看的,反倒不如之前的,那我可不依。” 说着,朝凤佯装生气的扭过头,倒是多了几分娇俏,看的莫离心中痒痒的,恨不得能把朝凤狠狠地揉进自己的怀中似得。他是这么想的,也的确这样做了。 “哎呀,你做什么啊?头发都叫你弄的乱七八糟的了。”朝凤皱皱眉,想要从莫离的怀中挣脱出来。无奈,敌我实力相差太大。朝凤的挣扎不但没有使得她逃离出来,反而倒是给莫离又添了许多的乐子。 见朝凤的脸蛋因为气恼而越变越红,莫离脸上的笑容也越变越大了。莫离伸手,捏了捏朝凤的脸颊,那触感极其的舒服。今天自己终于知道了什么叫肤如凝脂了。 朝凤偏偏头,张大嘴,对着莫离狠狠就是一口。她用的力气极大,都有血珠顺着她咬住的地方流下来了。 “哎呀,我的娘娘啊,您这又是在干什么?”原本在一边站着看好戏的清露,见莫离受伤了,赶紧扑上来,拉开朝凤。迅速的从桌上随意扯过一根发带就为莫离包扎起来。 开玩笑,这知道的是小夫妻之间嬉戏打闹。可是不知道的呢?可不不准会给朝凤扣下个什么帽子呢。再者说来,这皇帝的身体叫什么啊,叫龙体,龙体是能随便咬的吗?这一个说不准,可就会崩了牙的啊。 和清露的紧张相比,朝凤就显得无所谓的多,甚至还斜斜的靠在桌子边上。笑眯眯的的说起风凉话来“瞧把你给吓的,知道的是我咬了莫离一口。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你的心肝宝贝怎么样了。哦――我知道了,莫非你对莫离......” 朝凤说道这里,可疑的顿了顿,然后暧昧的拉长了声音,眼睛还不住的在两个人之间扫来扫去。脸上带着调侃的笑容,能把人看的羞死”清露,你也别害羞,若你真的中意与莫离,你便对我说。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央莫离把你也收进来,我们两个做姐妹可好?” “谁要和你做姐妹,好心当作驴肝肺。”见朝凤这样调侃自己,清露也急了。也顾不得什么身份不身份的。当即就一跺脚,不依的大叫道“既然这样,那以后我就在也不多管闲事了,您求我,我都不管。若是从今晚后,我在多说一句话。多管一件闲事,我就是您孙子。” 说完,清露也不理会身后的朝凤,一个人径直的跑了出去。走的时候。还刻意的用力甩了一下门,似那门响的越大声,就越能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愤懑来。 见真的把人气走了,朝凤也有一些尴尬了,她望着清露离去的方向,愣了好半天,才突然冒出一句“真是个傻丫头,就算真是。她也是孙女。不是什么孙子啊。” 莫离原本还想调侃朝凤两声,可是看见她这个反应,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是觉得好玩一般的又看着朝凤。似又发现了她的与众不同一般。 “你看什么?你都把我的丫鬟气跑了,难不成还想把我也一并气跑不成?”朝凤一个使劲,便从莫离的怀抱中挣脱了出来。 她走到铜花镜前,仔细的打量了会自己,然后为自己拢了拢头发。似想要把那些因为莫离的胡闹,而被弄的翘起了的头发给压回去。可是无奈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不会的。之前的没弄好不说,反而把剩下的也弄乱了。没过几下,朝凤便彻底失去了内心。随手拿过块缎子,就往镜子上一蒙。好像只要镜子照不见踪迹,自己的头发就不会乱一样。 莫离见惯了朝凤的沉着冷静,步步为营。何时见过她如此天真的一面?当即就有些看呆了,几乎都不敢确定自己的眼睛。自己面前站着的这位,还是自己那像豹子一样伺机而动的妻子吗?分明是一只炸了毛的小猫咪。 凌乱的头发不但没有使得朝凤失色,反而更为她增添上一种不羁的美。因为一直不能梳理好头发,朝凤的心有一些发急。这使她的脸蛋看起来红扑扑的,就像屋外怒放的格桑花。昔日一向凌厉的眼神也柔和了下来,似乎还带着一丝的水光,看起来动人的紧。 莫离随手从桌上拿过一杯冷掉的茶水,一饮而下,希望浇熄自己心头那突然燃起的不知名火焰,可是却没有丝毫的作用。心底的一种饥渴感,突然像荒野上的野草一般,疯狂的肆长起来,完全不受控制。 明明手边就放着水,可是莫离却还是觉得渴的很。喉咙里痒痒的的,似有什么东西要跑出来了。那是被囚禁在身体里最原始的野性,那是野兽的本能。野兽说他饿了,他想要眼前这个女人的一切。 “你干什么这样这样看着我,我的样子很奇怪吗?”朝凤先是疑惑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然后似想到什么一般,伸手在头顶虚晃了一下。然后飞快的低下头,转过身子,怒斥道“你转过去,不许看。若是让我发现你偷看了,我非要把你的眼珠子挖掉。” 话中的威胁之意虽浓,可是朝凤脸上淡淡的红昏却是让她的话显得一点儿气势都没有,甚至更像是在撒娇一般。透着一股子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妩媚。也正是这种妩媚,使得莫离心中的野兽彻底的冲出了理智的牢笼。 “好啊,若啊能得到你,别说是我的眼睛了,就是我的命都是你的。”说着,莫离缓缓地的向朝凤靠近。重新把朝凤桎梏在自己的怀里。 那淡淡的体香,还有那柔韧的,少女特有的玲珑身段让莫离的心里一紧。不够,远远不够,自己还要更多。就像是在沙漠中行走了很多天的旅人,第一次看见了一滴水一般,短暂的缓解后,引发的是野兽更加剧烈的挣扎。 “好了,别闹了,要不然我这头怕是永远也梳不好了。”朝凤也不傻,在感觉知道莫离喷在自己颈上越来越炙热的气息后,朝凤也感觉到了这一次玩闹的不同之处,便也不敢多待,轻轻地挣扎起来。 她不动还好,一动,就越发的引起了莫离的征服欲。柔软但不失韧性的身子在莫离怀中轻轻地扭动着,顽皮的发丝不时的从莫离的口鼻下扫过,弄的人痒痒的。衣服的料子都是极好的,可是就在这厮磨一般的挣扎中,原本是死物的衣料,却突然染上了人的体温。 热,莫离不自在的扭动了一下。心中的野兽已经饥饿的快要发疯了,现在自己的面前的,不真是上好的羊羔吗?莫离越发的能感受到心头的对朝凤的渴求,便也不顾朝凤的挣扎,死死的按住朝凤。强迫朝凤抬起头,然后便吻了下去。 朝凤诧异的瞪大了眼睛,似乎还不明白,这刚刚还好好地的人,怎么突然一下就变成这样了。不看还好,一对上莫离的眼睛,朝凤就被吓的心脏都猛烈的收缩了一下。 这还是人的眼睛吗?原本像白玉一样澄澈的眼白,现在布满了厚厚的血丝,看起来凶恶异常。莫离里面什么都没有,剩下的唯有最原始的欲望,那是一种渴求。会被吃掉的,在待下去一定会被吃掉的。 眸子中的恶意,满的几乎要溢出来了。这让见惯了生杀场面的朝凤也觉得害怕。朝凤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没想到却是引狼入室。 一见朝凤的牙关松动了,莫离的舌头便攻了进去。莫离一只手死死的扣着朝凤的腰肢,另一只手,死死的摁住朝凤的头,不肯让到嘴边的食物离开自己。 完全陌生的,来自另外一个人的呼吸,喷洒在了朝凤的耳边,甚至顺着空气,被朝凤吸了进去。那呼吸炽热的叫人害怕,可是莫离在朝凤口中的舌头却也丝毫不安分。它像是一个杀伐惯了的大将,不断在朝凤口中进行着掠夺,甚至就了空气都不给朝凤留下。 大概是莫离实在抱的太紧了,又或者是这一切来的太过突然了,实在是没有让身体反应过来。朝凤觉得自己现在根本提不起如何的力气,身子软的就像是一汪春水一般,只有依附这莫离,才勉强还能站住。 现在莫说是掏出袖子里的匕首了,就连呼吸,都要靠莫离渡气过来。搂住朝凤瘫软了身子,莫离低下头轻轻地笑了笑。 朝凤原本就是杏眼,不过是平常太过算计了,这才显得威仪的紧。可是现在呢?那双总是书写着太多秘密的眼睛,现在干净的就像是一张白纸。就卓玛平摊的对待这自己的书写。莫离勾了勾嘴角,露出的锐利的虎牙,这个新年礼物自己收下了。 第七十九章:春风一度(肉) 西北环境艰苦,可也就是这样艰苦地方上培养出来的人,才更适合生存,更适合当一个掠食者,而不是被掠食者。 很明显的,这么多年的进化并没有让莫离身上的野性褪去。相反的,那只张牙舞爪野兽一直隐藏在他人类的表皮下。而现在,野兽苏醒了,它要吃肉,它要祭品。 “你要干什么?”好不容易缓过来一口气,朝凤就死死的盯住莫离的眼睛,追问道。太危险了,现在的莫离已经没有人性了。现在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依凭本能能罢了。 朝凤小心翼翼的后退两步,拉开和莫离的距离,想要逃跑,却被莫离拎了回来,抵在梳妆台上。莫离伸出舌头,轻轻地扫了扫已经被润湿的嘴唇,然后浅浅一笑“干你。” 莫离的语言极其的粗俗,不过倒是和他现在的形象挺符合的,衣冠禽兽,褪去了斯文的外衣,剩下的可不就是禽兽?心中的野兽早就冲破了牢笼了,现在这样关头,还有谁会在乎什么礼仪不礼仪的? 说罢,莫离便一个用力,把朝凤横腰抱起。莫离歪歪头,似想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最后他的目光锁定了朝凤身后的梳妆台。莫离大手一辉,梳妆台上所有的东西,便都被一扫而下。 上好的碧玉镯子掉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哀鸣声,便支离破碎。原本半开着,等待主人临.幸的胭脂,也逃离不了悲惨的命运。原本像花朵一样的艳丽的颜色。被灰尘蒙蔽住,显得暗淡无光。 梳妆台的台面并不是很大,匠人制作的很尽心,听说在上面一共雕刻了九百九十九幅龙凤呈祥图,象征天长地久。听说每一对龙凤都是不同是。它们见或是神态,或是动作。总是有那么一些细微的差别。 可惜听说始终只是听说,朝凤从来没去数过到底是不是九百九十九只龙凤,也从来没有看过它们的动态。此时的朝凤,心里只有一种感觉,就是被这些该死的雕花咯的实在难受。 也许只是一回生,二回熟了吧。这一次。除了开头的那一丝害怕和意外,自己居然就再没有什么其他的反应了。首饰盒中的珍珠顺着盒子掉落地上。微微地弹跳了几下后,便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 听说北国有鲛人,鱼尾而人身的生物。鲛人神秘而美丽,他们生产的鲛绡,入水不湿,他们哭泣的时候。眼泪会化为珍珠。听闻他们只会为爱而哭泣,不知道这课珍珠又是谁为谁而留下的泪。 在之前的推搡中,那块覆盖着铜花镜的锦缎被碰掉了半边。只有一半还锲而不舍的想要做好自己的工作。铜镜的温度要比室温低上很多,冷的朝凤止不住轻轻地缩了一下身子。看见朝凤的反应,莫离轻轻地笑了笑,伸手把那剩下的半块锦缎也扔开。 “你看,这便是你了,美吗?”莫离托着朝凤的脸庞,迫使朝凤正面,直视这铜花镜的自己。 镜中的女子虽是身着锦衣华裳,被上好的珠宝装点着,可是却看起来狼狈不堪。头发四散在脸颊边,双眸染着秋水。大概是之前的吻太热烈了,唇上透着不自然的嫣红,与过分润泽的水光。 本来严谨的宫装现在已经不成体统了,衣领大开着,露出香肩。若是细看,你甚至还能看见那星星点点吻痕。少女的脸还没有完全长开,可是却透着一种和年龄及不相称的妩媚。狭长的眼角微微上挑,眼角边上还带着红昏。 “这是谁?”朝凤勾了勾嘴角,铜花镜中的少女也跟着勾了勾嘴角,似在嘲笑她。朝凤皱皱眉,抬手似想要打一下那少女,可是入手的,却只是光滑的镜面。 “这是大夏最得宠的公主朝凤,也是一个极聪明的女子。”莫离握住朝凤的手,低下头细细密密的,从指间一直吻向手腕“你觉得她长的美吗?” “美,哈哈哈,比青楼里的头牌还要美。”一边说着,朝凤一边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梳妆台的地方实在不大,莫离必须小心护着,才不至于让朝凤摔下去“不知道睡这样一位公主,您要给多少的缠头?” “无价。”莫离顺了顺朝凤的发丝,好让她把整张脸都路出来。 阳光从窗楞的雕花图案中,挤了进来。正好笼罩在朝凤的身上,似在为她披上一件纱质的衣裳。 “无价?”朝凤冷冷的哼了一声,高高的挑起眉梢,表情极其的不屑“无价那就是不要钱了,还真是想不到啊,一个大国的公主,居然比青楼楚馆中的卖笑娘还要不值钱。” 莫离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只是轻轻地咬住朝凤的肩膀,痴痴地的笑了起来。炽热的呼吸,夹杂着一丝水汽,喷在身上的感觉很酥麻。 靠在铜镜上的时间长了,铜镜也染上了人的体温,甚至让朝凤感觉有一点发烫。肩膀的疼痛并不剧烈,钝钝的,可是却无法忽视。偶然莫离的舌头会扫过朝凤的肩,那样的感觉很异样,有一种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的感觉。 “呵呵,今天就到这里吧。”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撑住梳妆台,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朝凤“真想吃掉你,可惜啊,美味的东西总是要慢慢享受不是吗?别忘记我们晚上的约定。” 朝凤略微有些诧异的看向莫离,就这么完了?这不亚于上了刑场,侩子手当着你的面把刀都磨好了,然后突然来了一句‘今天是斋戒日,不杀生,你走吧。’一瞬间朝凤都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狠狠地给莫离一脚了。 “怎么?难道凤儿还想要?”莫离笑笑,微微地歪了歪头,伸手轻轻地捏了捏朝凤的脸“贪吃的坏孩子,可是今天我好像带你出去,要不然我晚上在补偿你吧,乖。” 说着,莫离的手又不安分的在朝凤的身上摸了几把,然后便反手一撑,从梳妆台上跳下。莫离一走,朝凤的身上就陡然空了下来。冷空气迅速的覆盖了过来,本能使得朝凤像之前的温暖源,也就是莫离的方向靠了靠,这一举动,自然又引起了莫离的一阵轻笑。 朝凤皱皱眉,深吸了一口气,压制住心中想要咬死莫离的冲动。看着莫离离去的身影,朝凤的拳头一点点的收紧,在心中发誓道;早晚自己一定要他付出代价。 大概是在梳妆台上蜷缩了太久了,朝凤的身子都有一些发麻了。她小心翼翼的撑着梳妆台的扶手往下爬,可是因为身子太过虚软,一个不甚,既然直接滑到地面上。 “唔......”朝凤伸手摸了摸自己摔痛了的膝盖,也不急着站起来,而是直接抱膝坐在地上。大理石的地面光滑,可是却也冷的紧,那触感像极了刚刚的镜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突然间,朝凤毫无征兆的就开始大笑。那笑声一开始并不大,低低的,可是却越来越尖锐,最后听起来竟不似欢笑,到似哭泣一般。 夏宫布置的极其的豪华,甚至比朝凤之前所住的清凉殿还要精细,和宽大些。可就是因为太过宽大了,所以显得寂寥异常。笑声一直在风中盘旋着,甚至还有淡淡的回响。 “娘娘?娘娘?”门外传来传了清露的呼唤声。这声音一开始并不大,说话人似乎怕吓着屋内人,刻意把声音放轻了不少。可是许久不见有人来开门后,那声音便急促了起来,甚至还开始不听的拍门。 木质的门板虽很厚实,但也敌不住这样的折腾啊,便也随着清露的动作,开始不停摇晃起来。可是即使拍门声这么大了,朝凤依然懒得理会,也不想去理会。此时她只想好好地歇一歇,也算是安慰一下自己。 “娘娘?”清露见还是没有人搭理自己,心中更是发急,可是却又不知道到底该做些什么。 之前自己离开,不过是气话。一来是想要吓唬一下殿下,让她关心一下自己。二来啊,却是为殿下和陛下腾出位子。自己不是不知道,殿下根本不爱陛下,可是既然都已经嫁做人妇了,总不能一辈子这么相敬如冰吧。 可是自己好像做错了啊,清露低低头,眼神中有了几分自责。站在门口想了半天,清露还是觉得自己不能不管。说好了啊,说好了要和殿下做朋友的,自己说过一定要保护殿下的,绝对不能食言。 清露深吸一口气,似乎做出了什么重大的决定“娘娘,奴婢数三下,若是你还不开门,奴婢就直接进来了。” “一。二。三。”见还是没有人理会自己,清露当真打算上去推门。 一边守门的侍卫见清露不是说笑,是动真格的连忙劝阻到“这......清露姑娘,这不好吧,恐怕娘娘会责罚您的。” “无事,娘娘若是责罚,最多是皮肉之苦。可是,若是我不进去,那我心会折磨我一辈子。”说着清露又高喊了一句“殿下,奴婢进来了。” 第八十章:相思如豆 木门被推开的时候,发出了‘吱嘎’一声叹息。不知道是不是此时的心境不一样了,从来都是微不可闻的声音,此时竟然显得这样的尖锐,听得人心都跟着往下沉了沉。 “这.......”清露先是看着被扫翻了一地的饰品愣了愣,然后在看见蜷缩成一团的朝凤后,彻底失去了之前所准备好的,所有的宽慰言辞。 后来即使过了很多年,清露也无法忘记他看见的这一幕:空空荡荡的厅堂中,那个曾经骄傲到不可一世的公主殿下,就这么蜷缩在地上,自己拥抱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说不出的狼狈无助。 清露走到朝凤身边,蹲下身子,轻轻地抱住朝凤。好冰!清露被朝凤身上的温度吓了一跳“殿下,您何必苦了自己呢?您这样会生病的,我们去床上躺着好吗?” 出乎意料的,朝凤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愿意,相反,她甚至还主动站了起来。也许是蜷缩太久了,又或者是天实在太冷。朝凤的动作并不如何的利索,整个人的行动都很僵硬。可是即使是这样,朝凤走起路来,却也还是昂首挺胸的,端着的依旧是公主的架势,没有任何人敢小觑她。 此时清露就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小心翼翼的跟再朝凤身侧,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在快要接近床边的时候,清露快走了几步,替朝凤掀开被子。在伺候朝凤躺下后,又去为她注了个暖手炉。 “和我说说话吧。”朝凤往旁边躺了躺,示意清露躺倒自己的身边来。 清露愣了愣。心里虽是觉得这样做有一些不合规矩,可是她还是选择躺了上去。刚刚殿下对自己说的是我,而不是本公主,或者是本宫。清露握了握拳,这或许是自己唯一一次可以接近殿下的机会吧。 “殿下想听什么什么呢?”清露躺上去后,见朝凤一直没有开口。便主动问道。 又是一阵沉默,可就在清露以为朝凤根本就不会理会自己的时候,朝凤突然开口了“无所谓,你随便说说吧,我只是想有人能陪陪我。” “怎么?殿下身边前呼后拥的人这么多,哪怕咳嗽一声。都会有有无数的丫鬟婆子过来担心,难道您还觉得寂寞吗?”清露翻了身。面对这朝凤,想要看清楚朝凤脸上的表情。 “人多就不应该觉得寂寞吗?这么多人中,又几人有是真?”朝凤闭上眼睛,掩藏起所有的感情。脸上的表情略微透着几分疲倦,即使是在这样空旷的环境下,她的声音依然是像害怕有人听见似得。刻意的压着。 “真的是这样吗?还是殿下您把人心想的太过复杂了?”清露看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教我医术师傅曾经说过‘其实人生也就是那样,长的不过百年,短的不过是一瞬间。’所以啊。我就想,我还有这么多好吃的没有吃,这么多有意思的没有玩过,我又何必去操心这些许多?” 听了清露的话,朝凤终于轻轻地笑了笑“你师傅说的没错,想必是个智者。你虽不怎么聪明,可是却做得很不错。这一点倒是比许多聪明人,或是自诩聪明的人,强上百倍,千倍不止。” “嘿嘿。”清露虽不懂朝凤为何发笑,可是见朝凤笑了,自己便也跟着笑“您知道我为什么私底下喜欢称呼您为殿下吗?” “为什么?”朝凤不过是顺着清露的话顺嘴一问,没想到清露到真的认认真真的解释了起来。 “都说女人嫁人了之后,就会变的不一样,可是您却一直没有怎么变过,还和未出阁前一模一样。其实我叫您殿下也是有有私心的,我希望您不要变。”说这话的时候,清露的脸上难得的失去了所有的笑容,这使得她看起来很有几分严肃。 还没等朝凤开口,清露就又飞快接道“您还记得,当年在后花园中,您曾说希望我能嫁给一个能一直让我笑的人。而我却说,希望您能嫁给一个能让您大大方方哭出来的人。现在您嫁是嫁了,可是您的眼泪,却还是流在了心里。老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话虽糙了些,可是理却是不糙的。” “我唯一的信仰,就是能牵著一个人的手,一直走下去。走到尽头,我与他站在时间的彼岸,对望。爱这个字,混沌晦涩,却又和煦明媚,一说,便春暖花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那笑容中包含了太多让人看不懂的东西。这些东西是无法用言语去叙述的,非要你亲身经历一番,才会明了。 “只可惜,这些单纯而且可爱的幻想,一生只会有一次,它却可以轻易地被扼杀在摇篮里。”话说倒这里,朝凤的声音突然一下子低沉了不少,不是刻意的放轻,而是因为主人的心实在悲伤。 “您的心里曾经住进去过什么人对吗?是那个僧人?”清露虽是用的疑问句,可是实际上,却早就在心中肯定了这一点。 朝凤沉默了好一会,突然道“你知道吗?其实我最怨恨的人就是我自己。我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口口声声的说着为了什么,为了谁。事实上呢?事实上我的心中,恐怕只有我自己,是我害了他。” 在刚刚的被莫离抱住的时候,虽然自己极不愿意承认。可是那时,自己的的确确有了欢愉的感觉。而且诚如莫离最后的戏言,自己那时的确是渴望莫离可以继续下去的。 正是恶心啊,朝凤高高的举起自己的手臂,扭过头看着自己的肩膀。那时刻下的莲花已经一点影子都没有了,而自己偷偷许下的,要永远和辩机在一起的承诺,也像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岁月侵蚀的干干净净了。 “殿下为什么要这么想?能让您一直记住的,并且挂念至今的事情,一定是非常美好的吧。要不然您也不会每一次看见月光,脸上都挂着笑容。”清露拉了拉朝凤的手,把它们塞回到被窝之中“那个人也一样吧,他必定也是心心念念着这段回忆的。所以,您也不必去难过些什么。” “难过?呵呵,我有什么好难过的?”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我希望得到的是公主的名节,是一生高枕无忧的荣华富贵。而他?他想要得到的,是佛祖的垂帘。现在我们都得到了彼此想要的东西,我又有什么好难过的呢?” 虽然朝凤的话说的很好,可是清露却是丝毫不相信的“荣华富贵当真是您想要的吗?那么您现在已近得到了,可是您为何不满足?好,就算真的是,可是他呢?您又如何知道他真正的想要什么?您好好地想想吧。” 说罢,清露便转过身去,看都不再看朝凤一眼。 自己想要什么呢?看着帷幕上繁复的花纹,朝凤这样问自己。最初遇见辩机时,自己想要的,不过就是他而已。能想到最贪心的事情,也只是他的眼中只有自己。辩机无论我变得如何强大,你仍然会是我的弱点。 对于莫离自己是恨的吧,他夺走了自己作为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东西――贞操。可是比起这个,自己更恨的他的理由,恐怕是他让自己清清楚楚的看见自己的薄凉,虚伪。看清楚自己对辩机的刻薄,冷血。 我有一树红豆,挂满相思几袖。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自己,即使是这代表相思的红豆,也原来会腐朽。 “叩,叩,叩。”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叩门声“娘娘,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候了,陛下命奴婢伺候您沐浴更衣。” 见有人来了,清露连忙回头看看朝凤,似在征求她的意见。见朝凤点了头,方才跳下床去。略微对着铜花镜整理了一下,好叫自己看起来不至于太懒散后,清露便打开了门。 门外,卓玛手托这衣物,脸上还带着笑。丝毫没有了之前的审视“娘娘起了吗?陛下新为娘娘做了几声衣裳,让我给娘娘送来,伺候娘娘穿上。” “哦,娘娘刚刚睡醒,现在还没有下床。你是知道的,大夏的女儿家脸皮子薄,宫里的礼数要求就更加的苛刻的紧。现在殿下的样子,还有些懒散,怕是不愿意让别人看见的,还是我来伺候吧。” 见朝凤一直没有传唤卓玛,清露就知道,朝凤并不想见卓玛,便随口扯了个谎话。没想到卓玛却并没有任何的疑问,反而暧昧的笑了笑,就把手里捧着的盒子塞给了自己。 “奴婢知道娘娘现在身子不方便,可是娘娘命好,实在太得陛下宠爱了。这是难得的造化,是应该珍惜的。还请你转告娘娘一声,望她动作快些。陛下还在宫门口等着她哩。” 说完,卓玛就笑着走了,留着清露捧着一盒的衣物,傻傻的的站着。造化吗?可是自己却觉得是造孽啊。罢了,殿下的事情,还是由殿下自己决定吧。 第八十一章:人约黄昏后 按照卓玛之前说的,朝凤换上了锦盒中的衣服,拒绝了清露陪伴自己的请求。独自一人来到了宫门口,可是到了宫门口,却没有看见莫离,只看见一辆马车停靠在一边。 朝凤皱皱眉,这里虽是宫门口,可是也是纪律森严的,若只是平常百姓,哪里会有这个胆量?就是真的是无知,不小心停靠了,怕也会被周围守着的侍卫处理掉吧。有怎会大赤赤的留在这里? 再细看那马车,虽表面上看起来大红大绿的恶俗到不行。可是细看,便会发现,这所有的用料都是极好的,怕是千金都换不来的。这样的东西,怕是只有宫里,才有的吧。 想着,朝凤便又往前走了几步。在看见车夫后,心里总算是确定了“怎么?难道匈奴真的困窘成这个样子了,堂堂的一国之君,居然要靠做马车夫过活?您当真以为,戴个面具,就没有人能认出您是谁了?” 许是今天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不愉快,朝凤的口气略显的有几分的刻薄。可是马车上上的莫离却丝毫不在意,甚至还颇为自得的,伸展开双手,好叫朝凤看个清楚。 今天莫离的打扮实在是有些不伦不类,虽穿的还是匈奴的服饰,可是这服饰怎么看,怎么怪异。且不说那红衣绿裤的滑稽形象,就是那满手的戒指,还有脖子上手指一般粗细的金项链。之前一直陪在莫离身边那把弯刀,依旧悬挂在他的腰际。不过看起来再无半点杀气,反而更像是一种标新立异的装饰品。这样的打扮,实在让人觉得多看一眼。都会被这满身的珠光宝气亮坏眼睛。 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莫离脸上带着的面具。和身上的极尽奢侈的装饰品不同,这面具显得很朴素,是一个笑着的狐狸脸谱。面具眼角高挑,嘴上用朱红勾边,底色则是白色。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若是这样的打扮,放在一般人身上,即使不会被当做是脑子有问题,也会被认定是没有品位,可是发在莫离身上却不然。莫离的身子很是欣长,但是却又不是竹竿子那样的瘦弱。而是像豹子一样充满力量的。在加上他本身气质极好,所以即使是这样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也是极其何时的。 “呵呵,既然凤儿还认的出我来,就说明凤儿的心中实在有我啊。”莫离摘下面具,笑着看向朝凤“我只知道你穿大夏的宫装艳丽异常,却没发现你穿着西域的胡服。到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是吗?”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嘴角,打平双手,转了个了圈。夕阳在天边融化。金色的余晖笼罩在朝凤红色的纱衣上,显得美丽异常。 莫离派卓雅送来的,也是套匈奴少女常穿的衣服。和大夏的宽松繁琐不同,这件衣服的打扮,可以说是极其的了。上半身是件艳红收腰短衣,下半身着的是同样色泽的灯笼裤。这衣服极其的修身,显得朝凤格外的灵巧。 若真说这衣裳有什么别致地方,那便是在腰上绣上了许多的金铃。朝凤这一转圈,那些铃铛便跟着刷拉拉的响,就像是早春时节,那打在瓦面上的细雨。听的人极其的舒服,心也不住的跟着她的动作,而改变着。 “这衣服穿在你身上是极何时的,不过你这发型却和衣服不相配。你过来,我来替你打理一下。”莫离一边说着,一边向朝凤招招手,到还真像是要帮助朝凤梳理头发样子。 朝凤勾勾嘴角,冷哼一声,心道:他生在帝王家,又一直沉迷于征伐之中,并非是什么痴迷烟花红粉的浪荡子。这样的人,哪里会梳什么头。只怕他又是想怎么折辱自己吧。 虽是这样想着,可是朝凤却还是向莫离走去。就是折辱了又如何?自己现在的力量还不够,和莫离之间的实力差距,就更是鸡蛋和石头的对比。若是说在大夏,自己还可以仗着公主的名头。那么,现在在匈奴,这大夏公主的名头非但不是平安符,反倒更像催命符。 现在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也有好事者把自己当做是大夏的风向标,夸大着自己的所有行为。这个时候,莫离对自己的态度就极其的重要了。他现在虽是因为利益,不会杀了自己。可是自己相信,若是真的开罪了这个男人,自己绝对会期盼死亡。 就在朝凤都做好接受凌辱的准备的时候,莫离的行为却是出乎她意料的。莫离的动作很温柔,清露给朝凤梳的是个极其复杂的发型,上面又弯弯绕绕的缠了许多的发簪,步摇,绢花。莫说是普通的丫鬟了,就是给姑娘们梳了十几年头的老梳娘,也免不得会碰落几根头发,弄痛朝凤的。 可是这些平时难缠的发丝,在莫离的手中却意外的乖顺。就像是流水一般,在莫离的指间滑动着。莫说是被碰落了,就是不小心拉痛自己也是没有的。夕阳在天边照耀着,柔和的和正午的耀目判若两人。阳光笼罩在莫离和朝凤的身上,投下的却是一道连得极其紧密的影子。 复杂的发誓被莫离一点点摘下,价值千金的名贵饰品,就这样被随手放到车轴上。莫离仔细的把朝凤的头发分成三股,然后绕在指间。轻轻地一转,一股压着一股,股股相连。只见原本散乱的发丝,随着莫离的动作,犹如江河汇像大海一般,汇集成一股。 “好了。”莫离随手从衣摆处撕下一条,系在朝凤的发尾,起固定作用。在完成这最后的步骤后,他便轻轻地拍了拍朝凤的肩,示意朝凤可以动了。 朝凤皱皱眉,捋过自己身后的辫子。辫子的样式看起来并不复杂,呈现麻花状。可是朝凤却知道,自己的发丝虽是看起来柔顺,可真要打理起来却是极其烦人的,所以每一次,清露都需要拿许多的发簪固定,才不至于散乱。 可是现在,莫说的固定了,莫离甚至连梳子都没有用一下,就完成了。朝凤皱皱眉,伸手抽出莫离腰上配着的弯刀。借着刀刃上平滑的闪亮的地方,当做镜子,来看看自己。 “怎么样?喜欢吗?”见朝凤抽走了自己的贴身佩刀,莫离也不恼怒。只是笑笑。伸手拉了拉朝凤的手腕,好叫她不会被刀子伤到。 “极其的不错,不知道您为了练就这样一手上好的梳头技巧,是要摸过多少青丝?种下多少情丝?”朝凤勾勾嘴角,把弯刀抛回到莫离的手中:“可惜啊,朝凤却是听也没有听您提起过那些女子。您说,若是她们知道那个曾经帮绾青丝,梳长发的男子居然在帮另一个女人梳头,她们会不会起得揪着您的耳朵,当着天下人人的面,骂您是负心汉?” “呵呵。揪着耳朵骂负心汉吗?有趣,有趣。看凤儿说的如此传神,莫非这样的事情,以前每天都在大夏发生?”莫离轻轻地笑了两声,可是眼睛中的表情,却是极其复杂的“不过你又怎么知道我是那个负心之人,而不是那个被辜负了的呢?” 听了这话,朝凤的心中咯噔了一声。不能告诉她,她在靠近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若是掌握了这个。弄不好就能掌握住莫离,甚至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掌握这个匈奴。 虽是心中想法颇多,可是朝凤的面上,却仍然笑的一脸戏谑:“笑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若是真的有人敢负您,只怕你手下的人也不会答应的吧?而且,以您的地位,只怕也没有几家的姑娘,会看不上您。” 朝凤的这一番话,可真是给莫离带了不少的高帽子。先是夸赞他作为一个君王的势力,有紧接着夸奖了他,作为一个男人的魅力。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伸手不打笑脸人,这样的话,若是一般人听见了,只怕早就乐的找不着北了,可是莫离的眼睛中,却隐隐约约的着悲凉之意。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吗?可是天地间有这么多的君王,又有谁敢说这没一寸土地他都清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是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臣服的心甘情愿。也不是每一个人都甘愿归属的。” 说道这里莫离顿了很久,久到朝凤以为他不会再说话的时候,他又突然的笑了笑,看着朝凤的眼睛问道:“再说了,凤儿刚刚说没有几家的姑娘,会看不上我。那么凤儿你呢?你可有看上莫离?你的心里,可曾有我?” “呵呵。”朝凤轻笑了几声,却并没有正面的去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含糊道:“您的记性可正不好。您难道忘记了?这姑娘是指未出阁的少女,可是朝凤却已为人妻,早已是昨日黄花了,又哪里还是什么姑娘?再者说来,朝凤整个人都是莫离你的了,难道你还不知道凤儿的心中有没有你?” 莫离轻轻地摇了摇头“罢了,罢了,我知道争不过你。不过,你是我第二个梳过头的女子。” 第八十二章:上元花灯 第二个?朝凤的眼神暗了暗。也就是说,在自己之前,他莫离还真的帮哪个女子梳过头了。不过他母亲早逝,这个女人必然不会是他母亲。 那会是谁呢?突然,灵光一闪,朝凤突然想到莫离在望月楼时,无意和自己提到的那个姑娘。既然是姑娘,那年纪就必然不会多大。在细看莫离给自己梳理的发型,可不是给年轻姑娘用的。 “凤儿又在想些什么?莫非是醋着了?”也许是朝凤的目光实在太过怪异,莫离有些无奈的伸手,在朝凤的头上揉了两把“我还以为,你不会在意这许多,想不到你也是这般敏感的。” 朝凤歪歪头,躲开莫离的触碰,然后调侃的扫了莫离一眼“什么醋不醋,在意不在意的。朝凤可是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只怕是莫离的心中有鬼,故才以为朝凤心里有什么想法。” “好好好,都是我的过错。”见朝凤口齿实在伶俐,若是真的争辩下去,恐怕就是争辩到天黑,也不会有个结果的,在说了,和女人争辩,就是赢了,又能有什么好下场呢? “好了,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莫离轻轻地笑笑,伸出手,示意朝凤上车“走吧,你总不会希望,因为这样的问题,耽误的今天吧?” 见莫离绕开话题,朝凤便也不再追问,点点头。便接过莫离的手,登上了马车。车中的空间很是宽敞,布置的也极为精细。就连座椅上,都细心的包上了虎皮。来保暖。 车窗的空隙很大,表面上也只是糊了层素纱,略微的起到遮挡作用,驾车的,自然不会是莫离。在把朝凤邀上车后,莫离也跟进了车厢内。换了个看不清面貌的青年人做在马车的位子上。 马车是像背离皇宫的方向行驶的,走的也并不是来是官道,而是左饶又绕的穿过了许多的小巷子。虽是不能完全的看清楚前方的路况,可是朝凤却能感觉的到,越是往前。听见的声音便越是嘈杂。环境也越加的热闹。 “今天是上元节。匈奴在今日家家户户都会出门庆贺,很是热闹。”莫离见朝凤脸上有疑惑,便在一边解释道“你虽是喜静。但是偶尔出来热闹一番又却也未尝不可?” 的确,周围的人声极为嘈杂,有老又少,甚至还有小贩的吆喝声。这就是市集吗?朝凤皱皱眉,这样的声音,虽是吵闹,可是自己却并不如何的厌烦,甚至还有几分的好奇。 自己对民间的生活的了解,大部分是来自书上,还有宫人们的口头传述。可是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书上的描写,和现实生活的对比,自然是显得要苍白很多的。有的丫鬟,小厮虽会为了讨好主子,会说些市井上的事情,可多半是真假参半,甚至会因为主子的偏好,而歪曲事实。 若说是集市,宫中也不是没有举办过。不过不管是摆摊的也好,买东西的也好,全都是宫中之人。说是体验民间疾苦,可事实上呢?却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其作用也只是让那些无聊的了贵人,小主们消遣一下。打发,打发时间罢了。 自己是从未出过宫的,就是外嫁,要和亲的时候。马车走的,也是专门开辟出来的官道。莫说是什么集市了,就是个活人也难寻。有哪里有今天这般的热闹? “活灯看完看纱灯,头屏董卓凤仪亭,貂蝉共伊在戏耍,吕布气到手捶胸。”街头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唱词,词句虽不算押韵,却极其的意思。听声音,卖唱的该是个老人。可是中气却很足,口齿清晰。一直唱到“九九摘印潘仁美,百屏拜寿郭子仪。” 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好奇,朝凤伸手掀开窗上的纱幔,之间街上燃满了花灯。花灯的种类形状很多,上有书法、绘画,五彩缤纷,很是美观。灯火相连,有如天上的群星结对。许是这灯实在太多,在这夜色中,竟然把整条街都照耀的亮如白昼。 更有甚者,做灯轮高二十丈,衣以旌旗,饰以金银。燃起千余盏灯,簇之为花树。有道是‘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风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这样形容,也不为过。 “元宵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上元,含有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圆之夜的意思。”见朝凤眼中好奇的紧,却还是忍着,不发问,非要自己探寻的样子。莫离的心里实在是觉得好笑。 若是什么都不知道,光是看灯,到也没有什么不可的,只是自然会少了几分感悟。莫离本是想要让朝凤开口,央着自己,然后再说的。可是在仔细想了想朝凤的性子后,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直接开口道: “说道花灯,自然是少不得要说一说上元节的由来。《岁时杂记》记载说,这是因循道教的陈规。道教曾把一年中的正月十五称为上元节,七月十五为中元节,十月十五为下元节,合称‘三元’。” 听见莫离开口了,朝凤虽是没有转过头看。却不自觉的挺直了脊背,伸长了耳朵,仔细的听着。见朝凤这样,莫离又忍不住伸手捏了捏朝凤的脸颊,并在朝凤炸毛前,迅速收回手。 “汉末道教的重要派别五斗米道崇奉的神为天官、地官、水官,说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并以三元配三官,说上元天官正月十五日生,中元地官七月十五日生,下元水官十月十五日生。这样,正月十五日就被称为上元节。南宋吴自牧在《梦粱录》中说:‘正月十五日元夕节,乃上元天官赐福之辰。’故上元节要燃灯。” 听了这番解释,朝凤只是笑了笑,眼中却是不屑的。鬼神之说实在是太过飘渺,只怕这番话,也只是统治者为了加强‘天赋人权’,‘君权神授’之类的话语吧。 “若说花灯,最负盛名的当推潮州。汉初潮州青龙庙兴起之后,每年游安济圣王一连三夜,花灯鼓乐,满城如醉。每次在第二个晚上,齐集北门箭道评比,年复一年,精益求精,使潮州花灯闻名海内外。除大型游花灯盛会外,家家都挂喜灯。自十三日起,到宗祠神庙去挂灯笼,十五日将灯提回挂于家门,称为‘兴灯’。” 莫离说道这里,又笑了笑,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只可惜潮州离这里实在是远了些,要不然,也该带你去看看的。” “无妨。”朝凤轻轻地摇了摇头,眼中却是没有丝毫的介意“世上的风景何其多?又哪里是所有的风景都能尽收眼底的?关键是看风景心情,和身边陪着的人罢了。” 说这话的时候,灯火的光辉照耀在朝凤的脸上,看上去分外的温柔。温柔的莫离的心里都跟着轻轻地一荡。就像是池塘边,有一片树叶掉落在池水中一般。莫离的心湖,被一片名叫朝凤的落叶,激起了层层的涟漪。那涟漪一开始只是小小的一点,可是后来,却越扩,越大。 “那是什么?”突然朝凤轻轻呼了一声,伸手向前方指去“为什么那些人的脸上都要带着面具,而且身上的服饰也极其的奇怪。他们是是在祭祀吗?那又为何大多数人,都带着面具呢?” 说到这里,朝凤狐疑的看了莫离一眼。自己初到城门时,莫离的脸上也带着面具。那是的自己并没有多想,只是以为他在作弄自己,想要和自己开个玩笑。可是事实上,好像并不只是如此。 “以前民众在乡间田野持火把驱赶虫兽,希望减轻虫害,祈祷获得好收成。一说到期望,自然和神明脱不了干系。为了得到生活幸福,世人纷纷的向上苍上供衣服袍帽,饰物用品,供他们‘使用’。为使‘雷公’、‘雷姆’息怒,“河伯、溪神”开心,先是祭活人,后来用扎制的童男童女代替。为庆祝风调雨顺,丰收喜庆,人们扎上高大雄伟的“安济圣王”等神像,挂上宫灯花篮,顶礼膜拜,感谢神恩,祈求平安。” 说着,莫离指了指那些被朝凤称为怪人的人“这些,就是百姓和上天沟通的桥梁――跳神者。他们身穿绣袍,脸戴面具,在藏式喇叭、唢呐、牛皮鼓和锣鼓的伴奏下,边舞边歌,以示欢庆。” “可笑,若是神知道是要收了这许多人命,才肯出法相助。那又和用财宝换取人灵魂的恶鬼有什么区别呢?”朝凤撇撇嘴,表情虽是有了些不屑,可是目光却仍然没有从人群中移开“这么多的戴面具的人,全是跳神者吗?” 莫离跟着探头看了看,然后摇了摇头“匈奴虽民风开放,可是年轻女孩平时不允许出外自由活动,但是过节却可以结伴出来游玩。声音赏花灯正好是一个交谊的机会,男女借着赏花灯也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对象。元宵灯节期间,是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时机。” 说着,莫离笑了笑“你要不要下车,和我出去走一走。” 第八十三章:花街灯如昼 法轮天上转,梵声天上来;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月影疑流水,春风含夜梅,燔动黄金地,钟发琉璃台。 许是周围实在是太热闹了,即使是下了马车,朝凤也没有感到丝毫的寒冷。街边人极多,做买卖的,游玩的,老的少的都有,甚至都达到了摩肩接踵的地步。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容,即使是那些戴上了面具的青年男女,也不难从他们露出来的眼睛,还有那上扬嘴角猜测到,那面具后面是何种的欢快。 这样的场面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可是却不厌烦。朝凤摸了摸自己脸上的面具,这是下马车时,莫离递给自己。面具是纯白色的,上面装饰着鹿角,看上去像是用于祭祀的。 “姑娘,您有花灯吗?”就在朝凤还在望着人群发呆的时候,突然一个戴着面具的男子向朝凤走来。并且伸手,把自己手上的花灯递给了朝凤“若是没有,可不可以收下我的?” 花灯?朝凤一愣,然后看看周围,却并没有看见还有别的什么人。他是在和自己说话吗?可是看他说的是匈奴语,应该是本地人才是。而且看身形,自己应该是没有见过这个人的啊。 想着,朝凤又看看周围。果然大部分人的手里,都提着一个花灯。这是规矩吗?难道,他是卖花灯的?就在朝凤伸手,想要接过花灯的时候。突然。被一只手拉住了“凤儿,你忘记我的嘱咐了吗?在陌生的地方可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您是?”那提着花灯的男子也一愣,然后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大笑道‘想必您就是这位小姐的朋友吧。是我冒昧,唐突佳人了。‘ “呵呵,我原是生意人,内子也是从大夏外邦迎娶回来的,所以是并不如何的懂得本地的风俗。”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几乎是连思考也不用,就扯了个谎话“要说抱歉,也该是我说的。” 见朝凤脸上还是不明,莫离便拉住她的手,低下头解释到“这上元节男子向女子送花灯。就和大夏的当街抛绣球一般。是一种希望结成姻缘的方式。若是女子也心仪男子。便会接下花灯。好险凤儿的动作不快,要不然只怕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 “哈哈,我看二位夫妻伉俪。必定是难得的姻缘。不过尊夫人实在动人,这才冒犯了。”男子摸摸头,似有一些不好意思“这花灯就当是我赔礼的吧,若是夫人身边不带着些什么,只怕还会引来不少狂蜂浪蝶。” “不必了。”就在莫离刚要伸手接过的时候,朝凤突然开口拒绝道。那男子见朝凤说的匈奴语,而且说的如此的流利,也是一愣“既然是定情用的花灯,那还是送给真正的有缘人吧。若是看见了心仪的姑娘,却没有灯。这岂不是白负了春光?” 见朝凤执意不肯收下,那男子便也不再多说些什么,又寒暄了几句后,便匆匆告辞了。倒是一边观看的莫离,脸上多了些调侃之色。 “夫人果然倾国倾城啊,就是走在街头,也有人来送灯。不过可惜夫人实在不解风情,竟然就这么把人赶走了,连灯都不收。” 听了莫离的话,朝凤也不生气,只是扫了莫离一眼“夫君说笑了,凤儿不过是觉得白占别人便宜不厚道。再说了,夫君是个走南闯北的商人吗?不会连一盏灯都舍不得买个朝凤吧?莫非,在夫君的心里,还有什么别人不成?” 既然要玩,那么自己就奉陪到底。朝凤勾了勾嘴角,歪起头看着莫离。乍一看,倒真像是是咂醋捻酸了的小妻子在抱怨。 “一生一世一双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说着,莫离拉起了朝凤的手。十指相扣中,到真似有斩不断的情丝。 只可惜也只是像罢了。不知怎么的,朝凤的心里居然冒出一句话: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不如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不说别的,就是后.宫里摆着的那两个,可不是土豆,而是货真价实的嫔妃。还有那个前两天那个偷偷来宫中瞧自己的,可不是什么小土豆,而是嫡亲的公主殿下。 心里虽是这样想着,可是朝凤面上却是什么都没有表现出来。难得出来一次,自己不想再管太多事情。 “咻——”一声尖锐的响声后,一朵绚丽的金花在天边开放。那焰火极其的璀璨,到真是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街边的人纷纷抬头,不论男女老少,皆是望着天边感叹,赞叹着。可是就是这般热闹的情景,朝凤的脸上却也没有多少的笑意。烟花易冷,人世易分。再绚丽又如何?这该散去的,终归是留不住。 “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见说马家滴粉好,试灯风里卖元宵。”清脆的童声传来,在这样的时刻显得并不非常的清晰,甚至只要风再大些,就会被吹散。 这样的声音,自然是吸引不住那些被烟花迷了眼的看客们的。可是或许是心中的事情太多了,心思没有集中,朝凤倒是把这唱词听的分外清明。 一路上各式各样叫卖的话,自己也算听了不少了。可都是什么“蜜嘞哎嗨哎———冰糖葫芦嘞!好吃酸又甜。”“一大一条,二大一条,我不是卖黄瓜的,我是卖大小金鱼的!”这样的白话文。就是偶尔有文采些的,也只是“这不是大姑娘扎的,也不是二姑娘绣的,这是三姑娘逛花园一脚踩下一个扁盖儿桃!” 听多了这样直接的吆喝叫卖,乍一听见这文雅的,就像是在鸡群之中突然出现了一只白鹤一般。见朝凤面上有异,莫离便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却只看见一个卖元宵的摊子。 “怎么?难道凤儿饿了不成?”莫离笑了笑“元宵是大夏过节吃的吧?难道凤儿思乡了?那便过去看看吧,只好我也想了解一下大夏的习俗。” 见好不容易有人注意自己,那摆摊的小姑娘也赶紧招揽起客人来“娘子也是大夏人?快来吃一碗元宵吧,我家的元宵啊,可是十里八乡最好的。吃了以后啊,保准您一家子团团圆圆,还可以生个像元宵一般白软细嫩的娃儿呢。” “呵呵,元宵如何我不知道,不过你这娃儿倒是好甜的嘴啊。我见你还没有烧元宵的炤台高,不知道你今年多大了?”莫离笑笑,拉着朝凤的手往元宵摊走去“这摊子只有你一个人看着吗?你叫什么名字?” 走进了朝凤才看清,看摊的小姑娘年纪极小,甚至可以说还只是一个孩子。匈奴的冬天极冷,那孩子的手都已经被冻的又红有肿的了。看起来活像一个个胡萝卜,可是即使是这样,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灿烂的笑容。 “呵呵,因为我家的元宵极甜,所以给我起名甜妞儿。这两年边关忙着呢,入手不够,我爹就被征去打仗了。这原是我和哥哥一起看摊的,可是我嫌弃他碍事,便把他赶回家念书去了,要知道这考个功名回来才是正经哩。”小女孩到也不怕生,连珠炮似的就回答起了莫离的问话,甚至还不忘了推销一下自己的生意: “我今年已经七岁了,您别看我年纪不大,可是已经做了很久的元宵了。不信啊,您去问问看,谁不说我甜妞儿煮的元宵好?若是您还是不信,就亲自来吃吃看。我这里的元宵可多了,芝麻的,五仁的,花生的,红糖的。想吃什么您夸口。” 甜妞儿的声音极脆,听起来就像是摇动的铃铛。听了甜妞儿的话,朝凤的心里也着实惊讶了一下。自己看这甜妞儿的个子小巧,人又来的瘦弱,还以为她只有五六岁呢。 再细看她的打扮,那缝缝补补早看不出来本色的衣裳,着实显现出她生活的困窘。七岁就要自己做买卖了吗?而起看她熟练的动作,还有那伶俐的口齿,应该是做了买卖很久了吧。 这样的孩子经历过什么呢?那些从未被自己关注的,却有占着社会大多数的人民,到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看着甜妞儿,朝凤的心里突然升起了一股好奇。也许自己真的能通过这个小女孩,来了解一下那些从未被自己关心过的事情。 想着,朝凤便随意的指了两碗元宵,让甜妞儿下到锅里,自己便随便寻摸了和位子坐下,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甜妞儿说起话来“你刚刚说你还个哥哥,被你赶回去读书了。那么你刚刚叫的词,可是他教你的?他还写过什么吗?” 别看甜妞儿年纪小,可是干起活来,却是极其利索的。生火,下元宵,小小的身子里似乎又使不完劲。听见朝凤问起自己的哥哥,就更是得意“是啊,我哥哥很厉害的。他写出来的字,可是专门有人上门来买的。我哥哥还写过歌谣呢?娘子听不听?” 虽是问话,可是甜妞儿却没有等朝凤回答就开唱了。 第八十四章:疑似故人来 “闹元宵,月正圆,闽台同胞心相依,扶老携幼返故里,了却两岸长相思。热泪盈眶啥滋味?久别重逢分外喜!闹元宵,煮汤圆,骨肉团聚满心喜,男女老幼围桌边,一家同吃上元丸。摇篮血迹难割离,叶落归根是正理。” 未发育完全的童声听起来很是天真,甜妞儿的声音很是清脆,即使是背起书来,也丝毫不显得呆板,反倒是轻快的紧。若是平时听见这样的声音,只怕朝凤会会心一笑,可是现在,她却丝毫没有了笑意。 甜妞儿的唱的歌谣并不难理解,可是她却是大夏闽南地区方言说的。难得的,倒是朝凤的心中动了一下。这歌谣中,虽说的是久别重逢的喜事,可是诗尾处说的却是摇篮血迹难割离,叶落归根是正理,影射是分明是现在的大夏和匈奴的战局,以及时政。 听到这里,朝凤的心中想法颇多,这小女孩到底是什么来历?这样的词句,真的只是他哥哥写出来的吗? “凤儿你怎么了?”许是朝凤脸上的表情太过明显了,引得莫离也注意到了他“那这孩子唱的词中有什么了不得的内容?我极少看见你露出这般的表情。” 听了这话,朝凤先是一愣。怎么?难道莫离没有听懂吗?可是仔细一想,却也该是这样的。匈奴现在虽是为了学习大夏文化,实行夏化。可是学的也只是致用型东西,很少会设计无病呻吟的诗词。即使是莫离,也不能说了解的透彻。 而且甜妞儿说的并不是都城中的官话,而是方言。自己虽是能靠发音猜出来。可是莫离却未必听得懂。朝凤的眼眸一转,心中虽是有了七八分的把握,可是却不敢完全确认,便也只是笑笑,应付了两句: “这词是表达对家乡思念的,大抵是是远离了,才会真的看清,原来那个一直被自己不喜的家乡,竟然是这样迷人的。”朝凤笑笑,有些俏皮的看了一眼莫离“为什么我的眼泪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莫离愣了愣。看向朝凤的表情实在有一些怪异“凤儿何时多愁善感起来了?我还以为凤儿是到什么地方。就把什么地方当家的。可是好像。不是如此啊。” 甜妞儿的动作很利索,不过两三下,就把元宵端了上来。装元宵是碗是粗瓷的。端在手里很有些厚重感。刚出锅的元宵热腾腾的,朦朦胧胧的热气蔓延开,熏得周围的景物都有些模糊。 “还记得当年在书上,曾经读到过这样一句话‘吾心安处是吾乡。‘当时的我,虽是觉得这句话极美,可是事实上却是不大能够切实的理解这句话的。直到真的离开了家,我在切切实实的了解到,家乡,尽然是这般的迷人,迷人到一想起。那笑意就忍不住浮上脸颊。” 朝凤低下头,舀起一颗元宵放到嘴边,咬下。元宵很好吃,虽是没有宫里的精细,可是口感却是极不错的。虽是有些烫,可是在这样寒冷的时候,却刚好给人暖一暖。 馅料是黑芝麻的,合着融化开的糖,吃起来很是甜蜜。也不知道是是不是真的饿了。难得的,朝凤也没有再挑剔,反倒吃了不少。甚至引得对面的莫离,都把碗里的元宵推到自己的面前了。 一边吃着,朝凤的心里也活络开了。这小女孩的唱词无非也就这么两层意思:一是有人知道自己今天会来这里,所以特意设了个局子,给自己钻。二嘛,就是甜妞儿并没有说谎,真的有这样的一个哥哥,还真的大隐隐于市的躲藏在这里。 不过不论是那种结果,自己都是是该去见一见那个神秘的哥哥的。若是第二种,那自然是该把他收到麾下,为我所用的。若是第一种,那便更加有意思了。只怕拔起萝卜带出泥,自己还能有什么意外的收货。 可是这些话若是明说却总是不好的,毕竟莫离还在这。他也是个极其多心的人,若是自己说多了,叫他起了疑,那就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倒不如自己先说些别的,也好试探她一番。想着,朝凤便先笑着,和女孩搭起话来了。 “你做了这么久的元宵,你可知道,这关于元宵还有个典故,你想不想知道?” 甜妞儿本来就是个孩子,好奇心自然就旺盛了些。现在又站了半天的街,自然无聊的紧现在听朝凤这样说了,自然是高兴的紧。当即就跳起来,连声答应道“好啊,好啊。” “相传汉武帝有个宠臣名叫东方朔,他善良又风趣。有一年冬天,下了几天大雪,东方朔就到御花园去给武帝折梅花。刚进园门,就发现有个宫女泪流满面准备投井。东方朔慌忙上前搭救,并问明她要自杀的原因。原来,这个宫女名叫元宵,家里还有双亲及一个妹妹,自从她进宫以后,就再也无缘和家人见面,每年到了腊尽春来的时节,就比平常更加的思念家人。觉得不能在双亲跟前尽孝,不如一死了之。东方朔听了她的遭遇,深感同情,就向她保证,一定设法让她和家人团聚。” 朝凤说的绘声绘色,就好像当时自己就在现场一般。这下不止是甜妞儿,就是莫离也被朝凤的故事迷住了。纷纷目不转睛的看着朝凤,想知道回来怎样了。 “一天,东方朔出宫在长安街上摆了一个占卜摊。不少人都争着向他占卜求卦。不料,每个人所占所求,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的签语。一时之间,长安里起了很大恐慌。人们纷纷求问解灾的办法。东方朔就说:“正月十五日傍晚,火神君会派一位赤衣神女下凡查访,她就是奉旨烧长安的使者,我把抄录的偈语给你们,可让当今天子想想办法。”说完,便扔下一张红帖,扬长而去。老百姓拿起红帖,赶紧送到皇宫去禀报皇上。” 说道这里朝凤刻意的顿了顿,卖了个关子。等到甜妞儿都受不了,连连催促了,才又慢慢开了金口。 “汉武帝接过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长安在劫,火焚帝阙,十五天火,焰红宵夜”,他心中大惊,连忙请来了足智多谋的东方朔。东方朔假意的想了一想,就说:“听说火神君最爱吃汤圆,宫中的元宵不是经常给你做汤圆吗?十五晚上可让元宵做好汤圆。万岁焚香上供,传令京都家家都做汤圆,一齐敬奉火神君。再传谕臣民一起在十五晚上挂灯,满城点鞭炮、放烟火,好像满城大火,这样就可以瞒过玉帝了。此外,通知城外百姓,十五晚上进城观灯,杂在人群中消灾解难”。武帝听后,十分高兴,就传旨照东方朔的办法去做。” 甜妞儿歪歪头,有些疑惑的问道“这就是十五吃元宵的由来吗?可是元宵姑娘呢?东方朔不是答应了要帮助她的吗?” 朝凤点点头,继续道“到了正月十五日长安城里张灯结彩,游人熙来攘往,热闹非常。宫女元宵的父母也带着妹妹进城观灯。当他们看到写有“元宵”字样的大宫灯时,惊喜的高喊:“元宵!元宵!”,元宵听到喊声,终于和家里的亲人团聚了。” 听见元宵姑娘得以于家人团聚了,甜妞儿也跟着不停地的笑,脸上的表情倒是比吃了蜜还甜的。 “如此热闹了一夜,长安城果然平安无事。汉武帝大喜,便下令以后每到正月十五都做汤圆供火神君,正月十五照样全城挂灯放烟火。因为元宵做的汤圆最好,所以这天叫做元宵节。” 见告诉说完了,甜妞儿还不满足,又唏嘘了一番元宵姑娘的苦命,与东方朔的机智后,才回头去忙自己的事情。可是就是这样平常不过的举动中,朝凤却看出了其中的不同。 刚刚听故事时,甜妞儿虽是不停的催促自己,要自己快点讲,可是却鲜少提出疑问。虽是赞叹东方朔的机智,可是却丝毫没有要再多打听东方朔其他事迹的要求。更没有像一般的孩子一般,刨根问底的追问东方朔的生平。 这酒说明了一点,她至少是知道东方朔这个人的。东方朔虽是机智,可到底是前朝的人物。那么是谁和她说的呢?这可是地地道道的大夏故事啊,恐怕就是他哥哥也未必知道的清楚吧。 就在朝凤还想再追问的时候,突然眼角的余光扫到了一个人影。当即,朝凤就觉得自己的心脏狠狠地一抽,种难以预料的感觉蔓延开来。 是他!不可能的!他......他的尸骨不是已经被自己放入莲池了吗?为什么,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这异国他乡?莫非真的是上天开了眼?又让他回到自己的身边?可是为什么他不来见自己? 眼看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就要被人海吞噬了,朝凤便也顾不得什么女孩啊,哥哥的了。甚至就连一边坐着的莫离都不管,一把便推开桌子,站起来像辩机消失的方向追去。 第八十五章:莲灯随水流 朝凤的举动实在是突然,甚至就连莫离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她便跑出去了。听着身后传来莫离阵阵的呼叫声,朝凤却是连回头看看的兴趣都没有。现在她的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追上去。哪怕只看一眼也好。 每恰逢灯节,开封御街上,万盏彩灯垒成灯山,花灯焰火,金碧相射,锦绣交辉。京都少女载歌载舞,万众围观。游人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音喧杂十余里。大街小巷,茶坊酒肆灯烛齐燃,锣鼓声声,鞭炮齐鸣,百里灯火不绝。 可是即使是这样的场景,却也丝毫没有让朝凤有一丝的波动。现在她的心思,可都放在前面。说来也奇,即使是街上有这么多的人,可是那个酷似辩机的身影却一直就在朝凤前方不远处,始终和朝凤保持这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既让朝凤一眼就能看见,却有让朝凤一直无法追上。 若是平时,朝凤的心里恐怕早起了疑心了。可是现在,她却完全没有任何的想法,只是不想再错过了。辩机,你不要走,你等等我,你不要你的巧儿了吗?若是佛前不快乐,不如回到我身边。 走到桥边的时候,‘辩机’突然失去了踪迹,就好像一直不曾出现一般。朝凤茫然的望着四周,仔细的看着每一个人的脸,誓要把辩机找回来。可是天不遂人愿,朝凤什么也没有看见,就像刚刚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 怎么会这样?朝凤颓然的蹲下身子,也不管周围的人群,不管自己的新衣裳会不会弄脏。就这么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桥边的角落中,坐下了来。伸开手。自己紧紧地抱住自己。 又失去他了,自己又一次让辩机从自己的身边错过了。朝凤突然感到一阵寒冷,那是从自己的心底蔓延出来的凉意。突然,一个人蹲在了朝凤的身边,并且轻轻地抱了抱朝凤。 辩机!朝凤欣喜的抬起头。看到的是辩机温柔的对自己微笑。这个‘辩机’的脸上虽是带着面具。可是朝凤却知道,是他不会错的。 朝凤回手,死死的抱住辩机。不要分开了。谁都不能再把自己和辩机分开了“辩机,我就知道你不会真的离开我。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冷冰冰的世上。这一次换我等你好不好?不管你是要去诵经礼佛,还是要皈依佛祖。都让我陪着你好不好?” 说着,朝凤就拉住‘辩机’深深地吻了上去。于是太久的思念,朝凤已经顾不得什么女子家的矜持了。她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叫嚣了要把这个男人留下了,留在自己的身边。哪怕万劫不复,也不要再分离。 女子身上的脂粉味。在靠近的时候,问得更加的清晰。炙热的呼气,交织在一起,相互融合。丁香般的小舌,缓缓地滑进男人的嘴里,来自陌生的触感。让男人很有些发愣。 朝凤能感觉到,辩机在和自己接吻的时候,生涩的可以。甚至就是自己如此主动了,他的反应也仍然是呆呆的,回应就是是少的可怜。就是不睁开已经。朝凤都能感觉到,此时的辩机已经僵硬成一根柱子了。 虽是舍不得,可是实在害怕自己会吓到辩机,所以朝凤还是缓缓的放开辩机。朝凤正想轻笑着调侃辩机几句,却在抬眼是这个人都呆住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朝凤一把推开眼前的男人,声音失去了之前温软,剩下的是深深的冷意“怎么是你?难道刚刚我所看见的都是幻影,都是你搞的鬼?” 抱住朝凤的,哪里是什么辩机?细看那男子,宽大的黑色袍子下,露出的是微卷的金发。即使有面具遮挡着眼睛,可是朝凤还是一眼,就把来人认出了――术葬。 术葬点点头,揭开了脸上的面具,静静的看着朝凤。在这一蓝一紫的异瞳中,朝凤的倒影显得怪异异常。一边是冷漠的公主,一边却是一个哭泣着的,只能自己抱着自己的女孩。 “哼。”朝凤冷笑一声,甩出袖中的匕首,架在身子的颈子上“是你引我来的?只怕我刚刚所见的,都是大司命苦心营造的幻象吧。不知道大司命这么费尽心机的把朝凤引到这里来?不过不管是什么理由,你叫朝凤的方式,朝凤却实在不喜欢。” 玄铁制的匕首很是森冷,即使没有触碰到皮肤,却也可以感觉到那深深的杀意。可是即使是这样,术葬的表情却仍然是没有一丝的波动,仍是淡淡的看着朝凤。 术葬伸手,似想要摸摸朝凤的嘴唇,却被朝凤闪开“招唤你的,的确是我,可是你看见的幻影却并不完全是因为我。只怕是你心中的执念,被这引魂灯给引了上来。” 朝凤顺着术葬的手指看去,只见人们把灯具和纸船放入河内,顺流而下,河上顿时灯火通明,摇曳摆动,如同天上点点繁星。由道士乘小船在海中放灯,并奏丝竹乐。放河灯前,摆香案,念佛经,佛师一边念经,一边朝台下撒小馍馍,小孩子蜂拥而上,一抢而光。 河中飘荡的河灯呈莲花状,千万盏灯浮于河面,就像是千万朵莲花绽放。想不到,想不到在这深秋,在这偏僻严寒的匈奴中,自己既然还能看见莲花,还能想到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大正藏》中说‘莲花有四德,一香、二净,三柔软、四可爱。’因此莲花便承担了佛教的象征使命。而《从四十二章经》中也说说‘我为沙门,处于浊世,当如莲花,不为污染。’” 术葬见朝凤的表情有异,便在一边解释道“所以拯救世界的梵天王是坐在千叶金色妙宝莲花上出生的。释迦牟尼佛祖、阿弥陀佛祖、观世音菩萨都是坐在莲花之上,或手执莲花,表示佛是出自尘世而洁净不染的境界。对佛门而言,莲花是极高贵、神圣之物。” “是啊,莲花的确是这样的。”朝凤点点头回答这术葬的话,可是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河面上的莲花灯“为什么他们要在今天放莲花灯?难道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不成?” “放荷灯,是匈奴民族传统习俗,用以对逝去亲人的悼念,对活着的人们良好祝福。俗话说:‘七月半,鬼上岸,放河灯,烧香秉烛祭河神’。传说里这天所有游荡的鬼魂们都期盼能寄身在亲人放的里渡过阴暗的河流去投胎,好像通往阳间的路很黑需要灯光照亮才能找到方向,所以放河灯成为了这天最重要的祭祀活动,人们都会在这天放河灯来超度迷途在阴阳界间的亡魂。” 见朝凤看的实在痴迷,术葬便从手艺人哪里买了一盏莲花灯递到朝凤手中“既然你心中有思念之人,可要下河,为他放一盏莲灯?” 许是用纸质的缘故,莲花灯托在手里的感觉,并没有什么重量。竹篾做的灯骨,搭配着染纸做的花叶,看上去极其的逼真,只可惜,是半点花香也没有。灯飘水面,穿梭往来,时静时动,灯光水影,交相辉映。 “烟花春寒上元节,残灰落散西江月。憔悴相怜,卿是虚空,侬是幻灭。无缘怎又相见,年年此灯夜。卿在绿水,侬在天街。”朝凤轻轻地摇了摇头却并不点燃手中的莲灯,就这么让它黯淡这,随水流走了。 见朝凤一直没有动作,术葬心中越发的好奇,便问道“若是不燃灯,那又如何引魂?若是不为了引魂,你有何必要放灯?” “朝凤听闻,灯代表智慧,驱除黑暗,智慧照亮人生,更深的意思它代表燃烧自己,照耀别人。这样高洁的情怀,是世人所歌颂的,却不是朝凤所希望的。若是可以,我宁可这莲花灯不要燃烧,就这么一直飘下去便好。” 若是可以,辩机,我宁愿你不是什么上天选中的圣僧,只是一个普普通通人便好。我也宁可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公主,只要陪在你身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便好。 可是世间却从来不曾有如果二字,一切逝去的,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不论你如何惋惜,如何哀戚,它终是走了。看着河面上,那唯一一盏黯淡的莲灯,朝凤的心里,似发出了一声悠长,悠长,又寂寥的叹息。 等到实在看不清那盏莲灯后,朝凤才收敛起所有的表情,看向术葬“若是有事,那就请大司命直说吧。若是下一次,在用这样的方法引朝凤出来,只怕朝凤要对不住你了。” “我想和你一起看花灯,师傅说若是有了卓文君,就和她一起做最喜欢的事情。我本是想叫你一起炼丹的,不过现在不是炼丹的时节。”术葬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眼神中有一些迷茫“刚刚的那时什么?感觉和怪异,却不讨厌。” 朝凤的眼神闪了闪,自动无视了术葬最后的话。只是一起看花灯吗?还是很有别的什么? 第八十六章:游花街 夜极其静谧,可是盏盏燃烧着的花灯,却为这平凡的夜,勾勒出了不平凡的色彩。兰度花灯节中,花灯的造型极其独特,其结构从上到下分为灯盖、灯身、灯裙,从里到外一般有二至四层,规格大者直径有12米,小的也有40厘米。 和朝凤之前猜想的不一样,术葬一路上都没有像自己提出任何的要求,之是和自己说起了花灯节的习俗。长长的的一条街中,有无数来赏灯的人,期间不时的夹杂了欢笑声,看起来其乐融融。 街上的花灯大多用竹编骨架,有四角、六角、八角、十二角。兰度花灯的灯裙是最特别的,灯裙由各种各样的花案彩色灯带组成,外用彩色灯带点缀,灯带上有各种各样的花案;灯内装置各种形象画片旋转流动,形成“走马灯”动感。兰度花灯的制作,凝聚了兰度人民在民间工艺上的卓著成就。 “上灯习俗的全过程非常复杂,由放灯绳、买灯、迎灯、上灯、暖灯和化灯六个环节组成,要求非常讲究,十分虔诚。”见朝凤看的仔细,术葬便也跟在身边解释着。 “在兰度,只要是生有男丁的人家,准备在来年上灯,就要在除夕之前在祖堂的大梁挂上自制的粗麻绳,俗称“灯绳”。灯绳的另一端系在祖堂的柱子上,绳端粘有写上“新丁”的名字的红纸。这样,年前村里的人们就知道了谁家将要上灯。就该盘算准备多少份贺礼了。上灯礼俗就如孩子的满月礼俗一样,在男子的一生中只要举行一次,有钱的人家往往在孩子出生的第二年就上灯,没钱人家也可以等到家里富足了再上,所以常常出现父亲跟儿子一起上灯的趣事。甚至,有人半夜三更就起来抢位置,他们认为,谁抢到了上厅正梁的位置。谁家的孩子长大后就会有出息。” 术葬的声音不大,可是却一直很清晰的响在朝凤的耳边。和莫离那总是加重着语气,似要所有人都注意自己的声音不同。术葬的声音,就像春风浮在耳畔一般,让人听着很舒服。 “买灯在正月初九,祖祖辈辈下来一直约定俗成的日子。灯主在花灯街观赏各种花灯,看好合心水的便让卖家出价,卖家出的价钱尾数一般带有“9”字,图个吉利。灯主一般要买两盏花灯以上。一盏挂在自己家里,另一盏挂在老屋祖堂上;如果老屋的祖先又是由其他老屋发源而来的,还要在发源地祠堂里也挂上一盏。” “迎灯也在初九这天进行。客家人视花灯为圣物。神圣的东西到村里是要受到隆重接待的。灯主挑灯快到家的时候,为显灯威壮声势,远远的已有迎灯队伍在村口做好准备,点燃鞭炮,锣鼓齐鸣,舞龙舞狮。场面十分壮观。把灯迎进大门,灯主开始接受村里老者的祝福――‘添丁花灯靓又亮,男女老少喜洋洋;送到贵府挂锦梁,财丁兴旺万年长’这时灯主要红包酬谢迎灯队。” “上灯普遍在正月十三举行,灯主先在花灯里面系上柏叶、红毛巾、彩带、百仔芋头、大葱和大蒜等。寄寓于新丁聪明好学,多子多福;再把预先备好的灯联贴在花灯灯盖上。其内容是些吉祥如意,添丁发财及祝福之类。” 虽说的都是兰度的一些风俗,可是朝凤却敏感的发现,术葬的声音很僵硬。倒不是紧张,更像是在死板的重复。难道这些习俗他也是不知道的?朝凤皱皱眉,又细听了几句。 “上灯至化灯期间,灯主每晚要“上灯火”,即把灯油添加到灯盏上,意在延续香火,祈望家族丁旺财旺。而暖灯,则一般在正月十六或十八,各家灯主提三牲贡品到祖堂里拜祖,由族长组织众乡亲以家族公款摆酒席宴请灯主,为家族又添新丁而庆贺,为家族的壮大而祝酒。” 听到这里,朝凤终于确定了,她无奈的拉了拉术葬的手,无力的叹息了一声“难道你准备了半天,就是想让我听这个?” 突然被打断,术葬还有一些没有反应过来。过了好一会,他才低下头,迷茫的看了看朝凤,似想问她,她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刚刚你说的这些话,都是从书上背下来的吧?你.....”朝凤顿了顿,然后看着术葬问道“你为什么要背这些?” 在朝凤答应和自己一起看花灯后,术葬便又把面具带回到了脸上。此时的他,看起来和周围的人没有任何的区别。就连那一双异瞳,都被厚厚的面具掩盖住了,可是即使这样,朝凤还是能感觉到术葬眼睛的迷惑。 “难道你不喜欢?”术葬歪歪头,似有些无措,然后又仔细的盯着朝凤看了一会,确定她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高兴。才低下头,有一些失望的喃喃自语“明明师傅就是这么吩咐我的啊,小乖,难道我又说错了什么吗?” 回答术葬的是小乖的鲜红的信子,和朝凤的轻笑“呵呵,又是你师傅,和我说说看吧,你师傅的原话是怎么样的?” 术葬歪歪头,仔细想了想,然后回答道“师傅说,若是以后我遇见了那个人,就应当多说些话。最好表现的博闻强识些,只有我的卓文君快乐了,我才可以得到更多的快乐。” “所以你就把书背下来吗?”朝凤觉得一种深深地无力笼罩了自己“难道你自己就不知道这些吗?” 出乎意料的,术葬还真按照朝凤说的,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不知道,我自小和师傅一起在蛊楼追求道,很少出门。这也是我第一次来看花灯节。” 朝凤一愣,蛊楼?难道说司命的训练,实际上是想平常学子读书一般,是有专门的地方的吗?那授课之类的,又当如何?若是自己也能进入这样的地方,是不是就能知道狼奴的秘密? 正当朝凤还想发问时,突然一阵尖锐的鞭炮声打断了她的话。伴随着爆竹的声音,周围的人的脸上也洋溢出更加灿烂的笑容“庆典开始了,快,快。” 说着,人群就开始了有规律的移动。朝凤皱皱眉,本不想搭理,可是无奈,人群太过拥挤,也被迫跟着移动。就在朝凤皱眉想要反方向脱离人群的时候,突然一只手拉住了她。 “你做什么?”朝凤皱皱眉,可是人潮实在太过喧闹,使得她的声音被淹没到杂音中。 朝凤甩了甩手,却无奈术葬实在拉的太紧,朝凤一下有闪躲不开。只得随着术葬,一起跟着人流走。 狮子舞伴随着太平乐的伴奏,从街道的中心走过。一般由三人完成,二人装扮成狮子,一人充当狮头,一人充当狮身和后脚,另一人当引狮人。舞狮队分为两队。舞法上也有文武之分,文舞表现狮子的温驯,有抖毛、打滚等动作,武狮表现狮子的凶猛,有腾跃、蹬高、滚彩球等动作。 舞狮队后,紧跟这一个非常特别的队伍。那队伍中用两片薄板,锯成船形,以竹木扎成,再蒙以彩布,套系在姑娘的腰间,如同坐于船中一样,手里拿着桨,做划行的姿势,一面跑,一面唱些地方小调,边歌边舞。两边还都另有一男子扮成坐船的船客,搭档着表演,扮成丑角,以各种滑稽的动作来逗观众欢乐。 “这是划旱船,民间传说是为了纪念治水有功的大禹的。”人群的声音实在太杂了,若是想要听清楚,就非要大声呼叫。可是术葬却不愿意如此,他攥着朝凤的手,拉近自己和朝凤的距离,凑到朝凤的耳边才开口。 许是因为距离太近了,朝凤都能感觉到术葬说话时的热气了。那热气喷到自己的脸颊上,又似要钻到到自己耳朵中了。难受到是不难受,可是却弄的人怪不自在的。 “我们别在这里了,这里太闹了!”朝凤皱皱眉,想往边上闪躲,可是人群实在太拥挤,尽然连个躲闪的地方都没有。只得拉大了声音,像术葬喊道。 见朝凤实在不舒服,术葬便也不在强求。只见术葬贴近朝凤,拉着朝凤的手,用身子为朝凤挡住人群。又挣扎了好一会,才从人群中出来。脱离了热闹的人群,身边一下子清净了不少,朝凤也得以喘口气。 因为人群的拥挤,朝凤的脸上难得的染上了几丝嫣红。虽隔着面纱看不真切,却多了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妩媚感。一时间,术葬居然有一些看呆了。见术葬呆呆的看着自己,朝凤倒是觉得有几分好笑“怎么?难道我脸上有花不曾?” “虽没有花,却比花更艳。”几乎是想也不想的,术葬脱口而出道。 见术葬说的这么直接,到叫朝凤有一些不好意思了,笑骂道“我还只当你是个呆子,想不到,你油嘴滑舌起来,倒是比大戏里唱的更加好听。” 术葬刚想说话,就听见一直锣鼓声,却不知道又有什么事情发生。 第八十七章:灯谜会 听见那锣鼓声,朝凤的第一反应便是闪开,省的在被人群冲撞一次,可是出乎意料的,人群并没有想刚刚一般横冲直撞,反而是安静的在一边围观着,这倒叫朝凤有几分好奇了。 “大娘,只是在干什么?”见朝凤实在好奇,术葬也难得的识时务了一会,拉住一边的大娘就问道。 没想到大娘竖起食指,小声的虚了一声“小伙子,你不长到这里来吧。这是猜灯谜,选灯王呢,你可莫要太大声,打扰到人家。” ‘猜灯谜’又叫‘打灯谜’,是元宵节后增的一项活动,出现在宋朝。后来传到匈奴,发展到现在,首都兰度每逢元宵节时制迷,猜谜的人众多。开始时是好事者把谜语写在纸条上,贴在五光十色的彩灯上供人猜。因为谜语能启迪智慧又饶有兴趣,所以流传过程中深受社会各阶层的欢迎。 “灯王?”朝凤愣了愣然后重复道。 听见朝凤出声了,那大娘才回过头又看了一眼,却在看见朝凤的黑发后愣了愣“呦,姑娘怕不是匈奴人吧?匈奴的姑娘虽也有黑发的,却少有像姑娘这般柔顺乌黑的。” “嗯。”朝凤还没有开口,术葬就先点了点头“我的卓文君是个大夏姑娘,很漂亮吧。” 别看术葬乍一看风度翩翩的,可是他的口气简直就像是一个炫耀自己又得到了什么新玩具的孩子。见他这般,倒朝凤气的狠狠地踩了他一脚,这一下逗得大娘善意的笑了笑。 “呵呵,你们是新婚夫妻吧,看起来感情可真不错。听闻新王后也是大夏女子,却不知道她是否有娘子这么美丽。想当年老婆子我和我家那个死鬼也是每年一起来灯节的。不过老头子命不好,先走一步了。”说着大娘叹息了一声,似是有回忆起了过往。 见大娘这般,朝凤倒是有一些不知所措了。她缓缓地抬手想要安慰一下大娘。却有想到自己与这个大娘不过是萍水相逢。就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自己又该说些什么呢?好在大娘并没有一直沉迷在悲伤中,倒是很快又恢复了笑容,继续给朝凤讲解起来。 “猜灯谜是兰度花灯会的压轴戏,而灯王自然就是灯谜大会的冠军。若是得到了灯王的名号,不止能得到所有人的祝福,还可以得到今年的花灯之王,以及一大笔赏金。”说着,那大娘伸手遥遥的一指,之见一盏琉璃灯挂在那里。 那琉璃灯圈片大者经三四尺。分内外两层,内层灯裙五色琉璃所成。山水人物,花竹翎毛,种种奇妙,俨然著色便面。内衬较短,而外层为纯用白玉,晃耀夺目,如清冰玉壶。爽彻心目。 远看就已经很是精巧了,凑近一看却益奇,花灯圈骨悉皆琉璃所为,号“无骨灯”。花灯底下琉璃灯山,其高五丈,人物皆用机关活动,结大彩楼贮之。又于殿堂梁栋窗户间为涌壁,作诸色故事,龙凤噀水。蜿蜒如生,遂为诸灯之冠。前后设玉栅帘,宝光花影,不可正视。仙韶内人,迭奏新曲,声闻人间。殿上铺连五色琉璃阁,皆球文戏龙百花。小窗间垂小水晶帘,流苏宝带,交映璀璨。中设御座,恍然如在广寒清虚府中也。 这样精巧的东西,就是宫中也少见,朝凤又在心头赞叹了几句,刚想转身离去,却被术葬拉着,想灯谜的中心会场走去。 “你这是要做什么?”朝凤皱皱眉,实在是不能理解术葬思维的跳跃性。这刚刚不还好好地吗?怎么突然就想猜什么灯谜来了?还非要拽着自己。若不是大庭广众的,自己非要个他些颜色看看。 术葬似完全感受不到朝凤的怒火,依然我行我素的向前走去“花灯很好看不是吗?只要猜对灯谜就可以得到了。” 说着,术葬就从怀中掏出一个银裸子放到看门人的手里,作为他与朝凤的报名费。看门人的动作很麻利,许是见多了大场面。对于朝凤黑着的脸,看门人依然可以笑着安慰“小娘子莫气,这猜灯谜不一定非要赢哩,关键啊,还是给生活增加情趣。” 听见小娘子这个称呼,朝凤本来是想反驳的,却被术葬一句话堵住“没事,她就是这个性子。可是我喜欢的,也就是她这个性子。” “哼,我是什么性子,你当真很清楚不成。”待走到背人的地方,朝凤在术葬的身上狠狠地就是一拧“朝凤记性再不好,却也是记得这不管明里,暗里,我也才与大司命见过几次?怕就是一只巴掌也数的清的吧,只是不知道您怎么就一下这么了解我了?” 腰上的疼痛让术葬皱皱眉,可是即使是这样,他也仍然死鸭子嘴硬的不肯松口“你的性子并不难猜,只是太变扭了,不好掌握就是,可是心却是不坏的。虽相处的不多,可我懂你。” “你......”见术葬口气这样轻薄,朝凤又要狠狠地拧他一下,不过这一次却被术葬挡下了。 术葬伸手,随意的从花灯下摘下几个锦囊,扔给朝凤“既然来都来了,自然不好空手而归的,而且钱都付了,总不能什么都不带走吧?” “呦,还真想不到,大司命还是个惜财之人。怎么难道您还想拿下灯王的名头?”朝凤条件反射的接下术葬扔过来的香囊,然后皱着眉,调侃一般的望着术葬说道“既然是你想要赢,为何又把这些扔给我?莫非,您还想空手套白狼不成?” 术葬轻轻地摇了摇头,茫然的看着朝凤“我根本就不会猜灯谜,而且我刚刚扔的银裸子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了,若是赢不了,只怕我们要走回去了。” 所有的钱......朝凤先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像是回味过来了一般。既然是所有的钱,那么现在术葬身上就当真一文不剩了?想到这里,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手有一些发痒,心中突然后悔自己刚刚怎么没有一刀子扎死术葬。 若是平常,自己身上还有些金银首饰。可是现在呢?自己身上穿的,是莫离派人送来的东西,就连发型,也只是简单的麻花辫,何来一点装饰?这个时候,朝凤才明白清露喜欢给自己佩戴添加饰品是一项何等未雨绸缪的举措了。可笑自己先前还嫌麻烦。 事到如今在抱怨也没有用了,朝凤还记得自己和莫离来时,就算是重做了马车,也都还是费了半个时辰的。若是真的要自己走起来,只怕就是到了天亮也走不回宫中。 不成功便成仁吗?朝凤突然感觉到压力山大,都是自己身边的这个混蛋啊,早知道果然该杀了他的。可是想归想,朝凤还是无奈的打开了锦囊,慢慢的抖落开锦囊中的字条。 只见字条上写了简短的一句话“残花片片入画中”。朝凤先是皱皱眉,然后在手中写下了个‘残’字。待到去花字的大部分取两个“匕”,画中扣“十”,结合成“毕”字。 写下答案后,朝凤又打开剩下的两个锦囊:只见上面一个写着“柴扉半掩”,一个写着“半放红梅”。朝凤先是将“柴扉”二字掩去“此”和“户”,由剩下的“木”和“非”组合成“棑”。然后又用同样的办法“放红梅”三字各取一半而组成“繁”字。 三个谜底从开锦囊,到解谜不到半刻钟,这点就是连一边看守迷场的人也没有想到的。见朝凤解谜解的这样迅速,看场人不但没有什么怨言,反而连连恭贺,就连一旁同样同样猜灯谜的人,脸上也只有羡慕,而无嫉妒。 “您这边请,见您解谜的速度,已是大多数人所不能及的。不过......”看场人笑笑,毫不掩饰的夸赞起朝凤来,然后突然语气一转,又有些神秘的笑笑“刚刚的都是字谜,若是腹中有些墨水的人,都可以猜出一二来。不过接下来可就麻烦许多了,娘子若是就此打住,到是也可以去前台领三钱银子的。毕竟若是第二局输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三钱银子吗?朝凤轻轻地皱了皱眉,开始在心头算计起来。自己没有出宫过,一切吃穿用度都由别人打理,自然也不知道这三钱银子够不够花费。只是刚刚自己和莫离吃的元宵似共不到十文钱,若是三钱,也够自己回去了吧。 可就在朝凤想要去领钱的时候,一边的术葬却又抢先答道“不会的,文君很厉害的。若是文君,我信她必定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夺得魁首。” “既然官人都这么说了,娘子就请进吧。不过我丑话可说在前边,这一进去,可就没有回头路了,只有得到了魁首才有那赏金资格。若是中途败了,可就只能空手而归了。” “知道了,知道了。”术葬一边回答着,一边拉住朝凤往场中冲,气的朝凤又在他的手中拧了好几把。 “你又不会,若是领了赏金回去,岂不是方便?”朝凤甩开术葬,不满的叫道。 术葬也不介意,只是笑笑,看着朝凤“我信你必胜。” 第八十八章:意想不到的告白 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了,或是实在是没有被人如此的信任过了,突然听见术葬说这样的话,朝凤一时间既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应答。 朝凤呆了好一会,才不自在的干咳了几声,走进下一个会场“走吧,反正钱你已经话回去了。若是赢不了,只怕真的要走回去了。你皮糙肉厚的自然是没有什么大碍的,只是我却不是什么勤快人。” “恩。”术葬先是一愣,然后欢快的点了点,就摇头摆尾的跟着朝凤走进场中。那丢人的样子,就连他怀中的小乖都无奈的缩了回去。 和第一局有所不同,这一次,花灯并不是由自己挑选,而是直接由一边看守着的人端着过来。这一次的花灯较刚刚的也有了些变化,少了花朵纹样的装饰,倒是显得庄重了不少。 朝凤接过一盏灯,从灯下取出一个锦囊。一指宽的红色字条上,写着‘一朵芙蓉头上戴,锦衣不是剪工裁,虽然不是英雄汉,唱得千门万户开---打一动物。’朝凤皱皱眉,这一次题目的活性很大,也并非再是拆拼就能得出的了。若只是一般的老学究,只怕难以猜出。 芙蓉,锦衣,千门万户开。朝凤的手指轻轻地击打着桌面,然后在心底挑出谜面上的关键字,默默地在一边写下‘公鸡’。 ‘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打一个物件)’看到这个谜面,朝凤的脸上倒是难得有了几分笑意。且不说谜底是什么,这辞藻。文理和一般的灯谜比起来,倒是强了不少。阴阳自有定数,若是强求,只怕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只可惜啊,说道理谁都懂得,只是鲜少有人能逃开名利的怪管。哪怕知道在往前就是粉身碎骨了,却也还是不能拒绝前方的诱惑吗?不过自己又有什么理由去嘲笑他人呢?自己不也是这般的吗? 朝凤轻轻地摇了摇头,眼中微微地露出了一丝自嘲的神色。然后低下头,提笔在谜底的空白处写下:算盘。 第三张字条和之前的字条差别很大,没有说什么复杂的诗词。上面短短的,不过八个字‘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后边用蝇头小楷写着(打一词)。 “有颜色的丝,年幼的妇女。外孙。”术葬在一边轻轻地呢喃道,然后又摇了摇头“若是单说这三者,倒还有一些关联。可是后面跟着的的齑臼,却是实在叫人那以明白的。” 若是前三者,还可以想像是少女带着孩子穿着纱衣,可是后面跟着的齑臼却实在是不伦不类了些。‘齑’指的是姜、蒜、韭菜等带有辛辣味的调味品。‘臼’指的是用石头或木头制成、中部凹下的捣舂器具。难不成是少女带着孩子穿着纱衣,手里还提溜这一堆器具和调味品? 不知怎么的,朝凤的脑海中就浮现书一个妙龄女子,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还背个胖娃娃的情景。朝凤用力的摇摇头,在心中暗叫不好道:之前听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己没有当回事。可是现在却好像这是这样。要不然怎么会想到这些有的没的? 就在朝凤还在心中暗叹的时候,突然心中灵光一闪。正如术葬刚刚所说的黄绢。就是有颜色的丝,也就是“色丝”,从构字的角度来说,指的是“色”字和绞丝旁组合,就是“绝”字。 有了一个好的开头,朝凤接下来就照葫芦画瓢,跟着这个思路走。幼妇:年幼的妇女,就是少女,因此是“妙”字。外孙也就是女儿的儿女,引其为“女之子”,因此是“好”字。 不过是一瞬间,朝凤就已经解出三个字,绝妙好......好什么?朝凤皱皱眉,若是之前的三个字还可以有拆分,化整为零的手法推得,可是这“齑臼”呢?这个词又有什么用? “齑臼,齑臼.....”朝凤一边轻轻地念叨,一边不断的猜分这它的偏旁,可是却还是一无所获。而一边计时用的沙漏,却快要流尽了。 见那沙漏中的沙越来越少,朝凤的心中也有些发急了。原是以为自己不会在意这些,可是到了关头,却还是看重的紧。可是不急还好,这一急,却是更加没有个头绪。 “这不过是一个用来捣舂调味品的器具,怎么这样的烦人?幸好它只是个器具,若是个人,我非要让小乖去好好地和它谈一谈。”术葬在一边轻轻地抱怨了一句,却没想到正好给朝凤解了谜。 用来捣舂辛辣味的调味品的器具,其功用就是受纳那些辛辣调味品,也即“受辛”,而“受”和“辛”组合在一起就是汉字“辤”,“辤”“辞”是异体字,“辤”是“辞”的繁体字,因此是“辞”字。 朝凤提笔,刚刚自己已经解开的三个字后面,果然组成一句话‘绝妙好辞’。就在朝凤最后一笔落下时,沙漏也正好漏完所有的沙子。随着看成人的一声锣鼓,这个环节也告一段落。 “你......笑了?”术葬伸出手,轻轻地点了点朝凤的脸颊,就像是在确定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一般。待到碰到那柔软的脸颊后,才敢确定“笑起来很好看,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就像是烛火一样。” 听了这话,朝凤先是愣了愣,然后不可置信的看向一边茶水中,自己的倒影。虽是看的不甚清晰,可是自己的确是笑着的。温暖吗?居然会有人这样形容自己,朝凤放下茶盏。 十五的月亮有圆又亮的,高高的挂在天边,清明的月光甚至可以照亮整条街。朝凤伸出手,像空中虚点了一下。是月光吧,是因为自己曾经极限的接近过月光的温暖,所以心中的本山才能化开的吧。只可惜,那个能温暖自己的人已经重新回到月亮上了,自己的温暖已经没有用了。 见朝凤低垂下眼眸,神色黯然。术葬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只是轻轻地的站在朝凤身边问道“你心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吧,他是叫辩机吗?你很爱他?可若是爱,你又为何要难过?” “哼。”朝凤冷笑一下,看着术葬“有又如何,没有又如何?难道大司命还想以此威胁朝凤不成?再说了,大司命知道什么叫做爱?又可曾爱过?” 术葬皱皱眉,似不明白朝凤为何一下子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又细看了朝凤好一会,术葬才算看清楚了朝凤眼中的防备“你莫要担心,我并没有想要去要挟你什么。不过我是师傅曾经说过,若是爱上一个人那是一种神仙也不换的快乐。可是,你却不快乐。若是不快乐,为何还要去爱?” “是吗?”朝凤皱皱眉,眼中却还是有些防备的打量着术葬。的确,自己虽是和术葬相处不久,却也是能把他的性子猜个七八分的,他虽做的是叫人不甚了解的巫蛊之事,可是人却是极单纯的。想来也不会做出威胁恐吓之事,倒是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想清楚后,朝凤便又笑了笑,表情放松了些许,就连语气都不再那么尖锐了“你师傅说的倒也没错,只是这爱与不爱,其中的滋味,就像饮水一般、冷暖只有自知。旁人说的再好,再多,也终究是旁人的。你还没有爱过吧?若是有一天你爱了,便自然会明白了。要不然,说的再多,也还是不懂的。” 术葬低头,有沉思了良久,然后突然抬头,看着朝凤道“那我爱你可好?若是有我爱你,你是不是可以快乐些?又是不是应该多笑笑?” 什么?朝凤愣了愣,呆呆的看着术葬。他这是什么意思?自己想的,和他说的真的是一件事吗?朝凤突然觉得自己头都有些晕了,看术葬的样子,倒也不似在开玩笑。不知道为什么,朝凤突然有了一种深深地罪恶感,不知道为什么,若自己真的和术葬,总有一种自己是个大骗子,玩弄无知幼童的感觉。 可是......朝凤有打量了一下术葬。这个幼童也实在太大了一些吧,而且也实在太麻烦了些。若是自己真的招惹了他,只怕他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傅还没有对自己怎么样,自己就先被他气死了。 “时间到,请没有写出全部答案的乡亲们都回去吧。下面就让最后一轮比赛了,到底谁会是今天的灯王呢?请拭目以待。”随着一声清脆的锣鼓声,走来两个手提花灯的妙龄少女“恭喜二位,得以进入下一轮比拼。两位请这边。” 见好不容易有人给自己解了围,朝凤连忙跟了上去走到女孩身边,拉开自己和术葬之间的距离。自己以前的确有利用术葬的念头,可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实施,更没有想要用这种方法。现在术葬这么主动,倒是真的叫自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我是认真的,我好像真的爱上你了。”轻轻地低语,飘散到朝凤的耳边,术葬的眼眸中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第八十九章:打赌 很多东西都是以让人想象不到的地方来的,就像是爱。术葬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对朝凤有了那种感觉,或许是第一次见面她在自己怀中的脆弱,又或者是今天的那个吻。 心里觉得沉沉的,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一样,是一种自己初来没有过的感觉,可是自己并不讨厌自己的感觉,甚至可以希望一直下去。她的心里也是这样的吗?她爱的是那个叫辩机的人吗?可是那有怎么样?她爱谁与自己何干?自己只要爱她便好。 不用回头,朝凤就知道术葬在看自己,那样的眼神虽是没半分的恶意,可是却看的自己全身都不舒服。作孽啊,朝凤在心里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罢了他不过是一时的新鲜,等到再过些日子就会忘记的吧。 决赛的一开始和之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不断的解着一个又一个的灯谜。在黑色的墨水与艳红花灯的不断交融中,身边的对手一个个的消失了。等到锣鼓声想起的时候,台上就只剩下朝凤与一个男子。 那男子的脸上并没有戴面具,这让朝凤可以很好的看清楚他。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果然今年的灯王又要是钱老板吗?”见台上的那男子,一边的议论声也慢慢的大了起来“你还别说,这钱老板还正是能人。他做生意的本事就不说了,就说他这长相,哎呦呦.......” 钱老板?他是个生意人,也是大夏人吗?朝凤见那人也盯着自己看,便轻轻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礼。生意人虽在大夏被读书人看不起,可是不得不说。若是你真的有钱,那想要谋划个一官半职,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再看他的打扮,虽看起来并非如何的张扬华美,用的料子却都是极好的。更不要说他腰间别着的那块玉佩了,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块玉虽看起来没有什么奇异的雕刻。却温柔厚重,怕是千金也换不来的,其家世可见一般。 “到底谁回是灯王呢?叫我们拭目以待。”又是一声锣响,朝凤和那钱老板分别被请到琉璃灯旁的高阁上,并肩而坐。 侍女这一次并没有再拿花灯。而是找出了四个金线绣花的大红锦囊,放在钱老板面前,而钱老板却是摆摆手,示意朝凤先挑选“难得有女子参加灯谜会,能走到这一步的更是罕见,还请娘子先选择。” “多谢。”朝凤也不推辞,便直接从盘中选择了个锦囊,放到自己的面前。 就在朝凤正要打开锦囊的时候,术葬突然挡到了自己的身前。朝凤皱皱眉,疑惑的抬头。却见术葬死死的瞪着钱老板“他在看你,我不喜欢。” “所以你便要看回去?”朝凤无奈的摇了摇头“他要看,你便让他看就是了。难道狗咬了你,你还要咬回去不成?好了,你帮我把这锦囊打开吧,舍得你没事做。” 听了朝凤的话,术葬仔细的想了想,似觉得有些道理,便不在看。却仍然是用身子紧紧地的贴着朝凤,似要护着她似得。倒叫朝凤又好气。又无奈。 第一个锦囊上写着‘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打一成语。’ 字条刚到手中,一边的术葬就开始忙着猜拼字形,可是拼来拼去,却始终都都没有拼凑出任何一个字,更不要说是什么成语了。只得停下手中的笔,茫然的看着朝凤。 朝凤原是不想解释的,只是在看见术葬那湿漉漉的,有如初生的小狗,这样的表情,倒是瞬间击中了朝凤为数不多的良知,便开口想术葬说了起来: “隋朝军队灭南陈时,南陈昌乐公主与丈夫徐德言打破一面铜镜,各执一半,作为以后相见的凭证。并约定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卖镜于市,以探对方消息。隋灭南陈后,昌乐公主入杨素府做妾,次年元宵节徐德言果真在街市上看到一个老头在叫卖半片铜镜,价钱昂贵,无人问津。”朝凤顿了顿,然后拿起字条“后来徐德言在破镜上题诗:‘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杨素得知,成人之美,昌乐夫妻终于团圆。” 术葬愣了愣,表情却依然有些懵懂“所以,谜底是灯节卖镜?” “额......”朝凤先是愣了愣,又仔细看了看术葬的脸色,发现他并没有在开玩笑后,才干笑两声“呵呵差不多吧,谜底是破镜重圆。” 术葬先是呆了呆,然后茫然的想了想。都不用开口,朝凤就知道他还是不明白,正想叹息一声,就听见术葬傻笑着说道“文君真厉害。” 朝凤愣了愣,夸奖的话自己倒是听过不少。但是还没有听过这样,正不知道如何反应。一边的侍女就收过朝凤的字条,然后又和钱老板的比了比,轻轻地笑了笑,像台下的看客叫道“平局,下面进入问答环节。” “呵呵,想不到夫人年纪轻轻,却也是个猜谜好手。”钱老板笑了笑,轻轻地展开手中的折扇轻叹道“可惜啊,夫人却已嫁做他人妇了。如若不然,到也是一段人间佳话。” 术葬皱皱眉,许是朝凤靠的太近了,都可以听见蛇在吐信子的声音。朝凤轻轻地拍了拍术葬的肩膀,示意他冷静些,然后轻轻地笑道“呵呵,人间佳话也要看对象是谁。若是小姐,公子倒是般配。可若是与轻佻的地痞,呵呵那就是人间惨剧了吧。哦,对了,在冬天扇扇子怕是会把脑子冻住的。” “好伶俐的牙齿,真叫人喜欢。”钱老板被调侃也也不生气,仍然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只是把手中的扇子又收回到手中“还是请夫人先把。” 朝凤笑了笑,思索了一会开口道:“张灯作戏调翻新,顾影徘徊却逼真,环佩姗姗莲步稳,帐前活见李夫人。也打一成语。” “相传,汉武帝爱妃李夫人死后,汉武帝非常想念她,于是一位宫女就穿上这位妃子的衣服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皇帝看到这位宫女影子以解思念之情。后人做诗:‘张灯作戏调翻新,顾影徘徊却逼真,环佩姗姗莲步稳,帐前活见李夫人。‘说的就是汉武帝思念爱妃的典故,这也是皮影戏的最初来源。”钱老板笑笑,然后提笔在宣纸上写道‘皮影相思’。 见对方给出了答案,朝凤便点点头,示意对方出题。钱老板想了想,然后开口“既然夫人用的是典故,那么我也出个典故吧。‘莫须有’打一四字口语。” 朝凤皱皱眉,谜面的典故不难理解。说的是:南宋奸臣秦桧为了投降金国,就诬陷奋力抗金的爱国将领岳飞,并把他逮逋下狱。将韩世忠问秦桧:岳飞犯了什么罪?秦桧相:岳飞的罪‘莫须有‘。意思是‘也许有‘。韩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遂以指捏造诬陷的罪名。 可是这要如何猜出四个字?还必须是口语。可是他既然说了,才的是典故,就自然不会是拆分字形。朝凤想了半天,却还是不知道应当如何,哪怕翻遍心中千本书,却还是没有头绪。 “尽信书不如无书。”见朝凤心躁了,术葬便轻轻地拍了拍朝凤的肩膀,在一边安慰道“若是实在想不起,便算了吧,大不了我背你回去。” 朝凤瞪了术葬一眼,原是不想理会。却突然被那句尽信书不如无书破开了心中的疑惑。朝凤歪歪头,若是自己不禁锢在典故中,有典化无典的作用。那么此谜不按原典正面会意扣合,却将‘莫须有‘别解为‘不要有须(胡子)‘来扣合谜底就是‘不要胡来‘。 见钱老板点头了,便看看天边,然后思索了一下开口道“高烧红烛映长天,亮,光铺满地。” “高烧红烛映长天,亮,光铺满地。”钱老板笑笑,遥指一边的琉璃灯说道“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 朝凤皱皱眉,却见一边插着的飞虎旗,开口道“飞虎旗,旗飞虎,旗卷虎藏身。铜铸金镛振纪纲,声传海外播戎羌。马援自是功劳大,铁笛无烦说子房。” “鼓为“铜铸”,色乃“黄”;鼓用以号令全军,即“皆令”。所以谜底为黄皆令。”钱老板望着朝凤笑笑,继续道“难道遇到像夫人这样的敌手,不如这样吧。若是夫人还能猜出,下一题钱某就赠与夫人万金。若是夫人猜不出,只需要与钱某共饮一杯,如何?” 朝凤皱皱眉,虽是觉得钱老板这个要求提的荒唐了些,可是通过刚刚的问答,却也发现钱老板是个才思敏捷之人。再者说来,他又是个关系网复杂的商人若是能好好地利用,却是不错的。便点头答应道“好”。 第九十章:愿赌服输 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多数时候掉下来的往往都是陷阱。大多数时候,在你以为自己占便宜的时候,却是不知不觉的吃了亏。你在算计别人的时候,也被别人算计着。比如现在,那个钱老板就笑一副狐狸样,看着朝凤。 钱老板笑了笑,眼角微微地往上挑了挑,抚掌笑道“好,既然夫人都答应的如此爽快了,钱某便出题了。‘无边落木箫箫下’打一字”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出自唐代诗人杜甫的《登高》。即是落木,就该无艹,那便是肃。可是箫箫下三个字就实在叫人不懂了。朝凤想了一刻钟左右,却实在是想不出,便望着钱老板问道“敢问如何?” “这难为你猜。”钱老板笑了笑,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也幸亏他天生一副风流的好相貌,这样也并不如何叫人讨厌,反而显得有几分的狡黠。更是引起了看台下,大姑娘,小媳妇的阵阵尖叫。甚至还有大胆的,直接向台上丢手绢,丢花束的。看起来好不热闹。 “这用的是齐,梁、陈历史顺序的典故,齐朝和梁朝的帝王都姓萧,用‘萧萧‘扣‘齐梁‘‘萧萧下‘就是‘陈‘了。陈的繁体字是‘陳‘,‘无边‘是去掉‘陳‘的‘阝‘,‘落木‘再去掉‘东‘之‘木‘,繁体字‘折‘去掉‘阝‘和‘木‘就剩下‘日‘字了。”钱老板一边解释着,一边走到朝凤身边”既然夫人没有猜出来,那么久该要遵守刚才的约定了。” 朝凤皱皱眉,刚想说话,就已经被术葬护到身后。术葬什么都没有说,可是他身上那股阴冷的杀气,却是感觉都能感觉到的。只要钱老板在敢靠近一点哪怕一步。就真的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大凡做谜,自应贴切为主。因其贴切,所以易打。就如清潭月影,遥遥相映,谁人不见?那难猜的,不是失之浮泛,就是过于晦阚。即如此刻有人脚趾暗动。此唯自己明白。别人何得而知?这条谜的弊病,就是谜面线索埋得太深,转湾太多,过于晦涩难懂。” 就在钱老板还要靠近时。看台下突然传来了一个清朗的男声,仔细望去是一个少年站在那里。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除了一头黑发之外,通身淡绿衫子。他服饰打扮也不如何华贵,只是那眼中的华光倒是给他增添了几分说不出的气度。 “你是那里来的?”问话的是钱老板带来的一个仆从。这仆从已经伺候钱老板有些年头了,虽不敢说有什么才智过人的地方。却是一直跟着钱老板走南闯北过来的。这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能一直伺候下去,自然是有几分见风使舵的本事的。 那仆从见那少年的衣着并不如何华美,又看他虽是有几分气度,可是指甲中却多是劳作所留下的痕迹,在加上手臂上还挎着这个篮子。就知道这个少年的家世并不如何,想来不过是读过几年的书罢了。尽然就敢在这里卖弄?还敢坏老板的好事情。当真是阎王爷上吊,活腻歪了。 “在下不过是西街一个卖货的,原本只是见这里热闹想来看看,没想到却见猜谜正热闹,便又听了一会。”少年笑了笑。虽是被嘲讽了,可是脸上却没有半分尴尬的样子“猜谜,猜谜。顾名思义就是要人能猜的出来。可是钱老板的谜面恐怕只有自己明白吧。” 听见少年这么讲,周围的人也都开始议论纷纷。且不说谜题如何,就是他的要求也实在过分了。若是一般的少女听见这样要求,只会被当做是件才子佳人的佳话,可是那猜谜的娘子虽看身形不大,可到底是一个已婚的夫人。再说句不好听的,这种事要做也该背后做,哪里好当着别人夫君的面做的? 一开始还只是几个年纪大些的妇人在议论,可是说着,说着议论的人就越来越多,声音也越变越大,主力也从想要维护伦理道德的老人们,变成了为什么被‘选中的人不是我’的年轻女子。 见议论声大了,那阻挡的仆人也有几分不知所措了。商人最要紧的,就是一个‘信’字。若是没有少年的这一番话,今天的事情顶多被当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叫人说说。可是被他这么一点破,到显得自家老板像个淫人妻女的小人。 “你的话怎么这样的多?这又干你什么事?”仆从不耐烦的推了推少年,似只要把这个搅乱一池清水的混棍推开,就可以一切都安定下来“既然你也是个买东西的,就应该知道钱老板的名号才是,又哪里有这样多的话?莫非你是不想再干下去了?” 说到这里,一般人也就退却了。可是那少年的脸上却仍然是浅浅的笑着“兄台抬举了,在下只是一个小小的卖货郎,哪里认识什么大老板?不过在下好歹是读过两年书的,也知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凡事还是不要做的太过分了,要不然,只怕会造报应的。” “你.......”见那少年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实在不像是会听自己劝告的样子。那仆从的态度便一下子更加凶恶起来,简直恨不得要扑上去,咬死那少年一般。 可是就在那仆从刚要动手的时候,台上的钱老板却突然开口制止。 “哈哈哈哈,钱某听闻,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想不到参加一次花灯节,就让钱某遇见好几位故人。”钱老板笑笑,用折扇虚指了下看台“少年人,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但是结果如何,还是要主办者来评判。” 主办者是个胡子有些花白的老头,原也是笑呵呵的跟着众人众人在一边看热闹。没想到这战火却一下子烧到了自己的身上。这到叫他有有一些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了。 老头先是瞄了一眼钱老板,恩,花灯会的幕后资助者,富甲天下的大老板。城里只要能够买卖的东西,就都有钱老板的一份。若是得罪了钱老板,只怕自己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老头摇摇头,回过头又瞄了一眼一边的朝凤。这丫头倒是很好欺负的样子,只是若是刚刚那少年都怎么说了,自己若还是判她输,那就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而且,若钱老板真的看上她了,娶进门,做了姨娘。她一吹枕边风,那倒霉的还不是自己? 思来想去,老头觉得那边都不能得罪,可是人家都点名道姓的叫自己了,总不能不回答吧,那岂不是两头都开罪了? “呵呵,既然是灯谜会,那么钱老板自然是没有错的了。不过这少年说的也没有错,这谜面却是叫人为难了些。”到底姜还是老的辣,老头摸了一把自己的胡子,笑了笑心里就已经“难得今天是个好日子,这到底具体应当如何,还是还是两位好好商量一番吧。” 话虽是这样说的,可是实际上,那老头却没有给出半分解释。不过是打了个太极,又把问题踢了回去。钱老板笑笑,挑起眼角,戏谑的看向朝凤,表情说不出的轻佻。 见钱老板如此,术葬皱皱眉,侧过身子挡在朝凤身前。虽然从头到尾,术葬都没有说出过一句话,可是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身上书写的分明是,你再敢多看一眼,我就敢让你看不见明天的太阳。 “愿赌服输,我和你走。”朝凤笑了笑,话锋一转“不过......” 朝凤这句话,可以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莫说是台上的钱老板,术葬了。就是台下那些原本想要看热闹的,都被吓了一跳。哎呦呦,谁说大夏的女子是以矜持为主的啊,这一下豪放起来,可是一般人都承受不住的。 “不过什么?”钱老板笑笑,走到朝凤身前,却被术葬挡住“夫人有什么要说的就直说吧,对于美人的要求钱某一向有求必应,只要您提了,钱某就一定做到。” 朝凤笑了笑,在术葬的肩上轻轻地拍了拍,示意他让开“刚刚您也承认了,您的谜面实在是有些偏了。不过既然已经我答应过,那就不会再反悔了。只是既然是灯谜会,那这灯王若是给您可就有失公平了。不若这样吧,赌约仍然是您赢了,只是这灯王就给我吧。” “恩,这听起来倒是公平。”钱老板笑笑,后退半步,做出邀请状“还请夫人随我来。” “您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朝凤摇摇头,浅浅的笑了笑“若是小女子就这么和你去了,只怕会落人口实。我只是个女子,要是坏了名声,也只是坏了自己的,妨不着其他人。可是若是您,只怕坏的就是整个商队的,实在是划不来。” “哦?”钱老板笑了笑,展开手中的折扇“那妇人有什么高见呢?” “既然是饮酒作乐,那还是人多些热闹。不如请跳下那位公子以及小女子的夫君一起去吧。”朝凤笑笑看起来分外无邪。 第九十一章:无言上青楼 钱老板听了朝凤的话,愣了好一会,却实在是无法反驳。第一,刚刚赌约的原话是‘若是夫人还能猜出,下一题钱某就赠与夫人万金。若是夫人猜不出,只需要与钱某共饮一杯。’ 虽说是饮酒,可是自己并没有明确说是几个人,没想到倒叫她钻了空子。第二:她刚刚句句话,说的都像是为了自己考量,若是自己再不答应,岂不是是显得自己不近人情?而且若是自己拒绝了,只怕后来的事情就会被传的更加不堪吧。 可是不甘心啊,钱老板强挤出一抹笑容,自己就是个奸商,可是现在呢,自己好像遇见黑吃黑了。 “既然夫人都这么说了,那钱某有哪里能够拒绝呢?”钱老板无奈的笑了笑,要求是自己提出来了,只能认栽了。不过玫瑰花,就是因为带刺所以才更加吸引人的不是吗? 见钱老板脸上的笑容,术葬的眉头皱的更加紧了,隐藏在宽大衣袖下的手指轻轻地抖了抖,似乎有什么东西闪烁了一下。那闪烁很快就归于平静,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术葬呆呆的看了看自己手腕,上面有一只不属于自己的手。朝凤轻轻地拉了拉术葬“现在虽是夜里,可是还是不要太过明显的好。再说了,现在这么多人,若是落人口实了,只怕会对大司命您不利。毕竟巫蛊什么的,到底不是好听的名头,而且容易叫人查出来。” “你的意思是叫我在白天没人的时候。去街后巷套他麻袋吗?”术葬歪歪头,仔细思索了半天后,认真的看向朝凤问道。 见术葬的口气实在认真,这倒叫朝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来反驳了。小巷子套麻袋吗?想的倒还挺详细的。这样的想法实在是不该来自这样个几乎没有下过祭台的司命之口。莫非又是他师傅? 若不是在场的人,实在人多口杂,朝凤简直想拉住术葬,好好地打听一番他那堪称神话一般的师傅到底是何方神圣。不过想来来也是。若不是师傅实在太过神奇了,也不会培养出如此的徒弟。 “好了,到底是顿饭,不吃白不吃。猜了半天的谜题,难道难道你不饿吗?就算你真的不饿,你有何必要为他省钱?”朝凤原只是随口编个幌子,好叫术葬安静些,不要给自己找乱子。却没想到听见钱这个字眼后,术葬的眼睛似乎是闪了一下光。 很难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如果一定要形容。就想是饿了几十年的狼。突然看见了鲜肉。又或者是,饥.渴了很多年的流氓,突然看见了个没穿衣服的大姑娘。 “恩。应该要吃回来的,毕竟不要钱。”说着。术葬还上下仔细的打量了几下钱老板,似在考虑到底能从这个钱老板的身上挖出多少钱来。 突然间,朝凤的心里突然有了个不切实际的想法。莫非术葬总是穿着这样的黑色袍子根本不是什么为了大祭司的神秘,只是他没有钱买其他的衣服?朝凤皱皱眉,努力先把脑海中,术葬躲在祭台的阴影中数铜板的样子给忽视掉。 收到代表灯王的奖赏,朝凤看都不看就把花灯和赏银都扔给了术葬。没想到术葬却有把花灯递回给了自己。看着手中那个被送回来的花灯,朝凤疑惑的抬头“怎么?你不喜欢?若是不喜欢,又何必费心费力参加什么花灯会?” “我只是觉得它很好看,和你很配。”术葬想了想,然后回答道。橘色的灯火,透过琉璃暖玉,斑驳的照耀在朝凤的脸边,显得有些朦胧。花灯虽做的小巧精致,却无奈用料到底是厚重的,拿在手里也有几分重量,不得不叫人双手握着。 透过七彩的琉璃,一切风景都显得那么模糊而不真切。为了自己吗?只可惜世人觉得合适的,自己却不一定喜欢呢。朝凤笑笑,抬起头看向术葬“比起灯,我还是比较喜欢钱。要不然你拿灯,我来拿钱吧。” “不可以。”术葬很严肃的摇了摇头,极其认真的看向朝凤“钱是很重要的,必须好好保护。我已经叫小乖看着它了,文君不必担心。” 果然是个守财奴,朝凤无奈的摇摇头,又看看手里的花灯。这玩意好看是好看,可是总不能老叫自己提着吧,重不重的就不说了,且看周围人的眼神,一个个都死死的盯着自己,就更看街边把式手里的猴子似的,实在叫人不舒服。 自己好歹是被莫离正大光明的迎娶进来的,当时也是骑着马,从正城门过来的。那是见过新王后的,何止是千人,若是被人认出来,丢面子倒是不怕,反正自己一直觉得脸皮还不如面皮的。可若是叫有心人看见了,只怕丢掉的,就是是命了。 思来想去,朝凤还是觉得不该拿着手中的花灯,便四下张望了一番。正好看见个小女孩,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手里的花灯,一副非常想要的样子。朝凤便干脆把花灯递给小女孩“若是喜欢,就拿去玩吧。” 小女孩愣了愣,呆呆的的看了看朝凤,发现对方并没有再说笑,便欢喜的接过花灯,跑到一边玩去了。 “呵呵,娘子的心可真善。我原是以为娘子不过是爱财的女子,却没想到您既然会为给孩子一掷千金。”一个清朗的男生传来,朝凤回过头,可不是刚刚那个仗义执言的少年? 朝凤皱皱眉“一掷千金?公子何出此言?” “呵呵。”少年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您也别一口一个公子长公子短的了,在下就是个卖货的。虽是读过几年的书,却实在算不上是什么斯文人。您若是不嫌弃,就直接叫在下林宵吧。” 见朝凤点了头,林宵才接着开口“这来花灯会的人都知道,这灯王真正的奖励根本不是什么赏银。真正值钱的,就是那盏王灯。若是真的碰到好那一口的,不出一刻钟,只怕千金都愿意换。可是现在,娘子居然就这样把它这样送出去了。当真是视金钱如粪土,叫在下实在佩服。咦?夫人,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那个小女孩哪里去了,然后把花灯要回来,卖掉。”朝凤一边回答着林宵的问话,一边继续在人群中搜寻。 开玩笑,就是官家府邸的小姐,一个月月钱不过二两。自己再宫中虽是不愁吃穿的,可是也绝对没有多么的富裕。匈奴到底不是大夏,自己现在用的东西,大多是内务府分发过来的,还有自己之前从大夏带来的。莫离虽是也赏了自己不少东西,可既然是皇帝的御赐之物,自己到底是不好赏给别人的,收了到和没有收没什么差别。 花灯节过往的人实在多,想要在人群中找到一个人可以说是有如大海捞针一般的困难。朝凤无奈的收回视线,无视了林宵脸上的错愕,笑着看向术葬“怎么?你竟然一点都不心疼?” “有什么好心疼的?”术葬歪歪头,有些疑惑的看向朝凤“既然是给你的,那便由你处置就好。只要你高兴了,就是万金也是值得的。” 见术葬说的这么认真,朝凤倒不知道应该如何回话了,只好干笑两声“你倒是大方。” “哎呦呦,虽不是光天化日,可是二位如此甜蜜恩爱,倒是叫钱某人好生尴尬。”钱老板笑笑,话虽是这样说的,可是他的脸上莫说是尴尬了。就是半分其他颜色也是没有的。 凑近了朝凤才觉得,这钱老板看上去到颇有几分像是狐狸,就连性子也是像狐狸一般狡猾的。这样一想,朝凤便觉得心里好受不少,就连和钱老板说话的口气都柔和了些“不知道钱老板是要到哪里去?” “择日不如撞日,这挑选地方也没必要太过挑剔。既然是饮酒作乐,就随便找个有酒有乐的地方便是了。这关键,还是要看喝酒的人。不过既然夫人肯赏钱某脸,那人自然就没有错了。依照钱某愚见,这路上人多眼杂,若是走散了,岂不是麻烦?不如就近,就去那里好了。” 说这,钱老板伸手,往西边一直。之间一座豪华精致的雅舍屹立那哪里。小楼迎着大街,周边围绕的似火一般的大红灯笼,就是现在还离小楼有一段距离,却也能清清楚楚的听见小楼中传来的笙箫吟唱。 待到走进了些,就更是不得了了。之间三五个在寒冬,却依然只是薄纱敷体的娇艳女子,并作一排齐齐的站在门前。也不上前搭话,只是一看见有男子过来,就痴痴地的笑。 见到钱老板来了,门口站着的那些姑娘们,就活像是见了鲜花的蜜蜂。一股脑的拥上来,好哥哥的叫个不停。就连一边站着的林宵,都遭受到了池鱼之殃,不晓得被摸了多少把,吃了多少豆腐,脸的通红通红的。嘴里还弱弱的叫着不要,却又不敢真的用力挣脱,生怕伤到这些‘弱女子’。 朝凤抬头看了看,只见烫金的牌匾上写了三个字‘’。 第九十二章:男人间的争风吃醋 燃烧的过热的地暖,把楼内和楼外分割的极其的分明。空气中飘荡着一股甜腻的香气,这香气很怪异,并不属于任何一种花香或是熏香,不过也不算难闻,只是熏得人似醉了一般。 楼内多是用大红,金色这样鲜亮的颜色装点的,看起来很是喜庆,这到附和今天的气氛。楼内月华吐艳明烛烛,青楼妇唱衣曲。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往来女子,年龄相貌虽有不同,可是脸上那艳丽的笑容,却都是如出一辙。仿若三春时节初开的花朵,看的人眼花缭乱。 朝凤跟在钱老板的身后,一边细细地打量周边的景色,一边在心中感叹道怨不得有人说‘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原来楼中既然是这样的光景,看着不像只是做小楼,到似又似是一个新的世界。 “呦,钱老板可是好久没有来过这里了,您若是在不来,只怕姑娘们都要以泪洗面了。”遥遥的,传来个甜腻的女声。声音虽是甜,可是却并不让人觉得虚假,反倒给人一种放松的感觉。就想是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在像你打招呼似得。 朝凤顺着声音望过去,说话的是个中年的女子,容长的脸儿,欣长的身子。身穿海棠色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叶非叶的斜睨着钱老板。虽是美人迟暮了,可是看着依旧是叫人觉得极其的舒服的,不难想象她年轻时,是如何的绝代风华。 “呵呵,莫非是蜜蜂也喜欢秀娘的面貌。所以往你的嘴唇上抹了蜜?要不然你的嘴这么这样的甜?”钱老板笑了笑,伸手招来中年女子“好了,玩笑的话就不说了。今天钱某带了几个朋友过来,还劳烦秀娘给安排个雅座,再叫上几壶好酒。” 听了钱老板,在细看周围其他女子对妇人的态度,朝凤便猜出这妇人许是这花馆的鸨儿。从鸨儿的话中,不难推测出钱老板是这里的常客。不过.....朝凤看看周围女子的相貌。又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钱老板,在心中暗自发笑:鸨儿爱财,姐儿爱俏。这钱老板又俊俏,又多财,当真是‘财貌双全’,自然是讨人喜欢的紧。不过在这花馆中。却不知道是他占了姑娘们的便宜,还是姑娘们吃了他的豆腐。 到底是大夏人,钱老板的身形并不健硕。甚至是显得有几分瘦弱的,和周围浓妆艳抹的高挑少女们在一起,到似是叫人调戏的那个。 听钱老板这样说了,秀娘笑笑,轻轻地扬了扬手里的绣帕,娇声道“瞧您说的,您也是这里的常客了,您的吩咐,我还敢不遵从?这些日子您虽是没有来,可是姑娘的心里却都是装着您的。就连我这老婆子。都不曾敢忘记您。这不,您最喜欢的那间房间还特意空着。不曾开过门,就是为了等您。天冷了,不如我去找几个姑娘给您暖暖场子?” “如此倒好,也难为你有这份心思。”钱老板笑笑,吩咐身边的小厮看赏“这场子自然是该暖暖的,不过却不必叫太多的人来了。必进我的几位朋友可都是清白人家。若是吓到了可不好。” 不必叫太多人来?一边挽着钱老板的俩个青楼女子皱皱眉,钱老板财大气粗,又是最喜欢热闹的。哪一次来不是把楼中姐妹都叫齐的?加上他为人又大方,出手的打赏不计其数。若是就这样放过了,岂不是可惜? 想着到这里,那女子的心里就越发狐疑。可是目光在扫到朝凤的时候,暧昧的笑了笑“是,是,是。您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也是,既然身边都有了这样的美娇娘了,自然是看不上我楼中的庸脂俗粉了。只是这样一来,又少不得要伤了楼中姑娘心了。” “多嘴。”钱老板皱皱眉,收敛起脸上的笑意,不满的瞪了一眼那女子“这位夫人可是我的贵客,若是因为你多嘴开罪她,你就不用呆在这里了。” 见钱老板的口气如此,那女子一时也有些吓住了。钱老板一向是温文儒雅的,就是楼中姐妹真的不懂事,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也从来不见他发过这么大的火气啊。就是有一次不甚,把他的货物损坏了,他也只是调笑吓唬了几句,可是现在....... “瞧你这张破嘴,怎么就不知道关的严实一些呢?嘴上连个把门都没有,还有脸站在这里?得亏钱老板是个心善的,若是换了旁人,只怕是撕了你十次都不止。” 秀娘先是皱着眉怒斥了那女子几句,把她赶到后面。又很快整理好表情,笑着走到钱老板身边说道“您也别生气,您不在的日子里啊,这丫头可想您了,就是做梦也是叨叨着您的名字。怕就是没把您当做是外人,才会这样没大没小。” 见钱老板还是不回答自己,秀娘便把目光移向一边站着的朝凤“要说啊,也是这位娘子实在生的动人,这才叫这小蹄子一时间被嫉妒冲昏了头脑,居然说出这样不着边际的话来了。还请娘子不要生气,这气大了可伤的是自己的身子。您若是还是不舒服,就骂骂我老婆子,毕竟也实在是我管教不严。” “不必了,也就是玩笑而已,我自是没有往心里的去的。”朝凤笑笑,摇摇头。刚刚那女子怕是把自己当做是钱老板的小情儿了,所以才会这样的取笑的自己。不过这老鸨倒是有两把刷子,不过是简简单单几句话,就化干戈为玉帛了,倒也算是个人物。 听到朝凤的话,钱老板的脸色缓和了很多,见财神爷的气消了,老鸨才真的开始舒出一口气,笑道“就知道姑娘是个好性子的,不会与我们这里这些没皮没脸的丫头一般计较。怪不得钱老板这样在意姑娘,一直把姑娘带在身边。” 听这话说的,朝凤就知道这老鸨怕是也误解了自己与钱老板的关系,朝凤刚想开口解释,却被一旁默不作声的术葬抢了先机“文君是我的,不需要旁人的在意。我在意的只有文君,文君在意的......终不会是他的。” 说到文君在意的时候,术葬突然顿了顿,不知道为什么又响起了朝凤刚刚的那一声辩机。她在意的人不是自己吧,不过那又如何,自己在意她便好。若是那个人不能让他笑,不能给她幸福,那就由自己来好了。 “文君?夫人的名字是文君吗?”钱老板笑笑,又轻轻地默念了几声。像是丝毫没有感觉到一边术葬快要杀人的目光,看着朝凤的眼神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也难怪之前老鸨会怀疑。 对于文君这个称呼,朝凤既没有点头,也没有反对。名字不过是个代号,公主殿下也好,王后娘娘也罢,千百年后,怕是鬼都记不到你是谁了吧。这些称呼也不过是叫给旁人听的。现在最为重要的,还是眼前的利益,文君这个称呼倒是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的身份,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可以,文君是我的,只有我能这么叫。”术葬皱皱眉,挡在朝凤身前。天大地大,文君最大。若是这个人敢和自己抢文君,就是要把祭台砸了,自己也非要修理他一番不可。 术葬的眼神一向是没有波澜的,不是辩机的看透尘世,他只是懒得去想,也懒得去管。可是这一次不一样,虽是说不出哪里不一样,可是术葬觉得值得。钱老板是个聪明人,要不然也不会从白手起家,到今天的称霸商海。 术葬眼中的杀意,就是一边的老鸨都看出来。若是平时,他钱老板一定会退步,可是今天他却没有丝毫反应,仍然是笑着看着朝凤。为什么呢?这个问题恐怕就连钱老板自己都不知道,不过商人的本能告诉他,若是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绝对划算。 “咳咳,容在下说句话。”林宵好不容易从那堆青楼女子中挣扎出来,也顾不得歇息一下,就急忙正色道“道可道,非常道。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则,既然周围夫人都已经嫁作他人妇了,您在这么直呼夫人的名讳恐怕不妥。” 林宵一出声自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见他衣衫不整满脸狼狈,却还是努力认真严肃的样子,所有人的心里都冒出了一个想法:他不似来找乐子的,倒似被人找了乐子。这样一想,气氛倒是一下放松了很多,至少不像刚刚一般剑拔弩张了。 见气氛终于好了些,一旁的巧娘赶紧趁热打铁,硬挤到术葬和钱老板之间,硬是用身子隔离开两人“好了,好了。在这里干站着又有什么意思呢?几位不累,我这老婆子可撑不住了。求求各位,就当是可怜,可怜我这把老骨头了,要说什么上楼说可好?要不然这温好的酒,可都凉了。” “上去吧。”朝凤也实在站的烦了,就干脆甩开后面的钱老板一行人,径直向楼上走去。 见朝凤都离开了,自然没有再拉扯的必要,可是不论是依旧笑的和狐狸样的钱老板,还是又恢复安静的术葬,眸中的神色都有了几分的变化。 第九十三章:青楼奇女子 “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日上花梢,莺穿柳带,犹压香衾卧。暖酥消,腻云,终日厌厌倦梳裹。无那!恨薄情一去,音书无个。早知恁么,悔当初、不把雕鞍销。向鸡窗、只与蛮笺象管,拘束教吟课。镇相随,莫抛躲,针钱闲拈伴伊坐。和我,免使年少光阴虚过。” 还未完全登上楼,朝凤就听见一阵吴侬软语,声音软的似要把世上坚冰都融化。女子讲来具有独特的柔美灵秀之风,听的人的心都跟着舒展开来了。朝凤偏偏头,仔细的听了起来。 这首小令以女性口吻的叙述、俚俗言语的运用,成功地刻画了一个心理觉醒女性大胆、爽朗、无所顾忌的性格,暴露了市井间歌妓舞女之现实的感情和生活。 一时间朝凤的心里也有一些好奇,会做出这样词曲的,会是怎样一个奇女子呢?想到这里,朝凤的心里也有些好奇了,倒是对这一次的青楼之行,有了些许的期待。 “呵呵,夫人走的这么快,难道不怕迷路吗?”朝凤的身后传来钱老板的戏谑声“怎么停下了?莫非夫人和钱某一样,也喜欢这美貌的女子?不过若真是这样,夫人最喜欢的应当是自己才对。” 朝凤皱皱眉,并没有理会钱老板的话,只是抬手轻轻地指了指前方传出歌声的那间房,轻启朱唇问道“可否叫房中那弹唱的姑娘出来,共饮一杯?” “夫人说的可是芳纶?她的曲子倒是唱的极好的。难怪夫人会喜欢她。”秀娘笑了笑,示意身边的婢女去芳纶“你去叫她出来,能被夫人看上,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一旁的婢子领命,轻叩小门。之间一芳年妙妓,淡拂铅华翠,轻笑自然生百媚,争那尊前人意。酒倾琥珀杯时。更堪能唱新词,赠得王孙独处,断肠一搦腰肢。 “小女子芳纶见过妈妈。”芳纶屈膝先是像老鸨巧娘行了个礼,然后才抬头看向钱老板一行人。在看见朝凤后,芳纶明显愣了愣,眼中明显有些诧异。不过这诧异消失的极快,很快。芳纶的视线又被钱老板吸引了。 芳纶轻启朱唇,向着钱老板娇嗔道“检点旧风流,近日来渐觉小蛮腰瘦。想当初万种恩情,到如今反做了一场,害得我柳眉颦秋波水溜,泪滴春衫袖。似桃花带雨胭脂透,绿肥红瘦。正是愁时候。” “哈哈,想来的确是钱某之过。不过难得今夜风柔,花笑的,还请您原谅我则个。”说着,钱老板就深深地想芳纶鞠了一躬。 芳纶本事再大,也只是一个青楼女子,可是钱老板却对她用上了敬语。再看周围,其他人的脸上却也只是看热闹多过惊奇,倒不难猜到钱老板已经不止一次这样做了。这倒叫朝凤心中的好奇又多了几分。 见到芳纶,朝凤倒是着实的惊讶了一下。自己听见那吴侬软语。原是以为这唱歌的必定是个大夏姑娘,想不到见了人,尽然是个地地道道的匈奴女孩。可是看她金发碧眼的,做出礼仪却又是大夏的,这倒叫朝凤好生奇怪。 “风柔,帘垂玉钩。怕双双燕子,两两莺俦,对对时相守。薄情在何处秦楼?赢得旧病加新病。新愁拥旧愁。云山满目,羞上晚妆楼。”见钱老板这个歉道的还算是真诚,芳纶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些,只是言语中还是不依不饶的“花含笑。柳带羞,舞场何处系离愁!欲传尺素仗谁修?把相思一笔都勾!见凄凉芳草增上万千愁。休休,肠断湘江欲尽头!” 说这,芳纶一跺脚,背过身子,不再看钱老板一眼。见芳纶这样的决绝,到叫钱老板有一些尴尬了。钱老板摸摸鼻子,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就在所有人都觉得会不欢而散的时候,芳纶却又轻颤着双肩开了口: “寂寞几时休?盼音书天际头。加人病黄鸟枝头,助人愁渭城衰柳。满眼春江都是泪,也流不尽许多愁!若得归来后,同行共止,便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东风一夜轻寒透,报到桃花逐水流,莫学东君不转头。”说着,芳纶的身子微微颤抖,似要哭出来一般。 刚刚芳纶的话中,引用了欧阳修《生查子》词句:“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李清照《如梦令》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秦观《江城子》的:“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严蕊《卜算子》词句:“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足见她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 这段话看似通是说出了,钱老板离开后,她的心中被遗弃而痛苦、而怨恨。但是却又并不绝望,仍对爱情充满执着追求的女性形象。且不说其中文采如何,就是这般的情真意切也实在令人赞叹。再加上她这一番楚楚动人的表情,又有几个男人不心动? 果然钱老板听了,也再没有责怪芳纶的不敬,倒是鞍前马后的,给她赔起不是来了,看来这青楼中的女子,除了相貌,也是有一些真才实学的。不过是随意的张口说了几句话,既然是强过哪些无病呻吟的老学究数倍不止。只是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的这个本事。 “周围姑娘倒是好本事啊,枉费在下之前还读过这许多年的书,想来就是连这位姑娘的发丝都抵不上。更加是难以望其项背了。”林宵在一边赞叹道,眼中尽是叹服,哪里还有刚进门的轻视。 秀娘做了这么多年的老鸨了,早就是人精一般的人物了。风月场中,最重要的便是察言观色了,那里会不知道朝凤在想什么。当即就笑道“呵呵,看来我们芳纶的汉话说的不错啊,尽然连夫人都瞒了过去。现在好了,就连暖场的姑娘都有了,这下可以进屋喝酒了吧。” 老鸨说这话的时候看了看钱老板,却见钱老板的眼神一直挂在朝凤身上,到似整个楼中,其他人都不存在一般。钱老板见朝凤点头了,这才用眼神示意巧娘带路。 这一次很顺利。所有人都安安静静的跟着巧娘走着。这样反常的画面,倒是叫巧娘的心里嘀咕开了‘这娘子也不知道到底是身份,居然一个动作就可以影响这么多的人。且不说一向自命风流的钱老板。就是她后面的那个两个小相公,看起来也不似常人。’ “好了,钱老板,您看,这屋子是不是和您上一次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巧娘笑笑,示意身边的婢女打开房门。 房中的陈设是很考究,绝不寒酸,琴棋书画、笔墨纸砚是必备之物,古董瓷器等摆设也是应有尽有,就连床前的屏风等也都是很精致的。乍一看倒不似烟花之地,到似是书斋文馆。不过空气中,那浓浓的脂粉味,却还是暴露了一切。 在支使完身边的小厮后,秀娘又笑着行了个礼,开口打趣道“这酒已经在炉中暖上了,下酒的小菜也都吩咐下去准备了,就连啊,这唱曲的姑娘也都有了。老婆子我就不再这里碍眼了,若是老爷,夫人还有什么吩咐,只管支会一声,吩咐下面人做就是了。” 朝凤皱皱眉,老爷,夫人?亏她叫的出口,若是不知情的,还不真的把自己和这钱老板当做一对了?罢了,反正今天自己都和术葬装了回假夫妻了,也不在乎再多上一会了。这就是所谓的破罐子破摔吧,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嘴角,也不知道在笑别人,还是笑自己。 “呵呵,你若是忙,下去就是了。何苦说些什么‘老婆子’‘碍眼’之类的词?平白无故的贬低了自己。”钱老板轻轻地笑了笑,倒是没有对巧娘的称呼有什么感想“以后莫要再说这些客套的了,要忙就先去吧。” “要不怎么姑娘们都都喜欢您呢?若是我在年轻些,只怕也会醉死在您的笑容中。” 秀娘掩面笑笑,倒是透出了几抹娇羞。只见她又分别像钱老板和朝凤行了个礼,才转身离开。 “不知道几位想听什么样的曲子呢?”芳纶笑笑,倒也不见外,自己就动手拖了张椅子,抱着琵琶坐下了。虽是少了几分女儿家常见的矜持,却也并不讨人厌,反倒是显得真实。 朝凤接过钱老板递过来的酒水,一口饮下“就随便唱首顺口的吧,不过似乎图个乐子,也不必太过在意。” 听了朝凤的命令,芳纶也不急着弹,而是先看了看一边的钱老板,见他点头,这才轻抚怀中的琵琶。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山抹微云,天粘衰草,画角声断斜阳。暂停征棹,聊共引离尊。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销魂、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谩赢得青楼、薄幸名存。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惹啼痕。伤情处,高楼望断,灯火已黄昏。” 朝凤颦眉细听,唱的倒是极佳,不过词却是有一些问题。 第九十四章:红泪如花 若是自己没有记错,这芳纶唱的便是‘秦观的《满庭芳》’,可是她却错吟其中之句为‘画角声断斜阳‘。 想到这里,朝凤便开口纠正到:“画角声断谯门,非斜阳也。” 芳纶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笑了笑。却没有急着更改,而是将了朝凤一军,戏问“夫人真是好记性啊,怪不得会得到钱老板的赏识。只是不知道夫人能否将全首词改为‘阳‘字韵。” 朝凤本是可以不用搭理她的,毕竟芳纶的行为实在是找茬。而且找茬的对象,还是自己身边那个笑的见牙不见脸狐狸。可惜了,原是以为见到了个奇女子,却不像和那些宅门大院争风吃醋的女子并没有什么区别。 可是就在朝凤打算坐下的时候,一边的钱老板却突然开了口“早闻夫人机智,想必定不是问题。若是夫人能对上,钱某就自罚三杯可好?” “自罚三杯是不必了,我可没兴趣对着一只喝醉了的狐狸。不过若是您愿意答应我,在您方便的时候可以聊聊,那就再好不过了。”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又为钱老板斟上了杯酒。 酒水发出醇厚的香味,还没有靠近嘴唇,便叫人心醉了。昏黄的烛火摇曳着,似一个永远燃烧的梦。不用仔细去听,就可以感受到门外的莺声燕语,当真无限春光。 “若是为了夫人。那钱某自当奉陪到底。”钱老板笑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只要是夫人找钱某,那即使是不方便,也会变成方便的。” 术葬皱皱眉,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既然是文君要的,那么自己自然不应该干涉。只是下一次,自己定是要看紧些,决不能叫这登徒子擅自靠近文君。所以说,狐狸正是一种讨厌的东西,特别是挑花眼的狐狸,更加讨厌。 许是术葬的眼神实在太过明显了,就连钱老板都感觉到了。不过大抵是隔着些位子。没有接收完整。钱老板看到的,是一直炸了毛的小狗。于是他很是淡定的向术葬举杯示意。 朝凤点点头,当即吟道:“山林微云,天连衰草,画角声断斜阳。暂停征辔,聊共饮离觞。多少蓬莱旧侣,频回首。烟霭茫茫。孤村里,寒鸦万点。流水绕红墙。魂伤当此际,轻分罗带,暗解香囊。谩赢得,青楼薄幸名狂。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有余香。伤心处,长城望断,灯火已昏黄。” “好词。”朝凤话音刚落,一边的林宵就忍不住先鼓起了掌“我原是同意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现在看见二位。才知道这是怎样混账的一句话。想来怕是那群没本事的学究们,怕输与女子,丢了面子,才随口胡诌出来的吧。却不想,现在反而丢的连里子都没有了。” 芳纶先是笑着等着看朝凤的笑话,却在朝凤开口后着实一愣。好在芳纶虽是出生风月人家,却到底是个有血气的女子。输了便是输了,也不抵赖。当即就向着朝凤行了一礼,朗声问道“芳纶才学不如夫人,自愿受罚。” 朝凤笑笑,走上前扶起芳纶,笑道“本就是图个乐子,又何必说什么罚不罚的呢?再者说来,刚刚和我定下赌约的,也是另有其人,而非姑娘。就是要罚,冤有头债有主,我也绝对不会找姑娘。” “这......”听了朝凤的话,芳纶先是一愣,然后又望了望一边坐着的钱老板,目光中满是担心。 女人的直觉是最准的,现在自己的直觉就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惹面前的这个女子。芳纶咬咬嘴唇,看了看朝凤。自己虽是一直在青楼中,却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般人家的夫人哪里有这么大胆的呢?再者说来,那边坐着的那位沉默寡言的男子,却也不像是这位夫人的丈夫。 自己虽不知道这位夫人是如何与钱老板认识的,不过钱老板怕是别想讨到便宜了。芳纶想着,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不过她的担心,却没有明显传达到位,要不然钱老板也不会一脸乐在其中的样子。 “我与姑娘一见如故,不知道可否冒昧的和姑娘玩个游戏?”朝凤笑着走到芳纶面前,低下头问道。 游戏?这青楼楚馆中能有什么好游戏?自己以前不是没有玩过,不过是恩客闲的无聊了,来戏弄也楼中姐妹逗闷子的,增加闺房情趣的。不过看她一介女流,想必也不会这么玩。却不知她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 一来心里实在好奇,二来自己也没有拒绝的道理,芳纶便爽快的点头答应道“酒逢知己千杯少,夫人之才学芳纶实在敬佩,哪里有拒绝之理?” “我见姑娘天资聪颖,不似世间俗人。不若这样,我作长老,汝试参禅。不知意下如何?”朝凤笑笑,眼中又流光划过,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见朝凤只是问问题,并没有提出什么为难的要求,芳纶的心里便已经松了一口气“但说无妨。” “何谓湖中景?”朝凤推开窗户,遥指庭中小湖问道。 虽已是夜昏,可是四周却是灯火通明。烛火透过大红色的灯笼,投映在湖面上,就如同破碎了的阳光。湖面上,两只不知是谁圈养的白鹤发出啼叫,振翅欲飞,倒是说不出的好风光。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芳纶沉吟了一下,回答道。 朝凤点点头,她靠着窗户,又背对着众人,芳纶一时间也看不出她满不满意。刚想揣测,却由听见朝凤发问“何谓景中人?” 芳纶皱皱眉,这个问题又两个意思。一是接着上面的说的湖中景,可是湖面上又如何有人?那么想必她说的景中人就是自己了。难道她是想设计羞辱自己?可这个想法刚一冒头,就先被芳纶自己否认了。 若是真的想要折辱自己,她又哪里需要绕这么个大弯子?再说了,若真是要这么算,她不也是景中之人吗?难道她是要自取其辱? 想到自己若是沉默不答,终是尴尬的,芳纶便干脆对曰:“裙拖六幅萧湘水,鬓锁巫山一段云。” “何谓人中意?”朝凤既没有说好,有没有说不好,只是连珠弹般的又追问道。 “随他杨学士,鳖杀鲍参军。”见朝凤问的急切,芳纶也懒的思考这么多了,想也不想的,就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可是说完后,她却又有些不是滋味了,便又多看了朝凤两眼。 杨鲍二人都是著名诗人,芳纶敢自夸才情可比杨日严,可让鲍参军感到窘迫,这大胆的可不是一点点。不过从她刚刚的回答,和她所做的诗词开看。却也不是在夸海口,也是有真才实学的。不过....... 芳纶见朝凤先是沉默不答,后又转为叹息,心里难免有一些忐忑。便直接开口问道“如此究竟如何?如此的女子,她会有什么命运?” 也不知是设计者故意为之,还是朝凤站的位子不对。芳纶虽是能看见她的脸,却看的极其的不真切,甚至不知道她是什么表情。昏暗的烛火照耀在朝凤的脸颊上,却让那如墨染的眸子更加的深沉:“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 芳纶一愣,当场呆住,不知所措的看着朝凤。过了好一会,才找回自己的意识,重新开始思考。可是心中神智越是清明,心中反而越是混乱。想清楚了,到不如什么都不清楚来的自在。 是了,自己怎么忘记了?自己不过是个歌妓,等到年老色衰,难免像古人诗里面所说的那样嫁作商人妇,这样凄凉的晚景自己早就应该想到了不是吗?武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 可是那又如何?以色伺人者,安得几日好?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前冷落车马稀,待到自己年老色衰时,莫说是相貌了。就是连一个找不找得到,一个能够让自己遮风避雨的地方,都还是两说。 “奴本是明珠擎掌,怎生的流落平康。对人前乔做作娇模样,背地里泪千行。三春南国怜飘荡,一事东风没主张。添悲怆,那里有珍珠十斛,来赎芳娘。”芳纶低头,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然后脸上又恢复了朝凤第一次见到时的笑容。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牣里闬。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我还算是命好的,也不敢在奢求什么许多。盼只盼能过一天是一天,哪里敢去想什么未来?” 芳纶的声音依然很是清脆,只是再没有半点喜庆的味道,反而听的人心里凉凉的。朝凤还来不及再开口,忽然听见楼下一阵喧嚣,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第九十五章:春染袖 花楼下本就是莺声燕语的,热闹的紧。可是就在一瞬间,仿若烧开的油锅中混入了水一般,楼下热闹的几乎是要爆炸。 “怎么了?”朝凤皱皱眉,向楼下望去。 不得不说,这间屋子的地理位子还是十分不错的。且不说房内构架的精巧,单说只需要开窗一望,便能把一切尽收眼底。这一点倒是值得自己借鉴一番,若是用在宫中,至少可以看的清楚些。 就在朝凤还在胡思乱想之际,突然被人猛的一拉,从窗边拽回。术葬微凉的体温实在是和周边热闹的环境有一些不符,可是他眼中的那浓浓的关切却是不假的。 “怎么了?”朝凤伸手摸了摸术葬的头。唔,好松软。和自己想象的不同,术葬那金色微卷的头发摸起来实在舒服,就像是摸一只被太阳晒的暖暖的猫咪。 “恩?”术葬皱皱眉,想要挣脱开可是最终还是放弃了。甚至破罐子破摔一般,低下头,弯下身子好叫朝凤摸的不这么费力。虽然觉得文君在摸自己,就像自己在摸小乖一样,可是好舒服“下面人太多了,如果一下发生了什么,我怕自己不能及时站到你身边,你会有危险。” 看着术葬微眯的眼睛,还有从喉头间微微泄露的咕噜声,朝凤的脸上也不禁放松了些许。担心自己吗?居然被一直猫咪保护了,自己是该笑,还是该无奈呢? “看来我们的运气实在不错,今天居然有幸可以见到怡红楼的花魁娘子——珠帘秀。”钱老板笑着走到窗边,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一个不小心就把朝凤额术葬隔开了。 术葬皱皱眉。看向钱老板,眼中暗含威胁之意。可是钱老板却好似得了眼疾一般,视而不见。术葬突然觉得自己的牙有一些发痒,恨不得狠狠地给面前这只狐狸精一口。 “珠帘秀?”朝凤轻轻地念了一声这个名字。早就听闻花魁娘子相貌美艳,可是即使是再美艳。却也不该到这样的地步啊。 楼下的人宛若朝圣一般在等待着什么,虽议论声极其的嘈杂,但是珠帘秀这三个字却是听的极其清楚的。突然。一阵琴声袭来,人群不约而同的安静了下来。不论是卖笑娘,还是销金客都直觉的闭上了嘴,甚至还让出一条道路来。 “您有所不知了,珠姐姐可和一般女子,且不说她的相貌了,就是才学也是极佳的。奴家这诗词的本事。就是姐姐一手教导出来的。不过奴家学艺不精。到现在还只是懂得个皮毛。”芳纶笑笑。已经掩饰住之前的伤悲了“还有好事者,特意为姐姐写过一首词。您别说那小子虽是穷了些,可是这词倒是写的极好。” “哦?难得听见你夸奖别人。”朝凤笑笑,虽是相处的时间不长,可是却不难猜出芳纶是个极其傲气的女子。要不然也不会用杨学士,鲍参军来比拟自己。若是能被她称赞的,那倒是值得自己一见。 “轻裁虾万须。巧织珠千串;金钩光错落,绣带舞蹁跹。似雾非烟,装点就深闺院;不许那等闲人取次展。摇四壁翡翠浓阴,射万瓦琉璃色浅。”芳纶的声音很慢,却不会叫人觉得拖沓。明明只是诉说,却如同吟唱。 “宝贵似侯家紫帐,风流如谢府红莲。锁春愁不放双飞燕。绮窗相近,翠户相连,雕栊相映,绣幕相牵。拂苔痕满砌榆饯,惹杨花飞点如绵。愁的是抹回廓暮雨潇潇,恨的是筛曲槛西凤剪剪,爱的是透长门夜月娟娟,凌波殿前,碧玲珑掩映湘妃面,没福怎能够见?十里扬州风物妍,出落着神仙。” 这首词表面上句句咏珠帘,骨子里句句写帘秀,托物喻人,语意双关,对珠帘秀的色艺赞赏备至。这首词写的情真意切的,想必作者定是爱的深沉才会有如此感想。 “既然这么多人喜欢,为何不把她收到房中做妾?妾虽是难听了些,可皱着眉不济,也好过一条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来的强。莫非是她心高气傲,不肯?”朝凤回过头,看着芳纶问道、 芳纶摇摇头,表情更加无奈“这些时春寒绣裀,月暗重门,梨花暮雨近黄昏。把香衾自温,金杯不洗心头闷。青鸾不寄云边信,玉容不见意中人。空教人害损。谁喜欢似那浮萍一般漂泊,可却不是虽都能安定下来的。” “此话怎讲?”见芳纶眼中悲切异常,朝凤便知道事情怕是要比自己想象的复杂。 “姐姐她......”芳纶顿了顿,似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往下说。不过这事情却也实在是算不上是什么秘密了“姐姐她和我不一样,她是官妓。” 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而《南史》上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都是官妓。 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一、罪人家属--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所以才会有株连九族的说法。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大夏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大夏短。大夏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没有肉体自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妓的,但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妓百余人于宋‘;胜利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娼!或者干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 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都城纪胜》书里说:‘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妓,及以利委之可也。‘ 普通的民众很少知道,就在市集中,一部分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别人请他吃饭以妓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 按照芳纶刚刚的意思,这珠帘秀是连赎身资格都没有的,那想必她是第一种了。这罪人妻女也是命苦的,原本是不谙世事的小姐,夫人。哪里想一朝变了天,居然得到了这种下场。只怕是心中的苦闷,比身上的还要在重些。 “快看,珠帘秀来了。” 楼下的一声惊呼,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只见一个众星捧月般的女子,在其他妙龄少女的拥簇下,走了进来。在场的女子虽多,可是朝凤却一眼就认出来谁是珠帘秀了。 藕丝裳翡翠裙,芭蕉扇竹叶。衬缃裙玉钩三寸,露春葱十指如银。秋波两点真,春山八字分。颤巍巍鬟云鬓,胭脂颈玉软香温。轻拈翠靥花生晕,斜插犀梳月破云。这哪里像是凡间的女子,分明是误落风尘的仙子。 就连朝凤都忍不住在心里暗叹:这女子莫不是丽春园苏卿的后身,多应是西厢下莺莺的影神。便是丹青画不真。妆梳诸样巧,笑语暗生春。他有那千般儿可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那楼下被众人层层包裹的女子突然抬头,笑着望了朝凤一眼,眼睛中有许多说不出来的东西。朝凤皱皱眉,刚刚的一切发生的太快,以至于自己根本没有看清楚,可是定睛再看,珠帘秀却已经别开了头。 第九十六章:花魁娘子 不喜秦淮水,生憎江上船。载儿夫婿去,经岁又经年。借问东园柳,枯来得几年。自无枝叶分,莫怨太阳偏。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那年离别日,只道住桐庐。 桐庐人不是,今得广州书。昨日胜今日,今年老去年。黄河清有日,白发黑无缘。昨日北风寒,牵船浦裹安。潮来打缆断,摇橹始知难。人生有太多无可奈何,又有太多的情非得已,可是那又如何?再多的苦楚,也得要学会承受。若真的不想承受了,那便打败它。 见人已经走远了,朝凤便也不再向窗边张望了,而是回到桌边,重新端起酒杯。因为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杯中的酒已经凉透了。可是朝凤却丝毫不介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珠帘秀吗?朝凤皱皱眉,仔细的脑海中思索这个人。她的确是个大夏人,一个大夏人为什么会被当做是匈奴的官妓?莫非她是匈奴的战俘?可是若真的是如此,也不该被送到都城青楼之中啊。 要知道虽然现在匈奴提倡夏化,学习大夏的语言文化,甚至是礼节,可是在他们的心里依旧是不喜大夏人的。且不说她一个弱女子家,是如何混上战场的,就是她真的混进去了,叫人抓住不是被当做军.妓玩弄死,就是被送进皇宫。说真的,以她的相貌送进宫中到是个不错的主意。 朝凤摇摇头,轻轻地笑了笑,想要把自己脑海中的胡思乱想摇晃出去。命总归是人家的,自己瞎想这些做甚?若真的是进了宫,说不定她还没有现在自在呢。 “想必姐姐是进大屋了,不知道今天是哪位公子今天怎么有福气。可以得到姐姐的垂爱,换上一夜春宵。”芳纶笑笑。一边说着,一边不住的向外张望。眼中满满都是好奇,当真是恨不得马上长出对翅膀,好飞出去看个清楚。 朝凤皱皱眉,抓住了芳纶话中的一个很是怪异的地方。公子有福气才能换得一夜春宵?这官妓因为是官府的奴籍。永生永世不得离开青楼,所以有时候还未必有一般青楼女子有地位。这样的人,哪里有本事自己去选择客人? 就在朝凤还在苦苦思索的时候,钱老板走到桌旁,为朝凤倒上一杯温好了的酒“亏夫人像杂学旁收的,无所不知。难道就不知道酒性最热,要热吃下去。发散的就快;要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拿五脏去暖他,岂不受害?从此还不改了呢。快别吃那冷的了。” 温热的酒水透过瓷质的酒杯蔓延到手心上,很是舒适。可还没有等朝凤喝下,就有一只手握住了自己。朝凤皱皱眉。疑惑的看向拉住自己的术葬,却听见他义正言辞道“你刚刚喝了这么多凉酒了,可不需要暖暖。我便拉着你的手,为你暖暖身子。” 若是旁人这么说,只怕会被当做是不恭敬的浪荡子弟。可是术葬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却异常诚恳,甚至还有一点呆。反倒叫人觉得若是拒绝了他,那才是不对的。 “呵呵,二位真是夫妻伉俪啊,怪不得古人云‘只羡鸳鸯不羡仙’。”林宵在一旁挤眉弄眼的看着朝凤和术葬交织的手,笑的很是暧昧“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说的就是二位了吧。” 朝凤皱皱眉,刚想开口反驳,却不想被术葬抢先一步“恩,我是文君的,只要文君觉得好,就什么都好。” “是吗?”朝凤挑挑眉,把手从术葬的手里抽回“可是我只是我自己的,不会变成任何人的,这样也没有关系吗?这样你也不在乎吗?若是有一天,我走了,离开了,你也不在乎吗?” 朝凤原本只是想逗逗术葬,却不想术葬回答的一脸严肃“不论你去哪,我跟着便好。不论你做什么,我守着便好。若你你要走,哪怕天涯海角,海角天涯我定奉陪到底。” 术葬的声音不大,却异常的决定。他的眼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光彩,就像是要燃烧自己的生命一般。这样的誓言自己曾经听过呢,可是那个许下誓言的人最终还是离开了自己。朝凤低低头,术葬的眼睛让她想到了辩机,一个已经死去许久的人物。 “我见外面实在热闹,不如出去看看吧。”朝凤强打出一抹笑容,刻意的把话题岔开。 自己实在无法回答术葬的话,没有谁应该为谁等待些什么,也没有谁应该要为谁改变自己。千百年的后的世界实在太遥远,沧海桑田的变化实在太剧烈。既然谁都无法把握,又何必去轻易许下什么承诺? 可笑自己以前还轻易的相信了,不过却是不悔的,所以才不忍拒绝他吧。毕竟他此时的表情与辩机实在太像。朝凤低下头,逃也似的离开了。果然还是放不下吗?可是自己还是不想放下啊。 “尊夫人的眼中没有您呢,若是钱某没有看错,尊夫人眼中的伤痛,不是为了您吧。”钱老板笑笑,开口道“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术葬抬起头看看钱老板,淡淡的开口“那又如何,只要我的眼中有她便好。既然文君的眼中的伤痛是为了他人,那便由我来给予文君的欢乐便是。” “你知道什么是爱吗?”钱老板笑笑,眼神中有说不出来的讽刺“你这样冷清的性子,又用什么去温暖她呢?” 术葬皱皱眉“爱是什么,我的确不知道。可是我知道,我的文君就站在那里,也许她并不需要我,可是我会一直陪着她。” 说罢,术葬便追着朝凤的脚步向外走去,既是看的懒得再看钱老板一眼。钱老板缓缓地勾了勾嘴角,展开手中的折扇,却不知道到底再想些什么。 美人给人惊艳过后,往往都会趋于平淡。管如何倾国倾城,对上个三年五载的,也会生厌。可是珠帘秀却不然,你越是看她,便越是觉得有味道,墨点柳眉新,酒晖桃腮嫩。破春娇半颗朱唇,海棠颜色红霞韵。宫额芙蓉印。这下朝凤总算知道为何这么多人为她着迷了,若是自己是个男子,只怕也会沉迷于她的石榴裙下吧。 “她可以随意挑选客人吗?”朝凤偏过头,像一便站着的芳纶问道。 出来后,芳纶的脸上明显兴奋了很多,脸颊边也染上了些许明艳的红色。两只眼睛更是闲不住一般,不停的张望着“每个月,姐姐都可以选出一天,自由挑选客人。这被挑选的客人是不用付钱,就可以和姐姐在一起的。甚至不论身份贵贱,所以才有这么多人来。” “既然是花魁娘子,只怕一晚上的费用不低吧。那为何老鸨还愿意这么做,难道不怕亏本吗?”听见芳纶的回答,朝凤更是不解。 芳纶一边心不在焉的点着头,一边不停的四下张望着,似好像只要自己这么看着,就可以看出到底是谁这么幸运。 “姐姐色艺双绝,若是平常自然是一夜千金,少一个字都不行。可是说来也觉。只要是姐姐选中的人,将来定能平步青云,为楼里带来超过千金的东西。若是只有一两次,那算是碰运气,可是若是次次如此,那可就是真本事了。所以妈妈也对姐姐佩服的很,自然不敢为难。” 芳纶一边说着,还一边动手指给朝凤看“喏,那边那个,原是穷读书的,还没有乞丐富裕。回来也不知怎么的,就咸鱼了翻身,当起了官来。还有那个,原也是个人见人厌的东西,后来一下子发达了,谁都想和他沾上点边角。还有那个.......” 朝凤随着芳纶的手望过去,果然,她点到的那些人非富即贵。见朝凤的表情,芳纶笑笑“这些人都是和姐姐好过后,才有了好运气。所以啊,整个兰度都传说,若是能被姐姐看重,那就是成功了一半了。” “那珠帘秀是以什么样的标准来选人的人呢?诗词,武艺,难不成还是灯谜?”朝凤笑笑,看着芳纶问道。 芳纶似乎愣了一下,然后歪着头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无奈的耸耸肩“额......这个奴家也不知道。姐姐出来不按常理出牌的,也从不出什么题目,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然后突然就像身边的人吩咐,选出今晚的人选。若不是姐姐每一次都能选择正确,奴家都要怀疑她是乱点的了。” 朝凤用看了一会,却见珠帘秀莫说是出题了,就是连动都不曾动半下。呆呆的坐在那高高的看台上,就和一个雕琢精美的泥偶一般。渐渐地,朝凤也没有了耐心,可又不愿回到房中,便干脆学着芳纶的样子,张望起来。 突然,朝凤的眼睛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虽然消失的很快,可是朝凤还是注意到了。顺着感觉望去,只见一根通体翠绿的发簪被一根细绸缎拴着,倒掉在房梁的上面。 九十七章:青楼** 97 大约是图个吉利。整个怡红楼都布置的很是喜庆。且不说那高挂着的红灯笼了,就是一旁装饰用的纱幔尽然也是红色的。乍一看到不似青楼楚馆,到似似洞房花烛。 翠绿的发簪,和这样艳红的场面实在是有几分不搭。只可惜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高台上,尽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在自己的头上还悬着一根发簪。朝凤有些好笑的勾了勾嘴角,怨不得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若此时上面悬挂不是发簪,而是匕首或是毒药,那岂不是有趣。 “你喜欢吗?”术葬走到朝凤身边,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你喜欢那只发簪吗?” 见术葬没有再追问刚刚的问题,朝凤倒是松了口气,回话也轻快了许多“还不错,起码比干闷在这里有趣些。你说,是谁这么有心,把它挂上去的?莫非是蜘蛛精也看上了那花魁的美艳,所以特地送来的礼物?” “花魁不如你,文君是最好的,不论和谁比。”术葬看着朝凤,微微一笑,竟然有几分不输于烛火的明媚。到不像是朝凤第一次见他时,那么阴沉了。 朝凤笑笑,半倚靠在栏杆上,伸出手在术葬的额头上轻轻地点了点“这也是你师傅教你的?说的倒是中听,拿去骗骗邻家小姑娘倒是不错。不过在这里,我劝你还是省了吧。女人和女孩虽然听起来差不多,可是实际上......” “这个不是师傅教我的,我也从来没有骗过你。甚至。我从未想过要欺骗你。文君,你的过去或许我并不明了,可是你的未来,我希望可以一直陪伴在你的身边。哪怕你不需要我,我也想跟着你。即使不能参与你的生活,我也想看着你。” 见他说的这般诚恳,朝凤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眼前的这个人太奇怪了。大司命不是应该穿着黑袍子,躲在阴暗的毒树林中,调配着毒药的吗?好吧,虽然他的袍子的确是黑的,可是为什么他看起来这么的呆。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朝凤便又重新把目光移回到那发簪上了。之前自己也曾经怀疑过术葬是不是在装傻充愣,逼近多年深宫生活告诉她,往往害你最狠的,就是你身边最亲近的那个。 可是几天观察下来,朝凤终于发现是自己想多了。不为别的,陷害。算计这样费脑子的活,这个家伙根本就干不了。除了炼药,做蛊。术葬其他方面简直与稚子无异,甚至呆的连自己骗他,都觉得是在街口哄孩子的糖葫芦。 就在朝凤看着那悬在缎带上的发簪发呆时,眼角突然扫到一丝银光划过。能从这个方向扔出暗器的。也就是自己身边的术葬了。朝凤皱皱眉,低下头却没有看见任何人伤亡,便问道“你在做什么?” “文君不是想要那只发簪吗?”术葬歪歪头,迷茫看着朝凤,手里还攥着几个铜钱,想必他刚刚扔的暗器就是这个了“既然文君想要,我就拿下来。” 果然。是傻瓜啊。因为自己一直盯着看,所以就觉得自己想要了吗?朝凤摇摇头,又好气又好笑“你不是刚刚还说没有钱回去了吗?怎么这下子又有钱做起这样的事情来了?而且若是人人都像你这般投暗器,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反正也打不准。” 一边说着,朝凤一边从术葬的手中拿过一个铜板,把铜板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你要先对准目标,手不要发抖,然后把力量全部集中到指间,投掷出去。” “咻――”的一声,铜板从朝凤的指间脱离,仿若一支利箭般,划破绸缎。铜板受到的力极大,即便是已经把绸缎割断了,却也还是没有停下。直到被对面的栅栏挡住去路,才停下。 此时的铜板,已经大半没入柱中。而那绸缎,却刚好卡在铜板与栏杆之间,下面系着的玉簪丝毫没有损失。看着发簪,朝凤向术葬挑挑眉,似乎是在炫耀自己的本事。 “唔......姐姐开始吩咐她身边的侍女红玉了,看来今天的的那个人,已经被选出来了。”术葬正要开口说话,就被一边的芳纶打断了“恩?红玉怎么看过来了?” 楼下的众人,见红玉有了动作,便纷纷停下动作,屏息等待着。红玉走到看台前,轻轻地用手中的花仗扣了扣围栏“今天有幸进入小姐帐中的是.......楼上红衫子的姑娘。” 红衫子?朝凤皱皱眉,她不会是在说自己吧。可是四下望去,除了自己,再无什么红衫字的姑娘。 “有没有搞错啊,花魁看上的居然是个姑娘,难不成珠帘秀,珠大美人好的居然是那口?” 听到红玉的话,惊讶的岂止是朝凤一个人。这花魁选人,可是一个月才有一次的大事,那一个人人不是苦守数日,就求这花魁娘子可以看自己一眼。现在岂止是煮熟的鸭子飞了,简直是煮出的鸭子长出毛,而且还生小鸭子了好吗! 很快,就有好事者跟着抗议起来“就是啊,两个娘们在一起能搞出什么东西了?难不成要干对着,坐上一晚?那还不如请我去,做上一晚呢。” “哈哈哈,就是,我看楼上那个小娘子张的极好,若是能双双入怀,岂不是一件美事?”说话的人怕是从市井中出来的,话语很是粗俗。不过就是这样粗俗的话语,却是引起了周边的一片笑声。 朝凤原是本不打算参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可是听见那人这么说了,倒是停下了步子,回过头看着术葬开口道“再给我铜板,我要教你怎么把别人的头取下来。” “各位官人安静一下,且听奴家一言。”就在台下还在唇枪舌剑,谈论个不休的时候,上面高坐着的珠帘秀终于是有了反应。珠帘秀的声音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娇柔无力,相反很是清脆爽朗“奴家知道,各位的心里都觉得不公平,也都也些许的疑问。但是再多的问题,也总要一个个来问不是?” 台下的看客们虽然肚子里都有些火气,可到底是懂得怜香惜玉的,尤其是这块玉还特别漂亮的时候。当下,所有人的也不似刚刚那般吵吵闹闹的了,又小声嘀咕了会,终于选出了个‘代表’。 珠帘秀的媚眼一扫,那‘代表’的身子就已酥软了半边,就连声音也都是放轻了,生怕唐突佳人。 “咳咳......娘子之前也说过,是通过了考核,入的了娘子眼睛的才能够和娘子春.宵一度。可是莫说娘子并没有出题了,就是楼上的那位姑娘,也并没有说过一个字,甚至就连下都没有下来。再说了,您是姑娘,楼上的姑娘也是姑娘。这自古以来,阴阳调和才是真道理,都是阴的,那不是乱了套吗?” 明显的,这男子的一番话是说到人心坎里去了。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下子台下的其他人又开始议论的,逼得一旁的红玉直要把手中的花仗敲断。说来也奇,珠帘秀倒是安静。哪怕你台下吵的屋顶都快掀翻了,她也只是捧着杯茶,一副看前庭花开花落,仍天上云卷云舒的闲适样。 说来也奇,可是世上的事情就是那么怪。你越是要争,别人就越与你抢。可是若是有一天你放手了,那东西既然就乖乖的到你怀里来了。就像现在,本来红玉怎么喊叫,怎么哀求都安静不下来的场面,在珠帘秀的沉默中,居然就静下来了。 “既然各位都说累了,那就先歇歇,听奴家先说两句。”珠帘秀浅浅一笑,恰便是一池秋水通宵展,一片朝云尽日景。美的叫人连呼吸都忘记了,哪里还用空多说些什么废话。 “奴家之前说了‘通过了考核,入的了奴家眼睛的,方够和奴家春.宵一度。’这字里行间,哪里有非要要求是什么男人不可?再者说来,考核的题目早已经出来了。只是各位都心不在焉,没有多看便是,哪里能怪奴家?”珠帘秀撅撅嘴,一副不依的样子,又不知道融化了多少心肝。 可总归还是有这么几个清醒的,发问到“娘子莫要说笑,您从头至尾何曾出过一个字的题目?莫非娘子是嫌弃我们这些糙男人,不如楼上的小姐开口?” “呵呵,题目非要说出来吗?不信你看看上面,若是你能做的和这位小姐一般好。那奴家无话可说,要打要罚随您。”说着,珠帘秀向上指了指“奴家本是把发簪用绸缎悬挂于房梁上,若是那位壮士能帮奴家取下,奴家便委身与他。想不到,最后帮了奴家的,居然是个姑娘。” 看着断了一半的绸缎,和用枚铜板就能把发簪卡在栏杆上的朝凤。下面那本来叫的很缓释的男人都闭嘴了:哎,楼上的妞不好惹啊。连木头都打的穿,若是打在人身上......算了,大不了等下个月嘛。 “那么姑娘,还请您随奴家来。”珠帘秀笑笑,说不出的诡异。 第九十八章:珠帘秀 珠帘秀走了后,很快就有几个婢女打扮的人来到楼上。虽说只是婢女,可是她们不论是相貌打扮,还是举止都是极好的。就是和宫里的比,也不差。领头的那个婢女看起来有几分眼熟,再仔细一看,可不就是红玉。 “奴家给夫人请安,既然夫人破了我们小姐出的谜题,那就请随奴婢往这边来。”红玉浅浅一笑,像朝凤行了个万福,然后退到门边,做出邀请的样子。 不知是不是自己多心了,朝凤总觉得这里怪的很。今天晚上的布置,不似为了什么客人,倒像是给自己下套一般。再说了,看珠帘秀刚刚的眼神,就是自己没有把那玉簪打下来,她也只会编个更加不靠谱的理由吧。 既然对方都邀请了,自己不去,岂不是太不给面子了。朝凤笑笑,正要起身,却被术葬拉着。朝凤皱皱眉,回过头,却见术葬一脸执着的看着自己,也不说话。可是那眼神,却是明明白白的诉说着非去不可。 “呵呵,这位公子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也想跟着去不可?我们小姐一个月才选一次人,若是人人都仗着朋友被选上,而非要跟着去,那我们小姐那里还有命撑到下个月?”红玉眼角一飞,半开玩笑,半认真的看着术葬。 术葬皱皱眉,却依然死死的拽着朝凤不肯放手。见他如此,朝凤的头也有些疼了。若真的只是玩乐,那带着他也无妨。可是看那珠帘秀的意思。分明就是想自己单独去见她,若是带着术葬,只怕不便“你先在这里等着我,我这么个大活人,不论如何,总归是丢不了的。再者说来,我身无分文。不还有靠着你才能回去。” “我不放心。”术葬迟疑了一下,虽然自己是该遵循文君的话的,可是自己不想让文君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 见他这样粘人,一边的红玉倒是先忍不住笑了起来“呵呵,这位公子看起来一表人才的。怎么像快熬化了糖似的,这般的粘人?您就放心吧,这总共才多大点地方的?即便是真的丢了,也是一眼就又找回来了。好了,您也别瞪奴家了,奴家闭嘴就是了。” 说着。红玉竖起食指,立到自己的嘴唇边上。一副打死你,我也绝对不要再说半个字的样子。见朝凤实在坚持。术葬才慢慢地松开了手。不过手虽然是松开了,可是那眼睛还是黏在朝凤身上一般。 不知怎么的了,看见术葬这样,朝凤倒是突然想起自己儿时曾经养过的那只大狗了。自己要出门时。它便也是这样看着自己的。难得的,朝凤心中那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温柔被戳中了。 虽心中还是有些无奈,可是她还是伸手,摸了摸术葬的头。唔,触感也好像“我会尽快回来的。” 得到了朝凤的再三保证,术葬才终于算是答应了下来。可就在朝凤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术葬却又突然开口道“你快些。我等你。” 朝凤一愣,点点头,便在红玉的催促下出了门。 “那公子可真是有趣的紧,夫人若是和和他在一起,到也般配。”红玉掩嘴笑笑,有些狭猝的瞄了眼朝凤。 朝凤冷哼一声,到也不发怒,之是在其他的丫鬟告退后,朝凤突然抬起头,看着红玉淡淡道“作为一个丫鬟,你的话是不是实在有些多了呢?红玉,或者我应该叫你子珈?” “哦呀呀,被看出来了。真可惜,本来还想多玩一会的。”红玉挑挑眉,挺直腰张的说,这差别大的,就像你昨天买了只猫,养着,养着却突然发现,它的名字叫老虎。 “哎,你是怎么发现我不是‘我’的?莫非我乔装的不好?”子珈用手肘轻轻地撞了撞朝凤,哪里还有刚刚那小鸟依人的样子,分明就是大鹏展翅“说嘛,说嘛,你也不希望我以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暴露吧。” 朝凤皱皱眉,微微地侧过身子,躲开子珈的碰触,抬眼调侃道“怎么,你不说奴家了?你的易容术虽还不错,可是你的演技却是烂到家了。我可从没有见过,那家青楼的花仗是用玄铁制的。我也从未见过谁家的女子,举玄铁和举棉花一样。” “总归是有特例的嘛,你总不能以为丫鬟的力气比较大,就去歧视她吧。”子珈耸耸肩,明显没有信服这个理由。 “你最大的缺陷,还不只是这个。第一:你并没有和楼中其他人一般,像钱老板献媚,甚至是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就算你不在乎,可是大主顾面前,你总不能连个好都不问吧。第二:你一进门就管我叫夫人,说明你知道我成婚。而你却叫我的‘相公’公子,就说明你知道我的相公不是他。我是第一次来,往常更是没有出过宫门半步,你自然不可能在街上遇见过我。这下子,你的身份范围就一下子小了很多。” 见朝凤说的有理,子珈便也不再插话,反倒是专心致志的听了起来。见子珈认真了,朝凤便也收起了玩笑的性子,给她认真说了起来。 “既然是宫里的,认识我就肯定不会是这里的人了,那就是从大夏来的了。大夏来的又分两种:恨我的,怕我的。你见到我并没有咬牙切齿,反倒还有兴致开玩笑,可见并未恨我入骨。可你也没有卑躬屈膝,像我表明身份,可见也不怎么怕我。”朝凤笑笑,突然压低了声音,神秘的像子珈招招手。 子珈会意,以为是什么重要的机密,便把耳朵凑到朝凤唇边“还有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这么难闻的胭脂,除了你,我不到还有谁会这么没有嗅觉。而且你穿这套衣服,真的很难看。” “这可是最好的胭脂,而且衣服的事情你怎么能怪我?”子珈皱皱眉,正要抱怨,却见朝凤已经闪远了,只好把口中的话咽了回去。一个人气鼓鼓的在前边带着路。 珠帘秀和其他姑娘不一样,其他的姑娘都是住在大楼中,有一个小小的隔间。就是地位高些的,也不过是屋子大些,或是几个人共享一处小院落。毕竟人散了,不好管理。万一哪天人跑了,岂不是赔的多。 可是珠帘秀不一样,她一个人便又一处独立的宅子。这院子还布置的很是上心,院前种植这杨柳,角落里,还有一大束的凤尾竹。因为下院和主楼离的较远,所以也听不见什么莺歌燕语,倒是显得格外清雅。 院中的景色就更是奇妙了,且不说奇花异草,就单说那居然有一口活水就是见不得了的事情。这里可不是水草丰沛的大夏,而是以风沙,干旱文明的匈奴。可她倒好,居然还能力赏起水来了。 朝凤知道,青楼中的头牌或是红牌姑娘并不是人人都能见到的,而且也不是你有钱就能够办到的事情。因为这些得了花魁名誉的青楼女子,一旦成名之后,背后就会有许多有权势有财富的人物作为靠山。一般说来,她们是不会随意见客的。即使有客人有幸见到了她们,也都是客客气气的,不敢对其动手动脚的。 看样子,还是比较高级的青楼。这样的地方,普通人一般是进不去的,所以客人的素养是很高的,而且来者也都是一些社会地位都很高的人,主要以文人士大夫、富商、江湖豪客等为主,其中尤其以文人居多。他们中间有的人是游戏人生、笑傲江湖,有的是寄情于红粉知己,享受温香软玉。若是为珠帘秀砸钱,也未尝不可。 “既然是你引路,那这珠帘秀想必也是楼中的人了,可是为何我却一点印象都没有?”朝凤一边小心观望周围的环境,一边向子珈问着话“你不好好地待在楼中,怎么当起青楼的丫鬟来了?莫非你嫌我给的钱不够?” 子珈回过头,看着朝凤挑挑眉“您莫非是记错了?您何时有给楼中发过一分钱,钱不都是七煞阁去接任务赚的吗?恩?这样一想,我还不如留在这里做丫鬟,起码有钱,还没有什么危险。” “这钱不都是你在管理吗?我把七煞阁都交给你了,你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再说了,你若真的安定的下来,那我也不拦你。”朝凤笑笑,倒是没有半分被拆穿的羞恼之意。 子珈笑笑,虽还顶着张易过容的脸,但是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妩媚。这妩媚不是妩媚在脸上的,而是妩媚在骨头里,是学也学不来的。 “以前在钱比较空闲时,我也曾经做过些小生意。觉得青楼来钱最快,而且还可以搜集些情报,便想投些钱进去。后来您来了匈奴,我便想着怎么着也不能放您一个人在这。所以我就出了些银钱,在这怡红楼倒也算是混半个东家,不过因为加入时间不长,所以没有告诉您。” 说到这里,子珈顿了顿,才又开口道“不过,这珠帘秀可是和我没什么太大的干系,她是甄谨介绍的。就连盘下这家店,也是甄谨给牵的头,所以她找您做什么,我也不清楚。只是刚巧查账,便过来叙叙旧,随便引路。具体的,还要你亲自去问。” 第九十九章:相思垢 听聊斋了说东西用的久了,变会成精,所以很多迷信的人都会把家里的老物件丢掉。可是人呢?为什么明明还没有上年纪,偏偏做起怪来却比鬼怪还要吓人的。 院子的中央种了几树梅花,现在刚好开着。和刚刚那浓烈的过了头的脂粉味不同,梅花的香气很是清雅,闻的人的头脑也清醒了很多,穿过曲折的栏桥,朝凤隐隐约约看见一个女子坐在房中。 此时的珠帘秀已经褪去了浓妆,就连头发,也只是用一根簪子,松松垮垮的挽着。这模样并不难看,反而有一种贤妻良母的味道。在看房中,酒酽花浓锦帐新,倚玉偎红翠被温,倒是极有情趣的。 “民女见过公主殿下。”珠帘秀向朝凤磕了个头,朗声叫道。 朝凤点点头,示意她起来。也不急着先问话,而是和她拉起家常来“你是大夏江淮一带的人吧,我见芳纶的歌唱极好,想必都是你教导的吧。” “殿下圣明,小女子的确是江南乌镇的。芳纶是个聪明的孩子,学东西极快,我我不过是唱了几次,她便把音都记住了,既然唱的和当地人一样。”珠帘秀笑笑,也不等朝凤再发问,就自动交代起自己的背景来了。 “小女子的父亲原是个读书人,可惜考了几年了,也没有考上个一官半职的,幸好家里有点底子,便给捐了个官。没想到,因为父亲不会做人,当了没几天的官,就开罪了人,便被贬到边关。后来打了仗,边关失守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家便也败落了。” 珠帘秀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表情十分的平静。简直就像是在说别人家的故事。可是就是这样的人,才可怕,已经痛到不会再痛了吗?已经可以当着所有人的面揭开自己的伤疤了吗? 见朝凤面色有异,珠帘秀还以为对方是在同情自己。便开口笑笑,宽慰朝凤到“没事的,都过去了。而且这些经历还可以从恩客中多讨些赏钱,也不全是不好的。” “你倒是想得开。”朝凤笑笑。握住珠帘秀的手“那回来呢?后来你又是如何沦落风尘,又是如何认识甄谨的呢?” “城破后,我的父亲自然是难逃一死的,娘亲在父亲去了后。便也跟着去了。家里的仆从,能逃的也都逃了。我自小身子弱,跑不快,可又胆小,不想死。原是想躲起来,没想到还是被抓住了。” 说到这里,珠帘秀轻轻地笑了笑。也不知道是在笑自己太天真,还是在笑别的什么。她的语速极慢,可是朝凤却丝毫没有催促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既然她主动的交代了,那就一定会说道点子上的,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自己又何必心急。 “他们见我能写几个字,长倒也还可以,就想把我送给匈奴王。只可惜,我天生没福气。做不得娘娘,还没走出百里呢。就叫一个军官看上了。后来的事情不干净,我怕脏了殿下的耳朵就不说了。不干净的女人自然是不能进宫的。可是我这样差劲的身子,又哪里可以行军?便被赏给了几个下等的军爷。玩腻了后就被送到了青楼。” 说道这里,珠帘秀端起一边的茶水,润了润嘴唇。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那段往事绝对没有她说的这么轻松。可是发生都发生了,谁也不能叫时光倒流了,除了接受,倒还真没有什么办法。 “我之前所在的青楼可不是这里,也是边塞一个不起眼的小楼罢了。再后来,大夏开始反攻,居然把那小镇子收复了。那时的领兵的就是甄谨,甄将军。甄将军听了我的境遇,很是同情。是实在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将军,居然有时间坐下来,听一个青楼女子说故事。说实在的,就是我还在当小姐的时候,我父亲都没有这样认真的听过我说话呢。” 朝凤笑笑,点点头。是了甄谨就是这样的人,看上去正儿八经,不苟言笑的,实际上却比谁都要有耐心的多。也比大部分的人,都要有担当的多。这样的人,是个好人吧。可惜了,好人不长命,祸害留千年。这个时代注定不是好人的时代,所以他才会被自己利用。 “甄将军曾说过,要把我带回到大夏。可是我想过了,我既无叔伯,又无亲戚的,即便回到大夏,我又能到哪里去呢?若是叫我随便找个人家嫁了,我又不愿意。倒不是嫌弃什么,只是我这样脏的身子,又何必去污了人家呢?我便主动要求留下来,可是留下来我却也做不了什么,便到了一户人家当丫头。” 说到这里,珠帘秀笑了笑。不是在客场那种虚伪的笑,也不是刚刚那种嘲讽的笑。而是极为温柔的,甜美的微笑。 “虽说是丫鬟,可是主人家却对我极好,简直是把我当做家人了。那段日子真的很幸福,甚至超过了以往的每一天。可是后来又打仗了,主人家也没了,就留下个年幼的独子。我便带着这个孩子,靠乞讨过活。他好乖的,就像是我弟弟一样。可能是上天也觉得他太乖了吧,舍不得留他和我在人间受苦,便把他收走了。” 之前说自己的时候,不论说的经历在旁人看来如何的悲苦,珠帘秀的脸上都始终是笑着的,语气和十分平淡。可就在说到这个与她毫不相干,甚至连血缘关系都没有的男孩的时候,她居然哭了起来。 “这孩子和我不一样,虽没有享过什么大福,却也没有受过什么大苦的。就连走的时候,都安静的像是睡着了。这下这个世上就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又没有一技之长,便又重操旧业,干脆自己把自己卖了,换了银钱把他给厚葬了也算是对得起他叫我的那声姐姐。” 珠帘秀深深地吸了口气,稳住自己的情绪“最后一次见到甄将军,是在他私自出兵讨伐匈奴的时候。因为一单生意,我更好经过哪里,便和他说了几句家常。后来听说他死了,不过现在他又活了。殿下还有什么想问吗?” 死了,又活了吗?朝凤的眼睛闪了一下,这就说明她是知道甄谨身份的人。甄谨的行事一向低调,若不是他自己说出来的,别人也不会猜到。从刚刚珠帘秀的叙述中,甄谨和她接触的并不多,可是即使似这样,还是什么都告诉了吗? 说真的,朝凤心里实在有太多疑问了,可是话到嘴边了,却说出来最不打紧的那一个“你为什么还要叫我殿下,而不是叫我王后娘娘,毕竟我现在已经不是大夏的公主了。” 珠帘秀愣了愣,似没有想到朝凤要问的,居然是这个“叫什么有关系吗?只是我觉得您不大喜欢娘娘这个称呼而已,而且甄将军要我服侍的,也是公主殿下。” “是吗?那你找我到底是什么事呢?”对方的回答虽然算不上什么好回答,可是朝凤却懒得追究了,直接问正题。她这样爽快,倒是叫珠帘秀有一些不敢相信了。 “殿下就这样相信小女子了?”珠帘秀歪歪头问道“您不拍我害您?” “你会害我吗?”朝凤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又反问了回去“既然甄谨会告诉你他的身份,就说明他相信你。既然连甄谨都信你了,我又有什么好怀疑的呢?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既然都入了红楼了,便有话直说吧。” 珠帘秀点点头,也不住废话,直接问道“你还记得张彬知吗?” 当然记得,不客气的说,就是化成灰自己也牢牢的记得他。毕竟当年祸害了千万人的文.字.狱,还有害的母妃一家满门抄斩,他可都是功不可没啊。 “张彬知又怎么大的本事,自然不是依靠他一个人的。可以说他的本事来自两个方面。一个就是他的钱财,一个就是四通八达的人际网。当然,这些网也是他靠钱砸出来的。虽然卖官,买官,威胁造谣也是一条发财的好路子。可是这些只是九牛一毛,他还有更大的财路,给他做后盾――做买卖。” 见朝凤的表情,珠帘秀就知道她并不相信。士农工商,这商是最低贱的了,可不能否认,这也是最捞钱的“丝绸之路开启后,两地间就有不少商人带着当地的特产,到异地倒买倒卖,赚取巨额差价。可是却因为关卡难过,很多商人难以深入,错失商机。可是张彬知手下的商队,却不会有这样的麻烦。” “可仅仅是倒买倒卖恐怕赚不了多少钱吧,且不说成本如何了。就是一路上花的人力物力,开销也不小吧。刨去成本,虽有富裕,可是又能富裕多少呢?”朝凤皱皱眉,继续问道。 珠帘秀笑笑,她的表情在烛火下看起来实在有些诡异“一般的东西自然赚不了多少,可是有的却可以,比如鸦片,再比如金矿。” 第一百章:新的转机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有安神、安眠、镇痛、止泻、止咳、忘忧的功效。 凡事都有两面性,就像这鸦片,它除了是药以外,它更是是一种毒品,人吸食后会上瘾。瘾至,其人涕泪交横,手足委顿不能举,即白刃加于前,豹虎逼于后,亦唯俯首受死,不能稍为运动也。故久食鸦片者,肩耸项缩,颜色枯羸。奄奄若病夫初起。 鸦片极容易上瘾,上瘾后又很难戒掉,所以才会有歌谣唱唱到:请君莫畏大炮子,百炮才闻几个死?请君莫畏火箭烧,彻夜才烧二三里。我所畏者鸦片烟,杀人不计亿万千。君知炮打肢体裂,不知吃烟肠胃皆熬煎,君不知火箭产业,不知买烟费尽囊中钱。 这样危害大的东西,生产起来却并不费力。只要再罂粟结成青苞时,中午过后用大针刺破它外面的青皮,但不要伤损里面的硬皮,刺破三五处,第二天早晨津流出,用竹刀刮取,收集到瓷器中阴干后可用。而匈奴虽长粮食不合适,可是结起罂粟来却是一长一大片的。 不过大夏早就知道了鸦片的害处,所以已经颁发了禁烟令,他张彬知却怎么还敢这么做?至于珠帘秀刚刚说的金矿,那就更加匪夷所思了。匈奴为什么穷?不但是因为它干旱少雨的自然环境。更是因为它连一个金银矿都没有。甚至就是连铁,都是要花打价钱,从外面引进的。既然如此。他张彬知又是那什么做的生意? 朝凤皱皱眉,轻轻地扣起椅子的扶手。突然,脑海中精光一闪,若是自己没有想错。那么蹊跷应该是在张彬知手下那队商队中。既然是商队,都就应该是有往返的,把鸦片带到大夏买卖,然后在把从大夏开发出的黄金,一盈利的借口,运送到匈奴洗白。一石二鸟。多多益善。到当真是好计谋啊。 虽说朝凤对对张彬知恨之入骨,恨不得生生咬下他一块肉来,可是此时却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心谨慎。笑话,就算到时候东窗事发了。他张彬知也可以说是那些商人利欲熏心,和他没有干系。而商人地位卑贱,恐怕就是连光明正大审理的资格都没有。到时候死无对证,谁还会知道私运金矿这样的秘密? “看殿下的表情,您怕是都已经明白了吧。”珠帘秀轻轻笑笑,合上杯盖“他也是大胆的了,不过富贵险中求嘛。若不胆大一些,又哪里会有什么成功。不过太胆大了也不好,这么大块蛋糕,若是一个不小心,噎死了,岂不是赔都没人赔?” 说这话的时候。珠帘秀笑的很有几分温柔,只是这‘温柔’的笑脸,却看的人极其的不安心、朝凤能从她的话中听出恨意,是啊,若不是因为他张彬知,她又哪里会受这样多的苦楚?虽是面上装作不在乎,可是她的心里,想必是恨的紧。 “若只是把事情通报一声,那甄谨他自然可以自己来说,有何必这么曲折。来叫你和我说这些。”朝凤笑笑,走到珠帘秀面前,望着她“说吧,你的要求是什么,你又能做些什么。” 听了这话。珠帘秀也并不惊讶,只是抚掌赞叹道“怪不得甄谨这般的赞赏您,果然是个睿智的女子。奴自知身份卑微,不敢有什么要求,这一次奴求这见您一面。奴盼只盼能亲眼看见他走向断头台。” “呵呵,看你刚刚说的这般的淡然,我还以为你心里不恨他害你家破人亡。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也算你找对人了,正好啊,这里还有一个和你一般想法的人。”一边子珈痴痴地笑了几声,用眼角扫了扫一边的朝凤“这个要求没问题,就是你不说,她也会帮你实现的。” 朝凤皱皱眉,并没有理会子珈,而是直视这珠帘秀“答应倒是答应,只是能否冒昧问句,为何你要置他于死地。” “若不是他,我又如何会有今天?”珠帘秀笑笑,看着朝凤的眼睛“奴没有殿下想象的温柔呢,最毒妇人心。不是就连街上卖唱的,都会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吗?所以睚眦必报些,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是吗?”朝凤回望过去,珠帘秀的眼睛很漂亮,狭长的眼角微微地上挑,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感。只是此时她不施粉黛,到显得这样的眸子少了份妩媚,多加了丝清丽之感“真的是为你大夏的家人吗?” 虽是问话,可是朝凤的语气却听起来像是什么都知道一般,这一点倒是叫珠帘秀愣了愣。 “自然是为了奴的家人。”珠帘秀别开眼睛,看向窗外,声音也比之前低沉了些,听起来怪有几分沉重的。 为了家人,而不是为了大夏的家人吗?朝凤端起一旁的茶盏,因为天气寒冷,杯中的水早就不再烫手了。只是还有些温热罢了,打开杯盖,也仅有几丝热气冒出。朝凤抿了口茶水,这茶初尝时有些淡淡的苦味,可是喝下去,却是有些回甘的。 刚刚珠帘秀在提到自己以前的小姐生活时,面上并没有什么愉悦之感,就是笑起来,也是浅浅的。就像手里的这杯水,只是尚且能够入口罢了,就是用来暖手也是不足的。可见她对大夏的那个‘家’并没有什么太过刻骨铭心的看法。 屋侧挂着一幅字,字迹娟秀,只是少了些力度,一看便是女子写的:花开不同赏,花落不同悲。若问相思处,花开花落时。槛草结同心,将以遗知音。春愁正断绝,春鸟复哀吟。风化日将老,佳期犹渺渺。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那堪花满枝,翻作两相思。玉箸垂朝镜,春风知不知。 “怎么?”珠帘秀见朝凤许久没有出声,便虽她的眼光望了过去,却见朝凤正盯着自己的字“呵呵,不过是闲的无聊,信笔涂鸦,还让殿下见笑了。” 还真是哀伤的诗啊,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她也很想安定下来吧,要不然也不会发出这样的感想,不过她第二次入楼,好像是她自己把自己卖了的。那就说明她为了的那个人,比自己的自由还要重要。 以前朝凤可能会在心里嘲讽两句,毕竟还有什么比保住自己更加重要的呢。可是现在,朝凤居然能够理解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了,毕竟那曾经拥有过的温暖,是那么美好,美好的让人永远不能忘怀。 “你能做到些什么呢?我虽不能说是完全了解甄谨的,可是他的心思却也是不难猜的。他虽是心软了些,可若是真的一点价值也没有,不管你的故事是如何的楚楚动人,他也不会放手的。”朝凤笑笑,回头盯着珠帘秀,开口道“说吧,拿出你手中的筹码。” “筹码?现在就是连奴的这个身子都不属于奴了,哪里又能拿出什么像样的筹码呢?”珠帘秀耸耸肩,笑的云淡风轻“甄将军肯让奴见殿下,不过是因为这个地方恰好,而来这个地方的人,也更好。” 朝凤皱皱眉,心中隐隐约约有些头绪了,可却又始终没有个完整的脉络。细想来今天的事情是有些不对的,若是说她珠帘秀今天等的人就是自己,可是她又怎么会知道自己今天一定回来。说说实在的,莫离今天会带自己出宫这一点,是自己都没有想到的。就算她珠帘秀在能掐会算,却也不一定事事明了。要不然也不会算不住自己的命运。 不,不对。朝凤皱皱眉,看子珈的表情,她对珠帘秀找自己,也是有几分迷茫的。自己当初会选她做七煞阁的阁主,可不单单是因为她身手好。强中自有强中手,若只是身手,那早晚会遇见比自己身手更好的。到时候岂不是白白送死? 子珈虽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可是却是个极其小心谨慎的人物。就连平常外出,脸上也都是覆盖着面具的,甚至有时就连自己搜快要不记得她到底长什么样了。若是她知情,也不会一直紧握刀柄了。 朝凤深吸一口气,迫使自己的头脑在最快的速度中冷静下来。不对,是自己先入为主了,若是把自己排除掉,那事情也许久没有这么复杂了。 若是今天根本没有人知道自己会出宫,而珠帘秀又想要见到自己,那甄谨就应该先让负责传递消息的子珈来见珠帘秀,经过审核之后,在决定要不要让珠帘秀见自己。这样一想,那子珈出现的理由就有了。 虽说是个杀手,可是子珈给自己的感觉却更加像是一个商人。在商言商,若是想叫子珈认可,那就要先展现她的价值。也就是酒碗,她必须要做出什么关键的事情,来证明她的能力。只怕,这就是今天这场夜宴的目的了。 若是没有自己,那今天晚上,最有资格来见珠帘秀的人......朝凤皱皱眉,突然灵光一闪――钱老板。 第一百零一章:蛛网密布 世上的人多了,便会开始交流。交流的越多,彼此之间的联系也越是密切,就越发的分不开。就像是想要通过桥梁连接南北两岸一般,人与人间的连接也是需要桥梁的,而商人就是这个桥梁。 “殿下可还记得,刚刚奴和你说的张彬知手下那队商队?实质上他们的本事,还远不止这些。”珠帘秀笑笑,从水杯中沾了些水滴在桌上。被水润湿的地方,很快扩散开来,占据了半张桌子。 看着桌面上的水迹,珠帘秀轻轻地挑了挑嘴角。扩散吗?朝凤皱皱眉,的确商人接触的人实在太多了,谁不买东西?既然是要买东西,那就必须要进过商人的手。就像过河一般,你总要渡桥,就算你真的脾气倔强些,非要游过去,那你也要进过桥墩啊。 一个小型商队至少要十来号人,像这样能带着货物横渡沙漠的商队,起码百人不止。且不说他们一路上经过了多少地方,和多少人有过接触。就是单说他们的‘货物’流传的地方,怕就是数都数不过来。流传的速度,只怕是要比这水流快上千倍不止。 传递的不止是货物,还有情报。天大地大,有这么多东西,这么多人。要叫一个特别的人,拿一样特别的东西,可谓大海捞针。可是若是有了细弱游丝的联系网,这些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蜘蛛’们甚至可以一直守在货物周围。甚至是守在收货人的周围,谁说人不是一件货物呢? “你想怎么做?既然你的本意是把人约过来,那你自然是已经有了方法才是。”朝凤笑笑,望向珠帘秀“你要怎么收服钱老板?我虽是到你这里,可是却并没有看你备下什么东西,难道你是想靠美色吗?” 珠帘秀缓缓地摇了摇头,痴痴地笑道“殿下之前这么聪明,怎么一下糊涂了起来?做交易难道飞要用什么实质的东西去换吗?这楼中啊。有钱有权的王孙公子倒是不少,可若是说,能真的吸引姑娘们芳心的,却往往不是他们。呵呵,您知道吗?使劲上这么多才子佳人的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甚至,我还见过,花魁和农夫跑了的。” “哦?此话怎讲?”朝凤挑挑眉。见珠帘秀说的这般自信,心中也有些好奇了。 见朝凤好奇了,珠帘秀便也不卖关子了“做我们这行的,虽说地位的确卑贱了些。可事实上呢?来我们楼里的,却往往都是那些痛斥我们卑贱的人。我在这里呆了这些年了,虽是浪费了不少年华,却也懂得了人性。花魁会跟着书生,农夫走,不过是看腻了富贵。看多了珍宝。反而把未来寄托到不切实际的幻想中了。” “不过我还是要多嘴一句,这商人最重要的便是利益了。若是没有利益,只怕说的再多,他也不会理你。”朝凤点点头,虽是觉得珠帘秀说的有几分道理,但还是有事有些不安。 东西到底还是攥在手中的踏实,太美的承诺,虽是可以欺骗一时。可是做不会欺骗一世的,更何况对手本身就是个大骗子呢。 “到底行不行,殿下就拭目以待吧。”珠帘秀神秘的笑笑。抬起手。向前虚指了一下。 朝凤随着珠帘秀的手指玩去,只见远处有两个人影在向这边靠近,再仔细一看来的可不就是老鸨和钱老板。 “妈妈。”珠帘秀曲着膝,向老鸨行了个礼,然后又回过头,对着朝凤笑了笑“我想若只是夫人在这定是不方便,本是想请夫人的相公来的。可是我听红玉说。当时她已经拒绝过了那位公子。女儿私自以为,既然已经拒绝了,若是再请便是不好。所以女儿才请您邀了钱老板来。” 那老鸨虽是相信珠帘秀眼光的,可是对于今天她居然请了个女子到自己房中的事情还是有所不满的。毕竟这每个月亏本这一天,目的不就是挖掘出潜在的客人嘛。锦上添花,终是不若雪中送炭来的情谊真。而且这几次下来,也却是说明珠帘秀看人的本事是一等一的。 可你再怎么有本事,看人再怎么准。你也不能期望一个女人飞黄腾达后。还来逛青楼吧。所以老鸨见珠帘秀这么执拗的非带这位夫人进房,心中原是极其不悦的。不过是不好当众驳了珠帘秀的面子,才咬牙忍了下来。现下看见珠帘秀又邀请了钱老板,自然是高兴的紧,哪里还会再去抱怨些什么。 “呵呵呵,傻丫头,你想多了。这钱老板本就是这位娘子一道来的,又哪里会不乐意?”秀娘笑笑,一把拉直钱老板的手,就把他按到凳子上了。然后又笑着看向朝凤“娘子勿怪,既然是青楼,就是图个乐子。您的相公还在楼中休息,这钱老板也是我随便支使个丫鬟拉过来的,谁都不会知道的事情,剩下的,就随意些吧。” 随意些?朝凤挑挑眉,她不会以为自己是钱老板的小情人,因为碍着自己丈夫的面子,所以才不理会钱老板的吗?现在,她这么做是想给自己拉红线?朝凤皱皱眉,却看见一边的钱老板笑的想是只刚刚吃饱鸡肉的狐狸。 “秀娘说的好,这是我来你们怡红楼这么久,你说的最好的一句话了。”钱老板笑笑,站起身来,刚想走到朝凤面前。却发现了桌上的水迹,看着桌上的水迹钱老板笑笑“怎么?这外边还是晴朗的。里面反倒下起雨来了。” 珠帘秀笑笑,偏过头做出哀伤的样子“这哪里是什么雨水,分明是相思泪。不过可惜,这泪流了也白流。毕竟奴家心里有您,可是您的心中却没有奴家的本分踪迹。” 虽说的是抱怨之词,可珠帘秀的眼睛,却好似飞进了桃花般的妩媚动人。轻轻地这么一扫,就恨不得叫人把命都交给她。一边的秀娘见到如此,哪里还会多留,笑着随便找了借口,就匆匆忙忙的跑掉了。那步子急促的,就好似有谁在时候追她似的。 “刚刚楼里虽然热闹,可到底是嘈杂了些。依我看,这里倒是个极好的地方,有花有月不说,还有美娇娘作陪。”钱老板笑笑,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尽然从衣袖中摸出壶酒来“娘子可答应了要与钱某共饮一杯,这可是赖不得账的。” 还没有等朝凤作答,珠帘秀就先娇笑凑上前去“怎么?钱老板的心可变的真快,以前您看见奴家,就想蜜蜂闻到了蜜香。现在您看见奴家啊,和没有看见没有什么差别,红玉哟,看来我真的是老了,都不叫人喜欢了。你也莫在这里站着了。反正啊,这里也不需要人伺候了。你出去吧,去屋外好歹可以喘口气。” 子珈在钱老板快到时,便已近低下头,做出一副小媳妇的样子了。现在听了珠帘秀的吩咐,心里明白她是想要叫自己出去把风。可是子珈却并没有急着出去,而是先看了看一边的钱老板。 “哈哈,有美人这是生气了?”钱老板见珠帘秀这般,便笑着过来安慰了道“红玉你先出去吧,既然是我开罪了你们小姐,自然由我来赔不是。就是要叫人伺候,也该是我来伺候二位的。” 子珈点点头,抬起袖口,轻轻地掩上嘴角,做出一副想笑却有不敢的样子。实际上却是在用余光,偷看一边的朝凤。见朝凤点了头,子珈这才出去。 子珈走的时候,把房门也顺手带上了。这小院本来就和外面相离较远,现在一关上门,就更加是与世隔绝了。不知道怎么的了,刚刚还热闹的不行的房间突然安静了下来,就连呼吸声,都小的可怜。 也不知道是为了迎合气氛,还是为了别的什么。房间中燃烧的蜡烛是大红色的,乍一看,就像是结婚是用的喜烛。现下明明没有风,这着烛火却并不安宁。反而摇曳着,叫人看不真切。 “听说钱老板的生意做的很大,遍布大江南北。只要有买卖的地方,就有钱老板您的场子。呵呵呵,还真是够了不起的。”珠帘秀轻轻地笑了笑,开口赞叹道。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话虽是说了千万,叫人听都发腻了。可到底还是溢美之词,而且还是由这样的大美人说出来的,怎么能叫人不心动。果然,钱老板的脸上也带上了笑容。不过他这笑容还没有打开,珠帘秀的话锋,却突然一转。 “这么大的场子怕是不好管理吧,不过奴家听说,钱老板的本事大。把所有的东西,相干的也好,不相干的也好。通通都想办法捆绑在了一起,紧锣密鼓的,就像是一张蜘蛛网。而您就像是网上的蜘蛛,坐等着,吃人呢。”许是觉得这比喻实在好笑,珠帘秀就轻轻地笑了起来“呵呵呵......” 许是烛火的温度太高,烧的太厉害了。蜡烛轻轻地发出一声爆炸声让人的心里愈加的不安。 第一百零二章:点心之盟 珠帘秀的声音是是清脆的,那一串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是银铃似的。不过许是周围太过阴暗了,惊叫人觉得全身都发起冷来。若是旁人,此时只怕早就变扭的不行了。可是钱老板却仍然只是自顾自的喝着手上的酒水,脸上还带着微笑,就像丝毫没有什么不妥一般。 “吃人吗?这比喻倒好,不过有的人我却不敢吃。比如从前的朝凤殿下,后来的新王后,现在的花灯节夫人。”钱老板笑笑,拿起酒杯,重新给朝凤斟满酒。 透明的酒水从壶口滑出,注入酒杯中,发出幽幽的水声。酒香很是有些醇厚,看来的确是好酒。 “呵呵,您.....您这是说些什么啊?莫不是刚刚喝酒,喝糊涂了不成?”珠帘秀咬咬嘴唇,不安的看了看朝凤。 都说若是两军作战,若是彼此之间都不如何的了解。那么最重要的,便是心理的强大了。这也就是空城计中,为什么诸葛亮孤身一人,就可以赢了司马懿的原因。 自己本是想先发制人,装作是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模样。好骗的主动权,然后在坐下来,好好地和这钱老板谈一谈条件的。可是没想到.....珠帘秀攥紧身上的濡裙,心跳的就像是擂鼓一般的快速。 相比之下一边的朝凤就显得要沉着冷静的多,她勾了勾嘴角,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这一次的酒,是没有用热水温过的,就这么笔直的滑到肚肠中,实在是有些冰冷。可是即使是这样,朝凤还是感叹了句“好酒。” “夫人真有眼光,这是酒还是我从大夏带来的,听说是原来宫廷里的玉酿。只有皇上才可以喝的,我一时好奇,便命人拿了些来。不尝还好,一尝之下欲罢不能,便每年都叫人送些过来解解馋。夫人可喜欢?” 说着,钱老板便又给朝凤斟了一杯酒。淡淡的酒香闻的人很是惬意,只是这时候,却谁都无心在细细地平常哪怕一口。 要知道,这上了供的东西,可都是有明确数额的。而且这酒。自己记得是毕少国的特产,一年也就进贡八十壶。这每一壶,可都是标好了号的。若是发现少了,不但管理的总管有麻烦。就是进贡的使节也要被责罚。 而他呢?不但能因为一时好奇,就可以命人拿来,而且还可以每年都叫人送过来‘解解馋’。朝凤皱皱眉,这样的行为,已经不只是有钱,有权就可以做到的了。 “夫人的衣服是软烟沙的吧。这样华美的布料,可是十年才可以出产一匹的。要的不止是织女的细心,还对技术有极高的要求。听说一寸软烟一寸金,您现在可是把整座金库穿在身上了。” 钱老板笑笑。似无意的扫了朝凤一眼,可又在朝凤回望的时候,快速把眼睛别开了“夫人是大夏人,还穿着普通人家听都没有听说过的衣服,实在是叫人好奇啊。而且夫人貌美如此,实在是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孩。” “呵呵,这.......”珠帘秀干笑几声,不知所措的看着朝凤。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和自己想想的。实在是相差太大了。 就当珠帘秀还想解释,死撑一会的时候,朝凤突然点了点头“你比我想象的的要聪明。既然你是靠衣物认出我的,那么就是在猜灯谜的时候,是吗?所以,你最后出的那一题,就是为了为难我。好叫我到这里来,说吧,你又有什么目的?” 见朝凤承认自己身份了,珠帘秀简直惊讶的连嘴都合不上了。天啊,自己原是因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想不到原来只是自己一厢情愿。若今天朝凤殿下没有来,只有自己一个人来面对钱老板,自己实在是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到时候,只怕偷鸡不成蚀把米。莫说是提要求了,就是被要挟的,恐怕也是自己了。 “也是,也不是。”和珠帘秀的胆战心惊相比,钱老板就要淡定太多了“半真半假,才不容易叫人明白不是吗?虽是有事情,但是我的确是想和夫人共饮一杯的。” 若是说自己刚刚听了珠帘秀的话,只有三成的把握。可是现在,朝凤却一下子觉得,自己手中的筹码,突然一下子从三增长到了五。 撇去那些假的叫人肉麻的话不谈,现在朝凤可以确定两点。第一:钱老板的确是在开始猜灯谜的时候就认出了自己。第二:是钱老板先约的自己,而且的确不单单是为了喝酒。 虽然只有两点,可是它透露出来的信息量却是巨大的。俗话说的好:谁在乎的多,谁得到的就更少。既然他钱老板也有意做买卖,那至少两个人的地位是就是平等的。起码,自己也不需要害怕他什么。 “钱老板是爽快人,多余的话,我们就不说了。既然您做习惯了大买卖,那要什么东西就又你说。”朝凤伸出右手,向钱老板做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但说无妨,做生意讲究个诚心。若是要求合理,自然大家都愉快,若是不合理,那买卖不成仁义在。” 朝凤坐正身子,也要钱老板谦让,自己就提起酒壶。重新给自己又续了杯酒。脸上莫说是什么被人戳穿的恐惧感了,就是连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都是没有的。自在的仿佛不是坐在花街柳巷的勾栏里,到似坐在清凉殿的椅子上。 见朝凤这般淡然,珠帘秀也偷偷的在心底松了口气。这买卖到底怎么样,现在不管自己的事情,关键是这公主殿下是被自己叫来的。这钱老板,也是自己牵线的。这两个人,不管是谁出了事情,自己都是脱不了干系的。别听什么花魁的名号多好听,其实一切都是虚的。 自己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自知之明。若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谁会去在意一个妓子?只怕就是自己死了,也都觉得,是自己死了活该。甚至,搞不好还有人像自己的墓碑上吐唾沫呢。 钱老板笑笑,明显他对朝凤这样的直白感到很满意。他伸手,把桌上的点心盘放到自己和朝凤之间“你是一个快要饿死的人,这个时候,有一个人给了你一块点心,叫你帮他做一些事情,你会不会答应?” 朝凤点点头,表示了自己的立场。 “点心很美味,关键是还救了你的命。而你要做的事情也并不复杂,甚至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就是贩卖点心。”钱老板一边说着,一边从盘子中取出一块点心,却不吃,只是看着。 他的眼神很微妙,看着点心的样子,不像是看食物,倒是像在看梦中情人。或者是在看自己的梦想一般。 “糕点的香味很香,被这么多糕点包围着有一种幸福的感觉。”钱老板笑笑,看了看朝凤“你相信吗?我曾经有一个梦想,就是要做一个糕点师。这样就可以被糕点环绕了,这是我想过的最幸福的事情。可是当有一天,这个梦想实现了,却是如此的痛苦。” 钱老板长相俊俏,就是简单的一颦一笑,在他做起来都别有几分味道。现在他紧紧地颦着眉头,看的还真的有几分的叫人心疼。甚至使得人的思绪都跟着他走。 “这么多糕点啊,它们就这样排着队,在你的眼前,走过来,走过去。走过来,走过去。”一边说着,钱老板一边用两只手小心翼翼的抓住点心的两个角,左右摇晃着,就像在行走一般。一边走,钱老板的嘴里还一边发出痴痴地笑声。 若是常人这样做,恐怕所有人都会以为他疯了。就算钱老板在有钱,在聪明,珠帘秀也忍不住往后面躲了躲。可是凡事都有意外,比如朝凤就看的很是专注。 “可惜啊,事情很快就改变了。看着这么多的糕点,却没有一块是自己的,甚至连碰,都不让自己碰。”钱老板摇摇头,一副颇为哀伤的样子“肚子里面虽然是不饿,可是心里,却着实痒的紧。可是若是碰了,我却有怕连饱腹的糕点都失去。夫人,你说我该如何是好?” 朝凤笑笑,伸手接过钱老板手上的那块糕点,往盘中一扔。然后笑道“该如何是好,钱老板心里有数。只要杀掉这端盘子的,那么盘子里的糕点,岂不是就是你的了?” “钱某听说过一个典故,说的是农夫为了赶走田里的猴子,而去请了老虎。结果猴子倒是走了,可是老虎却不但霸占了农田,还把农夫咬死了。你说,你要我怎么相信呢?夫人?”钱老板笑笑,挑起一对桃花眼,斜看着朝凤。 朝凤耸耸肩“老虎至少不会一下咬死你,而且和刚刚和猴子恶斗过,老虎不一定有力气。但是你若是再不赶走猴子,庄家可就没有了。再说了,想必你已经从盘中偷吃了不少的糕点了吧,坏孩子。” 钱老板愣了愣,然后大笑着,握住了朝凤伸来的手“死在母老虎手里,我死得其所。” 第一百零三章:被捉.一奸? 有一句话叫做: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了,下注不要不要下到一个盘子里。虽然话有些不一样,可是道理却是明明白白的。不要对一件事期望太高。要不然就容易赔本。 虽是和钱老板达成了结盟关系,可是朝凤的心里却并不如何安心。钱老板是个有野心的人,他觊觎张彬知的产业绝对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鬼都不会相信他什么都没有做过。 能被张彬知看重,并被任命管理整个商队,就说明整个钱老板的能力肯定是不若的。张彬知是个小心谨慎到如履薄冰的人物,他没有换掉钱老板,只能说明两点。一:他根本就不知道钱老板背叛他的事情。二:张彬知什么都知道了,但是却不得不继续沿用钱老板。 按照张彬知的性格,不知道是肯定不可能的。这么大的盘子,想要偷吃点心的又岂止是钱老板一个人呢?可是这么久以来,却并没有发生什么大规模的内战,就说明那些想要偷吃点心的‘老鼠’,都被张彬知掐死在萌芽状态了。 既然不会是第一种,那剩下的便是张彬知明明知道对方是只老虎,而并非家猫,却不得不继续养虎为患。其实原因也并不难猜,朝廷里面为什么害怕功高震主啊?还不就是对方太有能力了。自己不能杀,却也不能用。而张彬知不替换钱老板的原因,恐怕就是钱老板的作用无可取代。 朝凤一面想着,一面皱着眉往回走。却在打开门的刹那愣住了。这,这还是自己刚刚呆的地方吗?之前的雅阁那里还剩下半分的模样?简直就像是被暴风雨袭击过了似得,屋内的东西都没有几样好的。 “夫人,您可算来了。您行行好......”林宵把自己蜷缩在角落中,期期艾艾的看着朝凤,寻求着保护。看来也是实在吓得不轻了,尽然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朝凤皱皱眉,在细一看。喲,这暴风雨还是熟人化的。只见之前一向冷清薄凉的司命大人,真劈桌子劈的乐呵,见朝凤盯着自己了,这才烫到似的。停了手。 “你这是做什么?不是叫你乖乖在这里等我吗?莫非这些桌椅板凳的,还成了精,招惹了你不成?惹的你非要杀之后快?”朝凤笑笑,看着术葬问道。 这些东西本就不如何金贵,砸就砸了。只是术葬的表情却实在有趣,简直就像是只做坏了事,却被主人抓到了的猫咪。微低着头,却又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瞥两眼朝凤。 “是,是小乖非要砸的。”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点子,术葬居然把责任都丢到怀中小蛇的身上。 小乖原是想看个热闹的。没想到被无辜被殃及池鱼了。愤怒的用三角型的小脑袋,恨恨的往术葬的下巴上一撞。气呼呼的又钻回到术葬怀中,一副别在和我说话,我不认识这个傻瓜的模样。 朝凤挑挑眉,走到唯一一张还比较完整的椅子边坐下,笑着说道“哦,小乖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哦。既然你不愿意说,林宵你说说看。” “额......”林宵愣了愣,明显被朝凤的突然点名吓了一跳。哎。自己也是倒多了霉啊。怎么好端端的叫自己碰见这样的事情? 林宵刚刚想开口,就被术葬身上的杀气冻到了一下。回头一看。正好看见术葬吧手上那臂膀粗的棍子,一下掰断。这是威胁吧!如果自己乱说话的话,脖子也会断开的吧!林宵感到脖子后一阵凉意。就连身子都抖了抖。 “在夫人您出去后,钱老板老板也被几个女子拉跑了。后来,又来许多的女子,过来服侍这位官人。可是官人却坐怀不乱,实在叫人佩服。”林宵一边说着,一边偷偷的瞄着术葬。见他脸上并没有不快的表情,这松了口气,起码自己的脖子是保住了。 林宵这话说的极有涵养,只字不提术葬打摔东西的事情,只说他坐怀不乱。这样一听,便叫人以为,他是为了把那些青楼女子赶走,这才出此下策的。 “你说了只去一会的,可是我等了你很久。”说这话的时候,术葬并没有抬头,可是这话是对谁说的,却是猜也不用猜的“我很担心你,很担心你会不见。可是我又不敢出去找你,因为你叫我在这里等你,我怕你回来会看不见我,会忘记我。” 此时术葬就像是怯懦的,害怕失去糖果的孩子一般。胆战心惊的看着朝凤,不是不想靠近,是害怕靠太紧了会被厌弃。可是却又舍不得远离,只好默默地站在一边。 “我从小便和师傅在一起了,从没有见过什么别人,更是不懂得什么喜怒哀乐的。曾经师傅也给我找了玩伴,可是我却总也无法和他们相处。我原是以为我这一生便是这样一个人了,直到我守到了你。”术葬抬起头,看着朝凤“我不放手,如果放开了手,我们就再也不会相遇了。如果你还是想消失的话,就带我一起走!” 这话说的极其的情真意切,就连朝凤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复了。从小到大,自己看过的假笑不计其数,自己也都是带着假笑回回去的。朝凤突然有一些后悔了,若是自己不了解术葬也就罢了,可是既然相知了,自己又如何忍心再去欺骗这样丝毫不设防的心? 沉默了良久。朝凤才终于像是找回了自己声音“我既然答应你了,就自然不会食言?你又何必担心这些有的没的?莫非是信不过我?好了,天色不早了,快些回去吧。若是叫人家知道你砸了这些东西,少不了是要你赔的。还有,今天......今天真的很开心。” 之前等的多焦心,术葬已经记不得了,他只知道朝凤笑了,笑的很好看。原来看见她笑,自己也会这般的开心。文君,只有我懂得,你的痛楚,你的不安,还有你的孤独。所以,让我守着你好不好?哪里有你的地方,哪里就是我的家。 此时的术葬,才隐约明白了师傅所说的;‘世间上最美好的爱恋,是为一个人付出时的勇敢,即使被伤的体无完肤,也无怨无悔。’听闻孤独的人,总是会用心地记住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可大抵是自己的记性实在不好,总是想不起这些。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文君。在每个星光坠落的晚上,一遍一遍的数着文君的点点滴滴,甚至是连文君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自己都记得的。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只好控制自己。原来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的眼中除了她整个世界都不存在。 刚出小楼,朝凤就被冷的一个哆嗦。天很冷很冷,却不带一丝湿润,浸入骨髓的冰凉仿佛要把身体的所有温暖都抽去,只留下如干絮般散漫的冷一团一团的塞在胸肺间。在这样的季节里,人的思维都会被冻住,什末情感,浪漫会在刹那间被抛之九霄云外。在这样的境况下,难以提起一丝好兴致,哪怕偶尔有所愿望,也会很快被扔到记忆的角落里。 钱老板倒是又出现客套了几句,脸上丝毫看不出有什么破绽。就好像刚刚和朝凤密谈交易的,根本就不是他一般。林宵到是走的快,在朝凤刚回来时,他便借口有事先跑了。出楼的时候,居然只有自己和术葬。倒是真有一种无不散之筵席的感觉。 相较于朝凤的感慨,术葬倒是显得要平静的多。他本就对周围的变化并不如何敏锐的,所喜欢的,也只是安安静静的待在祭坛中。即便现在心中多了个朝凤,也没有叫他对周围的世界产生半点看法上的改变。 若是硬要说起来,术葬今天的心情倒是实在不错的,可是这样的好心情,却在看见街角的人时,消沉了下去。 “凤儿今天玩的开心吗?只是苦了我这一通的好找,实在该罚。”莫离笑了笑,提朝凤掩好鬓角的发丝,又看了看一边的术葬“我原还担心你人生地不熟的,却没想到你有大司命陪着,想必是一起去窥探了天机不成?” 术葬皱皱眉,心中有一些别扭。自己对莫离并没有什么感觉,既没有喜欢,也没有讨厌。只是觉得他杀气过重,不过还好有身上的王气护着,倒也没有什么。自己会守在这里,不过是应了师傅的命令罢了。两人在一起,井水不犯河水的倒也没有什么波澜。 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了,看见莫离能这样亲昵的和朝凤说话,术葬的心里居然是这样的不自在。在自己看了,一切过于强烈的情感,都是不明智的。这会影响一个人的命格,甚至是天道。 尤其是爱,与纯粹冷静的理智相违背。而自己,则从小到大都认为这种理智高于一切。在自己的信念中,婚姻简直就是为了庆祝这个病态的道德败坏的世界中一切虚伪、华而不实、荒谬、感伤的东西。而对婚姻的庆祝,简直是在庆祝宣告死亡。可是现在,自己却后悔,甚至是嫉妒,为什么迎娶了她的人,不是自己? 第一百零四章: 相思十戒 听闻佛做相思十戒,劝告世人远离情爱: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只是这世上的事情,大抵是难完全如愿的。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术葬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有一些乱,自己儿时便能算出天下人命格,却始终算不出自己的。师傅在知道后,也只是叹息一声。 对于师傅叹息的,自己却是不在乎的。花开无声,花落无息,是一种境界。花开花落,不过须臾的昙花一现,刹那芳华,终究归于平静。春去秋来,落英缤纷,只恐怕物是人非,花枯叶零。但早已心如止水,毕竟享过花开。谁知,曾经的争奇斗艳? 若是非要说自己有什么执念,那么,自己的执念便是眼前的这个女子了。术葬在心中叹息一声,若是自己留下了,文君会很麻烦的吧。自己再没有什么要求了,只愿文君安心便好。 难得的,出来不知道人情世故,不通任何礼数的术葬。第一次给莫离行了礼。匈奴对天神是极其敬重的,这种敬重也很好的反应到了神使的身上。所以作为大司命,号称离神最近的人,术葬是从不用行礼的。 “我是在花灯会上遇见娘娘的。便和娘娘一起看了花灯。”术葬看着莫离,慢慢的说道。 莫离点点头,轻轻地笑了笑“难得大司命有如此雅兴,居然也对这凡尘俗世的东西感兴趣。不过孤还是要感谢你对凤儿的照顾,来人啊,送大司命回到神坛。” “不必了。”术葬摇摇头,又看了朝凤一眼“夜里风大,您和娘娘先回去吧。我自己回神坛就是了,我认得路的。” 这里就一辆马车。一个车夫。若是真的要相送,岂不是要在车上耽搁。天这么冷,就算马车布置的再好,却也是没有房中舒适的。自己又何必要叫文君和自己一起吃苦?想着,术葬便有行了个礼,就直接走了。 “呵呵,我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行礼,看来凤儿的本事不小啊。”莫离笑了笑,看着朝凤调侃道。 朝凤也不等身边的下人来扶,自顾自的就撑着车辕上了车“若是你不嫌冻。就在下面呆着吧。车夫,回去。” 没有莫离的命令,车夫自然是不敢自作主张的。只是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这车上坐着的娘娘,可是在不是个善茬。若是自己开罪了她,只怕日后是没有好日子的过的。而且同为男人,这要是晚上老婆枕边风一吹,这还不是什么都应了。想着,车夫觉得自己有必要想国师求个平安符了。 好在莫离并不如何喜欢挨冻。也没有推辞就上来了“凤儿今天玩的如何?去了哪些地方?” 这问题不过是些家常的问题。自己若是不答,放到是显得不好。再者说来。自己今日也并未与术葬有什么太过出格的行为。若是遮遮掩掩的,到不如大大方方的解释清楚,也省的莫离到时候去查。 “和你走散后。我便遇见了大司命。我身无分文的,又不通这里的风俗。便恳请大司命带我到处看看去,也好在路上遇见你。我见灯谜会实在有趣,便去看了看,没想到技不如人,居然把自己输了出去。”朝凤轻轻地叹息一声,摇了摇头,做出失望的表情“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若是莫离真的派了探子跟着自己,那么他得到的,也就是这些信息了。楼外是子珈守着的,若是有人跟着自己,她自然不会不知晓。那自己也没必要事事都说出来。 “猜灯谜吗?那到的确是很有几分意思的事情。反正现在闲着也没有什么事情,不如我打个灯谜你猜?”莫离点点头,也没有再追问而是饶有兴趣的说起别的来了“一物坐也坐,卧也坐,立也坐,行也坐。” 见莫离这般,朝凤便知道自己话是通过了的,心里便也松了一口气“你这谜面虽是不错,可是我还有有个更加厉害的,不若我先考考你‘一物坐也卧,行也卧,走也卧,卧也卧。’不知道莫离觉得如何?” “夫人果然技高一筹,我出的迷,谜底是‘蛙’,而你作的谜底却是‘蛇’你谜吞得我谜,实在叫人佩服。”说着,莫离居然做出学生的样子,给朝凤作了个揖“我之前听说,殿下有‘一字之师’的典故。看来凤儿是我的一谜之师。” 见莫离这样,朝凤也不推辞,反而倚着窗笑道“既然你认我做你的老师,怎么着也改奉上杯茶水。不过我现在还不渴,就不必了。这样吧,既然你是因为谜题拜我为师的。不如我再问你个谜题,考一考你是否是这个资格入我的门,当我的徒弟怎么样?” 自己原来只是戏言,没想到朝凤居然真的答应的。不过她既然要玩,那自己就陪她玩玩好了。到也算是夫妻之间的情趣。想到这里,莫离便点点头“好啊。” 朝凤笑笑随口道“二百五十钱,与你商此一个谜。” 莫离皱皱眉,在自己的掌心下写下谜面。沉思了好一会,却左右也想不出。过了半晌,才看着朝凤问道“一钱有四字,二百五十钱,乃是一千个字,莫非凤儿说的《千字文谜》吗?” “不是,你且去那边再想一想吧,若是连这样简单的问题你都想不出来,就莫要拜我为师了。这问题,恐怕就是清露也会的。到时候啊,若是把你带出去,被别人知道你连这样显而易见的谜题也猜不透,只怕是要笑话的。您是一国之君,地位高崇,别人自然是不敢笑话你的,不过到时候我这当师傅的,可就要背上骂名喽” 一边说着,朝凤一边轻轻地叹起气来。就好像这个问题真的是笨蛋都会的,连这个都不知道的莫离,实在叫人不忍心说他。 许是朝凤的表情实在太过沉痛了,看的莫离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很笨了。一路上,莫离居然真的坐到一边乖乖的猜谜,除了偶尔出声向朝凤问一问谜底对不对,倒也没有再发出过其他的声音了。 许是怕颠簸到马车中做的人,马车行驶行驶的并不是很快。这倒是给了朝凤再一次好好看看街景的机会,来的时候,自己一直担心莫离是不是别有居心,所以心中实在沉重。不过,许是刚刚玩累了,自己居然丝毫都不担心了。 许是夜实在深了,街上的游人也少了不少。路边的商家也开始收起了摊位上,那还未燃尽的花灯。蓦然的,整个街面就这么一下安静了下来。安静的都叫人有些无所适从,就好像自己刚才所见的热闹,不过是南柯一梦。 春去春来,朝起朝落,月圆月缺,花开花谢。所有的一切,都在柔美的时光里有序地轮回。相遇相知,相怜相惜却成了无序的回忆。你我相识在茫茫人海,一段情投意合的缘分,来不及回味,来不及加深就擦肩而过,就像烟花一瞬。 别说一辈子,别说永远,谁能对未来承诺呢?我们能把握的,无非是当时当地的感情。但一辈子,也是无数个现在组成的,努力好了每个瞬间,也就是永远了。 “凤儿,凤儿?”莫离轻轻地在朝凤的肩上拍了拍,见她还是没有什么反应,才提高了声音,这才把朝凤的魂魄给召唤了回来。见朝凤一脸茫然看着自己的样子,莫离也觉得有几分好笑了“你在想些什么?想的这样的入神?居然连到了宫门口都没有发现?若是在街上,你可不得叫那居心不良之人拐走?” “莫离似乎是想的太多了,若是真的有谁这么不开眼,真的一不小心吧我带走了。最多三日,他一定哭爹喊娘的求着要把凤儿送回来,到时候你可别不收哦。”朝凤笑笑,想都没有想就反驳了回去,惹的莫离笑了好一阵。 不过是晃了一会神,居然这么快就又回到宫里吗?还正是快啊。朝凤摇摇头,好叫自己清醒些。既然是回来了,就不能再糊涂了。毕竟在这里,可不止要被拐卖了。 “娘娘,娘娘。”熟悉的呼唤声从宫门口响起,清露一边抱着衣服,一边跑过来“您走的急,我怕您冻着。就一直备好了衣裳在外面等着您,来,快披上。” 清露的手很凉,看来已经等了很久了。也真的难得她还有这份心,朝凤笑笑,接过衣裳。 “奴婢已经叫人烧好水了,您先回去洗洗,暖暖身子吧。要不然怕是会冻着的。”清露一边笑,一边引路。刚想走,却被莫离叫住了。 第一百零五章:鸳鸯戏水(肉) 突然被点到名字,清露还有些迷茫。在回过头,看见莫离那高深莫测的表情,心里更是拿捏不准他想要干什么。莫非是因为自己刚刚只顾着和娘娘说话,而没有顾虑到陛下,所以陛下不高兴了。 “咳咳,我问你个谜语,谜面是‘二百五十钱’。你可知道这是什么?”莫离摸摸鼻子,就这样把朝凤出给自己的谜题,推到了清露的身上。 清露愣了愣,却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就在莫离以为她也说不上来,刚想要离开的时候,却又突然听见清露闷声笑道“这古灵精怪的题目陛下是从哪里听来的?可莫要在到处去说了,二百五十钱说通俗些,可不就是‘二百五’。这是骂人的话哩。” 骂人的话?莫离愣了愣,也就是朝凤给自己出的根本不是什么题目,而是在骂自己? 这样一想开了,莫离自然是要找朝凤算账的。可是一回头,哪里还有朝凤的样子,就自己一个人傻傻的站在这里了。想必朝凤肯定是知道自己要向清露请教,所以先跑了。 凤儿啊,凤儿。你这么‘聪明伶俐’,孤可是要好好的‘奖励’你啊。想着,莫离勾了勾嘴角“清露,给孤带路吧,去夏宫。” “是。”清露一边唯唯诺诺的点头,一边在心里大哭。完了。完了。看这个情况,这谜面应该是殿下出的。若是殿下知道是自己暴露了谜底,还给陛下引了路,自己就真的死定了。 想着,清露就觉得自己的脖子有一些发凉。天啊,看在我平时待您不薄的份上。您可一定要给我留个全尸啊。 就在快要走到朝凤寝宫的时候。莫离突然看见卓玛抱了一堆衣服出来。这衣裳甚是眼熟,仔细一看,可不就是自己今天派人拿给朝凤的。既然衣服在这,那现在凤儿穿着什么?再联系上清露之前说的洗澡,莫离的唇边突然勾起了一抹笑。 “陛下?您在想什么?”看着莫离脸上的笑,清露突然打了哆嗦。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刚刚自己看见的哪里还是什么陛下。根本是一直眼睛冒着绿光的狼嘛。 莫色狼干咳几声,站直身子,摆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模样“夜已经深了,想必你等凤儿等了这么久,也累的不行了吧。这样吧,反正也快到了,你就快些回去休息吧。孤一个人去就是了。” 若是自己不答应。会被咬死的吧!食草动物特有的第六感。告诉了清露不乖乖听话的下场。唔,殿下,奴婢对不起您。可是奴婢实在叫人欺负的惨啊。清露一边在心里哀嚎,一边跑出去。 还未推开房门,莫离就能听见里面的撩水声。因为隔着门板所以听的并不如何的真切,可是每一声却都像是勾在人的心上似得。闹的人心痒难耐。 宫殿虽说是新修建的,可是木头制的门却总是会闹出些声响来。一开始莫离是极不喜欢的。可是现在,他总觉得这‘吱嘎――’的声响是在说:欢迎品尝。 因为害怕朝凤适应不了匈奴寒冷的气候,所以夏宫的地暖一向都是烧足了的。一打开门,那暖暖的水汽,就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香味扑面而来。这不是任何一种花香,也不是胭脂或是什么其他的香料,而是朝凤身上才有的问道。 莫离突然觉得自己又饿了,不过没关系,已经准备好的‘晚餐’正在房里等着他。突然是,莫离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有一些快,就连血液也在饥渴的叫嚣着什么,这是很久都没有的感觉,是活过来的感觉。 “卓玛,过来给本宫捏捏肩。今天走了不少路,本宫有些乏了。”许是对水温太满意了。又许是真的累了。朝凤的声音没有了平时的果决,到多了糯米般的粘腻感。 哦?把自己误以为是别人了吗?不知为何,莫离突然觉得有些不悦。不过没有关系,很快自己就会叫她知道,叫她身上的每一寸知道自己是谁了。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眼中闪过不知名的光。 浴桶里冒出的水汽,把整个世界都渲染的不甚清晰,可即使是这样,莫离也还是一眼就看见朝凤。原本赛雪的肌肤,在热水的爱.抚下,染上了一层粉红的色泽。晶莹剔透的水珠,调皮的在少女的发间嬉戏。 朝凤小心的捧起一捧水,闭上眼睛,仰面浇下。水滴洒在脸上,划过艳红的唇,划过乌黑的发,划过修长的脖颈,一路向下。莫离突然喉间又燃起了一把火焰,焦灼的他很是难受。 许是一直没有听见有人回答自己,朝凤有些疑惑的回过头,却和莫离来了个四目相对。朝凤先是愣了愣,然后勾了勾嘴角“怕是你知道答案了,想来找我算账。不过你急什么?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都嫁于你了,难道还会消失吗?” 湿漉漉的长发贴着朝凤的身子,乌黑和雪白的对比,鲜明到刺眼。朝凤的眼睛被雾气遮住了,看起来远没有平日的明亮,可却难得的有一种楚楚可怜之感。胸口处,那起伏的山峰黑发遮住,却多了份欲语还休,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风情。 “你不是要洗澡吗?我帮你。”说着,莫离也不等朝凤回答,就走上前狠狠抱住朝凤。 许是水太烫了,朝凤的体温要比平时高上不少。可是莫离并不介意,此时他的某个部位,比朝凤的身子还要烫的多。 细腻的肌肤摸在手上舒服的叫人叹息,莫离撩开朝凤的长发,好叫她整个暴露在空气中。许是这动作太过突然,又许是空气中的温度,到底是比不上水里来的暖和。朝凤胸前的红梅,轻轻地颤抖了一下,看的莫离止不住的发笑。 见自己被嘲笑了,朝凤也不甘示弱,伸出那莲藕似的臂膀,勾住岸上男子的脖子,用力一拉,死死吻住那笑的恼人的唇。朝凤的舌头很是灵活,吻的恰到好处,勾的人酥酥痒痒的,巴不得把她拆吃入腹。可就在莫离想要夺回主动权的时候,朝凤却又退开了。 “你这折磨人的妖精。”盯着那艳红的,几乎快要滴下血了的唇。莫离恨恨的抱怨道。 朝凤笑笑,伸出细葱似的手指,轻轻地在莫离的唇上点了点,又把手指含入嘴中痴痴地的笑“您的衣服都湿哒哒的了,这可不好。若是湿衣服穿久了,可是会生病的。” “那你要怎么办?”莫离咽了咽唾沫,喉咙中干渴的发疼。 “衣服湿了,自然穿不得了。既然穿不得,那就脱掉好了。”说着,朝凤的手指,从莫离的肩上滑下,滑到腰带处,用力一拉。‘乒乓――’腰上的玉佩被不慎摔落,掉在地上碎成两半。 “恩?朝凤做错事情了呢。”朝凤咬住下唇,轻轻地嘤咛一声“那朝凤就把自己赔给陛下,玉债,肉偿。您看怎么样?” 说着,朝凤又用指甲,轻轻地的勾住莫离的衣领,妩媚一笑。看着朝凤的笑颜,莫离突然想起了传说中,那海边靠美貌吃人的女妖。不过,若是这般的美艳的海妖,想必就是被吃了,也是死而无憾的。 浴桶虽不算小,可是容纳两个人还是拥挤了些。浴桶里的大部分水被挤了出去,胸前是木质的桶壁,身后是火一般燃烧的男人身躯,敏感的地方被残暴的挑逗,两人间严丝合缝贴密的没有一丝间隙,胸腔里的空气都被压迫了出去……朝凤呼吸急促而断断续续着…头脑里阵阵发着晕…… 莫离在朝凤的大腿内侧最细嫩的部分掐了一把,惹的朝凤闷哼了一声。见朝凤的反应,莫离笑笑“知道疼,就别瞒着我。” “瞒着你什么?”朝凤睁开眼睛,因为刚才的疼痛,朝凤的眼中带上了些泪光“你是我的丈夫。” 莫离轻轻的嗤笑,加快了手上的动作,感到手下的人难耐的弓起腰,于是搂得更紧,低声道:“你还和什么人有接触……跟我说实话。” 莫离的指甲故意滑过胸上端的红梅,每一下刮骚都如电击般折磨着朝凤脆弱的神经,一下又一下不停的加上去,快感层层叠叠不间断地涌上,从尾椎一路爬升到最高点然后升得更高更高…更高……朝凤再也站不住,两腿软了下去,身体不受控制的往下滑……却被莫离牢牢的架住,重复着加深这种致命的刺激...... “我.....我做了笔买卖。”朝凤揽住莫离的肩膀“他要钱,我要人头,公平。” “嗯,很乖.....”得到了满意的答案,莫离安抚的吻了吻朝凤的耳垂,松开钳制,俯下身子,狠狠地贯穿了几下。 快感像箭一样射向朝凤,一道白光在失神的脑海中腾的升起,然后瞬间炸开!整个世界都在一刹那变得白茫茫……好像狂欢后的白炽状态,又不真实又愉悦…… 夜还很长,莫离笑笑,俯下身继续。 ps: 喵的节操死掉了 第一百零六章:纵横捭阖 朝凤做了一个梦,梦中夏日里花叶田田的荷塘,此时都只剩下了根根枯管,片片残叶。早已没了衔露含珠的风韵。寒风轻摇,枯和倓叶,仿佛悄悄的诉说着昔日美艳,又仿佛轻轻暗泣着如今没落。倘若再来一场冷雨,更催花落,倒符合了李义山‘留得残荷听雨声’的心境。 可不是人人都有这样好的心境的,也不知怎么的,朝凤心里就是一种无力。对于荷花,朝凤是什么感觉的。在她看来,花就是花,就是被那酸溜溜的文人强赋上了再多的美誉,也只是花罢了。 抬手,轻轻地覆上心口。因为刚才的梦境,这里还钝钝的疼着。朝凤抱膝靠到床柱边,轻轻一笑。自己心里始终念着的,却根本不是荷花,而是那个像莲花一般出尘的男子吧。 “怎么了?凤儿再想什么?”见朝凤的眼神实在空洞的厉害,莫离也有些好奇了。 这突然响起的声音,实在是吓了沉思中的朝凤一跳。自己根本就没有感受到房中还有他人,若是这人有不轨之心,只怕..... 越是多想,朝凤就越是觉得心惊。再加上之前做的梦,又实在叫人觉得不快,所以她的口气也有几分不善了“怎么,陛下今天不上朝了?怎么在还这里?莫非您正要做那夜夜笙歌的昏君了?若是当真如此,还请您换个人宠爱。毕竟亡国妖姬的名头,小女子实在担当不起。” “都说下床了就翻脸不认人,凤儿怎么还没有下床,就翻脸了。莫非是为夫我昨天表现的不好,这才惹怒了凤儿?”莫离被骂了,也丝毫不生气,依然笑着坐在床边。逗弄着朝凤。 怒气发泄出去了之后,朝凤便也冷静了许多。依莫离的性子,也不至于这么闲的无聊,非要要消遣自己玩。而且,昨天晚上,他分明是知道了什么。不过是因为自己还未触及他的根本利益。所以他才只是警告了自己一番。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措。 不过......朝凤低下头,在心中暗暗算计道:从昨晚的情形看。莫离分明已经知道了自己是与什么人有来往。不过他的了解应该还是比较片面的,要不然也不需要来问自己了。看来,莫离远比自己想的要谨慎多了。 “您这是说的哪里的话,我不过是因为昨天没有休息好,加上醒的时候,又觉得头疼。这才口气冲了些。还请莫离,不要和我这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夫人一般计较。”想清楚了,朝凤的语气也平和了不少“您会来必定是有事情要与朝凤说的,还请直言。” 见朝凤都这般说了。莫离便也收了开玩笑的心思。毕竟玩笑什么时候都可以开,而且把人逗炸毛了,可就不好了。 “我还记得与凤儿初见的时候,那时候的你,就像是一直非要把自己伪装成狼的狐狸。还记得你曾说愿助我得到天下,想来依照凤儿的性子。也不全是信口胡说吧。那么,凤儿对当今匈奴的形式了解多少呢?” 怎么?是要考自己吗?朝凤皱皱眉,自己入宫这许久了,莫离还是第一次这样明确问自己对一件事的看法。看来,真的是出事了。 匈奴的地形复杂,自然条件又极其不佳。自然在起跑线上,就落后与大夏。不过穷则思变。各方面条件都比较糟糕的匈奴,在大夏依仗这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不思进取的时候。召集各方面的能人异士,经过数次变法,国力日益强盛。 富强之后,匈奴自然不再甘心居于一隅之地,遂加快了领土扩张的步伐。不过这柿子还是要挑软的捏,大夏是块肥肉,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是现在,匈奴也不敢贸然进攻的。既然惹不起厉害的,那周边那些不怎么厉害的,就注定被殃及了。 马陵之战后,匈奴几乎是扫荡干净了周边的部落,氏族。成为了西北地区的霸主。但是有野心称霸的,可远不止他匈奴一人。除了匈奴,北彝也以向西北地区扩张,作为自己的当下主要发展方向。一山不容二虎,已有的混战局面更为错综复杂。 但是虽这战局的不断发展,那些本可以被匈奴不费吹灰之力就灭掉的小国,也开始了觉醒。他们知道,若是再像一盘散沙,那么被匈奴,或者北彝吞没就只是时间问题了。所以现在的大部分小国,都选择了结盟策略。 比如处在匈奴,北彝二强夹击下的韩、赵、魏三国为了图谋自存,联合起来,结成盟友。一开始他们只是为了自保,可是随着联系的密切,势力的壮大,既然也能做出反抗的架势。 想到这里,朝凤便抬起头,看向莫离回答道“我观当前形势,颇为复杂,难用一言以蔽。若是非要说的话,唯有‘合纵’二字可形容。” “不错,看来我今天来找凤儿,果然是找对人了。”莫离勾了勾嘴角,亲昵的揽住朝凤“蝼蚁虽是卑贱,可若是团聚在一起了,终究还是烦人的。再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若是这样留着他们,任由他们结盟发展,到底是个祸患不是?所以我有心想把‘合纵’改为‘连横’不知道凤儿怎么看?” ‘合纵’这个名字也不是朝凤随便取的,不过是因为那个战略联盟北连燕、南接楚,战略东抗匈奴或西抗北彝,呈现‘合众弱以攻一强’的态势,而被称为‘合纵’。但是如果弱国被匈奴或北彝拉拢联合,进攻其他弱国,就被称为‘连横’,就是‘事一强以攻众弱’。 现在差不多也是攻略战争的收官晚期了,在乐毅破齐,齐国一蹶不振后。匈奴又对北彝发动长平之战,北彝的国力严重削弱。现在虽是依靠着有理的地形,加上之前称霸得到的财富还能支撑一段时间。不过被耗死也是早晚的事情,总而言之,现在匈奴取得了对东方六国的绝对优势, 但是光有优势是不够的,毕竟谁都不喜欢雌伏人下,更何况是享受过九五之尊的帝王?有句话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所以很多的时候,这些帝王宁可自刎于朝堂之上。也不愿安安稳稳的做个裙下之臣,苟且偷生。 “你有这样的想法自然是极好的,可是您也知道单有想法是不够的,所以您才会来找我。”朝凤勾了勾嘴角,妩媚一笑“这样大的事情,若是朝凤帮您办妥了,不知可否厚颜求个赏?” 莫离挑挑眉,显然是没有想到朝凤会这么直白的向自己提要求。一直以来,还从未有人敢忤逆自己,也从未有人敢这般的对自己。不过,这感觉到还不算坏。莫离勾了勾嘴角,笑道“事情还没有办,凤儿就提起要求来了,可真是贪心。不过若是凤儿,我倒是可以听一听。” “呵呵,朝凤的要求也不难,真是快要过年了。若是到了年底,您要去派人大夏的时候,还请让朝凤跟随着,一道前去。”一边说着,朝凤一边小心的观察着,莫离的表情。见莫离表情有异,朝凤赶紧又补充道“朝凤虽知道这有些不和礼数了,但是朝凤实在是想家人想的紧。还望陛下成全朝凤,让朝凤见母后,哥哥一眼。” 自己不是不知道莫离对大夏有戒心,自己原就是大夏的公主,会毛遂自荐非要下嫁到这偏远的地方来。恐怕早就有不少人,把自己当做是大夏的探子防备着。再加上自己又长与莫离谈论国家之事,只怕莫离的防备之心就更重了。自己也知道,现在实在不是提出要求的好时候,可是...... 朝凤皱皱眉,现在大夏的情形太古怪了。甄谨虽是还在像自己送信,可是信上说的事情却都并不如何的重要。嘉妃可不是什么耐得住性子的人,自己有听说这两年父皇的身体更加不好了,可是张彬知那便却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古话说的好‘暴风雨之前,往往是最平静的。’放手不干这种事,嘉妃是肯定不会干的。她做了这么多事情,若是被揭发出来,就是满门抄斩都是轻的。而且皇后也一定不会放过她。按照她的性子,现在不出手,必然是在积蓄力量。所以自己必须回去,一探究竟。 待战哥哥,凤儿能算是是亲人的,真的就只有你一个了。答应我,千万不能出事,不论如何,一定要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恩,乌鸦反哺,羊羔尚知跪乳。你会思念家乡也是人之常情,这样吧,若是你一个人回去,只怕会叫人误会是你在匈奴受了委屈。到时候岂不是白白叫人担心?依我看,不若到时候我陪你一道回去,你看如何?”莫离点点头,看着朝凤问道。 “我原是陪你国事繁忙,既然你愿意陪我,那倒是极好的。”朝凤笑笑,虽然心里明知道莫离是不放心自己,却也还是很高兴的“您之前说的‘连横’计划大部分我是知道该如何了。只是,还欠东风。” 第一百零七章:谋士天下 “谋士”顾名思义,其职责是为人谋划。在过去,常服务于君王将相,现今则服务于雇主权官。实际上,谋士主要是起到帮人分析所面临复杂局面,并给出应对建议的作用。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相当一部分“学而优”却不能“仕”的读书人,常以‘门客’等身份,为自己的‘主人’、‘主公’,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士为知己者死,有时甚至以死相报。 “凤儿,这就是你说的东风?”莫离看着下朝出,跪着的青书轻轻地勾了勾嘴角“差一点我就要忘记先生了,看不出,先生居然还有领兵打仗的本事,看来我莫离眼拙了。” 听莫离的意思,他分明就是看不起青书的。朝凤低下头,吹开茶杯中,浮上来的茶叶。不过他看不起倒好了,自己原来还担心无人可用,这下因为莫离的看不起,自己身边倒是多了个帮手。 “你忘记啦,在我嫁给您的第二天,您就带我去见了些人。其中便有这青书先生,你不是还把他提升到节度使的位子了吗?”朝凤浅浅的笑了笑,然后伸手指了指青书“有一句话叫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这有能力的,并不一定要会带兵打仗。再说了,您可见过诸葛亮亲自上战场的?” 话虽是玩笑话,可是朝凤却一直在观察莫离的表情。今天会叫青书来,自己也实在是逼不得已。难得莫离会和自己商量朝廷中的事情,不管他是一时兴起也好,还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也罢,这件事情对于自己都是一项机会。 不过机会和危险,通常只相隔一线。莫离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再清楚不过了。他聪明果决,有称霸天下的能力。也有称霸天下的野心。所以像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希望有自己的枕边人,也和自己有着同样野心的。 自己想过了,若是要确保待战哥哥一生无忧。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助他登基为帝。毕竟只有站在了最高点,那能够接近他的人。才会变少。能够陷害他的人,也才没有这么多。 辩机的事情。明确的教会了自己一个道理。谁也不能永远陪谁,谁也不可能永远护着谁。朝凤放下手中的茶水。自己不是没有想过,与莫离讲和。叫大夏归顺匈奴,这样待战虽只是个属王,却可以平乐一生。可是狼子野心,野狼哪里会以为自己吃饱了,就停止猎杀的? 所以,匈奴和大夏见,既不能讲和。也不能灭了对方。就如同现在,自己即不能太过表现,又不能毫无建树。自己的身边需要人,所以青书必须为我所用。按照自己的观察,莫离虽是知道青书有本事,却只以为他的本事只有文书上面。那自己不如将计就计。顺着莫离的思路,往下走便是。 “怎么,莫离还是不相信朝凤?那么还劳烦青书先生,像莫离展示一番自己的本事。毕竟,做为一个‘谋士’没有点本事,是很难叫人信服的。”朝凤笑笑,看着青书说道。 谋士?青书的眼神闪烁了一下。“谋士”。是指那些为国家立法、行政以及相关决策活动,提供个人智力成果并发挥重要作用的人。一般来说,他们具有“仕”的背景,没有“官”的身份。 既然王后娘娘,会可以加重谋士二字,就说明她一定是想提示自己什么。青书皱皱眉,对于这个大夏来的王后,自己实在是不敢大意对待的。毕竟上一次自己被威胁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 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她是想提醒自己吗?青书看了朝凤一眼,却正好见对方也在看着自己。那眼中的笑意,实在是叫青书在温暖的室内都打了哆嗦。 “呵呵,陛下,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虽不会舞刀弄枪,但是微臣却有一条舌头。只要舌头在,微臣的本钱就在,微臣会出人头地的。”一边说着,青书还一边张开嘴,吐出舌头给莫离看。 “行了,行了。”莫离皱皱眉,他远就是不喜文人的,现在看见青书处事起来这样的浮夸,心中就更是不喜了“既然你是王后举荐来的人,那就有王后提问吧。” 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了,朝凤便用眼神示意青书收敛,然后笑道“我听说陛下新发布了一道命令,说是要下令驱逐一切来客。您会这样做,一定是有您的理由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这见是也是我要说的,西北少水你是知道的。之前我急于攻占,引得到处人心惶惶。这不韩国就怕被匈奴灭掉,派水工郑国到秦鼓动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匈奴的人力和物力,牵制匈奴的东进。”说着,莫离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面上似有些懊悔。 果然是用水源钳制吗?朝凤皱皱眉。人可以三天不吃饭,可是若是三天不喝水,那是必死无疑的。郑国在淮水的上游,若是修了水渠,那必然是想要断掉淮水。虽说匈奴的水源不止一条,可若是少了淮水,虽说可以生活。但是肯定无法再行军打仗了。 “后来,郑国修渠的目的暴露了。这时,东方各国也纷纷派间谍来到匈奴做宾客,群臣对外来的客卿议论很大,对我说:‘各国来匈奴的人,大抵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利益来秦国做破坏工作的’。我仔细一想,也确实如此。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说着,莫离又叹息了一声。 莫离一向是极少表现出什么表情的,可是他今天却接连叹了两次气,这就说明这件事在他心中的地位极其的重要。他刚刚也说了,是‘不得已’是‘出此下策’,那就是他心里其实本不想这样做的。 能迫使莫离做出这样决定的,除了旧贵族,也想不出其他人了。莫离所代表的新贵族,虽然表面上看是与旧贵族实力相当的。可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现在旧贵族又是打着‘为了匈奴江山社稷’这样大的口号,莫离想来也是没有办法的。 “昭王得到范雎,废黜穰侯,驱逐华阳君,加强?巩固了王室的权力,堵塞了权贵垄断政治的局面,蚕食诸侯领土,使秦国成就帝王大业。这四位君主,都依靠了客卿的功劳。由此看来,客卿哪有什么对不住匈奴的地方呢!倘若四位君主拒绝远客而不予接纳,疏远贤士而不加任用,这就会使国家没有丰厚的实力,而让匈奴没有强大的名声了。” 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既然莫离想听,自己便说给他听好了,反正也不会掉肉。朝凤笑笑,果然听见有人和自己意见一致,莫离的心情好了许多,就连脸色,也平和了些。 “泰山不拒绝泥土,所以能成就它的高大;江河湖海不舍弃细流,所以能成就它的深邃;有志建立王业的人不嫌弃民众,所以能彰明他的德行。”一直跪在堂下的青书,也终于开了口。 “物品中不出产在匈奴,而宝贵的却很多;贤士中不出生于匈奴,愿意效忠的很多。如今驱逐宾客来资助敌国,减损百姓来充实对手,内部自己造成空虚而外部在诸侯中构筑怨恨,那要谋求国家没有危难,是不可能的啊。” 青书说道声泪俱下,一副全心全意只为国家的样子。别说是莫离了,就是朝凤看的都觉得触动了。若不是自己了解青书的为人,还正以为他是什么为国为民的正面人物。不过这样也好,朝凤勾勾嘴角,若是青书一直派不上用场,自己也会觉得麻烦的吧。 “看先生的样子,想必是个忠君爱国的人才。既然先生已经这样说,只怕心中也是有办法了。不知道可否说出来听听?”莫离亲自走下座位,走到青书面前扶起他问道。 见莫离对自己的称呼,由‘他’变为了‘先生’,便知道此时莫离终于听得进自己的劝告了“陛下也知道,我之前不过是大夏的一个落榜举人。能在匈奴找到差事,已经感激涕零了。没想到,承蒙陛下,娘娘垂怜,让我这贱如草芥一般的人,居然可以入朝为官。只是......” 话说道这里,青书顿了顿。似有难言之隐一般的看向的莫离“不知陛下可听说过一句话,叫‘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臣本也不是本邦人,所以在听见您要驱逐来客的诏书后,惊恐异常。连夜写下了这篇《谏逐客书》,微臣相信,朝中大臣们都是明理的人。只不过是一时间,没有想到这样许多。若是您说清楚,便好了。再不然,便给天下人看看,听取百姓的意见。” 这话说的极妙,短短几句话,就给自己准备这书,说了极好的借口。更加厉害的是,青书用的相同的原理反攻。都是为了江山社稷,还扯出了祖宗,这下那些旧贵族总不能反驳了吧。而且匈奴多是游牧民族,非论起来,谁没有外邦血统? 听了这一番话,莫离总算对青书刮目相看了。 第一百零八章:狼子野心 108 一个人想要成功需要很多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机遇了,而现在青书知道,自己的机遇到了。 “凡是干成事业的人,都必须要抓住时机。过去老匈奴王在的时候,虽然很强,但未能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从有了您后以来,大夏彻底衰落下来,加上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匈奴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匈奴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 一边说这话,青书一边匍匐到莫离的脚边上。头低的,都快要埋到尘埃中去了。他这一番话,虽然有一部分拍马屁的嫌疑,可是说的却还是在理的。甚至也,很好的迎合了,莫离想要称霸天下的野心。 这话本是极好的,可是青书的话刚刚说完,朝凤就狠狠地把手上的杯子摔倒地上。‘碰!’的一声,瓷器的杯子应声而碎,杯中的水花溅了满地。 朝凤起身,想莫离行了了个万福,赔罪道“臣妾失态了,只是臣妾听见大夏二字实在激动,所以这才.....” “呵呵,爱卿的比喻实在不恰当了些,要不然凤儿也不会如此。”莫离点点头,示意朝凤起来。然后在看着一边瑟瑟发抖的青书,继续追问道“先生所说的,也是我所想。不过这些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还请先生直言不讳。” 看着地上的碎瓷片。青书实在感觉自己的腿哆嗦的厉害。若真的是在听见大夏才会有反应,那新王后的眼中为何又会有这样浓重的警告意味。她分明是在警告自己,若是自己敢背叛她,便会犹如此杯。 可是若是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青书自问是做不到的。毕竟新王后在有本事,她也只是一介女流。在这个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自己也是想干出一番事业来的。 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自己辞去小吏的身份,背井离乡到匈奴求学,拜鬼谷子为师。鬼谷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可是现在,就是自己发挥学到的只是。服务帝王的时候了,可是居然不能说。这能叫人不着急吗? “先生?先生?”见青书一直没有反应。莫离便又唤了几声,这才把青书从失神中唤醒。 青书有些尴尬的笑笑,强颜欢笑的回复道“微臣听闻就算是至圣先师孔子。也是要因材施教。微臣的心中虽有一些想法,可是有不敢确保。毕竟这天下大事,还是小心谨慎些为妙。一招出错满盘皆输,不若这样,马上便是除夕了,陛下不放召集周边国家的王。让他们前来匈奴。” “这......”莫离皱皱眉,然后看了看青书“先生说的也有道理,可是不怕先生笑话,我之前年少轻狂了些。争强好胜,多次出兵。周围的国家,恐怕不会来。” 青书本来就没有想要?来,不过是为了两边都不得罪,并且把握住这次机会,所以情急之下才随口说个借口出来的。可是既然现在莫离追问了,自己总不能说‘陛下,微臣逗你呢。’那别说荣华富贵了,就是命也没有了。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微臣相信,有这样想法的,定是不止您一位。北彝现在和匈奴势均力敌,若是邀请了北彝,他必然回到。北彝若是到了,其他国家就会过来观风。这样,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青书的脑子还是转的快的,居然也给他想到了个法子。 莫离点点头,嘴边勾出一抹笑“看来凤儿的眼光果然不错,先生果然是像东风一般的人物。我听说先生和日轮先生是故交,不如过几日还请先生,以及日轮先生一道来喝茶。” 日轮吗?青书的眼睛闪了闪,很快却又恢复了原状“是,若是臣把这个消息告诉日轮,他想必一定会很高兴的。” 即使青书的表情变化的如此微妙,可是却还是落在了朝凤的眼睛里。呵呵,他刚刚的表情自己太清楚了,他是在妒忌。妒忌日轮,妒忌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同门的师兄。 太好了啊,自己原先还担心他会不听自己的话。可是现在看来,却是天助我也。莫离的一句无心之言,却给自己送来了一个好帮手,这倒是意外之喜。现在朝凤终于觉得有一点值当了。 “呵呵,日子这么忙,我都快忘记了。不过还有半个月就是年底了吧,仔细想想,好像也还真的没有差别。”莫离笑笑,推开窗“我还记得我儿时是最盼望过年的了,因为那时最是热闹了。现在热闹虽还是那份热闹,可是我却没有了看的心情了。” 朝凤轻轻地笑笑,走上前帮莫离紧了紧衣服“这说明莫离长大了,只有孩子才爱凑热闹。恭喜,你终于不是孩子了。” “呵呵,我是不是孩子,凤儿还不知道吗?”莫离说着,就上前抱住朝凤。 看着莫离和朝凤挨在一起的身影,青书就算是在不识抬举,也还是知道什么叫非礼勿视的。又在地上磕了头,便放轻了脚步,往偏门走了。 “你看你,好不容易给你弄来个可以出谋划策的,可是你倒好,把人羞走了吧。”朝凤转过身,娇嗔的瞪了莫离一眼。伸手在他胸膛上,轻轻地推了推“你这样把人轰跑了,若是他以后说我是个祸国的妖孽,是我耽误了你的前程,那该如何是好?” 被推开了,莫离也不恼,依然在旁边笑眯眯的看着朝凤“你本来就是个妖孽,做什么害怕人说。若你不是妖孽,我又怎会对你这般的痴迷?痴迷的就连魂魄,都不想是自己了。” 听了这个比喻,朝凤实在忍不住再摆什么冷脸了,噗嗤一笑“看你这油腔滑调的样子,若是叫人家看见,还以为你是哪个街边的下流坯子。到时候啊,我要看看,你这个一国之君到底羞是不羞。” “什么羞不羞的,对那别人,我又不在乎。哪里需要扭曲自己,非要迎着他们,去在乎这么许多?可若是对着凤儿,你都是我内人了,我还有什么要瞒着你的呢?”莫离笑笑,却是一脸破罐子破摔的样子。 见若是任由事情这样发展下去,恐怕自己难以脱身。朝凤在心里皱皱眉,这可不行,毕竟,等一下自己可还有事,而且这两天自己的身子可也不是如何的舒适。 “好了,闹一会也就好了。莫非,你真的要把朝凤塑造成妲己吗?再说了,凤儿今天帮了你这样大的忙,你可不得让朝凤好好休息一下?”虽然心里小算盘打的呼啦啦的,可是朝凤表面上,却依旧是一副巧笑嫣然的样子。 见朝凤拒绝的这般快,莫离倒是有些哭笑不得了“别的人都希望我多宠幸她们会,你却急着把我往外推。不过,也就是你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才如此特别吧。”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对于莫离的话,朝凤实在是没有什么感想,挑着眉,便又笑回去。 若是以往有人这样讽刺自己,自己定是要他哭着求饶的。可不知道怎么的。在朝凤的面前,莫离就是觉得自己发不起什么火气来“好了,你也累了。昨晚是我没有体谅你,今天又叫你做了这样许多的事情,原就是我不对,你若是生气,那就生气吧。总比憋在心里苦了自己好。” 说这,莫离又迅雷不及掩耳的,在朝凤的脸上偷了个香。他速度极快,还没等朝凤发火呢,就一下子跳到三尺外去了“被你说了这么久,我也不能什么也捞不到吧。这个就算是福利了,凤儿的皮肤可真滑,比那豆腐脑都要滑。” “呸,什么破比喻。我看啊,你这么多年的年的说,都读到狗肚子里面去了。就连夸夸人,都夸的这样的气人。”朝凤跺跺脚,笑骂道。话一出口就知道不对了,若是莫离真的是狗,那么自己嫁给他了,岂不是...... 显然,莫离这一次,倒是和朝凤想到一块去了。也不多说话,就是看着朝凤戏谑的笑笑“狗夫人,你且先好好地养着身体。过些时日啊,把身子养好,给我生个白白胖胖的犬子出来。” “你......”朝凤气急了,顺手就抄随便起个玩意,就扔过去了。 这莫离也不傻,看见朝凤真怒了,也不留下来给她发泄了,脚底一个抹油,就溜之大吉了。那速度,到真不愧是练过的。 看着莫离的背影慢慢消失了,朝凤这才半靠在窗户边,懒洋洋的招呼了一声“从来吧,青书大人。” 第一百零九章:骗到个帮手 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地跟在时光背后,忘记自己当初想要追求的是什么,如今得到的又是什么。 青书此时觉得自己就是这般的,为了追求名利,不停的改变着自己。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怕是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了吧。都改变这么多了,放手是不可能了。现在唯一的出路,就只有成功了。 青书还记得有一次,自己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厕所来,它们都赶快逃走;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 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青书自认为人无所谓能干不能干,聪明才智本来就差不多,富贵与贫贱,全看自己是否能抓住机会和选择环境。可是现在,自己真的抓住了吗? “娘娘怎么知道微臣没有走?”青书从柱子后面出来,看着朝凤。这个女人真的可以帮助自己吗?可是自己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看着青书,朝凤很是满意。既然他会躲藏在这里,等待自己,就说明,他有跟随自己的心。他能躲过这来来往往的人群,就说明他是个小心仔细的人,也是有些本事的。不过,要把他拴在自己的身边,还是欠了些火候。 “先生就像一件奇货,可以囤积居奇。以待高价售出”朝凤也不卖关子了,毕竟对青书这样的人,在好听的话,也是没有用的。只有叫他知道跟着自己。可以得到什么利益,他才会尝试“我能光大你的门庭。” 听了这话,青书的虽是有些心动,可是还是无法完全相信的。一个异邦的公主,不管她之前是如何的尊贵,她现在也只是一个以夫为天的人妇。且不说他人生地不熟的,就单说她手中的权力,恐怕都是来自于莫离。 “若是王后娘娘真的有这样的本事,还是请您姑且先光大自己的门庭。然后再来光大我的门庭吧!”青书笑笑,可是却一直紧紧地的盯着朝凤眼睛,不肯放过她脸上的丝毫表情。 见青书这样的质疑自己,朝凤也没有发怒。现在的自己看起来是无用了些,也怪不得他会有这样的想法“先生不懂啊,我的门庭要等待你的门庭光大了才能光大。” 青书先是愣了愣,听这句话的意思。朝凤是想把自己当做心腹来培养了。这件事听起来虽然不错,可是青书却不敢贸然的答应。若是自己答应了这个,自己便是王后的人。若是说自己还能看出莫离称霸天下的野心,可是自己,却丝毫看不出,这个新来的王后娘娘想要的是什么。 “谋是一个动词,也是一个名词。对于谋士自己来说,谋是一种保护。对于他的主人来说,谋是一件武器。对于他的敌人来说。谋则是一把利剑。”朝凤笑笑,往边上退开了些许,好空出大门的位子“作为一个谋士,若连自己的生命都保全不了,何来谋人、谋兵、谋国、谋天下?运用自己的谋略,让自己活下来、并且活得有价值是成为一个谋士最基本的条件。” 说着,朝凤也不等自己身后的青书。就独自进了屋。他会跟上来了,既然他愿意冒着这么大的危险,在外面等上这么久,就一定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而且他已经没得选择了。 果然,门外的青书只是迟疑了一下,很快就跟着朝凤,走进了屋子。进屋子容易,可是自己以后恐怕很难再脱离这位新王后的掌控了。 “先生是个有本事的人,先生的才德就是想是块美玉。不过.......”朝凤先是给青书戴上了高帽子。然后猛的话锋一转“我听说好的玉都是隐藏在石头之中,和石头无异的。若是运气好,遇上那识货的人便好。若是运气不好,只怕要在地下呆上千万年的。不过玉石终究是死物,千万年忍一下也就过去了。先生还年轻,身体又健硕。四五十年还是等得的。” 四五十年?青书皱皱眉,自己一天也不想再等下去了。可是,等不等这件事情,从来就不是自己说了算的。自己从大夏来到匈奴这么久了,可是一开始只是被当做是一个文书,做着那端茶倒水,犹如小厮一般的行为。 这样的日子,自己一天也忍不下去了。好不容易盼到自己被发现,改为节度使。原以为自己平步青云,施展抱负的机会到了。可是事实上呢?事实上自己还是呆在那小小的一方天地中。看今天陛下的表情,若不是王后叫自己来,他恐怕都忘记还有自己这样的一个人了。 青书始终都忘不了,莫离临走时候的那一句话。改天叫日轮一道前来,好好地聚一聚。日轮,又是日轮。为什么不管是先生,还是周围的大臣,甚至是君王都更加的倚重日轮。倚重这个就算什么都不做,也可以依靠家族飞黄腾达的少爷。 没错自己是在嫉妒,自己的的确确在嫉妒这日轮的一切。青书觉得手上一痛,低下头,原来自己的十指,都已经深深地陷入肉中了。殷红的血迹,从指缝中渗出。可是自己的心,却比手还要痛上千倍不止。 “我听说百里奚在虞国时,虞国灭亡,在秦国而秦国称霸,这不是因为他在虞国时愚蠢,在秦国时聪敏,而是在于国君是否重用他,是否采纳他的意见。”看着青书的表情,朝凤知道,青书已经落到自己的套中了“先生并不缺少才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您才华的眼睛,和一个举荐您的人。现在,朝凤愿意给您当这个举荐人,您觉得怎么样?” 听见朝凤说这样的话,青书先是心里一喜,可是很快又不安起来。天上不会白掉什么馅饼的,只会有无穷无尽的陷阱。这个新王后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自己答应她的要求,不亚于,是在和魔鬼做交易。 “娘娘想要什么?就请娘娘直说了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若是娘娘的要求实在太高了,微臣恐怕要叫娘娘失望了。” 虽然知道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可是青书还是觉得有些话,先还是说清楚的好。毕竟飞的越高,摔的越重,若是叫她以后发现,自己并非是良人,只怕到时候,她的怒火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起的。 “我听说用美色来侍奉别人的,一旦色衰,宠爱也就随之减少。我是个异国的公主,背井离乡的,在这个地方又没有什么熟人。若是就连陛下都不爱我了,那我还能去哪里呢?”朝凤笑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意自己的要求并不高,青书完全可以信任自己。 “朝凤所求的并不多,不过是害怕自己有一天失宠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才想需要你在陛下身边,帮我美言几句,也好叫我晚景不要那么凄凉。而且我到底是大夏人,所生活的环境也和匈奴相差的很大。并不了解他们的习惯。所以就算是宫中,多有些不方便。到时候若是有了什么麻烦,少不得要先生帮衬一下的。难道先生就连这个,都不敢答应?”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理由听起来也还说得过去。可是青书就是觉得别扭的很,天生的危机感告诉自己,若是轻易答应了,早晚有一天,自己会为了此时的轻率,付出不小的代价。可是若是不答应,不答应自己还有别的出路吗?莫非真的要自己想姜尚一般,待到头发,胡子都花白了,还要去江边,用直鱼钩钓鱼? “微臣谢过娘娘提携之恩,臣生当殒首,死当衔草。定不负娘娘,今天对臣的知遇之恩。”青书跪下身子,把额头贴在地面上,做出无比恭顺的样子。来表明自己对朝凤的臣服。 既然没有选择,出名要趁早呀,来的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青书的目的是极其明确的,自己想出名,想要地位,想要财富,甚至想要千古留名,万世流芳。哪怕是与魔鬼做交易,自己也要达成这个。更何况,自己面前的,是有血有肉的人。这个可比,寺庙中的泥质偶像来的强。 看着青书的样子,朝凤明白,自己的身边总算是有几个能用之人了。放长线,钓大鱼,自己要叫青书给自己办事,总得要给他些好处的“半个月后就是除夕了,的时候你好好表现。审时度势,你是个聪明人。知道应该这么做,我会帮你的。” “是。”青书又像朝凤磕了个头,他明白,自己等待良久的的机会来了。 第一百一十章:无用的锦衣 春节是指汉字文化圈传统上的农历新年。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 古时春节曾专指节气中的立春,也被视为是一年的开始,后来改为农历正月初一开始为新年。春节俗称“年节”,是各国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夏武帝时期之前,各朝各代春节的日期并不一致。自夏武帝太初元年始,以夏历正月为岁首,年节的日期由此固定下来,延续至今。 站在户外,轻轻的嘘一口气,一团白雾裹着一份温暖袅袅升空,在半空中伸展,氤氲,半晌又汇入了干冷的空气。刚刚燃起的一点希望有破灭了,消失得轻悄而又平静,仿佛从来就不曾有过,又恍惚有过这末一份特别的湿润。 看着被冰雪覆盖上了的世界,朝凤的心中百感交集。这一年过怎这么快?还记得自己来的时候,海棠还看的鲜艳。可是现在,却早已经不是海棠开的时候。自己都快忘记了,原来,又是一年要过去了吗? “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挪尽梅花无好意,赢得满衣清泪!今年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依着栏杆,看着飞雪,朝凤的心中满是感念。 “娘娘,您又靠在哪里吹冷风做什么?难道您还嫌自己的身子不够弱?”一边的清露皱皱眉,走来为朝凤披上了件大髦“好端端的,怎么说起这样伤感的诗句了。您年纪轻轻的,奴婢看就是再过十年,也不会两鬓生华,您又何苦这样咒自己呢?现在的风虽是急了些,但是您若是想看梅花。奴婢派人去挑几支好的,剪下来,送到您屋子里面。岂不是挺好?” 清露的语速本来就不慢,现在又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呼啦啦的说出这么一大串。光是听她说,朝凤都怕听不过来,可是清露却说的毫无压力。 “今天可是个好日子,您就算不想说‘举杯互敬屠苏酒,散席分尝胜利茶。’这样的句子,也不应该叹什么气的。”清露拉着朝凤都手,把朝凤扶回房中“听说今年的年过的热闹。就是外邦的领主也会来。可是说实在的,奴婢的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 朝凤原只是有一下,没一下的随便听听看,只当是自己又养了只话多的金丝雀。没想到这‘金丝雀’也难得有正经的时候。居然学会了担心二字,这倒是叫朝凤有些刮目相看了。 “您说啊,这一次北彝,东盟都要来人,这场面不会很乱吧。而且这么重要的人物在。若是出了什么差池,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边说着,清露还一边焦急的踱起步来“这可是您来匈奴,第一次参加这么重要的的晚宴。是一点差池都出现不得的。要不然,奴婢先帮你演示一遍,也省的到时候出乱子?” 一边的狼奴原本只是静静地听着,后来见清露实在说的激动了,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朝凤,似在用目光示意朝凤,若是有人敢冒犯,自己就先杀了他。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你们之前还劝我不要想太多,现在你们不是想的比我还要多?”朝凤无奈的叹息一身,伸手拉住清露。再这样看她走下去,自己就真的晕了。 朝凤摇摇头,给自己道了杯茶,淡淡道“在哪里,晚宴的内容还不是差不多的。有吃的就吃,有酒喝便是了,你又哪里要操心这么许多?担心多想了,容易变老才是真的。而且那些人就是真的要找麻烦,也是冲着莫离,不该是找我的。这皇帝不急,你这丫鬟急什么?” “也是哦。”听了朝凤的话,清露仔细想了想。好像的确是这个道理。大夏比匈奴可是强的,当年朝贡的时候,这么多的国家都来了,也没有见娘娘害怕过。现在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清露虽是想通了,可是一边的狼奴,却依然死死的皱着眉。多年被当做野兽一般驯养的生活,给了他对危险超乎常人的预知能力。在事情平静的表面下,他总感觉有什么巨大危险马上就要来临了。 自己应该要告诉她吗?狼奴望了望朝凤,这是自己现在的主人,自己是应该要好好待她的。她也的确对自己很不错,起码没有让自己挨饿,受冻,也没有逼迫自己去杀人。 是的,自己不喜欢杀人,不喜欢血液溅到身上的粘腻感觉。可是自己却又不得不杀人,因为若是不杀人,自己就要死。死是很可怕的,不知道为什么,狼奴一想到死亡,就觉得全身发冷就像自己曾经死过一般。 可是.......狼奴看了看朝凤,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不是不想叫朝凤知道危险,是不想让她置身在危险之中,虽然她一直在笑,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可是她也不喜欢这样吧。 就像自己不喜欢杀人,她也并不喜欢算计的过日子。现在难得也一段安静的时光,就先宁静的过一会吧。若是等到危险发生的那天,狼奴撇开目光,暗暗在心中起誓,自己就是死也要护她平安。 “娘娘,奴婢来给您梳头了。”卓玛,卓雅两姐妹捧着和东西,恭恭敬敬的在门口通报道。 看着她们手上的匣子,清露先是一愣,不明所以的问道“梳头?娘娘的头发不一向都是由我来打理的吗?而且已经梳完了,现在又要重新梳什么头呢?” “陛下虽是因为疼爱娘娘,依然让娘娘梳着大夏的发型,装作大夏服饰,可是今天却毕竟有其他国家要来的,少不到要显得庄严些。所以,陛下这才叫奴婢,去找来了历代王后娘娘所用的饰物。”思雅先是给朝凤行了个礼,然后瞥见一边的狼奴,脸颊绯红,匆匆忙忙的解释了几句就安静了。 因为上次子珈的事情,所以卓玛还是对朝凤抱有很大的戒心。见朝凤不说话,还以为她生气了,便有解释到“娘娘莫要生气,陛下也说了,就是熬过今天一天,给台下的臣子做个样子看看。平时的时候,娘娘还是做自己喜欢的打扮便是了。这些饰物和大夏的相差过大,我们也是担心清露姑娘不会用,所以才拿来的。” 说着,卓玛便打开了盒子,里面躺了一块扁平一字形的东西。见朝凤眼神中有些疑惑,卓玛便赶紧在一边解释到“这个,叫扁方。作用和您常带的发簪差不多,每逢喜庆吉日或接待贵客等满族妇女便要戴上扁方了,增添女人端庄秀美的仪态。” 那白玉质的扁方,长方片状。器表中部光素,两端镶嵌对称的莲荷纹。图案由各色宝石组成,以碧绿色翠制作枝干、莲蓬、荷叶,粉红色碧玺制作盛开的荷花以及荷叶上的青蛙,红蓝宝石制作小花蕾。柄端两侧镶嵌浅粉红色碧玺花,花芯嵌珍珠各一。玉质洁白,嵌石艳丽,看上去很是讨喜。 “入乡随俗,既然本宫都已经嫁到匈奴来了,就应当要遵守匈奴的礼节。”朝凤点点头,起身坐到铜花镜前,招呼到“你也不用考虑太多了,伺候本宫梳头吧。” 见朝凤同意了,卓玛,卓雅也不敢再有什么耽搁的了。赶紧跟到朝凤身边,是先将全头头发束于头顶,然后以一支长扁的发簪为基座,分成两缕向左右缠梳。两股头发在头顶梳成横向发髻后,用另一簪子横向插入固定。脑后的余发梳成燕尾形扁髻。 扁方紧贴颈部后方,从而限制了头部活动。这倒是叫朝凤有一些不自在,不过也这是因为这样,倒是使得自己的外观更显文雅庄重。 把发型打点好后,便是伺候朝凤戴上‘朝冠’。朝冠正中的顶饰为三层凤顶,每层间以一等大东珠一颗,金凤的尾部饰小珍珠。朝冠的朱纬上缀七只金凤,凤尾朝内,凤首朝外,每只金凤以二等东珠和小珍珠装饰,金凤背部中央嵌猫眼石一块。 冠后部饰金翟一只,翟尾朝外,翟首朝内,金翟饰小珍珠,背部中央嵌猫眼石一块。翟尾垂五列珠穗,中贯一枚金累丝圆形结,结中间嵌青金石,下垂珍珠六结,珠穗末尾缀珊瑚。冠后垂下的一块叫护领,材质和帽檐相同。护领末尾垂两条明黄绦带,绦带末尾缀青金石和珊瑚。 佩戴完了这些乱七八糟的还不算。卓玛都小心翼翼的从匣子捧出件朝袍,那朝袍色用明黄。披领及袖俱石青,片金加貂缘,肩上下袭朝褂处亦加缘,绣文金龙九,间以五色云,中无襞积,下幅八宝平水。披领行龙二,领约镂金为之,饰东珠十一,间以珊瑚,两端垂明黄绦。中各贯珊瑚,末缀绿松石各二。 看着铜花镜中,那打扮一新的人,清露简直都要认不出这是朝凤了。没有了发丝的阻碍,朝凤的脸庞全部暴露出来。如画的眉眼,还有凌厉的目光,都叫人看的真真切切。 第一百一十一章:远方的来客 天空漂浮下的白雪,依恋的靠上了怒放的红梅。丫鬟,仆从步履匆匆,忙着点亮。走廊上排列整齐的花灯。雪已经下了有些时候了,平平的铺在地上。枝头上的梅花,被风吹下,落到雪堆中,说不出的香艳。 身上的衣裳很是华美,红颜一笑间,多少女子的命运,在凤冠的金光璀璨下花开花落。多少人像守着这一身繁华,却只剩悲伤。多少人像一般为此用尽心机、倾尽心血。又有多少人,被这一身看似荣耀,却如同枷锁的装束,锁尽一生的自由? “想不到凤儿穿上这匈奴的朝服,倒是别有一番滋味。倒是像那西湖边上的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样轻佻的声音,除了莫离还有谁。 朝凤扶着清露的手,缓缓站起。闪烁的珠宝发出华光,可是只有穿的人才知道,这繁华背后到底是多沉重的压迫“你不去看看新来的宾客,你来这里找我做什么?莫不是没有人来?” “他们来便是来了,让青书和日轮看着就是。就是身份在尊贵,他们也不过是外人,哪里比得过你这内人。”莫离笑笑,伸手想要揽住朝凤,却被朝凤一个轻旋闪过。 内人?若是自己真的相信这花言巧语,难真的就出鬼了“好啊,若你真的是来陪我的,那就和我一道在这里坐着好了。反正那些‘外人’要等,就等好了。” 客人是自己邀请来的,自然没有叫人白等的道理。尤其是今天北彝的君主亲自来了。自己就更要去和他会会。又怎么能干坐在这里? “凤儿也说了,害怕被套上是祸国妖姬的名字。那我自然是不能叫那些老东西,有机会拿脏水来泼你的。”见自己的话被朝凤戳穿了,莫离也不尴尬,摸摸鼻子依然笑得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人多嘴杂。不识抬举人也多,等一会小心些。” 朝凤挑挑眉,勾了勾嘴角“你这是告诉我要忍着些吗?若是忍不住呢?” “若是忍无可忍,那便无需再忍。”莫离原是想摸摸朝凤的头,可是碍于那碍事的凤冠霞帔,实在是找不到下手的地方,可是有不甘心就这样把手收回来。最后,在朝凤的脸上摸了把“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你就算是捅了天大的篓子,有我给你撑着。” 朝凤偏偏头。躲开莫离的抚摸,轻轻地勾了勾嘴角“哟,听你这意思,怎么像叫我去捅娄子呢?难道太平日子过久了,太闲了?” 虽然是笑问。可是朝凤的心里却一点都笑不出来。莫离烦人是烦人了些。可绝对不是无故便腻腻歪歪的人。今天来找自己,也绝对不是无缘无故说这些话的。看来清露这一次还真的担心对了,难怪都说草食动物的预感是要强些的,这么看,果然没有错。 “凤儿好性子,可不是人人都是好性子。若是遇到的苍蝇实在烦人,那拍死也就拍死了吧。”莫离又笑笑,看看远方急急忙忙赶来的宫人,像朝凤点点头“我就说苍蝇烦人吧,这不。又来了。我就不多呆了,省的等一下把苍蝇引来,扰了你的清净。” 看那来人的步伐,想必事情还不小,也难为他还有空来和自己说这些。朝凤笑笑,起身把莫离送到门外。既然是有胆子找自己麻烦的,那哪里是能够随便杀掉的呢,看来今天的饭,注定是好吃不到哪里去了。 之前因为走动被踩出的痕迹,已经被新的雪填补上了。夜幕慢慢的降临,把一切都吞噬的那么的不真切。在黑暗中,宫灯显得那样的明亮,就连那小小的伊豆大的火苗,看上去居然也有些晃眼。 “清露,扶我去晚宴吧。”现在虽然离晚宴还有些时间,可是坐在屋子里实在闷的很。而且这头上的扁方,也实在叫人转动一下脖子都觉得困难。若是叫自己一直这样,木头人一般的坐着。那还不如出去看看,好歹能分散一下注意力。 见朝凤实在是难受的紧,清露便也不多说什么,小心翼翼的就上去扶着。可是她的手还没有挨到朝凤,就被狼奴拦下了。 “今天我来伺候主人吧。”狼奴站到朝凤身边,伸手扶住朝凤“今天,我想站在您的身边。” 此言一出,不但是一边的清露,卓玛,就连朝凤都有一些吃惊了。狼奴再来匈奴后,一直都处于一种莫名的焦虑状态下。而且狼奴的性格本来就不是什么活泼了,对人群也没有什么好感。自然是不可能为了凑热闹,才非要跟着去的,他在担心。 朝凤皱皱眉,他在担心什么,担心自己吗?狼奴的手冷凉,哪怕他一直在有地暖的屋子中,一步都没有出去,他的手依然很凉。朝凤笑笑,这一点倒是和自己有些相似。 还未走到宴会正厅,便可以听见从里面传来的欢笑声。来来往往的仆从,手里托着数不清的锦盒,餐盘进进出出。远看,所有人都是一副带着笑的样子,就连嘴角上翘的弧度,都像约好了似的心照不宣。 看来,不管是哪个国家,那样的晚宴,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参加的人有些不同罢了。朝凤在门外摇摇头,突然间又有些不想进去了。 自己原就是怕闷,所以才想出来看些新鲜的,可是到了这里才发现,哪里有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好看,而且现在的自己,早已经不是那个可以因为无聊,就到处张望发呆的公主了。自己现在是王后,一国之母,自然是要坐在主位上的。 那么高的位子,想必自己的一举一动,台下都看的清明。到时候,是谁看谁的热闹,还说不定。 “娘娘怎么了?莫非是不想进去吗?”身后跟着的卓玛看出了朝凤眼中的不情愿,可是都到了门口了,总不能一直傻站着吧“娘娘您现在穿着朝服,自然是醒目的,若是您一直站在这里,岂不是叫更多人看着?” 听了这话,朝凤倒是有些诧异,虽说察言观色是宫女的必修技能。可是她居然连自己为什么烦躁的原因,都猜得这样细致,也的确是有一些可怕的了。不过还好,她还是说出来了。若是看出来,而不会说出来的,那这样的人,就真的不能留了。 就在朝凤想要进去的时候,突然眼角撇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辰星公主?宴会不是应该在这边,她怎么在那边的偏殿中?” “这......”一边的卓雅迟疑了一下,看了看站在自己身边的姐姐,然后又把头低下了。 说来也怪异,自己到了匈奴,嫁给了莫离做了王后。可是自己却从未正式见过莫离之前的妃子,就是昭媛,那也是她先来找自己的。说莫离一直没有过女人,自己是不会相信的。可是那些女人呢?她们就像是露水,可能和莫离有过这么一段,可是却又在天亮前,就挥发的干干净净了。 辰星的母妃自己也打听过,可是得到的情报,却还没有卓玛的多。只知道她并不是匈奴人,可是也不是大夏人。是被莫离从外面带进来了,也宠幸过几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突然失宠了,就连个名分也没有。甚至还牵连到了自己的女儿――辰星。 “呵呵,晚宴的地点是在这边,娘娘随奴婢来吧。”卓玛皱皱眉,瞪了一边的卓雅,然后走到朝凤身旁。侧过身子,挡住朝凤的视线“现在说早,也实在不早了,若是耽误了晚宴,岂不是不好?而且您是一国之母,所有的人都候着您呢,难道您要他们笑话我们不成?” 卓玛的话说的很是恳切,可是朝凤却总觉得她在隐瞒自己什么。那偏殿和办晚宴的主殿相离的并不远,不过是走几步的路,就是自己真的非要去。也不会造成她说的这么严重的后果。 而且就算是各个国家的礼法不同,可是再怎么不同,奴才见了公主都该行礼才是。上一次的那个丫鬟就不说了,那时候辰星是单独一个人,又是偷偷摸摸的在自己的宫殿门口。就算是为了讨好自己,那丫鬟对辰星态度冲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卓玛并不是不懂事的小丫鬟,她也没必要疏远辰星,来表示对自己的忠心。而且现在大庭广众的,她也不应该对辰星不敬。就在刚刚说话的那些时间里,自己也看见有仆从端着食盒进入了偏殿。虽然频率没有主殿那么频繁,食盒的大小也要很多。可是还是不难猜测到,偏殿是有人的。 既然辰星在哪里,那么能和辰星在一起的人会是谁呢?是她的母妃吗?那个自己连她姓名都查不到的女子。为什么她会在偏殿,如果真的是厌弃,那就不应该叫她来。 可若如果还是念着些情分,莫离又怎么会叫她和自己的女儿,孤零零的待在偏殿呢?她到底是什么人?又有什么来历呢?朝凤皱皱眉,却始终没有猜透。 第一百一十二章:奇怪的女子 面对那小小的的偏殿,朝凤的心里实在有太多的疑问。可是现在绝对不是一个勘察的好时机,且不说现在这人群来来往往的,人多眼杂。就是自己现在这身衣服,也实在引人注目了些。 “走吧,站在外面也怪冷的,我们进去吧。”仔细考量了一番,朝凤还是决定放弃。来日方长,宫里就这么大点地方,还能一辈子见不到。 见朝凤并没有坚持,卓玛长长的嘘出一口气。若是朝凤非要进去,自己也是无法阻拦的。到时候,自己也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不过还好,现在没事了,只是以后自己还要小心谨慎些。 看着卓玛的表情,朝凤在心里冷冷的一笑,看来她还真的是不想自己去见她啊,不过就是这样,才叫人好奇啊。 就在朝凤把目光移开的时候,偏殿中的那名女子,却在一直看着朝凤。她的脸被面纱覆盖着,但是从露出的眼睛可以猜到,这一定是位极美丽的女子。她的眼神很复杂,直到朝凤的身影都消失了,她还是一直望着那边。 “娘,娘。你在看什么?”辰星拉住女子的手,轻轻地的摇晃到。 女子愣了愣,低下头满是慈爱的摸了摸辰星“星儿乖,在这里要叫母妃。母妃刚刚看见了一颗很特别的星星,所以多看了两眼。来星儿不闹,母妃给你讲故事好吗?” “好啊,好啊。星儿最喜欢听母妃讲故事了,母妃讲的故事最有意思了,又是星星的故事吗?”辰星跳到那女子的身旁。依偎到女子的怀中。 偏殿发生了什么,朝凤丝毫不知情,此时的她正忙观察今天来的那些外邦的使者。对于匈奴的这一次宴请,大部分国家还是抱有高度警惕的,所派出也也并非君王本人,而是选出使者代表自己前来。 莫离作为主人自然是坐主位的,右边为尊。右下方坐的应该是北彝。朝凤皱皱眉,右边的位子还空着,若是使者,就是再大的胆子也不敢这样。莫非是北彝君主的示意?那未免也太奇怪了吧。 朝凤皱皱眉,望向左边的位子。东盟的使者倒是早就来了,还来了不止是一位。三位使者都统一身上穿着深色的朝服,腰间束着丝织的大带。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这三位男子之间,居然坐着位夫人。 只见那夫人头上梳着短短的两把头儿,扎着大壮的猩红头把儿。别着一枝大如意头的扁方儿,一对三道线儿玉簪棒儿,一枝一丈青的小耳挖子,却不插在头顶上,倒掖在头把儿的后边,左边翠花上关着一路三根大宝石抱针钉儿。还戴着一枝方天戟,拴着八棵大东珠的大腰节坠角儿的小挑,右边一排三枝刮绫刷蜡的矗枝儿兰花儿。 朝凤现在确定自己不会太过无聊了。若是这晚宴实在无趣。自己倒是可以数一数这太太头上,到底戴了多少根簪子。 再往下,坐的就是大臣们了。他们人虽是坐在一处的,可是仔细看,却又像是分成了许多的流派。众多流派间,虽有沟通,却不过是你来我往的勾心斗角。日轮和青书倒是好找,两人虽然地位不同,位子却紧紧地连在一起。 就在朝凤想要收回目光的时候,却瞥见了角落中的昭媛。只见她一身玫瑰紫千瓣菊纹上裳。月白色百褶如意月裙,如漆乌发梳成一个反绾髻,头上斜簪一朵新摘的白芙蓉。,缀下细细的银丝串珠流苏,耳上的红宝耳坠摇曳生光,气度雍容沉静。 这身打扮明显是费了不少时间的,不过可惜好像并没有什么人欣赏,甚至都没有人注意到她。而她,却也只能是和自己身边的丫鬟紫鹃说说话。许是感觉到朝凤的目光,昭媛回看了一眼,然后笑笑。 “她怎么一个人坐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她也算宫中的妃嫔吧,这样的身份就算不坐在主位,也不至于要在朝臣后面啊。”朝凤皱皱眉,伸手招来一边的卓玛问道。 卓玛迟疑了一下,然后笑笑“娘娘的肚量果然大,若是换做别人,指不定在心里暗自高兴,可是娘娘却还关心她。陛下之前一心想着国家,对儿女私情也不大在意,所以后宫并不充盈。这有资格来的,便只是昭媛娘娘了,若是叫她一人坐在主位,岂不是更加尴尬?” 这话乍一听是这个道理,可是越想朝凤便越是觉得不对。昭媛在宫中的位分其实并不高,身世也并不如何的好。就算是莫离给她母亲一个面子,想要拉拢昭媛,可又实在冷淡了些。 就在朝凤还想追问的时候,突然听见宫人唱喏“陛下到――” 随着宫人的唱喏,所有人都起身迎接。只见莫离换身着玄衣,以象天。衣着黄裳,以象地。玄衣广袖,上面用朱、白、苍、黄、玄五彩丝绘出日、月、星辰、山、龙、花虫等图画。裳画也用五彩丝绣出宗彝、藻、火等图案。 这些图画和图案的花样合称为12章纹。裳前有皮制的芾,朱色。上面绘龙、火、山三章,系于腰间革带,蔽之于裳面膝前。裳旁佩玉。裳后系组绶。宽丝带做成的花样垂饰,腰间还用大带系束。 这打扮和与莫离初见时,相差极大。看来当时在大夏,莫离那身随意的打扮,并不是匈奴真的不知礼节。而是他觉得,大夏配不上用这么高的礼节对待。不过朝凤的注意的,还不只是莫离的衣着,她更在意莫离身边的那个男子。 那男子身穿褐色短衣,玄色长裤,直领对襟式,无带无扣,颈部外缘缝制着护领。发束于头顶,着冠,冠卷有纽,纽中贯以玉笄,扣紧冠与发。冠上加块宽一尺、长一尺半、前圆后方的平板。这是冕延,板为木质,以玄布面上,赭布面里,冕延前后均匀,地垂有12旒。虽然这不是朝服,可是这分明是君王的打扮。 既然他是和莫离一道进来的,想必他应该就是莫离刚刚出去的原因。能叫莫离亲自迎接的,那地位自然不俗。在看现场,只有北彝的位子还空着,莫非他就是北彝的君王。 看不出来,他胆子倒是不小。朝凤勾了勾嘴角,这北彝的君主,比自己想象的看起来要平庸些。自己原以为能和莫离耗上半天,却还啃不下来的硬骨头会有多特别,没想到看到之后,却叫人有些失望。 这位北彝君主的相貌实在不如何出众,莫说是叫人看了便害怕的天家威严了,就是连长相清俊他都算不上。不过他给人的感觉却很特别,就像是天上的雨水,看了叫人很舒服。出乎意料的,他的眼中并没有莫离的攻伐之气,也没有自己父王那缜密的算计之意,有的只是一种超然。 这是一个心怀天下的人,朝凤低下眼帘,在心里轻轻地笑了笑。在这位君王的眼中,自己居然看到了苍生,而不是个人。这倒是有些意思了。若是孔子遇见他,只怕会奉为明主,誓死跟随。若是由这样的人,掌握天下,那倒也是风调雨顺。不过,他真的可以从莫离的手中,夺走天下吗? “你倒坐的舒服,我可是累的连动一下的心思都没有了。”莫离带着一脸的正经,凑到朝凤耳边,小声抱怨起来“你都不知道,这该死的朝服有多重,我是连动都动不了了。” 莫离话虽然说的幼稚了些,可偏偏他又要拿出一副,正在商讨国家大事的样子,倒是叫朝凤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他好“你以为我就舒服,这凤冠看是好看,可是真的戴上,连扭动一下脖子都是受罪。你好歹还能动动,我却连动一下都不行。” “对于各位,今天能远道而来,真是万分感谢。百忙之中,诸位能够莅临,实在叫我倍感荣幸。这场微不足道的宴会,实在是为了促进友邦的建设,还望各位坦诚相待。”莫离笑笑,开口说起了官腔。 不过话说的这么正儿八经,可是私底下,莫离却轻轻地摸了摸朝凤的手,算是安慰。 “陛下您这说的是哪里的话?我听闻匈奴多是英勇的智士,所以特意前来学习。”东盟中间的一位使者先向莫离行了个礼,然后开了说道。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一听见这个开头,朝凤就知道,他是说不出什么好话的。接下来不是要提问,就是要说什么要求。反正宗旨还是很明了的,就是叫匈奴下不来台。 显然,莫离也看出了这点,与其叫对方先发制人,不若自己说出来“先生谬赞了,若是有话,但说无妨。” “呵呵,哪里,哪里。”那使者笑笑,然后指了指自己身边,那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夫人“我身边的这位夫人,是燕国出了名的能言善辩。即便是在整个东盟,也没有能够叫这位夫人哑口无言的人。所以我想让在场的先生,和这位夫人比试比试,看看谁的口才,更胜一筹。” 第一百一十三章:诡辩 虽然想到对方一定会为难匈奴,不过朝凤还真的没有想到,东盟玩的居然是这一招。 若是匈奴胜了,也不过赢了口舌之快,赢的对象还是一个女子。这自然,是没有脸面往外面说的。若是输了,那便更加丢人了。在场这么多人,就连个女子都胜不了,岂不是贻笑大方? “凤儿,你怎么看?”莫离轻轻地碰了碰朝凤,笑着问道。 朝凤勾了勾嘴角“想要叫她无言以对简单的很,只要派人把她的舌头拔了,或者是干脆是她杀掉,那就保证她这一辈子都别想再开口了。不过可惜,既然她也算是使者,那就代表了帝王,自然是杀不得的。不妨就摆正心态,好好听一听她到底要说些什么?反正现在也无趣,就当听相声了,如何?” “好个听相声,凤儿的嘴还真是不饶人啊。”莫离又轻轻地笑了笑,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来者是客,既然夫人远道而来,自然是不好拒绝的,还请夫人说吧。” “小女子公孙玲珑,见这位兄台器宇轩昂,想必不是那凡夫俗子。小女子斗胆,还请兄台赐教”公孙玲珑站起身子,头上那满头的发簪也跟着晃动,看的人眼花缭乱的。 被点到名字青书先是一愣,然后起身还礼道“既然是学问,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也没有是赐教,不赐教的。姑娘但说无妨。” “请问兄台,可知道鸟么?”公孙玲珑一边说着,一边做出振翅翱翔的样子。还真的挺像是在说相声的。 虽然不知道公孙玲珑打得是什么主意,但是青书想了想,还是直言到:“知道。” 公孙玲珑笑笑,眼中分明划过一丝算计的光芒:“那先生可知道,这空中飞鸟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呢?” “呃……”青书先是愣了愣,自己又并非是禽兽,哪里能够猜测飞鸟的心思。可既然对方问了。自己若是说不知道,岂不是认输了?想到这里,青书便一不做二不休,又把问题抛了回去“飞鸟的快乐,难道先生知道?” 见青书回答不上,公孙玲珑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当然,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又哪里会不知道?” “那究竟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呢?”青书皱皱眉,在心中暗自笑道。既然她说是简单的问题,那自己便要听一听她是怎么说的。 见青书这样问,公孙玲珑也不含糊,张口就回答道:“当然是快乐的。” “先生怕是只在说笑了,先生不是飞鸟,又怎么会知道飞鸟的快乐呢?”青书笑笑。歪着头,不依不饶的追问到。呵呵,既然你要玩。自己就陪你玩到底好了。 听见青书怎么说,公孙玲珑倒是有些吃惊了。她望向青书,张大了嘴巴,做出惊讶的样子:“哦?不是鸟便无法知道鸟的快乐么?” “那是自然。先生不是鸟,却说知道鸟的快乐,岂不是荒谬之言?”见对方落进了自己的套子,青书的口气也变得不客气起来。 见青书如此意气风发,公孙玲珑的反应就显得淡然许多。她的脸上丝毫没有不快,反而带上了淡淡的笑意:“真的荒谬?” 看台上的朝凤皱皱眉,既然这公孙玲珑是东盟千挑万选出来。给匈奴下马威的,那就自然不会是什么好打发的人。再看她脸上的表情,这哪里是中了套子的恼怒。分明是给人下了套子的快感嘛。这样下去,只怕到时候,输的会是青书。 见公孙玲珑的反应,青书的心里也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也就由不得自己再说些什么了:“当然,理当如此。” “那兄台不是我,却断言说我不知道鸟的快乐,这不是荒谬又是什么?”公孙玲珑见青书回答的这么痛快,勾嘴一笑,便反驳到。 “这……这个……”青书现在的感觉,就像是吃饭的时候叫鱼刺卡住嗓子了一般。上不来,也下不去。这话都是自己引出来的,现在自己总不能说话不算话吧。可若是自己还是想不出应该如何反驳,那么岂不是自己输掉了? 自己也是能言善辩之人,若是现在,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自己输给了一个女子。那么自己以后要如何去游说诸国?且不说今天朝臣们都到了,会看了自己的笑话。就是台上坐的那两位,也是自己无法开罪的啊。 越想,青书的眉头便皱的越是紧。可是这一时半会,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反驳之词。 “巧言令色鲜矣仁。”一边的日轮见青书如此尴尬,便开口说道。 他不说话倒还好,一说话公孙玲珑的注意,便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不过也正是以为如此,所以一边的青书,倒是得到了难得的休息机会。 “既然这位先生开口了,那么小女子就来问一问先生吧。”公孙玲珑笑笑,扭头看向日轮。还不等日轮站起来,就率先发问道“请问,胜与败是不是相反的?” 有了青书的前车之鉴,日轮的回答就小心了很多。他先是看了看公孙玲珑的表情,见并没有什么异状,这才开口道:“是。” “生与死是不是相反的?”出乎意料的,公孙玲珑并没有像刚刚对待青书那样,一个问题就把局面将死,而是另起炉灶,换了一个问题,继续问道。 日轮点点头,思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的确是这样。” “胜利与失败,生存与死亡,这些东西显而易见,都是相反的。”公孙玲珑笑笑,然后抬眼望向日轮“就像日出与日落,也是相反的?” 日轮点点头,然后继续看着公孙玲珑,等待着她的下一个问题。 “那么,太阳日出后,何时开始日落?”这一次,公孙玲珑可再没有玩什么反义词的游戏,而是直接说出了自己的问题。 日轮想了想,物反即为妖。她突然变换风向,问自己这样的问题,看来是要给自己下套子了。 想到这里,日轮的回到便也更加的谨慎起来。他先是思索了一会,然后采用最保守的回答:“嗯,应该是在黄昏之时吧。” “哈哈,这位兄台真是好可爱呀。”突然间,毫无征兆的,公孙玲珑开始大笑。就像刚刚日陆真的闹出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自己却不知道一般“可惜结论大错特错!” 日轮皱皱眉,自己虽算不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是这样浅显的道理,却是连邻家稚子都知道的。像这样明摆着的事情,她又有什么好反驳的呢:“太阳在黄昏时分西斜,这是世人皆知的道理。敢问姑娘一声,你为何发笑?” “太阳从东方升起的那一刻,就开始不停地朝西方靠近。”公孙玲珑笑笑,然后抬起头,了然般的望着日轮“所以,太阳从日出的时候就开始日落,不是吗?” 日轮皱皱眉,心里虽是知道她不过是在诡辩,可是偏偏又没有办法去反驳。就是心里急躁的,连脸都白了,可是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说不出来,可不是所有人都说不出来的。此时的公孙玲珑,可就说的有劲的很:“那么,人的生与死的变化是否也是如此呢?” “未知生,焉知死?”日轮皱皱眉,既然她可以用青书的话,来反驳青书,那自己为什么不能用她自己的话,去反驳她呢? 公孙玲珑点点头,眼中难得显示出一丝对日轮的欣赏。可是即使是这样,她也仍然没有直接回答日轮的问题,而是开口道:“世间生灵都逃不开一个死字,每多活一刻,就是在向死亡靠近一分,这话你可认同?” 思付了一会,日轮点了点头:“认同。” “所以,从人类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死亡了,对不对?”公孙玲珑笑笑,走到日轮面前,直视这日轮的眼睛问道。 日轮皱皱眉,心里感觉七上八下的。这其中分明有诈,可是自己却又不得不按照她的话,去回答这个问题。日轮偏开头,皱着眉回答道:“那又怎样?” 见日轮不耐烦了,公孙玲珑的脸上反而更加快意。笑容就像是被搅乱的湖面,一波,紧接着一波的,根本就停不下来。 “哈哈,你刚才也同意,日出之后就开始日落,出生之后人类就开始走向死亡,那么,这场与我的辩论,从你带着想要获胜的希望开始,就注定将以失败收场,是否同意?” 谬论!虽然心中这样喊叫着,可是日轮却始终无法找到一个反驳的机会。只能像只马匹一般的,被这个该死的女人,牵着鼻子,向前走。哪怕明知道眼前是一个大坑,就是坑自己的,却不得不跳。 “看来这位兄台也没什么好说的。”公孙玲珑勾了勾嘴角,眼中有几分的不屑之意“我听闻王后娘娘在嫁到匈奴之前,也是一位世间罕见的才女,不知道可否请教娘娘几个问题?” 第一百一十四章:打赌 当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坐在高位上的朝凤笑了笑,自己原本还没有打算找她麻烦呢。想不到,这一下,她居然来找起自己的麻烦来了。 许是感觉到朝凤情绪的不对,一边的狼奴皱皱眉,危险的低吼了一声,就像是野兽即将发动攻击一般。虽然觉得她有些烦人,可是大庭广众的,杀掉她会很麻烦的吧? 朝凤皱皱眉,轻轻地拉了拉狼奴的衣袖“稍安勿躁,她不过是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即便是赢了,她也伤不到我什么东西,你又何必这样的紧张。再说了,我和她之间,谁赢谁输的,还不一定。你又何必一副我输定的样子?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哦?这样看来凤儿很有信心嘛。”朝凤和莫离相隔的实在不算远,所以朝凤的每一句话,莫离都可谓是听的清清楚楚。当即,莫离就调侃道“我看,她是不打无准备之战的,你莫要轻敌。” “输赢又如何?即便是输了,这丢脸丢的也是匈奴的脸面”朝凤勾起嘴角,微微一笑。挑衅一般的瞪了一眼莫离,不过对方好像乐在其中,这倒叫朝凤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先生请出题。” 公孙玲珑见朝凤迎战了,到也不马上就出题,而是笑了笑,张口就像朝凤提出了一个要求:“若是像刚才那样,干巴巴的说话,不免无趣了些。要不然这样吧,我来与娘娘打个赌,也好增加些趣味性。不至于叫人看了枯燥,不知道娘娘意下如何啊。” “呵呵。这打赌倒是好是个好主意。只是不知道,姑娘你要赌的是什么?”还没有等朝凤开口,一边的莫离就饶有兴趣的代替朝凤答应道。 朝凤皱皱眉,伸手就是在莫离的大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你到答应的快,你之前也说了,她是不打无准备之战的。莫非。你就是想要看凤儿的笑话不成?若是这样,我现在就去拔了她的舌头,反正到时候,就是得罪了,要算账也是找你。” “你会这么做吗?”莫离勾了勾嘴角,调侃一般的望着朝凤“凤儿是以大局为重的人,韩信当年尚且忍受过胯下之辱,我相信凤儿不会没有分寸的。” 分寸吗?朝凤松开捏着莫离的手,他皮糙肉厚的。没有一点感觉也就罢了,若是自己捏的手疼,就实在不值得了。自己现在不是会讲究分寸了,是不敢不讲究分寸了。 古语有云: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使”即“使者”。不斩“使者”是从古至今的战争法规,任何交战方都得遵守。使者出使别国。代表的都是自己国家的君主。若是轻易就把来使杀掉了,不但是一种挑衅,更是会叫天下人唾弃的。所以这个人。自己自然是杀不得的。 “不知道姑娘要打的赌是什么?”朝凤笑笑,其实心里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既然他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想叫匈奴下不来台,自然不会是什么好的约定。可是别忘记了,这里到底是匈奴,而且若是自己没有猜错,莫离在外面的名声,可一直都是以不讲理闻名的。 公孙玲珑虽然诡辩,可是却也不是那不聪明的人。既然她是聪明人,就自然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冒险。所以这个赌约应该是叫自己丢脸。却还不至于愤怒到失去理智,杀人的。 “呵呵,既然是晚宴。就自然少不了歌舞助兴。只是这普通的歌舞,实在是司空见惯了些,不能展示出匈奴泱泱大国的典范。”公孙玲珑一边笑,一边开口道“既然娘娘是大夏人,之前又贵为公主。那这自然不是那些庸脂俗粉,凡夫俗子可以比拟的。这样吧,若是娘娘输了,就请为匈奴王舞一曲,顺便叫我们也开开眼界。” 简直是胡闹!朝凤在心里皱皱眉。也怨不得朝凤要生气,什么样的人才会在宴会上歌舞助兴?那自然是品级极低的歌女。而歌女的地位有多低下,这个就不必多解释什么了。现在她公孙玲珑要堂堂的匈奴王后,过去的大夏公主舞一曲,岂不是在笑话朝凤是个格机? 若是一般人敢提这个要求,那便是冒犯国威了。管你什么来使不来使的,直接杀掉就是了。可是公孙玲珑不愧是诡辩家,她说的话极其的微妙,若是轻易就处理了,只怕到时候没有道理反而是自己。 朝凤心里虽是不快,可是依然飞快的分析这刚刚发生的事情。她刚刚说的是为匈奴王舞一曲,匈奴王莫离是自己的丈夫,自己就算真的是跳了。那也是夫妻之间的情趣,是做不得理由的。而她,不过是借了个机会,看了个热闹罢了,哪里算是什么罪过呢?若是要因为这个杀掉她,只怕到时候其他国家,会以这个作为借口。 “这个赌约不错,只是朝凤从小愚笨不堪,就是学艺,也没有学到家、到时候若是跳的不好,还请在场的诸位不要责怪。”朝凤勾了勾嘴角,露出一抹笑容,就像完全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般。 就在众人都以为朝凤要妥协的时候,朝凤突然话锋一转,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公孙玲珑看道“既然是打赌,那自然不该是我一个人付出代价的。这样吧,若是朝凤不才,运气好,险胜了。那么,还请先生放弃国家的主权,与匈奴结盟,俯首称臣。”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啊。就是连信心满满的公孙玲珑,都忍不住在心里打了一个寒战。自己原只是奉命来挫一挫匈奴的锐气,就连刚刚,自己说出那样为难朝凤的话,也不过是想看匈奴下不来台罢了。哪里想到,现在却被这个看似柔柔弱弱的王后反将一军,倒是叫自己下不了台了。 “王后娘娘也太会开玩笑了吧,我不过是一个无知的女子,哪里有这样的本事,说把天下给谁,就给谁的呢?”公孙玲珑笑笑,做出一副自嘲的样子“若是我真的有这样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本事,那我最先要说的。就是希望自己能够有娘娘这般的美貌了。” 公孙玲珑这一番话,又是自嘲,又是给朝凤带高帽子的。加上她说的时候,又手舞足蹈的,在场的人基本上都叫她这幅样子给逗乐了。只可惜,凡事都有例外,这一次的例外还不少。 除了朝凤依然直勾勾的盯着公孙玲珑外,台上坐着的莫离,右边坐着的北彝君王彝丹,甚至就连堂下的日轮,青书都显得诡异的安静。君王都不笑了,大臣哪里有胆子笑?所以不到一眨眼的功夫,所有人的嘴巴,又都闭上了。 “一个无知的女子?您也太自谦了吧。”朝凤笑笑,不过眼神却是有一些阴冷的“既然您能来到这里,就说明您的身份是不低的。毕竟,莫离都亲自邀请了,东盟就是再不给面子,再看不上也不会派一个一个无知的女子来这里,打匈奴的脸,不是吗?而且听您的口气,像是燕国人,那可是个知道礼数的国家,是断断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 现在公孙玲珑终于知道什么叫骑虎难下了,自己刚刚不过是莫离是她相公的身份,将了她一军,现在她就用国家这样大的名号,反过来将自己了。现在可好,若是自己不答应这个赌约,就说明自己真的是没有用处的闲人。既然是闲人,那自然杀不杀都无所谓了。就是她真的不杀自己,的时候到处去宣扬东盟尽然派来个‘闲人’到匈奴,只怕自己回去还是一死。 可是若是自己答应了,那就更糟糕了。且不说自己冒用权力,欺君罔上了。若是自己一个不小心输掉了,她的时候真的拿着这个赌约去东盟,要求燕国把土地让出来,燕王岂不是要把自己千刀万剐了? 果然最毒妇人心啊,居然想出这样毒辣的计谋出来。公孙玲珑在心里暗自骂道,可是却拿朝凤一点办法都没有。打赌是自己先提出来的吧,对方也都答应了,这个时候自己若是一直都没有反应,岂不是丢人? 说实在的,既然会提出这个赌约,公孙玲珑其实书并不觉得自己会输的。说实在的,公孙玲珑敢说,若是单说口才,这里没有人会的说过自己。恐怕就是朝凤也不行,可是现在公孙玲珑却连应战的勇气都没有了。 不是不敢输,是自己实在输不起。就是这种胆怯,让本来有了十分把握的东西,现在却只有八分甚至更少。好在公孙玲珑胆子也不算小,反正横竖都是一死的事情,还不如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若是真的输了,大不了就自刎好了,也死的有尊严些。 想到这里,公孙玲珑便一咬牙,深深地吸了气道“好,既然娘娘都说了,那么我也不敢不遵从。不过在开始之前,我还想让娘娘看一样东西。不知道娘娘能不能赏奴这个脸面,就是叫奴死,也死的安生些。” 可能就连公孙玲珑自己都没有发现,此时的她,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哪里还有一开始的淡然?不过这个倒是正中朝凤下怀。 第一百一十五章:白马非马 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对方的阵脚已经乱了,自己也没有必要在威胁什么了。兔子急了还要咬人呢,更何况自己眼前的还不是什么兔子,到底也是个使者啊。逼太急了,总是不好的。 公孙玲珑招呼过自己身边的下人,低声命令道。不过一会的功夫,就见那仆从,从后面牵出一匹白马来。那白马全身净白如雪,眼睛乌黑如墨,到的确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此白马乃是我公孙家代代相传的传家宝踏雪,我们便以此为题,如何?”虽还是问话,可是这一次公孙玲珑的口气,确是和之前相差极大。不但没有了丝毫的轻蔑之意,就是连题目,都是抢着要的。 朝凤笑笑,也不予她争论,点点头便依到:“好,就以马为题。” “错了,是以白马为题。”出乎意料的是,朝凤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公孙玲珑就开始反驳道。她的声音极其的尖锐,这样乍一听,简直就像是被开水烫到了一样,叫人不寒而栗。 朝凤皱皱眉,心里暗道,莫不是自己刚刚做的太过了,把她吓唬疯了?虽是这样想的,可是朝凤还是按捺住自己的脾气,笑笑问道:“先生说以此马为题,在下也同意以马为题,何错之有?” “本次辩合是以白马为题,并非以马为题。”公孙玲珑摇摇头,一副理所应当应当的样子。倒是叫人看着心里便觉得变扭。 这一下不知是朝凤的心里有了疑惑,就连下面看戏的朝臣们,心里也越发的好奇了起来。其中有一个按捺不住好奇的,张嘴便问道:“难道对于公孙先生而言。白马与马这两者之间有区别?” “难道对于兄台而言,白马与马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公孙玲珑张张嘴,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就像是那个大臣,是犯了什么极其可笑的错误一般。 这个表情朝凤简直太熟悉了,就在刚刚,和日轮讨论太阳的问题的时候,公孙玲珑便用过这个表情,来暗中引导对方跟着自己的思路。不过可惜,同样的招数,可不能再自己的面前使用第二次了。 “世人皆知。白马也好。黑马也好。原本都是马。”朝凤也不理会公孙玲珑的反问,干脆就单独开辟出来一条路子。既然你要说,那我就陪你说。只要你能说下去便好。 可是对于朝凤的回答,公孙玲珑却显得极其的不满意,连连的摆起手:“错了错了,简直是大错特错。白马怎么会是马呢?” “白马非马,公孙先生何出此言?”对于公孙玲珑的再三强调,在场的众人的心也都跟着高高的的提起了。她刚刚是如何反驳青书,日轮的场面,现在还回荡在眼前。毫不夸张的说,现在在场的人,几乎是好奇她会如何反驳朝凤的。 毕竟对于西北这样的地方来说。马可以说就和身边的朋友一般。任你在舌灿莲花,这有的事情,还是不可以否定的。 “这世上马的颜色繁多,白、黑、褐、红、黄、灰,各色皆有,关于这一点,不知道在场的诸位可知道吗?”面对质疑,公孙玲珑也不着急。反而背过身子,用脸朝着在场的诸位大臣慢慢的问道。 匈奴的男子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在马上颠簸了。毫不客气的说,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这么多年来,什么样的马没有见过?当场便异口同声的回答道:“当然知道。” 见在场众人的反应如此一致,公孙玲珑的嘴角,就像是天上的新月一般,不住的往上勾:“如果你的坐骑是一匹白马,别人借去骑了一天,第二天还给你一匹黑马,告诉你说都一样,反正都是马,你能同意吗?” “这个……”在场的人都沉默了一下,匈奴人爱马如命,甚至对待马,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哪个当家长的,会容忍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换掉,自然是不会答应这样的事情的。所以马上便异口同声的回答道“呃,不能同意。” 听到这个答案,公孙玲珑的嘴角挑的更高了,就像是偷吃到了葡萄的狐狸一般“反过来看,如果有人说马等于白马,或者马等于黑马,那岂不是说,白马等于黑马?所以,马不等于白马,这话对吗?” “这……”在场的大臣先是一愣,然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虽然都知道,自己又叫这个臭婆娘涮了,可是事实上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见原本热闹的场景突然变的鸦雀无声,公孙玲珑便知道,自己的计谋又成功了。当场耸了耸肩,调笑道:“这就是了,既然说马不等于白马,那我说这匹白马不是马,有什么错误吗?” 面对这样的追问,偌大个朝堂既然没有一个人能说些什么反驳一下的。小小的议论虽然有,可是真正能推翻这个命题的人,却是始终都没有站起来。 “先生错了。”就在公孙玲珑洋洋得意,想要宣布赛果的时候,一旁安安静静看戏的朝凤突然出声。 这一出声可把公孙玲珑吓了一跳,毕竟刚刚的威胁还在耳边回响呢。打赌输了的代价,也实在沉重了些:“哦?莫非娘娘还有什么话要说?” “先生的道理貌似有理,实则荒谬。所谓白马非马之说,虽然听上去无懈可击,但是世间许多不变的事实,并不会因为一场辩论的胜负而改变,即使名家言之凿凿地说:白马非马,但是马不因为这场辩论就在世上消失了,这样的天地大道,才是儒家修言的目标。”朝凤笑笑,淡淡的说道。 出乎意料的,听了朝凤的这番话,公孙玲珑不但不破,甚至还哈哈大笑起来。看着公孙玲珑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朝凤皱皱眉:“先生笑什么?” “我笑大夏言必称天地君亲师,尊古尚贤,可是居然连自己的祖宗都忘记了。”公孙玲珑一边说,一边还捂着肚子。分明就是不屑。 “哦?”朝凤挑挑眉,不顾身份的走到公孙玲珑身边问道“敢问先生何出此言?” 见朝凤都走下看台,到自己身边了。公孙玲珑便也不再卖关子,开口道:“有一个赫赫有名的人曾经赞同我们名家的白马非马之说,他也是儒家的人,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就是你们大夏奉行的儒家的祖师爷,孔老夫子呀。” “是吗?敢问先生,我家孔先师什么时候赞同过白马之说?为何朝凤一直没有听说过?”朝凤皱皱眉,然后歪头看向公孙玲珑。 听见朝凤这样问话,公孙玲珑先是笑笑:“身为读书人,却不知道自家典故。唉,也罢,今日我就再来教你们一遭。当年楚王外出打猎,丢失一把宝弓,他的随从要去找,楚王说:楚人失之,楚人得之,何必去找?有没有这件事?” “确有其事。”朝凤点点头,然后继续追问道“不过那又如何?朝凤还是不明白,还请先生明说。” 见朝凤好不容易上套了,公孙玲珑哪里肯放过,马上追问道:“那你们的孔老夫子听到后,是怎么说的?” “大夏推崇儒家思想,不但是因为这个思想中的许多内容极好,更是因为思想本身。”朝凤轻轻地笑笑,然后望向公孙玲珑“祖师爷不愧为一代宗师,他得知此事之后,认为要放宽眼界,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不必分什么楚人或是其它国家的人,因此,他告诉楚王,只需说人失之人得之就可以了,何必要说楚人?” 可是听看朝凤的解释,公孙玲珑不仅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和担忧,反而深深地松了口气。什么啊,原来她刚刚也不过是在吓唬自己,希望拖延时间吗?不过可惜,看来并没有奏效啊。 公孙玲珑在心里长嘘出一口气,然后抬头笑道:“这不就是证据吗?” “怎么说?”朝凤歪歪头,疑惑不解的看向公孙玲珑。 公孙玲珑耸耸肩,叹息了一声,一副你居然这个都不知道的样子:“如果楚人和人是一样的,孔老夫子又何必去纠正楚王呢?显然,他是认为楚人与人是不同的两个意思,所以才会纠正楚王的话,对不对?既然孔老夫子认为楚人非人,那么与我的白马非马不正是不谋而合吗?娘娘,还不认输吗?” “呵呵,看来这匹马,倒是给姑娘你提供了不少的便利啊,想必靠这一招,让您得胜了不少吧。”朝凤笑了笑,眼中有些说不清楚的狡黠。 “马?哪里来的马?踏雪分明是一匹白马并不是马。此白马名为踏雪,一生只生一胎,极为珍贵,从我家先祖公孙龙起到如今,正好传了十六代,只此一匹哦。”公孙玲珑笑笑,依然还坚持着白马非马的学说,一点口风都不敢松懈。 朝凤一边听,一边不住的点头:“嗯,我觉得你说的话很有道理呀。愿赌服输,你且等我换件衣服。” 第一百一十六章:舞娉婷 雅致的玉颜上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脸蛋上褪怯了那稚嫩的青涩显现出了丝丝妩媚,勾魂慑魄;若是原似嫡仙般风姿卓越倾国倾城,现却似误落凡尘沾染了丝丝尘缘的仙子般另男子遽然失了魂魄,但最另人难忘的却是那一双灿然的星光水眸。 朝凤身着墨色纱衣,里面的杭州丝绸白袍若隐若现,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略施脂粉,一头乌黑的发丝翩垂芊细腰间,头绾风流别致飞云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紫水晶缺月木兰簪,项上挂着圈玲珑剔透璎珞串,身着淡紫色对襟连衣裙,绣着连珠团花锦纹,内罩玉色烟萝银丝轻纱衫,衬着月白微粉色睡莲短腰襦,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 匈奴虽是热爱美的,可是却因为环境贫瘠所,就衣服饰物虽是精巧,但是仍然是以实用为主。而大夏就刚好相反,得天独厚的地理位子,丰沛的土地,还有千百年唯我独尊的历史地位。简而言之,就是大夏属于那种有钱,有闲,又资本的地方,所以才会去研究这些。 “娘娘果然美艳动人,可不知道娘娘要舞上一曲什么舞呢?”一般的公孙玲珑笑笑,有些羡慕的看着朝凤身上的衣饰。 朝凤笑笑,像莫离行了个万福“一般的舞曲,在场的各位想必都是见惯了。不如这样吧,朝凤舞一曲剑器舞。不知道诸位意下如何?” 王后能来跳舞就不错了,谁还敢挑三拣四的?当下也不敢有人反对,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光是跳舞也没有什么意思,不若这样吧。我来弹琴。为凤儿助兴,诸位看可好?”莫离笑笑,朗声说道,然后便走下看台,到朝凤身边席地而坐。 既然莫离都这样说了,谁还说个不字?就连那些本来想背后参朝凤一把的老臣,也只能按捺住内心的想法,拍掌称赞着什么夫妻伉俪的话语。 “呵呵,想不到你还有点良心,知道下来陪我。”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半倚靠在莫离的身上。 美人在怀。这样送上门的包子。莫离怎么能够不吃呢?当下莫离就揽住朝凤的杨柳细腰,调侃道“凤儿打扮的这么娇艳,若是我坐的那么远。岂不是难以看的真切?如果是那样,那就罪过大了。” “贫嘴。”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在莫离的额间点了点“不过你真的会弹琴?这到人看不出来,我还以为,你只是那战场上的莽夫。” 听见朝凤的质疑,莫离也不再多说,反手在古琴上随意拨弄了两下,琴弦在莫离那修长的手指之间,轻轻地震荡。发出细碎的低吟。一开始还听不出什么,可是不过两三下。一曲《十面埋伏》的开头,就这样展现了出来。 这首曲子是根据公元前202年,楚汉两方在垓下进行决战时,汉军设下十面埋伏的阵法,从而彻底击败楚军,迫使项羽自刎乌江这一历史事实加以集中概括谱写而成的。出色地运用音乐手段表现了这场古代战争的激烈战况,是一幅生动感人的古战场音画。 垓下决战是我国历史上一次有名的战役。秦朝末年,刘邦的汉军和项羽的楚军展开了逐鹿中原、雄霸天下的斗争。到公元前202年,楚汉双方已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战争,到垓下决战时,刘邦以三十万的绝对优势兵力包围了项羽的十万之众。深夜,张良吹箫,兵士唱楚歌,使楚军感到走投无路,迫使项羽率八百骑兵连夜突围外逃,而汉军以五千骑兵追击,最后在乌江边展开一场决斗,项羽因寡不敌众而拔剑自刎,汉军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莫离开始就使用“轮拂”手法先声夺人,渲染了强烈的战争气氛。铿锵有力的节奏犹如扣人心弦的战鼓声,激昂高亢的长音好象震憾山谷的号角声,形象地描绘了战场特有的鼓角音响。 随着莫离的琴声,朝凤翩翩起舞。舞姿空灵,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 朝凤本来就生的秀美,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现在更加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休迅飞凫,飘忽若神,陵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人忘餐。 一开始,莫离节奏整齐紧凑,音调跳跃富于弹性,表现了刘邦汉军战斗前的高昂的士气,操练中队形变换的迅速和士兵步伐矫健的形象。乐曲有条不紊的结构安排,使得情绪的发展步步进逼,为过渡到激战场面作了充分的铺垫。可是弹奏到一般,他的琴音突然一转。 连续运用了弹、扫、轮、绞、滚、煞等手法,以描写激烈的撕杀、拼搏,惊天动地、动人心弦。音乐多变,节奏急促,楚汉短兵相接、刀光剑影的交战场面。 随着节奏的加快,只见一道银光闪过。朝凤暗藏在袖中的软剑出鞘那闪烁的寒光看的人心一冷。 “保护陛下!”周围大臣一声惊呼,就好像这刀子都已经砍到莫离身上去了。可是即使他们表现的这么忠君爱国,如此的急切担忧,莫离也仍然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依然自顾自的弹琴。 这国宴当中自然是不允许带刀的,毕竟没有伤到人,伤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只是莫离从一开始就没有拒绝朝凤的剑器舞请求,所以现在若是自己太过紧张,反倒是显得多事。想开了的大臣们,自然也就坐下,继续看表演。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远。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当真是美人如玉,剑如虹。娇柔的舞步,却不单单只是柔美。隐藏在飘飘衣袂下的点点杀机,更是给朝凤增加了一种说不出的美感。就像是盛放的罂粟花,美丽而致命。 利用一张一弛的节奏音型加以模进发展的旋律,造成了一种紧张、恐怖的气氛。它给人以一种夜幕笼罩下伏兵四起,神出鬼没地逼近楚军的阴森的感觉。其中莫离运用了特有的“刹弦”技巧,形象地表现了双方短兵相接小规模战斗的情景。 刹弦发出的声响不是纯乐音,而是一种含有金属声响的效果,犹如刀枪剑戟互相撞击。逐渐加快的速度和旋律的上下行模进,使情绪更为紧张。描绘了千军万马声嘶力竭的呐喊和刀光剑影惊天动地的激战。古琴对喧嚣激烈战斗音响模拟十分出色,使人仿佛身临其境,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整个乐曲描绘楚汉两军的冲突,发展至此,胜负已定,矛盾已获解决。 最是那回眸一笑,万般风情绕眉梢。香腮染赤,耳坠明珠直摇曳。云鬓浸墨,头插凤钗要飞翔。春葱玉指如兰花,三寸金莲似元宝。云袖轻摆招蝶舞,纤腰慢拧飘丝绦。爱彼之貌容兮,香培玉琢,美彼之态度兮,凤翥龙翔. 其素若何,春梅绽雪.其洁若何,秋菊被霜.其静若何,松生空谷.其艳若何,霞映澄塘.其文若何,龙游曲沼.其神若何,月射寒江.应惭西子,实愧王嫱.奇矣哉,生于孰地,来自何方,信矣乎,瑶池不二,紫府无双.果何人哉?如斯之美也! 朝凤旋转的越来越快,就在所有人都觉得她就要停下,结束舞蹈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原本乖乖握在朝凤手中的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下子脱手而出。 这事情发生的突然,在加上刚刚的表演又实在精彩。一时间也没有任何人想到应该怎么办,不过好在这剑的轨迹比较偏,没有伤人,只是可怜公孙玲珑带来的那匹马。 “吁!”只听见一声踏雪哀鸣,就被那软剑贯穿了喉咙。鲜血顺着剑身,一点点的滴落下来,和死寂一般的晚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边的公孙玲珑先是愣了愣,然后发狂一般的扑上去,抱住白马,哀叫道:“踏雪!踏雪!你醒一醒啊踏雪。” 人无心自然会死,这马虽然不至于没有了心脏。可是被割断了气管,又流了这么多的血,只怕是神仙也就不回来了。见自己的爱马始终没有反应,公孙玲珑也急了,不管不顾的指着朝凤就喊道:“你就是故意的,辩不过人家就报复人家的马!你把传家宝赔给我” “赔就赔。”朝凤轻轻一笑,却不知道有什么打算。 第一百一十七章:白马变黑马 听见朝凤说要赔,在场的人都惊呆了。且不说踏雪的品质到底如何,公孙玲珑刚刚也说了。踏雪之所以珍贵。是因为这种马一生只生一胎,而且是先祖公孙龙起到如今,正好传了十六代,只此一匹。 现在朝凤说要赔马,公孙玲珑是极其不屑的。不是不相信匈奴找不到像踏雪怎么好的马,毕竟匈奴好歹也是在西北称霸一方的主就是宫里没有,派人出去找,也用不了多少天。可是即使找到了再好的马,却也不是公孙家的传家宝了,那还有什么意义? “清露,你先叫人把踏雪带下去吧。毕竟是晚宴,弄的血淋淋的,实在是吓人了些。”朝凤皱皱眉,用袖口掩住鼻子,似是受不了这样浓烈的血腥味。 清露领了命,刚刚要动手,就被公孙玲珑拦下。看着踏雪还在抽搐的身体,公孙玲珑上前,小心翼翼的摸了摸踏雪的鬃毛:“我的马啊。” “是白马。”朝凤挑挑眉,在一边补充道。 许是朝凤的声音实在太过强调白马了,倒是叫公孙玲珑觉得不自在。若不是自己非要说什么白马非马的假说,非要和她打什么赌,自己的踏雪也不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现在自己总算明白了,原来她朝凤刚刚根本就没有想要赢过,不过是想要激一下自己。只可惜,却叫踏雪送了命。 想到这里,公孙玲珑也不再坚持什么白马非马了。狠狠地一跺脚,就叫道:“不管白马还是黑马,反正就是人家的传家宝!” “好,好。好。我知道你的传家宝对你重要,这样吧,我一定帮你找回来!”朝凤点点头,然后看着公孙玲珑说道“若是找回来了,那么你可就不能再说些什么了” 见朝凤说的这般的坚定,公孙玲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不过既然都到了这个地步了,自己也不妨听听看,她到底有什么想法。 想到这里,公孙玲珑便将信将疑的问道“人死不能复生,这马也是一样的。娘娘有什么本事能把人家的传家宝找回来?” 看见公孙玲珑这般。朝凤也并不急着解释。只是随手召唤过来一个在边上伺候的小太监。然后凑到那小太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些什么。 朝凤的声音极小,再加上看见踏雪死了后,会场的氛围又诡秘。所以。即使公孙玲珑离她这样的近,也根本就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在场的所有人,也只能从那小太监的脸上表情,猜测事情的发展。只见那小太监先是一愣,然后又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看向朝凤,最后那小太监好像终于被朝凤说服了,可是却依然是一副极其变扭的样子。 看那小太监的表情,此时公孙玲珑心里,就更加是七上八下的紧了。踏雪虽不像汗血宝马那样万中无一,可是也是极其难寻的了。莫非。她真的要找一只新的给自己。所以那小太监才这般的为难? “娘娘,您要的马,奴才给您找到了。”出乎意料的是,还没有等到一盏茶的功夫,门外就突然响起了那小太监的通报声。这样快的速度,就更加的叫公孙玲珑觉得不放心了。 自己虽然相信这匈奴有的是好马,可是也不至于这样快的吧。公孙玲珑的诧异在看见马后,终于得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过这解释虽然合理,却实在是叫人受不了的。 门口站的马倒是马,不过不要说是什么好马了,这分明就是一直快要入土为安,老的连动都动不了的老马了。而且最叫人气愤的是,这货居然还是一匹黑马。 “娘娘这是什么意思?”公孙玲珑似乎听见自己脑袋都要裂开的声音了,现在自己笑是绝对笑不出来了,也顾不得去管旁人有没有笑话自己了。公孙玲珑觉得,现在自己能控制住自己,不扑上去狠狠地咬朝凤一口,就已经花费了全身的力气了。 相较公孙玲珑的怒不可遏,朝凤就显得要从容的多了。她亲热的走上前,摸了摸那黑马的鬃毛,然后笑眯眯的看向公孙玲珑:“怎么样?我就说我会赔你的,你还满意吗?” “满意个鬼啊!”公孙玲珑分明听见自己脑中神经断掉的声音,可是这个时候她已经顾不上这许多的东西了,怒火已经自己的理智燃烧的一干二净了。若不是自己实在惹不起她,自己非要她给踏雪陪葬不可“我的踏雪是一匹白马,这明明就是一匹又黑又瘦的老马,你就想骗我说这就是踏雪?!实在是太过荒唐了。” 听了这话,朝凤可就不乐意了。她皱皱眉,伸手拉住缰绳:“什么又黑又瘦的老马,这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呢,它的名字叫踏人,从今天起,他就是你们家的传家宝踏雪啦。” “简直是一派胡言。”若是刚刚只是怀疑,现在公孙玲珑敢用自己的脑袋发誓,她朝凤就是故意在耍自己“这白马黑马明摆着的事,难道还看不出来?莫非娘娘真的以为我是傻子不成?” 见公孙玲珑这样的生气,朝凤并不急着去辩解什么,反而表现出一副极其诧异,而又无辜的样子:“还真是奇怪了,按照你们公孙家的说法这个不就是踏雪吗?” “你!你,胡说!”许是真的气急了,公孙玲珑居然就连尊称也顾不得,开口就和直称起朝凤来了。 “莫急莫躁,莫急莫躁。”朝凤笑笑,随手到了杯茶,递给公孙玲珑“你听着啊,按照你们的说法,这马不等于白马,所以白马也不等于马,对吧?” 公孙玲珑点点头,这的确是自己刚刚说的理论。也没有什么好去遮掩的,便大方的承认到:“是又怎样?” “这就对啦,你看啊,这踏雪是你们家的传家宝,踏人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也就是说,踏雪等于传家宝,踏人也等于传家宝。”朝凤一边手舞足蹈的笔画着,一边笑着看着公孙玲珑。目光中满满都是挑衅,却又叫人不知道怎么反驳。 公孙玲珑被这一番话气的脸都白了,就连那满头的珠钗都摇晃不动了,尖着嗓子大叫到:“胡说,你胡说!” “胡说?我胡说了什么?难道你之前说的不是这个道理?可是即便是朝凤记错了,这满朝文武难道都记错了不成?”朝凤耸耸肩,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传家宝等于传家宝,所以踏雪就等于踏人喽。既然踏雪就等于踏人,那我说要赔偿你的话,可不是达到了?” 这么多年了啊,一向都是自己靠语言去噎别人的,哪里想到自己居然也有被噎住的一天。公孙玲珑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那些被自己羞的哑口无言的人,事实上有多辛苦了。 “怎么?先生不说话了?”朝凤笑笑,牵着马儿走到公孙玲珑的面前,把马缰交给她“若是先生再不说话,那我就当做先生默认了。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欠先生什么了。” 公孙玲珑这个时候才想起一句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能够举一反三的流氓就更加可怕了,若是这举一反三的流氓,背后的后台还很硬的话,那就真的是一场灾难了。而现在,自己就在这场灾难之中了。 “啪,啪,啪。”清脆的掌声突然传来,公孙玲珑本来就是一只快要被点燃的火药桶了,而这个掌声无意就是一把火焰,彻彻底底的把公孙玲珑心中的愤怒点燃了。 自己千山万水,千里迢迢才到匈奴来的。来就是为了受这份气吗?公孙玲珑突然觉得自己的内心无比的委屈,自己以前也是千人宠爱的小姐,现在居然要在异国他乡,受到这样的羞辱,而且就连自己的传家宝,都被害死了。 公孙玲珑愤怒的回过头,已经在内心决定了,死就死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可是就在公孙玲珑在心里把遗书都写好了,准备反击的时候,却在看清那人后闭了嘴。 给朝凤鼓掌的并不是莫离,也不是想要溜须拍马朝廷大臣,而是一个从头到尾一直都没有出声过,却又叫人不敢无视的人――北彝君王。 “玲珑愚笨,看不懂您这是什么意思。不过玲珑以前听说北彝的君主,彝丹是一个君子一般的人物,我相信您一定不是在嘲讽,或者是看热闹吧。”公孙玲珑咬住牙关,强逼这自己笑上一笑。 见公孙玲珑这般激动,彝丹自然不会再去激她:“不,我只是实在是佩服王后娘娘的口才与机智。” 口才与机智!公孙玲珑心里突然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的确,她是辩过了自己,不过自己的踏雪也被杀掉了。现在自己算是明白了,这个新王后就是故意找自己的茬,心里打的还是一石三鸟的算盘。 她杀掉踏雪既可以为自己刚刚叫她下不来台报仇,又可以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她朝凤不是好惹的。若是自己失去理智,和她起了冲突,那就正好给了她一个攻击燕国的机会。 “你的踏雪应该没有死吧。”就在公孙玲珑胡思乱想之际,彝丹的一句话,差点让她喘不上来气。 第一百一十八章 :暗流汹涌的晚宴 什么叫一言既出,满堂皆惊啊,彝丹这这句话一说,所有人都愣住了。 “您的话是什么意思?”公孙玲珑皱皱眉,看向彝丹。 作为一个国君,在这样的场合他是不会开自己的玩笑的。可是刚刚的事情,自己也是亲眼所见的,流了这么多血,踏雪怎么可能还没有死?公孙玲珑也不傻,仔细一想过后,她又重新把目光放到地上的血迹上了。 因为事发突然,所以就是连自己都没有仔细看过的,现在一瞧,这地上的‘血’颜色好像有些古怪。公孙玲珑皱皱眉,刚刚自己的会以为踏雪一定不行了,一是因为地上的血迹,二是因为在场所有人都觉得踏雪死定了,所以自己才会被如此的慌乱砂满园。 “王后娘娘,人你也吓唬了,现在是不是也应该把人家的传家宝还给人家了?”彝丹看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娘娘的口才好,身手也更好。不过我想,匈奴应该不会缺少一匹马吧。” 好观察力,自己的确没有杀掉踏雪,在软剑上抹上了麻药,擦过踏雪的脖子。地上血迹,也并不是什么真的血液,而是红颜料兑了些有腥味的药草罢了。看来彝丹虽然虽然一直默不作声,可是却一直关心这场上的一切。这一点,倒是比那些来往的使臣强。 “呵呵,朝凤不过是和公孙姑娘开个小玩笑。想活跃一下气氛罢了,哪里又真的想要做什么呢?我不过是看踏雪奔波了这么久,精神有些不济,这才叫人把它带下去休息一下。”虽然心里想法众多。可是面上朝凤却显露出丝毫“公孙姑娘是明理的人,自然不会和我计较这些,不是吗?” “是,我当然不会是这样不讲道理,不知道娘娘能不能让我看看踏雪。”公孙玲珑强迫自己露出笑容,要是可以的话,自己真的很想扑上去,抓住朝凤狠狠地咬上几口,不过可惜自己实在不敢。 随着朝凤的眼神示意,清露就命人到后面。又把踏雪牵了出来。看着失而复得的踏雪。公孙玲珑高兴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今天是事情。让公孙玲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嘴皮子在利索又怎么样?有很多的东西,那怕你说的再有道理。人家再无法反驳,可是如果要动手除掉你,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 王后可以依仗自己的身份,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就杀掉踏雪。那么匈奴王莫离,也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的灭掉自己,甚至是燕国。抚摸着踏雪,公孙玲珑的心里却有些混乱。 刚刚没有人站在自己这边,就是自己快要控制不住了,那些大臣们也只是默默地看着,就连自己的盟友。也只是劝自己不要冲动。如果今天要死的不是踏雪,是自己,那么会有人帮助自己吗? 燕国并不是什么大国,就是在东盟这个弱国联盟中,燕国的地位也并不是最强大。东盟是由燕,楚,齐,赵作为中心的。匈奴久经战乱,所以现在东盟团结还可以吓唬一下匈奴,可是以后呢?等匈奴休养好了,还能抵御住吗?现在虽还是建立联盟之初,可是各国之间却仍然是有间隙的。若是联盟崩塌了,燕国还在吗? 酒宴还在继续,就好像刚刚的一切,真的只是朝凤开的一个活跃气氛的小玩笑。不过就是脸上带着笑容还是一样的,可是有些东西,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改变了。 随着蜡烛的燃烧,晚宴也到了尾声。送走了所有的宾客后,莫离揽住朝凤“凤儿觉得今天怎么样?你觉得这场游戏中,我要多久胜利呢?” “胜利?您还真是对自己有信心啊,不过在朝凤看来却不一定。因为今天朝凤看见一个和您旗鼓相当的人?”朝凤笑笑,在莫离的耳边吹了口气,然后转头像清露,狼奴吩咐道“你们先下去吧,我有些私房话,想要和莫离说。” 狼奴皱皱眉,刚刚想说些什么,却被清露拉住:“我知道你是担心娘娘,但是你也不能总是陪着她吧。娘娘现在已经嫁做人妇,这房里面的不是外人,是她的相公,能有什么事情呢?” 见狼奴还是不肯动弹,清露皱皱眉,偷偷的拽着他袖子,压低了声音说道“你的心眼怎么这么死?好,就是你不听我的,你总要听娘娘的吧?娘娘叫我们下去,我们下去就是了。难道你想要给娘娘惹麻烦不成?” 说来也奇怪,刚刚怎么都不肯走的狼奴,在听见清露说这话之后。不但主动走了,还把自己也拉走了。好像慢一步,就真的会给朝凤惹出什么麻烦来。 “呵呵,现在没有别人了,凤儿要说什么,就说吧。”莫离揽住朝凤,轻轻地笑道。 闻言,朝凤挑了挑眉“莫离未免太打蛇随棍上了吧,刚刚你在我手背上轻拍三下,分明是叫我留下来的意思末日小女子。好了有话就说吧,我看你不急,青书,日轮他们在外面等的也怪辛苦的。” “凤儿果然聪明,不过在我的面前,你念念不忘其他男人,这可不好。”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惩罚一般的在朝凤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并在朝凤发怒前飞快的退开了“好了,你不要这么看着我,你总不希望,等一会见了人,我的脸上居然有伤吧。” 一边说着,莫离一边讪笑。真是叫朝凤不知道是该气他,还是该笑他。 “微臣见过陛下,娘娘。祝愿陛下,娘娘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在收到传召后,青书和日轮立刻就进来了,他们身上的寒气并不重,可见是没有离开太远,一直在有地暖的偏殿等着的。 见人都到了,莫离便也收敛了轻佻,做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接到邀请的客人基本都来了,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看法?既然是青书你想出来的注意,便有你先说吧。” “今天燕,楚,齐,赵的使臣都来了。虽他们都是东盟成员,可是表现却大相径庭。”青书像莫离作了个揖,然后便滔滔不绝的开始讲起来了“既然是分析,那便按照国力强弱开始好了。若说国力最为强盛,土地最为富饶的,那自然是齐国。可是臣却觉得他是最好攻破的。” 听了这话,莫离点点头,眼睛中也带有了一丝笑意,看来他的想法“此话怎讲?” “不知道陛下注意到没有,赵国的使臣,用的并不是宫里的木筷。而是自己带来的象牙筷子。”青书笑笑,看向莫离。 既然使用了稀有昂贵的象牙作筷子,与之相配套的杯盘碗盏,就再也不会用陶制土烧的笨重物了,而必然会换成用犀牛角、美玉石打磨出的精美器皿。餐具一旦换成了象牙筷子和玉石盘碗,就一定不会再去吃大豆一类的普通蔬菜,而要千方百计地享用牦牛、象、豹之类的胎儿等山珍美味了。紧接着,在尽情享受美味佳肴之时,就一定不会再去穿粗布缝制的衣裳,住在低矮潮湿的茅屋下,而必然会换成一套又一套的绫罗绸缎,并且住进高楼大厦之中。 “既然使臣都如此的奢侈,那么君王的生活就自然更加奢靡不堪。”青书笑笑,然后看向莫离“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嘴巴,又哪里是粗茶淡饭可以满足的?盖习惯了锦衣轻琼的身体,怎么会习惯的粗布麻裳?像这样的身子,是吃不了什么苦的,用利来诱惑他,是最好的了。” 莫离点点头,有些赞许的看向青书,示意他继续“燕国虽然不大,但是是一个知道礼数的国家。这一次,他虽然是派出了个女人,可是根据微臣的了解。这公孙玲珑是公孙家的独女,也是名门望族,倒也不算看清了匈奴。今天娘娘的所作所为,给了公孙玲珑很大的触动,我相信她会明白的。” “那还有两个国家呢?不知道先生对于他们,又有什么样的看法,还请先生说来听听。”莫离笑笑,看向青书。 见莫离终于愿意听自己说话了,青书还是很激动的,不过就是内心再激动,青书却也不敢变现出来半分“刚刚在娘娘逗弄公孙玲珑的时候,公孙玲珑曾经一度想发怒,当时楚国和赵国使臣都做做她的身边,可是表现却大相径庭。楚国的使者是奉劝她冷静,而赵国的使者,却是还不能和她一起起来造反。” “这又有什么说头?难道先生又可以从他们的反应之中,看出一个国家的性质不成?”莫离挑了挑眉,回头看向青书。 青书勾了勾嘴角,点了点头,开口道:“我听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孔子也说过‘不知其子视其父,不知其人视其友,不知其君视其所使,不知其地视其草木。’楚国的使者性格冷静,懂得大局。而赵国的使者,却是生性冲动。能够担当使臣的人,在本国都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并且受到君主放心的人。可是他们.....” “那你有什么具体的看法呢?日轮?”还没等青书说完,莫离突然就叫道。 第一百一十九章 :离间计 莫离的话是说非常突兀的,不仅是青书,就连一旁的日轮都愣住了。毕竟刚刚对于青书的判断,莫离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表现,相反,他一直都在点头。 “陛下觉得青书有哪里回答的不够好吗?‘日轮皱皱眉,并不急着回答,而是看着莫离又问出了问题‘青书观察的很仔细,而且微臣也非常认同他所说的话当美女变成丑女。” 这话如果是别人说的,那便是大逆不道之罪,就是拖下去斩了,也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日轮出生名门望族,又是有识之士,这个门槛在他面前,自然是算不上什么的。 “错倒是没有错误,不过,这并不是我需要的东西。‘莫离勾了勾嘴角,看也没有看青书一眼,便有扭头像日轮接着问道”我想要听的话,只有你明白。‘ 听到这话,日轮先是愣了愣,然后回头看了一眼青书,似在询问他的意思。见日轮看着自己,青书笑了笑,点点头,似乎好像不在意的样子。日轮这才接着开口。 “齐国的地理位置比较险要,这一次的筑堤事件,他功不可没。若是放任不管,终究是大患,可是现在匈奴国内有旧贵族的牵制。国外有北彝还在虎视眈眈,东盟的力量虽不至于叫人感到畏惧,可终究是烦心的。微臣认为,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若是要打。就一定要打的对方不敢还手。”一边说着,日轮就一边从自己的袖子里,拿出一张图,递给莫离。 图画的很是简洁。甚至是有些潦草的。可是却清清楚楚的反应出,各个国家对匈奴的威胁程度,还用不同颜色的笔进行了标注。 “国易守难攻,若是一开始贸然进军,只怕没有三五个月打不下来。可是这三五月,却足够齐人切断水源,并且像外求援军。所以微臣认为,若是要打仗,不若绕过齐国,先从赵国开始。”日轮说完。就恭敬的退开。站到一边。 听完日轮的话。莫离满意的点点头:“青书先生虽然说的很好,但是若是比起高瞻远瞩,却是不如先生的。你准备的很好。和非常的符合我的心意,不愧是匈奴的第一谋士。” 莫离那边说的热闹,可是朝凤这边却冷清的厉害,不过这样的冷清却也是自己想要的。一边听着莫离的话,朝凤一边满意的点头,倒不是对于这些政见有多满意,只是对于青书现在不悦的心情,朝凤倒是觉得愉悦。 倒不是幸灾乐祸,只是自己也看出来了,像青书这般追求名利之人。虽会相信自己,为自己办事,却绝对不会只为自己办事。这能够办事的人多了,自己想要的也不止是一个可以办事的人,而是一般只属于自己的刀。青书的确是一把好刀没错,可是却不够忠心。 自己并不是傻瓜,像青书这样的人,绝对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通的。若是没有让他看见实际的利益,他绝对不会搭理你,可是即便你给了他利益,他也不会全心全意的为你服务。 看着青书笑脸下的怨恨,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嘴角。自己只是匈奴的王后,就像当初在大夏一般,自己是有些权力的,不过自己的权力并不全是属于自己。更多是,是来自自己背后的那个男人。 在大夏时,自己是公主,和权力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干系。可是现在到了匈奴,自己说的好听些,是远道而来的王后。说的不好听些,自己就是个异邦人,是这个国家的外人。若是要自己这个外人,和莫离这个一家之主比起来,那青书会选择的自然不会是自己。 不过事情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就像是现在。朝凤低下眼眸,百无聊赖的看向四周。有了今天的事情,想必青书一定会,对这个自己一直想要效忠的陛下心存芥蒂。若是这样,他只有三条路,一是继续蛰伏等待时机。二是突然被莫离重用,三便是乖乖到自己身边。 天已经开始下雪了,冬天就要过去了呢。这蛰伏了一季的虫子,只怕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土地之宽大了,哪里还会愿意在继续等待。再说了,今天的事情已经足够说明事情了,所以莫离改变的几率并不大。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自己了。 “好了,你们先下去吧。这件事情,事关重大,也不急于一时。你们今天的回答还是不错的,以后如何,我自当会传召你们。”莫离笑笑,挥手让他们下去。 青书皱皱眉,还想说些什么,却突然被一边的日轮拉住:“臣等告退。” “你怎么走的这样的急切?也不让我把话说完,莫非你是没意思?”青书强打出笑容,看向日轮“我知道你是最知道礼数的,怎么这一次反倒冲动了起来?” 看着青书的样子,日轮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我知道,你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举鞍齐眉全文阅读。你观察的也是非常细致的,可是你却不知道,陛下要的根本就不是这些。陛下好战,想要的不过是战胜。你说的这些,只需要自己知道就可以,你又何必逐字逐句的说给陛下听?” “呵呵,还是你了解陛下,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些呢?”听到日轮这样说,青书一拍衣角,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强挑起嘴角,眼神晦涩的看着日轮“陛下喜好征伐,所以你才在事先,就准备好需要的战略图。论心计,我的确不如你啊。不过有的事情,还是不要太懂的为好。过犹不及,希望你能明白。青书有事先行一步。” 看着青书离开的背影,日轮愣了好一会,刚刚想追上去,却又化作一声叹息。这地图是自己每日都带着身边的物品,他又哪里会不知道?只怕是真的气急了,才会口不择言。 师傅曾经说过,青书要比自己聪明许多,只是性子实在太过急躁。若是青书想慢一些,便也不会如此。罢了,看青书的样子,他今天是不会善罢甘休了,自己与其火上加油,不过多给他些时间,让他冷静一番。 想到这里,日轮便也不急着上前追赶青书了,只是吩咐身边的仆人道:“若是过几天青书来找我了,你切记不可给他脸色看,他是我的朋友,而不是官场上那些鼠辈。你记住了吗?” “是。”一边的小厮点点头,做出一副谨记在心的样子。可是心里却并不是万分赞同的,对于青书,自己是并不如何喜欢的。他太奸诈了,简直就像是门口来往的商人一眼,无利不来的。若是少爷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只怕很快就会被他丢弃吧。 青书之后到底会怎么样,这是后话,暂且不提。但是还在房中的朝凤,莫离却还在因为另外一件事正在争论不休。 “凤儿之前说我还有一个对手,你说的这个对手莫非是彝丹?”拿过桌角的银剪子,莫离一边剪着灯花,一边眼神不明的看着朝凤“凤儿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我自认为,我与彝丹之间的区别,就像是天上的白云,与地上的秽土。你的担心,是否显得有些多余?” 听着莫离的话,朝凤这一次并没有随声附和,只是伸手,把自己的手覆盖在莫离的手背上:“我的担心多余不多余,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么寒冷的夜,你还要朝凤留下来,不就是希望听一听朝凤到底是什么看法吗?现在朝凤做的就是把自己的看法说了,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的看法就是这样。” 看着覆盖在自己手上的柔夷,莫离微微地勾了勾嘴角:“知我者,朝凤。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彝丹和莫离不一样,也和大多数的君王不一样,他是心怀天下的人。这样的人有好的一面,因为心怀天下,所以支持他的人,也来自天下,而不止是民族。跟随他来的仆从,是把他当做圣明,心甘情愿的去服侍的。而不是像匈奴的仆从一般,只是在权力的威压下。 人,最重要的便是慎独了。在只剩下自己的时候,人往往会暴露出最阴暗的一面。可是就连朝夕相处,最底层的仆人都这样敬重他,那么那些国人,岂不是更要把他当做是神来膜拜?这样人,不是太会伪装,就是果真如此。很不幸,彝丹好像是后者。 心怀天下的人,要考虑的东西真的太多了。要受到的禁锢也太多,这样一来,反倒是不如什么都不想,一心只装着杀戮的人,得到天下的快。人嘛,有的时候还是不要脸些,才能得到的更多。 “别光说这些好听的,这年都快要过完了。你是不是也应该要回去,陪我看看我母后,哥哥了?”说着朝凤抽回手,微微地嘟起嘴唇,不依的看向莫离“莫不是你说完了就给忘记了?若真的是这样,朝凤可不依。以后啊,还请你不要来找朝凤了,就睡在院子里面,抱着那棵梅花树好了。” 第一百二十章 :诡异的阵法 看着朝凤娇嗔的脸庞,莫离突然有些迷糊。一个困扰自己许久的问题,又重新浮现了上来。 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她现在表现出来的,真的就是原原本本的她吗?初遇是的大胆,后来的机智聪颖,和自己谈条件时的处心积虑猎人同人-无处不在的龙套生活最新章节。还有现在的娇俏可爱。自己原以为,她和自己一样谨慎小心,步步为营。但是在相处的时候,又一处不在显示她的痛苦和无奈,她受过的伤和内心的孤独,疲劳和恐惧。她的眼神,她的叹息。可是她有时又俏皮,聪明可爱。 若是非要比喻,朝凤就像是远方的风,自己能感受到她的现在,但是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又将要去哪里,自己却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不过那又如何,现在,她是自己的妻子。看着眼前笑面如花的女子,莫离突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甚至要超过自己又拿下了哪一座的城池。毕竟城池是死的,而人是活的。 “好,好,好。我知道了,凤儿你这个威胁,也实在是吓人了些。这样吧,你且先回去,这里虽说是室内,可是到底还是有一些风的。远不如你的夏宫来的好,我还有些事情,等一下再去找你。”莫离轻轻笑笑,伸手在朝凤的头上摸了摸。 做完所有事情后,有一个自己能去的地方,有一个自己能找的人。这样的感觉。是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可是自己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看着朝凤的脸,莫离轻轻地笑笑。 就像是长着满身刺的野蔷薇,虽然花开烂漫。可自己只能远远地欣赏,不敢触摸。就像现在,自己只能远远地欣赏朝凤一样,不是怕她刺到自己,是自己怕弄疼她。怕她的幽香不能自由释放;怕她的心房无处把自己安放,知道她安好自己便安然。 “恩,朝凤先告退了,你也早些休息吧,毕竟你之前也说了,事情一下子是做不完的。”朝凤勾了勾嘴角。替莫离把头发顺到身后。 烛火摇曳着。打在他们的身上。投下的影子紧密的结合在一起。难得的,既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温馨感。 谢绝了莫离说的,要叫清露来迎接自己的要求。朝凤一个人出了门。很久之前,自己也是这样的在大夏的宫殿中,这般游走的。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回不去了,或者应该说,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 就像不论现在自己的身份如何的尊贵。自己也再也不会是那个在母妃膝盖上,撒娇要抱抱的孩子了。谁能懂得,就在所有的尘语里,附着了太多的背负,而只有梦里时光,可以有满园香径,可以有红尘相约,可以有万语千言的念想,可以有牵绊和感叹,可以拈花微笑,也可以相拥花开花落,终究会携一颗干净的灵魂,隐忍隔世般的忧伤,继而,让生命嫣然。 之前自己便听见仆从说,今年是暖冬,不冷,虽是下了雪,可是温度却并不如何的吓人。即便是在宫中,可是年味却也还是浓,偶能不知名的小角落中,闻得几声鞭炮声。大江东去,青山依旧,皓月当空,一颗心,从此乱云飞渡,淡定从容。自己自当是该闲听雪雨,笑看清风的。 岁月,能愈合伤口,却治愈不了心痛。痛而无言,是因为痛入骨髓;痛而无泪,是因为泪已非泪;痛而无心,是因为心已了无。自己只能学会把痛苦埋在季节里,幻想它成为一朵美丽的花。努力把痛苦放逐在阳光里,让自己拥有一股无穷的力量。脸上的面具,自己已经带了太久,太久。即便自己想要撕扯,却都已经无法撕扯掉了。 朝凤略抬了抬头,眼神轻轻地放在了,别于枝头的那几枚叶子上。叶子早已干枯,一阵风刮过,它们极为不情愿地从枝头摇落,飘荡在瑟瑟寒风中,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 一枚叶子由翠绿转枯黄,演绎了从繁华到枯萎的一生,当一袭寒风扫过,终为它一生的使命画上了一个休止符。想到此,不知道为什么,朝凤的心中,居然升起了生淡淡落寞。也许人的一生就如这枚叶子一般吧?匆匆而过的日子,还来不及细细打磨,光阴却似一首太过仓促的诗,悠然远去。这个世界,你曾来过,这个世界,我也来过,是否那些暖,都记得? “情到浓时谁与同,天涯路远可相逢?翩翩落羽如烟渺,一曲相思赴梦中极品圣医最新章节。” 声音似从梅林那便传来的,朝凤皱皱眉,这诗句虽算不上是极好的,倒是诡异的,和自己的心境契合在了一起。说话的是一个女子,那声音算不上是极好听,可难得的是,声音中的那份温柔。 这诗句是用大夏语说的,这里是匈奴,能听懂大夏语的。除了自己,剩下的屈指可数。若是匈奴人学习大夏语,学习的不过是一点皮毛罢了,哪里会这样吟诗作对。看来这学习的人,也实在有心了。 不过可惜,若是想要吟诗作对给莫离听,那还真的不若去青楼中,随便找到个女子学习学习,怎么唱‘十八摸’之类的词曲更好。若是唱给自己听,那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心情听。不过可惜,自己今天是没有这个心情了。 想着,朝凤便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去。说来也奇怪,本该是一盏茶就可以走到的路程,自己走了快半个时辰,却还是在原地。朝凤皱皱眉,看向一边的栅栏,在自己刚刚离开时,那根红绸就已经系在那里了,可是现在自己走了这么久,它也还在。 看着雪地上的脚印,朝凤勾了勾嘴角,走回廊道中,席地而坐。看冬日寒风频吹、白雪飞舞,真的是一种别样的风情。自己是喜爱雪的,喜极了她那纯洁而冰艳的俏摸样。可是这么多年了,自己好像还是第一次这样仔细的看雪花飞舞。 琴声还在弹奏,虽是看不见弹琴人到底是什么模样,不过倒也是一种相当不错的享受。反正现在自己也不冷,再多听一会儿,又有什么关系。想着,朝凤又从衣袖中掏出一壶酒。这酒本是自己随意带出来的,想不到现在却还有发挥用处的时候。 “娘娘倒是好雅兴啊,不过这么冷的天气,您坐在这里可不好。”温柔的女声,夹杂着冰雪的寒意传来。都不需要仔细听,朝凤便知道说这话的,一定便是刚刚吟诗之人。 女子穿着一件略嫌简单的素白色的长锦衣,用深棕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枝干,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反而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外披一件浅紫色的敞口纱衣,一举一动皆引得纱衣有些波光流动之感,腰间系着一块翡翠玉佩,平添了一份儒雅之气。 她的手上带着一个乳白色的玉镯子,一头长的出奇的头发用紫色和白色相间的丝带绾出了一个略有些繁杂的发式,确实没有辜负这头漂亮的出奇的头发,头发上抹了些玫瑰的香精,散发出一股迷人的香味,发髫上插着一跟翡翠制成的玉簪子,别出心裁的做成了带叶青竹的模样,真让人以为她带了枝青竹在头上,额前薄而长的刘海整齐严谨。用碳黑色描上了柳叶眉,更衬出皮肤白皙细腻,妩媚迷人的丹凤眼在眼波流转之间光华显尽。 不过可惜这女子的脸上,还蒙着面纱,叫人看真切她的脸。她站在自己的面前,就像几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一眼。让人不能忽视,却又无法详细的说明到底是什么感觉。 “既然是要找人,那就大方一点,直接喊出来就是了,又何必装神弄鬼?”闷干净酒壶中的酒,朝凤往边上挪了挪,重新倒上一杯,然后看向那女子“喝吗?” 见朝凤这样的反应,女子愣了愣,然后又突然一笑:“你不想问一问我是谁,又为什么要来找你吗?难道你也不想知道你怎么被我困住的,你不怕我对你不利?” “呵呵,有什么好怕的。你是谁又与我有什么干系,至于事情嘛,既然是你迫不及待的找上我的,我自然是不急的。就是要急,我也肯定没有你那么急切、刚刚的应该是某一种阵法,或者是幻术什么的。不得不说你们匈奴奇奇怪怪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我也就见怪不怪了。” 见对方迟迟没有接过自己的酒杯,朝凤便也不再客气些什么,直接一口闷下所有的酒“不管怎么说,你的阵法还是很奇妙的。若是光靠我一个人,恐怕还真的不好破除,不过我听说有两个办法可以破阵。一是找到阵眼,二是杀掉那个布阵的人。你不该出来的,虽然你比我聪明,可是我的刀,一定比你的快。” 第一百二十一章 :北辰 朝凤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却叫人听得心里很是冰冷,就像是这冰雪天气一样的,叫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你真的很特别,怪不得他会这般对你。”那女子取下面纱,露出一张芙蓉秀脸。并没有想象中,那美的叫人惊心的妩媚,有的只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舒服感“对了,还没有像王后娘娘表明身份。我叫北辰,是辰星的生母。” 听到这话,朝凤总算是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抬起脸看向北辰极品大太监最新章节。若是自己没有听错,她刚刚说的是她叫北辰,而不是封号是什么,那就说明她根本就不是在后宫中有品级的妃子,在细想周围人对待辰星的态度,朝凤就更是确定北辰的身份并不如何了。 可是身份并不代表一切,若是莫离真的厌弃她,完全可以处理掉。又何必留着这样的一个女人,来碍眼呢?再说了,今天和辰星一起在偏殿的,便是她了吧。若真的是不在意,又何必叫来呢?朝凤勾了勾嘴角,看得出来,今天晚上北辰是刻意打扮过的。能叫她讨好的,怕只有莫离了吧。 “好了,不要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你还有要去的地方吧。要不然你也不会这么快就出来吧。”朝凤挑挑眉,看了看北辰“辰星是个叫人心疼的好孩子,我也很喜欢她,要不然你不会有命还站在这里。” 听了这话,北辰一愣。可是脸上并没有任何不悦的样子,反倒有一种说不出的欣喜。甚至这个一开始神神秘秘,打扮的超脱的女子,居然一下就给朝凤跪下了:“还望娘娘您会一直记得您今天说的话。北辰先谢过娘娘。” “谢?你为何要谢?”如果说之前朝凤还没有任何感觉,那么现在,她也觉得莫名其妙了起来。 北辰也不告诉朝凤原因,只是有深深地像朝凤磕了个头,便站起来拱手道:“今天这样的天气,虽在匈奴算是暖冬了。可娘娘是大夏人,到底会有些水土不服了。对了,我若是娘娘,就必定不会再饮酒了,毕竟以娘娘的身子。现在可不是什么饮酒的好时候。阵法在我出现的时候。就自动解开了。娘娘快些回去吧,北辰就不打扰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朝凤皱皱眉,还想再多说什么。可是北辰却是什么都没有回答,就离开了。 北辰走路的速度并不快,可是却丝毫没有要回头的意思。看她走的方向,那是议事厅,果然是要去见莫离吗?自己原以为莫离支开自己,是有什么不方便叫自己听见的事情要忙。现在想来,却是为了她。 今天的事情太古怪了,这个北辰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先是把自己困在阵中,想要引自己去见她。却又耐不住性子,自己出来。最奇怪的。便是她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像自己磕了个头,就走了。虽说现在是过年,可是自己又不是她的长辈,她也没必要像自己行礼这么大的礼仪啊。 想到这里朝凤皱皱眉,又把刚刚两人见面的所有对话回忆了一遍。她刚刚说先谢过自己,那就是说自己无意中,已经答应,或者已经达成她要求自己的事情了。一个没有名分,却有身怀绝技的女人。她想要得到的是什么?她的目的又是什么? 越想越多,越想也就越乱。自己也不过是一个从外邦来的外人,一样和他在后.宫之中。面对青书之类的大臣,自己还可以利用莫离,谎称可以让他加官进爵。可是对于这后.宫的事情,自己就真的插手不上了。莫非自己还能要求莫离爱她,或者帮她什么吗?而且她刚刚说什么以自己的身子?莫非自己的身子有什么问题? “娘娘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真是的,只知道这样啊,奴婢就怎么样都不离开了。”清露远只是随意的张望了一下,却没想到居然看见朝凤满身是雪的回来了“卓玛,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快去打盆子热水来。外面天虽然不是很冷,可是淋了雪,总归是不好的。” 和雨水不一样,这雪到了身上,要先吸人身上的热。吸食够了,才会化为水,渗透到人的身体中去。可以说比雨水要多了一次伤人的机会,而且雪到底是比雨水冷的。在加上朝凤是刚刚从有地暖的房间中出来的,这种感觉就自然要强烈些。 “看您这脸色白的,还有这手也真够冰的。陛下也真是的,既然您是从他哪里回来的,他就自然应该要注意您的安全才是。”指示卓玛把热水都倒好,清露也不闲着,翻箱倒柜就给朝凤找起衣服来了“您先把衣服换上吧,这王后的朝服虽然看起来漂漂亮亮的,不过实在是繁琐的紧。奴婢光是看着就觉得全身难受了,何况您还穿了这么久。再说了,雪水肯定已经进去了,也该是换下来的时候了。” 清露说的絮絮叨叨的,不过朝凤却能感觉到她的关心,一时间,朝凤的眉头也松了不少:“你们都下去吧,清露留在这里伺候我宽衣就是了腹黑市长霸王妻全文阅读。” “呵呵,娘娘还害羞。”卓雅轻轻地笑了笑,打趣了朝凤一句“奴婢这就娘娘热碗驱寒汤去。” 相较于卓雅的活泼,卓玛就显得要沉静多了。她伸手拉了拉一边的卓雅,示意对方规矩些,然后又弯起膝盖,行礼道:“奴婢知道了,奴婢下去了。” “啧,啧,啧。同样是一个娘生的,这姐妹两个的差别,怎么就怎么大啊。卓雅整天蹦蹦跳跳的,这卓玛就一天到晚阴沉个脸,刻板的就像是老嬷嬷一样。”看着卓玛,卓雅离开的背影,清露无不感叹的念叨道。突然,清露像发现了什么一般,兴奋的伸手在朝凤的肩膀上拍了拍: “娘娘,你有没有觉得卓玛,卓雅?姐妹两个,和大夏宫中的长平,长乐殿下差不多?果然,姐妹两个之中,如果有一个特别刻板,另外一个就会特别活泼吗?这样一想,还真有意思,简直就像是医理中的阴阳调和一般。”说着,清露还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朝凤,就像是在求肯定一般。 看着清露这样的表情,朝凤觉得一切诡异的东西和她比起来,都正常的不得了了:“是啊,同理可得,如果是主仆二人。主子特别聪明的话,那仆人就会特别的笨。这一点,就像你和我一样。” “哎呀,您怎么又戏弄清露。”虽然嘴上抱怨的厉害,可是清露手上的动作却是一点都不慢的。脱衣服,穿衣服,拿首饰,梳头。动作一气呵成,就连停顿都没有。 看着眼前的一堆东西,清露都傻了:“这么多东西,奴婢抱着都觉得累,娘娘还在身上穿了一天,还真的是辛苦了。” “可就是这样辛苦的东西,却也有数不清的人争抢。”朝凤笑笑,伸出手“好了,你也不要犯傻了,过来帮我把把脉。看看我的身体,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看着伸到自己眼前的手,清露先是一愣,然后就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娘娘,您没事吧。看您回来的时候一身的雪,您怎么就不知道往回廊里面走呢?您的身体本来就不怎么,之前又老是被梦魇惊醒,本就应该要仔细调养的。可是偏偏您就是喜欢折腾自己。现在好了吧,不舒服了吧。若是您出了什么事情,你叫奴婢怎么办?” 说着,说着,清露就是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其实也不能怪清露大惊小怪。毕竟以朝凤的脾气,若真的是小病小灾的,她也不至于要告诉自己啊。想到这里,清露就更是紧张的不行。 “好了,好了,不要一副死样子对着我。”朝凤皱皱眉,伸手在清露的额头上拍了一下“你就不能盼我一点好吗?再说了,你才是大夫,我这手都伸给你了,你还有什么好问的。直接把脉就是了。” 清露歪歪头,仔细想了一番,发现朝凤说的也有道理。握住将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依次放在朝凤左手的手腕上。过了一会,清露的三个指头都能清晰地把到跳动得很欢快的脉象,脉的跳动有如行云流水,就像是珠子在盘中滚动一样。 脉象其实也很简单无非是浮、沉、急、数、滑、涩。若是没有发病,一般就是看这些这些是常见的想象。其中虽然还有些不常见的,不过那些一般都伴有并发症。 朝凤的脉象,往来流利,如盘走珠,应指圆滑,往来之间有一种回旋前进的感觉,可以理解为流利脉。切脉时,可触到脉跳流利而不涩滞,脉率似数飞数之动象。 清露咬了咬嘴唇,小心翼翼的握住朝凤手:“娘娘你还记得吗?上一次来葵水是什么时候?” “葵水?”朝凤本来不想回答的,可是看到清露的难得严肃的表情,朝凤还是慎重的考虑了一下“好像有一个来月了,怎么?难道我真的中了什么奇毒?” “不,您有喜了。”清露愣愣的回答道。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初为人母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而现在,清露的话,就像是晴天霹雳一般,彻彻底底的叫人愣住了。 “有喜了?什么意思?”前所未有的,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脑袋就不够用了。完全不难理解清露说的到底是什么个意思,也实在不想去想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你过来慢慢的和我说,我一下不明白。” 看着朝凤呆呆的样子,清露也是等了好一会,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就是说啊,您有小宝宝了,您要当娘亲了清末北洋海军提督。这是好事情,哈哈,您现在是母亲了。我很快就可以抱抱小殿下了,小殿下肯定和您一样可爱。” “嘿嘿,若是有了小殿下,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匈奴的衣服不好看,到时候奴婢亲手给孩子做两件大夏的衣服。您手巧,绣功极好,想想到时候一个和您差不多的孩子,穿着您亲手绣的衣裳,那多好。” 相较朝凤的诧异,迷茫。清露的就显得单纯多了,只是满心的欢喜。还没有看见孩子,就飞快的脑海里面勾画出了孩子的一生:“宝贝,宝贝。你要快快的长大,到时候清露嬷嬷给你扑蝴蝶,给你吃小点心。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全部都送到你的面前好不好?” “清露,你说我可以把孩子生下来吗?”看着清露喜气洋洋的表情,朝凤的脸上却是一点笑意都没有。甚至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忧愁。 自己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别人的母妃,也会有自己的孩子。朝凤皱皱眉,想要摸一摸自己的小腹。感受一下那个突如其来的孩子的心跳,可是却还没有碰到,就又像被烫到一样收回了手。 记忆中的母妃是什么样的呢?大概就像是这温暖的烛火吧,不是特别的明媚,却足够温暖小小的自己。可是自己呢,自己又是什么样的。透过烛火,朝凤凝视着自己的双手。 像这样沾满鲜血的手,真的可以抚育孩子吗?再看这样黑暗的环境,自己也要让这孩子受和自己一样的苦,以后变成像自己一样的人吗?第一次的。朝凤被强烈的不知所措包围了。自己已经做了这么多。不该做的事情了。自己已经注定要堕入地狱了。既然这样,又何苦要孩子来陪自己,又何苦要玷污母亲。这个神圣的身份? “从脉象上来看,孩子很是健壮。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一定健健康康的。娘娘不用担心。”虽然不明白朝凤到底在想什么,可是看朝凤的眼神,清露却是知道,这个一向冷静的强者乱了。 清露低下头,握住朝凤的手。如玉的手指,现在颤抖的厉害,就连举起一杯水的力气都没有。清露牵引着朝凤。慢慢的把手覆盖到小腹上面“虽然现在还摸不着什么。可是在过几个月,这里就会变得圆圆的。就像是谁放进了一个西瓜,然后您就会感觉到孩子在动。再等待一段时间,西瓜成熟了,您就会得到一个小殿下了。” 一开始的时候,朝凤还想要把手抽回来,可是这个时候清露的力气却诡异的大。又或者说是朝凤害怕伤害到孩子,所以刻意放轻了力气。也许是心里问题,朝凤总觉得自己能感受到,还有一个生命在自己的手中。虽然自己玩弄过许多人的性命,可是这一次,感觉却不一样了。 “您现在是王后,而且集三千宠爱于一身,您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见朝凤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些,清露也在心里长长的嘘了口气“您就放心吧,天塌下来,还有高个的顶着。若是您都怕了,其他人岂不是不要活了?您想一想啊,在大夏的时候,嘉妃处处都不怎么吧。可是她却也是思雅,显策的母亲。难道您还觉的自己不如她?” 见朝凤不回答,清露便又奉劝道:“奴婢知道,娘娘的心里面压着许多的事情,有很多的都是不足与外人道的。这世上整体的真理就是无常,没有所谓的完全的正义与完全的邪恶。就是在普通的人家,也有他们普通的烦恼。难道因为玫瑰上面有刺,您就要把整朵花丢掉了吗?这可不是聪明人的决定。” “我有孩子的事情,你先不要声张。这样吧,你去找卓玛,就说我淋了雪,受了寒,觉得人有些不舒服。命她赶紧去找一个有经验的老太医,给我过来请脉。”话说到一般,朝凤又顿住了“你不必说我有什么要求,卓玛是个谨慎的人。她一定会办妥的,也不必通知莫离,就当我真的是普通的不舒服。” 若是太医查出自己有孩子了,自然有的是人抢着去告诉莫离。清露会医术这件事,还是不要叫其他人知道的好。毕竟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清。说不定还有用得到的时候。 为了守护必须守护的事物,无论光与暗,凡是能利用的就利用到底混世小术士最新章节。自己已经是埋藏在黑暗中了,只是可怜了这个孩子,还没有出生,就要先习惯算计。朝凤闭上眼睛,背靠在床柱边上,做出一副虚弱的样子。 听到了朝凤的话,清露虽然不知道用意。可是娘娘做的事情,往往都是对的。而且看娘娘的表情,她已经接受了这个孩子,那就是好事情。想到这里,清露便也不在多烦恼什么,拉住卓玛的手就喊道:“不得了,娘娘不舒服了。虽然娘娘自己没有说什么,可是万一出事了,是我们谁都无法担当的。” “你先不要急,现在天气变化大,而且娘娘今天回来的时候又是淋了雪了。我看娘娘回来的时候,气色并没有什么不妥,想必这是受寒了。”卓玛想了想,拉着清露的手安抚道“这样吧,我现在就去叫太医来,你先陪着娘娘。” 以卓玛的身份,她自然是没有必要亲自去的。不过既然她肯去,就说明这个太医的医术一定不错。想到这里,清露的表情便也放松了下来。点点头,便要回房。 “诶?娘娘生病了吗?那这驱寒汤得赶紧端进去。”一边来的卓雅手捧汤药,愣愣的看着清露。 娘娘有喜了,自然是不能乱吃药的。可是如果这个时候,自己不让她端进去,会更加奇怪吧。清露觉得自己都快要哭出来,这个时候,卓玛突然抬手,阻止了卓雅:“我马上就去请太医了,就是要喝药,也不急这一时半刻的。药你先放回去吧,万一药性相克了,可就不好了。” “是啊,是啊。”好不容易有人解围,清露自然借着杆子就往下爬“这驱寒汤是在发病前吃的,现在娘娘已经不舒服了,就不能喝这个了。我看小四也辛苦了,不如把这个给他喝好了。” 背祸水东引的狼奴愣了愣,然后直接接过汤药,一饮而尽。看着手中空掉的碗,卓雅也了没了办法,只好点点头,继续守候在一边。 不得不说卓玛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不一会就带来了个老太医:“这脉象,娘娘还是要好生休养啊,切勿饮酒,要注意保暖。” 不就是喜脉吗,说这些乱七八糟的做什么,什么太医啊,分明就是乡下的赤脚大夫。清露一边在心里暗骂,一边暗自决定不能以后还是自己来把脉。 和清露不同,虽然知道结果,可是朝凤还是一副‘我只是伤寒的表情’。认真的听着医嘱,慢慢的点头。喜脉确实不如何难摸,既然能当太医,自然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他刚刚的交代,虽没有明说,可都是为了保胎。 自己叫清露去请太医,除了隐藏清露会医术意外。自己更想知道的,是莫离的态度。若是一般的后妃有孕,太医自然是欢喜的。可是他虽然一再嘱咐自己,却一直没有说自己到底是什么病症。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有人不让说,二是他不知道该不该说。 “陛下到!”随着宫人的唱喏声尾音还没有尽,莫离就冒着飞雪进来了。他也顾不上先用热水暖一暖了,就直接坐到朝凤身边。 “凤儿没事吧,我听说你身子不舒服,所以特意赶了过来。”说着,莫离皱眉看向太医“凤儿到底是怎么了?你直说就是了。你说了到底是什么病症,这下人才好跟着伺候。” 见到莫离这样的反应,那太医脸色一变,哪里还有刚才的故弄玄虚。满脸赔笑的就跪下说道:“陛下勿要着急,娘娘是有喜了,是大好的事情。老臣也是一时年纪大了,分不清重点,这才会先交代那些有的没的。” “我看你啊,真的是老糊涂了,居然连这样重要的顺序都不知道。若是惹出乱子来,小心的头。”看着那太医,莫离怒斥道。不过愤怒的眼神,在接触到朝凤时,就变成就变成了浓的化不开的温柔“既然你都已经有孩子了,就自然应该多注意些。毕竟,你也是要当母亲的人了。可不行再像个孩子似的。” 朝凤低下头笑笑,埋到莫离怀中,可是眼睛里面却没有丝毫的笑意。 第一百二十三章 :不受欢迎的孩子 花开无声,花落无息,是一种境界。花开花落,不过须臾的昙花一现,刹那芳华,终究归于平静。春去秋来,落英缤纷,只恐怕物是人非,花枯叶零。但早已心如止水,毕竟享过花开。谁知,曾经的争奇斗艳? 一个晚上朝凤都没有睡着过,不是因为梦魇,只是心里压的事情实在太多。昨天知道自己有喜了,莫离的第一反应是责怪太医嘱咐的顺序不对海上长城全文阅读。虽然看似是在关心自己,可是他却没有应该有的额外喜悦,也没有其他的任何感想。就好像自己真的只是伤寒。 这个孩子实在是一个意外,不过看来对他意外的不止是自己。闭上有些酸涩的眼睛,朝凤重新陷入了思考。莫离来的很快,几乎和太医同时。自己原来的计划是由太医摸脉,有了结果后,再由卓玛,或者是下人去通知莫离。 议事厅和夏宫虽然相离的虽然不算远,可是也是有些路程的。莫离来的这样的快,那就说明他几乎是和太医同时得到消息的。就是卓玛,也不可能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喜了,那他是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的呢?还有为什么听到自己有孩子的时候,就是卓玛等人的神色都说不出的怪异。 若真的只是莫离下了什么命令,也不该干他们什么事情才是。朝凤皱皱眉,越想,便越觉得说不出的怪异。突然,朝凤的脑中闪过一丝灵光。自己会叫清露把脉。那是因为北辰的暗示,这是不是以为这,她知道了些什么。 “卓玛,卓玛。”朝凤起身。像门外的卓玛命令道“你去把昭媛娘娘请来,我到后宫这么久了,身边的姐妹少的很,你叫她来陪陪我吧。” 虽然不知道朝凤有什么想法,但是卓玛想了想还是点头道:“是。” “昭媛娘娘?就是上一次来过的那个?娘娘怎么突然间想起她来了,依奴婢看啊,娘娘还是先养好身子最要紧。”清露笑着伺候朝凤穿上衣服,然后低下头“小殿下,早上喽,今天开不开心啊。” 看着清露孩子一般的反应。倒是叫朝凤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她好:“这孩子现在哪里知道什么事情。只怕就连你的声音都听不见了。等一下见了昭媛娘娘。你可要客气些,别又和紫鹃拌嘴。” “哼,每一次都是她先招惹奴婢的。奴婢哪里有招惹过她。”清露嘟嘟嘴,一副‘奴婢冤枉’的样子“不过这宫里的娘娘也实在少了些,虽说是乐得清静。可这有了孩子,居然连个可以炫耀的人都没有,到也少了几分子的乐趣。” 看着铜花镜中,依然平坦的小腹,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嘴角:“怎么?你是好日子过习惯了,闲的无聊是吗?居然想这些有的没的了。若真的是这么闲,你就一个人去把这宫里宫外的都打扫打扫。” 听见朝凤怎么说,清露自然是不敢再多说什么。讪讪的一笑,就开始转移器话题来了:“嘿嘿,奴婢这不也是为了您考虑吗。您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自然要特殊照顾。” “不是一个人,难道我还能是其他什么东西不成。”朝凤抬起眼角,扫了清露一眼。 都说怀了孩子的女人脾气大,这下可好了。娘娘的脾气本来就难捉摸,现在自己更是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了。当真是天要忘我啊。清露在心里叹息一声,乖乖的闭上嘴巴,不再敢开口。 “娘娘和说的可真逗。”门口突然传来个女子的声音,回头一看,不是昭媛是谁“我听说娘娘有喜了,本来昨天就应该来了。不过那个时候,天色实在是太晚了。所以我才现在来的。您不会怪罪我没有礼数吧。” 这一次的昭媛,穿的远没有朝凤前几次见她穿的繁琐。只是一身淡紫色衣裙,身上绣有小朵的淡粉色栀子花。头发随意的挽了一个松松的髻,斜插一只淡紫色簪花,显得几分随意却不失典雅。就连脸上。也只是略施粉黛。 “莫非姐姐忘记了,凤儿上一次和姐姐义结金兰,早就算作是姐妹了。哪里还有什么怪罪不怪罪了,你这样说,可就见外了不是。”朝凤一边笑着说话,一边示意清露上茶“我看姐姐今天穿着的极其素雅,莫非是有什么好事情不是?” 见朝凤还愿意用姐妹相称,昭媛的脸上也不禁又放松了几分。她伸手接过清露奉上的茶,也不急着喝,就给放下了“妹妹又取笑我了,我哪里有妹妹这样好的好福气?现在有了孩子,想必更是能得到陛下的宠爱了。” “这......”听到昭媛这样的话,朝凤的表情中不但没有半分高兴,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忧伤重生之妖孽人生。她半低下头,握住昭媛的手“姐姐光知道说这些话,来叫朝凤开心,可是朝凤心里的感觉,又哪里是姐姐知道呢?” 说着,朝凤的肩膀就开始轻轻地颤抖。就像马上就要哭出来一样,哪里还有刚刚见面时的欢喜之意。 见到朝凤表情变化的这样大,昭媛也有些不知所措了。想要安慰,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好,只好使了个眼色,让紫鹃到门口去把风“好了,不管发生了什么,你总要说出来,我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这样什么都不说,就光哭的,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帮你啊。再说了,你现在可是有身孕的人,现在一举一动都关系到两个人,是丝毫都大意不得。” “姐姐好不容易来一次,我是断断不该表现的这样晦气的。可是我也实在是太苦了,才会这样啊。”说着,朝凤又咬了咬嘴唇,看了昭媛一眼“今天的事情,是朝凤对不住了。叫姐姐看了笑话不说,还跟着朝凤一起难过。” “你这说的叫什么话?你之前也说了,我们是姐妹,既然是姐妹了,还有什么好客套的。莫非是娘娘心里根本就没有把昭媛当做是姐妹,一切都是昭媛自作多情不成?”说着昭媛就佯装生气要走,急的朝凤一把抓住她。 见自己的计划得逞了,朝凤也就不在装什么哀伤了。只是摸着小腹,轻轻地呢喃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了,我总觉得陛下不喜欢这个孩子。就连周围的其他人,好似也不喜欢这个孩子。” 说到这里,朝凤停顿了一下,就拉着昭媛的手,和她说起了昨天的事情来。这事实朝凤自然不会全说,可是却也没有瞎编。毕竟说谎的最高境界,是七分实,三分虚。 “好了,好了。你也不要难过了,你不是匈奴人,所以这个孩子的特别之处你也不知道。”昭媛伸手,在朝凤的头上摸了摸“这宫里的是非,多的不得了。你先不要多想,好好的养好身子,平平安安的把孩子生下来要紧。” 果然,她知道。朝凤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昭媛性格软糯,容易被套出话来。而起她也是嫔妃,虽然份位不是很高。但是她说的话,到底还是要比下面那些丫鬟要靠谱些的。而起卓玛的话,就算是说了,自己用敢相信几分呢?与其听信不可信的答案,自己宁可没有答案。 “妹妹有所不知,以前的大司命曾经给陛下算过一挂,说早晚有一天,他会被自己的挚爱至亲害死。虽只是个卦象,可是到底也是吓人的不是吗?所以啊,陛下并不如何近女色。再加上之前因为沉迷于攻伐战争之中,也顾不得选秀,纳妃的,故后.宫才只有一点点人。” 说道这里,昭媛叹息了一声,拉住朝凤的手:“你不明白,没有态度,就是最好的态度了。在匈奴,大司命代表的就是天神,就是王,也不能和天神抗衡的。就连那太医就不敢说,可是陛下却什么都没有说,可见陛下心里还是有你的,所以你也不必伤心。” 大司命?朝凤皱皱眉,术葬吗?不对,她说的是以前的大司命,而不是大司命以前,莫非那就是术葬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傅。关于这个,自己倒是可以找术葬核实的,倒也不是大问题。不过,现在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笼罩在自己的心里。 “不知道姐姐有没有见过辰星公主?我上一次有缘,见到过这个孩子一面,心里面很是喜欢。不过我看她身边的下人,好像并不如何敬重她。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朝凤歪歪头,看向昭媛“我现在也是当母亲的人了,所以见不得孩子受委屈,还请姐姐告诉我。” 听到辰星这几个字,昭媛的眉头分明是皱了一下的。虽然相处的不多,可是昭媛的脾气,却是不难猜的。她虽然有一些小聪明,可到底是没有什么坏心眼的。对人也还算老实,能让她皱眉的事情,朝凤倒是也有些兴趣了。 “辰星这孩子吧,倒是说不出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不过你听姐姐一句劝,你还是离她们母女远一点的好。”昭媛咬咬牙,开口道。 第一百二十四章 :探秘 世间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可是现在,却是有这么多的非议,夹杂在一个年幼的女孩身上。就算是身份贵为公主,可是受到的待遇,却连一个丫鬟都不如。 “姐姐怎么突然说这样的话,我之前也听小丫鬟们说起过,不过这般嚼舌根的话,姐姐断断是不该信的啊。”朝凤皱皱眉,佯装是不可思议的样子。看昭媛刚刚的表情,若是自己不下狠药,她是不会告诉自己的“姐姐性子纯良,我相信你断不会诬陷别人的,还请姐姐明示采阴。” 这话说的很有技巧,朝凤并没有直接刨根问底的追究,为什么要离她们母女远一点。甚至都根本没有提辰星的母妃――北辰。只是先给昭媛戴了高帽子,然后装作聊天。并且还在话语中,虚化了丫鬟说的话,让昭媛不要诬陷别人。若是昭媛不解释,那就真的说不清了。 “这......”果然,昭媛听了就开始分辨了“哎呦,你这叫我怎么说啊。反正你记住,有的东西并不是空穴来风的。辰星那孩子,总是说一些‘星星会说话’‘星星告诉我,你马上就要怎么样’这样的话。一次,两次,可以是孩子的天真无邪,可是次数多了,却实在就是吓人了。而且最糟糕的,就是她说的一般都灵验了。” 说道这里,昭媛像是受寒一般的抱住了自己。这样的事情。是经不得反复去想的。你越是想的多,就越是害怕的厉害。甚至有的本来没什么的东西,一想反而就不对了。 “好了,不说了。就是大白天的和你说这个。我都觉得可怕的紧。你现在怀着孩子了,是不应当听这样不吉利的话的。可是就是失言,我也要把其中的利害关系讲给你听。”说着,昭媛又握了一下朝凤的手,然后把自己手上的手镯摘了下来,放到桌边。 “你且先好好地歇息着,别人怎么说不管,身子是自己的。我来的急,手上没有带什么东西。这镯子虽然不值钱,可是却是我戴了好多年的。听说可以驱邪保平安。虽说只是传言。可是我这么多年来。也没有什么灾病的。看来也是有点用处的,就把它给我的小侄子好了。” 那玉镯玉质温润,透亮。拿在手里。还有却也不怎么冰冷,而是又一种淡淡的暖意。都是个好东西,朝凤笑笑,抬头看向昭媛:“我们姐妹一场,我就不推辞了。不过这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还说不定。姐姐未免太着急了。” “你生的自然是男孩。”昭媛笑着起身,替朝凤顺了顺头发“好了,现在也不早了,你多歇息一会,毕竟你现在是两个人了。我就不打扰你了。这雪下的好,院子的梅花又开了。这梅花心上的雪,可是泡茶的好材料。等我收集够了,我就给你送过来。” “那就麻烦姐姐了,来,我来送你。”见对方要走了,朝凤也不在挽留。一番寒暄后,朝凤有重新回到了房中。 昨天晚上,北辰是用阵法困住了自己。而且这阵法极其的精妙,并不是一般书上看来的。朝凤皱皱眉,仔细回忆与辰星的相遇‘所有生物包括人都被各种东西束缚。束缚的存在就是自然法则之一。人要面对‘时间’这样的‘枷锁’。人的身体是装着灵魂的容器,也同样束缚着灵魂。人无法摆脱束缚的枷锁。’ 若是自己没有记错,这是阴阳家的算法。阴阳家兼备了占卜、祭祀、天文、历法等等应用,上至国运皇命,下至庶民之事,都可运用之来解释。而阴阳家最出众的就是占星了,相传观星者可以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 操控式神是阴阳术师的主要法力技能。有通过封印函定下契约书的,有通过结印阵降服方法的,有以流镝以朋友关系自愿递交,一般阴阳师佩戴流镝,配合“染付春秋,和汉三才,修罗”3个结押产生契约术,引导神灵成为自己式神,并将自己超脱欲念。 不过传说到底是传说,事实到底怎么样,还是要见过才知道。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清露,本宫想出去晒晒太阳,你扶我吧。” 一边的卓雅听见声音,也想跟上来,可是却被朝凤制止了“不过是出门散个步,何必跟要监视一般?莫非本宫就连走动一下的权力都没有了?” “奴婢哪里敢有这个意思,奴婢不过也是担心娘娘,还有娘娘肚子里面的孩子罢了。”卓雅讪笑了一下,努力向朝凤表明自己忠心耿耿。 虽然得到了解释了,可是朝凤的眼睛里面,还是有些许的不快:“本宫知道你是为了本宫着想,只是这日子,本宫过的实在太累了官路弯弯最新章节。虽然说对于匈奴,本宫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可是我却总觉得这里并没有接纳我。我知道在你们的眼睛里面,我还是是个外人。可是我的孩子呢?他难道也是外人吗?难道他也要在你们名为保护,实为监视的生活中过下去吗?” 虽然卓雅姐妹来夏宫的确是为了监视,可是这却是朝凤第一次这般的明说。有的东西就是点破,要不然两边都尴尬。若是一般的时候,说这样的话自然不好。可是现在朝凤身份特殊,身怀六甲,就自然需要特殊对待。 “娘娘息怒,我们哪里敢这样呢。娘娘是王后,是陛下的妻子,是匈奴的国母,谁会把您当做是外人。”见情况不对,一边的卓玛连忙上前给朝凤端茶倒水“您可千万不要生气,毕竟身子是自己的。我们这些做丫鬟的,若是做错了什么,虽娘娘打骂就是了,您又何苦这样呢?” 接过茶水喝了两口,朝凤的脸色也缓和了,就连声音也都放轻了些:“你们说的我也不是不知道,也可以理解,可是将心比心,我怀了孩子的苦楚你们又哪里明白呢?大司命的预言我也知道了,陛下昨天的表情是什么,我也知道了。现在我心里想的,你们知道吗?” “知道了。”顺着朝凤的话,卓雅想都不想就跟着回答。其下场自然是被一边的卓玛狠狠地掐了一下。 狠狠地瞪了一眼卓雅后,卓玛有重新微笑着看向朝凤:“什么预言啊,都是不作数的,这结果怎么样,还要看以后呢。娘娘不是要出去吗?现在雪虽然停了,但是外面还是挺冷的,奴婢现在就给你热个暖炉去。卓雅,过来给我帮忙。” “你这么就这么答应了啊,要是娘娘真的出了什么事情,那要怎么办啊。”卓雅一边皱皱眉,一边往手炉里面加木炭“刚刚落过雪,现在地上滑的很,要是一个不小心......” “闭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东西。”还没有等卓雅把话说完,卓玛就向地上淬道“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吉大利。你以为是我不想拦吗?可是你觉得我拦的住吗?娘娘本来就不怎么喜欢我们,现在如果我们再多嘴,只怕她会更加讨厌我们。对于这个孩子,既然陛下没有发表意见,那就是可以留下了。如果这个时候,孩子出了什么意外,我们也逃不了干系。” 说完,卓玛就把热好的手炉交给卓雅:“你也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虽然相处的不长,可是我总觉得娘娘不是好惹的主。好了,你也别多问了。现在娘娘才是我们的主子,主子要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就是了。哪里有这么多的话,快把手炉送过去吧。” “哦。”被卓玛说了一顿,卓雅也不敢有什么反应,低着头就出去了。 看着卓雅的背影,卓玛低下头,握住了手中的瓶子叹息了一声。母亲病了,娘娘给的药很好用,送去的仆从也伺候的很好。罢了,不过是换过个主子。伺候谁不是伺候啊。 “娘娘,您慢些。这下雪天的,您是要去哪里啊。”扶着朝凤,清露四处张望着。虽然来匈奴这么久了,可是这好像是自己第一次离夏宫这么远“这么大的雪,奴婢还是没在大夏见过,也难得娘娘喜欢。” 听见这话,朝凤回头扫了清露一眼“你知道为什么你这么大了,在匈奴也好,大夏也好,呆了这么久却一直都只是个丫鬟吗?” “时运不济?没有遇到自己的千里马?”清露歪歪头,迷茫的看向朝凤。 朝凤摇摇头,深深地叹息了一声:“都不是,因为你笨。” “主人,这是宫里的地形图,还请主人明察。”一边的清露还没有明白朝凤的话,狼奴就已经恭恭敬敬的递上地图了。 朝凤点点头,轻轻地勾了勾嘴角“雪哪里不能看,不过雪到底是死的。总是敌不过活着的人有趣,呵呵,走吧,叫人家等着,可就是我们的失礼了。” 说着,朝凤的手指轻轻地在地图右上角点了点。 第一百二十五章 :奇门遁甲 北辰之星天中尊,上将下相列分明。此星乾坤镇国宝,隐藏闭口莫胡陈。北极星的位置相对稳定,不以变化,所以给人的感觉是忠诚,有着自己的立场。不过立场在坚定,这命运却好像并不如何的好。 “这里是?”看着眼前的小屋,清露有些发愣“想不到宫里还有这样的地方,不知道娘娘是怎么发现的。” 会让清露惊讶的原因,当然不是小屋如何的破落学霸也要谈恋爱最新章节。毕竟清露以前也是从低等丫鬟干起的,有有一段在外流浪的经历。什么样的危房没有看过,什么样的破地方没有待过。不过最叫她惊讶的是,这里居然有这么多树,居然还有花。乍一看,简直就像是之前的清凉殿一般。 在匈奴,想要真金白银不难。有权便可以得到了,可是在这么缺水的地方,你要种这么多的花花草草,那也要它们能够活下来才可以。而且这些花草,未免旺盛的有些吓人了吧。 “这些你不用管,跟着我一直往北边走就是了。”说着朝凤看都不看眼前的大门一眼,扭头就走了。 一路上狼奴都意外的安静,虽然他的话本来就不多,可是这个时候却安静的诡异。只见他紧紧地跟随在朝凤的身边,眼睛危险的半眯起来,神色凝重,仔细的打量着周围。 越是行走,这看到的景色也就越是离奇。不但能看见花草树木。甚至还可以看见宽阔的山河。倒是有一种,突然来到野外的感觉。不过若是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地图上并没有这样的标记啊。而且...... 清露低下头,不管外面如何变幻。自己走着的仍然是宫中再常见不过的廊道。若是这一片都是皇宫的景色,那匈奴也太霸道了些吧。不过说来也奇,自己已经走了这么多路了,怎么就感觉不到累呢。 “这里给人的感觉真奇怪,虽然有这么多的树木,可是这绿色却叫人看了并不开心,反而浑身都觉得不自在。”一边跟着朝凤的步伐,清露一边小心的打量着周围的景色“娘娘,实在不行我们还是回去吧。这里给人感觉怪怪的,奴婢心里实在怕的紧。” 没对清露的劝阻。朝凤并没有退却。只是冷笑一声:“你也知道害怕?来都来了。与其哆哆嗦嗦的,不若好好用用你的脑子,看看周围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奇怪的地方?听见朝凤这样说。清露也终于抬起头,仔细的看起周围来。可是看了好一会,虽说不舒服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可是清露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看东西不要光用眼睛看,用用你的心。注意细节,问题都是藏在最小的角落。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些漏洞,然后打败它。”朝凤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冷,而一边的狼奴,则显得更加的谨慎。 细节?清露咬咬嘴唇。这里的树木虽然很多,可是自己并没有听见鸟鸣声。而且刚刚下过雪,为什么雪都落在了地上,却没有落在枝叶上?恩?下雪?对了,现在是冬天,按理说长青的只有松柏。这些树虽然叫不出名字来,但是也太青翠欲滴了吧。还有那些花,开的这么娇艳,可是却是什么味道都没有,就像是画上的。 想到这里,清露愣了愣,然后随手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手中,仔细的观察。虽说叶脉,色泽都没有错。可是却叫人感觉极其的不真实,就和在梦境中一般。在根据娘娘的话,一思考,莫非自己现在看到的,都是假象? “穷数达变,因形移易者,谓之化,谓之幻。造物者其巧妙,其功深,固难穷难终;因形者其巧显,其功浅,故随起随灭。知幻化之不异生死也,始可与学幻矣。” 见清露脸上的顿悟,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向着北方开口道: “幻术一种精神攻击的方法,通过自身强大的精神意念,和一些看来是不经意但却隐秘的动作、声音、图片、药物或物件,使对方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而在意识中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在阴阳术中,常运用“云松、百目静、藏之介”3个结押产生幻术,让对自己不利的事情转化成梦境,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无限放大为现实,把人厄运势引导到解脱的境界,并超脱欲念。感受到运势改变。是五行、阴阳、八字完全专注固定在好运位置。从而达到避免凶煞的方法。” 就在朝凤话音刚刚落下的时候,周围的山水,草木,突然一下子退了色。就像是谁往画好的山水画上,强行的泼了碗水。一切都在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这崩塌。就连清露手上,那刚刚摘下的叶子也没用幸免于难与狐仙双修的日子。 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心,清露吓的脸都白了。可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和狼奴一左一右护在朝凤身边“娘娘,你快跑吧。若是真的有什么危险,小四上前迎敌,我断后。” “你有忠心是不错,不过你能不能不要在哆嗦了。若是你这样断后,只怕敌人还没有上前,你就被自己吓死了。”朝凤皱皱眉,把清露拉下来“下一次逞强的时候,记得称一下自己到底几斤几两。不要到时候自己白死不算,还要拉着本宫。” 的确,既然那人能够设置这么厉害的阵法,想要杀掉自己,不也就是一眨巴眼睛的事情。想到这里,清露咽了咽口水。果然啊,就是应该乖乖的待在夏宫混吃等死就好了。为什么要赞同和娘娘一起出门呢,现在好了吧,连命都快没有了。只可怜自己临走的时候,还藏的那点私房钱,怕是没有花的机会了。 “娘娘果然聪颖,居然破了我的阵法。”褪去了幻影之后,露出的是一个在平凡不过的小殿。既不如何的华美别致,也不如何的穷酸破落。简而言之,毫无出彩的地方,叫人一眼就忘记。不过这说话的女子,倒是给人一种空灵的感觉。 倒不是说她多美艳,若是单纯的比相貌,清露自信她是绝对比不上自家娘娘的。可是在她的身上,有一种不属于人家的美。朝凤在漂亮,也只是像仙子,可是眼前的女人,却就是仙子。 “过奖了,夫人才叫朝凤惊讶啊。朝凤一开始不过以为夫人擅长阵法,现在看来,就是奇门遁甲,夫人也做的很奇妙。”看着北辰,朝凤勾了勾嘴角,有些意味不明的笑了笑“百密终有一疏,不过夫人的疏漏,却是实在太过奇怪了。” 奇门遁甲中分休、生、伤、杜、景、惊、死、开八门。“遁”即隐藏,“甲”指六甲,即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甲”是在十干中最为尊贵,它藏而不现,隐遁于六仪之下。 “六仪”就是戊、己、庚、辛、壬、癸。隐遁原则是甲子同六戊,甲戌同六己,甲申同六庚,甲午同六辛,甲辰同六壬,甲寅同六癸。另外还配合蓬,任,冲,辅,英,芮,柱,心,禽九星。 奇门遁的占测主要分为天,门,地三盘,象征三才。天盘的九宫有九星,中盘的八宫(中宫寄二宫)布八门;地盘的八宫代表八个方位,静止不动;同时天盘地盘上,每宫都分配着特定的奇:乙,丙,丁。仪:戊,己,庚,辛,壬,癸,六仪。其预测准确度很高,有古语为证:学会奇门遁,来人不用问。 奇门遁甲以易经八卦为基础,结合星相历法、天文地理、八门九星、阴阳五行、三奇六仪等要素,是预测学中集大成者、是易经最高层次的预测学,因此奇门遁甲自古被称为帝王学。历代政治家、军事家以及现代企业家把奇门遁甲用于决策,成就了非凡的事业。 北辰布置幻术场景虽然极佳,可是其中的缺漏,却是连清露这样出门从来不带脑子的,都看得出来。自己原先是认为北辰这样做,是故意给自己放水。可是细想,若真的是如此,她又何必要做这样一个复杂的局来困住自己?除非,她是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屋外怪冷的,娘娘是有了身子的人了,就不要站在那里了。寒舍虽是比不上娘娘的夏宫,可是该有的陈设,却是不会少的。若是不嫌弃,还请娘娘进门。”看着朝凤,北辰轻轻地笑了笑,也不等朝凤回答,就开始引路。 见到北辰这般,清露的心里就更加是忐忑到不行,连忙拉住朝凤劝说道:“这人怎么一点儿礼貌都没有,娘娘,我们还是回去吧。这里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过怪异了。” “怪异吗?我看是有趣才对吧。若是你害怕,你就先回去吧。我可要进去,好好地品一品茶水。”好不容易到了这里,朝凤自然不会就此罢手,连个停顿都没有,便随着北辰走了。 就算是心里在不乐意,这主子都走了,自己这个做奴婢的,当然没有留下的道理。看着黑乌乌的门口,清露咽了咽口水,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第一百二十六章 :装神弄鬼 虽说是个小殿,可是实际上规模也还是有一些的。在清露的碎碎念中,终于抵达了一间不算小的房间。 房间内处理的很干净,可是却少了份人味。虽说该有的东西都有了,可是就是让人就像是主人为了接待客人,而特意把闲置了很久的房间空出来的感觉。说不上喜欢比喜欢,只是觉得别扭。 “雪雁,过来看茶仙门圣尊。”北辰轻轻地拍了拍手,像屋外召唤道“让娘娘见笑了,我这里的丫鬟实在是不敢和夏宫比较。不过,若是娘娘有什么需要的,吩咐一声就是了,到也绝对不会怠慢了娘娘。” 这个时候清露才注意到自己哪里觉得不自在,从进门到现在,自己居然一个丫鬟都没有见到。周围打理的虽然是井井有条的,可是实在是安静的吓人。甚至就连自己到了这里,都不自觉的放轻了呼吸的声音。 随着北辰的召唤,只见一只白玉般的纤手掀开帷幕,走进一个少女来.那少女披着一袭轻纱般的白衣,犹似身在烟中雾里,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除了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只是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显得苍白异常,想必这就是雪雁了。 雪雁进来后,没有说一句话。不过她的眸子,在扫到朝凤后还是闪烁出了一丝惊奇的光芒。这光芒不似因为朝凤的身份,到似在惊讶居然有人会来。雪雁只是像北辰行了礼。后就匆匆续上茶水,就呆呆的站在一边。 见雪雁这个反映,朝凤还没有说什么,清露就有些不痛快了。本来嘛。一进门就看见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就够吓人的了。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个丫鬟,还摆起脸子来了。若是不乐意娘娘在这里就直说好了,哪里需要弄这些歪门邪道的东西。 “呦,雪雁姑娘怎么不说话?就干巴巴的站在那里,莫非是不想破坏这里的安静?”越是想,清露就越是觉得心里不痛快。娘娘自己自然不敢惹了,那位夫人虽然看起来不是好人,可是不知道身份。至于狼奴嘛,自己又打不过。所以只好找这个和自己一个身份的小丫鬟出气。 面对清露的挑衅。各个人给出的表情也是不一样的。朝凤只是皱皱眉。有些不悦的拉了清露一下。那小丫鬟也只是咬咬嘴唇,却还是没有说话。 倒是一边安静喝茶的北辰开口了,只见淡淡的说道“这位姑娘多虑了。雪雁并不是不知道礼数,只是她天生就说不出话来。我这里平时也没有什么人,而我又不是什么好动的,也极少出门。所以雪雁才不知道您,还请您不要怪罪。” “呵呵,若是要道歉,也应该是朝凤道歉才是。朝凤管教无方,还叫夫人见笑了。”说着,朝凤看了眼清露,沉下声音命令道“清露。不的无礼,还不快给人家赔礼。” “是。”清露咬咬嘴唇,向雪雁行了个礼“刚刚是我的不是,我在这里给姐姐赔礼了。若是姐姐还是生气,清露愿意接受责罚。” 雪雁也不是什么不通情达理的,见清露已经道歉了,就赶紧上去搀扶,这到闹的清露脸红了起来。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就连眼神都不敢在乱瞟一下了。乖乖的杵在一边,扮演起了柱子。 “娘娘好像从一开始,就知道应该如何破了我的阵法。这倒是很有一些意思的,不如请娘娘说一说,您当时是怎么想的吧。”北辰亲手给朝凤剥了个桔子,递上去,然后好似不经意的就问道。 既然北辰都问了,那自己自然就不好不开口了。而且既然门口的幻想,是她为了试探自己能力设置的。自己就自然应该表现,表现:“奇门遁甲的演绎过程中,一般用八卦记载方位,用十天干隐其一,配九宫记载天象及地象之交错,用八门记载人事,用九星八神记载周围的环境。” “恩,的确是这个道理,不过光是知道书上的内容,可不够。”说着北辰笑了笑,然后继续看着朝凤。 “按照起局方法的不同,奇门遁甲分为年家奇门,月家奇门,日家奇门,时家奇门,分家奇门等不同的形式。按照对于中五宫的处理方法,是独立出来还是寄放到其他宫中,又可以为分排宫法和飞宫法。” 说到这里,朝凤顿了顿,伸手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其中,最常用的是时家奇门的排宫法。传统的做法是:制做地,天,人,神四个圆盘,三奇六仪两副共十八个奇子。首先将两副奇子按照局的规律排布在地盘和天盘之上。然后,根据时局的变化,转动天盘,人盘,八诈神盘无良邪尊全文阅读。最后,按照局面进行局象分析。” “想不到娘娘对这样的东西还有一些研究。”北辰点点头,面上有些赞许之色。 见到北辰的脸色,朝凤就知道自己蒙对了。上一次听见辰星说话,自己便对阴阳家上了心。后来派人去查,发现根本就查不到北辰的身份之后,自己就更是谨慎了些。连夜把所有关于星象,阴阳的学术看了通透,这才能够说出些皮毛来。 实际上这些幻术,阵法之类的,自己是看不懂的。不过看不懂自己不会问吗?早在叫狼奴去找匈奴宫殿地图的时候,自己就像下人打听了北辰的情况了。她虽是不怎么与人交往,可总要生活不是。 要生活,就必须要有些日常的用具。况且她还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个年幼的女儿。这样打听起来就更加方便了。自己先是从负责饭食的低等仆妇问起,在派人去寻找和辰星关系较好的丫鬟。这样进来,就不是问题了。 在提前知道答案后,解决问题可就快的多了。自己先把北辰居所的构造图记下,然后不去看出现的任何景物。只是顺着地图上,有廊道的位子走就是了,这样哪里还害怕迷路。 “若是朝凤没有想错,您是把后天八卦、洛书、二十四节气相配,来确定每个节气中不同日的局数。二十四节气中的二至、二分、四立分别居于八宫正中,也就洛书中的八个数。冬至居坎卦数一,立春居艮卦数八,春分居震卦数三,立夏居巽卦数四,夏至居离卦数九,立秋居坤卦数二,秋分居兑卦数七,立冬居乾卦数六。” 虽然事实是那样的,可是很多事情,是不能按照事实来说的。朝凤勾勾嘴角,反正自己进来了,这想怎么说,还不是自己上下嘴唇一碰的事情。只要装的高深些,把自己都蒙骗过去,她自然也就不得不信。 “这八个节气上元的局数,就是它所居的洛书数,即冬至上元为阳遁一局,立夏上元为阳遁四局,夏至上元为阴遁九局,其它以此类推。至于这八个节气中每个节气后面所接的两个节气的上元局数,都可据八个节气的上元局数按阳顺阴逆的规律依次推出。如冬至上元为阳遁一局,接着冬至后面的两个节气是小寒、大寒,那么依次排列,小寒上元为阳遁二局、大寒上元为阳遁三局。” 其实这些话,不过是朝凤从书上照搬下来的。但是配上她那高深莫测的表情,乍一看还挺像一回事。若是这个时候,北辰往下追问,或是在设计一个局子让朝凤现场解答,那就露馅了。不过朝凤也是有自知之明的,所以她丝毫不肯停下嘴来。 “用事的时辰找到旬首之后,查看旬首所对应的六仪布于哪个宫中。则该宫所对应的天盘上的九星,就是‘值符’星。该宫所对应的人盘上的“八门”,就是“值使”门。既然夫人的名讳是北辰,所以朝凤就斗胆一试,把北极星当做了‘值符’星。” 说话的时候,朝凤很小心的观察着北辰的表情。然后不断根据之前自己得到消息,在加上脑海中的地图,结合卦象书回答。骗子也是要专业,要不然只怕赔了夫人又折兵。 “既然朝凤已经知道‘值符’星了,那么查看用事时辰的天干,在地盘的哪个宫中就十分方便了。然后将天盘的值符星旋转对准该宫。天盘的旋转就完成了。通过天盘的旋转,放置在天盘上的奇子也跟随一同旋转了。”说完,朝凤就又笑眯眯的的看向北辰“不知道夫人这样考朝凤,到底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朝凤的原则就是‘见好就收’。尤其是在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底气的时候,就一定不能过分的卖弄。过犹不及,说的多了,错的也就多了。表现的过头了,人家也就看出你是什么人了。 现在自己唯一有把握的。不过是北辰找自己的心,比自己找她要强烈。既然昨天晚上,她会布局找自己,甚至还主动出来。就说明一定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非要自己做不可。 既然是求自己,那价码就捏在自己的手上。这帮部帮的,自然还是看自己。不过她会出价多少,自己倒是好奇。 第一百二十七章 :预言 听朝凤说了这么许多,北辰的心里虽然还是有些疑问,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已经由不得她,再想这许多的东西了。 “雪雁,这里不需要你的伺候了,你下去吧宅女的逆袭最新章节。”说着,北辰又看了看站在一边的清露,狼奴。然后又望了朝凤一眼。 她这个样子,分明就是有什么话,想要单独与自己说。罢了,反正既然自己来都来了,也不差这一两句话的功夫。而且若是她真的想要做什么不该做的,这么近的距离,想必她的阵法,也快不过自己的匕首。 想到这里,朝凤便也不再拖沓,回过头看向清露,狼奴吩咐道:“你们先下去吧,放心不过就是说两句话的功夫,出不了什么事情的。” “是。”清露点点头,很配合的就下去了。 和清露的听话不同,狼奴则是先谨慎的看了看北辰,确定对方的眼中,并没有杀气。又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妥,这才又小心翼翼的在朝凤耳边耳语道:“我就在外面。” “喂,小四,你过来。”出了房间门的清露看见狼奴,用力的招招手,可是却丝毫不敢放大声音“我觉得这里实在是怪的很,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这里,我就像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一般。就像是刚刚,若是平时,即便我要说什么。也绝对不会当面的说的。可是即使我明明控制了,可就是控制不了,心里有一把火一般的燃烧。” 狼奴皱皱眉,这种感觉他在一进门的时候也有。不过不是很强烈。但是却叫人无法忽视。这房间似乎有一种,可以放大人欲望的感觉。不管你是喜,是悲。只要你有欲望,就会被这房间无限放大。还好,还好主人在。只要主人没有事情,自己的喜怒哀乐,就都不会改变。 “夫人的房间装饰的很是别致啊,不像朝凤的房中,虽然放满了附庸风雅的书画,可是仍然没有半分的韵味。”见北辰并没有一下切入主题。朝凤便也不急这问。反倒是端起茶杯。真的慢慢的参观起这间房间来。反正自己闲来也无事。就比比谁的耐性更加好就是了“恩?这是个什么纹饰,好生怪异。” 就在房间的角落处,一个像字。又像图的符号,吸引了朝凤的目光。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这个符号,朝凤总有一种极其眼熟的感觉,就像是不就之前,自己还在哪里见过它。可是在哪里呢?朝凤皱皱眉,仔细在脑海中思索,却是一直没有个影子。 “这个啊?”见朝凤表情不对,北辰便也过来查看。看到图案,她先是一愣。皱皱眉似在思索这图案究竟是从哪里来的,然后莞尔一笑道“这个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想来不过是星儿的信笔涂鸦罢了。” 信笔涂鸦吗?朝凤皱皱眉,虽然自己并没有见过辰星写字,可是这图案笔法苍劲有力,不想是出自一个孩子之手。而且若真的只是随手涂画的,那线条自然会有偏颇的地方,又哪里会这么规整。依照自己看,这个那倒像是故意为之。 朝凤本来还想再仔细的回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觉得这个图案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可是就是想不起,甚至自己都有一些烦心了。 “今天北辰请娘娘来,却是有一事相求。”见朝凤还在看图,北辰皱皱眉,不动声色的跪倒在朝凤的面前“北辰这辈子没有求过什么人,可是这件事,若是娘娘不答应,北辰决计不会起来。” 见她这般恳求,朝凤的心里也有些觉得奇怪了。来哀求自己的,无非就是为了两件事,一是名,二是利。这样的人,无论他在如何的掩饰,如何用各种高贵的借口阻挡,他眼中的贪婪却是藏不住的。可是在北辰的眼睛中,自己却没有看见丝毫这样的情绪。 她的眼睛很干净,就像是一个旁观者。可是现在,这本该清明的眼中却多了些情愫。说实在的,这样的眼神自己在一个人的眼睛中见过,那就是辩机。朝凤在心里叹息一声,这个名字自己已经许久没有再念叨过了,可是它却是像雕刻到心里一般,自己怕是摆脱不掉了。不过没自己也不想摆脱。辩机,既然我误你一生,便用我的一生来赔你。 “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为了某一个人吧。”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自己本来还想从她的身上捞些好处的。毕竟就连这样诡秘阵法都会,她的本事自然值得自己利用因果局。莫离的性子自己再清楚不过了,他可不是什么重情义的人,能叫他留下的,只有利益。 又是一个爱错人的,朝凤苦笑一番。为什么这般超脱的人,最终却都栽在了泥淖中?看着北辰,朝凤慢慢的开口“你眼中之人,可是莫离?” “不全是,或者说,曾经是,现在不是。”出乎意料的,北辰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开口道“女人便是这样了,为女则弱,为母则强。娘娘也许现在还不懂,可是等孩子生下来了,等到亲眼看见那小小的身影,在你的身边,在你的呵护下一点点长大。看着那和你相似,却又有些不同的脸庞,一点点的盛开。那种幸福到,整个胸膛都被充满了感觉,娘娘现在是不会懂的。” 为了孩子?朝凤皱皱眉,摸了摸自己的小腹。说实在的,对于自己肚子里面的孩子,自己除了一开始的不知所措外。多余的感想,就一点都没有了。许是北辰的形容太动人了,朝凤也开始思考这个孩子。 唔,小小的自己啊。朝凤的眼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和辰星差不多高,却有着和自己一样面庞,笑里藏刀的孩子。想着,朝凤就拼命的摇摇头,这样的孩子一点也不可爱啊。 “我想要娘娘代替我守护辰星,她是个好孩子,值得用最好的东西守护。”想到辰星,北辰脸上的表情一下就便了。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仙子,而只是一个简简单单,希望自己孩子平安的母亲“娘娘也说过喜欢辰星的不是吗?所以我想,除了我,能护住辰星的,也就只有娘娘了。” 这就是母亲吗?朝凤皱皱眉,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母妃。她也是这般的吗?其实自己是知道的,在自己眼中温柔如水的母妃,在外面的风评却不如何。想来,能从一个家世平平的女子坐到后妃的位子,手腕也是不俗的。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即使她在狠,在自己面前,却也是温柔似水。 “你很爱辰星,可是你为什么不自己守护她?依照夫人的本事,想要护个孩子却也是不难的吧。”虽然心中已经答应了,可是朝凤却还是有所防备的看着北辰。辰星对于北辰来说,只怕就是用天下都不换的,可是她为什么要交给自己? 见到朝凤眼睛中的提防,北辰却没有丝毫的不悦,反而耐心的解释道:“娘娘已经注意到了吧,这阵法看似精妙,可是却是纸糊的老虎。不是我没有本事,是我的本事已经用尽了。不知道娘娘有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神医华佗可以医治天下人,却惟独救不了自己。我能换天下命格,可是我却护不了自己,甚至护不了和自己有关的人。” “命格?”朝凤皱皱眉,这样的说法自己是没有少听说的,可是却始终不是如何相信。不过她既然会占星卜卦,却也说不定懂得一些。可是还是说不通啊“你现在虽说没有娘娘的身份,可是安身立命却是没有问题的。宫里的妃嫔并不多,根据大司命的预言,想必子嗣也不应该如何的旺盛。我不知道你还有什么好担忧的?” 听到这样的话,北辰微微地勾了勾嘴角:“娘娘不信命吧,要不然也不会说的这般坦然。妾身斗胆问一句,不知道娘娘对于预言有什么看法。” “信则灵,不信则不灵。”朝凤皱皱眉,辰星被人厌弃,很大一部分就是她常常做出不幸的预言。莫非这些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实有依据。 北辰点点头,看着杯中的水,开口淡淡的说道:“娘娘果然豁达,不过妾身却是做不到如此。妾身能够看见所有人的命数,可是却没有办法改变。妾身的命不久矣了,虽是不知道会何时终结,可是应该快了吧。辰星还小,她不能没有人照顾。” “是吗?那你看重我,也是看见了我的命格了。”朝凤挑挑眉,倒是没有在意北辰的命不久矣说。毕竟每个人都会死,不过是早晚的问题。就连自己,都是每天踩在刀刃上的。 对于朝凤的疑问,北辰轻轻地摇了摇头:“想要看见神谕,必须有一颗接近神的心。可是北辰现在已经是一个俗人了,心中也被红尘牵绊住。自然是看不见这些的。看见娘娘命格的,是妾身的女儿,辰星。” 第一百二十八章 :无法控制的能力 绝对的权力,产生的绝对的腐败。当巨大的能力,到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的手中,那产生的效应,是谁都不能预见的穿越在聊斋全文阅读。 “娘娘也注意到了,关于辰星的闲言碎语有很多。妾身虽是对着辰星说了很多,可是却始终不能面面俱到。”北辰苦笑了一下,眼中有了些说不出来的东西“妾身也是一个有私心的人,说实在的,妾身并不希望,陛下知道辰星能看见命数的事情。” 见北辰这么说,朝凤倒是有些不理解了。若是自己没有猜错,北辰能够进宫,恐怕和她的这个能力关系很大。现在的失宠,想必也是因为能力减弱了。不过即使是这样,她依然还可以在莫离接见使臣的时候,坐到偏殿之中。可见莫离对这能力水中放不下,既然这样,她为什么不暴露出辰星的能力。 若是自己是莫离,知道了北辰还有这样的价值,定会迎为座上宾。即便是心有忌惮,会杀掉北辰,可是却一定会还好的对待辰星。北辰是不怕死,而且若是为了辰星,相信她甚至会死而无憾。可是她为什么不去恳求莫离,而来找并没有显示出什么本事的自己? “娘娘想的不错,我的确是依靠占星的本事,得到了陛下的宠幸。可是那又如何,就算是自私吧。我虽然做梦都期望陛下能够看辰星一眼,可是我希望陛下看辰星是因为爱。而不是因为利用。”看着朝凤脸上的表情,辰星自然知道朝凤在想什么“若是让我女儿,变成和我一样的工具。我宁可她从来没有被注视过。对于辰星,我所有的期盼。不过就是她可以快快乐乐的活下去,就像个凡人一般。” 像个凡人一般,说的倒容易。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的有些嘲讽。人活在世上,哪里有事事安乐的。即便是莫离不知道,放过了辰星。那这孩子在这样阴冷的环境下,在失去了母亲温暖的爱抚下。她剩下的还有什么,只怕到时候就会像自己一般。 “有些东西要自己经历了,才知道多可怕。所以,娘娘应该能够理解我的担心。也会庇护辰星。”说着。辰星又向朝凤磕了头。抛出了最后的诱饵“辰星现在不过是个孩子,谁对她好,她就会偏向谁。想必她也会对娘娘有些用处。不过这项能力是有实效性的。妾身只期望,等到星儿失去能力的时候,娘娘可以放她一条出路。让这孩子,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说话的时候,北辰的表情实在是恳切到不行。但是即便她再恳切,朝凤的眉头却也始终是紧锁的。预言虽然是种能力,可更加是一把双刃剑。北辰猜到了一切又如何,现在还不是无能为力。 “娘亲,娘亲你在做什么呀。我听说有客人来了,是吗?”就在朝凤还在沉思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女孩的稚嫩的声音。 还不等屋里的人有反应,门就被推开了。看着还跪在地上的母亲,以及皱皱眉站在一边的朝凤,辰星算是愣住了“娘亲你怎么了?你是王后姐姐?为什么娘亲要跪着,她做错什么事情了吗?如果是这样,请王后姐姐责罚我就是了,不要为难娘亲。” 说着,辰星扑通一声也跪在地上了,这倒叫朝凤有些手足无措了:“好了,地上怪凉的。夫人虽然没有封号,可是到底也比朝凤年长,在宫中呆得时间也要长久。若是真的论起辈分来,朝凤还要叫夫人一声姐姐。既然都是一家人了,以后姐姐见到朝凤不,必行这么大的礼数了。” 不过三言两语的,朝凤就给事情又编出了另一个模子。和上一次见到的灰头土脸不同,在家的辰星打扮的很仔细。淡绿色的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金色薄纱,宽大的衣摆上锈着紫色的花纹,三千青丝撩了些许简单的挽了一下,其余垂在颈边,额前垂着一枚小小的红色宝石,点缀的恰到好处。头上插着镂空飞凤金步摇,随着辰星的脚步,发出一阵叮咚的响声。衬得别有一番风情美丽可人之姿。 “什么王后姐姐,傻孩子。”北辰笑笑,抱着辰星慢慢的从地上起来。对朝凤的信口胡说也没有戳破,只是搂住辰星,看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按理来说,王后娘娘是后.宫之母,你也要叫母后的。又哪里可以这样没大没小的呢?” 很不幸,辰星还没有成长到可以察言观色这一步。北辰给予了她太多的保护,多到她根本就不知道人心有多么的险恶。对于母亲的话,小小的辰星只是眨巴眨巴眼睛,然后迷茫的开口道:“为什么呀?星儿只要娘亲一个母亲就好了,不需要其他的魅月。难道母亲不喜欢星儿了,不要星儿了吗?” “自然不是这样的,星儿很可爱,所以我也很喜欢星儿。”看着辰星眼中的天真,朝凤想到了墨翟了,也想到了自己年幼的时候“好了,星儿最乖了,你母亲不会不要的。不过,不知道星儿愿不愿意和母后在一起玩?” 听见朝凤把自称改了,北辰便知道她已经答应了,连忙拉着辰星点头:“傻孩子,娘娘问你话呢,快说愿意。” “恩,娘娘长的漂亮,辰星喜欢娘娘。”辰星点点头,看着朝凤甜甜一笑。却不知道就是这样一场看似平常的问答,却为自己的将来,做出了极大的改变。 见朝凤已经答应自己的要求了,北辰的心里终于落下了一块大石头。既然那个符号已经出现了,自己也快要被‘他们’找到了吧。北辰低下头,卡着辰星的脸庞,自己还可以陪着这个孩子多久呢。还能不能看见这个孩子长大,出嫁。不过没关系,只要孩子活的好好地,自己也就可以放心了。 走出了北辰所在的宫殿,可是朝凤依然觉得心神不宁。总觉得这件事以后还会有变数,而且会改变东西。想到这里,朝凤的眉头就更加的紧了“小四,你速去一趟祭坛,带大司命术葬来见我。你身手好,记得避着些人,我不希望叫别人知道。” 狼奴先是愣了愣,然后点点头。虽然自己并不知道朝凤要做什么,但是听命令办事,就是自己的本分。可是狼奴刚刚想要走,却又被朝凤拦了下来。“你回来,宫里人多眼杂,现在我又在风口浪尖上。若是现在我做出了什么,反倒会叫人觉得可疑。这样吧,你现在出门,随便叫卓玛姐妹过来。我吩咐她们去做事。” “娘娘,不知道有什么吩咐。”难得的被点到,卓雅还有一些不习惯。说来惭愧,自己到夏宫这么久了,到还真的没有做过什么事情。一般的事情,都被小丫鬟做了,重要的事情,娘娘又不放心自己。一般是叫卓玛,或是清露抢去了。不知道现在到底有什么事情发生。 看着卓雅忐忑的样子,朝凤到显得平和:“本宫刚刚出去走了走,听到了些闲言碎语。虽然想也知道,只是深宫寂寞,下人的闲磕牙,可是实在似叫人不舒服。所以我想要请大司命过来,为我算一算这个孩子。” “啊?”虽然朝凤的话说的不是很明了,可是却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闲言碎语是从哪里来的,是谁给他们胆子说的,为什么听见之后,需要找大司命老,给孩子算命。这些都是朝凤没有明说,可是又叫人不得不注意的。 领命下去后,卓雅并没有先急着走,而是走到了卓玛,想要请姐姐分析一下。可是这一次卓玛有些怪异,还没有等自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了,就急不可耐的打断了自己: “好了,以后娘娘要你做什么,你做就是了。既然陛下把你送过来伺候娘娘,就是叫你过来干活了。若是你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什么事请都要来和我说,你要怎么伺候娘娘?记得少说话,多做事。”卓玛一边吩咐,一边就扭头走开了,连看都不再看卓雅一眼。 为什么啊?卓雅咬咬嘴唇,自己又做错了什么吗?可是以前卓玛不是吩咐过自己,若是娘娘单独找了自己,那么一定要和她汇报的吗。真是的,到底怎么回事啊。 抱怨归抱怨,可是要干的活,还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出乎意料的,一向难接近的大司命,在听说是王后娘娘有请后,倒是极快的就做出了反应。也不等自己说要做什么,就跟来了。 “娘娘,大司命给您带来了。”卓雅在门口通报了一声后,就恭敬的打开了门。虽然大司命一路都很安静,可是自己还是害怕啊。 “辛苦你了,下去领赏吧。”朝凤点点头,示意身边的狼奴去把术葬请进来。得到术葬进了门,朝凤也不寒暄客套,就直接把面前的宣纸递给术葬“这几天我一直梦到这个图案,不知道大司命有看法?” 第一百二十九章 :算不出的命 129 《韩非子.扬权》中有一句: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说的就是,只要各自负责掌握自己的职责,做好所承担的工作。就不会有什么好叫人操心的事情了。 像星象这样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己看的那两本书,用来假装学问,蒙蒙人还可以无上逍遥道全文阅读。若是真的想要用,那就是自讨没趣了。这样神神叨叨的事情,自然是要找个厉害的神棍负责了,比如大司命――术葬。 “这是星星,是阴阳家的符号。不知道文君从哪里看来这个,若是我没有记错,阴阳家所追求的是飞升。已经退离凡尘俗世多年了,你又从哪里看来的?”术葬皱皱眉,有些不解的看向朝凤。 又是阴阳家,朝凤皱皱眉,心底却是有一些失望的。自己本就是对这些玄学说,不如何感兴趣的。得到这个结果,还不如告诉自己,其实这个符号是某一个落寞贵族的。起码这样自己还能威胁一下北辰,得到新的助力。 可是阴阳家有什么用,自己只是是目光短浅的俗人。想要追求的,也不过是生的安乐。死了的事情,等自己死了再想。反正飞升的这么多,总有几个笨一点。大不了自己的时候再去抢了他们的位子,就是了。反正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 想到这里,朝凤便无趣的把手中的宣纸放在烛火上,燃烧了个干净:“我不过是闲来无事,多看了几本书罢了。恰巧觉得这个图案有趣,便画了下来。不过阴阳之事,还是交给你处理吧。像我这样的凡人,还是躺着就好了。” “你有了娃娃了,是该要多躺些的。那些书若是你喜欢看,我哪里还有很多。不过这种东西看看就好了。若是真的遇见了他们家的人。你还是离的远一些比较好。”术葬点点头,也没有对朝凤说的话有什么疑问。只是又叮嘱了朝凤几句。 人就是这样的,你不说什么事情都没有,可是你越是说不让,心里反倒越发的好奇起来:“怎么?难道他们家的人。还会吃人不成。非要这样小心翼翼规避着。你不是说他们归隐了吗?哪里有这么容易出来。” “阴阳家处事神秘,无情无爱。他们是最好的旁观者,可以洞悉世事。可是旁观的久了。难道你以为他们会一点野心都没有?”术葬看着被燃烧后,所产生的灰烬开口道“什么东西多了,就都不一样了。和东西本身无关,只是掌握东西的人,变了。权力,金钱,这些东西本来没有什么错。不过叫人尝到甜头后,就放不下了。” 看术葬难得的这般深沉,朝凤倒是觉得有些好笑了:“怎么?我还大司命对如何东西都是处之泰然的。在乎的也只有天上的事情。想不到您现在居然连人间的事情都了解了,到真是有趣。” “我以前的确是那样的,不过在认识了一个人之后,就不那样了。我想要了解她,想要知道她的喜怒哀乐,想要陪伴她一直走下去。”说这话的时候。术葬一直望着朝凤。眼睛里面的光芒,就是天上的星星,都比不上“她很重要,比飞升重要。” 虽然术葬没有点明什么,可是就是那个眼神。却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朝凤皱皱眉,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这样话,只好转移话题:“这和阴阳家又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这神的恩赐,到了最后,还变成责罚了不成。” “人都是会死的,可是若是你知道自己每天就要死,那种感觉就完全不同了。不是死刑犯的强制执行,而是命中注定。也就是说,你必须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去死,看着身边的至亲至爱去死,你却无能为力。”说话的时候,术葬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的波澜,可是却实在叫人的心里沉重的不行。 明知道却无法改变的预言吗?朝凤皱皱眉,若真的是这样,那还不如什么都不要说的好。人的本能促使人趋吉避凶,把事情推向有利于自己的那一面。若是在一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尾,岂不是少了很多的乐趣?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凡人总喜欢违逆天,认为自己窥得了冰山一角,就有了死里逃生的本事。却不想,既然这个本事是天赐予的。又哪里会轻易的给你用来违抗?所以很多自以为是的改命,不过是顺应了天的规则,把事情推向之前就注定好的方向。就像是掉落的蜘蛛网的猎物,你越是挣扎,就被蜘蛛丝缠绕的越紧。不管挣扎的多么努力,事实上,在蜘蛛的眼中,都是可笑的徒劳无功。” 术葬的声音,听起来很平板,就像是死水一滩。宽大的袍子,很好的遮掩起了他的表情,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道途为魔最新章节。见他如此,一边的朝凤便开口笑道:“我给你说个故事,也许能说明现在的情况。” 也不等术葬又反应,朝凤就开始说话了:“农夫饲养了两头小猪,一只自以为聪明,一只不觉得愚笨。农夫喂食时,愚笨的小猪争抢吞食,每次吃得肚磙腰圆;自以为聪明的小猪慢慢腾腾,不争不抢,宁愿猪食剩余,也吃的很少。小狗见此情况大为不懈,问聪明的小猪:‘剩余那么多食物,你为什么不多吃一点呢!‘你猜猜看,聪明的那一只小猪是怎么回答的?” “为什么你们大夏的猪会说话?难道它们是妖怪吗?”术葬愣了愣,然后有些茫然的看着朝凤。 “你啊,这只是个比喻。”朝凤摇摇头,已经不指望从术葬的口中,得到任何的回答了“聪明的小猪回答:‘吃得多,长得快,也被杀死得快。我可不想吃得肥头大耳,很早就成为主人的美味。‘结果一年以后,愚笨的猪长得膘肥体壮,被农夫杀了。而自以为聪明的小猪,因为光吃不长,半年前就成了农夫的盘中餐。” 说到这里,朝凤挑挑眉,看了看一边的术葬:“你知道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东西吗?” “说明了猪不管怎么样都是猪,一定会被人吃掉,所以你想要劝我不要与天命相搏斗吗?”终于,术葬没有再纠结猪为什么会说话这个问题了。难得的皱起眉开始思考。 对于术葬终于理解这是个比喻了,朝凤表示欣慰。可是显然,术葬想的,和自己的原意,实在是相差的太过遥远了:“这个故事要说的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认清自己的特点,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不断努力实施才行。猪在聪明,也只是不吃,却没有想过要跑。或是先发制人,杀掉主人,这就是猪死的原因。可是,人不是猪,若是什么都听天意,那就太可笑了。” “可是天意让我遇见了你,所以,我相信天意。”术葬皱皱眉,似乎觉得朝凤说的有道理。可是一直以来,自己作为大司命,却是为天而生,为命而生的。若是连这个都否认了,那自己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真的是这样吗?就算是天意让你见到我,可是我想见到的,却是术葬本人,而不是什么天。我不喜欢天,它太过的不公平。总是把好东西,留给像我这样的坏人,而不是真正该得到的好人。”朝凤笑笑,把自己的手放在了术葬的眼前“算了,你来都来了,给我看看这孩子的未来吧。” 想见到是自己吗?术葬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有些快,就连脸颊都有些发红。不管是天也好,是命也好,自己就是要守在她的身边。 多余的话,没有好说的了。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自己会用一生去证明。术葬低下头,验算了半天,却越算,眉头皱的越是紧“这个孩子的未来,我始终看不见,也始终算不到。” “是吗?”朝凤挑挑眉,又把手收了回来调笑道“看来这命啊,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猜出来的。不过也好,看不出来,我也不需要瞎猜忌什么了。不过你这谢礼,可就没有了。” 对于朝凤的调侃,术葬表面上没有什么反应。可是心里,却早已经掀起了万丈波澜。既然是命格,那自然是人有生命,就存在了的。虽然会因为生长环境的改变,而发生一定的变化。可是大体却是不会变的,就像不管你在怎么移植,在怎么培养,这桂花也不会变成酸菜一样。 可是刚刚,自己却丝毫感觉不到这个孩子的命数,甚至就连朝凤的命数,都变得很模糊。自己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情况,就像是眼前蒙了厚厚一层烟雾一般,什么都看不见。 术葬的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自己已经习惯看见命数,习惯迎着命运的方向,做出正确的选择。可是现在,自己却看不到命运了。现在剩下来了,就只有自己了。不过即使是这样,自己也绝不会让她受伤,自己的文君不再是师傅形容中的空洞女子,而是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全部。 屋外的叶子又落下了,不知道是新生,还是灭亡。 第一百三十章 :霜雪奠 霜雪下,花篱间,天涯水湄,云雨朝歌,眼波流转间总会有多多少少的相遇,有些遇上尽管只是一暇的邂逅,却映了红妆,换了时光。有些遇上只是陌上甲乙丙的路过,就算相见恨晚,可是逃不过聚散依依。 竹叶箫声,清湖盈溢,不说花开花落,不说清湛影岚,不说醉梦一过,都说世相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升邪。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 年时的大雪,已经退却的了无痕迹了,就像从来没有来过一般。看着窗外,早已经恢复平静的景色,朝凤浅浅的笑了笑。当初自己也曾经卑微到低过了尘埃,不过也不知是否是因祸得福。自己只有画一圈波折,才能多一份领悟,那朵低过尘埃的花,何以为殇? 彩蝶水袖,暖玉生烟,心字犹缺,相见恨晚,心音叙者谁?从生到死,呼吸之间,从迷到悟,一念之间,从爱到恨,无常之间,从心到心,天地之间,只道是无常罢了。 “娘娘,您别老看着外边了。怎么样,现在身子可好些了?”说来也奇,都相处了这么些日子了,清露的反应却丝毫都没有改变过。每一天不管发生了什么,她的脸上都是笑眯眯的,倒像真的是不会烦恼一般“来,这补汤是安胎的,您快些喝了吧。” 看着手里的散发着浓厚药味的汤,朝凤的眉头又有皱拢的趋势了,脸上也难得的表现出来厌恶的样子:“好端端的,又喝这些东西做什么。前几日不是刚刚叫你不必端那些药来了吗?怎么,你以为混进了汤水里面,我就不知道?” “瞧您。这么好的东西,多上人求的求不来的。现在都送到您手上了,您还不要了。”见朝凤不悦了,清露便哄孩子似的,凑到她的面前“好了。知道您不喜欢喝药。陛下这才特意派人给调的汤。就算您不喝,这肚子里的孩子,您总不能不管吧。” 查出来有孩子后。莫离虽然面上,没有什么太过欣喜的样子。可是送来的东西,却是一样比一样好。有的东西,甚至朝凤都是只听说,却没有见过的。许是真的进补的太好了,这一开始还平平的小腹,居然慢慢的圆润了起来。 “真是麻烦,若是再这么喝下去,只怕到时候。这孩子一生出来,就是一股子的药味。”虽然嘴里抱怨的多,可是朝凤还是皱着眉头,一点点把补汤给喝了下去“生孩子可真够磨人的,这不许,那不许也就算了。还要喝这个,喝那个的。” 见朝凤这样的孩子气,清露的嘴角也慢慢的扬起了:“这好花啊,都是长在峭壁上的。没有经历过一点苦难得到东西,那哪里会有什么好的呢?现在怀孩子虽然辛苦。可是等到这孩子生下来,会咿咿呀呀的唤您‘母后’了。只怕到时候啊,您要一天抱着她,连手都不舍得松开一下。” “去你的,一天到晚的,尽会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朝凤笑着骂了一句,然后低下头,轻轻地抚摸起已经明显凸出的小腹。 在这里,就有一个小小的生命了吗。朝凤觉得真的很奇妙,自己居然也到了当别人母妃的时候了。这个小小的孩子会不会有思想?若是他有,在知道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时候,会不会吓哭,然后后悔自己投错了胎? 也许真的是听清露说了太多这样的话了,就连朝凤都开始想象这个孩子的将来。虽然根据常理来说,自己现在还感觉不到这个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朝凤总觉得自己体内的小生命已经开始有动作了。这样的傻念头,自己自然是不会告诉旁人的。可是就在这孩子似真似幻的动作中,自己尽然也不再那么恐惧了。 罢了,既然有都有了,那就顺其自然吧。想必母妃怀上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至于自己肚子里面的孩子嘛,无所谓他将来做什么样的人。只要他觉得快活,不会像自己一般后悔便是。 “好了,你也不要傻站着了,快去收拾东西吧。在过几日,就是我回大夏的日子了。若是到了那里,你还这般的没有规矩,那你可要仔细自己皮了。”朝凤勾勾嘴角,伸出纤长的手指在脖子上一划。 朝凤的动作虽然柔美,可是这个动作所代表的含义,可就一点都不美好了。清露吐吐舌头,表示自己一定听话:“娘娘,不是奴婢多嘴,您回大夏真的好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水。若是没有什么事情,是不会回门的。更何况现在大夏和匈奴的关系,虽是缓和了些。可是以前毕竟还是打过不是,就是要朝贡也没有叫匈奴王亲自去的啊士子风流最新章节。” “好了,别说了,我出来这么久了,也该回去看看了。”朝凤皱皱眉,转过头不愿在听清露说这些话。 这些道理自己又哪里是不知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自己早就不是大夏的公主了,而是匈奴的王后。就算现在自己身怀六甲,身份特殊了些。可是在国与国的交往中,现在自己是不该的。可是心里实在不安,最后一次收到哥哥的信,已经是半个月前了,而且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和以前的长篇大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奴婢是来给娘娘送补汤的。”门口传来了一个有些女子的声音,那声音很急切,不像是送东西的,倒像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 看着桌上刚刚被朝凤喝空了的碗,清露也愣了。有这么多补汤吗?可是自己只吩咐了一碗啊。而且这喝都给喝完了,哪里又还有什么补汤?再看一边的朝凤,也是皱着眉,不过她皱眉的原因,却不是因为补汤。 “让她进来。”若是自己没有听错的话,这个声音是子珈的。她虽然不着调了些,可是办起事情来,是极其有条不紊的。可是这一次怎么会突然来,而且还这么焦急。莫非是大夏出了什么事情,所以她才会来。 想到这里,朝凤的眉头就愈加的皱的紧。也顾不得自己还是有身子的人,就直接迎上去问道:“出了什么事情了,你怎么这样的毛毛躁躁。” “您......您有孩子了,真快啊。”子珈原本想要说什么,可是却在看见朝凤隆起小腹后,却是硬转了话锋“快坐下吧,都是当了母亲的人了,是毛躁不得的。若是这孩子有了什么三长两短的,那我得愧疚一辈子。” 虽是由着子珈,又把自己压回椅子上了。可是朝凤心中的不安,却是半分都没有减少:“若是没有事情,你是不会轻易来的。莫非是甄谨那边出了什么问题,还是嘉妃又有了什么新的动作?有话你就直接说了便是,何苦这样拖拖拉拉的,看的人心焦。” “这......”子珈又迟疑了一下,虽还是强打着笑脸。可是这脸上的笑容,却是实在僵硬到不行了。眸子了都忧虑,也是深的快要一处来了“好吧,我说。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论如何,你都要稳住自己。” 见朝凤点点头,子珈正要开口,突然听见门外开始通报“陛下驾到。” “这,这可怎么办啊。”还不等朝凤有反应,清露就先慌了起来。虽然子珈来没有干什么,可是别人不知道啊。万一哪个嘴碎的,把事情说出去不,了,只怕是跳进黄河都说不清了。 相比清露的焦急,朝凤就淡定许多了。宫里这么多人,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谁管你是哪里的。朝凤随手往角落边一指:“本宫现在还不想喝什么汤水,你就先到一边候着吧。等一会儿,本宫若是有事情,自然会吩咐你的。” 听到朝凤这么说,子珈也只好咽下口中的话,站到一边。不过脸上的表情,依然是一种说不出的焦虑,甚至还有一种古怪的,松了口气的感觉。 “凤儿,你,你身子还好吗?”和预想的一样,莫离看都没有看站在角落中的子珈一眼,就走向了朝凤。 今天莫离倒是没有再毛手毛脚的戏弄自己了,不过他的表情也有些怪异。朝凤皱皱眉,今个儿是怎么了啊,怎么一个两个都是这个这个样子,倒是叫人看了心里没有底。 “我的身子倒是没有什么事情,这个孩子也算乖巧的,没有怎么折腾我。对了,你之前可答应过我。要和我一起大夏,看哥哥,母后的。你之前说我刚怀上,要调养。现在孩子稳定了,你可不许抵赖,要不然我可不依。”朝凤笑笑,看向莫离。 听到‘哥哥’这两个字,莫离的眉头就是一皱,脸上的表情就更加怪异了:“凤儿,我刚刚听见消息。大夏太子待战,登天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没有哥哥了 死掉的人会到哪里去呢?为什么都会被称之为登天呢?天上真的那么好吗?比凡间还好吗?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自己爱的人,自己割舍不下的人,都一个去了天上呢。 “娘娘,您总算是醒过来了,奴婢都要叫你给吓死了美男龙王,妃要破你相!。”见朝凤终于睁开眼睛了,一边被吓的哭哭啼啼的清露,也终于松了口气“您是不知道,刚刚您就这么突然没有了反应,奴婢真的吓死了。” 晕过去了吗?朝凤皱皱眉,刚想坐起来,却又被莫离给压了回去:“好了,你就好好的休息一下吧。刚刚太医来看过了,说你是一下悲伤过度,又因为身子底子不好,加上怀了孩子,所以才会晕过去的。你现在不要再多想什么了,好好养好身子才是要紧的。等你身子好了,我再陪你回大夏好吗?” 顺从的躺下,朝凤缓缓地摇了摇头。自己回大夏就是因为放心不下哥哥,可是现在哥哥都没有了,自己还回去干什么?可笑,自己居然还想着让哥哥给孩子取名字,还命清露去找了西域特有的窄袖,高领,短袄,灯笼裤。想要穿给哥哥看,告诉他,不管怎么样,自己都不会变。 屋角燃烧的那根红烛,很向自己出嫁前,屋里点亮的那一根。那是,就是在这样的烛火下,哥哥来找自己,笑着调侃自己‘现在嫁过去,不过几年后,便可以有个娃娃。到那时便又可以回到大夏。穿着西域特有的窄袖,高领,短袄,灯笼裤。梳着平头,拉着一个或几个和自己一般粉雕玉砌的娃儿。’ 现在自己有孩子了,也的确是长大了。可是哥哥呢,自己孩子的舅舅。那个拉着自己的手,絮絮叨叨的交代着许多,在自己看来是鸡毛蒜皮,可是他看来却是至关重要的事情的人已经不在了。 哥哥啊,凤儿保证会乖。保证而不会再一边装作认真听讲。一边偷偷的走神了。你回来好不好,你在看凤儿一眼好不好。明明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可是朝凤却觉得自己的心痛的向是刀割一般。自己终究也没有保护下自己的哥哥。也没有能够做些什么。 看着朝凤的脸,莫离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的握住了朝凤的手,和往常一样朝凤手很凉。倒不是因为天冷,屋子里面的地暖烧的还是很足的。自己以前曾经笑言是因为朝凤太过冷血,所以手才会这么冰。可是现在看来,她的血却绝对要比自己热。 “娘娘,都已经晚上了,您先喝碗汤缓缓吧。”一边的卓雅见朝凤好不容易醒过来了,连忙拿出叫厨房热好的汤“大夫说。您现在身子弱,吃不得太油腻的。奴婢便擅做主张,叫下人去给您做了碗甜汤。还去准备了您最喜欢的栗子糕,你好歹吃一点吧。” 见卓雅端了东西上来,一边的清露却只是接过点心,而没有管甜汤:“娘娘以前便不爱吃甜的东西。唯一还算入口的,就只有这栗子糕了。你且去端些清淡的东西来吧,这个就算了吧。” 糕点散发出来的香气很好闻,可是朝凤却没有丝毫的胃口。自己从来就不喜欢甜食,喜欢这栗子糕。也不过是因为那给自己糕点的人。哥哥啊,丫头们拿你送来的方子,做出来的糕点虽然好吃,可是却总是缺了什么。别人不知道,害以为是缺少了什么调料。可是凤儿却是知道的,是缺了你啊。若是少了那份家人分享的温暖,那就是放在多的糖,自己也不会觉得甜的。 “莫离,你先回去吧。大夏那边不用去了,之前是我任性了,想来现在回去是不合适的。”许是太久没有开口了,朝凤的声音听起来是嘶哑。就像是在风中悲鸣过头了的杜鹃,声音极其的不真切。 握着朝凤的手,莫离皱了皱眉。在这个时候走显然是不近人情的,可是留在这里,自己又能说些什么呢、想了一会,莫离终是松开了手:“你也莫要多想了,你与哥哥之间的经历,我是不知道的。自然是无法体会你心中的痛苦的,也就不妄加评论了。可是你想想,若是你哥哥在,哪里会忍心看你这般?多余的不说了,你且好生的歇着吧。若是要找我,叫下人通报一声。” “恩。”朝凤点点头,然后看着一边的清露吩咐道“你就留下来吧,我想找个记得哥哥的人,说说话。” 听见朝凤吩咐了,清露自然是不会离开了。点点头,便走到朝凤的床边候着。莫离张张嘴,似还想嘱咐清露几句,可是见朝凤眼睛中的疲倦,还是住了嘴。只是在清露的肩膀上拍了拍,然后又握了握朝凤的手。便示意着屋里的丫鬟,仆从都出去了星核斗天。 莫离走了后,偌大的一个屋子,一下就空了。狼奴本来是想留下来的,可是见清露留下了,便跟着众人一起出去了。不过清露知道,他并没有走远,依然是呆呆的守在门口。他总是坐在那里,看起来呆呆的,可是谁都知道。他的眼睛没有一瞬离开过屋子,只要娘娘有了什么吩咐,他瞬间就会进来。 “子珈呢?她也走了吗?”朝凤硬撑起身子,半靠在床边。 见朝凤起来了,清露连忙找了个枕头,垫在朝凤身后:“刚刚太乱了,您昏倒后,整个夏宫就像是一锅粥一般。这个时候,谁还有心思在意别处啊,就是您现在提起了,奴婢才发现子珈不见了。不过她什么时候不见的,奴婢却是一点也不知道啊。” “既然你没有看见她走,那就说明她不一定走了。不过如果来的人是子珈,那就算你亲眼看见他走了,她也不一定走了。”朝凤皱皱眉,朗声道“出来吧,你还要躲上多久。” 随着朝凤的声音,房梁上一个声影跳下,不是子珈又是谁。见朝凤盯着自己,子珈一声不吭便跪在地上:“这一次是我失职了,要杀要罚,随便楼主,属下绝无怨言。” 这还是清露第一次看见子珈下跪,子珈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种人就像是风,你见过有谁能抓住风的吗?上一次她来时,自己先真的以为她就是个下人,可是在她表明身份后,自己才明白过来。可是她和娘娘相处的很怪,两人之间不似主仆,也绝对不是什么朋友。 自己也好奇的问过娘娘,为什么这样的人,会甘心在她的手下做事情。娘娘给出回答很有意思:“子珈啊,她是我打赌赢回来的。”自己那时正是单纯的觉得有些好笑了,不过细想,这样的除了打赌,好像也没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叫她听命了。 “人都没有了,我责罚你做什么。若是杀个把个人,就可以把哥哥换回来,就是杀尽了天下人,我也甘愿。”朝凤看了子珈一眼,然后皱着眉吩咐道: “你起来吧,我是知道你,你并不是什么粗心的人,我才会把哥哥交给你。而且小翠也在宫里,你们两个加起来,虽然不能说比得上千军万马,可是也是不俗的了。若是单纯的意外,你们应该抵抗的住。虎毒不食子,虽然我并不怎么喜爱皇后,可是她的确是个不错的母亲。若是一般的阴谋算计,她应该不会放过。那么,告诉我,哥哥到底是因为什么死的。” 说话的时候,朝凤的声音很冷。却是不含任何情绪的,没有杀意,没有痛苦,甚至就在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之后,甚至就连眸子里的悲伤都消失不见了。若不是自己之前便知道那你和待战殿下的感情,知道娘娘的心里有多悲痛,自己只怕会以为只是死了个不相干的人物。 听到这些,子珈咬了咬嘴唇,想了好一会,才喃喃道:“楼主还记得吗?之前属下曾经像楼主说过,待战殿下喜欢上了一名女子。” “恩。”朝凤点点头,这样的事情自己怎么会忘记呢。那一段时间,哥哥的心情都极好,甚至就连他给自己的信上,都可以看的出那浓的化不开的幸福。哥哥虽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是他却鲜少表露过自己的情绪。他是不快乐的吧,可是他的不快乐却不是自己能够化解的。 见朝凤还记得,子珈便也不再废话,切入正题:“既然楼主说了还记得那个女子,想必您一定没有忘记她的身份吧。” 是的,怎么肯能会忘。进宫的秀女,就是没有破过身子,那也是皇帝的女人。待战是皇子,是皇帝的儿子。做儿子的,怎么能抢老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乱.伦,那是天理不容的。可是自己没有阻止,哪怕知道了,自己也还是留下了那个女人。 “哥哥的死,和那个女人有关系,是这样吗?”虽说是疑问句,可是朝凤的口气,却更加像是肯定句。 子珈想了一会,然后先是摇摇头,又点了点头:“有关系自然是有关系,可是这关系却很微妙。” 第一百三十二章 :美人皮 当你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的眼中除了他整个世界都不存在逆流伐清最新章节。 真正爱一个人,你绝对不会计较那么多,更不会在意世人的评判。因为在你的眼里,她有着世人看不到的优点,有着专属于你的美丽。 待战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纠葛。如果他不是皇子,如果他不是皇后唯一的儿子,如果他不是太子,哪怕只是个王爷,他也不会这般的累。可是没有如果,谁都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你只能选择接受,然后过下去。 待战是皇子,可惜,他是个称职的哥哥,却不是什么称职的皇子。朝凤勾勾嘴角,自己早就知道了不是吗,要不然自己也不会千里迢迢的跑到这匈奴,想要为他谋划些什么,做为自己这个无能妹妹的回报。宫里是很残酷的,弱肉强食,要么狠,要么死。尤其是待战的位子,还是那么的特殊。 他实在不是一个狠心的人,这个在自己与待战哥哥见面的时候,自己就知道了。可是心不狠,是做不了帝王的。这个,想必皇帝也是知道的吧,所以才会格外的厌弃哥哥。很多东西都是双刃剑,无上的身份,除了带来了无上的荣光。还有的,就是无尽的压力了。 “哥哥是怎么认识那个女子的,那个女子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朝凤抬起头,看向一边的子珈“既然你说关系微妙。那你一定是仔细调查过她的吧。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那我们就好好地先把人说清楚。” “是。”子珈点点头,然后背书一般的,就开始说起那女子“她叫钟欣桐。是吴地一个知州的女儿。这进宫的,本不是她,该是她的姐姐。可是她姐姐居然和人私奔了,无奈之下,知州才那自己的小女儿顶缸。两姐妹虽然年纪相差不大,可是却性格迥异。若是非要形容,那姐姐便是温婉大度如长平,妹妹则是泼辣直率如长乐。” 有了对比,这了解起来,那就方便多了。朝凤点点头。表示自己对这个女孩的性格。大致是明白了。 “钟欣桐虽然张的不能说是美若天仙。可是却很是别致。这宫里女子,虽说数量众多。可是看久了,却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论相貌再怎么变化。身上的气质都是一样的。即便长乐在淘气,她也不会超过那个度。”子珈想了想,然后开始了回忆: “属下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身穿粉红色的绣花罗衫,下着珍珠白湖绉裙,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间微微泛起一对梨涡,淡抹胭脂,使两腮润色得象刚开放的一朵琼花。白中透红。簇黑弯长的眉毛,非画似画,一双流盼生光的眼睛,那诱人的眸子,黑白分明。若是她脾气在好一些,说话在聪明些,那得宠指日可待。” 子珈形容的很细致,不过是三两句话,一个机灵可爱的女孩,就在朝凤的脑海中形成了。既然是挑选剩下的,就一定有她不足的地方,比如性格。她有了美丽的外表,有了讨喜的气质,可是她却不够聪明。这样的人,最是可怜。皇帝不要她,后妃们,自然不会留下一只老虎,在自己的身边。 “钟欣桐到底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那里受的了这个委屈,自然是日日哭啼。后来,就被待战皇子撞见了。一来二去的聊的多了,两个人也相熟了。待战殿下也不是孩子了,而钟欣桐估计也是寂寞了,总之两个人就那么好上了。”子珈叹息了一声,然后看向朝凤。 虽然听起来很老套,可是却很实在。若是一般人遇见这样哭哭啼啼的,可能不会管。毕竟宫里面的人太多了,发生的事情也太多了。等到你习惯以后,就是有人死在你面前,你也觉得没有好稀奇的。可是偏偏的,她遇见的是待战,是个连看见小猫挨饿都不忍心的人。 宫里的生活虽说是富足的,可是大多数时候,却也是压抑了。所有人都等着看你的笑话,等着有一个机会,好要抓住的你弱点,把你除掉。父亲的责骂,兄弟的嘲讽,大臣的暗笑。这些东西,就像一座山一样,压在待战的身上。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人感奋不已。 “钟欣桐虽说不上优秀,甚至还有一种市井的痞气无尽冰封。可是她在宫里,算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她说她胆大妄为也好,少不更事也好。她说出来的话,虽然一般不动脑子,可是却是难得的真。这是待战殿下出来没有碰到过的,所以,大抵才会觉得心动。”一边说着,子珈一边观察着朝凤的反应。 人都是喜欢新鲜的,甚至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一些在别人看来无比疯狂的事情。暧昧若尘,即使心似琉璃,却也会被尘埃思量,那样的若即若离,是愁非愁。人成各,今非昨,欲笺独语斜阑的脉脉心事,却不想一切早已命中注定。 就像自己与辩机,虽是明知道永远无法,许彼此一个尘埃落定的结局,可是依然爱了,无怨无悔。或者爱情,在朦胧的时候才是最美的。不置可否,因为无能为力其中的浓愁浅恨,所以定义不了那散落的惆怅,所以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后来东窗事发了,听说钟欣桐还怀了两个月的身孕,这一下,是什么话都不用多说了。皇帝震怒,要把待战关进宗人府。听说皇后也受到了牵连,被关进佛堂思过。而待战更是在知道钟欣桐有孕后,就一病不起,为此皇帝更是厌恶他,说他是敢做不敢当的小人。人言可畏,宫里发生的事情虽然多,可是像这般挑明了的,却是少之又少的。钟欣桐在事发不久死了,她死了没有多久,待战皇子便也跟着去了。”子珈汇报的公事公办,可是一边的朝凤却听的极其的不舒服。 既然他们相见的频繁,那皇后又哪里会一点的不知道,可是为什么她不阻止?朝凤苦笑一下,是啊,为什么不阻止,只怕就是因为待战实在爱的太深。连自己这个没有血缘的‘妹妹’都不忍心阻碍他,有血缘的母亲,又哪里会阻止呢? 朝凤压抑住心里的情感,深吸了一口气:“那个女人是怎么死的?意外吗?还是有谁刻意陷害?” 不知道为什么,朝凤总是觉得这件事情有个极其大的漏洞。哥哥的性子虽是有些软弱,可绝对不是懦弱的人。若是钟欣桐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了,她即使是拼死,也会保护钟欣桐。虽可能会因为害怕皇帝而畏畏缩缩了些,却绝对不是什么敢做不敢当的小人。 “钟欣桐死的很迅速,似是嘉妃那边动了手脚。不过当时的事情很乱,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女子,所以她即便是死了,也没有什么人关心。不过......”子珈迟疑了一下,然后看向朝凤“在钟欣桐死了后,小翠曾经看见显策到她生前住的地方哭着祭奠过几次。后来虽是有了新宠不再来了,可是还是显得可疑,属下便又回去搜查了一番。” 显策?那到也是多情种子,生来就是喜欢和那些长相秀美的丫鬟搞不清楚。好像谁家的丫鬟死了,都和他有关系似的,祭奠个没完。既然钟欣桐貌美,他去祭奠也是合乎情理。可是他大多数时候都是意思意思,哪里有去过这许多多次,又何曾真的为那些苦命的丫鬟哭过。 想到这里,朝凤也觉得奇怪了。嘉妃虽是多事了些,却也没必要急着把钟欣桐杀掉。虽然不排除她想要凭借这个打击皇后,还有哥哥,顺便讨好皇帝。可是她一向都是喜欢扮演娇滴滴的软弱形象,在皇帝面前也是弱柳扶风,又怎会一下子这样自损形象做出这样的事情。 嘉妃不是蠢人,就是自己也知道,即便是不管,这钟欣桐也活不下来。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乘着皇后被关押,小心讨好皇帝,可是而不是做出这样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物反必为妖,某非是有什么东西,让嘉妃觉得比讨好皇帝更加重要? 在三纲五常之中,有一条叫‘夫为妻纲’,虽然自己不齿嘉妃,可是这一条,她做的绝对算是楷模。她出生微薄,可是即便她再不喜欢旁人提起,心里也是知道的。所以她抓住重点,一切以皇帝马首是瞻,费尽心思的讨好皇帝,倒也混的还算不错。可是现在她的所作所为...... 想到这里,朝凤皱皱眉,觉得有什么东西就快要解开了:“子珈,你不是说你后来又回去看了吗。既然那回去了,那你又都得到了什么结果。” 听见朝凤问话,子珈先是咬了咬嘴唇,面上颜色比之前更是复杂。 第一百三十三章 :蛇蝎心 屋内的气氛很是诡异,即便是再活泼的清露,脸上也再没有了半分的笑意。子珈沉默了有一会了,似乎这件事对她来说,是见很不确定的事情。不过在良久的思考后,她还是选择了开口。 “那钟欣桐的死状极其惨烈,似是乱棍打死的。除非是深仇大恨,要不然也不该如此。属下心中有所疑虑,便去找了几个会医理的,一查。却发现钟欣桐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四个月了,可是前前后后,她与待战殿下相识不过三个月。”子珈看向朝凤,已经不必再多说什么了。 虽是心里已经有了隐约的准备,可是在听见子珈说这样的话后,朝凤的心里还是凉了一下。嘉妃的怪异,显策的悲伤,待战的惊恐。这些看起来毫不相干,甚至是怪异的事情,突然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是说哥哥给人背了黑锅,做了替罪羊。”朝凤扯了扯嘴角,似想笑,可是终究却没有勾起嘴角,只是那声音,实在听了叫人心寒“好计策啊,正是好计策。” 祸乱后.宫的罪魁祸首不该是哥哥的,自己终于明白问题在哪里了。待战生性老实,是连连说谎都会红脸人的。若是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子,那必然是三媒六证,八抬大轿。即使是真的因为这样的客观条件不允许,待战也绝对不会这般出格。 这样一切都解释的通了,钟欣桐早就和显策勾搭在了一起,并且暗结珠胎。而嘉妃怕是早就知道了,不过却碍于钟欣桐的身份,没办法太明显的除掉她。后来见她和待战之间有可能,便顺水推舟,一石三鸟。即可以丢掉钟欣桐这个包袱,又可以叫待战失去皇子的位子,还能够折损皇后。 果然,在利益面前。谁都可以变成诸葛亮。这是可怜了待战哥哥。他又哪里有什么错呢?若是非说有错,也是他不该投生帝王家,不该有如狼似虎的兄弟。不该遇见那美人皮,蛇蝎心的女人。 若是非要定义的话,待战是个温柔而善良的人。即便是对自己这样的人,待战也是耐心而诚挚的。可是哥哥啊,请不要对我温柔……因为我无以回报……有些人,天生带著伤口。有些人,注定是别人的伤口。 若是待战哥哥真的没有碰过那女人,那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听到钟欣桐有孕后,就大病一场了。可是即使这样。即使被自己崇拜的父亲责骂,即使被关到宗人府,待战却也没有说出实情。哥哥他,真的很爱那个女子吧。 “的确是这样没错。”子珈点点头,认同了朝凤的看法“不过在后来属下在潜进嘉妃的住处,想要打探一二,却听见一些更加不得了的消息。” 他们的事情还是没完没了啊。朝凤皱皱眉,问道:“你还听见了什么,全部都告诉我吧。他们做的那些事情,就是叫他们死一万次,都不足以平复我内心的愤恨。” “在属下进去的时候,嘉妃好像正以为显策的拈花惹草而发怒。一边的思雅则是宽慰嘉妃,叫她莫要生气,毕竟已经除掉了所有的祸患了,离成功只差最后的东风了。听他们的口气。好像笃定了老皇帝死后,就一定会让位给显策,而且,属下怀疑,现在老皇帝的病,和他们也有关系。”子珈想了想,最终还是一股脑的全部告诉了朝凤。 听到这里,朝凤一直森冷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表情。她先是冷笑一下,然后便抬头看着子珈吩咐道:“楼里面不也有几个会毒术的吗?你带上他们,到宫里去。既然嘉妃他们这么盼着老皇帝死,我就偏偏不能如他们的愿。等着吧,早晚有一天,我会叫他们付出代价的。” “是。”听了命令,子珈先是愣了愣。刚刚楼主说的,是毒术而不是医术那就说明不是要救人。这毒术用的好,虽然可以以毒攻毒,延续生命,不过若是毒用多了,混在一起就真的回不来了。不过既然楼主心意已定,那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就照楼主说的做便是。 想到这里,子珈便也不敢在耽搁,像朝凤行了个礼后,就出了门了。见子珈走了,朝凤便又重新躺下。因为有了地暖,所以室内本来就是不会寒冷的。可即使是这样,朝凤还是裹紧了被子,把自己包裹像一只蚕宝宝。 见朝凤这样,清露一下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了。殿下总是太要强,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憋在心里。结果,这藏着,藏着就藏成了伤。突然,清露脑中灵光一现,跑到门外小声的说了些什么,不一会就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进来了。 “殿下,您饿了吧。喝些汤吧,这是匈奴的特有胡辣汤,虽然味道有点辣,可是喝过之后却是无比畅快的。”胡辣汤特有的香味飘散在空气中,略带刺激的味道,让人问了食指大动。 可就是这样,朝凤却依然看都没有看一眼,只是在床上淡淡的说道:“本宫现在没有什么胃口,不想吃东西。若是你饿了,就先吃吧。” “是吗,那奴婢可就不客气了。”说着,清露还真的就端起一碗汤,悉悉索索的就喝了起来。可是不久这喝汤的声音,就变成了带着呜咽的怪声“呜呜呜,这汤,着汤好辣。喝的奴婢鼻涕,眼泪一大把。若是叫别人看见,指不定要怎么笑话呢。不过这里只有奴婢和娘娘,所以这幅样子,也没有什么要紧的。别说这汤喝下去,还真是叫人热乎乎的。娘娘你也来喝一口吧。” 见清露的声音实在奇怪,朝凤便也抬头张望了一下。却见她红着个眼睛,一边囫囵的喝着汤,一边抹着眼泪。即使是这么一副可笑的样子,清露却还是强打着笑容,还不断的邀请朝凤也跟着喝:“娘娘,您就喝一口吧。您总不忍心,就让奴婢一个人这般尴尬吧。” 看着已经送到自己手边的汤,朝凤皱皱眉。这汤虽然看起来和清露清露的那一碗一模一样,可是却少了几分呛人的辣味,多几分中药的滋补。这递完汤,清露就细心的拿来干净的帕子,放在朝凤的手边,然后就闪到一边继续吸溜她的汤去了。 也许是汤不同吧,自己的这碗并不像清露所描述的那般的呛辣,可是朝凤的眼眶还是慢慢地红了。汤喝到嘴里很暖,一滴滴的泪水,溅到汤面上,泛出涟漪。就像是而是,哥哥为了逗自己开心,去河面上漂石子时,石子降落到水面所产生的水花。 好像每个人都会变,变得让人捉摸不透,就算自己,也仿佛是这样。好多的事,不是说怎样就能怎样的。有时候,莫名的就会想起很多很多,多到自己都快崩溃。 虽然以前,清露总是在心里幻想过朝凤哭泣起来是什么样子。可是这个时候,她却连头都没有回一下,依然是安静的躲在一边喝着汤,自己擦拭这被辣出来的泪水。 “清露,你过来陪我说说话吧。”过了好一会,朝凤才开口道“说什么都可以,就是别让这夜里太过安静了。” 见朝凤的脸上还犹有泪痕,清露便拧了把毛巾,替朝凤擦干净了脸:“现在天色可是不早了,娘娘又有了身子。这样吧,娘娘以前在大夏怕是也没有出过门。宫里面虽是有艺人献唱,可是奴婢却不觉得她们唱的如何正宗。不如奴婢来为娘娘清唱一曲?这曲子是奴婢的娘,以前常唱给奴婢听的。只要听见这个声音,就是做在再可怕的噩梦,奴婢也不怕了。”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中有双鲤鱼,相戏碧波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南。莲叶深处谁家女,隔水笑抛一枝莲。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东家莫愁女,其貌淑且妍。十四能诵书,十五能缝衫。十六采莲去,菱歌意闲闲。日下戴莲叶,笑倚南塘边。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水覆空翠色,花开冷红颜。路人一何幸,相逢在此间。” 清露的唱功虽然不算好,也是好在声音清澈,听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轻柔的歌声,到好似真的能把人带到那荷塘边,看荷花盛放。 “蒙君赠莲藕,藕心千丝繁。蒙君赠莲实,其心苦如煎。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采莲一何易,驻马一何难,远山雁声啼不断,远浦行云白如帆。远钟一声催客行,远路漫漫俟客还。牵我青骢马,扬我柳丝鞭。踏我来时道,寻我旧时欢。回首望君已隔岸,挥手别君已泪潸。看君悲掩涕,看君笑移船,惘然有所思,堵塞不能言。江南可采莲,莲叶空田田,莫言共采莲,莫言独采莲,莲塘西风吹香散,一宵客梦如水寒。” 就在这悠扬的歌声中,朝凤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可是不管是屋内,还是屋外,都没有人发现一个有一颗星星变得不一样了。甚至随着它的变化,整个星盘也发生了变化。 第一百三十四章 :冰雪初融 雪化后,天气开始回暖。最寒冷的日子已近过去了,就如同那漆黑的夜。可是即便它已经走了,可是却还是在鲜为人知的地方,留下了伤口超级无敌召唤空间全文阅读。 “娘娘,您醒过来啊。”清露笑着端来水,伺候朝凤的洗漱。很有默契的,谁都没有再提昨天晚上的事情。那碗喝空的胡辣汤早就被端下去了,就像是昨夜那些已经流出去眼泪“陛下刚刚来过了,不过当时您还在休息。陛下便吩咐不许让人打扰到您,只是坐在床边,看了看您,然后便离开了。” 许是昨日的情感表达的太多了,现在朝凤还是觉得头有些昏昏沉沉的。即便是听到清露怎么说,朝凤的脸上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早膳很是简单,不过是一碗小米粥,配着些新鲜的瓜果。听闻这些都是莫离让小厨房单独准备的,这个和自己之前在大夏吃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其中下的功夫,却是可想而知。有了孩子后,朝凤的胃口倒是发生了些变化,更加喜欢食酸了。不过酸儿辣女的,倒也还算是好兆头。 “娘娘,今天的日头好的很,不如奴婢搀您出去走一走?”清露推开窗户,让阳光透到房中。见朝凤还是不动,便又凑了过来,拉住朝凤的手说道“老是坐着可不好,毕竟您肚子里里面的宝宝,也想看一看这里。是不是啊,小宝宝。” 一边轻轻地抚摸着朝凤的肚子,清露一边模仿的孩子的声音,一副好像朝凤不答应和自己一起出去,就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就连在门口守着的狼奴,都从围栏上上跳下,像是在等着朝凤。 “你们啊......”朝凤叹息一声,自己又哪里是不晓得他们的用意呢。大抵只是想叫自己换个地方。不要再想那些已经无法挽回的事情了。也难得他们肯为自己费这般的心思,既然他们都用心到了这样的地步了,自己又如何能拒绝呢。 哥哥啊,你看,凤儿过的很好,所以你,你就放心的走好吧。尘世太过肮脏了,不应该是你待的地方。至于那些胆敢欺辱你的人,不要害怕,凤儿会处理掉他们的。到时候,凤儿把他们都送到地狱中。即便是千百年,都不会有人来打搅哥哥了。 屋外的阳光的确很明媚。甚至朝凤还有幸,在草丛中看见了几朵冒着寒冷开放的花朵。是啊,现在已近是春天了。虽说天气还是寒冷了些,可是在过不久,就会暖起来的吧。一切都会过去,可是一切却又都不会过去。 昨天晚上自己居然没有梦魇,不过说来也是。身边那些叫自己关切的人,已经一个个的,都消失了,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了。摊开手心,看着阳光落在自己的手上,朝凤勾了勾嘴角。不过也好,哥哥走了,自己的身边也没有好牵挂的东西了。匈奴的条件虽是差了些,可是现在孩子也有了。王后的身份也有了,可以说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好强求了的。 不如就这样过吧,朝凤觉得自己太累了。不是人累,是心太累了。若是不去想自己弄的那些阴谋算计,现在的日子真的不错了。莫离虽然有点烦人,可是待自己却是的确上心了的。宫中的嫔.妃莫说是和大夏的后.宫相比较了,就是很一般人家比,也是少的了。等到自己解决了嘉妃他们,就安下心来,相夫教子吧。 “母后,母后。”就在朝凤还在发呆的时候,突然一个稚嫩的女生传了过来。看着兴冲冲像自己跑过来的辰星,一开始朝凤的确是愣了一下。不明白她在叫谁,等到人到了眼前了,朝凤才反应过来她是在叫自己。 以前都是自己叫别人母后的,想不到现在自己也变成了别人的母后。时光过的还真是快啊,朝凤有些感慨的摸了摸辰星的头:“你这孩子,跑的这么快做什么?若是不小心摔跤了,只怕你母亲要心疼了。” “可是点心冷了就不好吃了啊,母后,母后这个给你。母亲说,这个是给小弟弟吃的,好叫小弟弟快一点出来和我玩。”一边说着,辰星还小心翼翼的摸了摸朝凤的肚子“小弟弟就在里面吗?他是怎么进去的?他什么时候会出来。我母亲说很快的,可是我很想和小弟弟玩。” 孩子的话语实在天真可爱,可是这问出来的问题,却叫一向能言善辩的朝凤,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孩子怎么出来的还好说,可是这么会进去的,这.....就是一个极其深奥的问题,那说起来可就复杂了英雄联盟闯异界。 “既然辰星都问了,那清露,你就解释一下吧。”顺手接过点心,朝凤拉着辰星坐到凉亭之中,然后抬起头,浅笑的看向清露。哼,谁叫你在一边笑着看热闹,现在本宫看你还怎么笑。 被突然点名的清露明显没有做好准备,在反应过来朝凤叫自己回答什么以后,清露就是在皮厚,脸也红了“讨厌,娘娘您说什么呢?奴婢虽然长大了,不是什么豆蔻少女了,可好歹也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您叫奴婢回答这个,真是羞死人了。” “姐姐她怎么了啊,怎么突然间就这个样子了?还说这些奇怪的话,是生病了吗?”可不是谁都能够接受清露的‘娇羞’反应的,比如现在,辰星就被吓的连靠近都不敢靠近清露了,生怕她突然咬自己一口。 被嫌弃了的清露,一边在心里唾弃辰星的没有眼光,一边蜷缩到一边安抚自己受伤的心灵。见清露这样,朝凤刚刚被嘲笑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些。便也不再调侃清露,转而看向辰星笑道:“星儿不是说可以看见天上的星星嘛,母后肚子里面的孩子,就是星星变的。” “哇,好神奇哦。”虽然听见朝凤说这个,清露都憋笑憋到内伤了。可是辰星还是一脸深信不疑的看着朝凤,甚至对朝凤肚子里的孩子,也明显要不一样了“弟弟原来是星星变的吗?星儿最喜欢星星了,星星会陪星儿玩。以后星儿也会陪弟弟玩,把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全部都送给弟弟。弟弟想要什么,星儿就给什么。弟弟,弟弟,你快一点出来啊。快一点出来陪星儿玩啊。星儿给你扑蝴蝶,带你打兔子。” 一边说着话,星儿一边笑眯眯的抚摸朝凤的肚子。看着星儿天真可爱的脸蛋,朝凤心里的阴霾也淡去了不少。 突然,星儿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朝凤:“母后,母后。小宝宝在你肚子里面,你要多吃一些,这样宝宝才会快一点长大。哎呀,差一点忘记掉了,母亲就是叫星儿来给母后送点心的,母后吃,多吃一点。母亲做的点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点心?”朝凤先是愣了愣,然后就想起来,这辰星看见自己的第一句话就是说点心会冷掉。而且自己刚刚也确实接过了什么。朝凤看向那个被自己随意放在桌上的布包,里面依稀透着淡淡的清香,这个恐怕就是辰星所说的点心了。 见朝凤并没有什么动作,辰星还以为朝凤是不好意思,便直接上前,亲手打开包裹。那包裹里面放的,很向是元宵,不过却更加的晶莹剔透些。应该是用薯粉做的。里面也和元宵一样有馅,但是看不清楚里面到底放了什么。 “母后,你吃吃看,这个特别好吃的。”说着,辰星便拿起一个送到朝凤嘴边,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对于这样的热情,可不是人人都买账的。比如一边的清露,心里可就顾虑的很。这北辰自己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好人,谁见过那家好人往自己家门口设置一个阵法的啊。而且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好端端的,怎么一下子送来什么点心了。 可是即使心里的疑虑再多,清露也不能当着孩子的面说出来啊。便低下头,笑眯眯的的看向星辰:“这个点心看起来好像很好吃,不知道小公主能不能赏奴婢尝一个?” “唔,可是母亲说这个是给母后吃的,不过既然姐姐想吃,就先给姐姐一个吧。不过剩下的,可都是小弟弟的了。”虽然有些不情愿,可是辰星还是没有拒绝清露的要求。 把那点心拿到手里,还没有入口,就问道了一股淡淡的香味。这并不是糯米本身的味道,倒像是什么药。这药虽然不是非常的熟悉,可是清露敢确定它是无害的。想着,清露又用舌尖,小心翼翼的在糕点的表面点了点,也没有什么不适。 难道是自己多心了?可是不应该啊?清露虽然对别的东西没有什么自信,可是若论起医术,还有自己那超出常人的危险感知能力,清露却是极其自信的。想到这里,清露便狠狠心,一大口咬了下去。 第一百三十五章 :北辰的点心 面对习惯了危险,就会变得不得不防。可是出乎清露预料的,自己这抱着必死决心咬下去的一口,却是什么问题都没有。甘甜爽滑,好吃不粘牙。 “姐姐,姐姐?”见清露一直抱着那个布包念叨,辰星有点着急了“姐姐你吃好了吗,这是母亲特地做给母后,还有小弟弟吃的贱席神仙修真记最新章节。你不会要一口气全部吃完吧。” 清露本来还想再检查一下的,可是被辰星这样喊的,也有些没脸在和一个孩子争什么了。不过.......自己的心,始终还是安不下来。清露咬咬嘴唇,又递过一块给辰星:“这点心极好,想必你母亲也是费了不少心思的。你是这般的乖巧,不如你也吃一块吧。” “我吗?”辰星犹豫了一下,可是眼睛还是一动不动盯着点心看,满满写着渴求。可是即使这般想要,她还是摇摇头“不行,母亲说了,这个是给母后,还有小弟弟吃的。这点心本来就不多,吃一块,就少一块,刚刚你已经吃掉一个了。剩下的,就这么多了,我怎么能吃。” 在见清露动作的时候,朝凤就已经猜到清露想要做什么了,刚想开口阻止,却被清露打断:“没关系的,娘娘刚刚有过早膳,吃不了这么多的。再说了,就是太医院的太医也说了,吃的太饱,对身体可不好。所以,你就放心的吃吧。” “真的吗?那,那辰星可以吃一块吗?”辰星怯生生的看了看朝凤。在得到允许后,很高兴的一口就把点心吃掉了“好吃,母后也吃啊。” 虽说医者父母心,可是既然是人心,就会有偏袒。清露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辰星反应,孩子的抵抗力弱,若是这食物中真的有问题。那辰星必然先发作。自己可以依照辰星的症状,先抑制毒素,就算自己没有本事解毒,也可以用辰星威胁北辰。不过,看样子。好像真的是自己多虑了。 吃掉了口中的点心,辰星也没有忽视一边的朝凤,而是又拿起一块点心,送到朝凤的嘴边。看着送到嘴边的点心,朝凤先是看了看清露,见她点了头。这才张嘴吃下。 点心的味道还是不错的,不过自己的心情却是实在不佳。所以朝凤不过吃了两块,就摇摇头表示吃不下。一边的辰星在又劝了朝凤几次无效后。就开开心心的把剩下的点心吃光了。 “唔,都没有了。”辰星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然后抱歉的看着朝凤“都没有让小弟弟吃饱,辰星不乖。” 见辰星这般孩子气。朝凤的心也软了些,低下头哄到:“辰星很乖,小弟弟吃不下了,所以辰星这个做姐姐的,才帮小弟弟把剩下的点心都吃掉了。所以啊,辰星不但没有抢小弟弟东西,而且还帮了小弟弟和母后的忙。所以辰星还是好孩子。” “是这样吗?嘿嘿,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母后多夸奖了。”听见朝凤这般夸奖自己,辰星也有几分不好意思了。她怯生生的又看了看朝凤,然后恋恋不舍的摸了摸朝凤微凸的小腹“既然母后已经吃过点心了,那星儿的任务就完成了。母亲说了,要星儿早点回去的,星儿就先走了。下一次再来找小弟弟玩吧。” “好,好,好。你慢些跑,莫要摔倒了。”看着辰星像小兔子一样,边跑边跳离开的背影,朝凤有些无奈的摇摇头,低声笑道“这孩子,就和一阵风似得。真是叫人没办法。不过这样也好,到不会被拘束了。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先回去了吧。看这天气,一会儿怕是要变天了。” 清露点点头,小心搀扶起朝凤,往夏宫走去:“现在是初春,等娘娘把孩子生下来,大概就是到了秋收的时候了。虽然这里看不到枫叶满上的时候,倒是可以看看大雁的。” “这是什么味道?闻着又像花香,又像药香的?”还没有走进房间,朝凤就闻见一种奇怪的味道。这味道闻起来到也不坏,可是自己平时不好熏香,又没有命下人去采摘过什么花草的,哪里会有这些。 味道?清露跟着闻了闻,的确是有一种清香味:“这好像是波斯的一种香料,叫安宁散。有促进睡眠,安神定气的功效。倒是对保胎也是有一定功效的,这香料十分难得,有一寸安宁一寸金的说法。” “回娘娘的话,这香料是波斯使者送来的贡品,在知道疗效之后陛下便特意送了一些来。奴婢知道娘娘不喜欢香料,便在娘娘出去的时候,就事先点上末世魔神游戏。等娘娘快回来了,奴婢再把香炉撤下去。这样既不会有太过浓烈的味道,又对身子有好处。”见朝凤还是皱着眉,一边的卓玛立即上前解释道。 既然是莫离送来的,自己的确不好拒绝。而且自己讨厌焚香,不过是不喜欢那股子烟雾缭绕的味道。不过既然卓玛连这个都注意到了,自己也就没什么好计较的了。 想到这里朝凤便点点头,在清露的搀扶下,就进了房中休息了。可是刚坐下不过一盏茶的时间,朝凤突然感觉到了一阵强烈的不适,先是轻微的恶心,然后便是一阵强烈的头晕。甚至就连小腹都带有剧烈的坠痛感,疼的连叫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娘娘?娘娘!”一开始清露只是以为朝凤是没有休息好,可是在看见朝凤脸上的表情后,她一下就反应过来。也顾不得什么身份不身份的,一边抓起朝凤的手,就开始把脉。 现在的朝凤,脉象微弱,低沉。可是却血气躁动,脉搏极其的不稳定。就连呼吸都急促的叫人心里发慌,这分明就是要流产的迹象:“小四,把娘娘抱到床上。卓玛,你赶快去找太医,叫他带菟丝子,川蒲,艾七。再带一些温和补血的药物,还有针灸用品来。” “是。”见朝凤的情况实在不对头,谁也不敢在有什么耽搁了,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可是卓玛还是飞快的就像门外跑去了。现在自己也想清楚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自己不过是个丫鬟,若是主子出了什么事请,自己也不会有好果子吃。 见朝凤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甚至下身都有了出血的迹象了。这个时候,清露也不管朝凤之前说的,叫自己遮掩身份的话了。命都快没有了,还遮掩个什么劲啊“小四,你快把门窗都打卡,然后拧一把湿毛巾给我。不行了,不能等了,太医来了恐怕来不及了。娘娘做针线活的笸箩呢?给我针灸。” 清露先是捂住朝凤的口鼻,然后拔下头上的发簪,封住朝凤的气穴:“娘娘,看您的情况,应该是中毒所致。下毒的人很小心,而且极其的了解您。您先不要说话,放缓呼吸。” 若是自己没有算错,这毒的目的应该不是杀人,而是打掉娘娘肚子里面的孩子。握住朝凤的手,清露皱着眉飞快的回忆每一个细节。自从娘娘怀孕后,这宫里上上下下,自己都是仔细检查过的。甚至就连朝凤吃的每一份饭食,都是自己先试毒的。即便是小心至此了,可是还是发生问题了吗? 看朝凤病发的症状,清露都不得不感慨这下药人的心思了。现在清露终于明白,自己吃点心的时候,没有吃出来的药什么了――箬岚。箬岚单吃是没有问题的,甚至还对身子极好。可是箬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会加速吸收一切到体内的药物,不论好坏。 安宁虽然是少见的好药,可是娘娘之前却还服用过一位碧化。说起碧化,那也是难得一见的好药,有强根健骨的功效。只是安宁却与碧化的生性相冲,若是平时两位药物混合到一起了,最多不产生功效。可是若是有了箬岚的加速,却变成了一味毒药。 这新产生的毒药极其阴冷,不过好在娘娘会武功,这卓玛又是散过一段时间风的。再加上她服用碧化,最少是一个多月之前的事情了。所以到还不至于伤及性命,只是这孩子恐怕是保不住了。而且用了这么阴狠的毒,以后能怀上孩子的几率,也不大了。 “唔,清......露,你老实,老实告诉我。这孩子......唔......这孩子还有救吗?”因为剧烈的疼痛,朝凤的话已经无法连贯的说话了。朝凤身下的流血很多,几乎要把被子都浸透了。 看着朝凤的眼睛,清露紧紧地咬着嘴唇,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看见她这幅样子,朝凤就知道自己不必多问什么“若.......若是救不了了,那就,就干脆不要再救了。反正,这个孩子,本来就是猝不及防的来的,现在猝不及防的走了,到也没什么好说的。” “娘娘,你不要说了,一切都会好起来。”握着朝凤的手,清露轻轻地劝慰道。可谁都知道,这不过是劝慰。 第一百三十六章 :流产 太医来的速度很快,可是再快,也没有灾难发生的快无敌透视全文阅读。也许是太痛了吧,到了后来,朝凤居然就不再觉得痛了,只是能够感觉到温热的血液,顺着自己的腿滑下。 在知道孩子保不住的时候,朝凤就干脆制止清露的救治的行为。比起随便放弃来说,顽固的执着和不舍不但懦弱,而且没有脑子。清露会医术,是自己的底牌,也是其他人防不胜防的一招,既然这个孩子已经和自己无缘了,没必要在叫自己再把丫鬟赔进去。 “娘娘,娘娘你要支持住啊。”太医已经是个花白胡子的老头了,可是难得的,中气还是这么足,看来会点医术,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看见一贯强势的朝凤一脸苍白,莫离皱皱眉心里实在微妙。自己不是没有想过她脆弱服软的样子。只是真的叫自己看见了,却不知道为何,心实在痛的紧:“莫怕,凤儿,我会陪着你的。还有我们的孩子,都会好起来的。” 莫离的声音,可以说是难得的温柔了。只可惜自己实在是流血太多,不能出声。要不然,自己倒是可以好好地奚落他几句。毕竟若真的说起来,自己和莫离之间,不过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他迎娶自己,获得在大夏的关税豁免权。而自己嫁给人,利用他给哥哥谋后路。 多么简单明了的关系,就像是商贩,和他手中的珠宝。唔,差一点忘记了,自己已经没有哥哥了。虽然过多的失血叫朝凤的头很昏沉,可是这思路。却是该死的清醒,甚至停都停不下来。果然,这就是自己平时算计太多的报应吗?居然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了。 周围的声音嘈杂的紧,可偏偏朝凤却觉得难得的心静。也是,自己也没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了。都说越是生活安定的人。就越不会变成赌徒。可若是赌徒输红眼了,输的什么都没有了,那就是平时在文弱的人。都会像个疯子。可是自己不是什么赌徒,自己本来就是个疯子。 刚想勾了勾嘴角,可是朝凤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那个力气笑了。现在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呢?从他们的表现来看,只怕自己看起来,和死人相差不了多少了吧。莫名的,朝凤的心里居然有几分恶作剧般的愉悦。具体因为什么快乐。又说不上来。可是自己却是不怎么难过。 没有了孩子。虽然的确是有一瞬间觉得心里痛彻心扉,可是就像身上的伤口一样的,痛过了劲了,也就不痛了。看来,自己天生就不是什么做母亲的料子。没了孩子也好,自己一个祸害就够了,万一真的教出什么小祸害来。岂不是罪过,罪过。 “凤儿,你好些了吗?”许是昨晚想的太多了,朝凤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不过这醒来看见一大堆人,还真的是叫自己不习惯。尤其是莫离那一脸柔情的样子,让自己更加的觉得懒的看。 不过既然你喜欢演戏,自己就陪你演戏好了。朝凤低下头,在心里冷冷的一笑,然后做出惊慌失措的样子,去抚摸自己的小腹:“我怎么了?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到哪里去了?莫离,到底是怎么回事?” “孩子还会有的,你别哭,别哭。”莫离一边劝慰着,一边小心翼翼的给朝凤擦拭着眼泪。他的动作极其的轻柔,就像是只要自己稍微一用力,朝凤就会被自己碰坏。 见莫离如此,朝凤虽然心中不屑,可是悲戚的更加的大声:“我自怀了孩子以来,就一直小心谨慎,丝毫不敢大意。某说是吃饭不敢是辛辣的了,就连这走路的是步步小心,恨不得能挂把尺子在眼前。就怕多一步,少一步都对孩子不好,可是即便这样,我的孩子......” “娘娘息怒,娘娘现在的身子实在不该太过哀伤。”见朝凤的情绪还是不稳定,一边的老太医赶紧上前劝慰。开玩笑,娘娘的孩子掉了以后,自己都已经在这里跪了一天了。若是娘娘再不醒,自己可能也要长眠地下了。现在若是娘娘再出什么事情,只怕自己真的要叫陛下剁碎了喂狗。 看着周围的人纷纷上前劝慰自己,朝凤便拉住莫离的衣襟,低声像是一只焦躁的狮子一般的吼道:“不对,是有人害我。我突然腹中绞痛,然后便失去了这个孩子。这必然是有人下毒,想要陷害我。” “娘娘会流产,是因为您曾经服用过三味补药,虽然时间不一致重生之风王传奇全文阅读。可是可是药性还在,而且相冲,才会变成毒的。”太医有说了很多,不过大致的解释倒是和清露没有什么区别。 虽是早就知道自己中毒的原因了,可是朝凤还是耐心的,带着一脸‘震惊’的听完了:“我哪里有特意服用过什么别的补药呢?我所吃的,不过是太医院给我开的方子罢了。就连这熏香,都是今天莫离送来的。再说了,你之前说的那几种药,我是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哪里可以随便服用?不对,不对我想起来了,是她,那个贱人!” “怎么了,凤儿,慢慢说。”见朝凤的情绪突然强烈了,莫离连忙低下头安抚。对于这个孩子,莫离也是复杂了。一直以来,自己都是把女人当做是一种附庸品,消遣品。即便是迎娶朝凤,自己也不过当做是又增加一新的收藏,就像是柜子里的那些古董字画一样。 可是朝凤给自己的感觉很不一样,她就像是一只狐狸,美丽,狡黠。可是事实上,她远比狐狸来的贪婪。和她在一起,自己更像是在进行一种好玩的游戏。不过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对于朝凤会怀上孩子,自己倒是有些惊讶的。自己是不怎么喜欢孩子的,这个倒是和大司命的预言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虽然自己已经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辰星了,可是对于自己来说,她全部的作用就是稳住她的母亲+――北辰。那个有着预知能力,能帮自己计算胜负的女人。虽然她现在预知能力消失了,可是在行军布阵上,却也是一把好手。 可是对于朝凤的孩子,自己却是不肯定的。朝凤太聪明了,聪明的都叫人不得不小心,虽是有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喜悦。不过若是她不能为自己所用,那就不是利,而是弊了。 “刚刚太医也说了,这碧化是我一个多月之前服下的。我向来不喜爱出门,这唯一次的一次门,也就是在一个半月前我去了一趟北辰那里。女人坏了孩子以后,便敏感了很多,我心念着她是有过身子的。便想去问问她,学习一些经验,却想不到......”说着,朝凤便又低下头捂着肚子,可是眼睛却是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莫离的反应。 果然,听见自己这样说,莫离也愣了愣。朝凤知道,他是在权衡利弊。就像自己,在掉了孩子的一瞬间,想到的不是哀伤,而是怎么保住更多。打个比方,假定一只鳄鱼咬住你的脚,如果你用手去试图挣脱你的脚,鳄鱼便会同时咬住你的脚与手。你愈挣扎,就被咬住得越多。所以,万一鳄鱼咬住你的脚,你唯一的办法就是牺牲一只脚。 止损是人类在交易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并非刻意制作,只是投资者保护自己的一种本能反应。由于人性天生的弱点,过多的情绪,总是时时不自觉地影响我们的操作。就像自己会为了让哥哥继续开心,而没有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掉那个女人。现在自己就是在赌,看看莫离是否会为了自己,杀掉北辰。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命债,必须用命来还。 “只是时间,未必能够说明些什么东西。你莫要多想了,先好好的休息一会吧。”见朝凤还欲说话,莫离便立即打断了“好了,你也累了,这里吵吵闹闹的,也实在是不像话了。都出去吧,凤儿需要静养。” “可是.......”对于这个孩子,清露可以说是极其期待的,这种期待甚至超过了朝凤这个母亲。现在见到莫离这个态度,清露心里就有一把火上来,可是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朝凤拉着手。 虽然休息了一晚,可是朝凤的脸色还是极其的不好看,就像是纸糊的,一碰就会倒:“我的确是有些累了,清露,你和小四留下来伺候我吧。我有点不舒服,剩下的人,都下去吧。” “这......”卓雅看了看莫离,眼中还有一丝的不确定。见到对方点头了之后,这才低着头下去。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这刚刚还热热闹闹的房间。突然之间,就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桌上的茶水还隐隐约约的冒着热气,可是这喝茶的人,可就先走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生无可恋 虽然早就有人打扫过了,可是屋内却还好似有一股子血腥味我的守护神木星先生。看着朝凤依旧苍白的脸庞,清露可是坐不住了。 “呸,一群没有良心的东西。娘娘您有哪里对他们不好了,说走就真的走了。还有陛下,之前您没有醒的时候,还‘一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样子。现在您醒了,反倒是八竿子都打不出个屁来了。”气急了清露可不管你是谁,一个健健康康的生命就怎么没有了,甚至连看一眼世界的权力都没有。 一边的狼奴倒是安静,沉默的站在朝凤身边,什么话都没有说过。只是静静的的看着朝凤,可是若是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才、双拳都是紧紧地攥着的,就像是强迫自己在忍耐什么东西。 “箬岚的药效短暂,就是做催化作用,也必须要在一日内进行的。奴婢就不相信,陛下一点感情都没有。娘娘,您之前为什么不叫奴婢把话说完,难道您就不心疼吗!”说话的时候,清露的声音都已经带上了哭腔了。 听到这话,朝凤皱皱眉,还没有开口,狼奴却先捏住了清露的脖子:“够了,你今天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 “好了,小四你住手,放开清露。”朝凤皱皱眉,然后半坐起身子,开口制止了狼奴的动作。见狼奴松开了手,朝凤却也不开口指责清露,只是静静的看着她“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一并说了吧。” 强烈的窒息感,叫清露的脸上染上了一抹不自然的嫣红。不过也多亏了狼奴刚刚的举动,清露的头脑。到也是终于没有刚刚那样的发热了。冷静下来了,清露自然也就不敢在多说什么了。自己一个外人,都这么的担心那个孩子了,更何况娘娘还亲自怀着他。 若是在别人面前,自己说这样的这些话。只怕早就叫自己死上百次不止了。冷静下来后,清露后怕倒是没有,只是觉得亏欠了朝凤。自己也是知道了。自己会被任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自己会医术,可是就是自己这引以为傲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保护下这孩子,甚至还说了这许多不着边际的话。当真是该死。 “好了,你也不要一脸晦气的站在那里了。我知道。你今天会这么冲动。是因为你也担心着这个孩子。可是即便你担心的再多。这失去了的孩子,也已经回不来了。”看着清露低下头了,朝凤便知道她已经想明白了“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不让你说话吗?” 听到朝凤问自己话,清露总算是又抬起头。自己当时只是愤恨陛下的不作为,还有娘娘的态度,也实在是奇怪了。自己最初只以为是娘娘怯懦,可是再回忆一下娘娘的性格。却哪里是怯懦的人呢?这样一想,清露却觉得自己更加糊涂了,只好迷茫的摇摇头。 “你永远没有办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像你不能和一个知道了事实,却不处理的人讲道理。”看了看清露,朝凤勾起嘴角冷冷一笑“你以为太医都是吃干饭的吗?既然他能看出来,我是因为什么样的药而中毒的,你以为他就不知道每一种药的药性吗?他知道了,却不说,你说这是为什么?” 听见朝凤这么问,清露的第一感想,就是太医惧怕那下毒人的势力。可是细想,却又是不对的。北辰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封号,而娘娘却是大夏公主,是匈奴母仪天下的国母。谁尊谁卑,这不用脑子都看得出来。而且若是北辰真的这么有本事,她女儿辰星也不会被下人欺负。莫非...... “安宁最大的功效还是保胎,我才怀胎不久,波斯哪里知道。即便是知道了,要送也是来不及。这贡品成千上万的,莫离又哪里能想起来还有什么安宁?你再看他以前送来的东西,也是珠宝居多。这就说明安宁的事情,一定是有人提醒他的。至于这个人是谁,我想不需要再多说了。”朝凤浅浅的笑了一下,然后静静的看着清露。 是啊,刚刚娘娘都分明喊出到底凶手是谁了,可是陛下却没有管。仔细想想,他哪里是不知道,只是不想管管吧。北辰有过孩子,若是生产的时候,她就用了安宁,她自然会留下映像。在加上之前的线索,一切就都顺理成章了。 “可是就这么算了吗?难道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了吗?这么大的委屈,这么重的疼痛,难道只有娘娘一个人受得了吗?”清露咬了咬牙,低头握住朝凤的手仙岚最新章节。在宫里,陛下就是天。现在天都说他不管了,那还能找谁说理去? 和清露的反应截然不同,朝凤丝毫没有觉得任何委屈。还要谢谢莫离,若是他当时答应自己,严惩了北辰。自己还真的就没有什么借口好说了,指不定就过安生日子了。可是他没有,那也好。这个痛,自己是绝对不会一个人品尝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血水之仇,自己自然也该千百倍的换回去。 “好了,你们也不必在这里多想些什么。我把你们留下来,不过是想交代你们不要轻举妄动。现在我的身体还不行,以后的事情,还要慢慢的的考量。既然莫离会护着北辰,就说明她还有有用的地方。所以,你们都不能私底下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尤其是你,小四。”说着,朝凤扫了扫一边,冷着一张脸的狼奴。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人生在世,不过百年。这平平淡淡的,未免实在无趣了些。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看着床幔,朝凤浅浅的笑了笑。北辰自然不能在自己病好前先死,要不然,自己找谁算账去啊。 时光一天天流逝,天色也在一天天变着模样。光阴的脚步轻踏着红尘纷扰,紧贴着季节的墙壁匆匆划过流年,流年,在细碎的掌纹里辗转成梦。生活毕竟不是在梦中,朝凤也不是什么心若琉璃的女子。自然不会为月忧云,为书忧蠹,为花忧风雨,为才子佳人忧命薄。在朝凤飞眼中,任他花开几度,随他梦醉几何。 这些日子里面,朝凤的生活宁静的很。谁也没有再提孩子的事情,莫离的赏赐,还是像流水一般的送到夏宫,只是在没了补品。宫人们仍然小心翼翼的伺候这,只是不会把之前准备好的,给孩子穿的小衣服,小鞋子都收拾起来的。所有人都带有一种莫名的默契,绝口不提以前的事情。 几乎就像是,什么事请都没有发生过。甚至偶尔朝凤还会与莫离,清露他们开开玩笑。这样的日子太过宁静,宁静甚至都清露觉得害怕。在海岸边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暴风雨来临前,往往是最安静的。 “清露,你又在发呆些什么?莫非这日子你闲的太久了,所以也想那些家具一般,腐朽了?”朝凤的声音凉凉的从清露耳边穿过,看着对方还是一副呆呆的表情。朝凤微微地勾起嘴角,浅浅的笑了笑“也好,正好本宫现在也有些闷了。不如我们一起出去走走,也正好处一处你身上的霉味。” 等到朝凤都快走到门口了,清露才反应过来。以前在大夏的时候,朝凤一向不爱走动。除了去待字楼上课,和偶尔去一下熙妃那里,几乎就是再也没有动过了。即便是来到了匈奴,这个不爱出门的习惯也还是保留了下来。尤其是孩子掉了后,就真的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 虽说没有证据,可是清露就是有一股浓浓的不安。自己总觉得今天要是让朝凤出去了,就一定会发生什么极其重大的变故。想到这里,清露便咬咬嘴唇,小心翼翼的看着朝凤问道:“娘娘,这好好地,您怎么突然就想要出去了啊。再说了,您的身子不是还没有好利索吗?” “怎么?本宫不想出去的时候,你天天催着本宫出去看看。现在本宫想要出去了,你反倒不愿意了。”见清露这般,朝凤也没有强求,只是微微地笑了笑“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本宫自己去就是了。” 天啊,这鬼都不晓得娘娘到底是要去干什么的。而且娘娘的身子也实在不好,若是出了什么事情,那自己就真的是该死了。想到这里,清露哪里还敢耽搁,连忙讪笑的走到朝凤面前:“别啊,一个人出去有什么意思啊。还是奴婢陪着您,比较叫人安心。再说了,奴婢也正好想要出去。” “是吗?那就一起走吧。”见自己的目的达成了,朝凤的脸色缓和了不少“叫上小四一起吧,他这些天恐怕也没有休息好吧。” 虽然还是觉得朝凤的要求太过怪异了,可是清露还是点了点头就下去了。算了,娘娘的心思自己一向猜不着,就不猜了吧,反正总不会再出什么乱子的。虽是怎么安慰自己,可是清露的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安。 第一百三十八章 : 算账 岁月的风,无情的扬起满城烟沙,任繁华落尽随风而下,独留一丝眷恋,雕刻在布满沧桑的城墙特工猎艳手。风吹在脸上已经不觉得疼痛了,墙角的翠绿也显得分外玲珑,这样好的景色,可是清露却丝毫没有什么欣赏的闲情。 “娘娘,您这是要去哪里啊?要不然我们先回去吧,这里这么荒凉,有什么好玩的?不如奴婢重新给您带路,去找个有意思的地方啊?”看着眼前莫名带着一丝熟悉的路,清露那不详的预感终于实现了。这里不就是北辰的居所吗! 和上一次一样,这里依然是连个通报的人都没有,安静的几乎像是一个死院。大门并没有关死,留着一条明显的缝隙,就好像知道朝凤一定回来,所以特意等待她似的。 她应该知道的吧,知道自己不会放过她,不过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想要看见自己暴怒的样子吗?还真是大胆啊女人啊,不过也好,来匈奴这么久了,自己还没有见过血呢。想想,都觉得无趣了。 “娘娘,小心有诈啊。”见朝凤执意不肯回去,清露也只好小心翼翼的跟在朝凤身后提醒着。不过朝凤却只是点点头,然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走着。果然,还是要有大事发生了吗?清露咬咬嘴唇,暗自恼恨自己的直觉。 和上一次不一样,这一次的院子中没有设任何的阵法。也许是上一次给清露的冲击力太大了,这一次虽然明明什么都没有发生,也依然叫清露觉得,这里显得诡异的很。 似是被清露的紧张感染了,狼奴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看。依然是像上一次一样,紧紧地守护在朝凤身边。相比之下。朝凤就显得要轻松多了,甚至从进来到现在,她的脸上一直都带着淡淡的笑意。和之前的故作欢颜不同。这一次朝凤脸上的笑意满的都快要溢出来,。不过这笑容。怎么看,怎么叫人心寒。 “娘娘来了?您来的比我想的要晚。”淡淡的茶香从屋内飘出来,还是上一次那间客房。不过这一次房中只有北辰一个人“娘娘喝茶吗?这一次的茶很好。” 嗅着淡淡的茶香,朝凤微微一笑:“怎么?夫人居然要自己烹茶?看来你这里的下人,也实在懈怠了些。只怕再好,也没有夫人之前夫人给我的茶水好。那杯茶,可是叫朝凤‘刻苦铭心’啊。都融入骨血之中了。您说,朝凤应该要怎么谢谢呢。” “北辰这里简陋,自然是比不上您夏宫的。至于您说的‘谢’,北辰现在已经坐在这里了。要怎么样。却看您的。这样,您的火气消了一些了吗、”听见朝凤这一段夹枪带棒的话,北辰却也并没有如何的难过,依然是抬起头静静的看着朝凤。就好像朝凤不是来找自己算账的,而是真的是来和自己道谢的。 见北辰这样。,清露都快忍不住要骂人了。这个小人,下药打掉了娘娘的孩子不说,现在还一脸淡然。当真是脸皮比墙皮还要厚!可是还没有等清露开口,朝凤就抬手。给了北辰一个耳光。 “本宫打你,你服是不服?”那巴掌的声音听起来极其响亮,不过就是一下,北辰的脸就被打的偏了过去。就是光听着,清露就觉得脸上疼的紧。可是北辰却还是一脸淡然。 虽然脸已经肿了半边了,可是北辰却依然只是把脸转了回来。淡淡的看着朝凤:“只是一巴掌,娘娘就解气了吗?若是不解气,那娘娘还请自便。只是还请娘娘念在北辰还小的份上,不要迁怒与她。并且还斗胆恳求娘娘,继续履行上一次的承诺,帮贱妾照顾星儿。贱妾一人做事一人当,要杀要刮都听从娘娘的,觉悟怨言。” “夫人未免太天真了,你杀了我未出世的孩子,伤了我的身子。现在夫人还想要我帮你照顾孩子,莫非是朝凤刚刚下手太狠了,把夫人的脑子给打坏了。”朝凤伸手钳制住北辰的脸,饶有兴趣看着她,似乎是要从她的眼睛中,,看出一点特别的东西。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却也都有可悲之苦。看着北辰的脸,清露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有一种无法明说的感慨。细细想来,只怕北辰也是一个可怜人吧。上一次自己来的时候,便已经知道了她的本事。而且看她的气质,也不想什么鸡鸣狗盗之徒,现在会做这样下作的事情,怕也是逼不得已超级贴身保镖。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可是清露却丝毫不同情北辰。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一个人倒霉就算了,可是她偏偏还要拉着人家一起倒霉。你拉也就拉了,现在居然还提要求。若是真的追究起来,殿下孩子会掉,和辰星那块糕点也脱离不了干系。 “星儿是我的孩子,稚子何辜?”这话一出口,北辰就就知道不对了。可是保护孩子的心情实在太急切了,急切的听也没有办法控制“我是一个母亲,我想要保护我的孩子。” 果然听到这话,朝凤的眼神就更加冷了,她反手便又是一个耳光,狠狠地甩在北辰的脸上:“既然夫人脑子坏了,不知道这一巴掌有没有叫你清醒一点点?你的孩子是孩子,我的就不是了。说,是谁叫你做这些的?” “难道一定要人指使吗?娘娘可信命,我忘了,娘娘上一次已经说过不信了,可是我却是相信。”说着,北辰轻轻地笑了笑“阴阳命理这些东西,娘娘没有亲自经历过,也没有像我这般静的凝视过。可是我却是不得不信。一直以来,我就是被这些东西包围的,一桩桩,一件件的事实,由不得我不去相信。” 看见北辰眼中的疯狂与无奈,朝凤就像看见了自己。不过北辰是被看不见的命理折磨,而自己却是被这人世折磨。不过还好,自己已经想清楚了。为别人活着,终究太累了。而且自己已经没有好留恋的人的。现在的自己,只需要为自己而活。等到自己爬上了天地的巅峰,才能夸口说是为了别人做什么。 “你看得见命又怎么样,与我何干?不过既然你偷看了命数,却也应该知道自己的命运了吧。”一边说着,朝凤一边晃出袖中的匕首,在北辰的脸颊边轻轻地拍打“说吧,若是说好了,我可以饶你一命。但是若是说的不好了,你就应该好好想想,我是该先割掉你的鼻子,还是挖掉你的眼睛。” 即便是脑袋已经挂在刀刃上了,可是北辰却依然很是淡然:“娘娘记性不好,北辰现在已经被神抛弃了,没有预知能力了。可是即便是这样,北辰却也不是傻子,既然娘娘今天来都来了,就不会这么轻易的走了,不是吗?不过娘娘若是现在杀了我,只怕对娘娘自己也不利。” “喲,脑子还没有坏嘛。不过若是没有坏,你怎么敢欺负到我的头上。莫非你以为我会这么忍受?”朝凤笑笑,没错这的确不是一个杀人的好时候,可是自己就是渴望杀戮。就像是那些饮鸩止渴的人,自己现在需要她的血,来平息自己这么多日来的怒火。 对于朝凤的调侃,北辰也没有反驳,只是用手沾着茶水在桌上点了几点。然后指着其中的一颗星星,开口道:“娘娘知道吗,每一个人都可以用星星来比喻。而娘娘就像是这一颗,虽不是特别明亮,可是却至关重要。这样的人,位高权重,是难得的好福气,可是却也难得的辛苦。若是一直这样也就罢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星象却突然变了。便的很危险,就像是要吞噬一切。为了保护重要的东西,所以贱妾就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你下毒给娘娘,让娘娘流产,就是因为这个?就是因为一个谁都看不见,也没有人知道真假的天象?”清露突然觉得很可笑,自己以前也不是没有听说过因为算命的一句话,就杀人的事情。当时自己还以为这是编造出来的,可是却没有想到,居然真真切切的,就发生在了自己的身边。 和清露不同,朝凤倒是理解了北辰的做法。虽然自己并未和她接触多少,可是从这些被仔细磨圆的桌角,就可以她有多疼爱辰星。所以,才会不管事情到底是是真是假,就宁错杀,也不放过吗?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看来她倒是和自己有几分相似。 “这星象不是你亲眼看见的吧,而是有人告诉你的,是吗?”听到这样的解释,朝凤理解归理解。可是要叫自己原谅她,忘记一切,那自然是不可能的。朝凤勾了勾嘴角,然后看着北辰轻轻地问道“那会是谁呢?啊,差一点忘记了,夫人虽说是没有预知能力了,可是夫人的女儿,辰星却还是有的。” 听见辰星这两个字,北辰先是一愣,然后诧异的抬头。此时她平静如水的目光中,终于有了波动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威胁 打蛇打七寸,如果说一个人始终不为你的威胁所动,那就说明你没有拿捏到他真正的命根。北辰可以不在乎自己的命,可是她还有女儿。若是她肯为了女儿杀人,甚至是被杀,那这个筹码,就一定够分量。 “娘娘想做什么,贱妾都已经跪在这里,任娘娘处罚了,难道还不够平息娘娘的愤怒吗?”北辰那平静如水的眼眸中,就像被谁扔进了一颗小石子,里面的平静彻底的被打碎了。只剩下了一重又一重的慌乱“娘娘难道忘记了吗?您曾经答应过贱妾,要帮贱妾照顾女儿的。” 见到北辰慌了,朝凤反而的脸上反而是一派淡然了。若是北辰说的,那就能够理解了。哥哥刚走,自己的心境自然会发生变化。可是那是,自己想的杀戮,却不是针对匈奴,而是针对那些害死哥哥的家伙。不过若是她只是根据大司命的预言进行的推测,那就可以理解。 “夫人不是自称贱妾吗?您都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如何的卑贱了难道你还以为这么卑贱的血液,能够浇熄我的怒火吗?你未免也太看得起的自己了吧。我肚子里面的孩子,虽还分不清是男女,可是我也不想计较了。血债,是要用血来还的。辰星也是个孩子,我相信,他们一起在地下,就不会孤单了。”看着北辰越来越苍白的脸,朝凤有些无奈的笑了笑“不要这么看着我,你做事情之前就应该想清楚的。对了,多说一句,再你借辰星之手,给我下毒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辰星。” 听见朝凤怎么说,北辰可谓是呆如木鸡了。原来一切。都是自己在推动的吗?不行,绝对不可以伤害星儿,不论是谁。都不可以伤害星儿。突然间,北辰诡异的勾了勾嘴角:“呵呵。娘娘以为我就没有想过这些吗?既然娘娘这么聪明,不知道有没有听说过巫蛊之术。我现在虽是失去了预知的能力,可是我养的蛊,却还是很不错的。若是星儿死了,那么娘娘可能也看不见太阳了。” 蛊术是汉朝以前便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煞有其事;一部分医药家。也信以为真,于是,就想出许多治蛊的名堂。文字学上的蛊有多种涵义,主要的一种涵义作腹中虫解。从虫,从皿。皿是一种用器――盛饭的饭盒、饭碗或盛其他食物和饮料的用器都是;虫字象徵好几只虫腹中虫就是人的肚子里侵入了很多虫,也就是中了虫食的毒――一种自外入内的毒。众多的虫侵入人的肠胃发生了蠹蚀的作用就叫做蛊,又叫中蛊。 传说中制造毒蛊的方法,一般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晰蝎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啮食、残杀,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蛊的种类极多,影响较大的有蛇蛊、犬蛊、猫鬼蛊、蝎蛊、蛤蟆蛊、虫蛊、飞蛊等。虽然蛊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来,蛊就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造蛊者可用法术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 这巫蛊之术,在历史上可不少见。朝凤皱皱眉,甚至就连皇宫古籍中,也记载了不少这样的典故。比如隋朝宫廷就发生过一次无形的蛊乱。 隋代大将军独孤迤的家里,有一个名叫徐阿尼的丫头,有拜猫鬼的习惯,每天深夜子时,她偷偷的起床,备供品焚香向猫鬼祭拜。子属鼠,子时拜猫,暗示以鼠祭猫,她越拜越灵,猫鬼常把别家的财物搬给她。 独孤迤还没有做官的时候,在家闲居,有饮酒的嗜好,他的妻子不肯给钱买酒,独孤迤只得向徐阿尼讨酒。阿尼回答说:“没有钱买酒。”独孤迤说:“你为什么不叫猫鬼到越公家取钱买酒?”阿尼只得暗中祈祷,不到一个时辰,买酒的钱就送到了,独孤迤就这样贪而无厌的不断叫阿尼向猫鬼取钱买酒。 独孤迤因内戚关系做官以后,有一天他在花园里向徐阿尼说:“你叫猫鬼向独孤皇后(独孤迤同父异母的姊姊)说:我家没有钱,请皇后常常赐钱给我。” 阿尼就照他的话向猫鬼祈祷,猫鬼果然走到隋宫,向独孤皇后取物汉末枭雄。徐阿尼有一次在宫中一间空房里,安排一只桌子,桌上置放香粥一盆,汤匙一只,用汤匙敲响了粥盆说:“猫小姐,你快来吃粥。但是你不能住在宫里。”她一面叩头祈祷,口里念念有词,没有多久,她的面色铁青,四肢像是有鬼在牵她,并说:“猫鬼到了。” 后来,这件事被人向隋文帝参了一本。文帝说:这是一种妖怪,下令把徐阿尼赶走,不久独孤迤被处死刑,他的弟弟向文帝哀求,才免官为庶人,猫鬼也消失了。这件事请,虽是不知真假。可是却可知,蛊毒害人在社会由来已久。 即便是现在,大夏对于民间有过放蛊和养蛊前科的人,管理非常严格。太祖乾德二年,也就是西元九六四年。现在的夏武帝就下令将永州,湖南省零陵县养蛊的人,三百二十六家,移往当地的穷乡僻壤,不准他们进城。 “是吗?看来夫人真的是好打算啊,上一次见到夫人的阵法,朝凤便知道您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了。这蛊,是上一次,夫人和药一起布施的吧。”朝凤挑挑眉,虽然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意思。可是自己还是不想死,尤其不想这么憋屈的死去。 出乎意料的,北辰摇了摇头,否定了朝凤的猜测“不,贱妾哪里有这么大的胆子呢。若是叫娘娘知道了,岂不是该死。这蛊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放了的。您放心,这蛊和那药一般,若是不反了谨记,不但不会伤人,还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所以,即便是这么强的毒,您人也没有什么大事。” “那本宫还要谢谢你啊,不过你可知道,这滥用蛊术,可是大罪!”朝凤歪歪头,看着北辰笑了笑“即便是本宫杀了你,也是死不足惜的。” 既然帝王讨厌巫蛊,那相关的历法自然的法律对于巫蛊的查禁,规定非常严格,如:一、放蛊人及教令者,弃市。──见周礼秋官的庶氏注:郑司农引贼律。二、坐妻为巫蛊,族。──见汉书公孙敖传。三、后坐巫蛊,族。──见汉书赵破奴传。 后魏也有《巫蛊律》。古弼传:“有怨谤之言,其家人告巫蛊,俱伏法”并且隋书中也规定“厌蛊”为“不通”,隋书郑议传:“其婢奏郑议厌蛊左道,与母别居,为司所劾,由是除名。”隋书《独孤皇后传》中也书写:“独孤皇后异母弟独孤迤,以猫鬼巫蛊咒诅于后,坐当死。” 隋炀帝时,“有人密告卫昭王杨集咒诅,宪司希旨成其狱,奏杨集恶道,坐当死,天子下公卿议其事,杨素等曰:杨集密怀左道,厌蛊君亲,公然咒诅,请论为律。”即便是卫昭王,杨爽传,炀帝念他是至亲的人,也逃不过免为庶人的代价。 唐律贼盗律有“造畜蛊毒”的条文:一、“造畜蛊毒(谓造合成蛊,堪以害人者)及教令者,绞。”律疏说:蛊有很多种,是左道旁门的事,无法尽知其中的详情。有的蛊是集结很多的虫,放在一个器具里面,听由它们自相残食,把许多虫吃完以后,剩下的一个是蛇就是蛇蛊,是虫就是虫蛊。律文的造畜,是自造和传畜的意思,都是毒害别人,也就是自造蛊毒,或是传畜猫鬼,或教唆他人害人。 二、“造蛊者虽会赦,并同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即以蛊毒同居者,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坐。”律疏说:有人问:被毒的人的父母不知情的,可否放免?假设一例,有一家亲兄弟二人,大房造蛊害二房,二兄弟同属一个父母,不知他父母能否免罪?答覆是:虽是兄弟相毒,仍然是律文的“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坐。”所以父母不知情是“合原”的。 虽然匈奴崇拜神明,可是这些神明中,却没有蛊神。甚至还认为蛊术是对神明的亵渎,甚至限制蛊毒杀人的律文:一、“置造、藏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造畜者,斩。”二、“造畜者,不问已未杀人,财产入官,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三、“若以蛊毒,毒同居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者,不在流远之限。”四、“里长知而不举,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造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 “哦,对了,本宫只要确保辰星不死,就可以了是吗?可是夫人好像忘记了,这活着折磨人的方法,也有很多。”朝凤笑笑,目中华光流转。 第一百四十章 :人彘 虽然早已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但当接听到朝凤说这个话的时候,北辰的心,还是真真切切地抽搐了一下逍遥特工。现在终于明白,宿命就是一座飞不出的山,逃不去的牢笼,被它攥住灵魂的人们,没有几个是能全身而退的。 可是自己的宿命,就要来了。北辰苦笑了一下,在抛下一切,和莫离进入皇宫。在失去了圣洁之心,背叛神的那一刻,自己的宿命就书写好了。自己是个罪人,是个叛徒。可是自己的女儿却是没有过错的啊,就是现在,北辰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在自己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光中,是这个孩子,是这个孩子给了自己生活的希望。 “想要什么,就请您直接开口吧。”北辰有些无奈的笑笑,此时此刻,自己已经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与骄傲。可以说,此刻自己真的是低到了尘埃里面。可是即使这样,自己却是无怨无悔“您会坐在这里和我说这些,就说明您还不想杀掉我,起码现在不想。说吧,说出您的条件。” 听见北辰的话,朝凤有些轻蔑的勾了勾嘴角:“夫人想太多了,朝凤哪里敢提出什么条件。不过是觉得就这样杀掉夫人,实在是有些太过便宜您了。本宫需要的是价值,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饭。虽说多一个人多双碗筷,可是您的这个包袱,好像不止是一双碗筷的事情。” “想必娘娘也好奇过我为什么会阴阳术,那是因为我之前是阴阳家的一份子。不过我却因为儿女私情,背叛了阴阳家。”说话的时候。北辰很是平静,就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我临走的时候,带走了幻星宝盒。那是阴阳家的绝世珍宝,可以在一次关键时刻,改变命运,可是不论我如何的努力,却始终无法驱动,大概是我真的被神遗弃了吧。” 看着北辰脸上那略带苦涩的笑容。朝凤皱皱眉,开口问道:“你后悔过吗?就是为了一个注定得不到的男人?若是你连命运都可以猜测到,那看透一个人的心,对夫人来说,应该是易如反掌吧。” “无怨无悔。”没有任何的迟疑,北辰直接回答道。自己虽然沉思过许多次,想过许多的东西。可是自己却始终没有后悔与他相遇。哪怕那天在昆仑之巅,自己看见了自己的命运,也看见了他的心。 想了想,朝凤冷笑的抛出手中的匕首。金属制的匕首砸在木桌上,听起来很有些沉闷。不过比这声音更加沉闷的,是此刻的气氛:“不知道夫人有没有听说过一种东西,叫做‘人彘’。朝凤虽然听说过。可是却未曾有幸一见。” 看着桌上还泛着寒光的匕首,北辰到是也没有发愣太久,只是抬头,看着朝凤笑笑:“贱妾自知算不上什么东西,可是娘娘却还是要考虑清楚,您这样做的后果。毕竟现在贱妾已经很是愧疚了,若是再因为妾身而给娘娘带来灾祸,那妾身就是死也不安心。”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这别人认为好的东西,再朝凤看来。或许什么都不是。别人口中的灾祸,相反,却是朝凤一直等待的机会。富贵险中求,这各人饮水,冷热自知。夫人无需担心这些,做好自己分内的就是了。”低低头,朝凤勾了勾嘴角“清露,现在天色不早了。等一下就是用膳的时间了。本宫有些饿了,我们回去吧。” 见朝凤的脸色不是很好,清露也没有敢多说些什么,就点点头。走到朝凤身边搀扶:“看她的样子,也挺可怜的。不过是一个想了一辈子,却又什么都没有得到的女人罢了。您今天也吓唬她了,看这阵势,她也够消停好一会了。” “回去吧。”吓唬吗?可是自己要做的,可不止是吓唬。朝凤勾了勾嘴角,冷冷的一笑,自己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门内,北辰的笔落下最后一划,小心翼翼的把信放进了暗层中。看着桌上的匕首,北辰微微地笑了笑,不想是看见了死亡,却像是看见了解脱。屋角的星芒谱号发出异样的光芒,他们就快来了吧。自己也就快死了吧。背叛阴阳家的那一刻,自己就什么都知道了不是吗? 匕首触及皮肤的时候很凉,可是这种寒冷只持续了一瞬间,就被温热的血液没过了。尖锐的痛感,让北辰的脑海中一空。可是不能停下,毕竟人彘的做法是要割掉口鼻,斩断四肢的。 虽然匕首很锋利,可是划过筋骨的发出的‘咯吱’声,却依然叫人听了酸倒了牙修行生活录。眼前的景物已经模糊不清了,看来自己把自己做成人彘,还是不现实的。不过也好,反正自己已经没有后顾之忧了。星儿,你要好好地活下去。 “陛下,那边出事了。”饭刚刚吃到一半,就有一个宫人面色惨白的闯了进来。那宫人先是顾忌的扫了一眼朝凤,然后有小心翼翼的到莫离的耳边,一边递过什么东西,一边小声的耳语了几句。 虽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看莫离的表情,周围人的心里,却还是捏了把冷汗。屋子里面安静的诡异,就是卓玛她们,也是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唯有朝凤,依然面色如常的吃着饭。 “凤儿的匕首哪里去了?若是找不到了,我这里倒是有一把,你看看,是不是?”一边说着,莫离一边拿出宫人递给他的锦盒。虽然还没有打开,可是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却已经透过木质的盒体,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压抑感。 莫离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就连声音,都淡然的可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让人有一种背后一凉的感觉。放下手中的筷子,朝凤很淡然的接过锦盒。随手扯下一块布料,抹干净匕首上面的血迹,朝凤指间微微一转。那匕首便又回到袖子中。 “我还以为是不见了,不过现在也算是物归原主。”扔掉被血迹弄污了的帕子,朝凤重新拿起筷子,继续吃饭,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看朝凤这般的淡然,莫离的脸上倒是有些玩味了:“你就不好奇,这匕首是在哪里找到的?凤儿今天是出去了吧,玩的可还尽兴?辰星那孩子,是个重情义的,现在抱着她的母妃,哭的惨。” 还没有等朝凤有有所反应,一边的清露就先呆了。当娘娘拿出匕首的那一刹那,自己不过以为殿下是吓唬一下北辰,就像是平时吓唬自己,要自己一个人打扫整个宫殿一般。可是北辰居然真的死了,是啊,安生的日子过的太久了,自己居然忘记什么叫‘君无戏言’。江山易改没本性难移,即便老虎再久不吃肉,它也还是老虎,是不可能变成家猫的。 “是与不是的,又如何?”放下碗筷,朝凤毫不畏惧的凝视回去“怎么,莫离现在说这个,是要责罚朝凤吗。不过就是罪大恶极之徒,上断头台之前也还有一碗热饭可以吃。难道朝凤就连吃完这碗饭的权力,都没有?” 若是说刚刚只是惊讶,那么现在清露可以说是呆如木鸡了。她实在是不明白,朝凤为什么要这样回答。虽然说今天的事情。的确是和娘娘有干系的。可是吊死鬼不会去找买布人麻烦。这朝凤充其量就是提供了工具,哪里需要背上杀人的名号? “我哪里舍得去责罚你呢,可是你也知道的吧。北辰到底是辰星的母亲,母凭子贵,虽说辰星是个女孩,可是却是我唯一的孩子。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即便是我不想责罚你,那么别人呢?”看着朝凤无所谓的脸庞,莫离也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了。 失去了北辰,自己的心里也并非一点感触都没有。只是不深,就像是谁打坏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有短暂的心痛,却不是因为爱,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自己爱过北辰吗?莫离想了想,却没有答案。 在那些已经远去的时光中,自己的确是有过很多的美好回忆。那是的北辰,和现在很不一样。不食人间烟火,大抵就是就是在说她吧。可是就是因为自己,为了追逐心中的爱情,北辰放弃了阴阳家中的一切身份、荣耀,义无反顾地跟着自己来到了匈奴,从一个能预知未来的女神,变成为被深宫紧锁的金丝燕。 可惜啊,再怎么美好的回忆,也只是回忆罢了。对于北辰,自己就像是狩猎到了一只难得一见的神兽,有的是征服的快感,和胜利的喜悦。可是工具就是工具,即便刀客再喜爱自己的刀,也不会爱上它。相反,比起冷冰冰的神女,自己更感兴趣的是眼前的这个女人。 “陛下,有许多的老臣跪在门口,恳求可以见陛下和新王后。他们已经站了很久了,您看是不是......”宫人有些怯懦的看着莫离问道。 第一百四十一章 :矛盾的激化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可是单打独斗到底是没有什么意思的,所以有意无意的,人总喜欢把一个大的团体,分散成许许多多的小派别,并且乐此不疲的斗争着,却连争抢个什么都不知道,当真可笑。 可是很多的事情,即便是心里在清楚,却也是不能说的。‘世人皆醉,唯我独醒。世人皆浊,唯我独情。’这样的圣人言论虽然好听,可是却难以实行。毕竟人这东西,到底还是要群居的。所以世人皆醉,自己便哺其糟而啜其粕。世人皆浊,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朝凤勾勾嘴角,在心中叹息一声,慧极必伤,情深不寿。人呐,难得糊涂,糊涂难得。 “不知道诸位爱卿今日找莫离何事?”看着门庭下,犹如蝗虫,蚊蝇一般密布的大臣,莫离倒是没有生气,只是温和的问道。 门庭下的大臣,大抵是跪着的,可是却也不乏几个标新立异,站着的。都说枪打出头鸟,人最危险的时候,不是他什么都没有,也不是他什么都有了。而是将有未有,半桶水的,生怕人不知道他有,可是却又没什么实在的,只能瞎摇晃着,叫人心烦。 “陛下,微臣听说,辰星殿下的母亲,北辰娘娘亡了。微臣们都知道,您是一个极其重情义之人,我们十分担心您,害怕您太过悲痛,所以才前来。”一个跪着的大臣,见周围气氛实在尴尬,便开口说了几句。此话一出,立刻引起了一片附和之声。甚至还有几个,哀恸流泪,以头强地的。不似似的是他莫离的老婆,到似想死了他们的爹娘一般。 啧,啧,啧。若是北辰知道,自己死了。居然有这么多人给她哭丧。只怕会很欣慰吧。朝凤一边感慨,一边看着这些大臣绘声绘色的表演。要不怎么说变脸比翻书还要快呢,这人活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过她好,现在死了,不但有这么多人哭,还当上了娘娘了。不过这眼泪实在太假了,若是自己归西了,可不能叫他们在自己坟前哭,省的脏了自己轮回的路。 哭丧哪里都可以哭。若真的是为了哭一哭那苦命的北辰,这些大臣也不至于特地跑到这里来。更加不必点名道姓的要看看自己。虽说是春天了,可是这里倒春寒却还是重的很,他们应该等了很久了吧,这架势,自己看着都冷啊。果然,什么日子都不好混。 “众爱卿辛苦了,对于北辰的事情。孤的确觉得沉重。不过现在天凉,各位爱卿的身体也还是要保重啊,毕竟这个国家的未来,就寄托在你们身上了。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过多了。孤有些累了,你们也都回去吧。”刚刚还和朝凤谈笑风生的莫离,现在确实一脸浓的化不开的哀伤。话虽不多,可是字字珠玑,倒像真的是为情所困。 好不容易才把戏台子搭建起来。怎么可以一出戏都不唱,就回去呢?见莫离真的要走,马上就有人坐不住了:“陛下,若不是有了燃眉之急,就是借给微臣们十个胆子,也绝对不敢来打扰陛下您的啊。只是宫中有妖邪,而您又被蒙蔽的很深,微臣们,这才不得不清君侧啊。” “哦?拜伦先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您是三朝元老了,和您比起来,我还只是一个晚辈。若是我真的有什么,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还请先生明示。”莫离皱皱眉,佯装听不懂的看着那个说话的大臣。 朝凤还记得,刚刚站着的人,并不是很多,而这位‘大人’,就是其中的一个。再看周围的其他人,听见他说话了,莫不是低下头,做出附和的样子。可见他的地位,实在是不低啊。 见莫离点明了自己的身份,又改了自称。那大臣的脸色,也终于好看了些:“陛下啊,微臣听说,王后娘娘和北辰娘娘来往密切,但是两个人的关系,却并不融洽。微臣还听说,就在北辰娘娘离世之前,王后娘娘还特意去找过她,却不知道是怎么个看法。古训有云:‘娶妻娶贤,而不娶貌。’若是空有一副好相貌,却没有用贤良淑德的性子,还有容人的气度。那便不是什么一国之母,而是乱世,祸国的妖孽。” “好,说的正好龙之战争全文阅读。不愧是三朝元老,说出来的话,就是不同凡响。”听见拜伦这样评论自己,朝凤也没有不悦,只是点着头轻轻地笑了笑“人的确是本宫杀的,不过那又如何?比起这个,这宫里又不是讲故事的地方,您哪里有这么多的听说,元老您年纪虽然大了。可是您的耳朵却是灵验的很啊。” 自己去找北辰不过是今天早上的事情,递给她匕首,是临近午膳的时候。就是莫离身边的下人,也是在午膳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才匆匆忙忙赶来的。可是他们倒好,不但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来了不说,还列队等着了。看来莫离的身边,眼线还真的是多啊。 “你......你休要胡说八道。我作为一个老臣,难道不应该恪尽职守,关心一下陛下的身边。而且就是先帝在的时候,我也是一样做的,难道还有什么不应该不成?”见到朝凤这样反驳自己,拜伦一下子就慌了,可是即便是心里在慌乱他也没有服软。反倒是真的端起了三朝元老的架子,开始口沫横飞的训起话来了。 正是一个笨蛋啊,难不成他是下雨的时候没有带伞,把脑子都淋坏了不成。朝凤一边微笑点头,看着拜伦吐沫横飞,涕泪交加的诉说着,他和之前数位帝王不得不说的故事,一边在心里暗暗的嘲讽道。 没有哪一个在位的皇帝,会喜欢自己的臣子念念不忘旧主的,就算那个旧主是他爹都不行。再说了,就是自己这样的外人都自己,莫离和匈奴王的关系并不佳,甚至是极其僵硬的,可是他现在居然还敢这样说。现在自己倒是好奇了,像这样人头猪脑的东西,是怎么熬过三代的。居然会以为莫离一句客套般的称呼,就真的把自己当成一回事了。 “好了,说够了吗?”果然,即便拜伦说的再动情,莫离的脸却还是一点点的冷了下来。不过就是心里再是不悦,莫离的嘴角,却还是微微地上挑的“既然各位说的这般的群情激奋,那莫离不做处理,就太不应该了。只是事发突然,莫离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不如就犹各位说说看吧。”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没有得到的时候,叽叽咋咋的说个不停。现在有了处理的机会,却又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了。听着别人讨论自己的归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尤其是他们明明想自己死想的不得了,却无法杀掉自己,岂种感觉是一个痛快了得。 拜伦咬牙切齿的看着朝凤,自己一开始来,不过是想给莫离一个下马威,警告一下他勿忘老臣。可是现在被这个女人一搅和,自己不论说什么话,都是别有居心了。可是自己却不能杀掉她,毕竟她到底是大夏的公主,而这一次莫离也是以和亲的名义把她娶过来的。自己虽是想要挫一挫莫离的锐气,可是却不想惹来麻烦。 “法礼不可费,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既然犯了错,那就应该接受责罚。而且身为王后,自然应该统领六宫,做礼德的表率。不如杖责三十,小惩大诫便是了。”虽说的轻松,可是拜伦的脸上却露出一丝的阴狠“陛下英明,可是为了堵住那些不知情者的嘴巴,让他们不能说陛下徇私。不若就在这里,让老臣来行刑吧。” 杖责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下手轻的,就是一百杖打下去,那也是连个豆腐都打不散的。可若是遇见下手黑的,那就是几棍子,也是要人命的。而且看拜伦的表情,那表情可不是会叫自己安生的表情。 “娘娘,这......”看他那贼眉鼠眼的样子,哪里像是个好人。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不过却是个衣冠禽兽,可惜了这么好的衣裳。清露咬着牙,拉住朝凤的手,恨恨的瞪着那个大臣。想要说话,可是却被朝凤阻止住了。 即便是听见拜伦说这样的话,朝凤的脸色却依然是淡然的不得了。朝凤伸手,轻轻地拍了拍清露的手,示意她放开自己。然后一脸淡然的的走到拜伦的身边,轻轻地笑了笑:“杖责三十,到真的是小惩大诫。不过既然是大人行刑,那朝凤还要意思意思。” 一边笑着说着,朝凤一边猛的抬手,狠狠地就给了拜伦一巴掌。这一巴掌可把拜伦打蒙了,自己出身贵族阶级,后来又入朝为官,不管是什么人见到自己,都要恭恭敬敬的鞠躬。哪怕是皇帝,都要尊称自己一声‘先生’。自己何时受过这个耻辱,可是现在,自己居然叫个女人给打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情势所逼 虽说是还站在庭外,可是此时的气氛,却是凝固的连呼吸都叫人觉得困难。今天来的人很多,多的都叫朝凤怀疑是不是半个朝堂都出动了。不过可惜人虽然多,可是势力却不重。 显然拜伦代表的,是和莫离对立的旧贵族阶级。今天来的人,虽然看起来是为了帮衬拜伦的。可是实际上,却没有一个人帮拜伦说一句话。即便是附和,也不过是像木偶似的,低下头磕头罢了。而且看他那脑子,也不像是能统领人和莫离抗衡的人。 “你......你居然敢.....”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还在提醒着拜伦刚刚发生过的一切。更让拜伦觉得丢脸无比的,就是自己居然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人,这叫自己以后该如何面对同僚。 见到拜伦如此激动,朝凤的脸上却是显得极其的无所谓“怎么?打的太轻了?你居然还敢直呼本宫为‘你’。你在匈奴,或许是三朝元老,可是在大夏的规矩中,臣子就是臣子,奴才就是奴才。即便是做的再好,那也是个奴才。懂了吗?” “凤儿。”莫离有些无奈的叹息一声,头痛的看着朝凤。自己当然知道他们过来是找麻烦的。可是法不责众,雏鹰在翅膀还没有发育完全的时候,甚至会遭受到母鸡的欺负。可是现在还不是自己反扑的时候,得到自己羽翼成熟,那便是他们的死期。 拜伦一开始还被朝凤说的体无完肤,可是现在一听见莫离开口,他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起来。得意洋洋的看着朝凤,满脸写着小人得志:“陛下,若是一个王后连臣子都不知道尊重,那哪里有资格睡在您的身边。更加没有当王后的资格,母仪天下,请圣主明裁。” “请圣主明裁。”拜伦的话音刚落。周围的那些呆如木鸡的大臣。终于有了点反应,磕头随声附和道。别说,这么多人冲你磕头,还真的是很有几分感觉。怪不得这么多人,想要当皇帝。 终于知道什么叫逼不得已了,朝凤偏过头,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冷冷的一笑。与其说是恳求,他们的做法却更加是逼迫着莫离,去执行一个已近被决定好了的提议。匈奴的内部矛盾。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激烈啊。不过就是这么激烈矛盾,才叫自己看见了机遇啊。你会怎么办呢?莫离...... 弃车保帅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最好的,却不是最合适的。莫离皱皱眉,看向自己身边的朝凤。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不过是权力,现在,只要交出她。一切的麻烦就会自动消失。可是自己却不想,在彻底征服这个女人之前,自己还不想失去她。 可是这些东西却烦人的紧,莫离皱皱眉,看向那黑压压跪成一片的人群。这些人中,有管理粮草的,有负责文书的,有带兵打仗的,有后方执勤的。毫不夸张的说。这些人,掌握了半个匈奴的运作,甚至还决定了匈奴的未来。她没有任何的忧虑吧,难道是看定自己放不下了吗?见莫离看着自己,朝凤也淡然的回报了一个微笑。 “匈奴王后――朝凤,缺少为妇之德,缺乏为妻之量。妄为一国之母,本应该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但一夜夫妻百日恩,姑且念在往日恩情份上饶过一命。”莫离的声音很是低沉,眼神缓缓地划过众人“今日起,朝凤废除王后身份,打入冷宫,面壁思过。” 听见这话,所有人的反应大相径庭,窃喜者有之,担忧者有之,无措者亦然有之。可就是这么多表情之中,朝凤却依然是那么的显眼。她不在乎,莫离皱皱眉,虽然她表面上做出一副哀伤的样子,可是她的眼睛中却很淡然。莫说是任何的情感了,就连一瞬间的波动都不曾产生。不知道为什么,莫离突然觉得没有任何意思了。 听着耳边赞颂的话,莫离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现在他的全部心思都花在朝凤的身上了。而朝凤呢,她的心思又在哪里,却是没有人知道的。 “娘娘请随奴才往这边走,冷宫荒凉,好多年没有住过人了。还请娘娘千万小心这点。若是需要吩咐的地方,您叫小的一声便是了。”引路的公公一边解释着,一边劝慰这朝凤“您也不要怨恨陛下,这人活着,就有许多身不由己的事情龙之战争全文阅读。怪不得谁,也怨不得谁的。说再多都是虚的,您只要好好的过日子就是了,陛下心里有您。这说话的功夫就到了,您先看看吧。” 说完话,那引路的公公就退到一边,给朝凤让出位子。又是冷宫吗,看来自己倒是和这个地方怪有缘的,朝凤笑笑。母妃的家族倒了之后,自己就跟着母亲一起到了冷宫,说实在的,到还真的有几分怀念之意。 虽是被称之为冷宫,可是这里却并不如自己想象的的荒凉。朝凤抬起头,发现房梁上还挂着一块牌匾,虽是因为日头久了,这些字迹都有些看不出了。不过还是能依稀辨认出,上面写的是‘长春殿’。再看屋内,这摆设的东西,自然是没有夏宫的奢侈,不过该有的陈设,却都摆放规整了。 朝凤伸手,拂过桌面。这桌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不知道服侍过多少位主人。可是自己的指间,却是连一点的尘埃都没有粘住。见那引路的公公还在门口候着,朝凤便微微一笑开口道:“这里极干净,想必公公也是费了一番心思的。朝凤现在是代罪之身,不敢居大,难道您肯为朝凤做这些,朝凤谢过公公。” “哟,不敢,不敢。使不得,使不得。奴才不过就是一个奴才,这奴才伺候主子,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哪里还敢去苛求些什么。再说了,这些事情也是陛下吩咐的,娘娘若是要谢,就去谢谢陛下吧。对了,奴才叫小贵子,今日起就在们口候着,若是您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就是了。”小贵子一边推辞,一边行礼,恭恭敬敬的,倒还把朝凤当做娘娘伺候。 听见小贵子说这样的话,朝凤只是笑笑,从袖子里拿出个荷包递给清露,示意她给小贵子送过去:“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却难。现在朝凤的身边没有什么珍贵的,这些是朝凤的小小心意,还请公公收下。” “这......”见清露把荷包塞到自己的怀里,小贵子想了想,又掂量了一下荷包的分量,发现着实的不轻。便也不再推辞,谢过朝凤“奴才谢娘娘的赏赐,今天的事情太多了,想必您也困乏了。这样吧,您先好生的歇息着,奴才命令人去给您准备好膳食去。” 见朝凤点了头,小贵子也不敢耽搁,满面笑容的退下了。他那殷勤的表现,就是连一边跟着的小公公都看不下去了:“贵公公,她以前再怎么风光,现在不也是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弃妃。您又何必这样仔细的伺候着,还把冷宫收拾的这般的好。” “呸,你这个没有见识的。你没有见到这位娘娘来冷宫的时候,身边还带着丫鬟,小厮吗?若真的是弃妃,又哪里会有这个待遇。再说了,什么叫娘娘啊。能得到陛下的心的,那才是娘娘,现在就连陛下的心里都还挂着她,你还不好生的伺候着。”小贵子皱皱眉,低声有骂了小太监几句。 一边听着教训,小太监的心里还是有些不懂:“既然您是要好好的伺候,又何必收下娘娘给的打赏呢?若是勤勤恳恳的帮着做事,又分文不取,岂不是更叫人觉得心里舒坦些。再说了,您也不差这几个钱不是吗?何必毁了自己的前程。” “啧,啧,啧。我算是知道为什么都是公公,你混了这么久,却还是这么底层的一个,你实在是太笨了。”小贵子有些无奈的摇摇头,做出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样子“这天下没有白吃的饭菜,有这些钱在你眼里都不是极多,在娘娘的眼睛里面,就更是九牛一毛。再说了,走到今天这一步了,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若是我今天不收这个钱,还不一定有人肯叫我办事,肯放心我的呢。这做人啊,难喽。你好好的学着,这其中的门道太多了,我以后在对你讲。” 那边说的不亦乐乎的,朝凤这里也始终没有安静下来。等到把卓玛,卓雅的活计都安排下去了,这自然也就闲了。一闲下来,这清露的话也就多了。 “娘娘何必非要和陛下拧?现在好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您现在身子还弱,在这样的地方,您又哪里可以得到好的照料呢?”叹息一声,清露的眼神中满是哀伤。 对于这些,朝凤倒是丝毫的不在意,甚至脸上还带着笑意;“彼之蜜糖,吾之砒霜,在这里虽是没有琼楼玉宇,可是你却哪里知道我不快活?” 第一百四十三章 :子非鱼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丹仙琴魔全文阅读。流年似水,太过匆匆,一些故事来不及真正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一些人还没有好好相爱,就成了过客。 月光慢慢穿过窗棱,投射在冷清的殿里,朝凤穿着素衣,独坐桌旁,桌上依旧亮着一盏微弱的油灯,看着游移的光线,朝凤轻轻的皱了下眉头,对着油灯,噗,吹了一口气,油灯灭了,袅袅的烟,缓缓上升,宛如不死的魂,望着油灯出了一会神,起身走到窗前。 “娘娘,您在看什么?”想了想,清露还是走上前。虽嘴里说不在乎,可是娘娘的心里终究是变扭的吧。毕竟从云端掉到地狱的滋味,实在叫人绝望,更何况娘娘这也算是旧地重游了吧,心里一定更加的变扭。 就在清露还在心里思索,自己应该怎么安慰娘娘的时候,窗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怪异的影子的。还没有等清露反应过来,那影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冲了过来。 那东西速度极快,根本就没有给人反应的时间。等到冲到了眼前了,清露才发现,这是一只像鹰却又不是鹰的东西。它比鸽子还小一些,上体褐色,有黑色和黄褐色斑;后头部有黄白色斑,下体淡褐色有暗褐纵纹,头上有两簇小型耳羽。说来也奇怪,它也不攻击人,也不怕人。只是乖乖的停到朝凤的手上,听话的就像一个孩子似得。 “娘娘,这是什么东西?”见这个奇怪的家伙没有要攻击人的意思,清露这才松了一口气。可是却还是不敢靠近,只敢隔的远远地,怯生生的看。若不是这个怪东西看起来和娘娘认识的样子,自己一定把它赶出去。 朝凤伸手轻轻地抚了抚鸟毛,然后从鸟腿上,解下了一个系着红色绸缎的小竹筒:“这是枭,平时栖于平原、耕地、草原等地。昼间常可见于平原或沼泽地带。平时潜伏于草丛间,夜间觅食。它的食物很杂,以老鼠之类的小动物为主,也以昆虫为食。是一种留南鸟,繁殖于北方,越冬时刻遍及全国。聪明的小东西,它可比你有用多了。” “感觉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啊,嘿嘿,它还会送信,真的好聪明。”看见这鸟儿还挺温顺的样子。清露终于的壮着胆子上前看了看。只见这小怪物四周羽毛呈放射状,就像是磨面用的面盘。它的嘴和爪都弯曲呈钩状。周身羽毛大多为褐色。散缀细斑,稠密而松软。 这小家伙看起来很是灵敏,朝凤一抖手,它便又融入了夜色之中。此时,清露才发现,它飞行时无声无息。怪不得刚刚它到了眼前,自己才发现。 “奴婢曾经看见过《山海经》的记载。西王母的身边有三只青鸟,它们能够飞越千山万水传递信息,把幸福吉祥快乐的声音,传递到人间。想不到娘娘的身边也有青鸟,看来娘娘是注定要万福的。”等到鸟都飞的没影了,清露才总算是回过神,又笑嘻嘻的和朝凤说起了话来。 听见清露说这样的话,朝凤也不反驳,只是笑笑。打开了手中的竹筒。这枭是红楼培育出来的,不过后来自己和钱老板达成联盟之后,这只鸟就给了钱老板。越是是钱老板相处,朝凤就越觉得对方是一只狐狸。倒不是以为他那上挑的桃花眼,而是他的狡猾,与机智。 因为有宫里的关系,红楼的生意做的很广。青楼,赌场,茶馆,客栈。可是即便有这么多的产业,可是红楼,每年还是要花费大量的开销在入手,线索,维护产业上。莫说是收支平衡了,就是不亏本都难。可是钱老板以来,这不但补上了历年的亏损,还盈利了不少。现在就连子珈都对钱老板客气不少了,也怪不得张彬知那个老东西,会这么的重用他,果然是摇钱树啊。 “好了,大晚上的,你的嘴这么和抹了蜜似得,也不怕牙疼。你下去吧。”看了新送来的账簿,朝凤的心情好了许多,就连对着清露说话的口气也好了不少“以后莫要多想了,冷宫的事情对于本宫来说,就像晚膳的时候换了到菜一般。你也不必瞎操心了,若是你忧虑太多病了,那我倒是可能会烦恼找不到人伺候我。” 见清露将信将疑的表情,朝凤倒是有些无奈了。自己说了这么多假话,这傻丫头都深信不疑,可是自己现在好不容易说了一次真话,她反倒是不相信了。对于被打入冷宫这件事,自己当然不会难过。因为早在哥哥离开人世的那一天,自己就在心里决定了一件事我和长腿空姐的风流合租最新章节。 许是作孽的事情做多了,这一次大夏的帝王不但没有以往帝王的儿女绕膝,反倒子嗣单薄的紧。宫里一共就七个孩子,男丁就只有齐贵人生的大皇子――夙离,皇后的儿子――待战,嘉妃的三皇子――显策,熙妃的――墨翟。现在待战,墨翟都死了,留下两个中,孰强孰弱,就是瞎子都看得出来。 这天下本是自己送给哥哥的礼物,自己还记得哥哥一起曾经说过,想要看江山如画。虽然哥哥已经走了,可自己绝对不能叫天下,落到显策那样的人手中。朝凤的眼神暗了暗,既然没有人接受这个天下,那就自己来。自己要走到最高层,把那些该死的污秽全部消除、 “啊!你是什么人!”门外突然响起了清露的一声惊呼,那声音来的很短促,不过就是一声,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等了差不多两个呼吸的时间,朝凤却还是没有等到清露发出任何声音。朝凤皱皱眉,翻转出袖子中的匕首,紧紧地攥在手心。清露的性子虽是爱大惊小怪,可是却不会这样无缘无故的停止,除非是被什么人制住了。狼奴是绝对不会离开门口的,可是现在自己却没有听见打斗声,看来,来人的本事不小。朝凤勾勾嘴角,冷冷的一笑。不过也好,反正这里是冷宫,就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人知道。 也许是位置太过偏僻的关系,即便是出了门,却也安静的不得了,就像是一切都死了一般。清露柔软的靠着墙躺着,胸口还有规律的上下起伏着,看来是没有什么大事。狼奴看起来倒是好一点,至少是站着的。不过却也是连动匕首都动不了。朝凤并没有贸然的靠近他们,而是小心的握着巡查,却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到底是怎么回事?”空气中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杀意,而且看狼奴和清露的样子,那人并不是过来找麻烦的。朝凤皱皱眉,刚刚解开狼奴身上的穴道,却一下被狼奴护到了身后。狼奴喉间的嘶鸣越来越尖锐,就像受到了什么极致的威胁。 “若是下一次,不要只注意哪些远处的东西,有时真相就在你的面前。”听见这个声音,狼奴的神经一下就绷紧了,就像是见到了什么怪物,可是朝凤却放下了手中的匕首。 就在中庭,一个男子伫立在那里。并不是什么隐蔽的位子,可是却丝毫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连庭院中的鸟儿,都依然自在的他的身边漫步。朝凤笑笑,开口道:“怎么?大司命今天很闲,要不然怎么有空来到朝凤这里。敢问一声,有何指教?” “你的星象变了,便的很耀眼,却也很危险。”对于朝凤的调侃,术葬并没有任何的不悦。今天他身上穿的依然是乌黑的司命服,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把帽子戴起来。金色的头发暴露在月光下,看上去很是耀眼。 人的一生,在出生的一个瞬间就已经决定好了。就像是那个孩子,自己之所以算不到他的命数,就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机会出生。可是朝凤不一样,她的命数,是被硬生生的改变的。改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也是要有极大的契机,和付出极其多的东西的。而且即便是如此,得到的却也不一定是好结果。 术葬的眉头越锁越紧,若只是朝凤一个人的命数改变了也就罢了。可是整个星盘都颠覆了,看来天地之间,会发生一场极大的浩劫,而这个浩劫,必定是和朝凤有关的。自己虽是被称之为大司命,可是自己却并不像干预尘世间的事情,可是自己可以不管人间,却不可以不管自己的文君。 “文君和我一起走,师傅云游前,倒是留下了不少东西。虽是还不至于建造一所夏宫那么大的建筑,可是却足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看着朝凤,术葬突然毫无预兆的开口道“你不开心,你并不喜欢这里。但是我可以和你一去去任何你喜欢的地方,带你去看任何你喜欢的风景。”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极其的认真。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轻浮的人,在遇见朝凤的时候,却格外的认真,就如圣徒参拜一般的虔诚。 愣了好一会,朝凤才反应过来术葬要说的是什么:“你,是来邀请我私奔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 :私奔 私奔是指和所爱的人一起逃跑。情侣们的婚姻得不到父母的支持,不得不选择秘密逃跑。通常,是女方跟随男方逃跑。私奔的行为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礼法价值观,古代中国社会对私奔的情侣有一种严厉的惩罚。 如果男子私奔被捉到,他会被从家庙中除名,拥有的土地被没收,而人则会被绑在门板上用木棍抽打直至重伤甚至死去。女子如果私奔被捉,或者是被休回家,或者被扔到井里淹死。如果女子出生名门,她则会被驱逐出家族的势力范围。不管私奔的是男子还是女子,家里人都会因此在邻里中“抬不起头”。如果纵观历史,更多女子在私奔后的结局都没有这么美好:很多沦为小妾,郁郁终生,还有些甚至被出轨的爱人所抛弃。 “若是想要私奔,大司命是不是找错人了,朝凤可不是什么单纯好骗的小女孩了,也不需要别人的保护。”见术葬脸上的认真,朝凤倒是无所谓,只是拍了拍狼奴的手,示意他放松一些“大司命若是无事就先回去吧,朝凤决定好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再说了,大司命不是也说了,那星象是便的耀眼,而不是衰弱。既然是这般,那又有什么不好。” 高处不胜寒,若是耀眼,就越是容易被人注意,也就会面临更多的劫难。可是说再多,却也是无用之功。毕竟现在的朝凤的心里已经已经做出了决定,说再多,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而且也不需要多说什么,因为自己也已经决定好了,即便是再多的劫难。自己也不会离开。 “既然不想走,那就留下吧。这里很清净,到也算是个不错的地方。只是阴冷了一些,你该多走动下。”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了,术葬便也不在多劝说什么,反倒是扯起了不相干的东西“朝凤。这个名字很好听,比文君还还好。以后我可以这么叫吗?” 看术葬的表情,倒不像是在开玩笑,可是就是太过认真了,才会叫朝凤觉得无措:“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这到底是在宫里。我虽是不在意名声这样的身外之物。可是我却讨厌麻烦。对了,小四的身份,大司命怕也是知道的吧。这孩子想必在您的手里受过不少的苦,就是现在回忆起一些东西,还会头痛难忍。还请大司命可怜朝凤身边可用之人不多。饶过他吧。” “他能活到现在,本来就已经是一件神乎其技的事情了。其实现在困住狼奴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法术,而是他自己。”见狼奴虎视眈眈的眼神,术葬的神色依然平静异常。 听见术葬这样说,朝凤倒是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自己倒是不需要怀疑术葬会欺骗自己,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不过自己已经叫清露上上下下都验过了,这绝对不是什么毒。若不是蛊术,还会有什么。 “朝凤知道吗。匈奴人训练大象很有一套。在大象还是小象的时候,训象人就把它绑在一根大的木柱上,好动的小象一开始会想挣脱木柱,挣扎了许多次,小象就发现自己无法挣脱那根木柱.这时候,给小象换一根比较小的木柱,仍然是它无法挣脱的.再过一阵子,又给象换一根更小的,依然无法挣脱的木柱.久而久之,在小象的思维系统里。它会自己下一个结论:‘凡是木柱形状的东西,都是我不能挣脱的,再挣扎也没有用。’”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很是平静,也没有表现出丝毫要攻击的意思。可是狼奴却依旧紧张的望着他,就连眼睛都不敢多眨巴一下。若是平时狼奴遇见了危险,他会第一时间上前解决掉这个所谓的危险。可是现在,他却只是护着自己,紧紧地盯着术葬,就像是一个爱逞能的孩子。 一边听着术葬的话,朝凤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狼奴的反应。他跟在自己的身边也有些日子了,性子自己也是了解的。一般他露出这种表情,就是说明他遇见了什么强敌,可是术葬的蛊术自己就不说了。他的功夫却是不如狼奴的,若是狼奴要硬攻,他不一定抗的住。可是狼奴却丝毫没有要进攻的意思,连护住自己的动作,都是往逃跑的方向考量混在法师世界最新章节。 “当小象的结论养成后,即使用一根最小的木柱系住它,小象也不会想跑走了。当它长成大象,力量足以挣开木柱的束缚,自由的企图也失去了。这时候,即使形状像木柱的小木棒,也能使大象臣服,就可以用小木棒来做各种的训练了。这是为什么马戏团的大象都是系在一根小木柱上,也不会挣脱跑走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驯兽人只要以一根小木棒,就可以指挥数吨重的大象的原因。” 说完了故事,术葬看着狼奴,慢慢的解开了最后的谜团“狼奴都是从孩提时期就被掳来训练的,所以现在他就好像那只象,人格就像木桩,被束缚其中,不敢去挣脱,因为觉得自己无能为力,甚至害怕挣脱中和挣脱后面临的的困境,于是只能一辈子被绑在木桩上。不过他很与众不同,他有自己的意识,所以没有被完全的同化成狼。我想,这是因为他是比较年长的时候才被送来的,还保留有作为人的记忆。不过因为时间久远,和后来的巨大冲击淡化了。” “狼奴的训练有多久了?小四这一波,在被捕获时,已经有了明确的团队分工,和集体意识,甚至还会协调作战。可是狼奴参战的频率并不高,就是出现也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你不是最反对逆天而行吗?怎么还强行改变天意,弄出这样的事情?”说这话的时候,朝凤的语气有些刻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既然狼奴叫了自己一声主人,那他就是自己的人了,哪里还能这样的任人欺凌。而且对于狼奴,自己总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对于朝凤的提问,术葬沉默了许久:“培训狼奴这件事已经发生很久了,不管是那一代的匈奴王,他们的野心都是一样,那就是渴望统治。这大抵也是天下君主的通病,大司命虽是不完全收到皇权控制的,可是大多数时候,却也不会拒绝匈奴王的要求。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见过神杖,而匈奴王的手里又有刀子。但是为了不激起民愤,选用的都是大夏人的孩子,就连混血都极少用。所以也没有太强烈的抗议声。” “哼,到真的是好算盘。”听见这样的解释,朝凤冷笑了一下。匈奴与大夏的关系并不好,而且大夏崇尚儒家文化,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所以一般会涉险跑到匈奴来的,都是逼不得已的可怜人,就连孩子被抢了,怕是也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倒是便宜了这些家伙。 看朝凤的脸色,术葬便知道她不悦了,想了想便开口说道:“狼奴的战斗力虽然强悍,可是却大多早夭。便是活到他这个年岁的,也是少之又少。若是你想要亲眼看看,占星楼中到还有一批狼奴。” “看就不必,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又是一些可怜人罢了。”见狼奴的脸色越来越不好,朝凤便也就就此打住了这个话题“好了,天色也暗了,孤男寡女的,指不定会传出什么东西来。我现在本就是被他们当做眼中钉的,又何苦叫你陪我下水?你先回去吧,若是有需要你帮助的地方,我会派人来的。” 见朝凤的脸上有了疲倦之色,术葬便也不再停留,点点头便转身离开。目送了术葬离去,朝凤伸手指了指清露:“把她送到我房里吧,若是真的冻死了她,想必一下子还真的找不到一个替代的人。” “主人,我不喜欢那个人。”第一次的,狼奴没有并没有站在朝凤的角度,去为朝凤谋划,而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个冷漠的人,甚至比那些刽子手,还要可怕。” 说这话的时候,狼奴的眼中闪过了很多的东西,看来真的像术葬说的那样。他不是遗忘了,而是刻意的,把这些不好的东西封藏了。就像自己以前,只要遇见不喜欢的东西,就会躲避开,好像只要自己眼不见,它就不会存在。可是有很多东西,却是不得不见的。 “和我说说话吧,我们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了,不是吗?”示意狼奴把清露放在小榻上,朝凤并没有示意狼奴出去,而是让他留了下来。 和清露不同,狼奴虽然保护自己的心要强烈一些,可是他的不善言辞,却实在叫自己没有与他沟通的愿望。想来自己把他收在身边这么久了,和他谈话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这想来却是极其不应该。其实自己还是很喜欢狼奴的,因为他给了自己一种熟悉感,就像是看见了一个比较小的自己。不过这个自己,好像也挺不走运的。 第一百四十五章 :狼奴的过去 虽说是说说话,可是和清露的就是没人也能说足一个时辰不同,狼奴还真的是一只没了嘴的葫芦,就是八竿子打下去,都不能见得叫他吱一声。好在朝凤今日也还算得空,居然也没有烦心,反倒自己先说了起来。 “那些事情你还记得是吗?”朝凤看看狼奴轻轻地问道,见对方那紧锁着眉头,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朝凤便也没有急着追问,而是慢慢地开口“你先不用着急,先听我说说看吧。这从小到大,我经历过的事情可以说太多了,有富贵到十指不沾阳春水,也有艰苦到连水都喝不上。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一下子我也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讲,而且这么久过去了,我记下的,也真的不算多了。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也还记得那个味道。” 说话的时候,朝凤的声音很轻柔。并没有死死的盯着狼奴看,而是淡淡的目视着远方,就好像是在回忆以前一样。见朝凤的认真的表情,狼奴也总算是放松了一些,不再焦躁的回忆,而是静静的看着朝凤。 “你闻过木头腐朽的味道吗,那种味道我至今难忘。细雨霏霏,朦胧中仿佛看到淡紫色的丁香花在雨中轻轻摇曳,细雨在丁香丛中淅淅吟咏,如烟似雾,凄婉净美。雨雾在紫色的丁香花上聚凝莹露,清亮如玉。缄结不开的丁香雨愁,缄结不开的如水情怀。不过那时,我可没有这样的闲心,因为一下雨,那些老式的家具,就会散发出古怪的气味。”说到这里,朝凤才回过头,看着狼奴笑了笑。 若是被刻意埋藏的记忆,越是逼问。就越是埋藏的深沉。而这个时候,自己不放示弱一番,人最灵敏的便是嗅觉了,能被轻易掳走的不会是什么富家子弟,现在自己说的便是清苦人家最常见的情况,若是狼奴真的在大夏生活过,他应该会记得。 “最是叫人难受的。就是雨水洒在瓦砾上的声音。‘刷拉拉’。‘刷拉拉’很像是沙子打在瓦上的声音,不过却更加的清脆。若是在这样的天气里面,风就吹的极其的急促,就像是哭嚎。那时的我年纪小。也很害怕,只敢躲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虽然现在说出来并不是举足轻重的事情,可是那时的自己的确是害怕的不得了。 短暂的沉默后,朝凤看向桌角,仿佛还可以看见小小的自己。若是说一开始,自己说这些话是为了吸引狼奴的注意。可是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单纯的分享回忆。那时候自己眼中的幸福很简单,只要窝在母妃的怀里,听着桂嬷嬷讲故事。就好像有了全世界。可是现在。简单或许才是一件真正幸福的事情吧。可是自己却注定不能得到了。 “那时晚上我害怕的哭了,便会死死的闭上双眸,母妃便会携一双温暖的手,卷走红尘中所有可怕黑暗的东西。”朝凤笑笑,伸手轻轻地抚摸过自己的脸颊。就像是母妃当时做的一样。 即便现在,那温暖已经悄然的消逝在人世的花海,在梦的馨香里。不过那些过往的疼惜,却是舞出欣喜的舞姿,延伸梦的阑珊,斑斓出远隔时空的对望,一丝远古的情愫,在意境的花开里滑落成一滴晨露,冻结在昨日今夕的梦里,冬眠。现在的自己,早就不是那个害怕雷雨,需要人保护的小姑娘了,不知不觉中,自己居然已经成长成了记忆中的母妃了。 “温暖的手......”就在朝凤以为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时候,狼奴突然开口了。虽然他的声音很轻,可是却很坚定,可见这件事请是真正的的触及了他的内心了“以前好像也有人这么对我做过,真的很温暖。陪伴在我的身边,就好像不会再有什么可怕的事情。” 看着狼奴的表情,朝凤知道他是回忆起来了。凡事开头难,但是若是他想起了一些,那顺藤摸瓜,在去寻找就简单了。朝凤也不打断狼奴的叙述,只是在一边慢慢地引导道:“是吗,真是美好的回忆。牵着我的人是我的母妃,那牵着你的人,你还记得是谁吗,你还记得你们一起去做过什么事情吗?” “恩,那张脸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不过她的头发也是黑色的都市绝品狂龙。声音听起来很温柔,和桂嬷嬷的声音很是相似。”一开始狼奴的话说的还不是很流利,每说一句,就要停顿很长时间。可是说着,说着狼奴的语言慢慢的流利了起来。就像他学会说话后,已经能够正常的交流了。 一边在心里飞快的记下特征,朝凤一边温柔的凝视着狼奴,示意他继续往下说,自己不会伤害他。冷宫的房间自然是要狭小很多的,可是就是这样狭小的环境,却给了狼奴一种很安全的感觉“记忆里面的地方很特别,树,真是满山满坡的。松树翠得滴绿,枫树红得似火;苹果从褐绿色的叶儿中间探出头来,娃娃脸蛋儿似的红。柿子可多了,有‘火顶‘,有‘水花‘,还有‘牛心‘……颜色也杂样儿,有的朱红,有的深黄,有的清亮……无论哪一种,都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缀满了枝头,压弯了枝干。” “草,也是满山满坡的,密密匝匝,郁郁葱葱。羊儿‘咩咩‘地叫着,在山坡上蠕动,团团簇簇,恍惚是天上掉下的朵朵白云。假使你躺在草地上或花丛中,吸一口空气,会觉得凉凉的,甜甜的;摘一片草叶含在嘴里,也是清香清香的。”有些东西,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你怎么逼迫都逼迫不出来,可是时机成熟了,就像是水渠里面的水,不需要你催促,便勃勃的流了出来。 匈奴的口音和大夏相差的还是很大的,是断断不会觉得相似的。而且他刚刚说,那个牵着他的人,说话和桂嬷嬷很像,也是黑发。那便说明狼奴并不是拐卖,或是收养来的,而是真真正正的大夏人。匈奴降水少,兰度已经算是降水丰沛的地方了,可是还是没有什么树木,那就说明狼奴并不生活在匈奴,或者并不是一直生活在匈奴的。 “雨量够充沛的时候,风儿一吹,云儿即起,雨立马就到,三天两头下,未免有点腻,可蔬菜庄稼是需要的。屋側的田地种着菜,白菜绿油油,水汪汪;萝卜的叶子嫩生生的,根儿直往上窜;玉米棒一天天地长了,粗了,最后裂开嘴吧笑了;高粱胀红了脸庞,像是醉酒的大汉,又像是擎起的一把把火炬;稻香随着风儿,到处飞,到处流,浓浓的,沁人心脾;谷子垂着头,沉得像灌了铅,大有少女怕羞的样儿。”说来也奇怪,狼奴可以忘记自己是谁,可以忘记和那个陪伴自己成长,给予自己温暖的人,却诡异的记得这些。 不过也就是这几句话,又推翻了朝凤之前的推测。高粱,玉米这样的东西,大夏是没有的。自己虽是尝过,可也是那也是图一个新鲜,平常的外邦贡品,哪里能是这样随随便便就种的呢。莫非狼奴在的,是匈奴和大夏的边境。若是在这样的地方,那就好解释他为什么会被掳走了。 “山里的小溪也变了样儿。夏天,它们穿峡激石,忽而从这里钻进去,忽而从那里蹦出来,弹琴鼓瑟,一路轻歌,一路欢笑,曲曲折折,蜿蜒而去,美则美矣,可惜缺少气魄。秋季里却不同了,霪雨霏霏,山里到处都是流泉,叮叮咚咚,蹦蹦跳跳,从四面八方聚拢,然后汇成一股急流,奔腾着、呼啸着冲出山口,从几十米高的悬崖峭壁上摔下去,跌碎在墨绿色的深潭里,浪花层层,雪白雪白的,清凉清凉的。绿尾巴的水鸟,振翅奋翼,在飞溅的浪花间回旋翻腾。树叶儿黄了,一片一片地飘落;草也衰了,再不是那么翠绿;西风紧了,送来阵阵寒意。可田野里是极热闹的。那时家家户户,老老少少,都忙起来了。即便是老头儿,老太婆也闲不住了,他们蹒跚着走出家门,来到地里掰玉米棒。”说道这里,狼奴笑了笑,朝凤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 “在季节的交替下,田野开始出现淡淡的黄色,尤其是路边的树叶,黄的可爱。远山却是绿色的,因为山上种的全是苍翠的松树。路边,花依然开得娇艳,小河里的鱼儿和往常一样畅快的游动,丝毫没有感觉到冬的气息。街上有光滑的石板,远处悠扬的漂着什么歌,围着篝火,阳光真的很灿烂。若是有机会,真想带你也去看看。”狼奴抬起头,轻轻地笑了笑看着朝凤说道。 若是刚刚,朝凤还想要去计算些什么,可是听见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却最终只是笑笑“好啊,想必你的家一定极美,你想回去吗?” “不想,若是我说想,那便不能陪在你的身边了。”说话的时候,狼奴很认真。 朝凤愣了愣,然后轻轻一笑:“恩,那就不回去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谢一斛珠 匈奴统一以后,匈奴的子弟虽然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即便是匈奴王也不能禁止。后来改革用了郡县制,天下才得以安宁。即便是现在的莫离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旧部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娘娘,您又在看书?像这般好的天气,您是该多出去走走的。”门口守门的小贵子谄笑的走到朝凤面前,放下一个锦盒,故作神秘的对朝凤笑笑“娘娘要好好保养自己,陛下的心里还是有您。您可不能轻贱了自己,毕竟人活在世上,总归是要受点气的。可是受了气总不能气死自己吧,这来日方长,先养好身体才是。” 听着小贵子说话,朝凤只是笑笑,就把目光放到锦盒上面了。这锦盒用的是上好的沉香木制造的,体积也绝对不算小。即便是单个这么大块的木头,也是价值千金的了,更不用说上面,还被能工巧匠精心雕琢出栩栩如生的花样。打开锦盒,朝凤便看见了慢慢一盒的东珠。 东珠在匈奴语中称之为“塔娜”,是宝中至宝,稀世奇珍。所谓‘东珠‘,亦被称为‘北珠、大珠、美珠‘,乃是从黑龙江流域的江河中出产的淡水珠蚌里取出的一种珍珠。其与一般珍珠相比因晶莹透彻、圆润巨大,而更显王者尊贵,自古以来便成为历代王朝所必需的进献贡品。传说中,东珠是一种冷水蚌所产的珍珠,采集它的时候需要用黑天鹅,黑天鹅吞噬这种珍珠蚌后经过胃液润滑摩擦并排出体外,最终成为‘东珠’这种珍贵的贡品。 可是到了现在。任人们怎么寻觅,在东三省也找不到相关的冷水珍珠蚌,以至于人们认为这种珍珠蚌已经因过度采掘而绝种了。和氏璧能不能换来十五城,这是一个没有实现的传说,但在有文献记录的文明史上,前后数百年间,“东珠”这东西。却实现了买下一个国度的传说——鲜卑人确实退兵了。匈奴赢得喘息之机;努尔哈赤则赢得了休生养息的地盘,进而赢得了整个匈奴。 “娘娘喜欢吗,这样好的东西,莫说是奴才了。就是奴才的祖宗十八代加起来,也未必看过其中的一个。可是现在,陛下却是把这么多都堆在娘娘的面前了,可见娘娘的分量着实不轻啊。”小贵子弓起身子,先是做出诧异的样子,然后便满是羡慕的看着朝凤笑。 珍珠的特有的光泽散发出来,即便是在并不明亮的室内,却叫人无法无视。这光在这些透明的真珠质层上反射和衍射造成的,真珠质层越薄越多。光泽就越漂亮。而这一批珍珠。发出的光芒就像是月光。人世间,并不是所有的蚌都能产珍珠,凡间产珍珠的物种就那么几个,但在冷水系环境产珍珠,而且能生产鸽子蛋大小的珍珠。那简直就是奇迹。 可是锦盒中鸽子蛋大小的珍珠却是多的很,甚至还有几个小儿拳头一般大小的。其中有一颗明珠,用绛色轻纱包裹,打开后,发现是一颗墨色珍珠。和周围常见的白色珍珠不同,它周身发出极其明亮的光芒,甚至照亮了整间屋子。 “这,这是上清珠。”若是说刚刚小贵子的惊讶,还是为了博得朝凤好感而伪装出来的,那么现在他可以说是情不自禁“陛下为儿时,尝为先帝所器。先帝每坐于前,熟视陛下相貌貌,便武惠妃说:‘我这孩子有异相,日后定是我李氏家族中有福的天子。’所以命取上清玉珠,以绛纱裹之,系于陛下颈间。上清珠是开元中罽宾国所贡,光明洁白,可照一室。置之于卧内。四方忽有水旱兵革之灾,则虔恳祝之,无不应验也。” 虽然小贵子说的神乎其神的,可是朝凤的眼中却并不是极其的在意。要知道充当采珠劳动力的。主要是疍民,即是家中清贫,而没有社会地位的外乡人。《水东日记》卷五载:“盖疍丁皆居海艇中采珠,以大舶环池,以石悬大垣,别以小绳系诸疍腰,没水取珠。气迫则撼绳,绳动,舶人觉,乃绞取,人缘大上……闻永乐初,尚没水取,多葬鲨鱼腹……” 在《采珠歌》描写珠民的生活:“江浦茫茫月影孤,一舟才过一舟呼,舟舟过去何舟得,采得珠来泪已枯。”可以说在海中孤岛下,去岸数十里,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余人,而得珠仅八十两。天下谓以人易珠。也难怪唐代李咸,曾在《富贵曲》诗:“珍珠索得龙宫贫,膏腴刮下苍生背”。不过像这样高品质的珍珠,今日恐以人易珠亦不可得。 “桂叶双眉久不描,残妆和泪污红绡。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玉阶生寒,珠泪盈眶。我念我皇,今夜,欢歌艳舞,可千万千万,别梦寒。”朝凤笑笑,毫不怜惜的关上锦盒“珍珠千斛又算的什么,我朝凤要的,从来就不是这些。” 看见朝凤做出这样的动作,小贵子的脸色一下就像那被关闭的锦盒一般,灰暗了。他扁扁嘴,做出一副要哭的表情看着朝凤“娘娘哟,您这不喜欢,奴才可是要掉脑袋的啊。再说了,这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且不说东西怎么样,可是这陛下的心,您总不该不明白吧。” “你刚刚还说是个宝贝,怎么一下子,又变成是不值钱的鹅毛了?”朝凤的一句话,调侃的小贵子的脸涨成了猪肝色。这嘴贱的的确是自己,总怪不得别人的,可是这不管事实怎么样,主子总是不会错的。就是错了,那受罚的也是仆从啊。 就在小贵子红着一张脸,支支吾吾的不知道应该怎么说话的时候,朝凤突然笑笑,开口道:“好了,我不过是开了个玩笑,你且去给我拿张纸来。陛下给了我这么厚重的赏赐,我也不能一点表示也没有,那样也太不识抬举了。” “嗨,瞧奴才,当真是年纪大了,笨手笨脚不说了。居然连娘娘讲的笑话,都没有听出来,还以为娘娘是真的生气了。还是娘娘的脑子好用,奴才这就给您磨墨。”见朝凤给了自己一个梯子,小贵子马上打蛇随棍上,顺着梯子就往上爬。 见朝凤说这些,清露连忙铺好纸张。朝凤提起毛笔,沉思了一会,抬手写道:‘玉鉴尘生,凤奁香殄。懒蝉鬓之巧梳,闲缕衣之轻缘。苦寂寞于蕙宫,但凝思乎兰殿。信摽落之梅花,隔长门而不见。况乃花心飏恨,柳眼弄愁。暖风习习,春鸟啾啾。楼上黄昏兮,听风吹而回首;碧云日暮兮,对素月而凝眸。温泉不到,忆拾翠之旧游;长门深闭,嗟青鸾之信修。 忆昔太液清波,水光荡浮,笙歌赏宴,陪从宸旒。奏舞鸾之妙曲,乘画鷁之仙舟。君情缱绻,深叙绸缪。誓山海而常在,似日月而无休。 奈何嫉色庸庸,妒气冲冲。夺我之爱幸,斥我乎幽宫。思旧欢之莫得,想梦著乎朦胧。度花朝与月夕,羞懒对乎春风。欲相如之奏赋,奈世才之不工。属悉吟之未尽,已响动乎疏钟。空长叹而掩袂,踌躇步于楼东。’ 写的时候,朝凤的手没有丝毫的颤抖。青玉的笔杆,在朝凤白玉般都手中如同有了生命一般,灵活的舞动。朝凤的字体本来就是偏娟秀的,不知是不是身体不适的原因。此时写出的字体,显得各加的柔弱娇媚,甚至都有了一种梨花带雨之感。 “娘娘这写的是什么意思?”小贵子看了半天,除了感觉朝凤的字还不错外,什么都没有看出来“这便是大夏的文字了吧,到真是和娘娘一样的美丽。” 见小贵子这般称赞自己,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你倒是甜嘴,这的确是大夏的文字,我相信既然陛下向往夏化,自然不会看不懂。而且这大夏的诗文,比起匈奴语来说含蓄许多,倒是能表达些平常不好意思说的话。” “娘娘还真是有情趣,怨不得陛下对您牵肠挂肚的。陛下也是有福之人,能得到娘娘的芳心。二位在一起,当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见到朝凤脸颊上的绯红,小贵子挪揄的笑了笑,然后称赞道。 小心翼翼的把信笺收到怀中,小贵子又和朝凤说了几句话,其中不过是一些莫离现在的情况,以及一些阿谀奉承之词,不提也罢。毕竟听见这样半真半假的话,还不如全然不相信的好。 目送小贵子离开了长春宫,清露低下头轻轻地笑了笑:“娘娘您可算是放下了,不过刚才您写的词,实在哀怨了些。” “放下?我从来没有拿起过。至于哀怨,若是我不哀怨,他又哪里会来。”朝凤笑笑,不知道在想什么。 第一百四十七章 怨郎吟 小贵子的办事的速度倒是快,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朝凤写的纸笺便递到了莫离的手中。 “镶玉铜镜上沉淀着岁月尘埃,龙凤宝箱的香气已经消散。冷落了理我乌鬓的精巧玉梳,闲放着裁我缕衣的轻盈白练。香草依依的宫中寂寞泛滥,兰芳袅袅的殿上凝思枉然。任凭梅花随风飘落,我被长门阻隔不得一见。更何况嫣红如心的花里飘荡出怨恨,眼眉一样的柳叶拨弄着愁情。暖风和煦地吹拂,春鸟啾啾地鸣叫。楼上又见黄昏,我聆听着柔和的风声回头张望;白云却逢日暮,我独对着洁白的月光凝眸远眺。温泉难以再到,我回忆着旧日拾翠羽的游乐;长门宫幽深紧闭,呼唤信誉美好的青鸾传递消息。 想到旧时太液池里的清波,水面光影浮荡;奏乐、歌唱、赏赐、宴会,我陪从在圣上身边。我吹奏使鸾凤起舞的曼妙乐曲,乘着描绘着鷁鸟图案的仙舟。君王情意深厚与我难舍难离,诉说如绸缪一样亲密无间的情话。向山岳海洋发誓爱情永远存在,像日月一样没有休止。 无奈那些小人的恼怒嫉妒,夺走我的恩爱宠幸,把我贬斥到这幽寒的冷宫中。思念难以再得的旧日欢情,希望旧事能入梦来显露在朦胧之中。度过多少花朝月夜,已经没有面目也不愿意面对这春风了。想请一位司马相如一样的名家为我进献《长门赋》,无奈我不善于处理人情世故之事。这篇文赋还没有全部撰写完成,报晓的晨钟已然响动。只得白白地以衣袖掩面长叹,独自在楼东徘徊。” 一边看着纸笺上的内容,莫离一边慢慢地念到。待到全部读完,莫离的声音也有些怅然了:“她这是在怨我无能,无法保护她啊。除了这个意外。凤儿在收到东西后,可有再说些什么吗?” “爱之深,责之切。娘娘就是太在乎陛下了,这才会不悦。不过女子嘛,生来就是嘴硬心软的,好好哄一哄也就没事了。娘娘收到锦盒,先是有些意外。不过之后便黯然了。还写了一首诗。”一边说着,小贵子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莫离的表情。他这话说的很是微妙,只是说朝凤有些意外,既没有说喜悦。又没有说伤悲。既符合了朝凤的性格,不会叫莫离觉得他在说谎,又不会引起莫离的不悦。 这首诗写的也很是哀怨,却又极其的委婉。莫离皱皱眉,没有感触是不可能的,可是自己并不是什么自视甚高之徒,倒不会是真的以为朝凤是突然间爱上了自己。她想要做什么?突然间莫离有些不悦,虽说习惯了算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朝凤对自己。也不过是算计,自己就觉得极其的不舒服。 “小贵子,磨墨。既然信都来了,孤也不能不回吧。”说着,莫离挥毫泼墨。送出了一封只有十三字的信,信上写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此外,就再没有其他的什么了,倒是看得人迷迷糊糊地。 若是说看着朝凤,小贵子还敢调侃两句,这见了莫离,他可就真的是没了嘴的葫芦,就连喘气都不敢发出声音。只是点点头,收了信就鞠躬往长春宫的方向跑了回去了。 朝凤是极其的聪慧的,读了十三个字后,突然之间泪流满面。这样的举动,可是吓坏了一边的小贵子,清露等人;“娘娘,您这是什么了。这信上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让您这么伤心?” “难道你们都没有发现,这一行数字中,唯独少了一个‘亿‘。无亿?岂不是莫离在暗示自己,已没有以往过去的回忆了。我今天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做心凉如水。”朝凤低低头,做出一副十分悲痛的样子。晶莹的泪水滑过白雪似的面庞,就是小贵子这样的外人,都觉得看的心疼。 这眼泪虽是假的,可是朝凤心里的急切却是真的。这莫离对于自己的来说,与其是个夫君,不若是一个保护伞,或者是跳板。就相当于那个被自己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对于自己先是君王,再是父亲。若是失去了他,虽不至于死,却是极其不方便的。所以这该示弱的时候,自己还是示弱些吧。 “你们再去给我那纸笔过来,我倒是要看看,他是否真的无情至此。”说着,朝凤就抬笔回了一封《怨郎诗》。 其诗曰:一别之后,二地相悬。只道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曲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君怨。万语千言说不完,百无聊赖十倚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仲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秉烛烧香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似火红,偏遭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恨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这一次的信传到莫离的手上,莫离却没有再回,而是轻叹一声,看着小贵子问道:“她的气色如何了?我记得即便是在夏宫的时候,她也总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可就是这样,却依然张牙舞爪的,就像是还没有睁开眼睛,就想着要咬人的小老虎。罢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还是带我去见她吧。” “娘娘刚才还在担忧陛下是否是忘记她了,现在倒好了,若是陛下肯去,那便无事了。”小贵子到底是伺候久了的,一见莫离的表情,就知道莫离的心里,并没有信中写的那般,对朝凤真的无感情。相反,这感情在自己看来,不但不淡,反倒是很浓的很。 这长春宫虽是到打扫过了,可是莫离看的还是直皱眉,明显是不如的满意的:“这里还是阴冷了些,内务府的煤炭可是如数送到的?若是不够,就在加些吧,虽说是开春了,可是倒春寒的现象却还是存在的。” “是,奴才都明白的。”见莫离皱起的眉,小贵子反而轻轻地笑了笑。看来自己倒是没有押错宝,跟对了主子。都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朝凤得势了,自己自然会有些好处的。 再次进入室内,朝凤的脸上已经不再流泪了。不过脸上的泪痕还依稀在,更加显得楚楚动人。和以往的宫装的奢华繁丽不同,今日朝凤穿着一件略显简单的素白色的长锦衣。墨色的长发,用一条月白色的发带松松的系住,先的有些慵懒。双眸似水,却带着谈谈的冰冷,似乎能看透一切。十指纤纤,肤如凝脂,雪白中透着粉红,似乎能拧出水来。那一双朱唇,原是紧紧地抿着的,见了莫离,却突然笑若嫣然,就像严冬突然绽开的第一支红梅花一般。 “朝凤见过陛下,难得陛下肯贵脚踏贱地,真是叫朝凤受宠若惊。”说着,朝凤就恭恭敬敬跟莫离行了一个叩拜大礼。 见朝凤在恭敬的模样,莫离倒是有些说不出的滋味。自己最初看见信件,就是想过来看看热闹,看自己的这位‘王后娘娘’到底是如何的‘深爱’自己,又要如何表现给自己看。其实在进入长春宫的那时候,自己看见那荒凉的景色后,便收起了这份心。更不用说现在,看见朝凤像个陌路人一般的,跪在自己面前了。 “你以前从来不行礼的,即便是在大夏,你第一次见我,却也是笔直的站在一边,低着头,就好像是连看的不愿意看见我。你现在又是何必,何必做出这样?”莫离叹息一声,自己想要的就是朝凤服软,可是真的看见了,却是变扭的不得了“罢了,罢了。珍珠你可还喜欢?” 看见莫离的表情,朝凤在心里微微一笑,可是面上却依然是一副,淡然的不得了的样子“珍珠自然是好的,难得陛下还肯为朝凤费这些心思。” “我为你费的心思,又何止是这些?”莫离叹息一声,伸出手似想要像以前一般摸一摸朝凤的脸颊,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手刚刚伸到一般,便又收了回来“若是你真的喜欢,又何必些出这样的诗句来。” 听着莫离的话,朝凤也没有再声辩些什么,更加没有刚刚的泪流满面,只是看着莫离,淡淡的笑笑“这再好的东西,却始终不如一个好的人。大鱼大肉,生猛海鲜在旁人看来自然是好的。可是对于吃斋念佛之人,却是罪恶。陛下又怎么知道,您的珍珠,对于朝凤来说,就一定重要呢?” “那你想要什么呢?”莫离饶有兴趣的勾了勾嘴角,微微地笑了笑“当年周幽王为了美人褒姒,烽火戏诸侯。褒姒如何,我不曾见过,也不便多说些什么。可是若是她有你飞万分之一,那把火便是点的值得的。” 第一百四十八章 变天 时光洗尽了铅华,岁月望穿了往事,光阴嶙峋了寸骨,一别经年,将经年的浓情悄掩于季节深处,唯望挥别后,莫成陌路。花约成诗,肥了相思,瘦了闲情,将朵朵沉香酿成情深深几许的别赋,醉卧碧芜,自此,再无牵念,再无动容。 “呵呵,陛下还是这么会讨人欢心。”朝凤笑了笑,却是伸出手指,轻轻地按在莫离的嘴唇上“好听的话,何必现在就说?这样吧,我先与你说一个人,若是听完,你还会如此说,那便好。” 见朝凤面色凝重,莫离便也不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松开手,朝凤给莫离续上一杯茶水:“其实那首诗,并不是朝凤所做,而是唐代的一位宠妃,梅妃――江采萍所写。据说在唐玄宗宠爱的武惠妃死后,玄宗整日郁郁不乐。太监高力士想排解一下玄宗的烦恼,于是到江南寻访美女,结果在福建的莆田县发现了一个兰心蕙质的女孩,她就是江采苹。” “江采苹被高力士选入宫中后,曾深受玄宗宠幸。她淡装雅服,姿态明秀,风韵神采,无可描画,她精通诗文,是不可多得的才女。因癖爱梅花,所居之处遍植梅树,每当梅花盛开时,赏花恋花,流连忘返,唐玄宗昵称她梅妃,又戏称为‘梅精‘。唐玄宗曾宠爱她至极,后宫其他妃子都视而不见。江采萍性情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却又出淤泥而不染,不去为红颜之事争风吃醋,并擅长于书文,常以东晋才女谢道韫自比。” 听见朝凤这样说,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抬头看了看朝凤:“她的性子倒是和你有几分的相似。” “是吗?可是就是这样的性子,给她惹下了祸患。杨玉环的到来,使得清高孤傲的梅妃渐渐失宠。杨贵妃设法贬梅妃入冷宫上阳东宫。梅妃得宠时,各地争相进献梅花。有一次,她听到外面有驿马快跑的声音,讯问侍儿可是送梅花来的?但如今,大家都是忙着给杨贵妃送荔枝。谁还记得曾经专宠一时的梅妃江采苹呢?” 说到这里。朝凤苦笑了一下:“梅妃江采苹不禁泪流满面,想起了汉代长门宫陈阿娇的故事,陈阿娇千金买司马相如一赋,便拿出千金请高力士找人写赋呈给皇上。高力士正在拼命讨好杨贵妃。因此加以推脱。江采萍就自己写了一首《楼东赋》给唐玄宗看。可唐玄宗看来这篇赋后,虽然也略微有所触动,但也只是派人悄悄赏了梅妃一斛珍珠,梅妃见了,伤透了心,写下来一篇《谢赐珍珠》,并将诗与珍珠一起送还给唐玄宗。唐玄宗读后怅然不乐,令乐府为诗谱上新曲,曲名叫《一斛珠》。” “这首诗便是你今日看见珍珠之时。所说的诗句?”莫离皱皱眉。然后开口问道“《楼东赋》,这听起来到也耳熟,莫非是你后来回给我那一首词?看来凤儿倒是这梅妃记忆深刻啊,那到也算了不负了她吧。” 见到莫离怎么说,朝凤便接连摇头自谦道:“朝凤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难得莫离还能听出,到也是叫人佩服。不过即便这《楼东赋》写的再好,却也是无济于事。安禄山叛乱,唐玄宗来不及带上失宠的梅妃江采萍就出逃了。不久,长安城陷,梅妃死于乱兵之手。唐玄宗自蜀归长安后,求得梅妃画像,并满怀伤痛亲题七绝一首。后来在温泉池畔梅树下发现梅妃尸体,胁下有刀痕,唐玄宗以妃礼改葬。听闻后来唐玄宗还亲自写了《题梅妃画真》,来怀念梅妃。” “忆昔娇妃在紫宸,铅华不御得天真。霜绡虽似当时态,争奈娇波不顾人。”还不等朝凤往下解释,莫离就开口道“这梅妃也算是一代丽人才女,且将梅品的清雅脱俗、孤傲高洁融入了灵魂,没想到到头来遭遇却是如此不幸。到真是叫人惋惜,怪不得大夏有句话,叫红颜薄命。不过凤儿却是不需要担心这些的,毕竟你可比梅妃要聪明多了。你们都下去吧,孤很久没有见到凤儿了,倒是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听见莫离这样吩咐了,小贵子便很是窃喜的点头称喏。清露的脸上虽还是有些迷茫,不过见朝凤看着自己,便点头离开了。 得到所有人都离开了,莫离便随意的坐到桌边,看了看朝凤:“既然凤儿说想我了,为何又离我这么远。莫不是你说的只是敷衍之词,那还真的是叫人痛心啊。” “呵呵,你这般的体贴,我又哪里会不想念你。不过这里可不是什么吉利的地方,朝凤就直接说了吧。”见莫离调侃自己,朝凤也不正面回答,只是笑笑“我听闻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现在天时地利,还请陛下去找日轮过来,以求达到人和。” 这一次听见朝凤说话,莫离并没有直接按照他所说的去做,然后轻轻地笑了一声:“日轮?我还以为你会叫我去委派青书。不过也好,日轮到底是匈奴人,有有带兵打仗的本事,你叫他来,到也无可厚非。不过既然你突然找我,就说明你一定有什么事情,但说无妨。” 的确,自己一开始想要说的人,的确是青书。不过自己既然想留住青书,就自然不能让他锋芒毕现,要不然就不能留在自己的身边了。这日轮的能力也是不错的,而且自己还下了一个赌注。若是真的如同自己想的那般,那自己不但可以达成原先的目的,而且不需要花费暴露底牌。 “莫离有一统江山的气魄,也有这个能力。不过要众人拾柴,这火焰才会高。为了有效地管理国家,也为了替子孙万代奠定基业,您应该吸取战国时期设置官职的具体经验,建立一套更加完整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一边说,朝凤一边小心的观察着莫离的表情。 虽说后宫不得干政,可是莫离对旧贵族的怨气不是一天两天了,可是却苦于能力还不足够,也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所以一直也不能拔除掉这根眼中钉,肉中刺。现在听见朝凤这么说,莫离自然是有兴趣继续听下去。 “在大夏的朝廷设置中,采用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朝凤一边说,一边用手里的帕子蘸着水,在桌面上画起了图。每说一个职位,朝凤便会在桌面上点一个点,若是相关联的职位,便用线联系起来。桌上的点数虽多,可是他们的排列却是极其的规则,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不过就是再多,却都始终掌握在‘王’的手中。 “您这些年,多行征伐。倒是也受到了不少新的土地,扩大了匈奴的版图,可这些地方良莠不齐,就连风俗习惯也不尽相同。您初执掌这些地区赋税事宜,建议颁行《便宜一十八事》,设立州郡长官,使军民分治;制定初步法令,反对改汉地为牧场;建立赋税制度,设置燕京等处十路征收课税所。”朝凤笑笑,开口想莫离建议到“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糜不清净,施于后嗣。”朝凤笑了笑,然后看向莫离“礼法始终不可废除。” 莫离沉思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笑道:“凤儿说的极好,果然,娶你是我一身的幸事。” “臣参见陛下,娘娘。”莫离的话刚说完,门口就想起了日轮的声音“不知陛下召唤臣有何事情?” 看了看日轮风尘仆仆的脸,朝凤笑了笑:“先生赶来辛苦了吧,就不必多礼了,先坐下说话吧。先生是明白道理的人,不知道您对如今的形式,有什么看法,还请但说无妨。” “若是要成就一番霸业,追求时机是极其重要的。现在秦国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但是不能贸然冲动,依照臣看,您不如派人持金玉去各国收买、贿赂,离间东盟的君臣,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见朝凤又问天下,日轮没有再想上一次一般分析形势,而是直接说出了应战的方法。 屋外的风突然吹的更加的急促了,似是要变天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不战而胜 屋内的环境很是沉闷,烛火影影绰绰的燃烧着,不甚明亮的光芒笼罩着室内,把桌椅的影子拉的很长。 “恩,说的具体一些吧。看先生的样子,恐怕早就胸有成竹了吧,还请先生但说无妨。”莫离点点头,正坐身子看着日轮。 见莫离如此,日轮便也不再卖关子,直接开口到“首先选择的攻击目标为赵国。因为赵国的实力在六国中最弱,是匈奴走向统一道路的最大障碍。但是,赵国还没有到不堪一击的地步。匈奴军屡次进攻韩国,均被韩国击退。臣认为在用主力进攻韩国的同时,不如对韩采取扶植亲秦势力以逐步肢解的策略。臣听说赵王安政治上毫无经验,对强大的国家之知道一味采取退让政策。又是是一个贪好金银的人,不如请陛下选出能言善道之人,携带金银前往说服。” “的确,逐个攻破是最好的办法的了。既然方法是你想出来的,那便由你去就是了。”一边沉思着日轮的话,莫离一边点头说道“这东西就由你随便去库房挑拣些吧,不过若是有了动作,那三足鼎立的状态一定会被打破。但是现在我们还不能冒进,最好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现在的匈奴是出于内忧外患之中的,既然那些旧贵族可以逼迫莫离把自己打入冷宫,自然也可以在力量强盛的时候,逼迫莫离退位。若是此时一旦内乱,那匈奴必定分崩离析。攘内必先安外,现在还不是内斗的时候,只有稳定了一切,才可以除掉他们。想必莫离的心里面也是很迫切的吧。 “对于陛下的重用,日轮自是不应该推辞的。可是为了国家社稷,还请陛下可以派出青书。”日轮跪倒在地上,深深地想莫离磕头说道“青书虽是大夏人。可是他的才华却是万中无一的。他的口才,即便是臣,也不得不臣服。还请陛下务必派出他参加和谈。” 见日轮如此举荐,莫离皱皱眉。自己是不怎么喜欢青书的,这样的人功利心太重。虽是能用。却不适合留在身边重用。不过难为日轮可以顾全大局,放弃这个出风头的机会。想着,莫离不禁又对日轮高看了几分。不过他却是回头看向一边的朝凤:“不知道凤儿又什么样的看法?”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擅长的东西都不同,青书和日轮都是极其贤良的臣子,难分伯仲。具体应该如何,还是要圣主明裁。”话虽是这样说,可是朝凤却是知道,莫离的性已经偏向了青书。不过这也是自己的目的,借日轮之口,说出青书之名。 果然,莫离沉思了一会。便准了日轮的要求:“既然先生力荐,那就派出青书和谈吧。就由你传孤秘旨下去,任命:节度使青书为一品平远使,全权负责所有和谈之事宜。而孤则册封你为抚远大将军,负责在在后方调兵遣将,协助日轮。” “是。臣遵旨。”日轮再磕了个头之后,就行礼离开了 看着日轮的的离开,莫离轻轻地叹息一声:“他是个好人,可是这里不需要什么好人。早晚有一天,他们两个。一定会被对方害死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希望留下来的会是熊掌吧。” 在收到日轮送来的休息之后,青书便马不停蹄的前往赵国。赵王虽是没有听说过青书大名,但是却不敢得罪匈奴,便还是恭恭敬敬的迎请青书到宫中。在进入了赵宫以后,青书便寻机为莫离拉拢赵王。 “赵国土地纵横不到千里,士兵不超过三十万。四周地势平坦,各国从四面八方都可以进攻,没有大山大河的阻隔。从新郑到大梁只有两百余里,战车驰骋,士兵奔走,不费多大力气就到。赵国南边跟楚国接境,西边跟燕国接境,北边跟北彝接境,东边跟齐国接境,士兵驻守四面,守卫边防堡垒的不少于十万人。” 不过寥寥几句话,青书就把赵国的地形与弊端说清楚了,听的赵王都愣了。可是青书却还觉得不够,依然开口说道:“赵国的地势,原本就是战场。如果赵国向南亲附楚国,而不亲附齐国,那么齐国就会来攻打它的东面。向东亲附齐国而不亲附北彝,那么北彝就会来攻打它的北面。不和燕国合作,那么燕国就会来攻打它的西面。不和楚国亲近,那么楚国就会攻打它的南面;这就是所谓四分五裂的地理位置。” “这......”赵王迟疑了很久,觉得青书说的话很有道理。可是张口结舌了半天,赵王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只好迷茫的看了看青书问道“那先生觉得应该如何是好。” 见赵王的表情,青书便知道他的心里动摇了,便趁胜追击说道“大王如果不事匈奴,匈奴出兵攻打黄河以南,占据卷地、衍地、燕地、酸枣,胁迫卫国,夺取阳晋,那么楚国不能向南支援魏国,赵国就不能向北联系北彝。赵国不能向北联系北彝,合纵联盟的通路就断了,合纵联盟的通路一断绝。那么大王的国家要不危险就不可能了。如果匈奴说服燕国攻打赵国,燕国害怕匈奴,匈奴,燕国两国一致对付赵国,赵国的灭亡就可以跷起脚来等待了。这是我替大王担忧的问题。” “是啊,这样想来,赵国的情形的确是紧张的很啊。”赵王本来就不是什么坚强的人,多年的骄奢淫逸,更是让他丧失了斗志,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危机。自己原以为加入东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若是在利益面前,谁又会维护自己呢。 看着赵王的脸色,青书倒是做出一副道漠黯然的样子:“我替大王着想,不如归顺匈奴。归顺了匈奴,楚国、燕国一定不敢乱动;没有楚国、燕国的危害,大王就可以高枕无忧,国家一定没有忧患了。匈奴所想要削弱的莫过于北彝,而能削弱北彝的莫过于赵国。齐国虽有富足强大的名声,但实际空虚;它的士兵虽多,但是容易败逃溃散,不能坚持战斗。如果全部出动魏国的军队,向南攻打楚国,胜利是肯定的。割裂齐国而加强魏国,亏损齐国而满足匈奴,转嫁灾祸,安定国家,这是大好事呢。大王如果不听取我的意见,匈奴将派精兵向东进攻,那时即使想归顺匈奴,也不可能了。” “可若是答应了,寡人便是背弃了与东盟的协议,可是会叫天下人不耻。”说道这里,赵王迟疑了一会,然后开口说道“还请先生先宽限几天,让我有一个思索的时间。” 其实他担心的哪里是什么协议问题呢,依照他的性格,他会想到的怕是只有自己的利益吧。虽是说东盟,可是组成过家的帝王,还是有绝对的领地自主权的。若是他一旦接受了臣服匈奴的约定,那么运气好还可以当个藩王之列,若是运气不好,自己恐怕就是连小命都难保了。 见到赵王的退却,青书并非不知道他心头的打算。此时如果自己非要纠缠出个结果,恐怕赵王会狗急跳墙,把自己扣留在朝廷之中。于是青书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就退下了。 可是离开了赵宫的青书,却并没有班师回朝,而是像日轮发出信号。率兵攻取赵国的陕,并将赵人赶走,同时在上郡筑关塞。这一事件引起赵国的极大惶恐,于是在惠安接连两次与齐威王相会,企图依靠齐国对抗匈奴。 由于青书从中挑拨离间,又极力为匈奴拉拢齐国和楚国,齐国不仅不帮助魏国,反而与楚国共同打击赵国。由匈奴归赵的公孙衍趁机发动‘五国相王‘,使赵、燕、齐,楚四国互相尊重,同时称王,结成更加稳固的联盟,借以增强赵国的防御力量。楚国却迎头给魏国浇了一头冷水,就在‘四国相王‘的当年,发兵攻赵,在襄陵大败赵军,占领了八个城邑。由于齐、楚的破坏。四国相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因而赵惠王更加憎恨齐、楚二国。 出了这件事不算,青书代表匈奴却又采取了更为狡猾的手段。就在开战的三天后,青书约集齐、楚、赵三国执政大臣在挈桑相会,试图为赵国调停,以讨好和拉拢赵国。赵惠王在此后果然放弃公孙衍的合纵政策,而接受了青书的联合匈奴以对付齐、楚的政策。次日,赵太子和赵国丞相入匈奴朝见,青书的地位也想雨后春笋一般,层层拔高。 为了使赵国进一步臣服于秦国,青书再次巧舌如簧的进行劝告。赵王思量再三,最后同意了青书的观点。不久,赵王再次派太子入匈奴朝见,向匈奴表示归顺。赵国从反叛到归顺,用时不过半月,没有耗费一兵一卒,却是双方都满意。 第一百五十章 挑拨离间 齐是东方的强国,楚则虎视于南方。因此,在东盟之中,齐楚联盟成了匈奴的心腹之患,而离间齐楚联盟,削弱齐楚力量,就成为匈奴向东扩张过程中的关键一着。 自从与赵国的不战而胜后,青书的名气便大涨了不少,甚至有一度超过日轮的苗头。虽是风言风语不断,可是日轮倒是变现的极其的淡然,甚至还发自肺腑的对青书表示祝福,倒是也传为了一代佳话。和青书的蒸蒸日上不同,朝凤的日子倒是平静异常。 虽然每日的赏赐都像流水一般的送来,不过莫离的人确实许久都没有来过了。就像是真的忘记了长春宫,忘记了朝凤一般。对此朝凤倒是表现的相当淡然,除了偶尔写些感怀,想念的信件给莫离,就再也没有什么表现。而莫离见到信件,也只是送来更多的打赏,人倒是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春寒来的猛烈,可是散的也快。花香含蕊,墨指含情,将一抹精致的愁绪,妍磨成一朵约定,花约千千结,心无迢迢期。在锦瑟年华中望穿秋水,将朵朵前尘往事虚化为水光浮影,搁浅成一道隽永缠绵的痕,在盛放的花朵里缱绻留香。琴声袅袅,曲韵潺潺,在一声声低吟浅唱里细数着一掬愁思,一点暧昧,来慰籍贪心的灵魂。 一语断章,一镜空忆,一梦凝神。现在朝凤与莫离之间的态度,实在是暧昧,就像是埋进时光的尘土。陌上曾路过,心若惹尘。就连朝凤自己,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定义这个关系。若是说在自己记忆中,留下最多的是辩机,那么在生活中,给自己最深刻的,却是莫离。 “娘娘。青书大人求见。”清露走到朝凤身边,轻轻地的说道。 听见这样的话,朝凤却丝毫没有一点震惊的意思,却像是早就知道对方一定会来一般,只是淡然的吩咐道:“去请先生进来吧。等到现在才来见我,也真是难为他了。” “娘娘进来可好,微臣本是早该来访的,可是毕竟男女有别,为了娘娘的名节,臣一直不敢轻易来。”青书恭恭敬敬的给朝凤行了个礼。然后跪在地上解释到“臣知道,臣能走到这一步,娘娘出了不少的力气。只是臣实在愚昧。还请娘娘多些帮衬。” 听见这些,朝凤也不揭穿,只是淡淡的笑笑。自己也不指望青书一下子就可以报答自己什么,不过爬的越高。摔的越重。人都是贪心的,只希望未来的事物越来越好,自然不会希望越来越差。若是说上一次对待赵国,青书有什么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大概就是他实在完成的太完美了。 大夏人在匈奴,原本就够显得扎眼了。而且一个平平淡淡的无名小卒,突然一下如同得到神的恩赐一般。平步青云,自然会扎着别人的眼睛。在东盟中,虽是平定了赵国,可是还剩下三个国家。这个时候,叫青书急流勇退是不可能的,毕竟这么多眼睛都看着。当真是不成功便成仁,而且还必须成功的漂亮。 “修鱼之战后,齐国出兵打败了赵,并与楚国结成联盟。可以说,齐楚这个联盟是东盟中最为稳固的。不过就是在细密的山石,却也是存在漏缝的。人都说不耻下问,既然先生都愿意来问朝凤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女子了,为何不去问问真的懂的人呢?”说道这里,朝凤便点到为止,没有再说什么了。 “是,臣明白了。”青书点点头,日有所思的离开了。左思右想后,青书去了日轮的府邸。 再一次看着日轮府邸的高门槛,青书由衷在心里感叹一声。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自己当年来的时候,身边的人无一以为自己在阿附日轮,就连自己的心中,也的确是抱有这个想法的。可是现在呢,自己居然也有和日轮平起平坐的一天了。看着周围人和以往不同的眼神,青书的心里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可是在门口等了半天,青书也不见日轮来迎接自己,便笑着和一边下人调侃道:“怎么,难道你家日轮大人不想见我。还是觉得,我不配受到邀请呢。看来人都是会变的,谁还会记得当初呢?” “不,大人之前就吩咐过了。若是一般的来客,必定要出门邀请,恭敬的请入房中。可若是自己朋友,便可以直接进入。大人之前来的时候,从来没有人邀请过,您不是一样进去了。现在又为什么要抱怨这些呢?变的不是我家大人,而是您啊。”门童的年纪不大,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句句都说道关键的道理上的,听的青书面红耳赤的。 等到进入了日轮的府邸,却见日轮端坐在书房中,就像是在等待自己:“我还以为你会早些来的,我已经等你良久了。” “我因为你......”青书笑笑,却是把最后的半句话吞入口中。自己以前身无长物的时候,日轮也没有瞧不起自己,而自己也没有任何的难为情。现在自己富裕了,本应该是有福同享的时刻,自己却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他了。看来有时候,这福气,不一定是好的。 对于青书没有说完的话,日轮并没有追问,只是递过去一张纸笺。上面详细的写着匈奴灭敌国的战略,其中有两个内容:一是乘混战之际,匈奴“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延续之前破六国合纵的策略,“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从内部分化瓦解敌国。二是继承历代远交近攻政策,确定了先弱后强,先近后远的具体战略步骤。 这一晚,青书与日轮长谈到了天亮。三日后,青书辞掉在匈奴的相位,向南去拜见楚王。到楚之后,他首先派人买通楚怀王的宠臣靳尚,利用其取得怀王信任,然后着手离间齐楚关系。 和对待赵王的恐吓不同,青书见到对楚怀王恭恭敬敬的,甚至就连说的,也多是溢美之词:“我们陛下所敬重的人中,没有谁能超过大王您。即使我青书愿意为臣下的,也首推大王您。我们陛下所憎恶的人,没有谁能比得上齐王,就是我青书也最憎恨齐王。” “为何先生这么说呢?”若是说之前对青书,还是畏惧他背后的匈奴,可是在之前对赵国的表现上,青书已经名扬天下了。现在听见他说这一喜一厌,楚怀王也是极其的好奇。 “齐国虽然和匈奴曾经是婚姻之国,然而齐国对不住匈奴的地方太多了。现在我们匈奴想讨伐齐国,所以我们匈奴就不能事奉大王了,我青书也没法做大王您的臣子。如果大王能够与齐国断绝关系,臣下将请求匈奴王,把商於六百里地方献给楚国。这样,齐国就一定会被削弱,齐国被削弱了,大王就可以使役齐国。这是向北削弱齐国、向西施德于匈奴,而自己居有商於之地一计三利可得的事情啊。” 见青书说的郑重其事,楚王便信以为真,十分高兴地应允了他。大臣们都向楚王庆贺,楚官上下皆大欢喜。 青书虽然说动楚怀王,但楚国不乏有识之士。原来在匈奴用事的陈轸,见青书放弃在匈奴为相,反而来到了楚国,便知道青书一定不怀好意。于是上表劝怀王毋听青书之言,以防被欺而又和齐国断绝关系。但楚怀王早被青书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又利欲熏心,根本听不进陈轸的意见,而且把楚国相印交给青书,接着一面派人去齐宣布断交,一面派人跟随青书去接收土地。 见自己的目的达成,青书便又借口去为楚怀王那领地,而回到了匈奴。回匈奴后,青书称病三月不上朝,楚怀王得不到土地,以为秦嫌楚与齐断绝关系不够坚决。因此特派勇士前去辱骂齐王。 齐王大怒,一面与楚彻底断交,一面派人入匈奴与莫离商议共同伐楚。目的达到,青书出见楚国使者,告诉他‘从某至某,广袤六里‘送给楚王。楚使回报怀王。怀王暴跳如雷,大骂青书是出尔反尔的小人,气冲冲地要兴兵伐秦。陈轸此时又建议怀王联和匈奴抗齐,怀王盛怒之下,一心只想报复青书,又一次拒绝了陈轸的正确意见,派大将军屈丐与稗将军逢候丑等率兵进攻秦国。 公元前312年,楚国与匈奴齐大战于丹阳,结果楚军大败,屈丐、逢侯丑和受封有爵位的将领共七十余人被俘,八万楚军被消灭,汉中郡也被匈奴夺走。战败消息传来,楚怀王简直气得发昏。在狂热的复仇情绪的支配下,他调动楚国全部军队进攻秦国。由于孤军深入,楚继败于蓝田。这次周围的两个被楚国压制的小国,也乘机向南进攻楚国,一直打到邓邑。楚腹背受敌,急忙撤军,只好割了两个城邑向北彝求帮助。 第一百五十一章 燕国来访 屋外的老树长出的叶子已经稠密了,院子中新送来的花也开了。六月是个很忙碌的日子,流花的落地,一切都在紧锣密鼓的发生着变化。 之前匈奴,北彝,东盟三足鼎立,三分天下的情形已经不在了。赵国已经归顺匈奴,楚国则怀着怨恨,带着残兵剩将和为数不多的土地,臣服了北彝。现在的东盟,剩下的就只有燕国和齐国了。 有了上一次背叛楚国的事情,齐国的名声也坏了。毕竟背叛盟友,而取得功利的人,自然难以叫人信任。而且唇亡齿寒,少了东盟的庇佑,齐国的地形即便是在易守难攻,却也是到了众矢之的了。 翻开手中的书本,朝凤微微地叹息了一声。齐国在春秋初期尚属极弱小之国,到齐昭王时,励精图治,疆域扩大,国力日强,曾北至辽东,西至上谷,南与燕、赵接壤。自太公封齐立国以来,尊贤上功发展经济,便利农桑渔盐,建立国本,后经管仲相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春秋五霸之首。到了田氏代姜之后,威王、宣王励精图治,再振大国雄风,在战国之中,首屈一指,甚至一度超过匈奴。 欲辟土地,朝彝奴,莅中国而抚四夷。为了完成这一历史重任,齐宣王进一步扩大了稷下学宫,经常躬听有识之士的意见,尊重他们的人格,广泛招贤纳士,选贤任能,他以卓越的智慧和惊人的胆略伐魏,破燕,合纵抗秦,联合韩、魏以攻楚。齐国的王业得到快速发展。 公元前301年,齐宣王死,子田地即位。是为齐国闵王。齐闵王当政时期,非但不与近邻赵、齐修好。且常常发动混战,劳民伤财,国力损耗巨大。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之前励精图治的收货还有所保留,加上齐国还占据这宜地这样的咽喉要道,使得即便是匈奴,一时间也不能奈何他。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可就是这样得天独厚的优势,却成为了它的催命符。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匈奴可以接受赵国的投降,是因为赵国到了匈奴。即便是想翻身,也没有任何机会,可是齐国却不是这样的。所以即便是齐国过来投靠了,莫离也不会允许。 “娘娘,燕国的使者带着太子妃来了。太子妃说,想要见你。”门口的小贵子,突然匆匆忙忙的进门,通报道“陛下已经在和使臣交涉了,可是燕国的太子妃。却是非要见您不可。” 听见小贵子这么说,清露就先是愣了愣:“娘娘,这燕国的太子妃,是您的朋友吗?怎么奴婢一次都没有听说过?不过就是您嫌弃奴婢多嘴,奴婢也要再多说一句。虽说和亲了,就是一家子了。可是这大夏的身份还是扎眼了些,闲言碎语的也多。您现在人已经进了冷宫了,这里的生活虽是不如夏宫富裕,可是却是难得的平静,您就更不应该招人注意了。” “匈奴地处西陲,原为关中地区的一个戎狄小国,春秋时期远较中原地区各诸侯国落后,春秋各国称霸中原盟会争雄时,匈奴常被摈斥于外。但前几代匈奴王都励精图治,变法革新,逐渐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政权。对内实行“奖军功、教耕战”,对外则连横而战诸侯。司马错又南并汉中、巴蜀,北灭义渠、陇西,巴蜀广大地区先后为秦所有。” 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回头看向清露,这些虽然都是事实,可是清露却不明白这些和朝凤又什么关系,她又为什么要现在说这个。对于朝凤大夏公主的身份,那些老派贵族本就是不满。现在若是去见燕国太子妃,怕就是把勾结外国的罪名落实了。 “当年七国为争天下,都招四方游士,但六国所用为相的,都是宗族及国人。如齐国的田忌、田婴、薛文;韩国的公仲、公叔;赵国的奉如、平原君。而只有匈奴不是这样,开始与之谋国,以成就秦霸业的是魏国人卫鞅。其它如楼缓是赵国人;张仪、范雎是魏国人,蔡泽是燕人,吕不韦是韩国人,李斯是楚国人,匈奴王都委以重任而不疑。” 不等清露再劝,朝凤就起身回答道:“而匈奴现在之所以能在西北独树一帜,正是由于依靠了他们的力量。六国不仅用人限于本国,而且糟蹋人才,甚至迫害人才,使其逃离本国,这在实际上“输送人才去资助敌国”。战国初期的魏国,是最早通过改革强大起来的国家,但是魏国君主由于不善于用人甚至迫害有才之士,使之纷纷投奔外国。如大名鼎鼎的吴起、孙膑、商鞅、范雎、张仪、尉缭等,如果魏国重用他们,加上魏国当时的力量,恐怕统一天下的是魏国而不是匈奴,战国历史将会重写。” “您的意思是......”清露也要嘴唇,看向朝凤“您是说只要能够对匈奴的发展起作用,那么就会平安无事?” 看着清露陡然放松下来的表情,朝凤有些恶劣的勾了勾嘴角:“本宫可没有说一定不会有事,不过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若真的要出事,也是你先出事。走吧,叫人等久了可不好。万一那些多嘴的大臣说你不负责任,要杀掉你,我可是不会管的。” “娘娘.....”被朝凤这么一吓唬,清露的脸又苦了几分,悲愤的跟再朝凤的身后。 不等清露跟来,朝凤就先往前走了。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这邀请的都来了,自己自然是没有拒绝的道理。被误解又有什么关系,而且自己也不一定是真的被误解的。这双手上面所沾染的血液,可是这么清洗,都干净不了的。 等到了议事殿门前,小贵子就先告退了。还没有等朝凤找到莫离,就看见一女子朝自己笑的灿烂。只见她一袭金黄色的云烟衫绣着秀雅的兰花,逶迤拖地黄色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手挽碧霞罗牡丹薄雾纱。云髻峨峨,戴着一支镂空兰花珠钗,秀发挽如半朵菊花,额间仔细贴了桃花花钿,更加显得面色如春,樱唇凤眼,鬓发如云。两边各簪了两只支掐金丝镂空孔雀簪,每只孔雀嘴下又衔了一串黑珍珠。 “啊,是她,就是那个巧言善变的燕国使臣。”看着那眼熟的女子,清露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要叫了出来。为什么又是这个纠缠不清的女人啊,难道又要说什么白马非马的话题吗? 和清露的失礼相比,朝凤就显得要淡然多是,只是看着公孙玲珑笑笑:“您的马儿喂养的可好?这一次朝凤换了一把锐利的剑,若是一不小心再有什么闪失,那恐怕就没有挽回的机会了。” “娘娘严重了,玲珑不是什么使者,而是太子妃。听说娘娘最近过的不好,所以特来看望。”公孙玲珑笑笑,可是眼中却是一副‘看你过的如此不好,我就安心了’的表情,看的清露都牙痒痒。 见到公孙玲珑这样说,朝凤倒是惊讶了一下。不是因为她的话语,而是因为她的身份。虽然当初自己的确好奇过,为什么一个女子会来作为使臣拜访匈奴。不过自己对公孙玲珑的身份猜测,也只是贵族家的女儿。毕竟周围的人,对她的态度实在不算良好,而且看她的行为举止,也不似受过严格的礼教的人。 虽然心里想的颇多,可是朝凤面上却是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看着公孙玲珑头上的簪子笑道:“我倒是没有什么大碍的,不过现在的世道不安定。您头上戴这么多的簪子,到时候可要小心了。若是劫财还好,若是劫色......这个应该不会发生吧。不过也说不准,总是有个把眼神不好的。而且,您的裙摆好像拖地了。清露,吩咐下去,今日这里不用打扫了。” “你!”什么叫劫色应该不会发生啊,倒不是自己多想被劫色,只是这话听的自己及其的不舒服。女子自古以来,就是爱美的。公孙玲珑就更加是其中的佼佼者,几乎是把一般的时间,都花费在装扮自己上面了。而且自己落地留仙裙有有什么过错,怎么被她一说,就变成了拖地用的抹布了! 本来公孙玲珑就是来奚落朝凤的,可是现在被嘲笑的,反倒是自己了。一时间公孙玲珑的脸是青了又红,红了又白的,像极了之前朝凤看到过的变色龙。见公孙玲珑如此,终于有人开口为她说话了。 “好了凤儿,休要开这般的玩笑。”等到朝凤奚落公孙玲珑奚落的差不多了,莫离才迟迟开口道,不过这话,实在是没有什么诚意“太子妃日理万机,能是来到匈奴,已经不易了,你就莫要在逗弄了。” 见公孙玲珑脸上的不岔之色,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总算是解了这些日子的无趣。碍于莫离等人都还在,便也正色道“不知道太子妃所来何事?” 第一百五十二章 东盟瓦解 燕本来就是东盟中较弱的一方,而且运气一向不是很好,既没有非常贤明的君王,又不曾产生过什么足智多谋的大臣。唯一说的算有点用处的,就是燕国因为本国文化落后,所以积极学习国外,文化领域倒是出了不少能人。不过最叫人头痛的,还是它的地理位置异常的鸡肋,土地贫瘠取之无用,弃之可惜。可偏偏又是管塞要道,兵家必争。 坐到了室内,公孙玲珑的脸色有些难看:“其实这一次前来匈奴,除了看望陛下,娘娘外,更是还有一事相求。燕国的状况想必二位也是知道了,和匈奴比较起来,就像是天上的青云,和地面上的污泥。所以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匈奴可以帮衬燕国一把,共同繁荣。” “夫人这是哪里的话,匈奴也不过是一个还在发展中的国家,哪里能说什么帮衬不帮衬的呢?您未免高看匈奴了。”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开口婉言拒绝道。 这话说的好听些,叫希望匈奴可以帮衬燕国一把,共同繁荣。说的不好听些,其实自己就是来求和的来的。只希望匈奴可以放过燕国,可是看莫离的样子,好像并不打算这么做。 这两个人不愧是夫妻,都是一副死样子!公孙玲珑在心里恶狠狠的骂道,若是真的是不想要燕国,又何必发动那样的战争?现在自己都来送上门来求和了,他反倒一副死都不肯占便宜的样子,真是叫人倒胃口。 匈奴在发动攻楚之前,即依青书,日轮之谋,以间谍挑拨活动,挑起燕赵两国之间的战争。待燕赵战起,秦国即借口援燕抗赵,开始对赵进攻。匈奴军从西面、西北面、南面三路攻赵。但把进攻的重点指向赵国南部,以陷赵军两面作战、腹背受敌的困境。 一个月后。燕赵两国正在酣战之际,匈奴派日轮率军,进攻太行山之战略要地阏与,使这个早为匈奴国垂涎的战略要地,一举被匈奴拔除,从而打开了从西面进攻邯郸的通道。秦杨瑞和军进攻阏与之北,也顺利攻克。这样邯郸的西北方向即失去了屏障。 匈奴将军秦桓龁军从南阳出发,攻占邺邑所属之安阳。至此,匈奴军已推进到邯郸之南,仅与赵都邯郸相隔一条漳水和少数城邑。各路秦军虽有三十万之众。但由于受到赵二十万大军的顽强抗击,在攻占上述地区后,即被阻于现地。后来,经过连续作战,日轮将原来由南北三支攻赵部队。编为一个独立作战单位,由桓龁统率。 到了四月,这个新编部队,再度向赵南部进攻。桓龁避开正面渡河,改由漳河下游渡河迂回赵扈辄军的侧后。攻击邯郸东南的平阳。两军于平阳展开交战,赵军被击破,被斩十万万人,赵将扈辄阵亡。后来莫离又启用北部边疆名将李牧为统帅。李牧军曾歼灭赵军十万之众,威震边疆,战斗力最强。李牧率军查赵,立即同赵军交战于宜安肥下地区,给赵军几乎全军覆灭的沉重打击,只有统帅桓龁带领少数护卫突围逃走。所以赵国与其说是投降,不如是是不得不投降。 匈奴又出动南北两路大军,对楚进攻。楚军统帅楚牧决定先集中兵力,打击北面来犯的匈奴军,取胜后,再攻击南面的匈奴军。楚牧指挥的楚军机动灵活,风驰电掣,先给进攻番吾的匈奴军以沉重打击,跟踪追击,驱逐匈奴军退出赵境,立即回师南进,声势所及,锐不可当,漳河沿岸匈奴军闻讯,不战而走,上党等地匈奴军也纷纷撤退,不敢应战,匈奴军第三次大举进攻失败。 可是这表面上的失败,实际上,却是一种计谋。楚国兵力损失后难以补充,单凭现有兵力无法对匈奴持久作战,必须立即寻求外援。而这时楚的基业已削弱,因为匈奴离间计的原因,楚国和别的国家关系欠佳。只有联北彝,争取北彝人力物力的支持,才能与匈奴相抗衡。匈奴也察觉楚的这一企图,立即派遣一批策士到齐进行游说活动,几乎孤立了楚国。匈奴则不失良机,接着发动又一次大规模的进攻。 “陛下,现在的天下大势基本已经定型了,分为匈奴和北彝。赵国投降了匈奴,而楚国测试投靠了北彝。现在剩下了东盟,已经是一个空掉了的架子。燕国是有自知之明的,自然是不敢有什么太高的奢望,只求能够保护燕国的子民不受到战火的侵略。”说道这里,公孙玲珑跪下身子,用额头挨在地面上,哀求莫离。 上层的贵族也许不知道百姓家的事情,可是自己却是知道的。公孙玲珑叹息一声,自己虽是世家贵族的小姐,可是燕国的衰弱,给了自己接近中下层人民的机会,也就是这样的机会,让自己明白,原来他们并不是书中写的那些冷冰冰的人物,而是活生生的人。 见到公孙玲珑这样的举动,莫离沉默了良久,丝毫没有答话的意思。而公孙玲珑却也没有要起来的意思,哪怕她精心打理的发丝染上了尘埃,裙摆已经被地上的泥土弄的不堪入目。可是她却没有丝毫要起来的样子,此时的她已经不是那个巧舌如簧的小女子,而是背负着燕国的英雄。 “燕国能做什么呢?若是此时接下燕国,怕只会成为众矢之的吧。”时光就像凝固了一样,还是朝凤开口打破了这个僵局“现在虽不是三足鼎立,可是赵国投降了匈奴,楚国投降了北彝,现在想来也是一种平衡。若是谁现在接下了燕国,不但不能得到好处,反而会被北彝盯上,给对方一个攻打的机会。” 经过多次军队进占,燕国的元气大为损耗,以至没有力量参与现在各国,与匈奴纵横捭阖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在匈奴并灭赵、楚战争时期,燕国一直置身度外,坐视各国灭亡。可是该来的总会来的,若是其他的国家都被灭了,那么燕国又如何留下呢?兴百姓苦,亡百信苦。且赵之与齐楚,捍蔽也,犹齿之有唇也,唇亡则齿寒,今日亡赵,明日患及齐楚。 六国间如果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对付强大的匈奴,那么取得胜利是完全有可能的。比如,前298年齐韩魏三国联合打匈奴,攻入匈奴函谷关。前247年,魏公子率关东五国,出兵反击匈奴,大破匈奴军队,一直追到函谷关,使匈奴兵不敢出战有十五年之久。但是由于六国间各怀鬼胎,各有各的打算和目的,导致他们间矛盾重重。因而不惜推行姑息纵容的“绥靖”政策,纵容匈奴攻打他们的邻国。 殊不知‘唇亡则齿寒’的道理,甚至出兵帮匈奴去攻打他们的邻国,最后只好落得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下场。再比如这一次,匈奴国进攻赵国,作为赵国邻国的齐国,看不到赵国是他阻挡匈奴的屏障,在长平之战时却袖手旁观,坐待赵国灭亡。匈奴灭掉这些国家后,最后兵临城下。即便是还没有发生,可是即便是自己,却可以预见到别无他途的齐国只有投降,齐王建落得个饿死松柏林中的下场。除此而外,很多的小国鼠目寸光,却与匈奴联合攻齐楚,实际上是在自掘墓穴。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经历了长期战乱,和分裂的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实现统一。您以气吞山河之志,和并灭六国的能力。”见到朝凤开口,公孙玲珑便也抬起头,看着朝凤的眼睛回答道“任何战争的胜利,都离不开统帅,对战争的正确决策,和对战争全局高瞻远瞩的筹划。若是要成为罕见的一世雄主,成为其它六国国君望尘莫及的明君。那便要做常人所不能做的。” 见公孙玲珑眼中的神色,朝凤轻轻地叹息道“燕王建本人昏庸无能,可是却不是贪得无厌之徒。大臣终日规劝燕王建臣服于匈奴,朝野上下已无丝毫斗志。既然连君王都不在乎了,你又何必说这些?”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国家的兴旺,那里又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情?谁不爱自己的家,既然爱家,那自然就会爱自己的国家。”公孙玲珑轻轻地笑了笑,虽然还是跪在地面上,可是却没有丝毫卑贱的意思。反而叫人肃然起敬,就连不适的话,都无法说出口。 仁义之师,是在天下安定的时候,才会被依靠。可是现在狼烟四起,若是说这些,未免实在不合实际了:“有话就直说吧,你能带来什么利益。又有什么理由,叫匈奴接受你的烂摊子?” “愿为贤王,辅佐陛下身旁。”见朝凤松口了,公孙玲珑便马上开口说道。既然是愿为贤王,那就自然不能再称帝了,既然是匈奴的附属国,那接受起来,又何妨。东盟的成员,此时只剩下了齐国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广武君 在岁月的宽恕下,很多东西却如期而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树上的叶子,已经从几乎透明的浅绿,变成了深绿。就像是回眸,却已不知青春在转瞬间不见了。可是,天空依然有鸟飞过。所有的事情终究是有往后的。 燕国投降后,剩下的就只有齐国了。齐国在诸侯中地位崇高,周成王曾在三监之乱后,使召康公命齐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国由此得到征伐之权,成为大国,建都于营丘。齐国能保留至今,依靠的不单单是易守难攻的地形,还有先皇留下的极其高明的管理制度。所以即便是齐王在无用,齐国却也可以正常运转。 “凤儿对齐国有什么看法。”莫离轻轻地叹息一声,依靠在朝凤的肩膀上问道。被阳光照耀的发暖的发丝,有一种独特的香味,闻的莫离很是舒服。 朝凤皱皱眉,侧头躲开莫离的亲昵。自从上一次见面后,莫离便又像以前,自己还在夏宫一般的对待自己,虽是碍于那些旧贵族,来往的不是极其的密切,可是还是叫人觉得烦:“狮子可不会因为已经吃饱了,就放弃狩猎,想要怎么做,陛下不是早就胸有成竹了吗?” “生我者父母也,知我者朝凤也。”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眼中的意味更加的深长。 从拿下赵国之后,事情的发展就像从高处往低处流的水一般,流畅的无以复加。可是偏偏到了齐国,这水到渠成的事情,却受到了阻隔。齐国没有投降,也没有负隅顽抗,就像是一个观望着一般,把一切高高挂起。 在燕国投降,楚国的在彭城败退之后。塞王司马欣、翟王董翳这样的小国,也都祈求像匈奴谈和,甚至齐国和赵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也背叛了自己的国家,来到了匈奴,为莫离效力。 六月,齐国重臣王豹。以探望老母疾病为由请假回乡,一出了齐国的土地。他便立即切断黄河渡口,临晋关的交通要道,反叛齐王,与匈奴军订约讲和。莫离派出青书游说齐王,可惜没有成功。于是莫离便任命日轮为左将军,攻打齐国。 齐王王把主力部队驻扎在蒲坂,堵塞了渭河渡口临晋关。日轮就增设疑兵,故意排列开战船,假装要在临晋渡河,而隐蔽的部队却从夏阳用木制的盆瓮浮水渡河。偷袭安邑。齐王惊慌失措,派人带领军队迎击日轮,没想到正中下怀。日轮很快就俘虏了那些士兵,平定了浮水,改制为河东郡。 莫离派青书和日轮一起。领兵向东进发,向北攻击齐国的纬地和代地。在阏与生擒了夏说。日轮攻克纬地,摧毁代地后,莫离就立刻派人调走日轮的精锐部队,开往荥阳去抵御北彝的军队。 北彝可不是吃素的,和其他的国家不同,北彝从来未曾敢懈怠过自己,不论是强大的时候,还是弱小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日轮和青书率领几万人马,想要突破井陉口,攻击已经投靠北彝的楚国,好打开北彝的大门。却不想北彝的君王,彝丹早就猜测到了这个。一听说匈奴军将要来袭击楚国,就在井陉口聚集兵力,号称二十万大军。 广武君李左车向楚国的将军——成安君献计说:“听说匈奴的将领日轮,渡过西河,俘虏魏豹,生擒夏说,新近血洗阏与,如今又以青书辅助,计议要夺取成安。这是乘胜利的锐气离开本国远征,其锋芒不可阻挡。可是,我听说千里运送粮饷,士兵们就会面带饥色,临时砍柴割草烧火做饭,军队就不能经常吃饱。眼下井陉这条道路,两辆战车不能并行,骑兵不能排成行列,行进的军队迤逦数百里,运粮食的队伍势必远远地落到后边,希望您临时拨给我奇兵三万人,从隐蔽小路拦截他们的粮草,您就深挖战壕,高筑营垒,坚守军营,不与交战。他们向前不得战斗,向后无法退却,我出奇兵截断他们的后路,使他们在荒野什么东西也抢掠不到,用不了十天,两将的人头就可送到将军帐下。希望您仔细考虑我的计策。否则,一定会被他二人俘虏。” 这成安君,是信奉儒家学说的刻板书生,经常宣称正义的军队不用欺骗诡计,一听到这个计谋,想也不想便拒绝说:“我听说兵书上讲,兵力十倍于敌人,就可以包围它,超过敌人一倍就可以交战。现在日轮的军队号称数万,实际上不过数千。竟然跋涉千里来袭击我们,已经极其疲惫。如今像这样回避不出击,强大的后续部队到来,又怎么对付呢?诸侯们会认为我胆小,就会轻易地来攻打我们。” 若是说战场,青书还是第一次,所以分外飞小心,甚至还派人暗中打探。了解到成安军并没有采纳广武君的计谋,回来报告,日轮大喜,才敢领兵进入井陉狭道。 离井陉口还有三十里,日轮便停下来宿营。半夜传令出发,挑选了两千名轻装骑兵,每人拿一面红旗,从隐蔽小道上山,在山上隐蔽着观察楚国的军队。 “这该如何是好,他们人多势众,而我军虽是号称精锐,可是即便在人数上,却也是相差太多。”青书皱皱眉,表情有些凝重。 和青书的凝重不同,反观日轮的脸上,虽是有深思,却丝毫丝毫的不慌乱。他回过头,看着青书告诫说:“等到交战时,我会带领一部分的士兵吸引楚兵视线。楚军见我军败逃,一定会倾巢出动追赶我军,到时候你火速冲进楚军的营垒,拔掉楚军的旗帜,竖起匈奴的红旗。” 说到这里,日轮又回头,让副将传达开饭的命令。说:“今天打垮了楚军,正式会餐。” “你何必以身犯险,不如我们在思索一番,之后行动吧。”莫说是将领了都不相信了,就连青书,都不知道日轮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见青书这样,日轮便开口解释道:“楚军已先占据了有利地形,筑造了营垒,他们看不到我们大将旗帜、仪仗。就不肯攻击我军的先头部队,怕我们到了险要的地方退回去。” “听起来虽然没有什么不妥的,但是,你还是要小心,刀剑无眼。”上一次的谈话,给青书的触动很大,也的确改变了许多的东西。至少,自己在此时此刻,说出的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 看着青书的表情,日轮浅浅的笑了笑,点了点头就派出万人为先头部队,出了井陉口,背靠河水摆开战斗队列。楚军远远望见,大笑不止。天刚蒙蒙亮,莫离设置起大将的旗帜和仪仗,大吹大擂地开出井陉口。楚军打开营垒攻击汉军,激战了很长时间。这时,日轮张耳假装抛旗弃鼓,逃回河边的阵地。 到了河边阵地的部队,打开营门放楚军进去,然后再和楚军激战。楚军果然倾巢出动,争夺匈奴的旗鼓、追逐日轮,想要活捉他,以报大仇。日轮有了先前的准备已进入河边阵地,全军殊死奋战,楚军一下无法把他们打败。 就在日轮大的热火朝天的时候,青书带着预先派出去的两千轻骑兵,等到楚军倾巢出动去追逐战利品的时候,就火速冲进楚军空虚的营垒,把楚军的旗帜全部拔掉,竖立起匈奴的两千面红旗。 “撤军!”见自己已不能取胜,又不能俘获日轮等人,成安君便想要退回营垒。楚军本来就是被匈奴逼迫,迫不得已在到北彝寄人篱下的。将士们本来就没有太强的战斗欲望,现在听见了成安君的命令,自然不会再纠缠。纷纷调转马头。 可是等到回到了营垒,却见营地上插满了匈奴的红旗,楚军大为震惊,以为汉军已经全部俘获了赵王的将领,于是军队大乱,纷纷落荒潜逃,赵将即使诛杀逃兵,也不能禁止。于是汉兵前后夹击,彻底摧垮了赵军,俘虏了大批人马,在泜水岸边生擒了楚国的好几位大将。日轮传令全军,不要杀害广武君,有能活捉他的赏给千金,于是就有人捆着广武君送到军营。 “呸,想你们这样侵占别人国土的人,是不会得到好的结果的。”此时的广武君,被绑缚就像是七月末的螃蟹一般的严实。可是即便这样,他却依然恨恨的盯着日轮“狡兔死,走狗烹。费鸟尽,良弓藏。将军的手段是很高明,可是即便是这样高明的手段,又那里能护的了您一生一世呢?只怕到时候,您也会有跪在这里的一天。” 说这样失礼的话的时候,广武君的表情是非常轻蔑的,甚至还像日轮,莫说是血气方刚的将领了,就是一边的青书都看不下去了。可是被冒犯了亲自给他解开绳索,请他面向东坐,自己面向西对坐着,像对待老师那样对待他。 第一百五十四章 放虎归山 对于日轮的恭敬,广武君显得不屑一顾。他直起身子,走到日轮的位子上,叉开腿,随意的坐下:“兵法上‘行军布阵应该右边和背后靠山,前边和左边临水。这次你反而令士兵背水列阵,说然而竟真取得了胜利,这是什么战术啊?” “尽信书不如无书,兵法上不是还说‘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吗?况且我平素没有得到机会训练诸位将士,这就是所说的赶着街市上的百姓去打仗,在这种形势下就要把将士们置之死地,使人人为保全自己而战不可;如果给他们留有生路,就都跑了,怎么还能用他们取胜呢?”见到广武君这般的无礼,日轮也没有生气,反而是奉上了茶,恭恭敬敬的守在一边。 见日轮回答的恭敬,广武君也收起了调笑的样子,一脸严肃的问道“按照匈奴的制度,灭敌杀将能封什么官爵禄位?” 虽是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可是日轮还是恭敬的答道:“官至上柱国,爵为上执。” “比这更尊贵的还有什么?”听见这个回答,广武君既没有表现的满意,也没有表现的不满意,只是看着日轮又追问道。 自己虽是不醉心于官场,可是这样简单的问题,却还是回答的出来的。所以日轮只是短短的思考了一瞬,便回答道:“那只有令尹了。” “令尹的确是最显贵的官职。但匈奴却不可能设两个令尹!从今天的情形看来,将军是一个聪明人,却不是一个明智的人。”听见日轮这样回答,广武君就像听见了什么笑话一般,仰起头哈哈大笑。 见他如此的放浪不羁。青书的表情便越加的不好。可是日轮却是在一边,安安静静的等他笑完,然后低下头问道:“日轮愚钝,还请先生明示。” “我愿意替将军打个比方。楚国有个贵族祭过祖先,把一壶酒赐给门客。门客相顾商议:‘这酒,几个人喝不够,一个人享用却有余,让我们各地上画一条蛇。先画成的请饮此酒。’有个门客率先完成,取过酒杯准备先喝,就左手持杯,右手又在地上画了起来,并说:‘我还可以为蛇添上足呢。’蛇足尚未画完,另一门客的蛇也画好了,于是夺过他手中的酒杯。说‘蛇本无脚,你怎能给它硬添上脚呢?’便喝了那酒。而画蛇脚的最终没有喝到酒。” 广武君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的比划着,就像是喝醉了酒,耍酒疯的醉汉。可是他说出来,却不是什么疯言疯语:“如今将军辅佐匈奴王王攻打楚国,破军杀将,夺其八城,兵锋不减之际,又移师向北彝,引得北彝人震恐。凭这些,将军足以立身扬名了,而在官位上是不可能再有什么加封的。如果战无不胜却不懂得适可而止,只会招致杀身之祸,该得的官爵将不为将军所有,正如画蛇添足一样!” “先生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日轮却不打算遵从。未来的事情会如何发展。日轮不知道,却也不想知道。人都是会死的,如果因为会死,就放弃生,那就实在是愚蠢了。”日轮先是点点头,对广武君的话,表示他的话是对的。不过很快却有又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认同他的话。 听见这话的时候,广武君看着日轮,冷笑了一声。显得极其的轻蔑,可是他的眼神,却没有刚才的寒冷了:“我原本以为将军是个聪明的人,却没想到你远不如我想象的那般智慧。不过难得糊涂,能糊涂些,却也是一件好事情。你是我见过的,所有聪明人中最蠢的。却又是所有蠢人中,最聪明的。将军可会后悔?” “管仲治理天下的时候,他的住房简陋,茅草盖的屋顶都不加修剪,栎木做的椽子都不加砍削;吃粗糙的粮食,喝野菜煮的羹;冬天穿小鹿皮做的袍子,夏天穿葛布做的衣服;即使看门人,穿的吃的都不会比这更差了。乐毅的时候,亲自拿了农具干活,给百姓带头,累得大腿上没有肌肉,小腿上不长毛;即使奴隶的劳动都不会比这更苦了。您说,他们有没有后悔过?”日轮淡淡的笑了笑,给广武君倒满一斛酒。 这一次广武君没有拒绝日轮的好意,虽嘴上还是不干不净的嘲讽着。可是手上却还是接过日轮倒来的酒,一口闷下。冰冷的酒水划过喉咙,带来的却是难以言说的灼热感:“将军的志向是很远大,可是我只是一介匹夫,所想象的,不过是有花有酒的日子罢了。还请先生不要在做纠缠,且放老夫一条生路。” “先生想要解甲归田?”日轮皱皱眉,明显对于广武君的这个要求,有些费解“我曾经听闻过,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怀才不遇。先生在楚国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那为什么不到匈奴来试一试呢?匈奴王虽是不能称得上是尧,舜,禹那样伟大的君主,可是也是不错的。起码知人善用,不至于叫明珠蒙尘。三十而立,先生不过三十出头,正是发展自己才能的好时候。” 虽是有了日轮这样诚恳的劝诫,可是广武君却还是摇头拒绝了:“扬名天下又能如何呢?任他王侯将相,到最后,还不是高高黄土上的一捧衰草罢了。再说了,太阳过了正午,就不再是向上升起,而是向下落下了。我已经过了壮年了,野心也没有当年那么庞大了。而且不管是哪一方胜利了,这流出来的血液,却都是流不回去了。” “既然先生已经下定决心了,那便走吧。”日轮皱皱眉,轻轻地哀叹了一声“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道理,我哪里是不知道呢。只是古今社会风俗不同,新旧政治措施也不一样。如果想用宽大和缓的政策去治理剧变时代的民众,就好比没有缰绳和鞭子却要去驾驭烈马一样,这就会产生不明智的祸害。所以先要不再流更多的血,就必须牺牲眼前的的一小部分人。完成统一的大业,有了平稳的环境,才能够去谈什么礼仪教化。” 看见日轮眼睛中,那坚毅的神色,广武君张张嘴,却只是叹息一声:“也许将军的想法是对的,只是我实在无法认同。天涯海角,还望后会无期。以后再不会有广武君,有的这是一个老农罢了。” “你就怎么放走他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看着广武君离开的背影,青书的眉头越皱越紧。广武君的才华,自己是早就知道的。可就是因为太清楚他的聪明才智,所以才不得不防“这样的人,若是作为对手,实在是太过麻烦了。他虽说会解甲归田,却也只是说说。他可不是没牙的老虎,而是杀伤力巨大的刀子。若是不能为我所用,到不如杀之后快。” 就在青书皱着眉,思考应该如何尽快除掉广武君的时候,一边的日轮却突然开口了:“随他去吧,他的眼睛里面,已经没有任何战斗的欲望了。与其担心他,你到不如担心自己。青书,你的心变了,以前的你,是不会说斩草除根这样的话的。” “变了吗?”青书先是愣了愣,然后抬头看着日轮笑了笑“怎么?你有什么好奇怪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总会变的,哪怕就是为了证明我还有口气,我也该向上蹦跶几下不是吗?” 在青书说完话的时候,营帐中突然出现了短暂的沉默。日轮细细地看了看青书,似要把他的每一个表情都记在心上:“不论是什么样的改变,只要你真的愿意便好了,你可觉得快活?” “快活吗?应该是吧。”青书淡淡的笑了笑,就像以往一般。自己现在有了名望,也有了权势了,实在是没有什么不快活的理由了。可是应该是,却不是是,要不然自己怎么觉得笑的这么累呢。想着,青书便又苦笑一下,抬头看向日轮道“那你呢,你又可快活过。” 对于这个问题,日轮思索了好一会,才郑重的点点头:“快活过的,和你一起饮酒论史的时候,的确是一种难以抹去的快活。不过我却不知道,往后还能不能再有这样的日子了,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变的,是吗?” “大抵吧。”自己是不该这样回答的,现在自己虽是有了些权势,可是自己的地位和日轮的相比,却仍然是九牛一毛。自己实在是不该说这样的话的,可是若是叫自己在日轮面前,继续说那些违背良心的漂亮话,自己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 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或许很多时候,人本就不应该靠的太紧的。因为太过了解了,反而不知道用什么样的颜面去面对了。青书看了看日轮,自己和他,会走到哪一步呢,希望不是刀剑相向。 第一百五十五章 擂鼓 人生有时是多么需要一些悲悯的情愫,和自然的各种尘世的像相容,那些来自心灵的呐喊,听得见,感知得到,也理解得了,才真正的理解了这个世界,纳万物于胸怀,那些被命名为命运的命运,也在一笑间,莞尔而过,就如那些风,那些雨,那些雪,那些镜像,那些快乐或者是伤感,都在梦过后,烟消云散。 六月是个很忙碌的日子,流花的落地,怎么不让心陷落,一度深刻的围墙。现在的六月,已经快要过去了,心事好似终虚化又上头,可是该在的烦恼,却是依旧在。 说过不等春痕,不留念长,不等梅花开的香味,可还是想看看花开花落。想着满眼的鲜花,意识葱笼,好似在梦境。就连心,也慢慢的坠落。天空划过蝴蝶的翅膀,还有半透明的蝉翼飞过,却不知道把影子带给谁,若是一缕烟雨的江南,大概又是荷花开了的时候吧。 “清露,过来伺候本宫沐浴更衣吧,等一下要出门了,总不能这样的懒散。去,给我把柜子中的那件玉色绣折枝堆花襦裙拿来,然后用月白蝶纹束衣,搭着镜花绫披帛来配。至于头发应该如何打理”一边下着命令,朝凤一边坐到菱花镜前,慢慢的的描绘起自己的眉眼来。 等朝凤吩咐了好一会,清露才终于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倒不是不专心听讲,而是这件事实在是太反常了。娘娘刚刚居然要自己去准备衣裳,还是这么复杂的搭配。要知道娘娘一直是自己准备什么。就穿什么的。就连大婚的喜服,都是皇后挑好的。现在居然主动有了想法,简直就像是老虎飞上了枝头,癞蛤蟆娶了天鹅一般。 见清露迟迟没有动作,朝凤便回过头。挑挑眉威胁道:“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一点过来伺候着?莫非是你身子懒了,皮也松了,就连本宫的命令都不停了。若是这样,那就不要怪我亲自过来,给你紧一紧皮。” “嘿嘿,奴婢不过是想要停下来看看。今个儿的太阳到底是打哪里出来的。莫不是真的打西边出现了,若真的是这样,那到还说得通。”被吓唬习惯了,清露的胆子也稍大了一些。不过说归说,她手上的动作,却是不敢怠慢丝毫的。 只见清露先将发分股拧盘,交叠于顶,发式别具一格,饶有风趣。在八十七神仙图卷中亦有此种发式,唤名为‘朝云近香髻‘。生动而稳定。得到头发梳好了,清露却又觉得素了些,便又加上了支鎏金龙纹银簪,伴着云凤纹金簪。若是平时,朝凤只怕是要嫌累赘,如数拆下的。可是现在。她不但没有拆下,反倒又加上了一串金丝香木嵌蝉玉珠。 “怨不得有一句夸赞女子的话,叫做‘淡妆浓抹总相宜’。别说娘娘不管怎样的打扮,都是极美的。不过看娘娘的样子是要出门吗?”清露先是由衷的赞美了几句,给朝凤戴了几顶高帽子,然后才慢慢地抛出自己的问题。再大的宫宴,在辉煌的的人物,娘娘也不曾改变过啊。莫非,当真是天皇老子下凡了? 见清露满脸的诧异,朝凤的脸色倒是显得极其的平静。用碳黑色描上了柳叶眉。更衬出皮肤白皙细腻,妩媚迷人的丹凤眼在眼波流转之间光华显尽,施以粉色的胭脂让皮肤显得白里透红,唇上单单的抹上浅红色的唇红,整张脸显得特别漂亮:“是要出门不错。我要去做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不穿的容重些,岂不是太失礼了?” “您要去做什么呀,您可千万不要想不开啊。”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莫不是娘娘终于反应过来,晓得在冷宫中,是一种什么样的哀伤,这才一时间想不开,想要打扮的俏丽些,然后自尽? 都不需要问话,看见清露那一脸倒霉催的表情,朝凤就知道她没有在想什么好事情。若是往常,自己可要好好地教育她一番的。不过今天,自己实在是没有这个功夫,就暂且放过她一马便是。 对于别人来说出冷.宫或许是件麻烦事,可是在朝凤看来,却和进出家门没有什么区别。即便是门口的守卫,见到朝凤出来了,也是没有一个敢阻拦的,只是低着头为朝凤打开门便是了。开玩笑,虽说是进了冷.宫了,可是看陛下的态度,早晚得扶正回去。自己哪里敢冒这个险,开罪她呢? 朝凤的步伐很是匆匆,就连跟再后面,做惯了体力活的清露,都要小跑着,才可以跟得上。好不容易朝凤停了下来,一抬头,清露差一点就被吓的背过气去了:“娘娘啊,您来这里干什么?难道你今天打扮的这么秀美,真的是因为不想活了吗?” 面前的宫殿极其的奢华,檐下施以密集的斗栱,室内外梁枋上饰以级别最高的和玺彩画。门窗上部嵌成菱花格纹,下部浮雕云龙图案,接榫处安有镌刻龙纹的鎏金铜叶。殿内金砖铺地,内设九龙金漆宝座,宝座上方天花正中安置形若伞盖向上隆起的藻井。藻井正中雕有蟠卧的巨龙,龙头下探,口衔宝珠。不过叫清露吃惊的,并不是这奢侈的装扮,而是因为这个宫殿的名字,叫做‘太和殿’俗名为‘金銮殿,它是皇帝登基和举行朝会的地方。 “说什么混账话,本宫不过是觉得长春宫实在太过冷清了,想出来找找乐子罢了。”看着清露发白的脸色,朝凤只是勾起嘴角,微微一笑。然后抬起芊芊玉手,拿起地上的鼓棒,便向着一边的鼓面上,狠狠地一击。 朝凤的动作极快,而且又没有任何的预兆,就连紧跟在她身边的狼奴,清露都没有反应过来。更何况是一边的侍卫,更是来不及阻止。这手虽是纤细,可是用的力气却是一点都不小的。八尺的鼓面,居然在朝凤的手下狠狠地一震动,发出鸣动。就像是龙腾飞上天空,发出的怒吼。 “这下死定了,果然刚刚就应该拦住您的。”看着从四面八方,想潮水一般涌过来的侍卫,大臣。清露总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做万众瞩目,也终于切身的体会到,什么叫做如坐针毡。 自古以来,皇帝都被称之为天子。且不说这个称呼是不是,帝王们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和政权,才自称其权力出于神授,是秉承天意治理天下的。不过既然说了,就是扯谎,那总要说圆不是。所以为了加强可靠性,皇帝总是喜欢宣扬自己生下来就有许多瑞徵,还有所谓“天子气”。人们还把他们比作龙,称为“真龙天子”。 然而统治者要证明自己,有天神的血统是个非常困难的事,之后由于天神观念的变化,黄帝等也不再被承认是天神,而只承认他们是人帝,即使能够找到黄帝的血统也失去了意义,这时候,出来了感生帝说。 感生帝说是汉代儒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后世也造成了重要的影响。感生帝说的要点是,皇帝的祖先,都是感受了天上五帝之一的精气而降生的。精气就是灵魂,也就是说,皇帝的祖先,都是得到了某位天神赋予的灵魂而降生的,所以他是天之子。这凡事都要说个证据,有个媒介。而匈奴和上天沟通的媒介,据说就是这面大鼓。 凡事不管它原来的本质是什么,只要和神扯上关系,就一下就让人敬畏起来。就像这当官的人,本来和普通的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爹生,娘养,先生教导的。同样的两个眼睛,一张嘴。可是为什么后面有了云泥之别,不过就是那身官服起的作用。现在朝凤的行为,那可相当于当着人家的面,拆人家祖坟,怪不得这些人要恼火。 “怎么又是......”见到朝凤最不快的便是拜伦了,毕竟她上一次叫自己丢脸的情形,自己可还没有忘记。拜伦本是想好好地奚落朝凤一番的,可是看着朝凤冷冰冰的眼神,多年征战,给了拜伦超乎常人的危险预知能力。这样冰冷的眼神,除了穷凶极恶之徒,自己还真的没有见过。想到这里,拜伦的脖颈一凉,讷讷的转变了话锋“既然娘娘被打入了冷宫,就好好地反省便是了,何必又到这里来?” 听到拜伦的问话,朝凤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就像刚刚不过是有阵风吹过去了。在场的大臣们虽多,可是朝凤却也是看也没有看一眼的。此时能进的了她的眼中,恐怕只有莫离了。 “凤儿是太过无聊了吗?这么突然有闲情逸致来这里了,即便是想玩一把烽火戏诸侯,那也该是‘周幽王’擂鼓,而不是‘褒姒’擂鼓的。”见朝凤还是笑的淡然,莫离也发不起什么火气了。罢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如何喜欢这个鼓。不过看朝凤的表情,今天怕是消停不了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申请质子 生命是一朵娇嫩的花,而青春便是花开的瞬间。只有在那一刻,这朵花才会开得馥郁芬芳,才会美得动人心魄。朝凤笑的很甜美,远远地看,就像是画上的仕女活着走下来了一般。 “就像拜伦大人所说的,朝凤仔细思过后,愧疚之情油然而生,恨不得时间能回到过去。”说道这里,朝凤便低下头,跪倒在莫离的脚边,就连声音都哽咽了起来“朝凤越想,就越是觉得内心愧疚。单单是是打入冷宫,已经不足以惩罚我的罪行了,所以朝凤打算离开匈奴,前往北彝。”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被打入冷宫的宠妃历史上也太多了,她们的表现也各异。多是在寂寞与哭泣中终老,也有性格刚烈的,一死了之,或者是抓住机会咸鱼翻身。可是朝凤的要求,却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若是非要追究起来,这可是投敌叛国的重罪,是要杀无赦的,可是她居然说的这般的淡然,到真的叫人意想不到。 “您这是再说什么话,莫不是您早就想投靠到北彝了,现在不过是拿北辰娘娘的死作为借口。是了,老臣到还真的听说了,北彝好像真的想要一个质子。老臣还听说,彝丹上一次似乎对娘娘印象深刻啊。”听见朝凤这么说,拜伦是第一个大声反驳的。本来他的心里对待朝凤就是有成见的,虽然不想承认,可是自己刚刚居然真的叫这个黄毛丫头给吓着了。实在是颜面尽失,所以拜伦现在的口气是极其不好的。 听见拜伦这样说,朝凤不但没有否认,还将计就计开口道:“不错。是本宫有这个打算,其实不仅仅是拜伦大人知道,连路人都知道朝凤想去北彝。” “哦,那孤倒是想要听一听,为什么凤儿会有这样的打算。”莫离抬抬头,饶有兴趣的看着朝凤问道。自己虽是不敢说绝对了解朝凤在想什么。可是却还是能猜到一二分的。 为什么,当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朝凤缓缓地勾了勾嘴角,冷冷的笑了笑。现在自己到了冷宫,在物质上的待遇虽是没有什么区别,可是自己却像是被关在牢中的金丝雀,丝毫得不到外界的消息,也不能再想以前一般的谈论政事。而且最关键的是,现在自己的心境也不一样了。 若是说之前,自己所希望的,不过是保护哥哥。期待的也还是一种平衡,可是现在,自己的目的却是改变了。自己想要的,是整个天下,而不是偏居一隅。钱老板的商路渐渐地做大了,大夏那边的情况。也是一天一个样。这个时候,光是站在一边,做一个守望者显然已经不够了。现在的自己,需要更大的空间,也需要更大的力量。 “当年伍子胥忠于吴国,所以天下人都希望得到这样的臣子;曾参侍奉其母,天下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也有这样孝顺的儿子。如果我朝凤不忠于匈奴,北彝怎么会想得到我?我这样忠于匈奴,尚且被您怀疑,只好投奔北彝了。”朝凤笑笑。抬起头直视着莫离回答道。她虽还是跪着的,可是她身上那发出来的气势,却是叫人打心里不敢看轻她。 说话的时候,朝凤脸上的表情极其的严肃,在加上这话又是实在有几分道理的。倒叫人无从反驳。说到这里,朝凤的声音突然又一下子轻了下去,似有无穷无尽的悲伤“现在的战况,就是朝凤这个不懂得战争的外人,都知道有多么紧急了。更何况是陛下您,此时最好的打算,就是送一个质子到北彝,暂缓北彝和匈奴的矛盾。辰星虽不是我的亲生孩子,可是她的母亲却到底是因我而死的。我虽是不能再做些什么,可是却不希望伤害这个孩子。” “难为你能想到这些了,怎能叫我不爱你。”这可当真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了。即显示出来朝凤的聪慧,又显示出了她温柔的一面。莫离轻轻地叹息一声,轻轻地搂住朝凤。 虽是心里已经被说服了,可是看见朝凤的计谋被使用,拜伦就觉得打心眼里不痛快:“老臣虽不是什么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人。可是碍于江山社稷,臣却是不得不说。这天高皇帝远,若是发生了什么,却实在不方便啊。” “呵呵,大人想的倒是细致,不如朝凤先说一个故事与大人听吧。有个人有两个妾。有人勾引那个年纪大一些的妾,遭一顿大骂。他又去勾引那个年纪轻一点的妾,得一时欢畅。这个人死了,有人就问那个偷情者:如果你要娶她们做妻子的话,是愿意娶那个年纪大的呢,还是娶那个年纪轻的呢?。”听见拜伦这样说自己,朝凤不但没有表现出半点生气的样子,反而笑眯眯的开口说起故事来了。 虽是觉得这个故事有些有伤风化,可是既然问都问了,总不能当做是没有听见吧。于是大臣们,到真的认真思索起来了:“迎娶年纪小的吧,郎有情妾有意,岂不是一代佳话。若是娶了年纪大的,能不能成先不说,只怕就是真的娶回家了,也是一顿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若是这样先,那各位大人可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那个人回答说:娶那个年纪大些的。人们又问他:年纪大的骂你,年纪轻的喜欢你,你为什么要娶那个年纪大的呢?他说:处在她那时的地位,我当然希望她答应我。她骂我,说明她对丈夫很忠诚。要娶她为妻,我当然也希望她对我忠贞不贰,对那些勾引她的人破口大骂。” 说道这里,朝凤顿了顿,再次向莫离磕头道:“陛下,您想想看,朝凤身为匈奴的前王后,如果我常把匈奴的机密泄露给北彝。且不说天下人会怎么看我,就是北彝会信任我、重用我吗?北彝的君主会收留一个连自己夫君都出卖的人吗?朝凤是不是和北彝有关系,又是不是彝丹的同党,大王您该明白了吧?” “凤儿的心,孤自然是明白的,不过拜伦大人的担忧,也无可厚非。”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现在自己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朝凤要擂鼓了。她想要去北彝,自然是有她的道理的。既然是有道理,自己就自然不会不答应,但是光自己答应却是无用,毕竟旧派的那些老顽固就是喜欢唱反调。要在这么多人面前,给自己留个漂亮的台阶下,好叫自己的计划被所有人认可,也是煞费苦心了。 民众总是屈服于权势,权势也确实容易使人服从;所以孔子反倒做了臣子,而鲁哀公却成了君主。孔子并不是服从于鲁哀公的仁义,而是屈服于他的权势。因此,要讲仁义,孔子就不会屈服于哀公;要讲权势,哀公却可以使孔子俯首称臣。只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自己的权力,还没有达到可以独当一面的地步。不过只是时间的问题,等到时间成熟了,这些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儒士、游侠在国内恣意妄为,纵横家在国外大造声势。内外形势尽行恶化,就这样来对付强敌。不是太危险了吗?所以那些谈论外交问题的臣子们,不是属于合纵或连衡中的哪一派,就是怀有借国家力量来报私仇的隐衷。所谓合纵。就是联合众多弱小国家去攻打一个强大国家;所谓连衡,就是依附于一个强国去攻打其他弱国。这都不是保全国家的好办法。” 听见莫离这样开口了,朝凤就知道,他想听的不止是这些,而是明确的利益。朝凤勾了勾嘴角,开始像莫离分析起了现在的局势。虽然后.宫中等到的情报有限,不过自己还是可以知道战场的大致情况。而且人心都是差不多的,倒也不难猜测 “现在那些主张连衡的臣子都说:‘不依附大国,一遇强敌就得遭殃。‘侍奉大国不一定有什么实际效应,倒必须先献出本国地图,呈上政府玺印,这样才得以请求军事援助。献出地图,本国的版域就缩小了;呈上空印,君主的声望就降低了。版域缩小。国家就削弱了;声望降低。政治上就混乱了。侍奉大国实行连衡。还来不及看到什么好处,却已丧失了国土,搞乱了政治。” 朝凤的声音不大,但是分析的头头是道的,倒是叫莫离有些诧异了:“那些主张合纵的臣子都说:‘不救援小国去进攻大国,就失了各国的信任;失去了各国的信任,国家就面临危险;国家面临危险。君主地位就降低了。‘援救小国不一定有什么实惠可言。倒要起兵去和大国为敌。援救小国未必能使它保存下来。而进攻大国,未必就不失误。一有失误,就要被大国控制了。出兵的话,军队就要吃败仗;退守的话,城池就会被攻破。援救小国实行合纵。还来不及看到什么好处,却已使国土被侵吞,军队吃败仗。” “那应当如何?”莫离皱皱眉,开口问道。 第一百五十七章 乱世出英雄 表面上看,朝凤是在说众横捭阖的天下局势,可若是仔细听,就会发现,她说的其实是匈奴当今的局势。 “侍奉强国,只能使那些搞连衡的人凭借外国势力在国内捞取高官;援救小国,只能使那些搞合纵的人凭借国内势力从国外得到好处。国家利益没有确立起来,而臣下倒先把封地和厚禄都弄到手了。”说到这里,朝凤顿了顿,笑着扫了一眼周围。那眼神半带着调侃,可是却像是刀子一般的,扎进了在场大臣们的心里。 人都是有私心的,更何况还是在有权力支持的情况之下。朝凤笑了笑,继续开口道:“尽管君主地位降低了,而臣下反而抬高了;尽管国家土地削减了,而私家却变富了。事情如能成功.纵横家们,就会依仗权势长期受到重用;事情失败的话,纵横家们,就会凭借富有引退回家享福。君主如果听信臣下的游说,事情还没办成,就已给了他们很高的爵位俸禄,事情失败得不到处罚;那么,那些游说之士,谁不愿意用猎取名利的言辞,不断去进行投机活动呢?” 细细想来,到果然是如此。都说乱世出英雄,可是事实上在这场逐鹿之战中,出现的人,却是良莠不齐的。料事如神的谋士的确是有的,可是随便开口,甚至是给出错误指导的人,却也是大有人在。莫离点点头,示意朝凤继续往下说。 “所以国破君亡局面的出现,都是因为听信了纵横家的花言巧语造成的。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君主分不清公私利益,不考察言论是公正确,事败之后也没有坚决地实行处罚。”朝凤笑笑。不再提北彝的事情,反倒是给莫离出起主意来“纵横家们都说:‘进行外交活动,收效大的可以统-天下,收效小的也可以保证安全。‘所谓统-天下,提的是能够打败别国;所谓保旺安全,指的是本国不受侵犯。兵强就能打败别国。国安就不可能被人侵犯。而国家的强盛和安定并不能通过外交活动取得,只能靠搞好内政。现在不在国内推行法术,却要一心在外交上动脑筋。就必然达不到国家安定富强的目的了。” 这话看似是没有针对任何人。只是就事论事。可是事实上,却是严重的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但是由于朝凤没有明确的点名,所以在场的人明知道,却也没法对号入座。 “的确是这样的,这世上的人太过多了,想要管理起来。却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而且才华这种东西,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看出来。不知道在这么多人这种,应该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莫离看了看朝凤,开口直接问道。 “废除旧奴隶主贵族特权,和世卿世禄制度。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朝凤的话虽然短,可是却却字字叫人心惊肉跳。 卿是匈奴高级官吏的称呼。‘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的制度在匈奴一度十分盛行。就是现在也还是存在。 “现在君主对于臣下的言论。喜欢悦耳动听而不管是否恰当;对于臣下的行事,仅欣赏他的名声而不责求做出成效。因此天下很多人说起话来总是花言巧语,却根本不切合实用,结果弄得称颂先王、高谈仁义的人充满朝廷,而政局仍不免于混乱。” 这话看似是在说莫离不会辩别,实际上。却是含沙射影的说旧贵族:“立身处世的人竞相标榜清高,不去为国家建功立业。结果有才智的人隐居山林,推辞俸禄而不接受,而兵力仍不免于削弱。兵力不免于削弱。政局不免于混乱,这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因为民众所称赞的,君主所优待的,都是些使国家混乱的做法。” “看来孤被蒙蔽的很深啊,还请凤儿继续说下去。”莫离一脸‘惊讶’的表情看着朝凤,就像是在沉痛自己遇人不淑一般。 “现在全国的民众都在谈论如何治国,每家每户都藏有商鞅和管仲的法典,国家却越来越穷,原因就在于空谈耕作的人太多,而真正拿起农具种地的人太少。全国的民众都在谈论如何打仗,每家每户都藏有孙子和吴起的兵书,国家的兵力却越来越弱;原因就在于空谈打仗的人太多.而真正穿起铠甲上阵的人太少。所以明君只使用民众的力量,不听信高谈阔论;奖赏人们的功劳,坚决禁止那些无用的言行。这样民众就会拼命为君主出力。” 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若是打了胜仗,这功劳自然是那些贵族老爷的,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若是打了败仗,贵族虽是没有什么好处,却也不会有什么损害,倒是若是自己的损害了身体,就只能自食苦果了。如果人人都抱有这样的想法,那在战场上就不会有人出全力,战争自然就会失败。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俗话说‘法不阿贵’,朝凤认为,若是先要得胜就自然应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朝凤笑笑,开口提议道。 这话说完后,每个人的表情都有了些许的变化。习惯了世卿世禄制度,不饶而获的旧贵族脸上自然不好看,甚至还表现出了愤怒的杀意。而以新贵族为代表的,空有才华热情,却没有财富背景的新贵族,则表现的很是激动。就连莫离的脸上,也展现出了笑意。 看着在场众人的表情,朝凤勾了勾嘴角,浅浅的一笑。人们一向就屈服于权势,很少能被仁义感化的。孔子是天下的圣人,他修养身心,宣扬儒道,周游列国,可是天下赞赏他的仁、颂扬他的义并肯为他效劳的人才七十来个。可见看重仁的人少,能行义的人实在难得。所以天下这么大,愿意为他效劳的只有七十人,而倡导仁义的只有孔子一个。 鲁哀公是个不高明的君主,面南而坐,统治鲁国,国内的人没有敢于不服从的。学者们游说君主,不是要君主依靠可以取胜的权势,而致力于宣扬施行仁义就可以统治天下;这就是要求君主一定能像孔子那样,要求天下民众都像孔子门徒。这在事实上是肯定办不到的。 自己提出废除旧奴隶主贵族特权,和世卿世禄制度的要求,的确是可以让匈奴更加富强的。莫离是个明君,所以他一定会听。可是凡事都有两面性,既然有给了莫离这么大的维护,就自然会给旧贵族带来那么大的伤害,而新贵族,与旧贵族之间的矛盾,也会更加的剧烈。 环视着周围,朝凤脸上的笑容更加的诡异。若是说刚刚拜伦他们,还想把自己禁锢在冷宫,看着自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样子。那现在他们想的就是尽快的把自己送出去,好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不过可惜,说出去的话,就像是泼出去的水。既然这个想法已经告知莫离了,那便会像是把一粒种子,种在泥土之中,早晚会有发芽的一天的。 “辰星公主年幼无知,若是作为质子,之怕是会被人利用,做出不当的行为,损害家国利益。既然娘娘能够通晓大意,知明大礼,主动请缨。还望陛下莫要辜负娘娘的一份心意。”经过了仔细的思考,拜伦还是像朝凤服了软。 两害相交选其轻,与其让她在这里出馊主意,还不如让她走远一点,祸害别人去。再说了,拜伦在心里冷冷的一笑,质子,就是人质,你说人质会是什么待遇?他们的武功才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地位和血统,够不够分量送到别的国家做人质。 通常情况下,女子应该是不能为质的。毕竟女子的地位基本都是附庸。那就不是叫做质子了,而是上贡美女。可是她的身份实在特殊,大夏的公主,以前的王后。拜伦扫了扫朝凤,莫离虽是在加压下,废后了,可是却并没有昭告天下。可见这个女人的在他心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不过再高又怎么样,这里是西北,早就不是大夏的控制范围了。到了北彝之后,就是匈奴都不能再去关心她的死活了。不过也好,倒是了却了自己当时,那一巴掌的耻辱。拜伦笑了笑,目光有些不定。 第一百五十八章 故地重游 总是有一根无形无影的线牵扯着关于时光来了又去了的故事,很小心的诉说春、夏、秋,冬。大概只有在人死的时候,才会戛然而止,却又不可以说出的再见,交付给了未知的明天。 有了朝凤之后的建议,情势几乎是一边倒的靠向了朝凤所期望的局面。甚至还有不少的旧贵族上书请求,希望朝凤可以早日动身,前往北彝。虽是知道一切都是朝凤的打算,可是莫离还是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凤儿为什么要前往北彝呢?不喜欢匈奴?还是......”说到这里,莫离停顿了一下,抬头看着朝凤的眼睛问道“不喜欢我?” 这个问题倒是出乎了朝凤的打算,和莫离的关系,自己一直都是看的很清晰的。不过是互利互惠,相当于做买卖一样的行为。自己原先已经想好了莫离的种种问题,却单单没有想到这个:“怎么?这春天都过了,莫离怎么还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我还以为,你更会在意所得的利益是几何。” “是啊,是应该这样。只是突然就想知道了,既然问都问了,那就告诉我答案吧。”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即便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问这样的问题。答案是明白的,在自己看来,刨根问底实在是蠢人的行为。可是偶尔蠢一会,却也是无伤大雅的。 若是之前。自己一定会如实回答,可是现在,朝凤却是沉默了良久:“我去北彝,匈奴也能得到极大的好处。我到底是一个女人,他就是在防备我,也不会防备到哪里去。相反。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还记得吗。我曾说过的,我会助你得到天下。” “是吗?可是即便我得到了天下,可是你仍然不属于我。”莫离轻轻地笑了笑,伸手轻轻地在朝凤的发丝上摸了摸。没有回答,就是最直白的回答了,也好,从未得到。就不会失去。 见到莫离这样,朝凤皱了皱眉,却不知道应当说些什么,只得沉默以对。自己应当是恨这个男人的,洞房花烛夜,每一个女子最美好的时刻,可对于自己。却只有痛苦和怨恨。可是也的确是因为是这样。所以自己怕是不能忘记这个人了。若是说辩机就像是一抹温暖人心的月光,那么莫离就像是一把刀刃,强行的传进了自己的世界。 “凤儿还记得上一次,一起去看的海棠花吗?那一次我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了,也没有能够好好地陪你看一看那风景。现在想来。实在可惜,现在我们再去看一次。可好?”轻轻地叹息一声,莫离看着朝凤开口道。 春去春来,朝起朝落,月圆月缺,花开花谢,在柔美的时光里有序地轮回;相遇相知,相怜相惜却成了无序的回忆。相识在茫茫人海,一段情投意合的缘分,来不及回味,来不及加深就擦肩而过,就像烟花一瞬。去年大抵也是这个时候,自己迎娶了朝凤。现在就已经过了一年了,真快啊。 “现在吗?”朝凤皱皱眉,却还是点了点头“好的,清露,你下去叫人把马匹准备好。” 清露点点头,刚刚想要下去,可是却被莫离拦住了:“不必去准备什么马匹了,我这里就有一匹上好的马驹,还恳请凤儿可以和我同游。” 既然只有一匹马,那就说明莫离不希望别人也跟着去。虽是不知道莫离打的是什么算盘,可是朝凤还是点了点头。 跟着莫离来到马厩,果然已经有一匹马,静静的站在那里了。这马浑身上下皆是青骢色,无半根杂毛;从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单看形体,便知道一定是一匹罕见的好马。可是这马不但没有嘶喊咆哮,的腾空入海之状。反而异常安静的伫立着,见到朝凤亲昵的蹭了蹭,宛如撒娇一般。 “谁说畜生没有感情,它还记得凤儿呢。”莫离伸手,轻轻地摸了摸马的头,又看着朝凤笑了笑。见到朝凤一脸迷茫的样子,无奈的叹息了一声“怎么,千里马还记得伯乐,伯乐却已经不记得千里马了吗。可惜了当初凤儿还赢了了赛马,却连马匹的不记得了。” 这马也算是通人性,听见莫离这样说,便轻轻地低下头,就像是一个难过的孩子。朝凤皱皱眉,赛马,若是这样说来。自己好像在到兰度之前,的确是和莫离塞过一次马的。不过那匹马,又瘦又脏,哪里是这样精神奕奕的。原来一年的时间,居然可以改变这么多吗。 上了马,朝凤和莫离都没有再说话。马背虽是宽阔,可是坐上了两个成年人,还是有些吃力。虽是隔着衣物,可是朝凤却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莫离的体温和心跳的,感觉很是微妙,既是亲密无间,却又是相隔万里。想来也是,明明是枕边人,可是自己与他,却很曾有过一眼的想法。同床异梦,不过如此。 到海棠林前,还是要经过那道天堑。许是心境变了,昔日里的天堑而今只剩下了窄窄的一道灰链,昔日里浪拍千石的江畔现下已是波澜不兴。江水仿佛被冻住了,连东注的流速都似乎被停住了,一切都现着一片死寂。 海棠谢去已有时日,树上只剩下了椭圆形的叶片。但自己却因今日对它们的偶然造访,而落下一桩心事来。朝凤伸手,轻轻地在叶片上轻抚了一下。眼下的时间,都将八月的盛夏了,可是自己的人,仍沉在一股浓浓的挥不去的思绪中,温顺而莫名的留在了四月天。 这是难以令人相信却又真实存在的,不知道为什么,大抵是因为匈奴可以看见的植物太少了。自己的脑海中,总反反复复回放着,最后一眼的海棠画面,无论是醒着的白天还是熄了灯火的黑夜,只要一思考准是它的身影。由此,我不禁为自己有些担心起来:是不是病了? “我从没试图,或觊觎过,领略领略海棠风采的念头。”朝凤微微地笑了笑,回头看向莫离“即便在距我住地仅,数步之遥,就有着名贯大夏的‘海棠花溪‘景囿。可是现在看来,这种不敢妄动的诡异念头,却如是佐证了我对自己那敏感性情,是何等的稔熟与掌故。若说起海棠花溪,也惟实称得上是大夏盛栽海棠的独有之地了,光计较一下品种,便植有西府海棠、贴梗海棠、金星海棠、垂丝海棠等。可是能让我记住的,却是上一次看见的海棠花。” 听见朝凤这样说,莫离的脸上却没有半分惊讶的样子,反而是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隆冬的时候,所有的植物都枯萎了。可是却偏偏是海棠花开的时候,花期一至,一头扎进两千多株海棠树,所构筑的的花林间。可以想像,除了或夸张,或含蓄的,接连伸缩惊诧而满足的瞳仁,除了像个小孩不停欢呼,除了饥渴,而任由顾目流连在美而不妖、繁而不杂、花色各异的海棠世界中,还能思维什么?又还能做什么?因为任何一种额外的行为,都可能使你错过与它们每一眼的珍贵相视。” “南宋词人刘克庄,曾经这样描述与感慨道:‘压倒群芳,天赋与、十分秾艳。娇嫩处、有情皆惜,无香何慊。‘想来当他穿梭行走在海棠花前,首先生出的,亦是这一欲罢不能的失控情绪。”虽是有叶无花,可是朝凤依然能回忆起海棠初开时候的画面,就连脸上的表情,也柔和了不少。 “时易过,春难占。欢事薄,才情欠。觉芳心欲诉,冶容微敛。四畔人来攀折去,一番雨有离披渐。更何堪、几阵夜来风,吹千点。”莫离看向朝凤,慢慢的开口道“再好的东西又能留得多久?人事如此,海棠更如此。因而,即便我明知身边有着盛景,也宁愿让它一年一岁在枕边蹉跎去,不去想,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孰不然,最终只能落得像刘克庄一样,看到了最美,心中留下的伤也只会烙得最深。” 难得看见莫离又这样的表情,朝凤倒是觉得有几分意思:“可可怕的是,有些事物就是你生命中注有的,想绕也绕不开,想避反而来得更快,因为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的事事物物,来组成你的生命,似乎这样才能算完整,不然生命就会生出一个缺来,而在这个缺里,会滋生出数不清的紧张与慌乱,直到有一天补上方休。在过去的几个年头中,从没过任何人于海棠花开时候,来相邀。特别是正值了海棠花艳时分,这种人生的不能相与,一旦严肃起来是过于落寞的,却也纯属正常,没有同道者,何来相邀携?今年终于有所不同,落寞算是暂时告结。” 朝凤轻轻地笑了。可能还是自己表现的太过孩子气,可管谁在乎呢,突然一下轻松了,似乎这些年都在焦虑的等这一天,生命的缺终于补上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海棠依旧 那些年,一次缘分结一次绳,那些年,一季花约稔一季情,罗袖印香痕,何故惹伤神?花谢离枝,散却宇乾。今天的睛空好到了极致,就连自己的心,也难得的放松了下来。 “许久没有这样过了,这里的草长的还是这么好。”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拉住朝凤的手“走吧,你还没有好好地看过这里吧。” 来自另外一个人的温度,让朝凤有些无所适从。不是没有过更加亲密飞接触,只是那时自己想的太多,无视了最本质的东西。原来莫离的手,也是这样温暖的。朝凤看着自己与莫离连在一起的手,开口问道:“要去哪里呢?” “一定非要有什么地方吗?”不是没有感受到朝凤的挣扎,只是这一次自己不想放手“我想和你一起走走,只要和你一起,那就好了。” 听见莫离怎么说,朝凤也只是笑了笑,顺从的跟着走。以前自己曾经在书上看见过,这能够结为夫妻的,就是被月老的红线绑在一起的人。不过大概月老真的是年纪大了吧,要不然也不会吧自己和他牵在一起。 有些无奈的勾起嘴角笑笑,朝凤忽然发现落英多了,一片一片残红满地都是。奇怪了,这里的种植的是秋海棠,就是要落花,也决计不该是这个时候。朝凤有些怅然的抬起头,谁料正与面前树梢的一朵海棠面面相觑,赫然间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反应,只是呆呆的看着。 “海棠花?”轻轻地抚了抚花瓣,娇嫩的花瓣,在莫离的指间,轻轻地颤抖。现在虽是没有了花朵繁茂,与朝日争辉的现象。可是鲜艳的红花绿叶。还是显得美丽异常。 和重重叠叠的秋海棠不同,这一朵海棠花,虽是显得孤独了些,可是却热烈的像是燃烧火焰。莫离显然也不明白,自己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了,可是自己却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棵树。是了。秋海棠开的时候,那么多争奇斗艳花朵。自己自然是不会看见这棵未开花的树。等到海棠落下的时候,自己却没有再来过了,所以便一直错过了。 “看树叶,想必是因为这株海棠树和其他海棠树品种不同,所以开花的时节才会不同。”虽是偏开了头,可是这一朵海棠硬硬的定格在了脑中,像美丽更像等待救助的一个希望,然而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回头看向莫离“你知道。为什么海棠花开的这般娇艳吗?” 看着朝凤脸上的笑容,莫离微微地摇了摇头:“为什么?” “因为啊,这海棠树下埋着尸体,埋的越多花越鲜艳。”朝凤勾了勾嘴角,有些恶意的笑了笑,细细地观察着莫离脸上的表情。可是可惜的。在这张脸上,自己既没有看到恐惧,有没有看到诧异,当真是无趣的很。 可就在朝凤打算结束这个话题的时候,莫离突然开口问道:“那么,海棠花下埋葬的人,不会寂寞吗。就这么默默地埋藏在花丛中。就算是日复一日的盛开着,却始终叫人不明白它的心思。” “欲对镜描红妆,因凝眸却湿画颜,可曾想,尘缘一叹成烟。”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叹息一般的开口道“这三千世界中,寂寞的又岂止是海棠花呢?这花开的这么娇艳,恐怕就是希望自己所中意之人,可以看自己罢了。对于它我无法拯救,就好像清楚自己一样,在既已认定的命运之途中,上下求索无法拯救。” 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揽住朝凤的肩膀开口道:“既然无法拯救,或许就该放任了去。哪怕让一种希望,疯狂的走向毁灭,只要被欣赏过总会被赞扬。即便是没有人看见,只要盛放过,却也是一种救赎。” “你说的倒也没有错。因而,我也冷不丁会做出这样一种反思,认为文人的固定心理变动情绪线,可能只是自己为自己的孱弱,辟就的一条自我放逐、自我逃避的甬道。” 朝凤点点头,扭过头看了看莫离。见到对方诧异的表情,朝凤倒是不疾不徐的开始解释:“其理由在于,即便是在文豪――苏东坡的身上,也是很难寻到,这一所谓‘文人情绪‘的共通迹象,即便他贬居黄州,依然安道乐生,依然看不到他一丝的悲怀,对于他来说,好像世界无时无刻都是可爱的。因而面对海棠,他表现的达观,在一般文人看来,只可能被朔为冷情与残忍。” “苏东坡确实是直面了海棠一步步凋殁,但直面惨淡或许才能真正识透生命的奔放与奔放中消亡的领悟。那一夜,他举起手中的高烛,没有睡,正如他所说‘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拉着朝凤的手,莫离席地而坐,倒是真的有一种和天地一体的感觉。 或许是这里的气氛太过静谧,又或者是,那枝头上开的海棠花实在太美。此时的不论是朝凤,还是莫离都暂时的放下了脸上的面具。还有那重重叠叠的,压的人喘不过气,却又无法忘记的身份。 “若此,想来我什么也无须去做,即便是这一年的海棠早已凋谢成泥。至于脑中的这一朵,或许是冥冥中如同东坡一样担心着‘只恐夜深花睡去‘。原来,我没有病。”在手掌接触到泥土的一瞬间,朝凤心中的结,好像一下子就解开了。人世间叫人烦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不放先解开哀愁,好好地看一看沿途的风景。 毫不夸张的说,这里的风光是极好的,就是大夏也比不上这里。说来也神奇,天堑的那便是一望无垠的沙漠,可是谁又能想到,就相隔了一道山崖,却有这样郁郁翁翁的树木。 或许是水汽太过充盈,山间的空气,有一种极其特别的味道。朝凤半靠在海棠树下,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别说一辈子,别说永远,谁能对未来承诺呢?自己能做到的,能把握的,无非是当时当地的感情。但一辈子,也是无数个现在组成的,努力好了每个瞬间,也就是永远了。 “你看起来对这里很是熟悉?怎么,你常常来这里?”仰头看着天空,朝凤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莫离说着话。倒不是为了套出什么答案,只是闷的实在无聊,想说便说了。 见朝凤看的入迷,莫离便抬起头,似想看一看她到底是在看什么。可是却不论怎么看,都找不到丝毫值得观看的东西。可是在就在莫离打算扭开视线的时候,却瞥见了朝凤的侧脸。如此的宁静,而有温柔。 “怎么了,你很少问起我的事情。”说来也奇怪,虽说是夫妻,可是自己与朝凤之间,却是极其少谈论这些事情的。就像约定好了一般,自己与朝凤谁也不询问谁的过去。并非是不在乎,只是在乎的事情太多了,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是好。 就在朝凤以为,自己不会得到莫离的回答的时候,莫离却突然开口道:“以前虽来,却不是常来,来这里,也不过是最近两年的观景。会熟悉这里的道路,大概是因为看的太过仔细了吧。” “因为女子?”朝凤有些狭猝的笑了笑,人生在世,值得追求的也就那么一点东西,钱,权莫离都不缺了,剩下的便是女人了。再加上他平时的表现,倒是叫自己不得不好奇“莫非,还是因为你上次和我提起的那个女子?” 听见朝凤怎么说,莫离倒也没有否认,极其痛快的点了点头。遥望着远方的山景,莫离似还能想起曾经的那份心跳。那时候,自己真的恨快活吧。甚至愿意倾尽一生,只为换她笑面如花。 “你为什么会喜欢上她的?”就爱你莫离回答的这样痛快,朝凤倒是好奇了一些。除了莫离亲口说出,自己从未在任何地方,再听见关于那女子的一星半点消息。依照莫离的性子,若是真的喜欢,又哪里会轻易的放手。 难道的,莫离沉默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是有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许是相遇时恰好你笑了,或许是你皱眉了。所以,我爱了。所以,我来了。爱不是怀念,不是热烈,而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想忘记,都忘记不掉了。” “后来呢?后来那女子如何了?”沉默了一下,朝凤还是开口问道。 “嫁人了。”很简单的三个字,却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遗憾问道,听的朝凤都有些皱眉了。若是说莫离原本还是有些怅然的,可是在看见朝凤的脸色时,却又觉得有些好笑了“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回去吧,天色快要暗了。” 一花一世界,一生一宿命。天地自有道,何苦枉挣扎。海棠花将落路将尽,摆首回头了无声。或许有的人,注定就是错过。 第一百六十章 伤离别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人间的季候永远不断在转变,春时你留下多处残红,翩然辞别,本不想回来时同谁叹息秋天,可现在连秋云黄叶又已失落去辽远里,剩下灰色的长空一片透彻的寂寞,你忍听冷风独语? 热烈的橙红颜色,长袭纱裙纬地,外套玫红锦缎小袄,边角缝制雪白色的兔子绒毛。一条素白色段带围在腰间,中间镶嵌着一块上好的和田美玉。在段带左侧,细致的佩带了一块,上等琉璃佩玉佩,这便是身份的象征了。 雅致的玉颜上,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脸蛋,因成了女人而褪怯了那稚嫩的青涩,更显现出了丝丝妩媚。一头锦缎般的长发,仅仅用一支红玉珊瑚簪子,挽成了坠月状,又在发箕下,插上一排挂坠琉璃帘。看着铜花镜中的自己,朝凤浅浅的笑了笑,望向清露说道:“你看,若是再加上凤冠霞帔,就和我当初离开大夏,来到匈奴的场景没有什么区别了。” “您啊,奴婢都不知道是该说您豁达好,还是没心没肺的好。”清露有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走到朝凤的身边,替她拉平衣角“这到北彝去,到底是不如再匈奴自在的。您现在想的一脸轻松,可是若真的是......” 大抵是清露自己也觉得这话实在不吉利,所以话刚刚说到一半,便又飞快的住了口。还向地上淬了几口。默默地念叨着;“大吉大利,大吉大利”的咒语,倒是看到朝凤好笑。 “船到桥头自然直,再说了。我都不急,你又着什么急?”看见清露这担忧的样子,朝凤只是微微地笑了笑,并不当做一回事。 ‘质子’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的‘纳质为押’,到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一种制度。其实‘质’是中央王朝,向与之建立藩属关系的,少数民族索取人质。双方是一种宗主国与附属的关系。一般多见于小国,用来表示对大国的臣服。‘质子’又称为‘侍子’,大多以民族首领,或部落酋长的儿子或兄弟、王室成员或权贵充当。 不过这一次,自己这个;质子‘的地位实在微妙。匈奴和北彝的军事力量,实际上是差不多的。若是综合起政治经济来看,匈奴似乎还要比北彝好上一点。不过北彝胜在没有内乱,万众一心,在加上一直韬光养晦,现在倒是风头正劲。所以一时之间,也说不上孰强孰弱。 “娘娘。请您快些出来吧,北彝的使者,已经在外面迎接了。”小贵子急匆匆的进了门,连礼都来不及行一个,就开口催促道“这文武百官都在外面看着,就连陛下也都等着您呢,你快些吧。” 自从朝凤被打入冷宫后,这上上下下伺候的最殷勤的,可就是小贵子了。虽说自己并不是不知道。这小贵子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可是看见态度变化的这样大,清露还是觉得心里不痛快的紧。张嘴就骂道:“怎么?现在绝对等的麻烦了?当初你求着我们娘娘看你一眼的时候,你怎么不嫌等的麻烦了。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这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奴才一直都尊敬这娘娘。所以没有任何敢怠慢的地方。就是现在,奴才的心里关心娘娘的,所以才会担心娘娘晚了受到苛责。”小贵子笑了笑,张口回答道,虽是字字句句都是表现的为了朝凤好,可是这脸上的表情,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听见小贵子这样呛声,清露就更是生气,刚想骂人,却看见小贵子又行了个礼,开口道:“既然娘娘不想这么快出去,奴才也就不催促了。省的到时候奴才为娘娘着想,反倒惹得娘娘心里不痛快。” 说完了,小贵子便看也不看朝凤一眼,就转身出去了。自己以前那般讨好朝凤,不过是映着雪中送炭之意,希望她将来得宠了,好提携自己一把。可是她倒好,非但不知道抓住机会,俘获君王的心。反倒是什么不应该做,就做什么。若是自己在和她扯上关系,怕是会被那些老派贵族一并记恨上。到那时,自己恐怕就真的是倒了大霉了。 “呸,不就是是个奴才吗,还摆起谱来了。”清露恨恨的又骂了一句,只是苦于小贵子走的太快了,所以并没有人听她发表议论。又说了一阵子,清露却还是觉得不解气,便又小声编排起莫离来了“还说什么一夜夫妻百日恩,您说要走,还真的就这么让您走了。怨不得都说‘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不行,我还得看看有什么可以带走的。” 看见清露东翻西翻的样子,朝凤倒是轻轻地笑了笑:“好了,你若是真的吃饱了无事干,那就上你的树去。我是去北彝做质子,又不是去什么穷乡僻壤做乞丐的。你用得着把这些有的没的都带上吗?你过来歇歇吧,等一会就要走了,到时候有的你忙。” “呸,呸,呸。大吉大利,可不敢胡说。这东西多了倒是不怕,顶多是难拿些,可是这也不干您的事情啊。若是少了什么,这用起来到底是不方便,所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行,奴婢还是要去好好地想一想。咦,昨天列出来的单子呢?可得找一找。”清露一边嘟囔,一边就往外走去。到真的是有几分,不搬空这里,誓不罢休的样子。 见清露执意要这样,朝凤便也不再劝诫什么了,只是坐在一边,慢悠悠的品起茶来。门外的人来来往往的,倒是像极了迎接自己来的那一天,不过这一次,却是为了把自己送走。 自己嫁到匈奴,已经一年了。回首,流年晨暮,几多欢乐几多愁,几多辛酸几多忧,一幕一幕定格在记忆的光影里,那些走过了的春花秋月,那些生命里的人来人往,那些,往事的云烟,那些霞光散落的瞬间,那些尘埃四起的恩恩怨怨,再回首时已是昔年,此间落寞,此中滋味,又有几人真正明了? 还记得那时,就在大夏的宫殿中,人们也是这样急匆匆的给自己收拾东西,而自己也是在一边静静地看着的。或许说,自己本就是个注定了安定不下来的人吧。朝凤浅浅的笑了笑,眼中有些说不清的情愫。 “啧,啧,啧好个悠然自得的丫头。看别都忙成个陀螺样了,你到还有心思喝茶。都不知道该说你是没心没肺好,还是超凡脱俗好。”一个从未听说过的,男子声音在朝凤的背后响起。这声音响的极其突然,就是朝凤也被他给吓了一跳。 朝凤回过头,只看见一个穿着花衫子的男子,笑着站在自己的身后。朝凤皱皱眉,这男子面容很是俊秀,有这和术葬一般深邃的眸子。只是比术葬多了几分玩世不恭,他的嘴角一直都是上扬着的,和莫离的刻意不同,他虽是轻佻可是却并不叫人觉得厌烦。这样的人莫说是在长春宫了,就是在夏宫,自己也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 又仔细的想了想,朝凤看了看门外,门口的人络绎不绝,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往自己这里看上哪怕一眼。且不说男女有别,就是自己现在质子的特殊身份,也不至于被这样的忽视。莫非这个男子,有什么独特的地方? “敢问一句先生有什么事情,朝凤现在是代罪之身,马上就要被送往别国了,这财自然是没有的。这色嘛,朝凤已经是人妇了,不过昨日黄花,残花败柳之身,想必也是入不了先生眼的。还请先生有话直说。”朝凤自嘲的笑了笑,随意的靠到了椅子上。 对这个男人,自己不是不想防,而是无法防。既然他可以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子下面,堂而皇之的进来。就自然有本事杀掉自己之后,大大咧咧的出去。若是说对别人,自己还能看出些东西。可是眼前的男子,就像是一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水,因为太纯粹了,反倒什么都看不出来了。不过还好的眼中并没有什么恶意,既然自己防不住,那还不如省点力气。 “呵呵,你未免妄自菲薄了些,不过娘娘倒还真的是一个妙人,怨不得那木头一般的小子会动心。”后面的话男子说的极其的含糊,在加上他一进来便没有个正行,看起来疯疯癫癫的。所以朝凤便也没有搭理他,只是慢吞吞的品茶。 短暂的沉默后,那男子终于是受不了安静,先开了口:“喂,丫头,你说说你,好吃好喝的,这么身上的煞气这么重啊。啧,啧,啧,现在的小丫头啊,还真的是不好相处啊。” “我叫朝凤。”听见男人这样开口了,朝凤半抬起眼眸回答道:“天下的丫头这么多,万一都被先生一句话叫进来了,那可就不好收拾了。而且说句羞愧的,长春宫的位置可没有这么大啊。对了,先生的话好像说错了,若是好吃好喝的,便是快活,那笼子里面的金丝雀,岂不是最快活。” 第一百六十一章 神秘的男子 门外的环境很是嘈杂,可是门内却是安静的连呼吸的听得见。对于什么星象,命数的,朝凤原是不屑一顾。可是也许是最近听的实在太多了,所以倒也见怪不怪了,她的这个态度,倒是叫男子愣了。 “有意思,有意思。那朝凤你也无需叫我什么先生,后生的了。叫我若水便是。我虽是个术士,可是却还算是个中用的,到也能看见几分天象。你的命数变化的太大了,甚至都到了让人畏惧的程度了,所以我才好奇,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若水笑了笑,大赤赤的跳到桌子上,眯着眼睛看着朝凤笑。那不怀好意的笑,硬是把一张书生的脸,变成了一张地痞流氓的脸。 难得朝凤今天比较闲,也就慢慢的看着若水说道:“一定要出什么事情吗?古时周文王住在丰、镐一带,土地只有百里见方,施行仁义的政治,用安抚的手段使西戎归附了自己,终于统一了天下。徐偃王住在汉水以东,土地有五百里见方,施行仁义的政治,向他献地朝贡的国家有三十六国;楚文王怕他危害到自己,起兵攻打徐国,便灭掉了它。所以周文王施行仁义的政治终于统治天下,徐偃王施行仁义的政治却亡掉了自己的国家,这说明仁义的政治只适用于古代,而不适用于今天。所以说:时代变了,情况也变了。” “我曾经听说大夏是以仁义为目标的,可是还真的没有想到啊,朝凤一个女子。这心倒是比男子要狠。看来还真的是最毒妇人心啊。”若水有些凉凉的调侃道。 对于若水这样的调侃,朝凤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是笑了笑:“在舜统治天下的时候,苗族不归顺。禹准备去征伐它,舜说:‘不行。崇尚德教还做得不够就施行武力,这不是治国的方法。‘于是用了三年时间进行德教,手持盾牌大斧等兵器。作为道具跳起舞来,苗族才归顺了。在共工战斗的时候,短兵器都能及敌人之身,铠甲不坚固就会伤到身体,这说明持盾牌大斧跳舞,来降服敌人的办法只适用于古代,而不适用于今天。所以说:情况变了,措施也要变。要不然,只怕伤人伤己。” “好。果然睿智。不过这凡事都是有价码的。得到的越多。要付出的代价却也越大。朝凤是个聪明的女子,这样的道理,怕是不会不懂。只愿你不会后悔。”若水的话音刚落,门口便响起了推门的声音。 就在一瞬间。若水便不见了。就像他从来不曾出现过一般,若不是桌上还残留着另外一个人的体温,只怕朝凤还会怀疑刚刚是自己的眼睛花了。 “娘娘,您再想什么?”清露走到朝凤的身边,小心的搀扶着她“该走了,您还有什么东西要准备的吗?” 沉默的摇了摇头,朝凤的静静的把自己的眼神移开。后悔吗?自己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也没有什么再能够失去的东西了。再说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现在不成功便成仁,已经由不得自己不做了。 文武百官都已经换上了朝服,安安静静的列着队,在下面等候着,莫离身穿这玄黑色的天子之衣,静静的看着朝凤:“你这样穿也很好看,我等待你回来的那一天。说来可笑,你还未走,我已经迫不及待的的想要见到你了。” “是吗,莫离还真是多情啊。”朝凤浅浅的笑了笑,伸手为莫离理了理衣服。然后便头也不回地,便跟着北彝的使臣上了马车。 自己现在穿的还是皇后的正装,右衽背心与大摆斜褶裙相连,在腰线有襞积,后腰缀有系带两根紧紧地束缚着腰部。冬用片金加海龙缘边,膝以上用红织金寿字缎面料,膝以下用石青行龙妆花缎面料。看着不断和自己擦肩而过的风景,朝凤慢慢的笑了笑。会回来的,不过得到自己在回来的时候,就不会再是什么弃妃了,自然也不会再是什么王后。不知道到时候,莫离还会不会这么想见到自己。 闭上眼睛,朝凤想起了离开匈奴时,自己与青书的最后一次见面。青书这个人,自己相信,却并不信任。他有的是本事,却也有的是野心,现在自己能够利用的,便是他对日轮长久以来的嫉妒,和莫离对日轮的偏爱。人太善变了,所以这必要的边鼓还是要敲的。 “有才智有谋术之人,一定有远见并且能明察,不能明察,就不能照亮私暗处的奸邪;能执法之人,一定坚强毅力并且刚劲正直,不刚劲正直,就不能矫正奸邪。臣子遵照法令来治事,按照法令来治理百官,不能说是执掌大权之人。执大权者,无视法令而擅自作为,违背法令从而有利于自己,耗费国力以便宜自家,他的权力能够控制君王,这就是执掌大权之人。” 对于青书这个人来说,与其油滑的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还不如给他真正想要的东西实在。所以没有必要说什么有的没的,直接点名利害关系就是。朝凤现在还记得,听见自己说这些话,青书的眼睛亮的都和夜明珠一样了。 “掌权之人擅自独揽大权,那么朝中内外为他任用。所以诸侯不依靠掌权者,那么执事就不被允许,所以敌国对他称颂;百官不依靠掌权者,那么官业就不得晋升,所以群臣都要为他效劳;侍从不依靠掌权者,那么就不能接近君王,所以君王身边的侍从为他隐瞒私情;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员不依靠掌权者,那么养薪俸禄微薄而且礼节待遇低下,所以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员为他称赞。这四种人帮助,是奸邪之臣得以自我粉饰的原因啊!掌权者不能忠于君王,而且竭尽自己的仇怨,君王不能跨越这四种帮助他的人,从而看清自己的臣子,所以君主越被蒙蔽而大臣的权力就越重。” 这一番话中形容的窃国大盗,他们表面上清正廉洁、公正无私,满口仁义道德,满口为国家为人民,实际上他们已经盗取了一个国家。他们的实际权力已经超过了最高统治者。然而最高统治者还沾沾自喜,整日沉醉于酒色犬马之中,大权旁落仍不自知,直至倒台方才恍然大悟。 这样的人,在哪里都不会少,大夏有,匈奴却也同样有。可是对于这一类人,最深恶痛绝的,却不是君王,而是和他们有着直接利益挂钩的,青书这一类空有才华热情,却没有身份背景。最终只能选择屈与人下,或者是郁郁而终的人。 “凡是掌权之人对于君王,很少不被信任宠爱的,而且君王像对亲信一样任用他们。至于迎合君王的心,与君王有同样的好恶,必然能不经荐举而仕进。官职权重爵位高贵,党羽众多,这样举国为之称颂。然而能执法有谋略之士想要求得位高之职,不能得到君王信任和爱戴一般的亲近,不能得到像对待亲信一般的恩泽,并且又用执法及权术之言来矫正君王希望得到迎合或是回避的想法,这是与君王相背驰的啊。因此他们所处之位卑下低贱,没有党羽并且受孤立。” 先是简单的分析了利弊,然后朝凤便开始激化青书与日轮之间的矛盾:“拿关系疏远的人,与关系亲近受宠信之人相争,疏远之人屡次不能取胜;拿新来的游士与亲信相争,新来之士屡次不能取胜;拿违背君王的想法,与同君王相一致的想法相争,违背者屡次不能取胜;拿权轻位卑的贤臣,与尊贵权重之臣相争,贤臣屡次不能胜啊;拿一张嘴与举国相争,一张嘴屡次不能胜啊。” “的确如此。”能法有谋略之人处在这五种不能取胜的形势下,从而多年也不能见到君王;掌权者凭借这五种能胜的帮助,得以从早到晚独自在君主面前成说。青书被这样的事情害了许久,自然是深信不疑。 “所以能法有谋略之人,通过什么途径得以进谏,而君王什么时候,得以觉悟呢?因此通过他人的帮助,必然不能取胜,然而两股势力又不能两存。能法,有谋略之人,怎么得以不处于危险之中呢?贤臣之中,能用罪名加以诬陷的人,就用国家法律来诛杀他们;他们之中不能被加以罪名的人,就用暗剑了结他们。这些懂得法术,并且与君王背道而驰之人,不是被污吏的惩处所杀戮,那么必然就死于暗剑啊。” 这番话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劝告青书要小心受到迫害。可是此时的青书,却早就不是,那个初到匈奴的吴下阿蒙了。此时的他,已经因为劝赵扬名天下,即会被暗箭伤害,却也可以暗箭伤人。 “娘娘,北彝到了,请下马车吧。”车外丫鬟的呼唤,叫回了朝凤的神智。 青书并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人,所以自己才会选择他,而不是毫无弱点,却更加有才华的日轮协助自己。既然青书现在有心了,只怕匈奴在自己回去之前,不会有什么大改变了。朝凤勾了勾嘴角,有些诡异的笑了笑。 第一百六十二章 初到北彝 游说的真正困难不在于一个人因知识欠缺而不知道说什么,不在于因表达能力欠佳而不知道如何说,也不在于因缺乏胆量而不敢说,而在于所要游说的对象的主观好恶,即‘知所说之心‘。 “娘娘小心脚下,北彝路途遥远,一路上辛苦娘娘了。”彝丹亲自走到马车边上,迎接朝凤“娘娘能不远千里来到北彝,当真是蓬荜生辉,还望娘娘的到来,能让匈奴和北彝的战事缓和,也让劳苦的百姓又一个喘息的功夫。” 说的话很是官方,实在是叫人提不起什么兴趣来听。朝凤只是应付一般的笑笑,目光却落到了一边的女子身上。自来美人,不是温雅秀美,便是娇艳姿媚,这位夫人却是十分美丽之中,更带着三分英气,三分豪态,同时雍容华贵,自有一副端严之致,令人肃然起敬,不敢逼视。 这位夫人身穿一袭素锦宫衣,外披水蓝色轻纱,微风吹过,轻纱飞舞,整个人散发出淡淡灵气。看的气势,便能猜测到她的身份自然是不低的,可是这服饰实在朴素了些,却叫人看不出她的分位。 “这是孤的妻子,唤名出云。”见到朝凤的目光,彝丹拉起那女子的手笑了笑,然后解释到“云儿是北彝本土人士,可是却一直喜欢大夏的诗词歌赋。对大夏的文化的了解,也远比要透彻,有事问出来的问题,就是见多识广的大学士也回答不上来。彝丹还恳请娘娘。可以和拙荆说一说大夏的事情。” 他刚刚说的是妻子,而不是王后,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再看彝丹和出云相交在一起的目光,虽是没有刻意的矫揉造作。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之感。即便是自己这个外人,也能看得出他们之间的情感。 “我的年纪要比娘娘稍长些,想必也能和娘娘说上些话。若是娘娘不嫌弃,我愿意以长姐的身份。来照顾娘娘的日常起居。”出云笑了笑,走到朝凤身边亲昵的拉起了朝凤的手,他的声音虽并不如何的宛转,可是却叫人听的十分舒服。再看她的面色,也不是刻意的接近,只是单纯的温柔。 见到出云这般示好,朝凤既没有表现的太过热切,却有没有表现的冷淡,只是脸上浅浅的笑了笑。点了点头。毕竟自己来北彝。可不是像匈奴一样的得过且过的混日子。这一次作为质子出使,不过是个借口。一是为了拖延时间,二便是为了培植自己的势力。让自己在匈奴站的更稳。 这一次出使北彝,自己想看见的非但不是什么所谓的和平。而是更加狂热的血雨腥风。所以自然是无需再玩什么,小女人之间姐姐妹妹的把戏。自己的目标,是彝丹,是消灭北彝。朝凤眯了眯眼睛,在心里冷冷一笑,可是面上依然是一副温婉的样子。 “娘娘身上的衣服,虽还是能看出来,是按照礼法穿着的。可是未免也太朴素了些,莫说是没有大夏的华美,就和和匈奴比,也略逊了一筹。”朝凤的眼睛在出云和彝丹身上扫了扫,然后轻轻地笑了笑“既然娘娘和陛下喜欢大夏的文化,朝凤这里也刚好有几匹大夏的席绢,不若就算就朝凤赠与娘娘,陛下的见面礼。” 还没等出云说话,彝丹就先摇了摇头:“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念慕富贵,枉道速祸。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北彝节俭的习惯,是祖宗那辈子就传下来的。娘娘的好意,彝丹谢过了,却不能收。” 从主观角度而言,游说的对象可以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好名型、好利型和暗中好利表面好名的名利皆好型。如果君主属于好名型,而游说者不察,劝其博取厚利,势必被视为充满铜臭的市井之人而受到冷遇;如果君主属于好利型,游说者劝其博取美名,则会被视为迂腐不堪而加以排斥。 譬如商鞅游说秦孝公以帝道、王道,说得秦孝公瞌睡连连,直至商鞅改变策略,说以霸道,才使秦孝公为之振奋,与其促膝畅谈,从而达到深获吾心的效果。最麻烦的是第三种类型,这种类型的君主其实既在意外在的美誉,同时更关切自身的实际利益,属于名利兼顾的类型,也是最难游说的类型。可是现在,自己好像碰上了第三种了。 朝凤勾了勾嘴角,低下头笑了笑:“朝凤虽是早就听说过北彝的勤俭之命,可是却一直并不相信。直到今日一见,果然名副,其实叫人佩服。朝凤作为质子,被送到北彝,承蒙礼待,不胜感激。” “好了,好了。大夏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既然是朋友,那就不要说这些有的没的了,难道你们都不嫌外面的日头晒不成?”出云笑了笑,伸手亲昵的揽住朝凤,就往宫门中走。 北彝的宫殿和匈奴的,看起来还是有不小差别的。只见黄琉璃瓦单檐四角攒尖顶,正中有鎏金宝顶。四脊顶端聚成尖状,上安铜胎鎏金球形的宝顶牌匾上写着‘太和’二字,怕是殿名。这个宫殿是五脊四坡大殿,从东到西有一条长脊,前后各有斜行垂脊两条,这样就构成五脊四坡的屋面,建筑术语上叫庑殿式。檐角有十个走兽,分别为鸱吻、凤、狮子、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 殿内有沥粉金漆木柱和精致的蟠龙藻井,殿中间是皇权的象征――金漆雕龙宝座,设在殿内高数的台上,安放着金漆雕龙宝座,御座前有造型美观的仙鹤、炉、鼎,背后是雕龙屏。整个大殿装饰得虽比不上大夏的金碧辉煌,却是更加的庄严绚丽。 “咦,这墙上的字写的极好,看着样子,怕是晋朝时期的。”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装作诧异的样子,指着墙上挂着的书法。 见到朝凤有这样的反应,彝丹便抬起头笑道:“的确是这样的,娘娘真的是好眼力。” “晋朝的书画虽好,可是晋文公的人品却不如何。朝凤听闻晋文公将与楚国交战时,分别征求谋士舅犯、雍季的意见。前者主张兵不厌诈,建议晋国以诈取胜,后者意见相反,强调以诈取胜,固然可以获得一时之利,但从长远来看,却非治国之道。晋文公听完二人的意见后,暗中采用舅犯的意见打败了楚军,然而论功行赏时,却先雍季而后舅犯。以此表明自己,反对以狡诈之术治国的立场,从而彰显自己以信治国的圣君形象。” “明则反对狡诈之术,暗则以诈取胜而获利,可谓名利兼顾。在老谋深算且名利兼顾的晋文公那里,舅犯的委屈自然难免了。”彝丹笑了笑,点了点头“不过这在我看来,却是失大于得的。” 听见彝丹这么说,朝凤倒是扬扬眉,做出诧异的表情“晋文公既得到了仁义名望,又得到了国土,这样不是智者的做法吗?怎么陛下还对他不满意,莫非您有更好的打算?” “因为他有功劳才授予他爵位的,却又鄙视他做官;因为他从事耕种才奖赏他,却又看不起他经营家业;因为他不肯为公干事才疏远他,却又推崇他不羡慕世俗名利;因为他违犯禁令才给他定罪,却又称赞他勇敢。是毁是誉,是赏是罚。执行起来竞如此自相矛盾;所以法令遭到破坏,民众更加混乱。”说到治国,彝丹的背脊立刻就挺直了,就连脸上的表情,也深沉了许多“若是仁义出名,那便是英雄。若是以狡诈多谋而文明的,那便是枭雄。可是晋文公这样的行为,却只是一只狗熊。” 听见彝丹这么说,朝凤的眼中华光暗转。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不是看他刻意表现出来的丰功伟绩,也不是锣鼓喧天的,到处去打听他的为人如何。而是看他日常的一言一行,说话做事的态度。看来,这个彝丹,到是自己打算游说的,那三种人都不大一样。 虽是心中想法颇多,可是朝凤面上,却是斯文的低下头轻轻地笑了笑:“您说话可真有意思,不过好的道理,却并不等于好的结果。当年齐国准备进攻鲁国,鲁国派子贡去说服齐国。齐国人说:‘你的话不是说得没有道理,可是我想要的是土地,不是你这些话所说的道理。‘便起兵攻打鲁国,直到距离鲁国都门十里的地方划为边界线。偃王施行仁义而徐国灭亡了,子贡机智善辩而鲁国的国土削减了。” “从这方面来讲,施行仁义和机智善辩,都不是用来保持国家的办法。抛掉偃王的仁义,废弃子贡的机变,凭借徐国、鲁国自己的实力,用来抵抗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那么齐、楚两国的欲望不可能在徐、鲁两国得逞了。”彝丹笑笑,端起酒杯看向朝凤。 第一百六十三章 朱鸟殿 寥寥星光,清清一梦,静看一季流转的时光,缅怀一场深弦浅律的绝响。酒水很是香醇,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是真心冲着酒水去了。 “凤儿你随我来,彝丹对我虽好,可是我在这偌大的宫殿中,却还是无聊的紧。难得你来了,我便想找个离我近些的宫殿,给你住着。一来方便照顾,而来我们姐妹也能说些贴己的话。”出云温柔的笑了笑,挽着朝凤的手。 若是说这一场酒宴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正经的。那便是朝凤和出云的关系了,就连一边伺候的丫鬟,都戏称两人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了。可见两人关系是如何的亲密。 “这是朱鸟殿,便是凤儿在北彝居住的地方。说来也是缘分,这朱鸟在北彝本就是凤凰的意思,而你又叫做朝凤。这屋子原是我随便挑的,可是现在一想,却像是专门为你而建设的。”出云用眼神示意一边的丫鬟打开门,然后亲热的拉着朝凤的手就往门中走“这屋子的所有陈设,都是我亲自挑选的,不知道凤儿是否会喜欢。” 和太和殿的庄严不同,朱鸟殿显得奢华异常。殿顶以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鲛绡宝罗帐,帐上遍绣洒珠银线海棠花,风起绡动,如坠云山幻海一般。榻上设着青玉抱香枕,铺着软纨蚕冰簟。叠着玉带叠罗衾。殿中宝顶上悬着一颗巨大的明月珠,熠熠生光,似明月一般。地铺白玉,内嵌金珠,凿地为莲,朵朵成五茎莲花的模样,花瓣鲜活玲珑,连花蕊也细腻可辨。赤足踏上也只觉温润,竟是以蓝田暖玉凿成,直如步步生玉莲一般,堪比当年潘玉儿步步金莲之奢靡。 其院中只觉异香扑鼻,奇草仙藤愈冷愈苍翠,牵藤引蔓,累垂可爱。奇草仙藤的穿石绕檐,努力向上生长。整套的茶具摆在一边的架子上,配着青色的帐幔。然后便是整整齐齐的一摞书了。 “这室内的陈设和整体感觉相差极大,既然匈奴的传统是节俭,那想必不是娘娘特意所做的吧。在看这屋里的摆设。可以看出娘娘是为清雅的女子。怕也不会喜好这些。”朝凤微微地笑了笑,歪头看向出云。 汉赋中常言香草君子,室内“蘅芷清芬”,恰似布置之人恪守人情礼教,处处体现一种自我的修为。雪洞似的卧室,寒气袭人。不正表明宝钗的冷情寡欲?一色玩器全无,配上青色的帐幔,则反应布置者内心的淡漠,有意的自我约束。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份随时,自云守拙。出云给自己的。大抵就是这种感觉了,虽香却冷。 即便是在这一个欢乐的气氛中,她表现的也是如此矜持自恃,悲喜不形于色,不同于流俗,彷若是置身事外,冷眼笑看人世。这样的人,是决计不会有这般奢侈的宫殿的。 “凤儿的确仔细,若是说这朱鸟殿,那还有一个故事呢。一日,长公主抱着当时还是胶东王的先帝问:‘彘儿长大了要讨媳妇吗?’先帝想了想便说:‘要啊。’长公主于是指着左右宫女,侍女百多人问先帝想要哪个,彝彘都说不要。最后长公主指着自己的女儿陈阿娇问:‘那阿娇好不好呢?’小先帝就笑着回答说:“好啊!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就造一个金屋子给她住。”长公主非常高兴,于是数次请求皇上,终于定下了这门亲事。在后来,便有了这座朱鸟殿。”出云笑了笑,慢慢的说道。 金屋藏娇婚约,是当时汉朝政治的一个转折点。馆陶公主由于女儿婚约已定,转而全面支持彝彘上位。为了让女儿成为一国之母,也为了报复栗姬,馆陶转而全面支持彝彘,经常说栗姬的坏话,谎称栗姬指使侍者在后宫女子的背后吐口水的方式施行“媚道”经其一番刻意经营,彝景帝震怒,厌恶栗姬,废皇太子彝荣,贬为临江王,贬栗姬入冷宫。不久,册封王娡为皇后,立彝彘为皇太子并给刘彘改名为彝彻。 彝景帝启去世之后,彝彻即位,是为彝武帝,立册陈氏为皇后。初期,彝武帝在政见上,与其祖母太皇太后窦氏,发生分歧。建元新政,更触犯了当权派的既得利益,引起强烈反弹。赖于皇后陈氏极受太皇太后喜爱,以及馆陶公主,与堂邑侯府,的全力支持与周旋,彝武帝有惊无险保住帝位。此时,“金屋藏娇”就象当时人们所希望的那样,是令人津津乐道,又羡慕不已的婚姻传奇——年轻的皇帝与皇后琴瑟和谐、患难与共。 可是恩情中道绝,太皇太后窦氏去世之后,彝武帝亲政,逐步坐稳帝位,终于大权独揽。可叹的是:“苦尽”之后未有“甘来”,能够“同患难”的夫妻却不能“共富贵”。 陈皇后出身显贵,自幼荣宠至极,性格骄纵率真,且有恩于武帝,不肯逢迎屈就,夫妻裂痕渐生。兼之岁月流逝,却无生育,武帝喜新厌旧,厌弃于她。《史记》记载:武帝得立为太子,长主有力,取主女为妃。及帝即位,立为皇后,擅宠骄贵,十余年而无子。 元光五年,二十七岁的彝彻以‘巫蛊’罪名颁下诏书:“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从此,武帝把陈后幽禁于长门宫内;虽衣食用度上,依旧是皇后级别待遇不变,但是中的冷淡,却是可以明白的。至此,金屋崩塌,“恩”“情”皆负。 ‘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的诗句随着‘金屋藏娇’的故事流传至今,寄托后世无数俊杰,对这位美丽高贵皇后的充分理解,和无限同情。其实这两桩婚事的背后,有两个母亲鲜明的政治考虑。而两桩婚事的当事人的意愿,自然不在母亲们的考虑范围内。 陈皇后失位,明面的罪名是‘巫蛊’。但陈后‘巫蛊’一说,可是推敲起来破绽百出,总体上匪夷所思。首先,陈皇后自幼长于皇家,不可能不懂得‘巫蛊’的后果。而史记中曾记载:陈皇后母大长公主,景帝姊也,数让武帝姊平阳公主曰:“帝非我不得立,已而弃捐吾女,壹何不自喜而倍本乎!”平阳公主曰:“用无子故废耳。” 馆陶公主问平阳公主,陈皇后被废除的原因。平阳公主的回答是“无子”却非明面上的巫蛊一说。这样的说法和巫蛊相比十分的矛盾。馆陶公主质问平阳说:“帝非我不得立,现在却把我女儿废了,这是怎么回事?”而当时平阳说的是因为无子所以废。其实她当时一句巫蛊就完全可以让馆陶公主封嘴,而她并没有这样说。馆陶的态度也很奇怪,如果是巫蛊的话,那在古代可是死罪,沾染上了,管你是什么皇亲国戚都照杀不误。一般人碰到这种事,躲还来不及,而她却敢如此公开的去质问,可见阿娇并未做什么巫蛊。 见朝凤想的入神,出云便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开口道:“好了,路途遥远,凤儿也累了吧。那姐姐也就先不打扰凤儿了。你好休息吧,明天我们一起去赏花吧。” 虽是不爱什么花啊,草啊的。可是朝凤仍然是轻轻地笑了笑,既然他们夫妻伉俪情深,那么只要自己跟着出云,就不愁见不到彝丹。这样想着,朝凤便爽快的答应了:“好啊,正好我也觉得和姐姐在一起很是投缘。” 等到出云走了后,朝凤便低下头重新开始思考。若是自己没有猜错,武帝废后的真正原因是‘防患外戚’。在北彝的整个政治架构中,外戚一直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外戚中人,居内宫近宠之利,或辗转于朝堂,或周旋于军旅;集聚庞大的财富、人脉和权势。君主强势时,外戚是皇帝的左膀右臂;但只要稍有不慎,外戚势力就会侵蚀皇权,成江山易主之险。仅西汉,初期就有诸吕乱政之祸,末期干脆直接覆灭在外戚王莽的手里。所以,任何一个头脑还算清楚的皇帝,都会对外戚有所防备。 另,即使就个人而言,‘外戚’也始终是萦绕于彝彻心中,无法消退的阴霾。只要仔细了解一下彝彻,就会发现这位皇帝终身,都在和外戚势力做斡旋和缠斗。彝彻得帝位是因为姑母馆陶长公主,和堂邑侯陈府,险失帝位也是因为外戚祖母窦太皇太后和窦家。最终保住皇位,还是因为外戚势力的手下留情。 对于一个志向高远,心性激烈的年轻帝王来说,这样的经历绝对是刻骨铭心的耻辱。武帝一生,对外戚的利用和绞杀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制衡、打压、嫁祸、分化、剪除等等手段更是轮番使用,百无禁忌。 执政前期,武帝雌伏于外戚权势。中期,离间和对抗外戚干政。后期,打压、分化和平衡外戚军权。晚期,为了避免外戚母后对下一任皇帝的干扰,竟开‘立子杀母’之先例——直接冤杀彝丹的生母钩弋夫人。那么,彝丹会不会受到彝彻的印象。 第一百六十四章 突然出现的术葬 风飒飒而起,吹动床帐帷巾。树林摇摇相接,传来芳香阵阵。越是往下想,朝凤的眉头便越是皱的紧,就连口舌也越发的干渴了。 “你不累吗?都走了这么远了,你怎么还想的这么多。”就在朝凤还在思索的时候,突然一杯水递到她的手边“喝水吧,莫要太累了。” 听见这个声音,朝凤先是一愣,然后诧异的回头道:“怎么是你,清露和小四呢,莫非又被大司命定住了?这可不好,毕竟她们还要伺候我,若是都变成木头人了,那我可怎么办。” “我说过的,就算以前不能陪着你,可是接下来的路,我却会一直守在你的身旁。哪怕天涯海角,海角天涯。”没有理会朝凤的调侃,术葬只是低下头,静静的看着朝凤的眼睛“若是没有人伺候你,那便由我来伺候。” 见到术葬这样的反应,朝凤张张嘴,正想说些什么,门口却突然传来一阵怪异的响声。然后狼奴便一脸惨白的冲了进来,挡在了朝凤的面前。狼奴感情一向都不如何:“若是你真的想为主人做些什么,那么你就不该再出现的。你不是什么好东西,走开。” “你强行冲开了咒术?还算你有些本事,不过冲开咒术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你认为你可以阻拦的了我?”看见狼奴,术葬先是怔了怔,然后开口“既然不能。那就不要做无用功。若是你担心我大司命的身份会带来麻烦,那你现在就可以出去了,因为现在,我已经不是什么大司命了。” 看狼奴的脸色,的确是苍白的像是白纸一般,甚至还可以闻见淡淡的血腥味。可是即便是这样,他依然像是一道盾牌一般的,挡在朝凤的身前。誓要为她隔离出一片清静之地。对峙中,两个人谁都不肯先动一下,就像是两只斗急眼的斗鸡,死死的望着对方,恨不得咬死对方,却又不能出手。 “好了,大晚上的,孤男寡男的这样看,不怕擦枪走火?”朝凤皱皱眉。上前用身子隔离干净两人的目光“小四,把你的伤口给我看,快一些。” 听见朝凤怎么说。狼奴先是僵了一下。微微地向后退了一步,似想要遮掩什么。这一次,朝凤没有再让他躲避,惹是拉着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开口道:“你不是说要保护我吗,若是你因为流血过多体力不支了。那还有谁可以保护我?再说了,既然你已经把命都交给我了,那它的去留自然是应该由我决定的。” 短暂的沉默之后,狼奴还是妥协了,不再挣扎。可是却还是像一根木头杆子一样的站着。似极不想让朝凤看见自己受伤。朝凤能感觉的到,当自己的手触碰到狼奴的一瞬间。他的身体明显的绷紧了,甚至还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虽是极力的克制,可是狼奴脸上的表情,却还是显得极其的变扭。倒不是普通男女接触的羞涩,而像是在强力克制这什么。 “狼奴自小就被当做刀子一般的训练,只会杀人。一有人靠近,不论那人是什么样的身份,和他有着什么样的过往,都是格杀勿论的。甚至有时就连狼奴的驯养者,都躲不掉被杀死的命运。”术葬微微地皱皱眉,似在提醒朝凤应该防备。 听见这话,狼奴本能的在喉头发出低鸣,似在威胁这术葬住嘴。可是这低鸣只持续了极短暂的一瞬间,在狼奴低下头,触及到朝凤的时候,这略带杀意就消失了。似害怕因为本性暴露,而被抛弃一般。狼奴的喉头发出了小狗一般的‘呜呜’声,甚至连头都微微地低下,耳朵也软软的垂下。 “那又怎么样,若是杀光了所有人,那剩下的不就是最安全的所在吗?杀掉一个人是杀人犯,杀掉十个人是罪大恶极,杀掉一百个人,是恶贯满盈。杀掉一千个人,就变成了让人畏惧。杀掉十万个人,那就是王。若是杀掉了所有人,那我就是神。”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甩出袖子中的匕首,划开狼奴的裤子,露出血淋淋的伤口“而且,我相信他不会伤害我的。” 墨色的裤子的已经被鲜血浸湿了,狼奴腿上的伤口很深,可是切口却很完整。狼奴的身手是极好的,若是一般人只怕连近他身都做不到,怎么可能再没有丝毫挣扎痕迹的伤到他。可见这伤口是他自己扎出来的,在联系上术葬之前说的咒法,不难想象这伤口是怎么来的。 伤口虽深,不过还好避开了主要的血管。可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流了极多的血,若是要再这么流下去,却恐怕还是对身体造成祸患。朝凤皱皱眉,先是在狼奴的腿上点了几下,封住了各大穴道。好叫血不要流的这么快。紧接着便从自己的裙摆上扯下一块布,小心的包扎。 要真的拉笼人心,就必须真正给他想要的东西,真心只是维持这段关系长短的条件。如果你没有真心,只是利益交换,必不能长久,货到收手。如果你能给他想要的,又能表达出你的真心,那就是非常完美的关系;如果你只能付出真心,却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他只会把你的真心看作是一种负担,慢慢疏远,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了。 “我的包扎虽是及不上清露,却是还不算差。若是疼了,你就喊我一声。”虽是已经封上了狼奴身上的穴道了,可是看着狼奴已经变得更加苍白,却还是强撑着脸,朝凤还是小心的嘱咐了一声。 “恩。”听见朝凤的话,狼奴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就温顺的不再说话,低下头静静的看着朝凤。墨黑的发丝,被璀璨的珠宝固定起来。金玉碰撞在一起的声音极其的悦耳,可是狼奴却并不喜欢这样这样的声音。 想了一会,狼奴伸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朝凤的发簪。感受到头上的异样,朝凤疑惑的抬了抬头。这一抬头,刚好和狼奴四目相对。大多数人的眼眸,都是褐色的,可是朝凤与狼奴的眼睛,却都是纯粹的黑,就像是包揽万象的夜空。可是朝凤却知道,自己的眼睛包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狼奴呢?朝凤凝视着他的眼睛,那墨色的眼睛中,只有自己。 “怎么了?喜欢这个?”见狼奴一直沉默,朝凤便亲自动手,取下发簪递到狼奴的手边。这发簪还是朝凤从大夏带来的,听说是百年前一位有名的工匠所造,价值连城。可是现在,朝凤却只把它当做一样孩子的玩具般,递到了狼奴的手中。 见到朝凤取下发簪,狼奴先是愣了愣,然后便接过随意的放在桌子上,便再也不看一眼了。见到狼奴这样的动作,朝凤挑了挑眉,正想继续包扎的时候,却听见狼奴开口道:“这样的东西,压在头上很重吧。你戴了一路了,不辛苦吗?若是辛苦,为何还要戴着。我记得,你并不喜欢这些。” “若是不喜欢,就不会有,那该多好。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情非得已,不得不做。”听见狼奴这样孩子气的感慨,朝凤先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淡淡的说道“包扎好了,记住不要碰水,也不要有太过剧烈的运动。还有,多吃一点饭,莫要叫人觉得我苛待下人了。而且,我也没有把你当做下人看了。” 听见朝凤说这样的话,不但是狼奴,就是一边安静站着的术葬都愣了愣。自己从来不了解她的,虽是不想承认,可是术葬的心中,还是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说来也奇,自己曾看见猫在潜水,却没有看到她的过去。自己曾看见狗在攀岩,却没有看见她的内心。自己曾看见夏天飘雪,却没有看过她长久的快乐。自己曾看见冬雷震震,却没有看见她的一滴泪水。 自己遇到了所有的不平凡,宇宙万象也好,星盘云集也罢。可是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朝凤。即便是已经和她相处过一段时日了,可是术葬却还是觉得,自己不明白她的心思。师傅说,女人心,海底针果然是不错的。或许,自己的朝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平凡的人罢了。可是那又怎样,自己想要做的,不过就是留在她的身边罢了。 “大司命知道吗,在我离开匈奴来到北彝的那一天,我曾经遇见过一个穿着花衫子的男子。虽然他并没有说些什么,可是我却他与大司命有些联系。”是虽是性格,语气都有着极大的不同,可是若自己没有记错,他身上那淡淡的香火味,却是和术葬如出一辙的。还有他的眼神,虽是看起来轻佻了一些,可是其中包含的洞悉世事的韵味,却不是一般人。 “花衫子?”术葬先是沉吟了一下,然后便开口道“他是不是大约这么高,眼神有些轻佻?动作极其的不规矩,喜欢说不到两句话,就跳到桌子上?” 第一百六十五章 两脚羊 听见术葬这样形容,朝凤挑了挑眉。他们之间果然是认识的吗?而且看样子还是极其亲密的关系。 “他说,他叫若水。”见术葬越说越激动,朝凤便开口直接说出了男子的名字,看着术葬突然间瞪大的眼睛,朝凤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术葬并不是什么善于交际的人,字也从没有听他说过,身边又什么人。唔,他好像曾经提起过什么,朝凤先是顿了顿,然后开口问道“我记得你常和我提起你的师傅,莫非,他就是......” 听见朝凤怎么说,术葬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开口道:“不错,来拜访你的,便是我那不成器的师傅了,若是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还请见谅。” “果然认识吗,还真的是辛苦你了。”回想起若水放浪不羁的样子,在看看术葬那一脸沉痛的表情。不难猜测两个人在一起,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样事情。在想一想术葬告诉自己的,那些师傅所教导的话语,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童年还是不错的“你的性子和他的极其不相同,为何会成为他的徒弟?莫非真的是像小说话本上写的一样,骨骼精奇,或者是天生的算卦奇才?” 听见朝凤这样调侃,术葬慢慢的摇了摇头:“因为我欠师傅一头牛,所以才把自己抵押给师傅,跟着师傅学习占星算卦,然后继承师傅的衣钵,作为新的大司命待在匈奴。不过比起大司命,我更加想陪在你的身边,所以我又去把师傅请回来了。” “一头牛吗?”朝凤愣了愣,自己不过是随口问了问,谁知道居然还得到了这样的结果。仔细想来。上一次在青楼,术葬好像的确是表现出了,对钱财的一种执着。这恐怕和他的过去有关系。 关于牛这件事,真的是术葬不可触及的伤痛。那时的自己年纪还小。或许还没有桌子高。那一年是自然灾害频发的时节,数百年不见的大旱,使得匈奴本就不富饶的水土,更加的干涸。自己所在的村落,也受到了波及。即便是现在,也可以在史料中勘测到,那年的历史。 即便是《史记》中。也详细的记载道:大旱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俘人而食。日杀数千。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由于天灾。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人是要吃饭的,权贵还可以靠着朝廷的补给,家中的存款衣食无忧。可是城中的老百姓,却嚼着树皮。吃着草根和观音土。等到连根和观音土都没有了,实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就只能吃人了。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甚至还有人,带着人肉集市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 “那时的匈奴远不如现在强盛。匈奴军兵败后回到匈奴,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说话时,术葬的声音很是平淡,可是他微微颤抖的肩膀,还是透露出这些事情对他的影响是如何巨大的。 不止是普通的老百姓,就连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那时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杀自己的孩子,俩家交换,你杀我们家的,我杀你们家的,作为自己的食物。”自己便是其中的一源,术葬现在还能想起,那时被绑缚在木桩上的感觉。疼痛倒是不痛,最叫人难受的,是别人看着自己的目光。 当时在场的人很多,自己已经想不起哪一个是自己的父母了。他们的眼神都是一样的,看自己就像是在看一道快要烧熟的菜肴。就连自己也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了吧,可是就在自己以为一定会死的时候,师傅却出现了。 “喂,小孩子的肉能有多少,我这里有一头牛,就和你换吧。”天神一般,师傅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师傅的脸上虽还是笑的很轻佻,可是自己知道,自己又重新活过来了。 虽然师傅总是会用“哎呦呦,当初我用一头牛换了你,所以你要乖乖听话。”“一头牛呢,好贵的。快一点吃饭,要变的牛一样壮实,要不然我就把你丢掉。”这样的话,来威胁自己,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 “师傅是一个很率性的人,当我告诉他,我找到了自己的卓文君之后。师傅即便是再不喜欢大司命的位子,却还是回到了匈奴,代替我继续做为大司命。”术葬的声音有些轻,若是说,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又什么愧疚的人,那便是自己的师傅了“他一直待我极好,可以说,就像是我的父亲一般。” 或许天下之间,那个会一边骂着自己不懂事,一边为自己打点好一切的,恐怕就只有师傅了。自己一直不能明白,为什么在这么淡漠的世间,却还有一个和自己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人,与自己这样深厚情谊。可是当自己遇见朝凤之后,自己才明白,原来为一个人付出,也可以这样的快活。 “父亲吗?我虽然没有从父亲那里体会过这种感觉,可是那种温暖的感觉,我却是明白的。”看着术葬的脸,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我不想欺骗你什么,也不想去许什么空洞的诺言。我连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更不能给你去指明些什么。巧言令色鲜矣仁,只怕说的就是像我这样的人吧。你曾经看见的吃人行为,算是可怕的吧。可是我,莫离,甚至我身边的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都是在用另一种更加残忍的方法,在‘吃人’,甚至是做出比吃人更加不堪的行为......” 朝凤的话还没有说完,却突然被狼奴捂住了嘴:“主人不是这样的,主人的手很暖,动作也很轻,那是比阳光更加美好的感觉。而且主人的身上,有一种能够让人留下来的力量,即便是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我愿意用生命,来守护您。” “这也是我的答案,我说过的,哪怕我永远都不能进入你的心里。可是我还是只想跟在你的身边,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而且我吃的少,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很省钱。”说道省钱的时候,术葬的眼睛立刻变得亮晶晶的,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就连他怀中的青蛇小乖,都努力把自己卷做小小的一团,以显示自己很‘省钱’。 见到术葬这样,朝凤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人就是这样的,在彼此都还陌生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利用。可一旦你真正的了解了他的喜怒哀乐后,那原本像字画一样平板的东西,却又瞬间鲜活了起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所以自己才不愿意和任何人靠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靠近自己。可是即便是这么小心了,自己的身边,还是会遇见找死的家伙。朝凤叹息了一声:“先提醒你一声,我是没有心的。所以就算是你死在我的面前,我也未必会多看你一眼。若是这样,你还要留下,就留下吧。” 术葬张张嘴,刚刚想要说些什么,却被朝凤先打断道:“你先不要急着回答,你先回去好好想一想吧。小四,送客。” “走吧,主人累了。”狼奴走到术葬面前,做出送客的手势“既然是司命,那便不应该被儿女私情所困。” 听见狼奴这样说,术葬只是淡淡的看着狼奴开口道:“那咒语下的极其牢固,若非是心中有极其强烈的思念。只怕是连动弹都困难的。” 第一百六十六章 细雨轻浮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雨的世界。 虽是和匈奴相隔的并不远,可是北彝的气候却是要好了很多,就连在匈奴需要大肆祈求的雨水,在这里,也是说下,就下了的。不知什么时候又飘起毛毛细雨,朝凤喜欢在这样的细雨中漫步,让肌肤感受柔雨的清新和细腻。细雨的丝丝清新,和丝丝缠绵让人感觉到自然,纯真和透明。就像连自己都变成了雨水,随风飘动。 “我最是喜欢的,便是在这样细雨的日子里,独倚窗前静赏风卷雨绵。”出云屏退了身边的婢女,似是怕惊落屋檐上的雨水一般,慢慢的走到朝凤的身边“烟雨蒙蒙的时候,即便是这些早就看的发腻的宫瓦,却也潇潇洒洒如一幅雅致飘逸的画卷。朦胧依旧,思绪飘飞。听闻大夏也是多雨的,却不知道那是怎么样的景致。凤儿能和我说说看吗?” 见到出云,朝凤虽然是惊讶了一下,可是很快脸上又重新变会了温柔:“和匈奴,北彝都不同。大夏或许就是水做的吧,‘青鸟不识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大夏的诗词也好,人也好,都是温吞吞的。挽了江南的风,掬了秦淮的水,画了姑苏的城,于红尘的罅隙里妥善收藏,舞动心底的错落。” 犹记得当初,曾约同渡凌塘路,一如花香伴绿竹,自此不相负,今夕何夕,琴瑟共赋,明夕何夕,影只独舞。在看今朝,我走以后,独自在心头淤积熏染的等待。我走以后,悄悄的看花谢去残红,我走以后,闲对一杯兰蔻红豆酒,我走以后。独赏这难以救赎的悲伤。我走以后,悼念一地踏碎的孤影,我走以后。淡陌彼岸花约。 “梨花雨,红绡透,消金兽,秦楼琼萧让人无言以对,软语无侬诉不清是非,绣幕垂,宿昔梦容光,无计相回避,落红难缀。牵丝又复谁?”看着被细雨渲染的有些模糊的景色,朝凤轻轻地叹息一声,伸出手似想要触摸天空的雨丝,可最终雨滴却只是从指间滑落,只留下了一丝湿润的感觉。就像那些已经逝去的岁月,不论自己再怎么追求。能碰触到的,不过是一个虚影罢了。 见朝凤的脸色不对,出云心中暗道她是想家了,便开口轻轻地笑道:“这风景即便是我听着,都觉得有意思。若是亲眼见识,只怕更加不同凡响吧。好了,你也莫想太多。你要记得,尽管不再联系,那年那月,苏城洛夏,垂柳紫陌,尽管那些被岁月覆盖的花约,都被白驹褪成了空白,但却足够禁锢时光,醇儒岁月。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情此景难为情。” “在说什么呢,说的这般热闹。”就在朝凤刚刚想要回答的时候,彝丹的声音突然传来。之间他拎着壶酒,淡淡的酒香透过坛子溢出“你不是说想尝一尝桃花新酿吗,我怕等一会忘了,便亲自到你宫中。没想到,你倒是出门去了。” 见到彝丹来了,朝凤刚想行礼,却被出云亲昵的拉住。见到彝丹,出云还是衡贵新的,不过这高兴中又带有一丝的俏皮:“没什么,不过是女儿家的私房话。你不愿听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虽是耐着性子,听我说,可是总是一副贪睡的坏模样,看的我都心烦。现在凤儿来了,我总算是有一个说之心话的人了,便不勉强你了。” “这么说,王后娘娘还是我的大恩人了。”听见不用在被唠叨,彝丹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倒是叫人看着都觉得好笑。 不过显然不是人人都觉得好笑的,比如出云就狠狠地在彝丹的背上掐了一下,看彝丹那龇牙咧嘴的样子,只怕这力度实在不轻。虽是在帝王家,可是出云与彝丹,却是和那平常的夫妻没有什么区别,倒是叫朝凤由衷的赞叹道:“陛下与姐姐当真是鱼水情深,叫人好生的羡慕。北彝虽是比匈奴水土丰茂些,可是到底也是西北。莫说是桃花酒,只怕是连桃花都见不到。不过这桃花新酿闻着极好,怕是极其难得的,也难为陛下了。” “呵呵,的确是来之不易。”若是一般人听见这样的恭维之话,只怕就是不表现在脸面上,却也是在心里高兴的。可是彝丹听见自己的夸奖,非带没有高兴,倒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尴尬之意,这倒是叫朝凤产生了好奇心。 自己到北彝来,最重要的,还是作为说客。大凡进说的要领,在于懂得粉饰进说对象自夸之事,而掩盖他所自耻之事。君主有私人的急事,进说者一定要指明这合乎公义而鼓励他去做。君主有卑下的念头,但是不能克制,进说者就应把它粉饰成美好的,而抱怨他不去干。君主有过高的企求,而实际不能达到,进说者就为他举出此事的缺点,并揭示它的坏处,而称赞他不去做。君主想自夸智能,进说者就替他举出别的事情中的同类情况,多给他提供根据,使他从我处借用说法,而我却假装不知道,这样来帮助他自夸才智。 进说者想向君主进献与人相安的话,就必须用好的名义阐明它,并暗示它合乎君主私利。进说者想要陈述有危害的事,就明言此事会遭到的毁谤,并暗示它对君主也有害处。进说者称赞另一个与君主行为相同的人,规划另一件与君主考虑相同的事。有和君主污行相同的,就必须对它大加粉饰,说它没有害处。 “哦,虽是处于不同的地方,可是朝凤还是听闻过陛下的许多传闻。其中有很多是叫人极其佩服的,那是朝凤还真的怀疑过,莫非您真的是上天的使者。”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先是给彝丹戴上了高高的帽子,然后有突然转折道“不过即便是您,也会有难处吗?还是因为一壶酒,莫非您是亲自去种桃树了?” 有和君主败迹相同的,就必须对它明言掩锦,说他没有过失。君主自夸力量强大时,就不要用他为难的事去压抑他;君主自以为决断勇敢时,就不要用他的过失去激怒他;君主自以为计谋高明时,就不要用他的败绩去困窘他。进说的主旨没有什么违逆,言辞没有什么抵触,这样之后就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智慧和辩才了。由这条途径得到的,是君主亲近不疑而又能畅所欲言。 朝凤尽量使得自己的声音轻快些,在上一次大宴后,自己就派人详细的打听了彝丹的情况。不得不说,他的确是天下少有的明君。不过也真因为他是一个明君,所以要背负比昏君更大,更沉重的压力。不管是外界的议论,还是他自己的内心,他都没有退路可走。 “到真的和桃树有关系,我曾经听闻,若是真正的爱怜一个人,就必然是包括他的所有。不论是优秀的,还是卑下的。不过真正的做起来,却是极其困难的。”说道这里,彝丹又是一声叹息,就连脸上的笑意,都没有之前的明显了。 事情因保密而成功,谈话因泄密而失败。未必是说者本人泄露了机密,更多的时候,是谈话中无意触及到君主心中隐匿的事,如此就会身遭危险。君主表面上做这件事,心里却想借此办成别的事。自己现在初来乍到的,又和彝丹无亲无故,只怕他还会防范自己。这个时候,如果太冒进了,只怕会适得其反。 可自己是个女子,就算身份在特殊,却也是不该与彝丹太过亲密的。所以自己能见到彝丹的机会,少之又少。若是这一次放过了,只怕自己就鲜有再和彝丹相见的机会了。可若是自己不但知道君主所做的事,而且知道他要这样做的意图,如此只怕会身遭危险。 “伊尹做过厨师,百里奚做过奴隶,都是为了求得君主重用。这两个人都是圣人,但还是不能不通过做低贱的事,来求得进用,他们的卑下一至于此!”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突然开口道。 依照彝丹的身份地位,自然是不需要为儿女私情忧心的了。再加上他对出云的感情,虽说不上是真是假,可是却也是极其爱怜的。即便是身边有了爱怜的女子,也一定不会在出云的面前说。 一枝独秀不是春,想要支撑起一个国家,光靠一个明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有志之士的帮助。若是这样想,只怕彝丹是遇见了一个身份棘手,却应当要留下的人才了。朝凤虽脸上还是浅笑,可是却一直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彝丹的表情。 “若你是个男子,只怕北彝只能归顺大夏了。”听见朝凤这么说,彝丹先是皱了皱眉,然后有些感慨的轻轻地呢喃道“你虽是刚来北彝,与我的见面也不多,可是你却明白我在想什么,这倒是奇事。” 彝丹的话很轻,可是眼神却有些寒冷。 第一百六十七章 周旋 龙作为一种动物,驯服时可以戏弄着骑它;但它喉下有一尺来长的逆鳞,假使有人动它的话,就一定会受到伤害。君主也有逆鳞,若是冒然触动君主的逆鳞,那就差不多陷入死亡的边缘了。而现在,自己好像碰到了彝丹的逆鳞了啊。 啧,啧,啧。真是不妙啊,自己还是太冒进了吗,看彝丹的这个眼神,都快要把自己吃掉了啊。朝凤在心里感慨到,可是面上却还是笑容满面的:“您说笑了,这男子有男子的苦楚,女子也有女子的快活。若是朝凤不是一个女子,此时只怕早就被繁杂的事物压的喘不过气了,哪里还有功夫在这里与姐姐赏花,赏雨,谈论人间词话的。” “话虽是如此,可是即便是女子,也有女子能做到的事情吧。是不是啊,娘娘?”显然,彝丹还是对朝凤抱有顾忌的。虽然朝凤已经示弱,表明自己并不是能角逐天下之人,可是显然彝丹不是这么想的“娘娘切勿妄自菲薄,在彝丹眼中,娘娘很有远见,也很睿智。不过我还是好奇,娘娘刚刚话的含义。” 依靠筹划一件不平常的事情,并且符合君主心意。虽是可是通过观察,从外部迹象上,把这事猜测出来的。可是若是事情泄露出来,君主一定认为是自己身边有人泄露,而知道秘密的自己,也就会身遭危险。 “假如把我的话,看成像厨师和奴隶所讲的一样,而可以来纳来救世,这就不是智能之士感到耻辱的了。”听见彝丹的问话,朝凤并没有直接的回答,而是浅浅的笑了笑,默不作声的,继续把玩凝结在枝头的雨滴。就像刚刚,自己不过是在随便说说。 倒不是朝凤心里真的不在意。而是如果此时自己和彝丹议论大臣,就会被认为是想离间君臣关系。和彝丹谈论近侍小臣,就被认为是想卖弄身价。谈论彝丹喜爱的人,就被认为是拉关系;谈论他憎恶的人,就被认为是搞试探。 一旦被搭上身份这种烙印,就极其难以取消。即便自己来时,已经是投入了冷宫的废后。可是在北彝的眼中,自己依然是匈奴的王后。所代表的,依然是匈奴的利益。所以此时,若是自己说话直截了当,就会被认为是不聪明而笨拙;谈话琐碎详尽,就会被认为是啰嗦而冗长。简略陈述意见,就会被认为是怯懦而不敢尽言;谋事空泛放任,就会被认为是粗野而不懂礼貌。这些进说的困难,是不能不知道的。 “是吗,你的才华,实在是巾帼不让须眉。不过既然已经下朝了。就随便说先轻松的吧。”彝丹轻轻地笑了笑,对于朝凤,他是很变扭的。在上一次宫宴中,自己便知道这个女子并非是池中物了,现在一聊过来不同凡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觉得她是一个危险的存在,这种危险,甚至要超过匈奴的君主——莫离。 想了想,彝丹便又开口道:“不知道在娘娘的眼中,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被称之为是好人。什么样的才可以称之为坏人。”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一个人本来就没有定性,又哪里有什么绝对的好坏。”见到彝丹还是愿意和自己谈话的,朝凤便也不再沉默,而是笑着回答了彝丹的问题。 短暂的沉默后,彝丹又开口问道:“娘娘说的,的确是很有几分道理的。但是若是有这样的一个人,一個乡的人都称赞他,那么这个人怎么样?” “还不行。”朝凤摇摇头,然后开口道。 见到朝凤这样說,术葬便又开口道:“那么若是有这样的一个人,一個乡的人都討厭他,那么這個人又怎麼樣?” “还不行。”朝凤摇摇头,依然是不满意的样子。 见到朝凤这样,一边看着的出云倒是笑起来了:“虽是说这两种人,都难找,可是这问题却也不是这样难回答的。怎么到了凤儿这里,就一问三不知起来了,这可不像你。” “楚国有个直身而行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便到令尹那儿告发,而令尹说:‘杀掉他:‘认为他对君主虽算正直,而对父亲却属不孝。结果判了他死罪。由此看来,君主的忠臣倒成了父亲的逆子。鲁国有个人,跟随国君去打仗,屡战屡逃;孔子向他询问原因,他说:‘我家中有年老的父亲,我死后就没人养活他了。‘孔子认为这是孝子,便推举他做丁官。由此看来。父亲的孝子恰恰是君主的叛臣。所以令尹杀了直躬,楚国坏人的犯罪行为就没有人再向上告发了;孔子奖赏逃兵.鲁国人作战就要轻易地投降逃跑。” 朝凤并没有明确的做出任何的回答,而是自顾自的说起故事来。若是自己没有猜错的话,彝丹说的坏人,应该就是那个让他忧心的谋士。人无完人孰能无过,可是大多数时候,会记得那些曾经功勋的,就只有自己。而知道那些错误的,却是天下人。 古时候,有一个人到他的老师家里拜访,看到老师家的墙上挂了一幅奇怪的画。这画的内容是一张白纸上只有一个黑色的墨点,其它什么也没有了。这位学生感到很费解,便向老师询问了起来。老师告诉他这画的意义:这个墨点代表了生活中的挫折、不愉快、不开心、痛苦,而白纸则代表也开心,快乐,高兴。但是人们总是能感受到这个墨点的存在,而乎视了白纸的存在。就像人在生活,总是会对痛苦感受特别深,而对于快乐的事情,很快就会忘记。 “在山上居住,却要下到溪谷打水的人,在节日都把水作礼物,相互赠送,在沼泽低洼地区居住,苦于水患的人,却要雇工开挖渠道排水。所以荒年的春天,自己的小弟弟来了也不供饭;丰年秋收时,疏远的客人也招待他吃饭。这不是疏远骨肉兄弟而爱护过路客人,而是由于粮食多少的实际情况不相同。”见到彝丹眼中日有所思的样子,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开口道“这人的好坏,也是这样的。不知道您怎么看?” 人的内心都是有偏又向的,如果你和君主的关系很亲近,你的观点自然就容易被接受和认同,相反,如果你和君主关系比较疏远,势必人微言轻,很难获得君主的信任。因此,彝丹的好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亲疏远近关系,是自己能否成功获取他信任的一个关键。 “有一个有才之士,进入了北彝,并且充分的展示了他的才华。不过这个人的品性,却是远不如他的才识的。”听见朝凤的这样深刻的分析,彝丹便也不再藏掖了,而是直接说起了烦心事“我听闻看猎物是否健康,要看他的牙齿。而看一个人是否值得用,便要看他的品性。既然他是因为钱财和权势,才会效忠于北彝,那么他日若是有人给出了更高的诱惑,谁又能保证他会怎么做?” 若单是爱财,实在算不上是什么过错。彝丹的话,虽然是过于理想化了一些,可是若是站在一个君王的角度,却也是合情合理。朝凤在心里皱皱眉,那人也是外乡人,若是自己反驳他的身份,那自己这个‘外乡人’自然也会被防范。可若是自己明显的倾向于他,那么彝丹势必会怀疑自己。 “古人轻视财物,不是什么仁爱,只是因为财物多;人们的争夺,也不是小气,只因财物太少。古人轻易辞掉天子,不是品德高尚,是因为权势微薄;今人看重并争取做官和依附权势,不是品格卑下,是因为权势太重。所以圣人要研究财物多少、考虑权势大小来制定他的政策。淮南的柑橘,又大又甜,可橘树一种到淮北,只能结出又小又苦的枳。若是君王足够贤明,自然能让原本品行不端的人,弃恶从善。” 虽是没有明确说那个人是否应该留下,可是朝凤却是先说明了,爱财之心,人皆有之。这样,彝丹之前所认为的缺点,也就算不上是什么缺点了。接下来,朝凤便又柑橘的比喻,来作为一个小小的激将法,说人的品性怎么样,都要看君王是否管理有方。 “娘娘果然是一位奇女子,怨不得出云这样的喜欢娘娘。还请娘娘赏脸,与彝丹共饮这一壶桃花酒。”被朝凤这样一说,彝丹的脸色也终于好看了起来。就连和朝凤说话,也都要亲近了一些。 对于这个结果,朝凤自然是极其满意的。这一次彝丹之所以会自己说话,只要是自己的主旨和彝丹的心,没有什么违逆,言辞之间没有什么抵触。不过只是这些却还是不够的。 还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等到君主的恩泽已厚,自己深入谋划,不再被怀疑,据理力争不再会获罪,可以明确剖析利害,来影响北彝的发展,直接指明是非来改变彝丹的言行,能这样相互对待,是自己才是快成功了。举起酒杯,朝凤冷冷的笑了笑。 第一百六十八章 甄谨的决心 半片黄叶落下,世间仿佛能听到一丝生命枯萎的声音。是的,雁子又要南飞了,树杈上又只剩下了枯枝,泉水渐渐干涸,寒意悄然袭来,看着重新披在身上的披风,甄谨才发现,原来又快到秋天了。 “这玩意可真够难吃的,你说这日子吧,难呦。”一边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子,看着手里干的都裂开的馒头,男子不耐烦的嘟囔了一声“若是这个时候开战就好了,若是有那个找死的,敢跑到老子面前来。老子就用这玩意活活的砸死他。” 咬了一口手中的半块干馒头,甄谨默不作声的咽下。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当你觉得力不从心的时候,莫如将一切交付给时间,它会让你把该忘记的都忘记,让你漫不经心地,从一个故事走进另一个故事里。现在,自己几乎都要想不起自己以前的身份了,只是单纯的接受着来自张彬知的任务,然后事无巨细的汇报给朝凤。 “还以为到了有权势的人手下工作,日子会好过一点呢。结果啊,还不如以前自在。”或许是觉得没有人搭理自己,又或许是因为实在太过无聊了。男子回过头,看向甄谨,主动搭话到“哎,我说甄谨,就这玩意你怎么咽下去的啊。” 等到把手里所有的馒头,都咽下了之后。甄谨才淡淡的开口道:“觉得难以下咽,那就说明你还没有饿。等到饿怕了,就觉得不论是什么东西,只要能咽下去。哪怕是老鼠,蟑螂都是珍馐美味。” “喲,说的你好像吃过似得。”男子不屑的笑了笑,开口说道“啧,啧,啧。你这人身手倒是不错。只是这脾气实在是太怪了。说真的,我侯三虽是没有什么文化,可是看人到还是准的。看你这通身的的气度,怎么看,也不像是没有饭吃的。而且吧,你和府里的大多数的人都不一样,你的眼睛里面没有贪婪。我都想不通了。像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到这样的地方。和我这样子的人一起共事。” 听见男子这样说,甄谨想了好半天了,才讷讷的开口到:“一开始,我只是因为无所事事,想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可是后来,我却是为了一个女子,我想要看到她高兴的样子。虽然我现在看不见她,可是只要我一想起她高兴的样子,就觉得值得。” “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啊,还真的看不出。你居然也是个多情种子。”说来也奇怪,以前自己总是觉得甄谨像是一把没有感情的刀子。就会杀人,执行任务,可是在知道甄谨也有喜欢的姑娘的时候,侯三突然觉得此时的甄谨。终于像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了。 多情吗?甄谨皱了皱眉。其实在被行刑的前一夜,自己曾经和父亲有过一次长谈。那时候的父亲曾经看着自己说道:“甄氏一族,即使只剩下你一个人,也要重振大夏的荣耀!”所以,自己才没有挣脱侍从的阻拦,喝下了那杯有着怪异味道的酒水。任由他们将自己拖离了刑场,一步,一退,一声,‘父亲!‘自己一共喊了三声父亲,第一声惊惧,第二声,悲愤,第三声,撕心裂肺…… 父亲说的,是‘重振大夏的荣耀’而不是‘重振甄家,或者是军神的荣耀’。还记得父亲以前长长的常常说自己刻板,可是最刻板的人,却是他吧。哪怕知道会死,哪怕知道自己一直侍奉的国家,一直侍奉的君王抛弃了自己,可是却依然没有放弃,哪怕是死。 “我和你说吧,这若是有了喜欢的姑娘,就一定要把握住了。这女人啊,复杂起来,比什么都复杂。那小瓜子里面,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防不胜防啊。”看侯三一脸心有戚戚哉的样子,想必是吃过不少苦头的。就在甄谨以为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抱怨一下的时候,他却有话锋一转,开口道“不过这女人若是简单起来,也比什么东西都要简单。就是一辈子粗茶淡饭的,她也会紧紧地跟着你。” 听见侯三怎么说,甄谨先是愣了愣:“喜欢吗?我不知道,我只是想做些什么。我总觉得自己应该为别人做些什么,可是我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或者是为了谁。但是我想要看见她高兴,这样的心情,即便是我自己,也很难说清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还当真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啊。你虽然功夫好,可是这对女人,却实在像是一个孩子。”见到甄谨还是一脸呆木的样子,侯三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伸手轻轻地拍了拍甄谨的肩膀:“曾经我和一个女人,相爱五年。可是她,却突然决绝的,提出要离开我,闪电般嫁了他人。她说她要嫁人,她实在等不起了,而我虽然爱她,却根本没有一点这方面的意思。” “过了几年,我也结婚了,不过新娘却不是她。那个新娘,其实未必比她出色多少,或者我这一次的爱有多么深,只不过她出现的时机实在太好了,刚刚好,在我萌生倦意想安定下来的时候。于是,不需要什么更好的理由了,她来得正是时候,那么,就是她了。”说道这里,侯三苦笑了一下,低下头慢慢的吃起了那个,被他骂道不行的馒头。 更多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只是在彼此不断的错过。错过了杨花飘飞的春,又错过了枫叶瑟索的秋,直到漫天白雪,年华不再,在一次次的心酸感叹之后,才能终于了解。即使真挚,即使亲密,即使两个人都已是心有戚戚。我们的爱,依然需要时间来成全和考验。这世界有着太多这样那样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己的离离合合,一个转身,也许就已经一辈子。 甄谨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的自己,也是喜欢玩闹的。不过自己却从来不曾参加过,哪怕那游戏再有趣,再吸引自己。自己也只是远远地看着,有时自己也会觉得羡慕。只是,羡慕归羡慕,他却是知道,自己永远再不可能拥有,拥有那无忧无虑嬉闹玩笑的童年。肩负的使命,逼着自己,一步步向铁血染就的烽烟战火走去。 在人前,自己永远宛若一个成熟的男子,可以与所有的大人平等对话,而所有的大人,也几乎没有人把自己当成孩子。再没有了童年的纯真,只剩下下复国的使命。知识渊博,见解不凡,彬彬有礼,沉稳机敏。这些便是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虽都是极好的词语,可是自己却一点都不曾开心过。 只有在和妹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才会偶尔流露出孩子顽皮的一面。在马车顶上,两人互扔石头,互相逼着吃掉两个人都不喜欢的芹菜,由此而生的一阵阵笑声,便是自己沉重的生命里,唯一的轻松。然而,即使和妹妹在一起时,自己更多的,也是扮演一个成熟的大哥的角色,去守护着那个傻头傻脑的小女孩。 可是在面对朝凤的时候,自己却丝毫不需要伪装。倒不是自己可以放下一切,而是在深厚的伪装,都能够被她一眼看透。甄谨静静的看向天边,朝凤给自己的感觉,大概就是天空吧。可以猜测到一切,包裹住一切的,而且,如果是她的话,应该可以重振大夏的荣耀。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只是一个女子,却给了自己极大的安全感。 “虽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可是我会达成她的所有愿望,直到生命的终结。”目视着匈奴的方向,甄谨喃喃道开口道。 站在户外,轻轻的嘘一口气,一团白雾裹着一份温暖袅袅升空,在半空中伸展,氤氲,半晌又汇入了干冷的空气。刚刚燃起的一点希望有破灭了,消失得轻悄而又平静,仿佛从来就不曾有过,又恍惚有过这末一份特别的湿润。只有几片稀稀落落的叶子点缀着生命的痕迹。树皮微现焦黄,仿佛在火上烤了许久,煎熬的失了神采,半卷曲着好像随时都会坠地。 “娘娘,您又在看什么呢?”清露轻轻地笑了笑,走到朝凤身边“您倒是多穿一些啊,这些天天又冷起来了,若是不经意着凉了,虽不是什么大伤。可到底是对身体不好的,不是吗?” 随意的披上清露递过来的衣裳,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伸手接下一片落叶,轻轻地开口道:“是啊,又到了变天的时候了啊。一天天的凉了,这草堆中虫子的鸣叫也越发的激烈了。不过,却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它们就快要死了吧,现在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 “您这又是在说些什么啊,真是的,娘娘就是爱说些叫人听不明白的话。”虽是不明白朝凤到底想表达什么,可是心中强烈的不安,却还是叫清露的声音有一些的颤抖。 第一百六十九章 巨变 现在连秋云黄叶,又已失落去辽远里,剩下灰色的长空,一片透彻的寂寞,怎叫人忍听冷风独语? “清露,你去把你喜欢的东西,都好好地收拾一下吧。不是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吗?若是不好好的把东西收起来,可就要烂掉了哦。”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朝凤看了看清露“太重的东西就不要的吧,毕竟太贪心的人,可都没有什么好下场。金银细软什么的,也就罢了吧,收拾真正能用到的。” 收拾东西?清露一头雾水的看向朝凤,轻轻地张了张嘴,似想要问些什么。可是最终却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娘娘变了,变的自己也说不清了。清露咬了咬嘴唇,以前的殿下,若是有什么不痛快的,虽是会报复回去,可是能猜到一点的。可是现在的娘娘,她究竟想要做什么呢?看着朝凤微微勾起的笑,清露的脸色越发的白,又要发生什么了吗。 “都是老朋友,这些就送给大人您吧。”就在此时,北彝的中心地带,一大帮商队赶到。领头的老板,一双挑花眼笑的很是灿烂“若是作为了皇商,是否就可以一起进入宫廷呢?毕竟我还从来没有去过呢。” 老北彝王退位后,彝丹倡立朝仪,劝亲王察合台,太宗兄等人行君臣礼,以尊汗权。从此更日益受到重用,被誉为‘社稷之臣‘。 北彝三年他积极恢复文治,逐步实施‘以儒治国‘的方案和‘定制度、议礼乐、立宗庙、建宫室、创学校、设科举、拔隐逸、访遗老、举贤良、求方正、劝农桑、抑游惰、省刑罚、薄赋敛、尚名节、斥纵横、去冗员、黜酷吏、崇孝悌、赈困穷‘的政治主张。 彝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殚精竭虑,创举颇多。主要有保护农业,实行封建赋税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提拔重用儒臣;反对屠杀生命,保护百姓生命;禁止掠民为驱。实行编户制度;反对扑买课税,禁止以权谋私;主张尊孔重教,整理儒家经典。 这些制度。使新兴的北彝贵族,逐渐放弃了落后的游牧生活方式。采用大夏以儒教为中心的传统思想,和制度来治理北彝。使战争不断的乱世转为和平的盛世,使先进的大夏农业文明,得以生存和继续发展,也为现在北彝政权的稳定,建立王朝奠定了基础。 彝丹还主张用孔孟之道作为治国之民的原则,还用儒士来担任各级官吏。倒真不愧为‘治天下匠‘,为北彝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促进北彝贵族接受大夏传统文化的第一人。不过说到大夏的文化,自己可是不会输的,毕竟自己可是真正的大夏人。朝凤勾了勾嘴角,在严密的网。也会有疏漏的地方,而看似天衣无缝的大夏制度,其间的纰漏,自己可是在清楚不过了。 “夫人快来挑东西吧,这可是小人。豁出性命为您争取到的哦。”见有人过来了,清露刚想上前接住东西,却不想那人开口的却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若是东西好,还请夫人在与钱某共饮一杯,就当做奖赏吧。” 听见这样轻浮的话。清露本是想开口训斥的。可是一边的朝凤却是半点恼怒都没有,反而抬头,轻轻地笑了笑:“钱老板,你来的可真够晚的。这么晚,可是要罚酒的。” “娘娘,你们认识吗?”清露有些诧异的看先钱老板。这个人也是大夏人吧,可是自己却从来没有听娘娘说起过啊。而且这里是北彝的地界,这样突然进来,真的没有关系吗。娘娘这些日子一直安安静静的,就连信件都很少收,自己还以为娘娘安静下来了。可是这又是什么情况? 显然朝凤并没有任何畏惧的意思,她似乎总是这样。不管是在多么危险的地方,都能够淡然的品着茶水。可就在你以为她不堪一击的时候,她却已经计算好了所有的后路“门口的那些杂碎,子珈都处理掉了吗?您和这丫头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了啊,若是你有意思,我倒是可以给你们牵线。” “还没有过河,楼主就想要拆桥了吗?”还没有等朝凤的话音落下,自己的声音,就从门口传了过来“怎么,难道我在楼主心中,只是一个可以随便送人的东西不成,可真叫人哀伤啊。” 听见子珈怎么说,朝凤微微地勾了勾嘴角:“是啊,你的确不是一个东西。事情半的怎么样了,你们千里迢迢的跑到我面前,不单单只是为了表现你们相处的多么琴瑟和鸣吧。” “喂,不要乱用词语啊,还有不是东西是在骂我吧。”事情麻烦的,都叫子珈不知道该因为什么生气了,最后只好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您离开的时候,发生了许多的事情呢。长平,长乐都已经出嫁了。或者说是不得不出嫁,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吧。” 若是说一开始,朝凤还没有把他们的到来放在心上,可是现在,朝凤却是诧异的抬起头。公主出嫁可是大事情,莫说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样简单的六礼要做。就是要挑选一个日子,也要准备上半年之久。而且自己居然一点消息都没有得到。 “她们是什么时候出嫁的,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传来?”朝凤皱皱眉,自己和长平,长乐也有通信。虽不是很频繁,可是这么要紧的事情,即便是自己不玩,依照长乐的性子,也会主动的说出来。可是自己却丝毫没有看出什么来“宫里的情报,到底怎么样了。” 匈奴和大夏虽说是邻国,可是到底还是有一段差距的。当初自己嫁到匈奴,可是乘了整整一个月的车,才抵达的。即便是送情报的人,骑着快马,或者是放飞鸟兽,也要七天左右。莫非,就是因为这个时间差? “莫说是您不知道了,只怕就是长平,长乐他们自己,也不曾想到这么快就要出嫁了吧。”见到朝凤眼中的沉思,子珈点了点头,开口道“现在的皇宫,可以说已经是嘉妃的天下了。皇帝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宫里的皇子,真正能用的,也只剩下显策了。可以这么说,显策已经是无冕之王了,已经有大半个朝廷,倒向了他。现在皇后的亲信们,虽然在朝廷上还有一席之位,可是基本却已经没有斗志了。” 说到皇子的时候,子珈小心翼翼的看了看朝凤的。狭路相逢勇者胜,在遇见野兽的时候,若是贸然的逃跑,只会被吃掉。但是若是还不畏惧的盯着野兽的眼睛,表现出自己心中的气势。那么哪怕事实上野兽的力量更强,也会被吓退。 若是单说势力,无疑王后的背景要显赫许多。能够利用的人脉,也比嘉妃宽广上数倍不止。可是此时,却是明明白白的处于下风。那便是因为,皇后身边的人,已经没有了决心的意志。若是待战没有死,那么现在或许会不一样。只是没有如果,不论如何的不愿意,待战还是死了。即便是皇后身边的人,在能干,在勇猛,却也是群龙无首,即便是胜利了,却也找不到那个可以摘取果实的王者。 “长平,长乐的出嫁是同一天。在显策渐渐地掌权后,和贵妃的地位不断下降。和贵妃的性子,本来就是眼睛里面容不得沙子的。再加上长乐一直和思雅不和,便更加不喜欢嘉妃。听闻后来还与嘉妃发生过几次口角,甚至已经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嘉妃的心眼极小,您应该能够猜得到。她被嘉妃打压的多惨了吧。”子珈叹息了一声,开口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长平,长乐的下场,自然也没有多么的好。” 细细地思索了一番,朝凤开口道:“那么她们嫁到哪里去了?若是这样想,只怕两人的处境都不会好。若是可以的话,能帮衬一点,你就帮衬一点吧。若是长平有什么需要的,你就派给她便是,也不用像我汇报。至于长乐,你就不用操心了,长平会保护好她的。” “怎么,娘娘现在倒是有了姐妹之情了,倒还真的是叫人吃惊啊。”子珈做出一副惊讶的样子,看向朝凤。见到朝凤眼中认真的神色,便知道她不是在开玩笑了“唉,这场婚姻也不全是坏事。到底是公主出嫁,不能太伤及颜面。而且现在是关键时期,嘉妃也不像引发和贵妃一族的疯狂报复。虽是说草率了一些,可是二人嫁的,表面上也还算可以。长平嫁给了王中书的儿子,而长乐应该是幸运的吧,嫁给了一个小进士,听说还是她自己要求的。” 王中书?朝凤皱了皱眉,这个人自己倒是不陌生,而且自己还就是从长平的口中听来的。看来倒是老相识,果然是缘分吗?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看来嘉妃很活跃嘛,怎么办呢,自己可是无聊的紧。不如自己与他玩玩吧。 第一百七十章 人为财死 晚秋,天气不是很冷,也不热,天空因为湛蓝显得更高,更明亮。看着湛蓝的天空,朝凤的心中百感交集。 钱老板的到来,除了说的一些大夏的事情,最重要的,就是送来了张彬知的账簿:“张彬知这些日子,看起来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可是在对钱财的需求,却突然一下庞大了起来。甚至故技重施,到处编排其他大臣,以达到获取钱财的目的。” “张彬知虽是好财,可是却也算是有些头脑的。可是现在他连买卖官级这样的事情都做了,可以看出他要钱的迫切。”朝凤轻轻地皱了皱眉,从甄谨的书信中,不难看出张彬知已经到了一种疯狂敛财的地步。不过有了这么多的钱,自己却也没有看见他有什么喜悦,反倒是觉得他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味道。实在叫人觉得奇怪。 想到这里,朝凤便有看向钱老板问道:“张彬知应该不算是穷人吧,不过他要这么多的钱干什么?虽说他以前也有威胁官僚,利用他们的弱点谋财,可是却从来不曾这样的频繁。现在他这样的行为,实在是怪异的紧。” “其实这些也不能全部算在他的头上,嘉妃一族的势力实在微弱,若是想要巩固自己的地位,就不得不去拉拢人心,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钱了。”钱老板轻轻地笑了笑,微微地耸了耸肩“显策吟诗作对还可以,可是说到赚钱,却实在不怎么样了。所以这个倒霉的担子,就降落到了张彬知的身上。听闻显策还给张彬知规定了数额,每半月便收取一次。若是收不到,便鞭挞他,现在的张彬知恐怕也是狗急跳墙了。” 听见钱老板怎么说,朝凤脸上的笑容不减反增。张彬知不是傻子,是个爱钱如命。却又小心眼的人。现在显策不但逼迫他给钱,还要这样侮辱他,想必张彬知的心里,也不是一点想法都没有的。不过这样也好,张彬知早晚会反咬回去。而自己却只需要隔山观虎斗。 “其实现在的局势。也并不是一边倒,其中还有一个极其关键的人,平南王之子――忻明。”子珈突然开口。看着朝凤说道“就在嘉妃和显策忙着拉拢关系的时候,他却是默不作声的在城口摆起布施的粥摊,还请了大夫为看不起病免费医治,这使得他在民间的威望极好。而且忻明和皇后的关系倒是密切,所以也有人怀疑皇后是不是打算让忻明坐上那个位置。” 若是此时不听子珈提起,只怕自己已经忘记还有一个叫忻明的人了。朝凤皱皱眉,平南王妃是皇后的胞妹,两家的关系本来就密切。不过皇帝到底没有死,又是有显策这个儿子的。所以让忻明来继位的可能性实在不大。不过忻明到底想要做什么? 想到这里,朝凤皱皱眉,用力的晃了晃头:“罢了,且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张彬知现在心里的怨气只怕不小,你们好好地注意他。一口吃不成胖子。大夏的事情你们记得随时向我汇报。另外把这个交给甄谨。” “这.......这是?”看着手中半块伏虎状的印章,莫说是子珈了,就连钱老板都说不出一句话。虎符是军事调遣、命令传达的重要凭证。怎么会到朝凤的手中“您的意思是?” 看着那半块虎符,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当时熙妃把这个交给自己的时候,恐怕就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可笑自己居然没有发现。其实在远嫁的那一天,自己就应当物归原主,吧虎符交给甄谨的。可是自己却没有,说是自己的自私也好,那是的甄谨怨气太重了,若是那是给他,指不定会发生什么。而自己不能失去甄谨,不管是因为熙妃的请求,还是自己的利益。 “让甄谨拿着这个,去看望长平吧。”若是自己没有记错,王中书这一代虽是有些落没,可是王中书的舅父,以前却也是一个战功显赫的将军。甄谨虽是号称军神,可是在人情世故上却实在是不够圆滑。 送走了钱老板,子珈之后,房内有恢复了短暂的宁静。微微地闭上眼睛,朝凤细细地思考了起来。现在的情势可以分为三块:大夏,北彝,匈奴。大夏天高皇帝远,就是知道了,自己一下子也操纵不了。匈奴现在表面强盛,可是实际上内部的矛盾,却是越发的尖锐了。至于北彝,那就更好打算了,相信莫离一定会做好的。 “娘娘近来可好?”就在朝凤还在思索的时候,彝丹的声音却突然传来“我听说娘娘喜欢说故事,彝丹也听闻了一个故事,想要讲给娘娘听。从前郑武公想讨伐胡国,故意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国君主来使他快乐。然后问群臣:‘我想用兵,哪个国家可以讨伐?‘大夫关其思回答说:‘胡国可以讨伐。‘武公发怒而杀了他,说:‘胡国是兄弟国家,你说讨伐它,是何道理?‘胡国君主听说了,认为郑国和自己友好,于是不再防备郑国。郑国偷袭了胡国,攻占了它。” 听见彝丹这么说,朝凤就知道彝丹是在怀疑自己了。不过她面上,却依然是一派淡然的样子:“既然您是说故事,那朝凤就用故事来回报吧。宋国有个富人,下雨把墙淋塌了,他儿子说:‘不修的话,必将有盗贼来偷。‘邻居的老人也这么说。到了晚上,果然有大量财物被窃。这家富人认为儿子很聪明,却对邻居老人起了疑心。关其思和这位老人的话都恰当,而重的被杀,轻的被怀疑;那么,不是了解情况有困难,而是处理所了解的情况很困难。” “从小,我就被送到赵国为人质,待长大了,变成了楚国的人质。人们都称我‘太子丹‘,实际上,我这个太子实在是名不副实。”彝丹笑了笑,表情有些怅然。 刚刚朝凤用关其思,和这位老人,来比喻自己是无辜的。不知道为什么,却突然让彝丹想起了过往。彝丹以前当过质子的事情,倒也不是什么秘密,不过知道,和真正的听到却还是两回事。 因为作为人质的,必须王族的重要人物,所以,北彝王喜便给了自己‘太子‘的名号。若自己果真是北彝王喜,所喜爱的王子,又怎么会被送入异乡他国做那朝不保夕的质子?要知道,如果两国一开仗,首先被杀的就将是被拘押的质子。所以,彝丹从小就是个没爹疼没娘爱的孩子。但是,即使是这样,他仍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如野草一般坚韧不拔。 “也许是上天也要成全我。在赵国时,赵王说,除非马长了角,就放你回去。我日日悲啼,有一天,马果真长了角,于是,我得以回到阔别多年的故土--北彝。”彝丹轻轻地笑了笑,看着朝凤开口道。 听见彝丹这么说,朝凤先是皱了皱眉头,然后很快便又松开了。对于马长角一事,绝对不可能是自然现象,而应该是彝丹的计谋而已。不过能在赵王眼皮底下耍计谋,彝丹大胆,也够聪明。 “尽管,我已经离开故乡好多年,甚至,连故乡的模样,彝地的语言都已忘记。但是,我还是深爱着他的北彝。尽管,我的父王对他一点也不疼爱,甚至最后试图废黜我,另外在寻找一个合适的王。但是,我仍执着于自己的王室弟子的责任,坚信自己是北彝未来的王,要担起整个北彝的未来。”说道这里的时候,彝丹的眼睛就像是会发光一样。 也就是因为之前的坎坷经历,彝丹的眼睛,才真正的放到了天下,他看到了整个天下千千万万遭受战火荼毒的黎民百姓,而这战火,其中也有他曾经发起的一部分吧。他不在执着于复仇,不再执着于与秦的战斗,不再执着于某一个王国的存亡,某一个城邦的兴废,而在乎的是,每一个人的生死。自己要做的,是每个百姓都能可以‘远离战火和纷争。享受上苍给予的快乐与宁静。‘ “天下是每个人的天下。”彝丹笑了笑,微微地低下头看着朝凤“我并不是要提倡无政府主义,而是,政府的权利本来就是百姓授予的,天下本是每个人的天下,政府只能为百姓所用,为百姓创造一片人间乐土,而非百姓为政府所奴役,所驱使,所鞭笞。如若政府办不到,那么,便让天下人来做自己主!我们的梦,是由历代帝王一辈一辈传下来的,也将由我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隐隐约约的,朝凤似乎听见了号角的声音。原来莫离已经来了吗?怨不得彝丹今天有空与自己说这些,背负着坎坷命运的大地上,这样的梦想似乎遥不可及。虽说彝丹真正地接受了仁爱的教义‘兼爱平生‘,--守护天下所有的百姓,给他们一块和仙界一样的乐土,不过好像无法实现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倾尽天下 刀剑光影嘶鸣暗哑,血色蔓延,风烟已散,落城已空。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快的都让人来不及反应。 “彝丹。”是出云的声音,朝凤回过头。只见她生披着七重纱衣,温柔的看着自己眼前的彝丹。不过若是仔细看,却是发现早已经血溅了白纱“匈奴的军队已经兵临城下了,北彝看来是保不住了。凤儿,你可以回去了呢。” 走上前,出云为朝凤,彝丹,以及自己各斟上一杯茶。淡淡的茶香叫人闻的内心很安定。朝凤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情景,虽说莫离会攻破北彝是早晚的事情,自己也出了力气。可是自己却怎么都想不到,兵戎相见的时候,尽然是这般淡然。 清露的脸色已经吓成了雪白,她终于知道朝凤叫自己收拾东西是为什么了,不过这也太晚了吧。狼奴的脸色也好不的哪里去,就在彝丹进房间的时候,他便已经做好了攻击的准备,不过是因为朝凤的命令才一直没有动。不过此时的气氛实在诡异的紧,看着都叫人觉得发毛。 “彝丹一直坚持他所坚信的责任,而忽视其它的一切。”出云轻轻地笑笑,伸手为彝丹捋上垂下的发丝“他的妻子,他的女儿,他从来没有试图去了解她们,呵护她们。又活着,因为从小从未享受过父母之爱的温暖,以至于他没有学会亲人之间感情的表达。他是一个合格的君王,却是一个彻底失败的人,终其一生,一无所成,一无所有。” 女儿?朝凤皱皱眉,自己曾经听说过,彝丹和出云曾经有一个女儿。不过这孩子,却是因为天花,而死去了。听着出云的责备,彝丹轻轻地伸手握住她的手。似是抱歉一般的在出云的手背上轻抚了两下“这些年,苦了你了。” “苦?或许是苦的吧。”出云轻轻地笑了笑,然后猛的拔出了发簪,见到她这个动作,朝凤便立刻知道大事不妙,想也不想就挥出匕首阻止。虽然朝凤的动作已经是极快的了,可是比起出云来,还是慢了一步。看着刺入了自己的心脏的发簪,出云轻轻地笑了笑“彝丹,这些年我等了你这么多次。总该让我也自私一回了。” 看着源源不断从出云的身体里面流出的血液。朝凤震惊的几乎说不出话来“清露。快给娘娘止血。你这是何必?何必......” 强烈的血腥味,熏的朝凤的头有一点发晕。自己到北彝虽说是作为质子,可是出云,彝丹对自己却是极好的。即便是政治立场的不同。可就是从人的这个角度来说,自己不想看见出云死,无论如何也不想。 面对这拿着药匆匆跑来的清露,彝丹却是抱起了出云,转身拒绝了:“我从未好好地陪过她,哪怕是一时半刻。我一心为了天下人,却是连自己身边的人,也不曾守护住。哈哈哈哈,你说可笑不可笑?恩?云儿?你再笑一笑可好?” 自己从来没有想要主动的去抗击谁。不再是为了北彝一地,不再是因为想要扩充权力。而是因为,天下人被这样的战乱驱使着,奴役着,痛苦而无法解脱。彝丹勾了勾嘴角。笑的有些苦涩。为了梦想,哪怕为之倾尽一生,只可惜,自己最终未能实现--不是实现人人皆有乐土的梦想,这个梦,也许永远都无法实现;而是,用自己的一生去努力实现这个梦想 彝丹拔出剑,尖锐的剑锋惊的空气都在发颤。狼奴挡在朝凤的身前,警惕的盯着彝丹的每一个动作。可是这把可以斩断金玉的的宝剑,却是贯穿了出云与彝丹的身体:“云儿,你守了我一辈子,那么下辈子换我来受你可好?” 看着彝丹失去神彩的眼睛,朝凤要用力拉住狼奴的手,才让自己不至于瘫倒到地上。彝丹的生命,最终在一个致命的疏忽中,戛然而止,他再也没有可能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他为之而生的信念,再一次因为他的死而中断。这个从小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苦命孩子。唯一支撑着他,活下去的信念便是做北彝的王,守护北彝的子民,最终瓦解崩塌,即使是在他身死后,也将泉下难安吧! “萧萧燕子塔,沥沥黄金台。烈士方离去,追兵已望来。兴亡留史册,剑戟入尘埃。野叟说今古,山花自谢开。”朝凤凄然一笑,闭上眼睛,似乎不忍直视地面上的尸体“都死了,北彝王也好,王后也好,都死了。你说,以后还要再死多少人?这看得见的就两人,看不见的,又死了多少人,流了多少的血。他们又应该责怪谁,讨伐谁呢?” 屋外锣鼓喧天,可是朝凤却是连都一下都不愿意。狼奴本是想安葬了出云与彝丹的。却无奈那把剑插的实在是紧,居然分不开二人的身体。宽大的房门突然被推开,突然涌入的阳光,让朝凤不适的眯起了眼睛。 逆着光,男子的身影看起来很是伟岸,不过那扑面而来的血腥味,却实在是让人怀疑,他到底是是上天派来的天神。还是从地府,爬出来的恶鬼。不过天神也好,恶鬼也罢,总算是来了啊。朝凤叹息一声,抬起头看向男子,轻轻地呢喃道:“莫离,你终于来了,比我想象的要早。” “我来迎你回家。”莫离轻轻地笑了笑,走到朝凤的面前。他脸上带着的,依然是玩世不恭的笑容,若是不看他那被残酷的战火熏染的残破的铠甲,还有粘稠的血液的话,恐怕只当他是从哪里饮酒归来的吧。 门外的欢呼声,几乎要冲上云霄。每一个将士的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笑容。可是就在他们践踏着的地面上,朝凤却看见了可以汇成小河的鲜血。有什么好庆祝的呢?因为杀死了同伴吗?朝凤冷冷的一笑,偏过头,不愿再看。 等到要班师回朝的时候,朝凤坚决反对战争中的残暴行为。匈奴惯例,对拼死抵抗的城池,城破之时,就要屠城,作为报复。朝凤力劝莫离改变这种野蛮做法,保全普通百姓生命。莫离采纳了她的建议,一场毁灭北彝农业文明的浩劫被阻止了,北彝千百万生灵被保全了下来。虽然因为这件事,自己更加受到了旧贵族诟病,可是朝凤却觉得值得。 看着马车慢慢的使出北彝,朝凤在心中叹息了一声。若是单说心怀天下,彝丹算是仁爱的了。可是即使是这样,他也依然成为了《史书》中,众多亡国之君的一个。彝丹的错误,就在于他没有先发制人,攻打匈奴。若是他之前这样做了,也许会有伤亡,但是绝对不会像现在一般。所以说啊,人还是心狠一点的好。 “凤儿离开我,去了北彝,有思念过我没有?”看着朝凤眺望的眼光,莫离轻轻地笑着搂住她。 虽是没有心情多说,可是为了顾及自己以后在匈奴的处境,朝凤还是开口说道:“莫离听过越人庄舄吗?他在楚国当了大官。楚王问他想不想越国。有人说这个很容易判断,庄舄刚好生病了,病人最容易泄露自己的思念之情,听他说的是楚话还是越语,不就知道他想的是楚国,还是越国了吗。结果一听,果然还是越语。” 故事刚刚说完,朝凤紧接着又开口道:“我虽然被赶到了楚国,可我说的还是匈奴话。” 这话说的极其的巧妙,并没有似一般女儿家的,你侬我侬,柔情蜜意,可是却要比那深刻的多。朝凤是大夏人,可是到了匈奴后,便入乡随俗说了匈奴语。为什么会改口说匈奴语,自然是因为自己的夫君――莫离是匈奴人,这就显示了朝凤爱莫离,胜过了自己的国家。 即便后来作为质子,被送到了北彝,朝凤说的也是匈奴语。那就说明,自己对匈奴的思念。为什么会思念匈奴呢?那当然是思念匈奴的人,也就是莫离。所以朝凤虽不曾说一个想字,却是叫莫离听的极其舒服。当下便也不东扯西扯的了,反倒是拉着朝凤的手,说起了心事。 原来,韩国与魏国相互攻打,快要打了整整一年。莫离想劝解,可是文武大臣意见不定,有的说劝什么,让他们打;有的是劝解有利。莫离一时之间,下不了决定。 “旧贵族在匈奴的情景,凤儿也是知道的。我虽是厌恶他们,却一下子一不能做些什么。若是此事,韩国与魏国,虽都是微不足道的小国。可若是我不作为,那么旧贵族就会说我不懂得治理天下。可若是我贸然出手,他们却有会说劳民伤财,穷兵黩武。”莫离紧锁这眉头,按压着眉心,看起来颇有几分的劳累。想必这些日子,他过的也挺辛苦的。 朝凤先是思索了一下,这战不战的,对莫离来说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可是他担心的,却也是别人用话来搪塞他。若是两全其美的话,到也不是不可。 第一百七十二章 重回匈奴 颠簸的马车使人昏昏欲睡,可是在车上的两个人,却都没有丝毫的睡意。就在一瞬间,朝凤已经计上心头,找到了最好的方式。 “大王想必也听过卞庄子刺虎的故事。卞庄子想杀老虎,有人劝他,说两只老虎在吃一头牛,必然会争起来。到时候,他们打得不可开交,您再上去,必定两头老虎都拿下。果然,一头牛不够两只老虎分享,他们打了起来。强大的那只老虎伤了,弱小的那只老虎死了。卞庄子趁机上去,把受伤的老虎刺死。不但得到两只老虎,还得到杀两头老虎的名声。”停顿了一下,朝凤看着莫离的眼睛继续说“韩魏相争,不也就像是这两头老虎吗?” 听见朝凤说这样的话,莫离轻轻地笑了笑。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吗?这倒是一个极好的办法:“夏宫已经修整好了,就等着凤儿你回来居住了。这一次去北彝,真的是辛苦你了。不过若不是你发来锦囊,我们也不一定可以这么快就得到胜利。” “夏宫吗?”朝凤皱皱眉,莫离说的是夏宫,而不是之前的初春殿,那也就是说明,他是以王后的名号把自己迎回去的。思考当时他以为旧贵族的反对,就把自己打入冷.宫,在反观现在他把自己迎回去,莫非他是要想旧贵族宣战了。 也是,现在东盟已经瓦解了,最叫人头痛的北彝,也被攻破了。可以说百年之间,已经不会在发生什么外乱了。现在莫离要修理的,就自然是那些打扰他安宁的蛆虫们了。可惜啊,若是之前,自己或许还会给莫离出谋划策。可是现在自己的心境已经改变了,自然不会再这么轻易的就帮助莫离。 “天空真的很美。”仰起头,看着天边,朝凤由衷的感叹道。天空是很美。不过却太过虚幻了。自己是个实际的人,拿走的它下方的土地便算了吧。彝丹的事情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光是拥有正义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拥有权力,势力。哥哥,辩机,等着我...... 对于朝凤重新以王后身份回来,所有人的反应都是不一致的。当然,其中旧贵族的反抗,还是很强烈的:“陛下三思啊。一个王后。若是连什么叫做博爱都不懂。那由如何一统六宫,协助陛下治理天下呢?” “儒家和墨家都称颂先王,说他们博爱天下一切人,就如同父母爱子女一样。用什么证明先王如此呢?他们说:‘司寇执行刑法的时候。君主为此停止奏乐;听到罪犯被处决的报告后,君主难过得流下眼泪。‘这就是他们所赞美的先王。可是朝凤却不以为然。”见到那花白胡子老头,一脸群情激奋的样子,朝凤都怀疑他会一个激动,就死在朝堂之上了。 听见朝凤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不管是白胡子老头,黑胡子老头,甚至是花白胡子老头都大为震惊,甚至就连说话都语无伦次了起来:“你。你,你!你这是说的什么话,难道你对圣贤书也有看法吗?” “朝凤如果,认为君臣关系,能像父子关系一样。天下必能治理得好。由此推论开去,就不会存在父子之间发生纠纷的事了。从人类本性上说,没有什么感情能超过父母疼爱子女的,然而大家都一样疼爱子女,家庭却未必就和睦。君主即使深爱臣民,何以见得,天下就不会发生动乱呢?何况先王的爱民不会超过父母爱子女,子女不一定不背弃父母,那么民众何以就能靠仁爱治理好呢?再说按照法令执行刑法,而君主为之流泪;这不过是用来表现仁爱罢了,却并非用来治理国家的。” 不知不觉中,朝凤就把谈话的主心骨给偷换了。从讨论后.宫这样的小事,直接说道天下来。此举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有个冠冕堂皇的由头,好叫对方不敢妄加评论。二便是夺取莫离注意力,为自己吸引战火。 “流泪而不想用刑,这是君主的仁爱;然而不得不用刑,这是国家的法令。先王首先要执行法令,并不会因为同情而废去刑法,那么不能用仁爱来治理国家的道理,也就明白无疑了。”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望向台下的大臣们“再说了,朝凤是以王后的身份去的北彝,现在回来了,却是要到长春殿这样,婢女也不愿意呆的地方。敢问一声,这又可符合仁爱?” 朝堂之地一向是庄严肃穆的,即便是有了相左的想法,也会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哪里会这样尖锐的发问呢?一瞬间,台下老臣们的脸上,都有些不好看了。 “狡猾!”不知道是谁,在台下暗骂了一声“可即便是你说的再好听,可是死了的人,就是死了,无论如何也回不来了。难道流出来的血,还不足够说明你的行为吗?” “够了!”听见这样的话,一直沉默不语的莫离终于开口说道“凤儿之前虽是与情理之中也些不适,却没有触及到法律的层面。像爱卿所说的,死了的人,就是死了,无论如何也回不来了。那何苦要用已经失去的东西,来折腾活着的人呢?况且社会上所说的贤。是指忠贞不欺的行为;所说的智,是指深奥玄妙的言辞。若是说起这些,凤儿却也是不差的。” 听见莫离这样说,台下的人便也不再开口多言了。倒是有几个不明所以的大臣还想说什么,却是被一边的同僚揽住:“陛下是下定决心要维护她了,若是你再开口阻挠,便是和陛下过不去。倒是即便你再有道理,却也是死路一条。你还不如安静些,省些唾沫。” “若是无事,那便就这样了。今天是攻破北彝的好日子,也是庆祝王后归来的日子,就不要再说这些不好听的话了。”见到没有人在说话,莫离举起酒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就饮酒吧,不谈公事了。” 举起酒杯,挡住脸颊。朝凤的眼睛却一直观察着下方。之前敌视自己的拜伦也在,此时愤恨的撕咬着手中的羊腿,就好像是在咬人一般。他居然没有像疯狗一样的乱吠,这倒是叫自己有一点失望啊。不过,这一次接风宴倒也划算,自己倒是见到了不少聪明人。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事情,不是针对莫离的。同样,这条法子也适用于自己。要想除掉杂草,最好方式就是种上小麦。若是不想要天下落到显策这样的人手里,就要确保有一个明君出现。 不过人们的习惯想法,都是追求安逸和私利,而避开危险和穷苦。这样的明君实在难找,而且光是仁明还不够,还需要一统天下的魄力。自己认识的人并不多,一时间也不知道这样的人。再说了,即便是真的有,自己也未必会也可以放下心来使用。与其把命运交给别人,还不如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与其任命傀儡,那还不如自己称帝。 “来,来,来。再来与孤痛饮三百杯。”酒过三巡之后,莫离的脸上泛起了醉意,就连身子都有些不稳了。歪歪斜斜的靠在朝凤的身上,手里还举着酒杯,示意。 而台下的大臣们,却也好不了多少,一个个都是强忍这醉意,不敢松懈。开玩笑,天子失去了仪态,还好说。若是大臣酒后失言,说了什么不应该说的,或者是做了什么不应该做的。没有人看见还好,若是被有心人记住了,只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而且现在正是敏感的时候,自当如履薄冰,哪里还敢喝酒。 可话说回来,天子敬酒你都敢不喝,那不是更加的大逆不道吗。看着杯中散发出甜香的液体,大臣们真的有了一种无从下口的感觉。 “好了,凡事要适度。莫离,你已经喝多了,明天还要上朝呢。我们先回去好不好?”朝凤小心翼翼的扶起莫离,轻轻地开口问道。她的声音很轻,就像是哄小孩子一般,可是怀里这个不小的孩子,却更加的闹心。 莫离先是仔细的想了想,然后又环绕了一圈。台下的大臣,不是假装喝醉了,在假寐。就是努力坐正已经东倒西歪的身子,希望能给莫离一个好印象。又过了一会,莫离才含含糊糊的开口道:“好久没有喝的这么痛快了,下次,下次再喝,先,先睡觉。孤困了,困了,你送孤回去。” 说着莫离就一歪身子,像是睡着了一般的倒在朝凤怀里。见到莫离总算不闹了,这些大臣次敢放松下一口气,互相扶着,搀着往回走去。说来也奇怪,莫离虽说是随便一靠,却是像黏在朝凤身上一般,就是宫人来拉扯,也分不开。 若是拉扯的烦了,莫离便闷声的斥骂一句,直叫胆小的丫鬟,活活的吓哭起来,实在没有办法了,朝凤只好一个小心翼翼的扶起莫离:“你们都下去吧,我陪陪陛下。” 第一百七十三章 对酒当歌 群臣已经离开,空气之中还依稀蔓延着酒香。舞姬的乐声还没有消散干净,空中温热的气体熏的人昏昏欲睡。 鲜少有这样宁静的时光,看着空无一人的大殿,朝凤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么多想当皇帝了。居高临下的滋味,真的是叫人一品尝到,就放不下来。唔,除了肩膀上的人重了一点,这一切倒还是不错的。 喝醉了的莫离显得难得的乖巧,一向凌厉的眉头,都淡淡的松开了。此刻的他,怎么看也不像战场上那个叫人闻风丧胆的血夜叉,倒像是一只吃饱喝足的猫儿。可惜啊,这只猫的爪牙太尖利了。朝凤抖了抖肩膀:“还不起来?” “怎么,你知道我没有醉。”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坐正身子,歪起头看向朝凤。此时的莫离身形笔直,目光晶亮,就像是一把出了鞘的锋刀。哪里还有半丝刚刚的窘态。 舒了舒被压的有些麻痹的肩膀,朝凤毫不客气的回视过去:“就是那些没有脑袋的旧贵族,也知道要在这样的场面中,保持清醒,莫离该不会比他们还要糊涂吧。再说了,喝醉了的人,可不会这样的镇定。忘了说了,睡着的人,他的眼珠是不会转的。” “说的这么好听,难道凤儿醉过。我记得你喝的,可一点都不比我少啊。”听见朝凤这样说自己,莫离倒是也不生气。伸手轻轻地把朝凤揽到怀中,便为她按揉起肩膀来了。 举起酒杯,朝凤仰起头,把那辛辣的液体一饮而尽:“我看过很多遍的花开花谢,采过很多甜美或者苦涩的果实,酿过很多种类的好酒。却只遇见过一个能举樽共饮的人。不过即便是那个人,我也从未和他一起喝过酒。这酒水太呛人了,太过复杂。或太过纯粹的人,都不应该碰的。可是我却是爱极了它。” “是吗。只有一个人喝酒,那会很无聊吧。”从朝凤的手里,抢过酒坛,莫离也不倒如杯子中,端着坛子便仰头喝了起来。 把手中的酒樽反置,朝凤仰起头,舔掉最后一滴酒水。看着已经空空如也的酒杯。朝凤痴痴地笑了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莫笑我,痴人愿。繁华落,看惊鸿照影,碧水连天。千杯尽,一笑泯恩怨,一个人喝酒,有一个人喝酒的滋味。再说了。李白不是也说了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影未免也太冰冷了些,匈奴就是敬佩有好酒量的人,可惜我却是一直没有遇见对手。不若这样吧,以后我们一起喝酒,至少还可以说说话。这样你也不必在对着清冷的月光,说些有的没的了。”莫离给朝凤续上一杯酒,然后凑到她耳边提议道。 听见莫离这样说,朝凤轻轻地摇了摇头,幅度大的就连手里的酒杯都跟着颤抖,让人担心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就洒落满杯的琼浆玉液:“月光才不冷,我告诉你,我亲手摸过,是暖的,比世界上所有东西都要暖。不过我可不想当你的对手,不管是在哪一个方面。你太可怕,我是一个惜命的人,可不愿意随意的挑战你。” “是不愿意,不是不会吗?若是可以,我也不想与你有刀剑相向的那一天。至少,不是在现在。”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抚了抚朝凤如墨的发丝。眼中荡漾这的光芒,叫人实在看不明白。 听见莫离这样说,朝凤的心中轻轻地缩了一下。刀剑相向吗?看来他想的,比自己想的还要再远一些。不过时间走的太快了,不知不觉,自己都已经在这里度过了这么久了。嫁人,怀胎,流产。哪一样不是自己以前想都没有想过的,不过现在他们却都发生了。那么,那些看起来很远的事情,是不是也会突然有一天发生。 “凤儿,你醉了。”见到朝凤眼中的沉思,莫离只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便取下了朝凤手中的酒杯。难得的好天气,自己不想去问太多,也不像听见太多。点到为止,只要这样就够了。 看着手中空空如也的酒杯,朝凤有些可惜的叹息了一声:“醉,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我还真的从未喝醉过。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其实要喝醉也不难,你要等这山开满桃花,盛露一杯,能喝得百日醉;等稚儿变了耄耋老翁,煮酒一壶,能喝得千日醉;而他年若隔世,你偶遇我埋骨之地,独饮一坛,就能喝得长醉不醒。”歪过头,莫离看向朝凤,却见对方笑的满脸不以为然,便也不再多说“这人,还是要自己醉过,才知道醉的滋味。只有被伤过,才知道情的滋味。” 若是说之前,朝凤还全然没有把莫离的话,当做是一回事。可是这下听见有意思的了,朝凤的眼睛也亮了起来:“怎么,你是爱过,还是醉过?还是两样都有过。来,来,来。和我说说看,指不定我能与你出出主意。” “怎么,凤儿居然也想那帮长舌的妇人一般,好奇这些。”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回过头看向朝凤“不管是爱过,还是醉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只怪当时年少不经事,现在两个人都早已不能回头。” 听着莫离的口气,到有些悲呛之意。可是就是一回头的功夫,他的脸上,却又重新换上了淡然的笑。看不出一丝的痕迹,就像刚刚只是一场梦。接下来的故事不需要问了,若是有什么好结果,莫离也不会坐在自己的对面,和自己这样冷冰冰的人喝酒了。 既然不是什么好事情,自己又何苦去揭人家的旧伤疤。摇摇头,朝凤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的样子,直接转换了话题:“想要处理掉旧贵族,其实还是要看莫离你自己。” “哦?”莫离坐正身体,笑着看向朝凤,也不再谈论儿女私情的事情。不得不说,朝凤还是了解自己,果然知道什么东西,对自己才是最有吸引力的“此话怎讲。” “凡是法律的难以推行啊,不只在万乘的大国,千乘小国也是这样。君王身边的近臣,不一定都有才智啊,君王对有才智之人,而听取他们的意见,借此与身边的近臣,讨论他们的言论,这是和愚蠢的人讨论才智;君王身边的近臣不一定都贤能啊,但君王对有贤能之人而以礼相待,借此与身边左右近臣讨论他们的行为,这是和不肖之人讨论贤能。” 朝凤笑了笑,微微停顿了一下,又接着开口道:“才智之人,决定计策听命于愚蠢的人。贤德之人,品评德行受于不肖之徒。那么贤能有才智之人感到羞耻,而君主的论断与事实相悖。” “你说的很有道理。”朝堂上的官位是有限的,真正能做事的位子,就更少。可就是这些,还多数在旧贵族的掌握下“不过臣子中想要得到官位的人,那些品行高洁之人,将用精致简洁的操行来约束自身。那些有智之人,将会合宜处理事务,来使业绩有所发展。那些品行高洁之人,不会用钱财贿赂讨好他人,秉持精致简洁的操行,从而更不会曲解法律来进行治理;因此品行高洁之人,与有智之人,不会讨好他人、也不会听取他人的请托说情。这样,岂不是更加的安定?” 听见莫离这样的想法,朝凤哂笑了一下:“人们的习惯想法,都是追求安逸和私利,而避开危险和穷苦。您身边的近臣,品行不像伯夷,他们求取勒索的没有得到,贿赂的钱财没有送达,那么精致明察,所建立的成就就会停滞,并且诬陷诋毁的言论兴起啊。合宜治事所建立的功勋,受制于君王宠信之人,精致简洁的操行,取决于他们的诋毁与赞誉,那么有修养有才智的官员,不会被任用,那么君王的贤明就会被壅塞啊。不用功绩来评定群臣的才智和品行,不多次比对审理罪责,然而听从身边近臣的建议,那么无能之辈将立于朝廷,并且愚蠢腐败的官吏将居于重官之位。” “我又何尝是不知道这些,此时的匈奴,就像是一个知道自己哪里不舒服,却苦于无法自已医治的人。不到凤儿是否有药可以医治一二呢?”莫离歪起头,看向朝凤。 此时的旧贵族,对于莫离来说,已经不是眼中刺,肉中钉这样可爱的东西。而是更加难以忍受的事情,毕竟光明之前的黑暗,才是最难以忍受的。不过彼之蜜糖,我之砒霜。这旧贵族对自己,到不是这么讨厌的东西,若是利用的好,只怕会有不一般的效果。 第一百七十四章 双刃剑 灵芝用的不好也是会要命的,而砒霜若是用的好,却也是可以救命的。旧贵族现在就是一件这样的东西,朝凤皱皱眉,自己还需要它来达到平衡。 “今天的县官,一朝死了,子孙世世代代还可乘车,所以人们看重官职。因此人们对于让位的事,可以轻易辞去古代天子的地位,却难以丢掉县令的地位,其原因是利益大小的实际情况不相同。要想要去除顽疾,不能一下子就下重药,而是要循序渐进的调理。”听见莫离问自己处理旧贵族的方法,朝凤思索了一会,慢慢的开口道。 在灭掉北彝之后,现在匈奴的领域,也算是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可是事实上,匈奴腹地遭受多年的战争破坏,生产凋敝,百姓困苦的情况却还是很严重的。而且因为版图扩大,各个名族生活习惯的诧异,民风民俗之间的距离也更加的大。民族矛盾尖锐,民生问题也更为重要。 “分权这样的想法,我不是没有想过,不过想归想。实施起来的难度,却是极其巨大的。”越是往下说,莫离的眉头便是皱的越紧。旧贵族现在控制着大部分的要道,虽说这几年征战,军权逐渐回到了自己的手中。可是财政之权,却是在旧贵族的手中。 看见莫离的表情,朝凤却并没有说话。而是又拿过两个酒杯,把酒水在两个杯子中倒来倒去。每一次的互相倾倒,都会有少量的酒水洒向地面。一次,两次虽是看不出,可是随着次数的增加,杯中的酒水却是越来越少。到了后来,原来慢慢的的一杯酒。居然只剩下不到一半。 “唔,困了。”看着莫离若有所思的目光,朝凤把手中的酒杯往他怀中一推。便打着哈欠起身“我要会夏宫了,你呢?” 吧杯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莫离抬起头看着朝凤笑了笑:“你先回去吧,夏宫里面,还有一个惊喜等着你呢。若是去晚了,只怕你不能第一时间见到。” “你还真体贴。”朝凤笑了笑,也懒的猜到底是什么惊喜。反正今天自己得到的喜已经够多了。再说了,一般莫离说道惊喜,自己可是鲜少可以笑出来的。 摇了摇头。朝凤走到门口。只见清露半靠着柱子,就像是小鸡啄米一般的点着头。看来若是自己再出来晚一点,只怕她已经要睡着了。最先发出反应的便是狼奴了,就在朝凤出现的那个瞬间。他便从房梁,来到了朝凤的身边。速度快的,几乎看不清楚。 “唔?娘娘你来了啊。”清露使劲的眨巴了下眼睛,晃了晃头,强打起精神“现在我们是回夏宫吗?我听宫人说。您走了之后,夏宫就被陛下封了起来。出了以前就在夏宫里面伺候的人外,其他人都是不允许进去的。所有的东西,都和之前一模一样,就是为了等您回去。” 一边听着清露絮叨。朝凤一边漫不经心的往夏宫走。若这个就是莫离说的惊喜,那实在是无趣了些。不管夏宫建造的多么的精巧,在自己看来,都不过是一座暂时居住的屋子罢了。就像是人在怎么喜欢一件衣服,都不会爱上它一样。对于夏宫,自己实在是拿不出家的感觉。不过自己连个家人都没有,又那里有什么家。 “恭迎娘娘回宫。”卓玛,卓雅都已经在夏宫的门口等候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小的身影,缩着脑袋,拘谨的站在一边。因为隔着远,朝凤还看不真切,还以为是新来的小丫鬟,可是等进了,朝凤心里却是一惊。 这少女容貌秀丽之极,身穿粉红色的绣花罗衫,下着珍珠白湖绉裙,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间微微泛起一对梨涡,淡抹胭脂,使两腮润色得象刚开放的一朵琼花,白中透红。簇黑弯长的眉毛,非画似画,一双流盼生光的眼睛,那诱人的眸子,黑白分明,荡漾着令人迷醉的风情神韵。虽然身形尚小,可却隐隐约约显示出一种出尘的气质,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 “母.......母后。”少女微微地向朝凤一拜,还不等朝凤靠近,就先缩到一边。像是恨不得可以把自己藏起了似的。 松开清露拉着自己的手,朝凤快步走到女孩面前,低下头,对着女孩的脸庞端详了好一阵,才喃喃的开口道:“你是辰星,北辰的孩子?” “什么?”虽然对辰星这个名字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北辰这个名字,还是却是叫清露想忘记都难的。且不说那叫人眼花缭乱的阵法,就是她所做出来的种种事情,也是叫人意想不到的。哪里有刚刚求完别人,就扭过头来痛下杀手的,而且还是借住自己亲生孩子的手去杀人。 北辰两个字,就像是带有一种古怪的魔力一样,让现场的所有人都冻住了。听见有人在说自己的母亲,辰星先是飞快的抬了一下头,却又立刻低了回去。那一瞬间辰星的目光实在复杂,惊恐有之,惊讶有之,还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时间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自己离开匈奴,去玩北彝不过是一年多。可是眼前的女孩,却差一点叫人认不出来。还记得那时,她不过到自己的腰间,现在却已经长到了自己胸口了。可是除了外貌,这孩子改变最大的,恐怕还是她的心灵。 就算是事过境迁了,可是朝凤却还是记得。那时辰星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就在这个地方,她拉着自己的手说‘要快快长大,以后的辰星也要便的想母亲一样,那么漂亮,那么温柔。’可是现在,她整个人就像是一块石头似的,就知道木呆呆的站在一边。 “清露闭嘴。”朝凤皱皱眉,看来清露一眼。答应过了的事情,自己就一定会做的。既然北辰已经按照自己的要求,做到了。那么自己也不会放任她的女儿,在过以前的生活。多个人不过是多一双筷子的事情,没必要做的太绝。想了想,朝凤又开口道“辰星,等一下你跟我到房里来,我有些话想要对你说。” 听见朝凤喊自己的名字,辰星先是颤抖了一下,然后怯怯的抬了抬头。感受到周围人已经变的怪异的目光,辰星的身子便缩的更加的小了。毫不夸张的说,若此时地上出现一道地缝,她可能会毫不犹豫的钻下去。 “好了,都傻站在这里干什么,回去吧。”见下人们还愣着,朝凤先是皱皱眉,然后开口斥责到“莫不是我离开了,你们就连规矩都忘记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辰星,你先去吃饭,吃完饭,再来我房里。” 最先反应过来的,就是当惯了差的卓玛。她先是用眼神示意人们散开,然后便笑着向拉起辰星的手;“奴婢就说了,娘娘一定会心疼殿下的。就是为了快一点见娘娘,殿下也不能不吃饭不是吗。来,奴婢现在就伺候您吃饭好吗?” “恩。”刚刚被卓玛拉住的时候,辰星明显有些不自在。可是当前已经容不下她再思考这些有的没的的了,而且和朝凤比起来,显然还是卓玛更加的叫人轻松。所以辰星便也不再挣扎,小心翼翼的跟着卓玛就走了。 小心翼翼的掩上房门,清露马上就像是一只炸了毛的猫儿般,吱哇哇的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陛下是想要把这孩子给您抚养吗?可是当初的事情,难道还不够清楚吗?哎呀,真的是.....” “好了。”一直沉默不语的狼奴终于开口,打断了清露的唠叨“主人已经很累了,能少说些,就少说些吧。而且人都已经上门了,就是要杀掉,也要先准备好刀。” 若是说听到之前的话,朝凤还想点头,可是听到后面一段,朝凤却只有了打入的冲动。自己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啊,没有脑子也就罢了,一天到晚杀,杀,杀的,真的以为自己是侩子手吗? “你们都闭嘴吧,记住,北辰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她的事情我不想听见,你们也不要再谈论了。至于辰星,她到底还是一个孩子,就算是要处理,也要等看清楚了在处理。”朝凤揉了揉被吵的有些发疼的眉心,一个两个都是不认人省心的家伙啊。 看见朝凤难受的样子,狼奴迅速的站到了她的身边,为她按摩起穴道来。狼奴熟练的动作,看的清露在心里恨的牙痒痒,这家伙,明明是狼,怎么狗腿子起来比自己还要狗腿。这按摩的技法,自己只做过两次吧,居然就叫他偷学了过去,真是可恶的家伙。 “母......母后,辰星,辰星来了。”门口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就像是刚刚出生的黄莺一般,动听,却有些怯懦。 终于来了吗?朝凤笑了笑:“进来吧。” 第一百七十五章 夏宫辰星 木质的门栏上,雕刻的是上好的花式。虽还是隔着纱幔,可是还是有星星点点的烛光透露出来。比起闷热而有蚊虫的室外,屋内显得要美好许多,可是此时的辰星,却是觉得看着门,都分外的沉重。 “你还站在门外做什么?还不快一点进来。”面对辰星,清露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好语气。那可是娘娘的第一个孩子啊,而且那时,不管是自己,还是娘娘都对这个孩子抱有期待的吧。可是结果呢,不但孩子没有了,娘娘还永远都不能生育了。 听见清露的口气,辰星颤抖的更加厉害了,简直就像是快要融化了一样。这还是母亲出了事情之后,自己第一次见到王后娘娘,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可是总要面对的吧,辰星咬了咬嘴唇,握紧拳头,点头道:“是。” “好了,外面的虫子怪多的。”原本还是凶巴巴的清露,看见辰星那害怕的样子,突然一下就心软了。孩子有什么错呢,那是的她,怕是也不知道糕点有毒吧,至少,送来的时候,她想到的只是弟弟可以吃的开心“我皮糙肉厚的倒是没事,你细皮嫩肉,若是站在这里,只怕会被吃的连壳子都没有。” 走进屋内,并没有辰星想象的那么可怕,也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朝凤静静的坐在桌边,目光也还算柔和。可是即便是这样,辰星还是觉得浑身都难受的紧,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不自在感。 见到辰星来了,朝凤先是招了招手,示意她靠自己近些,然后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来到夏宫后,辰星虽然在衣着上面花哨了许多。可是人却清瘦了不少。想了想,朝凤便开口问道:“吃饱饭了吗?你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候,是应该多吃一点。” “是.......是的。这里的人,待辰星都很好。”出乎辰星意料的。朝凤并没有问什么刁钻的问题,也没有如何的苛责自己,只是随意的说着些家常话。可就是这种看似一般的家常话,却触及到了辰星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母亲过世后,自己就像是没有了蛋壳保护的幼鸟。虽然有很多人口口声声说是要为母亲讨公道,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想到过自己,就连母亲朝思暮想的父亲也不记得自己了。那是自己唯一的供给。都是一个好心姐姐送来的,可是自己后来才知道,那个好心的姐姐,就是皇后娘娘身边的卓玛。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自己才被人想起来,可是自己却宁可被遗忘。若是真的不记得了,起码自己还可以留在那个有着母亲味道的房子里面,幻想这母亲还在自己的身边。可是来到了夏宫,虽然所有人都是对自己恭恭敬敬的。可是自己却觉得全身都发冷,感受不到一丝的真情。 “以后你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变化,不过你也到了应当识文断字的年纪了。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艺多不压身,这样吧。你先想想,有没有你比较喜欢的人。若是有,我可以叫她陪读,或是教导你。”顿了顿,朝凤又仔细的想了想“我见你和卓玛的关系还不错,她算是丫鬟中比较稳重的了。而且人也聪明伶俐,若是你有其他的中意的人,就随意吧。若是没有,便叫卓玛陪在你身边,你看如何?” 突然被提问让辰星很有些不自在,以前的东西都是母亲给自己挑选好的。到了后来,就连吃饭都困难了,自己哪里还有权利挑三拣四。不过,若是真的可以的话,自己到还真的有个小小的要求。 见到辰星的表情,朝凤便知道她并不是一点想法都没有。可是朝凤却并不打算开口鼓励她,而之是静静的等待着。倒不是故意针对什么,辰星总要学着说话,她不能这样怯弱一辈子。朝凤已经决定了,哪怕辰星会在背后责怪自己,自己也主动为她铺路。 “以前有一个伺候母亲的丫鬟,叫做雪雁。雪雁姐姐虽是不会说话,可是却对我很好。可以说,是除了母亲以外,对我最好的人了。母亲.......母亲走了之后,雪雁姐姐一直陪着我。可是等我到了夏宫,却找不到雪雁姐姐了,我......我很想她。”明显的,辰星面对朝凤还是有一些拘束的,就连声音都要仔细听,才可以分辨的出来。 雪雁吗?朝凤皱了皱眉,思索了好一会,才从脑海中想起这雪雁到底是个什么人。对于她朝凤的印象实在是不如何的深刻,之记得她是个哑儿,为人什么的到是不清楚。不过若是北辰死了,她身边的丫鬟,应该是被安插到其他地方去。 “好,清露,你去找卓玛,吩咐她去找一个十六七岁,不会说话,曾经伺候过北辰娘娘的丫鬟。”朝凤并没有直接称呼雪雁的名字,毕竟各个宫的规矩不一样,若是宫主有自己的忌讳,保不定会换个名字到时就麻烦了。不过宫里不会说话的可不多,而且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宫人面对北辰都唯恐避之不及,除非是相近的,要不然绝不会承认。 见朝凤答应的这样爽快,辰星到是惊讶了一下。自己本是以为,王后这样问,不过是想给自己下马威,只要自己敢不识抬举的提出要求,她就一定不会放过自己。可是她居然答应了,可是自己却还是不安。 “既然你已经来了夏宫了,就算是夏宫的主人了。既然是主人,就没有必要在这么拘束了。若是下人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说他们就是了。若是有谁敢冒犯,或是不听从的,你就来告诉我。”看见辰星都快把自己的裙角搅烂了,朝凤在心里叹息了一声,这孩子也是害怕的吧“若是无事,你就下去好好休息吧。你也不必这样畏首畏尾的,我是不会有孩子了,你便是我的孩子。” 听见朝凤这样说,辰星诧异的抬起头,时光虽是无情,可是却并没有再朝凤的面庞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反而是比之前,平添了几抹成熟与妩媚。辰星咬咬嘴唇,自己对朝凤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可以说既有喜欢的一面,又有害怕的一面。既有愧疚的一面,又有憎恨的一面。 第一次见到朝凤,自己只是以为看见了一个漂亮的大姐姐。那时的自己真的很开心,从来没有人这么耐性的和自己说话,母亲总是闷闷不乐的,自己也不敢多说。雪雁姐姐又不会说话,而自己身边其它的人,却只会讨厌自己,觉得自己在说谎。 所以即便了朝凤王后的身份,自己也对她恨不起来。毕竟如果是她的话,自己相信她一定不会伤害母亲的。可是万万没想到,先出手的居然会是母亲,而一切的导火索,居然是自己。 “好了,若是没有事情,你就回去休息吧。天色也不早了,小孩子就是要多睡觉,这样才会长高。而且不论如何,饭还是要吃的,毕竟饿坏了身子苦的是自己。”看着辰星的表情,朝凤就知道她并不怎么想和自己说话。不过也好,自己也并不了解孩子,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哄孩子。 听见朝凤说这样的话,辰星的身子僵了僵。自己原是以为会听见什么刁钻的问题,也准备好接受斥责了,可是居然就这样完事了吗?沉默了良久,辰星终于还是抬起头,看着朝凤的眼睛问道:“娘娘,你......你怨恨过我吗,怨恨过我母亲吗?” “怨恨?或许有过吧,只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反而还有一些庆幸。毕竟我可不擅长应对孩子,若是有了孩子,我害怕他会变成我一样的人。”在失去孩子的一瞬间,自己可以说是绝望的。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大概真的是母亲的一种本能吧。可是等冷静下来,自己却是没有什么感觉了“既然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就不要在多说什么了吧。你也不要多想了,就算是报仇,我也已经报过了。对了,请安这种事情倒是无所谓,看你气色不太好,还是多睡吧。” 其实这件事根本说不上恨与不恨,再说了,就是恨,也是这孩子更恨自己吧。北辰身边的人不多,就是伺候的人也是屈指可数的。而且她住的地方,一直被誉为不吉利。若是自己没有猜错,第一个发现北辰出事的,应该就是辰星。就算自己没有目睹,那鲜血淋漓的场景,却还是不难想象的。 彘,豕也,即猪。‘人彘’是指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既然价码是辰星,那自己相信,北辰一定会好好执行自己的要求的。 就是惠帝这样的成年男子,看见了,也吓到快要晕倒,回去后大病一场,一年多卧床不起,何况是个孩子。 第一百七十六章 黯淡的星空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娘娘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我可以听见星星说话,我并没有说谎。”紧紧地握住拳头,辰星几乎是保证必死的决心开了口,这件事压着自己实在太难受了,其中而产生的愧疚和伤心,更不是单用语言就能说出的“我喜欢星星,也经常和母亲说星星的事情。因为只有母亲才会相信我,可是我却没有想到,就是一句无心之言,却造成了这么大的后果。” 那一天星象发生了诡异的变化,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景。每一个星星的位置都有了微妙的改变,不但是自己的,母亲的,甚至是父王的,都在改变。而促使这一切变化的源头,却就是王后娘娘。当自己这些告诉母亲的时候,母亲的脸色变得很奇怪,还说了许多叫人听不懂的话。 “星儿要记住,人不能害人的,甚至就是连害人之心都不可有。一旦有了,就会变成鬼魅,不过为了我的星儿,就是变成鬼魅,我也是情愿的。”那时候,若是自己再聪明一点,自己就会听说出母亲的言外之意,就不会又后面的事情了。 就在第二天,母亲便早起准备好了糕点,嘱咐自己一定要给王后娘娘送去:“星儿,王后娘娘有小弟弟了,你开心吗?怀小宝宝可是很辛苦的一件事,这些糕点你要拿去给娘娘吃。送完了就快一点回来吧。千万不要在外面耽搁了,母亲想要多看看你。” “好的,保证完成任务”那是自己虽是觉得奇怪。可是点心的香气,却是吞噬了自己所有的理智。甚至自己都没有在意。为什么以前反对自己到处疯玩的母亲,会特意吩咐雪雁姐姐带自己出去,还要自己晚一些回来。就在路上,自己得知了王后娘娘流产,而且不能再生育的消息,回来后,母亲却已近死了。 如果大地的每个角落都充满了光明。谁还需要星星,谁还会在夜里凝望,寻找遥远的安慰。谁不愿意,每天都是一首诗。每一个字都是一颗星,像蜜蜂在心头颤动。谁不愿意,有一个柔软的晚上,柔软得像一片湖,萤火虫和星星在睡莲丛中游动。 谁不喜欢春天。鸟落满枝头,像星星落满天空,闪闪烁烁的声音从远方飘来,一团团白丁香朦朦胧胧。如果大地的每个角落都充满了光明,谁还需要星星。谁还会在寒冷中寂寞地燃烧,寻求星星点点的希望。谁愿意,一年又一年总写苦难的诗,每一首都是一群颤抖的星星,像冰雪覆盖在心头。 谁愿意,看着夜晚冻僵,僵硬得像一片土地,风吹落一颗又一颗瘦小的星。谁不喜欢飘动的旗子,喜欢火,涌出金黄的星星,在天上的星星疲倦了的时候--升起,去照亮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可是现在,自己却再也没有资格仰望星空,去倾听星星的话语,是自己的罪啊。 “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再这么想,也只是徒劳的给自己增加负担。而且那点心的味道实在香甜,就算不是你,也会有人给我送来的。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过什么,若是因为意想不到的未来,就苛责现在,就实在夸张了。”看着辰星已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水,朝凤叹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表示安慰。 这些日子中,自己一天都没有安眠过,一天都没有好好地吃下过饭。辰星抬起手,用袖子擦干净快要掉下来的泪水:“母亲离世之前,曾经写下过一封信,信上说了很多的体贴的话。母亲叫我乖乖的听娘娘的话,叫我快快长大,叫我开开心心的活下去,可是我做不到,我做不到。” “你,你不要哭啊。哎呀,真是的。”一开始辰星还是安静的流泪,也是越说,她便越是激动,到了后面,可以说嚎啕大哭。这样的场景,倒是把一边的清露吓坏了。看着辰星脸上的泪水,清露可以说是手足无措极了,不知道是应该先给她顺气,好叫她不会晕过去好,还是先给她抹眼泪好。 看着辰星哭泣,朝凤站起身,走到辰星的身边,抱起她,轻柔的拍着。虽是长高了一些,可是辰星却实在是清瘦的紧,就连抱在怀中,也感觉不到什么太大的重量,就像是抱着一只小猫似得。 源源不断的泪水,就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不断从辰星的眼眶中涌了出来。这一次,似乎是要把这些日子以来的所有悲伤,都通过这样的方法发泄出去。辰星知道,自己是不应该这样的,母亲说过一定要坚强,生活是很艰难的,若是只会流泪,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毕竟生活从来就不是给弱者准备的,可是自己就是停不下来。 “我听说,若是人死了,就会变成星星,在夜空中闪耀。你的母亲,也一定变成了星星,在天上看着你。”还没有关紧的窗户中,透露出了星星点点的星光。星光虽是没有月光那样夺目,可是却别有一番滋味。朝凤把辰星抱到窗前,抬起手指向夜空“你不是可以听见星星的话吗?那么,你的母亲就一直还在你的身边。” 略带清凉的晚风吹拂在辰星的脸上,就像是一双温柔的手,正在细细地为她擦拭泪光。自己有多久不曾仰望星空了,有多久没有再和星星对话了?看着重新铺在自己眼前的天幕,还有那澄澈的星子,就像是母亲的眼睛。 “娘亲,星儿好想你。”仰起头,辰星的耳边似乎可以听见母亲的话语。原来,母亲真的没有不要自己吗?原来母亲就隐藏在星空中,只要自己一抬头,就可以碰触到吗?回过头,辰星看向朝凤的脸“娘娘,母亲离开世间前,留给了我一样东西,并吩咐我好好保管,等到时机成熟了,就交给你。这件事,我......我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就是连雪雁姐姐就不知道。我不知道什么叫做成熟的时机,不过我愿意相信娘娘。毕竟相信星星的人,一定不会是什么坏人。” 东西?朝凤皱皱眉,这个北辰,还真的是做什么事情,都会留一手啊。不过既然是她临终之前留给辰星的,那就不会是什么坏东西。只见辰星解开挂着自己腰间的锦囊,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匣子。那匣子不是一般的木匣,有着一种叫人看了就很舒服的光泽,匣子本身并不大,不过是一指来长,可是拿在手中的分量却并不像看起来这么轻巧,即便是朝凤也觉得有些吃力。 “这样重的东西,你一只都带着身上吗?”放下匣子,朝凤已经觉得手腕有些酸疼了,真是想不到辰星是如何一只把它挂在腰上的。 听见朝凤这样说,辰星倒是先愣了愣,然后有些疑惑的开口道“重?怎么会,明明拿起来就像是没有东西一样啊。我之前还奇怪它的轻巧,为什么娘娘会觉得重?咦,这个花纹,之前好像没有啊?” “这个花纹,是星星的符号?”朝凤皱皱眉,这个图案自己见过一次,就是在北辰的宫中。自己现在还记得,一向淡淡然的北辰,脸色都发白了。不对,若是自己没有记错的话,这个花纹在自己刚刚碰触盒子的时候并没有,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辰星说不重,又是什么意思。 重新拿起匣子,这一次出乎预料的轻巧,就好像自己刚刚是幻觉一样。而且匣子上的流光,越来越强了,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了一般。突然之间,朝凤的脑海中冒出了北辰的话,她最后和自己谈条件的价码。难道......朝凤沉吟了一下,开口道:“这就是幻星宝盒吗?号称有改变天地力量的法宝?” “幻星宝盒?那是什么东西?”听见朝凤怎么说,辰星倒是一头雾水的样子。母亲离开后,自己就开始保管这个匣子了,虽然已经过有些日子了。可是自己却从来没有见到过什么花纹,更没有感觉到朝凤所说重量。 仔细的看着匣子,上面没有上任何的锁。朝凤皱皱眉,在这个匣子上,自己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虽是不知道其中装了什么东西,可是既然是北辰的保命符,一定不差。想这,朝凤便打开了匣子。可奇怪的是,不管自己怎么用力,都始终无法打开分毫。匣子的两边,就像焊死了般,哪怕朝凤手都攥的发白了,却还是无法撼动分毫。 “打不开吗?”辰星愣了愣,看向匣子,似乎完全没有想到,居然有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第一百七十七章 无法开启的宝盒 见无法打开幻星宝盒,朝凤皱皱眉,重新拿起宝盒端详。这东西实在太古怪了,若是自己一个人,恐怕是无法解开其中的秘密的。不若这样,自己把这东西交给术葬,若是他,应该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母亲只是叫自己保管这个,可是却再也没有多说过,甚至就连提及都没有提及过过,所以我也不知道。”看着朝凤的表情,辰星咬了咬嘴唇,心里也有些不知所措“因为这是母亲的东西,所以我从未想过要打开。而且母亲也说,若不是万不得已,便不要动用,所以,所以......” 看着辰星紧张的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朝凤蹲下身子,轻轻地的摸了摸她的头:“好了,没有人责怪你什么东西。我说过的,既然你来了夏宫,就是这里的主人之一了,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至于这个匣子,大概是因为时候未到,所以才无法打开吧。至于称呼,你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母后吧。” “是,母后。”见朝凤真的没有生气,辰星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说起话来,还是有些唯唯诺诺的。之前自己会认朝凤为母后,那也是母亲的意思,可是既然母亲都做出了这样的事情,自己也实在没有脸面,在旧事重提了。不过.....辰星看了看朝凤,自己并不怨恨她,只是有些无法面对。 见辰星的目光还是有些闪烁,朝凤只是笑笑。归根到底,她的母亲还是被自己杀害的。这样也好。自己从来就不会教导孩子的,与其教导出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孩子,还不如让她自由的生长。对于辰星的将来,自己实在是无法向北辰一般,算计的面面俱到。或许这样的距离,对自己与辰星才是最好的吧。 就在朝凤要把辰星送到门口的时候,突然一阵极其轻微的响动,从窗棂那便传来。有人!朝凤皱皱眉。想也不想就从袖子中甩出匕首。匕首在空中发出尖锐的嘶鸣声,窗外的人,明显没有想到朝凤会有这样的举动,只听见几声怪异的声音,朝凤的匕首就被打了回来。 朝凤的匕首是突然摔出去的,就是连站在她身边的狼奴 “你是什么人,到这里是想要做什么!”看着突然出现在屋内的人。清露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皱眉呵斥道。 看着掉落在地面上的匕首,朝凤的眉头也皱的越来越紧。和自己料想的不同。来人的年纪并不大,不过是二十来岁左右。他给朝凤的感觉很是熟悉,就像是在哪里见过一般,脸上并没有任何的遮掩,就是连块布都没有。若是刺客,探子未免也太不负责了。再说了,看这人的通身气度,也不像是什么鸡鸣狗盗之徒,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打酱油? “我只是来拿回自己的东西罢了。”面对清露的呵斥,那人明显也很不满意。他皱皱眉,看向朝凤,伸出手示意倒“幻星宝盒是本派的至宝,数年前被叛徒带出,还望归还。” 那人说话时。一脸正经,让人无法不相信。还没有等朝凤说话,一边的辰星倒是一反常态。此时的她,没有丝毫没有了面对朝凤的畏畏缩缩。反而像是一只炸毛了的小鸟,冲到男子面前,愤怒的喊叫了起来:“这盒子是我母亲的,母亲才不是什么叛徒。不请自来,来躲在外面偷听别人讲话。我看你倒像是个骗子。” “你母亲?”男子先是一愣,然后低下头,仔细端详起辰星的相貌。越看,他的脸色便越是诧异。就是连宝盒的事情都顾不得了,单是看着辰星发傻“莫非你就是圣女的女儿,不行,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才对,你和我回去。” 一边说着,男子一边伸手,眼看就要抓住辰星,却再次被朝凤甩过来的匕首打开。看着自己手上被匕首擦出来的血迹,男子的表情很是诧异:“你为什么要阻止我,我带走她,不是也为你省事不少吗?而且根据情报来看,你似乎和圣女的关系也不怎么样,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 听见男子的话,辰星是非常惊恐的。仔细想一想,自己的确是和朝凤一点关系都没有。自己之前只是认为她好颜面,不得不收养自己,可是此时,她却完全可以可以当做是什么都不知道,随便叫这个男人把自己掳走就是了。这样她即得到了名誉,又可以甩掉自己这个包袱。辰星咬咬嘴唇,做出认命的样子。罢了,虽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是既然这个男人叫母亲圣女,自己的待遇就应该不差。 “看来你的情报不怎么样嘛,难道你不知道,辰星叫我母后,我便是她的母亲了吗。”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嘴角,伸手抱起辰星,摸了摸她的头算是安抚。然后便把辰星送到了清露的怀中,转过身继续看着男子到:“你说的圣女我倒是不清楚,不过你来我夏宫,夺我公主,鬼鬼祟祟偷听我说话,这些倒是事实,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再说了,你说这盒子是你的,你可有什么证据?” 东西虽说是自己门派的,可是失踪已经很久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一直都是放在圣女那里的,哪里是自己这样的人,可以随便接触的。男子皱皱眉,显然有些无言以对。就连脸色也没有了之前的咄咄逼人,倒是有些尴尬。毕竟她说的也没有错,自己的行为是有些不恰当了。可是自己追查了这么久,才知道宝盒的下落,总不能坐视不理吧。就在男子还在苦思冥想的时候,突然看见匣子上的印记,他顿时眼前一亮。 “你看这印记,这是我们阴阳家的印章。”说着,男子拉起衣袖。就在他的手臂上,刻着一个一模一样的印记。 阴阳家,果然是这样吗?朝凤皱皱眉,其实在男子一出现的时候,自己便知道他说的并不是谎言,毕竟要真的是骗子,不会笨的像清露一样。而且在回想北辰所用的幻术,辰星所说的星星说话,这些知识的确都是来自阴阳家的。再者说来,这个依照印记的复杂程度,也不是一瞬间就可以仿冒出来的。不过知不知道是一回事,自己想不想给又是一回事。 “既然你说北辰是你阴阳家的圣女,那她有为何和叛逃阴阳家,又为什么会带出幻星宝盒?”看着男子的脸色,朝凤小心的,抛出这些叫自己好奇的问题。对于北辰,自己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恐怕就是莫离,也不清楚她的过往,只是垂涎她预知的力量。本来这些事情与自己也是没有关联,已经死了的人,不再有任何价值了,不过......朝凤偏头,看看一边的辰星,她一定很想知道吧。 相反的,此刻的辰星没有丝毫的心情去听朝凤说话,哪怕现在说的是自己母亲的事情,辰星也实在是分不出精力来了。她为什么要保护自己呢?若是把自己交付出去不是很好吗?而且她真的把自己当成是她的女儿了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 “阴阳家的圣女,是被天神选中的。她们生来就有超越于凡人的力量,可以预知未来。可是身为圣女,就一定要保持,纯洁之身心。可是她却爱上了不该爱之人,却又没有得到那个人相同程度的爱,所以才会一天天的失去魔力。阴阳家曾经奉劝过她,可是她却执迷不悟,甚至还偷走了阴阳家的至宝,叛逃了出去。”说道这里,男子的眉头皱的越发的厉害。这样丢人的事情,本是不应该流传出去的,不过若是不说,只怕实在无法解释。 爱上了不该爱之人,却又没有得到那个人相同程度的爱,所以才会一天天的失去魔力的吗?朝凤皱皱眉,的确北辰是有和自己说过,她的魔力在一天天的消逝。不过既然这样,那么北辰就该知道莫离的心里面没有她才对,又何必继续留下来,受这样的委屈?当真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我刚刚的话,你应该也听见了吧。既然你说这宝盒是你家的,那还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这宝盒会突然一下子变重,还有这纹样也并不是一直都有的,而是突然出现的。所以你露出的痕迹,也并不算数。”既然知道不是什么好故事,朝凤便也不刨根问底了,转而打起了宝盒的主意。 沉默了好一段时间,男子才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清楚,长老只是叫我来拿回宝盒。可是我却一直没有接到宝盒的消息,之前长老也曾经派人找圣女密谈过,却只得到了一个缓兵之计。后来正要采取强制措施,圣女却死了,我们的线索也自然断了。” 这虽然也是一个解释,可是朝凤却是着实的失望了。自己还想借这个男子的手,把宝盒打开,可是现在看来却是没有什么指望了。不过,自己还有个问题,不得不问。 第一百七十八章 阴阳家特使 夏夜,天上缀满了闪闪发光的星星,像细碎的流沙铺成的银河斜躺在青色的天宇上。大地已经沉睡了。除了微风轻轻的、阵阵的吹着,除了偶然一声两声狗的吠声,冷落的宫中是寂静无声的。 “既然你知道要到夏宫,来跟着辰星。为什么你之前不抢这宝盒。辰星不在了,北辰一个孩子也护不住这宝盒,不正是下手的好机会吗?而且最为奇怪的事情,便是你看了辰星好一会,才知道她是北辰的女儿。看来,你对你们阴阳家的圣女,也并非了解啊。”朝凤勾了勾嘴角,有些轻蔑的看着男子“你之前说,阴阳家长老也曾经派人找北辰密谈过,那你为什么会不知道这些?” 面对朝凤的逼问,男子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了。他沉默了好一会,才慢慢地开口道:“对于孩子的事情,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圣女是不会有孩子的,这一点,与她是否得到了那个人的爱都没有关系。所以我看见这个孩子的时候,才会这般的惊讶。若是我没有想错的话,这孩子应该是圣女用自己的命,和上天做了交易,才可以得到的。” “你,你的意思是说,母亲是因为我而死的?”辰星抬起头,目光空洞的看着男子问道。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先是王后重新回了匈奴,叫自己提心吊胆了半天。又是重新==正视母亲的死,还有谈论宝盒的事情。紧接着,这个男子就出现了。说母亲是叛徒,是小偷。又说父亲从来没有爱过母亲,现在又说什么自己是母亲用命换来的,难道该死的那个人,真的是自己吗? 见辰星的声音有些不对,朝凤赶紧回过头。果然,此刻的辰星,脸色已经白的像是纸一般了。就连身子都颤抖的厉害。毫不夸张的说,此时就是她突然间晕过去,朝凤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 “殿下,你现在太激动了,若是在这样,恐怕您的身体会吃不住。”感受到怀里人的异常,清露赶紧低下头。为辰星按压起太阳穴起来。说实在的,辰星的身体实在是孱弱的可以的。她的身体条件,原本就不是特别好的。北辰的事情又给了极其大的打击,而且娘娘的事情,也给了她非常大的压力。现在又一下子得到了这么多的消息,莫说她还是个孩子了,就是连一般的成年人。只怕都坚持不住。 强烈的眩晕感,叫辰星几乎不能喘气,可是即便都这样的难受了,她还是死死的盯着男子不放,希望得到个结果出来。见到辰星这般,清露可是忍受不了了。医者父母心,即便是自己对这个孩子意见再大,也不忍心看她这样毁自己啊,当下便呵斥道:“够了,既然北辰是圣女。这个孩子是她用命换来的。你就不该再说这些有的没的,难道你要看这个孩子,死在你面前不成吗!” “我......是我失言了。”男子咬咬嘴唇,明显有些不知所措。自己不过是奉命办事,从来没有想过要加害谁。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姻缘果报本来就是一体的,若是此时自己害死了辰星,那么自己就是背上了命债。而且若是辰星可以和星星对话。那么她就可能是下一任的圣女,是被上天选中的人,那自己就更加是罪加一等了。 其实通过男子的话,朝凤已经可以把事情的经过。大致的猜测出来了,无非是北辰爱上了莫离,莫离却并不爱她,只是想要利用她的能力。而她,一开始还抱有希望,想要和莫离日久生情,或者是想要孤注一掷,用孩子来捆绑住莫离的心。不管是为了什么,这样的事实对于辰星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所以她也没必要凭白的增加压力。 “我今天会到这里来,是感受到了宝盒的异样波动。这样强烈的灵气,就是圣女也无法释放出来。而且这灵气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危险,就像是有什么可怕的东西,马上就要释放出来了。这种感觉虽然只有一瞬间,可是实在太过强烈了,让人无法忽视。”说着男子轻轻地打了寒战,就像是被冻到了一般,可见他收到的惊吓有多么的大。 宝盒的异常吗?朝凤皱皱眉,低下头仔细端详起手上的匣子。此时的匣子,安静的就像是睡着了一般,就连上面的流光,都显得如此的缓慢。的确在自己碰触到它的时候,它有了怪异的反应,莫非那力量的来由就是那个? “你走吧,既然你什么都说不出来,空口白牙的叫我如何相信你?”朝凤皱皱眉,做出送客的样子。自己并不想和这个人正面对战,术葬之前交代过,若是遇见阴阳家,还是先离开的好“宝盒我是不会交给你的,至少现在是绝对不会的。你不信任我,我也不敢有丝毫的轻信你。这东西到底是北辰的遗物,你这样说拿走,就拿走了,那算什么?再说了,我朝凤只是个妇道人家啊,所学的也不过是相夫教子一类的,哪里听说过什么阴阳家?反正我人是走不掉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要找我也好找。等你把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情都清楚了,在来找我,也是不迟的。” 说这些话的时候,朝凤一直都是用‘我’而不是‘本宫’。称呼虽然只是个代号,可是想要别人相信你,就不应该高高在上,至少不应该再摆什么架子了。而且既然是阴阳家的至宝,那破解方法,也必定不像自己想象的一般简单。越是强大的东西,带来的危害也越是大,若是出现了闪失,后果是无法估计的。不如借刀杀人,让阴阳家先出面破译了。 听了朝凤的话,那男子并没有立刻回答。今天的事情,对他的冲击又如何不大?怎么强的魔力,自己一开始还以为是有什么能人异士在,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从未修炼过的女子。而力量的源泉,居然是一直被安安静静供起来的至宝。更让自己意想不到的,是圣女居然会有孩子,而且还是有预知能力的下一任圣女。 “好,我先回阴阳家,请示长老们的意见。具体会如何,我也不知道。”仔细思索了了大约一刻钟,男子才开口道。他仔细的看了看辰星,想了很久,才低下头开口道“你母亲到底是如何孕育出你来的,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不难想象,那一定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她是阴阳家的叛徒,从她决定和和凡人在一起的那一天,她就选择了背叛神。可既然你有预知能力,就说明神并没有责怪你母亲。虽然现在说这些,也没有什么作用了,可是我还是想说。” 男子的声音并不清亮,可是听完这个话,辰星的眼睛中,却是重现了光彩。一直以来,自己的心里,都有强烈的自责。不论是身边的仆从,还是父亲,都不喜欢和自己接触。虽然母亲说是他们太忙了,可是自己却是知道,他们是不喜欢自己。 能和星星交流,是自己最快乐的事情了。能够猜到未来,是自己骄傲的事情,可是即使是母亲,也只是摸着自己的头,告诉自己这是个秘密。今天,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正面的告诉自己,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就是因为自己的能力,母亲才算是被神原谅了的。 “清露,你先送殿下回去吧,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只怕殿下也听累了。”朝凤轻轻地笑笑,伸手帮辰星顺了顺头发。这个孩子受过不少的苦头吧,不过幸好,她没有像自己一样,去怨恨周围的一切。导致就连自己身边的风景都错过了“辰星,早点休息吧,若是你有空,我们就一起看星星吧。我非常的喜欢星星,可是我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话。若是可以,我也想知道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 接到朝凤的命令,清露微微的屈了屈膝盖,像朝凤行了个礼。而她怀中的辰星,此时也微微地恢复了一些。辰星重新抬起头,看着朝凤,大大的绽放了一个笑容。以前的自己,一直很害怕,那怕自己是想要和别人分享秘密,却总是被拒绝。这一次,终于有人和自己一起看星星了,就像是母妃一样。 辰星,终于绽放了第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朝凤抬起头,夜,太静了,而且月光又像朦胧的银纱织出的雾一样,在树叶上,廊柱上,藤椅的扶手上,人的脸上,闪现出一种庄严而圣洁的光。宫道像一条波平如静的河流,蜿蜒在浓密的树影里,只有那些因风雨沙沙作响的树叶,似在回忆着白天的热闹和繁忙。 “出来吧,难为你居然站了这么久。”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回头看向宫殿的角落“这是我第一次不需要任何人提醒,就发现你了吧,看来我变的厉害了啊。” 第一百七十九章 麻烦 快要落下去的月亮,还在黑黝黝的森林似的宫墙边缘,绝望地徘徊。环绕着阶梯的水渠,不时地向上泛着银光,没有一丝风息,然而树梢微微摆动,林荫道旁的树木,和恍如幽灵的雕像,在其间投下长长的、捉摸不定的影子。风穿过树叶,沙沙声十分奇妙地穿过广阔寂静的夜。 “麻烦的事情,麻烦的人物。”看着那男子离开的背影,术葬的眉头皱的越发的紧。自己也是感觉到了危险的灵力,才匆忙的赶到夏宫,却不想,遇见了阴阳家的人也在这里“你惹了个大麻烦。” 拦下几乎要扑上去的狼奴,朝凤勾了勾嘴角,抬起头看着术葬“再大的麻烦,你也会解决干净的不是吗?” “把那个盒子给我看看吧,能够触发它力量的,应该是你。不过这力量维持的太短暂了,而且总有一种怪异的感觉。”术葬皱了皱眉,阴阳家是一个极大的体系。阴阳家中的所有人,从呱呱坠地,到白发耄耋无不是在道术中度过的。可以说阴阳家,是把一生都献给了神明。 和司命不同,阴阳家不是专门为一个人,或者是为了一个统治者服务的。能叫他们屈服的,只有他们自己心中的道,和他们所信仰的神。面对这样可怕的家族,就是自己也没有全胜的把握,所以自己才不愿意,朝凤和他们对上。 “正好这东西我也搞不明白呢,既然你也是研究命理的。我想你应该可以看得懂吧。”朝凤随意的扬起手,之间一个圆润的弧线,那之前还被她护着,一直不肯交出的幻星宝盒,就这样落到了术葬的手中。若是叫阴阳家看见,他们的至宝,就这样被丢来丢去的,只怕是要吐出一口血的。 宝盒掉落到术葬的怀中。微凉的触感,让他皱了皱眉。匣子是很轻盈的,虽是有一些灵力,可是却微小的让人都察觉不出来。哪里有刚才那种,划破天空的冲击力。 看着术葬的脸色,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不急,这东西我也用不着。若是你现在看不出来。就拿回去慢慢的研究。这样的东西,对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应该是没有作用的,不过对于你来说,兴许是见不错的法器。在大夏中,有一句话叫做‘苟富贵,勿相忘。若是你升仙了,你可要记得我。给我在仙界留个位子。” “我不会升仙的,动了烦心的人,就没有了在作为神的资格了。而且只要你还在,我就跟再你的身边,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盒子中明显是有东西的而且还是不得了的东西。倾尽天下,毁天灭地的能力吗?这样的触发条件到底是什么?术葬仔细想了想,却还是想不出。 说这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很是随意。既没有认真的看着朝凤,也没有刻意的停顿丝毫。就像就呼吸般的自然,这倒是叫朝凤有些不知所措了。只得尴尬的笑了笑。开口随意扯道:“这盒子到是叫我想起大夏的一个故事了,你说渔夫和魔鬼的故事,不会就是在记录这个吧。” “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是民间传说吗?”朝凤原本只是想化解一下尴尬的气氛,却意外的吸引了术葬的注意力。这匣子里面含有巨大的力量,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可是现在,这力量却像是被禁锢在匣子中一般,居然再也无法感觉到丝毫了。 见术葬问的认真,正好自己也有时间。朝凤便也不再卖关子,开口道:“从前,有个渔夫每天很早到海边网鱼。这天上午,他连撒了三次网。都没有收获。当他最后一次把网拉拢的时候。感觉太沉重了,鱼网好象和海底粘在一起。渔夫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网拉上来,结果发现是一个很沉重的铜瓶。瓶口的铅封上盖着一个怪异的印章。“里面究竟装着什么东西呢?”好奇怪的渔夫决定打开来看看。渔夫取出刀子,撬开铅封。没隔多久,从瓶口里冒出一缕青烟,在空中一阵摇动后,竟变成了一个青面獠牙的魔鬼!” “瓶子里面的魔鬼吗?那倒是真的和这个有些相似。”也许真的是奇奇怪怪的事情见的多了,听见朝凤说这样的故事,术葬非但没有觉得怪诞,反而真的一脸严肃的比较起故事,和手中的宝盒来。 看见术葬的表情,朝凤在心里偷笑了几声,面上却还是摆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继续说故事:“渔夫看见这个巨大的怪物,浑身颤抖,不知如何应付。忽然,魔鬼跪了下来,说道:“所罗门啊,别杀我,我再也不敢违背您的命令了。”渔夫梢一定神,装着胆子说:“所罗门已经死了一千八百年了,现在是另一个时代。你有什么故事?你为什么被关在这个瓶子里”你这个可恶的渔夫,这些都不是你该问的!我立刻就送你一死!” “人鬼殊途,若是随意和魔鬼交谈,那便是和魔鬼结下了契约。自然是十分危险的事情,就是有法术的道士也不会轻易做。他一介凡人,这样不亚于是在找死。”听见朝凤说这样的事情,术葬一边皱眉,一边分析。明显已经被故事的内容吸引了。 见到术葬这样的激动,朝凤只是轻轻地笑了笑,点头答道:“就像是说的一般,听完渔夫的话,魔鬼马上露出一副凶相,一步步逼近渔夫。渔夫急忙说:“我可罪之有,竟有此报应?”“看在你救了我的份上,我就我就把一切告诉你吧!我曾与所罗门作对,他便把我装进了瓶子里,扔进了这个大海!”我在海里住了一百年,心想:‘如果有人把我救出来,我必将使他终身荣华富贵。’可是,一百年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来救我。”四百年来,始终没有人来救我。因此,我发誓谁要是在这个时候把我救出来,死法随其选择,死就有你选择!”渔夫思考片刻,对魔鬼说:“死只前,我还有个问题。我想知道,这个小小的铜瓶连你的一只脚都装不下,又怎能容得下你这庞大的身躯呢?”“老渔夫,你难道不相信我能钻进这个小瓶里吗?”“是的,我从来不相信自己没看到的事情。”渔夫毫不畏惧的回答道” “依照魔鬼的力量,想要杀掉渔夫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就算是渔夫暂时实行了缓兵之计,却还是难逃一死。”似乎是预见了渔夫的死亡,术葬的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 出乎意料的,这个故事并没有按照术葬的预想那般,就此完结:“魔鬼为了使渔夫相信他说的话,马上化成一团烟雾,慢慢地化成一缕很细的烟,钻进那个小小的铜瓶里。渔夫看到烟全部进入小瓶后,就立即拿起瓶盖,紧紧地塞住瓶口。魔鬼钻进瓶子后,渔夫把盖子盖好把他丢到到大海里。你说,这匣子里面,不会也关着相同的魔鬼吧?” “你放心,我可不是什么渔夫,就算是匣子里面装的真的是魔鬼。我也能叫他怎么出来,就怎么回去。”听见朝凤的猜测,术葬只是笑了笑。自己要保护这个人,哪怕是付出生命“匣子上面被下了很强的结界,从结界的完整度上看,这个匣子至少有百年不曾被打开了。若是我没有猜错,这个结界应该是上古的一种老阵法,不过既然阴阳家设下这么强的阵法守护,可想而知这匣子里面的力量,到底有多么的强。” 强大到毁天灭地的力量啊,那可真的是够吸引人的,不过自己却并不渴求:“有个人给齐王画画,齐王问他:画什么东西最难?客人回答说:画狗画马最难。齐王又问:画什么最容易?客人回答:画妖魔鬼怪最容易。齐王问:这是什么原困呢?客人说:狗和马是人人都知道的动物,从早到晚随时都可以看到,不能任意虚构,要想画得像是很困难的;而妖魔鬼怪这些东西,都没有具体的形象,谁也没有见过它们,想怎么画就怎么画,所以画起来最容易。” “力量也是这样的,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强大。想要得到毁天灭地的力量,就会付出毁天灭地的代价。”朝凤笑了笑,北辰是阴阳家的圣女,自然对宝盒上面的阵法更加的了解。再说了,她的法力自己也是见识过的,若是这宝盒党政这样好用,她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性命,放下自己的尊严,像自己恳求一个没有任何保障的承诺“东西你先收着吧,也不求你马上破译上面的阵法,你就当是见玩物留着吧。毕竟着天下太美了,我实在不愿意毁灭。” 说着朝凤便不再看幻星宝盒一样,只是淡淡的笑着,就像自己送出的不是什么至宝,只是一个普通的匣子罢了。术葬也没有拒绝,这匣子实在太危险了,自己也不放心朝凤留在身边。而且阴阳家的那些老东西还会来的吧,看着漆黑的夜空,术葬皱皱眉。 第一百八十章 加快速度 清晨,整个世界是清亮的,阳光透过淡淡的震气,温柔地洒在万物上,别有一番赏心悦目的感觉。此时的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此时的天空,就像经历了一夜沉睡后苏醒的婴儿,处处都显现着朝气和蓬勃,那花儿,那草儿,是那么的翠绿,让人倍感舒服。 “凤儿休息的可好,不知道我昨晚的礼物,可入你的眼?”还没有等朝凤好好地感受一下阳光的温暖,莫离的身影就突然出现在了她的身前“怨不得都说小别胜新婚,许久不见你了,我都恨不得要日日和你腻在一起,好解相思之苦。” 拍掉莫离搭在自己身上的手,朝凤抬起头笑了笑:“难得你会准备怎么特别的礼物,真是叫朝凤受宠若惊。不过莫离的体贴,落在旁人的眼中,只怕会是个麻烦,还请莫离若是真的疼惜朝凤,就给朝凤留下一条生路。” “你这是什么意思?”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半扬起头看着朝凤笑。也不喝丫鬟特意斟好茶,而是直接伸手,拿过朝凤喝剩下的残茶,一饮而尽“莫非在你的心中,还是有什么担心的事情。若是这样,你不凡直接说出来与我听。” 既然莫离都问了,朝凤便也不再遮掩。而是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表现出忧愁的样子,低着头看着空空如也的茶盏开口道:“从前弥子瑕曾受到卫国国君的宠信。卫国法令规定,私自驾驭国君车子的。论罪要处以刖刑。弥子瑕母亲病了,有人抄近路连夜通知弥子瑕,弥子瑕假托君命驾驭君车而出。卫君听说后,却认为他德行好,说:‘真孝顺啊!为了母亲的缘故,忘了自己会犯刖罪。‘另一天,他和卫君在果园游览,吃桃子觉得甜。没有吃完,就把剩下的半个给卫君吃。卫君说:‘多么爱我啊!不顾自己口味来给我吃。‘等到弥子瑕色衰爱弛时,得罪了卫君,卫君说:‘这人本来就曾假托君命私自驾驭我的车子,又曾经把吃剩的桃子给我吃。‘” “所以,虽然弥子瑕的行为和当初并没两样,但先前称贤、后来获罪的原因。是卫君的爱憎有了变化。被君主宠爱时,才智就显得恰当而更受亲近;被君主憎恶时,才智就显得不恰当,遭到谴责而更被疏远。现在您喜欢朝凤,所以愿意喝朝凤喝剩下的茶水,听朝凤抱怨这杂七杂八的事情,可是若是有一天您的心不在朝凤这里了。朝凤又应该何去何从?”说道这里,朝凤凄然一笑。虽是没有任何的抱怨之词,可是那微微发红的眼角,却像极了枝头刚落下的花瓣,我见犹怜。 从北彝回到匈奴,朝凤从来没有向自己抱怨过一句辛苦。即便是偶尔的交谈,也都是为了自己解决问题而开口。从大夏来到匈奴,又从匈奴到了北彝。,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朝凤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莫离皱皱眉。抬起头看向朝凤,却见她的面色已近如常,就好像刚才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可是既然已经想到了,就不可能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 难得的有了一段时间的沉默,莫离已经忘记了自己来的初衷了。只是很想看看朝凤,所以就过来了。自己从来没有这般的想要见某个人,不是因为什么事情,只是看着就好。此时无声胜有声。说的大抵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万乘大国的祸患,在于大臣的权重。千乘小国的祸患,对身边的近臣太信任;这是君王共有的祸患啊。况且臣子犯大罪,君王有大的过失。臣子和君王的利益是不一样的啊。”见到莫离的表情,朝凤便知道自己的示弱已近产生作用了。 狐狸在力量上,就是连熊的一根手指头的比不上,可是却可以多次戏弄愚蠢的狗熊。靠的是什么,不就是狗熊对它体型的轻视吗。先弱后强,学会示弱才可以变的更加强盛。 “怎么样来说明呢?”见朝凤已经完全的恢复常态了,莫离便也强迫自己不在去想那么许多。 抿了口水,朝凤看着莫离的眼睛开口道;“君王的利益,在于有才能的而任用为官。臣子的利益,在于没有才能而得到官职。君王的利益,在于有功劳而赏赐爵禄。臣子的利益,在于没有功劳而得到富贵。君王的利益,在于广交豪杰各用其能。臣子的利益在于结党营私。” “还真是刻薄的评价,不过这个社会就是这么刻薄的。”听见朝凤这样直白的评价,莫离先是笑了笑,然后开口道“怪不得那些老东西之前要把你赶走,就是因为凤儿实在太聪明了啊。” “刻薄吗?还有更加刻薄的呢。国家土地被削弱,而大臣的封邑富裕,君王地位卑下,而大臣地位贵重。所以君王失去权势,而大臣得到国家。君王更换对拱卫王室之臣的称呼,而宰相有剖分信符的权利。这就是臣子欺骗君王,求便于私利的目的啊。所以当政掌权的大臣,在君王权势变化时而依然得宠的,十个之中竟没有二三人。” 说到这里,朝凤叹息一声,看先莫离。这样的话虽都是事实,可是真的说起来,还是有些沉重了。若是以往,朝凤实在不会说这些,毕竟进说者筹划君主有过错,进说者倡言礼义来挑他的毛病,如此就会身遭危险。君主有时计谋得当而想自以为功,进说者同样知道此计,如此就会身遭危险。勉强君主去做他不能做的事,强迫君主停止他不愿意停止的事,如此就会身遭危险。可是现在大夏情形的发展,已经容不得自己在考虑这样许多的事情了。必须要叫节奏快起来,否则就来不及了。 “这是什么原因呢?”莫离看着朝凤,有些无奈的开口道。其实不是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实在无法控制。就像是人知道自己最后一定会死,却无法不努力活下去一样。 “为人臣子的罪过太大啊。臣子中有大罪的人,他的所作所为欺骗君王了啊,他们的罪行应当处死啊。有才智之士,能远见因,而畏惧将至之死,必然不追随掌大权者啊;有贤能之士,修身廉洁,因而羞于与奸臣一起欺骗君王,必然不追随重权之臣啊。因此这些掌权之众,不是愚蠢便是不知祸患的人,必然不廉洁,并且不躲避奸邪之人啊。大臣依靠这些愚蠢腐败之人,对上和他们一起欺骗君王,对下和他们一起坐收渔利,结党营私,串通一气,迷惑君王败坏法纪,以此扰乱民众,使国家临危削弱,君王忧劳受辱,这是大罪啊。臣子有大罪而君王不禁止这些罪行,这是大的过失啊。如果君王居上有大的过失,臣子在下有大的罪行,想求得国家不灭亡,不可能做到的啊。” 朝凤论述的是两种价值观,即领导人的价值观与被领导人的价值观。这两种价值观,不用说,一听就都知道,因为各自所站的立场、角度不一样,价值观念肯定就不一样。这些话倒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真的说出了实情。所以莫离虽是有些皱眉,却不曾开口打断。朝凤虽是把大部分责任都推到臣子的身上,可是说出来的结果,却是还是叫莫离背后发凉。 “儒家利用文献扰乱法纪,游侠使用武力违犯禁令,而君主却都要加以礼待,这就是国家混乱的根源。犯法的本该判罪,而那些儒生却靠着文章学说得到任用;犯禁的本该处罚,而那些游侠却靠着充当刺客得到豢养。所以,法令反对的,成了君主重用的;官吏处罚的,成了权贵豢养的。法令反对和君主重用,官吏处罚和权贵豢养,四者互相矛盾,而没有确立一定标准,即使有十个黄帝,也不能治好天下。所以对于宣扬仁义的人不应当加以称赞,如果称赞了,就会妨害功业;对于从事文章学术的人不应当加以任用,如果任用了,就会破坏法治。君臣之间的利害得失是如此不同,而君主却既赞成谋求私利的行为。又想求得国家的繁荣富强,这是肯定没指望的。” 这里所论述的不是窃国大盗,但却是与窃国大盗一样的人,君主身边,也就是所有领导人身边,如果都是愚蠢腐败的人,那么君主也无法正常治理政事。因为这些小人根本不懂智慧,不懂得治理政事,他们心中所思所虑,无一不是自己的私利。所以与他们谈论智慧,谈论治理政事,就象与幼儿谈论成年人的思想感情一样,他们永远是弄不懂的。 “陛下。”朝凤看着莫离叫道,自从莫离提过不喜欢朝凤这样称呼他之后,朝凤就一直接称呼他的名讳。这么久以来,这还是朝凤第一次这般严肃的叫他“现在的匈奴,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地步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治理天下 党营私以蒙蔽君王,言说不实以便宜私心,君王一定相信掌权者。所以掌权者可以凭借功勋的,用官职爵位来使他们显贵;他们之中没有美名可凭借的,用对外的大权来使他们权重。 因此蒙蔽君王而追随掌权者的人,不是因为官爵而显贵,必然就是因为拥有对外权力而权重啊。现在君王不结合考核验证就行使诛杀权,不等到看见功劳才加爵晋禄,所以能法善谋之人,怎么能蒙受死亡的危险,从而呈上他们的主张呢?奸邪之臣怎么肯在拥有有利的形势时却罢手隐退呢?因此君王越卑下,权贵者地位就越高。 “今天匈奴征服了西北地区后,出现了一个问题,该如何治理这些不同文化的地区?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现在各方面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厉害了,甚至有些地方已经爆发了叛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若是陛下还不把这些看似渺小的问题放在眼里,那么以后您势必会后悔。”朝凤的眼神很认真,认真到莫离想要无视都不可能。 一瞬间,屋内像是死了一般的安静。自己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为了治理国家,自己曾经依靠有才华进步人士,开启过在近代匈奴兴起的‘大蛋糕‘政策,就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国家的‘主人‘。 作为主人,就要对国家负责,要对国家负责,必然就要对国家的管理进行过问,指手画脚,这就会导致领导人的权力被削弱。当然,这种方法就是所有人所追求的‘民主‘。这种‘民主‘方法很好。就是有一个‘弊病‘,领导人的权力不牢靠。正因为这个‘不牢靠‘,才使得官僚们不得不时时刻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才使得他们。不得不努力提高自己的学问修养,以期能‘与时俱进‘。但是,一旦成为一个领导人,还是要站在全局的立场上来看问题,来处理问题,如果一旦成为昏庸的领导人,就会被部下壅塞蒙蔽。那么也就会失去领导权力。失去领导权力后,就会任由部下收括贪污坐收渔利了。要想求得不灭亡,那是不可能的。 “上古时代,人民少。可是禽兽却很多,人类受不了禽兽虫蛇的侵害。有位圣人出现了,在树上架木做巢居住,来避免兽群的侵,人民很爱戴他。便推举他做帝王,称他为有巢氏。当时人民吃野生植物的果实和蚌肉蛤蜊,有腥臊难闻的气味,伤害肠胃,人民疾病很多。有位圣人出现了。钻木取火,来消除食物的腥臊,人民很爱戴他,便推举他做帝王,称他为燧人氏。中古时代,天下发大水,鲧和禹疏导了入海的河流。近古时代,夏桀和商纣残暴淫乱,商汤和周武王起兵讨伐。” 若是再不下猛药,一切都为时已晚了。现在的旧贵族不光是叫莫离厌烦,就是自己的道路,也被这些贪婪的家伙阻碍了不少。现在是个好机会,不管自己以后是否需要利用旧贵族,都应该给他们一些教训了。 “如果有人在夏朝还在树上架木筑巢,还钻木取火,一定会被鲧、禹耻笑了;如果有人在商朝还尽全力去疏导河流,一定会被商汤、周武王耻笑了。这样说来,那么如果有人在今天还赞美尧、舜、汤、武、禹的政治措施,一定会被新的圣人耻笑了。因此圣人不要求效法古代,不取法所谓永久适用的制度,而应研究当前的社会情况,并根据它制定符合实际的措施。” 这话说的极好,通过上古、中古、近古三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情况,而产生的不同办法来说明‘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的观点。其目的在于批驳旧贵族学者‘法先王‘的保守主张,作为改革的理论依据。 然后列出上古有巢氏、燧人氏,因发明创造之功而被推举为王,中古之世大禹,因治水之功而被推举为王,近古之世汤、武因征伐桀、纣之功而称王这样三件历史故事,其目的是为了下面的推理:即‘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所笑……‘然而,朝凤的最终目的,却是要推出这样的结论: ‘有美尧舜、鲧禹、汤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这就推论出当代的‘新圣‘改革的必要性,得出最重要的论点:‘不期修古‘。以上是举例论证法和分析论证法,接着,下边用比喻论证法再次加以论证。比喻论证法的运用应注意所用来论证的比喻故事述完之后,必须扣到论题上。所以,朝凤一句话将此故事扣到论题:‘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一个‘笑‘字将论题与比喻故事有机地联系起来:一个是为新圣所‘笑‘,一个是身为宋国‘笑‘,雄辩地揭示出‘法先王‘观点的幼稚可笑。听到朝凤这样说,莫离先是点点头,然后又皱着眉头看向朝凤“具体是个什么说法,还请凤儿详细的解释一番。” “有个耕田的宋国人,田里有个树桩子,一只奔跑的兔子撞在树桩上,碰断脖子死了;这个人便因此放下手里翻土的农具,守在树桩子旁边,希望再捡到死兔子,兔子不可能再得到,可是他本人却被宋国人笑话。想要用古代帝王的政策来治理现在的人民,都是和守株待兔的蠢人相类似的人。”说到这里,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歪歪头看向莫离。 也就是说,现在的自己,在她的眼中,只是一个守株待兔的蠢人吗?莫离挑了挑眉毛,见到朝凤还是笑的一脸‘天真无邪’的样子,也不知道该怎么惩罚她。却又不甘心就此放过,只好伸手在朝凤的脸上拉扯了一下,算是报复。 “古时男子不须耕种,野生的果实就足够食用;妇女不须纺织,禽兽的毛皮就足够穿着。不需要做费力的事,给养就很充足,人民少但财物有多余,所以人民之间不争斗。因此不需实行厚赏,不用采取重罚,人民的生活自然安定。” 见莫离的表情不像是马上理解,朝凤便又开口,举了个例子:“一个人有五个儿子不算多,每个儿子又有五个儿子,这样祖父没死就有了二十五个孙子。因此人民多而财物缺少,干体力活干得很劳累,可是给养还是很少,所以人民发生争斗。即使加倍奖赏和加重惩罚,还是不能避免纷乱。” “的确如同你说的,古代刑罚轻不算仁慈,责罚严也不算残暴。既然要适应社会习俗而行事,那么情况也会随着不同时代而发展,政策措施也要适应不断发展的情况。”莫离先是表示了对朝凤话的肯定,又紧接着抛出一个问题“那我应该做些什么呢?” 见莫离这般问了,朝凤却并不着急回答,而是又举起例子来了:“况假定有这么一个不成材的儿子,父母对他发怒,他并不悔改;乡邻们加以责备,他无动于衷;师长教训他,他也不改变。拿了父母的慈爱、乡邻的帮助、师长的智慧这三方面的优势同时加在他的身上,而他却始终不受感动,丝毫不肯改邪归正。直到地方上的官吏拿着武器,依法执行公务,而搜捕坏人的时候,他这才害怕起来,改掉旧习,变易恶行。” 故事虽不像诗词一般优美,可是道理却是耐人寻味的。朝凤用它论证论点‘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周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徐偃王行仁义而丧国,正反对比,说明‘世异则事异‘。再说了,莫离也不是什么满口仁爱的明君,所以也很好接受这些。 “父母的慈爱,不足以教育好子女,必须依靠,官府执行严厉的刑法。这是由于人们总是受到慈爱就娇纵,见到威势就屈服的缘故。因此,七丈高的城墙,就连善于攀高的楼季也不能越过,因为太陡;干丈高的大山,就是瘸腿的母羊也可以被赶上去放牧,因为坡度平缓。” 说了这许多后,朝凤这才不疾不徐的引出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明君总要严峻立法,并严格用刑。十几尺布帛,一般人见了也舍不得放手;熔化着的百镒黄金,即使是盗跃也不会伸手去拿。不一定受害的时候,十几尺的布帛也不肯丢掉;肯定会烧伤手时,就是百镒黄金也不敢去拿。所以明君-定要严格执行刑罚。因此,施行奖赏最好是丰厚而且兑,使人们有所贪图;进行刑罚最好严厉而且肯定,使人们有所畏惧;法令最好是一贯而且固定,使人们都能明白。所以君主施行奖赏不随意改变,执行刑罚不轻易赦免。对受赏的人同时给予荣誉,对受罚的人同时给予谴责。这样一来,不管贤还是不贤的人,都会尽力而为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秋韵 秋天的美是成熟的它不像春那么羞涩,夏那么坦露,冬那么内向。秋天的美是理智的它不像春那么妩媚,夏那么火热,冬那么含蓄。若是要形容的话,朝凤给人的感觉,大抵就是秋天了吧。 ‘自古逢秋悲寂寥,这是常人的看法。在许多的文字里,不难寻觅到描写秋天肃杀的段落。人们一直喜欢生活在生命的律动的氛围里,而缺乏对秋天全面而真实的理解与歌颂。 “假如自己的兄弟受到侵犯就一定帮他反击的人,被认为是正直;知心的朋友被侮辱,就跟随着去报仇的人,被认为是忠贞。这种正直和忠贞的风气形成了,而君主的法令却被冒犯了。君主推崇这种忠贞正直的品行,却忽视了他们违犯法令的罪责,所以人们敢于逞勇犯禁,而官吏制止不住。对于不从事耕作就有吃有穿的人.说他有本事;对于没有军功就获得官爵的人,说他有才能。这种本事和才能养成了,就会导致国家兵力衰弱、土地荒芜了。君主赞赏这种本事和才能,却忘却兵弱地荒的祸害;结果谋私的行为就会得逞,而国家的利益就要落空。” 被圣贤们,甚至是社会主流所吹捧的的礼义廉耻,在朝凤的口中却是一文不值。这样的态度,实在不像是在以儒家文化为正统思想的大夏出身的。就是连在匈奴,这也是惊世骇俗的了。 “耕种是需要花费气力,吃苦耐劳的事情。而民众印愿意去干,因为他们认为可以由此得到富足。打仗是十分危险的事情。而民众却愿意去于。因为他们认为可以出此获得显贵。如今只要擅长文章学术,能说会道。无需有耕种的劳苦,就可以获得富足的实惠。无需冒打仗的危险,便可以得到尊贵的官爵,那么人们谁不乐意这样干呢?结果就出现了一百个人从事于智力活动。却只有一个人致力于耕战事业的状况。从事于智力活动的人多了,法治就要遭到破坏;致力于耕战事业的人少了,国家就会变得贫穷。这就是社会所以混乱的原因。”朝凤笑了笑。看了看莫离的脸色。 现在的大臣,虽然在做正经事的时候。没有什么本事。但如果给他们送礼,吹捧奉承他们,他们就会高兴,从而让你见到君主,或者让君主赞同你的建议。这种人到现代都还很多,他们占据着要职高位,把持着大权。使得许多有智之士终身怀才不遇,使得国家政事、企业大事都无法正常进行,从而造成一定的混乱。 “因此,在明君的国家里。不用有关学术的文献典籍。而以法令为教本;禁绝先王的言论,而以官吏为老师;没有游侠刺客的凶悍,而只以杀敌立功为勇敢。这样,国内民众的一切言论都必须遵循法令,-切行动都必须归于为国立功。一切勇力都必须用到从军打仗上。正因如此。太平时期国家就富足,战争时期兵力就强盛,这便奠定了称王天下的资本。既拥有称五天下的资本,义善于利用敌国的弱点;建立超过五帝、赶上三王的功业,一定得采用这种办法。”看着远方。朝凤微微的勾了勾嘴唇。 五谷丰登、一派丰收的风景,是秋天的极致;满目萧索、一派肃杀的暮秋时节,也是秋天的韵味。那三分鹅黄、七分橘绿的落叶,曾几何时默默地陪衬姹紫嫣红的鲜花,默默地托举出如锦似橙的果实。 春华秋实摘尽之后,也并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为了迎接来年的灿烂与辉煌,需让生命的指针暂时沉寂,使叶片呈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再看那一树霜红,燃烧着的又何尝不是一种情愫一种精神;那遍地落荫,显现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豁达,一种坚韧,一种旺盛而又无所畏惧的人生呢?凤儿就是这样的人吧,就像是蒲柳一般,看似柔弱,可事实上却是坚韧如丝。 “古时候,苍颉创造文字,把自绕叫做‘私‘。与‘私‘相背的叫做‘公‘。公和私相反的道理,是苍颉就已经知道的了。但是到了现在,还有人认为公私利益相同,这是犯了没有仔细考察的错误。那么为个人打算的话,没有什么比修好仁义、熟悉学术的办法更好了。修好仁义就会得到君主信任。得到君主信任就可以做官;熟悉学术,就可以成为高明的老师。成了高明的老师就会显荣。”短短几句话,朝凤就把人性分析了个透彻。 思索了一会,莫离点点头:“对个人来说。这大概就是是最美的事了。然而没有功劳的就能做官,没有爵位就能显荣,形成这样的政治局面,国家就一定陷入混乱,而君主就一定面临危险了。” “所以,互不相容的事情,是不能并存的。杀敌有功的人本该受赏,却又崇尚仁爱慈惠的行为;攻城大功的人本该授予爵禄。却又信奉兼爱的学说:采用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来防备战乱,却又提倡宽袍大带的服饰;国家富足靠农民。打击敌人靠士兵,却又看重从事于文章学术事业的儒生;不用那些尊君守法的人,而去收养游侠刺客之类的人。如此理政,要想使国家太平和强盛足不可能的。” 国家太平的时候,收养儒生和游侠,危难来临的时候,要用披坚执锐的士兵。现在国家给予利益的人,并不是国家所要用的人.而国家所要用的人又得不到任何好处。结果从事耕战的人荒废了自己的事业,而游侠和儒生却-天天多了起来,这就是让社会陷于混乱的原因所在。可是麻烦的是,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好方法,来遏制这样的情况。 “那些深奥玄妙的言辞,就连最聪明的人,也难以理解。现在制定民众都得遵守的法令,却采用那些连最聪明的人,也难以理解的言辞,那么民众就无从弄懂了。所以,连糟糠都吃不饱的人,是不会追求精美饭菜的;连粗布短衣都穿不上的人,是不会期望华丽衣衫的。治理社会事务,如果紧急的还没有办好,那么可从缓的就不必忙着去办。”松了松有些僵硬的脖子,朝凤有些慵懒的趴在桌上。 现在用来治理国家的政治措施,凡属民间习以为常的事。或普通人明知的道理不加采用,却去期求什么,连最聪明的人,都难以理解的说教,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了。所以那些深奥玄妙的言辞,并不是人民所需要的。至于推崇忠贞信义的品行。必将尊重那些诚实不欺的人;而诚实不欺的人,也没有什么使人不行欺诈的办法。 平民之间彼此交往,没有大宗钱财可以互相利用,没有大权重势可以互相威胁。所以才要寻求诚实不欺的人。如今君主处于统治地位,拥有整个国家的财富,完全有条件掌握重赏严罚的权力,可以运用法术来观察和处理问题;那么即使有田常、子罕-类的臣子也是不敢行欺的,何必寻找那些诚实不欺的人呢? 现今的忠贞信义之人,就是想要找到十个,怕是都不满十个的。哪怕是处于统治阶级的自己,以及莫离都是这样。而国家需要的官吏,却数以百计;如果一定要任用忠贞信义之士。那么合格的人就会不敷需要;合格的人不敷需要,那么能够把政事治理好的官就少,而会把政事搞乱的官就多了。 “明君的治国方法,在于专实行法治,而不寻求有智的人;牢牢掌握使用官吏的权术。而不欣赏忠信的人。这样,法治就不会遭到破坏而官吏们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一边淡然的想着,朝凤一边开口为莫离出起主意来了:“明君治理国家的政策,总是要使工商业者,和游手好闭的人,尽量减少。而且名位卑下;以免从事农耕的人少,而致力于工商业的人多。现在社会上,向君主亲近的侍臣,行贿托情的风气很流行,这样官爵就可以用钱买到;官爵可以用钱买到,那么工商业者的地位就不会低贱了。投机取巧,非法获利的活动,可以在市场上通行,那么商人就不会少了。他们搜括到的财富,超过了农民收入的几倍,他们获得的尊贵地位,也远远超过从事耕战的人,结果刚正不阿的人就越来越少,而经营商业的人就越来越多。” “凤儿不喜欢商人吗?我还以为,若是凤儿,也许会对这些过街老鼠般的商人有不同的看法。”单手撑着头,莫离笑着漂了朝凤一眼。 并非不喜欢,自己可是相当的喜欢啊。可是就是因为喜欢,所以不能表现出来,毕竟现在商人还有些不合时宜。或者说是现在自己还无法让它变的适合自己,适合这个时代。朝凤在心里冷笑了一下,不过都会变的,,即便是不合时宜,只要处理的好,就可以变的合适。 第一百八十三章 忘记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话语,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居然就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忘记有多久,自己再没有回到这里了。曾经的军神府,早就不复辉煌。荒草野藤把一个好端端的院落简直折腾得不像个样子了。几棵野麻“鹤立鸡群”地站在当院,霸气十足地傲视着身边的芸芸众生。旁边那棵一人多高的核桃树,显得皮干叶黄,提不起半点精神来,任凭虫吃鸟啄,发黄的叶片被咬的斑斑驳驳,鸟粪虫屎落满枝杈树身,半片蛛网吊挂其间,随风游荡。 干黄的叶子已经衰败,遗留在蔓节上的干瘪葡萄皮们,在无声地诉说着主人的姗姗来迟。两只野鹊穿飞其间,啄食着属于它们的食物。高空,那株高大梧桐的顶端,一只盘旋的鹞鹰,展开双翅,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下面的动静。那棵石榴树,已经失去了树的尊严,就像山坡上的荆蓬,分不清主次的枝条们相互拥挤着侵占领空。果实倒有几颗,虽然瘦小得可怜,似乎并不影响它们生活的情趣,裂开嘴露出晶莹的颗粒,在这荒芜的境地里,微笑得是那样的灿烂和无拘无束。 甄谨站在屋檐下,观望着荒寂的院落,不由想起《聊斋》里的鬼故事。那故事,往往发生在蒿草没顶的深院老宅里。若是蒲松龄老先生在世的话,说不定有篇惊世之作诞生在这里。抬起头,甄谨扫了眼荒宅,又神经质地仰望了一下屋檐,鬼狐的迹象倒没发现,抱厦下边挑梁的旮旯里有一泥筑的鸟巢,这一定是家燕的巢穴了。不过下边看不见鸟粪。上边也没有燕子出入迹象,倒有一片蛛网在巢口忽悠悠飘动,无声地制造着此处的孤寂与空旷。 “王老。”屋檐下有棵瓜蔓正在疯长。也许它忘记了季节轮换的规律,碧绿的叶片照护着黑油油的瓜蔓横冲直撞。就在屋檐下,一个老者的身影静静的伫立着。他看起来很安静呢,若是不刻意去查找,只怕就彻底的给无视了。 突然被叫道,老者也愣了愣。他身上穿着深青色的长衫,身形有些伛偻,可是却给人一种不敢轻视的气质。和这个老宅有几分相似。这个老者的身上,也有一种让人觉得很奇妙的感觉。 凑近看,老者的脸很有些吓人,交叉不齐的伤疤。重重叠叠的累计在一起,虽是看得出来已经过了很久了。可是还是有明显的痕迹。他的一只眼睛,已经没有了,从黑洞洞的伤痕上,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伤口。到底有多深。在老者的身上,有很多的这样的伤口,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差一点就要命了的,或是一辈子都抹消不掉的。可是这些痕迹。就像是这个老宅曾经的辉煌一样,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消散,可是还是被岁月慢慢的磨平了。 “什么王老啊,你就叫我老王吧。”老者眯起眼睛,看了看甄谨,似是在思索他到底是谁。想了好一会,才又开口到“我想起你来了,你是哪个总装大人的小鬼,想不到现在还真的长大了。岁月不饶人啊,看来我是真的老了。就像这个宅子一样喽,糊涂了。” 老者的口气有一种自来熟的感觉,可是却丝毫不会叫人觉得厌烦。甄谨恭敬的走到老者的身边,若是自己不知道老者的过往,只怕还会把他当做是一般的老大爷吧。谁想的到呢,就是这样的一个老者,当年却是和军神甄家平分秋色的军鬼。不,若是说甄家能有军神的地位,还是靠着甄家军的万众一心,他靠的却是一己之力,取敌军首级于千里之外。 这样的人,若是不隐退,只怕战功会比甄家还要显赫。甄谨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却又摇了摇头。若是王老不隐退,就算战功会比甄家还要显赫,只怕下场也会和甄家一样。 王老对这个宅子很是熟悉,甚至就连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明白的不得了:“这棵“龙爪槐”不知前世做下什么孽,几根丝瓜、葫芦的藤蔓活活要把它勒死。当院的花墙成了蔓生植物的世界,它们横冲直撞,为所欲为,在墙眼里左穿右钻,互相霸占领地争夺着地盘,所到之处都留下各自的果实。” 丝瓜像一个一个的小棒槌随着墙眼摆放;红眉豆边开花边结果,艳的花红的角,诱惑得蜜蜂不知所措;再看牵牛花撒下一路灯笼,喇叭一样的花朵永远是鲜艳的,花胜过叶,纤细的蔓节不知足地奢望着红绿间杂的枣树枝头。枣树不大却果实累累,红的青的把个枝头压得眼看顶不住了,只等主人来摘。 “王老,您当年为什么要突然选择隐退呢?”看着曾经驰骋疆场的老将军,现在只是一个普通老人的样子,甄谨的心里突然有些怅然“那时候胡人犯我边境,而匈奴也起兵从西北边来犯。即便是甄家,也很难支撑起国家的危亡。那时是您单枪匹马,深入敌人内部,以一敌百才得到了胜利。可是您为什么会选择急流勇退这样的道路。” 急流勇退吗?事实上却是不得不退啊。王老轻轻地笑了笑,看着甄谨:“人生有两大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东西。并不是什么东西都越多越好。我和甄家信奉的东西不同,支撑我的,并不是什么天下大义,而是个人的贪婪罢了。” 马褂是夏宣年间的一种官方服饰,马褂是大夏官员制服的一种,设计上方便骑马时穿著。马褂的颜色和用料,皆与穿著者的阶级有关,当中黄色是皇帝的专用产色,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著。在大夏,能获得赐穿黄马褂,有代表著得到皇帝的宠信,是一种个人的荣耀。 以往对于功臣的赏赐,不外“加‘巴图鲁’勇号”、“赏戴花翎”、“封爵”、“赏赐‘世职’”等。这些做法虽使授受者倍感荣耀,但相比御赐黄马褂,终少一份“亲近顿成心腹”感。因此这种黄马褂一出台,顿被认为是无上的光荣、圣洁之物。受奖的功臣们,只有当国家举行大典时才能穿一次,平时则要高高供奉在祖宗堂上,以示荣耀。不过,他们可以复制一件较原物简单的黄马褂,以备公务需要时穿用。 “那时候,我无比的想要一件黄马褂,好证明自己的身份。毕竟这可是连军神甄家都没有的荣耀啊。”王老笑笑,现在他的脸上已经变现的很淡然了,就像是说别人的故事。可是当初,为了这一件衣服,自己可是差一点就把命都搭搭进去了。 自己也听父亲提起过,王老似乎在很久以前,就像皇上请求过黄马褂。不过那个时候,他虽是有一定的威信,可是战功却还不足够,这样的请求实在是显得有些轻率。自然,皇上也没有答应这个请求,甚至还狠狠地的批评了他。可是后期,既然他已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完全有了提条件的资格,他为什么还要隐退? “其实在听见胡人来犯的时候,说句大逆不道,丧尽天良的话,其实我心里是很高兴的。我是一个粗人,没有读过什么书,后台也不够硬。能引以为豪的,也就只有一身的蛮力,还有不怕死的精神了。”王老淡淡的笑了笑,似是回忆起来当初的年少轻狂“当时我居功自傲,也不会做人,所以在朝堂上也没有几个朋友。后来又被陛下所厌弃,原以为一辈子都要这样浑浑噩噩度过了,可是没有想到,居然可以遇见这样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 自己也听父亲说过这件事,那个时候,王老的确是打了大胜仗。而且就连皇上,都答应他可以许下任何条件:“若是我猜错,王老已经功成名就了吧,甚至可以唾手可得您想要的一切,那您却是放弃了一切,不是吗?” 那时的战场真的很残酷,在一片辽阔的无边无际的旷野上,举目远望看不到人的踪迹。寒风呼啸,给人带来凉意。忽然一阵狂风,掀起了黄沙,直扑远方,尘土滚滚,声势浩大。濒临干涸的河水,弯曲得像带子一般,伸向远方。远处无数的交错在一起,给大地投下片片阴影。 夕阳的与会斜射在黄沙上,偶尔能发现,被埋沙中的断蓬枯草,这是打磨唯一的装饰物。鸟儿哀伤的嘶鸣,似乎为这片土地感到惋惜,但没有一只肯落下栖息,有的只是顽强的鹰发出悲怆的叫声。地上离群的野兽奔窜而过,沙上凌乱的脚印,很快便在黄沙的轻抚下消失得无影无踪。西风劲吹,每逢阴天常有哀嚎声,大概是战场阵亡的将是正伤心垂泪吧,一切都那么阴暗凄凉。 第一百八十四章 黄马褂 远处无数的山峰重叠错乱。一片阴暗凄凉的景象:寒风悲啸,日色昏黄,蓬蒿断落,野草萎枯,寒气凛冽有如降霜的冬晨。鸟儿飞过也不肯落下,离群的野兽奔窜而过。 这儿就是古代的战场,曾经覆没全军。天凉的时候,刮起风常有鬼哭的声音,每逢阴天就会听到。士兵们奔走万里边疆,年复一年暴露在外,早晨寻找沙漠中的水草放牧,夜晚穿涉结冰的河流。地远天长,不知道哪里是归家的道路。性命寄托于刀枪之间,苦闷的心情向谁倾诉? 北风摇撼着沙漠,胡兵乘机来袭。主将骄傲轻敌,敌兵已到营门才仓卒接战。原野上竖起各种战旗,河谷地奔驰着全副武装的士兵。锋利的箭镞穿透骨头,飞扬的沙粒直扑人面。敌我两军激烈搏斗,山川也被震得头昏眼花。声势之大,足以使江河分裂,雷电奔掣。 何况正值极冬,空气凝结,天地闭塞,寒气凛冽的翰海边上,积雪陷没小腿,坚冰冻住胡须。凶猛的鸷鸟躲在巢里休息,惯战的军马也徘徊不前。绵衣毫无暖气,人冻得手指掉落,肌肤开裂。在这苦寒之际,老天假借强大的胡兵之手,凭仗寒冬肃杀之气,来斩伐屠戮我们的士兵,半途中截取军用物资,拦腰冲断士兵队伍。 天时,地利,这样的自然条件,大夏都没有占据。更加不幸的是,就连人和这样的事情,在自己的军队中,也没有。都尉刚刚投降,副将军又战死了。尸体僵仆在大港沿岸,鲜血淌满了长城下的窟穴。无论高贵或是卑贱。同样成为枯骨。说不完的凄惨哟! 鼓声慢慢的微弱下去了,战士已经精疲力竭;箭已射尽啊,弓弦也断绝。白刃相交肉搏啊。宝刀已折断;两军迫近啊,以生死相决。投降吧?终身将沦于异族;战斗吧?尸骨将暴露于沙砾!鸟儿无声啊群山沉寂。漫漫长夜啊悲风淅淅,阴魂凝结啊天色昏暗,鬼神聚集啊阴云厚积。日光惨淡啊映照着短草,月色凄苦啊笼罩着白霜。人间还有象这样令人伤心惨目的景况。 “那时候的苦痛,是你想象不到的。最打击人的,其实不是敌军的凶猛,也不是物资的匮乏。而是已经散乱的人心。连你自己。都已经从心里否定获胜的希望,难道你还能指望和谁去战斗呢?”王老无奈的笑了笑,用手轻轻地抚摸自己瞎掉的右眼“那时候我也很害怕,可是我却不曾想过要放弃。因为在我的心里,还有一直想要得到的东西。” 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呢?大概是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吧。可是自己却实在不擅长和人交谈,也无法应对那繁复的人际关系。所以自己需要一个绝对的契机,一个会叫别人尊重自己的东西――黄马褂。 “我的眼睛,就是在那个时候失去的。”即使是已近过了这么久了。可是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却是丝毫都没有减少。王老自己都有些惊讶,即便是现在,自己也想不出来,那时候的自己到底是以什么样的勇气。在箭矢直射过来的时候,非但没有避开,反而直接迎上去。大概,是心里的贪婪。 在战场上,自己虽然失去了右眼,可是却斩杀了敌军的大将。就在自己满心欢喜,回到大夏之后,很快就得到了皇上的召见,而自己想要得到黄马褂的愿望,也马上就要实现了。在觐见的时候,是有贴身伺候皇上的高公公来接待自己的。高公公是皇上眼前的红人,一向眼高于顶,重来不曾接待过什么大臣,自己还是头一个。 “可就是面对这样绝无仅有的事情,我的脸上也实在是提不起一丝一毫的笑意。因为就在他的身上,就穿着一身黄马褂。”王老叹息一声,即便是时隔这么久了,自己回忆起来,心里那份沉甸甸的感觉,却是丝毫都没有减少。 黄马褂穿在袍外面,长到腰,是为了便于骑马。袖到肘,是为了便于射箭,所以叫马褂。御赐马褂是用明黄色的绸缎或纱做的,所以叫“黄马褂”。这是天子近侍的服装,这种服装十分名贵,一般官吏以得到黄马褂为荣耀。 “恭喜将军得胜归来,对于您的胜利,陛下可是高兴坏了。早早的就等着您呢,还派了咱家特意过来迎接将军。”高公公笑的很甜,动作也殷勤到位,伺候的面面俱到。倒是让人理解了,为什么皇上会这么喜欢他。不过高公公身上的黄马褂实在是太刺眼了,晃的自己眼睛都花了“陛下说了,将军你这一次可是立了大功,可以随便您提要求,您想要什么都没问题。” 提要求吗?自己之前已经想好了,若是这一次,自己一定要恳请皇上赏自己一件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黄马褂。可是现在呢,自己想要什么?却是不知道了。看着高公公身上的黄马褂,王杰突然觉得自己嘴里面苦的厉害,就连身上的伤口,也都疼痛难忍了。不过最让王杰无法忽视的,却是他心里的迷茫。 “爱卿平身吧,这一次你战功显赫,你有什么要求,朕一定满足。”高台之上的九五之尊坐的笔直,金碧辉煌的宫殿中,隐隐约约可以听见丝竹管弦乐器悦耳的声音。人们在台上唱歌,歌乐声响起来,好像充满暖意,如同春光那样和乐;人们在殿中舞蹈,舞袖飘拂,好像带来寒气,如同风雨交加那样凄冷。就在同一天内,同一个国家中,而气氛感觉却截然不同。 宫里支承大梁的柱子,比田里的农夫还要多;架在屋梁上的椽子,比织机上的织女还要多;突出的钉头,比仓谷里的粟粒还要多;参差不齐的瓦缝,比人们身上穿的丝缕还要多;直的栏杆,横的门槛,比九州的城郭还要多;琴声笛声,嘈杂一片,比闹市里的人声还要喧闹。可是自己,却是一丝享受的心,都没有了。明明是在这样光鲜亮丽的地方,自己却觉得阴暗,明明是在这太平的宫闱中,可是自己却觉得害怕。 “陛下,这一次的战役,虽然取得了胜利,可是臣的身子却是一天不如一天了。飞散的箭矢,戳瞎了臣的眼睛,狂舞的风暴,使得臣的腿脚不再利索。臣......臣老了,恐怕不能再上战场,为国争光了。”说着,王杰低头,向着夏宣帝重重的磕头道“现在的臣,只怕就是连个普通的壮年男子都斗不过了,还恳请陛下可以赏臣一些钱财,让臣安度晚年。” 黄马褂这样的东西,到底不是自己可以穿的上的啊。这么明亮的衣服,在战场上,可不利于隐藏。这样轻薄的料子,可经不起硝烟的摧残。像这样的服饰,的确是应该给那些平平顺顺的人穿着的。那里是自己这样的粗人,可以玷污的起的呢? “大凡做官的困难,不是难在做官的人,所认为没有才智,能够用来向君主进说。也不是难在做官的人,口才不能够阐明自己的意见,也不是难在做官的人,无法毫无顾忌地把看法全部表达出来。大凡做官,做人的困难,在于了解领导人的心理,以便用自己的说法适应他。” 王老拍了拍手边的老树,似是在宽慰自己的老兄弟“你的对象,想要追求美名的,你却用厚利去说服他,就会显得节操低下,而得到卑贱待遇,必然受到抛弃和疏远。你面对的对象想要追求厚利的,却用美名去说服他,就会显得没有心计,而又脱离实际,必定不会被接受和录用。进说对象暗地追求厚利而表面追求美名的,用美名向他进说,他就会表面上录用而实际上疏远进说者;用厚利向他进说,他就会暗地采纳进说者的主张而表面疏远进说者。这是不能不明察的。若是有丝毫的闪失,只怕会是万劫不复的代价。这样的压力太大了,远不如归隐田园来的自在。” “可是您真的放的下吗?您有真的忍心,看着大夏一步步的走向破落吗?”甄谨皱皱眉,看着眼前的老人。在王老退隐后,父亲去找过他几次,却都没有什么结果,只是静静叹息一声。两家之间。的联络,也不如何的密切,就连逢年过节,都没有什么走动。可是在甄家破落的时候,却只有王老还来照看这个残破不堪的院子“世事无常,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成不变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难道您可以冷眼旁观下去吗?” 甄谨的面庞,看起来很是坚毅,说出来的话,犹如夏天天空中的闷雷,使人振聋发聩。看着甄谨的脸,王老只是摇了摇头,自己当初也是这样的吧,可是硬是叫岁月,磨平了棱角“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一个人的力量,哪里可以改变一个社会呢?何况我只是一个瞎了一只眼睛的老者,而你呢,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青年人。” “水滴石穿,而且我也并非一无所有。”看着王老依然淡淡的眼神,甄谨拿出了朝凤交给自己的半块兵符。 第一百八十五章 信号弹 深秋的天气更冷了,树叶枯黄了,纷纷扬扬地落在地上,像铺上了一层黄地毯,惟有香樟树不忍枯萎,颇有独立寒秋的味道。 夏宫中已经再次燃烧起了地暖,有别于外面的温热气息,熏的人有些昏昏沉沉的。天空暗的很,可偏偏却是连一滴雨水的痕迹都没有,只是叫人看的极其不舒服,就好像是心里压着些什么似的,叫人很不舒服。 “母后,您看我新画的画怎么样?”就在朝凤还看着天空发愣的时候,一边埋头画画的辰星突然抬起头,举起手上的画话,向朝凤问道“教导我的先生说,文字大多数时候,都是死板的。若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就可以画下来,若是懂的人,就一定可以看明白的。星儿想把这幅画送给母后,母后喜欢吗?” 结果辰星递过来的画,朝凤着实是愣了愣。有了之前的谈话,辰星对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许多,至少没有再害怕自己了。甚至在自己把雪雁找回来之后,这孩子还明显对自己有了些亲昵的动作。 就像现在,朝凤看了看辰星,只见对方歪着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自己,活像是一只期待主人夸奖的小狗。可是......朝凤低下头,看着手上被涂抹的黑乌乌的‘画’,实在是搞不懂,辰星到底是想要表达些什么。莫非自己真的老了,就连孩子的心意都不知道了。 怨不得朝凤什么都看不出,偌大的宣纸,被辰星用墨涂抹乌漆墨黑的。除此之外,就只露出了一点,类似没有涂抹均匀的白点。若是非要谈论些什么,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朝凤本来是想实话实说。说自己看不懂的,可是看着辰星那亮晶晶的眼睛,又实在不好打击她。值得猜测到“你画的是星星吗?” 出乎意料的,就是这个连蒙带猜的回答。却刚刚好正中辰星的下怀。只见她兴奋的点了点头,看着雪雁大喊道:“看,我就说了嘛,只要是母后,就一定可以理解我画的是什么的。” “夜,是宁静的。夜空,是典雅的。繁星点点的夜空。是奇幻的,是充满光明的,是无瑕的。躺在一望无际的绿地上,仰望着灿烂星空。感觉是那么美妙。恍恍惚惚的,仿佛自己,就是唐代诗人吕岩笔下,所描写的那位牧童。那种境界,那种情操。那种神情,如一段段悠扬的笛声,越飘越远,越飘越远……熏陶到人心里面去。”辰星的语气很陶醉,看着画的眼神极其温柔。就好像不是一团看不出什么的黑纸,而是整个星空一般。 虽说还是看不懂画,可是再好的画,也是死的,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活人。可是现在,自己却可以这般真诚的笑容。到也是划算,而且看着画的样子,想必辰星也费了不少的心思。罢了,反正再好的画,自己也不喜欢。那还不如拿着这个看看呢。 “灿烂的星空,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能让人引发无限的遐想。望着它,渐渐的,思想就如断了线的风筝,乘风破浪,飞到千里之外。看似眼睛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星空,其实心却早已飞到了大草原,骑在了挣脱缰绳的野马之上,驰骋到远方;或是飞到高山之顶,抓住翱翔的雄鹰,和它一起冲破云层,体验风“嗖嗖”飞过身后的感觉。” 辰星笑的很甜,此时的她,和前几天那个唯唯诺诺的女孩,天差地别:“母后知道吗?其实星空就如我们的人生,一颗颗星星,就如人生中的一个个梦想。每一颗星星都代表了不同的梦想,星星的大小,星星的形状,星星的亮度,都密切相关。有梦想,就有星星。当你的梦想快要破灭时,这颗星星也许就会变得暗淡无光,但是如果你重整旗鼓,东山再起时,这颗星星就会发出灿烂的光芒。每当你完成一个梦想,你的人生星空就又多了一颗永久发亮的星星。所以,我才会画这幅画给母后,我希望母后就像星星一样,永远明亮。” “像星星一样?”朝凤先是一愣,然后低下头,重新审视起辰星的画。看似一片漆黑的宣纸上,仔细观察,却有一种太阳没入地平线,霞光便随之消去了的感觉。事实上宣纸上并不是纯粹的黑,而是近于墨色的深蓝。从东方的地平线,缓缓地向上蔓延开来,从闲适的浅蓝,变为深邃、宁静的深蓝,甚至带有墨的古典。 看着画,朝凤的心里,突然有一种无所求的闲适,使心达到一种宁静致远的高度,广如蓝天。心就归与宁静,归于纯静,一切杂质也沉淀入心湖之中,感觉无比安静。就如同晚上,天上繁星密布,一闪一亮得像一颗颗宝石嵌在黑黑的夜幕上。抬头看去,稀稀疏疏点缀几颗闪亮的星 其实比起其他的颜色,自己更喜欢黑色,不论是墨黑色或是漆黑的。放下手中的画,朝凤叹息了一声。自己实在不大喜欢“人”这一动物,因为需要费力地辨认他们,是否带着面具,带着怎样的面具…… 于是不知不觉中,自己也给自己带上面具,只在夜晚摘下它,躺在床上看窗外深夜的墨黑,感受那古典,让它浸染自己,抚慰心中的怨恨、悲哀。再看着屋内的一片漆黑,它没了阳光的温度、冷却大脑,使一切平静;没了人的心计、还了我本来面目。它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让自己独自在其中,或笑,或哭,释放心中的一切。 “辰星没有见过,比星星更加美丽的东西了。所以,我希望可以和母后分享这一切。”母后远眺的目光中,有太多自己看不懂的东西了,甚至是比星空还要的复杂。辰星抬起头,看向天空,那里的星星闪耀的分外的明亮“母亲就在天空中,看着我。我相信她一定会等保佑我,也会保佑母后的。” 抬起头,朝凤看向布满繁星的天空,嘴角淡淡的微笑了一下。若是北辰在天上,只怕会杀掉自己吧,那里会保护自己。不过既然是这孩子的心意,自己就收下好了。就在夜空中,突然有一个红色的点,那个点并不如何显现,可是却有一种妖异的光芒。这是七煞阁的标志,难道是子珈那边出事情了。 在七煞阁中,常用一种烟火信号弹,来传递消息。信号弹就是照明弹,但由于是枪管发射的,照度小,因此只用于传递一些战斗状态下的信息,比如冲锋。信号弹是一种武器,但不是杀伤性武器。采用天然干性油、松香、虫胶等原料制成,它能将药剂粘合在一块,起缓燃作用。 照明剂放在照明剂盒内,信号弹通过不同的色彩,表达出不同的含义。绿色的代表追踪,黄色的代表信号,而红色却是极少用的,代表的是重大的变故,和不可预知的危险。保证照明剂有一定的燃烧时间。 朝凤皱皱眉,做出困倦的样子,扭头对一边候着的雪雁,还有卓雅吩咐道:“现在时候也不早了,你读书也算是辛苦。若是有不懂的功课,若是你不想要问先生,就拿来问我就是了。而且卓雅也可以帮上忙,好了,就这样吧,你也早些休息吧。” “是。”辰星点点头,虽是觉得母后的脸色有些不对,可是自己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或许自己和母妃之间还是有隔阂的吧,到不是为了特意的防备什么,只是感觉无法贴近。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是自己可以想接近,也始终无法理解。不过母后不是什么坏人,毕竟温柔的人,都不是什么坏人。而且母后还可以看懂自己的画,一定不会是什么坏人的。 虽说理解有些偏差,不过辰星还是乖乖地听从了朝凤的话。微微地停顿了一下,辰星踮起脚,给了朝凤一个大大的拥抱。感受到辰星小小的的身子,朝凤先是不知所措的一愣,僵了好一会,才回手抱起辰星。小女孩的身子还很轻盈,和炉火所带来的温暖不同,这体温给人的感觉很惬意,也很心安。搂在怀中很充实,就像连心都被填满了。 “一开始殿下还很害怕娘娘,就像是一只炸毛了的刺猬一般。可是现在,却是粘人的很,一刻都离不开您。”看着辰星一步三回头的样子,清露颇为好笑的感慨到“这孩子和娘娘还真像,一样的可爱,也一样的孩子气。若是娘娘在温柔些,到真的像是这个孩子的亲身母亲。” 听见清露说这样的话,朝凤扬扬眉,轻启朱唇:“哦?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温柔喽?既然我不温柔,那你就下去领罚吧。” “楼主又在吓唬人,真可怕啊。”还没等清露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期期艾艾的祈求朝凤,就听见门口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女子声音。 第一百八十六章 又见子珈 若是说起自己身边奇怪的人,清露觉得,子珈绝对是榜上有名的一朵奇葩。到不是她做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而是这个人的本身,就是一种很神奇的存在。 抬起头,清露小心看了看子珈。对于这个人,不管自己见了她几次,都始终无法记得她。绝不是因为易容术的原因,而是这个人的气质一直都在改变,就是一模一样的脸孔,也给人感觉肯定不是一个人。摸了摸被子珈的声音吓了一跳,而扑通扑通跳的心脏,清露小心的离开了一些。 “怎么,不要告诉我你手抖,所以那错信号弹了。若是这样,就不要怪我手抖,把你也送到天上去。”看着子珈毫无紧张感的脸,朝凤的眉头皱的越来越紧“身为七煞阁阁主,红楼的规矩你不会不知道吧。” 感受到朝凤身上的杀气,子珈讪笑着摆摆手,往后面退了几步。如果自己说只是想看烟火,就随手点燃了信号弹,一定会死的吧。想到朝凤发火的样子,就是连子珈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摆手回答道:“规矩我自然是知道的,不够楼至你也不要这么刻板嘛,这信号弹,不就是用来传达信号的嘛。的,楼主就反过小人这一会吧。” “既然是知道规矩,那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没有理会子珈的诡辩,朝凤淡然的抽出匕首,眯起眼睛,似是在思考,应该割掉那一块肉比较好“没有比在那些不易察觉的地方更能表现出君子人格的,也没有比细微之处更能显示君子风范的。所以,君子是要严肃地面对自己的。要面对自己才需要真的勇气,才是真的严格要求。慎独的道理。看来我今天还要再给你补习一次啊。” 匕首的寒光看的人心里发凉,不过比这个更冷的,却是朝凤的眼神。偷偷的瞥了一眼朝凤。清露有往边上缩了缩娘娘生气了啊,真可怕。见朝凤真的动怒了。子珈便也不再开玩笑,有些无奈的耸耸肩开口道:“真是不经逗啊,不过这一次的事情,还真的值得用这个信号弹。虽然不是真正的战争,可是还是要请楼主做好心理准备。” “诶?发生了什么事情吗?”看着子珈转向正经的脸色,清露诧异就连害怕都顾不上了。子珈给自己最大的感觉,就是对什么东西都无所谓。好的也罢,坏的也罢,她总是嬉皮笑脸的样子,好像自己只是一个看客。这一切都和自己没关系。这样严肃的表情,自己只在娘娘的哥哥过世那晚看见。就连娘娘流产的那一天,她也只是冷冷的告诉自己,会讨回来的。而不是这样的的严肃。难道又要出什么事情了吗? 没有先回答清露的问题,子珈只是安安静静的看着朝凤。似是在询问她的态度。看着子珈突然冷下来的脸庞,朝凤皱皱眉。看来真的是有很严重的事情了,要不然子珈不会是这个表情。虽是这样想的,可是朝凤还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会客观的面对。 “一诺千金。既然楼主已近答应了。那么不管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都还请楼主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收起脸上的所有表情,此时的子珈,看起来就像是一座泥质的雕像,有一种说不出的距离感。她看着门外,慢慢的开口道“刚刚的话大人也听见了吧,那还请大人进来吧。” 只听见门外一阵轻响,一个穿着匈奴三等下人衣服的男子进来了。有人进来,清露的第一反应就是盯着看。只见那男子低着头,看不清到底是个什么相貌,不过既然子珈称呼他为大人,那就说明品级应该还是不错的。就在清露觉得没意思,想要移开目光的时候,却被朝凤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 “是你,张彬知。”很难形容朝凤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到底是什么样的表情,不过这个声音,实在是听的人心都跟着冻起来了。倒不是说其中有多么深刻的恨意,甚至就连感情都很少,只是听的人实在不舒服“说吧,你的来意是什么,能够出的价码又是多少。” 可以说这个情况,已经比自己猜测的好太多了。子珈偷偷的在心里松了口气,楼主对张彬知恨的有多深,自己是知道的明明白白的。毫不夸张的说,若不是因为张彬知,若不是以为他害死了楼主的母亲,那么今天的事情都不会发生。也许此时的楼主,就像现在的辰星一般,只是个可以笑着画画的小姑娘。而不是一个双手沾满了鲜血,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的杀器。 “我......老臣的确是有事情要求娘娘。”对于朝凤反应诧异的,可远不止是子珈一个人。今天来匈奴,张彬知都已近准备好了流血的打算了,甚至都根本没有奢望过,自己今天可以完整的出门。 随意的点点头,朝凤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对于张彬知,自己不是不恨。若是可以,自己也希望可以手刃这个禽兽。抬起头,朝凤静静的看着张彬知的脸,就像是在审视一样什么东西。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或许真的只有一无所有了,才会对什么都看得开。 或许真的是自己成长了,朝凤对许多的事情,都有了不一样的看法,甚至就连一直逃避的,母亲的事情,也可以冷静的思考了。母妃的问题,看似是张彬知为了一己私欲而陷害自己母亲的,可是仔细想想,却远不止是这么简单。 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掳”。金人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表达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 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岳飞幼年丧父,由母亲养育成人。传说其母通过在他的背上刺“精忠报国”四个字,让他铭记国仇家恨。曾经拜周侗为师学习武艺。1124年21岁从军为宗泽部下,屡建战功,尝以八百岳家军大破万五金兵,声名大噪。历官御前忠武统军、鄂州驻答诸军都统制使、河阳等三镇节度使。 在1126年靖康之变,金兵攻破开封,北宋覆亡。1134年,岳飞首次伐金,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1136年再次北伐,占伊阳、洛阳,后因孤军作战而被迫撤回鄂州。岳飞在这次北伐中壮志未酬,写下《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为什么这首词第一句就写“怒发冲冠”,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愤怒的感情?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作者的理想,与现实发生尖锐激烈的矛盾的结果。岳飞在少年时代,家乡就被金兵占领。他很有民族气节,毅然从军。他指挥的军队,英勇善战,接连获胜,屡立战功。敌人最怕他的军队,称之为“岳爷爷军”。岳飞乘胜追击金兵,直至朱仙镇,距离北宋的京城汴京只有四十五里了。金兵元气大伤,准备逃归,还有不少士卒纷纷来降。岳飞看到这样大好的抗战形势,非常高兴,决心乘胜猛追,收复中原。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当时的宰相秦桧,为了和金人议和,一日连下十二道金字牌,令岳飞班师回朝。岳飞悲愤万分,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岳飞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不过宋代史料,并无“风波亭”的记载,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岳飞的供状上只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秦桧把岳飞看成是他投降阴谋的主要障碍,又捏造说,岳飞受诏逗留,抵制诏令,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害死。岳飞被害时,才三十九岁。 世人都因为喜爱岳飞,而厌恶害死了他的秦桧。可是事实上,宋高宗耽心如果岳飞取胜,可迎徽钦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二则是,为讨好金人,以利和谈。 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高宗本人无后,而岳飞屡次上书建议高宗为社稷安定着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讳。岳飞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显得拥兵自重。所谓“莫须有”罪名是指其拥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处死。所以秦桧的行为,可以说是宋高宗一手指示的。而母亲,则就是岳飞。 第一百八十七章 贪官的养成 不是所有的过往都是美好,还有许多我们想要擦去,却擦不去的残痕。有人说,疼痛的往事可以选择忘记,可纵算忘记了,并不意味着就真的不存在。既是省略不去的过程,就只好默默忍受,只当是年少不经世事,所犯下的无知错误。 “您是知道的,而我也不打算掩饰。”张彬知笑笑,表情有些无奈。可即使是这样,他的背也还是挺的很直。清露终于看清楚了他的脸,怎么说呢,有一种人就是天生一副忠良的样子,就是骨子里面再卑鄙无耻,也叫人觉得他一定是个好人,而张彬知就是这样的例子。 若不是之前,自己就听说过张彬知的所作所为,那么自己一定会以为来了个忠臣。清露在心里摇摇头,可惜人实在是太恶心了,白瞎了这么一张侠肝义胆的脸啊。 “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娘娘自然是知道。而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如此贪婪的。”看着朝凤,张彬知微微地吸了气,平复了一下心情,便开始像朝凤陈述起自己的过往来“我出生在福建副都统常保家中,三岁时母亲因难产而去世,临终时产下弟弟和琳,父亲常保在我九岁时亦因病去世,幸得一位老家丁和父亲的一位偏房,保护我们兄弟才能免于被赶出家门。” 还当真应了那句老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一边听着张彬知的叙述,清露一边在心里摇头。想不到这样的混球,居然也有这样叫人动容的过去。不过就是过去的故事再凄凉,也不能成为他害人的理由啊。 “我就任侍郎后,有位叫安明的笔帖式送礼给我,希望能够升为司务。所以向我贿赂。我起初清廉为官,当然不会接受贿赂,但他向安明保证会向尚书丰升额提拔安明。这令安明十分高兴。所以安明对我百般依顺,我便向丰升额保举安明就任司务。安明任司务后。立即送了一颗玉给我,我婉拒不收,五日后,安明收到老家的信,说安明父亲已经离世,叫安明回家奔丧。” 似是又想起了以前的日子,张彬知说话的语速开始变的很缓慢。声音也比刚进来的时候,要低沉上许多。毕竟想要直视自己的过去,的确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 “按大夏的体制,父母过世。要回家守三年丧,这安明刚升职,不想回家守丧,所以就隐瞒下来。但被尚书丰升额查出。丰升额,联同权臣永贵。一同弹劾我包庇安明。不料我早就从永贵之子,伊江阿得到消息,连忙写了两份奏折,一份送交军机处,一份自己留下来。” 说道这里。张彬知笑了笑。似是在夸赞自己聪明,又是在嘲讽永贵,居然被自己的儿子出卖:“次日,永贵上奏指我包庇安明,我立刻上奏折,指出安明不回家奔丧,是为不孝。自己失察,亦应处罚。永贵大惊,忙指责我,徇私舞弊,弃属下于不顾,有违人伦,理应处罚。还好陛下说,自己已收到军机处呈交我弹劾安明的奏折,证明我并不是蓄意包庇安明,故认为我被安明蒙蔽,将安明凌迟处死,全家籍没,而我则因失察降两级留用。不过我这次得罪了当朝权臣永贵,还是令我的仕途蒙上阴影。” 听到这里,朝凤点点头。这些话,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不想是这位巨贪说出来的话。可是根据自己的了解,这些话还都是实实在在,若是张彬知没有害到自己这边,也许自己还会尊敬他。毕竟想要从一个蝼蚁一般的下等庶子,一步步爬到现在的这般地步,实属不易。不过人大多贪心,先是想要钱,钱之后又想要权。 贪多嚼不烂,很多事情,就像是手里抓着一把沙子,抓得松了,会从指间漏下;抓得紧了,同样会漏掉。要保持最好状态,就是不松不紧。而要做到确实难,要不刻意,不紧张,又不能不用心。 那把沙子就是人生的诸多际遇。要抓得牢,又抓得好恰到好处,人生就可以达到一种从容的境界了。得意时,不张狂,想人生路上多磨难,静夜沉思多点战战兢兢;失意时,不低落,不放弃,看晨起阳光普照,春光无限好。譬如事业,有压力,有挑战,若自己的弦绷得紧了,反而会因过分紧张而漏洞百出;譬如情感,有狂热,有执著,过份追寻,它也会离你而去。我们要的,就是那一份平常心。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 这一点,张彬知倒是做的不错。虽说现在,他的官级不算高。可是很多比他官级高上数倍的,却是被他抓住小辫子,牢牢的捏在手心中。能够心无旁骛的贪,到也是一种本事啊。 “大夏四十五年正月,海宁揭发大学士,兼云贵总督李侍尧涉嫌贪污,陛下下御旨,命刑部侍郎喀宁阿、我,还有钱沣,远赴云南查办李侍尧。起初毫无进展,后来我拘审李侍尧的管家赵一恒,向赵一恒严刑逼供,赵一恒奈不住痛楚,把李侍尧的所作所为一一向我作了交待。” “我把赵一恒交待的事项,全部笔录下来,又命人召来了云南李侍尧属下的大官员,当着他们的面,再次宣告了赵一恒的供述,那些原来忠于李侍尧的官员,见我已掌握了证据。于是他们纷纷出面,指控李侍尧的种种罪行,就连那些曾向李侍尧行贿的官员,也申明自己是被迫行贿的。我取得了实据,迫使李侍尧不得不低头认罪。我也因此被提升为户部尚书。案件审结后,李侍尧被判斩监候。虽是回归了官位,可是我却是觉得变扭的很啊。”张彬知低下头,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墙倒众人推,朝凤勾了勾嘴角,这样的事情,虽然利用起来容易,可是难免会心有余悸。既然之前忠于李侍尧的官员,见张彬知已掌握了证据,就纷纷出面,指控李侍尧的种种罪行。而那些曾向李侍尧行贿的官员,也申明自己是被迫行贿的,那么张彬知难免就会想到,若是此时的不是李侍尧,而是自己那么后果会是什么样的,也难免他会变扭。 “李侍尧案审结后,李侍尧和他的党羽中,一大份财产被我私吞,加上陛下给的赏赐,我初尝掌握大权大财的滋味。渐渐地,百官争相巴结。我起初不受贿赂,但日子一长,我开始贪污、结党,形成一股大势力。” 人心实在是太多变了,越是了解的多,自己便也越是害怕。甚至越发的觉得,还是钱实在,起码钱不会欺骗自己。张彬知摇摇头,看来自己真的是穷怕了啊。不过贪这种事情,就和吸食鸦片烟似一样的,尝到了一点甜头,便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了。 “我初为官时,由于是向陛下百般讨好,加上是年纪轻轻就官居要职,受到了一部分,不满我的官员恶意对待。加上大夏四十一年,正月发生的安明案,我被文官们轮番弹劾,令我对朝中文官怀有仇恨之心。更是后来文人派大,多数被我残杀的原因。就在大夏四十五年,我开始对文官实行报复。” “文.字.狱。”朝凤皱皱眉,还没有等张彬知开口,就先一步说了话。 听见这三个字,就是一边站着的清露,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文.字.狱是指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 而夏文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大夏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 文.字.狱历朝皆有,但以大夏最多,据记载,仅庄廷鑨《诗词》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在短短三年之间,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而且就连蜀中这么远的地方,都被牵连了。清露低下头,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裙摆,就算是已近过了这么久了,可是只要自己一想起来,依然会觉得全身都在发冷。 这件事改变了太多人的命运了。若不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自己依旧是蜀中秦家的大小姐——秦露,而不是什么丫鬟清露。父亲,母亲也不会就这样消失,若是可以,一切没有发生该多好。 “继续往下说。”说这话的时候,朝凤的拳头握的很紧,指甲深深地卡到了肉中。几丝殷红的血迹,顺着她的指间,往下流。有的事情,你以为你真的不在乎了,其实只是不敢再回忆,可是既然已经提及了,就必须知道全部,哪怕再心痛。 第一百八十八章 文.字.狱。 朝雍之际,大夏皇族中权力斗争,空前激化,史称夺嫡之争。夏文帝,也就是朝凤的父亲即位之后,为了巩固已得的胜利,除杀戮夺嫡诸王外。不惜借助文.字.狱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此外,还有皇帝滥施专制淫威,而出现的文.字.狱。 “我一直怨恨那些所谓的文人,于是我就任四库全书馆,正理事后大兴文.字.狱,把反对我的一部分文人派,一律诬陷为‘私藏逆书‘、‘禁逆不力‘或针对作者本身的‘多含反意‘、‘诋讪怨望‘等作为谋反的罪证。” 既然说都已经说了,这多说点,少说点,也就那回事。张彬知偷偷的看了看朝凤的脸色,发现她的脸色虽白,可是却还是极力克制这自己,好认真听讲话的,可见她还是具有理智的。自己今天会来匈奴,所抱着的,是结盟的诚意。所以哪怕有许多的话,无法说,自己也必须要说出来。 “我另外入翰林院,任满翰林院掌院学士,与汉翰林院掌院学士嵇璜,一起掌管翰林院,不过嵇璜年老力衰,主要事务大多为我代理。我从此控制科举制度,肆意从童生、秀才处纳贿,形成‘价高者得‘的一种交易。我更用此垄断朝廷士子,要中进士必先通过我的审核,如有‘问题‘者则除名,令当朝的士子‘几出张门‘。” 听见这样大言不惭的话,第一个起反应的便是清露了:“既然你的权力已经这样的大了,为什么还要来呢。害死了这么多的人,你就不怕下地狱吗,你这个禽兽。” “好了,清露安静点。”朝凤皱皱眉,在清露的肩膀上拍了怕“我知道。你也是受害者。可是谁又不是呢,你不是告诉我,已经过去的事情。再多想也是没有用的?现在我们能做的,只有避免历史再次重演。避免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重新面对我们这般的伤痛。” 文.字.狱,是巩固专制统治的政治措施。大夏代前期,文.字.狱的冤滥,遏制言论,禁锢思想,造成了‘万马齐喑‘的严重历史后果;它极大地桎梏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助长了阿谀奉承、诬告陷害之风,是历史发展中的浊流。到了所谓的‘圣主‘夏文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仅仅是自己知道的。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 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 夏文帝帝刚即位时,为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夏文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虽然此时文人,早被之前的可怕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夏文帝‘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夏文宝,增寿考;夏文钱,万万年。‘以对比之前的歌谣‘夏正钱,穷半年‘。 然而乐极生悲,就在夏文帝十六年,文.字.狱又死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就在夏文帝十五年的时候,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夏文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 “既然大人承认,和文.字.狱有干系,那么朝凤斗胆问一句,伪稿事件不知道大人知道多少。”本来被朝凤制止了一下,清露的神经已经放松不少了,可是在听见伪稿两个字之后,又重新变得神经质起来。 如果说文.字.狱还是针对朝廷上的大臣,那么伪稿的针对范围就太光了。莫说是有一官半职的人逃不了,就是一般的平民百姓都被牵涉其中,而且抓到了就是死。一时间是人人自危,鸡犬不宁。 “这件事,就是我也没有想到的。”张彬知摇摇头,表示自己是冤枉的“一开始,只是山西巡抚,阿思哈上奏,说流寓山西介休县的直隶民,王肇基呈献诗联,毁谤圣贤;狂妄悖逆。陛下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为伪奏稿案的‘党羽‘。后来,阿思哈查明,王肇基进献诗联,是为取悦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与伪稿无关。接着,又有人揭发,山东巡抚准泰,在追究伪奏稿一事时,有失职和拖延,旋即被陛下革职拿问,调河南巡抚,鄂容安接替其职。” 一边听,朝凤一边皱眉思考。这些事情闹的太大了,就是不需要查,都可以知道。以上两件事,在夏文帝看来,前者说明伪稿流传甚广,肯定其党羽不少;后者说明地方官员在办理此案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的情况。于是八月二十八日,夏文帝帝命军机大臣传谕各督抚,所有诬捏撰写、分散传播之犯为首恶渠魁:传抄之犯中,凡借以煽惑众心,为之注释,及仿效词句,私自记载者,均当从重办理。又向各督抚提出警告,倘若姑息养奸;苟且了事,不实心查办者,均按对准泰的处置办理。 在皇帝督促之下,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不敢怠慢。九到十二月之间,各省先后查出伪稿千份,有加注批语的情况:浙江郭县知县、巡检、千总曾传阅伪稿,在甘肃,也查出抄传伪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内的土官家,也有传抄的。一时间,各省查出伪稿传抄的奏报,象雪片一样,飞送京师。夏文帝叹道:‘此等逆恶之词,蔓延各省,甚竟传人土司内,其流传之广,一至于此!‘ 到该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蜀中一带,也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其中,就清露的家人。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查访已经不可能了,从夏文帝十七年以后,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缉访,转向全国性的公开严查。然而查来查去,涉嫌者及传抄之人,不是互相指责,就是将责任推向已故之人,有的在严刑逼供下则认罪,松刑又复呼冤,使案情纷繁复杂,年终整个案情仍很混乱,一直没有结果。 “伪稿一案追查不力,陛下自然迁怒于督抚官员,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图劝谏。十二月十九日,御史书成奏称:伪稿一案株连波累,恳请将现在人犯概行宽释。却遭到夏文帝帝斥责,遂被革职。之后,又有乡居在籍侍郎陈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办伪稿,同样遭到夏文帝帝痛责。”张彬知摇摇头,事情的发展实在是可怕,到此无人再敢劝阻。 那时夏文帝认为,既已延及数省,迟至经年,断无骤然中止之理,但要继续查下去也很困难。就在这进退两难之际,江西巡抚鄂容安查获传抄伪稿的长淮千总卢鲁生,经军机大臣审讯,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于是将卢鲁生、刘时达父子押到北京,责成军机处进行审讯。在夏文帝看来,伪稿一案似乎有了头绪,如不出意外,伪稿必定为卢鲁生,及刘氏父子所捏造。但是又有刘守朴的幕友――孔则明供出,封寄伪稿给刘时达时,是其代为经手,其伪稿乃得自苏州。这样一来,案情横生枝节,又陷入追不到源头的困境。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也不知牵连了多少人,夏文帝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就将卢、刘二犯作为替罪羊。就在夏文帝十八年二月,军机大臣向夏文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经反复‘开导‘,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这些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夏文帝授意。 当月,夏文帝帝迫不及待地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卢鲁生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同时宣谕中外,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而事实上则是一方面大夏朝廷,已经通过文.字.狱达到了预期目的,另一方面,隐伏着的社会危机日益加剧,大夏代统治者,面临着比反大夏思想,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文.字.狱遂趋于平息。 第一百八十九章 伪稿事件 寂静的夜,满天星斗,远方楼阁中的灯火在无情闪烁,桌角闪点燃的蜡烛,也在这夜里忽明忽暗。飞蛾扑向这黯淡的火光,河流带着琐碎的记忆,向远方流淌。 伪稿遍及全国,正说明此议深得人心,皇帝该‘闻过即改‘才是。然而夏文帝帝丝毫不想到自己确有过错,反而感觉到敌对暗潮在全国涌起,因此将原因定为‘皆因以往实行的宽大之政‘,是‘请宽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等政策纵容了‘诽谤‘。夏文帝决定改变‘妇人之仁‘的‘宽缓方针‘,决定继承列祖列宗的严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传播流言,俦张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为整饬。‘从此文.字.狱波澜壮阔,直到以修四库全书为名义,从而查办禁书、彻底摧毁大夏民族精神的千古创举。 “好了,既然你都已经把自己老底揭穿了,我也不便再为难你。”抚了抚有些疼痛的额头,朝凤看了看一边的张彬知。既然他会来找自己,就是肯定了自己的价值的。而且还是通过子珈,可见他对红楼也有一定的了解“我的价值你是清楚的,不过丑话说在前面,你看我自己的处境就知道了,我也并非是万能的,所以若是为难的要求,还是请你不要提出的好。” 张彬知并不是什么没有本事的人,相反,他可以掀起波浪的能力是极大的,所以自己才不得不忍受他。可是现在,他却情愿深入虎穴,到匈奴,到自己的面前来。和自己这个恨他入骨的人。说他以前所犯下的罪状。简直是兽性上吊——活腻了。 “人生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所谓的敌人。和所谓的朋友,只不过是利益驱动下产生的。他们是相互之间的依靠和利用。只不过是现有的状况下的相互依存。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相互帮助。也许今天的朋友明天就有可能化为敌人。今天的敌人,明天就有可变为朋友。”张彬知先是像朝凤阐明自己来的原因,然后就紧接着示弱到“奴才能登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靠的是紧紧傍着皇帝、讨得皇帝欢心的本事,然而这种本事,却不能让我永远享受富贵,最终甚至还要背负上送上了断头台的命运。” 一开始张彬知还是自称‘臣’的。可是现在这个自称,却是变作了‘奴才’,还真是低三下四的厉害。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着看向张彬知:“所以呢。所以大人希望朝凤怎么做,又做些什么呢?” “虽然说现在,国家已经是相对的稳定,国库也充盈。那么,可是一直以来。国库动用得太多,修缮河道、南巡、边防的战事,这些都需要大量的用钱。再加上陛下又喜欢游玩,所以国库中所剩的银两,也并不如外面想象的那么多。现在陛下病了。自然是有三皇子显策来接手之前的事物,显策殿下的性情,和陛下很相近。”话说到这里,张彬知就不再开口了,只是偷偷的扫了朝凤一眼。 对于一个皇帝来说,大臣忠心与否,不在于是否贪污。皇帝怕的,是那种卖主求荣的所谓的“忠臣”。世界上没有不通风的墙。按照张彬知这个贪法,皇帝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可是却丝毫没有管。朝凤皱皱眉,原因有两个,一是张彬知陷害的人,很大一部分也是皇帝所不喜的。第二则是,夏文帝不想过多的动用国库的银两,被人诟病,可却又喜欢大手大脚。此时,张彬知的算账能力就体现出了,夏文帝的的确确是需要这么一个人的。有的时候可以这么说,也就只有张彬知才能做得到,在他担任内务总管之后,库银盈余逐渐增多。 “在朝廷之中,一直分布四大势力,他们分别是以甄家为首的武官派、以刘墉为首的御史派、以钱沣为首的反对派、以我为首的贪官们。”张彬知很果断的就承认了自己是个贪官,毕竟遮羞布这种东西,与其是被别人强硬的扯下,还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当时我并不急于和他们争斗,他将自己的触手伸向商人和犯罪集团手裹。我迫令商人们臣服于我,假如不臣服的,便会遭到张氏集团的灭门。” 比如浙江富商曾氏,朝凤一边听着,一边飞快在脑海中,组合起自己听闻过的情报。他就是因为,拒绝交张彬知的帮费,竟在一夜之间,全家被杀,金银财宝全部被掠去。对外称被强盗抢劫,即便曾氏后来被御史平反了,却也只是惩处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喽啰。这对于张彬知,是一点影响也没有的。而张彬知,却因此得到了庞大的利益,亦因此有了资本,进行政治斗争。 “我听闻大人之前创立过‘议罪银’制度,假如官员犯罪,可通过交纳一定的银两来免罪。而所收银两收入内务府库,供皇上运用。不过内阁学士,尹壮图,曾经对此制度作出弹劾。于是陛下随即下令,让户部侍郎庆成,带领尹壮图视察,不过却是什么都没有追查到。不知道大人,是用了什么法子?”朝凤放下手中的茶盏,抬起头,看着张彬知问道。 “为免扰民,必须在将到某地时通知当地官府,所以尹壮图所到之处,都张灯结彩,人民安居乐业。”短短的几句话,实际上却是费尽了心思。也难得他能想的那么多。 不过也就是这样一个小纰漏,以致尹壮图到了山西太原后,即上奏:“仓库整齐,并无亏缺,业已倾心贴服,可否恳恩即今回京待罪?”不过朱批道:“一省查无亏缺,恐不足以服其心,尚当前赴山东及直隶正定、保定等处。”最后尹壮图当然什么也查不到,都察院下令:“移会内阁稽察房查照。奉上谕,尹壮图前奏各省多有亏空。经令庆成盘查,实系尹逞臆妄言虚词欺罔。尹壮图著革职,交与庆成押带,来京交刑部治罪。”廷议处斩,最后还是夏文帝以“不妨以谤为规,不值加以重罪也。”免去了尹壮图的死罪。 大概皇帝也知道,一些人进了钱的袋子,就没了政治野心。一个有才能的人,如果贪的只是钱,利用他的贪欲,控制他的把柄,反而可以很好地为己所用。如果张彬知贪的是权,只要有一丁点的可能,威胁到自己的政治权利,就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了。 并且,张彬知贪的钱,多是从大臣,百姓身上收刮而来,要一个从小生活极度优越的皇帝,去体恤名声疾苦,也实在是不现实。至于收刮来的钱财,恐怕皇帝自己也花费了不少,差人办事,给点辛苦钱,和跑路费,也是正常的,就算是分红制,相信皇帝也还可以容忍。所以张彬知的贪,对皇帝来说反而更安全。 帝王每时每刻需要的,从来都是值得信任的人,而且这个人还要“有用”。不管是哪个帝王,他们所面对的同样的问题就是信任危机,从来都是!皇帝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他的敌人,自他们登机的那天起,他们就无时无刻的,在提防着他的家人,他的臣子,还有外来的侵略者!所谓“家贼难防”。朝廷内部,要找到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很难,可以这么说,皇帝真正相信的人,是不存在的,要不历史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忠臣冤死了。 如果除掉个人偏见不谈,那么张彬知,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英才。即便是在人才济济的时候,张彬知算是突出的一个,相当有才能的人。他不但多才多艺,记忆力很高。而且,通过他在少年时候的刻苦学习,他不仅通晓满、夏、蒙、藏四种文字,而且对书法,诗歌以及骑射等都有一定的基础、尤其是他的书法、绘画和诗词都有很高的造诣。 少时受到的磨难,培养了张彬知,坚定的性格,勤奋与努力的精神,以及横溢的才华。他很努力学习一切,并且取得很优异的成绩,他熟练的掌握了蒙古文和藏文,这对他以后任担任官职之多,和受到夏文帝的赏识,奠定了很大的基础。 对皇帝来说,他需要一个那么有才能,能聚钱且忠心的臣子,而张彬知刚好,符合他的需求。暂时的利益,战胜了长远的历史考虑,从现在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情况来看,国家相对稳定,政治还算清明,贤才之人也为数不少。而那个被称作皇帝的人,也自诩高明,总觉得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似乎不需要考虑得那么严苛,对自己对他人的偶尔放纵也是可以允许的。 “我答应的你的一切请求,不过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饭。张彬知,张大人,朝凤为你背负上了这么大的危险,你是不是也应该回报什么?”朝凤笑笑,俯下身看着张彬知。 第一百九十章 糊涂难得 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心安,非图后来福报也。一生碌碌,半世萧萧,人生难道就是如此?争名夺利,争胜好强,到头来又如何呢?看来还是糊涂一些好,万事都作糊涂观,无所谓失,无所谓得,心灵也就安宁了。 “娘娘,您,你为什么要帮他。”清露咬着嘴唇,恨恨的扫了一眼张彬知“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既然他这么有本事,可以掀起这么大的波浪,又何必到这里来!再说了,您好没有听他的条件,这么就好贸然的答应呢。无奸不商,何况他还是奸商的头头,万一把您带沟里去了,这可怎么是好啊。张大人可是‘聪明人’,聪明的叫人害怕!” 这话可是刻薄极了,简直都不像是以前的清露会说的。朝凤皱皱眉,轻轻地在清露的手背上拍了拍,示意她冷静些。现在天色已经晚了,四周静的很。而且又是当着娘娘的面,自己自然是不好再叫骂什么的。不过......清露皱皱眉,看着这个家伙,自己就气不打一处来。 “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张彬知摇摇头,似是有些悲哀的叹息了一声。自己之前,就是仗着有些小聪明,所以恨不得把事事,都捏在手里。其实,仔细想想人生中出现的一切,都无法占有,只能经历。你我只是时间的过客,总有一天会和所有的一切永别“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人啊,就是之前再如何如日中天,也早晚会有衰弱的时候。我现在就是这般,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 一直都绷得极直的脊梁。终于还是慢慢地松了下来。就像是一颗,早就已经被寒风侵蚀了个彻底。却有非要立着的老树。就算再如何坚持,还是无非避免摧枯拉朽的命运。 不得不说,张彬知是一个很有外交才能的人,尽管他的恶行,掩盖了他的某些闪光点,但是他这方面的才能,却是很少有人能赶得上的。看着张彬知。朝凤似惋惜一般的摇摇头。有一回,西藏使节来访,上朝的时候,没有一个大臣能听懂使节的话。更没人能懂藏文。这个时候张彬知出来了,他和来使应答自如,不失风度的给以回礼。 就如藏文,和蒙古文等语言来说,大夏已经安定很久了。在接受其他民族的同时,早就忘记了本民族的语言,也没有学习的必要。但就是张彬知在年轻的时候的刻苦,为他的飞黄腾达奠定了很厚的基础。张彬知当的官很多,并且还是同时兼任。没办法,像他这样懂得少数民族方言,和文字的官员,除了他也没几个了!有的职位,除了他也只有他才能担任。 “怎么?区区一个显策,难道就可以把张大人你,逼迫到那样的程度吗?还真的出乎了朝凤的预料,莫非真的是廉颇老矣?”手中的茶水,早就已经凉透了。可朝凤却还是捧着把玩。倒不是口渴,只是觉得手里的茶香好闻。 看着张彬知难看的脸色,朝凤一时间也有些好奇了。辰星这个人吧,说白了,就是银样镴枪头,绣花枕头一包草的货色。除了跟着他母妃,假模假式的装装爱民如子,恭敬听话的样子。剩下的,实在是不足挂齿。对了,还有就是玩弄女子比较厉害了,莫非张彬知实际上是男扮女装,也被显策给勾了魂去?虽是觉得自己的这个猜想可笑了些,可是朝凤还是忍不住,扫了扫张彬知的的胸口处。 “说来可笑,我张某人自视甚高,却没想到猎了一辈子鹰,到头来,却是被麻雀啄瞎了眼睛。”虽是觉得朝凤的眼神怪异了些,不过张彬知还是努力忽视这些“最叫人出乎意料的,便是平南王世子——忻明。我这一辈子,都在猜测人的心意,虽说不上面面俱到,可是却也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惟独这平南王世子,我是一点也不明白。” 忻明?听见这个名字,朝凤先是一愣。对于现在的这个忻明,自己实在不喜,所以也不欲和他有过多的往来。这一点,不但因为以前真正的忻明,也是自己实在是不理解这个人的目的。不过他居然还留在大夏吗?而且还站在了显策的那一边,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说道猜测人心,张彬知的确是其中的佼佼者。朝凤现在还记得,乡试的考题,是由夏文帝本人钦命的。内阁呈上《四书》一部,夏文帝命题完毕,内监手捧《四书》,返回内阁的时候,遇见张彬知。张彬知向内监问起皇帝命题的情景,内监因惧怕他,于是悉数告知,皇帝首批《论语》一本,将尽批完时才欣然微笑,振笔直书。张彬知猜是‘乞酸‘一章,因为其中嵌‘乙酉‘二字。乡试恰恰在乙酉年举行。 随后,张彬知便派人,将测试题通报门生,门生果然一一高中。另外,对张彬知比较熟悉的朝鲜使臣,也曾说张彬知‘为人狡黠,善与迎奉‘。若是连张彬知都无可奈何,可见忻明到底成长的有多么可怕。 “子珈,忻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朝凤皱皱眉,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子珈“我说过吧,若是大夏有什么异动,你一定要回禀。可是为何,我却从来没有从你的嘴里,听过忻明这两个字?” 听见朝凤突然发问,子珈也有些语塞了。在大夏的这些日子,要注意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先是要关心待战,皇后的动静。待战死后,又要仔细嘉妃,显策。外加红楼内外的杂事,还有张彬知的动态。哪里是什么事情,自己都知道的呢。而且平南王世子......他真的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吗?自己还真的没有任何印象啊。 “娘娘息怒,关于忻明世子,还真的是一言难尽啊。”见到子珈实在回答不上,张彬知连忙上前解围到“若是说起忻明世子,那绝对是扮猪吃老虎。表面上百依百顺,脸上展开微笑,嘴边抹上油,装出一副云淡风轻,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卑躬样子,使人对自己不起疑心,一旦到了时机成熟、有隙可乘之时,才一下子以闪电手段,把碍事的人都结果了。可以说现在就是连嘉妃和显策,都是在他的操控之下。” 说到古代“扮猪”扮得最像,“吃虎”吃得最彻底的,首推越王勾践。勾践于国破家亡的时候,不殉节以谢先王,还厚着脸皮归降吴王夫差,囚禁于石屋之内,受辱于强梁之下,身为奴,妻为婢,赤膊跣足,蓬头垢衣,扫牛栏,拾马屎,尝夫差之粪而取怜,甘言阿谀以求赦,这种“扮猪”精神,确是人所不能忍者。 一旦获释归越,便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阴谋复仇,行谋臣文种七策,一曰捐货币以悦其君臣,行贿求宠,二曰贵籴粟以虚其积聚,扰乱经济,三曰遣美女以惑其心志,行美人计。四曰遣之巧工良材,使作宫室以罄其财,引导荒淫,五曰遣之谋臣以乱其谋,渗入间谍。六曰离其谏臣,使自杀以弱其辅。七曰积财练兵以承其弊,养锐待变。 这一套连环的“釜底抽薪”,居然把吴王夫差扳倒了,到夫差被俘时,勾践却现出凶神恶煞的本来面目,仗剑指着夫差说:“世无万年之君,你总难逃一死,嘿!还要我亲自动手不成?卒至夫差要自己下手。而忻明,却也是这种情况。 “本来在您远嫁塞外后,平南王一族,就应当回去的。可是忻明世子,却执意要单独留下。”微微地停顿了一下,张彬知继续开口道“因为忻明世子脱离了家族,单独留在宫中,所以威胁并不大。在加上他每日也只是喝茶,吟诗,听曲子罢了。一时间,也没有想太多。在加上朝廷中的事情实在太乱,我也没有顾忌这许多。” 那时候自己送给忻明如意,所以忻明写下《咏玉如意》数首,扔给太监小德子。小德子便将《咏玉如意》献给自己。自己看后只是在心里笑说,这个竖子,不足以与自己斗智谋。现在想想,当时忻明的行为,很可能是刻意而为之。 “听曲子,吟诗作对吗?难得他有这样的闲心。”朝凤挑挑眉,忻明的口味,可没有这么清淡。若是自己没有猜错,他应该是想要投其所好,吸引显策的注意力。毕竟显策一向自诩风流才子。而且这唱曲的,总不可能是虎背熊腰的大汉,必定是千娇百媚的小花旦。想必显策也必定会感兴趣。 至于嘉妃吗?朝凤勾了勾嘴角,这个女人的特点就是虚荣,而且天生对权势有一种依附感。平南王世子,这个名号可不是说笑的。再者说来,若是皇帝这个大靠山倒了,嘉妃也的确需要一个替代品。不过看来,她找到的替代品,倒是替代了她自己。 第一百九十一章 忻明的异常 谋权篡位,是指臣子用非正常的手段,来谋夺君主帝位,或者取得朝中大权的行为。这样的情形,在历史中并不少见。王莽篡西汉,曹丕篡东汉,司马炎篡魏,东晋赵王伦篡惠帝,刘裕篡东晋,南朝萧道成篡宋,南朝陈霸先篡梁,北朝高澄篡伪东魏,北朝宇文泰篡伪西魏,北朝杨坚篡伪周,李渊篡隋,王世充篡隋,朱温篡唐,石敬唐篡后唐,郭威篡后汉,赵匡胤篡后周。 不过若是说忻明会去谋朝篡位,朝凤却觉得不太可能。倒不是说自己如何信任他,只是自己了解,,忻明其实比任何人都害怕寂寞,所以他才不会坐上那高高在上,却永远也无法和任何人接触的位置。不过他为什么要站在显策那边,他可不是这么乐于助人的人。 “说来也怪异,属下一直没有注意到忻明这个隐患,除了他本人实在小心谨慎外,还有一点,就是朝中实在没有什么大事件。若不是听张大人说了,只怕属下,还以为忻明只是留在皇都游玩。”子珈皱皱眉,似是有些懊悔“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有着自己的目的的。可是忻明,却好像什么都不在乎,莫非,他只是无聊?” 无聊,这倒是像他能做出来的事情。可是自己为何还是觉得有些怪异呢?朝凤撑着头,思索了半天,却还是没有得出任何的结果。直到听闻宫外传来了一声鸡鸣,天居然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亮的。 朝凤随意的在脸上泼了些水,微凉的井水,还好似带着屋外的寒气。铜花镜中的人,眼底有些浮肿,有受了冷水的刺激,使得眼角看起来有一种异样的嫣红,倒是有种说不出的妩媚之情。 果然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不过是短短一夜没睡,居然就这般的明显。朝凤皱皱眉。在自己的脸上拍打了几下,好叫自己看起来精神些“清露,你给本宫精神些。若是在这样迷迷糊糊的,只怕别人要疑心你晚上做贼去了。” “啊?什么贼啊?哪里有贼?娘娘是丢了什么吗?”听见朝凤喊自己的名字,清露的身体比脑子先给出了反应,不过本能的反应虽然有了,可是这回答却是驴唇不对马嘴。 晃了晃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清露总算可以离开柱子,独立的站直身子了。不用多问,单看娘娘这表情。清露就知道。自己怕是又惹祸了。不过这也不能怪自己啊。昨天单单是子珈他们,就呆到了三更天。在加上这谈论的问题实在沉重,自己就更加睡不着了。 “乡间谚语说:‘长袖善舞,多钱善贾。‘这就是说。物质条件越好,越容易取得功效。要不然怎么说,穷人的日子难过呢。”看着清露那一脸不乐意的表情,朝凤便知道她还是因为昨天张彬知的事情,而在埋怨自己。虽是没有必要多少,可是若是放着不管,只怕她会把自己给绕死。 这样一想,朝凤便开口道:“你现在虽然说是一等丫鬟,可是月钱也不过是三两银子。我虽然有个王后的名头。可是每个月真正的银钱,不过是五十两。这偌大个夏宫,上上下下都需要打点。区区的五十两够做什么?只怕是公公来通报一冲动赏钱,都不够。若是非要算起来,一个月至少是要五百两开支的。可是我就那么多份银。其中的差额要如何补足,还不是要另外想办法,毕竟日子还是要过的。一夏宫尚且如此,那么一个国家岂不是要更多。既然没有钱,那就不得不去赚。” “赚钱?莫非您是要行驶那商贾之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还没有等朝凤把话说完,清露就连连的摆起了手。情绪甚至比昨天,看见张彬知的时候,还要再激动一些。 其实,也怨不得清露大惊小怪。历代统治者,莫不都把发展农业当作“立国之本”,而把商业,甚至也包括手工业,当成“末业”来加以抑制。与此同时,在历代帝王看来,私人工商业主,一方面通过商品交换,与高利贷盘剥农民,另一方面商业活动,丰厚的利益回报,又吸引着相当一部分农民“舍本趋末”,从而大大削弱了王朝的统治基础。 “呵呵,你这一次的脑袋倒是灵光了。我只说缺钱,还没有说怎么赚,你便想到了出路。可见这个商人啊,到底是有多赚了。”朝凤轻轻地勾了勾嘴角,调笑般的,看了清露一样。 在史书中也好,现实中也罢,帝王往往被神化,被宣传为上天,派来掌管黎民百姓的,有神奇力量的化身。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帝王和官员,就是最高级的地主阶级。他们通过政治权利剥削百姓,从而维持自身。搜刮来的钱财,和土地,使得帝王和高级别官员,得以控制住黎民百姓。 但是商人通过做生意,互通有无,把百姓的钱财迅速聚积起来,从而也同样能够过上像帝王,和官员般奢侈的生活。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一直以来宣传的传统思想。威胁到了帝王。和官员的身份和地位,也使百姓质疑到所谓神权的真实性。所以,近代一直以来的“重农抑商”策,也就不足为奇了。可以说商人的地位低下,就是统治阶级刻意贬低的。 “重农抑商政策不过几样,主要表现在:一、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二、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的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三、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四、从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业活动: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利,堵仕途之路,不许其后代做官;利用税收制度惩罚商人;对重要行业采取官营,不许商人染指;从日常生活方面对商人进行限制,对其穿衣、建房、乘车都有歧视性规定,等等。” 见清露还是一副担忧的样子,朝凤便不紧不慢的开口解释:“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的确是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见到清露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朝凤的却又话锋一转。 “但是,“重农抑商”政策,也导致地主官僚不断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亡,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激化了阶级矛盾,造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地主官僚集团,也因疯狂兼并土地而更加腐败。若是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推行一系列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措施。这些做法,不但违反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了国家落后,也使其失去了最初的积极作用。” 虽然自己完全听不懂,可是貌似是很厉害的样子。看着朝凤的脸,清露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有些怯懦的开口道:“所以,娘娘您的意思,就是您还是要去经商吗?” “你知道要作一个成功的商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吗?”看着清露那一脸迷茫,却又分外认真的样子。朝凤也起了逗弄的心思,并不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开口向她提问到。 突然间听见朝凤这样问,清露也是呆了呆。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清露终于开口道“虽然我不曾经过商,可是我想,这经商,大抵是和做人一样的。你的人生想要什么?你能付出什么作为回馈?成功的人只想自己要的,而非自己不要的。不要管过去做了什么,重要的是你将来要做什么?如果不知道自己的一生要的是什么,还想得到什么?那有什么乐子?” “所以,奴婢觉得,最重要的,还是明确的了解自己想要什么,致力追求。一个人没有明确的目标,就象船没有罗盘一样。智者都有清晰思考的习惯。意志力缘于持续的行动、自动自发、明确的目标。诚实与努力的工作,需要明确的目标引导才能成功。缺乏明确的目标,一生将庸庸碌碌。坚定的目标是成功的首要原则。” 坚定的说完心中想说的话,清露才抬起头,看着朝凤。却不想对方,也在玩味的看着自己:“你说的倒是不错,不过商人必备的素质是很多的,你说的这些,却始终不是最关键的。我之前不是说了,钱多善贾,所以,对于一个商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钱。有了钱,就等于有了资本,就等于有了无数个卷土重来的机会,也就有了无数个可能。” “奴婢还是不懂。”清露摇了摇头,有些迷茫的看着朝凤“您刚刚不还说,您的月钱只有五十两吗?怎么又说道钱多上了。” “还不懂吗?正是因为我钱少,所以才要找个钱多的,来生钱啊。”朝凤轻轻笑了笑,给出了个似是而非的回答。 第一百九十二章 棋局 人们常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折的可能性,和折了之后的代价,就是风险,胆子越大,风险越大,成功后的“绩效”也越大。“绩效”是对胆大的酬报。 “你没有退路了,全军覆没。”把玩着手中的棋子,朝凤淡淡的的抬头看着莫离说道。棋盘上白子的数目,虽然远没有黑子的数目多,可是却占据者重要的关卡。就像是是一只卧龙般,盘踞着。 “略观围棋兮,法于用兵,三尺之局兮,为战斗场。陈象士卒兮,两敌相当,拙者无功兮,弱者先亡。自有中和兮,请说其方,先据四道兮,保角依旁。缘边遮列兮,往往相望,离离马首兮,连连雁行。踔度间置兮,裴回中央,违阁奋翼兮,左右翱翔。道狭敌众兮,情无远行,棋多无册兮,如聚群羊。骆驿自保兮,先后来迎,攻宽击虚兮,跄绛内房。利则为时兮,便则为强,厌于食兮,坏决垣墙。” 见到自己已经输了,莫离也没有丝毫的不悦,而是用手中的黑子,不紧不慢的扣着桌面,吟诵道。墨玉做的棋子,扣在木质的桌面上,很是动听。莫离吟诵的声音很慢,倒是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样子。 “堤溃不塞兮,泛滥远长,横行阵乱兮,敌心骇惶。迫兼棋鸡兮,颇弃其装,已下险口兮,凿置清坑。穷其中卦兮,如鼠入囊。收取死卒兮,无使相迎,当食不食兮,反受其殃。胜负之策兮,于言如发。乍缓乍急兮,上且未别。白黑纷乱兮,于约如葛。杂乱交错兮,更相度越。守规不固兮。为所唐突,深入贪地兮。杀亡士卒,狂攘相救兮,先后并没。” 这话表面上,是在思索自己围棋势利的原因,可是事实上,却是在点评当今的实时。一边仔细听着莫离的话,朝凤一边皱眉思索着。此赋拟军政以为本。引兵家以为喻,盖宣尼之所以称美,倒当真是极好的。只怕,就是一般的诗人。都无法达到这样的程度。 “上下离遮兮,四面隔闭,围合罕散兮,所对哽咽。韩信将兵兮,难通易绝,身陷死地兮,设见权谲。诱敌先行兮,往往一窒,损蹇委食兮,三将七卒。驰逐爽问兮,转相周密,赏度地道兮,期相盘结。蔓延连阁兮,如火不灭。扶疏布散兮,左右流溢。浸淫不振兮,敌人惧栗。迫役踧踖兮,惆怅自失。计功相除兮,以时早讫,事留变生兮,舍棋欲疾。荧感窘乏兮,无令诈出,深念远虑兮,胜乃可必。” 昔班固造弈旨之论,马融有围棋之赋,而君子之所以游虑也。既好其事而壮其辞,聊因翰墨,述而赋焉。赋曰:局则邓林之木,鲁班所造,规方砥平,素质元道,犀角象牙,是错是砺,内含光润,形亦应制。于是二敌交行,星罗宿列,云会中区,网布四裔,合围促阵,交相侵伐,六军之际也。张甄设伏,挑敌诱寇,纵败先锋,要胜后复,寻道为扬,频战累斗,夫保角依边,处山营也,隔道相望,夹水兵也。二斗共生,皆目并也,持棋合围,连理形也。览斯戏以广思,仪群方之妙理,讶奇变之可嘉,思孙吴与白起,世既平而功绝,局告成而巧止。当无为之余日,羞见玩于君子。 “围棋之道,贵在谨严。一流棋手占据腹地,三流棋手占据边缘,二流棋手占据四角,这是棋手们遵循的常规。其法则是:宁愿输掉几颗棋子,也不要失去先手。有看起来是先手,而实际上落后的,有看起来是后手,而实际上占先的。”既然莫离想谈棋,那么自己就陪他好好谈谈吧。 桌角的香炉中,燃烧的是上好的檀香。据说可以安神静气,桌上的棋局虽然已经尽了,可是依稀还能感受到,那强烈的杀伐之气。看着棋局的布置,莫离不得不赞叹朝凤的技巧,攻击左边则照顾到右边,攻击后边则照顾到前边“看来,凤儿对围棋研究的很深入啊,不知道其中,可有什么秘诀?” “其实也没有什么秘诀,不秘诀的。不过是在于谨慎的分析。”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伸出手指,在棋盘上点了点“如果对手两块棋都是活棋,则不要去断他,如果自己都是活棋,则不必相连。棋势应开阔,但不可太稀疏;棋路应严密,但不可太局促。与其舍不得丢子而求活,不如丢子,而取得大局的优势。与其漫无目标地勉强行棋,不如顺其自然地自行补救。” 棋面上,莫离的子多,而自己的子少,所以自己最先考虑的,便是活棋的问题。但是,当自己的子多,而对手子少时,一定要抓住时机,扩展大局的优势。善于局部较量的人,不会去争求一子死活,善于列阵的人,并不在局部较量,善于作战的人不会失败,善于失败的人,即使失败也不会溃乱。 “所谓围棋,以常规的方式形成态势,以随机应变的机智制服敌手,所以必须胸有成竹并体现在布局上。双方还未交手而计策占上风的,他得胜的可能性就大;反之,计策处于劣势的,得胜的可能性就小。双方已经交手而不能判断胜负的,只能说是没有谋略。兵法上说:‘多谋者胜,少谋者不胜’,何况没有谋略呢?” 听了朝凤的话,莫离沉默了好一会。棋盘上的二子,黑白分明。可是路数,却是变幻无穷。看着莫离突然暗下来的眼神,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看着棋局示意道: “围棋这门技艺,开始时,按常规形成态势,而最终,却是要用对方意想不到的方法,来取胜,所以一定要在确信自己的棋,没有漏洞、牢不可破的前提下,才能出于对手的意料之外,乘其不备,突然袭击。凡是对手无缘无故地自行补救时,就表明他意在进犯突袭;放弃局部的棋子不救时,就表明他意在争夺大局的优势。随手投子的人,那是没有谋略的棋手。不假思索,而仓促应对,这是走向失败的路。” 万事万物的数量,总是从一开始。围棋的路数,总计为三百六十一。所谓一,这是其他数产生的依托,把握了这个根本才能控制四方。所谓三百六十,这是模拟周天的数目。分成四个角,这是模拟四季的数目。每角各分九十路,这是模拟每一季的天数。周围七十二路,这是模拟时令的变化。枯棋三百六十,白子和黑子各占一半,旨在仿效阴阳。棋局的线、路叫做棋盘,线、路交错所构成的方格,称之为拐。 “棋局是方形的、静态的,棋子则是圆形的、运动的。从古到今,对弈中,从未出现过相同的棋局。文字记载:‘每天都有新的变化。’所以,棋手应该用意深微,考虑周密,以探求胜败的原因所在,只要这样做了,就能够达到前人未曾达到的水准。”说着,朝凤就把自己手中的残子,慢慢的到回到棋盒之中。 说到下棋,头绪多自然力量分散,力量分散则难于救活。投子不要迫近,过于迫近,便会造成对手厚实而我方薄弱的局面。薄弱就容易遭受攻击,厚实就难以打开缺口。因地制宜,不要过于拘泥。见到合适的机会就前进,知道难于成功便后退。 “富于智慧的人,在事物发生前就能看出动向,愚昧的人,即使事情已经完成了,也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清楚我方所常受到的威胁,再来谋划占对方的便宜,能够取胜。知道何时可以战、何时不可以战,能够取胜。清楚多子与少子的用场,能够取胜。作好充分的准备,迎战准备不充分的,能够取胜。采取守势,养精蓄锐,等到来攻的对手势头减弱后再出击,能够取胜。不在局部激烈争夺而从整体上压倒对方的棋势,能够取胜。《老子》说:‘自己了解自己的人是明智的。’”收拾好了棋盒,朝凤便歪着头,静静的看着莫离,似是在用眼神问他,是否还有疑问。 虽然桌面上的棋盘已经被收拾干净了,可是莫离却觉得,刚刚的每一步,都还在心里徘徊。棋盘上的斗争,一点也不比战场上的温驯。要不然也不会有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传言。想到一半,莫离抬起头,看着朝凤玩味的笑了笑:“围棋致力于权变欺诈,以劫杀名之,这难道不是诡诈之道吗?” “不是这么回事。”看着莫离脸上诡异的笑容,朝凤摇摇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来是静态的,其所思所虑,难于发现,但一与外界事物接触,便产生喜怒哀乐等反应,然后才能清楚地加以辨析。根据这一道理来推测下棋,胜败也是可以预先观察出的。其法则是:谨慎、稳重而不贪的,多得;轻随便而贪婪的,多失。不贸然相争而加强防御,多胜;一味杀夺而不顾后果的,多败。” “嗜杀便会多败吗?”莫离轻轻地呢喃了一声,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叫人看不懂。 第一百九十三章 棋场似战场 围棋的品位一共九类:第一是入神,第二是坐照,第三是具体,第四是通幽,第五是用智,第六是小巧,第七是斗力,第八是若愚,第九是守拙。九品之外,数目极多,无法计算,但都未能入格,这里不再列举。 正如人,生来就明白道理,是最上等的;学习了然后明白道理,是次一等的;遇到困难然后学习,又是更次一等的。因为失败而回想、检查其错误的,棋艺能够长进;因为胜利而骄傲自满、洋洋得意的,棋艺必然减退。寻求自己的毛病而不寻求他人的毛病,对己有利;只顾攻击对手而不知道对手在进攻自己,对己有害。 “凤儿杀过人吗?”沉默了好一会,莫离突然开口问道。这个问题实在是叫朝凤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更让人无所适从的,是莫离的眼神。倒不是是如何的锐利,而是一种漠然,就像是看淡了世事的高僧一般。 怎么?这是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吗?尽管朝凤被自己的猜想,逗的有些想要发笑。可是她还是仔细的去回答了莫离的问题:“杀过,年长的,年幼的。有过错的,没有过错的。男的,女的。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怨不得都说,这红墙绿瓦都是人血染上去的。” “你所说的杀人,不过是当个的人罢了。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那时候。连天都染成了艳红色。也就是那个时候,自己才如此深刻的意识到,人比恶鬼还要可怕“如何万古冤魂在,风雨时闻有战声。” 微风吹起床幔,屋外的阳光是难得的明媚。可是即便是这样明媚的阳光,却始终无法照进深深地宫殿中:“既然我们是由下棋开始的,就以下棋来说明吧。说到下棋布置阵势,务必在整体上连成一气。自始至终,着着求先。一旦面对棋盘较量高下,胜负未分。一毫一厘的差错也不能出。如果大局已占上风。则一心一意地求生;如果大局已处于劣势。那就勇往直前地,侵占对手的棋路。” 一边说着,朝凤一边伸出手指,慢慢的抚摸着棋盘:“顺着边缘走棋,即使活了。也仍旧不免失败。处于劣势而不承认,局面将更加难以挽回。心情急躁,一味求胜,这样的人,大多都会失败。双方相互围攻的时候,先压迫对手的外部。倘若被围而又势孤援少,就不要逃跑了;倘若机危阵溃就不要下了。所以,围棋中有‘不走之走‘、‘不下之下‘的说法。使人犯错误的可能性是多种多样的,但通向成攻的路却只有一条。只有那些仔细了解棋局特点、认真估计情况变化的人,才能经常得胜。《易?系辞下》说:‘事物处于穷尽即须改变,改变然后能开通,开通才能久长。‘所以,少部分的流血。是为了大部分的胜利。” 围棋中有种种应该考虑到的情形:有时候表面上得益而实际上受损,有时候表面上受损而实际上得益;有时候侵占地盘得到好处,有时候侵占地盘反而受害;有时候应该在左边投子,有时候应该在右边投子;有时候先下子,有时候后下子;有时候紧紧压住对方,有时候不慌不忙地行棋。 粘子不要太急,弃子须考虑有什么好处。有时候开始显得近而最终远了,有时候开始显得少而最终却多了。打算加强外围就先在里面进攻,打算充实东部就先在西部进攻。棋路虚而无眼则先看看势头,如果对其他的棋没有妨害便做劫。给对方让路则行棋应疏,接受对方的让路就不要争斗。选择合适的地方加以侵占,如果没有妨害便继续推进。这都是棋家的深微之处,不能不认真了解。《易?系辞上》说:‘不是天底下技艺极为精巧的人,谁能领略其中的奥妙呢? “朝凤不才,引用一句《易?师》中的话:战队出师,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则。不按法则办事,则会暗藏凶险。用兵本来不崇高欺诈阴谋,倡诡诈之道的,本是战国时代纵横家的论调。围棋尽管属于小道,究其实质,确与兵法相合。所以,围棋的品类很多,而下棋的方式也多种多样。” 见到莫离的脸色还是不好,朝凤便轻轻地的开口宽慰道:“属于下品的棋手,完全没有周密的考虑,动不动就是权变欺诈,有的用手来比划棋势,有的说话来泄露心机。属于上品的棋手则与此不同,无不经过深思熟虑,根据具体情况而随机应变,其精神活动于棋局之内,在投子之前已拿定主意,所以总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谋划取胜之道,在未成为现实的时候消除输棋的可能性。哪里用得着喋喋不休地说话、故作洒脱地打手势呢?正直而不欺诈,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正直吗?我可不是为了那么高尚的理由。”莫离轻轻地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笑了笑“凤儿变了不少,若是以前,只怕我就是说再多,你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恩?听见莫离这样说,朝凤的确是愣了愣。若是以前,自己的确是不会关心这些事情的,就是关心了,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谋划。可是现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自己真的是为了什么吗?自己的变化这么大吗? “说到围棋,我记得在大夏,似乎棋手投下的任何一子,都有固定的名称。棋盘上的形势,死生存亡,从名称便可以观察出来。有冲,有斡,有绰,有约,有飞,有关,有札,有粘,有顶,有尖,有觑,有门,有打,有断,有行,有立,有捺,有点,不征,有劫,有持,有杀,有松,有盘。下子的名称,共计三十二个。”还没有等朝凤反应过来,莫离便又岔开了话题。 虽是心里还是有些变扭,可是朝凤迫使自己打起精神:“的确是这样,有道是,占边不如占角,挂角不如拥有腹地。遮拦不如抑制,抑制不如紧压。夹有虚实,打有真假。遇到对手侵占我方棋路,则加以遮拦阻挡,遇到对手压迫我方虚眼,则粘上一子。大眼可胜过小眼,斜行比不上正行。两关正对,则先察看情形,前面的路上有障碍就不要征子。如果还未实行,万不可先动。” “曲四位于角端,到棋局结束才会失去。直四、板六,都是活棋。花聚透点,大多没有生路。四角的十字,不能先纽。势子位于中心,不要在角上多打主意。下棋不应太频繁,频繁就不免倦怠,倦怠则棋艺不精;下棋也不应次数太少,太少就容易忘记,忘记则失误较多。胜了不多话,败了不唠叨,发扬清廉、礼让之风的,才是君子;因输棋而怒形于色的,不过是小人。”莫离点点头,表示对朝凤的话,自己是可以理解的。 说到围棋,凡是对局的棋手,考虑务必周全,至于随机应变,远近纵横,我是不可能事先知道的。凭侥幸取胜,也难以超出这些名称的范围。文字记载:‘一定要回答的话,首先该做的事是辨正名称。‘下棋也是这样的吧! “棋艺高的不要傲慢,棋艺低的不要怯懦。气韵温和而舒展,这是为即将取胜而高兴;心跳加速而脸上的表情发生变化,这是为即将失败而忧虑。最令人惭愧的事,莫过于悔子,最令人耻辱的事,莫过于偷子,最为美妙的棋,莫过于宽纵不逼,最为糊涂的棋,莫过于反复打劫。名为赢局凡是下棋,直行三着就要改变,正方小块达到四子,便是错误。胜而路多,败而无路名为输筹。全是筹嫌多余,停路则属于和棋。打筹不得超过三次,淘子不应限其数目。劫的名目颇多,有所谓金井辘轳,有所谓无休之势,有所谓交递之图,下棋的人不可不知。” 棋的名目也很多,和做人一样多。有所谓敌手,有所谓半先,有所谓先两,有所谓桃花五,有所谓北斗七。说到下棋,有与无相互赖以生存,远与近相互补充促进,强与弱相互映衬烘托,利与害相互倾斜移动,下棋的人不可不察。因此棋局安稳但并不大意,取得优势但并不骄傲。棋局安稳而大意就会也现危险,取得优势而骄傲就会导致输棋。《易?系辞下》说:‘君子在太平或安定时不忘危难,在生存时不忘灭亡的危险。 能够承认对手的实力的,是强大的人;以为他人不知自己的,灭亡。掌握了关于某一事物的知识,从而能推知同类中其他事物的,棋艺高;固执不变,迂执到愚蠢地步的棋艺低。这些,莫离应该会明白吧。朝凤抬抬头,看着莫离微微一笑。 第一百九十四章 法会 秋草有情,径自凋敝;黄花无意,引领南山远眺。阡陌相交,炊烟袅袅,那是秋天里写不尽的诗情。一堆堆深灰色的迷云,低低地压着大地。那一望无际的林木都已光秃,老树阴郁地站着,让褐色的苔掩住它身上的皱纹。无情的秋天剥下了它们美丽的衣裳,它们只好枯秃地站在那里。 “注意力高度集中在棋局上,其思虑必然周密;心灵为种种杂事所纠缠,其思虑必然散缓。目标远大而下正直,得到的便是吉利;心机浅隘而奸诈,能得到的,便是不吉利。说话和沉默保持常态,使对手难于测度。行动如静止没有分寸,只能招致他人的厌恶。”生了个懒腰,朝凤看着莫离的眼睛,慢慢的开口道“《诗?小雅?巧言》说:‘他人心里在想什么,我不妨加以揣测。那么,你现在在想什么呢,莫离?” 在想什么啊?莫离轻轻地笑了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呢。不过也没有什么好想的,毕竟现在,自己可是这里的统治者,是一国之君。无意识的,莫离的手指轻轻地扣着桌面“又快到花灯节了,这一次倒是有些有意思的,不知道凤儿可否赏脸?” “有意思的?莫不是又是看花灯?”朝凤笑笑,歪着头看了看莫离“千门开锁万灯明,正月中旬动地京。三百内人连袖舞,一进天上著词声。好久没有见过什么热闹了,出去逛逛也好。” 出乎意料的,就在朝凤话音刚落的时候,莫离却缓缓地摇了摇头:“明天是匈奴历传昭大法会的最后一天,这天,匈奴民族居住的地方,多会摆出用五彩酥油,雕塑成的花鸟鱼虫,和人物形象,欢庆酥油花灯节。西匈奴各地的僧俗民众。以及民间艺术师们,用本地盛产的酥油,和匈奴式颜料,制作出精致的酥油花,许多酥油花,还以多个画幅构成连环故事,讲述匈奴民族的古老传说。” “听起来好像还不错,这也算是匈奴的传统节日吧,倒是值得看一看。不过既然是法会,就一定有其中的规矩。匈奴虽说和大夏的来往还算频繁。可是大夏对匈奴的文化。却实在不敢说是了解。即便朝凤已经努力的看遍藏经阁中所有和匈奴有关的书籍。可是却大多是野史,倒是匈奴后,也发现尽信书不如无书。我可不想在这样盛大的场合下,叫人看了笑话。所以还要麻烦莫离,和我好好地说一说规矩。” 这话说的实在是很微妙,匈奴和大夏所有的来往,不过是通过打仗。既然是打仗,那么其中自然是不会有友好的文献交流。要不然也不会有‘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样的句子。 “在匈奴,对大夏的了解呈现两种极端。一是遍地是黄金,歌舞升平。但是更多的却是大夏的的刑法。当时的大夏。大多使用公开处刑,类似大卸八块、砍头、剖腹等等诸多的刑种,甚至都是在闹市区域执行的,其意就是对百姓的恐吓和威胁,野蛮之像令人毛骨悚然。这种公开处刑如此频繁、如此野蛮。让这个匈奴人感到十分不解。一个国家怎么能如此爱好公开杀人处刑,如此的喜好剥落国人的自尊,如此的视本国百姓如奴隶。不过你们大夏的史书,是怎么说匈奴的?”听见朝凤这样说,莫离突然也有一些好奇 唔......朝凤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了长乐那绘声绘色,还连比带划的解说:“他们的身材矮而粗壮,头大而圆,阔脸,颧骨高,鼻翼宽,上胡须浓密,而领下仅有一小撮硬须,长长的耳垂上穿着孔,佩戴着一只耳环。厚厚的眉毛,杏眼,目光炯炯有神。身穿长齐小腿的、两边开叉的宽松长袍,腰上系有腰带,腰带两端都垂在前面,由于寒冷,袖子在手腕处收紧。一条短毛皮围在肩上,头戴皮帽。鞋是皮制的,宽大的裤子用一条皮带在踝部捆扎紧。弓箭袋系在腰带上,垂在左腿的前面,箭筒也系在腰带上横吊在腰背部,箭头朝着右边。” 那时,自己的第一感觉,就是御兽园中的那一只大马猴了。不过,这种话还是不要当真莫离的面讲吧。朝凤仔细的想了想,还是避重就轻的开口到: “《史记?匈奴传下》中记载,匈奴人,在打败夙敌月氏人后,用月氏王的头盖骨作成了饮器,与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并且会将敌人的头骨沿眉弓切开,取头盖部分,裹上兽皮,并镶上金属边缘作成饮酒器具,被猎杀者的身份越高,所制成的酒杯档次就越高,如果是有身份的人往往要镶上金边,甚至缀以宝石。此外,匈奴人的墓葬中都有大量的人牲,如葬礼上的牺牲。匈奴和大夏人殉葬很像,都是在首领的墓上,割开其妻子及随从们的喉咙。至于匈奴人,其人数达到上百或者上千之多。” 静静的听着朝凤的话,莫离思索了一番,才开口道:“这些事请,也不都是虚假的。我们的确是有猎头的习俗,在战争中砍下敌人的头颅,以及展示他们砍挂在马缰绳上的头皮,的确是荣誉的象征,也确实会将敌人的头颅,制作成饮酒的器具。不过殉葬并不会强制,而是自愿为主。” “是吗,看来野史中所说的,倒也不是全然无用啊。”朝凤笑笑,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一般的,看向莫离“对了,你可不要想岔开话题,对于这个法会,我可是一点都不知道了。若是错了,那就不是我看法会的热闹了,而是叫别人看了我的热闹。” 见到朝凤一脸气鼓鼓的表情,莫离也觉得十分有意思,便伸手,轻轻地在朝凤的头上摸了摸。又迅速在朝凤生气前,抽回手来“传昭大法会又称为莫朗钦波节,是匈奴最大的宗教节日。匈奴人信奉萨满教,五月于笼城祭天地、祖先、鬼神。匈奴每年有规定的日子举行集体的祭祀。虽然都是祭天,同时也有商讨国家大计、秋后感谢天神等任务。匈奴人对其祖宗的坟墓很为重视,不只相信祖宗死后有神灵,其他人死后也有神灵,也可以降吉凶。也相信人死后,需要享用金银衣裘以及女人。” “这一点倒是和大夏一模一样嘛,看来人性果然是相通的,这活着的时候喜欢享受,死了,还是忘不了。”朝凤有些戏谑的笑了笑,冲着莫离挑了挑眉。话虽是开玩笑,可是匈奴和大夏的相似之处,却是实在的多。 匈奴人主要以狩猎、游牧及畜牧为主,依靠的畜牧主要有马、牛、羊三种,其中又以马最为重要。在饮食当中,肉、乳品尤为普遍,有时会食用鱼类。其生活地点常随着季节转移至其他地方。 匈奴人用畜衣作衣服,他们很早就制作裤子、长靴、长袍、尖帽或风帽,无论在行重或保暖方面,都很适应当地的生活。住的地方叫穹庐,是毡帐所制的帐幕,需以木条作柱梁。并使用各种陶器及金属器。叫人惊讶的是,匈奴人不仅有耕田产谷,还建有谷仓来藏谷。除在本部耕种外,在西域还有骑田。 同时匈奴人也十分重视商业交换,以牲畜去换取奢侈品。常与大夏人互市交易,并将大夏人物品,转买运到西域各国,并包括罗马帝国,在大夏对西域通道中断之时,尤为如此。 “我听说,匈奴每年三次集会的日期都不相同,《史记》说是正月、五月及秋季,《后汉书》为正月、五月及九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毕竟刚刚我听你的口气,这法会似是个难得的东西,而且我之前的一年,却也没有见识过什么法会。”朝凤皱皱眉,有些疑惑的看着莫离。 面对朝凤的疑虑,莫离回答的倒是坦然:“大致上,正月的集会是个小集会,参加的人是匈奴诸长。五月的大会最富宗教色彩,参加的人数很多,主要是为祭其先祖、天地及鬼神。秋季的集会则是为秋天收成而感谢天神的集会。 关于集体祭祀的地点,大致上是由大司命决定所在的地方举行,所以即便是我,也没有参加过几次。如腊月大,以元月为年,小,以初二为年。凡商民停市者三日,各以茶、酒、果、肉等食物互相馈赠为礼。” “此节日,是格鲁派创世人,宗喀巴大于一百余年前,在兰度发起了一个大型的祈愿法会,而延续下来的。从此联络匈奴传佛教诸教派共同戮力,振兴佛法,严守戒律,继而筹集资金,将大昭寺的殿堂、佛像、法器、供物、幡幢、壁画、修饰一新。宗喀巴本人还特意集金五百两,为大昭寺觉卧佛像制作了五佛金冠。我见你常看佛经,便猜你会喜欢的。而且明天旧贵族也回到,很热闹。”莫离笑笑,看了看朝凤。 第一百九十五章 旺波日山 虽然谁都没有看过神,可是神这种东西,却是神奇在人们的心里,扎下了深深的根基。甚至在王权出现前,就已经有人用神的名义,在干扰世事了。 朝凤坐在马车上,在一直以来,匈奴人都还相信各种巫术。在《史记》上,就有其关于战争时期的内容记载: ‘曩者,朕之不明,以军候弘上书言‘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丏若马‘,又汉使者久留不还,故兴遣贰师将军,欲以为使者威重也。古者卿大夫与谋,参以蓍龟,不吉不行。乃者以缚马书遍视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乃至郡属国都尉成忠、赵破奴等,皆以‘虏自缚其马,不祥甚哉! ‘或以为‘欲以见强,夫不足者视人有余。‘易之,卦得大过,爻在九五,匈奴困败。公车方士、太史治星望气,及太卜龟蓍,皆以为吉,匈奴必破,时不可再得也。又曰北伐行将,于釜山必克。‘卦诸将,贰师最吉。故朕亲发贰师下釜山,诏之必毋深入。今计谋卦兆皆反缪。重合侯得虏侯者,言‘闻汉军当来,匈奴使巫埋羊牛所出诸道及水上以诅军。单于遗天子马裘,常使巫祝之。缚马者,诅军事也。又卜‘汉军一将不吉‘。匈奴常言汉极大,然不能饥渴,失一狼,走千羊。乃者贰师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 这段史书,记载的还是汉朝的事情,那时还没有大夏。有关部门奏请要增加赋税,每个百姓再多缴三十钱,用来增加边防费用。这样做明显加重老弱孤独者的负担。之后又有人奏请,派兵到轮台去屯田垦荒。轮台在车师以西一千余里,上次开陵侯攻打车师时,危须、尉犁、楼兰在京师的六国子弟兵都先后西去参加征战,运送粮草接应汉军,国王自己发兵数万人。统驭将帅攻破车师城,迫使车师王归降,取得了胜利。 虽然城里粮食很多,可是兵士,却无法带足粮食,班师回朝。体魄强健的尽食所蓄,体弱多病的,在路上死了几千人。汉朝的皇帝派酒泉的驴队、骆驼队,出玉门关护送军粮,迎接军队。可是班师的兵士。返回张掖不多远。还是有很多人没有回来。 汉朝本来也是个强盛的王国,可惜汉武帝晚年,曾经一时糊涂,听信了一个名叫弘的军侯的上书:匈奴人捆住马的四蹄。扔到城下,说要送马给我汉朝。匈奴长期扣留汉朝使者,不让回朝,所以才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兴兵征讨,维护汉使的威严。 古时候,卿大夫提出的倡议,都要先求神问卜,得不到吉兆是不能施行的。因此。贰师将军这次出征前,汉武帝曾普遍地征询朝廷诸位大臣,以及地方郡国都尉成忠、赵破奴等长官的意见,大家认为“匈奴人捆缚自己的战马,是他们最大的不祥之兆”。有的认为“匈奴人是在向汉朝显示强大,故意向人显示自己力量有余而已”。 求神问卜的方士,和星象家们,也都认为贰师将军出征‘吉兆明显,匈奴必败,机不可失‘,还说:‘派贰师将军带兵北伐,到鬴山就能打胜仗‘。卦辞显示派贰师将军,前去作战最合适,所以汉武帝,才派遣李广利率兵出征,并告诫他慎入匈奴腹地。可谁曾想到,那些求神问卜得到的卦辞,全都与事实相反。 后来被汉军抓到的匈奴俘虏说:‘匈奴人听说汉军要来,就派巫师埋掉羊牛行走的通道,填掉水井,诅咒汉军。单于送给汉朝天子良马,裘衣时,便让巫师祝愿匈奴好运。匈奴人捆缚战马,是为了诅咒汉军。还曾卜到‘汉军有一位将领命运不利‘。匈奴人又说:‘汉朝虽然强大,但汉人忍耐不了沙漠里的饥渴。匈奴放出一只狼,汉军就要损失一千只羊‘。 等到李广利兵败,将士们或战死,或被俘,或四散逃亡,这一切都使汉武帝悲痛难忘。后来桑弘羊等人,又奏请派军队,远赴轮台屯田垦荒,修筑堡垒哨所,这些行为劳民伤财,扩大了国内阶级的矛盾。 紧接着,大鸿胪又建议,招募囚犯以封侯作为奖赏,借护送匈奴使者回国的机会,刺杀匈奴单于,发泄大汉的怨愤。这种事情连春秋五霸,也不会这样做的,况且匈奴对投降他们的汉人,要搜查全身,详细盘问被俘汉人所知道的情况。那时边塞防务,还没有走上正轨,宫门都可以随便出人,边疆障候官员派兵士狩猎获皮肉之利,兵士劳苦而烽火松弛,那些活着跑回来的俘虏,也都知道这种情况。 那时最重要的任务,是严禁各级官吏对百姓苛刻暴虐,废止擅自增加赋税的法令,鼓励百姓致力于农业生产,恢复为国家养马者,免其徭役赋税的法令,用来补充战马损失的缺额,不使国家军备削弱而已。若是,命令各郡、国二千石官员,都要制定本地繁育马匹,和补充边境物资的计划,并在年终呈送全年公务报告时,报送朝廷,那么一切都可以挽回。不过,这样的事情,确是没有人想到过。 征和四年三月,夏朝始祖黄帝,夏元帝大败汉朝,开启了新的王朝、他到钜定县亲自耕田,回京途中巡游泰山,扩建祭天神坛。庚寅二十六日,在明堂举行祭祀仪式。癸巳二十九日,在石闾山祭祀地神,并接见群臣。 那时在祭台上。夏元帝说道:‘汉武帝自即位以来,干了很多狂妄悖谬之事,使天下人愁苦,汉武帝后悔莫及。从今以后,凡是伤害百姓、浪费天下财力的事情,一律废止!很多方士都在谈论神仙之事,却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功效,朕便将他们一律罢斥遣散。‘于是将等候神仙降临的方士们全部遣散。 此后,夏元帝每每对群臣感叹说:‘汉武帝往日愚惑,受了方士的欺骗。天下怎会有神仙,全是胡说八道!节制饮食,服用药物,最多是可以少生些病而已‘。可是就是这样浅显的道理,却还是输给了人的贪欲。 不管是大夏也好,匈奴也罢,‘神’依然存在着。还在行驶中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虽然看不见车外是何等的光景,可是听见那嘈杂的声音,朝凤就知道,目的地已经到了。 “凤儿还记得我昨天说,传昭大法会是宗教的改革家-——宗喀巴。在兰度发起的一次祈祷大会,延续而来的吗?在这次法会后,宗喀巴,又在兰度地方政权属下的贵族仁钦贝,和仁钦伦布父子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甘丹寺。”莫离看了看朝凤,亲自扶着她下了马车。 从朝凤的角度看,旺波日山,犹如一头卧伏的巨象,驮载着布满山坳的,规模庞大的建筑群。寺庙傍山而立,群楼重叠,巍峨壮观。不知道是山构造了寺庙,还是寺庙就是座山。不得不说,当真是鬼斧神工啊。朝凤收起心中的惊叹,虽说匈奴不是佛教的起源,可是这建筑,却充分体现出传统佛教寺院建筑的因地制宜, “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宗喀巴,及其追随者,以独立于其他教派的姿态,出现在匈奴佛教界。再加上建寺这一年,还有兰度祈愿法会这件大事,因此算是格鲁派创建的头一年。”看见朝凤明明很是惊讶,却忍着不开口的样子,莫离轻轻地笑了笑“今年,从各地来到兰度,参加法会的僧人就有一万多人,这是一次不分教派,不分地区的匈奴佛教,教德的大集会。我们上去看看吧。” 甘丹寺并不是一座独立的寺庙,而是由庞大的建筑群组成的,山脚下围据着康村,每个康要都有一个小经堂,大多为二层楼的建筑。朝凤一边观察着周围的地形,一边在心中计算。虽说只是小经堂,可实际上却绝对算不上狭小,若是真的要坐满,至少也是要百来人的。 “甘丹寺主要由措钦大殿、宗喀巴寝殿、羊八犍经院、宗喀巴灵塔祀殿、绛孜扎仓、夏孜扎仓,及二十三个康村、二十个个米村组成。我们现在看见的,就是措钦大殿。”虽是绝对朝凤忍着不问,一脸的好奇张望的样子很有趣,可是若是自己不说,只怕她宁可不听,也不会开口问的。 这样一想,莫离便不再可以隐瞒,而是慢慢地向朝凤解释起来“措钦大殿为大经堂,即相当与大夏的大雄宝殿。宽十二丈,深二十一丈,有大柱一百零八根,可容纳三千三百名高僧,在内同时诵经。殿内主供的是未来佛强巴佛,后增供宗喀巴等鎏金铜佛。” “只怕有这么大的地方,也找不到这么多高僧吧。”朝凤笑笑,还想多说两句,却看见了一队盛装着人,向一个方向涌去。 第一百九十六章 长明灯 匈奴地区的服饰风格独特,形式多样,色彩鲜明,花纹图案构思精巧。具有民族特点的款式有缎面袍、提花缎面抱、皮面袍、氆氇袍、彩边抱、珍贵兽皮袍等十多种,每一种款式都有质地、色彩、图案和装饰上的极大变化。 一般来说,在不同的日子,都要穿着着不同的衣裳。朝凤皱皱眉,这队人人数不少,对男女老幼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划分,就像是一个家族,一起出动一般。队伍中,男子皆穿着黑白氆氇,或哔叽藏袍,衣裤套穿在白长衫上,外束色布或绸子腰带。 在牧区,男子多穿肥大袖宽的皮袍,大襟、袖口、底边等处,都镶着平绒或毛呢,外束腰带。在匈奴,靴子主要有“松巴鞋”和“嘎洛鞋”。队伍中,不论男女的头、手、胸、腰上都佩戴用珠宝、金、银、铜、玉、象牙等制作的精美首饰。可见他们对这一次行动的重视。 “百来年前,匈奴还孱弱的时候,每到匈奴年节,郡王于元日设宴布达拉,请汉番官员头人过年。初九日,大昭内聚集各山寺喇嘛四万众,迎接达赖喇嘛诸佛登台,或有名呼图克图讽诵大经。至上元,郡王及噶隆,牒巴等各于大召周围大放花灯。”见到朝凤一直紧盯着人家不放,莫离笑笑,伸手揽住朝凤,压低了声音在朝凤耳边开口道“若是你真的想看,我们就偷偷跟着过去,如何?” 听到莫离这样说,朝凤还是有些心动的。这一次出宫,莫离并没有昭告天下。除了驾车的车夫,就是连随从都没有带,可见是不想引人注目的。可是.....朝凤继续看向那队人,只见他们已经扎木架,以五色油面做人物、龙、蛇、鸟、兽,下设木架数层。安设大灯,周围约数万盏,不晓得要做些什么。 “这是长明灯,自黄昏点起,至次早始撤,以天之晴、阴、风、雪并灯焰之色,占一年吉凶。如是夜天清气爽,月明无风,灯焰光辉色正,则一年人畜安康。五谷丰稔。若天不明朗或遇风雪。及灯焰红白闪烁。及为不吉。”见朝凤没有要动的意思,莫离便抬手,遥指着大灯解释。 闪烁的灯火,照的人忽明忽暗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看着灯火,朝凤慢慢地开口道:“在大夏,长明灯又名续明灯,或无尽灯,即佛前日夜常明的灯。长明灯自古以来,除夕夜家家户户所点燃的灯火,一燃上,就不能吹灭,直到油尽、烛终自行熄灭。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风俗。君王陵墓中也会放置长明灯,希望可以犹如生前的宫殿一样灯火辉煌。” “那长明灯在大夏,不就是不熄之火吗?”莫离笑笑,似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在匈奴传说中,不熄的火光是天宫之火。是太阳神把它偷偷带给了人类。总之,人类由于机缘凑巧,知道了这个秘密。也许是某位先哲把它传给了人类,就像神农氏教会了人类种植农作物,有巢氏教会了人类建造住所。一旦人类得知如何制造永久的灯光时,消息不胫而走,全世界的庙宇都想装上这种永不熄灭的灯。” 根据古匈奴的风俗,死亡的人也需要灯光驱逐黑暗,照亮道路。因此,在坟墓被密封前,习惯于放一盏灯在里面。而富贵荣华之家就要奢侈一些,放上一盏不熄的灯,永远为死者照亮。听说千百年以后,当这些坟墓的拱顶被打开时,盗墓者发现里面的灯,还在好好地燃烧着。 “除夕夜,因诸神上天,众鬼神就出来觅找食物,特别是那些魑、魍、魉之类,这些平时过年过节,未能得到奉敬的散鬼,更是求之不得的良同。因这夜每家都有许多糕粿。如果吹灭灯火,摸黑不见天地,它就会顺声抓人,特别是小孩半夜啼哭,老人咳嗽作声,就性命难保了。” 说道这里,朝凤有些诡异的笑了笑。就这长明灯所带来的光辉,她的脸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尤其是因为站立角度的原因,些许没有被照亮的地方,显得怪吓人的。朝凤的眼睛是很大的,不过却显得太沉寂了,一动不动盯着你的时候,怪可怕的。 不过很可惜,就像不是每个人,都会在你讲笑话的时候晓一般。莫离的脸上,也没有丝毫受到惊吓的样子,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朝凤。实在是一个无趣的人啊,朝凤皱皱眉,在心里暗骂一声,恢复正色,继续道: “《史记》中记载,在夏元帝陵墓中,就安置有长明灯。大夏人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人死后的陵墓也对应称作阴宅,君王尤其重视陵墓,作为死后的居所,他们也希望像他们生前的宫殿一样灯火辉煌,因此也就有了长明灯。” 自己也听过长明灯,一种长明灯是双层结构,里面的一个容器内装灯油,灯芯用醋泡制,外层装水,用以冷却灯油;这是个伟大的发明,因为油灯消耗的油主要不是点燃了,而是受热挥发,醋泡过的灯芯不易能保持低温,油坛外面的水也可以有效阻止油温上升。 “我也试着做过不少长明灯,但是长明终究是理想中的愿望。在京都定陵中,陵墓正殿有一口青瓷大缸,内盛蜡质灯油,还有一个灯芯,这就是长明灯了,但是显然这盏灯在陵墓封闭后,不长时间就熄灭了,原因是密闭的陵墓中,缺少燃烧所需要的空气。”朝凤耸耸肩,看起来有些失望。 小时候,自己还居住于冷宫时,就一直渴求一盏长明灯。倒不是冷宫中太过阴暗,叫人害怕。而是自己担心,若是太黑暗了,已经离开人世的母亲,会找不到回家的路,无法回到自己的身边。 “若是凤儿喜欢长明灯,那么我死后,我陵墓的长明灯,就由凤儿制作好了。”见到朝凤眼中那说不出的情感,莫离便也不追问,只是搂紧了朝凤,在她耳边喃喃道开口“我不畏惧黑暗,也不如何崇尚光明。所以哪怕长明灯根本没有亮,也没有关系,只要是凤儿做的就好。” 习惯真是一样可怕的东西啊,朝凤皱皱眉,靠在莫离的胸膛上。自己以前看见莫离,想的都是利用,算计。费尽心机的站在他的身边,可是却讨厌他触碰自己,哪怕只是一下。可是现在,却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还有一种温暖的错觉。 “除了长明灯,还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吗?说说看吧,随便说点什么吧。”朝凤回过头,看着莫离笑笑“我们好像没有好好地的聊过,今天的天色不错,突然想和你说说话。就像是戏文中的那些老夫老妻一般,随便说些什么吧。” 虽然不知道朝凤的态度,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变化的,可是平心而论,老夫老妻这个词,的确叫莫离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愉悦。看来这一次的出行,还真的是对了,莫离勾了勾嘴角,难得的放松了下来。 “法会历时很长,除了诵经,占卜外。等到二十一日,就会有朝中的大将,调集各处蒙外,西番马步兵三千名,顶盔贯甲,执长矛、弓箭、鸟枪、藤牌到达兰度。表明这些年,训练的成果。马亦从头至尾披挂五色甲裙。” 似是想起了什么画面,莫离脸上的笑容更加明显了些,就连语气,都轻柔了不少。 “各各跳舞放枪,绕召三次,至琉璃桥南,点放火炮,以为迎神逐鬼,其炮系铜铸,有二十余位,内最大者一位,上列威剿除叛逆五字。铸自唐时,事竣,于布达拉库内发银、茶、绸缎、绫、锦、布匹、金珠等物,布施僧众,以为念经之资。二十三日,郡王及噶隆、牒巴、并有各大喇嘛,各出八、九名以至十四、五岁幼童数名,快马数匹,跑马从色拉寺东山脚起,由布达拉后至工布堂,约三十里,一气跑到,先到者赏绸缎、哈达、银钱等物;其次到,后到者,各分赏有差。又选善走之人等数十名,自布达拉西跑至兰度东止,约十余里,亦一气跑到,别其先后赏。赏毕,绕召跑三匝而散。此以为一年抢标夺彩之戏。至二十六日,迎色拉寺飞来杵至兰度传召。” 虽是从来没有见识过,不过光听莫离的形容,朝凤便可以想到那般的光景,必定是极有趣的。 “除了诵经,超度这样的活动。其他民间的活动也很多,往日举办的时候,我都还外面征战,或者是被那些老头子绊的错不开时间。后来有时间了,有条件了,我却又找不到一个可以和我一起看的人,便也不想去。”莫离笑笑,看了看朝凤“不过这一次不一样,因为有凤儿啊。我们一起看吧。” 猛然听见这样的邀请,朝凤着实是愣了愣。看了看莫离。不知道为什么,朝凤心中突然冒出一句话,他也很寂寞吧,就像自己一样。这样想着,就越发没有拒绝的理由;“一言为定。” 第一百九十七章 围观甘丹寺 夜幕很快降临了,可是因为是在法会期间,所以此刻的甘丹寺,非但没有变得死寂,反而有这络绎不绝的信徒前来烧香。 接下来的道路,虽然沉默,可是却并不沉闷,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情之感。很快,便到了丹甘寺中殿,中殿中设有五只金色狮子,这些狮子神态各异,分头、脸、身、腿、牙、胯、绣带、铃铛、旋螺纹、滚凿绣珠、出凿崽子。 狮子不是大夏所有的物种,狮子形象始于汉朝,据说狮子是从西域传过来的。相传东汉汉章帝时,西域大月氏国把一头金毛狮子作为礼物进贡给中国的皇帝。后来狮子随着佛教的传入,而成为一种赋予了神力的灵兽。在大夏的文化中,狮子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神话中的动物,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动物,和麒麟一起成为大夏的灵兽。大夏高僧慧琳说:“狻猊即狮子也,出西域。” “这只狮子的造型,为何如此奇特?”千奇百怪的狮子,自己倒是也见过不少,不过这样的狮子,自己到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朝凤好奇的,抬手指了指。 那狮子的造型别致,一反普通蹲踞状狮子造型的常态,背部自然下凹,肩首偏向右侧,两前腿相对直立,右腿稍屈,右爪下踩元宝;双后腿贴伏于臀部两侧,夸张的尾稍曲线优美地由臀下出右腿、逶迤至座侧立面,整体显得舒展自然。 “这些狮子负责承抬的法座,名为‘甘丹拾赤‘,也就是由宗喀巴创建黄教后的法座。殿后左侧有一小殿,门额上有一组‘兜率天‘的影塑,塑造技艺极其精细逼真。小殿内,有宗喀巴静坐的禅床,及纯金汁书写的全套《甘珠尔》和《丹珠尔》藏文大藏经。殿内的设置、供器、装饰等物均系古代文物。”莫离笑笑,带着朝凤细细地解释寺庙中的陈设。 大殿中有一根大柱很奇特,它离开地面有一掌厚的距离。到甘丹寺朝佛的人。都围在柱子旁边。想要摸一摸柱底。摸完了,便闭上眼睛,做出虔诚的祈祷姿态,似以祈祷吉祥。 “丹甘寺是化王扎巴坚赞,和内邬示本仁,钦桑布等地方政权首领的资助下,创建的第一座匈奴传佛教,格鲁派寺院。宗喀巴从此长居此寺,转大法轮。大师圆寂后由其大弟子贾曹杰?达玛仁钦,和克主杰?格勒贝桑次弟。继承他的法座。称为‘座主‘便是‘赤巴’。从此则产生了‘甘丹赤巴’的传承系统。”莫离拉住朝凤的手,细心的为她解释寺庙的背景。 甘丹寺内分两大扎仓,即绛孜扎仓和夏孜扎仓,遂奠定了格鲁派的基础。最初人们称为‘甘丹寺派‘。简称为‘甘丹派‘,后来演变为‘格鲁派‘,意思是善现,或善律派。此外,还有人称为‘新噶当派‘。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宗喀巴,及其追随者,以独立于其他教派的姿态,出现在匈奴佛教界。 “那是什么?看样子。似乎并不是诵佛求经的地方。若是非要说起来,这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更加像寝宫。”朝凤有些好奇的探了探头,见到周围的人,脸上并没有诧异的表情。便猜想可能是匈奴的习俗。 相传罗汉本为佛教小乘追求的终极目标,但是在佛祖释迦牟尼的规劝和鼓励下,所有罗汉们纷纷回小向大,“往世不涅”,帮助维护大乘佛教,于是在大乘佛教里,罗汉们也有了他们新的地位和作为。 对于罗汉,有很多相关的传说。一说可以帮人除去生活中一切烦恼;二说可以接受天地间人天供养;三说可以帮人不再受轮回之苦。即杀贼、应供、无生,是佛陀得道弟子修证最高的果位。罗汉者皆身心六根清净,无明烦恼已断,杀贼。已了脱生死,证入涅盘,无生。堪受诸人天尊敬供养,应供。于寿命未尽前,仍住世间梵行少欲,戒德清净,随缘教化度众在佛教传说中十八位永住世间、护持正法的阿罗汉,由十六罗汉加二尊者而来。他们都是历史人物,均为释迦牟尼的弟子。 这十八罗汉,名字各不相同,作用也不一样。甚至有时就连听都没有听说说过,比如什么举罗汉:迦诺迦跋厘隋阁,是一位托化缘的行者。伏虎罗汉:宾头卢尊者,曾降伏过猛虎。喜庆罗汉:迦诺伐蹉尊者,原是古印度一位雄辩家。看门罗汉:注茶半托迦尊者,为人尽忠职守。坐罗汉:诺距罗尊者,又为大力罗汉,因过去乃武士出生。 自己对佛教的了解,不过是一些皮毛。指不定,就还真的有这么一位睡梦罗汉呢。朝凤低下头,有些好笑的在心中想到。这罗汉倒是轻省,人家打坐,他只管睡觉。若是成佛这么简单,自己到也可以成佛。 “这是宗喀巴寝殿,即‘赤妥康‘,是宗喀巴,和历任甘丹赤巴法台,或座主生前起居、修习密法之所。建于宣武年,候在罹患年,由索朗多吉进行了扩建,第七世祭祀时期加盖了金顶。”就在朝凤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时候,莫离突然开了口。 细看殿内,似乎主供文殊菩萨、尊胜佛母,还有匈奴自己的神明‘措道那木玛雅‘、和大白伞盖佛母‘都噶‘,等鎏金铜像。殿内还设有黄教修习密法的本尊坛城,即桑旺夺巴,密集金刚、顿曲,大乐金刚、继吉大威德金刚、多吉恰金刚手佛等四个‘金科‘,即坛城,又名极乐世界。细看,到真的不是真正的卧房。 “虽说是修炼之地,可是这里却保存下了,宗喀巴生前用过的袈裟、坐垫、印章等。由于殿内保存有宗喀巴,及历任甘丹赤巴用过的衣物,因此也称‘存衣殿‘”莫离笑笑,靠着朝凤的肩膀开口道“这里共四层,有柱七十二根,面积百亩。” 一边说着,莫离一边慵懒的抬手指点到:“那里,是于神武年兴工建造,随群年建成,在第四世班禅罗桑却结的时候,加盖了金顶。殿内后墙有巨石一块,相传是由印度羊八犍地方运来,故此殿名为‘羊八犍‘,为该寺的主要护法神殿。殿正中主供‘吐旺慈诚玛‘,即是观音菩萨的化身像,的鎏金铜像及坛城。据说,该像比大昭寺内的主佛,释迦牟尼像还高些许。” “的确华丽。”虽还隔着一段距离,可是却不难看出,这佛像哪怕是佛龛,亦皆鎏金铜制成,并镶以各种珍珠宝石,极其华美。经院内,还建有护法神殿,主供一尊大型怖畏金刚泥塑像,狰狞可怕,身色青黑水牛头,阴阳二体交接,有9面34臂16足,手持各种法器,足踏各种魔物。 “此外,还有护法神‘当钦曲杰‘、‘大黑天‘、‘桑旺寺巴‘帕鲁不动佛,等三十二尊像,左有吉祥轮胜乐鲁意神像,六十二尊。右有瑜伽本尊金刚界十三尊,及三座坛城。”莫离不忍朝凤眯着眼睛,辛苦计算佛像的数目,便直接开口说道。 这些坛城都是鎏金铜制造,其中神像皆系白银铸造,塑制精细,装扮得金碧辉煌,加上四周优美的壁画,高悬的幢幡装饰,华丽的柱体梁枋,满目琳琅,犹如龙宫宝殿。 “那是什么?”朝凤皱皱眉,抬起手在虚空中点了点。即便是在夜间,那个方向,却是有一种说不清的光芒。倒不是刺眼,而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顺着朝凤的手指,莫离笑了笑:“这是羊八犍经院的最高层,为宗喀巴灵塔祀殿,即‘色懂康‘。高三层,面积达三十六亩。于驭年四月,宗喀巴在赤妥康圆寂,六月他的弟子,达玛仁钦等,便修建了这座祀殿。并用九百两白银在殿内建银塔一座,保存宗喀巴的肉身遗骸。” 见到朝凤因为诧异而瞪大的眼睛,莫离饶有趣味的笑了笑,伸手在朝凤的头上摸了摸。锦缎般的触感,叫莫离很是满意,就连解说起来,都显得细致许多。 “灵塔初为银皮包裹,后于第十任甘丹赤巴根敦平措,亦名‘益西白桑‘,时,据说得洛桑丹增,也就是固始汗之孙,以青海地区,所属的一年税收,变为黄金全部包裹于塔身,并饰以名贵珠宝,成为一座极其富丽的金塔。务虚年,第十三世达赖,土登嘉措对塔殿加以修葺,其外表更为华丽。灵塔左右还供有江央藏嘏等祖师塔七座。” 带着朝凤走到露台,莫离继续开口:“宗喀巴的灵塔,外罩有蒙古包状的檀香木帐幕,账内有帘幔,塔顶覆以伞盖,十分华美。此后,每任甘丹赤巴圆寂后,都在这个殿内修建灵塔,到现在,这时已修建了灵塔九十五座。” “九十五座吗?难道他们的规格,都是银皮包裹,之后再用黄金全部包裹于塔身,并饰以名贵珠宝?”朝凤回过头,眼睛放光的看着莫离“我们拆了它吧,肯定值不少钱。” 第一百九十八章 焚香 在古老的祭祀中,香成为联系人与神的媒介,通过虔心焚香设拜,可以上达天听,下及幽冥,感应道交,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可是香料的确有,提神醒脑,和沉心静气的作用。一柱清香,直达肺腑,上清下明,身心安泰,对修身养性,启迪智慧,有很明显的功效。 “这里又是什么地方,燃烧的是什么香?”朝凤一边仔细的嗅着空气中那淡淡的香味,一边会过头像莫离发问。 佛前进香,一般以烧香为主,即将塔香、散香、末香、线香等点燃,上供诸佛菩萨,忏悔业障,虔诚祈祷,以改往修来。所以寺庙中,往往都有很浓的烟火味。可是朝凤闻到的这个味道,却很特别,与其说是燃烧出来的香,不如是本能的挥发。 “这里是里玛神殿,供奉着法王扎巴坚赞,献给宗喀巴的释迦牟尼降魔像,和以巴大威德怖畏金刚坛城为主的,宗喀巴修学密宗的各种本尊像,一百多尊。” 拉着朝凤的手,莫离跨入殿中。殿中的壁画和雕塑都很精美,也藏有丰富珍贵的古玩字画。 “释迦能仁殿,主供释边牟尼佛、强巴佛、文殊菩萨,及宗喀巴等十多尊神佛像,据说该殿,是第五任甘丹赤巴的‘洛卓曲迥’兴建。上师殿从有宗喀巴,及贾曹兴杰、克主杰‘三师徒‘为主的鎏金铜像十多尊,并供有十六尊者等刺绣唐卡。” 佛殿的正中央,供有宗喀巴的牙齿、舍利子,还有自然形成的‘石纹殊菩萨’及‘宗喀巴’的主要本尊、大白伞盖佛母诏卡。甚至还有,克主杰亲手塑的宗喀巴泥塑像。 “这是什么?”只见桌面上,一月白色的物件立在那里。那东西呈现月牙状,纹理从纵切面看呈近似于平行的波纹状,光泽莹润,手感细腻。不似瓷器般冰冷,却有着瓷器的光泽。这即便是朝凤,也没有见过。 莫离走到那物件钱,仔细看了看才开口到:“凤儿真是好眼光,这据传为释迦牟尼,亲自以龙树以恒河泥沙塑成的象牙佛像,最受人们景仰崇拜。这又个锦盒,应该就是装摆件的。你看锦盒外面都有两个骨头别子,插入布扣中,可以将盒盖扣紧。每次在锦盒中放好象牙摆件后,应随手把骨头别子插好。这样即使是盒子偶然翻倒。也不会损伤象牙件活。” “宫中也有进贡的象牙。只是这么大的,我还从未见过。”又多看了几眼,朝凤才移开视线“对了,我并未在这里看见任何焚香的痕迹。就连香炉这样的器具,也没有看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殿内的香味,虽不强烈,可是却很叫人舒服。莫离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空气中的气息:“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佛,开启智慧人生的先导,让人们通过禅定的修习,渐入佛道。如暗夜中的明灯,济度无量众生之苦。释迦牟尼佛是大孝之子,为了救度其母亲,曾上忉利三十三天说法度生。天上一日,地上数千年。众弟子担心佛陀远离尘世上的生命,就焚旃檀沉香为信物,上达天庭,礼请佛陀回到人间。从此,佛教徒便开始了烧香拜佛的习俗。” “用香的习俗,我倒是在书上看过。”朝凤点点头,回忆起了自己以前见到过的书籍。 佛教中用香,据《贤愚经》卷六载:佛陀当年住在祗园时,有长者富奇那建造了一座旃檀堂,准备礼请佛陀。他手持香炉,遥望祗园,梵香礼敬。香烟袅袅,飘往祗园,徐徐降落在佛陀头顶上,形成一顶“香云盖”。佛陀知悉,即赴富奇那的旃檀堂。根据这个传说,“香”是弟子把信心通达于佛的媒介,故经上称“香为佛使。”这也是佛教中以香敬佛的缘起。 在匈奴,也有《增一阿含经》中讲到:“须摩提女手执香火上楼,向如来说偈日:‘唯愿尊屈神,尔时香如云。在空中餐满祗洹,住在如来前。”阿难白世尊言:‘此是何等香?’尊曰:‘此香是佛使’。”《僧史略》中说:“香也者,解秽流芬,令人乐闻也。香为信心之使也。” “在佛教中以香供佛,是一种虔诚的、真诚的供养,因为香是传递真诚的心情的一种媒介。焚香中产生的一种清净、虔诚、忘我的状态,目睹一缕清香袅袅上升直达天庭的神圣境界,只有在真实、坦诚的状态中才能产生。在供养中,有以香、花供养的。佛陀说法时,“雨诸香华,香如须弥,华如车轮”(《仁王经》卷上);与会大众“香华伎乐,常以供养”(《法华经.序品》)。再者,以香和烛供养也常相列。还有,人们因学佛、信佛而交往,又称为“香火因缘”,再引伸,佛教徒结成团体,共同念佛诵经,又称为“香火社”。朝山拜佛者又有称为“香客”的。” 见朝凤听的仔细,莫离脸上的笑容也明亮了起来。这些东西,其实都是自己听那些老东西念叨来的,没想到还真的会排上用场。 “你所闻见的,就是‘佛香’。此香是富含香气的树皮、树脂、木片、根、叶、花果等所制成的香料,有旃檀香、沉水香、丁子香、郁金香、龙脑香、薰陆香、安息香等类。因为佛教尊重生命,保护生物,所以动物分泌形成的龙涎香、麝香等,一般不会使用。” 的确,这香闻起来清雅,就像置身于丛林之中。少了常用熏香的甜腻,刺鼻。却是叫人通体舒畅,神清气爽。 “佛香主要有烧香,和涂香两大类。烧香是把香料焚烧后,以香气薰染净化身心,所以也叫薰香,所用的香料有塔香、丸香、散香、末香(香粉)、练香、线香等。涂香是将香料涂在物品上或身上,达到净化身心的效果,所用的有香水、香油、香药等。” 在殿里呆得久了,就连身上也染上了一些香气。莫离见朝凤恋恋不舍的样子,便有开口道: “过去也有用香膏、香汤来洗浴,或将香料装在囊、枕内,做成香囊、香枕,供自然散发香气,达到清洁环境,祛邪避秽的效果。关于佛香的作用,一是以香为信物的祭祀之功;二是以名贵香料表示身份;三是馨香除秽,美化环境;四是提神醒脑,陶冶情致;五是帮助宁心入静,修炼打坐;六是祛魅扶正,养生祛病;七是闻香除臭,净化身心;八是驱蚊避虫;九是用于静修计时等。若是凤儿真的喜欢这个味道,我就差人向,佛院中取些来。在夏宫焚烧,你看可好?” 出乎意料的,朝凤却摇了摇头,婉言谢绝了莫离的提议:“我之前在书上看过,通过修行戒、定、慧、解脱和解脱知见这五种功德,可以成佛,喻为“五分香”。这是指通过身口意的修行,使自己身心清净,升起觉悟和智慧,以此供佛,或称理供佛,或心香供佛。佛教徒在焚香时常唱“香赞”:戒香定香解脱香,光明云盖遍法界,供养十方无量佛,见闻普重证寂灭。可是我却是不懂这些,也懒得去研究的。这佛香在这里好闻,可是到了夏宫,却指不定是什么味道了。” “我听闻甘丹寺内还有两大扎仓,分别的‘夏孜扎仓’和‘绛孜扎仓’。因为这些书都是用匈奴语写的,所以我能看懂的,不过也只是表面上的字意罢了,具体的还不明白。”说道这里,朝凤低了低头,似乎是有些羞涩。 从莫离的角度看来,虽然只能看见朝凤的侧脸,不过那微带一丝殷红的脸颊,却显得更加的动人:“绛孜扎仓,意为‘北顶僧院‘,是第二任甘丹赤巴克主杰的寝殿,也是他日常起居静修之所。系宗喀巴亲传弟子霍尔顿?朗嘎白哇兴建。经堂有柱八十四根,面积达四个夏宫那么大,可容一千五百名僧人诵经。扎仓内主供释迦牟尼,给弟子们说法像,和吉祥天女护法神像,还有克主杰亲手塑的密集金刚坛城,及主要本尊大威德怖畏金刚单身像。” “夏孜扎仓,意为‘东顶僧院‘,是宗喀巴亲传弟子,夏尔巴?仁钦坚赞,所建。经堂有柱八十八根,面积近整个皇宫,可容一千五百名喇嘛同时诵经。两扎仓的教、学经论为宗喀巴三师徒的论著。两扎仓的堪布称‘曲吉‘,负责甘丹寺的行政和教务,绛孜曲吉由下密院的堪升任,夏孜曲吉由密院的堪布升任。而后由绛孜和夏孜,两扎仓的堪布,轮流承继格鲁派的法主。据史书记载:从宗喀巴创立格鲁派为始祖以来,共传法台九十七任。” 有些繁琐的信息,却被莫离说的有条不紊,可见哪怕是宫廷内院,也受到了神权的极大影响。朝凤点点头,眼神暗了暗,还想说些什么,却听见屋外一阵喧嚣。 第一百九十九章 酥油花灯节 就像是一滴水,滴入滚烫的油锅中一般。殿外突然一下,热闹了起来。且不说那些本来就在外边的人,就连一边还在拜佛的人,也都匆匆忙忙的向外赶去。 见到那么多的人,突然一下都消失了,朝凤原本还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却还没等开口,就听见了一声,响亮的爆炸声。只见数从烟花,从地面上升起,直指天空。 有的烟花放上天像一朵盛开的菊花,有的烟花放上天先是一个小圆圈,接着像水波一样一圈一圈地放大,而且每一个圆圈的颜色都不一样呢!有的烟花放上天就像喷泉一样“哗”地散落下来.....各种五颜六色的烟花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五光十色,把夜空妆扮得,如同灯火辉煌的宫殿一样,十分美丽。 “匈奴从百年前开始,朝廷即举办“行香”法会。尤其是先帝在的时候,“行香”尤盛。如张籍《送令狐尚书赴东都留守》诗中:“行香暂出天桥上,巡礼常过禁殿中”。自居易有诗《行香归》中日:“出作行香客,归如坐夏僧。”当时,朝廷举办“行香”法会,多用‘于国忌日。当然也有非忌日行香的。后又有民间以“行香”祝寿或超度亡灵的。民俗中庙会、求福、祈祷丰年、官场仪式、新官赴任、店铺开张等都有所谓的行香,表达人们良好祝愿的方式。” 见到朝凤一脸的诧异,莫离一边拉住朝凤的手,往会场的中心走去,一边笑着给出了解释。 关于行香,在《贤愚经》卷七中载:昔有贪婪之人,蓄金七瓶,掘地深藏。后病死变为毒蛇,犹守金瓶。经墁长岁月,心生厌倦,呼行人捐金一瓶。供僧作福。行人担蛇至一寺,遵嘱行香僧前,僧为蛇说法,蛇因之而喜,复献出六瓶金施僧,蛇因此而命终生忉利天。此为“行香”之初起。中国“行香”始于晋代道安法师。原为法会仪式,指法师升座说法时,向他燃香礼敬。也泛指燃香、上香、拈香。后来“行香”一般系指佛事斋会中,由法师和主持斋者持香炉绕行坛场,或引导仪仗巡行街市。 越是接近中心的位置。来往的人。就越发的多。甚至已经到了肩碰着肩。脚碰着脚的地步。此刻的人,分布的也很杂,不但有衣着华美的贵族阶级,也有穿着朴素。甚至是简陋的平民。若是在以前,朝凤一定会仔细观察每一个人,并速度找出可以被自己所利用的人来,可是现在,她却完全没有了这样的心情。 “你.....你不必拉我拉的这般紧的。”朝凤皱皱眉,自己原是想说,让莫离离得开一些,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这般搂着自己。可是现在这般拥挤。哪里还有落脚的地方,若是此时说了这种话,只怕还会叫他打趣一番。 果然,看见朝凤困窘了,莫离反而笑的更加灿烂。甚至还得寸进尺的凑到朝凤耳畔。轻轻地呢喃道:“怎么,凤儿害羞了?更加亲密的事情,我们都做过了,又何必在乎这样一点?不过,凤儿的脸,红的真好看,倒是比那焰火,更加的叫我看了高兴。” “好了,油嘴滑舌的,也也不知道你是和谁学的?”朝凤皱皱眉,狠狠地给了莫离一脚。可是踩完了,却有觉得自己有些反应过度,实在矫情了些。只好随意的拉开话题到:“那边这么有人摆出用五彩酥油,雕塑成的花鸟鱼虫和人物形象?这也是法会的一部分吗?” 见朝凤这样可以的躲闪,莫离便也不再追着,只是轻轻地笑了笑:“每年匈奴历正月十五日,为了庆祝释迦牟尼,与其他教派辩论的胜利,在匈奴区各大寺院,都要举行油塑艺术展览,即用彩色酥油捏成的神仙、人物、花木、鸟兽的形象,并点燃酥油灯进行祝福。匈奴族称之为‘甘丹昂曲‘,为传统的宗教节日。期间,喀巴向大昭寺内的佛祖,释迦牟尼金像,供奉酥油花和供灯,以酥油花灯,纪念佛祖释迦牟尼降伏邪魔。” “所以这也是花灯吗?”听见这样的解释,朝凤好奇的凑上前,用手指小心翼翼的摸了摸灯面。发现的确不是平滑的纸,而是具有凹凸感“这真有趣,不知道这样的花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上一次我们去花灯节,我都没有见到这样的呢。” “匈奴族以酥油奉佛之俗,可追溯到松赞干布时期。百年之前,唐蕃联姻,文成公主进匈奴与松赞干布成婚。文成公主带去的尊者,释迦牟尼像,被供奉在大昭寺内。根据佛教传统,用以供佛的物品有特殊规定。”见朝凤喜欢,莫离从怀中掏出银子,买下了一个莲花形状的花灯,送到朝凤的手中。 把玩的手上的花灯,朝凤轻轻地点了点头。在匈奴,向佛供花,表示布施,涂香表示持戒,献净水表示忍辱,薰香表示精进,奉饭食表示掸定,供灯表示智慧。 “因时值冬日,六供物之一的鲜花无从觅得,只好用酥油塑成一束花,供奉佛前。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学佛成功后,为纪念佛祖释迦牟尼,于永乐七年正月,在大昭寺举行了万人祈愿大法会。法会期间,宗喀巴梦见荆棘变成明灯,杂草化为鲜花,宗喀巴认为这是仙界在梦中的显示。为使大家也能看到仙界,宗喀巴组织人用酥油塑成各种花卉树木、奇珍异宝,再现梦境,连同酥油供灯奉献在佛前。这种活动沿袭至今。” 酥油花灯提在手中,比一般纸质的花灯,要厚重些。其中透露出的光彩,也不如纸质的明亮,可是却有一种温馨之感。拉住朝凤的手,莫离小心的护住她,不会被旁人碰撞。 “每年的匈奴历正月十五日,白天人们到各寺朝佛祈祷,夜晚在拉萨八角街举行酥油花灯会,满街搭起各种花架,上面陈列五颜六色的神仙、人物、鸟兽和花木等形象。花灯点燃之后,宛如群星降落,闪闪烁烁,一片辉煌。得道的高僧,和主要官员,照例出巡观赏花灯。精彩的景观,多姿多态的花灯,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和无数的观光客,人们徜徉于灯海人流之中,通宵达旦。在灯会上还有木偶表演,等多种娱乐活动,更使青年人,和儿童兴高采烈,流连忘返。不过即便是文成公主,也没有这么近的看过吧。现在还请朝凤公主,慢慢的观赏。” 和莫离说的不同,自己听闻的版本,显得更加人性些。传闻唐蕃联姻,文成公主远嫁松赞干布,佛祖释迦牟尼的塑像,从唐朝的都城带到了匈奴小昭寺。当她泪湿衣襟、抑制不住思念亲人的苦痛时,就来到佛祖的像前,焚香跪拜,遥寄情思。后来,金城公主进匈奴后,将佛祖的塑像,也转移到金碧辉煌的甘丹寺供奉。这一年的正月十五,信徒们向佛祖敬献供品时,排来排去,六色供品中独缺鲜花。于是决定,以家家户户都有的酥油为原料,制作与鲜花并无二致的奶油花。 在含蓄典雅的音乐中,展示出酥油花雕塑的群体千姿百态。甘丹寺的酥油花,集雕塑艺术之大成,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和独特的艺术风格,而且规模宏大壮观,内容丰富多彩。 甘丹寺的酥油花,最为著名,被誉为甘丹寺艺术三绝之一。每年正月十五日展献的酥油花,要在三个月前开始雕塑。先用麦草扎成骨架,然后将酥油染黑、用石块捣砸均匀,成为柏油状的黑酥油,用以塑造基本形体。之后,再经冰水长时间浸泡、揉搓,并调和各种颜色的酥油进行细部雕塑和上色勾描。 甘丹寺酥油艺术的内容,有花卉盆景以及《释迦牟尼本生故事》、《文成公主进匈奴》、《唐僧取经》等连环故事。每年正月十五日在寺内展出,平时陈列在,大金瓦殿对面山坡的原辩经院内。 拉卜楞寺的酥油花灯则分散制作,嘉木样大囊和各个学院都有准备,闻思学院的因明、般若、中观、俱舍和戒律五大部,十三个学级,每个司,都要制作一架,其余五个院、各囊欠以及亲王府也都参加。正月十五日晚,在大经堂周围,各自固定的位置上,提前支好木架,然后将塑好的酥油花陈列其上,并在花前供奉酥油灯。展出后列出评比名次。 “匈奴的信教群众,有向寺院奉献酥油的习俗,一般仅供点佛灯,和僧人食用。而每逢匈奴历年正月十五之前,他们将纯净的白酥油送到甘丹寺,寺中的僧艺们,在其中揉进各色矿物染料,制成塑造用的胚料,然后在寒冷的房间中搭架塑造。为防止制作中酥油因体温融化影响造型,他们不时将手塞进刺骨的雪水中降温。”莫离摇摇头,酥油花灯中的火焰虽然温暖,可是制作的过程,却是实在艰辛。 第二百章 酥油花 随着天色一点点暗下来,路边制作好的一盏盏酥油花灯,也纷纷点亮。酥油受热后,散发出略带一点甜腻的香气,闻的人很是惬意。 “这酥油花灯,怕是不能燃烧太久的吧。你看,这不过短短的一刻钟,就已经有了要融化的趋势。”朝凤低下头,本来还是含苞待放的莲花,因为温度的升高,周围的花瓣,已经有了散落之感,倒像还未开放,就先凋谢了。 看着手中,接近凋零的花灯,朝凤想了想,还是吹灭了灯芯。见到朝凤的动作,莫离笑了笑:“我还以为,你喜欢明亮的东西。” “我是喜欢明亮,可是我却不想看见,这莲花灯因为一时的明亮,就永远的消失。莲花是水生植物,性喜相对稳定的平静浅水、湖沼、泽地、池塘,是其适生地。对失水十分敏感,夏季只要3小时不灌水,水缸所栽荷叶便萎靡,若停水一日,则荷叶边焦,花蕾回枯.荷花还非常喜光,生育期需要全光照的环境。荷花极不耐荫,在半荫处生长就会表现出强烈的趋光性。自北宋周敦颐写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名句后,荷花便成为“君子之花”。每逢仲夏,采莲的男女,泛着一叶轻舟,穿梭于荷丛之中,那种“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的情景多么美妙。” 至荷塘泛舟赏荷、消夏纳凉。荡舟轻波,采莲弄藕,享受浩月遮云的夏夜风情,好不惬意。是日夜,以天然长柄荷叶为盛器,燃烛于内,孩儿持以玩耍;或将莲蓬挖空,点烛作灯,置于屋内及庭院;或以千百盏荷灯沿河施放,随波逐流。星光闪闪,波光粼粼,烛光点点,十分好看。不过自己喜欢荷花,却只是因为一个人罢了。 朝凤伸出指甲,似想抚摸一下莲灯的花瓣,却又像害怕伤到它一般,只是在花灯的上方,虚晃几下,又飞快的把手收回来。看着朝凤的动作。莫离笑着摇摇头:“酥油本就是易化的东西。现在虽说是秋季。却还不是很冷。只怕制作的僧人,都是在冰窖中,完成了在拿上来的。你就是不点燃它,只怕也是撑不过这个晚上的。” “我知道。只是我不想它毁在我的手上。”朝凤笑了笑,温柔的把手里的莲灯,放入了佛院中的池塘。小小的莲灯,在池子中丝毫不显眼。可是朝凤还是一直看着,直到它完全被黑暗所吞没了,才依依不舍的收回视线。 人都是会死,会走的。可是就算是已近知道结果了,还是忍不住去参与过程,忍不住期望。久一点,再呆得久一些。直起身子,朝凤摸了摸自己的手臂。上面的莲花刻痕已近消失了,而辩机这个名字,自己也很久没有想过了。唯一不变的。是自己从未后悔过,和他在一起。从未后悔过,有过那么一段时光。 “凤儿不是喜欢花灯吗?那边似乎有制作酥油花灯的僧人,一道看看去吧。”见到朝凤半眯着眼睛,莫离就知道,她又在神游天外。在朝凤的身上总是有太多的猜不透的东西,可是自己却并不讨厌,也不想事无巨细的调查清楚。若是她觉得不说会快乐些,那自己宁可不听她说。 跟着莫离的脚步,拐进了一个狭小的宫殿中,果然看着几个穿着藏青色袍子的僧人,坐在板凳上,低着头不知道在忙些什么。这宫殿的温度,明显要比室外低上不少。刚刚朝凤还觉得走的有些发热,可是现在,却又恨不得在多穿上几件衣裳 “制作酥油花灯,首先是‘扎骨架‘。根据所表现的内容,用加工的柔软草束、麻绳、竹竿、棍子等物,扎成大大小小不同形态的‘骨架‘,即所塑造的基本模型。其次是‘做胚胎‘。塑造的第一道原料,是用上年拆下来的陈旧酥油花,掺和上草木灰,反复捶打,制成韧性好,弹性强的黑色塑造油泥。然后裹在骨架上,完成粗糙,但准确的一个个大造型,其塑法近似面塑或泥塑。” 见到朝凤有些发冷,莫离便把朝凤小心的护到怀中。僧人的手艺很巧,原本软塌塌的酥油,在他们的手中,就像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塑造的第二道原料,是在加工成膏状的乳白色酥油中,揉进各色矿物质颜料,调和成五颜六色的油塑原料。在仔细的涂塑在做好的形体上后,有的还用金、银粉勾勒,完成各色形象的塑造。 “要是塑造红花绿叶,或是玲珑剔透的玉石宝玩,则直接用彩色油料,一次塑成。为了防止塑制中因手的温度,而使酥油胚料融化变形,艺僧们在室温控制在低温的作坊里,身边放有一个盛有冰块的水盆,他们要不时将手浸入冰水中。整个制作过程十分艰辛,艺僧们的手上大多会生出冻疮。对佛教的虔诚和对艺术至美的追求,完全超越了肉体上的痛苦,冰冷的手中,艳丽的酥油花不断生成。” 也许是室内的温度太低了,这使得莫离的声音也显得要低沉很多。低下头细看,制作酥油花的僧人的手指,果然是发着不正常的红色,甚至还有些浮肿。可是即使是这样,那僧人却还是不停的,去沾取旁边的冰水。 “你看,这些都是做的差不多的了,最后一道工序是‘装盘‘。将塑好的酥油花按设计的总图要求,用铁丝一一安装到位,固定在几块大木板上,或特制的盆内,高低错落有致,件件立体悬空,观赏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瞻玩味。布局成单一的花卉图案,或整幅的故事画面,俗称‘酥油花架‘,展出时,‘酥油花架‘会用高杆立起,最高可达十几米,人们在下以仰视角度观看,更觉佛法庄严,宝像生辉。”拉着朝凤的手,莫离在一个架子前,停了下来。 一座大的花架上,往往要塑造几十个、甚至一二百个人物组成的故事画面。其中菩萨金刚端坐安详,飞天仙女身姿绰约,花鸟虫鱼栩栩如生,人物神形兼备,亭台楼阁金碧辉煌,整个画面繁而不乱,绚丽多彩,令人叹为观止。 酥油花虽名曰‘花‘,但其题材多样,内容丰富,主要以佛祖神仙、菩萨金刚、飞禽走兽、花鸟鱼虫、山林树木、花卉盆景组成各种故事情节,形成完整的立体画面。它的造型特点和手法,类似大夏盛行的盆景艺术,但不宜长期保存。 “酥油花艺术,继承匈奴传佛教艺术的精、繁、巧的特点,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中,容纳极多的内容。大至一米到二米,小至十到二十毫米的人物走兽,个个精到,力求写实,而其姿态神韵力求传神达意。在画面布局上则继承佛教壁画中‘异时同地‘的处理方法,在同一画面中,将一个完整的故事内容,同时塑造出来。如大型酥油花《释迦牟尼本生故事》。酥油花的制作,必须在低温下进行,因而甘丹寺酥油花,都在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甘丹寺灯节展出,届时来自西兰度,柯特等地的农牧民,及海内外游人云集山之中,山上山下,寺宇周围,入山人海,为一睹晶莹剔透的酥油花。却西洛桑、索南仁杰等一批油塑大师,就是凭着自己优秀的作品,而永载甘丹寺史册的。” 能够载入史册的人,到底还是少的。朝凤摇摇头,看向身边那些埋头苦干的僧侣:“我向来看不懂古玩字画什么的,也不知道什么好不好,是否值得被记载到史书的。倒是如果能够一心一意的,去做一件自己的喜欢的事情,那一定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那凤儿又什么想做的吗?”莫离回过头,看着朝凤笑笑“我听闻大夏的规矩多,对女子的禁锢也多。可是既然你到了匈奴,就自然不必再想这些许多。若是有什么想做的,便做就是了。” 想做的啊,朝凤眯了眯眼睛。自己习惯的方式是,在适合的条件下,找出可以得到最大利益的路。可是若是说道发自内心,倒是还真的没什么。毕竟就连来到这个世上,自己都没有同意过。 “没有想做吗?”见到朝凤一直沉默不语,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我之前也不想做任何的事情,可是又不甘心就这样闲着。所以才会不断的战斗,只有在一片尸体中,我才能确定自己还活着。事情都是人想出来的,既然凤儿现在还没有想做的,那就慢慢想吧。我陪你一起想,然后两个人一起完成如何?” 听见莫离这样说,朝凤先是笑了笑,然后歪着头,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开口道:“若是我要做的事情,和你想要的相反呢?若是真的有一天,我要杀了你,或是你要杀了我,那应当如何?” “我永远不会对你刀剑相向。”莫离认真的看了看朝凤,开口道。可是话才说了一半,却被朝凤按住嘴唇。 朝凤笑笑,微启朱唇:“永远别说永远。” 第二百零一章 莫离的弱点 虽然在游览法会的过程中,既没有碰到旧贵族来找麻烦,也没有遇见什么地痞流氓。可是事情,总是没有一帆风顺的,虽是没有人上门来找麻烦,可是麻烦却是自己找上门了,不过这一次麻烦的不是朝凤,而是莫离。 “咳咳......没事的,我当年.....就是身中数箭,不也活得好好的吗?不过就是一点小病,咳咳咳......哪里需要吃什么药。”看着朝凤手上,那黑乌乌,还散发着怪异味道的汤药,莫离实在是喜欢不起来“这......咳咳......这是什么药,难道你大夏的药,都是这么苦的吗?” 要不然这么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呢。因为疾病,莫离的眼神显得要朦胧很多,完全没有往日的锐利。就连脸,也显得越发憔悴。朝凤端着药碗,看着莫离躲避的样子,有些戏谑的笑了笑:“怎么,难道我们的匈奴王,也害怕喝药?” “只是不喜欢。”出乎意料,面对朝凤的调笑,莫离皱皱眉,却没有直接的否认。而是又捂着鼻子,像一边缩了缩,似乎这样,就可以远离这讨厌的味道“你把药端下去吧,我无妨。” 人就是这样,对待唾手可得的东西,总是随手就给扔了。可若是一直得不到,就越发的想要。就像是那些登徒子,总爱调戏羞答答的大姑娘,小媳妇。却对青楼大大方方的卖笑女,没什么感觉一般。假若莫离痛痛快快的喝了,朝凤便也不说什么了。可是莫离越是不愿意喝,朝凤就越是想逗弄他。 “父.....父王。”见到朝凤手中的药,马上就要凉了。而莫离又实在是没有要喝药的意思,她也有些发急了“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父王还是早些喝了药,也好早日养好身体啊。” 看得出来。辰星对莫离的感情,还是很复杂的。毕竟莫离在她身边,出现的实在是太少了,甚至都不如敬事房,那个派发月钱的老嬷嬷,出现的次数的多。可是血浓于水,父女之间的羁绊,不是距离的远近可以间隔的。而且莫离对于辰星,更像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梦想。 “哦......你是辰星吧,许久不见了。你变化还是挺大的。”听见辰星开口。莫离才像是发现她了一般。不过短暂的寒暄后。莫离便又回头看向朝凤“药你放在哪里吧,等我想喝了,自然会喝的。” 见到莫离这样的反应,辰星低下头。不再开口。以前,母亲虽然没有开口说过,可是自己知道,她最希望的事情,不过是父王可以来自己这里,哪怕只是随便说几句话。可是即使是这般低廉的要求,父王却还是无法满足。后来,来了新王后,父亲就是连之前的偶尔路过。也少了许多。 母亲那是说的是父亲在忙,可是在忙,吃饭的时间还是有的吧。后来,母亲走了,自己住到了夏宫。这一下自己倒是可以常看见父亲了。只是这看见了,和看不见之间的差别,却实在不大,因为父王的眼中,从来没有母妃,也从来没有自己。 辰星的眸,清澈见底,又不失明媚,却透着神秘,另人无法琢磨,如柳般的秀眉,眉宇眼角满是甜甜的笑,水灵得能捏出水来,小巧精致的鼻子,如樱桃般轻薄如翼的小嘴,荡漾在精致无暇的脸上的笑颜,妩媚动人,集万千风情与一身,诱惑着人心。 白皙的皮肤有两团淡淡的红晕,婴儿般的皮肤吹弹及破,刹是可爱,丝绸般的秀发,随意的飘散在腰间,身材纤细,蛮腰赢弱,显得楚楚动人,三千青丝撩了些许盘成发髻,其余垂在颈边,更衬那白质修长的颈子。 虽是还没有长开,可是一张脸,却还还是倾国倾城,风华绝代,叫人忍不住怀疑,这是不是从天而来的仙女。清丽出尘,不需粉黛便天姿国色,艳冠群妍。整个人秀美如画,清丽如仙。今天她穿着粉色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粉纱,宽大的衣摆上锈着金丝,额前有着一快月形的、雕刻着细细的神秘,且古老的花纹的暗红色水晶,头上插着红玉珊瑚簪,莲步摇微微颤动,衬得别有一番风情美丽可人姿。 “你不喝酒不喝吧,反正生病了的,又不是我。我又何必着急。不过还是要提醒一句,这药啊,是越凉,也就越苦的。而这病的,也是越拖,就越严重的。”随手吧药放到桌上,朝凤漫不经心的坐在床沿,笑笑“这药冷了到还可以热热,不过这人心冷了,却是没有办法热的。” 还不等莫离开口,朝凤就先笑着,把辰星叫道自己的身边来:“虽是在一起这么久了,可是你却总是摸不清我喜欢什么,厌恶什么。不过你到还是做了些好事的,辰星这孩子,不光是长的漂亮,也是极其聪慧的。我待她如我的亲女儿一般,她也从来没有叫我失望过。只是可气,这么好的一个女儿,你却不晓得珍惜,也不知道多于她说说话。若是以后,她只要我这个母亲,不要你了,你也不要来找我。” “母后,您这是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会不要父王呢?”这虽然是玩笑话,可是听见朝凤这样一说,辰星还是忍不住急了。自己知道,父王刚刚叫自己的停顿,并不是生病了,而是根本想不起来,还有自己这样一个女儿。可是即使如此,自己也绝不会不要父王的。因为父王是自己宝贵的家人,是母亲的爱人啊。 看见辰星因为心里急,而显得微红的眼角,朝凤笑的东倒西歪的,丝毫不顾及一国之母的仪态:“怨不得都说,这父亲是女儿上辈子的情郎呢。看,我不过是开个玩笑,你就当真了,看来我这母后就是做的再好,也始终是比不上你的父王啊。” “不.....不是的。母后对辰星非常好,给辰星找到了雪雁姐姐,给辰星好吃的点心,温暖的床铺,明亮的寝宫。还找了先生,教导辰星写字画画。这样的您,辰星这么可能不喜欢呢?”见到朝凤这样说,辰星连忙摆手摇头,生怕朝凤是真的误会自己“母后很好,辰星,辰星很喜欢母后,也想一直和母后生活下去。” 好听讨好的话,朝凤听过许多。其中文采斐然的也有不少,相比之下,辰星的话,实在是太过稚嫩。可是就是这么稚嫩的话,却意外的叫朝凤感到温馨。若是墨翟还在,也该这么大了吧。不过墨翟是男孩,相必会比辰星高些吧。 看着辰星的脸,朝凤忍不住想起了墨翟。原来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吗,就连自己,也从公主殿下,变成了别人的母后。想到这里,朝凤也再没有说笑的心思,就连取笑莫离的想法,也都没有了:“好了,不打趣你了。难得你父王今天没事,你就好好的陪他说说话吧,这个人的幺蛾子多的是,若是叫他闲下来,还指不定深出什么事端。辰星,坐到这里来吧。” “是。”见朝凤让开了,辰星先是愣了愣,就坐到了朝凤之前坐的地方。自己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父王,若是母妃也能看见,那就太好了“那个......那个......您好好休息吧。” 所谓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虽然自己以前常常会幻想,若是见到了父王,自己要和他说些什么。可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自己居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辰星咬了咬嘴唇,有些痛恨自己的无用。 “刚刚听你说,你现在已经习字了是吗?”见到辰星一直没有开口,莫离本是不想说话的,只是朝凤的眼神实在不善,就像是自己不说,她就要吃了自己一般“功课怎么样,平时都喜欢看些什么书?” “先生教导的很细,匈奴大多数的书籍,都会说给我听。母妃也常和我说些大夏的诗词故事,都非常的有意思。不过我最喜欢......”听见莫离问自己问题,辰星还是显得非常高兴的,也很乐意和父亲分享自己的一切。自己本来是想说,自己最喜欢的还是和星星有关的事情。不过贸然说这些,好像不太适合,而且不论是母亲,还是身边的人,好像都不喜欢自己说这些。 这样一想,辰星便硬生生把话头一转:“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一些故事之类的。就像《聊斋志异》,里面的故事,都非常的有趣。” “那你为什么会喜欢会喜欢这本书呢?”听见辰星的话,莫离先飞点点头,然后开口问道。 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有这么多为什么啊。虽然辰星心里是怎么想的,可是嘴上却是说:“因为故事中,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 “只是这样吗?”莫离摇摇头,似乎有些不赞同。 第二百零二章 聊斋 虽然自己在说最喜欢的书的时候,说了谎话。可是剩下的话,都是自己按照书上的批注说的,虽是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可是既然父王都摇头了,那就一定有不对的地方。辰星咬咬嘴唇,有些后悔自己的话多。 “聊斋志异虽如当时同类之书,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写委屈,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六朝志怪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内容荒诞无稽,情节简略、单调,艺术粗糙平板。” 见辰星的样子,实在是难过,朝凤便在一边开口,提点到:“《聊斋》虽然也写花妖,狐魅的怪异题材,但为的是曲折反映社会现实,抒发自己内心“孤愤”,在内容的深广度上,都超过了以往的志怪、传奇。唐传奇。虽尚不离于搜奇记异,然叙述婉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 “聊斋非独文笔之佳,独有千古,第一议论醇正,准情酌理,毫无可驳。如名儒讲学,如老僧谈禅,如乡曲长者读诵劝世文,观之实有益于身心,警戒顽愚。至说到忠孝节义,令人雪涕,令人猛醒,更为有关世教之书。”莫离笑笑,似是对这本书很是喜欢,这倒是有些出乎朝凤意料。 蒲松龄一生贫困潦倒,但这样的经历,却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巨著,十分有利。他个人科场蹭蹬的不幸,固然可悲,但他却由此而对科考制度有了深切的体验,从而促使他把满腔孤奋,倾注在自己的创作中,将揭露和抨击科举弊端,作为《聊斋》的重要内容。并塑造出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应试士子形象。 “怎么,你也看过《聊斋》,我还以为,你更加喜欢看《战国策》,《孙子兵法》一类的书呢。”朝凤笑笑,看着莫离挑了挑眉“还当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看见朝凤那不可思议般的表情,莫离本是想像以前一样,伸手拍拍朝凤的头。可是奈何生病了。实在是无力。只好勉强的笑了笑:“怎么。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而且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再者说来,蒲松龄的经历,也很叫人动容。” 蒲松龄的一生是曲折的。可若是没有这些曲折,只怕也不会有后来的蒲松龄。三十多年的农村教书先生生活,对他的创作也极为有利:一方面东家毕际有的石隐园里,有林泉之胜,可以陶冶性情,丰富的藏书,可供他研习学问,丰富知识。另一方面,又使他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恰当的机会,搜集民间传说,整理加工聊斋故事。 他去南方一年的幕僚生活,也为创作《聊斋志异》作了一定准备。南方的自然山水,和风俗民情。开阔了他的眼界。幕僚的身份,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各阶层人物,特别是官僚缙绅和下层歌妓,为他在《聊斋》中,塑造各种官僚豪绅,和众多女性形象,打下重要基础。此外,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不仅从民间文学中,汲取艺术营养,而且直接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创造。这是他采用充满奇幻色彩的花妖,狐魅故事,来反映现实的重要原因。 “《香玉》中的黄生在劳山下清宫中,爱上了白牡丹花妖香玉,不幸花被他人移去,他日日临穴哭吊,终于感动花神使香玉复生宫中。《莲香》中的女鬼李氏热爱桑生,使桑生害了重病,当她不得不忍痛分手之后,却“愤不归墓,随风漾泊”,终于游至张家,借尸还魂,和桑生结成了美满姻缘。在《小谢》中,作者更写出男女双方经过一段自由接触,逐步发展了爱情的故事。女鬼秋容、小谢和陶生开始只是师友相处。后来陶生因事入狱,秋容、小谢为之奔走相救,秋容被城隍祠黑判抢去,也得到陶生的搭救。他们在与黑暗的斗争中,彼此互助,发展了爱情,才结为夫妇。” 这些故事,都是在男女交往,被绝对禁止社交的社会中发生的,几乎是不可想像的事。可是这一切都被蒲松龄活灵活现的写了出来,就像是事实一般。莫离笑笑,抬起头,看向朝凤,接着说道:“凤儿知道,这些故事代表什么吗?” “代表就算是在,有在一方为鬼魂的情况下,也不可以这样轻易的得到幸福。”假装没有看见莫离期待的眼神,朝凤靠着椅子,懒洋洋的回答道“不过你居然喜欢这些你侬我侬的东西,真叫人惊讶。” 听见朝凤的回答,莫离有些无奈的笑笑:“算不上什么喜不喜欢的,只是恰好看见了。凤儿的回答才是真的叫人惊讶吧,若是一般人,不是应该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话吗?” “我若是一般人,那你就不必娶我回来了。”朝凤摇摇头,有些挑衅的看了看莫离。 虽是被挑衅了,可是莫离却是半点生气也没有:“是啊,你总是这般的特别,不似人间的姑娘。倒像是故事中的花妖,狐魅。” “是吗?不过他们所代表的是善,而我,只能代表恶。”朝凤耸耸肩,有些不屑的回答道:“蒲松龄的确是大师,但不是因为他的书,文字多么优美。而是他反映了广阔的现实生活,提出许多重要的社会问题,表现了作者鲜明的态度。它们或者揭露社会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 听见朝凤怎么说,莫离笑了笑:“你何必说的这般严肃,不过是个故事罢了。他写了,你看看,也就是了,不过是图个乐子。而且你说的这般复杂,孩子怕是也不会懂的。那么,凤儿最喜欢什么故事呢?” “我最喜欢吗?”朝凤皱着眉,思索了半天,才开口道“没什么特别喜欢的,《聊斋志异》里面,这些花妖狐魅,变成的美女,就是穷秀才蒲松龄的白日梦。他做这种梦,就是表达那种一厢情愿的男性的幻想,穷秀才的幻想罢了。若是比较深刻的,大概是《促织》吧。” 《促织》是揭露统治阶级,压榨人民十分典型的一篇。说的是,由于皇帝爱斗蟋蟀,以及地方官的媚上邀宠,胥吏的借端勒索,遂至“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成名一家,便是这无数受害家庭中的一个。 成名因为买不起应征的蟋蟀,受尽官府的杖责,奄奄待毙。后来历尽艰辛,捕得一头,却不幸又被儿子不小心弄死:儿惧,啼告母。母闻之,面包灰死,大骂曰:“业根!死期至矣!而翁归,自与汝覆算耳!”儿涕而出。未几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怒索儿,儿渺然不知所往;既,得其尸于井。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夫妻向隅,茅舍无烟,相对默然,不复聊赖。 这就是“天子偶用一物”造成的悲剧。后来成名的儿子复活,魂灵化为一只轻捷善斗的蟋蟀,才挽救了一家被毁灭的命运。这只蟋蟀献入宫中后,得到皇帝欢心,抚臣受名马衣缎之赐,县宰也以“卓异”上闻。 “皇帝偶尔使用一件东西,未必不是用过它,就忘记了;然而下面执行的人,却把它作为一成不变的惯例。加上官吏贪婪暴虐,老百姓一年到头,抵押妻子,卖掉孩子,还是没完没了。所以皇帝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老百姓的性命,不可忽视啊!只有成名这人,因为官吏的侵害而贫穷,又因为进贡蟋蟀而致富,穿上名贵的皮衣,坐上豪华的车马,得意扬扬。”朝凤摇摇头,似是在为什么而悲哀。 当成名充当里正,受到责打的时候,哪里想到他会有这种境遇呢!老天要用这酬报那些老实忠厚的人,就连巡抚、县官都受到蟋蟀的恩惠了。听说‘一人得道成仙,连鸡狗都可以上天。这不仅进一步揭露了官府压榨的残酷,也充分说明了,那些官僚是怎样飞黄腾达的。 “社会的各级官府没有任何是非曲直,钱就是理。正如灌口二郎判词所说:“金光盖地,因使阎摩殿上尽是阴霾;铜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无日月。”其实细想,可不就是这样的道理吗?”说完故事,朝凤偏过头,看着莫离开口道。 辰星咬着嘴唇,站在一边。虽然自己现在还不能理解,母后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看父王的表情,想必是是认同了幕后的想法。和其他人的谄媚不同,母后可以坦率的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就是因为这样,父王才会这般的喜欢她吧。那么,自己是否也应该坦率一些呢? “陛下,出事了。”就在辰星想要开口的时候,突然一个人公公模样的人,闯了进来。 第二百零三章 天人感应 看着下面跪倒一地的大臣,朝凤的眉头越皱越紧。倒不是害怕那些人会针对自己,而是好不容易让辰星这孩子,和莫离有了一次接触,却因为这些人,而。 站在第一排的一个大臣,先是重重的磕了个头,然后开口道:“陛下,最近国家多发灾异,臣等心中十分恐慌。您要知道,任何一件事物、一个王朝、一个国家、一个人的衰亡事先都是有些征兆的。这句话并不是迷信妖言,空隙来风和凭空捏造。比如天上阴云密布,地面上蚂蚁成群来回忙碌,就知道要下雨了。又如一个非常健康的人突然食欲不振、面色萎黄、头晕目眩、四肢无力时,这个人一定病了。” “尤其是今年来,匈奴气候大反常;大像瘟疫、天坑,干旱等这些天灾都是一种征兆,一种对您的警示啊。”见到有人开口了,周围的附和声,就像是潮水一般的涌现出来。 啧,啧,啧。朝凤在心里摇摇头,说的这么大义凛然,还真的是‘忠心耿耿’啊。要想这么多的词句,只怕他们还是看了不少书籍的吧。只是为了演这么一场戏,还真的是辛苦他们了。 “什么?真的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吗?”莫离故意做出一脸诧异的样子,开口道“我自认为,我继承了先帝最崇高的地位,和最美好的德行,要永久传下去,延长到无穷尽的未来,这项任务巨大而且职守重要。所以,我从早到晚都没有时间来享乐休息,长久地思考一切事情的原委,惟恐有不周到的地方。因此广泛地邀请各地的豪杰俊才,郡守、国王、诸侯公正地推选出来的贤良、修德、博学的才士们,没想到还是受到了天的责备。” 虽然莫离说的一脸痛心疾首,可是朝凤还是从他的眼中,看出了隐隐约约的笑意。这么喜欢折腾。怨不得要生病。朝凤摇摇头,一个国家,从君王到臣子,都执行着戏子的任务,还真的是有趣啊。 “我想知道,治国大道的纲要,安民理论的最高原则。现在大夫们卓然作为贤良的首选,我认为这很好。大夫们要精心思考,我很想知道和要问的如下。听说五帝三王治理国家之道,是改革制度。创作乐章。因而天下安定。后来的百位帝王,也都同样这么作。可是,我的行为,还是不够啊。”说着。莫离低下头,掩着面,双肩轻轻地颤抖起来。 他的语气很是沉痛,听的台下的大臣,很是满意。莫离最近的动作太多了,他身边的那个大夏王后,也显得太刺眼了。不过是一个登基没几年的小子,未免也太轻狂了。这一次,一定要好好地吓唬一下他。 “虞舜的乐。以《韶》乐最美好,周朝的乐,以《勺》最优美。圣明的君王死后,钟鼓管弦的声音依然存在,可是大道衰微。逐渐变坏到桀纣,那样的所作所为,王道大大地败坏了。这五百年中闾,遵守旧制度的国君,和当权的士人,想学习先王的法制,来辅助当时政治的很多,可是都没有扭转过来,而且王道还一天天走向灭亡,一直到后来的王兴起了,这种没落的趋势才得到制止。” 大臣怎么看,朝凤不知道,毕竟从她的角度上看,莫离笑的还是很灿烂的:“难道是先帝所信奉的有错误,而失掉了道的传统吗?还是天命就是这样,不是人力所能扭转的,一定要衍变到国家危亡以后,才停止呢?唉!我所作的一切日夜勤劳,力求效法遥远的古代,难道都没有作用吗?那么,夏、商、周三代的君主承受天命,他们的依据在什么地方?灾异变故,又是因为什么而发生的呢?” 见到莫离按照自己的计划发问了,旧贵族便马上摆起了长辈的架子“性命的实际,或者天亡,或者长寿,或者仁德,或者鄙陋,常常听到这些名称,可是谁没能透彻地,明晓其中的道理。您想用风俗教化的力量,使命令推行;使刑罚减轻,奸邪改变;使百姓和睦安乐,政治开明.就应该整顿政治才能使甘露普降,百谷丰收,使四海之内的人民都受到德泽,连草木也得到滋润。才能使曰、月、星三光完全不发生亏蚀,寒暑季节正常,能够得到天的福佑,为鬼神所歆享。使德泽洋溢,扩大到国外,普及到所有的生命。” “大夫们通晓先代圣王的事业,熟悉风俗变化的道理,了解事物从发生、发展到结束的次序,而且你们研究高深道理的时间也很久了,希望把研究的成果明白地告诉我!要分清条理,不要笼统,不要混乱,提出的方案,也应慎密考虑。要是有不正直、不忠实、邪曲不守中道的官吏,你们大胆告诉我,决不会泄露出去,我亲自拆看,希望你们不要有后顾之忧。大夫们尽管说出所知道的一切,不要隐瞒,我要亲自看的啊!”莫离抬起头,激动的震荡着手臂,似是急切的追寻着答案。 “掌握五福,用来普遍地赏赐给臣民,这样,臣民就会尊重您的法则。贡献您保持法则的方法:凡是臣下不要有邪党,百官不要有私相比附的行为,只有把君王作榜样。凡是臣下有计谋有作为有操守的,您就惦念他们。行为不合法则,但没有陷入罪恶的人,你就成就他们;假若他们和悦温顺地说:‘我遵行美德。‘您就赐给他们好处,于是,臣民就会思念君王的法则。” 这话说的,莫非还是在嫌弃自己的权力太小?朝凤笑笑,会过头看看莫离。似是觉得自己把意图表现的太过明显,台下的大臣,有一抹胡子,开口道: “不虐待无依无靠的人,而又不畏显贵,臣下这样有才能有作为,就要让他献出他的才能,国家就会繁荣昌盛。凡那些百官之长,既然富有经常的俸禄,您不能使他们对国家有好处,于是臣民就要责怪您了。对于那些没有好德行的人,您即使赐给他们好处,将会使您受到危害。” 现在朝凤的感觉,真的是很微妙啊。虽说自己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是和台下的那些人相比,自己还是不错的。这些话虽说还是有一些道理的,可是无奈说话的立场太怪异,就像是青楼女子,在教导黄花大闺女,如何做一个贞洁烈女。烧杀抢夺的土匪,在教导学生,如何成为翩翩君子般,实在是怪异可笑。 “不要不平,不要不正,要遵守王令;不要作私好,要遵守王道;不要作威恶,要遵行正路。不要行偏,不要结党,王道坦荡;不要结党,不要行偏,王道平平;不要违反,不要倾侧,王道正直。团结那些守法之臣,归附那些执法之君。君王,对于皇极的广泛陈述,要宣扬教导,天帝就顺心了。凡是百官,对于皇极的敷言,要遵守实行,用来接近天子的光辉。天子作臣民的父母,因此才做天下的君王。”拜伦笑笑,似是想收尾了。 可是就在旧贵族在心中庆贺,自己这一次的目的可以顺利完成的时候,莫离却突然开了口:“我听闻,凡存心养性之理,穷神知化之方,天人感应之机,治忽存亡之候,莫不毕书之。天和人同类相通,相互感应,天能干预人事,人亦能感应上天。按照你们说的,天子违背了天意,不仁不义,天就会出现灾异进行谴责和警告;如果政通人和,天就会降下祥瑞以鼓励。那么我有必要严查一番,最近都发生了什么。” “臣不过是谨慎地按照《春秋》中的记载,考察前代已经做过的事情,来研究天和人相互作用的关系,罢了。您也不用凡事都去细查,水清无鱼嘛。”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拜伦总算是知道了。自己不过是随口一说,谁知道他还当真了啊。 就在朝凤看戏看的真惬意的时候,莫离却突然开口:“若是我没有记错,《春秋》这本书,还是起源于大夏。到了后期‘丝绸之路’兴起的时候,才被人翻译成匈奴语,带到了匈奴。既然是这样,那么凤儿一定更加清楚。” 什么叫做背起来,喝凉水都会塞牙啊。朝凤有些自嘲的笑了笑,自己本就是打算看看戏,随便玩玩,没想到就是这样,还被牵连。看着旧贵族那一脸‘红颜祸水’‘灾星降世’的样子。朝凤就知道,自己和旧贵族的矛盾,又被提高了一个层次。 “若是违背天,情况是很可怕的呀!国家将要发生违背道德的败坏事情,那么天就降下灾害来谴责和提醒它;如果不知道醒悟,天又生出一些怪异的事来警告和恐吓它;还不知道悔改,那么伤害和败亡就会降临。”莫离相叫自己说什么,那是很明显的。所以朝凤便按照,莫离的期望开了口。不过,被这么当枪使,还真是叫人不痛快。由此可以看出,天对人君是仁爱的,希望帮助人君消弥祸乱。 第二百零四章 天子之气 古人云:当止则止,终身不耻,知足者常乐.有些人总是爱锋芒毕露的做事,熟不知,这一切在无形中,已生成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处世不可锋芒毕露,要适可而止。 “天子,即使天地之子。如果不是非常无道的世代,天总是都想扶持和保全他,事情在于君主发奋努力罢了。发奋努力钻研学问,就会见闻广博使才智更加聪明;奋发努力行道,德行就会曰见崇高,而且越发成功,这些都是可以很快得到,并且是可以很快就有成效的。《诗经》上说:‘从早到晚,不敢懈怠。‘《尚书》中说:‘努力呀!努力呀!‘都是奋勉努力的意思。” 旧贵族既然可以和莫离抗衡,甚至叫莫离感到烦躁,就说明他们,还不完全是草包。起码,不全部是草包。朝凤笑笑,环绕这地上跪着的人旧贵族在匈奴地位较高,历史较旧。若是没有一个,两个观望的老狐狸,只怕早叫莫离端干净了。 “可是最近灾害频发,若不是我,那莫非还另有其人?”见朝凤这样说,莫离也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勾了勾嘴角。做出一脸迷茫的样子,看着朝凤。 这个人要是死了,一定是坏死了。朝凤咬咬牙,在心里暗骂道。莫离这句话,倒是把自己摘开了,可是灾祸之所以会发生,肯定还有有原因的。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既然旧贵族这样大力渲染‘天人感应’,又不想被莫离严查,就必须找一个替罪羔羊。这羔羊怎么看,都是来自异域的自己。可是‘妖后’这个词,自己还是不喜欢啊。 “我听说受到天的尊重,天使他得到天下,而成为王的人,必定有人力做不到而自然达到的事情。这就是王者承受天命的凭证。天下的人都同心归顺他,就像归顺父母一样,所以天感应到诚意,祥瑞就出现了。《尚书》中说:‘白鱼跳进王乘坐的船裹,有火覆盖着王屋,变成了乌鸦。‘这就是承受天命的凭证啊。周公说:‘应得善报呀!应得善报呀!‘孔子说:‘有德的人决不会孤立,一定会得到帮助。‘这都是积善累德的效果啊。” 朝凤笑笑,赶紧抢在旧贵族指使自己,是个‘祸国殃民’的狐狸精前,先大肆吹捧起莫离来。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王者。到了后来不也亡了国吗?”显然莫离是不想简单放过朝凤的。还不等朝凤喘口气。就又发问道。 虽是心里恨的牙痒痒,可是朝凤还是努力的笑了笑:“那是因为,到了后世,君主淫逸奢侈。道德衰微,不能治理人民,诸侯背叛他,杀害良民,争夺土地,废弃道德教化,滥用刑罚。刑罚使用不适当,就产生了邪气;邪气聚积在下面,怨恶聚集在上面。上下不和,就会阴阳错乱,妖孽滋生。这,就是灾害怪异发生的原因。若是使人民安定,人民就来归顺。使人民得到鼓舞,人民就会同心协力。” “听说虞舜的时候,虞舜常常在宫殿的走廊裹散步,没有什么作为,可是天下太平。周文王整天忙到el头偏西,连吃饭的空儿都没有,天下也很太平。帝王治理天下的道,难道没有共同的条理,一贯的主张吗?为什么安逸和劳苦有这样大的差别呢?那些勤俭的帝王连黑色、黄色的旌旗也不制作。可是到了周朝,在宫门外筑了两座观望的台,乘坐用玉装饰的车,制造红色的盾和玉石做的斧柄,朝廷裹排列着六十四人的舞蹈,到处响起歌颂的声音。帝王的道,难道意旨不一样吗?” 轻轻地用手指敲打着白玉做的桌子,莫离淡淡的开口问道。见到陛下都发问了,朝堂下的臣子们,自然不好在沉默下去。而且,大多数人,也舍不得放弃一个在皇帝面前表现的机会,纷纷开口。 有入说:‘良玉不需要雕琢,就会自然发光。‘有人说‘没有文采,就不能辅助德行。‘可是莫离却通通不满意,一时之间,居然无人能够回答,于是莫离便又看向朝凤:“凤儿向来聪明,不知道你有什么看法?” 聪明?朝凤笑笑,这个词可不一直都是好的。就像杨修这个人,虽然大家都公认他聪明,其实不过小聪明。他辅佐曹植,多半因为揣度曹操会立曹植。所以尽管两兄弟都和他交往,他还是倒向了曹植。曹植失势后,他又想开溜,这都是小聪明的表现。他给曹植出的那些点子,也都是小聪明。 有一次,曹操命令曹丕、曹植兄弟各出邺城门外办事。事先又密令门卫不得放行。杨修猜中了曹操必然有此安排,便事先告诉曹植说,万一门卫不放侯爷出去,侯爷身有王命,可以杀了他。结果曹植出了城,曹丕没出去。但曹操的这一安排,是对兄弟俩的综合考察,既要察其才,更要察其德。曹植表面上赢了这场比赛,却给曹操留下了曹丕仁厚、曹植残忍的印象,实际上输了。杨修知其一,不知其二,看得并不远,所以是小聪明。 这种小聪明,常常使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杨修喜欢揣度曹操的心思,常常替曹植预先设想许多问题,并写好答案。每当曹操有事询问时,便把事先准备好的,合适答案,抄录送上去,希图给曹操‘才思敏捷‘的印象。并吩咐侍从,如果丞相有令传出,就按这个次序一一作答。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一阵风吹来,纸张的次序全乱了。侍从按乱了的次序作答,自然文不对题。曹操勃然大怒,把杨修叫来盘问。杨修不敢隐瞒,只好老实交代。曹操见杨修这样对付他,心中自然十分忌恨。一来二去,曹操便起了疑心,心想曹植再聪明,也不至于如此之快呀!派人一查,就查出了原因。从此便对曹植有了看法,对杨修则更是厌恶之极。 “陛下发出有德的声音,和英明的韶书,寻求天命,和情性的解答,这两个问题都不是愚妾所能答覆的。”知道的太多,也不全然是好事,而且也不必在众人面前,故意卖弄自己有多聪明。要不然只怕聪明反被聪明误。 见朝凤也不回答,莫离刚想放弃,却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开口道:“道就是由此达到治理国家的道路,仁、义、礼、乐都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所以虽然圣明的君王死了,可是他的子孙还能长久统治,安宁数百年,这都是礼乐教化的功效啊。君王在自己没有制作乐章的时候,就选用先代君王乐章中,能适合当时社会的,用它来深入教化人民。” “得不到教化的实效,典雅、歌颂的乐也就做不成,所以君王功成名就以后才作乐,用乐来歌颂他的功德。乐是用来改变民风,感化民俗的;乐改变民风容易,感化人民也有显著的功效。所以,乐的声音是从和谐的气氛中发出,依据于感情,接触到肌肤,深藏在骨髓。因此王道虽然衰微了,管弦之声却依然流传。虞舜的政治已经很久都没有了,可是流传下来的乐颂还依旧存在,所以孔子在齐国能听到《韶》乐。” 男子的声音不大,可是说的道理,却是叫朝凤都刮目相看的。 “人君没有不希望国家安宁而憎恶危亡的,然而政治混乱、国家危亡的很多,这是由于任用的人不得当,言行举止,不符合治理国家的‘道‘,所以政事一天天衰败下去。周代的‘道‘到了周厉王、周幽王时衰落了,不是‘道‘亡了,而是厉王,和幽王,不遵循这个‘道‘走。周宣王思念先代圣君的德行,复兴久已停滞的事业,补救时弊,发扬周文王、周武王开创的功业,周代的‘道‘又灿烂复兴起来。诗人赞美他,为他作诗,认为上天保佑他,为他出生贤良的辅佐,后世称颂周宣王,至今不绝。这是周宣王日夜不懈地,做好事得来的。” 的确,孔子说‘人能光大道,不是道,光大人‘。所以治和乱、废和兴,都在于自己。世遭衰乱并不是天命不可挽回,而是由于人君的行为荒谬,失掉了先王优良的传统啊。怨不得说,命就是天的命令,性就是生来的本质,情就是人的欲望。 有的人夭折,有的人长寿,有的人仁慈,有的人卑鄙,好比造瓦铸金,不可能都是纯粹美好的,由于社会治、乱的影响,所以人的寿命、品行是不一致的。孔子说:‘君子的德行像风,小人的德行像草,风向哪边吹,草就向哪边倒。‘所以尧、舜实行德政,人民就仁慈长寿;桀纣肆行暴虐,人民就贪鄙天亡。在上的人君教化在下的人民,下面的人民服从在上的人君,好像泥土放在模型裹,听凭陶匠的加工;也好像金属放在容器裹,听凭冶匠的铸造。 第二百零五章 新锐 虽然莫离没有什么热切的表示,可是朝凤却从他的眼神中,看得出他也非常欣赏男子。 “殷朝人制定五种刑法来防止奸诈,用毁伤身体的办法来惩戒邪恶。可是周成王和周康王,放弃这些刑法四十多年,天下也没有犯法的。监狱空荡无人。匈奴使用这些刑法,杀死的人很多,受刑的人接连不断,天下空虚,人口减少,真可哀呀!” 有些自嘲的勾了勾嘴角,莫离有开口道:“唉!我晚睡早起,考虑先代帝王的法典,久久地思虑用什么来适合至尊的地位,光大祖宗的事业,我认为关键在于努力搞好农业,任用贤人。现在我亲自耕种,籍田为农民做榜样,鼓励百姓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尊敬有德行的人,并且派出很多使者,络绎不绝地去慰问劳苦人家,救济没有父母、没有子女的孤独的人,一切办法都想到了,但并没有收到大的成效,和美好的德行。” “陛下息怒,您做的已经很好了。”看见莫离一脸惆怅的样子,朝凤赶紧递上杯茶,作为抚慰。 看着满朝文武,莫离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现在阴阳错乱,天地间充满了恶劣的气氛,许多生物得不到生长,人民陷在贫困的境地,廉洁的人,和无耻的人混淆在一起,好人和坏人也分不清楚,得不到真实的情况,所以我广泛地邀请了特别杰出的士人来请教,目的也许可以达到吧!现在大夫们等待诏命的有一百多人,有的谈论当今的事情却不切实际,用古代历史来印证不相符合。难道是因为受到文吏法令的牵累,而不能任意发挥吗?还是因为学术的来源不同,所得的见解各异呢?” 其实台下的人,都是蛇鼠一窝,串通好了,要给莫离找麻烦。莫离也是知道这些的,可是现在。他这样的明知故问,想必就是想弄清楚,这个男子,到底是哪一边的人,能不能够被自己所用。朝凤勾了勾嘴角,连莫离都好奇的人,自己当然得好好看看。 “臣听说,圣明的君王治理天下,对年轻的,就教他们养成学习的好习惯。对年长的。就授给职位。察看他们的才能。用职位和俸禄。来培养他们的德行,用刑罚来禁止他们作恶。所以人民都懂得礼义,而耻于触犯他们的上级。周武王施行大义,平定残贼。周公作礼乐来加以文治,直到周成王和周康王时的盛世,牢狱空虚了四十多年。这也是教化的感染和仁义的影响,不仅仅是毁伤身体的刑剖的功效。” 见到莫离‘痛心疾首’的模样,男子并没有像一般大臣一样,上前请罪,而是抓紧时间,阐明自己的观点。 “到了匈奴就不是这样,效法申不害、商鞅的办法。实行韩非的学说,憎恶古代帝王治理天下的道理,贪污成风,并不是用礼义来教化天下。您衹求名而不察实,行善的好人不一定能免罪。犯法的坏人也不一定就受到惩罚。所以百官都谎言欺诈,不务实际,表面上都表现出尊敬君上的礼貌,内心却怀着背叛君上的打算,弄虚作假来掩饰狡诈,追逐私利,没有羞耻;又总喜欢使用残忍刻毒的官吏,无限制地征收赋税,榨尽人民的财力,百姓四处逃亡,不能从事耕田和纺织工作,于是强盗到处起事。所以受刑的人很多,死的人一个接一个,但是做坏事的并没有停止,这是风俗教化所造成的。” 好嘛,什么叫一言既出,满座皆惊啧啊。只见原本还忙忙乱乱的朝堂,一下就安静的和没人似的。莫说是那些来找麻烦的旧贵族,就是莫离都惊讶了。这样严厉的批评,只怕就是有人有同样的想法,也只敢在心里叨咕两句。哪里敢这样明目张胆的说出口?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的朝堂之上,这不是当众打莫离脸吗? 啧,啧。初生牛犊不怕虎吗?朝凤摇摇头,有些怜悯的看着男子。莫离的心眼啊,小的都和针尖有的一拼了。就算他会因为爱惜人才,听完话,也未必会重用这名男子了。 “用政法来教导人民,用刑罚来制裁人民,人民苟且地要求免受惩罚,却不知道羞耻。”莫离挑挑眉,坐正身子,有些刁难的问道“可若是不用,刑法制裁,万民追逐利益,就好像水向下流一样,不拿教刑法化作他们的堤防,就不能制止。既然你之前回答的这般流利,一定知道答案吧。要不然,就是欺君之罪。” 欺君之罪吗?这个罪名可大可小。轻省一点的,罚抄个十来遍《道德经》,严重一点的满门抄斩都可能。看莫离的眼神,怎么看也不像是简单了事的。果然,小心眼的男人。朝凤在心里冷笑了一下,这么好的人才,当真是可惜了。 “现在陛下统一了天下,四海之内没有不顺服的。陛下广泛地观察,多方面听取,尽可能地吸取群下的智慧,具备了天下的美德,崇高的德行显耀普照,扩大到国外。远达万里的夜郎和康居悦服归心,就真是太乎到来的景象啊。但是恩德,并没有施加到普通百姓身上,大概是您还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吧。曾子说:‘尊崇自己所听到的道理,就高明了;实践自己所知道的道理,就光大了。高明光大,不在于别的,在于对这些注意罢了。‘希望陛下采用所听到的道理,诚心诚意按那些道理去做,那么,跟三王又有什么不同呢?” 就在朝凤都已经开始谋划,如何保他一命的时候,男子的态度却突然改变了。之前还像毒蛇一般咄咄逼人的口气,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莫离戴高帽子。能屈能伸,果然是个人才啊。 “陛下亲自耕种籍田来倡导农业,早起晚睡,为人民担忧,思念古代治世,用心寻求贤人,这也是尧舜的用心啊,可是没有得到贤人,这是因为平时对于士人,没有鼓励劝勉的缘故。平时不培养人才,却想寻求贤人,就好比不雕刻玉却要求玉有文采一样。” 男子笑了笑,有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加强:“所以培养人才,没有比办好太学更重要的了,太学是产生贤士的地方,是教化的本源,现在各郡国的人都很多,可是有些郡国还没有应举贤良文学策问、作对策的人,造就是因为王道在那里经常断绝。臣希望陛下兴办太学。聘请高明的教师,来教育培养天下的士人,经常考问他们,而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那么英俊的人才,就可以得到了。”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老师合适呢?”莫离皱皱眉,开口问道。 几乎没有任何停顿,男子便开口说道:“现在的郡守、县令,就是百姓的老师和表率,是委派他们禀承君主的恩泽去宣扬教化的,师表不贤良,君主的仁德就得不到宣扬,恩泽就传布不到下面。现在官吏既然没有教育人民,或者不实行君主的法令,暴虐百姓,和坏人狼狈为奸,谋取私利,致使贫穷孤弱的人含冤受苦,流离失所,很不符合陛下的意愿。所以阴阳错乱,怨气充满,人民无法生活,在苦难中得不到救助,这都是郡守县令们不贤明,才造成这样的现象啊。” 这话说的直接,这男子和旧贵族一起来,难免会叫人怀疑,他是旧贵族的爪牙。这样,即便他是真的有才华,莫离也不敢用。甚至可以说,他越是有才华,就越是死得快。可是现在,他却直接表示了自己和旧贵族是对立的,虽然会惹一些麻烦,可是却保住了性命。 “臣仔细考察《春秋》中,‘春王正月’的意思,寻求王道的开端,得到了‘正‘。‘正‘次于‘王‘,‘王‘次于‘春‘。春是天的作为。正是王的作为。它的意思是说,君主上面奉承天的作为,下面用来端正自己的行为,‘正‘是王道的开端啊。可是,王者想有所作为,应该向天去求到这个开端。天道最大的就是阴阳,阳作为德,阴作为刑,刑主杀,德主生。所以阳常常处在盛夏,把生育养长作为自己的事;阴经常处在严冬,积聚在空虚不起作用的地方。由此可以看出,天是任用德教,不任用刑罚的。” 男子仔细观察莫离的表情,慢慢的开口道: “太阳出现,在上面布施,主管一年的收成;使阴入内,在下面藏伏,时常出来帮助阳;阳没有阴的帮助,也不能使年岁独自完成。从始至终阳是以完成年岁为名的,这是天意啊。王者秉承天意来做事,所以任用德教而不任用刑罚。刑不能任用来治理社会,就像阴不能用来完成年岁一样。执政而任用刑罚,是不顺从天意,所以先王没有肯这样做的。现在废除了先王掌管德教的官员,衹任用执法官吏来治理人民,这难道是先王任用刑罚的本意吗?孔子说:‘不进行教育就杀人,叫做暴虐。‘暴虐的政治施用到下面,却想使德教普及到四海,这是难以办到的啊。” 第二百零六章 田和 男子和旧贵族直接冲突的画面,还是很得莫离心的,要不然他也不可能继续听下去。 “你叫什么名字?且站近些让我瞧瞧。”莫离勾了勾嘴角,用眼神示意身边的侍从,把男子带到自己面前“听你的口音,似乎不是本地人,那么你是哪里的人士?” 男子跟随着侍从,向前走了几步。他穿了一件亚麻白色的寿字缎面长袍,腰间系了天青色的腰带,腰带左边坠着个浅黄色的香囊。香囊里面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但是有一种很甜的香气。他脚下穿一双皂白色的靴子,那上面干干净净的,一点泥土印子都没有。 出乎意料的,男子看起来很是年轻,大约二十出头年纪,头上一字月白色方巾束发,容长脸,剑眉入鬓,悬胆鼻,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因此显得有些冷酷。他的眼睛初看好像平静无波,再看就让觉得深不见底。看不出他有什么情绪,这个人把自己隐藏得太深了。 “臣唤名田和,的确不是匈奴人。臣的父亲是兰舟人士,而母亲是匈奴易地人。不过在臣十三岁时,就已经举家搬迁兰度。”田和的声音不卑不亢,丝毫没有畏惧。 很诚恳的话语,朝凤点点头,倒是坦诚相见。不过这样的坦诚,虽然可以让莫离更加信任他,但是只怕会更加被旧贵族所不容。果然,听见他怎么说,朝臣中很快有人发出了质疑声:“你既然是大夏人,那么现在又有什么立场,来评价匈奴的国事呢。而且看的装扮,你的官位等级,也不足以到能够在朝廷谈论政治的地步吧。” “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只要有才华,可以为国效力。那么之前是哪里人,又是什么关系?就像是锋利的刀子,他的出身,也不过是一般的铜铁。”和田看着莫离,躬身行了个礼“您听说过毛遂自荐的故事吗?臣自诩有管仲之才,可惜却一直没有得到报国的机会,所以今日才斗胆开口,还请陛下恕罪。” 莫离点点头,摊平双手点了点,示意和田平身:“你刚刚说出了匈奴的弊端。就像是看出了一个人身体有疾病。有病痛并不难察觉。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却不是人人都知道的。” “圣明的君王承继乱世,他把乱世所遗留的一切痕迹,都扫除掉,恢复教化,并且给以特别推崇.到了教化已经明了。习俗已经养成,子孙遵循推行下去,遇五、六百年仍然不会衰败。到周朝末世,君主非常无道,以致失去了天下。秦朝承继周朝以后,不但没有更改,反而比周朝末年更加无道,严禁文学,不许私自藏书。摒弃礼义,甚至厌恶听到礼义的话,是想把先王的道义完全毁灭掉,专门用自己放肆、苟且、简陋的一套办法来治理国家,所以做天子才十四年。国家就灭亡了。” 得到了莫离的准许,周围的朝臣,便也不好在随意的说些什么了。只是那眼神实在是不善,就像是被主人拴住了脖子,却还是想伸着头去咬人的疯狗般。若是田和说错一个字,只怕死无葬身之地。 “自古以来,还没有像秦朝这样用乱救乱,严重危害天下人民的。之前战乱遗留下来的毒素,像残余的火焰,到现在还没有熄灭,它使习俗薄恶,人民欺诈顽劣,抵触抗拒,犯法乱德,腐败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孔子说:‘腐朽的木头,不能雕饰啊;泥糊的墙,不能粉饰啊。‘现在匈奴继承秦朝之后,社会状况就像朽木和泥墙,虽然想很好地治理它,却没有好办法。” 的确,现在法令一颁布,奸邪接着就发生,命令一下达,欺骗跟着就兴起,好像用热水去制止沸腾,抱着木柴去救火,衹会越来越糟,没有任何益处。 “譬如琴瑟的音不协调,严重的必须把弦折下来重新安装,才能弹奏;处理政事不行,坏得厉害的,必须破旧立新,才能治理。应当重新张设琴弦而不改弦更张的,虽然有优秀技工也不能调理好;应当改革而不改革的,虽然有大贤人也不能整治好。所以汉朝得天下以来,常想好好治理,可是到现在还没治理好,问题就在于应当改革而没有改革。” 匈奴在取得政权初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远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匈奴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匈奴依靠自强不息的学习,发动多起战争,掠夺周边国家的财力物力,使得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当真是今时不同往日。 “古人证过:‘站在潭边羡慕别人捕到了鱼,不如自己回去编织鱼网。‘匈奴临政并且想把政事治理好,到现在已经百来年了,不如回头来进行改革,改革了就能好好治理,国家治理好了,灾害就会一天天消除,福禄也就会一天天到来。” 莫离本来有有变法的心思,只是之前势单力孤,阻力太大。毕竟,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于朝凤之前提出的,废除井田、奖励耕战等改革措施,触犯了贵族阶层,对土地和官职,这一项具有的垄断特权,因而便遭到了以拜伦这样老臣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 “陛下万万不可。”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教训,听见变法这两个字,旧贵族们的脸都白了。在加上田和之前的口气又生硬,他们生怕田和像朝凤一样,劝说莫离削减自己的权力。便连声叫道“祖宗之法不可违,祖宗之法不可变。” 若是莫离肯这么听话,就不会还坐在这里了。只见他微微一笑:“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大地既通,万国蒸蒸,日趋于上,大势相迫,非可阏制。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爱卿们不妨先听一听,他到底有什么想法,之后再决定。” “《诗经》上说:‘适合于民,适合于人,接受天给予的福禄。‘执政能适合人民,自然会得到天给予的福禄。仁、义、礼、智、信,是五种恒久不变的道,这是王者应培养整饬的。这五种道,能培养整饬好,就能得到天的保佑,鬼神也来赞助他接受祭祀,恩德就会普及到国外,扩大到一切生命。孔子说‘《韶》乐十分美,又十分善啊‘,就是这个意思。” 出人预料的,田和的话并不激进,也没有把矛头直指旧贵族。只是说些不痛不痒的文化问题,实在是叫莫离有些失望。 “至于商纣,违背天意,残毁万物,杀害贤良聪慧的人,残害百姓。伯夷、姜太公都是当时的贤人,他们隐藏起来,不愿出来做官。在职为官的人,都逃亡到河边、海滨。天下黑暗混乱,人民不得安宁,所以天下的老百姓都背弃殷纣王,拥护周文王。周文王顺从天意治理万物,以贤良有德的人为教师并且起用他们,所以闳夭、大颠、散宜生等贤士,都聚集在周的朝廷。仁爱施于人民,天下人都归顺他,所以,姜太公从偏僻的海滨来投奔,后来做了周朝的三公。” 听到这里,莫离已经有些乏味了,可是朝凤却是听的津津有味。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就是人才。国君即便是在贤明,也只是一个人。若是底下人,实在不中用,那就是饶,舜,禹在世,也挽救不了什么。 “纣王还在做天子的身上,尊卑的次序混乱,百姓四散逃亡,周文王非常痛心,想让人民过上安定的生活,所以他整天忙得日头偏西,还没时间吃饭。孔子写《春秋》,先写王作为正,然后记载各种事情,这表现了在下位,而有德行的所谓素王的文章。这样看来,帝王的条理系统是一致的,但是勤劳和安逸不相同,是因为所遭逢的时代不一样。孔子说‘《武》乐十分美,不够十分善啊‘,就是这个意思。” 见到莫离有些困乏,田和也不感到惊慌,也没有突然中断自己的说话。而是小心的,在心里重新组织语言,希望调动莫离的积极性。 “春季是天用来生育万物的,仁是人君用来爱护百姓的;夏季是天用来滋长万物的,德是人君用来养育人民的;秋霜是天用来诛杀万物的,刑法是人君用来惩罚罪犯的。不同时期,不同东西的作用都不一样。要立新,就必须要先破旧。臣斗胆,请求陛下迁都阖第。” 第二百零七章 迁都 首都为一国之本,所以古今中外,定都是国家的一件大事。同样,迁都也是国家大事。改朝换代之际,新朝往往建新都,以示革故鼎新,这是比较寻常的。而在一个政权存续期间改变国都,则不那么寻常,背后必定有重大的变故。 “你,你好大的胆子。”听见迁都两个字,旧贵族们的脸都气白了“大逆不道,当真是大逆不道。你说,你是不是大夏派来的细作,当真该拖下去,砍了!” 很多君王,心里都锐意改革。而旧都的氛围往往保守沉闷,不利于改革进行,而迁都以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就像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孝文帝登基后,全面推行汉化政策,他认为旧都平城乃是“用武之地,非可文治,移风易俗,信为甚难”,只有迁至汉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洛阳,汉化才能顺利完成。 “为什么是阖第?放眼整个西北,兰度可以说是水土最为丰沛的地方了。而阖第虽不上差,可是却没有什么长处。就是发展,也是这两年的时间。不论是经济,还是政治,都远远比不上兰度。”莫离的身子,向前倾了倾,似在等待男子的回答。 一时间,朝堂上诡异的沉默了。曾经的光辉,使得旧贵族傲慢,自大。所以忽略了很多东西,可是他们却不傻,要不然也爬不动这个地步。没有态度,就是最好的态度。既然莫离没有杀掉田和,就说明他对这件事,也是感兴趣的。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舜从田地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的泥水匠中被选拔,胶鬲从鱼盐贩中被举用,管仲从狱官手里获释后被录用为相,孙叔敖从隐居的海边进了朝廷,百里奚从市井之间登上了相位。所以上天将要下达重大使命给这样的人。一定要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的身体经受饥饿之苦,使他受到贫穷之苦,使他做事不顺,通过这些来使他的心惊动,使他的性格坚强起来,增加他所不具有的能力。” 田和先是用古代圣人来距离,说明艰苦的重要性,有开口道:“一个人常常犯错误。这样以后才会改正;内心困惑。思绪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为;一个人的想法,只有从脸色上显露出来,在吟咏叹息声中表现出来,然后才能为人们所了解。看到他的脸色。听到他的声音,然后人们才了解他。如果国内没有坚持法度的大臣,和辅佐君王的贤士,如果国外没有敌对国家的忧患,那么国家往往会灭亡。” “住口!你这个畜生,这说的是什么话,怀的是什么样的意图。”拜伦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来,指着田和破口大骂“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才来匈奴多久。就敢干预这样的事情,我看你的心里,必定是有鬼!” 这话是说重了,田和一开头,并没有正面提出任何观点。而是一口气列举了虞舜、傅说、胶鬲、管仲、孙叔敖、百里奚等六位圣贤,从贫贱中发迹的例子。朝凤勾了勾嘴角,自己怎么看,拜伦也不想是个爱国的人。他这么激动,只是放不下自己在匈奴的势力罢了。 “这六个人的共同特点,是他们在担当“大任”之前,都曾饱经忧患,经历过坎坷艰难的人生历程。命运的挫折,身心的磨难,不但没有使他们屈服,反而磨砺他们的人格,增长他们的才干,使他们变得更加成熟,最终成为历史上的杰出人物。由此推论,上天如果要把重大的使命,放到一个人的肩上,就一定要先磨练他的意志,锻炼他的筋骨,还要让他经受缺吃少穿、穷困潦倒之苦,这样,才能使他适应各种艰苦的生活,为将来的建功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见到拜伦气的全身发抖的样子,田和没有丝毫的害怕,只是向着莫离,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阖第现在的各方面的条件,虽是都不如兰度。可是阖第,却是一条经商要道,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口,在阖第进出。现在的匈奴,已经今非昔比了,既然您已经统一了西北,就应当要面对统一后的问题,和各个名族不同的文化。这个时候,阖第就是最好的抉择了。而且匈奴善武,却不善文,必须去学习其他民族优秀的文化。” 这些条件都不错,朝凤点点头,扫了眼莫离,见到他的脸色也缓和不少。其实就是阖第没有这些好处,莫离也是会中意阖第的。毕竟阖第是这两年的新兴城市,最重要的它离兰度远。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旧贵族就是再有本事,也管不到这么远。 “匈奴是上国,何必去学习那些下等国。若是那些国家的文化这般好,又哪里会轻易被匈奴打败。”拜伦气的连胡子都一颤一颤的,指着田和的鼻子骂“像你这样的竖子,哪里会明白,好的玉,是不需要雕琢的。” 虽是被骂了,可是田和的脸上,还是没有如何的表情。就像是一滩死水,丝毫不会被激起波浪:“臣听说好玉不雕琢,是因为它的质地,本来就滑润美好,不需要再加以雕饰。这就好像项橐,没有学习,就能自己知道一样.可是普通的玉,要是不雕刻,就不能成就美丽的花纹;君子不学习,就不能成就美德。” “哼,听你的意思,难道在你眼中匈奴只是普通的玉吗?我看啊,你是鼠目寸光,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文化,只知道哗众取宠罢了。”说道这里,拜伦冷哼一声,有些不屑的扫了扫田和“若是你真的那么有本事,也不会混到这般的地步。等你什么时候,官级足够了,在来和我说话吧。” “郡守、县令多数是出身于郎中、中郎,年俸二千石的大官的子弟选任郎官,又仗着有钱财,不一定贤明。而且古时候考核官吏的功劳,是按照做官是否称职来区分的,不以在任时间的长短为标准。所以才能小的人,虽然任职时间很长,还是小吏;有才能的人,虽然任职不久,并不妨碍他升迁为辅佐大臣。” 即便是被这样嘲讽了,田和的脸色也没有丝毫改变。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讥讽了回去,倒是把拜伦气的不轻。 “所以有职守的官吏,都竭尽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努力做好工作,争取立功。现在却不是这样,官吏们积累时间,就可以得到高位,日子一久,就可以升官,所以廉洁和无耻混淆,好人和坏人不分,真正的贤才就无法得到。臣愚蠢地认为,让各位诸侯、郡守、二千石各自选择他们管辖下的官吏,和百姓中的贤才,每年荐举两人,用他们在皇宫中值宿守卫,而且还可以拿这件事来观察大臣的能力,如果荐举的人贤能,就给予奖赏;要是荐举的人不好,就加以惩罚。如果像这样,诸侯、二千石官都尽心寻求贤才,天下有才能的人就可以得到,授给他们官职加以任用了。” 的确,这样确实可以遍得天下的贤人。若是真的实行,就是三王的盛世也就容易做到,尧舜的声名也就可以赶上了。 “千万不要用做官时间的长短来计算功劳,实际考察官吏的贤能是上策,衡量了才能以后,再授给官职,考察了德行以后再确定职位,那样,廉洁和无耻待遇不同,好人和坏人就能够区别了。陛下给臣恩惠,宽恕臣的罪过,教臣不要害怕主管官吏,使臣能够切磋研究,臣不敢不倾吐自己肤浅的见解。” 说道这里,田和不动声色的扫了拜伦一眼。此时的拜伦,虽然心有不甘,可是却又没有办法反驳。毕竟田和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是谁,若是自己这个时候,再出声训斥,岂不就是说明,自己才是用做官时间的长短,来计算功劳,混蒙官职的人。一下子,拜伦就像是吞了已经黄莲一边,苦到心里,却无法说出口。 “臣听说制度文采和黑色、黄色的装饰,都是用来分别尊卑、区分贵贱,和劝勉人们要有德行的。《春秋》是承受天命著述的,所以它首先制定的,就是改变历法和衣服的颜色,用这来顺应天。那么,宫室和旌旗的制度,是有效法才那样的。所以孔子说:‘奢侈了就不够谦逊,节俭了便简陋。‘节俭并不是圣人适中的制度。积少就能成多,积小就能成大,因此圣人无不是积累暗淡的微明而达到光明,从微贱的地位一步步地达到显贵的。所以尧由诸侯而升为天子,舜从在深山中耕种兴起,都不是一天而尊颢的,是逐渐达到的。” 说道这里,和田顿了顿:“改革也是这般,要一点一滴,有条不紊。依臣看,从迁都做起,最为妙。” “简直荒谬!”还不等莫离开口,朝堂下的众臣,就纷纷跪下请求道“还望陛下三思。” 第二百零八章 龟兆 说话由自己说出,就不能再去堵塞;行为由自己做出,也无法再来掩盖。言和行是治理国家最重大的条件,君子之所以能感动天地的也是言行。所以积小成大,谨慎注意细微的行为就会着名。 现在不管是跪着的也好,站着汇报的也好,通通都盯着莫离不放。似只要他不按照自己的预期目的说,就是天下之大不韪,是整个匈奴的罪人。 “‘国家兴自北土,徙居兰度,虽富有四海,文轨未一,此间用武之地,非可文治,移风易俗,信为甚难。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兹大举,光宅中原。”莫离勾了勾嘴角,看着田和笑笑。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莫离已经决定,要背水一战迁都的时候,他却又开口:“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就是东西用久了都会产生感情。更何况,是一直生存的家呢。我熟悉这土地上的一草一木,也深爱着这里要一下的所有,若是离开,的确是舍不得。” “陛下,您一定要慎重考虑啊。”见到莫离的态度,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决,所有的旧贵族都松了口气。看来是自己多心了,莫离之所以会想到迁都,只是听信了这个混小子的一面之词。若是加以控制,还是可以先以前的君王一样,作为一种工具利用。 怎么?放松警惕了吗?看着旧贵族因为精神放松,而塌陷下来的肩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还真的是天真啊,匈奴自道武帝莫珪以来,一直定都兰度,尽管其间因为饥荒等原因,有人提出过迁都的动议,但都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及至莫离亲政,匈奴立国已近百年,即使自太武帝建立匈奴以来。也已近很久远了,如果要继续推进匈奴的统一大业,自然要进一步南进,将政治中心迁徙到靠近大夏文化故国的中心地,从而扩大匈奴的社会基础,在取得大夏上层拥戴的基础上,使匈奴获得文化上的合法与正统的地位,实现莫离吞并大夏的愿望。 意欲全面改革,必然将匈奴改革从一般的制度层面推进到文化层面,而文化往往是一个民族精神的最后堡垒。这对大多数匈奴人而言。在感情上是很难自觉接受的。而兰度作为匈奴人口最密集的地方,保守势力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在兰度进行全面改革,这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莫离对此很清醒。曾说:“迁都,乃匈奴改革政策中一大关键。”他认为只有迁都离开旧贵族,才能深入推行其一系列改革方略。 “真是难以抉择啊,有了。”莫离先是东张西望的,似乎是在思考应该怎么做。那副摇摆不定的样子,看的人心都揪起来了。突然,他一拍手“不若这样吧,既然你们是奉召天命来找我的,不若就交给天命来解决吧。来人。去请大司命过来,我们按照龟兆,来决定。” 龟兆意为占卜时龟甲受炙灼,所呈现的坼裂之纹。殷商时期,人们灼龟甲以卜吉凶。龟甲因灼而坼袭之纹理名有的叫做雨,有的叫做霁,有的叫做蒙,有的叫做驿,有的叫做克;卦象有的叫做贞,有的叫做悔,共计有七种。龟兆用前五种,占筮用后两种,根据这些推演变化,决定吉凶。 设立这种官员进行卜筮。三个人占卜,就听从两个人的说法。你若有重大的疑难,你自己要考虑,再与卿士商量,再与庶民商量,再与卜筮官员商量。你赞同,龟卜赞同,蓍筮赞同,卿士赞同,庶民赞同,这叫大同。这样,自身会康强,子孙会昌盛,很吉利。 你赞同,龟卜赞同,蓍筮赞同,而卿士反对,庶民反对,也吉利。卿士赞同,龟卜赞同,蓍筮赞同,你反对,庶民反对,也吉利。庶民赞同,龟卜赞同,蓍筮赞同,你反对,卿士反对,也吉利。你赞同,龟卜赞同,蓍筮反对,卿士反对,庶民反对,在国内行事就吉利,在国外行事就不吉利。龟卜、蓍筮都与人意相违,不做事就吉利,做事就凶险。 “陛下。”仔细想来,自己已经许久不见术葬了。朝凤往朝堂下张望了一下。术葬的打扮,好像从来就没有变过。不论春夏秋冬,总是穿着宽大的黑袍子,赤着脚,就像是感觉不到周围的变化一般。 似是注意到朝凤在看自己,术葬便也回头看了看。这些日子,自己虽是没有和朝凤有过接触,可是自己却从未敢掉以轻心过。最近的天象,变的越发剧烈,被改了命数的,远已经不只是一两个人了,甚至整个天下都被卷入其中。可是这些并不是自己在意的,自己在意的,只有她罢了。 “这一次请大司命来,是想请您,用龟甲进行占卜,以确定是否迁都。”莫离看着术葬,轻轻地笑了笑,伸手揽住朝凤“有这个本事,有能够让人信任的,只有您一个了。” 说着,莫离想身边伺候的奴才吩咐道:“这占卜,自然是要用最好的龟甲了,这最好的,我相信只有大司命才配用得上吧。你还不跟着去伺候这,没有眼力的东西。” 接过放着盒子中的龟甲,术葬点燃了事先准备好的柴火。占卜时,用火灼烤龟甲时会发出噼啪之声,这种声音往往被理解为,是神在传达旨意。刻录卜辞内容时另一个重要的依据,是与龟甲之声同时出现的龟甲裂缝,在占卜者看来它充满无穷的玄妙。这种占卜方式被称为龟甲灼卜。刻录在甲骨上的字痕,行之疏密,字之结构回环照应。 “这个真的有作用吗?怎么我完全看不出意义在哪里。”朝凤皱皱眉,若是靠块龟甲,就是知道得失,那么还打什么仗?商王几乎每事必卜,故甲骨文内容涉及商代社会的各个领域。甚至有用人殉葬,及杀人祭祀。一次杀殉动辄千百人,可惜,最后还是亡了国。 听见朝凤这样问,莫离只是笑了笑:“有没有作用不打紧,可是这意义却是巨大的。毕竟得出的结论,可是天命啊。” “真的是天命吗,只怕是天子之命吧。”朝凤回过头靠着莫离的耳边,轻轻地笑了笑,挪揄道。听了这话,莫离并没有解释,只是淡淡的笑了笑。 除了对付旧贵族,莫离迁都,还与其统一全国的战略关系密切。自太武帝莫焘以来,匈奴在军事上,已逐渐形成了,对西北周边地区的优势地位,并把军事攻击的矛头,直接指向了整个西北。 到了现在,匈奴的版图,已扩张到淮河一线,即便是大夏,在军事上也处于守势。不得不承认,莫离本身改革修养极高,无论是出于正统的观念,还是天下共主的愿望,他都急于迁都。 根据身边的探子汇报,莫离曾对出使南齐的卢昶说:‘卿便至彼,勿存彼我。密迩江扬,不当早晚,会是朕物。‘他对李冲说‘方俗经营宇宙,一同区域‘,‘取南之计决矣,朕行之谋必矣‘。又谓北海王元详说:‘江吴窃命,于今十纪,朕必欲荡涤南海。‘当有人以为统一时机尚未成熟,主张不要轻举妄动,莫离很不以为然,说‘奋臂一呼,或成霸业‘,‘将希混一,岂好轻动‘! 正因如此,莫离先后三次亲率大军南伐。莫离既‘取南之计决‘,便必须将都城南迁,以便坐镇指挥,否则在兰度遥控,无法具体实施其统一战略。对莫离的这一心态,宋人叶适已有清楚的领会,他在《习学记言序目》卷三四中指出:‘不止慕古人居中土,盖欲身在近地,经营江左耳,其与卢昶语可见。 “出来了,是一元。”就在朝凤还在发呆的时候,术葬的却突然出声。虽只是短短的一句话,可是听的人脸色却各有不同。 ‘一元‘的意义,‘一‘就是万物的开始,‘元‘就是辞语中所说的‘大‘。说‘一‘是‘元‘,显示了大的开始,并且想正其根本。《春秋》深深地探究它的本源,原来却要从尊贵的人开始。所以做君主的,先正心才能正朝廷,正朝廷才能正百官,正百官才能正万民,正万民才能正四方。四方正了,远近就没有敢不趋向于正的,而且没有邪气掺杂在裹面。所以阴阳调和而风雨及时,万物和谐而人民长育,五谷丰收而草木茂盛,天地间都受到恩泽,并呈现出非常丰富美好的景象,四海之内,听到君主的盛德,都来称臣,一切幸福的东西,可以得到的祥瑞,无不毕至,这就是王道完成了。 “天对生物是分别给予的,给予利齿的就不再给角,给予翅膀的就衹给两只脚,也就是接受了大的,就不能再取小的。古时候领取俸禄的,就不靠体力劳动来吃饭,也不谋取工商之利,这也是接受了大的,不能再取小的,和天意是相同的。假如已经得到了大的,又去取小的,天还不能那样给予,何况是人呢?”放下手中的龟甲,术葬看了看莫离“要得,先要舍。” 第二百零九章 神谕 神谕其实是一件微妙的事情,且不说这话到底是不是神说的,就是那晦涩难懂的语言,也很难让人明白。 “往上赞美唐尧、虞舜,往下悲悼夏桀、商纣。看到这些渐渐灭亡,和渐渐昌盛的道理,我要虚心改正错误。”看着旧贵族发白的脸色,莫离缓缓地摇了摇头“这一次迁都,就当做一次破旧立新的机会吧,让一切有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燃烧过的龟甲,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焦糊味,并不难闻,可是却像是抽走了旧贵族所有的力气一般。龟甲上的裂痕很是斑驳,就像是谁家的孩子,淘气的涂鸦了几笔一般。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事情,就这样被决定了,还真是轻率。 “陛.....陛下。”拜伦张了张嘴,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可是他却是像费尽了所有力气一般。此时的他,再也没有朝凤第一次见到时,那么气焰嚣张了。就连一直笔直挺起的胸膛,都矮了下来,像是被人抽走了主心骨了。 “怎么?爱卿还有什么要说的吗?那就尽管说吧。”莫离看着拜伦笑了笑,却又在拜伦想要开口的时候,突然话锋一转,击碎了旧贵族们的所以希望“不过神谕,是无法改变的。爱卿若是空闲,就多去做些有用的事情吧。要不然只怕到时候,你想说话了,却也没有资格,站在朝堂上说了。” 一时间,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定格了一般。而拜伦就这么望着莫离,半张着嘴,想要说话,却是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其实不止是他,所有的旧贵族,也都是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作为老臣,贵族的他们。只怕从来没有被这样对待过。所有人对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的。甚至是历代的帝王,都无法斥责他们。 “既然无事了,那诸位就先回去吧。”莫离笑笑,看着拜伦吩咐道。就在他说完后,有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再度开口道“对了,最近若是能休息。各位爱卿就好好休息一番吧。毕竟阖第的道路不平稳,若是各位再这么群聚着,像宫中赶。只怕对身体不好。退朝。” 君权与臣权。是皇权体制中。最惹人注目的一对,恒常存在的矛盾。一方面,以天下之大,即使皇帝再怎么英明伟大。明摆着,也应付不了一大摊子的军政大事,所以他肯定要分权,指派一部分能干的大臣,并形成以他们为整个官僚机构的首脑。 另一方面,自古以来又只讲君权,不讲其他权利,从理论上说天下都是皇帝一个人的,其他的任何人。包括丞相的权利,都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见了皇帝,从形式上都要矮三分,要跪地,要口称‘奴才--‘然后才能说事儿。 “恭送陛下晚安。”公公的声音很是尖锐。尤其是在意外死寂的现在,就显得更加的突兀了,不过此时,可没有人会去在意这些。 旧贵族是介于地方长官与独立君主之间的统治者。他们可能是已形成地方割据势力,但在名义上仍未宣布独立的地方长官,或者由某强国册立统治某地区的半独立君主。藩王一般都有独特的名衔,这些名衔并非一般的地方长官职衔,而是比地方长官职衔较为尊贵的封号。久而久之,这些名衔会演变为真正的君主称号。 匈奴建立朝代之初,君臣相处极好,都是从打天下一路拼杀过来,由能者为君,比君稍次者为臣。但是君臣的关系,却是相好,没有多大矛盾,没有一个帝王在朝代初,就想用暴政来治理天下,也没有一个臣,在朝代之初,就想用造反来推翻新政。 在朝中期,君王的权利日渐增大,国力也日渐富强,王相传世代,都以权为重,民为辅。能力强的君王,不愿意有比他更有能力的人,威胁到他,所以在选拔朝臣的时候,自然有点力不从心。 然而,到了一个朝代的末期,一代又一代的君王,过惯了安定舒适,权利争天的生活,就逐渐变得昏庸,对于国家大事,都感不到太大关心。最后,依赖大臣,就成了人们常说的‘君弱臣强’。当到了这一程度后,一个国家的权利之争,就越发厉害,所以自古以来,所有朝代在这样的循环下生成、灭亡,朝初能臣不得善终,朝中能臣不得善志,朝末,能臣不得善声。 “怎么,凤儿在想些什么?”见到莫离一直沉默不语,莫离便凑到她的面前,笑道“莫非凤儿是担心阖第寒苦,冻坏了你?你且放宽心,就是天下人都没有饭吃,我也不会让你饿着的。” 见到莫离这轻浮的样子,朝凤勾了勾嘴角:“兰度处于塞外,生活物资,主要依靠周边地区的供应,耗费很大。因此,遇到灾情严重的情况,兰度人口便往河东等地‘就食‘。我听闻曾经元帝,便因此有迁都的打算。相反,迁都阖第,交通便利。” 的确,自己就是看中了阖第的漕运优势,若是可以打通黄河,与淮河之间的运河系统,从洛入河,从河入汴,从汴入清,以至于淮,便可以大大便捷运输军队,及物资。 “此乃军国之大计。”莫离笑笑又说:“我以恒代无运漕之路,故京邑民贫,今移都阖第,欲通运四方,而黄河急浚,人皆难涉。我因有此行,必须乘流,所以开百姓之心。” 阖第虽不是历史上著名的古都,但是东周、东汉、曹魏、西晋等具有‘正统‘地位的王朝,都于此有过大事件。出乎意料的,莫离是个极其注重身份的人。常以西北正统自期,并以此号召天下,着力统一全国,阖第所具有的政治、文化地位,以及定都于此将带来的浓郁、热烈的改革氛围。 “我听《诗经》上说:做的好事积累多了,自然名声显达,德行彰着,自身也受人尊重,造就是渐渐昌盛的道理。积善在自己身上,就好像人曰渐长大而自己不觉察;积恶在自己身上,好像灯火消耗油一样,人也不容易看出来。这文王啊,小心翼翼。所以尧战战兢兢地,每天实行他的治国之道,舜小心恐惧地每天尽他的孝道。”抬起手伸了个懒腰,朝凤看着莫离笑笑“看来,当国君也不容易啊。” 其实,在先秦以前,君臣共同治理国家,君权十分有限。西周末年共和行政,人臣摄代其君,国人并没有表示出‘天崩地坼’的忧虑之情。无君而不乱,是当时臣权重而君权轻的结果。只要官僚系统运转正常,即使没有权力中心,国事也不会受到太多影响。 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甚至是大夏,都有很多贤君名相的追忆。相传尧舜禹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挑选合适,而能干的辅政大臣。尧为了考察舜是否如人们所说的那样贤德,费尽周折,舜则经过努力,通过层层考验由平民成为尧晚期的权力中枢,最后成为圣王。 禹也经历了类似的经过,由辅政大臣成为圣王。‘古人居丧,一切不事事,古嗣君亦然也。君而可以三年不事事,可见是时君位所系,未若后世之重。君位而可以他人摄代三年,可见是时君臣相去之不甚远矣。‘ 商代的开国宰相伊尹,就因为商朝的第二代国君行事不端而将其放逐在外三年,待其改错以后才把他接回来让其重新复位。西周的开国功臣--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在武王死后代成王摄政,所行使的也不过是丞相的权力。虽然成王接位后对其有所猜忌,但因为周公的行事恭谨与成王的明于事理,最终没有演成什么悲剧。 “国君的确是辛苦的活计啊,不过我不入地狱谁入。”莫离笑了笑,像朝凤张开双手“怎么,有没有被我的高风亮节所震慑。” 尧承受了天命,担忧天下不容易治理,没有拿处在天子的尊位作为欢乐,他诛杀、放逐扰乱国家的大臣,努力寻求贤圣的人,所以得到舜、禹、后稷、高、咎繇。有众多圣明的人,来帮助他提高德行,有许多贤能的人,来辅助他恪尽职守,于是教化大行,天下太平,人民都安于行仁,乐于行义,各得其所,行动合乎礼义,从从容容地,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进。 “孔子说:‘假如有王者,必须经过三十年,才能实现仁政。‘尧在位七十年,就让位给虞舜。尧死后,天下人民,没有归心于尧的儿子丹朱,却归心于舜。舜知道不可逃避,于是即位做了天子,用禹做宰相,继续任用尧所任用的人,继承了尧的传统和事业,所以垂衣拱手没有作为,就使天下太平。”朝凤笑笑,转过身“你现在还差得远呢,至少等你经过三十年,在来说这个事情吧。” 见朝凤不理自己,莫离只是笑笑,对着朝凤的背影做了个拥抱的姿势:“三十年实在太长了,我所能想到的,不过和和你在一起,过好这每一日罢了。” 第二百一十章 又见青书 善言天的,一定能找到人事来印证,善说古的,一定能在现实中,得到证明。 “许久不见你,你的外表,看起来一点也没有变。”朝凤笑笑,示意青书坐下说话“我不在的这些日子,听闻大人过的很不错。只不过大人好像谦虚了不少,我都没怎么听闻到大人的情况。” 的确,相较于以前,青书的外表实在变化不大。真正变化的,是他给人的感觉。以前的青书,虽是表面淡然,可是总是带着一种,追求功利的急迫感。可是现在,他只是一件白色锦袍,只在下袍一端绣上兰花一簇,银冠束发,配以玉骨纸扇,少了富贵,多了一丝书生卷气。 “娘娘谬赞了,臣之前实在太过急躁了,现在想来,实在可笑。”一边说着,青书一边轻轻地摇摇头,似是在悔恨自己之前“娘娘才是一点的没有变化,和之前一样。” 听见这个,朝凤的脸上并没有丝毫的开心,反而比之前脸色下沉了不少:“是吗?既然什么变化都没有,那大人就回去吧。现在的大人,可是朝廷重臣,不是可以轻易离开的人物了。” “臣罪该万死,还请娘娘宽恕。”见到朝凤脸色有变,青书立刻跪倒在地。自己到也没有说错什么啊,这怎么突然就不高兴了呢。青书偷偷的瞄了瞄朝凤的脸色,心里百思不得其解,可是又不敢僵持下去。便向着朝凤开口道:“还请娘娘恕小人愚钝,告诉小人,到底是哪里出了错误。” 见到青书一脸惶恐的样子,朝凤重重的放下手中的杯盏。瓷质的杯盏,重重的砸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咣当声。听的一边的清露,都颤抖了一下。看着青书,朝凤冷冷的笑了笑:“大人多心了。您什么过错的没有,人也成长了很多,不过朝凤却不需要了。” “娘娘这是何意?”青书愣了愣,听这个意思,莫非朝凤是要放弃自己。这可不行,还不够,自己得到的东西还是不够。 青书跪在地上,脑袋贴着地面,面上看起来恭顺无比,可是心中却是百感交集。在朝凤不在的这些日子中。自己虽是依靠着各方面的人脉。发展自己。可是收效却是甚微。而且结交到的,多是酒肉朋友,还指不定等到自己败落的时候,会不会过来推一把呢。反观日轮。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平顺的自己都生气。 “狼还在小狼能独立时,就坚决离开自己的母亲,自食其力;而狗须要主人才能生存,很多竟成了别人的玩物。狼是只吃肉的,狗是遇屎吃屎。而本宫需要的,只是充满野心狼,而不是云淡风轻,毫无追求的狗罢了。”朝凤笑笑。走到青书身边蹲下身子“懂了吗?” 不想被放弃,不想再回到那个时候了,不想再比日轮差,不想再被当做狗一般的,被人戏弄了。紧紧地握住拳头。心中的恐惧巨大的,都快要把自己吞噬了。青书抬起头,看着朝凤的眼睛:“臣明白了,臣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知道就好。”看着青书眼中的贪婪,朝凤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便也不再逼下去,而是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最近宫里新来了个叫田和的,我派人去查了查他的情况,发现他和大人的关系还不错。我对这个人很是欣赏,想要了解一下他的情况。不知道大人,是否愿意和本宫说说看呢?” 在听见田和这两个字的时候,青书的身子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这个人就是自己引荐到宫中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展自己人脉,为自己日后的发展,留下一条后路。所以,自己才没有把他,推荐到朝凤的身边。可是既然她都可以查到田和与自己的关系,又哪里会不知道田和的生平呢?只怕是明知故问,想要给自己敲边鼓吧。 “田和本是大夏人,也就是这个原因,我才和他更为亲近些。我是在集市遇见他的,倒的确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可惜却实在是高傲。若不是他家里出了事情,他也不会接受我的引荐,进宫做官。”青书叹息了一声,似是觉得有些可惜。 这些情况,倒是和自己调查到的差不多。而且更有缘分的,这个田和,自己与还是曾经听说的过的。朝凤眯了眯眼睛,那年也是这个时候吧,自己和莫离去了宫外,遇见了一个叫甜妞儿的女孩。女孩叫自己难忘的,除了她所做的元宵,便就是她所唱的那首歌谣了。而那首歌谣的作者,正是田和。 “现在宫里,都在为马上进行的迁都,做着准备。关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但说无妨。”朝凤看了看青书,然后开口问道。 莫离迁都阖第,是匈奴改革进程中的关键一步,也符合匈奴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总体趋势,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引起了匈奴统治集团内部,不同政治势力的激烈冲突。 “从现在匈奴统治阶层,人员的构成情况看,主要可分为匈奴宗室贵族、匈奴非宗室的代姓贵族,和外来士族集团,三大群体。具体细致分析,匈奴宗室人物又有不同房支、不同年龄、不同辈份等分别。外来士人又有不同地域、不同门第等级的分别等,情况比较复杂。” 从匈奴贵族集团的总体情况看,以日轮为首的新派大臣,及其他一些年轻的匈奴贵族,比较赞同迁都与改革,这与他们自身的文化修养,政治地位,是密切相关的。其中最突出的代表人物,是任城王元澄,他不仅参预迁都的谋划和落实,而且对反对派做了很多劝导、瓦解的工作,故莫离称其为‘社稷臣也‘,‘若非任城,朕事业不得就也‘。匈奴贵族中,相当一部分人,对迁都与改革持反对态度,‘乐迁之与恋旧,唯中半耳‘,可见反对势力很大。 春秋战国君臣之间,仍能臣互制衡,大部分君王,能够划定自己与臣下的工作范围,和权力界限。上古贤君名臣,之间合作的前提是,君主能够在自己与臣下之间,寻找平衡,包括事务的平衡,和心理的平衡。 “君王也不好当啊,宰臣方面,要求既能保持适当的独立,包括职权的独立与人格的独立,又不威胁君主的地位与尊严。”朝凤摇摇头,似是有些可惜,又似有些幸灾乐祸。 战国晚期,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趋势日见明显,法家君主专制帝王术,为君权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秦始皇一见韩非的书,马上喜欢得不得了。为了保住饭碗,李斯利用自己的权力,害死昔日同窗韩非。可叹韩非对人性、权术的分析理性得近似冷酷,而他自己却不明不白的,死在秦国的监狱。 韩非的死,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处士横议、宰臣决定王侯成败的历史场景,如昙花一现,君臣能够在臣对平等的条件下,对弈的时代,随着秦兵战火的蔓延,渐行渐远。 匈奴灭北彝,东盟,统一西北。同时确立了皇权至上的大一统格局,以丞臣为首的所有官吏,全都成为皇帝的‘下人‘。看你顺眼,就让你接着干,看你不顺眼,就卷铺盖走人。 此时能够限制君权的,旧贵族时代,到此基本解体,莫离一人从此是‘熊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想到这里,朝凤皱皱眉:“这迁都好倒是好,可是不好,却也是有不好的地方。” “娘娘是担心,换了地方权力变小了。还是担心,换了地方,权力变大了?”看见朝凤皱眉,青书连忙在一边问道。 这里的两个权力,说的并不是同一件事。而是在问朝凤,她是担心自己的权力变小了,还是担心莫离的权力变大了。 “权力这种东西,若是本身没有,便自然无需担心什么大小。可是一旦有了,哪怕只有一点,那便会到一种万劫不复的尴尬境地。”朝凤笑笑,伸出自己的手,在虚空中做了一个抓取的手势“你即会担心它变小,又会担心别人比你的大,当真是件麻烦的事情。可是偏偏的,它又是这般的诱人,让你舍不得放下。” 这话可是说到青书心里去了,自己原只是想有一个,可以施展自己报复的平台罢了。可是当自己真的站上去了,却觉得无论如何也不够了,既想拼命的往上爬,又害怕会一个不小心摔下来,就连自己原有的都失去了。所以说,权力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人们总以为自己可以驾驭他,却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它玩的团团转。 “主人,外面有一个叫田和的人,请求要见你。”狼奴的声音从屋外传来,听的青书一愣。莫非娘娘担心自己会让田和去帮助陛下,所以先发制人,先笼络了田和? 可是青书抬起头,看像朝凤,却见她也是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到真的是奇怪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帮手?敌人?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朝凤虽是已经猜到了青书和田和有关系,也想到要借助田和来给青书敲边鼓,可是却实在没有想到,田和会跑到宫里来,还是来找自己的。 “我听说,“不知道就说,是不明智;知道了却不说,是不忠诚。”作为臣子不忠诚,该死;说话不合宜,也该死。虽然这样,我还是愿意全部说出自己的见闻,请娘娘裁断我进言之罪。”见到朝凤,田和就直接跪下,然后便开口道。 他的动作十分干脆,没有丝毫的犹豫,这反倒是叫朝凤疑心了起来。朝凤对自己身份的定位是很清楚的,自己现在的权力实在有限,大夏那边虽是有帮衬,可是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所以自己,往往都是主动出击。寻找那些有才华,有野心,却被埋没的人才。然后在他还势力孱弱的时候,就给好处,帮扶他成长,为自己所用。随便借助莫离的势力,在对方心中,树立自己是无法拜托的错觉。 可是,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去找田和啊,他到底是怎么来的。虽是心中还有疑问,可是朝凤却实在不愿意放过这个人才,便开口说道:“但说无妨。” “娘娘这样,臣无法开口。”田和看了一眼朝凤,然后从新低下头。 奇了个怪了,这人也好笑。自己从未请他进来,是他自己急急忙忙进来,说有话要对自己说的,怎么突然一下,又无话好说了呢?故弄玄虚!朝凤在心里暗骂一声,可是面上却还是不动声色的问了句:“为何?” “臣之前听说,难于进言的情况是:言辞和顺流畅,洋洋洒洒,就被认为是华而不实;恭敬诚恳,耿直周全。就被认为是笨拙而不成条理;广征博引,类推旁比,就被认为是空而无用;义微言约,直率简略而不加修饰,就被认为是出口伤人而不善辩说;激烈明快而无所顾忌,触及他人隐情,就被认为是中伤别人而不加谦让;宏大广博,高深莫测,就被认为是浮夸无用;谈论日常小事,琐碎陈说。就被认为是浅薄;言辞切近世俗。遵循常规。就被认为是贪生而奉承君主;言辞异于世俗,怪异不同众人,就被认为是荒唐;口才敏捷,富于文采。就被认为是不质朴;弃绝文献,诚朴陈说,就被认为是粗俗;动辄援引《诗》《书》,称道效法古代,就被认为是死记硬背。这些就是我难于进言并深感忧虑的原因。” 这一大段话说的,朝凤都要担心他会不会一下气没有喘匀,就这么晕过去了。可喜的是,田和的身体还算不错,说完了一点事情也没有。反而脸不红心不跳的看着朝凤。 “所以法则虽然正确,未必被听取;道理虽然完美,未必被采用。若统治者认为这些话不可信,轻则看成是说毁诽谤,重则使进言者遭到灾祸、死亡。所以伍子胥善于谋划。而吴王杀了他,孔子善于游说,而匡人围攻他,管仲确实贤能而鲁国囚禁他。这三个大夫难道不贤吗?但三处的君主不明智。” 听了他这话,朝凤算是明白过来了。这田和可真的是一个聪明人,他一进门就知道,自己对他还是心存疑虑的。所以才先是卖关子,紧接着有用了这么一大段的话,来点醒自己。 想清楚了后,朝凤对他的态度,就立马平和了起来了。朝凤先是从椅子上站起,走到田和的身边,恭敬的把他扶起来,然后才开口道“刚刚是朝凤目光短浅了,还请先生不要和我这样一个妇道人家计较。不过朝凤还是想问一句,为何先生会选择朝凤。” “上古有商汤,极其圣明;有伊尹,极其聪明。极其聪明的,去进说极其圣明的,这样尚且多次进说不被采纳,还要亲自拿着炊具做厨师,亲近熟悉后,汤才知道他贤并重用了他。所以说:用最聪明的,去进说最圣明的,未必一到就被接受,伊尹说汤就是这种情况。”田和见朝凤来扶自己,也不矫情推脱,只是子啊被扶起后,又像朝凤行了个礼,表示感恩。 听见田和怎么说,朝凤先是愣了愣。然后半开玩笑,半愠怒的问“那先是的意思,是说本宫愚蠢喽?” “用最聪明的,去进说最圣明的,未必一到就被接受。但是用聪明的,去进说愚蠢的,必定不被接受。周文王进说殷纣就是这种情况。所以文王进说纣而纣囚禁了他;翼侯被烤死;鬼侯被做成肉干;比干被剖心;梅伯被剁成肉酱;管仲被捆绑;曹羁逃奔陈国;伯里子沿路乞讨;傅说被转卖;孙子在魏遭受膑刑。” 见到朝凤脸色有变,和田也没有半分的惊慌失措。反而又是不紧不慢的举起例子。 “吴起在岸门拭泪,痛心西河将成为秦地,最后在楚国被肢解;公叔瘦推荐国中杰出人才反被认作糊涂,公孙鞅出奔到秦;关龙逄被斩;苌弘被剖腹;尹子陷入牢狱;司马子期死后尸首浮在江上;田明被分尸;芯子贱、西门豹不斗而被人杀害;董安于死后被陈尸市中;宰予不能逃避田常政变;范睢在魏被打断肋骨。” 这些例子实在凶残,莫说是素来胆小的清露了。就是连青书,都听了直皱眉。似乎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在自己眼前似得。倒是朝凤听的津津有味,和田到也讲得不亦乐乎。 “这十几个人,都是仁义、贤能、忠良而有本领的人,不幸遇到荒谬昏庸的君主而死去。那么即使贤圣也不能逃避死亡和刑辱,为什么呢?就是昏君难以劝谏,所以君子难以进言。况且合情合理的话,都是逆耳冲撞的,除非贤圣,没人能听进去。” 听这个意思,只怕自己今天是别想听见什么好话了。朝凤苦笑了一下,然后开口道:“这难听的话,我打小就听过不少。合情合理的有,毫无道理的也有。我绝非是什么圣贤,不过听几句话的功夫,却也还是有的。请先生但说无妨。” “宠臣过于亲近,必定危及君身;臣子地位太高,必定取代君位;妻妾不分等级,必定危及嫡子;君主兄弟不服,必定危害国家。我听说千乘小国的国君没有防备,必定有拥有百乘兵车的臣子,窥视在侧,准备夺取他的百姓,颠覆他的国家;万乘大国的国君没有防备,必定有千乘之国的大夫,窥视在侧,准备夺取他的权势,颠覆他的国家。” 这说的,不就是自己吗?朝凤勾了勾嘴角,现在的自己,可不就是一直在莫离的身边窥视,希望找到缺点吗。这话说的,还真的是,不是圣贤,就听不下去不。朝凤在心里摇摇头,不过还是强忍这性子,等他把话说完。 “因此奸臣势力扩张,君主权势就会消亡。因此诸侯强大是天子的祸害;群臣太富,是君主的失败。将相控制君主使私家兴盛,这是君主应排斥的。万事万物中,没有比君身更高贵、比君位更尊崇、比君威更强大、比君权更隆盛的。这四种美好的东西,不借助于外界,不求助于别人,处理恰当就都得到了。所以说:君主不能使用他的财富,最终将会被排斥在外,这是统治者要牢记的。” 统治者?朝凤勾了勾嘴角,那么这话,本是该说给一国之君听才是。他又何必在这里说。想到这里,朝凤便开口“的确,过去商纣的灭亡,周朝的衰微,都因诸侯的强大;晋国被三分,齐国被篡权,都因群臣太富有。燕、宋臣子杀掉国君的原因,都属这一类。所以在上对照商、周,中间对照燕、宋,没有一个不是用的这种方法。” “因此高明的君主蓄养他的臣下,完全依照法律办事,立足于防备,所以不赦免死囚,不宽有罪犯,赦免死囚。宽宥罪犯,这叫做威势散失。国家将危,君权旁落。因此大臣的俸禄即使很多,也不能凭借城市,建立自己的威势;党羽即使很多,也不能拥有私人武装。所以臣子在国内,不准有私人朝会,在军中,不准有私人外交,个人的财物,不能私自借给私家。这是明君用来禁止奸邪的办法。”看着朝凤,田和淡淡的开口道。 现在的匈奴,大臣出外,不准有许多人马随从,不准在车上,携带任何兵器;如果不是传递紧急文件,车上带有一件兵器的,判处死刑,决不赦免。这些事情,虽是看起来不近人情了些。可都是用来防备意外的办法。 “既然是这样,先生何必来找我。留在朝堂之上,岂不是光明磊落。迁都的提议,实在是巧妙。既是给了先生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有在迁都后,给先生腾出位子来。”朝凤笑笑,抬起头看着田和问道。 朝堂上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现在那些旧萝卜的根须,被斩断在了兰度。那作为新萝卜的田和,应该看到好机会才是。 第二百一十二章 没有成本的买卖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要得到的东西越名贵,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是巨大。有时候免费送上门的东西,反而让人觉得没有安全感。此时朝凤就是这个感觉,舍不得放手,可是却又不敢信任。 “天不会因为人们厌恶寒冷,就停止冬天的到来。地不会因为人们厌恶辽,远就停止它的广大。君子不会因为小人喧哗不休,就停止他的品行修养。天有着常道,地有着常数,君子有着常规,君子强调常规,而小人只计较功利.我做事情,一向不喜欢想太多,不过是因为我想做罢了。”田和看着朝凤,淡淡的开口道。 听这个意思,他是没有什么想要的了,这可真叫人不放心。朝凤皱皱眉,自己还是喜欢贪婪的人,毕竟越是欲望强烈,就越是好控制。可是这样的人才,自己实在不愿意放手啊,朝凤咬咬嘴唇,笑了笑:“先生好悟性,可是你来找我,不怕那风言风语吗?” “《诗经》说:‘实践礼义而没有差错,何必害怕别人的闲言闲语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楚王后面护从的车马,有千乘之多,并不是他有多聪明;君子吃吃豆子,喝喝清水,并不是他有多笨,这都是偶然造成的.”田和的声音没有丝毫波动,更加没有丝毫的畏惧。 听见这样的话,朝凤不知道是应该喜悦,还是应该叹息了。像这样淡泊名利,满腹才华,又别无所求的臣子,可是说,是所有君王梦寐以求的了。可是好笑的是,这样的人,却偏偏主动来到了自己身边,还真是有趣啊。 “外在的东西,何必计较。至于志意修美高洁。德性深厚笃实,生于当代而有志于古道,那是完全操之在我的啊!所以君子,会急于认真做那些,操之在我的事情。而不贪慕那些,属于天的事情。小人会放弃那些,属于操之在我的事情,而一味地,贪慕那属于天的事情。”田和看了看朝凤,开口道。 “先生说的很好。就是因为这般。所以君子之所以每天都在进步。和小人之所以每天都在退步.君子和小人之所以相差得如此悬殊,原因就在这里.可是不论如何,这天底下,还是小人多。君子少的。毕竟君子太过正直,总是伤人伤己。而小人圆滑,虽是叫人看不起,却大多富贵。这富贵了,就是连鸡犬都可以上天,那些不像人的,也被包装的像人了。”朝凤勾了勾嘴角,似有些嘲讽。 听着朝凤这样刻薄的口气,田和只是淡淡道:“道是万物的本原。是非的准则。因此英明的君主,通过把握本原,来了解万物的起源,研究准则,来了解成败的起因。所以虚无冷静地对待一切。让名称自然命定,让事情自然确定。” 虚无了,才知道实在的真相;冷静了,才知道行动的准则。进言者自会形成主张,办事者自会形成效果,效果和主张验证相合,君主就无所事事,而使事物呈现出真相。 “哦,那先生觉得,若是作为一位君主,应该做什么呢。”朝凤笑笑,开口问道“总不能什么都不干,像您一般的淡然自若吧。” 出乎意料的,田和点点头:“君主不要显露他的欲望,君主显露他的欲望,臣下将自我粉饰;君主不要显露他的意图,君主显露他的意图,臣下将自我伪装。所以说:除去爱好,除去厌恶,臣下就表现实情;除去成见,除去智慧,臣下就戒饬自己。所以君主有智慧也不用来思考,使万物处在它适当的位置上;存贤就也不表观为行动,以便察看臣下依据什么。” 这个回答,基本上就等于没有回答。朝凤皱皱眉,冷冷的笑了笑,他还真是小心啊。自己问的是帝王家的问题,哪怕自己是莫离的皇后,也是无法问这些的。不过既然他来都来了,现在小心还有什么用处? “有勇力也不用来逞威风,使臣下充分发挥他们的勇武。因此君主离开智慧,却仍有明察,离开贤能却仍有功绩,离开勇力却仍有强力。群臣恪守职责,百官都有常法,君主根据才能使用他们,这叫遵循常规。所以说:寂静啊!君主好像没有处在君位上;廖廓啊!臣下不知道君主在哪里。明君在上面无为而治,群臣在下面诚惶诚恐。这样,不是又轻省,又便捷吗?” 都说天气变幻的无常,可是田和的态度,却是更加变幻的厉害。就在朝凤以为他是害怕权势,而不敢对自己把话说全的时候,他却又开口道: “明君的原则是,使聪明人竭尽思虑,君主据此决断事情,所以君主的智力不会穷尽;鼓励贤者发挥才干,君主据此任用他们,所以君主的能力不会穷尽;有功劳则君主占有贤名,有过失则臣下承担罪责,所以君主的名声不会穷尽。因此不贤的却是贤人的老师,不智的却是智者的君长。臣下承担劳苦,君主享受成功,这就叫贤明君主的常法。” 的确,君主原则,在于不能被臣下看透。君主作用,在于不能被臣下了解;君主虚静无为,在暗中观察臣下的过失。看见好像没看见,听到好像没听到,知道好像不知道。了解臣下主张以后,不要变更,用验证办法来考察它。每个官职只有一人,不要让他们相互通气,那么万事万物的真相,都会显露出来。 “君主掩盖行迹,隐藏念头,臣下就无法探测;去掉智慧,不用才能,臣下就无法揣度。保守自我意图,而验证臣下,谨慎地抓住权柄,而牢固地掌握它。杜绝臣下的窥探,破除臣下的揣测,不要让人贪求君位。不小心门门,不紧闭门户,老虎就将闯入。不慎重从事,不掩盖真情,贼子就将产生。杀死君主,篡夺君位,人们没有不归附的,所以称他为老虎。” 听道这里,青书心都跟着颤了颤,不断的用眼神示意,和田不应该再继续说下去。你说你看不起乱臣贼子,你就不要背叛君王啊。可是你既然来了,又何必要说这些,混的里外都不是人?可是显然,田和并没有把青书的眼色看在眼里,依然自顾自的说着话。 “在君主身边做奸臣,知晓君主过失,所以称他为贼子。解散他的朋党,收拾他的余孽,封闭他的门户,铲除他的帮凶,国家就没有老虎了。君道大不可量,深不可测,同一名实,检验法度,擅自行动的诛灭,国家就没有贼子了。” 一边轻轻地敲打这桌子,朝凤一边静静地听田和的话。脸上的表情,诡异的宁静,既没有愤怒,也没有喜悦:“有得必有失,既然君王已经得到了高高在上的地位,那自然应该付出些代价。那你是说说看,这君主是如何受到蒙蔽的吧。” “君主有五种受蒙蔽的情况:臣下使君主闭塞是蒙蔽,臣下控制财利是蒙蔽,臣下擅自发令是蒙蔽,臣下私自给人好处是蒙蔽,臣下得以扶植党羽是蒙蔽。臣下使君主闭塞,君主就失去君位;臣下控制财利,君主就失去恩德;臣下擅自发令,君主就失去控制权;臣下私自给人好处,君主就失去英明;臣下得以扶植党羽,君主就失去支持者。这就是君主要独据、不能让臣下把持的原因。” 分析的倒是极有条理,而且也的确是这样的。不过......朝凤勾了勾嘴角“若是想要忠心耿耿的辅佐帝王,大人只怕是来错地方了吧。毕竟你口中所说的老虎,可就在你面前。若是现在才反应过来,就直接出去吧。” “陨星坠落,林木怪呜,身边人,都十分恐惧.问:‘这是怎么回事呢‘我说:‘这没有什么.这不过是天地的变动,阴阳的变化,事物少出现的现象罢了!觉得奇怪,可以;感到畏惧,那就不对了.太阳,月亮有亏蚀的现象,风雨有不合时的情况,怪星偶然出现,这是没有那个世代不曾出现过的啊!在上位者贤明而政治清平,那么即使是同时兴起,也没什么伤害;在上位者昏暗而政治险酷,那么即使没有一项出现,也没有什么助益。” 见朝凤都说的这样直白了,田和也就不再卖什么关子了,直言不讳到: “这世上最难得的东西,就是自在。没有什么能比在暮春的时候,夹衣已经穿得住了。和五六个成年男子,六七个少年。在沂水中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然后唱着歌回家,更加惬意的了。” 之前在田和的脸上,是没有任何的表情的,就像是泥质的偶人一般。可是现在却是出现了淡淡的笑容:“我所梦想的,不过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若是可以达成这个,那么谁做皇帝,又有什么区别?” 第二百一十三章 正人君子 最悲哀的东西,莫过就是对的东西,却在错误的时候出现了吧。若是在平安祥和的乐世,不论是归隐的愿望,还是安贫乐道的精神都是可以的。可是若是在野心勃勃的乱世,这些却都是不合时宜的。 ‘国家没有永久的强、也没有永久的弱。而执法者却是一个国家的主心骨,执法者强国家就强,执法者弱国家就弱。‘看着朝凤眼睛,田和开口道‘在乱世中,攻伐自然是最好的选择。可是若是杀戮太多,连世都灭了,那还有什么意义?‘ 楚庄王并吞国家二十六个,开拓疆土三千里、庄王灭了他国,楚也就衰弱了。齐桓公吞并国家三十个,开辟疆土三千里;桓公灭了他国,齐也就衰弱了。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作为国都,外围有涿和方城,攻破齐国,平定中山,有燕国支持的就被人重视,无燕国支持的就被人看轻;昭襄王灭了他国,燕也就衰弱了。 魏安厘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取河东地,全部攻占陶、卫领土;对齐用兵,占领平陆;攻韩,拿下管地,一直打到淇水岸边;眼阳交战,楚军疲敝而退;上蔡、召陵之战,楚军败;魏军遍布天下,威振于中原各国;安厘王死,魏随即衰弱。所以有庄王、桓公在,楚、齐就可以称霸;有昭襄王、安厘王在,燕、魏就可以强盛。如今这些国家都成了弱国,是因为它们的群臣官吏都专干乱国的事,而不干治国的事。这些国家混乱衰弱了,又都丢掉国法去营私舞弊,这好比背着干柴去救火,混乱衰弱只会加剧。 ‘流血牺牲,是为了必要的胜利。只有牺牲掉那一小部分人,才可以得到更多的安乐。‘不知道为什么,向来无所畏惧的朝凤,居然有些不敢看田和的眼睛‘好了。你是个有才华的人。我虽然不知道你今天为什么要来,可是我可以当做你没有来过。‘ 看见朝凤眼中的躲避,田和非但没有反感,反而更为平和的与朝凤交谈起来:‘发生过的事情,是无法当做不存在的。您说的乐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我不知道。可是那些已经牺牲了的人,却是连阳光也看不见了。我今天之所以会不请自来,是因为娘娘心中期待的,是平和。而莫离心中期待的。却是争霸。‘ ‘人心这东西。只怕就是神也看不懂。我一个女子。又能做些什么呢?‘朝凤摇摇头,自己还是无法信任这个人。对于他的正直,自己实在敬佩,却不敢苟同‘权力这东西太可怕。到头来都不是你驾驭它,而是它改变你了。‘ ‘星辰坠落,林木怪呜,是天地变动,阴阳变化,事物少出现的现象罢了.觉得奇怪,可以;感到畏惧,那就不对了.‘已经发生的事物里头,只有人祆是最最可怕的了.草率地耕种会伤害农作物,草率地耘草会失去收成。政治险酷会失去民心,田地荒芜,农稼枯萎,粮价昂贵,百姓挨饿。道路上有活活饿死的人,这就叫做‘人祆‘.‘ 田和对这样的事情,再清楚不过了‘政令不清不明,举动措施不合时宜,农事不好好治理,百姓服劳役不按季节来,以致于牛马杂交,六畜反常,这就叫做‘人祆‘.礼义不好好修治,内外没有分别,男女淫乱,父子互相猜疑,上下乖违背离,外寇内难同时产生,这就叫做‘人祆‘.人祆是由于混乱而产生出来的,以上三种人祆交错出现的话,国家就不得安宁了。可是您,却不会是这样的人。‘ ‘你为什么会这样信任我?若是我没有记错,在朝堂上讨论迁都的那一次,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吧。‘几乎是没有思考,朝凤就干脆的得出的结论。朝堂上的每一个官员,包括他们身边常来往的人,自己都有名单。 可是对这个田和,朝凤却是一点记录都没有。他是一个月前新上任的,自己查来查去,却也只查到他和青书有关系。在加上自己之前并不在匈奴,自然谈不上和他有什么干系。可他却是一副自然熟的样子,实在是朝凤感到不快。 ‘我虽没有见过您,可是却多次听闻过您。‘见到朝凤的表情,田和使出杀手锏‘您和甄谨,甄将军是熟识吧。说来也可笑,我这一生最看不起,不是贪官污吏,而是将领战士。他们越是名声显赫,我就越是厌恶,可是我最敬佩的人,却也是一个将领。那便是军神甄谨。‘ 品德高的人做臣子,面北献礼,效忠君主,没有二心。在朝廷不敢推辞贱事,在军队不敢推辞难事;顺从君主的行为,遵从君主的法令,虚心等待命令,不挑弄是非。所以有嘴不因私事而说,有眼不因私事而看,君主控制着他们的一切。 以前自己一直认为,做臣子的,如同双手,上用来理头,下用来理脚;冷暖寒暑,不能不管;刀剑近身,不敢不拼。贵贱不僧越,愚智各得其所,这是治的最高境界。 ‘对现今那种轻视爵禄,轻易流亡,去选择他的主子的,我不认为是廉。谎言抗法,违背君主而强行进谏,我不认为是忠。施行恩惠,收买人心来抬高自己的声望,我不认为是仁。避世隐居,而用谎言非议君主,我不认为是义。出使他国,损害祖国,候着祖国陷入危境,便恐吓君主说,交往没有他就不能亲近,积怨没有他就不能解除;而君主也便相信他,把国家托付给他;这样,贬低君主名声来抬高自己,损害国家利益来便利私家,我不认为是智。‘ 就在听见甄谨的名字后,朝凤的脸色缓和了很多,也耐下性子,继续听田和往下说。 ‘这几种行为,是乱世君主喜欢的,先王法治看轻的。先王法令说:‘臣下不要逞威,不要牟利,顺从君主旨意;不要作恶,跟随君主脚步。‘古代太平社会的百姓,奉行公法,废止私术,一心一意为君主办事,准备条件来等待任用。可是大多,却是一等就是一辈子。从娘娘的眼神中,我可以知道您想要的事情一定会达成。既然是甄将军认可的人,我也愿意辅佐。‘ 朝凤皱皱眉,自己以前听说过,臣子侵害君主,就像行路时的地形一样。由近及远,地形渐变,使君主失去方向,东西方向改变了,自己却不知道。所以先王设置指南仪器,来判断东西方向。所以明君不让他的群臣,在法律之外乱打主意,在法令规定的范围内,谋求利益,举动没有不合法的。 他应该还不知道甄谨没死的事情吧,朝凤在心中打起算盘。自己现在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而田和的文采自然是毋庸置疑的。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他赶也赶不走,那自己就笑纳好了。 ‘听说古代名医扁鹊疗治疾病时,常常插入刺骨的刀子;圣人挽救危国时,进献逆耳的忠言。刀子刺骨,所以身上一时疼痛,自己却能得到长远好处;忠言逆耳,所以心里暂且难受,国家却能得到长远利益。因些,危重病人从疼痛中得到好处,勇猛刚毅的君主,为得福不怕进言的逆耳。‘ 收敛起心中所有的情感,朝凤笑着开口道;‘病人忍住疼痛,所以扁鹊能竭尽技巧;君主不怕进言的逆耳,就不会失去伍子胥那样的忠臣;这是长治久安的方法。生病了却不能忍住疼痛,扁鹊的技巧就无法施展;危险了却害怕进言的逆耳,圣人的忠心就无法进献。这样一来,长远利益就不能传留后世,功名就不能永久建立。我很需要先生这样的人才,还望你可以一直这般忠言逆耳下去。‘ ‘在狂跑的车子上,不会产生孔子那样的智者,在倒扣的船只下,不会产生伯夷那样的廉者。平安时,智慧和清廉的人,才能出现。危乱时,争夺和贪鄙的人,就会蜂起。‘田和看了看朝凤开,慢慢的开口道‘若是无事,臣就先告退了。若是娘娘有需要吩咐的事情,只管交代一声。‘ 看着田和的背影,朝凤摆摆手,示意清露,可以把青书带下去了。捧着已经没有什么温度的杯盏,朝凤淡淡的抿了口茶。自己听说英明的君主,按照功劳封爵赏禄,衡量才能进官任事。选拔的人必定有好的品德;任用的人必定有优秀才干,贤能的人得以进用,私门的请托就行不通了。 有功劳的人,得到优厚的俸禄,有能力的人,处在重要职位上,那么寄养在私门的侠士,怎么能不抛掉私勇,而去奋力抵抗敌人?靠游说谋官的人,又怎么能不离开私门,而务求保持高风亮节呢?这就是聚集贤能人才,而离散私门党徒的途径。 可是现在,有功劳的,却大多数是擅长谄媚,而没有真才实学的。明天就要启程迁都了,到底能不能破旧立新,还是一个谜团。 第二百一十四章 晕船的悲剧 对于迁都这件事,实在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且不说那些旧贵族,什么的了,现在就是连朝凤,都有一些痛恨迁都这个破主意了。 “把这玩意拿开,看了就觉得烦心。”偏头躲开清露递过来的药,朝凤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该死的,莫非真的是来西北太久了,自己居然不习惯水了。不都说西北缺水吗,为什么去阖第,居然是走水路,当真是该死。 看见朝凤把自己包裹在被子中的样子,清露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娘娘,您就别闹小孩子脾气了,这生病了,怎么能够不喝药呢?您也别这样看着奴婢,奴婢胆小,经不得吓唬。对了,您因为一路生病,还没有好好地逛过新宫殿吧。外面可漂亮了,甚至就是比您之前住的清凉殿,都要华美。 “什么华美不华美的,就是建造的再精巧,也不过是死的东西。”朝凤皱皱眉,胸中还有些恶心感“怎么喝了这些日子,我还是觉着难受?看来你的医术实在是退步了,若是再是不好,你也不要再煎什么药了,直接扫藏经阁去,就是了。” 看着朝凤惨白的脸颊,清露也有些心疼了。毕竟是自己伺候了许多年的主子,又是和自己亦师亦友的,自己哪里是故意想看见她难受的呢?清露摇摇头:“您身子的底子,本就不是如何好的。以前好的快,不过是因为年纪轻轻的,又是千尊万宠被人伺候着。可是现在,发生了在,多事情,您的身子,哪里还向以前呢?” “你是想说,我年纪大了,不禁用了吗?”朝凤挑挑眉,威胁一般的看了看清露。本想还想再说几句的。可是眼角,却突然瞥见,自己如墨的发丝中,居然夹杂着一根银丝。原来,时光真的已近走了那么久了吗?突然间,朝凤就再也没有开口的兴致。 看着朝凤的眼神,清露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一时间脸色有了些变化。自己真是嘴多。娘娘来到匈奴,先不说水土服不服的,就是叫北辰下药。掉了孩子的事情。也是一样重大的打击。而且这些日子。自己晚上常听见,娘娘在寝宫中翻来覆去的声音,只怕是睡的又不安生了。 六国为匈奴所灭,西北被统一。蜀山的树木。被砍伐一空,所以匈奴新的宫殿,才得以建成。 “你不是说这里华美吗?难得显得无聊,你就和我说说,这里的情况好了。”都用费力气去猜,朝凤就知道清露这个傻丫头,一定是在因为自己难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难过的,不过就是有点惆怅罢了。 “新建的匈奴殿,覆盖了三百多里地。几乎遮蔽了天日。主殿潜青宫,从骊山北边建起,折而向西,一直通到咸阳。渭水和樊川,浩浩荡荡地。流进了宫墙。” 一面绘声绘色的说还不够,清露还张牙舞爪的比划起来。似乎只要自己说的够卖力,那么朝凤就可以看见一般。 “每五步一座高楼,每十步一座亭阁;长廊像绸带一样迂回曲折,突起的屋檐,像鸟嘴一般的,向上撅起。这些亭台楼阁啊,各自依着不同的地势,参差错落,精巧工致。盘旋的样子,迂回曲折的样子,像蜂房那样密集,如水涡那样套连,矗立着不知道它们有几千万座。长桥卧在水上,没有云怎么出现龙?那楼阁之间的通道,架在半空就像是彩虹。可是,并非雨过天晴,怎么会有虹霓产生?” 高高低低的楼阁,分辨不清,使人辨不清南北西东。人们在台上唱歌,歌乐声响起来,好像充满暖意,如同春光那样和乐;人们在殿中舞蹈,舞袖飘拂,好像带来寒气,如同风雨交加那样凄冷。就在同一天内,同一座宫里,而气氛感觉却截然不同。 “说起来,宫里的人,也多了不少。六国的宫女妃嫔、诸侯王族的女儿孙女,辞别了故国的楼阁宫殿,乘坐辇车来到秦国。她们日夜奏琴歌唱,成为匈奴宫中的宫人。” 清晨只见光如明星闪亮,原来是她们打开了梳妆的明镜;又见乌云纷纷扰扰,原来是她们,一早在梳理发鬓;渭水涨起一层脂膏,是她们,泼下的脂粉水呀;轻烟缭绕,香雾弥漫,是她们焚烧的椒兰异香。 雷霆般的响声震天,原来是宫车,从这里驰过;辘辘的车轮声渐听渐远,不知它驶向何方。宫女们,极力显示自己的妩媚娇妍,每一处肌肤,每一种姿态,都娇媚极了。她们久久地伫立着,眺望着,希望皇帝能宠幸光临。 “燕国,赵国、韩国,魏国、齐国,楚国。收藏的金玉珍宝等物,都是多少年、多少代,从人民那里掠夺来的,堆积如山。一旦国家破亡,不能再占有,都运送到匈奴来。现在东西多的啊,都可以把宝鼎看作铁锅,把美玉看作石头,把黄金看作土块,把珍珠看作砂砾,扔得到处都是,匈奴的人看着,也不觉得可惜。” 这话虽是有些夸张,可是大多数说的却是事实。听到这里,朝凤摇摇头,嘴边荡起一丝苦笑。 唉!一个人所想的,也是千万人所想的。莫离喜欢繁华奢侈,老百姓也眷念着自己的家。为什么搜刮财宝时,连一分一厘也不放过,挥霍起来,却把它当作泥沙一样呢? 甚至使得宫里,支承大梁的柱子,比田里的农夫还要多;架在屋梁上的椽子,比织机上的织女还要多;突出的钉头,比仓谷里的粟粒还要多;参差不齐的瓦缝,比人们身上穿的丝缕还要多;直的栏杆,横的门槛,比九州的城郭还要多;琴声笛声,嘈杂一片,比闹市里的人声还要喧闹。 这使天下人们,口里虽不敢说,但心里却充满了愤怒。莫离虽是攻伐的大将,可是却没有经营国家的本领。他虽是知道,应该要改革变法,可是最终的目的,却是为了攻占更多,而不是先守护好自己 唉!灭六国的是六国自己,不是匈奴。那么,使匈奴灭族的,也将是匈奴,不是天下的人民。唉!假使六国的国君,能各自爱抚自己的百姓,就足以抵抗匈奴国了;匈奴统一后,如果也能爱惜六国的百姓,那就可以传位到三世,以至传到万世做皇帝,谁能够灭亡他呢? 天下的统治者,来不及为自己的灭亡,而哀叹,却使后代人为它哀叹;如果后代人哀叹他,而不引以为鉴,那么又要让更后的人来哀叹他们了。 “娘娘,您在想些什么?”见朝凤想的出神,清露便好奇的问了问、 突然听见清露问话,朝凤先是愣了愣,然后笑着开口道:“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圣人清明他的‘天君‘,调正他的‘天官‘,周备他的‘天养‘,顺当他的‘天政‘,涵养他的‘天情‘,全都是为了保全他的‘天功‘。听你说了,宫殿的布置,我就想到莫离应该是花费了不少力气,研究风水。” 书上说,圣人就应该知道,他所应该做的事情,知道他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能够在天地间,尽职而役使万事万物了.圣人的行动完全合理,他的养生完全顺适,他的存在不会伤害到万物,这叫做知天。 所以一个真正大巧的人,存于他有所不为;真正一个大智慧的人,在于他有所不思虑.圣人对于天的关注,仅止于表现出来可以预期的现象;对于地的关注,仅止于表现出来适合生长的土宜;对于四时的关注,仅止于表现出来可以从事劳动的次序;对于阴阳的关注,仅止于表现出来可以治理的方法和状况.圣人会任命专家守住天的规律,而自己守住人道. “治或乱,是天造成的吗?”清露笑了笑,开口道“要我说啊,日,月,星,辰,瑞兆,历数,是大禹,夏桀所共同面对的。大禹,天下太平,夏桀,天下大乱.可见治或乱,不是天造成的。” 在匈奴,发生争斗,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土地太贫瘠,四时也不稳定。可是治或乱,真的是四时造成的吗? 农作物在春夏时候纷纷萌芽,茂盛,成长,在秋冬时结谷,蓄积,收藏,这又是大禹,夏桀所共同面对的。大禹,天下太平,夏桀,天下大乱。可见治或乱,不是四时造成的。 那么治或乱,是地造成的吗?万物有了大地就会生长,万物没了大地就会死亡,这又是大禹,夏桀所共同面对的。可见,治或乱,不是地造成的.‘《诗经》说:‘上天创造了高大的歧山,周太王加以开垦,经过他的经营,周文王继承后,让百姓过安定的生活.‘若是真的要看起来,那么,最重要的,还是看治理天下的人。 莫离没有做好这些,那么自己呢,就一定可以治好了吗?朝凤看着自己的手,愣了愣。 第二百一十六章 祸害 墨子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可是墨子好像没有说对,这世道啊,往往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看着自己眼前,这个笑的妖娆的祸害,朝凤的眉头就忍不住挑了挑:“真想不到,平南王世子,居然亲自来这蛮夷之地,看望朝凤。还真的是叫人,受宠若惊啊” “哪里,哪里。”看着朝凤,忻明轻轻地摇了摇手里的折扇,然后笑着说道“公主殿下远嫁他乡,莫说是陛下,娘娘担心了。就连长平,长乐,思雅,显策几位殿下,也都对您担心的不得了。” 若是说长平,长乐担心自己,自己还算相信。可是思雅,显策,他们是担心自己死的不够早吧。想到这里,朝凤嘲讽的勾了勾嘴角,开口问道:“方才我进来的时候,见到世子正聊的热闹,不知道是在说些什么趣事。” “不过是闲来无事,随便说说风水罢了。”说着,忻明笑眯眯的,像莫离行了个礼“陛下这宫殿,建造的实在巧妙。若是单看外表,实在是巧夺天工,叫人无话可说,可是若是要谈论到风水上面,却是大凶啊。” 一个国家的宫殿,那可是是干系到国运,子孙的大事,哪里能不小心翼翼的对待呢?虽说看忻明的样子,就知道他是来找茬的,可以还是叫人好奇,他到底想说什么。 “众多星辰相随旋转,太阳月亮交替映照,春夏秋冬轮流降临,阴阳交感,大化万物,风和雨广博地沾施,万物各自得这些的调和而生长,各自得到这些的滋养而成熟,看不到他在做事情。而只看到成果,这就叫做‘神‘.大家都知道他成就万事万物,却不知道他无形无迹,这就叫做‘天功‘。” 别说,忻明收敛起笑容,这样认认真真的说话,还真的是有一点世外隐士的感觉的。 “只有圣人,是不刻意去求了解天的.‘天职‘建立以后,‘天功‘已经完成,具备了形体而人的精神。就产生了出来。好。恶,喜,怒,哀。乐的情感就蕴藏在里头了,这就叫做‘天情‘。耳朵,眼睛,鼻子,嘴巴,形态,各有它和外物交感的功用,而不能互相替代,这就叫做‘天官‘.心灵处在胸中。来主宰五官耳,目,鼻,口,形态。这就叫做‘天君‘.裁择其它的物类来奉养人类,这就叫做‘天养‘。顺着人类的需要叫做福,违逆人类的需要叫做祸,这就叫做‘天政‘。” 这话虽然乍一听,好像还挺有道理的。可是却一直没有说明,为什么他要说匈奴宫殿是大凶。一时间,朝堂下面,也有些小声的议论传来了。似是在讨论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是匈奴的宫殿,遮暗‘天君‘,混乱‘天官‘,废弃‘天养‘,违逆‘天政‘,背反‘天情‘,以致于丧失‘天功‘,这就叫做大凶。”忻明也不管周围的吵杂,只是看着朝凤笑笑。 抬起头,朝凤笑着迎上忻明的目光:“这风水什么的,太过奇幻,朝凤实在不懂。不管朝凤曾在书上看到过。不要因私使用贤明臣子,不要因私使用智能之士。所以百姓不离乡私交,没有远道奔走的忧虑。世子与其担心匈奴的风水,不若发挥才干,打理好大夏的时政。” “上天的运行有一定的规律,不会因为圣君尧就存在,也不会因为暴君桀就灭亡了。人以礼义,来配合天就会吉祥,人以暴乱,不以礼义,来配合天,就会凶险。”听见朝凤的话,日轮点点头,开口附和道。 努力农业生产,而节约用度,那么天不能让人贫穷。保养周备,而行动合时,那么天不能让人生病。依循礼义正道,而没有什么差错,那么老天不能加祸给人。所以水灾,旱灾不能让人饥荒,冷热变化,不能让人生病,自然灾害不能让人凶险。 荒废农业生产,而用度奢侈,那么天也不能让人富有。保养简略,而行动逆时,那么天也不能让人保全。违背礼义正道,而胡作非为,那么天也不能让人吉祥。所以水灾,旱灾还没来,就闹饥荒了,冷热还没迫近,就生病了,自然灾害还没产生,就有了凶险。这些所接受的时间,和治世完全相同,然而灾殃灾祸,却和治世不一样,这不可以怨天,都是人的作为造成的。所以明了到天和人职分的不同,那就可以称得是至人了. “不必刻意去做就成功了,不必刻意去求就获得了,这就叫做‘天职‘。像这样子,虽然深奥,‘至人‘是不会刻意去加以思虑的;虽然伟大,‘至人‘是不会刻意去加以费力的;虽然精微,‘至人‘是不会刻意去加以考察的,这就叫做不和天争夺职分。”见到日轮开口了,青书哪里还坐得住, 天有天时,地有地利,人有人治,这就是说人与天地,并立为三。舍弃自身,能够并立为三的部分,而一味地期待自己,能够并立为三,那就错了。看的出来,对于大臣们的回答,莫离还是比较满意的。就连脸色,也缓和了很多。 “看来是忻明浅薄了,不过细想来,在大夏就有人问过我,祭祷祈雨而下了雨,为什么呢?那时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可是现在听了各位的话,我却好似是知道了答案。” 遭了,中套子了。朝凤皱皱眉,忻明刚刚说的话,只怕就是想让匈奴的大臣们来反驳他。然后他再顺着大臣们的话,重新整合。这样若是再说出什么,就叫人无法反驳了。 “其实,这没什么啊!就好像不祭祷祈雨,而下了雨一样.日蚀,月蚀而去救日月,天干旱而祭祷祈雨,卜筮一番,然后决定大事情,并不是真的认为祈求,就可能得到,而只是做为政治的文饰,安慰安慰百姓罢了。所以在上位者认为是政治的文饰,而百姓,却认为是天上神灵的表现.认为是政治上的文饰,就会吉祥,认为是天上神灵的表现,就会凶险。” 这是在讽刺,匈奴利用龟兆迁都吗?看来不止是自己在关注大夏,大夏那边对匈奴也关注的紧啊。朝凤皱皱眉,还是不明白,忻明到底在图什么。且不说显策的能力到底如何,但是他如果称帝了,是绝对不会想这么多的。估计,显策到时候,能想到最伟大的事情,就是大选妃子了吧。 “在天里头,没有比日,月更明亮的了;在地里头,没有比水,火更明亮的了;在万物里头,没有比珠,玉更明亮的了;在人里头,没有比礼,义更明亮的了。所以日,月不高悬的话,那么光辉就不够强烈;水火不累积起来的话,那么火光,润泽就不够广泛;珠玉不在外面闪烁的话,那么世子大人您,就不认为是宝贝了” 看着忻明,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礼义不施行在国内的话,那么功名就不能显耀。所以人的生命,来自于天,国家的生命,来自于礼义。在上位者崇尚礼义,尊敬贤人就能称王天下,重视法令,爱护百姓,就可以称霸天下;在上者贪好私利,充满诈伪而国家危险,只会权谋倾轧,幽狠凶险而国家将会灭亡。只要结果好,采用一些纹饰,又有何不可呢?” 与其一味地推崇天,而思慕他,怎么比得上将天当作物质,而加以控制呢?与其一味地顺从天,而歌颂它,怎么比得上掌握它的规律,而利用它呢?与其一味地盼望天时的调顺,而静待丰收,怎么比得上配合时令的变化,而使用它呢?与其一味地听任物类的自然生长,而望其增多,怎么比得上发挥人类的智能,来助它繁殖呢? “明君的治国原则,是适合法制的,这种法制适合民心。所以,贯彻法制,国家就能治理好;脱离法制,民众就会思念。尧和当时的国民,并没有订立牢靠的盟约,但治国原则能够行得通;舜没有立锥之地留给后代,却结下了恩德。能够把古代尧舜作为榜样,来确定治国原则,并把恩德永久留传给后代的君主,就叫做英明的君主。” 忻明笑笑,看着朝凤慢慢的开口道:“明君巩固内部政权,所以不会被别国所灭亡。如果国家内部治理得不好,却又不被别国所灭亡的,从来不曾有过。所以周朝夺取殷朝的政权,就像在庭院内,捡到别人的东西一样容易。假使殷不在朝廷上丢失了什么,那么周人,连殷境内的一根毫毛也不敢觊觎,何况敢于改变君位呢?”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你与我,不过都是一介凡人,为什么要谈论这么高深的政治呢?明君不明君的,还要看莫离,朝凤能做的,不过是织锦,画画这样的小事罢了。而世子的位子,要比朝凤高上不少,所担负起的责任,也应该要大的多。” 第二百一十五章 装蒜的忻明 旭日东升,灰蒙蒙的雾似在不停地滚动。春天来的好快,悄无声息、不知不觉中,草儿绿了,枝条发芽了,遍地的野花、油菜花开的灿烂多姿,一切沐浴着春晨的曙光,在春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 ‘辰星殿下,你慢些跑。‘清露站在围栏般,看着辰星的背影喊道。可是辰星呢,就像是一只刚刚从笼子中,跑出来的小兔似得,只管蹦蹦跳跳的玩耍,哪里肯听清露的话。 见到自己说的话不管用,清露又是着急,又是无可奈何,只好像朝凤告状道:‘娘娘,您好歹管一管啊。若是您开口,那么殿下一定会听的。仔细想想,殿下过几年,也要到了嫁人的时候了吧。这样子,奴婢虽然看起来是觉得活泼可爱,可是这女孩子,还是应该端庄一些的......” “你以前不是觉得我太过沉闷了吗,现在怎么又觉得,这活泼也不是好事了呢。当真是比大小姐都难伺候,而且你想的也太远了吧,辰星还是个孩子。”看着辰星的背影,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虽是不屑清露的‘深谋远虑’,可是还是喊道“星儿,你慢点跑,莫要摔倒了。” 听见是朝凤喊自己,辰星总算是有些反应了。只见她举着个花环,乐颠颠的像朝凤跑来:“母后,母后你看。好不好看,来星儿给您戴上。” “好看,好看。星儿手真巧。”且不说东西怎么样,就是这孩子在玩的时候,还可以想到自己,就说明她还是有心了。这样一想,朝凤便觉得心里有些发暖,就连嘴边的笑容,都忍不住越发明显起来。 可就在母女两个,想要说些贴己话的时候。朝凤的眼角却突然扫到一个太监,站在假山后欲言又止的望着自己。若是自己没有记错,这似乎还是个熟人。在自己被废长春宫的时候,可是他一直在身边帮衬的,看样子,他似乎已近升职了啊。 “花环很好看,怎么好看的花环,星儿也给你清露姑姑做一个吧。要不然只怕她回宫之后,又要躲起来哭鼻子了。”朝凤笑笑,像清露使了眼色。示意她赶紧把星辰带下去“记得找个花开的鲜艳的地方。要不然做出啦的花环。可就不好看了。” 虽是觉得朝凤编造的理由,实在不可靠的紧,可是迫于朝凤的淫威,清露实在是不敢违抗。只好回过头。装作一脸渴望的样子,心里却想着应该如何蒙混过关。可是没想到,还没有等自己开口,辰星就一副我懂了的样子。 “清露姑姑不难过哦,辰星一定给姑姑做一个很好看的花环。”辰星笑了笑,看着分外无邪,也看的清露的心都碎了。果然,自己在这孩子的眼中,就是一个会因为没有花环。就哭的笨蛋吗。 看着清露欲哭无泪的背影,朝凤收敛起脸上的笑容。然后看着小贵子开口道:“有什么想说的,过来直说就是了,万一耽误了事情,会有什么后果。公公也是明白的。” “呵呵,娘娘的眼睛真尖。”虽是心里有些害怕,可是小贵子的脸上,还是强打这笑容“从大夏来了个使臣,说非要见娘娘您。所以陛下才派奴才来,看看娘娘是否清闲。” 也就是不一定非要去喽?朝凤笑笑,这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小贵子并不急着找自己说话,而躲在一边观望的原因了。只怕当时,莫离是并不希望自己去,只是不好当场拒绝,才编出来的理由吧。 若是一般使臣,出使国外,来探望一下本国的公主实属正常。可是自己在大夏,只怕早就名誉扫地了,而且也没有谁,对自己有好感到,非要点名见上自己一面的。这样一想,朝凤便有些好奇起来了。 “新来的使臣,看起来极年轻,而且长相也很是俊朗。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叫宫里的好些丫鬟都看呆了。”见到朝凤似是有兴趣,小贵子连忙形容起使臣的相貌和动作来“那使臣倒真是一表人才,不过别看他满身的书香气,可是说起话来,却是滴水不漏,就是青书大人,都没有在他手里讨到好。” 年轻,俊朗,书生气,却又并不软弱,而且还非要点名见自己。朝凤皱皱眉,若是单说前几个,自己第一个想到就是显策。虽说那家伙本质上是个草包,可是面相却还是不错的,尤其是装的一手好蒜。要不然也不能骗自己那无能父王那么久,不过他若是和青书比起来,就是小狐狸,遇见老狐妖了。 “对了,要说什么特别奇怪的地方,就是那使臣总是摇晃着一把白玉扇子。而且在知道奴才要来找娘娘后,就更是摇晃的气劲,就好像是要摇晃给奴才看一般。你说可笑不可笑,这天又不热,何苦做这个?”说着,小贵子似又想起了那使者当时的样子,便轻轻地掩着嘴笑了笑。 扇子?突然,朝凤的脑海中灵光一现,会这么招惹自己,而又不怕死的人,自己只能想到一个,那就是忻明!呵呵,自己还想去找他呢,他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小贵子,领路。这使臣是我的一位旧友,我可要好好地会一会他。”朝凤笑了笑,说不出的诡异。 自己不在的日子里面,忻明可算是玩出花来了。他可是把兵法研究了个透彻,不过这些精明却没有用在战场上,而是用在了官场上。第一,便是欲擒故纵。 现在的局势比较奇特,皇帝还健在,可是显策已经快按捺不住了。那么,忻明想要掌握权力,就首先要面对一个老谋深算,并深受皇帝宠爱的张彬知,于是,他采取了欲擒故纵的策略。 张彬知的一举一动,他看在眼里,不动声色。有些大臣,在他面前批评张彬知,忻明却说:‘我还准备让张大人,和我一同辅佐陛下,治理国家呢!‘忻明向皇帝奏报的一些军国大事,也经常让张彬知去代奏、转奏,以此表示信任,稳住了张彬知。 稳住后,自然是乘胜追击。紧接着就是第二招,调虎离山。皇帝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张彬知失去靠山,死期已经逼近。当天,忻明一方面告诉显策,任命张彬知,与睿亲王等一起总理国家大事。一方面传谕他的老师,署安徽巡抚朱珪,来京供职。 初四日,显策发出上谕:谴责在四川前线,镇压白莲教起义的将帅——玩嬉冒功,并借此解除张彬知死党,张福长安的军机处大臣职务。紧接着,忻明有示意显策,下命令张彬知与福长安,昼夜守着病痛中的老皇帝,不得擅离,切断他们与外界的联系。这实际上削夺了张彬知的首辅大学士、领班军机大臣、步军统领、九门提督的军政大权。 第三招,便是突然出击。正月初五日,忻明亲自给事中王念孙等官员上疏,弹劾张彬知弄权舞弊,犯下大罪。初八日,显策宣布将张彬知革职,逮捕入狱,在朝野掀起政治大波。 之后,在朝廷中,便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调整。如初八日,显策命令从即日起,所有上奏的文件,都要直接向自己奏报,军机处不得再抄录副本,各部院大臣,也不得将上奏的内容,事先告诉军机大臣。并命宗室睿亲王淳颖、定亲王绵恩、仪亲王永璇、庆郡王永璘等分别掌握军政大权。 第四,便是制造舆论。忻明命各直省和在京大员,就张彬知事向朝廷表态。直隶总督胡季堂首先表态,他在奏折中指责张彬知丧心病狂、目无君上、蠹国病民、贪黩放荡,真是一个无耻小人,请求将其‘凌迟处死‘。‘凌迟‘就是千刀万剐。显策立即批示,在京三品以上官员讨论这个意见,若有不同意见,也可以自行向皇帝上奏。实际上,就是以胡季堂的意见定下基调,并通报各省督、抚,要他们都表明态度。 第五,惩办张彬知。初九日,一切准备工作,都做的差不多的时候,显策将张彬知、福长安的职务革除,下刑部大狱。命仪亲王永璇、成亲王永瑆等,负责查抄张彬知家产,并会同审讯。初十日,忻明带着老皇帝御批:‘实力查办以副委任‘,全面清查张彬知大案。 十一日,在初步查抄、审讯后,忻明宣布张彬知二十大罪状:主要有欺骗皇帝、扣压军报、任用亲信、违反祖制、贪污敛财等。十八日,在京文武大臣会议,奏请将张彬知凌迟处死,将同案的福长安斩首。 “娘娘,老奴托付您的事情,还请您一定不能忘记。” 朝凤闭上眼睛,揉了揉有些发疼的太阳穴。那一日,张彬知来找自己,并且放下身段,放下尊严,甚至放弃财富。要求的,却不是自己可以保住他的性命,而是恳求自己,可以想办法,保护他的妻子,和孩子,不受到伤害。当真是虎毒不食子,这一点倒是叫自己不那么讨厌他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帝王术 时光给人带来的改变,是巨大的。在这些年中,不论是朝凤自己,还是身边的人,都有了或多或少的变化。 “君主不要求自己像尧,却要求臣下都像伍子胥,这好比巴望殷人,都像忠直的比干那样。若是都像比干那样,君主自然就不会有什么过失,臣下自然不会背弃君主。可麻烦的是,君主不能正确估计自己的力量,下面又有田成子那样图谋篡权的臣子,还要巴望他们都像比干,所以国家得不到一点安宁。” 忻明摇摇头,似是在感叹些什么东西。越发的,叫朝凤看不出他的意图来。这话虽然表面听着,像是讽刺,可是自己却总觉得其中还有什么,更加深刻的涵义。 “假如圣君被废,暴君得立,那么人们就不可能发挥长处,却要时常为短处所忧虑。失掉了长处,国家就建不起功业;拘束在短处里,民众就不再乐于生存。用没有功业的国君,驾驭不乐于生存的民众,这在全国百姓中,是行不通的。像这样的话,君主就无法役使臣下,臣下就无法侍奉君主了。” 这......这是在说显策上位吗?朝凤皱皱眉,可是把显策一步步推上去的,不就是他吗?那他又何必说这个,莫非他是想暗喻什么,所以才会从大夏,千里迢迢的跑到匈奴来。可是他到底要说什么呢? “国家的安危,在于君主能否分清是非,而不在于强弱。国家的存亡,在于君主是徒有虚名,还是握有实权,而不在于臣属的多少。所以,齐国是大国,但由于名不符实,君主在国内被架空了,名位和实权都已旁落。所以臣下得以篡夺君位。” 似是注意到朝凤眼神的变化,忻明只是诡异的笑了笑。然后看向莫离,继续开口道: “桀是天子,但没有是非观念;对无功的人给予奖赏,使阿谀奉承的人,凭着欺诈手段,得以尊贵起来;对无辜的人横加刑戮,使驼背的人,因为先天不足,而被剖背。把欺诈当成正确的。把大生缺陷。当成错误的。所以弹丸小国。得以战胜泱泱大国。匈奴虽是不如大夏土地辽阔,可是因为您的治理,却是蒸蒸日上啊。” 原本下面的大臣,都已近做好反击的准备了。却没想到,听到了这样的‘褒奖’之词,实在心里膈应。虽说匈奴的确对大夏抱有野心,可是名义上,到底是大夏的附属国。这种事情,就像是以权谋私一般,可以有,但是不能放到明面上说。 “世子辛辛苦苦来一趟匈奴,不会就是为了说这些事情吧?”朝凤笑笑。看了看忻明“这些朝堂上的事情,朝凤也听不懂,之觉得怪乏味的。若是这样,朝凤就先回去了。” 虽然现在自己还不确定,忻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可是朝凤敢确定。既然他会叫字,那就说明,这件事情,绝对是和自己有关系。他现在不说,莫非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无法再大庭广众下开口? “呵呵,是忻明越矩了。”见到朝凤给了个台阶,忻明就立刻顺着杆子,往下爬了起来“只是匈奴的变化实在太多,使得我的有些不敢相信了。说起来,这新的匈奴宫殿,忻明还没有参观过,不知道可否请殿下带个路?” 这个要求提的,且不说男女有别的古训,就是单从身份地位上来说,也是不应该的。可就在朝臣又开始议论的时候,忻明却是从怀中掏出一串东珠:“这是皇后娘娘,拖臣带给公主的信物。娘娘很是想念公主,而且她也只有公主您了。” “既然是凤儿的母后有话说,那么凤儿就去吧。”看那东珠的成色,的确是皇后级别佩戴的。莫离看了看朝凤,果然发现她脸色不悦。既然提到皇后,那就要提一提他的儿子――待战。 对于待战的死,只怕凤儿到现在也没有放下吧。莫离的眼神暗了暗,这个忻明,竟然用这个来引凤儿出去,虽是好主意,可是不论他要说什么,只怕都被凤儿记恨上了。那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既然世子来都来了,那朝凤,就有必要进一进地主之谊了。小贵子,你在前面引路,我这就带世子看了看匈奴宫殿。也让他长长见识,省的一直像只井底之蛙似的。”朝凤的话,引来了群臣一片轻笑。可是忻明此时,却是没有丝毫反驳。 得到了朝凤的命令,小贵子先是怯生生的看了看莫离,在得到允许后,小贵子立马满脸笑容的上前引路:“娘娘就是爱说笑,不过两地的风土人情,的确是有不小的差别。大人多看看,也是有好处的。” 这一趟行程,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两人之间也没有人先开口,气氛尴尬的,就是小贵子都不敢说话。这个时候,远处突然传来潺潺的水声,倒是打破了平静。 “小贵子,那是何处?”朝凤皱皱眉,仔细想来,自己似乎很少出夏宫。也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么远的地方, 见到朝凤好奇,小贵子立刻上前引路:“回禀娘娘,这是洪范池,又名‘龙池‘,在洪范池泉群中,最为著名。池名源于《尚书?洪范》,取其洪水就范之意。据池东光十八年。《重修洪范池碑记》载:金完颜时,龙池呈正方形,四周石砌。” 那池子边长各七尺,水深约六尺,清澈见底。池底及四壁散泉缓缓浸溢,日涌量约百亩,水自池壁南侧的石雕龙口中涌出,跌入一二尺见方的小池中,与绕龙池一周的石渠联通,然后汇入狼溪河。泉水流经的石渠叫月河,上有月河桥连通龙池和龙祠。 “洪范池奇特之处有二。其一是‘洪范浮金‘,为古东阿八大景之一。若是有人掷硬币于池中,上涌的泉水,便使硬币飘摇旋转,而不沉下,日照其上,金光闪闪,呈现出浮光耀金之奇观。” 一面说着,小贵子一面从自己的袖子中,掏出两个铜板,分别递到朝凤和忻明的手中。朝凤尝试了一下,发现果然不假。铜板被池中的波浪摇晃着,却始终无法沉下去。 “我曾经听闻,嘉靖进士――何海晏有《洪范浮金》一首:‘方池十丈水之浔,洪范锡名称到今。戏掷一钱清澈底,随波荡漾似浮金。‘看来就是描写这里了,那么其二就是‘不以旱涝而消长‘。”忻明低下头,看着池中被太阳照射的熠熠生辉的铜板,突然开口道。 听见忻明开口,小贵子先是一愣,就连连点头道:“的确,这奇特出而,就是旱涝如一,水位不受旱涝的影响,始终如此;不以‘冬夏而变温‘,即长年如一,池水是恒温,长年都是一个温度,所以冬温夏凉。冬天你会看到池水热气腾腾,一片雾气,用手一拭热乎乎的。夏天则寒入肌骨,清人心脾。” 池周筑以护身石栏,由栏板和立柱扣结而成。柱头立雕石狮、盖钮等饰物,栏板浮雕花卉,池底有震海猴一个。龙池里的水,从南面的一青石龙头中流出,水质优良,清甜。 水自池的外壁的石雕龙头中涌出,跃入二尺见方的水池中,泉水绕匝池一周,汇入狼溪河。此水为高级营养滋补品――阿胶的生产,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这在秦汉时的《神农本草经》,和后来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距今已有两千年的历史。 “按古法,先取狼溪河水,以浸泡黑驴皮,后取阿井水熬胶。考狼溪河水源于洪范泉,其性阳,阿井水发源于济水,其性阴,取其阴阳相配之意。‘故,洪范泉水,为全国唯一传统熬制阿胶用水。” 听这小贵子的解说,朝凤笑笑:“想不到,就是一个池子,还有这么多的说头,和用法。倒还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这若是不够了解,谁会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可若是了解的太多了,东西也变的面目全非了”忻明笑了笑,有些玩味的看向朝凤“殿下,哦,不,这个时候应该要改口叫娘娘了吧。在您走了之后,发生了很多事,多的都无从说起。” 果然是有事,朝凤皱皱眉,心里一种强烈的不适感。不知道为什么,朝凤有一种预感,接下来的谈话,可能会改变自己的一生。可就是如此,朝凤还是开口说道:“既然无从说起,那就挑你最想说的那件事,然后长话短说。” “娘娘您知道,为什么我会留在大夏,并且帮助显策吗?依照大夏现在的形式,若是平南王真的有心,就是谋反也不成问题,可是您猜猜看,为什么我要留在显策的身边,替他办事?”一边说着,忻明一边看着朝凤微笑。 朝凤皱皱眉,这也是自己想问的:“莫非,你也被显策的好皮相迷住了?本宫怎么不知道,平南王世子居然好那一口。” “迷住是迷住了,不过迷住忻明的,却不是显策,而是朝凤。”忻明望着朝凤,慢慢开口。 第二百一十八章 忻明的梦想 阳光照在波光细细的池面上,像给水面,铺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碎银,又像被揉皱了的绿缎。池上泛着一片青烟似的薄雾,远望微山,只隐约辨出灰色的山影。池水那么蓝,使人感到翡翠的颜色太浅,蓝宝石的颜色又太深,纵是名师高手,也难以描摹。 “世子这是在说什么,莫非真的是这里的景色太美,让世子醉了?”听见忻明这样说,朝凤只是冷冷的笑了笑,勾起嘴角讽刺道:“不过朝凤还是要多嘴,奉劝世子一句,东西可以乱吃,这话可以不可以乱说,要不然小心被人拔了舌头。” 说完,朝凤便冷冷的,扫了一边站着的小贵子一眼。感觉到气氛的变化,小贵子连忙低下头,假装还在欣赏湖面上的水波。这要做个下人难,做皇宫里的下人,更难。不但不能太傻,还要学着装傻,真是不容易啊。 “不过就是字面上的话而已,我说了,殿下若是有心,就听听看。若是无心,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就是了。”说着,忻明便偏开头,专心致志的欣赏风景,就好像刚才发生的不过是错觉。 发生了容易,可是忘记难。即使是过了那么久,忻明却还是无法忘记,朝凤出嫁的那一天。火红的嫁衣,在风中飞扬,就像是彩霞一般。玉人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像极是书中,那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妖姬。也像极了,哥哥死时,嘴角的那一抹血。 自己对朝凤,有一种说不出的执念,在自己的童年中,自己对外面世界我唯一感知,就是哥哥的话。哥哥和自己,说过许多有意思的事情。甜丝丝的麦芽糖。香喷喷的月季话,湛蓝湛蓝的天空。可是,只有在提到那个,名字叫做‘朝凤’的小女孩时,他的脸上,才会出现那般明媚的笑容。 “娘娘知道吗?使国家安定的方法有七种,使国家危乱的途径,却只有六种。这安定的方法:一是赏罚根据是非;二是福祸根据善恶;三是生死根据法律;四是人贤和不贤是实际存在的,但不能根据个人的好恶进行判断;五是愚和智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根据别人的诽谤或赞美来确定;六是衡量事物有客观标准而不凭主观猜想;七是守信用而不欺诈。” 说道这里。忻明顿了顿。然后继续开口道:“而危乱的途径:一是砍削木材偏到准线以内。即循私枉法;二是任意裁决,不依据法令;三是用别人的祸害谋划;四是用别人的灾祸取乐;五是危害别人的平安生活;六是喜欢的人不亲近,厌恶的人不疏远。如果这样,人们就失去了乐于生存的前提。失去了害怕死亡的条件。人们不乐于生存,君主就受不到尊重;不害怕死亡,法令就不能实行。” “是这样吗,可是朝凤听说,造成国家混乱的风气是:那些著书立说的人,称引先王之道,来宣扬仁义道德;讲究仪容服饰,而文饰巧辩言辞,用以扰乱当今的法令。从而动摇君主的决心。那些纵横家们,弄虚作假,招摇撞骗,借助于国外势力,来达到私人目的。进而放弃了国家利益。” 说道这里,朝凤看着忻明笑了笑,然后继续道: “还有那些游侠刺客,聚集党徒,标榜气节,以图显身扬名,结果触犯国家禁令。那些逃避兵役的人,大批依附权臣贵族,肆意行贿,而借助于重臣的请托,逃避从军作战的劳苦。那些工商业者,制造粗劣器具,积累奢侈资财。囤积居奇,待机出售,希图从农民身上牟取暴利。上述这五种人,都是国家的蛀虫。” 听着朝凤的话,忻明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说:“君主如果不除掉这五种像蛀虫一样的人,不广罗刚直不阿的人,那么。天下即使出现破败沦亡的国家,地削名除的朝廷,也不足为怪了。” “假使天下人,都能在法令范围内,充分发挥智慧和才能。在法令范围内,竭尽力量,用来打仗就能取胜,用来治国就能安定。太平社会,使人乐于生存去干好事,爱惜身体不做坏事,小人少而君子多。所以江山长存,国家久安。”看着水波的晃动,朝凤慢慢的说道“显策这个人,就是得到了天下,也是无法治理的。既然这般,你为何还要帮助他?据我所知,你并不是贪暮权势之徒。” 到底为何呢?就是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因为太无聊了吧,自己再也不想失去什么了,可是没办法,要失去的,还是这样一件件的消失了,不管是哥哥,还是朝凤。忻明皱皱眉,朝凤的大婚仿佛就在昨天,而那一场‘抢亲’也才刚刚发生过。 “大概是因为在我的身边,已经没有人想要我,也那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我牵挂。所以我才想帮助显策的吧,至少当不成朋友,我们还可以作为敌人。”说道这里,忻明笑了笑,看上去有些许诡异的味道,可是朝凤却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在娘娘眼中,您觉得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 只能作为敌人吗?朝凤皱皱眉,自己无法说服这个人。虽说有些可怕,可是和自己作对,是忻明打心眼想做的事情。“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大概是法令吧。” “为什么是这个?”忻明本以为朝凤会说出谁的名字,或者是一样具体的东西,却没有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复。 抬着头,微微地思考了一下,朝凤还是决定,如实告诉忻明:“法令就像是国家的船和车,所以给国家带来安定的法律,像饿了要吃饭、冷了要穿衣一样,是不用命令,而自然需要的。” “先王把法令,书写在竹帛上,是因为它的道理,顺应了客观规律,所以后人都能信服。如果让人们,去掉饥寒时,吃饭穿衣的自然需要,即使孟贲、夏育那样的勇士,也做不到;违背客观规律,即使沿用先王之道,也行不通。强制人们,去做勇士也做不到的事,君主就得不到安宁。”忻明笑笑,似是有些不以为意。 看着忻明的表情,朝凤叹息一般的,摇了摇头:“君主以永不满足的贪欲,去搜括已被搜括尽的民众,民众就会回答说‘再也没有了‘;民众一无所有,就会轻视法令。法令是用来治国的,一旦被轻视了,君主的功业就不能建立,名声就不能获得。” “我听说,享乐而不至于淫乱,反复实行,而不厌倦的叫做道。道是万世都没有弊端的,出现弊端,是由于违背了道。可是到底什么是‘道’?它又在哪里呢”看着自己的手,忻明有一些迷茫。 这几年中,自己几乎尝试了所有的事情,应当做的,不应当做的。被世人讴歌的,叫世人唾骂的。可是自己却从未快乐过,可从未满足过。虽然自己已经从童年中,那个小小的牢中中解放出来了,可是却是像被关押进了另一个看不见的牢笼中。 “你若是非要问我,我一下也无法回答你。不过‘道’这种东西,大概就像是‘自然规律’的运行,从不曾有过停留和积滞,所以万物得以生成;帝王统治的规律,也从不曾有过停留和积滞,所以天下百姓归顺;思想修养臻于圣明的人,对宇宙万物的看法,和主张,也不曾中断和停留。所以四海之内,人人倾心折服。” 俯下身子,朝凤把手伸向水池中,轻轻地掬了勺水。早春的天气还不炎热,这水捧在手上也不会显得寒冷。水滴从指间滑落,在池面上荡起涟漪、 “明白于自然,通晓于圣哲,对于了解帝王之德的人来说,上下四方相通,和四季的畅达,全都是自身的运动。晦迹韬光,不露形迹,从不损伤静寂的心境。圣明的人,内心宁寂,不是说宁寂美好,所以才去追求宁寂。而是各种事物,都不能动摇,和扰乱他的内心。因而心神才虚空宁寂,犹如死灰。” 低下头,忻明顺着朝凤的目光,看向水面。水在静止时,便能清晰地照见人的须眉,水的平面,合乎水平测定的标准,高明的工匠也会取之作为水准。水平静下来尚且清澄明澈,又何况是人的精神。 “圣明的人心境是虚空宁静,可以作为天地的明镜,可以作为万物的明镜。老子说:‘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是天地的基准,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所以古代帝王,和圣明的人,都停留在这一境界上。”手中的水,已经滴完了,池面也已经恢复了平静。 停留在这一境界上,便心境空明虚淡,空灵虚淡,也就会显得充实,心境充实,就能合于自然之理了。心境虚空,才会平静宁寂。平静宁寂,才能自我运动,没有干扰地自我运动,也就能够无不有所得。可是,这却不是常人做的到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待战的死因 庄子说:‘我的宗师啊!我的宗师啊!碎毁万物,不算是暴戾,恩泽施及万世,不算是仁爱,生长于远古,不算是寿延,覆天载地、雕刻众物之形,不算是智巧,这就叫做天乐。 “娘娘想要天下是吗?”沉默了许久之后,忻明突然看着朝凤问道。他的口气,与其说是疑问,不如说是一种肯定“若是想要,那就从我的尸体上夺过去吧。若是能死在娘娘手中,那也是一种解脱吧。” 自己见过求生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求死的,到真的有些好笑了。朝凤抬起头,看着忻明笑问道:“通晓天乐的人,他活在世上,顺应自然地运动,他离开人世,混同万物而变化。平静时跟阴气同宁寂,运动时跟阳气同波动。世子一表人才,又何必求死?” “我听说,体察到天乐的人,不会受到天的抱怨,不会受到人的非难,不会受到外物的牵累,不会受到鬼神的责备。运动时,合乎自然的运行,静止时犹如大地一样宁寂。可是我,却注定不是这样的人。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遇见过两个这样的人。一个已经死在我前面了,所以我一定要死在娘娘前面。” 这话的口气阴阴的,听的人实在发冷。一边的小贵子打了个寒颤,装作无意的,往一边又走了几步,好拉开和朝凤的距离。自己可不想死,更不想因为听到了不应该听的东西,而白白送命。 “只要内心安定,专一统驭天下;那么鬼魔不会作祟,神魂不会疲惫,内心专一安定,万物无不折服归附。若是把虚空宁静,推及到天地,通达于万物,这就叫做天乐。所谓天乐。就是以圣人的爱心,用以养育天下人。看来,我是达不到世子说的天乐了。” 朝凤耸耸肩,刚刚想起身,这个时候,忻明却又重新开了口:“你一定会回到大夏了,而且绝不会是以和平的方式。而我,也不会就这么拱手把东西让给你。等到刀剑相向的时候,一切都会结束了吧。” “世上有五种幸福:一是长寿,二是富。三是健康安宁。四是遵行美德。五是高寿善终。有六种不幸的事:一是早死,二是疾病,三是忧愁,四是贫穷。五是邪恶,六是不壮毅。所以注定了,总是不幸多一些的。”朝凤耸耸肩,扫了一眼忻明“都这么不幸了,你又何必在多一个早死?” 说罢,朝凤就站起身子,想要离开。就在朝凤和忻明擦肩而过的时候,忻明却突然开口道:“娘娘知道吗,待战皇子。曾经迷恋过,一个叫钟欣桐的女子。只可惜,那女子是宫中的秀女。只可惜最后还是以悲剧收场,那女子死时,都已经怀胎四月了。还正是可怜啊。” “你说怀胎多久!”朝凤先是一愣,然后扯住忻明的衣领逼问道。对于这个钟欣桐,自己可是忘不了,因为她特殊的身份,所以自己一度想要除掉他。只是哥哥实在太过喜欢,自己又不忍心哥哥的恋情,像自己一般的无疾而终,所以才放宽了一些。 虽是这样说,可是自己却是命令了自己,一定要时时刻刻的关心,事情到底发展的如何了。根据情报来看,哥哥与钟欣,才相识不到三个月,哪里会有什么四个月的身孕。 朝凤又要嘴唇,开始回忆子珈对自己说的话:“听说钟欣桐还怀了两个月的身孕,这一下,是什么话都不用多说了。皇帝震怒,要把待战关进宗人府。听说皇后也受到了牵连,被关进佛堂思过。而待战更是在知道钟欣桐有孕后,就一病不起,为此皇帝更是厌恶他,说他是敢做不敢当的小人。人言可畏,宫里发生的事情虽然多,可是像这般挑明了的,却是少之又少的。钟欣桐在事发不久死了,她死了没有多久,待战皇子便也跟着去了” “四个月,怎么娘娘的耳朵也不好了吗?”重复了一边,忻明从朝凤的手中,扯回了自己的衣袖“您说奇怪不奇怪,这钟欣桐死了之后,最难过的人,反而是三皇子显策。听闻还专门在无人处,为她建了个花冢。说起来也是,逼近他与这钟姑娘相熟已久了啊。” 失去支撑的朝凤,几乎不能固定自己的身子,踉踉跄跄的,几乎要摔倒在地。一边的小贵子见情况不对,本来是想出手来扶的,只是朝凤的眼神太可怕了,就像是一只发怒的母狼。 “是显策,是那个混蛋。”这样一想,朝凤把什么都解释开了。 待战哥哥虽说的确是个胆小的人,可是他却对家人有着强烈的情感。要不然也不会再自己大婚的时候,可以逃出宫去,只为了给自己买喜欢的糕点。这样的人,怎么会在心爱的女子,怀胎后,因为害怕东窗事发,就一病不起? 仔细想想,待战哥哥也不是什么爱转悠的人,既然她钟欣桐是个要面子,要自尊的女子。她就一定不会在大庭广众下哭泣,要不然最先发现她的,就一定不是哥哥,而是巡逻人员。这样一想,那么所谓的‘偶遇’就很可疑了。 “君主,之所以会遇到身危国死的情况,是因为大臣过分显贵,近侍过分逞威。所谓显贵,就是无视法令,而独断专行,掌握国家大权,来谋取私利。所谓逞威,就是独揽权势,而为所欲为。对这两种人,不能不加以明察。”一边说着,忻明一边用手指沾水,在地上写了一个‘嘉’字。 马之所以能负重拉车,达到远方,凭的是肌肉力量。大、中国家的君主,之所以能统治天下,讨伐诸侯,凭的是威势。威势,也就是君主的肌肉力量。如今的大夏,大臣得势,亲信擅权,即是君主失去了威力;君主失去威力而仍能保有国家的,一千人中也没有一个。 虎豹之所以能胜人,以及擒拿其他各种野兽,靠的是它有尖爪利牙,假使去掉尖爪利牙,人就一定能制服它了。现在,权势正是君主的尖爪利牙,要是统治别人,而丢失权势,便同虎豹去掉尖爪利牙一样。 宋桓公把他的‘爪牙‘丢给了子罕,齐简公把他的‘爪牙‘丢给了田常,又不早点夺回来,终致身死国亡。现在不懂得法术的君主都明知宋桓公、齐简公有过错,却不能觉察他们失误的根源,是不懂得君主失去权势,跟虎豹失去爪牙两事相类。而现在,大夏的‘爪牙’却都是在嘉妃手中。 “母后还好吗?这些日子,她过的怎么样?”沉默了很久,朝凤终于开口。她的声音要比往日低沉很多,就像是在压抑着什么东西一般。 对于皇后,朝凤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她是养育了自己,为自己提供了轻薄华美的衣裳,温暖舒适的被子。可是自己却是,始终无法忘记她对母妃所做的一切。可是现在想来,她却是也没有做过什么的。 墙倒众人推是常理,她只是不闻不问已经算是不错了。而且自己那苦命的弟弟,就算不在那一次厮杀中,失去踪迹,也会在无数的暗算中,依照离奇的死法,离开这个世界的。而且自己,也一直没有找到弟弟的尸体,是不是就说明,弟弟可能还活着。 “皇后娘娘,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和往日没有什么差别,可是给人的感觉确是沉默了很多。以前皇后最喜欢听戏了,可是现在却只是念佛,就是连门都很少出。”碍于皇后娘家背景的原因,还有她以前积攒下来的威压,嘉妃也不敢怎么去找她麻烦,不过克扣份银,缺发东西这样的行为,却是经常有的。 不需要听忻明叙述太多,朝凤就可以想象到王后的生活。血浓于水,她到底是待战的母亲。虽说她在其他方面,些许心狠手辣些,可是是、她对待战和自己,却都是极好的。 孩子是女人后半辈子的依靠,母凭子贵。在大夏,国君为主,而臣下从属,父亲为主,而子女从属,兄长为主,而弟弟从属,年长为主,而年少从属,男子为主,而妇女从属,丈夫为主,而妻子从属。尊卑、先后,这都是天地运行的规律。 “既然母后叫你把她的东珠带给我,那就是一定有叫你带话给我,告诉我,母亲都说了什么?”朝凤拿出忻明给自己看的信物,上面依稀还沾染着,椒房殿中的香味。 看着朝凤的眼中的狠戾,还有一定要报复的决然,忻明就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便也不再隐瞒什么东西,直接开口道:“皇后娘娘知道西北清苦,便派人带了许多,你以往喜欢的东西来。而且她让我和你说,叫你不要记恨任何人,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若是可以,一辈子都不要再回大夏了。” “不要回大夏了?”朝凤冷笑了一声,然后看着忻明开口道“怎么可能不回去呢?我还有那么多牵挂的人呢。” 第二百二十章 治国之道 天,碧蓝碧蓝的,湖水一样清,湖水一样美。云儿软绵绵的,悠悠地荡来,缓缓地飘去,优哉游哉,闲适极了,自在极了。 院子里的玫瑰开了,花香透过窗户轻轻的飘来,像月光一样弥漫在室内。朝凤把头伸到窗外,却无意看见一只孤燕,从房檐掠过,看它匆匆忙忙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在新建自己暖巢? “凤儿在想什么?”莫离从朝凤的背后探出头来,轻轻地搂住朝凤的腰,在她的耳边轻轻地呢喃道“你前两天病的这样重,真叫人担心你的身体。你现在脸色还白着,怎么不多休息一下。” 看着远方朦胧的风景,朝凤轻轻地摇了摇头。忻明在这里,不过是呆了两日就走了,可是他对自己说的话,自己却是到现在,却都没有忘记。就在忻明走后,朝凤就大病了一场。自从小时候母妃离开后,朝凤还是第一次生这么严重的病。听说清露的急哭了,连术葬都赶来了。 好在这病来的快,去的也快。现在虽是身子,还是有些发懒,可是已经没有什么大障碍。母后给自己送的东西,忻明也派下人送来了。其中大多数,都是缝制的小玩意。看手艺,应该是皇后亲自缝的。 “我刚刚看了一会书,上面有一个故事,说的十分有趣:公仪子在鲁国做宰相时,回到家裹看见妻子织帛,非常生气,赶走了他的妻子;在家裹吃饭,吃到自家园裹种的葵菜,气愤地把园裹的葵菜拔了,说:‘我已经有了俸禄,还要夺种菜人,和织布女的利益吗?‘” 一边说着,朝凤一边靠到莫离的怀中:“古时候的贤人君子。做官的都是这样,因此人民都尊敬他们的德行,听从他们的教化,人民受到他们廉洁的感化,就没有贪婪卑鄙的行为。到了周朝末年,卿大夫就不大讲求礼义,而急于求利,失掉了谦让的风气,而有争田的讼事。所以诗人憎恶、讽刺他们说:‘高高的那座南山啊,山石是那样叠积;赫赫有名的师尹啊。人民都在瞻望着您!‘” 做官的人。心向仁义。人民自然就爱好仁义,风俗也就善良;做官的人好利,人民也就不正直,风俗就会败坏。由此看来。天子和大夫,是人民仰望、效法的榜样,是远方的人遥望着模仿他们,怎么能够处在贤人的地位,却去做出平民的行为呢?那些忙着谋取财利,常常担心穷困的想法,是平民的意向;忙着寻求仁义,时常忧虑不能教化人民的打算,是大夫的思想。 “在大夏。有一本叫《周易》的书上说:‘背着东西又坐车,招致强盗的到来。‘乘车是说处在君子的地位,负担东西是小人的事情,这就是说,处在君子的地位。却做出庶人的行为,他的祸患一定会到来。如果处在君子的地位,做君子应当做的事,那么,除了像公仪休在鲁国做宰相那样,就没有别的可以做的了。” 听着朝凤的话,莫离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开口道:“三王的教化,最初各不相同,却都有不足,有人说道是恒久不变的,这两种说法意思,难道有什么不同吗?” “这两种说法,都有自己的优点。《春秋》推重统一,认为这是天地永恒的原则,是古今共通的道理。如今老师所述的道理,彼此不同,人们的议论也彼此各异,诸子百家研究的方向不同,意旨也不一样,所以处在上位的人君,不能掌握统一的标准,法令制度多次改变,在下的百姓不知道应当怎样遵守。” 朝凤看看莫离,然后不疾不徐的开口分析道: “君主的原则,以静退为贵。不亲自操持事务,而知道臣下办事的拙和巧,不亲自考虑事情,而知道臣下谋事的福和祸。因此君主不多说话,而臣下就要很好地谋事。不作规定,而臣下就要很好地办事。臣下已经提出主张,君主就拿来作为凭证;臣下已经作出事情,君主就拿来作为凭证。拿了凭证进行验核,就是赏罚产生的根据。” 群臣陈述他们的主张,君主根据他们的主张,授予他们职事,依照职事责求他们的功效。功效符合职事,职事符合主张,就赏;功效不符合职事,职事不符合主张,就罚。明君的原则,要求臣下不能说话不算数。因此明君行赏,像及时雨那么温润,百姓都能受到他的恩惠;君主行罚,像雷霞那么可怕,就是神圣也不能解脱。 所以明君不随便赏赐,不赦免惩罚。赏赐随便了,功臣就懈怠他的事业;惩罚赦免了,奸臣就容易于坏事。因此确实有功,即使疏远卑贱的人,也一定赏赐;确实有罪,即使亲近喜爱的人,也一定惩罚。疏贱必赏,近爱必罚,那么疏远卑贱的人,就不会懈怠,而亲近喜爱的人,就不会骄横了。 “所以当今之时,能除私欲趋国法的,就会民安而国治。能除私行,行国法的,就会兵强而敌弱。所以明察得失,有法律制度的,加在群臣头上,君主就不会被狡诈虚伪所欺骗;明察得失有衡量标准的,用来判断远方事情,君主就不会被天下轻重,不一所欺骗。” 一边细细地想着当世的情况,朝凤一边分析起形式来了。 “现在若按声誉选用人才,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联络勾结;若凭朋党关系举用官吏,臣民就会营求交结,而不求依法办事。所以官吏不称职的,国家就会混乱。凭好名声行赏,凭坏名声处罚,那么好赏恶罚的人,就会弃公务,行私术,紧密勾结来互相包庇利用。忘记君主在外搞私人交情,引进他的同党,那么这些人为君主出力就少了。” 仔细听着朝凤的话,莫离点点头:“交情广,党羽多,内外结成死党,即使犯了大罪,为他掩饰的人却很多。所以忠臣无罪却遭难而死,奸臣无功却安然得利。这是什么道理?” “忠臣遭难而死,并不因为有罪,他们就会隐退;奸臣安然得利,并不凭功,他们就会进用。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源。像这样下去,群臣就会废弃法治而注重私利、轻视国法了。他们多次奔走奸臣门下,一次也不去君主朝廷;千方百计考虑私家的利益,一点也不为君主的国家着想。属臣数目虽多,不能用来等奉君主;百官虽备,不能用来担当国事。” 若是这样,君主就徒有君主虚名,而实际上是依附,于群臣礼家的。所以有识之士会说:衰弱国家的朝廷有人在里边。朝廷里边没有人,不是指朝廷里边臣子少。 私家致力于互谋私利,不致力于利国;大臣致力于互相推祟,不致力于尊奉君主;小臣拿俸禄供养私交,不把官职当回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君主在上不依法断事,而听凭臣下任意去干。所以明君用法选人,不用己意推举;用法定功,不用己意测度。能干的人不可能埋没,败事的人不可能掩饰,徒有声誉的人不可能升官,仅受非议的人不可能斥退,那么君主对臣下就辨得清楚,而易于控制了,所以君主依法办事就可以了。 “可做君主的,若是亲自考察百官,就会时间不够,精力不足。而且君主用眼睛看,臣子就修饰外表;君主用耳朵听,臣子就修饰言辞;君主用脑子想,臣子就夸夸其谈。”说到这里,莫离轻轻地摇摇头,看来是被欺骗的都习惯了。 看见莫离无可奈何的样子,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正是这三种器官不够,所以先王才放弃自己的才能,而依赖法术,严明赏罚。先王掌握着关键,所以法令简明,而君权不受侵害。独自控制四海之内,聪明多智的人,不能使用欺诈手段,阴险浮躁的人,不能使用花言巧语,奸邪的人,就没有什么可依赖。” 臣子远在千里之外,不敢改变说辞;地位处在郎中,不敢隐善饰非;朝廷的群臣,集中的或单独的,不敢相互逾越职守。所以政事不多而时间有余,这些都是君主运用权势,所得来的。 严峻的法令,是用来禁止犯罪、排除私欲的,严厉的刑法,是用来贯彻法令、惩办臣下的。威势不能分置,权力不能同享。威势权力与别人同享,奸臣就会公然活动;法令不坚定,君主的行为就危险了;刑罚不果断,就不能战胜奸邪。 “那凤儿认为,应该派遣谁,去进行法令的颁布呢?现在匈奴虽是统一了西北,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民族也多了起来。”莫离按了按自己的眉心,似是觉得有些头疼“每个民族,都有他们自己的习俗,混在一起,甚至是比一锅粥还要混乱。” 听到立法的事情,朝凤就知道,自己的机会算是来了,便像莫离推荐道:“青书,和田,还有日轮都是比较合适的人才。具体如何,还要陛下选择。” 第二百二十一章 立法 立法是国家的大事,现在匈奴的版图扩大了,之前的法令,已经无法掌控现有的局势了。可是要更改法令,却也不是这般简单的事情。 “凤儿为什么会推荐这三个人呢?”看着朝凤若有所思的样子,莫离开口问道“这青书,日轮还可以理解,毕竟也算是有所了解的。可是为什么,凤儿会推荐田和?” 怎么?这是怀疑自己了吗?想来也是,毕竟田和当时的表现太突出,观点也太激进,很少能不让人注意到他。甚至就连他事后来见自己的事情,莫离也不一定不知道。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朝凤笑笑,脸上丝毫没有躲闪的意思,反而是直视着莫离的眼睛,开口道:“君主近侍,不一定有智慧。而君主对于某人,有时欣赏他的智慧,而听取了他的意见,回头又同近侍谈论来者的言论。听信近侍的话,却不先衡量一下他的智力水平,这就成了同愚蠢的人,论定有智慧的人。” 当权的人,不一定贤良;而君主对于某人,有时欣赏他的贤良,而加以礼遇,回头又同当权的人,论定来者的品行。听信当权者的话,而不用贤良的人,这就成了同无德无才的人,论定有德有才的人。 所以有智慧的人,其主张,倒要由愚蠢的人来决断。有德有才的人,其品行,倒要由无德无才的人,来衡量。这样一来,品德好、有智慧的人便没有机会得到任用,而君主的眼睛,就被蒙住了。 “过去关龙逢劝说夏桀,结果四肢都被肢解了;王子比干劝谏商封,结果心脏都被剖开了;伍子胥忠诚吴王夫差,结果死于属楼剑下。这三个人。做臣子不是不忠,建议不是不恰当,但是最终不免于死亡的祸患,原因就在君主不明察贤士,和智者的主张,而受蠢才和恶人的蒙蔽。” 朝凤的声音并不大,可是说出来的道理,却是很清晰。其实对于田和这个人,朝凤自己的心里,也没有什么底气。他虽是有才。可是自己却不一定有本事拿捏的住他。所以还不如交给莫离调.教。自己在一边观望。 “现在,您如果不肯任用法术之士,而要听从没有智慧、没有德才的臣子的话,那么品德好、智慧高的法术之士。谁还敢冒着关龙逄、比干、伍子胥三个人那样的危险,去进献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呢?这就是社会动乱的根源。所以您用还是不用,就自己看着办吧。” 水至清则无鱼,有的东西不是不想管,是没办法管。莫离无奈的笑了笑,自己哪里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呢?法术之士,与当权大臣,是互不相容的。何以若是自己能任用法术之士,大臣就不能专制独断。近侍也不敢卖弄威势;大臣和近侍的权势消除后,自己的治国原则就得以体现。 这听起来虽然不错,现在却不这样。那些当权大臣掌握权柄、把持政务来营求私利,左右亲信结成朋党、紧密勾结,来挟制关系疏远的人。若是把这些人都杀死。那么整个朝堂谁都逃不过。那么法术之士,何时能得到选拔任用,自己何时能加以论断裁决。 法术主张不一定被采用,又与权臣势不两立,主张法术的人,怎能没有危险。如果不能排除大臣的议论,摒弃左右的诬告,独自作出符合原则的判断,那么法术之士,哪能冒死亡的危险而向君主进说呢?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若是再不整治,只怕早晚是要发生动乱。这是件大事,我也相信凤儿的眼光,就让他们三个一起去吧。”说着,莫离就叫来了身边的侍从,开口吩咐道“你去把青书,日轮,还有田和都召来吧,就说孤有要事,与他们相商。” 诏命虽然来的突然,可是青书却是丝毫的耽误都不敢。这些日子,自己的职位虽是比以前好上不少,可是自己却丝毫没有被满足。自己要的,还不够。自己要做,能够改变历史,能够被史书所铭记的人。仅仅是现在,还不够。 “青书大人,该下车了。”马车停稳稳后,青书在侍从的搀扶下,缓步下车。今天是个机会,自己一定不能放过。 在匈奴朝建立后,为了不使其影响,王朝的经济交流和发展,就必定要废除六国旧制,把度量衡,从混乱不清的状况下,明确统一起来。自己虽是没有得到整合的命令,可是自己却已经整理好了一套制度。 度制以寸、尺、丈引为单位,采用十进制计数;量制则以合、升、斗、桶为单位,也采用十进制计算;衡制则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固定下来。为了有效地统一制式、划一器具,自己又从制度上,和法律上采取措施,以保证度量衡的精确实施。 而且现在经济混乱,急需废除,原来匈奴以外通行的六国货币,在西北范围内,统一货币。在自己的计算中,货币规定了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每镒重二十四两,以铜半两钱为下币,一万铜钱,折合一镒黄金。并严令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装饰品和宝藏,不得当作货币流通。同时,应当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归国家所有,私人不得铸币,违者定罪等。 “青书,好久不见。” 就在青书还在想着,如何向莫离展现自己所研究的制度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惊的他,连脸上的笑容都凝固了:“日轮?你怎么也在这里!” 喊完之后,青书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话似乎有些不合适,于是便强行改口道:“青书的意思是说,怎么大人也在这里,难道您也得到了陛下的召唤吗?” “恩,听公公说,是有事情要商量。”日轮皱皱眉,似是有些不明白为什么青书对自己的态度,会产生这么大的改变。难道权力,真的对人影响这般大吗?想了想,日轮便开口说道“这么久没有见,你只想问我这些吗?” 不,当然不是。青书皱皱眉,低下头,有些不敢直视日轮的目光。对于日轮,他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有敬佩,崇拜,畏惧,甚至还有愤怒。日轮的智慧,的确是叫人折服的。更为难得的,是在他的身上,丝毫没有名门子弟的傲气,反而是个极其有情义的人。 或许自己应该感恩他吧,毕竟若是没有日轮,自己大概了、就是连官场的门,都进不去。可是自己却实在是感恩不起来,自己也不比日轮差什么,凭什么他生下来就是贵族,而自己却要被迫害,不得不背井离乡,始终得不到别人的接受呢?凭什么就是现在,自己这样努力了,陛下心里相信的,也是同为匈奴人的日轮呢? “臣田和,见过日轮,青书二位大人。”就在气氛僵持不下的时候,田和的声音却突然传来“既然是陛下传召,那便要快些走才是,要不然碍了事,只怕要接受责罚的。” 说罢,和田便匆匆的走了。见和田走了,日轮也只是又看了看青书,然后离开了。可恶,青书握了握拳,自己还以为机会来了,结果呢,自己还是别人的附庸吗?不,这一次自己一定要展现自己的才华。 “往上赞美唐尧虞舜,往下哀悼夏桀商纣,看到这些渐渐灭亡,和逐步昌盛的道理,我更加要虚心改正错误。大夫们明晓阴阳的变化和作用,熟悉先代圣王的道术和事业,可是你们的文章,并没有把这些充分表达出来,难道是你们对当代的政务,有什么疑惑吗?” 看着在下面跪成一排的三人,莫离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做出一副,痛定思痛的表情。 “有些道理,没有系统整理,和完整表达,大概是由于我不聪明,或是听话会迷惑吧?现在大夫们,既然已经写出了大道的最高原则,陈述了治理乱世的方法,希望你们再说详细些、深刻些、周到些。《诗经》上不是说:‘君子呀,不要苟且安息,神是听着你的,帮助你获得大福。‘我要亲自看你们的对策,大夫们,要努力阐明你们的见解。” “圣人治理民众,是从根本上考虑问题的,并不以满足民众欲望为转移;他只希望给民众带来实际利益罢了。所以当君主对民众施用刑罚的时候,他并不是憎恨民众,而是从爱护他们的根本利益出发的。” 见到朝凤在莫离身边,青书便猜测到,这一次莫离会召唤人来考虑对策,只怕就是朝凤提议的。在考虑了现在的现实背景后,青书就开始回忆,这些日子中,朝凤到底关心了什么问题,然后才开口说道: “刑罚严峻,民众就安宁;赏赐太滥,奸邪就滋生。所以治理起民众来。刑罚严峻是国家太平的首务,赏赐太滥是国家混乱的根源。臣认为,有必要更改法令。” 第二百二十二章 刑法 春光中,所有的东西,都显出了一种磅礴的生命力。可是这一切,都没有青书眼中的光芒强烈。 “民众的本性,是喜欢赏赐,而不喜欢刑罚。所以明君治理国家时,明定奖赏、民众就努力立功;刑罚严厉,民众就服从法令。民众努力立功,政府的事务就不受侵扰;民众服从令,奸邪就无从产生。” 见到莫离并没有打断自己的话,青书就知道自己猜测对了。他扫了扫一边的日轮,见对方只是低着头,不知道再想些什么。看来,这一次是自己领先了。 “所以治理民众,要把奸邪禁止在尚未发生之时;用兵作战.要使一切服从打仗的要求深入民心。禁令能先治本的才有效,用兵能服民心的才能服,圣人治理民众,因为先治本,所以能强大;因为先服心,所以能取胜。国家大事,要争先恐后,而统一民心,专行公务来杜绝私欲,奖赏告奸、奸邪就不会产生,明定法度、政务就不会烦乱。能做到这四点的。国家就强盛;不能做到这四点的,国家就衰弱。” 果然听到这些,莫离轻轻地点点头,看来对青书的见解很是满意。莫离先是思索了一番,然后看向田和问道:“爱卿的提议极好,那田和爱卿认为如何?” “回禀陛下,国家之所以强大,靠的是政治措施;君主之所以尊贵。靠的是权力。但是,明君有权力和政治措施,昏君也有权力和政治措施,结果渐显不同,是因为各自确立的原则有别。所以明君掌握权势,而地位尊贵,统一政纲,而国家太平。法令是称霸天下的根本,而刑罚是爱护民众的根本。” 这个主张倒是没错。可是和莫离谈仁义,就像是和目不识丁的土匪,谈论孔夫子一般。在想想田和奉劝莫离迁都时的表现,朝凤皱了皱眉。他是故意不想去吗,可是若是能办成这件事,倒是升迁的好机会。这个田和,到底是怎么想的? “那些受君主宠爱,身居高位的人,家中衣食饱暖,并且享有优厚的俸禄。依仗富厚的资产和势力。在下面和百姓争利。老百姓怎么能和他们比呢?所以那些人。使用众多的奴婢,拥有众多的牛羊,扩大他们的田地住宅,扩充他们的产业。增加他们的积蓄,致力于这些,而且没有止境,压迫百姓,使百姓感到惊惧,百姓天天受到剥削,渐渐走向穷困。富人奢侈浪费,穷人穷急愁苦;穷人穷急愁苦,而处在上位的人。却不救济,就会民不聊生;民不聊生,百姓就会连死都不怕,又怎会害怕犯罪!这就是刑罚繁多,奸邪却不能禁止的原因啊。” “够了。”果然。还没有等田和说完,莫离就开口打断了他“你说的这些,若是在政权稳定的时候,自然是可以的,可是现在说起来,却是有些不合时宜。日轮,你有什么看法?” 现在的情况,是想要搞好法治,却难于改变旧俗。想要建立大功,而难于吸引民众力量。若是一成不变,那么民众的混乱局面,是不可能期望治理好的。若是尝试考察过去的事情,追溯到天理,或许可以看出一些问题吧。可是说这些,莫离却是不会听的吧。 日轮皱了皱眉,似是在思索,然后看着莫离开口道:“时代有了发展,而统治方式一成不变的,社会必然危乱;智能普遍提高,而禁令规定一成不变的。国家必被削弱。所以圣人治理民众,法制和历史时期同步发展,禁令和智能水平同步变更。法度顺应时代变化,就能治理国家,统治方式适合社会情况,就能收到成效。” “民众的本性是好逸恶劳的,安逸就要荒废。荒废就治理不好。治理不好就要混乱;如果赏罚不能在全国实行,国家事业就必定得不到发展。”说道这里,莫离嘲讽般的笑了笑,然后开口道“我所需要的,是驾驭天地、驱遣万物,而任用天下人的办法。” 古代通晓大道的人,首先阐明自然的规律,而后才是道德。道德已经阐明,而后才是仁义,仁义已经阐明,而后才是职守,职守已经明确,而后才是事物的外形和称谓。外形和称谓已经明确了,而后才是依其才,而任其职,依才任职已经明确,而后才是恕免或废除,恕免或废除已经明确,而后才是是非,是非明确,而后才是赏罚。 可是这天下,注定不是讲道理的。日轮叹息了一声,看了看莫离:“指望外部不乱,而立国治民,国家就会削弱;指望自身的不可扰乱,而推行法治,国家才能兴盛。所以贤明君主治理国家时,立足干不可扰乱的方略。所以称王天下的方略,不是依靠外部不乱,而是依靠自身的不可扰乱。” “日轮大人是说,若是民众质朴的话,只要用褒贬进行控制,就可以治理好;社会开化的话,只有用刑罚加以束缚,才能使人驯服吗?” 看出了日轮的迟疑,于是青书在还没有等莫离有什么反应,就突然插嘴说道: “能在农耕方面,充分发挥力量的话,社会就富裕。能在战争领域,充分调动力量的国家就强盛,而富强得以持续发展的,就可以称王天下。所以称王天下的路,在于开创什么,阻止什么;能够阻止奸邪行为的,必能称王天下。” 很明显,称王这两个字,满足了莫离的需要。所以他难得的把目光转向了青书,用眼神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民众以爵位为尊贵,君主权势就重。所以赏赐有功的人,把爵位赐给胜任的人。坏人就无可乘之机。专心发展实力的国家,爵位就会贵重起来;爵位贵重起来,君主就会受到尊敬;君主受到尊敬,就一定能称王天下。” 难得受到莫离这样的重视,青书眼睛中的光芒,也强烈了起来。虽然自己不明白,日轮今天是怎么了,可是今天是自己的机会!所以不能放过! “不事耕战,而依赖私学的国家,爵位就要被人看得轻贱;爵位被人看得轻贱,君主的威望就要降低;君主威望降低的话,国家必致削弱。所以立国用民的一般法则在于:能够禁闭外势、阻塞私行而着眼于自强自力,就可以达到称王天下的目的。” 唐突地讨论赏罚问题,不可能知晓赏罚问题的开始。把演绎顺序倒过来讨论,或者违背演绎顺序而辩说的人,只能是为别人所统治,怎么能去统治别人!离开上述顺序而唐突地谈论形名和赏罚,这样的人即使知晓治世的工具,也不会懂得治世的规律;可以用于天下,而不足以用来治理天下。 看着青书夸夸其谈的样子,日轮在心里,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这个说法非常浅近,它的灾害却非常惨重,自己想要做管仲那样的人,可是却只能侍奉,认识事物一隅的浅薄之人。称霸固然重要,可是若是用这样的办法来侍奉帝王,用这样的办法来养育百姓,用这样的办法来管理万物,只能是臣下侍奉帝王的作法,而不是帝王养育臣民的态度。 “这听起来容易,可是应当如何实施呢?”莫离看来青书,然后追问道。 在说话的时候,青书一直在注意日轮的表情。希望看见他挫败的表情,可是叫自己失望的是,日轮不但没有挫败,反而是一副自己说错了的表情。看见日轮这样子,青书实在是觉得生气。可是现在,却不是生气的时候。 “在圣明的君王统治下,百姓不挨饿受冻,这并非是因为君王能亲自种粮食给他们吃,织布匹给他们穿,而是由于他能给人民开辟财源。所以尽管唐尧、夏禹之时有过九年的水灾,商汤之时有过七年的旱灾,但国内没有被遗弃和瘦得不成样子的人,这是因为贮藏积蓄的东西多,事先早已作好了准备。” 现在全国统一,土地之大,人口之多,不亚于汤、禹之时,又没有连年的水旱灾害,但积蓄却不如汤、禹之时。而莫离又喜好奢侈,若是能自己能让人民从事农业生产,减轻他们的赋税,大量贮备粮食,以便充实仓库,防备水旱灾荒。那么自己的地位,就一定可以超过日轮 “百姓生活贫困了,就会去做邪恶的事。贫困原因在于土地还有潜力,百姓还有余力,能长谷物的土地还没全部开垦,山林湖沼的资源尚未完全开发,游手好闲之徒,还没全都回乡务农。不从事农业,就不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不能定居就会离开乡土,轻视家园,像鸟兽一样四处奔散。这样的话,国家即使有高大的城墙,深险的护城河,严厉的法令,残酷的刑罚,还是不能禁止他们。” 说道这里,青书偷偷的看了眼朝凤。毕竟自己现在说的,是重农抑商。而朝凤却是依靠商路,在敛财。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听到这些,朝凤不但没有不悦,反而还点头,示意青书继续往下讲。 第二百二十三章 日轮的讽刺 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两顿饭,就要挨饿,整年不做衣服,穿就会受冻。那么,肚子饿了没饭吃,身上冷了无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她的儿子,国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 “当今的迫切任务,没有比使人民务农,更为重要的了。而要想使百姓从事农业,关键在于抬高粮价;抬高粮价的办法,在于让百姓拿粮食来求赏,或免罚。现在应该号召天下百姓,交粮给政府,纳粮的可以封爵,或赎罪;这样,富人就可以得到爵位,农民就可以得到钱财,粮食就不会囤积而得到流通。” 这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可是那些能交纳粮食,得到爵位的,都是富有产业的人。想到这里,日轮皱皱眉。这样岂不是给了商人做官的机会,反而使得真正有才华的人,更加没有出路? “从富有的人那里,得到货物来供政府用,那么贫苦百姓,所担负的赋税,就可以减轻。这就叫做拿富有的,去补不足的,法令一颁布,百姓就能够得益。青书大人果然好想法。”还没有等日轮开口,一边的朝凤就突然夸奖道。 莫离所在意的,本来就不是空话,而是能马上到手的利益。现在又听见朝凤敲边鼓说好,自然也就点头了。 “按现行法令,民间能输送一匹战马的,就可以免去三个人的兵役。战马是国家战备所用,所以可以使人免除兵役。”莫离好战,打仗自然需要战马。可是这些年间,已经消耗战马太多了,急需补充。 听了这些话,莫离皱皱眉,开口道“有七八丈高的石砌城墙,有百步之宽贮满沸水的护城河,上百万全副武装的兵士。然而没有粮食,那是守不住的。这样看来,粮食也是我所需要的资财,是国家根本的政务。现在让百姓交粮买爵,封到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个人的兵役,这与一匹战马的功用,相比差得太远了。” “赐封爵位,是您专有的权力,只要一开口。就可以无穷无尽地封给别人;粮食。是百姓种出来的。生长在土地中而不会缺乏。能够封爵与赎罪,是人们十分向往的。假如叫天下百姓都献纳粮食,用于边塞,以此换取爵位或赎罪。那么不用三年,边地粮食必定会多起来。” 短短几句话,就满足了三件事情。一是使得莫离所需要的东西充足,二是百姓的赋税减少,三是鼓励从事农业生产。这样的事情,只怕是日轮也无法做到吧?想着,青书看了看日轮,见对方也若有所思的看着自己,青书心里便更加得意。 “陛下降恩。让天下人输送粮食去边塞,以授给爵位,这是对百姓的很大恩德。我私下担忧边塞驻军的粮食不够吃,所以让天下的屯粮,大批流入边塞。如果边塞积粮足够使用五年。就可以让百姓向内地各郡县输送粮食了;如果郡县积粮足够使用一年以上,可以随时下诏书,不收农民的土地税。这样,陛下的恩德,就像雨露普降于天下万民,百姓就会更积极地投身农业生产,天下就会十分富庶安乐了。” 若是说日轮之前只是在心底叹息,可是听见青书说这样的话,他的悲痛就洋溢道了脸上。那表情,清晰的就让人想忽视都难。 “青书自问,所提出的都是利国利民的政策。敢问大人为什么一脸悲伤的样子,难道是觉得青书说的不够好?”若是说之前,青书还是有一份打败了日轮的骄傲感。可是现在,浓浓的挫败感,全部化为愤怒,几乎要把青书整个人都吞噬掉。 也许,就连青书自己都没有发现,在他和日轮相识的第一天,他就没有把自己和对方放到平等的位子上。从开始到现在,两人之间或许真的有过友情,不过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自然会因为利益的改变,而破灭。 “我只是想起了一件事罢了,并没有”看着青书气的都颤抖的样子,日轮只是皱了皱眉。 听见这个实在是算不上是解释的解释,青书的心里更是气不过,还以为日轮是故意在嘲笑自己。当即冷笑一声:“那还请大人说说看,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在古时候,楚人卞和,在荆山中得到一块玉璞,捧着进献给楚厉王。厉玉让玉匠鉴定。玉匠说:“是石头。”厉王认为卞和是行骗,就砍掉了他的左脚。到厉王死,武王继位。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璞,去献给武王。武王让玉匠鉴定,玉匠又说:“是石头。”武王也认为卞和是行骗,就砍掉了他的右脚。” 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无价之宝”的“天下所共传之宝”,秦赢政统一中国,称“始皇帝”。命宰相李斯以和氏璧作皇帝玺,命丞相李斯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形同龙凤鸟之状,咸阳玉工王孙寿将和氏之璧精研细磨,雕琢为玺。代代相传,因此称为“传国玺”。 “武王死,文王登基。卞和就抱着那块玉璞,在荆山下哭,哭了三天三夜,眼泪干了,跟着流出的是血。文王听说后,派人去了解他哭的原因,问道:“天下受断足刑的人多了,你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卞和说:“我不是悲伤脚被砍掉,而是悲伤把宝玉称作石头,把忠贞的人称作骗子。这才是我悲伤的原因。文王就让玉匠,加工这块玉璞,并得到了宝玉,于是命名为‘和氏之壁’。可惜就是玉璧被证实了,卞和的腿也回不来了。” 珍珠宝玉,是君主急需的,即使卞和献的玉璞不够完美,也并不构成对君主的损害,但还是在双脚被砍后,宝玉才得以论定,鉴定宝玉,就是如此的困难。 如今君主对于法术,未必像对和氏壁那样急需,还要用来禁止群臣百姓的自私邪恶行为。既然这样,那么法术之士,还没被杀戮的原因,只是促成帝王之业的法宝,还没进献罢了。 “陛下有圣明的德,和美好的道,痛心世俗的衰薄,悲伤王道的不明,所以选举贤良方正的士人,议论考问,打算兴起仁义的美德,阐明帝王的法制,建立太平的治国之道。臣愚昧不肖,叙述曾听到的,背诵曾学过的,说的是老师教的道理,仅仅能够不忘记罢了。”青书冷笑了一声,看向日轮。 日轮是在嘲讽自己的主张不切实际,弊大于利吗?可是只有这样的主张,才是能够被任用的。青书死死的盯着日轮,表情近乎是癫狂。自己何曾不愿做一个明礼法之人,可是天有自然法则,人也有自然法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死亡,自己不得不变。 “在战国时期,齐桓公在堂上读书,轮扁在堂下砍削车轮,他放下椎子和凿子走上朝堂,问齐桓公说:‘冒昧地请问,您所读的书,说的是些什么呢?‘齐桓公说:‘是圣人的话语。‘轮扁说:‘圣人还在世吗?‘齐桓公说:‘已经死了。‘轮扁说:‘这样,那么国君所读的书,全是古人的糟粕啊!‘” 青书的表情,却是狰狞,就显得日轮的脸色越是淡漠。可就是这种淡漠,深深地激怒了青书。自己才刚说到书,他就这样讽刺,难道不是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吗?那自己到要开口,这到底有什么道理。 “齐桓公说:‘寡人读书,制作车轮的人,怎么敢妄加评议呢!有什么道理说出来,那还可以原谅。没有道理,可你却说出这样狂妄的话,那就得处死。‘轮扁说:‘我用我所从事的工作,观察到这个道理。砍削车轮,动作慢了松缓而不坚固,动作快了涩滞而不入木。不慢不快,手上顺利而且应合于心,口里虽然不能言说,却有技巧存在其间。我不能用来使我的儿子,明白其中的奥妙,我的儿子,也不能从我这儿,接受这一奥妙的技巧,所以我活了七十岁,如今都已经老了,还在砍削车轮。所以古时候的人,跟他们不可言传的道理,一块儿死亡了,那么国君所读的书,正是古人的糟粕啊!‘” 君主运用法术,大臣就不能擅权独断,左右近侍,就不敢卖弄权势。官府执行法令,游民就得从事农耕。游说之士,就得冒着危险,去当兵打仗。那么法术,就被群臣百姓,看成是祸害了。君主不能违背大臣的议论,摆脱黎民百姓的诽谤,单要完全采纳法术之言,那么法术之士即使到死,他们的学说也一定不会被认可。 日轮摇摇头,当今之世,大臣贪权,小民安于动乱,比秦、楚的坏风气还要严重。而莫离实质上,却还没有楚悼王、秦孝公那样的判断力,那么法术之士,又怎能冒吴起、商鞅的危险,来阐明自己的法术主张呢? 第二百二十四章 龙颜大怒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有人和你针锋相对。而是你都恨不得掐死他了,他却是一脸使不上劲的棉花样,说着叫人吐血的话。 “怎么,爱卿若是有什么要说的不妨直说。”虽说在莫离的心里,也存在着看戏的念头。不过这个国家,到底是自己的,还是悠着些玩比较好,而且若是单论才华,日轮是决计不会输的。所以一时间,莫离也有一些好奇日轮到底要说什么了。 出乎意料的,刚才还口如悬河的日轮,在面对莫离体温时,却只是沉默的摇了摇头:“议论政事的得失,研究社会的兴盛和贫弱,这是大臣辅佐的职事,三公九卿的责任,不是臣下所能知道的。但是臣私下,有感到奇怪的问题。” “爱卿但说无妨。”莫离拿起一边的杯盏,吹开漂浮在表面上的茶叶,看了看日轮,似是栽等他发表言论。 实际上,在等待着的,又哪里只是莫离一个人呢。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在等日轮的回答。看戏者有之,漠不关心者有之,怨恨者亦然有之。可是日轮却是不以为意,只是说着自己想说的话。 “古时候的天下,也就是现在的天下,现在的天下,也就是古时候的天下,同是一样的天下,古时候天下太平,上下和睦,习俗美好,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官吏没有奸邪,民间没有盗贼,牢狱空空,没有犯人,入主的恩德滋润了草木,普及到四海,凤凰飞来了,麒麟出现了,拿古时候的情况。来衡量现在,怎么相差那么远呢?有什么错误,致使衰落达到这样的地步?我想也许是违背了古代的治国之道吧?也许是违背了天理吧?” 还没有等日轮的话说完,莫离手上的茶杯,就狠狠地向着日轮掷去:“怎么?莫非你是觉得自己的命太长了,还是觉得最近的待遇,实在是太好了,居然可以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了。” “陛下息怒。”看着碎瓷片在自己脚边炸开,青书连忙跪下替日轮求情道“日轮大人些许是有些累了,所以才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还请陛下勿要动怒。给日轮大人一个机会。” 因为朝凤喜好瓷器。所以宫中所有的用具。几乎都是瓷器做的。只可惜瓷器这种东西,好看倒是好看,可是若是破碎了,一文不值不说。那尖锐的碎片。还锋利的能要人命。 “所有奸臣,都是想顺从君主的心,意来取得亲近,宠爱地位的。因此,君主喜欢的,奸臣就跟着吹捧;君主憎恨的,奸臣就跟着诋毁。大凡人的常性,观点相同的就相互肯定,观点相异的就彼此指责。现在臣子所赞誉。正是君主所肯定的,这叫做‘同取‘;而臣子所诋毁的,正是君主所憎恨的,这叫做‘同舍‘。取舍一致而互相对立的,还不曾听说有过。” 说道这里。日轮低下头,看了看把头匍匐在地上,一脸恭顺表情为自己求情的青书。因为青书离日轮非常近,所以自然也受到了波及。可是他却是跪在碎瓷片上,哪怕被扎出血,也不为所动。 “以上那些,其实不过是臣子,用来取得宠幸的途径。奸臣能够凭借宠幸的地位,来说毁或夸奖、提升或罢免群臣,如果君主没有法术来驾驭他,不用检验的方法来考察他,必会因为他过去,和自己意见相同,而轻信他现在的话,这是宠臣所以能够欺骗君主、营私舞弊的原因。所以君主在上面,一定受蒙蔽,而奸臣在下面一定握重权,这就叫做控制君主的臣子。 国家有了控制君主的臣子,臣下就不能充分发挥智慧,和力量来效忠君主。各级官吏,也不能奉行法制来建立功绩。安全有利的就去追求,危险有害的就要避开,这是人之常情。 “现在臣下尽力来建功,竭智来效忠的,结果自身困窘,而家庭贫穷,父子都遭受祸害。行奸营利去蒙蔽君主,广事贿赂,去投靠达官重臣的,自身尊宠,家庭富裕,父子都得到好处。当真是可笑,若是这样,就是您要的朝廷,您又何必要来找我?” 说道这里,日轮冷笑了一声,尽然是不顾其他人的反对,就要离开。这一举动,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是莫离,也都发了愣。 人怎么能离开安全有利的大道,而走向危险有害的地方呢?治国到了这么错误的地步,而君主希望下面没有奸邪,官吏遵守法令,这就是诸葛孔明在世,也是不能办到的了。 所以近臣知道,若是忠贞老实,不可能得到平安和利益,一定会说:‘我凭忠诚老实侍奉君主,不断立功来求得平安,这等于瞎子,想分辨黑白的真相,一定没有指望了。不去趋炎附势,只去侍奉君主而求得平安,这等于聋子想辨别声音的清浊,更没有指望了。这两种做法都得不到平安,我怎能不结帮拉派、蒙蔽君主、作奸行私来迎合重臣呢?‘ 各级官吏也知道,正直不可能求得平安,一定会说:‘我凭清廉侍奉君主来求得平安,就像没有规矩而想画出方圆一样,-定没有指望了;假如凭守法、不结党营私、履行职责来求得平安,这就好比用脚搔头一样,更没有指望了。这两种做法,都不能得到平安,能不违法营私,来迎合重臣吗?‘ “陛下息怒!现在为了私利,去帮助重臣的人多了,按照法制侍奉君主的人就少了。因此君主在上面陷于孤立,而奸臣在下面结成死党,这就是田成,所以能杀掉齐简公的原因。” 就在日轮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一直沉默不语的田和,却突然开口: “懂得法术的人做臣子,能够献出法术的主张,对上彰明君主的法令,对下制服奸臣,以此来尊崇君主,安定国家。因此,法术主张能进献出来,赏罚制度接着就能实行了。君主真正懂得了圣人的法术,而不迁就世俗的言论,就会按照名实来判定是非,根据验证来鉴别言论。难道您要因为一时之气,就杀掉一个经天纬地的人才吗?” 因为迁都,匈奴旧贵族的势力,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此时迁都的弊端,却也出现了。之前旧贵族几乎控制了大半个朝廷,莫离虽是有心提拔青书这样,有才华却无后台的人,可是却有心无力。现在又力了,却又苦于无人。 且不说他们有没有掌控大局的能力,再说当代那些愚蠢的学者,都不懂得治和乱的实情,只会谍谍不休地引用古书,来扰乱当代的国家治理;他们的智谋,不足以避开陷阱,却又胡乱攻击坚持法术的人。听信他们的言论就危险,采用他们的计谋就混乱,他们是愚蠢透顶的人,又是危害最大的人。 很多人有着和坚持法术的人,一样都有善于谈说的名声,其实却差得很远,这就是名同而实质不同的例子。当代愚蠢学者,和法术之士相比,就如同小土堆,和大山陵相比一样,二者相差实在太元了。想要得到,能够了解是非的实情,明察治乱的真相,实在太难。 “君王的一举一动,所代表的都是国家。若是那些近侍宠臣,知道欺诈不可能求得平安,一定会说:‘我如果不去掉奸私行为,尽心尽力去侍奉君主,而竟想通过相互勾结,胡乱褒贬来求得平安,这好比背负千钧重担,掉入万丈深渊还想逃生,一定没有指望了。‘” 臣子能够表达他的忠心,而不蒙蔽君主,官吏能够忠于职守,而没有怨言。这就是管仲能使齐国大治、商鞅能使秦国强大的原因。朝凤点点头,又轻轻地抬了抬嘴角。 “各级官吏,也知道作奸营私,不可能得到平安,一定会说:‘我不用清廉方正来执行法令,竟用贪诈肮脏的心思,违反法令来谋取私利,这好比从高山之顶,坠入深谷之下,还想逃生,一定没有指望了。‘如果陛下您能明白实质的利害关系,而不因为一时之气,那么近臣怎么敢用假话欺骗君主,而百官怎么敢用贪欲来鱼肉百姓?” 和田是个斯文人,一直以来都是依照严格的礼法,来要求自己的。可是现在,他却是难得强硬起来,提出来和君主相对的意见。 “与其一味地,空想着天然的物资,成为有用之物,怎么比得上开发物资,而不让它埋没呢?与其一味地,希望了解万物,是怎样产生,怎么比得上帮助万物,使它茁长呢?先王的道一定有偏颇不能实行的地方,所以在政治上也时有昏暗而行不通的,举出它的偏向,补救它的弊病就行了。” 气氛还在僵持,而朝凤却是突然开了口。她这一说话,立刻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为什么娘娘也?青书还跪着,可是拳头却已经握紧了。田和是自己提拔的,朝凤是自己侍奉的,可是他们却都在为日轮说话。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不遇赋 美妙香脆的味道,醇酒肥肉,甜适可口但有害身体;皮肤细嫩、牙齿洁白的美女,令人衷情但耗人精力。飞的越高,摔的越重。 “等等,停下。”想到刚才的话,青书就没有办法释然。田和他是什么意思,是叫日轮防着自己吗。而且看样子,还不是简单的防备。想到这里,青书就越是觉得心惊肉跳“你先不要回府,带我去日轮的府邸,我有些事情想要了解一下。” 车夫虽是觉得奇怪,可是还是应了一声‘是’,就调转车头。马车的摇晃,使得人有些昏昏欲睡,可是青书却是什么心思都没有。自己的确是防备着日轮,可是却不敢和他有正面的交锋。可是今天田和的意思,莫非是叫日轮先处理掉自己? “大人,到了。”就在青书还在考虑的时候,马车却突然停下了。 动了动以为高度紧张,而有些僵硬的身子。就到了吗?青书皱皱眉,在下人的搀扶下,走到了车外。看着面前的府邸,青书先是一愣,然后向侍从问道:“依照陛下的诏命,即便是迁了都,日轮的官位也没有下降才是。可是也为什么,日轮大人的府邸,会破落到了这样的地步?” “破落?可是这和之前,没有丝毫变化啊。”车夫先是愣了愣,然后又向着青书笑笑“这府邸,就是按照日轮大人之前居住的仿造的。可是说一草一木都是一样的,只怕是大人现在看惯了华美的,又有有一阵子没来了,这才记不住。” 是自己变了吗?这样的话,日轮好像也说过。青书苦笑了一下,转为仔细的看着宅院。的确,这里细看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可是却远没有什么金碧辉煌,让人自惭形秽的魔力了。大抵是自己真的变了吧,可是这种变化。自己却很喜欢。 “您是来找我家大人的吗?”在日轮府邸门口守门的小童,好奇的看了看青书。见到他的衣着打扮都不俗,面色又镇定自若,没有丝毫的阿谀奉承,或是担惊受怕之意。就知道青书的官位一定不低,所以口气可客气了些“大人就在府中,还请您报上名来,我好去通报。” 看着小童的态度,青书笑了笑,看来改变的岂止是自己呢?有才能而没有权势。即使是贤人。也不能制服不贤的人。所以在高山上树立一尺长的木头。就能俯临千仞深的峡谷,木头并不长,而是位置高。 夏桀作天子,能控制天下。不是因为他贤,而是因为他权势重;尧作普通人,不能管理好三户人家,不是因为他不贤,而是因为他地位卑贱。千钧重物依靠船就能浮起来,销株轻物没有船就沉下去,不是因为千钧轻而销铢重,而是因为,有没有依靠船的浮力。这种势的差别。 所以短木居高临下,凭借的是位置,不贤者制服贤人,凭借的是权势。自己可以这样泰然自若,若不是畏手畏脚。也是因为自己拥有了权势。看来权势还真的是个好东西。就在青书还在思索的时候,却突然听见日轮在诵读诗文,便止住脚步,侧耳倾听。 “呜呼哀哉,士之不遇,混沌不开,花草蒙羞,虫鱼见弃,乡党见欺,妻子相离。呜呼哀哉,士也迷罔,下积尘土,上负清霜,目陷泪横,潦癳体羸。呜呼哀哉,士之不遇,屈子怀沙,贾生殇愁,陈王见弃,安石东谪。” “望东海之汤汤兮,登竭石而泪枯。空斜风之悲戚兮,乱囹萋之草木。临飒飒之萧风兮,立奇石以穷目。玄黄乎其天地兮,何颠倒之于世?沮三岁之食贫兮,悲七岁之离愁。斯非行之不逮兮,终日月其德流。日孳孳以敏学兮,鹤皋啸于九天之上。遵天地以循礼兮,辅以万物之自然。” 这个声音实在悲伤,在配上悠扬的古琴声,更加催人泪下。就是连青书都忍不住皱着眉,跟着叹息。 “何穆穆之圣贤兮,反弃辛夷之于路。览三后之纯粹兮,固群芳之所效。何汤武之淑淑兮,伊尹吕公之光明。彼桀纣之涽涽兮,弃三贤以幽昧。以彼八百之强盛兮,尚慕群芳以扶周。何诸侯之昌被兮,除椒兰以险隘。既安之于四海兮,去众芳以霸世。鸾凤轩翔之踟躇兮,乌雀啾啾于庙堂。鸾兮叹,凤兮沮,草木零落兮枝相獠。虬兮吟,螭兮去。四海汤汤兮不复还。” 自己也曾经利用冬闲、夜晚和阴雨天等闲暇之时,以及在讨论学习的空隙中,阅读了古代贤人的作品,深为感慨而哀伤不已。遵守信义,不忘忠孝,是人类的美好品德;胸怀淳朴,心地清静,是君子恪守的素志。可是虽有形相,但不能彰显于世,空有才能,却不得展示于人。 自从淳朴的风尚消失,于是虚伪之风盛行,廉洁谦让的操行,在民间渐被淡忘。自己悲叹士人的生不逢时,自愧顾盼身影孤独一人。时常约束自己,使言行合于礼,唯恐志向与行为默默无闻。自信才质很高而世情不正,将至死都永远辛勤。 一些胸怀正直、立志治世之士,正当壮年而隐居不仕;一些洁身自好、节操清廉之人,却徒劳终生。所以伯夷、叔齐和商山四皓都有“归往何处”的悲叹,三闾大夫屈原发出“算了吧”的哀怨。可悲啊!人生百年,转眼即逝,建立功业十分艰难,却得不到应得的赐爵封地。这就是古人慷慨挥笔,一再抒发而难尽其情的缘故。能够抒发性情意志的,大概只有文章吧? “为何困厄与通达,容易使人迷惑,美与恶确实很难辨清。时光悠长而没有穷尽,我将只能屈而不能伸。”青书原本只是在心里哀叹,却不想,情到深处,就自然而然的说出来了。 听见有声音,日轮的琴声戛然而止。见到说话人是青书,日轮才继续开口到:“可天道那么精微啊,哎呀又那么疏阔;人间事理显而易见,或居乡野击壤游戏以自乐,或出仕途拯救天下之百姓。无论隐居还是出仕,都合乎本分,各适其情。” 时光流逝,往古之世成为过去,好人坏人,渐有分别群体自成。捕鱼之网密织,而鱼恐惧,捕乌之罗大张,而鸟心惊。那通达明智之人善觉悟,于是逃避官禄隐居躬耕。高峻山岭中有隐士的身影,广阔的河流上有隐士的歌声。遥想远古治世深深叹息,甘居贫贱辞却荣华虚名。 “清澈源头长流分支,善恶区分不同路途。椎究各种行为中可贵者,莫若施行善事最可欢娱。遵从上天既定之命,效法圣人留传之书。忠于君主孝敬双亲,乡里再把信义建树。凭真诚之心获得显达,不虚伪做作祈求名誉。可叹哪!人云亦云诽谤异己,憎恨别人在己之上;把聪明之人说成湖涂,将正直之士视为狂妄。坦诚公正无猜忌,最终受辱遭诽谤。虽怀美玉握兰草,徒然芳洁谁称扬!悲哀呀!” 虽是说着悲哀,可是日轮的眼中,却是丝毫没有悲伤之人应该有的愤懑,倒是直勾勾的盯着青书,包含这无尽的可惜之意。 “贤才不被重用,那是没赶上炎帝、帝魁时的太平之世。我恭敬修身独自勤勉,反复自省哪能废弃;愿修治德行等待良机,但良机既至,却不顺利。若非你向陛下面荐,只怕我将永被遮蔽。”青书皱皱眉,还是承认道。 可怜冯唐年老官职卑微,凭谏魏尚之事才把官提。虽勉强可称终遇知己,却愁苦煎熬荒废年岁。明知市上确实无虎,三人说有便受蒙蔽。可哀贾谊才华出众,委屈骏马局促狭界。可悲董仲舒学识渊博,屡遭危难而幸免一死。感慨哲人孤独无依,自己只能改变自己,变成适合社会的人。 “恭承前代圣王明明教诲,说是天道无私善者受恩;天道清澄可以明察,帮助善者,保佑仁人。”日轮的话刚说了一般,却被青书冷笑一声打断。 “伯夷叔齐到老挨饿,颜回早逝家境甚贫;可伤请求孔子卖车以葬颜回,可悲伯夷,叔齐食蔽终丧其身;虽然颜回好学,伯夷,叔齐行仁义,为何无论生死总是艰难长苦辛!如此报答恩德令人疑心,恐天道无私之说为空论。” 哪里是世世代代没有贤才,只是因条条道路皆被阻塞。所以才会感慨悲叹,忧虑功名不得建立。李广年少即从军疆场杀敌,盖世之功封万户侯也不愧;雄心壮心辱于外戚小人,竟然尺寸土地未得赏赐;真诚信义留在身后,感动众人为之悲泣。王商竭力谋划拯救弊端,开始顺利而后祸患殃及。为何施展才能的良机易尽,为何陷害忠良的邪心焦急! “苍天遥远,人事不止;有些明白有些迷惑,谁能探究其中道理!宁愿守穷满足心意,不想委曲损害自己。既然仕途艰险难得荣耀,难道破袍在身就算羞耻?领会实谬采取守拙,姑且欣然隐居避世。怀抱孤介之情安度此生,绝不出卖灵魂,损我心志。”见到青书实在激动,日轮便扔下这一句话,就走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权势猛于虎 227 被囚禁在牢笼中的困兽,只怕是愤怒而焦躁的。此时的青书,就是这种感觉,虽然没有人看着他,可是他心里的牢笼,却丝毫不肯放他出来休息,哪怕一刻。 “哼,你现在还想教训我吗?”青书气呼呼的,在空无一人的房间内打转。一边走,一边抱怨“事物有它适宜的用处,才能有它施展的地方,各得其所,所以上下无为而治。让公鸡掌夜报晓,让猫来捕捉老鼠。你日轮知道什么,就如此批评我。” 就在青书怒不可遏之际,却突然不小心,碰触掉了什么东西。之见一大沓纸掉落在地,上面还密密麻麻的,写着些什么。见四周没有人,青书先是愣了一下,便下意识的去看,这纸上究竟写了些什么。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青书便愣住了。在这之前,辽东郡祭祀高祖的高庙。和皇帝祭祖的地方――长陵高园殿,先后发生火灾。问其缘由,也实在没有人回答的上来。而自己手中的纸张,正是日轮在家里,推论天降火灾,和人世的关系,奏章草稿写好了,却没有上呈。 纸上写着:“明君立功成名的条件有四个:一是天时,二是人心,三是技能,四是势位。不顺天时,即使十个尧,也不能让庄稼,在冬天里结成一个穗子;违背人心,即使孟贲、夏育也不肯多出力气。 所以顺应了天时,即使不很努力,庄稼也会自然生长;得到了人心,就是不用督促,民众也能自我勉励;凭借技能。即便不急于求成,事情也会很快完成;得到了势位,即使不进取,名声也会大振。好像水的流动,好像船的飘浮,把握自然之道。推行畅通无阻的法令,所以称为明君。 可是现在的世道,却是脱离众人,自行其是;标新立异,与众不同;提倡清心寡欲的学说,研究飘忽不定的言辞。飘忽不定的言辞,清心寡欲的学说,都是天下的骗术。孝子侍奉父亲,不是为了争夺父亲的事业;忠臣侍奉君主,不是为了篡夺君主的国家。如果做儿子的常常称赞别人的父亲。说什么:‘某人的父亲。起早睡晚。努力发财致富用来养活子孙奴婢。‘ 这就等于是在诽谤自己的父亲了。做臣子的常常称颂先王德厚,并表示倾慕,这就等于是在诽谤自己的君主了。做儿子的非议父亲,人们懂得把他叫做不孝;而做臣子的非议君主。天下人却都去称赞,这就是天下混乱的根源。 以此见天之不可不畏敬,犹主上之不可不谨事。不谨事主,其祸来至显,不畏敬天,其殃来至暗。暗者不见其端,若自然也。故曰:堂堂如天,殃言不必立校,默而无声。潜而无形也。由是观之,天殃与主罚所以别者,暗与显耳。” 这话要是日轮以前说还没事,甚至还会因为言辞激烈,被陛下夸奖敢为常人所不为。被可是现在。日轮被陛下厌弃了。爱屋及乌,恨屋也同样会及乌。道德存在于上古,仁义则推行于传说;治世的法杖掌握在帝王手里,繁杂的事务留在臣子的操劳中。可是这封奏折却是越矩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日轮已经跨越臣子的本分,涉及到君主的领地了。 只怕是日轮写完后,也反应过来了,所以才一直没有传达上去。青书低下头,皱皱眉。若是自己把奏章草稿偷走,上交给莫离.那么莫离一定不会再放过日轮。那么自己就可以超越他了。可是日轮却是轻则罢免,重则会有生命危险。 仅仅是几张纸,可是青书却觉得。分外的烫手和沉重。就在青书看着手中的奏折,不知所措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脚步声,青书心里一急,便把奏章草稿塞进了自己的袖子中。 “你还在这里?”看见青书,日轮愣了愣似是有些诧异,便脱口而出问道。似觉得自己说的话不对,日轮便又开口说道“不虐待无依无靠的人,而又不畏显贵,臣下这样有才能有作为,就要让他献出他的才能,国家就会繁荣昌盛。你既然有光明正大的本事,那又何必做这些?” 谈论大道,却非议大道安排下的秩序,这就不是真正在尊崇大道;谈论大道,却非议体悟大道的人,怎么能真正获得大道!日轮静静的看着青书,这些道理青书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做罢了。虽说投机取巧是捷径,可到底不如光明磊落来的好。 “我......我先回去了。”看着日轮略带复杂的眼色,青书只是匆匆忙忙的低下头。倒不是内心有愧疚,或是真的觉得日轮说的有道理。只是袖子中的奏折,实在是叫人心慌。 看着青书匆匆忙忙离开的背影,日轮摇摇头。君主喜好贤能,群臣就粉饰行为来迎合君主的欲望,这样群臣的实情便不会显露;群臣的实情不显露,君主便无法识别他的臣下了。所以越王喜好勇敢,以致民众大都轻视死亡。楚灵王喜爱细腰,结果国内有许多甘愿挨饿的人。 齐桓公心性妒忌而爱好女色,所以竖刁自行阉割以便掌官内宫。齐桓公爱好美味,易牙蒸了自己儿子的脑袋去进献。燕王子哙喜欢贤名,所以子之表面上不接受君位。现在的青书,会变成这样,到底是谁的过错呢? “大人,您回来了?”见到青书的脸色实在不好。一边的管家便赶紧上前伺候着“最近天气变化的厉害,大人您可要多保重些。来,喝口姜汤,暖一暖身子吧。” 伸出还有些颤抖的手,青书刚喝了几口,就皱着眉放下手中的碗“福伯,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以前也是正正经经的读书人。那我问问你,你对孝悌忠顺之道有什么看法?” “天下的人,都认为孝悌忠顺之道是正确的,却没有什么人知道进一步对孝悌忠顺之道,加以认真考察,然后再去慎重实行,因此天下混乱。都认为尧舜之道正确而加以效法,因此才发生杀死君主、背叛父亲的事情。” 尧、舜、汤、武或许,正是违反君臣之间道义、扰乱后世教令的人物。尧本来是君主,却把自己的臣子推尊为君主;舜本来是臣子,却把自己的君主贬为臣子;商汤、周武作为臣子却杀死自己的君主,还宰割了君主的尸体。对此,天下的,人却都加以称赞。 “尧自以为明智,却不能对舜加以控制;舜自以为贤能,却不能对尧尽心拥戴;商汤、周武自以为仗义,却杀了自己的君主。其实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孝悌忠顺之道呢?不过是谁权力大,就听谁说话罢了。” 只有权力,才是最重要的吗?青书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又摸了摸衣袖。然后,仿佛是做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一般。看着福伯吩咐道:“快,快去备车,我还要再进宫一趟。” “是。”虽是不明白青书为何这般急切,福伯还是照办了。 在青书的催促下,马车迅速达到了了朝廷。莫离见到了日轮的奏折,也没有直接发下什么定论,而是召集了很多儒生,让他们看日轮的奏章草稿:“这东西,是朕最近才收到的。不知道各位爱卿,到底有什么看法。” 奏折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一时间众人也说不清个好坏,议论纷纷却始终没有个结果。 “怎么,难道各位爱卿就是连一个结果,都讨论不出来吗?”莫离有些嘲讽的笑了笑,然后看似随意的点了一个大臣,然后问道“不知道吕爱卿,对这份奏折有什么看法。毕竟上面说了太多关于天命的话,我相信你应该明白。” 若是自己没有记错的话,被莫离点到的大臣,名叫吕步舒,是日轮的朋友。朝凤勾了勾嘴角,轻轻地笑了笑,看来莫离是被日轮气的不轻啊,要不然也不会想到,利用吕步舒来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只怕此时的吕步舒还并不知道,这个奏章草稿,就是日轮写的,只知道莫离的脸色并不好。便知道,莫离并不喜欢这奏折。 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吕步舒开口道:“臣认为非常愚昧,简直是一派胡言,妖言惑众。” “是吗?”莫离笑笑,转头像一边的侍从吩咐道“既然爱卿们都这样说了,你就快去把写这奏折的人,交官问罪,押到死牢中吧。” 见到莫离要这样严厉的去惩罚那个人,台下的大臣们,都是一抖,害怕祸患会殃及到自己的身上。当然,也有好奇心旺盛的,在偷偷的讨论,到底是哪一个倒霉蛋,触犯了龙威,得到了这么可怕的下场。 “对了。”见到堂下议论纷纷的,莫离也没有动怒,而是又吩咐道“既然都要进入死牢了,那就再派人,去把日轮的府邸查抄了吧。这样的危言耸听的奏折,若是流露到世面上,那就真的是罪过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毒药 古代有句谚语说:‘执政好比洗头一样,即使会有一些头发掉落,仍是必须洗头的。‘看重掉头发的损耗,而忘记促使头发生长的好处,是不懂得权衡利弊的人。针刺痈疮是痛的,吃药是苦的;因为苦痛的缘故,就不刺痈和吃药,就救不了命,治不了病。 自己没有错,青书紧紧地咬着嘴唇,反复在心里这么提醒自己。现在臣下之间的相交,没有父子间的恩泽,却想用施行仁义,去控制对方,那么两人之间的交往,必定会出现裂痕。 况且父母对于子女,生了男孩就互相祝贺,生了女孩就把她杀了。子女都出自父母的怀抱,然而是男孩就受到祝贺,是女孩就杀了的原因,是考虑到今后的利益,从长远利益打算的。所以父母对于子女,尚且用计算利弊相对待,何况是对于,没有父子间恩泽的人呢?所以对于日轮,自己没有错! “娘娘好计策,您怎么知道,青书一定会背叛日轮,又怎么知道,莫离一定会严惩日轮呢?”看着青书那失魂落魄的背影,田和深深地像朝凤鞠了一躬“在我看来,青书和日轮之间,虽多有间隙,可是到也算是生死之交。这突然一背叛,还真叫人怪吃惊的。” 说实在的,虽是从朝凤手中接到了命令,可是田和还真的没想到,一切既然会进展的这么顺利。在朝凤的计划中,只是叫自己放大声音,表面上劝说日轮,但是要务必让青书也听见这些话。可是细想来,话中却是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为何青书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击,这倒是叫田和想不通了。 “想治理国家,必须除掉朋党;不除掉朋党,他们将越聚越多。想治理国家,必须赏赐适当;赏赐不当。乱臣就会要求更多。他要什么我给什么,是借给仇人斧头;借给仇人是不行的,他将用斧头来砍我。”朝凤笑笑,回过头看向田和“日轮错就错在对帝王术了解的太深刻,又是旧贵族的血统,还那么有主见。这样的人,若是作为敌人实在太可怕了,还不如杀了干净。” 君主树立难以达到的标准,而去怪罪臣下没有达到,臣下就会产生私怨;臣下丢掉特长。而去从事难以胜任的事情。心头就会积下怨恨。君主对臣子的。劳苦不抚慰。忧伤不同情;高兴时连小人都称誉,对贤和不贤的人,一律赏赐;发怒时连君子也诋毁,使伯夷和盗跖同遭侮辱;所以臣子中。就有背叛君主的人。 “古代曾有伯夷、叔齐两个人,周武王把天下让给他们,他们却不接受,最后饿死在首阳山上。像豫让和伯夷、叔齐这样的臣子,不畏重刑,不图厚赏,不能够用刑罚来限制他们,不能够用赏赐来支使他们,这就叫做无用的臣子。这是我所鄙视厌弃的人。也是不应当留下的人。” 见到田和一脸沉思的表情,朝凤只是轻轻地笑了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赏赐优厚,想要的东西就会迅速得到;刑罚重,厌恶的东西就能很快禁止。怪只怪日轮生错了时代。跟错了主子。” “我之前听说‘人不会被高山绊倒,却会被小土堆绊倒。‘山大,所以人们会小心遵循;土堆小,所以人们粗心大意。枪林弹雨都杀不死的人杰,现在居然要死在一封小小的奏折草稿上,当真是可悲可叹。”田和轻轻地摇了摇头,似在为什么叹息。或许是为了日轮,又或许是为了日后的自己。 下了朝的青书,一路上都是浑浑噩噩的。日轮的府邸,已经被查抄的一干二净,昔日人来人往犹如闹市一般的门口,现在可以张起网来捕麻雀。青书难以相信,就在几年前,这里还是自己期待,并且向往的地方。 “呦,这不是青书大人吗?什么风把您吹到这里来了?”就在青书还在发呆的时候,一个穿着锦衣,略带肥胖的男子,谄媚的到了青书的身边。 那男子,看着已经疲惫不堪的府邸,嘲讽到:“这宅子破落的还真够快的,不过奸人在一定能被察觉的情况下,才会戒惧;在一定要受惩罚的情况下,才不敢再犯。在不能被察觉的情况下,他就会放肆;在不会受惩罚的情况下,他就要横行。” “你这是什么意思?”青书皱皱眉,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心里极其不痛快。哪怕自己已经把日轮踩到了脚下,他也是觉得心里堵得慌。更不要说现在,还听见这男子,指桑骂槐一般的话。 见到青书的脸色不悦,男子暗在心中叫一声不好。现在这朝堂之上,可以说是风起云涌。因为迁都,整个朝廷都被换了一次血,现在陛下会相信的,就只有青书和日轮了。现在日轮看着是翻不了身了,自己只有讨好青书才是。 男子撇了撇青书的脸色,小心翼翼的在心里打起算盘。这青书和日轮面和心不合,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就连这一次日轮遭受牢狱之灾,只怕也和青书有关系。自己原是以为青书是来落井下石的,可是现在看来又不像,看来自己还是要小心说话。 “巧匠目测合乎墨线,但必定先用规矩作标准;智商高者办事敏捷,合乎要求,必定用先王的法度作依据。所以墨线直了,曲木就要砍直;测准器平了,高坛挞就要削平;称具拎起,就要减重补轻;量具设好,就要减多补少。所以用法令治国,不过是制定出来、推行下去罢了。法令不偏袒权贵,墨绳不迁就弯曲。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 男子心里虽是七上八下的,可是他还是实在不愿意放弃,和青书难得的交谈机会“这日轮大人虽是聪明,可到底是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受到责罚,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还请大人节哀顺变。” “害怕死亡,逃避危难,本是投降败逃的人,世俗却称誉他们,是珍惜生命的雅士。学做神仙,设立方术,本是违反法治的人,世俗却称誉他们,是大有学问的文士。游手好闲,给养丰厚,本是社会的寄生虫;世俗却称誉他们,是有能耐的人。” 听到这些贬低日轮的话,青书非但没有丝毫的开心,反倒有一种说不出的愤怒。他用眼角扫了扫男子,做出一副不屑的样子: “歪理诡辩,玩弄智巧,本是虚伪巧诈的人,世俗却称誉他们,是辩士智士。行侠舞剑,喜斗好杀,本是凶暴而冒险的人,世俗却称誉他们,是刚强威武的勇士。包庇大盗,隐藏坏人,本是该判死刑的人,世俗却称誉他们,是仗义舍身的名士。这样一想,日轮的确有错。倒是您,还真的算是个,值得被世人称颂的人。” 说完这些,青书被冷笑一声走开了,只剩下男子还站在原地发傻。过了好一会,男子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骂了。可是这个时候,那里还有青书的影子。就是再生气,也只能对着地面吐口唾沫,暗骂一声:“道漠岸然的伪君子,说的好听,背后落井下石的,还不就是你。” 回府邸的时候,青书难得的没有乘车,而是选择了步行。细细想来,自己已近许久没有这般悠闲的走过路了。还记得在自己没有功成名就的时候,自己常和日轮一起这样走在街上,谈论着天地,可是现在呢,两人却几乎不曾说话。以后只怕天人永隔,更没机会再说任何话了。 “老爷,您回来了啊。刚刚宫里来了个公公,吩咐老奴把这个锦盒交给您。”青书才刚刚走到门口,福伯就立刻迎了上来“那公公还说,大人您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这些东西,是您应得的。若是您还有功夫,就在去看看您的旧友。” 手中的锦盒很是精巧,的确是宫里东西。放在手里,也并不沉重,看来东西应该不大。青书皱皱眉,自己刚刚进宫,若是莫离要交给自己,那又何必送到府上,若不是莫离,莫非...... “哦,福伯你先下去吧,我有些累了。”青书把锦盒收到袖中,然后示意福伯下去。 等福伯走了后,青书才谨慎的关上门,打开锦盒。盒中放置的,是一个小瓷瓶,上面用红色的木塞塞着。不知道为什么,仅仅是看着这个瓷瓶,青书就有一种极其不好的感觉。 瓷瓶并不大,放在手中冰冰凉凉的。等到取出了瓷瓶,青书才发现锦盒下方居然还有一张小纸片,上面写着‘鹤顶红’。毒药!青书手抖了一下,差一点握不住这个瓶子。 毒药,旧友。那么连起来,这个就是给日轮的了。可是日轮本来就是要被斩首的了,娘娘又何必要先下杀手?而且还是要自己,去杀掉日轮。看着手中的药瓶,青书几乎要站不起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看来自己,注定是要对不起日轮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日轮之死 地牢与其他地面以上的牢房,有着很大的区别。它处于幽暗地面以下,是关押重刑犯人的地方。而死牢,就更加阴暗,是关押死囚的牢狱。 “你来了。”日轮看着青书,只是点了点头。此时的日轮,简直是太落魄了,哪里还有以前华衣公子翩翩的形象,简直是连乞丐都不如。可是他的脸上,却是丝毫悲愤都没有,只是淡淡的看着青书“有什么事情,就说吧。要不然以后就是你要说,我怕也没有机会听了。” 看着日轮的表情,青书皱皱眉。有些愧疚,又有些愤怒。愧疚是因为那草稿是自己呈上去的,而愤怒却是因为日轮的态度。他总是这般高高在上,不论是自己认识他的第一天,还是现在,他都是这般俯视着自己。为什么他就不能像自己低一次头呢,为什么哪怕就是要死了,他也是这般淡然呢? “我们认识快十年了吧,半个月后,你就要被斩首了,难道你不害怕吗?”青书皱皱眉,看着日轮问道。 听见青书这样说,日轮只是轻轻地笑了笑:“人终究是要死的,我不过是提前了些罢了,这有什么好怕的。” “我听说:‘臣子服事君主,儿子服事父亲,妻子服事丈夫,这三种秩序理顺以后,天下就能得到治理;如果违背了这三种秩序,天下就会混乱。‘你既然是要治世,那何必又要说那些叫人厌烦的话。”青书皱皱眉,最终还是叹息了一声。 看见青书脸上的表情,日轮倒是笑出声来了:“放弃法术,而凭主观办事,就是尧也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不要规矩,而胡乱猜测,就是奚仲也不能做好一个轮子;废弃尺寸而比较长短,就是王尔。也不能做到半数符合标准。良药苦口,若是句句话都好听,那我就不是臣子,而是说相声的了。” 假如中等才能的君主,可以遵循法术,就像笨拙的匠人,掌握规矩尺寸,就会万无一失了。做君主的能去掉贤人、巧匠也办不成事情的做法,奉行中主、拙匠都万无一失的做法,人们就会竭尽全力。功名也会建立起来。可惜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却是大多数君王都无法做到的。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若是你肯放软些,又哪里会是今天这个样子?”许是知道日轮活不长了,青书难得觉得自己,可以心平气和的看待他了。 平心而论。日轮有做的确君王辅佐官的才干,即使是伊尹、吕望也不能超过他,管仲、晏婴之辈,是霸主的辅佐,怕是不如他吧。只是日轮的性子,实在是眼睛里面容不得沙子,却不知道水至清则无鱼。凡事啊,都不能说的太细。 “慧吗?可是我却并不是什么聪明人啊,要不然。我也不会得到今天的下场。”说道这里,日轮苦笑了一下。一直端着的淡然气势,终于破碎了一些。就在青书以为日轮要讽刺自己的时候,他却又接着开口道“更愚蠢的是,就是我知道是因为谁。我却也无法责怪他。你今天来,是有什么东西要给我的吧,拿出来吧。” 这是什么意思?青书愣了愣,故作欢颜道:“大人这是什么意思,什么东西,又是什么人?青书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 “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你袖中的东西,若是再不给我,我怕你忘了。”日轮用眼睛扫了扫青书的衣袖,然后轻轻地笑了笑“我现在已经不是朝廷中人了,你也不必叫我什么大人了。我还是喜欢你叫我日轮便好,那样亲近。” “亲近?呵呵,你知不知道,我袖中的是什么?又知不知道,是谁把你送到这里的?”青书冷笑了一些,掏出瓷瓶,扔到日轮的面前。有些恶意的盯着日轮看。似想在他的眼睛中,看到一丝的恐惧,或者是其他什么。哪怕是厌烦,也总比这样淡然的好。 小心的接住瓷瓶,见瓷瓶无事,日轮才像松了口气般。然后还没有等青书反应过来,日轮就揭开木塞,仰起头一口闷下瓷瓶中的所有。 “你这是干什么!快,快来人啊!”看见日轮这样的动作,青书先是一愣。然后发疯似得,扑向日轮,誓要夺下他手中的瓷瓶。不过可惜,等青书夺过瓷瓶,却早已经晚了。 不愧是宫里的毒药,药效发挥的还是很快的。还没有等门口的看守赶到,日轮的脸色就泛白了,就连保持坐姿,都困难了。此时的日轮,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就像是大暑天里,在室外盯着太阳看久了一样。只可惜,只怕自己以后都看不见太阳了。 “你这个疯子,你都干了些什么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想要我愧疚吗?那你就想错了,我是不会为你又任何改变的。”青书一边喊着,一边用力捏住日轮的脸颊,把手指强行塞进日轮嘴里,似是像把毒药扣出来。 强烈的刺激,使得日轮忍不住干呕了起来。不过吐出的,不是毒药,而是一口鲜血。腹内强烈的疼痛,就像是有无数把锋利的刀子,在疯狂的搅动一般,痛苦的五官都要缩在一起了。 不过就是这样,日轮还是强拉起嘴角,向着青书笑了笑:“我......我不过是,自己动手,做了你要做的事情罢了。这些日子......我让你烦心了,难得想为你省省心,想不到还是干了坏事。” “你闭嘴!狱卒,他这是畏罪自杀,若是他死了,你们也逃不了。”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日轮,青书愤怒的扭头像狱卒命令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救人!” 狱卒们被青书吼的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要救人。只可惜日轮是一点也不配合,非但没有要求救的的意思,反而摇头劝阻道:“我,我是救不回来了,与其你们搬动我,让我死都死的难受,还不如咳咳......让我这样自作主张的走。青书,你要好自为之。” “你闭嘴吧,在朝廷上,也没有看见你说这么多话啊。我告诉你,我厌恶死你了。奏折是我传给陛下的,你有今天,全似因为我。从我接近你的第一天,我就厌恶你!”拎着日轮的衣领,青书喊道。 我恨死你了,所以你不要这样轻易的死掉。我因为你,每一天都受到嫉妒之火的燃烧。所以你不可以就这样离开。看着日轮在自己的注视下,越来越虚弱,青书却是丝毫的快感也没有,反倒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 “道,从大的方面说它没有穷尽,从小的方面说,它没有遗缺,所以说具备于万物之中。广大啊,道没有什么不包容,深遽啊,道不可以探测。推行刑罚德化与仁义,这是精神衰败的表现,不是道德修养高尚的‘至人‘,谁能判定它!青书,我们一起去寻找道吧。” 日轮的身子越来越冷,也越来越僵硬。可是此时,青书的眼前,却是浮现了第一次看见日轮的情景。那时,他说要和自己一起寻道。 道,是弘博广大,而没有形状的;德,是内含道理,而普遍存在的。至于万事万物,都会自然而然地,汲取一定量的道和德,都会发展兴盛,而不能像道和德一样,安温寂静。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说它是一。这样的圣神的东西,若没有日轮的带领,自己要如何找到呢? “现在的学者,都称引典籍中,歌功颂德的话。而不考察当代的实际情况,说什么:‘君主不爱民众,赋税总是很重,于是民众因用度不足,而怨恨君主,所以导致天下大乱。‘这是认为使百姓财用富足,并施加仁受,即使减轻刑罚,国家也可以治理好。这话就不对了。大凡受到严惩的人,本来就是在财用富足后才犯罪的;即使财用富足后,君主加以厚爱,并进而使用轻刑,还是会走向混乱的。” 若是你不在了,谁来提醒君主,要小心身边的小人。谁来守护,这万里江山? “社会上,称道的烈士是这样的人。我认为,清心寡欲,是毫无用处的说教,飘忽不定,是无视法制的谬论。对于这种无视法治的谬论,和毫无用处的说教,天下的人却认为是明察。” 是啊,天下人大多糊涂,所以才会被我这样的人欺骗。若是没有人点醒他们,只怕以后像我这样的小人,会越发的横行霸道。 “我认为,人生在世,一定要事君养亲,而要事君养亲,就不能是清心寡欲;治理民众,一定要提倡忠诚、守法的言论,要提倡忠诚、守法的言论,就不能是飘忽不定。所以,做臣子的不称颂尧舜的贤德,不赞美商汤周武的功劳,不谈论刚烈人士的清高,而努力维护法令,专心一意地侍奉君主,才是真正的忠臣。” 可惜忠臣实在是太少了,简直是屈指可数。你走了之后,就又少了一个,还真的是可喜可贺啊。不过,为什么自己却笑不出来,看着日轮闭上的眼睛,青书呆呆的,说不出一句话。 第二百三十章 权臣之路 事情一下发生的太多,太快,就会给人一种不真切的感觉。就像现在,青书还是不敢相信,日轮就这样死了。 “娘娘为什么要杀掉日轮呢?他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坏人,也没有妨碍到娘娘的道路,您何必做这样的事情呢?”青书知道自己不应该是这种态度的,可是嘴巴就像管不住似的,不断的往外冒着不合时宜的话。 出乎意料的,朝凤并没有生气,只是淡淡的看着青书。就像是一个长辈,在看不懂事瞎胡闹的小辈一般:“本宫何时有杀过日轮?这毒药是他自己喝下的,死牢是莫离送他进去的,东西是你给的,结果是他咎由自取的。” 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胜过众人的;仅靠一个人的智慧,是不能尽知万物的。日轮的确聪明,却不是最聪明的。君主懂得君臣之间利益不同的,才能称王于天下;认为利益相同,就要被臣下所挟制;与臣下共掌大权;就会被臣下所杀害。其实莫离一直没有信过日轮,这一次的奏折,也不过是个契机罢了。 “可是为什么是我,为什么要叫我去呢?”强烈的痛苦,使得青书把自己蜷缩起来,就像是一直受了惊的刺猬“就是没有人去,半个月后日轮也会被斩首。又何必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古话说:‘麻疯病患者怜悯君主。‘若是君主,不用法术来驾驭他的臣下,即使年龄高而资质好,大臣也还要得势,擅自处理和决断事情。而各为各的私人要事忙碌,害怕君主亲戚,和豪杰之士,借助于君主的力量,来约束和诛罚自己,所以杀掉贤良成年的君主。而拥立幼小懦弱的君主,废掉正宗嫡子,而立不该继位的人。 所以《左传》记载说:‘楚王的儿子围将访问郑国,还没出境,听说楚王病重就返回朝廷。借着进去探病,用他系帽的带子勒死了楚王,于是自立为楚王。齐国崔杼的妻子长得美丽,齐庄王她通奸。多次进入崔抒的屋里。 等到庄公又一次到来时,崔杼的家臣,贾举就率领崔杼的手下人。攻打庄公。庄公逃到屋内。请求和崔抒平分国家。崔杼不答应;庄公请求在宗庙里自杀,崔杼仍不答应;于是庄公就逃跑,翻过北墙。贾举射击庄公,射中了大腿。庄公掉下墙来,崔杼的手下人用戈,把庄公砍死了,然后崔杼拥立庄公的弟弟景公做君主。‘ 近期所见:李兑在赵国掌权,赵武灵王被困百天而饿死;卓齿在齐国掌权,抽了齐湣王的筋,吊在宗庙的梁上,过了一夜死去。所以,虽然麻疯病痈肿疮烂。上比于春秋时代,还不至于勒颈射腿;下比于近世,还不至于饿死抽筋。所以被劫杀而死亡的君主,他们内心的忧惧,肉体的痛苦。一定超过了麻疯病患者。由此看来,即使是说‘麻疯病患者哀怜君主‘,也未尝不可 “君主同时重用两个大臣,二者权势相当,叫做卷祸,它的危害在于私家势力强大,劫杀君主的灾难会发生。这些祸患,君主如果不能察觉,就有被劫杀的灾难。”说道这里,朝凤顿了顿,看向青书“夜长梦多,一个月中变数太大了。你和日轮中,必定有一个人要死。若不是他,那便是你了。” 出谋划策的人,等事情发生后,君主要加以检验;贡献能力的人,等功效表现出来后,君主要对成败进行分析。成败经过核实,随之进行奖赏或惩罚。事情成功了,君主就收取他们的功劳;谋划失败了,臣下就承担其中的罪责。 做君主的,对合符验身这样容易做的事,还不亲自去做,何况是要动手操劳的事呢?君主对用智费心的事,还不亲自去做,何况是要百般推测的事呢?所以君主用人时,不取彼此意见相同的人;意见相同,君主就要严厉地加以斥责。 使臣下都相互制约,而同为君主所用,那么君主就能神妙莫测,臣下也就会竭尽自己的智能;臣下竭尽智能,就不会向上钻君主的空子,而君主驾驭臣下的方略也就完备了。 “你也不要愁眉苦脸的,现在日轮死了,朝廷中能够用的人就更少了,这是你的幸运。”说道这里,朝凤轻轻笑了一下“明君用来控制臣下的,不过是两种权柄罢了。两种权柄就是刑和德。” 杀戮叫做刑,奖赏叫做德。既然日轮已经得到了杀戮,那么自己就会得到奖赏吗?青书愣了愣,抬头看向朝凤,却见对方也对着自己笑。 “凡要治理天下,必须依据人情。人之常情,有喜好和厌恶两种趋性,因而赏和罚可据以使用;赏和罚可据以使用,法令就可据以建立起来,治国政策也就进而完备了。” 朝凤笑笑,开口继续道“封你做丞相的诏书,此刻怕是已经送到你的府邸了吧。好了,我现在找你也没有什么事情了,你就先回去吧。” 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青书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跌跌撞撞的走出去后,他去的第一个地方,却不是自己的府邸。而是来到了山间,走到了一座小竹屋前,恭恭敬敬的叩门。 “先生说他只有一个弟子,名叫日轮。”青书在鬼谷子门前,等候许久,竹门打开,传话的小童子只是淡淡地,回复了这一句。 那么自己呢,自己算什么?青书有些愤怒,但最终还是黯然离开了。现在身为匈奴丞相的他,只要下一声命令,就可以将鬼谷子强行抓出,甚至将他清幽的居住地,一把火烧净,但是他没有,只是默默承受了他冷漠的讽刺,一言不发地转身。 其实,早该想到这样的情形吧?在自己给昔日的同窗好友——日轮,送去一碗毒药的时候。只是,为什么自己,还要来到这里‘挨骂‘?以天下的丞相之尊,来忍受一个闲于野无权无势,行将入土的老头的白眼?只因为,他是自己的恩师啊! 可是,为什么不认我呢?青书低下头,一个人慢吞吞的走在小路边,我今日所有的成就,不都是你教的吗?是你教我‘学而优则仕‘,是你教我‘人性为恶‘,是你教我‘帝王之术‘。当年满怀雄心壮志的青年,在你期许的目光中,踏上漫漫匈奴路。 千般倾轧,百般挣扎,终于如破颖之锥,出人头地。就是因为有你的教诲,才有我今日的辉煌。可是为什么,在我衣锦还乡,最希望得到你到赞许之时,你却是冷眼相对? 日轮?日轮......青书摇摇头,苦笑了一下。世人皆可错看我,只是,我的恩师,你怎么可以!你也以为,那个‘小人‘是我?你也以为,是我嫉妒他而进谗言诋毁,使其身亡? 你可知,在这世上,我最尊的人是你,最敬的人是他?他是我的友,却亦是师。您教了我学识,而他,教了我理论。他是我的师,亦是我的友。你可知,在亲手端上毒药,看着他毫无戒备地喝下时,我的心是多么的痛! 只是,我不得不这么做!他的祸,是他自己招致的,与我何干?他太深刻地洞悉了帝王心术,这样的人,是让上位者恐惧的!他向莫离进的书,才是他的催命符!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日轮写了这么多反对小人,惩治奸邪的书。你以为就没有人怨恨他?你以为在这么多的谗言面前,陛下就真的不会心存芥蒂? 娘娘下令让我处理日轮,即使知道,最终要落个陷害同门的恶名,我又能如何,只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替罪羊。因为,我流了多少的血泪才爬上今天的高位啊。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不也是你教我的吗?何况,天子立意要杀的人,又有谁拦得住?你说,我错了吗?难道要让我,因他失去一切,要继续像那茅厕里的老鼠一样,闻人而惊,不得安生? 不,我没错!青书摇摇头,即使是老鼠,也要做那仓廪中为所欲为,逍遥自在的老鼠!这是我青年时期,便立下的志向,也是你对我的赞赏原因啊!你忘了吗?恩师! 被世人冷眼我毫不在意,只是,恩师,为何你也不能懂我?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是有满腹才华,怎能忍住不做些什么?这样的乱世,隐逸苟安,从来不是我青书的风格! 有爬上最高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你教给我的学识,才能波澜壮阔地,实践日轮教我的理论啊!七百年的诸国混战,七百年的狼烟烽火,在我的辅佐下,被莫离终结。天下太平,百姓不必再忍受战火之苦,不必再流离失所、朝不保夕。 这难道不好吗?这才是开创万世太平,真正有益于天下的!恩师,你睁开眼睛看看吧!看我所做的一切!废分封,行郡县;车同轨,书同文……历史前进的每一步都有我留下的印记,我的名字将刻入史册,千秋万代,永不磨灭! 回头看了一眼鬼谷子的老屋,青书还是继续向前走了,继续着他的权臣之路。 第二百三十一章 星火燎原 陌河镇,一个生长在坟墓背后的小城。当被风化的历史,重新被拾起之时,男人的怒吼,与女人的啼哭,早已响彻云霄。军阀们残忍,而粗暴地屠杀着这个小城的每一个角落。落日慌乱的,在孤独中隐退。 “大将位于阵形中后,主要兵力在中央集结,分作若干鱼鳞状的小方阵,按梯次配置,前端微凸,属于进攻阵形。看来,他们是想要集中兵力,对我阵中央发起猛攻。” 自己有多久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了了?甄谨眯起眼睛,看着远方交战的军队,谨慎的分析这战况。黄埃散漫风萧索,天地无光日色薄。砂质的的土地上天昏地暗,飞沙走石,狂风怒吼,满天黄沙沙石狂舞在苍穹,马蹄深陷沙潭中;刹间乌瘴漫天空,笔直落入人间崩。 “变阵,点燃烽火!”甄谨骑着马,高高的举起手中重剑,打着手势,示意身边的人跟着自己的动作,去变换阵营。 随着甄谨的手势,军队发生着改变。原本在前方的大将位,转变于阵形中后,以重兵围护,左右张开如鹤的双翅。这是一种攻守兼备的阵形,适用于左右包抄。 “鹤翼阵?还真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王老笑笑,在烽火台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甄谨行兵布阵“阵法虽好,可是却难以控制。两翼应当机动灵活,密切协同,攻击猛烈,否则就不能达到目的。” 的确,鹤翼阵要求大将,应有较高的战术指挥能力,两翼张合自如,既可用于抄袭敌军两侧,又可合力夹击突入阵型中部之敌,大将本阵防卫应严。防止被敌突破。若是单说指挥,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军队之间的配合。 战场上很是嘈杂,可是甄谨的剑光,却像是黑夜中的阳光一般,为军队指明道路。不过只相处了短短几个月,可是在场的士兵,却没有一个不佩服甄谨的。在甄谨的身上,总有一种让人信服的感觉。不是因为威严。只是觉得安心。 “变阵!”见到自己军队打不过甄谨的军队。对方也连忙挥起旗子。用旗语来改变队形。 只见几声马蹄声想起,甄谨面前的军队,全军呈弧形配置,形如弯月。甄谨皱皱眉。这是一种非对称的阵形,大将本阵通常位于月牙内凹的底部。作战时注重攻击侧翼,以厚实的月轮抵挡敌军,月牙内凹处看似薄弱,却包藏凶险,大将本阵应有较强的战力,兵强将勇者适用,也适用于某些不对称的地形。 “车悬阵!”短短一眨眼的功夫,甄谨就重新在心中计算出一个阵法。并示意身边的人,跟着变形。 只见甄谨微微一动,大将位便该于阵形中央,外围兵力层层布设。这个阵法,和之前的阵法不同之处在于。机动兵力在外,结成若干游阵,临战时向同一方向旋转,轮流攻击敌阵,形如一个转动的车轮。 其意义在于:向敌军的一部不断地施加压力,使其因疲惫而崩溃,己方则因为轮流出击,而得到补充和休整,恢复战力。 “不容质疑,这种战术是很优秀的。车悬阵受地形的制约大,要便于机动;要求大将有高超的战术指挥能力,应善于寻找战机,和在军队的轮换中,避免疏漏。”王老满意的笑笑,看来自己果然没有信任错人“不过这个阵法虽好,可是却消耗战力持久,不利速决。” 事实证明,王老的想法是多余的。敌方的战斗力虽强,可是协调性却还不够。迫于无奈,敌军只好把大将位于阵形中央,外围兵力层层布防,长枪、弓箭在外,机动兵力在内。 这是与优势敌军交战时使用,密集防御。但是一旦使用这个阵法,若是没有人来资源,就离失败不远了。方圆阵的队形密集,防御力强,因队形密集,限制了机动,缺少变化,就是敌军败退亦难以追击,攻击性较差。 “不行,变阵!” 原本位于中间的大将位,在众军的拥簇次下,慢慢的转移到阵形中后方,而主要兵力在中央集结,前锋张开呈箭头形状。这个阵法,也是属于进攻阵形。战术思想也是‘中央突破’。 锋矢阵的防御性,较鱼鳞阵为好,前锋张开的‘箭头‘,可以抵御来自敌军两翼的压力,但进攻性稍差,阵形的弱点仍在尾侧。 行军阵完整系统地,大致分为八种阵型,既:‘方、圆、锥行、雁行、钩行、玄襄、疏阵、数阵、火阵、水阵。‘后两种是特殊战法情况下,才使用,一般以方、圆、锥为主。这三种是在打堂堂之阵时用,依兵力,兵士的战斗力,战车的数量不同而定,并没有多少玄机可言,只要队列整齐既可。 疏阵,数阵是以步兵打车兵的战法,类似于以后的散兵阵,以小股混合步兵依什伍行列独自作战,尤以吴,楚用得多。吴楚战车少,倒不是装备不起,是用处不大,水网密集,不适合车兵驰骋。 雁行阵是弩兵的特殊战术,长处在于加大弩兵的正面远程火力密度,玄襄,钩行则较复杂,除非训练有素,才能运用自如,威力也大,相当于大兵团的兵种配合,以玄襄为例,弩兵在前阵,射完后后撤,车兵在两侧,长戟在中阵,长矛在后阵,讲究的是一浪接一浪的攻击,当时的中原可能只有魏,秦两国能列此阵迎敌。 “锥行阵主攻,将最精锐的车兵,放置前沿作冲击用,圆阵主守,车兵置于阵中央。方阵攻守兼备,车兵置于后,保证阵型有足够的厚度,和反冲击的力度。可是看他们的样子,并不像要进攻,更像是为了自保,要逃跑。现在敌军军心以散,我们自当一鼓作气,撼我河山!” 甄谨的讲话,让人热血沸腾,将领们也纷纷呼喊起“撼我河山”的口号,向前方杀去。一时间黑衣黑甲,战场上一片死寂,只听见刀剑嘶鸣的声音。各兵种依次出击,很有气势。 甄谨预先将车兵排在钩的两头,中间放置弩、戟、矛诸兵种,由中间先出动攻击,两侧纵列的车兵出击,戟兵等集群兵种再跟上。若是说一开始,前方的敌军还有反抗的意识,可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却实在无力反抗。不过短短一刻钟,就被甄谨击的溃不成军,只顾自己逃跑。 “追上去,一举歼灭!”见到对方溃不成军,王老亲自率兵追击 见到这样的情景,甄谨劝阻说:“不可追,追必败。” 王老不听,强行追击,被迎上来的辅助军断后击败。就在王老悔不该当初的时候,甄谨这时又对王老说:“赶快再追,一定会获胜。” 见到甄谨说的这般果决,王老愣了愣开口说道:“刚刚不听你的建议才落到这种地步,现在已经败了,为何要再追?” “形势已经起了变化,赶快去追,准能获利。甄谨愿意立下军令状,若是不能成功,甄谨愿意收到军法处置。”甄谨看着王老的眼睛说道。 见到甄谨说的这般坚定,王老听从甄谨建议,收集散兵,再行追击,竟将敌军后卫部队击溃。一样的举动,得到的结果却似完全不一样,这就是王老也有些不可思议了。 得胜后,王老问甄谨请教是怎么回事,甄谨解释说:“这个道理,很容易明白罢了。将军虽然擅长用兵,敌军的将领埃姆斯,也是一位悍将。敌军虽然刚撤,但埃姆斯必然亲自殿后,我们的追兵虽精,但将领比不过他们,他们的士兵还很有士气,所以我知道将军你必败。埃姆斯之所以还未尽力,就已撤兵,一定是后方出了事,所以击破将军的追兵后,一定会全力撤退,留别人断后,他留的将领虽厉害,却比不上将军,所以我知道将军,用败兵也能取胜。” “长江后浪推前浪,果然还是自古英才出少年,你这样的才华,就是我也敌不过啊。现在显策遣人招降你,而且已经确定既往不咎了,为什么你却不同意呢?”王老有些奇怪的看着甄谨,然后开口问道。 沉默了一会,甄谨开口到:“显策没有容人之量,更没有号令天下的本事,和气度。现在他还没有正式登基,就到处选取年轻貌美的女子,进入宫中服侍。可见就是他真的得到了天下,也不会长久。而且他说的招安,大抵就是和之前的老皇帝一样,不过想一网打尽罢了。” “你虽有调兵遣将的本事,却并不喜好战争。我原先以为,你是想起义报仇,可是现在看来却并非如此。那么告诉我,你为什么自愿投靠在,一个女人的统治之下?真的是为了天下吗?”王老看着甄谨的眼睛,然后慢慢地开口道。 能够为了天下放弃一切的,是军神甄家。而此刻的自己,不过是一个已经死过的,平民甄谨罢了。所以自己想要守护的,根本不是什么天下,只是她。甄谨看看远方,轻轻一笑。 第二百三十二章 秋意凉 秋天已到,虽然还未感受到,什么强烈飞凉意。但是清露却不免会思念起家乡的秋天,这时候窗前的梧桐树,是不是已经穿上金黄的外套? 仰首望上去,湛蓝的天空下,阳光灿烂地做着背景,勾勒出天边那悬崖,峭壁,奇石,怪垒的身架。无奈,只是思念,却回不去。清露只得放几张秋天的景色的话,和几句古人描写秋天的诗词,权当抒发自己的思念。 “清露姑姑,你在看什么啊?”见到清露一副牙疼的表情,辰星好奇的凑到她面前“你看起来不高兴,是不舒服吗?” 看着辰星天真的表情,清露捏了捏她的脸颊:“要叫姐姐啊,姑姑太老气了。也不知道怎么了,我似孩子般的,想要看看桃花,这种内心的迫切感,令我深深感受着压抑过久,所带来的一种近乎贪婪的冲动。”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本来就和个孩子似的没头脑。”听见清露的话,朝凤笑笑,摸了摸辰星的头“星儿的字练习完了吗,若是不好好练字,将来的字就会和清露姑姑一样丑。” 听见朝凤说自己字难看,清露敢怒不敢言的嘟嘟嘴,却瞥见辰星一脸害怕,急急忙忙跑走的样子。这孩子......不会是当真了吧。自己的字,真的这么丑?唔,好像是有一点。 “你也不必太想家了,再过不久,便可以回去了。”见到清露一脸闷闷不乐的样子,朝凤还以为她是思念大夏,便开口宽慰道。 听见这样的话,清露愣了愣,抬头看了看朝凤。见对方并不是在开玩笑,心里就更加诧异了,便开口问道:“娘娘,您这是什么意思。莫非您是要回去省亲?也对,您已经好久没有回去了,是该回去看看了。” “是啊,是要回去了。毕竟,那是我的家啊。”朝凤摸了摸眼睛,省亲当然是必须的,毕竟自己可是无比的思念显策啊。 就在清露还在欣喜可以回到大夏的时候,突然看见卓玛偷偷摸摸的凑到朝凤耳边:“娘娘,田和大人来了。” “恩,既然他来了。就请他进来吧。”朝凤点点头。示意卓玛下去。 看着卓玛匆匆离开的背影。清露低低头,总是觉得有些不安。这些日子,各路认识不认识的人,越来越频繁的来到夏宫。就是飞鸽传书。都是家常便饭了。而且娘娘也和朝堂上的大臣,来往的越来越密切。 不但是青书,田和这样大夏血统的臣子,就是匈奴本地的臣子,娘娘也有交往。清露偷偷的看了看朝凤,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多了,自己总觉得娘娘说的回家,应该和自己理解的,不是一个回家。难道。又要发生什么了吗? “娘娘。”田和先是恭恭敬敬的,向朝凤行了个礼,然后开口道“臣听闻,现在边关新生了一只军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支军队没有固定的目标,既不属于匈奴,也不属于大夏。只是攻伐人民生活困苦的地方,而且即便是取得胜利,得到了城池,也从未烧杀抢掠,反而善待城中居民。我有幸前往一看,惊讶的发现,那边的领将也叫做甄谨。不知道娘娘有什么看法?” 终于开始动手了吗,不过果然还是从边境开始的啊。想来也是,虽是有半块虎符在手,可是人们的习惯想法,都是追求安逸和私利,而避开危险和穷苦。如果让他们去打仗。前进会被敌人杀死,后退要受军法处置,就处于危险之中了。放弃个人的家业,承受作战的劳苦,那么就置于穷困之中了。穷困和危险交加,民众怎能不逃避呢? 所以他们投靠私门贵族,放弃军人的身份,求得免除兵役,兵役免除了,就可以远离战争,远离战争,也就可以得到安全了。用钱财贿赂当权者,就可以达到个人欲望,欲望一旦达到,也就得到了实际利益。平安有利的事情明摆在那里,民众怎能不去追求呢?这样一来,为公出力的人就少了,而依附私门的人就多了。 “是啊,此甄谨,就是彼甄谨。”出乎意料的,朝凤并没有任何的否认,或是遮掩,而是爽快的承认了“甄老将军,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人。在在甄家被满门抄斩的前夕,他就已经找好了保护甄谨不死的办法。我不过是顺水推舟,留下了他。” 见自己的想法被证实了,田和并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只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幸好,他真的没有死。嘴角不受控制的上扬,此时的田和已经顾不了隐藏自己的情感了,只知道自己心中是无比的快活:“我就知道,他一定会活着的。” “可是若是你再不想办法,他早晚会死的。常胜将军不过是传说,现在不管是莫离,还是显策,都容不下他。”朝凤笑笑,看向田和“所以,快想办法吧。” 听见朝凤的话,田和轻轻地颤抖了一下。甄谨对于自己,不但是光芒万丈的军神,更是一种邪不压正的信念,和一种和平的希望,所以自己决不能让他死去。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莫离的态度了。青书这些日子,下了不少功夫。”虽然自己不喜欢,但是田和不得不承认,朝凤的做法是对的。青书虽然没有日轮有本事,但是更了解如何控制人心“现在不但是有才识的新贵族,就连已经没落的旧贵族,都被他很好的掌握。” 君主不堵塞缝隙,而致于粉饰外表,遇到暴风骤雨,就一定会坏事。不消除眼前祸患,却幻想孟贲、夏育为自己效死,不谨防内部祸患,却在边远地带加固城墙,不采用国内贤士的谋略,却去结交千里之外的大国,突然变故一旦发生,孟贲、夏育来不及解救,而结交的大国来不及赶到,灾祸再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能够全面把握事物的整体和根本的人,不但要了望天地的变化,观察江海的水流,顺应山谷的高低,遵循日月照耀、四时运行、云层分布、风向变动的自然法则。还要不让智巧烦扰心境,不让私利拖累自身;把国家的治乱寄托在法术上,把事物的是非寄托在赏罚上,把物体的轻重寄托在权衡上。 不违背自然常规,不伤害人的性情;不吹开毛发,来求小疵,不洗去污垢,来察隐秘;不拉到准绳的外面,也不推到准绳的里面。对法禁以外的事情不苛刻,对法禁以内的事情不宽容;把握恒定的道理,顺应自然的规律。这些是在是太难了,不是圣人无法做到。 “祸和福,产生于是否遵守客观法则,和国家法度,而不是产生于主观上的喜爱和厌恶。荣誉和耻辱的责任在于自己,而不在于他人。所以,治理得最好的社会,法制好比早晨的露水那样,纯洁质朴而不散漫,人们的心里,没有积聚难解的怨恨,人们的口中,没有愤愤不平的言论。” 蚁多咬死象,现在的莫离,只怕心烦死了吧,朝凤有些恶意的笑笑。莫离及于攻伐,虽是统一了西北,但是政权并不稳定。迁都虽然控制了旧贵族,可是却让民众,更加的不放心。 “车马没有远途奔跑的劳累,旌旗没有兵败大泽的纷乱,民众不会因为外敌侵犯而丧命,勇士不天折在将军的战旗之下;英雄豪杰,不把名字记录在图书上,不把战功铭刻在盘盂上,国家编年的史册无事可记。这样的社会,是我想要的。田和,你能做到吗?” 蓦然听见朝凤问话,田和先是一愣,然后开口道: “没有比政令清简的好处更大的了,没有比天下太平的福遂更久的了。让匠石长寿千年,拿着钩子,看着规矩,弹好墨线,而修整泰山;让孟贲、夏育带利剑,去治理民众;他们尽管能在技巧上用尽力气,又能特别长寿,但泰山仍然得不到修整,民众仍然得不到治理。” 统治天下的人,不让匠石用尽技巧,来毁坏泰山山体,不让孟贲、夏育用尽威力,来伤害万民情性。而是依据普遍法则,全面把握法度,君主就能享受安乐、大奸就会停止作恶。淡泊闲静,来顺应然法则,来把握事物的整体和根本。所以能使人没有触犯法令的罪过,能使鱼没有离开水面的祸害。 “谨慎地处理政事,等待自然规律去起作用。不要丧失治国纲领,才有可能成为圣人。圣人之道,要排除智和巧;如果智巧不能排除,就难以维持正常秩序。平民使用智巧,自身多有灾殃;君主使用智巧,国家就会危亡。田和啊,现在我要的,并不是治国的政策,而是祸国啊。” 朝凤笑笑,仰着头,看向田和,目光中闪过一丝妖治的光芒。一个王朝的开始,必定是一个王朝的结束。此刻的自己,也是时候,要给自己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作为推翻大夏的筹码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祸国 ‘有苏氏女,妲字己姓’。苏妲己,历史上有名的狐狸精,有诗曰:诸侯之女承恩露,玉帛金丝绣华服。美若九重天仙子,实为殷商亡国狐! 有许多正史典籍,稗宫野史,神话演义,都传说妲己是一个骄奢淫逸的妖孽、心肠毒辣的蛇蝎美人,千古淫恶的罪魁祸首,又说帝辛是一个好大喜功,不恤民命、残酷昏淫的暴君,“唯妇言是用”的傀儡,这样论调家喻户晓,深植人心。 她还有玩弄政治的野心,野心勃勃欲染指最高权力,掌权干政,纣王为了讨好妲己,派人搜集天下奇珍异宝,珍禽奇兽,放在鹿台和鹿园中,每每饮酒作乐,通宵达旦,荒废国事,只顾与妲己纵欲淫乐,荒淫奢靡。可是朝凤却觉得,终结一个朝代的英雄并不是周武王,而是妲己。 “纣王迷于妲己的美色,对她言听计从。离宫别馆,次第兴筑;狗马奇物,充盈宫宝;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丝竹管弦漫天乐音,奇兽俊鸟遍植园中,从此戎马一生的商纣王帝辛,终于在妲己这个小女人的导引下,寄情于声色之中。” 说到这里,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似是在嘲笑纣王的无能,又像是在笑话其他的什么。 “可惜莫离不是纣王,我也找不到妲己一样的美人。不过总归是有办法的,我听说放弃靶子而胡乱发射,即使射中很小的东西,也不算技艺高超;放弃法制而乱发脾气,即使大肆杀伐,好人也不会害怕。甲犯了罪,祸归于乙,怨恨就产生了。” 用华表给眼睛当座标,用鼓声给耳朵传信息,用法制给人心作规范。做君主的。放弃这三种容易的方法,而用一种难以摸透的思想行事,这样办事,君主就会积怒,臣下就会积怨。田和低下头,似在思索什么。用积怒的君主,来驾驭积怨的臣下,君臣就都危险了。 “现在飞法术之士不少,可是处在不合理的地位,遭受着众人的诬陷。淹没在世俗的舆论中。却想在严厉的君主面前。求得平安,不也是非常困难的吗!这就是法术之士,到死,都不能在社会上。享有声望的原因。所以,日轮才会死,而青书才有机会上位。” 田和叹息一声,抬起头看向朝凤继续问道“娘娘既然想祸国,为什么不学习妲己,使得点头脑的大臣,装疯的装疯,卖傻的卖傻,投敌的投敌。流放的流放,这样以来,自然民心向背,诸侯离心。” “若是真的这么好办,我又何必和你说这些。”朝凤冷笑一声。看向田和“莫离虽刚愎自用,可是却不是蠢人,要不然也不会卧薪尝胆这么多年,扳倒旧贵族,统一西北。你知道吗,黎明前的黑暗,最可怕。半懂不懂的人,最危险。” 国家安定强盛,谋事就容易成功;国家衰弱混乱,计策就难以实现。所以用于秦国的计谋,即使改变十次,也很少失败;用于燕国的计谋,即使改变一次,也很难成功。这并不是被秦国任用的人,智慧必高,被燕国任用的人,脑子必笨,而是因为,这两个国家的治乱条件,大不相同。 “西周背弃秦国,参予合纵,只一年工夫就被吞灾了;卫国背离魏国,参与连衡,仅半年工夫,就被消灭了。这就是说合纵灭了西周,连衡亡了卫国。假使西周和卫国,不急于听从合纵连横的计谋,而将国内政治,严加整顿,明定法律禁令,信守赏罚制度,努力开发土地来增加积累,使民众拼死去坚守城池;这才是保证本国,必然不会灭亡的办法。” 见到田和一直不说话,朝凤便又开口点拨道。莫离在军事上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狼一般的野心,熊一样的力量。相比之下,朝凤就显得孱弱很多了。不过在勇猛的熊,也被玩不过狡猾的狐狸。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莫离最大的缺点,却也是他的贪婪。他看的总是太远,想要的总是太多。这并不是不好,只是人的精力实在有限,能看到的范围,也是有限。他看的越远,在近处能把握的,也就越少。 此刻的匈奴,处于一种微妙的位子。别的国家夺得他们的土地吧,好处不多。而进攻这个国家吧,伤亡很大。所以拥有万乘兵车的大国,不敢自我拖累在坚城之下,从而促使强敌自己,去衡量其中的害处。 可是就是因为版图太大,莫离的性格太过高傲,所以外交努力陷于困境,内政建设陷于混乱。丢掉这种,必然不会亡国的自然条件,却去搞势必会招致亡国的事情,这是治理国家的人的过错,那么国家的灭亡就无法挽救了。 “严刑是百姓畏惧的,重罚是百姓厌恶的。所以圣人设置严刑,来禁止奸邪,设置重罚来防止奸邪,因此,国家安定而暴乱不会发生。我据此知道,仁义惠爱不足实行,而严刑重罚可以治国。”田和沉默良久,终于开口。 见到朝凤点头。田和便恭敬的下去了。严刑峻法,这倒是比酒池肉林,更符合莫离的需要。朝凤勾了勾嘴角,看着远方笑了笑,莫离啊,权力就是你的妲己。 “没有马鞭的威力、马嚼子的配置,即使是善于驾车的造父,也不能驯服马匹;没有规矩作为准则、墨线用来校正。即使是巧匠王尔,也不能画好方圆;没有威严的权势、赏罚的法令,即使是尧舜,也不能治理好国家。” 朝堂之上,田和言之凿凿的,说着事先写好的奏折。莫离好战,若是将军,自然可以名垂青史,可是他是个帝王。 “过去的那些君主,都轻易放弃重罚严刑,实行爱惠,却想建立霸王功业,也是没食指望的。所以,善做君王的人。明确设置奖赏、利禄来鼓励人们,使民众靠建功立业得赏,而不靠君主行仁义来赐予;推行严刑重罚,来限制人们,使民众因罪受罚,而不靠君主讲爱惠来赦免。” 一边说着,田和一边小心的,观察着莫离的表情。见他的脸上丝毫没有不悦,才继续往下说。 “因此,无功的人,不会幻想得赏,犯罪的人,不会侥幸免罚。依靠坚车好马,就可以在陆地上,冲破陡坡险阻的危险;凭借船的安稳,依仗桨的作用,就可以在水上,克服横渡江河的困难;掌握法术之道,实行严刑重罚,就可以成就霸王的功业。治理国家有法术赏罚,就好比陆路有坚车良马,水路有轻舟便桨样,凭借它们的人因此获得成功。” 最近不太平的事情太多了,莫离按了按有些发疼的头脑。边境新起了一伙军队,训练有素,却是无主。攻伐了城地,也不称王,只是安抚百姓。使得周边好几个城镇,不战而降。 现在各族的百姓,都汇集到了王都,实在难以治理。每一天,都有数起大大小小的叛乱。莫离看向堂下,看来仁政的确是形式不通的。仔细思考后,莫离开口道: “赏罚作为治国原则,是一种锐利的兵器。我曾经听闻,君主要牢固地掌握它,不可把它拿给别人看。至于臣子们,也就像兽鹿一样,只要有肥美的草地,就会跑过去的。” 田和点点头,附和道:“伊尹掌握了法术,实行赏罚,商场因此称王;管仲掌握了法术,实行赏罚,齐桓公因此称霸;商鞅掌握广法术,实行赏罚,秦国因此强大。这三个人,都精通成就霸王的法术,熟悉治国强兵的方法,而不拘泥于世俗的说教;他们符合当代君主的心意,就会由布衣之士,直接得到任用;他们处在卿相的位置上,治理国家,就能收到使君主尊显、领土扩大的实绩:这种人,才称得上值得尊敬的大臣。” 商汤得到伊尹,凭借百里之地成为天子;齐桓公得到管仲,成为五霸之首,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秦孝公得到商鞅,领土因而扩大,兵力因而强盛。所以有了忠臣,君主对外没有邻国入侵的忧患,对内没有奸臣作乱的担忧,天下长治久安,名声流芳后世,这就是所说的真有了忠臣。 “至于豫让作为智伯的臣子,上不能劝说君主,使智伯懂得法术制度的道理,躲避灾难祸患,下不能率领部下,来让国家安定。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才自己涂黑皮肤,割去鼻子,毁坏面容,以图替智伯向赵襄子报仇。这虽有毁身冒死,来忠于君主的名声,实际上,却对智伯没有丝毫的好处。” 君主掌握政柄并据有势位,所以能够令行禁止。政柄是决定生杀的本权,势位是制服众人的基础。废除什么,建立什么,如果无章可循,政权就不神圣了;如果和臣下共掌赏罚大权,君主的威势就分散了。 “该赏该罚,君主一定要清楚;清楚的话,治国方略就完备了。”田和浅浅的笑了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第二百三十四章 义军 雪花想是被撕碎了的柳絮一般,在天空中飞洒。来来往往的行人,步履匆匆的行走,却鲜少抬起头。一座又一座青冢,像鲜花般,遍布了这个温和的小城。 “听说了吗?王又颁布了新的法令。”面摊上的食客,压低了声音,捅了捅身边的人开口道。 这些日子法令太多了,就是吃口饭,喝口水,都不知道自己犯法了没有。其他食客摇摇头,颇有些无奈。见到大伙并没有太高的热气,来听自己说话,说话人一时也没了什么兴致。只是呢喃般的开口道: “陛下说现在多叛乱,是由于不富足,不富足是由于不务农,受冻的人对衣服,不要求轻暖;挨饿的人对于食物,不要求香甜可口;饥寒到了身上,就顾不上廉耻了。所以要求重农抑商,使得家中必须有人务农。” 现在农夫中的五口之家,家里可以参加劳作的不少于二人,能够耕种的土地不超过百亩,百亩的收成,不超过百石。春天耕地,夏天耘田,秋天收获,冬天储藏,还得砍木柴,修理官府的房舍,服劳役;春天不能避风尘,夏天不能避署热,秋天不能避阴雨,冬天不能避寒冻,一年四季,没有一天休息。可是即使是这样,却是连饱腹的饭都没有。 在私人方面,又要交际往来,吊唁死者,看望病人,抚养孤老,养育幼儿,一切费用都要从农业收入中开支。农民如此辛苦,还要遭受水旱灾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敛,随时摊派,早晨发命令。晚上就要交纳。交赋税的时候,有粮食的人,半价贱卖后完税;没有粮食的人,只好以加倍的利息借债纳税;于是就出现了卖田地房屋、卖妻子儿女来还债的事情。 “粟米和布帛的原料生在地里,在一定的季节里成长,收获也需要人力,并非短时间内可以成事。现在家中壮年的人,都被调走去打仗,修建宫殿。哪里还有人呢?”轻轻地叹息声,弥漫开来“只怕到时候。就是连吃饭。都是一种奢侈了吧。” 新的法令上说。若是可以献出粮食,战马,金银。就可以免去兵役,甚至是进入朝廷。当官。这虽然听起来不错,可是却不是自己这种穷人,可以痴心妄想的。于是穷的愈发穷,富裕的,就越发富裕了。 而那些商人们,大的囤积货物,获取加倍的利息;小的开设店铺,贩卖货物,用特殊手段获取利益。他们每日都去集市游逛。趁政府急需货物的机会,所卖物品的价格,就成倍抬高。 商人在经济方面,取得了绝对的优势。所以商人家中男的,不必耕地耘田。女的不用养蚕织布,穿的必定是华美的衣服,吃的必定是上等米和肉;没有农夫的劳苦,却占有非常丰厚的利润。依仗自己富厚的钱财,与王侯接交,势力超过官吏,凭借资产相互倾轧。 他们遨游各地,车乘络绎不绝,乘着坚固的车,赶着壮实的马,脚穿丝鞋,身披绸衣。这就是商人兼并农民土地,农民流亡在外的原因。当今虽然法律轻视商人,而商人实际上已经富贵了;法律尊重农民,而农民事实上却已贫贱了。一般俗人所看重的,正是君主所轻贱的;一般官吏所鄙视的,正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相反,好恶颠倒,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国家富裕,法令实施,那是不可能的。 “好了,你们还在这里等什么?城西今天也有义军开仓施粥,而且还发放银钱给那些生计困难的人。你们还不快去领,若是晚了,只怕又被官兵赶走了。”说话的人还来不及说清楚,就匆匆忙忙跑了。 听到这话,面摊上的人,也顾不得在闲扯什么法令了。匆匆忙忙的,便向城西跑去。 “乱世一女震天下,平生寂静一孤独。咫尺朝堂飞凤翼,翻覆成败摇笔戏。”莫离冷笑一声,抛开手中的纸张“那些自称‘义军’的叛军,到底是什么人,有是通过什么渠道,进入王都的?” 看着飘落下来的纸张,大臣们就是一声都不敢多吭。义军是近期出现的,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在一位名叫甄谨的将军下,在边关进行攻伐。还有一种,就是分散进入各大都城要塞,分发粮食,金银给民众。因为行为仁义,所以被百姓称为‘义军’。 若是这些军队,只是发粮到也没什么。可是他们,不但发粮,还痛斥匈奴的法令,谣传什么‘神龙负图出洛水,彩凤衔书碧云里。九天之上好扬兵,九地潜藏可立营。偶梦天神授符诀,红袖诏提平天下。’ “百姓追逐利益,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不管东南西北。珠玉金银这些东西,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然而人们还是看重它,这是因为君主需要它的缘故。” 见到莫离勃然大怒,青书连忙上前进言。 “珠玉金银这些物品,轻便小巧,容易收藏,拿在手里,可以周游全国而无饥寒的威胁。这就会使臣子轻易地背弃他的君主,而百姓也随便地离开家乡,盗贼受到了鼓励,犯法逃亡的人,有了便于携带的财物,自然就会目无法纪。” 听见青书怎么说,莫离皱皱眉:“的确,那些叛军就是依靠金银,来收买人心。现在的困难,就在于我应该用什么办法,来管理他们。” “君主运用权势,管教严厉,臣民即使有抵触情绪,也不敢违背;毁誉褒贬的标准始终如一,不容有妄自非议的余地。赏赐最好是优厚一些,使民众觉得有利;赞扬最好是美好一些,使民众感到荣耀;惩罚最好是严重一些,使民众感到害怕;贬斥最好是残酷一些,使民众感到羞耻。然后坚决把法制贯彻下去,禁止臣下私行诛罚,不让他们破坏赏功罚罪的制度。” 奖赏贤人,惩罚暴行,是鼓励做好事的极致。奖赏暴行,惩罚贤人,是鼓励干坏事的极致。这就是奖赏和自己意见相同的,惩罚和自己意见不同的。 “为了政令畅通,物资交流便利,臣建议让全国的车轨统一,并在全国范围内修筑驰道。这样您的政策,就可以快速的传达到远方。而各地官员的反馈,也可以迅速的到您这里。” 现在青书的权势,已经很大了。有了钱老板提供的经济支持,和青书,田和在朝廷上的影响,朝凤的势力就像是流水一般。虽然无声,却渗透了各个角落。 见到群臣上书,莫离在几经思考后,也终于点了头。就这样,一场大规模的统一车轨、修筑驰道的运动在全国展开。 青书以京师咸阳为中心,陆续修建了两条驰道,一条向东通到过去的燕、齐地区,一条向南,直达吴楚旧地。这种驰道路基坚固,宽五十步,道旁每隔三丈种青松一株。后又修筑‘直道‘,由九原郡直达咸阳,全长一千八百余里。 又在今云南、贵州地区修筑‘五尺道‘,以便利中原,和西南地区的交通。在湖南、江西一带,修筑攀越五岭的‘新道‘,便利通向两个地区的交通。就这样,一个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为与道路配套,青书还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以此保证车辆的畅行无阻。 “明君不带偏爱去听取意见,不抱成见去计谋事情。所以听取意见不加验证的话,权力就会被奸臣分割;不能使大家尽心竭力,君主就会受臣下困窘。所以明君行使权力时,像天一样光明正大,任用臣下时,像鬼一样神妙莫测。光明正大,就不会遭到反对;神妙莫测,就不会陷入困境。” 防止武将拥兵自重,莫离听从青书建议。以禁军分驻京师与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驻京师。规定军队定期更换驻地,而将帅不随军转移。因此出现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现象。 通常出戍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淮南、两浙、荆湖、川峡、广东等地戍军,以三年为期轮换。出戍边远条件恶劣地区的军兵,以半年为期轮换。朝廷临时任命戍军统兵将官,此法虽对防止将领专权有利,却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甄谨收集天下的军队,拥立以前六国诸侯的后代。攻下城池立刻就给有功的将领封侯,缴获了财宝立刻就分赠给士兵,和天下同得其利,所以那些英雄豪杰、才能超群的人都愿意为他效劳。诸侯的军队从四面八方来投归,蜀汉的粮食船挨着船源源不断地顺流送来。 莫离既有背弃盟约的坏名声,又有杀死先王的不义行为;他对别人的功劳,从来不记着,对别人的罪过,却又从来不忘掉;将士们打了胜仗,得不到奖赏,攻下城池也得不到封爵。不是得到自己喜爱的人,没有谁得到重用;对有功人员刻下侯印,在手中反复把玩,不愿意授给;攻城得到财物,宁可堆积起来,也不肯赏赐给大家;所以天下人背叛他,才能超群的人怨恨他,没有人愿意为他效力。 第二百三十五章 从军行 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几千万年了,从来有惊醒它们的梦,从来没有人敢深入它们的心脏,就是那最爱冒险的猎人,也只到它们的脚下,追逐那些从山上跑下来的山羊野猪和飞鸟,从不攀登它的峰顶。 “将军,又有密函送过来了。”门外的副将,恭恭敬敬的像甄谨行了个礼。这些日子,甄谨单兵作战,以一当百,但是却丝毫没有傲气,所以手下的官兵也对他很是信服。 看着带有红楼印记的信笺,甄谨点点头。随着战场的扩大,现在的局面也越来越复杂了。现在自己要面对的,不单单是匈奴军,还有大夏派来的军队。少了军神的光环,自己反而看见了更多。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看,泪落沾我衣。” 营帐外,传来一声声吟唱。苍老的声音,在空旷的山谷中回荡,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凄凉之感。把信笺收到怀中,甄谨出门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却见军中烧柴的老汉,正在哀叹。 “张老,你为何而叹息?”也不管周围乌黑的煤灰,甄谨直接坐到男子身边“我听说您之前是退伍的老兵?那您为什么不继续在家中,而要继续跟着军队前行呢?” 看见甄谨坐到自己身边,老兵一愣,本是想站起来行礼,可是却被甄谨又扶了回去。 “将军啊,实在不是我在在军营中,而是我除了军营无处可去啊。我十五从军,八十方回。其间数十年与家人失去联系,对家中情况一无所知。”老人说道这里,有叹息了一声。 一个风尘仆仆的老人,站在曾经炊火融融、庭园整洁的“家”的面前,孑然一身,形影茕茕,盼望了六十五年可又无一亲人相迎的家,竟然比想象的还不堪十倍、百倍…… 六十五年了,岂敢奢望阖家无恙、亲人健在。能有一二幸存者已是不幸中之万幸了。可是,“乡里人”的回答。却如站在冰天雪地里当。头浇下的一盆冰凌未澌的水。可亲可爱的亲人们啊。竟无一幸存者。满怀希望,满腹衷情,六十五年的风霜雨雪,六十五年积压心底的感情。不能像别人倾诉、表达。 自己已不能象年轻人那样,嚎啕大哭,只有那凝聚着六十五年的艰辛、六十五年的思念、六十五年的盼待、六十五年的沙场风尘、六十五年人世沧桑的老泪,扑簌簌落到满布征尘的衣襟上。 服了整整六十五年兵役的人,竟然还是全家唯一的幸存者,那些没有服兵役的亲人们,坟上松柏都已葱葱郁郁,可以想见他们生前贫寒,凄苦的生活。还不如每时每刻,都可能牺牲的士卒。 回忆着刚刚听见的歌谣,甄谨沉默了。为国征战六十五载却有家归不得,等到归时,却又无家可归的不幸遭遇。和惨痛心情。而他的不幸,与那些苟生且不能,只有走进静默、暗湿、冰冷的坟墓的亲人们相比,他又是“幸运者”了。 有些迷蒙、有些浑噩、有些凄怆的老人,像对“松柏冢累累”不闻不见一样,对荒凉的家园的感触也变得麻木了。于是,他默默无言地舂去成熟的谷子的皮壳,采下冬葵嫩嫩的叶子。而当饭熟羹沸时,他才恍然想起不知该给谁吃。 柴火被火焰烤干水分,发出轻微的爆裂声。在场的士兵近万人,有老有少。银发斑白,年过半百者有之。尚且还没有一杆枪高的少年,也有之。这些人中,谁有没有一段闻者伤心,听者流泪的故事呢。 “凤儿在看什么?”见朝凤目不转睛的看着远方,莫离笑笑,搂住朝凤“你屋里的陈设终于换了?倒是叫人耳目一新,不过终究还是太素了一些,改天,我在让人给你送些东西来,看起来喜庆些。” “朝凤宫中何时变过陈设?不过是莫离太久没有来,忘记了罢了。”看着苍茫的云海,朝凤淡淡的开口到“朝凤听闻君子,五事:一是容貌,二是言论,三是观察,四是听闻,五是思考。不知道莫离达成了几项?” 容貌要恭敬,言论要正当,观察要明白,听闻要广远,思考要通达。容貌恭敬就能严肃,言论正当就能治理,观察明白就能昭晰,听闻广远就能善谋,思考通达就能圣明。 “我从未想过要当君子。”莫离笑笑,把下巴搁在朝凤肩上“现在的世道,越发复杂了,就连身边的人,也越发的难以捉摸了。凤儿你听说过义军的传闻了吗?还有他们宣扬的天道,风翼。你说,他们想要拥戴的是谁?我总觉得,那个人就在我的身边。” 听见莫离这样说,朝凤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轻轻地笑了笑。他们要拥戴谁,自己自然是知道的,只是不能说罢了。 有一句话,叫做‘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此时的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初来乍到,背井离乡,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的和亲公主了。现在的自己,是匈奴的王后,是红楼的楼主,是横跨南北最长商路的投资人。而莫离呢,他是很有力量,有本事,可是却像是一只正在漏水的杯子。 “莫离知道吗?有位将军善用兵,百战百胜,赫赫有名。可是,他自恃才高功大,常常产生骄傲情绪。有一次,他因不服上级的指挥被贬为士兵,而有一位士兵因作战勇敢这时被提拔为将军。” 见朝凤开口了,莫离便笑笑,做出侧耳倾听的样子。 “将军住进兵营后,很受士兵们的尊敬。但时间长了,士兵们发现这位将军原来是个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平常人。后来,士兵们又发现这位将军射箭成绩很差,刀法,键鼠,爬山的成绩更是一塌糊涂。士兵笑话他是个大草包,有的士兵还公开挖苦他说:‘你连士兵都当不了,还能当将军吗?真不知你当年的那些赫赫战功是怎样得来的?‘” 似是觉得这个故事有趣,莫离轻轻地笑了笑“龙游浅滩遭虾戏,落架的凤凰不如鸡。还真的是命运弄人啊,那么,那位将军接下来如何了呢?” “后来啊,战争爆发了。这个部队奉命,前去包剿敌人的一座城池。当全体人马,来到敌人的城下后,没想到被一部分敌人,从更外面给反包围了。处在城内城外敌人的夹击之中,根据战事的变化,这时应下令让部队突破重围,然后再重新寻找战机,可是,那位由士兵提拔的将军,却坚持按原来的作战方案进行,硬攻硬打,要求一鼓作气拿下城池。” 接下来的故事,就很好猜测了。几乎不用朝凤在做什么说明,莫离就猜测到了:“只怕是要打败仗了吧,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那位由士兵提拔的将军,从身边的一个士兵手中,夺过一杆刺刀枪,带头冲入敌人的阵营。而那个被贬为士兵的将军,还没有向前冲几步,就被脚下的一块石头绊倒了,让自己的军队,给活活踏死了。由于失去了指挥,士兵们虽作战很英勇,但却像一群无头苍蝇,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很快,就被敌人全军吞没了。” 和莫离猜测的一模一样,实在是一个悲哀的故事。不论是奋力杀敌,一步步变成将军的士兵。还是满腹才华,却从将军被贬职的小兵,到头来都死了。其实他们谁都没有错,只是坐到了不合时宜的位子上,做了和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罢了。 “将军,运筹帷幄,决策于千里之外者也;士兵,冲锋陷阵,英勇善战者是也。一个人因知识、经历、教育、智慧、思维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而各有其能耐,所以我们不能让将军去当士兵,也不能让士兵去当将军。--让将军去当士兵,将军会不如士兵,而最好的士兵也只能是士兵。” 说到这里,朝凤冷笑一声。上天尊贵,大地卑下,这是神明的位次;春夏在先,秋冬在后,这是四季的序列。万物变化而生,萌生之初便存在差异而各有各的形状;盛与衰的次第,这是事物变化的流别。天与地是最为神圣而又玄妙的,尚且存在尊卑、先后的序列,何况是社会的治理呢! “宗庙崇尚血缘,朝廷崇尚高贵,乡里崇尚年长,办事崇尚贤能,这是永恒的大道所安排下的秩序。因此,赏罚明确,因而愚钝与聪颖的人,都能相处合宜,尊贵和卑贱的人,也都能各安其位;仁慈贤能和不良的人,也才能都袭用真情。必须区分各自不同的才能,必须遵从各自不同的名分。用这样的办法来修养自身;智谋不宜用,必定归依自然,这就叫做天下太平,也就是治理天下的最高境界。” 沉默了良久,莫离看了看朝凤,笑了笑:“凤儿很懂治国啊,不知道凤儿研究了多久,又为什么研究这个。” 第二百三十六章 亡国叹 长河落日圆,映逝去荒颜,大漠升孤烟,风随风湮灭。我只能奢望陪君看血色残阳,只能够幻想,白衣袂飞扬,君给的希望,如梦般富丽堂皇怜爱难分舍,终究梦一场。 “怎么,你到底要说些什么?”朝凤笑笑,回头看向莫离。自己已近很久,没有这样仔细的看过这个男人了。他是自己的相公,是自己应当侍奉一辈子的夫君。可是自己却怨恨他,甚至不得不杀掉他。 看着朝凤如黑夜一般的眼眸,莫离只是笑了笑,伸手抚上她的脸颊:“你看起来真美,就像是传说中,想要惑人心魄的妖精,美的人心甘情愿死在你的笑容中。” “是吗,那若是我现在要你的命,你给我吗?”朝凤笑了笑,躲开莫离的手。 听见朝凤真的提出要求,莫离却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凤儿还真的健忘啊,莫非凤儿已经忘记了,我说过了。我的命,只能由我自己来终结。倒是凤儿,这么柔弱的女子,就应该乖巧的在宫中才是,何必舞刀弄剑的,也不怕伤到自己。” “不过是不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罢了。”看来他真的是什么都知道了啊,不过知道就知道了吧“莫离,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的命我要定了。” 说罢,朝凤便一个闪身,脱离开莫离的桎梏。之见寒光一闪,朝凤的手中就已经握住了一把匕首。这匕首和之前的,有着很大的不同。它的长度更长,也更细一些。它之前一直是缠绕在朝凤手臂上的,所发出的光芒并不明亮,反而呈现一种青光,看来不是凡品。 “都说了,女人就应当温柔,总是玩刀可容易害人害己。”莫离笑笑,可是神色却是难得的认真起来“凤儿听说过吗。有一个词叫飞儿扑火。你这又是何必。” “飞蛾?可惜我是凤凰。”说道这里,朝凤挑了挑嘴角,直视这莫离的眼睛“还记得我刚刚嫁给你的时候吗,那个时候我的匕首,被你一剑斩断。现在,我们再战一次吧。” 就在莫离刚想开口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一阵骚乱。宫人们惊慌的叫喊,还有远方若隐若现的马蹄声,让莫离难得的皱了皱眉:“外面是你的人马吧,既然你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又何必要亲自动手?” “我可不相信。你会坐以待毙。而且。我真的很想要听一听,当匕首划过你的喉咙,喷出来的血液到底是什么声音,掏出你的心。看看到底是什么颜色。”说道这里,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的颇有几分嗜血的妩媚“你不是说过,我美的可以让人不要命吗?我们到底夫妻一场,不亲手了解你,怎么对得起你呢?” 说完这句话,朝凤就握紧匕首,想莫离攻去。朝凤虽是在力量上不如莫离,可是胜在身体灵活。在加上用的一手好轻功。整个人就像是天边的鸿雁,轻巧而快速,就连莫离都不得不小心应对。 “凤儿还真是体贴啊,居然还为为夫考虑这些。”险险躲过朝凤的匕首,莫离抬手擦了擦被划破的脸颊。殷红的血珠。滴落在指间,看上去就像是一滴泪水似得。 若是我死了,她会不会为我流泪?哪怕只有一滴?看着指间上的血滴,莫离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可是还没有等指间的血液凉下来,莫离就冷冷一笑。怕是不会吧,大抵等到自己死了,她就会忘记自己吧。 “你怎么不还手?莫非是觉得我不值得?”见莫离只是闪躲,却不会还手,朝凤一时间也没了兴趣。 见朝凤停下了,莫离非但没有趁机攻击,反而卸下所有防御,满身破绽的站在朝凤面前:“你值得拥有一切,只是这些日子里,你怕是恨透了我。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悲。反正今天是最后一天了,这么样都应该让你过的舒心些。” “那你又何必躲,不如让我一刀杀了,痛快。”听见这话,朝凤冷笑了一声,作势要砍。 见朝凤这张牙舞爪的样子,莫离倒是轻轻地笑起来了:“哈哈哈,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样鲜活的表情?今天再没有什么政事好谈的了,说来也巧,我还正好带了一壶酒,红泥小火炉,绿蚁新焙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莫不是你想要醉死酒中,忘记一切?”朝凤笑笑,调侃般的看了莫离一样。 醉死酒中吗?可是在遇见朝凤的第一天,自己就已经醉了。大概是醉在那狡黠的眼神中,又或者是醉倒在那一个吻中:“何已解忧,唯有杜康。若是能忘记一切,到也是一种幸福。可是我,却是舍不得忘记你。” “以前我怎么不知道,你的嘴这么巧呢?”朝凤笑笑,看也没有看摆好的酒杯,直接拿起酒瓶就痛饮了一口。 这酒的味道很复杂,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侬家添后嗣,千金喜临门。殷切成佳酿,窖藏为之存。呀呀正学语,倏忽要成婚。开坛酬亲友,香飘十里闻。爱汝何欣欣,诲尔何谆谆。此酒莫豪饮,细品父母恩。” 莫离从朝凤的手上,抢过酒坛,轻轻地笑了笑:“凤儿的心,未免也太急躁了吧。这酒叫做女儿红,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物。这酒,还是凤儿从大夏带来的,一直埋藏上一次我们赏花的海棠树下。” 说起这种酒颇有点来历。从前,绍兴有个裁缝师傅,娶了妻子就想要孩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不料,酒酿的多了好友没吃完,随后便将剩下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待到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的时候,他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喝下最后一口酒,朝凤笑笑“女儿红又名‘花雕’音同‘花凋’,纪念花之早夭。因太过悲切故改称为花雕,却想不到倒是和了现在的场景。” 酒虽然喝干了,可是淡淡的酒香却一直飘散不去。纠缠在人的鼻尖,发梢,惹得人都心田都觉得酥酥麻麻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你嫁过来的曾经,火红的嫁衣,就像是天边的彩霞,燃烧一般的绽放,和火焰一样热烈。”看着朝凤因为酒力,而泛红的脸颊。莫离轻轻地笑了笑,伸手取下一边插着的蜡烛。 小小的火焰,在蜡烛细长的身子上颤抖,似是不习惯莫离这样热烈的目光,怯生生的抖动着。随着蜡烛的牢骚,烛泪慢慢的滑下。滴落在地板上,开出一朵稚嫩的花朵。 “这火焰真好看,就像是你穿着红衣,翩翩起舞的样子。不过这火焰也真够危险的,还没有触碰到他,就感觉到它的炽热。”说到这里,莫离似是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痴痴地笑了起来“这样一想,你们的确是像啊。” 看着莫离的表情,朝凤皱皱眉,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还没有等朝凤反应过来,就看见莫离把手中的蜡烛,扔到了纱幔上。纱幔轻质,而依然。不过是一瞬间,那不过一指宽的火焰,就变成了吐着性子的毒蛇,疯狂的要吞噬干净周围的一切。 “火焰很温暖吧。”莫离回头,像朝凤笑笑“你说过深宫冰冷,不知道这样是否足够温暖你。” 夏宫之中,多是织锦,书籍之类的易燃物,这一下倒成了祝融的天堂。炽热的温度,烤的房梁都发出了爆裂的声音,更别说皮肤上所感受到的温度。可是即使是这样,朝凤的表情却还是一般的淡然: “真正的温暖,恬淡如水的。虽是不如火焰热烈,却是温柔的。”说道这里,朝凤懒洋洋的躺下“火势这么大,看来我是跑不出去了。想不到,最后,居然还是要和你做一对亡命鸳鸯。” 燃烧所产生的浓烟,使得身边的景物变的不真切起来,可是莫离额不知道为什么,却看朝凤看的清清楚楚:“你啊,叫我怎么办。” 第二百三十七章 火烧夏宫 燃烧过的木柴,带着一种特殊的焦糊味。曾经穷极奢侈的宫殿,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片焦土。 看着眼前的一片荒芜,朝凤的脚步还有些踉跄。就在最后一刻,是莫离抱着自己,把自己送到了安全的地方。以他的本事,想要毫发无损的出来,绝非是什么难事。可是在把自己送到安全的地方后,莫离却是头都没有回一下,便重新回到了火场中。 “殿下,您没事吧。”匆匆赶来的甄谨,见朝凤毫发无损才松下一口气“现在的匈奴,已经被攻破了,不知道殿下有什么打算。” 这么大的火焰,就是莫离有九条命,也只怕不够用了吧。朝凤摇摇头,不再看那片荒土:“匈奴的那些老臣怎么样了,我想要见见他们。” “大部分的臣子,都已经逃跑了。还有小部分执意不肯离开的,都被那些集中起来,统一关押在太和殿之中。说来也奇怪,这些大臣分为鲜明的两派。具体的情况,还要等殿下前去,亲自查看。”见朝凤点头,甄谨便主动上前引路。 长久的战乱,使得甄谨身上带着浓烈的血腥味,就连脸色中都透露着一种说不出的疲倦。这一次甄谨走的并不快,不是因为疲劳,而是为了等待身后的朝凤。 “娘娘!呜呜,吓死奴婢了。”清露原本是强摆出一副坚强的样子,安慰这自己手边的辰星,可是在看见朝凤后,一直强撑着的表情,终于放下。哭丧着脸,就像朝凤跑来,见朝凤没有受伤,他的脸色才终于好看了些“您没事,真的是太好了。” 从朝凤进来到现在,辰星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的看着朝凤。就连眼睛都不敢眨巴一下。似生怕一眨眼,朝凤就会不见。自己已经失去过一次母亲了,决不可在失去一次。看着辰星脸都吓白了的样子,朝凤伸手在她的头上轻轻地拍了拍,表示安慰。 “主人。”狼奴轻轻地唤了一声朝凤,又警惕的看了看朝凤身边的甄谨。今天若不是主人要自己离开,自己是决计不会走的。若是主人出了事......狼奴轻轻地颤了颤,突然感受到一种从心底散发出来的恐惧“我不会在离开你了,哪怕你要责罚我,我也甘愿。” “好了。莫不是你们不相信我。”见这么多人为自己担心。朝凤的心里升起了一股暖流。就连表情也和顺了些“你们先回去吧,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等一会在回来。” 乖巧的点了点头,辰星松开拉住朝凤衣角的手。刚想离开。却又像想起什么似得,回过头问道:“母后,父王呢?父王之前,不是和你在一起吗?可是怎么没有一起回来。” “殿下!”若是说清露之前,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在她看见甄谨的一瞬间,就明白了朝凤的打算,也终于明白了朝凤那一句,很快就可以回家了是什么意思。 猛然被清露呵斥,辰星还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但是看着周围人的表情。辰星的心却是一点点的沉了下去:“母后,你为什么和这些叛军在一起?父王之前不是和您在一起的吗?可是为什么没有回来?为什么叛军却不会伤害您?” “够了,殿下今天累了,我们就快些回去吧。”随着辰星的追问,清露的表情越来越糟糕。她先伸手去拉扯辰星。可是辰星却挣扎着,躲开了。 夏宫已经烧毁了,而莫离却没有出来。甄谨所带领的军队,不属于大夏,可是却听命与朝凤。清露抬起头,看着朝凤的侧脸。这些日子,娘娘常常会受到各方来的信件,有时上面什么话都没有,只写着一个地名。现在自己终于看懂了信,可是却再也看不懂娘娘了。 “莫离死了,就死在大火之中。”看着辰星不可置信的眼神,朝凤虽是顿了顿,却还是继续开口道“我没有杀他,可是他却的确是因为我而死的,你若是恨我,我无话可说。” 朝凤的嗓音,是很温婉的,就像是江南六月的雨丝。莫离曾经笑言过,若是朝凤愿意献唱,只怕就连寒冰都会被融化。可是现在,辰星却觉得自己都要被冻住了:“父王,父王死了?可是他昨天才答应,等到开春的时候,就和我一起郊游。您当时不也答应了吗,还说会酿好美酒,一起前去。” “清露,把公主殿下带下去。”看着辰星如同下雨般,滴下的泪珠。朝凤本想上前擦拭,却被辰星重重的拍开手。看着自己被打红的手,朝凤叹息一声“你现在还不明白,莫离是你的父王,也是匈奴的国君,是我想要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缓缓地抬起头,辰星直视这朝凤的双眼:“我恨你,我以后再也不会和你说任何话了。” “殿下!”清露喊了一句,可是一向乖巧的辰星,却只是恨恨的瞪了清露一眼。那眼神,就像是二月份的寒冰,都冷到骨子里。 这个眼神,实在和以前的朝凤太像。清露愣了愣,不可置信的看向辰星的背影。辰星给自己的感觉,就像是堕入凡间的精灵,爱笑,爱闹。这样的孩子,是决计不该有这样的表情的,那么娘娘呢,她以前也是这样的吗? “清露你去把雪雁找来,让她看着辰星。小四,你也偷偷跟着,我实在是放心不下。”朝凤叹息了一声,似是在为什么而悲哀。自己不可能再有孩子了,这些日子,虽然有太多的假,可是自己对这个孩子,却是真的投入了感情的。 狼奴本是不想去的,今天的朝凤的遭遇,实在是太叫自己担心了。甚至比自己出事,还要害怕。即便是在被当做奴隶的时候,即便是作为野兽,被逼上战场,自己也从未有过这样强烈的情感。 “是你教我如何作为一个人,活下去的。”看着朝凤的眼睛,狼奴认真开口道“若是你都不在了,那我就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听见狼奴的话,朝凤只是一愣。还没有等她开口,狼奴却已近离开了。 “权力和威势,不可以让给别人去用。君主失去一分权势,臣下就会把它当作百分去争。所以臣下得到君主的权势,力量就会强大起来;臣下力量强大起来了,朝廷内外就会被利用;朝廷内外一旦被利用,君主就会受到蒙蔽。” 等到熟悉的人,都离开的差不多了,朝凤才重新拾回冰冷的伪装。开口冷冷的谈论起,现在的情形来。 “利益在什么地方,民众就归向什么地方;宣扬什么好名声,士人就拼死为它奋斗。因此对不符合法制的功劳,给予赏赐,君主就不能从臣下那里,得到利益;对不符合法制的名声,给予赞誉,士人就会追求名誉,而不顺从君主。” 所以中章、胥已做了官,中牟县的人,就放弃田地,而追随私学人士,人数占到全县的一半。晋平公敬重叔向,坐得腿痛,脚麻也不敢违礼。晋国辞去官职和对贵族的依附,以便仿效叔向的人,就占到国家的一半。 这三个人,假如言论合法,那也不过是照官府中的法典讲话;行为合宜,那也不过是遵从法令的人;而两个君主对他们的礼遇太过分了。如果他们的言论背离法制,而行动没有什么功劳,那就是法度之外的人了,两个君主又为什么要敬重他们呢? 敬重这种人,国家必定要灭亡。况且那些隐居,而从事私学的人,国家没有战争时,不耕田出力,国家有难时又不披甲打仗。敬重这种人,就会使那些守法的民众不再努力从事耕战;不敬重这种人,他们就会危害君主的法制。 “国家安定,隐居而从事私学的人,就尊贵显赫;国家遭到危难,他们就像屈公一样,感到畏惧;我能从他们,那里能得到什么呢?所以我肯定李疵对中山国君的看法。” 现在普通人家治理产业,用忍受饥寒来相互勉励,用吃苦耐劳来相互督促,即使遭到战争的灾难,荒年的祸患,仍然能吃饱穿暖的,一定是这种人家;用吃好穿好来相互爱怜,用安逸享乐来相互照顾,遇到灾荒年月,卖妻卖儿的,一定是这种人家。 “甄谨,你去把那些大臣,全部都召集过来。”低头思付了一会,朝凤有继续开口道“若是遇到抵抗的,你且不要伤他性命,按压钳制住他,把他带到太和殿中,在说其他。” 见甄谨下去了,朝凤叹息一声,显得有些劳累。君子要像天地那样,遍覆毕载而使万物齐备,要像山海那样不立好恶、不择小助而使国家富强。君主没有忿怒引起的毒害,臣民没有因积怨造成的祸患,君主和臣下都归真返朴,把道作为归宿。 长远的利益积聚了,巨大的功业建立了,名望树立于生前,恩德流传于后世,从而达到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 第二百三十八章 培植新实力 微风早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发抖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都是死一般静。在军队的带领下,前朝的臣子们,整齐的来到太和殿。有人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 “听说古代善于用人的君主,必定会遵循天道,顺应人情,并且赏罚分明。遵循天道,就能够少用气力,而建立功业;顺应人情,就能够少用刑罚而推行法令;赏罚分明,伯夷、盗跖就不会混淆。这样一来,黑白就分明了。” 留下的来的臣子,比朝凤想象的要多。可以看得出,青书还是在私底下做了不少功夫的,至少因为反抗自己命令,而被教训的人,并不多。 “太平国家的臣子,为国立功来履行职守,为公尽能来接受职务,依法尽力来担任职事。做臣子的,都能发挥他们的才能,胜任他们的官职,完成他们的任务,而不需要把余力,保存在心里,不需要对君主,承担兼职的责任。” 一枝独秀不是春,若是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拿自己要如何支撑起一个国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大夏现在已经在走下坡路了,可是却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打败的。而且忻明到底不是吃干饭的,他的一些政策,也的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动乱产生于六种人:君主的母后、君主的妻妄、君主的子孙、君主的兄弟、大臣和有名的贤人。” 就在全场一片死寂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冷傲的声音传来。这在安静的朝堂中,实在是显得有些突兀了。 “我以前就奉劝过莫离,若是任用官吏,督责臣下,太后就不敢放肆;礼仪上区分不同的等级,妻和妾的界限就不会混淆;权势不分给庶子,庶子就不会与嫡子争夺;权位不丧失,君主的兄弟就不敢侵犯;臣民不被私门控制,权臣也就不敢蒙蔽君;禁令和赏赐坚决施行。有名的贤人就不敢暗中作乱。只可惜,他从未听从过。” 这声音,就像是一道划破天空的闪电,打破了朝堂的所有平静。透着人群,朝凤眯了眯眼睛,看向那个挺直着腰板的年轻人。 那男子约摸二十七八岁年纪,这书生手白胜雪,再看他相貌,玉颊微瘦。他身上穿的,平民日常着襦裤,襦是短衣。这个男子,以短衣长裤为常服。不在外面系裙。据说始于赵武灵王。 这是从北方少数民族引进的一种服式。最初是将左衽短夹袍,套在长裤之上,称为裤褶音袭服,后来适应匈奴族习惯。而有所改变。贫者着褶,即粗布长袄,颜色多为青、黑两色。 “你说的这些道理倒是不差,不过若是说错了人,再有用的话,也是废话。” 朝凤上下打量了一下男子,穿这样的衣服,可见他的品级并不高。不过想来也是,那些权倾朝野的大官。能跑的早就跑了,哪里还会留在这里? “与其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不如用一国人的智慧和力量,所以就能敌得过众人的智力而胜过万物。君主遇事只靠自己猜度的话,即使对了。也要花费自己精力;一旦错了,就要自己承担责任。” 下等的君主竭尽自己的才能,中等的君主竭尽别人的力量,上等的君主竭尽别人的智慧。因此遇到事情时,就要集中众人的智慧,一一听取大家的议论,然后把大家的意见集中起来。如果君主不一一听取大家的议论,臣下后来发表的意见就可能悖于原先的看法,这样君主就不能分清臣下的愚智。 “如果君主,不把大家的意见都集中起来,自己就会犹豫不决,犹豫不决的话,事情也就得不到及时处理。君主有主见地,采取一种中肯意见,就不会有掉入臣下所设的陷阱里的危险。” 都睡着了,就不知道谁是瞎子;都不说话,就不知道谁是哑巴。睡醒后让他们看东西,提问题让他们来回答,那么哑巴、瞎子就原形毕露了。朝凤笑笑,只有让臣下提出建议,然后威严地责令他完成。因此群臣发表言论时,一定要有记录。 “明君详察公私之分,与各自利害之所在,奸臣就无机可乘。臣子有两种凭借,这就是国外势力和宫中亲信。国外势力是君主害怕的,宫中亲信是君主宠爱的。君主对国外的要求总是给予满足,对亲信的主张总是言听计从;这就是乱臣所要利用的,也是娘娘您,所依靠的。” 这话实在是尖锐了些,若是莫离听见这话,只怕此人的头,早就与身子分家了。可是朝凤却只觉得有趣,毕竟阿谀奉承的人太多了,像这样有能力,还敢于直言的人,还真的不多。若是可以收为己用,那倒是一个不错的助力。 “那依照你的意思,应该如何防治呢?”单手撑着头,朝凤饶有兴趣的看下台下。这个人很有意思,不但在于他的话,更是他微妙的态度。 若是他真的厌恶自己,那就应当抵死拼敌,或是像是那些‘忠臣’一般,对着天仰天长啸。哪里会这样平静的,和自己探讨什么治国之策。 “外国暗中安插官吏的情况,一旦发生,君主就要追查,和惩办与之关系密切,并接受贿赂的人。这样,臣子就不敢借助于外国势力了。君主按照功劳赏赐爵禄,对于无功而请求爵禄的人,连同替他请求的人一起办罪,左右侍从也就不会成为臣子作乱的凭借了。” 这还是自己第一次走到朝廷中央,堂堂正正的,去发表自己的意见。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男子紧紧地捏住拳头。自己空有才华,却是报国无门,今天在这个新旧交替。 “君主能够见功行赏,见罪行罚,奸臣就不敢诡诈。君主不把对是非的判断泄露出去,也不将臣下的谏说互相透露,奸臣随机应变手段也就不敢使用。外国势力无从借助,宫中亲信无从利用,那么内奸和外奸作乱的途径就都被堵塞了。官吏逐级提拔,一直到担任重大的职务,才是明智的用人方法。” 用一人,察得十人的阴谋活动,是统治下层的途径;用十人察得一人的阴谋活动,是揭露上面的途径。朝凤点点头,表示赞同。只有上下兼用,所以坏人不会有所遗漏。 “伍、闾、连、县各层组织的人,像邻居一样,处于互相监督之中;告发坏人就赏,不告发坏人就罚。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也是这样。所以上面和下面、贵者和贱者,在法制面前都互相畏惧,在公益面前都互相劝勉。” 看见朝凤点了头,男子立刻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的往下继续说。 “在国内,没有心怀怨恨的祸乱,在国外没有像赵括那样,轻敌冒进的祸患。明君使职事不相干挠,所以不会发生争吵;使臣下不兼任官职,所以各自都有擅长的技能;使人们不为同一件事情而立功,所以不会发生争斗。争吵平息了,擅长的技能表现出来了,强弱之间就不会争胜,如同冰炭不在同一个器皿中一样,天下所有的人不得相互伤害,这是治世的最高境界。” 这一下不止是朝凤,就是朝堂上所有人,都被震惊了。还真的是,人不听他言语,没有本领的人,就不能发现;不让他任职,没有德才的人,就不能发现。 只有听他说话,而责求他有相应行动,让他任职,而责求他能把事办成,那么没有本领、德才不好的人,才会原形毕露了。 “要想得到大力士,却光凭自己介绍,普通人和乌获,就无法加以区别。把巨鼎大案交给他们举,是疲弱还是勇健就表现出来了。所以官职,是试验人们才能的巨鼎大案,让他们办事,是愚蠢还是聪明就区别出来了。” 动了动有些僵硬的身子,朝凤有些庆幸自己今天的好运。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自己今天本还没有想好,要如何收复这些老臣,没想到一问,就遇见一个识时务的,还真的是好运气。 “没有本领的人,从君主不检查自己言论中取利,德才不好的人,从君主不任用自己办事中取利。君主不检查他的言论,他就自吹善辩;君主不任用他办事,他就自命高明。当代君主迷惑于他的善辩,轻易相信他的高明,从而尊重他们;这是不等看东西就断定他眼明,不等说话就判定他口才好,这样,哑巴和瞎子就无从得知了。” 听取言论,一定要责求实用,观察行为,一定要责求功效,这样,虚伪陈腐的学说就没有人再谈了,虚妄自大的行为就掩饰不住了。朝凤看着男子笑了笑: “若是言语这种东西,重复得多了,容易使人信以为真。对本不真实的东西,听十个人说,自己就会产生疑惑;听一百个人说,自己就会倾向于相信;听一千个人说,自己就会确信不疑了。这样吧,我现在就任命你为尚书,你若是有这个本事,就继续当。若是没有,那就死,如何?” 第二百三十九章 凌迟 尚书,在战国时亦作“掌书”,秦属少府,秩六百石,为低级官员,在殿中主发布文书。秦及汉初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称“六尚”。 而在匈奴莫离时期,选拔尚书、中书、侍中组成“中朝”,成为实际上的中央决策机关,因系近臣,地位渐高。和御史、史书令史等都是由太史选拔。 在宣帝时期,尚书权势就已经很高,《汉书》盖宽饶传记载,担任卫司马的盖宽饶,向尚书投诉卫尉不合理差遣,尚书责成卫尉废除弊端。卫尉是中二千石,仅次于三公的品秩,尚书在当时已经是有实权的职务了。 “大胆,你以什么样的立场,决定谁是否能够做官?”就在朝凤话音刚落下的时候,又有一个声音反对道“帝王的德行,以天地为根本,以道德为中心,以顺应无为而治为常规。这是上天的理,也是古代的道。可是你算什么?区区一个妇人,怎么配这样说话。” 果然啊,还是有不识时务的。朝凤冷冷的笑了笑,正好啊,杀鸡给猴看,自己正愁找不到收拾的人,他就自己冒头了: “天子应当效法定为制度,大夫应该遵守实行。君主弃法用私,君臣之间就没有区别了。你刚刚冒犯了我,就是在冒犯王权,是重罪,理应判处你死刑。你可有什么异议?” 对于职位很高,并担任重大职务的人,要用三种不同办法来加以控制:一是质,一是镇,一是固。厚待他们的亲戚妻子,而严加看管,叫做质;给予丰厚的爵禄而且一定实行,叫做镇;检验言论,督责实效,叫做固。 贤者因有人质抵押。而不敢妄自行动,贪婪的人,因受奖赏抚慰,而消除野心,奸邪的人,因有种种约束,而无计可施。宽容而不予制裁,臣下就会侵犯君主;小的奸邪不除掉,势必要导致大的诛罚。可见罪名和罪行相符时就该严加处置。留着这些人要坏事,杀掉又会败坏名声。就通过饮食毒死他。否则就交给他的仇敌杀掉他。这叫做除阴奸。蒙蔽也就是诡诈。诡诈也就是变化无常。 “检验考察的途径是:通过严格核查,来谋取功效,通过交互衡量,来追究过失。严格检验。必须对臣下的言行,进行解剖;交互衡量,必须对臣下的过错加以斥责。不进行解剖,坏人就会轻慢君主;不加以斥责,臣下就会朋党为奸。来人,把这个乱臣贼子当着百官的面,凌迟处死。”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是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以短刀脔割人肌肤。 凌迟最可怕的,便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行刑、支解。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力气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那人原本还笔直的凝视着朝凤,在听见凌迟个两字之后,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你,你要做什么?” 男子的声音里面都带着颤抖,可是朝凤却只是摇摇头,命令身边的人,去抬来一个木架子。这个架子可是大有来头,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 只见刽子手要猛拍男子的心窝一掌,然后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要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来。这一刀掌握的恰好,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 “啊!你这个贼子!灭国的妖精。”这声音不可谓不凄惨,直叫人听的背脊,心脏都发起麻来。 这时刽子手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举起来,向左右的看着的官员们,进行展示。血淋淋的肉,在冰冷的冬天还冒着淡淡的热气。淡淡的血腥味,扩散在空气中,味道虽是不浓烈,可是却让人的脸都发白了。 “第一片!”侩子手的徒弟,在一旁高声报数。接着刽子手要将手腕一抖,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这第一片肉是谢天。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依然是一个小小的。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是谢地。 “这两片肉的学名叫‘钱肉’,专祭天地!对待像你这般不忠不义的臣子,实在是正好”朝凤笑笑,有些轻蔑的开口道“你若真的对莫离赤胆忠心,那自当在国破家亡之际,奋勇杀敌。就是自身不济,也该一死以谢天下。” 现在犯人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犯人的心脏,打得已经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地减缓了。 见到朝凤继续行刑的表情,刽子手点点头。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男子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刽子手 “第三刀”随着唱和声,在男子的胸脯上,侩子手切了第三刀。这片肉,还是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新刀口与旧刀口边缘,相接而又界限分明。这凌迟刑别名又叫“鱼鳞割”,的确是十分地形象贴切。 第三刀下去,如果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凌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成功的凌迟,是流血很少的,开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闭了犯人的大血脉。他的血此时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里。这样才能如切割萝卜一样,切够刀数,而犯人不死。 否则血流如注,腥气逼人,血污肉体,影响观察,下刀无凭,势必搞得一塌糊涂。这个时候,刽子手突然一顿,并不急着继续往下切,而是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大喊道:“谢鬼神。” “你这个妖后,祸国殃民之徒。我就是做了鬼,也一定要把你也拉到地狱之中。”强烈的恐惧感,迫使男子开始拼命挣扎,和口不择言。可惜他的这种行为,就像是落入网中的鸟儿,越是挣扎,就越是无法逃脱。 这叫喊,虽是对朝凤一点影响都没有。可是却导致男子血流如注、无法下刀。这样血腥的场面,朝堂上大多数臣子,都还是第一次见到。几乎就是一瞬间,所有人都白了脸色,甚至有个别弱不禁风的,都开始干呕了。 优秀的刽子手,总有一些办法,来对付第三刀的特殊情况。只见他像身边的助手使了个眼色,对方就机灵的去取来桶水,劈头盖脸地浇男子一桶冷水,这是为了,让他突然受惊,闭住血道。 如果凉水闭不住,就浇上一桶酸醋。《本草纲目》认为醋有收敛之功,劈头浇醋,盖取其收敛之意也。如果此法也无效,那就先在犯人的腿肚子上切下两块肉放血。但这种方法,往往会使犯人,在执刑未完时就因血竭而死。所以一般不用。 这时朝堂众官员的目光,都随着刽子手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钱肉上天,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 按照法度凌迟刑,要将切下来的肉,一片片摆在案头,执刑完毕,监刑官要会同罪犯家属上前点数,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刽子手违旨。宋朝时一个粗心大意的刽子手执凌迟刑时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属上告,丢了宝贵的性命。所以这个活儿并不好干,干不好还会有性命之忧。 想想吧,既要割得均匀,又要让犯人在最后一刀时停止呼吸,还要牢牢地记住切割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时还要按照上边的吩咐,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 所以后来的刽子手们学精了,不再把割下来的肉摆放在案子上,而是随手扔掉。老刑场的周围,总是有大群的野狗、乌鸦和老鹰,所以每逢执凌迟刑,就成了这些畜生们的盛大节日。 不过宫廷中是没有这些畜生的,倒霉的自然就是下面的臣子了。这么多的钱肉,自然有不慎飞溅过来的。看着掉在自己脚边的人肉,胆大一点的,也就是花白了脸,胆小的直接便晕在地上。就是青书,也要在别人的搀扶下,才站的住。 “殿下,过重地处罚犯轻罪的人,长期怨恨臣下的小错,经常侮弄臣下来取得一时的愉快,频繁地用恩惠,来补偿给人造成的灾难,这就像砍断手臂而接上玉一样,得不偿失。” 似是不习惯看这样残酷的刑法,甄谨皱皱眉,在朝凤的耳边劝慰道:“现在您刚上位,若是太苛刻了,只怕就无人敢听从您了,他既然受到了教训,您又何必再责罚他?” 第二百四十章 杀戮 三刀对甄谨来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的。就是军营中,年纪最小的职位最不打紧的将士,也受过好几个三刀了。可是现在,甄谨却觉得自己无法看下去。 不是害怕场面的血腥,只是觉得不值得。甄谨皱皱眉,看向周围。那些大臣的表情,已经从第一片肉的惊恐,转变为第二片肉的不安,在到现在的麻木了。这个男子自己不认识,尚且会产生恻隐之心,可是他却是他们的同僚啊。为何他们却一丝感情都没有? “现在学者游说君主,都要君主抛弃求利的打算,而采用相爱的原则,这是要求君主,有超过父母对于子女的亲情,也就属于不善于谈论恩泽问题的,谎言和欺诈了,所以我是不接受的。”朝凤用眼角扫了扫甄谨,有继续道“况且若是不杀他,我无法立威。” 朝堂上的争论,完全没有传到下方。刽子手此时,正向监刑官员,和看刑的官员,展示从犯人身上,脔割下来的东西。 这是个个不成文的规矩,它产生的法律,和心理的基础是:一,显示法律的严酷无情,刽子手执行法律的一丝不苟。二,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这就是历朝历代,公开执刑,并鼓励人们前来观看的原因。 三就显得要怪异,却现实许多了。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无论多么精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精彩,这也是京城大狱里的高级刽子手,根本瞧不起那些,在宫廷里受宠的戏子们的根本原因。 “第四刀!” 甩完第三片后,刽子手就开始割第四刀了。这时男子血道,已经闭住了,可以一直割了。如果犯人身体健康、肌肉发达。那么他的肉一定很脆,很好割。如果凌迟一个胖如猪,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刽子手就会很累。 其实累还是是次要的,关键是干不出俊活。刽子手心情一定要安定,趁血脉避住了,一定要用五十刀切尽胸肌。如此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犯人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至此,刽子手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十分之一。徒弟或助手要给他换上一把新刀。 “凌迟又叫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这些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毙命。”朝凤笑笑,看着甄谨开口到“现在,好戏才刚刚开始。” 此时犯人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此时的男人,在也嘴硬不起来了,就连呼吸。都不敢。 若是自己现在就死了,那该有多好,男子无不痛快的想。疼痛到了一定地步,就不再有感觉了。可是却还是能清晰的感觉到,每一片肉从身上掉落的感觉。这实在有些吓人了。可是酷刑还没有结束,就像朝凤说的那样,好戏才刚刚开始。 “各位官老爷请看,这便是犯人的心了。”刽子手转身,像在场观邢的官员们,展示犯人的心脏。但目标不是心脏! 因为凌迟的是男犯,旋完了胸脯肉之后,接下来就应该旋去裆中之物。这地方只要求三刀割尽,大小不必与其它部位的肉片,大小一致。一般说来,男犯人最怕的,不是剥皮抽筋,而是割去裆中的宝贝。 原因并不是这部位被切割时,会有特别的痛苦,而是一种心灵上的恐惧,和人格上的耻辱。绝大多数的男人,宁愿被砍去脑袋,也不愿被切去男根。无论多么强悍的男人,只要把他的档中物一去,他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这就跟剪掉烈马的鬃毛,和拔掉公鸡的翎毛,是一个道理。 “别看。”甄谨皱皱眉,遮挡在朝凤眼前。他虽是反对严刑峻法,可是却还是见过不少,所以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便低声对朝凤提醒道“不干净。” 只见刽子手用一只手,就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拿刀的一手要快如闪电,一下子,就割了下来。他的徒弟就在一边,高声的向看客报数:‘第五十一刀!‘ 听见这个数字,刽子手的助手。立刻把事先准备好的盘子端过来。由刽子手亲自抠出男犯人的一个睾丸,因为它们已经缩进囊里,必须一刀旋下来。然后再次弯下腰去,抠出了另一个丸子,一刀旋下来,这是第五十三刀。然后将它们放在盘里,而不丢弃,原因是很多人认为能治病,往往重金求购。 这时的犯人,脸早已胀开,血沫子从他的嘴里,噗噜噗噜地冒出来。这实在是太痛苦了,而且也太屈辱了。若是说男子在插话时,还有一种是为国捐躯,死而后已的荣光,现在就只剩下屈辱了。 “让我死了吧!”男子开始乱咬,可能咬烂了舌头,根本就没法子下刀。 要挖去一个疯狂的死刑犯的舌头,像是虎口里拔牙齿。这时助手还是冷静的,只见他抄起一桶冷水,就向犯人浇去、而刽子手,则迅速伸手捏住犯人的喉咙,往死里捏。 只听见一阵呜咽声,犯人那条紫色的舌头,就自然吐出唇外。于是侩子手,用另一只手拿刀子,将刀尖一抖,就将犯人的舌头割下了。 “这是第五十四刀。执刑的速度,必须加快了,切割的肉片必须缩小,血管密集的部位必须回避。各位老爷看仔细了,等一下要用两百刀,旋尽犯人大腿上的肌肉,再用五十刀旋尽犯人双臂上的肌肉。” 在徒弟通报完了之后,侩子手便在犯人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各切了七十五刀。 此时犯人内脏器官,由于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 此时的朝堂,是罕见的安静。就连呼吸的声音,都不约而同的被放轻了。到现在,这场凌迟,差不多已近接近两个时辰了。天色也由破晓,转向了艳阳高照。此刻的大臣们,已近不再表现出痛不欲生,或者是作呕的表情了,只是漠然的看着。 第四百九十刀,要割下了犯人的左耳,接下来的一刀,旋下犯人的右耳。按照规矩,此时可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剜掉犯人的双眼,一种是割去犯人的双唇。 “呜呜.......”如同野兽一般的叫声,从男子的嘴中发出。没了舌头的他,已近无法再去辩解,或者是责骂什么了。男子的嘴唇早已破烂不堪,刽子手便只好选择,选择挖犯人的双眼。 挖眼这种事情,最好还是能等到犯人闭眼时,再下手!因为即使对杀人如麻的职业刽子手来说,剜去目光炯炯的眼睛,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只见侩子手让刀尖,沿着犯人的眼眶,转了一圈,眼皮就被划破。第四百九十七刀,第四百九十八刀是另一只眼,这只肯定是睁开的,原因不详,但是它就是睁着。 取出这只眼睛程序,和之前的并没有什么区别。第四百九十八刀,第四百九十九刀,旋去犯人的鼻子。这很简单。最后,一刀戳中了犯人的心脏,一股黑色的暗血涌出来,结束了这残酷的刑罚...... “官吏权势大,是由于没有法度;法度不起作用,是因为君主昏暗。君主昏暗没有章程,官吏就胡作非为;官吏胡作非为,结果俸禄就会无限地增加;俸禄无限地增加,征收的租税就多;租税征收多了,官吏就越发富裕。官吏富裕,权势又大,是由混乱的政事所造成的。” 强烈的血腥味,使得朝凤的眉头,紧紧的锁了起来。在朝凤身边伺候的卓玛,见到朝凤表情有异,立刻机灵的取来味道强烈的熏香,点燃了放在朝凤身边。 “君臣之间,一天内就有上百次冲突。臣下隐藏私情,用来试探君主;君主掌握法度,用来制裁臣下。所以律令的设立是君主的法宝;朋党的形成是臣下的法宝。臣下不杀君主的原因,是朋党还未形成。所以君主失掉一尺,臣下就得到一丈。” 熏香的味道,和血腥味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种接近于甜,却又带着锈味的味道,还好,这个味道并没有让朝凤觉得不适,只是有些不喜罢了。 “治国的大事,不仅仅指的赏罚得当。赏无功的人,罚无罪的人,不能称作明察。赏有功的人,罚有罪的人,且全无遗漏,作用仅仅局限在,个别人身上,并不能起鼓励立功,和禁止犯罪的作用。” 环顾了一圈朝堂,见到大臣们,那心有余悸的表情,朝凤冷冷的笑了笑。知道害怕就好,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臣民害怕刑罚,国家就治理好了。 “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说些应当受罚的人吧。” 第二百四十一章 赏罚有度 禁止奸邪的办法,首要的是禁止奸邪的思想,其次是禁止奸邪的言论,再次是禁止奸邪的行为。 “同平章事——苏亮、枢密使——特任、枢密副——绥留俀刻。”朝凤轻启朱唇,不紧不慢的从口中,吐出这几个人的名字。 被点到名字的人先是一愣,然后就开始颤抖着,在心里计算着,自己都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朝凤的手段怎么样,刚刚众人也是看见了。与其受到凌迟这样残酷的刑法,还不如自己直接去死的好。 “没有太大官职,而不把天下当作一回事的,苏亮就属于这号人。已有高级官职在身,而不把天下当作一回事的,特任就属于这号人。败坏廉洁去谋求财富,触犯刑律去追求私利,不顾个人死活的,绥留俀刻就属于这号人。” 这些都是危险的行为,治理国家,统治人民的方式,是不能把这些,作为标准的。 “苏亮,你的过错在于不作为。你的官职虽然小,可是你每天却都是饮酒作乐,无视着所有的法纪。既然如此,我要你做什么?”看着苏亮白了的脸,朝凤扭过头,顿了顿继续开口道“特任,你的过错在于乱作为。你肆意把权力放于手下人,就在三日前,你还肆意任命身边的人,代替你去做事情。” 见到朝凤说的这样清楚,朝堂之下的臣子都惊呆了。这样详细的情报,只怕就是莫离都不知晓,她却暗中都记下了。水至清则无鱼,没有人是完全干净的,若是真的要罚,只怕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脱。 “绥留俀刻,你则是贪婪。喜欢插手其他官员的事情,却不明白‘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耻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有危险。去掉太过分的吃喝玩乐,身体才会不受损害。你们三个,都扣去三月份银,作为惩罚。” 听见朝凤的这个惩罚,下面的人都是一愣。就连被判刑的人,都不可置信的看着朝凤。她之前说的这般严肃,又用了这样凶狠的法子,还以为是个多心狠的人,却想不到,居然是这样的微小的惩罚。 “臣。谢主隆恩。”到底是在官场上浸淫多年的人物了。还是很快就给出了反应。 见他们的称呼改变了。朝凤满意的笑了笑。统治措施,是针对一般情况的,政治方式是指导正常行为的。危险的行为,和微妙的言论。都是治理社会的大害。 天下那些极端廉直的人士,是不可以用赏赐来劝勉的;天下那些极端凶恶的人,是不可以用刑罚来禁止的。但是,如果因为有极端廉直的人存在,就不设立奖赏,因为有极端凶恶的人存在,就不设立刑罚,那也就把治理国家,和使用民众的准则丢掉了。 “小惩大诫。你们知道就好了。若是无事,就退朝吧,该做什么的,还是继续做什么。若是用空出来的位置,就先记录下来。过几日进行科考。选拔人才。诸位爱卿身边,若是有可以举荐的贤才,也不妨叫上来,给朕看看。” 龙椅是极其宽大的,朝凤只能坐到五分之一。不过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她的脊背绷的异常的直,倒是叫人不敢小觑。 “选拔臣子时,对内不必回避自己的亲属,对外不必排除自己的仇敌。正确的,就据以任用;错误的,就据以处罚。因此,贤良的人就得到进用,而奸邪之臣都被斥退,所以一举,就能使诸侯臣服。不过记住了,朕要的是贤臣。若是查出鱼目混珠之徒,推荐之人自当一起受罚。” 说道这里,朝凤扫了扫地上还没有干涸的血迹,又扫了扫在场的诸位大臣。那个眼神,清清楚楚的写着,若是敢鱼目混珠,他们的下场会如何。 “不知道陛下您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呢?”总算压抑下心头的不适,青书强打起精神,问向朝凤。 她刚刚如此强调贤才,可是自己却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自己还记得朝凤曾经说过‘现在世上的人都说‘给君主带来尊崇,国家带来安定的,必然要靠仁义智能‘,却不知道导致君主卑下、国家危乱的,必定因为仁义智能。’这样看来,只怕她说的贤才,并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许由、续牙、晋伯阳、秦颠颉、卫侨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识、卞随、务光、伯夷、叔齐,这十二个人,都是见利不动心,临危不惧的。有的给他天下都不接受,一旦遇到劳苦和屈辱,就不愿要官府的俸禄。” 这些人都是社会舆论所赞美的,可也是朝凤所鄙夷的。 “见利不动心的人,即使君主厚赏,也不能勉励他;临危不惧的人,即使君主重罚,也不能镇服他:这叫做不服从命令的人。这十二个人,有的隐居而死在山洞里,有的枯槁而死在荒野上,有的在深山里饿死,有的投水自尽。有了这样的人,古代的圣王都不能让他们做臣,当今之世,又用他们派何用场?” 奸诈虚伪,而无益于国家的人,社会上是那样地赞美他们;努力耕战而有益于国家的人,社会上却这样地诋毁他们:这就叫做反。平民从私利出发称赞伪君子人,当代的君主听到虚名而尊重这些人,而得到尊重的,一定会得到好处。 百姓从私害出发,话毁不符合自己利益的人。当代的君主受世俗蒙蔽,而鄙视他们,而受到鄙视的,一定会受到迫害。结果声誉和赏赐归于私下干坏事、应当判罪的人,而诋毁和迫害却给了为国家做好事、应当奖赏的人。这样还想求得国家的富强,是不可能的事。 “在历史典籍的记载中,尧时有儿子丹朱,舜时有儿子商均,夏启时有儿子太康等五人,商场时有孙子太甲,武玉时有弟弟管叔、蔡叔。这五个帝王惩罚的,都是自己的父兄,子弟一类的亲属,为什么要使,他们家破人亡受到惩罚呢?” 见到堂下因为自己话,而议论纷纷,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朝凤既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着急解释什么,而是提出了个问题。 “因为他们祸国殃民,败坏法治。请看圣王选拔的人,有的隐居在山林洞穴之中,有的囚禁在监狱桎梏之中,有的从事宰割烹调、割草放牧、喂牛等活计。然而明君不嫌弃他们地位卑贱,因为他们的才能,可以彰明法度,有利于国计民生,据此选拔他们,君主地位得以巩固,声望得以提高。” 沉默了片刻,堂下终于有人开口回答。不开口则以,这一开口就像是一滴水,滴入了油锅,掀起了轩然大波。 的确,就像夏桀时的关龙逢,商纣时的五子比干、随国的季梁、陈国的泄治、楚国的申胥、吴国的伍子胥,这六个人,都凭激烈争辩,或强行劝谏来压服君主。 如果君主采用他们的主张,处理政事,就会出现,如同师徒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君主对他们,如果有一句话语不听从,一件事情不照力,他们就用强硬的措施来侮辱君主;豁出命来等待处理,即使家破人亡,腰斩两段,手脚异处,做来也不畏惧。像这样的臣子,古代的圣王都不能容忍,当今之世,又怎么用他们呢? “朕以前听闻,掌握法术的君主,据弃仁义,废除智能,用法来使人服从。因此声誉远播而名震四海,百姓太平而国家安定,在于君主懂得使用民众的方法。一般而论,术是君主应该掌握的,法是官吏应该遵循的。既然这样,那么派遣侍从,官员,每天把法治的道理,传达到宫门之外,直到境内的民众每天都看到法令,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过去有扈氏有个臣子叫失度,兜氏有个臣子叫孤男,三苗有个臣子,叫成驹,夏桀有个臣子侯侈,商封有个臣子叫崇侯虎,晋国有个臣子叫优施,这六个人都是导致国家灭亡的臣子。 他们把是说成非,把非说成是,内心阴险毒辣,外表小心谨慎,用以表明自己善良;称颂远古,使好事变坏;善于控制君主,收集君主隐微的意向,以投合君主的爱好,来扰乱君主:这些都是郎中官,和左右侍从一类的人。 “以往的君主,有的得到大臣后身安国存,有的得到大臣后,身危国亡。得到大臣这一点是相同的,但利弊相差极大。”朝凤站起身子,做了一个退潮的手势。 设立可以得到的赏赐,设立可以避免的刑罚。所以贤者奋力立功得赏而没有伍子胥那样的灾祸,不贤者少犯罪而不会遭到驼背被剖那样的冤枉刑罚,盲人处在平地而不会遇到深渊,蠢人过着安静的生活而不会陷入险境。这样的话,君臣之间的恩情就结下了。 不过对于左右近臣,自己却不能不加倍小心。若是自己可以,确实能明察臣子说的话,那么区别贤,与不贤的人就像区别黑白,那样清楚了。既然匈奴已近被自己收入囊中了,那接下来就该轮到大夏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退无可退 接管匈奴,并没有朝凤想象的那般容易。在匈奴国内,就有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在再国外,那危险就更多了。毕竟能够改朝换代的人可不多,尤其还是一个女人。 “殿下......”甄谨看着朝凤惨白的脸色,皱了皱眉头,忽然又发现自己的话不对,于是强行改口道“陛下,你对于法度的设定,是不是过于严格了。只怕这样,会使得人民无法顺从您的统治。” 听见有人喊自己,朝凤先是愣了愣,然后才抬起头看向甄谨。这些日子,朝凤可以说是回到了少年时期。倒不是突然青春靓丽了,而是像那时一样夜不能寐。这一次倒不是因为梦魇,而是政务实在繁忙,无心睡眠。 “法作为治国原则,虽在开始时艰苦,日后定得长远益处。把仁作为治国原则,虽有一时的快乐,日后必定困苦交迫。圣人权衡法和仁的轻重,选择利益最大的一方,所以用法来相互强制,而抛弃仁人的相互怜爱。” 揉了揉有些发疼的眉心,朝凤慢慢的开口道: “你看这些奏折,都是学者的话,都说要减轻刑罚。可这是乱国亡身的方法。大凡赏罚坚决,是为了鼓励立功,和禁止犯罪。要想得到利益的人,必然厌恶祸害,祸害是和利益相反的东西。违反自己的欲望,怎能不厌恶呢?要想治理好国家,必然要遵从人们的内心,选择安定。而动乱,是安定的反面,是人民所厌恶的。” 因此对于听话的,赏赐一定优厚;非常厌恶动乱的人,刑罚一定很重。现在主张轻刑的人,不太厌恶动乱,也不太想治理好国家。这种人不但不懂策略。也不懂道理。因此判断一个人贤与不贤、笨与智的方法,在于他对赏罚轻重的看法。 况且重刑,不单是为的惩罚人。朝凤轻轻地叹息一声,法度是供人度量行为的准则。惩治大盗,不只是惩治大盗本身;如果只是惩治大盗本身,那不过是惩治了一个死囚。对小偷用刑,不只是惩治小偷本身;如果只是惩治小偷本身,那不过是惩治了一个苦役犯。 “严惩一个坏人的罪行,来禁止境内的奸邪,这才是我惩治的目的。受到重罚的是盗贼。因而害怕犯罪的是良民。想治理好国家的人。对重刑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至于优厚的赏赐。不只是奖赏功劳,还可以勉励全国民众。受到赏赐的乐于得利,未得赏赐的,羡慕受赏者的功业。这是酬劳一个人的功业。而勉励了国内民众。想治理好国家的人,对厚赏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 提起朱砂笔,朝凤写下批注,然后看了看甄谨。对于甄谨,自己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他是有本事不错,不过却实在是太过天真。对于这个世道,总是带有一种稚子般的幻想。这虽不算大过,可是却是致命的。 “现在不懂治国的人。都说:‘重刑会伤害民众,如果轻刑已能制止奸邪了,何苦定要实行重刑呢?’这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言论。用重刑能制止的,用轻刑未必能制止;用轻刑能制止的,用重刑一定能制止。因此在设置重刑的条件下。奸邪全能得到制止;奸邪全能得到制止,这怎么会伤害民众呢?” 所谓重刑,是要使奸人得到的利益小,而君主给予的惩罚重。人们不想因小利而蒙受大罪,所以奸邪必被制止。所谓轻刑,是要使奸人得到的利益大,而君主给予的惩罚轻。 人们向往大利而不怕犯罪,所以奸邪制止不了。所以先圣有句谚语说:要是实行轻刑,民众一定忽视它。民众犯了罪而不处罚,等于驱使国人犯罪而抛弃他们;让人犯了罪再加以惩罚,等于给民众设置了陷阱。因此,轻刑正如会使民众不经意而摔跤的小土堆。因而把轻刑作为治理民众的原则,不是导致国家混乱,就是为民众设置陷阱,这才叫伤害民众啊! “难道陛下忘记了吗,匈奴王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被人民所厌恶。难道不是因为过于苛刻的法令吗?您那个时候,知道要利用这个打败他,为什么现在却不明白这个道理了。”甄谨摇摇头,似乎还是无法接受。 如果是朝凤有什么特别不喜欢听的东西,那么莫离觉得算是头一个。对于他,朝凤不是没有感情的。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而且就像他自己所说的,称霸的路太难,配做自己对手,可以理解自己心意的,恐怕就只有他一个。 “莫离并不是因为严刑峻法而死的,他的死因是,是他不懂得如何控制手下的大臣。”若是旁人说起莫离,也许朝凤并不会理会,只是对象是甄谨,她便也难得的开了口。 观察臣下行为,和听取臣下意见的一般情况是:臣下有紧密勾结的迹象,君主就奖赏那些与之离异的人;臣下知道奸情而不告发,君主就将他和坏人治同样的罪。 对于言论,要汇合各方面的情况,一定要根据地利加以衡量,参照天时加以思考,运用物理加以验证,适应人情加以分析。这四方面的情况都符合了,就可以了解是非了。 分析臣下的言论,用以了解他对君主是否忠诚;从不同角度观察臣下,从而了解他各方面的表现;掌握亲眼目睹的情况,以便了解臣下的反常行为。一人专职,使亲近宠幸的臣子有事可干;反复强调,让出使远方的使者感到畏惧。列举往事来了解臣下的旧况,留在身边来了解臣下的内情,派到远地来探知臣下的表现。 掌握表面现象,来探问暗中情况,运用诡使方法,来杜绝侮慢行为;用正话反说,来探明自己疑惑的事,从反面考察,来了解隐蔽的奸邪活动;设置谏官,来纠正大臣的独断,列举错误来观察奸臣的动静。公开说明,引导臣下避免过错;谦恭下士,核察臣下是直是诣。 “宣布已了解的事情,以便揭露未被发现的坏人坏事,促使坏人内部争斗以使他们自行瓦解。深入探究一件事情的真相,使众人有所警戒;故意泄露不同的想法,使坏人改变企图。只有这样,我才能控制他们。”朝凤看着甄谨略带茫然的眼睛,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列举臣下过失,要指明他的根本毛病。知道臣下的罪过,就要对他的罪过用刑,以便禁止他的私威;暗中派使者,时时巡查各地官吏,以便了解他们是否忠诚。逐步更换官吏,以便离散勾结在一起的奸党。 君主和臣下约定,要他们告发上级:针对相国,就和廷臣约定;针对廷臣,就和他属下的官吏约定;针对军吏,就和兵士约定;针对派遣的使者,就和他的随从人员约定;针对县令,就和他任命的属吏约定;针对郎中,就和他的侍从约定;针对后姬,就和宫女约定。这就叫做条达之道。假如把臣下的告密和要办的事情,泄露了出去,君主考察臣下的政治手段,也就无法施行了。 “我还是不懂这些,不过我也不想懂。毕竟懂的越多,就会越沉重。”甄谨摇摇头,看向朝凤“一直以来,我都跟随父亲征战塞外。只要胜了仗,就快活。可是现在,我却是看见战争,便觉得烦心。我只希望您不要忘记了,您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想要什么?朝凤愣了愣,自己最想的,不过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家,家里有母妃,哥哥的笑声,还有自己的意中人罢了。可是自己已经没有家了,更没有什么家人了。那么现在呢,自己想要什么? “陛下?陛下?”见朝凤一个人呆呆的坐在那里,清露有些着急的走上前,呼唤道“您没事吧,是不是最近太累了。” 好不容易回过神,朝凤才发现甄谨早就离开了,就连天色也暗了下来。可是即便是思考了这么久,朝凤也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杀了显策,夺回原本就属于哥哥的国家?那么之后呢,之后自己应该干什么? “无事,辰星怎么样了,我已经许久不见她了。”朝凤摇摇头,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 听见辰星两个字,清露的背脊就僵硬了一下。自从知道莫离死了之后,这个孩子就和变了个人似得,也不肯说话,也不肯理人。就连她喜欢的星星,都不再看了。 “殿下......殿下还挺好的。就是最近不怎么爱说话了,也懒得出去玩了。”思付了许久,清露还是开了口“您去看看殿下吧,以前您和殿下多亲啊,就像是真正的母女似得。若是您愿意和殿下好好谈谈,也许还会有转机呢?” “转机?难道我和她好好说,莫离就不是被我害死的了?”朝凤冷笑一声,可是笑容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悲怆“回不去了,什么都回不去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新政 如同土丘半散漫开的小山,零零落落的点缀在,辽阔的江汉平原上,山间便只剩下松柏苍翠的影子,但之绿色,都如同带着一层霜,淡绿中,隐隐的泛出青灰。远望,去仿佛被飞扬的尘土,覆住了。 “陛下,这是实施新政后,几个月所产生的利益,请您过目。”先是像朝凤行了个礼,青书才递上来自各地的奏折“不过您最近选拔,替换的人,是不是太多了,只怕会引发混乱。” 在朝凤登基后,朝堂之上,几乎是来了一次大换血。这个举动,虽看上去和其他君王别无二致,可是朝凤奇怪就奇怪在,她并没有提拔那些平时亲密的人。而是直接把高级的官位,给了那些通过考核的人。 “做君主的,假如真能洞察臣子的言论,那么即使打猎骑马,沉溺女乐,国家还是可保全的。不能洞察臣子的言论,即使节俭勤劳,布衣粗食,国家仍是要灭亡的。” 对于青书的话,朝凤不以为然。赵国的前代君主敬侯,不修德行,而喜欢尽情享乐,满足于身体安适,耳目快乐,冬天射箭打猎,夏天泛舟游玩,不分昼夜地饮酒,一连几天都不放下酒杯,不会喝酒的,用竹筒对着嘴巴往里灌,进退不严肃,回答不恭敬的,就在席前杀死。 请看,起居饮食像这样没有节制,处罚杀戮像这样没有标准,但是敬侯在位几十年,军队不曾被敌国挫败,土地不曾被四邻侵占,内部没有群臣百官闹事,外面没有邻国侵略的祸患,这些都是因为懂得如何任用臣啊。 燕王哙是召公爽的后裔,拥有方圆几千里国土,几十万士兵。他。不沉洒于女色,不听妙音佳乐,在宫内不兴建深池高台,在宫外不射箭打猎,还亲自拿着农具,来整治田地。 子哙甘受劳苦,来为民操心,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即使古代所说的圣王明君,他们不辞辛劳而为国操心,也是不会比子哙在上的。但是子哙却身死国亡。君位被子之篡夺。自身被天下人耻笑。这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不懂得如何任用臣子啊。 “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赵衰、范蠢、文种、逢同、华登,这十五个人作为臣子,他们的行事,都是早起晚睡。自谦自卑,恭敬地表白自己的心意;严明地执行刑法、优异地干好职事来侍奉自己的君主。” 这些人进献好的建议、通晓统治法术,而不敢自我夸耀,立了功成了事,也不敢自表劳苦;为了国家利益,不惜家庭残破,为了君主安全,不惜献出生命。 “青书啊,你知道吗?只有把君主看成和上天。泰山一样尊贵,把自身看成谷底,和河床一样低下。使得君主在全国,有美好的名声,和广泛的声誉。而自己安于接受谷底,和河床一样低下的地位。像这样的臣子,即使遇到昏君乱主仍可建立功业,何况遇到贤明君主呢?” 听见朝凤说这些,青书便点点头,恭敬的立在一边,不再开口了。看来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朝凤虽然是个女人,可是却比莫离更加适合做君王。 做君主的,天下合力来共同拥戴他,所以稳定;天下齐心来共同推举他,所以尊贵。臣下发挥特长,竭尽所能,所以忠诚。用尊贵的君主驱使忠诚的臣子,就会出现长治久安的局面,建立起功业和名望。 “陛下,上一次出使匈奴的那一位大夏使者,又派遣人送来了东西。”屋外的宫女小心的通报,明显她对忻明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要不然也不会采用特指。 既然连宫女都知道东西是忻明送的,而不是大夏君王送的,看来他是故意做给自己看的。朝凤皱皱眉,然后示意身边的人下去,东西拿过来。 除了常见的金银细软,还有就是一封书信。信封并不厚,捏在手里轻飘飘的。朝凤皱皱眉,还是打开了。只见上面写着三首诗词: “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今逢四海为家日,故垒萧萧芦荻秋。” 这写的是西晋水军,东下灭孙吴的故事。大将王濬烧,毁东吴拦江的千寻铁索,使东吴在石头城上打出降幡,至此“金陵王气黯然收”,这既是历史的无情演变,也是东吴首脑腐化的结果。 动武小朝廷,曾经得住曹魏的围困,留下赤壁破曹的佳话,却在王睿的楼船下覆灭,原因是失去了同仇敌忾的意志,统治阶层耽于享乐。这看起来,似乎是在说匈奴外国的原因,却又不像。媳妇皱皱眉,再看第二首: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秋风庭院藓侵阶。一任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金剑已沉埋,壮气蒿莱。晚凉天净月华开。想得玉楼瑶殿影,空照秦淮!” 这是南唐后主李煜,在亡国后,囚居北宋京都开封时,写的一首怀念故国的词,词意凄绝,充溢着无可奈何的情绪。 这里词人以生动的比喻,进一步把集合着悲凉、痛苦、伤心、悔恨,交织着绝望与希望的感情,推向了高潮。落红逐水流,春光已逝去,世事变化急速,好景一去不复返。从前在“天上”,过着自在自由的帝王生活,而今在“人间”却是暗无天日的俘虏生活,一天一地,差别是何等巨大! “六代豪华,春去也,更无消息。空怅望,山川形胜,已非畴昔。王谢堂前双燕子,乌衣巷口曾相识。听夜深寂寞打孤城,春潮急。思往事,愁如织;怀故国,空陈迹。但寒烟衰草,乱鸦斜日。玉树歌残秋露冷,胭脂井坏寒泣。到如今,只有蒋山青,秦淮碧。” 整首词通过山川风物依旧而六朝繁华不再的对比,抒发了作者深沉的怀古感慨。全篇从“六代”入笔,但涵盖面又不仅仅是一个时期、一个地域。作者意在慨叹繁华易逝、富贵不能常有,包含着作者深沉强烈的人生历史感受,是对人生易逝、贵贱无常的感叹,也是对千古兴亡、古今沧桑巨变的概括。 “青书,你对这些诗词怎么看?”朝凤并不避讳站在身边的青书,反而直接把手上的信件,递到青书手中“说说看吧,忻明不是那么简单的人。” 结果信件,青书沉默了一会。这些诗词,都是感伤亡国的诗句。莫不都使人感受到,一份昔荣今衰的悲情,它又超越了一己之感伤、一时之哀叹,使作品的主题,负载着超越时空的永恒的意义。 “诗中的‘玉树’指南朝陈后主所制艳曲《玉树后庭花》,这历来被认为是亡国之音;胭脂井即陈朝的景阳宫井,隋军攻陷建康时,陈后主与宠妃张丽华、孔贵嫔躲入此井中,被隋军活捉。这些都是哀悼亡国的诗词,而且.......” 沉默了一下,青书偷偷的扫了眼朝凤的脸色,才壮起胆子开口道:“而且看诗中的意思,亡国大多是因为‘女祸’。” “是吗?”古人说:人心难以捉摸,喜怒难以猜中。事实本来摆在面前,但按常理推断却失去了正确度量“那么按照你的意思,这些诗词,不过是他用来嘲讽我的了?” 虽是心里这样想,可是青书就是不用脑子,都知道这不是朝凤想听见的答案。于是立刻改口道:“未必如此,且不说陛下您并没有什么过错。就是依靠现在匈奴和大夏的实力差距,大夏也不会贸然来匈奴挑衅。而且,臣总觉得,这些信定有蹊跷。” “女人是祸水啊,这话说的到是不错。”朝凤站起身子,然后向着青书随意吩咐道“我要先去找一个故人,爱卿就先下去吧。若是有什么事情,朕自会找人传召你。” “是。”看着朝凤匆忙离开的背影,青书皱皱眉。自己打听过,这个忻明,之前和朝凤的关系,好像还不错。若不是朝凤的表情不对,只怕自己都要怀疑,忻明其实是朝凤,安插在大夏中的内因了。 且不说青书在这么想,此时的朝凤,心里却也是复杂的。 抬头看向祭台,朝凤皱皱眉,上面的牌匾上写着‘阴阳顺逆妙难穷。二至还归一九宫。若能了达阴阳理。天地都来一掌中。天蓬若到天英上,须知即是反吟宫。八门反复皆如此,生在生兮死在死。 “你来了?”看着祭台下的朝凤,术葬轻轻地笑了笑,就像是一个等待了良久的孩子“我知道天下会因为你而改变,却始终猜不透会如何变化,但是你没事,实在是太好了。” 因为术葬是在高处,所以朝凤看不真切他的脸,但是显而易见的,是他的头发有原来的浅金色,变成了花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百四十四章 再遇术葬 诧异的张大眼睛,朝凤不可置信的看着术葬。他不应该是这样的,这个在匈奴号称神使的男人,不应该这样的憔悴。 “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时光,就像是突然流逝了一样。”在术葬的脸上,已经透露出一种,如同枯木一般的感觉。 仔细凝视着术葬,朝凤发现虽然他的相貌,并没有什么变化,可是却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若是此刻术葬突然倒下去,自己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很明显吗?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的,没想到,你却来了。”用刀之人,早晚会死于乱刀之下。其实用术的人,也是一样的。自己窥探天命,终于受到了法术的反噬,可是自己却并不后悔。 ‘道’普遍存在于事物之中,通过潜化渗透而命定事物;特定事物,有着特定的生死周期。虽然名称交验,事物各异,但却无不贯通着,同一的普遍规律。 道和它所生成的万物不相同,德和它所包含的阴阳不相同,衡器和它所衡量的轻重不相同,墨线和它所矫正的弯曲不相同,定音器,与影响声音的干湿不相同。遵循自然的普遍规律,返回到事物的具体道理,深入观察,交互验证,寻根究底,终而复始。虚静之后,不会再用到主观意愿。 “你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仔细看了看术葬,朝凤轻轻地开口问道“细细想来,我们已经好久不见了。” 自己上一次看见术葬什么时候?朝凤已经想不起来了。这些日子,自己要面对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要处理的东西,也实在太繁重了。而术葬,在自己的心里,解除了对他的警报后,便不如何在意他了。 “很久了吗?可是我却一直看着凤儿呢。”轻轻地拨动了一下手边的星盘,术葬看着朝凤。孩子般的笑了笑“如果我可以早一点认识凤儿便好了,那样,我便可以早一点陪着你。” 这些日子,术葬通过星盘看见了很多东西。就在朝凤看不见的角落中,自己却看见了朝凤的一声。看着她从连路都走不稳的稚子,一步步成长为婷婷少女。看着那曾经天真的眼神,一点点变的深沉。看着她凤舞九天,红袖掷诏提,还有那未来的一片血红。 “既然你这么说,那你知道。几天我找你做什么吗?”看着术葬的眼睛。朝凤却突然觉得自己要说的话。都像是鱼刺一般,死死的卡在喉咙中,死都说不出来了。 几乎是贪婪的注视着朝凤,术葬把她的眉眼。全部都记在心中:“凤儿今天是来道别的是吗,现在匈奴的局势,已经稳定下来了,所以,你也要离开了是吗?” “是的,匈奴若是空着,我实在是不放心。可是我又不敢把好不容易取得的天下,随意让出去。术葬,我相信的的。只有你。” 社会从没有平安无事的时候,做君主的,若是不肯放手赏给臣下爵禄和富贵,就不能解救危亡的国家。所以只有鼓励廉耻之心,提倡仁义之举。 过去介子推没有爵禄。凭着‘义‘追随晋文公出亡;途中饥饿难忍,又凭着‘仁‘,割下身上的肉给晋文公吃,所以君主铭记他的德行,书上著录他的名字。可是现在,仁义却显得太空乏了。自己急需一个,可以让自己交付后背的人,除了术葬,朝凤还真的没有想到还有谁。 “你是匈奴的大司命,是神权的掌管着。若是你肯出面,必定是比我这个外来的女子有用。”朝凤笑笑,看着术葬继续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是大夏让,我应当要回去的。若是以后,我一直没有来匈奴,那你就.....” 朝凤本来是想说,若是自己一直没有回来,术葬就按照他的心意,随意去找一个继承人。却不想,自己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术葬打断了。 “我说过,我会一直陪着你。不论你要做什么,要去哪里,我都会一直更随在你的身边。”即便是凤儿,也会很孤独吧。术葬到现在还记得,星盘中的朝凤,是怎么度过那些漫长而漆黑的夜晚的“现在我的想法也没有变过,所以,你一定要回来,一定要让我看见你。” 这,是答应了?朝凤愣了愣,似乎不相信术葬会这么爽快,可是在术葬的眼睛里,朝凤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对了,凤儿还记得吗?你曾经把阴阳家的至宝,放在了我这里,既然你就要走了,那现在也该是我物归原主的时候。”说着术葬就从袖中,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锦盒。 接过锦盒,朝凤却不急着打开,而是直勾勾的看着术葬的手腕:“你的铃铛,怎么变了花样了?” “大概是年代太久远了吧。”微微缩回手,术葬皱皱眉“这手镯是师傅给我的,我一直都以为他只是一个镯子,其他人也没有注意过这个。从我七岁戴上它,只有凤儿一个人说它是铃铛。既然这样有缘,那么就送给你好了。” 说罢,术葬就真的脱起手镯来,也不管朝凤要不要,就直接塞到朝凤怀中了。 手镯上的花纹,就像是褪色了一般,变得灰蒙蒙的。再没有那种,自己第一次见到,那种令人心头都发颤的感觉了,反而是明珠蒙尘一般的黯淡,就像此刻的术葬。 “这个镯子,是不是和你自身有什么关联?”不知道为什么,朝凤的心里突然有一丝怪异的感觉。那时术葬的师傅,在听见自己说,自己能够听见铃铛的声音,也显示出奇怪的表情,看来,这个镯子,也是有来头的。 听见朝凤说这话,术葬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但是恒快就恢复了常态。这表情变化虽快,可是却始终逃不过朝凤的眼睛。 “你若是不说,那我便什么都不收。不论是这阴阳家的至宝也好,还是你的铃铛也罢。反正我对这些法术的事情,是一窍不通的,待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佯装出一副威胁的样子,朝凤对着术葬挑了挑眉。 君主乐于使臣下为公尽力,而苦于他们为私夺权;臣子安于量才录用,而苦于身兼二职。所以明君,除去君臣苦恼的事,设立君臣快乐的事。君臣的利益,没有比这更深远的了。不考察大臣私下的活动,轻率地考虑重大的事情,所以天下有君位,被篡的祸患。 “幻星宝盒,是阴阳家的至宝。这手镯,也是师傅那边的传家宝。我虽是不知道这又什么用处,可到底也是个法宝。”看见朝凤逼问的眼神,术葬稍稍的把头偏开了一些“师傅说,可以保平安。我又不出去,也不需要这些。” 见术葬说的深沉,朝凤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那这幻星宝盒呢?你拿了人家的至宝,阴阳家难道会善罢甘休?” “他们到也来找过我一回,后来交涉了一番,他们便放弃了。”见朝凤收下了,术葬便轻轻地看了看说道。 虽然现在术葬说的淡然,可是想都想的到,那‘交涉’的场面,显然不会是什么温和的场景。朝凤叹息了一声“你啊,若是下次再有什么事请,不要在一个人扛着了。” “恩,你......你要保重。”术葬点点头,似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终究放弃了“我,就在这里等你。” 朝凤本还想再说什么,可是既然术葬已经送客了,自己再呆着,也不方便。于是朝凤便告辞了。 等到朝凤走后,术葬依然紧紧地盯着窗户,就好像只要自己看着,朝凤就会重新过来似得。 就连术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还是小乖轻轻地在他的胸口,碰了碰术葬才回过头:“凤儿,你一定要回来啊。要不然,只怕我等不到那一天了。” “陛下,您到哪里去了?”见朝凤才回来,清露连忙迎上去“甄将军来过一次,似是找您有时,只可惜您不在。您......您真的要会大夏吗?那里不是伤您最深的地方吗?” 接过清露递过来的茶水,朝凤笑了笑: “听别人说:‘办事不出差错,就是尧也做不到。‘假如燕王对内憎恨本国民众,对外喜爱鲁国人,那么燕人就不为他所用,鲁人也不会依附他。燕人被憎恨,就不能尽力来求得功劳;鲁人被喜爱,但不能冒死罪去亲近别国君主。如果这样,臣子就成了缝隙一样的隐患,君主就会陷于孤立。用成了隐患的臣子去侍奉孤立的君主,这就叫危险。我到底是大夏人,匈奴并不是我的家。” 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实行赏罚,但不凭个人喜怒,所以圣人能达到治国的极致;建立刑法,但不逞私威杀人,所以奸人服罪。射箭中靶,赏罚得当,所以尧可复生,羿能再世。 若是在当今社会中,自己想要找到忠心献计的人,一定不能学燕王爱鲁人,不要使当代君去仰慕古代的贤人,不要去指望善于泅水的越国人,来救中原的溺水者。所以想要征服大夏,是决计不能指望靠偏远的匈奴人的。 第二百四十五章 离人泪 所有的结局,都已经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经启程。却忽然忘记了,那是一个怎样的开始,在那个古老的夏日,无论如何追索。年轻的自己,都只是云影掠过,就像逐渐隐藏在日落后的群岚。既然此生已经错过,何必执着。。 “陛下,您要一路保重啊。”清露拉着朝凤的手,哽咽道“显策好歹也是您的兄长,若是有个万一......呸,呸,呸。看我这张臭嘴,您一定不会有事的。” 看着清露那又难过,又焦急的样子,朝凤叹息了一声,轻轻地在她手背上拍了拍:“我知道的,你放心吧。我一路上都在跟着军队,就是有个万一,也能留条命。倒是你,你确定要选择这样的关头离开。你若是不想和我一起走,就在宫中多呆些日子吧,辰星还要你......” “陛下,您忘记了吗,您说过奴婢在想要离开的时候,就可以离开的。而且辰星殿下,现在也不是孩子了。不是还定下了,和喜郡王的亲事吗?想来倒是我,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着落,倒真的是没有人要的老女人了。”说道这里,清露像朝凤做了个鬼脸。 若是以前见到清露这样,把五官都皱到一块去了,只怕朝凤是要笑的。可是现在,她却是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这一次清露并不和自己一起回大夏,而是选择了离开,离开宫中,离开和自己有关的一切。 “乱讲,若是你看上了,哪一家的公子,只管和我说就是了。若是他不肯,我便强行赐婚,就是让你娶,我也定不会让你一个人的。”难得的。朝凤没有再端着身份,而是拉着清露的手,如同姐妹般的说起贴己话来。 虽是在常人眼里,自己远比清露强势,可是事实上,照顾自己的却是她啊。看着清露满含泪水,却还是故作欢颜的脸。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有故作聪敏的,也有机关算尽的,可是到头来。却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仔细想想。还是你看的最清明。什么都不争。才能什么都得到。” “陛下,您是不是吃了酸梅了,怎么一下就这么文绉绉起来了?听的我都起鸡皮疙瘩了。而且若是做出强抢民男的事情,您也不怕掉价?”清露抱着手臂。轻轻地颤抖了两下,做出寒冷的样子。 日久见人心,朝凤的脾气别人不知道,清露还能不知道?都是外冷内柔的主,若是你肯以真心相待,她自然不会对你不好。 “强抢又怎样?谁娶到你,那是谁的福气。若是我是男子,早就把你娶回家了。”一边说着,朝凤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卓玛。你再去取几箱金银来,给清露路上带着。谁都靠不住,还是钱最有用。” 几箱......这是想累死自己吗?清露挑挑眉,连连摆手拒绝道:“好了,好了。且不说我拿不拿的动。这么多的钱,怕是我还没有走到城门口,就被人给抢了去。您的心意我都清楚,只是我实在是懒,又讨厌麻烦,要不然也不会离开。好了,六军都在城下等着呢?您若是再不走,只怕会被传闲话。” 这些日子,自己也算是看明白了。荣华富贵又能够怎么样呢?就算是一国之君,这说下台,还不就下台了。清露摇摇头,自己的脑子本来就不好,与其这样斗着,斗着就被人捏死了,还不如自己痛快些直接滚了好。 “你啊,难道不会舍不得我吗。”轻轻地在清露的头上打了一下,朝凤还是翻身上马“经此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相见,你......珍重。” 军队踏着整齐划一的马蹄,像远方行驶,掀起的烟尘,就像是南国六月细雨引发的烟雾。清露看着朝凤远去的背影,眼泪终还是像珠子一般滑落下来“保重啊,殿下!”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多年的沉寂之后,战争还是在匈奴和大夏的边境爆发了。可是谁都没有想到,这场战争的主导,居然是个女人,还是曾经的大夏公主。 墨城,丰都,柳河,杜南。一座座的城池,在铁骑下,被征服。而最为奇怪的是,那些被攻破的城镇中,却鲜少有人反抗,甚至还有主动打开门来迎接甄家军的。 “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谁敢横刀立马;唯有甄大将军。” 通过王老以前在军中的地位,甄谨寻找军神府旧部,联络凉州诸将,率军昼夜兼程,奔袭长安,及至长安城下,已聚合十余万之众。李傕与樊稠、李蒙等围攻长安城,因城防坚固攻而不克。 “甄将军,听闻长安城中,正在商议着,打算把凉州人斩尽杀绝,而诸位阁下抛弃属众独行,一个亭长就能把你们抓住。不如带领部队向西,沿途收敛士兵,再进攻长安,为国家报仇,如果能够幸运地成功,尊奉国家的命令,征服天下,如果不能成功,再逃走也不迟。” 就在甄谨还在考虑,应该如何攻城的时候,突然又一个谋士前来,说了上面的一段话。 “听您的口气,不像是目光短浅的人,还请先生进一步说话。”甄谨见来人气度不凡,便把他引入军中“不知道先生您是何人,为何如此了解战局?” 这些日子,朝凤虽然忙于战争,却没有忘记挑选身边的人才。所以常有能人异士送上门,这一点甄谨早已见怪不怪。明君治国,总是挑用能办事情的人,赞扬忠于职守的人,奖赏有功劳的人。这一点,朝凤还是做的不错的。 大臣推荐的人,要是合乎标准,君主就喜欢,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一定得到赏赐;推荐的人不合乎标准,君主就恼怒,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一定受到处罚。这样,进言的人,就不敢褊袒自己的父兄,而愿意推荐有才能的仇人了。 朝凤给臣下的权势,足以执行法令,俸禄足以保证办好公事,而私利无从产生。所以民众虽然劳苦,但并不感到官府赋税重。朝凤在治国方面,还是做的很不错的。 不让任事的人权势太重,而要使他们得到的宠赏,只表现在爵位上;不要让当官的人谋取私利,而要使他们的利益只表现在俸禄上。所以臣民尊重爵位而看重俸禄。爵禄是君主用来奖赏臣民的,臣民重视君主用来奖赏的爵禄,国家就能治理好。 “刑罚烦乱,赐名有误,奖赏和赞扬不当,就会使臣民怀疑,因为臣民对赞扬和赏赐同样重视。对受赏的人有所非议,就不能鼓励立功;对受罚的人有所赞扬,就不能禁止奸邪。” 进门的隐士,先是对着朝凤一拜,看来是对这里的情势,很有了解的。 “明君的做法总是,受奖赏一定因为他对国家有功,受赞扬一定是因为他为君主效劳。奖赏和赞扬一致,贬斥和处罚并行;既然如此,民众虽然受到赏赐也不感到荣耀。受到重罚的人必有恶名,所以民众害怕。在城内有很多人对军神信奉,您不妨从内攻破。” 听了那男子的建议,朝凤先是沉思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点了点头:“既然您有这样的建议,那么就应该是有万全的把握。看您的气度,也不似平常之人,还请先生指明方向。” “陛下英明,老身原是城内的一个芝麻官,对城内还是有些了解的。若是不嫌弃,老身愿意引路。”和朝凤预测的一样,这男子果然是有些来头,不过这样也好,算是解开了燃眉之急。 按照老者的预算,由城内叛变士兵,引导凉州军入城,与守将李布展开巷战。 巷战和其他战争的最大不同在于,战场被无数按照一定规律,排列的建筑分割,任何战术单位,都处于一个相对封闭,而狭窄的场景之中。这给本方观察、火力的运用都带来了限制。 同时,对于你的敌人而言,这个问题也是同样存在,只不过他们对于场景的构造更这熟悉,并且处于守势,这一切都更为使得巷战术,成为最复杂的步兵战术,街道两侧的墙壁阻碍着敌人视线,也保护着本方战术单位,免于火力的直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巷战战术,就是围绕墙壁,而展开的战术,这直接体现于,对各种拐角的运用——无论是观察还是攻守,都是通过拐角来实现的。 在敌情不明的区域,进行拐角观察,无疑是对执行者勇气,和智慧的双重考验。在战况复杂多变的特殊环境下,延迟一秒,往往就会给己方小队,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在狭小的巷子中,再去想什么大型的阵法,显然是不靠谱的。而如何在执行这个危险动作的过程中,既清楚观察到敌情,又能有效保护自己,就要看对拐角观察战术,运用的熟练与否了。 第二百四十六章 烽火长安 异地战争中,最麻烦的,就是对于地形的不熟悉。尤其是在巷战这样的狭小的范围中,对地形是否了解,都可以说是能否得胜的关键了。 “列队站好,仔细观察敌军动态。”自己的军中,虽然人数上又绝对的优势,可是相较对方的善变,还是略输了一筹。 背贴墙站立式探头,动作极具表演性,但在真实环境的巷战场中,这就是属一种典型的自杀行为,因为它违反了’探头观察‘的基本原则之――头部的暴露位置,不能出现在敌人弓箭,所习惯指向的位置。如果正好有一支尖锐的箭矢,对着拐角警戒,那么像这种“要风度不要老命”的动作,只能使用者只有被“秒杀”一种下场。 “将军,他们就像是羊毛里面的虱子一样,那抓的很。”说真的,长安城中的军人并不多,可是他们却伪装成了普通民众,躲在后面放冷箭,叫人防不胜防“要不然,我们干脆全部撤出去,把这该死的城镇一把火烧了!” 长安城人口密集,若是用传统的攻城略地,所用的地毯式轰炸,将给战后重建工作带来很多问题。而且这么多人,若是真的要烧城,那么和那些噬毛饮血的怪物,有什么区别? “陛下治理国家时,明正法令,设置严刑,就是为了用来解救百姓的祸乱,消除天下的灾难,使强不欺弱,众不侵寡,老年人们得享天年,幼子孤儿得以成长,边境不受侵犯,君臣亲密相处,父子互相护养,没有死亡和被俘的忧患。如果轻易就可以杀人。那何必参军?” 善或恶的行为所得到的结果,好像影子跟随着人形,回响跟随着声音。所以桀、纣暴虐怠慢,谗恶的人,都受到进用,贤良智慧的人都隐藏起来,于是桀、纣的罪恶一天比一天显著,国家也一天比一天混乱,可是他们却依旧安然怡得,自以为如太阳在天空一样。终于逐渐败坏以至于毁灭。 “是属下愚钝了。”那男子原不过是想随便抱怨两声。没想到会被甄谨这样严肃的呵斥。不过也就是因为他这般严谨的,把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自己才愿意跟着他吧。 又扫了扫男子,甄谨才重新开口“东北处有一队伏兵。看他们的行动,极其的训练有素,怕是城中的精锐。你们先不要打草惊蛇,若是跟着他们,应该可以找到他们的首领。” 在复杂多变的巷战环境中,在各条街道上快速移动到目的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复杂的街道环境,幽灵般的敌人,突如其来的冷箭。都将严重制约着,整个小队的行进速度。 一个人移动,尚且不易,更何况还是要带领一队人,去追踪别人?在这里。就必须要用到街道移动战术。在狭长的小巷中,比较安全的行进方法,是所有队员背靠墙面,作横向移动,这样整个小队能在第一时间,压制住对面窗户中的敌人的火力,而自己,又处于上方窗户,敌人的射击盲角之中。 “你们是什么人!”虽然甄谨已经很小心了,但是还是被敌军发现。 几乎没有停顿,敌人就躲在掩体后,拉开弓箭射击。漫天的弓箭,像是雨水一般降落下来,此时甄谨不得不考虑,让所有队员冲出墙角,站成一排火力全开压制敌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队员冲出墙角的行动,必须迅速,而且必须是火力全开,要将敌人打得,连将武器举过头顶,盲射的勇气都没有。 “拿起连弩,全力进攻!”甄谨连头都没有回,厉声喊道。 连弩也是广招人才的产物,损益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 通常普通的箭是由镞、木杆、羽毛制成,箭在远距离飞行时,羽毛起平衡作用。而连弩的箭,若采用通常制法,箭身羽毛部位,与箭匣壁发生阻碍,使箭支无法在重力作用下,自然下落到发射位置。所以连弩的箭,采用非常规制法,“以铁为矢”。 经制造实践,箭杆超过八寸,箭匣增长,机关互动就不畅通,铁矢超过八寸重量增加,会影响箭的射程;而箭的尺寸小于八寸,箭匣缩短,弩的弦臂张开间距小,发射力量就会减弱。所以“矢长八寸”是最佳尺寸。 由于弩的发射过程比较费时,而且持弩的士兵又不便兼用其他武器,所以弩手常在其他士兵掩护下编成“上弩”、“进弩”、“发弩”等组,轮番连续发射。在“守隘塞口”中,更能发挥其威力。至在骑兵大规模纵横驰骋之时,由于强弩不便在马背上使用,一直没有受到重视。没想到,现在居然有了使用的机会。 “这箭有古怪!”没几下,对面就传出了惨叫声 匈奴之前铜箭头,就已颇阴毒,凸脊、叁角形扁翼,当箭头刺入身体后,两翼的倒刺,会牢牢钩住合拢的伤口,难以拔出。血槽,就像吸血蝠般抽出敌人的血液。到了后期,新兴的叁棱翼样式,更使箭即便拔出,伤口也更难愈合,并且相应的血槽增至六个。 经过改造,现在甄谨所使用的箭头,则提高了致人中毒的铅含量,同时与某些秦剑一样,飞越时代的表面氧化铬技术,也使这些箭头历久常锋。但铜材较难得,军中已经尝试用铁制作箭头铤部,而随着炼钢业的发达,全铁制的箭头也问世了。 在早期铁箭头采用铸造,显然是舍不得铜箭头样式的惨毒,不过随即就发觉其锋利尚不及后者,于是只得改用锻制。锻制的缺点,是浇铸而成的复杂造型必须舍弃,改为如铁剑的四棱剑身那般,易于打造,但优点更为显着,锻制将使其比前辈坚韧得多。足以穿透日益精良的铁甲,撕裂敌人的肌肉和骨骼。于是在朝凤的示意下,铜箭退出舞台。 “来人,换兵器!”只听见对方喊了一句这样的话,就开始变动队形。 大夏还真是个颇有意思的时代,军政软弱的同时,军事技术,却在突飞猛进的发展。大夏有值得钦佩的耐性,对每种武器精雕细琢,而箭的样式也因之精细化,像铁脊箭、锥箭等,造型都已脱离扁平四棱形的单调,变得更为专业。 不过最叫人吃惊的,还是大夏拉开了火器时代的帷幕,对匈奴的连绵战争,迅速使火器走向成熟,成为主宰战场命运的力量。不过在火器的射速,和命中率还只适合火力覆盖的情况下,箭之序列的壮大还在持续。 “对方的火器并不多,只要扛住这一下,就过去了。”虽然故作轻松,可是甄谨的表情已经 在对方这种火力全开的压制方式下,甄谨这边也在用尽全力反击。所以不论哪一方,箭夹的消耗都是迅速的。一旦箭夹耗尽,出现集体换箭夹的场面,将给整个小队带来极大的危险。所以,一旦有人箭夹耗尽一定要高喊“换箭夹”。 射是周代时的‘六艺’之一,也是古代最强大的攻击手段之一。早时的贵族,如果家中生下男孩,都要向天地四方射出六箭,以示男子所要征服的世界,足见其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到了后期,复合技术的普及,大大增加了弓身可储存的势能,使人在生理结构容许的拉程内,能将更多力量转化给弓身,射出更快更远之箭。精锐射手,竟能拉开70公斤的强弓,估计有效射程应在50-70米之间,最远射程更是数倍之多。 当然这其中,也离不开始于扳指的功劳。扳指这项不起眼的发明,却令拉动强弓硬弩得以可行,避免因疼痛降低射速,甚至割伤手指。扳指对射手的意义如此重大,以至骑射起家的王公贵族们,竟最终使其异化成为一种首饰。 弓是以轻便、快速为特点的,这令其在战场上,始终占据着骑兵远射,兵器序列的主力地位。即便是现在因为火器的发展,显得有些淘汰了,弓也仍能扬己所长,与火器平分秋色。 “换位!”见不能再第一时间挫败甄谨,对方也有些急了,马上切换战场。 之前甄谨的掩体战术很不错,但是,如果是在宽阔的大街上,这种战术就与自杀无异了。 在宽阔的街道上,敌人的火力点,要比小巷多得多。所以,在大街上移动,应采取交替掩护移动。 只见甄谨,首先将小分队分为两组。一组先向前移动,由另一组负责掩护。一组到达一处掩体后,立即进行警戒,掩护另一组移动。这时,先到达的一组的队员,必须专心警戒,绝对不能回头观察,队友是否就位。 好在平时多有操练,另一组就位后,轻拍前一组队员的肩膀,表示“我已就位,你可以移动”。以此反复。绝对不能一哄而散,将整个小队的背后暴露给敌火。在街道中移动应尽量在阴影处进行,因为在强光的照射下,敌人对阴影处的人,将不再敏感。 第二百四十七章 岂曰无衣 弩在军事领域的发展,得益于复合弓,和铜弩机的发明,否则凭其较短的拉程,是无法与弓的杀伤力较长短的。 强弩的特点是又远又准,有时间从容瞄准,但上弦比较费力耗时。根据这些特点,强弩通常被用于防御和伏击,射击的连续性,则依靠几组射手的轮番。但强,并不是当时弩的唯一发展方向,足够轻巧的弩,在简化射击步骤以提高射速方面另有优势,于是出现了带有箭匣,和活动臂的迷你连弩。 “射击!”在宽大的街道中,双方都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在战场上的双方,时不时会感觉有湿润,温热的液体,擦到自己脸上。却没有人有空分辨,这到底是自己的血,还是对方的。 自己的军队,虽然人比较多,但是却不熟悉地形。就连武器,也是对方的比较强势。甄谨皱皱眉,一边快速的射箭,一边观察这敌军。 “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彍弩,节如发机。” 速胜是孙子兵法的重要的作战思想之一,这里用弩来作比喻,说对敌进攻,要创造出,如张满弓的待发弩,那样险峻的态势,所谓“箭在弦上,千钧一发”;而指挥出击,要像扣发弩机那样迅速有效,所谓一触即发。 “你们看,他们的速度已经慢下来了,可见他们的弹药也没有多少了。”甄谨拔出腰上的重剑,剑锋对着天空,似要划破苍穹!振臂高喊“杀!” 在场的人,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全然不同的经历。或是种田的庄稼汉,或是没落的贵族。可是现在,他们却有着同一个名字军人。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些话,只是平常的答话,可是从甄谨的口中喊出来,便是一份言辞慷慨、情绪激昂的请战书,于是被秦人记录了下来,改写成了鼓舞斗志的歌。语言质朴无华,但情绪是发自内心的,所以有震撼人心的力度。 江山嘶鸣战马,风过天地肃杀,刀剑暗哑。剑虹惊心。烽火连天。旌旗日落,寒夜无眠。染了血色的火光照亮前行的路,荆棘之花静静地等待下一个挑战者。成王?败寇?一念之间。 “胜......胜利了?”看着躺倒在地的敌军,甄谨这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随着一声轻轻地疑问。接下来便是暴雷一般的欢呼声。 长安已经破了,那么位于后方的王都,还远吗? “根据国家治乱的原理,应把致力于区分刑赏,作为当务之急。要治理一个国家。没有哪位君主,不实行一定的法令。然而结果却是存亡各异;君国灭亡,在于法令之中刑赏不分。可是要如何把握,却是困难的。” 攘外,必先安内。有了莫离的前车之鉴。朝凤可谓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要治理一个国家。没有哪位君主实行刑赏时,是不加区分的。然而有的所谓‘区分‘,是拿了不同标准进行区分。实际上这并不能称为真正的区分。至于明察的君主的刑赏区分,则是按统一标准进行的区分。 “统治下的民众。都重视法制畏惧禁令,既希望不要犯罪,又不敢妄自取赏。所以说:不等到用刑用赏。民众就都服服贴贴地做事了。因此,那种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善于把禁止奸邪,作为急务。” 见到朝凤愁眉不展,青书连忙上前献言。这些日子,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天下早晚是在朝凤怀中的,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哦?这是为什么呢?”朝凤挑挑眉,看向青书。 见到朝凤对自己的话感兴趣,青书也不敢卖关子:“因为禁止奸邪的法律,是和人情息息相通。和政理紧密相关的。” “既然如此,那么去掉那些,不易觉察的奸邪行为,要用什么方法呢?”朝凤皱皱眉,继续追问。 青书道:“关键在于,一定要使民众,窥探彼此的隐情。” “那么又怎样,使民众互相窥探呢?”似是觉得有趣,朝凤也不再品茶了,随手扔下茶盏,就望着青书追问。 努力的思索了一会,青书开口道:“大致说来,也就是有罪,连坐受罚罢了。假定禁令有牵连到自己的,从情理上看,他们不得不相互监视,唯恐牵连到自己头上。” 不允许有奸心的人,得到隐匿的机会,靠的是四下里,有眼睛盯着。这样一来。民众自己就会谨慎小心,而对别人进行监督。从而揭发坏人的隐秘。告奸的人免罪受常,有奸不报的人,一定要连带受刑。如能这样,各种各样的奸人就被揭发出来了。连细小的奸邪行为都不容发牛,是靠暗中告密,和实行连坐所起的作用。 “对法律整饬得极其严明的君主,依靠的是法律条文,而不是一二人才。因此有办法的国家,毋需名扬四海。就能无敌于天下,国家得到治理,这都是是依靠法度的缘故。” 说来也奇怪,在日轮死了之后,青书丝毫是接收了日轮之前的理想。拼了命的,宣传法术之说。 “丧失主权的国家,让敌兵公开地在境内活动,而不能予以防御机制止的原因,在于只凭一二人才,而没有法术,自取灭亡,是人为的因素在起作用;进攻别国,是法术的力量在起作用。所以在有办法的国家里,总是排斥空谈,而仟用法术。” 凡属和有关条例,曲相附会的虚功,是难以识破的,凡属经花言巧语掩饰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因此,刑赏易为表里不一的情况所惑乱。所谓依据条例,而难以识别的功勋,就是奸功。臣下那些难以发现的过失,就是失根。 “依据条例则不能发现虚功.仪依常情判断,就发现不了奸情。这样一来。刑罚和赏赐,怎能不双双产生差错呢?” 徒有虚名的功臣,在国内捞得声誉,夸夸其谈的说客,在国外巧取私利,结果愚妄、怯懦、暴庆、巧诈的种种人物,串通一气,用虚无的道理,迎合世俗、取悦社会。所以那些国法得不到执行,而罪不容诛的犯人,得以逃脱刑罚的制裁。 “可是,若是这样的话,刑罚和奖赏怎么会不发生歧异?”朝凤皱皱眉,看着青书追问。 圣人治理国家,一是能详细地考察法律禁令,法律禁令彰明了,官府事务就会得到妥善治理;二是能坚决地实行赏罚,赏罚不出偏差,民众就会听从使唤。民众听从使唤,官府事务得到妥善处理,国家就富强;国家富强,兵力就强盛。结果,统一天下的大业也就随之完成了。统一天下,是君主最大的利益。 “度量发生差错,并不是法度造成的;尽管法制业已明定,但依靠的却是私智。放弃法制而依靠智慧,那么接受任务的官员,怎能把握要领?事务要领,与事务本身统一不起来。那么法令哪能不出差错,而刑罚又哪能不趋烦乱?因此,赏罚混乱不堪,国法错误百出,是由于刑赏区分不明。” 明君治理国家,顺应时务来获得财物,确定赋税来调节贫富;厚赏爵禄使人们竭尽才能,加重刑罚来禁止奸邪;使民众依靠出力得到富裕,依靠功业获得尊贵。因犯罪受到惩罚,因立功获得奖赏,而不考虑仁慈恩惠的赏赐,这是通往帝王大业的政治措施。 “现在您的版图,已经很辽阔了。凡是国土广大、君主独尊的,自来都是因为法制严厉,而可以在天下,达到令行禁止的。因此作为君主在划分爵位、制定俸禄时。就必须严格执行重法原则。国家太平,民众就安定;政事混乱,国家就危险了。” 说道这里,青书跪倒在地从下方,仰望着朝凤: “法制严厉,符合人之常情。法禁松弛,不符合社会实际。况且拼命出力.是民众固有的,他们的心理,无非是想拼命出力,去获得渴望的东西。而民众赛欢什么。厌恶什么。是由您一手控制着的。” 民众喜欢的是利禄,厌恶的是刑罚;朝凤皱皱眉,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若是自己可以掌握,民众好此恶彼的心理,来使用民力。再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控制,那就应该再有差错。 “既然如此,那么根据你的意思,法禁松弛,政事有失,正是由于刑赏不当产生的?”若是治理民众,不能掌握法度除恶务善。这样情形一旦出观。也就等于没有法制了。 朝凤皱皱眉,固本培元,现在自己只差一步,就可以得到大夏了,决计不能再出现任何的差错。最后的攻伐,就在明日,新的法度,也必须要跟上了。 “青书,你去查一查,被攻伐下来的城镇中,也没有起兵造反的。然后在根据实际,拟定法令吧。” 第二百四十八章 宫乱 夹岸杏花,一度春夏,梦湿空阶,韶华如笋,芳华像指尖流沙。虽然战火已经临近了,可是此时的大夏,却还迷醉在六月的细雨中,迷茫在雨后淡淡的甜酒香中。 “一双明月贴胸前,紫禁葡萄碧玉圆;夫婿调酥绮窗下,金茎几点露珠悬。”提着笔,沾着朱砂,靡靡之章,缠绕在少女洁白的臂膀上。搂着新选出的秀女,显策痴痴地调笑。 被搂着的女子,身着淡绿色的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金色薄纱,宽大的衣摆上,锈着紫色的花纹,三千青丝撩了些许,简单的挽了一下,其余垂在颈边,额前垂着一枚小小的红色宝石,点缀的恰到好处。头上插着镂空飞凤金步摇,随着莲步轻移,发出一阵叮咚的响声。衬得别有一番风情美丽可人之姿。 “殿下你好坏啊。”女子轻轻地在显策的胸前,捶打了一下,又似怕打痛了他,妩媚的伸出柔夷,细细抚摸安慰“奴家心疼殿下,舍不得弄疼殿下。而您却写这样的淫词艳曲,来编排奴家,当真是坏透了。” 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纤纤玉手,显策先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抓着那玉臂,就细碎的亲吻起来:“坏?朕可是为了你好。你看你的小手白的,就像是宫里的汉白玉死的,我给你添加些颜色,岂不是更加漂亮?要不然,怎么美人的手,都叫红酥手?” “您说什么呀!”听见朕这个自称,女子先是一愣,然后匆匆忙忙的捂住显策的嘴“这话可不敢乱说,若是叫外人听见了,只怕殿下是要受罚的。到时候,您要奴家怎么办?” 看着女子脸上那是羞赧,又是害怕,还隐约显示着担心的脸。显策可是达到了极大的满足:“你啊,担心什么?难道你还以为这里有人可以惩治的了我吗?那个老东西,早就不行了,我继位,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了。等到朕登基了,就马上册封美人,让你长长久久陪在朕身边。” “那奴家就先谢主隆恩了,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见显策说的这样胸有成竹。女子也不好扫了他的兴。娇笑着。向着显策盈盈一拜“陛下既然有宠着奴家的心思。奴家也就知足了。这一辈子,奴家不求荣华富贵,也不敢奢望什么分位不分位的,但求能够陪着您身边。看见也就好了。” 这甜言蜜语,人当然都是爱听的了。更不要说,这说话的,还是个美女。显策本来就是文绉绉的人,被当成掌上明珠,被嘉妃疼宠,现在听见奉承之话,非但没有觉得不适。反倒是觉得,理应如此。 坐拥这美人。显策的脸上,带着得意儿满足的笑容。这就是权力的好处,不管多美的女子,都会服服帖帖的在自己怀里。 女子柔顺的依偎到显策怀中,她的话虽说的好听。可是她的心里,却是打着自己的小九九的。现在朝中大部分的臣子,都依附着嘉妃。老皇帝也缠绵病榻这么久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再说了,现在宫中还存在的皇子,不久只有显策,与大皇子夙离了吗?这夙离早就带着他那木头似的娘,搬到宫外住去了,想来也掀不起什么大风浪。要担心的,就只有平南王世子――忻明。这样想来,能够当皇帝的,还真的只有显策一人。 “殿下,殿下,造反,造反了。”就在两人你侬我侬,还不能好成一个人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公公急急忙忙的冲了进来。 他跑的非常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就和打翻了的颜料盘一样,看着有趣极了。强烈的喘息声,呼呼的响着,听起来就和一个破旧的大烟囱一样。可是在场的两人,却谁都笑不出来。 “什么造反,谁造反了?”做贼心虚,又许是刚刚才谈论过。所以显策对于这两个字显得极其的敏感“大胆的奴才,一点规矩都不懂,是谁教你,可以这样冒冒失失的进来的。来人,拖下去斩了。” 听见显策的命令,一边的侍卫赶忙赶过来。看着侍卫们来者不善的眼神,那小公公忍不住连连发抖:“殿......殿下,您误会了啊。奴才的意思是,宫外有人造反,已经快要攻破皇宫了。您,您快一点想想办法吧。” “什么?”显策先是愣了愣,呆呆的望着那个公公,呆滞的目光中,透露出了他的迷茫“宫外的人?那其他大臣呢?大将军呢?丞相呢?忻明呢?这些人都死了吗?” 惊慌的口气,实在是有违,显策平时刻意伪装出来的,贵公子形象。他的脸吓的铁青,而又显得苍白。甚至比怀中,那个擦了香粉的姑娘,看起来更加弱不禁风。可是现在,却早就没有人在意这个了。 “这铁骑凶猛异常,简直犹如鬼魂一般,从天而降,叫人防不胜防。这朝中地位显赫的大臣,都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敌人就到眼前了。而塞外的将领,也是远水治不了近火啊。”公公低下头,原本就尖锐而又阴柔的嗓音,此刻显得更加诡异。简直像是朝中的老鸦一般。 除了最初的半个月,显策过的还像个人样以外,后面的生活简直是不堪入目。尤其是在待战离世,皇帝重病后,显策就彻底的暴露了自己的本性。 他做的那些事情啊,就是最下流,最肮脏的流氓,听了他的事迹,也要淬上一口唾沫,表达自己的不屑。就是最放荡的女子,看见了显策的所作所为,也得羞得不敢见人。 如果君主的喜爱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赏,从而窃取恩德;如果君主的愤怒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罚,从而瓜分威势。上梁不正下梁歪,显策岂止是歪啊,简直就是倒了。所以朝中的臣子,也跟着有样学样。 “那忻明呢?他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吗?”沉默了半晌,显策终于像是醒过来了一般,也顾不上什么身份尊卑,拉着那公公的手就不住摇晃。 见显策追问的急切,那公公也不敢不回答:“没有,忻明世子带着自己的亲兵出去了,看来是愿意上前应战的。也就是世子,来叫奴才告诉殿下,大战开启的事情。” “他愿意去,那总是好的。”见到自己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显策的心里总算是好受了些,也不再像紧绷的箭矢一般的坐着了。 因为之前受到惊吓,陡然放松后,他的身体就像是被融化了的雪一般,迅速瘫软了下来。就连再次搂住身边美人的力气,也都没有了。感受局势暂时平安了,显策才有力气开口询问:“那么椒房殿怎么样了,母妃和妹妹都好吗?” “娘娘的情绪有些不稳定,倒是公主在一旁劝着,您是不是应该过去看看?”说到这里,公公小心的瞄了瞄显策的脸色。 在待战被厌弃之后,王后就被迁移到了佛院,也就相当于是被打入了冷宫。而嘉妃呢,在皇后刚走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搬进了,象征着皇后主位的椒房殿。简直就和急着嫁人的女子,是一样一样的。 “哎,去看了有什么好说的呢,只怕还是那些话吧。而且......”显策低下头,沉默了良久,才又叹息了一声“既然思雅也在那里,就让思雅陪陪母妃吧。对了,若是思雅有什么喜欢的,只管给她就是了。” 说起自己的母亲和妹妹,显策也是头疼的很。在朝凤出嫁两年中,思雅一直都在等着忻明。平南王世子,这个身份倒是也配得上的思雅,而且忻明的性子,自己倒是也喜欢。 可是明示暗示都给了,忻明就是不愿意接受。逼得急了,他就说一句,自己的心,已经被人带到西北去了。这谁再西北,自然是不需要多说的。这件事后来叫长乐知道了,自然是把思雅嘲笑了个不轻,就连长平知道了,也无不去开开思雅的玩笑。 越是金贵的,就越是经不起触碰。思雅一直都是被嘉妃宠着惯着的,被无数的王孙公子所追逐的,难得追别人一次,还被拒绝了,一怒之下,就随随便便找个人嫁了。却不想,这刚嫁出去没几天,丈夫就突然暴毙了,年纪轻轻地的,就守寡了。 儒家礼教对妇女“从一而终”的要求,不但丈夫生前贞节,死后还要守节。守节指不改变节操,特指妇女受宗法的强制,或道德观念的影响,在丈夫死后不再结婚,或未婚夫死后,终身不结婚。夫死后,立志不嫁,坚守贞操,抚育子女,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 若是普通人家还好,偷偷嫁了就是了。可是思雅是公主,这么多人看着呢,哪里可以偷偷。虽然嘉妃安慰她,说若是有机会,一定再谋求个好的。可是谁都知道,这机会,哪里是那么好找的?怕只怕就是在千娇百贵,也少不得要孤独终老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黑云压城 黑云压城头,城墙像要塌陷一样;盔甲映着日光,金鳞似的闪亮。号角的声音在秋色里响彻天空,塞边的泥土在夜色中凝聚着紫气。寒风半卷着红旗,轻骑驰向易水;天寒霜凝重,战鼓声低沉不起。 “又见面了,凤儿,这些日子我想你可想的好苦啊。”虽是面对这千军万马,可是忻明却是一点伤感,害怕都没有。反而显得兴奋异常,若不是他手里还拿着刀剑,只怕会叫人误会,是谁家的公子在求爱。 快十年了吧,这些年中,自己几乎夜不能寐。忻明看着朝凤的脸颊,轻轻地笑了笑。自己再等的,就是这一天吧,就是这个人把。突如其来的,忻明居然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 “朝凤听闻,现在的世子身居高位,还真是恭喜啊。毕竟只有昏君乱主,才会在不了解臣子的思想,行为的情况下,却把国家大权委任给他们。才会以轻者君主名望下降、国土丧失,重者国家灭亡、君主身死,的代价,来提携你。” 说道这里,朝凤先是勾起嘴角,无不嘲讽的笑了笑: “若是说起来,大夏祸乱的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任用臣子。不能用法术来衡量臣子。这样,必然根据众人的议论,来判断他们的好坏。不过仔细想来,也就是这样,朝凤才可以这样顺利的进来,还真的是多谢了。” 按照显策的脾气,朝凤想都不用想,就猜到他必定众人称赞,就跟着喜爱;众人诽谤,就跟着憎恶。所以做臣子的,不惜破家费财。在朝廷内,结成同党、在朝廷外,勾结地方势力来制造声誉。用暗中订立盟约来加强勾结,用口头上封官许愿。来给予鼓励。 就像嘉妃揽权的时候,说什么‘顺从我的,就能得到好处,不顺从我的,只能得到祸害‘。 众人贪图她给的利益,又迫于她的威势,从而认为:‘她真能对我高兴。就会让我得到好处;对我猜忌恼怒,就会伤害我。‘ 这才使得众人都归附她,民众也靠拢她,把一片赞美声传遍全国。现在的大臣也是一样。有滥用财物行贿,来骗取声誉的。有致力于奖赏赐予,来拉拢民众的,有致力于结党营私,网罗智士。来胡作非为的。有凭借免除赋役、赦免罪犯来提高声威的,有致力于迎合下属,而颠倒是非,和用危言耸听、奇装异服、漂亮称号,来惑乱人们视听的。 这些情况。上达到显策那里。显策又不能弄清楚实情,因此认为他是贤人。奸臣又会派出诡诈的人,在外充当别国宠信的使者,把马车借给他,给他瑞节使人相信,教他外交辞令使他庄重,用贵重的礼物资助他,让他作为外国使者来游说本国君主,暗中夹带为奸臣说话的私心而议论公事。 为谁做使者呢,是为自己;为谁讲话呢,是为君主左右的奸臣。朝凤勾了勾嘴角,显得很是愉悦。显策喜欢使者的话,认为他讲得头头是道,从而认为,他称赞的奸臣,是天下的贤士。 “凤儿还真的是刻薄啊,不过古代的所谓圣明君主,并不是父子,兄弟依次传授王位;而是依靠在朝廷内结成同党,在朝廷外勾结地方势力,威逼和杀害君主,而谋求大利的。”忻明有些懒散的笑笑,歪着头,看着朝凤。 “你怎么知道是这样的?”这可不像,是什么忠臣良将说的话,不过既然都是知根知底的人了,那谁也别装什么正人君子了。朝凤一笑,真的和忻明聊了起来。 “舜逼迫尧,禹逼迫舜,汤放逐桀,武王讨伐纣。这四个王,都是作为臣子而杀了自己的君主,天下却都称赞他们。考察四个王的思想,是出于贪得天下的野心;衡量他们的行为,是使用了暴乱的武力。然而这四个王虽说自管扩充势力,天下的人却称赞他们了不起;自管显耀名声,天下的人却称赞他们很高明。这样,威势足以凌驾天下,利益足以压倒一世,天下人都顺从他们。” 权势好比是君主的深渊,臣子好比是君主权势这一深渊里的鱼,鱼离开深渊,就不能再得到它了;君主把权势失落给臣子,就不能再收回来,忻明摇摇头。 “根据现在知道的,田成子夺取齐国,司城子罕夺取宋国,太宰欣夺取郑国,单荼夺取周国,易牙夺取齐国,韩、赵、魏三家分晋,这八个人,都是臣子杀死自己的君主,而立的。” 靖郭君田婴任齐相,和老相识谈话的时间长,老相识就变得富有;赏赐近侍小物品,近侍地位就会抬高。谈话时间长、赏赐小物品,都是微小的资助,尚且可以借此致富,何况把权势让给官吏呢? “国家内外,对于君主左右的那个奸臣,都异口同声地暗示君主:重者要君主甘愿卑身让位,而居其下,轻者赏赐高爵厚禄,使奸臣得利。奸臣位高禄厚,党羽越聚越多,又有篡夺君权的野心,其他党羽就变本加厉地,迎合他的心意,劝说他。” 奸臣听到这些话,急忙竖起耳朵点头称是。所以在朝廷内,结成同党,在朝廷外,勾结地方势力,窥测时机,发动政变,一举而夺取国家政权。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这些道理,忻明倒是晓得的透彻,看来平时没少干。 “对内利用党羽挟持,或杀害君主,对外利用诸侯势力,来颠覆自己的国家,背离正道,心怀阴谋,对上钳制君主,对下扰乱法治,这样的奸臣,是数不清的。这是什么原因呢?就在于君主,不懂得选择臣子吧。” 史书记载说:‘周宣王以来,亡国的,就有几十个,其中臣子杀死君主,而夺取国家政权的,所在多有。‘那么祸乱从国内产生,和从国外兴起的,各占一半。 若是能集中民力,抵抗祸乱,即使国破身死,还都算是贤明的君主。至于改变法令,君臣易位,把整个国家和全体民众,拱手交给别人,这才是最大的错误。 “忻明,既然你地位高,权势重,又有低下的臣子,争相给你捧场。而你也与外国勾结,树立私党,对下扰乱国法,对上挟持君主,地位显贵,并专权独断。可是你为何不反?”朝凤皱皱眉,看着忻明问道“你可不要说,是为了忠君爱国,这样的鬼话。” 那些残暴不仁的君主,并不是一下子就灭亡的,也是慢慢造成的。所以桀、纣虽然无道,都还在位十多年,这就是慢慢地衰微,以至灭亡的道理。可是忻明,扰乱了,却不征服。控制了,却不夺取,他到底要做什么? “国?那是什么鬼东西?”忻明嫌弃的皱皱眉“我所在意的,不过是您罢了,所等待的不过也是您罢了。我的命是偷来的,现在该有您来还回去了。六军布阵!” 战争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关系到军民的生死,国家的存亡,是不能不慎重周密地观察、分析、研究。只有听从了,有利于克敌制胜的计策,还要创造一种势态,作为协助我方军事行动的,外部条件。 “对方的样子,来者不善。”甄谨皱皱眉,上前挡住朝凤“还请您先到后方观战。” 见到甄谨这样的举动,朝凤也不推辞,主动退下,转而观察对方的‘势’。 所谓‘势’。就是按照我方建立优势、掌握战争主动权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相应措施。用兵作战,就是诡诈。因此,有能力而装做没有能力,实际上要攻打,而装做不攻打,欲攻打近处,却装做攻打远处,攻打远处,却装做攻打近处。 善于调动敌军的人,向敌军展示一种或真或假的军情,敌军必然据此判断而跟从;给予敌军一点实际利益作为诱饵,敌军必然趋利而来,从而听我调动。一方面用这些办法调动敌军,一方面要严阵以待。 所以,善战者,追求形成有利的‘势‘,而不是苛求士兵,因而能选择人才,去适应和利用已形成的‘势‘。善于创造有利‘势‘的将领,指挥部队作战,就象转动木头和石头。木石的性情是处于平坦地势上就静止不动,处于陡峭的斜坡上就滚动,方形容易静止,圆形容易滚动。所以,善于指挥打仗的人,所造就的‘势‘,就象让圆石从极高极陡的山上,滚下来一样,来势凶猛。这就是所谓的‘势‘。 “平戎万全阵。”忻明手持旌旗,号令三军。 在战场上用语言来指挥,听不清或听不见,所以设置了金鼓;用动作来指挥,看不清或看不见,所以用旌旗。金鼓、旌旗,是用来统一士兵的视听,统一作战行动的。既然士兵都服从统一指挥,那么勇敢的将士不会单独前进,胆怯的也不会独自退却。这就是指挥大军作战的方法。 见到忻明的动作,甄谨也不得不端正起自己的态度。骄兵必败,现在还不到时候。 第二百五十章 烽火狼烟 烽火已经点燃,燃烧而产生的狼烟,遍布在广袤的天空中。 随着忻明手中旗帜的摆动,原本还看不出来什么的军队,突然就想是活起来了一般。之听见马蹄踢踏,还有刀剑碰撞的声音,更显得战场上,有一种诡异的安静。 ‘平戎万全阵’,是宋太宗在位期间,御制的一套作战阵法,取名为“万全”,可见被视为得意之作,寄托全能应对边患之意。这一阵法出台后,曾在军队与边防中付诸实施。北宋官修《武经总要》盛赞道:“所以挫驰突之锐,明坚重之威,循明摘实,知神谋之有在矣”。 这个阵法,由前锋、殿后、中军、左翼及右翼组成。其主力为中军,由并排三个方阵组成,各以一名大将统领。每阵各方五里,周长二十里,计七千二百步。 三阵之间,皆相隔一里,阵面共宽达十七里。在中军内三个方阵中,每五百步设战车一乘,每车配备“地分兵”二十二人;每阵战车计一千四百四十乘,每阵另配有“无地分兵”五千人。 合计中军三阵,共配备车四千三百二十乘、士卒十一万四千人。中军每阵除拥有战车外,士兵分别配备有拒马、长枪、床子弩、步弩、步弓、刀剑、盾牌等武器装备。此外,每阵还有“望楼车”,这样的可移动的瞭望楼八座。 “军心不可乱!奋勇杀敌者,赏!”甄谨怒吼一声,率先上前。 虽然是甄谨带兵,可是朝凤的眉头却是越皱越紧。瞭望楼中,每楼有“望子”士兵八十人。左、右翼军阵各两列,前列一百二十五队,每队五十骑。共6六千二百五十骑。 后列一百二十五队,每队三十骑,共三千七百五十骑。即左、右翼每阵一万骑。两阵共计两万骑,另有探马六百五十骑。前、后军阵亦各两列骑兵。前列六十二队,每队五十骑,共三千一百骑。 后列六十二队,每队三十骑,共一千八百六十六骑,另有探马四十骑。前后阵各五千骑,共计一万骑。左、右、前和后军阵。全部由骑兵组成,包括轻骑兵和使用骑枪、骨朵及团牌等装备的骑兵。 “不可强攻,布阵。”见对方来势汹汹,甄谨的心里却是更加的平静。 平戎万全阵。是个大阵,共投入兵力十四万余人,在所布置的五个军阵中,其主力,无疑为超过十一万人的中军阵。此时。自己更要冷静。不能自乱阵脚。 “队形变换长锥阵,主攻!”平戎万全阵人虽多,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中军阵,所拥有的战车。与先秦车战之战车,是完全不同的,并无冲锋攻击的作用。 狠狠地抽了身下的战马一下,甄谨提起剑。若是自己没有记错,在《武经总要》中,描述车在战争中用途时称:“车战三代用之,秦汉而下,浸以骑兵为便,故车制湮灭”。 以后,西晋马隆,及唐代马燧,在作战时使用过车具,但主要以配备鹿角之类器械的车,发挥阻击功效,另外还可载运兵甲。至夏真宗即位初,有人献战车之计,也大致是用车体为掩护战具,在平原上防御敌人骑兵冲击。 “此数者皆谓以车为卫,则非三代驰车击战之法,然自足以御敌制胜也。”平戎万全阵中的战车,同样配有拒马等装备,实与马隆、马燧所用之车功能相类,主要承担防御功效。 因此,中军阵以步兵为主体。而前、后、左、右四阵由骑兵组成,总数仅有三万骑,显然为中军之辅助力量,主要承担警戒和掩护任务。 根据以上部署情况,可见“平戎万全阵”,明显是以步兵为主的阵法,体现以步制骑的战术意图。从该阵法布局上看,步、骑、车排列整齐有序,气势不可谓不壮观,但就实战角度而言,却不能不说存在巨大的缺陷。 “左翼加强攻击,右翼掩护!” 首先,若按其阵图部署,方阵总宽度达二十里之遥,这就势必对地形提出苛刻的要求,唯有在宽大平,坦且无障碍的地带,才能使用;其次,阵形庞大沉重,既设前锋、殿后、中军、左与右翼四个方阵,中军之内又再设三个车营,实有重复之累,很难快速布阵,实际操作性不强,甚至会出现未及列阵,已遭敌袭的情况。 甄谨飞速的在心头,查找的这个阵法的缺陷。这个阵法最致命的,就是缺乏机动性,不利于调度和灵活应变,一旦侧翼或后部,被对手攻破,全阵都将陷于混乱。 而且,这种阵法的本质,是防御性,是摆出全面防守的态势,以应对敌军的进攻,如果当敌军撤退时,只有前锋和左右翼部分骑兵能够追击,以步兵为主力的中军,则无法迅速反应,不具备进行运动战的能力。因此,这种静止状态下壮观的阵法,其实被动呆板,既不能“平戎”,事实上也无法发挥“万全”之效。 “骑兵冲锋!”挥起手上的旗帜,甄谨指挥着队形的变换。 自己还记得,曾经在兵法上看过,北宋前期辽朝军队以骑兵为主,用兵战略、战术极为灵活,攻防完全视形势变化而定,并不拘泥于阵法套路。辽军在与宋军交战时,首先‘料其阵势大小,山川形势,往回道路,救援捷径,漕运所出,各有以制之。然后于阵四面列骑为队,每队五七百人,十队为一道,十道挡一面‘,随后轮番发起进攻。 当敌军阵无法突破时,‘亦不力战‘。对峙二三日待对手饥疲,再乘机攻击。宋人也发现:‘其用军之术,成列而不战,俟退而乘之。多伏兵,断粮道……退败无耻,散而复聚,寒而益坚,此其之所长也。‘ 总之,辽军充分发挥自身骑兵的特点,在对宋作战中充分运用机动灵活、长途奔袭的战术,不拘战法,进退自如。辽军这种作战的方式和战术,恰恰使‘平戎万全阵‘难以应对。 “阵相去百步,士众疑惧,略无斗志。此时不进攻,更待何时?”任何阵法,都必须适应战场的形势及变化,绝不能死守陈规,更不能成为束缚手脚的枷锁。 每地分车一、兵二十二,并十地分为一点。右万全阵法,凡九围,共成一阵,内三为方阵,一为前锋,一为后殿,二为左翼,二为右翼。甄谨皱皱眉,警惕的观察者四周的局势。 凡中心连排方阵三,每阵各大将一人生之。其阵各方五里,人相去一里,东西占十七里。每阵周回二十里,计七千二百步。每五百步为一地分,每一地分用战车一乘、兵士二十二人,三人在车上,四人掌拒马四、小牌四、枪四、剑四,六人掌床子弩二,四人掌步弩二,四人掌掉刀二、小牌二,三人掌弓三、圆牌三。 “连兵将所在、兵数多少,也不知道的前方统帅,只凭皇帝所发阵图作战。这样的统帅,这样的御将之道,要打胜仗是绝对不可能的。”在后方观战的朝凤冷笑了一下,反而一点也不担心了。 越是坏事做多的人,越是害怕见到鬼。显策通过谋害老皇帝,达到现在的地位,因此对臣下刻意防范,军事将领,又是猜忌的主要对象。他刚刚掌握权力,便宣示‘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原则,也是更多针对,握兵的武将群体。 同时,显策要求武臣的最主要标准,即在于循规顺从,所谓‘朕选擢将校,先取其循谨能御下者,武勇次之‘。也就是说,对武将重服从,轻果敢。 对待士卒像对待婴儿,士卒就可以同他共患难:对待士卒,像对待自己的儿子,士卒就可以跟他同生共死。如果对士卒厚待,却不能使用,溺爱却不能指挥,违法而不能惩治,那就如同骄惯了的子女,是不可以用来同敌作战的。 “陛下放心,这一仗,我军必胜。” 看着朝凤凝视着在场,青书还以为她是担心,于是急忙开口道: “我听闻,显策为了防止武将拥兵自重,建立了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的建立,巧妙地把兵权一分为三。枢密院有调兵之权,却不掌管军队;三衙掌管军队,却无调兵之权;遇有战事,由皇帝任命率臣领兵出征,从而实现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重”的分离。也就是说,最高军事指挥权,只掌握在皇帝本人手中。” 就是民间,也有传闻:‘君之所忌者,宣力之武臣耳,非偷生邀宠之文士也。‘ 显策明明不懂军事,却常常御赐阵图,以支配将帅,严重违背了,用兵的基本原则。使指挥者,既不敢根据战场形势,对御制方案,做出必要的调整,更不能发挥主动作战的积极性,唯有被动应付。简直把前方将帅,变成了由他牵线的木偶。 统军之将必须‘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则知八阵之经‘,而这个,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朝凤皱皱眉,忻明你在想什么? 第二百五十一章 名成八阵 易则多其车,险则多其骑,厄则多其弩。 在战车、骑兵与步兵混合军阵出动后,如地形平坦,便可多布战车,以充分发挥其冲击功效;如地形崎岖多变,则应出动更多的骑兵,以借助其机动快速特点打击对手;而在遭遇阻击、围困之际,便须以持弩步兵阵为主,以发挥弓弩杀伤力强的作用,强调军队机动灵活性的结果。 “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说实在的,忻明的指挥手法并不弱,弱的是这个阵法。若是换为更加合适的阵法,那么就是甄谨,也定不能轻易得胜。 预先规划的阵图,只能作为一般性的布阵原则,或练兵的范式,而不能成为左右战场的准则。作为帝王,应当深谙‘将能而君,不御者胜‘的道理,赋予指挥者临阵用兵、布阵之权,对前线将帅的行动,不加干预,更不应以御赐阵法,及阵图遥控作战。 “以监军牵制主帅、使用阵图控制将帅,以及派出走马,承受公事随时汇报军情。还真的是好打算,不过水至清则无鱼,倒是给陛下您行了方便。”青书看着战场笑笑,明显是知道了弱点。 预设阵法、阵图,便是达到钳制将领的一项重要举措。所谓‘图阵形,规庙胜,尽授纪律,遥制便宜,主帅遵行,贵臣督视‘。唯其如此,将帅因无权变更计划,便难以擅自行动,更无力调动军队图谋不轨。 考究大夏朝边,防战略的演化过程,不难发现,最初承袭了开国时确立的‘先南后北‘方略。即先扫平南方诸势力,再北伐契丹,收复燕云地区。最终据守长城,掌握攻防主动权。以达到昔日,汉唐王朝国,防鼎盛的目标。 因此,夏太宗登基后,利用江南残余政权纳土的机会,开始着手主动北进战略。到了后人,虽是还有收复。却是收效甚微。 太平兴国四年五月,当北方叛乱被剿灭之际,显策为了显示自己的本事,临时决定扩大战果。希望挟胜利之余威,展开伐辽战争。然而第一次幽州战役,以失利告终。 显策一方面调整战略,暂时采取守势,另一方面汲取部分将领。试图拥戴待战的教训,遂通过御赐阵法、阵图之举,约束统军将帅,执行当时的防御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显策仍未放弃。收复燕云的主动进攻战略,继续筹划各方面准备工作。雍熙三年五月,第二次北伐惨败。同年年底,匈奴军南下,夏军又在君子馆,被歼数万,于是夏军彻底终止了,北进的行动。 雍熙四年四月及之后,显策先后下诏令,文臣武将献安边策,反对主动北伐的意见,成为主政者的一致主张。因此,夏廷开始完全转变边防战略,从主动进攻,转为全面防御,由此形成‘守内虚外‘方略。 正是在此背景下,体现全面防守内容,和主旨的‘平戎万全阵‘产生,被推行于御北边防体系之中,自在情理之中。所以,可以看出随着夏廷,两次北伐的失败,其军队任务的重点转向内部。 对将帅的钳制,也成为恪守不渝的家法之一,授御制阵图,遂担负起执行新战略,和控制将帅的重要手段,以‘平戎万全阵‘为代表的防御性阵法,应运而生,即使因此造成边防被动失利的后果,也在所不惜。 “运筹于深宫中,授阵图于千里外。他想的倒好,当真是以为天上会掉馅饼,还是脑子叫狗吃了?”朝凤冷笑一声,继续观战。 剥夺将帅临阵处置的决断权,完全违背指挥作战的基本原则,其危害当时已经引起有识之士的批评。 据红楼情报,朝臣田锡就曾经上奏:‘况今委任将帅,而每事欲从中降诏,授以方略,或赐以阵图,依从则有未合宜,专断则是违上旨,以此制胜,未见其长。‘因此要求‘既得将帅,请委任责成,不必降以阵图,不须授之方略,自然因机设变,观衅制宜,无不功成,无不破敌矣。‘ 然而显策对此不予理睬,曾对心腹大将傅潜说:‘布阵乃兵家大法,非常情所究,小人有轻议者,甚非所宜。‘其后还为自己辩护:‘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需谨此。‘ 不得不说,显策御授‘平戎万全阵‘的做法,确实损害了军队的战斗力,同时造成军事将领唯命是从、无所作为的后果。然而尽管如此,拘泥阵法、滥授阵图的陋习,却还是朝嗣君所沿袭,产生更为深远的消极影响。 ‘咸平、景德中,赐诸将阵图,人皆死守战法,缓急不相救,以至于屡败‘‘诚愿不以阵图赐诸将,使得应变出奇,自立异效‘。‘不以阵图授诸将,使得应敌为攻守‘。都说明其危害长期存在的事实,可是却没有人听从。 “八阵图!列队!”高高的扬起手中的旗帜,又用力甩下,看来应该怎么做,甄谨已经胸有成竹。 八阵图,实际上就是步、弩、车、骑四个兵种相结合的混合军阵。利用战车结成以若干小方阵为单元的大方阵,步兵弩兵交错其中,阵前部设铁蒺藜,拒马,鹿砦等障碍物,当敌骑兵集团冲锋时,便利用弩兵依托战车射杀敌军;敌军靠近时则由长枪兵依托战车抵挡;敌军冲入阵内,因战车的阻碍和限制,兵力必然被分割,则乘机依托小方阵,以各种长短兵器夹击,各个击破。 这个阵法,讲究的是大阵包小阵,大营包小营,隅落钩连,曲折相对,内圆外方。而其构想,则与《周易》是分不开的。八阵的排列,实际是一‘文王八卦方位图’,即‘后天八卦图’。 八阵中的每一阵,都由六小阵组成,取《周易》六爻之意。八阵加中军的,总共六十四个小阵,与《周易》别卦的,六十四卦相合。至于八阵图的奇正之法,即杜牧之《孙子注》所说的“奇亦为正之正,正亦为奇之奇,彼此相穷,循环无穷”,则更是《易》理,在布阵中的具体应用。 《周易》的精髓是将天、地、人视为一个整体,把不同质、不同态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以探讨其运行的规律。诸葛亮治国、用兵时十分注重天、地、人的综合考察。他在《将苑?智用》中写道:“顺天、因时、依人以立胜。” 一个优秀的将领应“上知天文,中察人事,下识地理,四海之内,视如室家”。 “夫行兵之势有三焉:一曰天,二曰地,三曰人。天势者,日月清明,五星合度,彗星不殃,风气调和。地势者,城峻重崖,洪波千里,石门幽洞,羊肠曲沃。人势者,主圣将贤,三军由礼,士卒用命,粮甲兼备。善将者,因天之时,就地之势,依人之利,则所向者无敌,所击者万全矣。”这真是将《周易》天、地、人综合一体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了。 八阵图要求数、理、相的统一,“数、理”通过“相”表现出来。而“数、理”则和源本自然的“心”是同一的。正如陆九渊所说,“我心即宇宙,宇宙即我心”。而中国哲学的精髓也在把握一“心”,用来感通天地,感悟人生。 正所谓“相由心生”周易的预测,正是基于“心”所外现的“相”而作出的,是非常准确而科学的。但是,人的“心”,却是可变的,“心”则“相”,也会随着发生变化。故根据过去的相,所做的预测,便不会很准确了。 但人的“心”,又并非变化无常,有一定的稳定性,是有规律的变化。故周易在总体的规律上,所做的预测是非常准确的。和天气预报相似,只能得其大概,不能得其细节。对细节的把握,只能针对不远的时间段作出。 但同时,也说明了另一个问题,算出的命,并不能肯定必然的说明未来。命运的发展,最终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相由心生”,真正自己努力摆脱命运的束缚,成了贵人,“相”也变成“贵人”相了。 “以乾坤巽艮四间地,为天地风云正阵,作为正兵。西北者为乾地,乾为天阵。西南者为坤地,坤为地阵。东南之地为巽居,巽者为风阵。东北之地为艮居,艮者为山,山川出云,为云阵,以水火金木,为龙虎鸟蛇四奇阵,作为奇兵。” 布阵是左为青龙,右为白虎,前为朱雀鸟,后为玄武蛇,虚其中大将居之。八阵又布于总阵中,总阵为八八六十四阵,阵间容阵、队间容队;以前为后,以后为前;进无速奔、退无遽走;四头八尾,触处为首。 “敌冲其中、两头皆救;奇正相生,循环无端;首尾相应、隐显莫测;料事如神,临机应变。到底是军神啊。” 看着甄谨,忻明苦笑了一下,似乎又回到了那一日抢亲的场景,自己终究,还是抢不来她。 第二百五十二章 出奇制胜 大凡作战,都是以正兵作正面交战,而用奇兵去出奇制胜。 “副将,掩护我!”有了之前的猛攻,忻明的阵法已经受到重击。见到被众军围护起来的忻明,甄谨皱皱眉。 要兴兵作战,需做的物资准备有,轻车千辆,重车千辆,全副武装的士兵十万,并向千里之外,运送粮食。那么前后方的军内外开支,招待使节、策士的用度,用于武器维修的材料费用,保养战车、甲胄的支出等,每天要消耗千金。 因此,军队作战就要求速胜,如果拖的很久则军队必然疲惫,挫失锐气。一旦攻城,则兵力将耗尽。而且长期在外作战,还必然导致国家财用不足。现在朝凤虽是有钱老板商行的支持,可是这能省,还是省一些的好。 “八阵之法,一阵之中,两阵相从,一战一守;中外轻重,刚柔之节,彼此虚实,主客先后,经纬变动,正因为基,奇因突进,多因互作,后勤保证。这样好的阵法,军神到底是军神。” 见到甄谨像自己冲来,忻明到也不躲避,接过身边人递来的长枪,就向着甄谨攻去。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若是以前,忻明是绝对不会选择和甄谨正面交锋的。 毕竟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却还是要逞强的行为,不是勇者,而是傻子的作为。可是啊.......忻明回过头看向朝凤,自己或许早就傻了吧,就在看见她的那一天,自己的行为,就已经不被自己控制了。 “若是君子。那就堂堂正正的开战。你武力不俗,何必这样?”军队打败仗有‘走‘、‘驰‘、‘陷‘、‘崩‘、‘乱‘、‘北‘六种情况。这六种情况的发生,不是天时地理的灾害。而是将帅自身的过错“你根本没有战意,若是这样。又何必要上战场。” 在地势均同的情况下,以一击十,而导致失败的,叫做‘走‘。士卒强捍,军官懦弱,而造成失败的,叫做‘驰‘。将帅强悍。士卒儒弱而失败的,叫做‘陷‘。偏将怨仇不服从指挥,遇到敌人擅自出战,主将又不了解他们能力。因而失败的,叫做‘崩‘。 将帅懦弱缺乏威严,治军没有章法,官兵关系混乱紧张,列兵布阵杂乱无常。因此而致败的,叫做‘乱‘。将帅不能正确判断敌情,以少击众,以弱击强,作战又没有精锐先锋部队。因而落败的,叫做‘北‘。 “用兵的原则,将领接受君命,从召集军队,安营扎寨,到开赴战场与敌对峙。这些忻明敢说问心无愧,将军何出此言。”弯身闪过甄谨的剑气,忻明反手,长枪横扫。 长枪与重剑碰撞,金属的嘶鸣声,刺的人耳朵都发疼。收回剑,甄谨皱皱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善于用兵作战的人,总是首先创造自己不可战胜的条件,并等待可以战胜敌人的机会。你不是不会指挥,而是不想吧。” “想,怎么不想。我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待很久了。”这倒是没有说谎,这一场战役,甚至可以说是在忻明的催促下,而快速产生的“英雄难过美人关,对于这一点,甄将军只怕比我有更深的感触吧。” 凡兴兵十万,征战千里,百姓的耗费,国家的开支,每天都要花费千金,前后方动乱不安,戌卒疲备地在路上奔波,不能从事正常生产的,有七十万家。这样相持数年,就是为了决胜于一旦。 “你有没有想过,因为你的一时任性,会有多少人国破家亡!”听了忻明的调侃,甄谨并没有在意什么美人不美人的,而是更在意忻明放肆的态度“将军所代表的,是一个军队的灵魂。其中重大责任之所在,是不可不认真考察研究的,毕竟你手里的,可是三军的性命。” 也不怪甄谨愤怒,他从小便在军营中生存。对他来说,军人更像是自己的家人。所以他主持军事行动,要做到考虑谋略沉着冷静,而幽深莫测,管理部队公正严明,而有条不紊。 要能蒙蔽士卒的视听,使人们对于军事行动毫无所知;变更作战部署,改变原定计划,使人无法识破真相;不时变换驻地,故意迂回前进,使人无从推测意图。这并不简单,可是甄谨却一直小心警惕的应对。因为他不想,也不敢再看着人,在自己的面前死亡了。 “您说的很有道理,将军是一个军队的领队,所以我才不能死的这么轻巧,至少不能在你手上死去。”毫无征兆,忻明突然挥动手中的旗帜,像军队中求起支援来“将军好身手,必然不会有事。在下先走一步。” 兵法上说,善于运用奇兵的人,其战法的变化就象天地运行一样无穷无尽,象江海一样永不枯竭。象日月运行一样,终而复始;与四季更迭一样,去而复来。 宫、商、角、徵、羽不过五音,然而五音的组合变化,永远也听不完;红、黄、蓝、白、黑不过五色,但五种色调的组合变化,永远看不完;酸、甜、苦、辣、咸不过五味,而五种味道的组合变化,永远也尝不完。战争中军事实力的运用不过‘奇‘、‘正‘两种,而‘奇‘、‘正‘的组合变化,永远无穷无尽。奇正相生、相互转化,就好比圆环旋绕,无始无终,谁能穷尽呢。 “保护陛下!”调虎离山!见忻明的方向,甄谨的心头猛然一抖,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打败自己,而是朝凤。 虽说打仗不在于兵力多,而在与不轻敌冒进,并集中兵力、判明敌情,取得部下的信任和支持。可是蚁多咬死象,再英勇的部队,在这样的车轮战之下,也显得有些疲惫了。 “提高警惕!”甄谨虽还是极力战斗,可是周围的士兵,却明显有些疲惫了。 军队因久战疲惫不堪,锐气受挫,军事实力耗尽,军内物资枯竭,其他部队必定趁火打劫。这样,即使足智多谋之士,也无良策来挽救危亡了。 “敌人早朝初至,其气必盛;陈兵至中午,则人力困倦而气亦怠惰;待至日暮,人心思归,其气益衰。”敌人能否被战胜,在于敌人是否给自己以可乘之机。所以,善于作战的人,只能够使自己不被战胜,而不能使敌人,一定会被我军战胜。 湍急的流水,所以能漂动大石,是因为使它产生巨大冲击力的势能;猛禽搏击雀鸟,一举可致对手于死地,是因为它掌握了,最有利于爆发冲击力的时空位置,节奏迅猛。 旌旗纷纷,人马纭纭,双方混战,战场上事态万端。甄谨皱皱眉,握紧手中的重剑。在忻明的眼中,没有杀意,要不然,也不会使用这样随便的阵法。但自己的指挥、组织、阵脚不能乱,否则全军覆没。 “陛下,您看那边!”青书见到远方有什么人正在往这边跑,一开始他还以为是甄谨回来了,但是看清楚后,却是猛的一愣“这......这是大夏那边的将领!来者不善,陛下您快走,我掩护你。” 见到青书这诧异的模样,朝凤倒是轻轻地笑了笑。若是忻明不来找自己,自己还要觉得不踏实呢。现在他来了,自己倒反而安心很多:“来人,把朕的马迁来,朕要亲自去会一会他。” “陛下,把廉价的东西放在冷僻之处,即使是曾参、鱼酋这样有修养的人,也有偷窃的嫌疑。您这样过去,只怕他会起歹意。”虽说自己心里并不觉得忻明会做出什么,可是青书对朝凤的做法,却还是不赞同的。 朝凤丝毫不理会青书的劝告,直接翻身上马:“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既然朕敢到大夏来,就敢面对千夫所指。你莫要多说,其他人也莫要跟着。若是我真的死了,那就把帝位传给甄谨。” “这.......”青书还想再说什么,可是朝凤却已经扬起马鞭,驾着马走了。 见到朝凤来了,忻明很是欢乐的笑了笑。倒不像是看见的敌军,而像是看见了多年不见的挚友:“凤儿终于下来了,真是叫我好等。” “按照用兵的原则,军事地理有散地、轻地、争地、交地、衢地、重地、圮地、围地、死地。诸侯在本国境内作战的地区,叫做散地。在敌国浅近纵深作战的地区,叫做轻地。我方得到有利,敌人得到也有利的地区,叫做争地。” 并未理会忻明的调笑,朝凤皱着眉望着他继续问道: “处于散地就不宜作战,处于轻地就不宜停留,遇上争地就不要勉强强攻。这些话,难道世子都不记得了吗?” 当然不可能不记得,因为写出这些话的,就是自己。现在这种场合,她与自己说这些,分明是在笑话自己,在战场上放水。忻明挑挑眉,看着朝凤依然笑的甜:“看来殿下对我关心的紧啊。连这些都知道。” 第二百五十三章 忻明之死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受制于人。这是天下的正常法则,就是明君、贤臣也不能变更。 “世子客气了,朝凤才智虽是不高,可是却知道,唯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可是您实在是叫朝凤放心不下啊,比如现在,朝凤就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朝凤静静的看着忻明,开口问道。 倒不是没有想过其他办法,只是对待忻明这种人,你越是弯弯绕绕的,他就越是缠着你,歪曲你的意思。到不如堂堂正正些,问个清楚明白。 “忻明别无所求,殿下忘记了吗?您现在已经是匈奴的君王了,而忻明,还是大夏的世子,你我之间,,是断断水火不容的。”说着,忻明举起了手中的长枪,似是要比试一番“第一次见殿下,忻明可是被教训的不轻,不知道您现在身手如何了。” 这......这是要和自己开打?朝凤挑挑眉,事情倒是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自己原是以为,忻明这般拖拉,是想要空出时间,和自己说些什么,或者是要提出什么要求。可事实上,好像不是如此。 “还望世子承让。”话虽是这么说的,可是朝凤却已经把腰上的软剑抽出了。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反正自己退位诏书都写好了,是不在意什么时候死的。 胜利可以预见,却不能强求。敌人无可乘之机,不能被战胜,且防守以待之;敌人有可乘之机,能够被战胜,则出奇攻而取之。 在场战斗,谁也没有讨到什么好。朝凤稳住身形。尽量使得自己呼吸的频率正常起来。不得不说,这些日子自己还是懈怠了,若不是自己熟知这里的地形。胯下的青骢马有比忻明的战马好些,只怕自己早就败了。 “凤儿果然好身手。”忻明笑笑。他虽然在武力上更胜一筹,但是朝凤在谋略上,却是更胜一筹。不但使她自己,始终处于不被战胜的境地,也决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击败敌人的机会。 听见忻明这样夸奖自己,朝凤只是小心的扫了一眼远方的战场。此时的战场,混混沌吨。迷迷蒙蒙,两军搅作一团,几乎分不清哪一方是哪一方了,可是朝凤却肯定。最后的胜利是在自己把握之中。 “王都是大夏的最后一个地方了,越深入敌国腹地,我军军心就越坚固,你们就不易战胜我们。”四面楚歌,说的就是现在的大夏。 亏了甄谨的训练。此时的部队,使部队自我策应如同‘率然‘蛇一样。‘率然‘是常山地方一种蛇,打它的头部,尾巴就来救应;打它的尾,头就来救应;打它的腰。头尾都来救应。 “呵,他到来的快。”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就在朝凤还在想甄谨那边情况如何的时候,忻明突然冷笑一声“只可惜啊,还想好好地和您叙叙旧,看来是没有机会了。” 说完,忻明便突然举起手中的兵器,就像朝凤攻了过来。他的速度极快,又来的突兀,朝凤完全来不及应对,只是本能的把软剑横在身前,摆出防御的姿态。 “朝凤!”远处的甄谨声嘶力竭的喊道,这么久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喊朝凤的名字。之前两人就算是面对面,喊的也是殿下,陛下这样官方的称呼,不知道为什么,甄谨总是习惯在心头,提醒自己朝凤的身份,想尽办法把两人的距离拉的远远地。 但是,此刻甄谨却已经没有功夫再去想这个了。从他的角度,看的极其的不真切,只能看见朝凤和忻明挨得很近,还有空气中穿来的血腥味。 “忻明别无所求,但求能够在凤儿的手上死去。”看着朝凤因为惊讶,而瞪大的眼睛。忻明的心头,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意。 朝凤对于自己,不过是一眼的分量吧。就像是儿时那阴冷地下的一寸阳光,‘忻明’的那一句‘我是你哥哥’。还有初试那天,淡淡的花香。像这样轻飘飘的东西,这个漫长的时间,所占的,不过是自己那短短的一生罢了。 鲜血就像是决堤了的河水,源源不绝的从伤口中流下,可是忻明却一点要制止的意思都没有。终于可以结束了,一直以来,自己都以这个自欺欺人的假面具,过着活,现在终于可以摘下了。 失血过多的身体,早就不能再支撑忻明坐在马上了。强烈的眩晕感,导致他连朝凤的面庞都看不清。自己就要死了,终于要死了。 只听见一声沉闷的响声,忻明掉到了地上,扬起了了一成薄薄的尘埃。就像是他的这一生一般,轻微的都叫人看不真切。 “你没事,真的是太好了。”在看见倒下的人是忻明,而并非朝凤的时候,甄谨终于知道了什么叫重生。 看着剑尖上滑落的血,朝凤沉默了半晌,才移开了黏在忻明身上的视线:“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撞到了我的剑尖上。他的功夫远在我之上,所带的兵力,也远比我们队中的多。可是他不想赢,只想死。这不合理,甄谨,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这世上,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扫了扫忻明的尸体,甄谨之觉得有些可惜了。权势,名利,财富,这些东西他都有了,可是现在却又都没有了。 奔赴国难,献身君主,本是舍生取义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失多得少的人。见闻很少,服从命令,本是保全法令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浅薄愚昧的人。尽心耕作,自食其力,本是创造财富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没有才能的人。品德优异,单纯朴实,本是正派善良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蠢笨呆板的人。 重视命令,谨慎办事,本是尊重君主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胆小伯事的人。打击贼人,止住奸人,本是提醒君主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奉承讨好的人。 “去叫人来吧,擒贼先擒王,现在就是连统帅都死了,下面的士兵,也没有再战的必要了。”朝凤叹息一声,示意甄谨把忻明的遗体带上。 死去的忻明,这张脸被地上的烟尘弄的灰扑扑的。就像是褪了色的山水画,或者是被雨水昏开过的字条一样,完全没有了以前那种,风度翩翩,陌上谁家少年郎的清雅。 “兵的性态,就象水一样,水流动时,是避开高处流向低处,用兵取胜的关键,是避开设防严密实力强大的敌人,而攻击其薄弱环节。忻明死了之后,最薄弱的,就是人心了。”朝凤说到这里,轻轻地笑了笑,似乎已经胸有成竹。 随着甄谨的一声令下,朝凤带来的人马,全部都排列回方阵的姿态。就在大夏士兵,以为他们畏惧了,要投降的时候,甄谨却突然亮出了忻明的尸体。 “这.....这是大将军?”虽是看不清脸了,可是甄谨那闪耀着金光的军服,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树倒猢狲散,这些士兵中,只有少部分,是真正受过训练的军人。其他大部分,都是被强行抓壮丁来的农家汉。之前的奋力拼搏,不过是男儿那天生就有的热血,和保家卫国的强烈情感,可是现在,就是将军也难逃一死。 “这里是大夏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明天,大军便会攻破城门。我甄谨,以甄家军的名义起誓。不论是攻城,还是换代。都不会伤害手无寸铁的百姓。” 说到这里,甄谨顿了顿,扫了扫因为自己的话,而突然安静下来的众人。 “现在皇帝受到了妖妃的蛊惑,卧病在床。而接管国家的显策,却沉迷女色,不管不顾。所以公主殿下,带着上天的旨意,从匈奴回到国家,拯救万民于水火。你们若是想留下,改变这个黑暗时代,推翻这个腐朽王朝,便留下。若是不愿意留下,只管走就是了,谁也不会伤害你们的家人。” 士卒还没有亲近依附,就执行惩罚,那么他们会不服,不服就很难使用。士卒已经亲近依附,如果不执行军纪军法,也不能用来作战。所以,要用怀柔宽仁使他们思想统一,用军纪军法使他们行动一致,这样就必能取得部下的敬畏和拥戴。 “若是换了帝王,真的就会改变了吗?”军神甄家,这个名号可以说是影响了一个王朝的。在场的男儿,谁没有憧憬过?这种几乎盲目的崇拜倒是给了甄谨极大的方便。 平素严格贯彻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能养成服从的习惯;平素从来不严格贯彻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会养成不服从的习惯。平时命令能贯彻执行的,表明将帅同士卒之间相处融洽 “我不敢保证什么,但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功劳不漏掉平民。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纠正错误,统一民众的规范,这些还是可以做到的。” 不等甄谨开口,朝凤就亲自回答道。她的声音虽不尖锐,可是铿锵有力,有一种让人无法不信服的感觉。 第二百五十四章 有女妖且丽 江南的六月,细雨绵绵。烟雨蒙蒙,弥漫成一种情调。些许怅然,一廉幽梦,随着绵绵雨丝,泻进心里,泛起一串串涟漪。 “有女妖且丽,裴回湘水湄。水湄兰杜芳,采之将寄谁。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涂抹这丹寇的素手,芊芊的搂着一把琵琶浅笑。那风情,当真是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嘴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 一曲弹毕,女子笑了笑,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更为女子添加了种说不出的妩媚:“芸娘的曲子,陛下您可喜欢。” “粉香汗湿瑶琴轸,春逗酥融白凤膏;浴罢檀郎扪农处,露花凉沁紫葡萄。”显策勾起嘴角,微微一笑,搂着那女子就细细地亲吻“曲子是好曲子,可是就是在好的曲子,都敌不过你的一根小手指。说,你是不是偷走了我的心,要不然我怎么这般的为你着迷。” 轻轻地挣扎了一下,芸娘佯装生气的,娇笑着窝近显策怀中:“你又说这些漂亮话来唬人,都不知道你对多少人说过这个,现在又拿来骗我了,当真不是个好东西。” 眼看这一场风花雪月的场景就要发生,却突然被被一声巨响打破。看着冲进来的那个怒气冲冲的妇人,显策也顾不得什么美人不美人的,战战兢兢的站起来,胆怯的望着妇人,似是极其的恐惧。 “母......母后。”显策怯生生的叫了一句,偷偷的看了眼嘉妃。就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此时的嘉妃,岂止是不稳定啊,简直是和疯了没有什么区别。她上去就给了显策也巴掌:“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玩女人。你知不知道忻明已经死了。大夏就要亡了!” “母妃,哥哥一向糊涂。你就是与他说的在细,又有什么用。当务之急,是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见嘉妃打了显策,思雅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化,只是淡淡的扫了扫一眼,甚至还有几分幸灾乐祸。 岁月好像对思雅分外温柔,她和数年前相比。几乎是没有变化的,就连服饰打扮都差不多。 宽松白色外袍下,穿着的是同样洁白,下垂到地面裙长裙。摆上盛放着大朵淡蓝色的绣花。宝蓝色的腰带上,绣着简单的银色云纹,垂着一块麒麟碧玉佩。 自从丈夫离开后,思雅就没有能叫自己尽心尽力打扮,去服侍的人了。所以索性就一切从简。自然也没有带耳坠,头发简单的挽了一个飞仙髻,侧面别了一朵,约手掌般大小的浅蓝色绢花,插了一支白玉簪固定发髻。连步摇吊坠都没有。 “不争气的东西!我为你付出了多少心血,才给你了现在的位子。可是你呢,还没有做两天,既然就要被人抢走了,还是被朝凤那个死丫头!”嘉妃又恨恨的骂了一句,似乎是有火没地方发。 随着权势的增长,嘉妃的脾气也越发的水涨船高。天知道是不是坏事做多了,她的脸突然开始快速的衰老,甚至都有一种龙钟之感了。 没有什么,比毁坏一个女人容貌,更加可怕的事情了。更何况嘉妃以前还是个美人,一时间她是又怕又急,名医都访便了,数都数不清的珍贵草药,也吃的差不多了。甚至就连求神拜佛,吃斋念佛这样的事情,嘉妃都做了,可就是一点效果都没有。 慢慢的,她从焦急害怕,变成了易怒嗜血。在她的寝宫里面,不许出现镜子,甚至连容貌姣好,年轻貌美的女子,也会受到她的迁怒。 “那......那现在怎么办。我听说,到处都贴满了通缉令,若是抓到我们,就封赏万户侯。现在若是逃出去,那就等于送死。”揉了揉发疼的脸颊,显策轻轻地开口道。 之前没有离开皇宫,那是因为心里还存有反败为胜念头,更重要的,是放不下这好不容易才到手的荣华富贵。到了后面,却是跑都没有办法跑了。这外面的战事越来越急,情况也越来越不容乐观。外面啊,太可怕了! “跑什么跑,没出息的。”思雅冷笑一声,表情中有几分不屑。自从确定要守寡一辈子后,思雅也不愿意装什么温柔了,只是冷眼旁观者周围的一切,怨恨者所有人,包括自己的母妃和哥哥。 看着显策那怯懦无能的样子,思雅的心头越发的看不上。在嘉妃整天抱怨的影响下,她也觉得现在自己的悲剧,都是上天像自己讨要,显策所做过的孽障。自己是在代替显策受罚! “她朝凤就是再有本事,也是一个女人。让一个女人当皇帝,你是在开玩笑吗?”思雅抱着手臂,冷笑一声“再说了,她看见父王也要叫一声父王,看见你也要叫一声皇兄。若是她真的要杀你,你因为一个谋朝篡位,弑父杀兄的逆女吗?” 儒家思想,对大夏的影响很深,几千年来的君权社会,所传授的不外<四书>,<五经>。传统的责任感思想,节制思想,和忠孝思想,都是它和封建统治结合的结果,因此,儒家思想,是连大夏君王,确定了的主流思想。 儒家思想强调个人服从群体,压抑了人的个性.漠视性格,思想大统一.造成国民愚忠愚孝,道德和责任标准,压制了人的创造性,这也和历代帝王的意志合拍,被其利用,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武器。 “现在宫里人,越来越用不住了。”嘉妃冲着地上,鄙夷的淬了一口“这还没有谱子的事情,只是叫他们听见了个风声,就急急忙忙的跑了。若是等他们回来,看本宫如何收拾他们。” 在嘉妃的眼里,现在的败落,只是一时间的事情。而且若是运气好,自己还可以在取得对匈奴的控制权。听说匈奴多矿藏,这倒是一个敛财的好法子。 “娘娘要收拾谁,这么多年不见了,娘娘的脾气,倒是从背地里,变成明面上了。”就在嘉妃还在她的心头,打着她的小算盘的时候,突然一个含着笑意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到面上也好,省的娘娘装的累。” 做君主的,要像经常劈削树木一样整治臣下,不要使树木枝叶茂盛;树木枝叶茂盛,将会充塞官府;私门将会富实,公门将会空虚,君主将受蒙蔽。经常劈削树木,不要使树枝向外伸展;树枝向外伸展,将会威逼君位。 经常劈削树木,不要使枝粗干细;枝粗干细,将会经不住春风;经不住春风,树枝将会损害树心。公既多,大宗忧叹。制止的办法,就是经常劈削树木,不要使枝叶茂盛。树木经常劈削,朋党才会离散。掘掉树根,树木就没有生气了。填塞汹涌深渊,不要让水奔腾。探测臣下的阴谋,剥夺臣下的威势。君主使用起威势来。要像电闪雷鸣一般。 “哟,凤儿来了。”若是往常,听见这样嘲讽的话,只怕嘉妃上去就直接一巴掌。可是今非昔比,不管是朝凤,还是自己,都有了变化“你嫁到匈奴这么久了,我早就想过你会回来探亲,可是却想不到,你是以这样的方式回来的。” 虽说嘉妃心里都恨不得咬死朝凤了,可是面上,却还是装作一副,欢喜朝凤回来的样子。叫人看的,从心里腻味。而她的儿子――显策,就相反了,呆呆的站在角落中,看起来,就和屋角的那个摆设用的花瓶,没有什么区别。 “岂止是娘娘想不到啊,就是朝凤也没有想到。您知道吗?在我嫁到匈奴的第二年,本就该回来的。毕竟我从未离开过大夏,更加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可是啊,就在我要回来的一个月前,我探亲,要探的人却没了。我那苦命的哥哥啊,这才使得事情耽误了。” 说这话的时候,朝凤一直死死的盯着嘉妃的眸子。即使这件事已经过来了这么久了,可是朝凤心中的怨恨,却没有减少一分,哪怕就是现在,她说道哥哥两个字的时候,也握住了拳头。 “你显策哥哥不是在这里吗?”这朝凤口中的‘哥哥’指的是谁,嘉妃当然是清楚的,可即便再清楚,她也不敢多提。 见到嘉妃这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朝凤在心头冷笑了一声:“显策?看来娘娘当真是年纪大了,连宫中到底有几位皇子都记不得了。且不说长子夙离,皇长子待战,这显策只是个包衣奴才的种,叫什么哥哥?” “你说什么!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对谁说话!”听见奴才两个字,嘉妃的脸就像是霜打过的茄子,一下子透露出一种诡异的色彩。可是在她看向朝凤眼睛的时候,却又一下子焉了下来。 在深宫中多年挣扎多年的经验告诉她,朝凤的来意,绝不是什么善良的。 第二百五十五章 重逢 不幸的人,总是在创造比自己更不幸的人。看着这满堂的人,朝凤突然有了一种要叹息的冲动。 “娘娘,我以前听闻,一切美丽都是短暂的。不论是容貌,还是权势。现在一看,果然是这样的。”朝凤轻轻笑了笑,随意找了张凳子坐下。坐下后,她虽是在位置上,处于低部,可是气势上,却丝毫不曾输。 容貌,奴才的身份,一下子可算是把嘉妃的痛处,踩了个便。可是就是被踩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透过窗楞上的雕花,嘉妃隐隐约约能看见外面的情景。那真真切切排列的人,可不是自己宫里原有的,若不是朝凤带来的,还能是什么。 “姐姐到底要说些什么?您千里迢迢的来了,不会就是要说这些无趣的话吧。”一直沉默的思雅,终于还是开了口。她的声音是极其温柔的,和她柔柔弱弱的长相相符合,也是娇柔型的。 淡淡的扫了扫思雅,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没什么,不过是这几年一个人再外面过着,没有一个说话的人。现在回来了,这话难免是要多一些的。而且听说这两年,显策接过父王的手,开始管理这里,就免不得多想想。” “被说了,我都知道。”突然一只站在角落里面,沉默和那柱子一个样的显策突然开口“你......你是不是想谋朝篡位,你在匈奴做的事情,很少有人不知道!” 他这样突兀的问,倒是叫人没有办法回避了。朝凤笑笑,也不直接回答,而是用眼睛,轻轻地扫着众人。似在观察他们的表情。 “你......你看什么?”原本还有一些气势的显策,在被朝凤这样看着之后,就连声音都小了很多。 连显策自己都承认了。自己似乎天生不适合,管理朝政这样的粗活,就是后来掌权了,这朝廷里面的大事小情。却还是忻明负责。而自己,就在制粉堆里面,纵情笙歌。现在朝凤说,要看自己治理的成果,显策却不知道应该如何了。 成果应该还是有的,不过这些东西,自己很少管理。所以一下子也不知道这成果在哪里,是怎么产生的。越是叫朝凤看着,显策就越觉得心里发慌的厉害,甚至后悔了自己贸然开口。于是他低下头,又缩回他那阴暗的墙角边。 “从前吴起,向楚悼王,指着楚国的风气说:‘大臣的权势太重,分封的贵族太多。像这样下去。他们就会上逼主,而下虐民,这是造成国贫兵弱的途径。不如使分封贵族的子孙,到第三代时,君主就收回爵禄。取消或减少百官的俸禄,裁减多余的官吏,来供养经过选拔,和训练的士兵。‘” 见到众人沉默了,朝凤倒是来了兴致,还说起故事来了。 “可是楚悼王,在施行此法一年后就死了,吴起在楚遭到肢解。商君教秦孝公,建立什伍组织,设置告密连坐的制度,焚烧书,彰明法令,堵塞私人的请托,而进用对国家有功的人,约束靠游说做官的人,而使农民士兵显贵起来。孝公实行这些主张,君主因此尊贵安稳,国家因此富庶强大。” 可是八年后,秦孝公死了,商鞅在秦受到车裂。楚国不用吴起变法,而削弱混乱,秦国推行商鞅变法,而富庶强大。 “二人的主张已够正确的了,但是肢解吴起,车裂商鞅,又为的什么呢?”笑了笑,朝凤突然开口问道。却还不等显策他们,有一个人回答,朝凤便自己给自己了答案“为的是大臣苦于法令,而小民憎恨社会安定吁,这就是社会混乱,而没有霸王的原因。” 看着朝凤玩味的眼神,思雅低下头,似在思考什么。自己可不会天真的以为,朝凤来大夏,真的是来话家常的。莫非母亲设计,杀掉待战的事情已经被她知道了? 虽是心中考量颇多,可是思雅面上,却还是如死水一般。现在殿外都叫军队包围了,就是要跑,也跑不出去了。倒不如听听看,她到底想做什么。这样一想,思雅的脸色,倒是又正常了些。 “我听说庶子中,有和嫡子行事一样的人。配偶中,有和正妻尊荣相等的妾,朝廷中,有和国相权势相同的大臣。臣子中,有和君主地位相似的宠臣。这四种情况,是使国家陷于危险的根源。” 一边说着话,朝凤一边伸出手指,轻轻地点了点显策,嘉妃,还有他们身边跪了一地的仆人们。 “四种人中,就是有一种,也会叫国家破灭。可是现在在我面前,居然都出现了。也怪不得大夏会变成这样。” 法术不能推行、总是有缘故的。卖酒人不杀掉他的恶狗,酒就会发酸。国家也有恶狗,况且君主的近侍,都像是躲在社坛里的老鼠。 “凤儿啊,你这是在说什么啊。”嘉妃强打起笑容,看了看朝凤“这国家传贤不传长,显策代为管理的日子里面,虽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功绩,可是至少还是没有犯错的。你又何必,夹枪带棒的讲话?” 没有过错?朝凤冷笑一声,显策年年出巡,曾三游扬州,两巡塞北,一游河右,三至涿郡,还在长安、洛阳间频繁往还。每次出游,都大造离宫。 “仁寿四年十一月,他为了开掘长堑,拱卫洛阳,调发今山西、河南几十万农民;次年营建东都洛阳,每月役使丁男多达两百万人;自大业元年至六年,开发各段运河,先后调发河南、淮北、淮南、河北、江南诸郡的农民,和士兵三百多万人;大业三年和四年,在榆林以东修长城,两次调发丁男,一百二十万,役死者过半。” 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从朝凤的朱唇中吐露出来。听起来虽然轻巧,可是红口白牙间,流逝掉的,是多少人的血脉?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杀掉我们吗?”看着朝凤一张一合的双唇,思雅突然笑了起来“你是来报复的对不对?你根本就不想,放过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是不是?既然要杀,那就杀吧,何必废话?” 一般的君主,都不能像尧那样,一再杀掉,反对自己决定的人;不能像楚庄王答复太子时那样,把坚决执法的臣子,看作是最好的臣子。而都像薄媪那样,自家的主张,却要取决于蔡巫婆。 “思雅,你疯了吗,都在胡说些什么啊。凤儿生性良善,哪里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嘉妃用力的拉扯了一下思雅,示意她闭嘴。紧接着,又开口夸奖道“凤儿莫要听你妹妹乱讲话,我相信你不会这样的,是不是?” 这句‘是不是’,嘉妃自己心里也没有谱子,可是即使是这样,她还是热切的看着朝凤,希望她点头。就好像,朝凤真的是什么温柔慈爱的好人,而不是那个她以前唾弃过的‘毒女’一般。 “晋厉公时,六卿地位很高。胥僮和长鱼矫劝谏说:‘大臣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而国家不危乱的,自来就不曾有过。‘晋厉公说:‘讲得好,‘于是就杀了三卿。胥僮、长鱼矫又劝谏说:‘对于罪状相同的人,杀了一部分。” 似是觉得好笑,又或者是觉得晋厉公的脑子,实在是叫水淹的不行。朝凤的嘴角颇为轻蔑,有有些若有所思。 “杀了一部分,却不予涤除净尽,是让留下的人怀恨在心,是让他们有机可乘啊。‘晋厉公说:‘我一下子就杀了三位大卿,我再也不忍心全部杀光了。‘长鱼矫接话说:‘您不忍心动手,他们倒要狠下心来害您的。‘晋厉公没有听从劝告。过了三个月,诸卿作乱,结果杀了厉公,并瓜分了晋地。” 赏罚是锐利的武器,君主掌握它,来制服臣子。臣子盗用它,来蒙蔽君主。所以君主事先显露出行赏苗头,臣子就会予以兜售,来作为自己的恩德;君主事先显露出行罚苗头,臣子就会予以兜售,来作为自己的权威。所以《老子》说:‘国家的锐利武器,是不能显露出来给别人看到的。’ 而此时朝凤就是这样做的,就是让嘉妃他们,捉摸不透自己的意思,从而给他们希望,又给他们绝望。毕竟君主不能神秘莫测,臣下就会有所凭借;君主行事不能得当,臣下将会引为成例。 “要区分贤能的人,和无能的人,就用教歌之类的方法,先予以测试。吴起因为爱妻织的布不合规定,而把她休掉,晋文公因爱臣颠颉,不遵从法令,而把他杀掉,都是违反自身感情的。所以能让人治疗毒疮的人,一定是那些能忍痛的人。” 朝凤涂着丹寇的手指,在空中虚晃,似是在沉思,又似只是觉得好玩,随便划拉。 “显策是朝凤的哥哥,思雅是朝凤的妹妹,而娘娘,您呢?呵呵,若是朝凤生在在小门小户里面,少不得要喊你一声姨娘的。到底应该怎么处理,还真的叫人烦恼。” 第二百五十六章 惩处 没有什么,比黎明前的黑暗,更叫人捉摸不清的了。也没有什么,比审判前的等待,更加难熬的了。 “凤儿......”此时的嘉妃,似乎还想向朝凤求情,可是却又不知道自己应当说什么好。轻轻地叫了一声凤儿,却又讷讷的,充满期待的看着朝凤。 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被别人掌控着自己的命数,实在是不好过。尤其是操控习惯别人的嘉妃,更是觉得全身都不自在。 “大夏三皇子显策,滥用法度,满足私欲,使得哀鸿遍野,民不聊生。因为滥用民力数百万,征调财物无数,大量士兵、民夫死于战场和劳役,由于农村中极度缺乏劳力和耕畜,大量土地荒芜,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人民难以生活下去,造成天下大乱。其罪当诛!” 过分仁慈的话,法制就建立不起来;威严不足的话,就要受到侵害。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因此刑罚执行得不坚决,禁令就无法推行。况且待战的死,也容不得自己再心软。 “你疯了吗!显策他是你哥哥!是大夏的三皇子,你竟敢,你居然要杀掉他!策儿,我苦命的策儿。”嘉妃像是一只发了疯的老虎,恨不得扑到朝凤的身上,狠狠地咬死她。 听见‘其罪当诛’几个字,显策一下就瘫软在地上,张大着嘴巴,目光呆滞的看着朝凤。这样的下场,他或许想到过,却始终不肯相信,居然真的有一天会发生。强烈的震惊,使得他连恐惧都忘记了。 “至于嘉妃娘娘,你目无王法。肆意勾结臣下,祸乱朝廷,甚至是下毒。之皇帝御死地。现在本公主处罚你,打入霜花殿,永生永世不得出殿门一步。”冷笑一声,朝凤给出了判决。 霜花是天冷到了极致,才会开放的花朵。顾名思义,霜花殿,也是个不见天日的地方。里面关押的,都是犯过打错,罪该万死的人,是比冷宫。更加叫人害怕的地方。 “我没有!我没有谋害过陛下。至少我没有伤害过他的性命!”慌乱的摇着头。嘉妃拼命的证明自己的清白。 对此,朝凤只是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个药包,扔到嘉妃的面前:“这是断肠草。若是吃用了它,轻则表现也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则导致直接损伤内脏,伤人性命。你早就在父王的药中,混入了少量断肠草,虽是不足瞬间致命,可是日积月累,还是害死了父王。” “不......不是这样的,我昨天还见过陛下。他还是好好地。”颤抖着打开药包,嘉妃看见的那草枝很光滑,叶子为对生的卵状长圆叶,开小黄花,花冠有些像漏斗的形状。花的内面,分布着断肠草淡红色的斑点。 小看着手中的‘断肠草’,嘉妃彻底愣住了。自己却是有往皇帝的药中,混入断肠草。可是比草非彼草。自己混入的断肠草,枝棕红色,具有数根细棱,被密毛及细密皮孔。 叶子端短渐尖,基部阔楔形,边缘有细锯齿,达叶缘后稍上弯。再开手上的,叶柄密布锈色毛。圆锥聚伞花序较窄小,花序、分枝及小花梗,均被锈色毛覆盖。 “不是这个,我用的不是这个!”扔掉手中的草药,嘉妃先是喃喃自语,然后猛然像发现了什么似得,抬起头看着朝凤“我即便用药,那花也是白色的,而不是小黄花。况且现在陛下实在乾清宫养病,你若是先到乾清宫,再到这里,我一定会知道......” 自己下药的事情很隐蔽,用的太医,也是自己身边的心腹,都是被自己控制了的人,他们的家人还在自己的手上,是断不会这样轻易的背叛自己的。嘉妃咬着嘴唇,几乎要把自己,咬出血来。 一夜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自己虽是怨过,恨过。可是自己真的没有想过要杀掉陛下的。毕竟,显策登基是早晚的事情,自己只要不让陛下,再产生孽种,就可以了。 “当年神农尝百草,就是因为误尝断肠草而死,可见你的心是多么的恶毒了。”并未理会嘉妃的辩解,朝凤只是冷冷的笑了笑“胡太医已经畏罪自杀了,而父王就是因为吃了这个,所以才死的。” 死无对证,嘉妃一下子瘫软在地上。胡大夫死了,再也没有人可以证明自己清白。胡太医不会弄错的啊,自己叫胡太医下了这么久的药,一直都没事。怎么朝凤一回来,陛下吃了错这个...... 突然,嘉妃像是想到了什么,目光惊恐的看着朝凤。胡太医已经畏罪自杀了,而陛下就是因为吃了这个,所以才死的。可是这药是哪里来的,是谁给他吃的,却都不知道。 “是你......这药是你给的。”抬起头,嘉妃惊恐的看着朝凤,看着这美貌如花,却叫自己胆都寒了的面孔。 闭上眼睛,现在朝凤还能回忆起来,老皇帝喝下药后,捂着肚子,在床上抽搐的样子。断肠草是烈性药,喝下去,就和烈火在腹中燃烧一般。可是在痛,却也痛不过自己失去刚刚,母妃的那种感觉, “你竟敢这样对待我!对待我的儿子。”狠狠地捶打地面,嘉妃咬紧牙齿,怨恨的看着朝凤“你如此缺德,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什么叫刑、德?朝凤冷笑了一下,这不过,都是一种统治的手段罢了,做臣子的害怕刑罚,而贪图奖赏,所以君主亲自掌握刑赏权力,群臣就会害怕他的威势,而追求他的奖励。 “那我呢,你要如何处罚我?”从朝凤开始处罚后,思雅除了一开始有些惊讶,但是很快,她就恢复了面无表情“你不会放过我的,是不是?” 到底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就是要聪明点。朝凤看着思雅笑笑:“你没有什么过错,又是个死过丈夫的苦命人。你到底是我的妹妹,我当初离宫是,对亲人难舍难分想必你也是这般,那么我就开恩,让你看着他们行刑吧。” “姐姐还真的是大方啊。”思雅苦笑一声,看着已经被吓的六神无主的显策叹了口气“你若是杀死我,也就罢了。你若是不杀我,早晚有一天,会叫你付出代价。” 现在的奸臣,对所憎恶的人,能够从君主那里取得权力,予以惩罚;对所喜爱的人,能够从君主那里取得权力,予以奖赏。看着思雅的表情,朝凤摇摇头:“会咬人的狗不叫,你还是消停吧。来人,把显策他们带下去。” “是!”听见朝凤发出命令,原本站在门口恭候的人,很快就涌了进来。架住显策的手,和拖货物一般,把他拉下去。 感受到有人碰触自己,显策终于是有了反应,只见他猛然颤抖了一下,就似控制不住眼泪一般,哭叫了起来:“你,你们放开我,你们这些乱臣贼子,是会受到天罚的。我是一国之君,你们放开我。” “策儿,我的策儿。”听见显策叫的这般凄凉,嘉妃也忍不住跟着哭泣。到底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啊,自己哪里舍得看着他去送死,哪里愿意什么白发人送黑发人。 听见嘉妃的声音,显策先是一愣,然后忽的开始破口大骂:“就是你!是你逼着我当皇帝的,也是你出主意,叫我害死待战的。若不是你......若不是你我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都是你的错,该死的是你,不是我!” “你.......你说什么?”扪心自问,自己的确是做过许多不应该的事情,可是自己都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这个儿子,现在他居然这样说。 心里猛然一痛,嘉妃呆愣愣的看着显策,张了半天的嘴,却不知道应当说些什么。倒是思雅,上去猛的显策了一巴掌。 “你哭什么哭,叫什么叫?记住,就是死,也要给我死的堂堂正正,像个男人!”这一巴掌不可谓不重,显策直接被打的偏过头去。 被思雅打过的地方,很快就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红昏。显策显然是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被打,而且还是被自己的妹妹打,强烈的绝望,和不知所措使得他叫出声来: “你知道什么?死的又不是你!因为你是个女人,你就可以理所应当躲在闺阁中绣花,绣鸟。你可以理所应当的逃避掉一切权势的斗争,而我呢?我却要面对这些,被推到这样一个危险的位子上!” 已经失去理智的显策,叫道撕心裂肺,似是要把心底,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甘愿都吼叫出来一般:“你们口口声声说着,都是为了我好,可是实际上呢,还不是打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算盘?” “逆子,逆子!”嘉妃都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只是用她那颤抖的声音不断的重复这两个字。 相比之下,思雅就要冷静的多,好像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她只是一个看客而已,不过细想,这谁又不是谁的看客呢? 第二百五十七章 罪孽 人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母胎之中的时候,就有了罪。要不然,怎么一生下来,不是欢笑,而是哭泣呢? “您现在开心了吗?”听着屋外,显策切斯底里的喊叫,还要嘉妃那恨不得杀人,却是无可奈何的哭喊。甄谨只是皱皱眉,看着朝凤“看你的脸色,并没有快乐的意思。是觉得惩罚的还不够吗?还是觉得觉得无法弥补?” 闭上眼睛,朝凤细细地感受着来自屋外嘈杂的声音:“不快乐,却很痛快。等了这么久,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甄谨,你说想要保护一个人,有错吗?可是为什么,上天却连这点小要求,都不允许?” “不知道,或许是上天看不惯人之常情吧。”沉默了良久,久到朝凤都不打算再等他回答了,可是甄谨却还是开了口。 若是以前,只怕甄谨会对着朝凤,说一大串即便是为了保护,也不能伤害别人的话。可是现在,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了。 在知道朝凤单枪匹马出城,和忻明刀剑相向的时候,自己什么都不敢想了,只想快一点赶到朝凤的身边。甄谨叹息一声,这样的失控,对于一个将帅来说,是绝对不应该的。甚至会损害三军,全军覆没。 可是那又怎么样,情之所至,谁还管的上去控制:“当初您为什么要立下军令状,说若是您过世了,就将皇位传给哦。若是以后,还恳请您不要再说这样的玩笑话了。” “若我说这不是玩笑话呢?”听见甄谨这样说,朝凤只是笑了笑,然后无比认真的开口道“在这个世上,我已经没有什么牵挂的人了,也没有什么牵挂我的了。唯有将军,朝凤打心里敬佩,也打心里愧疚。” 对于甄小将军。在少女时期的朝凤眼中,只有两个身份。一个是熙妃的哥哥,一个是墨翟的叔叔。倒是和他是不是将军,打过几次胜仗,为什么被称之为军神,一点关系都没有。 “陛下有何愧疚?”听见朝凤这话,甄谨先是一愣,然后有些迷茫的看着朝凤。 自己总是搞不懂朝凤在想什么的,不论她所想的事情,还是所说出来的话。甄谨都觉得自己只能了解一部分。就像是水中看花。镜中望月。可是即便是这样,却是一点都不妨碍自己关心她的。 “唯一一生中,许下过许多的承诺。可是大概是说谎说多了,就连我真的用尽全身力量。想要遵守自己的诺言只是,却还是落了个空。”有些自嘲的笑笑,朝凤看了看甄谨。 明君最要紧的事情,在于周而无缺、密而不露。因此,明君的言论,应该深蕴固藏而不表露,紧锁密闭而不外泄。所以人性要求,既有生的实惠,又有生的名声。可是此时的朝凤。却不愿意管这些,只想好好地,和甄谨说说话。 “你调兵遣将之时,看到的那半块兵符是你妹妹留下的。”说完这句话,朝凤似是不忍心再开口。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 那个率真大笑,喜穿红装的女子。是这个深宫中,自己为数不多的友人。就连在她孩子的面前,朝凤也难得愿意褪去阴冷的伪装,点着头,发自内心的笑上一笑,逗上一逗那孩子。 可惜好人终是不长命,倒是像自己这样的坏人,越是阴狠,得到的也就越多。自己既没有实现答应甄谨的‘护她平安’,也没有实现自己答应熙妃的‘照顾好我那哥哥,莫要在叫他这般危险了。” 做君主的,既有贤智的名声,又有赏罚的实权。名和实都得到满足,所以大福大善必得流芳。 “我知道,那丫头看起来精明,实际上傻的可以。”甄谨摇摇头,血浓于水,妹妹在想什么,自己这个做哥哥的,哪里会不知道“若陛下只是为了熙儿,那就不必多说了。甄谨所做的一切,只是凭借自己的内心罢了,和旁人并没有什么瓜葛。而且甄谨,也绝不是帝王之才。” 所谓明君,应该是能够控制臣子的人;所谓贤臣,应该是能够彰明法律、治好官务来拥戴君主的人。自己是个没有什么报复的人,最大的愿望,不过是作为一个贤臣罢了。哪里赶去奢望,什么君王的位子呢? “三王的道,虽然效法不同,可并不是相反的,都是为了补救过失,扶助衰败,之所以有所不同,是因为遇到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孔子说:‘无所作为而能治理国家的,就是舜呀!‘” 这九五之尊之位,是多少人就是抛妻弃子,肝脑涂地也要追求的啊。可是现在,自己都捧到他甄谨面前了,他却是这样不屑一顾的,实在是叫人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 “舜仅仅改变了历法,改换了车马、祭牲、服装的颜色,来顺承天命罢了,其他完全遵循尧的治国之道,为什么要改变呢!所以王者衹改变制度的名称,没有改变道的实质。可是夏代注重忠,殷代崇尚敬,周朝尊崇文的原因,是因为朝代更替时,前代有过失存在,为了补救,应当这样做。”‘ 根据历史的发展规律,殷朝根据夏代的礼制,有所增减,这是可以知道的;周朝根据殷朝的礼制,有所增减,也是可以知道的;其他承继周朝兴起的,虽然经历了百世,这也是可以知道的。 “夏朝沿袭虞舜,却独独不说增减,是因为夏朝,和虞舜的道是一样的;夏崇尚的忠,这和虞舜是相同的。不难想象,百王所用的就是忠、敬、文这三者。若是说道这三点,我想,没有谁,比将军更加适合的了。” 道的根本来自于天,天不变,道也不变,所以禹继承了舜的道,舜继承了尧的道,三位圣人互相传授,遵守一个道,没有救弊的措施,所以不说他们对道的增减。由此看来,继承治世的,他们的道是相同的;继承乱世的,他们的道是要改变的。而甄谨,就是那个可以改变世界的人。 “您不怕别人说闲话吗?甄家早就因为谋反之罪,满门抄斩,可是现在,您却要把皇位,传递给一个本应该死了的人。您难道不觉得这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吗?” 显然,朝凤的糖衣炮弹,还是没有打动这位傲骨将军的。 “我曾经看过不少闲书,古代记载说,舜面对父亲瞽瞍的朝见,表现出局促不安的样子。对此,孔子说:‘在那种时候,真危险啊,天下危险之极!对于道德高尚的人来说,父亲的确不能再把舜当儿子看待,而君主诚然不该再把瞽瞍当臣子看待。‘” 说道这里,朝凤的话音突然一变,显得尖锐,而叛逆。 “我认为,孔子本就不懂什么孝悌忠顺之道。照他的说法来看,难道道德高尚的人,在朝廷就不能做君主的臣子,到家来就不能做父亲的儿子吗?做父亲的,之所以希望有贤惠的儿子,是因为家人贫穷时,他能使家人富足,父亲痛苦时,他能使父亲高兴。” 将心比心,做君主的,之所以希望有贤能的臣下,是因为国家混乱时,他能够加以治理,君主卑下时,他能够加以尊祟。如有了贤子却不管父亲,那么父亲居家,还真的是够痛苦的。 “甄谨,现在我要面对的情形是:有了贤臣,却不管君主,那么君主权位也够危险的。既然如此,那么父亲有贤子、君主有贤臣,倒恰好成为祸害罢了,哪里还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说道这里,朝凤的声音,已经是极其严肃的了。丝毫没有了女子的柔弱,到似一位严厉的老先生,在教导自己不听话的弟子。 “所谓忠臣,应该不使君主处于危境;所谓孝子,应该不对亲人,进行反叛。现在情形却是,刚烈的人士,进不臣服君主,退不治家养亲;他们也就是进则反对君主、退则反对亲长的人。进一层说,进不向君主称臣,退又不治家养亲,就是扰乱社会、断子绝孙的行径。因此,既要称颂尧、舜、汤、武贤能,又要肯定刚烈的人士,就成了扰乱天下的手段。” 这样的罪名,实在是太过沉重了。甄谨戎马一生,听见的,都是军神之类的褒奖之词,就是最后要被老皇帝满门抄斩,也只是含糊的一个’谋反‘。可见甄家一生,是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天下之事的。 “舜靠着贤能,夺取了君主的国家,而商汤、周武靠着道义放逐、杀害了他们各自的君主;他们都是因为贤能,而危害君主的人,天下却进而赋予他们,以贤能的名声。这样的贤才,甄谨宁可不要!” 瞽瞍是舜的父亲,却被舜流放了;象是舜的弟弟,却被舜杀死了。舜流放父亲、杀害弟弟,不能称为仁;把君主的两个女儿娶来做妻子,从而取得天下,不能称为义;仁、义全然没有,不能称为明智。 “好,好,好。将军果然硬气,可是将军有没有想过,若是朝凤死了,这辛苦打下的江山,您应当给谁?”朝凤笑笑,居然透露出一种死气。 第二百五十八章 让位 死这件事对于世人来说,无疑是恐怖的。莫说达官显贵不愿意面对,就是穷的上顿不接下顿的穷人,也畏惧死亡。可是现在,朝凤居然这样坦然的说起这种话,倒是叫甄谨傻了。 “胡说些什么!人哪里有这么容易死,若是真的要算起来,我还要比你年长,若是要死,也是我先死的。”甄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生气,可是他就是不愿意看见,朝凤这样的诅咒自己。 若是说道守规矩,没有人可以比得过甄谨了。在军中铁的纪律,给予了他宁死不肯越雷池一步的性格。所以即便是他在朝凤身边,即便权势滔天了,并肩作战良久了,却还是对朝凤称呼‘您’。 可是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发火。而甄谨为数不多的失控,都是因为自己的面前的女子,到也真的是一种缘分。 “狡猾的兔子捕完了,好猎狗就会被煮来吃;敌国灭亡了,谋臣就会遭到杀害。甄谨,若是我死后,你只怕就是天下人,也容不没有得你。” 对于甄谨的呵斥,朝凤既没有怨恨他的无礼,也岔开话题。而是紧紧地盯着甄谨的眼睛,不紧不慢的开口。 “若是说起威慑民众,除去淫乱怠惰,禁止欺诈虚伪,没有比得上你的。如天如地,该赏就赏,该罚就罚;如地如天,哪个疏远,哪个亲近?能像天地一样,才能称为圣人。” 大多数时候,朝凤的脸上,都是带着一种淡淡的笑意的。倒不是她真的因为什么而高兴,只是习惯了。可是此时。她的脸色,却凝重的像是寒冰一般,看着就叫人压抑。 “您在杞人忧天些什么?莫非您忘记了。您说过,会还百姓一个。可以宁静祥和生活之所,会代替待战,好好地治理这万载江山?”甄谨有些不敢看朝凤的目光,这目光中包含了太多太多,也实在太过沉重。 见到甄谨想要躲避,朝凤皱皱眉,却并没有打算放过他。自己的日子不久了。若是在拖下去,只怕早晚会碍事。 “古代的民众,勤勉而愚蠢,因此可以用虚名来骗取。现在的民众奸诈。而聪颖,总想自己有所作为,不肯听从君主命令。你一定要用赏赐的办法,加以劝勉,然后才能使他们进取;同时又要用刑罚的办法加以恫吓。然后才能使他们不敢后退。” 不允许甄谨有丝毫的躲避,朝凤走到他的面前,迫使甄谨看着自己眼睛。认真听自己说完,自己想说的话。 “世上的人却都说:‘许由把统治天下的权力都推掉了,说明赏赐不足以勉励;盗跃触犯刑律而奔赴危难。说明惩罚不足以禁止。‘可是我却认为,这这是种荒谬的说法。” 君主要想禁止奸邪,就要去审核形名。形名是指言论和职事。做臣下的发表一定的言论,君主根据他的言论,授予相应的职事,专就他的职事,责求他的功效。 “功效符合职事,职事符合言论,就赏;功效不符合职事,职事不符合言论,就罚。所以群臣言大功小的要罚;这不是要罚小功,而是要罚功效不符合言论。群臣言小功大的也要罚;这不是对大功不喜欢。而是认为功效不符合言论的危害,超过了所建大功,所以要罚。” 这些社会上许多人,不谈国法,而谈纵横。那些讲合纵的国家说:‘只要合纵成功,就一定可以称霸。‘而讲连横的国家却说:‘只要连横成功,就一定可以称王。‘ 试想山东六国,大谈纵横,不曾有一天停下来过。然而并没有成就功名,和称王称霸。这便是因为凭着空话,是不能达到大治的。当君王的,只有能独断专行,才称得上王。 所以夏、商、周三代开国君王,不致力于纵横捭阖的方略,就能匡正天下,春秋五霸不搞纵横捭阖的方略,就能明察天下,他们不过是在治理好内政的基础上,来自如地制定对外政策罢了。 “您与我说这个做什么,这天下,我是不会要的。”甄谨皱皱眉,似是不习惯听见这些话“我从未有过要代替您的想法,也希望您不要在说这样的话。臣告退。”说着甄谨就拱手,向着朝凤拜别。 若是甄谨走了,那还有谁能接替自己的位子呢?朝凤皱皱眉,伸手想要拉住甄谨,可是刚伸出手,就觉得眼前一黑。几乎就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您怎么了?”见到朝凤脸色煞白,甄谨也顾不得说什么离开了,急忙上前扶住,喊道“太医。” 他这话刚出口,就被朝凤堵住了:“好了,不要大惊小怪的,我的身体,我自己还不知道吗?现在多少人,多少双眼睛,就等着我可以出事。你这不是帮我,是在害我。” “你到底是怎么了?这样多久了。”有一种强烈的不详感,笼罩在甄谨的心头。朝凤不是爱惹事的,也不会矫情的说些死不死的,期待别人的安慰,她现在会说这些,只怕真的是身体不行了。 轻轻地摆了摆手,朝凤示意甄谨不需要过多担忧:“你若是真的为我担心,那就好好地听我把话说完。 迟疑了良久,甄谨终于还是坐下了。见到甄谨肯妥协,朝凤的脸色也好看些,继续开口道: “你记住,想治好宫中,要设置官员,但不可亲近。想治好宫外,要每个官职只设置一人。不让他们肆意妄为,他们怎能越职侵权?大臣的门下,就怕人多势大。凡是极佳的治理状态,就是臣下不能得到非法报偿;名实切合,臣民才会安守本分。” 若是丢掉这些,另寻出路,就是最大的迷惑;刁民就会越来越多,奸臣就会遍布君侧。所以说,不要使人大富裕,自己反而去借贷;不要使人太显贵,自己反而受逼迫;不要专门信任一个人,自己反而丧失国家。 “小腿比大腿粗,难以快跑。君主失去神秘莫测,老虎就会跟随其后。君主仍不察觉,老虎就会伪装成狗。君主不能及早制止,狗就会不断增加。等到老虎成了群,就会共同杀掉君主。” 做君主的没有忠臣,还有什么国家可言?君主施行他的法令,大虎就会害伯;君主施行他的刑罚,大虎自会服贴。法令刑罚如果坚决执行,老虎就会重新变成人,恢复他的本来面目。 “圣人治理国家,本来就有,使人不得不爱我的办法,而不依赖别人出于爱,而为我效力。依赖别人出于爱,为我效力就危险了。依靠使人不得不为我效力,才能平安。” 见到甄谨皱眉,朝凤还以为他是在担忧无法掌控。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君臣之间,是没有骨肉之亲的,如果凭正直态度可以得利,臣下就会尽力来侍奉君主;凭正直态度不可以求安,臣下就会营私来侵犯君主。 “愚蠢的人不懂这些,反而看作残暴。现在的百姓,固然希望安治,却反对达到安治的方法;都厌恶危险,却又喜欢造成危险的原因。严刑重罚,是百姓所厌恶的,但又是国家得以治理的方法;怜惜百姓减轻刑罚,是百姓所喜欢的,但又是国家陷入危险的途径。” 圣人以法治国,必定违反世俗而顺应真理。懂得的人,就会赞同原则而违背世俗;不懂的人,就会违背原则而赞同世俗。天下懂得的人少,这个原则就成为错误的了。 “您怎么知道这些?”甄谨看看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这是对君主不尊敬的话。然而古代没有虚妄的谚语,不能不详察。这句话是针对被劫杀死亡的君主说的。君主随随便便,而不能表现出神妙莫测,叫做弹威,它的危害在于后纪用毒酒,害死夫君的乱子会出现。 “作为君主,并非眼睛像离娄一样,才算锐利,并非耳朵像师旷一样,才算灵敏。假定眼睛不靠君主法术,而要等到亲眼看见,才以为明白,看见的东西就少了;这不是不受蒙蔽的方法。” 轻轻地笑了笑,朝凤看着甄谨,发现对方也在看着自己,于是脸上的笑意更加浓了。 “假定耳朵不靠君主权势,而要等到亲耳听到,才以为清楚,听到的东西就少了;这不是不受欺骗的方法。作为明君,要使天下不得不为我看,不得不为我听。所以身处深宫之中,明察四海之内,而天下臣民,不能加以蒙蔽和欺骗。” 听见朝凤的话,甄谨先是一愣,思考了好久,呐呐的开口“为什么呢?“ “因为愚昧混乱的办法废除了,耳聪目明的形势形成了。所以善于借势的,国家安定;不知借势的,国家就危险了。由此看来,明君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设立赏罚措施来昭示天下,如此而已。因此君主虽然不亲口教化百官,不亲眼搜索奸邪,国家却已治理好了。” 说道这里,朝凤从暗格中拿出了一张诏书,送到了甄谨手中。 第二百五十九章 大结局 若是说甄谨之前,还以为朝凤不过是随便说说的。可是在看见这诏书后,他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将军甄谨禀柔成性,蕴粹含章。叶沼沚之芳猷,茂频繁之雅韵。晨昏奉盥,承尊孝以无违;拮据力操,治阃严而有则。故朕离世后,让位甄将军,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诏书,是皇帝布告天下臣民的文书。在周代,君臣上下都可以用诏字。秦王政统一六国,建立君主制的国家后,自以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号称皇帝,自称曰朕。并改命为制,令为诏,从此诏书,便成为皇帝布告臣民,的专用文书。 “按理说,禅让诏书应有三份,第一份是由皇帝在禅位前首发退位诏书,自责罪过,宣布退位,然后在禅让大典上,由主持仪式的大臣,拟定一份禅让宝册。虽是麻烦了些,可这是必须的一个程序。等到登基后,再下一道诏书,宣布登基。你放心,内容不过是冠冕堂皇的自谦,然后册封百官,大赦天下一类。” 说罢,朝凤低下头轻轻地笑了笑。就好像自己让出去的,不是什么皇位,而是一个大包袱似得。 “你早就不想当皇帝了,是这样吗?”看诏书上的字迹,只怕已经写了不少时日了。只怕朝凤早就想好,只是到了现在,才告诉自己。想到这里,甄谨有些说说不出来的气闷。 看着甄谨紧紧抿起的嘴角,朝凤自然知道他心里不痛快。可是知道归知道,自己却无法直视。罢了,反正不论如何,这也是自己最后一次坑害他了。以后只怕是再也看不见他了吧。 “古代秦国的风俗。君臣废法而行私,因此国乱兵弱,而君主卑弱。商鞅劝说秦孝公。要变法易俗,倡明公道。奖励告奸,抑制工商,便利农耕。在这种时候,泰国百姓习惯于犯罪可以赦免、无功可以显贵的旧俗,所以轻易触犯新法。” 难得的低下头,朝凤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又接着开口。 “法度是治国之本。只有对违反新法的人,,刑罚严厉而坚决,对告发奸邪的人赏赐优厚而守信。那么奸邪的人,就没有不被发现的,那时遭受刑罚的人很多,民众怨恨,大家的责难每天都能听到。秦孝公不加理睬。坚持推行商鞅的法令。民众后来知道有罪必诛,而告发奸私的人多,所以民众没有敢犯罪的,刑罚也就没有对象施加了。” 因此,国家太平而兵力强盛。土地广大而君主尊贵。泰国所以治理得好,是因为对包庇罪犯的惩罚严厉,对告发奸私的赏赐优厚。这也是使天下人一定成为自己耳目的方法。最好的治国法术已经够明白了,而当代学者却一点也不懂得。 “要做的,就是这些吗?”甄谨皱皱眉,似乎在思考,自己到底应当做些什么。 看着甄谨沉思的表情,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甄谨,其实你不用考虑应当做是什么,只要不做多余的便好。” “无所作为?”甄谨皱着眉,轻轻地问了一句,却见朝凤点点头。 帝王无为,役使天下人而且闲暇有余;臣子有为,为天下事竭心尽力,而且唯恐不足。因此,古时候的人,都看重帝王无为的态度。这就是无为而治。 “若是处于上位的帝王无为,处于下位的臣子也无为,这样臣子跟帝王的态度相同,臣子跟帝王相同那,那君王,还可以称之为君王吗?”思索了半天,甄谨还是不能理解朝凤的意思。 权势不应表露无遗,而应保持本色,无为而治。政事在地方,要害在中央。圣明君主执掌着要害。四方臣民都会来效劳。只用冷静地对待臣下,臣下自会办好事情。天下既已平安无事,君主就可以从静态中观察动态。文武官员既经设置,君主就可以广开言路接待他们。不要变更,不要改动,按照自然和人类法则去行动,不停顿地做下去,这就叫遵循事理。 “那若是处于下位的臣子有为,处于上位的帝王也有为,这样帝王跟臣子的作法就相同了,帝王跟臣子相同,那岂不是也不象帝王了?” 笑了笑,朝凤反问了一句。看见甄谨若有所思的样子,朝凤继续开口道: “帝王必须无为方,才能役用天下,臣子必须有为,而为天下所用,这是天经地义,不能随意改变的规律。所以,古代统治天下的人,智慧即使能笼络天地,也从不亲自去思虑;口才即使能周遍万物,也从不亲自去言谈;才能即使能雄踞海内,也从不亲自去做。” 上天并不着意要产生什么,而万物却自然变化产生,大地并不着意要长出什么,而万物却自然繁衍生长,帝王能够无为天下,就会自然得到治理。所以说没有什么,比上天更为神妙,没有什么比大地,更为富饶,没有什么比帝王更为伟大。 帝王的德行,若是能跟天地相合,那就像军队和各种兵器的运用,这是德化衰败的表现。奖赏处罚利导惩戒,并且施行各种刑法,这是诲谕衰败的表现;礼仪法规度量计数,对事物实体和称谓的比较和审定,这是治理衰败的表现。钟鼓的声音,用鸟羽兽毛装饰的仪容,这是声乐衰败的表现;痛哭流涕披麻戴孝,不同规格的隆重或省简的丧服,这是哀伤情感不能自然流露的表现。这五种微末之举,等待精神的自然运行。和心智的正常活动,方才能排除矫矜、率性而生。 “如果天下人都可以各展其才,那么君主就能够无为而治了。君主显示自己的特长,政事就不能办成。君主喜欢自夸逞能,正是臣下进行欺骗的凭借;君主喜欢惹事生非。卖弄口才和智力,正是臣下加以利用的依托。君臣职能颠倒着使用,国家因此得不到治理。” 追求末节的情况。古人中已经存在,但并不是用它来作为根本。因此古书上说:‘有形体。有名称。‘明了并区分事物的形体和称谓,古代就有人这样做,不过并不是把形、名的观念摆在首位。 “甄谨,你发自肺腑飞告诉我,你觉得作为天子用心怎么样?”看甄谨还是懵懵懂懂的,朝凤便直接提问道。 短暂的思考了一下,甄谨才开口:“从不侮慢庶民百姓。也不抛弃生活无计,走投无路的穷苦人民,为死者苦苦焦虑,很好地对待留下的幼子。并悲悯那些妇人。这些就是天子用心的方式。” “当然是很好了,不过还说不上伟大。”朝凤笑笑,开口说道。 听见朝凤这样说,甄谨便知道朝凤还有想法,便谦虚的问道说:“如此那么将怎么办呢?” “自然而成形迹安宁。象日月照耀,四季运行,象昼夜交替,形成常规,象云彩随风飘动。雨点布施万物。”这就是无为,却也是最好的治国之道“整日里纷纷扰扰啊!你,跟自然相合;我,跟人事相合。天和地,自古以来是最为伟大的,黄帝、尧、舜都共同赞美它。所以,古时候统治天下的人,做些什么呢?仿效天地罢了。” 天地之间,原本就有自己的运动规律,日月原本就存在光亮,星辰原本就有各自的序列,禽兽原本就有各自的群体,树木原本就直立于地面。还是仿依自然的状态行事,顺着规律去进取,这就是极好的了。又何必如此急切地,标榜仁义,这岂不就象是打着鼓,去寻找逃亡的人,鼓声越大,跑得越远吗? “诏书你先收好吧,我有些累了,你出去吧。”抚了抚有些发疼的头,朝凤强打精神笑笑“甄谨,我能做到的,就是统一这个国家。并且用严刑峻法,获得暂时的安定。可是能撑起来这个国家,并正真使得发扬光大的,是你。” 沉默了良久,甄谨还是收下了朝凤的诏书。在看见甄谨离开后,朝凤终于控制不住,一口腥甜的血气,就从她的口中涌了出来。 自己的大限,就快到了吧。朝凤苦笑一声,用素绢擦去嘴边的点点红梅。早在以前,自己便有头疼的毛病,那时不注意,没想到却越积越重。后来被北辰下了要,伤及肺腑,就更是留不住了。 “莫离,我抢了你的江山,可是却留不住自己的命,你说这可笑吗?”看着虚空,朝凤突然叫了声莫离。 在这个世上,辩机是朝凤唯一一个发自内心爱过的,可是这种恋情,来的太快,也走的太快,恍如一梦。而莫离对于朝凤来说,却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两人一起笑过,一起骂过,一起并肩作战,剑指苍穹,一起看着笑看红尘。 可惜就是因为太像了,两人才只能成为对手,而不是对方的交心之人。看着远方,朝凤笑笑,然后倒下了。 此时的匈奴的祭台上,大司命术葬也看着远方微微一笑,喝下了毒酒:“我等了你好久,可是你一直都没有来,那么我便去找你好了。” 永和十三年六月,大夏有史以来唯一的女帝——朝凤病逝王都。 永和十三年七月,新皇继位,该国号为“朝”。 “将军为什么不可称帝?又为何要抛弃荣华富贵,到这里?”青书看着已经褪去一身戎装的甄谨,轻轻地问道。 轻轻地拂过朝凤墓碑,甄谨笑了笑:“天下太大了,我这一生,想守住的,就只有她而已,她便是我的天下。” 当初甄谨隐瞒诏书,推荐了毫无用处,几乎叫人遗忘的大皇子——夙离称帝。然后便解甲归田,愿望只有一个,死后可以把尸身融为守墓神兽,守朝凤万世平安。 番外 佛骨莲香(辩机篇 ) 缥缈的云雾丝丝缠绕于天柱,不知何处传来的钟鼓乐声,伴随着云雾一起飘荡到天边。日月的光辉照耀金银台,青冥浩荡终不见底。 一声清脆的凤鸣,音如箫笙,声如钟鼓。惊破了他的清修,也惊动他那千万年不成起过波澜的心。 她今天又来了吗?天池中的白莲轻轻地摆了摆,引的池面泛起了层层的水波。白莲的花瓣无风自抖,似在欢欣,又似有些害羞、 她终于又来了。白莲由心底发出了一种欢愉,今日自己又能看见她了,若是她今天归来的早,自己是不是能和她说说话。不,也不是非要说说话的,若是能让她看自己一眼,那便是再好不过的了。 只见天边拂过一只大鸟,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五彩色,高六尺许。那长长的的尾翎,划破苍穹。周身耀眼的华光,让人不敢直视,这便是凤凰了。 普天之下,唯凤为能通天祉、应地灵,律五音、览九德。戴德、负仁、抱忠、挟义,小音金,大音鼓。延颈、奋翼、五彩备举,鸣动八风,气应时雨。食有质,饮有仪。往即文始,来即嘉成。 白莲轻轻地颤抖了一下,终还是归于平静。是了,她是九天之上的凤凰,而自己呢?自己不过是朵白莲罢了,若不是因为多年佛法的熏陶,自己怕是连灵识都没有开启。 白莲弯了弯,似有些发焉。这样的自己,要如何和她开口呢?这样的自己,要如何让她记住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生命里就这样多了一个她,好像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不再属于自己,而都是为了她存在一般。 白莲轻轻地转了一下。静静的望着那凤凰离开的背影。没关系的,只要自己每天都可以看见她就好了,哪怕一句话都不曾说过。可是只要看见她,自己就打心眼里觉得快活。 莲杆虽是中通外直的。可是自从心里有了她后,自己的心便好似被填满了一般,别人进不来,她也出不去。 她是要去佛堂吗?白莲歪了歪身子,听说佛祖就在那佛堂之中,自己日夜听见的诵经声,就是来自那里。听闻佛祖座下的都是金莲。若自己也是金莲就好了,那自己便可以离她近一些,再近一些了。 突然,佛堂中走出个绝色的女子。她眉若素柳。唇似红樱。肌肤盛雪,发如墨染。双眸水光潋滟,却不娇媚,反而有着一种自然天成的贵气。可是她的脸上却没有丝毫欢喜之色,到似又一抹。浓的化不开的忧愁。 ‘凤君这是怎么了?为何化为人形?又为何如此的感伤?‘ 不知是谁,带白莲问出了埋藏在心底的问题。白莲的花瓣抖了抖,轻轻地立起,似在侧耳倾听。 ‘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吧。‘又一个声音传来,似有一些自豪的说道‘听说凤君是要下凡历劫去了。听说还要吃遍苦中苦,尝遍悲中悲,流尽泪中泪。若是稍有差池,便是万劫不复,再也不能回归天上。‘ 什么!莲身猛的一阵,似有一些不敢相信。几乎是不受控制的,他叫道‘为什么?为何要叫凤君受这样的苦?‘ 凤凰性格高洁,非晨露不饮,非嫩竹不食,非千年梧桐不栖。若是到了人间,要哪里去找千年梧桐?又要到何处去饮清露。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池中的锦鲤摆了摆尾巴,感叹起来。又突然一愣‘原来你会说话!‘ 白莲哪里还有功夫辩别这些,他的心里只剩下焦急。不行,决不能如此,若是自己受些苦,也就罢了。可是凤君哪里能够这样呢? 一阵华光过后,白莲竟幻化成了一个白色僧衣的男子。这是他第一次化形,可他却完全没有心情,也顾不上看一看自己的样子,站起来便像佛堂跑去。 ‘喂!‘在白莲的身后传来阵阵疑问声‘你要去哪里啊,这里面是佛院,是不允许低等散仙进入的,若是你非要进去......‘ 因为白莲的速度太快,身后的锦鲤声音已经模糊不清了。不过就算那听得清楚,恐怕白莲也不会去听吧。 佛院外佛光笼罩,金灿灿的,看起来极其的华美。可是这看似无害的金光,照耀在身上却极疼,就像是千刀万剐一般。这就是锦鲤刚刚说的禁制了,可是那又如何若是真的一心想做,纵使你禁制再强,又能奈何? 极致的苦痛堆积在身上,白莲觉得自己就在下一个瞬间就会灰飞烟灭。看似柔和的金光,却穿不破,就像一堵厚厚的墙,挤压的人五脏六腑都好似要挪位了。 ‘白莲,你因何事来?‘突然,身边的金光散去,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白莲抬头,却只看得见道道金光。 白莲也不顾先喘口气,就跪下哀求道‘白莲只为求佛祖放刚刚那位凤君一马,白莲自甘代替凤君受苦,哪怕更甚千倍,万倍。‘ ‘刚刚的那位凤君?‘那声音顿了顿,似在思考‘你是说朝凤?你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为何要代她受苦。‘ 原来凤君的名字叫朝凤吗?白莲愣了愣,突然间,心里竟然产生了一股喜悦。自己知道了凤君的名字,是不是说明自己离凤君又近了些? ‘没有什么理由。‘白莲笑了笑,笑容竟然是有些甜蜜的‘还望佛祖成全。‘ ‘没有理由吗?‘佛祖愣了愣,笑道‘那你做的这些,朝凤她可知道?就算知道了,她可又会为你做些什么?‘ ‘白莲别无所求,就似佛祖每日必定诵经一般,白莲只是想为凤君做些什么,其他的白莲不曾想过。‘白莲虔诚的跪在地上,淡淡道。 那金光沉默了很久,久到白莲都快以为佛祖已经离去了‘你起来吧,朝凤受劫是她命中注定的,旁人也改变不了些什么。你是有慧根的,又是聆听佛法开的灵识,可见是与佛有缘的。不如就留在这佛院中吧。‘ 白莲愣了愣,脸上却无任何欢喜之意。甚至连动也不动,仍然跪与地上‘还请佛祖怜惜,让白莲去伴凤君一程。不求相伴到老,只求能让凤君感受到片刻的快乐,白莲愿用这一身佛骨相换。‘ ‘哪怕万劫不复?‘金光顿了顿,问道。 白莲叩首,声音不大,却坚定异常,仿若起誓一般‘哪怕万劫不复!‘ ‘罢了。‘见白莲心意已决,天边传来一声轻叹‘你要去就去吧,像你这样有慧根的,天底下怕是再难寻了,便让你此生继续诵佛吧。朝凤投身帝王之家,注定不平凡,我便让你持有选择权。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你可要仔细了。‘ 白莲深深地拜了一拜,算是谢过,然后就一刻都不敢耽搁,笔直往堕仙台飞去。 看着白莲消失的身影,金光中似传来一声叹息‘孽缘啊,孽缘。‘ 天空中风起云涌,这一天,皇宫中宠妃安宁诞下一女婴,帝心甚喜,赐名朝凤。同日,宝华寺方丈外出,拾得一男婴,纳入寺中。 辩机从小就很听话,虽然年幼,却丝毫不浮躁。诵经礼佛,井井有条,甚得方丈的喜爱。可是方丈的眼神中,除了赞赏,更多的确是忧虑。 朝廷要祭天,方丈年迈,无力远行,而寺中其他人,却修为不够,难当重任。祭天的重任终是落到了辩机的头上。 临行前,方丈找来辩机,拉着他是手吩咐道‘我初见你,便知道你是有慧骨的。可是你身上,所带着的变数却极大,所以我为你取名辩机,意为变机。成事在天,谋事在人,你最终的归宿,却还是在你自己手上的,望你把握。‘ 辩机点头称是,拜别方丈。其实在辩机的心里,一直都有一个结,自己似乎生来就是为等待什么的,可是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再等待什么。佛经中没有,寺庙中也没有,可是自己却隐约觉得马上就可以见到了。 就在那一天,就在那金碧辉煌的皇宫中,他终是看见了她,不过一眼,却似万年。命运的齿轮,终是在这一刻转动。 许是因为繁华背后,她眼底的那一抹寂寞。许是因为那天的月色实在太美,有一些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就这么发芽了,甚至还开了花。 在辩机的眼睛里,朝凤就像是以前寺边上的那一树石榴花,明媚,灿烂。可,辩机又觉得朝凤和石榴花不一样,朝凤的身上没有那种花开的喜悦,却围绕着一种淡淡的悲凉。 辩机还记得,祭天的时候,其他人都是闭着眼睛的,唯有这位朝凤公主是的眼睛睁开的。可是她的眼睛却没有四处张望,而是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一处。眼睛里好像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为什么,仅仅是一眼,却叫辩机觉得,自己好像穿越了千年。一瞬间,辩机忘记了所有清修,只愿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 番外 佛骨莲香(完) ‘你在这里干什么?赏月吗?‘朝凤站起来,走到辩机刚刚坐的地方,抬起头望着天上。 ‘是的,贫僧在看月光。月凉如水,月光是可以把人心的的污浊洗涤干净的。‘辩机看了看朝凤的侧脸,回答到。 今天自己打坐的时候,突然异常的心悸,焦躁,完全没有办法静下心来。所以才会出来,希望这月光让自己平静下来。没想到,辩机看着朝凤,在心底叹息了一声,心好像更乱了。 ‘月凉如水?呵呵......‘朝凤轻轻的笑了笑,低下头,似在呢喃‘可是这宫里的月却像是冰,不知冻住了多少人的心。‘ ‘是吗?‘辩机不跟着附和,也不反驳,还是浅笑着,看着朝凤。 ‘是啊,这里的月光太冷了,这里人也很冷。辩机,你说是这月光把人照冷的,还是这人太冷了,把月光都冻住了。‘朝凤歪歪头,带着一种孩子一样的天真望着辩机。 ‘殿下,您怎么知道他们冷呢?‘辩机幷没有正面的的回答朝凤,而是又把问题抛了回去。 ‘谁?你说说月光,还是说人?‘朝凤张开手,在月光下转了圈‘你看,我就是被这月光冷醒的,我就是这宫里的人啊。‘说完,朝凤挑眉,看着辩机,眼睛似乎在说看你怎么反驳我。 ‘是吗?‘辩机不再开口,而是伸出手,手指轻轻的往上抬,似在承接月光。朝凤也不催促他,而是站在一边看着辩机的动作。 ‘不冷。‘突然辩机开口了,看着朝凤说道。 ‘什么?你是说这月光吗?别说笑了,人怎么可能摸的到月光?‘朝凤觉得这个话题有一些傻气,傻的都让朝凤都不自觉的笑出了声。 ‘可以摸的到啊。‘辩机看着朝凤笑的乐不可支的样子,也不生气,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朝凤。 ‘是吗?怎么本公主就从来没有摸到过?出家人不打诳语。‘也许是辩机的语气太过认真,也许是因为自己现在心情不错,朝凤幷没有觉得无趣离开。而是顺着辩机的话继续往下问。 ‘请殿下伸出手来。‘辩机再一次重复刚刚的动作,然后望着朝凤。辩机的眼眸很干净,黑白分明。那自己的眼睛呢?朝凤想了想,然后自嘲的笑了笑,自己的眼睛里面大概只有阴谋和算计吧。 看着朝凤的表情有变,辩机走到朝凤的身边直接握住了朝凤的手。 ‘大师这是干什么?出家人不是不进女色的吗?‘朝凤并没有挣扎,而是看着辩机调侃般的笑了笑。朝凤幷不害怕,算计她的人这么多,朝凤都没有怕过,现在不过是一个僧人有什么好怕的啊? ‘辩机的佛在心中。‘辩机笑了笑。眼睛里还是干干净净的。毫无杂念。可是只有辩机自己知道,那时候,他的心跳的有多快。 辩机拉起朝凤的手,往上举。‘感觉到了吗。月亮的温度,是暖的呐。‘辩机的声音在朝凤耳边想起。 ‘你在胡说什么啊,不过是伸伸手罢了,怎么可能真的碰到月亮啊。‘朝凤笑了笑,完全没有把这个当真。 ‘殿下,您不要用手,试着用心去慢慢的感觉。‘辩机的事情,佷轻,很柔。让人觉得能够完全的去信任他。 朝凤看着月亮,也许是天更黑了的缘故,朝凤感觉月亮好像要比之前自己看到的,要明亮了一点,离自己好像也要更近些。朝凤的手指。在月光下,白皙的接近透明,皎洁的月色,细细的包裹住每一根手指,就好像自己真的在触摸月光一样。 ‘月光不冷哦,而且殿下也不冷哦。‘辩机松开朝凤的手,看着朝凤微笑,比月光还要圣洁的微笑。 ‘手不冷,心就一定是热的吗?‘朝凤放下手,有一些挑衅的望着辩机。这个僧人,身上的味道还挺好闻的嘛。朝凤的手指,轻轻滑过,刚刚被辩机握住的地方。 ‘这个贫僧不知道,但是只要手还是温的,心总有一天也会跟着暖起来的。‘辩机也不介意,笑容还是浅浅的挂在脸上。 ‘你总是这样吗?总是这样对谁都笑。‘看着辩机的脸,朝凤几乎是脱口而出的问到。 ‘啊?‘辩机愣了愣,有一些迷茫的看着朝凤‘不应该笑吗?‘ ‘不......没什么。‘朝凤觉得自己有一些奇怪。朝凤摸了摸心口,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有一些加快。她不安的撇了撇周围,轻轻道‘天色不早我该回去了。‘ 自己那时是快乐的吧,虽是背弃了佛祖,可是却无悔。控制不住呢,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呢。辩机苦笑了一声,看向湖面。这便是自己的劫吗?可是为什么自己却情愿,甚至是对这个劫甘之如饴?佛?自己已经不想成佛了啊,只希望她能笑。 若是能一直这样,那该多好。直到那一天,朝凤身边嬷嬷来找自己,希望自己放过她‘请你放过殿下吧,也放过你自己。你们是不该相爱的,人生只要走错一步,结果都将会是粉身碎骨。‘ 爱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是如此的叫人快活,可是现在,却叫人连呼吸都困难。 莲叶为了要守护莲花而孤独伫立,凤儿,我愿给你我所有,但你要的我始终给不起,也给不了。那么我愿像莲叶成全莲花般,放手成全你,只要你要,我便给。只要你说我便依。 雨不大,却带着萧瑟的味道,把周围的景色弄的有一些朦胧,就是像是谁给这里罩上了层纱似的,叫人看的不真切,看的人心里有一些发闷。莲花都谢了,不知道是谁的叹息,在空中飘荡。你说没有的莲花的莲叶可会寂寞?秋风萧瑟的时候,失去莲叶的莲花可曾相思? 朝凤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前方,也不说话,也无动作,只是静静的的看着,就好像远方有什么不得了的景色。辩机也不再开口,只是努力用身子,为朝凤挡住烟雨。静了半晌。朝凤终于开口‘我以前总是好奇,为什么诗人总喜欢在下雨的时候感伤,现在我倒是可以猜到他们那时的心情。‘ 朝凤伸出手,举到半空,似要抚摸雨丝,又似想要抓住什么别的东西,可是最终却空着手,无力的垂下。 辩机不知道该不该庆幸,那时的凤儿没有再多纠缠什么。公主都是高傲的,即便在不情愿。也仍然是高昂着头。笑着看着自己说道‘从此以往。不复相见,那你便把本公主之前给你的发簪还于本公主吧,它已经没有意义了不是吗。‘ 说着朝凤夺过发簪,狠狠地一折。发簪应声而断。辩机先是一愣,几乎是条件反射的,便去看朝凤的手有没有受伤,待发现朝凤无事后,才像刚听见般答道‘是,公主殿下。‘ ‘如此便好。‘朝凤强挤出一个笑容,转过身,逃跑似的离开了。 离别的时候着朝凤的背影,直到什么都看不见了。辩机才像失了魂魄般,瘫软在地。佛说剃尽了三千烦恼丝,便不再会为情所惑,可是自己却还是放不下。凤儿也放不下吧?辩机拾起被朝凤折断的簪子,轻轻地摸了摸。然后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 辩机的脑海里突然冒出桂嬷嬷的话‘殿下看起来无情,却是比谁都要死心眼的,一旦看上了,便是不死不休。老奴还请您放过殿下,也放过自己。‘ 是了,凤儿的性子自己又怎会不知道呢?只有自己才知道那坚硬的外壳下,包裹了一颗怎样柔软的心。 放过?自己从未强迫过凤儿,又哪里来来的放过不放过?辩机低下头,眸子里仍然是笑意,和凤儿再一起的日子很快活呢,这是自己从未有过的感受。 佛说堕入凡尘俗世是上天对人业障不清的惩罚,可是因为凤儿,自己才发现,寄生与这个世上竟然是这般美好的一件事。 辩机抬头,望向天边,虽然天色还是灰暗的,但是辩机知道,阳光一定会重新出现。‘凤儿,既然你不需要辩机了,这一次你来做辩机的光可好?既然你要回到原点,辩机在原点守着你可好? 辩机的声音终究是破碎在了风中,有的事一旦错过了,便是永远。接下来的路是怎样的呢?没人知道,唯一确定的是,不论那条路多么漫长,都要拼尽全力的走下去。 ‘我啊,我想先建一个屋子。屋子不需要太大,太大会很冷的。屋子要依山傍水,要有瓦片。辩机你知道吗?雨水打在瓦片上的声音,胜过所有的乐曲,那房屋最好还有一点漏雨,这样下雨的时候,我便可以可以翻出瓶瓶罐罐,锅碗瓢盆什么的在下面接住。‘ 谁的轻言还在耳边?辩机笑笑,提笔,画下一个小屋,依山傍水,却是民间常见的茅草屋。 ‘屋子前,可以开一个小院落。你出去耕种之后,我便在这院子里刺绣,纺纱静静地等着你回来。等你回来之后,我便给你烹茶煮饭,然后一起静静地看夕阳。到了晚冬,农闲的时候,我们就想现在这样静静地抱在一起取暖。辩机,你说好不好?‘ 寥寥几笔,便有了一个小院,院中还在烹煮着清茶。辩机抬手半晌,终是放下了笔,什么都没有再加,可是那不小心染上的墨痕,分明是两个相拥的身影。 东窗事发,纸包不住火。辩机与朝凤的事情,终于是传了出去。辩机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居然甘愿背负起一世的骂名和凌迟处死的代价,只为护下朝凤的名声。和在刀片划破肉体的那一瞬间,辩机却是不疼的,心中只有和朝凤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凤儿,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恨生前未积缘,古佛青灯度流年。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屋外,开败一池莲花。 ps: 其实吧,喵可萌辩机童鞋这样的温柔汉子了,一脸血啊 番外:晨绕清露 屋后的桃花开了,姹紫嫣红的很是有几分的好看。纷飞的花瓣被调皮的风儿拂下,在空中打了个旋,不知道飘荡到哪里去了。 小小的女孩,嘟着艳红红的嘴唇,不依的绕着桃树奔跑这。好似只要她不停的追逐了,就可以把风驱逐开,这样树上桃花就不会再凋零下来似得。女孩的个子并不高挑,又被锦裳包裹的严严实实,奔跑起来像极了个球。 ‘露儿,你慢些,莫要在跑了,小心摔。若是你再不听话,小心你爹爹罚你。‘温柔慈爱的声音传来,带着江南水乡特有的绵软,总算是叫女孩停下了步子。 听见熟悉的声音,小女孩也顾不得什么桃花不桃花的了,笑着就扑倒女子的身上,撒娇道‘娘就会吓唬露儿,爹爹才不会罚露儿呢。您不是说了吗?露儿是您的贴心小棉袄。‘ ‘什么小棉袄,我看啊,你顶多就是一个肚兜。‘深沉的男声从后面传来,在朝堂上一向刻板的声音,此时竟然说不出慈爱。这若是叫别人看见了,只怕会连下巴都吓掉了吧。 听见有人批评自己,小女孩自然是不依的。又是撒娇,又是尖叫的,最后居然还把自己团成个球,生起气来了。虽然小女孩真的很努力在表现自己的愤怒了,可是一边的大人却丝毫没有感受到,反而笑的更加开怀。 若是能一直这般该有多少,可惜命运就是这般的爱捉弄人。就像这桃花一般,需要用半生等待花开,却在一夜之间,就只剩下满地残红了。狞笑声,求饶声,刑具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各种各样的声音夹杂在了一起,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快的女孩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父母扔上了马车。 ‘爹爹,娘亲。‘秦露在车厢中大喊着,可是不论她叫的如何大声,却再也没有人抱住自己,也在没有人温柔的喊自己露儿。 蜀中秦侍郎,败落了。 时光的暗影里,锦瑟华年渐行渐远,繁华和寂寞,成功和失败,相聚和分离。都是人生舞台交替演奏的华章。最终也都会如烟消散。空余一声叹息。人生是一本无字书,一页页翻过,字里行间流淌着绕骨的无奈和眷恋。 四季的风从窗前掠过,时光在静默中以它独有的姿态心无旁骛地流淌。岁月的褶皱越来越深,越来越密。时光流转,芳华落尽,层层叠叠的梦想被岁月搁浅,细细碎碎的情愫弥漫心间。 ‘清露,你个死丫头又在瞎磨叽什么呢?一天到晚都磨磨唧唧的,若是让那些贵人,娘娘看见了,仔细你的皮。‘女子的声音本就尖利。更何况还是拉长了声音,大声吼叫出来的。不谦虚的说,简直比打雷还要吓人些。 这样的喊话若是在别处,可还值得人去看下热闹。可是在绣锦殿中,却是让人多看一眼都腻歪的。不为别的。若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这样在你耳边上叫。只怕谁都没有性子再去听了,更何况啊,每次叫的还都是一个人。 ‘来了,来了。‘少女清脆的答应声,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来到了。许是跑的太急了,这叫少女的脸上,多了丝殷红,看上去颇有几分娇俏。只可惜这花开的虽好,可是却没有赏花的人。 身穿粉红色的绣花罗衫,下着珍珠白湖绉裙,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间微微泛起一对梨涡,淡抹胭脂,使两腮润色得象刚开放的一朵琼花,白中透红。簇黑弯长的眉毛,非画似画,一双流盼生光的眼睛,那诱人的眸子,黑白分明,其间透着数不清的机灵。 ‘钱嬷嬷,您不要生气嘛,若是因为我气坏了身子,岂不是不值当?‘清露吐了吐舌头,被骂了也不生气。反倒拉起那训人嬷嬷的手,不住的摇晃的。直晃荡的人生不起起来。 钱嬷嬷皱皱眉,张张嘴,还想再教训清露几句,最终却化为一声无奈的叹息‘你哟,叫人该把你怎么办呢?你说说你,笨手笨脚的坏了多少事情?又惹的多少位娘娘不高兴?现在好了,就是杏贵人也不要你了。不过还好,你还略懂些医术,我便向皇后娘娘举荐了你。要不然只怕你就要被扔出去,去干粗活了,到时候就要给你收尸了。‘ 这话可不是吓唬人的,清露个子小巧,力气也不大。就是叫她去端茶倒水,她也做不好。若是她机灵些,能够讨主子欢心也倒好,可她却又总在关键时刻意外的呆。这样的人要是被派出去了,只怕不知道是她劈柴,还是柴劈她。到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咦?我还有机会吗?‘清露愣了愣,她本来都做好了要被发配出去的准备,却不想一下咸鱼翻身了,这到实在叫她惊喜了一番。高兴的她连声叫道‘我就知道嬷嬷是疼我的,只是问一句这一次又是服侍哪位贵人?‘ 看清露这高兴样,钱嬷嬷先是笑了笑,然后便有叹息了一身‘这一次叫你伺候的可不是什么娘娘了,是朝凤殿下。‘ 清露愣了愣,呆呆的看着钱嬷嬷。过了好一会,才似醒悟了一般,发出了‘啊?‘的一声疑问。 若是说这宫了又什么经久不衰的奇事,除了后院的女鬼传说,便是这位朝凤殿下了。这女鬼不过说着玩的,见过的人少之又少。可是这朝凤殿下,那可就是活生生的人了。不过为殿下,好像比鬼还要可怕些。毕竟你开罪了女鬼,她最多吃了你。可是要是开罪了这位殿下,哎呀呀,那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 关于朝凤殿下的传说那可太多了,简直就像宫房上的琉璃瓦。更加悲催的,就是这些传说大部分都是真的。这位殿下脾气乖狞,桀骜不驯。你翻书还有个声响呢,可是他变起脸来。那就是一眨巴眼睛的功夫。 若单是变个脸也还好,你变你的脸,我干我的活。大不了我就当看了场杂技嘛,可是事实上呢?这殿下变脸,那你就很可能要重新投胎,变个身子了。所以清露再大胆,再冒失,也是事先打听好这位殿下的行程,然后默默绕开的。还好,这位殿下也算有自知之明。一般都在他的清凉殿里。很少出来吓人。倒也是一种幸运。 幸运?幸运个鬼!在清凉殿外默默守护的清露表示,奴婢一点也不幸运好吗!听说这位殿下又梦魇之症,睡眠极浅。就是一点点骚动,就足以吵醒他。所以清凉殿的守门人一般只有一个。毕竟若是吵醒殿下,惹得殿下发火了,死也少死几个。 这样高危的职业,一般有点门路的丫鬟都不会干。毕竟生命只有一次,珍惜生命,远离朝凤。所以看门人这个苦差事,一般就是丢给某个倒霉蛋,比如新来的清露。 ‘不要,不要。母妃跑,快跑。快跑啊,母妃。‘ 就在清露还在哀叹自己还不如去伺候后院的女鬼的时候,突然一阵小声的呻吟传来了。额,不是吧。清露愣了愣。虽然自己一向乌鸦嘴,可是没必要报应的这么快吧。女鬼奶奶喲,小的嘴贱,人笨,动作慢,您还是换个聪明吧。 就在清露快要哭出来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尖叫‘啊!‘ 声音虽然短促,可是却时是个青年女子的声音,不是什么女鬼奶奶。清露往房中望了望,咽了咽口水。呵呵,好消息是不是女鬼,坏消息是,好像是殿下。 思索了半天,清露还是决定进去看看。毕竟听刚刚的声音,像是受了不小的惊吓。若是自己现在进去,顶多被骂。可若是自己知道出事了,却没有进去,那就死定了。 清露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哆哆嗦嗦的往房中走去。出乎意料的,那卧床上躺着着的并不是传说中的喷火龙,而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人。眉若素柳,唇似红樱。肌肤盛雪,发如墨染。双眸水光潋滟,却不娇柔,反而有一种说不清的味道,却更加的吸引人,像是罂粟花一般,美丽却致命。 唔?双眸水光潋滟?清露那被美色诱惑了的大脑终于动了一下,传递给她了一个信息:殿下醒了。 不是说毒蛇越美丽,毒性就越强烈吗?爹爹,女儿看见美人蛇了。清露小小的身影抖作一团,颤抖的声线明明白白的述说着恐惧‘殿下,您没事吧?奴婢该死,该死。‘ ‘你把头抬起来,你是谁?为何本公主从未见过你?‘比起之前的噩梦,现在这个没有见过的宫女更让朝凤担心,一个接近自己寝宫而自己却不认识的人远比虚幻的梦魇来的可怕。 ‘奴婢唤名清露,因会一些医术,皇后娘娘便派奴婢来伺候殿下。‘清露把头稍稍抬起,在回答完后又伏在地面。 岁月是把杀猪刀,樱桃芭蕉一把抛。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清露却对朝凤殿下有了不一样的了解。事实证明,传说和事实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殿下虽是不苟言笑了些,可是却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吓人嘛。 就在清露好不容易把心放宽了些的时候,悲剧就这么发生了。凄惨的清露很想揪着老天爷的领子,好好问问他,自己到底欠他多少钱。 ps: 清露酱也好萌滴,话说就这样完结了哦,是真的真的完结了哦,23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