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女王之乖乖别闹》 篮球场上,她“偷窥”他 1篮球场上,她“偷窥”他 凌樱歌是安一学校里在普通不过的一个学生了,学习成绩还凑合,班级前十吧,长得自认为也还行,中美混血的脸,有些婴儿肥,像星星般闪烁的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还有,最可爱的是她的两个小虎牙。她是个可爱,活泼,直率的女孩子。不过有一点不太正常,就是大家一直拿她当哥们儿,因为她男孩子气的直率,她会打篮球,和她的发型―短发。 曹浩淇,就读于安一尖子班,优异的成绩和背景的不凡还有帅气的长相让他在这所学校格外出众。没有那种优等生、富二代的架子,他的性格特别平易近人,很清秀、很温柔的男生。他爱学习,爱运动,最爱的也是篮球。都说男生在篮球场上挥洒着汗水是最帅的时候了,浩淇更是如此。每次打个篮球赛,旁边都有一群女生在加油,还不乏休息时有地上的矿泉水和毛巾,简直可以装一车了。可见,他的吸引力是有多大,私下被女生们称为“万有引力”。 这是在安一的第一年,这一年她上高一,他也上高一。他们俩就像丝毫没有交集的平行线,也许曾有过那么一次擦肩而过,可是,都没有注意过。女生们还是在八卦着浩淇到底有没有女朋友,或是他女朋友到底是谁,樱歌却从未在乎过这些,毕竟她的喜好是电影,轮滑,小说,钢琴,美食,篮球,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却不能算是爱好的事―学习。为了她的爱好,她可以很疯狂,可以晚上不睡觉看一部电影,可以逃课去练球,作业不好好写就去看小说,但是对于一个男生,她自认为还没有那么大的魅力… 高一的大半年,她的生活风平浪静,学习稍微进步了些,但也没多大动弹,依旧是前十名,也依旧没考过第一。女生们还是在一直议论着浩淇,浩淇,浩淇。浩淇恋爱了,浩淇分手了,浩淇又考第一了,一直没完没了。 那天下午,天还很热,知了在树上烦躁的叫着,一切都昭示着快要暑假了。想到暑假就开心啊,这个暑假她要去夏威夷找她妈妈,可是想到暑假之前的期末考试就心碎了,这也是现在樱歌站在篮球场上的原因―她一直有一个信仰,考试之前绝对不能抱佛脚,应该多干自己喜欢的事,比如,打篮球。篮球运气好了,考试运气应该也不会差。 烈日炎炎,烤的她汗水直流,篮球一下下拍打在场地上,却还没抑制住心中的烦乱。今天投篮怎么一直没中,连最简单的三步上篮都不行了,哎,运气不佳啊。她一脚把篮球踹出去了,像踹足球一样踹出去,篮球在空中划过抛物线的弧度,落地。她仰起头,灌了一瓶矿泉水。 本想扭头就走,可是想想看,还是回去捡球吧,毕竟那是她最心爱的篮球,是乡下的奶奶做了一年纺织换的钱送她的生日礼物,她还是特珍惜的。 她静静地走过去,看到对面的篮球场上也有人在练球。这么热的天,而且还临近期末考,还真有和她一样信仰的人?! 她抱着球,拿着另一瓶没开过的矿泉水,过去坐下了。 他依然专注地练他的球,没看到她一样。大概,真的是没看到她吧。 背后运球,360度旋转,三步上篮,一气呵成,动作如行云流水。帅气!看来,这还是个高手,至少,比她厉害。 她呆呆地坐着,看了很久。一阵风吹过来,把心里的燥热都吹去了。 樱歌,切记,不能心浮气躁啊,静下心来,一切都会做好的。 她抱着球离开了,矿泉水忘了拿,留在了原地,回到原来的场地上继续练着,她回头瞥了一眼,看到他不远处校服上的印章,那是尖子班学生才有的,难不成这就是女生们口中天天念叨的男神―曹浩淇?! 心中暗自窃喜着,竟然有这样的机遇看到众人口中的男神亲自表演给她一个人。这次投篮顺手了些,几乎是百发百中,原来静下心来,感觉就回来了。感觉回来了,她就有斗志了。她继续和篮球框奋战着,脑海总不自觉还回想着他上篮的身影。这次打篮球运气这么好,那期末考试应该也没问题了吧…好逆天的思维,不得不承认。 篮球场上的她忘记了时间,已到傍晚,她回过头来远远地向他那个篮球场望去,场上空荡荡的,早就没人了。是时候该回家了。 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长,空荡荡的球场上只剩她一人踱步,她走着走着,走到那儿的时候,踢到了空矿泉水瓶。原来,矿泉水被他喝了呀。心里不自觉地流过一丝温暖,连她自己也没发现嘴角扬起的弧度。 从那时起,她也成了浩淇的仰慕者之一。 从那时起,她也会时不时的听听关于浩淇的八卦。 从那时起,浩淇的名字开始在她的日记本上出现。 从那时起,她有空就会去篮球场偷偷看他一眼,放下自己的矿泉水和毛巾。 转眼间就到了期末考… 期末考试中她大爆发,考了班上第一名,她把这归结为运气好,因为投篮运气好,所以考试运气好。因为看到了浩淇,所以考试运气好。哦啦,暑假可以轻松的玩了。 ―― 飞机的那一刻,她望向这片故土,有些不舍,心里边还记挂着一个人,难道真成了暗恋了?! 飞机登上了北美大陆,刚下机就看到了妈妈,她开心的朝妈妈扑了过去,“mom……” “樱歌,累了吧,来,喝点这个,你会舒服些。”妈妈递过芒果汁来,的确,不同于一般的芒果汁,确实挺提神的,还很清凉,反正感觉就是fantastic! 和妈妈回了家,这还是第一次到妈妈在夏威夷的家呢。以前妈妈去中国留学,认识了爸爸,和他结了婚,生下了自己,至于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自己也不清楚是怎样的,那两地分居的原因,自然也还是不懂。不过说实在的,妈妈在夏威夷的家还挺有个性的,反正是和自己中国的家是不大一样的。 “樱歌,转眼间你也十六岁了,妈妈这些年都没在你身边照顾你,对不起啊。” “妈,没事,我不是隔段时间就来看你吗。但是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没想过和爸爸同居呢,到底有多少矛盾十六年都未解决的。” “别恨妈妈,以后你就会懂得。对了,你最近有没有感觉什么不对劲?比如头晕,恶心,牙痛?” “没有啊,妈,怎么了?好好地怎么会牙痛呢?” “哦,那没事,以后如果感觉不舒服了,告诉妈妈,你愿意的话移民过来,和妈妈一起住,让妈妈照顾你。” “呃…爸爸和奶奶很好,我过的很开心,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虽然和妈妈一年见一次,不过,总觉得生命里爸爸和奶奶比妈妈更亲近… “嗯,好吧。一切以后再说吧。” ―― 在夏威夷度过了开心的暑假,有时打篮球偶然间会想起浩淇,那个把篮球玩的帅帅的男生。有生以来第一次期待着开学,因为开学就能再见到他了。 这一刻,她承认,她暗恋上他了,之所以用暗恋这个词,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实在太平凡了,而他,又是那么优秀。她并不打算让他知道,也更没想过有朝一日和他恋爱,只是远远的在篮球场外看着他,在他的休息区放一瓶水,自己默默暗恋着他就好。 可她不知道,一切就在开学那一天改变了,他们的故事从此开始…… ------题外话------ 各位,刚开了篇新文,由于本人还是个新手,所以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哦 开学第一天,他们竟然同班了 2.开学第一天,他们竟然同班了?! 怀着对新班级的期望,樱歌再次踏进这所百年老校,没想到开学之日,便来了个天雷轰。 “what?!”班主任竟然是高一的物理老师,不要这么开玩笑好不好,虽然大家对他的评价都特好,她也绝对的承认物理老师的能力,不过,他当班主任的话,会不会太…能不能调班啊?看来是不能了。 爸爸看到只公示栏上登出是他做樱歌班主任时,很放心的笑了笑,又看看樱歌那张脸上扭曲奇怪的表情,拍拍她的肩膀说,“怎么了?你物理老师挺好的,而且你上次期末考物理不是满分吗,有什么纠结的?” 爸爸关心的只是她的学习,并不关心她是不是开心。在樱歌看来,一直都是如此。 “在这个跟着老师好好学,要听话,要注意安全…”说完一通后,爸爸就招招手走了。 26班的教室又脏又乱,黑板上写着“请早来的同学打扫好卫生。” 樱歌走进这个教室,这个离她曾经的高一班近的一墙之隔的教室。哎,本以为期末考考了第一就能进尖子班,和浩淇一个班了,可是,考的还不过好。心里有些小失望。 不过没事,反正在一个学校里,总有见面的机会嘛。 教室里坐着一个女生,很安静的在写着什么。虽然没看到她的脸,但总觉得她应该会很漂亮,很温柔。 樱歌走到她的前面坐下了。 她一直都是这样的孩子,和熟人玩的特别疯,无话不谈,和陌生人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打个招呼都很难。 “嗨,你好,我是王颜夕。你叫什么名字?” “凌樱歌,叫我樱歌就好。” “嗯,很高兴认识你。你是混血儿吗?” “嗯,学校里不是有很多外国留学生吗,当然,我是在中国土生土长的中美混血儿。”樱歌俏皮的笑了笑,露出了那两颗小虎牙。 “你长得好可爱哦。” “谢谢。我们一块打扫下卫生吧,屋里好脏呢。” “嗯,好啊。”颜夕笑起来甜甜的,很温柔。是大众喜欢的女神类型。看着这位女神,感觉她和浩淇好配哦。对了,他现在在哪儿呢? 忙活儿好一阵,才把教室打扫完。同学们也陆陆续续的来了,樱歌感觉好累,头有些晕晕的。干这么点活就累了,看来体力真是变弱了。 樱歌软软的趴在转子上,闭上眼睛眯一会儿。 “哇――好帅,好帅!那不是浩淇吗?他从尖子班里出来了?” “浩淇?真是他?!”樱歌从桌子上爬起来,呆呆的看着他,眼正好撞上了他的视线。 他没有收回视线,一直在朝她这个方向看。 樱歌回过头,看到那个正在写字的颜夕,头发挡住了她半边脸,却还是那么美,那么宁静。 原来他不是在看她,而是在看她。 颜夕回过头,朝浩淇笑了笑。 樱歌可以保证,那绝对是女神范儿。她作为一个女孩子都感觉她长得太漂亮了。 浩淇却回过了头,不再看她。 这两个人怎么回事?奇怪。他们原来认识吗? 后面几个女生都在叽叽喳喳议论着什么浩淇因为什么什么分手的事,期末考砸了,出了尖子班。哇塞,他们赚了,赚大了,现在可以天天看帅哥了。 靠!一群腐败的女生。樱歌斜了她们一眼。 浩淇岂是你们玷污的?! ―― 新学期第一节课,就是物理课。和高一一样,物理,物理,还是物理。 物理老师走进来,向大家自我介绍,又说着,“这个教室的同学,有的是我以前的就教过的,有的以前认识我但我没教过,还有的是来自其他班级的新同学,包括来自尖子班的同学。尽快适应这个新环境,希望大家可以齐心协力,让26班成为最优秀的班级。” 下面一片掌声。 “好,那我们就上课吧,这一节我们讲库仑力。” “呃…” 老师怎么这样啊,一开学就上课了。哎,不得不说,安一作为安泉市第一中学、百年老校,还真是有它独特的“魅力”啊。 …… “课就讲到这里,下面是讨论时间。大家有不会的题,可以请教同学,也可以问我,目的就是培养你们互帮互助。小组讨论的能力。好学生不要不耐烦,差学生也不要害羞,大家正好趁这个机会认识一下。” “啊?!物理老师上课真有风格。”一个头发烫的像个“鸟巢”的男孩子转着一支笔,自言自语道。 “哼哼~”樱歌冷笑了一声。 然后转头间就看到浩淇被一群花痴女生围起来了。围的那叫一个水泄不通啊。 “哎,穿过他们的头!”对着那么一大团,她也自言自语道。 什么叫穿过他们的头?!这个嘛…她也总喜欢说话不动脑子,说话行动总比思维快,所以与时候说话有些莫名其妙。 她静下心来,自己做那些题。 一个一个难关都攻破了,看来她也不笨嘛,她虽然是讨厌学物理,不过不代表她学不好。 可是有一个,就是不会,怎样也不会。她就是那种死也不问老师题的学生。为今之计,只能等咯,看那帮女生什么时候能请教完问题。 浩淇还那么礼貌地给她们解释?!靠!他到底怎么想的,脾气不用好成这样吧。他难道没发现那些女生的眼珠子都要贴到他身上了?! 樱歌真想把她们揪出去! 她气的横着拿起笔,“咔――”又一支笔废了。轻轻地一折就废了。最近是怎么了? 如此易怒,还更加暴力了。 别告诉她她是嫉妒心作祟啊。不是的,不是的,她是为他抱不平而已。让我们家浩淇这么累,连口水都没时间喝。 终于问完了啊…那该她了吧。 樱歌走到他的课桌旁,坐到他的对面。 然后…… ------题外话------ 童鞋们,快来呀,快来呀…。求支持,求祝福! 樱歌偷吃东西的时候像一只可爱的小笨猪? 4樱歌偷吃东西的时候像一只可爱的小笨猪? 班主任给重新排了座位,樱歌坐在第二排、中间,浩淇坐在倒数第二排,靠门的位置。樱歌的同桌是颜夕,樱歌后面是那个特看着就特别捣蛋的头发像鸟巢的男生。 哎,从此和浩淇的距离就远了,不过,她还是可以回过头一眼就找到他的存在。 上英语课的时候,樱歌在专心听着老师讲课,听她发着那地道的安泉式英语。好多同学都跃跃欲睡了,课实在太无聊了。樱歌朝她五点钟方向瞄了一眼,浩淇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论如何,她也要好好听课,一是因为她是英语课代表,学好这门课是她的责任;二是,她想改变以前在别人面前调皮捣蛋的形象,做一个淑女,学霸。 不是有句话说的嘛,你如此肆无忌惮,不顾形象,是因为这儿没有你喜欢的人。 所以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不过,早上赖床了,早饭忘了吃,现在的她好饿哦。 淑女形象可不可以改天再谈,她现在退而求其次,只当学霸好不好?! 她朝后窗户那儿瞥了一眼,很好,没人。 然后,她就从桌柜里掏出一个苹果,肆无忌惮的啃了下去。 一边啃着,一边关注着讲台上板书的英语老师。 明明是吃自己的东西,怎么感觉像做贼一样?!哎,这个学校就是这样。 “喂!凌子,你在吃什么呢?我也要。”坐在后面的那个男生用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清辅音说道,还用一只手戳着她的背。 “我去!本大小姐吃得好好的,你要个屁?!”樱歌当即就朝他吼了出来。 “哎,别这样,大家都在看你呢。”他一脸坏笑的“好心”提示她。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樱歌抬起头,把刚啃完的苹果核扔进桌柜。 无数双眼睛顿时朝这边秒杀过来。当然也包括英语老师。 她可以听得到,世界都变得很安静了。然后,有一个同学笑喷了。 这个人,是她身后的那个“破孩子”。 “凌樱歌,这是上课时间,你在干嘛?” “嘿嘿,老师对不起嘛,我饿了。”樱歌红着脸说道,还没心没肺的傻笑了声,露出那两颗讨人喜欢的小虎牙。 “饿了也应该下课吃,还有,临渊,你怎么了又?” “老师,我……刚刚想到一个很好笑的笑话,憋不住所以笑了。” “嗯?是吗?下课你们俩给我到办公室来,临渊你说不出笑话我‘掐死’你。” 老师又转过头板书了。 看来,英语老师对她还是蛮照顾的嘛。老师,只要你放过我这一次,我以后绝对尽心尽力为您服务。 “哎,都怨你,咱们俩都倒霉了。”后面那个破小孩又开始找她搭讪。 “活该。”她从嘴里挤出这两个字来。 “唉,怎么办呐?” “你还是好好想想你那个笑话吧,童鞋。”这次樱歌聪明点了,说话没那么大声了。 ―― 英语课后,樱歌和临渊被叫到英语组办公室。 “怎么回事?先说你,上课吃东西,哈?” “对不起,老师,我以后不会了……”樱歌用一种近似哭腔的声音说道,两只手绞在一起,低着头,装得很是可怜。 “下次月考英语考你班里第一名,我就不给你班主任打小报告。” “老师,前三名行不行啊?我状态有点转不过来……” “好。下次英语不进前三,我再和你算账。” “ok!”英语前三还是没问题的嘛,她虽然不太努力,不过基因好。别忘了,妈妈可是美国人哦。考个前三,那不小菜一碟?! “你呢?说说上课的时候想到什么笑话了?” “呃,那个…老师,你有没有发现凌樱歌长得好像一头小笨猪?” “嗯?” “靠!我像猪?!你才像!不,你根本就是。你这头大蠢猪!这就是你想的笑话?!”樱歌当场暴怒,火脾气又上来了。 “呵呵,你们俩别闹了。临渊,下不为例哦,还有,不能欺负女生。快上课了,你们俩回去吧。” “嗯,老师,知道了。” ―― 出了办公室的门,樱歌抓着临渊的领子,把他挤到墙边。 他没有反抗,倒是很顺从。 “你到底在搞什么?!我像小笨猪?!哪里像?!” “嘿嘿,哪里都像,特别是你低着头吃东西的时候,简直太可爱了。” 有用猪来比拟可爱的吗? “……” 哎,脑子小啊,挡不了啊,木治了啊! ------题外话------ 文章需要大家多多支持,童鞋们,看了就留个言吧… 嗜血基因在运动会上被激发?!是她的初吻 5嗜血基因在运动会上被激发?!是她的初吻 高二的生活就这么平淡又充实的继续着。 有空的时候,樱歌就去找浩淇请教题,有时会帮同桌颜夕给浩淇传纸条。 当然,上课下课,不论什么时候,只要她后面那个小破孩一有空就拿圆珠笔戳她。有的时候会在她校服上画猪头,还总是叫她小笨猪。 靠!怎么会碰上这么弱智的小破孩?! 不和他一般见识。 她心里还是只关注浩淇,别人,都与她无关。 ―― 高二的运动会在如火如荼的准备着。学校的目的是让大家在提高学习成绩的同时,不要忘记增强身体素质。希望全民参与,每个人没什么特殊情况就别请假。 学校的目的是好的,不过,就是有点太强制性了。 “我报四人跳大绳。” “我报一百米往返插旗。” “我报同手同脚。” “…” “同学们别只报趣味项目啊,正规项目是田径,铅球,跳高,跳远。”班主任说道。 “那我报女子一百米。” “我女子二百米。” “我男子八百米。” 课后大家去体委那儿报名,各项目都要报满。 好了,我们继续上课。 ―― 下课后,同学们一股脑的把体委坐的地方围住了。 有这么急吗?!真是的,积极性太高了。 等人少了,樱歌过去一看。啊?omg!只剩女子三千米和男子五千米了。 天哪,看来大家那么挤是有理由了。 怎么办?! 樱歌生平最讨厌的就是长跑了,为什么不是投篮项目剩下了? “樱歌同学,女生那边就靠你了,为大家做做贡献嘛。 ”哦。那好吧。“ 她就是这样,明明自己很不想干的事,可是没什么理由不干,就算多为难,多不情愿,她都会答应。” ―― 运动会那天,阳光明媚,天高云淡。 同学们穿着自己班的班服站在体育场上。 自己项目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去为班里比赛的同学加油。 原来,他们班体育健将还真多。 李腾,男子110米跨栏第一名;高伟,男子一百米第一名;李美承,一百米往返插旗第二名。 浩淇的五千米开始了。 樱歌站在旁边,给他加油。一圈,两圈……七圈…… 樱歌给他陪跑,“坚持下去,浩淇,你能行的。”浩淇的额头上已沁出一层汗珠,脸色有些发白。 “谢谢。” “喂,不许陪跑,那个女生…”裁判指着樱歌。 “哦。” 樱歌停了下来。 好累啊,她这中途陪跑的都这么累,那浩淇更不用说了。 “请参加女子3000米的同学到检录处检录。比赛马上开始。”主席台上的主持人又拿着话筒吆喝了。 终于,到她了。 ―― 各就位,预备,跑! 随着一声枪鸣,樱歌和其他女生离开了起跑线。 一圈,两圈,三圈……头有些晕,浑身没有力气,喉咙干得要死。 眼前一黑,她栽了过去。 感觉有人在压自己的胸口,很不舒服,想醒过来可是睁不开眼睛。 感觉有人在给自己做人工呼吸。 那是她的初吻,嗯。 她尝到了一丝血腥味。 潜意识里,不受大脑控制的,她吸吮着他的嘴唇。渴望越来越强烈,她用牙齿咬破了他,拼命的吸吮着。 自己这是怎么了?!忽然时间有了力气。 她睁开了眼睛,便看到浩淇那张帅气的脸无限放大在她眼前。他的唇角带着一抹红色,鲜艳的耀眼。她惊呆了,刚刚他做了什么?她做了什么? 樱歌被抬到了担架上,送去校医务室。 医生给她输葡萄糖,浩淇在旁边陪着她。 她除了能看到红的,其余的一切都是灰色了。好像世界顿时失去了颜色。 她使劲揉着双眼,可看到的还是那样。她只能看到浩淇染着鲜血的妖冶的薄唇,别的… 她是不是色盲了? 还是在回味刚刚那个吻的味道? “刚刚你的心跳停止了。” “啊?” “我很害怕。你真把我吓到了。” “那个…刚刚不是故意要咬你的。” “嗯。没事。” “我的初吻。” “我也是。” “谢谢你救了我哦。” “嗯,好好休息。”他摸摸她的头。 ------题外话------ 吸血鬼女王,开始变得不正常……。 6浩淇和樱歌心跳同步了 6浩淇和樱歌心跳同步了 正规来说,学校里是不让同学在医务室陪床的。但是浩淇这个人太出名,学习好,长的又帅。女同学、小学妹、学姐、阿姨“通吃”,人见人爱。 他向医务室阿姨说了声,“阿姨,我同学不舒服,我在旁边照顾她,可以吗?” “好好好,当然可以。”阿姨红着脸走了。 “哇塞,这小帅哥太帅了!”她走了,可还是能听到她的尖叫声。 浩淇低着头笑了声。 “都结婚了,还惦记人家高中生。”樱歌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了声。 “睡一会吧。”浩淇把她的被子盖好。 樱歌睡下了,浩淇就守在她的身边做题。 奇怪,今天怎么看到的都是灰色。怎么了这是? 睡一觉就好了吧。 希望睁眼看到的世界,五彩斑斓。 ―― 睡梦中,一直很冷,好冷好冷。 冷得她再次睁开眼睛。 一切还是灰色的。只有她那个大红色的水杯有颜色。 她急得使劲揉搓着眼睛,可是还是看不到别的颜色。 怎么了这是? 她一急,眼泪就流了出来。 浩淇从门口进来,端着一杯水。“我刚离开一会儿,你就哭了,怎么了?” “浩淇,我的眼睛坏了。” “啊?” “我的眼睛除了红色以外,看到的一切都是灰的。” “让医生给你看看。” “不要不要,这儿的医生什么都不会看,眼睛他们治不了的。别告诉他们。也别告诉我们同学,他们会笑话我、歧视我。”樱歌慌乱的抓着浩淇的衣袖,声音里带着哭腔,紧张而无措。 “好,我不说,我不告诉他们。樱歌别哭了,别害怕。我爸爸在医科院,你休息会儿我带你去。”浩淇坐到樱歌的床边,握着她的手,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她的心跳好快,手冰凉。 “听话,放轻松。你就是太紧张了,太累了。休息会儿就没事了。乖,跟着我的呼吸,慢慢来。”他像哄小孩一样哄着樱歌。温柔的声音在樱歌耳畔回响。 樱歌跟着浩淇的呼吸,心安定了下来。 渐渐地,他们呼吸同一个频率,心跳同一个节奏。 ―― 最终,由于樱歌的不同意,他们也没去医科院找医生看病。 樱歌一直忍受着,没有颜色的世界,开始是很恐怖,很单调的,不过,渐渐地就习惯了。 班里都在传樱歌和浩淇的事,樱歌解释,可是除了颜夕,没有人信。 浩淇懒得解释,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 一次浩淇回家,正好听到他爸爸在研究室里打电话,“是吗?又出现了?冷血,嗜血,初期的只能看到红色。嗯,我知道了。我会留意,追捕他们。” “是谁?” “哦,爸爸,没事。我来告诉你该吃饭了。” “嗯。刚才的事?” “刚才?我不知道啊。刚刚爸爸你不是在做研究吗?”他掩饰的很好。 “那吃饭去吧。” 浩淇走了之后,他爸爸把门关上,又拨打了电话。“他们回来了,做好准备,这次好好研究一场。” ―― 其实刚刚浩淇是想告诉他爸爸樱歌的情况,但是越想越不对劲,爸爸到底在从事什么职业? 他不是院长吗?他不是医生吗?为什么会有猎捕之类的? 为什么樱歌的情况和爸爸说的那么像?冷血,眼睛除了红的什么都看不到?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怎样,这件事不能告诉别人,这极可能会伤害到樱歌。 ------题外话------ 浩淇要不要早点发现…樱歌是吸血鬼/? 7樱歌,有没有听过西方吸血鬼的故事? 7樱歌,有没有听过西方吸血鬼的故事? “樱歌,我问你一个问题。”这天,浩淇给樱歌讲完物理题之后,聊着与学习无关的事。 “嗯?什么事?”浩淇还要问自己问题啊,还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吗?!她可是很崇拜他的哦。 “你最近眼睛还是除了红色都看不到吗?手还是会很冰吗?” “嗯。说起这事来我就很伤心,最近牙齿好痒好痛。”原来,是问这事啊。 “那个……你是不是人类?” “什么?!你开什么玩笑啊。我怎么会不是人类呢。你还真的相信世界上有什么妖魔鬼怪的?”樱歌瞪大了眼睛。 “你有一半的美国血统,我在想,你是不是西方的那个…”浩淇说的一本正经,正沉思着。 “西方吸血鬼?” “嗯。” “大哥,你是不是看暮光之城看多了,还是看吸血鬼小说看多了,怎么想象力这么丰富?不去写点奇幻小说都亏了啊。” “哦。” 你一个‘哦’,是什么意思?!这样换做别人,樱歌早抓狂了。她说了半天,他就回了一个‘哦’?! “樱歌,最近小心一点。这件事不要跟别人说。” “嗯。”当然,还用你提醒?这件事如果告诉了别人,那她会被同学们当成异类看待的。 “浩淇,如果,我是说如果啊,你的身边真的出现了那种异类,你能不能接受?” “啊?这个……我也不知道,说不好吧。大概,是个正常人都会怕的吧。没事,我刚刚是开玩笑的,你怎么会是吸血鬼呢,呵呵。” “嗯,说的也是。哪会有什么奇异生物。” ―― “妈妈,最近我感觉身体有些不正常,我的眼睛除了红色看到的别的全是灰色; 我的牙齿有时候很痒痒,想找块石头来磨一下; 还有,我的身体很冰,不像以前的那种冷手冷脚,这次出奇的冷; 有的时候我会很虚弱,感觉体力有些大不如前了。 阳光不再那么美好,甚至让我有些害怕,喜欢上了阴天、雨天…… 我这是怎么了? 妈妈,早点回复给我。 ――爱你的樱歌。” 深夜里,樱歌给远在夏威夷的妈妈发了封电子邮件。 “樱歌,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明天还有课,快点去睡觉。” 爸爸看到她卧室的灯亮着,过来催樱歌睡觉。 “知道了,爸爸。” 樱歌很听话的关上了电脑,爬到床上,闭上眼睛。 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 怎么感觉一切好奇怪呢? 她的耳边总是萦绕着今早浩淇给他说的那几句话,还有暑假的时候去夏威夷时妈妈的反常。 好好的浩淇为什么要和她讲西方吸血鬼的事? 好好的妈妈为什么要搬去夏威夷? 妈妈在夏威夷的家装扮的好古老,有一种以前看过古典西方电影的别墅布局。 妈妈那时候给她说的话―有没有牙痒牙痛或是什么不舒服? 对了,妈妈当时为什么会知道她会牙痛? 到底是怎么了?! 难道,她真的不是人类?!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她身上?不会的不会的,是她想多了。 期待妈妈的邮件能快点回复过来吧。 明天就是月考了,今晚不能再想下去了。快点睡觉。 ―― 第二天,樱歌顶着一双沉沉的眼皮走进考场。 果然,她昨天晚上没有睡着。 和英语老师定下的约定怎么完成?唉,没办法了,尽力吧。 考场上的樱歌昏昏欲睡,不知道是因为缺睡,还是怎么了,今天的她没有心情紧张,而且她发现,今天的题都好简单哦。 物理更是太简单了。半个小时就做完了,然后樱歌就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了。 考得怎样就怎样吧,管它呢! ―― ------题外话------ 亲们。加把劲啊……。 8樱歌生病了 8樱歌生病了 月考结束了。 当成绩出现在公示栏的时候,樱歌使劲揉了揉眼睛。 是不是看错了?! 第一!她考了第一!她爆发了! 而浩淇第二名,他们之间只差零点五分,但是班里都在传这个事。 还有些女同学,见了樱歌打招呼的时候都说,“嗨,樱歌,你好厉害啊,把堂堂尖子班的大帅哥学霸浩淇都给拿下了。” 背地后说的,她也多多少少听到了些,“怪不得她天天粘着浩淇呢,可是有本事了,现在都当第一了。” 哼!考第一是我的事,你们怎么管这么多?! …… 樱歌和浩淇之间的关系,貌似因为这一次,变得疏远了。 不是因为浩淇,他从来就不在乎那些风言风语,也不在乎学习成绩到底是第几,是因为樱歌,他想问浩淇题的时候,犹豫了;想和他闲聊的时候,也犹豫了。 她宁愿别考第一,怎么惹出这么多事来?! 后面的那些女生又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甚至质疑樱歌是不是抄袭的。 “喂,你们别说了。能考这么高的成绩是樱歌自己的努力,和其他人没什么关系。你们一直不停地冷言冷语,是不是自己成绩不如人嫉妒的,嗯?”樱歌身后传出来这么一声。 是那个小破孩―临渊。 想不到,最后还有人是支持她的。她以为,她成了全班人的敌人了呢。 “就是,你们别这样说。”同桌颜夕在这个时候也适时地插了一句。(颜夕这次考了第三名,她也是尖子班里出来的。) 他们真是她的‘铁哥们儿’、‘好姐们儿’。 不过班里,就这么几个人是相信她的,毕竟以她的能力,根本不可能考这么好。 考了第一,她真的一点也不开心。 这种不好的情绪,几乎都要压过她对身体问题的担忧。 心情真的很差。 换季。免疫力一直不太好的樱歌患感冒了。 感冒的结果就是,她一个人呆在医务室里,坐在床边,手边放着一本化学模拟题,左手绑着一个药盒用来固定,(因为她不太老实),右手拿着一支笔,在书上验算着。 最近怎么和医务室这么有缘啊? 哎,心情不好,看什么题也不会,学不进去。 自己好孤独啊,她抬头看着那个输液瓶,灯光透过瓶子洒在她脸上,药水泛着光,一滴一滴,就像她的眼泪。 以前生病的时候,爸爸都会守在他身边。可是上了高中之后,就不这样了。 她已经长大了,十六七岁就算是大人了,该自立了。 可你知道吗,平时还好,每次一生病,就会感觉特别难受,泪腺特别发达。 还有,看看她今晚上的手,已经被医生扎的像个猪蹄儿了。 先是她乱动,鼓了针,肿起来了。后来,医生给她扎第二次的时候,总是找不着血管,针头来来回回进进出出了好多次。 所以,就变成了这番模样。 她承认,她的确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扎针的时候她还是会痛的大哭大叫,像杀猪一样。她也想有个肩膀让她来依靠,她也想有个人在她哭得昏天黑地时候摸摸她的头,说“乖~不哭了……” 当然,那个人不会是浩淇。 她自己到底别扭个什么劲,浩淇不在乎的。 可是,他们自从月考成绩出来,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说过话了。 ―― 下课铃响了,好多人都来看望他们的同学了。 每次听到门响,她都激动一番,是不是来看我的? 可是,他们是来看临床的那个女孩的。她真幸福啊,有那么同学关心她,还有她的男朋友坐在她床边,给她抚顺凌乱的发。 “嗨,樱歌,我们来了。”一群同学,大概有四五个的样子吧,颜夕,临渊,还有坐她前面的两个男生貌似。他们提着好多吃的,果冻,饼干,还有―呃――阿胶枣。 “你们终于来看我啦。”樱歌咧开嘴笑了,笑得好傻,好没皮没脸。 “怎么,你哭过了?”颜夕坐到她的身边,替她裹了裹被子。 “嗯?没有啊。怎么会?” “别装了,眼睛都红了,跟个兔子似的。”临渊是个绝不会冷场的人,也是个哪壶不提哪壶的人。 “哼!没有!” “哦,好好好,没有没有。凌大小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呗。” “……” “要不要吃果冻?我给你弄开。” “嗯呐。”樱歌吸吸鼻涕,点了点头。 “哎,真拿你没法子了,小邋遢。”颜夕抽出一张纸巾,放到樱歌鼻子下,樱歌就这那块纸醒了醒鼻涕。 然后,对面病床上那三个男生,就保持同一个姿势盯着樱歌看。 “想不到堂堂凌大小姐原来这么脆弱哦,感个冒就痛苦成这样。咦~” “我哭过的事不许说出去哦。” “这个嘛,要考虑一下。” “神马?!我可是会跆拳道的哦,别忘了。” “凌大小姐,凌大侠威武。小的不说了。” “哈哈。” 也许,他们做的,就只是为博她一笑吧。真的很开心,能有你们这些朋友。 “好了,快上课了,我们该走了。果冻,饼干都拆好了,记得吃哦。” “嗯。”樱歌挤出一个笑容来,眼底还是掩饰不了的失望。 毕竟,学校的要求,晚自习时不允许学生陪床的。 “你们先走吧,我留下来陪着她。”临渊对着另外几个人说道。 “那,被老师发现了怎么办?” “没事,我本来就不是那种听话的乖孩子,你们走吧。” “嗯,拜拜。樱歌,下个课间我们再来看你哦。” “拜拜。” ―― ------题外话------ 。…。兰州自来水污染了……。亲们,怎么办啊?! 9樱歌,你是折翼人间的天使 9樱歌,你是折翼人间的天使 “谢谢。” “谢什么?”临渊调侃着说。 “没什么。” 他懂得,她现在特别孤单,要是大家都走了,她说不定又要哭了。 输液瓶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吧嗒吧嗒滴下来,樱歌就这么倚着墙,仰头看着药水。 眼里泛着泪光,一副要哭的模样。 “嗨,起来和我吵啊。你不是特喜欢和我打架的吗,现在给你个机会,来吧来吧。” “哦。” 接着又陷入了沉默。 临渊还在想着能调节她心情的话,樱歌在这个时候说话了。 “我的题都不会做,看不懂。这次成绩这么好,下次成绩肯定会差下去,同学们肯定又议论说我是抄的了。唉,怎么办啊。我的病没一两个星期好不了,肯定学不好了。” 她自言自语的,一直重复着那几句话。 “没事,我相信你不是作弊的,而且,你这次能考这么好,就说明你有这个能力,下次肯定考不差的。” “那,这些题不会啊,不会啊…” “别看了,等病好些了再学吧。”临渊从樱歌的右手处把书夺过来,扔到一边,“这化学我就没学过,我一个题都看不懂,学得这么差我都没愁,你学那么好愁什么?” “哦,不看了。” “……”是不是太听话了些。怎么生个病感觉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是的,她就像个芭比娃娃很安静的待在那儿。 “我问你一个问题啊。” “嗯。” “樱歌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没有。我认为上学期间不该谈恋爱。” “真没有?” “嗯。” “那有没有暗恋的人呢?” …她顿了一下,“没有。” “是吗?那浩淇呢?” 浩淇,她现在都不敢跟他说话了,“不是。” “哦。这样啊。”临渊坏坏的一笑。樱歌有种不好的预感。至于什么征兆,她也不知道。 “……”樱歌又不说话了。 他问,她就答。 他不问,她就不说话。 这样不行,得让她开心起来。 “你听说过有手语这种‘语言’吗?” “知道啊。” “我会手语,我教你一个吧。” “那我只能动一只手啊。” “没事,就动一只手。” “哦。” “你是我的天使,给我快乐的天使,甚至我学会了飞翔。”临渊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 好美的句子。只不过他的动作不太…你懂得。像个猴子一样,太好笑了。 樱歌憋不住,笑了出来。 还好,终于笑了。 “你不能光看,你也得学。” “呃…不要了吧,这个,那个…” “来吧,我做一个,你做一个。” “你,就是我的,天使。” “你,就是,我的,天使。”樱歌用一只手,跟临渊学着,很认真的样子。 “给我,快乐的,天使。” “给我……” …… 樱歌表演天使的时候,总忘了先在头上画一个‘光环’。还有,她的天使是一只翅膀的。 不过她甜甜的笑,是绝对符合天使特征的。 樱歌,你就是折翼人间的天使。 你就是我的天使。 youaremyangel。 …… ------题外话------ 喜欢樱歌的…。收藏下吧 喜欢樱花凝雪…。收藏吧 10好有爱的巧克力奶茶 10好有爱的巧克力奶茶 第二个课间,朋友们来看望樱歌的时候,远远地就听到他们两个人的笑声。 看来,俩人玩的不错嘛。 樱歌状态好了很多。 ―― 输液输完的时候,早就放学了。 已经十点半多了,街道上的人也不是很多了。 两个人并肩走在路上,临渊帮樱歌提着书包。 深秋的夜,很冷。 临渊把外衣披在樱歌身上,樱歌伸手想要拿下了。 “别脱。你还感冒着,别再冻着了。” “那你不冷么?” “没事,我抵抗力好。这点小冷没问题,嘻嘻。” “谢谢。” “不谢不谢。” 他们继续聊着天,有临渊的地方,绝对不会没话题。 深秋的夜,狭长的街道,临渊一路陪伴。 夜不再冷,人不再孤单。 临渊,能有你这样的朋友我这的很开心,很开心。 谁说男女之间没有单纯的友谊,我们不就是吗? 对吧? 樱歌的病,果然拖了两个星期。 第二次考试,真的考砸了。 生平第一次出前十名,班主任、任课老师都找她谈话,课间一次次的跑办公室。从物理组跑到化学组,又跑到英语组,来来回回。 不过樱歌根本没当回事,因为这次考试失利之后,同学们不嘲笑她了,也不冷言讥讽了。好像考砸了一次,她和同学们(特别是女同学)的关系都好多了。 下次就会考好的,她一点也不担心。 只不过,她和浩淇生疏了不少,和临渊熟了不少,甚至上课都传纸条,吐槽英语老师的裙子,物理老师的秃头还有等等等等的。 临渊还是喜欢在樱歌的校服上画猪头,只不过技术稍有进步,画的不那么难看了。而且,樱歌也不会朝他暴脾气了,画就画吧,就当是感谢那几天的照顾。 临渊还喜欢放学之后和樱歌一块回家,说是顺路,其实他们的家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他愿意这样,她又能如何?! 出奇的是,樱歌每次从餐厅吃完饭,就会碰到临渊;每天早上刚到学校门口,也会碰到他。 怎么会这么巧? 开始有好几次樱歌都以为是他故意等在那儿的,后来发现不是,真的是恰巧,她到那儿的时候,就会碰到他。 当你和一个人开始有交集,你就会和他交集越来越多。 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渐渐进入了寒冬,天变得越来越冷。 樱歌本身身体就冰凉,这个冬天,注定是很熬人的。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整个冬天,大雪覆盖了整片大地,任它多灿烂的阳光,都融化不了冰雪。 整个世界,说好听了叫银装素裹,通俗了叫白茫茫一片,大家都一样,看不到五光十色绚烂多彩的世界。 至少冬天还是公平的,所有人眼里色彩都退去了。 樱歌对这种没有颜色单调的世界已经适应的很好了。 ―― 爸爸说要培养樱歌的吃苦精神,要她自己步行,不开车送她。 每次从家到学校,都要走好长一段路。 每次到了教室,她就把自己裹得像面包一样的大衣、帽子、围巾、手套一件一件,一圈一圈的脱下来。然后慢慢解冻,像回血那样,过半个小时,满血复活。 教室里还是很暖活的。 如果,桌子上再摆杯巧克力奶茶就太完美了,她解冻、满血复活就会快很多的。她这样想着。 背后有人在戳她。 回过头,咦~巧克力奶茶,说奶茶奶茶到。 “喝吧,看你怪冷的。” “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她接过奶茶,深深吸了一口。 浓郁的巧克力咖啡混着红茶的香味在嘴里蔓延,暖暖的温度,好舒服。 真是太开心了。 临渊,真不愧是哥们儿啊。 整整一个冬天,每天早上都能喝到课桌上摆着的巧克力奶茶。好幸福的事。 ―― 班里又在传樱歌和临渊的事,说樱歌是临渊的女朋友。 他们闲不闲啊?!整天就只会八卦吗?到底谁挑起来的,靠,我废了他。 想想还是算了,她自己又没恋爱,她根本不在乎。 临渊明白,她也明白,当事人心里都懂。 所以,无所谓,爱咋地咋地。 浩淇会不会多想? 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懂我的人,不用解释也会懂。 不懂我的人,解释了也没用。 我不在乎的人,根本不需要和他解释。 所以综上所述,都不需要解释。 ------题外话------ 真的。想喝巧克力奶茶了…。其实,更像喝热水。 可是,兰州的水啊…。什么时候才能喝呢? 11我为什么不听你的呢? 11我为什么不听你的呢? 转眼间,期末考试将至。整个班里都陷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可是樱歌这孩子,就喜欢和别人反着来。 越是期末考试,越是紧张的阶段,她就越想去玩。 每个周六的下午她还是去篮球场偷偷地看浩淇练球,默默地放下早已准备好的毛巾和矿泉水。根本没有一次是在家里复习的。 周一到周五,白天上课时间和临渊继续传着纸条,课间就去窗台望望远处。或者累了就趴在课桌上睡觉,上课下课都可以。 晚上按捺住浮躁情绪上晚自习,下了课就去操场上跑步。 就这样,期末考试到来。 她本以为只要心理状态好,考的就会好,没想到,这次又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这时她生平第二次出前十名了,可怜的孩子呢。被甩到十六名去了。 一次考不好还可以接受,下次就会好的,可这第二次也不行,她的信心受了很大的打击。 是不最近玩的太high了?是不是该好好学习了? 爸爸那边怎么交代?他还期待着自己能考上个名牌大学呢。看来这个寒假不好过啊,要好好做作业了。 樱歌考砸了还能理解,关键是失败率几乎为零的浩淇,这次竟然出了前五名。 而且,最近的他看起来根本没什么心情,总是眼神放空,像在看着什么,又没在看什么。 是不是这次考砸了对他的打击也很大? 反正这一次,浩淇和樱歌心情都不好。倒是临渊这次冲进了前二十名,他以前可都是三十多名的。 个人认为啊,考试最打击人的,不是最终出来的成绩与名次,因为那就打击一次而已,心就碎了一次,而之后就会慢慢复原的。 最打击人的,是让你拿出自己做的试卷,对着他发的答案,亲手打下一个个红红的大错号。 那个时候,就像‘一层一层一层的剥开我的心’。经历过的人都知道,那个时候最想干的是把上面抄答案的课代表拽下来,痛扁一番。 物理,是樱歌考得最差的一门,仅有56分。 后几章的物理就像没学过一样,因为上课老吐槽的嘛。这下可难受了,对着满是错号的试卷,一个题也不会。 樱歌,静下心来,知道错了就好好学吧。 她把物理课本好好看了一遍,又对着那份试卷,一题一题的改正。 周围的喧嚣与同学们对放假的狂热期待,假期的讨论,都与她无关。 她只要专心的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下课了。 放学了。 夜深了。 她都不知道。 等她把题都好好做过一遍之后,还差两个不太会的。心里终于安慰了些。 咦~四周怎么这么安静? 教室里空荡荡的,就剩她和浩淇两个人了。 看了下表,原来放学已有十分钟了。 浩淇一个人还在写些什么。 “浩淇,我想请教你个问题,你有没有时间。” “嗯,好啊。” “这个物理题我还是不懂,你给我讲一下,或者我看下你的试卷。” 樱歌说着就要翻浩淇的试卷。 他一急,把试卷夺过来,一摞试卷掉到地上。 她看到了那张物理白卷。 “你怎么交白卷了呢?” “嗯。考物理走神了。”他郑重其事的说。 “……”樱歌无语,这个考试走神,还能说得这么一番正经。 “我给你讲题吧。”他接过她的试卷,看到了上面的一片错号,修改标记,验算式子。 他低下头,做起题来。 樱歌在一旁就这么看着他。 已经有好久,没有和浩淇说过话了。从那次开始。 浩淇认真做题的样子好帅哦,樱歌傻傻的看着,嘴里要流口水了。 “嗯,是这样的……” “啊?” “你流口水了。” “哦。没有啊。” “你看…” “……”不能怨她呀,她精神恍惚着呢。 樱歌脸色绯红。 “算了,不逗你了。来,看题。” “嗯。”谈话又进入了正轨。 解题整整解了二十多分钟。 等两个人把题解完的时候,正好听到楼下的锁门声。 “完啦,现在十点半了。快走。”樱歌急急乎乎的说着,把东西塞进书包。 “好。” 等关上灯,锁好门,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楼下时,大门早已锁上了。 “靠,今天谁锁的门啊,咱班灯还亮着呢,没看到吗?!” “可能…管理员喝醉了吧。” “啊?!那怎么办?” “你一晚上不回家,家人会不会担心?” “爸爸出差去了,南开大学有个国际政治的讲座。” “哦,那我们回教室吧,我还有教室的钥匙。” “嗯。” 教室里比起走廊,还是很暖和的。但是不知道这种温度能持续到什么时候。 会不会下半夜就凉透了? “夜里比较冷,最好不要睡着。” “嗯。” 浩淇把他的一摞书铺在地上,靠近墙角的位置。 “过来坐吧。两个人靠在一起会暖和些。” “哦。” “你身体怎么这么冰?” “已经好长时间了,从那次运动会起就一直这样。” 浩淇脱下他的大衣,盖在两个人身上。 樱歌依偎着他,把围巾也缠在他的脖子上。 “樱歌,和我说说话吧。” “好啊,说什么?” “你怎么最近都没有和我说话呢?” “因为…还不是那次月考,哎,同学们风言风语太多,我…乱七八糟的,具体什么原因我也忘了。” “哦。” “那你不是也没和我说话吗?” “其实,我几乎没有主动和咱们班的同学说过话。” “那…先不说这个,你今晚不回家,你爸会不会报警?” “我爸一直都不约束我,我晚上回不回家他已经不管了。” “哇塞,这么自由啊。” “你还是女孩子,要不然你像我这样是男生,你爸爸管的也比较松。” “嗯。唉,这次考砸了,我爸又得说我了。” “我知道你考砸的原因。” “嗯?什么?” “你真要听?” “你被临渊带坏了。上课玩,下课玩,他本来就是那种坏坏的男生,以后别和他接触了。” “我觉得他很好啊。不过,既然你说别和他接触,那我以后就和他保持距离。” “你为什么这么听我的?” “啊?不知道啊。”樱歌抓抓脑袋,“为什么不听你的呢?” 浩淇语塞。 两个人聊着聊着,从最近的生活,接触的朋友,聊到未来的向往,还有兴趣爱好什么的,聊了大半个晚上。 外面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正好投射在樱歌的脸上,把她的脸衬得更加洁白。 聊着聊着,樱歌就睡了。 浩淇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避免月光太亮伤害她的眼睛。 梦中,樱歌在浩淇耳边呢喃,“浩淇,好冷。” 他拥紧了她,把自己的温度传给她。 樱歌,我们之间终于又有交集了。 ------题外话------ ……本文在现实基础上添加了很多虚构的哦,不要当真…。如果有雷同,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 12奶奶的家--温乡--小渔桥 12奶奶的家―温乡―小渔桥 就这样,一夜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浩淇早早的就把樱歌叫起来了,“樱歌,起床啦,回到座位上去吧。” “哦。”樱歌顶着黑眼圈,坐回自己座位上,趴在课桌上又睡了。 期末考都结束了,谁知道学校怎么还不放假?! 我要睡觉! 整整一天,同学们在打扑克,看小说,听歌,聊天,樱歌就睡着,不管不顾的睡着。 熬啊熬啊,终于放寒假了。 班主任在放假那天用飞信把各自的成绩通知家长了,所以,樱歌一回家,爸爸就问她怎么回事、怎么考成这样的。 “呃……这个嘛,我也不知道耶,爸爸,我保证下次一定考好。” “嗯,今年你都高二了,要是学不好,就考不上好大学了。我的意思是让你参加高考,在国内读个985大学,希望你能认识到事情重要性,早早为高考做准备。” “哦。” “那这个寒假你就在家好好学习吧,别出去旅游了。” “爸爸,我想去奶奶家,乡下比较安静,适合静心学习。”如果留在家里,那岂不是一个假期都得看你脸色啦。 “嗯,好吧。” “那…我收拾东西去咯。”樱歌指指自己卧室。 笔记本,mp5,手机,充电器,充电宝,耳机,还有些零食,衣服,哦啦! 出发! 放假第二天,樱歌是在火车上度过的。打开笔记本,有一封邮件记录,但是没网打不开。好倒霉哦,应该是妈妈给回的邮件吧。 那就等去奶奶家再看吧。这个寒假就先不管它了,反正已经不正常都那么长时间了。 放假第三天的清晨,樱歌下了火车,来到一个叫温乡的地方。空气清清凉凉的,很清爽。 乡下就是给人一种很心旷神怡的感觉。怪不得奶奶说什么也不搬到安泉市去呢。 樱歌拖着行李箱踏上小渔桥,奶奶就在桥的对岸等着她。 奶奶今年内已经七十多岁了,头发花白,身影婆娑。记得小时候常和奶奶来这儿玩,那个时候特粘奶奶,长大了,来的次数也就少了。这几年樱歌总喜欢去国外旅游,温乡来的也就少了。 真是很怀念小时候啊。 “樱歌,你来啦,来,快让奶奶看看,又长高了不少哦。” “奶奶!” 樱歌小时候是奶奶带大的,所以樱歌特别爱她的奶奶。 “奶奶给你拖行李。” “不用不用,不沉的。”樱歌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搀着奶奶朝家里走去。 奶奶的家是平房,外面圈着白色的栅栏,栅栏上挂着好多纺织用的绳子。 屋子虽小,却很干净,很清幽。奶奶一直把这儿收拾的井井有条。 “樱歌,这个寒假你就住这个房间吧,白天在这儿写作业,想玩了就陪着奶奶一起纺织。” “嗯,好啊。” 电脑怎么连不上?没wifi?!怎么会这样?! “奶奶,这儿怎么没无线啊。” “什么无线?” “就是上网用的啊。” “嗯,是没法上网。而且,这个还没信号呢,打电话的话要去镇上的。这儿经济发展不好,和外界交流不太方便” “啊?!这儿真成桃花源了啊。为什么以前我不知道呢?” “傻孩子,你上次来还是三年以前呢,那个时候你哪有手机电脑什么的。” “哦,也是哦。这儿没法上网,没法打游戏,怪不得爸爸一点都不阻止我来呢。” “……” “那好吧,反正在这儿学习也挺舒服的,那我就安心学习吧。” 就这样,樱歌上午学习,下午和奶奶纺织,或者去野外,晚上待在院子里看星星。温乡之所以被称作温乡,是因这儿真是挺温和的。 偶尔过过乡野人家的生活也不错哦。 不过,最近樱歌体温总是不稳定,明明身体很冰,但总是感觉内心就像有一把火从内向外烧着,一直烧着。是不是有些感冒?可没有流鼻涕,喉咙也不痛啊。 到底是怎么了?! ------题外话------ 下午不上课…吼吼,更文咯 13鲜红的罪孽 13鲜红的罪孽――奶奶被杀 要过新年了。 奶奶家的大门口、门上都贴着春联,窗户上也贴着红红窗花,鲜红色在樱歌的眼中格外耀眼。 奶奶去院子里挖菜了,为今晚上的饭做准备。 已经接近傍晚时分了,外面飘起了雪花,白雪皑皑,覆盖住了整个小山村。 樱歌去外边找奶奶,帮她一块。 “奶奶,我和你一起。” “樱歌,外面天儿不太好,你回去吧。” “不要不要,我就要和奶奶一起嘛。” “这孩子。” 樱歌拿过奶奶的篮子,跟在奶奶身后。 莴苣、白菜、芹菜、韭菜,各种菜被奶奶装进篮子里,沉甸甸的。 天越发阴沉,黑压压的有吞噬一切的气势。 “哎呦。”奶奶的手被野草划了一道大口子,鲜血滴出来,滴落到雪地里。 血色被雪衬得更加鲜红。 樱歌内心的像是有一场火,烧的更猛了。她的神智渐渐失去,控制不了自己。 她把篮子扔的远远的,把奶奶推到墙角处。 “樱歌,你的眼睛……” 她盯着她留血的手指,感觉牙床剧烈的疼着。 她除了她的心跳之外什么都听不到,她说什么她都听不到。 “peng―peng―peng―”她的心跳越来越剧烈。 樱歌贪婪的吸血,一点都没有叫停的迹象。 “樱歌,樱歌,不要…我是奶奶啊。”奶奶的气息越来越弱,可是樱歌什么都听不到。 她的眼睛猩红,意识已完全丧失。 直到,奶奶的心跳停止,直到,奶奶的血全被吸光。 …… 等她恢复过来,放开奶奶的时候,奶奶就这样倒在了地上。 已经没有呼吸了。 鲜血染红了一片雪地。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了她刚刚她到底做了什么。 她杀死了最亲爱的奶奶。 她是什么啊?! 她是吸血鬼!她是杀人凶手!她是恶魔! 杀人了,他杀人了。 “啊――”樱歌仰天惨叫。她接受不了,到底是怎么了? 她跑着,跑着,疯狂的跑着。 快要摔倒在雪地上,她脚一用力,飞了起来。 “什么?!” 我到底是什么?! 她跳进了湖里。冰凉的湖水浸透了她的心,把她内心的火渐渐浇灭。 腥红的眼睛渐渐变回原来的褐色瞳孔。 那种冲动,那种恐惧渐渐安定下来。 她不想上去了,不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因为她杀了奶奶,因为她不是人类,她想,整个世界都不会接受她的。 一个人,当全世界都否定她的时候,她还怎么活下去?! 她有什么勇气去面对周围人的质疑? 她有什么勇气去接受世界? 半小时。 一小时。 三小时。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了。 樱歌溺水了。身体渐渐飘浮,浮在湖面上。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小渔湖,照在樱歌身体上。那么刺眼的阳光,太难受了。 樱歌睁开眼睛,还是看到了这个世界。 她没有死去。 自己就像做了好长一个梦。 她奋力想跳到对面,然后,真的就在一瞬间飞过去了。 这不是梦。一切都真实的发生了。 奶奶不在了,自己不是人类……一切的一切,都是真的。 怎么办? 她该怎么面对这一切? &65482;&65479;&65492;&65525;&65475;&65460;&65473;&65483;&65443;&65471;&65443;&65441; ------题外话------ 好像感觉越写越离谱了呢…血腥吗?… 14吸血鬼的诅咒 14吸血鬼的诅咒 樱歌回到昨天奶奶死去的地方,为她挖了个坟墓,把她埋葬进去。然后就漫无目的,相信行尸走肉般的走着,一直往前走着,在不知通向什么地方的路上。 走了已经有一天一夜,她到了一个小镇上,感觉肚子好饿,身体好虚。冬日的阳光太过刺眼,照的她很不舒服。 一天一夜,没有喝水,没有吃东西,一直在路上。 樱歌眼前一黑,又直直栽倒在地上。 ――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看周围的摆设,像是一户人家里,不是旅馆什么的。窗户上还贴着大大的‘福’字,让她记起来,今天是新年。 她是被救了,可这是谁家呢? 浩淇端着一碗姜茶过来了,扶起躺着的樱歌,一勺一勺的把姜茶喂进她的嘴里。动作细腻而温柔,不急不躁。 樱歌的眼里泛着泪光,鼻子酸了。 “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和爸爸妈妈来奶奶家过年,然后看到你晕在了路上,就把你带过来了。” “――” “你怎么了啊?不是应该好好待在家里,或者在你老家的吗?为什么会晕在路上呢?” “浩淇,我好怕。我真的好害怕。” “什么?” “我…”樱歌欲言又止,这件事不能给别人说,要不然她真的会被其他人当成异类的,“我不能告诉你。” “好吧,你既然不想说,就不要说了。你只要知道,无论什么事,都有我在。” “嗯。”眼泪从眼底溢了出来。 “浩淇,这儿有没有信号?” “有啊,当然有。” “好,我打个电话。” 浩淇走到门口,把门关上,等在门外。 电话接通了。 “妈妈,我是不是人类?”樱歌声音里带着颤抖。 “樱歌,是不是开始了?” “什么?” “我那会儿给你回的邮件,你看了没有?” “没有,奶奶家没有无线,我就没看。” “那我现在告诉你,你听了不要紧张,不要害怕。你要接受你的身份。” “嗯。” “你是toreadr氏族的吸血鬼。之所以在你以前的十七年里没有发现,是我封印住了你的嗜血基因。可随着你越来越大,你体内的嗜血欲望就越来越强烈,如果继续封印下去你的生命会受到危险。你上次来找我,我就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把封印给解开了。 你所说的眼睛除了红色看不到别的,身体冰冷,牙齿疼痛,见太阳光感觉虚弱其实都不是你生什么病了,这是解除封印后向吸血鬼转化该有的正常生理反应。” “……”樱歌拿着电话的手已经开始颤抖了。 “樱歌,如果你杀了人,诅咒就会被激发,你就会真正变成吸血鬼的。” “妈妈,吸干了奶奶的血,我杀了奶奶。”樱歌的话中带着哭腔,哽咽着说。 “樱歌,不要害怕,这是我们的命运,你该接受自己。” 樱歌手一用力,把手机捏得变形了。 信号中断。 她把手机摔了出去,手机摔得四分五裂。 好可怕的力量。好可怕的自己。 “该接受自己的身份。” “接受自己的命运。” 说得简单,说的也没错,可该怎么接受? 15逃离人世,瞬间转移 15逃离人世,瞬间转移 浩淇听到里面摔东西的声音,一脚踹开门,冲了进去。然后便看见樱歌坐在墙角,低着头,眼神放空,没有什么活力。 他走过去,自上至下的抱住影歌,看她这样,他真的好心痛。 樱歌的身体冰冰的,还在颤抖。 他就这样静静的抱着她,既然她不愿意说,他也不问她了。其实,他早就知道了,比她知道得还早。 “樱歌,别难过了,今晚上在我奶奶家和我们一起过年吧。” 樱歌没有答应,也并没有法抗,一直默不作声。 浩淇的怀抱很温暖,可是暖不过她冰冷的心。 现在的她还太小,见到的杀戮太少,等以后,会不会也变得杀人如麻,不把人命当回事? 如何接受自己? 生活了十七年,突然你发现自己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是异类,如何接受? 以后再想喝血怎么办?再杀人怎么办? 她害怕黑夜,害怕那个杀死最爱的奶奶的黑夜。 樱歌的脑袋里出现了无数条想法,无数个问题,像一条条绳子,把她越缠越紧,缠得透不过气来。 所有的一切情绪都会化为一种感觉―饥饿。 所有的感觉都会被放大,她感觉到了,听觉,触觉,嗅觉。 她听得到浩淇那一声声,跳得好强烈。 她感觉得到浩淇的拥抱,那么紧。 嗜血的欲望又要来了。 她怕自己控制不住,眼睛又会变红,尖牙又要长出来;她更怕自己控制不住伤害到浩淇。 她已经杀死了自己的奶奶,她不能再伤害别人了。 樱歌一把推开浩淇,冲出门。 简直就是在一瞬间的事。 前一秒浩淇还在安静的拥抱着樱歌,后一秒,浩淇倒在地上,樱歌已不见人影。 她只想去一个安静的地方,没有人打扰她的地方。 街道太过吵闹,人太多,她不能去。 她要找一片森林,没有人的森林;或者一湾湖水,可以降下她吸血的浴火的水。 可是这儿没有森林,也没有湖水。 她闭上眼,幻想着那个场景,森林,湖水,原始的植被,还有好多野生动物,没有人的地方。精密的可以听到丛林间小昆虫的叫声、滴水的声音。 然后睁开眼,她就到了那个地方。 哇塞,这是怎么回事? 正当她感慨着,胃里一阵很不舒服,樱歌一手撑着树,呕吐起来。 她吐的,是血。 一直不停地吐,不停地吐。 这是昨天奶奶身上的血吧。 吐完之后,樱歌走到湖水旁,想要洗干净身上的血。 湖水映着她现在的模样。 脸上,脖子上,衣服上全是血,她头上还戴着那天奶奶给她编的帽子。 湖中的倒影,真实的说明了她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恐怖,嗜血,无时无刻都在饥饿。 她不能这样下去了。 要想继续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她必须好好隐藏自己的身份,不能露出一丝破绽。 在这个世界,她不能再伤害任何一个人。 重拾希望,绝处逢生。 如果看到阳光,就像阳光走去吧,虽然阳光会使她变得虚弱,伤害她的身体。 可她不在乎,她要好好活下去。 上帝既然创造了吸血鬼,就会给他们活的机会,不是么? 16妈妈的邮件---正视你的吸血鬼身份 樱歌把自己的身体洗干净,洗红了一江湖水。 回去吧,回到原来的地方要不然浩淇找不到自己会担心的。 瞬间转移。 樱歌回到了最初的地方。 屋子里没有人,看来,刚刚浩淇是出去找她了。 手机也坏了,这儿有没有其他的通讯工具呢?她一定要按捺住暴脾气,绝对不能再摔东西了。 四处找找,她看到了浩淇的电脑。 她打开电脑,没有密码,正好。很顺利的就进去了。 登上自己的邮箱。 看到了妈妈给她回的邮件: “樱歌,当你知道你自己真实身份的时候,不要害怕。吸血鬼也是一个物种,只不过是超自然生物之一。几个血族从古代的西方流传至今,虽然有嗜血的欲望,不过好好控制之后就不会伤害到别人的性命。 至于你白天会虚弱,这个是因为太阳光会削弱我们的力量,我给你做了避光戒指,这样可以使你免受紫外线的伤害。还有,嗜血欲望会在黑夜中得以加强,一旦被刺激,你的瞳孔会变红,意志涣散。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意志力,别在晚上待在人多的地方。 吸血鬼需要的养分是从血液中获取的,动物血可以填饱肚子,但是不能使你变强,无法满足你的欲望,建议你试试医院里的血袋,口感虽不如活人身上的,不过,这样你不会杀害别人。 其实作为吸血鬼也是很好的,你的一切感觉都会被放大,你可以听到别人听不到的,看别人看不到的。你眼中的世界会比人类的更加美好,色彩更加绚烂。(转化之前只能看到红色和灰色,真正变成吸血鬼之后,对色彩的识别能力会更强。) 你会拥有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速度和力量,而且每个吸血鬼都会有自己独特的能力,像我来说,我会读心术,其余的还有会催眠术,瞬间转移等。最重要的一点,吸血鬼可以永生。 变成吸血鬼之后,你可以更好地感受这个世界。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嗜血、杀戮是我们的本性,如果我们随着命运,就会变成一个嗜血狂魔。 但是,是好是坏都是我们自己决定的,不是吗? 有些人类,表面和善,其实背后还不是捅别人一把刀,那和坏蛋也没什么区别。 吸血鬼也是有好坏之分的。 记住,不论嗜血有多爽,都要控制住自己,只要练好自己的控制力、意志力,内心向善,就会是一个好的吸血鬼,而不是恶魔。 你的诅咒被激发之后,希望你能来妈妈这边,妈妈帮你完成初期的适应阶段,教你如何控制。不过时间可能会有些长,真正能做好这一点大概需要十年。 不过,十年对我们来说,也过是一眨眼之间,不是吗? 樱歌,祝你好运。 ――爱你的妈妈” 看完妈妈的邮件,樱歌对自己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这次,她正视自己吸血鬼的身份。因为逃避,并不能解决什么,直视现实,做一个好的吸血鬼。 她在谷歌上搜“吸血鬼”,出来的答案不一。 ------题外话------ …我笔下的吸血鬼和官方的有些区别,毕竟我又不是吸血鬼,不过,区别算很小的啦,呵呵…再说官方的也不一定正确啦…都是传说…。下一章,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樱歌搜出来的官方吸血鬼传说吧! 17吸血鬼传说(3) 关于古老的吸血鬼传说,有两种观点截然不同的吸血鬼吸血鬼的起源。 一个认为世上是没有吸血鬼的,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据;而另一篇却认为世上是有吸血鬼的,同时也引用和前者相同的资料来阐述这一观点。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而和人类所写的历史一样,吸血鬼也有自己的历史,虽然绝大部份都属於传说。 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 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叁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于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 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 该隐于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 后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血液产生力量。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在孤独的驱使下,该隐创造了第2代的吸血鬼。而它们有13个后代。这第3代正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13个大氏族,后来叛变并灭了第2代吸血鬼。 古代的第3代号称拥有能与神相比的力量。而数千年后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 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不得不进行结盟,产生了密党盟派。 “哇塞,原来吸血鬼的起源这么久远,写的好麻烦,有点看不懂了。” 盟派由七个氏族组成,蜜糖船里只是下了六道戒律,要求吸血鬼们以及今后的后裔要永远遵行。 最高宗旨就是,绝对不能暴漏自己的身份。 “绝对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不能暴露身份。” …… 那如果暴露了后果会怎样呢?是不是会有什么惩罚? 想这些干嘛,不违反规则就好了嘛。 18一口吃掉整瓶镇定剂 樱歌听到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她立即迅速的把电脑关机,坐到床边,很悠闲的把玩着手指。 走到门口的浩淇看到樱歌坐在床边,本来焦急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浩淇,那个…我刚刚心里闷得慌,出去转了转。” “嗯。” 他不多问,她知道樱歌有隐瞒,不过,她本来就和普通人不一样,那神秘的生活也不是自己能想象的。 “以后别乱跑了,好吗?我找不到你很担心。” “嗯。以后绝对不乱跑,绝对不丢下你,嘿嘿。”樱歌傻傻的笑着,手挠挠头发,脑袋里还在想,以前的这些生物只出现在故事书里,没想到真有这样的――超自然物种。还有,刚才看到的乱七八糟的传说搅乱着她的头脑。 什么嘛?!说的一点都不对。她咕哝了一声。 “什么?” “哦,没事没事。今晚上有多少人会到?” “不多,我爸妈,爷爷奶奶,还有你和我。” “哦,人不是挺多的呵。” “爸爸比较严厉,在他面前少说话就行。” 浩淇话中有话,不用说的太真实这她肯定是懂的,可浩淇说出这话是什么意思?“嗯,我本来就对熟人才废话那么多,和生人…不如不说。不过,是不是有点不太尊敬长辈?” “没事,记住我的话就好。” ―― 晚上,浩淇奶奶家里忙活起来,女人们在厨房做饭,浩淇的爷爷,爸爸,他,还有樱歌在客厅坐着闲聊,吃瓜子。 他的爷爷很和蔼,是个很慈祥的小老头。 不过,他爸爸一直盯着樱歌看,那种盯,就像《哈利波特》中斯内普第一次见哈利那样,反复地盯,恨不得在她身上钻出个洞来。 他爸不是院长吗?搞医疗的吗?难不成还能看出她的真实身份?!别胡思乱想了,怎么会呢! 浩淇好像也看出他爸爸的异常。 “樱歌,我那儿有个礼物要送给你哦,你过来看看吧。” “嗯。” 樱歌跟着浩淇走了。 他们去了外面,漆黑的夜空,没有一丝星光。 樱歌感觉到了浩淇的心跳。 本来在屋子里,说话声,电视声,嗑瓜子声,掩盖住了心跳声。现在太过安静,声音又强烈了。 樱歌的胸口又不舒服了。 感觉闷闷的。 “吸血鬼有好坏之分,好坏是我们自己决定的。你若选择光明,朝着光明走去,一切都会变好的。相信所有困难你都会克服的,樱歌,我相信你,你也要相信自己。”樱歌想起了妈妈的话。 好坏是我们自己决定。 做一个好人。 选择光明。 “浩淇,我好难受,我的胸口像是有一团火,透不过气来了。我的心跳好快,安定不下来。” “我这儿有镇定剂,你要不要吃一点?” “嗯。快给我。” “不过对身体不好,你不要吃多。”浩淇拿出一瓶,想从瓶里倒出两粒,但是樱歌一把把瓶子抢过来,全部倒进嘴里。 好压抑。不过,想法不是那么强烈了。 ……。 ------题外话------ …。改来改去的,好麻烦哦 19浩淇,新年快乐 “浩淇,你刚刚也看出来了吧,你爸爸一直在盯着我看。所以你才谎称是要送礼物给我,让我出来的。” “爸爸一直在看着你,这个我是发现了,可怎么就说我送你礼物是‘谎称’的呢?” “难不成你还真有礼物送给我?!来嘛来嘛,拿出来瞧瞧。” 浩淇从身后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个可爱的小兔保温杯,通体雪白,瓶盖是上还带着兔兔的两只长耳朵。浩淇用手晃了晃,“怎么样,喜不喜欢?” “嗯呐,好漂亮啊。”樱歌接过杯子,把它当心爱的宝贝那样,用手一下又一下抚摸着,嘴上带着甜甜的笑,唇角上扬着弧度。 “这个杯子经过高科技加工,不管里面装什么都不会泄露出一丁点儿气味的,可以满足你喜欢喝榴莲汁的癖好哦,”浩淇挑了挑眉看向樱歌,“而且,不管怎么摔,它都不会漏水的;保鲜时间能达到七天,七天之内东西都不会变质的。” “谁有喝榴莲汁的癖好,嗯?”樱歌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道。 “哦,那不喜欢和榴莲汁,特殊癖好总行了吧,反正别人只要别打开你杯子,就不知道你里面盛了什么汁。” “嗯。”特殊癖好。正好,她可以在里面装点她喜欢的那种饮料(你懂得),以便需求来了,随时补给。 “那,你有没有给我准备礼物呢?” “呃…这个,我本来就没有新年送礼物的习惯啊。” “哦。”浩淇表现出一副好受伤的表情,眼眉耷拉着,嘴巴撅起。 “啊!”樱歌灵机一动,“找到礼物了!” “什么?” “你有没有彩带?就是今天装饰房子用的彩带。” “有啊。”浩淇从口袋掏出剩下的那根紫色彩带。 樱歌用彩带把自己的手一圈一圈缠起来,还在结绳处绑了个大大的扣子。 “好啦,这就是给你的礼物。” “傻瓜,哪有这么糊弄人的。怎么把自己当礼物送人了。” “呃…那我有没有什么可以送的呀。” “好啦,别闹了,那这个礼物先欠着,以后给我好不好?” “你想要什么礼物?” “这个嘛,现在还没想好,以后想好了再告诉你。” “哦,好吧。” “走,我们回去吃饭去。” “哎,等等我啊,我的手怎么办?!喂!浩淇!” “白痴,自己解开。”浩淇笑着对樱歌说,眼睛里透着坏坏的光,扭头走了。 “唉,当初就别想这馊主意啦。” 见浩淇走远,樱歌手一用力,绳子就被挣断了。 看来,当吸血鬼还是蛮好的嘛。 “等等我啊!” 樱歌追上了浩淇,和他并肩走着。 “怎么解开的?”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 “呵,还山人呢。深山野人吗?” “不是。山人,你可以理解为神人,哈哈。” “……” 樱歌和浩淇说着笑着,一路走着回去了。 小镇上好热闹,家家户户都在放鞭炮,放烟火。樱歌和浩淇吃完饭就跑出来了。至于吃饭,那么纠结的事就不说了。樱歌是在浩淇爸爸的视线中以最快速度吃完的。 哎,不知道人家吃饭一直看人家很不礼貌吗?!这个大叔! 还是出来好啊,出来就不那么别扭了。 “走,我们去放烟花。”浩淇像个孩子一样,不是平时那种谦谦君子的感觉。 “好啊,我要仙女棒。” “嗯。” 浩淇拿着一大把仙女棒还有两筒烟花过来了。 火机点上仙女棒的时候,把樱歌和浩淇的脸都映的发光,噗撒噗撒的,两个人像小孩子一样,拿着仙女棒,围着中间的烟花转圈圈。 “浩淇,你在写什么呀?”樱歌看浩淇拿着仙女棒在空中比划着什么。 “你猜?” “那么复杂,我不知道。” 樱歌也有样学样的在空中比划着。 “你写的是什么?” “不告诉你!” “…” 鞭声不绝,焰火漫天。 “哇塞,好漂亮啊。”樱歌指着天空中的焰火。 “是啊,好漂亮。”浩淇扭头看着旁边的樱歌。 “你看什么?我说焰火好漂亮呢。” “嗯,不如你漂亮。” “啊?!浩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正经了?” “自从遇见了你。” “……” 这是话中有话,还是开了个冷笑话? 她只是崇拜他,却从未想过他们能在一起。以前没想过,现在更不可能了。 樱歌不知道说什么了,脸颊红扑扑的。 ―― “五――四――三――二――一――”手表的闹钟在十二点处响着,新的一年来到了。“樱歌,新年快乐。” “浩淇,新年快乐。” ------题外话------ 浩淇用仙女棒写的什么呢?樱歌呢?…。这个会在浩淇的自白篇写到的,不急不急,先给点悬念 20寒假中的吸血鬼课程(1) 浩淇,谢谢你在我最手足无措的时候陪在我身边。 这一个寒假,注定是不平凡的寒假。 在浩淇奶奶家过完年以后,樱歌就决定着手处理自己的personal事情了。 她需要对自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对自己超自然的能力,弱点,控制力以及如何更好的隐藏自己。另外,还有一个最难过而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事。 趁晚上天很黑,樱歌从医院里偷了几个血袋,把它们装进浩淇送她的那个杯子里。说是奇怪,那么小的杯子竟然能装进整整三袋血液,那这几天都不用愁了。 她还给自己买了一部手机,先前那部已经被她折腾坏了。 关于妈妈现在的具体地点她并不清楚,所以要先打电话问清楚,找一个隐蔽的地方,才可以进行瞬间转移。 嘟――嘟――嘟―― 电话响了几声,被接通了。 “妈妈,你现在在哪儿呢?去一个没人的地方,告诉我具体位置,我要去找你。” “樱歌,你的特异能力是瞬间转移?” “嗯。” “那好,我告诉你,你可以通过手机的传输信号过来。现在我马上去一个隐蔽的地方,你通过手机过来吧。” “好。” “注意一点,不要让别人看到。” “嗯。” 樱歌闭上眼睛,顺着信号瞬间转移到了妈妈那边。 再次睁开眼睛,已站在妈妈面前。 “樱歌,这个戒指是我向吸血鬼贵族申请的,它可以避免你受到紫外线的伤害。白天一定不要摘下来,要不然你会变得很虚弱。” “嗯,知道了,妈妈。” “你先移民过来吧,跟妈妈住几年,妈妈帮你度过初级阶段。” “妈妈,我还不想来美国,我觉得中国挺好的。” “可是,你还没有练好控制力啊,万一暴露了身份怎么办? ”先跟妈妈训练一个寒假吧,这十几天里妈妈教教我一些基本规则,回国之后我会尽力慢慢控制住合理饮血的。“ ”真拿你没办法。“ ―― ”第一天,先教你一些常识和知识。谷歌上搜的不准,不要信他们的。他们又不是吸血鬼,怎么知道呢,对吧。“ ”嗯。“ ”我们不怕圣水和大蒜,但是有一种草,对我们来说是致命的毒药。“ ”嗯。“樱歌专心的听着,这可是攸关性命的事啊。 ”我们不怕十字架和木桩,但是有一种树的木桩钉在心脏会杀死我们,那棵白橡树树现在在皇家吸血鬼城堡的中心,因为毁灭不掉,所以皇室的人就在它那儿修建了城堡。那儿属于皇家的禁地。而那种对我们来说的毒草,就长在白橡树下。“ ”嗯。“ ”虽然那棵树对我们来说是噩梦,不过它的汁液可以救人,被他救的人会变成吸血鬼猎人,总有一天会拿着木桩杀死救他的那个吸血鬼。“ ”啊?这样啊。“ ”以前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公主伊丽莎白救过一个人类,她深爱的那个人,但是后来那个人变成猎人把她杀了,而且杀的不只是她,杀了很多吸血鬼。 那次真的是一场吸血鬼历史上的浩劫。贵族们废了好大的力才消灭了那个猎人。 不过那猎人把树下毒草的种子带到了很多地方,这也是很头疼的一件事。虽说毒草杀不死我们,不过,对我们的伤害确实挺大。可以把我们麻痹,使我们全身没有力气,削弱我们的力量,烧灼我们的皮肤。 真的是场灾难。 从此之后,那棵树就被圈定为禁地。凡是擅闯禁地的人,要受到极刑――纽伦堡铁处女。 关于那个极刑,希望你永远也不要知道,反正是很恐怖。我们虽然有自动愈合、不会受伤的能力,不过能经受住这种极刑的,可能没几个人。“ ”哦,妈妈,我怎么可能去闯什么禁地呢,不可能的啦,放心吧。“ ”嗯,那就好。“ ―― 21寒假中的吸血鬼课程(2) “那好,我教你如何在饥饿而又没有血袋的情况下满足自己需求。” “嗯,好。” “跟我去一个地方。” ―― 樱歌和妈妈来到一个原生态的森林,森理由有高大的乔木、低矮的灌木,很多的植被,还有很多动物。老虎,小鹿,松鼠等,有些樱歌也不认识。 “不迷恋小鹿斑斑吧?” “啊?什么?” “我怕你太喜欢小鹿,下不去手。” “哦,的确是有点残忍。” “你现在还不够强大,让你去对付老虎太危险了,而那些小兔什么的又太小了,像小鹿这种大型的哺乳动物伤口愈合的会快些。” “嗯。” “那好,看到远处那只小鹿了吗?我喊完一二三你就朝它冲过去,抱住它的脖子。注意,吸食不能过量,到时候就该放开它。” “嗯,我知道了。” “一――二――三――” 樱歌朝着对面树丛后面的小鹿冲了过去以最快的速度把她扑倒,尖牙刺破了小鹿的血管,樱歌贪婪的吮吸着。 感觉sobrilliant! 她的眼睛渐渐变红,吸得越来越猛烈。 “樱歌,樱歌,住手。快停下,她会没命的。” 樱歌完全听不到妈妈在说什么,也完全忘记了原来自己承诺过什么。 妈妈拽着樱歌的胳膊,把她拽起来。 “放开我!”樱歌全身的血管都在叫嚣着,每个细胞都在挣扎着。 “calmdown!”妈妈朝樱歌吼了一声,双手一直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抵在树上。 “那看只小鹿,你当时若继续吸下去,它就当场没命了。” 樱歌看到那只小鹿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上,用力的呼吸着。 她迷离的瞳孔渐渐恢复了颜色。 “我害了它?我害了它!我做了错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这样的。”说着说着眼泪就出来了,感觉心里好难受,越来越难受。 “我知道你是不想伤害她,只是自控力太差,不要自责,它还是活着的,它会慢慢恢复的。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别哭。” “真的吗?”樱歌心里不难过了,可眼泪还是一直停不下来,“我不想哭的,怎么还是停不住?” “嗯。吸血鬼的一切感情都会被放大,有些时候你不想笑了,但还会一直在笑;开心的时候比原来更开心,觉得你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难过的时候更加伤心,像这辈子都开心不起来了一样。你还需要好好适应。” “哦。” “休息一会儿,今天自控力的训练就到此为止。” “那接下来我们回去?” “嗯,回家。” ―― 樱歌和妈妈回了家,妈妈给樱歌一包血袋当做饮料。 “妈妈,我有哦。”樱歌拿出那个兔兔的杯子。 “这些血液你从哪儿弄得?” “呃…这个嘛,我从医院偷来的。” “omg!” “那妈妈这一冰箱的血液从哪儿来的?别告诉我从医院买来的哦,医院哪会一卖卖这么多。”樱歌嘟着嘴咕哝着。 “乱猜什么呢。我有一个私人医生,他是我的血液提供者。再说,这儿不仅有人类的血袋,而且还有动物的啊。有时候我晚上会去觅食。” “哦,这样啊。” “看你这经济能力,回中国以后是买不起医院的血袋的,动物血又不能使你强壮,这还是个麻烦事。” “你不会又想劝我移民过来吧。我有自己的方法,不会暴露身份的。” “什么方法?” “我的特异功能――瞬间转移,就是来当神偷用的,嘿嘿。每次去医院,我会一种血型挑一个,保管他库存齐全,而且发现不了。” “鬼灵精怪。” 樱歌笑着,露出那两个可爱的小虎牙,眼神里透着属于吸血鬼的妖魅,不属于十七岁少女的妖魅。 ―― 深夜。 妈妈出去觅食了。 樱歌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话响了。是临渊。 感觉最近发生了太多事,好像在学校的事都是上辈子的了。 “喂,你好,我是樱歌。” “樱歌,我是临渊。” “嗯,我知道,这么晚了打电话过来,什么事?” “我想问你一件事啊。” “哦,说吧。” “那个……” “什么嘛,临渊,有事就说啊。” “樱歌,我们交往吧。” “what?!你再说一遍?” “我们交往吧。” “为什么啊?”樱歌觉得临渊好莫名其妙。 “因为,自从那次我陪你打吊瓶,我就喜欢上你了。我觉得你是个很好的女孩,而且我也想好好照顾你。” “呃…对于那次你陪我我很感谢你,对于你说你喜欢我我也感觉很开心,还有你每次放我桌上的巧克力奶茶,味道也真的挺不错的,不过,我觉得,我们不适合在一起。” “为什么?” “这个嘛…”鬼才知道为什么,说是不能就不能嘛,怎么还这么烦?! “因为,听说你是个花心大萝卜啊。” “那是因为没遇上真正喜欢的女孩,你就是那个女孩,樱歌。” 靠!这也算理由?! “樱歌,我答应你,以后我不花心,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我了个去! 该用什么理由拒绝他? “这个嘛……那个……” “是不是因为浩淇?” “啊?什么?” “浩淇他有女朋友的,他女朋友是颜夕啊,你不知道吗?高一期末考的时候因为颜夕和他吵架,浩淇才考砸,出了尖子班。颜夕是跟着浩淇调出来的,他们俩早就在一起了,你不知道?” “哦。我说了不是因为浩淇!我现在不想恋爱,你懂不懂啊?!” “为什么?” “不想就是不想!你再问为什么我杀了你!”樱歌的伤心与愤怒在胸口纠结着,随时都要爆发。 “那…今天的事当我没说。我们还是好朋友,总有一天我会用自己的努力追到你。” 樱歌挂掉了电话。 胸口闷闷的。 在黑夜里拥抱着她给她取暖,送她小兔的杯子,说她比焰火更美,说自从遇见了她以后就改变了…… 一切都是假的。 樱歌,你怎么可以这么笨?! 浩淇一直当你是小妹妹,那种喜欢是哥哥对妹妹的喜欢,你不懂吗? 还在奢望什么? 颜夕跟浩淇… 颜夕跟浩淇! 颜夕跟浩淇…… ―― 又反胃了。 樱歌跑到洗手间,对着洗手池吐了起来。 吐的全是血。 怎么回事? 已经第二次了。 难道初期还有这种不适应状况吗?妈妈怎么没告诉她?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面色苍白,领口、脖子、胸前全是血,好恐怖的模样。 自己都会吓到自己。 “啊――” 一声尖叫划破夜空,洗手间的灯全都被震碎。 七零八落的。 只剩一片黑夜。 22寒假中的吸血鬼课程(3) 22寒假中的吸血鬼课程(3) 妈妈感应感到樱歌的尖叫声,放弃了正要捕食的那只老虎,马上赶回别墅。 妈妈从洗手间外走进来。 “樱歌,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 “妈妈,我也不知道,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初期适应阶段不都是这样的吗?” “不是。我一直就是吸血鬼,没经历过这过程。而且,被我们初拥的人类转化过程中也不会这样。” “那我出什么问题了?为什么我消化不了血液?” “我在想,是不是和十七年前我把你嗜血基因封印了有关。” “会是这样吗?” “我有一个女巫朋友,可以叫她来帮帮你。” “嗯。” 妈妈拿出一块古老的人骨吊坠,割开自己手腕对着那个吊坠滴血,然后一个黑人女子便出现了。装扮有些奇怪,可以用中国少数民族特色风范的那些装扮来形容吧。 “katherine,召唤我来什么事?”她用英语说着。 “我的女儿,樱歌,她刚出生的时候嗜血基因就被我给封印了,现在诅咒被激发,她变成了真正的吸血鬼,可是接受不了血液。这样下去,会饿死的。” “我来看看。” 女巫拿出一袋血,樱歌马上就有反应了,“瞳孔瞬间放大,颜色渐渐变红,牙齿变长,心率加快。都是很正常的反应,说明她的意识里对血液很渴望,只是身体还有些抵抗。” “那有什么办法?” “这个,我再想想。” 女巫去一旁坐下,翻开她的魔法书查找着。 樱歌想着,看来她的吸血鬼之路注定也是问题重重啊。 “我有一个想法,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有效?” “不知道有没有效?!那说来听听。” “我这个人思维比较特殊,想的都是歪招,但是也不一定不行的哦。” “嗯,知道了,快说吧。” 女巫拿出一包用金箔纸包着的东西,“这个是那次公主伊丽莎白被杀后残留下来的白橡树木桩烧成的灰。我觉得,以毒攻毒会比较好。” “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那次公主被杀,是在郊外。我嘛,因缘际会,就拿到了橡树灰。一言难尽。相信我,就让我试试吧。” “嗯。我相信你。”妈妈对着女巫说。 “相信她吧,樱歌,没事的。”妈妈对樱歌说。 女巫对着那堆灰念了好多咒语,反正樱歌也听不懂,干脆去一边歇着。 过了很长时间,女巫端着一杯蓝色的液体过来。“喝了它。” “哦。”樱歌接过那个东西喝了下去。 呃…什么味道嘛?!你们自己想象去吧,反正肯定不好喝就是了。 又过了一会儿。 樱歌全身滚烫,额头沁出汗珠。感觉血管崩裂,全身血液像是在改造换新一样,心脏剧烈跳动着,把血液喷向全身各处。 “妈妈,好难受。” “怎么会这样?!”妈妈抱着樱歌,问对面吊椅上坐着的女巫。 “这个,我也不知道哎,不该出现这样的状况啊。难不成不能以毒攻毒?!完啦,我预测错了?”女巫一个人自言自语道。 妈妈怎么会把自己女儿的命交到一个精神不太正常思维也不太正常的女巫手上? 这是樱歌意识清醒时想说的最后一句话,可还没说出口,樱歌就昏了过去。 “想办法,快想办法。我是信任你的,你一定要把我女儿治好。” “哦哦。”想办法,想办法。女巫又抱起她那本魔法书查看着。 睡梦中好像听到一个声音,一个女人的声音,一直在呼唤着什么。 看到过什么场景,是那颗白橡树吧,还有树下的花草。 似乎一切很真实,又很朦胧。 一切模糊了,远去了。 那个声音也渐渐消失了。 樱歌睁开眼睛,便看见妈妈焦急的坐在身旁看着她,还握着她的手。 “樱歌,你醒了。” “嗯。” “感觉怎么样?” “还好。” “什么事不用憋着,给妈妈说就好。” “妈妈。” “嗯?” “妈妈。” “嗯?” “有妈妈在身边真好。” “……” 从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尽到过母亲的责任,没想到孩子还有一天能说出这句话,“妈妈在身边真好。” “樱歌,她还没有想出下一步的解决办法,不过你既然醒了,就先试试吧。” “什么?” 妈妈拿出刚捕获的动物的血液喂给樱歌。 “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 “感觉超级棒,要是有不舒服的话,也是十几个小时之后吧。” “嗯,那好,你先回去吧,有事我再叫你。”妈妈对着女巫说道。 “好哒,我走咯。”女巫化身蝴蝶幻影,飞进了那个吊坠里。 “樱歌,今晚上跟妈妈一起睡吧。” “嗯,好啊。” 已经接近凌晨时分了,还能再睡七八个小时。 在夏威夷,又是不平凡的一夜。 ------题外话------ …。看的点一下“放入书架”,小凌感激不尽…。 23寒假中的吸血鬼课程(4) 23寒假中的吸血鬼课程(4) 清晨的阳光光照进别墅,照到樱歌和妈妈的身上。 樱歌睁开眼睛,看到卧室外的茂密森林,阳光穿透森林,树影斑驳,光影之间,樱歌感受到了那种强烈的、明亮的色彩变化,好美。 翻过身看到枕边妈妈温柔的睡颜,这样和妈妈一起生活好温馨。 昨晚饮血之后也没有什么不舒服。 心情变得很好。 樱歌不自觉的嘴角上扬起弧度。 “什么事这么开心呢?”旁边的妈妈说话了。 “妈妈,你不是还在睡觉吗?怎么知道我笑了?” “早醒了。”妈妈一笑。 “哦。我突然觉得,当吸血鬼会是件不错的事。” “昨晚没有不适吧,没有什么反胃或者想吐吧?” “嗯,没有,感觉很舒服。” “那看来问题解决的差不多了。今天的课程会让你感觉更有意思的。” “是吗?什么啊?” “等开始你就知道了。”妈妈朝樱歌眨了下眼睛。 这时的场景,就感觉像是姐妹睡在一起,醒之后在说悄悄话一样,感觉一点不像母女。 因为妈妈是在太年轻了。 吸血鬼是永不衰老的,不是吗?这种感觉真好。 在花园吃过吐司面包喝完血花茶之后,樱歌收拾了几包零食两瓶水和妈妈出发。(不要以为吸血鬼只会喝血,他们也会有正常的饮食,不是为了提供能量而吃,是为了好吃而吃,这样生活才不会单调。) 他们又来到了那个森林。 “今天,我要练你的战斗力。” “我不是已经够强壮了吗?为什么要练战斗力?” “比起人类来,你是已经够强壮了,可是人类的世界不是你真正的世界,你最终还是要回到这个氏族来的。吸血鬼的世界里少不了战斗,如果不练的足够厉害,可能有些狡诈的人类都会把你制服。” “嗯。” “我现在拿这根木桩刺你的心脏,你要注意闪躲。” “嗯,好。” 当点了点头,木桩就嗖的一下过来了,樱歌以为躲不过了,就差一米的距离。可她闭上眼,飞快的往旁边一闪,躲了过去,木桩直直的钉在树上,把树穿出了一个洞。 “wow~妈妈好厉害。” “樱歌,集中注意力。” “嗯。” 接下来,是两根,三个,五根木桩齐发,樱歌嗖嗖嗖的躲过这个,躲过那个。“妈妈,慢点儿,别来真的啊,我没那么快。” “这就是真实的战场,把它当做真实的战斗。要不然你永远长不大。” 闪来闪去,很刺激,很惊险。 ―― “樱歌,第一项训练,你过关了。” “还有第二项?” “嗯。第二个就是你和我战斗,看谁先把谁打倒。” “可是妈妈,我怎么能和你打架呢?” “这一项练的就是你不要顾及感情,在生死之间做到能舍弃。你必须训练。” “哦。” “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嗯,好吧。” 紧接着,樱歌和妈妈就开始了战斗。 激烈的战斗。 从第二项训练中,樱歌还明白了一点,就是人生每一次都是在战斗。没有演习,没有准备,每一次都要当作在真实的战场上,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敌人不会对你手下留情。 ―― 妈妈和樱歌背靠背坐在地上,正休息着。 时间过得真快,已经接近傍晚了。 “第三场训练,是对你心灵的训练,面对至爱之人的怀疑、质疑与背叛,该何去何从。 这是一场真正的考验,在人类的世界里,在真实的生活中,你还需要慢慢去体会。” “妈妈。” “你的力量,速度,自控力做得很好,这些都已经通过了,以后你只需要再多加注意、多加训练就行。妈妈能帮你的就到这儿了,既然你选择回到原来的地方,以后的事情,就需要你自己去体会,自己去处理了。” “妈妈,我舍不得你。” “可是寒假快要结束了呀,而且你还要花几天时间和爸爸在一起。爸爸虽然管你比较严,可他很爱你的。” “嗯。” “樱歌,记住一句话,不要爱得太深。不要爱到为别人豁出性命,无法自拔。因为爱的越深,伤的越深。” “妈妈,你是不是和爸爸之间也有这样一段爱?那你为什么又要分居两地不再见面?” “这之间的事太多了,一时间说不清楚。但你爸爸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才这样做的,你只需要明白这一点就行了。” “嗯,妈妈,我走了,再见。” 樱歌闭上眼睛,瞬间转移,回到原来的城市。 背后空空的,原来樱歌坐的地方她已经不在了。 “樱歌,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的。”妈妈自言自语的说道,“我虽不能预知未来,但,我读得懂你的心。” 24兴隆山郊游(1) 24兴隆山郊游(1) 樱歌回去之后,和爸爸相处了几天,抄完作业之后,还没休息够呢,紧接着就开学了。 新的学期,新的起点,那些浩淇、颜夕、临渊的事就那样了吧,不去管它了。 “鉴于同学们刚开学都比较兴奋,耍心还没收回来,学校决定周六组织大家去兴隆山郊游,登山活动锻炼你们意志,烧烤活动让你们团结友爱,放风筝活动陶冶你们的情操。” “wow~好耶!”同学们吹口哨的,喝彩的,鼓掌的,敲桌子的,什么‘熊样’都有。 “安静一下!那现在,我们就开始检查作业,按语数英理化生摆好,各科课代表去收作业。” “啊――”同学们一副受伤的表情,默默地拿出了近几天刚抄好的作业本。 看来,还得熬一周啊。 不过,只要熬完这一周,就happy啦!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樱歌一天天数着,一天天盼着。 终于,星期六来啦。 星期六那天,樱歌起的早早的。快速洗完脸,刷完牙,抹上点防晒霜,还不忘带上个太阳帽。 ok! 向兴隆山出发! 大家在兴隆山脚下集合,分成五个小组。有扛木炭的,搬炉子的,拿铁签的,扛饮料的,拿风筝的,反正男生们都分好工了,而女生那边拿的都比较轻,有的也可以不拿。 樱歌力量其实挺大的,可以拿俩炉子都没问题,可是吧,照常人的思维想,一个女生怎么有那么大力气呢?为了不暴露身份,她还是默默地看那些男生受累吧。 爬山行动开始。 樱歌和她的现任同桌星韵一起走,樱歌提着一提水,星韵抱着几只风筝。 本来她们俩是最先走了,可弄到最后成的最慢的一对。 为什么呢? 星韵是个名副其实的娇滴滴的大小姐,走两步就喊累,“啊,樱歌,我不行了,让我歇一会儿吧。” “樱歌,好累哦,再歇一会儿吧。” “樱歌,我觉得以后要是有男朋友啊,绝对不要和他来爬山,自毁形象啊,淑女气质全没了。” “樱歌,我不行了不行了,以后再也不要来爬山了。” “樱歌,你拉着我的手吧,拉着我走吧。” “樱歌……” “樱歌……” “樱歌……” 一直在后面叫叫叫,烦不烦啊?! 风筝已经帮你拿了,你手上也没拿什么东西,两手空空的怎么还那么累呢? 要不是介于现在大家都在不能暴露身份,早带你飞上去了。 你那么累还有心情一直叫,叫叫叫你不嫌累啊? 还有,大小姐,我左手提水,右手拿风筝,哪里有第三只手拉你?! 汗颜…… 浩淇自己提着两箱饮料,已经快走到山顶了。颜夕还在他身边,看那样子,嘘寒问暖的,大概是问他累不累吧。还帮他擦汗! 樱歌不知道浩淇有没有看颜夕,有没有拒绝,也不知道他什么表情,他怎么想的。 只看到他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而颜夕一直陪在他身边。 从一开始,她就读不懂他,怎么样也读不懂。 颜夕是她的好姐妹儿,温柔、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可在这时,樱歌不知道自己对她的感觉如何,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她。 光是看到那一幕就好心痛。 樱歌自顾自的想着事情,身后的星韵还一直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哎,本该有的好心情被这些人全毁了。 可惜啊。 25兴隆山郊游(2) 25兴隆山郊游(2) 忍受着星韵刺耳的抱怨声,樱歌终于爬上了山顶。 “哦,好累哦,好累哦,樱歌你不累吗?”星韵用那娇滴滴的声音问道,弄的樱歌感觉耳朵都痒痒的,皮肤上起了一层…(你懂得)。 “不累。”樱歌冷冷的说道,把头瞥向一边,正好看到浩淇。 四目相对,心漏跳了一拍。 樱歌转过头去。 “同学们,因为风筝不是很多,我们就分成两拨。喜欢吃的留在这儿生火烧烤,留下的会抢到丰富食材哦;喜欢玩的去放风筝,不过你们回来的时候可能肉就被抢光了哦。各自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吧。” “开工!” 樱歌拿了一个可爱的蓝粉色蝴蝶风筝,和星韵一起去放风筝了。 她又不缺那点吃的,虽然她有点馋,不过比起吃烧烤,她更喜欢放风筝的。 “樱歌,我小时候没放过风筝,怎么弄才能让她飞起来?” “你举着风筝。”星韵把风筝举起来,傻傻的样子。 “不是这样,头朝上。” “哦。” 真是有够笨的。 “我喊三二一,你就放手哦。” “嗯,好的。” “三――二――一――” 樱歌拽着风筝线,以正常人的速度朝着风来的方向奔跑着。 “飞起来了,哇塞,樱歌你好厉害,我们的风筝飞起来了。” 风筝越飞越高,很快便成为众风筝之中最高的一个。 蓝粉色的蝴蝶越飞越远,在湛蓝的天空中飞着,靠樱歌手中那个线牵引着,翅膀一振一振。 和这个蓝粉色的蝴蝶并排的是一个灰黑色的老鹰风筝,两只风筝挨得挺近,飞得高度差不多。不过那样子,那只风筝正在持续增高中。 “樱歌,撞它,撞它,撞那只老鹰。它要超越我们了。”星韵指着那只风筝直跳脚。 这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哪有‘撞风筝’这一说?! 而这只老鹰的主人,正是浩淇。离他不远处颜夕正在看着他,不知道他察觉到没有。 风向变了。 蝴蝶和老鹰两只风筝的线缠在了一起,缠得紧紧的。 眼看两个都要坠落,樱歌回过头想朝着风的方向跑一会儿,让风筝飞起来。 可她忘记了,风筝线已经用完,那个缠线的棒棒早被她扔掉了,风筝线缠绕在她的手上。 她一用力,线就把她的手指划出了一道口子。她让风筝线松开了她的手指。 “啊。好痛。” 听到樱歌的声音,浩淇放下手中的风筝,跑了过来。 樱歌还直直的望着浩淇刚刚过来的那个方向,浩淇没有说话,拿过樱歌的手指放到唇边吸吮着。 她感觉得到他唇间的温热,她感觉得到手指的伤口正在愈合。 她抽回了手。 浩淇的唇边带着一抹血色,显得有些妖冶,正像他们一族的人――妖魅的吸血鬼。 浩淇的动作一滞,手还僵在半空中。 “你的手没事吧。” “没事,就是被风筝线划了一下,过段时间就好了。” “让我来看看吧。” “不用了,这样颜夕会误会的。” 樱歌笑了笑,朝烧烤的地方走过去。一边走,还一边看着那两只风筝,蝴蝶和老鹰,缠缠绕绕,一直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的手,早就愈合了。指间还存留着浩淇唇边的温度。 不过,这温度也即将湮灭。 ------题外话------ 后知后觉的…。放风筝的时候手里扎进去一块刺,好疼啊…… 还有,真实的爬山过程中,她喊的不是樱歌,樱歌,樱歌…而是都敏俊xi、、、、 26兴隆山郊游(3) 26兴隆山郊游(3) 樱歌坐了下来,开了一罐可乐,往嘴里灌着。 一边喝着可乐,一边望向远处的天空,不知道在看什么。 不一会儿,放风筝的童鞋们也陆续过来了,大家围成一个圈坐着。 临渊坐在樱歌的身边,浩淇坐在她对面。意思就是说,临渊和她坐得最近,而浩淇离她最远。 颜夕坐在浩淇的身旁。 她的好朋友,是她喜欢的人的女朋友。她提不起恨意,也没什么喜欢了。无所谓,爱在地咋地。 她看到颜夕递给浩淇一瓶水,而浩淇正在直直的看着她。她看不下去了。 樱歌去了烧烤的炉子旁,临渊跟着过来了,手里还拿着几根没烤过的小肉串。 “樱歌,我给你烤肉串吃啊。” “嗯。” 他们就在炉子边坐下了,加入到烧烤的行列中来。本来这地方烟好大,好呛,在他们过来之后没一会儿,情况就改善了。 临渊一手拿一把肉串,在铁板上翻着,还是不时地往上刷油、撒胡椒粉,一边靠一边喊着,“羊肉串思密达~烤羊肉串的思密达~” 弄的一群女生都哈哈直笑,这是新疆与韩国羊肉串混合体吗? 不过,临渊的样子看起来好专业哦。 一定很好吃。 “临渊,我预定一份。” “我也预定一个。” “我也要,我也要,给我留一个。” “……” “好好好,给你们留着,别急。”临渊还是用那种不是平时的口音,一边喊着,一边翻着小肉串。 过了一会儿,看肉串差不多熟了,临渊就拿起肉串准备起身。 一群女生蜂拥而至,为了抢肉串,把樱歌都给挤到一边去了。 抢到小肉串的女童鞋们都很开心的一边吃着,一边说,“味道真不错。” “临渊手艺真棒,以后开个烧烤店吧。” “临渊,居家好男人啊。” “……” 临渊这才从人群中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两根小肉串。在嘴边你吹了吹,不那么烫了,“樱歌,这个是给你的。” “谢谢。”樱歌接过肉串,放到嘴边吃了起来。“嗯,味道真不错。” “给你水,吃完喝点水。”临渊递过一瓶水来。 “呦呦呦,什么情况这是?” “樱歌不是没预定吗,临渊这还特地给留着的?” “哇塞,你们俩……” 开始是几个女生八卦着,后来就转成了好多同学。他们就这样一边拍着手,一边喊着“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还特有节奏。 临渊很是开心,在樱歌耳边轻声说了句,“我说吧,我会用自己努力追到你的,我不会放弃的。” “随便。”樱歌又恢复了属于吸血鬼的冷漠,没有一丝热情。 再待下去,不被八卦死才怪,还是在扭头走人吧。 虽然不太仗义,不过她实在不想再待在那儿了。 与临渊的关系,该如何处理? 为什么其他人从来都没有八卦过浩淇和她?他们俩不是天天在一块讨论问题吗? 难道是他们也就觉得樱歌和浩淇之间根本不可能? 他们也觉得樱歌和临渊才是一对? 事情太多太烦乱,弄的樱歌头痛。 本来盼了一个星期的郊游,就这么结束了。 有开心,也有不开心。 接下来按照樱歌自己的计划,该好好学习了吧,其余的先放在一边,想不透的事就不去想了。 有时候偶尔装装傻也是不错的。 对临渊装傻。 对浩淇装傻。 对自己装傻。 ------题外话------ 关于这次郊游,那位大小姐喊的其实不是樱歌,樱歌,樱歌,而是都敏俊xi 樱歌的手被风筝线划破了,但现实中的它不能自动愈合,后知后觉的,好痛…。 27樱花下的约定 27樱花下的约定 就这样,开学以后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的过着。每天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就没别的了。 虽然学校取消了晚自习强迫制度,要同学们自愿来学校自习,可自由时间多了,乐趣还是没有增加。 早上樱歌总是去的最早,晚上走得最晚。(樱歌从那时起就不上晚自习了,因为她晚上比较浮躁,所以在家比较好。) 虽然每天都好忙好累,不过很充实。 以前,每个星期六的下午,她还是偷偷去看浩淇打篮球,放下自己带过去的矿泉水和毛巾。 她的课本、笔记本上还是重复的出现浩淇的名字。 每次遇到不会的题,她还是第一个想到浩淇。 这些太难戒掉,像毒瘾一样难戒。 不过她还是逼自己戒掉,每个周六下午窝在家,不停地打英雄联盟,快把键盘打废也不停手; 课本上、笔记本上、日记本上不要出现浩淇的名字,若是想写下来,就一直转笔,飞快的转笔; 每次遇到不会的题,自己纠结,自己研究,想破了脑袋也要自己解决。 有时候还是不自觉地对着那个小白兔的杯子出神,不过她把它放进书包里,不再摆在课桌上,越少见到越好。 每次上学、放学都是一个人走,没有浩淇、没有临渊,生活风平浪静,波澜不惊。 转眼间,已进了四月份,学校的花花草草都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最喜欢的樱花也开了。 樱歌还是一个人。 一个人回家。 一个人走在街道上。 一个人喝巧克力奶茶。 一个人赏遍万千樱花。 ―― 就在那一天,属于樱花的故事,一切都改写了。 星期四的下午,已经放学了,学校的同学们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樱歌做完理综里的那个物理压轴题,也收拾东西回去了。 一个人,走在学校里的樱花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流连于路两旁的樱花。 樱花很美,可就是容易落。风一吹,樱花瓣就四散飘摇。 夕阳把樱歌孤单的影子拉的老长,晚霞的余晖普照整个大地,给所有的一切都镀上一层温柔的金黄色。 路的尽头,樱花树下,站着一个人。 和夕阳一起,站在地平线的边缘。 是那样一个阳光的少年,没有一丝的戾气。 多美好的那个画面,多温润如玉的男生。 是她爱慕的的男生――浩淇。 樱歌下意识去躲,可已经躲不过了,浩淇已经看到她了。 “嗨,浩淇,怎么放学了还没回去呢,在这儿等人啊?”是不是等颜夕呢? “我在等你。” “啊?为什么?” “canwebetogether?” “sure。”樱歌顺口答了一句。 前几天英语老师讲过这句话,是在一篇课文中男主角向女主角表白时候用的,这句话一语双关,第一个意思是我们能一起吗;另一个意思,我们能在一起吗? 那今天浩淇说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前者吧,樱歌,不要想多了。 浩淇,如果你不喜欢我,请你别给我些错误的暗示好吗?我很笨,你说多了我会当真的。 两个人并肩走着,都没有说话。 一阵风吹过来,樱花的花瓣簌簌落下,有一片落在樱歌的头发上。 浩淇帮她把樱花瓣拿下来,摸摸她的头发。 两个人的距离好近,近的可以听到他的呼吸。 樱歌傻傻的睁大眼睛看着他,一眨也不眨。 “为什么周六下午没有了你送的矿泉水和毛巾?” “……” “为什么这几天都没有来问过我问题?” “……” 她沉默不作声。 因为她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跟颜夕,是前任关系。现在就是普通的朋友,不要多想。” 为什么要给她解释?为什么那么在乎她的想法? “樱歌,我们在一起吧。” “……” 樱歌瞪大了眼睛看着浩淇,眼睛里全是震惊。 浩淇刚刚说什么?! 我们在一起吧?! 在一起?! 在一起的意思是……? “好啊。你说的啊,不许反悔,反悔是小狗。” “嗯,好,不反悔,当然不反悔了。” 浩淇牵起樱歌的手,继续走着。 这是真的么? 她成了浩淇的女朋友?! 怎么感觉好没安全感,好不真实。 是真的吧,真的吧?! ------题外话------ 下几章就写点…。青春小清新的爱情故事吧,…。 28初雪情诗 很快就迎来了第二次调座位,这一次樱歌还是和星韵同桌,不过星韵后面就是浩淇哦,而一直在她后面的临渊这一次离她好远好远,不知道这是老师的安排,还是‘某人’捣的鬼呢。 “哈喽,浩淇,以后你就在我后面了哦,多多关照啊。”樱歌朝他眨了下眼睛,露出两小虎牙地笑着。 “呵呵。” 这俩人都成男女朋友了,还说话这么客气干嘛呢? 上课的时候,樱歌动不动就回头看浩淇,还朝他笑笑,根本没有一秒钟能好好听课。 下课的时候就回过头来和浩淇说话聊天,没一刻是闲着的。 “樱歌,我们约法三章。”这个课间,浩淇对樱歌说着这样一句话。 “什么?” “一,上课不许看我;二,下课不许看我;三,上课下课都不许看我。” “啊?那你长那么好看,还不让人家看啊?” “上课好好学习。” “哦。” “……”浩淇无语了,怎么有这么花痴的女朋友?! 语文课上,老师让用初雪的意境写一段话,这是属于语言运用题目里的,字数限制大概100字左右。 老师给出了十分钟的时间,让同学们准备。 “十分钟的时间哪够啊?”樱歌小声和同桌抱怨着。 “就是嘛,就是嘛,根本不会写,不知道写什么。”星韵说。 呵,前面两个小脑袋又凑在一块儿聊天了,还不好好学习。 浩淇摇了摇头,好无奈地低下头写着老师布置的任务。 十分钟到了。 樱歌还是一个字都没编出来。 “樱歌,你起来念一念你写的。” “这个……老师,我还没写。” “没写啊,那就临场发挥呗。” “啊?” “快站起来,来,给大家来一段儿。” “咳咳。天空下起了初雪,你像一个翩翩起舞的雪姑娘,在雪中飞扬。狂风呼啸,卷起千堆雪。啊,好美的景色;啊,好美的雪!” “这就完事了?还不到100字吧。” “实在是编不下去了。” “好吧,同学们,满分是四分,樱歌这个能得几分?” “两分。” “一分。” “不得分吧。”同门们七嘴八舌地说着。 “四分。” “谁说的四分?”老师问。 “我。”浩淇举了下手。 “浩淇,你起来评价一下,她这个为什么能得四分?” 浩淇站了起来。 “首先嘛,句子写的很有意境啊,特搞笑的,对吧,樱歌? 其次,人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总共加标点编了53个字,还有,你们见过狂风呼啸的翩翩起舞的雪姑娘吗?这想象力,多丰富。” 同学们纷纷朝樱歌这边看过来,顿时她成了焦点。樱歌的脸红透了,真想瞬间转移了。 浩淇摆明了是在笑话她写的没有意境嘛,要不要这样丢人?! 这算哪门子男朋友,一点都不仗义。 “那浩淇,你把你写的念一下吧。” “老师,我写的也不好,还不如她的呢。” “没事,念念吧。” “没有星星的夜空,只有街边闪烁的霓虹灯。 你在街角漫步,我追上你,牵住你的手。 路灯下两个并排的影子,相依偎的你我。 漆黑的夜空中,飘下了今年的第一场小雪。 雪花落进了眼睛,很凉,不过很美。 和你牵着的手,从未放开。 温暖,在指间传递。 感动,在心间流动。” 浩淇说完,抬起头看着樱歌。 樱歌一下子脸又憋红了。是害羞了呢。 “哇塞,好棒哦,浩淇写给女朋友的吗?” “他的女朋友听到一定感觉好幸福哦。” “满分,绝对满分。” 女生们又发花痴了,老师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什么嘛,这水平还嘲笑她翩翩起舞的雪姑娘?!让你写个初雪,你竟然还写情诗?! 不过,写的还算凑合,算不错吧。 他们开心着,可是未曾察觉到角落里的颜夕,眼睛紧紧盯着樱歌那个天真的笑容,指甲已扣进了手掌心,越进越深。 29去咱们家!(1) 他曾经是我的男朋友,她是我最好的闺蜜,他们两个人之间竟然产生了情愫。 樱歌,你怎么能抢别人的男朋友,怎么能这样? 你们不能在一起,绝对不行。 ―― 放学了。 “樱歌,中午回家吃饭吗?” “不回去了,爸爸中午不在家,没人给我做饭。” “我说的是我家。” “啊?哦。好啊好啊,咱们回家吃饭。” 樱歌挽着浩淇的臂弯,开心地靠着他。 两人并肩走在路上。 “樱歌。” “嗯?” “别靠我靠得那么近,这里是学校。” “没事的没事的,不用管它。” 樱歌敏锐的听觉听得到浩淇的心跳加快了,为什么会跳这么快呢,他俩有没有什么亲密接触,就是靠着他而已,怎么这么害羞呢。 浩淇拨打了手机,“司机叔叔,今天不用来接我了,往后都不用来了。” “浩淇,你上课的时候念的情诗是给我的写的吗?” “嗯。” “我哪有和你一起漫步在初雪的夜晚啊?” “是没有哦。我编的。” “啊?什么嘛。”樱歌嘟起嘴,这已经成了她十七年来的经典动作。 “想象中的你和我漫步在雪夜,霓虹灯的光晕照着回家的路。已经很不错的,比你那个翩翩起舞的雪姑娘可好多了吧。你就别管情诗的事了,我只是随便写写而已,以后一定给你‘在心间流动的感动’,对了,说说你那几天怎么不来给我送水了?” “嗯?篮球场的事?” “对啊。” “你怎么知道一直给你送水的是我?” “我就是知道啊,我早就知道了。” “哦。好丢人哦。” “这有什么丢人的,你不是暗恋我很久了吗,说出来一点都不丢人的,呵呵。” “干嘛!你是在嘲笑我吗?想不想试试我的旋风踢?!” “咳咳,我也会。我是跆拳道黑带哦。不过我不会对你动手的,除非…”浩淇的唇角露出一丝不可思议的笑。 “除非什么?”樱歌看着他,睫毛一张一合,很认真的样子。 “傻女孩!”浩淇拍了下她的头,“以后我打篮球,你都要来陪我哦。我想念你的矿泉水了。” “嗯呐,我答应你,以后会陪你一起,不过,你要教我哦。” “你还想学?!” “我本来就会好不好?!只是不太厉害而已。” “就你这个小矮子啊?” “你还嫌我矮?我一米六八哎,谁让你长那么高的。” “不矮不矮,以后一定好好教你。” 浩淇,以后的日子还长,她对他们的未来很抱希望的,未来和浩淇一起的生活肯定很开心。但是想到他的爸爸就… “哦,对了,咱俩回家能见到你爸吗?你爸好凶的。” “我们家其实不在安泉市,我自己来这儿读书,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公寓。别担心,咱们去的地方就我一个人住。以后,就是咱家了。” “哦。那岂不是…” “什么?”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好的。” “你怕被我给吃了?” “呃…” 浩淇一直是那种老师家长心中乖乖的好孩子,同学们心中的榜样,花痴们心中的白马王子,怎么会说这种坏坏的话? “你不被我吃了就好。”樱歌说着,做出一副大饿狼的动作。 “呵呵,别闹。” 她是吸血鬼哎,搞清楚次序好不好,真爆发力量的话,能占主动权的绝对是她。 ------题外话------ …最近又冷了…。一场雨又把这儿带进了冬季,我又换上了羽绒服… 30去咱们家(2) 樱歌和浩淇两个人走进一家超市,去买点食材。 “为什么不让你家司机或者佣人给你买?” “我们俩这样买才有感觉啊。” “哦。” “想吃点什么?”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樱歌用手指着卷心菜、土豆、黄瓜、西红柿,真有种‘指点江山’的感觉。 “哇塞,好能吃的女朋友。” “能吃是福啊。” 浩淇拿起塑料袋,挑了些菜,捏捏这个西红柿,皱皱眉头,又放下了。再捏捏那个,放进塑料袋。 看他认真的样子,怎么有种做难题的感觉? 挑个菜需要那么困难的思考吗?! “放着我来!”樱歌朝浩淇喊了一声,“实在受不了了,这样下去超市里的西红柿都会被你捏扁的。” “捏扁了又怎样,不是一样都要吃的吗?” “无语了。你没有做过饭吗?也没和妈妈一块买过菜吧?” “家里的饭菜都是厨师做的,食材根本不需要自己买,佣人会买的。今天一直给我送饭的大叔被我解雇了。” “为什么啊?” “因为你要来啊,我要和你过‘二人世界’。”他把二人世界说的极其暧昧,樱歌手一抖,捏烂了一个柿子。 “啊!” “好笨啊你!”浩淇拿出纸巾来给她擦手。 “那,你真的会做饭啊?” “不要问这种幼稚的问题。” 樱歌,我不会告诉你上个月回家我特地跟厨师大叔学做饭,就是为了有一天带你回家让你尝。 “还买点什么?” “水果吧,再买点水果。” “你喜欢吃什么水果?” “芒果,木瓜。” “是该多吃吃木瓜了,看你那么小。” “什么?!” “好吧,木瓜很好吃,我陪你吃啊。” “这还差不多。” 两个人提着一大包吃的,满载而归。那感觉就像是新婚后的小夫妻,黏在一起买生活必需品一样。 ―― 到了浩淇的公寓。 公寓很干净,收拾的井井有条,很符合浩淇的个性。房子是以黑白两色为主,简约大气。 樱歌在浩淇公寓里转悠,从这儿转到那儿,看看这个,摸摸那个。 原来这就是浩淇住的地方啊,她竟然来了浩淇的家。 这在以前,想都没想过啊。 不过现在不同了,她是浩淇的女朋友啦。 “樱歌,坐沙发上看电视吧,我给你做饭吃啊。” “好啊。” 樱歌坐在沙发上,还是目不转睛的打量着房子内的格局。心思没放在电视节目上。 “吃水果。”浩淇端着切好的芒果和木瓜放到樱歌面前。 “嗯。” 他走到窗户旁拉上了窗帘,屋内顿时暗了许多。 “干嘛拉窗帘啊?” “因为……这样很有氛围啊。” “啊?!” 浩淇坐到沙发上,和樱歌挨得很近。他的手从后面环住樱歌,樱歌顿时身体绷得很紧,就像一股电流通向全身。 这是怎么了?什么反应?! 紧张个毛线?! “樱歌。”他唤的极其暧昧。 “嗯?”她答得极其温柔。 “我想吻你。” “嗯。” 浩淇的脸一斜,就吻到了樱歌。 樱歌体内真像被电流冲击着,那颗心狂跳不止,为他而跳动着。 他的吻技并不高超,牙齿还有些磕磕碰碰。 “噗~”樱歌笑了出来。 “别笑。哪有接吻还笑的?” “别说话,哪有接吻还说话的。你不行,我来。” 樱歌更厉害,不愧是女汉子,这句话也就她能说出来了。 她的牙齿更尖锐,咬到了浩淇。 她闻到了血腥味。 瞳孔渐渐变大,眼睛开始变色了。 意识到这一点,樱歌马上起身,离开了客厅,去了卧室。 “怎么了?” “我有点不舒服,那个,你先做饭吧。来日方长嘛,又不急于一时哈。” “哦。” 傻丫头,把我咬了就这么打发了?! 哎,真拿你没办法。 ------题外话------ …。热恋嘛,腻歪点也是应该的…。嘿嘿 31去咱们家(3) 浩淇去厨房做饭了。 樱歌拿出那个小白兔的杯子,往嘴里灌了很多0型阳性血液。 克制住自己,这是浩淇,绝对不能伤害他。 深呼吸,深呼吸。 像每天晚上练习的那样,慢慢压抑住自己嗜血的狂躁心情。 樱歌的心跳恢复平稳,瞳孔也慢慢变了回来。 “呼~”终于压制住了。 她走出卧室,看到浩淇在厨房做饭,她向厨房走去,倚在门框上。 还好,刚刚他没发现什么异样。 浩淇很耐心的切着西红柿,不急不躁、慢条斯理,就像在切割很珍贵的艺术品一样。 “我来帮你吧。”樱歌从后面过去环住他的腰。 “不用,你等着吃就行了。” 浩淇拿起一块切好的西红柿放到樱歌嘴里。 “哦,那我去客厅了。” 让你歇着你还真不客气?! 樱歌去了客厅,闲着无聊,电视上节目也不好看,那还是看帅哥吧。 樱歌灵机一动,从浩淇的写字台上搜刮了一支素描笔和一张纸,对着厨房的浩淇画了起来。 颀长挺拔的身影,温柔而认真地切着菜,挺立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脸颊,寒星般深邃的眼眸,完美的侧脸,还有切菜时微微皱起的眉头,简直能把一线明星给比下去。 他爸他妈怎么生的他,这么好的基因。 哇塞,这幅画画得实在太棒了,真是佳作啊,要带回去贴卧室里,一定要好好欣赏。 “樱歌,菜做好了,过来端。” “嗯,来了。” 樱歌把画放在沙发上,起身去厨房端菜。 一道道菜都被端上餐桌,拌黄瓜、酸辣土豆丝、清炒卷心菜、糖醋排骨,还有番茄沙拉。 都是些好家常的菜。 “你怎么会做这么多菜的?不是家里有厨子吗?厨子天天给你们炒这些菜?” “管那么多干嘛?我自己钻研的。”浩淇撇撇嘴。 因为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菜我学不会,光是这些家常菜就已经够头疼的了。 “尝尝好不好吃?”浩淇把筷子递给樱歌。 “嗯。” 真想不到,这个看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帅哥竟然做饭这么好吃?! “好吃。”樱歌从堵满饭菜的嘴里挤出俩字。 “看吧,我很厉害的。”浩淇像得了夸奖的孩子,开心的炫耀着。 “慢慢吃,我不和你抢。”浩淇又蹙起眉。 “不要皱眉头了嘛,这都要愁?” “馋猫!吃货!” “这是对你能力的肯定,不愧是居家好男人啊。” 浩淇有些害羞的低下头,拿起筷子默默吃饭。 他的动作很文雅,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那种绅士般的贵气。就如他的为人,不急不躁、温润如玉。 相比之下,樱歌就有种野蛮霸气女友的感觉了。 “哦,对了,要不要喝红酒?” “还有红酒?!”樱歌眼睛亮闪闪的发着光。 “在客厅,我去拿。” 樱歌继续和她的番茄沙拉作战。 这个番茄沙拉真好吃,真好吃。 “哈哈,樱歌,你偷画我?!” “啊?!”番茄从樱歌嘴里喷出来,完了,那幅画泄密了,这次糗大了。 浩淇拿着那张素描画和红酒过来。 “画的不错嘛!挺帅的。” “这不是你,我随便画的。” “哦?不是我?难道你还有别的‘mrright’?” “不是不是。哎呀,不和你说了。” 呵呵,这个小馋猫,挺有绘画天赋的嘛,画的真挺像的。 “这画我要了。” “要就要呗,反正画的又不是你。” 唉,本来还想好好珍藏的,现在没了。画的是他,他还需要天天看吗?! 浩淇把画收起来,开红酒。 “樱歌,那个……我家只有一个高脚杯。” “知道了,我不介意我们用一个杯子。”家里就住他一个人,生活都是一份的,这个樱歌早就发现了。 浩淇把红酒倒进高脚杯,“你先喝。” 樱歌喝了一口,味道不赖。 “你也喜欢喝红酒啊?” “嗯。爱好嘛。” 浩淇接过杯子,对着杯沿喝了一口,就在刚刚樱歌喝过的地方,如果用尺子来量,绝对分毫不差。 樱歌手托着脸,坐在对面呆呆看着他。 “怎么了?看我干嘛?” “有帅哥,有美酒,有好吃的饭菜,人间极品啊。” “别看我了。” “不要。” “别看了。” “不要。” “我会不好意思的。” “呃…” 樱歌你能不能矜持点,像没见过帅哥似的,一副大饿狼的表情。 32乖乖别闹,起来啦 吃过饭,浩淇就开始收拾饭桌。 “不用我帮你吧?” “不用,你去休息会儿吧。” 厨房里的浩淇对着一堆盘子发愁了,该怎么洗呢? 他倒了半瓶洗洁精在盘子上,“呃,貌似有点过了。” 拿着洗具一下一下擦着盘子,弄出了好多泡泡,到最后就变成全是泡的池子了。 整整奋战了半个小时,才把那些盘子洗好。 以后再也不干这种活了,居家好男人不好当啊,还是让解雇的大叔回来吧。 等他把自己手上的泡泡全部洗干净的时候,走回客厅,樱歌已经歪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斜斜的靠在沙发背上,左手撑着下巴,呼吸浅浅的,睫毛刷下一片阴影,唇角带着微笑。 浩淇怕吵醒了她,就没把她抱回卧室,他在她的身边坐下,靠着她休息一会儿。 樱歌的身上有一种淡淡的樱花香味,这种香味,感觉似曾相识。 其实第一次看樱歌的时候就感觉不太一样,好像他们以前就认识,不是那种几天前、几个月前、几年前的邂逅,有种跨越了正常时间的感觉。 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只是觉得这种感觉好奇妙。 樱歌,我以前认识你吗? 是不是冥冥之中爱自有天意呢? 手表上的闹钟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把樱歌吵醒了。 “起来了,我们去上课。” “不要,再睡一会,好累哦。” “乖乖别闹,我们起来啦!” “乖乖别闹,再让我睡一会儿。” “……”真拿你没办法。 又过了一会儿。 樱歌睁开眼睛,还两眼惺忪着,很单纯很无辜的问道,“几点了?” “三点五分。” “神马?!完了完了,第一节课都要下了。” “没事,我给老师请假了。” “哦。我们快走。”樱歌背起书包,用手随便理了理头发。 这次真的迟到咯。 “瞬间转移吧。”她情急之下说了一句。 “什么?” “哦,没事没事。我瞎想的,如果有超能力多好啊。” 呼~幸亏反应过来了,如果真的瞬间转移了,他岂不是会把她当怪物看?! 眼下之际,只能用走的,慢慢走,不急不急。 “等等。” “嗯?” 浩淇拿出手机,拨了电话,“司机,来接我们去学校。” 不到五分钟,黑色的兰博基尼神一样的出现在楼下。 “走吧。” “啊?啊~哦。” 坐车虽快,可他们早就迟到了,这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 等樱歌和浩淇到学校的时候,第一节课已经下了。还好还好,老师也没有‘请’他们到办公室去,同学们也没有注意。 一颗心终于安定下来了。 第二节下课的时候,临渊传过来一张纸条,“你跟浩淇在一起了?” 樱歌回过头,对坐在很远的他点了点头。 临渊一下失望了,做出了很伤心的表情。 “你真的喜欢他吗?”又一张纸条传过来。 “嗯。”樱歌重重的点了下头。 “不要告诉别人,好吗?尤其是颜夕,她是浩淇的前女友,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她伤心。”樱歌给临渊回了纸条。 “哦。我不告诉他们。祝你幸福。” “别搞得这么悲观嘛,说的就和电视上虐恋的男女都市爱情似的。嗨皮嗨皮,我们还是好哥们儿啊。” “嗯,好的,你说的哦。反正没了你,我再找新的,呵呵,对了,我最近刚交了一个小女朋友哦。” “呃……” 真拿你没办法,果真的花心大萝卜啊。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我心里就不会对你内疚了。 ------题外话------ 浩淇的感觉是正确的,他的确跟樱哥以前认识,跨越世纪,超越时间概念的认识,以后慢慢介绍哦……。 33樱歌,有你真好 今天又是周六。 周六的下午,该干些什么呢? 浩淇没有约她出去看电影、吃零食、去游乐园,没有约她去干所有属于情侣该干的事,好可惜哦,浩淇这根木头,一点也不懂讨女孩子的欢心。 按他的习惯,肯定是又去篮球场练球去了。 那樱歌,是宅在家里玩英雄联盟,还是去陪浩淇练球呢? “我想你的矿泉水了。” “想你的矿泉水了……” “以后我练球都来陪着我。” “小短腿,我会好好教你的。” ohmygod! 去不去?!去不去?! 去吧去吧去吧! 这不是她非得要去的啊,不是她情不自禁要去的啊,是他‘请’她去的啊,他没了她的矿泉水不行。 樱歌换上一身白色运动服,戴上牛仔遮阳帽,拿着矿泉水和毛巾去了体育场。 远远地,就看到浩淇在篮框下了。 他穿着一身灰色的运动装,上衣已经脱了,只穿着短袖。这身打扮衬得他特别阳光帅气。尤其是手里的那个篮球,是谁说过会打篮球的男生特别帅呢,真理啊。 “我等你很久了。” “你知道我会来?” “你一定会来的,我相信。” “呵呵。”樱歌抓抓脑袋,幸亏今天来了,要不然可真会让他失望呢。 “那,我现在教你打吧。” “先等会儿。你先示范一遍,我在一旁休息会儿。” 她才不是要休息呢,只是这么帅帅的人,她还想多观摩一下。 樱歌在一旁坐了下来,看着篮球场上的浩淇练球,体前变向、身后运球、三步上篮,哇塞,帅气!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看到过这套行云流水般的动作。 不过,那个时候他还不认识她,现在,她已经是他女朋友了。 这事放在以前,樱歌想都没想过,现在竟变成真的了。 她盯着篮球场上那个帅气的身影,一时间看出了神。 “嘿,看我看得这么入迷啊?”浩淇朝着樱歌这边走过来。 “讨厌。”被人揭穿的感觉真不好。 “好吧。你刚刚不是在看我,是在想入非非呢?” “别老拿我开玩笑哦。给,喝点水。”樱歌递过去一瓶水。 “嗯。”浩淇接过水,在樱歌旁边坐下来。 “看看你,满头大汗的。”樱歌拿出一块毛巾来,在浩淇的额头上擦拭着。 “有女朋友的感觉就是好啊。” “你才知道啊。” 浩淇灌下一口矿泉水,一本正经了的说,“樱歌,有你真好。” 樱歌擦汗的动作一僵,心漏跳了一拍。 他说,樱歌,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 it’sgoodtohaveyou。 哇塞,浩淇竟然赤裸裸的向她表白了,还说的这么诗情画意。 樱歌脸色绯红,在浩淇的脸颊上蜻蜓点水的啄了一口后,跑到篮球框下。 “浩淇,来教我打球吧。” “嗯,来了。”傻傻的浩淇才反应过来,拿着球朝篮球框下走去。假作镇定,但,心剧烈地跳着。 “看,像我这样,右手肩上投篮,左手扶球,好好把握角度。” 很轻松的,篮球进了框。 樱歌也有样学样,“嘿!”也进了。 “不错嘛,你这个菜鸟很厉害嘛。” “我不是菜鸟,我以前就会,只是不如你那么厉害。” “哦?那你以前经常来篮球场吗?我怎么没见过你?” “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们第一次遇见就是在这儿哦,在教室见面那次是第二次了。” “哦?是吗?不清楚。”浩淇用右手食指顶着球,左手拨球,篮球很灵巧的在他的指尖转动。 “我要学这个,这个帅。” “怎么什么都要学啊,这个和打球技巧没什么关系的。” “你会的一切我都感兴趣。我要学嘛!” “嗯,那我教你。” 这个花了樱歌好长时间都没学会,她的协调能力有些差。 “三步上篮。” “嗯。” 篮球场上一男一女两个身影,构成了一幅温馨的画面。 以后他练球,再也不会一个人了,因为她会陪着他; 以后的矿泉水和毛巾,再也不用偷偷放下了,因为她是他的女朋友,她可以光明正大的坐在场下,为他加油; 以后的以后―― ------题外话------ 亲们,收藏哦,方便下次看 34深夜,两人的奋战 周六晚上,吃完饭,回到自己卧室之后,樱歌照常训练自己的控制力。 她拿出一杯血液摆在面前,瞳孔逐渐放大,眼睛逐渐变色,心跳加速。 牙长长了,吸血鬼的真正面目又显现出来了。 心中燥热的冲动像一把火燃烧着。 坚持,坚持。按捺住吸血的冲动。 慢慢的,心跳渐渐恢复稳定,那股燥热的火降了下来。 十秒钟。 这次控制力训练的大有长进。 樱歌拿起桌上的杯子,把血液喝了下去。 brilliant! 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 樱歌习惯性地打开手机,登上qq。 她看到了浩淇刚发的说说,“it’sgoodtohaveyou。” 啊哦,他把今天赤裸裸的情话发上去了。 下面好多评论,点击率过千了,他哪加了那么多好友?! “浩淇,你恋爱了?” “哇塞,最后一个单身钻石男也有女朋友啦,要不要这样啊?” “是哪个小美女啊?哥们儿挺你!” “浩淇,不要这样啦,你不知道人家一直暗恋着你吗,都四年了,你怎么能不经过人家同意就恋爱了呢,好桑心。” “……” 原来高调秀恩爱是这个感觉啊,以前还特讨厌别人在网上秀恩爱的,现在感觉,挺幸福的嘛。 被幸福冲昏了头,樱歌早忘记还有个局外人颜夕了。 点开和浩淇聊天窗口,他的头像是个很可爱很萌的卡通小男生,感觉特别小孩,特幼稚,不太符合他的个性。 “嗨,浩淇。” “小馋猫,吃过饭了?” “嗯。我看到你的说说了。” “呃…呵呵。” 浩淇,你好木讷!说你不懂浪漫吧,一句呵呵,让我有种扼杀你的冲动。 “你怎么这么不懂浪漫呢?” “啊?什么?那怎么样才能浪漫呢?” “这还要我教你?!你不是已经谈过一次恋爱了吗?” “那个,是谈过,但是我没有经验啊,而且他从来没有和我谈浪不浪漫的问题。” “哦。那个,明天去游乐园玩吧。” “你作业写了吗?” “没呢。” “那明天学习,我帮你补课。” “啊?!” 天哪,交了个男朋友天天给补课。男朋友是补课用的吗? 为什么一切到他们俩这儿就不正常了呢,他们还没有约过会啊。 是不是偏离了正常的恋爱轨道? “那个,我骗你呢,作业早就写完了。你写完了没?” “我,写完了。” “那你写完了,我也写完了,明天我们就出去玩吧。高二不玩,高三就没时间玩了。” “嗯,那好,明天游乐园见。” “浩淇你真好,爱你,么么哒~”樱歌最后还发了个可爱的表情。 太好了太好了,明天和浩淇出去玩咯。 可是,这堆作业怎么办?整整一摞试卷啊。 好吧,那今天晚上樱歌就豁出去了,挑灯夜战! 深夜。 樱歌的卧室。 樱歌坐在床上,腿上摆着满满的作业。 英语、语文、化学、生物,那些能抄的、有答案的,樱歌早就抄完了,剩下的数学、物理,还得自己动脑子做。 她真希望当时变成吸血鬼的时候给她的特异能力是飞速写作业啊,那样现在就不用愁了。 可是,有那种特异能力吗? ―― 浩淇的卧室。 写字台前,台灯下,浩淇一个人还在写着作业。 已经接近一点半了。 以前他都是很不屑于写作业、做功课的,可是他已经和樱歌恋爱了,两个人的学业不能因为爱情而荒废,不能让父母双方和老师们担心。 他必须认真学习,不能再那样无所谓了。 继续做作业,为了明天和樱歌去游乐园玩,今天晚上就累一次吧。 ------题外话------ 本书原名叫做樱花凝雪,因为某些需要改名了…不过日后有机会,还是会改回来的哦… 35十步之内,我能感觉得到你 周日,浩淇起了个大早,洗漱完就去了游乐园门口等樱歌。 七点半的闹钟响了。 七点四十五的响了。 八点的响了。 八点半的响了。 啊!今天要去游乐园的哈,快起床快起床。 不要怪她贪睡,她昨天晚上写作业写到一点半。 换衣服、梳头发、洗脸刷牙、抹防晒霜五分钟之内搞定,樱歌冲出了家门。 要是在人类的世界可以用吸血鬼的超能力就好了,那样的话一眨眼就到了。 可惜呀,可惜呀,她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才是最重要的。 “哈喽,浩淇,来得真早啊。” “又睡过头了?” “嗯。”樱歌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把头发都抓乱了。 浩淇为她理了理头发,“你怎么挂着两个黑眼圈?昨晚上干嘛了?” “啊?有吗?” “嗯。昨晚上干嘛了?” 她不会傻得告诉他她写作业呢,不是骗他说作业早写好了吗。 “我打英雄联盟,呵呵。” 好霸气的女孩,“以后打游戏注意点时间,注意休息。” 浩淇早猜到她昨晚是熬夜做作业了,因为他自己也熬夜了呢,她愿意说打游戏就打游戏吧。 “走,票已经买好了,我们进去吧。” “嗯,好啊。” 两个人睡眠严重不足还这么有活力,真是佩服爱情的魔力啊。 “我要玩太空飞梭。” “好。” 太空飞梭是一种直上直下五十多米的游乐器,别名‘跳楼机’,属于刺激类的,很多人都会受不了瞬时失重、瞬时超重,下来时候都吐了。 樱歌和浩淇两个人坐上去,随着机器一起升空,在最顶端待了大约30秒钟,又瞬时落下,“哇哦,好爽。”樱歌喊道。 “哇哦~” 浩淇也玩得好开心。 下来之后,果然有好多人都吐了,不过他们俩感觉挺不错。只是有点漂浮在地上的失重感而已。 下一个项目。 游乐园必玩之――旋转木马。 不要说旋转木马幼稚哦,因为当他们俩过去的时候,看到坐在木马上的,孩子占一半,大人们占一半,而这些大人们,多半是情侣。 这可不幼稚了吧。 樱歌和浩淇坐上旋转木马,樱歌在前,浩淇在后,木马随着音乐旋转,樱歌是不是的回过头对着浩淇微笑,很开心。 木马一直旋转,一直追,可后面的总是追不到前面的。这也就是旋转木马对爱情释义中不好的一点吧。 有些人的爱情,像旋转木马一样,兜兜转转几个圈,一直旋转,一直追逐,可总是隔着那样一段距离,无法跨越。 希望她和浩淇两个人的爱情故事能简单一点,少点曲折。 不过这也只是希望,没有了曲折也就不叫爱情了,不是么? 下了木马之后,感觉有些累了,想休息一会儿。 樱歌和浩淇坐在长椅上,都没有说话。大概,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沉默着不说话也是很幸福的吧。 “樱歌,我离开一下,在这儿等我。” “嗯。” 樱歌一个人坐在长椅上,等着浩淇,想想下午要玩什么,过山车、鬼屋、碰碰杯、飞伞,还有好多项目呢。 浩淇拿着两个冰淇淋,蹑手蹑脚的从后面走过来,想吓唬一下樱歌。 樱歌突然转过了头。 浩淇被吓了一跳。 难道她后面长了眼睛?这距离还是很远的。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我听得到。” “嗯?怎么听?” “十步之内,我就能感觉得到你。” “哇,你怎么练的?” “我可以听到你的心跳声。” 浩淇走过来,坐到长椅上,喂了一口冰淇淋给樱歌。 “我的心跳有那么大声吗,我又没有心跳加速,再说了,这儿这么多人,他们的心跳你怎么听得过来?” “我只需要听到你的心跳就够了。”樱歌微笑地说,又吃了一口冰淇淋,“你感受不到我,是因为你不够爱我。” “哪有用这个来判断爱不爱的?荒谬。” 不过如果真的用这个来判断,樱歌的确是太爱他了。 “樱歌你听力这么好,要不给你起个外号叫‘listening’吧。” “这名字真难听,不要不要。”樱歌又吃了一口,吃得嘴角还沾着奶油。 浩淇拿出纸巾来替她把奶油擦掉,很温柔的擦拭着,他说,“樱歌,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来爱你,保护你,不仅仅是凭听到你的心跳声而已。” 情话来的猝不及防。 “嗯,我知道。来,吃冰淇淋。” “你喂我。” “别闹。一个大男人的还要我喂。” “不管,你喂我。” “那,好吧。” 浩淇还能撒娇?!大概也就在她面前能这样吧,要是让同学们知道这个,那不以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才怪。 ―― 曾经从一本书上看到过书中女主角对寻找另一半的要求,她用八个字形容,“如兄,如父,如师,如子。” 他可以像哥哥一样疼你,像爸爸一样宠你,向老师一样教导你,像孩子一样朝你撒娇。 大概,浩淇就是这样的男生吧。 ------题外话------ 樱歌是吸血鬼,当然可以听得到浩淇的心跳了,不过叫她‘listening’嘛,这名字有点…。不大好听吧 36悠悠,我是妈咪,他是爹地 下午又玩了好多项目,最后回去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了。 整整疯玩了一天,两个人都累得不行。 拖着疲惫的身子,两个人在街道上走着,路灯拉长着两人的影子。 这个场景让樱歌想到了那次上课时候浩淇念的那首初雪情诗,没有星星的夜空,没有霓虹灯,但是却有昏黄的路灯,也不失浪漫。 天空没有飘起雪花,因为这是在四月天,柔和的春季。没有初雪,也一样罗曼蒂克。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吧?”樱歌问道。 “嗯,也是我平生第一次和女生约会。” “啊?!你和颜夕…?” “没一块出来玩过。” “哇塞,我说的是真的,浩淇,看来是我教会了你如何恋爱啊。” “傻瓜,这还用教不教的?” “像你这种不会恋爱的男生,其实可以买本恋爱三十六计看的。” “什么?!” “我随口一说啊,不要当真。” “嗯,你要是认真说的,看我怎么收拾你。” “怎么收拾我?” “这样。”浩淇挠樱歌痒痒,她一直躲避,最后被挡在角落里。 他把她抵在墙上,左手撑着墙,右手抚上樱歌的脸,樱歌还没反应过来,浩淇的吻就落了下来。 他的吻极尽温柔,缠绵,让樱歌深陷其中。 她听得到他的心跳,也听得到自己的,一下一下,跳得好快。 渐渐地,两个人心跳同步了。 青涩的恋爱,就像青苹果的味道,酸酸甜甜,多少人在他们成熟之后、再次恋爱之后、甚至结婚之后,还怀念着那次青涩的爱恋。 这样想着,这样沉陷着,突然有一种异样的声音,下了樱歌一大跳。 “啊!什么东西?” “樱歌,你退后。” 浩淇在樱歌前面,打开手机里的电灯,照向那个角落。 角落里放着一个破木盒子,盒子里有一只流浪狗,一只爪子还放在外面。它脏脏的、弱弱的,很可怜。 樱歌想起刚才,她可能是踩到了流浪狗的爪子,致使它呻吟了一声,然后把她吓到了。 樱歌走上前去,把流浪狗抱了出来。 “好可怜的小狗啊,它的主人不要它了,把它丢了。” 这小狗好脏,樱歌怎么就这样抱起来了? 都说女生对小动物没有一点抵抗力,看来是真的,一点都不骗人。 “樱歌,把它带回我家吧。”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收留他?” “嗯,挺可怜的小狗。反正我也是自己一个人住,多一条狗没关系的。” “嗯,好啊。” 樱歌抱着流浪狗,和浩淇继续走着。 “我们给他起个名字吧。” “好啊,你来起。” “叫悠悠好不好?” “优优?哪个优优?优秀的优,还是忧伤的忧?” “悠扬的悠。差不多啦,反正都是一个音。” “嗯。悠悠,以后她就是你的妈咪了。”浩淇对着悠悠说。 悠悠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神奇’的爹地。 “其实它还是挺漂亮的,回去洗干净就好了。” “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就交给爹地了哦。”樱歌撒娇的拿着悠悠的爪爪说。 “好吧,交给我。下次你来我家的时候,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狗儿子’。” 狗儿子,怎么叫着这么别扭呢? 真当是她生的啦?! 37悠悠别动,爹地给你洗澡 把樱歌送回家后,浩淇抱着悠悠回到家。 给他找了一大盆,放好热水,水的温度适中,很舒服。 “悠悠,爹地要给你洗澡了哦,你要乖,别乱动。”浩淇把流浪狗放到大盆里,很小心翼翼的拿舀子舀水往它身上浇。 给人洗澡他会,但是给狗洗澡,这可真没干过。大概,就和平常自己洗澡差不多个流程吧。 悠悠见了水兴奋了,在盆里跳来跳去,一点也不老实,溅了浩淇一身的水。 “呃……”不是浩淇有洁癖啊,是这水实在太脏了,黑黑的颜色,还带着一股发霉的味道。 “悠悠,别闹!再闹我不给你洗了。” 浩淇实在受不了这味儿,把一瓶子沐浴露全倒到狗身上,那浴花给它搓。小狗的毛逐渐变白了,黑色褪去,它还是挺漂亮的嘛。 黑黑亮亮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大大的耳朵,是只很可爱的小狮子狗。 爹地在干嘛啊,为什么一下一下的摸我的毛毛,啊哦,还有这么多泡泡,好好玩哇。悠悠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自顾自地想着。 悠悠玩得更起劲了,在水盆里扑腾着,卷起了满盆的泡沫。 omg!沐浴露放多了。 泡沫越弄越多,溢出来到了地上,而且更可悲的是,喷了浩淇一身。 宝贝悠悠,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爹地的吗? 小悠悠从盆里跑了出来,在浩淇房子里乱窜,从这个屋跑到那个屋,客厅、卧室、厨房、书房,留下了一路痕迹。 它跑到客厅,转转脑袋,咦,妈咪咧? 跑到卧室,妈咪不在? 爹地,妈咪咧?刚刚抱着我的妈咪咧?妈咪好漂亮,我好想念妈咪的怀抱。妈咪在哪里,不和爹地住一起吗? 妈咪刚刚回家了? 唉,没找到妈咪。不过找到一个睡觉觉的好地方――爹地的床。 小悠悠纵身一跳,跳到那张床上,在床上打滚。 哇哦,软软的地方,干净的地方,睡觉觉的好地方。 “靠!你干嘛!”浩淇从浴室一路追来,然后就看到这只狗赖在他的床上,很享受的样子。 它把身上的泡沫和水珠全蹭到自己的床单上面了。 浩淇把狗狗拎起来,很不温柔的拽着它的毛,往浴室走去。 爹地,怎么了,什么事让你这么生气,说出来听听?悠悠我帮你解决啊。 扑通―― 浩淇把悠悠扔回到水盆里,忍住心中的怒火,给它继续洗澡。 洗完了,还要再冲一冲。 浩淇把水龙头打到55c,也不往盆里灌水了,直接拎着狗狗往龙头上冲。 这样多简便,他实在太聪明了。 但是,被拎着的悠悠可不好受。唉,爹地这是什么暴脾气啊? 好不容易的,给它冲干净了,还得给他吹干。 浩淇拿着吹风机,把狗放在桌子上,打开吹风机,一手拿着吹风机吹风,一手给它拨着毛。悠悠很享受的接受爹地的‘伺候’。 还好着吹风机是消音的,要不然它听到吱吱吱的声音又兴奋了,它一兴奋就乱动。 一切干完以后,已经一点了,浩淇的困得不行了,上眼皮和下眼皮一下一下碰着。 明天是周一啊,有课呢,早点睡吧。 今晚上睡哪儿啊?! 好吧,床给悠悠睡,自己委屈一下,睡沙发吧。 悠悠舒服地趴在爹地的大床上,闭着眼睛。 爹地,谢谢你把我捡回来,给我这么好的照顾。以后,悠悠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咯。 ------题外话------ 悠悠提醒大家,亲们,收藏哦 38悠悠好爱妈咪哦 上午前两节都是数学,樱歌听得很认真,也没有回过头来和浩淇说话,而浩淇手撑着额头,整整睡了两节课。 反正那些知识早就预习过了,听不听也无所谓。 都怪那只破小狗,昨晚上把他累死了。睡觉也不老实,都把床让给它了,它还是闹。半夜里发现它趴在自己身上用舌头舔自己的脸。 这样谁能受得了?! 于是一整晚他都没怎么睡,就靠前两节补补觉了。 有空一定要樱歌把狗带回她家,让自己脱离苦海吧。 下课了。 “嘿,浩淇,悠悠怎么样了?你有没有亏待它?” “怎么会?我的大小姐,我快要让它虐待死了。” “啊?怎么了?它虐待你?哦,我还想问你怎么也成熊猫眼了?” “昨晚没睡觉。给它洗澡洗到半夜,后来它还赖到我床上,我把床让给它了吧,它又跟我跑到沙发上,半夜舔我的脸。想想就倒霉。” “哈哈哈哈。说不准它是看你太帅了,半夜来偷亲你啊。” “不要那我开玩笑。这狗刚见它的时候,还挺可怜的,。都是伪装,它太调皮了。我养不起了,有空弄你家去养几天。” “哦,那好,我跟我爸商量商量。” “那今天中午,来我家看悠悠?” “嗯。以后每天中午都回你家吃饭吧。” “好,正好尽尽你这妈咪的责任,给狗喂食。” “呃……” 后两节课浩淇又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 放学了,樱歌和浩淇一起回家,一路上说说笑笑。 刚打开门,一只雪白的毛茸茸的小东西就扑了上来。 “悠悠,妈妈来看你咯。” “啊呜~”小狗两只小爪子在樱歌腿上抓抓挠挠,樱歌把它抱起来,它很开心的朝樱歌脸上啪嗒亲了一口。 眼里只有妈咪,这个爹地它连看都没看。 ‘见色忘亲’的家伙,我还没亲呢,你亲什么亲?!浩淇瞥了悠悠一眼,径自向屋里走去。 哼~爹地又怎么了?!还是妈咪好啊,又漂亮又可爱,身上香香的。还给悠悠带狗粮了,真是太贴心了。 樱歌抱着悠悠进了屋。 啊哦!浩淇的公寓乱成什么样了?! 看起来什么都是乱的。屋子里到处是狗毛,篮球不在它该在的地方,跑到了客厅;鞋子不在鞋柜里,在地板上东一只西一只的歪着;沐浴露的空瓶子也从浴室跑了出来,在卧室的床上。 天哪,一只小狗而已,这么大威力啊。 一向很爱干净的浩淇怎么受得了这个?! 妈咪的表情好奇怪哦,先是震惊,后来又皱皱眉头,很无奈的看着它,妈咪是不是也觉得它做得太过分了? 妈咪,你要打我吗? “唉,”樱歌叹了一口气,“悠悠啊,真拿你没办法了。” 樱歌把小狗放下,给浩淇打扫着房间。 篮球回到了它该待了球架,鞋子被放回了鞋柜,空沐浴露瓶子被扔进了垃圾桶。 樱歌又从橱子里找出一套新被单换上。 浩淇一直在厨房里忙着做饭,闷闷的一声不吭。 呵,这个樱歌,就知道和小狗玩,也不知道来帮帮我! 这个破悠悠,把我家搞得一团乱,还和我抢女朋友! 等浩淇把饭做完,出来看到眼前一亮。那些脏乱的情况都没了,心里顿时不堵得慌了,一下子变得很开心。 沙发上樱歌正在抱着悠悠给它喂狗粮,而悠悠表现的特别老实,特别听话。 “樱歌,吃饭了。” “嗯。” 和浩淇吃完饭,就在床上午睡了。 悠悠夹在两个人中间,浩淇一想伸过手去抱樱歌,悠悠就拿舌头舔他的手心。 唉,这只破狗,真的要和我抢女朋友?! 39去医院偷血袋被浩淇撞见 鉴于悠悠实在太过调皮,而且像和浩淇像有仇一样,总是反着来,再这样下去要把他家屋顶给掀了,樱歌就带悠悠回家了。 “樱歌,哪来的小狗?” “爸爸,这个是同学家的,我觉得很可爱,就想带回家来养几天,我保证不让他把家里弄乱,行不行啊?” 爸爸很讨厌这种有毛的动物,猫啊狗啊的,他都不喜欢。 作为大学教授,他的品味真是‘非同一般’啊,他喜欢养金鱼。 是不是有种老古董的感觉? “行。不过不能养很长时间啊。”爸爸说。 “yesir!”樱歌朝爸爸敬了个礼,俏皮的抱着悠悠去了卧室。 “悠悠啊,你今天真是好运呢,我还以为爸爸要唠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不让呢。没想到,这次这么容易啊。”樱歌吃了些零食,又给悠悠喂了些。 “啊呜~”悠悠在樱歌怀里打了个呵欠,很慵懒的模样。吃饱了就想睡啊,和她还真像。 “那你先睡会儿,我给你造个温馨小窝。” 樱歌把悠悠放下,自己找来一个大箱子,一块毛毯,剪刀,胶纸,还有彩色画笔。 原来这就是妈咪的家啊,和爹地的家风格一点都不一样。妈咪的家更漂亮。 妈咪在干嘛呢?一会儿剪剪,一会儿贴贴,做什么东西呢? 哎呦,有些想爹地了。其实爹地也是挺好的,就是脾气有点坏。昨晚上竟然把我放水龙头上冲,真怂。爹地现在在干嘛呢? “悠悠,让你睡你又不睡,眼睛睁那么大在干嘛呢?不困了?”樱歌自言自语道,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 “好啦,大功告成。悠悠的小屋,漂亮!” 悠悠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她,“进来试试吧。” 悠悠跳进窝里,哇哦,好舒服呢。 它换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趴着。 “好了,该写作业了。”樱歌拿出课本、习题,在床上倚着枕头做作业。 悠悠从窝里爬出来,跳到樱歌床上。 妈咪,妈咪,悠悠最喜欢妈咪了。 有个小狗真好,写作业也不无聊了,樱歌写着写着作业就摸摸悠悠的毛,好好玩。 作业写完了。 今天最后一个课程,该练习一下控制力了。 “咦?没血袋了。” 那怎么办?明天吃什么? 去医院偷吧。 樱歌瞬间转移到医院,可是刚刚趴在她腿上的悠悠也跟着一起来了。 怎么办?就这样带着它吧。到时候再瞬间转移就行了。 悠悠,你可千万别出声啊。 十一点三十五分。 一人一狗在医院的走廊里转悠。 血库,血库…… 找到了。 樱歌进了血库室,一次性拿了好多。 这次够一个月的了。 “悠悠,我们走。” 出了医院,樱歌本打算瞬间转移呢,但是看到医院外面有一个人,正往这边走着。 看那人走路的方式,不是别人,正是浩淇。 樱歌把血袋藏起来,又摸了摸脸,还好,尖牙还没有长出来。 “嗨,浩淇,你怎么来了?” “肠胃有些不舒服,来拿点药。那你怎么来了?” “哦,那个…我来遛狗啊。” 遛狗遛得可真远,大半夜的来医院遛狗。 “你不怕停尸房啊?这座楼后面是停尸房哦。” “啊?那我走了,浩淇你自己慢慢治病哦。”樱歌跑着,悠悠在后面跟着。 傻丫头,他是开车半个小时才来到医院的,樱歌是走着来的吗?这个遛狗遛得可真够远的。 樱歌带着悠悠去了一个黑暗的角落。 瞬间转移。 再次睁开眼,他们已经回到卧室了。 哇哦,妈咪好厉害啊,妈咪会魔法吗?医院可真阴森,以后晚上再也不跟妈咪去医院了,太吓人了。 好啦好啦,悠悠要睡觉觉咯。 ------题外话------ 亲们,看了要收藏哦… 40医院血库失窃的事是樱歌干的 一星期以后,又是一月一次的回家时间。浩淇收拾了下东西,和司机一起回家了。 路上行驶大约五个小时,浩淇闲着无聊,就打开手机登上了qq。 樱歌在线,还给他发离线消息了,那个动漫黑主优姬的头像一闪一闪,打开了界面。 “浩淇,早点回来哦,我会想念你的。” “记得想我啊。” “悠悠我会好好照顾的,别担心。” “……” “樱歌,我就回家三天,时间又不长。怎么感觉我就像出国度长假一样?” “呃……” “你要好好复习功课,别贪玩啊。” “嗯呐。” “那个,我也会想你的。” “嗯呐。” “……” “早点回来哦。” “我会的。” ―― 黑色的兰博基尼驶进庄园,停在了别墅外。 “妈妈,我回来了。” “浩淇。” “爸爸呢?” “你爸他有事,要晚些回来。” “又是工作上的事?” “嗯。安泉市中心医院血库被偷,他们向咱们医院借血样,而且希望咱们医院能帮忙查,你爸和警方在查这件事。” “安泉市?!” “嗯,就是你们那儿。浩淇,可能那边有些危险,要不要转校,回到爸妈身边?” “不用,医院的事而已,又不是整个城市的问题。” “你自愿吧。妈妈也知道你独立了,不想待在父母亲身边了。” “妈妈。” “没事,来,和妈妈一起进屋。你的卧室已经吩咐人打扫过了,把行李放下吧。这次回去还要再带点什么吗?” “不用。该有的都有。” “那就好。” “妈妈,问你一件事。” “嗯?什么?” “那个…女同学过生日送她什么好啊?” “这个啊,浩淇,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以前从来没听说你送过同学生日礼物的。” “妈妈同意这件事吗?” “妈妈不提倡也不反对,只要不影响你的正常学习生活,妈妈尊重你的意愿。” “嗯。那妈妈帮忙想想,我该送什么呢?” “女孩子都喜欢些小玩意儿吧,只要你的心意到了,送什么都行的。项链啊,手链啊,或者香水啊,都可以的。” “哦。我知道了。” “在聊什么呢?”一个浑厚的声音传了过来。 “爸爸。” “嗯。回来了。” “我和妈妈在讨论,那个,妈妈喜欢什么。是吧,妈妈?” “呵呵,这孩子。” “浩淇,你跟我过来一下。”他的表情很严肃,一贯的严肃。 浩淇和他爸爸进了书房,把门关上。 “爸爸,什么事?” “我跟警方一起看监控录像的时候,看到医院失窃那晚,你去过医院。” “嗯,我肠胃不舒服,去拿点药。” “我相信血库的血袋不是你偷的。但是,你实话告诉我,那天晚上你又没有碰到什么人?” 那晚上碰到的人―― “樱歌,这么晚了,你来干什么?” “浩淇,我来遛狗啊,遛着遛着就到这儿来了啊。” 是樱歌。 “没有,我没见到任何人。” “是吗?”爸爸的声音像是在审问他一样。 难不成爸爸知道?爸爸从监控里看到了? “监控有一部分坏了,只能看到你那一段。” “哦。” “可能是小偷拿着什么东西干扰信号,把监控录像毁了。” “嗯,也许是吧。” “以后你要注意安全,因为我觉得小偷可能不是人类。” “不是人类,难道是吸血鬼?” “嗯。可能是。” “爸爸,我不觉得世上有吸血鬼这一说。”浩淇眼睛看着旁边,假装很淡定的说着。 “你还不够成熟,等你真正长大可以接替我的事业的时候,我会让你明白一切的。” “哦。”其实他对接替爸爸事业一点兴趣也没有。 “走吧,我们去吃饭。别给你妈妈提起这件事。” “嗯。” 樱歌盗窃了血库。 樱歌就是那个吸血鬼。 这些话更加证实了浩淇以前的想法。他虽然有些震惊和害怕,但是,他并不排斥异类。再说,他喜欢樱歌。 绝对不能让爸爸伤害到樱歌,他一定会守住这个秘密,一定会保护樱歌的。 ------题外话------ 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看 41专注起来的男生最帅了 在家呆了两天半,第三天下午就坐车回去了。 打开手机qq,樱歌那个优姬的卡通头像又在闪着。 “浩淇,我功课好多不会,回来之后来我家找我啊。” “嗯,就快回来了。” ―― 回到家放下行李,洗了个澡。 “让法国设计师设计一对情侣对戒,刻上cl,再配两条链子。” “好的,少爷。” 浩淇挂了电话,去樱歌的家。 远远地,白色欧式建筑外,一人一狗在草坪上嬉戏。 是樱歌和悠悠。 “嘿,悠悠,来追我啊。妈咪手里有好吃的。” “啊呜~”小狗撒欢的追着樱歌。 樱歌蹲下来给小狗喂零食,摸摸小狗的脑袋,一副好温馨的画面。 看来悠悠还是和妈咪比较亲近。 “listening,我来了。” “嗯?浩淇,别叫我listening。” “为什么?这名字不好听?” “不好听。” “listening,listening,listening多好听啊,多洋气,可以当你英文名了。” “我又不在国外定居,要英文名做什么。叫我樱歌嘛,实在不成叫我樱樱,或者歌歌,或者凌凌。” “呃…还是叫你樱歌吧。” “那好。我们是玩会儿还是补习功课?” “玩的已经够多的了,是时候该学习了。” “哦,那好吧。”樱歌回过头,“悠悠,走,去做作业。” “啊呜~”悠悠屁颠屁颠跟着樱歌。 爹地妈咪都在啊,好幸福的一家三口哦。 樱歌和浩淇面对面坐着,“这个题,这个题,还有这个。” “嗯,拿来我看看。” 浩淇拿过习题集,低下头做着题。 樱歌就坐在对面,手撑着下巴,安静的看着他。 专注做事的男生最帅了,幸运的是,他还是为了教她做题而专注,而且还恰巧,这个男生就是她男朋友。 和浩淇一起学习,简直是一种享受啊。 “樱歌,别这么看着我。”浩淇继续低着头做题。 “你不抬头怎么知道我看你啊?”难道头顶上长眼睛? “猜的。”浩淇淡定的抬起头,直直的对上樱歌的视线。 樱歌一时语塞,僵住了。 “别发花痴了,看这个题。” “哦。” 爹地妈咪在干嘛呢,为什么不出去玩呢?安静的坐着好玩吗? 悠悠趴在樱歌的床上,困惑的看着它的爹地和妈咪。 浩淇认真的、耐心的给樱歌补习功课,虽然声音里透着一丝疲惫,他还是继续讲着,直到樱歌懂为止。 “还有不会的吗?” “没了吧,大概。” “樱歌,我累了,睡会儿吧。” 樱歌还没来得及回答他,他就躺在了樱歌的床上,手拉着樱歌一块带到了床上。 “浩淇,出去玩吧。” “别动。” 樱歌,三天没见,我真的想你了。 “哦。”樱歌乖乖的答道,安静的躺在浩淇旁边,头睡在他的胸膛上。 悠悠也过来凑热闹,用小爪子挠挠爹地的掌心。 “樱歌,别闹。” “嗯?我没动啊。” “你刚刚弄得我好痒痒。” “啊?” 浩淇往左手边一撇,那只小笨狗还在用爪爪挠他的手。 “悠悠。” “你竟然把它当成我了?!我手哪有那么小。” “不小吗?”浩淇反握住樱歌的手,把她的小拳头包覆在自己手里。 “好吧。” 阳光透过窗,温柔的洒在两人身上。 两人渐渐安静下来,享受着这温暖的午后。 什么都不重要,樱歌,只有你最重要。浩淇握紧了樱歌的手,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吻。 ------题外话------ 谢谢亲们的支持,我一定会多多努力的哈。 42一支红杏出土蔷来 星期一是一周内最黑暗的一天,是让人心情最郁闷的一天,因为它代表着一周的学习又要开始了。关于这个黑暗的星期一,其实国外也有定论的。 monday嘛,不就是说moon的day,再看星期天英文名sunday,光明的一天呐。这么看来,寓意自然很明确了。 吱吱――吱吱――吱吱―― 五个闹钟一起响着。 “哎,又是星期一啊。又要去上课了。”摸起闹钟一看“啊?又七点半了?!闹钟响了几次了?!”樱歌很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来。 看到床头的字条,“樱歌,早饭在餐桌上,记得吃。” 爸爸回来了啊,什么时候回来的,她都不知道。大概,是昨天晚上吧。 这种方式已经是他们父女交流的常用方式了。 樱歌以最快的速度换衣服、洗脸、刷牙。及耳短发用梳子随意梳了梳。 ok,搞定! 七点五十了,来不及了。樱歌带着面包和牛奶,一边吃一边往学校走。 就是说嘛,外国人也赞同啊,星期一真的是一周中最黑暗的一天呐。 monday――monday――monday―― ihatemonday―― ihatemonday―― 樱歌一边走一边想,一边吃一边唱。 哼,现在街道上人多,学校人也多,不大好意思使用超能力,要不然她早瞬间转移了。 紧赶慢赶终于赶到学校了,走廊里又听到了22班那个数学老师震慑整个安一的讲课声,路过25班,还听到了他们班读英语的声音。 才八点五分嘛,以人类正常行走的速度来说,她已经算是很快的了。 不过,还是迟到了。 樱歌推开门,有一种负罪感。因为,这节课上语文。语文老师可是很恐怖的,恐怖程度仅次于班主任,说不定还会让她到门外站着呢。 要是这节课上英语就好了,英语老师绝对不会批评她的 “sorry,老师我迟到了。” “怎么回事?” “睡过头了。” “樱歌,你看看你,睡过头了还成理由了是吗?!现在已经是高二下学期了,离高考不远了,你懂不懂啊?!”语文老师又唠叨开了,唠叨什么啊。 老师你这么唠叨,你家里人知道吗?! “过去坐下吧。” “哦。啊?!老师我不用出去站着吗?” “怎么?你还真想出去罚站?” “哦。不是,当然不是。” “不想罚站就马上回到座位自己那里去,我要检查你的古诗词背诵情况。” 樱歌放下书包,书还没拿出来呢,完了,这下惨了,本来语文就一点不行,诗词还没有看一眼呢。 哈利波特,古娜拉黑暗之神,玖兰枢,火影忍者,卡特琳娜,我的宝贝们,上帝啊,保佑我吧。 “樱歌,站起来。” “哦。” 坏了,昨天只复习了数学和物理,早知道就看看语文呢。 不过看了也白看不是吗,语文就算你怎么学,也提不了几分的。高考中诗词总共占六分,可是需要背诵八百八十八万的破诗词呢! “沉吟放拨插弦中下一句?” “这个嘛…” 现在求助哪位大神也不管用了,还是求助同桌星韵吧。 樱歌用清辅音说着,“p――p――pppp――” “整顿――” “what?!” “整顿――,完了,老师在看我。”接着,星韵低下了头,那动作直接就是把头缩进了桌柜里一样。 这么不讲义气,哎。 “樱歌,你快点,下一句是?” “不知道。” “不知道你还迟到,不行,你今天必须答出来,就算编你也要编出来。” “这个,这个…” 不是樱歌不想编,是她从学语文以来就没背过几首,现在只想到的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不过这也不行啊,人家是七个字的,这么编得也太没水准了。 她是混血人,一半的美国血统,而且,还是个吸血鬼,都不和其他人一个物种,对诗词不敏感也不是她的错嘛。 樱歌眼睛胡乱撇着,扫到了窗外的一枝杏花开得妖艳,都快伸进教室来了。 有了,这不就是七个字的吗? “老师,你确定你要让我编?” “嗯。说吧,看看凌樱歌同学为我们创作的诗词啊。” “呃…一枝红杏出qiang来。” “好,有你的,再来。浔阳地僻无音乐――” “一枝红杏出qiang来。” “感我此言良久立――” “一枝红杏出墙来。”樱歌答得越来越顺,还挺押韵的嘛。 “田家输税尽――” “红杏出qiang来。” 老师的脸渐渐变青了。 “东风不与周郎便――” “一枝红杏出qiang来。” “凌樱歌!” “出qiang来。” “哈哈哈哈。”同学们都笑了,笑的不亦乐乎呢。 “樱歌,把上星期学的古诗词抄十遍。” “什么?!” 天知道上星期学了多少古诗词啊,记不清名字了,反正有两篇古文、三篇宋词、几首古诗,貌似还有那什么《琵琶行》的。她写一晚上也写不完啊。 老师你要不要这样啊,她可以打包票,现在的随便点起一个人来,都不一定能背的过。就算是语文课代表,一般也不行的。 是不是太不公平了?!老师体罚学生、公报私仇嘛! “老师,这样有些太强人所难了。”身后的浩淇说道。 “浩淇,这样不强人所难,她成绩忽上忽下,学习太浮躁,不整整不行。” “老师。” “行了,浩淇你别说了,你和她不一样。”在老师眼中,浩淇就是那种天才,不用怎么学但是什么都会,而且人又有礼貌,典型的学生榜样。 “老师,我不觉得我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而且,我希望老师撤销刚才的决定。”浩淇很认真的说道。 “怎么了这是?” “不知道,怎么回事?” 同学们在下面窃窃私语,大概是觉得浩淇的行为匪夷所思吧。可是没有人站出来为樱歌求情的。 “好,这事下课后你们俩去我办公室谈。” “哦。”樱歌傻傻应了一声。今天肯定丢大了,不过浩淇还算仗义,关键时候为她说话,要不然,这十遍真不知道该如何了。 “我们继续上课。” ------题外话------ 童鞋们,五一假期玩的happy不?…。我逛街逛了可要累死了…。好吧,一枝红杏出墙来的‘出墙’刚刚被禁了,悲催呢…。好啦,废话不多说,赶紧收藏吧,下节更精彩哦 43温润中带着霸气的男朋友,世上只此一人 一张纸条从前面传过来。 “浩淇,谢谢你。” “有什么奖励啊?有没有香吻一枚?” 纸条传过来,樱歌看到了上面的字,写的那叫一个龙飞凤舞啊,真和他平时的字体不一样。 他到底是以一种什么心态写的?幸灾乐祸?还是同情?还是为了奖励才帮她? “这个嘛,以后再说。如果你肯献身让我看一下你的腹肌,我可以考虑的哦。” “当你真正看到我的腹肌的时候,我怕你受不住啊。” “什么收不住?” “你不怕我吃了你?” “不怕不怕。”乖乖,要说道谁吃谁,可别怕她有一天想吃了他就行。 如果有那一天,他发现她是吸血鬼了,还敢不敢和她提谁吃谁的问题了?她说的,可不是一般的吃哦。 放心,她不会吃了他的。樱歌这样想着,纸条又从后面传了过来。 “darlinglistening,我是不会吃了你的。” 想到他写纸条时的表情,还有他称呼她为darlinglistening,樱歌就很想笑。 dalinglistening是个什么名字?!不让他叫listening,他给改成darlinglistening了。 真是够聪明,浩淇专属的小聪明。 “噗~”樱歌憋不住笑了出来。 她就是那种笑点极低的女孩,没多好笑的事,到她脑袋里想一圈就变得特好笑。 “樱歌,你干嘛呢?”星韵把头伸过来耳语了一句。 “哦,没事没事,我一个人做白日梦呢。” 樱歌马上把那张纸条塞进桌柜里,装作擦擦口水的样子。 “你心态真好,要是叫我的话,老师那么罚我,肯定受不了。不过,能接收到浩淇大帅哥的求情,真的要我抄一百遍我也愿意啊。” 接着便看到星韵眼睛里出现闪闪的星星,双手合十,一副大花痴的表情。 “呃……” “你们俩上课说什么呢。还有你,浩淇,都讲到第二篇课文了,怎么书还在第一篇这儿,而且什么都没有标记,什么都没注解。” “对不起,老师,我走神了。” 老师瞥了樱歌一眼,扭着屁股走到后面去了。 “下面我们继续讲,李白的《蜀道难》,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哼!死老师,你看我不顺眼我还看你不顺眼呢!咱们就继续杠着,看谁比谁厉害。 樱歌朝老师的背影吐了吐舌头,做出一张鬼脸。 “继续聊啊。”樱歌又传过去一张纸条。 “女王范儿,你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把老师放眼里。” “……” 一节课就这样在说说笑笑中过去了。 下课铃一响,就预示着恐怖的时刻要到来了。真奇怪,这次语文老师一分钟都没拖堂啊,下课这么早真不符合她的风格。 下课这么早是为了什么呢?当然是为了训她啦。 唉,悲催的樱歌啊,是不是最后也不能逃脱抄写十遍的命运? 语文老师走在前面,浩淇和樱歌走在后面。 “樱歌,你是怎么想起要接‘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最后一句实在太搞笑了。” “你还笑我?!你们都没有给我提示的,我只能靠自己了。” “我给你提示了,可惜在你后面,你听不到啊。” “啊?!怎么会?!” 她是吸血鬼好不好?!她的听力很厉害的! 难道是那时候太紧张了,所以忘记用超能力了?! 笨!凌樱歌你是在太笨了! “还有,上课做什么白日梦了?梦到吻我了?” “啊?!什么呀,胡说八道。” “你自己说的。” “有吗?我怎么不记得。” “……” 樱歌和浩淇走了一路,说了一路,丝毫没有要奔赴战场的感觉。 到办公室门口了。 樱歌敲了敲门。 “进来吧。” 浩淇握住了樱歌的手,“有什么事不想说就不要说,一切交给我,她不敢把我怎么样。” “嗯。”樱歌轻轻应了一声。 怎么感觉浩淇被她给带坏了?!她把一个三好学生活生生的带坏了?! “樱歌,先说你。” “嗯。”樱歌低下了头,从现在起屏蔽自己的耳朵。老师太烦了,一说起来,苦口婆心地没完没了,能听下去就成神了。 “上课迟到,诗词什么也没背过,语文还想不想学了,都去学数理化去了?!你从上学期第一名落到现在十几名,难道你一点也不自责?!还一直说说笑笑玩得那么开心,再过不久就要高三了,高三意味着什么?!踏入高三,就等于向高考迈进半只脚了。你想想,以你这种态度怎么迎接高考?怎么对的起你的父母?……” “浩淇,你也跟着她学坏了?你跟她可不一样啊,你是要冲级北大清华的优等生,怎么跟着在课堂上胡闹?还有,我听有的同学说,你们俩恋爱了。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 樱歌什么也没听到,就听到了最后一句。 “什么?!谁说的?” 樱歌有些紧张,手攥着衣袖。 浩淇不语。 “这样看来,是真的咯?”老师看看樱歌,再看看浩淇。 “你们要知道,学校是禁止谈恋爱的。而且,早恋不仅会毁了你们的青春,更会毁了你们的未来。” “老师,这件事我们有数。学校禁止谈恋爱是因为怕影响学生们的学业,我可以保证,我和樱歌的学业都不会受到影响。这样,可以了吧?”能把早恋问题这么坦诚给老师的,而且还能解释的这么一本正经,世上也只此一人了。 老师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老师,下次考试我和樱歌一定会进前五名的。如果没别的事,我们就先走了。”浩淇光明正大的牵着樱歌的手走出办公室。 老师彻底愣住了。 本来樱歌还想是哪个龟孙子把这事说出去的,可现在她一点也不气了。 她的男朋友,好霸气。对老师公布了他们的爱恋。 温润中带着霸气,她坚信,世上也只此一人了。 —— 有时候真的好幸运,你喜欢的人,他正好喜欢着你; 恰巧又那么幸运,你们的性格脾气那么恰合; 而且又那么适时,他会在你遇到危难的时候保护你; 甚至又那么幸福,他会牵着你的手,一直走下去…… ------题外话------ 高中的时光,是不是…。colorful啊…? 44清凉的夜,皎洁的月 “樱歌,下个月就是期中考试,从今天起,每天晚上我都会帮你补习功课。” “好啊,求之不得呢。去你家还是去我家啊?” 樱歌现在的控制力练得已经够好了,偶尔凌晨的时候眼睛会变红,不过晚上已经不是那么想嗜血了。 “都行。不过前提,学习中你要专心,只讲学习,除学习外的事都不要提,而且,不许盯着我看。” “呃……” 她的福利哪儿去了? 这已经是浩淇第n次告诉她不许盯着他看了。 她真的有这么饥渴吗?不是的不是的。 身为一个狮子座女孩,身为一个外向活波开放的女孩,她的恋爱三部曲就是拥抱、接吻、扑倒。仅仅是盯着他看,他都受不了,这还没扑倒呢。 还有啊,是谁说的,奖励是香吻一枚? 饥渴的不是她嘛。 “我只是不习惯别人盯着我看而已。非学习时间,我们还是可以做该做的事。” “哦。” 看吧,饥渴的面目露出来了吧。 “好吧,那今天晚上先去你家。你爸在家吗?” “嗯。今天刚从南京出差回来。” “好的。在你爸爸面前表现正常点。” “呃……是谁不正常了?本来就是请同学来帮她补习功课的,多正常的事啊。是你想歪了吧。”樱歌对浩淇挑了挑眉。 浩淇在樱歌嘴上啄了一口,牵起樱歌的手,“走啦。” ―― “爸爸,这个是我同学――浩淇,我们班第一,来帮我补习功课。” “嗯。谢谢你了。” “没事,叔叔,应该的。” “樱歌在学校里没调皮吧?”这已经是爸爸的习惯,见到每个老师都会问的习惯,可是就在刚刚,爸爸把这个习惯都转移到她同学身上了。 她真有那么调皮吗?! 浩淇朝樱歌笑了笑,“咳咳,没有没有,樱歌同学上课很遵守纪律的。” “你们先去做会儿作业,待会吃饭我叫你们。” “嗯,好。” “樱歌,怎么不见悠悠?爹地大驾光临,它该出来迎接才对啊。” “呃…不知道又去哪儿疯玩了吧。” 推开卧室的门,一个白色的绒绒球从对面的床上扑过来,浩淇抱住了它。 “悠悠。” “这小狗真胡闹,这样会吓着人的。” “樱歌,你有没有吓到?” “没事。妈咪不怪宝贝。” 她是超自然生物,有很强的警惕性和速度,自然是不会吓到的。 “悠悠待在一边玩哦,爹地和妈咪有事,不要过来打扰我们。”樱歌摸摸悠悠的头,把它抱到床上。 爹地和妈咪又安静的对坐着,这样真的好玩嘛?! ―― 吃过饭又做了会儿数学题,终于大功告成。 已经九点半了,天早就被染成了墨黑色,夜风还是很凉的。 “这么晚了,就在你家住呗。” “别闹,爸爸在家呢。” “什么时候咱们结婚啊,结婚了就好了,也不用再回去那么麻烦。” “才不到十八岁你就想结婚,别忘记你答应老师的,下次考试咱们俩都要进前五的。” 他只有短暂的一生,而上帝赋予她的,是无休无止的生命。如果他们真的结婚了,他能接受她是吸血鬼的事实吗?若是接受了、决定厮守,不用提相伴到老,只是百年后的她,该如何度过无穷无尽孤独的岁月? 樱歌,想的是不是有些远了。不要这么悲观,把握现在就好。以后的忧愁,以后的烦恼,留给以后,不要过早伤悲。 “樱歌,在想什么呢?” “啊?没什么。” “那我走了,再见。” “嗯,拜拜。” “拜拜。” “嗯。” “你都没什么表示?!” “什么表示?” “临走前要……你懂得。”浩淇的眼里流露出一丝狡黠的光芒。 樱歌恍然大悟,“哦,要吻别的。” “嗯――”浩淇意味深长的点着头。 樱歌把嘴唇靠过来,带着一股淡淡的樱花的香味,然后,便感觉一股电流在两人身体里流窜。 每次都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正在浩淇想进一步的时候,门口响起了敲门声。 “樱歌浩淇,时候也不早了,让浩淇回去吧,别让他家人担心。” 是爸爸。 两个人在听到敲门声的时候立即结束了‘缠绵’。 “哦,爸爸,好的。” 听到爸爸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后,樱歌的心跳还是不能恢复到平稳。 是刚刚吻得太深,还是刚刚太害怕被爸爸撞见? “那,我走了。” “嗯,我送送你。” “外面比较冷,你别出来了,会着凉的。” “什么呀,没事的,那些自愿上晚自习的同学现在不还在教室的嘛,人家回家的时候也会冷啊,我没那么娇气的。” “嗯。那送到我大门口吧。” “好。”樱歌帮浩淇整理书包,和他一块向别墅大门走着。 夜风很凉,有种很清爽的感觉;月色很美,皎洁的月光,纯净得一尘不染。 风把樱歌的头发吹得有些乱,浩淇为她抚齐发丝。 “谢谢。” 樱歌的脸庞在夜景中衬得格外温柔,眉目间尽是温婉的柔水。 不论是多霸气、多爷们的女生,在她喜欢的男孩面前,总是会有女神的一面。不必像名媛淑女那样刻意去伪装,自然而然就显露出来了。 “好了,你走吧。” “嗯。” 浩淇左手把包拎在背上,往前走去。 樱歌在大门口直直的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颀长的身影,矫健的身姿,看着那个她爱的男人,渐行渐远。 直到看不见。 樱歌转身,往家中走去。刚刚浩淇在身边的时候,还没有感觉那么冷,现在才突然发现,晚上的确是很冷的。 听妈妈说过,吸血鬼的大脑中有一个开关,只要把它关上,一切情感、感觉都会消失,没有爱,不会感知世界的冷漠,自然也感受不到自然的冷与热。 不过为什么要关掉呢?能够感受这个世界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拥有爱与去爱的权利,感受四季变化、冷暖交替,生活才会丰富多彩。大概,只有那些被世界伤害而悲观的人才会关掉这个开关吧。 为什么由夜风联想到了这么多? 最近感觉好像时不时的就会多愁善感似的。 希望不是什么坏事的预兆。 希望是她的错觉。 “樱歌。” 浩淇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嗯?你怎么回来了?忘记带什么东西了吗?” “不是。你没收到飞信?” “我出来没带手机。” “哦。那个…班主任刚发了一条飞信,说……” “说什么?” “期中考试前有一场春之语舞会。” “啊?what?!这么洋气?!” “看班主任的语气是很不情愿的,不过说我们学校要和省级示范中学联谊,争取成为德智体美各项全能学校。” “哦,也是啊。我们学校虽然在省内很有名,不过也只是以学习成绩著名的,真的该多增加下乐趣了。高考不是一切的。” “嗯,我的listening说的有道理啊。” “so?你跑回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so,我决定邀请你当我的舞伴。亲爱的凌樱歌小姐,我能有这个荣幸吗?”浩淇身体微躬,向樱歌伸出手来。 “可我不会跳舞。” “没事,我教你。” “嗯。”樱歌把手交给了浩淇。 “以后每天晚上,我们前段时间学习,后短时间练习舞步,ok?” “ok。” “那这次,我可真走咯。” “等等,浩淇,你明知道我是你女朋友,你不邀请我我也会找你的,怎么还这么急非得亲自跑回来?” “这不是怕你被别人抢去了嘛,好了,honey,晚安。” “嗯,晚安。” ------题外话------ …。好桑心,编辑说我写的血腥了…。我觉得不行血腥啊,而且…。人家都出去玩了,就我在宿舍写文章…悲催的生活 45他是她的MR RIGH 樱歌回到屋里,习惯的看了下手机,“哇塞,真的有哎。短信有十条!” 她真的那么受欢迎吗?混血在这个世界上真的很吃香吗? 呃……是她想多了。 一条是班主任发来的飞信,另外九条都是临渊发的。 班主任的飞信是这样说的,“同学们,我们学校即将和萃英中学、安泉二中、兴华学府联谊,举办一系列联谊活动,下周是春之语舞会,下下周还有什么什么乱七八糟的活动。 不过,联谊归联谊,可不能误了学习。下个月底就是期中考试,大家要以学习为重。 不要嫌我告诉晚了,你们没时间准备舞会。其实这是校长刚发布的消息。咱们学校要通过这次联谊成为省级示范中学之一,扩大招生量。这是内部消息,不要随便在外面传。 好了,同学们,记住,学习是最重要的。好好学习吧,那个舞步什么的,有空练吧。” 班主任的确是很不情愿啊,可是看到这个消息,你真的无法体会到童鞋们是多么的欢呼雀跃啊。 每天待在教室里学习都变成机器人了,该有点高端大气的活动了。 而且这个舞会,会不会和她想象的那样,有美丽的公主裙,帅气的白马王子,奢华的宫殿,哇哇哇哇――越想越开心。 再看下一条短信。 “樱歌,春之语舞会你知道了吗?我想约你做我的舞伴。” “樱歌,收到请回复。” “樱歌,你就答应吧,我可是第一个约你的啊,给我个面子呗。” “樱歌,我的好樱歌,你是我第一选择啊。” “难不成你约了别人?!别这样嘛。” “我只是以一个朋友的角度来约你,答应我吧。” “答应我吧。” “……” 呃…全是这些,后面的她没这耐心看了。 要说临渊这哥们儿,和她绝对是铁哥们儿,可是,他不是有很多小女友吗?不会对她这个‘尚未发育完的小孩’念念不忘吧。 (‘尚未发育完的小孩’是临渊给她起的外号。) 如果要你在王子和骑士中选一个,你会选择什么呢? 当然是王子的啦,这个王子还是她男朋友呢。 “sorry,临渊,已经有人约我了。你再找其他的人好吗?” “哦,那好吧。” 一个星期之内,要练好舞步;一个月之内,要复习好功课。 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啊,可是只要有浩淇在,一切困难都不是困难。只要有他在,她的战斗力就能急速暴涨。 舞会要穿什么礼服好呢?到时候再说吧。 ―― 课间的时候。 “樱歌,舞会你和谁一起啊?”星韵又和樱歌偷偷地咬耳朵。 “保密。” “是不是没人约你啊?” “呃…那你呢?” “真没人约你啊?” “别说我了,说说你吧。” “我。能配得上我的,当然是我的男神――” “谁?” “浩淇啦。” “噗~”樱歌一口水没喝下去,直接喷了出来。她是不是该庆幸现在没加餐,喝的不是血啊。 “你能不能有点素质?!” “哈哈,他什么时候成了你男神?” “他一直是我的男神啊,你作为我的同桌连这都不知道,哎,这算哪门子同桌?!” “嘘――你小点声,你这样说,不怕他在后面听到啊?” “听到又如何,我要邀请他去和我参加舞会。” “真的吗?”樱歌瞪大了眼睛看着她,还没来得及阻止,星韵就转过脑袋去了。 “浩淇,我有一件事想要跟你说。” 正在低着头做题的浩淇放下手中的圆珠笔,淡定地抬起头看着她,“什么事?” 樱歌转过身来,默默地、一脸悲哀的看着他。屏息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降临。 “我……我……想和你一起去舞会,好不好啊?”那种娇滴滴的声音,真的是让人听后感觉身上起一层疙瘩,骨头都酥了。 “呃…这个嘛,我已经有舞伴了,对不起啊,星韵。”浩淇很抱歉地看着她,眼睛时不时看向樱歌。 “是谁?!”星韵一声尖叫控制不住,吓了樱歌一哆嗦。 “别说。”樱歌用嘴型告诉浩淇,在一旁急的不行。 “呵。不是你。”浩淇随意笑了笑,那笑容,可以闪瞎一帮花痴少女的眼。 星韵转过了头,默不作声。 一切,很寂静。 “啊!为什么不是我啊!”星韵用手捶着桌子,声音达到爆破的程度。 浩淇汗颜了。不就一个舞会吗,有必要这么严重? 樱歌,你故意整我是吧?明知道我是你的男伴,还要让她来邀请我?! “浩淇为什么不接受我的邀请?” “为什么不是我?” “啊?为什么呀――” 从那个课间之后,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星韵一直嘴里嘟囔着这几句话,不就被偶像男神什么的拒绝了吗,正常事嘛。真搞不懂她。 “星韵,没事的,多被拒绝几次就习惯了,不要放在心上啊。” 樱歌写了张纸条,推到星韵那边。 “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还多被拒绝几次,一次就够受的了。” “呃…sorry。” 樱歌又写了张纸条扔到后面去,“浩淇,安慰一下星韵嘛,都是你的错。” “啊?你没搞错吧,让你自己男朋友去安慰别的女生?” “嗯,没搞错。她被你伤死了。” “好吧。” “星韵,你别太伤心啊,其实你可以找别的学校的男生的,目的是联谊嘛,对吧?”浩淇的纸条传到了星韵面前。 一看到是浩淇的字条,她很兴奋,很激动。立马就不叹息了。 “嗯呐,浩淇,谢谢你哦。星韵真的好喜欢你哦。后面还画了个大大的亲亲。”浩淇收到纸条后恶心的不行了,他受不了那种娇滴滴的女生给他撒娇。不过,这要是换成樱歌,他还真想尝试一下。 反正别人的再怎么样也是不顺眼,樱歌的再怎么样都是好的。 嗯,就是这样。 ―― “听说颜夕受到了萃英中学校草的邀请,可是还迟迟没答应呢。” “是吗?萃英可是我们省示范中学啊,而且还是萃英的校草的邀请啊。” “萃英的校草,哪有我们的浩淇帅?!” “颜夕是不是会和浩淇一起参加舞会啊?” “颜夕可是我们的校花,而且父亲还是市长呢。听说当初颜夕和浩淇是情侣呢颜夕是为了追随浩淇才调到咱们班来的呢。” “是吗?” 女生们的窃窃私语啊,真的是什么秘密都掩盖不住呢。不过,颜夕于之浩淇,那是过去式了。 浩淇的舞伴,是他的乖乖宝贝listening。 ―― 就这样,课间有他们俩一前一后头对着头讨论问题的身影, 放学后有他们并肩行走,手挽着手的温馨, 公寓里有他们俩在厨房,在卧室,在客厅的步步足迹, 他是她的mrright,一直都是。 46《恋爱三十六计 浩淇在家里翻着《恋爱三十六计》看着,这是那次樱歌随口说了一次之后,他偷偷买的。看这本书,要是被樱歌知道了,肯定会很丢人的吧。 铁面计,打折计,秋千计,吃草计,射雁计……什么乱七八糟的,五花八门的、太深奥根本看不懂。难道他真的不会恋爱?! 不是吧,开什么玩笑?! “在街上遇见美女凝视时间不超过5秒,并迅速指出那位美女与她相比较的美中不足。”拜托,街上遇见的美女,他连看都不看的。这个,达标了。 “过马路的时候牵着她的手。”她是小孩子吗?过马路还要牵手?! “就算再忙,每天都不忘打一个问候的电话。”他们俩天天见面,不需要打电话,直接面对面对话就行。 “要常常唱情歌给她听。”真的吗?!这个不好弄吧,她没要求唱,怎么唱?! 难道很无耻的说一句,“樱歌,我给你唱首情歌吧。” 呃…未免太搞笑了点。 “和她之间不要相互隐瞒,坦诚最好。”其他的事他们俩之间都很坦诚,但有一件事,他知道她一直瞒着他,可他也从未揭穿。是不是坦诚了会比较好呢? 他会接受真实的她,不论她是什么身份。 下一条,“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不相信她,你也要无条件相信她。因为她也会同样对你。” 这个是真理。 再看下一条呢,越来越靠谱了。 浩淇听到了敲门声。 这个时候,肯定是樱歌来找他补习功课和练舞步呢。 浩淇把《恋爱三十六计》放到试卷最底层,把试卷散散的铺在写字台上。 “嗨,listening,你来了。” “嗯。在忙什么呢?” “没什么。” 看看,他说谎了,没坦诚。 总不能让他说刚刚他在看《恋爱三十六计》吧,那多丢人。 还是留点隐私空间比较好。 “今天要做什么题?” “不想做题了。作业在家做完了。” “哦。那我们联系舞步?” “嗯。我没一点基础啊,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没事,我带着你。” 浩淇打开dv,音乐充溢了整个房间。 “这首是蓝色的多瑙河圆舞曲,练华尔兹舞步。” “你怎么懂这么多?” “这个不是重点。樱歌,手搭在我肩膀上。”浩淇一只手握着樱歌的手,另一只搂着她的腰。 “现在呢?” “华尔兹慢三是最基本的舞种之一,也最简单。慢三属于三步,顾名思义就是每小节有三拍。三排特点是强弱弱,跟着节奏来。女士第一小节重音在右脚,第二小节重音就换到了左脚,接着轮换。” “停停停,我不懂。” “你进一只脚,我同时退一只,然后你再进另一只,我又跟着同时退,你再把第一只靠过来。像这样。” 浩淇和樱歌慢慢的跳开了。 “跟着节奏。” “嗯。” “再来,我再教你‘之字形交叉’、‘三步旋转步’…” “哦。” ―― “学的不过嘛。” “是老师教得好。” “默契…默契。” “……” “要不要喝点什么?” “芒果汁。” “你怎么会知道我家有芒果汁?” “没有我不会要的。”樱歌微笑着说。 她的鼻子可是很灵的哦,变成吸血鬼之后嗅觉放大了呀。 樱歌看着浩淇的写字台,怎么这么乱?试卷、课本铺了一桌。浩淇不是特爱干净的吗,怎么这么乱啊,一点都不像他的风格。 樱歌帮浩淇整理试卷,看到了压在底下的一本书。 花哨的封面上印着六个大字――《恋爱三十六计》,旁边还一句备注,教你如何捕获一个女人的心。 “噗~” 樱歌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事,“浩淇,看来是我教会了你如何去爱啊。” “傻瓜,这还用教不教的?” “其实,像你这种不会恋爱的男生,可以买本《恋爱三十六计》看的哦。” “什么?” “我随口一说,不要当真啊。” “……” 原来如此,她随口一说,他真的去买了。 翻开来看,前半部分是三十六计,什么铁面计、打折计、秋千计,后半部分是‘几十个小细节,教你如何捕获一个女人的心’。 过马路牵着她的手、遇见美女凝视不超过五秒……乱七八糟的小细节。 咦――后面还做了标记,通过、还可以、没有……浩淇对这本书真是认真,弄得像要做数学题一样。 多给她唱情歌。这个后面标记是没机会。 没机会创造机会啊,笨蛋! 长这么帅,唱歌一定不差吧。别当人女朋友,弄的一句情歌都没听过,那可就丢人了。 还有一条,“相互坦诚。” 后面的标记是,除了一件事之外,都比较坦诚。 这件事是什么? 浩淇有什么瞒着她的? 想不通。 …… “樱歌,你最爱的芒果汁。” “啊?!”樱歌的思绪一下被打乱,手忙脚乱的收拾这本《恋爱三十六计》。 “樱歌,你…看到了啊?” “嗯。” 樱歌看得出浩淇的脸青了。 气氛一下子僵住了。说什么好呢? “你……买的?” “不是。我妈买的。” “哦。你妈买给你的?” “不是。买给她自己的。” “哦。怎么会在你这儿?” “呃……我拿来当垫本不行啊?!” “好吧。” 浩淇前言不搭后语的,樱歌早知道是他买来学习的了,还狡辩什么呢? 又一阵沉默,浩淇的脸彻底青了。 “darling,你给我唱首歌听吧。” “呃……”连这个都看到了?!那些倒霉的标记更看到了。 丢大了丢大了。 “哦。唱什么?” “你愿意,你喜欢的就行。” 日出海平线,绽放蓝色的光芒, 海与天,相连的地方, 咫尺天涯。 天边的浮云,只为听海去流浪, 我为谁一路在歌唱, 人海茫茫。 爱像一道蓝光, 爱像一道蓝光, 遥遥相望在远方, 等不及分享。 爱像一道蓝光, 爱像一道蓝光, 默默守候在身旁, 舍不得飞翔。 …… 浩淇唱的是《蓝光》,他的嗓音特别好听,简直这首歌像是为他量身定做一样,唱的比她偶像都好听。 气氛因为一首情歌变回了正常,都没有提刚刚那尴尬的《恋爱三十六计》。 47米白色为底,水蓝色的花纹 是不是相互坦诚了会比较好呢? 她还瞒着他一件事,就是她是吸血鬼的事。而他,又瞒了她什么? 如果他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他还会和现在一样,继续和她在一起吗? 是不是有些事注定了还未开始,就已经结束?像电视剧里好多的跨界悲情故事,童话里的人鱼公主不能嫁给王子,不同物种是没有未来的。 那小说里的青春校园暗恋,匆匆一别,此后再未相见。《同桌的你》里面的林一和周小栀,《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里的沈佳宜和柯景腾,虽然是相互喜欢,虽然同是人类,可最终也没走到一起。 所以,他们不是一个物种,并不能阻止他们的爱;她不属于这个世界,他让她属于他不就行了? 想着想着,一时失了神,忘记了浩淇还在身边。 “樱歌,在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樱歌喝了一大口芒果汁,咽了下去。 “我有件东西要给你。” “嗯?” 浩淇去了旁边的房间,拿着一个米白色的大礼盒过来,盒子上系着大大的宝蓝色的蝴蝶结。 “这是?” “你的晚礼服,我早给你准备好了。打开看看。” 樱歌打开盖子,一件米色为底,印着水蓝色的花纹的公主裙印入眼帘,可爱而不失温婉,淡雅而不失光彩。设计极其新颖,制作极其精致。 “好漂亮啊。”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 “你就这么买了,要是大小不合适怎么办?” “我对你太了解了,这个肯定合适。” 真的么?他这么有自信?! “换上看看?” “嗯。” 樱歌去了另一间卧室,换上裙子。 哇塞,镜中的人好像不是自己了一样,像是从童话中走出来的公主。 再把头发整理整理,好好做个造型。 (话说齐耳短发造型不是很多,樱歌想从现在起留长发呢。) 门外有敲门声。 “樱歌,好了没啊,再不出来我进去了啊。” “好了好了,马上出来。” 樱歌拿起盒子里亮闪闪的蓝宝石项链戴在脖子上,手上绑上深蓝丝带饰品。 门被打开了。 樱歌转身,看到浩淇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她,不说话。 “什么呀,你怎么进来了?” “我……”浩淇眼睛直直的盯着樱歌,连眨都不眨一下。 “樱歌,好美你。” “噗~”樱歌笑了一声,露出可爱的小虎牙,一副娇嗔的样貌。 他是看她看傻了吧?怎么有些语无伦次了? “浩淇,你怎么进来的?” “我看你那么久还不出来,再说,门没锁呢,只是闭着而已。” “哦。” “怎么样,合适吗?” “嗯,正好合适。” 胸围,腰围,臀围,肩宽,正好按她的尺寸,分毫不差。 是该夸奖他太了解她的身材了么?! 浩淇很绅士的伸出右手,一脸认真的说,“美丽的公主,能有这个荣幸,请你跳支舞吗?” “ok,mrright。” 樱歌伸出手,搭在浩淇的手上,深蓝色的丝带飘在下面。飘逸的舞裙,流转的音乐,谱写了一片最美丽的华尔兹篇章。 ―― 班主任的飞信上说,舞会在晚上举行,白天照常上课。这个引起了同学们极大的抱怨和不满。 不过抱怨也没用啊,课还是要上的,樱歌怕晚上来不及,只好把礼服装在书包里,背着去上课咯。 去教室的时候,看到女生们围成一个圈,好热闹的说。 “樱歌,你的礼服带来了吗?拿出来看看呗。”星韵凑到她身边,手里还拿着一个装有粉红色的晚礼服的盒子。 “带来了,不过我觉得舞会的时候再看不是更好吗,你们现在这样都看完了,就没一点神秘感了。” “哎呀,什么神秘感呢,我很好奇的嘛,拿来看看啦。” 星韵抢过樱歌的书包,拿出那个米白色的盒子。 “哇塞,好漂亮啊。”众女生齐齐发出这么一声,她又成为众目睽睽之焦点了。 “樱歌,谁送你的?” “樱歌,你男伴是谁啊?说说嘛,说说嘛。” 呃……看吧,众矢之的了。 “那个,浩淇。” “嗯?浩淇送你的?啊?!真的吗?” “不是,我很…好奇,中间的那件紫色晚礼服是谁的,我觉得那件更漂亮嘛。” “是我的。”颜夕走到樱歌身边说道。 “哦。颜夕,你的礼服真漂亮啊。” “谢谢。” 颜夕转身走了。 怎么感觉颜夕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最近都没有和她生疏了许多。 希望这种感觉是她的错觉。 “颜夕答应了萃英中学校草的邀请哦,他们俩肯定是今晚的焦点。”星韵在樱歌旁边说着。 “她真的答应了啊?” “是啊。难道不该答应吗?” “哦,不是,没事。” “樱歌,你的礼服真漂亮,今晚你也会成为焦点之一的。” “你的也很漂亮,粉粉的很可爱。” “真的吗?这是我自己设计,自己亲手做的。”星韵很开心的抚摸着礼服上的蝴蝶结。 “你会设计晚礼服?!” “嗯呐,我的梦想是做一个服装设计大师。” 想不到这个千金大小姐好有天赋呢,相信这个梦想在不久以后一定会成真的。 樱歌把晚礼服的盒子重新系起来,放进书包里。 ―― “哇塞,这条项链好漂亮,julie系列的,我一直很想要一条呢。” “这是我爸去法国出差,给我买的礼物,你那么喜欢,送给你吧。” “真的要给我么?” “嗯。” 她拿着那条项链,特别开心。 “不过,你要帮我一件事哦。” “什么事?” “你靠近点,我给你说。” “哦。” “……” “这样不好吧,让樱歌在公众面前那么出丑。” “又不严重,只要这一个忙就行,你到底帮不帮?帮的话这个就送你。” 她恋恋不舍得看着心爱的项链,“哦,那好吧,不要说出去啊。” “嗯。”她冷冷的答应。 教学楼后面的角落里,两个人神秘的对话…… 48春之语舞会,谁划破了裙子? 晚上,最震撼人心的时刻来临了。 一对对舞伴相约入场,舞会的现场是在安一的宁远楼大厅。 大厅装扮的灯火辉煌,金色的灯光、优雅的吊灯、深紫色的幕布,让舞会大厅有一种欧式风格。各个学校的同学们穿着晚礼服、西装,顿时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感觉像走进了童话故事。 正是樱歌想象的样子。 高中生活,简直和梦想中的大学生活一样多彩。 樱歌手挽着浩淇的臂弯,四处随意走走,等待舞会开幕。 “听说,校长为这场舞会花了很多钱。” “可不是嘛,以前总是抓学习,没想到在这种事上,能这么大手笔。” “哎呀,大好的日子,提学习干嘛?!” “哦。不提它。你的舞伴来了没?” “说好和我一起的,可是迟到了,我就自己先来了。” “哦。我的舞伴在那儿,我去找他了。” “嗯,拜拜。” 身后两个女生的对话。 “樱歌,想不想喝点饮料?” “嗯。” 浩淇端过一杯水蜜桃调酒,一杯白兰地。 “好喝。看来咱们校长真的在举办舞会这方面用了很多心呢,连饮料都这么高档。” “别忘了他是为了让安一晋级为省级示范中学之一。”浩淇解释道。 “这个真那么重要?” “嗯。对他来说很重要吧。” “嘘,不说这些了。”樱歌食指放在浩淇唇边,“好不容易有一次机会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请不要把我带回现实世界。” “那,可爱的公主,我们要不要上去跳支舞啊?”浩淇眼睛看向舞台。 顿时很安静了,舞会要开始了。 五彩的灯光投向舞台,投到颜夕和萃英的校草玺嘉身上。 颜夕穿着那件很漂亮的紫色晚礼服,而站在她身边的玺嘉穿着墨黑色的西装,一身锐气。他们俩是舞会的主持人。 都说萃英的校草特别帅,可是和身边的浩淇比起来,没法比嘛。两人的风格根本就不同,一个温润如玉,一个一身戾气。 浩淇的米色西装,水蓝色的衬衣,和她这套裙子很般配,颀长提拔的身姿,有棱角的轮廓,帅气的五官,最美的是他的眼镜,深邃的像寒夜里的星光。怎么看都好看。 再看看台上的玺嘉,墨黑色的西装衬得他一身桀骜不驯的霸气,一双剑眉,身子颀长。完全另一种风格的男生。 “非常高兴能和萃英中学、安二、兴华学府联谊,很可开心能有这个荣幸安一获得这次舞会的举办权,今晚,这儿属于你们。”玺嘉说。 “下面请各学校代表跳开场舞,资玺嘉先生和王颜夕小姐,曹浩淇先生和凌樱歌小姐,李威瑞先生和刘妙语小姐,金俊甫先生和张子晨小姐。” “什么?怎么还有这一项?我们俩什么时候成了学校代表了?!” “不知道,别紧张,有我在。” “嗯。” 樱歌握着浩淇的手,走上台去。 四对舞者站在舞台上,灯光分成四缕打在他们身上,春之声圆舞曲流转的音乐在大厅响起,大厅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音乐声,舞蹈开始。 一曲婉转的华尔兹舞蹈,诠释了春的言语。 樱歌一个转身,chi―― 感觉有什么不对劲。 “樱歌,你背后裂了一道口子。”浩淇对樱歌耳语,用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 “啊?!什么?怎么会这样?” “别紧张。我的手覆在你的腰上,可以盖住礼服上那道口子。” “嗯。” “接下来我们只要不做什么大动作就好。” “嗯,好。” 说是不紧张,怎么可能不紧张?! 台下所有人都看着,而且她的裙子还裂了。 怎么会裂开了呢?! 明明大小正合适,不可能是她撑破的。 穿上的时候也没有发现破,而且这礼服是浩淇送给她的,质量绝对不会有问题。 到底是哪个地方出现了问题? 樱歌没跟上节奏,猜到了浩淇的脚。 “完了,是不是丢大了?” “樱歌,专心点。” 其他的事不要想了,等应付完这一支舞再说吧。 深呼吸。 深呼吸。 淡定。 专注。 樱歌渐渐进入了状态,跟随着浩淇的节奏,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仿佛灯光只是投在他们俩身上,仿佛台下也没有人,仿佛世界就只有他们两个。 这种感觉很奇妙,很美好。 五彩的灯光流转,撒在浩淇的短发上,眉毛上,睫毛上,嘴唇上,那帅气的五官此刻更加令人心动。 灯光暗了。 舞台黑了。 樱歌一不留神舞鞋踩到了裙摆,浩淇俯身接住了她。 他的唇渐渐靠近,专属浩淇的绿茶味道萦绕唇边。 一曲跳完。 灯光再次亮了起来,照亮整个大厅。 “谢谢各位的舞,下面,舞会正式开始。” 四对学校代表走下舞台,浩淇拥着樱歌,手一直没离开过她的腰。 樱歌下台阶的时候,看到的台下的星韵,怎么感觉她有些不安? 属于吸血鬼的敏锐洞察力,是不是会过于敏感,有时候也会出错呢? …… “樱歌,我的裙子是我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哦。” “是吗?你这么厉害?!” “我的梦想是做一名服装设计师呢。” “……” 精通服装技巧,才会做得这么天衣无缝吧? 穿的时候什么事都没有,感觉一切很正常,一做大动作就会裂开。按推理来说,是这样的。 可是,真的是她干的吗? 樱歌跟星韵是亲密的同桌,也是很好的朋友,她不会这样做的。 她不会,因为她们是朋友。 这件事就算了吧,再追究下去也没意义。 “樱歌,不要继续舞会了吧。” “嗯,礼服破了,我们回家。”樱歌解下手上的深蓝丝带绑在裂缝处,绑了一个大团团,这样就结实了。 从后面看,她一定怂爆了。 浩淇脱下身上的米白色西装外衣盖在樱歌身上,搂着她的腰走出宁远楼。 浩淇刚要拿出手机来叫司机,“别叫司机了,我们走回去吧,想呼吸一下夜晚的空气。” 樱歌拉着浩淇的手,浩淇很顺从地随着她。 “等会儿。” 浩淇替樱歌脱去了高跟鞋,把樱歌拦腰抱起。 樱歌一只手勾在浩淇脖子上,另一只手拿着高跟鞋,却发现高跟鞋的鞋跟也有问题,感觉像是再穿它走几步就会崴到脚的样子。 她没有告诉浩淇,因为这件事的确有人在背后做手脚了,不是鞋子或者裙子本身的问题。 而她,也早已决定不再追究。 只要没出丑就好。 浩淇的怀抱很温暖,很踏实。 只要这个怀抱一直为她而留,什么都无所谓了。 夜深了。 寂静的街道上。 昏黄的路灯。 一对相依的影子。 一直走,一直走。 多年之后樱歌才发现,这个怀抱,是她一直以来所期冀的――最温暖的地方。 …… 49有你在,我一定会赢 “昨晚的晚会举办得很成功,感谢颜夕、浩淇、樱歌为我们学校争光。” 同学们一阵掌声。 “这个五月,是个忙碌的五月。早就提醒过大家,在娱乐的同时一定要先把学习搞好,劳逸结合。期中考试就要来临了,而且,这段时间每个周末我们学校都会和萃英、兴华、安二打联谊篮球赛,期中考试之后,会有一场最大规模的运动会,到时候篮球赛、运动会得奖的同学会为我们学校加分,也会为你们自己加分。学校会把你们分数和奖项写进档案,对你们以后很有帮助。” “哇塞,这场联谊要持续一月之久啊,有得玩了。” “可不可以取消考试啊?” “不取消考试的话,推迟也行啊。” “哎呀,没关系了,反正考完试就好玩了,到时候就不用上课咯。” “……” “同学们安静,现在开始上课。” “唉~” “唉~” “唉~” 讲台之下,连连不断的叹气声。 这群孩子现在还高二,还不懂高考的紧迫感,还是脑袋里除了玩只剩玩。 真拿他们没办法。 “别唉了,上课!”班主任嗓音提高了八度,教室里顿时安静了。 “忙碌的五月啊。”樱歌传给浩淇一张纸条。 “嗯,忙碌的五月。” 五月,即使再忙碌,活动再多,樱歌你也要明白,不要耽误了学习。记得你当初做出的承诺,期中考试就快要来了。 樱歌比平时更加努力了些,上课不再和星韵交头接耳,只是偶尔给浩淇传个纸条; 下课的时候,站在窗户边看看远处的风景; 有时候饿了,就找个没监控、没人的地方,端着那个小兔兔的保温杯喝血花茶; 晚上聊天的时候,还请教过浩淇数理化题; 每天控制力训练之前,要进行必备的听力训练; 就这样,迎来了高二下学期的期中考试。 这次,绝对不能失败。 她要证明,恋爱并不能影响学习。 令人很开心的是,她真的用事实证明了,恋爱并不影响学习。 班主任一脸春光的走进教室,步履‘轻盈’,心情极其愉悦。 “宣布一个好消息,这次期中考试,我们班考的特别好。总进线人数30人,位居全年级第一名。班里进全级前十的有三人,浩淇班级第一,级部第一;樱歌班级第二,级部第七。当然颜夕还是一直那么稳稳地,班级第三,级部第十。 还有,樱歌的英语在全校考了第一,149分,创下了纪录。大家鼓掌以资鼓励。” 一片热烈的掌声。 “樱歌,恭喜你。”临渊的纸条上画了个大大的笑脸。 “樱歌,祝贺你。” “祝贺你啊,考得这么好。” “谢谢。” 樱歌很开心,很开心。她笑着,可爱的两个小虎牙露在外面。 “看来,学校的这些娱乐活动没有影响到我们班的学习积极性呢,大家要继续保持,希望在期末考试中能够再创佳绩。” “好。” “对了,篮球联赛打得怎么样了?” “赢了兴华、安二,现在正和萃英战。”李伟说。 咦~怎么是李伟呢?浩淇去哪儿了? 对了,浩淇还真没在教室。那他会去哪儿呢?翘课了? “嗯。萃英的确高手很多,咱们要加把劲。老师相信你们,你们是最棒的。” “呵呵,我们会加油的。” “大家向咱们班浩淇同学学习啊,学习好,篮球打得好,当然李伟也很好,虽然成绩不佳,不过体育方面特别优秀。当年老师也向浩淇这样呢,学习成绩在班里前十名,而且还是校篮球队的。” 班主任老师一讨论起他过去的光荣历史,就滔滔不绝。他讲的故事里简直是神,和他严谨的物理逻辑思维截然不同,故事一点都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一点也不靠谱。 不过,他既然想把自己诉说的像英雄那么伟大,同学们也不好‘轰’他下台。毕竟嘛,听故事也挺好的,反正不用学习。 不过,浩淇到底去哪儿了?他考了第一名这件事他知不知道啊?! 下课了,樱歌去厕所回来的路上,路过25班,看到浩淇正在讲台上写着什么。 “浩淇,原来你在这儿啊。” 浩淇停下正在写着计算式的粉笔,转头看向影歌,“樱歌,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啊,你还不知道吧,你考了全级第一了耶,又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了。” “嗯。樱歌,你先回去吧,别在这儿说了。” “为什么?” “因为,”浩淇很淡定的看了她一眼,转过头继续面向黑板,“25班的同学正在看着你。” “啊?!”樱歌转身。 真的,25班的同学学真的都很安静很安静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她。 樱歌的脸一下子憋红了,“我走了,回头见。” 浩淇无奈地摇摇头,他的listening啊,永远傻得那么可爱。 浩淇继续写着他的计算式,已经快铺满整个黑板了。 这真是个浩大的工程量。 25班的同学们坐在座位上,一脸崇拜的表情看着浩淇,他们的物理老师坐在最后,看着黑板上的解题步骤,连连点头。 “原来你是被借去做题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呢?”放学后樱歌问着浩淇。 “因为当时我过去的时候,你没在教室。可能又去仰望蓝天,或者玩去了。” “哦,这样啊。”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哦,我的英语全校第一名。嘿嘿,我厉害吧。”之所以说英语,是因为樱歌也就这一科超过了浩淇,拿这一科出来比较有成就感。 “嗯,也不看看是谁的人。我的人当然厉害。” “呵,这都能和你联系上?!”浩淇真的是逆天的思维啊。 她英语考全校第一,跟做他女朋友有半毛钱的关系?! “当然。”浩淇很自豪的说。 “对了,听说这个周末就和萃英的打联赛了?” “嗯。” “他们很厉害,你要小心点。” “怎么,不相信你的男人?”他那么多场篮球赛,一路打下来,百战百胜,她竟然在这个时候给他说别人厉害?! “呃……”她还能说什么呢?她只是听班主任说的萃英高手多,想给他提个醒。 没想到,这男人这么自大。 “没事,我也很厉害,相信我。”浩淇很宠溺的摸摸樱歌的头发。 “嗯,我相信你。周末我会去为你加油的。” “有你在,我一定会赢。” 50浩淇,你别授伤 周末的篮球赛如约而至。 樱歌没有赖床,洗漱完,换好运动装,收拾好东西,背着双肩包早早去了篮球场。 这一战,是萃英和安一的一战,两大高校对决。 是对手,更是朋友。 虽然表面上都说友谊最重要,可是大家都很在意这场比赛的结果,因为这暗喻着哪个学校更强。 萃英,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名,广收外国学生,面向世界,是省级示范高中。 安一,以教学成绩为名,很多学生慕名而来。广收外国留学生,并且每年安一的毕业生进入清华北大等985高校的、出国发展的数不胜数。 两大重点高中的对决,不只在于成绩、名声,也在与体育。 对于学生来说,最大的看点就是萃英和安一两大男神――玺嘉和浩淇,光是这两个人就足以引爆所有女生的火线。 听说过萃英的火箭队,极其厉害,连班主任也曾经说过。火箭队在玺嘉的带领下,更是如虎添翼。玺嘉这个人,个子高,体力好,弹跳力强,具备打篮球的一切优点。而且,最厉害的是战术特别古怪多样,让对手防不胜防。 安一的太阳队虽说厉害,不过也从没和火箭队对战过,不知道两雄争霸谁更胜。 这次比赛,作为无事人来看,绝对精彩。 但是,赛场上有她最重要的人,那就不只是看比赛而已了。 它的输赢,和他相关,和她也相关。 而且,篮球赛场上受伤是很正常的,被抓伤、骨折或者打断鼻梁骨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了,玺嘉的战术古怪,别让浩淇受伤就好。 “嘿,在想什么呢?”浩淇从身后拍了下樱歌的肩膀,樱歌吓了一跳。 “不是说十步之内能感受到我吗?看看,这次不灵了啊。”浩淇跟她开着玩笑。 樱歌却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怎么了?看你不是很开心。是不是小懒虫没睡饱啊,要不然不要看篮球赛了,回家再睡会儿吧。”他捏捏她的脸蛋。 “浩淇,篮球场上一定要注意安全,别shou伤啊。” “你是在担心我呢。没事,受伤是正常事,无所谓的。” “我不要你shou伤。”樱歌说的很认真。 “好。我答应你,一定注意安全,顺便把奖杯拿回来给你玩啊。” “噗~”被他弄得笑了,好严肃的事,他竟然简单的说成是把奖杯带回来给她玩。 世界上除了妈妈,没有人关心我到底shou不shou伤,爸爸从小到大一直只强调结果,过程中多困难,shou过多少伤他问都没问过。一路走来,无论在学习上还是体育上,在任何方面我都争求第一,只看重结果。shou过多少伤自己都不在乎,当成平常的事了。可是樱歌,你对我说不要shou伤,而不是一定要赢。世界上除了我妈妈,你是唯一一个关心我的人。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listening,给我一个幸运之吻吧。” “这么多人看着呢。” “我不管。” 樱歌踮起脚尖,在浩淇的脸颊上碰了碰。 “就这样啊?” “哎呀,回家再说。” 本来不满足的心一直叫嚣着他索吻,可听到她那句“回家再说”,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好。 “好啦,别腻歪了,人快来齐了,你先归队吧。” “爱你。” “嗯,爱你。”樱歌向浩淇再见,走到观众台找了个地方坐下。 看到了远远对面坐着的颜夕。 长发飘飘的颜夕,温柔的颜夕,她以前很要好现在却生疏了的颜夕。 她也来为浩淇加油吗? 当然,身为安一人,一定要来为自己的校队加油。 等一切安排就绪后,比赛开始。 比赛紧张的进行着,几乎就是不相上下。 浩淇刚赢下一分,玺嘉就追上一分,观众台上的呼喊声从‘安一加油’、‘萃英加油’渐渐变成了‘浩淇加油’、‘玺嘉加油’。 呐喊声分成了两拨。 有些安一的学生在喊玺嘉,也有些萃英的学生喊着浩淇。 男神无校界。 上半场结束,萃英落后两分。 中场休息的时候,浩淇朝着她这边走来。很奇怪,茫茫人海,他就一眼能锁定她的所在。真不知道他的视力什么时候变这么好了。 樱歌背着背包走过去。 “累不累?”她递过一瓶水。 “累。” “那休息会儿。” “给我擦汗就不累了。”浩淇指指额头上的汗珠。 “浩淇小宝贝,妈妈来给你擦汗汗咯。”樱歌用唤悠悠那样的语气说着,掏出一块干净洁白的毛巾,轻轻拭去浩淇额头上的汗珠。 “别闹。” “没闹。” “别闹。” “真没闹。我以为你好这口呢。”樱歌吐吐舌头。 无意间,看到了对面的颜夕和玺嘉,颜夕很温柔的替玺嘉擦汗,可以感觉的出来,那种温柔,是情侣之间才有的。 “ohmygod!浩淇,你快看!” “什么啊?” “你看那里。”樱歌手指着对面的位置,吸血鬼的眼睛,即使很远,看的也极其清楚。 “哪里啊,看什么啊?”浩淇眼睛看向对面,可还是很迷茫的样子。 “对面的颜夕和玺嘉啊。” “看不清。” “什么嘛,刚刚离你那么远,你都能一下就找到我,视力这么好,还看不清?!” “我只需要看到你就够了,干嘛要看到别人。擦汗。”浩淇拿住樱歌伸出去的手,重新放回到额头上。 “颜夕和玺嘉,好像在一起了。”樱歌边擦汗边说。 “是吗?那干我何事?”浩淇反问。 “她不是你前女友吗,是不是有点想念她的温柔啊?看到她和别人在一起了有没有……很心酸啊?嗯?”樱歌的话里有些醋味。 “那我还和你在一起了呢!” “呃……也是哦。” “我和她没什么关系了,小醋缸,别太在乎这个。” “谁是小醋缸?!” “你!” “我哪有?!” “刚刚明明闻到醋味了,难道鼻子坏了?” “……” 休息时间快要结束了,他们俩为什么还在讨论这些没营养的话题?! “浩淇,该回去了。” “好吧,我走了,拜拜。” ------题外话------ 题目的错别字是本人故意打的,因为‘受’字不行呢…。大家理解意思就好 51篮球女神---校草的神秘女友 下半场,萃英的篮球队采取了新的战术,极其古怪。在安一的队员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玺嘉就像一只黑色的猎豹,运球直达他们的场。 而浩淇也感到很无奈,因为,有两个人一直拦着他,把他夹在中间,让他跑都跑不出几步,接球更难。 萃英落后的两分很快追上来了,不仅是追上了落后的两分,简直是又超出了安一五分。 比赛打到最激烈的部分,每个队员都像是在用尽全力打球一样。 一个球传过来,浩淇把它远远扔出去,给了李伟。 这个时候,能多进一分,就多一分希望。 李伟甩开那个一直拦着他的萃英的人,以最快的速度冲向篮筐,一个大灌篮。 “进啦!” 李伟落地的时候,跪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 “怎么了?” 对方没有犯规,是太阳队的队员落地不慎自己跌倒的。 可是樱歌看得很清楚,当时是有一只脚绊在那儿,把他绊倒的。 李伟崴到脚了,不能打了。 比赛暂停。 “替补呢?刘钊今天没来?!”樱歌放大了听力,听着浩淇的话。 “怎么办,浩淇,要是没替补的话……” “要不从班里随便找个会打篮球的人吧。” “不行。你们这些校级的人都只能和萃英持平,要是随便找个,那太不靠谱了。” “兄弟们,对不起啊,我的脚真的很痛,不能上场了。”李伟很抱歉。 “没事,你去休息,这里交给我们。” 想办法,想办法,想办法。 “怎么样?你们决定派谁上场?还是找不到人了?”玺嘉这个时候走了过去。 “我们自有办法,你不用多问。” 不行,这摆明了是和浩淇作对。 怎么能这样?! 对手太强大,队友又受伤了,浩淇面临着一个很头疼的问题。 樱歌练过篮球,虽然比不上校队的,不过现在已经很有长进了,比普通的篮球队员厉害。再说,她的速度、体力超乎常人,这个时候,该是她来帮助浩淇了。 樱歌走下观众台,走到赛场上。 “谁说没人了?我就是替补。” “樱歌,你来干嘛?回去。” “我是替补。怎么,替补不许女生当吗?” 浩淇拉着樱歌走出去,“男生的事,你别管,这又不是女生篮球赛。” “浩淇,我是认真的,不是和你闹着玩。现在除了这个方法,你还能找到别的人吗?还是你不相信我的能力?” “你是我教的,我怎会不相信你的能力?只是,我认为什么事应该由我扛着,大不了四个人打,再大不了输了、不打了就是,让你一个女孩子上,太危险了。” “不要担心我,我不会受伤。你帮过我那么多次,现在是我帮你的时候了。”樱歌安慰道。 “你们商量好没有啊?!还要不要继续了?”玺嘉在后面催着。 “好了,比赛马上继续。” 樱歌套上刘伟那件十一号球衣,和浩淇并肩作战。 哼!你们这些人,就会耍阴招,身体挤那么紧干嘛?!挤那么紧以为本大小姐逃脱不了嘛?! 她可是堂堂吸血女王,谁奈何的了她?! 樱歌把持好速度,不会达到太过的程度,一个转身、漂移、灌篮。 “球进啦!太阳队再加两分!” “哇~厉害。” “加油!” “加油!” “加油!” 全场沸腾了,加油声、呼喊声掀起一派一派热潮。 感觉这场篮球赛牵动着所有人的心。 听到所有人为他们的加油,樱歌感觉心情好振奋,从未有过的激动。 “帅气!”场下休息的刘伟大声喊道。 是谁说篮球场上只有帅哥?会打篮球的女生那才是帅气呢! 有了樱歌这个队友,太阳队简直神了。 樱歌和浩淇一路传球,绕过那些挡住他们的对手,很顺利的又一个三步上篮。 “又进了!” “哇~” 场下全是尖叫,甚至有人吹口哨、疯狂的鼓掌,为他们喝彩。 和自己喜欢的人并肩作战,真的是件很开心的事。 打篮球真的是一件很不错的运动。 看吧,浩淇你这次选的女朋友没丢你的脸吧,她可比那些只会撒娇、只会温柔的千金大小姐厉害吧? 樱歌的心要飘飘然了。其实她很有成就感的,进球了得到大家喝彩是一方面,胜过了她的前女友才是最有成就感的。 她其实也存在一些小私心的哦。 樱歌被对方的两个人盯紧了,这一次,看来她的高超水平直接得到对手的认可了。 又一次的上篮中,樱歌感觉到被抓伤了。 球进了之后,她也没怎么注意伤痕,继续奋战着。 太阳队的分数一步步增加,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最后一轮,浩淇以绝对帅气的姿势――大灌篮,结束了这场比赛。 太阳队胜。 战无不胜的火箭队这次吃了场败仗。 回去之后班主任要把他们像神一样表扬了。 “樱歌,你受伤了?”浩淇走到樱歌身边。 “没有,没有啦。” “你的衣服被抓破了,上面还有血迹。” “没受伤,没事的。” “不行,我看看。” “这么多人呢。” “别犟。” 浩淇蹲下,翻开抓破的球衣,里面的t恤也染着血迹。翻到最里层,竟然没有一丝伤痕,就好像从未被抓伤。 难道是他看错了吗? 后面的颜夕陪在玺嘉身边,正好也看到了这一幕。 她没有说什么。 “哎呀,不是说了吗。我没受伤啦。”樱歌拉住浩淇的手,“走,我们回家。” “咔嚓――”一个单反相机拍下了他们两个人,以及十指相扣的手。 “樱歌同学,请问你对这次篮球赛有什么感想呢?” “啊?!” “对不起,我们现在不想回答。”浩淇拉着樱歌走了。 新闻部的记者还在后面继续追问着,“浩淇同学,你和樱歌的恋情……” “完了,这下出名了。” “就在你决定帮我,上场的那一刻就已经出名了。这次,免不了一阵热潮,女生们该崇拜你了。” “是吗?你也觉得我很厉害吗?” “嗯。樱歌,你是我见过的最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这话怎么越听越好听呢? 浩淇说她与众不同哦。 真好。 ―― 当天晚上,樱歌的手机就要被打爆了,统统都是她的粉丝们来的,短信也爆满,空间、博客、人人主页点击率直线上升。 有这么严重吗?! 以后,这些女生真的要对她发花痴吗? 她,一没财,二没相,别这样啦。 幸亏男生们还是很少崇拜她的,知道她有男朋友了,要不然被男生们崇拜着,多不好意思啊。 打开电脑,看到浩淇那个大大眼睛的卡通小男生头像一闪一闪。 是一张图片。 还附加新闻。 还附加网页。 还附加一句话。 “樱歌,你出名了――” 樱歌点开那个网页,安一官网的新闻,一张她灌篮的很帅气的照片,极其醒目的几个大字《神秘篮球女神对战萃英高手》。 52一战成名 别这样好不好啊,这可是官网! 新闻上写着,今日本校与萃英的篮球赛上出现了一名神秘篮球女神――26班的凌樱歌同学。她以超凡的速度,高超的技巧,极强的团队合作意识与我校太阳队一起,共同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下面是一些极其官方的语言,什么她的帮助增强了球员们的信心、为学校赢得比赛之类的。 官网上的新闻的确是比较官方,那学生们的天地里,满天飞的是什么新闻? qq空间里各位转发的说说、日志几乎都关于她,点开一看。 《帅气的篮球女神――安一校草的神秘女友》。 一上来就是一张大大的图片,是她和浩淇牵着手的。是当时篮球赛结束之后被拍的,两个人神情都很茫然。 “众所周知,今日安一与萃英的篮球赛上出现了一位神秘的混血篮球女神――凌樱歌。其实说神秘也不神秘,几个星期以前,校草浩淇与这位女神在其语文老师办公室里高调秀恩爱,声称恋爱不会影响学习。一周前的四校联谊春之语舞会上,该神秘女神又作为浩淇的舞伴,在领舞中发挥了极高的水平。再至今日,浩淇的太阳队面临队友受伤无替补的困难,她挺身而出。 这么一个不平凡的人物,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姓名:凌樱歌 性别:女 年龄:17 国籍:中国 血统:中美混血 身高:168厘米 体重:49千克 所在班级:高二26班 爱好:电影,钢琴,跆拳道,篮球 爱吃的零食:鱿鱼丝,海苔,芒果 各位粉丝们,想加这位可爱美丽的混血女神qq的,或是想要电话号码,想打听她的住址的请联系我。” 神马?!这是要干嘛?!怎么有种要把她曝光的节奏?! 26班这些罪魁祸首们,竟然把她的qq、电话号码公之于众,以后得换新号码了。 如果家庭住址被曝光,呃……她不敢想象是什么后果。 爸爸知道了会不会骂她?! 他们会不会把她家的屋顶给掀了?! 她说不准。 再往下看,又一张图片。 那不是颜夕和玺嘉吗? 拍的是颜夕正在给玺嘉擦汗的照片。拍得极其清楚,看来这偷拍技术挺高的。 “另一则报道,关于萃英校草资玺嘉和安一校花颜夕的秘密恋情也在今日曝光。 春之语舞会上,颜夕作为玺嘉的舞伴同他一起跳开场舞,今日玺嘉场上挥汗如雨,颜夕场下为他加油,休息时为他擦汗。 看来,学校间联谊真的能促进同学们之间交流感情呢。 我们期待这两对佳人能够幸福长久、恩恩爱爱。” 天哪,谁整天搞这些有的没的?! 如果校领导看到了,真该完蛋了。 那群老古董的思想,没法琢磨,说不定会让她、浩淇、颜夕、玺嘉回家反省一周呢。 还好这是在qq空间而不是官网,私下八卦,就随他们吧。 ―― 星期一,樱歌照常赖床赖到将近八点,然后飞奔去学校,不过,这一天,以及以后,一切都会不同了。 “哇塞,好漂亮的玫瑰花,还有卡片。谁送的?是不是放错地方了?”樱歌对着她桌上的一大捧玫瑰目瞪口呆。 “没放错地方,就是给你的。”浩淇说。 “你送的?” “不是。” 想也不是,浩淇哪有这么高调。 打开粉色的卡片,“樱歌,我好喜欢你哦,能和我做朋友吗?” 谁?男的女的?不知道她有男朋友吗?! “可爱又帅气的王子系公主,我的混血女神,这是我的电话号码13886886888,能接受我吗?做朋友也好。” “女神,我们能认识一下吗?” 花痴的粉丝们,有男生有女生,看来她真的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了。 “樱歌,还有这些。”浩淇指指她的桌柜。 “哇~好多吃的啊,话梅,鱿鱼丝,饮料,芒果……”真的,做明星就是有这么个好处,可以收到好多礼物,接受好多人的崇拜。 她是不是还真该谢谢那个把她爱好隐私抖出来的人?! 这样想着,没发现同学们都在看着她。 樱歌看看自己的衣服,没穿反啊,抓抓头发,也不乱啊。难道她脸上有灰吗? “别看了,童鞋们,该上课了。”樱歌说了一声。 大多数低下了头,复习功课,不过还有些女生,对着她双手合十撑着下巴,一副大花痴的模样。 真受不了。 “你现在知道我的难处了吧。”浩淇说。 “什么难处?” “以前这些女生也是这么看我的。” “哦。被这样看着,可真是挺难的。那,你那会儿给我定的约法三章是什么意思,上课不许看你,下课不许看你,上课下课都不许看你。” “呵呵,没什么。” “没什么是什么,难不成我以前也那样看你?!看你看的流口水?!” “你说呢?” “不可能!”怎么会?看那群女生那个傻样,她怎么会那样啊?! 不会的,不会的。 上课铃响了,可是樱歌这伙人一向是不分上课还是下课的。 “樱歌,帮我签个名吧。”同桌星韵凑过来。 “不是吧,连你也这样?!你可是我的同桌啊。” “嘻嘻,我要一个,帮我朋友要一个。樱歌,前天你可真帅气,哦,简直是霸气,你篮球打那么好,怎么从来没说过呢?” 樱歌在笔记本上签下名字,“你没问过啊。” “哦,那也是。樱歌,以后你就是我的偶像了。” “那浩淇呢?”樱歌反问,这不是她的男神哦吧兼偶像吗? “你是第一偶像,浩淇算第二。” “嗯。” 她都可以晋升为第一偶像了,又有一个能超过浩淇的事了。 “浩淇,现在我是女生们心中的第一偶像哦,我超过你咯。”樱歌传过 “超过我你这么开心啊?我从来没计较过这些粉丝,listening,也就你这个小傻瓜。” “嘿嘿,没计较过也得承认,如果我是单身的话,我的男粉丝数目也会暴涨的。” “你很想单身么?” “呃……不是不是,当然不想,要我在一百万个粉丝和你之间选,我肯定选你啦,有这么帅气又全能的男朋友,我当然不想单身了。” “呵呵。”纸条上画了个笑脸 53贪恋,你指尖的温度 “樱歌,你在干什么呢?!” 语文老师那张凶神恶煞的脸出现现在樱歌的视线内。 “哦,老师,没什么。” “那你笑得那么开心。” “老师,我没笑啊。” “刚刚讲到莎士比亚悲剧中最悲的地方,你明明笑了。那是悲剧,不是喜剧。” “老师,我天生长了一副笑模样,这怨不得我啊。”樱歌抓抓头发,咧开嘴一笑,又露出那两颗小虎牙。 “不要朝着我卖萌,别以为你上次考好了就飞上天了……” 这老师还越说越来劲?!摆明了又要刁难她。 就当樱歌想要关闭听力,低头走神的时候,教室里有人说话了。 “老师,樱歌没有卖萌,她本来就长得可爱。” “对,而且我们家樱歌最讨厌卖萌撒娇的了。” “樱歌本来就是爱笑,你不能怪她。” “老师,我可以作证。” “我也为樱歌担保。” “我也是。” “还有我。” 同学们都为樱歌辩解,看来,她不仅粉丝多了,忠实的朋友也多了,都学会两肋插刀了。 “你们反了?!”语文老师脸青了。 “没有,我们只是不想老师再刁难本班同学。” “哼~”犯不着和这群学生计较,下课。 老师扭着屁股走了。 她成为公众偶像,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 樱歌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想要道歉,她觉得同学们那样帮她说话,其实很不给老师面子的。 “樱歌,你越来越不像话了。这是第几次上课闹事了?还想闹几次?”老师气愤的说。 “老师,对不起。” “不是老师说你啊,你怎么能收买同学帮你和老师作对呢?” “老师,我没有收买同学。” 她最讨厌被人冤枉了,老师这样讲,她突然有种不想道歉了的感觉。 可想想,毕竟那还是老师,再怎么样也不该顶撞她。这次,就当是自己屈服了吧。 “嗯,老师,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你说的话我还能信吗?” “老师,上次我说进班级前五,我进了,没有骗你。这次,也不会骗你。” “别老拿着你那期中成绩说事,你期中考试是进班级前五了,可你的语文成绩没进一本线。” “哦。”樱歌低下了头。 “我希望你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重视语文。毕竟,你也是半个中国人啊,就算只是为了考试,你也该把语文学好。再说,高二这个学期活动特别多,马上又到运动会了。能静下心来学习的时间也不多了,你要抓紧了。” “老师,我知道了。”她一副很诚恳的模样。 老师的眼睛盯着她,她的脸涂了厚厚的一层粉,像抹了白面一样。樱歌感觉这模样好好笑,可是要憋住,不能笑。她的目光游移,尽量避开她的脸。 “嗯,下次好好听课,老师不会在意你的小细节了,希望我们之间能冰释前嫌。”老师对她笑了笑,大红色的口红挂在脸上格外恶心,不过,她能对她笑,她感到很开心。 “老师,我回去了。” 她和语文老师的矛盾终于在一场重大矛盾之后和解了。 真好,心里的一个结也算解开了。 以前说不在乎无所谓,原来都是自欺欺人的,谁不想做老师心中的好孩子呢?谁不想和老师的关系和谐,向朋友一样呢?只是做不到而已。 不过,从今天起,她和语文老师之间关系不再那么尖锐了。 一天的课程就在十多个花痴们的注视下结束了。 公众偶像还真不是那么好当的。 ―― 傍晚,放学后,樱歌和浩淇一起在路上走着。 “篮球女神啊,帅气的混血儿――” “你就别再取笑我了,篮球不是你教的嘛。” “嗯,好好好,不笑你了。listening,是不是我也该崇拜你呢?” “可别,哪有自己的偶像崇拜自己的?” “你的意思是,你崇拜我?!” “对啊,当然了。你脾气好,比萃英校草玺嘉好相处;样子帅,比兴华那个长相奇葩的学霸养眼多了;你还能帮我解决数学、物理难题,还会打篮球,还会做饭给我吃,还会做那么那么多的事情,简直就是全才啊,为什么不崇拜你呢?”樱歌毫不吝啬地说着浩淇的优点,滔滔不绝。 “原来我在你心里形象这么伟大啊,那可得好好保持。不过,其实我并不是那么全能的,就比如照顾悠悠这件事吧,我就不如你。” “嗯,也是。所以我们要在一起啊。” “噗~我们在一起就因为一只狗?!” 这是哪门子逻辑?! “不是因为一只狗才在一起的,我们在见到悠悠以前就已经在一起了。对了,说道悠悠,你好久没‘探望’它了,它都想你了。” “是吗?不是两天前才‘探’过?” “两天它也想你了。” 浩淇点点樱歌的鼻尖,“好,那今天进去看看它。” 走着走着,快到樱歌家的时候,怎么听到这么吵闹呢? “是不是谁家又发生什么大事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谁家那么倒霉?”樱歌幸灾乐祸的说。 然后看到了她家门口,像蚂蚁一样围着好多人。 “是我家。”好倒霉,她家外面怎么那么多人?! 那些人一看到她,蜂拥而至。 在这么多人面前不能瞬间转移,这样会暴露身份,那怎么办? 跑呗! 樱歌拉着浩淇的手朝相反的方向跑着,那些人跟在后面,“樱歌回来了,快点快点。” “怎么了这是?” “他们是冲着你来的。” 靠!不就打了场球赛吗,至于吗?! “樱歌,不要跑。萃英在线要采访你。” “还有安一新闻网的记者。” “兴华青年新闻社也想给你做一次访谈。”记者们一边跑一边喊道,累得气喘吁吁。 樱歌不想跑了,这场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一点都不好玩,你追我赶没意思,大不了就接受采访,只要问题别太过火就行。 “好吧,我接受采访。你们问吧。” 记者们把樱歌和浩淇围在里面,紧紧地围着,颇有一线明星接受采访的气势。不过,不同的是这些记者都是学生,而且,这次采访也不会上电视。 “请问你当时为什么要上场参加篮球赛?” “请问你这么做是为了你身边的这个人吗?”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听说你们在办公室高调秀恩爱,这是真的吗?” 乱哄哄的一团,好吵。 “都给我闭嘴,一个一个说。”樱歌吼了一声,顿时都大眼瞪小眼的安静了。 想不到篮球女神竟然这么霸气?! “问吧。” “请问你对于自己称为同学们心中的明星有什么感言?” “这个,能有什么感言啊,我就是不知不觉的就出名了,我没什么办法。” “请问,你对你和浩淇的恋情有什么看法?” “喜欢就在一起了呀。” “那浩淇,你对你们的恋情有什么看法?能够持续几年?你们在一起的日子里有没有吵架?” “这个属于私人问题,不方便回答。” “请问,樱歌,如果你和浩淇分手了,你会不会接受众多粉丝之一的追求?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有什么要求?” “我们不会分手的,你放心。” 问题越来越尖锐了,问的乱七八糟。 樱歌瞅准时机拉着浩淇的手冲进别墅,把那一帮记者挡在外面。 刚回过头,就有一只小白球扑过来,“悠悠,来,让爹地亲亲。” 悠悠撒欢的叫着“啊呜~” “看吧,才两天不见它就想你了。” “嗯,”浩淇抱着悠悠,和樱歌去沙发上坐下,“总算歇一口气了。” “有点后悔。” “什么?” “当初不该帮你的,现在要把自己赔进去了。” “这不是把自己赔进去了,你现在都成女神女星了,我和你在一起都感觉有点配不上了,如果有一天,你不和我在一起了……” “怎么会呢?在我心里,你就是那个最完美的男人。爱上了你,再也不会爱上其他男人。” 多动听的情话,浩淇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就想静静的看着她的眼睛,抚摸着她的脸颊。 贪恋,你指尖的温度。 54爱我少一点,但爱我久一点 书上说,如果你能沉默的看对方的眼睛达到5秒以上,你们就可以结婚了,可是,他们之间已经有50多秒了吧。 是的,按理说他们是可以去结婚了。 “噗~” “怎么了?” “突然觉得气氛怪怪的。” “好好的浪漫被你笑没了,别笑。” “哈哈,为什么不笑,突然觉得好好笑。” “你笑点好低啊,仅仅是对视而已,又没说话。” “不说话才觉得气氛怪怪的啊。” “在笑我就亲你。” “这算是威胁吗?” 浩淇把樱歌压在沙发下,吻住她的唇。 “peng――peng――peng――”的心跳声,突如其来的吻,萦绕的绿茶清香,本该是多动情的事。 樱歌,又笑了。 “你能不能别这么破坏气氛啊?” “可我就是想笑嘛。” “那不亲了。” “别呀。” 樱歌的手臂勾住浩气的脖子。 初恋的懵懂,有一种奇妙的感觉,爱情来得太过强烈。 《巴黎小情歌》中曾说,爱我少一点,但爱我久一点。樱歌希望,他们之间的爱只增不减,持续一生。这样就好。 ―― 外面的记者就这么等着,他们就这么耗着,看谁能撑到最后。 两人一狗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上演着都市爱情片,男主角为女主帮了一场很盛大的生日party,还为她放了一千只心形气球,女主感动的哭的稀里哗啦。 “什么剧情啊,演的一点都不好。”樱歌吃下一颗话梅,在嘴里咕哝着。 “不好。” “你也这么觉得啊。” “嗯,女主没你漂亮。” “浩淇小朋友,让你看故事呢,谁让你看她长得怎么样了?” “呵呵,我说实话呢。” 其实她心里像吃了糖一样乐呢。 “如果我的生日那样,我才不会感动得稀里哗啦呢。我不喜欢挥金如土。” “是么?” “其实女生都是注重小细节的,不喜欢铺张浪费的,这就是男女之间的不同。” “嗯。”浩淇听得很认真,挺好,好好听着她的提示哦。 “大多数女生不奢望生日是豪华奢侈,她们觉得能甜蜜开心,留下最美好的记忆就行。” “哦。” 不需要豪华奢侈,只需要留下最好的记忆。 这个要求,好像比豪华奢侈还难呢。没事,反正戒指快做好了,等她生日那天送她,她一定会很开心。 “浩淇,暑假去哪儿玩啊?这可是高考前最后一个暑假了。” “你想去哪儿?沙漠?森林?海洋?湖泊?草原?” “草原。去蒙古吧。” “嗯,依你。” “以前我暑假都是去美国的,这次就换成蒙古,感受不一样的风情。” 樱歌听到了门口的脚步声。 悠悠在浩淇腿上慵懒的伸了个懒腰,耳朵翘了翘。 “爸爸回来了。” 樱歌立马离开浩淇的怀抱,坐到沙发的另一端。 “樱歌,我回来了。” “爸爸。” “浩淇也在啊。” “叔叔好。” “爸爸,外面的人呢?” “没人啊,什么人?” 原来已经将近九点了,那些记着最终没耗过他们啊。 “哦,没事,爸爸你去做饭吧,我饿了。” “嗯,”爸爸进了厨房,“浩淇也留下来一块吃吧。” “好啊。” “listening,你耳朵真灵啊,不愧是listening。”浩淇小声说。 “嘿嘿,那是当然,不然怎么能当你的listening呢?” ―― 三个人围在一个饭桌上吃饭。 “浩淇,谢谢你这些天对樱歌学习上的帮助,让她成绩提高这么快。” “帮助同学应该的。” “嘿嘿。”樱歌向浩淇瞥了一眼。 “你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在这儿吗?家在什么地方?” “爸爸妈妈不在安泉市,我自己一个人住在这儿。” “哦,那你吃饭怎么办,都是自己一个人做吗?” “叔叔给我送。” “樱歌也没什么兄弟姐妹,自己一个人很孤单的,要不你晚饭都来我们家吃吧。” “好啊。” 感觉真奇怪,爸爸竟然邀请浩淇每天都来她家吃完饭。 “悠悠是你家的吗?觉得悠悠对你很亲切。”爸爸看着坐在浩淇旁边的悠悠。 “嗯。樱歌喜欢小狗,就让她领回来养几天玩。” 整个晚饭时间变成他们俩的天下了,樱歌几乎没说几句话。 爸爸不是教育她吃饭的时候不要讲话吗,怎么自己讲个不停了? 如果爸爸知道他是她的男朋友会怎样?他们以后会天天坐在一起吃饭的,想想觉得好搞笑。 “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爸爸是医院的院长。” “哦?哪个医院?” “市立中心医科院。” 樱歌感觉爸爸的脸色不大对,是她的错觉吗? 吃过饭后,送走浩淇,樱歌想回卧室写作业,爸爸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樱歌,你等一下。” “爸爸,什么事?” “以后少和浩淇来往。” “为什么?” “没什么,希望你们别走得太近。”爸爸抚摸着左手上的戒指,那是和妈妈的订婚戒指,爸爸一直都戴着。 “和妈妈有关吗?” “你只需要记住我的话就好。” “哦。”爸爸就是这样,不想说的你怎么问他都不会说的。 “对了,瑞丽杂志请你去做他们这一期的封面人物。” “瑞丽?!” “嗯。你那场比赛打得很好,一战成名了。爸爸都不知道你的篮球这么有天赋。” “呵呵,这没什么的。”樱歌抓抓脑袋,“那我写作业去了。” “嗯。” 樱歌和爸爸的关系就是这样,不冷也不热的持续了十七年。爸爸很少表扬樱歌,每当他表扬她的时候,她便很官方的谢谢他。爸爸也很少批评樱歌,除了很严重的事以外。 爸爸几乎没在樱歌面前提过妈妈,但是樱歌感觉的出,爸爸很爱妈妈。因为那次爸爸对她发火,就是因为她把妈妈给爸爸织的唯一一件线衣给弄了一个洞。 这是她记事以来,爸爸唯一一次对她发那么大的火,他们俩的关系因为那一件线衣冷战了两个月呢。 长大之后樱歌才明白过来。 为什么爸爸和妈妈相爱却分居两地,不在一起呢? 为什么浩淇提到医科院爸爸的脸色就变了呢? 医科院与妈妈回美国、爸爸妈妈的分居有关系? ------题外话------ 亲们,欢迎收藏,欢迎评论哦 55不是泻药,不是安眠药,是兴奋剂!! 这几天,樱歌就在学校、家、杂志社、体育场徘徊着,既要加紧锻炼,弥补上次运动会留下的遗憾,又不能影响学习,为进入高三做准备,还需要躲避那一群天天在她后面叫她‘篮球王子’的花痴。 真的是很累呢,几乎都没有时间闲聊了。 转眼间,四校联谊运动会就开始了。 记得上次运动会的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吸血鬼的后代,她还因为体虚而晕倒,她还在不知情的状况下送出了初吻,她和浩淇还没有在一起。 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一切都和原来不一样了。 这次运动会她一定不会再像上次那样了,因为她现在体力好得很呢。 ―― “把这包药放到樱歌的水里。” “我们不要这样了。上次差点让樱歌出丑,这次又要整她。你们俩到底有什么矛盾啊,好好交往不行吗?” “你不用管这么多,放就是了。” “我不要,樱歌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暗地里害她。” “这不是害她,你以为这是泻药还是安眠药啊?!这是兴奋剂,能让她夺冠的。我和她没什么矛盾,作为她的朋友我当然想让她赢了。” “是吗?那被查出来岂不是会犯规全校通报吗?我不干。” “不干吗?听说你老爸的星际矿泉水厂的水有问题,我爸爸对此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那现在你这么不配合,是不是我该让爸爸派卫生安检人员查一下?” “你……你怎么能威胁别人?!” “其实你不做,我自会找别人去做。无所谓,只不过你爸爸的公司哦,还有你这千金大小姐的生活哦,可就没有保证了。” 为了爸爸的公司,樱歌,只好对不起了。希望你能渡过难关。 “我做,把药给我。” “我要亲眼看着你放。” 她站在角落里,看着她走了过去。 樱歌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嗨,在干嘛呢?” “啊?!”她的手哆哆嗦嗦,“樱歌,你怎么在这儿啊?” “哦,我来找糖果吃。书包里有,要不要吃?”樱歌丛书包里掏出两块糖果,伸手递给她。 “哦,不要了。我不喜欢吃糖的。” “那好吧。我先走啦,拜拜。” “拜拜。樱歌,要加油啊。” “嗯呐,我会的。”樱歌走远了。 她回过头,朝着角落走去。 “我做不到,对不起,樱歌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这么坏。”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在这儿给我把风。” 真是的,不就放点兴奋剂嘛,手抖成那样干嘛?有这个必要吗? 她把药交到手上,手一直在颤抖,心怦怦直跳。她站在角落里,看着四处的动静。 樱歌和浩淇在一起,离这儿很远的地方。应该不会再突然冒出来了吧。 她打开樱歌的书包,包里一瓶农夫山泉,还有一个保温瓶。她拿起那个小兔盖子的保温瓶,就是这个杯子,樱歌宝贝的很,从没让别人碰过。 她准备把药放进去。 打开瓶盖,看到瓶里的红色液体,瞬时间,血腥味弥漫了她的所在。 这是什么东西?!血?! 她瓶子里装血干嘛?! 难道她受伤了?还是为了预备受伤失血用的? 什么逻辑? 不管了,没那么多时间了。她把药全部倒进瓶子里,又晃了晃,直到看不出异样为止。 她很淡定的向那个角落走去。 “好了?” “嗯。这件事别说出去。” 颜夕双手插兜,其实手心里全是冷汗,原来她也紧张了。 “哦。”星韵应了一声,语气里带着颤音。 ―― “请参加女子3000米的同学到检录处检录,准备比赛。”主持人在主席台上说着。 到她了。 “樱歌,加油哦,这次可不要再晕倒了。” “放心吧,我都练了好几天了,现在不会那么弱了。” “我陪着你吧。” “不用,你还有别的项目呢,再说不让陪跑的。我先去喝点水,拜拜啊。” 樱歌跑到她的书包处,准备补充点能量。 那么长的比赛,如果中途能量耗干了,那不就惨了吗?樱歌拿着书包向主席台后走去。 补充能量要在没人的地方才好。 怎么办?樱歌背着书包去哪儿?她要喝水吗? 她是我的同桌,是我的好朋友,我该这么对她吗? 她瞅了瞅颜夕,不在附近了,作为朋友,她该告诉她真相。 “樱歌,等等我。” 樱歌听到后面有人在叫她,回过头,看到了星韵。 “星韵,怎么了,想找我要糖果吃吗?给,这儿还有。” “不是。樱歌,你跟我来。” 星韵拉着樱歌向主席台后跑去,时不时回头看看颜夕有没有在看她们。 “星韵,什么事以后再说吧,我要比赛了。” “樱歌,那个水不要喝。” “怎么了?” “因为……因为,可能坏掉了。”星韵说的吞吞吐吐。 “水好好的怎么会坏掉呢?星韵,我说真的,我没时间了,比赛要开始了。” “樱歌,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你别喝这个水。” “……”看她的表情,吞吞吐吐,结结巴巴,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给,喝我的吧。”星韵递给樱歌一瓶矿泉水。 “哦,你先走吧。”樱歌接过水,催星韵离开。她要喝的不是水,不能当着她的面喝。 “请十一号凌樱歌赶快来检录处检录,比赛将在三分钟之后开始。”主席台上又喊开了。 “樱歌,记得和我的矿泉水!”星韵向体育场中心跑着。 “嗯,好的。” “樱歌,要加油哦。” 看她跑远之后,樱歌拿出那个小兔的杯子,喝了一通。 到最后,她还是喝了,喝的干干净净。 补充完能量之后,樱歌感觉神清气爽,精神力百倍。她跑向三千米检录处。 “我来了,我来了。” “凌樱歌是吧?” “嗯。” “好。检录完了,快点去赛道吧,比赛马上就开始了。” “嗯,谢谢啊。” 这孩子干什么去了?现在这么疯狂地跑,用尽力气了,三千米能撑下来吗? 检录的教练摇摇头。 “呼~呼~呼~”终于赶上了。 “各就位――” “预备――” “peng――” 一声鸣枪之后,运动员们开始了长跑,在自己的赛道上驰骋着。 56如果你永远醒不来,我陪你一起 “加油!” “加油!” “加油!” 随着运动员们的起跑,看台上的同学们呐喊着。 樱歌也和这些运动员们一起踏上了跑道。 一圈。 两圈。 三圈。 怎么感觉越来越困啊? 昨晚明明很早就shui了呀,而且,刚刚还感觉好好的。 樱歌想起了星韵的话。 “樱歌,那瓶水你别喝了。” “为什么?” “因为……因为可能坏掉了啊。” “……” “喝我的吧。” 星韵说的吞吞吐吐,而且一直强调别喝那瓶矿泉水。 是不是她想说的是别喝保温杯里的? 有人做了手脚? 应该不是星韵,要是她的话她也不会说了。 到底是谁和她过不去? 天哪,别管那么多了,还是跑完再说吧。 樱歌上眼皮和下眼皮不停地打架,虽然身体还有力气,也不觉得怎么虚脱,不过,真的很困。 她竭力抗拒着shui意,在自己的跑道上坚持着。 “樱歌加油!” “加油,你能行的!” 是浩淇、临渊,还有安一的同学们。 樱歌,加油吧,这不是什么困难,相信你自己一定能行的。 樱歌看看其他的运动员,有几个在后面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有的已经走着了,不过她前面还有一个高手。 樱歌没有用吸血鬼的超能力,全凭自己的力量追赶着,超越了前面的人。 位居第一。 现在,只要耐力够强,坚持到终点就好了。 对她来说,其实比耐力、体力都不是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克服困意,别shui着就好。 “樱歌,加油!” “加油!” “坚持住!” 同学们在看台上的声音如擂鼓般响亮,声音充斥着整个运动场。 这种环境下,是shui不着的。 加油,终点就在前方。 浩淇已经站在终点处等着她了。 冲刺! 胜利! “好!” “樱歌――樱歌――樱歌――”看台上全部呼喊着她的名字。 “樱歌,你真的很棒。”浩淇笑起来,洁白的牙齿、乌黑的短发,甚是阳光。 樱歌躺在浩淇的怀里,眼前一黑,闭上了眼睛。 “浩淇,我想觉觉。”她在浩淇耳边轻声呢喃着。 “傻瓜,shui吧,这儿有我。” 浩淇抱起樱歌,跟负责人说了一声,就离场了。 场上的人看到樱歌跑完之后就倒在浩淇的怀里,以为她是累的虚脱了,也没发生什么慌乱。 星韵看到了浩淇抱起樱歌的那一幕,不自觉的留下了眼泪。 樱歌,不是让你别喝那瓶水吗?怎么不听我的话? 樱歌,对不起,最终还是没能救你。 颜夕说的兴奋剂根本就是骗人的,谁知道她在里面加了什么药? ―― 黑色的兰博基尼载着他们俩回到浩淇的公寓,浩淇把樱歌抱到床上平躺,自己在旁边看着她。 樱歌睡得很熟,还带着轻微的鼾声。 他的小listening,跑个步而已,有这么累吗?这可是他见过的最不一样的长跑后休息方式。 “浩淇,你的100米马上就要开始了,安置好樱歌就过来吧。” “老师,我不跑了。” “什么?不跑了?这个得奖会加分的。你确定你要这么做?” “嗯,老师让临渊替我吧。” “那好吧。” 浩淇摸摸樱歌的头,他的listeningshui的这么安心,他怎么舍得走呢? 12点。 1点。 2点。 浩淇本来想叫樱歌起来吃饭,看她shui得那么熟,就没有叫她,不过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已经接近晚上了,怎么还没醒? 正常人是不该这样的啊。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找医生。 ―― “因为服食了大量安眠药,所以现在还在昏迷状态。” “什么?” “从什么时候开始?” “大概上午九点钟,有没有什么办法?” “那应该是八点左右吃的,现在早就消化了,如果清肠的话,没有多大的效果。” “那该怎么办?”好好的怎么会吃安眠药了呢?樱歌,对不起,我没有早点发现,现在,没有办法了。 怎么会这样?浩淇握紧了樱歌的手。 “服食的安眠药还没有达到那种极其严重的程度,还是有醒过来的可能,只不过时间会比较长。” “多长?”浩淇的声音有些颤抖。 “这个说不准,可能会几个月,甚至几年。” 樱歌,几个月?几年? 如果你永远都不醒了,那我怎么办? 浩淇看着那紧握着的双手,坚定了他的信念。 如果你永远都不会醒来,我就陪着你一起沉shui。 “别丧失希望,我先给病人清理一下,怎么说也很会有点用的。” “嗯。” 浩淇站在旁边,看着躺着的樱歌,面色红润,睡颜安详,呼吸平稳,心跳正常,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容,怎么会想不开去吃安眠药呢? 樱歌,不要怕。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带你去世界各地寻找医生。一定会让你醒过来。 如果,他们都不能让你醒来,你也不要害怕,因为我会一直陪着你。 ―― 当他听到他的listening可能永远都不会醒来的消息时,他没有像虐心的电视剧里的男主拼命地摇着她,也没有哭得死去活来,他很平静的守在这儿。 生命,不过是希望的载体,价值的延续。如果没有了希望,失去了最爱,生命又有何意义? 他会很沉静的等待她的苏醒。 他知道,她一定会醒过来的。 也许,这种相信只是自欺欺人。 医生走了,房间里只剩他们两个人。 月光洒进窗台。 今晚的月亮还是那么亮,和寒假中的那晚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如此皎洁的月光,樱歌,你为什么不睁开眼睛看一看呢? 浩淇拥紧了樱歌,闭上双眼,一行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折射了月光,清冷了夜。 门外还有敲门声。是谁打扰了他们在一起的安静时光? “浩淇,开开门啊,我去樱歌的家,她家里没人。她是不是在你家啊?樱歌怎么样了?我对不起她,我不该那么做的。”星韵一边哭,一边喊着,可是没有人理会。 浩淇假装什么都听不见。 不管是什么事,都已经不重要了。 57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清晨的阳光照进屋里,樱歌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到睡在身旁的浩淇。 他的侧脸是那么完美,阳光把他的睫毛、眉毛镀了一层金灿灿的柔光,显得更加温润如玉。多希望每天早上醒来后都能看到这张脸。 樱歌静静的深情地凝视着,手指抚摸过浩淇的脸,从眉毛、眼睛,到鼻子、嘴唇,每一寸都抚摸着。 浩淇睡醒了,樱歌正在离他十厘米的地方睁着眼睛看着他。 他一把抱住了樱歌,脸在她的颈间摩挲着。 她感觉到温热的液体流到她的皮肤上。 “樱歌,醒了……你终于醒了……我,我还以为你不会醒过来了。我好害怕,我以为你会抛下我。”他紧紧地抱着她,喉咙间发着语无伦次的嘶哑声音。 “怎么了?我怎么会不醒了呢?我可不是睡美人。”樱歌的手拍着浩淇的背,一下又一下。 为什么浩淇感触这么大?发生了什么事? 樱歌只记得昨天跑三千米得了第一名,之后就感觉很累很累,睡着了。好像有个人抱着她,她没有睁眼,也知道那个温暖的怀抱是浩淇。 实在太累了,她不想睁开眼睛,只想一直睡着。因为她知道浩淇在身边,她便‘肆无忌惮’地睡了。 感觉到有人握着她的手,有人对她说话,有人想叫醒她,可她就是不想醒。什么事都交给浩淇去办吧,她太累了,让她不管不顾的睡会儿吧。 怎会想到一觉醒来会看到浩淇这么大的反应? “浩淇,我一定不会抛下你的。对不起,真的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没事,没事,你醒了就好。”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男生在她面前哭,而且是为她而哭。 曾经有人说过,眼泪是男生最珍贵的东西,男生从不轻易哭。若是一个男生为她哭了,那说明他是多么的在乎她。 “浩淇,我肆无忌惮、不管不顾的大睡让你担心了。” 童话故事中,城堡里沉睡千年的睡美人,因为王子的吻睁开了眼睛;如果她是沉睡千年的睡美人,那浩淇便是那个王子,他的吻一定会叫醒她的。 浩淇吻着樱歌,用力的吻着,吻中混杂着眼泪的苦涩和绿茶的熟悉气息,一吻天荒。 樱歌和浩淇两个人在床上翻滚着,因为没注意到床边的一瓶药,樱歌一手将药打翻了。 药洒了一地。 “这是什么?”樱歌想捡起药来看。 “别看了,没什么的。” “不行,我要看。” 浩淇没拦住樱歌,樱歌拿起地上的药瓶。 “安眠药?!” “嗯,最近睡眠不是很好,需要安眠药助睡眠。”浩淇的眼睛偏到一边,目光闪烁。 浩淇刚刚说以为她再也不会醒过来了,难不成他…… 是不是如果她永远都醒不过来,她就会陪他一起沉shui? “浩淇,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会怎么办?” “我会找遍全世界也把你找出来。” 可是,他们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全世界,并不代表着两个世界。 “那如果我不在了呢?” “我陪你一起,无论天堂,还是地狱。” “傻瓜,不要这样。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不在了,你要忘记我曾经的存在,找一个爱你的女孩,让她好好照顾你,幸福地度过一生。” “我做不到。没有了我的listening,我什么都不要。你告诉我,那只是假设,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不会……不会有那么一天的。只是假设而已。” “嗯。” “我答应你,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还好,她早点醒过来了,要不然等她三四天,或者四五天以后,醒来是不是就见不到他了? 还好,没有错过。 樱歌拥紧了浩淇,恨不得把他揉进自己身体里面。能遇上这个男人,此生无憾。 日光倾城而下,时光的摆印记在身后,静享年华灿烂的色彩,纯粹的感动,任眼泪尽情流淌…… ―― 班会上。 “让我们祝贺凌樱歌同学在这次四校联谊运动会上取得了女子三千米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一片掌声。 “樱歌这次在四校联谊中贡献很大,不论是联谊舞会,还是篮球联赛、运动会上,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令同学们刮目相看。除樱歌外,浩淇、颜夕、李伟等同学,以及所有参加联谊的、为学校争光的同学,都贡献很大。学校在这次联谊赛中夺冠,超越了萃英,成功加入到省级示范中学的行列,在这里,向各位同学表示的感谢。” “好!”班长带头喝彩,又一阵掌声响起。 “樱歌,祝贺你啊。” “恭喜你,樱歌。老师点名表扬哦。”前后桌以及周围的同学都祝贺樱歌。 “谢谢大家,谢谢。” 这次运动会不容易啊。得到老师的表扬其实也没什么值得特别开心的。 舞会上,有人把她的礼服剪破,导致她差点出丑;运动会上,有人给她下药导致她昏睡,还好她吸血鬼的自愈能力比较强,要不然再晚醒几天,浩淇就和她天人相隔了。 她倒是很想知道,那个给她下安眠药的到底是谁。 是不是在晚礼服上做手脚的那个人和给她下安眠药的是一个人? 她得罪过什么人吗?她记得没有啊,难道是自己的行为举止无意中伤害了别人而不自知?那也不用这么害她吧。若非是吸血鬼,可能一辈子都醒不过来了。 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是星韵吗? 不会的,那是她的好朋友啊,她一定不会害她的。 可为什么舞会上她在下台的时候感觉到了星韵的紧张呢?为什么运动会上星韵让她别喝那瓶矿泉水呢? 虽然她的心中已经有底,可她宁愿相信那不是真的。 ―― 下课了。 “星韵。” “嗯?樱歌,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我该有什么事?” “我……我看到你跑完之后就晕倒了,以为你出事了。” “星韵,为什么运动会的时候劝我不要和那瓶矿泉水?你知道有人给我下安眠药?还是,那个人就是你?”樱歌的语气很冷漠,冷的不像平时的她。 “樱歌……我不知道。” “你说不说?不说我告诉老师。” “樱歌,别为难我,我真的不能说。” 请原谅她的苦衷,她不能拿爸爸的事业当赌注。 “那好吧,你不说,我告诉老师去。”其实她也不是真想告诉老师,只是想吓唬吓唬她,从她那儿得到真相而已。 星韵抓住樱歌的衣袖,“求求你,樱歌,你不要说出去,你体谅体谅我,我真的没有办法。” 星韵哭了,这一次,感觉没有那种千金大小姐的娇气,也不是撒娇的只打雷不下雨的假哭。这次是真的哭了。 本来应该是很惹人怜的场景,为什么樱歌越想越气? “你哭什么哭?我体谅你?那谁体谅我啊?你不知道那个药是多大分量吗?你想要我睡一辈子永远醒不过来吗?你是我的同桌啊,我们上课一起吃东西、传纸条,下课玩闹嬉戏,甚至上厕所都一起去,我以为,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可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告诉我,是你做的,还是别人让你做的?” 樱歌哭了,不知怎的,说着说着就哭了。 有时候她自己都怀疑到底是不是吸血鬼,属于吸血鬼该有的冷酷无情一点也没有,但属于人的喜怒哀乐格外丰富,痛苦与辛酸的放大,一点一点侵蚀着她的心。 “对不起,对不起,樱歌你就当是我做的吧。我不奢求你的原谅,你只要安全了就好。” 樱歌甩开她的手,自己跑出去了。 星韵想跟着樱歌一起,被浩淇拦住了,“让她自己一个人静一静吧。” 也许星韵是有苦衷的,也许下药的不是星韵,要不然她就不会告诉她别喝那瓶水了;也许她真的不该再逼她了,也许在心底里她也不想吵架的。 不过,她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还是无可避免的说了那些重话。 风干了眼泪。 空气中已经有一种初夏的味道了。 高二的一年快要结束了,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 但愿,今后的日子里,不会有人再和她做对了,不要有人在背后伤害她了。 她防不起,伤不起,也shou不起。 一连过了几天,樱歌对星韵的存在视而不见,当她传过纸条来的时候,她没有看就扔了;她给她饮料,她便一手打翻;上课的时候再也不交头接耳;下课也只是静静地坐在自己座位上,低着头不知想什么。 对于星韵的一切讨好与道歉,她都不接受。 她最怕的就是朋友的背叛和亲人爱人的抛弃,如果必须有背叛,她宁愿没有朋友。 妈妈在她刚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她,星韵又因为不能言明的苦衷背叛了她,如果有一天,浩淇也抛弃她该怎么办? 过分的依赖一个人,当你失去他的那一天,你会感觉一无所有。 可他曾说过,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樱歌努力使自己保持一个人的独立,不依赖任何人。心情不好,不再和星韵说话,上课不再交头接耳,有时一个人呆呆的望着天空,眼睛放空。孤独的她,像是关闭了自己的心门,不接纳任何人,这样就不会再遭受朋友的欺骗与背叛。 可为什么,心情一点也好不起来? ------题外话------ 亲们,鲜花,钻石,月票…通通砸过来吧。 58长大后谁还会再唱起心愿 这已经是第五天了。 一张纸条传过来,“星韵,你出来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是颜夕传过来的。 她发誓,这辈子都不要和颜夕做伤害樱歌的事了。 “找我什么事?” “那些药,她是不是没喝?” “喝了,正因为喝了才会昏睡过去,都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了,你还不放手吗?” “你确定她喝了?喝了的话不应该这样啊。” 如果真的喝下那些药,现在根本没能力站在教室里,应该是沉睡几月、几年,甚至醒不过来,如果能醒过来,也该神志不清了才对。她本想让樱歌醒不过来,再把罪名嫁祸给星韵,这样一切就完美了。 这是怎么回事? 那天她明明还看到樱歌跑到终点之后晕倒了,谁知道现在就醒过来了呢? 还有那个保温杯里装着的血液,到底是怎么回事? “颜夕,以后别再找我了,你找我我也不会出来了。” “哦?是吗?” “我已经告诉爸爸不要再做那些投机取巧、钻空子、损害别人利益的事了,而且爸爸也答应我了。你别想再拿你老爸的权利威胁我了。” “呵!”颜夕冷笑了一声,这是在别人面前从未露出过的面孔,不似平时的温柔与善解人意。 是爱改变了她吗?为爱执着是件正确的事吗? “颜夕,你和樱歌的矛盾,是不是因为浩淇?这也不可能啊,你不是和玺嘉在一起了吗?难道是因为玺嘉?”星韵猜测着。希望不是因为玺嘉,她在心里这么想。 因为提到玺嘉,她的心有种酸酸的感觉,不舒服。 “你没有资格过问。”说罢,颜夕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颜夕这个样子真的好可怕。 “人生只有走出来的美丽,没有等出来的辉煌。”她是说给自己听的,她为爱执着,总有一天浩淇会重新爱上她的。 ―― 樱歌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还是漫无目的,还是心不在焉,还是眼神放空。 看到手机上的短信,“listening,快上课了,该回来了。”发这条短信的时候,浩淇感觉满是心酸,这几天樱歌一直不开心,他心情也不怎么好,一点小事就能引爆导火线。 “嗯。”樱歌回了短信。 推开门,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翻开数学书,低头看着,无视同桌星韵的存在。这几天一直是这样,面无表情,她已经练得习惯了。 “樱歌,你的书拿反了。”临渊路过樱歌的课桌,好心的提醒道。 “哦。”樱歌慌乱的擦擦眼泪,把书倒过来。 “怎么了,你怎么哭了?”临渊给樱歌一张纸巾。 “没有。” “什么事不开心?” 浩淇本来在做数学题,但是耳朵里充斥着临渊和樱歌的对话声,眼前全是临渊对樱歌的关心,那么小心翼翼,像捧在手心里的珍宝一样。 他一个题也读不懂,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那是她的女朋友,哥们儿也不必这么亲密吧。他攥紧了拳头,忍着不说话。 临渊拿着纸巾帮樱歌擦掉眼泪。 樱歌拿过纸巾,拒绝了临渊,“我自己来吧。” “临渊你别打扰她。”浩淇终于忍不住了,语气冷冰冰的对临渊说。 “我没打扰她,你没看到她在哭吗?作为她的男朋友你怎么坐得住?我现在关心我的哥们儿,还得跟你打个招呼吗?” “你走开,让她自己一个人静一会儿。” 他不知道,其实她所希望的不是一个人的安静,不是趴在课桌上嚎啕大哭,而是他的怀抱,他温暖的怀抱。 “凭什么听你的,我不走。” “滚!”这是第一次听浩淇骂人了。 “呵――”临渊出手给了浩淇一拳头。 浩淇站起身来,一脚踹向临渊。 两个人撕打在一块儿。 “住手,给我住手!” 樱歌刚刚哭得太多,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两个人听到樱歌的吼声,才停住了手。 颜夕刚刚回到教室的时候,看到浩淇和临渊的打架,看到浩淇受伤和他看着樱歌无奈心酸的神态,真的很心痛。樱歌,让两个男人为你而战,是不是很幸福? 浩淇嘴角出了血,临渊脸上也挂了彩。 樱歌看到了地上的一滩血,怕自己的面目又发生变化,所以就跑开了。 今天的课不要上了,给老师请假吧。 ―― 樱歌一个人抱着篮球,去了体育场。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一下一下拼命的投篮,直到筋疲力尽,再没有什么力气。 樱歌坐在篮球场外的台阶上休息,眼神放空。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洒满天地间,放学的铃声响起,校园里唱着《同桌的你》。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能不能别放音乐了,吵死人了。 看到她同桌她就心里闷得慌,像有一块大石头堵在胸口似的,她发誓,如果现在星韵出现在她面前和她道歉,她也不会原谅她。 可她怎么会出现在她面前呢?上午的时候她自己说的话那么伤人,想必千金大小姐早就伤透心了。 或者她根本不在乎,只在乎她自己公主般的生活和芭比娃娃。 浩淇也不在,他和临渊打完架之后怎么样了,是不是专心学习了,还是心里想着她? 好闷啊。 闷就闷吧,一个人也好。 以后上课会集中注意力,不传纸条,不偷吃零食,不嬉笑打闹。少了些乐趣,多了些真实。 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她那千金大小姐的脾气,她早受够了。 朋友有没有无所谓,她们本来就不是一类人,她不在乎,她真的不在乎。 樱歌眼神一直放空着,却不知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校园的广播上早已放着另一首歌曲――《心愿》。跟着熟悉的旋律,樱歌也不由自主的唱着。 “湖水是你的眼神,梦想满天星辰。 心情是一个传说,亘古不变的等候。 成长是一扇树叶的门,童年有一群亲爱的人。 春天是一段路程,沧海桑田的拥有。 ……” 唱着唱着,她便哽咽了,唱不下去了。 “我们都曾有过一张天真而忧伤的脸,手握阳光我们望着遥远。 轻轻的一天天一年又一年,长大间我们是否还会再唱起心愿? 轻轻的一天天,一年又一年,长大间我们是否还会再唱起心愿?”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过来,是星韵。 她脸上挂满泪痕,手里提着一袋小吃,话梅、鱿鱼丝、海苔、可口可乐。 她一边唱着,一边朝这个方向走来。 “樱歌,真的对不起。我们和好吧,不要不理我。我喜欢和你一起在上课的时候吃零食,喜欢和你传纸条,女生们有好多都嫌弃我的大小姐脾气,可是你一直和我在一起,樱歌,我们不要吵架了好不好?好不好?”星韵握紧了樱歌的手,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手背上,《心愿》的旋律随着眼泪,乱了节拍。 樱歌哭的更严重了,眼泪再也收不住。她抱紧了星韵,她是在乎的,她的同桌,她的好朋友,她怎么能不在乎呢? 那些关于自己一个人的想法都是假的,在星韵找到她、向她道歉的那一刻就彻底崩塌了。 “嗯,我们和好,和好。我原谅你了。” 她的声音也因为哭泣而有些抽搐,说话的时候有点前言不搭后语。 “樱歌,太好了。来,这是你最喜欢吃的话梅和鱿鱼丝。” “嗯,”樱歌抹了一把眼泪,就这么吃起来了。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是浩淇告诉我的。” “他在哪儿?” “今天你走了之后,他一直没在教室上课。我以为,他是陪你去了。” “我在这儿。”浩淇向他们走来。 “浩淇。” “你们终于和好了,我等这一刻等了很久啊。” 原来,他一直陪着她,他一直在她身边守候着她。 ------题外话------ 即将入v,敬请期待… 59宁静的夏天,高二的最后一个月 樱歌和星韵和好了之后,从此上课还是传纸条、交头接耳,下课一起嬉戏打闹,一起上厕所,又恢复了密不可分的要好的关系。 黑板上右上角出现了区域,关于高三倒计时。 “高三倒计时有什么好倒的,又不是高考。”樱歌撇撇嘴说。 “班主任不是总说,进入了高三,就登入半只脚踏进了高考。还没等反应过来,时间就过完了。”星韵说道。 “高考,高考,又是高考。要是我生在美国就好了,美国可没有高考。” “那樱歌你会不会留学美国,不在国内上大学了啊?” “怎么可能?!以前我倒是也想过,不过现在……” “现在怎么了?哦,我知道了,是因为浩淇吧。你舍不得他呢。说说,你们俩要考同一所大学吗?考哪个大学?” “胡闹。我不知道。” 星韵转过头,“浩淇,那你说说,以后要和樱歌去哪所大学啊?你们要学什么专业?以后在哪儿定居?房子买在哪儿?我好去找你们呐。” 浩淇停下笔,抬起头看着星韵,一副很认真的表情。 “这个……我也不知道,你问樱歌吧。” “樱歌,说说嘛,说说嘛。上那个大学啊?什么时候结婚啊?在那儿定居啊?” 靠!在那儿定居这个都问,她又不是先知,她怎么知道? “你怎么不问我生男生女呢?”樱歌傻愣愣的冒出这个问题。 “咦,对哦,你以后生男生女啊?” “噗~”浩淇忍不住笑了。 生男生女这不关她的事吧,是管他的事。 “星韵,你真是我们家大活宝啊,从高二升高三倒计时扯到我们家孩子是男是女了,我服了你了。” “嘿嘿。有我这个活宝,你很幸福吧。”星韵抓抓头发。 “我倒希望这上面写的是暑假倒计时。哈,离放假还有31天,这多好,让人看着也觉得心情舒畅。” “是哦,我也盼着放假呢,这是高三前最后一个假期了,过完这个假期,就要拼一年了。整整一年都不能玩呢。” 看吧,樱歌成功地转移了话题。和星韵这种‘胸大无脑’的小笨蛋说话就是简单。虽然,她也比较无脑,不过比起星韵,她还是聪明了一大截呢。 课桌上的书和试卷已经摞得好高好高了,老师还天天发试卷,一天一大摞,看着就心烦。是啊,快点放暑假吧,放暑假的时候就可以和浩淇一起去内蒙古大草原了。 “对了,星韵,你暑假去哪儿玩呢?” “爸爸说要带我去威尼斯。海上城市哝,樱歌,你去过没有?” “没有。不过我去过夏威夷。” “哇,cool,你还去过夏威夷啊?” “嗯,妈妈在那儿住。” “这么说,你父母是两地分居咯?” 星韵这个人,就是说话不用脑子,想到什么就直接说出来了,没有一点考虑。虽然她没有恶意,不过的确很冷场。 “哦,樱歌,对不起哦,你说说你今年暑假要去哪儿啊?” “内蒙古大草原。” “嗯,是很不错的地方,最后一个狂欢的季节了,我们一定要抓紧机会。” “嗯。” 樱歌想象着广阔无垠的大草原,凉爽的气候,奔腾的骏马,还有蒙古特色的奶酒,可能还会有篝火晚会。更重要的是,浩淇会陪她一起过生日,她很期待这个生日的。 哇塞,太棒了,恨不得现在就放假,瞬间转移到草原。 啊哦,幻象消失了。 “今天我们学习楞次定律,大家把书翻到78页。”物理老师一进门就大步走上讲台,用最快的速度整理好资料,开始上课。 理想是丰满的,可现实是骨感的。 接下来的日子,还有一个期末考试等着她的。 “革命尚未成功,樱歌同学仍具继续努力!”樱歌在她的物理课本第78页写下这么一句话,旁边画着浩淇的卡通头像,左手拿着一个大喇叭,右手伸出一个大拇指,加油! 画得有点搞笑。 不过还行,可以激励她投入到无聊的题海战术中。 早上七点起床,晚上十一点睡觉,除了和浩淇在一起的时间、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樱歌几乎都拿来学习。尽管是一边和星韵传纸条一边学习,不过,这已经算很努力了。 为了暑假能玩的开心,最后的一段时间绝对不能松懈。 ―― 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 樱歌趴在床上,面前摆着一堆卷子和一摞书,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写着作业。悠悠趴在她的身边,同她一起度过高二的最后一个月。左手快速在手机上输入了几个字,发了出去。 浩淇坐在写字台前,书桌上整整齐齐、分门别类的摆着各科试题以及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左手边放着一杯已经快要喝完的咖啡。低头看看自己的短信,“浩淇,时间不早了,早点睡,晚安。――爱你的listening。” 星韵在自己芭比娃娃的公主卧室里,坐在冰水袋椅子上,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对着面前厚厚的一对试卷发呆。 自言自语道,“唉,一个题也不会做。芭比,你帮我做吧。” 临渊头上系着一根奋斗的红色丝带,嘴里咬着铅笔,和一篇特别难的英语阅读理解作斗争,“啊,一个词也不认识,神呐,救救我吧!上帝啊,赐予我力量吧,让我把这篇阅读消灭掉!” 颜夕早就写完作业了,自己一个人呆在卧室,玩着苹果笔记本,看浩淇的qq空间。 一个qq消息过来,玺嘉的头像闪动,“颜夕,这么晚了怎么还没没睡?” “马上要睡了,晚安。”颜夕回了过去。 玺嘉玩着手机,写完的作业胡乱扔作一团。看到颜夕回的消息,叹了一口气。 怎么感觉他的女朋友对他不够热情呢? 是不是要进高三了,没时间理他? 那些题目随便做做就好啦,那么简单。想必对她来说也是小事吧。 千千万万的学子,这个时候都在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 高三的学长学姐们马上就要高考了,正调理着情绪,达到最佳状态,以便冲向高考战场; 也有的为留学而战,整理者自己的资料、奖项、简介,准备递给所心仪的大学,准备越洋、出国,走向世界; 高二的他们,一天天,一夜夜,面前摆的全是作业。为踏入高三做准备,为高考做准备,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 高一的学弟学妹有的还在懵懂的恋爱,有的还在打游戏,还不知高中的重要性,也有懂事早的孩子,从高一开始就为高考做准备。 就在这个宁静的夏天。 就是这个宁静的夏天。 ------题外话------ 收藏哦~ 60启程去锡林郭勒大草原 高二的最后一个月终于结束,无论期末考试成绩的是好是坏都无所谓了,每个人都尽了最大的努力冲刺高三。 在踏入高三之前,他们迎来了最后一个狂欢的暑假。 暑假第二天一大早,樱歌就早早起床了,换上了波西米亚长裙,穿上白色高跟鞋,带上遮阳帽和墨镜,拉着行李箱出发了。 到浩淇家的时候,却看到他穿着一个白色体恤,蓝色牛仔裤,干净利落的短发,很是休闲,而自己是不是有些太‘盛装’了? “listening,你怎么穿成这样?”浩淇一脸吃惊地看着她,就好像她是火星从上下来的一样。 “我……穿的很奇怪吗?” “不是很奇怪,一点点奇怪而已。你今天是要去相亲吗?” “什么相亲?!今天去旅游!” 去旅游穿成这样,路上不得累死啊? 会不会走着走着扭到脚?会不会踩到裙子?会不会风一来把帽子刮飞?会不会墨镜掉了? 穿得好看是好看,就是太麻烦了。 “等我一下。” 樱歌把行李箱翻开,从里边搜出了一件衣服和一双运动鞋,冲进浩淇的卧室。 一分钟之后。 樱歌出来了。 她穿着水蓝色格子的衬衫,配着短裤,脚上一双看起来很能跑的运动鞋。发型也变了,她扎着个短短的马尾,显得格外清爽活力。 对嘛,这才像去旅游的。 樱歌把波西米亚长裙随便折了折塞进行李箱,“高跟鞋怎么办?” “不带了,放你家里吧。旅游用不着高跟鞋。” “好。”浩淇拖出自己的行李箱。 樱歌调皮的拍拍浩淇的头发,“出发!” 两个人去机场坐上飞机,睡了一小觉就到了呼和浩特。 “浩淇,要多长时间就到草原了?好期待看到草原啊,我还没见过呢。” “去锡林郭勒草原要是十个多小时呢,你再睡会儿吧。” “啊?那么久?!那到了叫我哦,一定要叫醒我哦。” “嗯。旅途很辛苦的,睡吧。” 浩淇把樱歌揽在怀里,她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睡了。 从呼和浩特坐汽车离开市区前往大草原,花了整整十个小时才到草原,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浩淇预测的真不假。 樱歌睡得迷迷糊糊,不愿起来。 “listening,起来啦,我们到草原了。”浩淇在樱歌耳边小声唤着她的名字。 “好累哦,好困呐,如果瞬间转移就好了。”樱歌轻声呢喃,说着梦话。 梦话都关于超能力,她可真会想象。 “告诉你一个秘密,不要告诉别人,其实我不知道具体位置哦,所以瞬间转移不顶用的。嘻嘻。” 傻瓜,好傻又好可爱的listening。 来草原的第一天,樱歌就这么睡过去了。 再次睁开眼睛,看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房子――蒙古包。白色的圆圆的房顶,上面画着蓝色的大圈圈,弧形的墙上挂满了牛角、骨头做成的装饰品,不远处还摆着一个圆木桌,地上铺着皮毛的地毯。 她到了? 她到了! 啊!什么时候到的,竟然睡着了! 悔死了。竟然是睡着来的。 “公主,起来吃饭啦。” “嗯?” 浩淇穿着一身很具有民族特色深蓝色长袍进来了。 “怎么穿成这样?” “入乡随俗嘛,这样才有意思。来,这是给你准备的, 快点换好衣服洗脸刷牙,大家都在等你呢。” “哦。我换衣服,你就别在这儿了吧。” “……” 浩淇出去等她了。 这是什么衣服?蒙古族服装? 樱歌慢慢伸开折叠着的衣服,深红色的裙子,还有一个小短褂,一双靴子。 哇塞,好漂亮的民族服饰。 樱歌很快换好了,对着镜子看了看,她变得很有民族风情,这个样子,最适合骑马啦。 骑着马儿在草原上驰骋啊,太爽啦。 樱歌从蒙古包走出来,大家都在等她了。 她走到浩淇的身边,“蒙古族习俗,献哈达。” “嗯。” “因为昨晚咱们来得太晚了,所以就先安置我们休息了,哈达今早献。” “那哈达为什么是蓝色的呢,以前看电视上说都是白色的啊?” “蒙古族信奉长生天,认为苍穹的蔚蓝色浩瀚无边、纯洁美丽、清醒永恒,所以蒙古族无比敬慕天之蓝,蓝色的哈达比白色的要更为正式。”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我看过各族礼仪、习俗与信仰。” 这个都有兴趣?!樱歌暗自感叹,他的知识量真是不可估量啊。 “嘘,别说话了。” 一个老爷爷手捧天蓝色的哈达戴到樱歌脖子上,又给她敬酒,周围几个蒙古族姑娘唱着歌围着他们跳起了舞。 樱歌接过酒,一口喝下。 豪爽的女孩。 等浩淇也带上哈达、喝完酒,一个姑娘就跳到她身边拉着他跳起了舞。浩淇不好拒绝,回头看了看樱歌。 “去吧。”樱歌用口型说着。 没办法呀,谁让他长了一张迷倒众生的脸呢? 几个姑娘拉着樱歌跳着舞也跟着那个方向去了,蒙古的姑娘们很是热情。 蒙古族真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天天都跳着,兴致来了就唱起歌,每天生活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骑着马,喝着酒,无忧无虑。这种生活真好,真羡慕他们。 哇塞,原来是来吃大餐哦。 早餐如此丰盛啊,好多烤肉,还有她期待已久的奶酒。 “这个是手扒肉,这是烤羊,那边的是烤牛,馅饼,还有奶酒。”一个女孩用汉语给她介绍着。 “你会说汉语?” “当然了,我会两种语言。因为听说有客人要来度假,族长让我们做好准备,还特地让我练好汉语。我们两天前就把你们的住处安置好了。” “服务好周到啊。” “来,喝点尝尝。” “嗯。” 奶酒,果然名不虚传,酒的醇厚中有一种浓浓的奶香味,“好喝。” 樱歌又吃吃烤肉。 这次来内蒙古真的是来对了,大饱眼福,大饱口福啊。 “可不可以教我蒙古语啊?” “嗯,可以啊,你想学什么?” “bichamdharitai。” “比恰穆德海日泰?” “嗯。” “你好呢?” “齐赛白奴。” “ok。” “比恰穆德海日泰……齐赛白奴……比恰穆德海日泰……齐赛白奴……比恰穆德海日泰……齐赛白奴……” 樱歌一边吃着,嘴里一边嘟囔着。 蒙古语好难记哦。 ------题外话------ 亲们,赶快收藏啦… 61以后不许离开我的视线 “吃完饭,要不要去看赛马?”蒙古女孩问樱歌。 “嗯?当然要去。”樱歌使劲点着头。 她特别喜欢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的感觉,这种活动当然要参加。 “对了,聊了这么久,还不知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萨日娜就好。” “萨日娜?代表什么意思呢?” “百合。” “哦,那以后叫你娜娜咯。” “好的,樱歌。” “嗯?你知道我的名字啊?” “对啊,你们来之前一切都安排好了,你的朋友怕你习惯不了这里的风俗,还让我特别照顾你呢,我是你的贴身翻译,有不懂的尽管问我。” 浩淇原来早就安排好了啊,他作了这么多准备呢。其实,她适应能力很强的,觉得浩淇有点太溺爱她了。 “谢谢你。”樱歌写了一条短信,发过去。 “……”浩淇回了一串省略号。 吃过饭后,他们去了赛马场。 一条长长的赛道,两边有木制的围栏,第一轮赛马的人已经骑在马背上,斗志昂扬,谈笑间阔气好爽。这是草原男儿的本色。 一声令下,九匹马同时向前冲着。赛马,不仅仅是赛马,可以用花式赛马来形容。因为他们会在马背上做好多动作,比如单手撑鞍,比如单脚站立等。极其危险性的动作,他们却做得那么轻巧简单。 “哇塞!”樱歌看的目瞪口呆。 “他们从小到大一直练骑马、射箭、摔跤,这些已经是很随意的动作了。”娜娜在旁边解释道。 “是吗?高难度啊。”就算她是吸血鬼,她也没勇气做这么危险的动作呢。 “对于一个草原人来说,不会骑马是件很丢人的事。” “那这么说,你……” “我当然会了。等着看哦。” 娜娜一手拽着马缰绳,骑上马,“驾!” 马儿在她的驾驭下飞驰在草原,她的身子随着马奔跑的节奏一颠一颠,发丝和彩珠的发饰随风飘扬,她前脚站在马背上,后脚翘起,摆了一个很高难度的动作。 “帅气!” 樱歌大喊。 本来以为会打篮球就是件很帅的事,到现在她改变想法了,会骑马是件更帅气的事。 “我要学,我要学,教我嘛,教我啦。” “好,教你。不过,你不能学这种危险性动作哦,只学会骑马就好。” “嗯,谢谢你咯,娜娜。” “你们打算在这儿玩几天啊?” “不知道,大概会十来天吧。” “多留几天呗,十天之后就是那达慕大会,到时候可热闹了。有摔跤,赛马,射箭比赛。” “哇,这么好玩,那当然要留下来参加啦,到时候我学会骑马,咱们俩一决高下。” “好啊,我等着你来挑战。” “萨日娜――”一个很浑厚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这是一个很高大、很壮实的蒙古男子。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我未婚夫,他叫巴图。” “巴图,她是来旅游的客人,叫樱歌。” “呃……齐赛白奴。”樱歌努力搜寻着大脑的记忆,终于想起了你好的蒙古语。 男子用蒙古语说了一大堆,听的樱歌稀里糊涂。 “什么意思啊?” “巴图说,他很高兴认识你,还说,你的男朋友为人很豪爽。” “啊?哦。” 浩淇很豪爽?她怎么没有发现,她一直觉得浩淇是那种温柔的男生,豪爽从来没跟浩淇挂过钩啊。 男子又说了一大堆,樱歌很无奈的看向娜娜。 “樱歌,我们先走了,你也和你的男朋友好好玩吧。今晚上的篝火晚会是为迎接你们的到来而开的,你一定要准备特别节目哦,加油吧。拜拜。” “拜拜。” 今晚上有篝火晚会? 今晚上有篝火晚会! 真的和她想象的一模一样,赛马场,民族风情的姑娘汉子,手扒肉,奶酒,篝火晚会。 她快要爱上这片草原了。 不过,篝火晚会要准备什么特别节目呢? 去找浩淇商量一下。 她看到浩淇一个人在远处,他在干嘛呢? 樱歌静静地走过去,想偷偷看看浩淇到底在干嘛,顺便吓唬他一下。 浩淇感觉到樱歌的靠近,收起手里的盒子,转过头。 樱歌被吓了一跳。 “哇哦,本来想吓唬你呢,你怎么回过头来了?” “因为我感觉到你的靠近了啊。” “明明距离很远吗,别告诉我你也听的出我的心跳声啊?” 她说过,十步之内能听得到他的心跳,因为她是吸血鬼嘛,听觉当然很敏锐了,可浩淇是人类啊,怎么这么厉害? “反正就是感觉得到啊。” 原来这才是本事,没有那么敏锐的感官,却能感觉得到她。 “listening,找我什么事?” “商量篝火晚会的事哦。” “现在知道找我了,刚刚玩得那么开心,都看不到我的存在了。” 新奇的事太多,她真的玩得太开心把他忽略了。 “生气了吗?” “呵,开玩笑的。”浩淇把樱歌拉到草地上,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刚刚不是忘记你的存在,我还以为你被那几个蒙古姑娘围着很开心呢。”樱歌开玩笑的说。 “怎么会呢,我被她们围着,心里想的总是你。想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你去哪儿了,你在玩什么。” “哦,原来是这样啊。” “以后要和我呆在一块,不许离开我的视线之内。” “霸道。” 浩淇挑了挑眉,那意思是在说,我就霸道了你能怎么样?! “霸道的小朋友,我需要翻译了怎么办?我想学骑马了怎么办?” “我可以帮你翻译,也会教你骑马。” “啊?你会?你不骗人?” “不要怀疑我的能力。” “我主要是觉得吧,你这么一温润的男生,会骑马?” “不相信?我骑给你看。” 浩淇拉着樱歌的手,走到一个牵着马的男子身边,说了句樱歌听不懂的语言,给了他一些钱,男子就把马给他了。 原来他真的懂蒙古语啊。 浩淇骑上马,帅气利落的动作,“来!” 他向樱歌伸出手。 樱歌抓紧浩淇的手,被带到马上。 “准备好了吗?” “嗯。” 马儿带着他们两个人驰骋在大草原上。 ------题外话------ 各位,昨天有没有收到表白的话呢?520呐…爱你们~ 62篝火晚会 风迎面吹来,拂过樱歌的发丝。 草原上的温度并不高,感觉很凉爽,空气中夹杂着一股青草混着泥土的味道。 樱歌坐在浩淇的身前,随着马儿的奔跑一起一伏。 浩淇的脸贴在樱歌耳边,“感觉怎么样啊?” “sobrilliant!” “那现在,我有资格做你的翻译和老师了吗?” “当然,你简直就是大神啊,世上都没有你不会的东西了。我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呵呵。” 马儿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载着樱歌和浩淇在大草原上散步。 碧绿宽广的草原的尽头,世界上的天涯海角,最终的地平线上,两个相依偎的人,一匹马,构成了最温馨最美丽的画面。 “今晚的篝火晚会怎么办?” “我们堂堂凌大小姐,一个节目还不简单?” “什么嘛,我说正事呢。该准备什么节目呢?” “唱歌啊,跳舞啊,再不行练个跆拳道啦。” “蒙古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我那个嗓子不能在这儿显摆,而且,我根本就不会跳舞。跆拳道嘛,怎么说呢,我还想保持可爱淑女形象呢。要不,你替我唱歌吧?” “我的歌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浩淇说的理所当然,就像在陈述一个毋庸置疑的真理。 “你说的哦,以后绝对不许给其他女孩子唱情歌。” “嗯,好。” “以后也不许给其他女孩子说情话。” “嗯,好。” “以后的以后,只能喜欢我一个人。” “嗯,好。” “今晚帮我准备节目。” “嗯?不好。” 还以为他会掉进圈套呢,也不想想他是什么智商?小傻瓜。 天色渐渐暗了,远方的音乐响起来了,跳跃的火苗在夜晚迸发着青春的活力。 “该回去了。” “嗯,那好吧。” 其实樱歌还有些意犹未尽呢,和浩淇一起享受静谧的二人时光。 回去的话,篝火晚会一定很好玩,很热闹,她就喜欢这种热闹。只不过她现在有点小紧张。因为从没在这么多人面前唱过歌,她怕到时候唱不出来。 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凌大小姐还怕这个啊。 一大群人围着火架成一个大圈坐着,中间的火架上烤着羊肉。 “羊肉还没熟,看来我们没来迟哦。” 樱歌拉着浩淇的手,在大圈上找了个空地坐下。 看人差不多来齐了,巴图站在圆圈中间说着蒙语,娜娜用汉语翻译着,“欢迎大家来到美丽的锡林郭勒大草原,我代表全体草原人民欢迎你们。我宣布,今天晚上的篝火晚会正式开始,下面进入第一轮的表演阶段。” 原来他们俩是主持人呢,怪不得今天上午娜娜匆匆忙忙和巴图走了,是去排练了吧。 “哪位先上来展示?” “我。” 一个汉族小伙子走到中央,接过话筒。“这首歌,唱给我最喜欢的姑娘,也送给大家。” “他和我们一样,也是游客吧?”樱歌和浩淇悄悄咬耳朵。 “嗯,看人家多开放。” “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 谁替我祈祷,替我烦恼; 为我生气为我闹。 幸福开始有预兆, 缘分让我们慢慢紧靠, 然后孤单被吞没了, 无聊变得有话聊,有变化了。” 在场的游客们都跟着旋律一起唱起来了,“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你不知道你对我多么重要,有了你生命完整的刚好。小酒窝长睫毛,迷人的无可救药。我放慢了步调,感觉像是喝醉了。终于找到心有灵犀的美好,一辈子暖暖的好。” 那个男生很深情的看着圈上坐着的一个女孩,目光柔情似水,满满的爱意,而那个女孩,笑得特别甜,特别幸福。 “下一首,我来。”巴图用蒙古语说着。 第二首歌,巴图走到中间,粗犷浑厚的声音从他的声带中传出来,不需要话筒,他的声音也能嘹亮草原。蒙语的意思是:“银色月光洒在你脸上, 你纯真的脸庞像个孩子一样, 马头琴悠扬是谁在歌唱, 请别吵醒我心爱的姑娘。 吻你的脸颊, 吻你的长发, 靠在我的胸膛, 不管夜多漫长。 吻你的善良, 吻你的坚强, 有你在身旁,心就不再流浪。” “一首很深情、很温柔的曲子,不是那种豪放的,听起来倒更像是给心爱姑娘的深情告白。”樱歌听着歌,小声的说着。 萨日娜在歌曲一开始唱的时候,就走到了中央,巴图唱着歌,她跳着舞。婀娜的舞姿,曼妙的身材,伴着跳跃的火光,显得格外美丽。 “下一个,我们上吧。” “嗯。想好表演什么了?” “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就想到了。”樱歌眨了下眼睛,按捺住狂跳不止的心。 呼~不用紧张,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也是种锻炼,再说有话筒,不需要把声音放得很大。 既然第一个唱的是中文歌,第二个唱的是蒙语歌,那她就给来个英文歌。 “aslongasstarsshinedownfromheaven,andtheriversrunintothesea。tilltheendoftimeforever,youaretheonlyloveiwillneed。” 浩淇从人群里站起来,一边唱着,一边走到中间,声音纯粹,不含杂质。如山泉般清澈、温柔。他接了下一句唱下去, “inmylifeyoureallthatmatters,inmyeyestheonlytruthisee。whenmyhopesanddreamshaveshattered,youretheohatsthereforme。” 原来他听过这首歌啊,真好,可以对唱了。 樱歌砰砰直跳的心在看到浩淇向她走来的那一刻渐渐安定下来了。 “whenifoundyouiwasblessed,andiwillneverleaveyou,ineedyou。” “imaginemewithoutyou, idbelostandsoconfused, iwouldnstaday,idbeafraid withoutyoutheretoseemethrough。 imaginemewithoutyou, lord,youknowitsjustimpossible。 becauseofyou,itsallbrandnew, mylifeisnowworthwhile, icantimaginemewithoutyou。” 歌词的中文意思是,“只要星星还在天空闪烁,只要江河海还汇入海洋,直到生命的尽头,你都会是我唯一的爱……没有了你我都不敢想象生命会成为什么样子,我需要你…” ------题外话------ 推荐大家听这首英文歌,肯好听的哦、、、、想必很多妹子们已经听过了吧 63‘二公主\’的圣马可教堂之游 后来,又有很多游客呀、当地居民啊上去表演节目,有唱歌的,跳舞的,练拳的,很是精彩。樱歌唱完那首《imaginemewithoutyou》之后,就坐在观众圈里一边吃烤肉,一边看节目。 当气氛到达高潮的时候,他们手拉着手,围着火把跳起了舞。当地居民用蒙语唱着豪放的草原歌,樱歌他们虽然听不懂词,但也跟着调子哼哼。 好好玩的篝火晚会。 ―― “爸爸,我们接下来去圣马可教堂吧。”星韵一身公主蓬蓬裙,小鸟依人的挽着爸爸的臂弯,大大的遮阳帽遮住了半边脸。 “好,宝贝女儿说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爸爸最好了,来,亲一个。” “呵呵。” 在步行街上走着,经过一个很有古典欧式风格的建筑旁时,星韵把相机递给爸爸,“来,老爸给我拍张相,要把后面的建筑拍全哦。”星韵摆出一副很萌的表情,两只手搭在太阳帽上,嘟着嘴。 咔嚓―― “我看看把我拍的漂不漂亮。” 星韵拿过相机,看着照片。 照片里的自己特别可爱,像一个公主,而且老爸拍的建筑也没挡到,很好。 星韵看到了角落里的两个人。 怎么感觉这么面熟呢? 可惜照的太小,看不清楚。 星韵向那个角落跑去,希望能找到那两个人。 “韵韵,你去哪儿啊?” “爸爸,快点快点。” 当星韵跑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正好撞见颜夕和玺嘉。 怪不得感觉那么熟悉呢,原来是玺嘉和她啊。 星韵对玺嘉很有好感,她对帅哥都没有抵抗力,可对颜夕吧,她不怎么喜欢她。因为她曾经要她伤害樱歌,而且还拿她爸爸的事业要挟她。 “嗨,玺嘉,你们也来威尼斯旅游啊,真巧哦。” “你是哪位?”玺嘉很绅士地说,但也的确很伤人,他竟然不知道她是谁。 “呵呵,我是星韵,是颜夕的同学。” 星韵的爸爸也走过来了,“星韵,这是你的同学吗?” “嗯,爸爸,这是颜夕,和我一个班的,这是玺嘉,萃英中学的。” 颜夕很温柔,很礼貌的说了声,“叔叔好。” 哼,在大人面前装的那么礼貌,她背后的样子谁能知道?她现在再也不被她操控了,不怕她了。看到她的乖乖女模样就感觉不舒服。 星韵没等爸爸回复颜夕,就紧接着问玺嘉,“玺嘉,你们要去哪儿玩?听说圣马可教堂是威尼斯的必游景点之一,怎么样?去不去?” “呵,我们正要去那儿。”玺嘉冷冷的说。真倒霉,碰上这么个电灯泡。 “嗯呐,真是太有缘了。” “那既然是同学,又顺路,不如做个伴,人多更有意思啊。”星韵的爸爸提议道。 “不了,我们……”,“好啊。”前一句是颜夕说的,后一句是星韵说的。 她是和玺嘉说的,她一点都没有把颜夕放在眼里。她就是这样,虽然看起来傻傻的、很二的公主,不过她讨厌就是讨厌,根本不需要掩饰。 不过,玺嘉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一起的话,虽然一路上有颜夕,不过她可以看帅哥了呀。帅哥多养眼啊,可惜为什么帅哥都不喜欢她呢?樱歌有浩淇,这说得过去,樱歌长得漂亮,性格又好相处,但是玺嘉怎么会喜欢颜夕呢?颜夕根本就是个冒牌的名媛,表面上单纯,内心里却深不可测。她也不差啊,可是她没有帅帅的男朋友,甚至是男朋友他都没有。 难道这个时代帅哥都不喜欢她这种公主类型的吗?(当然,她是二公主类型的。) 男人心海底针啊,虽然如此,不过她相信,她的白马王子一定就在某个地方等着她呢,总有一天王子会出现的。 四个人坐上小艇,在威尼斯这座水城上穿梭,星韵显得很开心,脑袋转过来转过去,看着周围的景色,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手里的相机咔咔咔的拍,一直没停过。 颜夕低着头,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玺嘉看着颜夕,一脸忧郁的样子,唉,好好的情侣出来旅游,竟然碰上个一万瓦的电灯泡。 无奈了。 小艇很快就把他们带到了圣马可广场前。 “哇塞!好壮观啊。”星韵这位‘二公主’对着雄伟的建筑感叹。 她拿着相机,拍下了广场上众多的鸽子、西侧的圣马可图书馆和总督府,又拍下了东侧圣马可大教堂和四角形钟楼的全景。就在其他三个人要通过大门进教堂时,星韵像想起什么似的大喊把他们叫住,“拍照!拍照!” 一阵冷风吹过~ 颜夕、玺嘉只好停下,星韵的爸爸说,“我帮你们拍吧,你们三个孩子照相,我一个大人就不掺合进去了。” “三――二――一――” “茄子~” 照片上的三个人,分别是无表情、冷漠、微笑。 用膝盖想想都可以对号入座了。 “玺嘉,我告诉你哦,圣马可教堂曾是中世纪时期欧洲最大的教堂哦,它还融合了拜占庭式、哥特式、伊斯兰式、文艺复兴式风格为一体。”星韵很热情的为玺嘉介绍到。 她怎么知道这么多? “韵韵,你怎么懂这么多?” “老爸,我的基本能力这一科可是很强的哦。” 基本能力涉及天文、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建筑、古典文学、外国文化、民族风俗等知识,不得不说,在这方面‘二公主’的确懂得很多。 进了教堂,看到了内厅的彩色大理石和马赛克壁画,一幅一幅具有古典的文艺复兴感觉,琳琅满目的各种华丽的装饰物,屋顶上吊着的金银宝石的十字架垂饰。圣坛的上层,有道石砌的栏杆,上面是使徒的圆雕。下层是主祭坛,庄严而肃穆。 在一条条走廊里步行,看着油画和收藏品,古典而华丽,出了教堂之后,感觉就像刚刚是在另一个世界一样。原来观赏这些艺术品,感觉真的很不错。 “今天就玩到这儿吧,叔叔、星韵,再见了。” “拜拜。” 星韵和爸爸一起坐着小船回宾馆,路上星韵就给爸爸看那些照片,“这张是使徒的圆雕,这个是吊灯,这个是文艺复兴的油画,还有这个,我们三个人的合照,这个也是合照,这张我照的漂亮,这个眼睛眨了,还有这个……” 星韵的爸爸坐在星韵身旁静静看着自己的女儿展现自己的成果,一天玩的很开心。 “韵韵,爸爸以后会多抽出时间陪你出来玩的。” “嗯,老爸最好啦。” 真的,爸爸在这方面做得已经够好的了,好多的父母都因为自己的工作繁忙而忽视了孩子,但是她爸爸每个暑假都会抽出时间陪她出去玩,每个星期都带她在市里兜风。出去谈生意出差,总不忘给她带小礼物,把她宠得像个公主一样,永远都是个长不大的孩子,那么单纯,那么可爱,那么善良。 回到宾馆之后,星韵翻看相机里面的照片,除了路上的风景,大部分都是玺嘉的。玺嘉的笑,玺嘉凝视颜夕,玺嘉静静观看油画,玺嘉抚摸的大理石。 她怎么拍了这么多玺嘉的照片? 可能爱情的种子早就种植在心里,只是她自己还没有发现而已。 …… “颜夕,今天玩得开心吗?” “还行。”她淡淡的说。 “嗯,那就好。回去早点休息。” “你也是。” 今天真倒霉,遇到星韵那个讨厌鬼,一直不停地说说说,真当自己是导游了?没有一点教养,他老爸也不管管他。 哼~来威尼斯能碰到她,真是太‘有缘’了。 玺嘉把星韵送他的那张照片撕掉,扔进垃圾桶,他并不怎么喜欢这个二公主。 64樱歌,我想一直抱着你 镜头回到中国的内蒙古锡林格勒大草原。 夏天的阳光灿烂耀眼,忽然之间,却下起了一场雨。 “娜娜,本来还想出去让你教我骑马的,怎么突然就下雨了呢?”樱歌站在蒙古包的门口,掀起门帘看着外面的大雨。 “没事,草原上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过一会儿就停了。” “那就好。” 娜娜在屋里收拾着房间,樱歌从行李箱里找出一支笔和一张纸,用一块木板垫着,想把草原上的雨用画笔记录下来。 朦胧中看见一个人骑着马在遥远的天与地交界处驰骋,雨点打在身上也不在乎,却还骑着马那样酣畅淋漓。 “娜娜,你快过来,那是谁啊?” 娜娜走到门口看了看,“这是巴图的习惯,他就喜欢在雨中骑马。” “感觉一定很爽吧。”樱歌感叹着说,把一人一马加到图画里。 可是后面还有一个人呢,从山坡下爬上来,策马奔腾,超越了巴图。 那个身影,那个动作,那些举手投足间,以及那些小细节,樱歌不管隔多远都能第一眼认出来。是浩淇。 “他怎么也来了?下这么大的雨还在雨中骑马,不怕感冒吗?” “哟,刚刚还在感叹是不是很爽,怎么看到心爱的情郎就担心他会不会淋雨啦?”娜娜调侃道。 “哎呀,娜娜~” “没事的,他们是男人,淋点雨不会这么容易生病的,放心吧。” 樱歌低下头,把浩淇和他的骏马也加到了画中。 感觉细节不够,又拿出手机,对着浩淇调准焦距,拍了张照片。 哒哒哒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快进来吧,外面雨还没停。”樱歌拿着两把伞走到外面,一把给了巴图,一把和浩淇撑着。 进了蒙古包中,娜娜找出两套衣服,递给浩淇一套。 “这是巴图的,可能你穿着会有点不合适。” “没事。”浩淇接过衣服,樱歌带着毛巾和他一起去了换衣服的地方。 所谓换衣服的地方,就是一个帘子围成的小区域,两个人一起的话空间并不是很足够。 “怎么这个时候来了,正赶上下雨。”樱歌一边给浩淇擦头发一边问着。 “想你了。” 樱歌还以为他是故意和巴图出来淋雨呢。 “昨晚上还在一起呢,不是才过了一上午嘛。要不你直接住过来的了。”樱歌提议着。 “是吗?我住过来的话……” “对哦,你住过来的话,娜娜就得搬过去和巴图一起。人家是未婚夫妻了,可咱们俩……” “迟早的事嘛。”浩淇说的理所当然。 “哦。”樱歌淡淡的答应,一副傻傻的样子。 “其实他们俩早就那什么什么了,要不然萨日娜这儿怎么会有巴图的衣服呢?草原人民的思想也是很开放的,没有那么的保守。” “那什么什么啊?” “你懂。”浩淇一脸狡黠的看着樱歌。 “不懂。” “你懂。” “我不懂。” “那要不要我教教你啊?” “啊?”看他眼神里的不怀好意,樱歌有种‘不祥的预感’,脸色绯红。 “不用了,嘿嘿。”她终于反应过来了。 搞笑,他们为什么要讨论这种没营养的问题? “那你还要继续呆在这儿吗?我要换衣服了。” “这个可以有。”她才不要走呢,她要留下来看美男的腹肌。 “早不走我和你那什么什么了啊。” “哎呀,不要啦,让我看一看嘛。”樱歌一副大饿狼的模样,坚持要看。 “我真要换衣服。” “嗯,就看一眼,你就满足我这个小小的要求呗。” “好吧。” 浩淇无奈了,他把外面湿掉的袍子脱下来,刚要脱上衣,就看到樱歌的眼睛亮闪闪的发着光。 真有那么好看吗? “你出去。” “不是答应让我看一眼的吗?” “不管,你出去。” “怎么,你害羞?” “唉,listening大小姐,你出去吧,以后结了婚再看好吧。” 无奈了,真这么害羞吗? 樱歌灰头土脸、功败垂成的出去了,差一点就看到了呀。 娜娜和巴图两个人一前一后坐在椅子上,巴图光着上身,娜娜正给他擦身体。感觉就像生活了多年的夫妻一样,动作理所应当,一点也不羞涩。 巴图的身材简直可以用大块头来形容啊,肌肉发达的让常人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看到樱歌出来,他们俩一脸惊讶的看着她,“刚刚发生了什么?” “没有。” “听你们的对话,好像很好玩的嘛。” 丢人,被偷听了,还没有看到。这样怎么行呢?太吃亏了。 樱歌灵机一动,跑回更衣间,拉开帘子钻了进去。 刚脱完上衣的浩淇看到樱歌的突然复返,吓了一跳,赶紧穿上另一件准备好的干衣服,扣着前面的纽扣。真是的,纽扣这么难扣,仅仅第一个纽扣他就扣了好久。 “哇塞,帅呆了!” 他开着怀,露出大半个胸膛,性感的小麦色皮肤,还有结实的腹肌,不像巴图的那种大块头,有,但是不夸张。平时没见过他锻炼啊,怎么练出来的? “别看了!” 她那一副表情,怎么感觉像是要把他吃了一样?她到底是不是女生?懂不懂矜持两个字怎么写?! “别看啦!帮我扣扣子。” “别扣了,这样多好看啊。” “你再给我说一遍?你到底是不是女的啊?” “我说这样很好看啊,很性感,很迷人。” 搞笑,她不是女的,难道他是吗?为什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性感,迷人,浩淇听了这样的描述后不禁心情大好。 “要是这样出去的话,性感迷人的身材就被别人看了哦,你愿意吗?” “不行,当然不行。只能我一个人看,来,我帮你扣扣子。”樱歌乖乖的帮浩淇扣扣子,两个人站得很近,近的可以闻到她的发香,听到她的呼吸。 樱歌的手不老实的再浩淇胸口上挠了挠,狭小的空间里很快升温,浩淇有种口干舌燥的感觉。 “咳~” “怎么了?” 樱歌抬起头,那一双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睫毛也跟着一扇一扇。 浩淇搂住樱歌,她感觉到他俯身探了下来,鼻息暖暖得喷到了她的脸上。她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着那个吻的降临。睫毛有些轻微的颤动,她感受到两片薄薄的唇,清泌,清凉,伴着熟悉的绿茶清香,就这样,好像很久,好像又一瞬,像是雪花飘落在冰面上刹那间的凌结。 睁开眼睛,看到他的脸近在眼前,深邃像寒夜的星空的双眸,深深吸附着她,她的睫毛一颤一颤,他的心也随着颤动。 他凝视着她,很久,头放在她的颈间摩挲,闻着她的发香,属于樱歌独特的香味。 “樱歌……” “嗯?” “我爱你。”他轻声呢喃着,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 “嗯,我也爱你。”樱歌的声音吻过之后突然温柔起来,带着点异样,不似平常。 是不是和他待一起时间长了自己会不知不觉的变成一个温柔的女人呢? “樱歌……” “嗯?怎么了?” “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 “嗯,樱花味的洗发水。” 她那么喜欢樱花,当然身上那种独特的味道是樱花味了。 “樱歌……” “嗯?” “我们快点长大,快点结婚吧。”浩淇温柔的说。 “好啊。” 其实她也是这么想的,她总是幻想着一幅画面,她和浩淇还领着两个孩子,一家人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樱歌……” “嗯?又怎么了?” 浩淇怎么温柔起来就变得弱智了,只是一遍一遍的叫她,没法一次性把话说完。 “多希望我能这样一直抱着你。” 她也很希望啊。 浩淇半裸的胸膛紧贴着她,传递着热量。樱歌感觉特别温暖,心底不由自主的点燃了一把火,烧着,烧着。 她就是那把火,她需要找一把柴燃烧,烧的什么都不剩。 一直抱着她,地老天荒,矢志不渝。 65把你的手交给我 等樱歌和浩淇腻歪完了从更衣间里出来的时候,早就不见娜娜和巴图了。 “唉,真是有了情郎就忘了朋友,我还指望等雨停了她教我骑马呢。”樱歌叹了口气。 “嗯。”浩淇有口无心得嗯了一声。 有他在她身边,她还需要用得着别人?!她到底在想什么啊?没看到一个‘万能’在她面前吗? “咦?浩淇,你不是会骑马吗?你教我吧。” “现在才想起我会骑马啊?” “呃……那不是,刚刚我和娜娜商量一起去的吗,然后你来了,她又走了。你说是不是她特地给我们留下私人空间啊,目的就是为了让你教我哈?是不是?是不是?” “……”她是刚反应过来吗?笨蛋,人家也需要私人空间的好不好?! “那还等什么?现在雨都停了,咱骑马去!”樱歌拉着浩淇的手,跑到外面。 浩淇跨上马,居高临下的看着樱歌,一脸得意,“能不能上来啊?” 认准了她上不去是吧?认定了她不行是吧? 她上不去?才怪! “如果我说我能跳上去,你信不信?” “关键是,你能跳上来吗?” “你真要看?别被吓到哦。” 樱歌抓着绳子,轻轻一跳,就飞到了马背上,她的吸血鬼超能力小试牛刀,浩淇被吓到了。这会儿樱歌一脸得意了,那得意劲儿,比浩淇刚刚还要嚣张。 “怎么都不知道你这么厉害?” 吸血鬼的能力是不可估量的。 浩淇和樱歌驾着马,在草原上徜徉。雨后清新的空气,把青草的味道装饰得更加清爽,让人闻到这种味道,看到这种景色就感到心旷神怡。 马蹄嘀嗒嘀嗒嘀嗒的把他们带到了马场。 “等会儿你自己骑的时候,手抓紧缰绳,慢慢骑的时候,脚前半部分踩蹬,上身直立,注意不要夹马肚。若是要快跑,小腿膝盖和大腿内侧夹住马肚,身体前倾,臀部和马鞍似触非触,跟随马的跑动节奏起伏,保持默契。” “说得这么深奥啊。不大懂。”樱歌抓抓脑袋,嘟着嘴,又表现出那个经典表情来了。(不是她卖萌,这个表情真的是与生俱来的,她从小就喜欢那样。) “我先给你示范一下,到时候慢慢来,跟着感觉走。” “好。” 浩淇骑着马,在草原上奔驰,渐渐地,那个身影越来越远,和天地间交融。 过了一会儿,听到了马蹄声,浩淇骑着马回到樱歌身边。 “该你了,骑着马慢慢散步,千万不要夹马肚,知道吗?” “嗯。” 樱歌上了马,紧紧抓住马缰绳,因为有些紧张,所以双腿紧紧夹着马肚子,马儿不听话,马上跑了起来。 樱歌随着马奔跑的速度太快,不禁有些慌张,身子随着马的奔跑而左晃右斜,眼看就开要掉下来了。 浩淇随便牵了一匹马,一跃而上,快马加鞭朝着樱歌的方向奔跑。 “浩淇,怎么办?我应付不来啊――” “樱歌,不要夹马肚,身子保持平衡,别紧张。” “我害怕,啊――” 樱歌,不要怕,我马上来救你。 樱歌的马疯狂的往前冲着,速度非同一般,浩淇的马紧紧跟在后面,很快便和她并肩。 “樱歌,把手伸过来。” “啊?” “把手伸过来。” “这样的话,你可能也会被带下来的。” “没事,伸过来。” 浩淇一直伸着手,等樱歌握住。 不行,这样的话,可能两个人都有危险。吸血鬼是有自愈能力的,伤不了多少,可是人从马上摔下来,就严重了。 不要害怕,跳吧。 樱歌跳下了马,浩淇跟着一起跳了下去,他抱住樱歌,和她一起顺着草坡滚了下去。 终于停下来了,“樱歌,你有没有事?” “没事,你呢?伤到哪里了吗?” “没有。没事就好。” 都怪她,她太笨了,明知道自己有自愈能力,不会受伤,却没有勇气驾驭好马,让她一直跑下去,还害的浩淇跟她一起跳马。 “樱歌,我不该让你一个人的。” “浩淇,没事的,如果什么事都依赖你,都有你在身后,那我就永远也长不大了。我准备好了,我们再来。” “你先和我一起吧,等你真正能行的时候,再放你一个人。” “那好吧。” 樱歌和浩淇又骑在一匹马上,一边骑着,浩淇一边给她讲动作,“腿放在这儿,对,脚蹬在这儿。然后,上身正直,随着马的节奏。” “嗯。” 两个人又一起骑着马转了一圈,“这次,让我自己试试吧。” “你确定你可以?” “我可以确定我不受伤。”樱歌眨眨眼睛。 她真的可以吗?怎么有点不太相信她。没见过学骑马这么短时间内就学会的。 “来吧,相信我。” 樱歌拽着马鞍一跃而上,骑着马还是有些身体不稳,前后颠簸,一紧张,又夹紧了马肚。 “靠!又疯了。” 樱歌的手死死抓紧绳子,努力使自己身体保持平衡,“哼,反正我不下来,你怎么闹我也不下来,随便闹吧。” 虽然她嘴上说的霸气,其实她还是有些害怕的。但吸血女王就该有女王的气质,毕竟是吸血鬼,不能一个坑里掉进去两次。樱歌展现出女王该有的君临天下的范儿,让这匹马屈服于己。 渐渐地,樱歌和马儿有了默契,马儿也变得比较听话,不再那么狂躁,安定了下来,步伐也变得稳健。 “马儿乖乖,对,就是这样。” 看樱歌和马儿达到默契后,浩淇终于松了一口气。 樱歌一个人骑着马,在草原上奔驰,那感觉真是太爽了,清凉的风拂过她的面颊,吹动着她的发丝,沁人心脾的感觉在心底萌生,草原上骏马的驰骋给人一种很独特的感受。她现在的样子,像是来自草原的公主,浩淇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她的身影,被她深深吸附。 “哇哦――我会骑马啦。” 太开心了,原来骑马不是件很难的事嘛。 好像所有的困难,只要有浩淇在身边,都不用担心,他知道任何事,他会教他、帮她解决所有难题,他就是那个万能的男人。 ―― 66如果我走你走过的路,是不是就 叹息桥上。 人生就像一座桥,我们自彼处来,往那头去,一边走,一边不住叹息,因恨事太多。这是一座横跨于总督府宫殿东侧与监狱之间的叹息桥,桥下是沉沦的河水,凡过此桥上或桥下者必定叹息不已。桥的两边相对于彼岸犹如天堂与地狱,叹息桥正是连结两地的转捩点。曾经在这里向世界告别的死刑犯的叹息声,已经隐退在历史的角落里,如今的叹息桥已经是世人来此观光游览的地方。而电影《情定日落桥》说的就是这座桥。 从他们在一起到现在,颜夕还没有吻过他。他以前的女朋友围在他身边团团转,他都嫌她们太热情了,可颜夕一直对他冷冰冰的,若即若离。 难道说他的魅力减了? 玺嘉慢慢靠近颜夕,手搂住她的腰,脸渐渐朝颜夕接近。她的呼吸很轻,很近,此时此刻他都能感觉到。 就在一吻要落定的时候,颜夕偏过了头。 “玺嘉,我还没有准备好。” “嗯。”玺嘉很淡然的停住了,也没有强迫颜夕,“我等你。” 要是别的女孩,还用得着他说他等她,他能这样真的是他的底线了。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很不耐烦的人。但正因为颜夕这样,才能看得到她和那些普通的女孩子不一样。 如此与众不同,他会等她准备好的那一天。 好茶需要慢慢品,不能急于一时。 叹息桥上,颜夕的心底发出了一声叹息。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玺嘉,她只是利用玺嘉帮她和樱歌作对,她欺骗了他的感情。 其实她也很想试着去爱上他,可她做不到。在那一吻将要落定的一刹那,她心里想的还是浩淇。当初她不该那么自私的分手,要不然,也不有今天浩淇的变心、她的改变。 玺嘉,给我时间。 ―― 叹息桥下。 “爸爸,叹息桥以前有个传说,你知道吗?” “不知道,韵韵,给爸爸讲讲吧。” “其实不是个美丽的故事,这里很悲剧的。” “那我们还上去吗?” “在下面看看吧,不在桥上玩也会有另一种感受的。叹息桥是古代由法院向监狱押送死囚的必经之路,当犯人在总督府接受审判之后,重罪犯被带到地牢中,在经过这座密不透气的的桥时,只能透过小窗看看蓝天,从此失去了自由,不自主的发出叹息之声。 据说有个男人被判了刑,走过这座桥。狱卒让那男人在窗前停下,给他看人间最后一眼的机会。窗棂雕得很精致,是由许多八瓣菊花组合的。男人攀着窗棂俯视,见到一条窄窄长长的冈都拉,正驶过桥下,船上坐着一男一女,在拥吻。那女子竟是他的爱人。 男人伤心欲绝,疯狂地撞向花窗,窗子是用厚厚的大理石造的,没有撞坏,却留下了他的血迹。 现今,悲惨的故事也被大多数人遗忘。只说这是”叹息桥“,犯人们最后一瞥的地方。而且,把这个故事化悲剧为喜剧,如果情侣能在桥下接吻,爱情将会永恒。 不过我觉得,那是个很凄凉的故事。” 星韵抬头,看着桥上拥吻的恋人,不禁有些感伤。拿起单反相机,准备拍下叹息桥的一景。 夕阳下,透过单反相机,她看到了玺嘉和颜夕,怎么会这么巧呢?威尼斯不是有很多旅游景点的吗?怎么又碰到他们了。 她宁愿不要在这儿见到他们。如果在叹息桥上看到情侣,那不就说明……? 颜夕拉住玺嘉的手,在他的两片薄唇上印下一吻。 为什么看到这一幕心里会好痛,玺嘉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帅哥吗,和浩淇同等地位的帅哥,为什么在她的心里能够掀起一阵波澜?眼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流下来了。 桥上的颜夕挽着玺嘉的臂弯,那么温婉,那么温柔,这是她无论如何也学不来的。原来男生么都喜欢这种温柔的淑女,她真的比不上,也学不会。她自惭形秽了,一下子觉得自己好卑微。现在她才发现,原来玺嘉在她的心里和浩淇不一样,她是喜欢玺嘉的。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并不知道。 是春之语舞会上?还是篮球联赛上?亦或是很久很久以前,从她听说玺嘉的名字时,在人群中见过他一面时,她就喜欢上他了?她分不清了,女孩子们说玺嘉是个坏男人,上过很多女孩的心。不过她们有机会,宁愿被伤,也会往坑里跳。星韵,此时此刻觉得她爱上他了,他却爱着别人,好伤心,好心痛。这个故事,从未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单反相机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遮住脸,遮住眼泪,没有人能看得到相机后的她在哭。 “韵韵,怎么一直在拍那儿啊,如果你喜欢这儿,我们上去看看吧。” 星韵很迅速的抹了一把眼泪,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些,“爸爸,我说不去就不去。那是情侣们去的地方,我又没有男朋友,去什么去?!” 爸爸,请原谅她发脾气,因为她只有发脾气,才能压住她心中的些许苦涩,不露出破绽。 “那好,韵韵,我们不去,别生气。”爸爸宠溺地哄着星韵。 他的爸爸能给她芭比娃娃,能给她公主裙,能给她面朝大海的房子,能给她公主般的生活,但是爸爸不能送她一个男朋友,不能送她一个玺嘉。 星韵对着玺嘉的脸,咔嚓――拍下了这一幕。 她看得到他,可他看不到她。他在桥上看风景,可她在桥下看着他。玺嘉,你可知道桥下的星韵,正在默默看着你? 在她一个人用相机挡着哭泣的时候,颜夕和玺嘉早就离开了,叹息桥上,没有了那一对情侣,还是会有众多的情侣在夕阳西下接吻。 那甜蜜的接吻,是不是在讽刺她现在的样子? “爸爸,我改变主意了,我想到桥上去看看。” “依你。” 星韵站在叹息桥上,就站在刚刚玺嘉站过的地方,手抚摸着他刚刚放过的桥栏。 石桥上已没有了刚刚玺嘉留下的温度,空气中是否还遗留着他刚刚呼吸过的空气? 如果我走你走过的路,看你看过的风景,是不是就离你更近一些? “韵韵,怎么哭了?” “爸爸,我只是感慨刚刚给你说过的爱情悲剧。” 叹息桥上,留下许多情侣的爱情祝愿,也留下了星韵的无声叹息。 ------题外话------ 今天想吃羊肉泡馍,但是吃了一碗羊肉粉…。好难吃,… 67浩淇,抱紧我 转眼间,樱歌的生日到了。 今天起了个大早,换上了深红色的裙子,收到的第一份‘礼物’竟是天降飞雪。 雪花淅淅沥沥,伴着雨滴降落下来,八月的飞雪也没有使温度降下很多,不过,空气中依稀透着分冷意。 樱歌回到屋里,在裤子里套了条打底。 “樱歌,生日快乐。”娜娜给她递过来一个紫色的礼盒,一脸开心地看着她。 “谢谢娜娜。”樱歌顺手解开彩带,打开盒子,看到了一个挂着珊瑚、琥珀和珍珠的紫色风铃,“好漂亮啊,我很喜欢。” “嗯,那就好。珍珠是蚌的心事,琥珀是松脂的泪滴,而珊瑚是古海中最美好的记忆,这些,都是由时光慢慢凝聚而成的宝物,它们是蒙古高原远古史上的一抹绚丽光彩,把这些穿成风铃,用最珍贵的东西代表着我们的友谊长存。” 珍珠、琥珀、珊瑚都是很珍贵的东西,娜娜送她这么贵重的礼物。 “真的很谢谢你哦,娜娜。” “对了,樱歌,今天有什么打算?听说今天晚上有英仙座的流星雨哦。” “真的吗?娜娜你还关注星座?”她的话让樱歌大吃一惊。 “嗯,我很喜欢了解星座。” 有流星雨真是再好不过了,以前她曾在小时候看到过狮子座的流星雨,很美很美的景象,记得那个时候她还许过愿呢。不过,今天下雪了,这么奇葩的天气下,还会有流星雨吗? “娜娜,草原上是不是夏季经常下雪?” “也不是很经常。不过,算你运气好,能见到八月飞雪的这种稀奇的天气。” 听说过新疆、青海、甘肃那些地方曾经有过夏天的飞雪,不过,樱歌并不是怎么喜欢雪。也许,以前是不讨厌的,不过现在,一丁点也不喜欢。因为,那个下雪天,曾有过她的一段痛苦回忆。 “你猜,浩淇会送我什么礼物?” “我不知道耶,你自己猜吧。” 她可不能泄密,这个惊喜是她想出来的,而且大家准备得好辛苦,甚至连大雪都是他们费了好大得劲造出来的,这么大的惊喜,不能在她这儿漏出去了。 “应该会很难忘,很值得纪念的吧。” “嗯,会的。” “浩淇怎么还没来啊,我好希望今天他能陪我一整天呢。” “他有事,来不了,不过今晚他会陪你过生日的。” 怎么能这样?!一天都来不了,只是说今晚陪她过生日。她才不要。 “那好吧。”樱歌嘟着嘴,有些无奈。不过一想,浩淇应该是准备给她个惊喜,才会躲她一天吧。 樱歌搬了一个板凳坐在蒙古包门口,拉起帘子,静静看着外面。 娜娜看樱歌这么安静,不太适应,想拉她出去玩,“樱歌,要不要和我一起出去打雪仗?” “不要了,娜娜外边有点冷,我在屋里看雪就好。”樱歌的眼睛静静看着门外越下越大的雪花,几乎要吞噬了整个草原的雪花。 一层,一层,把底下的青绿盖得严严实实,剩下的全部是白茫茫的一片。那种吞噬,几乎要吞噬掉她的心。雪,带给她的总有些不好的回忆和内心的刺痛。 整整一天,樱歌都在门口安静地坐着,没有给浩淇发短信,也没有给他打电话;没有和娜娜说笑,也没有和她出去打雪仗亦或是赛马。挂在门口的紫色风铃随着风的吹拂轻轻摇曳,带着清脆的声音,陪伴着樱歌两眼放空地看着雪。 从清晨。 中午。 日落。 转眼间,夜幕降临。外面热闹了起来,可以看得到远处的袅袅炊烟、闪闪火焰。 “樱歌,走,我们出去吧。” “还是有些怕冷。”其实她并不是怕冷,她只是对雪有种莫名的恐惧感。 “外面的朋友们在为你办生日晚会,怎能缺了你这主角?来,再套上点衣服。”娜娜又递给樱歌一个皮袄大衣。 “那好吧。” 樱歌和娜娜两个人向着远处的party大本营走去。 “怎么还不见浩淇?”樱歌拽着娜娜的衣袖问道。 “他会来的。” 见不到浩淇,她会紧张。也许,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完全依赖他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感觉,就像心里缺失了一部分。 夜幕降临。 繁星点缀着天空,天空中一点都没有下雪的痕迹,但是地下已布满雪层。走在雪地里,听着那种嘎吱嘎吱的声音,有些不舒服。 樱歌还想问浩淇什么时候才能来到他的身边,热闹的音乐声突然停了,歌声也停了,像断了电一样,所有的一切全暗了。灯光暗了,火光暗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吞噬人心的寂静。 白色的雪地上渐渐开出了血红色的花朵,一朵一朵,在煞白的雪上格外显眼。 “樱歌,我是奶奶啊。” “樱歌,快停下来――” “peng――peng――peng――” 樱歌回忆起那个冬季,那个雪天,那个时刻,她控制不住自己杀害了奶奶的场景。 那时候,奶奶的鲜血染红了雪地,就像现在雪地里的鲜红。 她分不清了,那些是花朵,还是鲜血? “啊――” 她的头好痛,她的心好痛。朦胧的视线中感觉到浩淇正在远方等着她。 朦胧却又清晰。 她使用吸血鬼的超能力,一眨眼间飞到了他身边。 樱歌扑进浩淇的怀里,“浩淇,抱紧我,我怕。” 樱歌的这副反应大概是吓到浩淇了,为什么会哭了呢?为什么她的手这么冰凉? 浩淇抱紧了樱歌。 此时此刻,焰火漫天,在夜空中拼成‘cl’的字样,热闹声又响起,似乎刚刚樱歌的哭喊和反常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一切异常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大家还是开心的替樱歌庆生。 樱歌没什么心情看烟火,只是紧紧搂着浩淇,把头埋在他的怀里。 “樱歌,怎么了?” “不要松开,抱紧我。” 浩淇和樱歌就这么抱着,天上是漫天焰火,地上是雪开艳花,什么都不能打扰他们。 听到浩淇坚定而有力的心跳,樱歌的心就莫名的安定下来了。 “我们去个安静的地方,好吗?”樱歌问。 “嗯。” “闭上眼睛。” 浩淇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到了一个他并不知道的地方,仿佛离原地很远,因为他们站在某座山的山顶,脚下已没了雪层,空气中弥漫着属于夏日的气息。 68 CL的意思是? 听不见朋友们的唱歌声与奏乐声,看不到焰火染红满天的景象。一切静谧,就像一下到了另一个世界。 “樱歌,我们在哪儿啊?” 樱歌的头依旧埋在浩淇的怀里,不愿出来。 很久,樱歌抬起头来,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浩淇,脸色煞白,“浩淇,我给你说一件事,你不要吓到。” “嗯,什么事?” “我会魔法,是跟一个魔术师学的。不过,你不要把我当成异类,好吗?” “怎会把你当成异类呢?我觉得这种魔法很酷的。”他知道她有意掩饰,所以他就顺着她的话说下去。 “那就好。” “对了,刚刚你是怎么了?我很担心。” “我对雪地里的红色有点敏感,所以看到刚才的场景有些不太舒服而已。现在已经好了,我的脸色恢复过来了,心跳也不在加速了。” “……” 对雪地里的红色有些敏感? 为什么会对这个敏感? “对不起啊,本想帮你庆生的,却弄成了这副模样。” “没事啊,只要你在就好了。刚才,幸亏我找到了你。有你在身边,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有你在身边,就会有莫名的安全感…… 有你在身边,就会有莫名的安全感…… 有你在身边,就会有莫名的安全感…… “这可能是今生中最难忘的生日了。”说这话,也不知是自嘲还是感动,反正的确一辈子也忘不掉了。 “樱歌,我答应你,18岁的生日我也会陪你过,绝对不会在出现这种意外了,19岁,20岁,以后的以后,你每个生日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嗯,谢谢你。” 以后的以后,她不会再有18岁、19岁、20岁的生日了,她的每一个生日,都是17岁的。 一道冰蓝色的光划破天际,在夜空中留下美丽的弧线。 紧接着,又有好多的流星,在深邃的夜空中激起层层涟漪。 樱歌和浩淇坐在山顶的岩石上,仰望着夜空。 “浩淇,流星雨啊。” “是啊,好美的流星雨。” “听说今晚有流星雨的,没抱什么希望,可是真的出现了。” “星星集体出动,祝你生日快乐。樱歌,许个愿吧。” “咱们俩一起。” 樱歌闭着眼睛,双手合十,许下了愿望。 睁开眼的时候,看到面前有一条项链,项链的吊坠是一个戒指,很精美的戒指。刻在上面的c&l在流星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哇,好漂亮的项链。” “这是戒指。樱歌,先告诉我你刚刚许了什么愿?” “那你先告诉我我就说。” “我不能告诉你呢,说了就不灵了。” “那我也不说。对了,这个cl,是不是那个那个……嗯?你懂得。” 两人名字的首字母刻在戒指上,樱歌的言外之意是浩淇想送她戒指和她结婚呢,是恨娶了吧。 浩淇被识破了还嘴硬,“什么呀,cl,即lc,lc知道是什么吗?listeningcarefully!我希望以后我说话你都能好好听,呵。” 到底别扭个什么劲?被识破了还犟什么犟?listeningcarefully有语法错误的好不好?!不会是紧张地想掩饰连语法都不管了吧? “好的,carefully,以后你就叫这个名字了。嘿嘿,那就意味着以后你都得排在我后面了。”饶他一次,不揭穿他了。 本来该是多浪漫的事,有烟火,有流星,还有戒指。浩淇还从《恋爱三十六计》里准备了好多情话,现在气氛这么搞笑,他怎么说?! “在想什么?” 浩淇的眼眸深深凝视着樱歌,一本正经的说,“樱歌,遇见你是最美丽的风景。” 这句话,不是她曾经为他而说过的吗?浩淇,你竟然盗用台词。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你;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浩淇替樱歌把项链带上,吻了吻她的发丝。 “为什么不直接戴手上呢?” 因为,他们现在还没有能力结婚,他现在还没有办法给她承诺。 “你愿意等我给你戴上戒指的那一天吗?” “我会等你的。” 她最多的,就是时间,无穷无尽的时间。 希望这段故事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温情,而不是我在君已老的悲哀。 “浩淇,我对我们的未来很有信心。” “嗯。我也是。” “那,我们回去吧?” “今晚的雪可能化不了。” “啊?那我们不要回去了。我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闭上眼睛。” “又闭眼睛啊,睁着不行吗?” “浩淇乖乖,睁着眼睛我的魔法会不灵的。” 浩淇闭上了眼。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屋里漆黑一片。 “这是哪儿啊?” “我家。嘘――” 樱歌偷偷摸摸的在屋里转了一圈,灯都没敢开。唉,在自己家怎么弄得像做贼一样? 爸爸不在。好,开灯! 浩淇在樱歌的卧室,打开灯的时候,发现床上趴着一个白色的小狗狗――悠悠。 “嗨,悠悠。” 听到爹地的声音,悠悠立即不困了,睁开眼睛,就往浩淇身上扑。 爹地你们怎么回来了呢?悠悠好像爹地和妈咪,爹地妈咪走了好多天,悠悠以为你们不要我了呢。 悠悠的嘴巴在浩淇身上蹭,蹭的他皮肤上尽是口水。悠悠,表达爱意为什么非要流口水呢? “浩淇,我饿了,饭没吃,蛋糕也没吃呢。”樱歌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向浩淇撒着娇,“给我做饭饭吃吧。” 浩淇摸摸她的头,“我先去洗个澡。”被悠悠亲的全是口水,必须要洗澡啊。 “哦。” 樱歌抱着悠悠到沙发上看电视,一边看着,一边拿出些零食来吃。悠悠瞪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看着樱歌,她就时不时的把薯片放到它嘴里,悠悠吃的很开心。 还是妈咪好啊,妈咪回来悠悠就有好东西吃了。妈咪不知道,你老爸,哦,也就是悠悠的外公,走了好多天了,他给悠悠放了八碗狗粮就走了。好难吃哦,让悠悠想起了以前流浪的时候,没人疼没人管。幸亏妈咪回来了,悠悠好喜欢吃妈咪吃的食物哦。 浩淇换上樱歌给他准备的睡衣,樱歌也换上了睡衣。两个人脖子上还戴了同样的戒指吊坠,看起来和谐的像是结婚之后的夫妻了呢。 “给萨日娜发个短信吧,让她别担心。” “嗯,好。” 樱歌的手快速按着屏幕,按下这么几个字“娜娜,我和浩淇在过二人世界,把你们丢下很不好意思。谢谢你们准备的惊喜,真的把我惊到了。明早我们就回去,勿念。” 69小傻瓜,我的智商可不是盖的 吃过饭之后,两个人很早就去了卧室,两只交握的手,两个靠紧的身体,还有旁边的一只白色小狗狗。 还是在自己家住舒服啊,开着空调温度刚刚好,而且床软软的。樱歌已经想念这张大床很久了。 “樱歌,你睡着了吗?” “还没,怎么了?” “你怎么会学会这么厉害的魔法呢?我一直以为这些事是在童话故事、科幻小说里才会有的。” “哦,这个……那个……我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自从我认识了一个魔法师师傅之后,我学会了好多厉害的魔法。”樱歌有些语无伦次的遮掩着。 吸血鬼的身份绝对不能曝光。 “哦。” “嗯。” 之后便是很长一阵沉寂。 “浩淇,我等着你给我戴上戒指的那一天。” “会有那么一天的,我保证,不会让你等的太久。” 从自己家卧室看到的夜空中的星星和大草原上的星空不一样,明明是同一片天空,不过这儿比较安静清幽,而草原上看到的夜空也被草原同化的广阔和豪放了些。 月光洒进卧室,给卧室更增加了一份情致,樱歌握紧了浩淇的手,闭上眼睛,“晚安。” “晚安。” 在自己的床上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再睁开眼睛时,浩淇还在睡着。幸好他还没醒。樱歌用最快的速度,最轻的动作给浩淇换完了衣服。 樱歌顾不上发花痴,也顾不上洗漱,双手抓紧浩淇的衣服,刹那间,他们就回到了锡林格勒草原。 这个时候,因为东西方有时差,天还没有完全亮。空气中还是有种冷意,浩淇感受到环境了变化,睁开了眼睛。 他睡眼惺忪的看着樱歌,“樱歌,我们怎么不在家了?” “浩淇,你开什么玩笑,我们在草原呢。昨晚上你给我庆生,我们在流星下许愿,然后就相拥而眠,你不记得了?”这个时候还是装傻吧,把昨晚的事说成他的一个梦,说多了他也就习惯了。毕竟,不能冒这个险。 “没有啊,我记得昨晚上你瞬间转移,把我带回你家,我们还见到悠悠了呢。” “瞬间转移?浩淇,世界上哪有什么瞬间转移啊?” “不是从什么魔法世界学的吗?” “哪有啦?你肯定是做梦了,梦的还很离谱。” “可能吧,但是总感觉很真实,就像不是梦一样。” “别乱想了哈,昨晚过得很正常,我们在流星下许愿,和你还送我一条戴戒指的项链,c&l的意思是我们的名字首字母,看,是不是?” “嗯。” 其实他想说是listencarefully,可又憋住了,毕竟不符合语法规则嘛。 “在外面睡了一晚上,我们回去吧?” “好,回去。” 很好,这个事这样就混过去了,还好浩淇没怎么多想。被人知道空间转移能力总是不太好的吧。因为一旦暴露了这一点,说不定哪天吸血鬼的身份也暴露了。 浩淇握着樱歌的手,怎么感觉就是不对劲啊,昨晚上他真的回樱歌的家了,难道是在外面呆的太久真的想回去了,所以做梦都会梦到? …… “娜娜。” “樱歌,你跑去哪里了?昨天晚上大家都给你庆生,你却和浩淇去过二人世界了。” “嘿嘿,那个……二人世界比较浪漫吗,浩淇说他要单独给我一个惊喜呢,对吧?” “嗯。”浩淇对娜娜点了点头。什么特别惊喜,他所记得的就是回家了。怎么总是感觉这么真实呢? “浩淇,浩淇……” “嗯?” “在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 看来浩淇还是感觉出不对劲来了,她这么骗他真的好吗?但是,吸血鬼的身份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要不然这个世界她就待不成了。 “还有三天就是那达慕大会了,浩淇你可要好好准备哦。” “嗯,到时候可要与巴图这个草原第一勇士一决胜负。” 巴图那个大块头,力气肯定比浩淇大,再说人家是草原男儿,在草原上二十余年,他一区区高中生,细皮嫩肉的,能行吗?樱歌这样想着,用一种不相信的眼光看着浩淇。 “别这么看着我,你要相信我的能力。我在草原上生活得日子虽不长,但我的能力是不差的。” “啊?哦。” 他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人太聪明了不好,会给人一种很危险的感觉。 “呵呵……呵呵……” 樱歌抓抓脑袋看着浩淇傻笑。 “对了樱歌,你昨天突然消失了,还没接受大家的礼物和祝福呢。”娜娜拉过樱歌的手,把她带到屋内。 “omg!这么多礼物啊!都是给我的吗?”樱歌对着桌上那一堆礼品盒目瞪口呆。 “是啊,”娜娜拿过几个盒子,“昨晚你走了,这些礼物是我带你收的,这个金黄色的是巴图送的,这个是萨仁送的,这个,是汉族朋友李允送的,就是那个唱歌的小伙子,还有这个……” “真的谢谢他们了,送了我好多礼物。我昨晚的脱逃很不好意思啊。” “没事的,不用放在心上。大家都知道你和浩淇……” 听到这里,樱歌的脸颊上多了一层红晕。 “娜娜,别闹了。时间不早了,我和浩淇出去啦!” “嗯,拜拜。小丫头还害羞了呢。” “……”樱歌不想解释,拉着浩淇的手跑出去了。 “樱歌,我记得昨晚……” “昨晚怎么了?” “昨晚我们俩一起睡在床上,而且你还靠在我怀里。” “什么?哪有!” “有!” “没有!” “有!” “我说没有就没有!” 奇怪,他们俩为什么要讨论这种没营养的话题? “没有为什么你脸红了?” “我脸哪有红?”樱歌摸了摸脸颊,好烫。 她嘟起小嘴,双手捂着脸颊。 该不会真的红了吧?情侣睡在一起不是很正常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唉,只能叹息浩淇这人‘太矜持’。 “开玩笑呢,脸没有红,呵呵。”浩淇摸摸樱歌的头发,把她的头发揉得一团乱。 看来,那不是梦,樱歌真的瞬间转移把他带回去了。 傻瓜,还想掩饰?他的智商可不是盖的。 70你只需要相信我就好 那达慕大会在众人的期待中来临,第一天很是热闹,不仅是锡林格勒的居民,有很多外地的商贩、百姓都过来凑热闹。祭祀什么的不是很好玩,除了有好吃的之外。 好玩的当然是比赛啊,那达慕大会里的比赛简直可以称为草原上的运动会。 有三项最主要的比赛项目,摔跤、赛马、射箭,另外还有其他的内容,如马球、马术、田径、球类比赛、乌兰牧骑演出。 摔跤这个项目是留给大块头们做的,像浩淇这种,真的不适合。估计一上去就会被人抱起来撂倒了吧。 呵呵,想到这里樱歌觉得好好笑。浩淇被摔在地上一副狼狈模样,会有什么表情呢? 他会不会站起来一本正经的跟人讲,“好汉,有话好好说,不要动粗。”哈哈,樱歌,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了。把自己男朋友想得这么怂,怎么还会这么开心呢? 再说赛马,蒙古族是马背上的民族,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要说不会骑马的蒙古人,那是少之又少了。赛马项目包括:快马赛,主要比马的速度,一般为直线赛跑,赛程一般为20、30、40公里,先达终点为胜;走马赛,主要是比赛马步伐的稳健与轻快;颠马赛,是蒙古族特有的马上竞技表演项目。 樱歌的水平只能骑着马随便玩玩,还没有比赛的能力。但浩淇为了证明自己说过的那句话‘我虽没在草原上待很长时间,不过我有能力’,报了一项快马赛。 要知道,快马赛比的是速度,赛中是很危险的。 “你决定好了?比赛中会有摔下来的,也有受伤的。”樱歌眼睛凝视着浩淇。 “相信你男人的水平,我不会受伤。”浩淇眼神坚定的对视着樱歌。 可是和他比的全都是草原上的勇士,他真的行吗? “好啦,别担心,在终点等我。” “嗯。” 樱歌看着浩淇的背影,直到消失。 一声令下,万马奔腾,浩淇的马也随着众马一起出发。樱歌站在终点,看远处的起点看不太清但没过多长时间,就听到的马蹄哒哒哒的声音由远及近的传来。 浩淇,只要不受伤就好,名次没关系的。 “有人落马了。” 中途的观者喊道。 有人落马了?是谁?是不是浩淇? 不可能的。他让她相信他的能力,浩淇总是很有计划性,办每件事之前都会深思熟虑,都有他自己的道理。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不会去做。就算是赛马,也一样。 可谁没有个意外呢?如果真的是浩淇,那落马受伤一定很严重。速度那么快,惯性那么强,落下去时的冲量一定很大。 怎么办?怎么办?太远了,她看不清。 马蹄的声音越来越近,刺激着樱歌的听觉。 在茫茫草原的赛道上,樱歌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些熟悉的动作,是浩淇没错。 落马的不是他。 太好了,太好了,他没有受伤。 浩淇赛马夺冠,刚下马,终点的樱歌就朝这扑过来。浩淇没站稳,踉跄了几步。 他双手环着樱歌的腰,“怎么样?说你男人的能力很强吧,我没有吹牛。” “嗯。” “怎么了?” 樱歌的眼里有些模糊,“我以为你落马了,吓死我了。” “没事了,没事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别哭啊。” 眼看眼泪就要掉出来了,樱歌又把眼泪憋了回去,“谁哭了!我还不是怕你落马。” “为了你,我一定不会受伤。记住我今天的这句话,你只需要相信我就好。” “这可是你说的啊,说到做到。” “嗯,说到做到。” 她也太不相信他的能力了,他说过的话,哪句不是真的?作出的承诺,哪个没有实现? 他说过,他们的恋爱不会影响学习,结果他们成绩名列前茅; 他说过,他会赢得篮球联赛,结果他真的打败了萃英,打败了玺嘉; 他说过,赛马他有能力,一定不会受伤,结果他的确毫发无损、成功夺冠。 她真的需要完完全全的相信他的话了,只要他说到的,他一定可以做到。 …… “有人受伤了,快来帮忙。”一个蒙古男子背着一个人朝这边跑来。 很多人都围了上去,“怎么了?” “怎么受伤了?” “这不是摔跤冠军吗?” “是不是刚刚落马的人?”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让开!”浩淇和樱歌也挤了进去。 “巴图!”娜娜也挤了进去,看到巴图被另一个男子背在背上,紧张的掉眼泪。 浩淇帮这个男子一起把巴图抬到屋里放平。 “娜娜,别紧张,没事的。”樱歌握着娜娜的手安慰道。想不到落马的竟然是巴图,这是樱歌怎么也想不到的。巴图就是草原的勇士,具备草原男儿一切优点。 “巴图他……” “他只是左腿骨折了,没有伤的很严重。”浩淇回过头对娜娜说。 “这儿离医院很远,要怎么办?” “如果你相信我的话,交给我。”浩淇说。 “我相信你。娜娜,你也相信浩淇吧。”巴图说道。 “嗯。” “好,樱歌,你和娜娜去准备石膏、消毒用的东西。” “哦。娜娜,我们走吧。” 娜娜泪眼朦胧的看着巴图,舍不得离去。 “走吧。” …… “原本我和巴图是打算在那达慕大会之后就成亲,可是现在他的腿没有一时半会儿好不了了。” “没事,相信浩淇,他会帮巴图治好的。” “你为什么这么想相信浩淇呢?他以前学过救护与医疗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就是相信他。浩淇说的的每一句话他都能做到,我觉得他就是可以让人毫无理由完全信任的人。所以娜娜,你不要担心,浩淇一定会只好巴图的腿的。” “嗯。” “石膏哪里可以找到?”樱歌问道。 “附近卖雕塑纪念品的店里。” “哦。” “我只是有些感叹世事无常。巴图说过,这次那达慕大会的竞赛项目中,他要三项夺冠,成为草原上最厉害的勇士,在最光荣的时候向我求婚。可是却……” 实在是世事难料。 “没事,等巴图腿好了,明年那达慕项目的冠军一定是他的。” “嗯。” 71颜夕的苦衷 樱歌和娜娜向附近的店里借了石膏,又向小药铺买了消毒用品,便急匆匆的赶回去了。 浩淇花了整整三个小时,给巴图消毒、固定、打石膏。娜娜和樱歌就在旁边看着,浩淇动作很娴熟,没有什么犹豫,而巴图虽感觉痛,却一声也不吭。 “这儿没有麻醉,痛喊出来就行。” “堂堂男子汉,一点苦算什么。” 浩淇把最后的绷带系好,“呵,弄好了。” 巴图刚想起身,被浩淇拦住了。“最近两个月最好别乱动,石膏等骨头达到临床愈合了再拆。” “什么叫临床愈合?” “呃……这个嘛,为安全起见,三个月之后再拆吧。” “三个月?!” 哥们儿,你就好好养伤吧。幸亏断的是腿,就别嫌三个月长了。 娜娜坐到床边,握着巴图的手,“三个月不漫长,还有我陪着你啊。” 巴图反握住娜娜的手,将她的手包覆在他的大掌里面握紧。 “巴图今晚就在这儿睡吧,我搬到浩淇那儿去。”樱歌很懂事的说道。 巴图肯定要在这儿睡啊,不能让个病人跑来跑去的吧?骨折的人不能乱动的。 “嗯,谢谢。” …… 晚上,樱歌和浩淇躺在蒙古包外的草地上仰望星空,感受着草原上的风。 “樱歌,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听你的,你说呢?” “等再过个两三天,看看巴图的情况,我们就回去吧。” “好。” “为什么这么听话?”浩淇侧过脸,看着樱歌。 “因为,不听你的听谁的呢?我现在觉得,你就是我的神啊。”樱歌看着天边的星星,眼里充满着憧憬,对浩淇的憧憬。 “啊?” “我发现,你的能力无可限量。我就算把命交给你都觉得放心。” “傻瓜,哪有这么傻的女孩子?” “不傻啊,你看,你说的话,没有一句食言,而且,我从来都不知道你会治骨折。” “小事而已。” 樱歌,不要太崇拜我,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怎么办? 怎么会呢?樱歌,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的。 “还有两三天就回去了,好好感受最后的草原时光吧。回去之后复习一下、预习一下就开学了,那就预示着一年的黑暗、紧迫与动荡不安。”樱歌说着说着,慢慢阖上眼睛。 不一会儿,就靠在浩淇身边睡着了。 外面温度有些低,这样睡会感冒的。浩淇把樱歌横抱起来,放到床上。 “浩淇……浩淇……”樱歌轻声呢喃着。 睡觉都忘不了他的名字,浩淇俯身听着,唇角勾起一抹笑。 “浩淇,我告诉你哦,listeningcarefully是有语法错误的,不过你那么想当carefully我就成全你咯。”樱歌睡觉真不老实,不仅说梦话,还笑。怎么能睡觉还损人的? 浩淇想起身给樱歌盖上被子,樱歌却顺手抓住了浩淇的衣服,把他一同拽到床上。 “不要走,我们一起。” 浩淇握着樱歌的手,十指相扣。“我不走,listening。carefully总是跟在listening身后,怎会离开你呢?” 就这样,两个人相依偎着,沉沉睡去。 …… 西佳博洛尼亚酒店里。 金色的灯光把整个宾馆里照耀的金碧辉煌,透着奢华的色彩。 颜夕正一个人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白皙的皮肤,如柳般细柔的眉毛,粉色的嘴唇,还有一头黑亮的瀑布长发。 她忆起了那天那个吻,她的初吻。 她不想让玺嘉起疑,不想让关系变的尴尬,于是只能贡献出初吻。那个吻,一起想留给的人是浩淇,这样做她是很不情愿的。 并且,自从吻过了之后,玺嘉对她的态度变得更加热情,她只能若即若离,时常闪躲。 不是听说玺嘉是个很冷漠、很绝情、很花心的男人吗?怎么她感觉到的不一样? 一开始玺嘉说要跟她交往时她的应允,只是为了向浩淇证明什么,可浩淇看来并不在乎;到后来,事情已经慢慢发展呈现在这个状况了,希望一切还能在她的控制之内。 还在一直等待班主任的飞信,那个关于推荐学生去萃英交流半年的短信。玺嘉和她的关系价值所在,就是这条短信。玺嘉在萃英说话的分量举足轻重,这件事必须得有他帮忙。 把樱歌支开半年,到时候,他们的爱还能那么甜? 为了这件事,为了以后能和浩淇重新开始,做什么都不过分。所以现在,还得继续下去。 “玺嘉,今晚有场关于爱情的电影,我们一起去看吧?”颜夕编辑短信发了出去。虽然他的房间就在隔壁,她也不想去说。 要不是她有自己的目的,她才不会取悦他,还约他看电影。 “好啊。”玺嘉马上回了过去。 其实他最讨厌看爱情电影了,肉麻煽情老套,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过,颜夕头一次约他,他当然要去了。只希望在电影院别再遇见那个二公主星韵了。 再过不久就要回国了,二人威尼斯之游也要结束了,等待他们的是很长时间的分离。 好好珍惜最后的时光吧。 玺嘉换了一身很绅士的英伦装,衬得他的戾气减了不少。颜夕穿着鹅黄色的短裙,长发披肩,一身温柔。两人坐上小艇,在水上穿梭。 “今天的电影是《prideandprejudice》,你看过这本书吗?”颜夕问道。 “我从来不看这些书。” “哦?是吗?”微风吹拂着颜夕的发丝,迷乱了她的双眼。 玺嘉帮她把头发勾到耳后,“我的意思是,我比较喜欢研究难题和生物、科学知识,对文学名著没多大兴趣。” “谢谢。” “这种事都要谢?我们可是男女朋友耶。” 颜夕最不想承认的就是这个事实,很快,她便转移了话题,“《prideandprejudice》中讲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傲慢与偏见的爱情,开始他们两个,达西太傲慢,伊丽莎白对他太有偏见,但两人经过矛盾、纠结,最终伊丽莎白知道了达西的真心,和他在一起了。故事还以虚伪、浮华社会为背景,反映了那时社会的封建。” “嗯……嗯……哦……” 虽然这故事一听就没有意思,但是从颜夕这儿听到的,也不是那么无趣。 短信声响起,颜夕低头看,“现通知一条消息,学校决定推荐一名学生作为交换生到萃英中学的实验班学习半年,要求品学兼优、为人善良,具有优良品质,能代表学校的形象。有意向的同学可以先报名,到时候老师们决定。好啦,同学们,好好珍惜最后的玩乐时光,暑假愉快。” 是班主任的飞信。她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题外话------ 明天就是六一咯,有没有很激动?三天假期不能浪费哦,好好放松一下,看小说,嘿嘿… 72连颜夕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 电影院里坐满了情侣,都来回顾这段爱情经典。 屏幕上的伊丽莎白和达西,从傲慢与偏见,到一步步走向坦露真心,当最后的一幕两人拥吻的画面,温馨与幸福,画面的的光渐渐暗下来,可以看得到一对对情侣情之所在也跟着接吻了。 颜夕,你既然决定走上这条路,就不要后悔。 当玺嘉的脸渐渐偏向她这边来,颜夕闭上了眼睛,等待着这个吻的降临。 两片唇瓣接触,颜夕主动打开了自己的唇,很主动的吻着玺嘉。感觉到她的主动,玺嘉自然心情大好,反客为主,以高超的吻技吻着颜夕。 从那天叹息桥上颜夕吻过他之后都不一样了,颜夕开始主动约他看电影,而且还主动的吻着他。 今晚来看电影真的是件不错的事,大有收获。 电影散场后,颜夕和玺嘉两人在路上走着,“玺嘉――”颜夕柔柔的喊了他一声。 “嗯?” “有件事想和你商量。” “什么事?”玺嘉挑了挑眉,颜夕有事要他帮忙? “高三上学期要从安一选一个学生到萃英去交流学习,你觉得……?” “那好啊,你来吧,正好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下学,一起做功课。” “高三是一个重要的时期,可能你会被保到清华北大,但是我和你不一样。” “颜夕,你不开心了?” “没有不开心,只是我觉得,这个名额应该给真正品学兼优、为学校联谊做出巨大贡献的同学,去你们班会给她的高考有很大帮助。我觉得这个人最好是樱歌。你觉得呢?”颜夕的杏眼看着玺嘉,感觉说的很真挚。 “樱歌?就是那个篮球场上的?” “嗯。我觉得她最适合。” “那我们呢?” “玺嘉,我答应你,高考结束后,我会和你报一所大学,以后和你在一起。但是在高三,我们可不可以把感情先放一放?” “……” “另外,我还需要你帮忙查一下樱歌,我觉得她不太正常,有些暴力倾向。”颜夕的眼睛看向一边,有些闪烁不定。 暴力倾向?!篮球女神!这个女孩真的是奇葩啊,玺嘉倒是有些兴趣了。 “我答应你了,不过,颜夕,记住你答应我的。” “嗯,决不食言。” 他们是不是情侣啊?为什么时不时就会感觉很生疏? 原来,颜夕对她态度的转变是这个原因? 也许,是高三与高考近在眼前吧,希望过了这一年一切都会变好的。 …… 三天后。 樱歌和浩淇;玺嘉和颜夕;星韵和她爸爸踏上了回安泉市之旅。 “31a……” “32a……” “33a……”星韵一边走着,一边数着座牌。 “34a……哈,到了。” 刚要坐下,正看到玺嘉和颜夕坐在后面,两个人耳朵里都塞着耳机,颜夕看着窗外,玺嘉闭着眼睛假寐。一幅很和谐的画面,像新婚度完蜜月归途上的小夫妻。再次看到玺嘉的时候,虽然心里有些苦涩,但惊喜大过苦涩。毕竟还是有缘分的,毕竟还是遇见他了,不是吗? “嗨,玺嘉,真巧啊,又碰到你们了。” “嗨――”玺嘉摘下耳机,应了一声,像在飞机上碰到她是在意料之中的事。 “叔叔好。” “你们好,真巧啊。” “嗯,好巧。” 巧的都不能再巧了。他去威尼斯,他也去威尼斯;他和颜夕去圣马可教堂,她也一起去;现在他们要坐飞机回家,又碰上她了,而且还坐在他们前面。是巧合还是她设计好了一切巧合,故意跟着他们?玺嘉皱皱眉头,把耳机塞进耳朵里,继续闭着眼睛假寐。 回去的路还很长,一路上还得听那个中二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想到这儿就备受折磨,玺嘉不禁把音量调到了最大。 他歪头看了看颜夕,她一直看着窗外,给人一种清幽冷淡、不食人家烟火的寂寥,却在一颦一笑间透着高贵与温柔。自从他答应了那件事,颜夕的态度又恢复到了那个做冷美人的时候,不过怎样的话,随她就好,只要她开心,一切都无所谓。玺嘉偏过头去,闭上眼睛。 这一趟旅程,注定是不平静的。他猜得没错,虽然塞上了耳机听不到那个什么韵的说话,不过可以感觉到她的激动,一路上,她动不动就跳起来,动不动又砰的一下蹲在座位上,有什么东西能让她激动成这样?!犯不着吧。 空姐从他的身边走过,走到中二公主身旁,俯身说了些什么,他没听也知道,肯定是这个中二动静太大,影响到大家了,她是让她来闭嘴的。 闭嘴好啊,老实点多好。女孩子就得有点家教,矜持一点,跟颜夕学学。真不知道他爸是怎么教她的,怎么这么惯着她? 小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就拿出手机来打游戏。游戏打得正激烈呢,手一碰,一杯咖啡就泼在衣服上了。 玺嘉很愤怒的抬起头,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没素质? 他愤怒的眼神正好撞上了星韵无辜又抱歉的视线,星韵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 半晌,才反应过来,拿出纸巾来帮他擦咖啡渍。 玺嘉一把夺过纸巾,“你想干嘛?” “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看你玩的开心,都没喝多少水,想送你杯咖啡。” “呵。” “真的对不起啊,你刚刚手一动,我没拿稳就泼到你衣服上了,我真不是故意的。” “……” 玺嘉无语了,对这个女孩子十足的讨厌。他该怎么样,揪起来打一顿吗?能打吗?! 星韵又拿出一块纸巾,想帮玺嘉擦衣服。 玺嘉抓紧星韵的手腕,脸慢慢的靠近她,鼻息喷到她的脸上,星韵脸色蹭蹭蹭红了,心跳极其剧烈,“别想用这种方式引起我的注意,我告诉你,你连颜夕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别痴心妄想了。”最后几个字,完全是一字一顿,咬牙切齿说出来的。他这么讨厌她吗?真的这么容不下她吗?是不是连看她一眼都觉得是多余?她说她不是故意的,没有想要引起他的注意,但也许,连听她一句解释都是奢侈吧。 玺嘉说完就扔下她的手,一个人走了,星韵一个人还傻傻的蹲在那儿,耳边响着玺嘉刚刚说过的那几句话。 颜夕看到了这一幕,完全没在意,继续听着歌,悠闲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连颜夕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 “连颜夕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 “连颜夕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 爸爸从洗手间回来,看到星韵蹲在玺嘉的座位旁一个人默默流眼泪。 “韵韵,怎么了?为什么哭了?” “爸爸,没事,不小心洒了一杯咖啡,溅到眼睛里,不知怎的就一直流眼泪,流会儿就好了。” “爸爸扶着你回去。” “嗯。” 星韵和她爸爸坐回到原来的座位上,爸爸抽出一张纸巾给星韵,她把纸捂在眼睛上,蒙住了大半边脸。 希望路不要太长。 希望早点回家。 …… 73我可是‘万有引力\’呵! “樱歌,醒醒,别睡了,我们回家了。”浩淇轻轻摇着怀里的樱歌。 “回家了?我们回家了?”樱歌睁开惺忪的眼睛,看着浩淇,一脸傻傻的样子。 “是,我们回家了。” 走之前娜娜还告诉他们要来参加明年那达慕大会后她和巴图的婚礼,现在想起来感觉就像刚刚说过的一样,没想到一觉醒来就到家了。从呼和浩特回到安泉市有很长一段路程,可想而知她是睡了多久啊。 “哇,回家啦,我们回家啦。安泉,我来啦!”樱歌拿上外套就往外冲。 无奈的浩淇在后面为她收拾吃的、喝的,拖着行李,这个小傻瓜,有那么厉害的超能力竟然不用,还装深沉非要坐飞机,真不知道脑袋怎么长的? 一下飞机,就看到樱歌亲吻着这片土地,至于是不是真的亲上了就不得而知了。 “你……?” “怎么?” “不是前几天刚回来过吗?有这么严重吗?还要亲吻土地?” “你不懂,这叫近乡情更切。刚下飞机的一刹那就是要这样做来表达思念之情。” “呵,呵呵……” “对了,今天前哪回来过?不是远在大草原上吗?难不成你还在想你那个奇怪的梦?” 对于这件事她也无法解释了,只能重复地说、不停地说,那只是个梦嘛。 “不是梦。” “是。” “不是。” “是。” “好,listening说是就是呗。不和你争了。”浩淇故意摆出一副特别慷慨的模样。 奇怪,他们为什么说话如此没营养,就好像三岁小孩似的?而且,他那副慷慨的模样是个毛线意思? “本来就是嘛。” 最终,还是樱歌说赢了。 黑色的兰博基尼早已在机场外等着他们俩了,司机帮两人把行李放上去之后,说:“少爷,该回家了,院长和夫人想见见你。” “……”浩淇没了反应。 听到爸爸妈妈想见他,他竟然没了反应?没了反应是什么反应?!这不应该是件好事吗? “少爷,这位小姐需要一起回家的,院长很想见见和你一起出游的同学。” “……” “好啊,那我们一起回去吧,去你家。”樱歌见浩淇不说话,就挽着浩淇的臂弯,想和他一起上车。虽然她有点怕浩淇的爸爸,不过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浩淇一直不说话,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行!” “为什么?”樱歌不解。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那……” 司机说,“少爷,就只是想接你们回去住几天,院长和夫人没什么别的意思。” “是我爸让你做的?” “嗯。” 怎么他爸爸妈妈想见见他他会有这么大反应?难道他与父亲的关系不好?上次一起过新年的时候没看出来啊,而且,他也从来没跟她提起过。 “回去告诉我爸,我累了,樱歌也累了,我们改天再回去。” “可是……夫人也想你了。” “我累了,就这样吧。”樱歌很少听到浩淇这么冷漠的声音。 浩淇把行李箱拿下来,拉着樱歌的手就走了。 “少爷……” 司机在后面叫着,可也没敢怎么拦他。 浩淇一手拖着一个行李箱,樱歌走在他身边,手挽着他,“浩淇,怎么了?”樱歌问的有些小心翼翼,睫毛一眨一眨的,睁着闪闪的大眼睛看着他。 “没事。” “那你刚刚……” “我的listening,你就别管那么多了,看你那么累,现在去见公婆没法留个好印象啊,是不?” “啊?你原来想的就是这个啊?呵呵。”樱歌捂着嘴笑了。 “那不然呢?” “你想得可真周到哦。” 听到浩淇把带她回家说成是见公婆,樱歌心里可乐开了花。 “不过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谁说你丑了?我的listening,混血的脸蛋儿,可爱的小虎牙,最漂亮了。” 总是要见的…… 总是要见的…… 这件事如何才能瞒过去?她的身份如何能瞒过去? “浩淇——” “嗯?” “浩淇——” “嗯?” “浩淇——” “怎么了?”一遍遍叫他名字做什么?! 浩淇回过神,正看到樱歌两个大眼睛,褐色的瞳孔,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两个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对视着。 “我在你心里这么完美啊?我自己都没发现呢。” “呃……” 原来她刚刚就是在想这个啊? “是不是?是不是?”樱歌嘟着嘴看着他。 “嗯。”浩淇很认真的应了一声,眼神坚定地看着她。 “浩淇——” “嗯?” “我饿了。”樱歌抓抓脑袋。 话题过渡的有些太快了吧,快的让人为之一惊啊。 “那我们去找一家店吃吧。” “不,我想回家吃你做的糖醋小排骨。” “好,我们回家。” 其实她是饿了,是想念真正的新鲜血液了。这几天在草原上,喝的都是不新鲜的,待的时间太长,可能都有些过期了呢。 另外呢,也比较怀念糖醋小排骨了。 回到家后,浩淇在厨房做饭,樱歌对着厨房喊了句,“浩淇,我要换衣服哦,你别过来。” 光明正大的喊这么一句,不进去才怪?! “嗨,我过来了。” “啊?!”看到站在卧室门口的浩淇,樱歌吓了一大跳。幸亏刚刚没有瞬间转移,要不然会吓死人的。 “不是要换衣服吗?换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节操了?”浩淇一向都是很有涵养的人啊,什么时候说话这么直白露骨了? “不是你教我的吗?那次在草原上……曾记否?” 曾记否? 还曾记否? 那是要看腹肌的节奏啊,她梦寐以求了多少年,当然不能错过了。可现在…… “别闹,出去。” “不去。” “出去。” “不去。” 呵,listening,这就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看看你怎么办? “再啰嗦,这顿饭什么时候做好?出去!” 樱歌把浩淇推到门外,反锁上了门,“我饿了,浩淇乖乖,快去做饭吧。” 浩淇撞了几下门,也没撞开,“listening,今天就饶你一次。” “浩淇真是模范丈夫,居家好男人呢,比灰太狼都要尽职尽责咧!”樱歌喊完这一句,便瞬间转移了。 浩淇一个人拿着铲子往厨房走去,还自言自语着,“那是,我是谁啊,我可是堂堂‘万有引力’。” 万有引力是什么?万有引力就是好男人中的好男人,呵呵。 ------题外话------ 大家端午节快乐呦,吃粽粽了没? 74换衣服,刷牙,洗脸,和我晨跑 樱歌拿着血袋贪婪的吸吮着,“好喝,好喝,冰镇的口感就是不一样啊。” 该回去了,出来太长时间不回去浩淇会起疑的。 瞬间转移。 “樱歌,刚刚换的衣服呢?”浩淇盯着她没换的衣服,眼里有些诡异的光。 “呃……哦,嘿嘿,”樱歌抓抓脑袋,“那不是怕你进来嘛,所以就没换啦。”这个理由,会不会很牵强啊凌大小姐?! “好吧。”面对他的listening,浩淇总显得有些无奈,似乎跟不上她奇葩思维的节奏。 “糖醋小排骨已经做好了,来吃吧。” “好。” 餐桌上。 “哇塞,浩淇,厨艺见长啊。” “那是。” 可惜他只会做那么几个菜,学来学去也只有那几个,如果…… “浩淇,明天做香辣鱼吃吧。”樱歌想起一阵是一阵的,刚想到香辣鱼,就随口说了出来。 “……” 可惜,香辣鱼他不会做,他会做的只有糖醋小排骨、拌黄瓜、酸辣土豆丝、清炒卷心菜,还有番茄沙拉。 “浩淇,怎么了?怎么不说话?明天做香辣鱼吃好不好啊?” “好,你做。” “为什么我做?我不会啦。” “明明你是我女朋友好不好?”香辣鱼绝对不能做,光听这个名字学起来也很麻烦。 “可是……” “女人嘛,就得好好学学做饭,要不然七八年后你怎么做饭给我吃?难道要我个大男人天天窝在家里给你做饭吗?” 大男子主义显现的淋漓尽致了。 “哦,那我学吧。不过,做的难吃别怨我啊。” “没事,难吃我也会吃一辈子的。” 七八年后,他们结婚了哈。结婚了好啊,就算她天天都要做饭都好。浩淇说要吃一辈子,吼吼。未来的路,宽广而充满阳光,樱歌有着无限的憧憬。 listening两手撑着下巴,眼睛呆呆望着前方,又在想些什么? “嘿!嘿!”浩淇在樱歌面前摇了摇手。 “啊?” “别走神了。通知你一件事。” “啊?!通知我,what事?!” “再过不久就要高三了,所以这几天你要跟着我学习。” “又要学习啊?!唉~” “这是为你的高考着想。”浩淇说的语重心长。 这个人,真的符合如兄如父,如师如子的形象了,而且角色转变的那么快,从男朋友一下又变成老师了,弄得她都有点适应不过来。 “国内还要高考,真烦人。国外就没有嘛。” “那让你去国外,你去不去?” “不去。你在国内,爸爸也在国内,我干嘛要出国?”樱歌说的理所应当,就好像是在陈述一件事实。 原来,原因中的第一条是他,心直口快的说出来了才知道。 虽然,她知道她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在这里生存自己就是一个异类,而且还会亲眼目睹身边的人的生死离别,在人类的世界毕竟不安全,自己是该早日回到吸血鬼世界去的。可是,为了他,她宁愿冒险。 她要参加高考,她要留在中国。她不要出国。 “可是,高考事小,高三事大啊。高考就那么两三天的事,可高三整整一年都是重复不停地模拟拉链,没有音体美那些玩的课程,放假放的少之又少,而且还是带着一书包试卷放假。听学长们说,高三就是地狱啊。”樱歌抱怨道,为了高考的成绩和高三一年的‘须勤劳’,班主任大人叨念,任课老师们唠叨,爸爸也期许已久,她的压力已经够大了,整整一年的黑暗啊,就在前方等着她,可现在浩淇也不让她玩儿了,那岂不是黑暗提前降临? “不要总想着玩,我们不是刚刚玩回来吗?总之,是时候该学习了。” 控制欲的男朋友,又来了―― 好吧好吧,其实被帅哥控制,总好过被秃头的班主任控制。她妥协了。 “好吧,你说什么其实我都会听的。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樱歌嘟着嘴,表情很像个小孩子。 “真乖~” 怎么有种在哄悠悠的感觉?她才不是宠物呢! 对了,想起一件事,“浩淇你知道去萃英中学的交流项目吗?” “嗯,怎么了?” “老师会不会派你过去啊?” “不会的。”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是学校第一,派我过去不就……?” “也是哦,学校把你派过去,那不把中流砥柱送人了呢?” “嗯。” “那你觉得会让谁去啊?那对一个学生而言可是天大的好机会,可能会改变他的高考,继而影响一生呢。” “你会去吗?” “怎么可能让我去,开完笑。就算让我去我也不去,萃英在省会呢,那么远,我还是比较喜欢和你在一块。” “不用担心,一般也不会派你去的,只要你不报名就好。” “嗯。” 一顿饭的时间,竟聊些学校的事,什么交流的,什么高考的,感觉没几天马上就要开学了。想到开学就有些莫名的伤感,是不是别的同学也和樱歌有一样的感受呢? 真是的,还没玩够呢。 “浩淇,我们下个暑假就可以不顾一切的疯玩了,到时候咱们记得要去锡林格勒,参加娜娜和巴图的婚礼哟。” “我们会去的。” “那就好。” …… 六点五十九分。 没有闹钟叫她的日子真舒服啊。在家睡的日子真舒服啊。 一阵电话铃响起。 “谁啊,这么早打电话?!”樱歌迷迷糊糊的摸起床头上的手机,“你好,我是樱歌。” “是我。”电话那头传来很干净、很纯粹的男生的声音,他家男朋友的声音就是好听。 “浩淇,这么早找我什么事啊?” “叫你起chuang。” “什么?!”樱歌本还迷糊着呢,尖叫完立即清醒了,“你再说一遍?”她以为是听错了呢,可能是在做梦吧,她家浩淇绝对不可能这么无聊的,大清早打电话叫她起chuang?! “我打电话来,是为了叫我的listening起床。” omg!她没有听错!他真的是有这么无聊! “……” “不是说都听你给我的吗?现在,起chuang,洗脸,刷牙,出来和我晨跑。” “你在哪儿啊?” “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樱歌往窗外看了看,浩淇正站在楼下,手中的手机朝她摇了摇。 挂掉电话,穿衣,扎头发,洗脸,刷牙。 真是个控制yu极强的男朋友。 75踏入高三的小伙伴们 “呼~呼~我来了。” “够速度。” 樱歌和浩淇两个人在街道上跑着,樱歌的肚子有点小声音。 “饿了。”她很委屈的说道。 “在坚持一会儿。” “哦。” 晨跑完,偷着喝了点血液,和浩淇一起吃完早餐,就准备开始学习了。 两人对坐着,浩淇把一大摞书搬到她面前,注意,是一大摞。 “这是?!”樱歌对着那一大摞书发呆。 “五三。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这个,就是你高三除老师布置的之外要做的。” “也……太多了点吧,可不可以不做?” “不可以,必须要做。这套书做完对你的高考帮助很大。另外,把你高一高二记的笔记、错题通通看一遍。” 好吧,控制yu又来了。 “开始吧,有不懂得就问我。” “哦。” 樱歌拿起一本英语来做,低着头很专心,而浩淇就坐在她的对面,自己一个人翻着漫画书。 两个人之间达成默契,都很安静没有说话。 就这样,一上午过去了,一下午过去了;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 偶尔,无聊的时候樱歌就和浩淇打打篮球,听听歌,其余的时候大部分就安静的学习。 十几天的夏末时光很快结束,小伙伴们再次踏入学校,怀着激动兴奋还有一点点紧张的心情迎接高三的到来。 “樱歌,你们暑假玩的怎么样啊?”星韵一边吃着果冻,一边问樱歌。 “很好,蒙古大草原真的很是壮观,而且,我还学会骑马了哟。” “真的吗,你不是吹的?真这么厉害?” “那当然,我是谁呢呵!” “我越来越崇拜你了。”星韵一副花痴的表情,双手合十的看着樱歌。 坐在远处的颜夕一笔一划的画着一朵樱花,画的很是悠闲,完全不在意他们的话,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对了,你的威尼斯之游怎么样?” “还好,去看了圣马可教堂,了解了欧式风格建筑与构造和宗教文化,不过……” “不过什么?” “我遇到了颜夕和玺嘉。” “这么有缘啊,遇到同学们也是好事啊,不过,你这个电灯泡没亮瞎人家吧?” “没,没,哪能呢。”樱歌,你到现在还以为颜夕是你的朋友吗? 唉,还有玺嘉,提到他她就会觉得有些难过,心里不太舒服。 也许,只有远远的看着他,他过得好就行了。 “大家好,新的学期又要来临了,你们现在已是高三学生了。”班主任走上讲台开着班会,教室里顿时声音小了几十分贝! “老师来了,嘘~” 星韵回过神来,也听着老师讲话。 “以前就跟你们说过,高中三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光,而高三,又是决定高中三年的关键,所以,现在的你们正处于人生的最关键。” 同学们都兴致昂昂的抬着头看着班主任老师,认真的听着,似乎到了高三,大家的态度也一下转变了,对学习也更重视了。 “踏入高三,就等于向高考迈进了半只脚,可能你们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仿佛仿佛高一刚入学时的军训还在昨天,两年的时间过得如白驹过隙,一眨眼而已。可我要告诉你们,高三的时间过得更快,一闭眼就过去了。” 樱歌一闭上眼,又睁开一看,嘿,没过去吗,这不是? “你们一定要抓住时间,不可荒废。” “是。”同学们异口同声的答到,声音也感觉士气高昂。 “好了,废话就扯到这儿,现在公布一个消息。” 教室里又恢复了安静,只有班主任一个人说话的声音。 “我们学校自成为省级示范中学之一的高中以来,开展了和萃英中学的交流项目,这件事想必你们在飞信上已经看到了,高一高二高三学生各一名,派到萃英实验班学习半年。” “哇塞,要是我能去就好了。” “我也报名了,不知道能不能选上?” “只有一个名额好不好?你肯定选不上啦。”下面议论纷纷。 “安静――” “经萃英中学的老师们、教研员们讨论决定,邀请我们学校的凌樱歌同学去他们学校完成交流项目。让我们欢迎凌樱歌同学。” 伴随着一阵掌声,樱歌隐约听到了同学们说的话,“竟然派我们的樱歌去交流。” “那我们岂不是没有篮球女神了?” “哎呀,以后没法看篮球了……” 樱歌的心里很震惊,不过,悲伤大过震惊。 “樱歌,祝贺你。”星韵说道,“其实我也报名了,可是没有选上。你去了一定要帮忙多拍几张玺嘉的照片给我哦。” “……” “老师,我不想去。” “什么?” “我说我不想去。” 小伙伴们窃窃私语着,“为什么啊?多好的机会啊。” “就是啊。” “对啊,虽然我们舍不得你走,不过,这对你来说,的确是个很好的机会啊。” 樱歌站起来,“我知道这个机会很好,但是我不愿意去。”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说什么?能选上你是你的荣幸,还有多少人排着队都想有这样一个机会。” “那就让他们去吧,反正我不去。” “你真的想好了?” “嗯。” “我回去和他们联系一下。” “谢谢老师。” “唉,真拿你没办法。你这是犯傻啊。” 犯傻不犯傻,她自己知道。吃亏不吃亏,她自己明了。 ―― “樱歌,你为什么不想去?是因为浩淇吗?你舍不得他?” “我觉得我已经习惯了安一的环境,习惯了安一老师的讲课方式与教学模式,我觉得,我还是呆在这儿好。” “不过,萃英的老师绝对不比安一差,何况还是实验班。咱们班才是个普通班啊。” “我觉得很好,我是个安土重迁的人,这你也知道,再说了,我舍不得这么可爱的二公主啊。” “其实,你要是走了,我也会舍不得你的。” 浩淇在后面看着樱歌和星韵,眉头微皱,感觉这件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就结束的。 “萃英的老师邀请樱歌……” 樱歌没有报名,而萃英的老师却点名邀请。这件事,会以何种结局收场? 76还能不能再听到listening “樱歌,你不想去吗?不想去就不去好了。”临渊传过一张纸条。 “不想去。临渊,我真的不想去,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樱歌在纸条上画了个哭脸,还流着几滴大泪。 “唉,真拿你没办法。到时候给老师说明白点,态度决绝一点,就是不去。” “哦。” “哥们儿,你走了,我会舍不得你的。” “呵,哥们儿不会忘记你的。”最后一张纸条扔过去的时候,班主任来到教室,“樱歌,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樱歌刚要起身,星韵扯了扯她的衣袖,“没事的。”樱歌微微一笑,跟着班主任过去了。 “樱歌啊,我和萃英的老师商量了,他们觉得你是交流生的最佳人选。所以……” “这种事,不是个人自愿吗?” “他们点名要你,而且,萃英实验班的同学投票决定也都希望你去。老师实话告诉你,萃英的实验班,那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想要去的,他们的教学质量绝对比咱班好,我也知道你舍不得咱们班的同学们,不过,去萃英对你而言,对你的高考成绩而言,绝对是有极大益处的。” 班主任平心而言的说着,那种语气让人不想拒绝。 “……” “再说,这次交流是达成安一和萃英的联谊基础,必须要品学兼优的学生,不能让萃英的人笑话我们,说我们的学生不优秀。” 言外之意,是老师觉得她很优秀? “樱歌,为了学校,也为了你的高考,你就去吧。” “老师你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能不去吗?”樱歌想,不就是半年时间嘛,那好吧。 虽然是她不愿意去做的,可是还必须要去做。樱歌,为什么总是碰到这样的事? “那好,你回去好好准备一下,明天就启程吧。” “哦。” 明天就启程,也太早了点吧?! 没办法,他说什么就什么呗。反正他也是为了她好,老师是绝对不会害自己学生的。 “老师,半年之后,我一定会回来的。”樱歌在快要走出办公室门的时候回头说了一句,向老师笑了笑。 “嗯。”孩子,希望你有能力在那边一直留到高考,那样对你的帮助会更大。所以,最好不要回来了。 半年啊,半年的时间,大半个高三――几乎见不到浩淇了。 对高三的恐惧,对离别的伤感,对陌生环境的担忧在樱歌心里滋生,既然决定要走了,就别想这么多。不就是半年嘛,她一定会回来的。 ―― 日落。 樱歌和浩淇两个人在璎珞街道上走着,路边的樱花树满是绿叶,郁郁葱葱。 “浩淇――” “嗯?” “我要走了。” “你决定好了?” “嗯。” 她知道,如果她说她真的不想去,他会用尽一切办法把她留下来,可她不想事情闹大,毕竟大家都高三了,不能那么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进了高三,一切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一切,都以学业为重。 “我会想念你的。” “我也是。” 樱歌扑进了浩淇的怀抱,闻着他身上的绿茶清香,用力地闻着,好像此生再不会有这样一个拥抱。 浩淇双臂环紧樱歌,“listening,我会经常去看你的。” “嗯。” 听到listening这个词,樱歌忍不住的流泪了,眼泪像决堤一般,从眼眶中流淌出来。 一股温热的液体浸湿了浩淇的衬衫。 “你以后要多给我打电话。” “嗯。” “多和我发短信。” “嗯。” “上qq就要找我聊天,我不在的话,就离线留言,听到没?” “嗯。” “……还是不要了吧,我们要好好学习。你没有那么多时间联系我的。” “我会做到的。” “我舍不得你。”樱歌的声音里带着颤音。 “我家就在省会啊,以后我会常回家的,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好。你不要忘记我。” “怎么会忘记我的listening呢?忘记谁都不会忘记你的。”浩淇摸摸樱歌的头,将她的头发理顺。 夏末即走,秋初将至,微风吹拂过两人的脸颊,在璎珞街道上留下最纯挚的爱恋。 ―― 第二天。 樱歌启程去了萃英中学,和高一高二的两个学弟们一起。 安一高三26班教室里,樱歌的座位上已没了人,课桌上空空荡荡,显得有些寂寥。浩淇盯着那个座位,眼神放空了很久。而颜夕看着浩淇,眼神也放空了很久。 “浩淇,这个是给樱歌的送别礼物,我以为她今天会来呢。可是她也没说一声就走了,有空你帮我交给她。”星韵拿着一个玩具熊塞到浩淇怀里。 “还有我的,给我们最帅气的篮球女神。” “我的我的,浩淇记得帮我转交给樱歌哦。” “浩淇要告诉樱歌,我们大家都会想念她的。” “……” 浩淇一个人抱着那么多礼物,看着同学们对樱歌写的寄语,心里感觉有些苦涩。 如果今天樱歌在场,会不会又感动到哭呢? “我会的,大家放心吧。” 低头在课桌柜里编辑了一个龇牙傻笑的表情,发了出去。 消息没多久就回了过来,“怎么,这就开始想我了?”后面跟着一个害羞的表情。 “到哪儿了?”浩淇又写了一条。 “我也不清楚,大概还有四个小时就到学校了。” “哦。大家送了你好多礼物,可惜你没来学校拿。” “没事,等你下次见我的时候,给我一起带上哦。”樱歌在话里显得不是那么悲观了,因为她知道,他们俩一定会经常见面的。她会瞬间转移嘛。 “好哒,到时候你别感动的痛哭流涕啊。” “不会不会。”樱歌看着短信,感觉心里舒服了许多。只要和浩淇还有联系,就好。 “老师来了。” 浩淇的头像变成了灰色,这就说明他们俩不能再聊下去了。 原来,他是利用上课的时间来和她聊天啊,他这样会不会影响学习? 以后,还是少上网为好。 樱歌的手紧紧抓着手机,眼神呆滞的望着窗外的风景,再过几个小时,就要去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见到陌生的同学,熟悉陌生的生活方式。同桌好不好相处?室友好不好相处?老师好不好相处? 她会努力的,为了和浩淇考进同一所重点大学,为了和他半年后的相聚,她会努力变好,她会乐观、坚强、积极的生活,不让他担心,不让爸爸担心。 ------题外话------ 樱歌的高三生活马上开始…。新一轮的风波即将掀起 第一天收到了下马威 樱歌怀着一份忐忑走进萃英的高三实验班,“大家好,我是从安泉一中来的交流生凌樱歌,请多多关照。”樱歌站在门口向大家鞠了一躬。 教室里死一般的寂静,只能听到翻书声和笔在纸上沙沙的写字声,樱歌说话的声音显得有些突兀。 同学们抬头看了樱歌一眼,没什么表情,继续低下头做题。 一个女生走过来接过樱歌的书包,“你好,我是咱们班的班长,现在同学们正在上自习,你先坐下吧。” “好。谢谢你啊。可是……”樱歌环视了一下四周,高高的书一层一层的摞在课桌上,地下还有一箱一箱的资料书,座位坐得满满的,根本就没有她坐的地方,“班长,我坐哪儿啊?” “呃……这个嘛,来,你坐这儿吧。因为今天是周六,老师让同学们自己上自习,可能今天老师不会来了。等下周一的时候,再调一下你的位置。”她把讲台旁边放讲义的小桌子搬过来,搬到最后,用纸巾擦了擦,然后把樱歌的书包放上去。一脸微笑地看着她,“樱歌,坐这儿好吗?” 那张桌子,好脏的。就算是擦过了也很脏,把她的书包就这样放上去,弄了一层粉笔末。萃英中学既然邀请她来,为何连她的课桌都不准备好? 好吧,不要挑剔了。既来之,则安之。这是他们班主任教她的。尽力适应吧。 樱歌坐在最后边的座位上,拿出自己的草稿纸、中性笔、铅笔、橡皮、课本,还有五三模拟。低头看书,很快便专注起来。 刚来第一天,感觉就好有压力。上自习的时候教室里同学们一个说话的、交头接耳的都没有,感觉气氛好压抑。她能做到这样,一天下来真的好累。不是说萃英是专注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吗?德智体美不是玩的课程吗?怎么一个个只知道学习呢?难道是说实验班和普通班不一样? 高三,的确不一样;在萃英实验班的高三,的确很不一样。 终于放学了,樱歌背着书包回宿舍,路上听到一些女同学在讨论数学题,关于圆锥曲线什么的。天哪,怎么在路上走着都要学习啊?看来,她真的不能再玩了。既然来了萃英,既然到了高三,就好好学吧。 “哟,这不是安一的篮球女神吗?” “玺嘉。” “呵,什么时候来的,都没看见你?” “中午到的。”樱歌淡淡的回答道,她本来对玺嘉就没什么好感,真不知道为什么颜夕会看上他,星韵会花痴他? 她中午到的时候在教室里说过话了好不好?还没看见她,当她是空气吗?! “哦。” “嗯。我走了,拜拜。” “别走这么快啊――喂――” 樱歌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她真的是和这种人再呆一秒钟都嫌累。 宿舍楼下的行李堆成一堆,没人理睬。樱歌只能自己动手,把它搬到六楼。 “嗨,学姐,你怎么自己搬行李啊?” “哦,小远,那个……放学的时候忘记叫同学们帮忙了。”小远是今天和她一起来的学弟,他正和同学们一起搬自己的行李,路过女生宿舍楼。 “学姐,你在这儿等一等,我和我的同学们搬完这些就去帮你。” “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呵呵。”樱歌拖着两个行李箱就往电梯口走。还是安一的同学热情啊,在萃英看到小远,感觉就像看到了亲人。 樱歌按下电梯,“咦――怎么了,怎么不动了?电梯坏了?不可能吧?” “同学,今天电梯出了故障,需要走楼梯。你要搬东西的话,招呼你的室友们帮你一起吧。”宿舍管理员隔着窗子对樱歌喊了一声。 “哦。” 怎么这么倒霉?! 樱歌自己一个人提着两个行李箱上楼,路上引来了很多女生门的‘观看’,仅仅只是观看,还有感叹,她们并没有谁站上前去说帮她。而且,走远了之后还会说上一句,“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安一篮球女神嘛,女汉子一个呀,这么强悍。”还有美国留学生,也会用英文发出慨叹,同是一族的,怎么一点也没有帮忙的心呢? 难道她那次打篮球帮她在萃英臭名昭著了? 不会吧。太倒霉了。 把两个行李箱搬到六楼之后,觉得有些累了,虽然说吸血鬼的力气很大,不过她貌似不合格。锻炼不足,懒惰有余,致使她搬两个行李箱上六楼就有些气喘吁吁了。 “嗨,”樱歌推了推门,怎么推不开?唉,还想让室友帮忙抬行李呢,怎么门锁了? 可能她们都有事吧。别在意这些细节了。 樱歌一个人下楼,一个人上楼,来来回回一个人搬行李。怎么拿了这么多东西?当初就不该这么能带,现在受苦了吧。 把所有行李都搬上来之后,天已经黑了,可是寝室的同学还没回来,她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意思去其他的寝室,只能呆在门外等着。若是瞬间转移进到寝室里,室友们回来会以为她疯了的,明明门锁着,她是怎么进去的?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还是静静等着吧。 樱歌拿出手机,看到qq上发来的离线消息,是浩淇的那个卡通头像在闪动。 “樱歌,去萃英的第一天感觉怎么样?同学们好相处吗?” “很好。一切都很顺利,不用担心。” 很快,浩淇的消息回了过来,“现在在干嘛?” 呵,现在在干嘛?现在在寝室门外等室友们回来给她开门呢。好自嘲的说。 “哦,现在啊,在上晚自习呢,浩淇先不和你聊了,你要专心学习哦。” “嗯。” 樱歌设置了隐身,对着手机上浩淇的灰色头像发呆了好久。 等了好久好久,室友们才回来,一边走一边说笑着,远远地在她们刚进楼的视乎樱歌就听到了,“樱歌那个家伙是不是自己搬的行李啊?” “可能现在还在门口等着呢,哈哈,真倒霉哦。” “还安一的篮球女神呢,她女汉子吧。” “嘘,小点声,别让她听到了。” 樱歌就在六楼走廊的另一头看着她们,他们一边走一边吃着手里的小吃,说说笑笑的,“嗨,樱歌,对不起哦,忘记给你钥匙了。我们今天出去买了点小吃,你要不要吃?”一个瘦的尖嘴猴腮的女生走近,朝樱歌打了个招呼。 “不用了。快开门吧。” “好。” 现在装的这么殷勤干嘛,早干什么去了?刚刚嘲笑她的那些话,以为她听不见吗? 可不是,真以为她听不见,她们怎么知道她的耳朵那么灵呢。 樱歌没表现出热情,也没表现的特别生气,只是表情很平常的把行李抬了进去,人身在外,少得罪人为好。 “要不要我帮你?” “不用了,谢谢,我自己可以的。” 樱歌一个人抬着行李,来来回回的把所有东西搬进屋里,让这些大小姐们叹为观止。 是不是觉得女生就该有个淑女的样子,而她这种人很不合群?那若是为了保持淑女的形象,这些东西又靠谁来抬呢? “这个是什么?好漂亮的杯子哦。”一个女生拿起樱歌的小兔兔瓶盖的保温杯,想要打开。 “别动我东西。”樱歌立马到了她身前,抢过杯子,还把这个女生吓了一跳。 “你怎么过来了?什么时候过来的?不就看看嘛,我没有别的意思的。”女生说的很无辜。 “哦。我不喜欢别人翻我的东西。”樱歌淡淡的回答,没什么表情。 这个杯子,若是被她打开了,她就不用在萃英混了,若是秘密曝光,传的众所周知,她直接就不用在人类世界混了。 “咦,这个戒指好漂亮啊,可以摘下来给我看看嘛?” “这个……” “摘下来给我看看嘛,我就看一看。” “好吧。” 虽然心里很不愿意,不过樱歌还是把避光戒指摘下来给了她。 “哎呀――” 她的手一抖,戒指由于重力往行李堆里掉去。 樱歌轻易地一手接住了戒指,立即戴在了手上。 “对不起哦,刚刚差点掉了,幸亏你手快。” “呵呵,没事。” 樱歌从行李箱里翻出床单,径自走向床位铺着,干着自己的事。 为什么感觉过得好艰难,第一天就很难。 她只想自己一个人简单的生活,平静的生活,半年过后平静的离开。她不想闯入别人的世界,不想打扰别人,可现在这个情况,很清楚的显示出她的到来,的确打扰到了所有人。 她不知道她什么地方得罪了她们,她也不需要知道。 闭上眼睛,睡吧,睡着了之后希望梦里能回到安泉一中,回到浩淇的身边。 离开他的第一天,她就开始想他了。可以后的半年,她都需要靠自己,樱歌,不要依赖别人了。坚持这么半年,就可以回去了。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78樱歌,帮我拍玺嘉好不好? 第二天天还没亮,闹钟便唱起来了,这次樱歌起得特别快一点都没有赖床,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闹钟唱的是她最害怕的一首歌――《嫁衣》。 那是很恐怖的一首歌,把樱歌活生生的从美梦中拉回到现实。 “快点起床啦,要晨跑。”室长刚坐起来,衣服还没穿好就吼了这么一句。 “晨跑?!”樱歌惊呆了。 “怎么,你不知道吗?” “嗯,没人跟我说过啊。” “好吧,那你现在知道了。”三个女生用最快的速度冲进了洗漱间,挤在一个化妆台前。 樱歌在门外一直等着,等她们出来的时候,外面哨子就响了,已经没有时间了。 无奈的樱歌只能披着头发、脸未洗、牙未刷的跟着一起跑步。 刚刚在梦中还梦到浩淇和她暑假最后几天在一起学习,他还给她做糖醋小排骨,还有悠悠围在身边转着。起床之后,却是这样邋遢的状态,还要跑步?! 夏末的几天,樱歌还怀有抱怨,怨浩淇剥夺了她的休息时间,不让她继续玩。可是现在想想,她真的好怀念,怀念他每天清晨在楼下叫她起床,怀念和他一起晨跑,怀念和他对桌学习,怀念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现在让她选择,那个暑假再重来一次该多好。高三的确是黑暗的,而萃英的高三是更黑暗的。 一边跑,脑袋里一边冒出这些想法。很快,事情还没想完,早操就结束了。 早餐时间到了,樱歌还没有洗漱。天哪,太倒霉了。 在大家都没注意她的时候,她瞬间转移了。 “樱歌怎么不见了,刚刚还看到她了呢。”玺嘉自言自语道。 “怎么可能呢?你是早餐没吃看花了眼吧。”旁边的一个男生笑着说。 可是刚刚明明看到她了,难道他真的看错了? 樱歌在寝室里,梳头发,刷牙,洗脸,三分钟搞定。对着镜中的自己,有些发呆,不知道一个人在想些什么。 樱歌回过神来,“哎呀,没时间了。”又一个瞬间转移,回到了原地。 还是乱哄哄的,没人注意到她,那就好,那就好。 很快的吃完了早餐,又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了教室。看来,在这种快节奏的环境下,她自己也训练的快节奏了。不再赖床,不再迟到。嗯,这是件好事。 上的第一节课,是物理课,正式开始上课之前,老师为她调了座位。很好的地方,第三排,靠着窗,向阳。 不知是因为高三复习,还是因为同学们太聪明,老师讲课时很多地方都是一点就过,没有怎么细讲。这一点和安一的老师很不一样。樱歌显得有些不太适应,似乎有很多地方不懂。 “浩淇――” 樱歌转过头来,刚想问他这个题怎么做,可突然一想,浩淇不在这儿了。 后面的那个男同学抬起头,向樱歌笑了笑,笑起来很阳光,“同学,我不是浩淇。” “呵呵,我忘记了,sorry。”樱歌抓抓脑袋,“你叫什们名字啊?我是凌樱歌,多多指教。” “我是潇晗。我知道你,你是浩淇的女朋友嘛。” “你认识我啊?” “嗯,我还认识浩淇呢,他是我初中同学,我们俩一个班的。” “哦?”怪不得这个男生感觉好亲切,在萃英终于找到一个好相处的人了。 “可是后来他离开家,去了安泉,所以就没和我一个高中。他就是那种自由自在,不喜欢约束的人。” “嗯。”这一点樱歌比较同意。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告诉我,虽然我在这个班里不算很有地位的,不过,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嫂嫂的。” “呵呵,呵呵……”嫂嫂这个词,弄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那好,你帮我看看这个题怎么做?”樱歌拿着五三物理放到潇晗桌上,他对着题看了一会儿,表情显得有些纠结。 他抬起头,“不会不会。” “那好吧,我自己再看看。” “嗯。我不如浩淇聪明,你可别见怪。” “不会的,潇晗,能认识你很高兴。”樱歌向潇晗微微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小虎牙。 ―― “嫂嫂很漂亮嘛,有眼光。” 浩淇课间打开手机一看,来了这么一条短信,来自初中同学潇晗。 好小子,他这个笨蛋,还进了萃英实验班啊。 “我的人,别打她主意。”浩淇编辑短信,发了回去。 “怎么会呢?我可是很正经的,高三那么累,我想恋爱也没精力呢,不是么?” “……” 浩淇可知道,这个潇晗,在初中的时候就拈花惹草,把初中班上的女生几乎都谈了个遍,简直一花心大萝卜。 “樱歌,不许偷腥。” 樱歌看到那条短信的时候直接笑爆了,浩淇竟然跟她说不许偷腥,好不容易来一条短信竟然说这些有的没的,这算是要表达个毛线意思?! “怎么了又?” “潇晗。不要接受他的追求。” “放心啦,好好学你的习吧,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嗯,这样才对。” “……”樱歌发了一长串省略号,对于这么幼稚的男朋友她直接无语了。刚刚前几个小时还在伤感着呢,现在被他这么一逗,丝毫没有伤心情绪了。 “樱歌,有你的包裹。”门外一个同学喊了樱歌一声。 “哦,来了。”怎么会有她的包裹呢?是不是有人觉得她在这儿挺苦的,想起了她便给她寄点东西来慰劳一下? ems是从安泉寄过来的,签收完打开包裹一看,是一部数码相机。 收到短信,是‘二公主’,二公主给她寄相机干嘛?难不成想她了,要她自拍? “樱歌,我寄的相机想必你已经收到了吧――”时间算的真是刚刚好啊,“别激动,这个不是要你自拍的,是需要你帮一个忙。” omg!继续往下看,知道她要她帮什么忙了。 “帮我拍玺嘉好不好啊?我知道你偷拍技术很强的,帮我拍嘛,晚上传给我哦。” 天哪,二公主!犯花痴到了这种境界。玺嘉那个人,她很讨厌他的好不好?!要她去拍,被抓到不丢死人了?! ------题外话------ 高考的孩子们,加油哦…么么哒~ 79裙子上的红染料 好吧,她只能硬着头皮去拍了,谁让她是她的好朋友呢? 樱歌拿着一本物理选修3―5挡着脸,向那边的玺嘉看去。他很认真的在看书,没有注意到她。樱歌拿起相机,拍了下来。 嗯,很完美的侧脸,长得挺好,就是太讨人厌了。 幸亏设置了静音,要不就丢人了。 樱歌低头看了一下手机,又一条短信,“我的好樱歌,记的哦,吃饭的,学习的,睡觉的,我都要!” “我的天,睡觉的你都要,你要我怎么拍?”樱歌硬着头皮回了过去。,二公主是不是有些太花痴了? “玺嘉的睡颜一定很帅气……不是说,萃英的高三全封闭化管理,中午是不让回家的吗?” “你这么明白?谁告诉你的?!”樱歌她自己都不知道,星韵竟然知道?! “是的,你相信我说的,你在那儿好好呆半年吧,呵呵。” “无语……上课了,不聊了,照片晚上回去发给你。” 樱歌把手机塞进书包,抬头装作很淡定、很悠闲的表情。 今天这节课,是英语。英语老师是个很漂亮的、很温柔的人,烫着一头大卷的波浪状头发,显得格外亲切美丽。 可能是她对英语有种独特的喜爱吧,在萃英学习英语也会有种独特的热情,不同于其他科目的感觉。 “今天,是大家开学以来上的第一次英语课,很高兴和大家见面,我姓郭,大家可以叫我郭老师。好了,自我介绍的时间到了,大家一个一个来讲台上吧。”老师用一口流利的英文说着,感觉特别地道。 “同学们好,老师好,我是本班班长,我是杨昭冉,英文名vison。我的爱好是登山,舞蹈,绘画。老师这么漂亮,这么有能力,相信我们班在郭老师的教导下,一定会再创佳绩。”她就是昨天帮樱歌找座位的人。 “大家好,郭老师好,我是资玺嘉,richard。至于个人爱好,没什么好多介绍的。” 口语这么好,声音很有磁性,长得也挺好看,但怎么越看越觉得他讨厌呢?这么拽干嘛?! “大家好,我是潇晗。男,十八岁,喜欢篮球,目前仍处在单身,和大家相处了两年,这个大部分人应该都知道吧。呵呵,不扯那么多了。很高兴今年继续和大家同学,大家一起努力。” “……” 樱歌走上讲台,还没开始说话便听到下面的窃窃私语,怎么回事?她哪里出毛病了吗? “我是凌樱歌,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教室,感觉还有些不习惯,但是,能认识大家我感觉很高兴。我希望在这儿的半年中,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付出自己的努力,我们的高考一定是辉煌的。加油吧!”樱歌讲完后还鞠了一躬,感觉讲得不错。可是同学们总用一种异样的眼光审视着她。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就在樱歌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时,她知道大家为什么窃窃私语,为什么那种眼神了。她的椅子上,沾满了红色的颜料,那一抹,格外鲜艳。不用想也知道,她的裙子肯定染红了。 樱歌感觉很尴尬,脸色涨红的坐下,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低着头,一个人闷闷的看英语阅读。 不知道是谁把颜料洒到她椅子上的,为什么都没有通知她一生,就由她这么坐下了?还是,有人故意洒上的,为的就是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 她宁愿相信是前者。 讲台上同学们还是一个一个上去介绍完又下来,一直在讲着。 樱歌的头自低下之后,便再没抬起来。 后来的后来,感觉有个身影,在她课桌旁。樱歌抬起头,看到漂亮温柔的英语老师,她俯身对樱歌说了几句话,把她的长外套递给樱歌。 樱歌跟着老师一起在路上走着,身上穿着那件遮住染剂的长款外衣。已至初秋,空气中已经有属于秋天的凉爽的气息了。 “郭老师,刚才的事,谢谢你。” “不用谢,没事的。以后月经来了自己要注意,要不然会出丑的。”老师从包里拿出一块‘海绵宝宝’,塞到樱歌穿着的外衣口袋里。 “老师认为那是经血?”樱歌诧异了,那明明是染料,老师误解了? “不是么?” “哦……嗯……” 这样的话,那同学们也会以为是经血,这样的话,比原来更加丢人。 唉,为什么最近的事接二连三的发生呢? “樱歌,做我的课代表吧。” “啊?” “以前听闻你在安泉一中英语总考第一名,很多次都打破萃英的记录,你很有潜力。” “可是我,我觉得我的英语在咱们班是中等水平啊,比不上玺嘉他们,不能给同学们树立榜样。” “没事,你是个很有灵气的孩子,刚刚你在讲台上自我的介绍,给我留下了不同的印象。而且,老师希望你能通过为班级服务,更好更快的融入班集体,这一点,老师相信你。” “嗯。谢谢老师。” “好,那以后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老师,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其实我原来就是英语课代表的。” “哦?是吗?那你和英语这门课挺有缘的。” “嗯,我觉得也是,我觉得对这门科目有种不同于其他科的热情。” “那你当我的课代表可是最合适不过了。” “呵呵。”樱歌抓了抓头发,笑着。 “不早了,叫你出来该说的也都说了。回去吧,该上课了。” “嗯。拜拜。”樱歌转过身跑着,跑了几步停下来,“老师,你的衣服……” “没事,你先穿着吧。” “嗯。” 跑着跑着,初秋的风拂过樱歌的面颊,校园街道的一边还听得到说话、喝彩的声音。远远地,篮球场上有很多男同学在打篮球。樱歌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看着篮球场,看了很久。她的左手伸上去,握着那个戒指的吊坠。这似乎也已经成为了她的另一个习惯性动作。 浩淇,又是一年入学,我还是英语课代表,学校里依旧有人在打篮球。才过了一天,我就想你了。 安一的生活怎么样?你现在座位排到什么地方?老师有没有换?学习累不累?吃饭好不好?没有我的日子你习不习惯?想不想我? 还有,你,过的好吗? ------题外话------ 高考的同学们,继续坚持…马上就有三个月的暑假来咯 80樱歌小同学,你吃错饭了 拿出手机,纤长的手指在屏幕上摁下几个字,发送。 “浩淇,我有些想你了。” …… 晚上吃饭的时候,在萃英的餐厅里,人山人海的挤着打饭。 为什么要这么挤呢?真搞不懂。大家慢慢来就好了嘛,抢那么五分钟十分钟,又做不了几个题。真是怀念安一啊,同学们都是排队的,而且,气氛慢慢悠悠,一点也不紧张。 好不容易轮到樱歌打饭了,端着满满的饭盘,找了个空座位坐下。咦,忘记了什么? 忘记拿筷子了。 樱歌又去筷子处拿了筷子,回到那儿的时候,找了半天没找到自己的座位。 “去哪儿了呢?我的饭饭~” 四下扫了几眼,在她的两点钟方向看到了一个空座位,而且那儿还摆着一分饭菜。 “哈,找到啦。”樱歌坐到那儿,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感觉不大对呢,她要的不是排骨饭吗?怎么成了牛排?那会儿太挤了,只是向餐厅的人说了一声,也没怎么么仔细看。 大概是餐厅师傅给弄错了吧,反正能吃就行,她不挑剔的。只不过,用筷子吃牛排,感觉有些诡异。 说实话,萃英的饭菜真不赖,不愧是高等学府。 一边想着,一边感叹,樱歌吃得津津有味,没过三分钟,牛排就被吃光了。 “喂――” 感觉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樱歌回过头,嘴角还沾着酱。 夕阳下颀长的身影,磁性的声音,只不过,还有一张冷起来吓死人的冰山脸。貌似只见过他对颜夕笑过,对他们这些普通人,他都会冷着一张冰山脸,爱理不理的轻蔑模样。 为什么会找上她? “玺嘉,怎么了?”樱歌舔舔唇角的酱,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樱歌同学,貌似这份菜是我的。”玺嘉冷冰冰的说道。 “啊?是吗?怎么会?!”樱歌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怎么不会?我就是去买了杯饮料,拿了副刀叉,回来就看到你趴在我这儿大吃特吃狼吞虎咽。把我的牛排吃得一干二净,这辈子没吃过饭啊?”抓住了樱歌的把柄,玺嘉倒是说的滔滔不绝了。 眼睛一撇,无意间看到那份排骨米饭完好无损的摆在那边,旁边还放着一张餐巾纸。 樱歌抓抓脑袋,有些不好意思。怪不得没吃到排骨米饭呢,原来吃错了。“呵呵,sorry,那你吃我的去吧。” “我才不吃!”他哼了一声,扭过头。挺像个吃不到糖生气了的小孩子。 其实,他也不是很讨厌的,有些时候感觉还挺幼稚,挺好玩的。 “那怎么办?那不成你吃我剩的?” “我才不吃!” 又是这一句…… “那我再请你一份牛排?” “嗯。” 玺嘉在樱歌旁边,翘起二郎腿等着,一副二大爷等人伺候的模样。 樱歌站起身,去点餐口买了份牛排。原来,牛排好贵的,一份牛排的价钱可以买五份排骨米饭!要是这种吃法,天天吃牛排的话,她下半个月就该饿死了。 “给。” 玺嘉接过饭菜,拿起刀叉,很优雅的吃起来。吃相不难看,不像她似的狼吞虎咽。 奇怪,以为萃英的学风、生活风就是雷厉风行呢,打饭那么抢,吃饭怎么能这么悠闲? 玺嘉灵巧的切割着牛排,他的动作竟然让樱歌莫名的想到了浩淇。樱歌,真是的,离了浩淇就活不了了吗?相信现在浩淇一定被她折磨得够受的,会不会一天打八十个喷嚏? “樱歌,给我帮忙拍照片……” “樱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啦……” “樱歌,吃饭的,睡觉的,学习的,我都要……” “我都要!我都要!我都要!” 脑海里一阵二公主的声音,把樱歌从对浩淇的遐想中带了回来,她拿出相机,咔嚓―― “干嘛?”玺嘉吃饭的动作停了下来,脸色立即恢复了冰山,像有人欠了他八十万似的。 “拍你啊。”樱歌被他突然的冷漠有些吓怕。 “为什么拍我?” “……” 玺嘉的脸色缓和了些,犀利的眼神不是那么震慑人心,微微一笑,“我知道,你是觉得我太帅了?想拿回去留作纪念?起床看一遍,吃饭看一遍,学习看一遍,睡前看一遍……嗯?” “呃……”被他搞得无语了,怎么能这么自恋?她是给星韵拍的好不好?!她怎会花痴他? “不用解释了,我懂得。我就是比浩淇那个家伙帅。” “无聊。” 樱歌扭头就走了。 无聊,真是无聊。他哪有浩淇好看?长那么吓人干嘛?那么冰山干嘛?那么自恋干嘛? 星韵太花痴,玺嘉太自恋…… 没治了…… 下晚自习回到宿舍,一天的劳累终于结束了。感觉一天像是过了一个月一样,樱歌趴在笔记本前,qq上线。 浩淇的头像没有闪动,一直是灰色的。 有些失望。 “嘀――嘀――嘀――”有视屏邀请,来自二公主。 “公主。” “嗨,樱歌,我的照片呢,拍了没,拍了没?” “嗯。”樱歌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对于二公主,她一直很无奈。 “那快传给我啊。快点快点!” “哦。” 樱歌连上usb,把今天拍到的玺嘉的照片传了过去,一张在课桌前很专注的学习的,一张走神的,一张映着夕阳牛排的…… “哇――哇――哇――”屏幕上出现了星韵双手捂着嘴,一副花痴的模样,阵阵尖叫声从笔记本的喇叭里传了出来,震得樱歌耳朵痛。 “这么吵,还让不让人学习了?!”室长对着樱歌吼了一声。 “对不起啊。”樱歌感到很抱歉,有些心酸。因为以前是没有人这样朝她说话的,突然的这一吼感觉很不适应。 “嘘――二公主,你小点声。” “哦。” “那个……” “什么?吞吞吐吐的可不像你,想问什么?” “你们什么时候放个假?” “一月之后啊,这才刚开学,才两天呐。怎么,受不了了?” “不是,没有。” “想浩淇了?才两天呐,看来你是寂寞咯?吼吼~” “别闹。没有。” “大小姐,到时候我去看你哈,给你带好吃的。” “嗯。有你这句话就好。” “哈哈,别忘记继续给我拍照片哦。” 就知道是有目的的。 81曾经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凌大小姐去哪了 樱歌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哈欠,已经十一点过五分了,“好了吧?晚安。” “嗯,晚安,早点睡。” 樱歌合上笔记本,闭着眼睛很快就有睡意了。果然是过的充实,就不会失眠呢。 看来每天那么累,还是有好处的。 沉沉睡去,明天还要早起呢,明天又是满满的累的一天。 listening,晚安。 …… 第二天,樱歌起了个大早,天还不亮,她就换好衣服洗漱完毕,自己一个人下了楼,在校园的街道上走着。 她拿着相机,对着墨色透蓝的天空拍了一张照,又对着高处的树枝拍了几张。萃英没有樱花树,有的话现在也看不到樱花。 樱歌又拍了好多,还自拍了几张。 清早的天气有些凉,让她不禁打了个寒颤。渐渐地,天就亮透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樱歌身体上,她自己一个人欣赏着这片风景,准备好接受繁忙的一天。 没过多久就听到哨子声,要跑步了。樱歌把相机收起来,到了操场。 “嘿,你什么时候出现的?”玺嘉很莫名其妙的看着樱歌。 “刚刚啊。”樱歌耸耸肩。 “刚刚怎么没见到你?” “你眼神儿不好使。” 好吧,这个樱歌,的确很不同与常人。行迹已经诡异两次了,怪不得颜夕要调查。 跑完步,樱歌用最快的速度吃完饭,早早的冲到教室。教室里还空无一人,她就坐到自己座位上随便看看书。 同桌的课桌上放着一个精致的盒子,盒子里的那条手链露出了半边,樱歌见那条手链有些熟悉,就拿出来看了看。同桌是她的室长,长得很漂亮,就是有时候感觉很吓人。 很美的手链,阳光之下熠熠生辉,闪着银色的光。这条手链,貌似颜夕曾经带过。颜夕也有一条吧。 动人家的东西是不好的,虽然她总是喜欢动她的东西,可她不能这么没礼貌。樱歌把整条手链装进盒子里,盖上盖子,自己打开五三英语,又开始学习。 教室里的人慢慢多起来了,读书声也越来越大,在萃英,不用老师手把手的逼着,同学们自觉会学习,在这样的氛围下,能玩的就少了,能和她一起玩的就更少了。 “室长,室长――” “什么事,说。” “你认识颜夕吗?” “我们初中是同学。” “啊?” “怎么,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她原来是这儿的人,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搬去安泉了。她爸是市长,可厉害了。我说的是此市市长,不是安泉那个小地方。” “哦。” 安泉怎么小了?她就是在安泉长大的,她在安泉市生活了十七年呢。 “这条手链呢,是颜夕送你的吗?” “嗯。好看吧?给你摸摸?”室长拿着手链,像拿着珍宝一样。 樱歌有些哭笑不得。 室长斜着眼睛瞥了樱歌一眼,又继续抚摸着她的手链。 樱歌回过头,“潇晗,你和颜夕,浩淇,初中都是一个班的?” “对啊,我们原来是一起的,还有玺嘉,可是后来颜夕和浩淇就转走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们认识的时间比我长多了。” “呵呵。” 班主任推开门,樱歌正趴在潇晗课桌那边,两个人头凑成一块。 当班主任已走到他们跟前,樱歌才慢慢抬起头,糟糕,这次听力怎么不灵了?是不是太吵了?天知道呢。 “潇晗,下早读后你搬到那边去,听到没?” “老师,我们没有说话。” “还狡辩,我这是为你们好。高考还要不要考了?出国还要不要出了?” “哦。” 樱歌很抱歉的拍了拍潇晗,默默转过身去。 结果,潇晗果然搬得离她远远的,君在黄河头,我在黄河尾啊,从此头尾不相见,再也没有能和她玩的了。 干嘛这么严格?管松一点会死人啊? 到现在,樱歌还是没把萃英当成她自己的学校,她认为自己来萃英就是来蹭半年课的,安一才是她的真正母校。 …… “啊!樱歌,扣分了。”还没走上六楼,就听得到室长的河东狮吼了。 “真的么?扣了多少?” “整整三十分呐。” “呵!” 寝室里传来唧唧喳喳的声音,她认为,就算是她没有超能力,都可以听得到这些声音。 樱歌淡定的推开门,“怎么了?” “樱歌,你扣分了。”室长一脸同情的说,丝毫没了刚才的尖叫与激动。 “怎么扣的?” “宝贝儿,你今天忘记扫地了,你知道不?”另一个女生说道。 “不知道啊,没人告诉我今天要扫地。” “哦?是吗?不是让你告诉她,你没说?”室长对着另一个女生说。 她很茫然的说,“樱歌,我记得我告诉你了啊,可惜你今早走的太早,自己忘记了吧。” “……” 是她忘记了吗?她真的没记得有人告诉她啊。 “那怎么办?我现在扫就是了。”天哪,地板脏的实在是不行了,今早上走的时候哪有这么脏? “别扫了。樱歌啊,分儿已经扣了,而且是三十分,三十分,是我们一年都不会累积到的分数。如果你不想丢宿舍的脸,丢班级的脸,就该做点什么。要不然到时候量化红条贴出来,班主任的脸就丢光了。记住,咱班可是实验班。”室长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那我该怎么办?” “为了聊表惩罚,以后咱们宿舍的地板就你打扫了。另外,打扫厕所可以加分,打扫一个月就会加十分。”她说的可真是理直气壮啊。 打扫厕所?! 室长竟然让她去打扫厕所?! 这不是摆明了欺负她吗?! “怎么了,你可得为班级着想啊,虽然你不是我们班的,虽然你半年之后就回去了,可你不能这么坑我们实验班啊,我们的名声会被你毁了的。” 没这么严重吧,只是寝室扣分就会毁掉实验班的名声吗? 樱歌呆呆的站着,没有任何语言为自己辩解。从小到大,她真的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这让她很为难。原来,人心里真的是藏刀的。 很久,她才听到自己说出一句话,声音小的都不像自己说的,“可是,这样的话,我的时间分不过来。毕竟,寝室早上扫,厕所也是早上扫。” “那好吧,我就牺牲一下,帮帮你。三个月之内,寝室我帮你扫,等分补回来,你再继续扫,行不行?”室长一副好心肠的模样,眼睛直直的看着樱歌。 “……” 樱歌点点头,漠然的走了。 “你干嘛去?” “室长,我去打扫厕所。” 她不知道以前的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凌大小姐去哪儿了。这种事,要她以前肯定受不了。可为何现在,加之于她她却可以如此淡然地接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能,她现在也变了吧。 82在失去你的风景里,你却占据了每一条街 熟悉的铃声。 樱歌放下拖把,冲了冲手,还是感觉一股厕所味。在衣服上擦干水珠,接了电话。 “喂,浩淇,我是樱歌。” “listening,在干嘛?我看到你发的短信了。”再次听到浩淇那纯粹干净又熟悉万分的声音,樱歌感觉眼眶有些酸。 她忍住哭腔,装作很嚣张的说,“我没在干什么。打我电话干嘛?” “我……我也想你了。” 浩淇吞吞吐吐的亲口说着这样的话,可以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也可以体会他那种欲罢不能的心情。 “嗯。” “樱歌,你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她过得怎么样?她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好么?不好么? “我很好。” “那就好。要注意身体,秋天来了,注意保暖,不要馋嘴偷吃雪糕。” “浩淇,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了?我知道如何照顾自己。还要学习,先挂了。” 没等浩淇挂电话,她就自己挂掉了。 对着手机里‘嘟—嘟—嘟—’的忙音听了好久。一个人愣愣的站在那儿。其实,她好想再多听听浩淇的声音,自从和她在一起,浩淇的话就变多了,人也罗嗦了,不过,她喜欢听他说话,喜欢她的声音。好不容易他的电话来了,她却挂掉了。以前她从来不会这样的,可是此时此刻的她,已经没有压抑住泪水的能力了,她怕再和他说下去,会让他听到她的哭腔,她怕他会知道她过得不好,她怕他会担心。 再听不到他的声音—— 樱歌收起手机,抹了一把眼泪,戴上口罩,回到厕所继续打扫。 眼睛渐渐模糊了,什么都看不清了,口罩也湿了大半边。 她好想大哭一场,为什么在这儿的生活这么艰难呢? 为什么总有人和她作对呢? 为什么安安静静的生活不了呢? 快乐的时间总是太少,痛苦与心酸又来的太快。这几天心情总是大起大落,但悲伤远多过欢乐。 还要继续坚持,还要继续伪装。那个笑脸,就是最好的面具。 …… 寝室里。 “哈哈,那个傻帽儿真的去打扫厕所了。” “呵!我刚去厕所看了,一副千金小姐的模样,像是打扫个厕所要把她逼上死路一样,用的着这样吗?” “要你来你试试?” “我可不去。我为什么要去做那种事情啊?” “看来安一的同学就是肯吃苦哦。” “我觉得我们这么做不太好,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别同情她,她活该的。小姐吩咐我们就是要这种整法,越厉害越好呢,到时候好处少不了你们的。” “嗯。” 她编辑了短信,发了出去。看着手机,眼神里露出狡黠的光。 …… 打扫完厕所后,樱歌推开门回到自己床旁边坐下,其余的三个人已经睡下了,所以樱歌的动作很轻,怕吵到她们。 “好臭哦。”一个女生咕哝了一句,吧唧了一下下嘴。 “嗯,我也闻到了。” 樱歌带着一套衣服走出门,还不忘把门轻轻掩上。 冲了个凉水澡,换了套新衣服,可是感觉身上的厕所味儿总是存在,怎么弄也弄不掉。 樱歌给星韵发了条短信,要香水。现在,也只能找二公主帮忙了。 自己一个人走在街道上,越是一个人的时候,就越是孤单。只有秋风与她为伴,可秋风,可触不可见,形同虚幻。到最后,还是独留她自己一个。在失去你的风景里,你却占据了每一条街,一步步曾经,一步步想念,在脚下蔓延。 早知如此,为何要来受苦呢? 该问萃英的同学们,早这么讨厌她,为什么要推荐她过来? 她可不可以回去?可不可以放肆一次? 应该是不可以的。 听到脚步声,由远及近的传来。 樱歌转过身,想着如果这个人,是浩淇就好了。 可是,他的世界离她很远,不会是他的。 “潇晗。” “樱歌,中午怎么不在寝室休息,跑出来干嘛?” “没事,我就是想出来转转。” “怎么了,眼眶红红的,谁欺负你了?敢欺负我嫂嫂,我给你报仇。” 也许是因为潇晗和浩淇有那么一点联系,樱歌感觉见到潇晗,就有种亲切感,有种想把心中的酸楚说出来的冲动。 “潇晗,我好累。” “怎么了?” 樱歌靠在潇晗的肩膀上,眼泪断了线的流淌,蔓延,湿了他的衬衫。 “我努力的想融入群体,可是那就像一团紧密的丝线,紧紧的一团,把我拒于外面,无论我多努力,怎么也进不去;我努力的想让自己的生活简单一点、轻松一点,可总会有千沟万壑在前面等着我,一不小心就是万丈深渊。”樱歌一边哭着,一边说着,完全没了平时的乐观,像被无尽的绝望所吞噬。 “怎么会呢?哪有那么严重?不哭不哭,慢慢适应就好了。”潇晗拍拍她的背,安慰着她。 “我好累,好累,我想浩淇,可是他不在,他不在……” 浩淇,你现在在哪里? 浩淇,我过的一点都不好。 浩淇,为什么你不在我的身边? “嫂嫂,不哭了,要不要我打电话让浩淇过来?” “不要。不要让他过来,不要告诉他,什么也不要让他知道。” 樱歌一把夺过他的手机,语气酸涩中却透着决绝。 “好,那我不打了。” “你答应我,绝对不要告诉他。” “嗯,我不告诉他。” “嗯。”樱歌把手机还给潇晗。 “其实也没什么的,我刚刚就是抽风了,情绪太过激动而已。” “嫂嫂的情绪变化也太快了吧?到底是什么事啊?” 樱歌努力装出一副不在乎无所谓的样子,“没什么啦,就是被罚扫厕所,刚刚有没有闻到我身上很难闻?” “没有啊。不过你扫厕所,那肯定很有看相呢。” “说什么呢!” “呵呵,没什么。”潇晗笑了笑,偏过头看着樱歌唇角努力扬起的弧度。 强颜欢笑,不是她愿意的。可她不能随随便便就表露出真实的自己。 远在安泉市的浩淇,一定要安宁快乐的生活着,专注努力的学习着,不要为她担心,只要知道她一直过得很好就可以了。 虽然有时候很累,可咬咬牙就过去了,就算告诉了他也无济于事。 她保证,这半年中,她一定会坚持下来的。 她保证,半年之后见面,她一定会笑得开心快乐,不会布满忧愁。 83下课后篮球场,不见不散 “快上课了,我们去教室吧。” “嗯。” 樱歌和潇晗两人结伴走着,在走廊处,樱歌远远地就听到教室里的说话声,还是用那种清辅音说的。 “来了来了。” “准备好了吗?” “嗯,ok。” “……”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次又有什么花样迎接她的到来? “潇晗,你走在我后面。” “为什么?” “前方有危险,让我来保护你。”樱歌语气坚定,不过,这句话该是男生说的才对。 “嫂嫂还是算了吧,如果又有人整你,那还是我来替你承担吧。毕竟我答应过浩淇,要好好照顾你的。” “别――” 樱歌眼睁睁的看着潇晗推开门,一桶水‘哐―’的砸下来,樱歌立即挡在潇晗身前,一脚把水桶踹飞了。 她和潇晗毫发无损,但可怜的室长倒霉了,连带着樱歌自己的课本、复习资料全都湿了个遍。 “樱歌,你干嘛?!”室长朝她大吼了一声,语气里充满着愤怒。 “关樱歌什么事?她要不踹,水桶就落我身上了。你们到底想怎样?这件事是干的?!”潇晗对着樱歌的室长也说了起来。 “这个……不知道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 “不是我哦。” “也不是我。” 同学们一个看一个,面面相觑,就没有一个人承认。 “好,那我就告诉老师,让老师来管这件事。要不然直接让校领导来解决?” “好了,潇晗,这件事就让它过去吧。反正咱俩也没受伤,不是吗?” “樱歌――” “我不想树敌太多,慢慢的就好了。”樱歌在潇晗的耳边轻声呢喃着。 “好吧。” 樱歌坐回自己的座位,先把五三模拟摊开,然后是课本,然后是其他的复习资料,书本都湿的透透的了,看着五三上模糊的字眼,樱歌心里感觉不舒服。 那是浩淇送她的一套书,上面还有她自暑假到现在的努力,看到心爱的东西被毁的感觉,莫过于此吧。 “樱歌,我的书也湿了,还有我的衣服。”室长说道。 “哦,我这里有一件外套,不嫌弃的话你可以去换下来,你的书摆不过来可以放在我桌上。”樱歌淡淡的说,没带着一丁点怒气。 说是热情,那肯定没有;说生气,有点儿,但是她并未表露出来;更多的,是没有表情,没有情感,只剩冷漠与顺从了吧。 室长撇撇嘴,把她的书一本一本摆在樱歌面前,不留一丝空地。 樱歌对此也没说什么,无所谓,这么小家子气,她都懒得和她计较了。 她把书放在腿上,低着头学习。一点都看不进去,而且,脑袋里萌生出一个想法。 很突然、很奇特、很冒险、很放肆的一个想法。 好吧,就放肆这最后一次吧。 “室长,我肚子痛,帮我给老师请假啊。” “啊?突然就肚子痛了?” “嗯,是真的。”樱歌捂着肚子,装出一副很痛苦的表情,“求求你了,好痛,我走了啊。” “哦。” 哈哈哈哈,再在这儿待一秒钟她也待不下去了,逃课不是最喜欢用这种方式吗?趁老师还没来,赶紧逃。 樱歌捂着肚子走到没人的地方,像做贼一样四处瞧了瞧。别装啦,还捂什么肚子,根本就不痛。 瞬间转移。 可惜这一幕又被玺嘉看到了…… 樱歌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到了安一的篮球场。中午的篮球场上空无一人,樱歌一个人在路上走着,手机又响了。 “喂,你好,我是樱歌。” “樱歌,你在哪儿?” “哦,玺嘉啊,那个……我在去校医院的路上啊。” “是吗?怪不得在教室没见到你呢。怎么了?” “哎哟,肚子痛,好痛好痛,痛死我了。先不说了,我挂了啊。” “哎――” 没等玺嘉说完,樱歌就挂掉了电话。ok,大功告成,回26班咯。 “咦,不对啊,如果现在回了26班,同学们肯定问东问西的。那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樱歌自言自语道,手抓抓头发。 “哦,有啦!” 拿出手机编辑一条短信,“下课后篮球场,不见不散。” 让浩淇过来找她不就得了嘛。 樱歌坐在看台上,拿着戒指戴上来,摘下去,再戴上来,再摘下去……一个人自娱自乐,感觉回到安一,就像回到了家一样。 正在讲台上讲物理题的浩淇,感觉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匆匆讲完题就下了讲台。是不是樱歌给她发短信了?满怀期待的打开手机,看到这么几个字“下课后篮球场,不见不散。” “老师,我出去有点事。” “嗯。” 这么简单就出去了。 对!安一26班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浩淇一路跑着,向着篮球场的方向,手中还紧紧握着忘记锁屏的手机。脖颈间的戒指吊坠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他不管樱歌是不是在和他开玩笑,毕竟才过了没几天,毕竟萃英高三实验班是不放假的,他想的,只是一直跑,一直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篮球场。 仅仅是这么几天,他觉得好想念樱歌。不由得加快了步速。 到篮球场的时候,看到了穿白色长袖和深蓝色牛仔裤的女孩,扎着马尾辫,指间拿着一条亮闪闪的链子把玩。 “樱歌――” “嗨,我在这儿。”听到了浩淇的声音,樱歌向他招着手。 樱歌跑下看台,向着浩淇的方向跑去,重重的扑进他的怀抱。 “你怎么来了?” “嘘,别说话,让我靠一会儿。”樱歌的头埋在浩淇胸膛前,享受着这一份安宁、静谧的时光。 她有太多的话想告诉他,最近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让她焦头烂额。可她到了这时,什么话也说不出。因为时间太珍贵,说什么都是多余。 良久,樱歌才莫名其妙的问了句,“没下课你就过来了?” “因为是你的短信啊。” “唉,真拿你没办法。”这样,是不是也是一种变相的打扰?会不会也影响到了他的正常学习与生活?那以后还是减少来看他的次数吧。 “那你呢?萃英现在不也是在上课吗?而且,你什么时候翘的?是不是从今天早上一大早就坐上车了?” “这个……这个嘛……”该怎么回答他? “萃英是没有假期的。” “对,我是翘课了,而且从一大早就坐车来了,因为我想念你了。” 因为我想念你了…… 因为我想念你了…… 因为我想念你了…… 一大早就翘课,坐了好久的车过来,就是因为她想他了。 多动听的话,浩淇的心狠狠一颤。 怪不得今天中午问她在干嘛她说的那么隐隐约约,还说在学习。原来是翘课了,正在车上呢。 84樱歌,你到底有什么秘密? 樱歌靠在浩淇的怀里,闻着他身上好闻的绿茶清香,并排坐在篮球场看台上,此刻身边的温度让她感觉好真实。 “我身上有没有奇怪的味儿?” “没有啊,怎么了?” “哦,没事,就是觉得坐车坐的时间长了,怕身上一股汽油味儿而已。” “哦,没有,没有汽油味儿。” 其实,她是怕身上的厕所味儿熏人。自从打扫完厕所之后,一直怀疑身上的味儿没洗掉。 浩淇摸摸樱歌的头,“很好啦,没什么汽油味儿,你坐的又不是煤油车。” “嗯。” 樱歌怎么了?才几天不见就感觉话少了许多。 铃响了。 一阵铃声,听的樱歌有些心慌,“你不回去上课吗?” “我的listening好不容易来找我,我干嘛要回去?” “好。” 樱歌握紧了浩淇的手,听到这句话心里安定了许多。她是怕时间过得太快,浩淇离开的太快。她是怕自己一个人孤单。 “对了,你这次翘课,要什么时候回去?” “今晚就走。” “嗯,该早点回去的,萃英和安一不一样,实验班的管理更是严上加严。以后,不许逃课了。” “哦,以后不逃了。” 虽然这是为她好,不逃课不耽误学习不被老师抓,也是为他好,不扰乱他的心思不打扰他的学习,可是,以后见面的机会真的是少之又少了。 “樱歌,你要好好学习,不许贪玩。” “嗯。” “上课不要偷吃零食,专心听讲。” “嗯。” “睡觉老实点,不要蹬被子。” “嗯。” “学校的饭如果做的不好吃,也不要挑食。” “嗯。” 樱歌耐心的听着浩淇的叮嘱,他真的是变得越来越能说了,仿佛这个时候不多说一点,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一样。 “多喝热水,少喝冷水,注意身体。” “嗯。” “还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樱歌的眼眶就红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起,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到手背上,冰冰凉凉的。 “浩淇,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樱歌有些哽咽,抽泣地说着。 “傻瓜,你会照顾自己吗?别哭了。”浩淇伸出手,帮她擦拭着眼泪,“又不是生离死别,别搞得那么悲壮。” “是你说的太煽情了。” “有么?有么?” 看着他这一副模样,樱歌破涕为笑。有他在身边真好,什么事都不用担心。可是,明天就看不到他了。确切的说,是今晚就要回去了。 不知道今天哭了第几次了。觉得最近的眼泪泛滥了一样。 安泉到省会的车最晚是七点钟,现在是五点四十五分,还有一小时零十五分钟。 樱歌看看手表,指针的跳转从未停息,伴着嘀嘀嘀的声音。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转,“还有一小时多一点了。” “嗯。” 樱歌低着头,眼里有些朦胧。 “那我们再说点什么?” “不知。” “哦。” 浩淇的脸渐渐靠近,他的唇贴上了她的,伴着眼泪苦涩的味道,一个吻在风中留下无痕印记,也留在两个人的心中。 樱歌,不要担心我会不会想你。因为在你想我的时候,我也正在想念着你。 再见…… 望着浩淇的背影渐行渐远,樱歌瞬间转移,去了血库。伤感归伤感,有些必要的事还是要做的。 瞬间转移。 “爸爸,我回来了。”樱歌喊了一声,一只白绒绒的小狗狗立即扑了上来,樱歌抱它起来,这个悠悠,左舔舔,右舔舔,在樱歌的脸上留下了verymuch的口水。“悠悠,呵呵,别闹。” 樱歌抱着悠悠在别墅里转了转,没见到老爸,看来是又出差了? 这个工作狂,不就是个大学老师嘛,有那么多讲座需要你? 樱歌看到了悠悠的饭碗排了一长列,里面放了满满的饭,看相特别不好,都有些干了。悠悠基本就是没吃嘛,这样下去怎么得了?那它一直吃的是什么啊? 好吧,当她走到厨房的时候,她懂了。厨房里的土豆,一个个的躺在地上,有的被咬了一大半,有的被啃得七零八落,有的面目全非。看来,悠悠宁愿吃生的土豆也不愿吃老爸为它准备的饭。真有这么难吃吗? 对于老爸,自樱歌出生起就和樱歌一起生活。小时候的事,比如换尿布、喝奶粉,老爸是怎么照顾她的她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自她记事起,老爸就一直忙于工作。她还在想,当老师应该是件挺轻松的事啊,原来老爸总是自己找忙而已。童年缺少母爱,而父爱也如此不细腻。现在,悠悠正经受着她以前所经受的。 可怜的悠悠,一个人挺孤单的吧,要不把你送你爹地那边吧? “啊呜~”悠悠一副慵懒的模样,咬了咬樱歌的衣袖。 “不想走啊?”樱歌撇撇嘴,伤脑筋呢,“那好吧,我多给你留点零食。” 樱歌把储存的零食拿出来,一袋袋拆开,又从外面买了些狗粮,帮悠悠摆好。悠悠吃的狼吞虎咽,感觉没了平时绅士狗的样子。可怜的悠悠啊,你到底是遭受了怎样的nue待啊? 樱歌拿出一张便利贴,“老爸,我不在的日子,多多照顾悠悠。爱你的樱歌。”又发送了一条同样的短信给爸爸。 好了,还有正事要办,要走了。 悠悠的牙齿咬咬樱歌的裤腿,它在樱歌的脚边撒娇,一边发着“呜~呜~”的声音。 “悠悠,妈咪真的要走了。” “呜~呜~” 可怜的小狗狗,自从把你接过来,就没听你汪汪过,“呜~”和“啊呜~”哪里是正常的狗该有的声音啊?难不成你是基因突变了,撒娇撒上瘾,改做猫了? 啧啧啧,这么煽情的画面,樱歌你怎么在想这个问题? “悠悠,来,妈咪亲一个。”樱歌把悠悠亲了一下,“这次我真的该走了。” 放下悠悠之后,一转眼,樱歌就不见了。 安顿好了悠悠,该为自己的口粮做准备了。安泉市人民医院的血库里,樱歌一次性拿了些许血袋,分量不多,不会很明显,应该也不会被觉察出来。 好了,事情都办妥了。 该回去了。 和浩淇在一起,和悠悠在一起,和血袋们在一起,才是最开心的事。他们可以让她忘记所有烦恼,不知不觉心情就好起来。可是,一想到要回萃英,樱歌就感觉很难受。似乎这两个字就是地狱的代名词啊,可怕程度超过了哈利波特中的伏地魔。 没办法,再不回去,就会让人起疑了。 瞬间转移――萃英教学楼的女生厕所。 樱歌很淡定的回到教室,书已经干得差不多了,她把那些摆的乱乱的课本收起来放好,摞在课桌上有三十公分的高度。 “樱歌,你肚子疼好了?”同桌很‘好心’的问道、 “还是有一点点痛呢。” 搞笑,她压根就是骗她的。骗就骗呗,骗骗她也好。反正她对她虚情假意,那么讨厌她,那她就随便装装呗。 “哦?不要紧吧?” “没事,只是有一点点痛,休息下就好了。” “嗯。” 她是真的关心还是假的,只要是个人就能看出来。她又何必在那儿假装好心呢? “那你要记得,明天早上的厕所哦,千万别忘记了哝。”她撇撇嘴说道。 “呵呵,忘不了。”真是谢谢她提醒了,原来她关心的是这件事啊。 扫个厕所又不会要了命,用得着这样吗? “还有哦,咱们寝室的地板啊……”她在她耳朵边用三寸不烂之舌说着,滔滔不绝。 用得着你的时候,就给你个笑脸,语气细声细气;但只要你有一点做错,立马翻脸,不留一丝情面。说的,就是这样吧。 樱歌把头埋进书海,中间用三十公分的书挡着,听觉自动关闭,她爱说什么说什么,樱歌什么也听不到。 …… 晚上十点五十,玺嘉和颜夕qq聊天中。 “颜夕,我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关于樱歌的。” “什么?” “今天我明明看到她站在那儿的,可是一眨眼就不见了。她说去校医院了,但是后来我去校医院问医生,没有看见她。你说奇不奇怪?” 颜夕皱了皱眉,在键盘上打下两个字,“的确。” “怪不得你要我查她呢,的确很不一般啊。这是障眼法么?” “开什么玩笑。可能是她逃课了之类呢,你什么时候这么迷信了?” “呵呵。逃课了――?”玺嘉有些无奈,他迷信吗? “可能吧。” “嗯。对了,最近怎么样?高三的生活还习惯吗?” “还行。” “我们高三全封闭了,日子不好过呀。” “同情~”颜夕发过去一个抚摸的表情。 “那你们放假的时候,你来不来我这儿找我?” “视情况而定吧。” “好吧。” “我还要睡觉,不聊了。” “拜拜。” 颜夕的头像很快便成了灰色。 一眨眼就不见了…… 校医院也没有…… 行迹诡异…… 障眼法…… 杯子里的红色液体…… 樱歌,你到底有什么秘密? 颜夕在谷歌上输入了几个关键词,眉头一展。然后,若有所思的在本子上写下了几个字母。 呵,终于明白了。 ------题外话------ 新一轮的风波即将掀起,…。樱歌的成长以及虐心的歌淇之恋,在高三,终将上演… 宝贝们,请把鲜花、钻石、月票。啦啦啦。通通砸过来吧…o(n_n)o~ 85陷入绝望,而你为何不在我身边 生活一天天继续着,每天必做的事,除了学习,吃饭,睡觉,就是扫厕所了。 因为早上不想和她们三个挤洗漱间,樱歌便再没睡过懒觉。天没亮就起床,洗漱完就到篮球场外一边读英语,一边喝‘早餐’,补充能量。之后便是晨跑,跑完了樱歌再利用大家吃早餐的时间瞬间转移去打扫厕所。 每次打扫完厕所,就感觉一身全是厕所味儿,还好二公主的香水给寄过来了,她知道她喜欢樱花的味道。不过现如今樱歌身上已不是淡淡的樱花清香,而是很重的香味。因为她怕香水味掩盖不了厕所味儿,所以就喷了很多很多。 其实她现在也挺讨厌自己的味道了,浩淇不在身边也好。至少,他不会闻到这个,不知道现在的她是什么样子。至于其他人,她不在乎。 平时偶尔和浩淇发一两条短信,次数越来越少,字数也越来越少。大多数就是,“在吃什么?”,“在干什么?”,“学习怎么样?”,“生活怎么样?”。渐渐地,时间紧了,问候也少了。每天都安排的忙忙的,几乎是按分钟计划好的,没有多少空闲时间去伤感、去想念了。 寝室的室友还是那样,一直冷腔怪调的,教室的同学们也没多少热情的,还是会时不时的整她。前几次樱歌还会在意,偷偷哭几次,或者太愤怒太压抑会有吸血的冲动。不过,渐渐地,她也就习惯了,不会轻易的哭了,吸血的冲动也练习着压制住了。 被整多了,自然抗击打能力就强了。 转眼间,一个月快要过去了,即将迎来高三第一次月考。樱歌对这次考试很重视,因为这不仅是在高三的第一次考试,也是在萃英的第一次考试,努力了很久,樱歌一直很想知道自己的水平在萃英能达到多少。要是考得好的话,顺便给浩淇报个喜,十月将至,应该快要见面了呢。他,应该会来看她的吧? 课本、复习资料、书箱、收纳盒、书包在走廊边摆了满满一排,密密麻麻的,一堆挨着一堆,标志着考试的到来。 第二天,樱歌还是照常早早的起床,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补充‘能量’,还有打扫厕所。感觉很顺利,一天之内都没有被整,竟有些不太习惯。 她是不是心态出了问题?被整的傻了?有时她也在想这个问题。恶劣环境造就好脾气啊,说的一点不错。 樱歌很轻松的完成了语文、英语、和理综,只是觉得数学有些难。基本能力就不用说了,这一科她一直不行。反正大部分省都不考基本能力了,怎么s省偏偏还考呢? 不过总体来说,应该考得不错吧。 自我感觉良好。 所有科目考完试后,当天晚上晚自习的时候就发答案了,老师要同学们自己对照答案修改第一卷。 唯独英语没有印答案,郭老师让樱歌把答案抄到黑板上,樱歌在上面抄着,感觉做的不错。那些选项,她曾经选过就记住了。 抄完之后,对着答案看了一会儿,果然,第一卷满分。又破纪录了。 “樱歌,英语考得怎么样啊?我听力错了八个哎。”室长的头从三十公分的书上探了过来。 “105分?你第一卷考了满分?!”她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看着樱歌第一卷自己写上的红色105。 “嗯。”樱歌淡淡的回答,没多少表情变化。 “哦――” 她‘哦’了很久,转过头去。樱歌无意间,感觉她的唇角勾着一抹邪笑。 有些阴冷,让樱歌感觉不太正常。 三天之后,成绩单发下来了。樱歌直接震撼了,总分535,位居班里倒数第一,全校631名。而英语,仅仅只有四十三分。 樱歌被叫到英语老师办公室,“樱歌,你这次成绩不太理想啊,课代表该给大家树立个榜样才对啊。” “老师,我的英语答题卡出问题了。” “是吗?” “老师不相信我吗?我的英语第一卷绝不可能考零分啊。不信可以查。” “嗯,也是,你的英语第一卷怎么考也不会是零分,你是不是忘记涂考生信息还是试卷类型了? ”是么?我不知道。“想到那次的英语,似乎交卷前还特地检查了答题卡有没有涂好。以前爸爸总是教育她,她从来没有在这种弱智的事情上栽过跟头。怎么回事?!直觉告诉她,不是这方面的问题。 ”如果是忘记涂这些信息,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了,成绩不能改过来的。“ ”老师,我明白。如果是高考这样的话,我的成绩也没有机会修改过来的。或许我应该庆幸,这次不是高考,要好好接受教训。“ ”这次英语的失利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打击,不要在意。相信你自己的能力,而且老师也相信你,至于其他的事,不要放在心上。“ ”老师说,打击?什么打击?“她自己明白自己的能力,那还会有什么打击? ”没什么。只是,萃英的同学们,是很看重成绩的。不仅仅是关心自己的,而且,还有别人的。“ ”哦。“ 樱歌回教室的途中,听到同学们的窃窃私语,有的不是他们班的,也会私下说。这件事自己还没反应过来,整个学校的人就都知道安一了。 英语成绩错了,不是41分,是146。答题卡出问题,这件事大概也只有她自己、英语老师、室长知道吧。不过,有点智力的人想想就会明白,英语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就那么少呢? 樱歌心情很低落,从办公室回教室的路上,一直心不在焉的,没什么精神。 正如老师所说的,大家很关心她的成绩,可大家关心的并不是她的答题卡到底坏没坏,他们就等着看她什么时候出丑呢,第一卷的分谁管呢?!只要有这个苗头,就星火燎原了。舆论的力量真的是不可估量的。 ”这就是那个安一的交流生吧,听说在实验班考了倒数第一呢。“ ”不仅是倒数第一,在全年级都快出重本线了。“ ”安泉一中没有好学生了吗?怎么会派一个这样的人来交流?!“ ”说够了没有!“樱歌瞪了他们一眼,有些生气。明明是答题卡弄错了,怎么抓住这个错误就不放呢? 因为她那一吼,很多人都注意到她了,立即围上来了一群,像蜂拥一般,”樱歌,我是萃英在线的记者,请问你对这次考试失利有什么看法?是发挥失常,还是本来的成绩就这样?樱歌同学,请回答我。“ ”樱歌同学,这次英语题目你有什么看法?“ ”你考试失利是不是影响达到安一的名声?是不是觉得萃英比安一高大上了好多?“ 怎么又来了? 记得上一次火了的时候,是因为打篮球而出名,而这次,竟是因为英语的41分?! 一个个学生记者拿着话筒把她拦截住,灯光频频闪起,所有声音加在一起快要把她湮没了。 ”别说了,别说了,别说了――啊――“ 樱歌捂住耳朵,快步走着,想立刻从这儿消失,可他不能瞬间转移,因为这样身份曝光,安一会面临更大的笑柄。有时候她真的是觉得吸血鬼的超能力,特别是听力放大,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很多不愿意听的声音,在此刻全部听得一清二楚。 樱歌用人类最快的速度跑着,好不容易甩掉了那些烦人的记者,自己坐在篮球场看台的角落,背靠着围栏网。 不就是考砸了吗,有这个必要吗?萃英的记者为什么喜欢抓住别人的缺点不放呢?难道看人笑话很好玩吗? 安静之后,感觉耳边的喧嚣更重了。 ”请问你对这次考试失利有什么看法?是发挥失常,还是本来的成绩就这样?樱歌同学,请回答我。“ ”樱歌同学,这次英语题目你有什么看法?“ ”你考试失利是不是影响达到安一的名声?是不是觉得萃英比安一高大上了好多?“ ”……“ 她这次答题卡弄错,竟然还影响到了安一的名声。她不知道事情会发生的这么严重。所面临的不必要的打击和麻烦,原来就是这个。 是啊,她是代表安一过来的交流生,她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都代表了自己高中的形象,她早该明白,自己不是一个人在作战的。 一切,怎么变成了这样? 樱歌的头趴在腿上,双臂环着自己呈保护姿势,抽泣声越来越大。身上刺鼻的香水味熏得她有些头痛,好讨厌现在的自己。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啊? 不想在这儿待了,一分一秒都待不了了。她想回去,她好像回安一。 初期的失望与心酸又涌上心头,一幕幕的画面全部浮现。 自己一个人搬行李上六楼…… 被锁在门外…… 裙子上的红色染料…… 被罚扫厕所三个月…… 门口掉下的水桶…… 同学们的冷漠与无视…… 痛苦难过的事多之又多,她本来以为自己很健忘,这些事都会忘记的,怎么现在却像是流水泄洪一样,全部灌了出来? 越想越难受,越哭越抽泣―― 以后还能不能在萃英待下去? 浩淇,你为什么不在我的身边? ------题外话------ 亲们,多多支持哦… 86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要学会坚强 篮球场看台的围栏网后面,一个颀长的身影静静站在那儿,没有动,也没有说话。手中提着一个塑料袋,袋里装满了果冻、话梅、海苔、鱿鱼丝。 他的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长到已落至看台上,可她没有看到;他的心跳稳定而平静,可她也没有听到。透过眼泪看世界,全是朦胧;透过悲伤听世界,尽是哭泣。此刻的樱歌,像是与世界脱离了,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拒世界于千里之外。 他悄悄地把东西放在围栏外,看着她的哭泣。很想过去安慰她,过去摸摸她的头发,可是他没有上前。她不想让他知道这些,为了掩饰痛苦还要强颜欢笑,他就陪着她一起演下去,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樱歌,你这个样子,我真的很心痛。 他知道她过得并不好,他知道她的裙子被颜料染红,他知道她被罚扫厕所,他也知道她的英语第一卷不可能考零分,这些事他全部都知道,潇晗每天晚上都会给他说樱歌一天之内发生的事,他知道一切,可他不能再伸出手帮助她了。他有自己的苦衷,只是他现在不能说。浩淇攥紧了拳头,指甲把掌心划出了血。 樱歌,原谅我,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你身边。 樱歌,你要坚强,你要努力,在没有我的日子里,要学会如何适应困难,如何照顾好自己,以及如何生存下去。也许这半年的时光,也许以后的以后。是时候该成长了,不能再依赖着我了。 天暗了。 外面已恢复了一片寂静,这个时候大概不会再有人注意到她了。 樱歌擦擦眼泪,起身要走。在拍衣服的尘土的时候,看到了身后围栏外的一袋零食。 樱歌提过袋子,全是爱吃的零食,谁放在这儿的? 浩淇,是你吗? “浩淇――浩淇――” “浩淇,你在的话你就出来。” 樱歌对着围栏外喊了几声,没有人说话。 不会是浩淇的,他在的话一定会出来的。 已经一个月了,这个时候浩淇应该放假了吧,为什么他没有来看望她呢? 不来也好,不会看到她现在这幅模样。 樱歌提着袋子,面无表情、心不在焉的向寝室楼走着。不过,虽然不是浩淇,这也表明有人是关心她的。她还不是那么讨人厌,还是有人安慰她的。 路灯下,那一个弱小的身影,显得格外寂寥。浩淇站在梧桐树下,看着樱歌渐行渐远。梧桐树,枯老的枝干,留下了一道道血痕。 回去之后,面对室友的步步追问,樱歌也没有说话,自己一个人坐在写字台前,打开笔记本,在安一的贴吧上写了一封道歉信。希望公开道歉之后,不会对安一有太大的影响。 “亲爱的校领导、班主任以及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我是赴萃英交流学习的凌樱歌。关于英语失利对安一造成的影响,在此深感抱歉。 事实是这样的,本人可能由于个人疏忽原因把答题卡涂错,导致第一卷没有成绩,所以才会这样的。我保证,下一次考试,一定不会再出现这种错误了。请大家相信我。” 关于答题卡到底出了什么事,她也不想在追究下去了。只希望一切能快点结束,事情可以恢复平静。 登上qq之后,浩淇的头像还是灰色的。樱歌在键盘上快速敲下一串字,“浩淇,我今天被别人误解了。” 后来想了想,又删掉了,重新输了句,“浩淇,我的英语答题卡不是我自己失误涂错的。” 删掉重写,“浩淇,你为什么不来看我?不是已经放假了吗?难道学校扣除了你们的假期?” 不行,这样写也不好。樱歌又删除了,重新写了句,“浩淇,我在这儿很好,考试失利是正常事,毕竟胜败乃兵家常事,以后我会考好的。” 讲考试好,还是问为什么不来找她好?樱歌几次删了又写,写了又删,最后一句话也没发过去。什么时候,这种犹豫不决的事情她也会去做? 算了,浩淇不在线,说不定在忙着复习功课,还是不打扰他了。就这样吧,关电脑吧。关了电脑在走会儿神,就熄灯了。时间会过得很快的,可难过却一直都在。 樱歌正要关闭qq,企鹅上蹦出来一个窗口,验证消息,“极夜&之凌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同意。” 极夜&之凌的头像很简单,就是一个很简单的背影,站在樱花树下。名字比较中性化,男女都可用,从头像上来看,应该是女生。 同意之后,消息很快就发过来了。 “hello!” “嗨,你好。请问你是谁啊?我们认识吗?”樱歌发过去消息。 “大概不认识,你叫我之凌好了。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樱歌就好。你多大啊?”‘之凌’,不像是真名。不过,樱歌很喜欢这个‘凌’。 “18,你呢?” “我也18岁了,真有缘。我上高三了,你呢?”事实上是十七,理论上是十八。 “我不上学了。” “哦哦。”原来还有些怀疑,以为是认识的人呢,因为名字里有个‘凌’,而且头像是樱花树,可现在发现,她自作多情了。 “在干什么?”之凌的头像闪动着。 “聊天。” “哦。发一张照片给我看看,行吗?” “我电脑里没有照片。” “现在照就行,我等你。” “好吧。”樱歌用摄像头照了张照片,发了过去。照片上的自己眼睛有些微红,脸上的泪痕还没干。 电脑的另一端,他静静地看着屏幕上的那张脸,那张无法企及、无法触碰、挂满泪痕却故作坚强的脸,他的手指触碰着屏幕,没有一丝温度。 消息对话框闪动,“作为交换,你也该给我看一张吧。” “嗯。” 照片很快传了过来,长相很普通的一个男生,樱歌并不认识。 “原来,你是男生啊?” “对啊。” 看那头像还以为是个女生呢。 “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 “嗯,算是吧。” “高三复习压力很大吧?” “还行。” “我不上学了,所以不知道。不过,如果你感觉压力大了,或者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可以和我说。作为你的朋友,应该帮你分担忧愁,再说,说出来会好一点。” 樱歌看着屏幕上的字,感觉语气有些熟悉。明明是很平常的话,为什么似曾相识? “我们认识吗?”她傻头傻脑的发了这么一句。 “不认识啊。不是已经看过照片了。” “对哦。告诉你一件事,关于我的好朋友的烦恼,你不要告诉别人。”一个人把那么多的事憋在心里,还要装作无所谓,真的很累。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可以倾听。所以,告诉他吧。把心里的苦水全吐出来,可能就会好一些了。 “嗯。” “我的那个朋友现在转到了另一个高中,可是班里的同学们不喜欢她,总是为难她。而且,高三的第一次月考,她的英语第一卷明明是满分,却因为答题卡读不出来,成了零分。好多人私下当面都嘲笑她,说她给她原来的高中丢了脸。她告诉我的时候,很伤心,很失落。我该如何安慰她?还有,她该怎么做啊?还有,她说她在那儿交不到朋友,其实同学都那样对她了,交不交还有什么区别?她不稀罕,自己一个人也挺好。你说呢?”樱歌一下子发了这么多,手指在键盘上打字,眼泪却不住的流。在诉说自己的委屈的时候,总会有那种想哭的心情。 qq的的另一端,看着屏幕上的字,可想而知她是多么绝望。他知道,她口中的那个朋友就是她自己。此刻,她是多么绝望,他就有多么心痛。 “不要急,平心静气,慢慢来。既来之,则安之。人都是有人性的,不会总是找她麻烦的,让你的那位朋友试着慢慢融入。不需要过度的去迎合他们,只要做好自己,做好分内的事就好了。其他的不要太在意。我是你的朋友,也会是你朋友的朋友,会支持你们的。” “嗯。谢谢你。” “要她凡事看淡,不要冲动,不要在意。” “我会劝她的。” “会好起来的。” “嗯,我相信。快十一点了,我要睡觉了,晚安。今天谢谢你。” “不用谢,晚安吧。” 樱歌,加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是么?振作起来,事再大也大不过天。明天会好的。 樱歌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把最近心中的杂念都去除,回忆着以前和浩淇暑假时在锡林郭勒上骑着马驰骋的场面,唇角勾起了淡淡的弧度。和浩淇以前的欢笑,竟是使她忘记难过,振作起来、好好面对生活的支撑。怀着这一份念想,樱歌渐渐睡着了。 合上电脑,萃英大酒店807号房里,灯光下的男生单手覆眉。手心中的口子早就结成了血痂,他却还一点都没有注意到。 桌上一张未注明时间未发行的报纸,赫然几个大字,如此醒目,他把报纸团作一团,扔进垃圾桶。 手重重的捶在桌子上,刚结的血痂处又裂开了口子。他还是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串号码,“我答应你。” …… ------题外话------ 考四六级的亲们…加油哦…我与你们同在 87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照常起床,照常上学,做着自己该做的事。 路上还是会听到不同班级的同学们窃窃私语,樱歌攥紧拳头,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 萃英在线的记者,一个个拿着话筒、扛着摄影机站在实验班门口,看来早就在等着她了。 有时候樱歌脑袋里会突然蹦出一个想法,扭断他们的脖子,干脆一了百了,让他们再也没机会说话,再没机会烦人。她真的很想去做,这是吸血鬼的天性,她能忍道这个时候,已经很不容易了。 淡定,淡定。深呼吸…… 不要冲动。 凡事要看淡。 会好起来的。 樱歌扯出一抹微笑,很牵强的微笑,向着人群走去。 你们不是要看我的笑话吗?我就是让你们看不了笑话,我就是要证明我过得很好,特别好,对于这件事我一点都不在乎。 微笑,就是我最好的面具。 看到樱歌走过来,记者们蜂拥上来,把她围住了。问的问题千奇百怪,针针见血,闪光灯频频闪起,照的眼睛都有些不太舒服。樱歌却一直保持着微笑,“请大家一个一个说,你们这样问我没办法回答。” “请问,你对这次月考考砸有什么看法?是发挥失常,还是本身能力如此?” 这么变态的问题都敢问?!好吧,既然你变态的问,那我就变态的答了。 “这个嘛,个人看法仅供参考。孟子曾经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我觉得吧,考试成功,天时、地利、人和都非常重要,而我这次考试,三者都不具备啊。看吧,那天下雨了,而且我考的时候坐的地方不好,还有,考试的时候我睡着了。所以就只能随便考考咯。”樱歌把孟子的话搬出来了,还用的这么理直气壮、不知所云。没办法,就当是做作文吧。 樱歌东扯西扯完之后,发现已经把那个问问题的记者吓到了。 “哦,那传言说你在安一贴吧与官网上公开道歉,一直强调自己是答题卡的失误,这是事实吗?” “是不是事实,我觉得作为记者,你该自己去调查吧,若是都问我的话,你也不用在萃英在线干了,干脆这记者让我来当吧。”樱歌把昨天那些柔弱、伤心都收起来,在别人的面前,一定要表现的强势、强势、再强势。腿一直在抖,可还是得硬撑着。手不由的攥紧了拳头,刻意提高了声调,为的就是掩饰自己的难过。 “这……这……” 又一个记者沦陷了,被樱歌弄得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怎么?说不出话了?那就下一个,谁还有问题?” “我!”人群中又有一个记者举手。 很好,很有胆量,“请说。” “在安一总是全级前十的你,在萃英竟然考了六百多名,此刻是不是感觉来萃英真的是来对了?换句话说,安一是不是比萃英差老远啊?” 这种问题,才是他们最想问的吧。这是在宣传萃英的教学质量比安一好吗?那如果好的话,为什么在安一不会这么砸,而在萃英这么砸呢? 樱歌压制住发火的冲动,依旧很礼貌地说道,“没有。我一直觉得安一是最好的学校,当然我没有排斥萃英的意思。学校间的竞争是正常的,可我不希望你用这种方法诋毁其他学校的名誉。考不好是我自己的事,与其他人无关,与安一、与萃英都没有任何关系。” “那……” 樱歌在这个记者还没说完的时候,抢先说道,“还有谁有问题?” 在场的记者,没有几个说话的了。有的也只是乌合之众,窃窃私语。 “没有了大家就请回吧,希望以后大家就不要再问我任何问题了,谢谢。” 樱歌扭头走进教室,头也不回。众人看着樱歌离去的背影,面面相觑。这次没诋毁成功,拿什么回去交代?奖金怎么办? “呼~”终于结束了,樱歌深呼了一口气。那副强势的模样,在坐到座位上的那一刻起立即消失,整个人像失去了依附的藤蔓软了下来。 装的强势,装的百毒不侵,强颜欢笑,真的好累。 晚上回去的时候,樱歌先去了安一的官网和贴吧,看到了她发的帖子下面有一长串的评论。 “樱歌,我们挺你。” “学姐,一次考不好没关系的,下次一定会成功。” “我们相信你,因为你是我们的篮球女神,永远都是。” “学校的声誉不会因为你的成绩受到很大影响,是那些舆论自己传的。今天你的新闻会很成功,现在对学校的影响已经很小了,不要太在意。” “学姐,加油。” “……” 还有好多好多的评论,樱歌看都看不完。不过,看到这些支持,顿时感觉心里暖暖的。其实本来就不是件很大的事嘛,都是被那些记者们搞大的。 樱歌在贴吧里回复,“谢谢大家的信任、谅解和支持,真的很谢谢大家。” 就像他说的那样,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论现在情况多糟糕,以后都会好转的。樱歌一直坚信这句话。何况,现在她不是一个人了,还有这么多人支持她,看着她,而不是看她的笑话。 qq企鹅上弹出一条消息,“樱歌,今天的演讲真不错。” “之凌,你也看这个?” “当然,你今天的演讲在萃英中学官网上传的很high嘛,做得很好,就是该这么做。” “呵呵。”樱歌抓抓头发,“我这是正当防卫,我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嗯。” “对了,才发现原来我们是一个省的,这么巧。” “哦……是啊。” “你是哪个市的?住在省会吗?” “没有,我在安泉打工。” “啊哦,这更巧了。我就是安泉市的,昨天跟你说的我原来的高中,就是安泉一中。” “哦,是挺巧的哈。” 好奇怪,一个不上学的在安泉打工的人为什么这么关注萃英的官网? “你为什么会去看萃英的官网啊?” “这个……这你就不知道了,我一直很想去萃英上学,可是成绩太差没考上,所以就干脆不上了。不过,我可以依然关注着萃英啊。” “哦,这样啊。其实,幸亏你没来这儿。” “怎么了?” “萃英很恐怖的,高三还封闭式管理,半年让你回一次家,整个儿就是个大监狱,进去出不来,都快把人折磨死了。你我现在,就像《围城》里说过的一句话,这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对吧?” “呵呵。” 他玩着手机,突然笑了一声。 “怎么了?”颜夕问道。 “没事。” “哦。”颜夕挽着他的臂弯。 他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快速摁下几个字,“有事,先不聊了。” “拜拜。” 聊得正好玩的时候,竟然下线了,太不给面子了吧。不过,这句话怎么那么熟呢?是不是曾经有人总喜欢给她说这句话呢? 樱歌又对着浩淇的那个卡通头像发了会儿呆,樱歌登上了萃英的官网。新闻标题中,第一条,就是关于她的采访。采访的结果是好是坏呢?樱歌的左手不由自主的抓着脖子上的戒指吊坠,点开视频,电脑屏幕上看到自己被记者们围了好几圈,闪光灯照得脸都发白,不过,那样子还是很有范儿。 自己看自己的视频,是不是有点儿诡异? 看到一个记者问她一直在网上强调答题卡的问题是不是真的,她的回答“是不是事实,我觉得作为记者,你该自己去调查吧,都问我的话,你也不用在萃英在线干了,干脆这记者让我来当吧。”那个记者的面部表情特别奇葩,樱歌自己憋不住了,大笑了起来。 一不小心,手碰到了室长的面膜调盒,把剩余的面膜液打翻了。 “樱歌――” “室长,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樱歌把视频按了暂停后,立马拿出纸巾把桌子擦干净,又去拿出拖把来,拖刚刚淌到地上的面膜液。可惜太难拖了,怎么也弄不干净。 樱歌拿着纸巾,在地上一点一点擦,很怕室长会生气。 “记住,能找茬整她的地方,一定要整……”她还记得这句话。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樱歌在地上擦地板,动作很小心翼翼的,眼神不是那么尖锐了。是不是樱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讨人厌?是不是不该为难她了?刚刚的事,她的确不是故意的。她已经够倒霉的了,既然这样,就不要再找茬为难她了。 “室长,对不起,你的面膜粉我会再帮你买一份的,还有,这儿擦不干净,只能这样了。” “没事,我不怪你。” “谢谢你。面膜粉我一定会再赔你一份的。” “那好吧。” 那个视频,可不敢再看了。把自己弄得笑得太high,竟然又犯错了。以前没犯错,室长还总是找自己麻烦,现在犯错了,竟然没生气?!是不是良心发现了,终于不再针对她了?还是看她被整的太可怜,都不忍心再整了? 樱歌,怎么天天不想自己点好呢?不被骂是好事啊,对吧? 88两个世界,两扇窗,两个人 几天之后,风波终于过去了,这件事也渐渐被大家所遗忘,樱歌还是照常过着自己的生活。 天还没亮,樱歌就等在体育场上了。哨子响了一会儿,可是没有多少人来体育场集合。怎么了? 趁着天还不是很亮,樱歌瞬间转移到女生寝室楼下。很多人都聚在那儿,发生了什么事吗? “让一下,请让一下。”樱歌好不容易挤上前去,看到几个她寝室的两个女生抬着室长缓缓下楼。 “怎么了这是?” “室长今天早上下楼太急,崴到脚从楼梯上滚下了几个台阶。樱歌快来搭把手。” “哦。”樱歌上前换下一个女生来,把室长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 “痛,痛――”她的声音很小,很微弱,看来摔得不轻。额头上有些出血,樱歌感觉有些心跳加速,可能已经开始变了,再不快点到医院就来不及了。可是以这个速度,医院校那么远,根本不行的。 “室长你相信我吗?” “什么?” “相信我,闭上眼睛,我保证,就颠一会儿,很快就会到了。” “嗯――”她很轻的嗯了一声。 “同学们都散开,不要挡路。”樱歌向围观的人喊着,“交给我吧。”另一个女生放开了室长的手。 樱歌把室长背起来,向医院跑着,“在坚持一会儿,马上就到了。”她不知道这个速度行不行,反正天不是很亮,没人会注意的吧。 “医生,医生,快来人,我同学受伤了。”樱歌在医院里喊着。 “谁啊?”值班的医生带着一个眼镜走出来,“她怎么了?” “从楼梯上摔下来,受伤了。” “快去,医生在八楼,快点。” 樱歌跑到电梯口,看到电梯从十二楼往下降,太慢了,这个速度太慢了。时间不等人啊。 “室长,室长……”樱歌摇了摇背上的人,已昏迷了。 “好吧,这件事youknow,iknow,godknows,知道也别说出去哦。”樱歌闭上双眼,瞬间转移到八楼。 “医生,快点看看我同学,她从楼梯上摔下来,昏迷了。” “嗯。” 医生看了几眼室长,又抬头看着樱歌,表情有点不正常,“同学,你的脸……” “怎么了?”樱歌摸了摸自己的脸,是不是要露出吸血鬼的面孔了?她背过身去,“我……那个……不太舒服,医生你先帮我的朋友看病。” 樱歌走到了门外,深呼吸,深呼吸。 刚刚在外面和医院大厅,光线有点暗,都忘记自己的脸变模样了。现在光线亮了,幸亏没有变得那么严重,要不然就露馅了。 良久,心跳恢复正常了,脸也恢复到原来的模样了。樱歌才走进病房,室长躺在床上,人已经醒过来了,头已经被包起来了,脚也缠上了绷带。 “医生,她怎么样?” “摔到了额头,有些出血,不过并不是很严重。脚也有些伤了,在床上休息几天就好,没什么大问题。” “那就好,谢谢医生。” 送走了医生,樱歌握着室长的手,“医生说你没什么大问题,不要担心。” “谢谢你,樱歌。” “谢什么啊,我们是同桌嘛,而且还是室友。” “我以前做的那些事,真的很对不起。” “没事,都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对不起,我以前不该那样做的。” “没事没事,好好养伤,我下课后再来看你哦。” “嗯。” 她看着樱歌离去的背影,眼角流下了一滴泪。以前,不该那么坏的。她真的做错了。 她一直说不要让她提了,可她能原谅她吗? 在室长住院的这几日,樱歌和其余两个室友轮流给室长陪床,帮她削苹果、剥桔子,为她喝药,帮她拿作业之类的。忙来忙去,在寝室、食堂、教室、医院间奔走。樱歌觉得自己渐渐成为了这个寝室真正的一份子,室长的伤在三人的照顾下也好多了。这些日子里,虽然感觉累,不过却很开心。 一星期后,终于出院了。出院那日三个人提着水果、药瓶、脸盆、毛巾、牙刷之类的,搀着室长回寝室。 “不用搀了,我好多了。可以自己走的。” “不行,还是扶着吧。” “终于回来了,在医院住的我都要发霉了呢。” “呵呵。” …… 中午的时候,樱歌照常打扫着厕所,脸上带了个防毒口罩,身上用旧衣服裹得严严实实的,手里拿着拖把拖厕所。 “坚持,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结束了,就再也不用扫厕所了,哈哈。”樱歌一边拖着地,一边唱着歌,“噜啦啦――噜啦啦――噜啦噜啦噜――啦噜噜啦噜啦噜――”似乎那件事过去了之后,心情也变得好多了。就算打扫厕所,也扫的很开心。 厕所外的室长一直看着樱歌,看了很久,最后走进来,拿过樱歌的拖把,“我来帮你打扫吧。” “什么?!”天哪,她没听错吧。 樱歌摘下口罩,瞪着一双大眼睛,“室长你说要帮我打扫厕所?!你不是开玩笑吧?你伤才刚好!” 室长眼睛看着马桶看了好一阵,一副忧郁的表情,额头上的擦痕已经看不出来,不过雀斑却很清楚、很明显的分布在整个脸上,特别均匀,活像一个芝麻饼,。樱歌忍住要笑喷的冲动,等她把话说完。基本的礼貌,不能笑,不能笑,绝对不能笑,听到没? 她很淡定的开口说,“我没有开玩笑。” “不用了,我都已经扫习惯了,你受不了这个味道的。回去歇着吧。呵呵。”樱歌刚想伸手习惯性抓抓脑袋,可是突然一想,手太脏了,还是算了吧。 “可是……”室长欲言又止。 “你有这份心就够了,谢谢你。” 樱歌看得出,若是真要她扫厕所,还不得杀了她呀。她能说出这句话,就很好了。 “以前的事是我不好,自从你救了我,我发现你真的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我想,你能不能原谅我,和我做朋友?” 樱歌的心狠狠一颤,原来说过的根本不在乎有没有朋友、不稀罕交朋友、愿意独身一人都是假的,她愿意和她做朋友,她竟然会感觉到这么开心,就像心里一个大石头终于沉入大海了一样。 “我们当然可以做朋友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好朋友。” “嗯。那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能帮的一般都会帮你的,当然除了扫厕所哦。” “好,快回床上去休息,别乱晃悠。” “嗯。”室长朝她笑了笑,脸上的雀斑近在眼前,却看起来一点都不违和,很好看。 樱歌一个人拿着拖把继续哼着‘噜啦啦―’的歌,心情格外好。室长竟然不再针对她了,要和她做朋友。这是不是时运逆转,预示着好事要来临啊? 可能是最近伤心事太多,所以别人给她一丁点关心她就会觉得好奢侈,好宝贵。从此在萃英就不是孤身一人了,至少,被整的次数应该会少点了吧。 繁忙的一天过去了,每次放学之后樱歌都会在篮球场上坐一会儿,已经成为习惯了。 夜晚的风凉凉的吹着篮球场,吹着樱歌。已经一个月了,浩淇没有来看过她,可能是因为忙吧,毕竟高三是很累的。不该打扰他的,可她还是忍不住拨打了那个电话。 “浩淇――”没等浩淇说话,樱歌自己说了一句。好多天都没打过电话了,竟然这次有些心跳加速。 “樱歌。” “浩淇你在干什么啊?” “在学习,还有事,有空聊。”浩淇说的很平淡,很官方,很有礼貌,可就是这种礼貌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他的语气中没有一丝喜悦、一丝期待。 “哦。”樱歌一声‘哦’还没说出口,就被挂掉了电话。 他在学习啊,看吧,不该打扰他的。 以前的浩淇,不论多忙、时间多重要,他都会接她打的电话,一直说,一直扯,东扯西扯找话题。可是现在,大概,是高三,亦或是分别,让大家都变了。前几天他的话还不是那么简练,那么冷淡,可现在就不一样了。 樱歌,你在胡思乱想什么?浩淇是在忙,又不是有什么原因。别多想了。 电话的另一头,浩淇收起了挂断的电话,颜夕挽着浩淇的臂弯,两个人一起走进一家西餐厅。对于刚才的电话,他没有说,她也不问。依旧保持着以往的温柔与小鸟依人,没有一丝不满。 颜夕把切好的牛排移到浩淇面前,“你的口味我一直还记得,吃吧。” 这是他们俩以前没分手的时候常去的一家西餐厅,点的也是以前常吃的黑椒牛排。颜夕还是照以往的习惯先给他把牛排切好。可是她不知道,已经吃惯了樱歌的‘香辣鱼’,他的口味早就变了。 浩淇盯着那一盘牛排,迟迟没有拿叉子。 “怎么了?怎么不吃?不好吃还是不愿吃?要不要换一份?” “不用。” 浩淇拿起叉子,慢条斯理的吃着。真的,习惯了香辣鱼的味道,又怎再能吃得下黑椒牛排? “浩淇你怎么不说话?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很长呢,这样多没意思啊。”颜夕的微笑还是那么温柔,柔的让人不舍得生气。 “我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说话。” 这是他的习惯,她一直都记得。只是,觉得现在的他太过冷漠,不像原来的他了。 “嗯。” 两个人静静的吃完了晚饭,又一起看了场电影。真巧,看的还是《暮光之城》。整个的一晚上,浩淇就在把玩着脖子上的戒指吊坠,丝毫没有看进去一点。 …… 樱歌回到寝室,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如今的她,已变得寡言少语,不轻易表露情绪了。 打开电脑,浩淇的头像依旧是灰色。看来,他是真的在忙。 之凌的头像也是灰色的。想找人聊天却没人聊,这种感觉真不好。她很想给他说今天的情况变好了,可他不在线啊。 樱歌给之凌发送了一条留言消息,“正如你说的,一切都会变好的。谢谢你。” 合上笔记本,樱歌拿出日记本写着,“今天,情况有所好转,室长主动提出要帮助我,很开心,和室友们轮流照顾室长的这一周里,发现我和她们的关系渐渐变好了。想告诉浩淇这个好消息,不过,给他打电话,他在忙。不想打扰他……晚安,樱歌。” 已经十一点了,熄灯了,樱歌躺在床上,外面清幽的月光照进来,正好落到她的一席之地。 记得她曾经说过,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今夜,只能看到月亮,月亮的周围,没看到星。 虽没有星星的陪伴,月依旧很美。 浩淇,你有没有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你看着月亮的时候,有没有想到我? 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克服这么多的困难,我开始慢慢融入到实验班这个大家庭了,你不要担心我,我过的,很好。 只要这样想就好了,一切会好起来的。 89浩小淇,我回来啦 三个月的厕所打扫完了,每天的负担就变轻了。自从那次室长住院的事件之后,她们的关系就缓和了。室友们也不罚她一个人清扫寝室了,现在,她们轮流打扫。樱歌和室友们、同学们的关系慢慢变好,有时候会一起分东西吃,一起围着笔记本看电影。不过,大多数的时间,樱歌还是一个人把书摞得很高,给自己创造单独的空间,专注学习。 这三个月内,又经历了两次考试,樱歌的成绩恢复了正常,前一次是班级十五名,后一次是第九名。学习氛围很浓厚,班里没有说话的,没有捣乱的,效率自然就高了。 在萃英的实验班,有种规则叫做‘天天考,周周考,月月考’。每天晚上各科都会发一套历年各地高考题当做练习作业,除此之外,大家都会自己买资料做,就如樱歌,在完成老师的试题之后,还要做每天的五三模拟;在每周周三上午考理综,周四下午考数学,周五晚自习考基本能力,而且每周周六周日都会上自习班里自检,每次都会排名;每个月有一次月考,全年级规模的。 因为不想看到自己的名字被排在后面,大家都很努力的向前赶,争分夺秒。除学习之外,大家还很注意身体的锻炼。每天在教室一坐就是十来个小时,除了晨跑,学校没给安排其他的锻炼时间。大家就利用晚上的课间,冲向操场,呼吸新鲜空气,释放压力。 每次一到晚上,操场上就人来人往,喧嚣声也极其的大。很多同学会一边跑着,一边喊着,“我要考清华――” “我要考同济――” “我要考厦大――” “我要出国――” “我要考第一――” “啊――我要进重本线!” 寒风呼啸,冻得鼻子疼、手疼、脸疼、耳朵疼他们也不管,被别人笑话到也不管,只是自顾自的喊着,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的承诺。感觉操场就是一个许愿场,似乎有什么愿望都可以来这儿喊,都会听得到回音。 樱歌每天晚上也会顶着寒风出来跑步,不过她没有大喊,只是用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说着,“我要早点见到浩淇,我要考一个好成绩,考上一个好大学,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yes,我一定可以的。” 说实话,在这人才济济的地方,压力山大呢。不专心马上就会漏掉老师刚讲过的题,不努力马上就会被别人超过,要想保持前十真的很不容易。有些同学觉得时间不够用,晚上等都会打着手电筒在寝室里学习。不过这个是不允许的,学校觉得高三生已经够累了,不需要再拿睡觉的时间出来拼。晚上都会有值班的老师查寝室,以防学生们‘挑灯夜战’。当然,樱歌是不会‘夜里挑灯看书,梦回五三联营’的,白天已经够累了,晚上就好好休息吧。休息好了,也是为明天做准备啊。 白天的时候,跑操之前都会有很多人拿着英语单词小册子背诵,分分秒秒的时间都被利用。不过,有个时间是很少被利用的,那就是白天的课间。为什么呢?你可以看到,每次一下课老师走了之后,讲台下面就会趴倒一大片。他们想学啊,可没办法,累啊,困呐,只能拿这点时间来睡了。高三的日子似乎作业永远是做不完的,觉永远是睡不够的。很多同学为了抵抗困意,已把平时喝的白开水换成了红牛;为了补脑养神,已把平时的橙汁可乐换成了六个核桃。大家都在努力,谁又有什么理由不奋斗呢? 在把分分秒秒都安排好后,就几乎没有时间想别的了,和浩淇已经几个月都没联系过了。就这样,把心思全部投入到学习之后,樱歌也成了一个她以前特别鄙视的‘书呆子’。不过,这样过得充实,为梦想而拼搏,她很喜欢当‘书呆子’的日子。在高三无数次考试的黑暗炼狱中,樱歌竟爱上了这种感觉。充实而有梦想、有目标的人生。 由夏至秋,由秋至冬,经历了两季的交替,树叶已凋零至尽,转眼间,接近期末,出国、高考的钟声也越来越近。正如以前老师说过的,高三的时间会在你一眨眼的工夫中溜走。转眼间,就快半年了。频频考试中,樱歌的成绩不再大起大落,变得比较稳定了。这次期末考试是全省联考,在明年的三次模拟考试之前的最正规的一次模拟。这个时候,更要加紧努力,考出一个好成绩,为在萃英的最后时光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天是星期六,同学们正在教室里做12年数学山东卷,教室里静的只有写字声,没有任何杂音。 班主任的脚步轻轻地,即便如此,樱歌敏锐的听力也觉察到了,正在算题的手停了下来。 “同学们,我宣布一件事。”班主任站在讲台上说着。樱歌看到她的一点钟方向的一个同学写字的手哆嗦了一下。这也能被吓到?!姐妹儿你也太专注了些吧。 “有意向出国的同学,现在就开始提前准备材料,明年春天给自己想去的大学递交申请。还有,上次给咱们班全体同学报考的托福成绩已经出来了,等会儿会把成绩发给你们。另外,期末考试好好考,认真对待。” 这么快。出国的事就到了。 “出国……你去不去?” “我想去哥伦比亚大学。” “你呢?” “我想参加高考。” “……” 这个时候班里同学都在小声讨论着,不似平时的寂静。萃英的同学,他们考虑的不仅是高考,还有出国。这里的同学家庭都比较富裕,而且实验班的人学习成绩又好。班主任在一开始班会的时候就教导他们,除了高考,还有出国另一条路。而安一的同学们,大多数都是会参加高考,留在国内的。 “好了,该说的都说完了,继续学习吧。”班主任说完了之后就走了。班里又恢复了一片死寂,没有任何说话的声音。就如樱歌第一次来到这个班的时候一样,班里的寂静,同学们的专注于题,对不相关的事漠不关心。已到现在,半年即过,她已经融入到这个大家庭,和他们成了一个整体,而且也拥有了和他们一样的专注性格。归期将至,她觉得已经适应,自己也已独立,可以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竟有些舍不得回去了呢。 出国…… 出国…… 高考是条很好的出路,出国未尝不是?不过,樱歌还是想待在国内,因为,国内有浩淇啊。 …… 期末考的那天,下起了雪,她最讨厌的雪了。不过,有比对雪更重要的事在等着她,她自然就忽视了内心的讨厌与惧怕。 门外的书一箱一箱、一摞一摞的排在走廊上,工作人员把高三考点拉上了警戒线,白雪皑皑,整个校园里充斥着一种庄严肃穆的气息。这次模拟已经让樱歌有种身在高考考场的感觉了。 高考,是神圣的代名词。 专注、耐心、恒心、灵活是考试必不可少的要素,凭着这些,就一定可以成功。 …… 成绩出来了,樱歌的超常发挥,冲进了班级前五,年级前十,省级前三十名。以前她在省里,根本就是个小鱼小虾,现在,竟出人头地了。她以最优秀的姿态,给这段萃英交流时光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 “樱歌,今天下午就要放假了,以后,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没事,大家以后毕业了还是可以相见的啊,别那么悲观嘛。” “嗯。” “说的也是。” “樱歌,我们会想念你的。” “樱歌,你知道吗,以前你没来的时候,我就听说过你,但是挺不屑于你这个‘篮球女神’的。在我见你第一眼的时候,的确挺讨厌你,我也曾经整过你。不过,随着之后的相处,我发现你很单纯,很善良。我发现原来我做的是错的,很错很错。渐渐地……” 樱歌拥抱着她,“不用再说了,我懂。” “就像那时我说过的,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 “嗯。” “樱歌,好好和同学们告别吧,记得萃英实验班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要是哪天在安一待不习惯了,就转到萃英来吧。” “呵呵。”樱歌眼泪都出来了,还是对着班主任笑了笑,那位严肃又严谨的物理老师,“如果想念咱们班的黑暗训练了,我会再回来尝尝的。” 萃英,再见了。 樱歌两个学弟一起坐上车,在回安一的路上。手机已关机四个月了,重新开机。点开浩淇那个卡通头像,“浩小淇,我回来啦……” “学姐,什么事那么开心啊?”小远看着樱歌说。 “没有啊,哪有。” “学姐的嘴角都要扯到天上去了。” “是么?” 樱歌对着手机看到自己嘴角上扬的弧度,原来回去她真的是开心的,那个弧度不知不觉竟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 爸爸,我回来啦…… 二公主,我回来啦…… 临渊,我回来啦…… 安泉一中,我回来啦…… 浩小淇,我回来啦…… 90这样瞒下去,还能瞒多久? 车子停在安泉一中大门口,樱歌刚下车,就看到了等在门口的浩淇,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大衣,显得身影更加削瘦颀长。 已经半年没见了,他的样子还是没有改变多少,不过,身上透着的气质,除了温润如玉,却总感觉有股忧伤。 “浩淇――” 樱歌扑进浩淇的怀里,久违的绿茶的味道弥漫在鼻尖,还透着一股百合的花香。“我们已经半年没见了,我想你了。” 这个怀抱,已经久违半年了,这个味道,也期待很久了。虽然,绿茶的清香里有种百合的味道,可能是换洗衣液了吧。 “傻瓜。”浩淇看着怀里的女孩,用手摸摸她的头发,“头发都长这么长了,再过不久就长发及腰了。” “待我长发及腰,你娶我可好?”樱歌抬起头看着浩淇那一双深邃的眼眸,想到了曾经很流行的一句话。 浩淇的表情一滞,随即笑了笑说,“好啊,到时候我的小listening就是我的新娘了。走吧,我们回家。” “嗯。” 浩淇左手拉着行李箱,樱歌伸出手来,伸到他跟前。 “怎么了?” “牵着我。” “呵呵。” 一秒之后,浩淇牵着樱歌的手,两个人走在路上。 “这半年你过得怎么样?” “还好。你呢?” “我也很好。在萃英的生活是一段传奇,我给你说哦……”樱歌伸出右手,想要把她在萃英的事一一说给浩淇听。 “外面冷,回家再说吧。”浩淇干净纯粹的声音打断了樱歌的话。 “好吧。” 浩淇停住脚步,挡在樱歌的面前,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可爱的小白兔口罩,拨开樱歌的长发,给她挂到耳朵上。 浩淇是不是特别喜欢兔子?为什么杯子是兔子的,口罩也是兔子的?浩淇是不是觉得她很像兔子,亦或是和兔子有什么联系?不过,很好看的。 “很可爱,谢谢。” 回来了,安泉,我回来啦! …… 回到浩淇的公寓,刚打开门,一只毛毛小狗就跳过来。不用猜,这个出场方式它已经用了无数次了。 “悠悠,怎么在你这儿啊?” “你爸爸说自己照顾起来不太方便,就把它送过来了,等你回来再说。” “哦,这样啊。” 她这个爸爸,就是懒。记得上次偷溜回家的时候,还特地嘱咐老爸要好好照顾悠悠,没想到,他直接给送回来了。 妈咪,亲亲~ 妈咪,亲亲~ 樱歌的脸上又挂彩了,油光光的一片口水。 “咦――”,樱歌抹了抹脸上的口水,“悠悠别闹。”她抚摸着悠悠头上的毛毛,细心地抚摸着。 浩淇站在樱歌的身边,看着抱着悠悠的樱歌,眸色凝重了些许。 “先去洗个澡吧。我等你。” “你不洗吗?” “想让我和你一起洗?” “不是。我先来,你再来好了。” “嗯。” 樱歌在浴室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悠闲的洗着。半年来,时间都太紧了,她洗澡从来没超过十分钟。这一次,一洗就花了一个小时。 “呵呵,让你久等了。”樱歌边擦着头发,边走到卧室。脸颊由于水雾的热度,变得有些泛红,像一个刚熟的水蜜桃,让人不禁想咬上几口。 “饭做好了,饿的话你先吃。” “我等着你就好。” 浩淇进了浴室,樱歌一个人躺在软软的大床上,翻了一个滚儿,又翻了一个滚儿。真舒服。 翻到浩淇的大衣边,樱歌眼睛比较好,一眼看到了一根长发在大衣的内层。 她用手把头发拿起来,这是她的头发吗?她的头发什么时候长这么长了? 按这长度来看,简直是及腰的长发。虽然她会开开玩笑说自己长发飘飘,不过,离及腰还是很远的。再说,今天和浩淇不是刚见面吗?头发这么容易就掉了一根,还恰巧沾到他的衣服上了? 樱歌还是有些怀疑,干脆扯了自己较长的头发看了看。是的,自己的头发和这根长发远远差一大截。 “可能是不小心带到售货员、推销员或者学校老师的吧,或者,是浩淇他妈妈的。哎呀,胡思乱想些什么啊。”樱歌一个人嘀咕着。 浩淇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来了一条短信。樱歌理所应当的拿过手机,“咦,什么时候有密码锁了?” 她在九宫格上画来画去,都没有解开。五次之后,出现了一句话,“您已五次绘错了自己的解锁图,请三十秒后重试。” 怎么了? 以前浩淇的手机从来都不会设置密码锁的,而且一打开就会看到她的大大的笑脸。现在竟设起了密码锁? 这么谨慎? “樱歌,你在看我手机?”浩淇从浴室出来,头发半干,有些紧张的看着樱歌。 “怎么了?” “你解开锁了没?” “没有啊。我太笨了,猜不对。答案是什么,嗯?” “这个……头发还没干,都忘记吹了。来,我帮你吹头发。” “哦。” 樱歌老老实实坐在床上,浩淇一手拿着吹风机,一手在樱歌的头发间穿插,发丝吹的飞扬。浩淇的动作很细腻,很温柔,让樱歌感觉很舒服。 “浩淇,为什么不让我看你的手机?是藏了什么秘密吗?” 吹风机是消音的,樱歌的话浩淇此刻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点也不含糊。 浩淇吹头发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樱歌,我要和你商量一件事。” “嗯?”樱歌的声音有些颤抖,什么事,是不是浩淇你要告诉我你已经爱上别人了,不爱我了? 不会的,怎么会呢?你告诉我,你若不离,我便不弃。你告诉我,你会一直等得我回来的。可你身上淡淡的百合花香是怎么回事?衣服上那根长发是怎么回事?手机上的密码锁呢,又是怎么回事? “我的qq号被盗了,有时候上线那个人也不是我。所以,不要再给那个号发信息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樱歌的话里带着一丝释怀,幸亏不是要宣布分手。 “嗯。” “怪不得呢,看你一直是灰色头像。那现在,可以把手机给我玩玩了吧。刚刚一条短信,你怎么不看呢?” “给。” 浩淇骨节分明的细长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了几圈,解开密码,把手机递给樱歌。 收件箱空空如也,qq记录空空如也,通话记录也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那他锁什么啊? “明明刚刚震动了,我以为是短信呢。” “呵呵,闹钟而已。” “你手机什么都没有,怎么还设密码呢?” “这半年我没怎么用手机,密码是那时候觉得好玩设的,一直没删除,都忘记了。” “哦。” “樱歌,你要相信我。”浩淇对樱歌认真的说。 樱歌回过头看着他的眼睛,眼里全是真挚,“我相信你。”樱歌把手机递给浩淇,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这样疑神疑鬼什么呢?樱歌,你到底在怕什么呢?浩淇怎么会骗你呢? “不要再多想了。” “嗯。” “吃饭吧。” “好啊。我好想念浩淇的糖醋小排骨了。”樱歌拉着浩淇的手,向厨房走着。 两人对着头坐着,浩淇吃的很静,没有说话,樱歌也自顾自的吃着,没有多说一句话。 记得以前两个人坐在这儿吃饭的时候,樱歌总是喜欢找各种话题,东聊西聊,而且还有一个最大的嗜好,就是双手托着下巴色眯眯地看浩淇吃饭。一边看还一边说,“有美男不看,遭天谴啊。” 现在,桌子还是这一张,没有变;地方还是这里,没有变;桌上还是这些菜色,没有变;桌前吃饭的,还是这两个人,没有变。可是,为什么感觉像是一切都变了呢? 曾经的那些画面感觉像是过去了很久很久,仅半年而已,就全变了。 不到十分钟,樱歌就吃完了。身前的一碗米饭空空如也,旁边堆着七零八落的吃剩的排骨骨头。 “吃饱了?” “嗯。” “还要不要再多加点?” “不要了。我去和悠悠看电视,吃完来找我们哦。” “嗯,去吧。” 是啊,生活习惯都变了。他又恢复了吃饭一言不语的状态,她却也变得吃饭神速,十分钟内完成。 这半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樱歌到底受了多少苦? 浩淇看着厨房里的吊灯,温暖的橙黄色灯光,慢慢变小,变小,变成一个点。 灯光的小点儿放大,电视上,幽黄的灯光,为男孩照着桌子上的高考复习题,手表上显示已经十一点五十五分了,他还在学习。 浩淇拥着樱歌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悠悠慵懒的躺在樱歌的身边。 “樱歌――” “嗯?” “在萃英实验班待的这半年,你过得好么?” “我很好啊。浩淇,这个问题你已经问过我了。” “哦,是吗?” “对啊。” “那你过的累不累?” “有点儿。不过,高三哪有不累的啊,对吧。” “你说的也是。” “对了,我要给你讲这半年的事呢,听不听?听不听?” “iamallears。” “就如我在路上时说的,我觉得,这半年,真的是一个传奇……” 樱歌从开始被同学们无视、被室友们讨厌讲到后来的冰释前嫌;从第一次考试的全年级六百多名到后来的省级前三十;从被罚扫三个月的厕所、处处受针对到室长发生意外以后的关系缓和,以至后来成为好朋友;从开始不合群、没有人和她玩到后来分分秒秒安排好、有计划的学习……她讲了很多很多,浩淇一直都静静地听着,听着这半年来她受过的苦,她做过的努力,以及她的坚强、善良、直面困难,一步步的成长,一步步的独立…… 浩淇的心,从开始为她惋惜心痛,到后来,渐渐钦服于她为扭转局面做出的努力。 “……就是这样,走的时候室长还哭了呢,班主任说,萃英实验班的大门永远为我开着。” “我的listening,真的长大了呢。很多很困难的问题,可以一个人办得很好。这半年,真的有进步。” “浩淇,你知道那个时候我被众人所指,而你又不在我身边,我最难过、最绝望的时候是怎么过来的吗?” “怎么?” “因为有一个人,他告诉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浩淇的心狠狠一颤。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就是樱歌在最痛苦、最难过的时候,坚持走下去的信念。 91可你还有我。。。 浩淇的眸色凝重,墨黑底下布满阴霾。 “浩淇,给我说说你这半年来发生了什么吧?”樱歌的大眼睛看着浩淇,打断了他的深思。 这半年来,他的身边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 “其实,安一还是安一,26班还是26班,一切几乎保持原样,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就像你所说的,进入高三了,大家都自觉学习了,积极性也高了。” “嗯。那你呢?我想问的是,你这半年来怎么样了?” “我啊,我还是老样子。每天学学习,周末打打球,如此而已。” “哦。” 对于浩淇来说,真的是高三如平常。 “那这半年,有没有想我啊?”樱歌问出一句好直白的话。 “嗯。” 嗯的意思是,想她了? 是的。她也想他了呢,不过,只是曾经有那么一两秒,她想起了他,大多数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想其他的事。 “那我觉得,还是我这半年过的好玩啊。” “是啊,这半年来,你所经历的,的确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你所成长的,也出乎我的意料。” “呵呵。你这么夸我,倒弄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了。”樱歌傻笑着抓抓头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今年寒假,我要回奶奶家过年,不能陪你了。” “哦,没事的。那我们开学后再见。” 浩淇,好不容易有个寒假,我们也没有办法在一起。我们的事,以后再说吧。反正,以后的日子还很长,是吗? 第二天上午,樱歌离开之后,浩淇的手指在手机的屏幕上画着,解开密码锁,把那条短信从垃圾箱里恢复。 “浩淇,明天和你父母一起去奶奶家。记得来接我。颜夕。” …… 又是一年的终结。 各家各户都忙着为庆祝新年做准备。 第二天清早,樱歌离去后,黑色的兰博基尼也驶出了公寓小区,停在颜夕公寓的楼下。 五分钟之后,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皮袄、深紫色长裙和黑色长靴走下楼。凹凸有致的身材、细长的双腿,头上的长发顺着身形长至腰间,是个男人就会心动的。颜夕的声音很温柔,“浩淇,等很久了吧?” “没有,上车吧。”浩淇的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 车子在路上高速飞驰着,一连超越了前面几辆。 “浩淇――” 浩淇没有出声。 颜夕握了握他的右手,“慢一点儿。” “嗯。” 车速渐渐慢下一些,也走得平稳了。 “今天司机叔叔怎么没开车?” “快过年了,我给他放假了。” “哦。” “怎么,不相信我的技术?”浩淇挑挑眉看着颜夕。 “没有。我相信你。” “呵,那不就得了。” 车子又一次飞驰出去,很快,便消失在视线内。 …… 樱歌的父亲换好一身休闲装,提着几箱礼盒,一大早就坐上了回温乡的车。 已经有两年没有回过老家了,这一次没来得及等樱歌回家就走了,好不容易有这么几天时间,必须要回去看看了。几天之后还要去美国,就再也没有时间了。 几小时的车程之后,他下了车,看到镇上已有大不同了。小楼、小瓦房一座座、一排排,虽和大城市没法比,不过已经算发展很快的了。 沿着那条通往回家的路,他走过小渔桥,回到老家。推开古老的木门,看到小房子里的桌子上、椅子上都布满了尘土、蜘蛛网。 “母亲,我回来了。” 没有人回应。 “母亲――” “母亲――” 喊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回应。 放下手中的礼盒,走出门,四处寻找。母亲是不是在以前和他一起玩过的田野里?是不是在和他一起抓过鱼的水塘边? 没有,都没有。 他的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漫无目的的走着,在他的前面,看到了一个墓碑。很简陋的一个碑,很不起眼的一个角落。墓碑被残雪覆盖了一大部分,而碑上用血写着几个字,“奶奶之墓。樱歌书。” 他跪倒在地,“母亲,我来晚了。” 再多的眼泪也无济于事,人都已经不在了。可他到现在才知道。 树谷欠静而风不止,子谷欠养而亲不待。 在碑前坐了很久,片片雪花落满了他的全身,拖着冰冷的身躯,行走在孤独凄冷的夜。 拦了最后一趟车,通向回安泉的路。汽车在路上颠颠簸簸,摇摇晃晃,把他带回了童年的时光。 那时候,母亲背着他,在田间小路上。 “母亲,真好玩,哈哈。”他手里拿着个风车,嘴对着吹一吹,风车就直溜溜的转,在太阳照耀下,映出五彩的光芒。这是母亲给他做的第一个风车。 “好玩啊。那就好。” “母亲,你好厉害哦,这个是怎么做的?” “想学我教你。” “嗯。” 母亲教会了他如何做风车,他还记得第一次拿着自己做的风车在田野奔跑的模样,母亲那时对着他说,“外面的世界五光十色,比温乡小渔村的东西丰富多了。你要好好学习,以后有成就了,会见识到比这只风车更有趣的事。” “嗯。”他重重的点头。 十三年后,他考上了同济大学国际政治系,临走的时候,他抱着母亲哭了,那是长大之后第一次哭。 母亲推开他,“走吧,走出小渔村,更加广阔的世界在等着你。不要留恋,在外面给我闯出一番事业来。” “母亲,我舍不得你。” “我会在这儿好好的。走吧。”母亲背过身子,不去看他。 就这样,他回过了头,朝着前方的路走出了小渔村,走出了温乡,再没回过头。 多少年后,他已当了教授,有了一番业绩,想把母亲接进别墅,可母亲死活不肯去,一直留在这儿。渐渐地,他也忙于工作,对母亲的照顾也就更少了。 这次回来,本想再劝一次母亲,让她搬过来,可谁知,这次已是永别了。 功成,身未退,一路走来,失去了多少东西? 他失去了自由,失去了陪伴家人的时间,失去了照顾母亲的时光……甚至,失去了自我。 什么都可以忘记,但千万不要忘记回家的路。 回家的路还在,家人不在了,那记得这条路又有何用? 有何用?! 樱歌在家里待了一天,没有看到爸爸,中午饿了,便自己一个人拿出血袋喝了点。悠悠已经从浩淇家领回来了,现在正和她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 已经十二点半了,表针还在分分秒秒转动着,永不停歇。 樱歌感觉有些累了,上眼皮和下眼皮黏在一起,感觉有些迷迷糊糊,渐渐睡着了。 门响了。 樱歌的爸爸拖着沉重的步子走了进来,动作有些僵硬。外面已被大雪所覆盖,屋内还是灯光明亮、温暖融融。 他看到了沙发上的一人一狗窝在一起睡着的模样,樱歌身上的毯子有些滑落,他动作轻微地帮她把毯子盖上,然后坐在沙发一旁。 樱歌的睡颜很安详,带着浅浅的笑容,时不时的有些吧唧嘴。 他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想当年樱歌的妈妈走的时候樱歌才刚出世,转眼间就长这么大了。她这一走,已经十八年了。当时多么难受,现在都已经不记得了。只是在这十八年里,他把自己的一切心思全都放在工作上,对爱情的痛苦已经麻木,对亲情却也不管不顾了,以前樱歌小时候也抱怨过,说为什么人家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她的没有,为什么爸爸总是说忙忙忙、没有时间,一点都不关心她。直到知道了母亲去世这件事,他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做错了,已经错了十八年了。 一滴泪落在樱歌的手背上,她睁开眼睛,看到身前这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哭了。 “爸爸,你回来了。去哪儿了?你怎么哭了?”樱歌揉着惺忪的眼睛,努力使自己清醒一些。 “樱歌,这几年,爸爸没有照顾好你,没有照顾好家。” “爸爸,怎么了?” “直到你奶奶去世,我才终于明白过来这些年我的过错。” 虽然,那件事樱歌一年前就知道了。不过,听到奶奶去世这个词,樱歌的心像被刀刺一般的痛,痛的滴血。 奶奶是被她杀的。 她是杀人凶手。 去年的白雪。 去年的鲜血。 去年奶奶的生命。 樱歌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该怎么说,她该怎么做? 怎么说,怎么做都不是对的。一切都是她的错。 “爸爸,原谅我去年没有告诉你,我怕这件事对你打击太大。你已经失去了妈妈,又失去了奶奶,我怕……我怕……” 爸爸没有出声,但眼泪却一滴一滴地掉落,全落在樱歌的手上、毛毯上。 “爸爸,你失去了妈妈、没有了奶奶,可你还有我啊,我会一直陪着你的,让过去的事就过去吧,爸爸,会好起来的。”樱歌的手紧握着爸爸的手,有些颤抖,声音里带着哭腔。 “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 爸爸的嘴里重复地说着这几句话,一直呢喃着。 这是樱歌从记事起第一次见到爸爸哭,在她面前哭了,这一次,可能爸爸受到的打击太大了吧。 92帮爸爸走出绝望 对于奶奶去世这件事,一直是樱歌心里的一块石头,每次提到这里,她就会好难受。而对爸爸来说,也是一根刺。他一直面无表情、闷闷不乐,不知道多久才能缓过来。 寒假加州大学需要爸爸去做国际政治的讲座,可是他现在的状况,还是没有好转。问他为什么不去,他会说,“以前照顾你的时间太少了,现在想多陪陪你,不好吗?” 可是现在他这么失魂落魄的样子,哪里叫陪她呢?她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照顾了。是不是让爸爸再次投身于工作,把自己累到极致,就会忘记伤痛呢? “爸爸,我知道现在发生了这么多让你工作有点不近人情,可是你忘了吗,你说你最喜欢的就是你的工作了。加州大学的讲座,我会陪着你的。” 希望工作起来,忙到极致的爸爸,可以早点从伤痛中走出来。 飞机去了加利福尼亚州,又一次离开中国本土飞向美国。 爸爸在台上讲着,樱歌和其他的一些学生在台下听着,流利的英文响彻整个大会堂。爸爸认真起来的模样,专注、一丝不苟。可能,工作对他来说,真的可以帮到他。 在飞机上的时候,爸爸手里一直拿着一张照片,那是她、妈妈、爸爸、奶奶在一起的合照,那是一张照片樱歌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照片。爸爸拿着它看了很久,手指在照片上轻轻抚摸着。画上的妈妈和奶奶笑得好漂亮,爸爸的手拥着妈妈,另一只手抱着她。 原来的四个人,现在只剩他们两个了。 爸爸是不是还忘不了妈妈?那为什么不去找她呢? 一片热烈的掌声打断了樱歌的遐想,结束而这一场演讲。 两个人走在加州大学的校园里,“樱歌,累吗?” “不累,我很好,爸爸。” “讲座已经结束了,我们明天就回家吧。”爸爸摸摸樱歌的头,扯出一抹笑容,笑得那么苦涩。 爸爸,在我的面前不用强颜欢笑。必须要想办法,让爸爸尽快开心起来。 “爸爸我想去夏威夷玩几天,你不是说要陪我的吗?以前从来没有和我出来旅游过,这次好不好啊?” “樱歌,下次行不行?” 他怕继续这样装下去,掩饰不了多久。他会垮掉、会累,他怕女儿会看到他懦弱无能的样子,就像十八年前一样。 “爸爸,就三天行不行?以前你都没有陪过我,已经十八年了,这次听我的好不好?爸爸,好不好啊?”她知道这样让爸爸很为难,可是,她是在用自己的办法帮爸爸。毕竟,回到中国,就到了伤心地。看到旧时之物,自然会不自觉忆起旧时之人。 已经十八年了,他都从来没有带她出去玩过一次。难道这一次,就这一次,都不可以么? “好吧,我答应你。明天我们就去夏威夷,反正家里就我们两个人,在哪儿过年都一样。” “嗯。爸爸,早点休息。” “你也是。” 晚上樱歌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美丽的异国夜景。夜,是一样的灯火通明,不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同在一个世界上,各地都是一样的。 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坐上飞机,没多久就会穿越万里,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相见谁就见谁。 可是为什么有些人,一隔就是十八年,从此再无联系呢? 樱歌发了一条短信,“妈妈,明天我要带你见一个人,在你家楼下的小咖啡厅见面。” 等了好久,都没有收到回信。 想打电话,想想还是算了。樱歌手机关机,睡下了。 不知道浩淇现在在干什么,在他奶奶家玩的开心吗? 明天,能否帮爸爸走出伤痛,能否让爸爸妈妈重新在一起,胜败在此一举了。 飞机降落在夏威夷群岛上,一个温暖的岛屿。 安排好住宿之后,樱歌对着爸爸说,“爸爸,我们去喝杯咖啡?” “想去喝咖啡?好啊。” “这儿我来过,我比较熟,我带着你啊。” 樱歌拉着爸爸的手走出酒店,在路上走了很久。 “樱歌,附近有很多咖啡店啊,怎么非得要去那家呢?” “哦,那家的好喝啊。真的,不骗你,你去尝尝就好了。而且,那家咖啡厅附近有个很好玩的游乐园,可以去逛一下。” “嗯,原来是这样啊。” “好啦,我们到了。” 樱歌和爸爸两个人走进一家名叫“fancytime”的咖啡馆,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喝着两杯拿铁。爸爸翻开一本杂志看着,樱歌一直在张望着。 “这咖啡的确不错。” “嗯。” “樱歌,你在看什么?” “哦,没什么。”樱歌低头饮了一杯咖啡。 咖啡的醇香传遍了整个咖啡厅,混着小提琴的旋律,显得格外有韵味。 过了很久,爸爸说话了,“樱歌,咖啡早就喝完了,我们走吧。” “再等等嘛。” 樱歌又看了看手机,没有短信,没有未接来电。 怎么回事? 妈妈真的不来了吗? “樱歌,你是在等什么人吗?” “没有,没有。” 好吧,既然妈妈不来了,再在这儿装下去也没必要了。还是靠自己,让爸爸开心起来吧。 “爸爸,我们走吧。我带你去游乐园。” 樱歌挽着爸爸的臂弯,两个人并排走出了咖啡厅。 不远处,有一个身影,静静地看着渐行渐远的两人,流下了两行不知名的泪。 十八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她看得到他,而他看不到她。 还是不要去打扰他了,让他继续这样活下去吧。靠他一个人,也许半年,也许一年,就会走出失落,走出绝望,重新振作起来的。而若是她再次出现在他面前,只会给他带来灾难。 如此,远远相望,便好了。 樱歌帮爸爸买好了票,像牵着一个小孩一样在游乐场里转悠。 “这个好不好?”樱歌拿起一个兔子的发卡,大大的眼睛看着爸爸。 “好。” “那买给你好不好?” “喜欢就买。” 樱歌买下了两个发卡,给爸爸一个。想象着爸爸带上一定会很搞笑的,可爸爸只是很顺从地接了过去,一直拿在手里,没有戴在头上,也没有丢掉,没有任何情绪变化。 这样不行啊,这招不管用。 远处听得到玩太空飞梭的人的尖叫声,光从声音才看就觉得很刺激。 不知道这招行不行? “爸爸,我们去玩太空飞梭吧。” “嗯。” 樱歌和爸爸两个人坐上了俗称“跳楼机”的太空飞梭,直上直下二十多米,自由落体。同坐的很多人也是尖叫连连,可是爸爸还是没有多大变化,那一张脸总是保持冰山似的。 “爸爸,你不开心吗?” “怎么会?我很开心。” “哦。” 两人下来之后,爸爸走路有些踉跄。 “怎么了?” “没事,我还好。” 走了几步之后,他对着一旁的垃圾桶吐了。脸色有些发白。 “爸爸,你怎么了,别吓我啊。” “没事,我……”话还没说完,爸爸又吐了。 樱歌给爸爸拍着后背,“唉,早知道就不带爸爸来这儿活受罪了,现在弄得你身体也不舒服了。” 爸爸对着垃圾桶沉默了好长时间,才抬起头,用纸巾擦擦嘴。“樱歌,我知道你想让我开心起来、振作起来,我没事,我可以挺过去的。再说,本来是我照顾你的,现在却成了你要照顾我了。” “爸爸――” “那现在不需要在想那么多‘恐怖的办法’了吧?我们去那边的草地休息一会儿?” “好啊。” 虽然这次妈妈没有和爸爸见面,她的办法没有成功,而爸爸也依旧没有真心的笑容,不过他能理解她的苦心,能自己想办法努力从伤痛中走出来,那就好了。 两人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的天空,享受着适宜的温度。樱歌感觉心情舒畅了许多,相信爸爸也会有这种感觉吧。 樱歌歪着头,看着旁边躺着的爸爸,唇角扬起一抹弧度。 这块草坪的不远处,有一个音乐的喷泉许愿池,很多孩子都在那儿丢一个硬币,许下愿望。樱歌放大听力,听到除了哗啦哗啦水声之外的声音。 他们是用英语说着自己愿望的,“我想要天天来游乐园玩。” “我想一周坐一次旋转木马。” “我想吃冰激凌。” “我想,和班上的那个漂亮的小女孩在一起。” “……” 如果让她自己去许愿,她会说什么呢? “希望爸爸从伤痛中走出来。” “希望爸爸和妈妈可以在一起,他们一家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希望她和浩淇能一直爱下去,不放弃。” “希望……” 好多好多愿望啊,看来一个硬币不够呢。 她是不是有些太贪了呢? 其实,还有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她所有的愿望都可以成真。” 想着想着,樱歌就开心地笑起来了。 “樱歌,在想什么?” “爸爸,如果给你一个愿望,你想说什么?” “我啊,我……”他欲言又止,眸色凝重。 “什么啊?” “希望,她过得还好。” 希望,她过得还好。 她就在草坪后的树丛后面,这个距离,就算不扩大听力可也以听得到。 她的心狠狠一颤。 原来,他也想念着她,就如同她想念他一样。 在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等待十八年也都没有关系。有他这句话,一切都值得了。 93再次回到26班又有什么改变? 樱歌和爸爸在夏威夷度过了新年,父女之间的关系因为这次夏威夷之旅,变得比以前亲密多了。和樱歌在一起的这几天,爸爸的心情好像好很多了。没有了对奶奶去世的伤痛,也少了些平日里工作的忧愁和烦恼。 晚上,五彩的焰火点燃了夏威夷上方的天空,此时此刻,千万海外内华人都在庆祝同一个节日。 是谁说现在的年越来越没有年味了? 虽然回不了家,虽然无法全家团圆,但是只要能和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哪里都是家,哪里都叫团圆。樱歌和爸爸这次过年,是感觉最开心的一年。因为,这一次,爸爸对工作没那么太在意了,把心思放到陪着樱歌这方面了。而且这一次,应该算是团圆了吧。虽然,爸爸不知道妈妈就在夏威夷,不过这次,他们俩是十八年来距离最近的时候了。 漫天的烟火装点着美国的夜空,同时也照亮了中国的夜。 夜空下,浩淇和父母亲、爷爷奶奶还有颜夕坐在一起吃饭。 “颜夕,来多吃吃这个,这是奶奶做的腊肉。” “谢谢奶奶。”颜夕很温柔的接过了奶奶夹的肉。 “颜夕,除夕夜在我们家过,这样可以吗?” “没事的,阿姨,我爸爸允许的。”颜夕对着浩淇的妈妈报以微微一笑。 “颜夕这姑娘很好,还懂礼貌。浩淇,这是你新任女朋友?” 浩淇没有说话,一直静静地吃饭。 “叔叔,以前爸爸和你交情好,我和浩淇经常见面,而且又是同学。其实,我们从初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你说是吧,浩淇?” “浩淇?” 浩淇还是没有说话。他修长的手指拿起公筷,从碗里夹起一个荷包蛋放到颜夕的碗里。“吃饭,别说话。” 颜夕很听话的吃着鸡蛋,对浩淇百依百顺。 吃过饭后,浩淇的爷爷把他叫了出去。 “上次你那个小女朋友呢?” “……”浩淇沉默着,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这次的这个小姑娘,真的是你现任女朋友?” “……”他还是没有说话。 “爷爷觉得,这个姑娘是很文静、很有礼貌、很适合你,不过,上次你那个小女朋友也很不错啊,挺招人喜欢的。你怎么就把她给换了呢?” “樱歌她……” “爸,浩淇,你们在说什么?”浩淇的父亲从屋里走了出来,打断了浩淇的话。 “父亲,没什么。”浩淇回应了他爸爸的话。 “你说你啊,对孩子这么凶,他和你都没有共同语言了。”爷爷职责着浩淇的父亲。 “爸,外面冷,您先回屋,我和他说几句话。” “那我走了,你们爷俩慢慢聊。浩淇,聊完记得过来爷爷这边,爷爷给你红包。” 看着爷爷走进屋,父亲说话了。 “刚刚是在谈论樱歌吧?” “嗯。” “我也搞不懂你们是怎么回事。咱们家是比较开放的,这些事不怎么管你,可你不要忘了你的学习。” “嗯。” “浩淇,颜夕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你们从小就认识,而且家境和我们相当,这次眼光不错。不管你和樱歌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既然你选择了颜夕,好好珍惜她,你们之间有结婚的可能。” 浩淇听着父亲对他感情问题的判断,尤其是关于樱歌的事,不由得攥起了拳。 “父亲,我选择谁,不用您来安排。” “呵,翅膀长硬了,敢和我顶嘴了?!” “不敢。” “医院的位置还等着你来接管,在没什么能耐之前别学的这么倔。” “是。父亲,我该回去了。” 浩淇转过身,走回屋子里。 屋内的温度和屋外简直是天壤之别,屋内的喧嚣和外面也形成了一个鲜明对比。浩淇眼睛看着电视上的联欢晚会,但眼神一直在放空。 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樱歌也在这儿。那个时候他们俩还没有在一起,处于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灰色地带。现在的他们,虽然在一起了,可不知道,还能在一起多久? “浩淇,吃橙子。”颜夕递过一块橙子到他嘴边,浩淇用手接过来,“谢谢你。” “不用谢,我们是男女朋友嘛。我觉得叔叔阿姨和爷爷奶奶都很喜欢我,说不定我们以后真的可以结婚呢。” “呵。” 浩淇笑了一声,嗓子有些干哑。继续眼神放空的看着电视,希望,没什么希望了。 …… 除夕夜过后,假期就过得越来越快了。总是说假期是时间流逝最严重的,总是说快乐的时光是过的最快的。樱歌和爸爸在夏威夷玩了几天,回国后没多长时间便开学了。开学,就意味着再次投入到战斗中。开学,还意味着和浩淇要见面了。 再次回到学校,感觉一切都没有变,26班的同学们也没有变,还是那么亲切。 位置只是大体变换了一下,没有很大改变。浩淇仍然在她的后面,星韵依旧是她的同桌,而隔着一条走廊,临渊这哥们儿在她旁边,颜夕在浩淇的旁边。 好朋友都在身边的感觉,真好。 “二公主,我们又同桌耶,请多多指教。” “凌大小姐,还让我多多指教呢,听说你在萃英长见识了啊,在省里都名列前茅呢,是要冲击清华北大的节奏吗?” “没有没有。倒是那位――”樱歌让星韵附耳过来,用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耳语说,“玺嘉可以保送北大。”她这样说,是怕颜夕误会。 “哦――”星韵笑了笑,“可能人家想考哈佛呢,不想上北大。” “哼~可能吧。” 班主任一进教室,屋里的声音全部安静下来,其实准确的说,是他们这一圈的声音安静下来了。 “新的学期,让我们一起努力。再有三个多月就解放了,好好干。好了,拿出复习提纲,我们继续复习。” 班里的同学都静静地看着复习提纲,星韵传过一张纸条来,“樱歌,你有没有觉得浩淇不对劲?” “没有啊,怎么了?” “我总感觉他怪怪的。” “是吗?我没发现。这半年他有什么变化吗?” “我觉得,他和颜夕走得比较近。你们没分手吧?” “没有啊,我们俩好好的呢。别乌鸦嘴啊你。” “哦。” “再说了,颜夕不是玺嘉的女朋友吗?你天天花痴玺嘉,你知道他俩情况怎么样了?” “没多大改变。” “那不就得了。” “那……” “做你的题吧。” 樱歌低下头,继续看着复习提纲。 真是的,让二公主弄得,学不进去了。 樱歌转过脑袋,看看颜夕,又看看浩淇。摇了摇头。 走得近是正常的嘛,同学嘛,没关系的。 那么担心这个干什么呢?闲着没得干了吗? 什么时候学的和二公主一样八卦了? 一上午就在她自己的纠结中过去了。 “浩淇,去你家吃饭吗?”樱歌背着背包,走到浩淇的课桌前。 “樱歌,今天有事,不行了。你自己回家吃饭好吗?” “哦,那好吧。” 樱歌背着书包,自己一个人走了。买了个面包,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手里还拿着那个小兔兔的杯子,这才是主餐。 “嗨,樱歌。猜猜我是谁?” 眼睛被人用手蒙住了,不过这个声音,一听就知道。 “还有谁像你那么无聊啊。” “那你快说我是谁啊。” “临渊,大坏蛋临渊。” 临渊放开了手,“你猜得出来是我啊?我怎么就坏了呢?” 樱歌趁临渊说话的时候立即把杯子拧紧,“咳咳,不是坏蛋,是我的好兄弟临渊嘛。” “这还差不多。” “……” “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啃面包,不去餐厅吃饭?外面这么冷,吃了不会肚子疼吗?” “不会,我喜欢这样。” 临渊的手覆在樱歌额头上,“你没受打击吧?没生病吧?没发烧吧?” 樱歌一手拨掉临渊的手,“去去去,大小姐我好着呢,没发烧、没生病,更没受打击,临渊小弟你就别犯傻了。” “哈哈,哈哈哈。” “怎么样?我去萃英半年有没有很想我啊?”樱歌向临渊挑了挑眉。 “切,谁想你呢?” “是么?那你走吧,别在这儿打扰本大小姐吃饭。” “说实话,还挺想的。听说你期末拉练成绩特别好,做哥们儿的为你高兴啊,祝贺你。” “呵呵。谢谢。” “等咱们高考结束,你能不能陪我庆祝一下?我请你喝酒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痞啦?张了个这么帅气这么正经的脸,竟然要去喝酒?” “樱歌,你刚刚说我帅气、正经啊?” 比起之前的临渊那张小白脸,现在看起来真的是成熟稳重了许多,觉得也帅气了许多。樱歌嘟嘟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学会喝酒了?去酒吧喝酒?” “呃……就一次嘛,好不好?好不好?大小姐~” “别对着我撒娇。”刚刚还想临渊看起来稳重了许多,怎么孩子气又出来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大小姐~大小姐~” “好好好,我答应你,高考完之后,陪你放肆一次。” “好兄弟。来,拥抱一个。” “给我一边儿去――” 她承认,在萃英的确变得比较文静、比较淑女了,可是对着临渊这个人,怎么就淑女不起来呢? 94 我哭,是因为牛排真的好难吃 “樱歌,你现在还一直在恋爱着吗?”临渊莫名其妙说着这么一句话,表情从刚刚的调侃一下变得正经起来。 “你说呢?” “大概,是?不是?” “哎呀,我和浩淇好好的呢,不就是去萃英待了半年嘛,怎么都问我这种奇怪的问题?” “哦,那就好。” “……”樱歌鼓鼓嘴,感觉最近身边的人都好奇怪。 临渊吞吞吐吐,又冒出一句话,“那,你有没有感觉浩淇不一样了呢?” 浩淇,不一样了? 那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感觉的出来,最近浩淇的确不一样了,从她回到安泉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可她还是劝服自己,愿意相信浩淇。樱歌说,“怎么个不一样法?我感觉很正常,你就别再瞎猜了。” “哦。” 樱歌和临渊在篮球场外走着,闲聊着这半年发生的事。只要不说她和浩淇的状况,樱歌就很有的谈。她把自己在萃英的半年说成了一段冒险与传奇,临渊听得很认真。 “还有啊,我告诉你哦,那次我很傻的吃错了饭,吃的……”樱歌一边说着,一边笑着,但视力太好,看到了远处她不该看到的东西。 她的话停了,笑声也停了,眼睛呆呆的看着那个方向。 颜夕和一个男生站在柳树下,男生为她擦嘴上的饭粒,还不忘摸摸她的头发。 而那个男生,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认错。 那个动作,她曾经以为,是专属于她的动作。 浩淇不是说他今天中午有事吗?难道这就是他要忙的? 多少人给她讲过,她都不信。星韵、临渊,她都不信。她一直相信浩淇,傻傻地相信着。 “吃的什么?”临渊的脑袋挡在樱歌前面,把那两个人完完全全挡住了。 视线不及他之所在,但心却还是在痛。 樱歌定了定神,把自己的难过压在心里,“什么?” “樱歌,怎么你说着说着突然就走神了?呆呆的看什么这么着迷呢,都忘记和我说话了。”临渊朝着那个方向看去,只看到两个小点,什么都看不清。 “别看了,我们走吧。”樱歌拉着临渊的手,往回走着。 “欺负我近视吗?那么远,你到底在看什么啊?”临渊一边走着一边问,手一直被樱歌拉着,感觉挺不错。 原来,有些画面,真的是只有她才看得到的;有些痛苦,真的是为她而留的。也许她不是吸血鬼,就不会看到这些画面了,也就不知道她不该知道的事,进而可以继续装傻,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了。 转移注意力,按捺住内心的忧伤,樱歌淡淡地、轻轻地,从嘴里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没有。吃的牛排。” “什么?” “我在回答你刚才的问题。” “哦。”樱歌怎么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两个人聊天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嘛。 “那牛排好不好吃?”临渊转过头,看着樱歌。 他停住了脚步,另一只手覆上樱歌的脸,“怎么了?樱歌你怎么哭了?” 哭了吗?她哭了吗?她自己怎么没有感觉到? 樱歌的手摸了摸自己的眼角,湿润了。可是眼泪还倔强的留在眼眶里打转,怎么也不掉下来。 樱歌抬头看着面前这张脸,渐渐朦胧。“傻瓜,因为牛排不好吃,所以哭了。” 樱歌投到临渊的怀抱,她需要一个怀抱,她需要一个支撑。 “笨蛋,牛排不好吃,你就哭了。”临渊拍着她的背,抚摸着她抽泣的身躯。 樱歌的身体因为抽泣一直在颤抖,“临渊,抱紧我。” 为什么刚刚还好好地说着半年来的经历,怎么突然就哭了? 他紧紧地抱着她,“樱歌,到底怎么回事?有什么事你可以告诉我啊?” “没事。我没事。”樱歌一边抽泣,一边说,声音断断续续;眼泪,湿了他一片衣裳。 那好吧,不想说的话,不要说好了。他不会强迫她的,只是觉得她这样他很心痛。 下午的几节课,樱歌一直没有精神,像行尸走肉一般没有知觉,没有思想。二公主接连几次想和她传纸条,她都没有回复。一想起中午看到的那幅画面,就有种想哭的冲动。好想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大哭一场,但是怕关心她的人担心;好想去问浩淇,把这件事问清楚,可是她没有勇气,她怕听到的答案会让她彻底死心。 放学的时候,樱歌一个人静静趴在桌子上,看着今晚的作业――一摞的试卷。浩淇经过她的座位,停留了一分钟,想说些什么,可最后说的只有,“今天有事,先走了。你早点回家。” 樱歌嗯了一声,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正常些。 她知道他说的有事是什么意思,对于他的说谎,她装糊涂。 可她知道,总有一天他会连说谎都懒得说。而那个时候,也就是这段感情真正该断裂的时候了。 自己一个人,收拾书包。空荡荡的教室,没有其他人;课桌上摆着一摞一摞的书;黑板上写着满满的作业;左上角的数字叫嚣着高考倒计时进入100天…… 在这种时候,绝对不能胡思乱想,绝对不能影响学习,绝对不能垮掉。 樱歌回到家后,连饭都没吃,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卧室里。 爸爸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樱歌,还不吃饭吗?学习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身体。” “爸爸,我不饿。作业有7套题,我必须快点做。” “那好吧。” 最近爸爸很关心她了,拿出很多时间陪她。可这件事,不能告诉他,他不想让爸爸担心。其实,她不想让任何人担心。 樱歌拿出手机,想给浩淇发短信,可是不知道要写什么。 手滑,动作先想法一步了,还没来得及挂断,就已经接通了。 “是我。”樱歌直愣愣的冒出两个字,有些急迫。 “嗯,我知道。什么事?”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清澈、纯粹,不过干净的声音中显得有些疲惫。 “没什么事,就是想和你聊聊天。” “樱歌,我现在还没有时间,有空我给你回电话,好吗?” “嗯。” 樱歌挂掉了电话。 又是一句没有时间。 樱歌拿出试卷,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个题干有八行字的物理电磁感应题,很长时间却一句都没有读完。 怎么了,她这是怎么了?在萃英读书那时的拼劲和努力去哪儿了? 她不想这样,可还是忍不住又打开手机看看。 信号满格,电量满格,铃声没有静音,没有飞行模式。可没有短信,也没有未接来电。放下手机,继续盯着那道题,死死的盯着。 一道题没有做完,却已经看手机不下十次了。 时间,就在不经意间流逝了。已经十一点五十五了,电话还是没有响。 大概他是真的忙吧,或许,他忙的忘记了吧。 樱歌按下呼叫,没过几秒,又按下了挂断。这么晚了,他或许已经睡了吧,不要打扰他了。 作业,还是那七套题,一份都没有动过。再也没有什么心情去做题了。樱歌躺到床上,关掉台灯,“来,悠悠,妈咪搂你睡觉。”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一天又一天,除了上课、下课的时间,樱歌都没有再见过浩淇。每次一放学,他都会告诉她,他忙,他没时间。每次打电话的时候,也是诸如此类的一些话。 其实,她想说的事,根本用不了他多少时间;她想问的话,也不会耽误他多久。可是,她却一直没有机会。 也许,在她的心里早就有了答案,只是她自己不敢承认罢了。 打电话的目的,大概只是想多听听他的声音吧。这样一直装傻,还能装多久? 电话被拒绝的次数多了,渐渐地,樱歌也累了,不想去问,也不想去过多追究了。 浩淇愿意怎样,就怎样吧。 …… 又是一天学习的结束。 樱歌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好久,直到教室里只剩她和临渊两个人。 临渊走过来,樱歌的眼前,多了一幅漫画。是一个小姑娘坐在餐桌前吃牛排的画,看这小姑娘津津有味的表情就知道牛排肯定很好吃。 樱歌笑了笑,笑得有些苦涩。她抬起头看着临渊,那一个满怀期待地看着她的男孩,心里有些感动。这么多天了,他还记得那天中午她随口说过的话。 “临渊,谢谢你。” “我画了好多次,才画成这样的。樱歌,牛排好吃,以后不要再哭了。” “嗯。” 临渊拿过樱歌手里的书包背在肩上,“我来拿吧,呵呵。” 樱歌看了看他,笑得很真诚的模样,也没再争执。“好吧。” “临渊,我们去酒吧,好不好?我把高考庆祝的时间提前了,你要不要和我去?” “那我们先去饭店,还是先去酒吧?” “直接去酒吧。” “这么豪爽?” “嗯,我决定了,就这样。” “那好,听你的。” 不吃饭直接喝酒的话,她的胃会受不了。可樱歌这个人,一旦决定了的事,是劝不回来的。所以,就由着她吧。 “对了……”樱歌突然想起一件事,把手机拿出来,关机,“这样,就没有人烦我们了。” “樱歌,你确定这真的是你想要的?”临渊的表情有些怀疑。 “是啊。别墨迹了,走吧。” 95在你心里,我和颜夕到底谁更重要? 酒吧的灯红酒绿和他们所活动的世界范围有很大反差,樱歌和临渊走到酒吧门口还没进去便被保安拦住,“未成年人不许进入。” “从哪里看出我们是未成年人了?”临渊问道。 “穿着校服的小毛孩子,还是乖乖回家写作业吧,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临渊还想和保安辩解,让他们放他俩进去。而樱歌把校服脱掉扔到地上,她走上前去,离保安的距离近到只有五公分。 她的眼睛开始变色,眼部的皮肤也变得不同,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一字一字地说,“我――说,让――我――们――进――去。” 保安当场表情变得很不自然,结结巴巴、吞吞吐吐的说“好,你们进去,进去。” 强烈的鼓点,喧嚷的人群,忽明忽暗的灯光,妖娆性感的女子和年轻疯狂的男人,即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及失控的嚎笑。 “樱歌,你怎么让他们放咱俩进来的?”临渊在樱歌的耳朵边大声的问道。 “随便说说的。” “什么?我听不清。” “我随便说说的。” “还是听不到――” 樱歌不理临渊了,走到吧台前,要了一瓶伏特加,直接对着嘴灌。 吧台的小伙子看到樱歌,连连拍手,“好厉害的姑娘。” 酒顺着脖子躺了下来,留下一道痕迹。樱歌撸起袖子,一手按住胸口,一直喝一直喝,烈酒辣的心疼她也不管。 这么多天,她真的压抑的受不了了。再不放肆一次,她自己都要崩溃了。 临渊夺过樱歌的酒瓶,“我的凌大小姐,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来玩命的?看来带你来酒吧真不是正确的决定。” “给我,我没事。”樱歌夺过酒瓶,继续灌着。仿佛这就是她的救命良药,喝着这个,一切痛苦就不存在了。 “你别喝了。”临渊夺过来,给她了一杯水蜜桃调酒。 “呵,又是水蜜桃调酒!”记得那次在舞会上的时候,浩淇就给她端了一杯水蜜桃调酒,那个时候她还说,这个酒真好喝。 好喝个毛线?! 难喝死了! 为什么都给她水蜜桃调酒?她是不是长得就像只能喝这种饮料的人?! “你自己喝吧。”樱歌朝临渊摆摆手,“服务员,再给我一瓶烈酒。” “好的,您稍等。” 樱歌拿起瓶子,继续朝嘴里灌,旁若无人。她这个样子,是不是很像失恋了来酒吧买醉? 谁说的,她才没有失恋。 “樱歌,既然拦不了你,我陪你一起。”临渊拿着一瓶烈酒,走到樱歌身前,眼神里充满着坚定。 樱歌停住了动作,静静地看着临渊。 能有这样一个好朋友,真好。 良久,樱歌才吐出一个字来,“好!” “干杯!” “干杯!” 临渊和樱歌一起疯着,两个人拿着一人拿一瓶烈酒往嘴里灌。 “啊――好辣――”临渊歇了一口气,一边用手在嘴边扇着,一边看着樱歌,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拿着酒瓶,一直不停地灌酒,仿佛她永远没有累的时候。 一个女孩子,能喝到这种地步,不是失恋了又会是什么? 他早该猜出来的。 “看什么,喝啊。”樱歌向临渊挑了挑眉,就好像比赛示威的样子。 临渊又拿了一瓶,继续喝着。 他没有任何办法帮到她,现在能做的,只是陪她喝酒。 喝着喝着,脑袋有些发晕,眼前的灯光不停地闪,一个樱歌变成了两个,三个。 樱歌的身边靠过来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是从舞池那边过来的。男人身上有很大一股烟味,身上的纹身是龙,是虎,还是蛇,她也看不清了。只是觉得他一直往自己这边靠。 “小姑娘,你真漂亮耶,是美国人,还是化妆画成这样的?”感觉有个声音在她耳边响着,混杂着周围的鼓声、叫嚎声、喧闹声。 “混血。” “那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要不要陪我跳舞?” 模模糊糊听到这么一句话,模模糊糊觉得有人抓着她的手,把她拉向舞池。 “滚!”樱歌一甩手,把男人甩开。今时今日,不在浩淇面前,樱歌又恢复了以前的霸气,看来,她真的一点都没变。 “呦呦哟,小姑娘还有点个性,这样清新又直率的小学生,大爷我喜欢。”紧接着,看到三个重影向她这边扑过来。 “别恶心我。”樱歌朝着人影过来的方向踹了一脚,也不知道踹没踹到。 这次好像把男人惹怒了,他要过来动手。 靠!我还怕你?! 正愁心情不好,没人练拳呢。 樱歌把自己剩余所有的力气全用来打人了,打了多久她都不知道了,后来感觉他竟没有反抗了。 “别打了,再打下去你要把人打死了。” “哦。” 樱歌抬起头,朦朦胧胧中看着四周围过来的一群人,形形色色。女人们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男人们身上刺青、纹身各种各样。才发现,这种地方,好恐怖。 樱歌看看那边的临渊,他还在那儿傻傻的举着酒瓶,对着空气说,“樱歌,干杯,干杯啊。” “我在这儿呢!”樱歌拿起吧台的两瓶酒,抓着临渊的手跑出去。 确切的说,是被别人赶出去了。 两个人摇摇晃晃的走过酒吧外的公路,在海边徘徊。樱歌把鞋子脱掉扔在一旁,赤脚走在沙滩上。 冬末春初,空气中还是有些寒冷的。可身体里的酒精烧的她太热,仿佛整个身体都在燃烧着,丝毫感觉不到一点凉意。 “哈哈哈哈,樱歌,你今天开不开心啊?”临渊傻傻的问她。 “开心啊,我很开心呢。”樱歌对着酒瓶,又喝了一大口。 “别骗人了,你一点都不开心。你失恋了。” “谁说的?” “我说的啊,怎么样?” “呵――浩淇他不喜欢我了。才半年,我走了才半年,一切都变了。” “樱歌,可你还有我啊,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我一直在等你,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啊?”临渊醉醉的说着,在她耳边呢喃。 “临渊,对不起。” 这份爱,她承受不起。 她不值得。 “我不要听对不起,樱歌,我一直守在你身边,可是你为什么没有发现呢?我好喜欢你,你为什么一点都没觉察呢?浩淇算什么,他不值得你这样。” “他……值得的。”樱歌的声音很微弱,很小,仿佛是说给自己听的。 他就是那个她爱的人,无论怎样他都值得的。 只是,他不爱她了而已。 是不是自始至终,她都只是在颜夕浩淇分手间隙时的替代品,是不是她一直都只是一个附属品? “我改变,是因为有了你啊……” “十步之内,我能感觉得到你……”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如果你醒不过来,我会陪你一直沉睡……” “等我能给你戴上戒指的那一天,等我能给你承诺的那一天……” 以前的那些话又在耳边回响着,讽刺着她现在是有多狼狈、多蠢。 一个身影站在她面前,夜太黑、太暗,看不清他的模样,也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樱歌感觉得出这个人是谁。 绿茶的清香里夹杂着百合花香,被夜风吹到樱歌的鼻尖上。 他一拳捅到临渊的腹部,临渊没有一点准备,实实得接了这一拳。肚子里的酒太多,当即就弯着腰吐出了好多。 他又抓着临渊的领口,在脸上又是一拳。 临渊,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 “住手,你给我住手!”樱歌推开了他,扶着临渊有些踉跄。 临渊吐得更加严重了,胃里翻江倒海,几乎要把今天晚上喝的全都吐出来。 “……”他一直沉默着,没有说话。 今晚和颜夕吃过饭,送她回公寓,又写完作业之后,十一点半都要准备睡觉了。给她发信息没回,打电话也关机。好不容易动用关系搜索定位,才查出她在deadline酒吧。 什么都没管,穿上衣服就过来了,鞋子穿反了都忘记换、家里的钥匙都忘了拿。一路开车狂奔过来之后却看到她和临渊两个人喝得烂醉在海边。他听到的,什么我一直在等着你,我好喜欢你……这是什么?表白吗? 大半夜喝醉了酒在这儿听他表白? 她到底想怎样?! 本来就一肚子气了,她还把让他住手,临渊挡在后面? 这是什么意思?! “你很闲吗?安安分分待在家不行吗?”浩淇对樱歌吼道。 “我到底想干什么?该好好想想的人是你吧。”樱歌一边哭,一边喊,声音歇斯底里、撕心裂肺,可能,连她自己都听不出这是她的声音吧。 “我怎么了?我要是做错了,就不该这么晚了还跑过来找你!”他把从吧台拿到的包丢到她面前,手机、钱包都丢了出来,落在沙滩上。 “谁要你这么晚过来找我了?我不需要你找!你怎么不去陪你的颜夕?现在有空了吗?浩淇,我们很有必要好好想一想了,想想这段感情还能不能继续下去。我不能装傻了,我装不下去。” “……”浩淇沉默了,原来,这就是樱歌心里所想的。 “浩淇我问你最后一句,在你心里,我和颜夕,到底谁更重要?” “……” “你能不能不要沉默?你这样会让我自己觉得我很无聊。”樱歌冷笑了一声,眼泪流到嘴里,很苦。 浩淇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的说,“一样重要。” “这就是你的答案?” “……” “我们之间那就这样,我走了。”樱歌扶着临渊,把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身上,转过身,踉踉跄跄的走着。 没有说分手,也没有说不分手。留下一个未知却很明了的结果。 身后的声音响起,不再干净纯粹,带着些嘶哑,“是分开一段时间?各自想好了就可以了?” “随便。”樱歌语气假作冷漠,带着掩饰不了的颤抖。 浩淇,这些话是气话,难道你听不出来吗? 就这样吧,分开就分开吧。反正伤心的只有她自己,他有颜夕,他才不会痛。 可是,分开之后,真的能够各自想清楚吗? 海风吹过来,刺骨的寒冷刮着他的脸。刚刚打架太用力,手臂上的道道伤痕又崩裂开了,鲜血沿着手滴在沙滩上。他眯起眼睛,看着远处的两个人的身影,摇摇晃晃,消失在无尽的夜。 分开了好啊。分开了,他就不用再想那么多理由,说那么多谎话了;分开了,就没有那么多犹豫了。 不过,樱歌,你再给我三个月好吗? 午夜十二点,路边的酒吧、超市、商场、ktv还是没有关门的迹象,灯火通明的照亮了整个安泉市。 商场里还放着网络歌曲,“你不是我,不用懂得我的难过,转身之后我才会痛,你走了,可以了,流泪了。你不是我,不用懂得我的寂寞,只是当做一场经过,走远了,就忘了,只是回不来了……” 96残花吟雪落,伊梦了无痕 樱歌让班主任重新调了位置,把她调的离他原来的地方好远好远,又把书箱里的书全部拿出来摆到课桌上,高到谁都不看不见。 对浩淇的事,她觉得已经告一段落了。虽然心里有些难过,不过她不会表露出来。每次看到浩淇和颜夕在一起,她会自觉的把视觉屏蔽、听觉屏蔽,所有与外界的联系都屏蔽掉。 又一次,把自己与群体隔离起来了。 一天一天,樱歌对什么都不闻不问。曾经活泼开朗的篮球女神,现在又变得沉默寡言,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了。 气温渐渐回升,学校的柳叶儿也有些嫩芽了,所有的事物都昭示着春天要来了。 按常理讲,樱歌的心情会随着天气的改变而改变。春天,看草叶冒尖和树叶变绿,是很令人欣喜的事。而且,再也不会看到大雪,温度也令人感觉适宜。不过,接连的几个星期,樱歌的心情一直是灰色的,怎么也好不起来。 快到一个月的休息日了,樱歌没什么想法,窝在家里学习吧。虽然,最近的效率不怎么高,不过,还是得努力啊。 一条短信发过来,樱歌打开手机,“星期六上午十点钟,水云天酒店对面的咖啡厅,不见不散。――颜夕。” 奇怪,颜夕给她发短信干嘛? 本来樱歌还觉得和颜夕是好朋友,可既然做了情敌,就再也没有做好朋友的心情了。她很佩服高二的时候颜夕是如何容忍下她的。要她对自己的情敌微笑,她怎样也做不到。 樱歌低下头,编辑一条短信,“好。” 一个月一次的休息日,樱歌睡了个懒觉,九点半到咖啡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等了很久,颜夕都没有来。樱歌先点了一杯卡布奇诺,看着窗外的风景。 九点五十五。 十点。 十点五分。 十点十分。 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停在对面水云天大酒店的门口,那辆车,怎么看怎么眼熟。 世界上兰博基尼多得很,再说车牌号樱歌早就已经忘记了,所以,不必太在意。 十点十五分。 颜夕穿着鹅黄色的毛衣、草绿色的长裙,及腰的黑色长发披在肩上,脸色红润,气色特别好。她挽着他的臂弯,另一只手提着一个西装袋子,从酒店里走出来。 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颀长的身影。以前他不怎么喜欢穿西装,现在西装上身,显得身形更加削瘦。 穿着高跟鞋,她的走路姿势不是协调。他停下来,把她抱到车上。 前后,只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 樱歌一直呆呆的坐在对面的咖啡厅里看着,一动不动,心里却痛的滴血,痛得她窒息。 一瞬间,就像时间冻结在那一刻,她的眼前还是浩淇把颜夕抱上车的那幅画面,久久不能散去。 从宾馆里出来,是什么意思?她就算再笨都会懂得。 他曾经说,十步之内,他会感觉得到她。可是太远了,他们之间有二十步的距离。 也许,她再走近十步,就可以离他近一点。 也许,她再走近十步,只能离深渊更近一些。 曾经以为,当初说过的分开一段时间,可以让两个人都静下来好好想一想,会让他明白了之后,回过头看到她一直在原地等着他。可现在看来,是她太天真了。她在等的,只是幻影罢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奢望。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她,他抱颜夕的时候,那么理所当然。大概,他早就不喜欢她了,只是等着她提出来而已。 樱歌,你太天真了。分开根本不是冷静,分开了,就是分手了。 “小姐,你的咖啡凉了,要不要再换一杯?”服务生过来很温柔的问她,她擦擦脸上的泪,“不用了,我这就走。” 拿着自己的包,像逃命一样逃出了那个地方。 手机的另一条短信,“樱歌,对不起啊,今天上午他说太累了,先回家休息一会儿。下午我再和你见面,好吗?”他,指的自然是浩淇。 “不需要了,还要见什么面?有什么话发短信说,不就好了?”樱歌按着屏幕上的字母,发了过去。 “有些事,必须要亲自对你说。” “好吧。” …… 车里。 “颜夕,在干什么?” “没什么,问医生一些问题。” “会好起来的。” 浩淇倚在靠背上,握着颜夕的手,闭上眼睛假寐。 颜夕的手里紧紧握着一张单子,她看着浩淇脖子上一直没有摘掉的戒指吊坠,眼角滑下了一滴泪。 …… 下午。 樱歌找了一个角落,离窗子远远的,四周都是墙。 “樱歌,让你久等了。”颜夕穿着上午那件鹅黄色色毛衣、草绿色长裙走过来,声音很温柔。 “坐吧。” “谢谢。” “要说什么,你就说吧。”樱歌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颜夕从包里掏出一张化验单,递给樱歌。 “给我这个干嘛?” “你看看。” 樱歌扫过单子上的几个数据,一眼瞥到了后面的显示结果。 她拿单子的手在颤抖,“你怀孕了?” “嗯。” “……浩淇……?” “是的。” “什么时候的事?”她的声音哆嗦的厉害,她不知道,竟然自己这么害怕。她怀孕了,那她的感情,也该彻彻底底结束了。 “寒假。” 原来,不是今年的事,寒假的时候,甚至可能是去年从她走了之后,就开始了。她还一直自作多情,以为浩淇是忙于学习。一切,都是她想多了。 “你和玺嘉?” “樱歌,我对不起玺嘉,也对不起你。从头到尾我喜欢的人就是浩淇,谢谢你在我和他分手的时候替我照顾他,现在,我和他的感情也恢复如初。既然我和他都有孩子了,我想,是时候……” “我懂了,是时候我该退出了是吗?”樱歌以前最讨厌这种话,什么谢谢你替我照顾他,还有什么我回来了,请把他还给我。他又不是孩子,他也不是玩具,什么照顾不照顾还不还的。可现在,是事情就发生在她身上,她却没有一句能争辩的。那么一个温柔的女孩,那么一个深爱着他的女孩,她还有什么理由再插足?有什么理由再坚持下去? 自始至终,她竟是一个小三的形象?! 呵,樱歌啊樱歌,现在她自己都为自己感到不耻。 趁现在事情还没有发展的更严重,就这样结束吧。她退出,她祝他们幸福。 “你们现在还是高中生,你打算怎么办?” “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爱这个孩子。我和他以后会结婚的,希望你祝福我们。” “只要他过得好,就好,我无所谓了。所以,祝你们幸福。” “谢谢你。玺嘉那边我会告诉他的,我很抱歉。还有,希望我怀孕这件事你替我保守秘密,我不想在高考临近给他压力。” “我答应你。” 樱歌端起那杯咖啡,手摇摇晃晃的,咖啡打落了,洒了一身,把裙子都湿了。 “有没有烫到?” “没事,没事,我很好……”樱歌拒绝了颜夕的帮忙,自己一个人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咖啡厅。 对面那家水云天酒店赫然屹立着,五个大字映入眼帘。水云天,水云天…… 胳膊烫红了,她都没有感觉出来。心里的痛,更深,更重。 颜夕,多希望你是在愚人节给我开的一个玩笑,可明天才是愚人节。一切都是真的,是时候我该放手了。这次,是真的放手了。 …… 樱歌越来越心不在焉,喝咖啡的时候会打翻杯子,盛饭的时候会把稀饭盛在盘子里,喂悠悠的时候会把吃的全丢到垃圾桶而把方便袋留下,出去的时候会忘记锁门。 四月一日。愚人节。 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雪,驱散了刚要漫步大地的暖意。白雪皑皑,覆盖了整个校园。铺满了街道,压弯了嫩绿的柳枝,也把即将开放的樱花骨朵打残了。 “奇怪,今天怎么突然就下起雪了呢?” “下雪,让人的心情也变得很不好。” “是不是上天在愚人节给我们开了个玩笑?” “你们好搞笑,在雪中表白,多有意境啊。” “你又要表白?” “当然了,愚人节是表白的好时机啊。” “小心哦,今天预报有雨夹雪,说不定到时候你表白就泡汤了。” “……” 她最爱的四月天,竟是下雪的日子;她最爱的樱花,竟开成了雪花;愚人节,别人要表白,她竟是分手…… 呵,多大的讽刺! 樱歌一个人在璎珞街道上走着,走着,还在想什么时候约浩淇出来,心平气和的,和他和平分手,转眼间,就看到路的尽头,樱花树下,那个在等她的人。 “浩淇――” “樱歌――我等你很久了。” “嗯。我先说。” “……” “在离开你的半年里,我学会了坚强,勇敢;我会自己处理问题,直面困难;我也渐渐独立了,自立了,不需要依赖别人,事情也可以办好。不需要你在身边,我也会过的很好。”樱歌说的语无伦次,还是一直再说,抑制不了的眼泪断了线,顺着脸颊滑落。“樱歌――” “浩淇,听我说完。从孤独,到朋友成群,从及肩短发,到及腰长发,一直没有你的参与。浩淇,我已经长大了,不会再依赖你了。没有你在身边,我会活得更好。浩淇,我不喜欢你了,不爱你了。所以,这次,我们分手吧,是真正地――分手。” “不能在等我三个月吗?”浩淇摸摸她的头,很宠溺的看着她,眼睛有些微红,眼神里含着忧伤。 “我不会再等你了。浩淇,你和颜夕,要幸福。”终于,憋住气说出了这句硬生生的话。因为,他们已经有孩子了,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机会了。 不会再等了,这句话,也是告诉自己的吧。 不该再等了。 樱花凝雪,尽是忧伤;残花吟雪落,伊梦了无痕。 “再叫我一次listening吧,这是你最后一次叫我了。” “listening――我们……” 浩淇,我会记住这句listening,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曾经的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都是谎言,那些都只是说说而已。这段爱,在樱花树下开始,也会在樱花树下终结。 “还有这个,”樱歌摘下脖子上的戒指吊坠,“我想cl的故事,也没有再写下去的机会了,还给你。” 97 只是缺少了一种能见你的身份 “樱歌――”戒指从浩淇的手边滑落,落进雪地里。 樱歌转过身,擦拭了脸上的泪,“浩淇,不要再叫我了。”她怕他再叫她一声,她会什么都不管不顾扑进他的怀里,她怕她会控制不住自己。 今天,真不是个好天气。雪花夹杂着雨水,还有小冰粒飘下来,街道两旁本来就负重的樱花骨朵被包的严严实实。 雨夹雪越下越大,地上的雪都被雨水打湿了,那种感觉让人心情很不好。 站在樱花树下的两个人,谁都没有说什么,再这样下去,也待不了多长时间了。 “以后,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樱歌的话,比空中的小冰粒更加尖锐。 “……”浩淇沉默着,什么都没有说。 樱歌大步走着,尽快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远处一只毛茸茸的小狗狗朝这边跑过来,已经不再那么洁白了,被泥水溅的毛又脏又湿,就如第一次见到它那样。 樱歌一眼就认出了悠悠,“悠悠,你怎么来了?” 它越过樱歌,向浩淇那边跑去。牙齿死死的咬住浩淇的裤腿,往前面拉。 爹地,你劝劝妈咪,不要让她伤心了。爹地,你怎么不动? 大概是今早又忘记关门,悠悠自己跑出来了。可是,门卫怎么会让狗随随便便进来呢? “悠悠,我们回家。”樱歌转过身,视线避开浩淇,向悠悠喊道。 可是它还在咬着浩淇的裤腿不肯走,紧紧地咬着。 “悠悠,回家!”樱歌又叫了一声。 雨夹雪越来越严重,渐渐演变成雨水,淋湿了樱歌的衣服,头发也紧紧贴在身上。 “悠悠!” “跟我回家!” “好啊,你这只死狗,你跟着他,我不要你了。”樱歌终于抑制不住感情,像洪水决堤了一样爆发出来。事先想好的淡定、微笑什么都不存在了,她大哭着、大喊着。 樱花树下的浩淇一动也不动,雨太大,雾太浓,她什么都看不清,他想什么她一点都不懂。 “别跟我回家了,别跟着我,我再也不理你了。” 樱歌大步向前走着,不再回头。好啊,丢了好啊,一人一狗,她都不要了。她什么都不在乎了行不行,她都不要了行不行? 大雨迷离了视线,灰色朦胧的天空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本可以瞬间转移,可她太乱了,她忘记了自己的超能力,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只是一直在雨中跑着,一直往前跑着,似乎这条路永远没有终结。 回到家樱歌鞋子、湿衣服都没换,裹着一套毯子,坐在沙发上,缩成一团。 习惯性的想摸摸身边的悠悠,可是悠悠已经不在身边了。 樱歌的头枕在自己膝盖上,眼泪止不住的留下来。不是说好和平的分手,微笑的祝福他们吗?不是说好已经坚强了、会照顾好自己的吗?一切都已经做到最好了,掩饰到最完美了,可是悠悠一出现,悠悠不跟她回家,她就崩溃了。 什么你是爹地,我是妈咪都是假的。 listening之后,不是总会有carefully的。 桌子上摆着的相框里,她和浩淇靠在一起笑得那么开心,那是去年在锡林格勒草原上拍的,他们俩还答应娜娜高考结束后一起去参加她的婚礼。可是才过了半年,事情就变成这样了。 爱情,太近了不自由;太远了会忘记,要保持适当的距离才好,可是什么距离才是适当的? 樱歌把相框摔到地上,拿起那张相片撕碎了。 他们的爱,就如同这张照片,残缺不全。 可爱情不是面包,没了爱情还得继续过下去不是?凌樱歌,拿出你的坚强来,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输。 樱歌拿出纸巾,吹了吹鼻涕,深呼吸了好久,才拨打电话。一阵‘嘟嘟嘟’响声之后,“老师,我决定去国外留学,现在准备还来得及吗?” “樱歌,现在才开始准备吗?” “嗯。资料我会尽快弄好的,可以吗?” “可以。不过,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 “因为,我不想在国内待下去了,我想出去走走。” “好。我把所需要的资料给你发过去,近几日你得抓紧,把资料和简历整理好,给国外的老师发邮件,还有,把资料寄到大学。” “谢谢你,老师。” “不用谢。对了,最近拿证书、盖章、签字之类的事情会很多,你在安一往这边跑也不方便,要不然回来吧。” 如果回萃英的话,再过两三个月,之后就出国,也许今后就再也见不到浩淇了;如果继续在安一待下去,虽然可以再和他多相处两个月,不过会天天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时时刻刻被提醒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她。 还要不要留下? 他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也许这次不留下,此生此世都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老师,我还是留在安一吧。” “那好吧。” “谢谢老师。” 夏威夷大学,虽然是什么排名靠前的大学,以她的荣誉和成绩,完全可以申请加州大学。不过樱歌现在所想的,只是在未来的日子里,回到自己所属的世界,大学好不好没关系,什么都没关系。 既然妈妈把住址选在夏威夷,她相信,那就是她该在的地方了。 心里像是有根绳子在拧,好纠结。想离开这儿,逃得远远的;可是却想在这儿多待一段时间,这是在中国、在安泉的最后时光了。 明知留下会受伤,却还是不舍得走。 没关系,一切顺其自然吧。等时间到了,该来的总会来。 …… 樱歌课桌上的书摞得更高了,把整个上半身全部挡住。这些天,她一直忙着写简历,准备高中时候所获的奖项,联系老师以及学校盖公章之类的事情,一刻都没有闲过。幸亏有了这些事,把她的心填的满满的、忙忙的,让她没有时间去想失恋的伤痛。 “好的老师,体育课后我就过去盖章。”樱歌挂掉电话,手里拿着一份材料向办公楼走着。 柳树下,围栏外,又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的背挡住了樱歌的视线,看不到后面的女生。他一只手撑在围栏上,一只手搂着她的腰,脖子被她的双手环着。 樱歌傻傻的站在那儿,竟忘记了自己要做的事。心狠狠地刺痛着,指甲剜进肉里,伤痕又很快的愈合。留下的鲜血,让地上的野草开了花,颜色殷红,透着致命的魅惑。 你们接吻,好啊,没问题,为什么要在她看到的地方呢?她退出,已经下了很大决心了,不要再一次次的伤害她了行吗?这种感觉,就像是把你的心撕开,再缝上;等愈合后,再撕开,再次缝上。重重复复,来来回回,无穷无尽的伤痛。 面前的人,像是有所察觉,慢慢转过身。 樱歌在他转身之前,瞬间转移了,瘦弱的身影,在条条垂柳丛中,烟消云散。 忘记了刚刚要干的事,看到手里被血染红的白纸,樱歌才记起来,她是要去盖公章的。 这份已经用不了了,只好另打印了一份,盖上公章。 事情都办好了,樱歌把资料和简历装在档案袋里,发了份ems。 现在,没有事情可做,又闲起来了。 不让自己忙着,就会想到他抱她上车的场景、他们接吻的场景以及那份医院的报告单。每当想起这些,就特别难受。 樱歌拨打电话,“临渊,和我出来喝酒吧。” “凌大小姐,你现在在哪儿呢?我们下午还有课啊。” “那好吧,我等你晚上再喝。”樱歌的话说的直白平常,没有一点感情,更没了平日里的玩笑。 “别啊。是不是又伤心了?好兄弟是做什么用的,我就算翘课,也要舍命陪兄弟。” “好。我在篮球场外等你。” “嗯。” 樱歌挂掉电话,瞬间转移买了两箱啤酒,在篮球场外等着。 她发现最近自己越来越懒了,连走路都懒得走。其实不是她懒了,只是连走路都没心情了。 “嘿!樱歌,我来了。”临渊一屁股蹲在台阶上,靠着栏杆,“这次买的啤酒啊?” “上次喝酒闹事了,这次不再胡闹了。”樱歌拿起一瓶扔给他。 “嗯,啤酒也好。两箱,我奉陪到底。” 樱歌拉开易拉罐,“干杯!”啤酒又咕咚咕咚往嘴里灌着。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喝了?” “一直都很能喝啊。”樱歌向临渊笑了笑,笑得很苦涩。 “那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 “就是在酒吧那天晚上啊。” “厉害,刚开始学喝酒,就喝得这么猛。”临渊拉开易拉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樱歌停下喝酒的动作,像想到什么似的说道,“呵,要是让浩淇知道了,又该说我学坏了。” 临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看着樱歌,没有说话。 “呸呸呸,说他干嘛。”樱歌摇了摇头,一提起浩淇,表情就很不自然、很不轻松。 “他看到了,还会说我是被你带坏的,他不让我跟你混在一起;他看到我暴饮暴食,会拦住我,说这样对身体健康不好;他看到我和其他男生在一起打闹,会生气会吃醋,他就是那样一个别扭又霸道的人,他这么多毛病,这么讨人厌,说他温文尔雅,其实都不是,不是!”樱歌手里拿着易拉罐,眼睛放空的自言自语。 爱上一个人,为什么想到他的时候总会心痛呢? 明明是好的回忆,为什么会心痛? 临渊长叹了一声,“唉……你还是放不下他。” “放不下又怎样?他的女朋友是颜夕,他们会结婚的,她有孩子了,他不喜欢我了,不要我了……”也许,在其他人面前,她都是那么无所谓、不在乎,只有在临渊面前,她才能真正的哭一场,把自己想说的都想说出来。 “临渊,我要走了……我要去美国了,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樱歌的声音因为哭泣变得抽抽噎噎、断断续续,好不容易才把一句话说完。 “你要去美国?”临渊瞪大了眼睛看着她,怎么这么突然,都没和他商量一下? “嗯。” 樱歌吸了吸鼻涕,我不会忘记你的,我以后会去找你的。可是,当我再想见他的时候,没有机会了。我有上百种想见他的理由,只是缺少了一种能见他的身份。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临渊拍拍樱歌的背,安慰着她。 樱歌,你三句话离不了浩淇。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可你却怎么都无法发现。 ------题外话------ 宝贝们,我想要鲜花,…求鲜花,求钻石,…。 98帮我照顾好悠悠 几个星期后,樱歌的录取通知书发下来了。深蓝色的一张,上面全是英文。顺利的被夏威夷大学录取,樱歌并没有感到多少喜悦。 顺手把通知书放到茶几上,樱歌走进卧室,拿出血袋吸吮着。 最近的嗜血欲望变得好强烈,动不动就感觉很饿。可能,是悲伤、愤怒等情绪都转化成饥饿了吧。 “樱歌,我回来了。今晚上要吃什么?”门口爸爸的开门声和说话声,让樱歌立即收起血袋,很快坐到写字台前。 自从寒假之后,爸爸对她的照顾都超过工作了,像是把对奶奶的歉疚全部转化成对她的关注了。 爸爸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樱歌打开卧室的门,“爸爸。” “樱歌,你要去美国?”爸爸一脸的震惊。 “嗯。” “怎么没和我商量一下?” “我……” “是不是觉得爸爸照顾你不够多,觉得和爸爸生活很无聊?” “没有,爸爸,不是这个原因。” “我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忙于工作,把你忽视了,可是爸爸已经在改了,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樱歌从爸爸的眼里看到了失落和一丝乞求。 她只知道要离开中国,竟忘记了爸爸这方面。她从未考虑过,如果自己走了,这儿,就只剩爸爸一个人了。 妈妈离开了他,奶奶也去世了,悠悠走了,现在她也要走了,好好的一个家,好好的一家人,到最后只剩他自己。 樱歌,这样做是不是有些残忍呢? “爸爸,你跟我一起去美国吧。” “我不想离开这儿。” “可是……” “爸爸不想让你为难,爸爸也知道,你已经决定了的事,很难更改。我只问一句,樱歌,你以后会回来看爸爸吗?” “会的,一定会的。” “那好,到时候你走就可以,我不拦你。你要记住,不管你在哪儿,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 “……” “我想,能不能把悠悠接过来,和我作伴?” “悠悠啊……悠悠……”那只狗,不知道现在过得怎么样了,自从那次见它之后就再没看到过,不知道它还好吗?是不是被他领回家了?还是,被丢在路边,继续做流浪狗? “爸爸,我帮你问问吧。” “嗯。” …… 悠悠现在怎么样了?浩淇现在怎么样了? 浩淇的公寓。 悠悠自被浩淇带回公寓之后,整日没有精神,趴在窝里睡觉。早上也不出去跑步,一天一天呆在屋里。 灵敏的耳朵,听到了门口的开门声。 爹地回来了。 “浩淇,我还是第一次来你在安泉市的公寓呢。”颜夕的声音依旧那么温柔。 “嗯。” “家里有没有很乱啊?整理的好不好?” “进去了你就知道了。” 浩淇打开门,一只白色的狗狗站在门口,一副守护家的模样。 “汪――汪汪――汪――”悠悠朝着颜夕怒吼,浩淇挡在颜夕的身前,“悠悠,别闹。一边儿去。”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悠悠的狗叫声,是在这种场景之下。 就是这个坏女人,让妈咪和爹地分开,现在还到爹地家里来,是想取代妈咪吗? 悠悠要告诉你,妈咪的位置不是你随随便便就能取代的。悠悠只有一个妈咪,而那个人,不是你! “颜夕,你去卧室吧。”浩淇抓住悠悠,却被悠悠咬了一口。 “怎么样,要不要紧?到医院打疫苗去吧。”颜夕很急切地问道。 “没事,死不了人。你去我卧室待会儿,我要帮悠悠洗澡。” “好吧。” 颜夕很听话的去了卧室,浩淇去卧室脱掉了外衣,把悠悠放到大盆里,加水给它洗澡。 这些日子,一天洗一次,开始的时候悠悠还有些抗拒,他也不太熟练,后来就慢慢习惯了。悠悠老老实实蹲在盆子里等他洗,没有一点反抗。 浩淇用舀子舀着温水网悠悠身上浇,另一只手给他梳着毛。 爹地,悠悠刚刚不是有意的。只是,悠悠太急了,悠悠已经好多天没有见到妈咪了。悠悠想念妈咪身上的樱花味道,悠悠想念鱿鱼丝和话梅,悠悠想念爹地妈咪一起生活的日子。爹地不是总发呆吗,是不是有些时候也在想妈咪呢?两个人好好在一起不好吗?悠悠不要这个新妈咪…… 浩淇的动作一顿,看着悠悠的脸。两行晶莹的液体从它的眼角留下来。 原来,小狗也是会流眼泪的。 悠悠,为什么会流泪? …… 樱歌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发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理由可以和他说说话,樱歌还是在犹豫。 拨号,挂断;再次拨号,再次挂断…… 反反复复好多次,樱歌狠下心,按下呼叫。 “嘟――嘟――嘟――”樱歌的心跳随着电话的忙音不由自主加快了,电话接通了,是颜夕的声音。樱歌像做贼被发现了一样,想挂断可又没办法挂断。 “你好,樱歌,有什么事吗?” “浩淇呢?” “他在浴室。” “哦。” 原来,他在浴室,他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她这些无关紧要的话,要不要说? “找他有什么事吗?” “没事了。”樱歌连忙挂掉电话,颜夕温柔的声音又响起。 “樱歌,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我们之间不用见外。” “……其实,事情很简单,就是关于悠悠的事。不说也行。”没等颜夕说下一句话,樱歌立即把电话挂断了。 浴室的门开了,颜夕把手机放回到浩淇的外衣口袋,坐好,微笑,等着他。 “颜夕,刚刚在和谁说话?” “没什么,和朋友打打电话。洗好了?” “嗯。手机有辐射,医生不是说了吗,少打电话。” “好。听你的,以后不打了。” “我要给悠悠吹干毛,你再等一会儿。” “嗯,我等你。” 浩淇拿出吹风机,另一只手拿着梳子给悠悠梳毛。吹风机和梳子都是专门给悠悠买的,他给它梳毛的时候动作特别轻微,特别细心。 颜夕拿过一个创可贴,“浩淇,你确定不去医院了吗?” “不去了,没事。” “那把这个贴上吧。” 颜夕握住浩淇的手,浩淇把手抽开,“我自己来就行了。” “浩淇,你的手臂――” “没事没事。” “怎么会没事?拿过来我看看,怎么这么多伤?” “我说了没事的,不用担心。”浩淇拿过创可贴贴在手背上。 “哦。” 既然浩淇不想让她看,她就很听话的不看,不惹浩淇生气。 这就是他们一直以来的相处方式。 “对了,颜夕,医生说病怎么样了?” “肿瘤是良性的,只不过到时候化疗要剃头发,就没有长发飘飘了。”颜夕笑了笑,对自己的病装作乐观的样子。 “没事,只要你的病好起来就好了。” 他和颜夕之间的关系,复杂而烦乱,有的时候甚至连他自己也摸不透。 吃过饭,把颜夕送回家之后,已经十二点过五分了。 睡觉前,浩淇习惯性的看了看手机,有樱歌的通话记录。是今天晚上的。 樱歌打电话过来做什么?颜夕为什么没有跟她提起过这件事? 浩淇回了电话过去,樱歌刚刚睡着,就被铃声吵醒了。 迷迷糊糊摸起手机,“喂,你好。哪位?” 一个干净清澈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浩淇。” 心,漏跳了一拍。 这是分手之后他们俩第一次说话吧。 睡意一点也不存在了,樱歌问道,“浩淇同学,找我什么事?” “只是看到你的通话记录,而那时候我又不在,所以就给你回过电话来了。你睡了么?” “哦……这样啊……我……没睡。”樱歌的鼻子有些酸酸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明明都睡了,还骗人,只是不想这么快就挂电话。 “嗯。” 两个人陷入一段沉默与尴尬。 樱歌其实很想问,他们还能不能回得去从前,她很想告诉他,她很想他,很喜欢他,她不希望他和颜夕在一起。只是,她不确定他的答案会是什么,她不知道在他心里还有没有她的位置。 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在执着了。揪着一点不放,又有什么意义? 樱歌清了清嗓子,使自己的声音清晰一些,减少些睡音。 “我想,有些事是要交代清楚的。” “好,你说。” “悠悠它不喜欢吃米饭,不喜欢大众狗粮,她喜欢吃鱿鱼丝和话梅,你喂它鱿鱼丝的时候,要把鱿鱼丝分得很细很细;它吃东西的时候不喜欢动,你要把东西喂到它嘴边;它不喜欢睡狗窝,而是喜欢睡床,你不要把他自己留在黑暗的角落;悠悠半夜睡觉的时候,喜欢用小舌头舔人,你不要反感它、拒绝它;它洗澡的时候喜欢玩球,因为它觉得洗澡很无聊;还有,早上带它晨跑的时候要慢一点,给它一点时间,因为它缺乏锻炼、跑得很慢,跟不上你的节奏;我不在它的身边,你要好好照顾它,不要让它无聊,不要让它伤心,不要让它饿着,不要让它被别的狗狗欺负……”樱歌说了好多,感觉离开了悠悠,像是生命少了一部分。 离开浩淇,已经少了一大部分;离开悠悠,又少了一部分。生命中重要的东西,都渐渐离她远去了。 “悠悠,它想你了。”浩淇的声音在樱歌耳边响起,撩拨着她的心弦,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这句话是我想你了,那该有多好。 “嗯。”樱歌应了一声,重重的点头,“帮我照顾好它。” “我会的。” “晚安。” “晚安。” 今后,我们之间那段感情就是逾越不提的灰色地带,我们的关系,就如普通朋友一般。 偶尔,可以打个电话,问问悠悠的生活,问问彼此的情况,轻描淡写的问那么一句,“你,过得还好吗?” 99好不容易才找到你,可我却不能靠近你 高考前的一个月,不管上课下课都格外安静,同学们的书桌上还是摆着一摞一摞的试卷,樱歌已经决定不再参加高考,这些天,她的座位一直空空荡荡。 有的时候,浩淇会对着那个座位失了神;有时候,他会眼神放空好几个小时;有时候,很想知道她的近况,可突然想起,他身边的那个人已经不是她了。 浩淇有时也会去璎珞街道上走,看着樱花簌簌落下,凄冷了风景,寂寥了内心;有时也会去那个篮球场外看看,希望能碰巧遇见樱歌。曾经相遇,总好过从未擦肩。 …… “临渊,我又来找你了。你不会嫌我烦吧?”樱歌坐在台阶上,靠着临渊。 “怎么会?你来找我我很开心啊。” “我一个人闲在家实在太无聊了。对了,最近高考服复习累不累?” “对我这种不想考好大学的人来说,当然不怎么样了。” “哦。” 临渊看出了樱歌的心思,“班里的同学都很认真的学习,浩淇也是。” “谁问他了?!”樱歌嘟嘟嘴,“既然决定要放手,我就拒绝听到关于他的一切事情。” “樱歌,反正在家也没事,为什么不来学校和同学们一起度过最后的几周呢?” “我想来啊,可是……”可是26班,她已经没有勇气再踏进去了。和他保持那样的距离就很好,还能做做普通朋友,偶尔问一句,‘你过得好吗?’这样,就很好。 “什么?” “没什么。”樱歌感觉有些累了。 临渊转过头,看到樱歌的脸上沁满薄汗,脸色有些发白。这个时候,没热到可以让人出汗中暑的温度啊。 “樱歌,”临渊把手放到樱歌额头上,“你不舒服吗?” 樱歌的头昏昏的,晕晕的,呼吸有些急促,眼前的景色渐渐变的空白,只有成千上万只小萤虫在乱飞。 樱歌低下头,手上的戒指不见了。什么时候不见的?出来的时候怎么没有注意? 不行,再这样下去,身体会渐渐虚弱,会被太阳烧死的。 瞬间转移。 樱歌闭上眼,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还是在这儿。 瞬间转移失效了? 呼吸越来越急促,心里像是有一把火,从内到外烧着。 “樱歌,怎么了?” “临渊,帮我个忙好吗?我想……” “什么?” “你放心,我会控制住,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伤害到你的。”樱歌的脸渐渐靠近临渊的脖子,一只手环着临渊的腰,一只手搂住他的脖子。她的尖牙刺破了他的血管,舌尖滚烫的温度在他的皮肤上舔舐。 “樱歌――”临渊感觉到脖子处有些痛痛的,痒痒的,很不寻常的感觉,樱歌在干什么? “嘘――别说话。” 樱歌继续吸吮着临渊的鲜血,临渊感觉到她的身体都在颤抖。临渊抱紧了她,“没事的,我相信你。” 眼前一个环住脖子,一个抱紧身体,成暧昧的姿势,正好被浩淇撞见。 他看到的,仅仅是表层现象,哪有注意樱歌到底在干什么。他攥紧了拳头,想上去分开他们俩。可是好好想一想,如果他现在上前,是以什么身份呢? 他算是她的什么人?他已经和颜夕在一起了,他和樱歌已经分手了。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转身,离开,一切都风轻云淡,似水无痕。 樱歌停住了吸吮,擦擦嘴。脸色不是刚才那样苍白了,声音还有些颤抖,“临渊,抱我去黑暗的地方。” “好。” 临渊抱起樱歌,她的手臂环在他脖子上,脸靠在他脖颈处,声音微弱,“临渊,如果我我告诉你我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你会不会害怕?你会不会告诉别人?会不会再也不理我了?” “不会,不会的。无论如何,我都会站在你这边。” 临渊的回答异常镇定,出乎了樱歌的想象。原来,他们之间的情分已经超越了对异类的震惊与抗拒,原来,他是那么相信她。 如果浩淇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会不会也向临渊一样镇定呢?会不会也这么相信她呢? 感觉脑袋一阵晕眩,耳朵里多了些嘈杂的声音,樱歌在临渊的怀里,闭上眼沉沉睡去。 再次醒过来,她已经躺在自己家的大床上了。临渊正守在她身边,脸上全是焦急。 “临渊,有没有叫医生?” “没有。因为我怕把你的情况泄露出去。” “没叫医生就好,把窗帘拉上。” 临渊拉上了窗帘,屋里瞬间就暗下来了。 “樱歌,刚刚我抱你回来的时候,你的脸烧伤了,怎么突然就变成那样子了呢?后来,它自己又变好了,就像……” “自我愈合?” “嗯。樱歌,你刚刚是怎么了?而且,你和我说的那些话,什么不是我这个世界的?” “呃……刚刚有些虚弱。临渊,难道你看不出来我是什么吗?” “……” “说出来,把你的想法说出来。” “你是……吸血鬼。” “对。我是吸血鬼,你怕不怕?如果我比你所熟知的那个樱歌血腥,你怕不怕?” “我……”临渊的眼神里有一丝闪烁,“你就是我所认识的樱歌,不论是吸血鬼,还是人类,你都是那个善良、可爱的樱歌。所以,我不怕。” 樱歌的眼神不再涣散,她坚定地看着临渊,“谢谢你。” “我会为你保守秘密,我会永远都保护你的。樱歌,你可以信任我。” 原来,到最后知道了她的身份,还会永远保护她的那个人,是临渊。 “临渊,我的戒指掉了,这件事只有你能帮到我。” “是你平时天天戴在手上的那个?还是你天天挂在脖子上的那个?” 原来,她已经丢了两个戒指了。 “戴在手上那个,那个是避光戒指,今天之所以会反常,是因为没了戒指保护我,我怕太阳光。” “那好,这些天你就呆在家里。不要开窗帘。我一定会帮你把戒指找到的。” “临渊,有你在身边,真好。” “呵呵。等我的好消息。” 樱歌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她怎么就把戒指给丢了呢?好好的戒指怎么会丢了呢? 到底丢在什么地方了? …… 深夜。 蓝宝石在微弱的路灯照耀下散发着奇异的光芒,浩淇在这儿已经来来回回徘徊不下几百圈了,脑袋里装的全都是那副樱歌搂着临渊的画面。 到现在,他才发现草地里的宝石戒指,把它捡起来。 想不要给她送过去? 算了吧。 无所谓。 手机铃声响了,“颜夕。” “浩淇,怎么去你家没找到你?” “我没在家。这么晚了,你自己好好休息吧。” “那好吧,你也早点回家,早点休息。” 颜夕站在浩淇公寓门口,提着一袋零食,是准备和他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的,可他,没有在家。 浩淇想了想,还是给樱歌打了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sorry――”他摁下了挂断。 浩淇开着兰博基尼,驶向高速公路。车子在路上飞驰而去,都有些飘浮。浩淇把油门加到最大,眼前之景,不是黑压压的马路,而是樱歌和临渊。方向盘上,不是简简单单的花纹,而是樱歌和临渊。哪里都是樱歌和临渊相拥的画面。 靠! 一个急转弯,没转过去,车子从高速公路上甩了出去,沿着一道抛物线飞进深渊。 鲜血淌过他的眼角,浩淇闭上眼睛之前,看到上空樱歌的微笑。他左手握着戒指,去触碰,那遥不可及的脸。 手垂了下来。 樱歌―― 樱歌在床上躺着,听到浩淇的声音,很微弱的呢喃,仿佛在叫她的名字,梦里看到浩淇的手上沾满血,那么吓人的画面,是真的,还是假的? 心里一阵狠狠地抽疼。 怎么了? 浩淇,你在哪儿? 她看到了浩淇给她打过的未接来电,可是那个时候她电话关机了啊,因为她不想让别人找到她,这些天她都不能出去的。 樱歌把电话回了过去,无人接听。 怎么办? 如果想找到他,顺着自己心的方向,用心去感觉。 浩淇,你再叫我一声,再叫我一声好不好? 樱歌闭上眼睛,思绪遍布整个大地。她相信,就算没有明确的经纬,凭借她对浩淇强烈的感觉,也一定可以找到他。 瞬间转移。 在一个深沟里,她看到了浩淇那辆兰博基尼,还有呼吸微弱的脸颊淌着血的浩淇。 殷红的――鲜血。 樱歌的眼睛渐渐变红,尖牙也长了出来,面目变得有些狰狞。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虽然黑夜中嗜血欲望比较强烈,不过她绝对不能伤害浩淇。 樱歌移动到离浩淇很远很远的地方,看着他气息微弱地昏迷着,躺在那儿一动也不动,生命垂危。 好不容易才找到你,可我却不能靠近你。 樱歌,你看清楚,那是浩淇,那是你最爱的人。你一定要清醒过来,再不救他就来不及了。 时间再多停顿一秒,生命就再失去一分。 不可以,她不可以看着浩淇在面前渐渐死去。 樱歌的心跳渐渐恢复正常,瞳孔从红色变回棕褐色,她走到浩淇的身前,把手臂搭在自己身上。 “浩淇你不要死,只有你活着,我才愿意活。为了我,你也一定要坚持下去。” 瞬间转移。 浩淇被送进了手术室,樱歌在手术室门外等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红灯还是一直亮着,一直亮着。 从前那些分手、吵架、冷战她都不在乎,只要他醒过来,只要他活过来,他跟谁在一起都无所谓,他们生几个孩子都无所谓。她会很开心你的祝福他跟颜夕,她再也不别扭了。 浩淇,这次她是说真的。 100我不是你的小白鼠 颜夕的电话打了过来,樱歌接起电话,却不知怎么说。 “浩淇,你回家了吗?”温柔的声音从电脑话里传了出来,带着一丝疲惫。 “颜夕―”樱歌的声音颤抖着。 “樱歌,怎么是你?浩淇在你身边?你们在哪里?” “颜夕,浩淇他――出车祸了――还在,抢救中。” “什么?浩淇出车祸了?在哪个医院?” “市中心医院。” “我马上过去。” …… 樱歌拿电话的手一直在抖,她的心也随着手在颤动。浩淇,你一定活下来。 手术室的门被推开了,浩淇被推着出来。 “医生,怎么样?” “目前还处在危险中,如果有条件,建议立即转到省医科院。” 樱歌看着躺在床上的浩淇,“还在危险中?” “你也不要急,只要一周之内醒过来,会有希望的。” “如果一周之内醒不过来呢?” “……” “我懂了。医生,我们立即转院。” “现在他的情况这么不稳定,还是等稳定了再说吧。” “我会有办法的。” 樱歌推着浩淇,瞬间消失了。 在场的医生护士们,仿佛看到了世界奇观,揉了揉眼睛,他们,是真的不见了。 等颜夕赶过去的时候,被告知他们已经转院了。樱歌,你到底在搞什么?到底把情况弄到多乱才甘心? 颜夕连夜坐车赶到省中心医院,到那儿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清早,天空就下起了小雨,把整个省医科院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透着些肃穆。 身体有些虚浮,额头出了些汗,颜夕冒着雨跑进医院,像疯了一般抓着人就问,“请问,有没有一个叫曹浩淇的病人?” “在十楼。” “好,谢谢你。” 经过了一夜的救治,浩淇从手术室转到隔离病房。 病房是绝对隔离的,为防止带进去病毒,家属都不让进。樱歌只能站在门口,隔着一道窗户,看着里面的浩淇。 “浩淇,你醒过来吧,最近的事情压得太多,我快撑不下去了。我已经和你分手了,以后都不会再见你了,可这次,还要让我再次失去你吗?”樱歌看着里面的浩淇,静静的睡着,眉头微蹙。呼吸正常,心跳正常,可就是醒不过来。 活着,永远是最重要的,不论是分离,还是在一起。 “浩淇――”颜夕走到那道门前,双手趴在窗户上。 “颜夕,你别太伤心。对孩子不好。”樱歌自己就很绝望了,现在还要装作坚强的劝别人。 “医生怎么说?” “如果一周内醒过来,情况就会慢慢好转;可如果醒不过来,就很难再醒过来了。”樱歌抽噎着。 “他为什么会出车祸?为什么?” “我不知道。” “为什么啊?他活的好好的,为什么就出车祸了呢?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残忍?啊――”颜夕的声音歇斯底里,带着无尽的悲伤和绝望。 “你别太伤心。” “樱歌,你走吧,浩淇这儿我会照顾他的,他不需要你。” “你说什么?” “自从你回来,他就变了。他一点都不开心,他很反感你这样。而且,你带给他的只有伤害。既然彼此都要受伤,为什么还要纠缠着不放?你们已经结束了,难道你还看不清楚吗?” “我――” “不要在诉说了,你走吧。” 樱歌看向门内的浩淇,浩淇,我要走了,就算没有我守在你身边,你也要醒过来,好不好? “颜――夕――颜――夕――”透过隔离的窗户,樱歌敏锐的听觉听到了浩淇微弱的声音。 原来,他昏迷的时候,叫的人是颜夕。 樱歌转过身,跑了出去。任眼泪挥洒,留在这一条寂静的绵长的走廊。 可她没有听到后面的一句话,“别再执着了――”,她跑开了,再没有机会听到了。 外面天一直阴沉沉的,太阳早就被乌云掩盖。雨越下越大,打湿了葱葱茏茏的树叶,打湿了似锦的繁花,打湿了草叶,打湿了整个世界。 悲伤、绝望、无助混杂在樱歌的心里,此时此刻全都化作饥饿。对鲜血的渴望越来越严重,樱歌跑进了血库大楼,现在所想的,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找到血袋。她怕再找不到,会忍不住杀人的。 省中心医科院的大楼,樱歌并没有来过。兜兜转转了几圈,才在一个大门前停住脚步。因为里面的东西她感觉得到,让她的每一根血管都在叫嚣。 樱歌一脚踹开门,撕开血袋,用尽力气的吸吮着鲜血,仿佛是要把她所有的愤怒与绝望发泄到这里。 一袋,两袋,三袋……直到这一个冰柜里的血袋全被吸干。她还是不满足,又打开另一个冰柜。 就在第二个冰柜被开启的时候,一阵烟雾从冰柜的红色按钮中喷了出来,樱歌觉得自己的脸像是被盐酸硫酸泼了的感觉,眼前里什么也看不见。 警报响起,一阵更大的烟雾喷向樱歌的全身。想瞬间转移已经来不及了,樱歌眼前一昏,倒在地上。 …… 一阵刺鼻的烟雾让樱歌从昏迷中醒来,模模糊糊中看到一个人影,站在他身边。 樱歌想起身,可是手腕脚腕都被钢圈绑住了,挣脱不开。 “为什么把我弄到这儿来?”樱歌努力睁了睁眼睛,看清楚了眼前的人。 和浩淇一样墨黑色的眼眸,高挺的鼻梁,五官分明。只是没有浩淇身上的气质,整个人冷峻中透着严肃。是浩淇的父亲。 “伯父,你为什么把我弄到这儿来?这里是哪里?浩淇怎么样了?” 他拿着瞳孔笔照了照樱歌的眼睛,“不错,你恢复得挺快的嘛。” “恢复?” “对啊。毒草喷雾浓度这么大,你的眼睛丝毫无损,自愈能力挺强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 “费力好大得劲,才抓得到你啊。” “什么?” “你不会不知道吧,以前你妈妈没有告诉过你吗?你其实,在未出生前还来过我这儿呢。” “我不懂,我什么都不懂。”他不是浩淇的父亲吗?浩淇性命危在旦夕他不去管,在这儿和她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干嘛? “医科院,除了它的本能――医院,还有其他的功能――吸血鬼研究基地。” “……”樱歌瞪大了眼睛,原来,她的身份早就曝光了。那次浩淇父亲第一次见她盯着她看的时候,可能就知道了。 “浩淇的状况没那么严重,不说的那么严重,你们怎么到医科院来呢?” “……” “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抓住你了。哈哈哈哈。”他的笑声有些阴森,在这个铁制的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回响,让人感觉有些恐怖。 “你想干什么?”樱歌的眼神有些闪烁,很害怕的看着他。此时此刻,他不是一个长辈,倒像是地狱里走出来的魔鬼。她很害怕,她不知道接下来到底会面临什么。 “不会很痛的,拿你做做实验而已。”他调好一瓶喷雾,在樱歌面前摇了摇,“看,十比一的比例,试试这个怎么样?”喷雾往樱歌的眼睛上喷着,她顿时感觉像是有上百根细针在扎她的眼睛,她闭上了眼睛,可痛苦却一点都没有减少。刺鼻的味道让她的整个呼吸道像火一样在烧,甚至快要窒息。喷雾所及之处,皮肤都溃烂了。 樱歌的眼睛中流出了两行液体,她分不清是泪,还是血? 樱歌痛的叫,拼命的叫,“你放了我,我不是你的小白鼠!啊――” “别叫了,你就算喊破喉咙别人也听不到的。你知道这是在哪儿吗?这是在我家。” “啊――痛――叔叔,我求求你了,住手吧,住手吧,我受不了了。” “再来一点,再多一点就够了。不要害怕,你的系统会自动愈合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叔叔,我求求你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我会瞎的,我会死掉的。咳咳――”樱歌想用手捂住脸,可是双手被钢圈限制住了,无论如何都挣脱不开。 “不要这么难过,你这是在为人类的科研事业做贡献。” 为人类的科研事业做贡献? “我好好的活着,怎么碍着你们的事了吗?为什么要这么残忍?” “杀戮是你们的天性,世界上就不该存在你们这种生物。”他的话里带着决绝,似乎比背后冰冷的床板还要冷三分。 “咳咳――咳咳咳――”樱歌现在的喉咙已经痛到极致了,再也说不出话了,只能不停地咳嗽。 好可怕,真的好可怕。 万物存在,不论好坏,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她承认,吸血鬼的天性是杀戮,吸血鬼的性格是该冷血无情,可是,世界上就不存在好的吸血鬼了吗? 她只想好好控制自己,好好生活下去,难道这也不行吗?为什么他这么痛恨吸血鬼,想方设法的折磨她?为什么,连一次活下去的机会都不给她? “我们的大脑里有一个开关,关上这个开关,就会失去所有的感觉,失去人性。愿不愿意接受这个世界,靠我们自己。”樱歌的脑袋里有一个声音在扩散着,不停地重复着,“关上开关,就不会再有痛苦了……” 是不是关上开关真的会好过一点?是不是她真的该关上这个开关了? 如果,情感被关闭,那她对浩淇的爱情,对父亲的亲情,对临渊、星韵的友情也会随着全部消失,她会成为一个没有任何人性、嗜血成性、冷漠无情的人。不行,她不能这样做。 无论如何,都不要丢掉自己的心。 浩淇,我现在好痛苦,我掉到地狱里了,快要活不下去了。 浩淇,救我…… ------题外话------ 心情好差…。 101找到失望,等到绝望 终于,喷雾停止了。樱歌感觉自己的眼睛在慢慢愈合中,她闭上眼,等再次睁开的时候,因为眼泪的缘故,有些朦胧。 实验室里有很多的器材,就像化学实验课上的烧杯、试管、橡胶塞都会在这儿看到,不过,化学的实验只是盐酸、氢氧化钠互滴、高锰酸钾制氧气诸如此类,而现在的实验,是拿着她自己的性命来冒险。 “十分钟。”他拿着灯照了照樱歌的瞳孔,看了看表对着,一个小本子记录了下来。 “你什么时候能放了我?”樱歌说出话来,感觉声音像不像是自己的,很苍老、很疲惫、很嘶哑。 “这个还不知道,拿你研究完了再说吧。” 什么叫拿她研究完了再说? 什么时候才能把她研究完? 原来,人类也是很残忍的,甚至比吸血鬼都残忍。眼前的这个人,虽然和浩淇有着相似的眼眸,可是性格却截然不同。 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少天? 浩淇,你醒过来了吗? 浩淇,你知道我在受苦吗? 浩淇,你会不会醒来之后发现我不在身边,过来救我呢? “现在开始紫外线照射,测验你的皮肤愈合能力。” 樱歌还没反应过来,高强度紫外线就遍布全身了。感觉特别刺眼,樱歌慢慢闭上了眼睛。 身体的痛渐渐蔓延、扩散,意识有些涣散,忍受着身体的痛,樱歌幻想着…… 一天。 两天。 三天。 一天天过去了,浩淇还是没有来,临渊也没有来,爸爸也没有来,没有人来救她。仿佛她的消失,对世界来说就像一粒尘埃的消逝,不引起任何人的关注。 她的心也渐渐凉了,心底深处的那一个声音一直在叫嚣着,“关掉那个开关,就不会再有痛苦了。你不能靠别人,只能靠自己。” 关掉那个开关。 不再痛苦。 只能靠自己。 樱歌关上了开关,什么痛苦也没有了,什么思念、期望、爱恋、亲情、友谊,都是放屁,在她眼里一文不值。 她变得没有感觉,没有情绪,什么都不在乎。对于天天的折磨也习惯了,反正她什么都感觉不到。这副残破的身体,她也不在乎。无所谓,反正她自己可以愈合。 也许是过了好几年,也许是好几十年,时间荒老,老到他也没有力气再折磨她了。 终于有一天,他把她放出去了。被释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扭断了他的脖子,掏出他的心,放在硫酸溶液里浸泡。 “哈哈哈哈――我终于出来了。” 此后的她如行尸走肉般活着,嗜血如魔。反正人类这么讨厌吸血鬼,不杀几个人都对不起这个称号了。 杀戮、嗜血、无情,这就是她。 新闻一直在报道,警察也在抓她,直到在人类世界再也混不下去了,她回到了吸血鬼世界。一个人,在原始丛林生活着,也许有时候会出去再抓几个人,也许过几个世纪会在挑起一番腥风血雨。反正,蔓延不绝的时间,只能永世孤独了。 鼻尖的血腥味让她再度苏醒,涣散的意识渐渐凝聚,樱歌睁开了眼睛。 “喝吧,看你快不行了。撑下去,以后还要用你呢。”樱歌贪婪的喝着血液,可惜,只有那么一点。当眼睛变色,尖牙伸长的时候,血液早就喝完了。 “我还要――” “这些血液足以维持你今天的生活了,贪婪的吸血鬼。” 被烧红的皮肤渐渐恢复了正常,樱歌感觉力气又回来了,可钢圈却怎么也挣不开。 “别白费力气了,安心休息吧,明天我再来。” 当铁门被关上的时候,实验室又恢复了它的阴冷和黑暗,只有很高很远的窗户边能看到月亮。樱歌躺在那张冰冷的铁床上,想起今天所想的事。 她很害怕,她怕有一天她真的承受不了,她怕真的控制不住自己去关闭情感,她怕有一天会变成嗜血魔头,她怕自己永世孤独,她怕自己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樱歌了。 无论如何,都不要那样做。压抑住内心深处的欲望,不要变坏。 高处的小窗外还是那个月亮,就如那晚和浩淇在一起看到的月亮一样,皎洁明朗。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寒露立中宵? 浩淇,你醒过来没有?你过得好不好? …… 一天。 两天。 三天。 已经一个多星期了,浩淇终于醒了过来。 “浩淇――”颜夕在病床旁边握着他的手,眼睛里布满血丝。 “怎么是你?我昏迷多少天了?” “难道不该是我吗?” “我只是――” 梦里一直听到樱歌在叫他,樱歌对他说她好难过,让他去救她。努力说服自己快点醒来去找她,醒来后发现,心一直在痛,很痛。 “你已经昏迷一个多星期了,我以为你醒不过来了――”颜夕抱住浩淇,声音有些抽噎。 浩淇拍拍她的背,“没事,我这不是醒过来了吗?别担心了。” “嗯。”她重重的点头。 “樱歌在哪儿?” “不知道。自你出车祸后,她从来没有来看过你,可能和她那些哥们儿在疯玩吧。”颜夕的眼睛别到一边,不去看他。 “我要去找她。”浩淇掀开被子,准备向外走去。 门还没有打开,身体被颜夕从后面抱住,“为什么?她从来都不关心你,你为什么要去找她?你已经和她分手了,在你身边守了你一个多星期的人是我,可你一醒来就问她,那我算什么?我算什么?” 浩淇的心还是一直痛着,很痛很痛。他转过身来拥着颜夕,“对不起,颜夕,这些天你受苦了。” “我不怕苦,可我怕你走。” “我――” “浩淇,你别走好不好?你别走。” “……” 她的眼睛本来就布满血丝,现在又哭红了,真挚的眼神凝视着他,让人不忍心拒绝。 可是,为什么想到樱歌感觉好痛,那种感觉很真实,不像是在梦里。他总会想象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大床上,有人拿着激光灯照他的眼睛,有人在给他的手腕扎针、抽血。他总会听到樱歌在和他说话,那样虚幻,又那么清晰。 “对不起,颜夕。” 浩淇放开了颜夕的手,捂着胸口向外跑着。 “樱歌――” “樱歌――” “告诉我你在哪里――” 电话打不通,家里也没有人,临渊的电话也不接,怎么也找不到,一点线索都没有。 浩淇把整个医院都翻了一遍,可就是没有找到,医生们、护士们都说,从未见过这个人,她并没有来过这儿。正如颜夕所说,从他出车祸到现在,她并没有来看过他。 可那种强烈的感觉,却从未停止。 他一定要找到她。 凭自己的力量,太难了。浩淇打电话着了所有能帮到忙的人,他的朋友、同学,甚至还借了表哥美国的一支部队。希望可以尽早找到樱歌。 安一、萃英、市医院、医科院,日日夜夜,浩淇一遍一遍的找,找完安泉市,再找整个省,新闻、报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从他们一起走过的璎珞街道到篮球场,从血库到病房,从超市到咖啡馆,可是什么地方都找不到她的身影。 樱歌,你到底在哪里? 等一个人,找一个人,找到失望,等到绝望…… 口袋里的电话响了,浩淇掏出电话,手臂上还留着一道一道的血痂。这些天,每次听到没有消息,他就拿刀子在自己的手臂上划一刀,以前和颜夕在一起划的旧伤未愈,现在又添新伤。 以为这次收到的又是找不到的消息,可当浩淇看到屏幕上的“listening”时,心狂跳不止,手都有些颤抖。 “喂,樱歌,你在哪儿?” 樱歌躺在床上,听到浩淇焦急的声音,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落在冰冷的床板上。 “你不用管我,不用找我。”樱歌的声音很嘶哑,现在她自己都觉得难听。 “为什么?” “我们已经结束了,你还不明白?” “……” “你出车祸我不在意,我一点都不关心。颜夕打电话告诉我的时候,我还在玩儿呢。我希望你别再打扰我了,我过得很好。,不想见到你。所以,你别再找我了。”樱歌憋住哭腔,假作镇定。 浩淇的手机从手中滑落,他慌乱的捡起来,“你真的,不想再见到我?” “是的,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都不想再见到你了。拜托你别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你就算病死了我都不会再去看你的。” “樱歌,这不是你。你告诉我,是不是有人让你这么说的?我相信你不会这样的。我相信你――” “你省省吧,别再胡思乱想、自作多情了,难道你现在才看清吗?这就是真正的我。” 梦里那个呼唤着他、让她就她的那个樱歌是真,还是如今给他打电话的樱歌是真? 电话挂掉了,浩淇对着忙音,自言自语地说了最后一句话,“无论如何,我一定会找到你的。”这句话,是在欺骗自己樱歌已经不喜欢自己的事实吗? 樱歌躺在冰冷的床板上,阖上眼睛,留下了最后一滴泪。 “很好,这样他就不再闹腾了。今天放你一天假,休息一天,不研究了。” “我这是为了他,不是为了你。” 浩淇如果继续找下去,总有一天会垮掉的。他必须放弃找她,必须好好养伤。虽然,她很希望他能来救她,不过,这只是奢望而已了。 102还好,你终于找到我了 浩淇拿着酒瓶,躺在海边。海风如此之凉,身边还有海浪一下下冲刷沙滩的细碎声音,正如人鱼公主的声声哀怨。 记得那天,樱歌就是在这儿和他吵架了,吵得很凶,那些话,他还记得。 “你不要再管我……” “我们真的该分开好好想一想了,想想这段感情能不能继续……” “随便……” 樱歌转身决绝离去的身影还朦胧在海边的沙滩,浩淇身边摆满了酒瓶子,眼睛已经迷离。 “浩淇……浩淇……”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夜太黑,他看不清楚。 “樱歌,你来找我了吗?为什么我出车祸你都不来看我呢?如果我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呢?不是说好不离不弃的吗,为什么反悔了?你今天给我打的电话让我好伤心……好伤心……”浩淇抱着身边这个人,头摩挲在她的脖颈间。 “我是颜夕。” “我该不该再找下去?见我一面好不好?至少让我看见了你再说,好不好?” 什么时候浩淇变得这么颓废?这么邋遢?这么为爱所困? 我一直在你身边,可你就是没有发现。一直以来,都是樱歌。一年前如此,一年之后还是如此。 “我不是樱歌,我是颜夕,我们回家吧。” “嗯,回家,我们回家。樱歌,我们回家了。”浩淇的身体压在颜夕身上,昏睡过去。 颜夕费了好大的劲,把他的手臂扛到自己肩膀上,一步一步,拖着他回家。 吐了一身,高烧还不退,浩淇又一次被送进医院,一待又是一个星期。电话都快被打爆了,颜夕干脆给他关机了。 等浩淇再次醒来的时候,手机里的未接来电一共五百多条,短信也满了。 “没找到。” “还是没有消息。” “浩淇,打你电话怎么不接?我想到了一点,正想和你说呢。” 浩淇没有心思再看下面的短信,拨通了临渊的电话。 “临渊――” “浩淇,樱歌的戒指丢了,她是不可能出去玩的,我想这次她也许是被什么人抓起来了,或者神秘失踪了。有个秘密,樱歌不想让你知道,我也不能告诉你,不过,你好好想想,樱歌以前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没有吧,她没得罪人啊。” “那,也许是我想错了。再去你们去过的地方看看吧,可能会遇见的。” “……” 浩淇坐在篮球场外的围栏边,樱花树上的樱花此时早已凋零至尽,只留下郁郁葱葱的叶子。还记得以前常和樱歌来这里散步,在篮球场外打球,可是现在,那些事都已成了奢望。 樱歌,你现在真的过得好吗?你真的玩的开心吗?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你了,你还会让我走吗?你是真的想离开,还是被迫说的?你得罪了什么人,所以现在失踪、没法见我?我在我们一起待过的地方等你,会不会偶然和你相遇? 浩淇手里拿着两枚戒指,一个是cl的情侣戒指,一个是蓝宝石戒指。到现在为止,樱歌的两枚戒指全在他那儿。 头还是有点昏,医生说他有些轻微脑震荡,需要好好休息,不能过度操劳。可找不到樱歌,他怎么休息? 手机又震动了,浩淇接起电话,一个美腔的中文从电话中传来,“没找到。” “继续找。” “嗯。” 蓝色的宝石散发着异域的光芒,有着不寻常的魅惑。浩淇眼前一闪――吸血鬼。 得罪了什么人。 加大武力猎捕吸血鬼。 吸血鬼的实验。 他想起了父亲在书房的谈话,开着车,不顾一切的在高速上冲刺。那个地方,他找她的时候去过,那是父亲的实验室,家里的人除了父亲从没进去过。绝对是那个地方,樱歌说的话只是为了让他放弃,一定是这样的。 庄园里的那所房子,他曾经去过,只是他疏忽了。 樱歌,对不起,他来晚了。 …… 又是一天,已记不清这是多少次了,他又再给她的眼睛喷毒液,渐渐的浓度越来越大,眼睛一天不如一天,看东西的时候都有些模糊了。这一次是纯浓度的毒液,喷上之后还是会痛,不过痛的已经麻木了。可能损伤太过严重,连神经系统都损坏了。 手腕上的抽血针一直从她的体内向外抽血,感觉自己的血都快被抽干了一样。全身没有任何力气,甚至连叫痛都不会再叫了。只能任人为所欲为。 不是说吸血鬼是永生的吗?永远年轻貌美,永远无病无痛,永远活下去。 真的是这样吗? 可是现在,她宁愿自己别再活着了。她曾经是一个多么乐观、多么向往生命的人,可现在,真的不想再活了。这具身体已经被残害的千疮百孔了,不能再愈合了,身心俱疲,真的没有勇气了。 樱歌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现在的她不再奢求浩淇来救她,浩淇,醒过来就好,只要好好活着就好,只要记得曾经认识过她就好,不要把她忘记。 这一世,就这样结束了吧。 脚步声越来越近,门外有很大的敲门声,震得樱歌耳膜有些痛。 “樱歌――” 是浩淇的声音,浩淇来救她了。 “你来这儿做什么?病养好了吗?” “樱歌在里面是吗,是不是?” “里面没人,我在做研究。” “我要进去看,让开。” “你有什么资格命令我?我是你爸!回去养病去。” “我不去。咳咳――”浩淇吐出一口血,染红了门外的大理石。 “你这个逆子!” “今天我就是来救人的,好不容易找到她,我死都不会去。” “好啊,你有那个本事吗?” 三分钟后,一批部队来到实验室,把实验室包围起来。 “爸,放不放人?” “你还借兵?你表哥也让你胡闹?” “放不放人?”浩淇望天空开了一枪,眼神决绝的看着他。 “为了一个女人,还是个异类的女人,你要拿枪打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亲,我不会对你开枪,”浩淇对着自己的手臂开了一枪,“放不放人?” “……” 手枪指在胸口处,离心脏只有一厘米的地方,“父亲,放不放人?” “……” 他甩手而去,“今日,你踏出了庄园,便再也不是我的儿子。” “好。” 他的脚步越来越近,樱歌感觉手臂上、腰部、脚腕上的钢圈被拆除,手腕上的抽血针也被拔掉了。熟悉的绿茶味道,混着血腥味,那个温暖的怀抱把她拦腰抱起,她多想再看他一眼,可她已经睁不开眼睛了。樱歌靠在他怀里,终于找到了安全感。 一滴泪凉凉的,落在樱歌额头上。 “还好,你终于找到我了――”樱歌的声音嘶哑而疲惫,没有以前那种好听的声音了。 “我们回家吧。” 多好听的声音,多好听的话,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话了,她终于可以回家了,她终于不用再受苦了。 樱歌的眼睛酸酸的、痛痛的,眼泪顺着眼角落下,阖上的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回家――”一句话还没说完,樱歌昏了过去。浩淇把她的蓝宝石戒指戴上,抱着她离开了庄园。 …… 深夜。 浩淇左手缠着绷带,坐在樱歌身边,她的眼睛上缠着层层纱布,脸色苍白,嘴里还时不时的喊着,“不要……”,“求求你了”,“浩淇,救我……” 樱歌,这些日子你到底受了多少折磨? “啊――” “你醒了。” “浩淇,”樱歌用手摘纱布,“我怎么看不见?” 浩淇握住她的手,“别乱弄,你的眼睛有些受伤,先缠一会儿。” “我什么时候才能好?是不是我损伤的太严重,永远也好不起来了?” “会好的,明天就好了。现在只是黑夜,你别急。” “那你帮我开灯,好不好?” “嘘――夜深了,今晚停电呢。睡吧,我在你身边。明天就会好了。” 浩淇抱紧了樱歌,她乱动的双手不再胡闹,很安静的靠在他怀里,没有说话。 樱歌的眼睛湿湿的、痛痛的,可怎么样都睁不开。眼泪顺着眼角,湿了纱布。 她的手紧紧攥着浩淇的衣服,希望明天他还在身边,希望醒来时眼睛就可以愈合,希望愈合后可以看到他的脸。 沉沉的睡去。 当太阳再次升起,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内的时候,浩淇就醒了。想去帮樱歌准备食物,可看到她的手紧紧抓着他的衣服。如此没有安全感的listening,醒来知道他不在身边会不会害怕? 浩淇手臂环住樱歌,躺在她身边。 樱歌的双手在空气中晃了晃,摘下纱布。眼睛里没有一丝光彩,“浩淇,天亮了吗?” “没有呢,天还没亮。”浩淇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那再睡一会儿吧。” “嗯。” 过了一会儿,樱歌又睁开眼睛,“浩淇,天亮了吗?怎么还是黑的?” “还没亮。” “那来电了吗?给我开灯好不好?我觉得一片黑暗真的好可怕。” “……” “为什么不开灯?” “……” “浩淇,你在骗我是不是?我根本就看不见了是不是?” “……” “你告诉我啊,告诉我啊――”眼泪从呆滞无光的眼睛里流出,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一切正常,只是看不见了。 “斯诺威医生是表哥在美国请的最好的眼科医生,他说你只是暂时性失明,以后会恢复的。相信我,他会治好你的。” 她本来可以自我愈合的,她本来什么伤都不怕的,为什么这种毒液对她的伤害这么大?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没有愈合?是不是超过了一定的量,就真的好不起来了? “那我要多久才能看到?” “……” 他的沉默,让她心里更加没底。 “不论怎样,我都会在你身边。” 樱歌伸出手,触碰着这张脸,抚摸着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要是我失明之间,能再多看你一眼就好了。我可以画得出你的眼睛,可我却看不清你的脸。” 想把你的模样牢牢记在心里,不要再忘记。 ------题外话------ 亲们,快放假了,哈哈哈哈哈…。放假好啊,可放假之前有期末考 103可以画出你的眼睛,可我看不到你的脸 一天一天,樱歌的眼睛还是没有恢复,虽然心底的绝望在蔓延,不过她还是装出一副很乐观的样子。都已经这样了,不能再让浩淇担心了。 “来,吃药――” “哦。” 樱歌很听话的坐在沙发上,浩淇一勺一勺的把药喂到她嘴里。虽然苦,她还是忍着喝下去。 “怎么样,今天眼睛有没有变化?” “好些了,好很多了。” 今天,离被救出来那天已经五天了,眼睛还是没有恢复。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好。 “嗯,那就好。” 浩淇摸摸她的头,樱歌的脑袋里浮现出浩淇摸颜夕头发的场景。从实验室出来后,感觉就像过了很多年,以前在学校的事就像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经历了生死的考验,那些爱、恨、吃醋、胡思乱想都不算什么了,既然在一起了,就不要再提那些不开心的事了。每次一提这些,大概两个人都会不舒服吧。装作不知道就好了。 外面的蝉鸣预示着六月的到来,离高考不到十天时间了。 “浩淇,高考快到了,你不回去高考吗?” 浩淇皱了皱眉,“不想考了。” “为什么?我希望你去考,完成我的梦想――厦门大学。我知道以你的成绩,肯定清华北大不是问题,可是我没机会再考了,你去考吧。” “我留下好好照顾你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好吗?” “哦――好吧。” …… 浩淇的手机又响了,这些天浩淇的手机响过很多次,可他一再挂断,都没接。是不是他一直瞒着她什么事? 这次,他还在厨房,她替他接吧。 樱歌虽然眼前一片黑暗,可对浩淇的公寓的摆设已经了如指掌,很快她便走到手机旁,接通。 “喂,你好。” “樱歌……”颜夕的声音,很虚弱,很疲惫。 “颜夕你怎么了?” “浩淇,我找浩淇……” “颜夕,我现在给他电话不太方便。” “樱歌,我求求你,把浩淇还给我吧。” “颜夕你……我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帮到你。这次,我不会再放手了。” “樱歌,我活不过几个月了,我只是想在人世最后的时间,能在他身边。” “颜夕你说……活不过几个月?” “一年前,我就知道我的病,我做的这些,只是为了完成这个心愿。樱歌,难道我临死之前这个愿望,都不能实现吗?” “……” “樱歌,我知道以前我做的不好,我不如你好,可是我对浩淇的爱,从来都没有假过。” “……” “能不能最后,再迁就我一次?” “……” “樱歌――”手机里的声音,微乎其微,却诉说着一个女孩比性命都重要的愿望。 “我答应你。” “樱歌,谢谢你能帮我。这样,最终的我也可以安然离开人世,再无遗憾了。” …… 有些人,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有些人,明明在一起,却没有爱。他们们之间有太多无奈,这不是个人所能决定的。她相信他的爱,可她,却不得不放手。 她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变好,她的身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他已经为她放弃高考,放弃亲情,她不能再让他执着下去了。离开,对他也好,还能帮颜夕完成一个心愿。 所以,决定了,就别再后悔了。这次,她的心不会再动摇了。 …… 樱歌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凝视着远方,努力使自己的眼睛看起来不那么空洞。 “樱歌,吃药了。” “浩淇,我觉得眼睛好的差不多了。要是你喂完我这碗,肯定能看得更清楚了。” “今天这么开心?” “嗯呐。” “来,喝吧。”浩淇舀了一勺,在嘴边吹了吹。 “不要这样喂嘛。”尽管心里全都是酸涩,樱歌还是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开心,嘟起了嘴巴,一贯的表情。 “好吧。” 浩淇喝了一口,喂到樱歌嘴里。 药水的苦味在两人嘴里蔓延,苦的樱歌有种想哭出来的冲动。这可能是最后一个吻了,很苦,很涩,却永生难忘的吻。 樱歌故意把药的叶子舔到浩淇嘴边,睁大眼睛眨眨的看着他,手抚上他的脸。 让我记清楚你的模样,深深刻在心里,不要再忘记。 “浩淇,我看清楚了。” “什么?” “我看得到你的眼睛,你的眉毛,甚至你嘴边的药叶,”樱歌转过头,“我也可以看清楚白色的床、浅绿的窗帘、纯白的吊椅,还有阳台外的柳树,那儿,还有一只蝉。”樱歌顺着知了的叫声伸出手指,那个方向分毫不差。 “你真的看清楚了?”浩淇的声音里掩饰不了的喜悦,甚至有些紧张。 “嗯,是真的。以前只是看的不清楚,其实很多天之前我就开始恢复了,打算你吻我之后告诉你,给你个惊喜。哦,还有,你看你,那么冲动,为了救我还向自己开枪,现在左臂的绷带还没有拆呢。”樱歌说的极其正常,就好像在说真的一样。 “樱歌,太好了太好了,你终于看见了。”浩淇一只手抱起樱歌,原地转了好多个圈圈。 “别闹――” “我手臂怎么样无所谓,只要你好了就好。” 只要你好,就好…… 只要你好…… “呼~浩淇,你去做点苦瓜汤来吧。” “怎么话题转移这么快?刚喝了苦药,就要喝苦瓜汤?可我记得你不喜欢苦啊。” “哎呀,我的口味变了嘛。天儿有点热,喝苦瓜汤降火清热啊。” “好吧。家里没有苦瓜,我去超市买,你等着我。” “嗯。” 就是因为家里没有苦瓜,才让你去做苦瓜汤的。不是因为突然想喝苦瓜汤,不是因为口味变了,只是想找个理由离开你。 很不舍,可最终都要画句号。 cl的故事,除了在listencarefully中,还能蔓延到哪里? carefully不是永远都会和listening在一起的。搞笑的开始,悲伤的结局,最终,还是输给了现实。 樱歌在纸上写着,全凭感觉写着,眼泪湿了整张纸。 …… “樱歌,我回来了。小苦瓜也跟我一起回来了。”浩淇推开门,找了好几个房间都没找到她,最后在卧室里发现一张纸条。 信上的字写的歪歪斜斜,泪迹未干。浩淇拿起信纸看着, “浩淇,可能你买完苦瓜回来后,已经找不到我了。这些天的寸步不离,好不容易才能把你支开。这些话没有勇气当面对你说,只能写下来了。 原谅我的不告而别,这次,我说的是真的,没有和你开玩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你要一个人好好生活下去,不要再来找我。等我想见你的时候自会出现。 我现在眼睛已经恢复了,可以重新看得清这个世界,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不用担心。我想与其三个月后说再见,不如现在就分别。以后我会去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万千美好的东西都在等待着我。说好和你一起考大学的,我食言了,对不起。厦门大学真的是我梦想的大学,我这样说,你会明白我的意思吧?好好参加高考,不要荒废未来。 和你在一起的这些日子,过得真的很开心,我一定会记住你的,不会忘记你的。 悠悠留给你作伴,好好照顾它。 颜夕,是一个好女孩,她一直在等着你。只要你回头,就可以看到她在你身后。帮我一个忙,陪她度过最后的几个月,好吗? 还有,为了我,你跟你父亲断绝关系。这件事,我真的很抱歉。 浩淇,有一天你会不会想起我,像我想你那样? 不要担心我会变心,已经爱过了你,就不会再爱上其他的人。 如果八年之后,你未娶,我未嫁,我们就结婚吧。 btw,我其实不喜欢吃苦瓜,不喜欢和苦瓜汤,一切苦的东西我都不喜欢。 再次btw,好几个月没写字了,随意写的很歪很斜,别见怪。――listening。” 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再次离开他?父子关系断绝不是问题,颜夕不是问题,高考不是问题,他的未来不是问题,她吸血鬼的身份也不是问题,樱歌,为什么要这么做? 浩淇拨打了电话,没有想象中听到的已关机,而是樱歌发给他的语音留言,“浩淇,不要再来找我了。帮颜夕完成过最后一个心愿吧。千万不要为了找我放弃颜夕,如果这样我一辈子都不会见你。听我说,我会等你的,八年,或者八年后,我都会一直等着你的。我们没有分手,所以,没事的。” 颜夕。 最后一个心愿。 为什么总提到颜夕?最后一个是为什么? 他知道半年前颜夕的病,是脑中有个肿瘤,不过没有生命危险,最后一个心愿……难道…… 此时此刻,要么就是追樱歌,要么就是见颜夕最后一面。 “浩淇,帮我完成颜夕最后一个心愿。” “浩淇,我会等着你的。” “浩淇,八年后,你未娶我未嫁,我们就结婚吧。” 樱歌,按照你说的去做,希望这个选择不会又是错的。 浩淇开车奔向医院,看着医院的手术灯又亮了。 他一直在外面等着,直到门被推开,“医生,怎么样?” “还能活几天了,好好满足病人的心愿吧。”浩淇的心里一震 “怎么会这样?不是说肿瘤是良性的吗?” “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肿瘤就算切掉也切不干净。好好照顾她吧。” 浩淇站在颜夕身旁,跟着护士们一起进了病房。 颜夕因为手术需要,头发已经全剃光了,打了麻醉,睡得很安详。 画面回到去年的九月,那个时候樱歌去萃英没几周,身份就暴露了。颜夕给他寄过来一份ems,里面有一张没有日期的报纸,还有很多资料和图片,如果那份资料曝光,樱歌将遭受极大的危险。而当时的他也知道樱歌在萃英实验班受的排挤,为了保证她的安全,他和她做了交易。 “做我一年的男朋友,我保证这件事不会公之于众。” “好。” 之后的半年,没有主动和樱歌打过电话、发过短信,因为必须要尽好男朋友的职责。颜夕对他一直很温柔,就像以前的颜夕一样,可他怎样也看不进眼里。 直到半年后,发现颜夕的病,当时她告诉他肿瘤是良性的,会好的。也许是因为同情,每次看她那么痛苦,也就不再拒绝她了。 樱歌的归来,让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可他一直记得那个约定,希望等时间一过,就把事情解释清楚。 如今的颜夕,已经危在旦夕,如今的樱歌,已经离他而去。事情的真相,已没有了解释的必要。 浩淇坐在病床旁,眼神放空。 原来,身边的人真的是一个个都要离开他了,最后只剩他一人。 104这条路,左边是童话,右边是天涯 “浩淇――” “颜夕。” “浩淇你终于来看我了,我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怎么会呢?我是你一年之内的男朋友啊,怎么会抛下你呢?”浩淇笑的苦涩,看着躺在床上的颜夕,本想摸摸她的头发,可她已经没有头发了。 “这一次,我终于留住你了,用我的命留住你了。” “颜夕,你会活下去的。” “不会了。我早就知道我生命将终结,半年前那是骗你的。” “……” “我对你的爱太执着,可无论我多执着,你也看不到我。浩淇,对不起,我太任性了,做了很多的错事。” “……” “我拿樱歌的身份威胁你,让萃英的闺蜜针对樱歌,制造假的怀孕单告诉樱歌,制造和你去宾馆的假象,都是为了能把你留在身边。我以为,你还记得我们以前的感情,我以为一年的时间可以让你回心转意,没想到……我做了很多错事,现在才告诉你,你能原谅我吗?” 原来,樱歌以前一直介意颜夕,是因为怀孕单? 她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可是到现在了,还能有什么理由责怪颜夕? “没事的,一切都过去了。我和她分手,是因为当时对那段爱太没有信心了。”浩淇握着颜夕的手说道。 “谢谢你。” 樱歌,对不起,以前让你受太多苦了。 “对了,我希望在临走前,和我爸妈,还有玺嘉说说话,你能帮我吗?爸爸还一直不知道我的病,我一直都瞒着他。” “嗯。” 颜夕的声音微弱,“浩淇,当初我不该执着的,可能那样我们会成为普通的的好朋友,一起学习,一起竞争。那个时候真好啊,可我,已经没有机会再有那么一天了。” “颜夕,别想那么多了,好好休息吧。” “嗯。” 第二天,颜夕的父母和玺嘉,还有很多颜夕的同学从省会赶来医院,一起等待颜夕的苏醒。她的妈妈已经哭得不成样子了,还强装着微笑,看着她。 她很费力的睁开眼睛,看着满屋子的朋友、亲人,眼泪有些不由自主,从眼角流下。 “谢谢各位赶来看我,我很开心。” “颜夕,”妈妈扑在颜夕身上,声音里带着颤抖,“你为什么不早告诉妈妈?你把妈妈丢下,以后妈妈怎么办?” “妈,对不起。” “妈妈不怕痛苦,不怕担心,怕的就是失去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好好的孩子为什么会得这种病?” “颜夕――”爸爸的眼睛里全是血丝,泪水从又红又肿的眼睛里滚落。 “爸――对不起。” “颜夕,别说了,别说了。爸爸一定会治好你的,我已经联系了国外的脑科专家,他今天下午就会飞过来。情况稳定一点之后我们就手术,一定会好的,会好的。” “爸爸――”颜夕微弱的声音中颤抖着,仿佛是用意志力在坚持着,下一秒就会死去一样。 “颜夕,别害怕,你的病会好的。” “颜夕,我们的心永远和你在一起。” “对啊,安一的高考,还等你挑大梁呢。” “……” 颜夕的声音很小很轻,“你们一个个怎么都成兔子了呢?” “昨晚没睡啊,连夜坐车赶过来了嘛。” “我想和爸妈、玺嘉单独说几句,可不可以?” “嗯。我们先出去一下了。” 病房里只剩下颜夕的爸爸、妈妈、玺嘉,颜夕躺在床上,说着,“爸爸妈妈,你们不要伤心,当我知道我命不久矣的时候,我就做好准备,很从容的面对死亡。我知道你们很疼爱我,所以我才一直没敢告诉你们,因为我怕你们担心。” “颜夕,你别说了,妈妈知道。你歇一会儿,歇一会儿。” “妈妈,我再不说,就没有机会说了。很感谢十八年来你们的照顾,我觉得,做你们的女儿真的很开心。” “……” “玺嘉,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了。” “颜夕――”从来没见玺嘉哭过,这一次,他的眼框也红了。玺嘉紧握着颜夕的手,心里面被苦涩填满,堵得严严实实。 “事情太多了,很难向你解释。我只想说,对不起。” “……” “我――” 心率仪上的曲线渐渐趋于平缓,颜夕又被推进了手术室。 她知道,很快,就会变成直线的。 浩淇,谢谢你,让我临死之前能说出想说的话。 当手术室的们再次被推开的时候,所有人都从医生的表情上看到了结果。 “不――”颜夕的母亲在一声歇斯底里的哀嚎后当场晕倒了,颜夕的父亲扶住了她。为什么,好不容易来看颜夕一次竟然收到这样的消息?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惩罚他?颜夕,回不来了,回不来了。 颜夕,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在这片土地上,有过欢乐,有过泪水,有过荣誉,在此刻,如流星般滑落,消逝于人间。 颜夕的葬礼在高考的前一天,除了她的爸爸妈妈、浩淇、玺嘉和几个很要好的朋友,没有别人来了。水晶棺里摆满了百合花,那是她最爱的一种花。她说她向往百合的纯洁与清香,希望自己能做的向百合那样。 颜夕,一个百合般的女孩,一个为爱执着的女孩,一个以泪水终结的女孩。 樱歌,我帮颜夕完成了最后的心愿,你看到了吗? …… 樱歌的瞬间转移,没有去另一个世界,而是到了璎珞街道。 一直一直,一步一步在街道上徘徊,漫无目的,因为她不知道要去哪里。 樱花是绽开,还是凋零;树叶是繁茂还是稀疏,她都看不见。 眼前还是一片黑暗,不知道什么时候眼睛才会恢复。现在该做的,是回到吸血鬼世界,离开浩淇,离开院长,离开所有人。 她舍不得那个樱花树下与夕阳一起站在地平线上等她的男生,她舍不得那个教她打篮球叫她小短腿的男生,她舍不得那个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抱着她说‘我们回家’的男生。 微风拂过脸颊,知了的叫声把她带回到记忆的流年。 “我叫凌樱歌,凌晨的凌,樱花的樱,胡歌的歌。对了,你认识胡歌吗?胡歌就是演仙剑奇侠传里的李逍遥哦,很帅的,还是我的偶像呢。我爸给我起的名字不错吧,竟然里面含我偶像的名字。而且,樱花也是我最喜欢的花哦,咱们学校的樱花很多呢,你注意了没?” “嗯。” “你的‘嗯’是觉得认识胡歌?还是仙剑好看?亦或是学校的樱花很美?还是知道我的名字啊?” …… “樱歌,你没给我准备礼物吗?” “有没有彩带?” “有。” “来,绑起来。ok啦,把我送给你了。” “傻瓜,哪有把自己送人的。” …… “樱歌,以后不要和临渊一起玩闹了。” “嗯,好的。” “为什么这么听我的话?” “为什么不听你的呢?” …… “canwebetogether?” “sure。” “樱歌,做我女朋友吧。” “啊?!啊!你说的啊,这真是你说的,我没有威胁你,没有强迫你。你自己说的,不许反悔,不许耍赖,骗人是小狗……” “嗯,不反悔,不耍赖,不骗人,不是小狗。” …… “浩淇,不要受伤。” “放心,你在,我一定会赢。” …… “如果你永远也醒不来,我便陪你一起沉睡。” “我答应你,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 “十步之内,我可以感觉得到你。” “是吗?那叫你listening好了。” …… “还好,你终于找到我了――” “我们回家吧。” 以前的画面,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浩淇,我舍不得你。 一直向前走着,走在璎珞街道上。 这条路,左边是童话,右边是天涯。 我们走过了年轻狂放、肆意妄为的年华,剩下的日子,只能离散天涯。从此,吸血鬼的爱情童话,异世界公主的白日梦想终将结束。 原谅我没有亲口跟你说再见,因为我没有离别的勇气。我怕下一秒,会瞬间转移到你面前抱住你。所以,只能以这种方式结束,只能由我结束。 浩淇,樱花凝雪的故事,会再度上演的。我们的故事,绝对不会这样就终结。哪怕,路的右边是天涯。 …… …… …… 两年后。 厦门大学图书馆。 浩淇在书架旁找着书,一本名叫《左边是童话,右边是天涯》的书,听说是一个留学生写的,写得很有感觉。 樱歌离开她已经有两年了,两年内,两人从没见过面,没有打过电话,没有聊过qq,一点联系都没有。除了有的时候用另一个号和她随便聊聊天,知道的信息,只有她在夏威夷大学,仅此而已。不是不想去联系,只是不敢去打扰。怕他突然的问候,扰乱了她平静的生活。 可回忆越是积压,思念便越蚀骨,两年间的精神恍惚,都快成病了。比如一个人趴在桌子上休息,抬起头会看见樱歌,不过那只是幻影;比如,打篮球的时候,总会莫名其妙的看栏杆外,看有没有一个人在等他;比如,做听力之前,听到listeningtasks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写下樱歌的名字;比如,总是会一个人躺在草地上看月亮、数星星,然后突然的转过头,看看樱歌是不是在身边…… 每次听到那首《imaginemewithoutyou》,或者看到樱花,或者听到listening这个词,都会莫名的想到她。有人说过,爱一个人,想一个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为什么每次想起她都会心痛? 左边是童话,右边是天涯。 这句话,又让他想到了樱歌。心,又开始痛了。不知怎的,这次心痛的厉害,跳得紊乱。 他的眉头微蹙,指间碰过那些书,一本,一本,一本。 书架上的书摆得密密麻麻,正在专心找书的他,没有看到,书架的另一侧,一个长发及腰的混血女孩,也和他同步的走着。 透过那两排书,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眉毛,他的鼻梁,再次看着那张熟悉的脸。时至今日,她的眼睛恢复了,在天花板的灯光映照下,闪闪的、亮亮的、含着泪光。 他们之间,只隔着一个书架,不到十步的距离,他却没有感觉得到她。 她看着他,拿下一本书,翻开书的封面;她看着他,一个人低着头走到阅览处,专心地看着;她看着他,一直静静地看着他,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这条路,左边是童话,右边是天涯。我们预见了开始,却终是无法预料结局。” “昨日的我们,生活在童话中,明日就要走向天涯。站在童话与天涯的临界线,你是不是也会想起那段恋爱,那个女孩?” “回忆,定格在那个流年,封存在那片尘埃,把回忆的碎片珍藏,永远铭记在樱花树下那个童话。” “樱花凝雪的故事,绝不会这样终结,哪怕,右边是天涯。” ------题外话------ 以后的第二部,中国、美国名字会有些中西交融,大家不要见怪 105两年后卿雪的出现 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闭馆音乐响起,响彻整座大楼。 同学们收拾好课本、资料书以及图书,向外走着。樱歌站在书架后面,看着浩淇渐渐远去的背影。 手指在那些书本上轻轻碰触,感受他的余温。 …… 浩淇拿着书去了借书处,“这本书不能借。” “为什么?” “因为是特别的新书,所以现在还不行。” “哦。” 脚步声越来越近,这么熟悉的脚步声,她听得出,是浩淇。 瞬间转移。 浩淇过来的时候,仿佛又看到了樱歌,对于现在这种情况,他已经习以为常了。 叹了口气,把书放回原来的位置。 转身离开的时候,恍惚间看到一个长发及腰的女生,站在书架的另一侧。 “嗨――”浩淇伸出手拍了一下女生的肩膀,这一次不是幻觉。不是幻觉,那肯定是他认错人了。 她转过身,抬起头看着他,那一副面容,他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的。她和樱歌有一样的眼睛,一样的眉毛,一样的嘴唇,一样的长发及腰,只不过她的头发是卷发,而樱歌是直发。 “你好。”她的声音和樱歌不像,有些冷,可能是天生的。话中略带一点外国音,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出来。 “同学,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我是来厦大交流的,前天刚到。” “哦。对了,要闭馆了,先出去再说吧。” “嗯。” 两个人在图书馆外并肩走着,“我叫浩淇,你呢?” “这段时间,可以叫我卿雪。” “卿雪,你是美国人,还是混血儿?” “美国。” “哦。你汉语说得不错哈。” “嗯。” “你原来在哪个大学?” “英国一所三流学校。你怎么这么喜欢打听我的事?”卿雪的眼睛里带着出于本能的质疑与防备。 其实浩淇还想问,为什么她是美国人,却住在英国。可看到她眼中的防备,他说,“我只是觉得,你跟我一个朋友很像。” “是吗?什么朋友?” “朋友而已。”那个在夏大的朋友。两所夏大,却不是同一个大学,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相交。浩淇的眼睛看着那个方向,就好像一直往那看,就可以看到她的所在,看到夏威夷。 爱上一个人,也会爱上她所居住的那座城吧。 “……”卿雪的手在浩淇眼前晃了晃,“在想什么?” “没事,在想我的那个朋友。” “那个朋友一定对你很重要吧?不只是朋友而已,你的ex?”卿雪敏锐的洞察力感觉他口中的这个朋友不是一般的朋友。 “……” “好吧,有点饿,不问你了。” “你吃什么?”浩淇突然有些疑惑地问。 “……” “你吃米饭,还是?” 卿雪的表情很淡然,没有紧张与心虚,“我什么都吃的。” 其实他想要的答案,是她到底饮不饮血,顺便真的可以打听到吸血鬼的所在,然后,就可以找到樱歌了。 可是,浩淇皱皱眉,“那好吧,我带你去吃海鲜。” “嗯,好的。” 她吃饭的样子很文静,不像樱歌那样活泼好动。浩淇修长的手指帮她剔好蟹肉,放在她的盘子里。 卿雪一脸疑惑的看着盘子里的食物,“这是?” “蟹肉啊,直接吃就好了。” “嗯。” 仿佛对海鲜不太熟悉,吃蟹肉的时候小心翼翼的。难道她在国外从来没吃过这个? “吃这个可能会闹肚子的。” “我不会闹肚子。”她不会开玩笑,说的时候很正经,像陈述一个事实,语气中有些天生的冷意。 “其实,我是和你开玩笑的。” “……”她翻了翻眼皮。 浩淇看着她的样子笑了笑,仿佛失去了两年的笑容,终于回来了。 “对了,你来交流学的什么专业?” “物理。” “真巧,我也是物理。” “那咱们俩一个班。” “嗯。” “请多多指教。” “好。” 吃完饭后,他送她到寝室楼下,“拜拜。” “嗯,拜拜。” “认识你真的很开心。” “我也是。” 卿雪似乎没有对他笑过,虽然嘴上说开心,声音却还是冰雪一般的冷。可能真的是个人嗓音问题吧,不要在意这么多。樱歌,你看到了吗?我的身边来了一个这么像你的女孩子。回忆越发的被提起,就越发的想念。 樱歌,突然好想你,你现在在哪里? …… 卿雪没有进寝室楼,而是沿着小路走向了公园。 她用英语说着,声音冷让人不寒而栗,仿佛没有一点温暖,“执事,很成功的接近他了。” “嗯,任务早点结束,我等你的好消息。”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是。” 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冷漠的光。此刻的她,和刚才看起来判若两人。 …… 外语课上,老师用英语喊着,“樱歌同学,樱歌同学――”同桌拍拍她的肩膀,她回过神来。 “嗯?” “刚刚去哪儿了?” “瞬间转移回厦大一趟。” “wow,她的特异能力是瞬间转移啊。”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插进来。 “以后上课的时候不许瞬间转移,听到没?” “好的,老师。” “以后上课也不许走神,听到没?” “好的,老师。” “以后……” “好的,老师。” 她承认,这次回答的有点快,导致全班爆笑了。 有必要么? “好了,现在我们来做一些listeningtasks。”又是listening,每次听到这个词,她自己都有种想答到的冲动。 这次,又不例外。 “到!” “樱歌,又怎么了?” “哦,只是突然听到一个词,以为你在叫我。” “你这孩子,真奇怪。每次一说listening你就喊到,还是中文版的。为什么不起名字叫listening,非得保留中文名呢?” “我喜欢。” listening只是他一个人叫的,她不希望大家都叫。再说,若是换个英文名,她不知道该换成什么。 樱歌一个人趴在课桌上,对着面前摆着的厦大本部地图发呆。浩淇,是不是最常去的餐厅就是义夫楼餐厅,是不是闲暇的午后会去维尼西亚咖啡馆喝喝咖啡,无聊的时候会去码头海鲜大排档吃吃海鲜,会去下沃仔路上走走? 可是厦门大学没有樱花,有的只是凤凰花。 浩淇,有的时候你会不会想起我,像我想到你时那样的惆怅? …… “今天特地来见同学们一趟,为了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让我们掌声欢迎来自英国的卿雪同学。” 卿雪从门口走进来,走上讲台,一身女强人的气质,她用中文说着“大家好,我是卿雪,很开心能和大家认识。以后请多多指教。” 掌声中夹杂着一些细碎的话语,“美女啊。” “好不容易班里来了个妹子,还是这么漂亮的外国妹子。” “在物理院待了两年多了,终于班里看到希望了。” “只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走,人家是来交流的,你们别痴心妄想了。” “……” 整个教室里,坐着28个男生,3个女生,而且那三个女生无一不是带着黑框眼镜、头发蓬蓬,一看就是书呆子类型的。生活在男人堆里的理科女,不长成这样才怪。 卿雪听到了有些男生的话,不禁皱了皱眉,走下讲台。 “好可爱,连皱眉都这么可爱。” “怎么,你真的动心了?” “女神啊,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呦呦呦,你还吟起诗来了。” “……” 卿雪坐到了浩淇旁边,很快便有同学过来搭讪,“你好,卿雪。我是慕辰,909寝室的,和浩淇住在一起。我……” 还没等他往下说,卿雪冷冷的话打断了他,“你好。”标准式的冷笑,没有一丝感情。 “哦……”慕辰被她的冷漠吓到了,如此一个冷美人,真的是不可亵玩焉。 “卿雪,周末有个社会公益活动,是去流浪动物照顾所做志愿者,你要和我一起吗?”浩淇问卿雪。 “流浪动物照顾所?” 她的眼中有着疑问,仿佛在说那是个什么地方? “照顾小动物的地方。我觉得女孩子大多数都很喜欢小动物,而且,我又是社会公益部的部长,你来厦大交流一次,带你去看看吧。” 什么是社会公益部?她一点都不懂。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好,我去。” “嗯。” 浩淇向她笑了笑,阳光般温暖的笑容,是她此生从未见过的。 “什么嘛,我和她说话她都不理我,浩淇一问她什么流浪动物志愿者,她就特别感兴趣,把我晾在一边。怎么漂亮的女孩都喜欢追着浩淇跑?我有那么差吗?” 卿雪听到慕辰在一旁的抱怨,攥紧了拳头,有种想折断他手臂的冲动,神情变得严肃而冷漠。 浩淇握住了她的手,每次看到这张脸在他的面前,他都很想问这个人是不是樱歌。如此容貌极像的两个人,为什么神情性格相差这么大?樱歌好像从来不会这么严肃。 “怎么了?” “没事。” 卿雪抽出手,要和他混熟,但不要和他成为朋友;要时时关注他,但不要表现的明显。而且,在这儿的日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早点办完,早点回去。 紧握的拳头松开了,卿雪回过头,“慕辰,周末有时间和我们一起去动物照顾所吗?” “好啊。” 他的抱怨立刻结束,像被打了一巴掌给了个甜枣似的,还那么开心。 ------题外话------ 新的风波又要开始咯…吼吼 106我最讨厌的,就是照顾流浪狗了 星期天一大早,同学们坐上校车启程流浪动物照顾所。校车出了市区,下了高速,在颠簸的小路上行驶。 “还有多久能到?” “一个多小时,你先睡会儿吧。” 卿雪闭上眼睛假寐,可一有什么动静,哪怕是前座的同学吃点东西,拆包装纸的时候发出的一点声音,她都会察觉。 “怎么了?”浩淇看着她。 “没事。” “不用那么紧张的。”他在想,他的神经这么紧张会不会累? “嗯。” 卿雪又闭上了眼睛,可眼珠还是不停地在转,一有动静还是会醒来。 她的双臂环在胸前,呈保护姿势。书上曾经说过,这种动作的人很缺乏安全感,而卿雪一直生活在英国,为什么会缺乏安全感? 关于她的故事,他很想知道。只不过,要和她慢慢熟悉了,她才会说的。 浩淇正想着,卿雪的眼睛突然睁开了,直直的盯着他看。 卿雪说,“你看我干嘛?” “你……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我用感觉啊。” “哦。” “你看我干嘛?” “……” 车子停了下来,“卿雪,我们到了。” 还好,终于找了个话题岔开了。 下车后,看到的是一片小农舍,一个偌大的流浪动物所在农舍中间格外显眼。房子很是破旧,有种一震就会倒的感觉。 卿雪呆呆的站在大门口,看着眼前这一副场景。 “卿雪,here!” “哦。” 跟随着同学们的脚步,卿雪进了动物所。 流浪狗、流浪猫、瘸腿兔子……乱七八糟的动物什么都有,原来这就是流浪动物照顾所。 浩淇和其他的同学蹲在地上给动物们喂吃的,慕辰喊了她一声,“卿雪。” “嗯。”卿雪也跟着蹲了下来。 “给姐姐打招呼。”慕辰拿着一只流浪狗的手像卿雪摆摆,那只狗的毛脏的都粘一块儿了,黑黑的,很恶心。卿雪一脸嫌弃的表情。 “怎么了,我还以为女生都很喜欢小动物呢。” “什么啊,那也得是萨摩耶、蝴蝶犬、哈士奇那样的吧,至少也应该是干净点的吧。看它那么脏,好恶心。我最讨厌的,就是照顾流浪狗了。” “哦。” 他还以为小女生都是很有爱心的呢,难不成国内外有差距? 卿雪蹲坐在浩淇身边,“浩淇,我们要忙到什么时候?” “这才刚来呢,怎么,想回去了?” “我只是问问。” “给动物们喂完吃的,还要帮他们洗澡,有伤口的要帮他们换药、包扎。大概今天傍晚才能回去。” “嗯,知道了。” 卿雪的耳朵里有吱吱的声音,大概执事又找她了。 “我出去一下。” 浩淇手里抱着那只流浪狗,给它喂着狗粮。狗狗很脏,很瘦,不过还好,身体比较健康,没有什么伤。看着这只吃得很开心的小狗,浩淇想起了悠悠。第一次见悠悠的时候,它也是很脏、很瘦,而且腿上还流着血,后来在他和樱歌的照顾下,悠悠的腿好了,身体也变得健康了,很白很干净的。两年前樱歌走了,后来他也离开安泉上大学去了,悠悠没法照顾,只能送人了。不知道它在星韵那里过得好不好,已经两年都没有消息了。 “慢些吃,没人跟你抢的。吃完了,还要帮你洗澡澡呢。”浩淇摸摸它的毛,拍拍脑袋,一点都不嫌弃。 一段时间后,卿雪走回动物所,在离浩淇很远的地方。只要她想,一瞬间就能飞到他身边。 她看着他,很细心的给流浪狗抹沐浴露,换水。用梳子梳毛的时候,像在照顾一件艺术品。那么温柔,那么舒服。他远远的看了看她,卿雪表情一滞,长出来的红色指甲渐渐收了回去,她走向他,坐在他身边。 “浩淇,我回来了。” “卿雪。”其实他很想问去哪儿了,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她现在大概不希望别人问那么多。 “为什么这么喜欢照顾流浪的动物?” “几年前,我也曾遇见过一只流浪狗,当时的它黑黑的、脏脏的,也和他们一样,很可怜。我把它带回家,喂它吃饭,给它洗澡。我还记得第一次给它洗澡的时候,它特别胡闹,忙得我头都昏了,泡沫洒了一浴室,整个家里都是它的足迹。”想到它,嘴角就不自觉的扬起,“它的名字叫悠悠,因为有了它,我才学会了如何去照顾其他的小动物。” “后来呢?” “后来,我把它送人了。” “哦。” “这个地方,原本是一个废弃的医院,后来就成了我们部的流浪动物照顾所。我们找不到别的地方,就只能在这个小山村了。有人捡到流浪狗、流浪猫,或者不想养了,就会把他们送到这儿来。我们会两周一次派同学们来照顾他们。有些好心人也会来领养小狗小猫的,那样它们的生活就不那么苦了。” “哦。” 卿雪的心思丝毫没有放在浩淇的话上,只是想分散他的注意力而已。她的手伸向了他的背后,鲜红的长指甲又一次长了出来,僵在半空中,却迟迟没有落下。 “卿雪……”浩淇看卿雪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不舒服吗?” “没有,我很好。”卿雪扭过头,不去看他。 又一次,失败了。 为什么总是觉得卿雪不太对劲呢?是他的错觉,还是另外的原因?会不会总是把卿雪当成樱歌的影子也不好,毕竟她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人。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人生。 樱歌很喜欢小动物,而卿雪并不喜欢流浪狗流浪猫;樱歌喜欢笑,喜欢胡扯,而卿雪从来没有笑过,也不怎么喜欢说话。是不是总把卿雪留在身边太不近人情、太自私了?毕竟她是来交流学习的,不是来体验生活的。这样算什么?以卿雪来慰藉自己见不到樱歌的孤独吗? 回到学校后,已经很晚了。卿雪没有跟大家一起吃饭,说临时有事先走了。 几个男同学一起吃饭,浩淇喝的烂醉。什么时候有嗜酒的习惯呢,在那次分手之后吧。 浩淇摇摇晃晃,手里还拿着一个酒瓶在路上乱走。路灯下,那个长发飘飘、穿着草绿色长裙的女孩像琥珀一样凝固在他的眼里。 他紧紧地抱着她,“樱歌,我好想你,你知道吗?” 她没有说话,长长头发打着卷儿随意披着。突如其来的拥抱,竟然让她的心狠狠一颤。 “你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去过的草原,一起看过的星星,还有一起走过的璎珞街道吗?厦门大学里再也没有了那晚的星空,也没有那时的樱花,我居住的世界再也没有你。我不敢去找你,因为我不知道在你心里我是否还占据着那个位置,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 “……” “你交代过我要好好照顾悠悠,可是我没办法带它来大学。我曾经试过,可是怎样他们都不让我带进去。我不能把它放到收留所,你知道吗?放回收留所,就等于把它送回了原来的命运。我能做的,只是把它送给一个能好好照顾它的人。星韵她一直在安泉市,在安大。我相信她一定会替我们好好照顾悠悠的。” “……” “还记得那次去锡林格勒,我们答应娜娜和巴图高三结束后就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可是高三结束后,你已不在我身边了。我一个人,如何去?” “你离开了我之前,让我帮颜夕完成临终愿望,我完成了。颜夕死了,你走了,悠悠也送人了,我的身边只剩一个自己的影子了。” “……” “每次孤单的时候,就会去维尼西亚咖啡馆,拿着报纸一坐就是一下午;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回去码头海鲜大排档,一边吃加了很多辣椒粉的海鲜,一边喝酒,直到自己喝吐;每次想你的时候,手里的短信会写了删、删了写,最后只能用另一个qq假装陌生人和你聊天……旁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会打球、善郊游、学习好、职务高,可是,我什么都不算。只是为了能让自己忙一些,让自己少一点时间怀念你。我是不是很颓废?很没用?樱歌,你是不会喜欢现在这样的我的,是不是?” “……” “两年了,你没有一点消息,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你说八年之后,你未嫁我未娶,我们就结婚。可八年之后,你还会在吗?我怕我一直等待的,是八年的空白,我怕八年之后,两人早已形同陌路,我怕八年之后,你再也认不出我了。” “别说了,我送你回去。” “不要,樱歌,让我说,让我说……” 她的力气很大,背一个男生都不是问题。他的声音还在她耳边呢喃着,这个樱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 “执事,我觉得我们可能找错人了,还需要再观察一段时间。” “你说什么?” “我觉得,他不像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执事不也是猜测吗?” “那你还需要几天?” “我不确定。” “卿雪,一直以来,我看重的就是你的才华和果断的判断力,以前你执行任务的时候,从来不会这么犹豫的。” “请执事再给我一段时间。” “好吧。等你确定了,立即行动。” “嗯。” “不过,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是,我知道了。” 夜,很深,很黑。卿雪手上的深红的戒指折射出幽暗妖魅的光芒,如罂粟花一般开在黑暗中。 107记忆中冷峻的夜执事 “头好痛。” 昨晚上好像又看到樱歌了,可能又出现幻觉了吧。 浩淇看了看手表,已经下午两点了,太嗜睡了。慢悠悠的洗漱,看着镜子里自己的颓废样子,没有任何办法。 …… 下午两点钟。 物理实验室的大门被人打开,之后便是死一般的沉寂。 在夏大的樱歌看了看课程格子,大概浩淇今天下午会上物理实验课,先去参观一下再说。 瞬间转移。 悄悄推开实验室的大铁门,里面的电路器、导线、开关、灯泡摆满一桌子,樱歌找到了浩淇的位置,坐下来,呆呆的望着满满的桌子。指间抚过导线、线圈,就好像她的思念会通过导线传递给他一样。 忽然一阵电击,很强烈的麻痹感,樱歌用最快的速度收回了手。眼前的桌子上,导线上带着火花在空中燃烧着,这种电流强度,若是放在人身上,绝对伤的不轻,还可能会电晕过去。幸亏刚刚电到的人是她。 樱歌把开关合上,又把漏电的导线统统拿走了,这样,就不会有危险了吧。 浩淇的实验台原来这么危险。是不是在厦大还有更多危险更多意外等着他? 樱歌想着,听到脚步声由远及近,自己的心跳也渐渐加快了。他们之间,只有一扇大铁门,只要在他推开大铁门的瞬间她不逃避,不瞬间转移,那么,他们之间又会重新出现交集,她的思念也可以当面对他诠释。只不过,她还是退缩了。现在的浩淇,生活的很好。专业知识学的很扎实,获过两次国奖,还是学生会的干部,他的光芒一点都不比在高中少。他的生活风平浪静,她又为何再来搅乱呢? 大门打开的一瞬,樱歌又一次瞬间转移了。 心痛的毛病又犯了,这种事总会不定时的一次又一次发生,过会儿就会好的,浩淇早已习以为常了。按了按心脏的位置,推开实验室大门。 实验室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看了一下手表,两点二十八分,他们大概也快来了。 他接了一杯水,站在窗台边等待着。等大家都到齐,老师便开始讲实验。 卿雪的实验台在浩淇的旁边,他们是同组的。当浩淇拿开导线要做实验的时候,卿雪一下子便挡在他的面前。前一秒她还在另一个试验台,后一秒双臂紧紧环住浩淇。 这个场景,曾经樱歌也有过的。现在,他更加确定了卿雪的身份。只不过,卿雪的动作有些反常。 “你怎么了?” “……”卿雪沉默不语,紧闭着双眼。 浩淇双手摇了摇她,“卿雪,怎么了?” 卿雪缓缓睁开眼睛,语气冷漠却带有一丝紧张,“没事了。” “……” 好奇怪,为什么卿雪这样呢? 幸亏同学们都在专心的做实验,要不然的话,卿雪的这个动作会吓到别人的。 浩淇低下头,很小声的说着,“卿雪,以后不要这样了,因为大多数人是不能理解你的超能力的。” 卿雪抬起头,正对上浩淇的温润的眼神,她蹙着眉,若有所思。 为什么自己就是下不了手呢?为什么总是犹豫不决呢?还有,为什么他会说‘超能力’呢? 卿雪的耳朵里又传来了异样的声音,是执事又在召唤她了。 “卿雪……卿雪……”那个声音一直在耳朵旁响着。 “卿雪,你怎么了?”浩淇晃了晃她,她甩开浩淇的双手,双手捂着耳朵,跑了出去。 “执事。” “卿雪,为什么设计好的陷阱却又自己破坏?” “我……” “你下不去手?” “……” “我认识的卿雪可从不是这样子的,不要让我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你和我心里都明白,他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不是平常之人。” 卿雪的心里其实很明白,只是她也不知道自己犹豫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 “好吧,我不逼你,只不过你要清楚自己的立场,如果你真的完不成任务,到时候我会派别人去做。” “请执事相信卿雪,我一定会做好的,不要换别人。” “要尽快。” “是。” 卿雪一副淡然的表情,走回实验室,拿起导线继续做实验。其实她自己也很纳闷,为什么设计好的陷阱没有发生,有人在破坏她的计划吗? “卿雪,你回来了。” “嗯。” 浩淇没有多问,继续做着实验,却时不时的看向卿雪,总觉得她身上有什么秘密。 浩淇的温文尔雅。 浩淇的爱心。 浩淇阳光般的笑容。 浩淇对她的关心。 卿雪的手里拿着灯泡,脑袋里却乱七八糟,他是个好人,好人,就不该这样被杀害。 “卿雪,你把灯泡接反了。”浩淇干净纯粹的声音从旁边的实验台传来。 “哦。” 卿雪拆开导线,把灯泡拿下来,反接回去,动作中透着决绝。 这是她的夜执事给她的任务,不论浩淇是好是坏,不论他该不该被杀,这次,她不会再犹豫了。 …… 晚风习习,夕阳还悬在天边,当晚霞的最后一缕光辉消失时,卿雪决定――挖出浩淇的心脏。 “卿雪,你喜欢看星星吗?” “星星?” “对啊,等夜幕降临时,就会看到天上的星星,点缀着整个夜空,让黑夜不再黯淡。” 她生活的世界,是没有星星的,她不知道星星是什么样子的。每次抬头望向天空,不是乌云,就是一片黑暗,阳光少之又少。从来到人类世界之后,才知道,天的湛蓝,蓝的透亮,星,又是什么? “恐怕看不到了。”她自言自语道,“因为我不会让你看到的。” “嗯?” 卿雪红色的指甲长了出来,渐渐靠近浩淇的后背,是因为他对她太过信任,还是因为对樱歌的信任转移到她身上?他一点都没有察觉,自顾自的说着。 “你想知道樱歌的故事吗?一个长得和你一模一样大的的女孩,哦不,吸血鬼。” 卿雪的手停住了,他真的知道吸血鬼的存在,他真的,是他们这个种族的后患。 浩淇转过头,握住卿雪的手,红色的长指甲渐渐收了回去,“我不知道你和樱歌有什么关系,或者你们根本没有关系,毕竟吸血鬼都能存在的话,那世界上长相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也可能是存在的。刚开始的几天,我总会时不时的把你当成她,后来我发现,其实你们一点都不一样,你们有两个截然不同而性格。” 浩淇的手很温暖,渐渐暖化了卿雪手上的冰冷,她投入到他的话题中,“那樱歌,是什么样的人?” “她啊,她很活泼,很天真,和普通的人类没什么两样。我和她高中的时候一个班,她总喜欢问我物理题,因为她,我的大学专业才选择了物理。她一直瞒着她的身份,她不想让人知道,我虽然早就发现,可我也没有点破过,因为我知道她是不会伤害我的。”浩淇说着说着,唇角不自觉的上扬着。夕阳下很阳光很温柔的侧脸,映在卿雪的眼眸上。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爱,因为我和她之间有爱,所以我知道无论如何,她都不会伤害我的。因为爱,所以我就算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我也不会放弃她。” “……” 爱,什么是爱? 似乎她懂,似乎她也不懂。 自她记事以来,就有一个冷漠霸气的男人,一直陪在她的身边。他的气质像冰山一样冷峻,眼眸似鲜血一样深红,他总是那么冷峻,那一副面具从没有摘过,那个男人,被她叫做夜执事。 从小,她和其他的伙伴在夜执事的管理下长大,每天训练的时间,比休息的时间多得多。在森林里练飞速跑、捕猎,在黑夜里和凶猛的怪兽战斗,在牢里催眠抓来的俘虏,让他们为自己做事……很多很多,如果练不好,就要接受惩罚,接受残忍的酷刑。一天又一天,这样的生活她都已经习惯了,她知道身边的这些人,与其说是伙伴,不如说是对手。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能保护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渐渐地,她长大了,执事便会派给她一些任务,无非是杀人、断臂、威胁……开始的时候她很害怕,害怕那种血腥,害怕被杀之人死前的绝望无助的眼神,后来,人杀多了也就习惯了,一条人命,真的算不了什么。 她做的那么多,只为了一个原因,就是那个男人。那个在暗夜杀手团的冷峻男人,那个一直养她长大却从未给过她一丝笑容的男人,那个她不知道该成他为叔叔还是爸爸还是哥哥的男人。 那一次她为了完成任务,被敌人用猎杀吸血鬼的尖刀砍伤了后背,她回来之后看见他在等她,他帮她脱下衣服,帮她包扎伤口,他告诉她要好好照顾自己。当时的她觉得人生中原来有人在意自己的死活,第一次接收到别人的关心。从此她下定决定,一直跟着他,就算为他而死也不在乎。尽管,他对她的关心只有那一次,不过那也足够了。 这,是爱吗? 他对夜执事的这种感觉,是爱。那对浩淇呢? 108一世纪之后,你还会爱我吗? “卿雪,我不该把你当做樱歌的影子,从此之后不会再这样了。”浩淇看着卿雪,眼神里有一丝歉疚。 “你……” “我很喜欢她,很想她,可我不能伤害你。” “我不在乎,没事。”卿雪的语气还是冷冷的,正如夜执事一样的冷漠。也许多少年来,跟在执事的身边,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甚至是表情、眼神,都会被他同化。 “嗯。” 夜幕降临,繁星在天空中悬挂着,卿雪还是没有动手。 “看,那个就是狮子座。樱歌曾经说过,她是狮子座的。”浩淇在草地上躺了下来,伸手指着天空。 “狮子座?” “嗯。卿雪,你是什么座的?” “我不知道。” “那你是几月出生的?” “不知道。” 只要现在一眨眼的功夫,他的心脏就会在她手中,从此回到暗夜杀手团,执事就会提拔她为副执事,从此便可和他并肩,一起作战,天天陪在他的身边了。 “嗨……”远处一个人的声音传来,“总算找到你们了。” “怎么了,慕辰?” “校庆献礼,咱们院要拍一部微电影,老师要求全体学生都到。就差你们俩了,快走吧,导演在等着选人呢。” “微电影?我们是学物理的,又不是学表演的。”浩淇撇了撇嘴,仰着头看星星。 “微电影?” 卿雪表情没多大变化,反正来人类世界,几乎所有的东西她都没见过,她也不感兴趣。 “走啦。”慕辰拉着浩淇和卿雪的手,把他们俩从草地上拉起来,“我们去吧。” “唉,真拿你没办法。” …… “浩淇,你想不想当男主啊?” “不想。” “为什么啊?我倒是很想当,那样的话,就有美女入怀,而且……你懂的。” “什么?” “接吻呐。”慕辰一脸坏笑,眼里透着狡黠的光。 浩淇一脸毫无表情,“慕辰同志。” “在!” “你不是小朋友了,大三的学长还和大一的小学弟们争吗?” “什么嘛,又没说非需要大一的才行。大三的学长怎么了,多成熟。” “……”对这种无聊透顶的人,真的无话可说了。 “卿雪,我们走吧。” “嗯。” 卿雪瞥了慕辰一眼,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要动手,就被这个死家伙打断了。把她拉来这儿,这么多人吵死了,吵得耳朵都要聋了。 “别走啊你们,喂,别走――” 浩淇和卿雪两人走到门口,正准备推开礼堂的门,却听到前台有人在叫他们的名字。 卿雪敏锐的听觉从杂乱吵闹的声音听清了导演的话,“男女主就他们俩了。” 还真是那个真理,想要的怎么都没有,不想要的偏偏都会来,扔都扔不掉。 她想做的,就只有完成任务,别的她都不需要。可现在看来,事情越发展越麻烦了。 “浩淇……” “嗯?” “定下来了,男女主。” “没办法,走吧。” 两个人转过身,向前台走去。 导演打量着他们两个人,“不错,不错,男的帅气,女的漂亮,而且还是情侣,这样更好演了。” “我们不是情侣。”两个人同时对导演的话作出了反驳。 “不是情侣啊?我还以为……哦,不是情侣也没关系,就你们俩了。” “……” 难道他们看起来很像情侣吗? “这是剧本,你们俩回去好好看看,不需要试镜了,三天之后直接开始。” “这么草率?我没有经验,不需要再考虑吗?” “不需要,不需要。” 怎么感觉导演就像找不到人了一样,明明下面有一礼堂的人在等着面试,偏偏要他们俩。 “那好吧,我们走了。” “好的,好好准备一下。” 浩淇向卿雪投以无奈的目光,卿雪也无奈了。 两个人找了个空教室,坐在一起看着剧本。故事的名字叫《一世纪之后,你还会爱我吗?》,讲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爱情悲剧。让他们来演,适合吗? 毕竟,他们真的不是情侣啊。 …… 三天后。 浩淇和卿雪来到拍摄现场,是厦大教学楼的一个教室。在这里要拍几个场景,几段对话,这些都很简单,他们俩已经对过台词了,可还是有些紧张,毕竟,太多摄像头了。 开始故事讲的是一男一女的校园爱情童话,在那个无风无月的夏天,叶柯和沫廖在一起了。 浩淇听得到,当时的卿雪心跳如鼓。原来,拍电影也会给人一种很不一样的感受,尤其是对卿雪这种不通世事的小姑娘来说。 这个场景,竟让浩淇想起了当时的樱歌,毕竟一模一样的脸,只是地点有些不同,人物独白有些不同。记得那时的樱花树下,他对樱歌说,“canwebetogether”的时候也是心跳如鼓,转眼间,已经过了四年了。 樱歌,你过得还好吗? 拍摄完之后,浩淇一个人去了篮球场,打了很长时间的球,坐在场外的围栏边,拿起旁边的矿泉水往嘴里灌。 拿出手机,拨打了那个号码。 又按了挂断。 再次拨打号码。 又按了挂断。 反反复复几次,最终电话都没有打通。 那个电影,继续拍下去的话,会不会努力封存的记忆又再度重现?或者,会不会最终他分不清自己爱的是樱歌,还是卿雪? 樱歌,我想你了。 樱歌,你为什么不回来呢? 八年之后,可不可以如约回到我的身边? 八年之后,你还会爱我吗? …… 又到了一周一次的狂欢时刻。 樱歌和同伴走进饮吧。同伴,只是作为吸血鬼的伙伴,在吸血鬼群里,她还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在一起,只是作伴而已。 饮吧里有很多饮品,伏特加、威士忌、血腥玛丽,当然,最喜欢的――人类的血。大多数的饮品是瓶装的,但也不外乎还有些活人身上的。有些人类生活在吸血鬼的学校里,他们喜欢那种被吸血的感觉,大概就和吸血鬼吸血时感觉brilliant一样吧,不过前提是吸血鬼具有较高的控制力。 “嘿,你以前吸过活人身上的血吗?”同伴用英文问她。 “嗯。你呢?” “那当然。我还把两个人变成吸血鬼了呢。” “哦。”樱歌淡淡的应道,难道把两个人变成吸血鬼是她的功劳吗?还要拿来炫耀? 饮吧里转动的彩虹灯,黑暗彩灯轮转的光景,嘈杂喧嚣的环境,一群吸血鬼和一群被喜欢被吸血鬼吸的人类狂欢着,樱歌已经习惯了一周一次的这种仪式,尖牙刺破人类的脖子,贪婪的吸吮着他的血液。 也许这种环境才是最适合他们的,这就是吸血鬼。贪婪、猎食、杀戮本就是他们的个性与特征。浩淇如果知道她的真面目如此,肯定会吓坏的。 该住手了。 樱歌又贪婪的吸了两口,才抬起头,擦了擦嘴唇。虽然让她停下来很痛苦很纠结,不过为了这些人类的生命,她必须停下来了。尖牙慢慢收回去,脸上的狰狞也慢慢消失,变回原来的模样。 “好了吗?” “嗯。” 樱歌和同伴端着两杯调酒走出饮吧,走出很远之后还能够听到饮吧里传来的喧嚣声、音乐声、鼓点声。这种感觉很熟悉,她以前去过酒吧,酒吧里也有这种琉璃闪耀的彩灯,也有震耳欲聋的音乐,也有喧嚣嘈杂的人群,不过,酒吧里卖的是单纯的酒,而这里还卖血液。 “想不想听我怎么把那两个人类变成吸血鬼的?” “我不感兴趣。”樱歌喝了一口酒,她常喝的水蜜桃调酒。 “当时的我自控力太差,我吸血实在停不下来,所以在他们快要死掉的时候给他们喝了我的血,然后就拼命的吸食,直到他们身上一滴血也没有了。” “然后?” “然后他们就带着我的血液死掉咯。” “……” “不过没事,人类嘛,死就死呗。我赏了他们一滴鲜血,他们就会活过来的,他们的命不值钱。” “呵――”樱歌一声冷笑,原来就是这样,人类看不起吸血鬼,而吸血鬼也看不起人类。 “你笑什么?” “没什么,你杀过人吗?” “我杀过人,不杀人就不算是吸血鬼了。”那种语气,就像是在说我吃过饭一样。 对于这种思想,她真的没有任何想说的了。樱歌加快步伐,往前走着。 “怎么,难道你没杀过吗?我特别喜欢杀人时候的那种感觉,那是仅次于吸血得到的爽。当你把他们的喉咙撕开,当你结束他们的生命,这是多有意义的一件事啊,从此世界上又少了一个人,这都是你的功劳啊。”她拿着伏特加,喝的有些醉,一边说,还一边享受。 “别说了,我听不下去了。”她杀过,当然,这也是她最不愿提起的回忆。 “还有啊――” “我让你别说了。”樱歌把她按在墙边,双手紧紧攥着她的衣服。 “怎么了,难道你认为杀人是件很不堪的事吗?那刚刚看你你吸血的时候那么享受,不也很不堪吗?”她冷笑了一声,深蓝色的瞳孔盯着樱歌。 樱歌的手渐渐松开,没有回应。 “这就是我们,这就是吸血鬼,你认命吧。” 认命? 这就是吸血鬼? 以前在人类世界度过的十八年,那个天真活泼、无忧无虑真实地活着的人是她,还是现在这个只会刺破别人的血管、贪婪吸吮鲜血、发火冲动浮躁的人是她? 樱歌,就算一直叫做樱歌,当生活的世界变了,生活习惯也变了,那个人,也就不再是樱歌了。 ------题外话------ 宝贝们,记得收藏 109跟我走,或者,把我的心留下 “今天要拍火景,你们俩先穿好防火服。到时候女主先在房子里演一回儿,等冒烟了之后男主就去火中救女主,摄像机已经在房子里放好了。到时候听到我喊咔就出来。” “嗯。” “要小心,注意安全。” 浩淇和卿雪两个人在穿防火服,卿雪的表情一直不太自然。 “你还好吧?” 卿雪有些紧张,走到浩淇身边踮起脚尖,“不知道吗,吸血鬼最怕的就是火了,会不会烧死我啊?”她承认,她是受过训练,什么催眠术、转移术、基本知识、各国语言都难不倒她,可是这种生死攸关的事,怎么能拿来开玩笑呢? “要不要我和导演商量一下?” 如果演火景的话,她可以没到火点着的时候就转移,然后让浩淇一个人葬身火海。如此的话,任务便可以不动自己之手就完成了。 不要再犹豫了,此时不做更待何时? “浩淇,没事,不用商量了。” “那你……” “没事的,反正是演戏,再说,你们人类不也怕火吗?” “好吧,到时候小心一点,等我进去救你。” “嗯。” 卿雪穿上防火服,走了进去。 正如导演所说,屋子里架着一个摄像机,卿雪在屋里待了一会儿,把整座房子里施了咒,等闻到了烟味,瞬间转移。 她走了,她才不在这儿陪他们演呢,她是来完成任务的,不是来陪他们玩命的。 之后浩淇一脚踹开了门,“沫廖……沫廖……” 他焦急的寻找着,烟雾越来越中,弥漫了整座房子。 从客厅找到卧室,又从卧室找到厨房,整座房子那么大,卿雪到底跑去哪儿了? 他也不管到底是不是在演戏了,喊着卿雪的名字,一直找一直找,一定要带卿雪出去。她说过,她怕火,他也说过,他一定会救她出去的。 烟雾把房子里的一切事物都虚化了,什么都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全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喉咙里被呛的全是烟,一直咳嗽不停,却还是在喊着卿雪的名字。 再这样下去不行了,浩淇想回到原来的地方,可门已经锁住了。他想用脚踹开门,可门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无论如何也打不开。他被活活困在二楼的一个卧室里。 导演见火势越来越大,扔下摄像机,“咔――” “怎么还没出来?”他问旁边的助理。 “不知道。” “别拍了,快去救人。” 几个人匆匆忙忙往房子那边跑去,但卿雪此时却出现在他们眼前。 “卿雪,你怎么在这儿?那浩淇呢?” “记住我说的话,你们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你们什么都不用做,继续拍你们的电影。”她的瞳孔扩缩之间,传达着一种催眠的意识。 几个人转身往回走着,真的放弃了营救。 浩淇,不是我愿意如此。执事交代我的任务,我一定要完成。虽然你是个好人,我也很想把你当做朋友,可你忘记了一个重点,我本来就没有朋友,也不会再有朋友的。对不起,这次我不会再犹豫了。 当着火的天花板一快快快往下掉,当四周的烟雾使浩淇的意识渐渐涣散,他口中还是不停念着卿雪的名字,一定要找到卿雪,一定要带她出去。 朦胧中,看到一个身影,烟雾太重,呛得他泪水不自觉的留下来,但他还是努力的睁着眼睛。心跳得好痛,好痛。这种时候,心痛的毛病却犯了。 “浩淇……浩淇……你醒醒,不要睡过去。”她用力摇晃着他,身体被烤的很热。 “樱歌,樱歌是你吗?”这种心痛的感觉,除了想到樱歌,其余时候不会有。 “是我。来,我带你出去。” 令人出乎意料的举动,浩淇抓住了樱歌的手,语气决绝“我不走。” “什么?” “除非你答应不再离开我,否则我不走。”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浩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胡闹了?” 浩淇抱住樱歌,“我好想你,好想你,你知不知道?是不是留住你必须拿命来换才行?” “……” 他想她,她又何尝不想他? “咳――如果是,跟我走,或者,把我的心留下。” “咳咳――” 樱歌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不知是烟太浓,雾太重,还是温度太高,太烫,亦或是浩淇的话太震撼。 “我答应你,我答应你行了吧。你不知道吗,吸血鬼最怕火了,你要向我告白我不介意啊,为什么非得挑这种时候呢?”樱歌一边哭,一边哽咽着。 “我终于留住你了,我就知道,你是在乎我的命的。” “真讨厌――” “我本来就是这么个人啊。” “对啊,当初我是看不见了来着。” 真不知道在这种场景下两个人是怎么有心情打情骂俏的?难道这种场面很浪漫? 一块天花板又落了下来,“樱歌,小心――”浩淇的左臂挡在樱歌头顶上,被重重的砸伤。 “浩淇――” “我没事,不闲扯了,我们怎么出去?” “交给我吧。” 樱歌拥进浩淇,闭上眼睛,瞬间转移。 再次睁开眼睛,还是浓雾、大火,周围的环境一点都没有变。 奇怪,瞬间转移怎么不管用? “浩淇……”樱歌一脸无奈的看着他,“瞬间转移不管用了。” “怎么会?” 天哪,关键时候不管用了,来的时候怎么行呢?靠!为什么会进的来出不去?上天不会真想让他们俩葬身火海吧? “浩淇怎么办?我怕火,我真的怕火。” “有我在,没事的。” 樱歌大声喊着,“救命啊,救命――”可是外面的人依旧无动于衷,因为他们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对不起,本来是来救你的,反倒还让你担心了。” “樱歌,你能来我很开心。我终于也在死前完成了愿望,最后见到了你。” “傻瓜,你怎么会死呢?门打不开,可窗户不是一直开着吗?我虽然不能瞬间转移了,可跳楼还是死不了人的,顶多摔个半死。” “那如果要你和我一起,真的活不过来了,你怕不怕?” “我们会没事的。我曾经去地狱走了一番,最终也还是熬过来了啊,我曾经以为自己再也看不见了,可我的眼睛还是再次复原了啊,我们以为的结束,是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结束的。就算我们真的活不过来了,我也不怕的。” “……” “因为,我还有你啊。” 浩淇的右手抚上樱歌的脸,左臂自然下垂着,“闭上眼睛,一下就好了。才二楼,没事的。” “嗯。” 两个人从窗子上跳下去,落在草地上,两只紧紧交握的手,十指相扣着。 很多人由于看到房子失火,都过来看个究竟,人越来越多,凭卿雪的能力催眠不了那么多人。 浩淇,你自求多福吧。 一阵鸣笛声之后,樱歌与浩淇被送到医院。 “呃――好痛――”樱歌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白茫茫一片。墙是白色的,窗帘是白色的,床单是白色的。旁边的床位上已经没有了人,浩淇去哪儿了? 樱歌忽的一下坐起来,抓住一个护士,习惯性的用英语说道,“和我一起进医院的那个人呢?” “他说他出去走走,让你醒来后别担心,在这儿等他。”护士是中国人,这张亚洲面孔与熟悉的汉语,让樱歌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她反应过来,要说汉语了。说了两年的英语,终于要开始说汉语了。 “谢谢你。” “不客气,有需要的话再叫我,我先走了。” “嗯。” 浩淇,幸亏你醒过来了。要不然这一次,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樱歌去血库偷了一袋血,瞬间回到病房。 奇怪了,为什么现在她的超能力又能用了?一阵一阵的,说管用就管用,说不管用绝对不给面子,太不靠谱了。 喝完那一袋血,感觉神清气爽,皮肤也不是那么痛了。樱歌想起了那些话。 “你没杀过人吗?没杀过人怎么叫吸血鬼?” “杀人是仅次于吸血的爽,那感觉特别爽。” “我们就是吸血鬼,接受自己的命运吧。” “……” “樱歌,你不留下来,我就不走。” “樱歌,我好想你,好想你,你知道吗?” “跟我走,或者,把我的心留下。” …… 她答应浩淇留下来的决定到底是不是错误的?毕竟,她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她了,她虽然很想否认杀戮残忍,不过那就是他们的本性,经过了两年和吸血鬼的相处,或多或少也会变了。浩淇会不会接受不了她的血腥?浩淇和她在一起会不会受伤? 既然浩淇已经醒了,没有危险了,那她现在便可以安心的离开。如果现在再离开的话,方法还是如两年前一样。一张纸条之后,瞬间转移。只要一眨眼的时间,如同她曾经无数次这样消失在浩淇的眼前。只不过,这次好不容易才重逢,又要抛下他吗? 樱歌的手僵在门把手上,停了很久。到底该走,还是留?她口中的八年只是一个借口,一个寄托。八年之后,她不知道他们是否能在走到一起。火场中,她答应了他留下来,不再离开他,可留下来,真的好吗? “你又要不告而别,再一次离开我吗?” 110接吻戏,拥抱戏,你能hold住? 樱歌打开门,浩淇就站在门口,眼睛微红,布满阴霾。右手臂抱着的一捧花,落在脚下。 四目相对,心狠狠一颤。 “listening,我曾经说过,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离开我的视线,你忘记了吗?” “……”樱歌沉默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年前你一封离别信,就这么走了,两年后,你还要再次离开我?” “我……” “不是说过,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八年太长,为什么已经出现在我身边,却非得再让我等八年?我怕八年之后,你的身边不是我,我的身边不是你了。” 如果是这样,她接受不了。她接受不了八年之后在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她,她接受不了看着他找到另外一个女人,结婚、生子,就算他们俩不能再在一起,她也接受不了,她不能笑着祝他幸福。她承认,她自私,她的确自私。在吸血鬼的世界里,她不仅学会了冷漠,也学会了自私。 不过,那些冷漠和面具,在他面前都使不出来,在他面前的她,永远都是那个樱歌,永远还是那些思想,永远也长不大。 “如果你接受的了,那不用等八年了,我现在立马去找一个。” 樱歌的手紧紧抓着浩淇的手臂,眼里含着泪水,却倔强的不让它流下来。 “是不是闲暇的午后常去维尼西亚咖啡馆喝喝咖啡?” “……” “是不是无聊的时候会去码头海鲜大排档吃吃海鲜?” “……” “是不是晚上总会去下沃仔路上散步?” “……” “我每天无聊的时候,都会对着厦门大学的地图看,我会想,浩淇现在怎么样了,是在学习,还是在想我?我的眼睛已经复原了,他不要再担心我了才好。” “……” “厦门大学里没有樱花,只有凤凰花,当时我说我想考厦大的时候,只是因为我希望你能振作起来,参加高考。其实,我当然也想让你所在的地方开满樱花啊。” “……” “浩淇,为什么我们好不容易见一次面,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危险,就是争吵呢?浩淇,我舍不得你,你不要喜欢别人,我不允许。” 浩淇的右臂拥樱歌入怀,紧紧地抱着她,“不吵了,我们不吵了。樱歌,留下来吧。” “浩淇,可我……” “我知道,你是吸血鬼。” “我是吸血鬼,你怕不怕?我血腥的话,你怕不怕?” “傻瓜,我早知道你是吸血鬼了,在你做我女朋友之前就知道了。我要是怕,怎么敢和你在一起呢?” “……”原来,这么早他就知道了,那她一直隐瞒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listening,我的智商可不是盖的。” “那如果……” “我不怕,什么都不怕,我怕的只是你的离开。我的存在因你而有意义,吸血鬼的身份不是问题,在哪个学校也不是问题,甚至在哪个世界也都不算是问题。只要,你和我在一起。只要你留下,我不再强迫你吃我做的不好吃的饭,只要你留下,你可以吸血,甚至可以饿了就找我,只要你留下,我会时时刻刻保护你和你的秘密,不让你有一丝的危险。我只要,你留下来。” “我留下,我不走了。”樱歌的脸在浩淇肩膀上蹭了蹭,把她的眼泪、鼻涕全蹭到浩淇衣服上。 “这次不骗我?” “不骗你,不骗你了。” “你若是走,我必定再烧一次,葬身火海,决不食言。”浩淇的眼中透着坚决,这种坚决,让樱歌有些害怕。 “不会了,我不会骗你的。要不然,我们打勾勾?” 浩淇看着樱歌,脸上恢复了笑容,刚才的决然一逝而过,“不要,幼稚。” 樱歌吸了吸鼻涕,大眼睛泪汪汪的看着他,笑了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久违的面孔,这一次最真实地映在他眼前。 浩淇目光如水,紧紧吸附着樱歌的眼眸。这张脸,已经两年未见了。 樱歌拉着浩淇的手,到病床边坐下。可就在刚刚拉他左手的时候,浩淇眼中的一丝慌张,一闪而过。 “樱歌――” “嗯?” “樱歌――” “嗯?” “樱歌――” “怎么了。” “我发现你的名字真好听,要多叫几遍。” “浩淇,你又恢复你原来的无聊了。”樱歌嘟着嘴,不去看他。 只要两个人不提离开不离开的话题,就不会逾越雷池,也不会引爆炸弹,两人之间的关系不会有一丝的火药味。 “樱歌――” “嗯?又怎么了?” “我其实想说,这两年我遇见了好多事。” “比如说?” “我犯了幻想症、心痛症。” “什么幻想症、心痛症啊?” “有时候我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看书,会感觉到突然的心痛,我会看到你。不过当我靠近,看到的只是一团空气而已。我喝咖啡的时候也是,还有一个人躺在草地上看星星的时候……每当心痛的时候,就会看到你的幻影,每当想到你,心就会不由的痛。” 傻瓜,那不是我的幻影,那就是我啊。两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而且,我一直都陪在你身边啊。只是为了不让你发现,所以每次瞬间转移罢了。 喜欢一个人,应该是开心的,为什么想到我会心痛呢? “樱歌,我还遇见了――”浩淇欲言又止,‘了’持续了半天。 “遇见了什么?” “你有没有姐姐或者妹妹?” “什么?” “失散的姐姐或者妹妹啊。” “浩淇,你以为你在拍偶像剧呢?我爸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怎还会有姐姐妹妹呢?” “哦。不过,我见到一个长得和你一模一样的女孩,哦不,吸血鬼。” “真的吗?”樱歌瞪大了眼睛,看着浩淇。 “真的。我在火场迟迟不肯出来,就是在一遍一遍的找她。可是直到最后,都没有看见她。” “那她,是被烧死了,还是?” “我想,以吸血鬼的超能力来说,她应该出去了吧。” “那就好,有空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 “嗯。” “浩淇,我不在的时候,你不会喜欢上她了吧?你说,你怕你的身边不再是我了,是这个意思吗?”樱歌的眼睛盯着浩淇,闪着诡异的光,仿佛在说,你敢说一个对试试? “怎么会?我拒绝了所有人的暧昧,只为等你一个不确定的未来。爱上了你,我怎还会去看别人呢?哪怕是和你长得一模一样,也不是你啊。” “看来,我在你心里还真是独一无二的呢。” “对啊。” 樱歌捂着嘴咯咯地笑,像吃到了蜜糖一样开心。 浩淇摸摸她的头发,宠溺的说,“你既然回来了,那接下来的电影,由你来拍怎么样?” “什么电影?原先谁揽的活谁拍去,我不干。” “真的么?”浩淇挑挑眉看着她。 “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吻戏,拥抱戏,感情戏哦,你能hold住不上场打人?” “怎么可以?!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放着我来拍。” “好。” “浩淇你真是的,怎么能和别人拍这种戏呢?还有,你不是学物理吗,怎么会去拍电影呢?” “小醋缸。” “谁是小醋缸?” “你。” “我不是。” “你是。” “我不是。” “你就是――” 天哪,两年前没营养的话题又回来了,她答应留下,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好吧,我是。”樱歌转过头,低下头转动着手上的蓝宝石戒指。 “怎么了?不开心了?小listening,不要不开心啦,浩淇蜀黍给你糖糖吃。”浩淇像变魔术似的从手里变出一块很大的棒棒糖,上面绑着刻着cl字样的戒指,送到樱歌脸前。 “cl?!”樱歌拿过戒指,左看看,又看看。“没想到,这么多年,你还一直留着它?” “它,和我,一直在等待着你回来。”浩淇拿过戒指,“亲爱的凌樱歌小姐,我已经等不及了,请允许我现在就给你戴上戒指,好吗?” 樱歌看着他,眼神里充满爱意,点了点头。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不过,为什么要管以后呢?珍惜现在,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我们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 “什么?” “咳咳――樱歌,我们现在就结婚吧。” “在医院?在这儿?在这儿结婚,你没搞错?” “没搞错。要戴戒指了,肯定要举行结婚仪式啦。” “哦。”樱歌淡淡的应道,对浩淇接下来的动作毫无预料。 眼前的浩淇,187的个子,在她身前单膝跪下,右手拿着戒指,樱歌伸出了手指,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尺寸正好,不大也不小。戒指在阳光下熠熠闪着光,诠释着隔过两年的等待和一生一世的承诺。 “我以后,再也不会随便离开你了。”樱歌的眼里含着泪水,两人都穿着病号服在医院做这种煽情的事,本是特别好笑,可樱歌却憋不住眼泪,又一次哭出来了。 再次与他重逢,以前的点点滴滴就如昨日重现。两年的痛苦与麻木只是一段空白,感情并没有一点生疏。眼泪不停,就好像,这一生的眼泪都是为他而流。 为暗恋他而他不懂,为他和别人在一起而忽略了她,为他和她分手,为他心痛,为他的幼稚,为他的承担,为他给她的惊喜与感动…… 浩淇起身,右臂拥紧了樱歌,两个人紧紧地抱住,任时光的点滴流逝都不为所动。 “已经是大人了,而且我们也已经结婚了,就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了。”浩淇像个兄长一样教育着樱歌,樱歌点点头。 111阿姨,我们是来接儿子的 这样就结婚了呀,没有鲜花,没有婚纱,还有,一个家没有宝贝怎么完整呢?在浩淇怀里的樱歌突然想到,心直口快就说了出来,“浩淇,悠悠呢?” 浩淇的眸色有些凝重,没有说话。 “浩淇,悠悠怎么没和你一起来厦门?” “……” “浩淇,我已经两年没见过悠悠了,自从那次和你分手之后,悠悠就再没来找过我呢。浩淇,悠悠呢?” “我――送人了。” “什么?你送人了?” “嗯。你和我分手,颜夕也死了,我颓废不振,照顾不好它。我没有办法带它来大学,所以就把它送到星韵家里了。”浩淇的眼中流露出一丝失落,樱歌都看在眼里。 “没事,我们去把我们的宝贝领回来吧。” “嗯。” 樱歌牵着浩淇的左手,却总感觉有些些不对劲。 “樱歌,先换衣服吧,穿着病号服怎么去啊?” “不用不用,接儿子最重要。我瞬间转移可以用了,我们现在就走吧。” “……” 樱歌的动作一顿,像是想到了什么。 “樱歌,”浩淇用右手牵过她的手,“我们走吧。” 她的眉头舒展开,对他笑了笑,“好的,我们接儿子去。” 樱歌拿出手机,查了查经纬度,瞬间转移。 “砰砰砰――” “凤姨,开一下门。”星韵听到敲门声,坐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继续躺着看电视。 “来了。” “砰砰砰――” “谁啊,这么急躁,有什么急事?” 一打开门,看到一男一女站在门外,两个人都穿着病号服。 “你们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这儿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阿姨,我们接儿子――”还没等樱歌说完,保姆就开始撵人了,“快走吧,快走吧,这儿没有你儿子。” 什么嘛,他们不就是穿着病号服嘛,何必把他们当成精神病人呢? “樱歌,哈哈,你被人当成神经病了。”浩淇看着樱歌笑了,放声大笑。 樱歌抓抓头发,“你才神经病呢,是因为你在身边她才把我们当神经病的。” “是吗?我长得很像神经病吗?大家不是都说我长得很帅吗?”浩淇摆出一副很自恋的表情,吹了吹刘海。 “哈哈,搞笑。你不是这位大妈的style,能看得上你的,也只有我啦。” “只有你就够了。” “那现在怎么办?” “等等,我听一听再说。”樱歌把头发勾到耳朵后。 “樱歌――” “嘘,别说话。” …… “凤姨,是谁啊?” “小姐,不用管,两个神经病人走错门了。” 靠!还真把他们俩当神经病人了?他们俩是来接儿子的! “精神病人怎么会来我们家?” “不知道,还说来接儿子呢。可笑,我们家哪有他们儿子?看那一男一女长得不差,怎么好好的就神经出毛病了呢?” “呵呵,接儿子。哪有他们儿子啊,对吧,悠悠。” “啊呜~” “小姐你先玩儿吧,凤姨先去忙了。” “嗯。” …… “怎么样?” “星韵那个死家伙在家,悠悠也在家,竟然就这样把咱俩活生生的赶出来了。走,我们直接转移去他们家。” “好。” 樱歌和浩淇两个人再次睁开眼,就到了星韵家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玺嘉的巨幅海报。 “哇――墙上贴的全是玺嘉的海报啊,玺嘉吃饭的、学习的、午休的什么都有,那些照片还是我帮她拍的呢。” “什么?”浩淇没有对墙上玺嘉的海报产生感叹,但是听到樱歌那句‘照片是我帮她拍的’就迷糊了。樱歌为什么去拍玺嘉的照片?什么时候拍的? “他帅?”浩淇挑挑眉,一声冷笑。 “不如你帅。” “那你拍他干嘛?” 樱歌还没回答,就听到了那位大妈的声音,“你们两个神经病,怎么进来的?不是不让你们进来吗,怎么这么不听话?” “你才神经病呢,你全家都神经病,”樱歌朝她吐了吐舌头,拉着浩淇的手往屋里跑着,“接儿子去咯――” 两个穿着病号服的人,后面跟着个拿着扫帚的大妈在别墅里乱跑,一副很嘻哈的画面。和樱歌在一起的人生,真可谓是跌宕起伏。 趴在沙发上的狗狗耳朵动了动,很麻利的爬了起来。 “悠悠,怎么了?”星韵拿出一块薯片放到悠悠的嘴边,它一口咬下薯片,蹦蹦跳跳的跑了下去。 “悠悠――” 一种很熟悉的感觉,是不是妈咪和爹地来接它了? 虽然过了好久,已经没有时间概念了,悠悠从一只小笨狗长成大大的狗狗,悠悠一直在等待,不停的等待,等了一天又一天,妈咪和爹地终于来接它了。悠悠是不会忘记妈咪和爹地的,妈咪和爹地肯定也想悠悠了是不是? “呼呼呼~星韵她家也太大了吧,比我家大好多呢。怎么找个狗都找不到?”樱歌和浩淇躲在门后,累的跑不动了。 “樱歌,伤才好,不要再伤着。” “我没事,倒是你得注意伤口。” “哧哧哧――”门外传来了声音,有种用爪子抓门的感觉,还伴随着门的强烈震动。 “是不是那位大妈?”浩淇在樱歌耳朵边小声说着。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笨蛋,那不是大妈,是你儿子!” “我儿子?” “你打开门看看。” 浩淇很听话的打开门,半信半疑的样子。门一开,一只巨大的毛绒绒的东西就跳到他身上,把浩淇退了一个踉跄。 “悠悠――哦,爹地都快抱不动你了。” “omg!它长这么大了?!我的天呐。”樱歌接过悠悠,它又在樱歌脸上舔来舔去的,“两年不见,长得好快啊。” “嗯。” 樱歌灵敏的听觉听到了星韵和保姆的对话。 “小姐,我们家好像进人了。” “什么?” “那两个神经病。” “天哪,怪不得悠悠跑掉了呢,你说悠悠会不会被他们俩神经不正常的人抓去?会不会被残害啊?oh,mygod!那可不行,悠悠是浩淇托付给我的,我不能让他的宝贝受到危险啊。” “小姐,我已经打电话给老爷了,也报警了。” “嗯。凤姨,你跟我来看看。” “小姐,我怕你被那俩神经病伤着。” “可悠悠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找到悠悠再说,好吗?” “嗯。这两个天杀的神经病,闲着没事来咱们家找什么儿子啊,你说说。来,小姐,给你这个晾衣架。” “好。” “樱歌,樱歌,听到什么了?” “星韵那个二公主,竟然也以为我们是神经病。靠,不吓唬吓唬她,她就不知道我凌大小姐姓凌!” “樱歌,不要骂人。” “哦。” 在美国的两年都没有骂过人,怎么来中国才没多久,骂人的习惯又恢复了? “我们准备好,吓唬她。” “嗯。” “浩淇,以前的你可是不喜欢捉弄人的,怎么现在也变得这么坏了?” “被你带坏了。” “什么啊,我才和你一起不到几天啊。” “和你一起,不坏怎么行?” 脚步声越来越近,“悠悠,配合我们哝,好的乖乖。”樱歌把悠悠放出去,悠悠很淡定的把屁股朝向外,蹲在门口摇尾巴。 樱歌向浩淇比划了个ok的手势,“准备好咯?她要来了。” “悠悠,原来你在这儿啊。”星韵放下手中的晾衣架,朝樱歌所在的房间走进去。 房间的门忽然被关上,屋里黑黑的,窗帘在风的作用下飘扬着,樱歌把自己的及腰长发弄乱,挡在脸前,双手放在空中,伸着爪子,一边动一边用不同于以往的语气说,“我是神经病――我是神经病――我是一个神经病――你看我像不像神经病?” “啊――”星韵的尖叫声简直要震破樱歌的耳膜,樱歌也跟着一起尖叫起来,“啊――” 那位保姆大妈一直在外面敲门,撞门,可怎么样门都开不开。但愿警察能早点过来,“小姐,你撑着啊。凤姨给你找帮手。” 星韵一点都听不到凤姨的声音,樱歌的尖叫声把她的耳朵灌得满满的。“你叫什么?啊――”星韵捂着耳朵,继续吼着,震得悠悠都跑掉了,跑到它爹地那儿去了。 “别叫啦!”樱歌以更大的声音吼道,“我是樱歌。” “樱歌,你是樱歌?你是神经病!” 二公主,你能不能别再吼了,樱歌的耳朵都要聋了,真的要聋了。 樱歌把头发拨起来,“看,我就是樱歌。” “不是!你是神经病,我不看!” “靠!二公主,你才是神经病,我真是樱歌!” 对哦,神经病不知道她有个外号叫做二公主的,星韵捂着眼睛的手指打开一道缝,看着面前的人。 “樱歌,咦,樱歌,真的是你啊。”星韵走到樱歌身边一把抱住她,“哎哟,你怎么来了,我好想你哦。” “是吗?”樱歌的声音有些阴阳怪气,“不是说我是神经病吗?” “呸呸呸――凤姨怎么了,竟然把我的好朋友当成神经病,还真吓着我了。”星韵拍拍樱歌的后背,笑得很开心。 樱歌对此很无语,两年没见,二公主还是这么二,而且,她做梦都没想到,再次重逢竟然是这种方式,就如同她根本没想到和浩淇再次重逢是在火场一样。 “不是说有两个神经病吗?怎么只看到一个?” “二――公――主――”樱歌的话里充满敌意,“你还真把我当神经病了?” 浩淇从门后出来,“嘿,第二个来了。” “浩淇,是你啊。” “当然是我啦,呵呵。” “对了,我真的很纳闷哎,为什么凤姨会把你们俩当成……看你们俩虽然穿着病号服,可也不至于……” “哼哼……因为樱歌说的第一句话是,‘阿姨,我们俩是来接儿子的。’” 阿姨,我们俩是来接儿子的――噗,这句话,再加上她的病号服和她傻傻的憨憨的表情,不当成神经病才怪呢。 112缱绻旖旎,永恒的羁绊 “是吗?”樱歌的眼睛朝浩淇斜了一眼,浩淇憋住了笑。 “怎么样?浩淇你还是个妻管严呢?”星韵调侃说。 浩淇向樱歌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那是,好不容易才追回来的女朋友,可不舍得惹她生气,弄不好再走了怎么办。 “星韵,怎么样,这两年你过得好吗?” “我啊,还不是那样。学习不怎么好,留在安大了。” “安大,安一。安泉,这座城市,有着我们太多的回忆,星韵,如果我能够选择,我一定会留下来,留在安泉的。” “那我们约定好不好?以后你们俩一定要回来哦,回来的话,一定要找我哦。而且,要把悠悠也带回来。” “好啊,我们约定。” “嗯。”星韵重重的点头。 “对了,你和玺嘉怎么样了?” “玺嘉啊,自从颜夕去世后,玺嘉一个人过的很颓废。他虽然考上了清华,但是他因为违反校规校级被退学,我爸爸好不容易才找关系把他留到安大,可是他现在……”提到玺嘉,星韵的眼里有些担忧和无奈。颜夕的离世,对他来说打击太大了。 “那你有没有帮助他走出困境?” “我去看过他几次,可是每次他都会喝的烂醉,把我推开。从高中到大学,他从来都没有正式看过我一眼。” 可怜的星韵,樱歌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为爱而困,曾经他们几个人,不都是为爱而困吗?星韵、颜夕、她、浩淇、玺嘉,只有临渊看起来还豁达一点。不过临渊的豁达也只是表面的,又有谁能懂得他无所谓的傻笑后面的悲哀? “星韵,只有经历了痛苦,人才能够成长。现在的你还经历的太少,还不成熟。未来的路需要你勇敢地去走,不要害怕受伤,你所要做的,只是勇敢去爱,勇敢去追求。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重要的是过程和在过程中你的付出与期待。” “谢谢你,浩淇。” 浩淇手臂环在樱歌樱歌肩膀上,和樱歌对视着。 门外的警笛声响起来了。 “哦,我忘记了。”星韵擦擦眼泪,向门外走去。 “小姐,你没事吧?警察来了,把这两个神经病抓到警察局去。” 一群武警训练有素的把他们两个围住,“星韵小姐,没事吧?”警察问道。 “住手,一场闹剧而已。”星韵向着他鞠了一躬,“给叔叔添麻烦了。” “这不是……” “我认出来了。” “这不就是两年之前在安泉市立医院突然消失的异界女孩吗?怎么现在又出现了?” “对啊,两年前报纸上都登出来过呢,后来市长用政治力量才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几个武警官兵看着樱歌那张脸,窃窃私语着。 “看错了,你们看错了。那不是我!星韵,后会有期啦。”樱歌为了避免麻烦,不能再瞬间转移了,拉着浩淇的手就向外面跑去,“悠悠,跟着妈咪。” 两个人,一只狗在路上疯狂的跑着。 完了,竟然还忘记这件事了,必须拖住警察才行。“警察叔叔如果不介意,星韵还想让你们再帮一个忙,请让这些武警官兵们留下。” “嗯。” 星韵,绞尽脑汁一定要拖住他们,浩淇和樱歌的幸福就在你的手中了。 “呼呼呼~我跑不动了。”两人停了下来,只有那只狗狗像打了鸡血一样,精力充沛的围着他们转悠。 樱歌气喘吁吁,说话一顿一顿的,“接个儿子,还那么累――唉,看来我在安泉真的出名了,日后想回安泉都是个麻烦。” “没事的,时间久了大家自然会忘记的,不要太在意。” “嗯。但愿如此。” “好啦,你抱着悠悠吧,我们一家三口要出发了。”樱歌指指地上蹦蹦跳跳的那只狗狗。 浩淇的动作一顿。 “怎么了?” 他看了看他的左手臂,蹙紧了眉。 “呵呵,呵呵,我知道了,浩小淇是嫌悠悠太重了,来妈咪抱抱。抓紧我的衣服哦。” “嗯。” 樱歌是个不会冷场的人,现在的她很会察言观色了,两年的在外生活让她学到的不仅是自立、坚强、技能,还有成熟。 再次回到厦门大学,两个身穿病号服的人,一只跟在他们身边的狗,成了厦门大学的一景。 “快走,不要在外面转悠了,我可不想再让人当成神经病了。” “嗯。” 洗过澡、换完衣服之后,樱歌坐在浩淇的身边,浩淇拿着吹风机给她吹头发。他的动作还是如往常那样轻柔,空气中带着微微的绿茶清香,樱歌转过头,看着他的脸,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什么话都没有说。 两年来,她多少次想触碰这张脸,都没有勇气。现在,终于又回到了他身边,这么近距离的看他的脸,感觉好不真实,如同以前的梦。 如果这是梦,但愿梦里会梦到醒不来的梦。 浩淇的脸更加削瘦,棱角分明,一双墨黑色的眼眸里包含的不再是当初的单纯星光,而是成熟与稳重。当初温润如玉的感觉没有变,更多了一份不一样的沉稳。 他的脸渐渐靠近,冰凉的唇吻过她脸,从额头,眉毛,眼睛,不急不躁的一点一点吻着,细碎清凉的吻,让樱歌沉浸其中。吹风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到地上了,她的睡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剥落了,只是知道两年以来一直盼望的,两个人之间的亲近、亲密,在此刻终于实现了。他也如同她一样,一直盼望着这个吻,当他的唇瓣落在她的嘴唇上,樱歌勾住了浩淇的脖子,和他躺到床上。 “樱歌――”浩淇呼唤樱歌的名字,此刻有一种致命的性感。 “嗯。”她的声音柔柔的、软软的,很轻,很细。 一直以来的盼望终成事实,一室的缱绻旖旎,永恒的羁绊。 …… 月光如水,洒在两个人的身上,把樱歌的皮肤更衬得雪一样的白。 “浩淇――”樱歌唤了一声他的名字,感觉听到的声音很不像自己的,听起来温柔的过分,把自己渗了一层鸡皮疙瘩。 “嗯?” “浩淇,你也醒了。呵呵,呵呵。”好尴尬的气氛,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看,已经到晚上了,今晚的月亮好漂亮呢。”樱歌左想右想,抬头看到月亮,借此来转移她的尴尬。 “樱歌,别动。” “怎么了?” 浩淇的脸埋在樱歌脖颈间,“好痒哦,咯咯,好痛哝,浩淇,你在干嘛呀?” 浩淇抬起头,手臂撑在樱歌身旁,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眼神里有种坏坏的光。 “种草莓啊。” “种草莓?我会种西瓜你信不信?” “……”看来樱歌不懂种草莓是什么意思嘛,天真的孩子,还是那么单纯,一点都没变。 “怎么?不信我?哼哼~看我的。” 樱歌的细长的手臂环过浩淇的脖子,也学着他的样子在他脖颈间吸吮,不同于自己以前尖牙刺破别人的血管之后贪婪的吸吮,这次只是单纯的动作。 “listening好厉害,会种西瓜了。”浩淇像哄小孩子一样说着。 这是什么表情?樱歌撇撇嘴,歪过脑袋。 “樱歌,你的身上已经留下我的印记,从此你就是我的人了,别想再从我身边逃走。” 樱歌的眼睛直直的看着浩淇认真的样子,看到他现在纯身净体地撑立在她上方,想到自己现在的样子,感觉脸顿时红了,很烧很烫的感觉。她扭过头,“浩淇,别看我。” 性感磁性的嗓音让此时的浩淇和以往的他很不一样,坏坏的声音响起在樱歌耳畔,“怎么了?” “哎呀,别看我啦。我不好意思。” “是么?” “乖乖听话,不然的话,吸血女王要发飙咯?” “……” 没辙了,这种时候能岔开话题就岔开吧,她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正如她所愿,浩淇帮她岔开了话题。不过,他所问她的事,也让她感觉无法回答。 “樱歌,这两年你在美国,生活如何?有没有遇见什么不平凡的事,你有没有什么变化?” “我,过得很好啊。我有没有变化,你不是最清楚?” 樱歌眸色渐渐凝重,深褐色的眼眸在月光映照下闪着异域的光。她不想告诉他在美国的真实生活,告诉他什么?是告诉他她一周一次的狂欢?还是告诉他她现在已经觉得吸人血没什么大不了了?亦或是告诉他她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她了,却只有在她面前的时候才能变回那个天真可爱、无忧无虑的樱歌? 对于那些事,她都不能告诉他。对于她的黑暗的一面,冷漠、绝情、血腥,甚至有时候自己都认不出自己,这些事,不就是总让她逃避他的原因吗?因为一切一切的改变,她都不想让他知道。他只需要知道,樱歌,就是他面前的这个样子就好,其余的不需要了解,没必要了解。 浩淇,原谅我隐瞒自己不堪的一面,正如你也有些事不想让我知道一样。 “嗯,我知道,你还是你。不过,我想对你说,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变了,我也不会离你而去的。就算你失去感情,失去人性,失去一切,我也会要你。就算与全世界为敌,我也会和你在一起。” 两只交握的手十指相扣,两个相同款式的cl戒指一大一小,在月光下熠熠闪着光。浩淇,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我留下来或是安全,或是危险,都不再重要;我的那一面,或是血腥,或是冷漠,也不重要了。因为我知道,你会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113从夏大到厦大 樱歌看着浩淇,却突然想到了颜夕。这样的话他是不是也曾对颜夕说过,这样的事是不是他们之间也曾做过? 别胡思乱想了,樱歌,你们现在还能走在一起就已经很好了,浩淇说他能够接受你的改变,那你为何抓住这一点紧紧不放呢? 刚要说出的话,又欲言又止。 “怎么了?” “没事,只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我……不说了吧。” 难得她和浩淇有这样的突破,难得他们之间不再争吵,不再提分开,难得一次相见,对于那些无法改变又的确发生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浩淇看了看自己的左手臂,又看了看樱歌。 “listening,我不希望我们之间再有隐瞒了,两年前的隐瞒与不信任,才导致了我们的分别,现在,如果你想问什么,问吧。” 浩淇的目光真挚、炽热,樱歌看着他的眼睛说,“曾经,颜夕也和你去过酒店。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可我却不是你的第一个女人。” 浩淇的眼睛依旧紧紧盯着樱歌,嘴紧抿着,没有说话。半晌,他笑了,对着樱歌那张天真可爱的脸笑了。 真的很搞不懂他在笑什么,她明明在说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竟然还笑?! 难不成他觉得这件事不重要?难道他一点都没放在心上? 为什么浩淇越来越捉摸不透了呢? “樱歌,你吃醋了。” 搞笑!这件事难道不该吃醋吗?当初她的反应比吃醋严重得多,感觉就像心里被捅了一刀。 “别吃醋了,那次我没有做什么。” “嗯?”这是在安慰她还是在忽悠她? “水云天?” “嗯,对,就是这家。你们俩……” “颜夕很早的时候约我去咖啡厅,服务员不小心把咖啡倒在我衬衣上了,因为水云天就在对面,所以我进去开了间房换了身衣服。” “哦。” 樱歌笑了笑,原来是这样的事,原来是她想多了。 “樱歌,我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喜欢你,即便是当初我们分手,即便是孤身等了你两年。” “……” 目光有些闪动,鼻子有些酸酸的。 他一直喜欢着她,她又何尝不是?她从高一就开始暗恋他,她的爱绝不比他少。 “我知道。” 樱歌的手握住浩淇的,紧紧相握的手、两个熠相交辉的戒指,愿从此再不分开。 ―― “妈妈,我决定转学回中国。”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现在眼睛已经好了啊,也没什么危险了,我想回去。” “是为了某个人?” “……” “情系樱歌的那个人,两年前让你伤心绝望,你才回到妈妈身边,开始的几个月,你的视力还没有恢复,心情也极其黯淡,两年后他的一句话,就有这么大作用?你真的愿意为了他回去?” “我愿意。以前的事都过去了,我不想再计较了。妈妈,我要走了。” 她蹙紧了眉,现如今,吸血鬼世界不再安全了,皇室贵族与帝国内部人员早就集结起来蠢蠢欲动,整个吸血鬼王国都要面临巨大危机,而人类的世界还有专门抓吸血鬼研究的医生与科学家。相比起来,人类的世界会更安全些吧,毕竟她也在那儿生活了十八年。“ ”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自己再受伤了。“ ”嗯,好的,我知道了。“樱歌拥抱着妈妈,拍拍她的后背。 转眼间,怀中的人就不见了,留下的余温也很快消散。 记得两年前,回到家的时候看到樱歌坐在阳台的白色吊椅上,一个人静静地流泪。听到她的声响,转过头,眼神空洞没有一丝光彩。女儿这个样子,做母亲的都会心痛的吧。 当时问她什么她都不说,不过大体上也可以猜得出来。用了很长时间帮樱歌治好眼睛,之后送进夏威夷大学。在学校里不知道她的表现怎样,可回到家总看到她一个人坐在吊椅上,静静看着远方,看着中国的方向。 也许,她不该再留她了。 有些事,必须要亲身体会才能了解,虽然她没有那个勇气再回到中国。 樱歌,比她做得好。 ―― 浩淇早上八点半醒来,手摸了摸枕头边,空空如也。本来还迷迷糊糊的睡着,一下子就醒了。记得昨晚是抓着樱歌的手睡的,就是怕醒来后她不见了,可不论怎么做,她还是走了。 正当浩淇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时候,门被打开了。 ”hello,goodmorning。“樱歌推着餐车进来,向浩淇打了个招呼。 浩淇一把抱住樱歌,樱歌的神情有些恍惚,”怎么了?“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又走了。“ 以为她又走了? 她走过很多次吗? ”我去和妈妈道别了,还有,我去给你叫早餐了。“ ”嗯。“ ”浩小淇,我不会在离开你了。说到做到。“ ”那就好,以后都要和我一起,不行的话和我打报告。“ ”好的。“ ”不准一个人乱吧。“ ”好的。“ ”吃饭。“ ”好的。“ ”这么听话?“ ”嘿嘿……“樱歌抓了抓脑袋傻傻笑着,两只眼睛闪着单纯的光。 不听话怎么办?要好好听话才行。已经离开太多次了,都让他有恐惧感了。 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一起吃饭,樱歌看着浩淇,一只手拧开果酱瓶,把面包放到盘子里,又拿起匙子舀果酱,再把它涂到面包身上。动作很不流畅,总是很不对劲。 ”我来。“ 她把自己涂好的面包放到他面前,拿过两页面包继续涂着。 浩淇的左手臂动了动,却始终没有抬起来。他看着樱歌,眼底布满阴霾。 她知道了吗? ”嘿,想什么呢?“樱歌的手在浩淇面前晃了晃,一脸天真地看着他,嘴角还挂着笑容,傻傻的很开心的样子。 浩淇抿嘴一笑,”没什么。“ 看这样子是不知道吧。 如果,她知道了会怎么样呢? ―― ”老师您好,我想转到贵校读书。“樱歌递交给教学秘书一张表,很虔诚的说。 ”你是夏威夷大学的?有没有推荐信?“ ”没有。“ ”是不是推荐项目?“ ”不是。“ ”那你……同学,你知道,厦门大学不是随便就能考的大学,要是这样的话大家都不用高考了,直接来转学就是了。“ 樱歌被她说得无语,那又能怎样呢? ”老师,拜托你帮帮忙,我真的很想转过来读书。“ 坐在椅子上的人扶额擦汗,这件事哪有那么好帮忙,而且国籍、身份证、学生证她什么也没带,想帮也帮不了。 樱歌低下头,暗自想:要是我会催眠术就好了。 ifonly。 ”咦,这不是卿雪吗?“另一个老师走进来,盯着樱歌的脸看。 樱歌抬起头,目光直直的看着他。 记得那时浩淇说,”樱歌,我发现了一个和你长得很像的女生,特别像特别像。“ 看来,老师也觉得很像呢,不然将错就错好了。 替用别人身份,这样会不会不太仗义? ”卿雪?“教学秘书看着樱歌说道,”是那个从国外来交流的学生吗?“ ”对啊,卿雪,你来这儿干什么?“另一个老师很诧异的看着她。 ”哦,对不起,有点犯糊涂,呵呵。“樱歌抓抓脑袋,傻傻的笑着走出去。 ”怎么样?“ ”说是成功也不算成功,说是失败也不算很失败。“ ”你要替代卿雪?“ 浩淇就是聪明,樱歌还没说他就猜到了。 ”不是我要替代啦,将错就错。我跟着你,大家把我认成卿雪就认吧。“ ”你……“ ”好嘛好嘛,我们慢慢想办法。“ ”嗯。也不知道卿雪去哪儿了,自从那次拍戏失火之后,就再没见到她。“ ”怎么?还想她了?“ ”你不是在我身边嘛,我只是担心她而已。“ ”卿雪真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吗?“ ”不如你漂亮。“ ”别闹,我问你正事呢。“ ”嗯,长得像孪生姐妹。你可能真的有孪生姐妹,只是你家人没告诉你而已。“ ”不会吧,我爸我妈干嘛要骗我呢。再说了,我还真想见见卿雪,看看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是个什么情况。“ ”如果你们俩同时出现,绝对会惊艳全场,说不定还会成为厦大一大奇观呢。“ ”是吗?那我更有兴趣了。“ ”走吧,我们去教室。“ ”嗯。“ 浩淇牵着樱歌的手,向教室走去。 ”哇――你们俩在一起了?“ ”你们俩怎么样,恢复了吗?那天真担心死我了。“ ”你不是说不恋爱的嘛,怎么这么快,卿雪一来你就打破这个规矩了?“ ”秀恩爱,分得快!“ ”……“ 面对这些窃窃私语,樱歌感觉好像回到了高中,在夏大那两年天天听英文,说话也用英语,耳朵都出茧子了。还是中国好,感觉汉语就是亲切。 在高中的时候,那些话还萦绕在耳边,”樱歌你们俩在一起了?“ ”篮球女神啊!“ ”篮球女神配安一校草。“ ”发喜糖,发喜糖!“ ”……“ …… ”大家好,让大家担心了,那天的意外,我和浩淇都已经没事了。“樱歌向大家鞠了一躬。 ”喜糖!喜糖!喜糖!“ ”这个,以后再说。“ 浩淇和樱歌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不再理他们。 114执事,你不懂爱 “浩淇,你们班女生好少哦。”樱歌靠近浩淇,小声地在他耳边说着。 “嗯,学物理的女生的确很少。” “你为什么学物理啊?是不是因为……嗯?”樱歌挑了挑眉。 “什么?” “是不是因为我上高中总是问你物理题,然后你就爱上物理了?” “瞎说什么呢。”浩淇的手翻着课本,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好嘛好嘛,我不嘲笑你了。” “你在美国学的是什么专业?” “你猜?” “物理?” “no。” “吸血鬼文学?” “no。” “英语?” “absolutelyno。” “那是什么呢?” “服装设计。当时就是觉得这个可能很好玩,就随便选了课。” “服装设计很好啊,只不过,这两年你物理知识一点没有长进,在这儿能跟得上吗?” “我不是有你吗?有你我还怕什么。” 浩淇笑了笑,摸摸樱歌的头发。对啊,只要有他在,她还用担心什么呢? 真好,就像回到了以前。两年的等待只是一段空白,只要她回来了就好了。 “嗨,卿雪,你还好吧?”一个男生靠近她,很关切的样子,让她不禁想到临渊。 樱歌对他笑了笑,“我很好,谢谢关心。” “怎么感觉今天的卿雪很不一样呢?” “是吗?哪里不一样?” 是不是她演技太差,伪装得点都不好,这样就被人识别出来了? 浩淇实在看不下去了,对慕辰说,“其实她……” 还没等说出口,樱歌握住了他的手,摇了摇头。 “今天的你很温柔啊,比平时可爱了。”慕辰说道。 “哦?”樱歌笑了笑,露出可爱的小虎牙,“那平时的我是怎样的呢?平时的我不可爱吗?” “咳咳,可爱,可爱。” 樱歌的眼睛眨眨看着他,脑筋一转,懂了。原来卿雪不是可爱型的,那是颜夕那种型的吗? “呵呵,同学,我跟你开玩笑呢。今天只是突然想开开玩笑而已。” “哦~”慕辰哦了好长一段时间,向樱歌眨了眨眼,“对了,导演说你们俩休息好之后拍戏还要继续。” “嗯,知道了。” ―― “浩淇,那个……真的要我替卿雪拍吗?我真的不会拍戏。” “难道你希望我和别人拥抱、接吻?” “nononono,absolutelyno!” “那不就得了,你就一替到底了。” “给我说说故事的大体内容吧。” 浩淇一边写着字,一边说道,“大体内容啊,它讲的是男女之间的恋爱悲剧,剧中你叫沫廖,上半部分卿雪演的有些冷漠、清冷,你接下来演下一部分的时候,不能把它给变喜了。” 樱歌皱皱眉,“不能变喜了啊,那我天生就长了一张很富有喜感的脸,我也没有办法啊,我总是动不动就笑呢。” “那这样的话,你就会露馅了。”浩淇抬起头,递给樱歌一张纸条。 “哦哦哦,我懂了,我会努力的。”樱歌接过纸条,“这个是?” “一些关于人物把握的细节,以我个人之见。” “嗯,浩淇,有你真好。” 浩淇摸摸她的头发,“到时候,如果我说的话太过煽情,你不要笑场。” “呵――呵呵,不会的不会的,好不容易有这次机会让你给我说说情话,你就一次性说个够吧。” “……”他的表情有些僵硬,像突然断电了一样。 “呵呵――呵呵,浩小淇,本女王很期待你的表演。” ―― “导演,我们回来了。”樱歌故意把自己的声音变得不那么幼稚,装着自己以为卿雪的语调说话。 “嗯,对于那件事我很抱歉。” “没事的没事的。” “那好,我们开始吧。” “嗯。” 今天的戏有些悲,空气中也涵盖着忧伤的气氛。氤氲的天空,戏中的沫廖孤独的坐在医院的病床上,这是叶柯和沫廖和好的第十七天,和好固然是好的,可沫廖自己已身患病疾,她不知道该继续拖累他还是干脆了断。 她坐在床上,双臂环着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如今的她因为癌症肿瘤的压迫,视力、听力都下降地很快,很快就会失去视觉与听觉。 她慢慢入戏了,神情中透着一丝苦涩。因为,这件事,她也曾感同身受,那个时候,她也经历过那么一段无助与痛苦。 远处有几个人在小声说话,樱歌继续演着,放大了听力听另一头的话。 “卿雪那天不是拦住那几个人不让他们去救浩淇吗?怎么现在他们俩又在一起了?” “什么呀,你胡说什么?” “你不信问问阿宾,是不是?那天我亲眼看到的。卿雪就像突然从地里冒出来似的,一下挡在他们几个面前。” “阿宾,是这样的吗?他是不是犯傻了?” “别瞎说,他真的是犯傻了,那天我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 “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 “嗯。” …… 叶柯(浩淇饰)走了过来,坐在她身边。戏要开始了,虽然她心里还有诸多疑惑,不过樱歌硬是逼自己从那边的谈过内容中回过神来。 “叶柯,我是不是不会好了?” “怎么会呢,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相信我。” 沫廖捧起叶柯的脸,“让我再好好看看你吧,也许几天之后就再也看不见你的脸,你的眉毛,你的眼睛,你的嘴巴,都深深刻在我的心里才好。” 叶柯双目紧紧凝视着沫廖,双眉紧蹙,此时他心里的感觉,就像回到了两年前,那段极为痛苦的时光。一切,曾经真实、深刻的发生在他和她身上。越是感同身受,就越会刻骨铭心的体会到这种酸涩的感觉。 “再多陪我说说我吧,我想记住你的声音,这样在以后孤单的几年里,就算我的生命里全都是黑暗与寂静,我也可以回忆起你的声音,回忆起你曾经给我说过的话,回忆起我们的曾经。” “沫廖――” “呃――好痛――”沫廖的额头上沁出冷汗,双手紧紧抓着衣服,身体不断的颤抖。 “又发作了。” “给我药,给我药――”沫廖的手在空气中乱抓,却被叶柯紧紧抱住,“疼的话,抓住我的手好了,那些止疼药对你病情没有一点作用的。” “叶柯,我好疼。” 一滴泪落到他手上,冰冰凉凉的。冰冷的眼泪在煞白的病房里,窗外的阳光虽明媚却不再温暖。画面回到曾经,那些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一起玩闹,一起吃饭,一点一滴的美好的时光。 沫廖用颤抖的声音说,“就算有朝一日我只剩一天的记忆,我也会好好记住你。只不过,叶柯,到那个时候你可不可以带我走,我不想在医院终了此生,你要告诉我哪里是回家的路。” 陪你走过郁郁葱葱的春季,陪你走过骄阳似火的夏季,陪你走过万物凋零的秋季,也一定会陪你走过白雪皑皑的冬季。街道两旁的向日葵,代表着生的希望。就算,真的到了那么一天,她的记忆只能保持24个小时,他也会每天早上和他重新认识一次。不是说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吗?可不论是人,还是人鱼,都不是为记忆而活的。应该珍惜现有的时光,不是吗? “好,好,我答应你。” “卡――很好,你们两个演技很不错嘛,挺有潜力的。”导演称赞道。 樱歌苦笑了一声,“因为那不是演的,那就是我曾经历过的。”虽然,上半部分没有她的参与,根本不算是她的故事,可下半部分,她相信她可以做好。 “哦?” “导演不必太在意。” ―― 深夜。 卿雪在一条黑暗的道路上走着,一身的青色衣服,头发散在肩上,眼神里没有意思感情。 她敲了敲门,一个冰冷的声音从铁门内传出,“进!” “卿雪回来了。” “是,执事。” “事情办好了吗?”他玩弄着左手食指上的戒指,深情中偷着一股慵懒与悠闲。 如果说卿雪已经够冷漠了,面前的这个人,举手投足之间却比卿雪冷漠不知多少倍,声音都会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执事,我――我已经放了火,而且把他困在火里了,可是――” “卿雪,这点事你都做不好?真是太辜负我对你的希望了,暗夜第一女杀手能力怎如此平庸?” “对不起。” “算了,我找别人干吧。” “执事,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不会再犹豫了。这次来,我不是来向您汇报失败的消息的。” “那是为何?” “执事,我到底是谁?” “怎么会问这么一种问题?”他的语气有些变,双手背在后面交握,不再玩弄戒指。 “因为――”她要告诉他她看到了一个长得和她一模一样的女生吗?她要告诉他,她看过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与电影场景之后内心会有触动吗? 她不懂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她不懂为什么她会感觉到心底的改变。可她的不懂,没法告诉他。 “没事了,我只是想问你,我到底是谁,我从哪儿来的?” “这不重要。” “那重要的是什么?难道我连我的真实身份都不能知道吗?我在你眼里是什么?只是杀人的工具吗?” “卿雪,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只是觉得,执事,你没有爱。” 115樱歌卿雪见面 “……” “你把我抚养长大,训练我、教育我,就是为了我能为你所用,替你杀人吗?”卿雪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怎么会这么想?” “因为从我记事到现在,我能为你做的,只有杀人。执事,难道说除了杀人,我什么都不能为你做吗?” “你还想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 “吸血鬼是没有感情的,杀戮是我们的本性,而你身为暗夜杀手团里我最得意的助手,杀戮,本就是你的正常习惯。我不需要感情,你也如此。” “……” 卿雪的眉头紧皱,柳眉下的那双褐色的眼睛深深凝望着眼前这个人,却怎么看都看不透。 “卿雪,我再相信你最后一次。” “是。不久之后我一定会回来复命。” 卿雪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间,就如同她以前一样,没有感情,没有人性,继续着原来的生活,继续着自己的任务,继续着他想让她做的。 铁门内的夜执事居高临下,站在劈石上一身黑衣,红色的瞳孔中透着一丝难以捉摸的光,凝望着卿雪的背影。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想怎样。 “执事,喝点‘美酒’?”一个身形性感、穿着暴露的女生端着两杯华氏98。5c的血液走过来,身体都快贴到他身上。女生的突如其来,打破了执事的深思。 他一把推开她,“丽莎,跟你说过多少次,离我远一点。” “执事,不要这样嘛,人家刚刚给你准备的饮料,喝吧。”女生端起酒杯,嗲声嗲气地说。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刚才脸上的狰狞恍惚间浮现,又在眨眼间消失,就好像从未露出那个面目。 他冷冷地用纯正的英式英语说着,语气中透着一份摄人心魄的寒冷,“好了,你可以走了。” “不要,执事你怎么这么冷漠呢?”她又贴近了他,脸颊贴着他的胸膛,在他衣服上摩挲。 “丽莎,我给你三秒钟,立刻离开这里。要不然,你知道后果。” “这……” “1――” “……” “2――” “好吧,我走。”丽莎一转眼的时间就离开了,刮起了一阵妖风。黑色的窗帘的尾摆飘摇着,一下一下打在窗户上。 黑夜寂静,没有一丝声音。执事的耳边还在回响着卿雪冷漠的声音,久久不能消散。 他冷漠吗? 他真的只是为了利用她吗? 他不懂爱? 爱是什么,他为什么要懂爱? ―― “啊――哈――哈――”慕辰风风火火的跑回来,正撞到浩淇身上,他一屁股蹲到地上。 “怎么了慕辰,大惊小怪的干什么?” “她――她――”慕辰的手指指着樱歌,心里本想告诉浩淇看到卿雪一手把树皮给剥下来了,很惊讶她的力量,可找到浩淇之后,更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我?”樱歌指了指自己。 “你是卿雪?那我刚才见到的是?”慕辰很是疑惑地看着樱歌。 “呵,呵呵,那个,你刚刚看到的是我啊,只不过我比你走得快而已啊。”樱歌抓抓头发,憨憨的傻笑着。 “判若两人,刚才的你如此冷漠,现在的你却又这么可爱,再说,你到底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过来的呢?我怎么越想越不懂了。” “这个,这个嘛……”真是的,该怎么说才好。这个同学怎么这么多问题,真以为自己是十万个为什么了?! 慕辰的眼睛一直盯着樱歌,像是在质问什么。 “其实,她不是我。”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樱歌见到那张脸,呆呆的站在那儿说不出话。 原来世间这有这么像的两个人,她的眼睛,她的美貌,她的鼻子,她的嘴巴,她的身形,简直和自己一模一样。难道,自己和她真的有某种关系?孪生姐妹?又失散多年? 搞笑,你以为在演偶像剧呢?哪会出来那么多失散多年的孪生姐妹、孪生兄弟啊。 “啊?你……”慕辰转过身,看看她,又看看她,两个人一模一样。他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足以表明现在的他有多震惊。 浩淇走到慕辰面前,“慕辰,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樱歌,这个才是卿雪。她们俩的确长得有点像,你不要太吃惊。” “有点像?这何止是有点像?!浩淇,我惊讶的是你为什么不吃惊?”慕辰声调都有些高了。 樱歌走上前去,看着那张一模一样的脸,就像是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听得到她的心跳,哒哒哒的声音,一拍一拍的节奏,正如同她自己的心跳一样。这种奇怪的感应,为什么会出现?她们俩不仅长相一样,而且心跳竟然同步了。 “你好,我是樱歌,之前冒充你很抱歉,现在你回来了,我的身份也该还原了。” “没事。”卿雪冷冷的一句话,让樱歌不敢再说下去。虽然长相一样,可她们俩之间的确有太多不同。性格不同,声音不同,思想不同。毕竟,不是同一个人嘛。 樱歌伸出手,“相遇一场也不容易,而且我们俩还长得这么像,很高兴认识你,我们做朋友吧。” 卿雪看着那只手食指上的蓝宝石戒指,自己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她交握着手放在后面,青色的长裙裙摆被风吹的有些飘摇,她拨拨头发说“很高兴认识你,我还有事,该走了。” “你――”樱歌觉得被冷落了,还想叫住卿雪,卿雪回过头对她说道,“原谅我这个人,就是话有点少。对了,那个电影你继续替我拍下去吧。” “啊?”樱歌反应比较迟钝,感觉细胞也比较大,一个动作那么夸张,大大的张着嘴巴。 “怎么?你希望我和你的男友一起拍戏?” “呃……不是不是。” “那不就得了。” “……” 卿雪走到浩淇的身边,在离他很近的位置贴着他的耳朵说道,“对不起,那天太害怕,所以临阵脱逃,让你担心了。” 浩淇微微一笑,“卿雪,没事的。” “那就好,我走了。” “拜拜。” 樱歌和慕辰两个人呆呆的看着卿雪离去的背影,很久才缓过神来。 这是个什么剧情?明明她才是小说中的女主角、白马王子等待的公主,怎么现在却蹦出来一个长得和她一模一样的女人,还特有范儿、特厉害、特气质,这个女人的出现给樱歌一种警惕感与失落感,就好像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了一样。 对于她为什么长得和她一个模样、为什么心跳和她同步,以及为什么对人不冷不热、她的出现有什么目的这些问题她都想不通,她只知道,她,卿雪,这个长相和自己一样的冷美人不简单。 “浩淇,这样的话,我还要继续在厦大待着吗?”樱歌傻傻的问道,此时此刻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当然,你答应过我的。” “那……卿雪呢?” “没事,你们可以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玩啊,到时候我们三个在一起会很好玩的吧。” “怎么着?你还想脚踏两条船?!”听这语气,他确实有这个意思咯。“我告诉你,不许那样做!原来我不在的时候不行,现在更不行!” “只要你时刻待在我身边管着我不就好了?” “好吧。”樱歌傻傻的答应道。像是想到了什么,她一下蹦了起来,“你这是――激将法!” “哪有,我可没说。” “有!” “没有!” “有!” “没有!” “就是有!” “好啦,吸血女王,我们走啦。”浩淇牵过樱歌的手,“慕辰,拜拜。” “去哪儿啊?” “上课。” 上课,上课,上课。 上课岂不是要见到卿雪,要和她一个教室,要和她一起接受众人的问题? 大家肯定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可她要怎么回答?毕竟,卿雪是先来的,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 那她这个后来者,而且是没有学历、没有户籍、没有成绩单、没有介绍信、没有交流项目机会的后来者,该怎么回答大家呢? “没事,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有我。” “啊?” 樱歌转过头看着浩淇,手还紧紧的被他牵着,步子还和他一起向前迈着。是呢,有他。有他在,他会帮她挡去一切问题一切质疑,有他在,什么都不用怕。 ―― 两个人推开教室的门,坐到座位上,当然,卿雪也坐在教室里。同学们面对一个浩淇,两个一模一样的卿雪,此刻没有窃窃私语,也没有高谈阔论,有的只是鸦雀无声。 樱歌走上讲台,“同学们,对不起。我冒用了卿雪的名字,其实我不是她,我的名字叫樱歌,我是从夏威夷大学来的,也叫夏大不是吗?呵呵,呵呵――”樱歌抓抓头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我希望大家可以原谅我,我期待你们和我做朋友,其实我这个人很好相处的。还有,那个,我知道大家有很多问题、很多疑惑,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所以,这些问题……” “樱歌同学,你和卿雪有什么关系啊?你们是孪生姐妹吗?” “不是。” “樱歌……” “卿雪……” 听了樱歌的话,顿时间教室里就活跃起来了,一群人把樱歌围住了,一群人挤到卿雪那儿去了。 樱歌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那些问题,生活了十八年,爸爸从没告诉过她自己是不是有个姐姐或者妹妹,她问妈妈的时候,妈妈也没有说啊。爸爸妈妈没有理由骗她啊,就算是姐姐或者妹妹,那卿雪为什么不和自己相认,却摆出那么一副冷漠的模样呢? “大家有问题请保留,我想世上还是存在这种缘分的,没什么血缘关系却还长相相似。我想当事人也不想大家这种问法,所以请大家保留吧。”浩淇挤到人群中,牵起樱歌的手,在她手背上捏了捏,小声在她耳边说,“没事的。” “嗯。” 116再问你一次?我不后悔。 “真搞不懂,两个人怎么会长的一模一样呢?” “浩淇,两个人这么像,以后该怎么分辨?” “你夹在两位美女中间是不是感觉很爽啊?艳福不浅呢。” “……” 浩淇清了清嗓子说,“其实,樱歌和我很久以前就认识了。两个人虽然外貌相同,可她们俩之间有着不一样的性格。大家相处久了,就会发现她们各自的特征。” “这样啊。其实我真的觉得我们班的这两位美女会成为厦大一大奇观的。本来物理院女的就少,如今却来了这么俩美女,而且还是双生花,哈哈---哈哈-----” “我们物理院出名了,真的!” “……” ---------------- 闪烁的灯光。昏暗的房间。舞池里扭动着腰肢的男男女女。杯子里安静摇晃的彩色液体,散发着荧荧绿光。 玺嘉坐在角落,将杯中剩余的液体一饮而尽,心里释放不出的苦涩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一直压抑着他。 “waiter,再来一杯。”他向外面喊了一声,不知道这一声是被聒噪的音乐声湮灭了,还是传了出去。 很长时间,妖艳的灯光下依旧跳动着男女,吵闹的鼓点依旧震慑着人的心跳。 “您的酒,慢用。”一个妆容花里胡哨的少女端着酒过来,故意在玺嘉的耳朵边吹了口气,把一张卡放到玺嘉手里,“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打电话哦。” 玺嘉冷哼了一声,自顾自喝着酒,不再看她。 烈酒入喉,疼到心里。他虽然告诉自己不能再放任自己这样下去了,不能再颓废下去了,可以个人如果开始了堕落,堕落便会一直进行下去,成为一种习惯。到最终,会变成另外一个人,自己都不能认识自己。 可现在,他变成这个样子,早已自己不认识自己了。 玺嘉又喝了一口,辣的心里难受。 “玺嘉,你怎么又在这儿?回去吧,我们回去吧,别再喝了。”星韵跑到玺嘉跟前,夺过他手里的酒杯,眼睛直直的看着他。 玺嘉头都没抬过一下,语气冰冷,“滚,我用不着你来说教。” “玺嘉,你……” “给我酒。” “我不给。” “waiter,再来一杯。哼--” “玺嘉,你别这样,我知道你的本质不是这样的,不要再放任自己堕落了。”星韵弱弱地说着。多少次,她已经被他骂过多少次了,开始的时候她还会觉得难受、会哭,后来渐渐地都习惯了,虽然心里觉得憋屈,可她还是会鼓起勇气和他对抗。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不关心他,就没有人再关心他了。她不想让他感觉自己是被全世界遗弃了,因为她一直会在他身边。 “呵―我别再堕落了,我的本质是什么,你知道吗?我心里想什么,你懂吗?” “我知道,你是因为颜夕去世而伤心。” “哼―你是把我想的太痴情了吧。” “玺嘉---”星韵不知道想说什么,来的路上她本来准备了很多话来劝他,可此时此刻除了叫他的名字,一句话也不会说了。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你看看舞池中的男男的女女,鱼龙混杂、乱七八糟的人,你就知道我到底是什么了。” “我知道,你不是的,你和他们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你凭什么相信我?” “我就是相信。” “别再天真了,这里不是你千金大小姐该来的地方,走吧。”玺嘉拿过另一杯酒,往嘴里灌着。 星韵抢过他的酒,“玺嘉---” 玺嘉抬起头,锐利的眼光看着她,虽有些颓废与疲惫,可他的杀气还是一丝未减,“你想说什么?” “我……我……”星韵欲言又止,一直‘我我我’结巴个不停。 “说完滚蛋。” “玺嘉,我会陪着你的。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所以不要再放任自己了。就算颜夕离开了你,你父母对你不管不顾,清华让你退学,甚至如果有一天全世界都抛弃了你,我也会在你身边的,我会陪着你。你不要说我自不量力,你也不要为我觉得可惜,我甘愿陪着你。我自愿的。”星韵的手紧紧握着酒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了这么一通话。 玺嘉轻蔑的笑了一声,狭长的眼睛看着星韵,“是吗?你真要陪着我?那你喝吧。” 星韵看着玺嘉,双唇紧紧抿着。 “怎么?不敢喝啊?不喝酒你在这儿陪着我干嘛,我还不如找小姐。” 他的语气如此轻佻与讽刺,本以为她的一番话可以劝动玺嘉,可现在他竟把她和小姐相提并论了,对她来说是多么大的侮辱? 是啊,怎么可能这样就劝动他呢?以前她做了那么多,天天守在他身边,天天给他拦酒,他都无动于衷,怎会因为现在的一番话而感动? “小姐―”玺嘉又喊了一声,“没关系,我喝!”星韵嘴对着酒杯的口沿,把酒一饮而尽。 “咳----咳---”她烧得捂着胸口,紧紧抓着自己的衣服,声音有些微弱,“好难受。” “不行就回家,不必在这儿等我。”玺嘉冷冷的撂下一句话,起身向吧台走去。 “我行,我没说我不行!”星韵抓着玺嘉的衣袖,紧紧地攥着。 “帅哥,需要什么服务?”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过来,星韵回过头,便看到一个d罩杯的女生,姣好的身材,好的都有些过了。 玺嘉转过身,看着星韵,“她能做的,你都能做?” 星韵呆呆的看着他,眼里失去了光彩。玺嘉口中的她能做的是指什么?玺嘉,他真的把她和她们那些人相提并论?哦,看来不是相提并论,也许在玺嘉的眼里,她不如她们,至少她们听话,她们脑袋灵活,她们知道如何能顺他的心意,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 原来,她在他心里是那么廉价,连个朋友都不如。 “不能做,只会喝酒?” 这句话,算是对她的讽刺吗?讽刺她这一直以来的努力,从来不会顺着他的心愿,一直都是拦着他,不让他做这个,不让他做那个。他在网吧熬夜,她不让;他去酒吧喝酒,她不让;他在学校打架,她不让……难道她关心他也有错?她活该受这侮辱? 这个男人,是她心爱的人,是她最珍贵的人。 有时候,爱的确是疯狂的,但有时候,爱并不是那么伟大,可以改变一切的。 “她能做的,我都可以做。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星韵的话中略带了些颤音,但她的目光如此坚定,视线一直落在玺嘉脸上。 “好!”玺嘉拉着她走到吧台,“帅哥,需要我做什么?” “拿酒,要最烈的那种。”冷冷一句话,没有一丝感情。 十瓶酒摆在星韵面前,星韵还没缓过神来,玺嘉就拿起一瓶酒放到她手上,“来,我不喝,你替我喝。” “这就是要我做的事?只要我做完,你就跟我回家,从此振作起来?”虽然看到那些酒有些害怕,不过如果这就是考验,她愿意为了他全部喝完。 “不是,这才是第一步。”他磁性的嗓音贴着她的耳廓传进,让星韵感觉自己很不舒服。 “哦。”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不后悔。”星韵举起酒瓶,仰头往嘴里灌着。 好难受,酒经过的地方,全都燃烧着。她的喉咙,她的胃,她的肚子,没有一个地方完好。疼得她再次捂住胸口,紧紧地按着,仿佛这样就不会再疼了。 一瓶。 两瓶。 三瓶。 眼前的事物渐渐模糊起来,思维也有些紊乱,心里什么都不想,只记得自己要喝酒,一直喝,一直喝,直到把所有酒都喝完为止。 烈酒顺着脖颈淌了下来,划过一道弧线,白皙的皮肤显得格外性感,有着不一样的清纯、干净脱俗的感觉。星韵感觉身体太热了,干脆挽起袖子来,继续喝着。胸口的疼很轻了,可能已经烧得麻木了吧。 玺嘉夺过她的酒瓶,星韵又拿起一瓶,“我要继续喝,我行的。” 玺嘉的脸渐渐靠近,嗓音里散发着致命的诱惑,“不需要你再喝了。” “嗯?”星韵看着他的脸,眼睛里闪闪发着光,有些涣散和迷茫。 “你说过,她能做的你都能做,是吗?”他的眼里有一丝猥亵的光,从墨黑的眼眸中透出来。 星韵傻傻点点头,没有说话。 “你现在可以后悔,只要你说停,我不会强求你,我放你回家。” “我可以。”坚定的三个字,注定了她一辈子的悲剧结局。 玺嘉把星韵拦腰抱起,用的全是蛮力,没有一丝温柔。他把她扔到床上,把她身上的衣服都撕扯破,像是在把一个可爱的布娃娃一点一点毁灭。那种感觉,真的可以用毁灭两个字来形容了吧。 星韵的眼角留下了一滴眼泪,她没有反抗,也没有叫喊,一直沉默着,什么都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 “我再问你一次,你真不后悔?” “我……不后悔。” 他没有吻她,只是用牙齿在她肩膀上撕咬着,咬出一块块红印,直到咬出血,他也没有松口,没有心疼。 因为她说的,她不后悔。他已经问过她了,她不后悔。既然她不后悔,他又何必要在意? ------题外话------ 写的有点....yellow?不过我已经很少描写细节了。。。情节需要呢。。。。 117她回不了头了 玺嘉把她的衣服一件件撕碎,心里却感受不到一点快乐,只觉得迷乱的意识渐渐吞噬自己的头脑。 星韵一动不动,此时的她可能已经被玺嘉的这幅模样吓傻了,她的心里在默念着,爸爸,爸爸,能不能来救我? 这一夜,可能算是星韵此生最痛苦的一夜。第一次躺在心爱男人的身下,是很多青春少女最浪漫的事,可对她来说,除了羞辱、讽刺、毁灭,还有什么? 上午十点半,星韵在睡梦中醒来。昨晚不知道他要过了多少次,已经把她搞得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双腿像不算是自己的一样麻木,手心抓破出了血,已经结成血痂。肩膀上的寸寸红印,是昨晚玺嘉给她咬的,现在碰到还会痛。 星韵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撕扯的不成样子了,现在的她,连衣服都没得穿了。她穿上玺嘉的衬衣,衬衣长及她的腿。这个样子,很不堪的样子,却真真切切的说明了她昨晚做了些什么。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再想了,只想回家。对,回家,回家就好了。星韵爬下床,可是双腿使不上一点力气,跌落在地上。 “好痛---” 她自言自语了一句,又抬头看看床上睡着的玺嘉。他睡得很安稳,短发已经几个月没有修剪过了,刘海长长的遮着眉毛,下巴有些胡渣,一副很落寞的样子,曾经光芒万丈、盛气凌人的资玺嘉,怎么也不能和现在这个人联系到一起。 也许只有在睡觉的时候,他才能暂时听话一会儿,暂时忘掉伤痛,暂时不放任自己堕落。 星韵费力撑着床站起来,一步一步向前走着。虽然腿间很痛很痛,不过她要适应、要忍耐,她要尽早回家。 玺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的,当星韵按了一会儿腿之后,玺嘉已经站在他面前了。那双锋利的眼睛正注视着她,吓得她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去哪儿?”冷漠的声音响起,冷得像冰山一样,没有一点温暖的戳进星韵心里。 “我……回家。”她柔柔的声音带着些颤抖,眼睛不敢看他。 “你很怕我?” “没,没有。”星韵抬起头看着他,四目相对。“玺嘉,你不是说,只要我做了她能做的,你就停止堕落和我一起回家。” “呵---”他冷笑了一声,眼神定定的看着他,没有移开视线。 呵,是什么意思?玺嘉这样是什么意思? 星韵装起胆子,双手摇了摇玺嘉的手臂,“那我们走吧?” 玺嘉甩开她的手,“你太天真了。” “什么?” “你以为这样我就会听你的?就会跟你回去?” “那……你告诉过我的。”星韵低着头,声音小到可能只有自己才能听见吧。 “你不知道我是在骗你的吗?你干嘛要相信我?” “我……” 玺嘉冷哼了一声,“我这个人最喜欢的是什么,你猜?” “我不知道。” 玺嘉低下头,侧过脸,嘴唇贴着星韵的耳朵,“是毁灭。” 毁灭? 毁掉心爱的东西,毁掉可爱的东西,毁掉希望,毁掉一切。 毁掉她,是他最开心的事吗? 此时此刻的玺嘉,怎么和原来的他一点也不一样了。他变了,变得彻彻底底,像是从地狱里走出来的魔鬼。 星韵的指甲深深剜进肉里,她紧紧攥着拳,提高了音调。“是吗?我可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我这个人,不会说放弃就放弃。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在我面前求着所说改变的。” 很好,这番话非常好,很霸气,根本不像是从她这个又二又蠢又胆小的女生嘴里说出来的。淡定,转身,向前走,尽管每一步都如履薄冰,尽管身体痛、心里也痛,不过一定要撑住。眼眶酸酸的,也一定要憋住不要流泪。 第一次嘛,她不在乎。她不做乖乖女了行不行?她自甘堕落行不行?只要她豁出去了,她还怕什么? 玺嘉看着一瘸一瘸、娇小瘦弱的背影,心里越发堵得慌。靠,这女人真烦,怎么就是不死心?谁用得着她管?多管闲事很好玩?还是她也寂寞了,想和他一块堕落? 真搞不懂,她到底在硬撑个什么劲。 一看到那女人就心烦,看到她说话就莫名其妙堵得慌。两年前是这样,和颜夕一起去威尼斯的时候,她就一直在身边叽叽喳喳个不停,两年后还是这样,喝酒不行,泡网吧不行,找小姐不行,吸毒不行,什么都要管,什么都不行,那他还能干点什么? 靠,最讨厌女人哭了,都说女人的眼泪会在男人面前赚得同情,激起男人保护的欲望。可她在他面前不知哭过多少次,一看到她的眼泪他就心烦。烦死了。 ------------- 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门口,当星韵正纠结要不要进去的时候,门被打开了。 “凤姨---” “小姐,你回来了。你怎么穿成这样?而且,昨晚上怎么没有回家?” “我……昨晚上有些事,先不说这么多了,爸爸在家吗?” “先生三天前就出差了,一直都没有回来。” “哦。” 星韵关上门,往家里走着。她现在最怕的就是见到爸爸,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 “凤姨,这件事不要告诉我爸。” “嗯。” 星韵关上大门,看到墙上贴着的玺嘉的巨幅海报,当初的她是多么渴望他,可能这件事放在两年前她还会很开心吧,毕竟她愿望成真了。可现如今,她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难过也是多余的,她自己愿意这么做。也许是因为酒精迷惑了思绪,也许本来她就清醒着,可这都不重要了,怎么说都是自己做出的决定。 星韵去了浴室,把身上那件深蓝色衬衫脱掉,用水不停地冲刷着自己的身体。可那些红印,那些吻痕,玺嘉的吻痕,身上的疼痛,昨晚的记忆无论如何也冲刷不掉。 星韵看着镜中的自己,现在的她也和他一样狼狈不堪了。从当初她决定开始管这件事的时候,就注定了她所受的苦难。 星韵,好好想想,你还要继续下去吗? 已经走到这一步,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她不能回头了。 回不了头了。 ------------- 《一世纪之后,你还会爱我吗》这部微电影的最后一幕,讲述的是关于沫廖和叶柯两个人最终克服了矛盾、猜疑、隐瞒之后终于走到一起,在沫廖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叶柯陪她走出医院感受风景,却最终两人遭遇车祸的爱情悲剧。 这一天,天气阴沉沉的,没有一丝阳光。整个拍摄现场的气氛也有些灰色的感伤,樱歌、浩淇、医务人员以及卡车司机都准备就绪,等待拍摄的开始。 沫廖(樱歌饰)这一天还是和往常一样坐在病床上,抬着头眼睛看着窗外天空的方向,仿佛这样就可以看得到天空。这是沫廖患病的第三十九天,失忆的第十四天。十四天来,每天早上她都会忘记前一天发生的事,每天早上,生命对她来说就像是一片空白,她所能做的,就是记录下前一天的事,等第二天来看。这一天也如此,她还是静静地做着同样的事,打开叶柯给她的那个日记本,当然此刻的她还不知道叶柯是谁。 “亲爱的沫廖,你好。我是来自昨天的你,我知道今天对于你来说又是一个空白又陌生的一天,清晨醒来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有陌生的人在你身边,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你看不见,也听不着。可你不要害怕,昨天的你过得很开心,你身边的人都很友善,你可以完全信任他们。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有个男人他很爱你,他会一直在你身边。昨天的沫廖,寄予今日。” 沫廖的肩膀被拍了拍,传输器上出现了一排盲文。 “你好,我是叶柯。” 沫廖抬起头对他说了句,“我知道,昨天的我已经告诉我了。谢谢你这么多天来对我的照顾。” “吃不吃早饭?”盲文又输了过来。 “不吃了,谢谢。” 很久,才输过一排盲文,“你想吃点什么,我给你买。” “不用了,谢谢。” “……” “我想出去一会儿,可以吗?我觉得,虽然我看不到,不过我也希望我自己能够用心感受一下外面的世界。你能帮我吗?” “好吧。” 沫廖感觉叶柯给她头上扣了个东西,“这是?” 盲文上出现的字说,你曾经交代过我,如果出去的话帮你戴一顶帽子。 是吗? 为什么要带帽子呢? 她自己交代过他吗? 反正昨天的她告诉她,这个人是可以用生命来信任的。 外面没有阳光,天空有些昏暗。沫廖没有坐轮椅,尽管身体虚弱、步伐艰难,她还是坚持走着。叶柯在她的身边,她的手挽在叶柯臂弯出,叶柯放慢的步调同她一起。 表面上看,她很像一个正常人,可谁知道这个表面很像正常人的女孩,失去了视力,失去了听力,失去了每日的记忆,甚至不久后就会失去生命。她唯一所有的,就是身边这个男生。 两个人慢慢在街道上走着,谁也没有说话。一路走来,叶柯静静地看着她,她的睫毛被雾打湿了,卷卷的,唇角还总是挂着微笑,显得很开心的样子。 118关系出现裂缝 如果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的话,如果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的话,该多好。 饰演沫廖的樱歌有些调皮的捏了捏浩淇的臂弯,在镜头照不到她脸的时候向浩淇眨了眨眼睛,然后又继续很正经的演下去,把自己当作沫廖。 樱歌敏锐的听觉听得到后面卡车驶来的声音,越来越近了。 呼---反正是演戏,他不会真撞的,到时候躺在地上装死就好了。 戏中沫廖失去了听力,而叶柯也没有注意到身后驶来的卡车,然后…… 卡车越来越近,该停了吧,怎么还没有停下?到底什么时候他们俩才要倒在地上? 樱歌实在忍不住了,这虽然不是沫廖该有的动作,不过她还是回头了。眼见卡车的逼近,却一点都没有要停的迹象。拍戏不算是最重要的,浩淇的安全才是重要的。樱歌顾不得那么多了,就在卡车马上要撞到他们身上时,樱歌带着浩淇瞬间到了路边。 导演看的目瞪口呆,立即跑了过去问他们,倒不是太关心他们俩怎么到路边的,他问他们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吓到。 “没事,只是弄不懂为什么他没有提前刹车。”浩淇说。 樱歌走到卡车跟前,上了车,她看着司机的表情,感觉有些异样。 司机呆呆的坐在驾驶处,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靠近。 樱歌看着他的瞳孔,“谁让你这么做的?” 司机的反应有些僵硬,瞳孔中毫无光彩,他呆呆的看着樱歌,“我不知道。我一定要撞死他们,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撞死他们。” “什么?”樱歌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原来他是故意的,还‘一定’要撞死他们俩。 司机没有其他的话,只是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不停的说着,“一定要撞死他们,一定要撞死他们,一定要撞死他们……” 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他被人催眠了? 看他的反应,重复地说着没理由的话、呆呆的表情、瞳孔的毫无光泽,肯定是被别人催眠了。 那催眠他的人是? 她所认识的,而且又在这个圈子里的吸血鬼,只有一个,卿雪。 可卿雪为什么要那么做呢?他们俩和她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卿雪的目标是她,还是浩淇? 不能是她啊,因为她也是吸血鬼,她不知道吸血鬼不怕被撞吗?那她的目标,是浩淇? 樱歌看到躲在角落里的卿雪,追了上去。可等她一到角落,卿雪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樱歌跟着她瞬间转移了,“卿雪,你有什么企图?” “不用你管。” “你接近浩淇,然后杀他?你为什么要杀他,他哪里碍着你了?” “哼---我没说要杀他。” “还有,卿雪你到底是什么人?” “问这么多你不烦吗?”卿雪冷冷的说,比平时在众人面前的语气更冷了三分。 “我……我告诉你,不要打浩淇的主意,只要我在,绝对不容许你碰他一根寒毛。” “……” 还有,这个笨蛋办个事都不会,在她面前动浩淇,她也不想想能不能成功。 总之,浩淇的生活不是很安全。今天的事故让她想起之前那些她从未放在心上、从未注意的事,物理实验室的漏电情况,拍戏中的火灾突发,这只是她看到的,两次她都救了浩淇,那她不知道的呢,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的呢? 看来她的预感是正确的,卿雪的目的的确不简单。可她如何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弄得鱼死网破还能护浩淇周全呢? 瞬间转移。 “樱歌----”站在导演身边的浩淇喊了她一声,“来这儿。” “嗯。” “你没事吧?刚刚出事后看你上卡车了。”导演很关切的问道。上次是现场失火,这次又是差点出车祸,意外事故层出不穷,本以为今天能彻底完工,可现在看来,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导演,我没事,谢谢关心。”樱歌向导演报以微微一笑,拉着浩淇的手走了。 “你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吗?”樱歌问道。 “刹车刹晚了。” “不是的。那个司机故意要置我们于死地,他被人催眠了。”看来,浩淇还是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催眠了?” “浩淇,以后要防着点卿雪。” “你是说,催眠司机的那个人是卿雪?” “嗯,虽然我还没有弄懂她的真正目的,不过,你要小心。” “我觉得卿雪人很好啊,她虽然话很少,不过人还是不错的。” “浩淇,难道说,你认为我在无理取闹?” “不不不,只是樱歌,你不要疑心过重。” “我怎么疑心过重了?那次火灾,要不是我出现,你会被烧死的。还有那次,物理实验的漏电事故……” “你为什么会觉得那些事与卿雪有关呢?” “你在帮她说话?你不信我?” 好奇怪,为什么场景变换的这么快?她是来告诉他要注意安全的,不要被卿雪伤害,怎么现在她却成了坏人,卿雪变得无辜?一时间,竟适应不过来。浩淇不是很聪明的一个人吗,怎么这点消失都想不通?还是,他太过相信卿雪了? “没有,我只是觉得,有些只是意外,不要把这些意外没凭没据强加到别人身上。” “哼---”樱歌感觉心里好憋屈,他要是听到刚才卿雪那番话,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呢。 她转身走回拍摄现场,“导演,我们俩都好好的,继续吧。” 反正是最后一幕了,拍完这个场景就结束了,再也不用故作深沉、一直压抑自己的情绪了。 “浩淇呢?”导演问樱歌,“怎么没有看到他?” “谁知道!”樱歌撇撇嘴,心里还有些别扭。 “你们俩不是一块出去的吗?” “谁和他一块出去了?!”樱歌说这句话的时候,像个生气的孩子。为这种事闹别扭,犯的着吗? 可对于这个思维简单的listening来说,她还真的不愿意了。她的关心,竟被视为神经兮兮;她劝他注意安全,他竟说她想多了。卿雪真有那么好?这样就俘获了他的心?不是因为卿雪和她长的一模一样,他会在开始的时候那么关注她、在意她?也不想想谁才是原版!冒名的怎能顶替原版的位置。 幸亏快要拍完了,要不然在拍下去,樱歌觉得也够了。真的很没意思,无聊透顶。 “我回来了,导演,可以开始了。”浩淇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其实她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了,只是不想回头看他。 “好,大家准备准备,马上开始。” 浩淇走到樱歌身边,樱歌假装没看到他。他握住樱歌的手,“好啦,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别生气了哈。” 樱歌转过脑袋,眼睛看向另一边,就是无视他,“哼---” 浩淇走到那边,“listening,不要生我的气了。” 樱歌继续无视中,从嘴里哼出一声,“哼---”她还想,要是这样下去,一直哼哼哼下去,会不会变成猪啊。 “虽然我觉得她人很好,不过你既然让我防着她,我就听你的。”浩淇捏了捏樱歌的手背,握着她的手摇了摇。很明显,他已经把姿态放得很低了。以前不会想到,大男子主义的浩淇竟会这样做。 听着他低声下气哄她,她就算再生气那气也没了。其实女人就是这么好哄,有时候几句软话就好了,而樱歌,可能就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傻傻的笨女人。 “好啦,我不生气了,不用再哄我了。”樱歌仰起头看着浩淇,他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蛋,软软的感觉,她笑了。 还好,及时把她哄回来了。要不然,好不容易在一起,却为了这种小事吵架,那真的太不值得了。 卿雪坐在离场地很远的地方放大听力听着,虽然他们俩的关系很好很好,可也不是那么坚不可摧。她就是挑拨他们俩关系的关键。 ----------------- 电影继续,从出了车祸之后开始。 沫廖和叶柯两人倒在血泊里,沫廖手中的那一朵去刺的玫瑰落在地上,花瓣被打散,混着鲜血的颜色染得殷红,透着致命的魅惑。 身体的痛传遍了四肢百骸,伴随着一点一滴的回忆如潮水般回旋。她和叶柯在一起吃饭的画面,打闹的画面,出游的画面,以及刚开始发现她的不治之症的画面,她生病初期他对她说过的话,那个还有记忆的沫廖和陪在她身边的叶柯。 “叶柯,我想起来了,我记起来了。”沫廖牙齿上沾着血,声音很微弱,她转头看着叶柯,虽然她什么也看不到。 此刻的叶柯已经没有能力说话了,宽广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驻足,拨打过的120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到。 “此生的我不能拥有一个健全的身体,也没能拥有一份完整的记忆,那可不可以再过一世纪?一世纪之后,你再来找我好不好?” 叶柯闭上了双眼,双手无力的虚握着了沫廖的。当时车祸发生的时候,叶柯是直接受卡车撞击的,受伤的几率更大,活下来的几率更小。 沫廖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还是自顾自的说着,“这一世,好不容易你找到我了,可又要隔过一个世纪。叶柯,一个世纪之后,你还会爱我吗?” 等救护车来的时候,医生费力松开了他们,一个人一个担架,两只满是血迹的交握的手被分开,无力地垂下。风散了血泊里的红玫瑰,吹得花瓣四散飘零。 画面最后定格在那一片没有了枝干、被血染得殷红的花瓣上,诠释着他们之间的爱情悲剧。 悲剧的爱情。 119玺嘉染上毒品 “卡——” 导演一声令下,樱歌立即从担架上爬起来,“哦啦,终于结束了,导演请吃饭。” “嗯,好。感谢这几个星期来大家的努力,今晚一起来庆祝,我请客。” “好。” 拍摄了六个多星期的电影终于结束了,以后再也不用拿沫廖的思维、沫廖的行为方式、沫廖的表情来约束自己了。做回自己的感觉真好,从此她又变成无忧无虑的凌樱歌了。 只不过,电影拍出来了,为了增加知名度,不久后便需要向亲朋好友推荐、做宣传了。 哦,这不是很痛苦么? —— 星韵从那次和玺嘉赌过之后,这几天玺嘉的状况还依旧如初,照样喝酒、照样网吧通宵、照样和星韵吵,让她喝酒,让她脱衣服,变本加厉,一点都不心疼,一点也不同情。星韵所做的本就是理所应当,这是她自愿的,她活该受此折磨。可能有那么一秒钟玺嘉感觉过心痛,可这种心痛他自己还没发觉,便已烟消云散了。 一天又一天,开始的时候星韵还觉得喝烈酒很难受,后来痛着痛着都习惯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傻,两年了,两年还是一直执迷不悟,一直不放手。 这一天,星韵忽然感觉胃好疼,有种锥心的疼,嘴里有种血腥的味道,竟然从嘴里吐出血来了。爸爸没在家,星韵叫着凤姨一起去了医院。 医院检查结果出来是胃出血,由喝酒过度引起的。凤姨看到那张结果表的时候直接震惊了,小姐怎么会突然胃出血呢,还是因为喝酒过度?医生建议星韵住院观察,严重的话导致胃穿孔还需要手术。而且,在此期间,甚至是以后的日子里都不能吃生、冷、辣,更不能喝酒,星韵点点头,“医生,我会注意身体的,可我不想住院,也不想做手术。” “身体是自己的,你要明白这一点。你要不听话,情况会很严重的。” “嗯,我知道。我回家后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医生帮忙开点药就好。” “唉,现在的年轻人啊,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真拿你们没办法。”医生坐在写字台前帮星韵开药,一直叹着气。医生虽说是有治病救人的能力,可说到底他也仅仅只是一个医生,只是那病人的钱帮病人办事,人家不想住院不想手术他也不能非逼着人家吧。 “好了。” “谢谢医生。” 凤姨照着单子买好了药,担忧的看着星韵,“小姐——” “我们走吧。” 她还想劝劝星韵,考虑在医院住下,可是星韵早就拿着包出了医院,她只好跟在她后面。 “没事的,凤姨不用担心,医院的人就是喜欢夸大病情,哪里会胃穿孔呢,是吧?”星韵向她报以微微一笑。 “小姐——” 手机震动了一声,是闹钟提醒她该去酒吧找玺嘉了。这些天一直如此,如果她去晚了,不知道会怎样,可能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吧。 星韵坐电梯从十楼下去,走到大厅的时候又感觉到胃很痛,她用力按着腹部,却还是减不掉一丝疼痛。星韵快步走着,可是越急肚子就越痛。额头沁出了一层冷汗,紧咬着牙。 明明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一会儿下电梯的功夫就疼了呢? “小姐,你都这样了,还逞什么强?跟我回去。”凤姨从后面扶住她,双手搀着她的手臂。 “我……没事,让我去。”星韵一张口,却发现自己疼的都没力气了,声音很微弱。 凤姨拽着她的衣服,“都这样了还没事?走,我们回去。要是先生知道我照顾你照顾成这样,不把我解雇了才怪?” 星韵疼得没有一点力气,只能由着她来。呼吸声越来越急促,脸色有些发白。 电梯上的数字一个一个上升,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电梯在十楼停下之后,星韵已经完全没了力气,像是失去了骨架一样软软的瘫在地上。 “医生,来帮忙。快来人,帮忙——”凤姨把星韵的手臂担在自己脖子上,架着她往前走。 星韵的步子很虚,像浮在空中似的。她贴近凤姨的耳朵,微弱的说着些什么。 “什么?小姐你说什么?来人,帮忙啊!”她太慌了,这个情形下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完全被她的情况吓傻了。 “不要……告诉……爸……爸……” “什么?什么告诉?” 担架马上被抬了过来,一群穿着白大褂的人围在担架的旁边,星韵被抬上担架之前回头看了看凤姨,无力的说了句,“不要……告诉……爸爸……” “准备,马上动手术。” “动手术?怎么突然的就这么严重了呢?”她还没反应过来,星韵就已经被抬着走了。 凤姨跑着跟在星韵的担架后面,手术室的门开了,红灯亮起,她被拦在门外,没有任何办法。 怎么办? 小姐出事了,情况非常严重。 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告诉先生,对,打电话告诉先生。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不告诉他啊? 小姐最后给她说的话是什么,她当时太急了,太慌了,根本没有听清。 好像那件事情对她来说很重要,当时她的眼神好无助。告诉,告诉什么?小姐说的到底是什么? 她努力回忆着刚才的情形,她架着她找人帮忙,她侧过头来,对她说着。 还有,被抬上担架前,她回头看着她,那一秒钟,她对她说的是,不要告诉爸爸。 这么大的事不告诉先生,可以吗? 她知道小姐不想让先生担心,可这么大的事瞒着他真的好吗?她只是一个仆人,一个保姆,这些事能为她做主吗? 要是手术不成功,真的出了什么事,先生怪罪她怎么办?她赌不起,也赔不起。 电话拨出去之后,她的眼前却浮现出刚才小姐脸上无助的表情,她狠了狠心,摁掉了电话。 就让先生安心在外出差吧,等先生回来,小姐的病也好了,就像从没发生过此事一样,这样就好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好了。 凤姨焦急的在手术室门外一圈一圈的转着,过了五个小时,灯灭了,门被打开。 “胃穿孔,已经稳住了,千万不能由着她的性子乱来了。” “嗯,医生我知道了,谢谢您。” —— 这一夜,星韵没有去找玺嘉,没有去酒吧。 玺嘉还是如平常那样,坐在酒吧的角落里,喝着闷酒。今天的他感觉和平时很不一样,好像少了点什么。有些空空的,有些失落,就好像心里缺了一块。想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原来今天星韵没来。可能已经习惯了她这几个月在他生命中百分之百的出勤,一下子还不习惯? 呵,她不来,那不是好事吗?没有了她啰啰嗦嗦的劝酒,没有了她逞能的喝酒,没有了她的眼泪与抱怨,耳朵根子从此清净了。那不是一件值得放鞭炮放烟花庆祝的事吗? 资玺嘉,你别再下作了。难不成你爱上了她躺在你身下的感觉?你爱上了她倔强不服输一改公主风喝酒的时候完全不像个女人的模样?还是你听惯了她的叫chuang声一时间听不到不习惯? 靠,她就一个被你蹂躏的玩偶而已,什么时候你也变得这么娘们了?非得要女人才能生活? 喧嚣。吵闹。混乱。 这种生活才是最适合他的,黑暗是他的陵墓,阳光根本不属于他,他也不会奢求。 只不过,曾经接触过阳光一瞬,就越发感觉到黑暗的阴霾。 从此,他又要孤单一个人了。 “呦呦呦,怎么,帅哥你今天一个人啊?那位漂亮清纯的妹子没来陪你啊?”一个头发剃了个鱼尾状发型痞痞的男生嘴里吐着气走了过来。 “滚,别打扰大爷喝酒。” 男生斜着眼瞥了玺嘉一眼,嘴里依旧吐着烟雾,表情很是享受,“喝酒能有什么意思?我这有些新鲜玩意儿,你要不要试试?” 玺嘉抬起头来看了看他,那种东西,不就是毒品吗?他也曾摄入过一些微量的毒品,没有成瘾,后来因为星韵让他别再吸毒,他就停了。不是说因为听她的话,只是觉得很受不了她的啰嗦才这样的。 现在,星韵没在他身边的时候,毒品们却又出现在他的眼前,玺嘉狭长的眼睛看着他手里的蓝色液体,他沉默着,没有给他回应。要是那个女人在的话,又会啰嗦个不停。 靠,为什么动不动就想到她?资玺嘉,你贱不贱? “怎么?你害怕毒品?不敢试?” “拿来,别废话。” 玺嘉给自己注射了一支毒品,那个男生的声音在旁边响起,“这次算是我请你的,以后再需要的话找我订货,我那儿还有。” 玺嘉冷冷一哼,“嗯。” “怎么样?爽不爽?是不是有种欲仙欲死的感觉?” 玺嘉的身体感觉轻飘飘的、像是浮在空气中一样。感觉中他像自由自在的风,可以去到任何想去的地方。闭上眼睛,眼前浮现出星韵的脸,干净、单纯,像阳光那样没有瑕疵。 怎么想到她了?看来,他真的是寂寞了,是该找个人为他服务一下了。 记得上一次吸毒的时候还看得到颜夕,是不是这次再过一会儿还会看到颜夕呢? 颜夕,他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纪念,如此可笑,连他自己都有些嘲笑自己了。 120被关进警察局 本来一直认为星韵只是她蹂躏玩弄的对象,却在毒品的作用下致幻想到了她,这也算是对她这些日子以来‘贡献’的回报吧。 呵—— 玺嘉点起烟,白色的烟雾从他的口中吐出,袅袅上升。他瘫在座位上享受着毒品带来的欢愉,为他带来短暂的解脱与放松。 他还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他渴望,或者说是曾经渴望过的东西。一段时间之后,毒品的效力过了,玺嘉睁开眼睛,从幻想中活活被拉回现实。 幻想是美好的,可幻想过后,只留下一片落寞。空洞寂寥更加难以令人忍耐。 内心的空虚感又要将他吞噬,玺嘉打开一瓶酒,一饮而尽。 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连续几天,星韵都没有来,少了她的唠叨啰嗦,倒也清净不少,可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玺嘉联系那晚的男生,问他买了些毒品,妄自陶醉着。 买毒品的钱花的太多,再想买已经没钱了。玺嘉打星韵的电话打不通,干脆给她发了个短信,送十万过来。这样,就行了吧。 星韵一直在病床上躺着,眉头微蹙,神智还处于昏迷阶段。这些天她太累了,受的折磨太多了,也许这样安安静静的生一场病休息一会儿对她来说也是好的。 短信发了过来,星韵还一直昏迷着,凤姨打开她的手机,帮她看了短信。 这个人,难道就是小姐不能说的秘密?把小姐折磨成这样,还要问她要钱,这是什么人? “小姐生病,没有心情管你,好自为之。”她编辑短信,发了出去,然后删除了记录。 玺嘉打开手机,看到屏幕上的字,星韵生病了?什么病?怪不得这些天都没来找他。什么病这么重,重的都不能走路了吗?他允许过她请假吗,可笑! 心情很不好,他把手机随手一扔,慵懒的躺在沙发上。突然间感觉身上很不舒服,像有很多食人虫在爬、撕咬着他的皮肤、内脏,玺嘉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浑身就像失去了力气一样,软软的瘫在沙发上,双臂环着自己。毒瘾发了,看来他真的上瘾了。上瘾的时候如果毒品不在身边,该怎么办? 亲情、友情、爱情都是虚幻,颜夕他也不想了,现在最渴望的是就是毒品,谁能给他毒品,谁就是他的上帝。 模模糊糊中看到了那个男生的身影,玺嘉跑上前去抓住他的衣服,“别走,再给我点毒品。” “怎么又是你?钱呢?拿钱来。” “我没钱了,我先欠着。” “没钱还想拿货,滚开。” 生平最讨厌别人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了,就好像当他是垃圾一样,他不容许别人用这种眼神看他。玺嘉攥起拳头,可是没有一点力气,被那个男生一把推开,跌坐在沙发上,像泥巴一样被丢弃。 “怎么?还想打架?老子是看你像有钱的模样才给你试试的,谁知道你这么穷?” 玺嘉双臂环着自己,浑身哆嗦着,没有吭声。 “跟你一块的小妞也不来了,要不你把她叫来,陪爷几晚上,爷就考虑给你点儿。” 玺嘉眼睛瞪着他,墨黑色的眼眸里散发着杀气,薄唇紧紧抿着,还有些颤抖。 “要礼尚往来才好嘛。好东西要大家分享啊,再说你光玩她一个,不也玩够了吗?给我用几天怎么样?”男子的眼神里透着狡黠的光,一副很猥琐的表情。 “滚。”玺嘉冷冷的说,牙齿都在哆嗦着,感觉浑身上下所有的血管都在迸裂。 “呵——装清高。都跟你多少晚上了,不要也罢。”男子瞥了一眼,头也不回的走着。 原来他自己堕落,他自己当垃圾,现在也把星韵连累着犯贱了。成这样了,他还是个男人吗?连拳头都握不紧,被人羞辱成这样却只能逆来顺受,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玺嘉握起拳头向他打去,一拳打在他后脑勺上,男子回过头,一拳打在玺嘉肚子上,弄得他把刚才喝的酒吐了出来。 “还想打我?也不问问老子在黑道混了多少年了。” 紧接着玺嘉被他抓住衣领,一阵拳打脚踢,“我让你打,让你打,哼——” 血腥味在嘴里蔓延,盖过了伏特加反胃后的味道,玺嘉感觉胃很不舒服,不停往外吐着液体,不知是血液,还是烈酒。 “叫爷爷我就放了你。”轻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玺嘉想起小时候的他,那时候还不到七岁,有几个比他年纪大的哥哥们把他打倒在地,欺负他、羞辱他,也曾说过那句话,“叫爷爷,叫我爷爷我就放了你。” 可笑! 他绝不容许这样。 几年后的他长大了,件件事都力求最好,他换了名字,换了家庭住址,换了学校,换了一切一切。他变得冷漠、孤僻,只求自己能保护到自己。之后的他学习是班里最好的,女生缘是最好的,总是有那么多女生跟在她屁股后面追他,他什么都不在意。 爱慕是暂时的,要是她们知道他的过往,可能一个留下的也不会有了吧。 想起那段往事,变成了他的阴影。他绝不容许别人再欺侮他,他决不允许别人把他当垃圾。 “滚。”玺嘉掏出身上的刀子,一刀捅进他的身体。 男子没有想到他玩真的,根本没来得及躲闪,刀子直直插进胸膛。鲜血汩汩流出,没几秒钟就没了呼吸。一招毙命。 他杀人了。 他真的杀人了。 死了活该,这种人,留下都是祸害,危害社会。尽管说起来他也算是个对社会有害无利的人,不过,总体来说解决一大祸害,虽然赔进了自己,也算是件好事吧。 玺嘉没有否认,没有逃脱,径直去了警察局。对他来说,这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有任何活着的愿望,也没有任何牵绊。生命一旦失去了意义,在牢里和在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买不起毒品了,他不期待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出现,既然在外面痛苦、在里面也痛苦,那坐牢、泡酒吧和枪毙都无所谓。 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星韵,那个单纯的女孩。他对她做的事,对不起三个字远远不及。希望她的病没什么大碍,以后她可以忘掉这段不堪回首的、不堪入目的回忆,继续回到她曾经阳光下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生活。 录完口供后,就在警察局拘留几天,几天后确认无误,就关进牢里。 这几天,星韵一直在做一个梦,很恐怖的梦,她梦到玺嘉蹲在角落里,满脸都是血,不停地叫着她的名字,可当她靠近的时候,他就像虚幻一般消失了。她不停得找,不停地喊,可他就是逃避她。 她不怕,那些玺嘉对她做过的事,让她受过的侮辱她都不怕,她不在乎的。她怕的是有一天,玺嘉永远的离开她了,像当初颜夕离开玺嘉那样,生死相隔,那才是最可怕的。 “玺嘉——”星韵睁开眼睛,看到的一切都是白的。墙壁是白的,窗帘是白的,床单是白的,被子是白的。凤姨靠过头来,激动地留下了眼泪。“小姐终于醒了,可担心死我了。” “我昏迷有几天了?” “六天了。” 星韵按了按头,努力回想着那天的事。胃出血,怎么会昏迷这么久? 那天被告知胃出血的时候,正赶着去找玺嘉,可是后来突然感觉胃特别痛,之后好像被推进了手术室,然后就不记得了。 “凤姨,这些天有没有人来找过我?或者电话有没有响?” “小姐,没人找你,你好好休息吧。”她的眼睛看向一边,不想在说谎,但也不像实话,就好像在回避她的问题。 “好吧。”星韵翻开手机,“那我看看有没有短信。” 短信没有,未接电话有一个,是玺嘉的。 “我打个电话?”星韵用商量的语气问道,掀开被子想下床。 “医生说最好少打电话,还有,你刚开完刀,伤口还没完全长好,少活动。” “嗯,放心吧。”星韵朝她微微一笑,下了床。果然,伤口还是有点痛的。 电话拨打了出去,隔了一会儿才有人接,不过,是个中年男子的声音,不是玺嘉。 “你好,安泉市公安局。” “你好……” 怎么玺嘉的手机会在公安局?难道他换号了?还是丢手机了? 心里有种莫名的慌张感。 “请问,你认识资玺嘉吗?”星韵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资玺嘉?好,我帮你查一查。”警察翻了翻手边的人事登记记录表,找到了他。 “局长,枪毙已经结束。”一个身穿警服的人走过来在他的耳边说道,透过手机,星韵听到了那几个字,手机从手里滑落,她愣愣地在那儿站着。 三秒钟之后,她像疯了一般跑了出去。梦中的事终于发生了,玺嘉永远离开了她。 为什么玺嘉会被关进警察局?为什么他会被枪毙?在她生病的这段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伤口又疼了,可能因为跑的都裂线了,顾不了那么多了。星韵拦了辆出租车,“司机,去警察局,快一点。” ------题外话------ 最近太忙了,亲们体谅一下啊 没有求生意识,对我来说也许是件好事 车子飞驰了出去,向安泉市警察局出发。 “师傅,麻烦再快一点。”星韵手紧紧抓着前座的外套,眼睛盯着前方。 “我已经很快了,再快就飞了。” 遇到这种事,司机也很无奈啊,见过有人急着去医院的,没见过有人这么急去警察局的。不是赶着去投胎,难道是赶着去坐牢? 下了高速进入闹市,前面路口堵车了,一辆连着一辆,这辆绿色的出租车也跟着进入堵车地带,像蜗牛一样慢慢蠕动着。 “怎么办?还能不能再快点?”星韵急的额头沁出汗珠,焦急地问道。 “不行了,这样我也没有办法啊。” 她看了看左右的行人、乱杂的车辆,这里离警察局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可如果在这儿等的话,真的来不及了。 跑吧,有些事需要自己去努力,而不是干坐着等。再不快点,连最后一面也见不到了。 星韵下了出租车,在公路上奔跑,在车辆间穿插。肚子好痛,是不是运动太剧烈所以线都开了?她没有时间管那么多了,就算痛死,她也要赶到警察局。 她捂着肚子,艰难的向前跑着,骄阳烈日烤的她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忍受着巨大的疼痛一直奔跑,可无论她怎么跑,这条路还是那么长。 她怕自己再容许自己休息一秒,她就再也见不到玺嘉了,她怕自己再轻松一秒,到时候整个人都会崩溃。 玺嘉,你等着我,等着我,你不要离开。 视线渐渐模糊,大病未愈的她已筋疲力尽,一辆重型摩托车停在离她十厘米的地方,“星韵,上来,我带你走。” 是临渊。 临渊,好久不见星韵已来不及问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只是骑上摩托车,紧紧搂住临渊的腰,“去警察局,越快越好,不要问我为什么。” 临渊看她那么急的样子,便不再问她缘由,“你相信我吗?” “嗯。” 摩托车加大马力飞驰出去,在车辆间穿梭着,躲过了一辆又一辆,超车、闯红灯,有好几次都差点被撞,临渊闪了过去。 “呼――星韵,相信我的技术。” “嗯。”她点点头,现在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就算出车祸她也认命。好希望电话里说的那个人不是玺嘉,可为什么一想到那就话心好痛。 “枪毙已经结束了。” 那句话,是说给打电话的人听的,还是说给她听的? 玺嘉,如果死在了警察局,如果就这样结束了生命,她真的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反应,她不知道自己要怎么生活下去。 她等了那么久,守了那么久,拦了那么久,劝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才见到他,让他认识了她,让他和她成为朋友,可他就这样离开了她,那她守这么久、执着那么久,又有什么意义呢? 几天前,她还感觉对玺嘉绝望了,对他所做的事绝望了,那些羞辱她、出卖她的事情。现在,她再也不那样觉得了,只要他活的好好的,哪怕是做得再过分她都会原谅他,她什么也不计较了,什么也不在乎了。他做什么她都会陪他一起,她不会再拦他了,哪怕是和他一起吸毒、一起泡酒吧、一起堕落,只要他开心就好。 玺嘉,活着吧,一定要等着她。 一个急转弯之后车子停了下来,“到了。”星韵睁开眼睛,她的眼角挂满泪水,“警察局到了啊。” “星韵你怎么哭了,到底怎么回事?” “没事。”星韵像疯了一般跑进警察局,“人呢?在哪儿?玺嘉在哪儿?” “什么人在这儿吵吵闹闹的,这里是警察局,不是菜市场。” “让我进去,我要找人,再不让我进去就晚了。”星韵的声音歇斯底里,双手紧紧掐着警察的胳膊,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已经掐出了一道道红印。 临渊走上前拉住星韵,“我们是来找人的,叔叔你通融下吧。” “呵――不要把警察局当随便的地方了。” “我们打电话,有个警察知道的。”星韵拿出手机拨打了玺嘉的电话,“求求你,让我进去吧。” “嗯。” 他摁下内线,星韵和临渊两个人进了警察局,没有去他的办公室,直接冲进了枪毙所。担架上白布下盖着一个人,当星韵看到那一幕的时候,步子虚空了一脚,有些愣愣的呆住了。临渊看着她的表情,好像明白了什么事。他走上前去掀开了白布,一个黑黑的中年男子躺在担架上,双眼直直的睁着。 临渊感觉到星韵紧握着他的手松开了些,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玺嘉。” 两个抬担架的警察看到他们的举动很奇怪,临渊说道,“抱歉,我们弄错了,我们这就离开。” “……” 星韵和临渊走到局长的办公室外,“警察叔叔,能不能让我们见见玺嘉?” “你们是他的家属?” “朋友。” “嗯,注意好时间,不要太长。” 一个人敲了敲门进到办公室之后说,“局长不好了,101的犯人服毒自杀了。” “什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刚落下的心还没平静下来,这次又陷进了纠结的深渊。 星韵又想也没想冲了出去,临渊从那个局长的眼神中看出可能101的犯人就是玺嘉。 101在哪儿啊? 到底在哪儿啊? 她根本顾不上管警察局地底下的监狱到底是什么模样的,怎样的阴冷,怎样的恐怖,她现在只想知道玺嘉在哪儿。玺嘉,你到底在哪儿? 转头间,101三个数字挂在门前,门是半开着的,星韵推开门,看到地上坐着的玺嘉。 她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玺嘉的嘴角流着血,脸色苍白,“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要自杀?” “星韵,其实我自杀是件好事,没有求生意识,这样对我来说真的是件好事。你懂吗?” “什么?你说什么胡话?” “这样,我就解脱了。” “你解脱了,那我呢?我知道颜夕死了之后你一直过得很辛苦,你很难过,这些我都知道。可是,这样的解脱真的是你想要的吗?呵,也是。你解脱,你如此自私。资玺嘉,你从来没有爱过我,却把我毁了,现在你就这样死了,成全了你和颜夕的爱情,谁来成全我?我这么辛苦,谁来管过我?” 他的嘴里冒着白沫,说的话模模糊糊很不清楚,星韵努力辨识着,“如果,还有一件事很遗憾,那就是你。我做了许多错事,可能这辈子就算我死都还不了了。对不起,你是个好女孩,只是你爱错了人。其实,曾有那么一次,我也爱过你,只是,我觉得我不配。” 心狠狠的一颤。 曾有那么一次,也曾爱过她? 只是,觉得他不配。 他不配,还有谁配? 为什么要这么晚才告诉她? 原来她对他并不是一文不值,原来,他曾经喜欢过她。 “玺嘉,我告诉你,你不能死,你死了,我们的孩子就完了。” “……” “真的,我不骗你,我怀孕了。” “……” “你说你喜欢我的,而且我们也有宝宝了,我们好好生活在一起不好吗?没有我的允许,你怎么能死呢?” “……” 玺嘉的笑还是那么迷人,那么阳光,此刻的他仿佛看到了天堂,他的手往上抬,想触碰星韵的脸,可为什么在临死前抬起手都那么难呢?没等手抬起来,就再没力气了。 感觉身体渐渐往上升,往上升。明明感觉自己还活着,为什么星韵抱着地上的那个躯体哭?刚刚星韵好像对他说,他们有孩子了。他们可以组建一个家庭,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她会照顾他,孩子也会围在他身边。好欢乐的画面,好憧憬的未来,可他再也看不见了。 现在的他,是死了吗? 他后悔了,行不行? 如果现在后悔,是不是早就晚了? 努力使自己的身体下沉,还能不能再回到人世间? 他看到一道白光向他这边投射过来,渐渐变亮,渐渐变亮…… ―― “来人啊,救命,救命――”星韵一边大喊,一边摇晃着玺嘉的身体。可他的身体很僵硬,余温也渐渐散去。 很快玺嘉被抬上警车,在众人护送之下去了医院。 已经死过一次,还有机会再活过来吗? 五个小时的洗胃、洗肠、手术之后,医生说,“他没有求生意识,那你们准备准备吧。” 准备准备的意思在场的人都很明白。 星韵早就知道这结局,在来之前就知道了,也许在玺嘉开始堕落的时候,她就知道有这么一天。她没有哭地歇斯底里,没有大喊大叫,没有和之前似的那样赶着去警察局的焦急,只是很平静的站在那儿,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此时的星韵,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反应。 他根本没有求生意识,也许,这对玺嘉来说真的是一种解脱。可能他一直以来,就盼望着这一天。 “其实,玺嘉杀人了,如果他活着的话也要坐十年牢。这件事对他来说也许是好事。”临渊安慰着星韵。 星韵沉默着,没有抬头看临渊,也没有说任何话,做任何事。 这段爱,颜夕的死导致了玺嘉的堕落,玺嘉的死会不会让星韵也变得不正常?什么时候才能够结束啊? 爱情本是一种令人欢乐、开心的东西,可为什么他们尝到的只有苦涩、痛楚、失去、离别和绝望呢? 玺嘉死了,你再怎么等也没有意义 玺嘉杀人了…… 活下来的话要坐十年牢…… 不用说玺嘉本来就不想怎样,只听到若是活下来,还需要度过十年的牢狱生活,出来之后怎么办?对未来的生活一无所知。就是这样,让玺嘉选择,他也不会想活下来吧? 好不容易把一个人救活,然后送他去坐十年牢?何必呢?现在的星韵也看明白了,可她就是心里有些接受不了。 孩子的事是骗他的,是想用这件事留住他,可是,留住了他又如何? 衣服渐渐被鲜血染湿了,染红了,星韵腹部地方的衣服被染成了血红的一片,渐渐向周围蔓延。 她的脸色苍白,紧咬着牙,手捂在肚子上。 “星韵,你怎么了?你受伤了?”临渊扶住星韵焦急地问道。 星韵一字一顿地说着,“可能,伤口开线了。没事的。” 玺嘉在死神面前徘徊,她怎么还有心思管自己? “伤口开线?”这可不是小事,星韵到底在隐瞒什么? 临渊侧过头想问问星韵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他所看到的,是一个瘦弱的女孩子脚步虚空,直直往下倒。 他及时接住了她,“来人,又一个人受伤了。” 为什么最近总和医院打交道呢?不是她,就是玺嘉,现在又变成她了。 临渊看着星韵腹部的伤口已经撕裂,这样剧烈的痛苦她是如何撑到现在的? 星韵,不该和她名字一样,如她父亲期待的那样,是个幸运的女孩子吗?可为什么在她身上看到的只有不幸呢?这样的痛苦让男人来承受都会喊痛,她一个瘦弱的女孩子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一天。 两天。 三天。 四天。 ……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不知过了多少天,当星韵身上的麻药渐渐退去,神智渐渐恢复过来,才发现已经在隔离室待了好几个月了。 当她问及玺嘉的时候,没有人告诉她玺嘉在哪儿,是活着还是死了。他们都说不知道,玺嘉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在她的生命中。 是啊,每天住院的人那么多,每天做手术的人那么多,来来往往、去去回回的病人如流水般,谁会记得几个月以前曾经有人在这儿做过手术、洗过胃呢? 玺嘉,这个名字随时间的淡化被提及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星韵的生活也渐渐变得平静起来,没有别人的打扰,她的生活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回忆渐渐变淡,可内心的伤痛却从未退却过。 她抚摸着自己微微隆起的腹部,上腹的伤口也已经愈合了。她坐在草坪外的长椅上,用大衣裹紧自己。天上飘着小雪花,诠释着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的哀伤。那次以为说谎说出的孩子,其实早就住在妈妈的肚子里了。自她知道自己有孩子之后,已经尽可能让自己开心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情绪会影响到宝宝,这样对孩子不好。现在她不是一个人了,她寄托着两个人的生命。 玺嘉,我们真的有孩子了,你相信吗? 我会好好照顾他的,我相信,等孩子出世,我就不会那么孤单了。他会以另一个你活着,陪在我身边。他是你生命的延续,会为你完成未完成的遗憾。只是,希望我们的宝宝不要再像你一样不听话了。 星韵就一直过着这样平静的生活,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散散步,就是听听胎教音乐、上上胎教班,学学照顾孩子的方法,期待几个月之后孩子的出世。 一次路上的偶然相遇,让玺嘉这个名字再次打破了星韵的平静生活。 “玺嘉抢救无效,死了。”临渊很平静地对她说着。 死了…… 死了…… 因为抢救无效,死了…… 这几个字狠狠的撞击着她的心,本以为能够放得很开、看得很开,就算知道了结果,她也会欣然接受的。可是,原来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她还是愿意相信玺嘉一直活着,甚至她愿意自欺欺人,把自己骗下去,好让自己有生活的动力,一直活着就是为了等着他,希望有一天能够见到他。微笑着对他说,“好久不见。” “是吗?临渊,今天不是愚人节吧,你不要和我开玩笑。”星韵笑了笑,笑得有些苦涩。 临渊眼睛放空的看着前面的路面,“真的,我当时亲眼看到的。你们家里人说怕影响你的病情,所以封锁了消息,几个月内都没有告诉你,直到你现在病已经完全好了。我想了,我告诉你总比其他人告诉你好。星韵,节哀顺变。不要再等他了,没有任何意义。” 星韵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不相信,虽然你的故事编得完美无缺,可我就是不相信。我要等他回来,我要等他回来。”她径直走了,没有和临渊道别,很无神的样子,一边走着还不停的念叨这那句话,“我要等他回来。” 临渊看着星韵走远了,看不到人影了,才发动摩托车,生怕被星韵看见。 ―― 经过几个月的宣传,《一世纪之后,你还会爱我吗?》这部微电影在大学里广为流传,甚至别的高校中都有80%的人看过,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校庆献礼中此剧荣获第一名,樱歌、浩淇、卿雪三个人也因此而红了,超越了之前表演系轰动一时的《倾城之恋》的学长学姐。樱歌从之前的篮球女神一转变成温柔风,因为电影的知名度,这位没有学籍、没有推荐信的‘交流生’正式成为厦大物理院一员。 又到了去动物收养所照顾小动物的时候了,记得上次还是卿雪和他一起去的,这次樱歌都回来了,樱歌肯定希望自己能照顾小动物,因为她很有爱心啊。 校车八点驶离厦大,向城郊外的动物收养所出发。樱歌坐在浩淇的身边,看着旁边的卿雪不禁问道,“为什么她也要去?” 她知道她是吸血鬼,所以她可以听到她说的话,不过樱歌才不在乎呢。这几个月来的宣传,樱歌一直把她视为空气,自从知道了她催眠别人要杀他之后。 “因为卿雪也成为了我们协会的成员之一了啊。”浩淇小声给她解释道。 “哼――是么?” listening又开始赌气了。 真搞不懂她,浩淇表现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她们俩已经冷战了好几个月了。都说双胞胎心灵相通,这两位虽说不是双胞胎,不过长相一模一样,也算极其有缘分,怎么关系就这么僵硬呢? 樱歌和浩淇的对话,卿雪当然听得到,不过她并没有回应,也没有生气。她所要做的,就是跟着他们,让她不爽。 一直以来她都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 车子停在了收养所的大门口,樱歌一下车,看到的是荒凉的村庄,一座破败的医院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 “樱歌,你不会嫌弃这儿吧?”浩淇试探性的问了句。照以往他对樱歌的了解,她一定不会有怨言。时过两年多,樱歌还会像以前一样吗?毕竟卿雪刚到的时候,是那个样子。此刻樱歌的表情,好像也有些说明了什么。 “这么冷的天,小动物们在这儿会不会冻坏?我们快点进去吧。”樱歌拉着浩淇往里面走着,看到里面蜷缩成一团的小兔子、流浪狗、小刺猬,不禁心生怜悯。 原来,她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有变化,除了对卿雪的态度这一点以外。她面对卿雪的时候,像变了一个人,在她身上完全找不到以前的樱歌的一点影子。 屋内很昏暗、很冷,也没有电,樱歌建议大家生火,让屋子变得暖和一点。浩淇点起了火,闪闪的火焰寄托着爱心与温暖,让屋子里明亮了些许。 樱歌蹲在火堆旁,为受伤的流浪狗包扎伤口,卿雪站在窗户边,只是看着窗外的风景,却没有说一句话。 大闲人一个。 “卿雪,把纱布拿过来,我要用一下。” “没空。” “什么?” “没空。” “没空你来干什么?” “……”卿雪话都没说就走了。 很好,她成功地激怒了樱歌,柔弱可爱的形象现在要开始改变了。 樱歌跟着她一起出去了,经验告诉我们不要惹吸血鬼,否则再温顺的吸血鬼也会爆发。 樱歌拦在卿雪面前,眼神里充满了杀气。变成吸血鬼之后,愤怒很少被放大到这么严重。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樱歌的语气听起来很生气,这种语气她从未在浩淇面前出现过。 卿雪的语气还是那么冷漠,没有一丝多余的感情,“是我该问你你想干什么吧?” “哼――” “我在这儿玩玩而已,顺便玩玩你那个男朋友,玩够了我就走。” “无耻。” “呵――我无耻?你才无耻!” 樱歌觉得自己快要被气炸了,身上的每根血管都在叫嚣,现在真有种想挖出卿雪的心脏的冲动。 卿雪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近,肯定是有人来找他们了,故意说出这句话,“不服的话,来打架啊。” 樱歌冲上前去扇了卿雪一巴掌,心跳突然特别快,心里很慌。是因为第一次扇人家巴掌吗?是因为第一次这么粗鲁无礼吗?卿雪没有还手,反而摔在地上,摔得很狼狈。 “怎么?弱了?不起来和我打?”樱歌轻蔑地冷笑了一声,现在这个模样,她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可这才是两年来习惯了的吸血鬼的本来面目啊。 “樱歌,你怎么能这样呢?”她的语气一下子变弱了,竟然说出了示弱的话。 123我到底错在哪里? 恭喜您获得一张月票 当卿雪倒在地上,樱歌才看到站在后面的浩淇。(.无弹窗广告)从没有让他见到过自己这番模样,一时间他看到了她的真面目,她来不及闪躲,她也束手无措。 卿雪唇角扬起邪魅的弧度,咬破嘴唇,鲜血从唇角留下,像开了一朵妖艳的花。 可是这个细节,浩淇和樱歌两个人都没有看到。 “住手――樱歌,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 “浩淇,我……” 浩淇抱起地上的卿雪,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 卿雪语气冰冷,却极力装出那种名媛淑女、大家闺秀的模样,“没事,不要和她计较,她只是个孩子,不懂事。” 樱歌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浩淇把卿雪抱起来,转身离开,一直没有说一句话。 浩淇和她,经历了病痛,经历了生死,经历了那么多,可为什么遇到这种事他不相信她呢? 她承认,刚才的她是鲁莽了些,可那都是卿雪逼的啊。终于后之后觉地知道卿雪为什么不还手、为什么示弱了,原来她就是想挑拨她和浩淇的关系,她就是让他们俩不好过。 如果这样下去,岂不合了她的意?樱歌,不能这么笨。 樱歌跟了上去,看到浩淇抱着卿雪去了医院,仅仅就那么一巴掌,弄得那么小题大做干什么?难不成她离开的这两年时局真的变化了?难不成故事的女主角早已改朝换代、不再是她了? 樱歌一直在病房的门外看着,看着浩淇对卿雪温柔的照顾,手掌里的宝贝一样,像曾经对她那样。也对,她的模样和自己一模一样,有时候是不是连浩淇也会把她当成她? 看着她,就像看着曾经的自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和别的女人一块儿,也许是个女人就不好受吧,何况是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人。可无论多不好受,樱歌就是不推门进去。她不想当着浩淇的面和卿雪吵,就让她当一次偷窥人和窃听人吧。(.) “卿雪,还疼不疼?” “小伤而已,真的不严重。” “还小伤呢,嘴角都流血了。樱歌她不懂事,下手也没轻没重的,你别和她计较。” “没事,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那就好。” “吃不吃苹果?” “好啊。” 浩淇回过头,正看到门外的樱歌一直静静地看着病房里却没有说话,“我出去一下。” “嗯。” 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和我一起走走吧。” “嗯。” 两个人并肩走着,却缺少了以往的亲密和无话不谈,彼此心中各有着秘密。浩淇那时正在给小兔洗澡,却听别人说樱歌对卿雪很粗鲁,然后两个人就出去了,他怕她们俩在外面发生意外就跟了出去,没想到当他找到她们的时候正看到樱歌很野蛮的打了卿雪一巴掌把她打在地,还用刻薄的话讽刺她。 在他认为,这件事,樱歌真的做错了。 樱歌应该和卿雪道歉。 “樱歌,以后你不要再胡闹了,出去几年怎么变得这么野蛮,还学会打人了?” “你就知道训我,你也不搞搞清楚是谁的错。”樱歌嘟着嘴,一副很受委屈的样子。 “我很清楚。虽然卿雪已经不计较了,不过是你的错,你该道歉。” “不是我的错,我才不会道歉。” “你怎么这么倔?” “哼――你知道她说的是客套话,她根本很计较,她是说给你听的。”她自己明明很清楚的看到当时卿雪瞅了瞅门外看到她,却偏过头假装没看见,自顾自的说着宽宏大量的话。 “再问你一次,你知不知错?” “我没错。(.)”樱歌理直气壮地说。 “樱歌,你变了。好自为之吧,自己好好地想一想,想清楚之前,我不管你了。”浩淇头也不回的走了,卿雪听到了声音立即坐好,不再偷笑。 就因为这种事? 就因为这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外人? 他和她翻脸了,这样值得吗? 哼――翻脸就翻脸,愚昧无知的人类,想件事情都想不通。她自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在眼里,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她要他防着卿雪,他不听;她攻击卿雪,他不让。她做的,只是想确保他的安全而已,他竟然不在乎。那千方百计让她回来,绞尽脑汁让她留下又为了什么? 她想不到,她真的怎么也没想到,原来有一天他们之间的感情出现破裂是因为这等微不足道小事、这种无关紧要的人。或许,对他来说,卿雪并不是无关紧要吧。 “烂浩淇,破浩淇,我再也不理你了。”樱歌紧紧抱着悠悠,手指撕着它的毛毛,快扯下来了都没有察觉。 “呜――”妈咪,好痛哦,妈咪为什么这么凶,有什么事不开心吗? 妈咪不要扯悠悠的毛。 它转过头,含了含樱歌的手指,没敢用力咬。 樱歌才反应过来,“悠悠弄疼你了,对不起啊。” 樱歌摸摸悠悠的毛,看吧,她是会道歉的,对于她做错了的事,她会道歉的,不需要别人提醒。可就是对某些人,她本来就讨厌那种不冷不热、说话那种腔调的人,更不用说对于那个人她还猜不透、看不懂,而且还有着和她一样的面孔。某些人,最讨厌了。 关键最讨厌的还不是这些,是某些人怀着某种目的和她交朋友的,而且她竟然对她有危险。 还有,就是她喜欢装好人。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说的狠话那么厉害,在别人面前却表现的那么宽容、不计较。你说同是吸血鬼,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她妈怎么培养她,才能教出这么聪明的人呢? 呸呸呸,想什么呢?不是反省自己哪儿错了吗,最后怎么到了总结卿雪的讨厌之处了。 凌樱歌,你的话题真的是跑得越来越远了。 如果不好好想想要说的话,可能和浩淇的关系真的濒危断裂了。经历过那些生死与风浪,却经受不住生活中的小矛盾,很多感情不都是这样吗?在最平静的时候,最平坦的时候,在任何人都以为他们一定会走下去的时候,却结束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当事情来的时候,她也无能为力啊。 “到底哪儿做错了?” “我到底哪儿做错了嘛。” 樱歌一边嘎吱着薯片,嘴里一边嘟囔着,她把趴着正舒服的悠悠悬空抱起来。 妈咪,怎么了?悠悠刚要睡觉就被你拎起来了,要干什么啊? “悠悠,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老实回答我。” 樱歌扳了扳它的头,自己配音说着,“嗯呐。” “我千方百计想保护他我错了吗?” 她摇摇悠悠的身子,还是自己配着音,“nonono!” “我让他防着她我错了吗?” “nononono!” mygod!妈咪,你到底在玩什么,这么自娱自乐,要把悠悠折腾死了。 “那我扇她巴掌是我错了吗?” “no,是她活该!”樱歌用不一样的很搞笑的语气说着。 “哈!对啦,是她活该。悠悠你真聪明,来,汪汪两声给妈咪支持!” “汪――汪――” 天哪,悠悠也许就听懂最后一句了,不然就是只能回答最后一句呢。樱歌说完之后,它立马汪汪了。 妈咪,好了吗?你让我玩也玩了,汪也汪了,能放悠悠睡觉了吗? 悠悠两个眼皮耷拉着,一副很怂的表情。 好吧,你睡吧。 那妈咪再继续纠结一会儿妈咪到底错在哪里啊。 这是一个高难度的问题。 ―― 又是纠结的一夜,最近要不是太累就是太辛苦,要么就是想太多,已经失眠很多次了。 樱歌睁开惺忪的眼睛起床,给自己倒了袋血液喝下,精神了许多。昨晚浩淇一直没有回公寓,也没给她打过电话。 该不会和卿雪在一起吧? 樱歌按按自己的太阳穴,“也是,我还没认错。浩淇怎么这么倔呢?” 从公寓去学校的路上还下雨了,淋了她一身雨,真是背。运气不好,喝凉水都塞牙,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心情极其不好,樱歌找个了靠窗的座位坐着,一个人静静的发呆。 慕辰端了杯热咖啡走过来,快要到她身边的时候脚下一滑,樱歌敏锐的站到旁边,躲开了咖啡。 “你干什么?”她狠狠瞪了慕辰一眼,语气中愤怒的可怕,连她自己都害怕如此突然的转变。 “我……我……我以为你是樱歌,想帮你倒杯咖啡,卿雪,对不起啊。”慕辰有些怯懦,可能被她这个模样吓傻了。 “卿雪?”怎么会把她当成卿雪了呢?她明明就是樱歌啊。 还没来得及解释,却听到门口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是浩淇的声音。 “好些了吗?” “好多了。” 靠!又不是生了场大病,用得着这么娇气吗? 樱歌顿时感觉快要气炸了,手指都掐进了木椅子。 这种力量又一次把慕辰吓到了。“你……你……又是这么强大的力量……你到底……”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转过头看着门口,正好看着浩淇和卿雪两个人从门外走进来,有说有笑的。以前从没看过卿雪笑,难道说和浩淇在一起她就笑了,还是故意为了气她呢? 她愣愣的看着他们,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慕辰跑上前去,“浩淇,樱歌,我看到卿雪的力量又出现了。” 124你能明白我吗? 樱歌? 真以为那个人是樱歌了? 货真价实的她明明就摆在这里啊。(.) 冒充她很好玩吗?看来发型并不是问题呵! 该解释吗? 可解释了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在乎的人又不在乎。 再说,她又如何让别人明白她突如其来、无法控制的愤怒,以及她超乎常人的力量,还有她为什么陪在浩淇身边的那个人不是她? 浩淇还想解释明白呢,樱歌抢了话说,“慕辰,不必在意,我就是天生力气大。有点不舒服,翘课了,先走了。” 临走前还不忘对着卿雪白一眼,“哼――” 浩淇想追上去,可手腕被卿雪拉住,她在他旁边耳语,“现在大家都以为我是樱歌,你这么追上去不是导致误会吗?大家会以为你和卿雪在一起,而把樱歌撂在一旁呢。” 哼,死浩淇,烂浩淇,最讨厌了。你们这样到底什么意思?存心宣誓你才是樱歌,我是假冒伪劣吗?正牌的女王摆在这儿呢,为什么围着她团团转? 哼,我才不道歉呢!道歉在也没必要了。高傲的狮子座女王,宁愿华丽丽地转身,也不愿委曲求全,在你们面前撑着笑。 哼―― 高数课上。 “傅里叶级数是这样的,大家看――” 数学老师还在课上讲着,坐在卿雪身边的浩淇低着头,时不时的打开手机看看,一直没有短信,也没有qq消息,更没有电话。他终于憋不住了,想给樱歌发条短信。 卿雪读出了他的心思,头靠到他那边,“现在她正在气头上,先让她自己静一静吧。” 浩淇的手一顿,刚打上的字又被全数删除。 她说她不太舒服所以回去了。 应该让她自己静一静吗? …… 电视一点都不好看,还不如走神,让时间过得快一点。 今晚上大概浩淇又不会回公寓了吧,不回就不回。 明天是6月30号,再过十几天就要放假了。本来是因为浩淇留她她才待在中国的,可把她留下了却又这么不管不顾,她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暑假回美国? 樱歌趴在床上觉得无聊,想三想四不如打游戏,继续英雄联盟吧。以前玩过的,记得当时打的手都麻了,好久不玩,不知道技术有没有退化。 “打打打――” “啊!” “赢咯!” 看了看外面,天都已经黑了。手机上显示已经八点钟了,看来打游戏会让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到晚上了。 “好的,英雄卡特琳娜,睡觉觉吧。” 一闭上眼就想到白天那些烦心事,真讨厌。今晚不要再做些乱七八糟的梦了。 樱歌翻了个身,蒙上头,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睡着了,带着轻微的呼吸声,消除所有的戒备。 门悄悄地被打开,浩淇尽量不发出声响,轻轻地走进来了。 昨天他也是这样进来的,很晚回来,很早又离开,怕樱歌发现。这本来就是他们两个的住处,回来睡觉是理所当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怕樱歌发现。 还是这样蒙着头睡,小笨蛋,你就不怕闷死啊。 浩淇把樱歌蒙在头上的被子掀开,露出她的小脑袋,“好好睡吧,别想太多。” 是感应到浩淇的靠近,还是又做了乱七八糟的梦,樱歌嘴里小声呢喃着,“浩淇……” 浩淇俯下身来靠近她,辨别着她的话。 “浩淇,你不要爱上卿雪……” “不要爱上卿雪,好吗?” “浩淇……” 原来他的listening梦中说的是这些,她的心里是很在乎他的,可为什么表面上要装的那么无所谓呢? 樱歌,今天你说你不舒服,现在好些了吗? 不想给你打电话是怕你情绪太激动,希望你一个人可以静一静。(.无弹窗广告) 不需要再道歉了,我们不需要揪着那一点小事不放。毕竟,外人都不计较了,我还能和你计较什么? 樱歌,可我想的这些,你能明白吗? 樱歌睡得很熟,在这个家里没有一丝戒备,那样的安然,浩淇抱着枕头去了侧卧,躺在大床上,眉头还有些微蹙。希望这些事能赶快解决,希望樱歌能尽快和他和好如初。 好不容易留下她,他不希望她在他身边备受煎熬。 他希望她的生活是轻松快乐的,这就是他最大的愿望。 阳光照进屋子里,明媚的刺眼。樱歌习惯性的把手伸到浩淇的枕头旁,空空如也,不自觉的就皱起了眉,睁开眼睛。 昨晚,又没有回来啊。 看了看手表,已经十点半了,慢悠悠的起床、刷牙、洗脸。早上有高级英语口语课吧,翘了吧,翘了翘了去。 樱歌下午到教室的时候,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看到浩淇的座位处摆着很多礼物,不禁有些纳闷。为什么浩淇会收到那么多礼物呢? “慕辰,为什么浩淇会收到那么多礼物?”她把他拉过来问道。 “卿雪,你今天上午没来,没看到更多的礼物。上午的更多呢,还有外院送的。” “我问的不是这个。”靠!又把她认成卿雪了。 “噢,今天是浩淇的生日,你不知道吗?” “……” 浩淇的生日。 天哪,浩淇的生日她能忘? 可事实证明,她就是忘了。 两年前没有给浩淇过过生日,一直是她的遗憾,两年后今日便是浩淇的生日,她竟然给忘了,甚至连礼物都没准备。 浩淇一定会很是失望吧。 “慕辰,浩淇在哪儿?” “好像是去了体育场,卿雪,记得给他说声生日快乐哦。” 樱歌站起来跑出教室,向体育场跑着。浩淇,今天是你生日,我竟然忘记了,对不起。 不过,想想唇角却不自觉的上扬,因为她打算趁着今天一并道歉,和浩淇不再冷战了。 因为,早上醒来他不在身边真的有些失落; 因为,没有他在耳边叫她listening真的很不习惯; 因为,她真的很讨厌和他冷战; 因为,她不喜欢别人冒名顶替她在他身边; 因为…… 樱歌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等她到体育场的时候,却看见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女孩子抱着一个精致的礼盒送给浩淇。 “浩淇,生日快乐。” “卿雪,谢谢你。这是?”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给你折的千纸鹤,一共有999只,喜欢吗?” 浩淇打开盒子,看着一只只五彩的千纸鹤,满满的充填着盒子。 “你很心灵手巧,只是……” 卿雪早就听到了那个同步的心跳声,她也知道那双眼睛一直在看着他们,她的瞳孔一张一缩,眼睛紧紧盯着浩淇黑色的眼眸,用唇语说着话。 “只是什么?” “我很喜欢,我收下了。” “嗯,那就好。” 浩淇向她微笑着,笑容很迷人,可是眼睛里却没有一丝光亮,像失去了精神一样。 “浩淇,抱我。” 他没有犹豫地伸出右臂抱住了她,就像她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似的。 仿佛全世界都在幸福着,大家都没有关注体育场围栏外的樱歌哭成了一个泪人。 看到那一幕的时候,她震惊了。 很不相信这些,可事实就是这样发生了。她在他生日的时候站在体育场的草坪上送了他叠了一个月的千纸鹤,他拥她入怀。 整个过程,就好像发生在平行时空一样,在那个时空里,可能送他礼物的那个人是她,虽和卿雪长得一模一样,可那个人是她。她会送他一直乌龟,虽然有些嘲弄搞笑的意思,不过也很有创意。她会开心的告诉他,她希望他像乌龟一样活的没有忧愁和烦恼,活的长长久久,活的傻傻的,爬的慢慢的。 那个时候,可能他表现的故意生气,可他还是拥她入怀,嘴里说着,“我的樱歌永远都长不大,还是像个调皮的孩子似的。”然后,他会宠溺的摸摸她的头。 她会说,“为什么要长大?你一直宠着我不就好了。你只要慢慢地爬,一直等着我就好。以后的生命很长很长,不要走得太快。” “嗯,我怎么舍得丢下你呢?我会慢慢地爬,等着你这只大乌龟的。” “谁是大乌龟?” “你啊。” “我才不是。” “那你是小乌龟,哈哈。” “……” 樱歌看着面前安静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想象中的画面一下烟消云散了。那些画面,只是想象而已,事实根本就是另一番天地。 她输了。 输在她根本就忘记了浩淇的的生日。 输在她根本心不灵手不巧,那些千纸鹤什么的她都不会叠。 输在她就算会叠也不会有那个闲心、有那些时间,因为她嫌费事,她不喜欢麻烦。 输在她从一开始就和浩淇冷战了,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说过话了,他已经好久不回家了。 甚至更严重的是,她输在她根本就不像他的女朋友,别人都以为那个人才是她,她被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冒牌货彻彻底底地比下去了。 浩淇,原来我从错的第一步开始,以后的每一步路都走错了。你不是小乌龟,不会站在我前面等着我。以前曾经说过的颜夕不是问题,可现在呢,面前的那个人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她会为你费心,花一个月的时间偷偷为你叠千纸鹤,可我不能。也许,你该选择的人是她? 可我不甘心啊,已经让我做了那么久的女主角,那么久的公主,我不甘心成为炮灰。 你能明白吗? 125女王回归,角色大转变 两年前的颜夕,两年后的卿雪,为什么我们之间总体有这么多阻碍?为什么,我活该面对这么多情敌吗? 樱歌仰仰头,把剩余的眼泪含在眼眶,转身,大步向前走。(.无弹窗广告)坐在围栏外的台阶上,她的眼泪终于收不住了,像暴风雨般汹涌澎湃。真希望此时此刻自己是个透明人,别人不会看到她这个样子。 一个人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樱歌没有抬起头看他,很淡定的擦了擦眼泪。 “怎么了?为什么哭了?我还以为你在给浩淇过生日呢,怎么自己一个人在这儿啊?”慕辰关切的问道。 樱歌顶着一双红红的眼睛,吸了吸鼻涕对他说,“我……我……浩淇他不要我了……。” 原来,狮子座的吸血女王一切高傲和自强都是伪装出来的,她只是不想让别人笑话她而已。可当她难过时收到一点点关系,就会对别人掏心掏肺,心里的委屈再也憋不住了。 “樱歌……”他拍拍她的后背,“不要再哭了。” 樱歌? 现在认为她是樱歌了? 可她现在没和浩淇在一起,不是吗? “慕辰,为什么觉得我是樱歌,不是卿雪呢?”因为哭泣让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断断续续,樱歌问出了一个很蠢的问题。 “啊?因为你本来就是樱歌啊,卿雪从不会这么柔弱,从不会哭,而且说起话来冷冷的,像……一样,你懂的。” “哦。”樱歌回答的心不在焉的,心里总是在想很多事。 换言之,就是她近几天都太凶了、太冷了,所以他才会把她认错。 凶了有什么不好,她还怕凶不起来呢! “樱歌,你为什么在这儿哭啊?有什么难过的事吗?” 樱歌欲言又止,“没有。” 慕辰的话突然提醒了樱歌,她只顾儿女情长,竟忘记了卿雪这个人不仅凶,不仅冷,而且还带有某种目的。只是因为她在浩淇面前伪装得太好,浩淇才觉得那个人很温柔、很好相处。 哼――本女王一切以大局为重,不计较这些小情小爱了。 虽是这样说着,不过心里还是有点难受。 “樱歌,以后有不开心的事可以告诉我,我希望自己可以做你亲近的朋友,为你分担痛苦。” “嗯,谢谢你,不过我真的没事。”樱歌擦了擦眼泪,声音变得坚硬,像石头那样坚硬,也正如她的心一般,正如她所希望的、所伪装的一样。 ―― 收下了礼物,拥抱着卿雪的浩淇,虽然心里一直默念着喜欢卿雪、接受卿雪、拥抱卿雪,可为什么心里总有些痛,那份痛,从始至终一直没有消散? “好了,你可以恢复正常了。”卿雪的瞳孔一放一缩,给浩淇解除了催眠。因为她感觉得出,就算用了她的催眠绝招,他也只是生硬的去干她要求的事,没有一丝感情。 催眠了,抹除了情感,可内心的伤痛却一直还在。 浩淇从迷乱中恢复正常,眼眸变得墨黑闪着光亮,“卿雪,谢谢你送我的礼物。” “嗯,不客气,我们回去吧。” “好啊。” 两个人从体育场往教室走着,卿雪却没有安稳,她一直用读心术了解浩淇的想法。 “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看见樱歌,她忘记了吗?” “可能她根本就不知道吧。” “亦或是她为我准备了惊喜?” “不要想那么多了,也不要异想天开了,她那么生我的气,可能连个祝福短信都不会给我发的吧。” “……” 卿雪看着浩淇,“其实樱歌她说过,她根本不在乎生日这种东西的,她在乎的是真爱,所以你们俩不要因为这些小事就闹得不和,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和好的。” “卿雪……” “怎么了?” “要是樱歌和你这样懂我就好了。” 卿雪朝他笑了笑,连她自己都没有感觉到的嘴角上扬起了弧度。 “樱歌还小,不是很成熟,也不懂事。” “嗯,她太天真,一些事情却总想的那么复杂严重,也难为她了。” ―― 当浩淇和卿雪回到教室,却看到了一副他们始料未及的画面,樱歌很悠闲的坐在老板椅上,周围围着一群同学,在听她讲她和浩淇的恋爱史。 “什么?那你是说当时你被他爸爸抓起来了?” “那他爸爸有没有为难你?” “据我所知,浩淇和他爸爸的关系一直都不好。” “……” “还有颜夕呢?那个女孩怎么样了?” “你们俩是情敌啊,那有没有打架呢?” “后来到底怎么样了?你快说啊。” “呵――浩淇回来了,你们不妨问问他?” 他紧蹙着眉,用一种捉摸不透的眼神看着樱歌。他把旧事翻出来,到底想怎么样?她希望他把她吸血鬼的身份也翻出来公之于众吗?她的脑袋里想的到底是些什么? “浩淇,怎么不说话?那我来告诉他们。” 他沉默着,眼神里却带着一丝阴霾。他从来没私下和别人提过他的爸爸,更不想在众人前提。 “当时啊,我双目失明,他为了救我和他爸爸决裂了。父子的关系就这么没了,他还朝自己开了两枪呢,呵,就在他的左臂上。”樱歌说着以前的事情,虽然那段时光真的很痛苦、很难熬,可此时的她就像是在说一些丝毫不关己的故事。 可能她说的那句话,意思是想表达他为了她宁愿放弃亲情,宁愿放弃自己,他胳膊上的伤是为她而留,不过,她的语气太过争强好胜,丝毫没有一点她想要表达的意思,却多了些嘲讽与轻蔑,把他们经历过的生死与苦难当儿戏。 “你说完了吗?”浩淇眼睛死死盯着樱歌、语气有些冰冷。 樱歌还从来没有见过浩淇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话,看来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 反正他们之间夹了一个卿雪,他们的关系也快破裂了,既然这样,还不如在破裂之前再逞强一次。 樱歌双手撑着讲台,一股女强人的气势,“哼――我没说完。我还没说颜夕呢,你们不知道,颜夕她到最后,没有活下来。” 浩淇走到樱歌身前举起手,樱歌眼神决绝,“怎么,你要打我吗?” 可他的手迟迟没有落下,樱歌一手挡过他的手,推开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很好,浩淇,我这样做,就是为了给那些情敌们说我们的爱是多么刻骨铭心,多么不容易,我就是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当然,我这样做,我自己都会恨自己了,我想你也会很恨我吧。恨我就好,这样,你就可以过得容易一些。 恨我,总比没有一丝情绪要好。 樱歌其实自己也有些可笑,觉得曾经经历过那么多的她和他,竟然最终是以这种方式终结。难道说,曾经经历过的那些事都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那些暗恋时的懵懂,那些热恋时的甜蜜,那些猜疑时的似懂非懂,那些分手时的感伤…… 她曾经是那么单纯、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走在樱花树下,听着他对她说的“canwebetogether?”,然后声音柔柔的说出那句“sure”;她曾经是那么天真、那么坚强,在萃英受到那么多挤兑和冷言冷语却简单的就那样接受,什么都不怕;她曾经那么爱他、那么为别人着想,她为了完成颜夕的心愿同时却不让他为难,宁愿自己一个人双目失明也要离开他,自己过着度日如年、没有一丝光亮的日子。可如今,那个曾经天真、单纯、善良、为别人着想而不怕伤害自己的女孩子不再存在了,她要让自己强大起来,她要保护好自己不再受任何伤害,她要成为真正的女王。 樱歌一直往前走着,回忆的画面一幕幕上演,眼泪模糊了视线。就这样,最后一次,好好地跟过去说再见。 浩淇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渐渐离去的身影,沉默着。 “快去追啊,再不追就来不及了。” “浩淇对不起啊,是我们要缠着樱歌讲你们的爱情史的,我们没有想到你们经历的那么多、那么苦,没想到会因为这件事你们俩闹翻。” “浩淇对不起,你的生日,却被弄得这样……” 卿雪站在浩淇身边,没有在众人中多嘴,只是和他一起沉默地站着,就好像浩淇身边的位置本应该是她的、一直都是她的。 是的,以后樱歌再也不会来打扰你们了,你们带着999个千纸鹤好好过日子吧,浩淇你身边的那个位置樱歌再也不会觊觎了。 “浩淇,我会陪着你的,不要难过。”卿雪握了握他的手,踮起脚在他耳边轻声呢喃。 “我们走,我们不要再在这里了。”浩淇拉着卿雪的手走了,又一次头也不回的走了。 ―― “浩淇,你不要太难过,我想樱歌她……” “她怎么样?” “她也不是故意的。”卿雪柔柔的说。 此时此刻,卿雪早已把那种温柔的声音练得如火纯青了,而且她也学会了人类正常的微笑,是遇见他之后才开始学会的。 “嗯。” “如果,你真的追不回樱歌,我愿意陪着你,一直待在你身边。” “卿雪你……” 浩淇皱紧了眉头,眼底一片阴霾。 ------题外话------ 最近有些忙…。不过还是会努力更文的哈… 大家猜一猜,卿雪是个什么身份呢? 126不喜欢你伪装成女王的样子 送卿雪回寝室之后,浩淇给樱歌打了个电话,“樱歌我觉得我们该谈谈,”一句很简单的话之后挂掉电话。 浩淇看着自己的左臂,吃力的抬了抬,额头上沁满汗珠,手臂却抬高不到五公分。樱歌说的为她开了两枪那件事,加上之后为她挡开火场中落下的天花板,真正让他的左臂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可能樱歌当时只是想说明那件事而已,她却不知道他已经永远残废了。 樱歌一个人抱着枕头在沙发上难受着,在别人面前的女王范儿都是装出来,当她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卸下伪装,原本的脆弱就会全数展现。 本以为今天下午那个就是结束,难道今晚的谈话才是真正的结束?为什么其他的情侣可以吵吵闹闹,昨天吵过今天就和好,可他们之间总是玩真的呢?她这和他一起才几个月,这又得分别了?还有一点她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卿雪和他之间的事,她总是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感同身受呢? 该来的总是要来,樱歌,勇敢的去面对,再次带上你坚硬的面具吧。就算他看到吸血鬼那一面,那也是你真实的一面,真实的你。 晚风习习,却吹不走樱歌心里的哀伤。脚步忽然的停住,为浩淇而停。两人站在公寓楼的天台上,俯视着整个城市的夜景,久久没有开口说话。 “樱歌,我知道,我们之间存在了一些矛盾。”浩淇突然开口。 矛盾,他们之间当然有很大的矛盾。 那这次来,是叫她来分手的吗? 分不分?分不分? 樱歌想起那次血吧里同伴对她说过的话,也想起了自己时不时总会发火,已经不能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了,以及对卿雪扇的那一巴掌,万一有一天她伤害了浩淇怎么办? 将错就错,顺着事情发展下去吗?就这样一拍两散,却以为他好、不想伤害他为由吗? “是,很多矛盾,浩淇你到现在还要替卿雪说话吗?”樱歌努力提高了音调,不想让人认为她没了爱情就活不下去。 浩淇沉默地看着远处的霓虹灯,五彩的灯光染亮了厦门漆黑的夜。 沉默是什么意思,不是找她来谈谈的吗?现在呢?他的立场可能很明显了吧,只是不愿说出来而已。 一阵怒火上升,好像瞬间在一秒之内爆发了。樱歌的脸变得狰狞,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住一种想要扭断别人脖子的冲动。真实的面孔从未在浩淇面前出现过,这次因为提到卿雪却出现了,是嫉妒心作祟吗? “浩淇,你看看我,看着我的脸。不管你心中的卿雪是怎样的,我就是这个样子。看好了,现在的我就是个魔鬼。以后你如果和我在一起,再看到这样你可不要惊讶,若是看到我做坏事、杀人,你也必须忍受地起。你是这么一个完美的男人,能接受得了自己的女朋友发疯起来像一个魔鬼吗?”樱歌逼近浩淇,身体里的血管叫嚣着,她的声音也变得坚硬、冷漠,这样的她,浩淇还是第一次见。 浩淇的右手抚上樱歌的脸,他看着她,“樱歌,我不喜欢你这个样子,不喜欢你假装成女强人。” “你看我这样,是假装的吗?这才是我的真正面目。” 这是在干什么?暴露一切逼他分手吗?到底是怎么想的,她自己也搞不明白。 浩淇的手有种霸道的温柔,让樱歌狰狞的脸渐渐变回原来的模样,血管内也不是那样膨胀,感觉情绪渐渐稳定了。 是不是一直藏着这个秘密也会很累? “樱歌,你认为,我会嫌弃你这个样子吗?”浩淇反问道。 “那……” “如果我是个残废,你会嫌弃我吗?” 樱歌眼里的决绝消散,红褐色的瞳孔里有着震惊。 “我不会。” 为什么会提到这个? 浩淇为什么会用这个做假设? 难道说,她的猜测是正确的? 樱歌握住浩淇的左臂,“什么时候的事?两年前还是两年后?” “两年后,你回来的时候。(.好看的小说)” 她回来的时候? 樱歌不解,为什么她的到来让浩淇的左臂受伤了。 是不是那一次,在火场中? “两年前向自己手臂开了两枪,再加上两年后在火场中被天花板重击,已经很难治好了。” 原来,浩淇手臂真的全都是为了她,两年前如此,两年后也如此。她还曾经天真的以为两年后她的出现是为了拯救他,可到头来还是他救了她。 从头到尾,一直以来都是他在帮她。 如果不是今晚的事,他想要瞒她多久?一辈子吗? 樱歌紧紧抓着浩淇的左手,可它像个木偶一样,僵硬、一动也不动。 她曾经不知道原因,可她想既然他没有告诉她,她就为他保密。可现如今浩淇不顾一切的告诉了她,她的心,为他而痛。 “樱歌,你总是认为我是一个完美的人,却因此百般挑剔自己的缺点。你傻傻的笨样子、说话没头没脑、做事不经大脑思考那些都不是你的缺点,它们正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啊。至于你的改变,冲动、残忍、杀戮,我想那是因为这些年我不在你身边,因为你太孤单了。我们可以慢慢改过来的,不是吗?”浩淇凝望着樱歌,墨黑色的眼眸里充满了真挚,“现如今,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我已经残废了。我变成这个样子,你还会要我吗?” “我怎么会不要你呢?你不完美,我也不完美,一切刚刚好,很般配。”此时的樱歌和刚才的她简直判若两人,她微微一笑安慰着他,两个小虎牙诠释着她的天真和可爱。 浩淇拥她入怀,“我好不容易才把你留下,怎么舍得让你再走呢?” 是啊,他们之间经历了那么多风雨痛楚,失明、失恋、失去朋友的苦痛都挺过来了,苦尽甘来的时候好不容易到了,怎么能说散就散了呢? “那卿雪呢?”樱歌仰起头看看浩淇,等待他的回应。卿雪,一直都是他们之间的炸弹,每次提到都会让气氛凝结。 “承诺的语言都太过苍白无力,樱歌,你只需要看我做了什么就好,我不会对不起你的。” “嗯,itrustyou。浩淇,生日快乐。” 樱歌踮起脚,在他的脸颊上蜻蜓点水一下。 她一定会帮他把手臂治好的,一定会的。就算治不好,那也是最完美的人。 ―― 这一天,星韵看到临渊骑着摩托车鬼鬼祟祟的,不知道要去哪儿。她已经观察他很久了,这几个月都是这样,每月一次。 她总是感觉玺嘉可能还活在某个地方,或者这只是她一厢情愿,心中那一丝希望还未泯灭。反正不管怎样,这次她一定要弄个究竟。 坐上出租车,紧跟着临渊。 临渊可能察觉到了,摩托车飞驰在路上,可出租车的速度也并不慢,知道自己甩不掉她了,就干脆干扰她的思路,走一些无所谓的路。 车子在小路上颠簸,星韵被弄得胃里翻江倒海,吐在了出租车上。“对不起啊,呕――” 还是不要说话了,越说吐得越厉害。 “姑娘,要不然不要追了,你这样弄不好会小产的。” “嗯。” 现在她身上承载着两条命,做事总得三思而后行,不能再像原来那样没头没脑、乱打乱撞了。 出租车停了下来,星韵趴在窗户上朝外干呕,很不舒服。额头上沁满了汗珠,手紧紧攥着衣服。 “怎么样,没事吧?”司机拍拍她的背,关切的问道。 司机叔叔人很好,非但没有怪她弄脏他的车,反而还那么关心她。不过现在星韵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得顾着呕吐。 临渊跑了一阵,突然发现后面没有追他的了,感觉好不习惯,掉头,往回走。 星韵那丫头怎么样了?是不是追不上所以放弃了? 摩托开出了一段距离,临渊看到星韵趴在车窗上,很难受的样子。 完了,这下麻烦大了,要是星韵有什么事,他可承受不起。 临渊慌慌张张的跑过去,“星韵,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啊?” 星韵抬起头,声音有些虚浮,“你终于出现了。” “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呕――”星韵顾不上和他说话,一阵反胃又来了。 “打110,还愣着干什么啊?哦不,120,是120才对!”临渊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手哆哆嗦嗦的。 星韵抓住了他的衣袖,“没事,我有分寸。” “你有什么分寸?!孩子都没了我怎么交代!” “向谁交代?” 哎呀,说漏嘴了!临渊,你看你笨不笨!笨到姥姥家了! 星韵打开车门走下来,亦步亦趋的,声音很微弱,却带着倔强,“带我去见他。” “什么?我听不懂。” 她抓紧了他的手臂,抓得他生疼,就好像要把自己身上的痛苦转移到手上的力量一样。 “带我……去见他。” “不行,你得去医院。” “你不带我见他,我就不走。” “你怎么就那么固执呢?这样对谁都不好啊。” 星韵身上很难受,又加上本来体质就弱,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连维持站着都很难,却一直坚持着说,“带我……去见他……” “好吧好吧,那到时候他骂我你给我求情。他让我保密,打死都不能说的。” “嗯。” 127只是玩玩而已 恭喜您获得一张月票 星韵坐上临渊的摩托车,抓紧了临渊的衣服。临走前他还有些不坚定,“你确定你能行?你确定真的要去见他?” “我等这一天已经好久了,要不要去,你说呢?” “好。” 摩托车很稳的开在路上,临渊一直很小心,只是他还不确定,玺嘉见了星韵会有什么反应。 又过了五个小时,他们才来到省公安局。原来玺嘉一直在这里,一直好好地活在这里。 “临渊,你能告诉我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吗?” “玺嘉被救过来之后,公安人员对他进行审判,知道了玺嘉当时杀掉的是黑社会贩毒团伙的一员,虽是杀人,但罪不至死,所以决定判他五年有期徒刑。他爸爸来保释他,他不出去。只是要求来省公安局服刑,因为他不想待在安泉被你找到。” “哦。” 星韵走进了省公安局大楼,心里暗暗的想,他就那么不想被她找到吗? 他就那么讨厌她吗? 隐隐有些紧张,肚子还轻微的痛着,她没有表现出来,因为她怕临渊把她送医院,这样她就没机会见玺嘉了。 坐在慰问室的一侧,等待另一侧的人出现。 “1026,家属来慰问了。” 玺嘉双手带着手铐从里面走出来,隔着一道窗户,当他看到她时,眼里充满了震惊。 她怎么会到这儿来? 不是说好不让她来的吗? 为什么要这么倔强? 她还带着他的宝宝,原来他们真的有宝宝了。 只不过,宝宝的父亲坐牢了。 在她面前,他已经抬不起头来了、 玺嘉坐下,拿起电话,对面的星韵却已泪流满面。 星韵的声音柔柔的,带着颤抖,唤着他的名字,以前从没有感觉到星韵能把他的名字叫得这么好听。 “玺嘉――” “好久不见。” 一句好久不见,让彼此之间变得好陌生。 “没有什么要向我说的吗?”玺嘉忽然开口,面色虽然有些憔悴,有些颓废,但眼神依旧改不了的锐气。 “玺嘉,我们的宝宝已经四个月了,再有六个月他就出生了。我会好好照顾自己和宝宝,等你出来。”星韵想,这些话,应该是最能安慰人的话了吧。 她那么可爱,怀孕之后又多了一丝少女没有的温柔慈穆,眼睛里莹莹闪着泪光,实在让人不忍心伤害。 他很憧憬那样的生活,因为那样他就有一个家了。他有妻子,有宝宝,他再也不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度过一生。这样多好。 可让她在牢外等五年,真的是对的抉择吗? 想想以前他做的那些错事,实在不该受到她的原谅。他不该让她等他,他活该得不到幸福。 玺嘉狠下决心,“不是说过让你不要找我,不要等我的吗,为什么不听?” “我……” “我不需要你的等待和同情,我不是在赌气,说实话,我不希望身外有羁绊。我喜欢自己一个人,逍遥自在,你懂吗?” “可是……可是……我们已经有宝宝了啊,你是他的父亲,这是改变不了的。” “不需要可是了,孩子的事你自己处理,单身的你比较容易找个好人嫁了。” “这真的是你想要的?” “是的。星韵,我不喜欢你。一切只是一场游戏,我跟你,只是玩玩而已。所以,不要再等我了。” “好!我走。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可你没有抓住。我和你的孩子,你的家都在外面心甘情愿等着你,你不要。我走了,你不要后悔。” “走吧,你不值得为我等待。星韵,祝你幸福。” 星韵挂上了电话,“临渊,我们走。” 临渊也不好说什么,跟着星韵一起走了。(.无弹窗广告) 以前那么执着,劝他变好,劝他上课,为他挡酒,逼他戒毒,原来都是她一厢情愿。本以为她会一直执着到最后,可因为他的一句话,她便再也不回头了。 星韵,我根本不喜欢你,我跟你,只是玩玩而已。 只是玩玩而已? 孩子要自己处理? 他是商品吗?为什么要处理? 那可是他们的孩子啊。 不是有句话曾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只不过,感情是假的,而他们的孩子也是在极端的情况下不该出现的,那这样的话,孩子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可她是孩子的母亲,哪有舍得伤害自己宝贝的母亲? 此时此刻,她已对玺嘉这个人彻底失望了,坚持到现在、执着到现在她也累了。相见不如不见,至少不见她还可以抱着一丝奢望等他。谁知道,见了会是这种结果? 不见,能了解到真相吗? 不见,能真正看清玺嘉这个人吗? 呵――她懂了。 以后,再也不会有个叫星韵的女孩子傻傻的跟在玺嘉屁股后面犯花痴,再也不会自以为聪明的找人拍他吃饭、学习的照片挂在家里天天看,再也不会霸道蛮横为他挡酒…… “星韵,你没事吧?”临渊左手搀着星韵,看到她这个样子很心慌。 星韵憋住眼泪,报以微微一笑,“没事。我要开心一点,妈妈哭对宝宝不好。” “嗯。” 她的脸上虽还有泪痕未干,可她表现得像得到糖的孩子那么开心,开心的有些过度。 按常理来讲,这个时候的星韵不是应该哭鼻子哭的很严重吗? 星韵用平常的语气说着,“临渊,我不再是原来那个不懂事的我了。没了爱情死不了,可没了宝宝就完了。走,肚子饿了,我们吃东西去。” “……” “哈,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我们一定要大吃特吃。今天不用客气,我请客。” “星韵,你真的没事吧?玺嘉跟你……” “没事啊,你看我身上有哪点不正常吗?” 还这么开心,这么能吃,很正常啊。 可她越表现的像没事一样,其实是越有事。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反常,却总是感觉她这个样子很不正常。 “星韵……” 星韵会不会悲极生乐、精神错乱了? “哎呀,你别问了,我很好。不再整日郁郁寡欢,不再天天担心他,每天都活的很开心,这样,不正是大家所期待的吗?” “说的也是。” 她打开心结、活得开心,不正是大家所期待的吗?他想,这也是玺嘉所期待的吧。 ―― 玺嘉看着星韵离去的背影,眼里一片落寞。被带回监狱,一个人郁郁寡欢。 “星韵,我不值得你等待。” “星韵,我不喜欢你。” “祝你幸福。” 如果她能像他所想的那样幸福的生活下去,那现在这些伤痛也不算什么。这些话,相信她以后会懂的。总有一天,她会明白他的苦心吧? 他身上还有毒瘾未戒,而且还要在牢里待五年。出去之后改天换地社会他根本适应不来,而且一生都要带着犯罪的污点,走到哪里都会受人白眼,受人排挤。这样的他,根本不值得她的爱,不值得她等待。 这样做,的确是为她好。 见到她的时候,心里的确一颤。这几个月,虽然一直让临渊保守秘密,却一直在潜意识里希望她来。 只不过,好不容易见她一面,又让她伤心了。 在这黑暗冰冷的牢房里,人与人之间没有一点怜悯与关爱之心,玺嘉孤单地靠在角落,身上不停地颤抖,像是有成千上万只食人蚁噬咬他的皮肤、他的骨骼、他的心脏。 毒瘾又犯了。 这几个月来,毒瘾犯的频率已经越来越少了。先前是一天会有好几次,后来渐渐变成几天一次。可频率变小,每次的痛苦却从未削减。 他闭上眼睛,想象着出狱之后有妻有子有家的生活。他会像一个奶爸那样天天拿着奶瓶给孩子喂奶,等孩子长大,会让孩子骑在自己脖子上。孩子肯定会很开心的说,“老爸,我老高老高了。” 这个时候星韵站在后面干着急,“别摔着,小心点。” “没事,相信我。” 星韵朝他微笑,他和孩子向前奔跑,孩子张开小手,“我会飞了――喔,老爸,我会飞了。” 一家人幸福的画面,这些憧憬一直以来都是他挺过痛苦的良药。每次毒瘾发作时,只要想想这些,做一个好梦,痛楚就会减轻不少。第二天醒来,心情会出奇的好。 只不过这一次,这些憧憬已经全数变为泡沫。因为他彻底伤了星韵的心,她不会再等他,孩子也不会再等他,等五年之后他出狱了,不会再有属于他的一个家。 不是再有,是从未属于过他。 “孩子的事你自己处理……” 可能到时候,那个孩子根本就不存在了。 幸福,全部毁在他自己手里。 星韵不会像以前那样不依不饶、固执倔强了,因为她说那是最后一次机会,最后一次迁就他的机会。只不过连最后一次机会他都没有抓住,他眼睁睁的看着她走了。 星韵,我孤单一生没有关系了,只要你幸福就好。 前所未有的绝望伴随着毒瘾复发带来的痛苦奔涌而来,玺嘉拿起摆在旁边的暖壶,重重摔在地上。一个还不过瘾,他又摔了他的碗、杯子,把换洗的衣服也扯碎了。这是他全部的家当,很好,现在都没了。 以后,什么都不在了,又只剩他一个了人顾影自怜。 128战斗,才刚刚开始 这天,樱歌和浩淇两个人在吃海鲜,就当是浩淇生日樱歌没有送礼物拿这顿饭当做补偿了。 浩淇修长的手指帮樱歌剔好蟹肉,她吃的很开心。浩淇皱皱眉,不过唇角的微笑一直没落下。樱歌朝他眨了眨眼睛,他可能在想怎么交到这样一个吃货女朋友吧。 “吸血鬼需要吃饭吗?”他以很正经的表情、很正经的语调说了一句很没营养的话。 樱歌笑了一声,吃的东西喷了出来。 “sorry――不过你是在太好笑了。和我相处了这么多年,你看我哪次不吃东西?” “不过按理说你们不该吃饭哪,因为你们……” 樱歌小声的在浩淇耳边说道,“吸血。” 他点了点头,表示很同意。 “对!按理说我们只需要血液就可以补充能量,不过我们不是为了吃饭而吃饭啊,我们是为了好吃而吃,对我这样的吃货而言。再说了,难道我的消化系统还不如人类?这点小东西总是可以吃的。” “那卿雪为什么连蟹子都没见过?” “啊?”怎么又说道卿雪上了。难道他在她不在的时候和卿雪一起吃过饭? 经验告诉樱歌不该追问下去,否则气氛又会凝结。从那次浩淇和她敞开心门谈过之后虽不再把卿雪当情敌,不过,这种事还是不问为好。 “哦。我在人类世界生活了20多年当然了解人类的习性,可卿雪是正宗的吸血鬼嘛,你说是不是?” 浩淇点了点头,把剥好皮的龙虾放到樱歌嘴边。 “真好吃!” “那是,也不看看谁剥的。” “吃完饭我们去玩吧。” “好。我家listening想去哪儿玩呢?”浩淇捏捏樱歌的脸蛋。 这是在嘲笑她最近又被他喂肥了么?好像婴儿肥真的出来了。 樱歌拉下他的手,“去尖叫屋吧,尖叫屋晚上去才有气氛。” “好。”浩淇一口答应,又捏捏樱歌的脸蛋。[.超多好看小说] 樱歌一脸嫌弃地看着他,“别捏,有油――” “没有,擦了。” “我不信,就是有!” “你看你看――” 真好,他们俩又回到从前了,彼此之间不再有顾虑,终于也算放下了一桩心事。 ―― 卿雪在香樟树下一个隐蔽的地方,收到了夜执事那边的信号,可当她连上信号,听到的竟然是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声音。 “丽莎,怎么是你?”卿雪冷冰冰的英文说道,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从那边传过了一个美式英语,带着一丝的轻蔑,“so?” “找我干嘛?还有,你为什么在执事这里?” “呵――我就是在执事这里,有秘密工作。btw,和你聊会儿天。” 在执事这里,有秘密工作? “什么秘密工作?” “你猜?” “我没心情。” “怎么?别告诉我你在吃醋。任务干不好,还想得到执事的赏识?你的暗恋,我想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吧。” “……” “我想如果他知道,也会假装不知道的。谁会喜欢一个冷冰冰的女人,没有一点表情,说话一点也不娇柔,身材没有一点吸引力,皮肤上全是伤疤的女人?你说呢?” “丽莎你住嘴!” 从另一边,她放大了声音说着,“执事,我已经给您备好温泉了――您也累了,先去泡温泉吧。” 卿雪真真切切的听到了她的话,却没有一点回应,她断掉了信号,蹲在地上。 她就是说话冷冰冰,她就是身材没有别人好,她就是不娇柔,可那就是她的天性啊,是自然而言带来的,杀手本质的特征,她也没有办法啊。为什么总喜欢那些娇滴滴的人呢?为什么她为他杀了那么多人、完成了那么多任务他都没有喜欢上她呢? 现在樱歌和浩淇和好了,她要下手就更难了。[.超多好看小说] 有时候真的好羡慕樱歌,能够有一份单纯的爱情。虽然有同一张面孔,却不像她,苦苦暗恋但永远都得不到回应。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地上的花草因为卿雪身体里散发出来冰冷全都枯萎凋零了,好像在她周围的东西,一切都黯然失色了一般。 难道她就是这种冰冷? 怪不得没人喜欢和她亲近。因为和她亲近了,总会受伤的吧。 卿雪没有注意,从后面射出一支毒草的箭,插到她的身体里。一瞬间,疼痛传遍四肢百骸,身体里的力气渐渐散去, “你是谁?” 一个黑影从树后面走出来,声音有些愤怒,“怎么?不认识我了?当年你跟着夜执事,杀害了我全家来着。” “什么全家?” 卿雪杀过的人太多,已经记不起这个人说的是什么时候了。 “羽爵一族。” “呵――老故事了。竟留下你这漏网之鱼,杀过的人堆起来都可以成山了,危难重重都躲过来了,想不到最后竟然落在你手里。想报仇?” 他拿着一根树枝插进她的手臂,痛得卿雪一声闷哼。 “你知道,普通的树枝伤不了我。” “是啊,不过可以让你受受罪了。我会把你变成个木乃伊,让你永远也不能见天日。” 卿雪闭上了眼睛,等待着心脏的致命一击。她认命了。这么多年,什么都没有怕过,为夜执事完成了这么多任务,赴汤蹈火,留下一身的伤,到后来,也没得到他一丝的喜欢。原来他喜欢的是丽莎那种娇滴滴的人啊,可她这一辈子也不能变得那样了。执事,再见了。 如果还有下一世,希望自己真的能和名字形容的一般,有着雪一样的皮肤,而不是满身伤痕、满心伤痕了。也许这样,夜执事,就会喜欢她了吧。 ―― 樱歌和浩淇在去尖叫屋的路上走着,她忽然感觉心里一阵疼痛,手上的蓝宝石闪闪的发着光。樱歌痛得捂住了胸口,蹲在地上。 “怎么了?不会要是去尖叫屋了吓的吧?要不咱不去了?” “……” 樱歌心里很慌,大脑仔细搜寻着痛苦的来源,没有和浩淇说话。 浩淇蹲下看着樱歌,这次看样子是真的,不是骗人。“樱歌,怎么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说着就要抱起樱歌往医院冲。 “浩淇――我好像看到了,有人要拿着木桩刺我的心脏。” “没有人啊,谁会拿着木床刺你的心脏呢?” 樱歌闭上眼睛,感受痛苦、心慌、绝望的来源,手上的蓝宝石一直不停的闪,散发着幽蓝的光芒。 香樟树。 枯萎的草木。 冰冷的温度。 她睁开眼睛,握住浩淇的手,瞬间转移。 几乎就是在一瞬间的事,浩淇刚刚睁开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身处何地,樱歌就到了那人后面掏出了他的心脏。 她的手上还沾满鲜血,把卿雪心脏上的木桩拔了出来。卿雪的皮肤渐渐恢复了光泽,慢慢睁开眼睛。樱歌拿出包里的保温杯,把血液喂给了她。 地上躺着一个,旁边坐着两个,这一幕,浩淇看的目瞪口呆。该体谅体谅他,毕竟他是人类嘛。 也别说他,樱歌刚刚回到吸血鬼圈子里的时候,看到那些残忍的行为也受不了,不过渐渐的就习惯了。她不杀他们,不代表他们不会杀她。 “为什么要救我?”卿雪看着樱歌,在她褐红色的瞳孔里就好像看到了自己。 “不知道,我不能看着你死。”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救她。世界上既然有了樱歌,为什么要出现和她一模一样的卿雪呢?好不容易卿雪要在世界上消失了,情敌要没了,樱歌又把她救回来了。虽然她分不清那个男人是好是坏,不过她的本能反应,是不能让卿雪死,哪怕她做的是错的。 手上的蓝宝石一直在亮,卿雪手上的红宝石也闪烁起来,红蓝交相辉映,有着异样的光彩,就像孪生的两块石头一样。 这一次,樱歌更清楚的听到了卿雪的心跳,砰砰砰,一声一声,和她同步着。 “不管我们是朋友还是敌人,可我们之间一定存在某种联系,你感觉到了吗?”樱歌看着卿雪,看着那个一模一样的自己。 “嗯。我也听得到,你的心跳正和我同步。” “你刚刚问我为什么要救你,我也很好奇为什么会感觉得到你。你的绝望,你的愤怒,你的认命,还有你的伤痛,我都切身实际的体会到了。你在绝望什么?还有,他是谁?” “……” “我救了你,你不打算告诉我吗?” “你只要记住,我是真正的吸血鬼,是从小就在吸血鬼世界里长大的吸血鬼,我和你不一样。” “那如果我们俩命运相连呢?这样,你还要对我有所隐瞒吗?” 卿雪看着樱歌,从她的眼里好像看到了什么。试着读她的思想,可她的心里除了单纯、善良,还有一点冲动之外没有一丝狡诈。 冥冥之中卿雪告诉自己应该相信樱歌,虽然她这一辈子从未相信过除了夜执事以外的任何人。 “怎么证明?” 读她的思想,听到了她心里默默的说,问妈妈吧。 卿雪眼睛一斜,看着樱歌,“别告诉我你要问你妈妈。” “你――”樱歌瞪着眼睛看着她,“不要读我的思想。” “谁让你的思想太好读,没有一丝防备?” “那也不行,朋友之间怎么能这样呢?” “朋友之间”…… 原来,樱歌早就已经把她当朋友了。 ------题外话------ btw,意思是bytheway―― 129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卿雪的目光一震,自她记事起从没有听到过有人叫她朋友,她自始至终也没把任何人当做朋友。[.超多好看小说]一直都是一个人,开始的时候觉得一个人真的很累,后来累着累着也习惯了。可樱歌的一句话,让她知道还是有人能真心对她的。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的卿雪不想再做那些伤害樱歌的事了,她很想有一个朋友。 “那好吧,我不读你的思想了。” “你现在恢复过来了吗?我带你找妈妈问问吧。” “嗯。”卿雪点点头,眼睛里泛着光。 就在两人要瞬间转移之前,听到了浩淇叫的一声“樱歌――” 樱歌抬起头,看着不远处的浩淇,一步一步向她走过来。 他有预感,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或许樱歌这次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浩淇,你看到了,我就是这么血腥。和我在一起会有很多危险,再说,我们本就不是同一个种族,思想观念、本性都有不同,这次我要回吸血鬼世界,你还要和我一起吗?” “我曾说过,不论樱歌做什么,我都会理解、体谅,就算是杀人,也必须学会适应。樱歌,我既然决定要保护你,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 “好。” 樱歌看着卿雪的眼睛,卿雪对她微微一笑,第一次见到卿雪的笑,感觉就像看到了自己。卿雪也搞不懂,从没有真正笑过,今天怎么就对着樱歌笑了。 瞬间转移。 三个人停落在夏威夷群岛上的一所房子里,那正是樱歌妈妈的别墅。没等三个人反应过来,樱歌的妈妈听到声音就转移到她们的面前。 看到面前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她什么都没说,眼眶里便含满了泪水。 “妈妈,卿雪她,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 “妈妈你告诉我,不要骗我。”虽然说偶像剧里特别喜欢演这种狗血剧情,偶然发现自己竟然有一个孪生姐姐,樱歌觉得这根本是无聊透顶、永远不可能。可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还是很欣慰、很开心的。 “樱歌,卿雪是谁,你不是比我更清楚?” 妈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不知道啊,她怎么会清楚。就算有孪生姐姐,那个时候也不记事啊。 “我不清楚啊,妈妈,我只是觉得,卿雪就像另一个我。只论长相,不论性格。” 妈妈把樱歌和卿雪的手握在一起,红蓝宝石流光溢彩,心里有种莫名的感觉,很奇妙,却无法用言语形容。她把浩淇隔离在外,外面的浩淇听不到一点声音。 “闭上眼。”妈妈轻轻的说。 樱歌和卿雪闭上了眼睛,感受着对方心脏的跳动。良久,宝石的光不再亮了,那同步的心跳声也渐渐变小。 “其实,你就是她,她就是你。这一切来源于我曾经做的一件错事。” “……” 你就是她,她就是你?这是什么意思?明明是两个人,怎么? “二十年前,我在吸血鬼世界里刚刚生下你的时候,暗夜杀手团来这儿召你入团。他们就是这样,凡是被看中的,没有可以逃脱的。一旦进了杀手团,就再也没有自由的日子了,那会是永世的折磨。我和你爸爸就只有你一个孩子,不忍心看到你这样,而且……”妈妈看了看浩淇,目光有些黯淡,转过身继续说着,“我让我的女巫朋友把你的心分割出了一部分,从此之后世上就出现另一个你。我把一个你送回了人类世界,封印住嗜血基因,另一个你被召进杀手团,开始吸血鬼杀手的生活。虽然知道回人类世界的那个有些许危险,可宁愿有风险,我也不希望你永世失去自由、失去感情。” “……” 听到这个消息,比知道有一个孪生姐妹更加震惊。原来一直以来,卿雪就是另一个樱歌,樱歌就是另一个卿雪。可是一直以来,樱歌是樱歌,卿雪是卿雪,明明就是不同的两个人啊。 “卿雪,你会怪我吗?” “既已决定了二十年,现在问怪不怪没有任何意义。” “我只是希望你们能活的自由一点,不希望你的整个生命都被囚禁、被虐待。” “妈妈,我知道,我知道。”樱歌已经泣不成声,原来自己的心是不完整的,是缺了一部分的,而那另一部分已不是自己了,有另一个人在替她受苦,已经受了二十年了。 “如果你们想的话,还有一个办法,让你的心完整,让你们俩合二为一。” “我不要。” 卿雪和樱歌两个人异口同声,虽然以前是自己的另一半,不过已经这样过了二十年,不想突然接受另一部分,不想合二为一。 “妈妈,你还瞒着我什么?” “……”她看了看浩淇,又回头看了看樱歌,“没有别的了。” “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治好浩淇的手臂?你的女巫朋友啊,或者什么神奇的药水之类的。” “他目前还是人类,用人类的办法帮他吧。”妈妈看着卿雪,“卿雪,这么多年,妈妈对不起你。” “没事。” 早知道结果,还不如不知道。卿雪拉着樱歌走了,临走时樱歌回头看着妈妈,妈妈向她点了点头。她们走后,她的眉头紧皱,不知在想些什么。 “虽然我们是一个人的两部分,又或许我是你的附属品,不过既已分开生活了这么多年,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是很不同的。”卿雪看着樱歌说道。 “我知道。” “樱歌,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们以后就成了分不开的好朋友了。可是,好朋友不一定非得在一起吧。” “卿雪,你的意思是?” “我想说,我还是比较喜欢独来独往。” “……” “你不会明白我的生活,我在杀手团里训练的一切你也不会理解,所以,希望你不要改变我想要的生活方式。” “嗯。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二十年你在杀手团经历的事,还有你不能说的秘密。” “既是不能说的秘密,就不该说出来,你知道这些不好。”卿雪拍拍她的肩膀,“樱歌,你该单纯地活着。” “什么?” “知道的越少,对你越安全。放心,我不会再让别人伤害你了。” “哦。”樱歌点点头,看着自己的另一半说话好深奥,自己一点也听不懂。 回去的时候,竟然发现浩淇已不再原地。问妈妈可她什么都不知道,那浩淇到底去了哪里? 卿雪蓦地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僵持这么久也没有完成,难不成…… 樱歌拽着卿雪的衣袖,“我也要去。” “你留在这里比较好。”还没等樱歌反应过来,卿雪瞬间转移了。 ―― “樱歌,吸血鬼世界不再安定了,我总觉得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什么意思?” “凯索大帝一世纪之后又卷土重来了,好像和暗夜帝国随时准备战斗。作为族人中的一员,我们该回到那里,为自己的未来战斗,不是吗?” “……”怎么越听越迷糊,好像穿越回到了远古历史的感觉。 “只是你还太小,我有些放心不下。” “妈妈,浩淇失踪了,我现在没什么心情想这个。” 妈妈的眉头紧蹙,深深凝望着樱歌。 “难不成,浩淇的失踪和吸血鬼世界将要发生的战争有关?” “我觉得可能是。” “……” “这场战争不仅会危及到吸血鬼世界,也许连人类的世界都会受到影响。” “……” 就好像一下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又一下子从和平年代回到战争时代,怎么感觉周围的事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那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保持警惕,随时准备战斗。现在,你先回去吧,回到人类世界。” “嗯。那浩淇呢?卿雪呢?” “二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可以改变很多人。樱歌你是善良的,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至于浩淇,我也不知道。” 防人之心不可无? 是不是真如卿雪所说,她是她,我是我,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我说的不只是卿雪,在你以后的人生中,记住,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还有,之前卿雪和你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以后不会了。你们虽是来自同一人,但此刻之后已经是两个人了,不会再生死相依。” 和卿雪不再属于同一人? 浩淇就这么消失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而妈妈说的都那么淡定,就好像浩淇永远回不来了也是小事一桩。是不是在吸血鬼世界待久了,心就会慢慢的变冷、变硬? 卿雪,但愿你知道浩淇在哪儿。 ―― 漆黑的通道,一直走,一直走,最终通向一个黛青色的殿堂。 还没到殿堂,便听到了丽莎的声音。为什么,她又在这里? 她怎么总是这里? “丽莎这次立了大功,值得好好庆祝一下。” “谢谢执事。” 浩淇是她抓走的,执事说她立了大功,执事要为她庆祝。听到丽莎这样,卿雪感觉有些酸涩,但还是鼓起勇气推开大门。因为她答应樱歌,要把浩淇救出来,她就必须要把浩淇救出来。以前做了太多错事,这次一定要弥补过来。 130把我养大,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把我送人 卿雪瞬间到了丽莎面前,手抓住她的衣领把她从台上摔下去。动作干净利落,让丽莎还没来得及反抗就已被摔得远远地。 这样做,应该又会惹他生气了吧? “把浩淇交出来。” “哼――还得感谢你,要不是你们把他带回吸血鬼世界,我怎么能有机可乘呢?” 丽莎回到卿雪面前,语气轻蔑,手掌伸起,一副要打架的模样。 “你――”卿雪眼睛瞪着她,一个身影挡在她面前,语气冰冷却充满威严,“丽莎你退下。” “我……” “退下。” “是。” 丽莎转过身,一边走一边还碎碎囔囔说着,“明明是我立了功,凭什么要我退下?” 卿雪仰起头看着夜执事,已经做好要挨骂的准备了,她的语气冰冷,“放了浩淇。” “明明是要你去杀他的,为什么你还要我放了他?嗯?”夜执事的一句话,让卿雪不敢再说什么。 他转过身,指间轻转着那个戒指,语气稍微缓和的说,“卿雪,这项任务已经结束,你就不要再多管了。有一个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这将是你一生最重要的任务。” “……” “嫁给凯索大帝。” “什么?” “嫁给他。”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这是一项任务而已,而且,只有你能办到。” “为什么不让丽莎去呢?为什么只有我能办到呢?” “因为,你长得像伊丽莎白,世纪前暗夜帝国的公主。” “我不想去。” “这事,由不得你。” “是不是没有这张脸,没有这个基因,你就不会照顾我?把我养大,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把我送人。就好像一只狼一直养着一头猪,照顾着它,好不容易把她养大,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吃了它吗?”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怎样?执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我知道你的身份,你就是想让凭借我得到凯索的帝国,这么做,你就是为了权力。暗夜杀手团冷峻的夜执事,其实是凯索的弟弟凯撒吧?” 夜执事一巴掌把卿雪打到地上,“你怎么知道的?” “这不重要。”卿雪捂着脸,眼睛泛着些水光,“你和丽莎,是真的吗?你对我,从来就只是利用?” 只要,他说是真的,她再挽留也没什么意思。都怪这只猪太笨,爱上了狼,可狼,却从未爱过她。 夜执事转戒指的动作一顿,随即语调悠闲却带着寒意,“是。她早就成了我的人了。对你,也只是为了让你替我完成这项任务而已。我警告你,我的身份不许说出去,否则,我不会饶了你。” 一滴蓝晶晶的液体从卿雪的眼角低落,“我答应你,从此凯索帝国的人还是只记得一百五十年之前在火中丧生的二王子,平凡的吸血鬼们也不会知道一直存在于暗夜里的夜执事。” “嗯。只要你帮我完成任务,我会如你所愿,不杀浩淇。要不然,我会杀了他。” “好,我帮你,”卿雪蹲在地上,捂着胸口,“只不过,心好痛。” 纵然知道这只狼想要的不只是快乐,还有猪的一切,可这只笨猪还是奋不顾身。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为我伤心,为我流一滴眼泪?” 夜执事幽红的目光深深凝望着卿雪,他没有说话。此时的他分不清权力和她到底什么更重要。可当初收养她、培养她,以至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得到权力。付出了这么多,怎么能轻易放弃? 卿雪的话打断了他的深思,“我忘记了,吸血鬼是不会哭的。[]看来我不是个合格的吸血鬼。执事,我所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你也该实现你的诺言。完成这次任务之后,我们互不相欠。” 卿雪转身决绝,瘦弱的身影亦步亦趋,站在墨玉石上的夜执事蹙紧了眉,手指尖滴下一滴滴血液。 以前一直不懂心痛的感觉,可遇上她,他懂了。以前一直不知道如何才能流泪,遇上他,她也懂了。 因为她长得像伊丽莎白,所以让她嫁给凯索。 为什么她会像伊丽莎白? 那这么说樱歌也像。 不行,不能把樱歌出卖。 樱歌,是卿雪的朋友。再说,樱歌已经有浩淇了,可她谁都没有。一直养她长大的夜执事,不要她了。 如今已没有了任何牵挂,反而觉得更加沉重。最好的办法,就是牺牲自己,完成执事的心愿,救回浩淇,让樱歌和浩淇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让吸血鬼世界免于战争和灾难。 可是夜执事,她怎么能忘记他呢?虽然他不喜欢她,可她已经喜欢了他二十年了。 也许,忘记还需要些时间吧,忘记的时间对于永世来说算不了什么。也许,永生永世都需要去忘记。以后的生活,以后再说吧。 ―― 已经过了五天,卿雪还是没有带浩淇回来,樱歌再也等不了了。 她用心感受着卿雪的所在,瞬间转移。 当睁开眼睛时,看到了一个很不一样的地方。窗户上开着藤花,整个屋子建在悬崖上,打开窗户就看得到万丈深渊。 天阴沉沉的,空气中透着一股压抑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卿雪坐在化妆台前,一袭红衣,像开在鬼魅境地的罂粟花。迷人的眼线,深红的嘴唇,冷漠的表情,悠闲的动作。 樱歌夺过卿雪手中的眼线笔,“卿雪,你这是做什么?浩淇找到了吗?为什么你不回去见我?” 卿雪看看镜中的自己,又看看樱歌,“樱歌,我美吗?” “美,可这不是现在要讨论的重点。” “我要出嫁了。” “什么?出嫁?”卿雪你不是在闹着玩吧,浩淇现在失踪生死未卜,吸血鬼境地动摇不定,罪恶势力蠢蠢欲动,好像整个世界都兵荒马乱,这个时候出嫁?嫁给谁? “待我出嫁之时,你去救浩淇,说不定一切可以赶上。” “嗯?” “附耳过来,我仔细给你说。这可能是最后一个办法了。” ―― 卿雪出嫁的那日,天空中没有有一丝阳光,这种日子对吸血鬼来说真的是好天气,甚至连避光戒指都不用带,也不会受到一丝伤害。 她是从暗夜帝国以公主的身份联姻到凯索的帝国去的,为了和平的目的。虽然这些事搞得举国同欢,可普通的平民是不知道其中的缘由的。有些能够认出卿雪模样的年老吸血鬼,也因为此事封口了。 樱歌给自己易容了,陪着卿雪走完最后的路。 “愿你一切小心。” “嗯,你也是。” 一个长着彩色羽毛的凤凰从天而降,伴随着一声仰天长啸,让整个世界都为之欢呼。 卿雪坐上了凤鸟,这是王族结婚时必要的一步,等凤鸟起飞,音乐响起,樱歌便潜入了暗夜杀手团,寻找浩淇。 ―― 墨玉石上,夜执事背手而站。石下,一个风姿妖娆的女子沉默的看着他,看了好久。 音乐响起来了,此时此刻应该举国同欢了吧,把卿雪留在凯索身边,复国大业又近了一步,一世纪以前,凯索对伊丽莎白的感情他是看在眼里的。一世纪之后,当容貌似当年的人再次出现,他肯定也不会轻易放手。想想事成之日已近在眼前,期盼了一百五十多年的事业将会在不久后完成。可为什么此刻心里一点开心的感觉都没有,反而有些烦躁。 藤上的樱果殷红,闪闪发光,像卿雪手上的红宝石,他伸出手想摘,却被藤叶划伤了手。鲜红的血液从手中落下一两滴,伤口便愈合了。 “执事――” “我没事。” “执事那天对卿雪说的,丽莎听在耳中。执事说的都是真的吗?其实,丽莎喜欢执事很久了。” “这些事,你不要放在心上。” 不要放在心上是什么意思? 她在向他表白,为什么让她不要放在心上? “卿雪已经是凯索大帝的人了,执事以后,会有丽莎陪着你的。” 她的身体像水蛇般紧紧缠在他身上,他心里本就烦闷,再加上她这样,他一把推开她,拂袖而去。丽莎胸部朝下,重重摔了个踉跄。 哼―― 执事你真喜欢上卿雪了? 她已经出嫁了,这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了。 难不成你想要一个二手货?还是你想和凯索争女人? 她拥有着姣好的身材,雪白的皮肤,还有女人该有的风味,哪里比不上那个卿雪? 可为什么执事喜欢她,凯索也想要她? 她都要去凯索的帝国当王后了,可为什么自己连个执事身边的小妾都做不成? 不公平,真是不公平。 ―― 拖着长长的凤羽彩裳,卿雪步入了凯索帝国的殿堂。凯索大帝果然对她视若珍宝,他从宫殿的中央走下去迎接她。当他见到她的时候,一百年前的伊丽莎白的模样又回到他脑海。一模一样的褐红色瞳孔,白皙的脸颊,以及身上散发的高贵的气质,最重要的是,她不像她那样,心里装着的是别人而不是他。 凯索一把抱起她,向宫殿里走去。 131我会代替卿雪,完成她的任务 自古颜开了记者发布会后,报名选角的人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还有一日,为期一周的报名将要截止,而三日后就是第一场海选了。海选的地点定在杭州。不管是哪个城市的人,不管是在哪报的名,所有人必须在海选开始前到达杭州,否则予以弃权。时间的紧迫使得古颜变得忙碌起来,她享受这样充实的生活。 “alisa,海选的承办单位,您打算给哪家企业?”助理蓝若问道。以前在美国,这些事都是她决定的,但回国后古颜提出必须经过她同意才行。 “以你看来,目前哪几家企业最为合适。” “不能否认您在中国的影响力,大大小小的演艺公司都参加了这次海选承办方的评选。”蓝若看了看面无表情的古颜,道:“其中近三年崭露头角的天宏企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怎么说?”古颜扔下手里的资料,挑眉道。天宏,这世上难道真有这么巧的事。她倒要看看这个跟了自己三年,干练沉稳睿智的秘书用什么理由来说服自己。 “您的新剧《很重要的人》讲诉的是酒店职场,而天宏企业名下正好有一家这样的五星级大酒店可以作为我们拍摄的场地。这样,在资金方面我们将节省不少。虽说这家企业初出茅庐,但潜力非常。就连韩boss也是对这家企业的老板另眼相看,不然也不会把卫皓在中国的第一部戏签给他。” “就这样?”这样还说服不了她。 “其实在这些竞争的企业中,郑氏企业的出现让人意外。”蓝若小心地出言。作为助理的她自然知道郑氏少董跟老板的关系不一般。 古颜沉默着,没有反应。她想英奇参加竞选绝对不是想与她多些机会接触这么简单 “在我调查中显示,这三年郑氏和天宏一直争锋相对。只要有天宏的地方,郑氏绝对倾力竞争。就像这次,明明郑氏只是食品企业,却要竞争与自己商业背道而驰的影视业。”听到这里,古颜冰冷的心又温暖了一分。如果这样她还不明白英奇的目的,那她就真的是傻子了。 “给郑氏吧。” 蓝若刚想说些什么,在想到古颜的态度后闭口不语。她的老板像来说一不二,反正决定权给哪个企业对她们并没多大影响。她相信alisa的不败神话,就算是濒临破产的企业,只要她的一部剧就可以令之起死回生。 解决完所有的事,古颜才想起来,决定打电话问候一下自己的老朋友 “啊妞哈赛哟!” “韩文标准了许多。”古颜沉沉地开口。 “啊——小颜,死女人,你终于记得联系我了。三年了,你说你死哪去了。还有离婚是怎么回事?别人不知道,我蔡美还不了解你,你可是爱沈宏爱得要是要活的人啊,怎么说离就离。你不是教我要沉得住气嘛...”电话那头的人显然很兴奋。 (“你选择了最苦的一条路,小美你一定要沉住气知道嘛。不管命运如何不公,不管遇到多大的压力,不管受了多少委屈。只要你还爱着他,只要你离不开他,你就要沉住气。一如既往地对他,沧海桑田,终于一日,他回首,会看见你。还有小美,记住习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只要你成了李珉的习惯,那么你就赢了。”当年古颜对她说这段话时,她已经离婚了。她在潜意识里就是不希望她们三姐妹每一个的感情都不得善终。她对感情的见解很独到,总是劝慰身边的朋友该怎么做。许仙也是,蔡美也是。可她独独漏算了人心,久了,心就会累。就如她自己,苦守了两年还是选择了离婚......) “怎样,你在韩国过得好嘛” “你觉得呢。”他是那么地耀眼,光芒万丈。五年相守,不离不弃,她是换来了他的爱。可是他们的距离却不止一点两点... “小美...回国吧。我可以让你一夜成名光芒四射,让你可以光明正大站在他身侧不用接受闲言闲语。” “哈哈!小颜,三年不见,你竟然变幽默了。”电话那头的蔡美大笑道。 “alisa是我的英文名。”闻言,电话那头的笑声不见了,,身为韩国当红艺人的情人,蔡美怎么可能没听说这个名字。就算是李珉这样的艺人要得到与之合作的机会,都是渺茫啊。 “我最近在为新剧选角,剧里讲的是大学毕业生在酒店实习的职场经历。我们三个学的都是酒店管理,但却没有一个经历过这个实习期。”古颜说着,感觉自己鼻子发酸。“就算在剧里,完成我们未经历的遗憾吧。” “其实李珉...” “带着他一起回国吧。这部剧的男女主角非你们俩莫属。这是承诺。” “不...”蔡美急着拒绝,“男主是他就好了,我就不参演了。”本来就有绯闻了,她不能在和他一起出现在荧幕了,更不能自私地毁了他。 蔡美坚定的态度,古颜也是没有办法。还真是朋友啊,一样都是傻瓜。什么事都先考虑自己爱的那个人,到头来伤的最深的却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