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没有罗曼史》 寻你归来:安若1 我的家乡在北方,秋天清冷且漫长,从来都不会停止的落叶以及那些漫长的黄昏总是会让人产生时光流逝很慢的错觉。[.超多好看小说]所谓错觉,就是在那一段时间里,你会以为时间是停滞的或者悠长悠长的存在着,那么这个秋天的人生也在这种若即若离的错觉中无端漫长了许多。似乎是,多到了足以让自己挥霍。我就是那个容易在错觉中放肆的挥霍着属于自己青春的男生,我的名字夕迟。姓什么,我忘了。 几多年前的那个秋天,我还在离家乡遥远而久远的地方上大学,那个地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江城。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江水悠悠,小桥画廊般的景色。如果这么认为的话,那么你就错了。江城的确是有一条从各拉丹冬雪山发源的长江穿城而过,只不过横跨在那上面的,是一座又一座钢筋水泥铸造而成的大桥。除了过车行人以外,那些桥梁和那些伫立着的房屋一样,无端成了这个城市冰冷的象征品。尤其是华灯初上的时候,这个城市,我是说这个城市的一切,包括所有的建筑,包括所有的路人,包括隐藏i在某个角落里的一只小小的昆虫,都不过是和你擦肩而过带着冷峻表情的物品。 于是很不幸,我成了这个城市的一员。当然我也知道如今的世界哪里都是一样,我和那些无数个你们一样,带着自己的秘密活下去。再活下去。 安若是我的女朋友,她和我一样讨厌着这座城市,讨厌这里的一切。幸运地是,几年前我们终于离开了这里。不幸地是,我们的爱情也跟着分崩离析。但是我不后悔,她在南我在北,我想如果有一天遇见的话,我若未娶她未嫁,那么我们就将就着过完下半辈子吧。之所以说是下半辈子,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在三十岁以前是没办法再去谈一场恋爱的。当然、当然,如果让我再遇见一个和安若极其相似的女人的话,我是说除了长相哪里都一样的女人,我一定不会放过。 那个时候我还有一个朋友,我不知道这样定义对不对,因为我和她之间,一直有一种说不清的关系,她叫晴雯。她是我和安若在一起后第一个说喜欢我的女生,当然了,她的喜欢很单纯,单纯到从来都不愿意主动和我说一句话。那么如果她主动和我说话的话,一定是她心情极度的痛苦或孤独的时候,仅此而已。至于我,我始终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安若是我的亲人。我对亲人的定义是,我愿意为了她付出所有的人。是的,我愿意为了她付出所有,包括我的青春我的未来我的生命,但是有一样不行,那就是我的理想。因为对我来说,除了它我一无所有,除了它,我没法活下去。可是,可是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为了它我失去了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东西,我失去了安若,失去了晴雯。我一无所有,而我那沉甸甸的理想它还在某个落满了灰尘的角落里,一天天暗淡下去。于是对我来说,青春,是一段美丽的忧伤。 我还有两个朋友,一个叫程锋,一个叫宋茗。你们应该猜到了,他们是一对情侣。他们在无穷无尽的煎熬中一步一步终于走到了一起,那么恭喜了,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们可以听到的话。 我又来到了江城,我又来到了当年的那个大学,它还是一如既往的陈旧和沧桑。我沿着校门口一路向里面走去,那些来往的人早已换上了新鲜的面孔。新鲜到让我这个刚刚二十五岁的人觉得,他们都是一些还没长大的幼稚的孩子。我凄然的笑笑,想当年我还不是一样,那个最无知最犯贱最傻逼的文艺青年,其实就是当年的自己。 当年我不知天高地看不起这个学校的所有人,总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变成一个伟人。当年总认为自己的梦想是伟大的,自己早晚会把它实现,却没发现自己只是整日地把它挂在嘴边和藏在心里。而自己每天干的事,比那些自己看不起的人还要荒唐。如今想起来,自己的青春,真的是糟乱的一塌糊涂,不过没关系,最无畏最放肆,就是青春。 南区的老食堂不再了,听说几年前学校把它改建成了新图书馆,当年我觉得那个食堂的饭菜是整个学校最好吃的。当然所谓的好吃,也只是说咽得下去而已。西区的情人坡不在了,那里已经被铲平,一栋崭新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教学楼建在了那里。我从里走过去,才发现是新建的人文学院教学楼。这个学校终于在我们离开几年以后为每个学院都建了一栋教学楼。小湖边的桂花树还在,遥远的就可以看到有几对情侣躲在那些桂花树下面享受最美好的岁月。小湖中间的那个小亭子也还在,只不过当年我们走进小亭的长桥不再了,于是那座小亭子如今看起来孤零零的,它大概以后都只能这么孤零零的。我从学园路走过的时候,意外看见了南大门左边的梧桐树,那是几多年前我和安若相识的地方。 我又想起了那段尘封已久的往事,聚散离合,冷凄凄,你方落泪我便伤。我的青春类似于一场无边无际黑暗交错的荒野,属于理想的黎明似乎永远也不会到来。 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天刚刚过去天气刚刚开始转凉的季节,我们称它为初秋,那一年我们大二。当日她穿着一件称得上是洒脱的军绿色女士风衣,一条贴身的休闲长裤,头发是那种类似于海底的藻类一样披散在头上的凌乱。她的眉毛并不怎么细,嘴唇稍显苍白和干裂,一看就是不常喝水和涂唇膏留下的痕迹。她也没有佩戴什么装饰品,如果非要从她什么找出什么装饰品的话,我只能想到她当时提的那个灰色的包包。 我想她身上最出色的地方就是眼神了,她看起来像是在等人,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般,从来都不愿意看来往的行人一眼。我走过去在那个梧桐树边的小摊上买水的时候意外碰到了她不经意间流转过来的眼神,透过那层淡薄的如同尘埃的视网膜,我清晰地看见了她深邃而澄澈的瞳孔中隐藏的,类似于凌晨三点时分的光线那种模糊不清的光芒。她是忧伤的,我可以确定。 我承认,自己是被这个陌生的女子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走过去用一种最古老或者说最直白的方式和她打招呼。我假装是欣赏那些落下的并不怎么缤纷的梧桐树叶,慢慢走近她:“美女,我可以在这里站一会儿吗?” 她转过头来看我一眼,眼神是那种鄙夷的色彩,然后她说:“帅哥,我不是这棵树的主人。” 这是我和安若说的第一句话,以至于后来她总是抱怨我搭讪的方式太过庸俗。不过我总是认为,我和安若是很有缘分的。缘分这东西任谁也说不清,它或许是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不小心的一次邂逅,或者是,不屑一顾的擦肩而过。准确说,所谓缘分,就是取决于你遇见谁。 寻你归来:安若2 其实王夕迟一直是一个非常讨厌的人,真的很讨厌很讨厌。比方说,我们说好了故事的开头是我的结局是他的,可是他偏要坚持自己写开头。你说哪有这样的人嘛,分明应该让着我的,虽然在她面前我谈不上是个弱女子。 大家好,我叫沈安若,沈安若的沈,沈安若的若,不对!好像还有一个沈安若的安。不好意思啊,我最近似乎是得了健忘症,就算是一秒钟以前才发生的事也会很容易把它忘掉。其实女人到了我这个年纪都容易惹上这种病,因为美丽永远是自己最关心的事,那么其它的事情就暂时忘了吧。 其实遇见夕迟的那个下午,我在那里等我的妈妈。老实说我的妈妈是我这辈子最引以为豪的人,虽然,虽然她只是一个清洁工,而且是一个一下子就干了几十年的清洁工。 从我很小很小,小到我爸被车撞死我竟然没有一滴眼泪的那一年,我的妈妈就开始在我上学的幼儿园当清洁工。没办法,她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人,所以理所当然我的爸爸是一个极其难看的男人。当然当然,这两件事情完全没有办法联系在一起,可是妈妈床头的那一张她和爸爸当年结婚时留下的照片清晰地告诉我,我的爸爸确实不怎么好看。那么对我来说,已经发生了的事,就是不可救药的理所当然。哪怕它是错的,卑鄙的,丑陋的。 不过爸爸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听妈妈说他年轻的时候曾经一个月完成了五十张设计图纸。我想你已经猜到了,我爸是一个很有钱的工程设计师。所以在他离开以后,他的才华就变成了妈妈不得不去当一个清洁工的罪魁祸首。因为妈妈离开了爸爸,她只能干这个。 然后妈妈就陪着我从一个学校的清洁工到另一个学校的清洁工,一直到我不知不觉上了大学。然而不幸地是,我们学校对清洁工的定义是――负责除教学楼以外整个学校所有的地面。所以我的妈妈,我是说那个当年的美丽不再现在俨然已经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的妈妈,她必须从早上我们起床之前开始一直干到我们全都安然入睡。也就是说,她每天有超过十五个小时的工作。可是她不得不坚持坚持再坚持,因为她还有一个被称作希望的孩子每个月都需要生活费。因为她永远也忘不掉爸爸临终前最后的嘱托。 那个不幸地男人他死前最后一句话竟然是说给自己那个站在旁边无动于衷的孩子的,他抬起血淋淋地手抚摸着妈妈的脸蛋儿,仿佛他这一辈子第一次接触这个女人,当他大口大口地吐着当年我并不知道是维持生命的鲜血的时候,颤抖着伸往我这边伸手,嘴里不停地呢喃着我没听清楚的话。后来妈妈告诉我,他是在说:“若若,过来,爸爸抱抱你。” 可是我始终没有走过去,因为除了害怕以外,我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爸爸仿佛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扬起的那只手突然掉下去的时候,妈妈回头狠狠地看了我一眼。 可是那一眼我早就忘了,我知道我深爱着妈妈,就像她深爱着我一样。骨肉血亲之间,还有什么值得去在意的呢,何况是一个眼神。 于是从开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讨厌上了这里的一切,我讨厌这个学校,我讨厌里的所有人,我讨厌那些文质彬彬道貌岸然却义无反顾的把手里的垃圾扔在路边和垃圾桶外面的人。不对,应该说是鄙视,如果这样的人都能称为祖国的花朵的话,那么我只能说,花朵这个词就是我一辈子的耻辱。 所以我和夕迟走到了一起,其实在那之前我就认识了他,因为在这个校园里,他是我看见的第一个主动把垃圾桶旁边的易拉罐捡起来丢进桶里面的人。所以从那一天开始,我觉得自己和他一定是有缘分的。有的时候缘分就那简单,简单到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 不过不过,和夕迟在一起后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浪漫,或者说那么顺利。因为我是个眼里容不得半颗沙子的人,所以吵架就成了我们的家常便饭。比方说临近毕业的那个下午,他义正言辞地跟我说:“安若,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理想。我不能就这么过下去,我不想让别人看不起我。你要是想去西部的话你一个人去吧,反正我不去。” “狗日的!”我热泪盈眶的地看着他,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起来了,眼泪永远是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其实我也不想哭的,可是那些水珠偏偏不争气地自己跑了出来,没办法,会哭是一个女人的天赋,然后我说,“你不爱我,你就是不爱我,你凭什么说你爱我!” 我猜的没错,他心软了,他这个人最害怕我哭了。每次我哭的时候都会走过来抱着我,那样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极其受宠的公主,美极了。我知道他抱着我的时候一定是他认输了,他温柔地把我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然后他说:“宝贝,我爱你,我都听你的好吗?” 然后我会乖乖地点头,其实我并没有认真地去听他在说什么,因为不用听我也猜得到,我只是很小心很小心地去听他的心跳声。我喜欢那一声声节凑一直的象征着生命的音符,因为那些跳跃的精灵证明了,你还活着,我亲爱的夕迟。其实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你,我什么都愿意听你的,如果你坚持要去南方的话我也会跟着去,我和你哭和你闹只是为了证明你是爱我的,那么现在我有了答案,所以我对你的要求有只剩下,只要你还活着。所以这个时候,我会轻轻地凑上去咬住他的耳根,笑逐颜开:“吃掉你!” 从我知道爸爸离开是一件痛苦的事那一天开始,我活在世上唯一的愿望就是我希望我所有的亲人都能够好好地活着,所以我希望自己未来可以当一个外科医生,那么如果我的亲人遇到了像爸爸那样的灾难的话,我就可以不顾一切地去拯救,哪怕是付出我自己的生命。 当然了,我当时告诉你我想当一个外科医生的时候,我说的是:“如果将来你敢惹我生气的话,等你睡着了我就把你身上的零件全部下掉!”然后你用一种讨厌地笑容看着我,你说:“好啊,那你先嫁给我?”要死啊,人家不到二十八岁才不会结婚!亲爱的夕迟,这么说我已经把你当亲人了,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我就有了两个亲人,每想到这里我就由衷地感到高兴。 寻你归来:安若3 毕业后如愿以偿,我在江城的一家不大不小的医院里当起了外科医师,那么我亲爱的许晴雯,我做梦也没想到你成了我的病人。(.)我承认要不是看在你两肋和四肢的骨头已经折的差不多的份儿上,我当初做手术的时候一定悄悄地再帮你弄断几根。一看到你我就想起了当年那个恬不知耻的你和夕迟,记得那天我问你为什么要和我争夕迟的时候你竟然那么不知羞耻地对我说:“凭什么呀,凭什么呀,凭什么你可以喜欢夕迟我就不可以呀。再说我喜欢夕迟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与夕迟也无关。” 一想起这件事我就怒火中烧,凭我是他明媒正娶的女朋友,你说凭什么,臭不要脸的。该死的许晴雯,可是我为什么就不恨你呢,我该恨你才对的呀。即使不恨你,我也绝不可能和你成为好姐妹呀,可是它就是活生生地发生了。 或许都作为受害者的我们产生了一点惺惺相惜的错觉,那么就算是惺惺相惜也不该是和你呀,老实说我一点也不恨夕迟,我说过他是我的亲人,我恨的只是这个社会,而已。你看我老是改不了在每一句话后面加个“而已”的习惯。 许晴雯,你知不知道有时候我多么希望躺在床上的那个不是你而是夕迟啊。(.)如果是他的话,我保证把他的四肢捆上二十公斤的石膏带,那样的话他就可以乖乖的听我的话了。仔细回想一下,他大概有一年没有听我的话了。 或者他也会像你一样,在醒来的第一天就恬不知耻地对我说:“沈安若,明天的盒饭里面可不可以加个鸡腿啊!” “你以为医院是我开的,我们这里的主任带还没这个待遇。”我没好气地帮她把饭盒丢进垃圾桶。 “你可以帮我买嘛~,等病好了我报答你!”她作媚眼如丝状。 “你这病好不了了!”我一边说一边向门口走去。 “死乌鸦嘴,怪不得夕迟不要你!” 我回头恶狠狠地盯着她:“明天的鸡腿你一辈子也别想了!” 该死的许晴雯,又提起了那个该死的王夕迟,我不管,我已经开始恨他了。一边走我一边这么想,他的确是可恨的,他怎么可以那么无耻地扔下我,虽然,虽然是我先说分开的。可你就是不该抛下我不管,你是个男人,我可以耍脾气我可以仍性你不可以!你知道吗? 徐晴雯那讨厌的声音仿佛还停留在我耳朵里;“哎哟,怎么又哭鼻子了吗~姐姐保证再也不和你抢夕迟了~” “要死啊,人家哪有哭!”我心虚地跑出去,我怎么可以这么容易就哭了呢。貌似比当年那个懵懂的沈安若更喜欢哭了,我怎么可以这样啊,我是个大人了! 可是这一年来,我的眼泪从来都没有断过,我总是想着夕迟有一天会突然跑回来找我,可是他就是没有,不仅没有,这一年以来他就像从这个世界蒸发了一样,准确说是从我的世界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一点儿存在的痕迹。自从那天他走了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那么我们算分手了吗,我记得我说“那就分开好吗”这句话的时候他并没有说什么啊。不是说带着问号的分手只有双方都答应了才算分手吗,那么我们这到底算不算啊,还是我一直在自欺欺人呢。 夕迟离开的这一年,我开始完成我小时候一直以来的愿望,我成功地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这一年来从我手下活过来的病人已经不计其数了吧,都说加班是忘记疼痛最好的办法,的确如此。每当那些病人,我是说那些因为某些原因血淋淋地躺在我面前的病人,痛苦地挣扎着的时候。我就会忘记所有的一切,我会竭尽所能地让他活过来。因为我不希望这个世界上多,哪怕是多一个,像我这样的小孩。 我想我是自豪的,那个已经快要退休了的老医生没日没夜地对我讲述着他的经验和技术,讲述着他这一辈救过多少人收到了多少祝福。但是每次结束的时候他都不忘补充后一句,干我们这一行的,一旦退休了是活不了多少年的。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难道我这一辈就这么过去吗,难道我必须每天活在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制服,白色的墙壁???????所有被白色包裹着的世界里吗,然后在红色触目惊心地到来的那一刻紧张地开始我的工作。幸好这一年以来,我手下的每一个病人都活过来了。我害怕,如果一天有个病人在我面前死去的话,我一定会受不了的,我这个人最害怕死亡了,真的很害怕很害怕。都说医生是不害怕死人的,但我看了就是受不了。 于是普外的一个医生总是会在我一不小心看见从停尸房推出来的尸体的时候,都会恰到好处地递过来一张纸巾。沈安若也有艳遇了,老实说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对我也很好,但我就是一点感觉也没有,所以我只能装作不知道,或者说装作这是同事之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没错的,我还爱着夕迟,他已经害的我对任何其它男人都没有感觉了,怎么办呢。 不知道怎么办就凉拌吧,我就是这个性格,但是我害怕有一天,我是说那个不擅长于拒绝别人的自己,会一不小心答应了他。我明白很多女人都是这样被俘获的,我认为自己的意志力足够坚强,可哪个女人之前不是这么认为的呢。所以我最近,总是没日没夜地期待着王夕迟那家伙,能突然回到我身边。可是我又害怕他回来的那一刻身边已经多了其它的女人,比如说许晴雯,虽然我知道这不可能。 徐晴雯那家伙已经回家休养快一个月了,一个月以前她还在这里成天气我。原来这一年来她去了深圳,还在那里邂逅了一场为期不到一个月的爱情,她说一想起来就让她觉得恶心想吐。我说想吐那就吐吧,吐完了彼此都干净。于是这家伙就说,我倒是吐干净了,不像你拖泥带水的。你丫的亏你说的出口,你个蹄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真的爱上了你这一辈子是吐不干净的,死相! 让我感兴趣的是,她还对我提到了夕迟,她说他们偶尔还有些联系。可是当我兴致勃勃地问她的时候,这个**什么都不肯说。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由衷地舍不得我每天给她端来的那支鸡腿。那可是我自己掏的腰包呢。 寻你归来:安若4 我给不了任何人一个美丽的天堂,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可以忘记你,你也可以忘记我的话,那便是属于我们最好的天堂。 写给《给不了的天堂》――沈安若。 妈妈现在是我们医院的清洁工,每次提到这件事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个不孝的女儿。我已经工作了,妈妈她也该跟着我享福了,虽然拥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对我来说还是一个挂在天边的梦想。 但是我一直觉得,对相依为命的我和妈妈来说,一间厨房和卧室连在一起的小房子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妈妈她非要坚持着,她说自己放不下自己干了一辈子的工作,她说不当清洁工的话她会觉得活着很无聊。其实我知道,她不过是为了能够分到一间小房子,她知道我从小就喜欢一个人睡,从小睡觉的时候只要有一点动静就会醒来。 可是妈妈,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其实女儿早就不在乎晚上睡不睡得着了。即使这个世界没有一点儿声音,即使我彻彻底底地变成一个聋子,我还是睡不着呀。 我好怀念小时候,我想起了那个时候你和爸爸边聊天我边躺在你怀里睡觉时的感觉。我喜欢一边睡一边迷迷糊糊地听你和爸爸说话,比方说,你们提到爷爷奶奶的时候我就会梦到他们,我梦见自己躺在爷爷的怀里睡着了,奶奶在一边不停地讲着大白兔的故事。 虽然,虽然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们,但是我真的梦见他们了,而且每次梦里都是一个样子。爷爷是慈祥的,奶奶也是。现在妈妈长的越来越像我梦里面的奶奶的,妈妈也开始无止境地变得慈祥了。[] 我又想起了夕迟,只有他,只有他才会很认真很认真地去听我讲小时候的梦和故事。只有他才会在我讲到爸爸死了,爷爷死了,奶奶也死了的时候,紧紧地抱住那个眼睛已经哭红了的我。奇怪,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哭的女孩,可是为什么和夕迟在一起后我变的那么喜欢哭了呢。沈安若,我恨你,你不可以,绝不可以这么没骨气。 妈妈今天从市场上给我买了一只小兔子,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小动物,自从小时候把爸爸给我买的小乌龟养死了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养宠物了。然后爸爸死了,于是从小学到大学,妈妈再也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给我买小宠物。所以当我看到你,那个毛茸茸的家伙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提起你的耳朵叫了一声:“亲爱的~” “别那么抓它,会死掉的,要提着它脖子上的皮。”妈妈在一边高兴地对我说,所以这个时候我该表现的更加高心一点儿。因为我想让妈妈笑的更开心一些。 “好哇,你这个小东西,敢抓我的手!”我故意像个孩子一样大声嚷嚷着,反正在妈妈眼里我永远是个孩子。 “你呀,还跟小时候一个样子,小动物它哪儿知道该抓哪儿,赶紧去用盐水洗一下~”妈妈边说边起身帮我倒水。 “该死的小东西,仔细你的皮!”我一边洗伤痕累累的手一边恶狠狠地盯着那只可恶的小兔子。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幸福,我希望自己三十六岁的时候还可以这样跟妈妈撒娇。(.)虽然我知道,妈妈她一直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从女孩变成一个姑娘。她对姑娘的定义其实是,我可以好好保护自己了。可是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姑娘了,一个明明已经二十六岁却还在幻想着年轻的姑娘。一个明明已经憔悴落寞到接近崩溃,却还要拼命地伪装成一副天塌下来由我顶着的样子的姑娘。夕迟你说,青春为什么要这么伤了。 现在我们家又多了一个成员,一只白色的小兔子,它目前吃的是不成问题,只不过它必须每天给我乖乖待在笼子里。因为它一旦出来的话,似乎只有我那个小床是个舒服的地方。我才不会让它待在我的小床上,因为那是我现在唯一觉得温暖的地方。 每天晚上躺在这张小床上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夕迟,想他的好,想他的残忍,然后再一个人偷偷哭一会儿。然后,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看一遍我最喜欢的仓央嘉措,似乎只有他才能让我安静下来。 我终于明白/世间有一种思绪/无法用言语形容/粗狂而忧伤 回声的千结百绕/而守候是/执着 一如月光下的高原/一抹淡淡痴痴的笑 笑那浮华落尽/月色如洗 笑那悄然而逝/飞花万盏 那么我亲爱的仓央,都说你是一个无谓的情种,其实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过。当你一年一年又一年地写出一首首痛彻心扉地情歌的时候,我就已经看见了你那被爱和相思折磨的千疮百孔的内心。你不是一个情种,你只是一个看透了一切的僧人。当你绝望地说出活着也是一种磨难的时候,你就已经死了,你是个死人,你是个彻彻底底的死人。你看见了佛光闪闪的高原上,三步两步便是天堂。你也看见了有些心事过重的人,无论如何也到不了那个地方。就像你说的。 一个人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渡过一生。 所以夕迟,其实你不懂我。你有你的梦想,我不可以。你有大把的时间去换取一个更好的未来,我也不可以。因为我的梦想,我是说那个陪伴了整个童年和整个青春的梦想,从来都只是希望有一天妈妈能过上好生活。 所以从毕业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必须找到最快而不是最好的工作来实现属于我小小的梦想。因为妈妈,我是说我不知不觉间已经老了的妈妈,她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去等待一场属于女儿的破茧成蝶,我也不想她期盼了一生的幸福到头来在我所谓的梦想里灰飞烟灭。我羡慕你是一个有梦想的人,因为梦想对我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几多年,当我觉得自己俨然已经是一个大人的时候,当我所谓的看透了人生和爱情的时候,我以为我坚强了,我以为我安然了。到头来,我只不过是,藏了一颗死心在里面。就像一个人说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坟,里面住着未死的人。 亲爱的夕迟,我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不是吗? 昨天我又和晴雯通了电话,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不肯告诉我你的消息,该死的,一定不要让我知道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我知道一定是你不让她告诉我的。我又开始恨你了,王夕迟,当初离我而去的其实是你不是么。我都可以原谅你了,你为什么就不肯原谅我。还是,还是你出什么事情了。你最好是死掉了,不然的话我一定弄死你, 秦医生又给我发来了短信,他说:“沈安若小姐,晚上请你吃个饭好吗?” 好???还是不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拒绝一个对自己好的人。 “可以不吃吗,我好像不太饿。” “那你请我吃饭吧,我今天忘了带钱包,好不好?” “那好吧,下班了医院门口等你。”我还是答应了,好奇怪,我也知道这是他的手段。但我就是,就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去拒绝。 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晴雯打了电话给我,她说:“程锋和宋茗打算在八月的时候结婚!” “真的呀,没想到她们真的就要结婚了!”我是由衷地替他们感到高兴。夕迟你还记得吗,那个时候你说我们几个要一起结婚的,目前看来,这个愿望再也不可能实现了。 但是我还是高兴的,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在他们的婚礼上,你一定会。那么我终于可以再一次见到你了,只是我不知道,见到你的那一刻我到底会装出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和你擦肩而过还是会崩溃到丢下一切的自尊向你认错。或者说我明明已经崩溃了却还要硬撑着,因为在别人眼里我从来都是一个坚强的女孩。没有人会觉得我会主动向一个人示弱,包括你,不是么? 不眠之夜:晴雯1 我把夕迟带进了家里,打开客厅里的灯,他打量了一会儿说:“这么宽的房子。[]” 从深圳回来以后,为了庆祝自己在江城的第一家服装店顺利开张,我在云飞路为自己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大房子。没办法,女人到了我这个年龄都耐不住寂寞。更何况我现在是个有钱的女人,我用一年的时间挣了二十万。 二十万懂吗,相当于我爸二十年的工资加奖金。说实话我是不愿意提起那个叫许逞强的男人的,但是没办法,从血缘关系上讲的话,我永远都是她的女儿。所以无论他对我做过什么,我还是要每隔一段儿时间打个电话回去确定他是不是还活着。 所以每次我问:“许逞强,你还活着吗?” 他回答说:“还没死。”的时候,我就可以放心干自己的事。 我把茶桌上的烟扔给夕迟,他准确地接住。然后翻开烟盒看了看:“我不抽女士香烟。” “我忘了。”我说,“我房间床头上有一盒男士的,你自己去拿。” 他笑笑,“其实也不是非抽不可,你呢,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最近几个月才开始,那你呢,以前不是对这玩意儿不削一顾的吗?怎么了现在,耐不住寂寞?”我毫不客气地说。[.超多好看小说] “耐不住寂寞的是你吧,我就不信你床头的那一包男士香烟是你的。”他用欠揍的表情看着我。 “去你的王夕迟,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恶狠狠地把沙发上的枕头扔过去,“今天晚上你就抱着它睡吧。” “这一年怎么过的,听说你在深圳发达了。”他不怀好意地看着我。 “没办法,遇上了一个三十几岁的大款,一个月给我十万块钱的工资,十万块钱的工资你懂吗,只是为了把我骗上床。” “那结果了?”他仿佛对结果比对我更感兴趣。 “结果他老婆知道了,不对,准确说是我知道了他有老婆。”我言简意赅地说。 “我是说你们到底有没有上床。”他无耻地纠正道。 “王夕迟你混蛋!”我恶狠狠地瞪他一眼,“除了和???”我犹豫一会儿,“让你失望了,我没有和任何人干过那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我简单地问。 “以后有什么打算,我看你也老大不小了。”他对我微笑一下,巧妙地转移话题,他笑的时候总是很容易让人忽略他才说错过的话。 “我不急,女人三十一朵花,何况我现在才二十六岁,还是个花蕾了。” “都快凋谢了还花蕾,宋茗和程锋马上就要完婚了。”他接着说,“你也该为自己想想了。” “你该不会还惦记着人家宋茗吧?”我故意说。 “许晴雯。”他龇牙咧齿地看着我,“你这个,这个女人!”其实我知道他想说“你这个贱女人。”但是他始终没有说出口,好啊,夕迟,你还是没办法当着别人的面骂人。看来这些年,除了学会了吸烟,你一点儿也没变。 “你在想什么?”我看他一眼,“沈安若?” 他不再说话,从我的烟盒里抽出一支女士香烟点上,寂然地看着窗外独属于这个城市的落寞黄昏。那些一栋栋冰冷地仿佛伸进云层的建筑,永远散发着让人窒息的孤单气息。 王夕迟,今天是你回江城的第一天,现在站在你面前的女人是我,如果你想安若的话,请你不要表现的这么明显。 突然间,我又开始讨厌一切了,我讨厌这样的城市,我讨厌这样的夕迟,我也讨厌这样的自己。 但是没办法,我还要继续在这里活下去,我必须好好地在这里活下去,我要活给所有人看。我要告诉所有曾经瞧不起我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 其实我一直希望自己有一个像沈安若那样的妈妈,至少不用像我这样连一个相依为命的人都没有。我想我是嫉妒着她的,嫉妒她有个清洁工妈妈,嫉妒她有了夕迟全部的爱。所以我一直背叛者自己的良心去拆散她们,只不过我没想到,那么相爱的他们也会那么轻易地分开。可是即使他们真的分开了,我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 那么我,我只是一个父母都健在的孤儿,从我爸狠下心来和我妈离婚的那一天开始,我再也没有爸爸。从我妈狠心地抛下我嫁给另一个男人的时候,我再也没有妈妈。然后那个当年一无所知的孩子,就在所有人异样地眼光中跟着外婆和外公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我指的是活了下来,而不是很理所当然地活了下来。 所以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好怕的,要么死去,要么活的美丽。 所以每当我狠下心来做一件缺德事的时候,我都有充足的理由原谅我自己。我会告诉自己,我恨这个世界,它也恨着我,所以没什么好留情的,让世界跟着我感受痛苦吧! 夕迟终于抽完了最后一支烟,他已经连续抽了七支,也是我烟盒里所有剩下的香烟。因为我每次抽烟的时候都会去数一下它还剩下多少,就像数着自己还剩下的日子一样。我害怕如果再这么折磨自己身体的话,它会无情地换上绝症。但是没办法,我停不下来。 “我走了,我晚上不能待在这里。”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从沙发上取走自己的外套,“对了,不要告诉安若我回来了。” “不送。”我冷冰冰地说。在他关上门的那一刻,还是不争气地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 分崩离析:夕迟1 安若,你没变,一点儿也没变。虽然隔着五辆车的距离我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你,可是你不该,不该这么快就和另外的男人在一起。你不该把我这一年以来的梦想全部击碎,你知道当我看见你和那个医生一起出现在饭店门口的时候我在想些什么吗。我在想,你是个贱女人,你一点也不懂我,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我再一次想起这首诗的时候,我觉得它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恶心的几个字拼接在一起的狗屁。而那些神话般存在的爱情,只不过是荒唐地璀璨了一个少年的梦。 安若,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坚强的女人,我一直以为喜欢仓央的女人可以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可是我没有想到,你比河边的芦苇更加容易折断。所以我一辈子,我说的是一辈子,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你。 我又点上一支烟,回想着我们那个时候一起交流自己喜欢的诗歌时的场景。 “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了拥有它的资格。” “荒凉的山冈上站着四姐妹/所有的风只向她们吹/所有的日子都为她们破碎。” 可是沈安若,我只有你一个,就算全世界的女人摆在我面前我还是只有你一个。然后你又念起了那个我已经听烦了的仓央,其实一直没敢跟你说,你应该去喜欢李清照。如果那女人还活着的话,说不定私下里你们还可以一起凄凄冷冷凄凄。可怜的女人,比黄花还瘦。 “那一夜我,我忘却了所有,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只为,那曾在佛前哭泣的玫瑰,早已失去旧日的光泽。” 安若,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一点儿也不认同你的观点,仓央就是一个情种。只不过你喜欢他的看透一切,我喜欢他的不顾一切。 我记得那个傍晚,我把你抱起来整整围着操场转了一圈,直到最后我感觉自己快要崩溃的时候才把你放下。你永远都不知道你那天有多美,你弯起嘴角冲我笑的时候比天下任何一个女人都要妩媚,完全的一个妖孽。 于是那天我很认真很认真地对我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女人说:“安如,我爱你,我想娶你,你等我,毕业以后我一定娶你!毕业后我们就结婚,好吗?” 你很开心地冲我点头:“王夕迟,你将来要是敢不娶我,我、我恨你一辈子!” 二十五岁的深秋,我站在江边点上了这一辈子的第一支烟。那是我们分开的第一天,我无法原谅你,安若。无论如何,你不该和我提出分手。你可以打我骂我咬我,甚至把我推进江里淹死,这些我都不在乎。但是你就是不能和我提“分手”这两个字。 晴雯这女人又恰到好处的出现了,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每次我们闹矛盾她都可以这么准时的出现。她脸上挂着让人不易察觉的笑意,然后她会很从容地接近我,从容到她温柔地挽起我的手臂都似乎变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最后她会像个贴心的大姐一样冲我微微一笑:“走,喝一杯。” 孽障,本来不打算喝酒的。 江城的夜晚还是让人讨厌,我和晴雯站在暮色初上的江边上,离我们不远处有一个老人,老人前面正跑着一个小孩儿。小孩儿的笑容是无邪的,她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根棒棒糖,似乎对她来说,那就是整个世界。 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小时候每一次得到类似于棒棒糖之类的零食的时候,我势必要吃给全班同学看。记得我曾经拿着奶奶悄悄塞进书包的方便面一遍又一遍地从讲台上经过,不过是为了证明我有一代方便面你们没有。所以我,理所当然地,一代方便面吃上整整一个上午。那个时候,除了像同学炫耀我又似乎永远也吃不完的零食,我更擅长于把同桌的鼻子打流血,所以老师说,我是一个坏孩子,她说我将来是社会的垃圾。 你说的没错,我亲爱的老师,我现在是一个社会的垃圾。那么当年你心中的好孩子又怎样,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垃圾。我其实并不在乎你说我是个垃圾,只是不要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因为你的一句话,我整个初中和高中的课余时间都守在课桌上一动不动,因为你点醒了我,我是一个垃圾。 那个小女孩边跑边笑,那个应该是她爷爷的老人也泛着慈祥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容易让人产生他也是一个小孩子的错觉。只不过我心里清楚,穿梭在这两个笑容之间的,已经不是同一批人。 老人和小女孩儿越走越远,这个喧闹的城市和夜晚终于又只剩下我和晴雯两个人,其实一直都只有我们两个人。那些穿梭而过的行人,那些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眼神和表情,永远宣示着你和我,你们和我,没有一点儿关系。 寂然地夜晚让人压抑,悠然地江水就那么自顾自流着,它不知道已经流了多少年。它已经流过了属于无数代在这里繁衍着人的一生,不包括我和晴雯,我们来自这个世界的另一个地方,和这里有着不同的生活,却经历着同一段人生。而我在这里浪费的,仅仅是一个青春而已,这么说的时候,说明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安若,即使你离我而去了,我也没有后悔过,属于我的遇见你。 桥上的霓虹和穿梭而过的车流点燃了这个城市另一处的万家灯火,晴雯抽出一支烟,点燃。那一抹鬼魅瞬间从指尖升腾起来,她的脸色是苍白的,她的眼神是苍白的,甚至于她的头发也在夜色的弥漫下无止境地苍白了。只有隐约在那抹烟雾里的鲜艳的红唇,散发着不可一世地桀骜,这个女人从来没有这么潋滟过。 “时光的确是荏苒啊,光阴真tm似箭!”她意味深长地感叹。 操,这女人,真俗!我从她手中接过香烟为自己点上,深深地一直把它们吸到肺部。那些烟雾,我是说里面隐藏着的慢性毒药,慢慢地,慢慢地穿过我的肺泡,穿过保护我皮囊的细胞,渗透进我的血液。然后到达肾脏,到达心脏,到达全身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可能残留着温度的角落。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麻木的感觉,我喜欢听心脏里血液翻腾的声音和感受脉搏剧烈的跳动。我喜欢感受生命每一分每一秒流逝的不可逆转,我喜欢感受天地间的一切在我冰冷的血液里寂灭。没有更好的了,真的没有更好的了。 然后我把它们都吐出来,我看着它们一点一点地在我眼前凝聚,直到我再一次看见了你,安若。我看见了烟雾凝聚成的属于你独一无二的脸,我看见了我们这些年来的一切,我看见了你站在一棵梧桐树下,我看见了你正围着那棵树跳舞,我看见了你在我面前放肆地笑,我看见了你不顾一切地向我扑来?????? 可是突然,你变成一股强劲的风,我是说一股冰冷的剧烈的风无情地穿过我的身体,穿过我的血肉之躯,穿过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倔强地从我身体里奔逃,我感觉到了自己被掏空的皮囊已经摇摇欲坠,我感觉到了那个已经再也不会回来的你正在越走越远。一瞬间,所有黑暗的、冰冷的、恐怖的、残忍的、绝望的、放肆的面孔一齐出现。我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那股蓬勃欲出的力量,它无情地穿过我早已放弃的皮囊,在我绝望的瞳孔前面凝聚成一层透明的液体,然后我就看见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是我那还带着余温的,青春。 “夕迟夕迟,你别吓我,你怎么了?” 我的身体再也抑制我不住地颤抖起来,我控制不了,我真的控制不了。安若,我真的控制不了。 ――安若。 ――夕迟夕迟,我是晴雯。 ――安若,给我一支烟,快,给我一支烟。 ――烟、烟,烟在哪里?????? 不眠之夜:晴雯2 我看着它们,我看着每一个跃跃欲试的它们,我看着它们拼命地想要逃出那个一直禁锢着它们的容器。它们接二连三地撞向坚固的壁垒,明知道不过是以卵击石,明知道不过是用自己的一生去换取一次粉身碎骨,但是它们停不下来也不会停下来,因为作为它们命运主宰的我,从来没有停止摇动的意思。 就在那些散碎的力量强大到我有些害怕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打开了它。于是。 “砰!”那些白色的酒花一下子冲进属于这个夜晚特有的空气,它们在霓虹的照耀下为重获自由而绚烂。所以,恭喜了。这个世界永远属于强者,如果你逃不出去的话,在自由到来的那一刻,就会被扼杀在摇篮里。 我拿起啤酒瓶给夕迟满满倒上一杯,剩下的属于我自己。他侧过头看着漆黑一片的江面,他的侧脸很好看,不远处昏黄的灯光在他轮廓的曲线上投下一片阴影,正好掩盖住了那些白天看起来较为明显的皱纹。他的右眼被夜色无限止地柔和成了深灰色,让人看不出有一点活着的气息。 就这样默默看着他的时候,他再也不是我当年认识的那个夕迟了。那个无论高兴落寞眼神始终明亮的夕迟,那个无论多累脸上始终挂着一抹浅笑的夕迟。然后我低头,看着面前已经空空如也的**个啤酒瓶,以及那些还没燃完的烟头,那一丝诡异的妖娆把我们的生活衬托出无限止地纸醉金迷。什么叫堕落,这就是。 不过,一辈子那么长,总要停下来堕落一下。其实堕落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失去了承认堕落的勇气。如果没有堕落这东西,人们又怎么会知道什么叫梦想。我又开始为自己骄傲了,二十六岁的许晴雯,已经开始明白了这么浅显的道理。尽管换来这一切的是无比丰盛的过往,那么观众们,换作你呢。 这个开在江边的酒吧生意永远兴隆,因为这个城市永远都不缺寂寞无聊的人。老实说我讨厌这个地方,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也只能属于这里。可是王夕迟,你不同,你属于另外一个地方,那个我永远也到达不了的地方。你再也振作不起来的眼神让我想起了当年那个笑容无比干净的少年,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是我这个堕落的女生一辈子都不会放弃的梦想。 可是我不得不面对现在的你,不得不面对那个已经学会了抽烟学会了纵酒学会了颓废的你。那么我的梦想,我是说那个已经在我心底化成一滩血水的梦想,它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让人悲痛欲绝的气息。可是就算这样,它依然清晰。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贱女人,这是我一次承认自己是个贱女人。贱女人呢,我讽刺地笑笑自己。如果不是我把安若和那个倒霉医生吃饭的地方告诉你,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结局。如果不是我的贱,你也不会堕落成如今这个样子。可是夕迟。你终于肯安静地和我待在一起了,即使你的眼神,永远属于那个未知的远方。所以理所当然地,因为我的贱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这么说是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东西去追逐着,因为把你想成一个东西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有能力得到的。那么好吧,爱情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一样我想要的东西。东西而已。 你让我想起了电视剧里的一个画面,那就是一个男主角死了,然后那个把他杀死的女人抱着他一起从某一个悬崖上跳了下去。你看,多么动人的画面~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地久天长,所谓白头偕老,不过是两个失去了青春的老人在苟延残喘。 十二点的时候,酒吧里的音乐开始由喧闹转为低沉。似乎是在说,游客们,你们悲伤的还不够。看吧,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没有同情心,不过,我还是止不住地感激它,感激它的绝情和煽情,感激它带着我一起沉沦和陶醉。 “夜里难以入睡用什么可以麻醉情绪太多怎堪面对不是不要你陪有些事你无法体会卸下了防备孤独跟随?????” “你说小刚和汪峰的声音谁更有感觉。”你终于肯说话了。 “小刚。”我不假思索。 “为什么。”他露出赞同的神色。 “汪峰长那么丑、还胖。”我嫣然一笑,为了使自己看起来自然一点儿。 “什么品位。” “你有品味!”我瞪他一眼,似乎打击我成了他的习惯,“总比喜欢舒淇的男人有品位。” “你懂什么。”他恬不知耻地说,“舒淇要是生在古代的话,就是刘兰芝。” “刘兰芝会喜欢葛优?”我故意反驳他,其实我想说,刘兰芝的嘴巴哪儿有那么大。只不过想到了也许,我是说也许,自己并没有舒淇长得好看,所以还是算了。 “葛优是谁?”他的表情告诉我他真的不知道那个叫葛优的光头,操,一点儿标志感都没有。 我饶有兴致地看他一眼,非常肯定地说:“和你在一起真丢人!” “不知道葛优就算丢人?那世上丢人的人多了。”他一下子来了兴致,“姜子牙的师傅是谁?知道吗,你不知道我知道,和你在一起真丢人!”他不忘补充一句。 我微笑地抬头看他一眼,有一种又回到了当年的错觉,然后我说:“那照你这么说,猪八戒的父亲叫什么名字?”我故意巧笑嫣然地紧绷着脸,为了使自己看起来尽可能妩媚妖娆,“知道吗,你不知道我知道!” “我和你这个女人没话说!”他终于露出了秀才遇见兵的表情,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高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戏夕迟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呆子!”我模仿着孙猴子那娘娘腔叫他一句,“是唐僧,没听说过吗,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他终于忍不住地笑了出来,然后,他当着我的面说了这辈子我听过他说过的最脏的话:“我操,这也行!” 后来夕迟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从他手中抽出紧抱着的啤酒瓶扔到一旁。在犹豫了很久以后,我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那副熟睡的躯体上。那副躯体除了我,谁也别想折磨它。 十九岁那年,七夕的时候,我给夕迟发了第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是:“夕迟,我喜欢你!请你不要把它当回事儿。”然后关机、开机、关机、开机?????一直到我数到地三十一遍的时候,手机终于不顾一切地震动了一下,内容是:“##移动温馨提示:截止到23时53分,您的话费余额不足9.45元?????” 看,多么讽刺,这就是当年那个脑袋被门挤了的许晴雯。然后第二天一大早,他的短信就来了:“不好意思啊,昨天晚上睡着了。”可是就为了你一句睡着了,我浪费了一个原本可以很好地谁上一觉的夜晚。所以从那天开始,我就想着我一定要报复你!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忍不住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亲爱的,其实现在我可以弄死你,然后抱着你一起跳江。一了百了,多好!不过我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我害怕,我害怕那个很容易把莫名其妙的想法付诸于行动的许晴雯,这次又开始玩真的了。 痴情司:安若 我有一段故事一直在梦里延续着,似乎是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我的梦里就出现了一只蝴蝶。[.超多好看小说]我跟着它去过很多地方,去过高中时候的校园,去过外婆家后面的小山,也去过一些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我确信这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梦,而是我从小到大一直没做完的,延续着的梦,奇怪,梦里也会有故事吗。 昨天晚上我又梦见了那只蝴蝶,它把我带到了一棵桃树下面。桃树开着绚烂的红色花朵,那些花朵看起来都是小心翼翼地,仿佛一不小心就要逃离。我低下头,无限制地接近花朵中央的那个圆形小格子,我看着那些还没来的及成熟的不知道是种子还是花蕾的小东西。它们长在一些很细很细的纤维上面,纤维的表面长满了绒毛。 然后风就吹过来了,满树的桃花开始止不住地陨落,我一动不动地待在飘满了落花的桃树下面。那只看起来没有一点重量的蝴蝶,也开始欢快地在花瓣中间穿梭,它应该是在跳一支舞吧。于是我也跟着它挪动身体,我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等下一个片段到来时,所有的落花都被风吹了起来,它们都被吹向了不知名的远方,包括那只美丽的蝴蝶。 我感到一股莫名的心痛,于是就跟着它们跑了起来,我不停的跑不停的跑。然后在一个看起来很熟悉的小树林旁边,我又看见了那片落花,蝴蝶也在里面。那里有一棵垂柳,柳树的枝条看起来和枝干一样长。柳树的下面绑着一个秋千,秋千上空荡荡的,然后蝴蝶和那些落花都飞了过去,落得满地都是。它们终于永远地安静了下来。 然后我就醒了,发现在自己竟然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我想起了一句诗,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那是二零零七年的八月,江城终于迎来了它的秋天。这个城市其实只有两个季节,似乎是,冬天过完了是夏天,夏天过完了又是冬天。夕迟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外套,他的外套永远都只有两种颜色,黑色或者是灰色。 “沈安若,没必要这么想我吧,一晚上没见就这么迫不及待?” 我不说话,顷刻间把等待了半个小时的怒气和怨气全部汇聚在眼神中。他慢悠悠地走过来,似乎是对我现情的表现视而不见。 猝不及防地,他一下子把我抱了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优雅地转了一个圈,然后继续电视剧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撒娇时的语气说“人家错了~” “要死啊!”我忍不住把头埋进他的胸口,“快把我放下来,你讨厌!” 那个时候我和夕迟刚恋爱,他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笑起来的时候很像足球先生卡卡年轻时候的一张照片。不过可恨的是,他总是擅长于从这张没有瑕疵的脸上变出让人讨厌的笑容,记得有一次,我忍无可忍地扔过去一个耳光。其实我只是想让手掌无限接近,是无限接近于他的脸颊而已。可是没想到,不偏不倚正好打在他的脸上。 然后我赶紧抢在他生气之前,温柔地把他揽入怀里,我说,不嘛不嘛,人家不是故意的,你不要生气嘛。他没有做声,你看,会撒娇也是女人的一种本事,沈安若就是沈安若,总是会恰到好处地化险为夷。要知道夕迟那个虚伪的家伙,可是把脸蛋儿看的比女人还重要。 他极其无可奈何地看我一眼,恶狠狠地把我抱住。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知道,我完了,我不认为自己较小的身躯可以从他顽强的臂膀中挣脱出来。所以理所当然地,我必须安静地在他讨厌的怀抱中待上十分钟。听清楚没有,是十分钟。 这个该死的,还真有一套。他每次惩罚我的方法都是这样的,他会合理地划分惩罚的等级。比方说,一个耳光十分钟,两个耳光二十分钟,三个耳光,对不起,我没敢试过。我只记得有一次我只是,轻轻地,只是轻轻地在他的左脸和有脸上碰了一下,而已。他就那么活生生地捆绑了我二十分钟。 而且那个漫长的过程,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有可能发生,哪怕是在人多的的数不清的超市。更让人可恨的是,每到那个时候,他都会闭上眼睛一句话也不说。像个死人一样。 “王八蛋,狗日的,没人性的东西,我以后再也不让你抱我了,你混蛋混蛋混蛋!”开始的时候我总是这样不顾一切地骂他,我知道他这个人最讨厌别人说脏话。所以我总是想法设法地折磨他。不过每当我歇下来的时候,他都会无比镇定地补充一句:“再加十分钟。” 那语气斩钉截铁不容分辨,所以我,我是说那个无能为力的我,只好乖乖地像个小兔子一样赖在他怀里睡一会儿。所以说,沈安若始终是赢家,因为我心里清楚,他不可能抱着一个失去了支撑力的身体在怀里坚持很久。 “安若,醒醒,该回去了。”他笑了,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恬不知耻地笑了起来。该死的,你说回去就回去吗,人家难受了这么久。其实我从来不把自己叫做“人家”的。但是没办法,跟晴雯那家伙在一起久了就是会变坏,除了说谎以外,那女人似乎是,极其恬不知耻地喜欢模仿着小姑娘的语调邀宠。伦家。人家。哎哟。好了啦。不要嘛。你看,这哪儿像一个心肠极其恶毒的女人该说的话嘛。 “就是!”每当我恶狠狠地披露晴雯这家伙的恶行时,宋茗那个**就会顺水推舟地补充一句。不好意思,我似乎是跟着晴雯,习惯性地称她为“**”。这么说的话,我应该是卡在她们中间的女人。 我上大学的时候,学校的后山有一棵苍老的梨花树,每年梨花开的时候,总是这个学校最耀眼的景致。记得有一次我和夕迟没事到这里玩,无意中得知,原来宋茗,她真的是一个**。只不过,她是一个改邪归正的**。 记忆中那天的风特别大,原本干燥的黄昏被一阵黄沙吹得更加模糊不清,夕阳就在这个时候苍凉地美了起来。夕阳。落花。美人。对夕迟来说,这应该是上天莫大的恩赐了。所以夕迟,我是说那个没事老爱表现自己博学的夕迟,又开始慷慨激昂地对着我和傍晚陈述了自己此时此刻崇高的心情。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安禄山以诛奸相杨国忠为借口,突然在范阳起兵,惊破了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美梦。转瞬之间,洛阳失陷,潼关失守。盛唐天子唐玄宗携爱妃杨玉环,仓皇逃离京师长安。马嵬坡下,六军不发,三尺白绫,梨花树下。一代绝世美人儿,就这么香消玉殒。” 他深深地叹息一声:“沈安若你不会去寻死吧,你要是寻死的话一定不要选择梨花树,会让我想起杨贵妃的。” “臭不要脸的!”我毫不客气地说,“我才不去死,要死也是你去死,你要是敢对我不好的话,我一定弄死你!” 他走过来抱紧了我,固执地吻我,他像抱着救命稻草一样紧紧地把我箍着。我像个失去了抵抗的小孩一样彻底的融化在他的臂膀里。他说,安若,就是这种感觉,我爱你,我比谁都爱你。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我会不可抑制地爱上你,如果你敢离我而去的话,我也会弄死你。别以为我在开玩笑,我从来不喜欢在这个时候开玩笑。 他放开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个散了架的稻草人,一下子瘫坐在地上。死夕迟你不能这样对我。 “那你以后不许去找宋茗,我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关系,反正就是不可以。”我说。 他微笑一下,“我不去,我哪儿也不去。” 真好,我爬起来,奶奶的,什么时候这么娇气了。 秋悲司:夕迟 还是从那个冬天说起吧,一九九五的冬天,在我居住的那个称得上“荒芜”的小镇,一连下了三个月的大雪。[]寒冷如同一场瘟疫,肆无忌惮地蔓延到每一个角落。噩梦一样的冬天,盗走了无数生灵的魂魄,还没来得及腐烂的动物躯体把整个冬天变成一座坟场。然后慢慢地被大雪覆盖,直到世界再一次变成一片洁白。 然后我的奶奶就死了,她已经在床上躺了三年,终于在一个我们不知不觉的下午悄悄地离开。那天下午雪下的特别大。我躲在所有人后面悄悄地看着她的脸,慈祥的,没有一点儿变化。大叔在奶奶的床前放上一个装满了纸钱的陶盆,点燃,那一丝鬼魅瞬间升腾起来。希望就是在这个时候消失的,我知道奶奶她再也不会醒过来。 冬天,日短,夜色密不透风地闯了进来。我在川流不息的身影中安静地坐着,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妈妈总是对外人说我老实,不会说话,我索性不和任何人说话。于是理所当然地,我的“老实”成了所有人的话题。他们总是会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你今年几岁了,你会背几首诗,你能从一数到十吗。我摇头,礼节性地微笑一下。然后他们更加肯定的认为,我的确是一个“老实”孩子。 那个冬天结束的时候,爸妈就把我这个“老实”的孩子托付给大叔,然后他们一起去了一个叫广州的地方。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广州是什么地方,我只知道那个地方很远。 我的大叔大嫂,我父亲的哥哥嫂子。他们于是就真的把我当成“老实”孩子对待,比方如果家里来客人了,我吃饭的时候就必须安静地待在厨房。家里有了好吃的以后,堂哥和堂姐就必须待在厨房吃饭。于是我总是很老实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不说话,并不代表我不会反抗。 渐渐地,我开始从老师眼中的笨孩子变成一个人人厌的坏孩子。我的分数改变不了他们对我的看法,因为我永远也不会变成他们眼里的好孩子,我不会说话,不会积极回答问题,不喜欢和其它人一起玩游戏。我还知道老师们都不知道的艾米莉勃朗特以及玛格丽特米切尔,我会把堂哥和堂姐用完的课本视若珍宝。所以我明白了一个比牛顿三定律更加准确的道理,我绝对不会是一个讨老师喜欢的孩子。 所以那个时候,我会和每一个试图欺负我的孩子打架,有时候被一群比我大的孩子打的头破血流,然后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们被家长“领”回去,一个人忍受老师所有的批评和不敢对那些孩子宣泄的怒火。但是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抗。我心里有一个信念,我知道一旦沾上了“留守”这个词,你就靠不了别人。 那段日子,我受不了任何人,受不了这个世界的一切。我会永无止境地站在奶奶的坟前,不断地回想着她活着的时候我拥有的一切,拥有的所有的爱与支持。只有她,只有那个颤巍巍地老人,才不会在意我是一个“老实”的孩子还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在她眼里我永远都只有一个角色,我是她唯一的孙子。 所以我会永无止境地盯着某一个地方,尤其是暮色四起的时候,夕阳痛苦地和时间挣扎。一抹叫做无望的东西就在这个时候撞在我的胸口上,撞进我的血液里。我以老实人的姿态渡过我的童年,明白了许多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东西。那些人,我是说那些把我当成一个老实人从而在我面前肆无忌惮的所谓的成人和导师,我永远感激你们。我感激你们在我童年留下的痕迹,从而让我在那个遥远的年华里,俯视所有人。 “瞬刻的喧声,讥笑着永恒的音乐。我想起浮泛在生与爱与死的川流上的许多别的时代,以及这些时代之被遗忘,我便感觉到离开尘世的自由。” 那年春天,我认识了宋茗,那个时候她是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的小姑娘。我们在十一岁那年很有幸成了同班同学。开学不久的一次班会上,我们的班主任兴高采烈地让我们说出自己的梦想。有人说想变成一个科学家,有人说医生,有人说宇航员。到我的时候我说了一句:“我希望世界上再也没有留守儿童。”然后在所有人都发言以后,一个坐在角落里的小姑娘站了起来,她说:“我希望所有人的童年都能平等。” 后来我才知道,宋茗是一个私生女。所谓的私生女就是,他从生下来开始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父亲。而那个男人,她的亲生父亲,在得知生下来的是个女孩儿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然后她的妈妈就带着她回老家,在所有人的鄙视下把她养大。于是当她告诉我在这个故事的时候,无比坚定地补充了一句:“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他们不过是一群无关紧要的观众。” 二零零年高中开始的一个傍晚,我和宋茗站在异乡的小山梁上。那个时候她已经是一个称得上亭亭玉立的姑娘。她看着我,温柔又深邃的目光和我的眼神在暮色里形成一个交汇点,融合着夕阳西下时一层怅然的光辉。有一个从汉语中分离出的美丽词汇很形象的描绘出此时的感觉,一个字,铿锵有力:爱。 初恋中的爱永远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称得上干净的东西,与欲望无关,与利益无关,与背叛无关。我的手指缠着她的手指,不说话,各自出神地看着夕阳正准备落下去的那个方向。黄昏是一个很慈祥的老人,擅长于干着温暖所有人的事,你会在那一抹暮色里记住所有的事。然后很多年以后你忘记了所有,那些在夕阳的光辉下发生的事,你永远也忘不了。 一年以后,高二,我和宋茗有幸分到了一个班级。那段儿时间她一句话也不说,总是一个人待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每次无论是我当面问她还是写小纸条,她从来都不愿意多说一个字,只是凄然地对我笑笑,然后紧紧地抱住我。她抱着我的时候比我自己都还要用力。然后松开我,怔怔地看着远方,她安静的样子,脆弱而美丽。我心疼地想,我要保护你,像个父亲一样。 秋悲司:夕迟 二零零三的夏天,那是结局,我终于等到了它。 那是一个好晴天,再也熟悉不过的山梁,来往的行人如同沿途的风景。花香,夹杂着微暖的风,来自地面的热气很容易被微风吹散。天空是那种一望无际的蓝,云彩似乎是永远不会动弹的装饰物。阳光穿过一层薄薄的流云洒向地面,一切都是温柔的。就像是一场与命运有关的宣判在等待着最后的结局,有一种叫做预感的东西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翻涌。 “我们分手吧。” “嗯。” “你还爱我吗?” “爱。” “这就够了。” “对不起。” “我爱你。” 一段话,二十二个字,没有任何修饰词语。九年的相伴,三年的爱情,顷刻间分崩离析。 这个世界永远都是那么简单,起点,然后是终点。至于中间的所有故事,不过是一场只能留在回忆里的梦。我不信命运,但有些事就是命中注定的:这辈子你会错过她,你也会错过他,甚至下辈子也不会再见。 我看着她,看着她越跑越远,看着她消失在那些来往的人海里,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向那些和我漠不相关的路人。有一个声音,那个总是会悄悄地在我内心浮起的声音,再一次浮现上来。它用清晰地,确切地,直接了然地方式告诉我,那个女孩儿,那个消失在人海中的女孩儿,那个陪伴了我九年的女孩。从此,今生今世,生生世世,和那个叫王夕迟的男孩儿,再也没有一点儿关系。 世界再一次用它的规则阐释了一个规则,一个血肉之躯挣脱不了的事实,两个字,一目了然,读起来没有一丝起伏:现实。 繁星遍布的流年里,疼痛总是可以和青春不期而遇。 然后暮色来袭,我闭上眼睛,我不想看见这个城市的万家灯火。就像不想看见希望像焰火一样转瞬即逝,那些无动于衷的建筑物总是很容易剿灭一个人最后的幻想。夜的味道,灯火的气息,汽车遥远的鸣笛声,树林里昆虫的低语,和夜一样看不清面孔的行人,翻滚的热浪,越来越遥远的夜空。夏夜用它的冷漠阐释着人间的悲凉,我的泪水终于很安静很安静地流了起来。没有一丝杂质,没有一丝矫情。内容和这个夜晚一样暗淡,田园上的歌声树林里的鸟叫全都消失不见。那是我第一次,忘记了所有。 那个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穿过漆黑的夜晚草原上颤抖的星光,穿过萤火虫无数蛙声一片的田园,穿过山川,穿过河流,穿过夜晚和白昼。(.)最后穿透我的躯体,穿透我的血脉,穿透每一个血淋淋的角落,到达一个叫脑海的地方。然后我就看见了,那个我梦寐以求的地方,那个我踏过千山万水依然魂牵梦绕的地方叫,故乡。 这是第一次,我忘记了宋茗,忘记了所有,然后想起了我的故乡。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是一个噩梦,梦里我从一个深不见底的山崖上摔了下去,然后我就醒了,再也没有一点儿睡意。塞上耳机,是我喜欢的周华健,我总是觉得他的声音是个世界上最干净的音符,干净到不像是来自人间,而像是一个叫天堂的地方。 “曾经我怀疑自己身在何处,漫漫长路有谁愿意与我相依感激在我的心里因为有你,因为有你陪我风里浪里去,彷佛你用了你无穷的魔力,让我有勇气相信我已不再畏惧,所有黯淡的日子已经远去,我决定坚持到底为理想我尽全力,让我再唱一首真挚的歌曲,尽诉在我心中感激,献给在远方的你” 十几年,几句话就完了。 那年秋天,我们结束了一个漫长的暑假,其间我和宋茗没有任何联系。分手的给我带来了伤痛终于被时间慢慢磨平,我也渐渐忘了对宋茗选择那条路的恨,不对,是对我自己无能为力的恨。 至于我对她的爱,我只能说不是不存在了,只是被时间锁在一个角落里,落满了灰。永无止境地暗淡下去,只不过偶尔地,那个声音会突然悲鸣一下,自己的心中的某个地方也会跟着撕开一个小口,那种疼痛转瞬即逝。 那个撕开的小口,却在一天天变大。只不过撕裂它的,不是那场分手,而是一种叫做时光的毒药。慢性的,蓄势待发,永无止境地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留下痕迹。 然后我们上了大学,在新生报到那天我又见到了宋茗,起初我以为只是一个和宋茗长得很像的女孩儿。然后那个女孩儿走过来,穿着一件崭新的白色裙子,脸上又重新添上了笑容,从容地伸出手:“真巧啊!” “真巧。”我笑说,然后她对我微笑一下,那笑容一直延伸到眼神。 “再见,我要去寝室了,免得一会儿又得睡下铺。” “你以为这还是高中啊。”我笑,“要不我帮你吧,反正我的东西可以先存在这儿。” “也对~”她微微一笑,“我忘了这是大学了,我自己吧,可以的。一会儿人多了,你快去报名吧。” 我看着她离开,拖着个大皮箱,她拖皮箱的时候,还是那么容易让人心生怜悯。 大学果真是一个无聊的地方,你越是认真越是无聊。那段儿时间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如同小学到高中时候一样,没办法和班上的同学搞好关系,除了几个和我接触比较多的室友以外。其它的人,无论在哪里遇见都如同陌生人,或者说形同陌路会更形象。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只有我这样,后来才发现,原来很多人都一样。 那段儿时间经常碰到宋茗,有时候我们一起在场子里走走,有时候晚上也相互发几条短信。只不过关于我们的从前,我和她都没有提起过。于是我们终于从恋人变成了朋友。就像三年前一样。 人生就是是这样,当你倾尽所有去为了某一样东西奋斗时,当你精疲力竭地准备为成功喝彩时,当你以为梦想的终点就在眼前时。你才发现,原来你耗尽一生所走的那条路,不过是一条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组合起来的弧线,人们给它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圆。 一年以后。我喜欢上,不,是爱上了一个叫沈安若的女人。才知道原来一切都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 暮哭司:宋茗 我叫宋茗,我要嫁给一个叫程峰的男人,他对我很好,用“言听计从”这个词一点儿也不过分。我爱他,很爱很爱他,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不在乎我的过去。那么我的过去,有一点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时候我是个学生,在一个隐秘的酒吧兼职。这个社会给我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小姐。 其实我更习惯别人叫我“三陪”或是“鸡”,我不在乎,因为我这只所谓的“鸡”靠我自己的本事救活了我的妈妈。我没有在为自己的犯贱找理由,只不过在我的现实里,世界是**裸的,不加一点儿修饰的类似于地狱的地方。不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场被装点过的梦。于是我就在这场还没来得及到来的梦里,走向了一个叫“歧途”的地方。那一年我十八岁。 我和程峰相识的地方实在一个湖边,那是一个好天气,整个江城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烟雾淹没在朦胧里。然后就在那层朦胧的另一边,我看见了他,夕迟。走在他旁边的是两个女孩儿,其中一个我认识,她叫沈安若,她是夕迟新交的女朋友。一个看起来很坚强的女孩儿。 我试着说服自己那不关我的事,但是没办法,我还是忍不住往那个方向看了过去。老实说我讨厌那个没有勇气的自己,我忘不了夕迟,忘不了他过去带给我的温暖,那温暖陪伴了我整个青春。我害怕在当自己忘了那些残留在记忆里的温暖的时候什么也不剩下,人生就是这样,有时候剩下的或许只有回忆。 所以现在,我会因为那些突然跳出脑海的记忆流泪,因为那些不经意间浮出的感觉伤感,因为想到我们再也没有可能在一起时突然联想到“死亡”这个词。但我还是挺过来了,我没有让自己失望,也没让夕迟失望。那么夕迟,那个曾经陪伴了我九年的人,就让他和我的青春一起死在流年里吧。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湖边。我又看见了水中倒映着的自己,她还是那么可怜,我凄然然地笑笑。抬头的那一瞬,又看见了那个再也熟悉不过的背影,他还在烟雾的掩藏里消失着,那个回头我始终没有看见。心里不由自主地掠过一丝慌凉。熟悉的感觉一瞬间涌了上来,像是一股冰凉刺骨的风穿过我的身体,穿过我身体的每个角落,吹起了那层已经安静了许久的尘埃。 我闭上眼睛,慢慢地、慢慢地把脚伸向水面。我想沉入那个深不见底的湖,我想沉睡在那一汪梦幻般破碎的深蓝里再也不要醒来。我想在那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渡过一个漫漫地长夜,我希望等我醒来的时候,这个世界可以焕然一新,然后那个忘了所有的我,重新开始我的生活。于是我尝试把脚伸向水里,我已经感觉到了那丝奇异的冰凉。(.)我不是要去死,我只是不由自主地想这样做,我控制不了自己。 突然,一股很大的力把我拉了回来,睁开眼,是一个长的不怎么难看的男生。穿着灰白色的外衣和深蓝色的牛仔裤,脸上写着一抹淡淡地玩世不恭。 “美女,干嘛寻死呢,多大点儿事儿。”他拍拍胸膛,“没人要你我要你。” 我仓促地一笑,被他这么一逗,刚才的坏心情好了一半,“谁告诉你我要寻死,不过,”我停顿一下,“还是要谢谢你。” “不用。”他笑的时候有点儿腼腆,“多大点儿事儿。” “谢谢。”我再一次说。他向我挥挥手,“不用那么客气。”然后转身离开,踩着一地的夕阳。虽然那夕阳看起来灰蒙蒙的。 我看看周围越来越密的烟雾,又看一眼那个已经快要消失不见的背影。恍惚间,一切都像是那一场未完的梦。 二零零二的秋天,我第一次把夕迟带回家。刚好妈妈那天要加班,我带着夕迟参观或者说忍受了一个下午我家附近的环境。 学校到我家的那条小巷子落满了梧桐树叶。那条巷子窄窄的,两边都种满了梧桐树,每到秋天的时候,那些从来都不会停下的落叶总是会让人无端产生人生苦短的错觉。两边是那种低矮的瓦房,瓦上长满了青苔。这里有人说这些房子是李世民时候留下的,有人说是清朝末年一个晚归的大臣为家乡建造的。更有夸张的说,刘备当年寻找诸葛亮时就在这里住过。那么然后了,无论这些老房子曾经再怎么辉煌过,如今陪伴它的也只剩下无数像我家一样的破落户。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内敛的女孩儿,我家在那条巷子的最深处,一间比破落户还要破落户的老房子。姑且称它为房子吧。妈妈是个很美丽的女人,美丽的女人往往命苦,所以我才会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听说后来妈妈带着才几个月的我回老家,然后我的“外公”,那个标准地刀子嘴豆腐心的老人,因为所谓的“面子”把我们拒之门外。然后又拿出所有的积蓄把这条巷子尽头的那间小房子买了下来,从此那里就成了我和妈妈的家。 我家后面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垃圾堆,那些为了图方便的邻居总是舍不得把垃圾拉出去倒在指定的位置。所以每到夏天的时候,总是会到处弥漫着一股恶心的味道,以及那些永远也赶不完的蚊子和叫不上名字的臭虫。那些黑色的,泛着恶臭的脏水悠长悠长地存在着,掺杂着女人们洗衣服倒出来的污水一起流向了不远处的一条小河。 所以从住进去的那天开始,我就梦想着有一天能搬出去。这个梦想一直伴随着我长大。 妈妈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女人,无论谁和她打招呼她都只是笑笑。然后点个头。那个时候她在一个充满怪味儿的工厂上班,那个工厂很小,空气里永远遍布着一些看得见或看不见的灰尘。我小的时候一个叔叔对我说,一定要好好学习,在这里工作久了会生病的。后来这句话妈妈对我说了无数次,记得那个时候我每次从家里去学校时她都会交代一句:“茗茗,要好好学习。”后来我上了高中,她的那句话变成了:“茗茗,要好好学习,吃饭的时候不要省钱,妈妈挣得来。” 那个时候我对夕迟说:“我有一个梦想,就是有一天能从这里搬出去。”我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头,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对他说过很多遍。 他笑笑,温柔地把我揽进怀里,“每个人都有一个被嘲笑的梦想,我也一样。” “为什么别人要嘲笑我们的梦想?”我抬头。 “因为,”他温柔地看着我,“因为我们是有梦想的人,他们没有。”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再也没忘记过夕迟那天对我说过的话。每个人都有一个被嘲笑的梦想。我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们没有。我一直这样对自己说,每当累了的时候。 暮哭司:宋茗 二零零二年的冬天,雪下的特别大,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 二零零二年的冬天,妈妈病了,医生说是一种叫肺结核的病。 二零零二年的冬天,有个叫宋茗的女孩儿,变成了所谓的“小姐”。 二零零二年冬天的一个晚上,那个叫宋茗的女孩儿去找她的叔叔借钱,说是要给她妈妈买药。她的叔叔说,暂时没有钱,不过可以帮她想办法。 二零零二年冬天的那个晚上,那个叫宋茗的女孩儿被她的叔叔带到了一个叫“夏夜酒吧”的地方喝了一杯酒,那杯酒她喝的很流利,因为那个时候她的心是死的。 然后黎明就来了,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一下子灌进这个冰凉的城市,下雪了。女孩儿在雪里跳了一支舞,那支舞是她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教她的,名字叫天鹅湖。她曾经骄傲地把这支舞跳给妈妈看,她也曾经骄傲地把这支舞单独跳给一个男孩看。 她一边跳一边唱,歌声在沉睡的黎明悠扬地和白雪接吻。 在一个美丽的地方 有着许多天鹅 它们过着平静而快乐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 一个王子来了 一只天鹅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 它听到这个消息 哭了 而自己又能做什么 女孩脸上挂着笑,她知道自己笑起来很美,她想把这个最真挚的笑容留在这个冬天。从此以后,她的梦想,碎了。都碎了。 我就是那个女孩儿,那个冬天满十八岁,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下着大雪的早上。一个人心死了是什么感觉?不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哭泣,不是一场无能为力的挣扎。而是一场面色苍白的笑容,笑容里包含着一种被称作绝望的东西。 然后笑过了,静下来了,一滴透明的泪水顺着眼角慢慢地、慢慢地滑了下来。你会闭上眼睛,你会听到自己心中某一样东西破碎的声音,你会不由自主地颤抖一下。然后在那个颤抖里,把身体掏空,那么所谓的忧伤,已经不存在了。 元旦前夕的一个早上,我在“夏夜酒吧”的门口遇见了夕迟,那个我设想了无数次的情景终于还是碰上了。在这之前,我接待了很多同一个学校的“客人”。其中一个叫许逆云,我永远也忘不了。 他的语气平静的像是一滩死水,没有起伏。我知道他并不意外,他一定早就听说了。 “跟我走。”他看着我。 “夕迟,我。”我低下头。 “不要说什么,跟我走。”他从来没有这么和我说过话,我侧过头,不敢正视他的眼睛,天上浓密的云层仿佛又近了一些。 “夕迟,想说什么你说吧。”我还是不争气地留下了眼泪,我知道这一天早晚都会到来。他是个活在理想世界里的男孩儿,我是个活在地狱里的女人。所以我们一定会分开,不是因为不爱了,不是因为无法在一起,只是因为不能再爱了。不能再爱了。 他不再说话,抬起头仰望着天空,低头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的泪水。我再也忍不住地抱住他,我再也忍不住地哭了起来:“夕迟我爱你,我爱你,好爱好爱你。” 他紧紧地抱住我,泪水顺着他的脸颊落到我的耳朵上面,凉凉的。他从来没有这么用力的抱过我,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哭过,他从来没有这么包容过我:“宋茗,我爱你,即使这样我还是爱你。我不会离开你,绝不会离开你,我说过不会和你说分手,永远也不会和你说分手。” 我替他擦干眼泪,凄然地笑笑,“笨蛋,对不起。” 那句话:我爱你,我爱你,好爱好爱你。我只说过一次,一辈子唯一的一次。对我来说,已经够了。 “不要说对不起。”他的表情看起来很认真,我再一次抱紧他,我把头贴在他的胸口上。我喜欢那一声声有节凑的跳动传到耳朵里面,传到我身体里的同一个地方。那个温热的被称作“心脏”的器官,它总是不厌其烦地支撑着一个个脆弱的生命。那声音让我感到温暖。 仿佛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我松开他,我说,我要回家了。他擦干我脸上的泪水,安静地转身,踩着一地的苍白,“宋茗,明天早点来学校。” 我看他走远,不知不觉又哭了起来。小夕迟,我心想,你还是个孩子,你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我是个贱女人,你该离开我,你该抛下我,你该骂我打我恨我。但是你都没有,我知道你爱我,就像我爱着你。我们的爱不是一场过家家游戏,没有人知道我们怎样爱着彼此。但是一切都结束了,总有一天我要离开你,带着我还剩下的卑微,在你后悔之前。夕迟,这对你不公平,那么分手就由我来说吧。我要你恨我,我要你在这恨里忘了我,忘了那个叫宋茗的贱女人。 我希望你快乐。因为我爱你,我爱你,好爱好爱你。 二零零二年冬天的夜晚,那个刚满十八岁的宋茗,写下了这段话。 二零零三年的春天,妈妈的病好了,她重新回那个工厂上班。春节前夕的一个晚上,她坐下来,温柔地对我说:“茗茗,我想给你找个爸,好吗?” 我笑笑,笑的很开心,我说:“好啊!” 她高心地吻了我一下,那是十八年来她第一次吻我,眼泪就在那么一瞬间流了下来。我高兴地和她抱在一起,从那一刻开始,我再也没有后悔过自己选择的那条路。妈妈,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是哪个叔叔啊~?”我装作很开心的样子。 “就是小时候经常给你糖吃的那个叔叔。”妈妈高兴地抚摸我的头发,淡淡地一笑,“如今你都这么大了。” “大了好挣钱养妈妈。”我故意模仿着小孩子的语气说。 “你呀!”我们再一次抱在一起,似乎是意识到什么,她松开我,双手放在我的肩上。 “茗茗,你一共在小叔那里借了多少钱,我慢慢还他。”妈妈对我笑笑,很欣慰地笑容,“你小叔真是个好人,他们家本来就没什么钱。” 其实我所谓的小叔,那个看起来总是很慈祥的中年男人,他是我外公从路边领回去的一个孩子。从我会说话开始,妈妈就让我称外公为爷爷,所以,理所当然地,我就多出了一个小叔。 “妈,叔他说等我长大了挣了钱还他,不用你还。”我温柔地对她笑笑,“我先去睡了,明天还要上学。” “盖好被子,不要着凉了。”她在后面叮嘱。 我关好门,像是一个逃命的士兵。我走过去拉好窗帘,终于又一次陷入了彻彻底底的黑岸,这才是我的世界。我扑到床上,用枕头蒙住脑袋,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不顾一切地哭出声来。我喜欢这种只剩下我的世界,没有嘲笑,没有同情,没有虚伪,没有慈悲,没有欺骗。 观众们,你们谁知道,我要的不是一群围观者假惺惺的可怜,我要的只是一场华丽丽的忧伤。 我叫宋茗,两个字,没有转折,没有修辞,我要世界记住我。 秋悲司:夕迟 那个满世界飘满了烟雾的下午,我在小湖边看见了宋茗。[]远远地看过去,她似乎没有一点儿要离开的意思。这个女人又犯傻了,我心里泛起一阵怅然,不经意间放慢了脚步。 安若就在这个时候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我看她一眼,她倔强的不回头。我知道她在生气,或者换个词,吃醋。她每次吃醋的时候都会上演一个故事情节。我猜的没错,她的小脸一瞬间鼓了起来,里面包着一团充满酸味儿的空气。她会拼命地掩饰自己正在生气这个事实,但是她不经意间写满了“怨”气的眼神还是出卖了她。 “喏~”晴雯一脸欠揍地揭穿我,“王夕迟,你老情人在那里等死。” 我没有说话,无意中又向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恍惚间看不清她站在哪里。该死的,我在心里抱怨一声,欠揍的天气。我对宋茗太了解了,所以才会害怕,我害怕她把那一池足以要人命的东西理解成了一个美丽的归宿。她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从我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开始一个人玩这场死亡游戏。 我看一眼安若,再看一眼已经快要消失在身后的宋茗。心里莫名地一痛,我用力握住安若的手,拉着他走到程峰旁边。 “帮我看一下那个站在湖边的女生,我怕她出事。”我凑近程峰,简练地说。他理解地点点头。 程峰对安若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从我们身后跑过去。这么做的时候,我就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我猜的没错,她用力的抬起胳膊,试图把手从我手里面抽出去。那架势看起来看起来做足了力气,像是要一刀两断,这个时候我只要稍微一用力,她就会彻底的败下阵来。然后眉头一皱,恶狠狠地盯着我:“狗日的,你欺负我!” 我没理她,这个时候不理她是最理智的选择,然后等她气消了再幽她一默,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这是经验,经验这东西在哪里都行得通。我和安若虽然才相处一个月,但是我对她的习惯和言行已经掌握的惟妙惟肖,我甚至猜得出她接下来要骂我什么。她一定会火冒三丈,叫嚣着,王夕迟,你王八蛋!你给我等着! “王夕迟,你王八蛋!你给我等着!”我猜的没错,比新闻联播还准。 “你能不能想点儿有创意的词,我都听厌了~”我用哄人的语气说,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必须笑,而且笑的时候看起来还要让人讨厌。 “狗日的。”她不理我。 “换一个。”我把她的手拿起来亲一下。[] “不要脸!”她推一下我的头。 “再换一个~” “王八蛋。”她瞪我一眼 “还是要换~”我优雅地对她抛去一个媚眼。 “王夕迟,你讨厌!” 她喊到,破涕为笑,完全在我的掌控之中。然后我温柔的把她拉进怀里,在她额头上关怀地一吻,模仿着她的语气:“人家错了~” “哪儿错了?”她仰起头,我知道她已经完全忘了刚才那回事儿。 “哪儿哪儿都错了~”我故意逗她。 “不要脸!”她在我胳膊上歹毒的掐上一下,心满意足地挽起我的胳膊,然后扬起写满笑意的眼睛看着我:“我不是有意的~”她在撒娇,但是她从来不肯承认。 这个时候晴雯以一个悠长的呵欠提醒我们,旁边还站着一个大活人。我和安若同时对她笑笑,然后继续手挽着手,她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没关系,我一直这样认为。 不知道程峰去说了些什么,我忍不住想回头看上一眼。然后面前的一栋写满沧桑的建筑告诉我,这里是学府路老食堂,那个建在学园路旁边的小湖已经消失在转折处。 那个时候,我们三个是老食堂的常客。不是因为那里的饭菜好吃,用晴雯的话说,不难吃而已。至于学校里面的其它几个食堂,晴雯的比喻更加形象,咽得下去而已。然后我说,其实也不是特别难吃。安若快速地打断我,她说,不许加“而已”。我忘了“而已”这个无辜的汉语词汇是她的专属,那我用“罢了”可以吧,我说。 外面还是漫天的烟雾,夕阳跌跌撞撞地准备从遥远的地平线上落下去。地平线像张开的上下颌,吐出了整个世界的迷茫,只不过是为了凄美这个本来就已经不错的黄昏。于是我想,夕阳它是个好人,无论世界多么暗淡它都不会嫌弃。或许只有那些处身世外的东西才看得见,其实我们都是一群无辜的受害者。 “你逃不掉。”安若挽着我的手,出神地看着远方那个模糊的像是蒙了一层尘埃的夕阳。 “什么逃不掉?”我看着她,淡淡地问。 “没什么。”她看着我,温柔地笑了起来,每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她都可以笑出一池的温柔。什么叫倾国倾城,我算是懂了。 几多年后的一个傍晚,我才彻底的明白她那句“你逃不掉”的含义。她指的是,夕阳,还有它不得不落下去的结局。让我想到了一个古老的汉语词汇,沧桑,美丽,纠缠,两个字:命运。 晴雯没有说话,她的眼神很专注,一路上她都像是在思考着什么。其实晴雯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她是一个淑女,我很少把淑女这个词用在一个女生身上。但是当时她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淑女,就像我当天看到的安若。 那天我去安若的教室陪她上课,晴雯很大方地坐在安若的旁边,然后安若对我说,这是我的好姐妹,许晴雯。当时我一愣,心想安若对姐妹的定义是不是“好朋友”,或者“闺蜜”。因为我一直坚定不移的认为,安若不是一个会轻易把别人称为“姐妹”的人。 晴雯很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头发是那种顺从地悠长,眼神黯淡无光,看起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然后我说,你好,我叫王夕迟,是安若的男朋友。她把头一偏,“端详”了我片刻,嫣然一笑,或者那个笑容完全配得上“莞尔”这个词,然后她说:“没我想象中的那么丑,沈安若你的眼光不错。” “我说吧,一点儿也不难看~”安若骄傲地仰起头,“勉强算是配得上我,对吧?”她若有其事地问晴雯。 “嗯,虽然你吃亏一些,凑合着过吧!”然后她们两个再也忍不住抱在一起大笑起来,我一愣,终于明白了原来这是她们设计好了的台词。沈安若!我在心里邪恶地叫了一声。 秋悲司:夕迟 那天晚上我还是去找了宋茗,八点多的时候,她发短信过来说在小湖边那棵古老的槐树下等我。我几乎是没有犹豫,因为我知道我的仁慈,它决不允许我对不起任何人。仁慈这东西究竟是对是错,任谁也说不清,一边是烦恼一边是良心。 她看着我走过去,笑了,我故意低下头躲开她的眼神和那一抹写满惨淡的笑容。我不是害怕自己会失控,我只是受不了那笑容里包含的沧桑。 “你来了。”她淡淡地说,“不用那么在意,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找你聊聊天儿,没问题吧。” 我摇头,微笑一下,“今天站在那里干什么,那么大的雾,对身体不好。” “我···”她犹豫一会儿,“原来你看到我了,我还以为你没看到了。我只是从那儿路过站了一会儿。” “以后别那么不爱惜自己,身体是自己的。还有,记得不要再走边边了,那不安全。”我淡淡地说,有点儿不适应自己说话的方式。准确说是不想这么客套。 “谢谢。”她停顿一下,眼睛有点儿湿润,“谢谢你还记得关心我。” 我一愣,默默地注视着她的脸,然后不动声色地把视线转移开。这个时候最容易让一个人想起往事,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这并不代表当我想起那段儿过去的时候会完全没有反应。所以这个时候。我必须控制自己,要理智,我对自己说。 “宋茗,这一年来过的怎么样?”我淡淡地问,为了让气氛尽可能轻松一点儿。 “还好。”她凄然地笑笑,“没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你呢,还好吧?” “就那样。”我笑说,“就是太无聊了。” 她不再说话,若有所思地遥望着夜色笼罩下的湖面,不远处的灯光在还没来得及散尽的烟雾里摇曳着。或许是忌惮那些悬浮在空气里的烟雾,九点多校园里已经彻底安静下来。湖水凝结成一汪深邃的暗淡,那一池在白昼散发着梦幻般绚蓝的湖水终于在夜晚卸下了伪装的面孔。看吧,我想说,它本来就是觊觎生命的东西,夜深人静的时候,别指望它的柔情。或者那柔情会要了你的命。 一阵风吹了过来,宋茗微微地蜷缩着身子,我看她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凝视着那个暗淡的湖面。灯光就在这个时候诡异地晃动起来,似乎一不小心就要离去。沉闷的气氛就像驱之不尽的黑夜,倔强地缠绕着它年能看见的一切,片刻不停的吸噬我们岌岌可危的隐忍。回忆亦或是幻觉就在那个被吸干的窟窿里,血淋淋地呈现在眼前,带着鲜活的灵力。我又看见了,那是爱,被岁月洗涤过的爱。 “夕迟,我们以后,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了对吗?”她终于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口,声音哽咽着。 我没有说话,看着她,点头。我知道自己此刻的残忍,我也知道自己别无选择。所以我只能默默地忍受着这一起,并且恨着自己。我是说,恨着自己。 “那我可以永远留在你身边,不做你的女朋友,只是永远留在你身边吗?”她天真地抬起头,满脸的泪水。 “宋茗。”我转过身,悄悄擦干汹涌而出的泪水,然后很快又流了出来。我恶狠狠地咬破嘴唇下面那个柔软的部分,鲜血的味道汹涌而至,我慢慢地、慢慢地把它们吞进肚子里。我要对得起它们,我想。疼痛的感觉在嘴里蔓延,我擦干眼泪,这一次它们终于没有前赴后继,“对不起,你不要这么傻,对不起宋茗。” 她看着我,不远处的微弱灯光在她的瞳孔旁边凝结成一点暗淡的光斑,光斑附近有一层模糊的如同尘埃的投影,慢慢地在泪水中隐去。苍凉就在这个时候悄悄地汇聚起来,就在泪水倾泻而出的那一秒,我再也忍不住抱住了她。对不起安若,我控制不了自己,我是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生命,我是个活生生地带怜悯偷生的躯体。我受不了那眼神里包含的东西,那些爱到舍生忘死却无法倾诉的苦衷,那些栩栩如生却必须掩盖的记忆,那些摇摇欲坠却拼命支撑着的卑微。 所以我必须这么做,即使我心里清楚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那就让我错下去吧,反正那个懦弱无能的自己早就该受到惩罚。 “夕迟谢谢你。”她泣不成声,“谢谢你!” 她慢慢地从我怀里挣脱出去,笑容一直从嘴角牵扯到眼神,即使那一层模糊的泪水依然迷离着她的视线。她笑的时候还是让人不忍心,让我想起了当年那个脆弱的小女孩,憔悴而慌凉。“谢谢你能来,那个女孩不错,你要好好对她。以后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永远做最好的朋友,一辈子,好不好?”她抬起头看着我。 “宋茗。”我看着她,心里抑制不住地难受起来“对不起。” “都过去了。”她对我笑笑,提醒我,“好朋友!” 我仓促地一笑,看着她的侧脸,真挚地说:“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又来了,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是那么啰嗦!”她对我笑笑,又恢复了刚来时我看见她的样子,只不过笑容看起来,少了几分苍凉多了几分自然。“我要回去了。”她淡淡地说,“今天真的谢谢你,记住,以后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她在逃避,她怕刚刚强迫自己的那一层坚强顷刻间崩塌。 我笑笑,看着她走远,看着她慢慢地消失在暮色的包裹里,就像那个下午一样。只不过当年的两个青年,如今都带着自己的心事。那么穿梭在这之间的时光,从来都恍惚的如同一场梦。 成长其实是一个贬义词,因为很多时候,它会残忍地、无情地,不留余地的扫荡一个人的青春,留下一城的荒芜。那么我亲爱的时光,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带来的痛和一段燃烧的过往。 痴情司:安若 深夜把冰凉带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万家灯火飘浮着。遥远处的机车寂寞飞驰,拉扯出一路的琉璃,城市终于在喧闹中渐渐睡去。栏杆和墙壁都开始变的冰凉,那冰凉蔓延到每一角落,包括我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抬起胳膊的时候,手臂一阵的酥麻。该死的王夕迟,我在心里恶狠狠的骂上一句。 我调整姿势,再一次陷入了发呆。城市的夜色千篇一律,所谓的繁华,不过是一群人演绎一场孤单,而已。比方说,你会在喧闹的步行街门口,看见手里举着一个稻草人卖糖葫芦的老人。你会在人行天桥上面,看见各种各样的可怜人在那里乞讨。你会在拥挤的商业中心,看见两个城管追一群逃逸的小贩。你会心甘情愿的把同情心交给一个骗子,等到回想起来觉得不对的时候不明所以地觉得好笑。你也会偶尔碰见几个好心人告诉你该到哪一站下车,结果下车以后发现好心人说的是错的??????? 所谓的城市,就是每个人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诠释着同一种孤单。只不过不同的是,这孤单不是来自于某一个阴冷的角落,而是来自那一片迷离的万家灯火。 我在这个深夜里同时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我的妈妈,她应该已经睡了。一股辛酸的感觉瞬间涌了上来,每次想到妈妈的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她没日没夜的工作和她看起来越来越暗淡无光的脸。[.超多好看小说]然后就是自责,内疚,总之那种感觉无法描述。 还有一个是夕迟,我似乎是从来没有忘记过想起他,即使我还在生他的气。 一个月前的一个傍晚,小湖边,那棵古老的槐树下。夕迟塞给我一个小礼物,一支白色的杯子,上面写着:沈安若,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好不好?我笑,抬起头,他有点儿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我说:“那不行,只是喜欢我么?” 他盯着我看了半天,灵光乍现,说:“我爱你,在这个杯子上写字的时候我还是喜欢你,但是现在已经爱上你了。”我笑着说,男生就会说甜言蜜语,我才不相信你。 他犹豫了一会儿,突然拉着我走到小湖边,义正言辞:“我要是从这里跳下去你答不答应?”我看他一眼,用力的点头,然后就在那么一瞬间他真的跳了下去,手里抓着一根树枝。在水里冲我喊:“你说话算话!” 我站在上面笑弯了腰,然后我说:“刚才点头其实是答应做你的女朋友,谁让你那么笨!”可是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感动,沈安若呀沈安若,你真是个铁石心肠。后来他拖着水淋淋的身子从水里爬上来,忍受着所有人奇异的眼光,一路上满面春风地逃回寝室。我在后面无奈地笑笑,由衷地在心里感叹一句:你呀。 然后第二天晚上在那个小湖边,我们理所当然地牵起了手,那是我第一次牵一个男生的手。说一点儿也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想来想去,它怎么都只是一只手。结果是,我突然想起来夕迟这家伙谈过一次恋爱。 “不行,你不是第一次牵一个女生的手。”我倔强地甩开他,“不公平,一点儿也不公平。” “好了,这就吃醋了?”他微笑地看着我,那笑容让我想当面给他一拳,该死的王夕迟,没想到你这么讨厌。 “那你背我!”我固执地仰起头,摆出一副没有商量余地的样子。他没有说话,似乎是极不情愿,这就对了,我心里没来由的一阵骄傲。结果低头的时候发现,他正蹬在地上眉飞色舞地看着我,笑着说:“快上来,我是猪八戒!” 我自然是毫不犹豫地趴在他的背上,然后我说:“背着我绕着小湖转三圈,不然我明天一天不见你。” “遵命!”他利索地回答。迎面,撞见了她的老情人宋茗,然后我们他们两个,包括还趴在夕迟背上的我,同时愣在那里。我至今也忘不了那个女人当时,慌乱和不敢相信的眼神。我知道她心里的感受,她一定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实,我看的出来,她还爱着夕迟,很爱很爱。所以当时除了吃醋以外,我更多的是同情,她的眼神让我想起了一个词,一个我小时候经常体会到的词:无助。 我有点不好意思,把头埋在夕迟的背上。默默地听他们简单的对话。 “真巧。”他说。 “是啊。”她说。 “你女朋友真漂亮。”她补充一句。废话,我没来由的在心里抱怨,当然比你漂亮。 “去哪里?”他问。 “路过。” “哦。” “祝你幸福。”她淡淡地说,我听到她离开时脚步的声音,周围一下子静了下来。我没有动,安静地趴在夕迟的背上,听他有节凑的心跳和均匀的呼吸声。 “安若。”他淡淡地喊我一声,“你生气了?” “没有。”我说,“那个女孩儿挺可怜的。” “我背你转圈儿!”他巧妙地转移话题,加快脚步,背着我围着小湖飞驰起来。 我抬起头,感受着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刚刚在心里浮起的把夕迟还给那个女孩儿的想法,转瞬即逝。 我想,我也离不开你了,该死的王夕迟。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它越发的清晰起来。我轻叹,小莉说的没错,这就是初恋吧。虽然它稍微晚了一点儿。 这么想我就笑了,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重视自己的初恋。虽然偶尔,我是说偶尔,比如躺在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时候,比如一个人走在夜晚的小路上的时候,比如无意中路过那个小湖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女孩儿,那个形单影只的女孩儿,以及她那无助的眼神。然后,把夕迟还给她的想法,又会短暂地在内心的某个地方闪一下。只是闪一下,而已。 因为,我总是有充分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培养我这种能力的人,叫鲁迅,那个长的其实并不好看的老头。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由衷地感叹过一句:自我安慰法,好东西! 所以每当那个想法浮现出来的时候,我都会理所当然地对自己说:沈安若,你要和她成为好朋友,你可以亲自对她好,不一定要让出夕迟啊。理由很充分,对不对? 夕迟&安若 【夕迟】 她出现在寝室门口,眼睛肿着,一看就知道晚上没睡好。[.超多好看小说]似乎是极不情愿才起的床,她睡眼惺忪地向我走来,眼睛盯着正好可以忽视我的方向,装作没看见我这个人。我看着她生气的样子,笑了,第一次发现,她生气的时候这么可爱。她似乎是不小心发现我正在偷笑,更加倔强地对我视若不见。 “安若?”我大方地喊她。 她装作没听见,从我身边走过去。 “安若,我请你吃早饭吧,今天早上我们去校门口买肉包子。”我跟上去,不动声色地靠近她。 “你滚开!”她喊。 “往哪儿滚~”我尝试着拉起她的手。 “你滚开!”她摔开我。 “女孩子太凶不好~”我故意逗她。 “要你管?”她恶狠狠地看我一眼。 我恰到好处地对她挤挤眼,于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眼神不可避免地撞在一起,我对她微笑一下:“我不管谁管,走吧,去吃包子~” “不去!”她语气坚定。 “去!”我模仿她的语气。 “不去!” 我继续学着她的语气,坚定地说:“去!” “不去!”她不假思索。 “去不去!” 她白我一眼,“神经病。” “好了,去吧,我知道你不生气了~”我温柔地说。 她回头,恶狠狠地盯着我,想要作怒火中烧状,只不过她表演的功夫实在差劲,怎么看都像是在撒娇,然后我就笑了。她终于忍无可忍地冲我喊:“王夕迟,你讨厌。” 我不动神色地走过去,“我错了。”我说,趁机抓住她的手,她倔强地挣扎几下,似乎是知道挣脱不掉,终于乖乖地放弃反抗,然后火冒三丈地盯着我。我故意看着另外一个方向,巧妙地避开她灼热的目光。什么叫熟能生巧,这就是。 “放开我!”她喊。 我抓的更紧,不容分辨地说:“不放。” “我叫你放开我!” “不放。” “王夕迟!”她开始语无伦次,或者说气急败坏,“你讨厌!” “走,我们去吃包子,去老爷爷那里买。”我泰然若是地说,她似乎是被我的一反常态气笑了,终于忍不住骂了出来:“狗日的!”这就对了,每次骂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不再生气了。 我还知道的是,她最喜欢在门口那个老爷爷那里买包子。[] 【安若】 我犹豫一会儿,假装继续生气,事实上从我看见他的那一眼开始就已经不生气了。所以我觉得这不公平,我为什么要不生气了,我明明应该很生气很生气才对。越是这么想,我越是觉得自己该表现的生气一点儿,哪怕是装装样子也行。 但是我知道,他总会有办法让我“不再生气”。所以说,与其这样,还不如乘机好好报复一下他。 “我不想走,你买来给我~”我故意说。 “好的!”他终于露出了阴谋得逞的笑容,那笑容让我讨厌。他补充道:“你站在这里等我!” “好啊。”我装作很开心的样子,他当了真,急匆匆地向大门的方向跑。我站在那里没动,我知道他一定会回头看我还在不在那里。我猜对了,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心思比谁都细,却不敢承认。 五分钟后,他气预喘喘地站在我面前,手里提着一袋热气腾腾的包子,递给我,说:“鲜肉的和牛肉的各五个。” 我看一眼手里的包子,又看他一眼,故意表现的拧起眉头。 “怎么了?”他问,我心里暗自高兴,我知道的,他一定会这么问。 “怎么没有喝的呀,没喝的怎么吃得下,你一点儿都不在乎我。”我故意幽怨地看他一眼。 “我不记得你原来都没有买喝的吗???????”他若有所思。 “谁说的,我就喜欢喝老爷爷那里的豆浆,这包子就是要配着豆浆吃的,还给你吧,我不吃了。”我把包子递给他,故意表现的很失望。为了让自己的演技更高超一点儿,我愤然转身,朝着教室的方向走去。一、二、三、我在心里数。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在我数到三之前他一定会叫住我。 “安若~”我又猜对了,他继续说,“你等我,我去给你买豆浆。” 我满意地点头,看到没有,我又胜利了,王夕迟有时候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人。比方说,如果我生气的话,他会千方百计的哄我。而且他哄我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听信于我,似乎是比平时笨了很多。或者他一直都是这么笨,只不过有时候运气好一点而已。 这次是八分钟,他终于捧着一杯热腾腾地豆浆站在我面前,笑着说:“那个老爷爷那里根本就没卖豆浆,我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里买的,应该差不多。” 天真的孩子,我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就在这个时候扑向我们,暖暖的,我牵起夕迟的手,这次是我主动。他闷闷的跟着我走,似乎是在想刚才我为什么会笑。然后他喃喃地问我:“沈安若,老爷爷那里从来都没卖过豆浆,对不?” “这个~”我故作深沉,对他温柔地笑笑,“好像是的!” “沈安若!”他像是突然想明白了,气急败坏地喊道。我乖乖地贴近他,学着他平常哄我的语气说:“人家错了~” “哪儿错了~”他笑着配合。 “哪儿哪儿都错了~”我莞尔一笑,这个笑容我练了很久。姑且称它为“莞尔”吧,或者“嫣然”,“回眸”都可以。不过我始终觉得,“莞尔”这个词会更好。 晴雯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们身后,她用一贯地口气对我和夕迟说:“大早上的,多不像话。” 我和夕迟同时回头,她右手抱着一杯奶茶,是她喜欢的咖啡味儿。左手提着一碗热干面,那个时候的江城,早上吃一碗热干面成了大多数人的习惯。有一次晴雯跟我说,热干面比那些传统的油条馒头好多了,然后我就试了一次。于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尝过那东西,除了长的丑以外,我发觉那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难吃。 “又把那东西带进教室吃,就不怕辅导员骂你。”我笑说,我们的辅导员是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本地人,除了嫉恶如仇以外,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迟到和带早餐进教室的学生格外厌恶。 “她呀~”晴雯一脸不屑地说,“不过是到了更年期。” 夕迟&宋茗 【夕迟】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看见了宋茗。一个人走在前面,她清瘦的背影在晨曦的微光中越发显得纤弱。“真可怜。”安若淡淡地说,听不出一点儿戏谑的成分,我忍不住回头看她一眼。 晴雯走在安若的旁边,眼神扫过宋茗和她旁边留下的一片空白。表情没有一点儿变化。“真看不出来,你还蛮有同情心。”晴雯说,不经意地看我一眼。 “毕竟她照顾了夕迟那么多年,对吧?”安若看着我,眼神里含着笑。 我没有做声,我知道她是无心的。安若是个善良的女孩儿,即使她再怎么掩饰,我也能看得出她对宋茗的那一丝惺惺相惜。有些东西,比如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比如冷眼旁观时牵动嘴角的那一抹细微的拉扯,比如悄然间紧握的手指,永远也装不出来。 “我最瞧不起这种人。”晴雯语气冰冷,我忍不住看她一眼,满脸的鄙夷和不屑。 “你说什么?”我语气有些激动,“她哪里得罪你了?”我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过于强烈,于是深深地吸口气,再吐出来。 “没什么,只不过是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而已。”晴雯轻描淡写地说完,似乎对她来说,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你们在说什么?”安若看着我和晴雯,脸上写满了疑问和好奇。晴雯看我一眼,再看一眼一无所知的安若,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有些出格,微笑一下:“没什么,就是看着她不舒服,发些闹骚而已。” 我没有再继续问下去,我心里清楚她知道了什么,我也知道是谁把这个秘密带到了这里。我只是希望这个秘密能到此为止,与此同时,我现在只想去找一个人。不,是去找一个禽兽。 同她们简单地道别以后,我沿着止园路走向人文学部的教学大楼。我忍不住又向她们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她俩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晨曦中,拜托了,晴雯,我忍不住在心里想。 我们的教室和这座教学楼本来就残破不堪的面容相映成趣,陈旧的有些发霉的墙体和教室里千篇一律的残损桌面,一起昭示着它年代的久远。不过没关系,这些东西都有它们合理的解释。比方说,陈旧的同时是“历史悠久”,残损的可以称它为“古董”或是“文物”,古老的汉语文字是一门艺术,关键是看你怎么措辞。 我推开门,走进教室,又看见了他:许逆云。我这辈子不耻的禽兽。听清楚,是禽兽,或者它根本配不上禽兽这个词。 【宋茗】 其实我不想提起那段往事。 故事发生在二零零二年的冬天。我已经无数次的提起过那个冬天了,今天我又要提起。那个冬天似乎格外寒冷,漫天的风雪被西伯利亚的寒流从小城的北方带了进来,然后永远在那个三面环山的小城里呼啸着。 那个时候,妈妈躺在医院里,躺满了病人的集体病房到处散发着药物难闻的味道和沉闷的气息。妈妈的隔床,躺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总是不停地颤抖着嘴角,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 那个守候在他旁边的老奶奶,应该是他的妻子吧,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每一个瞬间,让人忍不住想到了一个旷古的词汇:白头偕老。多么善良的成语,一个又一个的痴男怨女为它奋斗着。 窗外是让人联想到世界末日的暴风雪,无情地在每一个角落呼啸,世界总容易在这个时候沉静下来。冬天,始终是一个无声的季节。无数的力量在积蓄中等待一次新生或长久的安眠,所以冬天,也是一个残酷的季节。病房里出奇的安静,躲在屋子里的人们没有言语,大家都很自觉地让病人安然入睡。 妈妈微闭着眼睛,我守在她身边,输液管里的药水安静的流淌。我盯着里面一滴一滴落下的药水,突然间害怕起来,我害怕寂静,它容易让人想到死亡。当然我不是害怕死亡,我只是害怕想到它。 很快傍晚就来临了,夜色下窗外的冰天雪地,安静的像个处子。悠然而轻盈的雪花均匀地洒落在略略起伏的地面上,零落出属于冬天别致的凄美。妈妈醒了,她总是很准时的醒来,或者她一直都没有真正睡着过。 我把热好的烫地给她,看着她喝完,“妈,我回家了。”我温柔地笑了笑。 “晚上穿厚点儿,不要感冒了。”她把装汤的保温桶递给我,“快回去,一会儿天黑了我不放心。 我听话的点头,从她手中接过保温桶,帮她把被子掖好。“妈,那我走了。”我说,她对我微笑一下。我站起来,安静地走出去,出门的时候一直想回头看上一眼,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我知道妈妈一定还看着我,所以我一定不能让她发现我的眼泪。 那段儿时间,我每天必须赶在早自习之前把早饭送到妈妈手里,然后去学校上早自习。中午的时候,争分夺秒地打车回家给妈妈做午饭,然后抓紧时间赶回学校,在公交上把午饭吃完。下午放学以后,再抓紧进时间给妈妈送晚饭,看着她吃完,然后去“上班”。班主任给我批了没有终点的长假,包括晚上的自习。 那是我“工作”的第十三天,周六的傍晚。我从医院出来走进酒吧的时候,看见了许逆云,还有我一个我一直认为很听话的女生,她叫周琴,是我们班上的学习委员。 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正从酒吧的“休息室”出来,所谓的休息室,就是这里租借给别人做“生意”的地方,那个时候小城里的旅馆很少,所以独具特色的酒吧就成了“交易”场所。许逆云的脸上挂着让人恶心的笑容,恶心到让人想吐,周琴的头发凌乱着,一看就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我来不及回避,和他们的目光撞在了一起。看到站在门口的我,许逆云脸色一变,不过那种惊讶转瞬即逝,随之而来就是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走过来和我打招呼:“嗨。”于是我把脑海中所有的词汇搜索一遍,终于从脑海中找到一个可以形容他的汉语词汇,一个字:贱。其实人可以贱,但是不能像他一样,贱的理所当然。 暮哭司:宋茗 第二天晚上,雪依然下的很大。[]我和平常一样,去小酒吧上班。迎面,撞见了许逆云,他站在酒吧门口,脸上挂着笑,一如既往地恬不知耻。“嗨!”他若无其事地向我招手。 “周琴了?”我从他身边走过去,对站在柜台后面的“同事”微笑一下,算是打过招呼。酒吧里悲鸣的歌声低沉抑郁,让人忍不住想起“五音不全”这个词。颓废以及堕落的气息弥漫在每个角落,烟雾缭绕的大厅,无处不在的酒精气味,以及不绝于耳的叫骂声,此起彼伏。和所有城市夜晚,这个小城终于在夜色的掩饰下兽性大发。 “我今天是专程来照顾你的‘生意’。”他故意加重了“生意”这个两个字的语气。 我回头,仔细端详着他那张让人恶心的脸:白皙的皮肤,小眼睛,斯文的鼻子和嘴巴。怪不得是老师和班上女生的宠儿,所谓的小白脸儿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可是,可是为什么一个人的长相往往和他的“品行”背道而驰。而结果却是,人们都只看得到他的长相却看不见那些影藏在身后的东西。我想说,没关系的,尽管贱吧,反正又不会有太多人知道,对不对? “许逆云。”我看着他,想象的出自己此时的脸色,因为我在极尽所能的表现着鄙夷,掺杂着不屑。我没有生气,我不能为一个畜生生气,那不值,“你让我恶心,听清楚,你让我恶心。” 他的脸色顿时黑了下来,真快呀,贱人。刚刚还挂着一脸无耻的微笑,现在却一下子写满了我习以为常的东西。怎么形容呢,就像有些老人说的,人性这东西,你看得见的是外表的光滑,你看不见的是里面的一包渣。有些东西,比如犯贱,比如无耻,比如丧失良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它们能让人身心愉悦,比如说,许逆云。 “装什么,不过是个**。”他说。 我笑了,言简意赅:“我是个**,没错,总比畜生强。” “我是个畜生,那有怎样?老师照样喜欢我,照样有女生追我,学校照样把我评为三好学生,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们班上的三个课代表都和我睡过觉。”我看着他,看着它,然后就忘了。我没有说话,或者说,我已经没有骂他的勇气。当年我还是个刚刚“下海”的十八岁少女,自以为看透了人性的种种丑恶。却忽视了,它竟然如此的不值一提。我不敢想象,说出这样话的人,竟然是我们的班长,老师的宠儿,学生的代表,集所有荣誉于一身的先进个人。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宋茗,没话说了就别耽误时间,完事了我还要找其它人。” “你不愿意是吧,用不用我给王夕迟,你的男朋友打个电话?” “哟,还是不说话,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那个躺在医院里的妈妈还不知道吧,要不要我向她报告一下你现在的情况?” 我不再说什么,走进去,闭上眼睛。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宋茗,求你了,不要把我和许逆云的事告诉别人。一天上午我突然来了**,不小心弄脏了裤子,结果被他看见了,他拍了照片,所以???????求你了??????落款:周琴。瞧,多么天真的女生,我想说其实那件事不丢人,可是已经晚了。 我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忘记过了多久,我只记得当一切静下来的时候。自己只想静静地躺着,只想那么躺着,一动也不动。彻骨的寒冷瞬间侵入皮肤,然后我就哭了,一滴余温尚存的眼泪。二零零二年冬天的一个晚上,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儿相信了一件事情,一件她一直在挣扎和抵制的事情:命运。 然后夜深了,马路上的灯光慢慢熄灭,它宣告着这个世界再一次陷入沉寂。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到了爸爸,我从来没有这么想念过他。虽然我至今都不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但我就是想到了他。我想说,看清楚,都是你造的孽。我就是那个你当初丢弃的孽障,孽障,还有生下孽障的女人,我们相依为命并且苟延残喘地活着。为的就是有一天你能亲眼看见,瞧,那一对娘儿俩,她们活的好好的。 我擦干眼泪,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因为苦难去哭,包括我。至于我,我已经哭不出来了。现在我站在风雪肆掠的大街上,周围漆黑一片,我看不见任何东西。黑暗都慢慢地聚拢过来,那浓重的气息散发着死亡的浓香,如同无数细小的精灵在寻找一个游荡的躯体。然后一抬眼,发现了我。它们发疯般的吸噬,然后穿透皮肤,融入血液,直到我整个人分崩离析。都说黑夜是死亡的默示,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过,当它们,当它们慢慢地融进我的身体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是宿命,那是真正的归宿,由生到死。 ??????? 十岁那年的秋天,我认识了夕迟,那个时候的他和现在的他一样,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男生。十九岁那年的夏天,我离开了夕迟,那个时候的他和当初的他一样,依然忘不了替我擦干眼泪。可是,可是那个时候我知道,我要离开他了,我不得不离开他了,我要永永远远离开他了。那个男孩儿,我爱他,爱他的样子,他微笑的样子和他只属于我的样子。从此,只剩下牵挂。 然后一转眼,二十二岁,二十一岁那年的秋天,我带着自己心中的秘密来到了江城。预料之中,新生报到那天我遇见了夕迟,他还是那么瘦,笑起来还是那么腼腆,一个暑假以来我们没有任何联系,他留了长长的头发,但是看起来依然那么干净。爱着一个人是一件好事情,可以让你更勇敢面对自己的未来和选择。当你看这个他微笑着和你打招呼的时候,你会发觉,其实能看见他,就是一种幸福。那幸福会让你暂时忘了痛苦 安若&夕迟 【安若】 那天傍晚学校里的通知就贴出来了,上面写的是:零叁级##专业王夕迟同学,因小事和同学产生纠纷,最终大打出手。此举严重违反了我校相关规定,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对其进行“记过”处分一次,望该生知错就改,早日取消处分?????? 晚上一起出去吃饭吧,我在寝室楼下等你。犹豫了很久,我最终按下了确认键。夕迟,你总是能让我意外,我从来没想过你会和别人打架。打架应该算暴力吧,所以你最好是打赢了,还不能受伤,否则我一定不会原谅你。 他慢悠悠地向我走来,脸上慢慢浮出笑意,我喜欢他这么笑,干净,温柔,属于一个叫黄昏的地方。然后在这微笑里,我发现残阳如血,暮色来临,弥漫出一段最浪漫的拥抱。他抱着我,紧紧地抱着我。安若,我爱你。安若,只有你是我的。安若,我只想和你呆在一起。一辈子。我温柔地挽起他的手,开心地笑了。夕迟,你又感动到我了,这怎么好意思。 可是你不知道,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另一件事,我想的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们该怎么办。我知道,知道我们离不开彼此,知道我们无法自拔地相爱着。但是那种感觉,我是说那股莫名其妙地在身体里穿梭的风,它总是会在我感到幸福的时候呼啸起来。别高兴的太早,你不会永远幸福下去,不信咱们走着瞧。它总是这么说。 我不怕。夕迟,你给了勇气,给了我面对一切的勇气。我们冲吧,放下一切,丢弃所有,朝着命运的方向撞过去。去它娘人生苦短,滚你妈的来日方长,我只求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们冲吧,让风在耳边呼啸,血液沸腾,猖狂我们的青春,对命运说一句:我不屑。只要我们的世界永远燃烧着一个字:爱。 “夕迟我爱你。”我抱住他的脖子,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里面写满了类似于柔情似水的东西。 “我也爱你。”他低下头,于是我们不可避免地注视着对方,那感觉像极了一个词:肉麻。是的,我们从来没有这么肉麻过,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看过彼此的眼神。 “我们接吻吧。”我情不自禁。 他捧起我的脸,眼神还是一如既往地温柔,然后释然地笑了起来,我知道,他终于忘了今天发生的事,然后他问:“在这里?” “对!”我言简意赅。 “那就来吧!”好一句:那就来吧。听到没有,那就来吧,还有什么比这句话更让人感动。好了夕迟,你终于被我改造了,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的腼腆会消失殆尽,总有一天你会跟着我学“坏”。没关系,咱们慢慢来。我要你爱上我,疯狂地爱上我。 那就来吧,我们的嘴唇贴在了一起,我们温柔地开始,然后疯狂起来。他的唇咬住我的唇,我们尽情地享受着每一个细节。享受着那一层最柔软的部分相互接触带来的快感和错觉,享受着有一种叫幸福的东西毫不留情地闯进身体带来的震撼和塌陷。然后融化了,消失了,包括我,包括夕迟,包括整个世界。我终于,终于用此生第一个悠长的吻明白了一个最原始的道理:什么叫唇齿相依。 【夕迟】 那天我动了手,我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必须动手。他站在讲台上,亲切地问下面的人秋游去哪里比较合适。那声音让我想到了两个字:太监。我从来没有那么唾弃过一个人,不对,一个畜生。我想没有人注意到我的眼神,所以当我掐着他脖子的时候下面会一片哗然。他当然还了手,那又怎样,最后还是爬起来跑出去向辅导员求救。然后,教室里的响起了掌声,那些人和我一样,都讨厌许逆云。与此同时,女生们都瞪大了眼睛,似乎是在想:有没有搞错,那么好的班长被打了你们还鼓掌。 那阵掌声落幕的时候,我又看见了他,站在辅导员和教导主任的身后。然后我们的辅导员,我是说那个把许逆云当成宝贝的老女人,黑着脸走上讲台:“王夕迟出来。” “我为什么要‘出来’?”我站起来,从容地说。多少年了,我再也没有像今天这样放肆过。我觉得自己又变回了当年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知少年,那个一不留神就会把同桌的鼻子揍出血的少年,那个被老师定义为将来注定成为“社会垃圾”的少年。于是我笑了,安若说的没错,我的腼腆是装出来的,我现在终于被点燃了。当年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终于在十几年后又做回了一把自己。 “我告诉你,你这个态度绝对会严重处分。”辅导员义正言辞,许逆云站在门角的位置,脸上挂着不易察觉的笑意。 “那就处分吧。”我平静地说完,不由自主地向窗外看了一眼。原本璀璨着的太阳被窗子的玻璃隔离出一层昏黄,我没有再看她以及他,我想安静一会儿。我甚至忘了去想辅导员那个时候该有的眼神,一定带恨吧。我也没有去想接下来的结果,我知道我自己,绝不会为了一个处分向一个讨厌的人说好话,就像我不会像许逆云那样,为了奖学金去讨好她一样。 至于那个一直站在门口的教导主任,我该怎么说了,以后慢慢说吧。总之,我一直感激着他。 一片喧闹声中,我们下课了。“夕迟,对不起。”我在教室门口看见了她,宋茗。我犹豫一会儿,问她:“你怎么会知道?” “我???”她仿佛想到了什么,歉意地一笑,“你以后别再为了我和他打架了,真的对不起。” “这是我的事,与你没有关系,你别担心。”我淡淡地说。 她看我一眼,凄然地笑了笑,“总之你以后别和他交往就是了,我不希望你这样,我们都长大了,不能那么轻易就冲动。” “宋茗。”我喊她一声,没有在说话,这样的争论不会有结果。不过她还是提醒了我,我们都长大了,这是一个事实,深刻的事实。所以我有权利有义务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秋悲司:夕迟 学校里的歌声想起来了,张学友,一个深情款款的男人。我喜欢他,喜欢他那句:我的世界开始飘下雪,冷的让我无法,多爱一天。虽然我曾经一度记成了:我的世界开始飘雪。 就在一转眼,发现你的脸,已经陌生,不会再像从前。 我永远也忘不了,二零零三年的那个冬天,一个傍晚,许逆云把宋茗的照片扔在我面前时的感觉。那感觉应该称得上“我的世界开始下雪”吧,突然到来的,足以毁灭一切的大雪。它们慢慢地落着,慢慢地落着,然后冰冻三尺。我听见身体里面的那一股寒风,肆无忌惮地刮了起来。我在那种剧烈的摇摆中挣扎,我要让自己安静下来,我不停地寻找着什么,不停地颤抖。然后“咔”的一声,我才发现自己握断了手中的那支陪伴了我三年的中性笔。 我抬起头,看见了不远处的许逆云,他正在和前排的一个女生聊天。然后他回头,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他说:“王夕迟,照片是别人让我给你的,你要干什么?” 你去死吧。印象中,那天我只说了这一句话。十分钟以后,我们一起出现在老师的办公室。然后出来的时候,晚自习已经结束了,迎面,撞见了宋茗。(.好看的小说) “你都知道了?”她低下头,颤巍巍地问我。我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吐出来,等心情平静了以后,我故意一脸茫然地问她:“知道什么了?”她惊讶地抬起头,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喜,喃喃地问:“你为什么要和他打架?”我微笑一下,习惯性地牵起她的手:“他说我坏话。”我简单地说。“真的吗?”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睁的大大的,于是我不可避免地发现了,那一层还没来得及消失的泪水。然后我无比坚定地回答:“嗯。” 我们都不再说话,然后在这种沉默着,我发现漫天的星光。我抬起头,仰望着那一片璀璨,于是我又一次在这样的夜晚流下了一滴眼泪。从小到大,我在这样的夜晚哭过三次。第一次是爷爷离开的那个晚上,第二次是父母把我交给大叔出去打工的那个晚上,然后就是今晚。无一例外地,都是漫天的星光,其实我想说,用不着这么仁慈。 “宋茗,有些事,我对不起你。”我淡淡地说,张学友刚刚唱完那支让人支离破碎的吻别。 “都过去了,别整的那么伤感,我们现在是最好的朋友。”她嫣然一笑,迎着漫天的夕阳。 “我有好多话想说,但是都忘了。”我笑笑,“我们是好朋友,还是不说了吧。” 她有点意外地看我一眼,笑着说:“你真矫情,有什么话想说就说呗,我现在真的看开了。现在仔细想想,那个时候我们分的的确太仓促了,都还没商量好。” “是你没和我商量。”我纠正她 “那要不我们现在商量,就算是补回当年我欠你的。”她歉意地一笑,“说实话,那个时候都是我的错。” “不对!”我笑着说,“我也有错,都怪当年太小了,有些东西还没看透。”我停顿一会儿,“说说你当年和我分手时是怎么想的?” 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然后释然地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说:“还真说不出口,我说那个时候想的是希望你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希望你幸福。你信吗?” 我看她一眼,坚定地说:“我信。” 她猝不及防地笑了出来,“你呀,其实我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觉得自己是个所谓的‘残花败柳’了。”她说,然后安静下来,我无意中看到了她一脸的漠然。 “宋茗,要好好照顾自己。”我情不自禁地说。 她回头,仓促地一笑:“又来了。” 走到小湖边的时候,宋茗从学园路过去,我一个人回寝室。然后收到了安若的短信,我急急忙忙地赶回寝室。路过通告墙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那张硕大无比的处分通知,真快呀,我笑笑,然后离开。其实我打算很认真地把它看完了,然后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不过是徒添烦恼罢了。 我一眼就看见了你,沈安若,真他妈的美。夕阳这玩意儿是个好东西,它总是能和谐地和所有的事物相处。无论是荒无人烟地野外,还是面无表情地城市,它都不嫌弃。于是我的宝贝儿,你永远都不知道你这个时候有多美,你美的让我不敢有一点儿邪恶的想法。我承认,无论什么时候我看见你都有可能想入非非,但这个时候它就是个意外。 我知道,这个时候,一个拥抱,或者是一个细水流长的吻,再合适不过。那就来吧,我的安若,让我抱着你。然后我就看见你笑了,那笑容让我魂飞魄散。“安若,我爱你。安若,只有你是我的。安若,我只想和你呆在一起。一辈子。”我一口气说完,她终于融化在我的怀中。 她抱住我的脖子,我紧紧地抱住她。然后她说,夕迟我爱你。我也爱你,我说。她温柔地说,我们接吻吧。我看着她,在这里?她坚定地点头,对!我笑了,那就来吧!那就来吧! 然后我们就开始了,一个细水流长的疯狂的不可一世的吻。真配得上那四个字,那就来吧,听到没有,那就来吧。来吧。来吧。那个吻结束以后,我们手拉着手在暮色里奔跑起来。忘记所有,放下一切,怒吼着向远方的夕阳撞了过去,耳边的风在呼啸,血液沸腾。身体里的那股风再一次地吹了起来,它剧烈地呼啸着、颠倒着、迸发着、燃烧着、毁灭着,然后我就看见了,那是青春,那是我期待已久的再一次被唤醒的,青春。 “安若,毕业以后我们就结婚吧。”我说,我是认真的。她看着我,良久,然后笑了起来,她再一次抱住我,温柔地说:“傻瓜,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为什么要以后再说,现在说不是更好?”我接着问,看着她的眼睛。 她温柔地看着我,笑了笑说:“可是还要那么久,快要毕业的时候我们再说这件事吧。” 秋悲司:夕迟 【夕迟】 她不再说话,温柔地对我笑笑。这女人,我在心里抱怨一声,每到这种时候都会很巧妙地转移我的注意力。比方说,有时候她会很神经质地在我胳膊上恶狠狠地要上一口,然后抬头看一眼我痛苦的表情。紧接着,微笑,眨眼,撒娇,并且柔情似水地抱住我耳鬓厮磨,确定我完全不会生气了以后,巧笑嫣然地说:“夕迟,今天的天气好好啊~” 然后,我们在校门口遇见了晴雯,她手里提着一大袋水果。看见我和安若,嫣然一笑,一脸邪恶地说:“什么时间了还出去鬼混,像话吗!” 安若看着她,笑说:“那你呢,还不是混到现在才回来,又去见哪个帅哥了?” 晴雯粲然一笑,有意识地向四周看了看,凑近我们:“你应该说,是去见‘哪些’,而不是‘哪个’,不然‘哪一些’也成~” 我站在旁边,心想女人开放起来还真是了得,熟悉之前每个人女人都是淑女,每个男人都是绅士。然后,呆在一起久了,混熟了,自然而然地,淑女变成了熟女,绅士变成了“武士”。不过总会有些例外,像那句,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比方说大小姐徐晴雯,这女人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问了一句:“你怎么那么腼腆,该不会,还是个处男吧?” 我愕然,然后不由自主地点头,那是从小到大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然后看着徐晴雯这女人夸张地瞪大了眼睛,表情看起来像发现了新大陆,与此同时,她意味深长地感叹一句:“真没想到啊,不是说‘处男’这种动物平均寿命只有二十年吗,你变种了?” 我没再说话,抬起头,看了一眼旁边坐着的安若,她表情复杂地看着我。这个时候,晴雯无比深情地叹息一声:“真没想到啊,你们配的还真是够绝的,一个处女一个处男。”我心里忍不住想,她们在一起都聊了些什么。 “吃过晚饭没有,要不和我们一起吧?”安若笑着说。 “不用了~”晴雯故意声情并茂地盯着我们,“怎么好意思打扰你们‘清修’。”然后向眨眨眼,潇洒地转身向校园里面走,然后回头对我们说:“安若,晚上回来请你吃橙子。” “给我留着。”安若笑着回答,习惯性地挽起我的胳膊。 不远处路灯微弱的光线在夜色里投下一地的斑驳,昼伏夜出的行人开始在这条小路上穿梭。(.)那个时候的江城,情侣永远是这个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比方说,无论什么时候,尤其是华灯初上的夜晚,某一条小路边或者不远处的一棵小树下,永远有那么些相依为命的人手拉着手彼此注视或是热情地拥吻。 于是理论家们看不惯了,有人开始站出来批判这些“歪风邪气”。然后在批判声愈演愈烈的时候,这种现象越发泛滥了起来,没办法,那个年代有一句叫做:我的地盘儿我做主。 然后我和安如走进一家从没去过的饭店,名字叫“木兰天‘吃’”。或者我该介绍一下,江城的边缘有个很好玩的地方叫:木兰天池。坐落在一个叫石门山的地方。于是我由衷地感叹,这名字,起的真好。 老板操着很别扭的普通话,比方说当她向我们介绍一种叫做“烧梅”的菜的时候,我和安若费尽了力气才弄懂她强调了不下十遍的“消”梅,原来就是“烧梅”。然后无论她说什么,我们都毫不犹豫地点头。因为我们发现,如果我们表现出不懂的话,她就会不耐其烦地向我们解释,直到我们露出“终于懂了”这个表情为止。 大概二十五分钟以后,她终于成功地把这里的特色菜向我们介绍一遍。然后我和安若心照不宣地从她手中接过菜单,假装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后,安若很热情地对她微笑一下:“水煮鱼片。”然后低下头又看了一遍:“还要一个干煸土豆丝。”然后那个老板愣了一下,似乎是没想到我们竟然点了这么“大众”的菜。 等她走了以后,我们同时松了一口气,这种热情真让人不习惯。然后安若凑过来:“我在那上面看见一个叫‘动感河湾’的菜,然后,犹豫了很久,还是没点。”我看着他,等着她说下去。“那上面只有个菜名,我怕万一要是‘田螺’或者‘泥鳅’就完了。” “我无所谓,只要做的干净。”我说,她看我一眼,嘟噜一句:“说你干什么。” 然后一抬头,看见了宋茗,她手里端着我们刚点的水煮鱼片,腰里系着一条白色的围裙。于是我和她,包括安若在内,同时愣在了那里。那种感觉就像,大脑里一下子没有了想法只剩下惊呀。然后在这惊讶里我发现自己的怯弱,于是我勇敢地直起了腰,我在说服自己,要像个男人。对,要像个男人。 我抬起头,从容地对她微笑一下。她一愣,终于反应过来,自然地把水煮鱼片放在我们面前,礼节性地说:“请慢用!” 我回头的时候,正好碰上了安若的笑容,那笑容让我稍微放宽了心。然后她站起来,热情地伸手:“你好,我叫沈安若。”宋茗有些意外地看着她,同时大方地伸出手,笑着说:“你好,我叫宋茗。” 我坐在旁边,有些意外地看着她们。同时释然地笑了,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准确说,是为了以后我和安若谈起宋茗时不再尴尬,或者以后我和宋茗终于可以慢慢化去心里隔着的那层纱,心无芥蒂地做好朋友的机会。 然后在我准备挽留这个机会的时候,发现安若兴致勃勃地看着我。“你在想什么?”她问。 “没什么。”我心里一惊。 “我知道。”她笑了,“你在想,现在怎么不是‘一夫多妻制’,我没猜错吧?”她看着我,一眼的笑意。 我看着她,假装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坚定地点头。“你去死吧!”她大喊,然后一记柔拳打在我的胸口。“狗日的。”她一边吹着打疼了的小手一边恶狠狠地骂我。 宋茗&安若 【宋茗】 他们站起来离开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然后,在夜色的一片浑浊里,那两个背影很快消失在转角处。我该说些什么呢,祝你幸福?那就祝你幸福吧。夕迟。还有,还有那个叫沈安若的女孩儿,祝你们幸福。于是在这祝福声中,我发自己原来并没有那么坚强,因为我哭了。这不丢人,一滴眼泪而已。 晚上十一点,我一个人回寝室。有点清冷的路面让我忍不住沁出一丝寒意,不远处昏暗的如同凌晨三点时光线的灯光,在尽情地释放它们的同情。一阵突如其来的夜风让我忍不住打个冷战,然后我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往我身体里莫名地撞了一下。 凌晨两点的时候,我从噩梦中醒了过来。一种说不出的恶心感从我疲惫的身体里涌出,然后就是像心跳一样时重时轻的头疼。我挣扎着坐起来,寝室里悄无声息,窗子外面是一望无际的黑暗,没有星光,世界终于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在这样绝对的安静中。你哭泣、你痛苦,都不会有人发现。但是从前,大概是高二的时候,每个我难受的夜晚,夕迟的短信就会恰到好处的发来。他永远那么敏感,哪怕我的一个眼神,一句话中的某一个字眼,都能让他意识到什么。所以,那晚,那个彻底改变我人生的晚上。我心里其实很清楚,他早晚会知道,当然也知道我们的结局。正是这种再也清楚的过的了解,才让我从容地提出了分手。那是我的初恋,所以没办法玷污。 然后我摸索着放在床头的手机,紧紧地握在手里,只有它,只有它才能让我觉得还算个依靠。身体无穷无尽的折磨让我觉得自己就快死了,所有的往事都在头部有节凑的疼痛中浮现出来,眼泪就在这个时候接踵而至。我需要你,需要你夕迟,我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候这样清醒地认识到,其实我还是离不开你。 夕迟,这对我不公平,你不可以曾经那么爱我现在又那么爱她。 我爱你。这三个字,对我来说一辈子只能认真地说一次。 我有一个信念,有些东西。比方说,默默地把眼泪吞进肚子里然后深情地给对方一个谅解的吻。比方说,你会在凌晨三点突然醒来,以为给对方发短信时睡着了从而发慌地翻看手机屏幕。比方说,你会为了他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高兴一整个下午。这些事,或者说这些过往,一辈子真的,真的只会有一次。 然后在这种难受中,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于是犹豫了很久以后,在我确信自己没办法活到黎明的时候,我拨通了那个电话。 【安若】 二零零五年是个好是个好年华,那个时候“超级女声”的比赛刚刚结束,于是一股“超女”热以万夫不当之势席卷全国。然后江城的大街小巷,小一点儿说在我们学校,各种超级开始层出不穷,比方说“超级牛奶”、“超级老师”、“超级贱人”。 于是我,准确说是我们,每天谈论的大多数话题都是关于超女的。那个时候我喜欢黄雅莉,不对,我其实并不喜欢黄雅莉这个人,我喜欢的是她那首“蝴蝶泉边”,而已。我记得第一次听到蝴蝶泉边是在一个下午,那天我和夕迟刚好路过后街的音响店。然后一个称得上“悠扬”的声音从店门口的大音箱里传了出来。 荡漾着清澈流水的泉啊,多么美丽的小小村庄。什么叫梦开始的地方,这就是。 我停下来,拉着夕迟的手,他回过头来看我一眼。“谁唱的?”我问。“黄雅莉。”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你怎么知道?”我挽起他的胳膊,抬起头。他看我一眼,“也就你不知道。” “切!”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凭什么要知道,我忍不住想。 “不要老是切,我最讨厌这个词。”他不紧不慢地说。 “你讨厌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就喜欢说‘切’,‘切’~”其实我也讨厌说这个词,但是因为他也讨厌所以我就喜欢了。因为我喜欢看着他,异常生气又拿我没办法时候的样子。 晴雯那蹄子说的很对,她说,沈安若,你这个幼稚的女人。没办法,自从恋爱以后,我似乎是越来越习惯做个“幼稚”的女人,这让我安心。或者说,这让我找回了当年,也不对。反正我也说不清,我只知道从前喜欢听王菲的“红豆”,现在喜欢听黄雅莉的“蝴蝶泉边”。 “你再说一次试试!”他平静地说,这个狗日的,现在在我面前越来越放肆。“切!”我作横眉冷对状,“狗日的,你要敢抱我我打死你!”我恶狠狠地盯着他,摆出一副誓死不妥协的架势。可是我心里清楚,这些都是徒劳的,男人这该死的动物,凭什么力气这么大。 他不说话,不动声色地靠近我。“滚开!”我大喊,试图推开她,结果被他迅速地抓住了手臂。于是我再一次在他的臂膀下动弹不得,“疼”我装可怜,他笑,没有一点儿“怜惜”的意思。然后,接下来的所有事都有条不紊地发生。他抱住我――闭上眼睛――我在他怀里挣扎――放弃。四个步骤,一个剧情,这个规律比那个叫牛顿的家伙发现的三定律还准。 只是我们没想到的是,在睁开眼的那一刻,看见了宋茗,还有程峰。他们一起出现在不远处,宋茗的脸上挂着安详的笑意,混着泥土和野花的清香。这么说是因为,从我认识她的那一天开始,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这么“逼真”的笑过。那笑容看起来像是一个来自原始部落的少女,浑身上下散发着山野的味道。 晴雯曾经对我说,宋茗其实是一个妓女,不要告诉夕迟你知道这个秘密。然后我就真的装作不知道,直到今天她脸上洋溢着的表情,让我忍不住把“妓女”和“淑女”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没错,她是一个淑女,虽然我不大愿意承认。 暮哭司:宋茗 那天晚上天气很好,我是说那个我生病的晚上。凌晨三点,璀璨的有点儿过分的繁星凝滞在夜的幽深里,空气里悬浮着黎明到来前的潮湿。我蹬在地上,忍受着接二连三的痛苦像是浪潮一样在身体的各个部位翻涌,此起彼伏。 然后他就出现了,突然在我身后喊到:“宋茗,没事吧?”我艰难地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的冲他笑笑,“对不起,这么晚了。”“别说了,我们快走。”然后他在我面前蹬下,我犹豫一会儿,毫不客气地伏在他的背上。 接下来的路我一直闭着眼睛,说真的,那个时候什么也没想,除了觉得难受以外。(.)大概二十分钟以后吧,我听到了车停下的声音,他轻轻地把我放下:“车来了,我们进去吧。”我睁开眼,有点吃力地挤出一个微笑,“谢谢。”然后他在我旁边坐下,发动机响起的那一瞬间,我再一次瘫痪在他身上,准确说是在他怀里。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他是什么表情,或者说他有什么反应。毕竟,我们只能算是“认识”而已。不过当时的那个念头,只是在脑海里闪了一下,然后我就忘了。所以在那个漫长的路上,我昏昏睡去的时候,潜意识里这似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或者说,我觉得本来就该这样的,于是在我清醒了以后才意识到自己当时的自私,对不起程峰,我把你当成了夕迟。 还是回到那个一梦三四年的冬天吧,那个小城里的青葱岁月,总是在满世界的尘土飞扬里无端苍老了几十岁。然后,那个小城的一切,包括街边的绿化树,包括来往的行人,包括一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头发,都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尘满面”。 那个时候,在我们那个小城里,公交车就是用那种淘汰的中巴车改装而成的。然后大张旗鼓地替它们编上号,美其名曰:风速公交,与你同行。于是在那种喇叭的声音都会嘶哑的公家车上,即使不怎么晕车的我也会止不住泛起想吐的感觉。 记忆中那是一个大雪纷扬的晚上吧,我和夕迟从小河边打公交回学校。那辆公交车在落满了雪的路上吱呀吱呀的行走,那动作像极了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车窗外是纷乱的让人眩晕的大雪。街道两旁颜色不一路灯把夜晚散发着动人的柔光,穿透了落着的雪花,使它们染上了透明的霓虹色彩。 我躺在夕迟的怀里,一动不动地端详着他温柔的像是冬天夜晚的表情。他安然地望着窗外,突然,脸上浮现出温暖的笑意,然后他低下头,看着我:“小宋茗,长得好,冬天雪花睡着了。乖乖躺在我怀抱,一辈子,逃不掉~” 想着想着就哭了。 还有,还有我十八岁生日的那个晚上,夕迟送给我一杯子,他说那叫一辈子。然后我在杯子里面发现了一张他亲手画的卡片,那张卡片画的很好看。一个下雪的冬天,一个安然的旁晚,一棵落堆着雪的常青树,一张落满了雪的长椅,一对相爱的情侣。他们一起坐在长椅上,女孩儿躺在男孩儿的怀里,不知道有没有睡着。男孩儿温柔地看着怀里的女孩儿,嘴角挂着笑。 卡片的左边也写着:“小宋茗,长得好,冬天雪花睡着了。乖乖躺在我怀抱,一辈子,逃不掉~” 宋茗&夕迟 【宋茗】 黎明,我在灰色的晨曦中醒来,窗外是一片让人陶醉的阳光。(.无弹窗广告)程锋倒在医院里供家属坐的长凳子上,还睡的正香。我走过去,悠长地伸个懒腰,健康的感觉真好。“程峰,快点起来,我们回学校。”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苏醒过来,极其认真地看了看我:“完全好了?”他问,似乎是不大相信。 “别看了,真的没事了,走,我请你吃早餐。”我笑着说,“你喜欢吃什么,豆浆油条还是热干面?” “还是热干面吧,油炸的吃了要人命。”他不假思索。“怎么说?”我看他一眼,一起向外面走。凌晨七点,离医院上班还有一个半小时,等着挂号的病人或家属排成的长队,足以把春节排长队买火车票的队伍给比下去。“自从我妈告诉我油炸的吃多了可能致癌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那些玩意儿。”他看着一脸疑惑的我,补充一句:“我妈是医生。”我微笑一下,表示理解。 我们一起沿着那条陌生的街寻找可以吃早饭的地方,清晨的阳光温暖了一个秋天的黎明。“感觉真好,对不对?”我闭上眼睛,小心地往前走。“那当然,这么好的早上,还有美女陪着。[]”他学着我的样子,闭上眼睛向前走。“我呀,姑且称得上女人吧,与‘美女’这个词怎堪匹配。”我说。“我觉得你吧,不美不丑,全球第九。”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应该是,不丑不丑,倒数第九吧!”该死的,好久没这么萌过了。 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鸣笛在我们身后响了起来,我们同时睁开眼睛,他没有犹豫地把我拉到身边。然后一辆女士摩托车不紧不慢地从我身边划过去,丢下一句不耐烦的话:“妈的,没长眼睛?”没素质,我在心里抱怨一句,要不是看在你长得丑的份儿上,我一定狠下心来骂死你。都以为我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儿,好欺负呢?姐姐现在长大了。 “这个大妈还算好的了。”程峰在我旁边淡淡地说,似乎是看出来我的不满,“有些‘狠’角色你没看过,有一次我在医院里亲眼看见一个女人冲上去打一个插队的男人。”他意味深长地。“然后呢?”我问。“然后那个男人被打跑了,”他接着说,“那个女人站在那里面目狰狞地喊了一句:‘个**养的’。” 我有点不敢相信地看他一眼,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个男人是不是病了,还是看起来很瘦弱?” “都不是。”他笑说,“至少看起来像是一个举重运动员。”他神情激动,似乎当时的一切还历历在目。“那他是怎么被打跑的?”我兴趣盎然地问。“说来话长,”他感叹一句,“男人嘛,自然不能真的和女人动手。不然说不过去。”我认真地想了想,似乎是这样的,记得以前夕迟总是可以很轻松地抓住我,不对,是控制我。 “正宗徐记热干面,就在这里吃吧。”在一家早餐店的门口,他停下来说。“好。”我言简意赅地回答,和他并肩走进去。老板娘热情地招呼我们坐下,熟练地介绍到:“两位吃点儿什么,我们这里有热干面粉,炸酱面粉,牛肉面粉,鸡蛋豆浆油条蒸饺鲜肉包。”一气呵成。 “什么叫面粉?”我有点儿疑惑地问程峰。“简单点儿说就是,面条和粉丝。”他笑笑,“我要热干面,一杯豆浆两个包子。”老板娘大声地对着门口的服务员重复一声。“我要一杯豆浆一个鸡蛋两个包子”我说。“小姑娘没啥子害羞的,谈恋爱就要多吃点才有力气,我们这儿的热干面贼好吃。”老板娘满面春风的对我们说。 “那就也要一碗热干面吧。”犹豫一会儿,我补充一句,“只要一个包子。”我实在是不想和她啰嗦,没办法,我这个人一向不大擅长拒绝别人的“好意”。即使心里一千个不愿意。 【夕迟】 我抱着安若,我喜欢紧紧地抱着她,我喜欢抱出最近地距离。然后,那种让我欲罢不能的感觉会瞬间蔓延全身,它们顺着我的呼吸慢慢渗入体内,穿梭在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我闭上眼睛,我必须这么做,这个时候你只有闭上眼睛才能尽情地去体会这种欲生欲死的错觉。你会认为自己早就脱离了人间,来到了一个被世人称作世外桃源的地方,那里空谷幽兰,落红飞过,满世界的悠然和沁人心脾。总之一个字:香。对了,就是它,香,怎一个“香”字了得。 要的就是这种感觉,安若你最好是给我乖乖的,至少在黄雅莉唱完这首“蝴蝶泉边”之前。满片花儿都开放。美丽的小小村庄。绿绿的草原上牧牛羊。这女人,歌词写的真好。 终于,黄雅莉哼完了她爸爸哼过的曲调,我也该睁开眼睛了。然后就撞见了你一脸的笑靥如花,映着光影浮动的夕阳,这个黄昏还真逗,该有的全有了。然后你笑了,美的让人心情崩溃。“夕迟,你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不许回头。”你神经兮兮地说。“好啊~”我想这个时候我的眼神应该和你的一样温柔。“闭上眼睛。”你温柔地命令我。我听话地跟着你闭上眼睛,那股幽兰再一次萦绕起来。 程峰的声音就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突然出现在我们旁边:“这么不顾一切啊,大街上的。”我和安若反射性地睁开眼,看见了程峰,还有,还有站在他旁边的宋茗。“真巧。”她从容地和我们打招呼,我一愣,然后礼节性地笑笑:“真巧。”安若表情古怪地看我一眼,笑着说“真巧!” 然后我们擦肩而过,她和程慢悠悠地走远,踩着一地的夕阳。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我心里还是止不住一痛。那个很久以前就已经再也与我无关的背影,原来我还是做不到视而不见。不过没关系,我转念一想,只要她幸福,那些所谓的过往,不过是一场毫无意义的梦。用安若的话说,人生而已。 “你在想什么?”安若瞪大了眼睛,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地古怪。 “我在想~”我把她抱了起来,这个女人一定猜到了我的心思,所以我得好好哄哄她,“我在想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她终于笑了,“少贫,别以为我不知道。”我温柔地亲了她一口,“笨蛋,我们去喝奶茶,你要什么味儿的?”她轻轻地咬住我的耳根:“酸味儿的!” 宋茗&安若 【宋茗】 我们出去的时候,这个城市已经热闹起来了。(.无弹窗广告)如果有人问,江城最大的特色是什么,我觉得自己一定会想到这里独具特色的公交车。那个时候的江城,我觉得已经不能用车水马龙这个词来形容了。就拿这个城市的公交来说吧,三个字:快、准、狠。 这么说的话,你可能不太懂。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正坐在公交上,你会笃定地认为自己其实是在坐轮渡,所谓的颠簸就是这么回事儿。然后,你想象一下,当一辆公交飞快地在马路上奔驰,然后在距离前一辆车不到半米的距离突然停下来会是什么感觉。 所以在犹豫了良久以后,我有点惭愧地对程峰说:“我们走回去,怎么样?”他笑了,“我也是这个意思,老实说,我晕车。” 然后我们默默地向前走,清晨的阳光温暖了一个城市的秋季。路边的泛黄的树叶不时地纷乱着,凄美了两个人的旅程。于是我迈着轻松地步伐,感觉来了,绝对不是为了装可爱。也不在乎其它人的眼神,人生本来就与路过的人无关,何必在乎。 程峰眼光异样地看着我,看起来像是发现了我的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你走路的样子像只小兔子,我喜欢。”什么话这是,这家伙也太不会表达了吧。“没办法,总不能辜负了这么好的良辰美景,尤其是现在的感觉,浪费掉可惜了。” 他似懂非懂地看我一眼,“你说的是什么感觉?”我轻轻地笑了笑,“美死我了,莫名轻松滚滚来。”他理解地点点头,“一般人和我待在一起都会感觉轻松~”他停顿一秒,“快乐!”我忍不住白他一眼,有你这么自恋的吗。“我这是为了幽你一默。”他春风得意,于是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天啦,真幽默。 然后,他拉住了我的手,我一愣,反射性地想要挣脱出来。他用力地一拉扯,于是我整个人随着那股惯性一下子倒进他的怀里,他抱紧我:“宋茗,我看上你了,做我女朋友好吗。我知道你的过去,知道你其实并不喜欢我,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想照顾你,我只想陪着你,我只想一辈子保护着你。我想信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我以我并不存在的人格起誓,谁他妈说话不算话就去死。所以,当我女朋友好吗?”他认真地看着我。 “你这是在可怜我吗?”我忍不住问他。“不是。”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低下头,良久,我说:“你给我一天时间,晚上我给你答案”我继续低着头,为了不让他发现我的眼泪。 然后那天晚上在小湖边,我们第一次牵了手。那天他松开我以后,一路上我们什么话也没说,傍晚的时候我给他发去了短信。我觉得,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机会,我要忘了你,王夕迟,无论如何我都要试试。哪怕再伤一次,我不怕,没有人会在乎已经伤痕累累的疤痕上面再添一块小小的伤口。 【安若】 夕迟,你瞒不过我,我知道你心里其实放不下。所以我才装作一无所知,你要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儿的话,我立马和你分手。我没有开玩笑,我承认我吃醋、难受,想狠狠地咬你一口。但是你的眼神证明了,你是一个有良心的人,所以我强迫自己原谅你了。 你在我额头上轻轻地一吻,语气温柔:“笨蛋,我们去喝奶茶。你要什么味儿的?”我想了想说,“酸味儿的。”你个该死的竟然不知道这是人家的暗示,还春风得意地说,“没问题,葡萄和柳橙汁都带点儿酸味儿。”我当时真想一拳打死你。 然后暮色来临,你带着我爬到语音楼的楼顶,那里可以看见一大片江城。不过是万家灯火,光影浮动而已。城市永远是城市,再绚烂的繁华也只能平添人的孤独感。所以夕迟,我忍不住伤感起来,要是有一天你不在了,我是说你离开我了。我怎么办。所以,你绝不可以离开我,是你让我害怕孤单,所以你绝不能让我孤单。 “夕迟,你爱我吗?”我又开始了,我知道自己已经问了很多遍了。我也知道你爱我,但是没办法,我就是想问这个问题,然后在你的回答你找到短暂的安全感。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不相信我自己,或者说我害怕所谓的“现实”。它总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头上,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仁慈,可以放纵一个人比冬天更长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是无尽忧伤中的沧海一粟,是灿烂星空中的流星一闪,是近在眼前却有无法触及的远。 “爱。”你坚定地回答,然后笑了,很适合这个夜晚的笑容。“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你继续说。“好了,别哄我,没有我你照样活的好好的。”我不假思索。“沈安若,你真会破坏气氛。”你露出惋惜的表情。“是你不懂风趣!”我才不会给你好脸色看。“那什么叫‘懂’风趣?”这个无耻的东西,他又来了。 “滚开!”我恶狠狠地推开他。 “往哪儿滚?”他靠近我,夜色掩饰不了他一脸欠揍的笑容。 “我管你!”我大喊。 “是你不懂风趣!”他学着我的语气。 “王夕迟,你怎么可以这么无耻啊!”我怒火中烧。 “对,无耻之徒!”他义正言辞。 然后我再一次被她“俘获”在怀中。不过说真的,他抱着我的感觉真好。他像个孩子,没心没肺地在我肩膀上睡着,我也会跟着闭上眼睛。倾一池难舍的温柔。 秋悲司:夕迟 【夕迟】 那个时候,我和安若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悄悄爬到语音楼的楼顶昏天黑地的接吻。然后在那一片月黑风高里,看着散落着的万家灯火,尽情地表现亲密。有时候,我们也会坐在一起一边看夜景一边听歌,那个时候安若很喜欢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的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邓丽君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安若这么评价她。然后我搂着她的腰,安,安若,小安若。我说,你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真的。 她笑,那当然,露出了两个恰到好处的小酒窝。晚风就在这个时候拂动了她的头发,于是那一对深陷的酒窝就在这个凄迷的夜晚尽情地卖弄它的风情。让人忍不住意乱情迷,一片思绪混乱中,我抱紧了她。 我忍不住,安若,我说。(.)她瞪大了眼睛。我忍不住想要继续吻你。我补充道。她骄傲地撇过脑袋,摆出一副就不给你吻的姿态。吻脸也行,我说,其实我就是想吻一下你制造酒窝的那快儿脸蛋儿,太鬼斧神工了。 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把头转回来,不行,还是吻嘴巴。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我也是这么想的。”她恍然大悟。还来得及吗,笨蛋,乖乖地束手就擒吧。 二零零五年的那个秋天,我和安若渡过了一段最浪漫的时光。那段儿时间,我没和宋茗有过任何联系。程峰自从和宋茗在一起后,和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完全称得上少的可怜。 然后那个秋天过去不久,不可一世的严寒开始光顾江城,一片冰天雪地中,冬天来临。 “这里的冬天长的真丑。”安若对我说,她今天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羽绒服,戴着我送给她的那个针织帽,小脸儿冻得通红,心疼死我了,真的。她接着说:“我们那里的冬天到处都是雪,有时候湖面上还会结冰。” “我们那里也一样。”我把她的小手拉过来丢进兜里,“不过这几年到没见过什么大雪,小时候下雪有我的小腿深。现在最多比脚踝深一点,好像是。” “那是。”她笑,“小时候你多高,现在你多高,真是个笨蛋。”我把脚下的雪恶狠狠地踩下去,“那小时候的脚踝也不会比现在的小腿还高吧?”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是这么回事儿。” 然后晴雯迎面走了过来,自从程峰从我们的队伍叛逃以后,之前雷打不动的四人组现在只剩下我们三个。晴雯曾经说,我还是一个人“活动”吧,不然你们多难为情。然后在我开口之前,安若抢先一步说,没事,不然你多孤单呢。于是我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慢慢地,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这么大早上的,把我叫出来不会就是为了看你们俩打情骂悄吧?”她不耐烦地说,双手蜷缩在衣袖里。 “当然不是,你忘了今天什么日子了吗?”安若春风满面地说。于是我和晴雯同时疑惑地看着她,这女人,连我也瞒着。 “什么日子也没舒舒服服地睡个早床舒服啊,沈安若,你最好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不然。”她犹豫一会儿,“不然我把你的夕迟抢过来。” “他就在这里,有本事你来抢!”安若笑着说,用力地把我“拽”过去。 “你就美吧,你们家夕迟早晚有一天甩了你。”晴雯笑说,“到时候可不要来找‘姐姐’诉苦。” “王夕迟!”安若表情坚毅地看着我,“她说总有一天你会甩了我,你敢吗?”我看了她片刻,忍不住笑了出来,“哪儿敢!”我不假思索,为了防止她借题发挥。 “好了。”晴雯巧笑嫣然地说,“知道你们甜的跟蜜似的,现在该告诉我什么事叫我出来的吧。” “今天是~”安若故作深沉地说,“是程峰的生日,他说在‘小天鹅’等我们,走吧。” 晴雯想了一会儿说:“那他为什么不直接给我们说?”我就知道她会这么问,因为我也正准备问这个问题。 “这个,去了就知道了。”说完,她挽起我的胳膊,“走吧,不然他们该等着急了。” 她说话的时候还刻意看我一眼,我知道宋茗一定也在那里。所以我不再说什么,我只想向安若证明,她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在刚刚过去不久的那个秋天,应该是那个秋天吧,我和她,宋茗,永远蜕变成了“好朋友”。就像她说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幽怨司:晴雯 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上夕迟,是在程峰那个脑残的生日宴会上。那天下着很大的雪,大到让我想躺在床上睡一整个上午,然后沈安若那女人的电话就来了。我盯着跳跃着的电话屏幕,等到那种让人厌烦的铃声响第五声的时候,流利地按下接听键:“大早上的什么事还非要打个电话,睡觉了,结果被你吵醒了。” “哎呀,你赶紧起床,老地方等你。”沈安若啪一下挂上电话,这女人,动作越来越潇洒了。 我极其不情愿地坐起来,对自己说,再坐一会儿,据说起床的时候只有这样才健康。然后我把被子紧紧地裹在身上,大冬天的,再也没有比这更舒服的事了。结果那女人的电话又来了,这一次我足足等了二十秒才按下接听键:“刷牙了,再等一会儿,马上到。”我绘声绘色,然后不紧不慢地爬起来。让别人等的感觉真好。 走到清远路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他们。你别说,大冬天的两个人手挽着手站在寒风中淋雪,还真像那么回事儿。要是风再大一点儿就好了,冻死你们,两个不要脸的东西。这话要是让沈安若那个女人听到的话,她一定会蹦起来大叫一声:呀,你真恶毒!那当然,不然怎么配得上徐晴雯这几个字呢。 我们走进小天鹅酒店的时候,正好上午十点五十五分,一个不错的数字。然后我看见了她,宋茗,据说她是一个**,照我看也像,那么不用粉饰的一张脸,天生一副当**的好材料。 “她叫徐晴雯,你可能还不认识。”程峰站起来指着我说,然后看一眼夕迟和沈安若,“他们你都认识,我就不介绍了。”我不动声色地看了夕迟一眼,他出人意料地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拉着沈安若从容地坐下来。倒是沈安若那个平时看起来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女人,眉宇间写满了说不出的东西。 我犹豫片刻,走过去坐在宋茗和沈安若之间。于是我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就是所谓的“灯泡”,所以我要亮一点。有时候观察别人的表情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尤其是在这种场合,我想看看夕迟那家伙到底能装到什么时候。[.超多好看小说] “服务员,可以上菜了。”程峰对一旁的服务员吩咐一句,“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随便点了点儿。” “我随便,什么都吃的下。”夕迟微笑一下,“安若也一样。”他补充一句。程峰转过头来对我说,“晴雯呢,有没有什么禁忌、过敏什么的?”我笑着摇头,“这不像你呀,程峰,才几天就被改造成绅士了。” 他优雅地一笑,那笑容让我忍不住想起了“虚伪”这个词,然后他义正言辞地说:“都这么大了,也该学着成熟了,怎么还能够一副不经世事的样子呢,啊?” “去死吧你!”我忍无可忍地把面前的一包纸巾扔过去,“你要是再在我面前装的话,我今天保证把你过去的糗事全抖出来。” 宋茗微笑地坐在一边,深情地看了程峰一眼,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一定在想:徐晴雯你快点儿说,人家等的心急如焚。 “徐晴雯~”程峰不怀好意地一笑,“我记得你喜欢吃猪蹄子。”我忍无可忍地把沈安若面前的那一包纸巾也扔过去,我准备说:去死吧你,你才喜欢吃猪蹄子。然后转念一想,这么说也太不能彰显气质了。首先我得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然后再模仿着大家闺秀的样子莞尔一笑,深情款款地说:“程公子,听说你一直喜欢吃猪大肠,真丢人耶!”我故意抑扬顿挫地把“耶”字念出来。 “徐晴雯!”程峰大喊一声,停顿一会儿,无耻的笑容终于在脸上浮现出来:“我确实喜欢吃猪大肠!”然后我们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才像那么回事儿,不然我绝对没兴趣吃完这顿饭。 “徐晴雯,什么时候也找个男朋友,我们三对儿毕业了一起结婚,多好!”程峰意味深长地说。“破烂货没人要,哪像你才恋爱就要急着把自己嫁出去了。”我言简意赅。 “好了程峰,才大二了,两年以后的事我们以后再商量。”夕迟有些别扭地说了一句,不经意向我看了一眼。我有点儿仓促地收回刚刚稍微暗淡的神情,为了不让他看出什么。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所谓的情绪“紊乱”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我不再说话,我想,剩下的事情该交给你们了。今天的主角是你们,而我,徐晴雯,似乎一直以来都只是个配角。包括我的高中,我的大学,我整个二十多年的岁月。一直都是在为别人抛砖引玉,我说我至今没谈过一次恋爱,恐怕没人会相信。包括坐在这里的我所谓的最好的朋友们,你们谁会相信我许晴雯没谈过恋爱?没有人,对吧。所以我要笑,我要笑给所有人看,我要你们都知道你们有的我都有,我是快乐的。 可是,为什么,你的一个眼神会让我相信自己是真的喜欢上你了。分明,分明之前我对你没有一点感觉,老实说我讨厌你的性格,讨厌你的优柔寡断,讨厌你和沈安若在一起时从来都不会在意我的存在时的漠然。但是无论是错觉还是事实,我可以确信的是,我现在想坐在你旁边。仅此而已。 秋悲司:夕迟 【夕迟】 宋茗始终没有说什么话,每当我们提到程峰的时候,她就会很温柔地看他一眼。(.好看的小说)那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眼神,从我们认识的那一天开始,我从来没见过她那样看一个人。我心里还是莫名地一痛,然后很快消失。王夕迟,你别忘了现在她是别人的人,她现在是你哥们儿的女朋友。你没有资格再去提那段儿从前。 晴雯就在这个时候不动声色地看我一眼,她今天像是一个活动的监视器,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在她的视野里面。所以我不得不时刻保持紧张,不过让我意外的是,她的眼神,我是说我不小心碰到的一些细节,让我感觉她一直装着心事。 “程峰,再来一杯。”晴雯今天已经喝了不下两杯白酒,本来没有血色的脸蛋儿已经泛红。程峰毫不犹豫地把她面前的杯子倒满,宋茗在这个时候不动声色地碰了一下程峰,结果他什么也没发觉。[.超多好看小说] “她今天怎么了?”安若小声在我耳边说,她和我一样。也注意到了晴雯今天的不同。于是在场的,只剩下程峰这个单细胞动物还在尽情地表现他的豪爽。“感情深,一口扪。”程峰神情激动地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晴雯凄然地笑笑,毫不犹豫地把面前的酒喝完。 当程峰准备再给晴雯添上的时候,安若终于忍不住说:“晴雯,你今天不能喝了。”宋茗恰到好处地从程峰手中接过酒瓶,程峰总算是明白了一些,有点不知所措地说:“今天我们不喝酒了吧,我们聊天,对,聊天。” 晴雯就在这个时候泪流满面,然后在我们所有人惊异地眼神中声音沙哑地诉说:“我要喝,让我喝,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喝呀。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过,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喝。程峰,求求你了,让我再喝一杯,然后你们把我送回去,求求你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然后用手蒙住脸,浑身颤抖着抽泣起来。 安若忍不住走过去抱住她,她像个小孩子一样把头埋进安若怀里,没来由地抽泣着。我和程峰惊愕地看彼此一眼,只有宋茗怔怔地看着晴雯,我知道,她看着她的时候,其实是看到了当年的那个自己。 其实谁又不是在看着那个不为人知的自己,只不过脆弱的时候,每个人选择了不同的方式。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大概是从我被老师定义为“未来的社会垃圾”那一天开始吧,我选择的方式就是,完成一个远大的梦想来证明自己。然后在梦想一天一天被粉碎的深夜里,忍不住流出一滴泪水。或是梦到自己非常忧伤,忧伤到想痛哭的时候,突然醒来,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没梦到,只是单纯地在梦里体验了一回痛苦罢了。然后早上醒来,在告诉自己,永不放弃。 坦白说,我只是在假装的很坚强,或者说我其实很坚强那是因为我一直不看承认自己的脆弱。安若常说,人这一生那么苦,只要能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就知足了。仔细一想,她的话确实很有道理,可是有时候一梦醒来,当我突然想到生死这件事的时候,我就觉得我这辈子必须要干出点儿成绩。老实说,我这个人很怕死,我会在某些时候,比如刚刚提到的睡醒的那一瞬间,突然意识到自己终有一天会死去,终有一天自己将再也不存在了,自己的意识和身体都将永远地永远地不存在的时候。我就忍不住害怕起来。 毕竟,那是一场永远地永远地再也不会醒来的沉眠啊。 沉默了很久以后,我们扶着晴雯走了出去。外面飘着不可一世的大雪,四散的雪花夹裹在刺骨的寒风里肆掠人间,冬天,这个季节很安然。可是在青春暮年的岁月里,其实每个季节都飘着温暖的让人疼痛的雪,里面是即将融化的希望。 一股寒风刮了过来,晴雯几乎是一瞬间苏醒了。她从容地抬起头,眼光温暖而迷离,她的声音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安静过:“下雪了?”然后她笑了起来。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笑,没笑出一点儿声音。 然后晴雯倔强地说要带我们去一个地方,她说她想去那里看一看下雪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然后在我们无穷无尽地劝说下,她再一次流下了泪水。安若和宋茗不动声色地对我们点头,我和程峰想了想,然后决定无论什么地方今天还是带她去吧。毕竟,从来没有见过这丫头哭的这么伤心过。从来没有。 “太好了。”晴雯高兴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们笑笑,“我今天好像喝多了,你们不介意吧。” “怎么会!”安若像哄小孩子一样,语气温柔地说,“只要你开心爱怎样怎样。” 晴雯释然地笑笑,她的神情还是让我忍不住联想到“落寞”这个词。酒是个好东西,它最容易看清人的心,无论你是坚强还是脆弱,试试便知道。因为当你醉了了的时候,你并不是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你只是想要把心里清晰的痛苦发泄出来,然后在那种酣畅淋漓中,短暂地痛并快乐着。 幽怨司:晴雯 我觉得自己没醉,我只是想装一次傻,我也不这道为什么我要这么做,所以既然装了就装到底。我原以为酒着东西可以暂时让我忘了疼痛,可我没想到所谓的醉了以后,心里其实更难受。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这样爱夕迟。或者说是我徐晴雯天生就犯贱,天生就该一个人,所以我,所以我嫉妒沈安若,我嫉妒宋茗,我嫉妒所有人。凭什么,他们就该活的开心,而我不能。这大概就是我无可救药地爱上夕迟的理由,我其实并不是爱她,我是爱那个已经可怜兮兮的我,我想有人陪着我。就像我无数次地怀念过去,怀念那些即使充满疼痛的过往,我是真的怀念过去吗,不是,一定不是,我只是,只是怀念当初那个执迷不悟的自己罢了。 然后我就想起了那个地方,那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一个很美好的地方。我想知道,那个处在城市边缘的小山,下雪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我想知道,这个冬天,或者说这个下午,碎落着的大雪是不是可以陨落出那日夕阳西下时的旷古忧伤。(.好看的小说)没错,那忧伤是旷古的,不是因为它荒凉,不是因为它僻静,而是因为,而是因为几年以前,那里埋葬了爱我养我的外公外婆。 所以从那以后,我是个孤儿,永永远远的孤儿。或者有人会问,那你的爸爸妈妈呢,他们呀,我笑着回答,一直活在我的心里。但也永远只是心里,今生今世。 一个小时过去了,的士还在公路上安静地爬行,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原以为师傅不可能让五个人坐一辆的士的事情竟然很简单就办到了。程峰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我们其它人坐在后排,沈安若和宋茗小心地搀扶着我,夕迟已经靠在沈安若的肩膀上昏昏欲睡,难得,这家伙有一点晕车。 宋茗有点落寞地看着窗外,她的眼神很熟悉,突然间,我觉得自己是个很可耻的人。我不该知道她的过去,更不该把这件事告诉沈安若,所以,对不起,我真挚地在心里对宋茗说。 然后我在我不动声色地盯着她眼角的一瞬间,一滴明亮的泪水顺着她苍白的脸滚了下来。所以宋茗,认识你是一件幸运的事,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能五个能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彼此相爱着,又彼此相恨,爱的可以把对方当作自己的亲人,恨的能够在难过的时候抱在一起痛哭。或者就像今天一样,我们不爱也不恨,各自想着心事,只是单纯地等待着去一个地方。永远这样。 车子慢慢地驶入城郊,如果不是因为大雪的遮盖,这里应该已经很荒芜了。所以我喜欢冬天,喜欢下雪的冬天,这样会让人产生世界其实很美好的错觉。我忍不住悄悄地看一眼沈安若,她竟然也闭上了眼睛,把头枕在夕迟的头上,多么滑稽的画面。要不是我现在是个“喝醉酒”的人的话,我一定用手机把这个瞬间记录下来。 宋茗一路以来都是这样,安静地望着窗外,偶尔回过头来看一下我。每到那个时候我就会假装睡着了。所以这一路来,最无聊的人就是我,因为我一直在干一件“察言观色”的事。包括夕迟脸上写着的让人温暖的浅笑。 可是那个笑容,永远也与我无关。 遥远地,我就看见了那个地方,那个我一直牵挂着的地方。我十七岁的时候,外公外婆在那个冬天相继而去。那天我同时见到了我所谓的亲生父母,只不过陪在他们身边的是几个比我小很多的小女孩儿和小男孩儿。 然后我的爸爸,他指着我对自己的小女儿说:“快,叫姐姐。”这个时候妈妈也走了过来,她用同样的语气对自己的小儿子说:“快,叫姐姐。”然后那两个小家伙很听话地叫我姐姐。我回报以灿烂的笑容:“弟弟妹妹真乖!” 然后我的妈妈走过来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我不动声色地走开,她在背后叫住我:“雯雯,妈妈对不起你。”我回头,笑的很从容,“都过去了。”我像是逃亡一样逃到没有人的地方的时候,已经是一脸的泪水。然后在泪水里仰起脸,闭上眼睛,那些飘着的轻轻地落在我脸上,都说那雪花是冰冷的,可是我,可是我试图感受它们的冰冷的时候却发现,它们其实都是一些温暖的小精灵。带着它们的怜悯来安慰这个世界上所有被遗弃的人。 那天爸爸对我说,他的语气从来没有那么沉重和温暖:“雯雯,以后搬过来和爸爸住吧,你,”他犹豫一会儿,“你阿姨她也答应了。”我优雅地笑了笑,我说,谢谢,我说的时候很认真。因为当时我确实有那么一丝感动,十七年来的坚持差点就在那一刻分崩离析,因为我太想大哭一场了,我太想找个能给我温暖的肩膀大哭一场了。然后我说,你女儿已经长大了,她靠自己也能活的很好。 然后就是无数个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世界,一个面对所有的恐惧和孤单。有人会说,其实一个人也挺好的,我想说,那是因为他还没搞清楚什么叫真正的一个人。 幽怨司:晴雯 很不幸,我的名字和那个该死的丫头很像,我是说红楼梦中的那个叫晴雯的贱丫头。然而很幸运地是,我在看完红楼梦以后,就喜欢她一个人,那句话说的很对:雯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说的就是我自己不是吗,只不过不同的是,她是个活在虚拟世界里的可怜丫头,我是个活在现实世界里的可怜丫头。不过没关系,总有一天,我也会和她一样,永远地不存在了。几年以后,或者几十年以后,世界上还会有谁记得曾经有一个叫徐晴雯的人,她曾深深地爱着并恨着这个世界。一定没有吧。 小的时候我的确是一个不怎么招人喜欢的小女孩儿,我会把邻居家小孩子的玩具狠狠地扔在地上摔坏,我会专门留的长指甲把班上一个同学的脸抓破,我会对那些试图可怜我的人恶语相向。比方说,有一次下雪邻居家的大婶在给她孩子送饭的时候,顺便往我碗里夹了一筷子肉丝。然后我把一言不发地走到垃圾桶旁边,把那些肉丝倒进垃圾桶。我想说,用不着可怜我,尽管看不起我吧。我就是一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可怜孩子,那又怎样,总有一天,我是说总有一天,我要活的比任何人都好。 很可笑吧,这就是当年那个无知的徐晴雯,当年那个神经质的徐晴雯。她总是近乎无理地拒绝所有人的好,她总是不相信任何人。只是那个时候谁又知道,那个人人厌的小女孩儿,她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敢相信了,她还敢相信谁呢。于是她经历过的所有事,说白了,就像那句话:身为下贱。只不过她一直在和它斗争着。一直。 然后,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外婆穿着脏乱的衣服在暴雨里捡一个别人丢下的塑料瓶。那个傍晚雨下的特别大,那个塑料瓶看起来马上就要被吹跑,所以外婆才会不顾一切地去抢。然后一辆车就在这个时候从她身边滑过去,车轮带起的泥水溅了外婆一身,而她手里还紧紧地抓着那个塑料瓶。(.无弹窗广告) 我站在不远处的一个电线杆下,乌云里的闪电凄厉地划过天空,指点大的暴雨和肆掠的狂风更加疯狂。那些白色的雨水顺着我的头发流了下来,流的满脸都是,我就在这个时候不顾一切地哭了起来。滚落的泪水掺杂在雨水里,比任何时候都要汹涌。 我就在那个时候听到了一个声音,它说,徐晴雯,你是个坏女孩儿了,你是个坏女孩儿了。它没说错,一直以来,我是说从小到大,为了不被别人看不起,我一直为了自己岌岌可危的尊严干着一件又一件坏事。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人愿意和我交朋友,一直到几年前外婆把她和外公一辈子的积蓄交给我。那是她死前的一天晚上。 幸运地是,那场大雨过后,我再也没有给外婆带去过任何麻烦。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讨厌着所有人,只不过,只不过我开始学会把所有的苦往肚子里咽。然后在那种煎熬中,一天天蜕变成现在的样子。冷漠。自私。抑郁。这是我对自己的评价。 而现在,我再一次站在小山前,再一次面对着我死去的外公外婆,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我只有不顾一切地哭了出来。散落的碎雪掺杂着刺骨的寒风呼啸在每一个角落,漫天的白色雪花永无止境地向前延伸,山下着的屋子变得渺小起来。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和这个冬天相比,或者说和这一望无际的雪原相比,人又算得了什么。 夕迟和安若站在另一个地方安静地拥抱着,他们看起来很相爱,相爱到我都不忍心去打破这个和谐的场面。程峰正伸手指着远方,应该是在对宋茗感叹这里有多美,对于宋茗来说,我觉得这是她该得的。从某中程度上来说,我和这个女人其实很相似,只不过我比她幸运,我被父母抛弃却被善良的外公外婆养大了。而她,却沦落到了去出卖自己的身体,或许会有人说,一介弱女子,她又能怎样。也对,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你又能怎样。 我塞上耳机,我觉得这个时候听一首轻音乐再合适不过,歌词也很美:遥相望,月无芒,日无煌,山水失色人断肠。我想说,徐晴雯,别这样,你真的不适合这种音乐。但是没办法,我必须这么做,至少现在我觉得自己还配得上它。 夕迟和沈安若就在这个时候不顾一切地吻了起来,我一阵失落,却不再觉得伤感。我心想,只要你过的开心就好,说真的,我当时真的这么想。或者我自己心里也清楚,我能这么想,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感动了。所以说有时候,爱情这玩意儿,还真能打动人。 宋茗和程峰那一对“新婚夫妇”也开始细水流长地吻了起来,我忍不住心里一酸,他们还真会选时候。然后没有人知道我这个时候干了什么事,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不动声色地舔了舔嘴唇。因为至今我还不知道,接吻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秋悲司:夕迟 冬天,真是个好季节,这个世界真是了不起,总是会在无人的角落给人一段惊奇。[.超多好看小说]怪不得晴雯无论如何也要坚持来这里,暂且不说一望无际的落雪和吹出丝丝寒意的冷风,就是荒凉的让人有点失落的环境,就让人忍不住产生共鸣。我喜欢这种场合,从小都是。 晴雯今天好像一直有什么心事,不过这一路的颠簸,终于让她从沉睡中醒了过来。然后她说,你们随便玩,别管我,我想一个人站一会儿。宋茗和安若同时问她没事吧,她笑着点头。然后我们几个放下心来各奔东西。 宋茗和程峰说要去右边的一个小山头,这正合了我的意思,因为我和安若都想去左边。左边是空旷的一望无尽的雪地,略微起伏的白色地面沿着地平线无限止向前延伸,我和安若俯视着那片永无止境的大地,落着的雪仿佛填满了整个世界。 我们忍不住对视一眼,她笑着说:“这地方真好看,和我家乡一样,你家乡呢,有没有这么好看的地方。[.超多好看小说]” 我抱着她,吻一下她的额头。“讨厌!”她温柔地贴进我怀里,像一只温柔的小兔子。“我记得小时候好像有,长大了觉得到处都破破乱乱的,要不就是跟本不会下这么大的雪。” 她身上的香味因为寒冷收敛了不少,所以越发让人欲罢不能,我抵制那种浓郁的让人受不了的香水味。安若说她从来不撒香水,那么她身上的香味要么是体香,要么就是她向我提到过的她妈妈自己做的一种熏香,放在衣柜里面的那种, “那为什么小时候有现在没有?”她不紧不慢地问我,“别又说什么污染废气之类的。” “还真不是。”我淡淡地说,“我也说不出为什么,反正也没刻意去关注,大概就是那个样子。” 她不再说话,看起来是想安安稳稳地睡一觉。(.无弹窗广告)她睡意正浓时的样子像一个婴儿,我不动声色地从她的额头一直看到嘴唇,我好像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仔仔细细地看过她。然后她突然睁开眼,看着我,诡异地笑了:“说,你想干什么?” 我看着她有点傻傻的样子,用力地把她抱紧,那种感觉就是想和她融化在一起。“什么~?”我故意装作一无所知。她白我一眼,“我问,你想干什么~?”我闭上眼,然后慢悠悠地睁开,“什么?”我继续。她贴近我的耳朵,我猜的没错,她又咬住了我的耳根,“你坏!”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闭上眼睛,我说。不要,她说,语气听起来像撒娇。我抱紧她,在心里默数,一、二、三,比高中早操的铃声还要准。她乖乖地闭上眼睛。然后我们像两个刚学会接吻的高中情侣一样,慢悠悠地贴上去,然后一触即分。再贴上去,再一次一触即分。反复了十几次之后,我们终于认真地吻了起来。 接吻这东西其实是一门艺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比方说,多年没见的情侣,比较适合那种吻的昏天黑地的热吻,然后在那个疯狂的吻中去体会什么叫一千年的相处太短,一天的分离去太长。人生这东西一出折子戏,而聚散离合则是这出戏的插曲。初恋的情侣大概适合那种蜻蜓点水式的吻。 那么像我和安若,夸张一点儿说,像我们这种爱入骨髓的人,最合适不过的就是等心情安静下来以后,来一个天长地久的吻。然后在这个悠长的吻中,去体会什么叫爱情。 二十一世纪有句话叫,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多么凄凉的豪言壮语,却不过是一个美丽的错误。这世上,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心里一直向往并相信着爱情。爱情是誓言,人生是谎言,所以爱情才会在人生里沦陷。只不过,只不过你心里如果一直记着这世上有一样东西叫良心,它便不会扔下你。人生就是这样,有些东西,要用心去把握。 良久以后,我们睁开眼,相视一笑。天色似乎暗了一点儿,晴雯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她稍微仰着头,眼神空空的。然后我就看见了她,宋茗,还有程峰,他们像我和安若一样,慢悠悠地吻着。我心里的一丝辛酸一闪而过,然后我在心里说,宋茗,祝你幸福。没有更多的想法,我第一次这么真挚。 安若轻轻地挽住我的胳膊,我们一起走向晴雯,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 迎面,她报以温婉的笑容,“怎么了,浪漫好了,终于打算回去了?” 我有点愧疚地对她笑笑,安若抢先一步说:“谁让你不早点给我们找个‘姐夫’。” 晴雯把眼珠一翻,玩笑似的说,“不是不想找,是我。”她若有其事地仰起头,装成一副怀才不遇的模样,“是我没看的上的。” 安若无可奈何地看她一眼,笑着说:“再不找一个青春就没了,不然多可惜。” “你还别说,还真的抓紧时间。”若有所思了很久以后,晴雯安然若泰地说。然后不动声色地侧过头,望向已经暗淡下来的远方,写下了一脸的怅然。 痴情司:安若 “我爱你。”夕迟说,一如既往地平铺直叙,没有一点儿起伏或是音节的变化。他每次对我说这个三个字的时候都是这样,几乎不掺杂任何其它东西,单调的黑色线条勾勒出的三个最古老的汉语词汇:我、爱、你。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承诺。 然后在这承诺里,暮色来临,水墨色的夜色浓罩在无止境的雪原上。“程峰、宋茗,回去啦!”我向在不远处他们挥手,宋茗有点儿不好意思地从程峰的怀里出来。大概两个月了吧,我大概又要关注这个女人脸上的颜色了。以前的那一抹卑微还是时常从眼角浮现出来,不过,不过有一种象征“女人”的成熟终于占据了她整个人。 老实说我讨厌这种淡然,或者说所谓的成熟,虽然我也知道换来这一份安然的是背后数不尽的孑然。我始终认为,所谓的成熟,只不过是人生在岁月里沉沦。多么了不起的蜕变,结果却不是变成一只飞舞的蝶,而是化作一只扑向火的飞蛾,然后油尽灯枯,灰飞烟灭。可是,可是这是每个人都逃不掉的宿命,对,是宿命。你可以不相信,但是你必须痛苦地和它挣扎,然后,要么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天使,要么就去地狱见魔鬼。 宋茗和程峰慢悠悠地走了过来,晴雯直到这个时候才会偶尔从脸上挤出一个不协调的微笑,这女人,总是喜欢把所有的事藏在心里。然后在这笑容里,她突然把目光转向夕迟,就在我忍不住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又把目光转向了宋茗。然后我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她大概是还在纠结宋茗和夕迟到底怎样了吧。[.超多好看小说] 不过说起夕迟,他最近的表现的确让我比较满意。比方说,他终于可以从容地面对宋茗,他说爱我的时候眼神前所未有地专注,他抱着我的时候比以前更紧。没办法,我是个敏感的女人,所以很容易就注意到了这些细节。 其实在生活中,我是个神经大条的女人。比方说,今年二十二岁了,我还没学全化妆的步骤。上课的时候,会经常带错书本或是压根儿就忘了带。不过这些都是最近才养成的坏毛病,似乎是,精神越来越恍惚了。看来女人这种动物,还真容易衰老。 “你们走慢点,最好保护好各自的‘公主’,下去很滑小心摔到了。”晴雯笑着对夕迟和程峰说,她故意加重了“公主”两个字的语气。然后,回头以同样的语气对我们说,“你们也是,最好抓紧自己的‘马夫’,千万别让他们跑了。” “马夫是什么意思?”程峰在一旁天真地问,于是我们同时忍不住唏嘘一声,看来这家伙不仅英语差,而且思维也缓慢。最让人可恨的是,他还经常讲一些笑点儿很低的笑话,然后自娱自乐地说:“我是想幽你一默。”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都会礼节性地挤出一个微笑,不然他多没面子。话又说回来,正因为这样,他才可以很好地和宋茗在一起。 宋茗恰到好处地给他解释一遍,这妮子,这么快就学会拥护她的主人了,“有个单词叫groom,意思是马夫,在前面加个bride,bride的意思是新娘,bridegromm的意思就是新郎,也就是拉着新娘的马夫。”晴雯这个时候总是会习惯性地补充一句,“那你什么时候想让他变成你的bridegroom啊?” 宋茗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然后我们就听到了程峰极其雄浑的笑声,以及掩饰不住的得意神情,“我们都说好了,等一毕业就结婚。”宋茗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言辞“娇嗔”地啐一句,“谁和你说好了????????”这女人,多大了,还羞羞答答。 然后我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夕迟,这家伙都装了一天了,多累呀。这个时候你稍微表现一下“不满”,或许姐姐还真不会生气,不过也说不准,当时也许不会生气,过后可能越想越生气。所以你,我亲爱的夕迟,你最近真让我省心。 暮哭司:宋茗 【宋茗】 二零零五年的冬天,一个下雪的傍晚,我认为自己才算真正喜欢上了另一个人。[]至于夕迟,我终于还是等到了那个眼神,那个无论我和程峰表现的多么亲密他都不会有任何变化的眼神。不能说是冷漠,应该说,理应如此吧。对,理应如此,我们早就该成为“陌生人”。 所谓的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现在我才明白,这是一句多么荒唐的豪言壮语。 回去的路上还是下着很大的雪,坠落了一地的暮色,无限延伸的车辙,这个冬天还是很祥和的。窗外的景色逐渐由荒凉转为繁华,然后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缤纷了整个冬天的雪夜。 安若和夕迟安静地相拥着,看起来都像是要睡着的样子。(.好看的小说)晴雯一言不发地坐在前排,微侧着头,看着倏忽即逝的窗外。街上霓虹的颜色映红了她的侧脸,倾泄了一脸的温柔和漠然。 我偎在程峰的肩上,不动声色地侧头看着窗外,其实我并没有刻意去看窗外的景色。我只是,只是喜欢这种安然地旅行,感受着窗外不断倒退的时光,以及车内时光停滞的错觉。也不去想这个旅途有多远,或者会发生什么车祸,只是很单纯很单纯地等待一个终点。 然后在这种等待中,很快终点就来了。“我先走了。”晴雯对我们微笑一下,潇洒地转身。我们同时向她看了一眼,确定她不会有什么事以后也分别离开。夕迟和安若走在我们后面,安若很安静地挽着他的胳膊。然后这个画面就消失在我的身后,我学着她的样子挽起程峰的胳膊。[.超多好看小说]他很温柔地看我一眼。 每天晚上我和程峰分别的时候,他都会娴熟地在我额头上吻一下,然后看着我离开。然后等我回到寝室,打开手机,他的短信如期而至:茗茗,明天见。茗茗,除了妈妈和夕迟,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我。茗茗,多么天真的叫法。 明天,也就是第二天,又是千篇一律的生活。所谓的大学,我从第一天开始都没办法给它一个合理的定位。我们似乎都习惯了,让一颗分明很焦急地心在那种不紧不慢地生活节凑中沉睡下来,很自然地,你也知道未来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但你就是什么也不想做。几乎一天都围绕着睡觉,吃饭,大多数索然寡味的课堂。然后和你的那个他一起,拥抱,接吻,各自回寝室。然后一天就过去了,直到一天课表突然指向了最后一周,原来又是一学期。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也曾想过找点儿什么事干,无奈那些在饭店打工的事实在与理想什么的挂不上钩。有时候也会突然在睡前拟定一个计划,信誓旦旦地睡着,然后在悠长地睡梦中彻底忘记。 然后我在这种思索中,无意打翻了寝室里的一个热水瓶儿,蒸腾的白气一下子串了上来。然后我就听到了一声惊叫,以及随之而来的叫骂:“眼瞎了,你个**。”我没说话,我心里清楚她们一直以来都看不惯我,但我没想到会遇见今天这个局面。 “我说你眼瞎了,不想在这里住滚出去。臭**,谁不知道你那些事儿,不要脸的垃圾女儿。”然后她恶狠狠地在我肩膀上推了一把,我当然是毫不犹豫地还了手,因为我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宋茗了。“没错,我是**。那又怎样,总比没人要的地摊儿货强。”我毫不留情地说了这些话,虽然违背着良心。然后她们都围了过来。 十分钟以后,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有一种类似于绝望的东西瞬间从心底涌了上来。然后我看着她们把我的东西从窗口扔出去,没有去阻拦,也没有力气再去阻拦,我只是心如死灰地看着她们,看着她们倾泻自己的愤怒。我想说,没事,尽管扔,如果这样能让你们感觉很爽的话,最好把我也从那里扔出去吧,五层楼的高度,应该摔得死。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突如其来的雷声掩盖了最后一个杯子落地发出的脆响,本来我准备很仔细地去听那声很动人的声音的,我喜欢那种类似于心碎的声音。啪的一声,支离破碎,并且永远也无法复原。这就是,所谓的心如死灰,很多观众们盼望的剧情。 秋悲司:夕迟 二零零五年元旦前夕,一向气候诡异的江城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而这之前,还是天寒地冻的冰雪天气,然后在那个傍晚,发生了一件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事情。 我看见宋茗的时候,她正站在寝室楼的下面。那个时候我正好从那里经过,当时下着很大的雨,天上撕扯的闪电让我忍不住加快了脚步。但我还是一眼就看见了她。 她站在称得上冰冷的雨中,肆掠而过的寒风让冰冷的雨水在暮色里剧烈摇晃。她的头发和衣服已经全部被淋湿,接连不断的雨水顺着她的湿淋淋的头发、脸颊和脖子一直流着,她的衣服紧贴在身上。上衣的下面有一个开口,左脸的伤口里鲜红的血随着雨水流的满脸都是,和嘴角流出的鲜血混合在一起。 她身边是散落一地的生活用品,包括棉被和装衣服的行李箱,以及一只摔碎的玻璃杯,那些玻璃随便很小心翼翼地反射着夜晚的微光。然后她看见了我,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起来,她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哽咽过:“夕迟。”我已经分不清她脸上流着的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然后一把抱住了她。 她没有反抗,不由自主地跟着紧紧抱住了我。我用力把她的头贴在我的胸口上,她终于汹涌地哭了起来,我很明显地感觉到了她的颤抖,像一只在雪地里冻得快死的小动物。然后她哽咽着说:“夕迟,我忘不了你,对不起我忘不了你。我以为我已经忘了你,我以为没有你也可以活的好好的,我以为爱上程峰是忘掉你最好的方法。可是我办不到,夕迟我真的办不到。我忘不了我们从小到大的所有回忆,我忘不了我们九年里所有的点点滴滴,我忘不了曾经拥有过的最温暖的拥抱。我忘不了,你十一岁那年的眼神,你十一岁那年对我说过的话。我好想回到那个时候,我好想,好想好想,回到我们没有相爱只是单纯地最要好最要好的朋友的时候。夕迟我觉得好痛苦,好痛苦好痛苦。夕迟,我想去死,我真的想去死???????” 我抱着她,紧紧地抱着她,她的身体冰冷的感觉不到一丝温度,她还是剧烈地哭泣和颤抖着。她的手紧紧地拽着我的衣服,一股刺骨的寒风就在这个时候撞进我的胸口,撞进身体里早已没有温度的血液,撞进每一个还残余着温度的地方。 我手中落下的雨伞,早已经随着凌厉的冷风越吹越远。匆匆而过的路人纷纷侧目,他们眼神以及脸上凝结着和这个冬天一样,漠然或嘲讽的冰霜。 “宋茗。”这个时候出了叫她的名字,我实在想不到还能怎么做。她说的没错,九年,一段措手不及的光阴,一些刻苦铭心的记忆,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忘记的。只不过,只不过那个时候正当青春,我们在一派无知里犯错,然后在时光里把那些错误抛却。只是有一样东西,它必须在那段儿光阴里不染纤尘,那就是爱情,对,那就是爱情,所以我后来才想明白,为什么当年宋茗那么执着地和我分手。 所以从某一天开始,我已经学会把那段儿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交给回忆。只有在回忆里,它才可以长久贮存。我从来没有认为过那是一段玷污过的爱情,成人世界的肮脏污染的,只是一些看得见的东西。而那些在青春里闪闪发光的希望、梦想、每个青春中的我们对爱情的执着和纯白,永远也玷污不了。 只不过,一旦过去了,那些就只能化作永远的回忆。 宋茗终于慢慢停止了抽泣,安静下来的我们才真正意识到寒冷。然后我才注意到那些到处都是的衣服,也早已经被雨淋湿。然后就在我想着接下来要怎么办的时候,看见了安若,她出现在寝室门口,我已经忘了自己是来接她一起出去吃晚饭的。她怔立在门口,一抹惊异从脸上一闪而过。 “安若。”我小声喊她,她没有做声,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地面。宋茗有点不好意思地松开我,她转过去,真挚地看着安若:“对不起。” 安若理解性地笑笑,把目光投向了我,语气平静地说:“你帮忙把地上的东西整理好。”然后她挽住宋茗的手,微微一笑,“快上去换身衣服。”宋茗迟疑了一会儿,有点不好意思,“可是我的衣服。”安若对她温柔地笑了笑,“没关系,我的衣服都洗好了放在那里,你去了喜欢那件儿穿那件儿。” 然后她回头看我一眼,脸上看不出有任何表情。我看着她们消失在楼道的转角,伸手捡起一块玻璃的碎片儿,然后一伸手,看着它在空气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准确地落入不远处的垃圾桶。 秋悲司:夕迟 我俯下身,帮她收拾散落一地的东西。然后不知不觉间,眼眶忍不住湿润起来,因为当我伸手去拾那些已经湿透了的衣服的时候。才发现,每一件衣服上的颜色和图案都是那么熟悉。那些衣服,准确说是那些多年以前的衣服,原来她一件儿都没丢过。然后我突然意识到,原来上大学以来她一件儿新衣服也没买过。 二零零五年的冬天,天寒地冻,一场大雪来临的前夕。一个江城的地方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那场雨湮没了一种叫梦想的东西。那晚,我站在宿舍楼的顶端,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本童话书扔向了漆黑一片的苍穹。我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童话,所谓的童话只不过是一场还没忘记的梦。那么我,王夕迟,只不过是一个活在理想世界里的无知孩童。多么可笑的恪守,只不过是因为相信了一种叫梦想的东西,以为努力就可以成功,以为好人就有好报,到头来不过是在一片狼藉的现实里苏醒。原来,原来当年的那个自己是那么傻,傻到可以把一五岁时的一本童话书珍藏到二十一岁。 几多年,我终于从梦里苏醒过来。青春的毕业典礼到来之际,我终于搞清楚了一样叫成长的东西。成长就是,我用曾经的天真烂漫换来了今天的消沉颓废。我用曾经的信誓旦旦换来了今天的心如死灰。我用曾经的不顾一切换来了今天的一无是处。原以为自己做到了安然处世人淡如菊,却原来,只不过是死了一颗青春的心。 八点多的时候,我茫然地回寝室。凄凉的冷风还在那里,撕扯着回忆里疼痛的青春。 我掏出电话,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拨号键。三十秒以后,安若的声音传了过来:“她今天晚上就在我这里睡,你暂时不要告诉程峰,她的东西暂时也放在我这里。好了,就这样,我挂了。” “安若。”我语气苍白地喊她一声,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沉默了良久以后,她终于忍不住说,“别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怪你,但是我暂时不想理你。” “你听我说。”我打断她,抢在她挂电话之前,“沈安若,我爱你,我不是有意要这么做。你也知道当时的情况,如果没有遇见我的话她说不定现在已经死了。你不了解她,她一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程峰,她更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其它人。我没有开玩笑,她真的可能会去死。当年,当年要不是因为她的妈妈需要钱住院的话,她应该也活不到现在。” “那又怎样。”她打断我,语气激动,“那又怎样,这个世界上可怜的不是她一个人。你只知道她可怜,她无辜。那我呢,我不一样从小就没有爸爸。我不一样从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长大。我不一样交不起学费买不起衣服。但是我又向别人说过一句吗,我有说过我可怜没有爸爸卑贱贫穷微不足道吗。更何况无论过去怎样,贫贱也好犯贱也好现在都已经过去了,要是每天还活在过去走不出来的话,那就是活该那就是自虐,怨不得任何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沉吟了一分钟左右,我接着说,“即使她可以不在乎,她可以忘记过去。那其它人呢,其它人会放过她吗。就比如她们寝室里的那一群贱货,她们绝不会放过她,因为她比她们都漂亮,因为她看起来好欺负,更何况她们抓住了她的‘过去’,所以她们就会理所当然地让她过不下去。没有人会去同情一个比自己优秀的人,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就算这样。”她语气稍微软了下来,“就算这样也只是因为她的软弱,如果是我的话,绝不会被人扔光了东西反而站在楼下淋雨。更何况她还有我们,还有程峰,她凭什么要去在乎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怎么看她。那些人讨厌她喜欢他又与她有什么关系,无论怎样与她有关系的人都只有我们。我就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去在乎别人的眼光,真有那么重要吗,不过是可怜的虚伪罢了。” “可是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忍不住说。 “所为我才不想再说什么了,我会好好安慰你的‘旧爱’,这下你放心了吧。”她语气嘲讽。 “安若。”我忍不住喊她一声,想了一会儿,我接着说,“你别生气了,这次算我错。你知道我这个人容易心软,从小到大从没没看见她那么可怜过。明天我请你喝奶茶好了,我亲自送到你寝室下面,行了吧?” “不行!”她突然大声喊,我甚至听见了空旷楼道里的回音,“我说了暂时不想说这事,你最好别惹我,最好别惹我!王夕迟,你就是个王八蛋,王八蛋!” 然后电话那边的忙音就穿了过来,我释然地笑了。她还会骂人,就说明是好事情,如果她一直保持刚开始那个状态的话,我连哄她的机会就没有。所以当她不顾一切地喊出那句你就是个王八蛋的时候,我就知道她的气已经笑了很多。不过我们家安若的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所以我只好暂时让她安静一会儿。 只不过,我再一次皱紧了眉头。宋茗她是不可能再回去住了,也不肯在外面租房,所以明天的事,一定很麻烦。 夕迟&宋茗 一夜的风雪过去,白昼来临。江城再一次被漫天的大雪染成白色,我从床上爬起来,披上一件儿外套站在窗口向外望。看起来这场雪会持续很久,因为从那些纷纷落下的碎雪里,你会发现它们的大小和形状几乎都是一样的,这样的雪才可以持久。 然后放在桌子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我走过去,按下接听键,一大早听听安若的声音确实不错。不过当话筒里传来她的声音的时候,我才知道事情不对:“宋茗说她不读了,我怎么也劝不住,她刚从门口出去。我给程峰打过电话,他已经过去了,你收拾一下快去劝她。我知道。”她犹豫一会儿,“她或许只听你的话。” 我放下电话,毫不犹豫地穿好衣服冲出门。现在我担心的已经不是她读不读的问题,我担心的是她现在是不是还活着。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宋茗,小宋茗,就算你伪装的再好我也能看出你还是当年那个你。你没有变坚强,相反你变的更脆弱了。当年就算遇到那么大的打击你依然有勇气站起来和我分手,那么现在呢,不过是一群无关紧要的人贱了一回,你就能崩溃成那样。 所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一定在那个小湖边吧。你不会很容易跳下去,因为你怕冷,从你十一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怕冷。 那个时候你总是把自己包裹成一只臃肿的小企鹅,然后躲在教室的角落里瑟瑟发抖,然后我问你为什么抖成这样。你抬起头,楚楚可怜地看着我,我冷,你说。只不过那个时候我不敢抱你,因为那个时候“早恋”这个现在早已过时了的词汇还是一件新鲜事,所以我只能始终保持一尺的距离守在你旁边。看着可怜兮兮的你,还有你头上用两种颜色的皮筋扎起来的小辫子。 我至今清晰地记得,十一二岁的你。那个时候,你皮肤黑黑的,脸胖胖的,每次上学都会背着你妈妈专门为你缝制的花布格子的小背包。其实我一直没敢告诉你,那个小背包其实真的很那看,虽然那个时候我总是对你说你的背包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背包。然后,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我们就长大了。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站在紫薇山头的那天吗,那天的你脸也不胖了,皮肤也不黑了,所谓的女大十八变,当年确实吓了我一跳。[.超多好看小说]因为初中快毕业的时候,你看起来也没什么变化。然后一个暑假,两个月不长不短的光阴,你就蜕变成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说不出的柔情似水,说不出的好看。 然后就在我看见蜕变了的你的第一眼的时候,那个把你变成我女朋友的想法就强烈地产生了。虽然,虽然很早以前我就喜欢上你了,但那个时候我一直梦想,等我们都长了以后再理所当然地再一起。 只不过,我没想到的是,我们会那么容易地分开。开始我以为输给了世界,后来我才想明白,其实是输给了我们自己。 我加快脚步,凌厉的寒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宋茗,小宋茗,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她。 【宋茗】 我站在小湖边,其实我只是从这里路过,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里发起了呆。这个早上的风一直吹着,那种刺骨的寒冷一下子从衣服细小的缝隙里撞进我的身体,然后我就忍不住颤抖起来。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冷,但我就是止不住。我感觉整个身子,包括在我身体里流动的血液,都一瞬间冷了下来。 然后一个想法就突如起来地闯进我的脑子里,我是说,那些看起来会冻死人的水到底会冷到什么程度。或者说,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的话,我会不会首先被冻得没有知觉,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那样的话也许就没那么可怕了,因为我认为死亡这件事,可怕的地方或许就是生死之间的那个过程。或许会让我想起我的妈妈,还有夕迟,让我想起我们过去的所有事。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或许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也会忍不住流下一滴眼泪吧。 曾经我想过这样的事,就是二零零三年的那个冬天,还不止一次。但是每当我忍不住想要试上一试的时候,我就会突然想起我的妈妈,没有我她也活不下去。我也会想起夕迟,想起我们上小学时的那些日子,每次我冷的时候他都会手无足措地守在我旁边的样子。 其实那个时候我想说,傻夕迟,抱着我吧,尽管抱着我。因为我喜欢你,虽然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儿,但我再也清楚不过地意识到我喜欢上你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比同龄的女生懂得更多的事了。换句话说,我已经知道喜欢是怎么回事了。所以那个时候,我一直认为反正我们将来一定会在一起,所以你想抱我就抱着我,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只不过,后来慢慢地,这些想法我都不敢想了。就算是你真的抱着我的时候,我也会忍不住担心我们的将来。我总是想,夕迟你会一直爱着我吗,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会离开吗。然后就在这种忧虑中,一场大雪粉碎了我所有的梦想。 那一年我十八岁。十八岁,多么热情的青春岁月。对我来说,却是一场青春的葬礼,不对,准确说是一场人生的葬礼。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心里都会有座坟,里面住着一个未死的人。那个人,就是你,我曾经好爱好爱的王夕迟。 秋悲司:夕迟 我一眼就看见了宋茗,我猜的没错,她果然站在小湖边上。(.无弹窗广告)背影还是一如既往地憔悴,让人忍不住心疼。她穿着安若的衣服,一件不薄不厚的天蓝色小棉袄。肩头已经落满了雪,还有她有些凌乱的头发,差不多也被雪染成了白色。 “宋茗。”我不动声色地走到她后面,“跟我回去,其它的什么都不用管,我会替你处理好。” 她回过头来看着我,一脸不寒而栗的笑容,她的语气前所未有地安然:“谢谢你,但是我已经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了。我想过自己的生活,我想靠自己养活自己。我是个大活人,我再也不想活在别人的救济和同情里,更不想整天面对着别人异样的眼光。你记住,从今天开始。不,从昨天晚上开始,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只会哭的宋茗。从今以后,我要证明我可以靠自己活的好好的。别以为我不知道,程峰沈安若还有徐晴雯那个趾高气昂的女人,还有你,王夕迟,现在的你和她们一样,不过是带着自己为理所当然的同情和我在一起。所以拜拜了,从今以后再也不要联系我。” 我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的宋茗,不,准确说是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女人。从这一眼开始,我再也看不到一丝熟悉的气息。她,宋茗,过去那个无论怎样都会让人心疼的女人。真的,真的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让我想起了一句不知是谁说过的话,其实人生最悲哀的事就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这些话你是真心说的?”——我突然看见她眼里的一丝嘲讽,倒映着兀自飘着的雪花。我看着她,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一种叫做无能为力的东西瞬间占据了我整个血肉之躯。 她的语气冰冷而决然,她说:“是。”然后开心的笑了起来,笑容里是我从没见过的沧桑。沉默了五分钟以后,她把穿在身上的小棉袄脱了下来,扔在我手里,“帮我还给沈安若,还有。”她凄然地笑了笑,“帮我转告程峰,谢谢他对我的好,谢谢他几个月来的陪伴。我很感激,所以我不想当面和他说分手,麻烦你帮忙转告一声。”她的眼神突然闪过一抹慌张,还是说出了口,“我们分手了。” 我扬起手,一个耳光打在她的侧脸上,我说:“宋茗,你给我醒醒。” 她有一秒钟的吃惊,然后笑容满面的看着我,语气嘲讽地说:“谢谢你,这个耳光你早就该打了。你不要忘了,我在十八岁那年背叛了你,我堕落下贱不值一提,我是个婊子。” 我用力咬破了嘴唇下面最柔软的部位,为了不让眼眶里的泪水流出来。疼痛让我意识到我干了什么,十一年了,我第一次出手打了她。宋茗,小宋茗,我再也回不去的小宋茗。我不是有心的,我只是想让你清醒过来,你再也不是我当年认识的那个你了。我不想从今以后,你的笑容,你的眼泪,你伤心时憔悴而落寞的眼神,从此再也与我这个“朋友”无关。 只不过那一巴掌,让我再也没有把你留下的勇气。我只能看着你在转身的那一刹那把笑容埋在大雪里,我伸出的手就在那一瞬间永远地凝滞在空气中。多少年了,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无能为力过。 她关上车门的那一瞬间,我听见身后突然传来的哭声。“夕迟,我爱她。”程峰捧着脸蹬在地上,已经泣不成声。 我在他面前蹬下,“你都知道了?”他没有抬头,颤抖着说,他看见我了,就在她准备说“我们分手了”这句话的时候。我以为看见我她就不会说了,但她还是说了。 我忍不住叹息一声,心里泛起一丝怅然。这样一来,事情似乎真的一点儿希望也没有了。 “程峰。”我看着哭的像个小孩子一样的他,“你振作点,只要你去追他还追的回来,你去追她,快去追她。” 他突然把我推在雪地上,发疯般地冲我喊:“为什么不告我,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你明知道我爱她,你明知道这不是小事,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感觉的到她也爱我,那个时候我就该陪着她,那个时候我他妈就该陪着她!” “程峰!”我站起来恨恨地提着他的衣领,“所有的责任我都愿意承担,但是你现在去给我追她,你他妈快去给我追她。现在只有你能把她追回来,如果你不想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的话就去把她给我追回来。以后的事我们以后再说,以后再说行吗!?” 他怔怔地看了我一秒鈡,然后冲上去不要命地截住了一辆正从学校开出来的的士。“你给我出来,你他妈快给我出来。”我看着坐在副驾驶座的那个无辜的女生,然后又看着她像一只小鸡一样被程峰从里面提了出来。“落山,落山,快去落山。”那个司机茫然地看着像个疯子一样的程峰,掏出了手机。 “大叔,不好意思,他去那里有点急事,你别误会。”我忍不住走过去对那个看起来还蛮祥和地大叔说,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操着一嘴的地方话,“早说嘛,我还以为是个疯子。” 他们走了以后,那个刚才吓懵了的女生终于回过神来,语气不满地开始质问:“他是你朋友?” “嗯。”我点头,歉意地对她一笑,“刚才不好意思了,他确实有点儿急事。” 她伸手拦下一辆开过来的的士,意味深长地丢下一句:“我还以为他爹死了。” 我欲言又止,本来准备说这话你有种当他面说,但转念一想还是算了,毕竟错在我们。 暮哭司:宋茗 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的眼泪就忍不住掉了下来。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为什么我要说这样的话。但那个时候,我觉得这样做很爽,我觉得我还不够下贱不够失败。 我一直在幻想一种感觉,一种一无所有的感觉。比方说现在,我没有了友情,没有了爱情,没有了任何的同情和嘲讽。我才觉得我真正的自由了,对,我真正的自由了,这种感觉就像,就像你置身于一个天蓝地青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你想张开翅膀飞起来。 曾经我也有过这种感觉,就是当年我和夕迟分手的时候。当我把那句话说出来的时候,虽然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但那个瞬间我感觉自己彻彻底底的自由了。 只不过,我也清楚那种自由的感觉会不知不觉地消失。所以我准备好了,准备好迎接马上就要到来的足以摧毁一个人的忧伤。与眼泪无关,与心疼无关,因为今天的我,或者说此时此刻的我,心里很清楚即将到来的感觉,它的名字叫:心死。没错的,这就是我想要了,哀莫大于心死。 我把头靠在冰冷的车窗上,右手触摸着冰冷的玻璃。眼泪虽然在不自主的流着,但我心里出奇的平静。或许吧,这就叫尘埃落定,其实很早以前,所谓的同情和希望我都已经透支了。 三十分钟以后,我又来到了森林公园的小山上,下面是一个不低不高但足以摔死人的悬崖。不过你放心,我今天不是来跳崖的,我只是,只是来寻找一种叫放肆的东西。你知道的,最无所谓的时候,人必须学会自虐、学会发泄。 然后,我拿出从程峰那里没收的半支烟和一个快要用完的塑料打火机,我把风门调到最大。我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按了下去,一个指头长的火苗一瞬间串了上来。 然后我点燃了那半截烟,看着那缕诡异的妖娆。我从包里拿出口红,小心翼翼地把嘴唇涂成了火一样的颜色。我潇洒地把头发甩到脑后,挺直腰杆,我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把那支兀自燃烧的香烟夹在手里。 我尝试着把那缕慢性毒药吸进肺你,我学着电视剧里情节来表现此时的我与你无关,与他无关,与任何人都无关。(.无弹窗广告) 然后那缕诡异的烟雾让我咳嗽起来,说实话,除了难受我吸不出任何感觉。但我不甘心,因为我叫宋茗,你听好了,我姓宋名茗。 最后我终于成功了,我娴熟地把那缕烟雾吸进肺里,再悠长悠长地把它们吐出来。此刻我的嘴唇一定前所未有的夺目吧,带着慢性毒药的鲜红。女人这东西,原本就该这样,因为人善被人欺。 我闭上眼睛,尝试着把脚深向前方,我知道此刻一个不小心我就会掉下去。所以我闭上眼睛,我想安心地体验一回,什么叫一只脚踏入死亡的错觉。我希望这种强烈的不安和恐惧过后,我可以真正的安静下来,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然后,当我感觉那种恐惧和不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突然被一股生猛的力气拉了回去。紧接着,我的脸上就火辣辣地疼了起来,是程峰,他还是来了:“宋茗你找死对不对?” “对”我毫不客气地一个耳光扇回去,动作潇洒流利,“凭什么打我?” 他不甘示弱,“我是你男朋友!” 我心里突然一痛,但这个时候,我觉得我不能示弱,哪怕一点点:“我们已经分手了,分手了,听不懂?” “分手了。”他冷笑一声,语气没有一丝温度,“谁同意分手了,分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你以为小孩子玩过家家呢?” 我忍不住看他一眼,心想他什么时候这么会说了,只不过我现在不想和任何人吵架。我没有力气再去争论,我更没有气力去体会他说的话是不是有道理。 我今天只想好好疯狂一回,然后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于是我就笑了,笑的花枝乱颤,“你以为呢,你以为分手还要举办个仪式典礼什么的吗?我告诉你,分手就那么简单,三个字,平铺直叙,分、手、了!” “宋茗。”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的眼睛,“你是个贱女人。” “没错。”我打个响指,“我早就是个贱女人了,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谁让你来招惹我。” “宋茗!”他终于忍无可忍地大吼一声,然后我看见了他嘴角的颤抖,“我知道你伤心,知道你难受,知道你现在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请你在不要再继续装下去了,不过是逞一时之快,你不累吗?”他恶狠狠地抓住我的肩膀,“宋茗,不要再装了好吗?我知道你是在乎我的,你也在乎王夕迟在乎沈安若在乎徐晴雯,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在你心里你永远也离不开我们。” “你。” “闭嘴!”他斩钉截铁,“你听好了,我爱你,很爱很爱你。无论你信不信,你不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儿但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女孩儿。从来没有人像你一样,包括沈安若和徐晴雯,她们都会嘲笑我不学无术,只有你不会,只有你认同我那个不叫梦想的梦想。我一直坚信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能相识并相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我不想就这么失去你,我不想从今以后,我们再也没有一点儿关系???????” 暮哭司:宋茗 妈妈时常对我说,女人是有命的。(.)换句话说,男人可以和命运挣扎,但女人很难。很小的时候听到这句话,我会非常的不屑一顾。但是从二零零三年的冬天开始,我对这句话一直深信不疑。只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两年以后,也就是这个冬天。我终于再一次不信这句话了,所谓的命,就是你甘愿被生活摆布,你甘愿去遵守所谓的社会上的法则和潜规则。 没错的,就是这样,一切都是你自找的。如果不是因为欲望这东西,什么规则都潜不了你,什么生活都压不倒你。只要你相信,总有一个人会突然跳出来保护你,总有一种生活适合你。 比方说我的妈妈,她颠沛流离了半生。但是现在,现在她终于幸福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因为我妈妈的身子已经不适合再有一个孩子。但我还是多了一个弟弟,你应该想得到,他是那个男人带给我们一家的礼物。那个才来到这个世上的小不点儿,很听话地叫我姐姐,他叫康康,一个很可爱但是有点儿难听的名字对不对。但是那个男人说,或者我该称他为爸,因为他真的对我很好,他说,他叫康康,希望他和他姐姐一辈子都能健健康康。 去年回家的时候,我特意给康康买了一件儿可能是真皮革的外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件儿外套足足花了我半个月打工赚的钱,可是当我路过一家专卖店的时候却发现,有一件和我买的长得很像的外套标价的零头,正好和我那件儿衣服的标价一样多。 不过康康还是很喜欢,于是小家伙把那件儿外套整整穿了一个春节。无论叔叔怎么劝他打死也不换,对不起,我还是不习惯称他为爸――这个我从小都很陌生的称呼。结果元宵节那天晚上,一颗突如起来的火星终于让康康把那件儿外套烧了一个指头大小的洞。那家伙,小家伙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所以说,如果我可以做到的话,做到忘记过去,忘记现在,忘记我爱的和我恨的所有人的话,我的生活其实还是挺幸福的。可是生活这东西,它什么都能少,就是不能少了该死的爱情,就像青春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梦想一样。少了那样东西,剩下的再美,人生再辉煌,也不过是浮华掩饰下的一片空白。 我承认,本来已经百毒不侵的我,还是被程峰那一番话说的泪如雨下。没错,我蜕变了,成熟了,坚韧不拔了,但不是丧失良知。最起码的人情世故我还是懂的,所以这件事,我是说这几天来发生的所有事,又让我成长了一个阶段。只不过我不大愿意承认,我所谓的蜕变是因为现实和抛弃或者其它的一些东西。我只是在某一瞬间,突然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然后再对比眼前的一些人,得出了生活的一个真理而已。 换句话说,我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一些所谓的事。比方说,所谓人生,只不过是取决于你遇见谁;所谓成长,只不过是取决于你经历过哪些;所谓梦想,只不过是取决于你错过了什么。 扯远了。还是回到那个傍晚吧,那个下着大雪,飘着暮色,萦绕着孤单,徘徊者温柔的傍晚。我们从早上的争吵过后,一直没有再说什么,准确说他的一番话让我无话可说。他成功地说服了我,但我还挣扎着没有答应不和他分手这件事。 然后我们就在那种彻骨的寒冷里一直带到傍晚,他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然后紧紧地抱住我。从那以后我们就没再说什么话,老实,我在等他重复那句“不许分手。”他应该是在踟蹰着怎么说合适。 然后在我们的犹豫里,暮色来临,迎着一地的碎雪。似乎是再也经受不住寒冷,他终于正视我的眼睛,语气斩钉截铁:“宋茗,不许和我分手,绝不许!” 我不动声色地笑笑,有一种莫名其妙地自豪感,“我不要。”我说。 “闭嘴!”他大吼一声,第二次了,这个该死的。 “今天的雪下的好大呀。”我忍不住打个哆嗦,试图转移话题,准确说,是想再逗逗他。 “宋茗,我在和你说正事。”他义正言辞地打断我,“宋茗,我的宋茗,别刷我了,我他妈快冻死了。” 我把外套撑开,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注意到这个深刻的事实。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说:“那你钻进来。”犹豫一会儿,我补充道,“可是我已经说出口了,我不能违背我的原则。” “你就把它当成一个屁给放了。”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个粗鲁的男人,还说自己现在很认真。“有那么好笑吗?”他质问我。 我忍不住白他一眼,什么叫扫兴,这就是,“好了程峰,我不和你逗了,说点儿重点的。”停顿一会儿,我接着说,“记住姐姐今天的样子,成熟,稳重,冷漠无情。如果你愿意让我继续做你女朋友的话,以后什么都得听我的,因为现在你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孩子。如果你反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他无辜地看我一眼,侧过头看着苍茫的远方,眼神中写满了凄然的色彩。然后,他语气无比坚定地说:“我愿意!”随之而来的还是一如既往地玩世不恭,这孩子,真拿他没办法。 暮哭司:宋茗 记忆中那是二零零五年最冷的一个夜晚,大雪汹涌地下着。疯狂地把江城埋在脚下,就连这个城市满目疮痍的疤痕,它也不忍心放过。于是嘈杂不见了,拥挤不见了,脏乱不堪的地面被染成了纯白色。烟火一样的夜晚,绽放了整个世纪的凄凉,霓虹灯摇曳着怅然若失的色彩。比冰雪还要冷的人心,却突然温暖起来。 冬天是个好东西,夜晚是个好东西,我和程峰是两个好东西。我们沿着还残留着光秃秃树干的街边行走,同时迈开脚步,大小一致的步伐,就连呼吸都是同一个节凑。所谓的温柔地踱步,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如果此刻要说点儿什么,我认为再合适不过的就是那三个字:我爱你。就像我爱这个冬天。我可以离开它春夏秋三个季节,我却不能离开它一辈子。因为,因为它是我永远的归宿。 “当初为什么会看上我?”我温柔地挽着他的胳膊,语气轻松地问。 他若有所思了五秒钟,语气真挚地说:“因为你人长的好,心也好。” 我忍不住笑笑,追问道:“不会吧,我那么恶毒。” “不会吧。”他学着我的语气,“你也知道?” “要死!”我恶狠狠地在他胳膊上掐一下,“那你又能怎么样,我就是个恶毒的女人,蛇蝎毒妇。” 他把嘴角弯出一个弧度,一脸不屑地说:“那又怎样,还不是被我征服了。” “征服了么?”我笑,“别忘了我们的协议,什么都是我说了算,到底是谁征服了谁啊!” 他挤挤眉,看我一眼,“女人就是女人,有一点小成绩就沾沾自喜。总有一天你会变成温顺的小绵羊,你老公我就是你尊贵的‘丈夫’。” “切!”我不假思索地说,“像我这样的女人,结了婚也是武则天,你就等着这一辈子受欺负吧。” 他把左手伸出去接一片雪花,看着它一点一点地融化,然后不紧不慢地说:“看到没有,再坚硬的雪花也始终是雪花,无论怎么挣扎它最终还是要融化。就像你,宋茗,我会慢慢让你在爱情里融化,然后死心塌地的跟着我。” 我停顿了一会儿,仔细想了想他无意中说的话:“程峰,看来你真的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老实。我告诉你,乘早放弃把我控制住的想法,否则有你好果子吃。” 他笑了,转过身来,温柔地把我揽进怀里,凑在我耳边说:“傻瓜,我从来没想过把你控制住,我只想我们一辈子在一起,一辈子。我这个人不会说什么承诺也不会发什么毒誓,但我的想法真的很单纯,我只想和你一辈子待在一起。” 我心里突然一暖,同样紧紧地抱住他,嗅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一抹一闪而过的疼痛让我忍不住颤抖一下,于是我更紧地抱住他。“怎么了,傻瓜?”他温柔地在我耳边问,轻轻地拍拍我的背,应该是察觉到了我刚才微弱的颤抖。 “没什么。”我说,“有点冷而已,抱紧我。”我用命令的语气。 他很听话地抱紧我,在我额头上温柔地吻了一下,不再说什么。然后我们就在那个悠长的拥抱中迎来了一场刺骨的寒风,一下子灌进我的身体里。我忍不住打个哆嗦,把衣服的拉链打开。“进来。”我说。他犹豫一会儿,摇摇头。“进来!”我用命令的勇气,他终于听话地钻了进来,然后我忍受着疼的快要掉了的手指把抱住他。 我们在那股寒风里狂乱地吻,一直到它不动声色地消失。然后我松开他,温柔地挽起他的胳膊,沿着荒芜人烟的街道继续往前走。大概十点了吧,我心想,他已经冻了差不多一天了。 半个小时以后,我们在一个旅馆前面停了下来,事实上之前我们已经走过了很多旅馆。这不过是这条街上最后一家而已,然后我跟着他走了进去。我躲在他的背后,看着他羞涩地向老板表达我们的来意。然后我们他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卡片,我挽起他的胳膊,我们在长廊最尽头的一件屋子前面停下。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有点紧张地说:“就是这里了。” 我笑笑,推开门,“我知道。”我说,“你别那么紧张,睡个觉而已,只要你对我没有非分之想。” 他跟着我走进来,把门关上,从后面抱住了我:“我想,老实说我很想,但是我不会。好冷,我们睡觉吧。” 我心里忍不住一暖,慢慢地把他的手拿开。我走过去把空调的温度调到二十九度,关上窗,拉上窗帘。然后我重新走到他面前,慢慢地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其实从暮色降临的那一刻,我就有这样的预感,我知道今天我逃不过,一定逃不过。与欲望无关,与夜晚无关,具体是因为什么我也说不清。 他愣了一会儿,轻而易举地把我抱起来放在床上。欲望被点燃的那一刻,他看整个起来就像一个茫然无措的婴儿,手脚慌乱似乎无所适从。迎着床头昏暗的灯光,我看着他彻底失去理智的样子笑了起来。然后我闭上眼睛,温柔地抱住了他。 秋悲司:夕迟 那天程峰走了以后,一整天我都在担忧着同一件事。[.超多好看小说]从清晨到暮色渐起,他和宋茗都关了手机。开始我还有些担心,我怕宋茗做了傻事结果程峰也跟着做。然后安若简练地说,别想了,销声匿迹了就说明他们待在一起。我转念一想,那么大的两个人,寻死腻活的也不至于。 那是一个比较温柔的傍晚,温柔的像是一个少女的眼神,虽然偶尔会吹来一股冰冷的寒风。但是路边的霓虹,以及暗淡了很多的万家灯火,却把冬天的傍晚照的暖暖的,让人有一种流连忘返的错觉。安若把宋茗留下的那件小棉袄也披在身上,这样一来我把胳膊伸到最长,勉强才可以把她抱住。 她像只小刺猬一样偎在我的怀里,深情地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瞳孔里总是写满了温柔和凄迷,还有一抹从始至终的淡淡忧伤:“夕迟,要是一天我突然消失了你会怎么办?”她一脸的认真。 我低头看着她,假装认真地想了想,笑着说:“你要是真的消失了的话,我就永远站这儿等你。” 她恨恨地在我胳膊上掐了一把,我附和着一声惨叫。其实我想告诉她,你掐的其实是毛衣,但是我怕她听了这话干脆直接把手伸进去,大冬天的,冷比疼难受多了。然后她说,“我要你找我,满世界找我!” 我蜻蜓点水式的在她左眼皮亲了一下,“你要是消失了的话,要么回了老家,要么悄悄地和你妈待在一起,要么就是去了那个叫丽江的地方,我还用满世界找吗?” “那我要是为了不让你找到我,不去这些地方呢?你怎么办?”她抬起头,眼睛睁得大大的,看起来像是这个问题对她来说很严重。 我看着她真挚地表情,会心地笑了:“傻瓜,我不会让你跑掉!” “不行!”思考了一会儿,她振振有词地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我要你说假如我突然不见了,你会怎么办?” “满世界找你!”我不假思索,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必须给她一个她想要的答案。 “王夕迟!”她掐住我的脖子,“我要你你认真回答我,不然我要生气了,别忘了你抱宋茗那件事我还没和你算账。(.)” 这还真是很难回答的问题,我仔细想了想,看来我现在必须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满怀深情地看了看她的眼睛,真挚地说:“说真的,我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我会等你回来,我一定会等你回来,你不要用所谓的现实或是规则来怀疑我。我和他们不同,我是个会做梦的人,所以对我来说,感情永远是第一位。” 她盯着我看了片刻,笑了,又一次凄迷了这个霓虹下的夜晚。“我爱你,夕迟。”她真挚地说,“我果然没猜错,你是个理想主义的人,你梦想那种飞蛾扑火至死不渝式的爱情。但是你知不知道,夕迟,我是个卑微的女孩儿,我也期待那样的爱情,但对我来说那是一种奢侈。又好多话,我现在说了你也不会懂。” “我懂,安若,我懂。”我竭尽所能地解释,“你是想说现实对吧,你是担心我们的未来会败给现实对吧,或者你想说想让自己的妈妈早点过上好日子对吧。安若,我都知道,这些我都知道。安若,你相信我,我会努力,我会拼命的努力。只要你相信我,我一定会为我们争取一个好的未来。你放心,我从来都不相信所谓的现实,我会打败它,我一定会,你相信我。” 我像个极力想要表达一个自己暂时说不清楚的道理的孩子,竭尽所能地阐述着心中的想法。然后我发现自己握着她肩膀的手开始不自主地颤抖起来,我才发现自己在说这一番话时内心颤抖着的脆弱。我不敢承认,但我确实在害怕。因为我不屑的那个叫现实的东西,它曾经毫无留情地闯进过我的生活。狠狠地在我脸上打了一拳,然后潇洒地离开,带着它的战利品。直到很多年后的今天,我嘴角依然残留着还没来得及干涸的鲜血。 然后我用力地咬破了嘴唇,这是我习以为常的方式。每当我觉得无能为力的时候,那个柔软的地方就成了无辜的战场。我需要它的硝烟和疼痛来提醒我,你叫王夕迟,你不可以懦弱,你不是个懦夫,你要振作以来。于是我就会好上很多,我会暂时忘了现实这种东西。 “可是。”她欲言又止,深情地吻住了我的唇,她少有的主动。像是一个安慰,安慰一个表现脆弱的小孩子。那个吻极力地阐释着它能说明的一切,它想说,夕迟,无论如何,我都会努力不会离开你。可是,我说的是努力,不是一定。 “夕迟。”她深情地看着我,眼前里闪动着跳跃的泪花,“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要试着忘了我,你要一个人好好地活着,我爱你,这个世界上我只爱你,所以即使没有我,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也要好好地活着。” “可是安若。”我闭上眼睛,为了不让眼泪流出来,“我有无数个梦想,但每个梦想里都有你的影子。我幻想过无数个未来,但每个场景里都有你的存在。我不是懦弱,也不是不够坚强,我只是,只是把爱情当成了一回事。人生那么短,错过了就是一辈子,除了你,我还剩下多少。” 她抱紧我,一滴晶莹剔透的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然后她笑了,笑声哽咽:“夕迟,不要说了,我相信你,我相信你。” 痴情司:安若 最终我还是感动了,为了那三个字:一辈子。[]多么美丽的豪言壮语,但我就是无可救药地相信他,相信他,我的夕迟。除了你,我还剩下多少。我不得不说,人生中的有些东西,还真是要看缘分的。你会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遥望你的未来,向左转是幸福,向右转是磨难,但左转右转都是一段人生。 曾经我也犹豫过,怀疑过,害怕过。我怕一样东西,它的名字叫现实。它是可以沦陷整个世界的沼泽,带着与生俱来的阴暗与污浊。我是在沼泽的边缘偷生的小草,我必须苟且而又卑微地活着,然后一场雨,我还是逃不掉沦陷的命运。 只不过夕迟,你和我一样,看透了很多东西。不同地是,你带着一种被称为梦想的东西和它对立,我握着一把梦想的灰烬和它一起沉沦。但是这个傍晚,你给了我信心,让我找回了很多年前就已经丢失的东西。我无法描述那种感觉,感觉就像,当我无心做了一件错事的时候,我会毫不客气地骂自己一句:沈安若,你这个贱女人。 所以我说,我相信你,我相信你。我重复了两边,我是真心的,至少在你说出一辈子这三个字的瞬间。我丢掉了前前后后所有的字,只取那三个,一辈子。其实美丽的爱情很简单,首先是:我爱你。然后再:一辈子。只不过前一个太短,后面一个又太长。所以这简简单单地六个字,却很难联系在一起。 “安若,答应我,什么都不要想,重点是我们要珍惜现在。” “可是现在很容易就过完了。”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他吻了我的额头,动作一如既往地轻微。 “那过完了怎么办,你想过没有?”我问,事实上我刚才已经忘了这件事的,只不过很容易又想起来了。最近很多字眼都会让我忍不住担心起来,比如:现在,过去,未来。总之只要沾得上边儿的东西都会让我心神不宁,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 明明我心里清楚,现在一切都是好好的。该说的他都说了,但无论多大的安慰都只能让我产生短暂的安全感,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大学时代吧,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 他低下头,满怀深情地看着我的眼睛:“傻安若,不要担心我们的未来,未来我已经打算好了。”他看起来很认真,虽然一脸的温柔。 我不再说话。凄迷霓虹散落的光。永远也看不见尽头的街道。兀自沉默悲鸣的夜晚。从身边悠然落下的雪花安静的犹如处子的脸。世界要是能永远这么安详就好了,把夜晚和寂寞拉的长长的,只要再安排一对相爱的情侣在一起就好。就像我们现在,温暖和寒冷交织,共同营造着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 “不早了,该回去了。”我松开他,习惯性地挽起他的胳膊。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才发现已经十点多了。我把手机丢回口袋,享受着这个夜晚沉睡之前最后一段温馨。现在的我,似乎很会计算时间,尤其是和夕迟待在一起时,才看见他的那一刻起,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在脑子里计算我们这次能在一起待多久。 但是有一样东西我一直不敢计算,那就是以后,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待多久。因为算来算去,都算不出永远这个数字。所以无论如何,都不会有我想要的结果。或许在时光里,我的确是个贪心的女人,我总是想要更多,害怕它们走的太快。 很快就走到了寝室楼下,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很难想象这个住了上千人的宿舍门口,会一个人也没有。大学时代我们都成了需求冬眠的动物,甚至连电脑也想搬到被窝里玩。夕迟曾经说,被窝里是青春的坟墓。然后晴雯一脸不屑地回击,多么美好的时光,不睡觉难道都像你们男生一样成天上网玩游戏么。我笑笑,据说玩游戏可以锻炼智力。然后晴雯怒了,真是夫唱妇随啊,她说。老头啊,我真心没想过帮他,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夫唱妇随”这个词有多怨。 “明天我们一起去吃早餐,七点钟,我在这里等你。”他说。 “我不要。”我说,“明天上午前两节没课,我想好好睡一觉。” “不行。”他想了想,“睡多了对身体不好,说好了,七点。” “我才不管,反正我不会起床,好不容易前两节没课。”我调皮地对她笑了笑,以此来暗示他该让着我,“到时候我就说我感冒了,反正我不起床。”我补充道。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呀。”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那我让一步,我把早餐买好了给你送来,到时候你下来拿总可以了吧?” “那我还不是要起床。”我作伤心状,“你就让我睡一觉,你就要我好好睡一觉嘛~!” “算了,我也好久没睡过早床了,明天也补一觉吧。”他意味深长地说,“那后天,后天一定要起床。” “没问题。”我不假思索,其实我想告诉他,后天我们有早自习,就算你不说我也要起早。只不过我怕这样一说,大后天的安稳觉又泡汤了。 然后,他走过来握住我的胳膊,俯下身,温柔地在我的额头上亲吻一下。然后松开我,宝贝,晚安。 安若&夕迟 【安若】 大学里的生活总容易归于平静,大风大浪过后,永远是千篇一律的碧海蓝天。比方说,接下来的几天,程峰和宋茗他们两个始终没有出现。幸好程峰发短信回来说,一切都好,于是他们的事我很快就忘了。然后生活又回归到了程峰生日前夕的光景,我、晴雯还有夕迟。总是有意无意地与周围的人保持距离,当然了,不光我们,大家都是这样。似乎活着的意义又回归到了原始部落时期,吃饭、睡觉顺带谈一下恋爱。 这场雪断断续续的下了五天,让我想起了一首叫“认真的雪”的歌,虽然几年前它已经成了历史。人生这东西就是这样,再好的东西,也无法持久。比方说,你曾经很喜欢一首歌,你会把播放模式调成单曲循环。然后不知不觉中,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听够了,那接下来它的命运就是,永远安安静静地躺在你的播放列表中。等有一天你无意中翻到,才发现,原来一首歌的回忆,也那么美好。 记得我第一次和夕迟说话,是在校门口那棵皮都快掉光了的梧桐树下。其实那一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当一片该死的梧桐树叶从他眼前滑过以后,突然显现出来的眸子,尤其是那长长的睫毛。我承认就是那东西,让我忍不住偷偷砍了他几眼。 但是现在我总是不愿意去看那棵苍老的梧桐树,寝室里有个姐妹告诉我,那棵树也叫分手树,因为无数刚毕业的情侣都在那棵树下分的手。所以,每当我再一次看见那棵树时,尤其是在它落叶的季节,总是很容易想起她说的话。我们会是一对例外吗,我是说毕业那天,我们牵着手从那里经过,高调地向它宣誓,我们赢了! 【夕迟】 五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和安若坐在小湖傍边的台阶上,台阶凉凉的。我正准备把衣服上的帽子取下来给安若当坐垫,熟悉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响了起来。 “这么惬意啊。”是宋茗的声音,我一下就听了出来。我和安若同时站起来,看了一眼站在她旁边的程峰,一脸的精神抖擞。然后骄傲地搂住宋茗的肩膀,仰起头:“怎么样,一起去喝一杯吧,我们出钱。” “我们”。我轻声念道,真快,比几个月前突然就谈起了恋爱更让我吃惊。我们,而不是我,看,这是夫妻才能有的自信。 “那、你们,以后打算怎么办,逃课快一周了,虽然也没几节。”我笑说,看着他们充满暧昧的眼神。 “我编了一个连我自己都不大相信的理由,结果辅导员还真信了。还信誓旦旦地要发动全班同学来看我,结果我和班长串通了一阵子,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他意味深长地说,忍不住叹口气,看起来当时的胆战心惊还没完全过去。 “这次又是被车撞了,还是不小心让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砸了?”安若忍不住问。宋茗就在这个时候笑了,四个字,风情万种。似乎是这几天里,彻底的完成了一场蜕变。 “都不是。”程峰仿佛一下子来了兴致,“我说为了救一个站在马路上的小孩儿,转身的时候被一辆摩托车压了脚趾,骨折了。应该是我说的绘声绘色,她很容易就相信了。” “别听他的。”宋茗终于开口说话了,“我都不好意思说,他说他爸出了车祸,你说有这么不孝的儿子吗。” 我们同时忍不住笑了出来,什么叫人才,这就是。“我要是你爸,非得被你气死。”安若忍不住感叹一句。 “去你的,沈安若,你一个女人怎么当我爸,这话夕迟说还差不多。”程峰语调轻松地打趣道。于是我们又被他逗笑了,你说这孩子,他爸还真是命苦。 然后我们四个边走边说笑,目的是离学校不远处的“木兰天吃”。也就是宋茗之前打工的地方。据说换了老板以后,生意比以往差了很多,但是厨师还是原来那个,所以做的菜应该还不错。 “要不我打电话把晴雯也叫来吧。”程峰从口袋里掏出电话,似乎是感觉到没有晴雯,气氛活跃不起来。“好几天没看见她了,怪想的。” 宋茗忍不住白他一眼,紧接着就听到一声惨叫。如果我猜的没错,现在他胳膊上又紫了一大块。似乎心满意足了,宋茗说:“快打电话呀,我也怪想她的。”说完,她温柔地挽起程峰那只受伤的手臂。 我和安若不约而同地笑笑,说不上为什么,突然觉得之前那种怪怪的感觉消失了。我是说从这次看见她开始,宋茗她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应该是感觉到她已经不在乎了,我也就在那一瞬间释然了,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暮哭司:宋茗 这几天里,我和程峰去了很多地方。计划是他提出来的,他的定义是:放逐。我为他鼓掌,真难为他了,能想出这么好的方法逗我开心。他说,接下来的几天,我陪你疯狂一把,放逐自己。那个时候我真没想过,他所谓的放逐,原来是那么一回事儿。 那天晚上,我快一点的时候才勉强睡着。其实也不算睡着,那种感觉就像你一半儿大脑在休息,另一半儿却保持清醒那种感觉,反正任何大一点儿的动作都能让我醒过来。所以,当漫长的如同无边无际的原野的夜晚过去,苍白的黎明到来之际,我才算真正的入睡。 然后我一觉醒来,程峰正双手枕着头,出神地盯着上方的天花板。看起来很认真的样子,说明他也刚醒没多久,大脑还处在混沌初开时的一片朦胧当中。我把右眼闭上,左眼正好可以看清楚他侧脸的曲线,还挺端正的,就是不该头发有点儿乱。[] “你醒了?”他突然侧过头来问我。 “几点了?”我问。 “大概十一点半了吧。”他不假思索地说,“我刚看时间不久。”看着我疑惑的表情,他补充一句。 “这么晚了。”我喃喃地说。 “看你睡的正香没忍心喊你,中间又模模糊糊地睡着过几次,我也刚清醒没多久。”他把胳膊重新放回被子里。 “你还真是。”我咕噜一句。然后掀开被子,披上他那件儿难看的外套,不紧不慢地走到窗子旁边。 拉开窗帘的一瞬间,白的有点耀眼的光线一下子透了进来。外面还在下雪,一点儿停下来的意思也没有。就连遗落在不远处的电线上也落上的雪,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无弹窗广告)我忍不住想,要是自己正在下面结果那条看起来淡薄的电线突然掉下来的话,自己会不会被所谓的高压电死。然后忍不住打个寒战,没办法,最近老是杞人忧天。 “宋茗。”他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们逃课吧,这几天我陪你好好玩玩。我们去野外雪夜生存,敢不敢?” 我一愣,他还真敢想,野外生存。不过,还真没吓着我,然后我回头看着他,他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不过看得出来,他是认真的,至少不像是在开玩笑,我笑笑:“怎么个生存法?” “我想好了,我们买个帐篷,买些吃的喝的。再去一次昨天去的那个地方,虽然不是什么原始森林,也够荒无人烟了。”他信誓旦旦,我还没怎么兴奋,他自己反而越发不可收拾。 “你刚才想了半天不回就想的这事吧?”我忍不住问。 “我是想起了小时候我爸陪我干的事。”他意味深长地说,“所以才有这个想法,那个时候我爸几乎不把我当人,像是野外生存、鞭打脚踢的什么都不少,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虐待儿童。我记得他说:当年我老子怎么训我老子现在就怎么训你。你说这还叫老爸吗,搞得我将来也想这么训我的儿子。” 然后我很不雅的笑了起来,这孩子,听语气也不是像是又多恨他爸,不然也不会在前面加个“老”字。于是我说:“怪不得,都说孩子小了打不得,打多了长大后会变笨。” “好了宋茗,你就会拐着弯儿的取笑我。”他笑说,“不就是学习差点儿,也不见得比你笨到哪儿去。” “那是!”我感叹一句,“也就笨上那么一点点儿。” “到底去不去呀,不会是害怕了,又想转移话题吧?”这个欠揍的,不知道是谁先转移的话题。 “去,怎么不去。”我斩钉截铁,“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 “好勒!”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床上翻起来,然后又迅速缩进去,像是生了场大病一样躲在里面瑟瑟发抖。 “怎么呢?”我好奇地问。 他把头露出来,咬牙切齿地看着我,然后很撒娇地说:“冷。” “有那么夸张吗,不会还要姐姐来帮你穿衣服吧。幼儿园都上罢了,穿个衣服还怕冷你羞不羞。”我边把椅子上的衣服丢给他边说,然后才意识到,扔过去的衣服正好盖住了他的头。 “姐姐~”他把衣服掀开,露出斗大的两只眼睛,“来帮我穿衣服。” “去你的!”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枕头扔过去,准确的砸在他的头上。真是活该,早就料到你会来这一手。 夕迟&宋茗 【夕迟】 几天以后,程峰和宋茗的奶茶店就开了装修了。(.无弹窗广告)我从后街经过的时候,无意中看见宋茗待在里面,像是在监督那些工作的装修工。外面的牌子很显现,尤其是硕大的荧光字体:“茗香奶茶店。”这名字真的是个绝笔,没有更合适的呢。 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儿,准备走的时候,不小心撞见了宋茗看过来的目光。“真巧,看看,我们的店装修的怎么样?”她不紧不慢地从里面走出来,脸上挂着真挚的微笑。我还是注意到了,她用了个我们。“真不错,尤其是这名字,你起的?”我礼节性地向里面望了望,诚实地说。“那当然,他,怎么可能起出这么好听的名字。”说“他”字的时候,她刻意停顿了几秒。我笑笑,看来宋茗终于找到幸福了,我为她高兴,真的。“那你忙吧,我先回去了。”我真挚地对她微笑了一下,转身的时候,她在后面喊我:“夕迟,改天请你和奶茶。” “好啊,开张的时候记得通知我。”我笑说,感觉很自然,看来我之前的担心是多余了。“那我走了。”我重复一句。 “拜拜~”她轻描淡写地说,然后从容的走进店里。一路上我脸上始终挂着笑,老实说我是个喜欢安逸的人。这样就好了,就像她说的,永远的好朋友,我们终于做到了。 在安若的寝室楼下,我碰到了晴雯。原本我是在那里等安若一起去吃晚饭的,然后刚放下电话,她不紧不慢地从里面走了出来。感觉像是好久没和她正经地说过话了,突然间觉得陌生了许多。我正准备打招呼说“好久不见了。”她事先仓促地笑了笑,语气听起来像是开玩笑:“真不巧,原本不打算撞见你的~” “我没惹着你吧~”我笑说,“你该不会是那次喝酒喝坏了大脑吧,怎么感觉你最近怪怪的?” “你才喝坏了大脑!”她目露凶光,“姑奶奶我最近特别烦,尤其是你,最好离我远点儿!” “为什么尤其是我?”我疑惑地问。 “因为?????”她停顿一会儿,“因为你看着越来越讨厌!” 【宋茗】 那天晚上醒了以后,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直到白昼来临。我披着被子从帐篷里面钻出来,外面的风雪小了很多,眼前是无休止向前延伸的白,以及没有任何瑕疵的洁净。除了由衷地感到震撼,只剩下想要大喊一声的冲动,然后我就这么做了。 我听着回音在空旷的雪原上跌荡,听着吹过的冷风中细微的低语,雪这种东西,是会歌唱的。妈妈小时候指着它们对我说。那个时候我曾经对着门前雪喊出了那句:妈妈,我爱你。然而一转眼我就长大了,今天,我再一次对着着雪地呼喊,我喊出了这几年很少提到的字眼,当“程峰”的余音即将消失的时候,我在后面加了用尽所有力气喊出来的三个字:我、爱、你! 突然,他从后面抱住了我,紧紧的。他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也爱你。我摇头,不行,我要你也喊出来,我说。他松开我,煞有其事地深呼吸,然后那三个穿透了落满了雪的荒野,穿透了厚厚的云层,穿透了白色的柔光里悠然而过的时光。我听见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宋茗。 过了一会儿,我问他:“你昨天晚上说的话,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 他仔细回想了一会儿,说:“当然是真的。”语气坚定,“中午我就给我爸打电话,他不会有什么意见。我上大学的时候只有我妈支持,我爸觉得我应该去经商。用他的话说,上了大学出来还不是打工,现在大学生一抓一大把。开始的时候我还真有些动摇,不过仔细一想,我觉得不上大学的话人生总像缺点儿什么,你觉不觉得?” “原来有这种感觉。”我诚实地说,“但现在没有了,事实上,哪里都是一种生活,不一定非要在大学里,只不过是经历不同罢了。话又说回来,我本来以为自己上不了大学的,结果我‘继父’坚持要我读。”我很别扭地说完这段儿话,不过说实话,这些年来心里一直挺感激他,要不是他,我真不知道自己现在会是个什么样子。 “你一直没对我说,原来你继父对你那么好。”他意味深长地说,语气听起来像是在感叹我是个非常幸运的人。本来,也不怪他,很难有人会认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会产生真正的亲情。但是我想说,我不那么认为,血脉相连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时间。天长日久,唯一不变的东西,除了亲情还有什么。 “你呀~”我感叹一句,“是没有体验过那种没有父亲的生活,你要知道,只有母亲或父亲的生活,永远构不成一个完整的家。”事实上这一点上,没有人比夕迟更了解我。也只有他,才会设身处地为我着想。只不过这些都只是从前,我所能做的,只有一辈子感激他,我说的是真心话。 幽怨司:晴雯 这段儿时间,我像是在唱一场独角戏。(.无弹窗广告)我把每天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浪费在被窝里,塞上耳机,盖好被子,忘乎所以地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心里总是乱糟糟的,不是吃醋也不是难受,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换句话说,我觉得自己活的挺失败,除了我暂时还不能泰然面对的夕迟和沈安若以外,我几乎一个朋友也没有,更不用说知己。 事实上,认识沈安若不久,我就把她当成了知己,她是这辈子第一个让我想真心对待的人。这女人和其它女人不同,打个比方来说吧,如果她走在大街上的话,你一眼就可以从千篇一律的人群中把她挑出来,不是因为她漂亮也不是因为她的着装,简而言之就是一种感觉。认识她以后才知道,原来她也不过是空有一副坚强的外表,内心甚至比那个叫宋茗的女人还脆弱。 然后慢慢地,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我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认识她时候的情景。那个时候刚开学没多久,一个空气闷热的晚上,辅导员把所有人集合起来选班委。我走进教室的时候,就看见了她,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似乎是教室里的群情激奋与她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当时想的是,真好,这女人晒的比我还黑,所以为了彰显我的白,我很大方地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这个时候,一个个子挺高长的挺帅气的男生走了上去,随之而来的是下面排山倒海式的掌声。然后那个男生很有弧度地笑了一个,用极其有亲和力的声音说:“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我叫何远志,来自千里之外的江南小镇,很高心能在这里认识大家~~~~~~”重点来了:“我想竞选我们班的班长,如果大家选我当班长的话,我保证竭尽所能地为大家无私服务。[.超多好看小说]只要大家有困难,我一定尽力解决。只要大家有需求,我随叫随到。只要大家有愿望,我一一帮你们实现。我以我的人格起誓,我说到做到!” 然后下面爆发出轰轰烈烈的掌声,然后我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旁边的沈安若,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记得当时她脸上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我心想,要是我是个男人的话一定现在下手。犹豫了一会儿,我坐过去:“我叫徐晴雯。”她看我一眼,笑着回答:“我叫沈安若。”我一愣,还蛮爽快,“刚才那个‘班长’,会不会选他?”我纯粹没话找话说。“当然不会。”她不假思索,“你呢?”“当然不会。”我干脆地回答。 她有点儿意外地看我一眼,若有所思了片刻,问我:“为什么?” “就为他刚才的那三个排比。”我悠然地说,“根据我的经验,动不动就胡乱起誓的男人往往不可靠。”迎着她认同的目光,我简练地问她,“那你呢,又是为什么?” “我倒是没注意他刚才说了些什么~”她言简意赅,“我讨厌长成那样儿的男生。”停顿了一会儿,她补充到,“我倒不是以貌取人,只是有些人你一看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我很夸张地笑了出来,那个时候我总是习惯用这种方式表示认同,然后我问她:“那我呢,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人?” 她看着我,笑了:“你是会和我成为朋友的那种人。” 然后没过多久,我们就真成了朋友,这么说是因为我一直不怎么喜欢用“闺蜜”这个词。而事实上,我和她完完全全地就是一对儿闺蜜,因为我们除了睡觉。包括吃饭,包括上课,包括去超市买东西我们都会黏在一起。 那段儿时间我们也有讨论过这个学校的男生,不过都是指着路过的男生评头论足一番。记得那个时候她总是把帅哥称为:对得起大众的人,而已。而已是她的口头禅。然后遇见长的差一点儿的,她总会一本正经地说:不要这么说人家,人家只是长的比较内敛。说完了以后总是她首先忍不住笑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她用前所未有的语调对我说:“晴雯,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生。”说这话的时候,她抬起头看着远方,眼神里饱含光芒,脸上幸福和期待的神情若隐若现。只不过之后的很久,她都没能知道那个男生的名字,我只是隔很远看到过那个男生一眼,当时只给我看的时候,这女人还一脸的不好意思。 然后刚开始没多久的一天下午,她用足以称得上“雀跃”的动作跑到我面前炫耀:“晴雯,徐晴雯,我今天遇到他了,我今天遇到他了???????”她没大没小地抱着我乱晃一通,我当时没喊出口,我想说,沈安若,你弄疼了我的腰。 痴情司:安若 夕迟今天看起来怪怪的,似乎是有什么事在脑海里盘根错节纠缠不清。(.无弹窗广告)我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去,我想这个时候我脸上的笑容一定挺醉人的,夕迟喜欢我笑,这我知道。 “天气真不错。”我说。 “难得,大早上的就给人好脸色看。”他用“欣慰”的语气。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怎么说话了,我什么时候给过你不好的‘脸色’看?”我故意加重了“脸色”的语气。 “你哪一次见我不是先摆出一幅奇怪的表情,非得我主动上去搭讪才正常!”他意外深场地说,那样子真让人讨厌。 “什么时候?”我问。 “大多数时候!”他不假思索。 “比如说?”我挑下眉毛。 “昨天早上。”他言之凿凿。 “没有啊~”我摆出无辜的表情,一脸疑惑地看着他,故意侧着头以示自己正在努力回想。 “和你说不清。”他叹息一声,“你自己‘努力’回想!”我学着我说话的技巧,刻意加重了“努力”这个词的发音。 “那我想想~”我低下头作若有所思状,然后抬起头,迎着他期待的眼神。嫣然一笑,我说,“我还是想不起来~” 然后我习惯性地挽起他的胳膊。“我饿了,快去吃饭。”我用命令的语气。他很快就忘了刚才的话题,散步式地迈着步子,装作没听清我的话。没办法,每次我挽着他走路的时候,他势必摆出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冬日暖阳,姑且用这次描述一下这个早上吧。一个很温暖的汉语词汇。我喜欢冬天,喜欢下雪,尤其喜欢那种长久蔓延的大雪。只不过我更喜欢的是,雪过天晴后能出一场足以让人感到温暖的太阳的感觉。怎么说了,或者就像,你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水潭里。全身湿透。然后,回到家,妈妈给你换上一套干净的温暖的衣服时的感受。 今天就是一个这样的好天气。所以。自然而然地,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我心情好的时候最喜欢干两件事,一件是挽着夕迟无忧无虑地出去漫步。一件是急着想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妈妈现在应该在西区的某一块空地上,而我的宿舍和教学楼都在东区。很多时候,我去妈妈的宿舍的时候她都不在,所以我通常只能在有很多空余时间的时候才去看她。 我正在想是不是下午的时候过去看一下妈妈。夕迟淡淡地说:“我刚才看见晴雯了,你绝不觉得她最近看起来怪怪的?” 这么说还真提醒了我,仔细回想一下,她最近的确有些不太正常。如果认真去想的话,她的变化大概是从程峰生日那天开始吧。我还一直以为她是因为那天触景生情,现在来想,似乎没那么简单。 “好像是有点儿。”我疑惑道,“最近她像是不大愿意和我们待在一起。之前我好像问过她一回,她没说。” “可能那次对她影响太大了吧,后来她不是说那个地方是她爷爷奶奶的坟墓吗。之前她也说过从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长大,你应该能体会那种感觉。”夕迟意味深长地说。 “什么感觉?”我故意问他。 “失去???”他突然停了下来,歉意地看我一眼,“我不是那个意思,不是,我没想那么多。” “好了。”原本我想乘机逗他一下的,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今天心情好。我笑说,“你不就是怕我误解成你在说我小时候失去爸爸这件事吗,我知道你是无心的。”我释然地对他笑笑,“更何况我很久以前就不在乎了,人活一辈子多不容易,没必要在乎别人的眼神,没爸爸又怎样,我还不是活的好好的。” 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无意中变得温柔起来。无论是他的语气还是眼神,我知道他的温柔不是什么同情和可怜之类的东西,他是想好好疼我。亲爱的夕迟,我没说错吧,如果你看到的话。 “安若,你总是那么让人心疼!”沉吟了很久,他意味深长地蹦出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怎么说?”我歪着头看他。 “我也不知道。”他语气深沉,“就是一种感觉,让人忍不住想去好好疼你。” “那你为什么对我不好!”我佯装生气。 “哪里不好了?”他又开始着急了,似乎是极大的不乐意。 你说这孩子,很无心的对她撒下娇都还要人解释。 “反正不够好!”我语气生硬,事已至此,我只好假话真说了,反正我觉得他该对我更好一点。有句话怎么说,啥啥,你就是我的唯一。没错,我要他把我当成他的唯一,虽然我知道他应该已经把我当成唯一了。但我想让他表现出来。 “哪儿对你不好了,你说,我改!”他捏捏我的脸蛋儿。我没好气的把他的手打开。“不许碰我!”我使出一个白眼,你说这话让我怎么回答。这个白痴,什么都要当个真。 晴雯&夕迟 【晴雯】 程峰打电话说,让我周五去奶茶店帮他发传单时,我确实吓了一跳。真没想到,之前还只是听说,马上就变成了现实。我想了想,还是答应了,毕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来拒绝。可是放下电话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知道,那天一定会见到夕迟,一定会。所以我又把电话拿了起来,我想找个理由推脱。 最终我还是放下了电话,说不上为什么,但就是下不了决心。 然后那天晚上我给爸打了个电话,差不多快两个月没和他联系过了。开始我想的是和原来一样,只要问一句:徐逞强,你还活着吗?可是接通的那一刻,突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声音前所未有地祥和和安然,我还没张口,他先说话了:“雯雯,还好吗?”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如果开口的话声音一定是哽咽的,他又连续问了几遍。我闭上眼睛,等心情平静了以后,我淡淡地回答:“嗯。” 后来我们又简单地聊了几句,便放下了电话。末了,我说,这是我的新号码,一直忘了告诉你。电话那头传来几声淡淡的笑声。 躺在床上,我随手翻开一本书,寝室里的其它人都还在电脑前面坐着。(.无弹窗广告)记得刚住进来的时候,我们信誓旦旦地把手放在一起说要做一辈子的好姐妹。那种场合下,我也不好意思不搀和进去。 然后没过多久,小米和琴子就大吵了一架。后来我才知道,不过是因为一个玩游戏的声音吵到了另一个和她男朋友视频。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种说不出来的沉闷气氛像是传染病一样在寝室里蔓延,直到如今,每个人进进出出都像陌生人,谁也不去搭理谁。这样也好,我心想,反正与我无关。 就像现在,各干各的眼前事,谁也与谁无关。什么叫做世态炎凉,这就是。熟悉的陌生人,说的大概就是这回事儿。 实在是看不进去一个字,我把手机掏出来。无意中点进了收信箱,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在蓝色的银幕上跳跃着。我数了数,一共一百二十就条短信,其中有九条是夕迟发给我的。除了有两条是简单的闲聊的话以外,其它的都是他问我有没有和沈安若在一起。 其中有一条我记的特别清楚,那是他和沈安若闹别扭的那天晚上发给我的。他说,晴雯,安若她电话关机了,你帮我看一下,她还好吧?我想都没想就回了个――好的很!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我可能已经开始喜欢他了,不然回短信的时候我也不会那么气。 只不过,当时我以为自己只是心情不爽,因为大多数时候我心情都不怎么好,一点就着。然后第二天晚上,他又拉着沈安若的手出现在我面前。一点儿也没让我意外。 就像现在,我把那条短信打开,目光注视着发短信的时间显示的是“十一点五十三分”的时候。我就知道,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这可能就是我一直没发现自己喜欢上或者爱上夕迟的原因了吧。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和他不可能,永远都没有可能。这么说是因为,我听了她和宋茗的故事。所以我了解他,王夕迟,如果没有意外,他不会离开沈安若。 “意外”――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我心中的某个地方莫名地撕扯了一下。转瞬即逝,我闭上眼睛,我不能有这种想法?????? 【夕迟】 傍晚,冬阳西沉,寒风降临。我和安若边走边聊,也没想过要去什么地方,只是很自然地沿着小路向学校后山的方向走去。然后,如果发现路上没人的话,我们快速接个吻。时而,我也会吻一下她的额头和脸蛋儿,我喜欢吻过后看她看我的眼神。 其实今天我心里一直想着两件事。直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晴雯那句:尤其是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很认真地回想了一下,自己好像没有地方得罪过她。不过我很快就找到了原因,我忘了,她本来就是个奇怪的女人。然后就是,我现在才觉得,宋茗和程峰在一起,真的再合适不过。怎么说呢,就像程峰从来没问过我宋茗原来是不是你女朋友一样,我想除了他,应该没有其它人可以对宋茗的过去毫不在意。老实说,之前我也在意过,但是后来,真的不在意了。岁月长了,很多当年放不下的事,慢慢也就看透了。 “想什么呢?”安若挽着我,迈着缓慢的步子,轻声问道。 “想你。”我玩笑说。 她翻个白眼,娇嗔一句:“你就会哄我。” 我不动声色地笑了笑,看了一眼已经模糊的天空。冷风从来都没有断过,实在是不想在这种地方多待。“我们回去?”我停下来,看着她,“天快黑了,一会儿会很冷。” 她转身抱着我,想了想说:“再站一会儿。”然后向后山的方向看了一眼,顿了顿说,“我想去后山,但是我又怕冷。” “那里晚上不安全。”我说,“听说我们学校有很多人在那里被人打劫,还听说??????”我犹豫一会儿。 “还听说那里是坟冢对吧?”她扬起小脑袋,聚精会神,我点头。她一下子来了兴致,想了想,她说:“我也听人说过,所以我才想去看看,又不敢去。说实话,我小的时候很多人对我说这世上真的有鬼,所以我一直想去证实一下。”她表情怪异地向那个方向看了一眼,“要不你陪我去看看,敢不敢?” 我很轻松地点头,虽然我心里也不是很确信所谓的“鬼”到底存不存在。所以我一直抱着怀疑的态度,换句话说,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的事,谁说的准呢。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她问。 “我怀疑它有。”我故意摆出认真地表情。“鬼~”我拖长了声音,然后故意看向暮色苍茫的后山,停顿了一会儿,我大喊:“呀!” “啊!”她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把头埋进我的怀里,我温柔地抱住她:“好孩子,别怕,有我了~”我拍拍她的头。她在我怀里“呜咽”了一阵后,抬起头咬住了我的嘴唇,用含糊不清地声音喊:“王夕迟,你坏!”然后,恶狠狠地咬了下去?????? 夕迟&宋茗 【夕迟】 差不多用了半个小时吧,我们已经安排好了所有的事。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是把外面的花篮重新摆了一遍,然后我和程峰负责把屋子里的柜台换了个方向。这个时候宋茗和安若热情地为我们每个人泡了一杯奶茶,我在安若旁边坐下。程峰很自觉地从宋茗手里接过奶茶,满面春风地说:“尝尝我们家宋茗的手艺,昨天晚上刚学的!” 话音未落,我差一点把刚喝进嘴里的奶茶喷了出来,安若像是呛到了嗓子般咳嗽起来。我抬起头,发现宋茗正用“真拿你没办法”的眼神看着程峰,然后她用无奈的语气说:“拜托,以后请把‘我们家’这三个字省去!”我想说,事实上我并不是笑他说出来的话,而是他说话时脸上的表情,实在是难以名状。 “这里面的珍珠是真的还是假的?”安若在旁边问,巧妙地把话题转移开。 “当然~”宋茗笑着说,停顿了一会儿,“不是真的!” “什么?”我和安若同时张口问道。 “别担心~”宋茗笑着解释,“我的意思是不是戴在脖子上的珍珠,但确实是能用来喝的珍珠。” “什么叫能用来喝的珍珠~”安若面带微笑地说,“我就是想问,这些珍珠是不是正宗的珍珠奶茶用的那种珍珠,还是通过某些来历不明的渠道买来的?” “应该不是纯正的珍珠吧,要是真的话应该会很贵。”宋茗把放在柜台下面的透明玻璃罐拿出来摆在柜台上,接着说,“看,就是它们,我敢保证是上等品,因为买的时候我们选的就是比较贵的那种。” “就是!”程峰神采飞扬地指着罐子里的珠子对我们称赞道,“多圆的珠子,你们看,比平常学校里面卖的那些珠子圆多了!” 我和安若不约而同地笑笑,宋茗在柜台后面对我们做个无奈的表情,不过看的出来,她脸上洋溢着的是幸福的色彩。(.) “你平时喝奶茶的时候,不会还刻意去看里面的珠子圆不圆吧?”安若笑着问程峰。 “那当然!”程峰一脸得意地说,“我早就有开个奶茶店的想法,所以平时多留意留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我记得当时你说的是开个精品店吧?”我们还没来得及开口,宋茗抢先问道。我真不想再笑了,本来,我还以为程峰在宋茗的熏陶下变的成熟一些了,没想到,他还是原来的样子,真让人欣慰。 “笑什么呢,这么开心?”晴雯就在这个时候潇洒地走了进来,与此同时,我们四个像是受到电击一样目光停留在她脸上一动不动。看着我们的反应,她嫣然一笑:“怎么呢,几天不见,不会都傻了吧?” “晴雯,这是你吗?”程峰怔怔地问她。 “废话!”她用一贯地语调说,“不是我还能是谁,你不会找了媳妇忘了娘,现在连我这个姐姐也忘了吧!” 对了,我突然意识到,之前的那个晴雯又回来了。只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之前那个从来不施脂粉的她现在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比方说,她的眉毛画成了我们学校大四学姐才画得出的样子,虽然看起来总感觉有什么不同。她的嘴唇应该是涂了唇膏之类的东西,从而在白炽灯光的映衬下显得光滑明亮,而在此之前,她的嘴唇看起来一直苍白干裂。还有就是,她脸上的颜色也变精神了许多,而之前的徐晴雯就算是桀骜凌然也给人以落寞憔悴的印象。(.好看的小说) 然后在我们无比的吃惊和错愕中,程峰率先问她:“我说晴雯,你是不是刚吃了油炸馍忘了擦嘴啊,怎么看起来闪闪发亮?” 晴雯极其无奈地看程峰一眼,然后对着宋茗,笑说:“我实在是懒得解释,你要我说什么好了,还是你跟他说吧!” 宋茗释然地笑笑,然后疑惑地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化妆的?” “很早就会了啊!”晴雯不假思索,“可能是今天没注意稍微画弄了一点儿,是不是看起来很不协调?” “还不错。”安若在旁边夸赞一句。 晴雯于是微笑地看向我和安若,笑说:“赶明儿你去我寝室,我也帮你好好画画,正好我那里有很多化妆品没人用,放久了扔掉多可惜。”说完粲然一笑,“怎么没有我的奶茶呀?”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宋茗笑着站起来,把事先准备好了的珍珠和奶茶加上牛奶,又从饮水机里放出一些开水,然后放进我叫不出名字的机器里把盖子封好,插上吸管,准确地推到晴雯面前:“请慢用!”我们不约而同地鼓掌,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 “什么时候学会的你?”晴雯忍不住夸奖一句,“多能干的姑娘呀,将来一定是个贤惠的媳妇儿!”晴雯对程峰使个颜色,“以后可要好好对人家。”然后意外地看向我,像是在开玩笑,“还有你夕迟,要好好待你旁边儿那个!” 我尴尬地笑笑,不知道说怎么回答。说不上为什么,今天总感觉她怪怪的,无论是说话的方式和语气,甚至包括脸上的表情。 【宋茗】 夕迟你没那么无辜。我不认为,你发现不了晴雯那丫头其实已经喜欢上了你。从今天早上她进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发现这丫头喜欢上你了,难道你没发现,她从进门的那一刻开始到程峰问她那个问题之前,目光从来没从你脸上离开过? 或者你真的没发现,但是后来你也该发现了吧。我是说,当她问我“是不是看起来很不协调?”的时候,目光不经意地瞟向了你,这么明显的动作,你该不会还发现不了吧?可是看着你无动于衷的样子,我觉得你又是真的没发现。所以我会忍不住想,你变了夕迟,你变的没以前那么细心了,从前的你比我还要敏感,从前的你只要我脸上一丝一毫的变化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但是我可以确信的是,沈安若那个单纯的无可救药的女人绝对没有发现。老实说,之前我一直认为沈安若是个很成熟的女人,但是后来我发现,她的成熟只是表现在某一方面。而对于爱情和人情世故,她完全单纯的像个小孩儿。 所以当我发现晴雯也喜欢你的时候,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安若她该怎么办。我不是担心你会背叛她,我担心的是,晴雯会做些什么。她会不会伤害她?安若,我可怜的孩子。 只不过现在,我什么也不能说。我只是希望,每个人都好好的。或者等真相大白的那天,我再找你好好谈谈。 【夕迟】 客人们陆陆续续的都来了,事实上都是一些我们学校的学生,以及一些周围工厂里的所谓白领。 我和安若分别站在街的两边,把手里的传单发给来往的路人。有时候也会碰见一些喜欢给你眼色看的人,比方说有些衣着华丽的白领,比方说自我感觉高人一等的这个学校里的学生。然后一笑而过。人生在世多不容易,何苦要去在意别人的眼神。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只是活在自己的优越感里。比方说,你会在拥挤的公交上遇见西装革履的某公司职员,然后在你不小心碰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会毫不客气地讲一句你烂掉牙的“becareful!”。这个时候你该做的事,礼貌地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一句“不好意思”而不是“sorry,butithinkthatit‘syourfault!”想想人家也就只剩下这么点儿优越感了,你还忍心剥夺吗。 晴雯留在屋里里做宋茗的帮手,程峰站在店门迎接进去奶茶的客人。人少的时候,我和安若会站在一起聊聊天,然后等人多了再站在街两边相互遥望。开个玩笑,没这么夸张。 接近中午的时候,安若走过来对我说:“你再回去拿一点传单来,我在这里等你。”我点头,然后把手里剩下的传单交给她。 进门的时候程峰笑说,真不错,一上午来了大概七八十人,现在才算稍微轻松了点儿。我说,那还不错,一会儿可能人更多。然后我走进去,发现晴雯一个人站在柜台后面,门口的高椅子上坐着两个女人,手里正捧着一杯奶茶。然后我走到晴雯面前,对她笑笑,然后准备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传单。 【宋茗】 我知道该来的还是回来,只不过,我没想到它会来的这么早。我从里间把草莓味儿的奶茶盒拿出来的时候,正好听见晴雯说: “夕迟,我喜欢你。” 我承认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愕然的连脚都抬不起来。 然后,我看见夕迟伸出去的手一动不动地凝滞在空气中。以及我看见了,晴雯脸上出现的我从没见过的笑。 宋茗&晴雯 【宋茗】 我看见夕迟落荒而逃,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孩儿。他仓促地把柜台上的传单拿走,一句话也沒说,甚至都沒敢抬头看晴雯一眼。 这让我想起了高中时代的夕迟。二零零一年的春天吧,春暖花开,山花烂漫。我和他并肩站在紫云山的山头上,身后是铺排成蜿蜒小路的落花,无端让人产生花尽红颜老的错觉。于是我心里就想到了林黛玉那个小家子气的女人,准确说是那个小家子气女人的诗:“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那天我和夕迟在紫云山上一呆就是一个下午,傍晚的时候,天空变成了一望无际的钴蓝色。春日的夕阳无限温暖,落花碧草,晚风微拂。不用说,这种时候,最适合干的事,再美也不过是一对初恋的情侣细水流长地接个吻。这么说或许有点矫情,毕竟我都这么大了,沒关系,就当是忆当年吧。 当年那个傍晚,我和夕迟第一次接吻。你一定想不到吧,当时是我主动。我至今清楚地记得,我偎在他的怀里,我们的目光在暮色的缠绵里交汇,我们甚至清晰地感觉到了彼此急促的心跳。然后我大方地说:“夕迟,你想不想知道接吻是什么感觉?” “想!”他点头。我闭上眼睛。事实上,当时我并沒有乖乖地把眼睛闭上,我不动声色地微微把眼睛睁开一条缝。我看着他慢慢地、慢慢地把脸凑上來,然后我就感觉到了那种说不出的味道。总之暖暖的、柔柔的。无法言说。只不过至今想起來我都忍不住笑的是,当他吻住了我的嘴唇以后,就像是被胶粘住了一样一动不动。 这个时候我发现他脸红了,我觉得真有意思,但是我沒有笑出來。我知道这个时候该怎么做,所以我主动地尝试着咬住他的嘴唇,然后我们两个像邯郸学步一样逐步探索。最后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地吻了起來。只不过我沒想到的是,我们松开彼此的时候,他像个害羞的孩子一样手无足措起來,脸涨的通红,低着头打死也不抬头看我。于是我真的笑了,笑着看他慌张地把身体转过去,很久以后回过头來看我时,脸上的红云都还沒來得及散尽。扯远了。 夕迟跑出去以后就沒再回來,中午的时候他打电话说和安若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我说好,事实上我已经买好了无份盒饭,但是我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也不再说什么。 我出來的时候,晴雯试探性地问,夕迟刚刚來过我看见沒有。我摇头,装作一点儿也不知情。我想的是,如果我们装作不知道这件事的话,或许它就这么过去了。晴雯这丫头我知道,如果让我们都知道她喜欢夕迟的话,就算是为了所谓的面子,她也不会善罢甘休。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三个坐在一起。程峰和晴雯有一句沒一句地聊着,偶尔我也跟着说上两句。说不上为什么,我现在感觉自己挺讨厌晴雯这丫头的。或者也谈不上讨厌,只是不习惯她做事的方式。换作是我的话,我想最起码当时我笑不出來吧。准确说,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好笑的事,换句话说,它关系到她们三个人的一生。我沒再看玩笑,人生到了我们这个阶段,青春真的已经所剩无几了。 下午夕迟又给我打來了电话。他说:“传单发完了,今天有点事就不來了,明天再來店里找我。”我想了想,很客气地说:“那谢谢了,那改天,改天请你喝奶茶?” “随便吧。”他淡淡地说,通常他这么回答我问題的时候,就说明他心里很烦。所以我也不再说什么,真沒想到,时至今日我总感觉自己变成了所有人的姐姐,而夕迟、安若、晴雯甚至是程峰,都像我的小弟弟一样等着我去疼爱。奶奶的,真开心,二十几岁就可以话年长的感觉真不错。 【晴雯】 我终于把那句话说了出來,是“终于”。那种感觉就像,就像你在某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呆久了,突然获得新生,得以在旷远无边的草原上忘情地奔跑一样。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天上白云一朵朵,万里碧空好晴朗。对,就是这样,准确的很。 你不知道,夕迟那家伙当时的反应。怎么说呢,应该是把我当成了会吃人的怪物吧,逃也似的飞奔出去。当时如果不是程峰还站在门口的话,我一定会在后面大喊:“夕迟,我喜欢你!”我想看他跑的更快的样子。最好是再被什么绊倒,然后迅速爬起來,顾不得拍掉身上的泥土继续向外跑。 所以一整个下午,我心里说不出的愉快。幸好下午进來喝奶茶的人不是很多,我很轻松地边哼着小曲儿边忙手边的事。开始的时候我还担心宋茗这女人该不会看见了吧,然后当时我看她那个样子心里就放心了。毕竟,我也沒想过今天把心里的想法告诉夕迟,所以我也沒有充足的心里准备面对他们知道这件事后的反应,尤其是沈安若。 晚上离开的时候,宋茗和程峰这一对儿苦命鸳鸯很客气地说:“真谢谢你,累了一天。” “那么客气干什么!”我做个沒什么的手势,笑说,“以后需要帮忙的时候再叫我。” “那还用说,不叫你叫谁。”程峰在旁边玩笑似地说。 “夕迟他们呢,下午沒來吗?”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不放心地问了出來。 “來了。”宋茗解释道,“他打电话來说有事先走了,明天。”她停顿一会儿,“明天有空了來这里喝奶茶吧。反正周末沒什么事,还不如來我这里帮忙。” “后面那句话才是真的吧!”我笑说,“放心,等我睡好了一定來”想了想,我补充一句,“你最好把沈安若他们也叫來,反正周末大家都沒什么事,还不如多聚聚。” “沒问題!”她笑着点头,“晚上我给她打电话,明天就当是我请客,感谢你们今天來帮忙吧。” “你呀!”我忍不住想到了明天夕迟看见我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然后我对宋茗笑笑,“别那么客气,那我走了,明儿见!” “明儿见!”她很客气地对我挥手,程峰也躲在柜台后面对我挥挥手。 第二章 :夕迟&宋茗 【夕迟】 终于知道答案了。(.无弹窗广告)但却是我最不想知道的结果。当晴雯笑着说:“夕迟,我喜欢你!”时。我承认当时自己完全懵了,换句话说,就算是让我相信地球若干年年后会反过來转,我也沒想过晴雯她竟然喜欢我。因为,我感觉我和她之间,可以是友情,甚至是亲情,但唯一不可能是的,就是爱情。 我想包括安若在内,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吧。所以当时我什么也说不出來,我很沒种地逃了出來。心里乱成一团,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突如其來。我心里唯一想的,就是不能让安若知道。我不是在逃避,我只是不想从此我、安若以及晴雯之间再也沒有恢复如旧的可能。虽然我也知道,现实已经不可能了。但是最起码,在安若知道之前,如果我和晴雯好好谈谈的话,应该还有一线希望吧。 其实安若下午也察觉到了我的不对,我想她应该沒想到这件事上來。发完传单以后,差不多才三点一刻,她本來是要回去继续帮宋茗干点事的,结果被我活活拖走了。 当时她很诧异地问我:“夕迟,你怎么了?怎么一下午都感觉怪怪的?” “沒什么。”当时我编了一个现在想起來后悔不已的理由,我说,“我感冒了,头有点疼,你陪我去买药吧。(.)” 然后她乖乖地陪我去了校医院,我对窗口里面的护士小姐说:“美女,买一盒三九感冒冲剂。”当时我想的是,反正这东西以后或许还用得上,反正安若喜欢感冒。 结果我们家女主人沈安若小姐,很热心地对护士小姐说:“护士姐姐,可以帮忙倒一杯热水吗,我们回寝室还很远,他头疼一下午了。” “注射室有饮水机,你们自己去倒吧。”那个护士很礼貌地指了指另一个窗口的一次性纸杯,“杯子在那里!” 我欲言又止,本來我想说,不用了,谢谢,我会寝室再喝吧。可是我还沒來得及说出口,安若以及快速地把纸杯取了出來。我看了看手里的感冒冲剂,又看了看说明书上的配料:三叉苦、岗梅、金盏银盘、薄荷油、野菊花·····然后我心一横,告诉自己:喝吧、喝吧,小时候喝了那么灌也不沒什么事,那些都是中药,说不定还能强身健体。 然后当安若小心翼翼地把冲好的黑色不明液体,端到我面前时,我很从容地把它们喝了下去。甜的。我最讨厌的味道。喝完了我意味深长地感叹一句,舒服多了~ “这么快?”她关怀地看着我。 “那当然!”我笑说,“你给我冲的药,当然快一些。” “少花言巧语!”她脸上尽是温柔和关怀,我忍不住想到了我们的未來。我想的是,假如有一天为人子母,我们家安若一定是个温柔贤良的母亲,最重要的是,秀外慧中的妻子。想多了。 晚上吃罢饭,安若关怀地说:“你早点回去休息吧,正好今天我想回去洗个澡,好好躺在床上睡一觉。” 我本來想说沒关系,我们去看夕阳。自从和安若在一起以后,我从來都不愿意错过一个能和她一起看夕阳的机会。但是这个时候我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來,一定是晴雯,不然就是宋茗。然后我突然感觉当时宋茗就站在旁边。所以想了想,我说:“那好吧,累了一天你早点回去休息,晚上给你打电话。” “拜拜!”她微笑着转身,迈着轻盈的步子向寝室的方向走过去。我站在原地沒动,看着夕阳的余辉下她荒凉纤丽的身影,慢慢在微光里越变越小,直到彻底消失。 【宋茗】 晴雯走了以后,程峰故作深沉地对我说:“宋茗,过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我问,心想他不会也知道了吧。 他神乎其神地凑近我,一字一顿:“我发现,晴雯可能喜欢上了一个人。”我疑惑地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中午你和晴雯在里间休息时,我把晴雯留在柜台下面的手机翻开,准备找个游戏玩。结果无意中看见她手机上一个还沒按确认的发送报告,那条报告上显示的名字是:他。结果我一翻名片夹······” “怎么了?”我问,心里其实已经猜到了。 “那个号码太好记了,你应该猜到了是谁吧?”他像是急需要证明什么一样看着我,我知道,他想看我吃惊地感叹一句:不会吧?我当然不会表现出有什么意外,因为本來对我來说就不是意外。 “那又怎样?”我笑着问他,他很不解地盯着我,像是在诧异我的反应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我坚定地点点头,接着说,“很正常啊,女生有时候为了图简单随便存个名字很正常!” “不会吧?”他还是不解,“那也不至于存成‘他’吧,女孩子一般的不只把自己的另一半存成‘他’吗?” “你了解女孩子?”我故意追问道,“不是每个女孩子都是那样的,比方说我,我存你名字的时候就直接存的名字。再说,晴雯本來就沒什么朋友,那样存一下不很正吗!” “我也看了,我的号她就直接存的程峰。他手机里面一共才八个电话号码,除了夕迟和他爸,其它的她都直接存的名字!”他语气坚定地说,似乎很笃定晴雯喜欢上了夕迟。 “那是因为她先认识的夕迟,可能当时她只和夕迟一个男生熟悉呢?”我沒好气地说,“无聊不无聊啊你,以后不许再提这件事。”想了想,我补充一句,“还有,不要再说什么‘另一半’,男朋友就是男朋友,什么‘另一半’,多俗!” “我懒得和你说!”他还是不信,“不过你放心,我还不想让晴雯知道我翻过她手机呢!” “我才懒得和你说!”我白他一眼,“无聊。”想了想,我很严肃地对程峰说,“程峰,说真的,无论真的假的。这件事都不要说出去,好吗?”说完,我随即换上哀求而又温柔地表情看着他。我了解程峰,对他这个人一定要先礼后兵。 “嗯!”他点头,然后我温柔地扑进他怀里:“累死我了!” “真乖!”他温柔地抱住我。 你看,我怎么说的,这件事又算过去了。 不过转念一想,我掏出了电话,我觉得我该给沈安若那孩子打个电话了。 第三章 :晴雯&夕迟 【晴雯】 晚上回去后,简单梳洗了一下,我像是全身瘫痪一样倒在床上。真沒想到,经常不活动偶尔站上一天还蛮累。简单地把今天发生的事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直到现在我都还不敢相信今天自己干了什么事。我好像说:夕迟,我喜欢你。可是我觉得,在说那句话之前我根本一点儿准备也沒有,所以现在总感觉像是在做梦一般。 我把手机拿出來,盯着被我按亮的屏幕,不停地等着它熄灭然后再一次把它按亮。周而复始。最后,终于鼓起勇气给夕迟发了一条短信:“王夕迟,我说和你开玩笑的你信吗?” 发出去我就后悔了,总觉得现在再说这样的话未免太迟。更何况,好不容易把那句话说出了口,总不能就这样简单地不了了之吧。但我始终还是感觉,自己造成的一切太过仓促。 “我知道了。”等了很久,当我正在想着他会怎么回的时候,他的短信姗姗來迟。打开短信,我承认心就在那么一瞬间撕裂般地痛了一下,当我看到这句由四个再简单不过的沒有一丝在乎的汉语词汇组合而成的苍白回答时。与其说我心里难受,不如说更多的是愤然。 沒错,当我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恨意,感觉到我对沈安若对夕迟再也清晰不过的恨意。凭什么我要容忍他们在我的痛苦面前幸福,凭什么他可以对她好把她当成一切什么都依着她顺着她纵容着她,而对我却是冷冰冰的四个不加修饰的字就可以敷衍过去。是的,我只是他的普通朋友,我的喜欢不关他的事,所以我的爱就什么也不是对吗? “王夕迟,你听好,我沒有和你开玩笑。”我用力地按下确认键,本來,我想说:王夕迟,你听好,我沒有和你开玩笑。所以请你记住,不要把我的爱不当回事,不然你会后悔;想了想,我最终还是把后面的话一字一顿地删了去。删完了以后我很自嘲地笑笑,笑我的沒种,笑我还是不忍心,笑我活该一个人。 然后在我脸上自嘲的笑意消失了良久以后,他的短信终于发了过來:“晴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些话我真的说不出口,尤其是对你。但是你知道,我爱安若,很爱。对不起。”他用的是句号。 早就清楚的结果,但是莫名地,我还是感到无法接受。我关掉电话,闭上眼睛,我觉得该來一首歌,张国荣或是张学友,或者那个叫周传雄的家伙也行。我觉得自己的手在抖,所以我不敢看,我不想面对这样的自己。我疯狂地按下手机的确认键,我完全沒有意识到自己在一分钟以前已经把它关了。可是我现在必须要一首歌,我觉得自己什么也沒有了。只有它。一首歌······ 【夕迟】 晴雯晚上给我发了两条短信,回第二条短信的时候,开始我准备狠下心。我在深灰色的屏幕上一字一顿地敲出:“晴雯,我爱沈安若,很爱很爱。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但是我们之间,真的永远也沒有可能。”最后我还是重新打了一条短信,虽然我也知道,我的于心不忍对她或许是一件更痛苦的事。但我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把那条短信发出去的决心,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在酒吧门口看见宋茗的那个瞬间,对于当年的我來说,那的确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在去之前我就已经想好了,如果真的在那里遇见她,我就说三个:分手吧。然后转身离开,这一辈子不再和她有任何关系。我本來喜欢选择生活最痛苦的一面。但每每在最后关头仁慈。所以当我真的看见宋茗的时候,我什么也说不出口,我看着她苍白的冰凉的面孔以及已经湿润的眼眶,只想紧紧地抱住她,只想上去替她把头发整理好。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了,有些东西,我们一辈子也违抗不了。 我等了很久,晴雯沒再回什么,我也把电话放下,我知道她应该关机了。安若现在也该睡着了,一般晚上这个时候我应该正在和她聊天。今天晚上犹豫心里很乱,再加上白天她也累了,所以很早我就哄着她睡了。仔细想想,我又觉得轻松了一点,我的安若,每天晚上睡之前语气都像是在撒娇,这让我感觉很幸福。我喜欢她这样。 把闹铃设成早上七点,然后关机。本來打算什么也不想,好好睡一觉,但是一闭上眼睛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千丝万缕的记忆片段。关于安若。关于晴雯。有时候甚至会想到高中时候的宋茗。怎么也睡不着,我心烦意乱地把眼睛睁开,窗子外面微弱的月光把落光了叶子的树木枝条投影在夜色里模糊的天花板上。枝条的纤细的影子摇曳着。 越想越觉得睡不着,直到最后睡意全无。这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想一件事的时候会想的很透。思绪前所未有地清晰明白。比方说,我把晴雯从开始到对我表白之间的微妙变化都结合在了一起,我也意识到,她对我的喜欢里面包含的已经不仅仅是爱情。 但是究竟该怎样面对这件事,我心里还是沒有想法。 我希望的是我们能回到当初,我是指刚认识的那个时候。思索了很久,我觉得我该找个时间好好和她谈谈,有些早晚得去面对,结局听天由命。但逃避始终不是办法。 睡意重新到來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把电话打开,看了看时间,凌晨一点。夜色正浓,窗外有寒风吹动树叶的细微声响,窸窸窣窣,像是蚕啃噬桑叶发出的细微摩挲声响。我好想明天早上醒來又是一场大雪,最好把世界染成纯白色。那种一望无际的白,能够让人产生这个世界其实很纯洁的错觉,心情也会跟着好上许多。 听了一首歌,《白月光》,张国荣的声音最适合这样的夜晚。最初知道这首歌是从宋茗的歌词本里,她说,这首歌很不错。听完了以后,我给晴雯发了一条短信,我说,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和你好好谈谈。沒有“发送成功”的报告。她关机了。 第四章 :晴雯&夕迟 【晴雯】 我醒來的时候差不多凌晨三点,窗外的夜色还沒來得及消散。微凉湿润的空气轻抚在脸上,夜晚在这个时候尽情地释放它的寂静。我怔怔地盯着孤影流云般的白色天花板在黑夜的微光里若隐若现,脑子里沒有一点儿想法。我清晰感觉到了自己身体里微微跳动的声音。从不停止的声音。心跳的声音。 我想会不会有一天我再也感觉不到它了。然后我就笑了,我知道那一天早晚会到來,只不过那个时候已经与我再也沒有关系。那个时候,我会不存在了,永远地不曾在了。然后我又想到了我喜欢的那个和我名字一样,其实并不存在的女人。我和她一样,留着长长的指甲,小心翼翼地像孩子一样照顾它们。我希望有一天我死了,有人可以把它剪下來并永远保存。很可笑的想法对吧。 打开手机,微弱的光在黑夜里跳动起來。夕迟的短信还是发來了,原本我以为他不会再回。他说有时间想和我好好谈谈。我的第一想法是,有什么好谈的,无非是换个可怜点儿的方式來让我“明白”。我想说,沒必要,我还沒那么不值一提。现在,我已经明白了,而且在明白中想通了一件事。我暂时不会告诉你,夕迟,但是你早晚会知道我想通的是什么。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那个叫宋茗的女人,以及她脸上时刻挂着的妖孽般的笑容。这个女子终于懂得,要怎样在尘世中卖弄自己的风情。而且卖弄的不露痕迹。沒有人知道,她的风情万种背后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但是现在,那些都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脸上的成熟稳重为她带來了幸福。 那么我现在,应该从她身上看得到我的未來。其实当一个人看得到自己未來的时候,人生或多或少会索然寡味很多。但是我和她不同,因为我比她自私,所以我的人生自然不会像她一样失去了那么多后才可怜兮兮地得到。所以当我能看清我未來的时候,我觉得我必须做点儿什么來改变它。即使我也知道,在人生这场游戏里,我们都是输家。但是我想说的是,我就是要输,我就是要在我未來的回忆里,过去是一种疼痛的扭曲。仅此而已。 所以沈安若,你不要怪我,你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敌人。如果有一天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就拼命的恨我吧。因为我扭曲。我无耻。我不知好歹浑身带刺失魂落魄卑鄙下流。 剩下的夜晚无比漫长,漫长到让我迷迷糊糊地又睡了过去。然后熹微的黎明悄悄到來,程曦的第一缕微光打在我的脸上。沒有温度。我看着窗外灰白色的雾气笼罩着的雾气,翻个身,打算继续睡觉。然后左手不小心碰到了放在床头的手机,冰凉刺骨,睡意全无。 我突然想到了夕迟发來的那条短信,于是我笑了起來。他说的沒错,那我们就在今天好好谈谈吧。我在很短的时间里想好了我们“见面”的整个程序,十五分钟而已。然后我打开手机的通讯录,找到我想找到的名字,我感觉得到我此时邪恶的微笑。这才像我,这才是我的本质,我爱的爱我的属于我与生俱來融入血肉的,天性。 【夕迟】 早上我醒的很晚,大概是八点多鈡的时候,窗外明亮的光线渐次让我睡意全无。大概是因为昨天晚上失眠的缘故,大脑昏昏沉沉的,想翻个身继续睡一觉。闹铃就在这个时候准确地响了起來,我潜意识里想到了睡前一直想着的事,然后睡意全无。 开机时间显示的是八点一十,通常我定的闹铃是七点二十。所以说它现在应该是第五次响了,可惜,寝室里沒一个人被它吵醒。我忘了,今天是周末,如果是夏天的话,我现在从床上向下看一眼,趴在桌子上睡着的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还停留在是否确认退出界面的,绝对不止一个人。 然后我收到了晴雯的短信,时间显示的是凌晨五点。她说,今天晚上我在湖边的榕树下等你,七点,不要迟到。 我想了想,问她,为什么要晚上,上午或下午不可以吗? “不可以。”她回答的干净利落。通常周六晚上我都和安若待在一起,她还真会挑时间。我正犹豫着怎么跟她说的时候,她又发來了短信,“晚上七点,不想來就算了,以后也别再找我说什么。” 我有点生气,说实话,不过她说话一直是这个样子,习惯了也就不觉得什么。我沒有立刻回短信给她,我想问说明天晚上信不信,但是仔细一想,以她的性格是不可能的事。 “那好吧。”我简练地回答。 她沒再说什么。快九点的时候,我从床上爬了起來,预测着安若这个时候应该睡得正香。一般來说,周末她都会睡到十点才起床。然后打电话给我说,夕迟,我起床了,上午我去陪妈妈,吃了午饭就过來找你。你不许乱跑,不然不理你。 其实我一直想说,我陪你去看你妈妈吧。但是我一直沒敢说,且不说要是真见到了她妈妈我会是什么反应,我想象的出她听到这句话时会是什么反应。她一定会作横眉冷竖状盯着我,目光凶狠,然后咬牙切齿地说,你想死啊? 我猜的沒错,十点过一点,安若的短信如期而至。我说,好,那你好好陪妈妈。她回道,你要说“那你好好陪你妈妈!”,不然会让人误解。我笑回,好,那你好好陪妈妈,你妈妈。她发了个怒火中烧的表情给我,下面写着,你脸皮真厚!我笑了笑,回说,那当然,快回去陪“你”妈妈吧,早去早回省的我等。 安若过去以后,我简单的洗个头,吹干头发。我不习惯寝室里阴暗冷清的生活,所以每个周末只要是好晴天都会出去待着。一口气喝完桌子上刚泡好的茶,还有点烫嘴但无关紧要,我喜欢喝热茶。随手抽了一本过期的杂志,然后出寝室,顺手轻轻地带上门。 冬天早上的空气真不错,虽然干燥的让人嘴唇裂开。初阳的那一抹温暖的光静若处子般地洒落在大地上,让人心生温暖。我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坐下,陈旧的天蓝色坐骑已经带有温度,让人产生冬天就要过去的错觉,我翻开杂志,无心地看了起來。 十一点钟的时候,我差不多把杂志翻万,然后才想起自己其实什么也沒看进去。我把耳机摘下來放进口袋,然后不紧不慢地向学校外面走,我想去程峰的奶茶店里坐坐。 第五章 :暮哭司:宋茗 【宋茗】 昨天晚上我给沈安若打了个电话,然后才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表达不出自己想说的话。我的意思是,我想含沙射影地向她透露些什么,但是真听到她声音的时候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來。然后我们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和她说话一直感觉很轻松。换句话说,我觉得,到目前为止她都还是个孩子,沒长大的孩子。 最后我只好说,有时间了常來我这里坐坐。她在电话那头爽朗地笑说,那还用说,我还有不來的吗!?你看这孩子,字里行间都满是孩子气,虽然刚认识她时她总是一副冷眼旁观的姿态。 今天的生意一直很好,从早上到现在,人一直沒断过。真沒想到,开业第二天就红红火火。偶尔也会碰见几个班里的熟人,比方说,今天一大早,打开门我就看见了原來和我一个寝室的那几个贱货。大早上的,我觉得还是和谐点儿好。图个吉利。所以我婉约而又嘲讽地笑说:“进來喝杯奶茶呀,我给你们打八折?”我用的是疑问句。 “贱货,你以为自己开个奶茶店就了不起?”那天最先动手的女人眼神恶毒地盯着我。 这就对了,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那当然,总比某些游手好闲沒人要的废物强吧?”我边哼着蔡依林野蛮游戏的调调边说,“女人啊,多少要活的精彩一点儿,至少,也该有人愿意要吧!” “不要脸。[.超多好看小说]”她们终于再一次气急败坏了。 “有句话怎么说?”我把帘子扯下來,斜着眼看她们脸上的表情,不紧不慢地说,“有句话叫,叫?”我想了想,“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其实我真的只是在唱歌,心里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些什么。因为当看见她们气成那个样子时,我心中的怨气顿时消了很多。 “你这个贱货!”她们几乎是语无伦次地骂了出來,那表情,真的连咬牙切齿都难以形容。我心想,幸好自己不再是原來的宋茗,不然首先在气势上就输了三分。 “你们这群贱货!”我学着她们的语气骂道,其实心里也很忐忑她们会不会气急败坏地冲了上來。不过在我骂出口的那一刻,心里就踏实了下來,因为我看到了三米外正春风得意的晴雯。 “真有你的宋茗,和这群婊子费什么话,赶紧进去给我泡杯奶茶,原味儿的,还要出去逛街了,快点儿!”她迎面向我走來,连眼睛的余光都沒看向她们,活生生地把我塞了进去。我不得不在心里佩服,什么叫气场,这就是! 进门以后,我忍不住又向门外瞟了一眼,正好看见她们于心不忍地准备转身,以及脸上挂着的形容不出的表情。 “昨天晚上,程峰有沒有沒留在你这里?”她表情丰富地问。 “当然沒有!”我果断干脆,“你想多了~” “真行~”她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再说‘那事儿’。我是指,那你也不怕她们冲进來再揍你一顿?”她特意强调了“那事儿”,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但我还是不适应这么明目张胆地和别人谈关于“那事儿”的话題。 “你呀,沒有你想的‘那些事儿’”我想了想,笑着回答,“而且我也不怕,以前是因为她们有让我在寝室里呆不下去的资本,但是现在,我的生活与她们沒有一点儿关系。更何况,万一动起手來的话,我果断报警。再说不还有你吗!” “我才沒兴趣陪她们玩,女人打架多‘不雅’!”她故意抑扬顿挫地把“不雅”两个字说了出來,还不忘补充一句,“要表现的像个‘淑女’!” “好了~”我打断她,“知道你‘淑女’,是不是最近有喜欢的人了?”我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片刻。虽然很短暂,我还是发现了从她眉宇间一闪而过的光芒。“别瞎说,快点泡奶茶,我赶时间了!”她急切地说,脸上洋溢着不易察觉的笑意。 晴雯走后不久,程峰终于睡眼惺忪地赶來,手里提着从学校食堂带出來的包子和豆浆。在我们学校,老师说我们学校的早餐还是不错的,虽然沒有外面的物料丰富,看起來却要干净很多。“吃吧!”他抱怨道,“排了二十分钟的队,就为了这几个包子。”“谁让你不早点儿起床!”我把包子接过來。 “你吃了?”我问他。“嗯,路上吃的,还喝了杯奶茶。”他淡淡地回答。“真行你!”我忍不住白他一眼,“自己家里开着奶茶店,还要在别人店里买奶茶。”“我忘了,以前的习惯~”他眼神诡异地看着我,“你刚才说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什么刚才说什么?”他贼笑道:“刚才说的那什么‘自己家里’指的是什么~?” “滚!”我恍然大悟,“赶紧进去把东西都准备好。”他做个立正的姿势,字正腔圆:“遵命!” 结果那些包子我还沒吃完,生意就繁忙了起來。沒办法,只好把它们放在旁边。程峰手无足措地在我旁边帮忙,我看着他笨手笨脚的样子忍不住想,要是以后能赚到钱的话,一定请个小妹妹來帮忙,不然客人会急死。不过慢慢地,他稍微算是好了点儿。 然后一忙就是一个上午,直到中午,他给我买來的些早餐还沒吃完。我忍不住伸个懒腰,感叹道,做生意真累呀。他笑,说,不累怎么会有收获。我错愕,忍不住重新审视面前的这个叫程峰的男人,这话真不像从他嘴里说出來的。 接近中午的时候,人终于少了点儿,零零散散地來一些人。然后一抬头,看见了夕迟。他把手里的杂志扔在柜台上:“沒什么事,到你们这里來看看,怎么样,生意还好吧?” “托你们的福,还不错~”现在我终于又能和他开玩笑。“那就好。”他笑了笑,很简练地说。“喝点儿什么,到我这儿想喝什么直接说!”程峰在旁边笑着说,在认识我之前,他们两个是无话不谈的朋友。 “沒问題,但是要收钱。”夕迟说,“不然下次我真不好意思來。”他还是那个脾气,放不开,客套。我心里想着。然后把一杯沒加糖的绿茶摆在他面前,他喜欢喝茶,但不喜欢甜食。 “那好吧,我们采取会员制,回头我跟安若她们说。以后随时來喝茶,一个月结一次账。”我了解夕迟的性格,无功不受禄,所以我才想到了这个自我感觉还不错的办法。 “别听她的!”程峰在旁边解释道,“和谁收钱也不能和你们,女人。”他看我一眼,“就是小气!” 我心想,回头再跟你算账,这家伙一有人就忘了自己姓什么。 “我觉得这个建议不错~”夕迟想了想说。“不想说你。”程峰在旁边冲我抱怨一句。我真不想再说他什么。 “晴雯早上來过,看起來很开心的样子。”我故意说,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夕迟的脸色。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他只是尴尬地笑了笑,什么也沒说。 第六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我在宋茗的奶茶店里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然后我觉得那天,她一定看见了或是听见了晴雯对我说的话。我感觉的到,短短的几十分钟里,她在我面前提了三次晴雯。开始的时候我并沒察觉什么,但是后來她说的关于晴雯的话題越來越无关紧要。 比方说,首先她告诉我晴雯早上來过,我笑了笑什么也沒说。那个时候我虽然有所觉察,却并沒有去深究什么。然后沒过多久,她问我说,夕迟,晴雯最近看起來很不开心的样子,你知道为什么吗?当时我一愣,沒想到她会这么问。所以我只好摇头,我甚至感觉得到自己脸上不自然的表情和呆板的笑容。 然后在我走之前,她又问我,夕迟,你觉得晴雯她怎么样?说真的,我很错愕她会这么问我。或者说,我不适应现在这个心计深沉的宋茗。当她这么问我的时候我就猜到了,透过她认真的眼神里隐藏的一抹好奇,以及她脸上本來不该有的专注。“还好。”我不想再说什么,“不早了,我回去了。”我淡淡地转身。 出门的时候她叫住我,欲言又止。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她想说对不起,但是她沒有说出口。或许她意识到现在的自己已经不适合在为这种小事说一声对不起。(.)“沒关系。”我抢先说。她看着我笑了,多年不见的微笑。沒想到经历了这么多以后,她还是最容易猜到我心思的那个人。但却不是最了解我的那个人。而安若,她是最了解我的那个人,却不能像宋茗那样猜到我心里的想法。 这么说的话或许很难懂。换句话说,宋茗很了解我性格中的一些东西。比方说,我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压抑。而安若,她应该才是真正懂我的人。她知道我想要什么,知道我未來想走一条什么样的路,知道我把她当成这辈子最重要的人以及我理想中的那个美好的未來。只不过,就是因为她看的太透了,她才会担忧的更多。所以她才会一遍又一遍地问我爱不爱她,她知道我爱她,但是她需要不断地去确认这件事。因为对于现在的我们來说,爱,比其它任何东西都重要。所以当我很坚定很坚定地说“我爱你”这三个字的时候,在接下的短暂时间里,所有的担忧和艰难都变的不重要了。 安若打电话说老地方见。当时我刚吃完午饭不久,一个人坐在校门口的一片草坪上晒太阳。冬日的暖阳总是很容易让人产生睡意,我闭上眼睛,保持着非常想要睡着却又永远不会睡着的状态。然后一阵寒风刮了过來,睡意全无,即使是艳阳天,西北风也丝毫不给人以怜悯,然后安若的电话准时打了过來。 我们还是在校门口的那棵榕树下见的面,每个周末的这个时候,从她妈妈那里回來,她都会笑容满面地在这里里等我。“中午你妈又做什么好吃的了?”我笑着问她。 “一个番茄炒蛋,一个油淋茄子~”她边板着手指头边说,“红烧武昌鱼,还有,还有我最喜欢喝的鸡汤。”她津津有味地说,“你不知道我妈煲的汤有多好喝,里面除了香菇和鸡肉这些必不可少的东西,还有红枣、莲子、陈皮、桂圆、枸杞~”她突然來了兴致,“枸杞你知道是什么吧?” “当然知道~”我笑说,“小时候我爷泡的药酒里面全是那东西。” “那陈皮呢?”她瞪大眼睛。 “桔子皮?”我问。 她翻着眼皮想了想,“嗯······”,她假装思索的时候最喜欢发出这种悠长的声音。然后突然对我粲然一笑。“你也不知道对吧!?”我抢先一步。“讨厌~”她嗔怒一句。 下午我陪她出去逛街,因为害怕挤公交,我们从校门口一直走到江城购物广场。那里每个周末都足以用人山人海來形容,尤其是当你站在天桥上的时候,你会发现放眼望去尽是黑压压的人群。公交站牌下面满载而归神色焦急的青年男女。大街小巷里行色匆匆络绎不绝的游客。暧昧对视的情侣。路边小贩的吆喝。彼此擦肩而过却永远不会再见的陌生人。这个城市在尽情地表现它的喧闹和繁华。 偶尔你也会碰见站在大街上发传单的青年或老人,然后你微笑着从他们手中接过传单。不要嫌他们烦。因为当你接过传单后看到的每一个微笑,都在传递着人间最真挚的情。与欲望无关。与利益无关。与爱无关亦与恨无关。只是简单地,一面之缘的心灵交汇罢了。 我和安若从人行天桥上过马路,穿过络绎不绝的人群一直到江城购物广场的最繁华地段。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因为每走一步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來往的人。在我心里有很轻微的隐忧,我害怕安若会在某个瞬间从我身边走失。而且越去想它会变得越强烈。我不会不断地想起网络上或是生活中不小心听到的各种传闻。我不愿意承认,但是我确实和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一样,活在缺乏安全感的世界里。这种缺乏根植与内心,不离不弃,长久喧嚣。 “我们回去好吗?”走到江城购物广场的一家服装店门口时,安若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她终于还是先说了,我早就猜到了,喜欢逛街是女孩子的天性,但安若的天性里同样包含讨厌喧闹场合的天性。 我点头,然后我们心照不宣地笑了起來。“走吧。”我拉着他往回走。出去的时候感觉人更多,似乎是进來的人都不愿意在这里多待,还有可能是他们手里都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让人产生人群哗然的错觉。我紧拉着安若,随着犹如在沒有起伏的地坪面上寂然流淌的长河般缓行的人群移动,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才勉强走到出口处。 终于松了口气,我忍不住举目。穿过错综复杂的人海,穿过五色纷杂的**,穿过过一幕幕陌生而又遥远的场景。我还是认出了她,站在不远处公交站牌下的晴雯。手里提着一大包东西,踮着脚尖向车流涌來的方向张望着,那个动作仿佛凝滞,我沒看清她脸上的表情。 “安若。”我微笑着对她说,“我想在这里多站一会儿······” 第七章 :宋茗&安若&晴雯 【宋茗】 晚上我看见晴雯回來,手里提着一大包东西。经过这里的时候向我这里看了一眼,隔着帘子,她应该沒看见我。本來准备出去喊她进來坐坐的,这个时候两个女生掀开帘子走了进來。“两杯草莓味的奶茶”其中一个说。“不,我要咖啡味儿的。”另一个女生对我笑笑。“什么时候换的口味儿,你不是一直喜欢草莓味儿的吗?”沉默了良久,发问的用恍然大悟的语气:“哦,我懂了。” 我应该猜得到发生了什么,应该是这个点咖啡味儿奶茶的女孩儿刚失恋不久。而在此之前,她因为甜蜜总是喜欢草莓味儿的奶茶,或者是那个抛弃她的男又最喜欢买草莓味儿的奶茶给她。 她们出去沒多久,程峰就走了进來,手里提着刚才我让他买的两盒盒饭。他把盒饭摆在我面前,打开:“吃吧。” “你自己吃吧,我长的有手。”我说。 “真不知好歹!”他抱怨一句,把盒饭端起來,“刚才在路上碰见了晴雯,隔老远看见她摆着个臭脸。本來准备问她哪儿不舒服了,结果还沒开口她笑的跟个花儿似的,那什么,笑的像树枝在抖动。” “那叫花枝乱颤!”我打断他,“有沒有一点儿学问!” “好,花枝、乱颤~”他重复一句,“当时我忍不住问,你疯了?结果她立马恢复正常,说,你才疯了,姐姐我今天开心!我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沒看出什么不对。她刷一下把手里提的那一包东西甩到后背上挎着,结果从里面掉出一个小盒子,你猜是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摆出个“是什么?”的表情。 “我看见上面画着一块手表,而且是男士的。”他怔怔有词。我一愣,心里已经猜到了要发生什么。看來该來的迟早要來,人一辈子,无论你愿意不愿意,都不可避免的要遇见一些意外。沈安若,小安若,傻孩子,你准备好了吗? 【安若】 二零零五的冬天,寒流总是会给江城的人们带來一场又一场的意外。狂乱地抽打着每个人的脸,然后皮肤开裂沁出血丝。这样的冬天无疑是属于恋人们的温床,我是说,只有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才能彻切地体会什么叫生死相依。 世界无论在任何季节都能给人惊喜和意外。比如一场又一场的雪,比如每一个因为寒冷所以温暖的夜晚,再比如,在这个还沒过去的夜晚里,天寒地冻,我亲眼看见我最好的姐妹抱着我最爱的人。 宋茗试图抱住我,我倔强地推开她。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待,一刻也不想。我只想拼命的跑开,我只想离开这里,他们让我觉得恶心。沒错,让我觉得恶心,沒有什么事比这更让我觉得恶心。我不害怕一无所有,不害怕众叛亲离,但是我不能接受以这种方式。 我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奔跑,我听见耳边的风在呼啸,我感觉到了自己沸腾的血液在跃跃欲出。我跑进沒有灯光的地方,我撞向它们,不顾一切。我听见自己身体撕裂的声音,就像夕阳下载满水的玻璃杯突然坠落在地面。四分五裂。粉身碎骨。那声音撕碎却让人着迷。 宋茗呼喊的声音被我远远地甩在身后,然后我听见夕迟喊我的名字。但是我听不下來,无论我多想停下來我也停不下來。我沒办法原谅她,沒办法再去相信他,沒办法再去期待任何事情。所以我只想跑的越远越好,这是我沈安若这辈子第一次体会“心碎”的感觉。真的,真的沒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碎,曾经再艰难我也沒这么失望过,因为那些不过是剥夺了我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东西。但是现在我被剥夺的,已经不仅仅是朋友和爱情了,还有一种被称作希望的东西。人生到了这种阶段,还有什么值得期待的呢。 【晴雯】 我听见宋茗在不远处大声呼喊沈安若的声音传了过來,我就知道我成功了。接下來的一切都在我的料想之中发生,他推开我,不顾一切地去追沈安若。但是沈安若已经跑远了,我不是说她的人,我是说她的心,这个女人沒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认定的事谁也改变的不了,所以她永远不会去听夕迟对她解释什么。现在在她心里,我就一个不知廉耻的徐晴雯,而夕迟就是一个所谓的忘恩负义的小人。 你们知道误会是怎么产生的吗,就是这样!那么你们知道误会是怎么化解的吗,我知道一定有人会说,解释清楚就好了。真他妈想笑。我告诉你,这不是一部电影也不是童话故事,这是摆在眼前的不加任何修饰的现实,活生生的存在。现实生活中沒有人会按照那种设定好的情节向前走,那样太傻了,我想说拜托你们用脑子想想好吗,这个世界上每天有多少情侣分手,有多少感情分裂,又有谁会拉下脸去追究里面的真实。别傻了。 想到这里我就笑了,我终于还是沒能逃出那个真实的自己。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干这种事,有人说完精粉分裂,沒关系,尽管说,正好我需要一个理由去干见不得人的事。 沒过几分钟这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不远处昏暗的灯光摇曳着,黑暗中到处散发着恐怖和未知。但是我还在乎什么呢。 我点上一支烟,寂寞地抽了起來。诡异缭绕的烟雾在黑暗里挣扎和纠缠,不知从哪个角落吹來的风从我原本已经冰冷的皮肤上滑过。沒有知觉。我不知道夕迟现在现在追上了安若沒有,我也不知道接下來会发生什么,我更不知的是,今晚自己还该不该回去。 我心里清楚,无论这件事情的结果怎样,无论我有沒有达到我怕想要的目的,结局都不会变。从今以后,我将再也沒有朋友,再也不会有。但是我不后悔,虽然我不知道当初自己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虽然我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我从來沒有后悔过,或许从很早很早以前开始,我就已经习惯了把一件事情办到最坏,生活给我无数张面孔,我永远会选择最痛苦的一面。 这就是我,徐晴雯。 我终于愁完了这支烟,烟头还残余着未燃尽的火星。我用地把它按在自己的胳膊上,一下,再一下,真他妈刺激。这是我这辈子抽的第一支烟,今天刚从外面买回來。我现在需要它,我想同情自己,可怜自己,保护自己。所以我需要它,需要它告诉我,我活的有滋有味。 一二三、这就是我,徐晴雯。 第八章 :宋茗&安若 【宋茗】 二零零五年的冬天,放寒假前两周的一个傍晚。我无意中看见了一个人走在路上的安若,踩着一地的暮色。 “怎么一个人?夕迟呢?”我走过去问她。 “他呀,不知道什么事先走了,一会儿还会來找我。”她愉快地回答,瞧,多么天真的孩子,什么都察觉不到。 “程峰,你先看门,我出去一会儿。”我冲待在店里面的程峰喊一声,回头对安若说,“跟我走,我有话要对你说。”事到如今,我觉得已经沒有必要瞒下去了,纸永远也包不住火。 “有话要跟我说?”她疑惑地看着我。 “沒错!”我干脆利落,“放心,不是你想的那样!”为了打消她的疑虑,我只好这么说。我猜在我沒说这句话之前,她一定在想,这女人不会想找我“议论”夕迟吧? 我们不约而同地绕着小湖走到背离人行道的一遍,那个地方永远是最适合“苟且”的地方。除了枝桠繁盛的不知道活了几百年的榕树以外,还生长着无数叫不出名字的或大或小的各种景观树。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里本身漆黑一片,却可以清晰地看见不远处散发着微光的摇曳着的路灯。所以即使再冷再黑,你永远都不用担心会迷路,永远都不会觉得自己是身处恐怖的荒郊野外。 “宋茗,什么事非要到这里來说?”安若在后边埋怨地问我,抱怨一句,“这么冷,你最好说出什么让我震惊的消息,不然以后休想我再跟你去任何地方。” 我心想,要是真说出來的话,恐怕就不仅仅是“震惊”的消息这么简单了。不过我当然不会说,我今天來主要的目的是“提醒。” “急什么!”我笑说,“又不会吃了你。” “你不会吃了我这里也会冻死我。”她描述的绘声绘色。 “好了!”我用“一路上”的时间,终于想好了怎么來提醒她,“沈安若,我想跟你说件事。” “什么?”她问。 “你先保证说了以后,不要多想,不要怪我。”我很忐忑地想,总感觉自己在干一件错事,“沈安若,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太相信我们,不要一点儿防备心也沒有。”我觉得这么说完全不行,于是接着说,“我的意思是,你有时候太单纯了,这样将來出了社会会吃亏的懂吗?”我看着一脸茫然的她,心里忍不住叹息一声,“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总之,你以后不要完全相信我,也不要相信程峰,还有、还有也不要相信晴雯。” “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对吧?”我一愣,她突然认真起來,“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对吧?”她追问道,脸色说不出的难看。 “安若,你什么意思,我·····”我一时间什么也说不出來。 “你不用瞒我了。”她冷笑一声,“我早就猜到了,从程峰生日那天我就猜到了。我一直沒说不代表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不过从一开始就在努力说服自己我的猜测毫无根据。但我沒想到,你们都拿我当傻瓜,都拿我白痴,都以为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从來沒见过现在这个样子的安若,她几乎已经接近声嘶力竭,“我沈安若就他妈的从一开始就瞎了眼,我告诉你,你们让我觉得恶心,很恶心,尤其是你,徐晴雯,你听好了,徐晴雯,你让我觉得恶心!” 说完她转身就跑,我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转身,正好看见夕迟用力地把晴雯推开。原來他们就站在我身后的不远处。“沈安若。”我对着已经跑远的她大声呼喊,然后我看见夕迟不顾一切地追了过去。心里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莫名地一沉。 我遥望着站在夜色朦胧中的徐晴雯,我看见她她点燃一支烟。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我也看见了随着那一粒尘埃般火光跳动的,她纤白的手指。那粒散落在夜色里的火光开始明灭不定, 沒过多久,我看见她用力地把还沒燃完的烟头按在自己的手臂上,她恶狠狠地一下又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好荒凉。荒凉到让我觉得它的存在是一种磨难。 【安若】 晚上我回來路过宋茗的奶茶店时,她过來说想和我好好谈谈。当时我就猜到了,她们一定有什么事瞒着我。因为夕迟刚走沒多久,我就收到了晴雯的短信,她的说辞和宋茗一样,有些事情想找我好好谈谈。并且说到小湖旁边的那棵榕树下面等我。 所以当宋茗说想找我谈谈时,我故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我沒想到,一切不谋而合的后面结局会这么好看。想到这里我竟然笑了,连我自己也沒想到我竟然还笑的出來。与其说她们合伙给我演了一出戏,不如说她们一起给自己演了一出戏。戏中的我不过是受到了欺骗,而她们,她,徐晴雯,才是最可怜的。所以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不该恨她,我该可怜她,可怜她已经到了不得不伤害我的地步。 夕迟从我身边跑过去的时候,我正好躲在一棵大树后面。他沒有停下來,转眼间就从我眼前消失了。虽然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我心里一千个一万个想喊住他,我想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我最后还是忍住了。事到如今我觉得已经沒什么好问的了。误会也好,欺骗也好,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从离开的那一刻起就在骗我。 所以我再也沒办法原谅她,更沒有勇气去听他解释什么。我觉得明天,或是后天,或是等哪一天我心情彻底平静下來了。我会把他叫到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然后很平静地对他说,我爱你,很爱很爱你,所以我们分手吧,留给彼此一个美好的回忆。 然后寒风从夜晚的某个角落吹了过來,前所未有地冷,我忍不住裹紧衣服。小路上夜色很安静,摇晃着的枝条投影在地面上,轻微摇摆。我小心翼翼地踩着它们向寝室的方向走,我想这条路应该是我和夕迟之间最好的一段儿时间吧。等我走完它,等我走进寝室,等我一觉醒來,我们的故事差不多也该结束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心中那个亘古的声音突然又悲鸣了一下。我听见自己的身体里刮起一阵风,我听见那阵风穿透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听见來自每个角落清晰的悲鸣。第一次,我觉得我彻底被打败了,被那种叫现实的东西。 抬起头,闭上眼睛。我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第九章 :夕迟&宋茗 【夕迟】 陪安若逛街回來那天晚上晴雯抱了我,很突然,突然到我措手不及。当时我正在想,要怎样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表达出來,她站在旁边很有耐心地等我先开口。可是当我准备开口的瞬间,她突然抱住了我。她用了很大的力气。 然后我就听见了安若的声音,从我身后的某个地方传來。我心里一惊,转身才发现她和宋茗一起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她的声音歇斯底里,里面夹杂着一切我说不清的东西,我从來沒见过她这么失态。 所以当我看见眼前站着的活生生的安若的时候,除了慌张和仓促,我竟然一个字也说不出來。甚至我看着她跑开的那一瞬间完全挪不开脚步。大脑在那一瞬间完全空白。我只知道当时我推开了晴雯,不顾一切地朝安若跑开的地方追了过去。 我沿着她跑开的方向一直追,很快我就看见了她,然后她娇小的身影在夜色里一闪。等我追上去的时候,才发现那里空无一人。我知道她在躲着我,知道她不想听我解释。但是我必须找到她。我必须解释清楚。沒有人比我更了解安若,有些事,如果晚了的话,再好的解释也沒用。所以我不敢停下來,我怕一停下來我就将彻底失去她。 最后直到我追她到她们寝室楼下,也沒再发现安若,甚至连她的影子也沒看见。可是那个时候我什么也不能做,她的电话关机,我也想不出这个时候她会去哪里。所以我只好待在她们寝室楼下的一个角落里等她,手里紧紧握着还剩一格电的电话一遍一遍地打给她。我心里想着,小安若,你要开机,一定要开机。像原來一样,就算我们吵的太厉害你也会一遍一遍地关机和开机,直到最后我们和解。 沒错,我心里很清楚,只要现在能找到她,我就有办法让误会消失。只要现在她肯接我的电话,我就有办法找到她。冰冷的夜风慢慢吹了过來,我裹紧衣服,脑海中关于刚才发生的事一切和过去偶然浮现出來的记忆交织。我突然感觉,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包括晴雯那个突如其來的拥抱。包括突然出现在旁边的安若和宋茗。包括现在正怀着起伏不定的心情等待着安若出现的我自己。都像是一场还沒做醒的梦,梦中寒风呼啸,将醒未醒。 想到这里我再一次握紧了电话,我甚至感觉到了手中脱节般的响声以及不知不觉将沁出來的汗液。第一次,几年以來,我从來沒有像今天这样紧张过。自从和宋茗分手以后,生活似乎一直是安静的,即使偶尔也会碰上一两件烦心事。但是从來,从來沒有像今天这样让我慌张过。 或者说,我知道无论再艰难的时候也会过去,我也知道早晚我可以跟安若解释清楚。可是我害怕,我害怕那些早已存在的隐忧和怀疑都会因此清晰地呈现出來。我害怕我的小安若从此对我们的未來失去信心,从此不再相信我会为了我们的未來付出一切。 不是空穴來风,有些事,尤其是生活中的一些不断积累的小细节,往往是两个人之间的致命伤。然后只需要一根引线,你的生活就会想沉默了很久的西北大漠一样,狂风肆掠,黄沙漫天。那是一种不能抗拒的力量,遮蔽天日,掩盖所有,它的名字叫,现实。 【宋茗】 珍爱雨水的村庄,珍爱黄昏的村庄,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 二零零五年冬天的一个夜晚,我想起了这首诗。忘了是多久以前,夕迟把一本陈旧的不像样子的诗集丢在我面前。那个时候我们还沒來得及谈恋爱,但是成天待在一起,应该就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吧。在那个诗集的扉页,映着海子的这首诗。雨水。黄昏。村庄。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诗还可以那么写。 那个时候夕迟从來不对任何人笑,但是他每天都会对着我笑。虽然那个时候我以姐姐的姿态觉得他笑的很傻,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果有哪一天沒有看见他笑的话,我就会莫名地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就像是少了什么一样。现在仔细想想,那个时候的我们应该称得上已经恋爱了吧,世界上最干净最纯白的恋爱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再一次想起这首诗的时候,我和夕迟已经分手了。他爱上了沈安若,我也爱上了别人。但是我永远沒想到的是,我原本的好心再一次害了他,也害了那个叫沈安若的单纯女孩。她现在电话关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我只能在自责中点上一支烟。 “别抽了。”程峰从我嘴里抽出那支我刚点上的烟,塞进自己嘴里,“小心你的肺。” “死不了。”我漫不经心地说,从他嘴里把那支烟重新抽了回來。 “真搞不懂你们,好好的朋友,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程峰在旁边淡淡地问,“要不要我明天去跟沈安若谈一下?” “不用。”我把嘴里的烟雾吐出來,看着它们在夜色里悠然成一个烟圈,“要去也是我去。” “要不我们一起去?”他温柔地看着我,“我跟沈安若比你熟一些,也许我说的话她更听的进去。” 沉思了片刻,我欲言又止,本來我想的时或许让程峰去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转念一想,现在这种时候,似乎是除了夕迟自己,谁去也沒用。话说到这里,我觉得此刻更让我担心的不是明天会发生什么,而是今天晚上会发生什么。我了解晴雯,既然已经做了,她就会做到底。 “算了吧~”我淡淡地说,“谁去也沒用,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哦。”他像是在想什么,然后抬起头:“叫你别抽了。”他用命令的语气,不由分说地从我嘴里把剩下的半截烟圈抢了过去,用力地在地上摁灭。说不上为什么,我觉得他现在表现的特幼稚。 我看着他流利地表演完毕,不动声色地笑了笑。心想,要是每个人都能像他一样就好了,心里只想着对一个人好,其它什么也不想。我这是在夸他吗,不是吧,但是我感觉很幸福,此刻。 然后我依偎在程峰的怀里,我想起了十八岁那年夕迟说的话。他说:小宋茗,长得好,冬天雪花睡着了。乖乖躺在我怀抱,一辈子,逃不掉······ 夕迟,你一定要幸福,真的! 第十章 :安若&夕迟 【安若】 深夜十二点多,我还是忍不住开了机。十分钟以后,我接到了夕迟的第二十七个來电。我的声音很平静,我说:“夕迟,我们还是分手吧,你看呢?” “不,安若,你听我说。” “我不想听。” “一分钟。” “不行。” “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重要了。” “为什么?” “沒有为什么。” 夜晚终于在我关上电话的那一瞬间,彻底换上了它原本的色彩。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轻轻地关上门,一个人走到外面的阳台上。栏杆是铁质的,很冰凉。以及身后的墙壁和周围的空气,温度都降到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步。很适合现在的我。 我把目光投向远方,并沒有想象中的灯火流动,或是星光的倾泻。所有剩下的,不过是安静的犹如沒有光线投入的湖底,以及隐藏在某个角落和我一样无所事事的人。我还是不可避免地想到了夕迟,想起了他第一次吻我时的情景,在类似于这样的夜晚。 在这样的夜晚,任何突如起來的想法都有可能触动你内心某个最柔软的地方。我于是就在这样的夜晚把所有关于我们的往事都回忆一遍,然后泪水就在悄无声息中慢慢涌了上來。透过那层薄的如同尘埃的液体,我又看见了夜色弥漫地,夕迟好看的侧脸。(.无弹窗广告) 感觉前所未有地清晰,我爱他,很爱很爱。所以我才沒有勇气去听他解释,或者说,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彻底羁绊住了我。它深深根植于我内心的某个地方。盘根错节。开花结果。但是我永远也看不见它会结出怎样的果实,换句话说,我永远也沒办法摆脱那个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不愿意去正视自己错误的我。 二零零五年的冬天,我渡过了此生最漫长的一个夜晚。西北风是在凌晨三点多鈡的时候來的,我清晰地感受到了它肆掠而过那一刻的冰凉。它用冰冷的沒有一丝温度手掌把我的漏在外面的皮肤抚摸的和那些钢筋水泥铸造的建筑一样冷。我喜欢这样的夜晚。它來的再也真实不过。无论多么光鲜华丽的外表,虚伪或是真实的笑脸,都会被无情地抽上一耳光。让你看清楚,无论白日里你是个怎样的人,在这里,都一样。沒有分别。 寂静漫长的夜晚终于过去,苍白如沐的晨曦开始在遥远的东方若隐若现。“对不起。”我终于说了出來,却沒有任何人听见。突然感到很辛酸,因为我猜得到,刚刚过去的那个夜晚,夕迟过的比我苦。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的时候,漫天的大雪再一次飘了起來。我从柜子里翻出前几天因为天气转暖脱掉的毛衣重新穿上,这件颜色单调的针织衫是高二的时候妈妈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给我织起來的。记得我穿上它的第二天傍晚,我的家乡,那个人烟稀少的小城,就下了一场雪。从此,它陪伴着走过一个又一个冬季。 可是所有夜晚的想法在黎明到來的那一刻都变成了犹豫,我想我还是适应不了这个无法真实的世界。我还是不想见夕迟,不想见晴雯,不想见任何人。对我來说,摆在我眼前的,已经不仅仅是欺骗这么简单,换句话说。它打碎了我从童年带到如今的一场从未破灭的梦,类似于你不再相信“我爱你”这句话时的感觉。其实你并不是真的不再相信了,你只是在相信与不相信的边缘徘徊。徘徊一场经久不衰沒有答案的追寻。 意料之中,电话的屏幕上出现了未读短信的提醒。但是我现在不想打开它,现在我心里一直想的是,我和他,和夕迟,到底是分手了还是依然在一起?谁能告诉我。 【夕迟】 江城又下了一场雪,多少有些让人意外。就在刚刚过去的昨天,我一直以为春天來了。昨天,事实上我不大愿意提起昨天的。因为昨天和今天这两个无辜的词语之间,总是会有很多的故事上演和结束。比方说,昨天被温暖的冬日暖阳撒了一地的大地不再了,取而代之的是满世界的白雪凯凯。昨天马路边人行道上穿梭不息的单车不再了,取而代之的是行人零零散散的脚印。还比如,昨天原本属于我的简单的幸福不再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场漫长的结果未知的等待。 昨天晚上我从安若的寝室楼下离开回寝室以后,站在七楼外的阳台上。我把所有想说的话一字一顿地在手机蓝色的屏幕上敲出來,包括对昨天那件事的解释,包括我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包括这些天以來所有我沒对她说清楚的事。所以接下來,就只剩下等待。 每个学期的末尾,原本用二号字才能排满的课表上还沒结束的课已经寥寥无几。比方说,在这个考试前的最后一周里,除了周四还剩下的一节可怜巴巴的大学英语,其它的课都已经全部结束。剩下的还有十几天的日子,在昨天晚上的事情发生以后,我真的不知该怎么过。 手机上“发送成功”的报告接踵而至,我知道安若开机了。但是除了等待,我实在不想再打电话给她。人始终是会觉得累的,我也一样,现在我觉得自己不该错的已经错了,该做的也已经做了。那么剩下的,就只剩下听天由命吧。 晴雯一直沒再跟我联系,事实上,如果不是当时宋茗也出现在那里的话,我实在很难说服自己当时只是一场巧合。即使是现在我也在怀疑当时的情况是晴雯安排好的,但是宋茗的出现让这一切都有了解释,只能说这样的巧合不该发生。可是我始终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宋茗和安若会突然出现在那里,这一切都让我感觉像是某部电视剧里经常上演的画面。太缺乏真实感了。 中午,雪似乎下的更大了些,寝室里的人开始讨论这场雪会不会一直下到放假。以及如果下到放假的话,会不会阻碍交通从而使我们不得不留在学校里过春节。我于是止不住想,如果有一天我和安若坐在一辆火车上,然后那辆火车在某段路上因为大雪天气不得不停下來的情景。我始终觉得,坐在火车上什么也不去想,只是为了等待一个目的的路途里,如果能有彼此相伴的话,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时光。 然后在我的想象里,收到了宋茗发來的短信,无非是问我安若怎么样了。本來我想问她昨天晚上为什么会和安若一起突然出现在那里,但是仔细一想,如果想说的话,我不用问她也会告诉我。所以我只是简单地回了一句,还不知道。半分钟以后,她在回信里把昨天晚上的事都告诉了我,看來这一切都不过是一场巧合。但是说不上为什么,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具体是哪里我也说不清楚。 安若的短信还是迟迟沒有到來。以我对她的了解,她要么沒看,要么就是看了后不知道怎么回复。我知道这个时候该怎么做,我只需要把qq登上,然后发一条消息给她。如果在线的话,她一定会看。 “安若,短信你看了沒有?” 第十一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他的短信发过來了,我暂时还是不想看。在这样的天气里,屋子里面的气温和窗外的气温其实沒什么差别,但玻璃上还是凝结了一层白色的水蒸气。我用手指在上面画了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女孩儿,小时候我曾经坐在爸爸结实的臂膀上在雾气凝集的玻璃上面画各种各样的图案,我记得那个时候他笑的比我还要开心。 “沈安若,你怎么了?”寝室里一个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女生坐在电脑前面问我。 “沒什么。”我笑着地回答。 “推荐一部电视剧给你,《天国的阶梯》。”她说,顿了顿,继续说,“我忘了,你不喜欢看韩剧,但是这部不同,我现在再看第二遍,看完第一遍哭的一塌糊涂,真的!”她刻意强调一句。 “我好像看过。”我想了想,“一部悲剧,男主角哭过很多次,女主特别善良但是患了重病,最后另一个爱她的男人用自己的生命换來了她的光明,对不对?” “嗯。”她惊喜地回答,“两年前的片子了,沒想到你也看过。” “那部片子的确不错。”我肯定地说,抬头望一眼窗外越发绚烂的大雪,记忆前所未有地清晰起來。我又记起來了,夕迟为了我跳进小湖里的那段往事。那个时候我觉得他真傻,说跳就跳,本來,我只是说了玩的,因为那个时候我其实已经很喜欢他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开始觉得今天的一切都变化的太快了。似乎是不知不觉间,夕迟已经不再是当初我认识的那个单纯的男生,宋茗也不再是当初我认识的那个羞答答的女生。还有徐晴雯,其实我现在非常不想提起她,这么些天來,只有她的变化我沒有一点察觉,因为她示人的一面从來都不会变。那么我自己,我觉得我沒变,但是我知道我也变了很多,具体变在哪里我也说不清楚。 因为今天下午沒课,刚好又在下雪,我打算下午去妈妈那里待着。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我裹了裹衣服准备出门。沒想到电话又响了起來,真沒想到,竟然是宋茗。 “在干嘛了?下午有沒有空,到我这里來坐坐。”她说。 “改天吧~”我故作轻松,“今天一下午都有事。” “那。”她顿了顿,“那改天,改天我在给你打电话?” “不用。”我笑说,“想來的时候我自己会來。” 沉静了片刻,我正准备说沒事的话那我挂了。她抢先一步:“昨晚上的事,我真的,真的对不起。” “与你有什么关系。”我笑说,言简意赅。 “可是,是我。”她语气含蓄,“与我把你叫去那里的。” “不是你。”我犹豫片刻,继续说,“在你之前晴雯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沒有你我一个人也会去那里。” “你说的、是真的?”她用不敢相信的语气。 “真的。”虽然说出來我就后悔了,但是事到如今,我觉得已经沒什么好隐瞒的了。事实就是如此。 “安若,其实·····”她欲言又止。 “其实你早就知道晴雯喜欢夕迟了对吧?” “所以,对不起。” “我了解。”顿了顿,我补充一句,“沒关系。” “但是。”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但是我真的不是有意要瞒你,本來,本來我以为沒人知道的话这件事就会过去。”停顿一会儿,她继续说,“我是那天进去拿奶茶无意中听见晴雯在外面对进來拿传单的夕迟说的那话,看当时的情况,我以为事情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这不怪你。”我笑说,“但是我很好奇晴雯怎么跟夕迟表的白,还有。”我顿了顿,“夕迟当时是什么反应?” “我要是说了,你可不可以原谅夕迟?”她问。 “还是你疼他。”我笑。 “你呀,别挖苦我了。”她在电话那头也笑了,“其实沒什么特别的,就是很简单的一句:‘夕迟,我喜欢你’。” “那夕迟呢,他什么反应?”我忍不住问。 “还能有什么反应!”她笑,绘声绘色地继续到,“你应该猜得到,跑的,跑的简直比兔子还快!” 于是我就笑了,其实不问我也猜得到。虽然昨天晚上我亲眼看见晴雯抱住了夕迟,但是我也看见了是她主动的。那么现在,和宋茗聊了一会儿后,我觉得心情顿时好了许多。我想等一会儿放下电话,我该看看这一晚上來他发的短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我说呢,一回來我就发觉有什么不对。”我心想,看來那天他生病也是装出來的。沒错,怪不得那天他那么不愿意在校医院里喝感冒冲剂了。想到这里我就笑了,然后紧接着又感到生气,因为首先我觉得有时候夕迟其实挺可爱的,但是转念一想,当时他的演技那么真,我差点毫无察觉。换句话说,他在我面前撒慌的功夫也太炉火纯青了吧,善意也好恶意也罢,反正无法原谅。 “你真的别再生夕迟的气了,我想这其中的缘由你差不多也该清楚了吧。”宋茗意味深长地问,“沈安若?” “你让我想想。”我沉吟一会儿,“我需要时间,不光是因为这件事。还有,还有一些你理解不了的东西。总而言之,我会好好考虑。” “沈安若,不要像我当年一样,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是一辈子的事。”她语气真挚,像是一句忠告。那三个字,我是指“一辈子”这三个字,再一次在我心上某个最柔软的地方划了一下。 “我知道了。”我无力地回答,然后彼此放下电话。 沒想到,谈话的最后心情又无端坏了起來。但无论如何,较之先前还是好了许多。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感觉心里空落落的,这或许就是短暂的快乐之后所不得不面对的东西吧。有些东西,注定很难决断,尤其是关系到“一辈子”这么不敢懈怠的词。不得不承认,人生中的有些东西,我们输不起。不然就,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但是现在的我除了持续的心情低落,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我知道这个时候,只要我的一个电话或是一条短信,我和夕迟就能和好如初。但是当我拿起电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完全沒有勇气。我不知道这样的自己是懦弱还是无助,总之,我非常讨厌这样的自己。明知道只需要一小步就可以走出去,但永远沒有勇气迈出这一步。 转念一想,至少现在应该看看夕迟发过來的短信了吧。我熟练地打开收信箱,然后一愣,意外地发现了其中夹杂着的晴雯发过來的两条短信,从凌晨五点一直安静地躺倒现在。我于是笑了,很开心地笑了,她会发些什么呢? 第十二章 :晴雯&夕迟 【晴雯】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我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站在漆黑一片漫无边际的荒原上,冰凉刺骨的冷风突然吹了过來。这个时候我突然听见了不远处传來的哭喊声,那声音越來越大越來越近,一股说不出的寒意瞬间侵袭全身。于是我拼命的跑,拼命的跑,但是无论我如何不顾一切,我始终跑不出那个黑的沒有一丝光线的地方。最后我只好蹬下來,双手抱着头,害怕地哭了起來。 醒來的时候才发现右手又放在胸口,眼角的泪水还沒完全消失。原來我真的哭了,真奇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再也沒有伤心到或是开心到哭过,但是偏偏在梦里却发生了很多次。 打开手机,强烈的白光刺得眼睛生疼,我只好不停地睁眼闭眼外加斜视才慢慢适应突如其來的炫目的光线。凌晨四点多一点,可能是由于灯光的缘故,然后便睡意全无。于是我摸索了半天找到遗落在枕头后面的耳机,打开音乐播放器,把播放模式调到单曲循环,这个时候最适合一遍又一遍地去听一首歌曲。比方说,王菲的《空城》,还有《旋木》。 我不要爱的空城,请给我你的天真。我不要**掌纹为他做无谓的牺牲····· 那么我呢,现在到底在做什么?我突然很可笑地问起了自己,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是做了什么错事。(.好看的小说)但是具体错在哪里我也不知道。然后同时想到了两件事。首先是,在还沒认识夕迟之前,那些个我整天和沈安若一起进进出出的日子里,我每天必干的一件事就是,指着不小心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某个男生,视情况夸奖或是戏谑几句。认识夕迟以后,慢慢地,如果单独和沈安若待在一起的话,我经常干的事就变成了,对着某个不小心从身边走过的女生说,一看就不是好东西,或者对着沈安若说,这贱人沒你长的好。 而她从來都只是一脸轻松地听我说,最后冲我一笑,很亲切地感叹一句:“你呀,还真是无聊!”沒错,现在想起來的话,那个时候沈安若笑起來的时候的样子,除了“亲切”我实在找不过一个更适合的词。我想那个时候,不,准确说是一直以來吧,她真的把我当成了一种叫“姐妹”的东西。我也是。 还有就是,她是第一个,让我想把多年以來心里的故事倾诉给她听的人。虽然我知道,从今以后,再也沒有机会了。 记不清王菲的《空城》在耳边循环播放了多少遍,更记不清自己已经有多少奇怪的想法从脑子里一闪而过。但是醒來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确实该给沈安若那家伙道个歉。 更何况,这样做,对我也不是一件坏事。 【夕迟】 那条短信发出去还是石沉大海,说不上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心里慢慢变的平静了许多。虽然从小到大以來遭遇了很多所谓的“坎坷”,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相对乐观的人,乐观不一定指每天都能笑一笑。我指的是,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面临的选择或境遇有多艰难,我始终相信“它”总会过去。 这是真理。就像现在,虽然我心里害怕去想象安若发來的短信会是什么内容,但是我一直在努力说服自己,沒消息就是好消息。 然后我接到了宋茗的电话,毫不犹豫地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她的声音类似于问候:“干什么呢,夕迟,还好吧?” “还好。”我觉得这个时候语气应该轻松一点儿。 “真的?”她惊奇。 “真的!”我语气坚定。 “你呀!”她的语调突然变的温柔,让我忍不住想起了“姐姐”这个词,她继续说,“这么长时间以來一点儿也沒变。我有时就在想,为什么经历这么多事,你给我的感觉一点儿也沒变呢。我在想。”她顿了顿,“你不会真的还像当年一样,满脑子别具一格的想法吧?说实话我都忘了,只是当年觉得你说的还蛮有道理。” “谁说我沒变。”我笑说,“是你沒注意,连我自己都感觉到自己变了很多。”一时间我也举不出一个合适的例子,來证明自己说的话的正确性。但是我确实感觉到自己变了很多。 “不!”她语气坚定,“你有些方面确实变了不少,但其实你还是沒变。” “怎么说?”我问。 “我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她喃喃地说,像是在思索什么,“感觉你变了,又感觉你沒变。仔细想想,觉得你还是当年那个夕迟,或许,或许是因为你还一直在做梦吧。” 我愣了一下,记得当年在紫芸山的脊梁上,她也这么说过。只不过那个时候她是笑着说的,沒有犹豫。她说,夕迟,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吗?因为你会做梦,会做梦的男生往往会很珍惜他喜欢的女生,因为他的梦里,那个女生是要跟他过一辈子的。 那个时候我只是笑笑,因为我理解不了她那句话里面的逻辑。 “我记得当年你也说过我是个会做梦的人,能解释一下吗?我还是不太懂。”我好奇地问。 “当年我不是解释过吗?”她笑。 “那就再解释一遍。”我说。 “换句话,就是说你这个人很重感情吧。”她若有所思,“也不是很确切,总之就是一种感觉。不过我一直以为经历了我的事以后、以后,”顿了顿,她接着说,“你已经不会做梦了,因为通常只有刚谈恋爱的小男生才会做梦,真沒想到。” “你这是再说我还沒长大吧。”我笑说,“其实我沒你说的那么恪守,应该说,我一直觉得人这一辈子,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永远吧。尤其是人,所以有时候坚信能忍也是一种坚强。” “但你还是错过了我。”停顿了片刻,她笑说,“开玩笑,你说的沒错,我们都太偏执了,有时候是要多相互理解。” “其实我觉得”我说,“事实上我们都沒变,只是长大了,自然就不能再像当年那么想当然。但是我希望,我们的成熟永远也不要染上‘烟酒’气,虽然未來会怎样我也不知道。” “这话我好像听你说过,对吧?”她问。 “我好像忘了说过沒有。”我笑说。 “沒错,一定说过!”她语气坚定,“就是换了个方式。”她像是突然來了兴致,“其实我一直认为你和沈安若在一起真是好事情,看的出來,她和你同一种人。” 安若,想到她,刚才满脑子关于过去的回忆转瞬即逝。我一愣,欲言又止,我该怎么回答? 第十三章 :安若&夕迟 【安若】 看到那三个字我就笑了对不起。(.无弹窗广告)虽然是用短信的形式发给我的,但是只要想到这三个字是徐晴雯那个女人发來的,我就觉得它太不现实了。换句话说,我从來沒想过,徐晴雯这个女人会对别人说“对不起”。从我认识她的那天开始。 话又说回來,她能说出这句话,我还是有那么一点感动的。但是现在我想不到该怎么回给她,因为在我沒想好怎么面对夕迟之前,我还沒想过要怎样去面对任何人。我不想欺骗自己也不想欺骗任何人,我现在非常不满这个徐晴雯女人。与恨无关,与嫉妒无关,只是一种类似于风雨同舟之后一上岸便被抛弃的感觉。 你知道的,人生不单是在爱情中失意后才会感到苦恼。还包括亲情,包括友情,包括一些在亲情和友情之间徘徊的我暂时也说不清的东西。那么如果问我和徐晴雯之间是什么“情”,对不起,暂时我也说不清。有时候我觉得,我和她之间什么也不存在,有的只是把很多人都看成“俗物”自己却往往被排除在外,甚至连“俗物”都不如的时候所产生的那么一丁点儿惺惺相惜。仅此而已。 事实上,我们心里都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不能永远和谐地相处下去。不仅仅是因为夕迟,因为爱情,还因为我们心中所追求的那种华丽的忧伤和孤,然后从追逐的过程中得到一点点优越感。说到底,不过是想要证明给对方看,因为我不快乐,所以你也不可以。老实说在遇见夕迟之前我也经常有这种想法,看不得别人活的活色生香,但是遇见他之后我的很多想法都变了。 比方说,当我心里在怨恨晴雯的无耻时,更多的却是同情和可怜。老天,这话要是让晴雯听到的话,她一定会跟我拼命,这女人最讨厌别人的同情或可怜。在她眼里,这些都不过是假慈悲或惺惺作态,真的。算了,暂时实在不想提到她,也不想接受她的道歉。沒那个必要。 盯着她的短信看了很久,我淡然地笑笑,然后把目光投向窗外。这个冬天老天爷真是对得起我们,冰天雪地和落日黄昏一个都少不了。天气总是迅疾地变化着,不过才十几个小时的时间罢了,冰雪夹裹着寒风一刻也沒有停止过。 然后我再次看着手机屏幕,深蓝色荧光跳跃着。夕迟的短信依然安静地躺在那里,说实话,我还是有点紧张。说不上为什么。 不多不少,十一条,差不多可以凑成一封情书。像是一篇情景交融的散文体小说,采用倒叙和插叙的手法,晓我以理、动我以情,深刻地说明了这几天发生的所有事的真相,以及他心中的想法和愧疚。[]不过我还是无法原谅他,因为我要的不是他的自责或事情的真相。我要的,是他承诺不要再和徐晴雯有任何联系,他可以同情她,可以感激她,但就是不可以再和她有任何关系。 沈安若是个自私而且心胸狭窄的女人对吧?我认了。 【夕迟】 那天和宋茗聊了很久,从高中聊到大学,甚至聊到了这些年來我们各自的变化。她说了很多让我大吃一惊的话,也算是对我的一种提醒吧。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原來这么长时间以后,她确实比我成熟了许多。对宋茗,应该说我是看着她从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女生成长为一个一身孑然的女人的吧。 但我始终只是一个旁观者,究竟她孑然的外表下包含了多少辛酸,永远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时候我就想,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会有那么大的差别。或许很可笑,有人说,世界是一个舞台,我们都是戏子。我想说,不,我们还称不上戏子,甚至连小丑都谈不上。世界也不是一个舞台,虽然它精彩纷呈,虽然它千姿百态。那么究竟,是谁导演这唱戏,是谁装作唱戏人,又是谁躲在幕后偷偷哭泣?说到底,我,我们,都不过是不经意看见一幕幕故事上演或谢幕的,过路人。 最后,我们的话題又回到了安若和我自己上來。重点來了,它往往在最后上演。但永远无法回避。 “夕迟,我告诉你件事,你想不想听?”宋茗故作神秘地说。 “说。”我回答。 “其实我和沈安若刚打完电话,我们聊了很久。聊了晴雯,也聊到了你。”她顿了顿,“安若是个感性的女人,有些事不说她也知道,所以你仅仅向她解释或道歉是沒用的。” “那?” “先向她解释清楚,然后。”她说的很慢,“你以后最好不要和晴雯联系了。说句不好听的话,你这个人太仁慈了,有时候仁慈并不是一件好事,你以后要学会残忍一点。” “可是。”我欲言又止。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她真挚地说,“所以我说你太仁慈了,你好好想想,你要是再仁慈的话,能带给晴雯什么?你什么也给不了她,你最后只能带着她和沈安若一起痛苦。” “我知道怎么做了。”我说。 “放心!”她语气轻松,“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晴雯的话,她还有我和程峰了,而且我认为如果你和晴雯断绝关系的话,安若和她说不定会再一次成为朋友。” “断绝关系,说的这么难听。”我笑说。 “沒办法。”她玩笑似地说,“从小学开始语文都不怎么好,谁像你呀,文艺青年!” “这年头‘文艺青年’是贬义词。”我纠正她。 宋茗最后带给我的消息是:“只要你好好跟安若说说,差不多就沒事了。真的,我沒骗你。”她用强调的语气说。 心情确实好了许多,虽然还沒收到安若的回信。但是因为宋茗刚才告诉我,她和安若聊过,再加上她最后的提醒。我觉得应该快过去了吧,不过想到她说的,以后和晴雯“断绝关系”这件事上,我心里某个地方还是忍不住一痛。可以确信的是,自己决不是喜欢上了她。那种感觉就像是,搬家的时候丢掉了童年时很喜欢的一本画册。 放下电话,我哼着心情好的时候常哼的曲调:“你那会全然拢沒讯息,像南飞燕子断翅,将过去一张一张撕去,这日子要撕到何时才有你。”中间有一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唱错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心境。就像有一个故事里面写的,一个父亲一直把“长亭外”听成了“长城外”。结果当他从女儿口中得知这个事实时,竟然不敢相信他竟错了那么多年,可是那个错误始终是美丽的。 外面是不可一世的风雪。 第十四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妈妈刚刚给我打了电话,说做了一大锅牛肉汤等着我。本來我还打算等下午的时候再过去,不过一听到“牛肉汤”这三个字我还是不假思索地走了出去,迎着满世界的寒风暴雪。 江城的冬天是我从小到大遇见过的最“渐变”的冬天,或者“变态”这个词更形象。因为你永远也猜不透,它会在什么时候给你一个温暖的拥抱,然后当你还沉浸在幸福中的时候,再恶狠狠地用足以划破皮肤的寒风在你脸上抽上一耳光。但是你不会因此而讨厌它,那种感觉就像:风飘飘兮易水寒。沒错,我,我们,生活在这里的很多人都爱上了它的风尘仆仆。不加修饰。 然而今天它却格外的安静,并沒有我说的那么不可一世。遥远地,你总会看见几对不畏严寒的热恋中的男女,亦或是某个凝滞般眺望远方的“孤苦伶仃”的某男某女。让人忍不住想起一句话:“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夕迟曾经说,白居易的诗里面,这句诗算是被他写绝了。当时为了和他抬杠,我说不,我喜欢他的那句:“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就真的最喜欢白居易的这句诗。浔阳、江头、枫叶、荻花、秋客。总是能让人联想到某个聚散离合的场面。很多时候,我比较偏向于忧伤的东西。夕迟也是。 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和夕迟会很相爱很相爱,但是会很容易折断。因为我们都喜欢忧伤的东西,都喜欢在生活的千百张面孔中选择最疼痛的那张,以为痛了才是爱情,以为爱就要死去活來。有时候我也会讨厌这样的自己,但是理智往往会败给某一个瞬间。那个根植于我血肉深处的某一粒种子,总是会突如起來地盘根错节,然后在意气风发的那一瞬间彻底失去理智。 然后一阵风吹了过來,我正想的起劲。沿着早已被來往的行人踩出來的路面,身边有很少的人经过,寒冷在不知不觉中从衣服的缝隙里渗透进來慢慢向身体的各个部位蔓延。我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心里什么也不想,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我是说,暂时不和夕迟联系了,我们都好好地静下來想想,至于以后会怎样,顺其自然最好。 刚走到门口,我就闻到了屋子里沸腾着的香气,推开门,迎來了妈妈灿烂了一脸的笑容。“妈~”我有点儿矫情地叫她一声,像个还沒长大的小孩儿一样扑进她的怀里。 “多大了!”妈妈笑着说,与此同时她也会紧紧地抱着我,用她的手掌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幸福。“多大了”。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妈妈就喜欢在我扑进她怀里的那一瞬间说这三个字。所以有一句话说的沒错,在母亲眼里我们永远都是小孩子。其实我们都知道,自己一天一天在长大,只是我们的妈妈,笃定地把我们当成小孩子罢了。或者说,不是我们拒绝成长,而是我们的妈妈害怕我们长大,害怕长大了以后不得不看着我们远行千里的那一天。 “妈,你看,我穿了两件儿最厚的毛衣过來。”我把衣领掀开,指给她看我穿在里面的毛衣。 “这才乖,你看。”她指着放在床上的纸盒子,笑着说,“我又给你织了一件,再过两天就快织好了。” “真的呀!?”为了让妈妈高兴,我故意作出一副惊喜交集的表情,走过去从纸盒子里面把毛衣取出來。还是我喜欢的咖啡色,准确说比咖啡色稍微要浓一点。然后我把它拿在手里看了良久才“衣衣不舍”地放下,稍微一抬头,我就看见了妈妈洋溢着幸福的眼神。 “怎么样,喜不喜欢?”妈妈在跟前问我。 “当然!”我笑说,“妈织的毛衣我怎么可能不喜欢。” “我听说很多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都不喜欢大人亲手做的衣裳。”妈妈纸盒子里两卷毛线拿起來,“你看,我专门买了两种颜色的毛线,等织领子时想给你编个蝴蝶结在上面。” “真的呀~?”我惊喜地问,声音里不由自主地带着一丝哽咽。本來,我想说,不用了,妈妈,就这样我就很喜欢。但是仔细一想,还是算了,因为妈妈其实是一个很敏感的人,有时候为了表现的像个小孩子,就必须要学会小孩子那种“贪得无厌”的本事。 “当然是真的!”妈妈笑着说。 “妈,我好饿,我们吃饭吧!”我把毛衣放下,迫不及待地奔向餐桌。炉子上面的牛肉火锅正蒸腾着热气,从里面溢出的香味充盈着整个屋子。“小心别烫着。”妈妈在旁边关心地说。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把锅子揭开,随着卷起的那一团白色雾气的消散,所有我爱吃的东西纷至沓來。怎么形容了,应该是:香辣百菜牛肉锅。看清楚,是“百菜”而不是“白菜”,因为里面包含了我喜欢吃的胡萝卜、香菇、海带、金针菇、藕片······。桌子上还放着我们家乡人常吃的香菜、冻白菜和蒜叶。 “先把香菜和蒜叶放进去,白菜吃一会儿再放。”妈妈在我旁边坐下,把手中的碗筷放在我面前。 “有沒有放老干妈呀?”我边说边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 “煮汤的时候就放了。”妈妈也拿起筷子,“好长时间沒做过牛肉火锅了,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好吃!”我含糊不清地说,“就是有点儿烫。” “慢点儿吃。”妈妈笑说,“下午又沒课,吃一下午都沒事。” “嗯。”我又夹了一块莲藕放进嘴里。 “若若。”妈妈从锅子里“收集”了一大筷子牛肉放进我碗里,“今天晚上别回去了,晚上我煮鸡汤你喝,吃了晚饭就和妈妈睡。” “妈。”我抬起头,眯着眼睛一笑,“当然可以。” 仔细想想,真的好久沒和妈妈谈过心了。认识夕迟之前,我经常來这里陪妈妈睡,然后晚上我们会聊天聊到很久。有时候也会聊到爸爸,聊到比爸爸离开的还要早的爷爷奶奶,聊到小时候我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最后我会偎在妈妈的怀里睡着。 然后我就想,要是爸爸还在就好了。如果爸爸还在的话,这些年來,妈妈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比方说现在,妈妈就可以在给我夹菜的同时,爸爸也夹妈妈爱吃的菜放进她碗里。 “妈,你也吃!”我把一大筷子牛肉放进妈妈碗里,然后她抬起头,我们相视一笑。 第十五章 :宋茗&夕迟 【宋茗】 这个冬天注定是充满意外的,在这个冬天里。沈安若、徐晴雯、王夕迟、程峰以及我宋茗,与自己与彼此之间的故事永远发生不完。首先是我那些惨不忍睹的遭遇,以及对我來说最终來之不易的我决定永远珍惜的幸福。可是这样的日子过多久,便迎來了沈安若和夕迟之间一场纠葛。原本我以为,它会很快过去的,至少在这个冬天过去之前,然而出乎意料地是,一切并沒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那天我最终还是给徐晴雯打了电话,本來,我不打算给她打电话的。不是因为我又多讨厌她,也不是因为她这次做错的事,而是我和这个女人之间真的沒什么话说。说不上为什么,从小到大,只有和她说话的时候我才觉得很累。 所以我们只是很简单地聊了几句,其间我有意无意地把话題转向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但是都失败了。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精明,她总是能很巧妙地让你跟她“愉快”地交流,并且使你永远也不好意思提那些让她心烦的事。所以在最后我说,晴雯,说真的,我希望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你觉得呢? 嗯哼?我沒觉得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啊,而且这件事也不用你操心,你说对吧?她用玩笑似的语气让我哑口无言。 你说我还能说些什么了,不得不承认,我自以为的成熟和熟稔世事在她面前一点儿优势也沒有。虽然我始终觉得,徐晴雯就算再“潋滟”也还是个孩子。但是这个孩子,却往往胜过很多“大人”。 不得不说,这一切都是上天给她的恩赐。虽然我对徐晴雯的了解不过是一些零碎的传闻,以及那次去过的那个小山梁,让我对她算是有了很浅的了解。但是想象得到,她从小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独立。至少相比我这个曾经软弱无能的小女人來说,她更适合活在这个社会上。有句话怎么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如果我沒猜错的话,这个女人将來一定是商场上的女中豪杰。 由于这几天大雪的缘故,奶茶店里的生意冷淡了许多。程峰这两天因为感冒一直躲在里屋玩电脑游戏,时而沒人的时候我也会跑进去从他手里夺过鼠标厮杀一阵。 然后他会像个打字机一样在我旁边喋喋不休地喊:“w、e、r,快点人快点人,哎呀,又被秒了,你怎么玩的?······”最后我会极其不服气地把鼠标扔出去,冷哼一声:“什么脑残游戏,也就你玩得起劲,一会儿赶紧把炫舞给我调出來。” 我走出去,一抬头,看见了刚出现在门口的夕迟。(.无弹窗广告) 你一个人,程峰呢?他拍拍身上的雪,问我。 【夕迟】 安若给我回的第一条短信是:“王夕迟,你说,如果当年我爸爸不死会怎样?” “还好吧?你应该会比现在幸福很多。”想了想,我说。 “我现在也很幸福!不说了,我和妈妈在一起,在我沒给你发短信之前不要发给我。”她很快回给了我。 我笑笑,把手机合上,她肯发短信过來就证明现在她的心情好了很多。也对,每次安若和她妈妈在一起待上几个小时后,再见到我,势必比任何时候笑的都要开心。 晚上我一直坐在电脑前,戴上耳机,还是适合这个时候的轻音乐。心里却始终安静不下來,说不上为什么,仿佛心里一直有什么放不下來。那种感觉就像,在这一场大雪前后不过才一日的时间里,措手不及的剧情中,很多东西都变了。 沒错,我很清晰地感觉到了,宋茗和程峰从此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不是指相隔的距离,也不是指我们之前的某些东西,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换个方式的话,可以说是,从此她和程峰可以成为“两个”。与我、安若和晴雯再也沒有关系。而我、安如和晴雯之间,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物是人非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在岁月的流转里,年少无知和深谙世事之间的转换往往只在旦夕之间。那么现在的我们,可能就处在这种转换的边缘吧,昨天我们一起放肆无谓,今天一起细数流年,那么明天呢,明天天寒路远,顾盼两难。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收到了晴雯的短信。她说了三个字:下雪了。 我盯着那条短信看了片刻,动作缓慢地按下了挂机键。我想起了宋茗说的不要再和晴雯有任何联系,我知道她不是在开玩笑。现在宋茗比我更了解我自己,她也了解徐晴雯和安若。所以现在,即使不认同我也相信听她的沒错。 但我还是忍不住向窗外看了一眼,屋子里的光投射在夜色里照亮了一大片恣意飘落的雪花。然后我意识到,她现在肯定在发呆或者是在发神经,早上开始就已经在下雪了。 我忍不住笑笑,心里突然一痛。有一种很想对着窗外苍茫的雪夜大吼一声的冲动。然后我把耳机摘下來,走到窗子边上向外望了望。突然很想抱抱安若,好像自己已经好久沒有抱过她了。 我想起了这半年以來我和安若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语音楼的楼顶安静地抱在一起的那些傍晚。晚风中她的头发飞扬。暮色里她安静的脸庞。深沉却闪着光的眼睛。不远处的城市华灯初上,街道上霓虹闪着光,以及川流不息的车流拉出的弧线。但是这一切的纸醉金迷似乎都离我们很遥远。那个时候,虽然日子过的安然无恙,但确实是我感觉最幸福的一段儿时光。 然后一阵寒风吹了过來,很快便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出來。我把窗子关上,走回电脑前坐着,点开寂静地躺在那里的qq窗口。安若和晴雯都沒在线,宋茗和程峰显示的是忙碌状态。然后我进安若的空间,进我们的相册看了看,里面存的大多是我们在学校的后山还有其它一些去过的地方拍下的照片。 那些照片里,安若的笑容都很灿烂。应该说,出现在照片里的她的笑容,就是以前我和她在一起的生活的特写。只不过和现在的情况比起來,我觉得和那个时候完全不能千差万别这个词來形容。就连现在看这些相片的感觉也和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化,说不出差异在哪里,或者说,那个时候开了会觉得很开心。但是现在,不是说不开心,而是开心之余,更多的却是五味陈杂的回味。 最后我把和她的对话窗口打开,问了句:睡了沒有? 第十六章 :晴雯&宋茗 【晴雯】 夜晚刚來不久的时候,我给夕迟发了一条短信。当时我正呆在窗子旁边发呆,很沒劲地望着外面不可一世的风雪,我发的是:下雪了。瞧,我当时的确是犯傻了,多让人毛骨悚然的短信。 然后我等了很久,他始终沒发什么回來。这个时候一股寒风吹了过來,我才意识到身体的某些部位早已被冻得失去知觉。说不上为什么,我突然觉得现在这样的自己活的已经不能用“失败”这个词來形容。应该说是:“窝囊”。沒错,现在的我的确称得上这个词。 随之而來的,便是沒來由的气愤。不能说是与夕迟和沈安若沒有一点关系,但是我更气愤的是现在这个沒用的自己。我觉得自己现在活的太苟且,这完全不是我要的生活,也不是原來的我。 所以我觉得自己该到阳台上去站站,那里总是可以吹到來自各个方向的风。借着这栋楼散发的灯光,还可以看见被灯光照亮的,凌乱落着的雪花。很快,我发现自己的心里慢慢的安静了下來,随着逐渐侵入身体的寒意和低沉冰冷的夜色。 突然想起來一首诗: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做那个商女,而不是出生在某个深宅大院的小家碧玉。一辈子中规中矩的活着,和一辈子舟车劳顿戎马生涯比起來。(.好看的小说)相差的意义绝不在于经历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它证明了你有沒有來过这个世界。就像流星或着绽放着的烟花,每个人的归途终究一致,却会因为那一秒的绚烂而大相径庭。 所以我,徐晴雯,现在终于想通了一件事。那就是,要么彻底从现在的生活中消失,要么就把这场爱情的游戏演绎的电闪雷鸣。那么对现在的我來说,追逐的意义绝不在于能不能得到夕迟的爱,我知道这不可能。所以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要让他,他们,记住曾经有一个叫徐晴雯的女人,曾经在这场游戏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有人说人生如梦,我笑,如戏才算勉强说得过去。因为我参演着的正是一场精彩纷呈的戏。或许有一天,它始终摆脱不了沦为一场梦的命运。但是那个时候已经不再重要了,人生那么短,何必要去多想过去和未來,我在乎的,只是当下这个活色生香的自己。因为,我不是为扑朔迷离的未來而活着,我为的是现在的自己而活着。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那个叫宋茗的女人的蜕变。那就是,为了眼前的幸福,我们要学会委屈自己。不过对我來说,却是,为了眼前的幸福,我们要学会委屈别人。不管是谁。 所以当我想明白这一切的时候,我最后悔干的一件事就是,发给沈安若的那条:对不起。真的,沒什么好对不起的,做都做了还怕什么。当然了,如果她回一个沒关系给我的话,或许我现在就不会这么想了。但是她沒有,所以我只能不客气了,因为对我來说,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别人无视我的存在。尤其是她,沈安若。 这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冬天这里的日照似乎不到九个小时。总之,黎明总是來的很迟,夜晚总是來的很早,但唯一不变的是,从破晓一直延续到暮色降临的风雪。 现在我正站在五楼的阳台上,俯视着不可一世的风雪和苍茫的夜色。一生中总有那么多个像现在一样的夜晚,人会重新审视自己。会明白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虽然白昼來临之后,夜晚清晰地感觉会慢慢减淡,但是剩下的哪怕百分之一的思想,也会转化成蜕变的动力。所以我现在,正在努力让自己讨厌这个世界,讨厌沈安若王夕迟,还有宋茗和程峰。 因为他们是幸福的,而我不是。 我希望这样不带一丝同情的冰冷夜晚会让我刻苦铭心,然后在以后的无数个重复的日夜里永不褪色。 【安若】 这是我半年以來过的最温暖的一天,不仅仅是因为妈妈煮的牛肉汤和晚上煲给我的鸡汤。还包括现在妈妈的怀抱,现在她已经睡着了,抱着我睡的很香的样子。我还在一遍又一遍地回味刚才的温馨。 我们又谈到了爸爸,这让我回想起了若干年前那些模糊不清的记忆。妈妈说,我小时候从來不一个人睡在自己的小床上,总是吵着要睡在她和爸爸中间。而且她们要是哄我睡在自己小床上的话,我就会扯着嗓子哭。真是的,我当年怎么会那么调皮。 回忆总是让人感到温暖,无论是美好的还是忧伤的,都会被岁月的风吹成一个颜色。 所以我时常对自己说,偶尔生活中遇到一些不开心的小事也是应该的,因为当它转化为回忆的那天一天会变的回味无穷。仔细回想的话,从很小的记忆开始,最早应该是从小时候爷爷奶奶喂我东西吃的时候吧,都是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的美好的回忆。虽然现在的我,已经忘了他们的样子。 爸爸离开以后,生活在某段时间似乎是越过越苦,最苦的时候我甚至连要几毛钱到附近的零售店里买两颗糖果也会被妈妈骂。但是那种日子并沒有持续好久,慢慢地,我变成了妈妈眼中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至今想起來,那些记忆都让我感到幸福和难忘。 有关夕迟的回忆也是,而且前所未有地清晰。我记得他第一次惹我生气过后的一天晚上,睡觉前我发短信问他:“那个叫宋茗的女人,你还喜欢她么?” “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你别管,只要说喜不喜欢就行了。” “喜欢。” “你是认真的么?” “但不是那种喜欢。” “讨厌!” “谁让你沒事胡思乱想,你自己说我如果说讨厌的话,你会不会骂我沒良心?然后紧跟着一长串的联想。” “那到底是哪种喜欢?” “你还问!” “别啰嗦,快说!” “讨厌不起來的那种喜欢。” “那你对我是哪种喜欢?” “不喜欢!” “我生气了。” “因为我爱你!” “骗人,而且沒新意。” “我爱你。” “有种你再说一次!” “我爱你!” “真乖!” “我爱你!” “睡觉了,笨蛋!” “瞌睡了?” “嗯。” “那晚安,宝贝!” “为什么不在‘宝贝’后面加个‘儿’。” “晚安,宝贝儿!” 二零零五年秋天的某一个夜晚。我和夕迟睡前发的所有短信。 那个时候的沈安若,不知道该用幸福还是快乐來形容。 第十七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这个冬天剩下的日子过的很慢,在一种安详和谐的气氛中慢慢滑过。我和晴雯始终沒有什么联系,偶尔也会碰到,然后一笑而过。不过意料之中的是,她还是那副样子,似乎永远也不会变化。程峰和宋茗把所有剩下的时间花在了经营他们的奶茶店身上,虽然生意并不像前两天那么好,但也不错。用程峰的一句话说,勉强可以小康。最后是安若,很明显,她比原來任何时候都要安静,安静的像个熟睡在襁褓中的婴儿。每天,她踩着一地的风雪从她妈妈那里过來,然后再踏着暮色回去。似乎永远也不想提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最后两周的时间里,我们见面的次数并不少,但彼此都沒什么话说。 有一天傍晚我问她:“还在为那件事生气吗?”她抬头,脸上的表情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但她什么也沒说,只是轻描淡写地笑了笑,然后转身准备离开。“安若,对不起。”我在她身后喊她,连我自己也听出了声音里的慌张和不协调。然后她转身,对着我,笑了,很安静地笑容:“沒关系。”很简单的对白,就像这个只字不提的冬天。 不过幸运地是,我们还是每天都可以遇见,然后在安静的不像是人间的气氛中保持前尘不变的姿势坐下、起身、转身。(.无弹窗广告)就连她脸上的微笑都保持一个弧度,轻描淡写到让人心底发慌。 冬日寂静夜晚來临前夕,风雪总是很容易把暮色敲的支离破碎,日子犹如寒山寺的钟声在流年里寂静滑行。每个傍晚,我看着她转身,离开,曼妙地在雪夜初临的芳菲里舞出清丽的背影。在那段渐行渐远每天都会发生的离别里,我从來说不出一句话,她也从來不会转身。仿佛这一切都像是约定俗成的仪式,属于冬季的尘曲。 可是我一日比一日心慌。 终于,在同样安详的黄昏。我以为她会像平常一样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出人意料地抱住了我。她在我耳边低声问:“你爱我吗?”我同样低声却无比坚定地回答:“爱。”她轻而易举地从我怀里挣脱出去,抬起头,很真挚地笑了一笑,动作缓慢地离开。 第一次,我发现自己抱着她的时候,用不上一丝力气。 那天晚上我又接到了宋茗的电话,这几天她总是忘不了隔三差五地打个电话给我:“怎么样,和安若好些了吧?” “奶茶店的生意怎么样,听说程峰前段时间感冒了,沒什么事了吧?”我试图转移话題。[.超多好看小说] “早好了。”她言轻语微,“说你了,你们怎么样了?” “好多了。” “和好如初了?”她声音里带有轻微的惊叹。 “还·····算是吧。”我本來想说,还沒有,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毕竟现在我和安若之间隔着的那一层模糊的东西,说不清是什么但我心里清楚,任何其它人都帮不上什么忙。 “那就好!”她笑说,“有空了记得來我们店里,好久都沒过來了,也不知道和我们打个招呼。”她现在已经习惯了用“我们”代替“我”。 “好。”我笑着回答,“什么时候回家过年?”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我就听见她笑着说:“等一放假就回去,过几天去买票,要不要一起?” “好啊。”我有点尴尬地回答,大一那年的冬天。我故意错过了和她买票的时间,但最终还是坐在了一节车厢里。隔着三排位子的距离,我侧过头正好可以看见她。不可避免,她也可以看见我。但最终我们还是沒说一句话,遥远地,我看见她对我笑了笑,我记得那个时候我也只是礼节性地对她笑了笑。 我至今清晰地记得,那辆火车在寂静里整整摇曳了五个多小时。犹豫正好是春节,中间的过道里也塞满了回家过年的人。旅程逐渐又喧闹转为安然的时候,我无形中看了每个人的脸,带着焦急而又幸福的神色。只有她,宋茗,那个时候的她和小时候一样,脸上的表情十几年沒有一丝变化。寂然而落寞。 有时候我认为,人这一辈子,无论在外面的世界里遭遇多少苦难或幸福。无论生活在孤苦阴暗的角落还是整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无论远背进离乡远在天涯海角还是孤苦无依流浪在闹市的街头。始终魂牵梦绕的地方,不过是那个曾经固执地想要离开的家。只不过总有那么些人,比方说宋茗,至少在几多年前的那些个叫春节的时候,是不想回家的。不对,不是不想,而是沒有,沒有一个真正的家。 下车的时候,我不时回头。总是可以看见她形单影只地走在人群中,熙攘的人海里她几乎完全被淹沒。偶尔我们的目光会不小心碰在一起,但是已经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那个时候的感受我永远也说不出來,我曾经试图用“物是人非”“心灰意冷”这些看似悲观的词來回想当时的感受。但是我始终觉得差了很多,有句话叫: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來句读。只是这深情指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当时我想,有些东西,真的只有老死以后才可以释怀吧。 只不过,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这世间原本就沒有不能释怀的事,我们不能释怀的,只不过是当年那个执迷不悟的自己。 一转眼,又是一个冬天。时光在不知不觉的岁月里悠然而过,就像这个冬季的雪落,恍然间就已经飘了一个冬季。不过是异乡的冰天雪地,原本与家乡的來自同一个地方。我们却都已经长大了,不分地点和时间,成长以比时光更快的速度。恍惚间,就真的沧海桑田了。古人这样描述它: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曾几何时,我不过是一个坐在陈旧教室里戴着红领巾,背着古诗的无知小孩。沒想到有一天,蓦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岁月在墙上剥落的这么厉害。直到今天才我意识到,人生还真是经不起回想。 “一定。”沉默了良久一会儿,我坚定地用“一定”取代了“好啊”。我想我知道,宋茗知道,安若也会知道,我不过是在勇敢地面对过去和未來。面來一个全新的意气风发的自己。 “啊·····?” 第十八章 :幽怨司:晴雯 【晴雯】 剩下的两周时间,我和夕迟还有沈安若几乎沒有任何联系。(.)只不过让我意外地是,他们两个像是什么事都沒发生一样又待在了一起。那天傍晚我无意中目睹了沈安若转身抱住夕迟的那一幕,遥远地,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很明显,我失败了,败的一塌糊涂。不对,准确说是败的一无所有。 沒关系,我这么安慰着自己。时间还很长,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不过,幸运地是,我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就像是长途跋涉以后终于卸掉了自己背负已久的包袱。不过这并不代表我徐晴雯认输,这件事上,我永远不会退却。哪怕一步。 这段儿时间虽然和夕迟还有沈安若那个女人沒有任何联系,但是出人意料地接到了宋茗这个婊子的几个电话。原谅我,老天,我现在又习惯了称她为“婊子”。怪不得我,她本來就是个婊子。前段儿时间大概是我鬼迷心窍了吧,误以为她和程峰把我当成“朋友”。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对儿奸夫**不过是可怜我同情我。我想说,滚它妈的,别在我面前假慈悲。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你们,不过是把我当成无聊生活中的一剂调料品。 从一开始,我的存在就是多余,我的存在不过是你们排遣寂寞的陪衬。亏我那个时候还感动的真心实意,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知己。现在总算看清了,无论什么时候,你们绝不会维护我这个多余的人。尤其是你宋茗,你她妈现在嘴里的每一句话都虚伪的让我恶心,你那副嘴脸天生就是一副婊子相。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现在和我说的每一句话不过是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些消息。你心疼了对吧,心疼把你甩的掷地有声的前夫,心疼你前夫现在喜欢的那个妖孽。 不过我现在还要配合你,你们。因为我依然把你们当“朋友”,所以不会让你们失望,我还是之前那个徐晴雯。还是那个快言快语擅长于扮演你们生活中丑角的徐晴雯。而且以后我的表演会更精彩。 今天晚上回來的时候,我又遇见了沈安若。她也看见了我。遥远地,我就看见了她沒有表情的脸。我们沿着相反的方向慢慢接近,这个时候我脑海里还是闪出了一个念头:换个方向。不过转瞬即逝。 很快,我又清楚地看见了她的脸,一抹不易察觉的浅笑卑鄙地在那儿挂着。真看不出來啊,沈安若,几天沒见你连走路都这么气宇轩昂。是在庆祝胜利吧,那恭喜了,你听见沒有? 只不过在我眼里你始终还是太嫩了,就算再怎么气焰嚣张也掩盖不了你本來的幼稚。对你我还算知根知底。装腔作势的傻孩子。 然后在我们擦肩而过的瞬间,我把声音调整到一个微妙的分贝上从而使其听起來像是充满惊喜:“真巧!” 然后我把脸上的微笑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弧度,从而使自己更充分地迎接她脸上不知是喜是怒的表情。 不紧不慢地,她把身子转过來,骄傲地仰起头,一抹笑容一直从眼线延伸到嘴角:“是很巧,好难得哦。”她故意用“撒娇”式的语气说。我听的出來她语气里的讽刺,她在嘲笑我,这是在向我示威? “对呀!”我几近欢呼雀跃地跟着说,我知道这个时候笑的越灿烂语气越轻松越好。在和女人勾心斗角这件事上,我觉得自己应该称得上高手。就算不是高手也不会败给沈安若这种沒什么城府的女人。所以和她,就算是这种时候我也不会恶向胆边生。 但是宋茗不同,那个老练的女人现在一想起她我就怒火中烧。 我猜的沒错,虽然只是微妙地变化,我也清楚地发现了沈安若脸上闪过的怒气。这就对了,生气是件好事情,因为它能让你的对手心情愉悦。我知道她现在心里在想什么,她一定在想:不要脸的女人。不对,应该是不要脸的贱女人。但是她不会骂我贱货。 除非我把夕迟活生生地抢走了,不然她还不会那么恨我。 沈安若啊沈安若,我心想,你还是这副样子。总是很容易被激怒。如果我沒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恨我恨得咬牙切齿吧。不过沒关系,我知道很快你的火气就会下去,因为你不知道怎样真正的去恨一个人。所以你才会这么快原凉了夕迟,不过下一次就沒这么简单了。因为,跟我比起來你什么都不缺,缺的不过是恨而已。 然后在我们的对视中,她的瞳孔不由自主地收缩了一下,长长的睫毛向上一扇:“那天的短信,不好意思呵,沒回,我忘了。” 我意识到与此同时我的瞳孔也跟着收缩了一下。我想说,沈安若,那条短信是我给你的一次机会,可惜你不知好歹,就这么白白的浪费掉了。你感觉对“它”视若无睹很爽是吧?但是我想告诉你,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会为这件事后悔。 “沒关系呢。”我笑。 “那就好。”她嫣然一笑,“那、再见!” “不送。”我简练地说。 她笑着转身,我也毫不客气。第一次,我和沈安若这么说话。也是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开始对她产生了恨,真正的恨。突如其來却很快在我心底盘根错节,然后在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某些东西被彻底湮灭。比方说天长日久的相处之后來之不易的友情,比方说多次交心后难能可贵的相知,比方说一样身为容易被大家排除在外的人时产生的微妙的惺惺相惜。现在终于都消失不见了。 然后我意外地看见了夕迟,他在不远处仰着头向我们这里张望着。我知道他一定看见了刚才的那一幕,我也知道他现在不过是满怀深情地看着她离开。至于我,我心里清楚,不过是衬托她的风景。 我知道他看见我了。顺着沈安若离开的背影和他的眼睛之间的那条直线,我正好站在中间。于是我笑了,笑自己现在正在无辜地充当别人眼中的障碍物。 但我还是微笑着走向夕迟,然后隔着满世界的风雪,我看见他不紧不慢地转身、抬脚、走开。动作一气呵成,沒有一丝犹豫。 很快,她和沈安若的身影都消失在一片萧索的风雪里。一切静下來的时候,我心里还是忍不住一痛,就像一把带着寒刺的匕首从身体里的某一个地方划过。然后我狠下心來,用力地一下、再一下,一股带着腥味的鲜血顺着唇下最柔软的部位流了出來。温的。不过,它们很快让我原本已经温热的眼眶冰冷了下來。 我就在这个时候对自己发誓:绝不能永远只做别人的风景。 第十九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那段日子偶尔也会碰见徐晴雯,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恬不知耻地在我面前强颜欢笑。我知道这女人心里在想什么,她以为,只要表现的欢天喜地就足以气倒我。真不好意思,我虽然沒她和宋茗那么“老练”,也不至于连这点儿心计也看不出來吧。不过那个时候我故意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想想人家除了这点儿优越感什么也不剩下了,我也就不好意思再去剥夺。 更何况,有几次我和夕迟同时碰见她的时候,夕迟一句话也沒跟她说。虽然看得出來,夕迟不过是在考虑我的感受。但是现在,我觉得这样很好,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这个冬天看似平静安详却始终让人安静不下來,就连这最后的两周时间也充满意外。 得知宋茗生病并且住院的消息的时候,夕迟正准备送我回去。他扬起右手冲我挥手挥到一半的时候,缓慢地放下去掏出了放在口袋里电话。然后我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滞了一下,迅速严肃了下來,语气急切:“安若,宋茗住院了,我现在赶过去。” 我心里也忍不住吃了一惊,和他对视了一眼,我果断地说:“一起。”他点头,习惯性地牵起了我的手。这是差不多十天的时间以來,我们第一次牵手。他的手还是原來的温度。 赶到医院时,程峰正发呆似的守在宋茗旁边。宋茗的眼睛闭着,看上去像是睡着了,黑发散了一枕头。第一次,我发现她睡着的样子那么美,即使嘴唇苍白的沒有一丝血色,眼窝也像是陷下去一般黯然。 “她怎么了?”我和夕迟差不多同时开口。 听到我们的声音,程峰像是大梦初醒一样,神情涣散地看着我们。我一愣,心里顿时紧张起來,看他的样子宋茗的情况一定很严重吧。然后他抬起头,看了夕迟一眼,又看了我一眼,最后目光依然落在了依然熟睡着的宋茗的脸上。 摇头,动作缓慢,却给人固执和坚定的感觉:“沒什么。” 虽然这个时候心里还留有疑问,但我觉得已经不该再问什么了。我想夕迟和我一样,也猜到了一些情况。我看见夕迟欲言又止,嘴唇颤抖式地动了两下,然后便是一脸的安然。只不过沒有人知道,这副安然里,究竟藏了多少心慌。 也不会有人知道,那个躺在那里安然入睡的女孩儿身上,又究竟藏有多少辛酸。 好像很多凄美的爱情故事都以悲剧收场,比方说梁山伯与祝英台,比方说站在银河两边的牛郎和织女。但是作为普通人,我们始终做不了传说中的痴男怨女。现实生活中,更不会有人铭记那些**裸的不加任何修饰的爱情悲剧。普通人的爱情,凄惨或美好,都不过是两朵寂静地开在黑夜中的莲花。彼此相依为命直到凋残干净。谁又能想象出那些陨落在人间烟火中的故事,谁又看得清有人死后有人却连化蝶的愿望都无法实现时的辛酸。所以最凄惨的故事,始终无法变成传说,适合它们的命运,不过是零落尘泥辗作尘。 所以现在盯着宋茗的脸整整看了三个小时我,我们彼此沒有说一句话。穿成白衣天使的护士小姐來來往往,病房里到处充诉着药物浓烈的气味,以及断断续续的交谈声。但是这一切都像是离我们很远很远。我想象的出程峰这个时候的感受,所以才不敢去打扰。 夕迟一直轻轻地抱着我,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他紧紧地握着我的左手。现在他一定和我一样迫切地想知道宋茗的情况,但是我们都心照不宣地清楚,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突然想起了爸爸离开的那个时候,他抬起的那只手在我不知所然的瞳孔中被无限放大。而我却并沒有表现的像那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反应一样,放声大哭或是害怕惶恐。我记得当时自己只是默默地看着这一切,看着爸爸的那只手无力地垂了下去,看着妈妈不顾一切的失声。然后她们告诉我,你爸爸死了。我点头,然后仰起头,看着那片在我更小的时候就已经熟悉的天空,妈妈和爸爸都告诉过我,爷爷和奶奶都住在那里,现在爸爸也去了那里。但是我不怕,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会去那里,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后來当我知道死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本來该有的痛苦早已被岁月的风吹散了。十一岁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这世上比死亡更痛苦的事,其实是生活。但是我们都该庆幸,因为活着同时也是一件最幸福的事。因为有了它,才有了这一路上的爱恨交织,才有了美丽的传说,有了动人的故事,有了“情”和“爱”这两样最伟大的产物。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好累。然后我无力的偎在了夕迟的怀里,恍惚间,我觉得过去的这几天里。我,我们,都好傻。真的不应该,不应该去恨,不应该去恨,更不应该为了所谓的背叛和嫉妒彼此伤害。有的时候,真的只有死亡这件最沉重的事到來的时候,人们才会意识到自己平日里所犯的错误。但是往往一切都太迟了。幸运地是,在一切还沒尘埃落定之前,我们还有时间來挽回。 这个时候,我忍不住看一眼躺在床上的宋茗。你一定不会有事,我坚信,我、我们都在着里。 窗子外面夜色渐浓,程峰还是默不作声地坐在那里。我心里的紧张慢慢消失了很多,想了很久,我站起來,用尽可能“平常”的语气说:“我出去买点儿吃的,都饿了吧。” “不用了。”程峰终于回头看了看我和夕迟,挤出一个惨淡的笑容:“你和夕迟先回去,明天有空了再來吧。” “晚点儿吧。”我想了想,“我先去买点儿吃的。” “一会儿我先送你回去,然后我再过來。”夕迟在一边说。 “不用过來了。”程峰对着夕迟说,“你明天陪安若过來就可以,沒有你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应该,应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吧。顿了顿,他继续说,“真的。”语气听起來不像是在说谎。 夕迟盯着他看了片刻,点头说,“那好吧。”不过他在说着话的时候表情看起來还是充满担忧。 “那我先去买点吃的给你放在这儿。”我笑说,“然后我们再回去。” 终于松了一口气,我就知道,不会有事的。 第二十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我回來的时候,程峰正从护士手里接过一杯白开水。从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对那个护士微笑一下,走过去把买好的零食放在床头柜上:“随便买了点儿东西,你自己看喜欢吃什么。” “谢了。”程峰淡淡地说,“你和夕迟回去吧,不早了。” 宋茗还是一脸安详地躺在那里,较之先前,我觉得她的脸上的苍白里稍许多了一些红润的颜色。如果不是心理作用的话,那就证明她现在好了许多。想到这里,心情顿时轻松了许多。 我看了一眼夕迟,他默默地点头,想了想,我对程峰说:“那我们回去了,明天再过來看她。” “什么时间都成,她真的沒事。”程峰抬起头对我们挤出一个微笑,看得出來,这么说他心里其实很难受。只不过,即使猜到了一些,这种情况下我也不方便说什么來安慰她。 “那我们明天再过來。”说完,夕迟站起來,对程峰点头示意一下,拉着我向外走。我又看了一眼熟睡着的宋茗,对程峰微笑一下,然后回头跟着夕迟走了出去。 窗子外面又开始下起了雪,在夜色里纷然地落着。说不上为什么,总感觉这样的夜晚,准确说是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的夜晚怪怪的。于是我不动声色地加快脚步,夕迟看我一眼,沒说什么,跟着我步调匆忙地向医院的大门外面走。 看來默契这东西,我们还是一如往常,我心想。 “我走了以后,程峰有沒有对你说什么?” “嗯?”他把目光放在我脸上,表情严肃,“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出院,但是出院后,应该要回家休息一段时间。”沉吟一会儿,他继续说,“他只告诉我这么多。” “多久?” “不好说。” 我差不多已经明白了这其中的一些细枝末节。对夕迟点点头,我问,“那她办休学还是?” “应该是退学。”他叹息一声,“沒想到到最后她还是沒能逃脱,原本我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会好起來的。安若。”他的语气听起來像是在发呆,“你说这是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语气很平静,用奶奶小时候说过的话安慰他,“有些事情是命里带的,想躲也躲不掉。无论怎样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也知道,无论伤心还是难过都沒用,对吧?” 他看我一眼,“你也信那东西?” “什么?” “命运这种说法。” “不知道。”我很诚实地说,“但是有时候,我总感觉冥冥中我们的一生其实一直被什么东西牵着走。虽然看不透也摸不着,但是总感觉脚下的路是沿着一个早已预设好的轨迹。当然,我从來不会把我的生活和命运这东西联系在一起,只是偶尔想起來会觉得害怕。” “害怕?” “嗯。”都坚定地说,“是真的害怕,不是什么感慨也不是孤独之类的,我害怕将來出现在生命中的,会有一些永远也改变不了的悲剧。尤其是那种你明知结局,却无能无力的事情,比如说死亡。” “我也有那种感觉,那件‘事情’不会经常想起,但是一旦真正的去想它的话。我会觉得人一辈子其实挺可悲的,忙碌一生,最后什么也不剩下。就像我小时候总是在想,要是若干年后人类真的消失了的话,那应该就是最伟大的悲剧了吧。”慢慢地说完,他回过头來看我一眼,眼神像是又回到了从前。 “想想也是。”本來我想说,真难得,小时候就有这种“伟大”的思想。但是看着他一脸的认真,我也跟着被感染了。“我小时候到沒这么想过,应该说那时候我是个神经大条的女生,想什么事情都是一笔带过。就比方说,会害怕‘死亡’这件事,也是在某些情况下突然想到才会有那种感觉。比如说,有些很晚还睡不着的情况,或者在刚醒來天还沒完全亮的早上,不过很快就忘了。” “那种事情要是常挂在脑中迟早会得抑郁症。”他笑说,“就像我们的高考,为了那迟早都会來的战场,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忧虑中‘生病’。很不幸,那个时候我就是不幸中的一枚,甚至到现在,我觉得那段时间留在我生命中的影响还沒完全过去。” “这么说,你那个时候是个很用功读书的学生?”我好奇地看着他,按照之前对夕迟的印象,虽然看起來挺安静的,但是我认为这家伙才不会充当那种认真读书的“好学生”。 “算是吧。”他毫不犹豫地回答。 “啊?”我吃惊,不对,准确说应该是:诧异。 “我就知道你是这表情。”他笑,“我高中的时候和小学不同,真不是老师眼中的‘坏’孩子。怎么说呢,那个时候背负的太多吧,每天很按部就班地和其它人干一样的事。但是说到底我什么也学不进去,因为那段儿时间每天都像是在煎熬,心里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下來。说实话,那时候真羡慕那些能真正埋头苦学的人。” “理解。”我笑说,“那个时候我也一样,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很多人都这么认为。或许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 “早看出來了。” “真的?” “真的,从认识你那天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个不安分的女人。”他信誓旦旦地说。 “看來你早就做好吃苦的准备了对吧?”我玩笑似地说。然后两个人同时笑了出來。忘了多长时间以來,第一次,能和夕迟这样谈心,还知道了一些他以前沒告诉过我的事。 笑过后,安静了一会儿。气氛前所未有地祥和,只不过我清晰地感觉到和之前比起來的变化,说不出什么原因,总像是缺点儿什么。最起码,我分明感觉到的是,彼此都放不开了。 不过我也不想多想,毕竟刚吵过架,彼此心里的阴影自然不会这么快就烟消云散。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徐晴雯,不知道宋茗生病的事她知道了沒有。程峰应该不会专程打电话告诉她吧。 “夕迟,我觉得这件事最好也告诉徐晴雯一声。”我淡然地说,心里觉得挺别扭的。有一种自己说出的话打自己的嘴的感觉。 “明天。”他看我一眼,像是在探索什么,若有所思地对我笑笑,然后坦然地说,“明天让程峰直接告诉她吧。” 我忍不住和他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來。 第二十一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最后夕迟坚持把我送到宿舍楼下,离开的时候我转身轻轻地抱了抱他。松开。然后潇洒地走进去。我知道他会一直看着我直到消失,所以一般和夕迟分别的时候我都不会回头。 走进寝室,所有人都披着厚衣服捂在被子里。“回來了。”“嗯。”简单地打过招呼之后,又各干各的事。寝室里像是比从前更加安静了,可能是因为这几天大多和妈妈在一起的原因,现在这种安静让我有点儿发慌。可以想象一下,除了手指与键盘的触碰发出的声响以外,你听不见任何声音的感觉又多荒凉。荒凉到让你觉得这不是住了几个人的大学宿舍,而是一间灯光煞白的空屋子。 不仅是我,几乎所有人都有这种感觉。或许这就是那什么所谓的长大的代价。有些东西,并不是有心失去的,而是不得不失去。 我简单地洗漱了一下,也学着她们在床上躺下。打开电脑,挂上qq,却感觉什么也干不了。之前这个时候,我大多和夕迟聊聊天,然后稍微躺一会儿就会睡着。只不过感觉好久,已经沒这么过了。我习惯性地打开下拉窗口,灰色的图像安静地躺在那里,他应该睡下了或者隐身。我想他这个时候心里应该挺难受的,最后还是沒发什么给他。夕迟这个人和别人不同,不高兴的时候不需要太多的安慰,只要能有一点时间让他安静地想一想。他的天性里一种不知道该称为乐观或是坚强的东西,始终会让他自行恢复。 所以很多时候,和他在一起你会觉得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然”感。就像是,无论现在多么的风雨飘摇,你也相信总有一天会雨过天晴的那种感觉。而我的这种自信是他给的。 然后就在我准备睡下的时候,他发來了短信。内容是:“安若,睡了沒有。我觉得上次晴雯的事,还是该正式地对你说一声:对不起。无论如何,都是我的错,我沒处理好我们我们几个之间的关系。” “不怪你。”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老实说,我生夕迟的气并不是因为那件事的本身,我也沒有真正地讨厌或恨过晴雯还是谁。换句话说,除了“背叛”这件事让我感到羞愤以外,更多的却是不值和惋惜。不值和惋惜有些人有些事,再也回不去了。 尤其是我和夕迟之间,有很多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那好,早点睡吧,明天上午沒课,我们再去医院看看。” “好的,那晚安。”我迟疑了一会儿,本來觉得还有很多话想和他说,但是真要说起來的话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晚安。” 放下电话以后,我随便翻了几张网页便无聊地关了机。闭上眼睛,在脑海里迅速把今天的事情过了一遍。然后迷迷糊糊的便睡意來袭。 第二天早上起來雪停了,只不过天上还是覆盖着厚厚的云层。看起來像是一不小心就会來一场惊天动地的暴风雪一样。什么叫压抑的感觉,这就是。尤其是云层的下面隐约着的那一种低沉的黑色雾气,和这个冬天原本该有的颜色实在大相径庭。 我下楼的时候夕迟早已经站在那里等我,然后我们相视一笑,习惯性地拉起对方的手。 “这么冷,用冷水洗的?”他问,把我的手提起來握在手里对着里面呼气。 “一直这样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笑说。 “把那只手放在口袋里。” “嗯。”我听话地放进口袋,被他捧在手里的那只手终于慢慢恢复了知觉。你还别说,这里的冬天雪虽然比不上我的家乡那样不可一世,但是无论下雪前后气候的恶劣程度实在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打个比方來说吧,只要是西北方吹着的时候,无论你穿多厚的袜子和棉鞋,脚趾头也会毫不客气地失去知觉。 “昨天晚上听程峰说,我们沒走多久宋茗就醒了。”他边走边说。 “那为什么他只对你一个人说,真不拿我当外人。”我故意说反话,老实说还是有点生气,至少也该告诉我一声吧。 “他怕你睡着了,所以不好意思打扰。”夕迟笑着解释。 “那他就不怕你睡着了?”我问。 “我是男生,不一样。”他坦然。 “有什么不一样。”我沒好气地看他一眼,“别小看女生,我觉得宋茗醒來的时候更愿意看到的是我而不是你们。女孩子有好多话,和你们说了你们也不懂,还自作聪明。” 我说的是实话,因为我差不多已经知道了宋茗的病情,也差不多猜到了她现在的心里的感受。所以我知道,现在她心里更需要有我一个像我这样的朋友的倾诉,而不是安慰。至于他的男朋友程峰,该做的应该是以后的理解和陪伴吧。最好还包括“承担”。 “所以一大早我就來接你了。”他不紧不慢,“程峰昨天晚上告诉我,宋茗醒來后最先问的就是:沈安若來过沒有。” “那他怎么不直接告诉我,在大门锁上之前告诉我的话,我一定会过去陪宋茗。”我笑说,停顿一秒,对夕迟歉然一笑,“不过放心,如果他真告诉我的话,你也得跟着爬起來。” “我也想过叫你起來一起过去。”他对我一笑,继续说,“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还是算了,说不定去了之后连医院的门也关上了。” “医院也关门?不是说晚上照常上班吗。”我疑惑地看向他。 “那是急诊部,住院部肯定会关门。就算不关门,病房里那么多病人,我们也不适合在那个时候进去。” “也是。”我想了想,“不过要是真去了而且真进不去的话,露宿街头也不错,前段时间程峰和宋茗不是试过吗。” “那叫露宿‘山头’。”他纠正道。 “大同小异。”我说,“不过说实话,我实在是挺佩服他们两个的勇气。荒郊野外的,不冻死也不怕遇见坏人。” “就算是坏人那种下大雪的晚上也不会跑到那个地方去。” “不一定!”我笃定地说。 “怎么说?”他看着我。 “这个世界到处都是意外,你也知道,很多‘不可能’最后都成了活生生的事实。”我说,心里突然想到了我爸被车撞死的那件事上,在发生之前,谁又会知道它会发生?谁知道呢? 第二十二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我们进去的时候宋茗已经醒了,面带微笑地坐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杯冒着白烟的水杯。程峰很体贴地坐在旁边,手里拿着一个削好的而且已经咬了一个缺口的苹果。 真让人意外,原本我还在想一会儿要怎么安慰情绪低落的宋茗。不过现在看來,实在是看不出有需要安慰的需求。 看见我和夕迟走进來,程峰对我们挥挥手。宋茗侧过头來,露出惊喜的表情,冲我们嫣然一笑:“你们來了,这么早啊~” “不早不早。”我走过去,“看起來气色不错,感觉怎么样了?” “感觉好多了,现在应该说是除了使不上劲儿,其它的沒什么感觉。”宋茗挤出一个欣慰的笑容。 “那医生了,怎么说?”夕迟在一旁问。 “医生说。”宋茗看了一眼程峰,喃喃地补充一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只是出院后要好好‘休息’一阵子。” 我想了想,不知道她口中的“休息”指的到底是什么。然后我看了看夕迟,眉头轻描淡写地皱着。看得出來他也在思考这个问題。我又不动声色地看了程峰一眼,意料之中,刚才挂在他脸上的轻松此刻终于消失殆尽。只不过,很快他像是发现什么一样重新面带微笑。 “那就好。”我说,为了缓解稍显尴尬的气氛,“等你出院后,让程峰好好煲几锅汤给你补补。” 宋茗沒好气地看了程峰一眼,幽怨地抱怨一句:“你看他像是会煲汤的人吗?炒个番茄鸡蛋还要问先放鸡蛋还是先放番茄。” “那是我不知道,你让我做的是番茄蛋汤还是番茄炒蛋。”程峰慌忙地解释道。 “那火腿炒小黄瓜呢?也需要问么?”宋茗把手中的水放下。 “那是因为我不知道黄瓜和火腿哪个更容易熟。”程峰急着说,像是要急着证明自己真的会做菜,“你又不是不知道,火腿和黄瓜都可以生吃,理论知识我还是有的。” “那你就不知道两个一起放进去?”宋茗气急败坏地说。 “那样、不好!”程峰结结巴巴地说。 “有什么不好?”宋茗把头发一甩,“反正你抄的菜都是一个味儿,还分什么先后啊!” 我和夕迟在旁边不约而同地笑了起來,真难得,宋茗这个自称为熟女的女人也有这么小孩子气的一面。同时也让我联想到她和程峰平时的幸福生活,真让人羡慕。一想到程峰整天受欺负的样儿我就由衷地感到高兴,不过也少不了那么一丝“同情”。 然后我就想,要是有一天我也能这么欺负夕迟就好了。不过仔细想想的话,“欺负”夕迟好像是我一直在干的事,只不过是换了个形式而已。老实说,夕迟这家伙虽然不怎么安分守己,也称得上是安于天命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和他能和谐相处,不是因为我自私或者无理取闹,而是很多时候我不能像他那么乐观。 谈到相处这件事上,我觉得程峰和宋茗应该称得上是最成功的例外。或者可以说,他们两个拥有截然相反的性格,一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个桀骜不驯愤世嫉俗。不得不说,缘分和命运真是一件奇怪的东西。除了稍纵即逝,还包含突如其來的特点。 “怎么会一个味,番茄鸡蛋能和小黄瓜火腿一个味儿吗?”程峰质问一句,看起來像是在为自己平时不仅要炒菜做饭,事后还要为“不是美味”遭到责备感到委屈。 “好了好了!”我笑着打断他们,会心地和宋茗相视一笑,我说,“平时又欺负程峰了对吧?” “你呀,还好意思说我。”她玩笑似地说,“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你沈安若我还不知道啊,看起來像是一副被欺负的样儿,事实上总是你欺负别人。”然后她笑着看向夕迟,“我说的对不对?” 夕迟一愣,终于反应过來,笑着回应:“太对了!” “什么呀!”我笑说,“程峰你看,真不亏原來是一对儿,说起话來都像串通好了的。” “说的沒错。”程峰肯定地说,很明显,这孩子心中还沒有完全放下刚才的事。 宋茗极其无奈地看他一眼,摇摇头以示无话可说。 这个时候一个护士走了过來,在宋茗的病床边停下。面无表情地把两瓶透明的药水挂在床头的铁架子上,然后取下已经空了的两个瓶子,再推着医药小车离开。从始至终沒有向我们这边多看一眼。我们四个默不作声地看着她完成这个过程,也不好意思向她打招呼之内的。沒办法,每天都干一样的事,我们也不该再奢求一个微笑或者什么的。或许人家今天也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了。 不过那个护士走了以后,之前轻松的气氛一下子“冷却”下來。就像是泼了一瓢冷水,让我们一下子意识到这里是医院,躺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病情严重的病人。 虽然想到了也很想问清楚宋茗的情况,但是因为考虑到或许会让他们为难的缘故。我最终还是沒问出口。如果想说的话,以宋茗的性格,不用问她也会告诉我们。 似乎是意识到气氛有点怪异,宋茗突然笑了起來,虽然笑容看起來有点勉强,然后她像是很正式地说:“安若、夕迟,你们不用担心,我真的沒事。” 我一愣,沒想到她会突然说这,然后我看了一眼程峰,他坚定地点点头:“真的不用担心,沒事的。” “那就好。”我释然地笑了笑,“只要沒事就好。” 与此同时我不动声色地看了夕迟一眼,意料之中,虽然他也表情缓和地笑着,眉宇间藏不住的隐忧还是出卖了他心里的想法。 思考了一会儿,我忍不住问程峰:“晴雯呢,你沒告诉她?” 他一愣,宋茗抢先一步说:“是我让他别告诉的,我怕·····”她欲言又止。 我知道她心里的想法,但是不能因为我破坏了他们和晴雯之间的关系。想了想,我轻松地笑说:“沒事,快打电话给她吧。” 似乎是沒料到我会这么“淡定”,宋茗意外地看着我。我确定地点了点头,她理解性地笑了笑,对程峰说:“晚上打电话给她吧。” 然后和我一样,她也把目光放在了夕迟脸上。结果才发现他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假装疑惑地看向我们。 第二十三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二零零五年冬天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宋茗因一场突如其來的重病躺进了医院。当晚我和安若一起去看她的时候,她还像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一样躺在白色的病床上。眼睛闭的紧紧的,像是在做一场安然的梦。如果那里不是病房,如果她的嘴唇和脸色不是那么苍白的话,我肯定会以为她只是睡着了。梦里黑发落了一枕头。 但是当我看着她安然的沒有一丝知觉的表情的时候,心里的某个地方还是忍不住一痛。她太惨了,沒错,这个躺在白色床单上脸色比床单还要白的女人的命运,真的配得上这个“惨”字。不是因为她生下來就是私生女,不是因为她曾经的一些惨不忍睹的经历,也不是因为她原本该得到同情却被别人欺负。而是因为,因为当她该得到幸福的时候,上天却偏偏安排给她无法摆脱的苦难。 所以从小到大我就在想,为什么有些人的一生,从始至终都有经历不完的灾难。而他们并不是所谓的“大奸大恶”。于是又人说,应该是前生吧,一定是前生吧。此生不过是要还完前生的债。可是我想说,就算真的存在所谓的前世今生,就算前世犯了诸多不可饶恕的错误。那么今生的苦难,又能偿还什么,今生我们因自己的苦难欠下的债,又该由谁來还?尤其是,生我们养我们一辈子含辛茹苦的父母,他们呢,又该怎么办。 第一次,我看见这种样子的程峰。不过是一晚上的时间,虽然谈不上不修边幅一脸憔悴,但是他脸上的表情,早已经超越了憔悴。具体是什么样的表情我也形容不出來,只能说,类似于一种看着自己最在乎的人受苦受难自己却无能无力时的痛苦。扯远了。 那天我和安若一直待到晚上,除了发呆和等着宋茗醒來,其它的我们什么也沒做。稍显拥挤的病房里到处散发着化学药水的气味,來往的病人和家属偶尔也会向这边投來或关切或不经意的眼神。时而有穿着白色护士服的护士走进來换药或是拿來一些东西,然后既然地走出去。在这种时候,这种地方,每个人都不愿意多说一句话。 很自然地,心头像是笼罩了一层沉重的乌云般烦闷。有几次想出去走走,但是一看到程峰木然的样子和宋茗那憔悴的表情,就再也不好意思说出口。毕竟,程峰并沒有告诉我们宋茗的情况。 终于,晚上的时候,安如提出出去买一些吃的进來。程峰坚持说让我喝安若早点回去,本來我打算在这里陪着他的,但是仔细一想如果留在这里的话并帮不上什么忙,然后等安若把吃的买回來后,我和她一起回家。[]一路上,预料之中的,她终于正式原谅了我。 晚上接近十一点钟的时候,程峰打电话來说宋茗已经醒了。那个时候我正躺在床上,虽然程峰极力地解释说沒事。我还是察觉到了他声音里的不对,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告诉我说宋茗醒了,而且说完了这句话的时候一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來。奇怪地是,他并沒有挂掉电话,也并沒有对我说什么,只是默不作声地等着我。 我看了看时间,那个时候离十一点还有十五分钟,也就是说,再过十五分钟的话就算我想出去也会因宿舍楼锁门而进不去。所以基本上沒有犹豫,我慌乱地穿好衣服跑了出去。正好遇见准备所宿舍门的阿姨,她很关怀地问我,这么晚了去哪里。我对她歉意地笑笑,说有朋友出事了要去医院,然后就跑了出去。 路上已经沒什么人,夜晚的风在这个时候冷到了极致。被间隔很远的路灯照的昏昏沉沉的街道,在这个冬天的深夜里尽情地释放着它的荒凉。我突然想到了要不要把安若也叫上,但是仔细一想还是算了,这么冷的夜晚,还是不让她跟着“饥寒交迫”了。 跑到校门口沒多久,就看见了远处逐渐接近的机车。这个城市的的士司机一定是这里最辛苦的人吧,我想,无论多么晚的夜晚都可以看见他们的影子。还有很多人,比方说一到早就要起來扫大街的清洁人员,比方说随处可见的整天忙碌在钢筋水泥铸造的大楼上的建筑工。有句话最能概括他们,一群最美丽的人。 这里面,也包括安若的妈妈。 第一次听安若给我讲起关于她家原來的故事的时候,当她说起她爸爸被车撞死的那件事的时候,我心里觉得难受。但是当她讲起她妈妈陪着她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时候,除了难受,更多的却是无法言说的“敬意”,以及五味陈杂的辛酸。当是我想的是,要是一个怎样伟大的母亲,才会为孩子做这样的事。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不存在母亲不愿意为孩子做的事情了吧。 很快,我又站在了宋茗的病房门口。透过门上的玻璃,我清楚地看见程峰脸上带着慌乱的微笑,应该是因为宋茗能够这么早醒过來吧。他的眼睛斜向下,像是看着躺在床上的宋茗。而宋茗这个时候侧着头,如果她醒着的话,我想她一定也看着程峰的眼睛。只是我不知道,他和她,保持这个姿势多久了。 然后我轻轻地推开门,为了不吵醒已经睡着的其它人。程峰应该是听见了我开门时发出的细微声响,抬起头看向这里。我把中指竖在嘴唇前,示意他不要出声。看了一眼地面,我放慢了脚步尽可能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走到床头的时候,宋茗终于察觉有人走了过來。她侧过头來看着我,一丝惊异的表情从脸上一闪而过,然后我看见她笑了。久违的笑容。说实话,当我下午看见她紧闭着眼睛躺在那里的时候,我以为以后可能再也看不见她的这种笑容了。因为,虽然程峰沒告诉我她生的是什么病,我也差不多猜到了她病的严重程度。 “你來了。”她笑着对我说,声音很小但是很清晰。我点头,动作轻微地在她床头的椅子上坐下。程峰递过來一杯水,我对他点头示意接过來。为了不影响其它人,我们三个很心有灵犀地用眼神和动作传递信息。比方说,当我看着宋茗用嘴唇的动作“问”宋茗好了些沒用的时候。她会微笑着点头。当我“告诉”她不要害怕的时候,她会先用“放心”的笑容“回答”。然后再换上另一种笑容摇头,她的意思是,放心吧,我不会觉得害怕。 第二十四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忘了是什么时候,宋茗说她困了。程峰替她掖好被子,然后她对我们笑笑,听话地闭上眼睛。宋茗睡着以后,我和程峰心照不宣地走出去,走到医院外面的阳台上。 记得当时差不多是深夜中最寒冷的时候,医院大楼里到处弥漫着昏昏沉沉的灯光。白色的冷光不知道从哪个地方照过來在把一半的阳台照的一地荒凉。除了冰冷的墙壁和沒有一丝温度的白光以外,寒冷侵袭了每一个地方。包括夜色弥漫着的夜空。 我和程峰靠着阳台上的栏杆站定,钢筋水泥构成的栏杆已经冰冷。我沒都沒有说话,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递给我一根,我笑着摇头,暂时,我还不习惯以这种方式來排泄内心的伤感。 然后他寂然地把它点燃,悠然而诡异的烟雾很快在夜色里升起,缠绕在一片冰冷里。然后迅速消散,有一个词说的很好:烟消云散。有时候,就比说刚才,我会突然想到这个词。它让我更清楚的认识到人生这件事,过去、现在、未來,无一例外都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然后什么也不剩下。人生悲凉大概不过如此了吧,无论今天的生活纸醉金迷也好,颠沛流离也好。几年后,或者几十年后,一切就都不存在了。再也不存在了。 所以有时候,当我想到这件事上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原谅很多人很多事。比方说,宋茗曾经带给我的伤害,准确说是带给我的对这个世界永远也无法言说的厌恶和失望。差不多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在我梦里出现过的小桥流水之类的东西,就再也不曾出现过了。我开始明白了一种叫做噩梦的东西,它是怎样的不离不弃和无法摆脱。而且,它已经不仅仅是出现在我们的梦里,还包括很多个瞬间,即使那个瞬间我们笑的很灿烂。 只不过现在对我來说,无论是宋茗曾经带给我的伤也好快乐也罢。都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在这个聚散离合总是在朝夕之间的人世里,我们之间还保存着一份最真的感情。介于友情和亲情之间。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但是我坚定地认为,这种感情,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特殊的一种,不会有错。 所以现在当我看着程峰沉默寡言地一口一口吞吐着烟雾的时候,我差不多已经猜透了他心中的想法。我知道他有很多话想说,也知道他不会对任何人说。不是怀疑他对我的信任,而是因为现在的他,虽然大多数时候保持着一贯的玩世不恭和心无城府,但是我知道,其实在他心里已经认识到了什么叫“承担”。 这么说的话,我想我该说一下我与程峰之间的“感情”,准确说是和他之间的那种类似于“兄弟”但又不完全是“兄弟”的那种微妙的关系。简而言之,他不仅仅是我的好朋友或所谓的“兄弟”这么简单。说实话,在得知他和宋茗成为“情侣”的那段儿时间,我和他之间的确是产生了一些类似于“误会”的东西。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几乎沒有任何联系,即使是不小心碰到也只是很表面的打声招呼。 但是后來,慢慢地,尤其是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以后,那些“破裂”就再也不存在了。怎么说了,现在我和他之间,除了当年的那份友谊之外,更多的却是一种“理解”,以及因为这种“理解”而产生的一些说不清的东西。 所以当初当宋茗对我说,以后再也不要和晴雯联系的时候。当时的情况下,我也认为她是对的。但是我无法接受的是,以这种方式來结束我们五个之间关系。换句话说,在这个到处充满着朝气蓬勃实则荒芜的校园里,我们五个就像是被隔离在外命运相似的孩子。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安若她不是真的不可原谅晴雯,她了解晴雯所以她应该猜的到晴雯心里真正的想法。但是她不可原谅的是我,这件事从始至终她都一无所知,因为她和我们一样,害怕被“排除在外”。 而晴雯,她一直以为自己不被人待见,她一直认为自己并沒有真正融入我们。所以很多时候,即使是对我们,她也会产生“恨”意。但是这种“恨”并不是真正的仇恨的意思。扯远了。 当程峰把这支烟抽到尽头时,他想要把烟扔到地上的动作在完成一半的时候恰到好处地终止。我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模仿电影里某个经典的动作是他一直以來的爱好。一般情况下,他会索然地把还未燃尽的香烟扔在地上,然后动作优雅地踩上去,再用力地像是要把它粉身碎骨一样踩灭。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彻头彻尾地体会到一个字:爽。 然后我看着他把手收回來,目光索然地盯着还残留着火光的烟头。他盯着那里看了很久,终于,毫不客气地大指食指的指头掐住了那个还散发着火光的地方。一下、再一下,我看见他嘴角在香烟彻底熄灭的那一瞬间,刻骨铭心地抽搐了一下。 他把完全熄灭的香烟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潇洒地转身,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笑容。然后他走到我面前,淡然地说:“夕迟,有些话我就不跟你说了,不用说你也知道对吧?” 我点头,笑说:“放心。” 他也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肩膀:“进去吧。”然后率先向里面走,我停顿了一秒钟。终于,我真正意识到这个原來一直保持着“童贞”的男孩儿,这次真的长大了。或者说我沒看错吧,虽然他过去的样子很容易让人产生他还是个孩子的错觉,但是错觉背后的事实却是他比谁都要坚强和成熟。我想,宋茗大概也早就意识到了。 我不由自主地笑了笑,跟着他走进屋子。我们同时放慢了脚步,一路无声里走到宋茗的病床前。宋茗看起來睡的很熟,眼睛紧闭着,从窗外透进來微弱的光线投在了她的脸上。一脸的安详。 程峰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慢慢地俯下身子,轻轻地在宋茗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抬起头,仓促地看向我,带着一脸孩童般的笑容······ 第二十五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剩下的夜里,温度似乎是越來越低,就算是待在开着空调的病房里,我也感觉到了窗外的寒气透过一尺多厚的墙壁侵袭进來所带來的寒意。可能是宋茗的病床靠墙的缘故吧,我看了程峰一眼,他已经趴在床头柜上差不多一个小时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个时候应该睡的正香。想了想,我把椅子盘在空调下面,闭上眼睛试图睡着。 但是当我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整个病房像是一下子安静了下來。然后我就听到了,从各个方向传來的粗重的呼吸声,有节凑地声声入耳。于是睡意全无,我睁开眼,一丝“惶恐”从心里一闪而过。不得不说,在这里,当一切都安静下來的时候,每一个布满阴影的角落都像是暗藏着不为人知的诡异。 然后我忍不住看了一眼宋茗,窗外不知从哪里透进來的微弱光线映出了她半边脸。眼睛紧闭着,脸色类似于青白,安静的像是沒有呼吸。程峰躺在她旁边,看起來像是一尊雕像。 然后渐渐地,睡意來袭,我调整了很多种姿势后终于不知不觉地睡着。醒來的时候,已经是一大片的白。但是夜色并沒有完全散去,残留的最后一抹淡黑正在和白昼挣扎。 我抬起头,睡眼惺忪,但是一眼就看见了已经睡醒的宋茗。[.超多好看小说]而程峰还是睡的死死的,看來她比我们醒的都早。只不过让我有点意外地是,她像个刚睡醒的孩子望着大人的脸一样,呆然地盯着程峰。这是从我们分手以后,第一次,我发现她像是回到过去一样的安静样子。 突然,她像是意识到什么一样猛地把头偏过來,正好和我的目光撞在一起。我一愣,一瞬间的尴尬一闪而过,然后我看见她笑了。久违了的微笑。可是当我看到她的笑容时,恍惚间觉得很不好意思。说不上为什么,或者说,仓促间又让我想起了过去吧。准确说,并不是真的想起了过去,而是有意无意地那种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然后你心里的某个地方会跟着,仓促地颤抖一下。 我站起來,迎着她的目光走过去,在她的床边坐下:“饿了吧?我出去买早餐,吃点什么?” 她摇头,仓促地一笑:“还不饿,先帮我倒一杯开水吧。” 我笑笑,从床头柜上把杯子拿过來。从地上提起暖水瓶把被子倒满,感觉温度正好,我把水杯递给她。 “外面还在下雪么?”她问。 我把窗帘拉开一个很小的缝隙,为了不让外面的强烈的光线透进來影响里面的病人休息。窗子的玻璃上凝结了一层雾气,我伸手,准备把上面的一小块儿雾气擦干净。 “画一个蝴蝶吧。”这个时候,宋茗突然在后面对我说,“画一个蝴蝶,还记不记得高中时候我教你画。”她的声音停顿了一下,短暂地一滞,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画的蝴蝶。” “当然。”我笑说,和她一样,我也很快地恢复正常。然后努力回想着当时那个蝴蝶的样子,只不过无论再怎么努力,还是不能完全记清楚当时那个蝴蝶的全貌。只是隐隐约约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早上,教室的窗子玻璃全部结满了雾气。宋茗正好坐在教室右边的挨墙的位置。然后当我正在有口无心地背英语书上那些该死的单词的时候,一个纸团准确地落在书本的正前方。我一侧头,看见了笑容满面的宋茗,然后她指着窗子上她用手指画的蝴蝶图案给我看。“蝴蝶”外面,我看见了满世界的风雪悠然滑过。 我撑开那个纸团,上面写着:下雪了。我记得当时我很自然地笑了。 可是现在,我一辈子也沒想到,有一天我会把那只蝴蝶忘的那么干净。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再也画不出那个蝴蝶的样子时,我放在玻璃上的手像是失去了所有力气一样静止在那里。第一次,我真正体会到“物是人非”这个词的含义。 忘了我保持这个动作到底有多久,我只知道当我回头的时候,宋茗已经是满脸的泪水。然后我看着她脸上的泪水慢慢地、慢慢地越來越肆无忌惮,直到最后她的胸口跟着剧烈起伏着。但是除了静静地看着她,我什么也做不了。终于,程峰在她哭出声音的那一瞬间抬起了头,几乎是无意识地,他一把把宋茗揽入怀里。 然后我看着宋茗把头掂在她的肩膀上,像个受伤的孩子一样忘乎所以地痛哭起來。比刚才好要厉害。泪水一直流到嘴角,她的眼睛紧紧地闭着,身体还是不由自主地剧烈颤抖。很久以來,甚至是分手的那天,我也沒看见她这样哭过。 突然感到心里的某个地方剧烈地撕扯了一下,又一下,疼。我转过身把脸贴在玻璃上,闭上眼睛,为了不让泪水流出來。 玻璃沒有一丝温度,正是我现在想要的感觉。宋茗。对不起。对不起。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这么多年以來,我一直自私地以为当年的错误都是因为你。从來沒有想过,原來真正错了的人,其实就是当年那个无一是处的自己。 感觉身后宋茗的抽泣声越來越弱的时候,我不动声色地把刚才画在玻璃上的那一笔擦去。然后我对着那个地方一遍又一遍地呼吸,直到它重新被雾气弥漫。 我想,从此以后,我和宋茗之间,恐怕连当年那份最美好的回忆也残缺不堪了吧。我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会那么轻易地忘记当年最珍贵的记忆,虽然有一种叫岁月的东西是罪魁祸首,但是始作俑者永远是我们自己。那么如果说补偿的话,我想唯一能让我安心的,应该就是现在她终于找到了最爱她的人了吧。 所以我想,忘了也好,我希望若干年后那些记忆我和她都能够毫无保留地忘了。然后在这不断的遗忘里,更加懂得珍惜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而真正的幸福,永远都是你眼前的。 或许吧,有些人说的很对,不要活在过去,也不要活在未來。做人要务实,不要整天想着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不知谁说的,人要活在当下,准沒错。 所以现在,我由衷地想对程峰和宋茗说:祝你们幸福。 然后转身的时候,我发现,宋茗脸上的眼泪虽然还沒有完全消失,但是现在的她,很明显地安静了许多。躺在程峰的怀里,像个得到大人赐予的糖果的小孩一样,安然地像是睡着了。 第二十六章 :夕迟&安若 【夕迟】 最后程峰重新把宋茗放回床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多了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我们。尤其是睡在隔壁病床上的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姑娘,正睁着大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刚刚躺下的宋茗。像是在思考,这个大姐姐为什么会哭呢? 宋茗睡下以后,程峰用双手捂住脸,用力地搓了一把。然后抬起头,看起來很累:“夕迟,拜托了,你回去把安若接过來吧。宋茗的情绪太不稳定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我想了想,点头走出去。本來我想把刚才发生的事对程峰说清楚,但是仔细一想,还是算了,因为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件事说清楚。可是心里总感觉,这样做很对不起他。 一路上我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决定不把昨天晚上來这里看宋茗的事告诉安若了。不是因为害怕她会误会什么,而是我现在实在不想再节外生枝。虽然安若一直不说,但是我知道,其实她并不是完全不在乎我和宋茗的过去。只不过她心里清楚,我爱的人是她,所以后來她才会慢慢地把宋茗视为好朋友。 当然我也知道,这其中也包含了很多她“可怜”宋茗的成分。虽然这种“可怜”后來占据很少的成分。换句话说,如果不是知道宋茗过去的话,或许她们永远也不会成为好朋友。(.)不用说,晴雯也一样,但是这丫头一直都有点看不起宋茗。这点瞒不过我。 站在医院的门口沒多久,一辆淡绿色的士从远处疾驰而來,带起了一路的雪花飘扬。然后准确地在我面前停下,从里面走下來提着两大包东西的一老一少,不用猜,他们一定是这个医院里某个病人的家属。出于礼貌,我对那个老人微笑一下,算是打过招呼。结果当然用足以融化这个冬天的慈祥的笑容回报我,并且充满关怀地说:“小伙子是來看望家人的吧,雪大,路上坐车记住要小心。” 我心里一暖,笑着说:“谢谢大爷。”然后走进副驾驶的位置坐下,关上门:“风华路。”我说。然后回头对那个大爷挥挥手,老爷爷依然牵着他孙子的手站在那里,脸上挂着慈祥的让人心生温暖的笑容。视线随着出租车错过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一片雪花轻悄悄地从他银色的发间落了下來,一路滑到他和孙子紧握在一起的手上。 然后我掏出电话:“安若,起床了沒有,我在寝室楼下等你。” 电话那头传來了她懒洋洋的声音,不用猜,我就知道她刚睡醒还赖在床上。似乎是悠长悠长地伸了一个懒腰以后,她才不紧不慢地说:“你來吧,我马上起床,二十分钟就好。” “不用急。”我说,“我也还需要一会儿才能过來,你慢慢收拾吧。” 她像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才领悟我刚才说的话,然后不紧不慢地幽怨一句:“那你干嘛这么早把我吵醒,等你來楼下了再叫我。” “我。”我欲言又止,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仔细一回想,怪不得,每次等她吃早餐都要打两遍电话,还必须附加二十分钟的等待。 【安若】 中午程峰和夕迟一起出去买的盒饭,我知道是他们事先商量好了的。目的是把我一个人留下來,和眼前的这位病美人好好谈谈。他们走了以后,我在离宋茗最近的地方坐了下來。心里做好了准备,打算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的目的当然是是她内心感到温暖和关怀,然后重新燃烧起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结果当我一本正经地清完了嗓子,若有其事地和她的目光撞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刚刚想好了的词全忘了。然后我和她心照不宣地同时笑了起來,笑完了,她语气轻松地说:“好了沈安若,我知道你要说些什么,和我还用來哪一套吗?本來心情是挺低落的,但是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时我已经想通了,反正又死不了。” “这样我就放心了,不对,是我们。”我笑说,“沒想到你还真想的开,要是我的话,说不定现在早崩溃了。” “你呀,这是在劝我么?”她孩子气地笑了笑,“还有,沈安若,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一直在揣测我生了什么样的病?” 我一愣,沒想到她这么容易就猜到了我的心思。像是被看穿了一样,我矫情地对她一笑:“那你先保证,我要是说了实话你不许生气!” “我又不是小孩子。”她把被子向上拉了拉,“说吧。” “其实。”我故作深沉,“是那样想过。”我说,然后迅速低下头。 “我要是心里承受能力差一点会活活被你气死。”她假装生气地看我一眼,“不过,也不怪你们。毕竟这种病房比较特殊,当时住进來的时候,因为医院缺少普通病房,所以不得已就进來了。但是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身体的某个器官出了点问題而已。”她很轻描淡写地说,值得庆幸地是,现在终于可以确信,她不会有什么事了。 “哪个器官?”我有点好奇。 “你呀。”她把手伸出了作出一个“勾”的动作,我心领神会地靠近,然后她动作亲昵地凑在我耳朵旁边,“我告诉你,你不许告诉其它人!”她可以强调了“其它”两个字。 “你指的是?” “不许回头!”她巧妙地终止了我即将疑惑地看向她的眼神,“你知道的,还能有谁!”她笑,顿了顿,“我只是那个地方出了小问題。” “哪里?” “不许回头!”命令的声音,她“恢复”的还真是够快,“想哪儿去了?不是你想的那里,是肺,哈哈!”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把腰杆挺直,笑说:“真有你的,徐晴雯,逗我是吧,看我怎么整你!”说完我把手伸进她的被子里。 “哎呀!”她尖叫,引來了四面八方的目光。我不得不低下头以回避各种各样的目光,心想,真有你的!还沒挨到哪儿了。 然后沒几分钟,白衣天使就來了,关怀备至地问:“哪儿不舒服?” 我立刻低下头,不用看,我也知道宋茗这个时候肯定会看向我。这下好了,我在心里窃喜,看你怎么收场。 “护士,不,护士姐姐,不好意思,刚才拿水果的时候不下心碰到了手。”我听见她吞吞吐吐地说。 “下次注意点。”我用眼睛的余光看清护士转身以后,才抬起头向宋茗投去一个心满意足地微笑。 第二十七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你呀!”宋茗无奈地说,在假装生气了一会儿后。[.超多好看小说]你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已经习惯了用大姐姐的语气说这两个词。当然了,自然而然地,我们也慢慢地跟着适应了她这种语气。 “宋茗,你老实告诉我,这次出院了需要多久才能回学校?”犹豫了很久以后,我还是把心中的疑问说了出來。 “我也不知道。”她把目光定格在窗外,慢慢地说,“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许永远都不会回來了。” 她连用了三个“也许”,虽然语气听起來很轻松,但是看得出,她是认真的。这个时候我有一种很强的预感,心里总是感觉,或许这个冬天结束以后,我们就真的要步入不同的圈子了吧。我指的是校园和社会。两个看起來并沒有实质性区别的圈子,却决定这两种完全不同意味的人生。虽然我还是一个为出茅庐的少女,但是我觉得自己看得比谁都清楚。所谓的社会,就是一个让你迷失自我泥潭。局中人永远也看不清,总以为自己沒变,总以为自己只是更加成熟,却并不知道,所谓的成熟,不过是你在周围的烟火气中迷失了自己而已。(.无弹窗广告) 有人说,校园里的爱情永远也走不出校园,我想说,那只不过是因为她和他承受不了这个社会的烟火气。要么是他为了落满灰尘的梦想,要么是她自以为有多成熟。追根揭底,不过是,不过是两个人坚守了几年的爱情败给了现实罢了。 所以从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了,人这一生注定是悲凉的。每个人在不断追逐着幸福,却不知道,幸福这件事其实并不存在,真正的幸福不过是那个追逐的过程,然后在感觉它即将到來的那一刹难。突然间明白,原來一切,不过是一场自以为是的梦。而自己倾尽一生所换取的,不过是一场盛大的烟花绽放,美丽绚烂却,终归悲凉。 我忍不住看了一眼前这个美丽而憔悴的女人,尖下巴,丹凤眼,眉如柳丝多翩跹。天生的美人胚子。却无奈与生俱來的却是稍显荒凉的命运,终于,在现实中以一个弱女子的身份摸爬滚打了几多年。却在打开幸福之门的一瞬间,发现天使背后站着的是魔鬼。不新奇,很多人的一生都是如此,她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 所以很多时候,我会为自己的幸福忧心忡忡,现在说來也不无道理对吧。上天怎么会给一个人长远的幸福却不添加任何磨难?童话始终是童话,但我们却做不了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所以只能倾尽一生去追寻一个陪伴了我们多少年來的幸福。不论最后的结局是悲是喜。 “你的意思是,有个能退学对吧?”我认真地看着她。 “对。”她言简意赅。 “可是。”我想了想,“很快就要毕业了,你也知道,虽然我们的大学是四年时间,事实上并沒有那么长的时间。” “这我知道。”她歉然地一笑,“你不懂,夕迟也不懂,因为我和你们不是一类人。对我來说,在这里上学不过是浪费时间,更何况我什么也学不到,我只想早点自食其力。” “但是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我苍白无力地说,心里也清楚。我们的宋茗从上次被寝室里的人赶出來的那天开始,就已经无可挽回地相信现实这回事了。不对,准确说那只是一个理由而已,让她对人生彻底失去耐心的理由。换句话说,她已经成功地获得了这个社会的录取通知书,比我们任何人都早。 但是我担心的是,她还是太嫩了。人间丑恶,不是谁都可以那么容易地看清。更何况,就算看清了又能怎样,不过是更加悲凉地被排出在外罢了。更加讽刺地是,或许有一天你自以为颇具说服力地对别人阐述了内心的想法。却换來它人鄙夷地一笑,再附加一句:神经病。 所以我想说,永远不要小瞧任何一个神经病。因为在他的“神经”背后隐藏了多少辛酸,沒有人知道。更因为,在他神经前的那一刻,比我们任何人都把这个世界看的清。 “宋茗,别这么说。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说实话,用不着那么悲观,你要知道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你都有我们。”我说,虽然心里清楚不会有任何说服力。 “不,不是悲观不悲观的问題,有些事你现在明白不了。”她很严肃地说,目光飘忽着,像是在回忆当初。 “我。”我欲言又止,本來我想说我明白,什么都明白。但是我突然发现自己如果这么说的话,找不到任何理由來证明自己的“明白”。毕竟,对她來说像我这种阅历的人还不足以话将來。所以即使我心里想的清清楚楚,她不过是被社会以及所谓的现实蒙住了眼睛,也无能为力。甚至可以说,从一开始我就放弃了。因为我知道,所谓的社会是一个染缸,里面盛满了用不褪色的染料,五彩缤纷,灿烂夺目,但是一旦沾上它,就是一场永远也挣脱不出的沦陷。那种色彩将伴随你的一生,无论是外表的颜色还是内心的渲染。 “好了。”抬头,迎來她一脸“不加修饰”的微笑,“说点儿别的,好不容易咱俩单独在一起,以后恐怕再也沒这样的机会了。” “说点儿什么?”我沒头沒脑地问了一句,感觉思绪飘渺。但是她还是点醒了我,那句----以后恐怕再也沒有这样的机会了。 “说说那天晚上你是什么感受。”她轻描淡写地问。 “哪天晚上?”我假装糊涂。 “你呀!”她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笑说,“在我面前装什么糊涂!” “我忘了,”我笑容可掬,“是真的,我沒骗你。我这个人最不喜欢记住难受时的感觉,还有,我害怕自己记仇。” 她深情地看我一眼,似信非信的眼神,然后她认真地说:“沈安若,我得提醒你,你不是徐晴雯的对手。我想你也知道,女人一旦狠起心來是不择手段的。不过话又说回來,她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人之初,性本善,真希望什么都沒发生。” “我知道。”我对她笑笑,“其实我不怪她,但是我了解晴雯,要想回到原來的话怕是不可能了。”本來我想加一句,所以听说你也要离开时,我会觉得很难受。但是我觉得这样太过矫情。 第二十八章 :暮哭司:宋茗 【宋茗】 那天夕迟和程峰出去后一直到下午才回來,其实他们离开的缘由我心里一清二楚。不过是想让沈安若來安慰安慰我,虽然我想说,不用了,我还沒那么脆弱不堪。但是仔细想想的话,单独和沈安若这个丫头谈谈也好,毕竟,不知道这次回去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 然后他们两个刚走沒多久,沈安若这家伙竟然还真的清清嗓子,看起來像是要一本正经地对我进行劝慰。于是我很配合地等待着她说些什么,结果她还沒來得及开口就“噗”的一声笑了出來。我心想,你呀,就这水平还安慰我了,要是别人还不活活被你气死。 不过说实话,无聊的时候和沈安若这女人侃侃天儿确实能让人身心愉悦很多。因为她无论开心不开心,总是会面带微笑地面对我们。之所以说是我们,是因为她从來不会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一点热情,更谈不上笑颜以对了。比方说,我见沈安若的第一面的时候,心里是笃定地认为这女人:高傲、冷漠、不近人情。因为从她的脸上,你发现不了,哪怕任何一点儿,称得上“友好”的内容。尤其是那双暗淡不光的眼睛,总是让人敬而远之。 但是一旦和这女人混熟了以后,对她的印象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儿。简而言之,这女人善良、真诚、有情有义。更难能可贵地是,她虽然单纯却有一颗敏感的心,这就决定了她能很容易地察觉到别人的心思。所以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会感觉很轻松,因为她的安慰也好交心也好,总是恰到好处。 所以当初发现徐晴雯这丫头对夕迟有那么个意思的时候,我会由衷地替沈安若感到担心。因为我心里清楚,徐晴雯是一个纸杯,可以被生活挤变形但是无论如何也摔不碎。而沈安若是一只花瓶,外表坚强,内心空虚,一不小心就碎了。而且永远也无法愈合。除此之外,这丫头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任性”,因为她认定的事谁也改变不了。换句话说,如果她突然心血來潮认为和夕迟分开是一件最合适不过的事的话,那么他们就会真的分开。 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如果有一天她和夕迟分手的话。说分手的人一定是她,因为我了解夕迟,他绝不会对一个自己爱的人说分手。不过,我要补充的是,他也很难会在他爱的人说出分手这个词以后,再去祈求挽回什么。我早就说过,他是个会做梦的人,所以把感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但是却经不起背叛。 所以当年和夕迟分手的时候我就考虑清楚了,我不想他一辈子活在某种阴影里,就算是不在乎也忘不了的阴影。 而沈安若,她也是一个会做梦的人,但与此同时她还是一个把未來看得很清的人。如果我沒猜错的我,如果他们将來分手了的话,那一定是因为毕业后对人生的选择上。但是我衷心地祝愿他们,能珍惜这辈子难能可贵的相遇并相爱。无论今后的路上几多风雨。 我和沈安若一聊就是一下午,窗外的天色不知不觉中慢慢地低沉了下去。西北风带來的风雪似乎是消停了许多,但天地间还是一望无际地纯白色。沈安若的脸冻得红红的,她不停地把手拿起來呼气。动作像个小孩子。刚才我又尝试着和她提起了徐晴雯,因为我想含沙射影地提醒她点儿什么。不过都被这女人巧妙地转移了话題。但是我还是不能释怀,或者说,我还是放心不下。放心不下这个傻傻的女人。 不过最终我还是被她妩媚的笑容逼退,看來她是真的不愿意提起徐晴雯这个人。这样也好,最好她能一直保持这种状态。 可是沒过多久,徐晴雯的声音就遥远地从走廊的尽头传了过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儿,我一愣,看了一眼安若,她跟着抬了一下头。很快,徐晴雯像是变魔术一样一个闪身走了进來,后面跟着程峰,还有默默无语的夕迟。 然后她满面春风地走了过來,对我粲然一笑:“宋茗,这呀还真不够意思,病了也不告诉我。”然后她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坐在我旁边的安若,接着笑说,“安若也在这里呀,怎么你也不告诉我,真,不够姐妹。”她用的是“安若”还附加了个“姐妹”。 我不得不佩服这女人逢场做戏的能力,一番话说下來让你挑不出一点儿毛病,而且还巧妙地掩饰了过去的“恩怨”。让你不由自主地对着她微笑,还必须像模像样地,发自内心地笑。 “不是不告诉你,是还沒來得及。”我解释道,“再说又不是什么大事,沒必要闹得满城风雨,过來坐吧。” “是啊,真不够姐妹,我不该这么大的事也‘瞒着’你。现在想起來,真的是很‘有愧于心’。”安若接着我的话说,刻意加重了“瞒着”“有愧于心”这两个词的语气。什么时候这么聪明了,我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一句,还真会顾左右而言它。我于是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晴雯,以及她脸上淬不及防的变化。不过始终,她还是微笑的姿态。 “沒关系。”晴雯故意笑的花枝乱颤,“我们之间还见什么外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看,就算是外面冰冻三尺,一场春风照样融化。” 我听着晴雯这不着边际的话,不知道她到底是在委婉地“认错”还是什么。因为看她的表情和眼神,绝不像是讨好或是什么的。不过值得庆幸地是,与此同时我也沒从沈安若的脸上看出什么波澜,学会沉着应战是好事,看了她现在也适应了晴雯的性格。只不过,我沒想到,到是程峰和夕迟这两个大老爷们儿愁眉不展的以示心中忧愁。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安沈安若脆脆的笑声,三分可爱七分轻松。于是我不得不好奇地看着她,心想,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有句话叫做,士隔三天当刮目相看,真是说绝了。 然后我发现徐晴雯的脸色也跟着一变,准确说是一愣。真难得,她也有这么措手不及的时候。不过话又说会來,我不也一样,我、我们,现在都处于等待“奇迹”到來的状态。 第二十九章 :暮哭司:宋茗 【宋茗】 这场“场面”游戏总是在我们意料之外落幕,当我们都在犹豫沈安若笑过之后会是什么反应时。(.好看的小说)这丫头才不紧不慢地从笑声里回过神來,然后她语气轻松地对我说:“宋茗,你先给我讲的那个笑话真的好好笑。” 我一愣,心想自己刚才什么时候讲过笑话给她听。很快我就明白过來,这丫头是在把焦点往我身上转移,因为连她自己也找不出合适的理由來解释她刚才为什么会笑的花枝乱颤。不过此情此景我也不好意思揭穿她,所以我只好说:“你呀,现在才发觉好笑啊,思维够慢的。”不过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这就等于是承认了,我的确给她讲过一个“子虚乌有”的笑话。 我的预感不会出错,很快,徐晴雯那丫头就开始笑嘻嘻地问我:“什么笑话那么好笑啊,快讲给我听听!”她是故意的。 “啊?”我还是长大了口,啊不出一个词,只好希望在这个余音结束之前,沈安若能编造出一个足够有说服力的理由來拯救我于水火之中。或者一个“好笑”的笑话也行,不对,故事就成。 “宋茗,你‘啊’什么呀?”沈安若问的“栩栩如生”,像是完完全全地不知道我在“啊”什么。(.无弹窗广告)我永远也沒想到,这女人会这么忘恩负义,铁了心要让我替她承担后果。于是我很孩子气地在心底发出一个:哼。而且还不敢出声。 “我~”我看一眼晴雯,再看一眼沈安若。灵机一动,我笑说:“你不是说这个笑话不可以讲给别人听吗~?”我对沈安若投去一个眯着眼睛的笑容,看到沒有,姜还是老的辣。 “对,秘密,不能告诉你们。”沈安若到是一点儿也不含糊,表现的像确有其事一样。留下了一脸懵懂的夕迟和程峰,他们两个大概完全沒听懂我们在说些什么。但是我有预感,七八分的把握吧,这一切都沒逃过晴雯这丫头的眼睛。别忘了,演戏这件事可是她的“专业”,怎么会看不懂我们这些业余演员的把戏。 “好了,先吃饭。”就在我们都感觉有点尴尬的时候,程峰恰到好处地把两个盒饭递给我和安若,“看看你们喜不喜欢吃。” “对了。”我把盒饭接过來,递给沈安若一个,“晴雯,”仰起头,我对她笑笑,“你是怎么知道我病了的?” “我这两天有点感冒,刚才在这里买了点儿药,沒想到出來的时候正好遇见了从外面进來的程峰,就跟着进來了。”她不动声色地把夕迟忽略了,不过还是向旁边的夕迟看了一眼。 “怎么了,不严重吧?”我问她。 “我还沒问你了,怎么突然就住这儿來了,严不严重?”她问。 “还好吧,沒什么事。”我回报以“真的沒事”的笑容。 “真的?”她不是很相信,“沒事怎么会住到这里來,到底是什么病啊,沒必要瞒着我吧?”她的语气听起來有点急切,表情也不像是那种伪善,顿了顿,她有点儿严肃地说,“别把我当外人。” 我一愣,才意识到考虑到夕迟和安若沒有把自己生病这件事告诉她,从某个层面上來说,的确是沒考虑到晴雯的感受。话又说回來,徐晴雯这丫头本性并不坏,所以如果她对我表现关心的话,即使看起來像是在嘲笑,我也相信她是真的。她只不过是不习惯那种柔情似水的方式而已。只不过现在,我只能对着她歉意地笑笑。 “真的沒事,你别担心。”我始终微笑地对她说,“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只不过出院后要回家休息一段儿时间。” “那就好。”她言简意赅,然后不再说话,看了一眼旁边的程峰。我知道,她是想从程峰那里知道答案,而且她正好知道了。因为我们家的傻程峰,总是很容易把什么东西都写在脸上。原谅我,真的不是有意在程峰前面加个“我们家”,情景交融一下而已。 夕迟从始至终沒说一句话,我知道,他怕一说话就会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这个人我了解,既不想真的对晴雯表现出“恩断义绝”,也不想因无心之失再一次惹沈安若生气。这么说的话,会让人感觉沈安若有什么地方做错了。但是说实话,她沒错,用我经常提醒自己的一句话说,就是: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当然了,并沒有我说的那么严重。徐晴雯永远也不可能把夕迟从沈安若那里抢走,但是她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在他们中间制造麻烦。而且现在,这个信手练來的麻烦,就是她自己。 因为沈安若不过是个情犊初开的“女子”,而不是女人。即使是生活给了她一些经历,也不会彻底磨灭她当小女子的心态。小女子,顾名思义,就是对爱情充满幻想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纯青小天使。她们向往的是那种海枯石烂至死不渝式的爱情,而这种爱情,本來就是一个童话。但是我想说的是,沈安若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夕迟。一个和她一样,从小幻想着那种天长地久纯洁浪漫式爱情的男生,以梦想为生活元素的男生。所以他一直很看重感情。 然而不幸地说,他们活在这个纷杂繁乱的世界上,而不是活在那种落花流逝与世隔绝的桃源之地。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她和他的爱情是注定要经历百般磨难的。但是最终一定会在一起。因为我相信爱情,沒错,因为夕迟因为程峰。所以我相信,无论未來会有多坎坷,沈安若和夕迟最终还是会在一起。 只不过,也只是我相信。 沒过多久,徐晴雯走了。对我说了一句:“你好好休息,有时间我再來看你。”以后就潇洒地离开了。留下了一屋子的寂然。 看着她离开的时候我发现,隔壁床上的小姑娘像是很喜欢这个离开的姐姐。因为她的眼睛睁大圆圆的,瞳孔里像是流淌着清脆的清泉。脸上挂着让人心生怜惜的笑容,小酒窝深深地陷着,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在她胖乎乎的脸蛋儿上掐一下。 从她妈妈那里,我听到了这个小姑娘叫雯雯。我还听到的是,护士小声对她妈妈说的----雯雯最多还剩下半年的生命。那个时候,雯雯睡得很香,像个天使一样。 然后我回头,准备问沈安若“你小时候脸蛋儿有沒有她那么圆”的时候,才发现这丫头早就把手中的盒饭吃完了。于是不用问我也知道,这丫头小时候肯定生的胖乎乎的。 第三十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江城每年冬天都是寒冷的,來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无情地在人们脸上扇着耳光。[.超多好看小说]不像我的家乡的冬天,那种寒冷持久的、不动声色的,仿佛永无止境地在雪落中延续着。比冬天更加漫长。 宋茗这个时候应该正待在家中的温室里取暖吧,听她说,她的妈妈嫁人以后她便有了一个小弟弟。从她口里我听得出,那个小家伙她很喜欢。想到这里我是由衷地替她感到高兴,记得上高中那段时间,她还和她妈妈挤在一间又破又旧的小屋子里。那个小屋子在街角,旁边是一个沒日不断增长的垃圾堆。 冬天的时候还好,那些來自城市各个角落的垃圾会被大雪覆盖成一个还蛮好看的小山。但是一到夏天就不行了,那种环境我无法描述,只能说沒有人愿意在那里多待一分钟。但是那个时候的宋茗从來沒有对我提起过她想有一个新家。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整天洋溢着孩童般笑容的少女。那种青涩一直陪伴她走到十八岁。 那年冬天的往事差不多已经渐渐被我淡忘了,但是有一些刻骨铭心的东西。我永远也忘不了,只不过日复一日,它们躲在角落里慢慢落满了灰。但是我想说的是,如今的我终于可以坦然地面对那些记忆了。即使想起的时候一样清晰如昨天。 我想现在已经不存在原不原谅这回事了,有的只是,在这菲薄的流年里,我们还能相伴多久。那么过去的那些恩恩怨怨,都已经不再重要了吧,已经不被当回事了吧。 宋茗住院的第二天晚上,她的妈妈就赶了过來。当然了,还有她的爸爸,准确说是继父。但是从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出现开始,我就沒看出來他表现的像个“继父”。有句话怎么说,人间自有真情在,有些东西是任谁也说不清的。 值得庆幸地是,阿姨,我是说宋茗的妈妈。她的脸色看上去好了许多,记忆中她妈妈脸上永远写着疲惫和焦急,像是每一天对她來说都是煎熬。事实上那个时候每一天对她,对宋茗,都是一种煎熬。尤其是后來我知道了更大的已经不能用“煎熬”來形容的事情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谴责自己。所以现在能看到她们一家人幸福美满的样子,我是打心底感到高兴。 只不过唯一遗憾地是,宋茗的妈妈暂时并沒有默许程峰是她“女婿”的身份,或者说,还沒有发现这个试事实吧。 我记得当时阿姨充满感激地谢过我们每个人以后,最后握住程峰地手。当时我想包括宋茗在内,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那阵势,看起來像是要把女儿的手交到他手上一样,电视剧常出现的场面就是这样。结果当我们都满怀期待地等待“喜讯”的时候,阿姨,宋茗的妈妈,她无比深情地感谢道:“谢谢你,同学,真的谢谢你!谢谢你替我们在家属那一栏签了字,谢谢你救了我女儿!” 我承认当时自己悬着的心情就像是一下子从山顶跌倒了低谷。(.好看的小说)不对,准确说是经历了一场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原本一波三折激动不已的内心一瞬间被拉成一条直线。我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一句:原來是这么回事儿。就像程峰不自然长大的嘴。 可是这个时候,护士姐姐恰到好处地补充一句:“昨天晚上他还在这里守了一夜了,您可要好好谢谢他。现在的学生,除了男朋友谁还会这么关心身边的同学。”我知道护士姐姐是无心的,因为这一对儿举止“文明”的男女,看起來的确不像现在的大学情侣。 于是我不得不顽强地闭上嘴,为了避免自己笑出來。然后我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倚坐在床上的宋茗,她也是一副“完全出乎意料”的表情,到是那个叔叔一脸的淡然,像是什么都了然于心的样子。 然后程峰脸上那种类似于结冰的表情,慢慢地、慢慢地松弛了下來。然后他温暖地对着宋茗妈妈笑笑:“不用谢,阿姨,应该的应该的。”他有点愕然地说,我不禁心想,如果谁要是心细一点儿的话,就可以从这个“应该的”中听出点儿什么。 但是这个时候,毕竟女儿是重点。我想宋茗的妈妈也不会把心思放在这上面,或者是,她已经猜到了一些,但是碍于我们并沒有表现出來。但是我是由衷地希望,如果她知道了的话,可以对这个女婿表示满意。 果不其然,听到程峰这么说。阿姨于是也不再说什么,只好用母亲的语气再次感谢一遍程峰。然后我看见宋茗也像是松了一口气,或许她现在也一样,不想这么早就把程峰领回家见“父母”。 这样也好,我心想,未來还那么长,更何况我们现在还是学生的身份。意识到这个时候我们再待在这里的话会显得多余和拥挤,简单地和叔叔阿姨打了招呼以后,我和安若准备离开。然后沒过多久,程峰就跟了上來,不用问我也猜得到,一定是在宋茗的示意下不情不愿地离开医院。不然的话,我想她妈妈就算是再不多想也要多想了吧。 回学校的时候,天色差不多已经暗了下來。在校门口,程峰说他回奶茶店里睡。然后只剩下我和安若一起回寝室。于是很自然地,我握住她的手,然后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回家的车票买了吧?” “还用说,你呢?”她问。 “还用问。”我说。 她把脖子一偏,摇晃起可爱的小嘴巴,我知道她想作“哼”的表情。只不过动作笨拙,所以看起來像是个小孩子在耍脾气:“只会学我!” “谁学你?”我拍了一下她的头,“时间过得真快,再过几天,我们又要分开一个月了。”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她淡然地说,“我和妈妈决定还是回家乡过年,你呢?爸妈今年回不回家?” “应该回來吧。”我便想边说,“不过也说不准,得看运气。” 这么说是因为,我也说不准我爸妈到底会不会回家。因为每年过年前他们都会说回家,但时候有几次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沒能回家。比方说一场突如起來的大雪,比方说沒能买到火车票,比方说有时候觉得回家的时间太短干脆就不回家了。然后那些个春节,我一般都是跟着爷爷奶奶去二叔家过的。而那些记忆,用张学友的话说,叫做:往事过往成云烟。早已消失在彼此眼前,我还有什么难以释怀的呢。 “那要是不回去你怎么办?”她看着我,表情让我心里一暖。 “嗯·····”我故意拖长了音调,然后突然回头抱住她,凑在她的耳边,“要是不回去的话,我就去你家过年,怎么样,不介意吧?” “想的美!”她推开我,“我们家小,容不下你!” “那我就住你们屋檐下!”我抱紧她,在她的侧脸上亲上一口。 “我们家沒有屋檐!”她笑说,与此同时也紧紧地抱住了我。沒过多久,她扬起美丽的小脑袋,表情真挚地说,“夕迟,要是你爸妈真的沒回家的话,到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傻丫头!”我低头吻了她,本來我想说,告诉你难道真的要我去你家过年啊。但是看着她的表情,我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夸张,所以我只能说那三个字:“我爱你!” 第三十一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五天以后,宋茗出院回家。那天断断续续地飘着小雪,很巧妙地迎合了离别的气氛。中午的时候,宋茗回学校,乘她爸妈和学校办离校手续的时间,我们五个又聚在了一起。 我和安若赶过去时,程峰正扶着她站在街道的入口处。远远地,她憔悴的表情就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苍白的脸蛋儿,干燥开裂的嘴唇,以及随风散落的搭在额前的头发。现在还包括,颤巍巍的站在那里的身形,和冻得红砖的双手。看到我们,她还是坚强地挤出一个让人安心的笑容,只不过这笑容让人心里忍不住一痛。 然后程峰扶着她艰难地挪动了一步,看起來像是一不小心就要倒下去,我才发现现在她竟然连路都走不稳。原來她病倒了这种程度,一瞬间,一丝寒意从我心里的某个地方一闪而过。或者说,我才意识到,原來我一直沒敢去想,她究竟会不会有危险。所以现在想起來才会觉得后怕,害怕那种隐藏着的未知。 我们不约而同地走进过去常去的小餐馆,店主夫妇还是一如既往地热情。简单地和他们寒暄了几句,我们在最里边靠墙的位置坐下。沉默了一会儿,我们几个抬起头相视一笑。说不上为什么,感觉气氛怪怪的,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不对,准确说更契合“劫后余生”这个词。 然后沒过多久,晴雯就赶了过來。落了一身的雪,被她愉快地拍落在地上:“你们都來了啊,这么匆忙,我以为我够快了呢。” “快过來坐下。”宋茗笑着说,“就等你了!” “好了,我这不是过來了。”晴雯边说边走了过來,动作娴熟地在我们旁边坐下,与此同时,眼波不经意地向我和安若瞟了几眼。我自然是用眼睛的余光观察着这一切,因为虽然我心里有很多愧疚,但是我知道现在的我该怎么做。更退一步说,在安若接受和她和好如初之前,我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因为我相信时间会改变一切。 “喝茶。”宋茗把面前的纸杯倒满推到晴雯面前,“不是常说要减肥么,茶水是最好的减肥药,保你瘦的跟茶叶一样。”宋茗语气轻松。我知道她是在缓和当前的气氛,因为她并不习惯说这种沒头沒脑的话。要是在从前的话,现在正在眉飞色舞的一定是晴雯,宋茗会很安静地当一个旁观者。然后等待着程峰时而出來幽我们一默。 “我妈说饭后喝茶才能减肥,因为茶水会把食物里面的油腻带走。”程峰恰到好处地补充一句。 于是乎晴雯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了出來,这一瞬间我发觉她还是以前的那个晴雯,只不过是回不了当初罢了。气氛于是被程峰的这一句话缓和了下來,有一种回到过去的错觉。 然后晴雯正襟危坐:“我说程峰,以后说话可不可以把‘我妈说’这三个字去掉啊?搞得我像是在听相声,不对,是小品!” “小品是用來听的吗?”程峰追问于是打抱不平,“小品是要用來看的,结合耳濡目染,才能体会其中的深意!”然后他竖起兰花指,抑扬顿挫地來了一句,“onenight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程峰和宋茗应该是商量好了,希望今天的气氛能好一些。于是,我很自然地笑了起來,为了不白费他们的苦心。 “停停停!”晴雯笑着抢白,“打住,首先我想说,你那个‘耳濡目染’用的我很无奈,你要是实在每词的话就,就换成‘耳熟能详’吧。还有就是,程大哥,可不可以换首‘新刀马旦’啊,可能会比较好听点儿~”她用分不清是“拜托”还是“求你了”的语气。 程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突然间灵光乍现:“不对!‘耳熟能详’----这个词怎么听起來那么‘耳熟能详’呢,”顿了顿,他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徐晴雯,你敢说你知道‘耳濡目染’这个词什么意思吗?自己词汇量少的可怜还好意思指责我。” “庸俗!”晴雯白他一眼,“小学三年级时我就知道了,生死相依至死不渝听说过沒有?差不多就那么个意思,无非是说的悲催了点儿而已。”说完还不忘看宋茗一眼,“明年程峰过生日时送他一本汉语词汇大全,最好唐诗三百首也买给他一本儿,省的将來孩子抱怨他爸爸沒文化!”于是我不得不感叹道,什么叫一语中的、掷地有声?这就是!一句话说的你无言以对,败的体无完肤。 “好,我庸俗。”程峰很诚恳地说,这家伙可爱就可爱在这一点,无话可说的时候,总是愿意以吃点小亏來应付大局。 “好了好了,孩子们,吃饭了~”宋茗恰到好处地打断他们。我笑笑,勇敢地对面前看起开膛破肚的红烧武昌鱼动了筷子,然后艰难地夹起腹部的那一块透明的鱼肉。在空中停留了片刻,我在想到底该把这个麻烦放进谁的碗里。最后还是妙笔生花地放进自己碗里。然后宋茗仓促地一笑:“我还以为你会夹给安若了,原來还是便宜自己~” “他应该夹给你才对,大病初愈的人吃点儿鱼肉补充补充蛋白质是好事!”安若在旁边笑着说,表情自然,语气轻松。看來刚才程峰和宋茗那一闹的确凑效,不仅我,我想现在我们都有一种回到当初的错觉。只不过错觉终归是错觉,因为在这错觉的微妙差别里,我们被分成了两个组合。看似谈笑风生,实则各怀心事。 不过这些心事,或者说各自的烦恼,都被一种叫做离别的气氛怔住了。别忘了,今天的主題是送别,主人公叫宋茗,观众是我们。但是有一个人不同,我知道他今天一直在强颜欢笑。或者说,他在勉强自己保持愉快的心情。于是在这微笑里,我看清了一样东西:有一种相知,可以用微笑來诠释,即使明日前途茫茫相见无期,今日也要为你倾尽最后一片笑容,哪怕这笑容里包含着永无止境的泪水。 或许沒我说的这么离谱,但是生离死别这件事又有谁能看得清。岁月里的生死枯荣,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或许今天被你轻描淡写的别离,就是从此以往的相见无期。然后青丝暮成雪,红妆换白发,有句诗怎么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第三十二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那顿饭吃了很长时间,虽然大家心头都有一片阴影。但是总体來说,气氛还是不错的。晴雯和程峰会不时斗斗嘴,宋茗也一改往日大姐姐的姿态。至于我和安若,我想差不多也恢复如初了吧。当然了,我心里也清楚,并不是真的回到了过去。 只不过是在这种特殊的场合下冰释前嫌了,那么说得难听点儿,逢场作戏也好,委曲求全也好,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彼此心里都清楚,这一别,恐怕是我们几个最后的相聚了吧。且不说用不了多久就面临毕业,然后天各一方。 就算是以后真的能再聚在一起,也不过是忆当年罢了。即使氛围比现在的还要好上很多倍,也不会现在这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感觉。那个时候应该是: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吧。然后再迟一点儿,我是说成家立业各有后代以后,那么今天的我们,都不过是菲薄绵长的流年里,彼此回眸一笑却不断忘却的记忆而已。 所以每当想到这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安若也能想到这里,最好晴雯那丫头也可以想到这里。因为我想,如果每个人都可以想象到未來的颠沛流离生死枯荣,那么今天的恩恩怨怨就会显得单薄。因为和时光比起來,它们又算的了什么。就算是我们之间,真的有不可饶恕的怨恨的话,和时光比起來,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粒微光。划过岁月的长河,刺痛的不过是属于我们的记忆或青春。 不过值得庆幸地是,今天在她们的举手投足之间以及她和他不小心看向彼此的眼神里。我差不多可以确信地是,安若和晴雯其实都在寻找一个机会來冰释前嫌。或者说只是一个简单的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而已。所以我知道,她们之间的“视若不见”不会持续多久。 最后,宋茗在程峰的搀扶下颤巍巍地站起來,把酒杯举起來,仓促地一笑:“安若、晴雯、夕迟。”然后她抬起头看着程峰,脸上写满了无法言说的神情,“还有你程峰,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这一路來都对我这么好!谢谢你们从來沒有看不起我!谢谢你们让我有勇气重新面对生活!谢谢你们在我最艰难的时候让我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友情!谢谢你们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情谊比什么都可贵!真的,谢谢!” 时间在她话音落下的几秒里仿佛凝滞了一般,一种说不上是忧伤还是感动的东西让我们一句话也说不出來。宋茗说到最后,声音已经是不可避免的有点哽咽了。所以看着她把所有话都说出來以后那种往事都被写在脸上的表情以后,我感觉内心的某个地方莫名地撕扯了一下。说不上为什么,或许,是我看出了她脸上写满了的不舍和疲倦吧。更何况,这些东西都在她若有若无的微笑里,看似被掩埋,却无端放大了好多倍。 沉默了片刻,我们几个站起來。“砰”,酒杯之间的碰撞在空气里划出一条完美的音符,象征着友谊天长地久。不对,我想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不能简简单单地用友谊这个词來形容。 然后一饮而尽,这个时候让我意外地事情终于发生了。伴随着宋茗心照不宣的笑容,她眼光温柔地看着晴雯和宋茗,在程峰的搀扶下慢慢地走过去握住她们的手,真挚地说:“沈安若、徐晴雯,我希望在我走之前,能看见你们和好如初!别忘了,我们过去是好姐妹,现在是,永远都是。虽然过去的那段儿时间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但是你们想想,等到了像今天一样彼此要分开的时候,又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呢?所以,就算是为了我这个病人吧,你们也该表现表现!” 听完她说完这些话,不得不说,我心里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我想说宋茗,谢谢你!但是我知道,她会说,不用! 然后我发现安若和晴雯脸上出现从未有过的难为情,以及一些不知如何是好的表情。不过很快这些反应都烟消云散了,在消散在宋茗真挚的目光里。然后她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我看见安若对晴雯笑了笑,与此同时晴认真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沒关系!”安若不假思索地回答,然后轻轻地抱了抱晴雯。我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因为在此之前安若就已经被感动了。她一直都是一个极其敏感的女生,准确说是多愁善感的女生。比方说,有些时候,比方说夕阳西下的黄昏,比方说华灯初上的夜晚,比方说花落满地的早晨。当她第一眼看见那些事物时,总是会怔怔地看上很久。 在这个过程里,你会发现她像是整个人灵魂出窍,无论你怎么打断还是难以把她从沉思中拉回來。所以后來一旦遇到这样的情景,我都会极其情景交融地抱着她。她在这个时候总是很乖。 最后我们放下杯子,有说有笑地走出去。掀开帘子,外面的风雪相较于刚才像是显得不可一世了点儿。像是可以在渲染这场离别,不过这是好事情,雪这东西总是可以引发一些类似于温情的东西。换句话说,可以缓和离别的气氛,让那种强烈的感觉缓和下來,随着那些悠然飘落的雪花安然地滑行。即使并不能真的减少忧伤。 程峰还是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宋茗,晴雯一个人无言地走在后面,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握着安若的手放在口袋里。刚才稍显愉悦地氛围于是慢慢地转变成了无法言说的沉寂,终于,一切都还是逃不过离别。 漫天的风雪从街尾一直铺到街头,那么这一条此刻人烟稀少的步行街,就像是我们这个几年來走过的所有的路。年月里那些年年岁岁的往事已经模糊不清,但是由五个孩子一起组成的回忆却不会简简单单地随着一场风雪走到尽头。 但是时光和现实始终是个严肃的老人,而我们不过是眼里不经世事的小孩。当小孩试图长大的那一天,老人用一个狠狠地耳光告诉他们,你们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尘埃。虽然尘埃们从來沒有放弃过挣扎,但是有些事情,他们已经在风尘仆仆的岁月里,不知不觉地学会接受了。就好比这场离别。 第三十二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受不了这样的场面。(.)像这样,一群人送某个人离开,而自己又习惯了有这个人的生活,却不得不看着她风尘仆仆地离开的场面。不一定是因为爱情、友情或亲情之类的东西,有些事情,比方说这种别具一格的难以割舍,是暂时我也说不清的。 尤其是对宋茗,怎么说呢,忘了是十年还是十一年。总之在我整个的青春岁月里,她从來沒离开过。从十一岁那年开始,我们从认识成为“知己”,然后再成为情侣,再后來,我们经历了:分手、无话可说的陌生人、说不清是亲情还是友情的现在。但是我知道,她也知道,现在的我们终于修成正果,可以毫无顾忌地面对彼此。 所以现在她突然离开的时候,那种感觉才逐渐清晰起來。简而言之,就像是,原本完整的生活突然被抽出一片空白。而这片空白,友情爱情以及其它的任何东西都无法弥补,因为那些,那些都是年年岁岁的时光和风尘,渐渐积累起來的记忆和情感。永远散发着往事的清香和疼痛,字字珠玑,丝丝入扣。沒有人可以取代,沒有故事可以遮蔽,沒有风尘可以掩盖。[]但是有一点,与爱情无关。 小时候每次从表哥家里回來的时候我也常有这种感觉。怎么说呢,那个时候,每当寒假和暑假的时候,我会和比我大不到几岁的表哥和表姐在一起一待就是一个暑假。记忆泛滥的时候,偶尔还可以回忆起当年的某些刻骨铭心的画面。比方说,我和表哥一起守在那种最古老的单放机或是复读机前面,心潮澎湃地听she唱的《superstar》,或者是任贤齐深情款款地演绎《伤心太平洋》,偶尔也会跟着jay的《梯田》怀念我们跟小的时候的光阴,却沒想过,有一天我们也会怀念起当初那样的自己。 我至今清晰地记得,表哥那个时候最喜欢的女人是李若彤。理由很简单,他从神雕侠侣里日久生情,说李若彤是她见过的长得最漂亮的女子。于是从那个时候他就立志,将來自己一定要混出个样子,然后去追他等待了整个童年的李若彤姐姐。只不过他的梦想很快就化作云淡风轻随风而逝的美丽誓言,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我对他说起当年这个他埋在心里一埋就是好多年的秘密时,他只是微微一笑。或许连他自己也很少想起当年这个美丽的愿望了吧。 但是当有一天我和他走在大路上,听见前面的一个小男孩儿对另一个小男孩儿说“我告诉你个秘密,我是将來要娶刘亦菲的人”的时候。我还是看见了表哥脸上浮现着的,类似于记忆的柔光。于是我就知道,他一直都不曾忘记。只不过现在的他,只是把它当成一个笑话來说给自己听而已,那么对于我这个替他保守了这么多年秘密的人來说,意义又在哪里呢。说的轻一点,不过是温暖了回忆而已吧。 记得高考结束的第三天晚上,三年的煎熬无论喜也好悲也好终于有了结果。压力瞬间被释放,以及还不想去想结果的那些个短暂的夜晚,我跟着最要好的几个朋友一起去ktv通宵唱歌。那天晚上去了很多女生,所以我的那几个朋友,除了一展歌喉酒暖回忆思念瘦外,就是忘记天涯难入喉。于是我就得以在灯光绚烂的阴影里,彻骨地体验了什么叫做一群人的孤独,以及这华丽丽的孤独里,再也清晰不过的离别。 三年,就像是一场盛大的烟火绽放,漫长而又短暂地划过属于我,属于我们一去不返的青春岁月。最后的离别像是一场仪式,每个人心里都不言而喻着无法言说的荒凉,但是你必须以灿烂的带着泪水的微笑來为这最后的送别致辞。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清楚,无论多么华丽的忧伤,也挽回不了这场已成必然的离别。 然后在意识到从此相见无期的那一刻,要么保持一个姿势从暖阳挥洒到夕阳西下,要么找个沒人的角落大哭一场。但是大哭一场始终是小女子干的事,对我來说,只不过是沿着某个熟悉的方向,默默地转身离开。因为那个时候的我,高中的岁月已然不再,眼前的自己一无所有。 因为那个仪式里,并沒有宋茗的影子。她在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就急急忙忙地回了家,所以对我來说,从那一刻开始,应该就称得上一无所有吧。别笑我,虽然相对于真正的一无所有,那实在是太过稀疏平常。但是别忘了,那个时候,是我此生唯一的青春岁月。 只不过总会有一些事情,是出人意料的。比方说,从高考结束以后,我就以为,我和宋茗恐怕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吧。我甚至想过将來有一天我们在人海中相遇时的样子。但是我永远也沒想过,有一天,今天,我们会忘记曾经那么刻骨铭心的爱,然后把对方当成最好的“朋友”。所以,那些年年年岁岁的记忆里,喜忧亦或是悲欢,都已经不再重要了,都已经化成了轻描淡写的浮云一片。 扯远了。还是回到眼前的这场离别吧。宋茗走到属于她和程峰的那家奶茶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停了下來。这里曾经是她和程峰对未來所有美好愿望的起点,现在却不得不因为她的离开而结束。 只不过,我希望,只是我希望,即使只有程峰一个人,他也能够努力让它完好地保存下來。因为我有一种感觉,如果它可以留下來的话,那么早晚有一天,宋茗也会跟着回來。 无论如何,我希望她能和程峰好好相处一辈子。 然后我和安若不动声色地离开,晴雯也心领神会地跟着我们离开,只不过还是保持着一段距离。我们都知道,接下來的时间,该交给他们了。也不知道这次一别,他们到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虽然相隔的并不算太远,但是毕竟现在,我们还是学生的身份。所以如果程峰要去看她的话,似乎是沒有一个特别合适的理由。不过沒关系,有句话怎么说,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相信,他们也不会例外,只要相爱。 遥远地,我们回头,他们还是安静地相拥在一起。站在属于他们的奶茶店前,眼前是漫天的风雪。 第三十三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我和安若不紧不慢地沿着落满了雪的路走进学校,晴雯一个人走在我们后面。心里很平静,但是空落落的,也许对离别來说,最艰难的时刻就在于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 只不过对于程峰來说就不同了,他得看着宋茗离开,看着这一出“悲剧”上演。张学友有首歌唱的不错,我的世界开始下雪,冷的让我无法多爱一天。只可惜,这不是夜晚,更不是无人的大街。幸运地是,天还下着雪,北风还是那个吹,有一种前世今生的味道。 然后我听见安若问我:“你说宋茗会休学多久?” “不知道。”我诚实地回答,“上次你和她聊了那么久,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她这次休学可能就是‘永远’地休学。” “她说的很隐晦,更何况我觉得就算是为了程峰她也会继续读下去。更何况她办的是“休学”而不是“退学”,就是说她心里还是沒有下定决心彻底放弃读书的。”安若这个时候回眸一笑,“不过话又说回來,如果她再回來的话,就是我们的学妹了,所以我还是觉得她不会回來。” “别忘了那间奶茶店。”我说,“她要是回來的话,不一定非要继续读书,守着那家奶茶店也行。再或者,她可以边学习边经营,就算程峰比她早一年毕业,那一年对他们來说也不算什么。” “也对。”她不再说话,挽紧我的胳膊,抬起脸冲我一笑,“那你呢等我们毕业了,你打算怎么办?” “你指的是?”我看着她的眼睛,有点错愕。说实话我曾经想过这个问題,但最终都被我一一否决了。所以现在突然被问到这个问題时,因为知道这对安若來说很重要,所以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合适。 “就是毕业了你有什么计划?”她的脸上有一些不易察觉的变化,“不要告诉我你从來沒想过。” “我想过,当然想过!”我很确信地说,“但是我一直沒想清楚到底将來要干些什么,毕竟现在谈工作的话还太远。但是请你相信,安若,”我看着她,“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一切都计划好。”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淡然地一笑,但是她只是说:“夕迟,我希望你好好想想,但是我相信你。”她的语气听起來像是预示着什么,因为恍惚间,听起來有那么一丝悲凉。仿佛那句“相信你”背后隐藏着一些无法言喻的东西,就像是:我爱你,但是·····但我现在不能想的太多,毕竟刚刚经历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离别。这个时候一个漫不经心地举动都可能诱发一些不由自主地共鸣,很多悲剧都习惯于称这样的机会上演。所以我提醒自己,要快乐,要笑。 于是我称安若不小心迅雷不及掩耳地从地方抓起一把雪,准确地扔在她的头发上。伴随着一声惨叫,她大呼:“王夕迟你个、你个!”她撒娇式地拽住我的袖子不肯放手,“你把雪扔进我脖子里面去了,讨厌!” “哪儿呢?”我故意凑过去,装作像是要替她把脖子里的雪弄干净,然后突然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却沒想到一不小心又被她咬住了耳垂,于是那种熟悉的钻心的疼痛再一次准确地碰撞在我的心坎儿上。倒不是真的很疼,只不过此情此景下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面临耳朵被咬掉的可能,仍谁也无法淡定。真不知道这招她是什么时候悟出來的。 “疼!”我用认错的语气,“雪都进脖子了吧,一定很冷,你别动,我帮你弄干净。”我说,然后摸索着替她拍掉领子上的雪。 “你再动一下试试!”她含糊不清地说,却声声入耳,“我不管,什么时候把我脖子里面的雪弄干净,而且不让你那破手碰到我,我就放开。”我还沒來得及求饶,她又补充一句,“疼不疼呀你?” “疼!”我语气委婉,“快放开,若若,不然一会儿雪化了顺着你的内衣流进去,到时候就算把我耳朵咬下來也沒用~” “哎呀!”她恍然大悟,像是感觉到了雪水的冰凉。不过与此同时,我的耳朵也成功地从她嘴里逃了出來。却沒想到,这家伙反应比我更快,因为当我还在暗自庆幸获得释放的时候,已经被她重重的掌力推中。于是我就很不甘心地被她推在了地上,迎面,撞见了她一脸灿烂的笑容。 然后看着她把笑容调整成类似于俏皮可爱的弧度对我嫣然的一挑衅,迅速跑开,却动作笨拙,像个刚出生不久的南极小企鹅。 “沈安若,你给我站住!”我喊,然后迅速爬起來,向她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不一会儿,她就我被我生擒活捉,然后我巧妙地把她“扑倒”在雪地上。本來,我准备像大人逗小孩儿那样挠她痒痒的,却沒想到相视一笑的那一瞬间,我们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來。迎着彼此类似于冬天里暖阳的目光,此刻我最想干的一件事就是:吻她。 然后我们在嘴唇接触的那一刹那,心照不宣地睁开眼,忍不住笑了起來。或者我们都不适应这种太过浪漫的吻,此时此刻的感觉,不像是夕阳西下时分那种彻骨的浪漫,而像是天地尽头是归鸿的那种天荒地老的浪漫。准确说,是一种感觉,让彼此融化在对方的眼神里。不知谁说的,这世间有一种爱,必得以生死來衡量。那么我想说,沒那么伟大,但是可以确信地是,有生之年,我只爱她一个。 笑过之后,才算真正地安静了下來。于是理所当然地,我们开始了冬天里的一个情景交融的吻。然后我感觉,慢慢忘了自己,忘了其它的一切。天是一望无尽厚重的白,地是一张沒有边缘的冰面,而我和安若是除了漫天风雪以外时间唯一的装饰,彼此相拥。 突然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随着冰面的消失彻底地沉落下去,周围什么也沒有。沒有风,沒有雪,只有寒冷和黑夜。于是我只能不顾一切地抱紧安若,害怕一不小心我们究竟要在这永无止境的黑暗里分开,然后从此再也见不了面。所以我只能紧紧地、紧紧地抱住她,直到我又感觉到了來自于她身上熟悉的温暖和味道。然后我就听到了,身体里刮起的熟悉的刺骨的风声,在经历离别之后,在苦尽甘來之后,在这个深深地吻里,我又听见了那阵风声。它呼啸着吹过我的身体,吹过每一个角落,然后我就看清了,那一定是爱吧,那就是我耗尽整个青春去追寻和坚守不离不弃的,爱吧。 第三十五章 :暮哭司:安若 【宋茗】 沒过多久,我的电话就响了起來,是妈妈打來的。沉默了两秒钟,我按下接听键,妈,我就來了,我说。然后回头的时候,才发现程峰眼眶里已经满是泪水。我们都说不出话,因为想说的话彼此心里都清楚,就像刚刚夕迟他们走了以后,我们寂静相拥的那种感觉。千言万语,无法言说,只好以一个漫长的拥抱代替。 记得刚才只剩下我和程峰的时候,恍惚间竟然发现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來。尤其是昨天晚上想好的一些今天该说的话,差不多忘得干干净净。所以我只能默不作声地被他抱着,抱的很紧,第一次,他像这样抱我。那种感觉就像是,我是他的指中沙,仿佛一不留意就要被风吹走,而他却用力却越能感觉到我离开的速度。 可是他只能更加的用力,即使他知道一切都是徒劳的。疼,我想说,撒娇式的说。这个时候就算当个小家子气的小女人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知道,这次我们分开后,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有些时候,我甚至还害怕过我们从此再也不会见面了。别跟我提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是不相信,而是不敢相信。人生总是充满了意外,有些事情,始终不是你认为的那个样子,或是根本不会按照你的想象发生。[.超多好看小说] 记得我小的时候,所有的叔叔阿姨都会哄我说,小宋茗不是沒有爸爸,爸爸只是迷了路回不了家,总有一天他会回來的。然后再理所当然地作出怜悯的样子出來,塞给我一个苹果或是一颗糖果。其实那个时候,我最想干的一件事,就是把苹果或是糖果扔的远远的,或者扔到脚下用力地踩。但是那个时候我不能这么做,因为我要做所有人眼里听话的孩子,就是那种所谓的乖乖女。 但是我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沒有爸爸的孩子就必须表现的无可挑剔的乖巧和听话。为什么沒有爸爸的孩子就必须在接受别人的礼物时同时对别人异样的眼神來者不拒,而且还要变现出必须的感激和保持合适的笑容。否则我就成了别人眼中不知好歹的孩子。如果这样的话,就连妈妈也会跟着遭别人的冷眼。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学会了笑笑翼翼的生活,小心到摔了跤磕破了膝盖也不能正常的哭。因为如果被人看见的话,她们一定会说,你看,那么大了还那么娇气,沒爸爸的孩子还是不好。可是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疼,有些时候,甚至疼到站都站不稳,那是我唯一想到了有爸爸的好处的时候。 可是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要那么形式化呢,对,我是沒有爸爸,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天生该被特殊化,脸上永远挂着“我生下來就沒有爸爸”的标签。即使这标签能为我带來所谓的同情和恩惠,可是真到了艰难的时刻,就比方说,我妈妈生病的那些日子里,平日里的那些细数不完的怜悯呢,哪去了? 这只是后來,记得小的时候,妈妈一直对我讲:茗茗乖,茗茗不是沒有爸爸,茗茗的爸爸早晚会回來。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她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单纯的哄我。因为后來我才知道,其实妈妈和那个我从沒见过的“爸爸”之间,还拥有那么美好的一段故事。 长大了以后,我才意识到为什么我的妈妈会为了那个足以称得上绝情的男人坚守那么久。因为小的时候,我还并不怎么懂事的某一天放学以后,因为好奇翻开了妈妈珍藏已久的一个木制的雕花小盒子。后來我才知道,那不过当年比较流行的一种存放信件或是小物品的礼品盒而已。然后我从中翻出了各种各样写满了字的信纸,有枫叶形状的、蝴蝶形状的,但是大多都是那种比较正规的信笺纸。 然后趁妈妈回家之前,我把那些当时觉得很优美的句子全背了下來。再把那些信纸摆成原來的样子放好。至今回想的话,当时我是真的只是把那些句子当成类似与课堂上学的“古诗”去背的,如果我沒记错的话,那几天老师教我们的应该是那句含有“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古诗。忘了说,比起那些诗词,当年我更喜欢那些句子。 后來慢慢长大了,我才明白,那些都是多么美丽的豪言壮语。天上人间古往今來所有能代表海誓山盟的物象全部在列,就连月亮星星也沒放过,更不用说“永远”“今生今世”这些美丽的让人牙疼的词汇。于是我的妈妈,我最爱的妈妈,她就把自己的大半辈子托付在了这些词汇里。然后等有一天她老了、病了,才发现,原來那些,都不过是自己年轻时执着坚守的随风而逝的梦。 所以我的妈妈,那个一年前才嫁人的女人,其实一生中错过了很多次嫁人的机会。因为她在等,一直在等,在等我的“爸爸”出现。 可是那个我妈妈日夜思念的男人,却从來沒有出现过。其实我也知道,妈妈一直把我当做等他出现的筹码,只可惜身为女儿家,对那个所谓的“老板”來说,价值太低。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让妈妈幸福,我会对所有人说,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 不得不说,从我明白这一切的时候,的确对所谓的爱情和誓言怀疑过。然后我想你们也猜到了,因为遇见了夕迟和程峰,那些曾经一度在我心里结冰的东西,一天一天地融化。 即使偶尔想起來,心里还是忍不住撕扯一下,只不过在这撕扯里,我看见了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那就是,我曾经最爱的人并沒有像其它分手的情侣一样从此变成陌生人,而是变成了我此生最好的朋友沒有之一。而我现在最爱的人,他也一样爱着我并且很爱很爱。所以现在的我,应该是个很幸福的人吧,沒错的,我很幸福。 然后在这种幸福里,我抬头望向窗外。满世界的纯白里,风雪还在继续。然后我看见远方的天空凝结成一张纯洁的脸,上面隐约着程峰淡淡的让人温暖的笑容,我坚定地说,等我! 第三十六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那个冬天很快就过去了。宋茗离开以后,程峰每天看起來都是一副形单影只的样子。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徘徊在教室寝室和食堂三点一线之间。当然,偶尔也会凑在我和安若一起和我们说说话,只不过很少谈起宋茗。我知道,他心里难受,而且这种难受已经渐渐地把他转变成一个内敛的人。当然我也能理解,相爱的人分隔两地并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轻描淡写过去。这其中还包括,语焉不详的未知与意外,更严重的是,那些由日日夜夜构成的年年岁岁的等待。 虽然那天我和安若与晴雯之间释然了很多,但是宋茗走后,直到这个学期结束我们还是之前那个样子。不同地是,她和安若再遇见的时候,从來都是以一个灿烂的微笑來代替。如果我也在旁边的话,她也会对我笑笑,只不过我们再也沒聚在一起说过话或是什么的。或者说,被一种微妙的感觉束缚着,所以我们再也回不了从前。 幸运地是,我和安若相处的到是很好。偶尔拌拌嘴,但从來都是无伤大雅,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是这么过的。忘了多久,似乎是从那个冬天一直持续到宋茗再次出现。我忘了说,宋茗再次回來的时候,已经是一年以后,那个时候,我们差不多正在忙着毕业的事。 当然了,这之间一年的漫长光阴自然不可能一言以蔽之。不过话又说回來,似乎也真的沒发生什么,应该说是泛善可陈吧。时光总是最容易在安然的日子里悄然滑过,然后等你突然意识到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了很久以后,回首已经是很长很长一段岁月了。那么这一年,大概就是这样过去的吧,悄然无声。 但是有些事情始终在寂静里潜移默化,比方说天长日久不断变化的感情。比方说五彩缤纷却终归安然的生活。比方说从未消失却不断褪色着的回忆。以及岁月,以及在岁月里苍老着的人们,以及年年岁岁不断变老的我们。 沒错,我是真的老了。不然不会面对平淡如水的生活提不起一点儿激情,更悲哀的是,小时候的梦想和那些信誓旦旦的追寻会被自己刻意不愿意想起。其实也不是不愿意想起,而是害怕想起,换句话说,我害怕面对这样的自己,面对这个一无是处却不知进取的自己。即使我知道未來会很艰难,即使我知道如果这样下去的话,我对自己和自己约安若的未來变的信心全无。但是除了不断地安慰自己和苦恼,我什么也做不了。或许吧,我是真的在享受生活,享受这种安然的简单的生活。[.超多好看小说]那么对于安若來说,她似乎也习惯了吧,习惯了活在当下。 不过话又说回來,活在当下是一种很好的生活态度。永远不要去想未來的生活会怎样,只要现在得过且过便万事大吉。只不过我思想里的那星不时跳跃着的火花总是会突如其來的颤抖一下,带着灼烧的疼痛,然后我就会意识到,这不是我要的生活。因为我知道,这种日子不会太长,我和安若不可能永远只停留在学生时代。所以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有这种担忧,持续的、强烈的,担忧。 过去的这一年里,忘了从哪一天开始,好像就在不久前。晴雯的身边有了其它人,别胡乱猜测,是个女生。好像是她们同寝室的一个女生吧,她们两个整天像情侣一样入对出双。于是自然而然地,她就慢慢地脱离了我们的生活,这是很久以來她给我们最大的意外。不过我、安若以及程峰都坚定地认为,这是好事,仔细想想的话,她是该有个能说说话的朋友了。即使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这一年來她的生活应该很单调这件事,我还是觉得有些愧疚。不光我,还有安若和程峰。 所以我们也并不是完全沒有联系的。偶尔,我是指当我们不小心在某些特殊的场合遇见的话,比方说食堂,比方说某一条人烟稀少的小路上,比方说后街的某个小餐馆门口。我、安若和她,偶尔也会叫上程峰,一起吃个饭,说说话之类的。总之,气氛一般都是很和谐的,过去发生的那些开心的或是不开心的事,差不多都随着时光慢慢地褪了色。或者说,即使我们想到了,想到了那些仔细去回想依然清晰的往事的话,又会有什么值得计较的呢。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即使当年你倾尽了多少也忘不了的事情,即使那些曾经在你回忆里深深地划下过伤口的事情。过了以后,化作回忆以后,还是会被悄然而逝的时光慢慢抚平。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们都能想到这一点的话,那么人生中,流年里,曾经相伴的岁月里,也不会有那么多只怨当初了吧。 程峰这一年來到是过的挺丰富的,虽然以前挂在他脸上的那些类似于玩世不恭的东西不再了。幸运地是,他一直快乐地等待着宋茗的归來,所以那家原本该关门大吉的奶茶店到是被他经营的活色生香。我记得那年过年放假回家的时候,他还可以贴上了大红的对联以示來年生意将红红火火,财源广进。于是有一天,他还特意让我陪他去了一趟书城,当时我还以为这家伙要发愤图强把九年义务教育以及浪费的大学时光里落下的功课补回來了。结果让我意外地是,他整整买了五本与做生意有关的书籍。于是我不得不说,爱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就为了安若不小心说的那句“奶茶店在宋茗就会回來”,他于是就把“奶茶店”当成了宋茗对她无声的誓言。 有首歌怎么唱,心若在,梦就在。平时沒事的时候,我和安若都会去程峰的奶茶店坐坐,人多的时候站起來帮一下忙,沒人的时候我们就天南地北地聊天。这一年來,也算是忆尽了当年,谈尽了心声吧。然后不知不觉地,一年的时光就过去了。 后來程峰请了两个低年级的小妹妹來兼职,两个人差不多正好填补了程峰不在的时光。两个很会说的小女生,这么说或许不太合适,因为她们毕竟只比我小一岁。不过之前我已经说过了,我想我是老了,打死我我也沒办法不把她们当做小女生看。虽然平时我们一起聊天的时候也是沒大沒小的,但是事实上我一直保持着类似于“长着”淡然。只不过这两下丫头从來都不买账。而且时常在我和安若之间开点儿玩笑,或是制造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浪漫。 哦,忘了说她们的名字,为了不侵犯她们的隐私,姑且称她们为:小凡和小雅吧。 第三十七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二零零六年的秋天一眨眼就到來了,可是这个秋天來的却不似往年的秋天那么安然。比方说还像是刚刚才过去的,二零零五年的秋天。记忆中,那个虽然单调却充满意外的秋天里,梧桐树落的纷乱的叶子总是随处可见。无论是灰尘扑扑的大街,还是不时安静下來的校园一角。所以我想我是怀念那个秋天的,怀念那个时候的一切。 那么现在这个正在继续的秋天,不得不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沧桑许多。幸好这还只是初秋,我们依然衣衫单薄,只有在偶尔不期而遇的冷空气里才会披上一件外套或是什么的。当然了,我并不是在赞扬这个秋天有多么的温暖。我想说的是,这个初秋很多人戴的那些独具特色的口罩。不过不是为了好看,为的是抵抗那些因空气干燥而漫天飞舞的辨不清是烟雾还是灰尘的东西。 我就是在这样秋天的某一天里,偶然听见小雅说宋茗马上就要回來的消息的。小雅是我们学校低年级的学生,从今天春天开始就在程峰的店里帮忙。我一直用“活泼”“可爱”“落落大方”这样的词來形容她,直到有一天夕迟开玩笑说“小雅呀,她就是一个小丫头片子”。于是我就找到了更形神兼备的词汇來对她简而言之----小丫头片子。 还有一个叫小凡的“小丫头片子”,我也用了这个词。那就是说,这丫头和小雅具有复制般的性格与天性,不同地是,相比于小雅的沒心沒肺,小凡似乎多了一点儿稳重与端庄。比方说,小雅曾经不下于十次地把“顾客”点的葡萄奶茶做成了草莓奶茶,只是因为她自己喜欢草莓。而小凡却从來沒有过。不过话又说回來,小凡这丫头的端庄也是有限度的。这么说是因为,很多时候她表现的比小雅还要无所谓。比方说当我们谈及她的初恋的时候,她会很从容地一笑,然后來上一句:初恋这件小事儿,玩玩而已。 而小雅则会悄悄地告诉我们: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她经常便给她身处异地的男朋友打电话边哭。不稀奇,现在的女孩都很潇洒,至少是比我们这一代潇洒很多。虽然我们之间不过是隔着一年的光阴而已。但是这一年的光阴却像是隔着一个时代。用夕迟经常沒來由的一句话说,我想我是老了。沒错,我也感觉自己老了,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正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挣扎。还包括,那些早已经被遗忘的梦想,早已在岁月里褪色的回忆。算了,我们不说这些不好的事。 我忘了说,经过一年的努力,准确说是经过一年的苦心经营以及所有人帮助。[.超多好看小说]那个凝聚着程峰和宋茗梦想的奶茶店终于得以幸存并且生意红火人财两旺。而且渐渐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格局,很多人都有一种以后忆当年就忆这里的感觉。就像是那种很多大学附近都有的类似于“老地方”或是“某某多少号”的餐馆。“茗香奶茶店”也渐渐变成了很多学子流连忘返的地方。进门的那一大块留言墙上早已贴满了各种各样的留言纸,于是我们小雅大小姐赋一首诗云:文景街,十八号,有家小店我知道。牛郎梦里把线牵,织女织女跑不掉。 话说这一天,一样地风风扑扑,一样地无所事事。我和夕迟吃罢午饭以后,刚走进奶茶店就听见小雅和小凡在那里说:“听说‘嫂子’快回來了。”宋茗和程峰的事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经过这一年的时光斑驳,早已经流传为一段佳话。只不过这段佳话的背后,究竟隐藏了多少故事,只有我们几个知道。 小雅和小凡也只是略有耳闻,但是我想告诉她们也不是坏事,因为小雅这丫头刚听完这些个往事,就泪眼连连地打电话给她那个乳臭未干的小男朋友。言辞之间到处透露着此生非你不嫁的温言细语,搞得那个小男生不到五分钟就赶了过來和她深情地拥抱在一起,并且向哄着小孩子一样哄着她说:“饿了吧,我去给你买冰激凌吃好不好?” 然后我们几个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丫头为所欲为。于是我得不得不想,“女生”这种小动物虚伪起來还真是了得,明明每天都是活蹦乱跳嬉笑怒骂的样子,却能很快地在男朋友面前变成一只被俘获的小羔羊。温文尔雅活似江南某小巷一打着油纸伞结满哀愁的姑娘,巧妙地捻起我至今也沒学会的兰花指。 这剧情,让我想起了某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一情节,就是某公子骑马过街时不小心“吓”倒了一个“娇柔”的大家小姐。然后某公子一看,是个美女,果断悬崖勒马。不过“小女子”还是难免被吓到在地上。然后某公子急忙下马扶起“小女子”,满怀关切地问:“姑娘,你沒事吧?”然后“小女子”颜面低头,蛮不好意思娇声道:“人家脚扭了~” 然后我们看着小雅的“公子”去给她买冰激凌,小男孩刚走,这丫头立刻对我们回眸一笑。我刚才怎么说,沒说错吧,果然是个小丫头片子。连撒娇的方式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和夕迟走进去,程峰沒再那里,应该是出去给她们两个买午饭了吧。然后我笑着问:“小雅,你刚才说‘嫂子’快回來了,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她笑着回答,“今天早上‘老板’亲口告诉我们的,像疯了一样。”忘了介绍,她们两个一只称程峰为“老板”,理由是顺口外加比叫名字好听。听她们的口气一说,我也觉得程峰这个名字起得确实不怎么好听,总感觉像是少一个字。 “有沒有说什么时候?”我忍不住好奇现再见到宋茗会是什么感觉,不过说实话,蛮期待的,“那他了,去买午饭了?” “被她胁迫到学校里面买小碗菜去了,”小凡对小雅努努嘴,“我到是不觉得小碗菜有什么好吃。” “当然比其它东西好吃!”小雅笑说,“听他说好像是明天上午还是明天下午,我忘了。对了,刚才那个晴雯学姐也來过,她说要是嫂子回來的话,她请客,让我通知你们。” 我一愣,很快反应过來。不过听说宋茗要回來晴雯请客对我來说还真是一件新鲜事,这不像她的性格。不过话又说回來,如果是我的话,听到这件事的时候说不定也会心血來潮请大家吃饭。 第三十八章 :幽怨司:晴雯 【晴雯】 很快就到了二零零六年的秋天,又是一年,对我这个神经大条的人來说,也意识到了时光这玩意儿过的的确很快。(.)不奇怪,毕竟这一年里什么也沒发生,所以时光是安然的,安然的仿佛从來沒有存在过。而我和夕迟,和沈安若,一直沒能像以前那样说过话或是什么的。虽然偶尔也会聚在一起,但是所有人,包括程峰在内,连开玩笑给人的感觉都是小心翼翼的。而我唯一的理想就是,早点结束这个悲催的大学,即使那个叫社会的地方我更不愿意踏进去。 然后在这个黄沙漫草的秋天里,就连落叶看起來也落满了灰尘的秋天里。我终于听说宋茗要回來了,当然,对我來说这不过是无聊生活中平添了一点新鲜而已,因为我一直在猜测那个女人现在是不是还病的很厉害。真正该高兴的人,应该是程峰,或者再加上夕迟和沈安若那家伙。 说实话,我一直沒有真正的不把夕迟放在心上,以及不讨厌沈安若。这么说或许不对,我觉得应该是因为我还沒忘记自己爱夕迟,所以才会自然而然地无法对沈安若产生好感。(.) 但是不可否认地是,经过这一年漫长光阴的消磨,我觉得自己真的可以就这样过下去了。事实上我也是一直这样做的,而且我也适应了这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我用一年的光阴总结出來的一个真理就是,人始终是习惯于安逸的,尤其是在为了适应漫天光阴的时候。只为了静静地等待或是期盼着一个一样平淡无奇的结局。 但是这一切都被宋茗将要回來的消息打乱了。说不上为什么,或许是安逸久了奈不住寂寞,或许是我还是沒能真正放下一年前的那一段称不上感情的感情,再或者是我天性就是如此。平日里虽然不觉得什么,但是一旦真正去想的时候,还是会觉得不甘心。 有时候我也在想,这到底是不是爱啊,或者纯粹是我的嫉妒心在作祟而已。因为当我看见夕迟笑的很开心的样子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说,就这样吧,就这样算了。说真的,我不觉得自己能伟大到因为爱一个人所以只要看见他快乐就够了。我是个自私的女人,看不得别人比我过得好。所以每当我有那种微妙的让我不敢相信的感觉的时候,就会开始怀疑我对夕迟的爱,准确说是怀疑我爱他究竟是因为什么。毕竟,它曾经來的那么不顾一切。更何况我还为此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今天我们所有人都在程峰的奶茶店里严阵以待,目的我想你们已经猜到了,是为了等待这家店的女主人宋大小姐。程峰大早上的就已经去了火车站,虽然宋茗的火车中午才会到站,但是他说害怕火车早点。难为他了,和宋茗在火车站重逢然后再來一个竭尽全力的拥抱应该是这可怜的家伙一年來最大的梦想了吧。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明明该早点才显得合理的火车偏偏要晚点几个小时。我不得不说,火车这东西怎么可能那么积极,用脑子想一下也会知道,我的印象里火车早点从來都只是听说。不过也好,仔细想一想的话,只有更长的等待才能唯美这场久别重逢,如果要是准时见面的话。那这场鹊桥相逢的意义肯定大打折扣。沒办法,喜欢悲伤的感觉不仅仅是我们人类的天性,很多东西都是如此。比方说一场盛大的烟火绽放,一场苍茫坠落的夕阳西下,或是一场花落无数的风雨夜。 幸运地是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现在要做的是,坐在奶茶店里一杯接一杯的喝热气腾腾的奶茶。夕迟和安若坐在柜台的角落里,进來的时候我们打过招呼,不过沒说什么。这家店里的两个打工的小妹妹到时蛮懂眼色的,和夕迟开了几句玩笑以后很识时务地凑到我这边來。 “晴雯学姐,能不能形容一下嫂子到底长什么样儿?”小雅兴致勃勃地问我。这丫头和小凡那丫头一样,自从听说“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以后,一直迫切地想要知道“织女”到底有沒有传说中的那么漂亮。 “嗯~”我扬起头,假装在思索,实则故作深沉。沒办法,和这种小妹妹聊天的时候,我习惯于保持这种姿态,好不容易混到了一把年纪,怎不能不倚老卖老吧。顿了顿,我笑说,“反正不会让你们失望,想当年我们学校的‘四大美女’之一,能不好看吗~!” “四大美女?”小雅于是瞪大了眼睛,我就知道她会好奇。不过我忘了说,“四大美女”是我刚刚才想到的。然后这丫头接着问,“那晴雯学姐你呢,排在第几呀,该不会是第一吧?”小凡于是也用同样的表情盯着我看,如此说她们都认为我会上榜。能被学妹夸是好事,因为她们不会欺骗在她们眼里已经青春不再的学姐,毕竟青春才是本钱。所以这么说的话,我可能长的还不错。如果她们直说的话,我会说,事实上我也一直这么觉得~ “我呀!”我仓促地一笑,心想这小妮子真会说话,“我还排不上名次,你们‘嫂子’才勉强排到第二,我哪儿排的上名次~” “那第一是谁?”她们不约而同地问我。 一秒、两秒、三秒!这就对了,我只是为了证明她们会不会想到坐在一旁的沈安若,换句话说,我想知道自己和沈安若比起來到底谁长的好一些,虽然这件事既无聊又沒有意义。因为活的漂亮才是本事。但是从她们的反应知道的答案还是让我一阵心动。 “过來~”我小声说,她们两个于是很听话地凑近我,“你们说沈安若学姐漂不漂亮啊?”我笑问,因为她们并不知道我与沈安若或者说夕迟之间的那些事,不过问完了觉得自己真无聊。 她们于是不动声地想沈安若的方向看了一眼,小雅压低了声音:“我觉得安若学姐是那种气质性的美女,长的也不错,但是她的气质比脸蛋儿更吸引人。”我在这个时候看了小凡一眼,她微笑着点点头。 我仓促地一笑,沒想到沈安若还有所谓的气质呀,真沒看出來! 第三十九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快要接近下午五点鈡的时候,程峰终于带着宋茗出现在奶茶店的门口。挽着程峰的胳膊,像一年前一样。而程峰的手里则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以及一大包东西。我端详了她几秒钟,看起來清爽了许多,不过依然憔悴,嘴唇还是苍白的。只不过脸颊上自然天成的笑容还是证明了她这一年过的不错,以及她现在的心情也不错。 然后我看见晴雯粲然一笑,走过去赏给宋茗一个亲密的有些过分的拥抱:“想死我了!”宋茗于是不得不张开怀抱迎接晴雯热情的拥抱。我在旁边想,就是程峰见到宋茗的时候,那个拥抱也不过如此吧。 程峰于是乘此良机闪了进來,冲所有人一笑,把东西提进里间。我知道他是怕立刻遭到晴雯的打趣或审问。 我于是不得不感叹,徐晴雯就是徐晴雯,过了这么久经历了这么多到头來还是一点儿也沒变。当然我不是说这样做不好,只是我不太适应这种太过亲密的场面,容易让人感觉失真。 “好了好了~”宋茗终于经受不住她这个持久的拥抱,笑着说,“晴丫头还是一点儿也沒变,來,让我看看是不是又变漂亮了!”说完巧妙地从晴雯的拥抱里“挣脱”出來,上下打量一番,笑着称赞道:“果然,什么时候买的这身衣服啊,穿起來像是,像是‘天女下凡’。” “哪里~”晴雯很欣然地接受了宋茗的一番夸赞,和以前一样,对别人的赞美之词來者不拒,“什么时候换的发型,看起來比原來可爱多了,你不会回去应聘幼儿教师了吧?” 听晴雯说完我才把目光放在了宋茗的新发型上,刚才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眼前“久别重逢”的画面上竟然沒注意到宋茗这么明显的变化。难得,她竟然出人意料地把额前的发型剪成了齐刘海儿,后面的长头发也被巧妙地绾了起來。看起來虽然不像那种情犊初开的邻家女子,也颇有庭院深深深的大小姐姿态。 怪不得,小雅和小凡看到这幅画面后会哑然失色。睁大了眼睛准备向她们久违了的“嫂子”投怀送抱,然后等晴雯放开宋茗以后,这两位终于忍不住迎上去抱住宋茗。我于是在想,这对宋茗來说肯定是意外的惊喜,只不过希望她不要在了解事实之前生程峰的气才好。 “嫂子!”我听见小雅和小凡不约而同地喊,声音听起來比晴雯还要热情。“终于见到真人了!”小雅感叹一句,然后松开宋茗,怔怔地看了几秒后,笑着称赞道:“不愧是我们学校排名第二的四大美女!” 然后我看见宋茗意料之中的一愣,不要说她,连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我们学校有“四大美女”这回事。这难道是我真的老了跟不上潮流,还是这两个小丫头临时编凑出來的新鲜词汇? “四大美女?”宋茗不敢相信地问,“真是美死我了,你们是在哪儿听说的呀,我原來一直不知道有这种说法。不过我觉得即使有这回事儿,我也排不上名次。”然后她一抬头,对着晴雯投去指向性的微笑,“你们晴雯学姐才是真正的四大美女,并且名列第一!” 晴雯于是谦虚地一笑,与此同时小雅爹爹地对晴雯说:“好啊,晴雯学姐,原來你自己就是四大美女之首,先还不承认!” 然后我们几个恍然大悟,我说了,怎么会突然冒出來这种惊天动地的赞赏,原來真是晴雯的功劳。但是我想不明地是,为什么她会把宋茗安排到四大美女第二的位置,难道第一真是留给自己的? 宋茗于是假装生气地转向晴雯:“好你个死晴雯,一年不见一见面就这么取笑我,想找找死是吧!?” “哎呀,人家错了~”晴雯喃喃地笑着说,“你看,那儿有人等了你那么久,还不过去抱抱人家!”她向我这边使眼色。 宋茗顺着她的目光看向了我和安若,与此同时,我有点生涩地一笑。宋茗也心照不宣地一笑,然后我看着安若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抱住宋茗:“瘦了点,不过还是漂亮!”宋茗也很自然地抱住了安若,笑说:“哪里,比原來胖了不少,你看起來比原來可爱多了~” “滚!”安若笑说,“我还以为你会说‘你比原來更漂亮’呢,沒想到你竟然说我更‘可爱’,我最讨厌别人用‘可爱’这个词形容我!” “你比原來更漂亮了~”宋茗莞尔一笑,“不过更加可爱!” “你也是!”安若诡异地一笑,“我才发现,原來一年不见,除了这么‘可爱’的发型,你自己变的更可爱!” “去你的沈安若,不许取笑我的发型~”宋茗笑说,“本來被剪成这样儿我就气不打一处來,现在还要仍受你们的取笑。我忘了说,这些都是我妈的杰作,非要拉着我去南大街剪头发,结果就剪成这样儿了!”然后她冲我一笑,“南大街你知道的,那里新开了一家理发店,装修的挺好,里店剪头发的面帅哥美女发型看起來也还不错,但就是剪出來的头发让我难以忍受,我就少说了一句‘照原來的样子剪’。” “南大街那里不是有一家蛮不错的理发店吗?”我想了想说,“怎么不去那里?”记得原來我也陪她去那里剪过头发。 “本來是准备去那家店的,但是我妈那天刚好接了那家新开的店的优惠卡,打五折。不过幸好我沒有听信谗言把头发烫了!”宋茗意味深长地说,然后对着安若一笑,“要不哪天我陪你去换个发型~?” “我才不剪妹妹头!”安若坚定地说。 “好了,晚上去ktv了再卿卿我我。快点去吃饭吧,饿死了,等了你们一上午加一下午!”晴雯在门口对我们说。 “那走吧!”宋茗笑着宣布,然后不经意间向我看了一眼,仓促一一笑。我也有点尴尬地笑笑。有种久违了的感觉,或者说,有点心有灵犀的相识一笑。算是久别重逢的见面礼,相当于晴雯或是安若给她的拥抱,只不过我和她之间的换做了微笑而已。 但是说不上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太久不见的关系,我感觉和她之间又产生了些模糊不清的东西,让我觉得说话的时候不是那么放得开。 第四十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还是年前的小餐馆,如果沒有小雅以及小凡盛情加入的话,我想我们都会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我们围着熟悉的小桌子坐下,虽然显得有些拥挤,但最后我们还是决定坐在这里寻找一下当年的感觉。 不用说,宋茗自然是和程峰坐在一起,我和安若坐在一起。不同地是,这次宋茗身边的位置被小雅牢牢占据了,小凡坐在小雅的旁边。看來这两个小丫头对她们今天刚來的嫂子确实很感兴趣。于是晴雯只好坐在最右边看起來最“荒凉”的角落。 宋茗走了以后,我们很少來这里吃饭。春天的时候偶尔在这里小聚一下,这学期开学以后还是第一次。把整个屋子看了一遍,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感觉。尤其是摆在厨房门口的那台古色古香的木柜,永远散发着往事的色彩,仿佛时光对它來说从來不曾存在过。不像紧挨着它的墙壁,天长日久,从能看见岁月剥落的痕迹。 “点好了叫我一声就行。”老板把菜单、一壶白开水和几个一次性纸杯放在我们面前,匆忙地过去招呼刚进门的两个客人。 “你点吧,寿星!”晴雯把菜单推到宋茗面前,“今天你点什么我们就吃什么,对不对?”她这个对不对是对程峰说的。 “那我就点一个你最喜吃的红烧武昌鱼,”宋茗不假思索,然后对着晴雯粲然一笑,“这一年來,口味沒变吧?”说完把菜单递给小雅和小凡,温柔地一笑,“我都听程峰说了,谢谢你们这这一年來的帮助。[]” “红烧武昌鱼,那当然还是我的最爱。”晴雯在一旁补充说,“我说的沒错吧小凡小雅,你们嫂子不仅长的漂亮,人也好!” “那还用说!”小雅到是來者不拒,欣然附和着晴雯的话,“我早就猜到了,不然我们‘程峰哥哥’怎么会生死相随?” “那就至死不渝!”晴雯纠正道,“你们‘嫂子’大病初愈,千万别死呀死呀的,我们应该说一些吉利的话,比方说,祝她长生不老青春长存福星高照而且越來越漂亮越來越开心!” “好了~”宋茗拍一下晴雯,“你呀,我还不知道,不知道是在夸我还是在笑话我!”然后笑着看向小雅和小凡,“别跟你们晴雯学姐学,以后千万别叫我‘嫂子’,直接叫我宋茗就行。” “好的!”小雅嫣然一笑,不过立刻补充一句,“嫂子!”“鬼丫头!”宋茗假装生气地去拍小雅的手,气氛于是在这一颦一笑中变得前所未有的和谐。不得不说,有些性格开朗的朋友是好事,不然的话生活的乐趣算是要打百分之五十的折扣。所以程峰先生即使有时候赚的很少也要留着这一对丫头片子,不要想歪了,我并不是说他有何居心,只是觉得宋茗走后,他的生活的确不能再一个人过。在极度的思念中的等待过的人或许能够明白,那种滋味的确不怎么好受。 幸运地是,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有句话怎么说,付出或许就会有好的回报。我的意思是,程峰并不是一个会说的人,自然也不会是一个很会做这种生意的人。 但是他店里的生意从暑假前夕开始变的很好,这其中自然多亏了这两位來自广告专业外兼聪明活泼的小雅和小凡。奶茶店在她们的精心策划下演绎了一场又一场精彩的主題,比方说“七夕之夜”,比方说“书生们的春天”,比方说“未來梦里故乡”,以及那个生意红火的许愿墙,挂满了小纸条的许愿树,优美别致纯人为命名的各种奶茶。 其中我觉得最别致的一个名字叫做:南方有佳人。我想你们已经猜到了,它指的就是红豆奶茶。那句诗怎么说,红豆生南国,春來发几枝。当然了,其它的名字也都不错,必比方说,苹果奶茶叫做“树上的真理”,桔子奶茶叫做“心碎的天使”。不过每个名字的后面都有原文的注释,不然我实在怀疑,是不是每个人都能一目了然。 如果按照安若的说法,奶茶店在宋茗就在的话,那么这两个小丫头的确是功不可沒。现在的情况是,奶茶店在,宋茗也真的回來了。 “快点菜吧!”宋茗说,然后把菜单递给我和安若。最后又传回晴雯手里,她笑说:“我要点的‘嫂子’已经帮我点了,那我就点个西红柿蛋汤,大冬天的,我们先喝了暖和暖和。”她很巧妙地特殊化了“嫂子”两个字的发音,让人有一种想笑的冲动。 “不是点的有火锅么,谁还喝这汤~”正在记录菜名的程峰终于抬头发话了,迎着晴雯一脸不满的目光。“你知道什么,吃肉之前喝一碗西红柿蛋汤对身体有好处,赶紧写你的吧,费什么话~” 可怜的程峰于是不再说什么,低头在菜单上写下西红柿蛋汤几个字。沒办法,即使宋茗在一边,程峰在面对晴雯犀利的言辞的时候也总是显得无言以对,只好默默地接受她的喜怒无常。 只有小雅和小凡露出了不敢相信的表情,似乎是沒料到她们的晴雯学姐拥有如此的魄力以及她们的老板会有这么好的性格。不奇怪,就连我这个见怪不怪的人,也会在此情此景忍俊不禁。或者说,还带有一点惺惺相惜,不得不说,有些时候,我自己面对晴雯也有无言以对的时候。她总是能巧妙地让你沒话说,或者不想再说什么。 然后程峰站起來,把写好的菜单递给老板。和程峰熟悉以后,才渐渐发现他身上很多的优点。比方说,他宁愿站起來把菜单交给老板也不愿意把老板“喊”过來,就可以看出來,他身上有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宁愿自己幸苦一点也不愿意麻烦别人。 总之,他是一个很会为它人着想的人。尤其是和宋茗在一起以后,以及在宋茗离开的这一年里,他开始慢慢地变成了那种与世无争安然处世的人,遇到什么总是淡淡地一笑,给人很温馨友好的感觉。然而,唯一能让我想到他不安静的时候,就是当我们有意无意地说到宋茗的时候,他会笑的像个孩子一样。 这一点我自认为比不上他,因为我的性格虽然也不属于那种张扬的,但也绝不是那种安静的男生。我总是会冒出很多奇怪的想法,有时候明知道那也想法完全沒有必要,但是控制不了自己。那些隐忧像是从湖底升起的水泡,破裂一个还会再升起一个。换句话说,我虽然向往简单安逸的生活,却不能让自己的心彻底平静下來。 这种性格大概是在高中那段儿时间形成的,因为我害怕意外。所以很多时候会去害怕一些自己心里清楚不会有事但又无法自抑的事情,这一点上,我觉得自己和安若很像。 第四十一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原來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总是晴雯和程峰两个人不停的说话。那个时候程峰还沒有现在的成熟和稳重,其实也不对,他一直不怎么能言善辩,只是原來和我们在一起时会显得会说很多。即使有时候他的“幽你一默”其实并不怎么幽默,但我们最终还是会被他说话的语气或者“天真”的样子逗笑。但是现在,好像是好久沒听到过他的“幽默”了。 但是今天不同,此情此景完全变成了晴雯和小雅这两个丫头的游乐园。于是气氛就在她们两个你言我语之间变得生动有趣,唯一让我觉得意外地是,本來天性乐观的小凡今天给人的感觉怪怪的。虽然从始至终她都保持着合适的微笑,但是看得出,她有心事。 我正准备把火锅里一块最明显的牛肉夹给安若的时候,正好看见晴雯颤巍巍地准备把鱼肚子那一块儿调料最多的肉放宋茗碗里放,结果那块硕大的鱼肉在路过西红柿蛋汤的时候成功地落了下去。激起了一层又一层地涟漪,与此同时,那些油腻的红色调料瞬间散开,于是本來属于清淡系列的蛋汤顷刻间面目全非。 “糟了~”晴雯抬起头对我们歉然一笑,然后灵机一动,“其实泡一泡也不错,宋茗生病刚好,不能吃硬的~” “你!”我看见宋茗欲言又止,一副“你让我说什么好”的表情。不过最终她还是从容地把那块落进汤碗里的鱼夹了起來,因为晴雯艰难地捞了几次它还是掉了进去。然后宋茗笑着说,“算了,我就不辜负徐小姐的一番好意了,把辣椒泡掉也不错!” “你看我说吧,还是你们‘嫂子’善解人意~”晴雯意味深长地对小雅和小凡说。“那是!”小雅感叹一句,“我早就看出來了。” “我觉得宋茗学姐大概是习惯了,对不对晴雯学姐?”小凡在这个时候终于忍不住笑着问晴雯。“那当然,我们两个是一个、一个模子刻出來的,她当然能理解我的‘好意’!”晴雯说,我知道她原本想说“我们两个是一个妈生的”,然后突然意识到这样说不对 “好了,”我忍不住打断她们,“小雅和小凡以后称呼我们的时候可不可以不要在后面加上‘学姐’或‘学长’的后缀,听着好不习惯,我们本來也就比你们大一岁左右。” 我记得程峰曾经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小雅和小凡始终改不了这个恶习。而且慢慢地竟然成了习惯。看來现在的青年男女和我们之间,的确存在一些所谓的“代沟”! “就是!”晴雯终于找到了可以转移话題的把柄,“早就说过你们了,屡教不改!搞得我时刻想着自己已经老大不小了!” 小雅于是抱怨道:“好啊,晴雯学、学妹,是你说这样听着舒服的!现在反到乘火打劫起來了,真是不够意思!” “哪有这样和学姐说话的~”晴雯颤巍巍地夹起一筷子肉丝放进碗里,莞尔一笑,“那是之前,要学会随机应变!比方说,你刚认识班上某个人的时候会称呼他为某某同学,后來熟悉了不就直接喊导的名字!” “那不同~”小雅的语气明显有些沒底气,顿了顿,她说,“算了,那以后就直接喊你们名字吧。不过为了公平起见,以后你们也别再叫我小雅,还有她,小凡。听起來我们像个小孩子一样,所以我才不由自主地想称呼你们为‘学姐’。请记住!”小雅夸张地把筷子竖起來,看起來像是要割袍断义,“我叫汤小雅!这位,芳名林雨凡!”小凡在她的指示下笃定地点点头,哦,不对,是林雨凡! “好了,汤、小、雅小姐,请你快把筷子放下,在我国的五千年文明里,这是极其不礼貌的举止!”晴雯抑扬顿挫地把“汤小雅”三个字练成了“唐小鸭”,于是林雨凡小姐只差一点就把满口的汤水重新放回碗里,吓坏了旁边有严重洁癖的汤小雅。 我看见宋茗在旁边静静地笑了起來,看來眼前发生的一切沒有让她失望。换句话说,她回來之前一定很好奇我们几个之间会变成什么样子。不奇怪,悲观的女人总是容易把坏处想,所以此情此景一定是让她大吃一惊。但是始终有一些事情是她不知道的,比方说,她并不知道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些表象,而我们几个之间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比方说,晴雯这一年來并沒有经常和我们在一起,我和安若与她之间的话语还是少的可怜。比方说,她也许猜到了程峰这一年來过的很不容易,却不一定猜得到程峰到底过的有多苦。 因为家里的生活始终不同于校园,一个人生活在家里,即使经常会非常的无聊和寂寞。但始终有亲人陪在身边,有安全感和温暖。但是一个人身处异地他乡就会不同,尤其是这种喧闹繁华的大都市里。即使有再多的朋友,也弥补不了内心强烈的荒凉。无聊会变成无助,寂寞会变成孤独,或者一些其它更严重的东西。比方说绝望、泪水、痛苦,总之很多滋味无法言说,却深深根植在每一个沦落人的心里。 白居易是个情种,他说,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但是有人却说,西出阳关,我不需要故人。两种不同的心态,却是为了同一个主題,不管是悲是喜,我们都是一群独自流浪的人。相逢在异乡,相聚在异乡,然后走失在异乡。多少朋友就这样沒了又沒了。只剩下那些已逝的希声,唏嘘每一个需要安慰的灵魂。但。 安慰捉襟见肘时,唯有冷暖自知。 不过沒关系,人始终是要向前看的。那些已经消失的东西,无论在我们的生命里留下过多刻苦铭心的痕迹,也始终不过是绽放在回忆深沉的烟火。再美,也只属于回忆。但是悲观的时候,比方说现在,即使身边尽是欢声笑语,我也会忍不住从宋茗的眼神和不易察觉的表情里想到,眼前的一切,也终会化作回忆里云淡风轻的一瞥。 更或许多年以后,坐在这里的我,我们,也会忘了这个鲜活的独属于我们的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天。想到这些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喝酒,只可惜,这里沒有酒。 第四十二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看來我们真的要毕业了,虽然剩下的日子并不是很短,但是每个人都清楚,我们是不可能在这个校园里呆到完整的四年的。所以,从今年秋天开始,离别的气氛就开始渐渐地浓重起來。大学的生活虽然是无聊的,当学生的日子虽然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快乐。但是当我们正要走上那个叫做社会的时候,只是站在边缘,我就感到自己的怯弱。 只不过,我们每个人都还要装作很开心很开心的样子,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要踏上那个可以自食其力的社会。有时候我想,我、我们,不过是好奇那个和校园完全不同的世界。不过是想在青春末尾的节凑上,亲手凑响一首悲壮而又美丽的让人心碎的歌谣。遥寄给,遥远的故乡和遥远的流年里那个懵懂的我们。 今天的这种感觉是从宋茗说出那句话开始的,记得当时徐晴雯不经意地问宋茗,这次回來有什么打算,不会真的要选择复学吧? 然后我们美丽的宋茗嫣然一笑,其实在那个看起來仿佛一起都无所谓的笑容里,我已经知道了她接下來要说的话。很淡然地,她说:“不了,只是回來看一下你们,我过几天就要工作了!” 虽然是在意料之中,我还是吃了一惊。毕竟一个人放弃自己沒有完成的学业,需要的不仅仅只有勇气。然后我们所有人心照不宣地把目光看向了宋茗,除了程峰还是一如既往地平静,看來他早知道了答案。 宋茗只是微微一愣:“干嘛反应这么大,我都落后一年了,再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事实上一年前我就做了决定。”宋茗说的云淡风轻,似乎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我支持你!”晴雯干脆地说,让所有人一愣,她微笑着继续,“像我们这样的大学太多了,就算拿到了毕业证将來也不过是一个拿着几千元工资的白领,还不如早点去社会上闯荡闯荡。” 我看见夕迟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想说的一定是,社会上是那么好闯荡的吗?但是接下來的话我知道他说不出口,所以他什么也沒说。事实上那些事不说我们也都知道,说的委婉一点儿,这世上种种苦难,到头來不过是为了一个钱字。可是为了这个钱字,有多少真爱分了手,有多真情低了头,永远也不会被人知道。 因为我们,即使看清,也无法改变。始终有一天我们也会陷进这个脏乱的世界,然后几年,或几十年以后回首。才会想起曾经年少时问过:这世界,谁不脏?只可惜,那个时候,我们也不再纯洁。 但是我,至少是现在的我,还在尝试着努力改变自己的未來。我希望,我也相信,我可以在那个纷乱的世界里,始终保持着一颗平常的心。 “那你去工作,奶茶店怎么办,说不定你打工挣的钱还沒卖奶茶挣的多!”晴雯毫不客气地说,一语道破很多人心中的想法。 “我总不能一辈子在这里卖奶茶吧?”宋茗冲我们笑笑,耐心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先去社会上了解一下。等程峰毕业了,我们开一个奶茶店的连锁,什么事情都是从头做起的,我们学校这家,就算是我们‘茗香’奶茶连锁的第一家店!”晴雯说完以后,不经意地看了一眼旁边的程峰,眼神里满是温柔和希望。 “有志青年!”晴雯爽快地打个响指,笑着说,“我就不行了,我这个人天生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我这个人我知道,开个店的话不出三天就会得罪一大批客人。”有些人真是了解自己。 “宋茗。”小雅欢快地喊了一声,顿了顿,“学姐!那将來你和程峰开了连锁,我和小凡是不是就是分店的经理?” “又是学姐!”晴雯抱怨一句,“不加那个字要死啊,长不大的孩子!” “你知道个屁呀,死晴雯!”小雅不满地抱怨一句,逗笑了还沒來得及说话的宋茗,以及我们其它所有人。 “好你个汤小雅!”晴雯咬牙切齿,“别给你点儿洪水你就泛滥,别忘了我也是你‘学姐’,小心、小心你那个小男朋友明天就对你哭鼻子的真相一目了然!” “好了好了!”宋茗忍不住打断她们,笑着说,“两个人都是小孩子,晴雯你也比小雅大不了多少~要是将來真开的了分店的话,这个店当然会交给你和小凡,这里本來就是因为有你们才撑到现在!” 我心里自然是不满宋茗的说法,徐晴雯要真是小孩子的话,从前也干不出那么有难度的事來。仔细想想的话,当处若换作是我,或者是宋茗,我想我们都不会那么做。 “谁是小孩子啊?”晴雯不依不挠,“我还沒说你了宋茗,整天说我是小孩子,事实上啊你自己也就成熟那么一丁点儿!”事实上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因为宋茗虽然把什么都看的都很透。但是事实上,她就是一个被自己否认的充满梦想的小女孩儿。不过话又说回來,宋茗比我们成熟的这“一丁儿”,究竟是用什么换來的,沒有人能理解。 她每天像个大姐姐一样陪伴着我们,和我们说笑,仿佛这里就是她的生活。但是她眼里从來不曾离开的神色,已经她脸上不易察觉的愁容还是出卖了她。让我不禁在想,到底是一个多坚强的女人,才能做到这般注重若轻。到底这个坚强的女人背后,隐藏了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沒有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好了,我们都是小孩子,这下你满意了吧!”宋茗笑着说。 看到沒有,我之所以把她当成知己,有些时候或许就是因为她那句永远不变的“好了”。我感动的是,这个世界给了她那么多的磨难,而她却学会了感恩和宽容。想象不出究竟要有多大的胸襟才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夕迟关心她,我从來不会生气或吃醋。我觉得,夕迟和我一样,应该是把她当姐姐看的。 只不过,用不了多久就是毕业。而宋茗却要比我们毕业更早离开我们,她回來带给我们的惊喜沒想到会这么短暂。只不过很快,汤小雅的一句个问題把我们都吓了一跳。 当时我们正在喝茶,这家店大的特色就是,饭前给客人们喝白开水,饭后却给客人们喝茶。我刚把面前的瓷杯端起來的时候,听见小雅问:“宋茗学姐,你们都计划这么好了,有沒有决定什么时候结婚啊?” 第四十三章 :秋悲司:夕迟 【安若】 然后我看见宋茗很温柔地对程峰笑了笑,很明显,她这是要程峰來回答。(.)程峰这个时候终于露出了害羞的神情,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才慢悠悠地说:“我们想的是毕业后的第二年,那时候差不多二十七岁。” 我想他的意思是,到了那个年纪,生活应该差不多安定下來了。再加上正好到了结婚的年龄,还不办好事什么时候办。不过说实话,我挺佩服他们的,这么快就想到了未來怎么过日子,而且是怎样过一辈子。但是仔细想想的话,未來其实已经很近了,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遥远。即使这不过两年多的时间里,包含了由青春向成人的蜕变,包含了一些说起來让人觉得难过的东西。只不过,这一切对时光來说都一样,无论如何,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都得跟着它变老。 “真羡慕你们!”汤小雅由衷地感叹一句,“很多书里都说大学里的爱情走不出校门,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相信这句话了!” “我也开始相信爱情了!”小凡跟着笑笑,让我们觉得此刻的气氛前所未有地温馨,就好像我们都是一家人。我们五个是哥哥姐姐,而面前的这两个,是我们的小妹妹。(.无弹窗广告)经常在电视剧里看见这样的画面,只不过故事里的生活都很艰苦,那些孩子们上不起学吃不饱饭。但是看着那些相亲相爱的画面,还是让我忍不住羡慕。羡慕那些真挚的爱。 “你们还是先别相信爱情,不是每个人爱情都能像他们一样!”晴雯在旁边淡淡地说。让我心中的怒火一下子串了起來,听着像是她是受害者一样。但我最终还是忍了下來,我告诉自己,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这个时候夕迟不动声色地抓住了我的手,我试图挣脱,却被他牢牢地控制住。我知道他在安慰我,这一年來,对那件事虽然我已经差不多快忘了。但是有时候一想起來,还是会觉得难受。我时常在想,当犯错的时候,每个人会说自己错了。但是又有谁想过,或者说真正认为自己错了。更不用说去想自己的错误给别人带去了什么伤害。 当然了,我这样说,也不过是抱怨自己。这世界,已经不能只为它人着想了,因为沒有人把你看的比她自己还重要。除了那些真正爱你的人,比方说,你的妈妈、爸爸,或者头发花白的爷爷奶奶。还包括,那些真正的爱情,我们称它为真爱。但是只有天长日久,它才会真的出现,在经历过彼此的折磨和人世的沧桑之后。 “那我就要当下一对!”汤小雅信誓旦旦地说,脸上荡漾着幸福美满,像是正在幻想她和她那个小男朋友未來的幸福生活。然后她突然不怀好意地看向我和夕迟,“王夕迟学长沈安若学姐,那你们呢?” 我一愣,沒想到她会突然这么问。仓促间我向夕迟投去求助的目光,以及微笑。让我意外地是,他一点儿也不意外,脸上挂着自信满满的淡淡笑意,看起來胸有成竹,然后他说:“我们也在毕业后的第二年结婚。”说完他对宋茗和程峰温柔地一笑,“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到时候我们一起举行婚礼怎么样?” 我承认这完全是他自己的想法,打死我我也不会这么容易就私定终生,即使我确实很爱很爱夕迟。可是现实情况容不得我多想,程峰和宋茗立刻你言我语----“那好啊!”“当然沒问題!”······“那就说定了毕业后第二年的七夕!”······ 我想大喊“王夕迟谁说要嫁给你!”,但是当我回过神來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徐晴雯脸上有意无意地一笑。 然后夕迟在我耳边问:“怎么样,沈安若?”他目光温柔地问我。 “当然沒问題!”我摆出回眸一笑的动作,故意把眼睛眯成一条线。私心就是为了气一气徐晴雯,不对,是为了让她死了那条心。老实说,我现在已经不怪她,但是我绝不会把夕迟让给她。更何况别人或许看不出來,但是我看得出來,她不会对夕迟死心的,绝不会! 似乎我的回答了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外,同时也惊呆了一旁的汤小雅。然后我们就听见了她的大呼:“天啦,这世界怎么了,到处都是真爱啊!”于是在做的各位都被她夸张的表情逗笑了。 却沒想到这丫头并沒有就此结束,她神采飞扬地掏出电话,给她的小男朋友拨了过去。十秒钟以后,电话里传來了他男朋友很小但完全可以听见的声音:“等一会儿打给你,马上就拆完了,单手玩不方便!” 这丫头啪一下把电话合上,似乎是还不够解气,又啪一下扔到了桌子上。再往前一点点,正好可以掉进那碗还剩一半的西红柿蛋汤里。然后突然扑进我怀里,若有其事地大哭起來。边哭边摇晃着美丽的小脑袋。 仓促间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手足无措,愣了一会儿,我终于在众人各种各样的眼神中,像安慰小孩子那样轻轻地抚摸着汤小雅美丽的长头发。突然有一种很怜惜的感觉,或者说,引起了我的某些共感。女孩子嘛,都是要经历的,都要在泪水里才能长大。不知谁说的,同龄的女生总是比男生成熟,这句话大多数时候都是对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女生就一定会吃亏,女生,或者说女人,只有在遇见了比她更成熟的男人的时候,才会输的一塌糊涂。作为一个女生,虽然沒有经历,或多或少我也听说过不少鲜活的例子。应该说,宋茗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吧,她在那个本该懵懂的年岁里经历了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而且比普通人还要悲惨很多。所以她会像个大姐姐一样对我、我们。即使是晴雯这么倔强的女人,我想在她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沒长的孩子。当然,我说这些话也不过是在想象她之所以成熟的理由,至于事实上她的经历有多悲惨,只有她自己知道。 所以当我看着怀里的小雅的时候,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之,我觉得这个哭着的女孩儿其实还挺幸福。总有一天她也会明白,其实青春里的一些小忧伤也是一种幸福。 我正在深思熟虑的时候,突然,汤小雅从我怀里坐了起來。脸上的泪水少的可怜,两腮陷成了小酒窝,嘴角弯成了月牙状,莞尔而又有点不好意思地冲我们一笑:“我沒事了~” 瞧,我心想,多可爱的女孩子! 第四十四章 :秋悲司:夕迟 【夕迟】 吃罢饭,我们一群人去了小湖边的那个古老的榕树下。那颗榕树上面的牌子上记载着这棵榕树的年龄,据说距今已经有三百多年。虽然我对这类的记载一直抱着怀疑的态度,但是看着它几欲倒下的姿态,我觉得它或许已经远远不止三百年了。 从一开始,我眼中这棵榕树一直是安然的,慈祥的,像是一个处身于世外的老人。看尽了人世的风光流转和人间的沧桑巨变,从兵荒马乱的年代一直延续到今天的繁华世界。所以它才能再这个喧闹的校园一角,闹市之中,无声地渡过一个又一个日升日落。无论繁华落尽还是枝苦叶老,对于它來说,不过是平平常常的一天罢了。 但是我知道,我们的人生其实也就像一棵树的一生。所谓的落叶归根之间,连接着春秋相接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只有在我们历经了严寒酷暑风吹雨打这后,才能在寒风肆掠冬雪飘落世界纯净之前,安然地不留一丝痕迹地飘落。所谓的看透红尘,淡泊名利,大概就只有那个短暂的在空中飘落着的过程吧。 这么说的话,或许显得人生太过悲凉。其实不是这样的,看透了的话,大概也不会觉得悲凉。或者有一首歌可以描述这种看透: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杯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因为还是青春,所谓就该无谓。 不幸地是,虽然心里一直有这种想法,但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变成了一个放不开的人,很在乎别人想法的人。 我们在榕树的旁边坐下,那有一块儿还沒完全消失的草坪。首先我想说一下那个叫汤小雅的丫头,刚才和她小男朋友打过电话后大哭了一场,现在却像是完全抛之脑后。一路上像个小兔子,一会儿跑过去挽着安若的胳膊,一会儿又跑过去挽着宋茗的胳膊。 最后再跑回小凡的旁边指手画脚一番。但是让我有点意外地是,林雨凡本來也是个活泼的丫头,今天却像是又什么心事一样显得异常的安静。虽然她脸上一直保持着合适的笑容,但是看得出來,和平常比起來,她变了很多,至少是沒见她和小雅一样开那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你们小时候是不是也学过罗大佑的《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下,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天上,还只有蝴蝶儿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当得粉笔······”小雅边说边绘声绘色地唱了起來,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们身后的那个榕树。 “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让我意外地是,安若欢快地跟着小雅唱了起來,脸上挂着真挚的微笑,荡漾着小时候的色彩。”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总是要等到考试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沒有念。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我们于是都跟着唱了起來,心里带着说不出的感动。 一曲唱完的时候,我和安若相识一笑。还是不动声色地握紧了对方的手。我却突然想起了,有一次,我送安若回寝室,路上我有点神经地用力捏了一下安若的手指,结果差一点把她的眼泪都捏了出來。 然后那一路她打死也不肯再理我,我只好一路说尽了好话一直哄到她宿舍楼下。然后她突然转过身來,笑着对我说:“夕迟,我给你变个魔术吧?”我一愣,但是她的表情看起來一点也奇怪。然后她继续说,“我刚学的魔术,你只要把双手的十个指头相互交叉握在一起就好了。”看着我疑惑地表情,她不假思索,“我可以变一个苹果在你手心里!” 然后我按照她的样子把手指交叉握在了一起,有点好奇地放在她面前。“闭上眼睛!”她用命令的语气,笑的灿烂如花。“闭上眼睛还叫什么魔术?”我疑惑地问。“哎呀,叫你闭上就闭上,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她不耐烦地说。我只能听话地把眼睛闭上。 很快我就知道了她为什么那么迫不及待,因为很快我就感觉到了手指间传來的剧痛。虽然这点儿痛还不至于让我叫出声來,但我不得不说这丫头的力气还挺大。这样一下子确实还有点感觉。 然后我睁开眼,望见的是她满脸的笑靥如花。“疼不疼?”她“关切”地问我。“不疼~”我回报以真挚的微笑,“真的,一点儿也不疼!” “真沒意思,明明会很疼!”她抱怨一句。 “要不再给你來一下?”我笑说。 “真的?”她喜出望外。 “真的~”我说,毫不犹豫地把手交给她。然后她犹豫地看了我一眼,诡异地一笑,“我才不会上你的当,你又想把我拉过去对不对?” “你猜对了!”我在话音落下去的那一瞬间就把她扯进了怀里,“小丫头,说真的,你力气还挺大!”然后她凑在我耳边,“我小时候练过!” 想到这里,我又用力地捏了一下她的小指。不过这一次她只是报复性地掐了一下我的手背。脸上却完全沒了当年那种调皮的表情。我记得安若不久前问过我:“我是不是不再像以前一样无理取闹了?” 我笑了笑,说:“嗯。”其实当时我想说,其实我喜欢你想以前那样和我无理取闹,我喜欢以前那个有点蛮不讲理的安若,倔强的小安若。但是我怕她会失望,我知道她在为我改变自己。当然了,我也喜欢现在这个小安若,虽然听话了很多,但还是一样招人疼爱。有一句话怎么说,爱一个人,就要爱她的过去、现在,还有未來。 “还沒到晚上了,我们就提前开起了演唱会。”小雅又准备唱《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时候,宋茗笑着说,“等一会儿把歌唱完了,到了晚上看你们唱什么~” “怕什么,大不了把唱过的歌在唱一遍!”小雅轻描淡写地说。 “我们倒是沒什么,就怕有些人沒歌唱了!”晴雯在旁边玩笑似地说,我们都知道她在说谁。以前每次我们出去唱歌,程峰就只会一个《朋友》,所以经常回來的时候,就是晴雯一个人声嘶力竭。 “你们猜错了,他现在会唱很多歌,比方说《伤心太平洋》、《心语心愿》、《红豆》,还有,还有很多,我暂时想不起來~”小雅在我们的目光下,很快就领会了晴雯的意思,急着替程峰解释道。 “真的?”晴雯瞪大了眼睛,“沒发现,都变情歌王子了!” 第四十五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很快夕阳就西沉了,光影散落着,在遥远的钴蓝色的苍穹尽头。 我们按计划去唱歌,接近傍晚的时候,我们七个人才慢悠悠地沿街走向离学校较远的一家ktv。路上的光景像极了毕业之后的夜晚,那条街因为位置远离闹市來往的人显得有些稀少。夜幕正好低垂,斜落的夕阳昏红的余辉还沒來得及完全散尽。秋叶零零散散地飘着,摇曳并且昏黄的灯光撒落了一地的斑驳。把这种黄昏和夜幕交替的夜晚演绎的淋漓尽致,很自然地,每个人都容易触景生情。 站在门口的时候,里面嘈杂的歌声清晰地传了出來。不知道是哪个女生正在唱《左边》,声音很好听。有一点嘶哑的成分,像是含着泪唱的。尤其是当她唱到那句“那么深深爱你的我,相信你会了解”的时候,声音一下子沉了下去,很容易让人产生遐想。 “这是谁唱的?真好听!”汤小雅好奇地自言自语。“等听了你们晴雯学姐的声音以后就不会觉得她的声音好听了。”宋茗在旁边夸赞一句。不得不承认,徐晴雯的声音听起來还清脆,但也只是清脆。 “那可不一定,唱歌是要用情的。你听这个女生,唱的多深刻,堪比孟姜女哭长城!”汤小雅满不在乎地说,似乎是真的陶醉在歌声里了。 “那是因为你们沒听过晴雯唱歌,声色并茂也就那么回事儿!”宋茗补充一句,“我看这个唱歌的应该是个刚失恋或者是和男朋友闹了矛盾的初恋小女生,听声音应该不会错。” “我看也差不多,不会超过二十岁,二十岁以上的女生失恋了才不会唱这种歌曲。”徐晴雯笑了笑,满脸的不屑。我看了她一眼,沒说什么,本來我想说谁不是从这个阶段过來的,但是现在的我,忘了从多久以前开始,已经不习惯和她争论什么。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一年前闹过矛盾,还因为我心里清楚和她争论什么永远也不会有结论。 “谁说的?”汤小雅看起來对这种说法非常不满,“我表姐都快三十岁了,每次去ktv都要唱一两首这样的情歌。” “那我猜你表姐一定离婚了对吧?”徐晴雯毫不客气地问。 汤小雅愣了愣,有点不敢相信地看了一眼徐晴雯,小心翼翼地说:“你怎么知道?但是她很漂亮,从小学开始一直是班里的班花。” “然后呢?”徐晴雯不依不挠。(.好看的小说) “然后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她结婚以后沒过两年就离了婚。”汤小雅边想边说,像是在为她表姐感到惋惜。 “漂亮的女人一般都命苦。”徐晴雯煞有介事地感叹一句,“人生那么短,你说折磨自己又是为哪般。喜欢那些好的东西沒有错,为了那些丢掉尊严很不对,但为了它们去嫁人,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想什么呢?”汤小雅忍不住打断徐晴雯,“我知道你想哪儿去了,但是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表姐说,她是真的喜欢那个叔叔。” “这你也信!?”徐晴雯毫不客气地把头一偏,“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自然要为自己找个借口,不然多沒面子。” “好了好了~”宋茗适时地打断她们,这样争论下去不会有结果,笑着说,“别说了,我们快进去吧,晚点儿小心沒房间了。” 我默默地听着,虽然很同情小雅的表姐,但心里还是更多偏向于晴雯的猜测。虽然我知道凡事不可一概而论,但是说实话,我真的不相信那种两代人之间的所谓爱情。但是如果有人问我,我会说,好吧,我相信,因为我知道有很多人相信。毕竟世界还残留着一些美好。 然后小雅和小凡以跳跃的步伐迈在我们最前面,大概是被里面动感的音乐刺激了。徐晴雯跟在她们后面,不紧不慢地走着。我和夕迟走在最后,故意放慢了脚步,我想我还是不太习惯这种地方。 用那句话说,我想我是老了,打死我我也不相信这里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地方。即使我心里清楚,这话如果被别人听到的话,一定会笑话我。谁不知道,ktv这种娱乐场所几多年前就已经成了习惯,不用说我们,就算小学生同学聚会來这里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是当我看着里面耀眼的闪光,想着身后犹如悬浮着的霓虹的时候。还是会产生犯错的感觉,沒错,隔着一扇小小的门,里面的灯光是绚烂的,我身后的霓虹也是绚烂的。但是这绚烂的两点之间隔着的,已经不仅仅是一扇小小的门。而是一个世界。 或许会有人站出來反驳,我知道,不过是唱歌的地方而已,不过是灯光绚烂了一点而已,不过是人声繁杂了点而已。但是我始终觉得,那里不属于我,永远不属于我。即使我也想肆无忌惮地唱歌,我也想把平日的压抑全部发泄出來,但我就是坚定地以为,那里不属于我。 或许只是因为我至今忘不了仅仅出现在我梦里面的,小时候美丽的家乡。春天遍山遍野的野花蝴蝶和蜜蜂,小河里流淌着冬雪化后清澈的仿佛沒有一丝杂质的水。夏天会经常不期而遇不可一世的狂风暴雨,却会在雨打荷叶柳丝随风飘舞的景况下痴迷,更不用说日朗风清的下午瓦蓝色的天空里四处飘满了大朵大朵的白云。 还有,还有秋天和冬天,我喜欢那种满世界都是缤纷落叶的秋天,因为那些时候时光总是过的很缓慢,仿佛繁华落尽人世安然。同样也喜欢那种雪是天地间唯一的盛装的冬天,世界会回归从未有过的干净。当然,最喜欢的,还是秋叶已落冬雪未至的那些日子,因为总是充满无限期待的,期待这个冬天会不会有一场接一场的风雪。 扯远了,好像是把我家乡的春夏秋冬都简单地说了一遍。我的家乡和所有北方的城市一样,四季很分明,秋冬很漫长。只不过和很多地方不同,我们那里保存了很多属于历史朝代的建筑。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开始听关于我们家乡的故事,那些故事从很多年前一直流转至今,仿佛从古代宫殿的一砖一瓦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半城烟沙。 第四十六章 :晴雯&夕迟 【晴雯】 我知道再过几个月我们差不多就要各奔东西了,所以这次唱歌大家都怀着有点沉重的心情。汤小雅从柜台上把话筒拿起來交给我的时候,我点的第一首歌正好响起了它的前凑,蔡依林用她美丽的嗓音说:“爱,是一种需要一种缺乏,所以我们都喜欢情歌!” 然后我就唱了起來,我想我自己应该表现的很动情。因为每次这首歌的前凑响起來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安静下來。这或许是因为,平时对于自己喜欢的歌曲我总是舍不得听,因为我怕自己听多了会失去感觉。所以很多老歌,比方说这首情歌,我一般只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并且心情不怎么好的时候才会拿出來听,至于唱,这还是第一次。 我想宋茗还有沈安若现在一定以为这首歌是我刻意唱给夕迟听的,很不幸,这一次我只是唱给我自己。喜也好悲也好,最终我还是盼來了,那是结局。从下午夕迟说她和沈安若要在毕业后的第二年结婚那时候开始,我就看到了那个早就注定的结局。 但我还是有一点后悔的,后悔什么我也不知道。或许是一年前我根本就不该对夕迟表白,或许是这一年來我始终如一的沉默,或许是我不甘心自己就这样放弃我爱的人。(.)我知道,于我來说,这不过是一场自始自终一个人吟唱的独角戏。台上台下都是观众和看笑话的人,生旦净末丑都不是我的角色,而我,不过是扮演了一个在灯光暗淡的那一瞬间悄悄把道具搬上去的小卒。然后在故事的结尾,成为它人回忆里,或灿烂或暗淡再或者不值一提的一笔。 不幸地是,我后悔自己沒能把这场戏唱的更精彩,沒能让自己变成他们回忆里最绚烂的一笔。我其实在想,过去的这一年,我不该什么事都不做的,我不该莫名其妙地适应了让自己受委屈。因为这本來就不附和我的性格,更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还是败给了岁月,一败涂地。 只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显得迟了,一个月、两个月,再长一点或者更短一点,我们这些人都要陆陆续续地离开这个陪伴了我们三年多的校园了。然后天南地北各自散落。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离不开这个校园,也离不开你们。 但是我也知道,有些事情,我们始终是无能为力的。比方说人生中各个阶段,不得不面对的离别。然后莫名其妙地,我竟然觉得自己除了夕迟最舍不得离不开还是沈安若,虽然我沒办法像以前那样看她,但是不可否认,要各奔东西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我忍不住把在场所有的人都看了一遍,尽量让自己脸上挂着微笑。然后闭上眼睛,面对着银幕,歌词早已经烂熟于心,不用去想我也能够很好地把它唱下來。然后我用一首歌的时间,想到了这些事,也想明白了很多我不能释然的事情。我想把这些年來所有想说的话都用这首歌唱给夕迟,也唱给我自己。这首歌结束以后,以后的所有日子里,包括曲终人散的那一天,我也不会再对夕迟说什么了。我想我是老了,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自己会把爱情这么心甘情愿地丢弃。 【夕迟】 晚会从一首情歌开始:《听说爱情回來过》,本來是林忆莲的一首老歌。这个冬天却格外的火,因为它出现在了蔡依林的新专辑里。晴雯和安若们都觉得听起來有很大的不同,但是都很好听。一开始,徐晴雯唱起來更像蔡依林的嗓音,那种忧伤的节凑被她拉快了很多。但是慢慢地,她唱歌的节凑就慢了下來,反而更有林忆莲的味道。 她的目光有意无意地从我们的眼前滑过,然后转身对着银屏很认真地唱了起來。然后在她不经意就低沉下來的歌声里,我们很自然地都安静了下來。就连小雅都不由自主地竖起了耳朵。小凡坐在她旁边,比她听的还要认真,这丫头今天一直怪怪的。 晴雯的歌声仿佛持续了很久,每句歌词都像是唱过了很多遍。从“只是怕见了面会更难过,我对以往的感触还那么多。曾给我幸福的你,我依然深深爱着。”一直到最后一句,她故意唱的很慢:“这一种想见不敢见的伤痛,让我对你的思念越來越浓,我却只能把你把你放在我心中。” 当最后的余音消失的时候,愣了愣,汤小雅带头鼓起了掌。然后在掌声里,我听见汤小雅问:“真的很深情,比进门时听到那个女生唱的还深情。沒看出來啊,原本晴雯学姐也是一个‘幽桑’的人。都沒告诉过我们,我还以为你沒谈过恋爱呢。” 晴雯淡然一笑,只不过什么也沒说。除了两个不知所以然的小女生,其它人包括我和安若在内,都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这一年來,其实是从宋茗离开的那天开始,我们所有人都害怕把话題引回到这个问題上。因为怕彼此感到不适应,或者说害怕我们之间再次被那件事情影响。但是生活中总是充满意外的,或者说我早就猜到了早晚有一天我们还是要面对这件事情。因为我们都沒能说服自己把它当成什么也沒发生过一样,包括我在内,至今想起來还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安若。对不起很多人。 “不会被我猜对了吧?”见我们都沒说话,汤小雅好奇地补问一句。 晴雯还是淡然地一笑,不动声色地在点歌台后面坐下。这个时候我只能暗自祈祷宋茗能站出來,我知道她一定会站出來。 “小雅!”宋茗冲汤小雅温柔地一笑,我又猜对了,宋茗轻描淡写地说,“别乱猜了,都是大学生了谁沒个过去啊~”听她这么一说,容易让人想到我们已去的那段高中岁月,那会儿,谁会每个追过爱过或是默默喜欢过的人呢?同时也给了晴雯台阶下。 “我明白了!”汤小雅调皮地冲晴雯和宋茗一笑,“我要点一首歌,送给我和晴雯学姐,因为我们都是被爱伤过的人!” 然后晴雯反射性地抬头看了小雅一眼,脸上是“不仅莞尔”的笑容。 这个时候,响起了《玻璃杯》的前凑,是安若最喜欢的一首歌曲。然后安若站起來,接过宋茗递过來的话筒。这个时候小凡意外地站了起來,笑着说:“安若学姐,这首歌我们一起唱吧!” 第四十七章 :安若&夕迟 【安若】 我喜欢过很多首歌,但是最喜欢的还是《玻璃杯》。记得我爸爸刚离开的那几年,我妈妈总是喜欢在我不在的时候一个人趴在桌子上,眼前摆着那只我爸爸生前买给妈妈的玻璃杯。杯子总是被妈妈洗的干干净净,里面安静地盛满一杯水。很多个放学回家的傍晚,我都是这样站在门外的一角,静静地看着妈妈那样待上很久很久。 有些时候,妈妈会想突然意识到我该回來了而突然回头,然后正好看见站在门口措手不及的我。这个时候,我会装作很乖巧地扑进妈妈的怀里,她会用手轻轻地抚摸我的头发。只可惜,夕阳的余辉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所以我一直希望的,映着夕阳色彩的微笑,一直沒能被妈妈瞧见。从小到大,这一直是我的一个遗憾。 但是有一次,妈妈就那样待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忍不住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然后妈妈发现了我,有点错愕地对我露出歉意的笑容。开始我还以为她睡着了,一时间,我只好低下头。因为我不小心看见了妈妈眼角还沒來得及消失的泪水,所以我知道,妈妈并不是真的在看那只玻璃杯,她是在看那里面倒映着的小小的自己。 记得我刚学会《玻璃杯》这首歌的时候,曾经在一个秋日的午后唱给妈妈听过。那个时候她很认真地听我唱完,听完以后轻轻地把我揽进怀里,温柔地说:“若若长大了。” 我记得那一年,我终于长得和妈妈一样高,头发比她的还长。 终于,我又开始唱曾经最喜欢的歌曲。不得不说,时间过的真快呀,不知不觉的,我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再也不再是当年那个唱着儿歌离开妈妈就害怕的小孩子了。而且,摆在我面前的这场毕业,应该是我这个还沒完全长大的孩子的最后一次蜕变吧。用不了多久,我将永永远远地离开校园,永永远远地离开它。 青春在这里画上一个完美的终点,但却是人生最悲凉的一笔。不是悲观,而是此生我们生命力最美好的一段岁月,终于在时光的长河中不动声色地凋零了。并且永远不会重來。忘了谁说的,青春是我们人生最华丽的一笔,就像是划过夜幕的流星。过去了,什么也不会留下,痕迹一如我们的记忆,只能永远存留在我们落满了尘埃的心上。 但是对现在的我來说,摆在我面前的,或许连感时伤事的资格也沒有。有些东西我们讨厌,却不得不去面对。有些东西我们从不服输,却需要时间和折磨打败它。(.无弹窗广告)有些东西我们不想错过,却又不得不错过。当然,我不是胆怯,或是害怕所谓的现实。我只是害怕夕迟不能和我想的一样,我害怕毕业以后我们就要彼此分开。无论发生什么,无论我们以后还要经历什么,只要夕迟能陪着我,我就不怕。即使这个社会繁冗复杂脏乱不堪,即使很少人再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 我还是相信,不,是坚信,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并一起努力,还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呢。很多很多个不堪重负,说到底不过是放不下自己心里摇摇欲坠的欲望。或许只有走到人生的尽头很多人才能看清楚,流年里那些自己誓死也放不下的东西,只不过是一场毫无意义的追逐。到头來,你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就连一段美好的回忆也不剩下。 我想,这应该就是人生最大的悲剧了吧。如果一个人连回忆都不剩下,那么他这一生,还剩下什么呢? 【夕迟】 在这种地方听安若唱歌,还是第一次,之前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也唱过歌给我听。但是《玻璃杯》还是第一次听她唱。小凡的声音也很好听。我的感觉是,安若的声音里透露着沧桑的味道,而小凡的声音里却满是忧伤,一种说不出來的感觉。形象一点的比喻就是“无法言说”。 “你曾说我的心像玻璃杯,单纯的透明如水,就算盛满了心碎,也能轻易洒掉,装着无所谓。我用手握紧一只玻璃杯,心痛的无言以对,就算再洒脱,笑的再美,心碎了要用什么來赔······” 安若唱这首歌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握紧了我的手。可能连她自己也沒发现,她用了很大的力气。而我看到她的侧脸,淡漠而安然,像是装满了心事。斜照的灯光暗淡在她眼角形成一个闪亮的光点,让我看清了她的眼神,很熟悉的感觉。记得很多时候,她都会莫名其妙地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或是问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題。比方说,很多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或是站在天桥上俯视这个城市的万家灯火的时候,她都会突如起來地抱住我,抬起來,泪水像是在眼睛里打转,但是却永远也不会出來的样子。然后她会问我:“夕迟,你有多爱我?” 每次我的回答都是:“我爱你,很爱很爱!”然后用尽我所有的力气抱住她,我忘了说,至今我还是迷恋她身上那种淡淡的清香。 她会把头埋进我的胸口,安静地躺一会儿,我知道她在听我的心跳声,因为她曾经告诉过我。然后突然抬头:“到底有多爱?” 我会很坚定地对她微笑,即使这微笑让我自己有些心慌。因为她的眼神让我看不清,看不清她心里害怕的是什么。但是她眼神里那种像冬天一样温暖而寒冷的怯意和隐忧,从來都逃不出我的眼睛。但是当我看着她眼睛的时候,除了一个心慌的微笑,只能告诉她:“沈安若,我也不知道自己又多爱你。我的承诺只有一个,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你为什么不再中间加上一个‘无论发生什么’?”我记得第一次对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像是寻找着什么一样看着我的眼睛。 “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什么条件也不需要。’”那次我毫不犹豫地告诉安若。“无论发生什么”看起來包含了一切,却不一定。 真正的爱或承诺,只需要一句就够了。只要你能把对她许下的誓言变成你用一生去兑现的坚守。 然后安若会再次把头枕在我的胸口,静静地偎在那里。我会捋捋她的头发。我好想说过,她喜欢听我的心跳声。这是她告诉我的,但是我沒告诉她,我也喜欢她这样听我的心跳声。 第四十八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林雨凡小姐今天似乎一直都有心事的,直到现在她和我一起唱《玻璃杯》的时候,我才隐隐约约猜到点什么。[.超多好看小说]你要是问我,她的心事是什么?对不起,暂时我还不想告诉任何人。 这首歌的最后一句,是我她一起唱的。唱完以后我们相视一笑,用心照不宣的形式,她应该对我猜到了她心里的秘密这件事有所察觉。不错,唱歌的时候往往最容易一个人的内心,尤其是两个人带着各自的心事去唱一首歌的时候。最能洞悉到对方心里面的想法。所谓的心有灵犀,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儿,只需要一个声音的转折,你就能看清对方。 然后汤小雅率先鼓起了掌,她总是这么积极,笑着说:“唱的真不错,那啥,我觉得你们两个干脆成立一个组合得了。就叫,就叫‘fa’组合吧!我保证用不了几年你们两个就会红遍大江南北!” “为什么叫‘fa’组合?”林雨凡抢先问出了我心里的问題。 “怎么这么笨,好好想想‘茗香’奶茶店为什么叫‘茗香’,不叫‘它香’?”汤小雅站起來奔向点歌台。(.) “就是用你们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的拼音的首字母的组合!”徐晴雯在一旁说。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她这句话的意思理清。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创意?”汤小雅坐在点歌台的前方,回过头來问,“你们唱什么歌快來点呀,下一首都不知道放什么了。” “先不是说某人会唱很多歌了吗?怎么这会儿连点歌的勇气也沒有了?”徐晴雯笑说,我们都知道她是专门说给程峰听的。 “美丽的神话!”程峰毫不犹豫地说,在徐晴雯话音落下的那一瞬间,看來他早就迫不及待地要证明自己不会被“某人”看扁。我们几个在一起的时候,如果徐晴雯不取笑程峰,而程峰不和徐晴雯一般见识的话,那一定是出了严重的问題。因为这两个人在针锋相对这件事上从來都不含糊,只要对方的心情还沒有差到开个玩笑就要大动肝火的地步。 说完程峰牵着宋茗的手站了起來,伴随着汤小雅回头的一声“哦”,银屏上很不配合地开始放起了电视剧《新百娘子传奇》的主題曲。前凑让所有人吓了一大跳,然后这丫头对我们回眸一笑,摇晃着美丽的小脑袋跟着唱了起來:“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啊啊~~~~~” 然后等她唱到“是谁在耳边,说,爱我永不变!”夕迟意料之中地凑了过來:“我!”我愣了愣才反应过來,本來还以为他会说“爱你永不变!”沒想到他在回答那个“是谁在耳边”。你看我说吧,这家伙一向自以为聪明,事实上此情此景完全不适合这么回答。因为唱歌的是汤小雅那丫头又不是我,算了,懒得和他计较,我怕又要解释半天。 我看他一眼,沒好气地问他:“你说过那么多次,哪一次是真的?”他有点无奈,抱怨一句:“真是沒一点儿幽默感。”“不知道是谁沒幽默感,每次讲笑话都那么沒创意!”我回击一句。他不作声,每次说不过我的时候保持沉默是他最常用的手段。 沒过多久,他又凑了过來:“若儿,先那首《玻璃杯》是不是唱给我的?”语气让我一愣,第一次,我听见他这么叫我,害得我差点忘了是该打个寒战还是毛骨悚然。 “你猜呢?”我对着他的眼神莞尔地一笑,然后立刻换上一平常的表情,“我不过是唱了一首喜欢的歌,就一定要唱给别人啊?” “那就是唱给你妈妈的对吧?”他打冲我一笑,是欠揍的笑容,“你唱的时候我就听出來了,不像是在忧什么伤,到像是在回忆什么。” “管我!”我沒好气地看他一眼,本來我想说胡乱猜别人的心思是不好的事情。但是突然想起了之前吵架的时候,我曾经对他抱怨过“你一点儿也不了解我,我的心思你一点儿也猜不到!” 不过说实话,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应该就是夕迟了吧。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心里很细微的一点想法,准确说是心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所以和夕迟在一起,我觉得最幸福的时候就是那些我最需要安慰和理解的时候。但是我害怕,他对我太过于骄纵和包容,会让我养成不好的习惯。从小我就知道,被娇惯不是一件很好的事。 其实夕迟刚才已经猜到了,那首歌我唱的时候开始想到的是妈妈,但是后來唱的时候一直想着我和夕迟,我们未來的事情。不好意思,我又想起了我们的未來,一想到它我就变的很沒有勇气。说不上为什么,或许是我太自私,我觉得夕迟要是真爱我的话,现在就该对我说:“安若,毕业后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找一个能在一起的工作。” 但是他从來沒说过,我当然也沒问过。因为我想他告诉我,我想他來征求我的意见,而不是我去征求他的意见。所以就算现在我每天都活的忧心忡忡,每天都面临着毕业的威胁,每天都害怕万一哪天遇上合适的工作我们不得不面临提前毕业的情况。我也一直在等,等他先问我这个问題。或许有人会说,为什么要那么纠结谁先提到这件事呢。我想说,这真的不同,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往往就败在你平时丝毫不在意的细节上面。很时候,就算是我们的爱情或人生,也会败给那些被轻描淡写的生活小事。 往往,举止之间最容易看清一个人心里的想法。誓言堆砌而成的爱情太过憔悴,真正的爱情,或者说我理想中的爱情,应该是属于人间烟火的。那么我沈安若,只想和他做对饮食男女。 这个时候,汤小雅正好唱完《千年等一回》。然后回头冲我们一笑,抑扬顿挫地说唱:“西湖的水我的泪,好了好了,该你们唱了,美丽的神话送给你们,不对,送给我们!” 然后程峰拉着宋茗的手站起來,两个人一起走到最前面。荧屏上正好开始播放《神话》的剪影,熟悉的曲调开始响起來。 第四十九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程峰和宋茗唱的还不错,准确说是蛮有感情。配合着荧屏上神话的剧情,还有那一句句海誓山盟的歌词。还真能让人产生一些感触。然后我问夕迟:“你看过《神话》沒有?” “看过。”他不紧不慢地回答,“拍的还不错。”顿了顿,他扭过來问我,“你说最后玉漱公主是死了还是沒死?” “你说呢?”我不假思索地反问一句,心想结局也再明显不过了吧。 “那么大的山洞,就算全塌下來也不一定完完全全的填住啊,总有一点空间沒被填上。而且玉漱公主喝过长生不老药,只要沒被石头砸死是死不了的。”他煞有其事地说,我差一点沒忍住笑了出來。 “喂,王夕迟?”我把他从沉思中喊回來,“你是不是在想,哪天抽个空去把玉漱公主救出來啊?”爱幻想的男生都喜欢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我在想夕迟不一定就沒有过这样的想法。 “你还别说,我还真想过!”他诚实地说,我气的想狠狠地踢他一脚。“那好啊,你去找你的玉漱公主,还找我干什么?”我沒好气地说。 “开玩笑,玉漱公主哪儿有你漂亮,对吧?”他恬不知耻地说。“那是,”我说,“不然你早就找你的‘玉漱’去了吧?”“电影里面的人物你也吃醋!”他不动声色地瞧了一眼屏幕上的“玉漱”,让我恶向胆边生。(.无弹窗广告)然后我指着正飞往碎石漫天的“玉漱”公主对他说:“你快看,你的‘玉漱’真的沒被石头砸死,沒准儿人家现在正在韩国吃泡菜了!” “安若!”他表情真挚地看着我,补充说,“我是就电影论电影,看电影就是要把它当成一个真正存在的故事看,才有意思!” “你等等!”我仔细回想了一下那个凄美的结局,“就算是个电影,你不觉得只有玉漱公主死了才对吗?不然结局一定是不完美的。”我笃定地说,很多美好的故事只有配上一个不美好的结局才算完美。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比方说: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和织女······或许是一种习惯,很多人都喜欢凄惨一点儿的故事,尤其是爱情这东西,越是不完美的结局越能让人产生共鸣。 当然了,不是说人们向往悲剧是的生活,沒有人不喜欢喜剧式的生活,沒有人不希望一辈子过的快快乐乐的。只不过每一段人生都得经历悲欢离合,悲伤的事多了,遇见了悲剧自然就会更有感触。 “不一定,那个结局就是要让你猜结局到底是什么样的。换句话说,就是要留给我们今天來讨论。”夕迟若有其事地说,“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悲观,也不是每个人都乐观,所以答案并不是一定的。不过说实话,我也认为只有玉漱死掉才是最好的结局。但是有时候我就是会莫名其妙地有那种想法,觉得玉漱并不一定会死。”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笑说,“我就说吧,你其实沒我成熟,你脑子里的那些想法其实就是一些小孩子想不明白的问題。举个例子來说,你小时候有沒有想过梁山伯和祝英台变成蝴蝶以后飞到哪儿去了?或者看到面前的几只蝴蝶心里想着是不是就是她们?” 他想了一会儿,笑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是我不觉得自己还沒长大,反过來我觉得自己比很多人都要成熟。我就是不明白,一个人长大了以后为什么就不能保留一点儿带些梦想色彩的想法呢?” 我笑笑,还是不能真正理解他想说什么,或者说理解了一些我也说不出來的东西。一些类似于“不是每个人的成熟都要与其它人一样”的东西。或者夕迟是成熟的,只是不能被这个世界认可。 这个时候,程峰和宋茗正好一起唱完了最后一句:“你是我心中永远不变美丽的神话!”我跟着一起鼓掌,然后回头对夕迟说:“听他们歌多好,和你讨论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真沒意思!” 然后程峰和宋茗走回來坐下,汤小雅像个节目主持人那样拿起话筒:“下面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祝贺程峰男士和宋茗女士幸福美满白头偕老!”掌声停下來的时候,她接着说,“不过接下來我们将再次欢迎程峰学长带來《浪花一朵朵》,首先我要申明一下,这首歌是有我们的林雨凡小姐教他唱的。”汤小雅停顿了一下,“整整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我不动声色地看了一下林雨凡,她仓凑地一笑,解释道:“哪有那么久,我记得他用一天多一点的时间就学会了!”我看着她像是在掩饰什么有点慌乱的样子,心领神会。不过我把它看成我心中的一个秘密,一个永远也不会对别人说的秘密。 “好了雨凡,你就别替程峰辩解了。我记得有一个星期我周一去奶茶店的时候就听见程峰他在哼哼歪歪的,周五去的时候他还是那样哼哼歪歪的。”晴雯笑说,“好像就是上个星期对不对?” “对!”汤小雅坚定地说。“其实我沒用一天就学会了,”程峰笑笑,“那几天不过是练练嗓子,拿捏拿捏情调。” “是为了把它唱顺畅吧!”晴雯不依不挠地说。 要是以前这个时候,夕迟肯定会一本正经地替程峰说话,他应该会说,好了晴雯,你们别再为难程峰了。徐晴雯一般都不会再说什么,那个时候我并沒有发现徐晴雯其实很听夕迟的话,虽然每次她都会不满地看夕迟一眼。或许就是这一眼,成功地让我忽略了这个细节。但是现在夕迟只是笑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让我心里窃窃地欢喜了一下。 我看见五个蓝色的倒计时星星还剩下一颗是蓝色的,忍不住提醒了一下:“快开始了,让他唱歌吧。”说完我看见晴雯看了我一眼,正好和我的眼神碰在一起,她匆忙地笑笑,然后拍了拍坐在她前面的汤小雅。 我跟着对她笑笑,心里有点苦恼为什么现在我和徐晴雯每次不小心眼神接触的时候都要不由自主地这样对彼此笑笑。接触的多一点的话,又像是回到了从前,如果稍微隔一段儿时间不见的话就会这样。 “唱什么歌,一会儿我去帮你点吧?”我问夕迟,印象中他唱歌蛮好听的。他好像比较喜欢小刚的歌,记得他曾经清唱过《黄昏》和《男人海洋》给我听,有一句我记得特别清楚:卷起的依恋那么长,挥手目送你,到你觉得我给不了的天堂! 第五十章 :痴情司:安若 【安若】 “《黄昏》吧,先唱这首。(.好看的小说)”夕迟想了想说,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我记得他曾经说过每次唱歌这首是必唱的。记得第一次我说让他唱歌给我听的时候,他想了想问:“《黄昏》你听不听?” 当时我是真的沒听过《黄昏》,所以问他:“不会是和《冬天里的一把火》很像吧?”我记得好像是去年冬天,不对,是秋天刚结束的时候。 他摇头,笑说:“《黄昏》你都沒听过?《冬天里的一把火》是我爸比较喜欢的歌。”“我妈也觉得好听。”我说,因为这首歌我就是从我妈那里知道的,她说是她们那个年代的记忆。 对我们这一代來说,对以往的很多歌曲都了解的不多。记得以前初中和高中的时候,我比较喜欢现在的流行歌曲,一直都很少接触老歌。不过上大学以后,我觉得那些老歌听起來会更有感觉。 “先唱这首~意思就是说你还准备多唱几首?”我问他。 “总要专门为你唱首歌吧?”他笑,“不然明天你不又要开始抱怨我这个人不懂浪漫,沒有情调~” “哪有~”我愉快地说,心里想的是“这还差不多”。然后我语气温婉地对他说:“你要是在那些‘大事’上也能这么细心就好了。”我觉得现在是个不错的时机來提醒夕迟把思想转移到“思考”我们的未來上來,因为此刻都保持着难得的好心情。我一直在找合适的时机和他讨论这个话題,前提是他能够在我的暗示下想到这上面來。 “你想说······?”他像是很认真地在想,当然,在我温暖的目光的注视下,他也不可能不认真去想。要是问为什么我的目光一温暖他就会去思考我心里的想法呢,我只能说,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只可惜,当夕迟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被程峰突然变高的声音打断。然后我们的注意力自然就放在了程峰身上,毕竟來这里是唱歌的。这首歌怎么说呢,应该是一下子把气氛点燃了吧,这才对,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我突然觉得自己也好想放松一下。不对,是发泄,把身体里面那些沉甸甸的东西毫无保留地用放肆的形式释放干净。 沈安若其实一直是个不安静的女孩儿,因为她经常在梦里梦见自己站在某一个断崖绝壁的顶端对着茫茫的天地大喊:“王夕迟,我爱你,非常非常爱!”然后下一个瞬间,她就梦见自己从悬崖的顶端摔了下去,永无止境地向下坠落。结果自己并沒有摔死,下面竟然是鸟语花香,有时候还会有其它好看的事物。但是常常她的梦的结尾,都好像有一个人要离自己而去,然后突然觉得很难受很难受。通常醒來的时候,自己都是苦的稀里哗啦。只不过为了不让其它人发现,自己会很快擦掉眼泪,但是梦里的感觉,依然是那样的清晰,那种称得上“绝望”的悲恸,來的再也真实不过。真实到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因为平日里,最伤心的时候也不会产生那么绝望的感觉呀。那是彻底的孤独和彻底的遭遗弃的感觉呀。 “你怎么了?”夕迟问我,估计是发现我在发呆。“沒什么。”我摇头,为了使他相信,我温柔地笑了笑。“沈安若,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有些事情我们以后再说。我们几个最后一次聚在一起唱歌,还不开心一点儿?”他想哄小孩子一样对我微笑一下。 于是在他的微笑里,我又成功地把刚才那些莫名其妙地想法抛诸脑后。程峰也正好唱完歌,他把话筒递给汤小雅,走过來在宋茗旁边坐下。 然后汤小雅准过來问:“喂,夕迟哥哥,这首该我了。”然后调皮地一笑,“下首该你,就你还沒唱,你点什么歌?” “为什么我们都是‘学长学姐’,到他那儿就变成了‘哥哥’?”徐晴雯笑着问,这是她很久以來第一次主动参与与我和夕迟有关的话題。 “因为他看起來不像‘学长’”。汤小雅想了想说,“感觉学长就应该是那种‘学长’的样子,程峰也不是很像。哎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有点像我哥哥,就是沒我哥那么会说。” “你还有哥哥呀?”晴雯惊奇地问,“长的帅不帅?” “怎么,该不会是想让我把我哥介绍给你吧?”想了一会儿,汤小雅灵光乍现,“你还别说,我觉得你和我哥挺配的!那怎么说,郎才女貌,而且我哥也快要毕业了,学校离我们也不是很远。但是毕业后你们可以在这个城市一起生活呀,到时候我让我哥留在江城,太好了!” “好了!”徐晴雯摆出一个“打住”的手势,玩笑说,“你就不怕有我这样的‘嫂子’以后就沒你什么好日子过了吗~” “你是嫁给我哥又不是嫁给我!”汤小雅顺手暂停了刚刚开始的前凑,“说真的,你要是愿意我这周就让我哥过來,好不好?” 我们在旁边看着汤小雅一脸认真的表情,以及徐晴雯一脸的错愕和无奈,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來。我想这个时候我们心里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那就是,汤小雅怎么这么天真可爱呀? “你不会当真了吧?”徐晴雯很好笑地看着小雅,“我和你开玩笑的,都什么年代了还流行相亲!还把歌都暂停了,快,我陪你一起唱!” “好了~”宋茗恰到好处地打断她们,笑说,“这件事留着明天再说,先唱歌吧,时间都快到了。” 然后小雅把话筒拿起來,郑重地宣布:“这首歌,献给我未來的‘嫂子’,徐晴雯女士!” “别闹了!”徐晴雯突然变的有点不好意思,或者说莞尔一笑,“这首歌我也喜欢。”说完接过宋茗递过去的另一支话筒。 然后我走过去,乘着她们唱歌的间隙,给夕迟点了《黄昏》。想了想,我为自己点了《贞观长歌》,我是个不怎么喜欢看偶像剧的人,所以无聊的时候到是看了几部历史剧。 我至今清晰地记得当年看这部电视剧时的感动,准确说是震撼吧。尤其是整部电视剧结束以后,我听着片尾曲《贞观长歌》几乎流出了泪來。就像歌词写的一样:上下五千年,大梦无边。我一直沒对夕迟说过,每次我讽刺他喜欢三国演义的主題曲的时候,其实都是无心的。因为和他一样,我也喜欢了一部历史剧的主題曲。 第五十一章 :安若&夕迟 【宋茗】 原來夕迟还是喜欢那首《黄昏》,记得原來他就很喜欢这首歌。(.好看的小说)他的声音听起來还是变了很多,我是说唱歌的声音,记得原來他唱歌的声音听起來很细,现在却听起來怎么说呢,两个字:“沧桑”,但是只是一点儿。然后当他唱到“黄昏再美终要黑夜”的时候,无意间看了一眼沈安若。我心里一惊,我只能说那个眼神再熟悉不过。 然后我就意识到了,他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难事。而且一定与沈安若有关。不奇怪,毕业的时候,很多情侣之间都会多多少少发生些意外。但是我并沒有很担心,换句话说,我相信夕迟和安若无论发生什么最终还是会走到一起。如果要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他们相爱。 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沈安若出去找洗手间的时候。徐晴雯不动声色地坐到夕迟的旁边,虽然看起來她不过是过去抓一把瓜子。或许这个时候连她自己都忘了,自己曾经说过,最讨厌吃这些麻烦的小东西。 这个时候,汤小雅正忙着帮沈安若把她先点的那首歌往后面调。林雨凡这丫头不知道有什么心事一直不怎么说话,我记得程峰说她和汤小雅一样挺活拨的,现在看起來完全判若两人。而程峰从來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这些芝麻谷子的事情他从來都不放在心上。所以现在注意到徐晴雯这个举动的人,或许只有我一个了吧。 但是这个时候我也只能装作什么也沒看见。然后汤小雅又为自己点了一首《野蛮游戏》,欢快的调子很快把其它一切的声音都压了下去。通过眼角的余光,我看见晴雯把凑过去夕迟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夕迟像是想了想后简单地回答了一句。然后晴雯仓凑一笑,以惯有的姿态捋了一下头发。站起來走回原來的位置坐下。 沈安若回來的时候,汤小雅正把手里的话筒塞给徐晴雯。自己却饶有兴致地在点歌机上忙了起來。于是晴雯也不好不帮她把还沒唱完的部分唱下去。你还别说,从前晴雯给我的感觉,确实蛮适合唱这样的歌。简而言之,就是适合唱那些很有个性的歌曲,最好在霸道一点儿。只不过现在说來,她的性格也变了不少,原來的狂放、率直、无谓等很能代表她的东西现在都变的不再那么明显了。当然了,徐晴雯本身也是个装满心事的女孩儿,她那么做,也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在掩饰自己,只是用不同的形式。[]除了自己,谁有能真的理解自己呢,谁又愿意把那个真实的自己摆在别人面前呢。或者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吧,那个原本就脆弱的自己,她不敢吧。 【夕迟】 我第一次发现,原來安若最适合唱的不是那首《玻璃杯》,而是她现在正在唱的《贞观长歌》。现在她给我的感觉是,如果她生在古代的话,不适合做那种深庭大院里的某家小姐。适合她的是,西出阳关的昭君,集一个朝代的荣辱于一身。这样说或许有些夸张,毕竟那个年代太过遥远,而我的小安若,她不过是一个心中装满了亲情和爱的普通女子。 所以当她满怀深情地唱着这首歌曲的时候,我从她认真的表情和声音里听出了很多东西。比方说,由盛唐的烟云到今天纷繁的世界不断交替着的浮生若梦,由生死枯荣到人间真情之间亘古不变的血肉相连,由生如夏花到落叶归根终归尘土的宿命。 沒错的,我的小安若就是这样一个女子,心中永远沉浮着古老的盛唐歌声。我不是在赞扬她,我只是想说,我和安若的爱,即使脆弱不堪,也永远不缺少那么一个支点,那么一个很遥远的支点。就像我喜欢滚滚长江东逝水,她喜欢五千年大梦无边。那么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我们分开的话,不是不爱了,而是太爱了。对吧,小安若? 刚才让我意外地是,徐晴雯主动过來问了一个我最近一直在想的问題。这是很久以來,她第一次主动开口和我说话。安若出去把门带上以后,徐晴雯过來抓了一把瓜子,然后在我旁边坐了下來,问:“和沈安若商量好了沒有,毕业以后去哪里找工作,该不会继续留在这里吧。” 我想了想,诚实地说:“还沒商量过,但是应该不会留在这里。”这件事情我其实一直想着问安若,但是想着毕业毕竟还有一段儿时间就沒问。不过可以确信地是,自己想的是毕业以后和她一起去别的城市找个工作。江城并非有人什么不好,只不过这种拥挤到掉渣的交通让人实在难以忍受,而且时不时还要面临黄沙漫天的天气。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不适合这里。说不上为什么,或者说,只是为了换一个新的生活环境吧。 然后徐晴雯仓凑地一笑,说了句:“最好早点商量一下。”我淡然地对她笑笑,心里想的是感谢她,但是我总觉得她的这句话里有什么其它的意思。“嗯。”我回答。“刚才唱的不错!”她优雅地一笑,站起來走回原來的地方坐下。汤小雅于是把话筒塞在她手里。 沒过多久,安若回來坐下。我心里在犹豫要不要把刚才晴雯主动和我说话的事情告诉她,想了想,最终还是觉得算了吧。当然我知道告诉她不是好事,但是我更清楚地是,她万一知道了的话肯定又会胡思乱想。毕竟那件事在她身上留下的阴影比谁都深,那个时候的一幕,我觉得不像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而像是出现在某部电视剧里。 安若坐下后,汤小雅又和晴雯又唱了一首。然后就到了《贞观长歌》,那部刚上映沒多久的电视剧我只看过几集,但是对于那个诗词歌赋空前的唐朝以及她的历史,我还是了解一些。 记得小时候外公给我讲故事的时候,经常提到小说里的隋唐英雄,比方说我至今还记得他讲过的:李世民白马陷水潭,薛仁贵千里來相救。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 然而我沒想到的是,安若可以把这首《贞观长歌》唱的那么好。让我听到了一些意外的东西,除了儿女情长,还多了一些浮生若梦。更重要的是,我还听到了一些东西,那就是,我们的毕业以及未來的未知。 第五十二章 :暮哭司:宋茗 【宋茗】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超多好看小说]乱我心者,今日之事多烦忧。这是汤小雅在唱完最后一首歌的时候说的话,然后在我们所有人不解的目光中,意外发生了,她高调地宣布:“我决定,和他分手!” 我忘了说,汤小雅唱的那首歌叫《分手快乐》。你瞧,多不吉利的一首歌,唱完了以后我就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只是我沒想到的事,她会这么高调地宣布要和她那个小男朋友分手。当然了,人在某些场合下说的话决不能当真,比方说喝醉了酒的时候,比方说唱歌唱到忘我的时候,或者一些其它可以陶冶情操的瞬间。总是会突然有勇气决定一些平常不敢决定的事情,往往伴随着,清醒以后的追悔莫及。因为决定总是做的太早,而难过总是來的太迟。不奇怪。 只不过我并沒有把她这句话当真,因为我知道她只是这么说说,然后睡一觉忘得一干二净。然而有些事情总是出乎人的意料,不仅仅包括汤小雅这句义正言辞的话,还包括我、我们的一些事,你应该猜得到。 汤小雅唱《分手快乐》之前,夕迟唱了一首抒情歌,开始的时候我沒看清楚名字。(.无弹窗广告)但是可以确信地是,我并不是第一次听过,好像是一部电视剧的片尾曲。那个时候我悄悄地看了沈安若一眼,她听的很认真,笑容在灯光与黑暗交织的间隙里显得无尽温柔。 而徐晴雯这个时候到显得很平静,看起來像是和她一点事也沒有。只不过她手上的举动还是出卖了她,或许连她自己也沒发现,她手里紧握着的玻璃杯像是凝滞着一般忘了放下。庆幸地是,沈安若并沒有注意到这一点,只顾着看夕迟唱歌。 汤小雅唱完分手快乐并且宣布她要分手以后,第一个站起來劝她的人是沈安若:“好了小雅,这件事还是明天再说吧,回去了好好想想。”然后小凡也跟着说:“别发神经了,保你明天一起床就后悔!” “我是认真的!”让我意外地是,汤小雅很妩媚地笑了笑,“我说的是真的,我知道在你们眼里我像个小孩子。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在爱情上就可以随随便便的,我向往那种干净的、纯洁的、童话般的爱情。” 她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是闪着光的,第一次,我从一个人分手的眼神里看出了幸福的色彩。像是一个小孩子做着一个很美丽的梦一样。[.超多好看小说]那么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祝福她,祝她获得那样的爱情。 “这就对了!”徐晴雯恰到好处地补充一句,她总是忘不了在这种时候站出來添油加醋,不过她接下來说的话还是让我一愣,“那就分了吧,你沒必要拿自己的青春去作一场注定失败的豪赌,因为你沒必要陪着他牵下手就是爱情,又不是高中生了。”顿了顿,她嫣然一笑,“当然了,我也只是说说,因为一开始我就不太喜欢那个小孩子,对你那么温柔干嘛。”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她这句话像是在劝慰汤小雅。 “太对了!”汤小雅非常赞同地说,“我晚上回去就和他说清楚~”说完捋了捋鬓角散落的头发,嘴角动了动。于是我知道,虽然这么说,她心里还是舍不得的。看來晚上是该让安若好好劝劝她了。 我们唱的最后一首歌是周华健的《朋友》,在此之前徐晴雯唱了首《俩俩相望》,也是一部电视剧的主題曲,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都不简单:眉间放一字宽,看一段人世风光,谁不是,把悲喜在尝。海连天走不完,恩怨难计算,昨日非今日该忘。 唱完以后看了看时间,还剩下二十分鈡左右。然后夕迟站起來把事先买好的菠萝啤发给我们一个女生,他和程峰喝纯正的黑啤。然后他笑了笑说:“我们一起碰个杯吧,算是,”他犹豫一下,“有沒有不能喝酒的?”我知道他想说的其实是“算是最后一次碰杯”。只不过他或许觉得这么说会显得太矫情,最终还是换了个方式。 然后林雨凡出人意料地站了起來,很从容地对我们笑了笑,说:“我建议我们再唱一首歌,周华健的《朋友》,然后再一起喝一个。” 她刚说完,朋友的旋律就响了起來,汤小雅诡谲地一笑:“我早就准备好了,出來唱歌怎么可以不唱《朋友》!?” 然后话筒从两边开始向中间穿,每人一段,从汤小雅和程峰开始。然后汤小雅传给徐晴雯,程峰传给我,我把话筒传给林雨凡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使了个眼色。于是话筒很准时地落到了夕迟和安若手上,他们一起唱的那句正好是:真爱过,才会懂。会寂寞,会回首。终有梦,终有你,在心中。 于是这首原本宣扬友谊地久天长的歌在这里充满了真爱万年长的感觉。我就在这个时候悄悄地拉住了程峰的手,他一愣,似乎沒想到我会这么主动。然后立刻回过神來跟着我们一起唱接下來的歌。唱到“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在有”的时候,沈安若领先所有人流下了泪水,然后是徐晴雯,第一次,我看见她这么明目张胆地哭了,虽然只是不易察觉地一丝泪水。最后一句实在我们几个唱不下去,只有程峰和夕迟坚持唱完了,只不过他们的嗓子都不由自主地开始五音不全:还有伤,还有痛。还有你,还有我······ 唱完以后,我们三三两两地什么也不顾地抱在了一起。然后可能是受此情此景地影响,汤小雅重复一遍:“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我们所有人都仰起头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下去,“该喝酒了。”然后她优雅地举起酒杯站起來,我们很自觉地跟着站了起來,把手中的酒杯碰在了一起。随着犹如玻璃破碎的支离声响起,我们一饮而尽,泪水随着炽烈地灼烧感落入内心最温暖的地方。 我闭上眼睛,不敢承认,也不敢相信。我听见身体里吹起了剧烈的寒风,穿透了身体,融入了血液,刮进了身体里每一个记忆散落的角落。往事翩然眼前,记忆无处不在,可是那阵狂风却丝毫不能停止。直到彻底穿透我的身体,然后我就看见了,那是青春,那是我们一去不返的青春啊。可是它,只用一杯酒的时间,就彻彻底底的散落了,永远也不会重來。人生是。 一梦三四年。 第一章 :晴雯 【晴雯】 很快又到了这个秋天的季末,随之而來的却是即将到來的毕业。可是这天儿似乎是铁了心不让人好过,落叶是从朝阳初升一直飘到夕阳西下,当然,比落叶飘得更厉害的却是因空气干燥而此起彼伏的沙尘。随着还不算很凉的西北风飘在城市的上空,然后因风力的减弱慢悠悠地晃的漫天都是,无端让人产生人世荒凉的错觉。 然而,对我们來说,这种荒凉的错觉却并不单是错觉。期待或者说怅然已久的毕业终于來临,像我们这样的学长学姐都开始不由自主地为自己的未來打算。然后这个黄昏或是那个清晨,三三两两地拖着沉重的包裹离开学校,踏上那个叫社会的地方。当然,像我这样形单影只的也不再少数。这几天我一直在作决定,决定到底要去哪里找个工作。但是我暂时还想等一等,你或许猜到了,我在等一个人。 我想我已经说过了,这个秋天很配合我们的毕业。准确说是在冷嘲热讽,以所有身外之物一样的眼神,笑看我们这些为生活和未來忙碌的人,尤其是我们这些毫无优势的大学生。失落女子一样的秋天,无情而漠然地在背叛它的人脸上扇着耳光,扇的谎言满天飞,泪水满天飞。但是我还是微笑着,微笑着准备迎接我那个不知所以然的未來。 还是从那天晚上说起吧,那天晚上唱完最后一首歌以后,我们就分开了。不用说,王夕迟陪着她的沈安若,程峰陪着她的宋茗。当时我记得我在心里说了一句,他妈的,真沒劲。因为我不得不和汤小雅还有林雨凡这两个小丫头走在一起。话说汤小雅这小女人真合我的胃口,怎么说呢,做事果断,取舍有度,娇气但不矫情。对于林雨凡,哼哼,我似乎猜到了她的一个秘密,好了,暂时我不告诉别人。 在路上我问汤小雅:“不会真的打算和你那个小男朋友分手吧?”她当时很妩媚地看了我一眼,笑了,一样的妩媚。“你先不是说过么,我的想法和你一样,所以你说呢?”我记得我听完那句话的时候哑然地一笑,因为我在说那些话的时候并不是真的在赞成她和那个小男生分手。虽然我觉得那个男生太过幼稚,满身的奶腥气。但是说实话,我觉得他其实挺疼汤小雅的。男生嘛,总是要有个长的过程,更何况汤小雅也需要一个长大成熟的过程。即使这个过程,总是被泪水、伤痛、孤单,甚至是悲伤、绝望这类的东西占据着。但是往往,事后你会觉得,经历过这些以及懂得了这些是好事,因为换取了成长。 “再好好考虑考虑吧。”我说,对她嫣然一笑。我觉得自己的笑容应该能让她放宽心。“什么意思?”她问我,满脸的疑惑。“听我的沒错,”我微笑,“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我是怕你将來后悔了说是我怂恿的!” “我觉得你是该好好考虑考虑,”林雨凡笑着劝说道,“我一直认为你们挺合适的,分手了还得在去找一个,多烦!”我在心里赞同地笑笑,劝说汤小雅这样的女生,还是她这么说才合适。 我们几个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意外地看见了程峰和宋茗旁若无人地抱在一起“热”吻。为什么说是热吻呢?因为就算汤小雅愕然地惊呼声也沒把他们惊醒,不过这一切都得益于林雨凡恰到好处地捂住了汤小雅的嘴。但是还是让我发现了,发现了林雨凡脸上一些特殊的东西。然后我淡然一笑,拉着她们悄悄地走过去。确定离他们很远以后,我不紧不慢地说:“程峰确实是个好男生,要是我的话,我也不会放过。” 这么说不过分吧?我觉得就看“她们”怎么理解。然后汤小雅笑着说:“这还用说,我早看出來了。”林雨凡跟着笑了笑,沒说什么。只不过沒人猜得到我现在的心情,我看着这一切,笑了,久违的笑了。 然后走到宿舍楼下,我看见遥远地阴影里,沈安若和王夕迟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不远处的路灯昏黄,但是那些光线足以让我看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于是我不得不在心底自我陶醉,我狠狠地想,这些个青年男女,真是败坏社会风气。我是在吃醋吗?应该不是吧。对,不是。 最终汤小雅还是和她的小男朋友分手了,我听小凡说,晚上她在那个男生的宿舍楼下对他说:“我们分手吧!”林羽凡说,她当时用的是感叹加坚决地语气。然后不顾一脸愕然地呆立在那里的她的小男朋友,拉着林雨凡就往宿舍跑。林雨凡还说,开始的时候她还在沒心沒肺的笑,然后跑着跑着就不由自主地哭了起來,而且后來哭的天昏地暗。用林雨凡的话说,差一点,只差一点,汤小雅眼泪和鼻涕就会彻底侵透她肩头的衣服。幸好最后她成功地安慰好了她。 沒过聊天,宋茗再一次地离我们而去。不过还好,她在离我们不远的一个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工作简单,简而言之,就是整理整理文件之类的东西。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咖啡,对一个身体不怎么好的女人來说,这已经很不错了。不过对我來说,那并不是一个适合我的工作,我不是说待遇的问題,而是我认为自己沒有那种一天到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干一件事情的耐心。如果真的那样的话,我想我会疯掉的,因为这种大学的生活已经快让我疯掉了。而且大学的生活或多或少还有些乐趣,而那样的生活,人活的完全像个机器。 宋茗工作的那个地方很繁华,从我们学校过去的话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这段时间以來,程峰去看过她很多次。有时候宋茗也会回來看看我们,准确说是看看她的奶茶店。十天以后的一天傍晚,宋茗告诉我们,等那里的一个商业街建好以后,她打算就在那里开自己的第一家连锁店。你看这女人,现在该有多精明。 我想我该说一说沈安若和王夕迟了,不瞒你们,对我來说这才是重点。而且我现在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我听说最近他们吵架了。而且吵了很多次。具体是为什么我暂时还不太清楚,但是不得不说,这是我早就料到的结果。以我对他们两个的理解。 事实上,我早就做好了打算。所以那天晚上才会问夕迟那个问題,可惜地是他只是笑了笑,然后说自己还沒想好。好了,我知道,你们大概又在猜测我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放心吧,有些事情,就算我不做结果也是一样! 第二章 :晴雯&夕迟 【晴雯】 我是在听说沈安若找到实习工作的第二天,听汤小雅说她和夕迟吵的架。(.无弹窗广告)不过具体是为了什么我暂时还不是很清楚,汤小雅只是告诉我,前两天她无意中遇见了站在校园里某棵树下吵架吵得很凶的他们。然后我就隐隐约约猜到了一些我早就想到的东西,然而那件说不上为什么的事儿,暂时就忘了吧,我是说,心里总感觉不太舒服。 沈安若要去工作的地方是江城人民医院,听说是要去当一阵子白衣天使,然后再转正成医师。我记得以前沈安若跟我说过,自己的理想是将來当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且我也知道,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就死于一场车祸,所以她的梦想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我相信沈安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准确说是个好外科医生。 话又说回來,每当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沈安若她还是我的朋友,她一辈子都是。然后我又会安慰自己,我说,友情和爱情既可以分开又可以共存。是不是很矛盾?我不觉得。 看,我又在说她的好话,沒想到事到如今我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看來我确实不能真正讨厌这个原本我该讨厌的女人。(.好看的小说)我做了一些对不起她的事不假,但那是因为我爱夕迟,我从來不回避这些问題,爱就是爱,沒必要遮遮掩掩。所以我就我大胆说出來也不是错,因为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就算再卑微,我也有爱的权利,不是吗? 然后在这个夕阳迟迟不肯西下的黄昏,我给夕迟发了很久以來的第一条短信。发完以后我望着暮灰色的天空,几片被夕阳烧红的云彩兀自浮着,几只从流云下掠过,我在想那些是不是南归的大雁,有些人给它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候鸟。我知道有一天,明天或后天,我或许就会像那群飘零的雁一样,孤零零地离开。但我似乎是更惨,因为它们多少还有个伴,而我是离群。我记得小时候我问过奶奶,落单的雁儿会哭吗?奶奶脸上浮现出祥云的色彩,拍拍我的头,它们是在寻找妈妈。 我知道,如果夕迟沒换号的话,她一定会回我的短信。即使会晚一点。因为我了解他,他是个比任何人都看重感情的人,包括友情爱情和亲情。更重要地是,他恋旧,他把回忆和未來一样重要。对这种人來说,人生里必不可少两样东西,一样是梦想,一样是回忆。所以我知道他不会对我不理不问,他只是需要时间给自己一个理由。换句话说,他需要给沈安若一个交代,即使这个交代只是为了对得起他的良心。 那么对我徐晴雯來说,我知道自己做的有些事既会伤害沈安若也会伤害夕迟,或者说也在伤害我自己。但是沒办法,我爱夕迟,我说过我爱夕迟。无论你们信不信,这是我徐晴雯这辈子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所以为了我的爱,我会不顾一切,即使最后一无所有。有人说,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我不反对。但是我想说的是,我沒那么伟大。 【夕迟】 我沒有忘记去年充满意外的秋天里发生的所有事,只是我沒有想到的是,这个秋天会发生更多意外。首相我想说说这个黄沙漫天的黄昏,黄昏里夕阳跌跌撞撞地落入地平线下。远方灰暗的天空里,突然出现了一阵南飞的雁群,它们兀自盘旋着不肯离去,像是在流恋这个陪伴了它们两个季节的地方。然后我突然发现,这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画面,美的只能想象。暮色里,这是一个惊喜的意外。 然而在这个意外发生前的两个小时,还有意外发生。我是指,安若打电话告诉我说:“夕迟,我找到工作了,就在江城人民医院。” 这是个我还來不及去想的意外,那个时候,我觉得脑子里什么也沒有。所以我只能尽量保持着冷静问她:“什么时候去上班?” “周一。”她淡淡地说。然后我用差不多一分钟的时间才清楚地告诉自己,还有五天。因为我算了很久,算了一遍又一遍,说不上为什么,当时我只是觉得心里不停地想的是五天、五天。但我就是不能真的冷静地,让自己平静地去对待这个数字。因为这个数字:五。不对,是,五天。它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它让我用一个月时间为我和安若制定的关于我们未來的计划全部变成了徒劳。 安若,小安若,你知道吗,我原本打算在今天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的。我原本想看你看过这一切之后脸上的微笑的。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吗?这些我知道,我都知道,我只是为了把我们的未來规划的更美好一点。但是现在看來,这一切似乎都太迟了。 “回來之后我们见个面吧,还是那个地反。”想了想,我对她说。然后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分钟所有,我听见她简练地说:“好的。” 我说的沒错吧,这是个充满意外的秋天。不奇怪,我原本也沒指望它会好到哪里去。我不甘心地是,之前我的那份良苦用心,算是白费了。只不过平静下來以后,我觉得这也沒什么,大不了我再重新规划我们的未來。我可以为了安若留在这里,即使我不怎么喜欢这个城市。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总有一天还是可以去我想去的城市生活。 然后我一个人从寝室过來,路上有不少正在离开学校的学生。我突然想起自己前几天帮我和安若投的简历,都是其它城市的公司和医院。我每为自己投一份简历给某个公司,就会同时帮安若投一份简历给那个城市的一家医院。我想的是,无论如何,我们也要在同一个城市找一份工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所以我想的是,只要我想去的那些城市有一家医院接受安若的话,我就跟着她去那个城市找工作。 安若学的是骨外科,按理说工作不会很难找,毕竟她在大学里拿到了所有该拿的证书,上半年的时候,学校安排她们去江城人民医院实习了两个月。结果也是意料这种地让所有人满意,那个时候我也很开心。 想着这一切的时候,安若正在回校的路上。看着眼前被夕阳搞得有些忧伤的画面,我心里沒來由地安静不下來,我感觉,还会有什么意外。 第三章 :安若 【安若】 似乎是为了迎合离别的气氛,学校这几天每到傍晚就放一些伤感的歌曲。有时候是某个女高音深情地演绎旷古地忧伤,有时候是某个女低音用泪水盈盈的低声诉说内心的愁苦。而有些时候,又是一些浪迹天涯的歌曲,深情并茂地描绘社会生活的荒凉,一如夜幕下寂静遥远的霓虹,闪烁着属于这个城市但永远与我们无关的光。 那天唱完歌以后,第二天宋茗就走了。在一个离我们学校并不太远的地方上班,和程峰见面的次数也不在少数。还有就是,我现在还不知道汤小雅那个小丫头到底有沒有和她的男朋友分手。因为她不肯告诉我们。不过我想应该不会吧,毕竟她们的年纪还那么小。 然后日子就安然了起來,像往常一样,不过这种安然的日子并沒有持续多久。因为就在前天的一个傍晚,我接到了我春天去实习的那家医院的电话,说它们那里正好缺一个骨外医生,让我先去试试,不过去了以后要先当一段儿时间护士。当时我就答应了下來。就我之前的理解,那家医院的环境和待遇都还不错,我记得当时一个姓秦的医生告诉我,他们医院还有专门的培训基地。所以对我來说,这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准确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不过当时那股兴奋劲儿过去以后,我就想到了夕迟,我记得他说过毕业以后不想留在这里。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好像是去年冬天,不对,是今年春天,学校第一次开就业培训大会以后的某一个傍晚。 所以当我去面试通过以后,也就是今天下午在回來的路上。我才犹豫着把这件事告诉了夕迟,当时他在干什么我不知道。不过他回答的语气我听的出來,虽然很平静,但是平静之前的那一段沉默还是出卖了他心里的想法。于是我猜得到,他一定是不赞成这件事吧。我当时也沉默了一会儿,关于这个决定在去之间种种因素我已经想好了,所以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做好了充分的心里准备。 所以我什么也沒解释,我知道见面以后什么都会说清楚。话又说回來,虽然这个决定对他不公平,但是我并不认为我们之间会连这一点困难也克服不了。我相信如果我对他解释清楚的话,他会理解我的。 我回学校的时候,正好是黄昏,也就是现在。夕阳在我眼里永远是悲观的事物,但是我喜欢,只有它,只有它才会毫不吝惜地把温暖赐给天地间无论贵贱的所有事物。(.好看的小说)即使是水泥森林最深处的某一处最脏乱的地方,它也不会鄙弃。忘了说,这是十三岁那年我对自己说的话。 然后遥远地我就看见了夕迟,看见我以后他把电话放下。我和他在傍晚见面差不多都在这个地方,我们学校后山建的小亭子里。我们每次去的小亭子算得上是最偏僻的一个,因为其它的都被情侣们占据了。 理他还不算太近的时候,我就发现他眉头一直皱着。为了让彼此都放下心來,我故意满脸笑容地走近他,然后我故作轻松地问:“什么时候來的这里,不会我们打完电话以后你就來了吧?” “差不多是。”他艰难地挤出一个微笑,“真的决定了?就去那里工作?”他问这句话的口气让我有点想笑,因为看起來太认真了。 “嗯。”我诚实地回答他。然后我看见他眼神里有种东西突然闪了一下,转瞬即逝,不过还是让我发现了。答案我差不多已经猜到了,我是说接下來我想我的问題的答案,他已经回答了我。 “嗯,什么时候去上班?”他很平静地问,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后天,你又忘了!”我故意用埋怨的语气,掺杂点撒娇和调皮的意思,为了让他放松心情。 “那就好。”他艰难地笑了笑,“那你按时去工作,后天我送你去。”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有点纳闷,因为他那句“那就好”。然后他假装疑惑地看着我,这让我有点生气。 然后我有点急躁地问:“你就沒有其它什么话要说?” “有。”他毫不犹豫地回答,然后仓促地一笑,“安若,有些话不用说我们心里都清楚。还有些我本來想对你说的话,我现在不能说,原谅我。”夕迟的态度像是一下子变的很迎合当前的气氛。 但是说不上为什么,我总觉得他心里装着一个很大的秘密。因为模模糊糊地,我发现他眼中有些晶莹剔透的东西在闪烁。老实说我从來沒见过这个样子的夕迟,所以一瞬间,我感到有些害怕。 也正是这害怕,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來。然后很长的沉默里,我们都是各自望着快要沉下去的红透的夕阳。让我想起了过去的那些无数个我们一起看夕阳的黄昏,还有那些很长很长的拥抱。让我想起了一首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人过境迁,物是人非,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我心里也突然难过起來,难过到让我想抱着他大哭一场。 “夕迟?”我艰难地抬起头看着他,“我想让你留下來陪着我,只留下來陪我两三年。我只要挣够了能让我妈妈回家安心过日子的钱,我就陪着你去你喜欢的城市好吗,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好不好?” 他替我擦干眼泪,然后紧紧地把我揽进怀里,但是什么也沒说。然后就在我感觉想这样睡一觉的时候,一滴温热的东西落了下來,顺着我的脸颊一直滑到嘴角。然后我抬起头,他已经是一脸的泪水。 我伸出手去替他擦掉脸上的泪水,这是我们在一起后,我第一次替他擦眼泪。原來只有他替我擦过眼泪,有段时间,我总是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哭了起來。虽然我觉得自己不是爱哭的女孩,但是眼泪就是止不住。而且是越想控制越控制不住,知道最后我干脆放下所有的面子,任性一样固执地趴在他怀里哭,通常是哭的痛痛快快的,感觉整个身体都参与了进去,直到哭着哭着就躺在他怀里大睡一觉。 然后等我睡醒了抬头,他会替我抹去脸上剩余的泪水,笑着说:“我们家安若还是个小孩子!” 每到那个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幸福! 安若 【安若】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什么也沒说,其实我心里有很多问題要问夕迟。但是看着他现在的心情,我开始有点不忍心。我就躺那样在他怀里躺了很久,一直到夕阳不动声色地沉了下去,夜幕在晚风里低垂。一阵凉风吹了过來,我于是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微笑了一下。 看着他低下头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然后转念对我微笑了一下,表情犹豫地看着我:“安若,要是我一个星期内在江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话,我就要去深圳工作了,我在那边已经找好了工作。”顿了顿,他接着说,“对不起安若,有些事我沒办法告诉你。但是相信我,”他替我捋了捋头发,“无论我们分的再远,最终还是会在一起!” “你凭什么这么说?”我问,心里觉得他在有些事上太过天真。即使我爱她爱到非他不嫁,即使他爱我爱到非我不娶,即使我们真的分隔两地心却始终如一地在一起。我还是无法让自己安心,有人说打败爱情的是生活中的细节,但是我觉得,更严重的,其实是时间和距离。前者再残酷也可以用真爱去对峙,那么后者呢?只能是无能为力。 “我爱你!”他坚定地说,我却有点冷地笑了笑。(.)“我也爱你!”我和他一样坚定,“但是那又怎样?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相爱的人因为分隔在不同的地方最后分开了,你知道多少?你敢保证我们就不是其中的一对吗?”我气急败坏地看着他的眼睛,很不争气地流出了眼泪。 “安若你听我说,”他不知所措地把我揽过去,“我们不会是那样的结局,相信我,我爱你、我爱你,相信我,相信我们就是世界上最相爱的那一对好吗?”他有点语无伦次地说。我知道他是想要急着证明他对我的爱可以经的住时间的考验,想要证明他会一辈子等我。 我欲言又止,心里闪过一丝感动。然后我接着问:“那又是什么事不能告诉我?”忘了说一开始我心里就有点气,不仅仅是因为他说去深圳这件事。更重要地是,他总是喜欢把一些不好的事或情绪都藏在心里,从來都不肯主动告诉我。虽然我也知道他是为了不影响我的情绪,但是两个人之间真的相爱的话,为什么就不能一起分担呢? 他摇了摇头,很往常地笑了笑,什么也沒说。“告诉我好不好,我不想和你吵架,我希望我们之间沒有秘密,一点也沒有。[]”我看着他说。 “有些事,”他有意无意地忘了一眼苍茫的夜空,语气沉重,“与你无关,与这里的所有人都无关。只是我自己的原因。”然后他语气慢了下來,“相信我安若,我本來不是这样想的,我本來把我们的计划制定的好好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也沒想到,沒想到······” “沒想到我会这么快就找了工作对吧?”我打断他,“你有心事我也有心事,你为什么就不能替我想一想。夕迟,说实话,你心里有些想法我真的看不明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把什么事都藏着掖着连我也不能告诉?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能答应两年以后跟着你去任何城市你却不能为了我在这里留两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天真地把爱情看的和童话一样却不能把生活稍微看的美好一点儿?那么我告诉你吧,爱情不是什么童话,从來都不是,它沒你想的那么美好。如果你把它看的无坚不摧的话,那么你就错了,你明白吗?明白我说的话吗?” 他像是愣了一愣,然后出乎意料地一笑:“沈安若,沒想到你吵架的样子这么可爱。”纠正道,“我明白,那些东西我看的比你还透,但不能因此就不相信爱情不是吗?爱本是一件美好的事,错的是我们,那么多人愿意用死去挽回一段感情,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它?有很多人认为这种做法很傻,我不否认,但是我觉得我们更应看到傻的背后藏着的一些伟大的东西。你有沒有想过你认为傻的那个人究竟有多么残忍地爱过?沒经历过的人,可以嘲笑,但是永远沒资格评头论足。” “你在说什么呀?”我打断他的长篇大论,因为我确实听不懂,“你是不是想说你可以为了我去死呀,那你从这里跳下去吧,我就相信你!”我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水池,当然,我早已经知道那个水池不深。 “我,我,”他最终还是沒“我”出什么來。我笑了笑,我虽然沒听明白他先说的那些是什么意思,但是我看得出他现在正在为“说了那么多‘我’却什么都沒听进去”而发愁。“你是不是想说‘我又不是沒跳过’?”我突然觉得很有意思,忍不住提起了那件很久以前的事。 然后他看了我良久,语重心长地说:“要是我们现在才大一,该有多好。”“可惜,我们已经快毕业了,人要学会面对现实。”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儿让人讨厌?因为我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 “沈安若。”他突然很认真地喊我一声,然后用“征求”的语气,“如果我真的去了深圳的话,你会怎么办?如实回答我,好不好?” 我欲言又止,因为就在我准备随口回答的瞬间,发现他的表情又认真了很多。所以我不得不好好想想这件我以前沒想过的事,这个短暂的瞬间里,夕迟的眼神一直是变幻不定的。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准确说是害怕什么。其实我很想就随他说,放心吧,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和你分手。但是我如果真的这么说的话,那么他就一定会去深圳吧。 所以我最终还是沒有说出口。最后我觉得不得不回答这个问題的时候,我很诚实地说:“我不知道,对于那些不敢保证的事,我真的不知道该自己会怎样。”说完我抬头对他笑笑,为了证明我说的是心里话。 “我知道了。”他说,然后不再说什么。其实看着夕迟这个样子我心里也不好受,因为他总是觉得我对未來沒有信心,其实他又何尝不是。甚至比我还缺乏安全感。这一点上,我们或许都比不上晴雯,因为她对什么都抱着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第五章 :夕迟 【夕迟】 昨天晚上我和安若吵了一架,其实也不算吵架,回去的时候我们又和好了。[.超多好看小说]然而不得不说地是,虽然我们和好了,各自心中想说的话,准确说是想说又说不出來的话还是一大堆。比方说,她一定还在为我不告诉她为什么我不能留在江城陪她的事生气。而我除了觉得愧疚意外,更多的却是对未來的迷茫,沒错,是迷茫,还有焦急。第一次,我体会到什么叫“意外”,以及在这意外里我的措手不及和无能为力。 换句话说,或许现在的我的确是把人生看的太过简单。以为只要努力就可以成功,以为只要小心翼翼就可以安然地生活下去,以为只要相爱就可以在一起。现在我才发现这样的自己实在是傻得可怜。 而这一切背道离驰的东西,或者说上天故意安排给我毕业的礼物。恰恰发生在安若面试回学校的路上,我是指刚刚过去的那个被残阳衰草装点的黄昏。我待在那里静静地等待安若的时候,右眼皮不小心跳了一下,然后正当我在心里否认“右眼皮跳预示有不好的事发生”的时候,电话铃声恰到好处地响了起來。 我接到了來自深圳的电话,然后一个甜美的声音问我:“请问您是王夕迟先生吗?”我有点意外,第一次听见别人叫我先生,不过很快我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是,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我礼貌地回答。“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看了您的简历,对您提供的资料时分满意。如果您沒什么问題的话,十二月十五号可不可以來我们公司面试?” 我用十秒钟的时间想了想,回答说:“沒问題。”然后听她把话说完。说实话我是有些以外的,因为当初我把简历投过去的时候,并沒有什么把握能被录用。相对來说的话,这家公司还不错,虽然不是我最想去的一家,但是对我这样刚毕业的学生來说,已经很不错了。 合上电话沒多久,当我正在考虑到底该怎样对安若说,或者说心里很忐忑地冒出“难道我真的要去这家公司工作?”这种让人有点恍惚的想法的时候。我又接到了另外一个电话,然后我就听见了已经差不多快一年不见的母亲在电话那一头哭诉的声音····· 接下來我打了很多电话,除了现在已经躺在医院里的父亲意外。我还给很多人打了电话,一个,又一个,直到我觉得再也无能为力的时候。然后我才放下电话,不敢相信地盯还沒來得及待机的手机屏幕。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瞬间从胸口涌了上來,我觉得自己身体内被抽空了一般,不敢相信地闭上眼睛。然后我又听见了那阵呼啸声,那阵寒冷的、刺骨的,沒有一丝温度的狂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藏在我身体里从來沒有离开过。总是会在身体被抽空的那些瞬间,肆无忌惮地穿过每个残余着温热的角落,直到血肉之躯再也无法承受的时候,决然地撕裂皮肤,破体而出。我只有在这个时候才看得清,那些根植在我身体里不断生长的东西,原來都是若干年前岁月深处刮起的一阵阴冷的风。 睁开眼睛的时候,夕阳已经差不多和阴影一样的远山衔接在了一起。心里慢慢平静了下來,有些选择,或者说将要面临的事情,也跟着逐渐清晰起來。不过很快,脑海中开始一片空白起來。如果听到安若说她要去实习的时候,我的计划被打乱的话。那么现在的我,应该说是什么计划也沒有了吧。这样也好,一切从头开始。我很可笑地想。 然后一抬头,我看见迎面走來的安若。真他妈不好意思地说,看见她的那一刻,我真想丢下自己捍卫了一二十年的尊严,抱着她痛痛快快地哭一回。但是我最终还是沒有,因为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眼泪”这个词汇已经陌生的像是前世今生,更不用说嚎啕了。更甚地是,我竟然发现自己连仰天怒吼一声的勇气也消失殆尽。 接下來的事差不多都是意料之中的,拥抱、吵架、和好,一波三折最终打回原形。问題沒有解决,但我们还是很和谐地一起走回寝室。只不过,连我自己也沒想到我会当着安若的面流了眼泪,还流了一满脸。但是现在想起來的话,觉得其实也沒什么,虽然她不一定了解我会这样是因为一场让我措手不及的意外。 然后我送到她到寝室门口,路上的行人格外地多。其中包括哪些拖着行李箱三部一徘徊的毕业生,和我们一样,她、他,都在以最简单的方式对生活了三四年的母校告别。不断地四顾是尝试着想要记住这里的一草一木,然后在踏上前往它乡的火车的时候,把它们和回忆串连起來。折叠成一梦三四年的故事,伤心也好,幸福也罢,最终都不过是化作泪水盈盈里的一抹浅笑。然后若干年后想起一声轻叹,然后一笑而过。 从前我一直觉得这种一眼就可以望到头的生活完全沒有意义,每天都想干点儿什么。但最终还是浑浑噩噩地一路走到现在,到头來除了长大了几岁,其它的一无所获。时至今日,真的站在这个殊途同归的读书生涯的“终点”的时候,其实并沒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意义非凡。说白了,它不过是无数个日子里最平凡不过的一天,与所有过去的日子无异。因为想象之外意料之中而让人失望。你会忍不住怀疑,原來自己盼了数十年的结局,为什么会是这么云淡风轻呢? 事实上也不全是完全的毫无差别的。烟花一样绚烂的让人心碎的落幕当然不会出现。真正有所差别的,只是,永远只是那些真正闯进你生命里的人。那些用友情、亲情,以及爱情组成的最感人的故事。 把安若送到寝室楼下的时候,她还是像往常一样赏给我一个美好的拥抱。然后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回寝室,走到快要从我视线里消失的拐角,再回过头來对我挥挥手。她离开以后,我边回忆边会心地笑了笑。 忘了已经有多少次,是这样看着她离开。 第六章 :夕迟 【夕迟】 晚上躺下以后,我们相互发了几条短信就各自睡下了。(.好看的小说)刚睡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还有想要睡着的愿望。但是越想睡着那些烦恼的想法就越是不断地往脑子里面跳。最后只好把眼睛睁开,盯着被窗外微弱的光线照亮的天花板。这个时候心里想的那些东西会变成空白。觉得睡意起來的时候,闭上眼睛,但是很快又会被那些不断涌來的想法折磨的睡意全无。于是不得不再一次睁开眼睛,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把注意力转移到其它事情上。然后我就在这种重复中逐渐睡着。 醒來的时候,窗外温暖的阳光已经照了进來。意识逐渐清晰起來的时候,我觉得昨天就像是一场梦一样,那些意外以及泪水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而现在的感觉确实,眼前的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都像是和昨天一样,属于一场经不起深思的梦境。然后心里开始变的空落落的,有种说不出來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毕业。 我记得以前我也有过这种感觉,有些事候并不是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比方说,很多个像我现在一样刚刚醒來的瞬间,这种感觉像是油然而生,生命仿佛被彻底看穿了一样。(.好看的小说)你会突然害怕起这样的自己,感觉像是对一切都失去知觉。或许我们的生命,或者说人生,是真的经不起推敲。换句话说,你最好永远不要去探索那个“梦”中的你。 然后我接到了安若打來的电话,她像是也刚睡醒一样,梦呓似地对我说:“夕迟,你起床沒有?今天你要陪我去江边,你早就答应过我的!” “嗯,那你快起床,收拾好了打电话我过來找你。”我笑说。 “真的呀,那太好了,那你等我!”她惊喜过望地说。“当然是真的,你快点,不然今天时间不够用了,去那里坐车要一个多小时。”我说。 我会心地笑了笑,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由衷地觉得开心。我是说,每当安若用这种撒娇的语气跟我说话的时候,我会觉得她是我的“宝贝”,不对,是“宝贝儿”。我会有一种想要一辈子对她好的感觉。 然后我迅速起床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出门的时候才发现今天是一个不错的好天气。前几天不知道从哪里飘过來的漫天的黄沙差不多已经完全消失,深秋的阳光格外地耀眼和清冽,让人无端产生想要和它來一个拥抱的错觉。(.)然后我伸一个懒腰,把所有不开心的事抛到脑后。我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今天也要好好的陪安若渡过。因为这是她离开学校前的最后一天,必须以最美好的方式渡过。 我闭上眼睛让温柔的阳光好好地温暖了一把眼皮,然后心情舒畅地向安若的宿舍楼下走。沁园路到沁香路的一路上都铺满了落叶,是梧桐树的叶子,我们学校最动人的景色之一就是每到秋天的时候这种景象总是遍地都是。然后我想起了自己和安若相识的那天傍晚:落叶,夕阳,美人······属于我记忆中永远最美的回忆。 在沁香路尽头最后一棵梧桐树下,我忍不住俯身捡起一片很好看的叶子。然后很认真地看了看,我觉得它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该稍微用点力就会让它彻底粉身碎骨。所以你不得不总是小心翼翼的。 我在那棵树下等了差不多一分钟,安若的电话就打了过來。我毫不犹豫地按下接听键,笑着说:“我早就來了,你快下來!” “嗨~!”她出人意料地“闪”现在我面前,笑的灿烂如花,“夕迟,我知道为什么今天早上你來找我这么主动!”她含蓄地说。 “为什么?”我问,敞开胸膛迎接她献上的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不告诉你!”她像是在玩小孩子捉迷藏游戏似的绕弯子。 “你呀!”心情变得前所未有地好,我很自然地牵起她稍显冰凉的小手,像以前一样。这个时候秋阳正好映红了安若的半边脸,还是一如既往地白皙和安详,让我恍惚间看的有点发呆。 “看什么看!?”她冲我一笑,骄傲地说。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的时候,被她发现我正在偷看她的侧脸我还有点不好意思。然后慢慢地这似乎变成了我们见面时一件理所当然地事。此情此景我早已经成了我们回忆里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每当这个时候,都是我们彼此能体会到幸福的时候。换句话说,相爱的感觉跃然纸上。 一般当她说“看什么看!?”的时候,脸上都洋溢着难以名状的微笑。然后我会用“端详”的眼神继续盯着她数秒,最后感叹一句:“漂亮!”她会在我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倔强地把小脑袋扬起來,是骄傲的神情。美丽的长头发于是随风飘扬,走起路上都格外精神。 我亲爱的小安若,你永远都不知道你这个时候有多可爱。你永远都猜不到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是什么感受,我他妈只想扬起手指对你发誓:沈安若,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听清楚,是一辈子! 就像现在,我们手牵着手,踩着温暖了一地的秋阳。你脸上堆满了天真地笑容,我心里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忘掉所有,抛开一切,我们不再是两个人,是一对,一对简单相爱简单生活的情侣。所有的一切简化成一条手牵着手永远也走不完的路,铺满了落叶,开满了鲜花,洒满了温柔细腻的秋阳。以爱为基石,忧伤垫底。这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更不能找到合适的词去概括,但是可以用一个美丽的汉语词汇去简而言之,以相爱为鉴,借天地为证,两个字:厮守。 “夕迟,我爱你。”她突然回头冲我一笑。“我也爱你!”我说。然后看着她立刻恢复了原状,不紧不慢地走路,眼睛看着前方。然后我意识到,最近我们好像总是喜欢像对方强调这句话:我爱你。有时候是突然想这样说一句,有时候又是因为心里有心事。但是说去说來,我不过是为了那句早就了然于胸的答案:我也爱你! 我们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意外撞见了从外面买早餐进來的晴雯。我有点意外,因为就我以前对她的了解的话,她似乎比我们任何一个都更爱睡。很少见她起这么早,尤其是这种不用上课的时间。 然后她也发现了我们,淡然一笑,问:“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第七章 :安若&夕迟 【安若】 我一定回來,无论以后去了哪里。[]这是那天晚上我们从江边回來时夕迟对我说的话。我轻轻地笑笑,沒说什么,因为我选择相信他。 还是从那天上午说起吧,那是我工作前的最后一天。天气很好,秋阳妩媚,晴空,少云,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产生天地无边无际的感慨的秋天。我和夕迟彼此心照不宣地把昨天晚上所有烦心的事情抛之脑后,准备渡过这个属于我们读书岁月的最后一天。 明天。就在明天。我沈安若将作别这所陪伴了我差不多快四年的学习,虽说只是实习,其实和也和正式工作差不多。那么就是,我从此是一个社会上的人了,无论自己心里抱着怎样的态度或是多么不够资格。即使我不知道那个叫“社会”的到底是什么样子,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打算去闯一闯。只不过我还是希望,只是希望,少一点风沙,多一点晴空。 我们从学校出來准备出发的时候,正巧遇见了徐晴雯。然后有点尴尬地彼此打了个招呼,她指着那条从食堂一直蜿蜒到图书馆门口的“长龙”向我介绍:“你们看,这些人都是來面试的,目的是今天十三家企业提供的七十多个职位。(.)也就是说,差不多三十个人里面可以录取一两个。”然后故作轻松地对我们耸耸肩。 我看了一眼她手里的简历,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想了想问:“那你呢,该不会來看了一眼就打算回去吧?”问完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知道她听了一定会觉得我又在取笑她,事实上我是真沒这个意思。 我猜的沒错,她“嫣然”似地一笑,说:“本來,是打算走的。可能,是我运气好,來的时候人不多,刚才竟然有公司让我把简历交了上去。”她每次说话像这么断句的时候,心里都是有想法的。这算是我和她做了一年朋友悟出來的真理,以前她最擅长用这种语气和她讨厌的人说话。比方说,每次课代表抱怨她上课总是迟到害她点两次名的时候,她都会这样把人家说的无话可说。而且还沒办法还击。 我淡然一笑:“那恭喜!”我说,谁让姐姐现在不是很差,懒得和她耍嘴皮子。说完我牵起夕迟的手扬长而去,温暖的阳关正好扑到我脸上。“把头抬起來!”我用命令的语气对夕迟说。“抬起來干什么?”他疑惑地问。“感受一下美好的晨光!”我闭上眼睛。 去江边要先坐一趟公交,再转一趟。差不多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又开始同情夕迟了,因为他坐什么车都晕。有时候晕的特别厉害,不得不放下一切形象倒在我怀里大睡。每当这个时候都是他最听我话的时候,无论我对他做什么他都毫无抵抗之力。但是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就算晕的再厉害,下车以后用不了多久就会恢复原貌。要不然我才懒得和他一起出去玩。 然后意料之中地,一上公交他就倒在我怀里。我于是优雅地正襟危坐,认真地看着像个孩子一样的夕迟,一只眼睛的睫毛长长地搭在眼皮上。然后我邪恶产生了把他的睫毛拔下來和我换一换的想法。 【夕迟】 我和安若到达江滩的时候,那里的风蛮大。只不过在这种季节,再好的天气,风吹过來还是让人感觉到了冷。然后我准备把外套脱下來给她披上,被她拒绝了。这个时候一阵冰冷的风吹了过來。 她美丽的长头发一瞬间被吹的凌乱,遮住了眼睛。然后她突然抓住了我,在风里大声呼喊:“王夕迟,我想把鞋子脱掉!” 我笑着看向她:“什么?”。“我说我想把鞋子脱掉!”她再一次冲我喊。我用手抓了一把柔软的细沙起來,为了确认脱掉鞋子会不会伤到脚。抬头的时候,她已经把鞋子脱了下來,用从未有过的灿烂笑容冲我一笑。 “追上我我就亲你一下!”她跑了出去,回眸一笑。我笑着看她不顾一切地冲向浪潮的边缘,心里于是也跟着疯狂起來。站起來以后,我故意放慢速度,看她在前面拼命地奔跑。然后当她回头发现我们近一点的时候,会像个孩子一样努力地加快脚步,却依然快不到哪里去。最后当她再一次对我抛出一个挑衅的笑容的时候,我用短暂地加速追了上去。结果在她仓促地转身的瞬间,我们一起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滩上。凝视她眼睛的一瞬间,我们的笑容嘎然而止。 然后我闭上眼睛,我觉得这个时候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和她接一个漫长地吻。结果当我感觉嘴唇马上就要碰在一起的时候,突然被她推翻在沙滩上。然后我睁开眼,她已经站起來跳跃着对我得意地微笑。我望着她会心地一笑,心里感叹着这个时候的安若真是太可爱了。然后故意低下头,然后突然站起來冲向她。 “王夕迟,你坏蛋!”当她还沒來得及把这句话喊完的时候,已经被我牢牢地抱了起來。然后我在她的尖叫声里,用尽所有的力气在沙滩上转了起來。心里有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就像是想要疯狂地爱上一回,爱到地老天荒。轻柔的细沙很配合随风飘了起來,在我和安若眼神的交汇点漫舞。在我们的相视一笑里天长日久。 最后我们再一次倒在了沙滩上,这次它再也沒有力气把我推开。你猜对了,我们开始了一个细水流长的吻。在这个吻里,我终于明白自己又多爱她。当我听着不远处江水流过的声音的时候,我觉得在这个茫茫的世界里,我再也离不开她。我要和她过一辈子,我要让她给我生孩子,我要在若干年后指着源远流长的江水对我们的孩子说:“看,当年爸爸妈妈就是在这里私定终生!” 然后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虽然在我长这么大真正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少。但是他们真的很相爱,也很爱我。记得我小时候,我们一起站在家乡那条河边,妈妈牵着我的右手,爸爸牵着我的左手,一起看着迟迟不肯离去的夕阳。然后我的爸爸突然稳稳地掐着我的腰把我举了起,妈妈也握住我的一双小手。我回头的时候,发现妈妈脸上有着爸爸脸上一样的笑容。然后这件小事一直陪我走到现在,每次想到或是梦见的时候,都像是发生在昨天····· 第八章 :夕迟&安若 【夕迟】 我和安若像一对青梅竹马一样一直追逐到傍晚,最后两个人都精疲力竭地坐在沙滩上。(.无弹窗广告)正赶上沙滩上吹起了凉风,江水也仿佛浮着一层白色雾气,滚滚地流着。伴随着最后一缕夕阳的光线沉落,只剩下独单盘旋在云端的几只雁影,以及,不知何时散落着的暗淡星光。 “王夕迟,你知道吗?我好想和你这样一辈子!”安若声音清脆地说,悠然而过的风掀起了她的发梢,让我看清了她苍白的脸,以及苍白的微笑。“可是我知道,这永远也不可能,永远······” “有一天。”我信誓旦旦地看着她的眼睛,“相信我,总有一天可以的!”可是夜幕似乎一点也不配合,很快我这句称不上誓言的誓言就云淡风轻在了安若苍白的脸蛋上浮起的苍白的笑容里。然后我的心就在那么一瞬间沉了下去,沉在这种类似于“认命”的表情里,因为如果一个人自己不再相信梦想的话,那么它就真的再也不值一提了。 “相信我,安若,”我紧紧地握住了她的一双胳膊,“相信我,嗯?”她表情稍微痛苦了一下,我才意识到自己用了很大的力,然后我抱歉地放开,看着她的眼前为了找到我想知道的答案。我想知道,她并不是真的放弃,她只是觉得艰难,并不是真的完全放弃了梦想。 结果她只是很单纯地笑了笑,突然很好奇地对我说:“夕迟,我好想再陪你疯狂一回,我们继续跑吧,一直跑下去,跑到我们都沒有力气继续跑为止!”说完她笑着站起來,我跟着站起來,然后她把手伸向我,“抓住我的手,永远也不要放开!” “永远都不会放开!”我坚定地说,然后抓住她冰凉的小手大喊,“沈安若,我们跑吧,就这样跑一辈子,永远也不放开彼此的手!” 她不再说话,跟着我跑了起來。我们沿着被江水打湿的沙滩不顾一切地跑了起來,心里是无法言说的感觉。就像是吹起了一阵风,耳边,发梢,以及藏在我身体最深处的那一阵。身边的一切都不值一提,尤其是那些不知名的黑暗以及冰冷。然后我告诉自己,不要怕,撞向它,狠狠地撞向它,我自横刀向天笑!然后我就不顾一切地撞了过去,撞开了一条裂口,里面的光便照了进來,是冷的,彻骨的冷,却真实的像是黎明的曙光。我于是忍不住扭头和安若相视一笑,更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然后就在我们这个笑容还沒來得及结束的时候,突然感觉脚下有什么东西滑了一下,意识过來的时候,我们正以同样的姿势倒在了沙滩上。她倒在我的右边,用不敢相信地眼神看着我们已经松开两个指尖相隔一点就碰在一起的手。静静地看了几秒,终于忍不住趴在那里哭了起來。这个时候夜风却像是安静了下來,仿佛这里什么也不剩下。 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再也沒有能力说安慰的话。因为当我看着手指与手指相隔的那一线的距离时,就知道,那是一条永远也无法相接无法言说的相隔,倒下的那一刻,我就看得清清楚楚。 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安若哭,然后看着她擦干眼泪。这是我第一次在她流泪的时候看着她自己去擦,说不上为什么,总之在那一瞬间,所有的感觉都变了,变得无法言说。或者说,那一线之隔就像是一种预示,预示着我们茫然未知的未來。我和她,和我的小安若,在那么一瞬间再也清晰不过地感受到了一种叫做“宿命”的东西。并且感觉到了它的强大,就像我们那双最终沒能握在一起的手,有些东西,冥冥中真的像是都安排好的,谁能说“命运”这东西真的毫无意义呢? 最后我扶她站起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用那种类似于“陌生”或者说不敢相信的眼神看了对方一眼。然后我替她擦掉了最后一滴眼泪。 回去的路上很安静,我们什么话也沒说。手虽然紧紧地牵在一起,却在这种无声里感觉很吃力,像是身边的一起都是陌生的。 心情最终平静了下來,在那满大街的霓虹里,我终于再一次说服了自己。用那种情不自禁的孤单感觉,每当这种时候,每当站在纷繁的人潮中,每当夜晚的灯光错落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再也清晰不过。我看着每一辆匆忙滑过的汽车,以及它们留下的川流不息的灯光长河。我看着每一个只是擦肩而过的路人,以及他们沒有一丝表情的脸。我看着每一栋灯火通明却遥不可及的建筑,以及它们冷漠的外表。感觉自己与它们是那么远那么远,远到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它们抛弃的流浪汉。事实上我就是,我,我们,每一个繁华中满带心事的人。 【安若】 那个夜晚已经过去很久了,却像是就发生在刚才。尤其那个时候的感觉,我忘不了,一辈子也忘不了。忘不了那种把宿命看的那样明显的感觉,那个瞬间,并沒有害怕、失望、伤心之类的东西。只是身体和心都像是被掏空了一般,甚至对自己都陌生起來。 我还忘不了的还有夕迟在寝室门口给我的那个拥抱,他像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在走过那一段灯火通明的长街以后。他用一个拥抱表达了他心里所有想说的话以及他心里的感受,这些我都清楚。其实夕迟最让我感到的就是他这些不易察觉的无声的关心,当你明白过來的时候,会由衷地感到,很多次我都差一点落下了眼泪。 然后我在夕迟松开我之前,轻轻地吻了他一下,吻在侧脸上。他笑了笑,看着我回寝室。还是和往常一样,我走到拐角的时候回头对他挥挥手。然后潇洒地回头。只不过每次这样以后,我都会在墙后面躲几秒,最后再折回來,因为我喜欢看他离开的背影。尤其是当他穿大一号的外套的时候,会让人感觉很帅气。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我梦见我和夕迟相识的那一棵梧桐树开满了花,变成了一棵桃树。突然,便刮起了风,桃花四散而去,飘啊飘,飘啊飘,最后在一处秋千旁落了下來。 醒來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句诗: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第九章 :晴雯&安若 【晴雯】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号,于我们來说,时间在这一天是一个永远的定格。(.好看的小说)满世界的黄沙漫天里,梧桐树枯黄的树叶落得格外起劲,从秋阳刚刚升起來一直落到夕阳西下。 然而我一辈子也沒想到的是,在这段平淡的一如往常的一天里,会有那么多意外会发生。就像我沒想到十五的月亮一直都不是最圆。 那天我给夕迟发完短信以后,他并沒有回我。然而第二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们却意外撞在了一起。那个时候他端着一大盘盒饭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坐下,应该是沒发现我。我等了等,沈安若并沒有如期出现,然后我端起面前的餐盒走了过去。 他抬头看我的时候,我们各不相同的微笑正好撞在了一起。他看起來很不自在,忍不住向旁边看了看,像是在害怕会不会被沈安若发现。我不动声色地笑了笑,优雅地在他面前坐下:“介意?”我问。 “不。”他摇头,出于礼貌他当然不会说介意。“听说沈安若已经去工作了,是真的?”我边吃边问。“是的。”他淡然地回答。“那你呢?”我抬起头冲他笑笑,“你打算去哪里工作,还是留在这里?” 然后我发现他眉头皱了皱,不过很快就恢复原貌,说:“我去深圳。”说完他的嘴角又动了动,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有话要说但是突然发现不合适。我猜的沒错,他,沈安若,以及我自己,真的从來沒有忘记过去年冬天发生的那件事。但是我想我们的心境应该是不同的,对我來说,开始是因为冲动,后來觉得愧疚,最后是一点也不后悔。 因为人生是必须要做错一些事的,只有错误才能制造刻骨铭心,只有刻骨铭心过人生才能意义非凡。像是多米诺骨牌,生活就是,快乐撞倒了忧伤,忧伤撞倒了幸福,幸福撞倒了失败,失败撞倒了成功,成功又接着撞下去,但是最后撞倒了一定会是我们的人生。你要是能看清的话,我们的人生只不过是一个所有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所有的点,组成的,圆。无论你跑的有多累,无论你跑的有多快,最后等待你的,都是一个殊途同归的终点。 就像每一样事物最终都会有个归宿,落叶始终要归根,碾落成泥碾作尘。生活的意义归于枉然,而人生的意义,叫做徒劳。 爱情也一样。当然我不是说我自己,我说的是沈安若和王夕迟。当所有都以为他们会爱到天荒地老永远也分不开的时候,当所有人都以为她们的爱情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的时候,当所有人都以为全世界都分手他们也不会的时候。关于他们分手的消息很快就让这些观众们吓了一大跳。包括程峰和宋茗,包括汤小雅和林雨凡,包括我。 忘了说,那天夕迟告诉我他十四号一大早就要赶去深圳的时候。我正好吃完了碗里最后一块茄子,然后我优雅地冲他一笑,笑着说:“那恭喜!”说完我潇洒地站起來离开,“走的时候别忘了告诉我,我会去送你!” 【安若】 我是在夕迟离开的前一天早上接到了徐晴雯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很好听地问我:“沈安若,你在干嘛呢?现在忙不忙?” 那个时候我正从三病房走出來,手里端着一盘护理器材,还有一瓶医用酒精。我想了想,用同样的语气回答她:“不是很忙,有事吗?” 然后我听见她在电话那边笑了笑,她用听起來很友好的语气对我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找到工作了,在深圳那边,十四号早上从学校过去。怎么样,那天你來不來送我?” 我一愣,差点沒端稳手里的医用盘。我想你们已经猜到了,夕迟也是那一天离开,也是早上,也是要去深圳。“那好啊。”我说,说完就挂了电话。然后我感觉左手情不自禁地抖了一下,摆在最外的那一瓶医用酒精就在我还沒來得及反应过來的瞬间“啪”一下掉在地上,刺鼻的味道一下子串的满走廊都是。然后我的第一意识就是手忙脚乱地去收拾地上的碎玻璃片,大脑却突然变的很空白,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全乱了。我知道接下來很多人都围了过來,我知道当时的声音很嘈杂,我只知道恍惚间有人替我包好了流血不止的手。 然后我就冲了出去,冲到了大街上,匆忙地掏出了电话。一秒钟,两秒钟,每一秒都像是一个漫长的世纪。你知道吗,我在给我妈妈打电话,我想告诉她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了我想和她一起去深圳。你知道吗,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究竟把夕迟看的有多重。你知道吗,我现在心里已经沒有力气骂自己是个不孝的女儿。但是我耳边像是有无数个声音在对我说“你这个不孝的女儿”,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找不到方向,我觉得我和夕迟已经分手了,沒错的,如果徐晴雯说的是真的,那么我们已经分手了。可是我现在又在干什么?我为什么也要去深圳呢?谁能告诉我,夕迟,不,沈安若,妈妈,还是你告诉我吧。好吗? 然后妈妈的声音便传了过來,她还是把我当成乖乖女一样说:“若若,妈妈听你的话把工作辞了,过两天妈妈就过來和你一起住!” “那好啊,妈!”我用清脆的声音喊她,因为听见她声音的时候,我的心又安静了下來。虽然胸口那个地方还在不断地起伏,但是我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我刚才的想法有多么可笑。 这个时候一辆汽车从我旁边过去,卷起了地上一些零碎的落叶。我于是意识到,又是晚秋,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会有这样的意外,不,是惊喜。就像去年那个秋天和冬天一样,“惊喜”总是重重地撞进我们的生活。例如,宋茗和程峰意外地谈起了恋爱还谈到了永不分离的地步,沈安若最好的朋友当着她的面抱住了她的男朋友但是那个叫沈安若的可怜女生却很容易就原凉了她,还不断尝试着和她做会原來的朋友。虽然一直沒能实现,虽然每次她都会临阵脱逃,但是她是真的努力过。 她选择了相信,就像她选择相信这个秋天不会有意外。然而这个秋天却让她拥有了十几年來最大的一个意外,而且,这还不算什么。 第十章 :夕迟&安若 【夕迟】 这里气候最恶劣的时候,不是风吹雨打的炎夏,也不是严寒酷暑时节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超多好看小说]而是,每个秋冬相接的某一个时段,比方说某一个下午,就像现在。西北风呼啸而过的时候,把北方的烟尘以及这个城市安静已久的烟尘全卷了起來,然后飘的满世界都是。有一种让人窒息的错觉,不对,准确说是让人厌烦。让人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 这或许就是我讨厌这里的理由,不仅是现在,无论任何时候只要是晴朗的天气只要你在马路边站上个几分钟,最后的结果都是:尘满面,鬓如霜。当然了,真的要离开这里的时候,我还是觉得舍不得。 今天中午我们专业去聚了最后一次餐,算是四年的大学生涯画上了一个形式简单的句号。然而我想说的是,虽然大学生活不像高中,高考完了会有很多难舍难分的兄弟姐妹。但是真到了分别的时候,每个人还是止不住伤感的。毕竟,这是我们读书生涯的结业典礼,沒理由不隆重一点。 我是再参加完了聚餐以后接到安若的电话的,那个时候刚喝了几杯小酒。(.无弹窗广告)沒醉。就是心理有些激动。所以当我听见她用那种语气和我说话的时候,只是云淡风轻地笑了一下,她说:“王夕迟,我在学校,你快过來找我。”一般只有在她心情很不好的时候才会这么叫我。 我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一点半,我记得她说三点钟的时候回來找我。然后我回答:“这么快就回來了?”她沒有回答,我笑着补充一句,“好了,不许生气,我马上过來!” 放下电话,我用最快的速度向那边赶。出门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天气,漫天漫地飞尘,日头像是重重地藏在了云层中。怎么说呢,有一种世界末日的感觉,让人想起一句诗:天苍苍,野茫茫。只不过这里不是草原,这里只是一大片一大片或攒聚在一起或四散遗落着的水泥森林。或许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吧,我觉得眼前的这种状况其实也挺好的。至少比较迎合当时的气氛,比较适合离别。 然后遥远的,我就看见了安若。她风尘仆仆地站在那棵落光了叶子的梧桐下,头发被风狠狠地掀了起來,遮住了她那张俊俏的小脸。意外地是,她今天穿着我们第一次遇见的时候她穿过的那件衣服。那件军绿色的风衣,此时正被风吹的七零八落。还是当年那个眼神,沒有一丝表情,像是凝视着空气里一些不存在的东西。 我又想起了那天的安若,小安若,她永远是这么瘦骨嶙峋,像是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下去。但是当你看着她眼睛的时候,又会发现什么也吹不倒她。什么也走不进她的世界。还有那棵不知道有多少年的梧桐树,岁月又毫不吝惜地在它的身体里划伤了一刀。无声地划了一刀。这就是岁月的可怕之处,你永远也发现不了它走过的痕迹,因为当你发现的时候其实已经什么都已经來不及了。所以有时候我会把自己想成这棵树,然后我会不由自主地明白很多东西。比方说,无论你爱过还是恨过,总有一天那些刻骨铭心都会变成岁月里的云淡风轻,然后在那种云淡风轻里什么也不剩下。无论你曾经遇见过多少人,陪你走完一生的却始终只有那么一个,然后她走了,就剩你一个,除此之外,你什么也不剩下。 有些东西,是真的,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有些东西,是真的,就算错过了生死你也不要错过它们。或许有人说,那些只不过是你某段岁月里放不下的东西,时光总会让你忘得一干二净。可是你有沒想过,你忘记的,只是那一段回忆吗?你忘记的,只是某一个人吗?你忘记的,不代表你错过的,错过了那一段还沒來得及出现的人生。所以我觉得,就算把人世的悲喜都看淡,我也承受不了,承受不了那句:错过了就是永远。错过了就是永远啊。 突然间,我看着安若的眼神的时候,心里某个地说忍不住痛了一下。或者说,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些不好的预感,一定有什么要发生吧? 【安若】 我把电话放下以后,一个人回去了我刚收拾好的租房。一间不大不小的单间,以及一个卫生间和阳台。阳台可以当成厨房來用,晾衣服的话可以去楼顶。由于是繁华地带,租金还是挺贵的,不过只要我幸苦一点的话,还是完全沒问題的。 回去以后,我把被子铺好,摆好了昨天买回來的一张小桌子,已经这里原來就有的一张。还有昨天专门为妈妈买回來的一把软椅子和一台小电视机,因为妈妈以后就沒有工作了,总不能让她天天什么两个电视也沒得看吧。忘了说,这些东西,花光了四年來五分之三的积蓄。沒关系,一个月,只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就可以得到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想到这里我就高兴,真的,我甚至已经想好了怎么庆祝。 然后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夕迟,想到了很多事。从前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们最甜蜜的时候,我们吵架的时候。然后我突然发现,其实自从我们认识以來,虽然总是免不了小吵小闹的但是确实过得很开心。我总觉得夕迟一个很笨的男生,像是什么事都要想半天,有些时候你骂他他也沒什么反应。然后我们每次吵架,事后他总是会编一些很好的笑话给我听,或者是制造一些小幽默。最后我总是会忍不住原谅他,因为我很少真正生他的气。如果非要说生气的话,我觉得就是晴雯那件事上。我是真的生气了,生气到心凉。除此意外,我生他的气,不过是有很多话想对他说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出口的时候。所以说,过去那段岁月,真的很让人难忘。 只可惜,始终是过去了。而且现在,我们就要分手了吧,我们就要分手了不是吗?我知道我不想,我知道他也不想。但是与此同时,我也感觉到了,我们真的就快要分手了。像那些无数对一毕业就分手的情侣一样,曾经被我们自己定义为“另类”的我们,也或许马上就要走上一样的路······ 第十一章 :安若&夕迟 【安若】 接近中午的时候,我坐公交回学校。[.超多好看小说]一路上风特别大,把整条街道吹得风尘仆仆。我侧靠在车窗上默不作声地看着外面的风景,整条街道边上的东西都像是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包括那些叶子已经落光了的树,包括那些永远也望不到尽头的水泥森林,还包括,那些來來往往面若寒霜的路人。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从來不愿意看彼此一眼。 我正在发呆的时候,口袋里的电话震动了一下。是徐晴雯发过來的一条信息,还有一张图片。看完以后我冷笑了一声,然后把电话合上。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我只是觉得自己从來沒有这么恶心过一个人,真的,从來沒有。或许我早该看出來了,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徐晴雯,而我,也不该还是当年那个沈安若。那么现在我唯一后悔的,就是不该一直沒有听宋茗的话。现在想想的话,是我太幼稚,而不是她太无情。 但是她还是小看了我沈安若,小看了我和夕迟之间的感情。沒错,几个月以前我就想过有一天可能会和夕迟走到分手的边缘,但是就算这样,也不会是因为其它人。她还不够格。如果非要我说什么才够格的话,我只能想到现实,还有时光。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能摧毁一段感情的东西无非两种。一种是现实,因为它太残酷。还有一种是时光,因为它无情。两个相爱的人可以为了远在天边的彼此牵挂一生,却始终逃脱不了光阴的摧残。至于现实的话,它是唯一无法被描述的千姿百态的东西,扎根在时光中,与生俱來并且会跟着你一辈子。 忘了说,出门的时候我刻意换上了第一次遇见夕迟的时候我穿的那件衣服。一件军绿色大风衣,曾经我很喜欢,但从那以后就再也沒有穿过。你或许想到了,那是一份最初的回忆,得留着。于是那份回忆就一直伴随着我走到今天,我想夕迟看见的话,一定会想起我们相遇的那天吧。这样一定很美好对吧,无论一会儿要发生什么,我们心中都不会忘了当初的那一份美好。永远不会忘记。 沒错,现在的沈安若长大了,让人讨厌了,不得不去考虑和面对生活了。所以才会把以前从來都不敢想的“分手”这个词经常挂在脑海里,因为她相忘,她想逃避,她想一辈子不去面对。可是她沒办法,因为它总是会不小心悲鸣一下,声音撕心裂肺。(.好看的小说)时至今日,当那个悲鸣越來越接近某个终点的时候,终于唤醒了,或者说破碎了,她最后的坚持。 沒有人会相信吧,昨天晚上这个傻女生还在傻傻地想:夕迟要去深圳了,他就要去深圳了。她一遍又一遍地这么重复地想着。最后坚强地告诉自己,沒关系,就算隔得再远,她和他最终还是会在一起。就算以后的路再难走,她会坚持,她相信他也会,因为他们已经说好了不是吗。还有,还有她梦想着,梦想着有一天他回來的时候会跪在自己面前,手里捧着一束玫瑰,深情款款地说:安若,嫁给我吧! 可笑吧,这就是那个女孩不着边际的梦,在爱情摇摇欲坠的时候,她想到的是嫁给他这件事。而且她是认真的。 然后在接下來的梦里,女孩又梦想了经常出现在她梦里的那一树落花。 只不过这一切,都随着那个电话彻底破灭了。 因为它不经意间带给她的,不仅仅是对未來的害怕,还有,还有年年岁岁里她所有累积着的心事。 下车的时候时间还早,然后我不紧不慢地向校门口走。为的是把这些熟悉的景物都再看一遍,來來往往的毕业生已经少了很多,不像前几天,大家都像发了疯一样的往外挤。包括我在内。 然后遥远地,我就看见了校门口左侧一角的那棵梧桐,它还是那么熟悉地矗立在那儿。上面挂着一些还沒落下的树叶,不停地摇晃着,像是在这个寒冷的秋天里与北方做最后一场坚持。只不过它们挣扎的身影显得太过孤零零的,因为身边的同伴们早已经散落,所以那些看着它们的时候,我就在想,等它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的时候,会是怎样? 最后我走过去在梧桐树下站着,稍微倾斜的秋阳透过天空中厚厚的云层和空气里漫天的尘埃温柔地碎落了一地。你可以稍微用手遮一下眼前去偷看它最温柔时候的样子,我指的是太阳,那个正暗淡无光的太阳。 然后我掏出电话,不用说,我是要告诉夕迟:我回來了。 【夕迟】 “冷不冷?”我走到安若身边,替她把衣服的领子扯好。或许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吧,这个时候吹的风透着一股彻骨的凉意。 “來了。”她漫不经心地回答,目光慢慢地从别处收回來。 “怎么呢?”我对她笑笑,“是不是有心事?” 她摇头,笑的有点冰冷,突然问我:“东西都收拾好了吧?明天就要走了。”语气听起來怪怪的,说不上为什么。 “收拾好了。”我诚实地回答。 然后她用异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紧接着把不动声色地把视线放在其它的方向。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除了低沉的天空什么也沒有。她一定有很多想说的话吧,全都写在脸上了,只不过还忍着沒有说出口。 “早就收拾好了对吧?”她突然有点生硬地问。这让我有点意外,因为昨天晚上我们聊天的时候她说话的语气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我故意歉然地笑了笑,因为我猜到了,她是在寻找把心里面的话说出來的机会。“真聪明,昨天晚上就收拾好了!”我笑着说。 “你什么意思?”她问,打断了我还沒说完的话。我准备接着说的是“已经做好了今天晚上好好陪陪你的准备。”但是被她这么一问,突然间什么也回答不上來,准确说是思绪全乱了。 “什么什么意思?”我愕然的问,心里实在是想不明白她心里在想什么。 第十二章 :夕迟 【夕迟】 她扬起脑袋不经意地看了看天,然后很认真地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我笑了笑,我是想让她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大胆地说出來。然后她的表情便在我这个笑容过后又严肃了很多,说:“王夕迟,我想跟你说件事?” 她用的是疑问的语气。“说吧。”我说,与此同时艰难地挤出一个笑容。这样为了缓和一下当前不知所以然就紧张起來的气氛。 “留下來,不要去深圳,我会陪你一直到你找到工作,行不行?”她一字一顿地说,像是每个字都下了很大的决心。 “你怎么了?”我把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昨天晚上你还好好的,怎么突然这么说?”然后我笑了笑。 “沒怎么。”她回答的很坚决,不像是耍小性子,“我就是不想你去深圳了,就是想你留在这里陪我,不行吗?” 我愕然地看着她晶莹剔透的眼睛,里面有一些东西很清晰地闪烁着。她的瞳孔像是深的沒有终点,里面隐约着暗淡的色光。透过最外面那层淡薄地如同不存在的液体的时候,突然凝聚成一个闪亮的光点。 所以当我看着她眼神的时候,心里的感觉,或者说预感是再清楚不过了。换句话说,我知道我现在面对的,是一个艰难地进退两难的决定。而且我也知道,安若在问我这个问題之前,一定想了很久。 因为她是个有原则的女生,虽然爱耍小脾气是女生的天性,但是大事上她一直很认真地对待。只不过让我想不通地是,为什么她会突然这么问我。因为昨天晚上睡觉以前我们还说的好好的,我们说好就算分开在两地也要努力用最短的时间走到一起。我们说好只要有时间就回到彼此的身边。我们还说好了很多,像是为我们的未來制定了一个盛大的计划。但是现在,这一切都让我有点措手不及。 然后我看着她,心里乱成一团。这个时候,她也很认真地看着我,像是在等待一个事关生死的答案。我知道只要我说“不行”,她的泪水马上就会出來。然后,然后会发生什么我不敢往下想·····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了身体里某个最阴暗的角落突然颤抖了一下,随之而來的便是整个内心跟着滂湃起來。 犹豫了很久以后,我最终还是准备不顾一切地对她说“行”。只不过在我即将把这个字信誓旦旦地吐出來的时候,一片梧桐树的叶子正好从眼前飘了过去。然后我就想起了那个秋天,那个父亲拉着我的小手站在家乡那片白杨树林尽头静静地看远道而來的火车呼啸而过的秋天。那个时候他总是什么话也不说,似乎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这么沉默寡言。但是我知道,父亲爱我,只是他的爱沒有声音而已。 然后很快我就把那个时候的父亲和现在躺在病床上不知道还剩下多少时间的父亲联系在了一起。我还记得那个傍晚母亲对我说的话,她说,只要有钱,你爸就能活更长的时间。也就是从那个下午开始,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沒用的人,十几年了,我一直把眼前无忧无虑的生活看成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却从來沒有意识到,自己肩上那副沉甸甸的担子已经不知不觉地被时光添加到步履维艰的地步。现在想想的话,安若其实比我看得更远,或者说她早就看到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未來。而我一直都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整日做着白日梦的傻逼青年,那么现在,傻逼青年终于被时光狠狠地扇了一耳光。怨不了别人,这是他罪该应得。 “不行。”我认真地回答,回答的很慢但是很坚定。 “为什么?”她问。 “安若。”我说,“有些事我不能告诉你。我不是对你说过吗,我不是不想留在这里,而是不能留在这里。” “为什么?”她眼睛里的那个两点更加晶莹剔透了起來,“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我可以在这里找工作你不能?为什么你做什么决定都不考虑我们?为什么你有那么多不能对我说的话,难道就你一个人有难言之隐吗?难道这么多难言之隐偏偏就发生在我们两个身上吗?”她从我的双手里挣脱出來,“我累了,夕迟你知不知道我累了,从始至终都是我一个在乎毕业后我们能不能在一起,你什么都不在乎,你只会说这个城市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哪个城市不是一样?你不觉得这个借口太沒有说服力了吗?你不觉得分开后再山盟海誓的约定都很可笑吗?” “安若。”我用力地把她揽进怀里,“对不起。”除了这三个字一时间我什么也说不出來,我从來沒想过她对我会有这么多怨言,那些我曾以为心照不宣的东西原來一直累积在那里。看來真的是我太天真了,以为有些话不需要说两个人心里也会明白,却沒想到安若一直藏在心里。这些话她一定早想对我说了吧。可是现在我却什么也解释不了,或者说在她把心中所有的委屈说出來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除了恍然大悟竟然什么也解释不了。即使我心里有很多话想对她说。 “你就只会说这三个字吗?”她扬起脸看着我,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流了一满脸。 “安若,你听我说。”我努力解释着,“我都知道,你想说什么我都知道。那些事我不是沒想过,我都想到了,我只是以为我们心里都清楚所以从來沒和你说过。相信我,我对你说过的话我都会办到。”我手忙脚乱地替她擦了擦眼泪,“安若”,我捧起她的脸,“相信我,我心里什么都清楚,只是有些话现在真的不能说,将來一定告诉你。” “那结果了?”她凄然地一笑,“还不是一样?我们还不是一样要分开,还不是什么问題也沒解决?你就那么敢保证,分开后还会和我在一起?” 第十三章 :夕迟 【夕迟】 我其实明白她心里想的是什么,事实上我又何尝不担心。(.好看的小说)距离和时光谁都怕,我也不会例外。只不过,只不过我一直告诉自己,如果连你都害怕了,那么结局还能怎样了? 那么无论经历了再多,无论未來还要经历多少难以预测的事情。我唯一能做的,还是坚强。 所以从我选择相信就算分隔在两地我们最终也会在一起那一刻开始,我就对自己发过誓,无论如何,永远不会选择的,就是放弃。 “安若。”我叫她,捧起她可爱的小脸蛋,还是那么软,像是一块面包。我觉得这个时候自己脸上的表情也很难看,不对,是很难过,就像我心里的惶惑以及夹裹在预感里的挫败。每错,我已经预感到了,预感到了接下來会发生什么。但是沒办法,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捧起她美丽的小小的脸蛋儿,我想让安若知道,我有多爱她。(.无弹窗广告) “安若,对不起。”我看着她,“我这辈子什么都可以听你的,唯独这件事不行。”我说,我觉得自己说的很坚决。说不上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只能这么做。 然后她笑了,笑的很言简意赅。她说:“夕迟,我还有些话想要问你,但是现在看來已经沒必要了。” 我无力地看了一眼远方的天空,除了一堆的雾霾什么也沒发现。 “问吧。”我说,然后用类似于“哀求”的眼神看她一眼。 她嘴角动了动,然后自嘲地笑一声,说:“我还是那么沒劲,就算是最后一个问題吧。夕迟,”她抬起头,很认真的表情,“你告诉我,徐晴雯也去深圳工作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一愣,欲言又止。安若,小安若,我说我刚刚才知道你行吗?你一定不会相信吧,如果我说刚才班级聚餐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件事。那个时候我就想到或许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沒想到它來的这么及时。 “我知道。”我很坚定地说,第一次,我发现自己竟然连说出真相的勇气也沒有。也是第一次,我明白了这辈子早该明白的一件事,那就是“信任”。总有一天你们都会明白,细节打败爱情这句话从來都不是扯淡,而我举得,最重要的细节就是“信任”。因为沒有人可以做到毫无保留地去相信一个人,一直如此。 “但是···”我说。 “不用说了,”她很果断地打断我,“不是每件事情都要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尤其是我们之间,何苦呢?”她凄然地一笑,接着说,“夕迟,其实我不怪你,我会把它看成一个巧合。我相信你爱我,就像我也爱你。” 这个时候她抬头出神地看了一眼天空,然后像是在笑:“但是,夕迟,你知道吗?我一直等着这样一个黄昏:夕阳西下。晚风吹來。然后有一段故事就这样静静地结束,很美好对吧?” 我愣了愣,然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地跟着她点了点头。因为这个故事这个梦,一直属于我们两个人。这个时候我抬起头,意外看见了正好从暮色边上飞过的几只归雁。我想到了一个成语,从前有一只“劳”,还有一只“燕”,有一天它们在天空中相遇,在属于它们的瞬间彼此遥望一眼,然后擦肩而过,接着便是沿着两个方向永无归期的飞离。人们称它为“劳燕分飞”。 我真正理解这个词的意思,不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上,而是往年那个美丽的九月黄昏。我和宋茗每天都要在一个路口分别后沿着不同的方向回家的一个最普通的傍晚。天空中是大片大片的火烧云,把整个天空烧成了红黑交织的灿烂星空。然后我亲眼看见两只从不同方向飞來的雁影在云端相遇后绕着那团墨红色的飞了一圈便匆匆离去。那个时候我几乎是无意识地,轻轻地念了一声:“劳燕分飞。” 这个时候她也寂然地把头偏向了远方,像是在回想那些记忆里一直存在的只有在这样的黄昏才会清晰如透明的东西。我记得高中的时候听过一首歌,叫什么忘了,但是歌词还记得很清楚,有几句是:怎奈黎明不懂哀伤,双人成单。谁能忘记那段时光,离别容易再见难。风吹不过沧桑,雨轻弹在眼眶。这世界,还有谁温暖? 那么安若,我的小安若,你知道吗?如果真的沒有了你,对我來说,这世界又还有什么是温暖的?第一次,我觉得哭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这个时候一阵晚风突然吹了过來。我们同时回头看着彼此。 “夕迟。”她轻轻地喊我,已经是满脸的泪水。 第十三章 :夕迟&安若 【夕迟】 “夕迟你说,”她在泪水里笑了笑,“明明沒有多大的事啊,为什么我会觉得自己一点也承受不了了?” 这个时候夕阳洒了一地,还有安若小小的脸蛋,她那张一被照亮就苍白的仿佛沒有一丝血色的脸蛋总是沒法不让人心疼。[]还有她的眼神,还是那样的清澈,清澈地带着一丝漠然。从我们相遇那天开始,她的眼神一直都是这样。不同地是,那个时候的清澈看起來都是要么抱怨流年易逝,要么抱怨青春太过悲催之类的东西。 但是现在,那股清澈早已不再清澈的那么彻底。就像这个黄昏,她看我,看它人,看夕阳的眼神,都像是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对,是尘埃,种种來自于生活,來自于梦境,來自于过去未來的尘埃。 “夕迟。”她轻轻地喊我一声,“真的不能为我留下來吗?”然后她用“我已经猜到了”的笑容笑了笑,接着说,“你知道吗?要不是因为,因为,算了,不说了。有些事情,我也不能告诉你。” 说完她苦笑了一下,这个笑容让我心里的某个地方敏锐地刺痛了一下。我已经感觉到了,我们都到了无能为力的时候。 “安若。”我轻轻地喊她,“你怎么了?” 其实我心里清楚,她指的是我明天就要离开这件事。不对,现在还要加上徐晴雯也要去深圳这件事。这才是重点。突然间,我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不能原谅徐晴雯,但同时我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或者说根本沒有资格去怨任何人。昨日因,今日果。如果,如果从前我能够尝试着多去了解安若的话。如果从前我可以尽最大的努力的话。如果我可以早一点想到今天这种结果的话。或许结局,不,我不想提这个词。我们说当前,当前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了吧。 这个时候我忍不住歉意地看一眼安若,她很认真地看着其实什么也沒有的方向。夕阳的光打在她脸上,我忘了说,她还是那么美,那么动人。而且她的动人从來不露声色,就像是,就像是快要來临的冬天。 “夕迟,我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承受不了了?明明沒有多大的事啊。”她像个孩子一样自言自语,目光依旧飘在别处。 “安若。”我忍不住又喊她一声,然后她把脑袋转了回來,像是大梦初醒一样。然后脸上的笑容转眼间便淡了许多,于是我知道我错了,我应该让她在想想,再安静安静,说不定一会儿我们又会手牵着手一起去楼顶看夕阳。看完夕阳看星星。 “夕迟。”她停顿一下,“我想,”然后她哭了,“既然不能在一起,那就分开好吗?” 【安若】 我问夕迟:“既然不能在一起,那就分开好吗?”然后我故意仰起头,强迫自己呈现一个合适的笑容。 他愣了十秒钟的时间,然后伸手替我擦掉了左眼角的一滴眼泪。转身离开。从始至终沒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也沒有一点变化。 很快,他被夕阳拉的长长的背影便跟着他一起消失在一片黄昏中。我还是站在原地,突然觉得这里什么也不剩下。 那天傍晚我在那里站了很久,就连我自己也忘了自己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直到夕阳彻底沉入远山。 晚风吹來。星光稀落。又是一个万家灯火的夜晚而已。 我离开那棵榕树的时候,它正深情地凋落着最后几片叶子。然后我最后看了它一眼,很安静地转身走开。 突然间才发现,原來我在离开这个学校的时候竟然沒有一点不舍,或者说之前怀念的那些景物之类的东西突然间变得沒有一点意义包括一些曾经我以为一辈子也玩不了的东西。就像我坐上公车上的时候,头靠着窗,连回头再看一眼这个学校的想法也沒有。 但是心里很平静,尤其是眼角的余光里窗外疏忽既逝的错落霓虹像是不曾在的时候。我并沒有产生什么光阴易逝的错觉,我只是感觉,其实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什么也不剩下。 如果说还有什么剩下的话,我只能想到以往的那些回忆。忘了说,从他转身的下一刻,一些叫做回忆的东西就开始活跃起來。并不是真的在回想,只是永远的摆脱不了。片段的,亦或是零碎的,开始在记忆的星河中前赴后继。然后我哭了,只是一滴很简单的泪水,顺着眼角一直滑落到嘴角。我感觉到了它的温热,像是另一个昨天。 我甚至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分手后的夜晚,这只是一个又一个再稀疏平常不过的夜晚之一。而我和夕迟,不是分开了,只是不再彼此身边了。即使我知道可能一辈子也只能这样了。如果说,这些都是我自找的,我不会反对。因为我心里清楚,爱情有时候像青春,越凄惨越美丽。那么为了那些不得不美丽的东西,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代价。 然后你心会明白,这代价或许就是你一辈子最难得的幸福。你也会跟着明白,错就错了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余地。 可是我的夕迟。我沒想到这个离别太仓促。再见面的时候,已经是两年以后。 可是我的夕迟。我还想说一次。我爱你。一辈子。 第十五章 :夕迟 【夕迟】 我在第一个转角回头,正好撞见了夕阳最后一抹余辉。 那棵梧桐下,安若还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仰着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沉暮的天边稀疏散落着的几颗星辰。美极了,我在心里赞叹,一滴泪水就在这个时候安静地淌了下來。 然后我就站在这个安若发现的了的地方默默地望着她,望着她小小纤弱的身体,被晚风吹得微微摇摆的衣服。以及,她美丽的遮住了额头的长头发。我忍不住想,要是能一辈子这样看着她,就算是分手了又有什么关系。只有这个时候,她那小小的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吹倒的身体才像是永远不会离开我。古老的汉语用它美丽的语言把这种离别诠释的淋漓尽致,两个字,沒有任何起程转折:相思。 只是那个时候我沒意识到,等待我的是一场两年的离别。 夜幕下她苍白的脸色消失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我这辈子最爱的女生正在离开。那个时候特别想冲上去抱住她,我想告诉她我爱她,我一辈子只能爱她。但是她憔悴的背影美丽的不断消失在夜色中的时候,我心里唯一想到的,就是祝福她,祝她幸福。祝你幸福,小安若,我的小安若。或者说,我终于意识到,放她离开或许才是真正的选择。 然后我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努力,如果你是个男人的话,就用你的奋斗把她追回來。这世上,再难也沒有什么事情办不到。绝对。绝对。 当我回过神來的时候,她已经彻底消失了。最后还是忍不住沿着她离开的方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不知不觉地就在到了学校门口的公交站牌下面。沒有公交在这里停下,只剩下大小的车辆來往呼啸穿梭出整条街道的炫目光河,以及,偶尔从身边经过的行人。 我沿着这条熟悉又陌生的街道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看着眼前不断闪烁着的一切。心里不断的回想着我和安若之间的点点滴滴,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时候,就在这条街上,忘了是因为什么事,我们像两个两小无猜的小孩一样不顾一切地相互追逐。结果我很轻松地就追上了她,却沒想到不小心碰疼了她的小手,最后惩罚是我要背着她一直走到这条街的尽头,商议完她毫不犹豫地趴了上來。开始我装作背不动,艰难地迈了几步后,趁她不注意飞快地跑了起來。紧接着她开始在我背上小女孩儿一样愉快地笑了起來,然后笑着笑着就安静了下來。把头贴在我的后背上,紧紧地搂着我。我诧异地停了下來,沉默了一会儿,我听见她静静地说:“原來从背后听你的心跳也这么明显。” 沒有人知道那个时候我心中的小安若有多可爱,尤其是她天真烂漫地听我心跳声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有多爱我,以及我有多爱她,就像我们深刻地爱着彼此有节凑的心跳声。忘了说,那次她在我背上听了很久,最后突然用让人心疼的声音问我:“夕迟,你说我可以听一辈子吗?” 突然间,我身体里的那个声音又开始呼啸起來。带着一阵质尖锐的刺痛狠狠地撞在胸口。然后我清晰地感觉到心里的某个地方,沉了一下,再一下。最后终于抑制不住地坍塌了下去。伴随着那股刺痛越來越明显地肆掠,眼泪开始再也抑制不住地汹涌起來。第一次,我觉得自己是那么沒用那么想哭。而这之前,我觉得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以为自己已经坚强到无论遇见什么也不会沒种地去哭。现在终于明白,完全不是那回事,如果一个人的心沒有彻底麻木的话,如果一个人一直沒有忘记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样子的话。那么眼泪,真的不是一件稀奇的东西。 最后我抬头,意外地发现了夜空中划过的流星,转瞬即逝,消失在了梦想已久的远方。有一个声音又慢慢地从心底升起。我记得安若问我,远方有多远?远方就在这里,我回答,每一个去过的地方,都是过去梦里的远方。然后她笑了,笑容一直从嘴角蔓延到眉梢,我又意外看见了她瞳孔里飞过的一颗流星。夕迟你看,那么美,那么美,她天真地动着嘴角,如果有一天,也许忘了吧,那时的诺言,就像玩笑话····· 第十六章 :安若 【安若】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翻开那本安眠已经的《红楼梦》,正好看见这句话。曾经我用水蓝色签字笔在下面浓墨重彩地画上直线,画完后又后悔破坏了这本书的整洁。那个时候,在我和夕迟恋爱以前吧,差不多生活中的所有时间我都用在了看书上。再后來,我便把这本《红楼梦》和其它的一些书一起放在了一个大箱子里。然后便是两年的时间,终于再次把它翻了出來。 曾经,当我还是一个从未谈过恋爱的小女生的时候。说不上为什么,也不是装高雅,总觉得那些书里面的故事是自己的一种依托。尤其是那些心情极其郁闷的时候,比方说,高考前夕那段苦闷的岁月。至今想起來还是觉得后怕。不过话又说回來,那段日子苦是苦了点儿,也还是蛮让人怀念的。(.)尤其是晚自习下后吹着晚风的草坪,亦或是某个放学的下午,漫不经心地踏着夕阳满是幻想的那一段小路。 然后到了大学,光阴这东西好像是一转眼就快了许多。快到让你觉得每一天都是恍惚的,不存在的,千篇一律的。日升日落,春去秋來,一年又一年。再一个转身,毕业了,结束了。 仿佛突然间,人生变得一无所有,是真的一无所有。是什么让我看透,原來那么多的年年岁岁,那么多的花谢花开,到最后都不过是,不过是简简单单地四个字足以概括:人生若梦。 那天晚上我是抱着这本书睡着的,好像是直到睡着以前才模模糊糊地想起我和夕迟已经分手了这件事。只不过那个时候心情变得格外的平静,似乎是,我们并不是真的分手了,一切的一切,都是梦。[.超多好看小说] 梦里我又梦见了那树经常出现在我梦里的落花,最近总是经常梦见它们。和过去的梦境一样,我看见了瓦蓝色天空上飘着大朵大朵的白云,是那种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蓝。然后我迈着轻松的步子跑了过去,跑到那棵熟悉的桃花树下,些许的花儿断断续续地飘着。这个时候又起风了,突如其來的,凉丝丝的风,把一树的桃花都吹落了下來。我于是心疼地跟着飞舞着的落花跑呀跑,最后那些落花终于在秋千旁散落下來。蝴蝶们也飞了过來。我用手拉着自己的白裙子,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我又想起了那句诗: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醒來时,我手里还紧紧地握着《红楼梦》。还是那一页,原來我一直沒翻过:愿侬胁下生双翼,随风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有意无意地看了下手机,已经八点了。然后我猛地想起,今天是夕迟离开的日子,九点五十五分的火车。心里突然说不出的难受起來,或者说悲凉,说不上为什么,我突然觉得必须见他一面,哪怕是最后一面。 然后我手忙脚乱地洗漱,像是一个刚学会刷牙洗脸的幼儿一样。明明牙刷就放在眼前,却在心里不停地想着“牙刷、牙刷·····”紧接着又开始失意一样地思索着另一件东西放在了哪里。最后自己也觉得自己很可笑,沈安若你至于吗,自己选择的结果何必自己先乱了起來。 最终我还是赶去了,二十五分钟的公车,终于在夕迟的火车出发以前把自己送到了火车站。但是看到的却是一幅人山人海的场面。 然后说不上为什么,突然觉得心里一点底也沒有。我害怕,害怕自己看见夕迟以后会在也忍不住收回昨天晚上说出的话。那也无所谓,然后我这样对自己说,你们本來就不该分开。可是下个瞬间又会很可怜笑自己一声,换句话说,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我在人群里东张西望了很久,最终还是沒有找到他。最后我在左进站口左侧的台阶上坐了下來。看了看时间,离火车出发还有十二五分钟,他大概已经进站了吧。然后我抬头,意外地看见他的背影在进站后的楼梯口闪了一下,紧接着,便是那些我不认识的人跟着上去。 我站起來,喊了一声“夕迟”,声音小的连我自己也听不清。然后盯着那个地方看了很久,很久····· 直到,脸上的泪水全部被风吹干····· 第十七章 :宋茗 【宋茗】 秋叶已落,冬雪未至,又是一个季节的结束。(.无弹窗广告)二零零六年秋天和往年的秋天都不同,因为它过的太快了,也因为我们毕业了。不对,准确说是他们,他们毕业了。就像这个秋天里漫长的落叶一样,终于在岁月的流逝中安然地滑落,谁想过,又是一代人的青春? 十一月乘衣归,十二月雪中客。然而我们心里都清楚,在那个因为凋落的太快所以荒凉的十一月里,并沒有乘衣的归客,有的只是不停地离开再离开的我们。而这个即将來临的十二月,或许会有铺天盖地热火朝天的风雪,或许会有不可一世肆掠而过的西北风,但是一定沒有的,不会归來的,便是每个人心中的那个“雪中客”。 毕业以后,程峰,我的男朋友。他终于做了一回听话的孩子,听他爸爸的话回了老家。当然了,他只是回去一段时间,年前或是年后,等他家里的事安排好了以后就会过來陪我。然后,我们一起为未來奋斗。然后,我们结婚生孩子。再然后,我们或许就老了吧。几十年。一辈子。有时候真的就这么简单,简单到你还來不及转念。 话又说回來,我是幸福的。在所有人眼里,在我自己眼里,我似乎沒有理由不感到幸福。因为那么多原本该幸福的人到最后并沒有得到幸福,而我这个如果生活在古代最幸运也不过是忍气吞声嫁入某个豪门当个妾的女人,最终却比任何人都过的幸福。然而我心里也清楚,我的幸福是因为我遇见了程峰。我爱你,程峰。如果说开始是因为感动让我爱上你,那么现在让我爱上你的是,岁月。沒错,一定是岁月吧,是它让你变成了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东西。[.超多好看小说] 然而,让我意外地是,岁月这东西竟然沒能把夕迟和安若留在一起。我一直以为,两年的时光足以,准确说是完全能够,能够让他们变成,变成彼此世界里无可取代的部分吧。可是最终他们还是分手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相信,一定有什么事情悄悄地发生过。或者是这两个还沒长大的孩子太冲动。总有一天,他们会后悔的。因为。 沒有结果的爱情,再美也只是一个转身。 徐晴雯离开那天,我们一起去送的他。也是在那天早上,我们意外地知道了沈安若和王夕迟已经分手了这个事实。所以那天我们并沒有看见夕迟,他的电话一直关机。我们在火车站等了很久,一直沒看见他的影子。沈安若也照样沒有出现过,我记得把徐晴雯送进车站以后,我给沈安若打电话的时候,她的电话也是关着的。 那天除了我和程峰,还有汤小雅和林雨凡。林雨凡还是和往常一样,时而说说笑笑,时而却很沉默。她只是在看着徐晴雯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消失在人海里,从而把她原本就妖娆的身材衬托的更加可怜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叹息了一声。我想她和我想的一样,开始觉得徐晴雯其实是个可怜的女人,无论她平常装的多么坚强、潋滟,对什么都无所谓,最终掩饰不了一眼就可以看穿的孤苦伶仃。 还有一件事,其实一起去唱歌那天晚上我就发现了。但是你们不要误会,我真的不觉得什么。而且我,我会试着像姐姐一样去面对林雨凡这丫头,看得出來,她也是个单纯善良的女生。 汤小雅也像是安静了许多,只有在回去的路上,她才自言自语地感叹了一句:“安若姐和夕迟哥,为什么那么容易就分手了呢?” 我们都沒有说话,因为这也正是所有人心中所想。但是我还是隐隐感觉到了,这件事一定与徐晴雯有关吧。今天早上一看见她我就看出來了,即使她还是装成一副谈笑风生的样子,即使她极力里掩饰着自己其实并不开心这个事实。她眼中的那种类似于凌晨五点薄暮般的目光还是轻而易举地就出卖了她。 只不过我已经不想在往下想,还有什么意义呢?我担心的,只是那个现在什么也不剩下却不得不一个人踏上异乡的夕迟,他该怎么办?我担心的,只是那个心地善良乖巧可爱的安若,她该怎么办?我担心的,只是在剩下的数不尽的悠悠流年里的我们,又该怎么办?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号的清晨,当寒冬腊月的第一缕阳光照过來的时候,我们的故事结束了。 第十八章 :那年的情书:宋茗 【宋茗】 终于又见到了沈安若,她比原來瘦了很多。记得两年前她也是魔鬼身材,不过那个时候她的一对脸蛋儿看起來圆圆的,可爱的紧。但是现在看起了,除了苍白意外最大的特点就是风尘仆仆的。我明白,这些都是因为岁月吧,两年的悠悠岁月里,我们都老了。 今天早上我和程峰一起來的医院,然后遥远地就在门口看见了她。穿着一身洁白的白衣天使服,见面以后我们來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拥抱:“好久不见。”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想死我了,沈安若小孩!”我是真的想这么说,两年沒见还真的想死她了。 “好了好了。”她莞尔一笑,已经沒有了当年那种青涩的样子,“听说你生病了,生了什么病呀?” 我故意隐晦地笑着,轻轻地看了一眼程峰。然后她看一眼程峰,笑着说:“好久不见,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 忘了说,这些年來我们家程峰也变了许多。[.超多好看小说]除了脸上一些岁月里不得不刻下的痕迹意外,还有一些东西也变了很多。具体哪里我也说不清楚,只能说是感觉,感觉他变了很多。 “是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吧?”程峰淡淡地说。 “你们两个装什么深沉!”沈安若嫣然一笑,然后装成气呼呼地质问,“别以为我不知道,老实说,是不是有宝宝了?” 我终于沒忍住笑了出來,沈安若就是沈安若,说话的样子还是那么可爱。“可能,是有一个小家伙,只是,还有待确定~”我一字一顿地说,有点不好意思,不奇怪,女人到了这个时候多少还是要羞涩一下。 “好了呀,宋茗,两年沒见变这么羞羞答答的了?”然后她转向程峰,“看你把你媳妇惯得,早看出來你是个怕老婆的男生!” 程峰淡然一笑,他现在已经变的很成熟了。(.无弹窗广告)对于这种开玩笑的话一般都是听之任之的态度,有时候他这个样子会让我气不打一出來。或者说,感觉他就像个不开窍的木头,当年偶尔开下玩笑的习惯也消失殆尽。 “听说夕迟回來了?”我忍不住问。然后担忧地看着她,因为前几天我听说夕迟回來的以后并沒有去找她,而是住在徐晴雯家里。然后我给夕迟打电话问他为什么的时候,又意外得知他沒有去找沈安若的原因是因为他去找她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 总之,我现在整个人都是糊涂的。这差不多两年的时间里,发生的一切我都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徐晴雯去了深圳,然后就在不久前带着一笔钱回这里开起了店。夕迟在深圳的工作和待遇都还不错,听说年终奖比年薪还多。当然,后來我们之间都有一些联系,他这次回來也是为了参加我的婚礼,这么问是因为我想从沈安若的眼里知道些什么。 “是呀,他回來了,和徐晴雯在一起。”她淡然地说,然后笑了笑,为了证明她并不在意。但是我的小可爱沈安若,你真的会不在意吗? “他好像只是见过徐晴雯几次吧?”我有点无力地说,因为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也不得而知。 然后她笑了笑,淡然地说:“等你结婚那天,我一定來!” 我于是挽起她的手:“快点给我做个检查吧,对了沈安若,听说你交了新男朋友,是谁啊?一会儿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什么嘛,你听谁说的?我还沒有点头呢!”她有点害羞地说。这个时候我们意外地撞到了一个和沈安若穿着一样衣服男医生,看起來还蛮英俊。然后沈安若我发现沈安若抬起头准备说对不起,却欲言又止。 “沒关系。”这个时候男医生率先说。 “不好意思。”我歉意地说,心里差不读已经猜到了**分,只不过暂时我还不想点破。至于为什么,暂时我还不想说。 “这是·····你朋友?”然后那个男医生问。 “嗯。”沈安若点点头,不再说什么,匆忙地拉着我走进去。我知道她在掩饰什么,同时我也知道,徐晴雯告诉我的话看來都是真的。 走进沈安若的办公室,感觉还蛮宽敞的,光线也还不错。我和程峰坐下以后,她很像那么回事儿地泡起了茶。看着她那副贤惠的样子,我忍不住想,要是他们还在一起,那该有多好!然后我在她的办公桌前坐下,电脑开着。打开音乐播放器,不经意地看了看,突然看见了一首歌: 手上青春,思念还有多少煎熬。偶尔清洁用过的梳子,留下了时光的线条。我的世界,但愿都好,当我想起,你的微笑。无意重读那年的情书,时光悠悠青春渐老····· 第十九章:晴雯&安若&夕迟 【晴雯】 我用两年的时间去了很多地方,深圳,广州,上海。最后,还是在深圳落了听。然后两年以后,我又站在了这里。当我再一次看见这个城市熟悉的万家灯火车水马龙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当年那份怨天尤人的勇气。有一种叫做认命的东西告诉我,也告诉所有人,哪里都一样。 我告诉夕迟,告诉所有人,我说我的钱来自于某个男人。而事实上,这个男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没有人知道,这一年里我学会了什么,经历过什么,是怎样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毕业生变成一个外表光鲜华丽内心浑浊不堪整日以泪洗面的小资。 当然了,没那么夸张,要说以泪洗面的话,我只能想到,想到两年前一个人坐火车离开的那个早上。我是真的哭了。哭的很伤心。那个时候,算了,我已经不常想起那段罪孽的岁月了。 然后一转眼,二零零九年的夏天,夕迟回来了。比原来瘦了很多,意外地是,突然变得会说了很多。比方说,我们一起去江滩喝啤酒的时候,他会很像那么回事儿地把瓶子竖起来喝。 有时候还装模作样的和我一起点上一支烟寂寞地抽着,只不过技术太烂。一支烟的时间里,总要被呛上几次。 那段儿时间我受伤刚好,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不过是被一辆该死的汽车撞了一下,一下而已。然后我就在沈安若效劳的那家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忘了说,这丫头把我照顾的听好。 但是在夕迟回来后没几天,在他第一次看见沈安若的那个傍晚,也看见了沈安若的身旁多出的那个人。意料之中的,他转身,然后离开。 在那以后的几天里,他表现的很难受,只不过难受的时候已经不再像当年那样选择沉默。然后在一个他喝成一滩乱泥的晚上,我们躺在了同一张床上。我们在意识模糊里解开了彼此的扣子,又在意识模糊里沉沉的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什么也没发生。 那天中午,夕迟走了,我没有挽留。因我知道留不住他,我也不是那种会挽留别人的人。走的时候他说:“对不起。” “没关系。”我淡然一笑,“不是什么也没发生吗?”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发生点儿什么。 因为在他喝醉的以后这些都是我的安排,然而说不上为什么的是,我发现自己差一点哭了出来。更何况,就算只是解开了我的衣服,他清醒以后也会很愧疚吧。因为他和程峰都是那种不会伤害朋友的人。或许吧,人一辈子总会遇见几个值得记住的人,值得珍惜的友情。就像我们五个,不知不觉间,爱和恨都已经不存在了。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岁月吧。 【安若】 那天我又翻开了两年前的合影照,照片被我镶在木制的镜框内,一直摆在我的床头柜上面。那张照片上面,每个人的笑容都很明显,最中间站着自然是徐晴雯,那个时候的她和现在的她比起来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右边是手挽着手的宋茗和程峰,天生的夫妻相再配上幸福美满的微笑,和他们即将到来的婚礼形成了很好的遥相呼应。 站着右边的,自然就是我和夕迟。那个时候我们也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不停地在眼角的余光里“相视一笑”。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我和夕迟一直都是幸福的,在那种幸福里,争吵,牵手,点头摇头,哪怕一点点细微的不能再细微的小动作都不过是承托我们很幸福的替代品。 然后看着看着,两年的时间,终于等到了夕迟回来的消息。那个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两年以来,我从来没有想过去联系他或者去找他了?为什么他也有回来找过我了?哪怕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有。 很快这一切都有了答案,我知道了,原来他一直呆在徐晴雯那里。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我也喝了酒,喝的乱醉。我在关掉灯光没有一点声音的屋子里,用眼泪把两年来所有的等待和煎熬哭的干干净净。然后一觉醒来,我觉得,自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 2009年的十月,是一阵又一阵的西北风,一场又一场的落叶。 江城又开始冷起来了,所有的落了满地的落叶都可以证明,那是秋天。它总是会在某个清晨,某个午后,突然随着一股冷空气粉墨登场。那段时间,我意外得知夕迟早就离开了江城,而且连宋茗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不过宋茗告诉我,她和程峰的婚礼推迟到冬季的时候,因为两年前的那个冬天,她们在一夜之间决定了要和对方过一辈子。 月末,宋茗和程峰开始忙着布置他们的婚礼,他们把婚礼选定在教堂里举行。说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那个地方*肃穆,适合海誓山盟,适合白头偕老。以及,适合婚礼。 我又想起来了,两年前夕迟曾经说过,我们要一起结婚。 只不过再一次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只是轻轻地推开了窗,看见了外面飘得满世界都是的梧桐树叶子。突然间,很想亲近亲近它们,举得它们每一片,都是回忆里轻轻落下的一部分,轻轻落下的,一部分。 我想起了四年前那个秋天我和夕迟的那一幕,想起了那棵多年不见的梧桐树,想起了那个时候傻傻的站立在那里的我。而如今,当我怀着当年的那份心情去欣赏这些落叶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一无所知的女孩。 夕迟,看来错的不是我们,错的是天空。我们都是蔚蓝的天空上流淌的一片孤单的云彩,被风一吹,就算了。 【夕迟】 二零零九年农历十月初五的冬天终于开始下雪了,一场接着一场,中间偶尔的停歇丝毫不影响气氛。 我记得那天晚上天气预报说西伯利亚的冷静又要来了,没想到,一夜之间。整个世界又被染成了白色。我是在早上七点钟的时候推开窗,发现外面是一望无际的雪地,天空中还满是雪花。 沿着我开窗的方向一直眺望下去的话,在这片雪地的尽头,那里静静地躺着我的父亲。我记得小的时候,爷爷奶奶离开的时候,父亲指着湛蓝的天空对我说,他们去了那里,那里是美丽的天堂。那个时候,我的父亲,还被我称作爸爸的父亲,他还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阳刚而又慈爱的神情,仿佛永远也不会弯曲的肩膀。虽然不善言语,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只要他笑起来的时候,你永远不会忘记那种仿佛全世界融化的幸福的温暖的,家的感觉。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小时候总是把我放在肩头的父亲,他会告诉我,那个飘满白云的,湛蓝的,一望无际的地方,叫天堂。 前年春天,我回家看他的时候,他已经是满头白发、奄奄一息的——老父亲。一个月后,他在一场睡梦中彻底离开了我们。 在那个至今已经远去的年代里,包括一些叫做伤痛的东西,也慢慢被我遗忘了。而现在,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忘却了多少人,多少事,只是意识到自己永远都像是活在一场梦里。在这场梦里,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妥协,也学会了安然。我知道当末日到来的时候你该怎么做,你只需要,坦然、坦然,再坦然,把一切都看成即将过去的梦。或许吧,我只是在昨天的梦里忘记了从前,在今天的梦里忘记了昨天。人生到头来,不过是,不过是一场不断被遗忘却总有一个终点的,梦吧。 那场大雪落得满世界都是的时候,我乘上了去江城的火车,去参加宋茗的婚礼。 那个时候,江城也下着铺天盖地的大雪,满世界的洁白里。教堂里的钟声格外悦耳,我知道,它是在以自己的*向世人宣布,婚姻是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是每一段爱情最后一个最美好的结局,所以不容亵渎。每个人,每个来参加这场仪式的人,都要怀着虔诚的态度,诚挚的祝福,以及,最美好的愿望。 宋茗和程峰手牵着手出现在人们面前,以赏心悦目的笑容衬托着他们此时此刻激动的心情。在那个经久不衰的幸福笑容里。我又想起了几年前我对安若说过的话。我曾经无数次的在梦中把她变成我的新娘,变成像今天的宋茗一样,穿着冬天一样的婚纱站在教堂的最前端和我相视一笑的,我的新娘。 在这最美好的时刻,我一眼看见了坐在最前端的徐晴雯,看见了两年不见现在却端庄优雅的汤小雅和林雨凡。失望地是,她们的身边并没有我的小安若,但是我知道,她一定在这里。 然后,当我把最远的角落都看过一遍以后,回头,发现她就坐在我左边不远的地方。我的小安若,你还是一个人孤单地杵在那里。穿着那年冬天穿过的外套,天真地看着前方,微微地笑着,一脸的祝福与安然。 两年了,我们终于再一次目光相接,却是相对无言。然后,我在视线被一种透明的液体模糊的那一瞬间,看见了从安若脸上滑下了一滴晶莹剔透的泪水。我在那滴泪水余温尚存的时候,用此去经年的勇气和十七岁那年的笑容单膝跪地—— ——嫁给我吧,沈安若。 ——二零一三年年初二。 【晴雯】 我用两年的时间去了很多地方,深圳,广州,上海。最后,还是在深圳落了听。然后两年以后,我又站在了这里。当我再一次看见这个城市熟悉的万家灯火车水马龙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当年那份怨天尤人的勇气。有一种叫做认命的东西告诉我,也告诉所有人,哪里都一样。 我告诉夕迟,告诉所有人,我说我的钱来自于某个男人。而事实上,这个男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没有人知道,这一年里我学会了什么,经历过什么,是怎样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毕业生变成一个外表光鲜华丽内心浑浊不堪整日以泪洗面的小资。 当然了,没那么夸张,要说以泪洗面的话,我只能想到,想到两年前一个人坐火车离开的那个早上。我是真的哭了。哭的很伤心。那个时候,算了,我已经不常想起那段罪孽的岁月了。 然后一转眼,二零零九年的夏天,夕迟回来了。比原来瘦了很多,意外地是,突然变得会说了很多。比方说,我们一起去江滩喝啤酒的时候,他会很像那么回事儿地把瓶子竖起来喝。 有时候还装模作样的和我一起点上一支烟寂寞地抽着,只不过技术太烂。一支烟的时间里,总要被呛上几次。 那段儿时间我受伤刚好,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不过是被一辆该死的汽车撞了一下,一下而已。然后我就在沈安若效劳的那家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忘了说,这丫头把我照顾的听好。 但是在夕迟回来后没几天,在他第一次看见沈安若的那个傍晚,也看见了沈安若的身旁多出的那个人。意料之中的,他转身,然后离开。 在那以后的几天里,他表现的很难受,只不过难受的时候已经不再像当年那样选择沉默。然后在一个他喝成一滩乱泥的晚上,我们躺在了同一张床上。我们在意识模糊里解开了彼此的扣子,又在意识模糊里沉沉的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什么也没发生。 那天中午,夕迟走了,我没有挽留。因我知道留不住他,我也不是那种会挽留别人的人。走的时候他说:“对不起。” “没关系。”我淡然一笑,“不是什么也没发生吗?”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发生点儿什么。 因为在他喝醉的以后这些都是我的安排,然而说不上为什么的是,我发现自己差一点哭了出来。更何况,就算只是解开了我的衣服,他清醒以后也会很愧疚吧。因为他和程峰都是那种不会伤害朋友的人。或许吧,人一辈子总会遇见几个值得记住的人,值得珍惜的友情。就像我们五个,不知不觉间,爱和恨都已经不存在了。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岁月吧。 【安若】 那天我又翻开了两年前的合影照,照片被我镶在木制的镜框内,一直摆在我的床头柜上面。那张照片上面,每个人的笑容都很明显,最中间站着自然是徐晴雯,那个时候的她和现在的她比起来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右边是手挽着手的宋茗和程峰,天生的夫妻相再配上幸福美满的微笑,和他们即将到来的婚礼形成了很好的遥相呼应。 站着右边的,自然就是我和夕迟。那个时候我们也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不停地在眼角的余光里“相视一笑”。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我和夕迟一直都是幸福的,在那种幸福里,争吵,牵手,点头摇头,哪怕一点点细微的不能再细微的小动作都不过是承托我们很幸福的替代品。 然后看着看着,两年的时间,终于等到了夕迟回来的消息。那个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两年以来,我从来没有想过去联系他或者去找他了?为什么他也有回来找过我了?哪怕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有。 很快这一切都有了答案,我知道了,原来他一直呆在徐晴雯那里。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我也喝了酒,喝的乱醉。我在关掉灯光没有一点声音的屋子里,用眼泪把两年来所有的等待和煎熬哭的干干净净。然后一觉醒来,我觉得,自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 2009年的十月,是一阵又一阵的西北风,一场又一场的落叶。 江城又开始冷起来了,所有的落了满地的落叶都可以证明,那是秋天。它总是会在某个清晨,某个午后,突然随着一股冷空气粉墨登场。那段时间,我意外得知夕迟早就离开了江城,而且连宋茗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不过宋茗告诉我,她和程峰的婚礼推迟到冬季的时候,因为两年前的那个冬天,她们在一夜之间决定了要和对方过一辈子。 月末,宋茗和程峰开始忙着布置他们的婚礼,他们把婚礼选定在教堂里举行。说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那个地方*肃穆,适合海誓山盟,适合白头偕老。以及,适合婚礼。 我又想起来了,两年前夕迟曾经说过,我们要一起结婚。 只不过再一次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只是轻轻地推开了窗,看见了外面飘得满世界都是的梧桐树叶子。突然间,很想亲近亲近它们,举得它们每一片,都是回忆里轻轻落下的一部分,轻轻落下的,一部分。 我想起了四年前那个秋天我和夕迟的那一幕,想起了那棵多年不见的梧桐树,想起了那个时候傻傻的站立在那里的我。而如今,当我怀着当年的那份心情去欣赏这些落叶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一无所知的女孩。 夕迟,看来错的不是我们,错的是天空。我们都是蔚蓝的天空上流淌的一片孤单的云彩,被风一吹,就算了。 【夕迟】 二零零九年农历十月初五的冬天终于开始下雪了,一场接着一场,中间偶尔的停歇丝毫不影响气氛。 我记得那天晚上天气预报说西伯利亚的冷静又要来了,没想到,一夜之间。整个世界又被染成了白色。我是在早上七点钟的时候推开窗,发现外面是一望无际的雪地,天空中还满是雪花。 沿着我开窗的方向一直眺望下去的话,在这片雪地的尽头,那里静静地躺着我的父亲。我记得小的时候,爷爷奶奶离开的时候,父亲指着湛蓝的天空对我说,他们去了那里,那里是美丽的天堂。那个时候,我的父亲,还被我称作爸爸的父亲,他还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阳刚而又慈爱的神情,仿佛永远也不会弯曲的肩膀。虽然不善言语,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只要他笑起来的时候,你永远不会忘记那种仿佛全世界融化的幸福的温暖的,家的感觉。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小时候总是把我放在肩头的父亲,他会告诉我,那个飘满白云的,湛蓝的,一望无际的地方,叫天堂。 前年春天,我回家看他的时候,他已经是满头白发、奄奄一息的——老父亲。一个月后,他在一场睡梦中彻底离开了我们。 在那个至今已经远去的年代里,包括一些叫做伤痛的东西,也慢慢被我遗忘了。而现在,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忘却了多少人,多少事,只是意识到自己永远都像是活在一场梦里。在这场梦里,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妥协,也学会了安然。我知道当末日到来的时候你该怎么做,你只需要,坦然、坦然,再坦然,把一切都看成即将过去的梦。或许吧,我只是在昨天的梦里忘记了从前,在今天的梦里忘记了昨天。人生到头来,不过是,不过是一场不断被遗忘却总有一个终点的,梦吧。 那场大雪落得满世界都是的时候,我乘上了去江城的火车,去参加宋茗的婚礼。 那个时候,江城也下着铺天盖地的大雪,满世界的洁白里。教堂里的钟声格外悦耳,我知道,它是在以自己的*向世人宣布,婚姻是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是每一段爱情最后一个最美好的结局,所以不容亵渎。每个人,每个来参加这场仪式的人,都要怀着虔诚的态度,诚挚的祝福,以及,最美好的愿望。 宋茗和程峰手牵着手出现在人们面前,以赏心悦目的笑容衬托着他们此时此刻激动的心情。在那个经久不衰的幸福笑容里。我又想起了几年前我对安若说过的话。我曾经无数次的在梦中把她变成我的新娘,变成像今天的宋茗一样,穿着冬天一样的婚纱站在教堂的最前端和我相视一笑的,我的新娘。 在这最美好的时刻,我一眼看见了坐在最前端的徐晴雯,看见了两年不见现在却端庄优雅的汤小雅和林雨凡。失望地是,她们的身边并没有我的小安若,但是我知道,她一定在这里。 然后,当我把最远的角落都看过一遍以后,回头,发现她就坐在我左边不远的地方。我的小安若,你还是一个人孤单地杵在那里。穿着那年冬天穿过的外套,天真地看着前方,微微地笑着,一脸的祝福与安然。 两年了,我们终于再一次目光相接,却是相对无言。然后,我在视线被一种透明的液体模糊的那一瞬间,看见了从安若脸上滑下了一滴晶莹剔透的泪水。我在那滴泪水余温尚存的时候,用此去经年的勇气和十七岁那年的笑容单膝跪地—— ——嫁给我吧,沈安若。 ——二零一三年年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