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丘唯狐》 请假 西元这两天要向各位请两天假了,十一的时候将有大量存稿。之后就不会有断更了。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一下。奋斗的孩子都是不容易的!~ 祝大家十一长假快乐哦!~到时候就可以看到我们的小说继续更新啦!~ 告示 今天西元思考了很久剧情的发展,但是还没有一个最满意的,明天一定要有突破。 今天请个假吧,让西元思考一下剧情脉络。 但愿大家能喜欢这本作品、十一长假刚刚结束,亲爱的读者们忙吗?希望今天大家都能好好休息,做个好梦,晚安啦,10.8号!~ 感谢信 夜幕降临的时候,一个人开始敲击着键盘。 起初,这只是一个梦想。 有本自己的书,自己的读者,认识群喜欢读书的朋友。于是便有了一个开始。 我无比的庆幸我这样做了。 有人说有些事情,年轻的时候不做,等到年老了可能就不会去做了。有那么一天,我真的开始用键盘敲字,然后看着一个个雀跃的精灵跃然屏幕上。 一直问自己,这样做会有结果吗? 回答是无论怎样,这都是我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最起初的梦想也许是一种冲动,但是要将这种冲动化成延蔓不断的力量是很难的。幸好遇到了你们——一群和我有同样爱好的朋友,一群喜欢我的作品的读者。这一天,我觉得我不再是一个人在这里努力。 很感谢每一位关注着这部作品的朋友。 也许一个点击,一个投票对于你们来说都是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那却是另我每天无比开心的事情之一。 如果数字会说话,那么我想我做的这些就都是值得的!~ 鸟儿飞过的痕迹,天空会记得,不只有天空会记得!~ 请假啊请假 同志们,今天的稿子是交不上了,详情请见明日两更!~对不住啊,病了,最近天气变凉,请大家注意增添衣物。 小假条 亲们,今天呢学校要交论文,所以我要熬夜了……明天我会努力补上的!~希望各位见谅!~ 喜讯 今儿,【青丘唯狐】正式vip了。做为【青丘】粉,我想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是大家共同的努力,也是对作品的肯定。在此要感谢各位默默地支持我的朋友们!~千言万语都在文章中了,努力ing.年末了,大家要好好休整,新年新气象。 西元在此向大家致以诚挚的感谢!~ 又开张了!~ 话说,时维旧历三月,又是个草长莺飞的日子。所谓“惊蛰”也都过了多时,小狐狸也该从洞里爬出来了吧!~ 最近由于比较忙,对不起观众啊!~ 虽然接下来的日子里,不能说是每天都有更新吧,但是我会尽量努力的。 “总而言之,回归啦!~” 2013!~ 加油!~ 西元 第一章 白荀 在浩渺神州大地的南方,有一座城坐落于青丘之上。灵狐世世代代在此处繁衍生息。所谓灵狐,通体雪白如织锦,毛发柔软如蚕丝。千年可修的人形,再千年便可多修得一尾。天资聪慧可得九尾。 青丘多山,山之高者,名曰狐歧。 狐居于山洞,以族为群,以家为居。 传说:“得九尾之日,便是灵狐飞升之时。”这可不只是个传说,两千年以前,我们曾经亲眼目睹了一只九尾天狐的飞升,那个人就是我的哥哥白荀。既然有了先河,飞升成仙就成了这几千年来所有狐族的目标。 “飞升了,光宗耀祖;不飞升,没入黄土。” 老族长定下的誓言变成了每个狐狸的口号,大家世世代代地为着这个口号奋斗着!~至今还有一个碑伫立在狐岐山山脚下,名唤公德碑,上面就有白荀的名字。大约有十个狐狸的身长那么高,看上去甚是雄伟。上面还刻着白荀飞升的故事。 我对他飞升的故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因为那些时日,我都是亲见着的.对于白荀的事情我都是在清楚不过的了。 白荀飞升对于我而言,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变化。只不过平日里很少能够看到他。这倒也让日子轻松了不少。我窝在狐狸窝里数着毛。在白荀看来,日子永远是不够用的。这就是我和他的不同,因为我可以平静的在这里数毛,而他永远是疲于奔命,并且乐此不疲。我得感谢上苍,终于让他飞升了。 我已经活了有三千年了,终于有了个人型。也算是出息了,可是白荀还是总说我。 那闭关练功的日子,我本来是想混出去玩的,结果被他发现拎了进去。而我只得“唔嗷”一声。 从小就是白荀管着我的,我是家里最小的一个,老十三。 “哥,你就不能给我点面子,我都有两个尾巴了,你还拎我耳朵!?面子懂不懂?!”我变成了原形,围着他打转。 多数的时间,我都是化作原形的。 倒不是我有多喜欢这原形,毕竟我已经这样三千年了。 六道轮回中,动物若是想要成仙便是要走妖这道的,别无他选。若是在阳寿尽时还未修炼成形便是要去地府拜见阎王老爷的。所以我活的第一千年很辛苦。基本上从来没有玩过,也没心思数毛。每天白荀都给我讲地府吓人的故事。 白天忙着修炼,晚上忙着做噩梦……都是让白荀给逼出来的。 他说我睡觉的时候特逗,做噩梦的时候会唔嗷一声,然后爪子会抖。反正我是没有见过。但是醒来的时候,有时真的就是他抓着我的爪子。 白荀曾经说过:“小唯,你睡着的时候可比你醒着的时候厉害多了。搞不好哪天这狐狸洞都让你拆了。” 这不是都是他吓的。 天天说飞升阿飞升,只有飞升了才不会受到威胁。 在白荀面前,我总是喜欢变回原形。他比我大很多,只有我变成狐狸的时候,他才会想起来,原来我还很小(针对他而言)。这时候,他就不会难为我了。 “小唯,你就不能听听话?!以后哥哥要是飞升了,谁还有工夫照顾你?你不得赶紧追上我的脚步?”我刚溜到门口,又被他拎回了石壁前。 好吧好吧,修行!~ 修行是个苦差事,一个狐,一片寂寞。这就是我对修行的理解了。 白家的老祖宗是白浅上仙,她曾经留下了一块石壁。 这面石壁上记载着狐族修炼的心经。祖训是要我们各自修行,各自参悟。 准确的说,那是一块无字石壁,石壁上的字是仙法机缘幻化出来的,只能看到自己修炼到的那一层。旁人看了只能知道那是块巨大的玉石而已,通体透亮,遮天蔽日。它被放在了狐岐山灵狐洞内的最底部,就像顶梁柱一般支撑着这里。所以白荀从来不让我在这里打瞌睡,怕我睡着了在上面磨爪子。 我不知道白荀修到什么地步了,他也不知道我。幸好他不知道,要不然他一定又会说我。 他没跟我显摆过他的九条尾巴。甚至于我从来都不知道他有九条尾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总是看着我的两条尾巴叹气,总是说我进步的慢。 他闭关的那段日子有多少年我都不记得了,总之我当时非常相信“不是他飞升,就是我飞升。总有个人忍不了对方,一定会忘我地勤学苦读,然后飞升成仙……” 我想大概是他终于忍受不了我,有一天他叫醒了正在打瞌睡的我,“小唯,醒醒,哥哥要飞升了,你记得别出来,千万别出来。等到雷声都停了,你再出去。” 我揉揉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随口地“哦”了一声,就看他幻化成了九尾灵狐,飞了出去。 他很紧张地说出了这些话,我却没有好好地听。九尾灵狐经过这次天劫便可变为九尾天狐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雷声震天。我第一次紧张害怕起来。该不会弄出人命吧……飞升是很危险的,就像当日修炼人形,都是不成功便成仁的。我紧紧地抓着尾巴,为白荀祈祷。幸好我有两个尾巴,要不然都不够抓的。 那天我很没出息地吓哭了。闭关就闭关吧,飞得让我也闭关,这飞升是多危险啊。 外面一直响着震天雷,我捂住了耳朵,可整个山洞都在摇晃。我吓坏了……本来那里只有我们,可现在剩下我,我很怕这个洞塌了,很怕再也出不去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十道震天雷都轰向了他,那得有多疼啊?! 我站在那块功德碑前面打了个寒噤。 还是回去数毛吧. 别的狐狸不大理解我为什么总是这么懒洋洋的.我想如果他们看到什么叫炸狐狸,他们就明白了. 那天,轰天雷停止的时候,我才敢偷偷地推开石缝.从门缝里我看到了外面浑身焦黑的白荀.当时我脑袋嗡的一声.白荀是很乖巧的男生,他从来没打过架(当时也没有人敢和他打).我甚至从来没看他受过什么伤.除了他胸口的那道疤痕,他几乎是完美的. “哥,哥你醒醒,你别这样啊?!你还活着吗?帮帮我,谁来帮帮我?!”白荀的皮肤都有些灼伤了.那么美的他,一向最吝惜自己的毛发.如今怎么可以这样? 那天狐族的人围了一圈,可是在这个关头却都摇摇头四散而去. 我白唯三千年来从来没有求过人,可如今为了哥哥,我跪倒在大长老面前,“长老,你不记得了吗?哥哥是咱们狐族千年来的优秀俊杰啊,他是咱们狐族的希望。你不能不管他啊!~哥哥他马上就醒了,我求求你。救救他吧!~” 就是这样,当需要他们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能站出来的. “这几千年最厉害的白狐难道也不行吗?”一位长老摇着头,拂袖,走回了自己的洞穴. 天空下着大雨,土地有些泥泞.我不能让白荀死,就算死也不能死在这里.我背着他艰难地向狐医那里走去. 狐医把脉的时候,摇了摇头. 我当时深呼吸了一下,吸回了泪水.我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要死的狐狸,我们医馆是不接受的.怕坏了名声.姑娘自便吧.”狐医没有看我的眼睛.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家常便饭,就像是赶走一个乞丐. 我也没有难为他们,只得带着不省人事的白荀回去. 摔倒了,身上浸满了泥浆.让我满意的是,我没有让白荀的身上沾上一点不干净的泥土.他是爱干净的,一点不洁都无法忍受. 这是我做狐狸以来经历的最大的事情. 白荀曾经就跟我说过,”只有生死才是大事.” 我当时并不明白.现在我懂了. 我宁愿他是一个狐妖,也不想让他冒着这么大的危险作一个狐仙. 就算世代万人景仰,我只要一个活着的,能够活蹦乱跳的哥哥.虽然他活着的时候也从来不会活蹦乱跳. 回到洞里的时候,我抱着他使劲儿的哭. 以前听娘亲说过,千年灵狐的心头血可以医治百病. 我不知道能不能救活他.但是当时他还有一息尚存.我一手托住他的腹腔护住他的心脉,另一只手抓开了胸腔,取血. 那撕心裂肺地疼痛让我几乎昏厥过去,我苍白着脸色,喂他喝下,然后昏倒在他身边. 那时他受伤第一日. 我告诉自己他是活着的. 慢慢地我记不清日子了,只是知道如果他再不醒来,我们便都死了.不知道地府一下子来了来个千年狐魅,会不会引起一阵噱头. 最后一碗血灌下去,剩下的我就不知道了. 好在他醒过来了. 他醒的时候,我倒在他身边,脸色雪白,再无生气.而他身受重伤. 他用他的狐狸珠子救醒了我.我看到他的时候,也看到了他胸口的那道巨大的伤疤.再看看我的,我就明白了.在我出生以前,他曾经救过一个人,也是用命换的. ps:#倾世小札#之后,西元的力作,#青丘唯狐#粉墨登场!~求收藏!~ 第二章 白荀(2) 好吧,如果让白荀知道我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了一个二,他一定会拎起我的脖子,把我从空中甩出去……但是没有办法,这真的是第二章。 白荀如果看到,我也只能对他说:“哥,这是命!~” 进入正文…… “哥,你再不活我就死了.”我看着他白了一眼. 白荀整理了一下我的乱发,”咱们狐族可是最爱干净的,怎的就你头发这般凌乱?你这般不懂得照顾自己,让我怎得放心啊!要不是你修为浅,本来飞升也想把你带着的.” 我咧咧嘴角,”别了,二十道轰天雷,莫不是要了命.保命要紧.要不是我懒点,还有谁能救你?” 通体雪白的毛发中,平白地多出了个血红的口子,还真的是让人心口一痛.幸好白荀挺过来了.这也算是值得了. 我正在酝酿大喜大悲的情绪中,而白荀突然和我说了一句话:”小唯,我想和你说一件事情.” 我以为他既然是开口,必定是感谢了. 他转了个身背对着我,淡淡地说.”看到你能这样子的救我,这兄妹一场总算是没有白当的.但是我想说的重点是:神仙的气息本来就如同游丝,修为高的神仙基本上是让人感觉不到气息的.” “哦.”我应了一句。 他忽而转了过来说:“小唯,你明白我要说的是什么了吗?” 我看着他愣了愣。 “我那天被撼天雷劈了之后,不是要死了。而是飞升的一个过程。气息变得越来越微弱。我不知道是谁那么少根筋告诉的你我要不行了!?这不是坑神仙吗?!”白荀气愤地说着,双手攥拳捶了一下。“别让我知道!~” 敢情我这一刀刀的是白挨了。“哥哥,你是在怀疑我的智商吗?为了医治你我的性命都快搭进去了……”我听着他说这话,无限感伤。何止我冒着性命危险救了他是我无知了。 “当然不是了。你不知道我看到你能够为哥哥冒险,心里面有多开心。你看看,你宁愿冒着生命危险也没有放弃我是不是?亏了你没有按照某些无知的狐狸告诉你的把我下葬啊什么的。要不然我这魂魄可是该怎么办啊?”白荀坐到床边,和我双手相对地输送了些真气。“小唯,我还是不甘心,你赶紧告诉我是谁那么白痴,告诉你我不行了的?这可是谋杀神仙……亏我有个好妹子,不然还就稀里糊涂地死掉了?我这可是修行了几千年的道行啊!~别让我知道是哪个狐崽子!” 我大致地思索了一下,说:“白荀,实不相瞒,当时大家都是这么以为的。大长老都说没有希望了。狐医都让我赶紧把你抬走。” 白荀抽动了一下嘴角,彻底没有了表情。 我变成了狐狸,爬在他的背上问:“你是不是觉得狐族没有希望了……” 白荀闭上了眼睛点了点头。“你飞升那日,一定要告诉我。我得看着你,省得让哪个白痴给埋了。” 可怜我的千年狐狸血了。 我们狐族旧居青丘,而在这青丘之上,唯独我们白家尊大。原因就在于我们家一直保存着狐族最纯净的血统。灵狐一脉,也就自然以我们为首了。而我怎样也不会忘记我那天是怎么求人的,而他们又是怎样用避之不及的。 白荀说我变得冷漠了很多。我只是笑了笑,“总比你好吧,就从来没见你在外面笑过。整天冰冷冰冷的,小心把这青丘的狐狸都冻上。” 几日后,白荀第一天飞向了天宇。我去送他的时候,觉得那天的天空好像特别的高。看着他消失成了一个点,我才肯回去。他这还是第一天去天庭,我在怎样也不能拿他的生命开玩笑。虽然他有资格飞上去,但也要看着他确实是到了才觉得稳妥。 我也是可以凌空而飞的,可是我只能贴着地面。 白荀问过我要不要和他一同飞上去。我爽快地摇摇头。第一是怕他学艺未精,再把我一起掉下来。第二,则是因为我还没有资历去天庭。如果硬闯进去,恐怕会被天兵天将给炸了。我还不想做哪位娘娘的狐皮大衣。 白荀揉了揉我的脑袋上的毛,对我说:“回去勤加练功,等你飞升那一天,我一定会带你上去的!~” 他说话,我一向是信的。 这也源于他带我长大的情义,谁说的手足如衣服,对于狐族而言,这一身皮衣也只有这么一件。一件就够了。心心念念的都是这些许年来白荀无数次地为我背黑锅啊,什么的。不知道这家伙成了仙还会不会罩着我。 他这般一走,便会少了很多美眉狐狸送吃的过来,想来他到了天界似乎也是一样会有那样的待遇的。想到这儿,我也有了些许飞升的念头。可是想起那天的轰天雷,回头看看我的两条尾巴,我又打了个寒噤。消停地活着吧…… 经过青丘的坟冢,很容易看到那些错落地排列着的狐狸的墓碑。也许有些有修炼的,也许有些是没有修炼的,总之,是没有修行成形的。这就是妖族的命运。 百年练,千年修,方可为人形。即便是这样,也是徒有其形,狐不是人,不懂得人心。 我这样觉得。 忘记和大家介绍,我叫白唯,白浅是我们的老祖宗,白荀是我哥哥。而我此时还是一只有两条尾巴的灵狐。可我已经三千岁了,按照常理本来是该有三条尾巴的,可是由于怠惰,第三条尾巴还始终不见出现的苗头。我也纳闷儿呢,怎么才能出现第三条尾巴…… ps:亲们,即已经完结的#倾世小札#/mmweb/1685113.aspx之后,西元的玄幻仙幻新作#青丘唯狐#发布了。希望一样可以得到大家的喜爱与支持!~ 第三章 堕落小狐 一个人走向狐歧洞的方向,这还是我第一次觉得我是一个人了.在洞里终于也没有人再去唠叨那些琐碎的内容,我可以一睡睡到天大亮,也可以像狗一样地追着尾巴跑.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天以后我开始想念白荀了.想念归想念,这难得的自由还是得分外珍惜的。 似乎是以前他管教的太严了点,在他走的这段时日,我堕落了…… 我的前三千年都是空白的,每天除了修行以外,就是吃饭睡觉。乔装打扮之后,我混进了一个赌坊。掷色子,推牌九我都学会了。还好老白家有些家底,外加上我运气还算不错,也算是得了些面子的。 “哎,压大压小?赌一次赢三倍!~还有没有压的了?快下注,快下注……”一个呼幺喝六得正起劲儿的狐狸撸胳膊挽袖子的呼喊着,甚是卖力。 我从发间随意地取下了一支碧玉发簪刚要下注,就被人握住了手臂。 “谁这么大胆子?我的胳膊也是你能握着的?”以我的辈份,在这狐族即使是大长老也要敬重几分的,更何况这里都是狐族小辈。从小到大,除了我哥,就没人敢怎么招过我。这儿地盘,怎么说也是我白家的为大,谁敢如何? 还没等我回头,周围的狐狸都匍匐在了地下,头低得几乎贴近地面。这是狐族的规矩,对于仙家便是要行大礼的,以表尊重。 看到这场面,我背后顿生凉意。 该不是白荀又回来了吧……成仙了还让人不得安宁…… 我回头的时候,果然看到了白荀的那张冷得铁青的俊脸。我嬉皮笑脸地赔笑,“嗨!~你怎么回来了?” 白荀还算是配合,二话没说,只是把我拎出了赌坊。 这也好,我心里合计着,如果下次我还想来玩就不会被别人识破了。 刚走出赌坊的洞口没几步,就看见掌柜的追了上来。“上仙慢走,上仙慢走。在下早就看出来这位是白唯前辈,您看我们可是一直让她赢钱的。白家的一个子儿我们赌坊都没收。还望上仙帮忙多多介绍些生意,这点小意思,请笑纳。” 我看了看这掌柜的,“有眼光!~” 这做生意的就是做生意的,由商业头脑。没准我们狐族还是有未来的。可是他这次找错人了,我哥还真是不太喜欢这个。 听掌柜的说这些,白荀本来就拉长的铁青的脸,更加的铁青了。白荀的口才一向是出了名的好的。怎的今天就无言以对了?白荀“哼”了一声,拂了拂袖子,连理都没有理那位掌柜的,拉着我就往回走。 临走,我还听到掌柜嘟囔了几句,大概是不满白荀的摆架子之类的话。 “小唯,你能不能给你哥长点脸?若你好好修行,此时也该有三尾了。你看看,你还是两条尾巴的小狐狸,你让我怎么对白家上下交代?”白荀喝了口水继续说着:“(此处省略一万字)。” 我眼巴巴地看着白荀,将他说的话从左耳朵过滤了一下,然后将这些话从右边的耳朵撇了出去。 我总是觉得他这一回来是不同寻常的。 哪里有刚去天庭便飞回来的道理。 我往嘴里塞了几粒葡萄,含糊不清地说:“哥,我不知道你这么快回来。我要早知道,就去远一点的地方玩,没准还能再赢一盘。” 白荀听完,竟然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末了嘴里叨咕了一句,“还好,不是你就好。然后便起身向外飞去。” 看白荀形色匆匆的模样,大约是有要紧事情的,可是却因为不放心我回来了。真搞不清楚,我这么大个狐狸,能出什么事儿。 过了几日,白荀算是处理完了事情回来。我便是去问他那天回来的原因。白荀推三阻四地不说。他从来都不会骗我,只是这次,怎么他都不说。我想可能是有什么难言的事情了,也许是不方便过问的。 女孩子有“大姨妈”,男孩子没准有什么“大姨夫”,即便不是这类原因,大概也差不太多的。我点了点头,看着白荀,又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一脸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我理解了。 回头的时候,我好像听闻有磨牙的声音。大概是错觉。 白荀终于不堪凌辱地拎起了我的脖子,把我丢了出去…… 由于这种行为太过频繁,我觉得我都已经学会了滑行。展开四肢,拉扯开皮毛,然后在空中360度转圈,安稳落地。如果狐狸届有体操,我一定报名。 白荀不在的时候越来越多,大概是仙界也比较劳累。他是初来乍到我都能理解,而且非常理解。在他不在的时候,我当然也不在。 我发现了狐届好多有趣的事儿。原来狐届有这么多好玩的地方,什么茶馆儿啊有说书的,赌坊啊有赌钱的,酒馆儿啊有喝酒的,还有集市,可以买好多东西。而我一直被困在狐歧洞里三千年,对于这一切都如此陌生。狐族羡慕我白家有无字石壁,而不知道我们羡慕他们有自由。我是这样长大的,白荀也是这般长大的。虽然他说我,但是他也是能够理解我的。 终于白荀忍不住了,像三界贴出了告示,“青丘白家,有女一名,甚是顽劣,求仙友点播,指点修行。” 这不是要给我弄一名家教吗?我当时就满腔愤恨地撕了那张纸。“这是*裸地鄙视。凭什么你们都能自学,就我要找师父?”我拼死相抗。 白荀语重心长地和我说:“小唯,你可知道你这般胡闹是不对的。你要是跑到青楼调戏个小倌什么的,可让我如何是好?莫不是逼着我把你带上九重天,然后看着天兵把你做成狐皮大衣天天披着才放心。” 次日,白荀给我寻得一位师父,说是他的朋友,暂时代替他看管我。 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师父便是一个青鸟,名唤“桓飞”。 ps:亲,别忘记收藏!~求收藏,收藏,收藏啊!~ 第四章 只若初见 师父该是个什么形象,多少说书的狐狸都描述过。什么白发须眉,什么精神矍铄的。多么悠久的桥段,衬托出了多少代人的辛酸史。一朝入了师门,终身都是师门的魂…… 我当时最为忧心的还是这么个老人家,要是被我气坏了,可是罪过啊罪过。趁着白荀等所谓我的那位不曾谋面的“师父”的当儿口,我从后门偷偷地潜了出去。 白家大总管白禾看到了我,我冲他做了一个“嘘”的手势,示意他不要说话。他很识趣的点点头。白家的祖制和家规一向是很严的,但纵使是这样,我也在这千年间将这上上下下的家仆都调教出来了。本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意志,我一次又一次地开始我的冒险之旅。 结果还未出得了这玄关大门,就在石阶上被撞了回来。 这把我气坏了。 就这狐歧洞,姑奶奶我可是住了这三千年了,闭着眼睛摸都能知道门口在哪儿,怎么可能撞到什么柱子?保不齐就是哪个眼神不佳的家仆。如果说一定要是柱子,那么这柱子肯定是可移动的。 因为变成了狐狸的模样,我看着高大的物体自是比较费力的。可是我看到了一双明晃晃的鞋。那可不是我白家的鞋。奶奶的,竟然有人敢闯我狐歧洞?!我活了这么久,还没看哪个人有这么大胆子的,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张开嘴,我就要咬上去。 谁知那人并未动。 在我还未咬上口的时候,就被人拎着后脖颈拎了起来。 我依然是呲牙咧嘴状!~虽然没有咬到,气势该有还是要有的。面子!~关键是面子!~ 就这样我张牙舞爪地被撇了出去。 不用多想,能做出来这么没有狐性的事儿的,一定是我哥白荀。 “呵呵,桓飞,你可是来晚了!~舍妹这是等久了,急的。” 我被丢出去了好远,准确的说是在空中滑翔出去的。我整舔着爪子捋毛,就感到两条炽热的目光打到了我身上。我想是被电击了一般,抬了抬头,冲动了一下嘴角。 想必立于眼前这个人便是桓飞了。 我依旧是狐狸模样,他们两个耸立在我旁边,犹如山一般的突兀。我顺着桓飞的鞋往上看,打量了一下他。 怎成想竟然还是个少年。莫不是还没有我大吧。一滴汗掉了下来。就他也会比我靠谱?怎么想都想不通,白荀的脑袋是不是进水了?我“唔嗷”一声惹得他们一阵欢笑。这欢笑让我觉得寂寞了,他们根本就不懂我的狐狸心。 好吧,我承认,我是没有心的。妖是没有心的,妖只有妖灵。这便是跨越死劫的代价。狐狸都是有心的,可是自从跨过阎罗殿的那日,便已经超脱到了六界中的妖界。除非得到成仙,不然便是没有心的。那颗热切地跳动的心,早已融入灵魂中,化为妖灵,化为一颗通透的狐狸珠子。我的狐狸珠子还算是通透的。白荀说过,仙魔乃是一念思量。如果不让自己的狐狸珠通透,那么再怎样修为,也是堕入魔道。对于魔,我总是有些胆怯的,这个字看上去总让人觉得和鬼魅挂钩。 没有了心,身体便和外界的温度是一致的。没有办法自行调节。夏天的时候,身上就像是着了火。冬天的时候,身上就好似可以结冰。但这千年间,我早已经习惯了。 现在白荀是有了心的,让我有些羡慕。心是让人觉得温热的东西。我摸着没有心的胸腔,好似没伤,伤不起的孩子啊!~ 见桓飞的时候,他是人形的。羽翼好似两把利刃背在背后,竟是一点看不出那曾是他的翅膀。他到哪儿都是背着两把弯刀的,那刀刃倒是呈现出了鸟翼的形状,但是总让人觉得血淋淋的。总觉得他比较适合去做一个刽子手。 亏得还有些许的尾骨能让人辨认。不然是万万不敢说他是个鸟的。 幸好他的性格还算开朗,面目也是清秀的。虽然比不上我狐族的妖媚,但是很阳光。我对比了一下他和白荀。 两个人很是不同的。 白荀那般,倒是越发让人觉得不食人间烟火了。美得像是一幅画似的,男女莫辨。现在气若游丝的模样,更像是飞升之后的人儿了。狐族理应如此的,这是狐的模样,也是狐的命。 桓飞爽朗地笑着,走了过来,“你这妹子倒是厉害,刚才要咬我呢?!呵呵,想来这狐狸洞还真是安全,都不用找什么别的看家护院了!~” 感情上这只鸟在拐着弯地骂我,说我是看门犬吗?我缓缓地伸出爪子,悄无声息地举高,然后狠狠地在他手上抓出了几条血淋子。末了,转过身,大摇大摆地走回洞内。 还好,是只小俊鸟,如果是让我面对一个万万岁的老人家,恐怕我还真的是生不如死的。刚也算是占了便宜的,我躺在玉床上将肚白冲上,用人的姿势告诉他们我可是睡着了的,勿扰。 桓飞的手火辣辣地疼,可是又不好发作,便是将手背于身后,用衣襟挡了去。 尴尬地笑了笑,“白兄,你这妹子好生有趣哈……” 白荀一副头疼的模样。“难为你了。要是实在受不得就算了,别勉为其难。” 桓飞却是没有推辞,硬生生地把我给接下了。 临走的时候,我拼死地扒着狐歧洞的那块无字石壁,就是不放手,哪儿都不去,就是不走。白荀很无奈地把我从后面打昏了过去,拎着我的后脖颈子对桓飞说:“辛苦你了!~” 桓飞一只手拎着我的脖颈子,一只手和白荀道别。那场面好像是在拎着市场刚买了一个只被打昏过去的鱼…… 就这样我身不由己地成为了桓飞的徒弟。 后来,白荀和我解释说,他成了仙就不能常入凡尘。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他终还是不放心的。他宁愿让我狐入鸟窝。再怎样也算是有个熟人,有个照应。 ps:出去玩一趟,希望回来的时候看到好多的收藏!~ 喜欢这个故事的朋友就收了吧!~ 第五章 对鸟弹琴 洪荒年代里,能够享受最多的东西就是自由。可是作为一只狐狸,我却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自由。所以我经常幻想着外面的世界。 两天后,我就由狐岐山辗转到了蓬山。 由一个山洞,到了另一个山洞。 尽管我对白荀这种领狐狸发指的行径十分不满,但是也的确是没有办法。按照白荀的说法,我这种不学无术的小狐狸就是得看得紧一些。 我本想拿出个什么理由说服他,可是我想了半天,只憋出来了一个字“哦。” 蓬山和狐岐山大为不同。狐岐山上多是些热闹的气息,做买卖的,说书的,唱曲儿的,当铺,赌坊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直被视为禁地的青楼。道路多支,四通八达。山上莺莺燕燕地开满了花花草草。 可这蓬山却是另一番光景。 山险而多峭壁,绝壁之上又多奇松,奇松之下又常见怪石林立。山体高而陡峭,并无多余的路段。想来大多是因为鸟类振翅即可高飞的原因。山周围环绕着袅袅仙气,让人觉得这蓬山就像是蓬莱仙山的一个小缩影。在这样易守难攻的路段,自然不会有人闲来无事,多生事端。相对也是安全的。对此我并无异议。只是这山一险就不适合商贩买卖了。所以鸟类的生活也相对简单,每天衣食饭饱倒是也再无更多的需求了。可这对于我是要命的。这洞内的多处都被我抓出了深深的淋子,入目三分的感觉。 “桓飞,飞飞,小飞飞,飞飞飞……你说句话吧……”我闲的没事儿坐在石桌旁对着在那里运功的桓飞弹琴,对鸟弹琴。 这简直就是一种悲剧。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我充分地理解是什么是百无聊赖。 每天这样的日子让人有种崩溃的感觉,我无法忍受地尾巴一扫,把一个石凳抡向了他。 咚的一声,桓飞一掌开力,石凳被震成了粉末,很久才散去。 又过了良久,桓飞归了元气,终于开口说了一句“恩,说什么?” 我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拿着树枝或者什么的在鸟笼旁逗弄鸟了。这一逗就是好久才能有个回音的,主要是如果不捅到他,他是完全不会理你的。就算是理你,也只是叫一声罢了。 就这样我呲牙咧嘴地对着远方,无比愤恨地想把白荀揪出来。我宁愿听着白荀在我耳边无边无际的??拢?膊辉敢庹庋?宰乓桓龃羧裟炯Φ哪瘛?p>  好吧,坦白地讲,桓飞并不是呆若木鸡的。相反,他一向办事情都很沉着,很灵敏,反应很快。但是,他不爱讲话。这对于我来讲是个十分头疼的事儿。 “桓飞,你平时和我哥在一起也这么……额……这么深沉吗?”到了嘴边的话被我咽了下去。本来是想说他……无趣,沉闷……现代有个叫做闷骚的词,也许更符合。 桓飞终于看了一眼我,说:“恩,是的,我们交情很好,他说我听。” 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有那么多年的交情了,一块大石头和一个闹钟永远是和谐的。 我看着桓飞,貌似很懂地点了点头。 然后桓飞继续打坐。 他甚至可以用这种姿态一天,一年,十年……我的天。我觉得自己特有功劳,若不是我在这里,恐怕他许久都不会动一下,这样对身体甚是不好。由于要看管我的原因,他时不时地要经常活动,四处抓我这只狐狸。 那些年大概是青春期的原因,我总是有些叛逆的。 有人一定会怀疑都三千岁了,还青春期? 是的,我觉得这妖再没有经历情劫之前都属于青春期,不定性的。 白荀曾经千万次地叮嘱我,不要到人间去,不要到炼狱去……当然我都是记住了的。本来我还当真是没有那种念想的,但是当白荀叮嘱我之后,我就开始动摇了,那个禁足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就看一眼又不会怎样…… 于是,在白荀不在的日子里,我千方百计地想溜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桓飞虽然是白荀的挚友,但是他并没有白荀那般的年纪。单纯地从年纪上看,他应该是比我大些,有限。刚过了五千岁的生日。可是他的修为倒是比我高了许多的。 没有办法,虽然是妖界,也是拼爹的。 人家就有那么个种族。青鸟,生下来就是神族后裔了。听说他们的老祖宗曾经是精卫神鸟的后裔。 他们修成人形是要两千年的,可一旦成形便是进步神速的。是有资历晋升为上仙的。而我们狐族上一位上仙还是我的老祖宗白浅上神。 估计白荀自己打着算盘,琢磨着我和桓飞是属于没有什么代沟,也许就会和他好好地学学,然后飞升成仙了。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我早已看透这些了。人家底子就比我厚,晋升又比我快,不用比了,我让着他。那话叫什么,知足者常乐嘛。我每天在这里大吃大喝地,倒也过得逍遥自在。 桓飞说:“亏得你不是个蛇精,要不然,这里的东西还真的是不够你吃的。” 我无奈地冲着蓝天打了个满足的饱嗝。 吃饱了之后,由于无聊,我整理行囊,打了个包袱卷,偷偷地从后面变成狐狸潜逃出去。 由于尾巴太大有些招摇,我还用丝绸给系在了腰上。 这要是让狐族的那些狐狸看到,准得乐趴下。就没见过哪个狐狸出门是这副行头的。 我背着包袱,化作狐狸状,蹑手蹑脚地偷溜出去。 这次很顺利,没有撞到门,没有撞到柱子,可是我依然撞到了桓飞。桓飞欲哭无泪地看着我说:“小唯,你这是?” 我无语了。 桓飞还是很有礼貌的,他想嘲笑我,但是背过身去了。笑声很大,引来了更多的青鸟,精卫。好了这下子出名了…… 我用哀怨地眼神看了一眼桓飞,然后把头低得几乎贴近了地面,蹑手蹑脚地走回了洞里,留下了身后的一片笑声。 回去之后,我解开袋子,松开了裹着尾巴的丝绸。丝绸被我在腰间打了一个很大的蝴蝶结。打了好久才弄得整齐,这么快就要解开,让人很不甘心。“没品位的,有什么好笑的!~” 我埋怨地看着桓飞,磨牙擦掌。 要是眼神可以杀人,此时桓飞身上一定有两个洞。 桓飞捂着嘴笑着,看着我说:“小唯,你刚才要去哪儿?” 我把包裹砸向他说:“离家出走!~” 气氛一时终于正常了。桓飞皱了皱眉毛说:“小唯,你注意到没有,首先你已经离家了。其次你不能往哪个方向走。那个方向是寒冰炼狱。” “寒冰炼狱?这倒是有趣了。桓飞,你莫不是逗我吧,这炼狱自然是九幽冥界了。怎的还多了个寒冰炼狱。我活得也算是久了,却从未听过。” 没想到这一本正经的鸟也开始学会忽悠了,还想骗我。多亏这件事情是我知道的。 桓飞在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说:“你不知道吗?这个寒冰炼狱是白荀飞升的那天才设下的。” “寒冰炼狱是真的?”我惊起地问。 桓飞说:“恩。” 这倒是奇怪了,这天道轮回,三界五行,从无例外地不会无故增加什么地方,也不会无故地减少什么地方。各路神明各司其职,各行其是。怎得就多了个寒冰炼狱? 我突然想起了白荀飞升的那天。 我本是将他送走的,可是刚溜进赌坊没多久他就又回来了。难不成和这件事情有所关联? 我上下打量着桓飞,果然这只鸟知道些风声。 这里并不像狐族那么有趣,我也只能从他这儿扒着墙头文出些蛛丝马迹。 ps:希望那些想看完整版的#青丘#的朋友*收藏*这本书。只为了将这本书写完。在此书完成3万字之前,只求收藏,跪求了!~父老乡亲们啊!~让#青丘#上架吧!~ 第六章 另一个小唯 寒冰炼狱原来真的就像那冰冷得让人战栗的名字一般,到处都是冰。 那天的对话是这样的: 桓飞凝重地坐在石桌旁喝了口半凉的茶,还算是温着的。我好歹也是个座上客嘛,所以就算是凉茶我也肯定是眼见着不管的。反正都是白荀的面子,反正我巴不得从这里出去,反正就是不管,反正……还有很多个反正。 我眼巴巴地等着他把那口水咽下去,迫不及待地等着他描述究竟什么是“寒冰炼狱”。 望穿秋水地等待换来的就那么几个字,桓飞道:“都是冰。” 这句话让我差点没摔到地上。这算是什么描述?!祸害孩子呢?! “还有呢?”我无语地咧嘴问道。 桓飞想了一下说:“还有雪。” 我怒了,愤恨地问:“还有呢?” 桓飞又喝了一口,说:“还有冰。” 我的天啊,鸟类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我想我了解了。 为什么大家把听不懂的话说成是鸟语,为什么古代骂人的时候会说是鸟人……原来鸟真的是一个形容词,比如菜鸟。 从此以后,我一贯把形容词“傻了吧唧的”换成了“你怎么跟个鸟似的”,如果程度再严重一些我就会说“你怎么跟桓飞似的”。如果对方问桓飞是谁,我就会回答“一个比你还那什么的人”。 大抵上是由于食物简单的关系,他们的思维是不是也总是一根筋。看了吃什么还是很重要的。 从这个鸟的口中,我粗略地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儿。 原来有一个和我同名的狐狸,她也叫小唯,但是她并不姓白。我只知道青丘都是狐狸,可是现在我才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狐狸都在青丘。能够出生在青丘我还是很幸福的。 小唯是人界的一个小狐狸,却有着三千年的修为.其实单单是这点就很难得了.白荀曾经说过人间是个什么地方?那就不是我们能去的.那里管我们这类动物叫作飞禽走兽,管牛马叫作牲畜,要么就是劳作要么就是扒皮吃肉.在那儿动物只能任人宰割.可是小唯竟然凭借自己的能力活了下来,还略有修为. 我拿她和自己对比了一下,如果不是白荀一直逼着我学这学那,恐怕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狐狸,然后期待着寿终正寝罢了.又哪里会有资格和这些明朝就将飞天成仙的鸟练嘴皮子? 这我就不明白了,按照常理,小唯应该是很聪明的。可是怎么会犯那么大的错误呢? 她偷恋凡尘,又将自己千年道行废了,只为了救一个凡人。这救人怎么还会将自己也搭进去啊。好生糊涂。难不成还想普度众生? 我是不明白什么情啊爱啊的,反正我就是个狐狸,也无需明白那些人世间的事儿。 在狐族总是有些有了人形的狐狸想去触碰人世间的感情,修行嘛,修着修着,就去看花花草草了,然后有些就爱上了什么的,这些说书的以前常说。 没有办法,谁让我们不是人,又有了人形。修成人形又要有千年的等待呢?这千年说不上谁就对谁有恩,谁又认识了谁。整个妖界只有我们的性格最贴近于人,可是又不是人。我们总是学着人的性情,模仿着人的一生。千年修行,只为等谁。 一个妖,杀人取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人又何尝不是将我们扒皮吃肉?可是一个妖破了人间的命格,又动用妖灵救人可是破了这三界的常规的。也难怪天界要降罪了。 这个狐狸的遭遇让人觉得心疼。人间的事情终究不是妖界能插手的。 就这样,她被封在了那个满是冰雪的地方五百年。五百年,那几乎可以将时间都冻成冰晶的寒冷;五百年,那空无一人的寂寥;五百年,那刺骨的寒冷与恐惧。 一个妖,若不成仙,又有几个五百年? 听完了故事,我打了个寒噤。 无论多长的故事,桓飞都可以用几个字概括,既然这里他说了这些,想必这个故事是很长的。 也难怪,白荀那日风风火火地赶回来,怕是以为那个莽撞的狐狸是我。白荀是因为担心。 幸好我姓白,出生在青丘,有个响亮的名字叫白唯。 原来像我这样在笼子中的金丝雀根本就不算是个妖。我从来没有体验过他们的生活,也从来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也许我更适合走白荀给我指定的路。我的路,我的生活,都是白荀从一开始就给我指定好了的。这是我的命。 我想着小唯的故事和外面的世界。原来真正一无所知的人竟然是我。无论是白荀还是那个叫做桓飞的鸟都是见过外面的世界的。他们眼见的东西太多了,所以他们让我受到最好的保护和待遇。 有些聪明竟然是自作聪明。 最主要的是,聪明和想当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实际意义。 我脑袋里想的事情,多半是不具备那些实际意义的。尽管我一再地否认。 那时我是有些太聪明了吧。 我躺在石头做的床上思忖着。幸好我有这狐狸皮隔着,不然肯定是冷死了。纵使这样,我还是从各处搜罗出来了许多茅草,堆到了床上,弄了个窝。哪儿也没有窝里好啊。 我一直想去的外面,也许是我永远都不应该去的。 我叼着一根茅草,睡着了。 在梦里,我去了一个很冷的地方,到处都是雪。喘口气马上就可以看到水汽结成了冰。我四处地跑,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些仅有的温度。四处静悄悄地,连一个影子都没有。跑了很久,来到了湖面。 我从来都不敢到深水的地方,因为水性并不怎样,可是现在到处都是冰,我便大胆了些。准确地说我不是自愿地跑到湖面上的,而是由于惯性,平如镜面的水面上竟然没有阻力,导致我无法从奔跑的惯性中解脱出来,便一直滑着。 在一股强风的作用下,我终于停住了。差一点我以为就要那样滑到世界的边缘。 定睛看看水下,竟然冻着一个狐狸。她已经成了人形,在这冰雪中,她的身体都已经被冻结了。 她很美,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子,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ps:感谢昨天的评价票!~求收藏。 收藏了吧!~拜托了!~ 西西的辛苦,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如果喜欢就收了吧!~ 第七章 以命相搏 翌日,太阳出来之后,不知道哪个角落的公鸡很不识时务地啼叫起来,明晃晃地扰了清梦,宣告了新的一天的开始。 我懒洋洋地睁开眼睛,却不禁地打了一个喷嚏,浑身的狐狸毛都竖了起来。我用胳膊撑了一下身体,终于还是趴在了床上。每天早晨都感觉地球的引力不是一般的大,想要起床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屋子里没有人,也没有鸟,我仍旧在昨天自己搭建的窝里,这证明我的确是回到了现实中。这窝突然让我着实觉得很有存在感。 可我的思绪却还停留在那个梦里。 这倒是有了种庄周晓梦迷蝴蝶的感觉。究竟是蝴蝶真的来过,还是只是庄周的一个梦呢? 我终于相信那个叫做寒冰炼狱的地方和那彻骨的寒冷,还有那个我见过的最美丽的白狐。 就这样对着洞顶躺着,我近乎可以成为一个雕塑或者一个哲学家。单纯地从表面看,二者之间是有联系的,都可以长时间处于一种静止的状态。白荀却总是将这种状态视为呆滞。好吧,我承认我正看着洞的顶端发呆。以至于我可以发现一只正在缓慢移动的蜘蛛正在结网。 比起去修炼,我更喜欢躺在窝里用大把大把的时间去想人世间的事情。也许我是个没有正经事儿的狐狸。但是比起那些放弃修行去谈情说爱的狐狸而言,我已经够正经了。至少我思考的事情还是有些益处的。虽然一时间我还想不到益处在哪里,至少我可以确信我还不会犯什么天规戒条。 作为一个狐狸总是有迷茫的时候,狐族的战斗力比起同样修为的仙族的确是不那么高的。这一点无从否认。在妖界里,也只有狐族经常会跑到人间去谈恋爱。而与此同时,其他族类大多是在修行的。生存在这样的种族,有时候就觉得未来渺茫了,有时候又觉得肩负了拯救种族的使命。就像是有两个小人儿一般,一直在打仗,勤奋的小人好不容易赢了,我刚一坐起来,就看到了白荀的那张脸。 白荀的发丝有些凌乱,他一向是最注重仪表的。这种形象鲜少出现,所以我在短时间之内归纳出了三个版本:第一,刚刚和人打架了。可是我活了三千年都没有看到过白荀和谁拼命,所以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第二,是我最不相信的版本:他谈了场什么轰轰烈烈地恋爱,正在翻云覆雨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什么事端。第三,他最近一定是为了保持体形开始注重运动,跑步什么的。大概是刚从哪个山头儿跑回来。可以相信的是他的确好像是刚刚做了什么热身运动似的。 从小到大,最了解白荀的人一定是我,我对此深信不疑。可现实往往就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出现的答案总是一些奇怪的版本。 “跟我走!~”白荀突兀地丢下了这样一句话。 “啊?!”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抄底地端出了窝。 白荀一直是个相当稳重的人,少有这种突兀的行为。他做事情总是有条不紊地,必会将一切安排好才去做。如今他这般表现,还真就让我心头一紧,怕是出了什么乱子。难不成是天庭指婚,白荀拼死不从,难不成是将白荀指婚给了一个男人,所以他才怕牵连我要带我走? 走出了洞口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现实和想象中的又是不同的。 竟然是打架群殴,和他的情感故事压根儿不沾边。 我使劲儿地往外钻,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打群架呢,这阵仗,别提多热闹了。这么热闹的事情怎么就没人知会我呢,我深刻地进行了反省,实在是不该趴在窝里那么久。 我正好奇地观战,就听见上方磨牙的声音,大约是白荀实在是觉得我不争气,不给他面子。我抬起头的时候,还当真就看到了那么一双充满了愤恨的眼神。于是我挑了挑眉毛,呜咽了一声。白荀不假思索地把我的脑袋按了回去。 透过他胳膊的空隙,我依然可以看到外面的一切。 好像是魔界的兵,而桓飞正在率领族人奋力抵抗。 我是第一次见他下杀手,他的臂膀化作的两把弯刀刺进了一个魔化妖人的心口的时候,整把刀将那个人刺穿了。活生生地将那个人拔了起来,甩出了八丈远。鲜血溅到了我的尾巴上,显得那么鲜红,那么触目惊心。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 虽说活了三千多年,却一直在狐岐山,在白荀的保护下,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血腥,从未见到过杀戮。弯刀刺入*的感觉,一定很痛。原来桓飞的背后真的是刀,而且如此的锋利,削肉成泥。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鸟,精卫,青鸟,大鹏,围城了五行阵仗。我曾经看过这个图,在一本古书上,书上说这个阵是在必要时为了和敌人同归于尽准备的。金光罩住了整个战场,招式变幻,阵仗移位,一时间晃得人睁不开眼。 想不到我平生第一次见到的打架就是玩命的。桓飞还在里面,整个阵法的中心处。里三层外三层地被围困着,想必这个阵仗,如果不将敌人打退,他是出不来的。 我看到了他转身横扫千军,看到了他振翅的惊鸿展,看到了他的震杀技,看到了他的天诛诀,还看到了一把剑刺进了他的腹腔。 他回头的时候,喷出了一口血,他看到了白荀,和白荀怀里抱着的我。那一个转身,他笑了。兵器相抵的声音太过嘈杂,我听不到他说什么。但是那个口型很清晰,他说“走,快走!~” 白荀冲他点了点头,夹着我飞向了云端。 眼睁睁地看着他在那里拼命,可是我却在逃跑。我想挣脱这一切,想去帮他,想去做些什么,可终究是没用的。我知道自己微薄的力量根本就帮不上什么忙。我看到那么多青鸟围在他周围帮他奋力抵抗,可是我什么都做不到。 我拼命地喊着桓飞的名字,可是战事太过嘈杂,白荀有按住了我的脑袋,所以桓飞根本就来不及知道。最后白荀觉得我太过闹腾,很无语地,当下就把我敲昏了…… ps:亲们,西元回归了。感谢大家厚爱,希望我们一同走下去!~ 第八章 初到九重天 那场战争整整持续了三天三夜,而对于桓飞而言,这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恶斗。没见过生死总归是苍白的。弯刀由开始的自卫变成了后来的杀戮。与其说是打仗,不如说后来演变成的屠杀。起初的时候,弯刀刺进对方胸腔的闷哼声让他的心为之一痛,而后来则演变为了麻木。 准确而言,并未有哪个鸟能说出究竟是为什么打起来的。我甚至怀疑过造成鸟类这种反应的原因是不是可以归结为他们觅食的单一性使然。比如头脑一根筋,并且又有些呆呆的。 总之,大概是还没等沟通明白,对方的魔兵就冲了过来。魔族的兵马倒是前仆后继,只是魔族以爪牙,鬼斧,血矛,蚩盾等武器拼这蓬山的弯刀,结果显而易见。让人好奇的是魔界竟然没有一个武功高深的人出场,尽是些平庸之辈,只是人数比较显眼罢了。如果冷静下来想一想定会觉得事有蹊跷,可当时战况混乱,哪里有人去分析这个,说时迟那时快,眨眼的工夫,就有人皮开肉绽,魂飞魄散。 桓飞背上背着的双月弯刀从来都不是可以玩笑的。一旦有人逼他运功舞刀,那必然是要见血的。不知多少亡灵死在了那把刀下。 传闻说那魔族竟是冲着我住的山洞来的,也就是我和桓飞的居所。 别的我不知道,可是我完全可以保证这些日子我连这洞都没有出过,所以我当时深信和我完全没有关系。也许是桓飞某天行走江湖的时候不小心坐了别人的椅子或者挡了别人的路,那串了别人的包袱,知道了别人的秘密……n多种版本的可能。谁让他每次出去都不带我。 这蓬山上,别的不敢说,这飞禽族绝对是够意思的,换命的兄弟。虽然这魔族本是冲着我们的洞府来的,可是大鹏,凤凰,青鸟,精卫等颇有修为的鸟族义士无一不来助阵。他们视这为义,哪怕为族人丢了性命,那也是勇。这一点,从他们用力那个五行阵仗中就可以看出来。哪怕是一战,也是抱着不怕牺牲的决心。哪怕是死,也要同归于尽。 我敬佩他们的勇气。同时我也无法接受这剧情。 这要从我睡醒发呆的时候开始。那时我刚睡醒,魔兵就已经来到了蓬山之上,然后就有人急忙去九重天找到了白荀。如果不是有人通风报信,白荀就不会来,若是白荀不来,我没准也可以参加这场战斗,这千万年的修为,窝在这洞里发呆着实没有实际效用。可这话我是万万不能告诉白荀的。若是桓飞知道,顶多是微微一笑。可若是白荀知道,他必定会说两个字“胡闹!”并且让我闭门思过(关小黑屋)。 诚然我没有想到那样的开头,却也无法预料到这样的结局。比如我无法预料战争的开始,也无法知道何时结束,因为我被打昏了。 在我的头脑中,闯荡江湖是将就四个字的“行侠仗义”又或者是另外四个字“肝胆相照”,又或者“荣辱与共”,“落袋为安”……不管怎样,我醒来的时候,第一个反应竟然是上火。 我就这样逃掉也就算了,竟然还被自己人打昏过去,这算是怎么回事儿嘛。好歹我也是狐族的希望啊。我惆怅着,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处在一个我从来没到过的地方。 由于我还是个狐狸的形状,便是看着周围的东西都觉得稍微地高些。 我的面前立着两根参天耸立的擎天柱,柱子的雕刻很是细腻,倒不像是人工的,似乎那样的石板本就有那样的图案一般。祥龙栩栩如生地盘桓,凤凰和祥龙相互呼应着,一时间又仿佛是活得了。我不禁感叹白荀这又是把我送到了哪个好地方。 费力地抬起头,才发现是一个巨大的门,赫然的几个大字映入眼帘“南天门”。那字的气势犹如奔流之水,笔力深厚,让人为之一振。门的两侧有两位天神驻守,赫然的两柄大斧交叉成一个十字,标榜着这里是不可以随便进出的。顿时,天家气势逼人而来。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竟是置身九霄之上了。这里便是九重天的入口。 还真是被白荀弄糊涂了,我还是个妖,是万万不可入九重天的。能到门口也便是借了白荀的光,但也只能够到这里而已。看看脚下,白云流转,层层叠叠,飘飘乎,皎皎乎,气色纯而似初冬之白雪,丝丝缕缕,相互牵绊。下面便是芸芸众生的轮回往生。而这里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祥和,那么的安稳。 “当神仙还真不错!~”我看了半天下界,再看了看这里,冒出了这样一句感叹。自顾自地思忖着,这样看来,白荀挨得那几下子天雷也算是值得了。 虽说不是靠我个人修为才来到这儿的,好歹我也算是来过九重天的妖,见过世面,以后行走江湖也好有个什么可说的。 这时候我才想起来还有白荀这个喘气儿的神仙呢。回头找他的时候,却发现这里并没有他的身影。难不成他把我送到这里了? 我可怜兮兮地挪到了一个天将的脚下,当时我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那种感觉好像是被送到了孤儿院,而他们又不知道会不会收下我这么个不成器的小狐狸。 还未来得及挪到那,就被人拎了起来。 那人的模样很是英气,眉如剑锋,鬓如墨染。他的笑声甚是爽朗,传到耳朵里,觉得心情也是甚好的。面容英俊,带有祥和之气,想必是道行很高的神仙才会修成的。周身略微泛着白色的光滑,倒是挺耐看的。我就想着我哥要是也有这样的光华,怕是天底下的女子都得讨好我,只为追求他了。 从小到大除了白荀,从未有人这样拎过我。他算是第二个了,许许多多年之后,我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叫东华,是天界的上仙。当时我只记得他一身玄青色的衣服,还有一个道家的八卦印。若是没有那长须,他的面容倒是极好的。当然比不上白荀,没有谁能比得过他逆天,一个男子生得竟然赛过了世间女子的妖娆。我永远都这样认为。 第九章 蓬山一战的起因 那日,东华提起我的时候一直在笑,大概是天界还从未来过这样可爱的生灵,我自顾自地以为。当然我咬了他。早在千年前我就发下了誓言,谁胆敢拎我的脖子冒犯我的尊严,我就咬。 “呦,想不到这白荀还有你这般的妹子。哈哈。倒是让我开了眼。”东华的声音是很爽朗的风格,不加丝毫的尘俗气息。 怎样形容呢,就好比有些人和你说话的时候,明明是在说一件事情,可是你能够很明显的感到他在思索很多事情,有些说了,有些没说,有些影射了什么,有些回避了什么。可是这些他都没有。 和他攀谈过的神仙都觉得,他若是说一件事情,那必定就是这一件事情了。清晰而明朗。他的声音就足以让一颗不安定地悬着的心平静下来. 可他又的确不是一个思维简单的人。说不出他是怎么做到的。总之,大家是极为喜欢和他交谈的。 他一说话,我就明白了。大约是白荀又不放心我,求东华上仙保我平安。他总是这样,什么时候都不放心我。 “怎么,你没看过狐狸,还是没看过女的狐狸?”我对他的话有些不满,什么叫开了眼界呢。 “额……”东华上仙一时语塞,有些流汗状,大概是不想刺激到我,他想了想说,“我没看过三千岁了还这样咬的狐狸。” 他一张口,我就了解到,被鄙视了…… 的确,这三千岁早就化了人形,大多心性都是较为成熟的了。 当然,那时候我并不觉得是我不成熟,我只觉得他是个不通情理的神仙。 他倒是没有那么大的架子,蹲了下来把我当回到了地上。还不忘记变出来一串葡萄喂我。果然我没有经受住诱惑。这要想和一个动物成为朋友,很简单,为它吃的东西。而想要和它做长期的朋友就更为简单了,长期喂它东西吃。所以,我和东华成了好朋友。 由于我无法进入九重天,他便是陪我在南天门门口蹲坐了一会儿。一个神仙一个狐狸,怎么看怎么觉得我是他养的宠物。好吧,抛开外在,也许有人会明白我们是朋友。那葡萄倒是美味的,我一个劲儿地吃着葡萄,不吐葡萄皮。 “呵呵,你叫什么名字?”东华在旁边看着我问。 “小唯,”看在葡萄的份上,我回答他。 “爱吃葡萄的狐狸?!有趣有趣。” 我心里嘀咕着,哪儿有趣了,他是得有多无聊。 半天,我终于吃了最后一粒葡萄,然后舔爪子的时候,他告诉了我这场战争的缘由。原来我竟然就是那个引起事端的人。 “大仙,您是跟我开玩笑吧。我可是个淑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从未踏出过家兄管辖半步。”说这话的时候,我故意操持着特别婉转的嗓音,娇滴滴地说的。说得我寒毛都要立起来了,满地的鸡皮疙瘩。说实话,这话中至少有一半是真的,我的确是从未出去过。至于淑女,他自己应该能发现。我非常坚定地点着头。 东华一笑,“不一定要出门才会挑起战争。” 我一听,眉毛都拧了一下,什么叫不出门还会挑起战争啊。这明明就是和我无关的事情,怎么会拉扯上什么关系。要说有关系,也是他强加的。我自己的为人我自己清楚,虽然平时犯糊涂,也不至于这般不注意的。 东华说:“你知道什么是灵狐吗?” 这问题倒是好笑,我怎么会不知道啊,我果断地回答:“我就是灵狐。” 东华捋须微微颔首,“的确,你就是灵狐。” “可是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我就奇怪了,他跑题太严重了,我有义务在这个档口给他拉回来。 东华说:“有关系的。灵狐的血可以医治百病,可以解毒疗伤。而现在,白荀已经飞升了,纯正的灵狐就只剩下你一个颇有修为的。这你要比我更清楚吧,白唯。” 此时听他这么说,我倒是庆幸了,的确不是我惹了什么祸,要不然白荀定是要生气的。 他继续道,“这六道轮回,每一道定是有个王者的。魔界的魔道中,便是有一位叫做何欢的魔尊。半月前,他与天界战神擎天一战,双方打了整整半个月,最终以两败俱伤为终结。这天界还有瑶池的水可以驱魔,还有蟠桃可以疗伤,还有金丹可以凝气,可是这魔界便是没有那么多养生的东西了。所以他要你的血。” 我还以为我天生丽质惹人怜爱呢,弄了半天是因为我的血统。 我突然想起了一种叫做蚊子的生物。 “他……要多少?”我问道。 东华一笑,“呵呵,那要看你有多少,要看他伤得怎样,也要看他的心情。魔界的事情,得问他啊。” 听他这么说,我宁愿就不知道好了。难不成还能自己送上门去问他,“喂,何欢老兄,你要多少血?” 我琢磨着,但愿他只要一丁点就够了。 我看了看下方的神州大地,觉得还是上面安全。于是乎,我就打算在这儿长住了。 “那个……上仙,您看这南天门门口让打地铺吗?最好可以搭帐篷的那种。”我回头看了一眼两位门神,感觉他们的眉头好像拧在一起了。原来我说话他们真的可以听到的。 东华一笑,“呵呵,怎么,打算在我九重天南天门门口打地铺?你倒真是不怕域管。” 果然就是不允许的,这凡间有城管,负责处理城内的各种违规活动,这天界倒是也有个域管,想必两者应该是差不多的。 “我当了这么多年的神仙,你倒是第一个敢说这话的妖。”东华感叹了一句。 我思忖着,“那么还有人说过?” 东华说,“人是来不了天界的。还有一个神仙说过。” 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敢问是哪路英雄说的?”我一抱拳,一时间江湖意气风发。可忘记了还是狐狸状,那模样着实有些过于萌了,东华又被我逗乐了,我真不是故意的。 东华说:“那个英雄……是你哥。那日白荀求我看管你一时半刻,临走的时候问了那么一句‘上仙,咱们南天门门口是否可以给白唯搭个地铺?’当时我正在喝茶,险些喷出来。” 我再次确定,我们定是上天注定的一家人。不知道是不是白荀和我呆的太久了,这种事情都想到了一块儿去了。“哥,有思想!~”我万分地肯定。 第十章 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 天上的时间过得比凡尘快许多。九重天上仅仅一会儿的工夫,凡间却已经过了三天。本来还和东华上仙有说有笑地,待到下一秒看到白荀那一脸惨白的模样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杀了自己。 白荀一袭白色的衣衫的下摆早就血染成红。浓重的血腥味道在这九重天上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想必白荀也是太过关心我的安危,来不及换下这身行头便赶了过来。 看到他那双敖红的双眼,和那狼狈的模样,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按理说,他是不必这样的,这里有东华上仙在,他大可以不这样着急。按理说,那么爱干净的白荀是无法忍受这样的狼狈的。 这就是我的哥哥,这三千年来相依为命的哥哥。换做以前,我只觉得他古板,唠叨,苛刻。可现在我依稀有些理解了。那样美的男子,原本就该潇洒一世的,他是怎样为了我操碎了心。 是我太大意了,虽然知道他们在拼命,但是从未想过原来竟然是这样危险的地步。对方的魔兵太多,再怎样双拳对四手也是沾不得太多便宜的。然而我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白荀看到我的时候,竟然是微笑着的,强撑着的微笑。就连那笑容,看了都叫人心疼。我幻化为人形,向前迎上了那疲惫的身躯。白荀把我抱在怀里,像是对待他最珍贵的宝物一般,轻声说:“小唯,不怕,有哥哥在,没有人能动你分毫。谁要是敢伤你,我就和他拼命。”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东华上仙自然是明白事理的人,看到我们兄妹相聚,早就自行方便地唤出仙鹤,驾鹤远去了。 在哥哥怀里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那持着山河扇的袖子殷红。我不敢去碰他的那条手臂,因为那些血是他留下的。 白荀的身上就这样多了一条新的疤痕。 这九重天虽然安全,但我一个妖总不好一直呆在这里的。 这天界分为四方区域,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各司其职,镇守一方安宁。每个区域设有一门,通往天界,人间,幽冥。而我只是个凡尘的妖罢了。就算是让白荀去求他们留我一时半刻,终究还是要面对的。 “哥,我们回家吧。”我对白荀说。 白荀沉默了一会儿,说:“小唯,哥哥现在还想不到一个周全的方法。要不……” 我知道,白荀是想让我在这九重天多呆一会儿,多拖延一阵子时间。可这终究不是什么办法。就好比一条鱼在案板上,此时被按在那里,横竖都是一刀。东华上仙说的很明白,想取血的可是魔尊,我留在这只能延缓一时半刻,若是我挣扎,只能害的白荀,桓飞陷入危险,我宁愿回去。这次魔界根本就没有打动肝火就已经这样,若是魔界出几个厉害的高手,我们又如何抵挡?只怕是让同伴白白丢了性命吧。与其这样倒不如早些面对问题。或许他伤势没那么重,也不至于要了我的命。 我装作没心没肺的样子对白荀说:“哥,没事儿,咱们回家吧,我想家了。” 虽然我平时的确没心没肺,但是这次是装的。 白荀沉默良久,最终同意了。 回去的路上,我们先是去了蓬山,拜别桓飞。 我已经给他添了太多的麻烦了,实在是不好再打扰了,尤其是出了这样的事情之后。可看到桓飞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该怎样开口了。 桓飞受了些轻伤,正在上药。坐在他一旁的是一只精卫,云鬓粉颊,温柔可人,一袭浅蓝色的丝绸织锦衬得人更加明艳了。她很是轻柔地给桓飞上着药。我觉得他们很是般配。本来都走到了门口,我又退了出来。也好,要不然我要怎样和他说呢?当时我是觉得如果他们因此成就了他们的姻缘,没准也算是件好事儿。 本来已经很注意脚下了,可走到洞口不远处的时候,还是碰到了一个魔族士兵的狼牙棒,哐啷一声,响得甚为清晰。我蹑手蹑脚地正准备逃跑,桓飞从后面闪了出来。 “回来了?”桓飞的声音有些吃力,大概是刚才追过来的时候走得有些急,拉到了后腰上的伤口处。 桓飞还不清楚这整件事情的来由。整个蓬山也只是以为魔族壮大后前来挑衅的。他们将魔族的尸体悬挂得老高。这山本来就险,挂在上面,下面便是绝壁,显得更为突兀。时不时地有秃鹫飞过,啄食着残剩的部分。 我想着这些终究是我狐族的事情,还是不要说了吧。 转过身的时候,看到他,只是“恩”了一句。 其实在他血拼的时候,我开溜,自己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但是至少没有帮倒忙。从这个意义上讲,白荀的做法是对的。 我没有抬头,觉得有些惭愧。 “怎么?害怕了?”桓飞又靠近我一步,我还未来得及躲闪,他的羽翼就将我和他包围在了一起。 他的翅膀很大,是蓝紫色的,那是他的双月弯刀刀刃的颜色。 那翅膀很大,羽毛很坚硬,阻挡了外界的一切。第一次他和我靠的这么近。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不用怕的。这里很安全对不对?” 我看了看周围,光线被他的翅膀挡在了外面。怎么就觉得这里一点都不安全呢…… “我要和哥哥回家了。这些日子打扰你了。”我觉得这种距离不太好,于是我转过身准备从这翅膀里出去。 可是桓飞却从后面环住了我,“这里也是你的家。” 他是个刚硬的人,不知道怎样羞红了脸憋出了这样几句柔情的话。 大概是发生了一些变故之后大家都想了很多平日里不曾在意的事情。但是不管怎样,我必须离开。这里不该有劫难的。 我顿了一顿,然后打开他的手臂。他也很配合地张开了翅膀目送我离开。 这件事情似乎也出乎白荀的预料。但是他没有说什么,和桓飞点头示意了一下,待我走过去,便带着我乘着一朵云彩离开了蓬山。 把这件事情看在眼里的还有刚才给桓飞上药的那只精卫鸟。 那时候,我们都还年轻,至少于我而言,桓飞是我除了哥哥以外熟悉的第一个人。彼时少年,一切都来得太短暂,太青涩。 ps:大家要记得收藏啊!~让我们一同把人气顶上去!~ 第十一章 生死何难 彼时四月,正是草长莺飞的日子。迎春花儿漫山遍野地开得正浓。狐岐山永远都是最浪漫的地方,这花儿自然是一年四季都有的。只是此时的迎春却让我提不起任何的兴致欣赏。告别了桓飞,我和白荀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腾云而起的时候,我看得到拈诀的手正在抖动。有血滴落。 我该怎样去安慰他?三千年来我从未安慰过他一句话,此时却有万万句涌上心头,只是到了嘴边又咽下了。许久未哭的我竟然流下泪来。白荀捏了一下我的小鼻子说:“你是妖,将来要做神仙的,不能那么多愁善感。” 难道神仙就不多愁善感了吗?还是经历了太多世事,早就把一切看开,看淡。那经历的时候,不也一样是痛的吗?可是自古以来就是那样的,神仙甚至都要禁七情六欲的,这就是规矩。虽然白荀这么教我,我却觉得连他自己都做不到。 看着他那条因我而伤的手臂,我的眼泪就开始往下流。我很想告诉他:“哥,我会好好地,乖乖地长大,做个像样的神仙。” 我就这样靠在白荀的臂弯里,他的怀抱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安稳的地方。有哥哥的地方就有家了。三千年都是这样过来的,人间把这叫做相依为命。在那长久不见尽头的日子里,我们拥有的只有彼此。这就是家人吧。我庆幸我有这样好的一个哥哥。 回到狐岐山的时候,我才明白,魔界的兵马去了蓬山,真正的高手原来都来了狐岐山。料想他们大概以为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一定会逃到狐岐山。 他们的确是想对了一部分,倘若没有白荀救我这一遭,我一定会逃到狐岐山的。可是白荀来了。 蓬山一战,那些乌合之众只不过是个引子。他们也清楚那些死脑筋的蓬山仙鸟一定会和他们拼得鱼死网破。这样倒不如派些手下兵将去那里引起骚乱,把我逼出来。只要我一出蓬山,一切便好收拾得多。这样他们也可以减少自身的伤亡。 魔界中人的确是浑身都散发着魔的气息。与我们是甚为不同的。妖,还可以说得上是生灵,可魔与生灵好像根本就不沾边。他们是来终结一切的吧。 这一群人中大多都是人形,不似先前半人半魔的癫狂魔兵。一个个或是风度翩翩,或是妖娆妩媚,或是冷面伶俐……想必一个个定不是平凡人家的,家室,渊源必定也是深厚的。这些大概都是魔界中的中流砥柱了。 我对魔界知道的甚少,就连白荀知道的也甚为有限。我狐族一向不与人为恶,也甚少有人会这般地上门来,如此太平。 我感觉到白荀的手一紧,握成了拳头。 下一秒的时候,他却转过头对我微笑。这一天我突然明白得比这三千年都多。白荀啊,你是有多心疼我,你究竟是有多勇敢,你究竟是有多坚强? “别害怕。”白荀对我说。 这句话究竟是对我说还是对他自己说?真是个傻孩子,怎么到了这个时候还是这般执拗呢? “哥,我不怕,可是我们打不过他们的。”我的声音很小,我感觉得到自己在颤抖,是不是很没有用? 白荀整理了一下衣服,又帮我拢了拢鬓角的乱发,对我说:“别怕,记得你有个哥哥,他的名字叫白荀……”他间断了一下,喘了口气,继续道,“记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碌娜耍?偎狼盎共煌?歉隆<堑靡?龈龊蒙裣桑?裱?纳裣伞l娓绺缤瓿烧飧鑫赐甑拿巍!?p>  白荀说出这话的时候,我突然充满了恐惧。一生中从未这样害怕过。 我哭得连身子都跟着都抖动起来了,抽泣着,可是却发不出声音。多么希望就这样看着就可以让时间停止。如果这只是我又打瞌睡的时候做的一个梦该多好?可是这是真的。 我本来以为这千万年的路都有他陪着,熬着。本来以为这一生都会像以前一样,快乐地笑,没有烦恼。可是我忘记了,终于有一天我也要长大,学会面对。只是这一切来得太快,太突然,如何让我准备? 白荀松开了我,转身的时候,我拉住他,可是却撕扯下来了他的一块一角。“不!~”我倒在地上大声地嘶喊着。 可白荀的速度很快,他没有停下脚步。 有没有那么一刻我们变得如此脆弱?在心中重要的人受伤的时刻。 有没有那么一刻我们变得如此坚强?在保护心中最重要的人的那一刻。 白荀便是抱着死的绝望冲进了敌人准备好的战壕。 由于站在高处,我看不清每个人的样子。但是那个阵型,我认得,是天阵图。天阵十六,外方内圆,四为风扬,其形象天,为阵之主,为兵之先。善用三军,其形不偏。此刻白荀单刀赴会,哪里还谈得上什么生机。 白荀寄出山河扇,山河扇豁然变得铺天盖地,遮天蔽日。扇子中江河流转,江河变色。白荀大喊了一声,“小唯,跑!~” 只见此时巨大的山河扇里面天崩地裂。 白荀运气拈诀的时候,身体在抖动。那么美丽的男子,那么单薄的身体,此刻如此决绝地面对着根本无法抵抗的强敌,只盼着拖一刻便是一刻。 只待他那一声“破”,破口而出,山河扇里面的大江大河便会吞没了这狐岐山。 众人一向只听闻山河扇可装山河,可呼风唤雨,可扭转山河,如今一见果真如此。下面的天字阵中有些骚动,此等景象煞是好看,可是大家都没有忘记,这是在战斗,下一刻保不齐就有什么从扇子中出来。 众人之中只有一个男子,冷静如斯。无惊无惧,甚至没有表情。他的冷静让人有些害怕,离这么远我仍然可以感觉到他的气场。那种气场注定了他生下来就要当王的,他就是何欢。隐约看到他的头上有对角,的确像是魔的样子。从前我从来也没有试图幻想出个魔是什么样子,因为在我脑海中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魔。而今当我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魔大抵上就如同他那般了。他就是魔。 ps:亲们,西西码字也是很累的。晚上到家就开始忙,希望大家不要吝啬手中的书架,将此书添加到书架中,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 第十二章 比命更珍贵的 看着前面飘摇着的身影,我的眼泪模糊了这个世界。这本是我活了三千年的地方,这里生活的都是我的族人。可是早在魔族到来之际就四散了。 狐族一向是最为皎洁聪明的,我本来一向以此为傲。我总是嘲笑着蓬山仙鸟的呆板,木讷,我总是嘲笑他们单一的生活,我总是嘲笑他们一根筋的思维,可是此刻我多希望我的族人也是一根筋地站在我的身后给予我力量啊?!究竟是狐族该嘲笑他们,还是他们该嘲笑狐族? 这就是我和白荀口中的家,是我遇到魔族发难之际,第一个想到的安全之所。 整个青丘空荡荡地,了无生气。像是等待着什么,等待着谁活着,谁死了。 我无比庆幸地有白荀在我的前面,哪怕是死,也欲一身相代。他本来可以保全自己的,可是他宁愿舍弃自己的性命,换我片刻安宁。虽然只能苟活片刻,他竟然也觉得值得。他是有多傻?傻得足以支撑我的一整个世界。我想这才是我的家人,唯一的相濡以沫的家人。 那一天,晴天碧日,万里无云。天空似乎也昭然地向我展示了狐族这么一个自以为聪颖的族类的一个明晃晃的笑话。一个与我相处不足一年的种族,竟然可以豁出去性命地保我周全,而这我活了三千年的青丘,竟然现实如斯。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些绝望,有些感动。 眼看着白荀的山河扇已经蓄势待发,众人以万分警戒的姿态等待着承接这一天崩地裂的咒法,魔尊何欢竟然饶有兴趣地走了出来。 这时我才看清楚那张脸,那张看似不经人事,不食人间烟火的脸下竟然如此冷漠,杀人如麻。俊若星眸的眼睛,流转地却是刀锋利器。一双角冲向天宇,像是向整个世界炫耀着他的霸气,超然,唯我独尊。嘴角的弧度美得刚好,却冰冷如刀,就连那笑声都像刀子一般字字刺向人心。如此的人,天生就注定为王。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他那不可一世的桀骜,那历经千万年的寂寞,那无心无肺的冷血。这世间的一切似乎都与他无关,似乎都只是他手中的一粒棋子,似乎下一秒他手指一动就可以化为尘埃。 这场战斗,不用比,白荀已经输了。但是就算是输,他也会是微笑的,因为他保护了他最重要的人。 “怎么,还酝酿着呢?单体攻击就那么弱?本尊没时间跟你耗着了。了结了吧!~”魔尊何欢饶有兴趣地隔空传音响彻天宇。 好像这对他来说只是在讲一个玩笑。 白荀口中不停地念着口诀。那把山河扇的灵光越来越盛,里面的场景越来越让人惊骇。那里面竟然变成了一片炼狱。 一个“破”脱口而出,砸向青丘的每一寸土地。骤然之间,飞沙滚石。 可魔尊何欢的身手更快,凌空运气,撑开了一个结界。汪洋之水,流沙之浪都被硬生生地逼到了外面。他在如此快速的时间内不光是保护住了自己,也保护住了他魔界的兵马。 白荀眼看着青丘裂开了个血盆大口,眼看着青丘之上的生物都被卷入了另一个空间。他这一生从未杀生。因为救我,他破戒了,而且还是如此重大的戒。可是比起这个,更让他心痛的是竟然无法抵抗对方。 一把飞刀从下面的结界中破空而出,如同离玄之箭,急速地直逼白荀的喉管。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扑了过去。 我本想用手接住着把刀,可是那刀的刃力穿透了我的手背,直刺进了我的左肩。 这是我身上的第二道伤疤。因为他,何欢!~ 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恨的唯一的一个人,只因他将我和白荀逼上了绝路。 我清晰地听见了骨骼和刀刃摩擦的声音。 那疼痛刺骨,我却闷住了,没法出声音。我不能让他们觉得我软弱。白荀保护了我千千万万次,就让我来保护他一次吧。哪怕是抵上我的生命,抵上我那三千年却还不成三尾的生命。 白荀瞪大了眼睛看向我,接住了我倒向他的身体。看着我满身的血迹,他竟是如此慌乱起来了。 “傻丫头,你怎么这么傻,你让我怎么放心啊!~”说着他手足无措地擦着我的血,想了想才封住了我的大穴。 其实他知道,这伤的位置未及要害,不会致命。可是仍旧如此慌了手脚。 我这才明白一个词“关心则乱。” “哥,我从来没有夸过你,呵呵,你知道吗?你是最好看的人,这世上最好看的人。”我想这话我从未说过,若是再不说,以后怕是没有机会了。 白荀更加着急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心急如焚的模样。好想笑他,可是我连呼吸都在痛。虽然如此我不得不在白荀的搀扶下站起来。因为这场仗才刚刚开始。一切的事情因我而起,那么我必须去了结。 “傻丫头,以后别这样了,没什么比命更珍贵。要好好地活着!~”白荀对我说。 我点点头。 转过身去,我看到了一片废墟的青丘。 青丘从未如现在这么荒芜过,如今再没有生灵在这青丘了。当然除了我们。 既然山河扇伤不了他,白荀便也认了。 手中拈诀,大喊了一个“收”!~流沙滚石都随之回到了扇子中。好像时光倒流一般,一切又退了回去。这是我肩上的那把刀提醒着刚才一切真的是真实发生的。 我看着下方的魔族,喊着:“放过白荀,我跟你们走。不然我现在就死在这里,就算死也死在我青丘,半滴血你们也别想得到。” 说罢,我拔出了肩膀上的那把飞刀。 那飞刀细长,入骨岂止三寸,早就刺透了整个身体。 拔出刀的刹那,我再次倒吸了一口凉气。那疼痛,钻心。 随着那刀一起出来的还有我的血肉,穴位被冲开,血液再次洒向青丘。 原来的我那么任性,那么胆小,可眨眼的工夫却不得不坚强如斯了。原来有一种坚强是退无可退之后的,是为了保护而存在的,是不得不选择的。 第十三章 你若安好 刀尖抵上喉咙的那一刻,让人觉得彻骨的寒。 白荀的心疼我都看在眼里,在他夺刀的前一秒,我一个转身,脚尖轻点云端,便弹跳出去了一段距离。看着白荀,我展露了一个我能做到的最美丽的笑容。如果魔兵不退,我便是死了也要让白荀记得。这辈子疼我的毕竟就他一个。 “走!~”我对着他大喊。 “快走啊!~”带着哭腔地,我有些歇斯底里了。 下面却传来了几下掌声,此时显得那么突兀。我扫下去,拍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何欢。若是这刀抵着的是他的脖颈,他是否还有这副闲情雅致呢?恨只恨自己能力不及。成王败寇,自古如此,也是罢了。 我自问虽然从未为祸妖界,可是也从未有过什么巨大贡献。而白荀不同,白荀从小到大都是我青丘的神一样的存在。他是我们的偶像。至少我活得这三千年中,抗洪水,清异端,平边域,定青丘,这都是他做的。 期间大大小小功绩卓著,曾未动一兵一卒却收腹了一城池。曾疾走蛮荒只为求得那年疫病的解药。曾经历经轰天雷,飞升成仙。 白荀的眼睛瞪得老大,我知道他也无法接受我这样做。可是我不后悔。“活下去!~哥”我对他喊。 “不错,不错,久闻这狐族痴情,想不到兄妹情深竟然到了这份儿上。要不是知道你们是兄妹,还当真以为是伉俪无悔呢!~”有一种人就是这样,仗着武艺高强,硬是将这些强加给别人,最可气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呀,这就是我们青丘儿女,像您这样的尊者这辈子是无法体会的。”我轻蔑地回了他一句,“放一条生路,要么我跟你走,放了白荀,要么我死,你什么都得不到。” “哎呦,不错嘛,小姑娘,脾气还挺烈的,烈女啊!~”魔界中人之中有一位较为妖娆的男子说。我并不认识他,就连魔尊我也是方才才认识的,更何况是魔界的哪位不知名的阿猫阿狗的。这样的人,我也不屑于认识。 我把头又高昂了一分,刀尖又向脖子深抵了一分。有血从中渗出来。 那位不知名的阿猫阿狗又火上浇油地说了一句,“啧啧啧,瞧瞧,这么金贵的血啊,就这么浪费了,可惜可惜,着实是可惜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可是我此时若是可以,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将魔界的人大卸八块。 魔尊何欢冲他一乐,两人似乎都明白了对方的用意。原来那人只是用那种揶揄的口吻帮我让白荀脱身,这话竟是对魔尊说的。而魔尊也并没有怪罪他。可见此人的地位绝不一般。能与魔尊有这等交情,又敢如此那话去点他的也只有魔界的大护法——“染云”了。 此时还看不清染云的模样,只觉得这人便是那种亦正亦邪的。 魔尊何欢摆了摆手,“也罢,白荀,既然你这妹子都拿命威胁我了,你就走吧。这儿本来也没你什么事儿。” “你要他多少血?”白荀沉默了一会儿,从牙缝里愤恨地挤出了这么几个字。 何欢摆弄着腰间的一个赤血玉佩,“不多,死不了。” 这句话一出,我和白荀同时松了口气。我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放心。白荀皱着眉,听到了这几个字才同意我的想法。 “人何时能送回来?”白荀又问。 何欢抬了抬眼,看着他说:“呦,这当然是我何时好了,何时才可以。而且要看本尊心情。万一你那妹子不听话,我还得过来找你啊,哈~哈~哈~哈~哈……” 一连串的狂笑中,就连这种胁迫与要挟好像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一般。 若是我到魔界不听他的,他怕是还会要白荀的命。 “走吧,哥,我会想办法回来的。”我好不容易忍着痛说了这么多话,呼吸都开始抽搐了。可是白荀还是没有走的动静。再不走,都走不了了。于是我狠下心,一掌排云掌将他推出了很远很远。 白荀是眼睁睁地看着我和魔族走的。 何欢只是一挥手,所有的人便幻化为一缕紫烟,消失在了青丘之上。好像他们根本就未曾来到过。 再见了青丘,如果还能活着回来,我还想看到迎春花开。 白荀却始终停滞在空中,那个我用排云掌将他推出的地方。他呆滞地看着下面满是废墟的青丘,出了神。那眼神是如此的空洞,好像他并不是看的这个空间一般。看着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眼圈红了,眼中满是温润的泪水。泪水似乎无法抗拒引力一般,不舍地勾画着他脸颊的线条,直到他那尖尖的下巴,这才肯离开这个伤心的“孩子”。泪水是不是也会好奇,这么美的孩子,是谁忍心把他伤了?是谁让他哭了? 良久,白荀仰头,“啊!~”一声巨喊,垂直地从云上掉了下来,浑身的骨头都疼,可是心更疼。身体痛了,心就不痛了。可是他仍旧无法顺畅地呼吸。他翻过身,冲着阳光,闭上了眼睛。众生望得道,而他只望保护一个人。 万年修,他从未如此放纵过。如今便是一朝都释放了。那声音如此撕心裂肺,传遍了洪州大地,连远在蓬山的桓飞也听得清晰。 远在八千里之外的桓飞腰间缠着纱布,右手握书,左手拿着一碗浓汤,方才的那只精卫鸟正在旁边给他夹着菜。 听闻这一声撕心裂肺地喊,桓飞急了。那声音是白荀的,他太过于熟悉了。眨眼的工夫,他就冲到了门口,向狐岐山方向飞去。 那只精卫是他从魔族手中救出来的,一命之恩,一生相报,无以为报的时候,便只有以身相许。这怕是最古老的桥段了。那只精卫倒是执着,而桓飞却像是一块石头。桓飞赶不走她,那姑娘非要陪伴左右,否则就寻短见还他性命。桓飞也没有什么办法,值得依了她,本以为不理她,时间长,她自己就会走了。可是谁知,那姑娘执着得紧,每天端茶倒水,无微不至。即便这样,桓飞仍旧没理过她。这是这鸟类便是这样,一生只认定一个配偶,忠贞不移。她也明白,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笑话,可是只要她还有一丝希望,她就是要坚持的。她的名字叫蓉华。 ps:我有一个梦想,喜欢这本书的朋友都能收藏!~ 晚安,好梦!~ 第十四章 命运使然 桓飞闻声急忙寻来,可他在来青丘的路上迷路了。 蓬山仙鸟的方向感一向都非常好,这是他唯一的一次失误。只因此时的青丘早已山河变色。昔日遍地青草,树碧莺黄,早闻啼声,晚蝉成双。可是此时的场景却满是颓败萧然,枯槁的树木树根倒翻在外,青丘活生生地裂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地上满是土石,更不用提附在地上的青草了。偌大的灵山上,了无生气。好像那些原本热闹的繁华,那些叫卖的摊子,那些存在过的生命都是幻化出来的,突然就凭空消失了一般。 桓飞绕了三次,飞遍了周边的群山才确定青丘的位置。 彼时,青丘一世繁华,今日竟是毁了。 颓败之中有一白衣男子血染半襟,眼神空洞地看着天空,没有表情,也不说话,没有泪,也没有笑。就像是个极美的布偶一般,了然没有生气。 桓飞寻到他的时候当真是心头一紧,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伸手一触才知,白荀的骨头都断了,幸好呼吸还存在着,还平稳着。桓飞问话白荀也没有回答,这是第一次。只怕白荀这次是当真受了重创。 有那么一日,是想逃离,还是想放弃? 白荀自然是听得到桓飞的话的,可是他此时要说什么呢?他想问老天,想问命官,想问苍生,可是谁又能给他回答呢?那是他唯一的一个亲人。白荀的生命力从心开始一点点地冻结了…… 神仙是有自愈术的,每日吸天地之灵气,参流风之雨露。白荀知道纵使他什么也不做身体也会好起来的。他此刻宁愿什么也不做。就这样痛着,也许他会好过一些。 这青丘本也是他亲手建立起来的一方天地,如今竟然毁在了他自己的手里。 桓飞寻遍了整座狐岐山,找遍了整个青丘,都不见白唯的影子。 “小唯,你在哪里?”桓飞对着那个巨大的裂口喊着。声音顺着峡谷传去,回荡起了n多个回声。 桓飞相信这就是一切的来由。 魔族来了青丘,带走了小唯,将这一片“乐土”彻底地变得只剩下“土”了。 当然,桓飞也顺理成章地以为白荀是一个英雄。在与敌人的拼死打斗中受了伤,并且受伤至此。所谓英雄惜英雄。在桓飞的心中,对白荀的崇敬顿时升级了。桓飞看着地上躺着一动不动的白荀,心中膜拜了一下。为今之计,只有将他带回蓬山了。 桓飞是属于那种一根筋的孩子,他心中暗自发誓一定要找到白唯。而他发过的誓言是必定要去执行的。 比如千岁那年,他说过要去地府,于是他成了活着从那回来的第一人。原因是差事没打过他,而他恰巧又算好了时间,正好在去黄泉的路上就练就了人形。 再比如,他决定去找白唯,虽然他也相信白唯被魔族抓走的结论,但是他还是宁愿去青丘的裂缝里寻找,只是山谷太深又太险,让他无法展翅飞下去。因此他只得用双手抵住青丘裂缝的两侧,手脚并用地下去寻找,或者攀爬上来,这是玩命的。只是那裂口是不见底的,究竟有多深,没有人看到过。 又比如,他决定爱白唯,决定守着她一辈子…… 命运就是这样阴差阳错地,有很多事情可以计算,可以预料,而有很多事情,最终还是做不到。 时间的指针划过,我们无法错过。无法错过命运,无法错过那个人。 在白荀日夜饱受着痛苦在蓬山养伤的时候,在桓飞四处寻找白唯的时候,在蓉华爱着桓飞的时候,她认识了何欢。 白唯认识了何欢。 魔界中,拨开缭绕紫气,便是东升旭日。早晨,太阳从东方露出光芒,然后豁然地跃出了地面,照亮了一方天地。一切都像是刚刚开始的样子,这一天,白唯才睁开了眼睛。 妖界和魔界本就不是十分想通,再加上来到魔界的时候,白唯的身上就有重伤。在经过结界的时候,血气特别容易从伤口被挤压出来吸入另一维空间。白唯的伤口血溢不止,直到第三天才有所好转。 炼魔殿上,何欢看着各地呈上来的折子,心中却想起了一个女子。他这一辈子从未对女子感过什么兴趣,当然他对男子也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有他的武功,他的魔性,他的天下。他的一生原本有这个就够了。可是突然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多出了一个女子,而那个女子是他注定要去伤害的。他要她的血才可以康复。 何欢,魔界至尊,一世天下,何愁无欢。 此时,他却有些不同了。原本这魔存在世间就是该去争些什么的。利用该利用的,舍弃该放弃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存在这世间活得更久,更稳。他以为,妖也该如此。可魔,不是妖。妖修成人形的时候,便是有了些人的思维,有了些人的情感,虽然只是部分,但是足以证明和魔的不同。 妖,是妖,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痛苦有快乐,有情感,有血性,这就是妖。 简单点说,魔降生的时候,便被赋予了某些特质,他们必须肩负起使命,并且他们会为这个使命乐此不疲,甚至以一切为代价达成目的。 可妖活着就是活着,可以有想法,可以没有想法,可以有感情也可以麻木不仁,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可是他们有一颗温热的心。 魔没有心,只有魔尊才有一颗不死之心。 也的确,有了心就有了弱点,没了这个弱点就足以成魔。 那日,白唯以死相逼的时候,他知道她是在赌,用自己的命去赌白荀的命。赌局的结果是成功了的。世人都以为是因为魔尊何欢急需灵狐血治病才会同意的。所以世人也都以为白唯不会回来了。在魔的世界里,若是没了用处便是可以去见阎罗了。更何况是魔尊何欢呢,威胁过他的人只有那么一条路。 可是只有何欢他自己心里明白,那个女孩儿的这种他无法理解的举动竟然让他的心绪拨动了一下。他们兄妹间的奇怪行为也让他的心跳了一下。世人都是为了活不择手段,没想到他们两兄妹竟然可以为了死,想出各种办法。 第十五章 她来魔界是为了救我性命 在炼魔殿的后面有一汪泉水,唤名魔泉。汩汩赤泉从里面喷出来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湖。这里便是魔界的正中心,也是魔的发源地。红色的水像是血液一般,宣泄着,叫嚣着,亘古不曾停息。 绕过这魔泉,便是魔尊何欢的通天塔。魔界处处都有魔兵守卫,而这里却只有几个守门的士兵而已。能进入通天塔的人寥寥无几,便是有天大的能耐也要经过魔尊何欢的首肯才可进入。而此时,这里面却住着一个非魔界中人——白唯。 六月的魔界,紫藤萝如同珠帘一般散落,丝丝缕缕垂向大地。魔界不同于青丘,没有那么多种色彩,没有那铺天盖地的斑斓,留下的只有紫色的花朵。凡界的花朵是无法在这里生长的,只因这里不属于凡界。这花倒是也应了景,原本这里便不该有太多的色彩。 一个月前,何欢带白唯来到魔界的时候,她已经不省人事了。魔尊一世从未靠近过女人,可是他却是抱着她回来的。在他身后的魔界大护法染云便是一直不停地咂舌。 “我倒是有些佩服这个不怕死的女子,她是不是有点像个魔?”魔尊何欢带白唯回来的那天这样问了染云。 染云沉默不语。 白唯本来是魔界的俘虏,按照规矩是该被关起来奴役的。可在何欢的维护下,不仅没有遭到那种待遇,反而高人一等的成了魔界上宾。一切只因为,魔尊的一句话,“这狐狸是为了救我来魔界的。” 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之下,魔尊何欢将白唯抱进了通天塔。这里是整个魔界最清幽的地方,也是养伤最好的圣地了。何欢留给了魔界一个背影,他只做自己认为对的。 这么不符合规矩的事情得不到一个妥善的答复是要出乱子的,那日魔界有些骚动。这种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官方给出一个解释了,于是大护法染云清了清喉咙,对众人道:“哎呦,大家镇定,镇定一下啦。要相信我们魔尊的人品,请各位回去吧,不要乱yy他们哦!~” 在染云说这些话之前,大家只是在想魔尊会怎样对待这个狐狸,可是当大护法染云说完这句话之后,大家四目相对,瞠目结舌,然后四散而去。 翌日,说书的,唱曲儿的便又是新增了剧本——魔尊的恋爱史之开端。故事当然就是讲述的这两个主角儿了。晌午的时候,但见染云大护法在一家酒馆儿边喝着小酒,便竖起耳朵听着说书的讲着魔尊何欢与白唯之间的故事。虽然都是些编出来的故事,但是他还是感兴趣。听着听着染云竟然湿了眼眶,他为魔尊何欢做了那么多事情,何欢便是也未曾那么待过他。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那么一朵花,属于爱情。只待着被心雨淋过,便会开出满地的繁华,四处延绵开去。 只可惜他是个男儿郎,而何欢亦然。 染云一杯饮尽,自顾自地笑了笑,又摇了摇头,好似有些醉了,“放心,这辈子我都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你的。” 是的,秘密是属于一个人的,多一人都不再是秘密。他便是染云心底的秘密。 一个月后,兰花木制成的绣床上,白唯仍没有醒来。魔尊何欢从未接触过女孩子,便胡乱地安排侍女弄了个女子闺房的模样。进门时,还对着满屋子的桃粉色感叹了一番。“这都是什么品位,乱七八糟的绸缎和无谓地摆放着的饰品,毫无意义可言。”他虽然这样说着,但是却从未让侍女停止买那些毫无意义的小玩意儿。旁的都无所谓,他关心的还是躺着床上宛若谪仙的女子。 按照常理,魔尊何欢在回到魔界开始便是可以开始吸收白唯的血液。可是他迟迟不动手。连他自己都找不出个理由来说服自己。要说老虎不吃肉,怕是连老虎自己都不相信。除非老虎开始喜欢上这肉了。何欢没有具体的概念,只是觉得下不去手。 何欢一生杀人无数,可怎地就不知道从哪儿下刀了?就这样他对着这只狐狸一天又一天。最终没有想好下刀的地方。这也算是个解释吧,至少他这样说服自己的,“恩,是的,不知道从哪儿下刀才好。” 他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等她醒来,还是在等待一段爱情。这种心情,无法预期,无法控制…… 在这一个月里,江湖流传的版本越发地多了。 数日后,白唯缓缓地睁开了眼。由于多日未见光,一下子甚为不适。只能看见一团的光环,模糊中但见一个半倚着床榻的人影。那人见她醒来似乎满是欢喜的样子,急忙上前说了些什么。可这些时日的伤病让白唯太过劳累,只这么几眼的工夫便又昏了过去。 那个男子会是谁呢? 有一些记忆,越是痛苦,越是让人难受。而这种难受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被意识封闭起来。白唯的一生都是快乐的,唯独那天那场如同倾盆大雨般的遭遇让她无法释怀,一切太过突然,突然得让她猝不及防。生命的曲调太过沉重时,她的记忆选择了保护她。那天她的世界都倾倒了,而这一天,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下意识地选择了遗忘。 有时候遗忘是件幸福的事儿,因为能够保持纯真。当然这种事情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曾经有一位剑客,由于饮下了一种药,把一切都忘记了,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而那一天,他遇到了他的宿敌……所以说,有些事情,不得不记得。 意识游离之中,她看到了一个男子,模糊的身影映入眼帘,他不是桓飞,也不是白荀,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次日,终于,白唯躲过了这道劫,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了。缓缓地睁开眼睛,却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是哪里?” “我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 “那个人是在梦里看到的,还是真的存在的?究竟是谁?”白唯强撑着身子坐了起来。由于一个半月都未进食,也未下床走动,铁打的身子也是经不住的。毕竟她还是个妖,妖总是要吃饭的。 白唯勉强地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第十六章 初到魔界 起身之后,环顾四周竟然恍惚了。粉妆配红墙,檀木桂花香,玉梳金簪琉璃月,金月环望玉满堂。世间竟然还有这般好看的房子,我在青丘的三千年里面从未见到。白荀一向是爱干净的,屋子里一向整理整齐,从未有过什么琐碎的装饰,一切都以干净简洁为主。而我又是他亲手带大的,当然也是跟着他从简。我活了这样多的光景竟然还不知道这世上有这般美丽的闺房。看在眼里,喜上眉梢。 屋子里竟是没有人的,我想寻求帮助,可是喉咙渴得像是着了火。干涸地连声音都是极其细微的。便只得吃力地走下床,走到了桌子前颤抖地拿起杯子,想倒一口水喝,可是手实在是没有力气支撑杯中水,一个不慎,杯中水尽洒。“哐啷”一声,杯子破碎,掷地有声。 一个侍女装的女子急忙破门而入,看到我下床喝水打了杯子,“啊”地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手脚麻利地跑到了过来,将我搀扶回到了床上,然后便开始收拾屋子里面的杯子碎片。“姑娘总算是醒了,好生休息,魔尊很快就会回来了。” 她的话很简短,没有多说什么便捧着那个杯子的尸体出去了。白唯注意到那侍女的嘴唇是淡紫色,发如血般红艳。雪白的肌肤映着红发,显得越发妖艳。虽然是侍女的朴素装扮,一袭布衣,腰间一根布带系着,可依旧让人觉得很艳,而那气息比妖邪恶些。 想起她刚才提到的名字,魔尊,我便不自觉地念叨了一句,“魔尊?那是谁?” 想到比妖界更具有那种威慑力的时候,我不自觉地联想到了魔界。以前白荀说过,有一个地方叫魔界。那里的人是如同阎罗一般的存在。 那紫色的唇,正是魔的写照。 如果不是魔族的功力到达了一定的程度,这种紫色的气万万不会逼到嘴唇的。这也证明了她的功底。 这就是魔界吗?我看了一圈屋子。这样的气氛着实让我无法觉得恐怖,反倒是让我觉得终于得到自由了。这种感觉好像得到了一整片天地。就连呼吸的空气都是不同的味道一般,我努力地攫取着,呼吸着,直到身上的伤口不适,喉咙一甜,咳出了一口血来。 在我咳血的时候,听到了一阵匆忙地脚步声,屋子的门被打开了。一个玄衣男子闪进了屋子。样貌倒是极好的,不像白荀那么美,但是颇为俊秀,面庞如刀削,剑眉如鬓。他的头上长着一对角,向着天空的方向。最让人喜欢的是他的眼睛,深邃,幽蓝。他的气场很大,让人无法不注意到他的存在。也有种逼迫感,让人不敢与其对视。 看到我倒垂在床角上,口中吐出了口血,他不自觉地上前拍了拍我的背,倒了水,将我搂入怀中,又将水给我喂如口里。以我的微薄力气,此时无法挣脱。只得靠着他,喘着气。 这一连串的动作很干净利落,可是却是他从来不可能去做的。他是何欢,堂堂魔尊,怎可低三下四地给别人端茶倒水呢?!想着,他又觉得十分不妥。纠结之下,便是将我刚刚一饮辄尽的杯子砸到了墙的角落里。又是“哐啷”一声。 这动作发生在我还没将水咽下去的空档。这哥们儿这是怎么了?抽筋?!?!?! 此时,刚才的那位侍女又进来了…… 她今天一共做了两件事,我都替她记住了。第一件:收拾打碎的杯子;第二件:收拾打碎的杯子。 “今天是你当值?”男子问。 但见那女子双膝一软,贵于地上,身体抖动得站不起来。便是断断续续地说。“是,是的。方才姑娘醒了,我正想去禀报大人。” 男子斜睨了一眼,便没再看她。“那你是禀报完了?” “尚未,尚未禀报……”那侍女不敢抬头,只得低头看着地面,大气都不敢多喘一下。所谓侧目而视,大抵上就是如此。 “没用的东西,我走时只嘱咐了一句好生照顾白姑娘。既然如此,你也怪不得别人了。”话毕,何欢一掌打了出去,那女子硬生生地被打飞,撞到了墙上。 只是闷哼了一声,那侍女的身体便从墙上掉了下来,像是布偶一般,给人一种破碎感。 说话的工夫,便进来了另外一位侍女把她拖了出去。 没有表情,也没有语言。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她只是进来收拾了一件什么东西而已。 魔尊何欢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她叫紫灵,以后她就是你的丫鬟。” 我略微地饮了些水之后,稍微有些缓和。看到刚才一幕也却是抖了一下。 “她好歹做了两件事情,不至如此吧?” “我魔界不养闲人。我只吩咐了一件事,让她照顾你,连这都不会做,还有用吗?没用那就把命还给六界好了。今日我不杀她,来日她也无法成为我魔界的有用之才。死在别人手里,不如我了结她。”魔尊解释道。 于此同时,何欢又皱了一下眉,他活了这么万年,何时同谁解释过什么?上天入地的事儿,他想做的,他便是去做了,哪里有什么解释不解释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那位叫紫灵的女子仍然双膝跪着,没有表情,面若冰霜。 我看了看床边跪着的新来的侍女,同那位侍女的装扮差不多,素服,并无多余装饰,只是头上绾了一个灵蛇发髻。这一众侍女里,唯独她是这个装扮,想必是有些原因的。 “你们魔界怎么这样小气,只给配这样一个侍女,怎么够用?”我应了他一句。 魔尊何欢笑了笑,说道:“在我魔界,这样的事情,一个人足矣。” 一个人敢说这样的话,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自大,(当然不排除自大的要素,)更多的是因为他的确有这种实力。当实力如同事实一般摆在眼前的时候,世界平静了,世界相信事实!~ 第十七章 在魔界 传说,魔界中人从出生开始就是邪恶的,是大逆不道的,是天理不容的,是荼毒万物,祸害苍生的。可是我认识的魔界却是从那一个人开始,他的名字叫做何欢。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世霸主,魔尊何欢。而在我眼里,他只是个大男孩,倔强的大男孩。 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少有表情,大多的时间都是冰冷的,包括那让人读不懂的眸子。他遣退了紫灵,便没再开口。能看出来他平时很少说话。 我半躺在榻上,而他临窗而坐,独自临风品茗。 半晌沉默。 房间里很安静,似乎可以听到呼吸的声音。而他好像并不在意这些,只是独自地思忖着什么。我清咳了一声,打破沉默。他定睛转向我,我脸一红。 这种感觉从未有过。也许真的是在心底的什么东西被唤醒了,他看我的时候,我有些紧张,有些不知所措。 我问,“这里是哪里?” 他回答:“魔界。” 我又问,“我怎么会在这儿呢?” 他回答:“我带你来的。” 继而,我问:“那我怎么不记得呢?” 他回答:“我不知道。” 然后又是沉默。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在安静中看着他。 他注意到我的视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我把头撇向了另外的方向。 然后他继续喝着他的茶。 那一刻,我恍惚地感到他的嘴角上挂了一抹淡淡地微笑。那么淡,几乎让人无法捕捉。 这便是我与他相识的第一日。 没有白荀的日子里,我是自由的。而在我自由的时间里,遇到的第一个是他。我不知道这种自由算不算我想要的,但是我觉得每天都很开心,好像比之前加在一起的三千年还要开心。 一界之主是很忙的,但是他每日定会抽时间来这里呆上那么几个时辰,陪我说着有的无的。下雨的时候,他对我说:“今天有些雨,天气发寒,我让紫灵炖了参汤。” 有访客来后,他对我说:“这个夜明珠是东海送的,你拿去玩吧。” 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回答:“因为只有你才能救我的命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着实是笑了。 在魔界的日子里,我没有再那么任性,因为这里没有白荀。只有哥哥才会那么惯着我,放任我,哭也好,笑也好,便只有在亲人身边才可以无所过滤。只身在外,不比家里。我原本以为长大很难,可是原来长大便是如此的容易,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长大。 每天他都会来看我。由于我身上的伤还未痊愈,便只能从窗子望望外面,幻想着自由地奔跑,在那紫藤花下,在那紫色的海洋里。有时候我学着何欢的模样,依着窗棂,临风品茗。“不知道这些日子里哥哥怎么样,过的好吗,吃的好吗?”我想着竟然是想家了。第一次离开家这么久。我想家了。 此时的青丘,仍旧是那般惨无人睹的样子。没人整理,没人收拾,狐族四散,那日开始,青丘便没了生气。 白荀的骨头不知断了多少节,又被桓飞接好。 那天开始,白荀好像断的不是骨头,而是魂。好像是断了魂一般地失神。他的脑海中一直回忆着白唯替自己挡刀的那一幕。 万年修行究竟为何,只是想保护她而已。可为何连这些自己都做不到?! 万年,他费了多少苦心才建立了青丘在妖界的声望,可是那一日终是毁了。前尘往事,历历在目。究竟该如何才好?!若是白唯回不来,他这一生的苦修究竟有什么意义?他唯一的家人,那是他唯一的家人。 蓬山之上,桓飞独自立于崖边每日不停地练着他的弯刀。 他青丘白家的事情,早就已经成了桓飞的事。 自从当年,白荀救了他一命开始。 能抵挡住魔界的也是有天庭的兵力,所以桓飞决定去天庭寻求救兵。最好的方法便是早日成仙。 以前每天的修行都是循序渐进地,可是现在时间不允许,魔界也不会允许。他要抓紧每一分钟,每一秒钟,让自己的身体早日适应强度,他要去接受那轰天雷,他要去天庭,他要求救她。 莫说谁人是痴人,如果见了谁做了一件痴一般的事,那么背后一定有一个理由。 夜深时,白荀独自流泪。 “等着我,小唯,等着哥去救你。如果魔界要妖的血,那么我宁愿除了仙籍再世为妖。” 半月后,我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可何欢陪我的时间不减反增。 “伤口还疼吗?”中午的时候我醒过来便看到他在床边。 话说这段时间除了吃饭,就是睡觉,醒的时间着实不多。虽说没有完全恢复,但是体力也大概有原来的六七成了。 看到他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进来,当真是不习惯,再加上身体好了,闲不住,于是我和他吵了一架。 “怎的,你魔界都这样随便进女孩子的房间?秩序够乱的。” “别人当然不可以,只是这魔界都是我何欢的。这里没有我去不得的地方。” “喂,你不知道要敲门吗?” 何欢撇撇嘴,我刚到这里的时候是昏迷的,自然是用不着敲门的,敲门也没人理。时间一长他就习惯了。可是他习惯我还不习惯呢。 他无奈地摇摇头说:“白姑娘,在下疏忽了,以后敲门便是。” 我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转过身去继续睡觉。 背后的他轻轻地揉了揉我的头发,然后便出去了。 这些日子里,渐渐地我和他的距离在缩短,幸福在扩大。他每天都问候我的伤势,可是我却不知道终究有一日他是要来取我的血。 炼魔殿上,染云手指纸扇,交集地等待着魔尊。魔尊何欢大老远看到时染云来了,心情大好,人还未踏进大殿,便已经传来了他爽朗的笑声。 “来得好,来得好。我正好有事情要和你说……” 魔界之上从未有人敢打断何欢的话,除了他,染云。 第十八章 一战为斯人 染云的父亲本是前代的魔尊,因为赏识何欢的惊世之才,便是将手中的权柄让给了这个与他儿子年纪相仿的小子。(这个是官方的版本) 真实的版本是:何欢与染云从小一起长大,也算是青梅了。过去一向以染云称大,那么一日便是换了主子,可是染云却并未有什么难过,反倒是开心得很。 在何欢眼里兄弟嘛,既然染云发达的时候一向是照顾他的,那么今日染云的父亲将魔尊之位传给他,他自然是要待染云很好的。 在染云眼里……既然何欢是我喜欢的,父亲也喜欢,那么传位就传位吧,反正都是自己人。巴不得看到他的好呢。 在染云父亲眼里,染云这小子着实不长进。若是交给他,只怕是要把魔界给败了。所以还是另则明君吧。成天跟着染云的那小子就不错,事实证明,果真是不错。那么久他吧。肥水不流外人田。 就这样,何欢成了魔界的王。 同时他和染云一并地撑起了整个魔界。 这也就是为什么染云敢做很多别人都不敢做的事情。因为不管他做什么,后面都有魔尊何欢给他兜着。 兄弟嘛,总是要插刀的。 就连魔尊何欢与天界的战神一战都与他染云脱不了干系。话说当日染云闲来无事,便扮了女装,淡粉红颜,绝代风华地大摇大摆地去了人界。这般招摇过市的模样愣是被一个花楼的老鸨给看上了。 老鸨说:“哎呦,姑娘啊,你看咱们这是多有缘。这天南海北地地方,你就到我们牡丹楼了。这走过路过不能错过不是。择日不如撞日,你就随妈妈来,进来喝一杯,看看环境。要是喜欢啊,就留下。价钱随你开。妈妈一定让你做个花魁娘子。” 听了这话,染云还乐得屁颠屁颠地。敢情这倒是好玩了,他染云这辈子,上过天,入过地,打过架,杀过人,也逛过这花楼,可是就是不知道当花魁的滋味。听了这话,喜上眉梢,用缀金的丝帕半掩了脸,笑得那叫一个粉面桃花。 老鸨还以为这姑娘害羞,怎得也想不到她拉着的是个小伙子啊。 染云饶有兴趣地想着:“这回这扮相算是对了,可有玩的了。省的在魔界闲得慌,无所事事的。” 也的确,魔界的事情都被何欢处理得井井有条,根本也没他什么事儿。 老鸨拉起了染云的手,这个感动啊。 虽说这姑娘的手虽然大了些,脚虽然大了些,身高虽然高了些,也总算是倾城倾国了。凤眼细长而妖媚,唇薄而勾魂,单薄得恰到好处。这般的美人儿也可以说是世间难得了。染云的声音本又是可以学女声的。那娇滴滴的声音一出,老鸨便更是觉得自己选对了人。 当时,一种相逢恨晚的情绪油然而起。 正在这时,遇到了正在执行任务的天界战神擎天。 染云与其他魔界中人不同的是,他从来就没有按照魔界的修行谱修炼过。他喜欢游览名山大川,便自创了一门叫做衍生的道法。此咒是将自己的灵魂寄出,与天地融合,吸收天地间灵气以曾道法。只是施咒的时候十分险恶,若是有人此刻毁了他的肉身,他便是无处皈依了。没准也成了一界游魂,也算是为魔界省了粮食了。 由于修炼此咒,所以他不得不走四海八荒。也正是因为他喜欢如此地走四海八荒,所以才悟得此咒。殊不知究竟是熟为因,熟为果。总之,他以衍生咒为借口说服了他的老父亲。愣是将不靠谱的旅游说成是修行的主要部分。这父母之爱子女,必将为其计深远。既然是修行,为父的总是得同意的。 万法同归嘛,既然能够提高修为,那么走什么样的道路就也无所谓了。说起这衍生咒倒是有个好处,就是他自身的气与天地万物浑然天成。超脱了六界,五行之中。 所以那日天界擎天路过的时候,只是感觉到了一股极其温和的气息。让人神清气爽的感觉,回头之时却看见老鸨正拉着这位不凡的女子朝着牡丹楼走去。擎天顿时产生了一股正义感,身为战神,他不能允许这种不人道的事情发生,尤其是在这样美丽的一个女孩子身上。于是乎,他决定制止这件事情。 从一个凡人手中救人对战神擎天来讲太过亦如反掌了。眨眼的工夫,他便是将染云拉了出来,并且让老鸨自己回了牡丹楼。 这染云可是第一次扮了女装,还没玩够,怎么会罢手呢。既然有英雄救美,那就让英雄救喽。染云声中带泪的模样,让擎天如堕五里雾中,摸不着头脑。 战神擎天本想把染云送回去。染云却没有告诉他自己的住所。 染云这厮倒是玩得开心,“总不能说自己是魔界的吧,倒不如就不告诉他,自己回去就算了。” 天界的人对于万物散发的气息本就敏感,直觉告诉擎天“染云是个很单纯的人”,因为“她”的气息是天然纯正的。擎天很是不放心这样的姑娘自己回去,所以想帮人帮到底,既然人家姑娘不想让他知道住处,那么便悄悄地护送她回到家中便好了。于是擎天在远处一路跟着染云,这样至少可以保护“她”安全。 染云呢,则是沉浸在自己的胜利的喜悦中。自己还嘀咕着:“哎,没想到这头一回扮女装就如此成功,看来我还是很有潜力的嘛!~”正高兴着,便遇到了拉着脸的何欢。 何欢真是汗了,这堂堂的七尺男儿,这堂堂的魔界大护法,如今竟然一身女装花枝招展地在市井晃荡。这若是让六界知道,肯定是要沦为笑柄的。 这回染云是玩过火了。 染云看到了何欢,也自知有些愧疚,脸一红,愣了一会,冲何欢招了招手,耸了耸肩,半天说了句,“嗨!~” 何欢当时真是有一掌拍死他的心了。 追着他就开始打,当然下手很轻,只是警告罢了。染云则一路小跑,那模样跑得都那么淑女,越看越让何欢生气。 正在这时,天界的擎天杀出来了。 第十九章 只能是手足 何欢手执腐骨鞭正要抽向染云的时候,擎天接住了这一招。死死地拉着腐骨鞭的另一端,声色俱厉地对何欢说:“放了这姑娘。” 顿时,何欢的脸都绿了。 堂堂魔界大护法,染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等显赫的位置,今朝竟然成了什么姑娘。让魔界的脸往哪儿搁。何欢的表情由诧异变成了僵硬了。 何欢一副无奈的表情,看着天界大名鼎鼎的战神擎天,点了点头。心里暗道“服了”。 “兄台,这可不关你的事情,别给自己惹麻烦。”何欢抽回了鞭子,警告地说。 天界的擎天是何许人也,既然管了这事儿,又怎么会轻易罢休。 擎天冷哼了一声,说:“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如此凌虐这位姑娘。谁能看得下去?” 此时,染云竟然添油加醋地很不给面子地躲到了擎天的身后,做了个抽泣状。这副我见尤怜的模样,更是让擎天暗下了决定,一定要保护身后这位可人儿了。 擎天看了看何欢:“阁下可是魔尊何欢?” 其实一早他就已经认出何欢了。那一世独立的霸气,那浑然天成的魔性。除了何欢,这世间再不做第二人想。更何况千年前他曾经与何欢有过一面之缘。虽然何欢不一定记得他,但是他一定无法忘记何欢的。因为何欢的气场,足够强大到无法让人忽视。 这英雄相见本来是该英雄惜英雄的,可是谁想得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呢。 何欢打量着这位天界的神,“正是在下,阁下是……?” 擎天抱了抱拳,以何欢的辈分,比他高的不是一点半点,行礼也是自然的,“天界擎天。” 一时间,空气有点冷。 染云打了个寒噤。 “不知是否可以给在下个面子,放过这姑娘。想必魔尊也不是个欺负女人的人吧。”擎天说出这句话也不算是委婉了,话里是说何欢在这儿欺负女人。 何欢汗了,这要怎么解释?要么他堂堂正正做人,把真相告诉擎天,可魔界的面子啊!要么他做禽兽,让擎天做那个救世英雄。 为了魔界,何欢一咬牙,说:“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你让开。” 何欢做事从不解释,可是这次的确是有点离谱。 擎天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可人儿,之间染云抽泣着说:“多谢英雄出手相助,只是,只是奴家生是他的人,死也是他的魂。” 何欢当时真的是想抽他了。 只见染云三步一回首地向何欢走去。还未及五步,便是被擎天拉了回来。估计这擎天八成是喜欢上女装的染云了。 “还望魔尊高抬贵手,不然,就问过我手中的昆仑剑。” 就这样,两个人这一架从人间打到天界最后打到了魔界。战争持续了整整一个月,打得酣畅淋漓,最终当然是魔尊何欢抱得美人归,可以也因此被昆仑剑伤了。 擎天也没有从魔尊何欢的手中讨到什么便宜。 腐骨鞭,渗入擎天的血液,顿时擎天的仙气就开始变弱。腐骨鞭的威力就在于它的后续的力道,毒性会随着那力送入对手的血肉之中,故名腐骨。 擎天吃了这一鞭,便是灵力大减,留着最后的气返回九重天。 何欢拎着不争气的染云回到了魔界。 染云被幽禁四十九天,不见天日。对于每个人,惩罚的意义都是不一样的。染云这人生平最爱的就是自由,所以这样对他比打得他皮开肉绽还让他难受。 这以后,魔尊有两个也都不召见染云。这在魔界还是头一次。一时间魔界小报众说纷纭,有的说魔尊和大护法出了间隙,有的说魔尊有意提拔新人……这样一来,魔界的各股势力都开始蠢蠢欲动,都想占据染云的位置。 最后迫于形势,魔尊不得不见染云一面。 染云自己便是也知道玩过火了,遂不敢多言。 “染云,你怎样玩我不管你,但是你给我记住了,你是个男子,最主要的是你是魔界的大护法。”良久,何欢开口道。 “这事儿,我替你挡一次,绝对没有下一回。下去吧!~” 何欢不知道,染云之所以扮女装只是因为一直想做一个女孩子,因为他喜欢上的是像何欢那样的男子。从他们认识开始,便是喜欢的,可是命运就是这样开了个玩笑。 此生注定了,他们只能是朋友,只能是手足。 这两男争一女的桥段是多见的,可是这两男争一男的情况还真的是不多。染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得上是一朵奇葩了。 转眼间,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可仍不见何欢的伤势好转。在去青丘之前,染云本就是做好了打算的。他可以不要白唯的命,但是一定得得到白唯的血,只有那血才可以帮助何欢。可这灵狐虽然是抓到了,可是几个月以来都不见何欢有何动静。这着实让染云难办了。 魔界何欢有一颗不老不死的心,有些伤是可以自愈的。可是被这天界的昆仑剑所伤,就必须要借助外力。如果得不到灵狐血,就只能去九重天西王母那里盗取灵芝仙草了。而那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 那天,何欢依旧在炼魔殿内整理魔界大小事务,染云在门外叩门,不多不少,正好三下。阳光透过树的枝叶洒到了染云的身上,好像照了一层光环。而他那纯净的天地之气,又使得他多似几分仙子了。真不明白,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是魔。他一点也不像。 染云跨步进门的时候,何欢正捂着心房往下三寸的伤口处。 那伤口是透过肋骨划开的,所以有些狰狞。 染云那云袖底下的手又紧了紧。每次他闯祸都是何欢替他背着的,也许何欢前一世真的欠了他很多很多…… “为何还不动手?”染云在刚进门的地方停下了,没有再向前走。 有那么一瞬间,突然觉得两个人之间有些遥远。可明明是那么久那么久的朋友,明明悲欢共,生死同。可是此时,竟然只能遥望。 何欢定了定神,从刚才的疼痛中晃过神来,却只是说了句:“你来了。” “恩。” 良久的沉默。 这还是他们之间第一次如此说话。换作以往,他们是无话不谈的;打闹逗趣的;互相调侃的。而现在终是有些事情变了,变得不一样了。也许只是时间变了,又也许时间没变,我们变了。 “打算何时动手?”染云又紧逼着问了一句。 何欢从大殿上走了下来,步伐沉稳地来到了染云面前。拍了拍染云的肩膀,然后继续向前,直到踏出了玄关。 他对着外面的日头伸了个懒腰,然后说了:“我没打算动手。” 那一刻,染云的心口仿佛被沉重地敲了一下。他知道的,其实他早在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答案,可是他还是想问,想听何欢亲口和他说出这些话。可是听到了又能怎么样呢?这些情绪终究都是他一个人的。 染云望着那个背影。那个曾经无比熟悉的背影好像离他越来越远了。而他能做的只是盼着他过的好。只能是盼着,望着,仅此而已。 第二十章 初识染云 我在魔界的通天塔上整整养了几个月,身上的肉肉倒是多了些,人也圆润起来了。染云坚持用圆这个字形容,但是我强烈地要求在后面加上一个润字。 染云是我在魔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认识染云的时候是一个下午,天气晴好。我强烈要求着要去外面散心,然后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紫灵带我出去溜达。这散心的阵仗也是大了点,后面浩浩汤汤的队伍,让人怎么看怎么别扭。这还没有算上什么暗卫。终于明白为什么魔界能够和天界并立于天地间了。从这点上看,妖界怎么就那么散漫了呢。我们做妖的,从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王者,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种族。 这天地间总是有自己的规则,天界和魔界是用来改变天地万物的;我们妖界是繁衍种族的。 至少在我的认知范围内,这么万万年间,灵狐里面只出了一个上神白浅。 紫藤树,茂盛的枝叶好似拔地而起一般,笼罩了周边的地方。丝丝缕缕地垂落,有些像是瀑布了。我贪恋着这美景,便跑了过去。 紫色之中可以掩盖很多东西,比如血渍,比如……染云。 染云是以一个掉落的姿态砸到我面前的。 当我跑到那棵树下的时候,见枝叶茂密,紫色的花朵有些梦幻了。便是在树下做了一舞,尾巴扫过的地方,惹得花瓣零落,落英缤纷。 紫藤树的枝干簌簌作响,继而“咚”的一声,一个重物砸下。 那个重物就是染云。 脸色微红,带着些酒醉,手中还抱着一坛陈酿。 染云说,是我掉到了他的梦里,砸醒了他。 我说,是染云掉到了我的面前,醉了一片的美女。 那天的确,随着我来的那些侍女们看到大护法染云这副模样便不再有心思去管我这个闲人了。这就是偶像效应。 染云在魔界还是有一定声望的。翩翩才子,吟诗舞墨,偏偏就还未指婚,也从未听说心中有哪位姑娘。可小道消息就是这样,越是没有,就越多猜测。越是没有头绪,就越是给广大未婚女子希望啊。 看染云那半醉不醉的模样,还真的是看痴一片美女。原来这样的一个帅哥的能力远远超过了蒙汗药的作用。见过了这个场面,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精神食粮了。她们可以一直这样看下去,然后头破血流地争着扶他回家。而我,怡然自得地,变成了狐狸从人群中爬了出来。 快爬出来的时候,看到了一双黑色嵌着金色龙纹的靴子。还未来得及抬头就被拎了起来。 然后我看到了何欢。 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可别被扔出去。以前被白荀扔过太多次,可是没这么多人围观啊。可是何欢却没有,反而是把我拎了出来放在了地上。顿时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油然而生。 以何欢的脾气,他是该因为这些侍女的失职生气的。可是那天却出乎了我的意料。他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心情很好。似乎很高兴看到这些女人围着染云。 由于我变成了狐狸状才出来的,所以何欢不得不蹲下和我说话。他用食指在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嘘”了一声。 然后我们两个蹑手蹑脚地偷溜了出来。 差不多走了一段路之后,望望远处打成一团的侍女,我们两个大笑了起来。 那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何欢这般地开心。 “要是他能喜欢上里面的哪个就好了。”何欢说。 我很好奇,是怎样的一个男子能够迷倒这一界之中的少女芳心呢?人气竟然能超过他们的王。 何欢对我说,那是他最好的兄弟,叫做染云。 他说染云是魔界唯一一个算不上是魔的魔王之子。是魔界的大护法。 我得承认他的确不像是个魔。他身上的气息和白荀身上的相似,但是比白荀的纯正些。更像是仙气。 这般娘的一个奶油小生做了魔界的大护法,我不自觉地咋舌,然后又望向远方。 我原本是一个为青丘担忧的,现在我也开始为魔界担忧。 虽然不知道我究竟是怎样来到这里的,但是我怀着一颗好奇的赤子之心在这里呆了好久。 我总是不自觉地会偷偷看何欢,看他的侧脸,看他的眉眼,看他的神情,然后会自己猜他在想什么。 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似乎是在微笑的。 又有的时候,他回看我,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这话说给白荀听,他一定不会信。因为他从来都无不知道原来我也有女儿家心思,也不知道我会脸红。 就连我第一次来月事的时候,我都没有脸红。说实话,当时我是被白荀扔出去,然后就开始流血,我以为自己受了内伤。 那天把我吓坏了。 因为没有伤口,血渍。 白荀也被吓到了,他以为我受了外伤。 然后就是一番忙乱,白荀都要给我喂血了,被我揽了下来。我对他说:“哥,你好狠的心,竟然对我下毒手……” 然后我就装作昏了过去。 白荀背着我就往狐医那里跑。可到了那,狐医看到我们俩这样乐了大半天,好悬没笑得背过气去。 我本来是装昏的,被他给气醒了。 “老头,你能不能医了,我昏了你没看见啊?”我对那个不靠谱的狐医喊。 那老头又喝了一口水,结果这一口水喷了白荀一身,又笑又咳嗽地说:“没事儿,没事儿。这是葵水,女子长大都要有这么一遭。证明已经从女孩长大了。” 那天我的脸还真的没红,反倒是白荀的脸红了。那老头只是塞给了我一大包药,上面写着什么当归,红枣,枸杞之类的药。 在白荀身边的时候,我似乎总是个孩子。而在何欢身边的时候,我觉得是一种存在。不同于亲情,不同于友情,那是爱吗? 何欢对我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陪着我游遍六界,天上地下,只要我想去,他就陪着我。 我当然屁颠屁颠地和他击掌了,省的他以后忘记。 然后我们打了一个赌,我猜一会儿染云进来的时候,一定是左拥右抱,美人在怀。 第二十一章 紫灵的爱情 染云那天的确是回来了,只是不是左拥右抱回来的。咯吱的一声,雕龙刻凤的檀木门被打开了。一群美女把染云给抬了回来,状况惨不忍睹。诸位美女的身上都有伤,想必刚才是有一场厮杀的。 大护法染云平日里很少接近女色,能够如此距离地接触染云也是相当不易了。 领头进来的那位美女的衣衫都有些被撕破了,头发像是莲蓬一般推开了门。这阵仗,还真像是抢亲去了。 何欢撩拨了一下茶盏中的茶叶,说:“人都回来了,就把大护法放在那里退下就好。紫灵留下。” 在众人的瞩目之下,紫灵跪在了大殿中间。“主上,紫灵知错。” “哦?那你倒是和我说说,何错之有啊?” “主上交给了属下任务——照顾白姑娘,可是我并未做好。” 这名唤作紫灵的侍女一直低着头,不敢仰视何欢。 何欢似乎是没有听见一般,吹了吹茶。何欢最爱喝的便是龙井,雨后龙井,如今便是这般地炮制了一壶。 “你应该庆幸今天白姑娘碰到了我,如果碰到了什么不该遇到的人……”一瞬间,何欢手中的杯盏碎裂成块状。 紫灵姑娘一抖,整个人瘫软到了地上。 何欢的手腕一向是赏罚分明的,如果要罚她,只怕她早就魂飞魄散了。只是即使魂飞魄散,她也宁愿去留在染云身边。有那么一段时间,还能相信爱情,还能相信人性。为了这一点,紫灵就宁愿去守着他,守着自己的梦。她只是一个卑微的侍女,在千年前她还是一个妖,一个蛇妖。有一日她身受重伤,被正在周游各地的染云救起。从那以后,她就下定决心来到了魔界。 成魔并不容易,她必须剜出自己的妖灵,必须断了自己的经脉,然后在魔界祭司的帮助下重新得到魔界的魔力。当然,这是有代价的。魔界祭司由于做的很多法式都有悖于六界,所以他是注定要去冥界偿还的。可他并不甘愿承受那些,而此时紫灵愿意和他做这样一个交换,他当然欣然同意。那个交换就是:如果她死了,她将在冥界代替魔界祭司承受千年的折磨。 遇到染云的那天,紫灵觉得自己的生活终于有了光亮。好像以前的千年时间都是白活了。只有那一天,突然有了改变,突然有了一抹色彩。 那个明朗的如同谪仙般的男子,就这样照亮了她灰暗的生活。 来到魔界的日子里紫灵过的和在妖界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这里有一个人,这里是那个人的家,所以留在这里,对她而言是幸福的。 在那个写着她和魔界祭司的协约上,在幽冥鬼火焚尽那卷轴的时刻,还有几个字历历在目“只为染云”。 有那么一段时光是幸福的,只是因为爱了,爱了一个人,所以宁愿选择一种生活,或许会伤或许会痛,可是他的一个微笑就会让一切变得柔软,变得值得。那些曾经的伤痛都可以那么轻描淡写地消失,只因为可以与他一路同行。紫灵的爱有些卑微,她只是个小妖,是个侍女,而这里有千千万万的侍女,她只是其中之一。她甚至知道染云可能都不记得她的名字,可能都认不出她的模样,可是她还是甘愿去这么做。她从来没有要求他爱她。 话说,这样的一个大护法的确是没少给魔界惹麻烦啊,不只是外面,还有内部矛盾。不知染云究竟是魔界的一个宝,还是一个麻烦。 染云的存在本身是没有错的,只是他太过美好。 佛说:这是一个婆娑的世界。是的,这个世界是如此这般,可那么美好的人真的适应这个世界吗?那么纯真的心真的能被这里容下吗?染云是一个很纯粹的人,想到他的时候,会感觉有一股新鲜的空气迎面扑来。 何欢是有意放过紫灵的。也许他知道染云对他的想法,也许他知道这个女子会一心一意地待他好,不管哪种,他都有意成全他们。所以他从一开始就从未干涉过她在魔界的活动。就连让紫灵照顾我,也是因为他认为终有那么一日我是要与染云认识的。毕竟染云是整个魔界他最信得过的人。一切都如同他所预料的。 照染云的性子还不知道要闯多少祸出来,所以有这样一个可以拦得住他的女人是好的。 虽然都是何欢安排好的,只是他甚为魔教之主,也要对这件事情有一个交代,为了弥补这件事情,他便是处理了那天守卫侍女当中的领班。算是草草了事。 那天晚上,何欢对紫灵说:“既然没有照顾好白姑娘,那么一定要照顾好这个人。” 然后何欢便拉起我的手走了出去。 那一刻我的心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刚才厉声厉色的他,在这一瞬间对我笑得那么温柔。那是他第一次那么亲近地对我笑。我觉得好像一下子置身于烟花三月。是应该把手抽回来的吧?是应该把手抽回来的,可是我却好像身子不听使唤一般地随着他走了出去,跟着他走了好长的一段路。 他带我来到了通天塔的塔顶,然后把披风放到了我的肩上。对我笑了。 我心想,“他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男子。” 那天风有点大,通天塔是极高的,很接近天的感觉。在那可以抛去尘埃看到天边的星星,云彩还有那悄然地躲在云彩后半掩着面的月亮。 月亮皎洁地就像是初春的花朵。 我有点害羞地不知如何摆放手脚了。他却偷偷地乐出了声音。 “白姑娘,我以前从未想到过这世间还有你这般有趣的女子。”他对我说。 我却“啊?!”了一声。 他说,“恩”,并且用点头的动作告诉我,他对此坚信不疑。 当时的情景着实让人无法辨认清这句话究竟是褒奖还是讥讽,于是我很配合地对他点了点头。 “白姑娘可有婚配?”他问我。 何欢笑的时候,眼睛像是月儿一般,很好看,我满心欢喜。 想起他问的这个问题,我却有点大脑短路了。 如果说没有会不会很没面子?在妖界,很多像我这般的女子都早已有了夫君,双修什么的了。由于我长年被白荀照顾,也就从未接触过外人。而且我们白家大多都会有所作为的,所以不会愁什么生老病死。我也从未想过需要其他的人照顾或者陪伴。从某个侧面也可以说白荀是个不错的哥哥,不曾让我受过半点委屈。 想起白荀经常感叹的那句:“以后要是谁和我有仇,我就把你嫁给他。” 我叹息了一下。看着何欢,脑子里却是在想:“哥,你和他有仇吗?” 蓬山之上,白荀打了个喷嚏。 (如果白荀听得到白唯的这个问题,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妹妹,我和他真的有仇,血海深仇。这个报仇的方式你要是不提醒,我都忘记了。话说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嫁给他?”) 第二十二章 小唯的爱情 染云鲜少出现在素日的平凡光景中,姑娘们多是在魔界的重大礼庆上才见得到他的惊鸿一瞥。故而,分外地珍惜这种能够近距离接触的机会。这次染云就这般出现在了她们面前,醉饮席地而卧的故事霎时间传播开去。这世上便是没有什么比小道消息更加迅猛了。 无数魔界少女都认定了她们的大护法染云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称得上是魔界的第一才子。才子配佳人,则定是一个千古佳话。当然大多数少女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佳人。于是,大家都开始幻想和染云双宿双栖的生活。次日,江湖上流传了众多yy的版本。 这故事还得从那天开始说起。屋子里的帷帐锦瑟迷人眼,油灯红烛照玉颜。一个头上盘着灵蛇发髻的女子正在给染云擦拭着脸上的汗珠。那般纤细的腰围,曼妙的身姿,更在屋子里添了几分暧昧的气息。她几乎是羞红了脸,用指尖勾勒着染云的眉骨俊颜。微风不语,更似柔情几度。 另一方面,染云大醉不醒。染云绝对猜不到他屋子里面多了个女的;就像这位叫做紫灵的少女绝对不知道她喜欢的人梦中梦到的是个男的。 在染云的梦里,那是他们小时候的模样。染云抚琴,何欢舞剑。琴声,声声夺魂;剑气,招招致命。那是染云的父王教给他们的绝技,只有在他们一起配合的时候才能够发生毁天灭地的威力。因为这裂天琴音太过刚烈,威力太大,故而他的父亲把这个玉石俱焚的绝招分给他们两个人。如果万不得已,也只能实属无奈了。 那时候,他们日日都在一起练习。长老们说他们是自己见过的配合的最好的。何欢这时候都会搂着染云的脖子说:“那当然,我们是兄弟。” 说起何欢,他真的是魔界的奇才。魔界的人千千万,可是天生具有魔角的却只有何欢一人。魔角是魔尊的象徵,可通天力,可接地气,可达人界。世世代代的魔尊都是因为已经成为魔尊之后,经过苦修才从骨骼中长出这通天本领的角的。何欢六岁的时候,曾经得了一场病,病好之后,他的头上便是慢慢地长出了这样的魔角。有的长老说他是上天选定的人。所以染云的父王就收养了他,然后让染云和他一同长大。果然一切就像是上天安排的,经过时间证明,染云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像魔的魔王后裔,而何欢似乎是承接天命来继任的。既然如此,便是依了天命好了。这老头儿倒是聪明的很,他把那些最厉害的招式都分成了两个部分,让染云和何欢一同修行。这样既保证了自己儿子的安全,也留下了一半江山给自己的儿子。故而说“父母之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 通天塔高千仞,很接近月亮。塔上的月亮分外地明亮。而我正坐在这塔的顶端,看着身边的美男。以前虽然我是喜欢看着他的,但是总感觉自己和他有着很大的距离。这距离并不是妖和魔之间的距离,更多的是来自于心里的。他经历的有太多是我根本不懂的事情。那些岁月,弥补不上。他的心里有太多的心事和岁月相关。可就连他让我读不懂的神秘也吸引着我,有时候我有点感到害怕,又有点神往。 有时候我也想回家,但是想想,白荀定不会轻易放我出来玩的,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一定要够本才行。 想起回去之后的事儿,我不禁地打了个寒噤。 何欢大约是以为我冷,怕我受风寒,便是把我裹紧了他的怀里。我明明是可以挣脱的,可是却没有。天知道我有多喜欢他,从我看到他的那一秒开始。也许是上天注定的,我和他要有些牵绊。 何欢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对我说:“小唯,我想守着你。你愿意跟着我吗?” 在我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时候,一个温柔的吻已经落在了我的额头。那一晚,幸福像是花儿般开放着。那是我梦里都没有的开心,那就是凡间所谓的幸福。大约是乐过了头,我忘记了回答,可是却满心欢喜。在他的身边应该会遇到很大的危险,因为他是魔界魔尊,很多人都觊觎这个位置;在他的身边应该会是六界最安全的地方,也正是,因为他是魔界魔尊,他爱上的人一定会被他保护周全。在我眼里,何欢是个敢爱敢恨的男子。 我平静地躺在何欢的怀里,靠近他心口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不规律的律动。是他的心跳加速,还是他受伤了呢? 可是马上我又改变了我的想法。他是魔尊,这世上谁能伤得了他呢?一定是我想多了。于是我认定他是因为喜欢我才会紧张得心跳都比以往快了。这样想着,心里甜甜地都是幸福的滋味。 我想他是爱上我了吧。我想这就是她们口中跳着叫着想要得到的爱情吧。我们狐族多少个狐妖都曾为情所困。“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为了这个,她们甚至可以放弃生命,甚至可以放弃千年道行。用千年的时间换取短短的几年甚至几天。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这是爱吧。她们说过:“如果这一生能够得到一个真心人,那么即使是放弃做妖,放弃成仙,放弃千万年的道行也是值得的,就连挫骨扬灰也都无所谓了。” 暮然间,我又想起了那被冰封在寒冰炼狱中的小唯。她说过一句让人冷到骨头的话:“曾经有一个人说他爱我,我信了。” 我问何欢:“什么是爱情?” 何欢微笑着对我说:“爱情就是一个家,一个属于你的人,一个柔软的不需要坚强的港湾。你看这芸芸众生,一个人活着很累,很辛苦。可是如果他是为了另一个人的幸福而活着,那么一切都有了一个解释,一切都不再那么累了。小唯,你想要一个家吗?” 那天他一直叫我小唯。我喜欢他那么叫我。他说话的样子有时候很认真,有时候有正当好处的温柔。 何欢说他爱我,我可以相信吗? 第二十三章 备战南海 九月凉秋,北地草色暗淡地,衰草连天。一场战事即将开始。南海有蛟,常作恶人间。强抢民女,以童男童女为祭品,做食。天庭得知此事,颇为震怒。于此同时,白荀伤势在桓飞的照料下已然痊愈,回到天庭复命。 玉帝念在他曾经拯救过青丘苍生的份儿上,没有怪罪,但责令他归心养性,于九重天静心思过。毕竟这青丘算是毁在他的手里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白荀主动请缨要去剿灭蛟龙。 东华以为白荀摔坏了脑子,玉帝亦然。只是白荀当众请缨,那么这个事情也便是交付给他了。于是派了3000精兵给白荀,便草草了事。 那南海龙王敖广一向与天界众多神仙交好。正所谓龙有九子,就这样出来了这样一个危害人间的蛟龙。怕是也多是个叛逆的年轻人。哪路神仙不得给敖广一份薄面呢?本来为了这件事情,天庭也着实头疼。说是他龙族家务事,可是的确是涉及到了六界苍生;说是一件公事,又不得不顾虑老龙王的面子。这回有人主动请缨,哪有不应的道理。 玉帝的想法倒是也周全,这狐族的战斗力一向并不居高,让白荀去一是给了这南海恶蛟一个教训,又不会将其置于死地。二来,也顾全了众仙家的顾虑。这三来,也给了白荀一个将功折罪的台阶。如此甚好。 于是,这一行人,便开始踏上了南海一战的正途。只是这去向却是绕了远路,并没有直接去南海,反倒是先拐到了蓬山。 蓬山陡峭而奇险拔,幸好这都是九重天的战士,个个腾云驾雾而来。 一切都按照他们的计划行事。 一个多月以前…… 自从白唯被抓到了魔界,白荀就一直颓废,不眠不休。唯独桓飞越发地勤练法术。一日桓飞站在白荀的床边对他说:“别在这躺着了,占我蓬山的地方,我知道你早就好了。” 白荀没有动弹,也没有什么反应。 桓飞又说:“我想到办法救小唯回来了!~” 白荀听到这句话,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可是由于太久没有活动筋骨,一下子又掉到了地上,咚的一声。 白荀一边揉着磕得很痛的腿,一边问:“要怎么做,快点说啊!~” 桓飞说:“能够与魔界匹敌的只有一界做得到。” 白荀若有所思地点头,“的确,只有天界。那么我现在就收拾收拾,马上回去。” 眼下便是也只能够这样,先回去,然后伺机而动。 早在白荀躺在床上感怀伤痛的时候,桓飞就已经去了南海。 多年前,他曾经在南海认识一个龙子。其形为蛟,名唤敖??。知道他好色,喜食肉。那时候,桓飞曾经告诫过他,可是敖??说:“我父王早已经有意将王位传于大哥,就算我做的再好,也不会是龙王。嫡出,庶出,难道还能僭越了不成?既然如此,我还不如做我的逍遥男儿郎。” 这敖??也的确是说到做到了。 桓飞在民间散步了消息,说只要他们每年按照敖??的要求进献贡品,那么便可以风调匀顺。 这务农的,种地的,不都是靠天吃饭。 打渔的,出海的便更是如此。 自从他们开始进贡,果真就没有洪水,没有山洪了。于是这变成了村子里面的一条习俗。只是这老百姓家里,谁家的女儿,谁家的孩童不是自己的心头肉啊。时间一长,便民生载道。大家纷纷都想除去这蛟龙。每逢初一十五,进庙里上香的善男信女都纷纷祷告,希望这个蛟龙从此离开这片水域。 每年献祭的日子,老百姓哭喊的声音都会传到天上去。天庭曾告诫过老龙王,严管子嗣,可是这龙生九子,龙王的龙子龙孙便更多了,哪里管得过来呢? 再加上桓飞在暗中推波助澜,此事便越来越声势浩大。 他要立一个战功,只要有了功劳便可以减少修炼的时间。而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哪怕一分一秒也行。他要去救人。 白荀临行前,桓飞给他留了句话:“回到天庭,想办法请缨带兵。不管多危险,我们都要为小唯搏一搏。” 的确,最危险的战役也会得到最大的奖赏。 没想到这么快的,白荀就带着兵马来到了蓬山。 桓飞看到这一场景的时候,大喜。 他想要战功,想不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 白荀一向是与世无争的人,可是今次,为了小唯,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能够让人甘愿如此的便是只有因为爱或者亲情。 “小唯,你要挺住,要等着,哥哥会去救你,很快,很快了!~”每天,白荀都会这样对自己说一遍才能安寝。 白唯是他唯一的亲人,她若安好,便是晴天。 天是透明的,是因为海的泪蓝的。 这一生多少事情能够让人如此执着?有时候除了生命,还有什么如此值得? 那日,白荀依然是一袭白衣。桓飞身披麒麟铠甲,五行战衣,半掩了面,背后双刀擦得锃亮。今日去便是破釜沉舟了,那是一场拼死相抵的战争。因为没有退路,不能认输,所以他们只能前进。 蓉华也是换上了铠甲,她说她要陪着桓飞出征。 那是个执着的女子,临行前是签了军令状的,生死有命,与人无尤。 在这蓬山,鲜少有战争。热血的男子一听这是为天庭请命的,便纷纷自保奋勇地冲了上来。哪个男儿年轻时,没想去一展才华,精忠报国?一个个的架势,就差在身上纹【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了。 家人且行且送,都盼着儿子驾着战马,荣耀而归。母亲将缝补好的衣服放到儿子手中,父亲嘱咐又嘱咐,将心诀的要点重复又重复。妻子和丈夫相拥而别,桃花巷口等人归。孩童手中拿着木剑,比划着要学父兄的样子,保卫六界。 天庭的兵马都惊讶于这副场景,他们不是妖,不懂得妖也有情。 短暂的时间之内,这一个队伍由三千人扩展到了六万人。其声势浩大,规模空前。大鹏鸟开道,精卫鸣笛。像这样的战役,古今少有。 第二十四章 敖宠 洪荒之始,有神兽曰龙。龙能兴雨,水利万物。为众鳞虫之长,四灵(龙、凤、麒麟、龟)之首。春分登天,秋分潜渊,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蛟,龙之属也。其似蛇,似龙,四足也。蛟龙是蛟和龙交而成。虽然都有强大的力量,却一正一邪,有本质不同。 敖??的母亲便是一只蛟。而他的父亲是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许是一个混血儿。他也的确是继承了混血儿的特点,天生便是一幅英俊相貌。只是他是一只蛟龙,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他无法继承大统。不仅仅是嫡庶之分,就单单是蛟龙这一个名字就已经将他的雄心壮志都扼杀了。 敖??年满千岁,带兵平定内乱。当要封地称侯的时候,他的大哥得到了最好的封地,而他得到的只是一隅。整场战争都是他打下来的,可是他是庶出。 他的母后深得父王的喜爱,可他在前朝却无法得到应有的支持。正因为他的父王深爱他的母后,就更怕他因为恃宠成娇而谋权篡位。他的大哥又担心他的功劳过高,处处倾轧。 敖??多次出征,却只是得了个将军的席位。纵使他有惊世之才,又有何用。 从那以后,敖??便不再去争夺那些就算拼尽全力也无法触及的东西。他放浪形骸,骄奢淫逸,食色成性,酒池肉林。只有这样才能麻痹自己,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觉得自己还活着。 有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背后总是有着我们看不到的原因。 世人都说他敖??是妖佞之徒,祸害苍生。谁知道,他曾经福泽南海?千年后,又有谁能够记得,南海曾经出过这样一个常胜将军“敖??”。如今他的名号早就已经被史官抹去,早就已经被他的父兄掩盖,早就已经如同尘埃一般落入海底。在那史书中,他从未征战过。只有这样,他的父兄才终于对他放心了。 敖??空有一身的壮志,空有一身的才能。他却只能看着时间像是一个巨大的洞一般,一点点吸食掉他的生命。 这就是为什么即使天庭曾经责令南海龙王回去整治海域,他仍然放任敖??去骄奢淫逸。他也知道他这个小儿子的痛苦,可是别无他法。总有一天他要让位于大皇子,而那时只有这样才能保住敖??的命。 如果不能给敖??江山社稷,那么他就在能力范围内,给敖??一世荣华吧。 有些话不说是个坎,说了就变成了结。 那一日,浩浩汤汤的队伍从天边驾着云彩向南海的一个边缘水域压来。云彩显得越发的沉重而浓厚。太阳的光线都透不过来,也没有什么空隙。大片的数不清个数的云彩上方便是天界来的兵马。 敖??是眼见着那一片云飘过来的。他知道即将发生的一切,可是他并没有去向他的父王求救。天知道,他究竟多渴望建功立业,他多渴望酣畅淋漓地打一场胜仗。如果让他在这千万年不见天日的水域里沉默,他宁愿选择轰轰烈烈地打一场。 日头被云彩挡得死死的。 “该来的终于来了。”敖??放下了手中的杯盏说。 日子过的昨天像是前天,又像是很多天以前。多少年了,他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得十恶不赦,为的就是有一天,终于能够用这种方法结束这种浑浑噩噩的生活。一个人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有很多方法。这是敖??的最后的选择。要么给他自由让他一展抱负,要么给他理由让他自我消亡。 敖??那一天分外地俊俏,像是身披战甲的英雄。风雷意气峥嵘,狂风席卷着水浪,惊涛拍打着岸边的礁石。他从水域中央升了起来,脚底踏着的是千尺深的海水。 那海水是咸的,里面不知道有过多少的眼泪。 当他浮出水面的时候,他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很小,听得不是很分明。 敖??是对自己的影子说的:“这么多年,我待自己不好,让你跟着我,受委屈了。今天都要结束了不是吗?我们该开心的,都该结束了。” 能够在战场上结束,是他的光荣。 可冷静的终究是他一个人而已。海底王宫的虾兵蟹将早已慌不择路。他们此时大部分向南海王宫跑去,剩下的人早已四散地躲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只剩下那些曾经和敖??共生死的兄弟们站在敖??的身后。他们是眼见着敖??以一敌百地在战场上战斗的。他们的命,有很多都是敖??当年就下来的。即使后来,天下都说他十恶不赦,但是这群兄弟知道,他们的大哥不是那样的人,他们的大哥是一个盖世英雄。 敖??说:“兄弟们,这么多年,跟着我,让你们成了恶人,对不住了。” 他举起眼前的一杯践行酒说:“这碗酒,我敬大家。喝了这碗酒,大家便是回去找自己的亲人去吧。这里没什么好的。战争不该发生在和平的年代。” 这支人数不多的队伍面对千军万马却无惧无畏。他们个个雄纠纠气昂昂地饮尽碗中的陈酿,将碗尽数摔在地上,掷地有声。一如他们的决心。 一个剑眉虎目的大汉上前道:“??皇子,是我们的皇子。这辈子能和您称一声兄弟是我们的荣幸,生是南海人,死是南海魂。我们过命的交情,今天你在,我们在!~” “你在,我们在!~” “你在,我们在!~” “你在,我们在!~” 几声铿锵的呐喊,声声可以催人泪下。人的一生会认识多少人?可是当生死就在眼前的时候,又有几人能够生死相随? 敖??的声音有点起伏,他大声地喊着:“兄弟们,认识你们,这辈子,值了!~让我们打好最后的一仗!~” 锣鼓声鸣,号角声起。在敖??浮出水面之后不久,一只不到千人的队伍从海底浮了出来。 云升,风起。静动相对峙。刀锋凌厉,互不相让。 白荀不自觉地拧起了眉,没想到,这不足千人的队伍竟然有如此破釜沉舟的气势。原本以为是一滩烂泥的敖??,竟然有如此御下的本领吗? 这世间,有些表面上的事情,属于表面,也仅仅是属于表面。我们知道几分?又有几分不知? 第二十六章 英雄相惜 与敖宠的阵仗比起来,这天界的兵马大军竟然显得有些惶恐了。“他们那么少的人数究竟是怎样做到临危不乱的?”桓飞用肩膀碰了一下白荀,问道。 白荀也在思忖着相同的问题,“恐怕这敖宠并不简单。生死面前,还如此从容。我觉得也许他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至少现在来看,我有点自愧不如。” 也许他们的差别只在于是否放开。当我们抓得紧的时候,就会有执念,有执念就会动于心,形于色,而放开有时才是最坦荡的。 尽管半掩着面,敖宠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桓飞。他拱了拱手,“桓飞兄,别来无恙?” 桓飞也同样的还了一礼,道:“敖兄好眼力,呵呵,别来无恙。” 敖宠笑了笑,却是没有再说话。 这种时候,他的心痛了一下。原本他和桓飞可以做好兄弟的,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他们是可以的。 江水的怒吼和一时的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白荀看气氛尴尬,终于开始说出了正题。早晚都要说的,“今日,我等奉玉帝旨意,下凡捉拿南海皇子敖宠回天庭复命。敖宠还不速速与我归于天庭?” 这话一说,谁都明白,只是几句场面话而已。回了天庭,又岂有不制裁之理?归降了,敖宠将是南海的一大耻,可那样他的兄弟至少又可以保住命。 白荀看得出敖宠还是很重兄弟情义的。 可敖宠的顾虑很快被打消了。他的部下从后面传来了回答:“皇子,如果你投降了,我们就以血相送,就当我们兄弟看走了眼,跟错人了。” 敖宠回头看向他们的时候,冲他们点了点头。 云朵上的鼓声想起,大批队伍杀了过来。天空之上如同霹雳之势,狂雷,卷云。无数的大鹏从天而降,快如风,翅膀恨不得在所到之处都划出裂痕来。 敖宠的龙血刃威力巨大,那把刀本就是喂过他的血的。任何活着的物体都抵挡不了那一份邪气妖娆的战刀。光是气就已经劈开了一些呼啸而来的敌人。血肉模糊的那一刹那,他觉得自己又活了。 刀锋卷积着沙石砸向了敌方的阵营。那群曾经陪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一个个骁勇善战,拼死一搏。 “大哥,你先走,今天就算我们几个都死了也要给你留一条路。”一个披着虎皮的鲨说。 “活下去,你给我们听好了,活下去!~”说着,几人结成了一个结界,将敖宠拖了起来,一个大力的武将用尽全力将他打了出去。 随后,他们便冲向了以大鹏为先锋的敌阵。 冲进那里根本就没有生还的可能。他们的刀不为自己挡,而是为了手刃敌人的头颅而存在。招招致命,早已看透生死。一把刀穿过了一个人的背部,甚至将其捅穿,可他的刀仍然停留在另一个敌人的脑袋上。 在这场战役中,他们连一个全尸都没有。那身体早已被鹏鸟食用干净。 天空中,无数大鹏高昂着头颅,徘徊着,叫嚣着,宣誓着自己的胜利。 敖宠的结界飞出去的时候早已被桓飞阻拦住了。白荀带领着九重天的兵马直达了敖宠的府邸,解救出来了那些民间的妇孺。 在敖宠的府邸,他们发现了一个剑冢。那里有着许多把宝剑,每把宝剑下面刻着一块碑文。 “庆历元年,战东海恶霸。此为秦肃之剑,予作文以记之。” “逢春十二年,剿灭南海内乱所得,特此留念。” “西岐食人鱼来犯,歼灭之,护我国都,此为鱼人之猎叉,留于南海,已经效尤。” …… 那一件件宝剑都是他显赫的战绩,功勋卓着。这剑冢骗不了人。在场的天兵天将又有几人立下过如此汗马功劳?大家看着这里,沉默了。习武之人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法器兵刃,剑在人在。为什么他们看到的敖宠和传说中的那么不同?这里面不知有多少人在心底默默地感叹:“也许敖宠真的是个盖世英雄……” 青天白云之间,桓飞和敖宠交战。空中短兵相接,擦出五光十色的火花。不时地剑气激起海底洪水,从这里一直蔓延到南海。 南海龙王听闻他的儿子敖宠正在和天界兵马打斗,惊出了一头冷汗,一下子就瘫软地坐了下去。随后在龟丞相的搀扶下,急匆匆地向敖宠的领海赶来。 “我的儿啊,你可得等着父王。我倒要看看谁敢动我的儿子。”老龙王气的吹了吹胡子。 白荀得报:“老龙王向这里赶来要人。”虽然对手是龙王,但是他们手持天界的令牌,还有玉帝的旨意,纵使是龙王又能奈何呢? 说时迟,那时快。白荀当机立断地带着人马掉头向战场赶去。 桓飞的双刀和敖宠的龙血刃几个回合不分高低。两人打斗甚欢,依稀可闻敖宠的感叹“好刀法,吃我一刃……” 所谓英雄相惜,大抵如此。能够如此酣畅淋漓的激战,双方都求之不得。 桓飞眼疾手快,弯刀一挑却没能伤到敖宠的衣衫。 敖宠刀刃戾气却未触及桓飞的发髻。 老龙王赶来之时,白荀早已在此恭候多时了。 青龙纹身的服饰彰显着王者的地位。老龙王捋了捋胡须说:“放了我儿子,我这里饶你一命。” 白荀一袭白衣,拱了拱身,做了个揖。不急不缓地说:“晚辈白荀。久闻龙王美誉响彻天地,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天帝都说龙王您识大体,有担当。此事是天界与敖宠之间的事情。他食人幼子,强抢民女,多年来早已怨声载道。这是天界的天条,我等奉命下凡捉拿,还望您给予个方便,我等也好交代。” 老龙王怎么会听这些,上前就即出镇海神戟,和白荀打了起来。 这你来我往的,天界兵马充足,半天的工夫就把老龙王擒住。此时龙王变成了龙身,被捆仙锁活活地绑了起来。 打斗中的敖宠急忙叫停。 他始终都是个孝顺的儿子,怎么会忍心他的父王受苦呢?! “白荀,休得无礼,放我父王。”敖宠单刃指向白荀。 第二十七章 敖宠之死 白荀怎么打得过敖宠呢,若不是今日有蓬山重妖的助阵,恐怕还不知道谁输谁赢呢。白荀一向是最讲道理的人,既然敖宠开了口,那么大家便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哦?!阁下的意思是您愿意放弃战斗和我们归于天庭?饶是如此,我们便放您的父王回他的南海。” “好,爽快。我与你们走。放了我父王。” 老龙王流泪了,天空中开始阴云密布地下起了大雨。龙王的眼睛便是泉眼,如今龙王流泪了,泉眼便开了。每一寸干涸的土地都被这雨水浸湿了。他的泪是伤心的,这雨水会不会让大地开出美得让人心疼的花朵呢? “孩儿,你要回来啊,父王等着你回来!~”老龙王泪眼婆娑地说。那一个瞬间,好像他突然地就老了很多。 白荀押解着敖宠上了九重天,桓飞等人在南天门之外恭候。 虽然说是立了功,却是不敢上殿邀功的。一切只能听从天庭的指示。 大殿之上,玉帝责罚敖宠回南海,冰封千年。念在是龙子,只是削南海边域兵权一半,归于东海龙王敖烈。这样便是既保住了敖宠的性命,又顾及了天家尊严。南海自顾不暇也不会去找天界的麻烦,对百姓也有了交代,同时又卖了个人情给东海龙王敖烈,又保全了南海龙王的面子,可谓是一举多得。 可这样一来南海的军事不稳,迟早会有边界之争,四方兵起,南海将再次面对内讧的局面,大局稳定得来不易。 敖宠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这一点。 他上前,不带惧色地说:“陛下,罪臣感激天界的好生之德,敖宠不敢偷生,但求四海升平,普天同庆,南海一统。今,敖宠知罪,便以性命告谢天下。一人做事,一人当。” 敖宠本想跳下诛仙台的,只是那样的处分就太过严重了。天书中记载,诛仙之台,深万丈,魂飞魄散,消匿世间。 玉帝从宽,让敖宠自行了断便罢了。 人知错而后能改,善莫大焉。 敖宠叩谢了圣恩,对玉帝说道:“罪臣临行前希望举荐一人,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此人乃是不世之才,蓬山,青鸟,名曰‘桓飞’。” 说罢,他迈开了庄重的步子,走到了南天门口,桓飞面前,说:“桓飞,我看重你这个英雄,他日必有作为。如若不是这种情况,你我本可以做兄弟的。但愿来生,我们能够做兄弟吧。既然如此,为兄送你一份礼物。” 桓飞一直未开口,也许还未来得及开口吧。 敖宠刀起头落,刚才桓飞接住了那颗头颅。鲜血喷洒了桓飞一身,一脸。 桓飞微睁,他的心底一直问着自己:“我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做错了?” 桓飞和白荀说:“我原本以为敖宠是一个恃才傲物,荼毒生灵,骄奢淫逸的浪荡公子。可是那终究是我独断了。” 那天,天庭异常的肃静,没有启奏的人。大家都看着敖宠就这样倒在了桓飞的身上。桓飞拖着敖宠的身体,没有让他倒下。英雄,就是死,也该是立着的。 那龙血异常的温热,汩汩鲜红,好像留到了人的心里。看着这场景的人,心里也在流血。玉帝摇了摇头,拂袖而去。 敖宠的戎马一生,再无几人知晓。 这对他来说是个解脱,他的一声,千山戎马,又岂是半纸功名? 老龙王退了龙袍,一袭白衣来领取敖宠的首级。那本来是他最爱的儿子,可是在敖宠生前,他却没能做些让敖宠开心的事儿。敖宠想征战沙场,他偏要让他释兵权。敖宠想立下显赫战功,他偏要让他居于一隅。他以为金钱和安逸是敖宠所需要的。 有多少事情,是我们单方面施加给别人的?那些究竟是一份好心,还是一份负担? 敖宠的一生究竟用何诠释?是桓飞的利用害了他?是人们的误解害了他?是龙王正确的保护害了他吗?又或者是他刚毅的性格? 南海,长鸣着钟鼓声,是对龙子薨的惋惜,也是南海众生的难过。那声音不绝如缕,如同叹息一般回荡在天宇之间。敖宠的祭奠上,他依旧是那俊俏的模样,只是身首已经分开。血已经被龙王风干。灵柩的旁边是他的母亲,她哭得几乎昏厥。 至少,他始终都是一个好儿子,他从没有让南海为难过。龙王之所以要让他释兵权就是因为他知道敖宠是有能力建立一个新的王朝的。可是敖宠从来不曾那么想。即便是他再有才能,他始终都记着他是个庶出的皇子,是庶出。 他的才华在这里没有空间释放,那么希望来生,他可以有一片天地,任凭鱼跃,任凭鹰击。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着另外一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会不会正在做着你想做的事情,过着你梦寐以求的生活? 而此时此刻,蓬山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锣鼓喧天,鞭炮鸣。烟花漫天,胜繁星。 玉帝下旨,大封蓬山。当日同白荀一行,众人皆受到封赏。更有甚者得到千年修为。蟠桃,灵芝,各种仙家金丹,均发配到每个人的手中。那天,蓬山欢跃。这无比的荣耀背后,却只是一个性命。再没有人记得他是个英雄了吗?再没有人记得他为了四海升平所付出的生命了吗? 那本来应该是桓飞最高兴的一天,可是他连一个笑容都没有。他始终还记得,敖??说的那句:“既然是兄弟,为兄的就送给你一份礼物。” 这场仗还没有分出胜负,可是敖??已经赢了。 在桓飞的心底,恐怕一生都要记得这个和他打的不分胜负的对手,记得这个就算死都要和他纠缠在一起的人。 就连他想要的一切,都是他给自己的礼物。 第二十八章 我欲成仙 蓬山之上,众灵鸟修行只盼飞升那一朝。 本是万里晴空,霎时间云卷风起,滚雷,沙石。蓬山之上,众人纷纷回到洞穴里避之不及,却有一人,屹立于翻滚的沙石之中。 透过狂风,依稀可见他那坚毅的身躯。眉宇修长,脸如刀削,背后的一双弯刀擦得如同一面镜子,却是见血封喉。 这是桓飞的劫,日前玉帝赐予蓬山蟠桃,灵丹,助他早日成仙。而桓飞一向是不会让人失望的。本就勤加修炼的他有了这灵丹,更是如虎添翼,进步神速。短短数月,他便可以飞升了。 今日只要他应了这几道轰天雷,他便是仙了,不惧生死,无病无痛。神仙是不会得病的,但是神仙真的没有痛苦吗?这也许只有神仙自己才能知道。 桓飞抵着大雨滂沱,唇角带着的却是微笑,“小唯,我欲成仙,不为那齐天的快乐,只为换你平安,你要好好的。” 只要自己强大了,就可以保护心爱的人了。估摸着桓飞当日是抱着这样的念想挨下了那几道轰天雷的。 是死是活都取决于这一天了。若是经得起,便是超脱成仙了。若是经不起,怕是也与那跳下诛仙台的后果无异。 当日,白荀一直守着桓飞。由于当年发生的事情,白荀生怕哪个没长心的把即将羽化成仙的桓飞拖了去埋了,或者炼了。 如此桓飞便是同白荀一道去了九重天。 初到九重天的时候,那仙家气派也是震撼了桓飞的。无土水中生的花朵,凭空浮动的城。那桥梁时为彩虹,时为司雀……那洪流,似银发如同白雪。 无量净天之上,有一条天河,河中之水可以净化万物。水中莲花朵朵白得似雪,水中映着花儿的样子,有照着浣溪仙女的容貌,人似花娇。在天界这么许许多多的年头里,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一个男子。如此刚毅的面容却透着忧伤的神态,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她很是好奇。躲在莲花从中本想就此观察观察这个男孩子,可没想到,桓飞走到天河边的时候,蹲了下来。 桓飞本是想看看这天河的水,可是走到这里,隔着层层的轻雾,他却看到了一个女孩子。 看到他走进,那女孩不好意思地将头没入了水中。却还是被他发现了。 一口气呛了进去,她急忙挣脱出水面。 出水时候的水花溅了桓飞一身,而此时她的衣服也都尽数湿透了。 她叫颜雪,是天帝的小女儿。在天界,她算得上是数一数二漂亮的女子了。从小长到大,所有的仙家都夸她省得一副好容颜,这也是她最让她开心的事情。这天生的灵性加上美好的皮相,谁人不想多和她相处一会儿,多说几句话呢?她早就习惯别人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了。可是今日她湿了衣襟,害羞地用装满莲蓬的竹篮挡住了衣服,桓飞却连正眼都没看她一眼。 桓飞只是转过头,说了一句:“姑娘,在下不知姑娘在此,刚刚冒犯,还请多多见谅。” 说罢,便转身朝着另外的一个方向走去。 “他是谁呢?”颜雪自己嘀咕着。 颜雪双鬓皆湿,滴滴水珠落在衣服上,那模样,当真是很美很美的。比平日的端庄更带着几分妖娆的美丽。 魔界之中,小唯在一片花草中间坐着,看着远方的月亮,一旁还有一个男子吹着箫声。 那可是倾倒了魔界众生的男子染云。 蝶儿飞沧海,只为心中的等待。秋去春天来,跨越了凡世的青睐。那箫声有点苍凉,里面有些让人琢磨不懂的情愫。 半晌,他问我:“白姑娘,可否喜欢我魔界魔尊?”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便没有回答,也没有否认。 他笑了笑,那笑容像是一弯新月一般。他说:“魔尊何欢,让人听到这名字就害怕。可是他真的没有传说中那么冷血。你若是喜欢了他,便善待他吧。” 我冲他笑了笑。他说的我早就知道。 他又问了我:“白姑娘,若是你喜欢的人受伤了,你会救他吗?” 我愣了愣,“怎么他受伤了吗?为何我一直不知道呢?” 他没有明确的说,却重复问了一遍问题:“回答我,会还是不好?” 我说:“若是我爱的人受了伤,我当然会救。如果我能保护他,我恨不得以身相代。” 本以为染云要告诉我些什么的,可是他像是只是想问我这些问题一般。 听我这样说,他也说了句:“如此甚好,我和你一样。如果有一天我心爱的人受了伤,我也会救他,甚至以身相代。” 说这话的时候,他看着天边的月,满眼的惆怅。 我想,他那样的男子应该是每天充满欢声笑语的,应该不会难过悲伤的。可是为何他竟然是如此呢? 我和他说的话不多,但是很多时候我很喜欢和他这样静静的呆着。这里的人都很怕我,只有他不怕。 他是何欢最好的朋友,他给我讲了很多他们小时候的事情,他们的故事。 他的话不多,但是听上去让人觉得很安静。 何欢忙得无法分身的时候,经常让他陪着我。 我很羡慕染云,能够来去自如地云游四方。那会不会就是我想要的自由呢? 我们羡慕别人的时候,又是不是正在被别人羡慕着? 可是我想,染云大概是没有什么好羡慕我的,因为我对他而言只是个萍水相逢,初出茅庐的小妖,只是个妖。 没有魔的强大能力,没有他的显赫地位。 有的是什么呢? 一个疼爱我的哥哥,白荀;一个爱我的人,何欢。 在青丘的时候,我常常对着月亮发呆。而我将这作为一个传统带到了魔界。在这里我也经常发呆。发呆的时候,似乎场景,地点都不会被限制,很自由。 我只是在想,也许我该回家了,那里还有白荀等着我呢。 离开家多久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颇有成就的。虽然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家的,但是在这拐到了一个魔尊,还是蛮厉害的。回去一定有可以吹嘘的东西啦,看看白荀还敢不敢说不让我出门。 每次想到这里,我就会偷笑。 白荀如果知道我和魔尊认识了,他会不会觉得有那么一点点佩服我呢? 想着很多的问题,我打算明天收拾东西,打道回府!~ 第二十九章 辞行 越女采莲秋水畔,窄袖轻罗,暗露双金钏。照影摘花花似面,芳心只共丝争乱。 鸡尺溪头风浪晚,雾重烟轻,不见来时伴。隐隐歌声归棹远,离愁引着江南岸。——《蝶恋花》 你曾经也爱过一个人吗? 一晃,不知人间几十光景。我回到通天塔的塔顶,收拾行装,想着该回家了。想着青丘这是又绿了几回?隔壁的邻居家是不是又添了男丁?想着白荀是在干吗?想着他拉着脸跟我生气的样子,又想着我带着魔尊和换归去青丘的情形,我笑了。 这种情绪是不是就叫想家呢?我比任何时候都盼望回去,甚至盼望着能够看到家门前的那条小溪。 当我推开门的时候,却被侍女拦住了去路。 “白姑娘这是要出门吗?还望白姑娘在此等候片刻。”紫灵对我说。 虽然是我的侍女,可是她的话很少。除非不得已,不让她是不会开口的。 若是平日里,我可能就等了。但是今天我真的很想回家,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很生气。 我不是这里的客人吗?那么为什么连最起码的自由都没有呢?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这样限制我的自由,当年是,今日更是。 “这样的事情也要问过你吗?我要去做什么还要向你解释吗?”说这话的时候,我几乎安奈不住了。若是她再多说几句,我势必会忍不住出手的。 可是她在我出手之前,已然将一把剑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面。一副任君处置的表情。于是乎,我终于折服了。 唉,果然是魔界中人,就连吵架的绝招都是不一样的。够魔!~ 在这儿,找个吵架的人都难啊。 我摆了摆手,“赶紧去找他,越快越好、” 说完这话之后,紫灵一溜烟地走了。 这心里的气还没出,一肚子的火,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去挠墙。我就挠啊,挠啊。当一地墙灰的时候,何欢终于来了。 “哎呦,小唯啊,你这是?装修呢?”何欢说着让我无比愤恨的话,“莫不是这墙体的颜色不合姑娘的意?” 我白了他一眼。明明知道狐狸就是爱挠墙的,还说着这不着三不着四的话气我。 一个尾巴冲他扫去,被他灵巧地躲过了。 “好了,好了,我看看你这包袱。”说着何欢打开了包袱,当然刚打开就被我抢了过来,拼死不给。 因为这里面有好几个他送我的魔界的宝贝。什么紫雪珊瑚啊,什么夜明珠的,什么万年璞玉之类的。本来是想回去的路上直接去一趟青丘的当铺的。上次去赌坊还没等玩起来就碰到了半路回来的白荀,今天好容易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要好好地玩几场才行。等赢了钱再给赎回来。 何欢看到我包裹里面的那些宝贝特别的感动,他说:“小唯,你是不是怕回去看不到我不适应,所以想睹物思人?” 我拼命地点头。说的太对了!~ 他看着这堆东西,从腰间解下了一个宝葫芦状的玉佩。那玉佩用金镶嵌了许多莫名其妙地符号,大约是上古时期的一些什么什么字的。何欢口中念咒,这玉佩便是迅速地变大,吸进了这个包裹。 他垫了垫分量说:“这样便会好多了。很方便。” 说罢,他又吩咐下人去取了万两的黄金。他跟我说行走江湖总是有用到钱的时候的,备着点好。 然后他又告诉了我指诀。 末了还吩咐了一句:“白姑娘是我魔族的贵客,出入理应自由。以后她的自由再无人干涉。” 我心里想着,哎,还是他想的周到,这样也算是多做了一件有益于祖国,有益于人民的事情吧。这样想着,我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收了那些银票。 原本是想带着何欢回去的,可是他怎么说也是一界之主,我就这么把他带走了,好像是对魔界太不负责。 心想快点回去,就能早点回来。那时候,我就能再见到何欢了。 何欢对我说:“若是想走,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了,多留一天。明日赶个大早,也早些到。这样我也不会那么担心了。我会让染云代我送你回去。” 那天,何欢异常地温柔,在他的怀里,连风都不再那么的冷了。很温暖,很安定。何欢的吻,烙在了我的额头。 染云问他:“为何就这样放她走?” 何欢说:“若是喜欢,那么她应该是自由的。” 染云又问:“那你可知道,她这一去,可能就再也不会回来。” 何欢沉默半晌,叹了口气,说:“当然。如果她没回来,我就去寻她。如果她不想回来,我就放她走。” 他又何尝不知道这一切呢,就像是做了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有那么片刻他可以做另外一个自己。不是一个冷血魔头,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不是一个满手沾染鲜血的恶魔。 “那你得伤呢?”染云焦急地问。 “不碍事的,还有别的办法。”何欢说着,留给了染云一个背影。 “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救你的。”染云自言自语的同时,握紧了拳头。 傍晚的时候,我在房间里梳妆,何欢敲了敲门进来。 看着我散落着头发的样子,他不自觉地走了过来。我难以想象的,这样一个一界之主竟然弯下腰,对着镜子帮我梳妆。 我把着他的手说:“我自己来吧。” 而何欢却一定要帮我梳理云发。 他说:“我想这样帮你梳理一下头发。这样的感觉是不是很想平常人家的夫妻?我小的时候,很想做凡间平常人家的子女。很踏实,很幸福。” 我说:“怎么?你都有了魔界还不足够吗?凡间有什么好呢?衣食靠苍天也很累的。” 何欢俯下腰在我耳边说:“我只是觉得,那里应该由我最想要的平实和幸福。为了那些,应该都值得。” 当时,我很是不明白他究竟是想追求什么。 魔有魔的命,就像是妖有妖的命一样。我们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第三十章 九华大殿上的颜雪 那一夜,何欢在我身侧一直等到我入睡才肯离开。他说看着我睡着的样子,很踏实。 那时候我记得染云曾经和我说过:“何欢是个很内敛的人。而我是万年来,唯一一个可以近他身的女子。我一直以为,像何欢那样的男人,一个人便是足够了的。” 一个人真的可以面对一切吗?是要多勇敢,或者是多坚强? 为何我面对何欢的时候,感觉到的却不是那样呢? 有多少事情是有悖于别人说的,有悖于我们所看到的呢? 何欢是一个有心的魔,他自然也是有爱的。他的爱很温柔,很祥和,可以保护一个人,可以滋养一个人。 那天的夜里,塔很高,听不到虫鸣。 我侧躺着,快要入睡的时候,何欢搂起了我。 他一面抚着我的背,一面亲吻着我的嘴唇。 那个吻很长,几乎让我无法呼吸了他才松口。那样坚毅的一个男子却是温柔如斯。 九重天之上,彩灯高挂,朝朝琼树,家家朱户,亭台楼阁,歌舞笙箫。又是一年一度的七月十五。每年的这一天,天界都要邀请众仙在九华大殿之上聚首,好不热闹。 莺莺燕燕的舞动着的是天帝的几个小女儿。天界至宝里,她们也算得上是几个了。平日里在蟠桃园,在天河边都有她们的影子。那是天界最美丽的女子,最纯正的仙家气息。 一连串的白色纱衣袅袅而来,一个个的头顶上带的碧玉朱钗,手提花篮,飘逸而行。袖子是很长的,下摆飘渺,随花纷飞。一时间,乱花渐欲,是迷了人眼了。 赤脚大仙,碧游仙子,东华上仙等人一道走了过来,进入大殿,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笑得好不开朗。 随后各路罗汉,菩萨也都到齐了,各自找了自己的席位,入座。白荀和桓飞的位置比较靠后,不及前列各位大仙的威望,但也是入了席的。 桌子约有两尺多高,如同镜面一般干净的地面上飘着仙气,模糊了座位席上的蒲团垫子。 虽说天女是散花而来的,但这可不单单是一个形式。“结习未尽,固花着身;结习尽者,花不着身。”这花若是扑到了哪位仙家的身上就证明这位仙家的修行还是不够的。所以说,大家都很想避开那些美丽的花朵。 可这话又说回来,心若一动,花儿扑来的就更迅速了。 于是很快的,白荀和桓飞的身上便被铺满了这鲜花朵朵。刚刚入九重天的小仙大抵上都是这般。 惹来阵阵欢笑。 这群仙女中,唯独颜雪的花儿飞过来的最多。 众人的欢笑中,没人注意到她的眼神一直飘向了桓飞的方向。 桓飞身后的那双弯刀太过晃眼。颜雪本是不知道他是何人的,可是没想到刚刚进入大殿之上,就看到了一双泛着青色光芒的利器。 因为那座位比较靠后,她便是看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来,原来那个人就是那日在天河之盼的那个男子。 桓飞喜欢低着头,没事儿的时候很少仰望天空,大多是看着地面居多些。 凡界的若干年前,桓飞说过,“小唯,你这样仰望着天空发呆很容易被人发现的。” 白唯不服气地仰头说:“发呆不仰望天空,还能看着哪儿?” 桓飞回答:“地面。” 如此便是没有人知道他在发呆了。这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的。 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不可以有弱点,尤其是这种可以让敌人发现并且会致命的弱点。 其实早在那时候,桓飞对白唯就是极其放心的。早在那时候,白唯就进了他的心里,只是他比较木讷罢了。 看着空气中飞舞盘旋的花朵儿,不停地飞到身上,起初的时候,白荀还折腾着一个个往下扯。后来发现这扯的速度着实是赶不上花儿飘落的速度,太多的花儿,一时间无从下手,于是便是也忍了。 “该干嘛干嘛吧。”同样被贴了一身的桓飞,递过去了杯酒。随后有自斟自饮了一口。 一曲霓裳羽衣舞毕,天女从大殿的两侧退场入座。 之桃仙子可是把刚才的事情都看在眼里了,她捂着嘴笑了半天,才抚了一下颜雪仙子的脸,说:“瞧着妹妹也长大了,越发的娇媚了,难怪开始有喜欢的人了呢!~” 颜雪听了这话,脸一下子就羞红了:“好姐姐,你莫不是欺负我嘛,怎的就这样说呢?” 看着这边热闹,仙女们大多都围了过来。 这八卦的爱好,从古至今,从天上到地下,竟然是一样的,尤其是女人。 之桃说:“难不成还要姐姐当着大伙儿的面讲一讲吗?” 听之桃这话,众姐妹更是像炸开了锅,笑声不止,都睁大了美目,等着看看后续呢。 颜雪的脸几乎都红到脖子了。 后面的姐姐妹妹们更是笑得开心了:“瞧,咱们颜雪这回怕是真的喜欢上谁了呢,看看这脸,红成什么样子了。” 笑声一片。 之桃说:“快告诉姐姐们,是哪家仙人能让我们小妹看上了?” “姐姐们定是会找父亲说亲去的。” “哈哈”,一片如同银铃般的笑声。 之桃见颜雪不语,自己也不敢轻易地公布这件事情,只是捂着嘴偷乐。这天界难得的有喜事,尤其是天帝之女的喜事,千万年也就那么几次,大多是赐婚。如此有了自己心上之人,岂不是佳话嘛。天界都渴望着多几段这种佳话呢。 大约是神仙都已经修炼到了清心寡欲的地步,很少有这种有趣的事情了。 这消息很快的不胫而走,一会儿的工夫,大殿之上,天帝竟然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乐得合不拢嘴。 颜雪不好意思地拉着之桃跑了出来。挑了一个不显眼的地方,隔着琼树说:“姐姐莫笑,我还没有心上人,颜雪只是看到了一个认识的人,可是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之桃刻了咳,马上又恢复了喜笑颜开的表情:“妹妹,姐姐这是为你开心呢。这是个好的开始啊,不是吗?” 两个人隔着琼树的枝桠,透过缝隙看向了桓飞所坐的地方。 第三十一章 迷幻术 “姐姐,你看那个人,你认识他吗?”颜雪仙子问道。 “妹妹,你知道‘凤飞翱翔,只为四海求凰吗?’”之桃说,“若是他就是让你心动的人,那可千万别错过。这个人叫桓飞,是一只青鸟。而青鸟的一生,只会选择一个伴侣,心里只会装一个人。” 听着之桃这话,颜雪登时再次的红了脸颊。 她看着那个自斟自饮的男子,心中念叨着:“桓飞。”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听着他的名字都好像是着了魔一般。颜雪现在就是如此。玉帝对众仙宣布:“敖??一案,蓬山桓飞功不可没,故特赐了蟠桃,金丹以助修行。爱卿果然没有辜负朕的期望,终于飞升成仙。今日普天同庆,众位仙家都来喝一杯这琼酿,当时庆祝我天界再多一位贤臣吧。” 玉帝冲着桓飞举了举杯,桓飞一笑,起身回敬,一饮辄尽。那一天,漫天散落的不止是繁花。 风一起繁花散落,已是百转千折。 那日,何欢送我到了魔界与凡界的交界。过了那道结界,我便是可以回家了。何欢说:“要是想我了就回来,这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你的家,随便出入。” 我很努力地点着头。 魔界的出手很阔绰嘛,一下子就给了我许多的金银珠宝还有银票票之类的物品。虽然当年我在青丘也是衣食无忧,但是这些玩意儿总是觉得多多益善,越稀奇越是好的。 看着被我装得满满的行李,我这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染云说这叫爱小。 我冲他吐了吐舌头。 剩下的路,只有染云送我。染云可以说好是魔界里为数不多的几个闲人。他的生活一直就是那么清闲的。算是命好吧,我这么理解。 当大家都玩着命去赚钱的时候,他玩着命的四处逛荡。 一路上原本繁盛的紫藤越来越稀疏,这也是说越来越靠近凡界了。虽说妖与人都是在凡界的,但是我从来没离开过青丘,也从来不认识一个人。 不管怎么说,现在算是见过魔了,也算是开了点眼界。 我大摇大摆地走在蜿蜒的小路上,哼着歌,当然我没有忘记把包裹甩给染云。 虽说他是很像女子,可终究是个男的,多个包裹也无碍了。 染云的声音很好听,有几分女子的娇柔,但是又不掩盖他的男儿本色。 他问我:“白姑娘,你不好奇是怎么来到魔界的吗?” 本来仰首阔步地迈着大步朝前走的我一下子停住了。 记得刚开到魔界的时候,我也是问过这个问题来着。当时何欢是怎么回答的? 我仔细地想了想。 大概是当时何欢随口问了我句什么,就岔过去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染云认真地点了点头。 可是那时却是已经有些晚了。 原本以为这迷幻术只有妖才会的,如今怎么连魔都开始修炼这门了呢? 是我大意了,虽然他们待我很好,可是魔终究是魔。 染云的迷幻术是跟一个蛇妖学的。他有一个癖好,学习各种奇门异术。那日他救了那条小蛇的时候,一时兴起,就问了她这门迷幻术的法门。当然她欣然教授了。 按理说,染云他算不算魔,我也不清楚。 他的那股灵气,可仙,可妖,可凡,可魔,甚为古怪的。 我看向他的眼睛的时候,感觉到身处一团雾气之中。他的眼眸变成了一个漩涡把我卷了进去。那缭绕的白气,从脚下向上缠绕着,直到覆盖了我的头顶。然后,我的意识处在了另一个空间。 这等迷幻之术,就连我也是从未研习。我一直觉得,这种法术用于打架很吃亏的,因为功力生效的时间比较长,而且要看到对方的眼睛才能起效。没想到,今日我第一次见识这法术,竟然是这种情况下。 有一句话叫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当时无比愤恨地回忆着当年跟白荀学艺时,和他强调把这段绕过去的事情。 当时我是担心他调侃我,趁着教我的当儿,故意让我做些什么丢人的事儿。 比如跑到门口大喊:“白荀,你是青丘最帅气的男生……” 我相信这事儿,他是能做出来的。 其实我最担心的是白荀用这法术逼着我修炼一千年。 那种情况大家也许觉得还好啊,没有痛苦,一出来就变成了高材生。 我得回答不!~ 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的话,基本上相当于睡了很长的一觉,一醒来发现被轰天雷劈了。 所以我强烈要求跳过这个环节。 这个法术最大的优点就是如果施法之人不破解这个法术,那么它将会无尽头的生效下去,直至施法人生命的最后一天。 经此一遭,我发现我一定要把这门功课补上。 在那个空间里,我被困住了,一个白色的空间,到处都很明亮。我看不到地面,但是我却站得很稳,我看不见太阳,可是四处都是光明的,看不到边界,看是总是有出口的。 那一天,我慌了。 这是我第一次害怕。 “染云,你放我出去!~”我拼命地大喊。 听到的却只有自己的回音。 那种感觉很害怕。一下子心像是被掏空了似的。 我原本以为我们是朋友的。是我想的太简单了吗? 也许只有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我突然想起这是何欢让他送我的,莫不是这事情何欢也参与了? 可是为什么? 如果他想下手,有很多次机会的,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刻? 如果不想让我回去,他有很多办法,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是一种恐惧,对于陌生空间的恐惧。 是我太天真了,还是这个世界太复杂? “染云,你|丫|的,你要是有种就放我出去!~”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讲脏话的冲动。 这句话我这时候要是不说就对不起自己! “#¥#%……%”(此处省略一千字当然是带着国骂的嗑) 之后,当然我想出了无数句指责他的话,用了无比揶揄的口吻。如果他能听到,肯定是气也气的够呛了。 第三十二章 欲意何为 有些话就是处于不说出来憋得慌,说出来都是废话之间。再怎么生气,再怎么责骂,此时也是于事无补的。 我唯一希望的就是何欢没有插手这件事情。如果是他的命令,那么我得有多伤心啊。 那样是不是说一切都是假的? 包括他说他喜欢我; 包括他说让我走; 包括他说魔界也是我的家; (当然也包括那些包裹里面的礼物……) 如果他都知道早晚有一天是要收回去的,当然说什么都行,给多少都行。 如果这些时日都是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 我发现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想起来的人竟然还是哥哥。原来这就是家。我知道,在我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他保护我。在我做错事情的时候,他教导我。在我受委屈的时候,他都站出来挡在我前面。在我无聊的时候,他陪着我度过那千年的光阴。 “哥哥,救我!~”我哭了,用眼眶中溢出的是泪,温热的,从我的指缝间穿过。 突然之间,好想回家,好想念哥哥。 哥哥,我被人欺负了,你在哪儿,能不能来救我? 好累,白荀说的都是对的,我不该乱跑。 “哥,我知道错了,你别吓我了,快出来吧。”我坐在地上哭得喘息都不平了。 如果这辈子都见不到哥哥了,我怎么办? 我不知道那是哭声还是嘶吼。 或者说狐狸的悲鸣。 那片不见边界的白,让人绝望。 想着以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不懂情理。 想着我们在一起相濡以沫的日子,我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哭得更撕心裂肺。 这时候我才开始想,这些日子哥哥得多担心啊!~ 原来不是每句承诺都是真的,不是每个人都是好的,不是每个爱都是发自内心的。 这花花世界,真真假假,又有多少假的的真的? 哭得累了,我抱着膝盖睡着了。那天的梦里,我都在哭,哭得全身发抖,却觉得世界越来越冷。 何欢,如果连你都是假的,我再也不信了。 我心里住过你,可是现在我不得不让你离开。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了,只是我无法相信你了。 这所有的事情,假的太逼真。 那一天,梦里,我哭醒了。 我笑了笑自己,太傻了。本来是想为爱情奋不顾身的。虽然是跨越了两界的爱情,我还是期待着有结局的。也许这就是结局。 神仙不与凡人配,更何况是妖和魔呢!? 魔界,灵霄殿上,染云带回来一个女子。 那是个极其特别的宫殿,整个宫殿是用天然水晶契合而成的。可是却找不到一点缝隙。这可是染云这万年来最满意的作品,当然是用作做自己的宫殿了。各色的水晶反射着阳光,照出了不同的色彩。 染云那日是抱着她回来的。 大殿里的侍女,说,“主上抱回来的好像是只狐。因为那个人有着狐狸的尾巴。” 染云的管理模式和何欢当然是不同的。 何欢大多数时间都是威严厉色,使人无不侧目而视。 不怒自威。 而染云用得似乎都是爱的教育,这里的女子大多是特别崇拜甚至是爱慕染云的。 因而,只要是染云说出来的话,他们都会照做无误。 而男子报名来这里的大多是想来选择佳偶的。因为这里的女子大多体貌端庄,才情兼备。 时而有很突出表现的部下之时,染云便会指婚一位配得上他的侍女。怎么说都感觉这灵霄殿特别像是个中介。更主要的是这里的美女不是一般的美,所以这里的勇士当然也不是一般的厉害。能进得来的,便是都是人才。郎才女貌,整个宫殿都符合染云的嗜好。 当然最符合染云嗜好的还是指婚这个行当。 染云平日里进进出出都是和大家微笑着的,亲切得像是邻家的哥哥。可是那天却连看都没看旁人。 这魔界的妖,也只有白唯一人。 大家不说,可都心知肚明。 因为大家都向着染云也就心照不宣了。 这样不正经的主子不好找,这样忠诚的仆人更不好找!~ 虽然平日里染云正经的时候不多,可是这一天,他还当真是正经了。 染云一脸严肃的说:“若蝶,你去给我拿一把刀来,刀尖要蛇状的。磨得尽量薄些,不用太大。” “魅姬去那盆热水,还有一个壶,一个碗。要干的白色缎子,吩咐人再拿些金疮药,药酒。” 听着这语气,是极有主刀医生的感觉的。 话语麻利,不由分说。 一时间,下人都忙起来了,不一会儿物品都齐全了。大家本来等待着染云进一步的指示,不想染云顿了顿,说了句:“没事儿的都退下吧。” 大家都愣了一下,便是退出了屋子。 这时候大家都非常想发扬一下八卦的精神,议论一下这件事情,可是没有人开头,这也就都把到嘴边的话咽下去了。 屋子里面,染云拿起了那柄寒刀。这刀打磨的时候是喂了血的,上面镶嵌了几个宝石,增加了几分色彩。在如此薄的刀上镶嵌宝石,可见其手法之高超。 染云用酒浸湿了一块白色缎子,然后擦拭了一遍刀锋。 “白姑娘,得罪了。这一切都是为了救何欢。你不是想知道为何来到青丘,又是如何来到青丘的吗?” 染云似是叹了口气,继续道,“是我把你抓回来的,因为何欢受伤了,要你的心头血一用。” 此时,染云绝口不提何欢。 这一切的原因本就是他,如此他背下这些,算是良心上稍微地安定些。 不要亏欠太多就好!~ “白姑娘,你要记住,这一切是我一个人做的。” 我在另一度空间中听到了这些他想让我听到的话。 我是该哭还是该笑?这是为了让我在最后明白一切吗? “染云?你为何要这样?你知不知道我一直把你当成朋友?你知不知道我有多高兴认识了你?”我用爪子扒着地面,若这地面是土做的,那必定是要出几道裂痕的。若是这地是水做的,必定是会激起些浪花的。 染云你这样做如何对得起我对你的朋友情谊?! 第三十三章 染云归来 “染云,你告诉我,你这般对我,如何对得起我的一番真心。是不是在你的眼里,我一直很傻,傻得可以让你这般猖狂地践踏我的一片心?我只是可怜了我那份真心了。当真是我太天真吗? 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一切,可是却看着我像个傻瓜一般地在一个囚禁我的地方开心的像是个孩子。 我原谅不了你,也原谅不了我自己!”我再也没有力气了。我趴在地面上,回想着自己是有多可笑来着。 也许是染云的演技太好了,竟然没有笑出声音吗? 原本我那么简单的快乐,那么简单,却那么快乐。 那天,染云隔着衣衫刺透了我的胸口。手起刀落。他选择了一个刀尖是蛇形弯曲的匕首。前端比较纤细,可以刺进去又不会伤及太多。 伤口很深,血从身躯里喷洒出来,很快湿了胸前的一片衣衫。 我在另一个世界都感觉到了那刺骨的疼痛,我知道有人用刀刺了我的心口。整个人躺着地上,抽搐了一下。 我可以感觉到我的身体越累越冷。 那是流血的感觉。 “哥哥,你在哪里?救救我!~”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意识开始模糊,不知道自己还可以撑多久。 为什么我是个狐狸呢?为什么狐狸可以医治这样的伤呢? 有谁想过去医治狐狸的伤? 我不是天生的药引啊!~我也会疼的!~ 这一天,我终于相信,这世界上,真正在乎我难过与否的,在乎我安全与否的也只有白荀了。 你还敢走远吗?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你还敢走远吗? 我想若是我就这样不行了,我当真是对不起白荀的。对不起白荀用千年的时候教育我,对不起白荀像掌上明珠一般天天宠着我,对不起白荀待我那般的好!~ “哥,我错了,我再也不逆着你的意思了。你带我回家吧!~我现在只想回家!~” 在我还有意识的时候,我说了这些。 妖,总是想逃出爱情,可是究竟什么是爱情? 我突然地想起来何欢,又想起那个叫做小唯的狐狸说的那句话:“以前我爱过一个人,那个人说他爱我,我信了。” 无限伤感。 青丘里面好多妖都是如此的。 染云侧过了我的身体,接了几碗血。 由于我处于催眠状态,他不知道我究竟能够承受多少。那一天,我差一点就回不来了。 当他放下我的时候,我已经是面色苍白,毫无血色了。 然而染云在意的只是那一壶血。 因为那可以医治何欢的命。 是否只有何欢的命是命?何欢的伤是伤? 疼痛,可心里更疼。第一次有那种呼吸困难的感觉。难过得呼吸都是痛的。 何欢随口叫了一个侍女进来整理屋子,然后给我上药。自己兴冲冲地拿着这一壶心头血跑出去了。 我原本以为他就真的像是个天界的仙人了,可他终究是个魔。因为没有仙人会这样做的。 十天之后,我渐渐地恢复了意识,可还是无法从那个空间的梦魇中醒来。 这样还能留着一口气,算是我命大了。我当时心想,我一定得活着,一定得撑住了这口气。 此时染云早已经把我忘到了九霄云外,将我的心头血加入了数十味的药材,混入了何欢的食物中。这事情若是旁人自然是做不得的,但是他是染云,有何不可? 几个时辰以后,染云拿着那饭菜去了炼魔殿。 “铛,铛,铛,”三声叩门,干净利落。 屋子里的烛光不是很明亮,何欢单手撑着头,半躺在偌大的座椅上。那画龙雕凤的图腾盘旋,绕满了座椅的边角。整个椅子都是由金子砌成的。椅子的扶手是两只突出的麒麟头颅模样的金色雕像。 这一整天何欢已经下了许多绝杀的命令,大家都看出主上的心情不太好。何欢的另一只手敲打着椅子的扶手,每敲一下,大家的心就抖一下,没有人敢出错,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丢了项上人头。屋子里的侍卫大气都不敢喘,大家都提起了一百二十分的精神。 何欢一直在想的当然是白唯的事情。 他早就料到早晚有一天她会知道真相的。但是他相信他和白唯的爱情能够敌得过那些过去的错误。 他愿意用后半生来弥补所有对她和白荀甚至包括青丘所造成的伤害。 当然,他放白唯走的时候也预料到了她可能再也不会回来。可是爱情终究是勉强不得的。如果她走了还能回来,那么证明他的选择就是对的。他宁愿冒这个险让她走。 更主要的是他相信染云的口才,相信染云会说服白唯,把她带回来的。此时听到了叩门声,他自是很着急的。那必定是染云回来复命了。那他一定知道白唯的反应。她生气了吗?她还会再回到这里吗?她能够原谅她吗?是不是要亲自去解释这些事情才好呢? 何欢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沉不住气,坐不稳椅子。 虽然身体在那里很安静,可是心已经乱了。 还未等侍女开门,何欢广袖一拂,门“哐啷”一声自行打开。 门口出现的果真就是染云。可怎么看着他有点风尘仆仆的感觉,衣着还是可以的,可这头发却是略微的有点乱了。那也风不大,何欢见他这幅模样,皱了皱眉。 依照着染云的性子,一向是极其讲究的。就连鬓角都不会有不整齐的时候。上一次这幅模样是他扮了女装,得到了天界战神擎天的芳心的那天。所以当何欢看到他这副模样的时候,第一个联想的就是:“兄弟,你今天是去扮女装了吗?扮女装我还可以接受点,莫不是扮了什么人妖吧?” 其实每次染云出去的时候,多少都会弄点麻烦。所以何欢一向是习惯善后的。虽说这次是让他去送白唯回去,可难保半路上他没辗转着去了什么地方。 这些事情此时便是也不便追究了,只要染云把白唯送回去了,把事情处理好了就好。 第三十四章 何欢 当何欢看到了染云提着一揽子的菜肴进来的时候,一脸诧异,长大了下巴。这大半夜的,难道染云送白唯回去之后一时间没想开去扮了厨子? “染云啊,你把小唯送回去了?”何欢换了个姿势,转过身体正坐。 染云笑了笑,“恩”了一声。 何欢更是着急了,“那她都知道了吧,她怎么说?” 染云沉默,该怎么回答呢?因为白唯根本就没有回去,而是被他割了心头血。 如果不这样,何欢的身体怎么才能好起来?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疼一生啊!~ 但是这话恐怕说出来让他伤心,可若不这么做他伤的就是身体。 “白姑娘……她……”染云说的吞吞吐吐的。 何欢急切地走了下来,双手抱拳捶了捶,“小唯她怎样?” “白姑娘她很好,只是一时间很难接受,她需要一段时间静养。希望你能够给她一些空间。”染云看着地面没有抬头。 何欢松了口气,这就算是还有希望。 “这样也好,你说我要不要过段时间去找她?这事情原就是我的不是,我该去上门道歉吧。说不定到时候她想开了就原谅我了是不是?”从何欢的神色上看,他很高兴的样子。 有希望就是值得高兴的。 染云皱了眉头:“你是说你去道歉?” 何欢面露喜色,“是啊,是我的不是,我该去道歉的。” 众人都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堂堂魔尊,要给一个区区妖界的小妖道歉?! 魔尊何欢,从出生那天开始无论做什么事情,从来都不与人解释的。 一向天马行空,我行我素的魔尊,堂堂一界之主,怎得就去和一个妖界的无名小卒解释?解释什么? 何欢以前一向是说:“有些话不必说,有些话不用说。有些人也不配听。” 可是如今怎的就变了语气和神色?! 如果让大长老听到这话,那老头一定会弯腰背手,拄着拐杖说:“世道变了,人心不古了!~” “她真的对你来说那么重要?”染云的语气有些不平静了。 何欢转身回到了椅子上,“当然,若不是进了我的心里,我又怎么会如此待她。这万年的光景,你可曾见我如此待过谁?” 有些事情真的无从解释,当你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当那个人和你说话的时候,当你们相互了解,互相安慰的时候,你会知道,就是他/她了。 这个世界对他而言一直是冰冷的,灰暗的。他的生活目的原本只有一个——成为强者,然后超越比他更强的人。 小的时候,他原本总是被欺负的。真正让他站起来的,是从他杀死第一个人开始。 魔界就是这样,要么杀人,要么被杀。 那时候他还不认识染云,他还是一个平凡的孩子,渴望平凡的幸福。 有一个看相的老者曾经和他的父母说过,何欢注定不会是一个平凡的人。有一天,他会凌驾于这里最强的人之上,一挥手,天下大定。 如此说来,他的父母便知了,他是要做王的。 而他们只是一介草莽之众。这样的父母怎么有能力去抚养一个王侯呢?!于是在何欢很小的时候,便是被卖给了染云的父亲做一个仆人。 因为年纪小,何欢总是被派去做最繁重的工作,练武的时候,总是做活沙包。 多少次死里逃生,都差点活不成了。那时候他认识了染云。染云是一代风流公子,魔界众所周知。 他每日穿的绫罗绸缎都是天底下最好的。如果可以,恨不得用天帝用的布料。 那天何欢的肋骨被打断了,多处受伤,在地上疼得站不起来。大家都回房休息了,只剩下他,在大雨里面躺着。等着生,等着死。可这一天他等来了染云。 染云比他还小,可是却穿着无比美丽的衣服,拥有无比妖娆的容貌。一把小油纸伞下,他们的友谊开始了。 染云说:“好好活下去,只要你有能力,有抱负,我保你一世戎马功勋。” 那时候染云是名正言顺的王储,未来的魔尊。 虽然染云和何欢每天说的话不多,但是何欢的确是因为染云才活了过来。那时候在那般暗淡无光的日子里,他第一次觉得还是有希望的。哪怕是一点点微薄的光亮,他也会拼尽全力的。因为那就是全部了啊!~ 是的,那就是全部了。 那时候的何欢,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是自己的。他是被卖到这里来的一个小仆人而已。 染云常常给何欢偷偷递出来一些武功秘籍。染云说:“何欢,何欢,你看这本书,你要是能练好就不会挨打了!~” 听着染云这么说,何欢便去修炼了。果然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是练成了。 比武场上,他第一次打死了对手,却换来了台鲜的鲜花和掌声。他看着那空洞的眼神,心里在流泪。那个人曾经也是和他一起成长的人。虽然说不上是朋友,但是也是一起成长过的。 那时候的他,没有退路。要么活,要么死。而他的死却是没有人在意的,所以他只能比任何人都更在意自己。 慢慢的,何欢终于在千岁的时候在魔界闯出了些许名堂。 魔界里,紫藤瀑布之下,两个人抱膝而坐。 染云说:“何欢,好样的。魔尊说你的功底不错。” 何欢说:“是吗,有这事儿!?那你怎么回答的?” 染云又说:“呵呵,我说啊,你是被打出来的!~” 两人举杯同饮,笑声传满天宇。 虽然和染云说话的时候,何欢在笑。但是他的心在滴血。他的心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不是这样的,但是他必须得如此才能活下去!~ 从那天开始,何欢刀不离身。只要出招,再不留活口。这就是他的世界,他只是在等待着自己变强,变得更强,直到有一天,他可以捍卫住自己的生活了,那么他就自由了。 可是随着他的战功越来越多,他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 后来魔尊看中了他,竟然让他做染云的陪读,玩伴。 再后来的事情就是,他每件事情几乎做到苛求的地步,果真成了魔界完成任务最保质保量的杀手。 这种刀尖上饮血的日子,一直维持到老一代魔尊看到了他的能力和人品。 第三十五章 何欢(2) 一切都那么的顺理成章,他成为了魔界拥有最强力量的人,甚至老魔王让贤,扶持他上位。他有一个与他最为交好的兄弟,还有一群强大的追随者。而他就是这里的王。 可是这就是他想要的吗?这是他想要的全部吗? 与天界擎天一战,他受伤了。 那不是他第一次受伤。从有记忆以来就是风里来雨里去的。当同龄的孩童还在父母的怀抱里,他就能拿起刀了。而他拥有的只有手里的刀。别的伤都还好医治,总是会痊愈的。可是擎天的武器却是让他无法自行调养的。需要一剂药引——灵狐心头血。 染云说这一切都交给他就好。然后他按照染云的安排到了青丘,那天果真的他就遇到了最纯血统的灵狐。 本是很快的,挖心取血便好。可是他看到了那只灵狐和她的哥哥之间互相的保护。那便是他从小到大从未拥有的东西。他想要有那么一个人守着他,护着他,哪怕是在生死危机的时刻。 万年里,他见过很多女子,却从未有像她这般坚毅的。 万年历,他见过很多女子,却从未有像她这般风趣,单纯的。 她就像是一张白纸,等待着上面记录上时间的印记。 而他愿意陪着她成长,教会她如何去走以后的路。 青丘之上,他遇到了一个让他这辈子都忘不掉的女孩。 眉似远山黛,春若桃花红,柔若无骨却坚强如斯。当她为了哥哥当下了那一刀的一刻,他的心随之一紧。 何欢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就是因为他从来不给对手留有后路。斩草除根,这是他从小就奉为箴言的话。可是那日,他甚至没有主动去伤害对手。只是因为他想给他们的未来留一条后路。 如果不是这样相识的该有多好?! 他的心如同死寂般安静岂止是几千年? 生死都只在一瞬间,每天走在刀尖上的人,又怎么会看重什么其他的东西!?女人,他想都没有想。只要兄弟就够了,因为在最关键的时刻,站出来挡刀的一定会是自己的兄弟。 可是那天,他终于相信原来一个女子也可以如此勇敢,如此坚强。 是不是上天选择了他们,让他们的血融入到一起? 是不是上天注定了他们之间的羁绊? 爱不能,恨不能。 幸好,幸好她来到魔界的时候忘记了那段血色的记忆。 那天,何欢好开心,好像活了这万年从来就没有这般开心过,他想:“这样我是不是可以对你好了,是不是可以去爱你了呢?” 何欢的开心,缘有所起。若不是那万年的孤寂,他又怎么会如此珍惜。终于他不再是一个人了。 就算是面临生死,他也知道有一个人在护着他,担心着他,等着他回来。 “若是你喜欢了我,我一定会一生都待你好的!~”那天在通天塔上,何欢这样对自己说。 有多少话,想过千遍万遍,最终还是埋在了心底。 这话究竟是想说给她听,还是想说给自己? 一颗心有两个心房,一个里面是自己,另一个里面是你。 何欢知道终有一天,她是要离开的。 他好舍不得,可是他不能挽留。 “她是我这一生最心爱的人了,我想给她自由。若是她知道了真相还能回头,那么我们就一生相守” 一生的时间是有多长? 无论是妖,还是魔,一生都长得可以令人窒息。在那漫长的无边等待中,是不是也爱等一个属于自己的人? 在遇到那个人的那一天,会让他们无比的感谢生命的馈赠。曾经的苦难或者泪水在这一刻都有了诠释。一切过去的石子都只是一个鉴证,鉴证今天的幸福。 那么如果她不回来了呢? “她会回来的。如果她不想回来,那么她一定会想杀我。我等着那一天。” 何欢早就知道结局了,无论哪种都是他所期待的。 生死何惧?何难? 伤口疼痛着,可是他永远都不会选择伤害她的。 她受伤的时候,何欢日日夜夜地守着,每天恨不得以身相代。看着她在生死边缘的时候,他更难受。 若是自己受伤,也就咬咬牙就好了。可是这样单纯的一个女孩子,她要是疼了怎么办呢? 无数次地何欢在床边醒来,帮她擦脸,梳理头发。 亲力亲为。 有时候抚着她的发,何欢就能笑出来。 功力弱弱的,想必白荀一定是待她很好,把她照顾的很周到。 侍女帮白唯换药的时候告诉他,“白姑娘的胸口有一条疤痕。” 他的眉头皱了皱。 “她一定是曾经取过心头血的。那会很痛吧。她已经痛过,受过伤,我不能再让她尝试第二次了。” 何欢捂着自己的伤口这样想。 就算是去打上天庭去取灵芝也不能让她受到伤害。 其实何欢早就想好了一切。总有那么一天白唯是要回到青丘的。她在的时候,他会这样陪着她过好每一天。若是有一天她真的走了,那么他便去冒这个险。为了她,何欢也会好好活着。就算是死,这世上也只有她一个人可以杀了他。 “白姑娘,你要早一点回来。这世上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哪怕是我的性命。” 何欢并不想死,他只是在赌,赌白唯下不去这手。 一个魔,真的存在那么纯净的爱情吗? 他想试试,这是他的宿愿。 六界从来就不容许跨越两界的爱情。因为这样会影响六界的平衡。爱一个人怎么就影响六界平衡了?爱一个人怎么就不容了?众生皆有情,可这新生儿拥有了两界的能力,就可以组成新界,那样一来,六界则乱。天有道,地有规,天地运行,各司其所。 万物众生只能遵循,不可违背。这就是道。 人生很多事情都可以预料,可是终究有事情出乎预料之外,比如遇见,比如爱情。如果早知道会爱上她,何欢又何必这样与她相遇?! 可是他这样一个称霸一界的魔,偏偏爱上了一个妖。 她是他见过的最单纯,最漂亮的妖。 ps:大家记得要收藏哦!~ 第三十六章 交织的命运 染云拿着那些食物进去的时候,心里很沉重,可依然是带着微笑的。这是六界里对他最重要的一个人。可是他不仅让这个人受了伤害,还伤害了他最深爱的人。 “只要你能好起来,即使你恨我,我也没有怨言。”染云这样想着,便是这样做了。 “何欢,咱们兄弟是有多久没一起喝一杯了?今天这些酒菜就当是为了咱们兄弟情义,再怎么说你也得陪我喝几杯。”染云将酒菜一一拿了出来。 这每一道菜里面都是混了白唯的血的。 “好!~既然你这么说,为兄的怎样也是要陪你喝的。”那一天,两人喝的甚欢。梦里,染云又回到了那个地方,他们小时候一起修行,一起练剑的日子。如果还能够回去,该有多好? 时光逼着我们长大,于是我们却学会了回忆,因为回忆会说话。 “过了今天,也许我们的兄弟情义就再也回不到以前了。何欢,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因为固执伤了自己。如果你爱她,我会带她回来的。那一天,我一定会离开,选择一个你们都找不到的地方,默默地去关注你,保护你。下辈子,但愿我是个女子。也可以轩窗下,梳理云鬓,对着明镜贴花黄。豆蔻年纪,你会不会路过我的窗前?彼时花开,你会不会绾起我的青丝发。”梦里的染云哭了。 “这世上终究是有无能为力的事情,下辈子,希望我还可以喜欢你。” 何欢大醉,酒壶,酒坛摆了满地。 觥筹交错之后,剩下满地狼藉。侍女们整理着那些残羹剩菜却没有人敢去碰何欢和染云。任凭他们在地板上睡着。 我在疼痛中恢复了意识,可是无法醒来。 不知道是失了多少血液。 可是身体痛了,心就不痛了。 离开青丘是一个错误吧。我把染云和何欢当成是最好的朋友和最重要的人。我本以为爱了一个人可以豁出去一切也义无反顾。这是有多残忍?染云,何欢,你们是有多残忍。 我可惜的不是我差点丢了命,而是可惜我失去了那么单纯的一个世界。你们活生生地把我从那个简单的世界里挤了出来,不留一点余地。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子对我? 我不能死,哥哥还在担心我。这世上终究是只有白荀与我相依为命的,终究是白荀才对我好的。 不知道我是哭了多久,在那个结界里,没有外界的消息,我不得不一个人面对。 如果有退路,谁会选择勇敢呢? 原来这就是成长,无可奈何之后,被生生撕裂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勇敢,毫无退路之后,不得不向前。 第二天的时候,染云回来了。 我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白姑娘,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让我受苦了?!我已经sb了一次,实在是不能再有第二次了。我现在之所以能这么冷静是因为我还不能动。如果我能动,我一定会抽你!~”我咬牙切齿道。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一个很真实的故事。如果这个故事能够让你感动,那么我希望你能够原谅一个人。”染云的声音依旧是淡淡的,却很好听。 “昙花一现为韦陀。是一个典故。昙花的仙子每年都等着那个叫做韦陀的人,当他路过的时候,才会绽放那么短短的一瞬。虽然是那么一瞬间,却是她最美丽的时刻。她的一生似乎都在等待,等待着这一刻。”染云喘了口气,可是那口气却那么的悲伤。 “在我小的时候,我遇到了他。我想那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从小,我就无心管理魔界的事情。我见多了父王每天忙碌的身影,他甚至都没有时间陪我和母妃。我病了,都只有母妃一个人照顾我。虽然是王储,可是见到父王的次数为数不多。母妃离开的时候,是一次。我知道,那是我未来的命运。父王的现在就是我的将来。”染云的泪水砸到了我的脸上,温热的。 “他们说我的模样很像母妃。因为这样,我很喜欢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因为那时候,我能够想起来她。至少还有母妃是关心我的。母妃临走前对我说:‘云儿,如果你不是王就好了。母妃并不希望你过得想你父王那样,要好好地活着,找个心爱的人,幸福地活下去。’我问母妃什么是幸福,她说:‘幸福就是有那么一个人,你可以为她活,为她生,为她死,当你看到她的时候,一切的事情都有了答案。’我想那是我最开始的梦,也是我最终的梦。”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还是很痛,可是我没有那么恨他了。至少这时候我是不会把他五马分尸的。 “当我无力挣脱命运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有着魔角的孩子。那是魔王的标志。我想也许他可以代替我去承受那我不想承受的命运。是我选中了他,还是命运选中了他,我不清楚。那天我看到他满身伤痕地躺在泥浆里面。于是我决定帮助他。我要让他成为我最好的替身,最好的刀,最好的盾。” 染云捂着头,似乎那记忆很让他痛苦一般。“我给他魔界最上乘的秘籍,暗中帮助他。终于他成了魔界最强大的杀手。他的魔性也渐渐地超过了我。父王开始赏识他。虽然父王也是希望我来继承大统,可是他知道我是压不住何欢的。终有一天,他会取而代之。与其那样,不如他留给何欢江山,留给我一世的荣华。最后一招,他教了我和何欢一人一半。这样一来,何欢一定会为了魔界的安危,留我一世的。” “这是原本的预想。父王把什么都想好了,只是他不知道我喜欢上了何欢”,染云抬起头,看着屋顶,看着那不清晰的纹路,说:“你一定会笑我,但是我真的喜欢了他。从他第一次为我挡刀开始,从他为我做那些事情开始。他终于成为了我最强有力的刀和最坚硬的盾。可是他也成了我最大的弱点。我开始依赖他,任何时候都是。可是我们都是男儿身,于是我决定周游四海。我以为不在身边,就会淡出心里。我却始终忘不了。” 第三十七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 “白姑娘可曾有什么还未圆的梦吗? 比如我很希望我是个女孩子。如果我是个女孩儿,一定很漂亮,能够配得上何欢的。 有一天我在凡间换成了女装,那是多漂亮啊,一摇一摆地云袖,连天界的战神都喜欢上我了呢。没想到却因此惹得何欢和擎天大打出手。何欢就是这样受伤的。因为我。都是我的不是。” 染云一边说着,一边给我换了药。 “若是白姑娘怪罪,尽管找我染云好了,与何欢无关。看着他疼,比我自己疼更让我钻心。所以在下不才出此下策,让姑娘此时若是我杀了你也是没人知道的,但是我不能。 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记得代替我照顾他。” 当我醒来的时候,染云已经不见了踪影。下人们说他去了很远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那时我的伤势还重,便昏睡过去。 上次为白荀取心头血的时候,我也是养了好久才好起来的。但是那次只是身体伤了,心未伤。这心一伤啊,可就没那么好医治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大抵上是在榻上度过的。没有人悉心照料,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现在想起来,那段时间就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样熬过了那段煎熬的时刻。 当我可以下床的时候,我便再也没有在魔界呆一天。虽然脚步不稳,身形晃动,但我仍然捂着伤口,像一缕魂魄那般飘出了魔界。这个地方,我真的不想再留。 我马不停蹄地往青丘赶。快一点,再快一点。因为每当我走一步,我就离家里更近些。 白荀,你是否还在家里等我呢? 当我回到青丘的时候却愣住了。那里可还是我生活了几千年的故土吗?大地裂开了一个大口子,活生生地像是要将人吞掉。泥土翻着,山体倒塌,野蒿也大约一人多高了。原本热闹的集市早已了无生气。这里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清楚那是白荀的法器,山河扇,才可以做到的。 白荀亲手建立了这里的一切,怎么会这样毁了呢? 家没了可以重建,可是人没了又要怎么办呢? “白荀!~白荀!~哥哥!~我回来了!~你在哪儿?!你应我一句!?……”越找越绝望,最后我再次哭了出来。捂着脸,跪倒在那片雨后新翻的土地上。 哥哥不在这里,我没有家了是吗? 哥哥,是不是他杀了你?你是不是还活着?你不是神仙吗?神仙不是不会死的吗? 我头脑中的一连串问题无从解答。 忽地我想起了桓飞,“蓬山!~对,蓬山我还没有去。说不定哥哥在蓬山呢!~” 我像是抓住了最后的一根稻草一般,拼命地往蓬山飞去。 这时候,连我也没有注意到,我的飞行速度和高度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高了。 我只想找到白荀,然后大哭一场。哥哥你可知道我受了多少委屈? 到了蓬山,我不止没有找到哥哥,连桓飞的影子都没有。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忽然就变了。我是多久没有回来了?究竟发生过什么? 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遇到了那只叫做蓉华的精卫鸟。她说:“桓飞和白荀都去了天界,不会回来了。” 我问:“为什么?” 她的回答很简短:“他们是神仙,而你只是个妖。” 这个回答让我彻底地绝望了。连哥哥也不要我了吗?是啊,我只是一个妖,还是个学艺不精的妖。九重天,我还去不了。 注定了的,他们是天上的,而我还是地上的。 终究是只剩下我自己了。自己的生路只能自己谋。 那天我披散着头发,身上的衣服满是血渍,失魂落魄地走在回青丘的路上。 这就是我想要的自由。现在我彻底拥有了,呵呵,可是这究竟是什么呢?为何让我觉得无比的伤心,可怜,孤寂?这种孤寂是三千年里从未有过的。 我有那么一个温馨的家,不是吗? 如果说一切都是飘浮着的云朵,那么什么才是真的? 回青丘吗? 回去又做什么呢? 我该去哪里?我不知道。 我就这样走着,走着…… 以前白荀讲过,那些妖大多都是这样长大的。修炼千年,千年修行,千年孤独。纵使灯火阑珊,也只是在哭诉。 我一边哭,一边走,喉咙一甜一口血喷了出来,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我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的人——何欢。若不是他的出现,怎么会让青丘变成这样?怎么会让我和白荀天地相隔? “你拿什么赔给我?我的生活全都被你毁了!~”我咬住了何欢的肩膀,无比用力地,直至骨骼深处。 他的血顺着我的口腔留下,血腥的味道。 我将手幻化成了狐狸的掌,运足了功力,打了下去。 何欢连动都不动,全然接住了这些招式。 “你这算是什么?你还手啊?!你打死我啊!?为什么还让我活着?为什么还留着我?救我干什么啊?假装对我好?我不稀罕。”我该用什么语言形容呢?如果说是泼妇,那天我的确像是个泼妇。“什么衣冠禽兽,道貌岸然,我全都用在他身上了。” 何欢任凭我打骂。不解释,也不还手。 直到我看到他满身的血淋子,直到我累得挥不动掌,直到我的血迸出来,他才跑到我跟前,在我还有意识的最后一秒,接住了我。 我不清楚他来干什么。 他想要我的血,应该已经得手了吧,还来干什么? 我只是一个妖,微不足道,实在不值得他魔尊大人大动干戈地光临寒舍。更何况是一个连寒舍,连茅屋都没有的地方。 他欠我的,他还不起。 要怎么还呢?我所有的生活,我的亲人,朋友,我的家…… 我想杀了他就算报了仇吧,但是我下不去手。 想起他对我的照顾,我终究还是狠不下心肠。 算了,我想我该是重新开始的时候了,过去的一切就随着风都散了吧。风一起万水千山,风一停沧海桑田。 都该是有个了解。 第三十八章 羁绊 醒来的时候,我又回到了魔界。过去对于我来说,那里是个充满了幸福和幻想的地方。而现在,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囚笼。 何欢就在我的旁边,我起来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给了他一记耳光。 想必他从小到大从来没遭到过这样的待遇的。明明可以躲开的,可是他没有躲避。 我看着他的那张脸,看着看着就哭了。 蜷在被子里,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 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些日子里究竟有多少事情是我不知道的呢? 何欢俯下了身子,抱住了我。他的力气很大,我挣脱不开,累了便任由他抱住。哭了不知道多久,睡了过去。 第二天的黎明来的比我想象中的要快。说实话,每天的黎明都让我感觉比我想象中来的要快。 当我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又看到了这样让我恨也不能,爱也不能的人。 “还带我来干什么?你要的是我的心头血。现在你已经得到了吧。放我走!~” 我的语气很冷,因为我实在是不想再和他有什么牵连。 但是那牵连似乎已经无法挣脱了,他的体内有我的血。 何欢对我说话的语气永远都是那么沉静的。好像昨天他身上的伤痕不是我弄的一般。他梳理着我的乱发说:“小唯,你相信我好吗?是,我承认,青丘变成现在的样子与我是有脱不了的干系的。你也是被我掳回来的。但是我没有强迫你做什么对吗?我喜欢了你是真的,我想守护你也是真的。我活了万年了,魔界何欢从来不说假话。这一点,天上地下,无人不知。如果还需要印证的话,我可以用我的血对通灵树起誓。” 通灵树是一棵很古老的树,盘根错节。传说这世上的物种死后都会化为一缕幽魂,而这棵树的食粮便是这些幽魂。它吸取他们,而他们也同样得到了寄主。这样便可以继续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传说甘心成为这通灵树食粮的灵魂都是有着还未完了的心愿的。他们宁愿在世间以另一种形态固守。只为了某个亲人,某个夙愿。 如果生前将血滴在那古老的树上,便是死后也会被这通灵树找到的。何欢一界魔王,怎么会甘愿臣服于一棵树精的元神里?!我不信。 何欢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不用担心,时间会证明一切的。这件事情染云是背着我做的,让你吃苦头了。还疼么?” 我一直呆呆地看着屋子的顶端,瞳孔放大,没有表情。“疼,可是心里更疼。” 有一些悲伤竟然无从说起。 我究竟是为何这样呢?是因为何欢的欺骗?是因为染云的背叛?是因为白荀的离开? 连我自己也说不清的情愫。 而我现在想做的只有离开。 “何欢,你放开我。你这样让我觉得恶心。” 我的伤口依然疼痛着。是心里不愿意好起来,还是真的疼着? “小唯,别这样。我会让你习惯我的!~”何欢死死地抱着我。 我的伤口再次渗出了血迹。 他是魔尊,如果他不想,就凭我的三脚猫工夫,就算是用尽全力也是无法伤他毫分的。 我扭过头,他一层层的拨开的我的衣服,然后将金疮药涂抹在了伤口上。 他说:“小唯,等你好起来,我一定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在过去,这似乎是一句甜腻的承诺,可是现在无论如何都让我觉得发自心底的排斥。这还是我想要的结局吗? 有些伤痛是形成了的,从那一刻开始,我们退不出来,也回不到过去。 我对何欢说:“放手吧,咱们的梦从染云割开我的身体的那刻就结束了。如果硬是牵连在一起,也是因为仇恨。放了我,让我走。” 何欢慌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沉稳的男子如此伤心。他抱着我的时候,身体都在抖。力气很大,很舍不得放开。 “小唯,那些都会过去的。相信我,我会让你爱上我的。再给我个机会好吗?只要你点头,天上地下,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我扯了扯唇角,那个笑容很勉强。“可惜爱情不是交易。你想换的,我给不了。” 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好好修行,等我有一日终于可以飞升了,我就去找白荀。我要问个明白。那么疼我的哥哥,怎么会离开的?即便是天下人都这样对我说,我都不会相信。 有何欢的地方,我总是格外地受到些眷顾。每天的日常三餐简直就是盛宴。华丽丽的一桌子鲍参翅肚,鸡鸭鱼肉,就连平日里的素菜都雕琢得像是一件艺术品。我最喜欢的还是莲子羹。 当然在青丘的时候从来没这待遇,但是那时候我很快乐。 何欢每天都很来这里看着我进食。 这段时间我着实不愿意理他,而他也不打扰我。 每天我都期待着伤势快点好起来。而何欢也正期待着那一天。 我对他狠狠地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回来!~” 谎言和真实差的是几个路口? 有些时候真实说出来比较像是谎言,而一些谎言却越发的让人觉得真实。于是,我们自己也分不清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谁可以相信,谁不可以相信。 何欢,我还能相信你吗? 只有时间知道真相,可是时间不说话。它只是一步一步地带着我们去揭开谜底。 路的尽头又有谁在等你?你在等着谁? 终于,伤口日渐好转了。多亏了魔界的那一眼魔泉。 那泉水不仅是具有强大的魔性,最主要的是它可以疗伤并且增强功力。能来到这里的人只有两个,何欢和染云。而我是第三个到达这里的。开始的时候我也是十分迟疑,毕竟是魔界的圣地。 可一再思忖,这里不会有旁人来,最主要的是这有这里的水才可以让我的伤快点好,才可以在不伤害生灵的情况下让我迅速地提高法力。 我只想快点上九重天,因为那里有我想见的人。 哥哥,你在那里还好吗? 第三十九章 魔泉 魔泉里面的水是温热的,事实上我根本无从确定那是否真的是水。那是血红色的流淌的液体。 当我走进去的时候,一股全新的力量从我的伤口处流了进来。我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那种力量给我了一种压迫感。呼吸变得很不平稳,我伏在一块石头上,使得自己不会沉下去。 紫色的气体和我原本的白色灵性的真元融合。我不知道结果,但是若我不这样做便还有等几千年。那么漫长的岁月,只有我一个人,我做不到。如果那样被时光吞噬,我宁可在这里冒一次险。如果我能够吸收这魔泉里面的魔性,那么我便可以接受那撼天雷的考验。 可是我错了。那两股气体在我体内打得厉害,整个人都要崩裂似的。瞬间,我感觉天旋地转,不着方向。我想这辈子就这样结束了吧,还有我未见着的白荀,还有那伤了我的何欢。生死恩怨,也都就此罢了。来生,如果可以,我宁愿去做一棵树,生在忘川河边看着陇上的一切,只是个看客。 “哥,再见,你要好好地在天上过活。”这样想着,我流下了眼泪。意识渐渐地模糊,我从石头上滑落。 这时候我被一只手拉住了。很修长的手,那是何欢。 “小唯,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不要命了?” 这里是没有人守卫的,因为这里一向是魔界的禁地。这魔泉除了染云和何欢,别人是碰不得的。被这泉水反噬,便是地府也不收的。所以方圆十里,寸草不生。 只有足够强大的精元才能够拥有在这里汲取营养的资格。 何欢说话的工夫便把我从那血色的池水中拎了出来。 我的伤口在进入池水的瞬间好了,可是*虽然是好了,意识却已经开始模糊。怕是挺不了多少个时辰了。 何欢急忙用他的披风将我包裹在里面,几个箭步飞上云霄。 怕是我已经被池水反噬了。 “胡闹!~”何欢急忙把我带进了通天塔。 此时似乎除了他的精元,再没有什么能够救我了。 他遣退了侍女,只留下了我们两个。 那被池水浸染成红色的衣服早已被他除去,他将我放在榻上,用被子包裹好。 “别怕,小唯,我会负责任的。”他亲|吻了一下我的额头,然后对我说。 接触我肌肤的那个瞬间,他的手颤抖着。 然后,他除去了自己的衣服,和我贴在一起。右手抵进了我的口中。 一个圆润的泛着紫色光华的珠子顺着他的舌头进入了我的体内。 这一刻,我恢复了些许的意识。 很烫,很痛,身体像是要裂开一般。 只有他的身体是清凉的,我紧紧地抱着他:“救我,我不想死!~” 当这一刹那,我突然意识到活着的重要,我要活着,只要活着就好。 失去了精元,他的法力便大减,可他一刻都不停地给我输送着元气。右手处大量的元气流入了我的身体,调和着两股无法中和的气体。 “别怕,我不会让你死的。”就算是神仙,元气也有耗尽的时候。所以无论怎样危险,都会在丹田处留一口真气,而他毫不吝惜地无止尽地输送着。 我想到这一刻,我终于可以释怀他对我的欺骗了。可是我无法让自己再喜欢上他。就算我能够原谅他,白荀能吗?青丘能吗? 眼见着我的尾巴由两条变成了三条。 我终于变成了三尾灵狐。是该开心吗?可是我一点都笑不起来。生死关头,哪来的心情呢?! 燥热的身体像是要爆裂,我紧紧地抱着何欢,只有他能够让着到处游走的气体稳定下来些。 他的背上都被我抓出了几条血痕,可是他好像一点都不痛似的,专心地给我输送着真气。 在他的身下,我明显地感觉到了他的身体变化,本能地想推开他。 于是,我便是推了推,试了试。 “别动,如果真气断了,你就真回不来了。”他语气很强硬地说。 就是在我打他的时候,他也不曾用过这样的口气和我说话,想必此刻他是真的紧张了。我当然继续装死,实在是不敢乱动,生怕他一个不小心,突然变“禽兽”。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男欢女爱,但是白荀曾经和我说过:“非礼勿视之类的话。男女不可有肌肤之亲。”那天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哥,你说我的尿布是谁给换的?” 白荀没有给我讲过我们父母的事情,连兄弟姐妹他也都没有提起。他不让我问,我想他自然是有自己的道理。按照推算,是他一手把我带大的。很是辛苦,可是话说回来,按照推论“我的尿布又该是谁给换的?” 由于这个问题让白荀一脸尴尬,于是他那天一溜烟地跑了。 现在这种情况,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心里竟然有点庆幸,幸好这个人是何欢。 为什么会这样想呢?难道受了这么大伤害之后我还是愿意去相信他吗? 根据白荀说的,现在这种情况应该算是非礼了。。。 命悬一线的时候,我都佩服我自己,竟然在研究这等短路的问题。 如果换成是别人进来魔泉,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大的命能有何欢来救。 身体疼痛的时候,意识格外地清晰。 一瞬间我就跳跃的想到了n多见事情。 终于,何欢归了元气。 盘膝而坐,双手结印。白色和紫色的气体终于调和了。只是何欢的精元还在我的身体里面。 待他整理好衣物,便十分疲倦地支撑着坐在了床边。 何欢对我说:“我本来只是因为你单纯,现在真是觉得你有点犯傻了。小唯,你可知道那魔泉的泉水为何是红色的?它一直不断地吸收周围生物的气血。能让我这样拼命去救的也只有你和染云了。但是只此一次,以后不要这样胡闹了。要不然我就算多条命也不够你折腾的。” 我突然想起,我现在是有三条命的。 每条尾巴都代表一条命。我能够活三次了。 想到这,我突然睁大了眼睛,眼珠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原来做妖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嘛。 魔的命只有一条,而我有三条。 从这种角度来说,妖有妖的好处。 第四十章 情缘 何欢的精元还在我的身体里,而我还在他的怀里,就在我苏醒的时候。 他的身体很结实,也很修长。长长的睫毛像是两把刷子一般带动着周围的空气,遮着那细长的眼睛。 我在他的怀里一动都不敢动。 “怎么了?”何欢笑了。他的气息洒到了我的脸上。 我转了一下眼珠。 何欢捏了捏我的鼻子,“呵呵,看你这样的眼神就知道你的小脑袋又开始琢磨什么了。” 的确,何欢现在算是救了我的命。可是我们之间的仇怎么算?我试着想起身,可是何欢抱得太紧。 “我快被你压死了!~咳咳!~”福大命大的,在魔泉都没死了,要是就这样被他压死多没面子。 何欢听闻此话,爽朗一笑,直起身看着我。 被他这么看着,脸竟然就红了起来。 “不许看我了!~” “哦?怎么就不许看了呢?”那笑容,说实话,真的很妖孽。 “何欢,你知道吗?曾经我以为我们是有未来的。”说这话的时候,我呼了口气,似乎感染了空气。 满是伤悲。 “你是魔,我是妖,这点我们都清楚。后果你比我更清楚。” 何欢再一次抱起了我,那么近,他对我说:“别怕,一切让我来想办法。不会有人伤害到你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眼泪就出来了。“你知道吗?这话你说过,我也信过。但是我还是受伤了,而且伤害我的人就是你。” 我捶打着他。每打他一下,我的心也跟着牵扯般地疼。 “我青丘上上下下的人命呢?我哥哥呢?你拿什么赔给我?!” 我哭得已经泣不成声。 “我爱你,我爱你有什么用啊?!我那么爱你,可是你为什么要骗我?” 泪水模糊了这个世界,可是我还是看到了何欢手忙脚乱的样子。 “小唯,小唯,你冷静一下,听我说……”何欢错愕地帮我擦着泪水。 我当然毫不犹豫地将泪水都擦到了他的衣襟上。 “你说什么啊?有什么好解释的啊?事实就在那摆着,你要拿什么跟我说?!”我用力地推开了他。 “其实……青丘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山河扇造成的。”何欢揉了揉太阳穴。 我当时情绪就上来了。怎么的这毁了青丘还怪到我哥身上了? “你的意思是这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当时真的只想把你带回来。好吧,这事情怪我,我会想办法弥补的。你给我一次机会。”何欢用手擦着我脸上的眼泪说。 “弥补?你怎么弥补?” “其实那日青丘之上,那些生灵早就逃窜到别处。既然是毁了一个青丘,那我便还你一个青丘。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情,留在魔界。如果你愿意为我留在魔界,那么我愿意为你重建一个青丘。”何欢的额头抵着我的额头,那语气好像是哄一个孩子。 “这是一个交易!”我嘟起嘴愤愤不平地说:“感情是无法做交易的。” “小唯,你知道吗?你有时候真是让我头疼。这六界之中我从未怕过谁,现在我可真是怕了你了。都是我的错,我去挽回这些,但是你总得支持我啊,留在我身边支持我一下可以吗?”何欢看着我,眼里满是笑意。 虽然曾经他带给我那么大的伤痛,可是我现在竟然恨不起来他。如果他真的能够弥补青丘的损失,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尝试原谅他?青丘是白荀真么多年的心血,我眼见了白荀这么多年为了青丘付出过多少。如果青丘没毁,白荀是不是也不会离开? “如果我不留在魔界,你就不帮我了吗?青丘你就不管了是不是?” “不,当然我也会负责的。”何欢笑了笑说,“只是你若是因此留在魔界说不定会被记录成拯救青丘的英雄哦。当然你如果不想青史留名的话,我也不难为你的。” 听他这么说,我为难了。留在魔界吗?我是个妖啊,青丘是我的家,我怎么可以留在魔界呢? 若是白荀知道会怎么做决定呢? 白荀做事情一向都是以青丘为重的,那么我呢? 诚然,我不是白荀,但是我揣测了一下,“青丘为重”。 何欢见我思忖的模样,说:“小唯,以前的事情都怪我,你打我也好,骂我也好,都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能因为我做错了事情就离开我啊。那时候我们还不相识,你也清楚我做事情的风格,当日没有想到日后我会喜欢你。如果我当时就知道,说什么我也不会惹怒白荀是不是?怎么说以后都要做一家人的。” “哦?那后来的迷幻术又当怎样讲?” “我身受重伤,伤势如果没有你的血是无法痊愈的。染云那么做也是为了我的伤。当时我的确是不知道的,那天和他把酒言欢,第二天竟然痊愈了。我便是猜到他一定是得到了你的心头血。从那天开始我就到处找你。知道那日你昏倒在我怀里。” 是吗?这些事情都与你无关吗?你真的到处找我了吗? 我真的好想相信你,但是我可以吗? 他说的这些换做一个月前还是我的梦想,回忆中依稀可辨。 可如今,为何我却迟迟不敢相信? 还记得那天,阳光正好,我睁开眼睛,也是看到这样的一个少年。他用同样的目光看着我。 那一抹微笑,就已经让我醉了浮华千年。 如果你不是魔,我不是妖,那么我们是否还会相遇? 如果有来世,我希望没有魔界,没有青丘,只有你和我。 我们在一个简单的街头,路边相遇,温暖的午后,依旧阳光尚好。有一日,你牵起我的手,然后沿着那条路走下去,一走便是一辈子。 你的笑容,这辈子我忘不掉。是否你也会一世都记得我的容颜? 妖修炼可以成仙,但是魔终究还是魔。 我可以爱你吗?纵使爱了会有结局吗?就算是没有青丘,没有伤痛,没有一切曲折的遭遇,我们就可以相爱了吗? 天地会容吗? 你是魔,而我是妖。我始终都记得。 第四十一章 天河之上 九重天之上,霓裳羽衣,恍如隔世。 一曲舞罢,散落的不止是繁花。还有纠纠结结的情愫。 身为一个天女,颜雪见惯了别人的奉承与夸赞,可唯独那样一个俊冷的男子对她视若无睹。 “他是一只青鸟。”颜雪在天河边的亭子回廊下,一边数着花瓣一边自言自语。 天地之间有关于青鸟的传说。传说青鸟存在一种此生不换的爱恋。若是谁能够得到一个青鸟的心,那么这一生,他都会生死相随。有夫至此,夫复何求。 知道了这件事情,颜雪是欣喜的。每天能够看到他从这天河边走过,她的心里都会洋溢起幸福的感觉。 之桃对她说:“我的傻妹妹,你整天这么等着,就算是把咱们天河里的莲花都拔光了来数,人家也不会知道的。唯独可怜了这美丽的花了。” 原来颜雪每天都会在这里拔一株花朵来算算是否桓飞会路过。 彼时花开,灿烂了一池天河,繁乱了颜雪的心扉。 “今天他还会打这里经过吗?” 那一日,天气高洁。天女们便是成群结队地在这里练了一个名唤天下关山的舞蹈。舞步十分繁琐,均是半个身位的碎步子。一步踏错便会影响到其他的人的走位。颜雪可就忙了,不单单要看着队形变化,还有时刻留意着是否有桓飞的身影。 这做盼又盼地,终是盼到了。 当下一个身形不稳,脚便是被前后的人踩到了。脚踝一疼,便是从云朵上跌下。 桓飞从这里经过,刚刚好接住了颜雪。 桓飞一个箭步,接住跌落的仙子,然后盘旋落地。甚稳。 可这稍后大家的反应却是让他站不稳了。 众仙女大吸了一口气。 在天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男女仙人各司其职,不得发生身体接触。除非是订了婚有了着落的。这也是便于天帝的管理。 可这样一来,如何是好。 “大胆,竟敢侵犯天女,你可知罪?”一个声音从众天女中传出来。 怎么?我救了人就大胆啦?桓飞脑袋里冒出了一个问号。 出乎他意料的是,她们让他的脑袋冒出了许许多多个问号。 “轻薄天女,你可知罪?” 轻薄天女? “哎呦,这小仙莫不是喜欢上了我们颜雪?那可真是高攀了。” 高攀了? “世风不古喽!~” 世风不古了? “这群女人都什么跟什么啊?”桓飞心里说。 天女们再一次把八卦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桓飞甚为头疼,鞠了一躬说:“在下并非有意冒犯。刚刚路过此地,见姑娘从云上跌落。一时恻隐,便救了这位姑娘。如有得罪,还请海涵。” 果然像是歌里面唱到的:“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到了千万要躲开。”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桓飞欲赶紧脱身。 这天界好不容易出了回好玩的事儿,天女们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他呢? 三五成群地便阻拦了桓飞的去路。 桓飞欲哭无泪的表情,像是说:“你们放过我吧。” 答案当然是不可能了。 此时的颜雪更是乱上加乱。羞红了脸,拉着桓飞的衣服说:“你可还认得我?” 桓飞一听这话,当真是蒙了,心想“姑奶奶,我何时认得你了?早知道这样我刚才躲还躲不及呢,哪敢认识您啊。” “在下与姑娘素未谋面,姑娘何出此言?”桓飞扯出了衣角。 颜雪眼泪汪汪地看着桓飞,似是要哭了。 桓飞拧起了眉毛,还没有弄清状况。怎么回事儿? 之桃见状,大为不悦。从人群中冲了出来,推了一把桓飞,把颜雪抱在怀里。 “你这青鸟,好生无礼。那日天河边发生的事你都忘记了?”之桃为人说好听了快言快语,说难听点是有点大嘴巴。但是倒是很仗义的。今次便是决定了一定要为颜雪出头的。 本是没什么事儿,这大伙儿一听,可真是有故事了。 大家抱着看热闹的围观心情,组团坐下了,就等着剧情的下一步发展。 桓飞此时,一头雾水。 颜雪拉扯了一下之桃的衣角,大概意思就是示意她不要再往下说了。可之桃可顾不了那个。既然都说了,自然是要把话挑明。 “你这人看似衣冠,果真禽兽。枉费了妹妹天天在此等你。”之桃说得理直气壮。 霎时间,大家都点头通过,算是认定了桓飞做了什么不是人的事儿了。 女人对女人说的话总是格外的认同。 桓飞心里犯了嘀咕,“唉,白荀,你这恐怕是要多等会儿了。这一天天的,招谁惹谁了了?!” 之桃越是说,颜雪越是觉得委屈,竟然哭了出来。 这在场的人似乎是都听明白了,当然除了当事人桓飞。 “姑娘,你再看看,莫不是认错人了?”桓飞一脸忧心地问。 其实说来这事儿也可以理解。桓飞一般走路都是低着头的从来不看人。这不知从哪儿就冒出了个日日等他盼他的大姑娘,也怪神奇的。 之桃推了一下桓飞说:“看什么看,就是你!~整个九重天就一个人面兽心的。姓桓名飞,家住蓬山,出身青鸟!~你敢说你不是?” 这桓飞平日里话就不多,碰上了这么群天女还真是有理也说不清楚了。 “姑娘,你看,你这实在是折煞在下了。初来九重天,实在是当不起你那人面兽心的称号。你们说的人的确是我,但是我也的确是不认识这位姑娘啊!~” 桓飞越是解释,天女们越是指责。 桓飞步步后退,天女们步步紧逼。 于是……一个不小心,桓飞掉进了天河里。 “咕咚”的一声,这刚才的霹雳娇娃这会儿子也不吵不闹了刚;才哭哭啼啼的小女子,这会儿也安静了。 大家翘首以待,就等着桓飞露出水面的样子。 一个个美女佳人此时睁着好奇地眼睛盯着水面。 桓飞从水下当然也是可以看到这一点的。于是乎!~他从水下憋住气,潜水游开了。 “咦,这怎么没有动静了?莫不是在水下憋死了?” “这青鸟到底会不会水啊?” “这谁知道,咱们可没有一个是青鸟。谁知道青鸟会不会水呢?” 一听这话,颜雪可是不干了,“之桃姐,你看,都说别说了。” 之桃一脸无奈地耸了耸肩。“我哪知道他跳河了。。。”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唉,不知道还能不能上来。”众人看这出戏草草收尾,便扫兴而归。至于那个青鸟,管他呢。 可颜雪是真的实打实地关心他,心里一急也随着跳了进去,在水里面拼命地找桓飞的影子。天河的水是极深的,水压也大,可颜雪一个猛子扎进去,一个劲儿地往河水深处游了过去。 ps:有木有好心人投票给打赏? 第四十二章 临行 桓飞从水路暗中跑了出来。上了岸,也顾不及整理衣装便奔赴白荀的方向。五里亭上,早有一个白衫的身影等候了。 乍一看桓飞,白荀都愣住了。若不是亲见了还真是不敢相信。桓飞一直挺惧怕水的。虽然习得水性,但是桓飞还是不太接触水泽。 桓飞的一身衣服是铠甲和羽毛织成的。甚为好看,可这被水一浇,怎么看怎么像落汤鸡了。这个词汇准确地形容了桓飞当时的样子“落汤之鸟。” “怎么搞的?”白荀一纸折扇合拢起来,指了指桓飞的一身行头,从头到脚。 桓飞拧了拧头发鬓角的水,“别提了,被一群女的调戏了。” 这一般可都是白荀的遭遇,怎的今日就换成桓飞了呢?莫不是天下女子换了口味?! 白荀说:“那叫艳遇。” 无可奈何,桓飞永远都不可能明白白荀的感受,就像白荀有时候也明白不了桓飞,虽然他们是兄弟。 桓飞说:“什么艳遇啊,那叫遭遇好不好!~” 白荀在一旁看着何欢拧干身上的水渍,“不要要求那么高。给女孩子们留点希望嘛。” 桓飞无奈了,便是保持沉默。 在桓飞的眼中,他是为了白唯才来到天庭的。在这九重天,他要做的就是变得越来越强大,直到有一天他有足够的能力去将白唯从魔尊何欢的手中解救出来。 所谓的艳遇,青鸟永远不明白也不可能明白。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鸟,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是开始了一生的旅程。他们飞跃浩瀚的海洋,越过千年的等待,只为寻找自己的配偶。一旦他们认定了那个人,便是生生死死地相随相伴,直到生命的尽头。 青鸟的一生,若有爱,便是此生不换。 一段执着的感情需要一颗强大的内心。 可在青鸟的一生中,他们并不是就一定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更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思考那么多的事情。只是为了那么一个人,便是去做了。 桓飞当日将这种精神贯彻到底,根本没有再去想刚才那帮天女所说的话。 当日白荀也不是一个八卦的人,这件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 他们此日来到这里,本是相约要送一位友人的。 人生数十载,转瞬即逝。 而仙家,每经过一定的年头就要轮回人世进行历练,度过自己的情劫。那一年刚好是东华的转生之年。 当日东华上仙对白唯有恩。不管怎么说,白荀是白唯的兄长,当时东华也是看着白荀的面子才照顾了白唯的,所以这份人情白荀还是记下了。 这一路路神仙,岂止是千年的交情?像东华上仙这等辈分的仙尊,仙友大多相识万年。一万年里要轮回多少次,连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了。所以在他们看来,这实在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可白荀他们还是来送了。 司命普众的神仙并没有泄露东华上仙转生的经历。那命运可是他亲笔写下的,有因有果,环环相扣。 之所以说是历练就是因为缘不知所起。轮回之时,东华上仙会忘记过去,忘记仙界,忘记执迷。 转生台下,他只是一个凡人。 东华那日来的时候,似是连什么行李都没有。轻装上阵。 佛说,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才。 不带东西,也就是带上了所有的东西了。 经过五里亭的时候,便看到了这两个晚辈的小仙。 “东华上仙,我们两个晚辈可是在此恭候多时了啊!~”白荀躬身行礼。 这见了上仙,礼数是不能少的。若是在正是的场合,恐怕是要三跪,五拜的。还要斋戒三日以示诚心。 可这东华一向是当白荀为知己的,所以便是让白荀省去了这等礼数。 “哦?!等候多时了?呵呵,也算是吧。从桓飞兄弟游出水面开始。”东华自然是晓得这些背后的故事的。只要拈动指诀,掐指一算便知。 这等占卜法门,只能替别人算,却无法占卜自己下凡的命数。 也只有上仙才可以用,像白荀,桓飞这等小仙,还当真无法承袭。所以在东华下凡的这趟路上,他们也帮不上什么忙。 未来的路还要自己走。 东华倒是看得开:“我这一趟下去,天界也就两个多月,这花恐怕都还没谢呢。你们就找坛好酒等我回来吧。” 东华此次下凡经历的乃是一场早已为他定好的,三生三世的情缘。是他成就了那个人,还是那个人成就了他,或者是他们一同堕落?一切都尚未有定数。正所谓,缘不知所起。 大多数神仙还是渴望这下凡间历练的机会的,毕竟在天界的日子久了容易让人模糊了时日。 凡界的一切都是新的,早莺争暖树,燕子啄春泥。 虽然这神仙落入凡尘后将忘记自己的身份,重新活一次。可等到他们回归天界之后,自然会想起凡间种种。不然他们又要怎样总结自己在凡间的修行成果呢? 若要放下,必先拿起。 不拿起,怎能将息? 看破红尘的前提是经历一趟红尘的繁华。 只是朱门梧桐树,不识菩提落谁家? “上仙历劫,不知我等可否帮上什么忙?”桓飞问道。 东华笑而应曰:“不可。这本就是我的劫,我该经历的。待我经历过后,你们让我早日清醒便是。不帮便是帮了。” 白荀从怀里拿出了一枚玉佩,赠与东华说:“这是我青丘古玉,传说通灵性,可护身。从我出生开始便是带着它了。今日希望这古玉可保仙人平安归来。听九重天的仙家们说,‘经历凡界的劫难的时候,也是最为凶险的时候。’” 东华本是推辞的。白荀一再重申要东华上仙戴在身上,东华终于同意了。 当东华拿起那块古玉的时候,古玉上面竟然惊现了几个字“缘定三生”。 触手升温。那玉佩接触东华的地方竟然显现了这么几个金灿灿的字。当东华的手离开那块古玉的时候,这一串字竟然消失了。 第四十三章 转生 轮回台上,东华走的了无牵挂。当神仙的好处就是看得开,时间会让人淡忘很多事情,看开很多事情。当年纠结的,纠缠的,斩不断的,在那恒定的不见尽头的时日里都会被冲淡,遗忘。没有什么比时间更长,纵使是记忆。 多少世的光景,路过了,模糊了,渡过了。 东华临走时只付之一笑,“白荀,你这玉佩的确是不一般的,若是用得上,你还真是帮了我大忙呢。” 青丘古玉是青丘灵狐世代相传的玉佩,可这石子又能帮上什么呢?九千年以来,白荀只知这石子能够如同平安符一般,保平安,护性命。难道此中确有诀窍?或者这玉石一直在等它的有缘人? 东华既不是青丘之人,也不识得这石子,怎的就和他有了牵扯呢? 带着种种疑问,白荀眼见了东华从轮回台一跃而下。 东华跳进轮回之台的时候,动作很麻利。单手撑着入口,翻身而入。 下落的时候,东华紧紧地握着手中的石子。那温度,是东华的温度。那石子上,明晃晃地写着几个大字“缘定三生”。 转上台上,东华落到了母体里。 他是天界的上仙,可是纵使这样也无法预测自己转生的命运。也许这才是人生最值得庆幸的事情,不知,不如不知。 这一趟乃是东华的情劫。 越是接近母体,他越是模糊了意识,记忆随之也慢慢减退,直至归零,然后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所谓轮回。 太原城郊,一户柴门里,金光四射,喜鹊架桥,鹏鸟飞于屋顶,三日不绝。算命者说这是大祥之兆。 可这榛莽之间,乱草丛生的柴门中,怎会有什么大祥呢?众人都觉得那是这算命的心血来潮,说些什么天降祥瑞之类的话。国师便是一个这样的算命的,每年都要在祈福的时候说“天降祥瑞,护我天国”。可这连年的灾旱也未见有些什么转变,大家也就不那么期待了。 那是新皇上任的第三十九个年头。宫里莺莺燕燕的,五步一台,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早不知换了多少任妃子,新人笑,旧人哭。多少朝代,都是如此。 一如宫门深似海,多少闺阁小女盼着进入这宫墙之中,多少宫墙内的小主却连皇上的脸都未见到? 是红颜便是有老去的那一天。若是皇上老了,他依旧是皇上。若是妃子老了,她又将如何自处呢?喜则施以贵富,厌则弃如敝屣。 话说这柴门之中的,便是一位从宫里跑出来的女子。那高大的城墙如同铁的牢笼一般,终有一天,她得到了自由。 这名女子的名字叫玉环。 原本她也是世家小姐,千金之躯。那年玉环刚满十六,待字闺中,杏花雨地里长大的。 一日去城隍庙里祭拜天地,听丫鬟说这里的签是很灵验的,玉环便是随着一起求了根签。 占卜的签子那般的多,玉环倒也诚信,闭上眼睛,求的是姻缘。 这太原城里都知道,玉环和秦将军青梅竹马,两人一同长大。等到玉环的爹过生辰那日,秦蒙便是要向她家里求亲的。秦将军远征回来后媒人都已经说好,聘礼都已经备齐,可是总有些事我们无法预期。 秦蒙班师回朝后,朝廷册封其为抚远大将军。 这本是太原城内轰动一时的大好事。秦蒙进城的时候,高头骏马,腰佩宝剑,身着铠甲,一身的行头无不彰显出他的荣耀。而玉环就在城门口翘首待之。街头巷里都说,他们两个是天作之合。秦蒙进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玉环。 若是心系一个人,纵使是万水千山也只是一个眨眼。茫茫人海,可她的身影便是一眼就能瞧见。 秦蒙御马走到她的身边,俯下腰,单手一拉,她便被带到他的怀中。两人在马上一路走到玉环家门口,还不忍道别。分别之苦,只有他们能够明白。 秦蒙走的时候,曾经就说过:“环儿,若是我有命能活着回来,我一定会娶你过门。” 玉环说:“为什么一定要出征呢?” 秦蒙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因为我要一身荣光的娶你。男儿志在四方,只有上了战场,立了战功,我才能配得上你。” 玉环不明白秦蒙的世界,她只是想:“其实我一直觉得只要能嫁给你就够了。荣光与我又有何干系?” 皇上的一纸诏书,他便是去了戎狄之处。 太原城都在为抚远大将军接风洗尘。当天晚上,皇帝心血来潮要微服出巡,说是要去抚远大将军府热闹热闹。 为秦蒙所摆设的官方宴席上都是些官场的话,连舞姬也让人觉得索然无味。皇帝便是更喜欢这有趣的新花样,依着性子就到了民间。 当然,虽然是微服出巡,这宫女太监可是跟出来不少。 就连那日街边的摊贩好多也都是朝廷里派来的武林高手。这皇帝的平安可是一等一的大事儿,谁都不敢松懈。 将军府里,皇帝亲见了一个如同谪仙的女子从眼前晃过。 从那日以后,皇帝便开始命人画了画像,偷偷地搜寻那位女子的下落。这一查才知晓那女子名叫玉环,世家出身,年方十六,待字闺中。 一切都符合选秀的要求,皇帝当天下诏,“上官氏玉环,品良淑惠,聪敏贤静,仁孝德天……特招入宫,钦此!~” 接圣旨的是玉环的父亲,年迈的手在承接圣旨的时候都在颤抖。那日上官玉环和秦蒙一同去了庙会,并未见到当时的场景。 宦官问上官敬德(玉环的父亲)要人,说是“三日后,正午时分,宫里便差人来请上官小姐,如不见人,便一律按照抗旨不尊处置。” 再深的情义也比不了那张圣旨重,因为那上面盖着皇帝的玉玺大印。他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为了不牵连家人,他们必须那么做。 进宫的那天,秦蒙对玉环说:“下辈子,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玉环说:“原本这一生我们是可以的。” 第四十四章 情未央 原本有些故事还没讲完,也只能够算了吧。可他们之间终究是未完待续。 宫里派来的是八人大轿,前前后后几百人的排场,一个个重金宝物送到了上官家里。 若是什么都能用这白花花的银子买了倒是也了却了心愿。可这世间最傻最痛的也还是痴人,因而只有痴人才会说梦。 上官玉环进轿子的那天,高头大马上前来带人的正是秦蒙。 不知道这世间是不是有比这还残忍的笑话。好笑到让当场的百姓都哭红了眼睛。 若是他们都不能在一起了,那么还有什么天长地久呢?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相思算什么,早无人在意。醉卧不夜城,梦中霓虹…… 那一夜都城内歌舞升平,唱碎了爱人心,长断了离人泪。 “既然不能在一起,那么我送你最后一程。”万众瞩目之下,秦蒙带着队伍调转马头。锣鼓唢呐顿时起,卫兵开道,好不威风。 可为什么百姓都跟着掉眼泪呢? 上官玉环进宫当日,皇帝便翻了她的牌子。 从那日起,便是有了专宠。朝廷中人说此女危害江山社稷,该除之后快。可上官玉环又做了什么呢? 秦蒙暗中开始筹备,他已经没有保全上官玉环的清白,怎得还能让她平白无故地丢了性命?若是她都死了,那他也跟着去了便是。要么带她走,要么陪她死。 终有一日,中宫大火,秦蒙趁乱围了都城。 人马是早就安排好的,皇帝便是在那场内乱中失了踪,下落不明。朝廷动荡不安,大将军秦蒙被拥做新皇。 一月后,册封大典,秦蒙登基即位,江山易主。秦蒙将年号改为“定平”,释义江山平定的意思。整个**却没有变动,而上官玉环被封为皇后。 天下闻此消息者,有的怒骂上官玉环祸国殃民,有的感动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管哪个版本,都只是人们口中流传的。 史料中对于环皇后的记载只到了定平三年。 至于具体原因甚为不详。大体上一个世家千斤也不会引起朝政争端,况且许多年前就已经有了那么个祸国殃民的帽子。此后几个月便无人问津了。没有人想到环皇后并没有死在宫里,而是逃了出来,并且还怀着皇子。 我们开始的开始,最后的最后,终究记录不详。 秦蒙虽然当了皇帝,可这一呼万应的场面,难免让人迷失。他是这天下的王,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坐拥天下的感觉好像云里雾里飘浮一般。 定平二年,西域进贡美女佳丽。 定平三年,**佳丽便达到了千人。 早在很久以前,上官玉环便已经无法见到秦蒙的面了。 当初夺江山的时候,为斯人。 而今又是为熟人? 怎一个伤心了得?! “既然今日你要放弃,为何当日又要让我回到你身边?不如早日地给我个了断,也算是断了念想,让我永远记得你的好,也就罢了。”环皇后苦苦相求。 可在那寝殿门外就算是喊破了喉咙,恐怕屋内的人也只是觉得吵闹罢了。 那天是谁在一夜承欢。 次日,秦蒙出来的时候,只是对她说,“你要记得我是一国之主。守好你的本分,我已经给了你皇后的位置,你还想要什么?” “皇后的位置?我要皇后的位置做什么?”环皇后那日在地上哭了一天一夜。 秦蒙见了,便是一日更比一日烦心。 终有一天,秦蒙烦了,倦了,对环皇后说:“你要一个了断吧,好,我给你。毒酒,白领,还是匕首,你自己选吧。” 那时,环皇后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 可是她对秦蒙只字未提。 这深宫有多恐怖,只有她清楚。 这深宫有多冰冷,只有她明白。 权力会改变一个人。多少人为了这权柄,为了这宝座而疯狂? 多少人走在开始是人,最后不是人的路上? 她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好好地活,做一个自己想做的人。她要给他选择的权力。 深秋,宫廷里满是落叶。夜半的时候,月儿悬在天际,很高,很皎洁。 环皇后将院子里摆满了酒坛,一个个打破,火折子一点,屋子里的绫罗绸缎便都燃起了数丈的火苗。火舌蹿得满屋子都是,宫里有人惊呼:“起火了,起火了!~” 之后的,便只能是写片段,一桶桶地水还是浇不灭这早就酝酿好的大火。 秦蒙早年派给了玉环一个暗卫。没想到这最后的时刻,只有他一个人冲进来救了玉环。 他拉起玉环的那一刻便是感觉到了她是有身子的人。 一路小心翼翼地将她从窗子移出了火场。 玉环以死相逼,对那暗卫说:“让我离开。” 那暗卫竟然想都没想就带着她趁乱逃出了宫墙。 这一天,上官玉环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暗卫的模样。可是这并不是那名暗卫第一次见她。早在她进宫那天开始,他就已经开始保护她了。她吃的苦,受的罪,就连她的满腹委屈,他都是眼见着,心疼着的。 两人从烟熏火燎的屋子内逃出来的时候,那名暗卫被一个燃断的横梁压到却只是闷哼了一声。 他一直抱着玉环,他们必须一直走下去,不然若是被发现就都是一个死。 他的身体在流血,被横梁压过的地方已经被烫的变了颜色。 可是他却依然没有停下脚步。 “你把我放下来吧。”玉环说。 “不行,这里的路不好走,你又……,”暗卫本是想说你又有了身子,可他话锋一转,改成了,“你又是个女儿家,不方便。若是慢了被他们发现,咱们就得死在一起了。我倒是没什么,估计你不能愿意吧。” 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还把玉环逗得笑了。 看这暗卫的眼睛,好似也是笑了笑的。 那日,这名暗卫蒙着脸,玉环也未见他的真实面目。 “你是谁?为什么救我?”上官玉环问。 “我?!我是你的暗卫啊。职责所在,必须得救啊。”这名暗卫又说,“男人最大的职责就是英雄救美。” 第四十五章 有生之年,曾狭路相逢 有一些感情就算回得到过去的时间,也改变不了今日的结局。终究他们此生错过,可是又是因为谁的过错? 那场大火里,秦蒙也的确是难过了。可是那难过只是持续了短短的一个时辰,便又是美人在抱,高床暖枕在卧了。 有时候,我们想要用最绚烂的方式让人铭记。可我们只是过客,白驹过隙,夹缝中,我们惊鸿一瞥。 曾经无数个定格让我们以为是永远的画面,就在烟火消失的瞬间,化为灰烬。 点点火光,照亮的是漆黑的夜晚,燃烧的是自己的生命。只有那些焦炭能够证明他们曾经来到过这个世界。 看着那场大火,上官玉环,宫里的环皇后,笑得没心没肺,也哭得撕心裂肺。 只有她的暗卫看见了,心疼着。 总有那么一个人在等着我们,或早或晚,或以我们不知道的方式。 在那太原的荒郊,他们终于安顿了下来。 那个暗卫的名字叫苏萧,是个性格极好的人,却始终没有给玉环见他的脸。 平日里,便是苏萧去砍柴,顺便贩卖些山里的草药去集市上卖。有时还能换只鸡鸭的,家里的日子还算是过得去。 上官玉环在家里待产,苏萧服侍的甚为妥帖。家里的活计是请了人的,剩下的重活大多是苏萧亲力亲为。 每日玉环总是在家给苏萧温好了酒菜等他回来。 可这赚钱哪有那么容易,这砍柴和卖草药终究不是办法,若是冬天呢? 所以平日里苏萧就做好了打算。苏萧每日里过的便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最擅长的只有杀戮。所以有时候也会在客栈接一些这样的活计。他把这些钱都存了起来,趁着年轻多赚点,以后抚养孩子长大还要用很多钱的。 时间平静地好像是一壶水,不起一点波澜。 这就是以前上官玉环盼望的生活吗? 只是少了一个人在身边。 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那是一种心痛着,可是说不出。泪落下,可是却止不住。 我们还若还相爱,想起来就会伤悲。 怎得就到了这份田地? 日子过得平静了,也就慢了下来。 虽然没以前的排场,但是在这里是很温暖的。至少知道有些东西不会变,有些人不会走。在那样寒冷的地方,有这样一个角落避雨便是足够了。 两个人就这样一天天地等孩子的出世。 苏萧平日里总是蒙着脸,白日里出去也是戴着草帽和遮面。因而玉环总是好奇这帽檐下到底是怎样的一副模样。 只有那眼睛,苏萧是看的明白的。那双眼睛和秦蒙的很像,准确的说更像是秦蒙刚满弱冠时候的眼神,还没有被金钱、权力沾染的眼神。 “也许是因为他们是在一起训练的,在一起练武功的,时间长了,可能也就互相长得像了些。”上官玉环这样想。 终于,那一日,孩子出世了。 她在疼痛中看到了一抹亮光,金色的,持续了两个时辰。之后便是有鹏鸟在屋顶一圈又一圈的飞着。 产婆也被这震惊了。说是平生见所未见的。 平日里,老百姓上哪儿见得了这个呢?鹏鸟飞天,绕梁不绝。大祥之兆,祥瑞之气,紫气东来。 这是怎样的一个孩子呢? 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是天界的上神转世。他在天界的名字叫东华。 “是个男孩,是个男孩!~”产婆抱着孩子高兴地从屋里走出来。 听到孩子的啼哭,苏萧高兴地说不出话来。 自从上官玉环临盆,他便是在等着,就等这一刻了。 虽然那不是他的孩子,但是他还是无比的高兴。原来等待一个生命的降临是这样的。 孩子哇哇地在他的怀里哭。 苏萧一向拿惯了刀剑的手,此刻竟然无比的温柔。轻轻地逗弄着孩子的脸蛋。 “多谢您,这里是打赏的银子。不要告诉别人这里还有人家。也不要把这里的事情泄露半句。” 苏萧将一袋子的银子丢给了接生的老妇人。 这是他接受那血洗的生意换来的,作为一个杀手,他只能那样赚钱。 老妇人高兴地出门走了。 本来苏萧跟着那个老妇人,他早就打算好了割了她的舌头,那笔钱就算是医药费了。可苏萧还是放弃了,因为他手中有个那么可爱的孩子。这样血腥的场景不能让孩子看见。这孩子应该饱读诗书,精通礼乐,应该像个公子哥那样风花雪月地长大,而不是像他一般为了生计铤而走险。 回来的路上,苏萧就发现这孩子怎么一直攥着拳头呢?! 慢慢地打开那孩子的小手,那手里握着的竟然是一块玉佩。触手升温。这玉佩是哪儿来的?难道是那老妇人身上的?看起来又不像。这种古玉应该是有几万年了,怎么看也能换个城池。那妇人不可能有这等好的货色。可这是从哪儿来的呢? 苏萧拿起那玉佩,对着阳光仔细地看着纹理。 可那玉佩一离开这孩子的手,孩子便开始哭闹不止。苏萧又将它还到了这个孩子的手上。 说来有趣,让着孩子不哭的办法竟然如此简单,只要将那玉佩给他,他就会抱着拳头安心地睡觉。 上官玉环说这一定是天底下最乖巧的孩子。 而孩子的名字却是等着苏萧来起的。 毕竟孩子要有个父亲,上官玉环希望苏萧来做孩子的父亲,名义上的。 “苏萧,你介意吗?做这个孩子的干爹?”还躺在床上的玉环问道。 “介意。我不想做什么干爹。”苏萧抱着孩子玩的正开心。 “孩子总要有父亲的,要不然很容易被欺负的。”玉环担心地问。 “那我就做他爹好了。但是不做干爹。”听他这么说,玉环便是终于安心了。 她没有看到,当苏萧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手背拂过了自己的那张脸。 那面具下面究竟是一张怎样的容颜呢? 第四十六章 赤炎 何欢的精元一直就存放在我是的身体内。他没有要,我也没有还。只是因为还给他这个精元需要身体接触。 又是冬天了,这天依旧还是老样子。空气有些冷,呼出的气体在空气中变成雾气散开。有些梦幻,有些真实。我看着天上的月亮,想起了青丘。 冬日里日子,青丘的月亮格外地大,大得好似能够接近地面。我看着那月亮的时候,很想白荀,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下来了。 记得很小的时候,也是个冬天。我还是只狐狸,没有人的形状。每天看着苏洵人模人样地在我面前晃荡,我打心眼里不服气。苏洵就安慰我说:“别担心,有一天你也会有人的躯体的。” 我瞪大了眼睛,卡巴卡巴地说:“什么是人?” 苏洵说:“我现在的模样就是人。” 苏洵是狐狸,可他说他的模样就是人。 我蹦?蹦?地围着他跳跃,然后问他:“那我呢?” 我求着苏洵帮我画一幅画,苏洵便是应了。苏洵想了一下,画了个图。那是一个女子,凝望着什么,可眉间却似有愁绪。淡淡地美丽仿佛从那画纸间渗透出来。下巴是尖的,眉毛颜色似一条远山黛,眼睛很细长。那个人立在那就好像有很多故事一般。 于是我争吵着问苏洵要这个模样。 妖的皮是可以画的,于是苏洵和我说,若是有一天我能够成人形了,他就帮我画这幅皮。 当然,我们一拍即合。 那副皮囊就是我现在的模样。 我看着镜子的时候,何欢出现在我身后。他俯下身拿起了一把梳子,帮我整理了一下头发。 我的头发是很长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其实这又是官方的嗑。实际上,真正的原因是苏洵不让。 苏洵说:“女孩子就是该长发飘飘的,那样才惹人喜欢。” 我说:“那你为什么也长发飘飘的?” 苏洵很不淡定地走出去关上了门。 哥哥在的时候,我从未说他一分好,可是现在我才想起来,原来这三千年里,每一天都是他陪着我度过的。 何欢发现我走神,问我:“小唯,想什么呢?”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在发愣,便回了句:“哦。” 他捏了一下我的脸说:“想家了?等我处理完手里的公文就陪你去青丘,我帮你还原它。” 我欣然欢喜。 何欢的手划过我的脸颊,看着我的眉眼,想了很久,然后轻轻地说:“放心吧,我会帮你找回你的家的。”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心愿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做出去的事情,犹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 如何才能让这已经残破至此的青丘回到原来的面貌呢? 这些事情从来就不是我考虑的,只是听他说答应我了,我便是让他去做了。 那天,所有的人都拦着何欢,不让他去,可是他说:“如果此次本尊不去完成这件事情,可能要后悔一世。魔的命那么长,怎样过活呢?” 染云本已经是消失了良久的,可在何欢说要去青丘的那一天,染云竟然回来了。 如果关注一个人,哪怕在天涯海角,你也会知道他的消息和近况。 染云一直关注着何欢,以他知道和不知道的方式。 几大护法和染云一起挡在了大殿门口。 “魔尊,去不得啊!~这要改山移河便是要损伤一半的寿命的。连自己的命数都会跟着改变。天有天理,地有地纲,怎可随便更改呢?那是青丘的命数。上天之所以让青丘这样,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 染云却是没有说那么多:“魔尊,如果今日一定要有人去,那么我代你去。” 又有人说:“魔尊,若是此时有人为祸魔界,我们将何以自处?你是我们的王,不能因为一己而误了魔界啊!~” 何欢做事情一向是不听别人的话的,染云除外。可今日染云都这么说了,他却依然没有回转的念头。 “我这一生都为了魔界活着。魔界就没有误我吗?我为了魔界一辈子,魔界为了我一次又能如何?”放下了这句话,何欢便走出了门。 旁人不知道,这改天换地,天地间共两人能为之。 天界的帝王,魔界的尊者。 之所以魔界天界都井井有条,六界井水不犯河水,都是因为有能够震慑六界的权力代表。 这扭转空间需要动用的可是魔界里的一件上古神器,赤炎。 赤炎是盘古开天时留下的。 那原本是山体岩浆的一部分,吸食了多位仙家的性命后,被上古魔君狄烈血炼而成。 启动它的法门便是用自己的三魂七魄和血肉为引。这东西亦正亦邪,可以为宝,可以为祸。 只有定力上乘的才能驾驭,不然很有可能就被这血炼之物吸食了。 即便是回来了,这法力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也是无法恢复的,至少也要千年。 总而言之,使用此物是没有办法保全自身的。况且启动这法宝的过程十分凶险,一个不测,便是万劫不复。 没有人知道最严重的后果,只知道有些人开启了它之后,就从六界中消失了。 难道除了六界还有其他的空间吗? 魔界早就有一条规矩,不到万不得已,赤炎是不可以用的。 赤炎是一根红色的血色琉璃棒。一旦开启,便是与施法者的血肉相连。施法者的意识将游离于这六界之外,进入赤炎的意识中。 与此同时,赤炎会听从施法者的吩咐,代价便是不断地吸取施法者的精髓。一个不慎便是被其吸食殆尽。 上古的传说中,不知有多少人都丧命在它的手中。 因为它改天灭地的巨大能力,众多要权力不要性命的人纷纷一试,但知人者智,知己者明。生死之间,乃在一念思量。 第四十七章 血泉 几万年来,没有人知道这赤炎在什么地方,当然除了历代魔尊。 因为此物威力巨大,甚至可以改变六界的格局,改天灭地,所以一直都被视为禁物。想达到的目的越大,施法时间越长,被吸食的灵力就越多。 这一向是魔界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采用的神物,今日竟然为了一个妖女动用了。 奈何,谁也耐不过魔尊的性子。(主要是大家都知道魔尊的性格不好,没有功夫听他们在那里叽叽喳喳,若是一个不小心,劝阻不当,恐会丢了性命。) 于是,魔界的一众护法便是提起了一百二十分的精神护卫魔界,四处巡视。而魔尊便是带着大护法染云去取魔界圣物——赤炎。 说起这赤炎,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可是究竟如何,大家还真的有些好奇。只要别出什么事故,拿出来让大家见识见识还是好的。 历代只有魔尊才知道的事情,到何欢这一代,竟然有两人知晓。当然就是他和染云。只因染云本就是正统的王储,便自是知晓此事的。不仅如此,就连这赤炎的开启要门,染云也是知晓的。 本是缘浅,奈何情深。 染云这一生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他唯一的愿望便是何欢能够好好地活着。 何欢上位那天,染云就曾经对何欢说过:“何欢,你记着,这辈子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比任何人都巴望着你过得好。” 今日便也是如此。 就算是有刀山,油锅,染云也替着他去了。 染云的幻术和*术是不为人知的。只因魔从来不做这样的事情。但是在染云一生习得的众多法术之中,他自己觉得这两样还算是最有用的。因为这两种不大见得了光的法术,他救了何欢两次。 那日,本是应该一起去取赤炎的。 在去的路上,染云走在后面,何欢走在前面。染云对何欢说:“刚才的风沙太大,迷了眼。快过来帮我看看。” 何欢听这话当真是慢了脚步,回头看向染云的眼睛。 谁知那一眼便是沦陷进去了。 染云望了何欢很久。那眉,那眼,那唇,那脸,他都要好好记得。如果他活着回来了,那么他便亲自去解了这咒语。若是他回不来,那么便仔细地看好何欢的样子,然后把他记在心里。 “本来我还巴望着下辈子做个女子,现在看来说不定就没有这个必要了。如果被这赤炎吞了,怕是没什么下辈子了。我不在的世界里,你要照顾好自己。或者有一天,我还会回来。” 染云说的时候,没有什么表情的起伏。一切都是准备好了的。最大的意外就是没有意外。每一个步骤都如同染云所想的,预料之中。 染云叫来了几位护法,说:“魔尊今日有些酒醉,便由你们将他送回通天塔。速去速回,认真巡视,这些日子务必保证魔界安全。” 几位护法连连称是。 这护送魔尊可是头等的好事儿啊,保不齐魔尊醒来会问到如何回来。若是这时有人美言几句,是由某某送回来的,那岂不是又是晋升的机会。想起来心里都美滋滋的。于是护法们很欢乐地去完成任务了。 染云则走向了血泉。 一路上的花开得甚好。 在紫色的锦簇花团衬托的这一身仙气的魔更像是神仙了。 早在他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今天了。若是能劝他,就劝。若是劝不动,他便以身相代。 有些话说了就是一辈子的承诺,虽然染云没说,但是他已经做了。 世人都知道魔界有一眼血泉,吸食着周边的生灵。可是没有人知道原因。世人都知道魔界有一个圣物赤炎,以吸食生物的精髓为生,可是没有人知道其所在。 最主要的是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人会把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 这样仔细一想,便不难知道,原来这赤炎一直就在这血泉当中。而这血泉只有何欢和染云才有可能进出无碍。 冥冥中一切早已经注定,是不是上天早就注定了这个开始,也注定了这个结局? 也好,能够活下去的是自己最心爱的人,这样也好。 染云在那血池旁坐了一会儿。 虽然染云可以来这里,但是这万年如非不得已,他从不会来的。 因为他不喜欢这里的这种压抑感。 那泉水汩汩并不叮咚作响,只觉得好像在催促什么。是时间,或者是别的其他的什么东西。 时间在这里好像都被吸进去了一般。 如果这就是最后的时日,他想记得一下他出生的地方。 染云抚着那被河水染得有些泛红的石子(虽然是染得但是并不脱色……千万别以为像是印泥一般弄一手红色的东西)。那石子带着温度,是血液的温度。 染云起身,双手推了几个掌印出去,又结了几个法印。 口中念念有词。 那是一串梵文的发音,上古所传。至今真正的含义已经变得不是那么明朗了,可这文字却被记得很牢固的记录了一切,故而这口诀始终没有遗失,也从来没有断档。 原本赤红的水面,竟然无故地掀起波浪。周边的生物瞬间又枯槁了不少。水里竟然开辟出了一条道路。路不宽,仅容一人通过。那是一条修葺好的泥板路,通向某个深深的不见底的地方。 血红的水在两边翻滚,乍一看上去,挺怕人的。 染云双手一撑,水竟然如同静止了一般,恢复了平静。 于此同时,染云的手臂动脉处流了不少的血。那血液从他的身上流淌到地面,继而进入了那血色的泉水中。 这样总算是可以通行了。 染云的脸色不太好看,由于失血,嘴唇有些微白。可他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径直地走了进去。泉中血便是通行的必要引子。染云的血液流淌在这条路上的时候,竟然不约而同地向同一个方向延伸而去。究竟是何物如此嗜血,如痴如狂呢? 染云一步步走进了那泉眼的中心,脚步声从两边是血水的道路中传来,究竟里面要发生些什么呢? 第四十八章 三生恩怨 在泉眼下面是一个偌大的密室,在密室顶端有一个如同石质的东西,源源不断地吸取着慕名而来的鲜血。屋子的顶端连着的便是这泉水的源头。血炼一直以来都是让人不敢触碰的事物,因为没有人知道后果如何,一个不小心被反噬,岂不是连命都没有了? 这赤炎虽然外表有些褶皱,看上去犹如人的血脉一般在游走,可毕竟是一块上古流传的血炼之物,可见当时血炼时,那人的功底有多么的雄厚。能够掌控得了这样凶险的物体,此人绝非等闲。 咒语犹如从九天传来,染云双手合十,转身凌空而起,一个翻转,双手拈诀,原本乌黑的屋子里竟然突然地亮起来了。那墙壁上的火炬泛着的是幽冥的光线,忽明忽暗。整个屋子似是有了生命一般,如同人的一个心脏开始跳动,空间扭转,此时染云置身的早已不是那间屋子,而是某个上古神兽的体内。 这也是染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怕是怕的,可是他不能停手。若是停下来,他就永远别想活着出去。染云凌空飞起,割破了手腕,抵着那赤炎。 咒语在这个时候开始生效,血泉里所有的血水全数地回到了这个叫做赤炎的晶石当中。空间内传来了一声高亢的诡异笑声。 染云强装镇定地说,“以血为誓,以魂为盟。只愿尊者还一个过往青丘。” 那空间里传来一声诡异的声音,“哦?青丘?” 染云的血汩汩地流入了赤炎,与里面的血液汇合。赤炎越发地亮了,好像得到了生命似的。 “求尊者,用我的生命,换回青丘。”染云发着抖,可他必须勇敢。 染云竟然能够和赤炎对话。这赤炎好像有生命,有思维。究竟是怎样一番事情? “你说的是白浅的青丘?”赤炎的声音传来。 “正是。”染云如是说。 “你可以走了。” “可是,尊者,可以……”还未等染云说完,他几乎就已经被吐出了那个空间。 硬生生地从那个入口弹了出来,通过了狭长的甬道,然后跌落在了血池外侧。 血池里面的水再次汇合,组成了原本的样子。 水面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这是一个开始,还是一个结局? 这个世间原本就有许多的故事。或许是我们身边的一把梳子,或许是我们曾经许过心愿的一枚指环,或许是我们曾经用过的法器。虽然世间不言不语,但是我们和它们曾经一路同行。 世间的浪从远处拍来,激起了一地尘土。飞扬过后,一切再次尘埃落定。有些事情发生过,就像从未发生一般。在这个婆娑的世界里,我们太容易被铭记,太容易被遗忘。 赤炎原本只是一块盘古开天时留下的一粒石子,意外地落在青丘的菩提树下。日月精华几万年使得赤炎有了魂。那时候它只有魂。 有魂无魄,所以每天它会开心,也会难过。 日日,它都会看一个女子从身边走过。看着她笑,看着她哭,看着她满怀心事。 那时候赤炎多希望自己是一个有魂魄的精灵。哪怕可以动一下身体,哪怕可以和她说一句话。 那时候还是上古,六界乱的不太分明。一切还都没有界定。 每天赤炎都在等黎明,等黑夜,再等黎明。因为每次黎明过后,她都会出现。 这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夙愿未眠印在谁的眉间。 回首不见已是多少个千万年? 就连赤炎自己都忘记了时间的变迁。她的容颜始终没变,一直停留在赤炎的心间。 本来它也可以用来补天的,本来它也可以去九重天的,可是它却宁愿在青丘做一块平凡的石子。 那里有一个女子,恍如隔世。 可后来它仍然留在青丘,而她却去了九重天。 赤炎怎么有资格配得上她呢?它只是一块石子。它只能以一块石子的状态去等待,去徘徊。 它原本也想成就一世荣光的。再有多少个万年它就能有人形了。这多让它欣喜啊,可是它不想只做一个石子。 “我想让你记得我,用你喜欢或者不喜欢的方式。”赤炎开始吸食仙家的魂魄血液,如此这般,它便无法飞仙,可它可以快些拥有人形,可以快点到她的身边。 “我已经等了那么万万年,不想再等了。”赤炎多少个夜里那么说过,可是她可曾听见? 终于有一天上古魔君狄烈出现了。 从这里路过,狄烈竟然发现了这样一颗有着魔性的石子。当真有趣。 从那天开始,狄烈开始常来和它说话。 直到一天狄烈将它带到了魔界。 魔界四峰山上,狄烈问它:“你可以借我你的魔力吗?” 就连赤炎自己都不清楚它的力量足以毁天灭地。它是这天下最有力的法器,它将成为魔尊狄烈的法器。 赤炎问:“你可以帮我快点见到她吗?” 当然狄烈是可以做到的。于是他们达成了协议。狄烈贡献出他的躯体魂魄,而赤炎将帮他成就一世霸业。 血炼的那日,天地之间,风云变色。狂风巨石迷乱了天。 两个人都是有宿命的人,而这一天开始,他们两个人的宿命就彻底地牵扯在一起了。 等多久,要梦多久,就算是到三界尽头,它也想见到那个容颜。 这样狄烈和赤炎血炼到了一起,魂魄合一。 风吹皱了湖面,赤炎宁愿用这种方式和那个女子换三世的恩怨。 这世间的情很多,三生三世的却很少。 他们三生三世。 月老扯错了线,将他们的三生系成了一个结。 就这样,赤炎等着她,等了三生三世。 第一世,他们日日相见。赤炎记得那女子的样貌,那女子却只以为它是一块石头。他们日日相见,日日错过。 第二世,他们注定了的缘。因为赤炎的执着,他们注定的缘。隔离了时间的变迁,终于他们相遇了。 这时才知道,那个美如新月的女子叫做白浅。 血泉的水波流转,刺痛着从前。 它几乎都要忘记了,可为何又要让它记起? 第四十九章 上古魔尊狄烈 有些爱注定了要错过。 他们的第二世,故事很短,可影响却很长。 有些人虽然相见的时候并未几多,可是却让人铭记了大半辈子。而白浅的出现,却让赤炎或者说狄烈铭记了三生七世,无怨无悔。 凭借着赤炎的威力,狄烈很快地扩大了魔界的统一领域,与天界,人族和妖界划分出了界限。 传说赤炎的威力可以改天灭地。世上生灵,触碰便是会被吸取了魂魄,血液,连骨头都不剩下。 当然那只是传说的版本。世上只是他们被封锁进了赤炎当中,成了赤炎内流淌的血浆的一部分。 何处安魂? 狄烈与赤炎的思维融合为一体,当然也会被赤炎的情愫所感染。 不知何时,狄烈的脑海中也开始浮现那个女子的身影。天魔一战,狄烈终于看到了那个窈窕的身影——白浅。 那女子美得有些坚毅。 想必也是经过了许多磨练才成为仙人的。 她配得起仙人的名号。 白浅上神。 几次战斗中,他俘了白浅,可是又放了她。 几次战斗中,他不忍心伤她,却被她刺伤。 终于,在她的剑刺进了狄烈的心口的时候,她开口和他说话了。 “你为什么不躲开?”白浅的眼中都已是有泪光了。 “这场天魔之战,如此盛大。是一次难得的邀功的机会啊!~我希望你过得好。在天界,我没有什么帮得上你的。能够打伤我,你也立了战功了对不对?”狄烈抚了抚她的脸颊。 这是他梦中的场景。 如果这场梦可以一直继续下去就好了,他宁愿一直,一直这样,哪怕流血受伤。 狄烈当年是想夺了天界的。若是他成功了,那么他和白浅可能就有另外一个版本的结局了。 可天界的兵马还是太强大了,最后魔族退回魔界。 狄烈受了很重的伤,最终没能够再去天界。 而白浅在数千年后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其实在狄烈的心里从来就没有想要去占有她。 也许攻上天庭只为了再见她一面。 世人都说魔尊狄烈在那场战斗后隐逸了。 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似乎是从这个世界蒸发了一般。 当日,狄烈身受重伤,已知自己大限。可是他还有未完成的宿愿。他要守护一个人,他要等一个人。虽然已经等了那么千万载,可是又能怎样,只要她还活着,他就要守着她。 赤炎是不死不灭的。 魔界有一条血咒,三生七世。 于是狄烈便是硬将自己封在了赤炎内。 至少这样,他还能关注着世间的一切。 狄烈在等,等一个可以将他唤醒的人。也在等一个可以帮他再度找到白浅的人。 世间缘分天定。那个有缘人何时何日才会出现,即便他是个魔尊,他也还是无法预料。 在他住处的那间屋子里,下一届的魔尊只找到了赤炎。 之后的一段时间,许多人开始争夺赤炎,可是都被赤炎反噬。 还未等到支撑到赤炎施法的状态便是被赤炎吸了魂魄。 无奈,老一代的魔尊只有将它封入地下。 可谁知道,虽然是身处地下,在赤炎之上的地方,几十里几乎寸草不生,所有生的力量都被它源源不断地吸了去。并且逐渐地形成了一个浸满血浆的地域。 为了安全起见,魔尊便建立了那样一眼血泉。 对外声称是魔界的源头。 历代魔界以至纯的魔族血统维持着强大的魔性。也正因如此,才可以抵御这血泉的力量,并且用这血泉疗伤。 这血泉可是魔界生灵的精血,当然有能力让魔族的人恢复伤势了。 白唯那日来此,浸泡了魔族的灵血,伤势得以恢复。若是换了旁人,早就被赤炎吸干了。 之所以赤炎没有如此,便是因为白唯体力继承了白浅的部分血统。 那气息,那心跳,如此熟悉。 只是赤炎都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有过的感觉了。 青丘的气息本是那么铭心刻骨,可是在时间的打磨后,他竟然都已经不大记得了。 留在他心里的只是那些若有若无的感觉。 似曾相识。 时间过后,一切如此轻描淡写。即便是当时的无法割舍,即便是当时的执迷不悔,如今都已经变成了一句曾经沧海。 模糊的记忆,模糊的感觉,模糊的身影,最后留在他心中的便只剩下了等待。 他只是在等一个人,一个可以将他的魔力释放出来,可以将他的魂魄将息,可以让他的灵魂寄宿的人。 那个人何时出现,何地出现,他都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有一天,那个人将会来到这个血泉的血池之下,用自己鲜血唤醒他。 狄烈的一生如此不平凡,注定了要以一种轰轰烈烈的,不平凡的方式结束。 他是魔,即便隔了三生七世。 青丘,是他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地方。 如今青丘怎得被毁呢? 是他沉睡了太久了吗? 即便是染云不求他,他也一样会让青丘恢复原来的模样的。狄烈并未继续吸取染云的精血。既然是怎样都要去做的事情,那么他便去做了。不是为了染云,也不是魔血的交易,只单纯是因为他还记得青丘,记得白浅。 血泉之下,一个略微暗哑的声音,“这些年,你还好吗?” 虽然已经千万载,不知几光年,可在他的眼里,白浅永远是那个天真的小女孩。 天真的以为可以打败他的小姑娘。 那日,他让她刺了一剑。至今胸口仍然有一条长长的伤疤。 本来是可以愈合的,本来是可以没有伤疤的。但是他每天坚持着念苍古的咒语,让那伤口不愈合。 虽然疼,但是他总是想用这样子的方式告诉自己,白浅不止是一个梦。 他们真的说过话,真的对彼此微笑过。 有些事情,因不了而了之。 可是他们自己都还不清楚,彼此之间还有第三世的纠葛。 缘定三生,情归何处? 月老的一根线,牵扯了一段缘。 满屋子的红线,有的相交,有的平行,只有那么两根相互缠绕最后系成一根线。 长长的线头,何处为伊始,何处为归途? 第五十章 青丘 虽不是寒冬腊月,可这青丘却依旧是一派萧条的景象。狐族怕得罪魔尊何欢,纷纷四散而逃。今日已经不知道谁在朱门,谁在陋巷了。 没有了生气的青丘,杂草丛生,荆棘盘绕,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热闹。 到路边的摊贩摆设早已被风吹折吹倒,不见了往日的神气。山脊豁然地出现了一道大口子,像是要吞掉什么似的,骇人了。 夜里惊得很,偶尔能够听得到树林深处的虫叫。 上一秒还是安宁如斯,下一秒却是地动山摇。 从地心传来的震颤霎时间传遍了整个山丘。 整座山体莫名地开始晃动,剧烈地震颤。青丘第一次岩浆喷涌。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岩浆涌了上来,所到之处瞬时间化为一缕青烟。 青丘的山脊上那道赫然可见的伤口竟然被两边的山体挤了回去。只剩下地表的一点痕迹。 就这样青丘又闲置了很多年,泥土翻新,又重新长出了绿草,树木发芽,生灵又重新开始降临这片土地。 整个青丘像是被那岩浆融化而后又重新契合而成一般,样貌竟然与那上古时期无二了。 话说那日,染云被赤炎丢了出来之后,昏倒在了血泉的边缘。 按理来说,染云活得这么万万年,不得不庆幸有个像何欢那么好的哥们儿去天天给他善后。可这次,是他自己让何欢进入迷幻状态的,还有谁能来救他呢? 按照染云当日的说法,有两个解。一,他死,何欢自己就会醒过来,然后发现青丘变回了原本的样子,何欢大喜和白唯生生世世在一起。二,他活,他活着回来唤醒何欢,然后继续3p。。。 总之,这种情况在情理之外。 这一下子魔界陷入了僵局,魔尊被大护法弄得昏迷了。大护法自己不知道怎么也昏迷了。无比狗血的剧情……接下来,魔界的护法使召开了会议,决定不可以把这件事情公布于众,江湖流传的版本为:“魔尊和大护法两人闭关修炼,为保魔界千秋万世。” 第一个发觉端倪的当然是白唯。 何欢从来没有哪天不去看白唯的,唯独那一天没有来。 等一个人的感觉是寝室难安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若干天。 “怎么,你们主子还没回来吗?”我等的实在是受不了了,随便地问了个门口的魔族。 那女孩说:“姑娘,魔族和大护法是闭关了。姑娘且放宽心,不要急,过些日子就出来了。” 这种情况在魔界也不是没有前例的。几乎每次染云在外面惹了麻烦,对外都是声称闭关修炼。 知道内情的朋友们无不怀疑,魔界有了这么个不着调的大护法是否还能支撑下去。 闭关修炼?我琢磨着这个词。 怎么说何欢的精元还在我体内,他修炼什么啊?没有这个宝贝珠子,就算是修炼也只能吸收十分之一二而已。即便如此还要修炼? 这么想着,总是觉得有些古怪,于是我跳窗出去了。 这百尺高的塔楼,换做是平日,打死我我也不敢这么跳啊!~可今日便是不同了,有了何欢的万年道行,即便我不会用,也还是可以提升内力。我现在的第三条尾巴就是最好的证明。 随口吹了声口哨,云朵便飞来脚下了。 这片云比我以往唤了更大,所以飞得也更高了些。 这云朵略大,大约是两人身长的一个圆了。上面怎么看怎么觉得缺少个坐骑。一个人空空荡荡地在上面站着,显得单调了。 第一次有这么大的云朵,我还不大习惯。看着地面比以往高处许多,也不大适应,于是飞得低了些。 在血池的边上有一个白色的影子。 在魔界,鲜少有人穿如此素气的衣服。大多数魔族都会选择耀眼斑斓的服饰。我想那个人应该就是以前骗过我的染云了。新仇旧恨的,一起结账!~我冲了下去。当日我打不过他,今日有了这万年的道行,难道我还不敢动他吗? 我本着有仇不报非君子的原则,冲了过去。 那个白影越来越大,果真是染云。并且是一个昏迷中的染云。 我本来都已经提到了嗓子口的怒气此时竟然没有一个发泄的场所了。 总不能对这种都不能缚鸡的人下手。 于是,我又本着围观的原则,来周围看了看。没有可疑情况,难道染云在这地方睡着了? 我开始佩服他了,原本我以为我的心大,没想到他的心竟然已经大到了如此程度。在这么危险的地方,竟然也可以酣睡至此。 我带着敬佩的目光,唤出了一捆绳子,然后将他五花大绑。 当我把他撇到了云朵上的时候,我终于觉得这朵云彩上面不空了。 一时间,我竟然忘记了我是出来找何欢的。带着染云满载而归。 说实话我是打算等染云醒来好好折磨他一番的。 我不会对一个弱者下手,所以一定要等到他醒来才可以。 如果何欢在,那么他一定会当染云的说客的。算算时间,此时他不回来最好了。 云彩飞行的速度很快。原本也不是很远的距离,所以六分之一柱香的时间,我便回到了我的屋子里。卸下染云,跳进窗内。 染云怎会睡得如此呢?连这样大的动作都没有什么反应。仔细看的时候,我竟然发现他手腕处的衣服都是血红色的。可是他的手腕上竟然没有伤口。 衣服虽然略微不整但是没有打斗的痕迹。武器和钱袋都在,也不会是劫财。难道是劫色? 我将范围缩小到了这里。 这还真的不能怪我,染云这模样,无论扮男装还是扮女装绝对的,一等一的美人胚子。而且还是气质幽然的那种。 我啧了啧舌,人心不古啊。 连魔界大护法都遭人毒手了。唉,真是世风日下。 同情归同情,谁让他当日那么对我,最主要的是还捅了我一刀。 我找遍了屋子,终于找出了一把镶着紫色月牙的匕首。 时刻准备着,等他醒来就……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第五十一章 解铃还需系铃人 一天过去了,我抱着那把匕首在等待中睡了过去。当我醒来的时候,很出乎意料的,染云还没有醒过来。 他的身上没有一处伤口,呼吸平稳,可就是昏迷着。 这时我才突然想起来,如果说他和何欢是一同闭关的,那么今日他这般状况,何欢又当如何? 该不会是那厮劫色不成改拿何欢做了人质? 这普天之下能做到如此的人恐怕也没有几个。并且打死我我也绝对不会相信神仙会做如此勾当。所以,何欢一定不是被劫走的。那么他就是失踪了? 这样一想,恐怕染云一时半刻是无法醒来了。 可是我能做些什么呢? 思前想后,如果何欢都败下阵了,那么我去无疑是再送去了人质而已。可是无论如何,在魔界的范围内还是安全的。我决定去找何欢。就算是翻遍了魔界,我也要找到他。如果他不在这里,那么至少可以缩小一下子搜查的范围。 当时我并没有想为什么一定要找到他。是因为救命之恩,是因为青丘还是因为我还是喜欢他呢? 魔界的范围如此之大,我发愁了。从哪里开始是最好的呢?良久,我想到了找到染云的那眼血泉。 到了血泉的时候,我发现那里的血浆比平日竟然减少了一半。有六个方向的血气正在补给着这眼泉。 何欢究竟在哪里? 此时此刻,魔界的护法使都慌了手脚了,两天过去了。大护法没有回来,可魔尊也没有醒。这如何是好。 长此以往总不是办法的。 于是,护法们开始搜集让魔尊醒过来的办法。 魔界之大,不比青丘。几天下来,我预备的口粮都剩下的不多了,可是还是不见他的影子。 终于我溜回了通天塔。总得再备些吃的才可以上路。 行军打仗,粮草先行嘛。 这些日子我都是白天和傍晚出来的,吃饭的时间我照常在屋子里做些女孩子的女红,所以侍女们都不知道这件事情。 我便唤了个心思不大细腻的侍女给我备了酒菜。 将染云藏进了柜子里面,我便整理行装出发了。 刚腾云没有多久,迎面就看到了一个以前打过照面的人。那是一个魔界比较有身份的护法使,说是两朝元老。 身着紫金麒麟图,披银猬甲,鹤纹。 黑发黑须,眼球银白。 魔界的两朝元老并不多见。因魔本身的寿命就极长,在任期间,几度罢免都是正常的。能够稳坐高位,两朝不变的只此一人。 我之所以记得他就是因为当日他是拦着何欢救我的那群势力中最坚持的一个。 透过他那双白色的眼球,我实在是琢磨不透他在想什么。因为那眼球中根本就看不到瞳孔。 也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异类。 但是在这里似乎并无大碍。魔界里的魔各不相同,本身就是不同的族群统一而成的。虽然都是魔,可是却有诸多血统。 这时候,我不得不庆幸青丘只有狐狸了。血统单一的最大好处就是沟通简单,不会有这种长得特别奇怪的异类。 “白姑娘?”那护法使问道。 “前辈有礼。”我微微欠身。怎么说也该是尊老爱幼的,当然为老不尊另说。 “白姑娘,这是要远游吗?恕老朽直言,魔界终究不是姑娘的归处,早早离开,算是帮了你也帮了魔尊。”这老人家大概是极想让我离开的。 其实我也能明白他的处境和想法。 本身我也并不想在魔界呆着,奈何,何欢还欠我一个青丘。怎么说都要等到他归还了一切才能两清。还有染云欠我一刀。 活了这么久,早就没有什么争夺,什么生死的执着。只是睚眦必报这点爱好还是有的。要不然江湖早就太平了。 “我本也想回去的,只是现在有事情还未了。若是有一天恩怨都结算了,我便回到我该去的地方。”我觉得这样算是仁至义尽了。 “既然不是远游,那么姑娘是去找人吗?”那老人家又问。 果然这江湖还是老的辣。 “哦?何以见得?”我很想听听他是怎么推测出来的。 那老头捋了捋胡须说:“背负行李,不是远游,定是要外出一阵子。不是出走,便是寻亲。可姑娘家不在此,亲又何来?不必找了,随老朽一去便是。” 好吧,当时我觉得数道雷劈到了我。 没想到猜到我的想法竟然就如此简单,我耸了耸肩,想必那老头也不敢加害我的。现在我有何欢的精元护体,他想也没有那个本事。于是我便随他去了。 他带我去了通天塔中部的一间密室。 由于我们都是腾云而来,便走窗子更方便了。于是我们都跳了进去。那是一间檀木屋子,古色古香。没有更多的摆设,字画都没有。书倒是多得是。一个巨大的书架将屋子隔开,书架上各种摆设,其中有一个石像,是一个麒麟的石像。 那老头走到了石像面前,侧面的墙壁吱嘎地响了。 透过门,可以看见四个护法使在里面守护着一个人。那个人平躺着,动也不动,好似活死人一般,我知道那是幻术梦魇了。 这幻术,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比我们狐族和蛇妖更精通了。本就是我们两族的始祖创建的。 我就属于那种没吃猪肉但是总见猪跑的人。 对于这种状况,实在是见得太多了。 妖族只能迷惑比自己道行低的,或者对自己极其相信的人。 我想何欢本就不是那种会轻易相信谁的人。怎么想都觉得染云是那个不二人选。我当日就是中了他的幻术,如今可能又如法炮制了。 可怎么想他也不会伤害何欢的。 所以他这样做的原因恐怕就是阻拦何欢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而当日何欢和我说的是要去换回我的青丘。 “姑娘,你可识得这种法术?”那老人家带着我走进了这扇门,并示意其他护法使允许我进入。 我看着躺着的何欢,点了点头,“妖界幻术尔。” 一个略年轻的使者问,“那姑娘可知如何解除?” 我十分了解他们的心情。透过他们的瞳孔,我看到了那种极其急迫的感觉。但是我想他们要失望了。 “只有施法者知道。”我这样回答。 不是我不告诉他们,而是告诉了他们也没有用。 其一是让染云解除法术,其二是杀了染云。这两种他们都做不到。 “可我们并不知道谁下的法术啊?”右边的使者说。 只有那老人家捋须不言。良久,说了句:“最后看到魔尊的是大护法染云。” 第五十二章 血祭转生 “那么说我们找到大护法就可以了吧!~”他们终于看到希望了。 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在如此时刻泼冷水。 但是当他们转身要出去搜寻的时候,我还是开口了。“诸位不必去了。你们的大护法……他……” “大护法身在何处?” “你们随我来吧。”于是我很不好意思地带领他们来到了我的屋子。 以前何欢定下的规矩,不许任何人打扰我的清净。如今算是破了规矩,在魔界要受到处罚的。可非常时期也顾不得许多。我带领他们进来后,打开房间一角的一间柜子的侧门,染云从里面咕噜了出来。 当时染云的脸先着陆了。 众人十分不忍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极其俊朗的大护法要是知道他的脸先着陆了一定会疯掉。 的确,我将染云五花大绑,绑得基本上就是个球了。 问个护法使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那位老人家不乐意了:“哼,怎得姑娘对我大护法如此无礼?你把他怎么了?” 我拎起了染云,把他放到了一个舒服点的角落。然后示意他们帮他松绑。这些天竟然忘记了他也需要舒展一下,被绳子捆绑的地方都勒出血痕了。 我一边解绳子一边说:“我当日在血池边找到了他,他已经这样了。” 我总不能说是我和他有仇,然后把他绑起来了吧。 “那何故把他藏匿于此?” 这个问题问的太有水准了,我硬着头皮说:“我也不敢轻易动他,本想找一个稳妥的人。所以便出去找何欢了,之后便遇上您了。” 好在他们没有再追问。 看了染云的伤势,这老人家也觉得颇为奇怪。便没有声张,让他们将他和何欢放在了同一间房间。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能够救醒大护法的只有魔尊了。”说完他看了看我。 我拼命地点头,这狗血的剧情,他终于是懂了。 可如今这两条路行不通。一时间,魔界踌躇了。几位后之后觉得护法使差点昏过去。 什么情况? 大护法和魔尊这次玩的是什么啊? 魔界长老仔细检查了这两个人,发现了魔尊的精元并不在他的体内。众人的目光转向我的时候,我只能承认了。 即便我不承认,他们一把脉门一样会清楚的。 原本我也救了他一命,也算是相抵过了。可魔界的长老可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我现在欠了魔界的。 这事情,看上去是敷衍不下去了。 在众人束手无策的时候,长老算出天界有一上仙转世。他说现在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取了这位仙家的心做引子,或许染云还有救。 “用上仙的心做引子?恐怕会得罪天界的。”我嘀咕道。 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当时闲得特别的突兀。 一众人等皆回过头来看我。 我着实觉得刚才自己多言了。 “不错,可是此事是由青丘而起,还麻烦白姑娘走一趟啊。”长老对我说。 大家一听,终于有人背了这费力不讨好的活,都拍手叫好。 瞬间在我还未同意的情况下,我就被推上了台。 我本是可以不去的,如果我硬是不做这件事情,他们也不能奈何我。况且我在这世上无牵无挂的,又能怎样。 可我终究还是放心不下何欢。 于是,便同意了。 临走时,我对何欢说:“你要等我醒来。你还记得吗,你答应过我好多事情,不许忘记啊!~” 何欢中的这种幻术使得他只能听到染云对他说的话,可是听不听归他,说不说却归我。这话我必须得说。 “如果我没能完成任务,如果我死在凡界,如果我被天庭抓去,你要记得我。虽然我们有深仇,但是也有大爱。” 当然,我也对染云说:“你丫的还欠我一刀,别在这装死。如果我拿回了那颗心,你还不醒,我就直接了结了你。” 长老说:“为了不让那位上仙起疑,为了我顺利完成任务,他们不得不让我重新转生。我的真身,留在魔界。他们会将我们三人一起照顾。而我的魂魄便会轮回转生落在一家朱户千斤身上。在我二十六岁那年,我会取得人心一颗。然后我的灵魂便会和我的真身合二为一。” 对这话,我半信半疑。 真的有法术可以将人身和灵魂分开吗? 原来魔界施展血咒的时候,都要到血池附近。因为那里血气最浓烈。这次也不例外。轮到我被绑在了架子上。 前来观摩的魔界众生那叫一个多啊。 里三层外三层的。 可是说实话,这种事情真的不建议他们来。如果血池的血不够用,没准他们就是候补的。 血祭这种事,谁能控制好呢? “地有血魔,万载千秋,逢雨则兴,御风则灵。以我血来,祭奠转生。三魂七魄,速速飞来。”一瞬间,伴随着满地的鲜血,我的灵魂出窍了。 我以一种灵魂的姿态飘荡在空中,眼见着自己被他们从架子上抬回了那间屋子。幸好我是在何欢旁边。大不了,我们就这样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长老将我带到了地府,那里我曾经也去过一次,那次是白荀将我救出来的。我本以为我这辈子就不用来这种地府了,想不到竟还是来了。如今我已经三尾了,这里三尾天狐应该不多吧。 周围的石壁上斑斑驳驳的血迹,幽冥火把点亮着通道。这里将通向地府的中心。 在我旁边不时地有游魂经过。牛头马面,黑白无常。 一个个人都行色匆匆,有些说着连自己都不懂的话。大概是平生的遗憾。 白荀说:“人活着的时候,总能记得自己做过些什么。死后,却只记得自己没做什么。” 原来真的是这样。 我活得越久,越是觉得白荀当初告诫的有道理。可是总有一日,我连他也是要忘了。 “哥,我这次是为了救人。原谅我。” 天界上,白荀着了风寒。近些日子他总是打喷嚏。刚刚又打了个一个喷嚏。 我随着长老走在这条道路上。 “白姑娘,多谢你深明大义。你日你为魔界所做的一切,来日魔界一定做牛做马地报答。” 我点了点头。 “如果长老您愿意为魔界做这件事情,魔界也会做牛做马地报答您的。何乐而不为呢?” 此后,这位长老没有再敢和我说话。 我平生最不喜欢的两种人,道貌岸然老头和身为富家子弟的公子哥儿们。 第五十三章 殷溪 话分两头,东华上仙转世为人,降生在本是降生帝王家的。可却随着母亲流落在外,没有跟着生父姓秦,随了养父的姓,苏,单名一个玉。是谓父姓母名。 苏玉出生之后,上官玉环便随着苏萧一同来到了南国一个叫做殷溪的地方。毕竟在那太原城郊也不是久居之所。还是离开那个国家比较安全。 江南的气候少了太原的寒潮,多了阳光的温热。殷溪并不多宽,却成了那一带的源泉。南国的这一处,家家朱户,家境殷实,皆因地杰人灵。 丰沛的水土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那个重农抑商的时代,像南国殷溪这样富饶的地方并不多见。 当日上官玉环和苏萧也是慕名而来。 往事毕竟是过眼云烟,明天还要继续,生活还要继续。苏玉需要一个更好的生活,没有战乱,没有分离,没有伤痛。 可要进这城里并不容易。附近村落的饿殍岂止百千。若是那么轻易地进程,恐怕这城里再无此番光景了。殷溪城的城主怕极了附近的行乞儿,便筑起了高高的城墙。官兵驻守森严。这样一来,那些求赏的,行乞的就再也进不来了。 可这等事情怎得能够难得过苏萧呢!~一把九尺鹰勾便解决了这一问题。 暗卫的训练也不是白练的。虽然这一招许久未用,但是苏萧也绝对不会失手。 当年训练时候的惨烈景象让人刻骨铭心。 进攻不必次次成功,可是作为一个暗卫,若是失手一次便是可以要了性命的。 那时候他们还是孩子,便每日爬几十米的城墙。城墙下面不是平地,而是削尖的木桩,荆棘。 掉下去便是万箭穿心。 苏萧几个箭步磴上城墙侧壁,如同脚着谢公屐一般,继而发力准确地将九尺鹰勾抛向城墙。 用力一拉,脚底一踩,苏萧便攀上了城楼。 在一个侍卫没有反应过来便扭断了他的脖子。 然后苏萧换上了他的衣服。 苏萧一向谨慎,几天后,他发现当地百姓进出都靠一纸文书。于是,他便偷梁换柱地换出了两家的公文。 上官玉环和那襁褓中的孩童便是堂而皇之地进去了殷溪城。 那天上官玉环才第一次见了苏萧的脸。 当她看到苏萧的时候,倒退了几步。 上官玉儿惊愕道:“皇……” 还未等“上”字出来,苏萧便赶紧开口道: “别怕,环儿,是我。苏萧。是我啊!~”苏萧赶紧上前扶住她的胳膊,紧了紧她怀中的孩子。 上官玉环何以至此? 这还都是因为苏萧的长相,他竟然与秦蒙一般无二。世间竟然真的是人有相似,物有相同。 是否世界上有另一个你,过着你想过的生活? 秦蒙要一世江山,而苏萧只爱美人。 原来当年秦蒙特意选中了他是因为他的这张脸。若是有人行刺,那么苏萧就是那个替身。正如造反那时,几次危机关头,杀入战场的也是苏萧。秦蒙要做一个神话,而苏萧就是他的肉盾。 苏萧本以为他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一个。这里本就不需要他,用到他的唯一的一个理由就是要他去杀人。 他不可以有感情,不可以随便跟别人交谈,甚至不能有自己的思维。他需要的只是听从命令,服从主子的命令。 只有上官玉儿当他是个人,只有上官玉儿肯对他好,难道这还不足以让他保护这个人吗? 虽然苏萧这般告诉她,可是她似乎还是无法相信这一切。 那天,苏萧第一次紧紧地抱住了上官玉环。 “答应我别害怕我行吗?我不是他,我会保护你的。”苏萧这么说着,可是看到这张脸,上官玉环还是哭了。 那是多久前的事了?多么刻骨铭心的爱,可是结局多么让人撕心裂肺呢? 就连逃离都不能彻底遗忘。 “你真的不是秦蒙吗?”上官玉环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不敢看他的那张脸。 “环儿,你怕了我吗?因为这张脸你就如此伤心,那么不如划了吧。”上官玉环还未来得及阻止,一把利剑已然划破了苏萧的右脸。 伤口深浅刚好可以留下一条疤痕。 “这样可以区分开我和他了吗?”苏萧好似根本就不疼似的,将上官玉环的手放到了正在流血的伤口上。 上官玉环仓皇地撕下了衣角捂住了他的伤口。 那天,苏萧毁了自己的脸,可是他却开心地笑着。那笑容是发自肺腑的,真正开心的笑。 从这一天开始,他不再是秦蒙的替身了,他有自己的生活,不用躲在面具下面,可以以真面目示人了。 最主要的是,上官玉环真的接受了他。 苏萧开心地抱着上官玉环转了起来。 不久后,他们正式成为夫妻。 苏萧在城中打听到了一对老夫妻膝下无子。于是便冒名到了那对老夫妻家中。 一个雨天,苏萧一个人在门口跪了一天一夜,只为让那对老夫妻收留他们一家三口,给他们一个留在城里的正当身份。 那对老夫妻看这小伙子如此坚持,便决定让他们留下暂住试试。苏萧每天为这对老夫妻做农活,上官玉环每日也为他们做饭补衣。老两口闲下来便照看襁褓中的苏玉。时间一长,倒是真成了一家人了。 这两位老人家逢人便说他们是自家亲戚,来城里探亲的。时间长了,乡亲们也亲见了这对孝顺的小夫妻,便接受了他们。 日子过得平稳安宁,好像也变慢了。 苏萧每天虽然做很多的活计,可是却觉得非常满足,也非常幸福。这样才算是真正地活着。为了喜欢的人,为了孩子的明天。 每天,看着上官玉环哄着孩子等自己回来,就觉得心里的一块空白满满的。 “你怎么那么傻呢?那么好的一张脸,怎么就划了?”上官玉环在苏萧的怀里低语。 “呵呵,才没有。如果为了这张脸就丢了你,那才叫傻呢。是不是?” 几年以后,举孝廉,苏萧被推举为城中的校尉,上官玉环做的织锦名冠殷溪。家里收入尚可,用人两三,不愁衣食。上官玉环改姓为苏,从此世上只有苏玉环。 苏玉,也就是转世之后的东华,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长大的。 第五十四章 此生 道路漫长,一路上传来的便是那锁链的叮当声。那些鬼差扣着游魂。旁人避之不及。 长老带着我走了一条安静些的路,在那里我眼见他化作了判官之后走向了大堂。 大堂上正气森然。虽然并未升堂,鬼差们依然守卫森然。判官带着我出示了牌子才得以进去。 在那里我听见了无数的冤魂叫喊,有些骇人。我越发地裹紧了衣服。寒毛竖起来的感觉并不太好。 我在堂下,而他拿起了判官的笔。 这一切大抵上都是算好了的。想必他在这万年间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 “年二十六,诺冉裳取苏玉人心一颗。”几个大字跃然纸上。 这就是我和他的业了。 “苏玉”是谁呢?我想着这个即将被我剜心的人。 他很无辜吧。 其实,妖本是吃人心的。可是由于我的血统,这千年修行我从来都用不着进食人心。连人心是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这话若是让山野妖精知道了,怕是要取笑我的。 对于这个叫做苏玉的男子,我注定是要亏欠他的了。因为只有他的心能够让染云醒来,就醒何欢。 我本就无心伤心。可是他却是我这一辈子不得不伤的人。 “让我带着这一世的记忆吧!~”我恳求着长老。 长老依旧是判官模样,从那高高的堂上走下来,对我说:“这位仙人可是多少世修来的,妖魔鬼怪都近不了他的身。如果你带着记忆过去,难保不留些妖气。若是发现了,后果你也是知道的。” 我知道,如果我伤不了他,那么我,何欢,染云便都无法醒来了。 长老合上了生死簿,放下了判官的笔,带着我走上了那条通往新生的路。 在望乡亭里,我看了看过去,在三生石上,我刻下了何欢。那两旁的花朵美得妖娆。葱葱郁郁地样子,眼前满满的花。 花开的时候不见叶子,有叶子的时候看不到花。生生错落。 彼岸花。 花开彼岸。 在孟婆给我那碗汤之前,长老对我说:“我就送你到这里了。向有光的方向走。” 说完,他迅速地将掌心扣在了我的头上,取走了我关于他们的记忆,白荀,桓飞,何欢,染云。 无爱无恨地,我饮下了孟婆的汤。 在光亮处,重获新生。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想要的开头,但是我必须找到那个属于我的结局。 降生的那天,是个晴天,万里无云。 山水相隔万里路,最终,我降生在了云曦国的南岸。云曦国,是一个女儿较多的国家。女多男少便成了事实。由于女生太多,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女孩子便也被允许去了私塾。 当然,是特办的女校。 这里的女孩子不比南国的温柔,但是却更真实。 温柔的女孩子总是得有人保护的吧,可是若是有一天没有人保护了又将怎样呢? 我们没有那么多人护着,所以我们自己护着自己。 父亲是盐商,长年地在几个国家周游。母亲生我的那一天,父亲终于赶回来了。 家父姓诺,家中有六个妻子。 母亲是大夫人,而我是嫡出。 虽然如此,但是父亲对六娘是偏爱的。 疼爱母亲的没有六娘多。那天六娘过寿,可父亲还是来了母亲这里。虽然母亲在疼痛中,可是却心里暖暖的。 我不知道该为母亲开心还是伤感。 父亲是有多爱母亲才在母亲分娩那天赶了回来?若是父亲真的有多么地爱母亲,他何必偏偏等到母亲分娩那日才赶回来? 我甚至都猜不透,父亲回来的那么凑巧是因为母亲,还是因为六娘。 “是个女孩,姥爷是个女孩。”产婆举着刚刚剪短脐带的我对父亲说。 父亲接过我,并没有太多笑容,到母亲跟前说:“你看,这是咱们的女儿。你好生歇息,这些日子多多进补。” 将我交给产婆后,父亲便亲自照顾了母亲一天一夜。之后便去了六娘那里。 六娘离我们颇远,在南国。父亲总说六娘最为贤惠,温柔。 他说的时候,母亲总是低头沉默。 有些女子坚强并不是因为她们本来就坚强的。 虽然是嫡出,可是我却是个女儿家。父亲便是连名字都没有给我取,便匆匆地离开的。 父亲离开后,还在产后疼痛的母亲含着泪给我取了名字。 父姓诺,名冉裳。 我想母亲是想说她当日泪染裳吧。 如果承诺能够嵌满衣襟,那么不知道多少能够让人记得。 不管有没有承诺,人总是有泪的。 旁人不知出处,都说冉裳是个好听的名字。 母亲只是笑笑,便应了句:“女儿家当然要个好听的名字才行。咱们云曦国女儿家这么多,得物色个好婆家才好啊!~”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虽然未笑,但是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的。因我额头眉心处有朵三瓣的莲花。 其实那是我三条尾巴幻化而成的。 那些灵力和记忆都被这三瓣的莲花封住了。一条尾巴,化作一片花瓣。银色的,并不显眼。在阳光下却能够反射些光辉。 产婆一直在旁边夸这花朵生的美,说我是她接生的最漂亮的孩子。 可是那又怎样呢? 母亲希望我是父亲最爱的孩子罢了。 当盐商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赚很多的钱。于是父亲将财产分配给了各房。而我们那里和六娘那里留的最多。 早在三年前六娘便生了个男婴,取名诺然。 我们五房都是在云曦国的,只有第六娘是在云曦国的。 平日里我们不见她,她也不来见我们。 只有过门那日母亲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那是唯一一次母亲见了她,那时她还蒙着盖头。 如此说来是不是可以算是从未谋面? 我不知道母亲去参加他们的婚礼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还好那四位姨娘也都去了。这样母亲总不至于太伤感的。 礼仪需要正房出席的,过门的妾侍要给母亲敬茶。 如此的茶水母亲喝了四次了,可是还是这一次最哽喉。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第五十五章 满岁抓阄 满岁那年,母亲抱着我出现在乡邻朋友面前。母亲和我一身大红,家里门庭若市。满岁做周礼为图吉祥,母亲让我抓阄。 那时的我还分不清各种物品的用处,在一个两米长的长桌上,我爬着爬着,握起了一把刀。 那把刀镶嵌着玉和宝石,看着极为华丽。 乡邻说莫不是这丫头长大后要从戎吧? 老辈的人一阵哄笑。母亲也陪着笑道。 当然看到这场景,最开心的还是其余的几位夫人。只要不是家产,她们不会在意些别的什么。只有在南国的六娘没有来。当然还有我的父亲。南国离这里很远,赶路也要半个月,山山水水地看不见边。 母亲对众人的说辞是父亲去给我赚奶粉钱了。 可这事儿大伙儿表面上不说,心里都明镜似的。 这诺府经营食盐已经几十年了,家大业大,就算分了六房,每房也都是一笔大数。 这若是真心疼这女儿,就算是连夜赶路也跑回来了。 以诺府的经济实力,千里马也是用得的。 在云曦国,经常可见女人参军入伍。国内还有一个专门为女孩子准备的训练项目。有的士大夫养门客就专门养这些身怀绝技的女孩子。虽然是女人,但是她们的各项工夫可不输给男人。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唯独我的母亲担心了。这么娇俏的女儿家,怎么能上战场呢? 刀剑无眼,哪个战争不是十个去三个归? 那天月并不十分明亮,在有些朦胧的夜里,我额头上的花瓣微微地泛着白色的光。大概是由于我是狐的时候并未伤人,而且修炼一直走的都是老祖宗白浅的路子,有成仙的趋势。这光倒是也明透,不带有一丝浑浊。 云曦国的人们还是第一次看到额头上长出如此可人的花朵印记的,便都说是仙女下凡了。 一时间,轰动了一次大街小巷。 传闻说诺府的千斤大小姐是仙女下凡,额带莲花,天生丽质,长大一定是个美人胚子。 迫于流言的压力,我不得不往美人胚子方向发展。 母亲日日看着倒是满心欢喜。 虽然父亲与以往一般无二,都是在六娘那里居多,但是母亲却不似以往那么消沉了。 有了一个新生命,她似乎也开始有了奔头。 家里佣人很多,可是母亲坚持要自己亲手为我缝衣服,亲手为我做米饭。我不知道别人的母亲是怎样的,但是我觉得她是在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一个人。 母亲出身名门,当年父亲做盐场生意的时候,也是借用了母亲娘家的实力。亏欠母亲颇多,便赢取了母亲,做了正房。 可感情终究不是因为愧疚就能平衡的。 若干年后,母亲年近三十。而父亲在外做生意正是走上坡路。生意日益好起来,这时候,身边的美女也如云了。终有一日,父亲遇到了六娘。 那时候,父亲卖盐,路经南国。在那里交换了两国通商文书,本打算付了货就走人的。可是却因水土不服患了病。六娘家里的营生便是当地最好的医馆。父亲求医问药,遇到了正直芳华的六娘。 父亲病了,她便是日夜关怀。 两人相处得久了,互生了情愫,便定下了这门亲事。 男人三妻四妾是正常的。在我们云曦国更是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夫娶妾,长夫人不得阻拦。 这本是因为国家男少女多,平衡形势。 可就这一条让多少红颜哭断肠? 父亲迎娶了二娘,三娘,四娘,五娘……当然还有六娘。 但是唯独六娘与旁人不同。 过去,父亲就算是纳妾也只是场面上的事儿,逢场作戏罢了。使当地来一个雨露均沾也就可以了。 可是父亲自从在南国认识了六娘便把母亲给忘记了。 他忘记了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谁天天陪着他餐风露宿。 他忘记了在他生意不好的时候,谁偷偷地跑出去帮他拉货单。 他忘记了,他天天歌舞淫乐的时候,谁守在门口掌灯等着他回家。 父亲在南国一呆便是好久。母亲急的吃不下,睡不好,天天哭。终于,父亲回来了,还对母亲说:“我想再添一房夫人。日子定好了,下月初七。南国。” 母亲端着汤的手突然一滑,碗掉在地上碎了两半。 热汤洒在了母亲手上,烫红了一片。可父亲只是十分愤怒地说:“你这是干嘛?连我娶妾都管起来了?连一个碗都拿不稳,也不知道成天都会些什么。” 父亲还说:“我先过去了,下月初五的时候,我在城门口等你。” 说吧,父亲便又走了。 母亲还是去了,马不停蹄地赶路,生怕晚了一点让父亲不开心。初二的晚上就到了。听闻最近大盐商要纳妾,附近几国与父亲曾有过生意往来的人都到了。城外就一家客栈,人满为患。母亲到的时候,连一间空房都没有。 无奈之下,母亲便在城门口等啊等啊。 天终于亮了。 可是城内守卫森严,没有通行证母亲根本就进不去。她又怕父亲找不到她,所以她每天都在城门口等着。都着了风寒,可是连父亲在哪儿都不知道。终于初五到了,她却连一个温暖的怀抱都没有。父亲将母亲安顿好之后,便去准备大婚的事宜。 初七,他们成婚了。 母亲非常想看清那个迷倒了父亲的女人是何等样貌。 盖头之下,惊鸿一瞥。 那样貌并没有母亲好看,也没有母亲出色,更没有母亲家里殷实的家世。 可是她却赢得了父亲的心。 “我以为在一起相处的这般光景,你是了解我的。我以为时间是可以证明爱情的。可是结果呢,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或许说你忘了过去的一切。而我却看到了时间证明出来的爱情。”那天母亲在后堂对父亲如此这般地说。 原来没有什么能够敌得过时间。 以前就算应酬父亲也还是回家的。可是自从有了六娘,父亲便一个月,半年才见得母亲一面。 几次生意面临困境的时候,都是母亲站出来解了难。如今父亲却道母亲不如那女人温柔了。 若是母亲当年也那么柔弱,不知道还有没有今日的诺府。若是没有那庞大的家产,不知道父亲还会不会娶了一个又一个,直到连原配都不管不顾了。 第五十六章 女孩子的温柔 我一岁的时候才会叫父亲。这并不是天资的问题,而是我根本就不知道父亲是什么。 父亲每年回来一次,算是团圆。过年的时候才回到家中,呆不足三天便又走了。这也算是图个好彩头。小的时候,我一直很害怕父亲。 阿忠是我们的管家。年纪已经颇大了,一家老小都在我们家中做工。每每父亲要抱我的时候,我总是捉着母亲的衣角,死死地不放手。 父亲很是生气,对母亲说:“你是怎么管教孩子的?你看看孩子让你教的,连父亲都不认了?定是你平日里跟孩子说了什么……” 母亲蹲下来对我说:“乖,冉裳,你的爹爹啊,是最疼冉裳的。过去让爹爹抱抱。” 这话我听了都觉得假。 阿忠听了更是连连叹气。 父亲的脸色越发地不好看,终于拍了一下桌子,离开了房间。 那声拍案的声音很响,吓得我哭了起来。 母亲平日里都是很疼我的,可是那天,母亲恨恨地打了我一顿。 母亲含着泪要我趴在床边,有扫帚打着我的屁|股,对我说:“我平时怎么教你的?我有没有说过,做人要有礼貌。有没有说过要听大人的话?你爹爹叫你过去,你为什么不去?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为什么不去?” 我哭着,嚎啕地哭。平日里那般疼爱的我母亲竟然打得我三天下不来床。 母亲哭着,说话的声音都哽咽了。她也许是恨我吧,恨我不是个男孩子。若是个男孩子,也可以光耀门楣了。可是我偏偏是这云曦国最不缺的女孩。 次日,父亲大清早就离开了云曦国,向南国的方向赶去。 从此,六娘得到了父亲的专宠。 其他五位姨娘更是见不着父亲的面了。大家彼此都难受着,谁也不问谁家的事儿。 听阿忠说,母亲原本有个男孩儿,是诺府的大公子。可惜夭折了。那时候父亲,母亲都很伤心。母亲躲在屋子里哭,父亲便离开云曦国去开辟外地市场。也是那时候,他认识了六娘。然后,父亲和母亲便再也不是从前了。 由于父亲长期不在云曦国,我们这五房的联系也越来越少。 五房都是这场爱情的牺牲者。他们快乐着快乐,而我们则默默承受。 有时候我真的认为,如果我是个男孩,也许母凭子贵,父亲会更重视我们一些。 当时我不懂得爱情。 父亲喜欢和六娘在一起,并不是因为她生了儿子,而是他们本就是幸福的。 可是父亲,你初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幸福吗? 你们就没有爱,没有幸福吗? 总有些回忆,让人想到就辛酸。 三岁那年,父亲回家带回来个孩子。 我基本上是不记得父亲的模样的。所以还是很怕他。 父亲抱着那个男孩子。他们看上去特别亲密的样子。父亲从来就没有那样疼爱过我。 我看着他们有说有笑地进了屋子,眼泪就下来了。 平日里我和丫头们玩儿,经常看到阿忠是如何待他的儿子的。可是我呢,连父亲的面都见不到。 如今终于盼到父亲回来了,可是父亲却根本就不疼我,也不重视我。 我跑回屋子,扑在母亲怀里哭了,揉的眼睛红红的。 母亲问我原因,我也不回答。 直到父亲进门。 父亲推开门看我哭着,便冲母亲吼道:“说你不懂妇道,如今竟然是连一个孩子都教不好了。” 那个孩子在父亲的怀里,抱着父亲的脖子。“爹爹,你怎么这么凶呢?回去我要告诉娘亲,爹爹又吓唬人了。” 父亲看着他眉开眼笑地说:“好,好,爹爹不凶。” 说罢,转脸对母亲说:“管好孩子。” 然后就带着怀里的孩子出去玩了。 我越看越生气。听着他那么对母亲说话,我气得不行。小拳头一直就握着。趁着父亲转身的时候,我跑了上去,狠狠地踢了他一脚。 那一年我才三岁。 估计那一脚也不是很疼。父亲只是冲我皱了皱眉头,连步子都没有停下。 当然母亲又把我拉着打了一顿。 在我印象里,父亲只要出现,母亲必定是要打我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可以忍受这样一个人,每日趾高气昂地说话。 “然儿说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这次便带他回来了。你们要好生招待着。”父亲对母亲说。 大家就算不知道然儿是谁,看着父亲对他疼爱的模样,也可以猜到他就是六娘的骨肉。 看看他的待遇,再看看我的,大家不禁咋舌。 吃晚饭地时候,我越发地愤恨,基本上是用那种愤恨的眼神瞪着父亲吃完饭的。 由于被母亲责罚,我的屁股一直疼,没有办法坐在椅子上,所以只有我是站着吃饭的。 父亲对我说:“女孩子就该温柔些,你那是什么眼神?” 每当我生气的时候,眉心的莲花就越发地亮。 那个小男孩问:“咦,爹爹,你看啊,看她的眉头那里。她的眉头有朵花吗?” 父亲抚着他的头发说:“是啊,那是你妹妹。她叫冉裳。” 小男孩儿一脸幸福的样子,说:“原来我有个这么标致的妹妹啊。我要是回去告诉朋友们‘我的妹妹额头上有朵莲花,他们一定以为我在吹牛。’” 父亲笑着回答说:“没关系的。如果他们一定要看看,你可以带妹妹回去让他们见识见识。” 然后,父亲一脸严肃地抬头问我:“是不是,冉裳?” 我看着无比愤恨,于是将饭飞快地往嘴里添了几口,把剩下的半碗饭扣到桌子上,转身离去。 当然我又被母亲打了。 母亲问我,为什么要把饭扣到桌子上? 我想了良久,当时究竟为什么扣来着? 大概是太生气了。 想了半天没想出所以然来,就吼了句:“我就扣了!~” 于是,又被母亲打了。 女孩子该温柔些吗?我也想温柔。可是我又该如何温柔呢?温柔给谁看呢? 母亲对我说:“做女人的就得坚强一点。不管什么时候,要记得坚强些,再坚强些。” 在没有一个疼我们的国度里,我们只能待自己好些,再好些。 到底什么才算是疼爱,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不知道。 第五十七章 诺然和烈 我们云曦国的女孩子没有一个是软弱的。反倒是男孩子更柔弱些。用句现代点的词说就是“娘”。 诺然倒是没有这个特点,和我一样,很爷们儿。 越是这样,我越是讨厌看到他。 母亲待他比待我还好。有什么吃的都先给他吃。父亲则是无限宠爱。我呢,就连母亲待我的好的被他抢去了。 晚餐的时候,我是在看不下去母亲和父亲争着抢着地给诺然碗里添菜。看着他满满的都是鸭肉的碗,而我的碗里空空荡荡的只有米饭。我爬下桌子,揉揉很疼很疼的屁股,然后自己回屋。 没有人注意到我退席了,也没有人问我。我也不需要谁的过问。 虽然饿,但是并不想吃饭。哭着哭着就不那么饿了。 这已经是我最大的忍让了。 转过身去的时候,我已经哭了。 背后是其乐融融的一家,而我像是多出来的一个。 我觉得我更像是个母亲讨好父亲的用具。或者是母亲消磨时间的玩物。 我很讨厌丫鬟跟着,便遣退了她们。 命运也许就是这样的,做狐狸的时候,白荀待我那么好,不是人间的几天,几年,而是几千年。转生为人,竟然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最不缺的就是金子,银票。可是当一个人的时候,纵使再多的钱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那无比黑暗的寂寞足以将一个人吞噬。 从那年开始,我便不再那么亲近母亲了。 一个倔强的小孩儿,这样成长着。 很快地,我十岁那年,那个男孩儿不巧地又来了我家。 诺然。 我就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来我家,那么喜欢和我抢东西。 同样地情节,和父亲吵架,和母亲拌嘴,给诺然找点茬子,然后不吃饭抗议。 这些年,陪着我的只有烈。 每天晚上,等大家都睡熟了,我就会爬到房顶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平日里心中总是觉得有个地方空着,仰望星空的时候,那个部分就被填满了。 天知道,我心里失去的那一块儿是我前世的哥哥,白荀。 我经常地对着星星说话。那些平日里我一个人咬牙往下咽的苦涩,在这一刻,我都可以对星星说。 我躲在屋檐上哭,只有星星看得见。这时候大多数人都睡了吧。 这样想着,有一个人也蹬着墙壁爬到了瓦上。 我转头一看,是烈。 其实不用猜,我也知道,大概就是他。 除了我,还有几个人能闲的大半夜不睡觉呢? 烈是阿忠的儿子。在我们云曦国,家里的下人是没有姓氏的。于是我们直呼其名。 烈便是那种有些“娘”的男孩子,但是人是极好的。 他长得也好看,脸庞像刀削似的。 身材有些消瘦,却有着男孩子的力气。 他是我儿时唯一的伙伴。 “我看你刚也没吃什么东西,就给你送过来点。”烈给我端出了一笼屉的肉包子给我。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呢?”我揉了揉眼睛问。 烈把一个肉包子塞进了我的嘴里,然后拿出了一条手帕,给我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和鼻涕。 “你一天就那么几个能去的地方,我有什么不知道的?”烈说。 烈平日里说话不多,唯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有说不完的话。 有时出去为家里办事,回来时总是有很多女孩子围着。我们云曦国男儿本就不多,再加上这么标致的,当然就有点偶像的意味了。 烈算起来可是比我大了十岁呢。 算起来他从十岁那年就开始负责照料我,有点保姆的性质。难为他了。。。 我们诺家有这个家规。子承父业。 忠是我们家的管家,那烈自然也是我们家的管家了。 烈的父亲是我父辈的管家,而烈呢,则是我的管家。 既然是管家,自然要和主子建立起忠心情节了。所以家里特地地安排了他从小就照顾我。 本以为他会很烦这份工作的。毕竟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正是淘气的时候,哪里能一天到晚地哄着个刚出生的婴儿呢。 没想到烈接过我的时候,只是看着怀抱中的我,什么都没有说。 于是大家便试着让他照顾了我一天。 烈的性子不是太好。若是有什么不喜欢的,他一定会断言拒绝的。大家都没想到他竟然没有拒绝照顾我。 再于是,第二天阿忠就如法炮制地让他带了我一天。 效果同上。 烈是个极细心的人,照顾我照顾的很好。我在他怀里不哭不闹的。而他就用那双大眼睛看着我,似笑不笑。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大家都说,烈是块料。 我总觉得这是对烈的侮辱。 烈不以为然。 而我呢,平日里对别人冷得像是块石头。只有在烈面前,我才会像是个孩子。 “以后就算生气也得把饭吃了,吃干净了。要是因为那小子伤了你自己,我可是会非常生气的。”烈说。 烈说话一向很干净,却总是有点像是下命令式的。 我点点头。 很难以想象,烈是怎样平日里耐着性子和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人沟通的。 虽然我的衣食都是母亲照料的,可是其余的时间都是烈和我在一起。当然外加几个丫鬟。 我走路都是烈陪我学会的。 他教我的时候,一直站在我的前面,对我说:“冉裳,再往前走一步,我在这儿呢!~再往前走一步!~” 于是我听着他的话,鼓足勇气,挪了挪脚丫。果然我走了过去,左斜一下,右偏一下,终于快到他跟前了。步子没迈过去,就往后倒了。 有烈在,他怎么会让我倒呢,于是我被他抱了起来。 很生气地撅着嘴,烈却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可算是会迈步了!~”烈说。 诸如此类的,我学写字,学弹琴,学唱歌,都是烈启蒙的。 家里本想请一个私塾先生的,可是烈的功课一向很好,烈说这里用不着先生,他就可以负责了。 家中除了主子,管家就是最大的。 再一点,烈本身就是我的管家,照顾我是理所当然。这既然是烈的决定便是没有异议的。 第五十八章 雎鹿书院 我问烈:“怎么不叫先生来呢?你每天还得上私塾,还得照顾我,还得帮家里做事,太忙了些吧。” 烈说:“本来就很忙了,若是你也忙起来,我就没有理由去找你了啊。” 自从三岁那年之后,那个叫做诺然的男孩每年必定是要跟父亲回来的。 这真的是让人无比愤恨的一件事儿。 当然母亲不这样认为。只要父亲回来,她就欣然欢喜。 我觉得母亲这样甚是没有骨气,有多少女人都是因为这个情字,都是因为那么个男人。 芳华朱户,时日却都在等这个一年一回来的男人。 值得吗? 烈也觉得这样很让人讨厌,因为他每次来我都和家里吵架,每次来我都要挨打,每次来我的心情都十分不好而且不怎么吃饭。 每年我和烈都想尽办法赶走他。 当然事儿都是烈做的,我在旁边递的刀。 我曾经在诺然的饭里放过盐,不止一次。在诺然的屋子里换了木炭。还换用了那种燃烧起来都是烟的煤块。诸如此类。 烈做的当然是很多比较过分的事儿,但是他不让我插手,而我也不知道他究竟做了什么。 只是看了几次父亲责骂诺然。 诺然不还口,只是低着头看了看我。 我表示同情。 诺然也不解释。 说实话,他还真是坚强。就这样还坚持每年都来。还好,我和他只是见面点头。不然真怕我一个忍不住动武。 虽然不一定打得过他,那不是还有烈呢。 反正烈是从来不会让我吃亏的。 说实话,若不是我的生活里出现一个诺然,我还真不想学武功。因为他的出现,我实在是觉得我不学武功是不可以的。 烈举双手赞成。 当天我跑着去见母亲,路上撞到了诺然。 “女孩子,拿着把剑做什么?”诺然问。 “要你管!~”我理都没理他便跑开了。 诺然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 “娘亲,娘亲,我要学功夫去啦!~”我跑进屋子,正遇到父亲和母亲谈话。 “学什么功夫?”父亲皱皱眉头问。 我举起来手中的剑示意一下。 父亲便又是火大地对母亲说:“这孩子让你教的,你还教她功夫了?” 说罢,夺过我的剑撇到了地上。 “没用的东西,丢了也罢。”父亲说。 母亲示意我出去。 我退出了房间,关上了门。 再次遇到了诺然。 “怎么?就这样放弃了?”他问道。 “要你管?”我再次回答。 “妹妹啊,你每次见到哥哥都说同样的话,而且每次都是这三个字,你不觉得语言很贫乏吗?”诺然说。 这绝对是我和他的对话中字数最多的一次。至少至今为止。 他敲敲门便把门推开了。 “我说了多少遍,回房练女红去!~”可父亲一转身,看到了诺然。那个“去”字就卡在了半空,悄无声息地落地。 “然儿,你怎么来了?” “父亲,我想练功夫。刚巧妹妹说她找到了个先生教,我寻思凑巧就一起去练练。不知父亲可否允诺我们一同学习?”诺然躬了躬身子说。 “难得然儿有这份心思,呵呵,去吧。”父亲回答。 我和他的差距就是这样。他的要求总是那么容易实现。 “那么,那把剑可否还给冉裳呢?”诺然问。 父亲笑了笑,瞥了一下头,示意诺然拾起来。 诺然走出来,合上门,冲我吐了吐舌头。 “恩,那去吧。”诺然对我说。 “为什么你就可以?为什么?”我不明白。 看着诺然递给我的那把剑,我突然很伤心。如果我那么努力还得不到,那么我也不想要了。 这样想着,我把那把剑砸到了地上。 哭着跑开了。 云曦国的大家闺秀是不可以随意出家门的。正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一向还是守规矩的。 可那天我当真是伤心了,当真是生气了。 为什么我那么努力,百般讨好都抵不上他的一句话? 我好想告诉烈我受委屈了。可是正是烈在上私塾的时间。 “什么大家闺秀,大不了离家出走。”我抱着这样的想法收拾了点金银收拾,便跑了出去。 以前就连去城隍庙上香,我都得带着遮脸的面纱,四个人抬的轿子,丫鬟左右开路。那是每年我有限的几次能够出门的机会。 我多渴望向那些孩子一样在外面玩啊!~可是我每天能够与外界沟通的唯一的方式就是烈的口述。 他回来会给我讲今天外面发生了什么,有时候也会讲一些我没有看到过的人和事。 既然这里已经没有我留恋的了,那么还不如放我走。 这样想着,我趁家丁都在别处忙碌,偷跑了出去。 市井上的人很多,有摆摊的,卖药的,求神的,卜卦的。有说书的,唱曲儿的,叫卖的,杂耍的。 我从未好好地看过这些东西。现在呢,则是完全没有心情。 我照着烈对我描述的私塾的模样找去。 本是想找个人问问的。可是我的衣服太过招摇,金丝羽的披肩,白色的长袍。头顶插着翡翠簪子。 这服饰,若不是戏班子的角儿,便是有钱人家的闺女。 因着我从未出来过,便不知道这些人的穿着连我们诺府的家丁都比不上的。粗布麻衣,偶尔会有个带丝绸的,可是那料子也是极其一般的,不见什么光泽。 我四处找寻,终于拐了两个弯之后,找到了雎鹿书院。 记得烈对我说过这家私塾的老师叫钱不换。钱老师的口才,那可是远近闻名的。 听烈说,这位钱不换老先生家里原是开当铺出身。后来钱家终于找到了真理。开私塾比开当铺容易。教学生比做掌柜简单。空手套白狼。于是这家书院正式成立了。 话虽然这样说,钱老师还真的是博学多才呢。多少已经快被遗忘的知识钱老师都记着。这可源于他祖上几代都是开当铺的,那些古文化都是他的必修课。 在钱老师的身上,我们再次明白了,出来混的都是不容易的。没有白走的路,没有白吃的饭。 这不,知识都用上了!~ 第五十九章 钱不换 那书院的气场,果然不一般。老远一看,绝对是个当铺。走近看去,只见那个写“当”的位置换成了“学”。 进去之后却是别有洞天的。 这小小书店,连陈设都是古董。这钱不换老师甚至还淘到了诸子百家的那些文学书刊。不少都是名家原版。甚至有些江湖绝迹的东西,书院里都看得到。一时间,给书院抬高了不少身价。 可是现在的确不是看这些宝贝的时候,别再一不小心弄坏了,还得赔偿。 找烈才是最要紧的。 大厅里有两个书童正在打瞌睡。 我想也许钱先生授业的时间是不允许打扰的,所以就踮起脚尖轻轻地绕进了内堂。 四方回廊通往一个四合院。 每个朝向都能听到爽朗的读书声。 这可是难到我了。怎么办才好呢?我抱着包袱有些泄气了,靠在回廊上发呆。 可能这样会等到烈下课吧。 他下课一定会从这里出来。 正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哎呦,这是哪家的姑奶奶啊,小心点,小心点。这可是古铜木,坐折了可是要赔的!~” 这一定就是烈说的钱不换先生了。 “您是……钱先生?”我瞪大了眼睛问。 眼前的这个老头,八字须,中等身材,褐色短褂。看上去比起做学问的,果然更像是个开当铺的。 “正是在下。博古通今,晓得天文地理。诗词歌赋,尽得孔家真传。” 唉,看来这开当铺的后遗症还真是严重,就连自我介绍都像是广告似的。 在云曦国,类似的私塾都是教授一些八股取士的东西,孔孟伦理较多,之乎者也尔。唯独这雎鹿书院教的比较旁门左道。 这书院分东南西北四书房。 每个书房教的便是不同的门路。 学取士的在北苑,学经商的在南苑,学从政的在西苑,学百科的在东苑。 学生们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课程。流动性很大。比如今日学八股文学烦了,便可以去听听百科讲坛。 也正因如此,书院办的有声有色。 钱不换更是把做买卖的机制发挥出来,将家底里那些古书轶闻都拿出来分到各相关书院里。 每天他都去一个苑内教学,剩下的三个苑便是自学的。 也正因如此,钱不换发了。 也正因如此,烈才得空照顾我。 当然,而者并不是互为因果。 用钱不换自己的话说:“自古重农抑商,可还没有轻教育的吧。这天子还得尊师重道呢!~” 于是乎,钱不换打着教学的牌子,做起了商人的买卖,效果还真是不错。 “这位小姐定是出自哪个大家吧?让我想想,咱们云曦国能穿这等丝绸的,要么是西边的诺家,要么是南边的许家。看姑娘不像是赶了路的,定是诺家千金吧。这怎么还拿着包袱呢?是来求学的?还是离家出走的?” 这钱不换也太玄了,句句道中妙语。 这私塾果真是寄宿的,唯独几个人申请了走读。烈是其中一个。 “钱先生,我……我是来找人的。” “这进私塾不学习,还影响别人学习。既不成规,也不成矩。来人啊,送客!~”说着便升高了嗓音,惊醒了门口的两个书童。 “老师,您看,我是来找人的,让我见他一面我就走。” 一面说着,我一面喊了一声,“烈,你快出来啊。” 一声喧哗显得特别刺耳。 听到了我的声音,烈连书都未放下就飞快地跑了出来。 当然,一同出来的还有许多男学生和女学生。 我们云曦国是让女子读书的,烈在这里当然就成了万女空巷的楷模。 用同窗的话说就是哪里有烈,哪里就有美女,哪里就有竞争。 男同学是因为好奇,女同学是因为八卦。 传闻烈同学一直一直的没有女朋友,也从未喜欢哪个女生。 作为那么像花的一个美男,大家一直好奇,他是不是……(大家懂得的)。 正在大家多年yy之下,突然出现了个女生直呼烈的姓名,能不让人好奇嘛。 看烈那紧张的模样,同窗的王某,合上折扇说:“这场面,要看,要看。”一句话道破了多少人的内心。本来复习就枯燥乏味,大家都探出窗子,还有些走了出来,一瞧究竟。 烈一向是极为沉稳的,比同龄人不知沉稳多少倍。 我说:是我训练的 烈说:是你逼出来的。 多好的孩子啊,天性就被我给磨灭了。 烈出来的时候,看到钱先生拦着我,一把就把我从钱先生手底下带了出来。横过身子挡在了我们中间。 那距离相当地近,老师的脸都要贴到烈的脖子了。 王某问旁边的苏某:“亲上没有?” 苏某道:“我没看到亮点。你呢?” 王某说:“笨蛋,我这边视线被挡上了,要么怎么会问你!~” 这时候,无数个尖叫声从钱不换身后袭来。 一个个女同学扯着袖口的,互相揪着衣服的,捂着嘴的,双手抱拳放在下巴下面卖萌的……但无论动作如何,大家的目前只有一个,就是看接下来到底是亲上了还是没亲上。 钱不换停滞了两秒,随即退后几步。整理了一下衣着,说:“烈,你现在越发没有规矩了。连老师都敢轻薄。” 后面又传来了无数个女孩子喊:“老师,明明是你轻薄烈的,我们都看到了!~” 钱不换红着脸说:“你们有话快说,说完快点回去上课。” 说罢,拂袖转身回到教室喝凉茶去了。 本以为能把学生带回来的。可是大家都呆在院子里,执意不走。 而烈俯下身帮我整理有些凌乱的衣服,慢条斯理地说:“冉裳,怎么就到这里来了呢?” 烈从不叫我小姐,他只叫我的名字“冉裳”。 这时候,我才从刚才的场景里跳出来。想起我是来找烈的。 大家听到了这话,不少男同学就开始吹口哨,拍手叫好,起哄,还有喊着:“烈,这是你发小吗?长得不错!~” 还有的喊:“这还用问,人家是找你私奔的。包袱都收拾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老师不太正经的缘故,学生也都不太正经。 这时候,大家开始押注,押我们私奔的居多。 第六十章 家法 我羞红了脸,而烈却笑得开心。 “你看,大家都以为你是我的发小呢。你猜我要是告诉他们;你是我带大的。猜他们会有什么反应?” 我想了想:“他们会输很多钱吗?” 烈笑了笑,“一部分,他们还会跑过来问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 说罢,烈还刮了一下我的鼻尖,“咱们冉裳可是长成了大姑娘了,水灵着呢。以后可不许这样往外面跑了。” “先生,我知道你能听见。我现在得送我主子回家。今儿的课就先请假了。辛苦先生,改天酒楼共饮小酒杯!~” 烈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一点都没有游离开视线的意思。 说完便牵起我走了。 “你们真的相信那个是他的主子?”王某问。 旁边的苏某用书敲了几下王某的头。 “别傻了,刚才谁让押私奔的?你看看输了多少?我今天的饭钱都让你给下注用了。” 苏某一幅痛改前非,悔不当初的模样,走回了西苑看书。 无数的女生深吸了一口气,又呼了出来。幸好不是,幸好不是!~这要是带着烈私奔了,她们可怎么活啊!~ 烈带我走在路上,步伐轻快,看得出他心情不错。 烈打开我的包裹看了看,“怎么,真是要和我私奔啊?冉裳长大了呢。” “才不是呢,”我撅嘴道。 烈笑了笑说:“那倒是,咱们在一起天经地义的。这辈子我都得跟着你,所以不用私奔。放心吧。” 本来想让烈带我到处看看的,可是我额头的那朵莲花太过招摇。这身行头也太过招摇。烈便尽快地把我送了回去。 原来传闻说诺家千金生来额头便有朵雪莲,如今很多人亲见了才信。 我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从小就能在烈的身边长大。 那天见过我的人都说,原来世上竟还有这般标志的人儿。 那时我的确是沾沾自喜,若是我还有前世的记忆,我一定会扯出来白荀。有谁能比白荀还好看呢?! 烈把我送回去之后,替我挨了一顿板子。 祖宗的家法不得不遵循。那两寸宽的板子,硬生生地打在他的身上,竟是断了。 一声声的板子,我忍不下心去听。 烈本是咬牙挺着的,发现我在角落窥视,便冲我挤了挤笑容。可那笑容持续没有几秒钟,便被疼痛吞没。 我转过身,发誓再也不做让烈受伤的事儿了。 这时候,诺然从拐角处走了过来。 他想递给我一个手帕,可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什么都是他?为什么他就比我好了?为什么男孩子就那么惹人喜欢? 他不会明白我的感受。 诺然举起拳头想还手,最终还是放下了。 “只这一次。”诺然咬着牙对我说道。 只是这一次?呵呵,诺然你可否知道你抢走了我多少的东西?你拿什么还? 那一天,烈皮开肉绽。 母亲把我叫到祖宗祠堂。 “平日里我是怎样教你的?怎得你父亲回来就如此地丢我的脸?看来是我平日里把你宠坏了。” 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后来母亲又说了好些事情,我便再也没有听进去。末了,母亲说:“阿忠,叫人拖出去打二十杖吧。谁要是打轻了,就一同受罚。” 家里已经有些年头没有动用家法了。大家都下不去手。但是在上面的强压政策下,家丁还是打了下来。 从开始第一声喊叫到后来晕厥,母亲竟然没有流一滴眼泪。 我到底是哭了还是没哭已经记不清了。 若是我哭了,也不会是因为疼的。顶多是因为伤心。 晚上,我醒来已经是躺在软床上了。身子挨过板子的地方全都肿起来了。很渴,可是我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 就这样躺着吧,或许活,或许死。 我想着这些,眼泪就掉下来了。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容易很脆弱。 有人敲了敲门。 我以为是烈,便说了句:“你总算是来了。” 开门的却是诺然。 他手中拿着瓶金疮药。 青花瓷的瓶子装饰的分外好看,就像我们这庞大的诺家,分外地好看。 “你来做什么?”我不知道是嘲笑自己,还是在笑他,总之是冷笑。 诺然没有回答我,反倒是说:“这瓶药是我刚从药铺买回来的。涂上吧。” 接过那瓶药,然后顺理成章地砸到了他的身上。 “你就那么讨厌我吗?”诺然看着撒了一地的药粉。 我本是不想说这些的,但是他既然问到了,我也就告诉他好了:“你的母亲抢走了我的父亲,而你将我仅有的宠爱都抢走了。像你这样成天浸在蜜罐里的人是不会懂得的,你有什么资格过来质问我。你可以嘲笑,也可以奚落,你更可以永远记着我今天说的。如果有一天,别人也抢走了你的这些,你就明白那种痛苦了。” 我不想再说下去,说什么呢。 身上的伤痛着,很疼。 家里下了命令不允许任何人给烈送药。 我如今都这样地疼了,烈定是更疼。他都忍着了,我想陪着他一起挨着。我是主子,一切都是我做的,可是承受这一切的却是他。 书院那边,诺家大管家阿忠也就是烈的父亲去打了招呼。 钱不换附在阿忠耳边问:“该不会是私奔了吧?” 阿忠铁青着脸说:“钱先生,您这书院最近可是太闲了?若是这样,我便找人来活跃活跃气氛吧。钱先生这里古玩字画可是不少,有些是怎样来的,你知我知。别太过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就把嘴闭紧了。” 钱不换没再开口。 这里虽说已经是书院了,但是这里的古玩字画还是他的命根子啊!~ 再者这古董的来源当然有些是正道上典当的,有些却是通过一些手段才得以入库的。 诺家财大气粗,钱不换当然相当的配合。 烈被请了一个较长的假期。对外声称是帮诺家跑别的地方的生意去了。盐商嘛,总是要去很多地方的。也算得上是合情合理。 钱不换也对学生一再重申,可学生们大多以为是私奔了。 反正不知道奔去了哪里,至少是奔了。 第六十一章 有些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 母亲第二天的时候给我带了金疮药。她看到我身上的伤的时候,应该也是有些难过的。毕竟也是亲娘,看到自家的女儿受到这般的伤,怎么会不痛呢? “这瓶是咱们云曦国最好的金疮药了。涂上连疤痕都不会有的。”说着母亲便将那药往我的伤口上涂抹。 那是真疼啊,仿佛比昨天挨打的时候还疼。 药效倒是不错,过了几天,我就能下床走动了。 在母亲的心里似乎只有父亲是最重要的。虽然母亲也是待我好的,但是永远都没有办法和待父亲的那种好相比。 在时间的长河里,谁苍白了谁的执着呢? 从小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得不到的便不想要了。 一周后,我能够走动了,便去看烈。 推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他趴在床上。 血渍和衣服都在干在一起了。他披散着头发,对我笑着:“怎么,伤势好写了?” 可是他不知道他自己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平日里那么有美感的嘴唇都干涸的裂开了。脸色几近惨白。 床的旁边凳子上放着些剩饭。想必是他吃剩下的。可那饭菜中几乎都没有什么可以补身子的东西。 不用想都知道,他的伤势比我重得多。 “是不是很疼?”我问道。 烈摇了摇头,说“冉裳,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你先回去吧。等我好些了,我就去看你。” 烈是个要面子的人,就连如此需要帮助的时候亦然。 我没有听他的话,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 天知道,他后背上的伤,有多吓人。血把衣服都浸透了。阿忠是很效忠母亲的,虽然是他疼爱的儿子,但是他也不会怜惜。 这就是祖训里面的家规。 一如烈待我比待他的父亲还好。 我叫丫鬟备了些温热的水和剪刀、纱布之类的东西。 烈的脸红了,由于脸色本是惨白的,这会儿子倒是好了许多。 我便是用温水一点点地将他的衣服和伤口分开。 烈是有些瘦的男孩子,可是身上的线条倒是不错。这时候我可不是有意去看的,但是的确不错。 肌肉的组合得分明,看着倒是挺健康有力的。 我一边拨开他背上的衣服,一边擦拭干涸的血渍。“烈,恩……咳咳,身材不错。” 烈白了我一眼说:“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懂什么叫身材不错啊!~快点上药。” 说完撇过头笑了笑。 看他这么说,我直接扯了一下衣服,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你……” “我怎么了啊我,你什么啊你?”我得意的说。 谁叫我好心好意夸他,他还那么凶。 他的背当真是很有型的。虽然现在满是伤痕,但是也还是给人那种感觉。 本是那么好看的皮肤,如今被打成这样。 我暗自发誓,等我好了,一定要找机会打断那个狗奴才的腿。 我的指尖接触他皮肤的时候,他有些颤抖。 也许是因为太冷了吧。 这药涂抹的时候是很痛的,所以我希望快点涂完。 也许是痛得没有力气了,烈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昏睡了过去。 他的许多上还是在屁股上,我还真的不好意思弄。 于是我把阿忠叫来了。 “小主子呦!~你看这要是你母亲知道你在这儿给他上药,肯定还是要责罚的。”阿忠惊呼状,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儿。 也是,在他眼里,如果有什么事情违背了母亲的吩咐,那就是不得了的事儿了。 “没事儿,我担着。你把这个药给你儿子涂上吧。就用那热水先把衣服和血渍拨开。” 说罢,我装作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回去。 回到房里,我还特别不好意思地想了想烈的身材,很不错。 养伤的日子,母亲每天都来看过我一次。但是时间已经把我曾经对母亲的喜爱弄得变了质。我依然很想像原来一般唤她娘亲,依然很想像原来一样在她的膝前绕来绕去。依然很想做那个快乐的诺冉裳。可是我知道了太多这表面背后的故事。 是不是每一个浮华的家里都有这样的故事呢? 朱户门前,有多少人羡慕着。 他们是羡慕朱户,还是羡慕这样的故事? 时间带着我们走了很远,比远还有遥远。 唯独想到烈的时候,我能笑出来。这是我的童年唯一能够让我笑的事情了。 我的话开始变得很少。 有很多话不必说,有很多话说了又能怎样。 朝朝暮暮,日落日出。 几日后,母亲说父亲让我去一同用膳。 我坚持说伤势还重,便没有去。 听说那日吃完饭,父亲便带着诺然回到六娘那里去了。 母亲因此还颇为伤心地对我说:“就连这点事情你都不肯为我做吗?”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一个男人,他只是一个已经不爱你的男人。 说得透彻些,如此而已。 我想父亲如果想留下,是没有什么可以拦得住的。既然他走了,那么便让他走吧。 有些东西注定了的,留下,或者遗忘。 父亲走后,母亲很伤心地哭了。 我知道她的伤心,但这才是事实。她也许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原来都是烈去寻我,现在变成每天我去探望他了。 可是他每次看到我总是会脸红些。 伤口处理完之后,他的伤好的也快。总算是没有伤到骨骼,皮肉伤。 烈渐渐地能够下床了,我们说的话也变多了。 我总是担心他会留疤。 可是烈说:“没有关系的,就算是留疤了,也是因为你留下的啊。没什么好计较的。” 我不以为然。 云曦国里面,很少有我们家买不到的东西。 我吩咐了下人到处搜罗那些治疗伤势的药。连同那些护肤品一并地买了回来。 这些我都塞给了烈,也不知道他用没用。 作为主子,我的心意罢了。 以我现在的能力,能够为他做的也就这么多。 烈的笑容很好看,好像整个屋子里都是春天似的。 如果说我是杏花树下长大的,那么他就是一直在杏花树旁边。我们称之为——童年。 第六十二章 你若安好 虽然我转生了,已经到了人世间,忘记了过去的事情,忘记了青丘,甚至忘记了为何我要转生,但是命运的齿轮从不曾停下脚步。一切都将我推向那个结局。 魔界里的时日是和天界同步的。而妖界的时日却是和人界同步的。 白荀曾经造访地府查找生死簿,可上面却没有了白唯的名字。那天白荀慌了。若不是判官拦着,生死簿就让他给撕了。 “不,一定是有白唯的,你们再查查。一定是哪里出错了。”白荀几近疯狂。 最终是跪在地上喊的。 “为什么,为什么?” 桓飞一直立在旁边像是丢了魂。 白荀平日里是不用刀的,但是那天却是带了天界赐给桓飞的利刃——蛟蚩。 那剑是防身用的,并不长,只三尺又七。 虽然不长却是见血封喉。 虽不可用于打斗,但是行刺是绝好的。 白荀说:“他何欢要了我妹妹的性命,我定要他血债血偿。若是我没能回来,至少我也算是对得起白唯了。我们白家与他不共戴天。” 最后还好桓飞拉住了白荀,说:“他一个人能够还得清吗?要让他魔界陪葬。” 白荀的头发零散着看着桓飞。 而桓飞郑重地点了点头。 天下众生,有生有死,有死有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何苦执着。 小时候,我还是一只青丘狐,我蹦?蹦?着问白荀:“哥哥,哥哥,要是我不是狐狸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说:“笨蛋,我是你哥!~” 我又问:“那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一面弄着仙药,一面说:“对你好。” 我接着问:“那我要是一只猪呢?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把仙药筛选,一边晾晒一边回答:“恩,好。” 我又问:“那我要是个鸟呢,你对我好吗?” 白荀说:“恩,好。” 我刚要开口,白荀忍无可忍地跟我喊了句:“笨蛋,我是你哥,你是什么都是我妹妹,我都得对你好。” 我欣然欢喜地跳走了,白荀无奈地摇摇头。 没想到在我经历生死劫的时候,白荀帮我渡过去了,今日倒是应景了。 白荀深呼吸,仰面向上看了看,呼出了一口气。眼泪倒流回了眼眶。 他冷静下来点了点头,问判官说:“这世间可否有白唯转世之人?” 判官查了一下,回答:“是有的。” 白荀问:“那么姓甚名谁,年芳几何,家住何方?” (这个问题怎么和当日书院里他们烈的同学想问的一样呢?但是当时白荀的确是这样说的。) 判官在那簿子里看了看,略感奇怪。 白荀看出了些端倪,便跑过去看了看生死簿上的记录。 “年二十六,诺冉裳取苏玉人心一颗。” 人心?那是妖才会要的。若是只为了取心,以白唯的功力取一颗凡人心绰绰有余。还是说白唯是因为这个人……?难道这一世这个名叫苏玉的欠了白唯一颗心吗?难道苏玉这前一世是妖? 本以为一切都清楚的白荀,这一刻却想不通了。 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 诺冉裳、苏玉。 判官处理案件太多,也实在是不记得这究竟是何时何日写的,甚至是不是自己写的都记不清了。但是这生死簿只能由他管理,不是他是谁呢?所以白荀相信是他自己写上去的,就连他自己也相信。 不管怎样,能够找到转世的白唯也好。只要知道她平安就好。 这个世界里,总有那么个你在乎的人,知道她还好好地,就好欣然欢喜。 当天的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木槿花盛开的时节,整个世界都是白色装点的。我额头依旧有朵莲花。身后却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三条狐狸尾巴,还有长出了狐狸的耳朵。 我很害怕,大叫了一声。那尾巴,毛茸茸地倒是很可爱。我用尾巴裹紧身子,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地方从这里出去。 街道上没有行人,只有不见尽头的木槿。很好看,很柔软。 在一处院落的门口坐着一个男子。 美丽不应该是形容一个男子的。可是那个男子除了这个词,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他。虽然家丁就经常说我是个不接地气的人,但是他似乎更加的不接地气。飘渺似仙人。 他的周身都泛着光华,脚底如同有云雾一般。 我走了过去,他对我笑了。 梦里他看一直看着我额头上的那朵莲花。 他还笑着说:“这可是凡间唯一一个上下来额头上就带着莲花的女子了吧。这莲花真好看,好像是画上去的,还泛着光呢。” “你不害怕吗?”我问。 他笑着说:“怕什么?”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尾巴。 他笑了笑,“多漂亮啊。” 听他这么说,我也觉得那尾巴漂亮了。 那个梦好梦幻,梦里他问我:“你还记得我吗,白唯?” 这个人看着很熟悉,他的声音都很熟悉。可是我想不起来是否认识,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所以我摇了摇头。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 女孩子的头发总是梳着发髻,弄得像是一束花似的。被他这样一揉,都乱了。我撅起嘴。 他倒是跟没事儿人似的,好像刚才根本不怪他。 “你喜欢吃糖吗?这个给你。” 他放在了我手上一颗糖果。 我把那颗糖果吃了下去。“很甜”。 他说:“这个是送给你的礼物哦。至少可以保证你无病无灾。平平安安。” 我不是很信,“就这么一颗糖果?别骗人了。” 他笑着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恩,是啊,就这么一颗糖果。” 我从梦里醒来,枕边真的有一粒糖。 我便放进了嘴里,想着刚才梦里面的事情。 那个人好像是从天上来的呢。 我打开窗子,往天空看了看。夜晚星星特别亮,有一颗,对着我的窗子,特别亮。 “谢谢你的糖果。”我对天空说。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他是从天空上来的。所以我想把心里的话对天空说。 “小的时候就很喜欢对着星星说话。不知道你是不是就是那颗一直听我唠叨的星星呢?” 第六十三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 魔界里,我、何欢和染云的肉身并排的放着。在那通天塔的密室里面,几位护法守着阵。大长老无时无刻不盼望我快一点完成任务。只要苏玉一颗心就好。 一颗心,人心,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是苏玉是几世修来的仙家转世,他们魔近不了身。当然除了何欢和染云以外。 长老们在人世间布局,引着我走向那一条路。 他们连烈都没有放过。 对于他们来说,似乎这只是一场棋局。他们之间的对弈,而我们只是棋子。 我置身其中,而不自知。 我如此用心地过活,原来都是安排好的。 至少这一世,除了他,我没有亏欠过谁。 可我来这里我就是为了那颗心吗?何欢在等着。这颗心能够救他。可是那颗心是那个人的……生死簿上,白纸黑字。 父亲没有来云曦国已经三年余了。我之所以用这个“来”,是因为我还盼着他回来,那是母亲的心愿。 到底父亲要的感情是什么? 母亲这样是否也算是痴情? 又是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和烈都长大了。我十六岁的时候,恰逢他二十六。 那一年,成双窗前影月下,恰正是暖阁西厢。 烈成为了一个很出色的男子。 钱不换老师举孝廉希望烈入朝为官。 烈却拒绝了。 我实在是想不通,入朝为官有什么理由好拒绝呢? 烈对我说:“我只是个家丁啊,以后是你的管家。我一直就是这样想的。” 说实话,即使是当官中举也不一定会赚的比我们的管家多。 巨富就是有这点好,富可敌国。 而做官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脱离家奴的命运,可以与诺家划清关系。那样烈就会有一个新的生活了。 我当真有些恼火。“这么好的机会,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为何如此枉费先生心意呢?” 烈说:“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一些对他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入朝为官会怎样,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离开你了,我一定是会痛苦的。我不希望自己那么痛苦。” 我坐在椅子上翻看着家里的账簿,而烈在茶几上摆满了纸墨笔砚。 半晌举起了一张画,里面画的是我,而背景是一片满是桃花的林子。桃花美得娇艳欲滴,而人更胜芳菲。 “可好看?”烈略带骄傲地一笑。 我眨了眨眼睛,“好看,可是还缺一幅字。” 烈想了想,在花开花落旁写道:“朱户芳菲前门开,艳阳冉裳西窗前。” 我看着画里的我,笑了。 几年的时光,我早就从那样一个年少的孩童出落成了一个芳华少女。眉间依旧是那白色雪莲花。柔弱中多了丝坚毅,快乐中多了抹忧伤。我喜欢伏在窗棂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烈经常出现在我的床口。 他对我说:“我就是你的风景,好看吗?” 烈长大了,倒是蛮骄傲的一个人。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那种。而他也的确是有这个资本的。 在我们云曦国,诺家有位名唤烈的男子,早已红遍了南北东西。七夕、十五写诗会友,烈都是头筹。 大家说,若是烈参加科举,定能拿到名次的。 我也这样认为。 三年前,云曦大旱,部分农民颗粒不收,正是苍黄不接的时候。 烈问过了母亲,去了临近的几个国家,用盐和他们换了粮食。回家后,我们开仓放粮。 我也去帮那些饥民,哪怕是发放一些米粥,一个馒头。母亲说这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情。 烈在我身旁,我们从白日到入夜,累得手都提不起空桶,可是却那么开心。 烈说:“能做这些事情,能帮助这些人们,就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儿。” 我也这样认为。 平日里,我都是蒙着面纱的。 一身丝锦,面纱遮脸。 一日,风掀起了面纱。众人惊呼,说我像是尘世间的仙子。我赶紧戴好面纱,万分小心。 那天恰巧有一队人马经过,是我们家的人,可是我却不认得。 高头大马,两名少年。身后便是载着粮食的车队。 一名蓝衣男子跃下马,作了作揖,“妹妹,好久不见。” 我愣了一下,他是诺然? 我愣了愣,看向烈。 烈让就干着手中的活,没有停下。 人流很大,难民很多都等着我们的粮食。 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过门是客,虽然我不那么待见他,但是也得让他进门。毕竟有个兄妹的名分在。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子,神态炯炯有神,却多是斯文气息。有些儒雅的感觉。他看着我点了点头,我回了个礼。 我跟烈说:“家丑不可外扬,把他们带进去再说。” 那些食物都是父亲让诺然带回来的。 佛说这是个婆娑的世界,婆娑!~也许真的有人会在那个平行的世界爱我们。 虽然父亲并没有回来,可是在我们云曦国最缺少粮草的时候,在我们需要衣食温饱的时候,父亲就把这些从南国送来了。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让烈带他们先进去,而我接过烈手中的活计。 让我想不通的是,怎得诺然又来了云曦国。 说实话,我是不太想见到他的。从小到大,他来了就意味着我的一切都成了他的了,并且好像理所当然。 母亲得知他们来了,欣喜若狂。 多年为点朱唇的母亲,竟然是盛装出席的当天的晚宴。 烈敲了敲我的门,说:“冉裳,晚宴快好了。听说这是你母亲特意为远道客人准备的。你可有准备好?” 我懒得听那些人的那些事儿,便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不见客。听到是烈的声音,我才开了个门缝,塞了个字条给他:“你替我去吧,就和母亲说我白天太过劳累,已经睡下了。” 烈说:“好。” 我知道只要是我说的合理的话,他都会答应。 我以为烈已经去了,谁知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敲门,还是烈。 “怎么没去吗?”我问。 烈说:“我这就去,刚才去后厨给你带了些吃的。这些你先拿去吃,晚些宴会结束我来拿。” 第六十四章 注定了的事 饭菜是烈送来的,自然是要吃。可是想到那个家伙,我实在是没有什么胃口。 在屋子里,只有烛火扑朔着。不知道多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安静地带着了。自从村里闹了饥荒,便是连日的忙碌。 我躺在床上,身子乏了,在不知不觉中睡去。 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一个人。一个白色衣衫的男子,长得怕是比得过这世间的美女。若是西施在世,怕也是稍逊色的。他怎得生的那么好?能同这样的一个男子交谈,想必也是几世修来的。 他说他会在梦里面等着我。 “为什么是我呢?”我好奇地问。 他回答:“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啊!~” 说实话,我的确并不记得认识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男子,旁的若是看了一眼,便也会印象深刻。有谁能忘了他呢?! 不知怎地,梦里面我是一只有三条尾巴的白狐。而他永远是衣衫翩跹的。 我觉得,大抵上我是碰到了一个好心的神仙,看我日子过得太无聊,竟是舍得陪着我嬉戏。 每天他都会给我讲很多故事,而我也会把平日里的事情讲给他听。他对我说他的名字叫做白荀,有一个非常淘气的妹妹。 我问他有多淘气,他回答:“恩……挺淘气的,就像你一样。” 我明白了些,大抵上是这名帅哥把我当做了他的妹妹了。 反正是件好事,我欣然接受。 一觉醒来,烈竟然在屋子里。 我甚为生气,“你怎么进来的?” 烈指了指窗户。 最让我恼怒的是他竟然把桌子上的饭菜都给吃了。 “我的饭!~” 烈一面吃一面说:“这么好吃的东西,给你留了你也不吃,还不如我吃掉。” 说罢,吃掉了最后的一块牛肉。 虽然我们诺家是吃什么都不足为奇的,但是在当下的情况,我们都是极其节俭的。已经是许久没有吃这么好的饭菜了。 百姓衣食难保全,我们又怎能独享齐人之福呢? “他们来做什么?”我问烈。 派个代表去总是得打听点风声的吧。 烈说:“南国这两年赚翻了,看我们云曦如此吃紧,你爹爹大发善心了呗。” 是啊,在我们看来这的确是大发善心的事儿。 我早就习惯了,烈更是习惯了。 他眼见着父亲是如何待母亲的,那时候我还未出世,而他还很小。幸好他的父母很恩爱,不然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可不好说。 “那两个人是……?” 烈笑了笑,说:“跟你问好的是大公子诺然。后面的貌似是他从南国带来的一个镖师。傻丫头,连你哥都认不出来了?” 别说,我还真没认出来。 小时候,每次看到他都牙根痒痒。现在呢,看到他了竟然是如此陌生了。可能时间真的可以让人冷静许多。 想必今日母亲定是特别开心的。 有时候想到这些我就觉得很讽刺,因为无论有没有我,她都一样会开心会难过。而她的这些开心,难过,并不是因为我。 第二天,烈要去会诗友。 而我呢,年芳二八,待字闺中。 母亲说我是不可以轻易出门的。这诺家一整个院落就是我的全部青春。我很羡慕那些平常人家的孩子,可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可以去集市,可以有自由。若是我也能出去就好了。 大家闺秀是不可以有喜怒哀乐的。母亲说我要时刻保持着温婉的样子。我们云曦国本是没有这些规矩的。都是因为父亲在南国看惯了南国的女人,母亲才会越发地要求我。有些要求,近乎苛刻。 西厢是我的住处,那里比较安静,即便是门庭若市的时候。 我想这不是我的归处。我不应该就在这样的一个屋子里成长,在另一个这样的一个屋子里老去。如果以后我要嫁的那个男人无法接受那个喜欢自由的我,那么我也不必那么辛苦的这样等他。所以,我决定了,只要有机会就要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烈走得甚早,临走前都要跟我问安的。今日也同样,大清早地就开始敲门。 我睡眼惺忪地开了门。他对我说了很多话,我也没有听进去,只是“恩”了几声。好像他还笑了笑我,就走了。 而我继续睡觉。 正午,我终于出了我的小屋。原因竟然是饿了。 本是想绕去后厨房弄些吃的东西的,没想到在马厩遇到了昨天的那个男子。 他见到我看的有些愣。 我点了点头,算是见过礼,然后走过。 他喊了一句,“姑娘……” 我略微迟疑地回过半个身子。 他那模样也算是英年才俊,怎得如此没有礼貌呢?他说:“姑娘,你额头的莲花是画的?” 我用很官方的笑容回答:“天生的。” 然后转过身继续走路。 虽然只是看过一眼,但是我觉得他这个人身上带着些富贵之气。说不上哪儿来的,似乎比诺然给人的感觉更加的阔绰。如果不是今日,那必定就是日后。 母亲从我小的时候就教导我用官方的笑容,今日总算是用上了,我欣然欢喜。 那名男子就是长大后的苏玉。 苏玉的脖颈上的玉佩竟然开始发热。苏玉伸手拿出了那玉佩,握在手心里。玉佩直到我离开了很久以后才渐渐恢复平日里的样子。 苏玉甚是纳闷。那日进诺家大门与这姑娘擦肩而过的时候,本就觉得玉佩热得厉害,还以为是巧合。没想到今日竟然验证了这一切了。 是它在等着谁,还是谁在等着它呢? 苏玉握着一直陪着他的这块玉佩,若有所思。 苏玉的母亲告诉他这是他出生的时候就带着的。天降祥瑞,鹏鸟绕屋顶不绝。这原本是他护身的东西,可如今又为何会因着这女子如此温热? 冉裳不知道他就是九重天的上仙东华。 苏玉也不知道冉裳就是青丘的白唯。 一世以前,他们曾经在南天门门口有过一面之缘。 一世之后,他们又将会是怎样呢? 我们无法预期如何相遇,也无法预料结局。我们不知道何时与谁不期而遇,也不知哪一世的擦肩将会成就哪一世的情愫。 也许这就是一种注定,注定了某一天他们会认识,或早或晚。 注定了他们将要有些纠结,或多或少。 注定了他们之间或爱或恨。 第六十五章 鸳鸯谱 在后厨房,本想找些鸡鸭鱼肉。可是满满的后厨都是昨日的剩菜残羹。凑合着吃了几口,便放下了碗筷。并不是这菜难吃,而是我看到了一个几乎这辈子我看到他都会倒胃口的人——诺然。 “妹妹,许久不见,越发地贪吃了。”诺然斜靠在门口,从我的角度,只看得到一个侧脸。 “你怎么又来云曦国了?许久未见,你倒是没变,还是一样的烦人。” 诺然说:“爹爹让我来的。听说你把家里的粮库都开仓放了,爹爹让我运来些救急。” “那代我替云曦国的百姓谢谢他。”我说。 诺然走了进来。“你为什么自己不对他说?” 这需要理由吗? 他这个当爹爹的这么多年可曾还记得有我这么个女儿吗? 我从诺然的旁边擦肩而过。有很多问题,我也回答不出来。不管怎样,他是我的爹爹。可是我想,他亏欠我的,是他这一生都换不清的。 以前是人手实在不够才让我也到门口帮忙。如今诺然带来了大批的粮草和人马,一时间就够用了,我也得了清闲。只是有些恼他夺走了我刚找到的乐趣。 他们在门口忙得火热,而我只能做一个花瓶摆在院落。 丫鬟们围着,下雨怕冷了,日头怕晒了。 回到西厢,打开轩窗。我倚着窗棂想着以后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很平静,平静得让人麻木。今天是这样,一年后也是这样。按照这种推算,我似乎可以想到我年近古稀时候的模样。 烈回来的时候,高兴的不得了。他的那种高兴让我很羡慕。 “冉裳,我今天可真是碰到了个对手了。在他的启发下我还做了首好诗。想不想听听?” 对这些东西,我一向也是颇为喜欢的。 当然,这些都是烈喜欢的,而我是他教出来的。 烈清了清嗓子,朗朗道:“青苔古木萧萧,苍云秋水迢迢,红叶山斋小小。有谁曾到?探梅人过溪桥。” 然后,收回了那一副正经的模样,问:“怎么样,怎么样?” 我拍手叫好。 我颇为喜欢那个“萧萧”和“迢迢”。 烈已经二十六岁了,平常人家早就娶亲。可是我们朱门大户就连管家的亲事也得经众人操办。一般都会选择些小户的好人家的女儿。 我知道这一天终是会来的。 晚饭后,母亲趁着人多,当众宣布:“烈,如今你已经到了该继承香火的年纪了。你父亲阿忠为我们诺家鞍前马后地忙了一辈子,说什么我们也得把你的亲事办的像模像样。” 我本来正在往嘴里面塞米饭,听到这,停了下来。 “谁家的姑娘?”烈问。 “呵呵,烈啊,还真是迷倒了不少姑娘呢!~这几天,门口的灾民都没有前来探望烈的那些姑娘多。”诺然说。 说着,还用胳膊肘撞了一下苏玉。 苏玉连忙点头称是。 诺然接着说:“人家姑娘都说是仰望烈的大名,特来拜谒的。结果硬是被烈拒之门外了,唉,可惜!~可惜!~” 苏玉一个外人也不敢插口,便一个劲儿地吃着。 母亲看了一眼阿忠说:“你看看,我就说咱们烈家出人才吧。来求亲的可不是什么小户人家。咱们云曦国的欧阳家可是把聘礼都给抬来了。” “啊?!”这次,大家的口径当真是统一了。第一次如此的异口同声。 “不是应该我们下聘礼吗?”我问。 母亲说:“可不是。可这欧阳家的千金说了,这辈子非烈不嫁。弄得欧阳先生没有办法,只得上门来找我谈这门亲事。烈的亲事本是要这两年就定的。欧阳家也是个大户人家,待烈又好,这样的机会可是要把握住啊!~” 众人都看着烈。 烈一个劲儿地往嘴里送饭。 “好,今儿趁着人多,我就把这事儿给定下了。大伙儿都忙起来,给烈好好地张罗张罗。咱们诺家和欧阳家的亲事,可是云曦国的大事儿,马虎不得。”母亲说。 阿忠笑得合不拢嘴。 苏玉拍了拍烈的肩膀离席,随后是诺然。 桌子上就剩下我和他。 烈没有说话。 我也没有。 也许这样也好,烈是个出色的男子,但是在我们诺家永远只是个管家。而我过几年也许就要嫁给一个朱门大户,过着大少奶奶的日子。这些都是早就安排好的。 心里很难受,因为我知道,这样一个照顾了我十几年的人要开始另一种生活了。而那种生活与我无关。无论怎样,希望他幸福。 我拍了拍烈的肩膀,准备撤席。转身的刹那,我的手被他按在了肩膀上。 “你不留我吗?不帮我说句话吗?”烈说。 “我?!如果我说了,你就能不结婚了吗?你就能这样陪我一辈子吗?那样公平吗?” 烈的肩膀有些颤抖。 那样一个健硕的男子,我第一次觉得他有些虚弱。 可是我不能说更多的话了。 我也想留你在身边,可是我不能那么自私。 这些日子,靠着诺家的粮食,不少人都得救了,这对于诺家是一场大恩德。 听说诺家要办喜事了,整个云曦国都跟着高兴。 虽然办喜事的只是个管家,但是在这般萧条的时候,正好冲冲喜。 欧阳家得知诺家同意了这门亲事,高兴得不得了。 在云曦国,由于女多男少,往往女子的出身要比男子高些。 从这样的角度出发,这门亲事便算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茶馆说书的说:“大家可知道这小两口是怎么认识的吗?那可是咱们云曦国的大事儿。话说每逢八月十五,咱们云曦国便是有以诗会友这一个传统。那日在黄鹤楼上,欧阳家小姐一身男装,作了首诗差点赢了头筹。可诺家的管家——烈,做了首诗,更是让人拍案叫绝:‘青苔古木萧萧,苍云秋水迢迢,红叶山斋小小。有谁曾到?探梅人过溪桥’。这一首诗啊,可算是就定情了。烈这首探梅诗,可是探到了欧阳家千金的心坎儿里喽!~” 第六十六章 不期,而遇 大家都知道了故事的原委,除了烈。 烈的屋子里满是酒气,东倒西歪地酒坛鉴证着他喝了多少杯。而我则是闭门不见客。 我想我要习惯没有他的生活了。那么这就算是个开始吧。 我以为只要我能放下,大家都会好过。可没想到,烈每天竟然醉生梦死。 那又怎样?阿忠看在眼里,那又怎样? 整个云曦国都认定的亲事,能退吗?两大家族联姻的婚事,能退吗? 看到了现在的烈,我就能想到以后的我。 能怎样,还不是那样? 一个与我素未相识的豪门大户,拼的上门当户对。所谓英雄少年,一纸婚书,男娶女嫁。 如此看来,倒是更像是交易。 如果烈能够适应,那么我也该适应。 从小不就学着认命了吗? 梦里,我见到了那个白衣的男子。对了,记得他说他叫白荀的。恩,我在梦里见到了白荀。 当我对白荀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白荀对我说:“傻孩子,你不要想那么多。人的一生只能活一次对不对?按照你想的去做,按照你喜欢的去做。做你喜欢的样子,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我抱着了个球,缩在一棵树下:“那样子,可以吗?” 白荀笑着对我说:“可以啊!~” 我想着,竟然掉下了眼泪。 这滴眼泪是为烈掉的,还是为我掉的,还是为了我的未来掉的呢? 在这滴眼泪掉下之后,马上就被白荀接住了。在他的手心幻化成了朵莲花。 我不知道我想成为怎样的人,但是我想不是现在这样。 我想充实地过好每一天,有能力立于这个世界,有自由翱翔四海。 如果跟着心走,那么我的心一直在告诉我,我想要的那片天地里才有我想要的自由。 推开门,碰到了正想敲门的苏玉。他的手悬在半空。看到我,脸竟然一下子红了。 “额……冉裳姑娘……” 苏玉迟疑着说。 “苏公子,有事情吗?”我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看姑娘好多天没有出来了,有些担心。现在放心了。”苏玉一直捂着胸前的一处地方。 “怎么,公子不舒服?”我问道。 “没,没什么。” 苏玉的那块玉佩在他的胸口烧得有些烫人了。 他更加确定,他一直要找到的人就是我。 那么苏玉,你知道我一直要找的人就是你吗?我不光要找到你的人,还要拿走那颗心。 如果知道这样,你还会找我吗? 那块玉佩是青丘的古玉,而我的前世是青丘的灵狐,一个有三千年道行的灵狐,白唯。没想到白荀会把这块玉佩借给东华,没想到东华转世竟然是苏玉,更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要取的是东华的心。 天命让他下凡度一个情劫,而他做梦也想不到是他在天界瞧都不会好好瞧的一只妖。还好,我们以人的身份相遇。这一世,我是人,他亦然。 烈的婚礼张罗的热闹。从朱门豪宅到市井人家。街头巷尾议论的,都是他们。大红灯笼从我们诺家一路到了欧阳家的门口。那叫一个喜庆。整个云曦国的人恨不得都在窗户上贴上红纸冲冲喜。 鞭炮,唢呐一个劲儿地吹奏着。烈强挺着骑上了高头大马,穿着喜服,跟着花轿。孩童们跟着迎亲的队伍一路走到了欧阳家的门口。 这一天乱的热闹。 我想着梦里白荀对我说的话,我不能一辈子都守着这样的一个地方,等着老,等着死。所以我一定要闯出自己的世界的。 我收拾了行囊,就准备等待时机了。 这一天是我们烈家最为热闹的一天。至少我从出生至今,除了我满月那日以外,这是最热闹的一天了。 我写了封书信给母亲,另外一封给烈。 “娘亲,孩儿有志在四方,想去外面闯荡一番。若有所获,必然回家报平安。安好,勿念。望母亲安康。” 给烈的书信上写道:“烈,你说过我是你亲手带大的。我想你会理解我的。今日,我打算走自己想走的路。这些年,有你陪着我,真好。还记得你教我写字,记得你在屋顶找到我,记得你给我讲故事,记得你对我说过的话,记得你说要陪着我一辈子。一辈子本就是很长的,她想陪你,而你也需要那么个人。新婚快乐!~冉裳敬上。” 我其实用不着写这个敬字。 但是念在烈带我到大,就算是个长辈吧。怎样都好,反正我就这样封上了信封。然后背起了行囊。 我的屋子里面一直亮着灯,这样大家会以为我一直在屋子里。 满院子,满屋子都是人,热闹非常。大家恭贺着他们的喜庆。新娘子从欧阳家接了回来。传说中的美人胚子,步伐婀娜。 我望着他们的倩影,觉得很是般配。 心下有些失落。 合上了门,趁着人多,我翻墙越了出去。 这么多人,这么多热闹,该不会有人想到我,该不会有人来找我。 翻墙于我而言并不是难事,从小就经常爬到屋顶上的我早就练就了这样的功夫,也算得上无师自通。 当烈掀开花轿的门帘的时候,欧阳家的那位千金伏在烈的耳边背诵出了那一整首诗。 原来那日以诗会友,她女扮男装出现在了茶楼。当她看到了烈第一眼的时候,觉得这是唯一配得上她的男子。于是她便决定嫁了。回家之后不吃不喝,逼着她的父亲上门提亲。幸福的确是争取来的。若是她不这样的闹,恐怕等到黄昏后,也不可能看到烈的聘礼。 烈整个人愣在了原地。媒婆晃了晃他,他才缓过神来。才发现已经是在结婚的现场了。 婚宴上如此热闹,这是他的婚宴,和一个并不认识的女人。他只和她比过一次诗,只那么一次。 在命运面前,他将怎样选择? 早知道去和一群哥们儿以诗会友也能蹦出了女人,还不如安安稳稳地做做生意了。话说回来,做生意就碰不到女人了吗?那么冉裳的父亲又是怎么说呢? 这时间本就太多巧合和不期而遇。 因为不期,而遇。 第六十七章 逃婚 爆竹声中,苍白了谁的寂寞。贺喜声声,凸显了谁的茫然。 新人已到,吉时已到,可是却迟迟没有行礼。 大家都在催促,可是新郎却一直看着西厢的方向。“冉裳,你当真不来吗?我的大婚,你也不出现吗?” 媒婆一脸媚笑地拉过烈:“哎呦,小伙子,人家新娘都没害臊,你还害臊上了。快过来,快过来,大伙儿可都等着呢!~” 烈此时此刻活生生地像是个木偶。 看着这么嘈杂的屋子,满脑子都是冉裳的影子。她是他亲手带大的。本来烈是想陪着她长大,看着她老去的。可如今娶了欧阳家的千金,他还能做诺家的管家吗? “吉时到!~” “一拜天地!~” “再拜……”还未等司仪将话说出口,一个丫鬟就闯了进来。 一进屋子,就跪倒了地上,慌张地说:“主母,小姐她,小姐她不见了。” 顿时,屋子像是炸开了锅,大伙儿都议论着。 虽说是来参加婚礼,但是不少公子哥儿也是想趁此机会见一见诺家大小姐的方泽。传说一颦一笑都妙笔生花的人儿。都说谁要是娶到了她可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说诺家大小姐是有福之人,天生额头就带着雪莲花。可这许久都未见到诺冉裳,这下子倒好,人竟然找不到了?! 烈这时才从刚才的茫然中醒来。 这一秒,仿佛他才轻松。 烈扯下了肩膀上的红色绸子做成的大红花,“你刚才说什么?” 那丫鬟瑟瑟发抖,说:“小姐不见了。” “作为冉裳的侍女,怎得连一个人都照看不好?!”母亲拍了一下桌子,整个屋子都安静了。 阿忠说:“可千万别是有人趁着咱们诺家今儿人多,偷偷地把小姐给绑了。” 这么一说,大伙儿分外地急了。 诺家一向仁义慈悲。这绝好的口碑在云曦国早就立了多少年的。谁会想动诺家的人呢? 这诺家小姐在他们眼中心里可都是跟女神似的。怎么能被人掳去呢?! 司仪说:“你们看这婚礼是办还是不办?” 这可是一份活儿一份钱啊,人家可是指着吃这份儿饭的。 烈喊了句:“办什么办?你再??挛揖拖劝涯愀?炝恕!?p>  这新郎都这么说了,别人更是没了参加这场婚礼的热情了。当然除了欧阳家的那几位随嫁和他们家的那位小姐。 母亲说:“烈,冉裳一直是你照看的。你就去负责寻回来。要多少人手只管开口。欧阳家小姐随我入厅来。” 母亲是个通情理的人,今日我诺家的事儿委屈了这位千金大小姐,再怎样也是要安慰安慰的。 “欧阳小姐啊,你先坐一会儿。真是不凑巧,你这才刚来,我女儿就失踪了。” (拜托,娘亲,你这是安慰人的话嘛……) 这位欧阳家小姐名叫欧阳楠,自小就不是颗好惹的葱姜蒜。这门都过了,莫不是他诺家悔婚吧。本就气不打一处来的欧阳楠终于发飙了:“你诺家莫不是把诺冉裳藏了起来,故意悔婚吧?!” “怎么可能呢?我们要悔婚把烈藏起来就好了,干嘛要等你过了门呢?” “你们家这算什么?我已经过了你诺家的门了,你们打算怎么安排?” 说实话,还真没有安排。虽然说是男娶女嫁。可这门亲事本来商量的就是倒插门的。烈去欧阳家做女婿,本也不用安排她欧阳楠什么。况且现在还未礼成。 “欧阳小姐,听我一句,你先回去,这事儿咱们得从长计议。” 欧阳楠越听越气:“从长计议,你们拿什么跟我从长计议?!我要你们诺家交人。” 烈本是要出发的,可是听到这内厅里面如此吵闹,便闯了进去。 盖头还未掀起,新郎和新娘就见了个照面。 “是你?”烈这时候才发现,嫁给他的女子竟然是那日女扮男装与他一同作诗的。 “我诺家,还容不得你在这儿放肆。” “容不容是你的事儿,能不能让你容下就是我的事儿了。要么你跟我走,要么我平了你诺家。” “哦?!你有那个能耐吗?” “能耐,呵呵,给你见识见识。” 说罢,两个人便打了起来。 说实话,一直是欧阳楠纠缠不放,烈则是一直防守。几轮下来,欧阳楠的头发都散了,也不见烈喘息。于是,战争宣告结束。 欧阳家的随嫁都看傻了,这大小姐多年来可是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今日当真有人压得住大小姐了。 虽然随嫁的人没说,但多少都认定了这人以后定是他欧阳家的女婿。 不管怎么说,能够制得住大小姐,他还是第一个人。 “还打吗?” 烈问。 此时还真没有时间和这个女人纠缠,冉裳生死未卜,哪有心思来管她的死活,只要别是影响了诺家的声誉就好。 “好,本小姐今日放你一马。给你三天的时间,你若不回来,我定来诺家要人!~你自己看着办!~”说罢,整理了一下头发,蒙上盖头,随着丫鬟出去上了轿子。 大伙儿都蒙了,怎么着新娘子进去了一趟头发都披下来了呢…… 云曦国的女子很少有披头散发的。 大伙儿议论纷纷。 烈从内堂走了出来,顿时,大家都明白了。互相地对视了一下,点了点头。 这大红花轿怎么抬去又抬回来了呢。 虽然是入赘,但是云曦国的规矩,在男方家里办喜事,从第二天开始才回到女方家里。这样一是不声张地入赘,给男方留有面子;二是成为一个习俗,喜事都在男方家里筹办。 欧阳老先生虽然不像是欧阳楠那般难缠,但是看到那大红的轿子抬了回来,自然也是不悦的。只是碍于面子,没有说出口。毕竟考虑到欧阳楠的心情,他表面上只是说:“没事儿,这人找到了,自然他也就回来了。” 欧阳楠揉了揉有些红的眼睛,想必是哭过的。她问道:“那人要是找不到,他是不是一直不回来了啊?” 第六十八章 归去来 “冉裳,冉裳你在哪儿啊?!”烈来不急脱下喜袍就跃上马冲了出去。 紧随其后的是诺然。 诺家的大队人马举着火把,这还不够,诺家又调动了所有能找到的人脉,云曦国那夜被照得灯火通明。 其实我只是选择了一个很高的屋顶,躺在上面看着这一切发生。 “对不起,烈。我不能参加你的婚礼。我怕我会难过,会伤心。我希望你过上一种安稳的幸福的生活。诺家不应该是你的包袱,我也不应该是你的包袱。”我会好好地,好好地活着。 我看着烈骑着马满城的跑,最后出了城。 “这不会是咱们最后的一面,烈,我会回来的。带着属于我的自由。”我看着他红艳的背影,有点感伤。 就这样,我睡去了。 这一夜,似乎整座城,只有我睡着了。 第二天的时候,天刚亮就听到了公鸡的打鸣。 醒来的时候,旁边坐的那个人不是烈,而是那日来到我诺家的镖师苏玉。 看着他,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 我是多么的希望看到的人是烈啊。 就这样了吧,这辈子,我和他再也不是那么不可分割了,再也不是主仆了,再也不是最好的朋友了,再也不能和他那么亲近了。 我认识的第一个男人,一个把我当做孩子疼爱了十六年的人。 “要幸福啊!~要幸福!~”我看着天空,希望眼泪回去,可是眼泪还是止不住。 从今天开始,他已经是另一个女子的夫婿。 他们将有新的生活。 而我还带着过去的回忆,一直一直地记着,然后直到生命的最后。 苏玉有些着急:“……诺小姐,你别哭。你看,别哭了。你不是想逃出来吗?再哭就被发现了。” 听他这么说,我忍住了泪水。 我不能回去。只有我不会去,烈才会重新开始生活。只有我不会去,他们才会毫无阻碍地在一起生活。 那个地方,我本来就是多余的。是因为有烈,才有了我生存的意义。如今对于他而言,我也是多余的。 既然这样,那就离开吧。 天地这么大,这么大,总有那么一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吧。 既然大家都开始了,那么我也开始重新地生活吧!~ “没关系的,如果你想回去,随时都可以回去啊。你看大伙儿都在找你,都在等你回去呢!~”苏玉对我说。 我点点头。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去,离开多久,甚至不知道去哪里。 这个世界对于我而言是全新的。 除了烈和我描述的那些,我对外界一无所知。 风把我的泪水吹干,新的生活开始,有些回忆可以不忘记,但是要藏在心底。只剩下思念的权利了,不是吗? “你的名字叫苏玉?”我搜索着记忆。 “恩”苏玉笑了笑。 他的身上有种贵族的气质,我说不出,但是总是觉得有些距离感。 “你不会把我交给他们吧?!”我刻意地和他保持距离。 苏玉说:“不会啊!~我就在这陪着你吧,什么时候你想回去了,我就带你回去。你一个人,让人觉得不太放心。” 是吗?我一个人让人不放心吗?我还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放心的人呢。从小父母就对我很放心,呵呵,现在连烈也会对我很放心了。这个世界,有谁会觉得我一个人不让人放心呢?! 天刚刚亮,大伙儿又出动了,挨家挨户地打听闻讯。看这样,要趁着夜里才能出去了。 我趴在屋顶上挨饿,苏玉翻下去买吃的。 一心想着带的东西里面竟然没有带干粮。这时候我才想到每天的锦衣玉食也是相当好的。 苏玉带了几个肉包子回来。就着寒风,我把包子都吃了下去。 照我们诺家的饭菜,的确……差点。 “没那么好吃是吧。”苏玉说,“外面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的吃就好。” 我感谢上苍让我托生在了那么好的家庭。 我心底嘀咕着:“烈啊,你要是不好好地过日子都对不起我吃的这个包子。”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吃完包子,带着一嘴的油问苏玉。 苏玉递过来个手帕,说:“不是我找到你的。” “啊?!”这话实在是太深了。 “找到你的是它。”苏玉从怀里拿出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石。 这宝贝我见过不少,这么名贵的还是第一次。 这块玉石近乎透明的青碧色。颜色浑然天成。竟然还泛着温度。上面似乎还有几个字时隐时现。那符号好像很熟悉,却又记不起来。 苏玉说:“你能看到什么吗?” 我说:“恩,一些符号。” 苏玉说:“我能看到一排字。但是别人都看不到。” 我摸了一下那块玉佩,奇迹的事情竟然发生了。玉佩先是热得烫手,发出了红色和白色的光。当我再次触摸的时候,竟然有一种凉爽舒适的感觉游走全身。 本来我昨夜已经一身倦意,今日更是没怎么进食饮水,难受得可以。可当我触摸它的时候,这些难受的感觉竟然都没有了。 “这玉佩好神奇是不是?”苏玉问我。 我看着他点点头。 苏玉拿着这块玉佩对着太阳仔细地观察着。 “这个是秘密哦!~你是唯一一个知道的人。所以不可以说出去。” 我认真地点点头。 那上面的符号,我就竟在哪儿看过呢? 晚上,我决定出发看看外面的世界。 苏玉问我:“去哪儿啊?” 我说:“不知道。走哪儿算哪儿吧。” 苏玉说:“那我陪你去。我得负责把你带回来。” 我说:“好。” 傍晚时分,我换了男装,趁着人多的时候,混出了城。 城门很高,世界很大。 烈和诺然的关系本就不怎么样,我的离开竟然成了他们两个人的导火索。那日,诺然竟然和烈大打出手。 以烈的武功,在我们云曦国也算是个高手。可当诺然向他出拳的时候,他竟然不打,不躲,不逃。 烈的嘴里一直重复着:“对不起,对不起……” 诺然说:“我要是找不到诺冉裳,我要你好看。” 诺然一向是喜怒不太形于色的人,可这一天竟然放了这样的狠话。而烈竟然连反抗都不反抗。 第六十九章 入梦 人间烟火四月天,芳菲等闲,天上人间。 当我失去了前世的记忆,在轮回的道路上寻找着出路的时候,白荀和桓飞依然执着着我的过去。 白荀本是想到凡间来找我的,可是查了司命神仙的簿子才发现原来我竟然和转世的东华有纠葛。 东华上仙终于要渡劫了,怎样也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什么纰漏。于是白荀也不敢妄加揣测,更是不敢到凡间插手。所以他选择了在梦里守着我。如果我安好,那么他会这样注视着我。如果我需要他的出现,那么他万死不辞。 我不知道别的妖会有怎样的亲人,但是我有着这样的白荀,心里很踏实。他是我哥,下辈子,下下辈子永远都是。 罗华亭鹰角四座。辰时起雾,午时却洒满金色的阳光。白荀一向喜欢这种安静美好的地方。每每想起我,便会选择在这里练习入梦诀。 十指拈诀,手若游龙。引天地灵气,沉于内。只见白荀口中念着口诀,思想渐渐地游离开身体,进入另一层境界。 这就是传说中的入梦。 此诀可以让人进入别人的梦境里,也算得上是我青丘的无上仙术之一了。 有些东西总是正反两面的。 妖界对于这类能够控制人心神的咒语控制得非常严,所以这咒语只有白荀一个人会。 两千年前,我曾经央求过白荀教我,目的是进入白荀的梦里玩。当然白荀拒绝了。他说:“白唯,你能不能老实点。等到你真正需要用这等法术的时候,我会教你的。” 当时我特别的不明白,不就是个咒语嘛,有什么的。 可其实不然。 在他人的梦境中所改变的事情可以直接地改变这个人的想法和行为。 白荀担心我随意更改别人的命格影响自己的修为。 当然,这是我当年怎样都不明白的。 如今白荀也只是用这种方法来找我罢了。在我的梦里看看我过得是否安稳。 这一天,白荀依旧如同往常一般正打算运功,桓飞却出现在了罗华亭里。 “咳咳!~你这当哥的还真是看她看得够紧的。”桓飞说。 “应该的,应该的。这孩子,这般地看着还总是出状况呢,若是我放宽点,还不知道她会做出点什么。还是看着的好。”白荀无奈地说。 天空之上似乎永远都是那么的宁静祥和。 桓飞说:“我来是为了告诉你,一切都在按照部署的进行。” 两人看看对方,交换了一个眼神。 白荀一个转身,凌空跃起,九条尾巴尽数出现在眼前,将他围在了里面,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屏障。 不愧是九尾天狐。那尾巴立起来有三人的长度。 白荀在这个屏障内,进入了游离状态。 精神总是比*来得更自在。很快地,白荀便找到了在凡间的冉裳,并进入了她的梦境。 这一次,冉裳的梦境没有那么的美轮美奂。 稀稀疏疏的小雨,下个不停。那是一个村落,冉裳还是那个小狐狸的样子。 看到冉裳的时候,白荀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抽动。如果白唯没有死,如果她还活着,那该有多好?如果白唯真的变成了人,轮回之后还是人,那么他还能做些什么呢?还能继续为她做些什么呢?难道就这样生生世世地看着她转生,看着她轮回吗? 那个村落里散落着些房屋,并不高大,也不宏伟。 村子的边沿是一片水域。 雨水滴进了这片大海里。 “冉裳!~”白荀喊道。 那个梦境里人不多,穿过行人,冉裳直接找到了白荀的目光。 看到了白荀,冉裳一下子就哭了出来。 和千年前一样。白荀在下一个刹那抱住了那个脆弱的小生命,任凭冉裳将眼泪和鼻涕擦到了他的衣服上。 “别哭了,哥哥在这儿呢。没有人能欺负你,乖了!~”白荀轻抚着冉裳的头发说。 冉裳在白荀的怀里呆了一会儿,推开白荀,一边抽泣着揉着眼睛一边说:“你骗人,你不是我哥哥。照顾我长大的人叫烈,我的哥哥叫诺然。你不是我的哥哥!~” 听到这话的时候,白荀心里像是有什么平衡的东西被打翻了,并且扬了一地。 “我真的是你的哥哥,只是你忘记了。”白荀低声说。 “咳咳!~”白荀手握成了空拳,清了清嗓子说:“白唯,哦不,不好意思我叫错名字了。冉裳姑娘,你怎么哭得那么伤心呢?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冉裳看了看他说:“不能。” 白荀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傻瓜,有什么事情可以和我说啊,有我在,你会快快乐乐地成长的,只要快乐就可以了。” “你不会明白的。”冉裳撅着嘴说。 白荀说:“那你可以让我明白吗?我发誓,一定会替你保密的。” 冉裳说:“我离家出走了。” 白荀皱了皱眉毛。原来在青丘的时候,白唯也有过好多次都想离家出走。没想到转世了还是没改掉这个毛病。怎么总是想溜出去呢?真是没有办法。原来不管怎样的转世,她还是她。那些让人觉得快乐的,生气的,可爱的,难过的事情,包括她的喜好,竟然是都如出一辙的。 在青丘的时候还有他能够看住白唯,在凡间只怕若是她想离家出走,便再没有人能拦住她了。 白唯是他一手带大的,她的那些小聪明,他都铭记在心。 过目,绝不敢忘。 “怎么跑出来了呢?”白荀带着冉裳找到一处茶馆,两个人做了下来。当然这都发生在梦里。 冉裳说:“我的爹娘并不怎么关心我。从小我是被一个男孩子带大的。” 她讲述这些的时候,白荀听着心里很压抑。 他当初带大白唯的时候,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两个人相依为命的感觉,他怎能不懂。 只是没想到,换了一世,她的身世竟然也和前世相似。只是换了个人,换了个姓名。 白荀说:“那个人是你口中说的那个叫做烈的人吧。” 冉裳点了点头。 “烈要成婚了。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在意我感受的人。而从这一天开始,连他也不再属于我了,不在会在意我的感受了。所以我想离开。” 白荀说:“冉裳,你说离开和逃避之间的差别在哪儿呢?” 冉裳看着手中的茶杯,半晌哽咽得说不出话。 白荀说:“我有些羡慕那个男子,就是那个叫烈的人。他能够陪你长大,并且不是你的亲生哥哥。其实你们是有可能在一起的,不是吗?” 第七十章 早有打算 “你的意思是嫁给他?”冉裳问。 白荀点点头。“若是喜欢,又有何不可?” 冉裳看着白荀的脸,真是没有办法了,连点头都这么好看。 “不行的。我是他的主子。那样要乱了家法的。我家里面都不会允许的。他父亲是我们家的家仆,他便从出生的那刻开始就是我们家的家仆了。祖宗家法,改不得。”冉裳找着各种原因。 白荀提出的这个问题,的确是冉裳连做梦都没想到的。 “况且……”冉裳说道。 白荀问:“况且什么?” 冉裳说:“况且他已经和别人定了亲事。两家都许诺了,男娶女嫁。已经晚了。” 人世间的伦理纲常,妖是不太懂的。虽然白荀已经飞升,但是他仍然无法理解,虽然烈的父亲是家仆,但并无法代表烈也是啊!? “你喜欢他吗?”白荀问。 冉裳还并不明白什么是喜欢。自从她出生以来,只认识烈。当然还有那个什么都跟她抢的诺然。 与异性的接触少,自然就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在她的眼里,生活就应该是和烈在一起的。因为一直就是那样的,所以以后本来也应该那样。 白荀岔开了话题说:“冉裳,你当我妹妹吧。好不好?” 冉裳问:“有什么好处吗?” 白荀说:“当然。会有好多好处呢。比如,多一个人保护你周全;比如,多一个人分享快乐;比如,多一个人陪你开心或者难过。” “好啊!~那以后我可以叫你哥哥?”冉裳问道。 这么帅的一个人,宛若谪仙。今日竟然说要做自己的哥哥,冉裳虽然有很多疑惑,但是却开心得不得了。 白荀在这时却将冉裳抱紧了怀里说:“这些年,让你受委屈了。” 这话,白荀是想对白唯说的。 白唯,你若是还有记忆,会不会知道你的哥哥有多惦记你? 此时的烈被诺然打得口吐鲜血。 烈趴倒在冰冷的地面上,诺然还是没有停止踢打。 烈爬起来将诺然推开说:“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冉裳的。若是找不到她,我绝对不会自己回来的。” 诺然双手握拳,看着烈跌跌撞撞地走进了屋内。 屋子里,红灯红烛,虽是傍晚,可却依旧灯火明亮得很。 “找到冉裳了吗?”冉裳的母亲一边抓着烈的胳膊,一边往烈的身后张望。 终究来的只有烈一个人。 烈摇了摇头,说:“主母放心,我一定会找到她的。若是没找到,我会一直找下去,直到我生命的尽头。” 冉裳的母亲第一次为了冉裳留下了眼泪。 “若是您能多对她好点,若是这眼泪早流一回,恐怕她都不会离开的。”烈说完这句话,跪在了地上,继续道:“主母,多年来,你对我一家上下大恩大德没齿难忘。这一叩首,是敬您的养育;这二叩首,是谢您的收留;这三叩首,是为了您能照顾我的爹娘终老。” 说完,烈便退了出去。 一个人踉踉跄跄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烈简单地收拾了一些行李。 烈并没有等到天亮,而是直接与父母辞行。 阿忠对烈说:“去外面自己一个人要小心。有机会就给家里来了信儿。我们都盼着你和大小姐快点回来。” 阿忠拍了拍烈的肩膀说:“长大了,像个男子汉。你是爹的骄傲。虽然爹从未跟你说过,但是你一直都是爹的骄傲。” 夜晚的风有点冷,让人分外地清醒。 尤其是在这种安静并且凉爽的夜里,人容易想很多事情。 我们总是眺望着远方,可却忘记了在我们面前的风景。 所以我们总是沉溺于某些回忆,而未来的回忆,正是现在的我们自己。 记得冉裳总是喜欢看着天空。烈也学着她的模样,抬头望了望天空上的星辰。 “冉裳,你在哪里?” 魔界这些日子的守卫愈加地森严了。连个蚊子都飞不进去。所以最近妖界和人间多了许多的蚊子。 在通天塔的密室中,大长老手握着一个血色琥珀。 那琥珀呈现血红状,正是凝结了的白唯的血液。 古老的梵文从大长老口中念出,随之,血琥珀发出了光芒,照亮了一片墙壁。墙壁上便是显现出了人间的样子。 那就是冉裳存在的空间——人界。 “终于是时候了。”大长老捋须长叹,随之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青龙,白虎二使速速归来。”大长老千里传音。 青龙,白虎两位炼魔使本是远在千里之外,听到大长老的召唤,便各自驾着自己的灵兽来到了通天塔外。先后进入了通天塔。 大长老早已在塔上三层轩辕殿等候他们了。 乍一看这一层的大殿与其他的地方都不同。门口的修罗震慑四方,内堂更是庄严肃穆,让人不敢小觑。 “青龙,白虎,拜见大长老。请长老下令。”青龙,白虎各自半跪于地面,右手握拳放在左肩前方,行了魔界的跪拜礼,动作整齐标准。 大长老走到他们面前说:“去凡界,云曦国,找个叫烈的人。让人入魔。” 青龙,白虎面面相觑。 虽说自从成为魔界的炼魔使者,他们接到过各种任务,奇异也好,危险也好,却从未接到如此离奇的命令。 虽说魔界的势力范围大,可从来不曾插手凡间的事情。 况且,凡间对于魔界价值不大,又不具有竞争力。为何今日要去找这么个凡夫俗子呢? 两个人实在是不明白大长老的想法。 见两人半晌没有动静,大长老道:“怎么,你们对我的命令有什么质疑?” 青龙,白虎二人的头都快低到地板上了,“属下不敢。” “若有疑议最也不要说,速速前去执行任务。”大长老挥了挥袖子,示意他们可以出去。 青龙,白虎二使者退出了屋子。 走到门口,白虎问青龙:“难不成近期魔界的人才都缺成这样了?连一个凡夫俗子都比不上?还要我们大老远地跑去人间找个凡人……” 青龙说:“想必大长老一定是有什么安排的。咱们还是不要多想了。找到那个人就可以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青龙的心里可不是这样想的。 但是作为四方炼魔使者的老大,他总得带个好头。按照官方的说法,住没错!~ 二人腾云向人界飞去。 第七十一章 造访云曦国 人间相似的岁岁年年,不见天苍,不见地老。时间改变的,只有我们。 大长老之所以命青龙,白虎两位使者前来也是有他的原因的。 当年的青龙也曾经是一个凡人。 那时候的魔界,还未有几位护法使存在,而青龙就被写进了名单。 在那时,魔界的魔尊莅临人间。做异界至尊的,总要出来到一个没有人认得他的地方走动走动的。那时候,魔尊刚好遇到了当年的青龙。那时候,他还是个杀手。 虽然说是杀手,也算得上是个做买卖的,人头买卖。 青龙亲身经历过从一个人变为一个魔的全过程,而如今,他要以一个炼魔使的身份转变一个人。 “这个叫烈的人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不然大长老是不会如此给我们下命令的。”青龙想。 白虎一向唯青龙的话侍从,大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青龙与白虎驾着腾云来到人界与魔界的交汇处。 混沌初开,六界界限不明。盘古开天辟地,而后又了天上人间。渐渐地六界各有其主,互不干涉。各界尊者设下结界,从此形成了真正的六界。 而这两界交汇处依旧是最为模糊的地方。法术在这里会变得更为强大,更为不受限制。 青龙单手朝上唤出了一个罗盘。此罗盘上面没有一个文字,只有一个指针。整个罗盘却是由一个石块组成的。石块的中间却不可思议地空出了一块,并且里面都是流动的水状的液体。 传说,用这个罗盘可以在六界之间来去自如。 虽然这样说,也得有这个本事。不然在穿梭六界的时候,很容易就被一些莫名的结界吸进去。有些地方有进无回。 青龙寄出这个罗盘后,白虎将手心朝下,对准了罗盘的中心。 罗盘瞬时浮在了两人的掌心之间。 一道金光乍现,下一秒,青龙和白虎便在这交界处消失了。 这罗盘一看便知不是魔界之物,难道来自天界? 在云曦国嘈杂的街道上,人们纷纷攘攘。 日子总是要过的。诺冉裳的事情,只是诺家自己的事儿,毕竟无关城内的百姓。正是各扫门前雪的状态,谁能管得着他人的瓦上呢?! 青龙穿着富人模样,牵马走进了云曦国。 不要误会,那匹马绝对不是白虎。虽然青云也那么想过,但是白虎坚决不同意。 在马的一侧,跟着一个头戴庶人巾的小厮模样的人,便是白虎了。 “大哥,你我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总得给我弄身好点的行头啊。”白虎在一旁嘟囔着。 青龙说:“贤弟,照你的想法,咱们就得弄个商队什么的。这倒是好办,但是他们的行动速度太慢。如果有什么突发事件的时候,会拖后腿的。再说了,我看你这样也挺好看的啊。” 白虎爱干净是出了名的,平日穿衣服只选白色。 魔的行动总是比人要快很多。他们眼睛环视了一下四方,很快地便搜索完毕视线范围内的目标。 白虎说:“大哥,那个人貌似已经离开这座城了。” 青龙说:“的确,他现在不在这里。只是……东西两个城门,你说他会向哪个方向走?” 这可怎么说呢,要付责任的。若是耽搁了时日反倒是不好了。 “大哥,要不然咱们分头行事吧。”白虎这时候倒是挺明智的。 青龙点了点头。 城楼很大,但是却不像南国的那么高。云曦国是极其鼓励商贾投资的,所以城门很宽,人员流动也并不像南国那般控制。 古老的石壁仿佛是这个城池历史发展的鉴证。 “看起来,这云曦国还算是个富都。”白虎与青龙道别后,直接去了一家酒楼。 这魔能够到人界来的机会可是不多。白虎琢磨着,反正凡人走得也没那么快,该享受的时候,一定要吃好喝好。白虎喜欢和猎物玩游戏,一直到对方失去生存的意识为止。所以,他做事情,从来不急于一时半刻。 青龙使可就与他不同了。从城东门出发后,直奔夏国而去。青龙做事情,一向速战速决。 刚一离开青龙,白虎马上就换了身衣服。一下子从小厮变成了官二代了。 一身白色锦缎,上面用金丝缝制的一条下山猛虎栩栩如生。腰间是二方连续图案的带子。头上一根玉簪,些许碎发散落,显得有些逍遥,有些玩世不恭。 “唉,啧啧啧,大哥就不明白。这身才是我的装扮嘛。”白虎走进了飘香客栈。 这白虎一进门小二便扑过来了。 这身衣服可不是等闲之辈能够穿得了的。这老虎可是朝中大员才能够穿的。而白虎看上去也就是及冠不久的样子,能够这身装束,想必定是哪位大员之后。 “哎呦,大爷,来小店请上座。”小二挑选了飘香客栈二楼最好的座位。一边不停地擦着桌子,一边对白虎说。 擦桌子的那么多,可以一边擦桌子还能一面谄媚的就数这小二做的最像样。 “你们店里的招牌菜都给我来一份。”白虎叉腿而坐。 “得令嘞。”小二把抹布往肩膀上一搭,屁颠屁颠地跑了。 这小二找的这个地方还真是不错,是个看风景极好的地方。在这儿可以直接看到诺家的大院。 刚点完菜没多久,小二便倒蹬着腿把菜送了来。 “呦,你还真有效率啊。”白虎调侃道。 小二拿着抹布擦了一把汗说:“那是,客官,有事儿您吩咐。” 白虎差点就看不下去了,这是抹布吧,是擦桌子的那条吧,现在敢情又变成汗巾了…… 看这小二,一副马屁精模样,鞍前马后的忙活,白虎决定问问他城中有趣的事儿。 “小二,咱这云曦国最近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儿吗?我这出城一趟,刚回来还没多久。” “客官您问我算是问对人了。”小二自己搬过来了个长板凳,看样子好像是要开始长篇大论了。 “咱们这云曦国啊,近日来还真是有件大事儿。” “哦?!快与我说来。”白虎从小就愿意听说书的。这会儿碰上这个小二,有趣得很,有趣得很。 “咱云曦国以前不是有个大美女叫诺冉裳嘛,哎呦喂,那叫一个好看。长得跟画似的。” ps:明天将继续分解!~亲们,晚安啦!~ 第七十二章 寻人 飘香客栈虽然只有两层楼高却占地很广,够别家三四个小店的面积了。视线比较开阔,也算得上是云曦国的一家大店。问题就在于后厨房常常有些蟑螂之类的。若不是这个原因,飘香客栈早就名满云曦了。 “爷,您可知道这诺家千金有何与众不同之处?”小二说得眉飞凤舞的。 白虎倒是也配合,故意装作思考的模样说:“哦?有何不同?还不是能歌善舞,精通琴棋书画?” “哎呦喂,爷,要是这么说,您可真是out了。” 小二说着还竖起了大拇指:“咱诺家大小姐可是天生的仙女下凡。这出生的时候,额头可是戴着白莲花的。哪有谁家姑娘有她那般模样,你说,这要不是仙女是什么。” 白虎拿着杯子举在了半空。 按照这小二的说法,他口中的诺家大小姐定是前世是妖、魔、仙界中的一员。怎得托生了凡尘呢? “有趣有趣。”说着白虎撇给了小二一锭银子道,“继续说,说好了爷有赏!~” “得令嘞!~”小二愈加卖力了。 “这诺家小姐可谓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去个城隍庙上香都得多少个下人围着。那时候城里闹饥馑,诺家就天天放粮帮助难民,大小姐还亲自箪食壶浆,可真是菩萨心肠啊。可是前些日子被人掳走了。” 说道这,小二别提多伤心了。 “哦?怎得出了这岔子?”白虎问。 小二嘟囔着嘴说:“客官,这事儿还是别问的好。” 白虎又扔给小二一锭银子。 小二眼珠一转,靠近了白虎低声说道:“我告诉你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 “那是自然。”白虎说。 “那日欧阳小姐和诺府的一个叫烈的人订婚,大婚当日,诺小姐就失踪了。大伙儿现在都怀疑这是不是欧阳家的阴谋呢?!出去可别多说。” 小二说完,环视了一下四周。见没有人注意到他,便擦了擦桌子说:“客官,您先用着。我去下面帮忙。” “等等”白虎喊住了烈。 “客官,怎么了?”小二赶紧跑回来。那鞍前马后的劲儿,辛勤着呢!~ “你刚才说的那个人叫烈?”白虎问。 “对呀!~”小二把抹布往肩膀上一搭。 “他是干什么的?”白虎又问。 小二吐出一口气,“客官,您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您在我们小店吃出什么蟑螂了呢。我们可是百年老字号,绝对让您放心。那个烈吧,他爹是诺府管家。如果诺家大小姐继承家业,那么烈就会继承他爹的位子。一时半刻也说不清楚。” “那你刚才说的诺家小姐叫?”白虎问道。 “诺冉裳。” 正在这时,楼下传来了叫声:“小二,店小二呢?” “来嘞客官!~怎么着?”小二嗖的一声跑了下去。 “怎么着?你看看这是什么?你们的饭菜里面竟然有蟑螂?” …… 白虎喝干了一壶酒,在桌子上摆放好了足够的银子,倚着栏杆,纵身一跃,翩然飞下。 “烈,诺冉裳,欧阳家,有意思,有意思,哈哈哈哈哈!~”白虎一边想着一边向欧阳家走去。 一座城,一段回忆,一生心疼。 此时此刻,烈正走在云曦国的西侧,潋滟湖的方向。 传闻,当然烈是听他的老师(钱不换)传的。 他只是闻了而已。 在云曦国的西侧有一个湖名叫潋滟湖。湖水的颜色十分美丽,尤其是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那个湖也同样拥有着神秘的力量。 在湖水的岸边住着一户人家。 那家人姓独孤。在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是剑客出身。由于纵横江湖再无敌手,便隐居到此。独孤前辈之所以无敌于天下,就是因为他可以占卜到将来要发生的事情。当然他的剑法也实在是高超,故而著书《独孤九剑》。 从此之后,独孤前辈由一个武林人士变成了一位作家。并且于潋滟湖潜心研究著书之技巧篇。 独孤前辈不想让世人以为他之所以独步武林是因为他的预感,所以没有将独孤家的占卜术撰闻成册。虽然未写成著作,但是他的占卜术可是天下可闻的。独孤家世代相传。 上天赋予了独孤家这种异能,却也使得独孤家子嗣单薄,十代单传。他们世代用这潋滟湖的水,虽不能得长生,但也可以活到百岁。 因此,世人来到这潋滟湖定居的人也就变得多了起来。 可惜的是,似乎这个传说只对独孤一家生效。 烈前来只为求得冉裳的下落。冉裳如今生死未卜,究竟是被谁掳了去?这和这场婚姻有没有关系,到底是不是欧阳家的意思,一切都是未知。诺家财大业大,早就是大家都羡慕的对象。冉裳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烈曾经学过《四海游》看过《四方志》,可真正说到离开家里,这还是第一次。 前路漫漫,冉裳你又在哪里? 一路上,烈从云曦国走来,便拿着冉裳的画像四处询问。 “大婶,你有没有看到一个这么高的姑娘,额头带着朵莲花的?” “麻烦问一下,您有没有看到过这么高的一个姑娘,额头有朵白色的莲花的。” …… 一天,两天……十天…… 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没有”。 烈的心每次听到这两个字都像是要碎了似的。可是他不得不骨气勇气再多问一个人,再多问一次。 若是冉裳直接从云曦城的城东出去了还算是好找些。怕就怕谁将她绑了藏了起来。 现在最主要的是先确定生死。 烈已经跑死了两匹马了,但是他还是快马加鞭未下鞍。 “冉裳,你一定要活着,活着。等着我来接你。” 很多时候,我们能伤害的,也就只有那些关心我们的人。 谁为谁心伤,谁为谁心疼。 如果冉裳知道烈如此这般地找她,她还会走吗? 命运之所以是命运就是因为它的神秘。就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不期而遇,可以让我们在这一秒哭泣,下一秒开心地笑出来。 有那么一个人,闯进了我们的生活,然后便走进了我们的心。 第七十三章 烈的踪迹 去潋滟湖的路并不那么好走。日头很大,火辣辣地焦灼着大地。 “驾!~驾!~”鞭子抽打着马儿。 “咚!~”的一声,马倒在了地上。烈一个闪身,弹跳出去。马儿口吐白沫,几次抽动,终于合上了眼睛。第二匹汗血宝马也被烈跑死了。 并不是因为烈太过于沉重。几日几夜的这样跑,马儿实在是受不了了。 要到潋滟湖还需要翻过一座叫做横岭的山峰,炎炎红日即将西斜,可是烈只得孤身翻领。 “冉裳等我!~”烈孤身走进了那片山野森林。 横岭的草都有一人多高,野兽飞禽,毒蛇猛兽。 太阳下山得很快,入了夜,山里尤其的冷。最骇人的还是那冷风夹杂着水声。道路像是没有尽头。 “嘶!~”一根树枝划破了烈的脸颊。 草丛中出现了一双仿佛幽冥般的眼睛。草丛异动。 烈一边警惕着周围,一边继续赶路。在他的眼里,没有什么比赶路更重要。 突然地,一直白色的雪狼从丛林里窜了出来,冲着烈的脖子咬去。 烈一个反手,利剑未出便用剑鞘重击了雪狼的头部。 嗷嗷几声,便侧倒在了地面。 那雪狼本是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烈,可是烈现在实在是没有功夫理它。况且烈也并不想伤及无辜。便在它的头上又加上了一下子。雪狼昏了过去。 包裹里的食物快没了,烈有些筋疲力尽地跪在了地上,剑支撑着地面,只有那把剑能够支持他。 看着地面,烈的精神有些恍惚了。几天的赶路,实在是撑不住了。无奈之下,烈一个翻转,跃到了树杈上。这一夜恐怕就要在树上睡了。 虽然烈一直在赶路,但是对于一个魔来讲,想要赶上他并不是什么难事。 在很远的那一边,一朵云彩向烈的方向飘了过来。 云彩之上,并不是别人,正是正在追踪烈的白虎。 白虎化身为魔的时候,他的瞳孔就会变成猫科动物的样子,中间有一条细细长长的缝隙。嘴唇也逐渐变为了紫色。那么邪佞的模样实在是不适合去穿一身白衣服。 在横岭之下,白虎负手而立。 “这么迷的荆棘琳……一定会把衣服划破的。”白虎看着这片荆棘丛林十分上火。“总不好把这里放把火烧了吧,那个人还在里面呢。” 白虎看着这片让人头疼的丛林,决定去山的那一边等着烈出现。 太阳从东边露出了头,天边变得火红,而烈却一直昏睡到日上三竿。浑身酸痛,可是还要继续赶路。 渴了就喝蛇血,饿了就烤兔子。 那雪狼自从那日之后便总是神秘兮兮地跟着烈。 烈也不得不提高警惕。毕竟人不是狼,他不知道这匹狼到底想做什么。 “这匹狼是不是饿急眼了?吃了秤砣铁了心,非得让我把它杀了才算了事?”烈这样想过,也举了几次刀,最终还是没下去手。 山路十分的崎岖。这里鲜有人烟,能够有条路已经是上苍的恩赐了。烈的身上被划出了不知道多少个口子,终于看到了这条山路的尽头。 “出来了!~我出来了!~哈哈!~出来了!~”烈一向是干干净净的模样,可这些天却是胡须满面,衣衫破烂,浑身血痕。烈的嘴唇有些干裂,都已经发白了。声音虽然有些干哑却仍然能够听得出那种兴奋。烈走这条路是做好了死的决心的。若是找不到冉裳,他就陪着她死。 “兄台,”从烈的身后传来了一声话语。 烈回头,看到了一个紫色头发的男子。 由于转身太急,烈的身体一个摇晃,眼前的影子竟然模糊了。 总算是看到人了,看到人就安全了。心下一松,几日来积累的疲劳尽数袭上心头。烈累得倒在了地上。 白虎将眉毛抛了一下,说:“怎么,难道是吓得?我这么玉树临风,怎么会呢?现在明明是人形啊!~” 白虎单手便揽起了烈的腰,提于腰际,将烈带到了平原地区。 看样子,烈是受了风寒,疲劳过度。幸好不是什么大病。若是在成魔之前死了,这个罪名白虎可是担当不起的。 白虎就地生了团火,不管怎么说,这里的条件这已经是最好的能够御寒的方法了。白虎还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这场凡人的游戏,他还没有玩够。只要烈不死就行。 “呵,幸好我不是个凡人。赶这么几天路就这样了?真是脆弱。真搞不明白,要这个人能做什么。”白虎拿着烧火的棍子捅了捅昏迷中的烈。 一条雪白色的狼从山林中蹿了出来,离老远的望着他们这边。 白虎还真是被惊了一下。这狼走路倒是轻,不声不响的。 “这是他养的宠物?还挺忠心的,主子都这样了还跟着。”白虎道。 看来和烈相比,白虎更看重的却是那只雪狼。 白虎将刚考好的鸡撕下一块鸡腿丢给了它。 雪狼顿时和白虎产生了一种英雄相惜的感情。 无以为报地唔嗷了几声,把鸡腿叼了起来,一顿咀嚼,吞进肚子。估计是觉得比生的好吃,雪狼舔了舔爪子,向这边又靠近了点。 “唉,你跟着这样的主子,以后可有得忙了。你想不想变成魔试试?”白虎逗弄着那匹雪狼。 这动物只能变成妖…… 可这雪狼不知道啊,似乎颇为满意白虎对它说的话一般,不停地伸着舌头淌着口水。 雪狼心想:“你能再给我一块鸡吃吗?” 木柴架起的火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火光带着些许温度,烈慢慢地喘息着。 见烈还是不省人事,白虎又变幻出了一个披风覆在了他的身上。对于魔来说,这样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要是大哥看见我先找到这厮,一定会夸我的。哈哈!~”白虎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烤了另一只野鸡。 “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是个凡人,而且很凡,很凡。”白虎捏了捏烈的脸,“有什么不一样?还没我长得帅呢。大长老怎么就寻思找这个人了?” 魔懂得很多人不懂得的。可是也有很多人懂得的魔不懂。他并不懂为何大长老要利用烈。他更不明白烈心中的情感与冉裳心中的情感究竟是如何的。 魔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情爱,他不会明白人世间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不会明白人世间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不顾自己的性命只为搏其一笑;他不会明白人世间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魂绕梦牵。 在魔看来,一生只是生与死的游戏,如是而已。 第七十四章 城东 话分两头,青龙离开云曦国之后一路向东走去。白日里,青龙扮成商队的主雇,傍晚他就开始腾云搜索烈的踪迹。可这一路走来,从来都没有看到那个叫做烈的人的影子。 这找人可就像是大海捞针。 虽然青龙比白虎卖力,但是不得不说,白虎的方式比青龙这般单纯地寻找有用很多。虽然白虎总是偷懒,但是懒人也总是能找到一些能够偷懒并且还有效果的方法。 毕竟这是人的地界,不是魔界。 离开云曦国后,冉裳和苏玉就先在离城东不远的一家客栈开了两间房。苏玉本来是想开一间上房给冉裳的,可是冉裳说什么都没同意。大约是盘算着往后的日子还长,想省着点用。 冉裳进屋的时候,大伙儿看到这像是画里的似的人儿,都看呆了。冉裳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大抵上是习惯了。 客栈里,天造地设般的一对儿人进了门,可是却要了两间房。伙计不解,老板不解。 老板问:“这怎么小两口儿吵架了?” 苏玉笑得合不拢嘴吧。 冉裳转头问:“小两口儿是什么?” 苏玉咳了咳说:“恩……怎么你不知道吗?” “从来没挺烈说过这个词。” 苏玉想了想说:“恩,他就是称呼一下咱们两个而已,不用介意,不用介意。” 说罢便推着冉裳往楼上走。 回头还冲老板抛了个眼神。 这老板就懂了,“何止这还没结婚呢!~” 终于可以放心地歇息了,冉裳打开包袱想稍作整理。 离开家的时候本是带了许多衣物的,一件件如云绸,如锦绣。 冉裳刚进屋坐下,没一会儿工夫苏玉就敲了敲门进来了。 苏玉看着冉裳摆弄那些衣服,噗嗤地笑了出来:“诺小姐,你就想穿着这个行走江湖啊?” 冉裳反复摆弄了一下说:“怎么了?这些衣服都挺好看的啊!~” 苏玉笑着说:“你就没发现,咱们这往东走,一路来有多少人回头瞧你?” 苏玉说着撇给了冉裳一件布衣,说:“拿着,这个是趁着你昨晚儿睡觉的时候去定的。”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你要是穿着那身衣服啊,保不定什么时候遇上山贼就得把你给劫了。我可是很想保护你,但是我不能一下子对付那么多人。” 冉裳看着那身衣服,是一套男装。颜色素得很,褐色的,不带一点图案。 苏玉又看了看说:“不行不行,这头饰也不行,怎么能梳理得这般淑女呢。行走江湖可不如你在家里,要打扮得素气些才行。” 虽然不知道苏玉说的对不对,他总是没有坏心的。 屋子里的陈设甚为简单,一桌,一床而已。 窗子对着街道,能够听得到外面的叫卖声。 苏玉吃掉了一个果盘里面的水果说:“今天都累了,先歇歇吧。明天开始,我陪你浪迹江湖。” “你陪我?你为什么陪我?凭什么陪我?”冉裳问。 苏玉拿出怀里的那块玉佩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它是不会作假的。它带我找到了你一定有原因。我想看看那个原因。” 说完,他将玉佩揣回怀中。 “娘说这玉佩是我出生时候就带着的,是天命。我信命。”说完,苏玉出去合上了门。 冉裳住惯了奢华之地,还是第一次看看这寻常百姓是如何过活的。 推开南窗,有风自飘香。香者何处来,自然有杜康。 原来这屋子的对面竟然是一家小酒馆。 冉裳在窗边看着这外面的石井街道,人流攒动。 这是她曾经多么向往的自由啊,可是单单却了那个人在身边。 “烈,我终于自由了。” 那一天,一路劳顿,总算是好好地睡上了一觉。 木板床,很硬,可是诺冉裳实在是太累了,太累了。 在梦里,她都哭了出来。 睡醒的时候,还感觉得到泪痕。 “我能去哪里呢?”冉裳对自己说。 曾经羡慕天大地大,可如今,天大地大却让人如此害怕。 第二日的黎明来得很快,似乎是并不想让人们这样荒废了时日。雄鸡三鸣,人们纷纷开始忙活活计。 本是大伙儿忙活着的时间,却有一个人大清早地就在外头嚷嚷:“小二,再给我拿壶酒。” “酒鬼我见过,像你这么没品的酒鬼我还是第一次见。次次没酒都来我们家店,不给你你还不走。真是!~你看看,你在这儿多影响我们生意。就您往这儿一坐,别人都不敢来了。”小二捏着鼻子撇给了那老小子一壶酒。 只见窗外一个叫花子模样的人,衣衫褴褛,蓬发披肩,抱着酒壶醉倒在了大街上,还一身酒气。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小二是生可忍孰也忍不了了。走上去踢了一脚说:“哎呦喂,你这叫花子,还有文化了是不是?你有文化考个状元啊,在这儿来灵感了还。” 那人也懒得理他,开了酒坛便开始喝,喝多了便睡着了。 说是睡着了睡得也实在不是地方,竟然在这大道中间便睡着了。 小二实在是没办法,跟旁边卖猪肉的大婶说:“婶子,真不怕你笑话。谁要是能帮我弄走这个叫花子,我倒贴一吊钱我也乐意。” “哎呦,小二哥,你还真是抠门。要换做别人,恐怕会出一定银子嘞!~”卖猪肉的大婶儿说。 “那人真有趣。酒就有那么好喝吗?”冉裳一边看着外头,一边想。 只见这时,从客栈出了去,架起了那睡在地上烂醉的叫花子走回客栈。 冉裳急忙就想出去,可是自己还没有梳妆呢。 本是想穿自己的衣裳,眼睛却瞥见了那日苏玉递给她的那件粗布衣。 冉裳抚了一下,在屏风后换了衣裳。 虽然穿得是粗布衣,却还是衬着她的花容那般柔和。 “记得昨日苏玉说到过头发。要梳成什么样子好呢?”冉裳琢磨着。 第七十五章 女扮男装 对着镜子,竟然再也不必梳那细致的女儿发饰,一时间还真是不知道如何是好。 冉裳想了想,照着烈的样子,将发髻挽起,系上了一条与衣服同等褐色的庶人巾。看上去的确有些像是个俏丽的公子了。 “这样算是安全了吧。”冉裳整理了一下头发,学了学男孩子说话的样子,“咳咳!~兄台,幸会!~幸会!~” 对自己的装扮还算是满意,冉裳蹦蹦跳跳去找苏玉去了。 我原本以为苏玉是帮助了一个乞儿,谁能料那个人竟然闯进了我们平静的生活,并且在里面肆无忌惮地搅合。 苏玉的房间在我的隔壁,所以站在门外的时候,我刚好听到了里面的声响。 “我能帮你的就这么多了。也不指望着你回报什么,你不要露宿街头就好。”苏玉把他撇到了床上。然后找出了一套自己的衣服放在桌子上,说:“这屋子你就住着吧。” 苏玉本是没想把这屋子让给这叫花子的。可是他身上的味道实在是让人无法忍受,于是乎苏玉决定再寻间客栈。 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应该的,拔刀相助之后当然要赶紧离开事发现场,走为上策。 还未等我推门进去,小二就刷地一声冲进了屋子。“公子,我们小店做买卖不容易。您说您不可怜我们,我们可怎么是好啊?这您是好心让他住进来了,可这哪有客官愿意和这叫花子住一个客栈啊?!您看这都走了好几拨了。您这住店的钱,我换给您,您把他带走,把他带走啊!~” 苏玉掂量了一下子钱袋。 “呦,何止带着他可以到处白吃白喝了是吧?”苏玉调侃道。 我也跟着走了进去,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我说:“苏玉,莫非你在屋子里做酸菜了?” 小二哥噗嗤一笑,苏玉拿着刚才的钱袋照着他的后脑就是一下。 “客官,您唠着,我先出去了。这‘酸菜’可真够算的。客官,钱我找给您了,你可别忘了把他拖走啊!~”说完,小二哥赶紧跑了。 苏玉叉腿找了个凳子坐下,说:“你看到没有,床上躺着的‘酸菜’?” 不用说也知道,床上躺着的正是那个一身味道的叫花子。 “恩,我知道。我刚才看你把他抬上来的。还挺有爱心的嘛。”我走到窗前把窗户打开,实在是忍不了了。 “你以为我想啊?!当时一群人围着,我也跟着看热闹呗。”苏玉一副悔不当初的表情:“我嘴里就嘀咕了一句‘大冷的天怎么能露宿街头呢?’没想到,那酒馆小厮把我推了过去。这大伙儿都看着呢,还有哥们儿鼓掌的,没办法,我只得给他找个住所,就把他带上来了。” 我看了看那个人,还真是挺可怜的。 苏玉说:“别看了。长点教训吧,以后可不能乱说话,尤其是人多的地方。” “那现在怎么办啊?”我问。 本来这离家出走就没有安排什么行程,如今我们貌似是不得不快马加鞭地逃离事故现场了,这去向又让人发愁了。 “抓紧时间,在这叫花子醒过来之前,咱们俩得赶紧离开。”苏玉说话的当儿就开始收拾东西。 可是就在我还未走出这屋子的时候,那扇门突然就被关上了。 “两位恩人,这么急去哪儿啊?”那叫花子说的,绝对是那叫花子说的。 可是他既未张口,也未睁眼。那门是怎么关上的?那话是怎么说出来的? 我和苏玉都愣在了原地。 “别怕,这叫腹语。”苏玉尴尬地说:“估计是他做梦了,说梦话呢,用腹语说的。” 苏玉怕我害怕接着解释:“没什么大不了的。在江湖上有一种工夫就叫腹语。指的就是可以不张嘴用腹部发音。就是刚才他说的那种。娘说,‘这一个人要是语言懂多了,是不当地就会蹦出来几句。’估计是这叫花子练功练的,做梦都能弄两句腹语出来。” “那门是怎么关上的呢?”我问。 苏玉说:“管它怎么关上的,赶紧收拾东西撤吧。” 这时候,那叫花子突然就醒了。晃了晃脑袋,摇了摇酒壶,洒落一床尘土。这叫花子晃晃荡荡地站了起来,向他们二人作了一个揖。 “二位给我李某一个容身之所,虽是一时片刻,却也是一份大爱,李某不胜感激。” 苏玉敲了敲他,对我说:“别说,诺姑娘你看,他还真有那么点学问。” “见笑见笑。兄台,何故称这位小哥为姑娘啊?又或者这位姑娘为何扮作男儿装?”叫花子·李发问。 苏玉这时候才来得及打量我这一身男装,还真是飒爽英姿呢。 “这身衣服好多了,诺~兄~”苏玉故意地把那个兄字说得重了些。 那叫花子·李从醒过来下床那刻开始就一直盯着我的脸看,看的我真是想揍他。 叫花子·李打量了半天之后终于开口说:“姑娘,哦不,兄台,你额头上的是朵莲花?” 我抚了抚额头,“恩。” 叫花子·李又问:“天生的?” 我回答:“不是,刚才闲着没事儿画上去的。” 叫花子·李吐了口气说:“那就好,那就好。我还以为是天生额头便带着这朵莲花的。” 苏玉说:“这身衣服你先换上吧,回头叫小二打个水,你也洗个澡。这一屋子的酸菜味儿,你是不是掉过酸菜缸?” 叫花子·李这时候才把视线转开道:“兄台,此言差矣。”说罢,叫花子·李从衣服里扯出来了两颗酸菜。“前两天攒钱买的,没舍得吃。” 叫花子·李说:“既然你救了我,我一定要还给你这个人情的。” “呵呵,这位仁兄,你还没醒酒呢吧。你是这个叫花子能帮到我吗?你能帮我什么啊?”苏玉问。 叫花子·李笑而应曰:“你要是这么说,只能说明你和他们一样的肤浅!~谁告诉你我是叫花子?我只是喜欢穿便服而已。” “哦?那你的正装是什么样子的呢?”苏玉挑衅般地叨咕着。 第七十六章 苏玉受伤 这小叫花子笑而不应,却泯了口酒喝。“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虽说是个乞儿,但是很明显他很有文化,并且信五行。叫花子·李掐指一算,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看来时候差不多了。” 我和苏玉都一脸疑惑,完全摸不到头脑。 那乞儿说:“哈哈,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 然后我和苏玉愣在原地,这叫花子仰天大笑着走出门,只留给我们一个背影,还说了句:“有一天,你一定会上蜀山,记得找一个叫做道淳的。” 苏玉一脸疑惑地问我:“他不是说他姓李吗?” 我耸了耸肩。 既然这儿告一段落,我和苏玉决定赶紧拿着刚才小二求着苏玉收下的银子逃跑。这若是跑晚了,小二把钱再给要回去也说不定啊!~ 我跟着苏玉跑下楼梯,两人有说有笑地时候,却出了点插曲。 刚走到门口,又遇到了一个怪人。 这回不是因为苏玉,是我撞到了那个人身上。 那人身材高挑,持重却不魁梧,一袭青衫,眼高于手。由于他眼睛抬得太高了,所以根本没看到我。 而我正是和苏玉闹,没有看到他。 我撞到了他,或者说他撞到了我。总之,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那人倒是稳如泰山,岿然不动。我可就被弹出去了,差点就磕到了客栈一楼四方桌的桌角。苏玉眼疾手快,迅速地把包裹丢下接住了我。也为我挡了一下。 那青衫男子这才看到了我,说:“姑娘,没事儿吧。在下无意冒犯,请见谅。” 看上去倒像是个受过教育的主儿,可是…… 苏玉把我扶起来,我抬头正好与他四目相对。只见他一阵诧异,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我拽了拽苏玉。 苏玉走过来挡在了前面说:“兄台,不知道您在看什么呢?” 那青衫男子的视线却未离开我的眼睛。“你是……?怎么会呢?!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那青衫男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欲将我拉到外面。苏玉虽未将宝剑拔出鞘,但是已然横亘在了我们中间。 青衫男子回头,一掌打在了苏玉的肩上。苏玉来不及反应,直飞向墙壁,被震开了老远。 那青衫男子眼睛迷城了一道缝隙,愤愤地说:“我若是想做什么,就凭你能拦住吗?” 苏玉的肩膀上一点伤痕都没有,但是却喷出了一口鲜血。想不到那青衫男子的内力竟然如此深厚。苏玉吃痛地捂着肩膀。 小店里这下子可是热闹了,像是炸开了锅。大家围成了一个环形,对着我们三个猜测起来。 “哎呦喂,怎么都打吐血了?”小二一副不得了的样子。 一位剑客模样的人啧了啧舌,“这内力,我若是再学三十年能有这番成就我也认了。” 一位大婶儿叫到:“哎呦,这不是三角恋情嘛。世风日下了呦!~” 这看热闹是看热闹。热闹过了也就罢了。倒是真的没有一个出手的。大伙儿这可是嫌这里不够乱啊。 “你怎么随便打人啊?”我往回拽着胳膊,可是我哪里能拗得过他? 那青衫男子,手下一用力,扣住了我的腕子,就差点把我拎出去了。 “怎么,你是人不是妖?”那青衫男子突然地又松开了手。 “你这人,好生奇怪?哪儿有妖啊?光天化日的。”我的手臂已然被捏出了一个五指的手印。 “这人下手可真狠。”苏玉不知道从哪个角落终于爬了起来,站到了我旁边。 这时候我突然觉得多亏着苏玉跟来了,要不然可怎么办是好。 青衫男子表情疑惑,甩了甩头,作揖赔礼道,“姑娘,真是抱歉。在下还以为是一位故人,刚才实属误会。” “误会?误会你就能打人了啊?”苏玉咬牙说道。 那青衫男子说:“要不然怎么办呢?”说罢从口袋里拿出了三十两银子放在了桌子上,“这个算是医药费,找个郎中瞧瞧去吧。” 然后便堂而皇之地从我和苏玉中间走过,大步流星地进了客栈。 苏玉虽然还是挺生气地,但是并没有计较。当然,我了解那是因为桌子上的钱。 “仗着自己武功好就欺负人,什么人哪!~早晚有一天,我会比他更厉害的。”苏玉擦了擦血,将桌子上的钱放进口袋。 我看着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这次来云曦国,苏玉也只是诺然家来的一个镖师。他负责的也只是那些粮草的安全。算是爹为这些粮草付了一笔比较保险的账。满地饿殍,有镖局担着,粮食就算是安全了。想必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 “没事儿,”苏玉擦了擦嘴角的血渍说:“走江湖的,走山走水,哪有不受伤的啊?!过两天就好了。” “这就是老百姓过的日子吗?”我问。 “说什么傻话,老百姓还过不上这样的日子呢!~你看看那满城了饿殍便知道了。” 我扶着苏玉走了出去。 去夏国的路就在眼前,东面是异域的夏国,西面是我的家乡。天边织锦似的云彩一如往常的模样。这是我第一次选择自己的路。没有烈在,我很害怕。若是刚才有烈在,我早就在他的怀里哭鼻子了。可是没有他,我只能自己应对。 还未走远,却是想家了。 苏玉陪我出来已经几日了,可家里根本就没有人找他。诺然开始也是打听了一下家里的仆人,可是任凭谁都说没看见。诺然找了一个晌午便放弃了。 “这镖师是保镖的,没听说这雇主还得去找镖师。这档子买卖,回去就说镖师没完成合同,不亏。搞不好苏总镖头还能把钱原数奉还回来呢!~”诺然这么想着,“不回来也好,比回来的好。” 诺然往天上丢了个石子,说:“又是笔好买卖,不亏!~爹总得夸我吧!~” 诺然是商人的儿子,自然也是个商人。而利字当头便是商人的本性,江山可以改,本性却难移。不管怎么说,那时候他还是比较像个人,离商字还远一些。 ps:时间打磨着我们,飞在天上或游走在水中。天上的学会了利用风,而水里的学会了拨开水。 第七十七章 魔珠 三天三夜以后,烈终于醒了。 睡着的时候三天三夜还真不是什么事儿,但是这醒着的人等的可是肝肠寸断啊。 白虎等得都要吐血了。多少次都拿着刀下了杀念说:“烈啊,你要是再不醒你就别醒了。” 烈当然是处在昏迷中。 这白虎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等这么久。实在是忍不了了,他就开始和那匹雪狼唠嗑。时间一长,他们俩还真沟通出了点名堂。 “我跟你说,这小子你给我看好了,你要是敢淌口水把他给吃了,我就把你给炖了。毛都不留!~听没听见?”白虎又拿着这把刀吓唬那匹雪狼。 雪狼冲着他卡巴卡巴眼睛。 “你别看我现在拿着刀吓唬他,那是因为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想吃他,不像你。” 雪狼十分愤恨地冲着白虎呲了呲牙。白虎一脚就踢到了它的腰上。顿时,雪狼就变成了无辜的模样,呜呜地叫了两声。 “你别看我长得斯文就以为我斯文了。我那是伪装,伪装懂吗?爷可是厉害着呢。当然没有我大哥厉害,你要是敢跟我大哥呲牙,他保证能把你嘴给撕了。所以说,碰上我还是很幸运滴。”白虎把刀放在火上烤了烤,吓得雪狼大气儿都不敢喘。 “你这一道上都跟着他,随时准备开餐是不是?” 雪狼再次装作无辜的模样摇头。 白虎打了一下雪狼的脑袋说:“摇什么头你摇头。我连你口水我的看着了。从那边过来这一路上都有。我可跟你说,这人你以后都给我看着,保护好了。以后你的命可就和他的联系在一起了啊!~我白虎绝无虚言。” 迫近黄昏,山里的万物都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晚来西风,惊起雀儿一片。几声鸟叫之后,传来了狼的嚎叫声。 辽远的不知归处的一声嚎叫,隐隐地让人心中发麻。雪狼听到了这声嚎叫之后,本能的就想要回应。刚发出“唔”的一声,就被白虎丢过来的一直木棍打昏了。 这年头,做匹狼都不容易。 整个一个山头,只有这里有些火光可以温暖人心。 白虎这么多年都是提着脑袋过的。这人界哪有什么可以吓到他呢,他曾经过的日子不知比这恐怖多少。 魔虽说是厉害,但也只有魔才知道这条路上的艰辛。 篝火噼啪噼啪作响。两人一狼,月空朗朗。 白虎双手合十,他周身的二尺处出现了微弱的紫色光华,光芒逐渐扩大,良久,在他的手掌中出现了一粒魔珠。这东西虽然并不能增长多少魔的法力,却可以让凡人有一颗魔心。 入魔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要他有了一颗魔才有的心,那么他成魔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虽然他没有让烈立刻成魔,但是将魔珠放入烈的体内,也算是成功了一步。青龙也定会夸奖他的。 白虎手中的魔珠色泽玄青,散发着似有若无的气息。白虎将其喂入了烈的空中。下颚骨一推,便顺了进去。 夜深人静三更天,白虎也都睡着了。烈却是醒了过来。他做了好长好长的一个梦。梦里他找到了诺冉裳,就在家中。梧桐杏树底下,冉裳正看着书。烈飞快地跑了过去,这简直就成了他最快乐的时刻,他抱起了冉裳,在院子中旋转。 梦着梦着就心痛了,痛着痛着就醒了。 醒来他依然是满身伤痕,躺在那横岭的山脚下。 本是一口气撑过来的,这一歇反倒是觉得浑身都在痛。还好身体痛了,心就不那么痛了。 烈看了看天边的月亮,不知道冉裳此时会不会在那个屋顶以同样的姿势看着天空。 烈的眼神中有一丝紫色滑过,而他浑然不知。看着身边躺着一个熟睡的人和一匹欠揍的狼,烈不自觉地移了移睡的地方,让白虎和狼挨着去了。 第二天清早,烈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头脑袋如同石块大小的雪狼正在他头上看着他,并淌着口水。 烈一个闪身便翻滚到了旁侧,身子一挺便赶紧立了起来。 “呦,你醒了啊!~”白虎拨弄着柴火。 “兄台是在下的救命恩人,请受在下一拜。”烈单膝跪地给白虎行了一礼。 白虎放下手中的烧火棍,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过来,扶起了烈:“兄弟,你这可就折煞我了。这路见不平还得拔刀相助不是?我从此地经过,看见你浑身是伤,总不能把你丢在那啊。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以前先生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今日得见兄台才知世事本就如此。只可惜小弟没有什么能够赠与兄长的。此恩此情还真是无以为报了。”烈遗憾地捶了捶腿。 白虎心下一想,这也挺有趣。便说道:“倒也不是无以为报。我要去找一个人,只是孤身前往还是不托底的。若是兄弟你肯给我这个薄面,便随我一同去吧。” 白虎想:“这也好,这也甚好。不仅可以带着这小子去找大哥,还可以好好地玩几天。最主要的是他现在吃了魔珠,又心甘情愿地随我前去,省了麻烦。” 这还真是让烈为难了。本来就是要出来寻人的,这人未寻到如何抽身?就算是寻到了,他也不打算再让她离开了。 “这……兄长有所不知。小弟此次出来乃是特地出来寻人的。家中主母有命,这是理;我心所想,这是情。于情于理我都必须找到她。”烈说,“我此次乃是去寻找一位高人。他精通卦象,定可以帮我找到她的。不如兄长也随我一同去,若是能找到此人,你找人也会省很多力气的。” 白虎想想,也不急于这一时了。“兄弟这话说得好啊,这天底下找人就犹如大海捞针,实在是无从下手。这天下可是这有此等奇人?” “当然,兄长乃是在下的救命恩人,我岂会哄骗你呢?!此人的占卜术天下无双。若是能够请他帮忙,这找个人也就方便多了。他不仅能够算出此人的方位,还能算出怎么找,去哪儿找。只是此人的脾气也的确是古怪。在下也只是听个大概,究竟是何许人还要亲见了才能够知晓。此番前来,我就是要拜访他的。”烈言辞恳切地说。 前方还有许多事情等着烈,而他还并不知情。 第七十八章 百越镇 白虎早就有了引烈入瓮之心,到了口中的肉怎么可能吐出来呢。白虎表面连连称是,可心中一直在想如何才能与青龙接上头。毕竟这玩也是打着公事的名堂,总不能拖太久。就算是玩也得靠谱些的。于是,白虎与烈决定即日启程。 烈刚要走,突发发现什么东西压着他的鞋子。烈低头一看,一坨毛茸茸的雪狼正把脚放在了他的鞋子上面。 烈刚将刀拔开一半,白虎又将他的刀推了回去。 “兄弟莫惊,这狼只是打算跟着你罢了。”白虎说。 “它……跟着我干嘛吗?”烈惊恐状。 这原因嘛,白虎也还真是没想。本来就打算让这匹狼帮衬着点的,烈是魔界大长老要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他得活着。就当是让这狼做他的护卫之类的,关键时刻还是可以起一些作用的。毕竟这是人界,没那么多的妖魔。 “那个……它……恩,它离家出走了。” 烈差点没喷出来,“就它,离家出走?!” 白虎胡乱地应了句,“就是的,一匹狼崽子还学人家离家出走!~”说罢还踢了那雪狼一脚。 雪狼啊,何其无辜。 雪狼似乎听懂了白虎的意思,回头看了两眼它的家乡横岭,唔嗷地叹息着。 顿时,一切苍凉了些。有种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之感。若是雪狼也会唱歌,此时一定会听到一股莫名的苍凉之曲。雪狼这可是初次踏入江湖,刚想唱唱肉味,结果就遇到了白虎和烈。一个幼小的生命呦!~一颗脆弱的小心灵呦!~ 烈点了点头。 “那它离家出走了,怎么办啊?”烈用剑鞘拨弄开了腻在他脚边的雪狼。 白虎说:“看你也是个有慈悲心的主儿,还能怎么办啊,带着吧。” 还没等烈反驳,白虎收拾了一下东西,转身就跑了。 “哎,兄长等我。你还未告诉我你的姓名呢!~”烈赶紧跟上。 那雪狼更不用说了,也紧随其后。 白虎故意控制了速度,让烈跟上。而烈也是练过的,没那么容易跟丢。 两人跑出了好远才开始放慢脚步向西面走去。 白山黑水之间,两人一狼渐行渐远。有湖名曰潋滟,湖边住着活神仙,能卜天地变化,能窥四海云边;有道人姓氏独孤,自古江湖归隐处,掐指一算,便知是有是无。 另一面,前去夏国的驰道上,往来商客居多。来往商队,运送物资,你来我往,络绎不绝。有些半掩面纱,有些头戴布巾,有些头戴皮帽、毡帽……其中以男子居多。当然,往来的也有些歌姬。 虽说是一条繁荣的道路,可是这路上的女子还真是鲜少能看到。 对于女人而言,要主内,要持家,更是要守住家业。凡是体面人家,哪里有让妻子舟车劳顿的道理呢?! 大老远见着两个男子并肩而行。其中一个肩膀受伤被另外一个人架着往前面走。何时见过一个女子这么执拗。这是在逃避什么,又能逃到哪儿去? “怎么样,让你扮男装就对了吧。大家闺秀可是没有在这儿转悠的。像你们啊,还是适合扑蝶啊,养个狗狗啊,弹弹琵琶啊,做作女工啊……”苏玉嘀咕着。 “喂,我可是好心帮你!~”说着,冉裳在苏玉的伤口上戳了一下。 “哎呦,疼!~” “知道本侠女的厉害了吧,看你还敢说我不能闯荡江湖?!” 苏玉赶紧做抱拳状,“佩服,佩服。” 说完,呲牙咧嘴地扶住了伤处。 去夏国要路经一个叫做百越镇的地方,传闻这个城镇是最为和平的一个城镇。往来皆商户,利字当头,无利不为。所以这城镇里面的一切都可以用金钱来化解。这一点有好处,就是使得城镇富庶。这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让大家唯利是图,人性淡漠。 说是个镇子,可看那排场可真是所谓的朱户大城了。只有……只有城门茅草的,城墙还是泥土堆的。 “苏玉,你看那里啊,好奇怪。怎么这里面都那么气派,城墙却一碰直掉渣呢?”说着诺冉裳轻而易举地弄了一块墙上的泥土。 还没等冉裳说下句,苏玉就拍了一下脑门,说:“这下可完了。你不知道这地方,唉也怪我没提醒你。” “怎么了?”冉裳问。 还未等苏玉开口,就听如同鸟叫一般地怪声从身后传出。那声线还真是又细有尖,听上去还觉得是有些跑音的:“大胆?!你们……你们竟敢破坏我们百越镇的公物。啊?!你们这些小贼,真是不得了了。” 只见一个五短身材,满脸横肉,穿着金缕绿锦,头戴四方小毡帽的一个貌似地主头头的人指着他们走了出来。指着他们的那根手指上还带着一个鸽子嘴大的一块红宝石。 “大胆,大胆,真是大胆。你们这是……”那人想了想,继续说:“你们这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来人啊,给我抓起来。” “啊?!”冉裳张大了嘴,十分诧异。 “啊,什么啊?!我就是人证,你手里的赃物就是物证。人证物证聚在,你还想抵赖?给我拿下!~”这厮急的就差点蹦起来了。说完这些话,累得喘了两口气。身上的肥肉随之颤抖。 “来人,来人给我来人!~”这个地主头头跳叫着说,“快拿下。” 随着他的口令,士兵从城内冲了出来。将诺冉裳他们团团围住。 苏玉说:“还愣着干什么,跑啊!~” 苏玉抓起了冉裳的手就要跑。冉裳顺手扔了刚才的那块泥土。 地主头头叫到:“还想破坏证物。快拿下,快拿下。” 在苏玉和诺冉裳跑出去之前,他们便被那群士兵围了起来。几十只矛冲着他们两个。 那地主在圈外说:“给我带堂上来,我要亲自审问。” 第七十九章 被关 这似鸦叫的声音刚刚落地,一群官兵便冲了上来将诺冉裳和苏玉五花大绑。看着这架势,十分熟练。大抵上这动作已经上演过多少次了。 “等等,都给我等等。你,过来。”地主头头用手指点了点队长。 那队长赶紧跑了过去。 这地主头头对那位队长说:“你蹲下,你蹲下。” 诺冉裳和苏玉实在是没憋住,乐了出来。 “不许笑!~都给我严肃着!~”那地主头头用咆哮声吼道。这声音却更像是乌鸦的鸣叫了。 原来这地主头头的身高才及队长的腰。 队长蹲下后,地主头头用手抽了一下他的脑袋,切切私语说:“一会儿留下一个。老规矩!~” 队长表示了解。 这百越镇的老规矩是什么呢? 绑人的时候都留一个最有话语权的。这样这个人才可以去外面凑钱赎人。 队长问:“头儿,这次一共就两个人,您看留哪个?” 地主头头说:“把那个抠墙的小子带走!~留下那个聪明点的。” 队长说:“那要是那个聪明点的跑了呢?” 地主头头又抽了他一下说:“笨啊,他要跑刚才就能跑。要不是拽着那个小子,他早就逃走了。就留下他就行。” 队长示意手下带走诺冉裳。一挥手,诺冉裳便被他们扛了起来,扛进了百越镇。 “哎,你们抬我干嘛啊!~把我放下来,放下来。”诺冉裳拼命地喊道。 苏玉也跟着喊道:“喂,你们放开她。要抓抓我,放开她!~” 地主头头摸了摸八字小胡须想到:“又是笔买卖,果然没抓错。他定会来赎人的。” 地主头头一招手,“走!~” 士兵齐齐退回了镇内,地主头头迈着四方步也走了回去。 留下被缠成柱子的苏玉一个人在原地又跳又喊。 茅草门被关上之后,苏玉大喘了口气说:“哎呀,可是累死我了!~” 然后向刚刚有行人的地方蹦了过去,总得先找人把绳子解开再从长计议。 诺冉裳被带进了城。 那座城怎样用语言形容呢?简直就是天上人间。道路两侧有高高架出的舞台,装饰得色彩斑斓。莺莺燕燕的舞伶当众献舞,各种乐器交错出了一串串美妙的音符。金碧辉煌的建筑,彰显着这里的底蕴。唯独这道路歪歪扭扭,崎岖不平,与整个城市并不搭调。大概是和城门一个道理。镇上的人都各扫门前雪。 异域的建筑与云曦国不同,屋顶不用瓦片铺盖,并且呈现出圆锥形。每家的屋顶都有一个雕像,大多数雕刻的都是他们家族的先祖或者是屋主本人。 “嘭!~”的一声,冉裳被丢进了监牢里。 “喂,你们倒是给我松绑啊!~”冉裳大喊着。 这不是开玩笑嘛,不但是被丢到了大牢里,还被捆绑着。冉裳的脸还亲密接触着大地,这也实在是太壮烈了。 那位身材五短却满身横肉的地主头头吆喝着说:“给她松绑!~把门儿一会儿都给我锁好,看严实了。只许进不许出。” 门口的守卫答道:“是!~大人。” 那侍卫用弯刀割开了冉裳身后的绳子。冉裳这才得以解脱出来。当下揉了揉被绑疼的手脚。 门被关上了。整个屋子里只有一半能够透进些许的阳光。地面是用茅草铺成的。屋子的角落还有蜘蛛结成的网。 “姑娘你的帽子掉了。”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有些喑哑,大约是好久没开口说话了。 “姑娘?兄弟你看错了吧?!”冉裳赶紧低头拾起帽子,头发却在低头的顺便散落。 那个人没有再开口。 冉裳没有想到刚才那蜘蛛网下面还真坐着一个人。不知道那个人是有多懒,上面都结网了,还可以坐在下面稳如泰山。 屋子里面的光线并不足以看清那个人的脸。冉裳靠着墙找了一处坐了下来。惊慌又能有什么用呢,但愿苏玉能够找到解救的方法,又或者他能够找到烈。烈一定有方法救她的。 “云也俏,花也笑,春来三月花开早。旧识燕雀入朱户,新来雄鸡包春晓。”冉裳哼着云曦国的童瑶。 这是母亲教给她的第一支曲子,歌声委婉,如细细的流水潺潺。可惜的是没有乐器与其相配合,但这声音依然让人想起了家乡。 黑暗中的那个人听到了冉裳的这首曲子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在草堆中开始找些什么。这时候冉裳才看得到他的侧脸,脸上都是灰,根本就看不清五官。这人是在这里关了多久了? 这人拿起一写干草后找到了一把古筝。然后,他兴冲冲地吹了吹灰,盘腿坐下,开始调试琴音。 不一会儿的工夫,这琴便可以用了。 指尖触摸琴弦的瞬间,一个个音符便跳跃而出。一如方才冉裳所唱的歌曲。这人越是弹越是起劲儿。先是弹了一遍,然后就加了许多辅助的音节,使得整首歌更加悠扬。半天的工夫,竟然弹奏出了一首完整的舞曲。 诺冉裳在一旁看得都呆住了。 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精通音律的人呢。冉裳这琴棋书画当中还真的没有研习琴技。那时候整天争着吵着要学功夫,便是在这练习琴声的时候偷了懒。冉裳还一直觉得这琴技没有什么用处,只是取悦人的。没想到今日算是开了眼了。顿时那个披头散发的男子周围出现了光圈。 一曲弹罢,声音渐弱,进入尾声。可人的魂儿还真是被这首歌给勾走了。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姑娘天生的好嗓子,不知这首歌可是姑娘所做?”那人问道。 半晌,冉裳才回过来神。 “你问我?” “姑娘说笑了,这屋子里就两个人。” “这首歌是我娘教我的!~一首童谣而已。”冉裳解释道。 “那你娘很有天赋。这曲调若是再多添加几个乐器便完美了。至少再多一个箫声、一个小鼓。” 那人正说到行头上,冉裳又补充了一句:“但是我们国家人人都会这个歌啊,古时候就流传下来的。” 那人的话语戛然而止,谈话就如此这般卡在这里了…… 第八十章 认钱不认人 苏玉一个人逃出了百越镇的追捕(这个是江湖流传的说法)。实际上,百越镇的士兵根本就没抓苏玉,只是把他绑了起来。说白点可以理解为没瞧上眼儿。总之,苏玉是逃出生天了。 “哎,大婶儿,快点帮我解开。”苏玉碰到了远处集市上,找了个卖猪肉的大婶。 大婶大刀一挥,便把那绳子切开了。“小伙子怎么着,被百越的人绑了?” 苏玉呵呵一笑,算是应付了事儿。 可这苏玉是何许人也啊。他父亲可是南国最好的镖师,号称南国第一镖。他自然也是跟随父亲闯荡多年的。这点江湖经验还是有的。这镇长既然没有抓他,那定是要让他去做点什么的。至于做什么嘛,这百越镇的唯利是图可是出了名儿的,凡事都只与一个“钱”字有关。 “大婶儿,您在这时间久,从他们这里赎一个人要多少钱啊?”苏玉问道。 那卖猪肉的大婶儿果然是个行家,这马上就搬了个板凳,用围裙擦了擦手上的油渍,把刀往肉上一扎,说:“问我就算是问对了。我可是这条街上的猪肉西施。这来来往往的人啊,多少都愿意找我说说话。” 大婶继续道:“要说这百越镇啊,可是经常抓了的。抓了人就问人家家里要钱。当然话不能说这么明白,但是多少就那么个意思吧。一般啊这价钱可得按照这人所犯事件大小而定。不知道你朋友出了什么事儿了啊?” 苏玉也找了个板凳坐下,说:“不瞒您说,我朋友碰了一下那墙皮。结果城墙的皮掉了。就这么点事儿。” “年轻人,还点事儿呢?这事儿可是不小啊!~那可是古董,是文物。就那墙皮,多少年了,哪有人敢去碰啊?!这恐怕至少这个数。”大婶一笔划。 “二百两?!”苏玉诧异地喊。“打劫啊!?” 大婶说:“这都是少算的了。你可别说这是我告诉你的啊!~到那一定要亲自交给大老爷才行。可别拖人,这事儿得自己办才好!~” “那谢过婶子了!~我先去筹钱,这救人十万火急啊。”说罢,苏玉鞠躬辞别。 “年轻人,快去吧。记得和百越人交易之前可得先都达成双方共识啊。他们可是认钱不认人的!~”大婶嘱咐,道:“快去吧,早去早救人。” 苏玉一路往回跑去。 从这里到南国实在是来不及了,苏玉打算先去城内看看情况如何。若是大家都把这茬子忘记了,事儿倒是也好办。 这话说从诺府离开的时候倒是蛮轻松自在的。可是如今说起要回去便是让苏玉极为头疼。想必诺府的一番问询总是免不了的了。再者这诺姑娘到底是想回去还是不想回去还没有个说法。话想不说漏了,难啊!~ 本是应该八百里加急往回赶的。可苏玉早就听说过这个叫做百越镇的地方,要财但是绝对不会伤及性命。苏玉便随便地在卖马的手中买了一匹普通等级的马,边走边想。 还好出来也就是几天的光景,而且他们也并没有着急赶路,距离云曦国并不是太远。苏玉虽然并没有骑说什么宝马但是马不停蹄地赶路,五天后到达了云曦国的城门外。 果然不出苏玉所料,进入云曦国的商旅都排着蛇形队伍等着进城。 一看便知,城门口贴着诺冉裳的画像。卫兵手中拿着画像对所来往女子一一盘查。 这别的都可以作假,只有诺冉裳额头那雪莲实在是无法掩饰的。若是冉裳经过此地,只怕是再怎样乔装打扮一样会被认出来。 苏玉庆幸的是,这上面只有诺冉裳的画像,看来诺家并没有寻他的意思。明显被忽略了。 苏玉下马走进了商队之中。 这往来者似乎再没有饥馑之辈了。与他们离开时大不相同。苏玉拉过来了一个排在他后面的仁兄说:“老兄,我前阵子来过云曦国,可我记得当时这饿殍到处都是啊,怎么今日一个都没有呢?” 那人戴着一顶小布帽,身上粗布麻衣,看上去像是个本分人。本是看上去像是不多话的样子,被苏玉这么一问,可算是打开了话匣子了。“哎呀,这你都不知道?前阵子这闹饥荒,大家都饿着呢。这人要是饿了吧,总得想办法填饱肚子。于是啊,这饥民就抢了几家大户。这总算是把钱分了,把这时期给度过去了。” 苏玉一听,急的一身冷汗。这该不是诺家也在名列之内吧?!“那什么,仁兄,你说这几家大户都有那几家啊?” 那小布帽男子挠了挠头做思索状,说:“恩,如果没记错的话,有一家姓欧阳的,一家姓齐的,剩下的就不记得了。” “这欧阳家可是名门大户啊,您可莫要吹嘘,哪个敢动他们欧阳家的东西啊?!”苏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小布帽男子说:“这位小哥,你可是不知道。那天啊简直就是暴乱。饥民一拥而上,前仆后继的。这拦能拦住几个啊?” 苏玉更是心头一紧。这欧阳家都未能幸免,恐怕情况堪忧了。“那不知这诺家?” 小布帽男子一听这乐了,“小哥儿,你说什么呢。虽说是饥民也不是那些忘恩负义之辈。这最煎熬的时候,可都是诺家开仓放粮。他们这些个饥民啊,若是没有诺家,怕是早就挺不了了。这城里发生这么大的事儿啊,还真就是诺家一家安然无恙。这么好的人家,谁能对他们动歪心啊,老百姓啊,感谢着呢!~” 苏玉呼出了一口长气,这悬在半空中的心总算是着地了。倒不是怕收不回这押镖的钱,只是这诺家还是有着善心的,况且那里是冉裳的家啊!~没事儿就好,平安就好!~ 看这架势,百姓是对诺家感恩戴德的。虽然此次诺家为救济灾民花销极大,但总算是值得了。 “看了诺家这次是做对了。诺家主母还真就是个女中诸葛,怕是早就算好了这一步了。早些日子里,那些富庶公子都囤积粮食,唯有诺家开仓济世。这才有了今天的这些福报啊!~”苏玉这样想着,越发地敬佩诺冉裳的母亲了。 第八十一章 进城 苏玉跟着这条长龙般的队伍走进了云曦国。城内依旧什么都没有改变,该叫卖的叫卖,该卖艺的卖艺,该招揽英雄的招揽英雄,该招呼客官的招呼客官。 苏玉牵着马走到了诺家大门跟前,进去是一定要进去的可是该怎么说呢?这正在犹豫,就遇到了正要出门的阿忠。 “唉,你……你是前日来押送粮食的苏镖师,哎呀,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呢?!怎么忙完了?”阿忠上前各种问候。 “啊?!忙?!对,忙。这阵子特别忙。这不忙完了就回来找诺大公子了。”苏玉顺着阿忠的话头就往下捋,总算是对上了,不至于说得漏洞太大。 “那苏镖师,快里头请吧!~但是我就不能送您进去了,这不,手头正好有事,您也别外道,里头走着!~”阿忠躬了躬身子,算是打过招呼,礼数到了,便是急着去办事了。 还真别说,阿忠可真是个好管家,不仅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这就连诺家的生计账簿也跟着操心。这只要是主子急的,他一准儿比主子还急。 苏玉也不含糊,把马匹给了小厮之后便径直地去找诺然。虽是离开半月,但是诺然的住所他还是了然于胸的。 一路上,苏玉遇到几个丫鬟、家仆。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并没有太留心苏玉离开的事情。大抵上本就是和诺府无关的人,虽说是大少爷带回来的,但是毕竟只是个客人,谁也没多做问询。来者是客,总是不能让客人觉得诺府太过八卦。既然是大少爷的人,自然一切都是大少爷担待着。 铛!铛!铛!~ 苏玉敲了敲诺然的房门。 “进!~”屋里面的人说。 苏玉推开门的时候,刚好诺然在画着诺冉裳的画像。 苏玉躬身一礼,“诺兄!~” “呦!~你回来了啊!~我这还以为你走了呢。怎么着,有事情?”诺然本来还以为可以打捞一笔,这买卖本来是十拿九稳了,怎么着苏玉就回来了。 “诺兄的丹青越发地熟练了!~这女子是冉裳姑娘吧!~”苏玉岔开话题。总是不好一回来就提钱的事儿的吧…… 诺然应付了句:“恩,画的我妹子。” 诺然此刻是真心不想与苏玉多做交谈。光是看他回来就够闹心的了。 苏玉说:“我此次前来正与令妹有关。” 诺然停下笔,这才抬头看他:“怎么,你知道她的行踪?怎得不早说?” 苏玉咳了咳说:“那日走得匆忙也没来得及跟诺兄道别,还望见谅。” 诺然说:“那倒是没什么。你本就是护送镖车的。这镖已经到地方了,你的任务就完成了。咱们白纸黑字,谈的是买卖。买卖做完了,别的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你刚才说冉裳怎么着了?” “被囚了!~”苏玉也没想好怎么说这个过程,所以直接告诉了诺然结局。 “我就知道!~一定是有歹人早有预谋。冉裳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肯定不会自己跑出去的。只可以一直没有查到到底是何人所为?!” 这何人所为……还真是不好说。总不能告诉诺然是诺冉裳自己走的?!这好像有点驳了他刚才的话,又没给诺家面子。要是说是他带冉裳走的,好像又说不太好听。这可是难为住他了。 苏玉愣了半天才憋出来三个字:“不知道。” 诺然说,“那你是如何知道冉裳这件事儿的呢?” 苏玉从小就没怎么听说书的讲的故事,这一时间还真想不出个太好的托词,“我有一日路过,正好看到令妹被带走。当时我本想救她的,只可惜双拳难敌四手啊!~那日我没能带着诺姑娘一起逃出来,只得自己先来报信了。还望诺兄莫要怪罪。” 诺然这下才有些喜色,心想:“这也算是苏玉将功折过吧,虽然没赚上那笔,但是找到了冉裳,不亏!~” “说哪里话苏兄,你这是找到了冉裳啊!~我们诺府上下太感激你了。” 苏玉见到诺然这感恩戴德的模样,也实在是不好推辞,便应了下来。 “救人要紧!~咱们还是快些去救人吧。”苏玉一拱手说道。 “是,苏兄说的是。救人要紧,你先去牵马,我去通知一下家里面这个好消息。也免得诺家再这般花大力气去找。这些日子,大家都憔悴了许多啊!~” 说罢,两人便出去各自收拾东西。 苏玉倒是没什么好收拾的,本来就是这样来的,自然也还是这般走就好了。没有必要占诺家什么便宜。 诺然听闻这个消息箭步而出。 几个家丁正好在院子里晾晒着衣物,诺然便随口唤了过来:“你们几个,传下去,就说小姐找到了,让他们都回来吧。” 诺然径直地朝着大夫人的闺阁而去。本是应让丫鬟先去通报的,但是时间实在是太紧了。再者这样的好消息也不容得拖延,诺然便走到了房门口,顿了顿,敲了敲门:“您在里面吗?我是诺然啊。” “咳咳”屋子里传来了几声咳嗽声。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有事情吗?” 自从诺冉裳离开之后,大夫人就整日地叹气,愁眉不展。 “冉裳找到了!~我这就去救她。您不必着急了。这些天都没睡个好觉,快歇息吧。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便成了。”诺然说完便匆匆离去。 “总算是找到了,我的孩子!~”屋子里软榻之上,诺府的当家主母总算是露出了舒缓的表情。 她这一辈子让人看到的都是她坚实的一面,谁又能想到她还有如此憔悴的时候呢?!怎么讲那也是她的孩子,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可是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她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不对她好一点呢? 很多事情做出来就像是一条疤,刻在孩子的心上,扯不掉,抹不平的。 当时,诺府的主母想的是如何让她的夫君回来。而今时今日,她却明白了,真正能够守着她的,只有她的孩子,她身上掉下来的那块肉啊!~“冉裳,你要快点回家啊!~平安回来!~娘一定要等着你回来。” 第八十二章 琴技 百越镇的那间监房里,诺冉裳听着那个不知道长什么样的什么人弹奏着她平日里总爱哼的曲调,大为吃惊。 以前听烈讲过,人世间若是有那种绝美的曲子,便可以用“此曲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来形容。 今时今日,诺冉裳觉得用这首诗恰是好处!~ 虽然说这世上才人有许多,可这可是冉裳见到的第一个才子啊。这地方是尴尬了点,但是他的才华这不还是显现出来了嘛。所以说是金子的总是要发光的。 “先生,您弹奏的真好。我从小便熟知这个曲子,但是从来没有人弹奏得这么好。您可以教我吗?”冉裳问道。 反正这屋子里就他们两个人,无聊的可以数地板上的茅草。一时半刻是出不去了,倒是不如学个一技之长,某天还能跟烈显摆一下。当然,如果今生还有缘的话。 “你要学这个?” “是的。”冉裳回答的干脆,“原来在这等地方还能有先生这样的人。真是难得,难得。” 那人的脾气倒是有些奇怪,刚才兴冲冲地,这会儿又冷着脸:“是吗?在下也没有想象到,在这种地方,还有小姐您这样的人。” “我已经在这儿了,反倒是您,是教还是不教?”冉裳问。 那人倒是一步不让,“哦?我凭什么要教?你要学我就要教了?我们师门历来只交关门弟子。像你这样的千金小姐,学不来的。光看看你说话的神情,我便知道你这肯定是哪家的大家闺秀。从该来的地方来,向该去的地方去吧。不要打扰我的清净。” “你!~好,好个伶牙俐齿啊!~先生,那你就不想出去吗?”冉裳问。 那男子没再答话。 “喂,你醒醒啊。我跟你说话呢!~” 那人倒是脾气硬得很,任凭怎样和他商量就是不答腔。更让诺冉裳好奇的是,这个人怎么会在大牢里面呢? 夜晚来临的总是比预期的快。屋子里面由于有些稻草还不至于太过阴凉。这百越镇的监牢总是比其他的地方好些的。这里是中等的监牢,还有些囚禁一些朱门大户的便是上等的监牢。这镇长倒是个精打细算的主儿,虽然是关押了他们几日,但是这些人是吃不了哭的。只要是这监牢差不多,不让他们吃太多苦头,他们也就付钱免灾了。 晚上,诺冉裳靠在墙上不想睡,可身子太乏没支撑多久。在那个人的呼噜声掩盖下的夜晚,格外地让人犯困。于是,冉裳也睡着了。 此时此刻,他们二人正在往这面马不停蹄的赶路。“冉裳被关的地方还有多远?” “照咱们现在的速度三日内应该差不多了。” 两人一路策马扬鞭,绝尘而去。 第二日早晨,日头微微地探出了头,那个陌生男子便醒来了,随手洋洋洒洒地拨弄了一番古琴,人来疯似的。这琴声虽然悠扬却扰人清梦,冉裳想睡觉也难啊。这绝对是惊醒的。首先是惊。 昨天还想着能和这样一位才俊在一起呆着挺光荣的,今天就觉得实在是一件遭罪的事儿了。唉,也难怪。这年头的才俊普遍情绪上来了,感觉到位了,就弄个大作。以前也有许多个写诗的,也是如此。这叫什么?灵感!~ “先生果然是个天才!~”冉裳感叹道。 但这位陌生男子实在是没有听出这句话背后的含义。 “哈哈,这才华也得有用武之地才行啊!~” “恩,说得正是。不知先生怎么被困在这里了呢?” “我不是被困在这里。我是来这儿研习他们的乐曲的。本来是带着一个舞队的。结果,他们把我关起来,把我的舞伶都给雇走了。说是要赎金,可我的人都留在了这里,我也就暂时留下了。” “暂时?那不知道先生来这里多久了?” “你问这个……我……不记得了。” 这人虽然披头散发,蓬头垢面,但能看出来也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为了艺术献身。果然,研究艺术是要有献身精神的。 “那先生,您是否想回去?” “回去?倒不是没想,只是需要一笔钱。” “那,我若是能出这笔钱,先生可否收我为徒呢?” “你能带我出去?”那陌生男子突然就撩起了头发,眼睛恢复了些神采。虽然看不太清晰,但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目光是往这个方向看的。 “是!~不知道先生是否同意。若是先生能够收我为徒,那么那些钱就当是学费了。”冉裳再次说道。 其实这次离开家,若是没个定所家里肯定是要寻回她的。就算是没找到她,也总有一日她还是要回去的。那时候只怕是还要见到烈。其实冉裳真正怕的不是回去,而是见到烈。那里本是她的家,可是她现在竟然是不敢回去了。烈本是她最关心的人,可如今她竟然是不敢见了。 冉裳相信自己的眼光。这位先生一定是个有才能的人。她愿意赌一次。 苏玉虽然是个好人,但是总归不是能一直拖累的。 “先生,怎样?”冉裳鼓足勇气再次问询。 那陌生男子扶了一把那古琴,“好!~若是你能够带我离开这里,我就收你为徒。但是!~你绝对不能告诉外界是你救我出去的。那就是……有辱师门!~” 诺冉裳一头冷汗。 这哪里是什么有辱师门,分明就是他怕自己没面子!~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让他开口了。既然他说出了这个承诺,那么冉裳相信他也是能够兑现的。 “好,一言为定!~若有反悔?” “若有反悔就让我再回来!~”那陌生男子说。 “先生的话,我可是记得了。”冉裳说得有些得意。 这言出必行是这么说不假,可这历来师门就从来没收女弟子的先例。这样就开了个先河,也总得有个由头。不然怎么能服众呢? 可再一想,这机不可失啊!~能出去就行!~ 而那位陌生男子嘟囔着:“这师门都是男的,弄一个女弟子回去可怎么是好?!我得想想,好好想想。” 第八十三章 救人 救人如救火,这诺然可不敢有一点耽搁。那可是他的亲妹妹啊!~虽然这冉裳从小就对诺然有成见,但是人就是这样,越是这样,诺然就越想对冉裳好一点。至少这是在他变成一个商人之前的想法。 “驾!~驾!~苏兄,你快点!~”诺然骑着一匹千里名驹不停地催促着骑普通马匹的苏玉。 还好,他没让马跑得太快。不然苏玉怎么才能赶上他的速度呢?! 苏玉虽然知道如此,但还是尽力地让马儿跑得快些,“就是前面那个城镇。” 遥望过去,此时已经依稀可见百越镇的模样了。日头还没有落入西山,火红的阳光燎染着大地。越发地使得百越镇看上去古老了。 来时,苏玉只交代了在这个方向,还未来得及说具体的地方,诺然就一跃而上,骑马冲出了云曦国。这找人找了这几天,真是心急如焚。好不容易得到了消息,哪里听得进去那么多废话呢。虽然那不见得是废话。此时,百越镇的模样都可以辨认出来了,诺然才想起,自己连那地方叫什么名字都没有问清楚。 “啊?!怎么是百越镇啊?!”诺然一听,立马停下来了。 苏玉也停马,“可不就是百越镇嘛!~” 诺然擦了一把汗说:“为何不早说?!” 苏玉摸不着头脑,问道:“这……有什么分别吗?” 诺然非常生气地开始解释,大约是由于有些恼火,嗓音也高了几度。“这百越镇的锱铢必较,抠门算计可是江湖流传的。你这一身还可以。你看我,这要是穿着这身绫罗绸缎进去,那不得给我把身上的值钱东西都拿了才怪呢。就这帽子,可是我去年定制的。就上面这一颗蓝宝石可就值一个大宅子呢。” 苏玉做的这点纰漏若是换做别人倒也没什么。只是他忘记了诺然也是个要做商人的主儿,最主要的是诺然身上的确是有百越镇最想要的东西。说起锱铢必较,诺然不一定会输给他们百越镇。 “快快,找家客栈。我去置办点衣服换上。”诺然吩咐道。 虽然苏玉并不是诺府的人,但是诺然一向使唤人使唤的有些习惯。苏玉的脾气又比较温和,只要不是太过分,苏玉还是会帮忙的。 “要个天字号房?”苏玉问。 “不用不用,你就点两个小菜。一会儿跟小二说借用一下茅房就行。”诺然说。 看来有些东西还真说不清,是耳濡目染,还是天生人才…… 半个时辰之后,诺然从客栈的茅房里走了出来,俨然变成了一个卖菜的。发巾一裹,麻衣一系,再挑个扁担。“好了,走吧。” 苏玉在茅坑外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诺大少爷,你这是不是太夸张了啊?” “不夸张,不夸张,走吧。”诺然挥了挥手,把扁担丢给了苏玉。 “这意思,敢情要我扛着?”苏玉问。 “废话,难道还能是我扛着啊?!放马背上,一会儿到了那边,把马拴好,再给我扛回来。”诺然吩咐道。 苏玉虽然满肚子的不情愿但是还是勉为其难地按照诺然的吩咐办了。 不到半日的工夫,他们二人终于到达了百越镇。 苏玉倒是还好,这诺然啊,就差把土往脸上摸两把说是逃难过来的了。 “咳咳,苏兄啊,咱们进去怎么样?”诺然说。 “这是得进去,可是诺公子这副装扮要是被赶出来,可别说我认识你啊!~”苏玉堂而皇之地往里走。 虽然说这百越镇是想尽一切方法从旅客身上弄钱,但是小心一些的话,这里毕竟也不是什么土匪窝。不乱碰他们的东西,乱看他们的宣传,也没有谁敢无故造次。 果然,苏玉从大门迈着四方步走进去之后,看了看门外的诺然。 诺然扛起扁担刚要往里走,两位士兵就将矛交叉了起来。“来着何人?我们百越镇向来只招呼王孙公子,不接待饿殍乞丐。您还是绕行吧。” 诺然琢磨着,“难道这装扮太寒酸了?!管他呢,只要少管我要点钱就行。” 诺然倒也是当奸商的人才,走上去就一脸谄媚地笑了起来:“几位爷,您看看,这框里可都是最新鲜的蔬菜。刚摘的。这不,都要运到城里的饭庄去。您看能通融通融不?” 那几位士兵也不是不知道规矩的,便也应了句:“通融可以,但是你是不是该……孝敬孝敬咱们哥儿几个啊?” 诺然看着这场景,不免辛酸啊。早知如此就不打扮成这样了。 还好,他们只要了诺然的几个铜板。大概能换两口酒喝。 “兄弟,不是咱们哥儿几个不通融。这是规矩,不能坏了规矩。管他多少呢,你得走这个过场。行,进去吧。一会儿出来的时候,再多给我们点。你这太抠了。”说罢,守门的士兵给诺然放行。 “哎,得令嘞!~”诺然扛着扁担屁颠儿屁颠儿地小跑进来。 苏玉在一旁看着,笑的好不痛快。 诺然撇下扁担,一把挎住了苏玉的脖子,拉着他躲到了个里弄。“你跟紧把这身衣服给我!~” 苏玉一边笑一边捂紧衣领,就是不给。 两人你推我让地算是到了这镇长的办差衙门了。可这两人的样子,怎地就不像是来救人的呢!? “咱俩谁先进去?”苏玉问。 诺然尴尬地笑了笑,“这个,我不跟你争。” “没事儿,这个我可以让着你。” 诺然摆了摆手说:“苏兄,要是让,你便把你那身行头跟我换换。你要是把那身衣服给我,那我就打头阵。” 说到这儿,苏玉便迈开了大步:“我倒宁愿先进去。你这身衣服啊,唉,我都跟你丢不起人。” 诺然愤愤不平地跟在了后头。 这镇长的府邸算是修建的别具匠心了。虽不见金银,却足以昭示这家主人的富有。这进门的时候,地上铺着的便是铜币。圆形方口,与刚才进门之时诺然从袖口倒出的几枚铜币一模一样,这铜币铺满了整个院落。 红色的墙体配着金灿灿地屋瓦。住屋有三层高,两个大院。内间还配有花园,假山流水,池沼鸳鸯。比不得皇亲贵胄,可在这偏壤之地,也算是别具一格。单单说这玄关就有平常人家的三倍宽,两倍高。厚重的结实的门,保证没有小偷能够不动声色地撬开。安全为上嘛!~ 第八十四章 救人(二) 刚上前几步就,门口的两位看门守院的士兵就把苏玉拦截了下来。 “没有大人的吩咐,不得擅入。” 苏玉赔笑道:“那可否劳烦二位帮忙通传一声。就说是来探望他老人家的。” “要想让我们传话可以,但是……这镇上的规矩,你晓得的吧?”一位相对来讲年轻些是士兵说。 这规矩不外如是。苏玉便仿照刚才诺然的做法如法炮制。果然,当苏玉拿出一些碎银子打赏给这两位官差的时候,一位官差就跑进去传话了。 一会儿的工夫,那为官差跑了出来说:“老爷说了,让你们进去。可是得小心着这屋里的东西,贵重着呢!~” 说是探望,这来到百越镇,来探望他老人家的,十个里面得有八个是来赎回自己家人的。 大家一定会问,那还有两个呢?还有两个就是像诺然装扮成的那种家丁。 苏玉带着诺然走进了大门。 还真别说,这会儿苏玉感觉特别良好。这从南国一直到了云曦国都是他苏玉跟着诺然的后头。今儿终于打破传统观念了。 “一会儿进去,你得称呼我为‘公子’啊!~别忘了。”苏玉低声提醒着诺然。 “苏玉,我这是给你脸了吧!?”诺然实在是咬牙切齿得很。这从小到大,哪儿不是他说的算的。今儿就这么一个苏玉还敢骑到他脖子上来了? 苏玉越是看诺然那模样越是觉得好笑,便说:“你能怪我吗?是你自己要打扮成那样的。你说你不喊我公子,那怎么称呼我啊?难道还能兄弟相称?你那么说,别人也不信啊。再说了,为了你自家妹子,你也得忍了啊!~” 诺然再次摆了摆手,示意苏玉赶紧走。 绕过了几个回廊,终于走进了厅堂里。这厅倒是古色古香,书法壁画映入眼帘。那墙壁上的正是如今流行一时的王某的真迹。这一幅字可是值一万钱的啊。房门正对的墙壁上刻着一个“金”字。这说来倒是有趣,这一般人家里都会写个什么“静”啊、“道”啊……他倒好,直接把钱放在面上了。倒是一点也不避讳。 “如此甚好。这用钱能办到的事儿就不是难事儿。至少还是有办法的。”诺然看着墙上的字,暗暗自诩这镇长上道儿啊!~ 苏玉看了看这个金灿灿的“金”字,着实有一种俗不可耐的感觉。对诺然的话,不太苟同。 当然,苏玉虽然不愿意苟同,但是也没有发表意见。 不一会儿的工夫,这五短镇长走了出来。笑容可掬,可又岂是一个笑容可掬来形容啊!~简直就是贱肉横飞。 “呦!~这位公子,不知有何贵干啊?” 原来这镇长连瞧都没瞧诺然一眼。这把诺然气的,果然是狗眼看人低。 苏玉躬了躬身:“不敢,在下来府上叨扰乃是有个不情之请。” 他们二人在丫鬟的簇拥下做到了茶几两旁。 只能用一个簇拥来形容。莺莺燕燕的女子,妖娆不足,丰满有余。 丫鬟忙着斟茶倒水,还有的给他们揉肩捏背。 苏玉实在是不习惯,直接就起身躲开了那几位丫鬟。镇长一摆手道:“你们先一旁候着,无妨。” “公子,这回可以说了吧。”那镇长依旧是往常的做派,搂着几位年轻女子,姿势暧昧。 细看这屋子里的香炉是翡翠的、香料是波斯的、茶壶是当地几位最好的工匠共同的杰作。这人要是有了钱,什么都追求。就连这丫鬟都得如此。不禁让人感叹“世风日下啊!~” 苏玉自觉还是站着就好了,“前几日,我家兄弟让老爷抓了。我这回去一想,肯定是误会。误会!~”说罢,苏玉从口袋中拿了一钱袋的银元宝丢到了茶几上。 “老爷您可是要为我们做主的啊!~不知是否已经将误会查明了啊?” 那镇长一看白花花的银子,立马眉开眼笑了。“好说,都说了是误会,那赶紧放人吧!~”这镇长见人算是见的多了。看他们这装扮的也不像是什么富家子弟。能拿出这些钱已经是不容易了,再想多要怕是他们也承担不起。再者,那么个小子,怕是也就值这些了。 虽然说是一袋银元宝,可是那已经够普通人家二三十年的吃喝开度了。 一会儿地工夫,两个士兵就将诺冉裳带了上来。幸好冉裳一直准备着这一天的到来,将帽子戴好,梳成了男人发式。 满脸的灰土,连冉裳自己的脸色都看不出来。更别提看清楚这是男是女了。 那镇长收了银子自然是开心。 苏玉见冉裳出来,急忙跑去接她。 冉裳趁机装作摔倒,苏玉急忙上去扶了一把。趁这个机会,冉裳对苏玉说:“监牢内还有一个人要救。再那点钱把他给赎出来。” 苏玉本来想反驳一下的。可是冉裳站起来的时候还特地地掐了他一下。 “等等,大人。我还想……保释一个人。”苏玉扶着冉裳走了进去。 “哦?拿什么保释啊?!”那镇长捋了捋两撇胡须。 苏玉一笑说:“我们还准备了点银票。数量不多,镇长莫怪。听说那人在里面也有些日子了。怪可怜的。我们就直接赎了吧。” 说罢冲诺然使了个眼色。 诺然回头看着苏玉,指着自己,用口型问,“我?!出钱?!” 苏玉一下子就看懂了这几个口型的意思,回答说:“就是你出钱。” 然后一转头,示意诺然上去把钱放茶几上。 诺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银票。数额不大,还没有这一口袋的银子值钱。 诺然故意地扮作家丁状,双手插袖,说:“老爷,我们家公子让我把这给您。我们就这么多了。还望老爷高抬贵手啊!~” 这一起赎回两个人的例子还真不太多,这镇长还真开始琢磨了琢磨。 “这人吧,你说要是不让他们赎,就放在牢里,成天还得供他吃喝。这他跟了他们,我还能捞笔好处。可是怕就怕这人出去再找些人怎么办?会不会来百越镇闹事儿,这都不可知。” 第八十五章 逃出生天 不一会儿,就听到有琴声传了过来。不同于前日的悠扬曲调。此次乃是上阵杀敌之声。铿锵有力,苍劲雄浑。 “报,大人,关押的那名犯人有开始弹琴了。”一名狱卒跑了上来。 “啊?!他又开始弹琴了?”镇长突然跳下了硬榻。 看这模样,诺然差点就笑出声来了。这正常的男子本是直接就可以脚跟着地的。可这镇长是短了点,是被几个丫鬟架上去的。如今又得跳下来,还真是不容易呢。 这说道琴声本是最为让人养心的东西。当初也是因为这个才把这个人关进去的。可是,此人实在是让人头疼。 三年前,他领着一队舞姬行至此处。这镇长一看便瞧上了里面的那些舞伶。为了让伶人为己所用,他干脆将这队伍的领队收了监。此人正是和诺冉裳呆在同一个牢笼中的男子。 这镇长惜才啊,心想着哪天若是有什么名人从这里经过,就让这厮演奏两首,也算是给百越镇长面子。可是哪知道,这人若是离开了琴是活不了的。嚷嚷着要是不给他琴他就撞墙。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便值得给他古琴。可谁又知道,这人若是来了灵感便不分昼夜的弹曲子。正所谓什么风一起,吹皱一池春水。心一动,不弹曲子不行。 这样一来,弄得这官兵睡不好,就连他这个镇长也闲扰民。若是听一次也就罢了,长期听这样的曲子,听得守卫士兵是心力交瘁啊!~甚至有士兵在看守牢房的时候,听这曲子听得病发。 “也罢,放他走吧。”镇长心想,“便宜你们这些小子了。那么个才子啊!~你们也好好享受享受吧。” 这镇长让狱卒下去,回身再次回到话题上:“你们刚才问的是他?” 诺冉裳虚弱地点了点头。 苏玉回了话:“正是此人。此人定是做了什么惹了大人,可大人有大量,还望大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镇长掂了掂银子说:“既然你们都说这话了,这份薄面我就给你们。回了吧!~” 说罢,一旁站着和这位五短镇长一般高的管家吆喝了一句:“送客!~” 三个人在一行士兵的护送(监督)下出了门。 苏玉问:“冉裳。你为什么要救那个人啊。非亲非故的。” 苏玉手扶着冉裳盈盈一握的蛮腰直哆嗦。大概是太紧张了,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接触女孩子。 冉裳的身体都感觉到了苏玉在发抖。本来这情况应该是冉裳从那监牢中出来,休息不好,体力不支。怎么就换做了他苏玉浑身哆嗦了呢? “苏公子,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 苏玉的脸色由微红,变成了通红。苏玉转过头,甚至都不敢直面看诺冉裳。 虽然冉裳穿着男儿装,又不饰脂粉,却仍是娇俏可人。 “咳咳,那什么,诺熊,你来扶着她吧。”苏玉对诺然说。 “诺然?!刚才后面的那个不是个卖菜的吗?”诺冉裳惊讶道。 诺然此刻再次有些愤恨了。这都是为了谁啊?!“什么卖菜的?!是我!刚才的钱都是我出的。回去让你娘亲还上啊!~”诺然说着想要去扶冉裳。 冉裳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放心,一定换上。” 诺然始终想要去缓和这份兄妹情,可是在冉裳心里,他就连陌生人都不如。 苏玉只知诺然是诺冉裳的兄长,却不知其他,一时间尴尬了起来。 这时候,门再次打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的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人的衣服虽然没有破烂但是上面布满了灰尘。头发也如同乱草一般。 那人掀开披散着挡住脸的头发,说:“刚才各位救了在下,在此谢过!~”说罢便想走。 “喂,你该不会一转身就忘记自己说过的话了吧?!”冉裳在后面叫到。 本来这位兄台一直巴望着诺冉裳一出来一高兴,兴许就把那事儿给抛到脑后去了。可没想到这丫头还真是认真起来了。既然躲不了,那么就只能是硬着头皮给定下来了。 “忘,怎么会忘呢?!好徒儿!~” 苏玉和诺然长大了嘴巴,不敢相信听到的,“徒儿?!” 苏玉围着这个破衣褴褛的人转了一圈,“苏姑娘,是不是我们刚才听错了?就这人……你敢认他当师父?!我跟你说现在这世道,有很多骗子呢,你可别被骗了。就这模样的人,云曦国要饭的都比他强。他会什么呀?” 听这话,那位陌生男子当然是不乐意了:“哎,我说年轻人。我这可听过说话难听的,就是头一回听到这么难听的。什么叫云曦国要饭的都比我强啊?你知道我是谁啊?” 诺然在旁边啧啧了几声。 这时候,这位连云曦国的要饭的都比不上的男子突然好想想起了什么,跑过去使劲儿地敲打着镇长宅邸的门。 敢情这门是好木料的,敲打的声音十分浑厚。看来这木头做门实在是浪费了。 “我的琴,把我的琴还我!~”那人一面不停地敲打着大门,一面喊着。 过了不一会儿,门开了个缝儿,里面丢出来了一把古琴。 这人好像是拿到了宝贝似的,赶紧接住。这才舒心一笑。 “徒儿,你是跟我走,还是跟他们走啊?”这陌生男子会心一笑。 诺然说:“跟你走什么,当然是跟我们走了。不只是她跟我们走,你也得跟我们走!~我刚才把你买下了,你自然就是我们的人。苏玉,看着他。” 说罢,诺然带路,一行四人开始往城外走。 倒不是这百越镇没有客栈,是这百越镇的客栈啊,一般的客人还真是住不太明白。这服务自然是一流的,收费也一流。这什么是收费的,什么是不收费的,不去细看条目是分不清的。又有几人会没事儿就琢磨着那些客栈的收费细则呢。总之,这城中,若是游玩绝对是上上等的地方。若是烧银子,更是上上等的地方。 那位陌生男子本是十分不情愿的。可在诺然的淫威之下,他也不得不跟在后面。 末了,叨咕了句:“现在啊,真是没天理了。一个卖菜的都这么厉害。” 诺然走在前面再次一脸黑线…… 第八十六章 潋滟之境 烈和白虎外加那匹雪狼很快地到达了传说中的潋滟湖。 那湖泊还真的就像是传闻之中的那么飘渺。白天的时候,日光照射在上面,竟然呈现的湖水是五光十色的。粼粼波光,片片斑斓。周围一层缭绕的雾气。起雾时分是看不清楚周围十米的。周围有些并不太多的人家逐水而居,也只有从这点还能看出这里还是人间。 “就是那了。”烈遥指前面的湖泊开心的表情跃然脸上。 到了这儿就离独孤家族的住所不远了。 此地,仙气甚浓,虽然不是什么神界居所,但是却与天界有着莫名的联系。刚刚到达这里的时候,白虎就已经觉得有些不适。那气息与他身上自带的魔界的气息相冲。二者在他的体内简直就是像在打仗。这可如何是好?白虎只觉得五脏有种压迫的疼痛,头中嗡嗡作响。 “烈,我在这里等你便好。你快去快回吧。”白虎强做支撑,靠在了一棵树上说。 烈看到了白虎状态不对,便冲上前去问:“怎么能这么说呢,你救我一命便是恩人。我这人有恩是必还的。我背着你过去吧,那里也许有些巫医。你若是不舒服,便让他们瞧瞧。” 说罢,烈将白虎的一只胳膊跨在了脖子上。 这白虎一愣。这可如何是好?!没想到这小子这么讲义气。看来得找另一个借口。想了半天,白虎说:“兄弟,你有所不知。我有些水土不服。刚才那里道是还好,可一看到这湖泊我就不太舒服。再者,以前随朋友出去的时候,在水上遭过难,对于这种巨大的湖海是连看都不敢多看的。看多了怕是要触景伤情。你去吧,我虽说也是在找人,可是我却不急在一时。你若是速去速回便算是帮我了。” 说罢,白虎冲着那匹雪狼使了个眼色。 雪狼立马就明白了白虎的意思,冲进了下面的村落。 “喂,你回来。你这么去吓坏了村民,他们肯定得把你给煮了!~”烈赶紧去追赶雪狼。便跑边对白虎喊:“你等我去抓到这头畜生就回来。” 白虎这才擦了擦汗:“你就放心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看来这畜生关键的时候还真能顶上点用处。”白虎瞧着那匹雪狼,那是越看越顺眼了。 这些日子下来,白虎是打心眼里欣赏烈的为人。若是能为魔界所用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越是相处,白虎就越想让烈入魔道。若是多了这么个兄弟,千万年倒也热闹了许多吧。 烈冲入了潋滟湖附近的村落。到达这里只有这么一条必经之路,弯曲的道路两旁垂柳依依,就像是美女的腰肢。夹岸有桃树相生,可这桃花却好似人一般竟是会移动的。这畜生倒是抢先进去了,烈却被重重围住。 幸好,围住烈的是桃花,倒也不让人生什么烦心的念头。只是进不去村子着实让人着急。 有一个声音如从天降“来着何人?” 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听上去应是个老者。可烈看了一圈却不见其人。烈虽然在学堂里跟着钱不换也学到了不少,可是这真的遇到这还是第一次。烈顿时对独孤家生了敬佩之意。 “在下名叫烈,云曦国人士。来贵宝地乃是有事请教前辈。” “云曦国?那匹雪狼可是你带来的?” 烈一时惊恐,该不会是那匹狼惹出了什么事儿吧。虽然那狼曾经对他流过口水,但是也已经从良了啊!虽然不吃素,但是顶多也就吃个鸡什么的,不会做太过分的事儿啊。况且这一路上,烈还是觉得这狼是有道德的。“前辈,那匹雪狼如有冒犯,我会赔偿给您的。还请前辈不要杀了它。” “冒犯?!你自己进来看看吧。” 桃树成桩,顺便让出了一条道路。一个村庄跃然面前。 烈赶紧跑进去。只见路的尽头,有一头雪狼在一个打木桩子地下撒了泡尿,还便便了。 此处两根木桩并立,上面悬着个木桶。绳索缠绕,很明显,这根桶正是用来从下方的井里打水用的。原来这雪狼竟是在这地方方便了。 雪狼看到烈过来,挪个了地方,往刚才那边刨了刨土。然后一脸无辜地坐在旁边。用柔弱的眼神看着烈,唔嗷了两声。 烈看着生气,便踢了一脚。“你无辜什么无辜,我都看见了,就是你。” 烈对着上方喊道:“前辈,对不起。在下管教无方,前辈海涵。我这就清理。” “不必喊了”前面走来了一位老者,白发垂髫,连眉毛都是浑然一体的白色。“你看看这畜生。我这清修之地,都让它给糟蹋了。” 雪狼愤愤不平地呲了呲牙。 烈上去又是一脚。 “前辈,你看,别跟它一般见识,它还……不懂事儿,不懂事儿。” 这老人,须长两尺,发过膝,神态祥和,虽然是有些生气了,但也还是给人祥和的感觉。“什么不懂事儿,我看它懂得很。” “你还敢跟老前辈呲牙,等我回去收拾你。”烈又踢了一脚。 那雪狼这回可是老实了,无辜地趴在地上,看着旁边的粪粪,有些神伤。 “先生,请问您知道这里住着的独孤家在哪儿吗?”烈躬身一问。 老人捋了捋须。 “这江湖鲜有人知的事情,这小子是如何得知的呢?”老人心下有疑,掐指一算,竟是算出此人以后将成为魔界中人。既然是被魔界看上的,肯定是身上有什么是魔界想要的。这人转为魔岂是那么容易的?肯花这样的工夫,当然也不会为了一般的事情。这老者一想,如果不告诉他,怕是他成魔之后会秋后算账。 “我潋滟湖的人早已绝迹江湖。江湖上的事儿,再与我们无关。恕我不能告诉你独孤家的事情。你也本不是该到潋滟湖来的人。既然你来了,有什么想说的,你可以告知于我。我替你传达一声便可。” 烈一听这话,马上跪了下来。“求先生帮我!~” 第八十七章 冉裳去向 都说这男儿膝下有黄金,此话不假。看着烈这副焦急的模样,这位老者也是能感觉到他心急如焚。 “命运弄人啊!~这本不是什么坏人,却是要入魔了。”这老者有些感叹,却不能说。天机,就是些明明知道了也还是不能说的。 “不是我不留你,只是我们潋滟湖有潋滟湖的规矩。你快快起来。我都这把年纪了,也是从你那个时候过来的。着急的事儿都遇到过,年轻人,你有什么难处,与我说说。兴许我就能帮上那么一点半点的呢。”老者缓缓地俯下腰扶起了烈。 从他的动作上,可以看出,这位老人家的身子骨是老了。烈从心里感觉到了一股温暖。他感动的都快哭了。本来来到这地方,他是做好了吃苦的打算的。若是独孤家不肯帮忙,他就一直跪着,直到他们看到诚意为止。又或者,他可以在找到冉裳之后,做独孤家的奴仆,只要能直到冉裳被谁人带走,如何能够找到,他便怎样都甘心情愿了。 “先生,我是来找人的啊!~”烈双手抓着老人的胳膊说。 “哎呦,哎呦,小伙子,你快松开。你要是再使点劲儿我这把老骨头算是要散架子喽!~” 烈赶快松开老人的胳膊。 “小伙子,你要找的人对你很重要?” 烈使劲儿地点头。 “那我猜猜,是个姑娘?” 烈有些不好意思,想到冉裳,嘴角不经意地带上了笑容。 “呵呵,都明白,都明白。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能记得当年我看中的那姑娘的容貌呢。能理解,能理解。”那老人咯咯地笑了几声。 “小伙子,你不必着急。你去打扫干净刚才那头雪狼的东西,再去看那口井里。只要你一直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想着那个人的样子,在里面自然会看到你要找的人。看完之后,速速离开。我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么多了。”那老者说罢,转身拂袖,负手而去。 烈回头看了一眼那口井,再转过头的时候,眼前的景象都消失了。不见了潋滟湖,不见了那位老者。只剩下扶柳桃花和回去的路。当然还有这口井。 烈用宝剑挖了个坑,将刚才的那头雪狼的遗留物埋在了里面。那头雪狼也自知做错了事儿,用后爪帮忙往坑里填着土。烈白了一眼说:“幸好老人家没有怪罪,你还真是给我添麻烦。” 把土踏平后,烈站在井边,闭了闭眼,深呼吸,想象着诺冉裳的样子。她小时候,她长大些,她再大些的样子。历历在目。甜甜的笑容在他的嘴角绽放着。 井水当真出现了波纹,荡漾着一些画面。 烈睁看眼睛,还真的在井水中看到了冉裳的影像。那是他大婚的日子。他想见冉裳,可是这样一身新郎装,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只因她不是新娘。冉裳难过的样子,让他的心跟着揪痛。 他看到了冉裳是怎样挣扎着想要离开的。 看到了冉裳是怎样在别家屋顶挨饿受冻地过了那一夜的。 只因他大婚。 烈的心很痛。若是没有这桩婚事,这些后续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还好冉裳活着,还好冉裳只是自己离家出走的。 下一个画面竟然是冉裳被囚禁在了一个屋子中。冉裳裹紧衣服,蜷缩着,靠着墙壁睡去。 他看着难过。 再下一个画面的时候,出现了一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那日来押送粮草的镖师。虽然未有几次照面,但是这个人他记得。 这个人第一次看到冉裳的时候,那眼神,烈这辈子都记得。虽然冉裳的容貌犹若谪仙,可是这一般的人见了,多半都是惊呼感叹。可此人见了却像是见到了囊中之宝的样子。烈当时便记下了。 只要是关于冉裳的事儿,他从来都没有忘记的。 那人抚着冉裳往外走,竟然是住进了一家客栈。 一闪而过,水面的波纹停止,一切恢复了本来的样子。水就是水,只有烈的倒影。 “至少她还活着。至少不是被强盗抢去了。”这样想着,烈决定早日动身去找冉裳。 烈带着雪狼离开此处,当烈走出了这片柳林之后,林子竟然跟着消失了。一切都只是黄土,好像此处本就没有什么东西似的。 夜渐渐如了暮色,白虎觉得不能再拖延下去了,便向天空放了一个如同烟火般的信号。一个亮光蹿向天空,几秒钟的时间,天空再次被照亮了。各地的人们纷纷走出了屋子看这从未见到的奇景。不是日头,却照亮了大地。 只有身在路途上的青龙眯起了眼睛,他知道这是白虎在告诉他,找到他们要的人了。 青龙快步走到了一个拐角处,在一个酒楼后身,他开始运气,手臂如同金蛇游走,紫色的气体从他的脚底开始逐渐地包围了全身,然后便从这里转移到了别处。 虽然是来到凡尘,还是要秉持着不打扰人世间的正常秩序为原则。毕竟凡人就是凡人,若是见了神仙,妖魔必然是要受惊的。 青龙出现在了附近的一座山头。在那里,确定了一下白虎释放的信号处。然后凌空施法,唤出了一片云朵。青龙腾云而上,朝着那个方向飞去。 烈哪里知道魔界的这些计划,他顺着来时的方向去找白虎。还好有这雪狼跟着。雪狼的鼻子灵,这时候派上的用场。在林子找到了白虎。 “回来啦?!”白虎正在生火。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拖延到青龙来。若是生起火,至少也要在这里逗留一夜吧。这时间,足以让青龙找到他们了。 烈高兴地和白虎击了一下掌,“回来了。” “呵呵,回来就好,兄弟可是找到要找的人了?” 烈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坐下说:“恩,找到了。这地方可真奇怪,咱们在这儿明明可以看到那个湖啊,可是回来的时候,那里却消失了。可是我碰到了个老者,你猜怎么着,他还真是帮到我了。” “哦?说来听听。”其实白虎哪里是关心他遇到了什么老者。白虎只是想多拖延些时间而已。只要让烈成为魔界一员,他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这话啊还得从这个畜生说起。”烈指了指身边那头雪狼。 第八十八章 与青龙接头 烈向白虎讲述了这一天所发生的状况,白虎越发地觉得这里一定是天界和凡界的某处交集。无意间撇了一眼那头雪狼,只见它用无比哀怨地眼神看着白虎。 白虎是魔,是可以与妖沟通的。既然可以与妖沟通,这动物自然也不在话下。看那雪狼的样子是要有什么悄悄话和他说了。白虎闲来无事也乐得一听。 那雪狼唔嗷了几声,大概意思是说烈说的不对。是它在方便,结果被偷窥了。还被说成是畜生,并且还让它打扫干净。一肚子的委屈啊。 听得白虎眼泪都笑出来了。 “你笑什么呢?笑得那么开心。说出来与我听听。”入夜,烈一边用柴火拨弄着火焰,一边问道。 白虎岔开话题说:“哦,没什么,突然想起来点有趣的事情。不说也罢。今日都挺累了,咱们早些休息。明天天亮咱们就启程吧。” 这也正是烈所想的。现在既然最主要的是赶快去在幻想中看到的那个客栈去冉裳。至少那里是她所在的方向。云曦国向东。虽然犹如大海捞针,可有了希望总是好的。 烈想的是明日早些起程。可白虎虽然这么说,脑子里却是另一个初衷。烈若是早点睡,过一会儿青龙赶到的时候刚好睡熟,若有有什么动静,也不会发觉。 雪狼识趣的叼回来两只兔子一只山鸡。明显是它自己想吃那只山鸡了。最近这雪狼好上了这一口,开始喜欢吃烧烤了。原来这些活物到它嘴里撕咬几下便吃了,如今愣是要求烧烤后才肯吃。并且一定要撒调味料的。 “唉,这畜生,最近的口味越发地娇惯了。”烈一边给它烤野鸡,一边嘀咕着。 白虎躺在一旁,嗔笑:“那还不都是你惯的。” 说实话,自从雪狼发现烈会烧烤之后,倒是和烈走得越来越近,越来越好了。 烈成了驯养野生动物的典型。一匹活生生的家狼摆在眼前,不由争辩。 吃过了野味,烈昏昏睡去。白虎看着夜空,等着青龙划过。而那头畜生舔着爪子。 “以后,他可是你的主子。你听点话,亏不着。”白虎嘱咐了那头雪狼了几句。 “什么?不知道什么是主子?” 白虎踢了雪狼一脚说:“主子都不知道?我说话你得听,我就是你主子。他说话你也得听,他也是你主子。你就记着,我不在的时候,你就听他的。记住了吗?” 雪狼唔嗷了几声。大概意思是:“当了这么多年的雪狼,就数这会儿窝囊。” 没办法,谁让它遇到了一个即将不是人的人,还有一个本来就不是人的魔。 所以说这口水是不能乱流的。想当初要是不流口水,它怎么就能遇到他们俩呢?!冲着烤野鸡的份儿上,这雪狼勉强地把这口气咽下了。 自从跟了他们俩,这雪狼就离乡背井了。雪狼感叹了一下,刨了个舒服点的地方,睡下了。 夜深了,青龙也该到了。白虎盘算着,丝毫不敢疏漏,生怕青龙走过了。 天边一朵云彩越来越近,犹如排山之势压了过来。仔细看去,云朵上竟然有个人负手而立。那云朵正是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在这片林子上盘旋着。 白虎悄悄地走入林间,腾云而上,与青龙见面。 “大哥,你可算是来了。”白虎赔笑道。 青龙铁青着脸说:“看你这样是挺滋润啊。你哥哥我可是到处地找人。你找到了不早说?!” 白虎嘻嘻一笑,“那不是得摸清底细嘛。我都替你问好了。一切听大哥吩咐。” 青龙怎能不晓得白虎的性子,一直就是这样。这些年要不是有他盯着,就不知道成天能玩出什么花样。 青龙都不知道该说白虎什么是好,看到篝火的方向,便径直地朝着那边飞去。 “大哥,咱们是直接把他带到魔界去吗?他好像有件很着急的事儿要去做。要不咱们等等,等他做完了咱们带他去魔界?!”白虎跟在青龙屁股后面问。 青龙说:“不必了。等他成了魔,想做什么不容易。何必现在折腾呢?!我看啊,不是他着急,是你还没玩够吧?” 说罢,青龙白了白虎一眼。 白虎连大气儿都没喘。紧跟在青龙后面。“是,是。大哥说的有道理。大哥说的永远是对的。大哥要是说错了,遵照第一条。” 青龙和白虎虽然不是总角之交,却也是过命的。这几千年,若是没有青龙,白虎不知道死多少次了。既然大哥如此,做兄弟的口角上吃点亏又如何呢?青龙打心眼里护着这个兄弟,白虎也是从骨子里就认了他这个大哥。生死之交,便是如此了。 白虎摇了摇烈:“兄弟,醒醒。” 烈扶起身子,揉了揉眼睛说:“怎么,这还大半夜的呢。” 刚说完这句,青龙照着后脑就是一下。烈当场昏厥过去。 白虎一个激灵,问道:“大哥啊,对凡人下手可得轻点。你以为他是我呢?” 青龙踢了白虎一脚:“你小子哪儿那么多废话。我能没轻重吗?你大哥办事儿自有分寸。把人带上。那匹雪狼怎么回事儿?” 白虎扛起了烈,看了看旁边那只雪狼,说:“宠物,宠物。” 青龙揉了揉手腕,那也带上吧。 “哎,是大哥。带上!~” 此时那头雪狼早就醒了,眼睛偷偷地露出个缝隙看着他们。 白虎照那雪狼踢了一脚。雪狼嚎叫了一声。 “叫什么叫?带上你是给你面子知道吗?多少辈子的福气。赶紧跟着。”白虎说,“自己走,你也想让我扛着啊?美得你!~赶紧走。” 雪狼一听是好事儿,便溜溜地跟了上去。 这白虎说得好事儿啊,是指没准魔界里面大长老一高兴,让它也变个妖啊、魔啊什么的。怎么着都比做雪狼强吧。 这雪狼听到是件好事儿,第一反应是他们要给他无数的烤山鸡啊,烤兔腿啊什么的。 要么说这畜生的思维是白虎永远不懂的。 雪狼此时无比的想说一句:“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第八十七章 琴子铭 苏玉一行人走出了百越镇后,径直地奔着一家客栈而去。这一路上,苏玉的脸一直是红的,低着头也不说话,脚下飞速地迈着步子。那表情更是似笑非笑,着实地让人觉得奇怪。 “喂,我说苏兄啊,你慢点。你这是着急啊?”诺然在后面说了一声。 这是苏玉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后头的时候看到了冉裳的脸,苏玉的面颊竟然是变得更红了。 这一路上,人们纷纷朝这一行四人看了过来。这一个年轻人后面怎么跟着一个卖菜的,一个灰头土脸的姑娘,还有一个乞儿呢?! 诺然着实不爽,冲着正在看着他评头论足的一个大婶儿丢了个石头过去。大吼道:“别看了!~有完没完啊!~” 这一叫不要紧,便是惹来了更多的非议。 苏玉看这形势,赶紧让大家进了刚刚诺然换衣服的那家小客栈。这客栈着实有些小,方桌六七便摆满了一层的大厅。整个客栈都是木制的,没有其他的色彩,也说不上是古色古香。 小二看着这几个人进来,赶紧上前拦住。“哎哎哎,干什么的你们。咱们这儿可不收你们这样的人!~” 诺然从怀里拿出了一锭银元宝,那小二顿时看花了眼。诺然拿着银子在小二面前转了一圈,那小二的脑袋随着这银子就开始转悠了。 “我们什么样的人啊?”诺然问。 那小二瞬时间夺过银子,放嘴里咬了一下,说:“你们,当然是客人了。来者既是客。快快里面有请!~” 说罢,把银子往怀里一装,冲里面大喊了一声:“玉兰啊,有客到,起灶嘞!~” “大爷,您看您是先吃饭呢,还是先住店呢?”小二麻利地抬了个凳子放在了诺然旁边。 诺然不屑地哼了一声。“天子号房三间,酒菜两三桌。再烧些热水送到房间去。对了,这些银子你拿着,再去请个裁缝回来。” “好嘞!~天字号房三间!~” 说罢,小二赶紧上前领路。 上了二楼,大伙儿才看到了让人哭笑不得的一幕。原来这家客栈只有六间房,并且都是天字号房间。 “这……”诺然指着天字号的那个“天”字,哭笑不得。 “哦,客官。忘了跟您介绍。这就是本店特色,只有天字号房。住着放心不是。” 苏玉拉了拉诺然,附在诺然耳边低声说:“只有三间房怎么住啊?” “这还用问,你和那个谁一间房呗。”诺然的眼神示意了一下那位衣服褴褛的哥们儿。 说罢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苏玉撇了撇嘴,无奈之下拖着那位至今为止也不知道是谁,不知道长什么样子的大哥走进了屋子。 小二腿脚麻利,不一会儿的工夫这热水都备好了。大家稍作调息后,裁缝便来量了各自的尺寸,回去拿了些适合的衣物。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的人总是特别的多。那天只有诺冉裳睡得早早。 看着窗外,诺然打着算盘。一个巴掌大的金算盘泛着光华,翠玉珠子圆润灵活,拨动起来噼啪作响。诺然这是变算着边心疼啊。白花花的银子,可是花了多少啊!~ 另外一间房里便是大不相同了。 苏玉当然是睡在床上,而那位仁兄呢,则是要将板凳拼起来,做个硬榻。 这梳洗过后,总算是得以见到真颜容了。那人的气质倒有些像是精灵,嘴唇有些薄并且微红,脸型略长,目光却是很温润的。虽然是披散着头发,却是散发着一种灵动感。虽然只是披着一件白色的衣服,可衣服搭在身上却丝毫没有不整之感。更多的是一种洒脱,不羁。 那人看上去并不怎么喜欢说话。走出来拿起一块整洁的布,一点点地擦拭他的古琴。 “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在那样的地方?”苏玉看着眼前与方才简直判若两人的这位仁兄。 整理好了他的古琴后,他便抱着琴睡在那个由凳子搭建的临时床铺上合眼休息。这样子便使得他像是个雕塑了。 苏玉本是想好好打听这个男子的身世背景的。可是见他已经休息,也不好多做打扰,便也装作入睡的模样。 可那一夜,每个人各有思量。 抚琴者想的便是以后的种种。已经三年没有出来,不知道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贸贸然地带一个女弟子,他又将如何是好呢? 苏玉想的便是这个人的身世,还有就是……冉裳。 那一个刹那,当他抚着冉裳的时候,他都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长夜漫漫,不知何时,蝉鸣微弱,苏玉睡去。 第二天一早,冉裳伸了个懒腰,换上了镜色瑰绣褶裙,头配朱钗,随意地梳了个云髻。对着铜镜,冉裳看了看自己,略加了些脂粉。她自己不知道,此时的她如同从画中走出来的。 推开门,新的一天开始了。映入眼帘的便是楼下三个带着黑眼圈正等着她开餐的人。 “你们……都没休息好吗?”冉裳一边往下走,一边发问。 诺然说:“那还用说,给你们花了多少钱啊!~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谁为我着想点。回头必须让你娘亲给我还上。这数目可是不小,我可不拿这份儿钱。” 诺冉裳只回了一个字“好”。说罢,便扭过头看她的师父去了。 那人果然没有出冉裳意料,是个有出身的人。看那不卑不亢的神态,泰然自若的举动,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大家风范。 “今日便与我回去吧!~”那人开口说道。 “啊?!”诺然与苏玉异口同声。 “你吃错东西了吧?”诺然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说。 苏玉也十分不解,问冉裳:“你有必要给我们解释一下吧。这是怎么回事儿?” 还未来得及等冉裳开口,那男子开了口:“两位可曾听到过逍遥门?逍遥门,琴子铭正是在下。她是我的徒儿,自然跟着师父走了。今日的恩,琴某几下了,至于这花销,日后自会有人悉数奉还。” 第八十八章 逍遥门 这一切发生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世界上能够管得住诺冉裳的恐怕就只有烈一个人了。可是此时此刻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若是在家中,冉裳还会听些母亲的话。可如今好不容易出来了,还真的就没那么容易回去。诺然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 一时间,竟然冷场了。大家一言不发。良久,诺然问道:“若是我不准呢?” 冉裳不畏不惧地回答道:“你不准?你凭什么不准?你当你是谁?你以为你救了我性命?还不是花的我诺家的钱?!若不是我爹爹,你哪儿来的钱?说白了,你和你娘吃的,喝的都是从我娘手中抢去的。如今花回来些,怎么,心疼了?我就得一定领你的情是吗?你要还,把我爹还给我,把我们家的都还给我啊!~” 诺然被冉裳逼问的没有话说。的确,正房也只有冉裳她娘一人。他从小得到的照顾、疼爱都是从冉裳这里夺取的。可那是因为冉裳的爹爹爱的是他的娘亲啊,这一切与他何干? 苏玉也开口说:“别去,如果一定要去,那我陪着你。” 琴子铭笑道:“这位兄台,虽然说我逍遥门一直隐居江湖,但是也不是个随便什么人都能来的地方。我收她是因为她对我有恩。至于你们的钱,我会还给你们的。” 琴子铭微微躬了躬身,施以礼数,便冲冉裳伸手一摆。“徒儿,咱们走吧。” 冉裳从桌子的前面绕了过来,快步跟上了琴子铭。 苏玉上前拉住了冉裳的手,说:“别走。你对他们根本都不了解。你别去,若是去了会后悔的。” 琴子铭淡淡道:“我逍遥门,门规森严是江湖有名的。从我逍遥门走出的人也都是些有头有脸的。您这么说,可是抹杀了我们逍遥门了。若是担心,每年的惊蛰之日来看她便是。” 琴子铭拉着诺冉裳堂而皇之地从大门走了出去。 诺然将杯中酒一饮辄尽。 早在几十年前,江湖中便出现了一个叫做逍遥门的门派。能够进入逍遥门的都是些有身世背景的。传闻中,逍遥门入门的门槛极高,要求个人对于某类术士或技艺有特殊的敏感度。这至于他们究竟教授些什么,不得而知。只是知道每个从这逍遥门走出来的绝对没有布衣之人。要么封王拜将,要么成为食客贤士。 逍遥门位居南国之滨,飘渺峰之上。山上守卫森严,闲杂人等不得入内。从逍遥门中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都是守口如瓶,从来不透漏门派中的秘密分毫。故而在江湖上,对于逍遥门的传说越来越多,传的也越来越神乎其神了。 “至少在那里不会有什么危险。”诺然淡淡道。 客栈不大,没费眨眼的工夫,我们就走出了大门。 出门后,琴子铭说:“放心,拜了师门就是逍遥门的人。要保守逍遥门的秘密,对任何人都一样。刚才为了带你出来,我已经是破例了。若是我不说,他们更不会放人的。所以以后我们要加倍小心才是。” 我跟在斜后方说:“是,是,师父教导,徒儿领遵师命。” 说过这句话之后,我就问了个让琴子铭十分恼火的问题:“师父啊,既然你那么厉害怎么还被困在里面那么久呢?” 琴子铭无语了,半晌后回答:“你没发现我身上的东西都被他们给拨了吗?只留给我一件贴身的衣服。没有信号弹,没有鸽子,连个人影都没有。就在那屋子里,我差点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这话就奇怪了,师父,你不是带了好多舞姬的吗?” 琴子铭大喊道:“你就动动脑子想想,逍遥门可能养舞姬吗?!那些当然是我闯荡江湖的时候在青楼招的。我怎么可能去告诉她们我的真实身份啊?!只是行走列国的时候,让她们伴舞而已。我拿我的分成,她们拿她们的。凑个数一起赚钱而已!~” “那师父……”我又开口问道。 琴子铭有些崩溃地说:“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问题?赶紧赶路。” 刚到嘴边的话又被咽下去了。 这里到南国路途至少也得五百多公里,我着实想问到底如何才能到达那里。 琴子铭让我在一个茶馆等候,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之后,他便带着银票和马匹回来了。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琴子铭是不是做了什么打家劫舍的买卖。可看他身上没有刀枪剑戟,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得是什么样的财主能着他的道啊!~ “偷的?抢的?”我问了问琴子铭。 琴子铭回答:“问同门师兄要的。” 这可让我大吃一惊,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情啊!~入个门派竟然这么好。什么东西没有了,竟然可以问师兄师姐要。这是多么感人的同门情谊啊!~ 我新奇地翻看着琴子铭拿回来的那些银票,点数了一下里面的钱。 “看你那财迷样。这有什么的?逍遥门门生遍布天下。同门都是有求必应的。就这些个银子,他们还不放在心上。”琴子铭说。 我又问:“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没早点把你赎出来呢?!” 琴子铭有些头疼地回答:“你看我脸上贴着逍遥门的标志了吗?逍遥门门生可海了去了,上哪儿去认识那么多啊。只有些已经走出师门的,师父才会留下他们的住所,方便日后联系。像我这样还在读的,师父连名字都叫不全。” “师父啊,我本来还以为遇到了一个高手呢。这么一听,这不灰暗了吗?师父,你在师门多久了啊?”我问道。 “恩,我自小便被师兄捡了回来,这样一数,到今天快三十年了。”琴子铭回忆着。 顿时,我有种被击中的感觉。师父都用了三十年,那他收的徒弟得多少年啊?! “那得多久才能符合师门的标准呢?” 琴子铭说:“这个不一定,看资质,也看人的意愿。像我,就是因为从小长在师门,别处无处可去。绝对不是因为资质。” “真的不是因为资质?”我问。 “绝对不是!~”琴子铭坚定地回答。 第八十九章 让人头疼的师徒 我想故事发展至此,我想要的生活才开始。没有了束缚,没有了伤感,没有了蹩脚的关系,一切都是欣欣然开始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样子。 曾经我想要的生活也许更简单一些,但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那是烈教会我的一句诗词,自从我学会的那天开始,我就一直一直地不敢忘记。每每读起来的时候,总是觉得有些幸福的事情在心底蔓延。可是现在,我却不敢再去碰触。 烈说,他更喜欢那句“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现在听起来,一切都像是岁月的童话。而那些童话,都是骗骗小孩子的。 刚开始的时候,在百越镇救了琴子铭,其实我是有私心的。当时我并未想着就跟着他走。只是有了个师徒的名分,就可以有个由头开始新的生活了。那时候只是想着好好地走一段路而已,一段属于自己的路。可谁知,他竟然是逍遥门的门生。这背景要比我预期的大了很多。 逍遥门到底有着多强硬的背景,多庞大的体系,说实话,我是根本就不知道的。但是那日,我看苏玉和诺然听到这三个字后诧异的样子,我想在江湖上一定是有着名气的。直到琴子诺牵着马,带着组够普通人家三代生活的银票回来,我才有些了解。 前面的路到底是怎样的?一切都未曾知晓。我带着期许和害怕踏上了旅途。 我开始想家,想母亲和烈,但是每次当到这里,我就赶紧打住了思路。他们不是我该想的,不是我能想的。如果有些东西注定了伤害,那么为什么还要去想呢。只当是做了场梦好了。梦醒了就该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虽然我并不知道琴子诺究竟是何许人,但是从他的言谈中,不难看出他的确很有文化。我想,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该也不会坏到哪儿去吧。他的话并不多,所以很容易让人记得他都说过些什么。 七月流火的日子,我和他终于到达了飘渺峰小的一个小镇。 飘渺峰,名副其实,给人一种飘渺仙境的感觉。万仞高山,风飘水渺。绿树为披盖,蓝天做铺席,白云绕山腰,青鸟绕林间。刚到山下,黄钟大吕之声便入耳可闻。 飘渺峰上,每隔五百米便有一处皓月亭。整个山头若是从上空俯瞰,便是有一种星罗棋布的棋盘的感觉。每一处亭子恰好如同棋盘的经纬交界线一般。说是皓月亭虽可以赏月,却不是用来赏月的。掌门不像是那种闲来无聊的人,更没有观风月的心情。掌门要看的是天下。所以天下何方发生何事,都在这皓月亭的洞悉之下。掌门要下一盘棋,那盘棋的名字便叫天下。 逍遥门眼线众多。各地都有许多出色的弟子。他们源源不断地为师门传送着价可抵国的消息。故而逍遥门不必处于天下,便可以通晓天下之事。 曾有弟子问逍遥门掌门太虚真人:“师父,江山广袤,普天王土,师父可曾想要?” “这天下,你看可好?”太虚真人问道。 弟子曰:“那是自然。九五之尊,诸侯朝拜,四海空巷。如今各国分裂,若是师父一挥振臂,必然众星拱之,一呼百应。” 太虚真人又问:“九五之尊,是可谓权,亦可谓金,再可谓虚荣。你所说的可是这三者中的一个?可真正的王者并不是为了这几个原因称之为王。百姓福祉,江山责任而是。一朝九五,肩膀上压着的就是一个江山。江山越广阔,责任越重大。” “你们看我们这飘渺峰,可美?其原因在于置身其中。可君王不可,君王只能俯视天下,只能背负天下。处于野,则乐在其中。于朝也,则是要将其背负起来。孰轻孰重,孰易孰难,孰乐孰苦。对于王者,这天下又何尝不是一个监牢?困住了他的人生,也困住了他的喜怒哀乐。怕是连喜欢一个人也不得。你师父虽然是出家之人,不问儿女之事。可人生匆匆数十年,何必要给自己做一个巨大的监牢呢?” 路上,琴子铭给我讲,师父从小便爱下棋。他有一个理想,有一天可以做最伟大的军事,以天下围棋。 “所以他的弟子便成了他布阵天下的棋子?你们便成了备用的?”我问他。 琴子铭的面部表情有些僵硬地问我:“什么备用的?” “棋子呗!?这还用说!~”我回答着。 琴子铭说:“你还敢说你师父是备用的?!” 我笑而置之,“那你给我举个例子,说你有益于师门了啊!~” 琴子铭一气之下,就一言不发了。 据琴子铭自己形容,和我说话是一件十分耗费心神的事儿。有种想吐血的感觉。 一路下来,琴子铭给我的评价是:“离经叛道。” 我给他的评价是:“为老不尊。” “你看师父,多配合你!~” 琴子铭养成了个习惯,经常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为什么让我收了这么个徒弟!~这不是坑师父嘛!~” 我把这是为褒扬,百分之一百的。 本来我离开家,离开烈,离开苏玉的时候,有一些莫名的惆怅。大约是有些抑郁的感觉。这一路上,和琴子铭斗嘴啊,聊天啊,倒是开朗了不少。和我原来比起,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希望这是件好事儿,至少是个好的开始。 听着琴子铭讲述的逍遥门,我有些仰望了。越来越觉得那里是很有社会地位的人才能去的地方。想到自己马上也要成为其中一员了,不禁有些神往。 “师父,咱们为什么不直接上山啊!~”我十分不解。明明就是到家门口了嘛,还都兜圈子做什么。 琴子铭支支吾吾半天说:“唉,徒儿啊,你让你师父多活一会儿能怎么的。你想想你师尊那么厉害,那么严厉,要知道我擅自收了一个女徒弟……唉,但愿你机灵点,别像气我这样气你师尊。” 说罢,便找了个小店喝了口茶。 第九十章 飘渺峰 飘渺峰山脚下的小镇名字叫做兴宜镇。大概是图个吉利,希望以后兴旺繁荣的意思。可看着这个镇的模样可就没有那么大的规模了。很简单但是民风朴实的一个小镇而已。街道依旧是歪歪扭扭的小路。泥土房、不加粉饰。家家都有个自己的篱笆院。零星的几家小店对外敞开着。从镇子的一头大概能望到另一头。没有太大的区别。 镇子里除了赶集的几天,几乎听不到什么叫卖声。夜里有个打更的敲着锤,白天有个磨刀的喊着自己的吆喝。仅此而已。 我和琴子铭饮茶的那家小店也只是个路边的摊位罢了。连个固定的店面都没有。是在一户人家的屋子外头支撑起的一个棚户。在这样的一个小地方,望着上面的飘渺峰,有种很宁静的感觉。 “这个小镇是不是有点让你失望?”琴子铭问。 他大口大口地喝着茶,那架势根本不是在品茶。浪费了好东西。是口渴,还是因为他心情烦闷呢? “这一带都是逍遥门的地盘。以前这里曾经富庶过,是名副其实的互市之地。可朝廷派了人来,说是这样有悖于重农抑商的国本。区区一个小镇会怎样呢。还不是怕时间长了,天下名流齐聚于此不好控制。”琴子铭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我也就左耳朵凑合听着,右耳朵凑合着冒。 “你说你一个棋子儿,懂这么多干嘛啊?” 琴子铭一口茶水呛了进去。 我跟琴子铭就这样在这里喝着茶水。琴子铭足足喝了三壶茶。我只是陪着看太阳从正中间偷偷地移到了西边。偶尔行人两三会朝着这边看来。 “咱们走吧。再不走,我怕咱们的马在马厩里撑死。”我起身抖了抖衣裳,避免弄出褶皱。 琴子铭说:“你等我一下。我去弄身男装给你换上。你这样没法上山。” “你是我收的第一个徒弟。得体面些。”琴子铭端详着穿着男装的我。 “唉,你是我的第一个师父,我将就将就好了。”我回答着。 琴子铭白了我一眼:“你将就什么?就我这么帅的,打着灯笼都不好找。你看我这脸,这眼睛,这眉毛,都是天生的杰作。” 我撇过头笑了笑。 若是没有遇到烈,我可能会觉得是杰作。但是遇到了烈之后,别的人也就入不了眼了。帅是帅些,也就看看罢了。 “你额头上的那朵莲花是画上去的吗?画的不错。”琴子铭说。 “你说这个?”我轻抚额头,“生来就带的。你刚才怎么说的来着?天生的杰作。” “天生的?!”琴子铭有些疑惑。“我行走江湖多年,从未听闻有人天生会带这样的胎记。如果算是胎记的话。呵呵,我想你是丢不了。这样的印记,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有第二个。” 我应付着笑了笑。 要上山的那会儿,琴子铭好像有点叹息。我并不知道他叹息的是什么。刚到山脚下,便有两个人拦住了我们的路。 “来者何人?”一个手执偃月长刀的人问。看他的样子还算是斯文,可是刀剑无眼。这一副小生装扮配上这一把大刀,显得格外地生硬。 另外一位便是手执盘蛇杖,脸上有灵蛇刺青。看上去还真是有些来头的。 这二人却都是布衣装扮,不穿盔甲,不带多余的配饰。 琴子铭从怀中拿出了一个腰牌,上面刻着“梵音”二子。那是一块汉白玉,梵音二子写得也是篆体,并不是太容易识别。 “原来是梵音的师兄,请进。只是,这位是?” “啊,新来的一个小师弟。” “如此看来,咱们逍遥门又要添新人了。欢迎小师弟啊!~”两位守卫师兄笑面相迎。 我看着他们也回了一笑,点了点头。实在是不敢言语。这若是一说话,肯定就露馅了。 “呦,小师弟还挺腼腆。” 我和琴子铭往山上走,听见了背后的一片笑声。 我吐了吐舌头。 山上的路休憩的很好通行。木桩订成的楼梯都是新修葺过的。如同云梯一般直通山顶。一路上看见了许多门下弟子走过。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见面点头也就算是行过礼了。 山上的书卷气息倒是很浓厚。虽然多丝竹,多楠木,隐隐却还透着许多书房,许多厢房。红屋灰瓦,管弦悠悠。时而有仙鹤飞过,唳于云端。时而有松鼠跳跃,走过小桥。溪水从山上攀爬而下,水声哗哗地,如同欢笑。空气清新,气候宜人。 “这里还真是另一番人间天地啊。”我感叹道,“竟然还有这样的地方,这么多的帅哥师兄。最主要的是还有这么好的景色,和这么多的帅哥师兄。” “有你师父帅吗?”琴子铭打趣道。 “当然啦,师父都已经是老男人了。”我笑出声来。 琴子铭的脸气的铁青。 “梵音是什么?”我问他。 这些日子我总结出的琴子铭的性格,就是出奇地好。刚还在生气,这会儿却是忘到了九霄云外了。 “梵音啊,就是咱们逍遥门的门派之一。这里主要学的就是音律。可你别小看了这音律。音律有时可以救国,有时可以杀人。若是能够用着音乐得当,还真是一门精深的学问呢!~”琴子铭说。 “别吹牛了。就一个音乐,还救国。要是谈个曲子就能救国,还要行军打仗做什么。至于杀人我就跟是不信了。没听谁说唱首歌就能有攻击力的。” 琴子铭并未多做解释,一边摇头,一边牵马往上走。 他这么做是明智的。有些事情不用解释,有些事情,解释了也没有用。比如我当时一直认为这些是牛皮,就算是他再怎么解释,我也不太相信是真的。 飘渺峰,虽然我是初次到访,却有种莫名的归属感。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我前世是一只灵狐,只以为性本爱丘山罢了。这种自由的气息,似乎是我一直追寻的。这里也有我一直追寻的那种快乐和宁静。所以,在这里的日子,显得格外地清晰。 第九十一章 不是逍遥门的逍遥门人 天梯如同蛇形一般依附在飘渺峰上,置身其中,既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幸好有丝竹管弦相伴,每一处都有或读书、或下棋、或作画的学子。烈如果能够来这里一定会很开心的。 “师父,还得走多远啊?”我在后面跟着抱怨。这景色虽美,也不能当成饭吃啊。 “没办法,梵音啊可是在这山头上的。你啊,就跟着吧。”琴子铭呼吸略重的说。 “怎么选址的时候选了个这么高的地方啊?”我抱怨道。 琴子铭说:“你祖师爷说了,这越高的地方传音效果越好。这样子,我们弹的旋律就能让这些门生都听到。一呢,是避免梵音门生偷懒;二呢,则是可以让大伙儿都跟着陶冶情操;三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显摆显摆弟子的琴技’。” “那咱们现在听到的声音都是从上面传来的?”我问。 “正是。所以,要想学好琴技,首先啊,这身体得好。要不然还真爬不上去。”琴子铭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 这开始的时候还是挺新鲜的。可这时间一长啊,走的就越来越累,也就跟着有些不耐烦了。 从山顶传来了晚钟的声音。晚钟三声,到了休息的时间了。此时我们才看到了山顶的眉目。 虽然有些欣喜,但着实是跑不动了。于是我和琴子铭就坐在两块石头上歇息。石头是磨平了的,大概是故意做出来的石凳,只是这面貌还像是个石头罢了。 这时在背对着琴子铭的方向,有一位白须老者走了过来。老者穿着一个蓝色的长袍。那袍子大抵上是由于长期洗涤的原因有些发白。穿在这位老者身上显得有些肥大。老者的头发只是绑着根庶人巾。没有多余的装饰。从哪个角度上看去,都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可他目光炯炯,面带红光看上去又不像是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精神状态。 “可能是个不一般的老头吧。”我想到。 我眼见着他从琴子铭的身后走了过来。可看他走步的样子,竟然如同风拂于尘埃一般,十分地轻巧,不带有脚步声。 看见我发现了他,那老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我瞪大了眼睛,看这架势那老头和琴子铭是相识的。 只见那老者悄无声息地走到琴子铭身后,照着他的后背就是一下子。琴子铭直接地从石头上滚到了地上。 “啊!”琴子铭吃痛地呲牙咧嘴。 “好小子,你竟然敢偷偷下山。还有脸回来?!~”那老者指着他的道。 琴子铭揉着膝盖说:“师父,弟子在这儿给您老人家赔不是还不行嘛。” 那老头坐在了刚才琴子铭坐的石头上,拄着双腿问道:“说,你出去干什么了?” 琴子铭说:“师父,你看,那不是您不让我下山我才偷跑的嘛。跟我一同入师门的师兄师弟们,您可是都允许他们下山了。干嘛不让我下山呢!~” 那老头又问了一遍:“我问你,你下山做什么去了?”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在后面插了一句:“他啊,什么都没干,让人抓起来了。要不是我,现在他还在那儿呢!~” 那老头看了一眼我,又看了看琴子铭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下山了吗?丢人!~因为丢人!~” 琴子铭咬着牙看了看我。 “师父,你别听她的。我那不是遇到强盗了嘛。你看我这性格,又不想伤人性命。我还以为他们关一阵子也就把我放了,谁知竟然是这么久!~”琴子铭挠挠头说。 那老头看着琴子铭,悉心教导道:“徒儿啊,不是为师不让你下山。这世道险恶你可知道?你和他们不同。你出去能去哪儿啊,到处漂泊,还不如留在师父身边。你自小就在这飘渺峰,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事是如何的。” 原来站在我面前训琴子铭的这个老头就是我的祖师爷啊!~我正在想是该现在拜呢,还是一会儿拜呢?烈说过,拜师学艺,是要先拜师,后学艺的。琴子铭那样的不拜也就不拜了,像祖师爷那样的该拜还得拜。 琴子铭在那老头儿面前还真是听话乖巧,一句都不顶嘴,祖师爷说什么是什么。看他们说的都差不多了,我便走到了祖师爷面前,跪了下去。“弟子,诺冉裳拜见祖师爷!~” 这老头倒是有趣,对我说:“姑娘,你快快起来。我们这飘渺峰从来不收女弟子,你可知道?” “回祖师爷的话,我本是不知道的。可师父收我为徒之后告诉我了,我也就知道了。”本着有事儿琴子铭扛的原则,我把这事儿一五一十地跟祖师爷讲了。 “好,好,好孩子,好孩子。可是,你还不能算是我逍遥门的弟子。逍遥门不收女徒弟,这是规定。但是既然你拜了琴子铭做师父,那么你以后还是叫他师父。你平日还是穿男装吧。也不要告诉咱们逍遥门的门人说你是女子。在这飘渺峰上,你得时刻地给我记着,你就是个男的。”那老头儿和我说话倒是十分客气地。 话毕,转身瞪了琴子铭一眼说:“给这孩子找间房间落脚后,你给我速速地来藏龙阁见我。” 琴子铭赶紧称是。 待祖师爷走后,琴子铭愤恨地对我说:“徒弟啊徒弟,不带你这么坑师父的。你师父容易嘛,以后可别这么干了。” 我冲着他耸了耸肩,“你不是也想让我入逍遥门嘛,我要是不这么说,我怕你师父一生气,该不同意我入门了。” 琴子铭没有怪我。看来我也没有认错师父。他的确是个有担当的主儿。虽然嘴上总是抱怨,但是责任都在他的肩上。 在山峰的最高层有着大大小小的九个苑,刚好中正。中间的是最大的一个建筑,名字就是刚才祖师爷提起来的藏龙阁。墙壁依旧是以红色为主色调。门柱都足有三人环抱。墙体上刻着祥云图腾。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兽分别震慑四方。气势威严。想必待琴子铭给我找个落脚的地方后,他便是要来这里了。但愿一切顺利才好。 第九十二章 门规 琴子铭带我到了正殿西面的厢房。又是西厢。我就纳闷儿了,怎么我就一直在西厢房呢?! 屋子的摆设并不华丽,却别有风情。大多是写古色古香的玩意儿。什么紫檀木古筝啦,雕玉花瓶了,八仙桌啦,青瓷茶具之类的。我的那间屋子分内外两室。外间是书柜和琴室并用的屋子,内间则主要用于饮食休息。 我拿着行李,走了进来,心里豁然开朗。大抵上这往后我就要在这里安家落户了。屋子里虽然是空着的,但是并未有灰尘。听说是值勤的师兄们打扫过了。以前身边总是有丫鬟跟着,现在看来这些事情都得我慢慢学着做了。好在也不算是太难。简单的活计总是会的。 “恩,冉裳,你以后就住这里。这里比较幽静,平日里不会有太多人打扰你的。毕竟男女有别。此处乃是我逍遥门专门招待外宾的地方。一般情况来讲是没有那么多外宾要来招待的。”琴子铭一边带我绕过前面的院子一边对我讲一些有关事宜。 我听得认真,一时也就忘记了刚才祖师爷让他去领罚的那叉子事儿。 琴子铭说了好些这逍遥门的规矩,大抵上都是些礼仪和学制上面的事情。然后对我说:“你就好生地住着。我先去藏龙阁了。” 那语气有些慷慨就义的感觉。 我双手抱拳对他说:“师父,保重啊!~我就不送了。” 琴子铭默默无语两眼泪地冲我点了点头。 这让我突然想起,以前阿忠过年的时候宰猪,那猪也曾流露过这样的眼神。 送走了琴子铭,我便赶紧找了个凳子,倒了口茶水。 这还是第一次走山走水的。烈以前嘱咐的对,这外面啊总是没有家里舒坦。烈说的总是对的。我从小就这样认为。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就听见了一声惨叫。 那声音明显是琴子铭的。 用祖师爷的话说:“这徒弟可以不知道规矩做错事儿,但是师父必须得明理。这逍遥门规矩,不可擅自收徒。未经考核,不可擅自收徒。弟子下山后,不可擅自收徒。而琴子铭,三条同时违反。闲话莫说,就领罚好了。” 琴子铭咬牙说了句:“师父,当时情急啊。弟子被困,她可是对弟子有救命之恩。若不是她,怕是弟子还没法回来见你老人家呢!~” 祖师爷怒斥道:“混账,不伤人性命是理所当然。你就不会灵活点,弹奏个让人神志不清的曲子?!找机会开溜也就是了。平日里教你的你都就着米饭吃了?” 你来我往几个回合下来,琴子铭是怎样说都成了他的不是了。最后无语地领了罚。十棍杖。这已经是轻的了。 那天的晚饭时间,弟子们只听到“啊!~”的一声。那声音从山顶一直传到了山腰。 只是这逍遥门实在是个有教养的门派,大家又都各自有着各自的研学方向,所以这一声嚎叫连个议论都没有影响起来。 我顺着声音寻去。只看到琴子铭被抬了出来。还好他不重,两位师兄一个抬着胳膊,一个抬着脚就把他带到了出去。 那时候,琴子铭背后都是血淋淋的,已经没有了知觉。 我在正殿门口,没敢言语。这人生地不熟地,祖师爷的脾气我又不了解。这时候去怕是正在枪口上。 没想到那老头竟然走了出来。正殿的门有三人之高。屋子的举架大气,修葺得宽敞,显得格外庄严。我也不敢造次,由于是一身男装,便学着男孩子的模样,双手抱拳鞠躬行礼。虽然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是照葫芦总是还能够画出来瓢的。 “弟子见过祖师爷。” 那老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天。“天意如此,我辈奈何。既然来了,那就来了吧。” 我琢磨着这老头的话,怎么越听越玄呢!~可是个中滋味,还不是我这样的晚辈可以品评的。只是前辈说话,晚辈听着便是。 “祖师爷,还请不要怪罪师父。虽然是师父带我来的。可是当时是我逼着他收下我这个徒弟的。在那个不讲道理的地方,他也没有办法。师父是个好人。是个好学生。他从来没有给祖师爷丢过面子。” 那老头儿说:“这就是我当年为何不让他下山。我逍遥门弟子何止千人。可他偏偏是最善良、淳厚的一个。当年我带他上山便知道这孩子日后若是研究技艺还好,但若是说置身于世事,他还真是让人担心。故此,我不赞同他下山一事。若是我当时赞同,他也不会这般给我闯祸了。” 人若是老了,就总是爱想些有的没的。祖师爷看着天空飘过来的云彩对我说:“你看那云彩,风往这面吹,云彩总是要飘过来的。拦也拦不住的。我带铭儿回来的那天,在山下曾经碰上个老头儿。比我老!~看上去,是个术士,对五行八卦有些研究。看到铭儿就执意地要给他占卜。他说铭儿有一天会带回来一个既是三界之人,又非三界之中的人。” 祖师爷说到这儿又打量了一下我说:“姑娘。你额头的那朵莲花可是与生俱来的?那个印记应该与你的身世有关。” 我着实觉得这老头儿走火入魔了。虽然说本姑娘生来便是带着这莲花印记的。可是我的身世可是明明白白的。云曦国人士,姓诺,名冉裳。诺家千金,如假包换。可祖师爷说得认真。大抵上是被那个江湖术士给蒙骗了吧。想着我总不能跟他抢话,便有一搭,没一搭地听完了他的整个故事。 大概的意思是什么镜中月,水中仙什么什么的。反正我是没打听懂,禅啊!~ 出去的时候,走过东阁楼就听到了嚎叫声。不用看都能想到,定是琴子铭发出来的。 东阁楼是与西厢房相对的建筑。两个建筑中间夹着的便是正殿。也就是说,我和师傅被分在了东西两面。还好,没多远,走一走也就到了。 东阁楼的占地与西厢房是一般大小的。只是这建筑是要更高上三层。雕镂的窗子中,洒下星光斑驳。琴子铭在床上躺着,哼哼呀呀。 我敲了敲门,想进去看看他的伤势到底如何了。再怎么说也是我师父,总不能就这样眼看着。 第九十三章 学艺 铛!铛!铛!~我敲了敲门。门没有关,只是虚掩着的。推开后,屋子里没有开灯。屋子里虽然没有灯光,却是如同星辰散落一般。这里山势很高,好像真的离月宫不远了似的。倒是有种诗情画意。只是琴子铭的吃痛声传来,有些破坏了气氛。 “我就知道是你!~有我这么个师父,你就偷着乐去吧。”琴子铭趴在床上吃痛的说。 看这种情况,应该是真的很痛。说的话都是从牙缝里硬挤出来的。 “这点金疮药是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带着的。虽然说不上是最贵的,效果很好。以前我用过。”我把当年被母亲责罚的时候,母亲给我的那瓶药拿了出来。 其实当时还是有些犹豫的。毕竟是个对母亲的念想。 “药可以用,瓶子给我留着。用完还给我啊!~”我把瓶子给他放到了床边,然后就离开了。 山上的风有些凉,我裹紧了衣服。在这里看月亮,格外地大。也许这里离月亮真的很近吧。以前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看月亮,尤其是在晚上。看月亮的时候我能想起来一个人,就是我梦里面经常出现的那个人。 他是神仙吧!~我一直那么觉得。 烈虽然在我心里也是十分美好的,但是毕竟还是接地气的。梦里的那个人的那种美好,恍若嫡仙,就像是根本就不接地气一般。从他的身上,感觉不到生和死,感觉不到恐慌,他好像与生俱来的就带着那种祥和的气息。若是有同样美好的东西,一定会在他周围萦绕的。 青松翠柏之间,人也豁达了很多。夜里有蟋蟀的叫声;有流水的潺潺;就连风一起,树木之间摩擦出的叶子?的声音也变得颇为悦耳了。 这一夜,我没有像以往那样想念烈。 第二天一早,就听到有人叫门。 “喂,我说徒儿啊,你怎么还不起来啊!?这起床的钟声都敲响了半个时辰了。你要是再不出现,你以后就看不到你师父了。你师尊又得说我管教不严,非得再罚。快起来吧。” 我揉了揉眼睛。“哦!~你先扛着。我马上就到。” “扛不住啊,你快起来啊!~我先找个地方躲躲。你快到去大堂啊!~千万别说我来叫你了。” 原来这逍遥门都是以这古钟为号令,晨起也是如此。所以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弟子们都养成了对周围环境敏锐的洞察力。即便是睡梦中,也保持着警惕。 这是对他们的硬性要求。说实话,对周围保持那么大的警惕对我来说没什么用,本身也是深闺里长大的。我可完全是为了琴子铭的性命才爬起来的。 男装要比女装好穿得多。当然如果忽略束胸就好了。 穿戴整齐后,我赶紧走出屋子。谁料琴子铭刚好就蹲在了门口。“喂,你干嘛呢?!” “我这不是给你把风呢吗!~这要是别人发现你是个女的,你师父又得被你祖师爷批。” 看来这当师父还真就不是那么好当的。 “你昨天不是受伤了吗?怎么今儿就出来了啊?”我看到琴子铭肿了三圈的腰围,不禁问道。 这琴子铭虽然说不上是拂柳细腰,但在男子中也算是腰围纤细的了。这回肿的就像是……就像是城门口卖猪肉的阿彪。 “你以为我想啊?!我是被你祖师爷给打下来的。说让我给你打样。我这哪还能下床啊。动一动伤口都容易崩开。”说罢,就开始呲牙咧嘴。 我也算是刀子嘴豆腐心啊,看琴子铭如此这般的模样,我便扶着他走到了食堂。 逍遥门培养人才众多,尤其是各方国主喜欢的门客,食客。比如有梵音司琴,有乐宫司舞,有寅历司史,有朝馆司政,有八卦司算,有杀盟司命,有窃帮司盗……既有术士,也有学士。这天底下,若是说出人才,恐怕也只有这般的地方才能培养得出来了。 每一个分派的门生都穿着各自的服饰,衣襟各不相同。纹有不同的图案,看上去就像是图腾,各自都有着历史,每个样式的衣服,似乎都代表了一个故事。 门生的衣服右臂上都有一个金色篆字。字体龙飞九天一般洒脱出尘。只有我的衣服上还没有。 刚一进屋子,便都是生面孔。前厅的人数就气质三百。顿时我就愣住了。祖师爷坐在前面的案几旁叫我。我便是应着,顺带着向前列的一些前辈们问好。 可这些师兄们似乎都没有经历分心,有些连吃饭的时候还看着书。我也就点头示意而过了。 餐点都是一般的家常菜,看来虽然是名门大派也并不是就有大鱼大肉的。反倒是我们这些世家子弟吃的比较好。 琴子铭一直就站在后排,直到我吃完才走了过来。 “你怎么不吃啊?”我问。 琴子铭一脸雾水地说:“吃什么吃,都疼死我了。我难道能趴地上吃啊?” “也是”我看着他肿的不成样子的屁股和腰点点头。 早餐过后,琴子铭强烈要求我陪他去后厨房看看。在那儿,他熟练地顺了个猪蹄回来。想必后厨房他是常去的。 没想到逍遥门的生活是如此地紧锣密鼓。好像谁都没有空注意旁的。早餐时分,大伙儿都是用一炷香的时间进食,然后便四散地开始忙自己的活计。 虽然他们在众人面前光鲜出众,可这是要吃多少年的苦啊。 本来我一直就觉得做男子要比做女子来得好过些。看到他们这般辛苦,我还真就觉得待字闺中也是件舒坦的事儿。 要么风雨兼程,要么放弃自由。总是要选择一个的。 我总是觉得自由更重要些。 刚来到逍遥门,我便是分到了一摞厚厚的书。有些是竹简刻的,年代比较久远。有些是牛皮纸写的,像是民间流传的。有些装订成册的,应该是正规发行的书目。这加在一起,足以装饰满靠着墙壁的书架。 我看着刚刚摆放好的书,满意地点点头。 琴子铭进门后,惊呼:“我的姑奶奶,这些是让你这七天看的。你都摆那么高还能看了吗?要是不抓紧,时间可是不够用的。”说罢,还给我拿来了一把古筝。“这琴是刚做的。等以后你有些学识了,祖师爷自然会给你换个好琴的。就先将就着用吧。” 那琴倒是真的务实,上面连个花纹都没有。漆黑的檀木而已,没有一点修饰。本来我是想抱怨的,可后来一想,本来就是新来的。即便是这把琴还不会用呢,怎么能期待着去要一把名贵的琴呢!~ 第九十四章 惊蛰 随手拿起一本古卷才发现这可是得精心看才行。倒不是说这文字晦涩难懂,更主要的是这书页被翻看得已经有些脆了。边缘早已被磨平。既然这书并不是归我们个人所有的,还是不要有损失了才好。 几案之上,我按照琴谱上教的手势放好,随意拨挑了几下,果然出现了不同的声音,煞是有趣。我便坐了下来,开始研究。 这时候才明白那些师兄为什么对于这样枯燥的东西如此着迷。原来这些看似枯燥的东西,一旦有了章法还真是有趣呢。 午饭时分,琴子铭才过来。 虽然说他平时也不见得勤快到哪儿去,但现在实在是行动不便,我也是十分理解的。他教授的倒是不多,只是讲了一下传说中的宫、商、角、徵、羽五音和十二律。 按照琴子铭的说法:“这五音之中,宫属喉音,五行为土,为五音之首,其音极长、极下、极浊;徵属舌音,五行为火,其声次高、次短、次清;商属齿音,五行为金,其声次长、次下、次浊;羽属唇音,五行为水,其声极短、极高、极清;角属牙音,五行为木,其声于长短高下清浊之间。五音分阴和阳,一变而为十,即太宫、少宫、太商、少商、太角、少角、太徵、少徵、太羽、少羽。” 这些名字倒是有些让人觉得枯燥。比那古卷枯燥。 琴子铭问:“听懂了吗?” 我回答的相当地实在:“没有……” 琴子铭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当年你师父我也没听懂。但是慢慢地你就习惯了。” 后来我才明白,这音律啊,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纳六十音也、尾气始于东方而左行。音起于西方而右行,阴**错而生变化、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在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五行是顺四季之气而生。五音刚逆五行之序而传。相反相成,错综变化。 且不论这些学术上的东西。这些日子,我倒是与这山林之中的鸟儿相处甚好。虽然我弹得不成调子,但是每次我在院子里练习的时候,总是会有些群鸟飞来。而且它们会绕着这屋檐打转,然后找个落脚的地方栖息一下。这也算是有个听众吧。 我不得不这样宽慰自己。因为门口的师兄都是捂着耳朵走过去的。 有一次晚饭时分,祖师爷甚至亲临西厢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啊,你祖师爷年纪大了,心脏承受不了啊。以后这入夜了,你就看看书就好了,就休息一下别弹了。” 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了,我便也适当地给自己放一个假,该休息就休息嘛。每次有心情了就练练,没心情的时候,就看看别的书。 琴子铭说我越发地放肆了。 我说祖师爷教导得甚好。 这些日子也看到了不少年轻有为的师兄。但是大家各自都忙着,谁也没有闲聊的工夫。 我想这些年在闺阁中,有那么多事情是我不知道的。虽然烈一再地给我讲他每天学到的东西,可是终究比不上自己学来的扎实。于是我开始了我的书海生涯。 师兄们有时候会给我写休整胡须用的东西,我每次都欣然接受。虽然用不上,但是我想这样也许可以证明我是个男的。当然,他们叫我一同去洗澡什么的,我坚决不去。幸好琴子铭吩咐人准备了木桶,要不然,我可能得跑到山下的客栈才能沐浴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了我入门第一年的惊蛰那天。我本是没想到有人来看我的。可是那日,母亲来了。 那日我刚好开始学十二律,刚开始从黄钟和大吕开始练习。 师兄们曾经告诉我:“音律是真的有杀招的。如果有一天你练成了,你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 我问为何。 师兄们打趣道:“每次路过,都有种听到杀猪的感觉。” 一位师兄引路,后面大大小小一排家丁,好不热闹。这一天是逍遥门最热闹的一天。各家的亲人都会上山看望自己家的儿女。 看着他们的热闹,我突然有种想闭关修炼的冲动。于是我将自己锁在了房间里。 窗子是半掩着的。外面锣鼓喧天的声音依然可以传入耳中。而我一个人大声地弹着琴。 这时候,一位师兄敲了敲门:“师弟,有客人到。” 我不厌烦地说:“师兄,别打趣了。哪儿有什么客人啊!~” 我不相信除了烈以外还有其他人会惦记着我。而此时,我确定的是烈就算是惦记我也根本不会来找我,纵使是他找我,我也不会见他。命运如此,人又奈何。 我从窗子缝隙往外看去,竟然是母亲和阿忠。门口下人们抬来的大大小小的箱子里满载着日常需要用的东西。我看到阿忠扶着母亲,眼巴巴地望着门口。 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 母亲,终究是疼我的。可是我不能回去,至少不能这样回去。在这里的日子中,我更是明白了,那种每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不是我想要的。大家闺秀就一定要整日把自己圈在那大院里与世隔绝吗?那不是我想要的。况且,我还不想见到烈。 “孩子,为娘来看你来了。快开开门吧!~”母亲在门外喊着。 在我的记忆里,母亲的身体是很好的。可是此时阿忠搀扶着她,她的攥着袖子,重量几乎都倾在阿忠胳膊上。即便是这样,还费力地喘着气,时不时地用手帕捂着嘴咳嗽几声。 我没来得及开门,直接从窗户跳了出去。 “大……”阿忠本来是想喊大小姐,可刚喊了个大字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儿。看我一身男装,阿忠便改了口:“大公子,主母一直惦记着你。听然公子说今日是可以探望你的,这不,主母便是来了。近些日子主母身体不好,特别想你。” 阿忠说着,擦了擦眼泪说:“你都不知道,她在你走的这些日子,天天地念叨啊。还以为你被贼人掳去,到处找你。听说你来了这飘渺峰,才算是心里踏实了。” 母亲朝着我走来。 我扶着走路微颤的母亲,良久,我跪下了。给母亲跪下来了:“娘亲,孩儿不孝,未能照顾左右。可我现在不能回去。我也没有办法,可是我不能回去。” 母亲说:“好,好,只要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若是换了过去,母亲定是要家法伺候的。可是今日竟然开了天窗。我不知道是喜还是愁。很明显地感觉是母亲老了。 还好西厢房只有我一个人。大院儿甚是宽敞。便是给母亲,阿忠,家丁都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傍晚回屋的时候才想起来,门是反锁着的。于是我又从窗子爬了进去…… 第九十五章 他竟然当上了王 母亲在的这些日子,我没敢练琴。她老人家身体不好,怕她再受什么惊吓。但是读书是免不了的,每每读书她总是跟着看,并且给我讲一番她年轻时候的趣闻。这些若是以前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我问阿忠家里的事情都怎么办。 阿忠对我说:“你有所不知。那日救出你之后,诺然便带着人说是要咱们家把救你时候用的钱给补齐。后来老爷也回来了。看到你离家出走,便是与你母亲大吵了一架。最后甚至把诺家的财产都给了然公子。主母一气之下,便收拾了东西,拿着房契,卖了多余的家产过来找你了。” 又是诺然。其实我就知道,父亲是不喜欢女孩儿的。他喜欢的只有六姨。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放心。只有家产都在诺然手中,他才能放心。而我,有母亲就够了。 当然,阿忠并不只是说了这些。千言万语,辛酸曲折,我都听进去了。其实我之所以出来,也是为了证明一点。作为一个女人,即便是不依靠男人养着,我们也能够活得很精彩,很好。 待字闺中是一种生活态度,行走江湖又何尝不是一种生活态度? 至少我们还在一起,所有人都还在一起。只是缺了……烈。 傍晚的时候,逍遥门省亲的时间结束了。离别声,声声入耳。可是我不能让母亲去别的地方。于是我去求了琴子铭。 琴子铭一头冷汗地对我说:“我别当我的徒弟了。我现在都想叫你姑奶奶。你是不是看你师父天天活得太轻松了?这要是让你祖师爷知道了,不得门规伺候啊?!” 当天,正巧此时,祖师爷就知道了。 琴子铭吓得大气儿都不敢出,全然没了在外面看到他时的那种豪气。 我就琢磨不明白了,这在外面恍若天人的师父到了师门竟然变得格外的……**丝。 于是我便是将整个过程告知了祖师爷。 “冉裳,你不是不知道,咱们逍遥门是有规矩的。我已经收留你破了规矩,我怎么还能再开特例呢?”祖师爷也是颇为踌躇。 其实事情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这没有先河,也不能开这个先河。若是开了先例,怕是以后就不好管理了。 想了半天,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 我对那老头儿说:“祖师爷,咱们逍遥门的后厨房可缺人手?我们诺家的家丁都可以去帮忙。至于开销,我们诺家出。你只要让他们留宿即可。反正那几间房间也是空着。平日里,他们一定不会随意走动,坏了规矩的。” 那老头儿一听这个可就乐了。他的消息一向灵通。云曦国诺家的厨子,那可是不比这御膳次的。更何况能进诺家成为家丁的也都是接受过训练的。若是能让这些人都去后厨房帮把手,这每日的饭菜可就都是美味佳肴了。又不用再花钱雇人做饭,又不用多付额外的经费。何乐而不为呢? 祖师爷一脸庄严的模样说:“既然这孩子家中遇到这样的事情,师门也不能袖手旁观啊!~能够帮助你们,也算是我积德行善了。那你们就住在西厢房大院里,可若是有什么需求,你们可得自行解决。咱们门中可没有什么人可供你们差遣。” 我一开心,学着点小二的口气说:“得令嘞!~” 然后便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琴子铭对祖师爷说:“你瞧你把这孩子惯得,越来越没有姑娘的样子了。” 祖师爷可不含糊,照他的脑袋就是一下子,然后揪着他的耳朵说:“我看我是把你小子惯得不成样子了。你们这一代师兄弟里面,最成气候的还没敢收徒弟,你就给他们做了个样板。既然做了样板,什么事儿就都得给兜着!~” 很明显地祖师爷对我比对师父客气得多。 看着他们每天那模样,我倒是觉得,祖师爷是真的把师父当成儿子了。有时候训斥几句,有时候唠叨几句,有时候又教育几句。 而我能够和母亲,阿忠他们在一起,过得相当地开心。 当然除了每次我弹琴的时候。 我每次弹琴都得偷偷地躲到树林去弹了。母亲听到过,阿忠也听到过,看他们的模样都颇为叹息。 母亲说:“孩子,你有认真弹吗?人家弹琴都是行云流水,你弹琴怎么惊心动魄啊!~” 我觉得这是我听到的最有文采的赞美“惊心动魄”!~ 没准有一天,我还能弹出让人七窍生烟的境界。 日子过得悠闲,几年以后,听说中原有个叫做秦的国家。曾经是大将军秦蒙发动宫变成为王,如今易主,国主的名字叫做秦玉。又听说这个秦玉原本本来是苏玉。是秦国国主遗失在外的孩子,也有说是秦国国主微服私访时留下的私生子,众说纷纭。这既然是传说嘛,就总是有些花边新闻在的。尤其是君主的新闻,最让百姓热衷。 可逍遥门的探子打听回来的消息是这个名叫苏玉的曾经是南国的一个姓苏的镖师的儿子。可这名镖师却是和秦蒙长得一模一样。而他的母亲竟然也同秦国曾经的国母长得如出一辙。 秦蒙年事已高,便对大臣们说早年曾经有个和前国母上官玉环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民间。要他们无论如何都要找到那名女子。秦国不惜重金,遍访各国,就为了找这么一个人。重赏之下,得知了这名女子的信息。可时不待人。当大臣们找到那家姓苏的镖师家的时候,却只找到了他们的儿子苏玉。大臣们便将苏玉带回了朝野。 苏玉与秦蒙长得竟然眉眼都十分相似。 秦蒙一口认定了苏玉是他的儿子。大臣们惶恐。可纵使这般,他也在最后弥留的时候,写完了诏书,苏玉改名秦玉,并传位于他。 一时间,朝野动荡。本来各位皇子都争抢着王位。为此已经闹得不可开交。可没想到,此时竟然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坐收渔人之利的竟然是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子。 可辅国大臣都是些元老,都知道当年国母进宫时与王的爱情故事。那些故事还街头巷尾热议过一番。人到了晚年总是会格外地想念那些错过的东西。也许是想弥补当年的过失,总之,还是有些元老拥戴这位新王的。 这逍遥门的消息灵通还真的不假。每次有这种天下大事儿的时候,思政的总是要开个大会,招揽门人都去听听。那日我闲来无事,也跑去凑热闹。可是怎么听怎么觉得他们口中说的那个苏玉就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他竟然就这么误打误撞地当上了王了吗? 第九十六章 社稷,我不懂 但是我认得他 各位师兄在分析着天下大事。说什么江山如何易主,说什么大臣怎样密谋。而与此同时,我在心猿意马。这朝野本就远在天边,再怎样也关不着小女子我的事儿吧。虽然我现在的身份是个男的。 一位师兄用胳膊肘杵了我一下。“喂,怎么还愣神呢?到你了!~” “到我什么了?”我赶紧低声问他。 “这不是说天下形势呢吗?来着都要参与的。到你发言了。” 就听到祖师爷在殿上声如洪钟地说:“下面不许窃窃私语,若有何看法,可在大殿上说。但说无妨。” “这天下大事,我哪懂啊!~再说了,就算是我懂,也没有人听啊!~这话还不是说了和没说一个样子。”我这样想着。 可在这逍遥门可还真就不是这样。他们总是有办法把任何想法都付诸行动。比如我们云曦国曾经有过的灞桥兵变,听师兄说就曾经是某位已经卒业的师兄的提议。那时候大家有过争论,最后大多数赞成平定兵变。于是第二天云曦国的周边国家就开始出兵帮助平乱。 的确,逍遥门的门生遍布天下。各国家似乎都有其门人。力量的确不可忽视。尤其是还有不少掌握边关大权的重将也是逍遥门培养出来的。 掌门的一句但说无妨,在天下人心中却是必须谨慎的。 “回掌门的话,弟子才疏学浅,不敢妄加揣测。但是既然秦蒙陛下愿意将大任寄予这位新陛下,也就是说他一定看中了秦玉的某些能力,或者说有所期待焉。据在下了解,秦玉虽然说不上是个才子,但是出身平民,是能够了解老百姓的生活的。他还是个善良之人,相信在他的管理下,秦国的人民生活一定会变得更为富庶的。” 此时,便有师兄起身反驳:“胡说。你如何知道他是个善良之人。这百姓当了王侯最多的是什么?他们可都是曾经穷怕了的人。每次江山换做这些人当家的时候,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大兴土木,广纳侍女。那些人哪会做什么皇帝?!要是一个百姓都可以成为皇帝,那还要培养那么多年的太子做什么?我觉得还是当年的太子更适合!~” 这位师兄便是氏族为政的。 但是他说得也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小农的思想的确是会困扰着那些起义的农民。可是苏玉不是农民啊!~再者,苏玉也不是那些不懂世故的俗人。只是我没有办法证明。总不能告诉他们,我认识苏玉吧!~ “师兄说的是。但是刚才我所谈的是我的看法。既然祖师爷有话在前,让但说无妨,我才开了口。别无他想。与他又不是沾亲带故,只是说一句罢了。我只是觉得,不妨给他个机会,看看他是否可以做到一个君王该做的。” 还好,逍遥门旨在为百姓谋福利。祖师爷要的是一个锦绣江山,要的是一个国泰民安。任何将会影响百姓生产劳动的事情,他都会尽量去阻止。还好逍遥门体系庞大,要不然,还真的容易被人拔了。 之后的一些讨论我就没有再去参与。只是这里的弟子之中有许多都出自于官宦世家,怎么可能一点自己的利益都不顾呢。多少都会有些私心。只是一来这议会的人数众多,二来说话也必定是有个由头的。所以也就不那么明显。 我开始庆幸我不是这司政的。要不然还真是劳碌。不仅仅要去钻研这各国地理,各国历史典籍,就连着各国当政大臣,身家,出处一个个都都得记得详细。 回去后,我把今天听闻跟师父说了。琴子铭本是吃着猪头肉喝着小酒的。可我跟他说秦玉可能就是苏玉的时候,他差点噎到。 “什么?你说他……他……有可能就是那天救你的那个人?!” 我看着琴子铭喷着酒水,点了点头:“是呗。” “那我把你从他那带回来,他万一出兵呢?” 我开始敬佩祖师爷了,如此有先见之明将琴子铭分到了梵音。要不然以他的脑子…… “师父你放心。这一来,发生如此多变故他不一定记得。二来,我和他也没什么太深的交情,萍水相逢,萍水相逢。这其次嘛,发兵不是那么容易的。” 琴子铭坐了回去,又吃了块肉压了压惊说:“哦,没事儿,我突然想到解决的办法了。若是来了,你弹上一曲便是。” 我愤恨不平地掐住了他的脖子。 虽然说这师门培养弟子众多。但是弹琴弹到我这个水准的还是极少的。大家都对我寄予厚望。说是指不定我什么时候就能弹指间让人灰飞烟灭。 我对此也十分无奈。本来是个愉悦心情的曲子,怎地就被弹出了这样的曲调呢……我把这都归结为琴子铭教导无方。 看人家都是一对一地教导。琴子铭倒好,给我一大堆古书古卷的,让我自行学习。并且也不加以指导。 当然他也是来过的,只是他听完我弹奏的曲子之后竟然头疼了三天。然后他就说我已经成才了。 反正这儿的日子反倒是清净,我也懒得和他去墨迹那些。便自己随便玩玩音乐了。 诺家的家丁尽数地被派遣到了食堂去筹备饭菜。而母亲和阿忠也没事儿看看书,了了音乐,相当清闲。 他们一直以来都忙着漕运的事儿,这辈子恐怕还是第一次这样的舒坦。 有一日,阿忠看没有旁人,开口问我:“大小姐,你有没有见到烈啊?” 这一个问题,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已经有多久没有提起他了。那是几年前了?那时候我还是待字闺中。如今我已经年过二十,换做寻常人家的姑娘早已嫁了人了。在这里日日丝竹管弦,我似乎把那时候的事儿都忘记了。 “烈”这一个名字便足以让所有的回忆倒流回来。震得我胸口生疼,翻江倒海的委屈似乎可以再次哭出来。 我强忍着,吸了口气,问阿忠:“他怎么了?” 阿忠听我这么一问,竟然哭了。那么大的年纪,是如何地伤心啊。“大小姐,自从你走之后,他便出来寻你。至今杳无音讯。主母一心着急地找你,我也不敢问,不敢说。可如今已经找到了小姐,是不是也可以找人帮忙找找烈啊。我们家烈,自小便是极为闯荡的。要不是遇到了什么事儿,一定早就赶回来了。如今我们举家都来到了飘渺峰,怕是不是烈找不到这儿啊?!” 说着阿忠给我跪了下来。 虽然说阿忠是我们诺府大管家。可是从来就没有人把他当成下人。他也从来不曾跪。如今竟然是跪下了。 第九十七章 他一定还活着 阿忠跪在地上,紧紧地扒着地说:“大小姐,我求您了。” 我一听他这么说,突然就蒙了。烈怎么了?他不是成婚了吗?他出来找我了?他在哪儿?难不成这么多年他都在找我吗? 眼泪刷地就留下来了。我赶紧扶起来阿忠说:“阿忠啊,烈不是成婚了吗?怎么就跑出来了?” 阿忠说:“大小姐,烈的性格你还不知道吗?我们管家一辈子就跟定一个小姐。您在哪儿,他就在哪儿啊。您可是比他的性命还要重要的。我知道,他没回来是他自己的事儿。让您去找他是给诺家丢人了。可是那终归是我的儿子啊!~我着天天就盼着能够再看他一眼。小姐,您帮帮我啊!~” “母亲可知道?”我问阿忠。 “唉,您是不知道前些日子主母天天担心您。我还哪能再说这事儿啊。一直到了今天,我看她也好些了。这才敢和你说。” 阿忠是个好管家。这么些年,在我们诺家,兢兢业业地,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自己。 我赶紧擦干眼泪,对阿忠说:“这事儿,不用告诉母亲了。我做主。人我一定给你找到。” 说罢,我赶紧跑去找琴子铭商议此事。 阿忠冲着我远去的方向一个劲儿地磕头。“谢谢大小姐,谢谢大小姐。” 其实阿忠也许早就不抱着还能找到的念想了。这么大的世界,找一个人犹如海底捞针。况且时隔这么多年,还活着吗?只是他不想放弃罢了。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 进了琴子铭的房间,我就开始描摹烈的画像。要找人总是要有个样子才行的。若是连这人长得如何都不知道,只从名字找起,那岂止是大海捞针呢!~ “喂,你怎么了?”琴子铭刚才的猪头肉竟然吃到了现在。究竟是多大的一个猪头…… “借你的地方画个画像,急用。师父,你帮我找个人。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活要见人……死也要见人……” 虽然是几年,但是他的样子我怎么可能忘记呢。若是说画这世界上的一个人,那对我来说,画他是最简单的了。因为那么十几年的日子里,我的世界只有他一个。 琴子铭举着一个盛着猪头肉的碗走了过来,看着我描摹着烈的画像。虽然说是丹青,但是足够辨认了。 “徒弟,你是不是看上这个帅哥了?” 我白了一眼这个为老不尊的师父。一点儿都不正经。 “什么就看上不看上的。这是我们家小管家。” 琴子铭不以为然,一边吃,一边说:“看着你下笔的力度,这笔锋,这速度,不像不像。要不是胸有成足,哪能一气呵成呢。这个人你在你心中恐怕是有相当重的分量啊。估计你想画他的画像已经很久了吧。不错,不错。” “吃猪头肉都堵不住你的嘴啊!~”我着实没工夫和他废话。 “徒弟,这人还挺英俊呢。能跟你师父我一比。哈哈。你看着眉宇,你看着气质。啧啧啧!~怪不得吸引了我徒弟呢!~” 我把画好的画像推到了琴子铭手里:“把这幅画像晾干了给祖师爷看。看看能不能借用一下咱们逍遥门的名气帮忙找这么一个人。咱们逍遥门一年的伙食费,我们诺家全包了。” 说罢,我继续画画像。 琴子铭一听条件,两眼放光:“徒弟,你知道吗?你们来之前,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猪头肉了。你祖师爷倡导节俭。你可是不知道,现在啊师门都很拥护你们留宿飘渺峰。要是能天天吃到猪头肉……哎!~” 这一方面,猪头肉也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太贵的。鲍鱼、海参、燕窝、鲨鱼翅也不是吃不得的。可这逍遥门,门人这么多,若是天天锦衣玉食,得多少钱才够得起呢!~幸好他们要求也不是那么高。 我手下不停,一张一张地画着烈的画像。 祖师爷听闻这事儿,便是过来看了一眼。对我说:“你要找这个人,那我要听一下他的出身。不是什么坏人才好。” 烈当然不是什么坏人。 “回禀祖师爷,事态紧急,晚辈就不多行礼了。还望见谅。他乃是我诺家大管家阿忠的儿子。几年前,弟子离家出走,他为了寻找弟子,至今未归。弟子于心不忍。这也是刚刚知道他多年未归的事儿。心想着门人这么多,能帮上点就帮点吧。我也是实在是没有其他办法啊。若是逍遥门门人都找不到,还有熟人能找到呢?” 即便是回答着祖师爷的话,我手上也未曾停下一刻。 “哦,若是如此,师门倒是还可以帮上一点半点的。只是这人究竟能不能找到,我还真的是不知道。铭儿,你叫画室的徒儿们帮忙照着这副图多画写。明日飞鸽传书,让咱们逍遥门的人都帮忙留心着点。还有,此时不可声张。要在暗中寻访。” 琴子铭领了祖师爷的命令,拿着画出去了。 祖师爷对我说:“丹青画的不错。你还是个极有天赋的孩子。这个可是你心上人?” “祖师爷说话怎么也像师父一般,越发地不正经?” “哈哈,孩子,你祖师爷可是从你这个年纪过来的。什么事儿能够瞒得住我啊!~是不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说完冲我笑笑便出去了。 虽然着急,但是画着他的模样,我还是能甜甜地笑出来。 又画好了一张,当我收笔的时候,对着说:“你竟然没成婚吗?跑出来找我干嘛?你若是早说,恐怕我也不会在山上呆这么多年了啊!~快点回来吧!~” 我相信他会回来的。 我对烈说,我这辈子最害怕的事儿就是他死了,我还活着。 烈当时的话是:“不会的。我一定会陪着你,一辈子。你活着,我就一定会活着。” 他不会骗我的。烈从来都没有骗我,这次一定也不会。所以不管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十年……我都会找下去。 因为我还活着,他就一定活着!~ 第九十八章 这琴是可以陶冶情操的 烈的画像,足足地布满的整个屋子。我就这样一个人在屋子里坐着,看着。有些担心,但是哭不出来。我不能哭,得撑着。只有我让大家觉得这事件有希望的事儿,大伙儿才会干劲儿十足地去找人。 这么多年,若是平安,怕是早就自己回来了。阿忠的弦外之音,我何尝不懂?!但是我相信,以烈的能力,他是不会出事情的。 剩下的时间,就只有耐心地等待。 我弹琴的时候,开始去林子深些的地方。心中杂乱的思绪也只有这时候才能够得到些排解。那是些我自己创作的曲子,正如我心中所纠缠的那些情节一般,随着最后“嘭”的一声,一切都归于平淡。意外地是周围的树桩倒了一片,鸟儿似乎都躲得远远地,不敢在进出聆听。 那树干都已经很粗了,可是竟这段地如此整齐。就好像是有人用这琴弦勒断的。我抚着这树木,觉得好生可惜。以后,怕是也不能在林子里弹琴了。这琴声杂乱如麻,不知道逍遥门可是有人弹琴可以弹到如此地步。我抱着我的古琴离开了这里。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琴子铭当年在百越镇的时候死命地抓着自己的琴了。原来对于一个只会弹琴的人来说,那个真的就像是他的命。而现在,我着实地觉得这柄琴就是我的命。 第二天,祖师爷通知梵音弟子召开会议。因为前一夜我睡得比较晚,在梦里,又和那个白衣帅哥聊天,所以起床实在是件折腾人的事儿。本来还想睡个懒觉,没想到琴子铭就把我拖去了。 据琴子铭透漏,说这次会议特别重要。 刚进去就听到了祖师爷摔碟子的声音:“咱们这山里可是古林!~什么是古林?!就是都是古树名木。人家那树,长了几百年长成的模样,就被这么活活地砍了?那可是咱们老祖宗留下的!~今天,我还非得知道是谁造的孽不可!~” 没想到这老头还是个环保主义者。其实也算不上是环保主义,那时候倒也还没有这么个词儿。可是那三人、五人环抱之木,就这样生生地折断,倒是挺让人惋惜的。尤其是一起折了那么多根。这葱葱郁郁的山头,一下子就空了个小洞。让人看着也是挺不舒服的。 本来满是睡意的我,一下子就精神了。 “这片地是你们梵音负责的,必须给我个说法。琴子铭,你说!~” 祖师爷点名点到了琴子铭。 我这师父,这种事儿祖师爷总是第一个想到他。 “我……说什么啊?这我也不知道啊!~”琴子铭哆哆嗦嗦地发表了一下看法。 要不是人多,祖师爷肯定走过来和他说道说道。 可这满堂的弟子都在,祖师爷也是相当地给师父面子:“你坐下。旁边的说。” 这旁边的不就是我了吗?我长大了嘴巴,看了看琴子铭,缓缓地站了起来。 “说什么呀祖师爷?” 那老头子气的吹了吹胡子:“说说看法!~” “回祖师爷的话,……这件事儿,是个……意外。对,意外。” “你以为我老糊涂了是吧?那树,好手也得十几下子能砍下来。你看那痕迹,明显是一刀成的。一看就是个有相当厉害的工夫底子的。更何况还是那么多树,什么意外!~明显就是人为!~”看样子老头子是挺看重这事儿的。 这只能顺着他说了:“是,是,祖师爷教训的是,人为的,绝对是人为的。” “那你人为是谁做的?”祖师爷一圈一圈地在前面背着手走,还吹着胡子。 “这个,弟子不知该如何说!~”我拽拽琴子铭的肩膀,可是这家伙,一脸严肃,大气儿都不敢出。 “有什么不敢说?!在逍遥门,实话实说者无罪!~给我说!~说!~”这老头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地板,慷慨激扬的,义正言辞的。 “那天我在那弹琴来着……”我吞吞吐吐地。这老头这么生气,我要是直接说了,他保不齐气的背过气去呢。 “那好,这事儿你就给大家讲讲。你应该是看到了凶手的全过程。”这会儿子,老头子才坐了下去。事情总算是有眉目了不是。 “是,弟子领命。当日我在那弹琴……然后……树折断了。” 下面一片笑声。就连琴子铭都没憋住笑了出来。 老头子气的拍案而起,“胡说!~” 我这可是吓得一头汗啊。倒不是别的,只是还要求他们找烈呢。我可不能有事儿啊!~我腿一软就跪了下去。 “祖师爷息怒,祖师爷息怒。弟子并未胡说。这是……这是实情!~” 这真的是事情啊!~ “你说是实情?那你给我讲讲,如何断的?”祖师爷声音如同洪钟,字字铿锵,气势震慑众人。 “祖师爷容禀,平日里我都去林子里练琴,这是师兄们都知道的。” 又笑场了。的确,这还是某位师兄给出的主意。 “确有此事!~你继续说。”祖师爷还好是个讲道理的主儿。 “今日弟子心烦意乱,便是去林子里弹琴。这弹琴可以修身养性,弟子便是秉承着这个原则去的。然后弟子就弹了一曲。收尾的音一响,就那样了。然后我就回来了。” 听到此处,众人皆是大吸了一口气。 这么多年来,虽然大家都知道梵音有个杀招。可是真正能够练到这个杀招的人少之又少,况且这些人当中就算是取人性命也都是些慢功夫。有的要一把个月,短的也得几天。没想到这样一个进门不久的弟子竟然可以在一招之中如此干脆利落。何况这可是古树,比起人的脖子可是不知道坚实了多少倍。 这杀招往往都是由内二外的。可是今日看那树木的痕迹,明显是从外而内的。最主要的一点是,这名弟子还拿着入门等级的琴。这琴声并没有那么嘹亮,声色也没有那么聚拢。若是换把好琴,还不一定会出现何等场面呢!~ 祖师爷愣了半天,竟然说不出一个字来。 果然是天意啊!~ 我趴在地上,不停地冲着琴子铭挤眉弄眼。琴子铭不停地冲我表示无奈。 “其余弟子可以退了。你留下。” 师兄们冲我做了个拜服的手势,一一路过。而我不敢起身。 良久,屋子里的人都走干净了,祖师爷叫我起来回话。 第九十九章 你去学习医术吧 求点击,收藏,打赏啦!~大家圣诞快乐!~既然是圣诞节,就发两章好啦!~嘻嘻,圣诞礼物,圣诞礼物!~吼吼!~ ====================== “冉裳,你可喜欢琴音?”祖师爷突然地来着这么一句。本来很安静的屋子里,这声音很突兀。 “喜欢,弟子真的不是故意弹成那样的。”我解释道。 祖师爷没有言语。左右走了走,说:“这琴,你以前可曾学过?” 以前,烈教过我四书五经,还唯独没有教我乐器。所以我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一点都不含糊:“回禀祖师爷,以前我从未学习琴技。接触古筝也是入门之后才开始的。这琴还是师门配发的。” 祖师爷思忖良久,说:“孩子。这琴技可是你自己学会的。若是有一天,你出去莫要说是在逍遥门学会的。记住这一点。不,你得给我发誓。” 我手脚都冰凉了,依旧在地上跪着,“弟子对天起誓,今日所习琴技皆是自己悟出来的,与逍遥门无关。此事,弟子绝对不对外人提起。” 祖师爷这才又坐回了座位:“好,好。你今后去司药那边看看,学学医术吧。要学会如何救人。” “弟子领命。”我约莫着这场问话总算是结束了。 祖师爷终于说到了我最想听到的几个字:“好,那就回去吧。” 这门槛做的过了膝盖,跪的时间久了,刚一出来,差点没磕到,还好扶住了门。刚走了几步,就见到了琴子铭一副忐忑的样子。 这字说得好,忐忑者,心七上八下尔。 “怎么样,怎么样?”琴子铭赶紧跑过来道。 还算是这师父长了点心。 “什么怎么样?”我赶紧找块石头坐下来,揉了揉膝盖。 “那还用问?有没有说你啊?!”琴子铭在一旁蹲着问。 “啊,说了。” “说什么了啊?” “说让我去司药学习学习。” 琴子铭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也是,你弹琴啊,怕是咱们这儿再没人敢听了。要命的……” 由于他蹲在地上,我顺理成章地一脚把他踢得飞了起来。然后整理了一下衣裳,大摇大摆地走了回去。 这些日子,母亲成天地对我说:“裳儿啊,你不打算下山看看吗?成天整的跟个淘小子似的也不行啊,你看看这年纪都该婚配了。你要是不愿意下山,这逍遥门这么多师兄师弟的,也算是人才济济。你总得为自己谋划谋划将来啊。女孩儿大了总得出嫁不是?” 但是我知道,我在等烈的消息。如果找不到他,那我就等。 阿忠经常有些放弃的念头。我也跟着劝着。这时候,谁也不能放弃。 中午的时候,琴子铭来了西厢做客。名为做客,实则是跟我说:“掌门是想让你把琴给他。怕你继续弹下去,把这山头给夷平了。” 我淡淡一笑。 将琴包裹好,交到了琴子铭手中。 说实话,我还真是有些舍不得。练了这么久的琴,仿佛生命里只剩下琴一般。它就像是另一个我。如今连这都要收回去,掌门是不想让我继续弹了。在人家的地方,难免地看着人家的脸色。 母亲说:“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阿忠说:“反正小姐弹得也……” 我知道,阿忠想说我弹得另类。说好听点叫另类,说不好听了叫难听。虽然是这样,但是我就是喜欢啊。谁说的非得按照谱子上的音弹,谁说了非得按照书上写的指法拨弄,谁说的一定要按照规定了的节拍。弹琴不就是因为喜欢吗,那我喜欢那样不行吗?! 当然,我不想逼着他们接受我的想法。反正是我自己学的,学的好坏我自己清楚。我不觉得我学的不好,顶多是说有点另类罢了。 交给琴子铭的时候,我有些迟疑。好像是要告别一个陪了自己多年的老朋友似的。可惜的是,我没能再弹上一曲,和它说说贴己话。 琴子铭说:“徒弟你放心。虽然你的琴已经不是你的琴了,但是你师父永远都是你师父。” 我只是打趣了一句:“那师父能当琴弹吗?” 琴子铭看着我要弹他的脑袋,赶紧一溜烟地从西厢房跑了出去。 这样我只能去司药那里了。 每天回来的时候,母亲忍无可忍地说:“你看看人家女儿身上都是些胭脂水粉的味,你看看你,这一身啊,都是些中草药的味道。你是不是把自己泡在药缸里了?” 我可是才在那呆一天啊。 这药材的配取要比琴技杂乱些。虽然不是说无理可循,但是总不像琴技有些规律的琴谱那般容易记。于是乎从那天开始,我便是天天抱着成捆的医术,白天晚上的看。那时候,我已经不是门中最小的了。有些师弟比我年纪小,却在司药呆的时间长。我做为先入门的,总是有些难为情。便是希望一股脑地把这些都给补上。 可学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倒不是说那些药量掌握不好,而是母亲说的这中药的味道。 经过商议,掌门允许我去学习针灸。 针灸当然不像药材配比那么杂乱。只要拿着银针包,便可治病救人。想想都觉得是件伟大的事儿。于是我便天天开始看医书,天天记忆那些人体穴位分布。 当然于此同时,我需要一个活人供我施针。 这个人就是——琴子铭。 “我的妈呀,徒弟,你饶过师父吧。我错了。你当我师父。你别……哎呦……啊……啊……救命啊……”琴子铭坐在椅子上,被我按住了脉门。 “你叫什么叫啊,就差一针就搞定了。”我宽慰道,“当初是谁说的,一定要让我成为医界翘楚的。你得有毅力,能坚持才行。” 我看着琴子铭满胳膊的针,感觉自己又做了一件伟大的事儿。 其实我本来也不想拿他试针的。可是没有其他的办法。当然我也拿自己试过。但是总觉得有所不便。还是这样方便些。 治病救人嘛,这可是件光耀门楣的事儿。我打算好好地学学!~ 正在这时,阿忠闯了进来,大喊道:“小姐,找到了,找到了!~” 我激动地将手中的银针随意地往琴子铭身上一扎,就站了起来。 于是……一声嚎叫。 “对不起,对不起。我刚才一时情急就扎上去了。”我手忙脚乱地一点点地帮琴子铭拔针。 这针啊,是搓是拈都是有说法的,用几分力……琴子铭倒是无辜了点。 “阿忠啊,你刚才说什么?什么找到了!?” 阿忠光顾着看我手忙脚乱地忙活了,竟然忘记了说正事儿。这些年一向持稳的阿忠倒是第一次如此激动。我倒是好奇什么事儿。 “人找到了!~烈!~他们帮忙把他给找到了!~” 第一百章 他救了烈 听着阿忠的那句话,我竟然愣住了。 “烈找到了,烈找到了……”我的耳朵似乎只能听到了这几个字。然后头脑就嗡的一下。眼泪就差点出来。 找了这么久,我自己都不清楚究竟是在找一个人还是在等一个结局。我告诉所有人要相信能找到的,并且深信不疑。但是就连我自己都怀疑那是不是只是一个托词。 “真的找到了吗?!太好了,他还活着。”我这时候特别想赶紧看到他。那种兴奋,溢于言表。 在我刚要跑出去的时候,琴子铭抓住了我说:“徒弟啊,你行行好,把这针拔了再去吧。” 再怎么说这针也是我插上去的,于是乎我一根一根地拔了出来,放到了桌子上,赶紧往外跑。 阿忠在后面跟着,“慢点啊!~大小姐,我这把老骨头跟不上。” 我的声音似乎都是笑着的,“阿忠,你刚才说他在哪儿?” 阿忠在后面喊道:“山下!~在山下呢!~” 我基本上是连蹦带跳带跑地过去的。山下此时此刻心心念念地似乎就成了一个念想。我只是想着,快一点,再快一点就能见到他了。他找我找了这么久,是不是心都碎了?他有没有在想念我?他还好吗?肯定是瘦了。他…… 无数个猜测,瞬间占据了我的思维。 我恨不得立刻出现在他的面前。哪怕就那么看着他也好。 山上的路虽说是有阶层的,但是很陡峭,也有点滑。林间带着些许的雾气。从上面往下看,不是很明朗。可是我还是很开心地继续往下跑。 一路上熟识的师兄都对我喊:“哎,别跑那么快,注意安全。” 我都是一挥手,“没事儿!~” 平日里走的要许久的路,今儿算是一口气儿跑了下来,并且心不慌,气不短,走路也有劲儿了。 师兄们说我那天仿佛是打了鸡血。 天气格外地晴朗。云朵都不知道飘去了什么方向。在飘渺峰如山的地方,两位师兄依旧看守在那里。而这次那里多了一个他。 我以为他会是以一个等待的姿势出现的。 可是,他躺在那里,静静地,雪白的脸色,嘴唇发紫,没有生气。 在他的旁边还站着一位陌生的男子,白衣金瞳,眉如墨染。一看便不是中原人的样子,却是穿着中原人的衣服。他站在烈的身旁,看了看烈,有看了看我。 我的理智告诉我不可以轻易地跑过去。他是谁?又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烈平静地躺着,很安静,可是我却感觉不到他的气息。这些年来,在逍遥门,我早已把听觉练得如火纯青。当年是为了早点去食堂和师兄抢吃每桌配发一碗的猪头肉,可如今却是派上了如此用场。 “他可还活着?”我并未走下台阶。只是在那最后一级台阶上看着下面的烈和那个男人,似乎有些冷眼旁观的感觉。可是我自己清楚我的心里是怎样的翻江倒海。可是我不能表现出来。关心则乱。在没有确定对方是何许人也的时候,我不能轻举妄动。如果被利用,那么牵连的就是师门。而对于我而言,这里早就已经是个家了。 “放心,他活着。”那男子手执折扇,鞠了一躬说。 那人看我的时候,眼神先是一愣。可那一抹神色太匆忙地就被掩饰过去了。他是看出了什么吗?这种眼神以前我也见过。那时候是在客栈,和苏玉,碰上了那个怪人。 “是兄台救了他吗?”我又问。 气氛有些尴尬,我和那个男人有些对峙的感觉。两个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说话算不上友好,也不掺杂敌意。只是两个立场,两个人而已。 “可以这么说,也可以不这么说。”那人说话十分的持稳。滴水不漏。我听不出他言语中的意思。 这时候,草丛中出现了异动。从一开始我就觉察出来了,相信师兄们也一样。 大家神色相当紧张。只有那白衫男子神情自得。 半晌,窜出来了一只雪狼。 那雪狼长得有些……胖胖的。看起来是有人喂养才如此身形吧。 我本是不知道这是什么的。看起来更像是一只有些厉害的狼狗。以前家里护院养过这样一只狼狗。只是师兄们大呼:“雪狼。”于是,我才知道,这样的动物叫做雪狼。 那狼的眼神放着寒气,可是我能感觉到它似乎很高兴见到我。很奇怪吧,但是我真的感觉到了。 那狼竟然是走到了我的脚边,舔舔爪子。唔嗷了一声。 这动作让两位高度防范地师兄看傻了眼。还从未见到这般的狼。 “几位见笑了。这位乃是我昏迷的这位兄弟的宠物。‘雪狼’,以后怕是要长期叨扰了。”那位白衣的男子,虽说看着有些怪,但是却深谙礼节。说话更是沉稳持重,让人一听就觉得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他说话的方式,在这里倒是非常受用。 “兄台既然来了,为何不进山?”我把雪狼往一旁踢了踢。这雪狼也太粘人了。天气还热,它往这儿一趴就让人觉得更热了。 “我等这句已经等很久了。我有一位朋友是逍遥门的,日前他告诉我他再找一个人。据他给我看的画像,那人与我这位贤弟非常相似。我们府上总不方便就这样养着这么个闲人,再者那匹狼紧紧出出也是十分不便。我便将他带来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各位要找的人?”那白衣男子问。 烈的模样,就算是于千万人海之中,我也能一眼就认得出。“多谢兄台,正是。” 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点头致意,然后俯身恭请。“兄台有恩于我逍遥门,不知道方不方便进去喝盏茶,吃写酒菜,也好让在下略尽地主之谊。” 亦逍遥门的身份,这可是件殊荣。逍遥门在山麓处有个待客用的幽然楼。可即便是这样,门中也不会随便邀请人进来。定是有莫大恩惠的人,否则就算是当今的王朝皇者也是不可随意进的。 第一百零一章 救命之恩 “既然逍遥门给白某这个面子,白某也不好推辞。”他打量了一下我,说“恩,兄台,请!~” 自我感觉自从入门到现在,穿男装,扮男子还是挺像的。他究竟是如何看出来的?门中的师兄师弟都以为我是个十几岁的小伙子,没心没肺,天天就知道寻开心。 看他的步伐,定是轻功精湛的。脚步轻盈,步伐甚快。此时阿忠也跟了上来,身后还跟着两个家丁。阿忠让他们把烈抬进去。虽然烈是躺在那里的,可是阿忠仍是泪眼婆娑。那一瞬间,突然让人觉得阿忠是老了。 我很想安慰一下阿忠,可是又不得不跟上那人的脚步。我总得带路才行,逍遥门是绝对不可以让外人乱闯的。 那雪狼看到一群人要去抬烈,呲牙咧嘴地,好不威风。 诺家的家丁虽然是经过训练的,可是看到这样的雪狼也还是面有畏惧。我无奈地看了一眼,对那匹雪狼说:“你跟我过来。” 不知为何,我竟然会用人的语言和那匹雪狼说话。似乎在我不经意间就已经说出口了。而那雪狼竟然听得懂,屁颠屁颠地就跑了过来,似乎还伸着舌头。 那白衣男子用一种试探地眼神看着我,“你竟然能和它说话?” “啊?!”我轻轻一笑,“我也不清楚。” 他看着我额头的那个印记,若有所思。 “兄台,你这是做什么。难不成要非礼我徒弟?”琴子铭不知道从那个缝里钻了出来。大概是刚刚跟阿忠一同过来的。 那雪狼,看到他就开始呲牙。于是琴子铭又躲到了我身后。 “兄台见笑,这位是家师。”我介绍了一下,至于名字就没有必要和他提了吧。 这时这位自称白某的人才将视线从我身上挪开。 琴子铭不管怎么说都是个好师傅,就是有点不着调。但是有事情,他绝对是第一个冲上来的。虽然和没冲上来一样,但是多一个人总是好的吧。 琴子铭引路,我们一行三人一狼便进了幽然楼。 飘渺峰上,云雾缭绕,山中多是雾气。可那一天,这位姓白的仁兄上山之时,雾气竟然散开了。不知道琴子铭有没有所觉察,但是我始终觉得这个人不托底。也许是我想多了吧。 山上的庭院都是依山而建。工程浩大,所以从整体设计上风格比较统一。即便是后来建造的这所幽然楼也是一样的红墙金顶的高举架建筑。虽然建筑并不那么独具一格,但是这般浩大的工程换做是一般的世家子弟看来也都会感叹一下,可这位白兄似乎连欣赏都没太欣赏。 跟在他的身后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他好像和我所接触的这些人都不太相同。可是究竟如何我却又说不上一二。 入席之后,我便是找来了我们诺家最好的厨子亲自做酒菜。醉酒桂花鸡,四甜蜜饯,干连福海参,花菇鸭掌……清酒一壶也是百年陈酿。可似乎也并不太入这位仁兄的眼。 一旁的雪狼眼巴巴地瞅着,口水躺了一地。脑袋放到了一个刚好空着的座位上。也亏得它高大些,不然还真是很难够得上这么高的凳子。 我举起杯盏说:“这杯是为了感谢兄台对烈的救命之恩。这一杯是感谢兄台不远千里送他回来。这一杯是为了感谢兄台赏光移驾光临。” 我连饮了三杯。平日里不太饮酒,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酒量。但是这等情况还是自己来的好。实在是指望不上琴子铭。此时他早已开始开动竹筷,垂涎着饕餮盛宴。给我的感觉,他的表情,和一旁的那匹雪狼的表情,如出一辙。 我拍了拍手,阿忠端了慢慢的五排金元宝走了过来。那元宝足足地罗成了一个小山模样。“小小心意,还请兄台笑纳。” 这些钱换做是平常人早就看红了眼。 这可是足够祖孙三代胡吃海喝了。奢侈度日也不成问题。 可他却说:“白某今日有幸与二位共饮便是够了。这杯酒就足矣。钱财乃身外之物,兄台的一番心意,在下领了。” 琴子铭突然从罗成宝塔般的食物面前抬起了头,“白兄,你可是看好了。这些身外之物可是够你天天锦衣玉食了。这么多‘身外之物’,你一点都不要?” 只见那人放下酒杯说:“哦?既然兄台执意,那么我拿一锭便好。”他还真的就近地只拿了一锭金子揣入怀中。 琴子铭瞪大了眼睛,感觉甚为不可思议。 “怎么,你们认为白某是为了钱来的吗?若是为了领什么赏钱,我是不会走这么远送他回来的。府中还算殷实,不缺这些。我只是为了送个人情,交个朋友。” 琴子铭又说:“那做你的朋友可真是值钱。” 我踢了琴子铭一脚。这厮此时还真是有些丢人。 “白某的朋友,千金难换。” 我点了点头。这人情用人情还也不是说什么不合理的事情。“那好,这份人情,在下领了。日后鞍前马后,单凭差遣。” 我当时想,不管他是谁。他救了烈,也就等于是我们的恩人。救命之恩,舍命相报。 “不知烈是如何受的伤?”在我眼中,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的,又有功夫在身,不像是会受伤的样子。更何况就连这雪狼都追随着他,又有什么能够伤得了他呢? “在下不知。我与他相识于路上,可谓是萍水相逢。可当我再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了。我想既然是旧相识,那就没有不理不顾的道理。于是我便把他带到了府上。可他受伤甚深,怕不是等闲之辈所为,所以我遍访名医。可惜始终还没能将他治愈。”那人说的时候,表情甚为认真。我们听得更是丝毫不敢含糊。 这也是我最着急的事情,烈究竟如何才能好起来。于是,捶桌而道:“那些行医之人如何说?” 那人又将一杯酒一饮辄尽,“此伤乃非人界所为。也许白某此言有些危言耸听,但是这世上本就是存在着六界的。那些医者倒是没瞧出什么。反倒是潋滟湖的独孤一族看出了些端倪。” “潋滟湖?”这个地方我似乎听烈提到过,可是又想不起来。反倒是琴子铭大为吃惊。 第一百零二章 救人之法 “对,潋滟湖!~”那白衣男子说的字字铿锵。 琴子铭说:“江湖传闻的这个地方竟然是真的。那他们怎么说?” “他们什么都没说,只是让我看了一个幻象。那幻象上说要用一记药引入药才可以。只是这东西实在是不好得。白某就算是有天大的能耐也不敢做这等事情。所以,至今还未能救得了他。但愿你们能够把他救活吧。” 琴子铭倒是好奇起来:“不知道何等事情如此之难?” 白衣男子淡淡道:“倒是不难。只是要以命换命,而且那个人,恐怕还不是那么好接近的。” “以命换命?!我的命行吗?”我倒吸一口凉气。 那人笑道:“不是那么容易的。他需要的是一颗七窍玲珑的心做药引。这颗心只有秦国刚刚继位的国主秦玉才有。这才是难的地方。他需要的是秦玉的一颗心。” 说罢,这位自称是白某的男子便起身说:“白某是来送人的,如今人已经送到。叨扰多时,白某也该回去了。多谢两位今日的款待。” 这位白衣男子饮尽了杯中酒就要离去。 “兄台既然来了,何不在我们逍遥门多呆上几天?”我问道。 “不必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今日之事,白某也并未救活他,也不算是什么天大的人情。两位,不用送了。”这位白衣男子做事情倒是不拖沓,单刀直入,让人有些不太适应。 这名白衣男子没有说他的身份,也不曾透露其他。似乎这些事情本来就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来去匆匆。我怎么也想不到,他的到来改变了一切。 那头雪狼没有跟去,而是趁着大家都离席的时候,自己蹿到了桌子上胡吃海喝。当我再次回去看它的时候,它已经开始呼呼大睡了。 我拜托琴子铭把这头雪狼扛回去。 琴子铭看着桌子上睡着并且躺着口水的雪狼,“你,让我,扛它?” “恩,是的。难不成让我扛啊?我扛不动它。”我拎了拎这匹狼的尾巴说。单单是个尾巴就很沉的感觉。 “我宁愿回去让你扎针。”琴子铭说完,一溜烟地跑了。 无奈之下,只得等这匹狼醒过来让它自己爬山了。 无奈之下,我终于使出了杀手锏。在幽然楼,我找到了一根针,照着这匹狼的后股就是一下。 “唔嗷”一声,它终于醒了。 “现在没时间让你在这儿睡觉。你随我一同去看你的主子。到了山顶,你再给我休息。” 那雪狼却是分外地听话,从桌子上懒洋洋地跳了下来,跟我上了山。 原本以为,找到了他,幸福的生活就开始了。可是他却受伤了,因为找我而变成了这样。 进了西厢,诺家的家丁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不用多想,那肯定是都在看刚回来的烈。人都这样了,有什么好看的。 “都给我让开。”我大喊了一声。 虽然说我平时也从来不是什么淑女,但是这般厉害的样子这群家丁还真是第一次见。大家本来七嘴八舌,这一刻可真是都安静了下来,让开了一条路。 那雪狼先我一步蹿了过去,吓得大家四散了。 “还算是你有点用处。”我对那头雪狼说。 看它那样子,竟然还跟我摇摇尾巴。 烈,就这样平静地躺在我的眼前。认识他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当中,从来没有一刻他是这般安静的。 我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脚上好像是灌了铅一般,每走一步都格外地沉重。 我轻轻地抚了一下他的头发,将他脸上那些纷乱的碎发梳理开。他的脸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英俊。只是唇色发紫,脸色煞白,没有生机。 我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大口大口地攫取着氧气。生怕眼泪从眼眶里掉出来。我的悲伤,不能让他们看到。我是他们的主子,就不得不有个主子的样子。他们可以不知所措,但是我必须要撑住了,哪怕只是表象。 “阿忠,把烈抬到客房里。让下人打扫干净些。让丫鬟烧好热水。就由你亲自给他接风洗尘,沐浴更衣。大家听好了。虽然烈现在昏迷不醒,但是我是一定会治好他的。到时候,他就会接管诺家的大管家这一职务。而这段期间,你们都给我打起精神,把人照顾好了。” 家里的下人听我这般地发了话,便都开始忙自己的任务。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头狼拴起来再从长计议。 这里不管怎么说也是师门的地方,出现这么一匹雪狼到处晃荡是会吓坏人的。于是乎在烈的房间门口就多了一头看家护院的。下人们喂养它都得用好长的竹竿把口粮给它推过去才安全。 这狼终究成了家养的了。 不管怎么说,烈终于回来了。可是那漫长的岁月里都是他来保护我的。今日也终于轮到我保护他了吗? 原本一心一意地以为,只要他在,我就不必那么坚强了。终究是一个女子,要那么坚强干嘛呢?尤其是在他的面前。可是如今,由不得我。 一颗心,于那个人也就是一条命。 为了烈,我别无选择。我讨厌这种没有回转余地的事儿。可是我必须救他。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 琴子铭用我在后山断下的古木替我做了一把古琴。 “我知道,你是一定要去的。这个琴,你带着。不管怎么说,只要带着它,我就觉得你会安全点。” 那把琴做的手工极好。下面有祥云图腾,两边是欲飞的凤凰。我弹了根弦,音色是极好的。铿锵而不沉闷。是把好琴。 其实就算是琴子铭不说,我也这么觉得。 就像是剑客离不开宝剑,而我们琴师当然离不开这古琴。虽然我还算不上是个琴师,但是怎么说也是搞音乐的。 我还一直以为这个家伙不会帮我呢,没想到,他竟然是那个在旁边递刀子的。认识他,不亏。以我和他的交情,这件事儿,他必须替我保密,并且义不容辞。 第一百零三章 到达辽阳城 母亲和阿忠都老了,而烈就静静地躺在那里。家里主事的就只有我了。 那天的月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我是第一次地觉得那么地凉。有些刺骨,有些逼人。让人不得不坚强地去面对。 本是想和琴子铭拜别的。可是我想他还是会担心。这等冒着风险的事情,我不希望他加进来。再怎么说也是我们诺家的家事。只要他好好地照顾好我的家人,我就放心了。 母亲的房间早已熄灯。我便去了阿忠那里交代了一下。“阿忠,我要去找救烈的法子。这段时间会出趟门。母亲就交由你照顾了……还有,家里的事情都打点好。” 我本来还想交代一下让他照顾好烈的,可是就算是说也是多余的,也就算了。那匹雪狼似乎很通人性,都成了家养的了,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可以这么坚强。好像前面究竟怎样都可以闯过去。我并不想家人知道我冒这等风险,这些事情,我自己了然就好。冲着母亲的房间,我叩拜了三下。 一叩首,愿母亲岁月长久。二叩首,希望诺家世事顺达。三叩首,希望家人身体安康。 终于是到了烈的房间,我才不像话地哭了出来。多少年了,已经有多少年都忘记了眼泪的滋味的。可是这一刻,眼泪是我控制不住的。 我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好想告诉他,“我们都回家了。”可是他的眼睛紧紧地闭着。 我开始和他说话,或者是自言自语。 “烈,你知道吗?我还以为你结婚生子了呢。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还以为……” “你知道吗?没有你的日子,我很辛苦。但是学到了很多。我还学会了音律呢,虽然师兄都说弹得不成样子。但是总还是有些用处的。” “烈,你知道吗?那个人和我说要救你知能用一个人的心。我好害怕。我看了好多医书,查了好多古卷。连同门的师长都问过了。但是……但是你别害怕,我会治好你的。你要相信我。” 虽然这样说着,我连一点把握都没有。 趁着夜幕,我只身,背上行囊,带着那把古琴和一些银针上了路。银针的技法还不是很熟练,但带着总是稳妥些。说不上什么就可以救一个人的命,也说不上什么可以取一个人的心。 那天我是换了女装走的。 想要进入秦国内部。我想不到更好的方法。要么便是做个太监,要么便是做个宫女,好一点的便是选个秀什么的。但是听说宫女是可以出来的。秀女便是不能。 那个夜晚好像格外地长。我不记得究竟是用怎样的姿态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的。下了山,穿过了山下的小镇,越过了在一个江边上了船。 这条江名唤澜沧。这些事情我知晓得不多,也不大懂得由来。若换做是烈,怕是会吟诵许多诗句。又或者会讲好长的一段故事。而我却只是看着翻涌不绝的江水哀伤。 但是那哀伤是我的,是别人看不出的。但是从那时,我变得很安静,话不多,也不想多讲。有些思绪是我自己的,与人无关。 月高高。人渺渺;数微风,云寂寥。 我想着过去,想着以后。 船家摆渡。而我坐于船内的小舱里,想着我无比怀念的梨花杏雨的生活。那时候我不断逃避的,竟然变成了现在无比渴望的。 如果当初就像娘说的,乖乖地待字闺中,等着一门望族迎娶。说不定我会更快乐些。说不定,烈就不会这样。只要他健康的。哪怕是不再能和他在一起又能怎样。我现在只希望他健康的活着。 “姑娘,你是不是回家省亲啊?”船家是一个戴着草编的低沿帽挡着脸,但是他的声音却是已经告诉了渡江人他的年纪。一听便是一个老者了。 “回家省亲”,此时听上去倒是挺好笑的。若是我说我尚未婚配,他定是不会信的。省亲就省亲吧。 “是啊,老人家,有劳了。这还有多久能到对岸?” “看你走得这么匆忙,唉,现在的年轻人啊就是着急。做什么事儿都着急。我年轻那会儿也成天那样。可是啊,这路得一步一步地走。这渡河得一下一下地摆。急不得,急不得。” 是啊,急不得。可是我心里空空的,只想着快点做下一步的打算。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等着什么,等着活,等着死。 我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到底能不能够救得了他,可是就算是救了他,对于苏玉呢?我怎么去面对这个人?至少他曾经与我有恩。我不是个忘本的人,可是我如何去取他的心呢?我下不去手,可是我必须要去救烈。 不知不觉中,天空已经放亮了。我第一次看黎明,没想到是怀着这样的心情的。 海平面上渐渐地映出了太阳的一个边,江水红通通地闪烁着波光。那时候竟然是可以直视太阳的。有那么一个瞬间,让人分不清哪里是江,哪里是天。 下船的时候,我想多给老人家一些钱。毕竟是赶路,又是夜间的活计,总要谢谢人家的。可是那老人没有收。他说他都已经在这儿摆渡了一辈子了,从来不多收,只要回来的时候,还坐他的船就行。 我点头,笑笑。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回来。若是我能活着回来,我一定还会坐他的船。 虽然我不是司命的人,但是我也知道那些在江湖上刀光剑影的师兄们每天练习的那些课程。第一点便是看开生死。带着脑袋便是一件恩赐了。 人生,大者,莫过生死。所以能在司命的,都是些有觉悟的。反正我的觉悟还没到那等水准。我怕死,很怕。 走了不知多远,我也快没有力气了,这时候终于看到了“辽阳城”几个大字。按照师兄们的说法,到了辽阳城便是临近秦国了。至少也算是个边界地区。 我只在乎能否快些到达大都。至于这里,只要是有个歇脚的地方就可以了。 刚刚进了城,就觉得热闹非凡。算得上是个民生殷实的富庶之地。 那城门也有人的手臂厚度,灰色的石块上刻着黑色的大字,分外地厚重。 一阵冷风吹过,这北方的天气与南方就是不同。 我这行礼当中还真就没有能够敌这寒风的衣服。于是我赶紧进了一家裁缝店。看店门外放着的一大堆衣服便知这家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姑娘好眼力,不是本地人吧。”买衣服的大婶儿一边量我的身材一边说了这么一句。 “恩,您如何得知?” 那大婶儿笑着说道:“看你穿着这么薄,当然不是本地的了。再者啊,姑娘,你的行李可还放在这儿呢。我能不知道嘛。” “也是。” 那位大婶儿按照我的身形选了几款衣服。我偏爱那件绿色夹棉的衣服。尤其是那袖口白色的绒毛。 在江南,不曾见这等样子的衣服。倒是怪可人的。我便买下了。 街道上孩子们跑闹着。 买冰糖葫芦的,买包子的,开粥铺的,开酒楼的…… 我本是想省些盘缠的,可是被这酒楼里的一个说书的给吸引了。这一个地方若是有个说书的倒是也能听写近期的趣事。 不知道他书说得怎么样,可是看架势那是相当有经验的。 周围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听得是饶有兴趣;他在那里讲的是不亦乐乎,龙飞凤舞,声情并茂。 可正当我过去的时候,突然有一队官兵闯了进来。 “让开,让开!~”看那阵势,个个铁甲银刀,定是官府的人,可这小城治安井然,他们又是为何呢? 街道上的人们被分到了两边,我趁着乱,爬上了这家酒楼的屋顶。别说,这屋子还挺高的。还真是费了些力气。可就这点爱好,并且还是夜观星象的时候练就的。俗话说,站得高,看得远。 这一行人,人数并不多,六十余人。分成了三队闯入了百姓家中。好像是在搜些什么。 我倒是好奇,他们究竟在百姓家中能够搜到些什么呢? 一会儿的工夫,他们便带了三名貌美女子走了。 我皱了皱眉毛。这算是什么剧情?!一群官兵如此出动,竟然就是为了找这些美女吗?幸好我在屋顶上,还算是安全。可我也为那些姑娘揪心啊。 看着他们带那些姑娘家走,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哭什么哭?姑娘要是能进宫里,那就是去过好日子去了。”一个老头子扶着一个老妇人说道。 “我就养了这么一个闺女啊!~”那老妇人伤心地说。 旁地有些劝劝,有些便是看了看热闹。可是热闹过了,也就散场了。官兵的脚步已经远去。我从那屋顶爬了下来。 幸好我是练过的。 这刚一进酒楼,只听里面的说书声好像根本就没被外界打扰过。又或许这百姓早已习惯了他们的官府。 只见那人布衣短衫,长须大眼,戴着一顶小皮帽,扶着案几,滔滔不绝…… ps: 经过各位青丘铁杆的支持,这本书终于终于的vip了。作为一本作品,这本书将会更加地异彩纷呈。希望青丘铁杆继续支持!~吼吼!~鸣谢几位朋友,多的就不啰嗦啦!~青丘,进行时!~ 第一百零四章 花鸟使者 只见那人口若悬河:“话说当日,王员外家的三位千金正直芳华。盈盈一握小蛮腰,粉面桃花如芍药。那乡里乡外的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坯子。正巧碰上了一对花鸟使者路过,你们猜怎么着?都招进宫里了。刚开始王员外也是十分伤心,可谁知这三位千金可真是给他赚足了面子,不仅是面子,连里子都有了。进宫一年,这三个姐妹连升了三级,一个个可都是娘娘了。那回家省亲的派头。人家那叫什么啊?‘銮驾’。跟咱们自己个儿那些个马车可是不同。八匹马开路,好家伙,那叫一个威风……” 见此人说得神乎其神,还真就是像他亲见似的。 刚才那队人恐怕就是他口中碎碎念的花鸟使者了。这不看不知道,原来当皇帝是这样的。在我眼里苏玉一直是个性情温和,通情达理的人。有些不敢相信。若是没有那些花鸟使者,任凭谁怎么说我也还是不会信的。因为我觉得我对苏玉还是有些了解的。可是如今,虽说不可尽信,但是也不可不信了。 虽说如此,我也并不打算这样进去。若是乔装个宫女啊什么的,不是更方便吗?而且逃走的时候,也不会引起人注意。 “呦,照你这么说,那皇帝的艳福还真是不浅啊!~”听书的那些七嘴八舌地把我带回了现实中。 “可不,要不然什么叫皇上呢。咱当今圣上,那可是既年轻,又有本事。不说别的,就说这几年为咱们灌溉引渠这件事儿。原来啊,咱们这城边的荒田可是成片的。咱们可都是靠着天吃饭,这天降甘露,咱就丰收。可这若是旱呢?这可都感谢陛下的隆恩浩荡啊。”一个身着粗布麻衣。头裹庶人巾的老兄似乎是对苏玉评价还挺高。 另一个带着员外帽的人也跟着附和了句:“就是,皇上可是个好皇上。他要是看上哪家的姑娘了,那就是哪家的福气。听说他没看上的那些,也都是进攻充当宫女,满了年岁,都是放还的。” …… 我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了下来。看着这里攒动的人群,不知道该如何走前面的路。 吆喝了一声小二。 那小二便低着腰跑了过来。“哎呦喂,客官,您看您来点什么?” “半壶酒,再上两个你们拿手的小菜。” 那位小二哥看着我挠了挠头。 “怎么。有何不妥吗?”我问道。 小二吞吞吐吐地说:“客官,如今城里有您这般姿容的人可是不多了。您是从外地来的吧。” 我冲他笑笑。“我会付你钱的。一个子儿都不少。上菜快些。” 说罢,我往桌子上放上了一些碎银子。 那小二做事情倒是麻利。不一会儿的工夫,便上好了酒菜。 我拿起杯盏的时候有些犹豫。以前我是从不饮酒的,如今竟然想尝尝喝醉的滋味。 师门曾经酿造过一种酒叫千杯不醉。其实哪有千杯不醉的酒,只是酒过三巡定是要喝高的,只是那酒喝高的感觉让人觉得飘渺。如同腾云一般。找不到南,找不到北,但是意识却永远是清醒的。 那酒是师父不让喝的。 待我喝了几杯之后,突然发现头昏昏沉沉的。纵使是我酒量不好,也不至于如此,我便知道这酒菜里是下了药的。 本是想站起来。可是一起身,眼前的影响竟然开始东摇西晃,咚的一声。我倒在了桌子上。 只怪自己警觉太低,这等迷汗药早就在书册中见到过。只是几乎无色无味,让人很难辨别。若是当初精通些,也许就不会这样。 这时候,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又见到了那个白衣飘渺的神仙哥哥。我跑过去对他说:“我找到烈了。” 他很高兴的样子。但是神情总是有些感伤。 他看我的模样,总是有些感伤的。似乎记忆里的某一个部分有些抽痛。我的心也跟着痛了一下。 “这样他就可以像以前一样照顾你了。”他说话永远都是那么淡淡的。似乎故意地不愿意沾染上自己的情绪。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他应该是被施了什么法术。昏迷了。嘴唇发紫,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我要治好他。” 他刮了一下我的小鼻子说:“你还会救了呢?” “当然。我可是学会了好多东西。我一定要救他的。但是他们说要救他需要一颗心,就是我以前和你提过的一个戴着一个玉佩的那个男子的心。那个人是个好人……” 他看着远方说:“这件事情,不怪你。若是当初我没有给他那块玉佩,说不定一切就不一样了。都是命。再者,你也不见得就不能还他的。” “还,我拿什么还?那可是他的心啊!~”我惊讶于他的话语。在我的理解,他简直就是在痴人说梦。 “若是你拿到了,你便会知道一切的。记得,有那个玉佩在,你是伤不了他的。只有让那块玉佩离开他的身体,你才能够拿到你想要的。”他对我说。 在我眼里,他应该是个简单的人吧。为何我和他说这些如此血腥的事情,他竟然面无惧色?为何他还要告诉我如何去做? 梦醒的时候,我已经被绑在了一个屋子里。 “小姐,你可别怪我。以后没准你还要谢谢我呢。像你这样的美人就是应该进宫里的。县太爷老早以前就支会过,让我们酒楼都留意过往的美女。若是把你送到花鸟使者手里,我的赏银可是有千两的。到时候我就不用再做小二了,我就能买一个自己的酒楼。我老母亲也不用和我吃苦了。您就让是行行好。”那店小二一面坐在我面前的凳子上,一边说:“他们的人马上就到了。您就再忍一忍。以后当了娘娘,您就不会怪我了。” 江湖险恶,人心难测。 我本来想开口骂街的,但是嘴被堵住了,发不出声音。满口仁义道德,可是做事情竟然如此黑心。为了一己私利难道就可以把别人家的姑娘送到花鸟使者手中去吗?原谅。原谅什么? 当时我若是有把刀,一定先把他给骟了。 一会儿的工夫,刚才那些官兵又来了。只是人换做了我而已。他们把堵在我嘴里的布拿掉,给我松了绑。 我揉了揉被绳子勒红了几道血印。 “姑娘,多有得罪。我等奉命在天下搜罗佳人,充盈后宫。得罪之处,还望姑娘见谅。”一个银铠的男子对我说。他的头上比寻常的士兵多了两根翎羽。那翎羽混黑并且插得老高。想必是个和上面能说得上话的。 我本来真的想要了那小二的命的。可是看他那哆哆嗦嗦的模样,又想了想他家中还有位老母亲,又把那个念头作罢了。 “我跟你们走可以,但是我要带些东西。”听我这么说。那小二咕咚一下子就给我跪倒地上了。一个劲儿地喊“姑娘饶命”。 我想带走的还真就不是他的命。 越过他,我的视线落在了桌子上的那把古琴上。 那侍卫点了点头,附在我耳边低声说:“像姑娘这般美的。我还是头一回见。相信陛下一定会喜欢的。莫说是把琴,就算是把刀我也给您带着。到时候姑娘要是发达了,可是别忘了提拔一下在下。若是能去个御林军什么的,在下可是没齿难忘啊!~” 敢情现在的侍卫还真是会巴结。我还以为能说出这话的只有公公。 就这样我被他们带了出来。 换做是以前,我定是会害怕的。可是现在,我不怕,也没什么好怕的。我的琴还在,我的命就不会丢。 听说那小二的确是收到了县太爷的银子。后来又讨了个媳妇。再往后,他的钱都被那女人给卷走了。他再次做回了老本行。 三千里外,秦都。庆钟大鸣,是为理朝开始。秦玉(苏玉)黄袍加身,头戴皇冠。帘垂珠十二串,坐于龙椅之上,志在社稷。 不得不说,秦玉是个难得的好皇帝。不仅懂得立国,兴邦之道。还注重发展生产,并且农商并举。大大地突破了以前秦的局面。如今秦的国力越来越强大。民风殷实。 最主要的是,这皇帝还帅的那么一塌糊涂。 若不是戴着这一身行头,旁地还真以为他们的皇帝是个斯文儒生呢。 也正因为他斯文的原因,两年前,曾经发生过一次宫变。燕王乃是先王秦蒙的太子,怎料护储多年,却半路出现了个秦玉挡住了他的去路,并且还取而代之了。于是乎,自从他被封到了燕,便时时刻刻地准备着反扑。只是当他赶到了秦都的时候,还未等杀进宫,便遇到了秦玉亲自训练的暗卫骁骑营。 趁着他们休息的时候,潜入了军帐,燕王便是这样丢了脑袋。连同在一起的还有七十二位将军。第二日,军中主帅竟然无一幸免。这样神一样的战斗,可谓是不战而胜。燕王更是成了几方诸侯的谈资。 这么短短的几年里,他就从一个镖师蜕变成了这副样子,还真是不容易。不知道他在哪里学到的那么多安国定邦之道。就连那些大臣们一个个都赞叹他的惊世之论。平常的皇子学习十余年的功课,他竟然在短短的一年之中便掌握精髓之处。本来并不稳定的朝纲,在秦玉软硬皆施的情况下,竟然变得越发地有条不紊了。再无敢造次之人。 在群臣眼里,他们的皇帝陛下似乎就是个天人。近乎是没有弱点的。 文臣也好,武将也罢,都无一不是对他敬仰万分。 就连行跪拜之礼,也无不是虔诚膜拜的。 ps: 感谢昨儿天给【青丘】打赏投票的粉!~ 第一百零五章 能赏一颗心吗 一路之上,踏辇而行。和我一行的有大约十余个女孩儿。或喜或忧。她们希望的是富贵,而我呢,是想要秦玉的心。 旅途奔波,数日后,秦都洛阳。歌舞昇平不夜天,牡丹花开得正浓。我却无心观赏,似乎这里的一切都与我再无关系一般。 “胭脂,上好的胭脂。姑娘,买点胭脂水粉吧。”一个大娘在旁边吆喝着。 由于我们的辇车此时在整试,所以那大娘一直冲着我吆喝。我笑了笑。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看外面的热闹繁华了,重楼深深几许,几番相思,几番愁。 “大娘,这个多少钱?”我指了一下颜色稍淡的一盒。 那大娘端了整整的一盘胭脂过来说,“姑娘,我们家的胭脂,你就放心用。绝对是上色效果最好的。不贵,才是十钱。” “十钱?” 原来这东西才十钱。 我拿出了一锭银子交给了她。吓得那大娘捧着那银子愣了好久。我拿着胭脂回到了辇车内。 “哼,还以为是什么稀奇玩意儿。就一个破胭脂。”一个姑娘矫情地说。 “是啊,宫里什么没有啊?真让人笑话。还买个胭脂。”另一个附和着。 一个破胭脂?呵,我岂是想买个胭脂?我是想留下个对于这个繁华世界最后的念想。是想去帮助一下在这世上我能帮助的最后一个人。 “辇车起!~”一个太监的声音传来。 咕噜咕噜的车轮声再次响起。我们同这辇车一同前往了宿命应去的地方。 不知道走了多久的路又过了多少重的门,我们到达了皇宫。自此,怕是再无出去的日子了。若是有朝一日,我希望我的骸骨可以送到飘渺峰。 宫里的那些考核自然是难不倒我的,也就是写史书礼乐的知识,各种宫规,女红刺绣等等。原本我是不擅长刺绣的。自小就从来没对那个感什么兴趣。可后来学了针灸之后,便也学了些外科医理。缝得了人皮,怎就做不了刺绣了。同理,同理。 接下来的便是等待。 等待君王的出现。 我本应该急着取他的心的,可是我下不去手。可能是在拖延,也可能是在逃避。在画师那关的时候,大多女子都是会给他行些贿赂。这样她们的画像便会更美些。而我故意地没有做这件事。 心想,爱怎样就怎样吧。反正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那个结局,而结局我早已经知道了。无非是早一刻,晚一刻而已。 果然。翻牌子的时候,第一个不是我。 宫里的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就算是一条笔直的大路也会隔开n多个高墙。那个被宠幸的女子第二天便搬出了我们住的合院。到了另一个宫里。这里便剩下我一个人和三个丫鬟,三个太监了。 诟大莫于宫刑,我是听过的。所以我平日里很想待他们平等些。虽然冷清,可是院子里一团和气。 生活突然闲了下来。这些年看书的速度都已经练出来了,如今一下放慢了步调。便觉得日子过得越发地慢。等着白天,等着黑天。在这里,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这一屋子的下人便算是亲人了。 “去后花园走走吧。”没有旁的可以观赏,看看什么叫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倒是也不错吧。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带着丫鬟往后花园走去。 可这宫里啊,每天每刻都发生着如同戏里才会发生的剧情。那么赶巧地有个老刁奴欺负一个小孩子。 “我叫你不听话?!怎么的?想哭啊,委屈啊?我告诉你。你那早就进了冷宫的母亲今天如何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因为你,我们这帮奴才成天挨脸子,成天受气,就是因为你和你母妃。你最好给我老实的,不然。你就别怪老奴了。” 只见一个老太监在使劲儿地掐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听见我们的脚步,那老太监竟遁走了。遁走了也好。我本就无意插手那些于己无关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本就不属于这里。还是不要管的好。正欲抬脚,就听见那孩子哭的声音。低声地抽泣着,想必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连哭泣都不敢发出大声音。 “主子,您看咱们要不要去问问?”我身边的丫鬟问我。 “他是谁,看样子怎么都是个王胄贵族,怎么会被一个奴才欺负?”我问她。 连宫女都跟着叹息,看来这失宠的孩子还不如他们这些奴才过得好。真是让人心生寒意。 “主子,您刚入宫不知道。他的母亲是先王的妃子宁妃。当年她与前太子的母亲不和,便被找了个岔子关进了冷宫。从那以后,这小皇子便受到了冷落。如今是当今皇上的天下,就更没有人记得这样一个没有娘亲照料的孩子了。他每天都得在那些太监宫女的眼皮子地下过活。稍微有些不让他们满意地,便是会遭到如此待遇。是个苦命的孩子啊!~” 苦命的孩子? 是啊,幸福各个相似,苦命各有各的不同。 我只记得要坚强些,再坚强些。可他还是个孩子。 我们走过去的时候,那孩子吓得瑟瑟发抖。 “别怕,姐姐不会欺负你的。别怕!~”我轻声说,生怕再吓坏这个孩子。 “你们,你们是谁?”那孩子擦干眼泪说。 是个好苗子,我看好的孩子不会错的。“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我叫秦峰。”虽然年纪小还刚受了委屈,见到生人立即就摆出了一副坚强的样子。我着实喜欢这个孩子的倔强与坚强。只有这样的孩子才能成得了大事。 “以后你若是缺什么,就到文华宫的里院找我。私下无人的话,你就叫我冉裳姐。” 我一直是俯身说话,还未来得及直起身便听到后面有人拍手的声音。 “冉裳?这名字寡人倒是听到过。不知姑娘这个冉裳和在下认识的那个冉裳是否是同一个人?”这声音听得熟悉。 “哦?竟然是陛下。那那位冉裳姑娘还真是应该感到庆幸呢,竟然能够认识当今圣上。” “大胆!~”一个太监的声音突兀地打破了气氛,“看到陛下,还不下跪?!” 我当然晓得这里的规矩的,不敢多言,低着头,跪下了。 我诺冉裳的膝盖,上跪黄天神明,下跪父母,如今又多了一跪。 “哎,不必了,快起身。”秦玉手里还抱着一位美人对我说着这样的话。 他另外的一只手里我着一块温润的玉佩道:“我早就该知道是你来了。这几日,它便出现了异动,我按照它的引导,果然又见到了你。这事情倒是神奇了。” “陛下,那是什么呀?”他怀里的美人问道。 秦玉呵呵一笑,“你不必知道。” 此时刚才那个孩子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我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自处,不知该说些什么。 “陛下,你说陪我赏花还没去呢。现在去好不好嘛?”那美人扯着秦玉的衣襟说。 秦玉拍了拍她的手,笑道:“好,好。” 随着太监的一声“起驾!~”他们缓缓离开。 我突然觉得此时此刻,我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甚至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秦玉,你知道我是来取你的心的吗? “主子,主子!~”我身边的丫鬟扯了扯我的衣角说:“他们走了。主子,咱们也会去吧。” 刚刚回到文化宫,下人们就开始忙活:“咱主子今儿可是见了圣上了。好事儿,大喜事儿,快,咱们给主子做顿好的,庆贺一下!~” 平日里的饭菜都已经很好了。再加些好的,岂不是要补到流鼻血吗?再者,我这可是从小吃着这些吃到大的,就算是他们换着法地给我做,我也还是觉得,这饭只要可口便好,量多了或者养分稠了便是过了。过而不及是有道理的。 果然,没出所料。这些奴才的饭不仅仅是给我准备的。他们是巴望着他们的皇帝能光临文化宫。 于秦玉,我说不上喜欢,只是朋友。我心里早已有了烈。纵使是他今日怀抱美人站立于我的面前,我也并未感到点滴的心痛。只是有些觉得愕然罢了。如今的秦玉怕是早已不同于过去,似乎是多了些霸气,多了些沉稳,帝王该如是。 终于,在那之后的第三天,文化宫出现了些不同。 “赏,文化宫,黄金千两。” “赏,文化宫,金丝五十匹。” “赏,文化宫,绸缎五百匹。” “赏,文化宫,玉如意、紫金香炉……” 赏了这么多,能赏赐一颗玲珑心吗? 那天,我不记得到底有多少个赏赐,大大小小的箱子搬进了平日里一向清净的文化宫。我知道,从这时候开始,文化宫便是没有清净了。 那日,文化宫,宫人庆祝得热闹。而我一个人爬上了屋顶。找了个自己喜欢的角度,抚了一下琴。很想弹,但是却不敢。这么庞大的手笔的宫殿,若是仅因我的一曲变成了废墟,我也挺自责的。于是,又放下了。我知道这琴是不能随意弹的。若是有一日我弹了,那定是那一天。 ps: ps:2012年的最后一天31日。很多故事完结了。而每一个完结又是新征程的开始。祝每一个人新年快乐!~ 第一百零六章 主子你把陛下赶走了? 第五日,我再次见到了秦玉。他竟然没有穿黄袍,没有戴扳指,也没有跟着成群的宫女太监。那天只有他和我。 他特意换成了当初我们相识时,他穿的那身布衣。 因为那时候,他只是个镖师,我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 “你给我那么多东西做什么?”我见他没有穿那身行头,便也没有去行礼。我本就是个没规矩的主儿,能省就省。 他突然走了过来,想抱住我,我一个闪身躲开了。 秦玉收回了手,换做平日的姿态,笑道:“这宫里的赏赐不仅仅是金银,更有权势。我若这般地做了,他们才不敢轻待你。诺家什么都有,我知道你不缺这些。就当是我的一份心。” “有劳了。虽说我们家也不愁这些,但是你那些个稀奇的玩意儿,我家里还真的从未见到。比如你的玉如意,再比如你送给我的焚香炉,包括远山黛和金丝我也是第一次见。还真是拖了你的服了。”我行了个礼。 “客气,你怎么来了皇宫?”秦玉很有派头地坐下了。虽然穿着布衣,但是他眉宇间的那股傲气竟是再也挡不住了。也许这才是原本的他。 “我?被抓来的。” “花鸟使者抓来的?”秦玉很狡诈地笑了笑。可那狡诈中怎得竟然多了分天真的意味。 “恩,当然。” “哦?那如今的花鸟使者还真是够本事。竟然能把逍遥门的弟子抓来。” 是啊,逍遥门,我还是逍遥门的弟子。 为了不连累同门,我只得说一个谎言。只得对不起师父了。“我,已经不是逍遥门的弟子了。琴子铭待我苛刻,我承受不住,便出走了。” “这倒是像是你能做出来的事。”秦玉一边吹开茶叶。一边说。 “那你定是知道很多逍遥门的事情的。既然你已经不是逍遥门的人了,那不妨与我说说。”秦玉竟然和我这般开了口。 “逍遥门的事情?我只是个学艺的,不知道那么多。你若是要和我谈这个,那么便请自便吧。”我打开门随时准备送客。 “大胆,竟然敢和朕如此说话!~”秦玉说着,把茶盏放到了桌子上。 我的脾气还真就出奇地倔。我还就真不信你秦玉能拿我怎么样!~ “哪有天子穿着布衣的?既然今日你这般穿着,那就是个百姓。与我有何区别。若是和我谈话只为了利用,那么你这场生意注定了没法做。因为,我不买帐!~” 秦玉气的握了握拳头,又咬了咬牙。说:“好好,你……真说不过你……算了不提这事儿。说点别的!~” 秦玉目光扫了一眼屋子,说:“这琴。你可学会了?” “学得不好。”我不是好气地说。 “呵呵,如何不好,弹一曲让朕听听。”他指着我的古琴说。 难道今天就要夺了他的心吗?可是我明明记得梦里的那位神仙哥哥说过的,他有那块玉佩我便不能动他。我的手扶着在一个紫色锦布中的古琴,在琴弦上片刻迟疑。 “还是不要了。这么晚。扰人清梦。许久以来,我一直有个疑问,不知你是否愿意帮我解答。” 秦玉在烛火之下看着我,那目光看得我脸发烫,我便赶紧移开了他的视线。 “说来听听。”秦玉再次端起了那杯茶。 我觉得那茶应该都凉了,可谁让他刚才跟我大喊。我才不会再给他倒茶去呢。于是我决定让他忍着吧,凉就凉着喝。 “你一直说你能找到我是因为一块玉佩?”我问道。 记得初见的时候,他是握着那块玉佩的。我出走那天。他找到我的时候,依旧握着那块玉佩。甚至,前几天,御花园里,依然是如此。 “哦?你说这个?”秦玉倒是没有什么避讳。说着就从怀中拿出了那个古朴的玉佩。 那玉佩古朴的似乎未经雕琢。却是磐得如同水面般剔透。 “这块玉佩,是我出生的时候就带着的。上面有字。但是只有我自己能够看到。”秦玉解释道。 可是我分明也从上面看到了几个金色的小篆字。距离比较远,尚不明晰,但是我可以很确定的是我可以看得到。 秦玉并未容我说话,继续道,“这玉佩遇到你便会散发出很高的温度。有些炙热烫人。我想你大概是这块玉佩的有缘人吧。又或许是它想让我们在一起。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这样觉得。现在它终于带我们走到一起了,不是吗?” “你还不如说是你的花鸟使者终于起到了作用了。”我不屑于他的解释。 秦玉的眼神逐渐地柔和起来,像是在回忆一般。“那你可知道我是为何派遣花鸟使者的?” “那还用说?食色性也。”我故意强调了那个“色”字。 秦玉摇了摇头说:“我根本没有那些需要。我以为你去了逍遥门。这些年来,逍遥门一直是我所惧畏的一大势力。我不能上逍遥门要人。所以我派遣了花鸟使者先去探路,让天下人都接受我寻访美女这件事情。待到时间成熟,我就会派他们到逍遥门附近伺机等待。若是有一日你出山了。我便顺理成章地把你带回来。那时候,即便是我这样做,旁人也不会觉得无法接受。” “我只是想,如果天下人都认为我是个食色性也的君主也无所谓。只要是能找到你,就算是背负点什么也值得了。”秦玉看着那块玉佩说。 “哦?那如今你便是如愿了吧。你那后宫三千佳丽如何是好呢?”我顺着他的话问。 “皇后的父亲是两朝元老,对江山社稷有功;她的兄长如今肩负戎马大将军的名号,位列一品大员,手握兵马大权。若是动了皇后,会出现政局不稳。除了她之外的宫丽,随你遣散如何?”秦玉突然拿出了一种商量的语气和我说。 “我觉得……” “你觉得如何?”秦玉站起身冲我走了过来。 “我觉得更深露重,您还是先回了吧。”我打开门,把秦玉硬推了出去。 他不怒反笑,透过门还能够听到他爽朗的笑声。没想到他能够把话说到如此这般,我该怎么说呢。又或许他只是说说的吧。 第二天一大早,丫鬟奴才赶紧一个个守在门外伺候着。 “我说,你们一个个的不进来给我梳头都在那干嘛呢?”我等了好半天,这宫里梳头发可不比平日。如何样式都是规定好的,而且那云髻特别高,梳起来也特别复杂,仅靠一人之力,恐怕是要年阿弥陀佛了。 这些奴才听我这样一说,端着水盆的小福子手一抖,差点没把水盆扣到脑袋上。 “主子,昨儿不是陛下来了吗?这主子还在歇着,奴才可怎么好进去打扰啊!~”旁边的小德子说。 我还道是什么缘故。原来因为害怕扰了他们的皇帝陛下清梦啊。 “好了,快让丫鬟进来吧。昨儿个我就让陛下回宫了。”我一边对着镜子戴上长长银链串起的宝石耳坠子,一边说。 几个丫鬟慌慌张张地跑进来跪了一地:“主子,你一定要争口气啊。怎么能让皇上回去呢。若是留不住皇上,咱们宫里早晚要受欺负的啊。您一定要想想办法啊!~” “这做主子的还没怎么着,你们这一个个做奴婢的还倒是挺着急的啊!~要是觉得害怕,还是早点散了吧。”我这话倒不是劝着,是怕若是有天我取了秦玉的心,他们受到殃及。 我还没等再开口,一屋子的奴才就跪了一地,连磕头带掌嘴的:“主子,奴才知错!奴婢知错!奴才知错!奴婢知错!……” “你们这是干嘛?我又没说要怪罪你们什么。快起来快起来。这一个个都是爹娘养的,怎的就这般轻易地自罚了呢?从今往后,咱们文华宫定个规矩,不许妄自菲薄,尤其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啊。”我赶紧把他们扶起来。 他们跟我相处的时间还不太长。说话一激动就这般跪了,如何使得。更何况我从未把他们当成外人。这么大的一个皇宫,就这么几个人能在身边。若是连着几个人都不能当成自己人,也太让人心寒了。 “主子,您是好主子。奴才们不怕吃苦,只是我们巴望着主子您能承蒙皇恩,也好过上好日子啊。主子您也看到了,这几天宫里赏的那些好东西。那可本来是我们这辈子都看不到的,就是因为有主子,我们也跟着得了赏。这几天,各房掌司对咱们的态度都好了很多,就连平日的花销也给加了。主子,您就当是为了我们,这不也是为了您自己个儿吗?”小福子说。 其实我不想接近秦玉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无论如何我都讨厌不起来他,但是我怕他却是靠近我,我越是容易得手。那时候,我就真的得取了他的心了。如果那样,他会不会后悔最晚和我说过的那些话? 我看着一屋子的奴才点了点头,“放心吧。有我在,没人能欺负你们的。至于陛下那面,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你们也是,要放平心态,不可骄躁。” “是,主子。”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ps: 今天是2013年的第一天。想让大家快点看到文,就开始码字了。新年快乐!~这一年,一切都是新的。所以,我们都要努力!~ 第一百零七章 宫变 秦玉虽然说是有了些改变,但是他终究还是他。我不想做的事情,一点也没有难为我。他每天都会来和我谈谈心,说说话,然后便会回宫。这也是我希望的,如此甚好。 来宫里这些日子,秦玉派了许多侍卫看守着文华宫,就算是飞进来一只蚊子都得有腰牌才能进。我觉得这架势有些夸张了,秦玉说:“这宫中稍有不慎就会有人算计些什么。只要知道你是安全的,我就没什么太挂心的了。” 都说做大事的人不能有所牵挂,不能有所惦念,不能有什么弱点。可如今的秦玉有了弱点,而那个弱点便是我。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他这个皇帝当的有些蹊跷。明明是个乡野镖师,怎得就飞升龙椅做了个皇帝呢?而他的身世更是让人猜不透。我问过秦玉他是如何成了皇帝的。 他对我说:“命运使然。” “那你也给我弄个这样的“使然”呗。”我调侃道。 秦玉坐的离我近了些,说:“这个是天大的秘密,我不能和你说。若是你知道了,恐怕会给你带来危险的。这世界上,想坐这个位置的人从来就不止有我一个。” 我想若是能说,秦玉也不会这般地隐瞒。 农历七月十九,恭曦皇太后寿辰。 这恭曦皇太后原本是前太子的母亲。如今虽然是秦玉当政,但是他也是对这位恭曦皇太后还是十分孝敬的。所以,这场寿宴可就把皇宫里面忙活开了。 搬东西的,送东西的,你来我往。我们文华宫里自然也不能闲着。怎地都得拿些那得出手的东西。 适逢前几日,秦玉给我带来了一盒东海夜明珠,珠子并不是那种特别大的,也就普通石板路上面的石子大小。刚好可以串成一串手镯。我便命小福子去照宫里的巧匠串了起来。 秦玉说:“你这也算是有心了。” 其实我只能算是借花献佛。 这还是我进宫之后第一次遇到这样隆重的场面。 那天我特意地穿得隆重些。长长的淡金色霓裳裙摆有两米长。秀了喜鹊双飞的白色衣衬透着吉祥。眉似远山黛,腰如扶风柳,淡粉的唇色又显得有几分青涩。肌若白雪,肤若凝脂。 丫鬟们也没有闲着在我的发髻上插了许多花样的朱钗。 我看着却总是觉得有多繁杂,便是留了两只,其余的都尽数摘了下来。毕竟我不是娘娘,打扮得太过招摇总是不好的。 额头上的那朵雪莲花泛着白色的光华。 “哇,主子,以前啊总是听人说神仙神仙的,估计神仙也就是您这模样了。”小福子又开始拍马屁。 “不许乱说。凡人就是凡人,岂可妄加言语。”我嗔笑道。 “但是主子真的好漂亮啊!~”一个丫鬟说。 我看了看镜中的自己。镜中月,水中仙。人世间的人都看着这外表。可是又有几个人懂得我的心? “走吧。误了时辰就不好了。” 我们一行人就这样赶赴寿宴。 这一路上,到处都是各种稀有的珍奇花束,:藿香蓟、翠菊、四季海棠、雏菊、蒲包花、金盏菊、美人蕉、观赏椒、羽状鸡冠、瓜叶菊、醉蝶花、彩叶草…… 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 一看便是精心装点。就连着花盆都是景德镇的名家一个个精心制作的。上面甚至还有当今才子的题字。 比如什么“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亦或者“皤桃捧日三千岁,鹤语寄春秋。古柏参天四十围。愿献南山寿。” 闻着这些花,香气袭人。可不止为何总是让人觉得心里乱乱的。 那天,大殿之上,歌舞昇平。一队队舞女正在丝竹管弦的簇拥下跳着盛世歌。按理来说,我们还没有品级,理应坐在末端。走个过场也就是了。 通往正殿的道路都是用红色的毯子铺好的,我们顺着这毯子,一路走去。进了庭院的拱形门。便看到毯子的尽头,那九十九级台阶之上高坐着皇太后。秦玉和皇后并坐其左右。 按理来说,秦玉的右侧应该坐一名贵妃。可是那日,那座位却是一直空着的。 我们到的时候,正是几位王爷上去贺寿。 “儿臣送皇太后象牙镂空龙船。这件龙船采用镂雕和圆雕相结合的制作工艺,由多块象牙拼装而成。龙头为船头。龙尾为船尾,龙身尾船体,船体分三层,共有30多个人物造型。你看,船舷两侧各有八名水手持浆划船,船尾有一人掌舵;在底层船首,蓝采和、何仙姑、汉钟离等八仙赶来为某人庆寿;船舱内,乐师演奏,仕女身穿彩衣献贺礼,中层大厅正中端坐的贵妇人正接受各方的祝贺。您可别小瞧这船。里面的每个人物,每个锦旗,每件衣服可都是有彩绘的。手法之细致,手工之精巧,在出其又者。”宁王说道。 我看了一下那物品,与其说是贡品,倒是不如说是宝物了。如此稀世珍宝,还真是没有见到过。宁王这可真是玩了新花样了。 与他相比,这皇太后的亲生儿子,也就是齐王好像就逊色了不少,但是却是用了心思的。 “母后,今天普天同庆。孩儿送你这满宫的绿树红花,祝母后寿比南山,青春永驻。” 不管怎么说,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又满天下的弄来了这些稀世真品,也是难得。这沿途的花原来都是齐王布置的。 “今天太后过寿,普天同庆。这第一杯,便是庆祝太后身体康健,洪福永享。”秦玉提了一杯酒,整个大院里面文武大臣,王侯将相五一不站起尽饮此杯。可是不知道有几个人听出了字里行间的含义。原来这太后也不是那么好当的。秦玉为了牵制齐王,才留了他的生身母亲在宫中。若是齐王有反心,恐怕这洪福也是有说法的。 “这第二杯,是为了庆贺盛世太平。”秦玉一饮辄尽。 “这第三杯……” 酒过三巡后,齐王起身,“陛下,皇太后,臣还未皇太后准备了一份最为珍贵的礼物。不知可否抬上来?” 皇太后冲着秦玉点了点头,秦玉说:“无妨,抬上来便是。” 这次齐王抬上来的竟是一棵千年老树。 那棵树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龙血树”。只见齐王在上面洒了些液体,那树竟然流出了红色的血迹,并且放出了一些发苦的气体。 秦玉不悦,“齐王,你这是作甚。” 齐王却不慌不忙地说:“不急,不急,等一会儿才会出现效果。” 就在这时,各位宾客都出现了异样。轻者头昏,浑身乏力,重者昏迷。我身边的几位丫鬟太监都已经倒下了。可是为何我并无异样呢? “大胆!~齐王,朕命令你赶快住手,把这给朕拿走。快!~”秦玉声嘶力竭地在喊,可是却浑身无力,就连想支撑着站起来都很难。 “呦,陛下,您这是怎么了?住手?打我开始做这件事儿开始,我就没想过住手。如何住手?哈哈。这毒只有我能解。这王位本来就是我的,你究竟与我父王做了什么交易,竟然让他老人家弥留之际改了懿旨?!还好我这儿已经给你起草了一份让位的圣旨,只要你在这儿盖个印,我便留你一条性命。”此时,御林军已经齐齐地中了毒,整个院落都被齐王的人包围了起来。 我在一旁看着这一切的发生,这是宫变吗? “这株树有毒!~”秦玉强撑着头,指着下面的那株正在散发气味的龙血树。 “有毒?不不不,我想陛下您一定是弄错了。这树怎么可能有毒呢?但是啊,这龙血树的气味与这里的这些花香混合便成了天下最好的毒药。是不是可以杀人于无形啊?如果三个时辰之内还没有我的解药,哈哈哈哈哈,恐怕是会口吐鲜血而死。死,你可怕啊?”齐王越说越是得意,越笑越是狰狞。 我从后面的席位中偷偷地往前移动着。顺便将琴师手中的古筝抱到了怀里。若是一会儿有什么事情,我也好自保。 果然,齐王的袖口内藏有一只三寸长的匕首。看着齐王一步步地靠近秦玉,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秦玉要是就这样死了,我能顺理成章地拿到他的心吗?可是那匕首是伤不了秦玉的。” 那块古玉果然在秦玉的周身形成了一层保护。淡淡地白色光束在他的周身形成了一层结界。凡人看不到,但是我却看得清楚。那光束的颜色,明明,明明就和我额头的那朵莲花的颜色如出一辙。 难道那块玉佩真的和我有些什么渊源吗?不行,不能让秦玉就这么死了。他的心是我的。 齐王的兵马把这个院子已经围得水泄不通了。可是却没有进来。因为这里面的空气是有毒的。齐王手中解药的分量也并不足几个人的,却可以自保没有问题。我趁着齐王从台阶往上走的时候,偷偷地从侧面的楼梯上去,几经迂回,转到了坐在大殿前的秦玉面前。可是齐王更快一步,银光一闪,手起刀落。 ps: 求点击,求收藏,求包养啦,嘻嘻,感谢各位的订阅!~ 第一百零八章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啊!~”秦玉周围的光更盛了。可是此时我已经飞了出去。我想也许纵使我不去挡这一刀,秦玉也不会有事儿,因为那个结界一定会保护他的。可是我冒不起这个风险。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那么烈也没办法苏醒了。 我本想用那把琴挡刀的,可是回头一想,若是用这琴挡刀,就算是刀挡下了,那还有第二刀,第三刀呢?这琴是用来杀敌的,不是用来挡刀的。短时间内,来不及思量。噗嗤一声,一把剪刀插入了我的胸腔。 那疼痛让我来不及流泪,吃痛地把所有声音都吞了进去。眨眼的工夫,我已经波动了琴弦。我用最后的力量,借着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让这把古琴发出了苍劲雄浑的声音,伴随着破裂之势。齐王前一刻还惊异于我的突然出现,后一刻就已经被我的琴震得经脉锯断了。 “破!~”随着我的一声,齐王跪倒在我面前,横躺在了地上。然后听到了*碎成了五块的声音,鲜血哗的一声流了一地。 “你……裳儿,裳儿,你别吓我。你怎么突然跑出来了?你快睁开眼睛,你别吓唬我啊!~” 一切都来得太快,齐王更是没有料到我的出现。门口的军队还都在等他们主人齐王的指示。我眼前一黑,只听见秦玉的嘶喊“裳儿,为什么要你要伤害她?本来应该是我的,为什么要伤害她?” 齐王的手下见齐王已经身首异处,便纷纷求饶,希望可以戴罪立功。傍晚之时,空气终于被净化的差不多了。秦玉勉强支撑着从齐王身上搜出了解药,自己服下并让御医火速配置。午夜之时,差不多一院子的人都已经服下解药,随后遣散回家了。一场虚惊。却是成王败寇。 若是那天没有我在场,怕是齐王已经得手了。 秦玉伏在我的床前抓着我的手。他并不清楚,从我的血喷溅的那一刻开始,我和那玉佩便有了同样跳动的脉搏。是梦里的那个神仙哥哥,他给过我一种药,他说吃了可以强身健体,远离疾病。也正是因为那粒药,我今天才得以非常脱线的没有中毒,有非常脱线的挨了一刀。如今命悬一线。 “把她给我治好,要不然。我要你们都跟着陪葬。”秦玉揪着御医的脖领子说。 “是,是。”御医跪了一屋子,一个个吓得满头大汗地丝毫不敢马虎。 而我发着高烧。 梦里。我有看见了那个白衣飘渺的神仙哥哥。 他在一个山头上站着,脚下是起起伏伏的云朵。好生美丽。天空并不放晴,有些暗着,却不见下雨。突然电闪雷鸣,随后轰天雷以雷霆之势朝着他劈去。一道,两道,三道。 终于他在空中完成了一个美丽的翻转,然后像是断了线的木偶一般坠落下去。 “哥哥!~”我惊得叫出了声音。 可是我为什么会叫他哥哥呢?我自己都感觉奇怪。可是那一刻我的确是这样喊出来的。 为什么我的心里那么的难过?我突然睁开了眼睛,却是粉墙罗帐。还好是个梦,还好是个梦。 “醒了醒了!~”一个老头正在替我把脉。看样子是个太医。 “陛下。娘娘醒了!~”将近二十个老头齐齐地跪在地上冲着桌子的方向磕头。 我随着这个方向看去,看到了两眼猩红的秦玉。 他连胡子都没有刮,甚为凌乱地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来。扑倒在床上。“你总是吓朕。朕还以为失去你了,朕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幸好你没事儿,幸好你没事儿。朕已经吩咐了内务府,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文华宫的正主。朕的爱妃。你都不知道,在你昏迷的时候。朕有多恨自己的无能。当时明明应该是朕保护你的。” 我大口大口地撅着氧气。胸口的疼痛依然让我出了一头的汗。而他身为一个皇上却是在细心地替我一遍遍地擦汗。屋子里的太医齐刷刷地跪着,侍奉了陛下多年,却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虽然都感到不可思议,却谁都不敢出声。 “我……没事。”头发凌乱地我,脸色早已是煞白。就连往日红润的嘴唇也没有了血色。 那一刻我分明看到了秦玉眼底满是疼惜。 “对不起。要不是为了救朕,你就不会这样了。你怎么那么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是不是让朕自责内疚一辈子?” 我很想说话,但是单单是喘气就已经耗费了我打量的体力了。我再无力支持,便是点了点头。眼里有些湿润:“秦玉,你可知道,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你的疼惜让我觉得心痛,此刻你又岂知我不自责? 也好,也许就当我还给你一条命吧。这样我不会觉得亏欠得太多。 “那块玉佩呢?”我吃力地问。 秦玉慌忙地掏出那块贴身的玉佩给我。 我拿着它的时候,它圆润光滑,触手升温。可是我在上面看到了一排细密的小字“雷动天地,情定三生。” 呵呵,情定三生,是不是有些好笑?我明明是要来杀他的。“把这块玉佩送给我好不好?” 记得梦里的那位白衣仙人说过,要想得手,必须得拿到他的玉佩。我想此时正是个好时机。我说什么他都会答应的吧。 秦玉冲着我笑,那笑容好清澈,似乎不参杂杂质。他伏在我的身上,怕压到我,又用手臂撑开一段距离,说:“这块玉佩只能给朕的妻子。你愿意成为朕的新娘吗?” 他呼出的热气喷洒在我的脸上,好痒。引起了我一阵咳嗽。 那咳嗽牵动着伤口,让我疼得直淌眼泪。 秦玉一下子吓得慌了手脚。“对不起,对不起。是朕唐突了。太医,太医快,快!~” 秦玉赶忙让出了一个身位给太医,太医给我看了看说:“无碍,既然醒了就度过了危险期。只要按时服药,注意休息,不出两个月,应该就差不多了。” 秦玉这才放下心不再紧张。 这下子倒好,本来清净的文华宫再没得什么清净。 第二天一大早,御书房的太监总管就到了文华宫,吩咐一大堆小太监、小宫女到文华宫打扫。 “都给我手脚麻利点。要一点灰尘都不能有。”李公公道。 小福子好信儿跑过去打听。 李公公刚好瞧见了小福子,便指着他说:“小子,你给杂家过来。” 小福子这可是第一次和李公公说话,吓得腿都软了。 “算你小子有眼光,跟对了主子。从今儿起,到你们家主子伤好为止,陛下可都要移驾你们华文宫了。这前后啊,你可给我长点脸,有点眼力见。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你可给我看好了。那来这儿的可不是一般人,是当今陛下,要是有个闪失啊,你们家主子也保不了你!~” 小福子连忙称是。 这前脚听了信儿,后脚小福子就跑进了屋子来。 刚好我正在起身,丫鬟正在帮我喂药。 平日里大家都像是一家人,那丫鬟便先我之前开了口,“怎么了,小福子。平日里主子教给咱们的规矩都忘了吗?怎么这般地步稳当?” 小福子进屋就是磕头,“恭喜主子,贺喜主子。从今儿开始,两个月陛下都要摆驾文华宫。过会儿要把御书房搬过来了。” 我差点把药喷出来。还以为他成熟稳重呢,怎么做事儿还是跟个毛头小子似的,这御书房怎么能搬到别院来呢? “听谁说的?”我问道。 小福子一脸高兴地说:“这回肯定准,太监总管李公公就在门口领着宫女太监收拾东西呢!~” 这皇上移驾是多大的动静,整个皇宫都跟着沸腾了。说是文华宫里出了个娘娘,在皇太后寿宴上曾舍命救驾,得到了陛下赏识,如今封了位,立了妃。成了一个极为励志的故事。 不知道多少姑娘都想有机会效仿一下,恨不得多出几个逆臣贼子,好让她们在皇上面前多多表现。 晌午的时候,秦玉果然出现在了文华宫。 “爱妃,朕来啦。都吩咐好了,等你伤一好,就进行册封大典。朕让宫里随时都准备着。从今天开始,我就在这儿陪你养伤了,省得你一个人烦闷。这人一闷啊心情就不好,心情不好呢,伤就不爱好,伤不好心情就更烦闷了。” 怎么感觉秦玉一下子啰嗦了好多。 我勉强起身,他便是赶紧过来扶我。“怎么今天心情好吗?” “当然,”秦玉的开心,溢于言表。 以前他从来不是这样。在宫里我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已经城府极深了。没有人能看得出他的情绪,一切都深藏内敛。可是他怎的今日变化如此之大? “以前朕一直以为你不喜欢我,所以朕不敢靠近你,不敢表白,只能陪着你。朕还以为会一直那样。可是昨日你舍身救我,朕就明白你的心意了。若不是你心里有了朕,怎么会那么不顾生死地替我挡刀呢?那刀我看着都害怕,当时还真的惊出了一身冷汗,可是你连眼睛都没眨就冲了上去。” “其实……我……当时……是为了……保住你胸腔内的那颗心”,我听着秦玉的一番话,心里暗想。 ps: 写着写着,都觉得对秦玉挺sorry的…… 第一百零九章 疗伤 “对了,爱妃,你当时用的那招是什么?好神奇,是逍遥门的招数吗?若是世间有如此厉害的招数,朕还真的得把这逍遥门清一清。留着这样一个不能为所用的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秦玉思量着。 我当时突然想起了掌门对我说的话。“若是有一日出山,千万不要说是师承逍遥门。这琴技是你自己学的……” 我赶紧打断了秦玉的话,“你别乱想了,不是的。那招数是我自己学的。从古卷上偷学来的。别人不会。我不是和你说了么,我学艺不精。” 秦玉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唉,朕一直觉得我的爱妃是挺聪明的一个孩子。怎么着到了他们那里就学艺不精了呢……一定是你那个师父不靠谱。肯定和你没有关系的,不要难过。以后好好学,弹给朕听。” 这才是最让我头疼的事儿吧。我弹琴是真的要命的。我敢弹,你敢听吗? 再者,秦玉这般的改变还真的让我不忍心对他下手了。 作为一个皇帝,我想没有什么能让秦玉亲力亲为。可是给我喂药,喂饭的工作却被他一力揽下了。 虽然秦玉疼我,但是越是宠爱就越是会引起妒忌。 幸好我救过秦玉的命,算是有那么个让秦玉待我好的说法。不然还真不知道会背负怎样的骂名。 可是这些都不重要了。既然生死都不重要了,那些闲言碎语又算得了什么呢? 一日我睡着的时候,秦玉偷偷地吻了我。当时我就醒了。“陛下,你好生没有规矩,怎么可以趁人之危呢?” 秦玉轻手抚摸着我的脸颊说:“朕已经想趁人之危很久了。” 这哪还有点当君主的样子。 秦玉的眼睛像是一汪洪泉一般看着我。看得我羞红了脸颊。 “不许看了。”我扭过头。 “不许看什么?”秦玉故意地靠近了些。看到我害羞的样子,笑了起来,开心得像是个孩子。 我转过头看了看桌子上罗成山高的奏折。 “这么多奏折?”虽然说我在飘渺峰也是有许多书要看。可是那都不是硬性的。而秦玉的这些奏折却是硬性地,每天非处理完不可。 “多吗?我都习惯了。而且还你有陪着我,我觉得一点也不多。”秦玉整理着我的头发,然后又俯身在我唇边烙上一个吻。 “陛下,您太放肆了。” “其实……这样放肆的感觉挺好的。”秦玉回到了案几旁边继续埋头于他的奏折。 “裳儿,以后你可以天天这样陪着我批阅奏折吗?”秦玉问我。 “天天吗?” “对,天天陪我。其实一个人面对这样大的江山挺无趣的。但是有你在的时候,就多了一份归属感。你知道吗?每天朕想到你,都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其实也挺好的。”秦玉一边批阅奏折一边说。 我没有言语。因为我不可能做到。又怎么答应他呢? “你有特别想做的事情吗,或者愿望?”我问秦玉。 其实我是想着,如果我取了他的心。那么至少可以帮他完成他想做没有做的事情。 秦玉看了看天空,说:“朕最想做的事情,是回去看一眼我的父母。只可惜,这个愿望是无法达成的。只有我不见他们,他们才能平安。如今更是连他们的居住之处都不知道。我被抓进宫里的那天。有一个人救了他们。那个人就是朕救过的那个叫花子,你记得吗?那天我救了他,他又救了我的父母。是他帮助我父母逃走的。可是他说必须有一个人给朝廷一个说法,不然朝廷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所以我留了下来。说来也奇怪,这个先皇长得和我的父亲竟是像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 我知道,秦玉今日能和我说这些。是因为我真的走进了他的心里。可是越是这样,到了那一天,他应该越是会伤心吧。 皇宫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我心知肚明。每个人都提着脑袋过活。我今日之所以能在这里卧于高枕,都是因为秦玉替我支撑起了一片天空。 两个月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我感觉得到他也在一点一点地走进我的心里。自责越来越多。他却成为了我最不想伤害的一个人。 这几天,我做着同样的一个梦。三道轰天雷劈向了那个白色衣服的神仙哥哥。我的心里特别难过。总是觉得这件事情会和我有关。可为何承受一切的是他呢? 身子好些的时候,秦玉总是会时不时地让我靠在他的怀里。他一面拿着奏折。一面给我讲一些治理国家的玄机。这样亲昵的动作我很是排斥,可是他坚持说总躺着不好。他的怀里很暖。这样靠着能感觉到他的温度和心跳。有时,他竟然会不规矩地把手放在我的腰上。 这秦玉着实是学坏了,我咬着下唇瞪了他一眼,却看到他得逞之后笑得灿烂。 我累了就会在他的怀里睡去。而他有时候会抱着我入眠。 那个循环往复的梦有时候会让我哭醒。在梦里有一片青山,那片青山让人觉得无比怀念,好像曾经在那里住过。还有一个山洞。洞里,那位白衣的神仙哥哥昏迷不醒…… 秦玉用手帮我拭去了眼泪。 “裳儿,你究竟受过怎样的苦?为何在梦里都会哭呢?” 我睡得很实,不知道当时月光洒下来,照射在他脸庞上映出的柔情。 从那天开始,每晚秦玉都一定坚持要和我同睡。 “不行,不行。”我坚决不同意这件事儿。 “有什么不行的?你是我的妃子,我抱你都不行吗?”秦玉有些情急地说。 “不行,就是不行。” “那你给我讲讲为什么不行?咱们是夫妻。这一点从你进宫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这宫里的不管哪个女人,只要朕想要,那就是朕的。你也一样。”秦玉有些不高兴了,就拿出帝王的范儿压人。这么久,他就会这招。 “你有那么多女人。抱哪个不是抱啊?整日腻在我这儿多不好?”我本是想找个借口搪塞过去算了。 结果,秦玉一听这话,不但气消了,但倒很是开心。“爱妃,莫不是生气了?女孩子吃醋难道就是这样子的?你放心,朕只喜欢你一个。真的。你还记得吗?咱们之间的感情可是天定的。那玉佩上就是那么写的。朕可特别相信这事儿。” “玉佩?!”不得不说,每次想到玉佩我都两眼放光。 “那你把玉佩给我。”只要拿到玉佩就可以下手了吧。 “好,等你好起来,册封那天,我就把这块玉佩送给你。好不好?但是娘子。你要乖啊,哪有不让夫君抱的。朕保证什么也不做,就抱着你还不成吗?” “娘子?”最近秦玉总是说一些脱线的话。 “对呀。民间都叫娘子。爹哄娘亲的时候也那么叫过。难道你的父亲没那么喊过你娘亲吗?”秦玉笑着问。 他不知道我小时候经历的那些事情。 爹哄过娘亲吗? 呵呵,听起来都觉得好笑。我除了看爹对娘亲的横眉冷对以外,从不曾看到什么半点柔情。所以我既没有听到过“娘子”,也不知道什么“相公”。 正在想的空当,我就被秦玉打横抱在了怀里。 “轻点。伤口疼。”那伤口被他一碰,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他紧皱眉头,满眼的担心。“还疼吗?” 我摇了摇头。 他轻轻地抱着我,坐在床边,用被子把我盖好,“裳儿。此刻,朕觉得很幸福。” 秦玉用头抵在我的头上。好像很累的样子。半晌,有十分有精神的把我放下。批阅奏折去了。他的肩上压着一个江山。 一个月后,我可以下床了。他便日日搀扶着我去庭院或者去御花园转悠。周围的奴才,侍卫跟了几十个,让人觉得甚为无聊,但秦玉坚持说“安全至上”。 也许做皇帝的都那么怕死。 在一片石林里。我又看到了那个小毛头。他是叫秦峰吧。他躲在一块石头后面,正虎头虎脑地向这面张望。 我推开秦玉。对他说:“你在这里等等我。” “怎么了?”秦玉一脸关心的问。 “看到了个孩子。我过去看看。你就在这里等我吧,省的吓坏了他。”我打算一个人过去。 “喂,怎么说你相公呢,有那么吓人吗?朕可是有史以来最美的皇帝。”秦玉一脸不满的样子。 “是啦,是啦,你一点都不吓人。但是你是皇帝啊,皇帝总是会不怒自威的。人家可是个小孩儿,你就这么贸贸然过去,肯定是要害怕的。你就在这里等等我。”我对秦玉说。 “可是……你的身子还没有好呢。万一摔倒了什么的可怎么办?” “没关系,不会的。我自己注意。说两句话就回来。”我说完,便缓步向那边走去。 秦玉虽然没跟着,可是却一摆手,让苏公公跟在后面。 我也没有理会他们,径直地往那个叫秦峰的孩子那面走去。 “怎么,找我有事情吗?”我问他。 秦峰小声地对我说:“嘘,娘娘,我是偷偷地跑过来的。听说你受伤了。我这里有瓶跌打损伤的药。这个我送给你,就当是报答你们对我的照顾。可别告诉别人我来过啊。” 我点点头。然后小秦峰便匍匐着从石林里溜了出去。 “什么东西?”我回来后,秦玉一脸不满地问道。 “没什么,人家孩子看我人品好,给我了一瓶跌打药。”我对秦玉说。 “你把这个先交给御医。让御医鉴定过,若是没有毒你再用。”秦玉淡淡地吩咐了一句。 “你看你把人都想成什么样子。那可是个孩子啊!~”我不满地说。 “孩子更容易受人利用。在这宫里就没有那么多纯真的事儿。”秦玉把那瓶子抢了过去,握在手心里。 ps: 一面是烈,一面是秦玉,如果是你,你又会如何做抉择呢?今天是2013年的第二天,祝各位新年快乐!~心想事成!~ 第一百一十章 取心 “早就遗失了你却没遗忘,最初的你的心跳脉搏。你微笑的眼眸,像梦境中的萤火,写满了有多爱我。 可惜时光河流冲散你我,离别时连背影都觉淡漠。你说过的承诺,都以随风散落,越曾繁华越寂寞” ============== ============== ============== 那瓶药最后证明是无毒的,幸好是无毒的。若是这里连孩子都无法让人相信,那么这里又会是个多么让人寂寞的地方呢?繁华里的寂寞。 在秦玉的细心照料下,我好得出奇的快。 两个月以后,虽然还不是很自如,但是已经无碍了。 秦玉开心地说:“裳儿,朕要举办个最大的庆典,朕要让天下人都知道,朕找到了幸福。你是朕的妃子,朕一个人的。” 我冲他笑笑。 秦玉,你可知道,那一天,我会挖了你的心吗? 时维九月,又是一个大晴天。我粉面红妆,那是所有女子都梦寐以求的样子。也曾经是我梦寐以求的样子。许多年前,烈大婚的那天,我看到那个新娘也是这样一身红妆。这便是一个女子最漂亮的样子吧。我将唇染得更红些,对着镜子带上了珠玉镶嵌的凤冠。那新娘装足足有三米长,在身后长衣飘渺。拖沓着走起路来好像是飘的。 我将桌子上的弯刀绑在了腿上。 推开了门。 一屋子的繁华,一院落的宫人。红色的绸缎挂满了整个皇宫。到处都是大红灯笼,到处都是红色绸缎。 “恭喜娘娘,恭喜娘娘。”耳边一声声道贺,我却丝毫没有那种快乐。 秦玉,这辈子我注定了无法与你有结果。若是有来世,若是有来世。我一定去做你的新娘,陪你一起生,一起死。来世我一定去偿还这辈子无法完成的梦。这辈子,我们圆不了的,就留到来生了。 “主子你太好看了。这可是我见过最漂亮的新娘!~”小福子又开始拍马屁。 “漂亮吗??”我问他。 “当然了,咱主子可是天仙的命。你看着模样,长得就漂亮。” 可是为何我觉得有些落寞? 繁华之上的落寞。 梧桐叶子有些零落,却是被这整片的繁华给淹没了。没人察觉,零落只是梧桐自己的。 时间究竟能改变什么? 这两个月以来,秦玉给了我好多承诺。那些承诺都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他给我的世界里有我想要的幸福。想要的快乐。可是我却注定了要把这个世界打破。 如果有来生,他不是帝王,我不背负命运。只是简单的他。和简单的我。我们相遇,相知,然后在一起厮守终老该是多好的结局。 我这样想着,便听到了门外的吆喝。 “吉时到!~”八抬轿辇早已停靠在门口,等着我上去。 就像是命运早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一步步地走到结局。 在丫鬟的簇拥下,我进了轿子。我静静地坐在里面,听着外面的唢呐声声,叫的煊赫。 “对不起,秦玉。让我陪你演完最后这一场繁华的戏。让我最后陪你走完这一段路。来生,希望你先找到我。” 过了玄武门。再穿过长廊,便到了宣庆殿。这个大殿能容纳几千人,是专门为祭司准备的。轿子缓缓停下的时候。我已经到了大殿门口。有人掀开了帘子,是秦玉。他一身戎装地早已在那里等我。 他想我伸出手,要接我下轿的那一刻,好像就是一辈子了。 我看到他眼底的欢喜,也跟着笑了。只是笑不出那么好看的样子。因为我的心里好难过。 我和他并着肩,穿过了红毯。丝竹管弦声声鉴证。 他走着走着偷偷地靠像我说了句:“裳儿。你今天真漂亮。” 我微笑不语。 走过之处,众人接惊呼,说是恍若仙人降世。 说我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是啊,天作之合。其实我也好开心,开心得想流泪。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诺家有女,冉裳。品貌兼备,才学过人。奉行尚德,惠贤悯人。是天下女子的典范。今,承蒙皇恩,特封为文华娘娘,赐文华宫,宫人二百,黄金千两。钦此!~” 我们站在台上,看着这一幕上演。 文武百官跪拜,声声高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众卿平身!~” 随后,不知道又参见了多少人,又跪拜了多少次。最后终于礼成。 于万千人中,秦玉竟然把我打横抱起。 “陛下,陛下,于理不合。”苏公公在一旁跟着喊。 “无妨!~哈哈哈!~”秦玉开心得打紧,竟然是真的不管这身后千千万万的臣子了。 风一起,吹动了他前面的碎发。我轻轻地抚了他的脸,将碎发梳理过去。我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说:“秦玉,若是有来生,我还做你的新娘好吗?” “哈哈,好!~当然好。求之不得呢!~”秦玉开心得一直在笑。 “傻瓜。”我嗔道。 哪里有这样的皇帝陛下,还真是开心起来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终于,折腾了一天,回到了文华宫。 秦玉忙忙活活地开始整理衣服,而我正在铜镜前梳理云发。“你不是答应我今天把那块玉佩给我吗?” 秦玉说:“好啊,但是要你自己拿。” “不要,你赶紧给我!~”我撅嘴道。 “好吧,好吧。”正在屏风后面换衣服的秦玉丢过来了一块玉佩。刚好落到了我的手里。 “你小心着点,这么宝贝的东西要是碎了怎么办?”我皱了皱眉毛。 “放心,不会碎的。这块玉佩比金刚石都硬。要么怎么叫宝贝呢?!这个可是我最为贴身的东西,千万别弄丢了。” “知道了。”我冲着烛光端详着。 半晌,红烛突然地灭了。 吓我一惊。想去点上,却一下子栽倒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那胸膛竟是赤|裸着的,我赶紧躲开,却又被拉了回去。 “怎么,害怕了?”他问。 那声音,有些低沉,有些温柔。 “我……我不理你了。”我赶紧挣脱他的怀抱。 秦玉你知道你现在有多危险吗?你知道我……要取你的心吗? 月光洒落窗前,秦玉把我揽在怀里,把我带到了窗前。 我靠着窗棂,他看着我的眼神无比炽热。 一个吻便落在了我的脸颊上。 “裳儿。你笑的模样,真好看。害羞的模样更好看。”他调侃道。 “你怎么这么坏呢?” “恩……因为,我是个皇帝。”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没有用“朕”用的是“我”。 “我爱你。裳儿。就算是千年万年,我也还是爱你。”秦玉抬着我的下巴,对我说,然后轻轻地一个吻有落在了我的唇上。 “那你是有多爱我呢?”我问道。 “恩……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的一切都是你的。”秦玉眼神坚定地说。 “你的一切?” “恩,对呀。” “那包括你的命吗?”我问得认真。 “怎么。你想要我的命吗?”秦玉突然俯下身子看我,然后把我抱得很紧。 “你给吗?”我问。 “那你告诉我你要我的命干什么?裳儿,你是不是被人威胁逼迫的?”他一脸焦急。 我倒是从来没想能和他面对面地谈这件事。 死生亦大矣。 “我可以和你说这些吗?”我看着他哭了出来。 “别哭,裳儿,别哭。你可以和我说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和我说。可是你别哭啊。”他慌乱地擦着我的眼泪。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的心跳,等稍微平静些了才开始给他讲这个故事。 “秦玉,你记得咱们第一次相遇吗?” “当然记得。那时候我还是个镖师。那趟镖是要押送到你的家里的。便是那天。我看到你在门口给难民们分米粥。” “是啊,那天,旁边还有一个人,他叫烈。他本来是我的管家。我是他待大的。这是我们诺家的规矩。每一代少主都有这样的一位管家,从小到大的主仆。他大我*岁。可是我却喜欢上了他。那日我出走。是他大婚之日。”我对秦玉说。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件事情了。怎么。说到这件事情了呢?你现在是我的,以后也都是我的。别的男人与你再无干系,记住了吗?”秦玉说道。 我点了点头。 “可是……烈为了找我,病倒了。他至今昏迷未醒。” “你的意思是如果他醒了,你就可以了无牵挂地和我在一起了是吗?”秦玉问,“这个好办。宫里的都是天下最好的医师。明日我就派几个去,一定能看好他的病的。” 秦玉拍着我的背,像是在安慰一个孩子。 我抬眼看他的时候,已经噙满了泪水。“没用的,没用的,缺少一味药引。” “什么药引?”秦玉正替我擦眼泪的时候,我却用早已藏在他身后的弯刀刺穿了他的脊背。 “啊!~”秦玉咬着牙没有叫出声来。 “你……这是……” 秦玉顺着墙壁滑了下去,留下一墙的腥红。 我早已泣不成声,“那味药引是你的心。只有你,天下只有你一个人有七窍玲珑心。” 我跪在他面前,“对不起。我也爱你,但是我不能嫁给你。原谅我,来生,我一定一并还给你。你要记得来找我,一定要第一个找到我啊!~” 秦玉开始吐血,疼痛使得他的身上都是汗水,和血水混在一起,模糊了轮廓。“原来你是为了这个接近我的……” “原来这一场欢喜是我一个人的……”说完这句话,秦玉便咽下了气。 顿时,金光大亮,一只金色大鹏从他的身体中飞跃而出,在我的身边环绕了三圈后,飞向了天宇。 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大作,巨雷交加。 那块玉佩竟然亮得出奇。可这一切我都无暇顾及。我躺在秦玉的怀里,任凭那些血液浸湿我的衣襟。我取出了他的心。 那是秦玉的心,还温热着,还跳动着…… ps: 有些爱情,虽然定了三世,可是终究无法相守。 早就遗失了你却没遗忘,最初的你的心跳脉搏。你微笑的眼眸,像梦境中的萤火,写满了有多爱我。 可惜时光河流冲散你我,离别时连背影都觉淡漠。你说过的承诺,都以随风散落,越曾繁华越寂寞。 第一百一十一章 魔族血祭 正在这时黑暗中突然闪现出了两个人影.而那时我却沉浸在悲痛之中,似乎这个世界都与我无关的.如果这时候有一个人要杀我,那么他一定得手了. “你真的做到了?”一个男子的声音响起。这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屋子中竟然多出了两个人。可是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呢? 屋子里的光线本来就不是很明朗,隐约中我只能看清半个侧脸。竟然是那日送烈上山的那位自称是白某的男子。我认得他那双有点似猫科动物的眼睛。那另外的一个人是…… 果然除了两个人以外,屋子里还多了一匹雪狼。那么另外的一个人就应该是……烈?怎么会这样? 我将秦玉放在了地面上。心疼地擦了擦他刚刚由于血管破裂而吐出的血迹。将秦玉的心藏于身后。 “你是怎么把他带来的?”我问道。 这事情实在是太过蹊跷,我不得不问。 “他,需要这颗心救命。你只管给我便是。我定会给他救活。”那位白衣男子说道。 秦玉的心难道真的要交给他吗?可是为何我的心中如此地不安? 烈的确还是昏迷着,这位白衣男子力气过人,强将烈的身子支撑在了自己的身体上。 “给我!”那位白衣男子说。 “要我给你也不是不行。只是给我一个理由。”我并不想交给这个我无法相信的人。 “理由,倒不是没有。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能救得了他。”说话的当儿,那位白衣男子已经飘忽地到了我的身后,夺走了秦玉的心。 那块古玉在我的衣襟里开始发光,光芒透过衣服都可以看到。我想也许是那块古玉想保护重要的人。 我跪在地上,把秦玉的头颅放在了我的膝盖上,对他说:“秦玉。你看到了吗?我是为了救他,没有办法。下辈子,我一定把这颗心还给你。连同这份感情,我都还给你。” 那位白衣男子双手合十,嘴中念念有词,顷刻间屋子里血红一片。烈的身体凭空地浮了起来。好像是被线牵引着似的,浮动着。突然烈站了起来。 白衣男子让秦玉的心以烈为中心飞了三圈,只见烈的身上开始溢出血液,豁地睁开了眼睛。可是那眼睛竟然三紫色的。看不到瞳孔的紫色。 这是我这一生最后的记忆。 之后,我的眼前突然一红。血流了出来。我失去了意识。 “抱歉了。这凡人若是想成魔,在这最后一刻,必须有血祭。就当是你成全他了。”白虎擦了擦手上的血说。 我倒下的那一刹那。烈的眼神突然恢复了以往的神采。满是自责,不敢相信和内疚。他的手穿过了我的胸腔,一滴滴血正在顺着他的手指向下淌着。 “冉裳,冉裳!~”他跪倒在地上,大声地嚎叫着。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可是雨滴不进这间屋子。也洗刷不了这一屋子的血腥。还好,我倒在了秦玉的怀里。还好,最后我也救了烈。 如此便是两不相欠了。 白虎抓着烈的胳膊,将他转移到了另一个空间。跟着的还有那匹雪狼。 第二天,皇宫大乱,宁王趁乱发动了政变。最终成为了秦的新皇。 而我成了一个魂魄,跟着鬼差走在去冥界的路上。 走着走着,我突然看到了前面的秦玉。 我大声地喊他的名字。 由于没有体重。所以飘得很快。“两位大哥,求你们了,前面的那个人我认识。我一定要去和他说几句话的。劳驾两位快走几步。” 我说的言辞恳切。 他们便也行得方便。 秦玉回头看我的时候,我由于飞得太急,跌入了他的怀中。 手上的铁链拍打着发出清脆的响声。 “傻丫头。我还以为你得几十年后才会到这地方来呢!~”秦玉揉着我的头发说。 由于头发是披散着的,所以不怕他弄乱。本就已经很乱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但是我不怪他。也不怨他。若不是这样,我怎么能这么快就赶上你呢?”我吐了吐舌头。 由于脸色是发青的,吐舌头也并不显得可爱。但是他并不介意。 “你不是为了救人吗?”我们一边走着,一边交谈。 几位鬼差大哥也唠了几句:“哎,大哥,咱们做这差事几百年了,还是头一回看到死能死的这么开心的两个人。” “就是说,现在什么人都有。走吧!~”另一位鬼差应和着。 “是啊,我是为了救烈才这样做的。对不起,是不是很疼?” 秦玉牵起了我的手说:“没想到,你还挺狠的。当时可不是嘛,可疼了。仅此一次,以后可不许再欺负我了。” 我快乐地点点头。 原来当一个魔降临的时候,一定会杀掉他见到的第一个人。此时不知道应该说是我成全了烈,还是烈成全了我。 我和秦玉向前走着,彼岸花开得正是浓艳,可在路过三生石的时候,我的头突然很痛,像是要爆裂一般,我跪在地上。 可此时的秦玉似乎也出现了类似的状况。究竟我们是怎么回事儿? 几位鬼差直接将我们抬了起来。由于没有本体,便是很容易被抬起来。我们就这样被带到了阎王殿。 判官朗朗地读出了我们的生死簿:“诺冉裳,年二十六,欠苏玉人心一颗。” 原来这一切都是写好的,都是早就注定了的。我们再怎么逃,也还是走在应该去走的路上。 正在这时,地府突然闪现出了几位天兵。头顶朱红羽,身披寒光铁甲,手执擎天戟,秉持公文来到了大殿之上。 “这是天庭的文书。众仙家都在等着东华上仙归位。还请阎王批示。”一位天兵有模有样地呈上了一封书信。 我的心激动地要跳到嗓子眼。 这他们口中口口声声地说着东华上仙,肯定就是我们两个当中的一个。我的天啊,竟然是个神仙。于是乎,我心里碎碎念叨,“是不是我,是不是我,是不是我?” 果然,他们将秦玉带走了。 我眼巴巴地跟在旁边看着,想不到他竟然是个神仙,还是个上仙。 然后,我本能地响起来,我欠了上仙东华人心一颗。我的天啊!~ 天空降下一道光束,笼罩了秦玉所在的位置,然后秦玉便随着那光束不断地升高,而光束不断地缩短。 秦玉,哦不,东华上仙临走的时候,对我喊道:“你别忘记你答应过的话啊!~这辈子要还给我你欠我的东西。” 我正盘算着我接下来会怎样,便是有一位长老模样的人,手拄法杖出现在了阎君面前。 我心里满是不平衡,为什么带秦玉走的是几位天界的帅哥,而冲我走来的却是个老爷爷。而且,听说还是魔界的。我哪里像是个魔?! 事实证明,我的确不是个魔,因为我是个妖,千年狐妖。 随着那位长老在我头上一拍,记忆尤如醍醐灌顶一般冲进了我的大脑。前世今生一幕幕重新上演。一时间,我差点昏厥。 “阎君,我魔界这次要多谢您了。回头,我们定会将万年冰魄送上。”万年冰魄可是魔界海君的镇海之宝。可使得物体千万年保持原状。无腐,无毁。 阎君说:“其实我们也没帮上什么。这都是天命书上写着的。既然你们好意,我也就收下了。只是这档子事儿还是少办为好。” “是,是,上仙所言极是。”那位长老点头道。 虽然我恢复了真身,可是我额头的那朵雪莲却是再也没消,一直跟随着我。 长老将我带回了魔界。 一路上,我昏昏沉沉地,不知东西南北。 我知道我被骗了。救烈之是个幌子。烈只是需要些血来催动便可以苏醒。而真正需要那颗心的是魔尊何欢。这也正是我来到人间的初衷。那需要的哪里是一颗什么七窍玲珑心,明明需要的就是一个几世神仙的心而已。碰巧,东华上仙要去凡间经历情劫,所以便遭遇了这一切吧。 这些是我能推算出的。可是我终究是无法算到。我的确和他有三生情结。 我一个无名小卒,何德何能。 从我还是一个狐狸的时候,就从白荀口中听说过东华上仙了。那可是天界顶有辈分的大仙,而我呢,是一个连三个尾巴都没长全的狐狸。虽然现在我已经长出了三根尾巴,但是我还是会有些自卑的觉得何德何能。 还未等我们到达魔界,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何欢。他那副模样恐怕比我好不了多少,头发也一样是披散着的,胡子都没剃,双眼熠熠发光,望着我回来的路。看到他在接我,我愣在了原地。我是为了这个男人才去的人间。可是现在我竟然没有勇气走过去了。 我知道他这是刚刚从梦魇中醒过来,因为不远处还站着一个同样满脸胡须的洁癖男子——染云。 原本以为能让染云这副模样出现的只有何欢,如今竟然是多了个我。这点还是蛮觉得自豪的。我知道,他也许是出自愧疚,也许是因为不安心。不管是哪一点,他此时能出现在这里,证明他还算是个人。 ps: 写到这发现纠结了,原本是烈和秦玉的纠结。如今东华上仙和魔尊何欢又纠结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再回魔界 他们也是刚刚从梦魇中解脱,和我一样一身疲惫,可是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到这里等我。我让他们担心了吧。这种感觉本来是挺好的,我担心他们,他们又会担心我。大家就像是家人一样互相守着彼此。可是究竟是什么变了,终究是有什么变了。 染云本就是在很远的一个角落。见到了我安全回来,便不声不响地回去了灵霄殿。那背影让人觉得无比的寂寞。我以为染云喜欢周游四方只是因为好奇,只是因为求知,只是因为好玩,可现在,当我转世在人间经历了那么多之后,我才明白那一个人经历的许久的孤寂,孤独,与沉淀。他走得不坦然,因为他终究还是有牵挂的。 何欢就站在我面前不远处,仿佛是一尊雕像似的,俊美的曲线般,如刀削的脸庞,深邃的眼,他是这魔界的至尊,而于我,他只是个刚刚被自己心爱的女人救醒的男人而已。 他明明就在那里,就在我面前。可是我能说我还是那么喜欢他的吗?我自己分明地知道,我欠了东华上仙的是一颗心,可是我欠他的又岂止是那么一颗心啊!~我怎么还? 何欢站在那里,敞开了怀抱等我。 我看着这一幕,眼圈红了。 为什么要发生这么多的事情,为什么要经历这么多的事情?!只有我们不好吗?只是单纯地在一起不好吗?做人是这样,如今回到了妖为什么还是这样?! “啊!~”我仰天大喊,那一声叫喊让人上伤心欲绝,让人肝肠寸断。做妖的都是有妖毒的,这一刻,方圆百里都被冻住,不带生机。 原本我从青丘出来的时候。是想找个人好好地去爱的。可是如今他还在那里,我却无法再回到过去了。 我跪在地上,心口很痛。“哥,我想回家。我再也不这般忤逆了。你带我回家吧,带我回家吧。”我在心里默默地念。 大概是由于刚刚恢复真身,又有些气血不和,昏了过去。 可是我没有躺在冰冷的地上,而是在一个温暖的怀里。魔尊何欢的怀抱,多少个人心心念念地巴望着能够拥有的怀抱。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不会让我受伤。 “长老。这是怎么回事儿?”魔尊何欢目光凝重地问道。 那声音很是低沉,大长老自然知道这是魔尊生气了。是要杀人的语气。 “回禀魔尊,白姑娘她为了救您亲自跑了一趟凡界。怕是有了些人间的气息干扰。如今心神有些乱。”大长老声音略显苍老。 “当真只是心神不宁?若是她有些什么闪失,你们一个个的都得给我陪葬!~”何欢丢下这样一句话,便抱起了我回了通天塔。 云雾飘渺处,通天之塔,塔高通天。避如云端之中。侧视天地。 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依旧是这样一个一身邪气,又有些执着的男子。看着他趴在床边睡着的样子,我又想起了我第一次到魔界来的时候。那时候多少我是有些怕他的。因为他是魔尊。 我略微地动了动有些僵硬地身子,他却醒了。 他是个英雄,是天下人的。也是我的。 不管怎样,他是这天底下除了白荀以外我最信任的一个人。是这天底下能够舍命保我周全的人。可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更是没有办法让自己爱他。 那一世为人的时候。我曾经欠了上仙东华一颗心。他说过这辈子他会要回去的。我也答应过我会还的。 如果那一世我还记得何欢,也许我就不会答应这件事情了。 青丘灵狐说过的话,自然是算的。这是祖上白浅上神的时候就定下的规矩。更何况欠了他的东西,还给他理所当然。 “何欢”我轻声低唤了一声。 “恩?”屋子里灯光柔和得很,他应了我一句。那声音甚是好听。这声音我有多久没听到了,好怀念啊!~ “我……”我想把这些事情都告诉他。却被他抱在了怀里。 “小唯,让你受苦了。为了我,让你受苦了是不是?”本来那么多年我都没有流泪,可是被他这样一问,我的眼泪还真就和着鼻涕一起下来了。在他怀里哭得甚是委屈。 何欢竟然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我哭,还觉得甚为好笑似的。更过分地是,竟然双手拄着后面,坐在床上,笑了出来。 气得我恨不得赶紧找个什么砸过去。找了半天,就从怀里找到了一块玉佩,然后我就丢了过去。 这时候我才想起来,那块玉佩可是个宝贝啊!~ 可此时已经被丢到了何欢手中。 “你还给我!~”我一撅嘴,平时这招甚为好使。 “这个是什么?莫不是你在人间的情郎给你的什么定情信物吧?!那我可是得好好看看。”何欢一笑,高举着玉佩到我够不到的地方,然后起身站了起来,对着烛光甚为严肃地看着那块玉佩。 魔尊就是魔尊,怎么连这个都猜得出来。虽然当时未明说,但是也可以说是定情的。 “这东西……”何欢若有所思,“我天真无比的白姑娘,这东西可不是凡间的!~” “是吗?是吗?你拿过来我看看。”我跪坐在床上对何欢说。 “这个,可是不能给你。免得你睹物再思点什么。你的小脑袋瓜里面想着我就够了。这块玉佩,我替你保管。”说罢何欢将玉佩放入了自己的怀中。 何欢总是有办法哄我,除非是我特别生气的时候。 “这玉佩怎得不是人间的,就是我在人间的时候,别人送我的。”我不服何欢的说法。 “幸好这个人已经死了,要不然,我一定会弄死他。”何欢说着就想把那块玉佩捏碎。 还好我下手快,一个瞬移,翻转到他的身侧夺了过来。 这时,我分明看到这玉佩上面的字变了模样。 天雷三道还与人心一颗。 我惊出了一头的汗。 天雷我是受不住的。许久以前。我曾经眼见着白荀受过那三道轰天雷。我知道这事儿的严重性。白荀有万年修行尚且如此,我只有三千年的道行,拿什么去挡呢? 这事情或许是好事,或许…… 若是能够经历过着三道轰天雷,法力骤增,极有可能飞天成神。所以这天雷从来不随便降,只有在特定的时候才会出现。而现在,我觉得着实还不是时机。 我把那块玉佩藏在了怀里。 “这块玉佩怎就不是凡间的了?” 看我如此紧张这块玉佩,何欢有些不高兴,“那玉佩如果我没猜错很可能是和你本来就有渊源的。虽然我不确定。但是我总是觉得那石头有种你们青丘的气息。” “青丘?!”这样一说更是不可能了。我们青丘的东西怎得就到了东华上仙手中呢?不可能,不可能。 “莫非你在凡间遇到的那个人也是个狐狸?”何欢调侃道。 “怎么可能,那个人是……” “东华上仙”几个词差点就脱口而出。 若是魔尊知道是东华历劫遇到了我。不知道会不会一时冲动,直捣天庭去和东华决一胜负。神仙千年历劫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劫若是过了便是过了,若是不过,便是卡了。搞不好是要重新修行才可以求得正果的。所以,东华上仙和我之间实属意外。实属天定。 我有什么事情,自然是瞒不过何欢的。 他满眼笑意地看着我说:“小唯,你是不是忘记了和我说说那个人叫什么呢?若是我早知道,根本就不会让你去走这一遭。都是那个老家伙自作聪明。要是给我弄出个什么岔子,我就扒了他的皮!~” “给你厉害的!~”我掐了一下他俊俏的鼻子。 还真是挺俊俏的。 “那是,我可是魔尊!~你以为这天底下除了你还有谁敢做这样的事儿?!除非是不想活了。” “恩……这事儿还真的是不能怪谁。那时候我到了凡间。没有记忆的。”我看着何欢的表情说。 “我就知道。你这般貌美的女子,自然是会在凡间有艳遇的。”何欢拄着腿,摇了摇头。那模样怪逗人的。 “对。是有点艳遇。”天知道,我可是刚刚成家,当天就被白虎那厮给夺了性命。准确地说应该是烈夺走的,但是我不想恨烈,况且当时他也控制不了。所以只能把这事儿记在白虎的头上了。 “我遇到了东华上仙,他刚好历劫。只是那时候我不记得我是白唯。他也不知道在自己是东华。”我对何欢说。 看他的样子是有点不开心了。 “难为你了。”本来以为何欢会发一场脾气,可是他却格外温柔地从身后抱住了我。他的身材略高,刚好可以把我揽在怀里。而我的头就抵着他的下巴。 “只要你醒过来了就好。至于他的人情,我们可以用人情还对不对?”我终究是亏欠东华上仙的,我们都亏欠他的。 “恩,用人情还。我会想办法的。你答应我把这些事情都忘掉好吗?别再为这事情烦心,把这些事情都交给我。”何欢的眼神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这是他总对我说的话,“把事情交给我,你别再为这个烦心了。” 我着实不想为这事情烦心,可是这人情终究是我欠下的。虽然是为了何欢,但也终究是我欠下的。何欢,你想帮我还,可是怎么还? 我们终究拿了人家的一颗心啊!~ ps: 终于,白唯见到了何欢……千山万水啊!~恍如隔世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 噬魂珠 魔界的风比起凡界要更大些,刮得人也清爽了许多。我在窗口看着外面,什么都没有想,也不敢去想。走一步,算一步吧。 “青丘如今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你若是哪天想回去了,随时都可以的。”何欢口中说的这件事情好像极为轻松似的。可是天知道,为了还原青丘他是惹出了多大的事儿,染云又怎么掺和的,而最后收拾一切的我又是经历了怎样的风雨。 何欢给我披上了一件白色的毛皮。是狐狸毛,于是我打了个寒颤。 “你是故意地!~”我愤恨地看着他。哪有人拿狐狸皮来吓唬狐狸的。那跟拿人皮吓唬人有什么区别。看那皮毛的样子,貌似是我曾孙辈分的小狐。 “这……我大意了。下次我定要他们准备个裘皮给你可好。”何欢赔礼笑道。 “这里风大,回去好生休息吧。” 这时候我才得到片刻的宁静。 还记得从青丘出来的那年,我不顾白荀的阻拦,每天想法设法地“越狱”。那时候我最讨厌的就是平凡,而现在我是多么渴望那种宁静平实的生活啊。哪怕要我对着那块天玉修炼一辈子的道行,我也乐意。 很多事情换了时间和空间都出现了另一种诠释。 就比如我现在多么的怀念青丘。 再比如我多想听到白荀在我耳朵边上碎碎念。 也许是太久没有这种安全的感觉了,躺下没多久我就睡着了,睡得还特别的香。在梦里,我在青丘的田野上跑着,脚踝上还拴着白荀给我的铃铛。他说怕我跑丢了,只要我带着铃铛,他便是在山的那头也能找到我。 白荀一直是我的骄傲。一个那么帅气的才俊哥哥。他是我们青丘的英雄,他也是继白浅上神之后最有出息的一位狐族仙人。虽然他还刚进天界不久,但是我相信他会很有作为的。 哥哥曾经对我说过:“若是有一天,我们迷路了,就回家。” 是啊,明天,等明天我起来,一切都会变回原来的样子。 我要回家,回青丘。在狐狸洞的门口,有一个仙衣飘渺的恍若谪仙的男子。这世界上最好的哥哥——白荀,在等我。 “明天,就回家了。睡一觉。明天就能回家了。”梦里,我随口嘟囔了一句。 那夜,何欢竟然没有走。 之间他从袖口中寄出了一串珠子,那珠子里面好似有条火龙隐隐藏在里面。何欢双手一托,那珠子便飘浮起来。围着我开始旋转。然后一缕烟气从我的身体中被吸入了那珠子之中。何欢喊了声“合”,那珠子才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不再金光闪烁。 “对不起。小唯,我是为了你好。你不要怪我。”何欢将那珠子握于手掌中,揣到了怀里。 那珠子便是文明三界的噬魂珠。 魔界有一颗可以吸食人魂魄的紫藤树精。那树精吸食天地间游荡不知归处的魂,也做一些用魂魄交易的事情。而这颗噬魂珠恰恰是它万年前结出的果实。 传说此树万年开花。万年结果,而且它一生仅有一个果实。也就是说,若是这颗噬魂珠不入土。这世上便只有那面一棵吸食魂魄的树。 何欢是绝对不会做什么伤害白唯的事儿的,即便刚刚寄出噬魂珠,也只是吸取了白唯的一些记忆而已。他不想让白唯记得在人间的事儿。因为那些事儿是他无法控制的,无法左右的。他不能因为这一次的大意失去她。 感情这事儿,说不清道不明。可总有那么一个人会是让你放在心尖上的。 心魂少了一个角落,便不再完整。虽然依旧是自己。但是总会觉得少了些什么吧。 第二日清晨,我伸了个懒腰。太阳照得屋里很是明亮。我掀开帘子,换了身衣服,突然想弹琴。可是我没怎么学这个啊,怎么会想弹琴呢,怪怪的。 昨儿夜里我好像是想回家的。可是为什么呢?明明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还没逍遥够呢,回去准又被白荀唠叨。 “白姑娘,白姑娘,魔尊有请。”门外传来了一个魔女的声音。 我从这里向外张望了一下,虽然看不到地面上的景,还是可以看到半空中四面八方汇聚到这魔界中心的人马。各式各样的妖魔纷纷到场,甚至有些邪仙也到了。那脚下都踏着云朵,赤色的,紫色的,白色的,靛色的像是各色的花朵似的。就连同他们的坐骑也不尽相同,有独角兽,有火麒麟,有冰淇林,有蛟,有鹤,有鹄,有虎,有豹,甚至还有……狐。这是哪家的狐狸,怎得堪给别人做坐骑呢,让我们狐族的脸面放在哪儿?! 看样子今天应该是个大场面,我便是挑了件白色的印有紫藤花纹图案的衣服,轻飘飘地,很合身。穿上这件衣服,我对着铜镜照了照,却发现额头怎么多了朵白色的莲花呢。擦了擦,竟然是长上的。 “白姑娘,魔尊说在大殿的正厅等你,还望姑娘快点。”门口的那位魔又开始催促了。 “我已经听到了,还要我说第二次吗?”我的口气突然特别的冷。 这一点不像是我说话的样子,可是我的确是这样的说了。门外怯生生地一句“是!”,想必我的严厉吓到她了。 我左右思量,总是觉得缺了些什么,可是终究是想不起来。 再次对着镜子看了看,云鬓梳理得恰到好处,金簪玉璧倒也点缀的正好。好一个美人胚子。要是白荀看到我这样定是非常满意的。以前白荀总是想着让我也像他似的白色仙衣,随风飘渺的。可是我总是上蹿下跳,没个正经,哪里会穿成这样呢。终于白荀是放弃了。如今看来,我穿成这样果然更像是白荀的妹妹。 一个转身,长袖一摆,我便出了门去。 今天的热闹不是没有原因的。我去了凡间二十多年,虽说魔界的时间与天界是同步的,可是这凡间一年,天上一天。这魔界可是过了二十多天不见魔尊的日子。这一个国家,若是王二十多天不理朝政,已经是够麻烦的了。这可是魔界,比凡间还要大好多倍的魔界,这魔尊二十多天未出现,多处妖魔都是蠢蠢欲动,若不是各路护法加紧盘查,怕是早有动乱的迹象了。终于一切雨过天晴,魔界当然是要举办个隆重的典礼,好让大家都知道,魔尊还是这魔界的尊者,无人可以动摇。 这里都是魔界的人,只有我一个属于妖界。所以我散发的灵气与他们的魔气迥然不同。虽然我也能腾云,但是飞的没有那么高。从通天塔到大殿虽然并不是太远的距离,但是当我从通天塔一楼出去的时候就发现了个问题。这里的妖魔一个个可都是气宇宣扬,昂首驾云,眼高于手的。 作为这里的唯一的一个妖,我也算得上是个代表吧。要是人家都飞在空中,就我一个人从地上龃龉而过,岂不是丢人。丢人是小,丢面子是大。 飞就飞吧。 我伸手拈诀,食指一引天上的云朵。那云朵便服服帖帖地飘到了我的面前。软绵绵的,手感不错。我大步走了上去。不知道是由于体重还是什么的,这云朵是往下掂了一下,在我的几经折腾之下,终于飞了起来。 擦了把冷汗,终于可以深呼吸了。腾个云都是个冒风险的事儿,主要是太紧张。这里都是生人啊!~ 刚刚抬头,就看到魔尊何欢在我的前面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早知道他就这样,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在那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觉得哪里好玩…… “上来。”何欢一把把我拉到了他的紫色祥云之上。那云朵是我唤出的云朵的三倍。算了,懒得跟他比。 我遣散了我的云朵,与他同乘一个。 他的那片云朵上,既厚实,又安全。 “我什么时候能有这么有派头云呢?”我用脚刨了刨云彩。 “若是你能安心修行,可能再过个千年就差不多了。有些妖,像你这个年纪就已经可以驾驭祥云了,比如……你哥。”何欢解释道。 幸好他拿出来做样子的是我哥,要不然我还真的要和他说道说道。 和何欢吵架是件不爽的事儿,首先,他不会驳回你的说法,其次,他就一直听着。末了,若是他忍不住了,就会突然说一句什么,让你再说不了他。 我曾经问何欢为什么不和我吵。 何欢揉了揉我的头发说道:“和你吵什么,赢了也不光彩。” 他说完这句话,让我觉得彻底地被鄙视了。 兜了一圈风,我们便进了大殿。这场仪式是由大长老主持的,可以说何欢与我在前面坐着就是摆个样子,只管坐着,吃吃喝喝就行了。剩下的都是大长老和护法们负责的。 何欢正襟危坐,拍了拍手,说:“开始吧!~” 只见这时上来一个白衣,虎眸的护法,“主上,今日大典,众位都期许着您讲几句话。还望主上给诸位这个面子。” ps: 有些事忘了,有些事忘不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天雷三道,以血为引 “哦?想让我讲几句?”何欢说话的语气让人听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是!~”那人倒是面无惧色。 我在旁看着,那人抬头见我先是一惊,差点吓得爬到地上。 “哎,这人怎么不怕你,反倒是怕我?”我拉扯着何欢的袖子问。 何欢一脸不屑地说:“这厮做了亏心事了,自然会怕你。” “白虎,你自己做的事儿,你自己还记得。好,好,记得就好。我还真是怕你忘了。这事儿,容后处理。你最好别再做出什么我觉得离谱的事儿,夹着尾巴也未尝不好。”何欢的手指只是在椅子扶手上点了几下,那白虎就已经腿脚瘫软了。 魔尊的手段,可是让人不寒而栗的。 何欢便是那种若是要谁的性命,定是要连骨头渣都不剩的。 “我认识他吗,可是为何我想不起来呢……”我思索着。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如此盛大的场面,面前的魔女们献艺可谓是群魔乱舞,和着开得正浓艳的紫藤花,妖娆婀娜。 “好!~”我眼见着一个魔女腾蛇而起,窜入云端,随后风卷残云般旋转直下。“喂,你怎么不看呢?” 何欢虽然坐在我的旁边,但是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我的脸上,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这表演明明就很好看嘛。 魔尊何欢拍了拍手,台上的那位魔女简直感动的要哭出来了。 魔界的赏赐不同于凡尘,若是有赏便是可以增长功力的大还丹。四处妖魔看得是满眼放光,只有何欢于这一切熟视无睹。 “小唯,留在我身边,陪我走过这万世千载。”何欢侧脸对我说。 我点点头。 虽然我是点头了,虽然我满心欢喜。但是我的心口却有一个地方隐隐地痛着。不明原因,不知所起。 此时此刻,九重天之上,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元海之上,仙气飘渺,玉树琼花,金玉蓝桥。这天从不曾改变过,今生,亦或者来世。 轩辕大殿之上,空气凝重。让人肃然起敬。 朗朗乾坤,灼灼现世。 “我天界从不插手魔界中事,如今我天界上仙东华历劫。却被魔界人洗劫,夺取了这十世神仙的心。怕是再不管管,魔界的气焰越来越盛了!~”玉帝于大殿之上龙颜不悦。 “玉帝明鉴,此次我去凡间乃是去经历情劫,既然我的劫已经历过了。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放过他们?”东华上仙手握象笏说道。 “放过?他们可曾放过你?!你可是个神仙,现在你的心被挖了。朕在这个位置岂是万载,从没有哪路神仙被挖去灵心的。更何况,你是个上神!~传出去,岂不笑话?我天庭上神竟然被他魔界一个无名小儿挖去了心。就算是你丢得起这人,朕也跟着丢不起。还有你白荀!~” 白荀此时正是跪在大殿之上。 “据说。白唯可是你的亲妹妹。可有此事?” 白荀也许早就料到了又这样的一天。自从梦里听她说要取一颗心的时候,他就已经料到了。 “回禀玉帝,白唯确是我的妹子。她本心善良。不会做这等歹事。是我这个做兄长的照顾不周,以至于让她流落魔界,被人利用。是我这个做兄长的没有教好她,让她做了这等事。”白荀长跪于大殿,只求玉帝能够放过他这一生仅有的一个妹妹——白唯。 “哦?你的意思是这都是你的过错?”玉帝眼睛微闭。若有所思。 “一人做事一人当。她白唯的过错终究还是要她一人承担。”玉帝言之凿凿,“雷震子何在?” 玉皇大帝的话音刚落。从群臣中便走出了一位雷公嘴,背后长有黑色双翼的男子,手执天雷凿,立于大殿之上,恭敬一礼,“雷震子领命”。 “特赐天雷三道,了解了吧。” 对于白唯这样一个修行三千年的妖来说,天雷三道便是灰飞烟灭。 “陛下!~”白荀哭喊着说:“陛下,不可啊!~我那妹妹虽然是调皮,但是罪不至死啊,陛下!~” 东华上仙此时也替着我求情说道:“陛下,她只是个三千年的小妖,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更何况她现在在魔界。” “依照尔等的意思,她这一世还不出魔界了?”玉帝的声音从大殿悠悠传出,回声许久不绝。 “陛下,虽然白唯在魔界,但是我身为兄长,长兄如父。就由我受过吧!~求陛下了,让我代替她受过吧!~” 白荀的一次一次地磕着头。那坚硬的汉白玉石早已被白荀的鲜血上了一抹红晕。白荀那样精致的面庞,竟是连额头都磕破了。 玉帝不语,拂袖而去。 当大殿之上,白荀一个人跪了良久。东华上仙扶起他的时候,拿出了一块绢丝给他擦了擦额头的血渍。“白荀,这个人情我先欠着你的。” 白荀冷笑道,“白唯本来就是我的妹妹,与你何干?” “她是我的情劫,我这颗心便是只有她才能拿走。这件事情只是历劫的一部分。没想到把你卷了进来。”东华上仙说:“我私自查看了无字天书。原本我以为你送我的那块玉佩是护身符,可我看了天书才明白,那是我找到她的凭证。带着那块玉佩让我少走了不少弯路不是吗?” “也许我当日若是不给你那块玉佩,今日你的情劫便不会是她了。凡是相生,哪一环不是和前一环扣得紧紧的呢?你不怪我我便是宽心了。”白荀说道。 青丘之上,翠草碧绿。白荀刚一回来便是吃了一惊。当日已经化为焦土的青丘,今日再次恢复了以往的生机。就连当日那道豁大的口子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那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小唯,是不是你回来了?小唯!?”白荀以为这一切是我弄回了原貌的,便是满山头的找我。 此时的青丘虽然恢复了当年的葱郁却始终不见那么多的狐子狐孙。灵狐此时四散八方哪有几只敢回来的? 空谷传响,久久不绝于耳。“小唯……小唯……”整个青丘都飘荡着我的名字。 此时我在坐在魔界至尊何欢的身边,饮着葡萄美酒。突然地打了几个喷嚏。耳根子微热,“不知道是谁念叨我了……”我揉揉鼻子说。 我只说我很羡慕染云,因为染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替他收拾战场的何欢。而我自己又何尝不让人羡慕,我那哥哥白荀,便是拼了命也要替我当下这三道天雷。 那雷本就不是劈向他的。 白荀现出了九尾天狐的原形,对天咆哮,念动了引雷诀。 霎时间风云变色,飞沙走石,电闪雷鸣。 “九天神佛,以我为引。化血为盾,以肉为擎……”句句梵音从白荀的口中荡涤而出。 这天雷从不轻易显现,若是现了必定是上天定好的。这三道雷。是给白唯的。只要白唯一日不出魔界,这雷就一天隐藏于青天之上,只待一日,她出现才爆发。如今,白荀便是驱动血咒强行地把那天雷引到了自己身上。 这每道天雷都是比先前白荀飞升的时候要重许多的。第一道雷劈下去。白荀的一条尾巴便是被折断了。 第二道雷毫无喘息的紧接着到来,白荀一口鲜血喷溅了一片林子。 第三道雷劈下的时候,白荀的身体如同风中的落叶一般从高空垂直而下。 我本是在魔界的酒宴之上,突然内脏像是要撕裂一般剧烈地疼痛。我紧紧地抓住了何欢的胳膊,脸色铁青。 “怎么了?小唯,你怎么了?”何欢摇了摇我。可是此时我已经听不清外界的声音。昏了过去。 又是那个做过很久的梦。 青丘之上,有一条天狐,有九条尾巴。 “哥!~是不是你啊!~哥。你回答我!~白荀!~”我走在青丘的山脚下,看着天空中九条尾巴飞扬跋扈的他。 “快回去,不用管我,快回去!~”白荀对我喊着。 “什么?这儿是家啊,回哪儿去?”我和他隔空喊话。 正在这时。三道天雷劈向了他。我忽地吓醒,惊出一头冷汗。 “好点了吗?”何欢问我。“你身上一点伤都没有。不知怎地刚才突然停了片刻的脉。” “我要回家!~快点帮我收拾东西,现在就走!~”我对何欢说道。 “现在?可是现在都快天黑了。” “就现在,听到没有!~就现在!~”我歇斯底里地对着何欢狂喊着。 门口的魔女吓得说不出话来,这天底下从来没有人敢那么对何欢说过话。 以前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兄妹连心什么的,可是如今我确实信了。随手地带了几件随身的衣服,桌子上的东西,便是用手一划塞进了包裹中。其中也包括一块精致的古玉,触手升温。 这玉佩好眼熟,在哪里见过? 虽然有那么一丝的疑问,但是此时我哪里还能多想。 我知道这次白荀是有大事,心口一直疼得厉害。可那古玉却也是奇怪地跟着现出了血红。莫非那块玉佩是青丘的东西? “三道天雷,以血为引。”小巧的玉佩上竟然显现出了这几个大字。 顿时我的心就咯噔的一下,眼泪就下来了。 “哥……”我失魂般地说着,“哥……回家了,你等我……” 那一刻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 我还记得那个通向妖界的结界出口。推开门便要往那面跑,却遇到了何欢,他把我带上了他的云彩,移形幻影般地到了那个地方。 “小唯,如今魔界有些混乱,些许事情还未定,我不能随意离开魔界。你早去早回。我在魔界等你。”何欢嘱咐道。 走得匆忙,也没来得及带上什么人。 更何况就算是带了也不妥帖,毕竟他们都是魔,而我是妖。 ps: 太血腥啦…… 第一百一十五章 若是有魂,请归于故里 在妖界本是以我青丘为乐土。想当年,青丘的人丁兴旺是妖界之中鼎鼎有名的。那还多亏了我的哥哥白荀。当年可以说是行商坐贾不绝如缕。我耳畔似乎还能够回响起当年阿大的叫卖声“豆包,热乎的粘豆包嘞!~”当然,还有大长老的啰嗦:“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也还有白荀的碎碎念:“小唯,别玩了,赶快练功去。” 如今我驾着非得并不很高的云彩,越过青丘之上的林海,降落于狐狸洞门口。物是人非,再应景不过。青丘如是,可再也听不到当年那群孩子从门前跑过的热闹,再也瞧不见那些摊贩,再也找不到除了我和白荀之外的其他人。流水叮咚,狐却不知所踪。 到了狐狸洞门口,我就傻眼了。 脚底如同灌了铅一般,步子都迈不动。 每走一步,都心如刀绞。 那场梦竟然是真的,白荀面如死灰地躺在洞口。那是他从高空跌落的地方。此时看他的样子,让我无比的心疼,我颤抖地抚摸了一下他的脸,试了一下鼻息。良久,我跪倒在他的身边,说不出一句话。 “哥,你等我救你。我来救你了!~” 白荀为了我遭遣,可是我却全然没了那段记忆。 曾经,在被掳去魔界的时候,我觉得作为一只灵狐是不幸地。因为总是会有人想要利用你的心头血,而心只有一颗啊!~ 如今,我却无比的感激上天让我做了一只青丘的灵狐。 除了我的心头血和西王母的灵芝仙草,恐怕再没有什么能够让白荀康复的了。幸好我有三千年的道行,如今还有魔尊的精元在体内。即便是拼了性命,能够救了他,也是值得了!~ 白荀的身体已经是非常脆弱了。我甚至不敢去背他。 找遍了些竹子,从中劈开做了个爬犁模样的东西,把白荀放在了上面。这样他的身体不吃力,我才不会再难过。 回家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自己有多不负责任。 白荀已然去了九重天,那么青丘的事情就理所应当地成为我的事情。这些都是该由我撑起来的,白家的家业,还有一整个青丘。如今,青丘这般模样,而我却是去了魔界。还有些乐不思蜀地到处闲逛。若不是这样,白荀怕是也不会受这样重的伤。就算是天地之大,也只有这狐狸洞是家啊!~ 狐狸洞有一处暗格。是老祖宗白浅上神留下的。那门的机关在佛龛上的观世音菩萨手中的柳条上。将柳条转动,佛龛的后面便现出了一条能够过两人的通道,直通密室。 虽然一直知道这个密室,我却从来都没有进去过。以前也只是听白荀说过。密室中有一玉床,名唤玉牀。白荀常常夸耀说:“玉牀腻滑芙蓉展。水沉烟袅金屏暖。”这样一听,我就觉得这玉牀的确是个好东西。可是白荀说了,那是祖上留下来的。只有在受伤的时候才可以使用,以示对祖先的敬重。 我不知道那玉牀能够帮白荀多少,反正有总比没有好。于是,费劲巴力地终于将白荀抬了上去。 那床还真是着实的高。大概能到我的肩膀。若是天天用这个床,怕是连轻功和腾云都会长进许多。 玉牀晶莹剔透,如同水晶一般。散发着真真仙气。不知道是不是仙家宝贝。看看着密室,虽然是密室,却是通风极好。墙壁上有许多通风口。稀稀疏疏的光线从几个空洞照进了屋子。光线尽数都照射在那玉牀之上,这透明如同水晶一般的玉牀之中,竟然是暗流涌动。好像有什么被驱动了起来。 刚刚还面色如灰的白荀竟然是有了些许的光彩,是个好兆头。 “感谢菩萨。感谢祖宗!~”此时还真是感激的泪流涕下的。 我右手变幻出了一把银刀,将碗放在地上,将银刀插了进去,跪着取了一碗心头血。疼得我呲牙咧嘴。说实话,这种疼痛是无论如何也忍耐不了的。这世界上除了白荀怕是也只有何欢能让我这般地取血吧。 “老祖宗,白荀是咱们白家的希望,我最疼我的哥哥,是年少有为的九尾天狐。您显显灵,救救他吧!~”我祈祷着,捏开了白荀的嘴,将这碗血灌了进去。真想让他省着点喝,取血很痛的耶!~但是只有这样的剂量才能够让他这种大罗神仙醒过来。 我轻抚着白荀的鬓发,他是最爱整洁的,即便是此时,我想他也是喜欢漂亮的。于是我一遍又一遍地帮他整理着乱发。用青丘的甘露一遍又一遍地给他整理他焦灼的身体。“哥,若是咱们两个只能活一个,你要活下去。记得,帮我给何欢带个话‘魔界’,我再不去了。” 半个月后…… 我已经无力地躺在白荀的旁边,“哥,你再不活,我怕我是不行了。” 血从身体里流了出来,一碗,一滴不多,一滴不少。如今我已经练出来这本事了。方才止住血液,待我将血喂给白荀之后,竟然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干脆躺在了他的旁边。在这间屋子里,透过那些光,可以知道是白天或者是晚上。而我就这样等着和白荀一起生,一起死。 荣华无数,富贵一生,如今我能记起来的只有这片青丘,白荀带着还是狐狸未成人形的我,满青丘的跑。 青丘上的浅草,像是希望开遍了一整片我们经过的地方。 “哥,你慢点!~慢着点!~”我在后面跟着跑,累得满头大汗。 白荀在前面笑着,那模样映在朝阳里,让人觉得如此鲜活,又如此梦幻。 我总觉得,他就是天的孩子,带着天空的透明与忧郁,当然还有天空般高尚的道德与无尽的才华。 白荀是个璞玉,而他后天亦是毫不懒惰地雕琢。 看着后面使劲儿跟着跑的我,白荀一个转身便拖着我飞上了云端。 开始的时候,吓得我瑟缩到了白荀的怀里。后来感觉迎风飞舞的还是不错的,便是窜到了白荀的肩膀上,前爪踩着他的脑袋。 白荀就使劲儿地往下拽我,我就死命地咬着他的头发。 “白唯,你赶紧给我松口,发型!~你竟然把口水沾到了我的头发上……快给我下来!~……你是不是想我给你撇下去?!” 那一刻,站在白荀的脑袋上,记忆就定格了。 那一刻便是我最大的快乐!~ 此时的青丘,没有补品,没有食物。连白家的管家都不知所踪,只有我和白荀还留在这里。 白荀是九尾天狐,是个神仙,可我却还是个妖啊!~神仙可以不吃不喝餐风饮露,我却是不行的。可是这里哪里有什么野味,更不用提什么家禽了。以我的伤势根本就无法走远。 妖界对于魔界一直甚为惧惮,自从魔尊何欢来过青丘之后,妖界就盛传说这里已经被魔界看好了(当然这是江湖流传的版本),早已被划为了魔界的地盘。就连青丘主事的白荀都被魔尊何欢打成了重伤,这妖界还有几个敢和魔界比划的呢…… 当然也许虎妖,狼群,豹子还是愤愤不平,万年雕族还是面无惧色,金蛇七夜还是总想比试比试。虽然话是这样说,可就算是他们几个有这份心思,但是始终也不见得有这份胆量。 从此,妖界再无到青丘讨生活的人了。 不怕死的只有我和白荀。或者说,不怕死在青丘的,只有我和白荀。也许这样更为确切些。若是选择一处青冢,我和他一定都会不约而同的选择这里。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就算是应劫,白荀也会选择在青丘的原因。 若是有魂,请归于故里。冢上插上一支茱萸。 于他们而言,青丘只是个繁华热闹的落脚地;而对于我们这里是安身立命的家。青丘可以没有他们,但是定是要有我和白荀的。 或许如果我不这么贪玩,很多事情就不一样了。 苦苦支撑了半个月,终究是不行了。此时我侧卧于白荀的身边,而我们两个人都气若游丝,命悬一线。虽然已经缺血缺成这样了,但是我的脉搏还是一样的稳健。我知道是因为何欢的精元。可是即便是有他的万年精元,若是体内的血干了,也是不顶用的。这还是我第一次如此渴望一个人能够救一救我们。 我是白荀带大的。白荀就属于那种特别好面子的人,所以我也是。遇到再大的困难,我们都想着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麻烦别人。要不然我们怎么能相依为命呢,换做是别的兄妹,恐怕早就投奔什么亲戚寄人篱下了。 现在如果有一个人能出现,哪怕是说只能救一个,只要他能让白荀活下去,我给他跪下都成。 要是白荀知道肯定会说我没骨气。 可是我要那么多骨气干嘛,我要的就是让白荀活下去。 只有他活下去了,我才会想活着,才会觉得青丘有希望。“哥,我都给你那么多血了,你可得给我争口气醒过来啊!~” ps: 白荀就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第一百一十六章 让人无语的兄妹 正当狐狸洞中,我献血的时候,外面也是打得不亦乐乎。可是青丘已经许久未有外人到来了,这些人又会是谁呢? 狐狸洞之中,突然发生了巨大的震动。霎时间天摇地晃,在这山洞之内便是感觉分外明显,就连洞顶的石块也隐隐有些下落的迹象。 我活的这三千年之中,却是从未出现过。这青丘一无火山,二也不是地震断层。哦,当然有那么一次,上一次出现这种情况还是拜于白荀的山河扇所赐,记得那日白荀的山河扇压向的本来是魔尊何欢。可是魔尊何欢利用结界将魔界中人齐齐保护了起来。那一扇竟是横向地朝着青丘劈去。霎时间,青丘天翻地覆,豁然出现了一道大口子。可如今,又是何至于此? 虽然此时白唯躺在玉牀之上不得动弹,可却是隐隐约约的听得见外面的剑戟碰撞和爆裂之声…… 不知为何,我的听觉比原来灵敏了许多。此时听得很清楚,的确是外面有人打起来了。 至于外界的战况,虽然不是很明了,但是此时洞内的顶端已经开始有岩石坠落。这么高的山洞,岩石掉下,那动静可是不小的。 白荀是最注重外表的。若是有什么东西砸到他,他定是接受不了。于是我用手挡住了他的脸。 没想到在这样的场面下,白荀竟然有些苏醒的趋势。 我喜出望外,简直可以说是喜极而泣。 “哥,你是不是醒了?应我一声,你若是醒了,我也好安心。”我是真的要挺不住了。那声音十分地微弱。但是以我和白荀这半臂的距离,总还是能够感应得到的。我甚为满意的是此时此刻,我能够守在他身边。 “咳。咳……”白荀发出了微弱的喘息,带着些许的咳喘。 活过来了,这般有了喘息就好,我一刻悬在……悬在山洞顶上的心总算是着了地了。 “哥,你可算是醒了。”我甚为欣慰地看着苏醒了的白荀。 我的血啊,我的小心脏啊!~总算是得偿所愿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件上台面的壮举了。 白荀的眼睛微睁,紧接着又是几声剧烈地咳嗽。吓出了我一身冷汗。看样子这伤势还是很重。 “小唯啊,你快把手从为兄的脸上拿开,如今我身受重伤,快被你给憋死了。”白荀费劲地从牙缝里挤出这些字。 要么说白荀就是白荀。平时话多也就算了,这节骨眼还能说出这么多字,足见功底深厚。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还在白荀的脸上压着…… “我这不是怕你的脸被砸到嘛!~”我赶紧缩回了手。 白荀侧了侧脸看向我。皱紧了眉头说:“小唯,我这可是遭了三道天雷,可你怎么看上去也伤的不轻啊?” 老哥就是帅,都这副模样了,还这么帅。虽然白荀脸上并无血色。但是那如刀削的轮廓,如玉般的眉眼,肌若凝脂,口若寒霜,更给人一种飘渺的感觉啦。 “咳咳,我问你话呢……”白荀又咳嗽了几声。把我从花痴梦中唤醒了。 真是服了他了。“哥,你受伤我能看着吗?为了你,我可是舍了心头血的。” 白荀思量了一会儿。说:“小唯,这个……你知道我现在是神仙吧?这神仙啊,有一点好处就是可以自愈的。只要我的三魂七魄还有一息尚存,便是可以好的。这就叫自愈。” 我当时真想把他再给掐过去。 “你的意思是我又白救你了?”我咬牙切齿地说。 要不是现在浑身无力,就算是拼。我也要出口气。 “小唯,教你多少次了。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样子。……咳咳……” 我深呼吸,挥手吸过来了一块石头,然后朝着地上砸了过去,总算是爽了。 我这一生,救过白荀两次,每次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救他的。每次他活过来之后都告诉我,其实我不救他他也是没事儿的!~这句话简直能把我气吐血。 我揪着白荀的脸说:“等你好了,找机会把血还我。要不然我就在你如花似玉的脸上画个小王八!~哼!~” (这一般好像是铁公鸡男对柔弱女说的话……) 白荀却是慢慢悠悠地说:“有生气的工夫,你还是调息一下,安神养气吧!~” 我就不乐意和白荀吵,从小到大,啊,谁评评这个理,我就没吵赢过。每次他都有无数的大道理,而且总是有条不紊地说话。正在此时,地面一颤,我本是侧身躺着,却从这齐肩高的玉牀上掉了下去。 “啊!~”我听到了伤口崩裂的声音。 如今我哪里还经得起这般折腾啊!~我的小腰……伤口开始流血,气的我用尽力气大喊道:“哪个不要命的敢来姑奶奶的青丘斗狠,若是我青丘损伤一二,你……你姑奶奶的兄长定会取你狗命!~” 放完狠话我一口气没倒过来就昏了过去。 不知道外面听没听到这话,白荀可是听得一清二楚。刚刚苏醒的白荀一脸木然……你放狠好,为什么是我出去取他狗命? 虽然白荀醒来嘴上不饶人,可是心里可是开心得很。 总算是把妹妹给找回来了,不必去魔界,不必动刀枪。这就已经是最大的好事儿了。一生之间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我在想你的时候,你恰巧就出现在了我的身边。无论生死,两个人都紧紧地签在一起。 这时候白荀才听到血滴低落地面的声音。 这血,毫无疑问,是白唯的。 如今玉牀如此之高,白荀早就无力下去了。白唯受伤如此,怎么是好?无奈之下,白荀强撑着手臂,将身子向床边挪动,然后从床边翻滚下去。这也是挺高挺高的。以现在白荀的状态,他是做好了吃痛的准备的,可这人是过去了,却不见怎么痛,而且还砸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白荀睁开眼睛一看,原来自己砸到了白唯的身上。那血渍已经留了好多了。 “小唯,你疼不疼……哥哥对不起你……” 白荀颤抖地从白唯身上滚了下去,然后封住了白唯身上的几个大穴算是把血止住了。 虽然现在二人状况至此,但是有这样的兄妹情谊,只要不乱折腾,相信两个人是可以渡过此劫的。 ps: 感觉他们在一起挺欢乐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同是来救人的 此时此刻,青丘狐狸洞外,翠柏之上隐隐可以看到两个人影。由于两人脚下的翠柏极高,从山上无法看清两个人的面目。阳光之下,隐隐可以看到兵器发射的光线。 即便是百年翠柏,这树梢之上也只是可以罗雀而已。可这二人竟然是稳如泰山的站立于尖端的树枝之上,而树枝只是略微弯曲,可见此二人的功底深厚。 “想不到天界的大罗神仙现在也流行来妖界玩了?”将此话的人正是魔界尊者何欢是也。 东华神情凝重地说:“我天界与你魔界素来井水不犯河水,你何苦步步相逼。那颗心便是为了救你吧?魔界再不会为了第二人如此劳师动众,更何况劳烦的还是她。没想到魔界如今就连一个女人都开始利用了?佩服,佩服。” 风雨将欲来,一片肃杀意。抬眼看去,青丘只剩下了一片朦胧,四野静无人声,只有风声沙沙作响。 何欢手执腐骨鞭,说话的当儿就朝着东华一鞭打去。顿时树被劈开了两半,却被东华上仙躲了过去。 这平日里不可一世的何欢,和神界上神东华真人竟然大动干戈。可此时两人却都是失去了精元,法力减退过半。 何欢尚且知道,这神仙的精元便是存在那颗心之中。如今东华上仙的精元便是做了药引,而何欢的精元却是在白唯体内。 若不是这样,刚刚已经流血过多的白唯怎么可能还有力气尝试在白荀脸上画个王八呢?! 可是另一方的东华上仙却不知道何欢的精元也没有跟着法身。 按照江湖流传的说法,这魔尊可是只有天界战神擎天才可与之匹敌的。毕竟东华上仙不是个专职的武神,不经常征战沙场。此一战,东华上仙不占优势。 “怎么,魔尊是想对我天界的人动手了?”东华问道。 若是换了过去,这一鞭下去。怕是要地裂的。何欢自己又何尝不知道自己的功力到底减弱了多少。此时打仗,实在是不划算。 “呵呵,在魔界,这腐骨鞭太久没有施展了,今日看到上仙这等高人,便是想比划比划。我这次来可是为了救人的,不知上仙这次到访有是欲意何为呢?”魔尊何欢斜睨着东华上仙道。 此时此刻, 何欢秉承的原则便是能不打就不打。但是若是实在谈不拢,也不可不打。 “巧了,在下也是来救人的。”东华面不改色道。 “久闻天界东华上仙菩萨心肠。闻名不如见面。呵,若是咱们不是为了这同一个人而来,说不定。咱们还能做个朋友。”何欢将腐骨鞭收起,握在手中。 “不敢当,不敢当。这次咱们还真的就不是为了同一个人而来的。”东华早就知道这一仗是打不起来的。若是想接回白唯,此时还不是时机。 “如此甚好。”何欢说着,一抚衣袖。直奔狐狸洞而去。 东华当然紧随其后。 魔尊何欢一向自恃能力高强便不把人放在眼里,这次何欢已经是极其收敛了。能够如此对待东华,已经是极为客气。传说中的魔尊何欢桀骜不驯,但是其强大的能力是不由分说的。他的一生征战无数,从未打过败仗。是魔界的一个传奇人物。所以何欢也知道,此时没有精元。若是打起来定是讨不到好处的。此战自然作罢。 进入了狐狸洞,洞内极深,若干层回环向下。可他们却不知道哪一层才是白唯和白荀居住的地方。洞中有一根巨大的中流砥柱。通天达地,贯穿整个狐狸洞。一路找下去,两人找了两个来回都没有找到他们的影子。这人究竟是在哪里呢? “他们受了伤,应该是不会去太深的地方。”魔尊何欢本来是在魔界商讨魔界中事物。可他的心口突然剧烈的疼痛。他的精元与白唯在一起,当时他便有感知定是自己的精元受损。 为保护白唯平安。魔尊何欢在魔界大殿之上飞奔而出,直达青丘。 可那时。地面上除了一滩焦灼,还有被竹竿划过的痕迹以外再无其他。魔尊顺着这痕迹,找到了狐狸洞的入口,也正是在入口碰到了东华上仙,二人便是比划了几下。 此时此刻,何欢的目光围着这正殿转了一圈,在正殿的右手侧有一个走廊。直通一间石屋。屋内烛火盏盏围着佛龛。 腐骨鞭韧如钢,何欢借用腐骨鞭敲打了几下石壁。果然有一面发出的声音与众不同。这里便是暗格所在。 正在此时,东华上仙也察觉到了此处的不同。作为上神,他最清楚各个仙友的尊像。面前这尊观音菩萨的佛像通体披金,而手中的花瓶和柳条却是用玉砌成。这尊佛像本应是一手托着宝瓶,另一只手执柳条,恩洒大江南北。可这支柳条的方向却明显地不是垂向原本的方向。 东华上仙本是想正一正这柳条的位置,可就在这柳条转动的片刻,一块石门竟然从佛龛后打开了。 何欢本也是寻找着入口,此时见东华开启了暗格,两人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一同走了进去。 通道仅容两人。的确在这里找到了一个用竹子编织成的,如同树叶一般形状,硕大的爬犁。手握之处已经染成了血红色。看得出白唯在拖拉重物的时候,很是吃力,手都被划破了。而那重物,自然就是白荀。 屋内竟然有一个玉床,通体透明,如同水晶。齐肩高,上面却不见人。何欢侧耳细听,这屋内确有呼吸声。绕过玉床,竟然看到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 何欢长大了嘴巴,实在是不知该忧还是该笑。 东华上仙走过来见此状也是捂嘴哭笑不得。 原来,这对兄妹竟然齐刷刷地躺在地上,一个四仰朝天,一个脸着地面。若是不知道还真以为他们是睡得太熟了从床上滚了下来。但他们身上的血渍提醒着大家,他们身受重伤。如此伤病还能从这般高的石床上滚下来,实属不易啊!~ 第一百一十八章 录 何欢走上前来,把白荀拖到一旁,轻轻地整理了一下我脸上是碎发,把我抱在怀中。对于我便是轻手轻脚地,生怕再迁到什么伤处。可是于白荀可就跟本不像是看待一个活物了。虽说是拖拽,可是下手可是够重的。何欢拖的可是白荀的脚踝。而白荀的脸……自然是和地面亲密接触的。 看白荀的这幅模样,若是没有个十几年的光景怕是缓不过来的。这十几年的时间虽然过得也就那么一眨眼,可是这一眨眼的工夫还真是可以改变许多事情的。比如把白唯娶回家什么的。此时,东华可是不会让白荀躺那么久的光景。 “真不清楚这对儿兄妹是怎么活过几千年的……” 东华上仙将白荀扛在了肩膀上,带去了昆仑虚。说起这昆仑虚,可是天界一位上神的归隐之处。昆仑虚乃是天界有名的仙山,上神墨渊的居所。墨渊道行高深,手下弟子几十余众,各个都是身怀绝技的。上神墨渊的手上,更是有灵丹妙药,其效果丝毫不输给老君八卦炉内炼制的九阳大还丹。 东华上仙走后,何欢并没有直接把我带回魔界。而是在青丘的狐狸洞中,将自己的修为渡了些给我。这般损得自己修为的事情,若不是对自己至亲的人,何欢定是不会做的。 魔尊何欢一手抵住我的小腹,另一只手挽着我的背。之见汩汩的灵气从他的手中流入我的体内。灵气散发着紫色的光。此时我还真的不知道,我到底还能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妖。至少我已经沾染了魔性。 片刻之后,我的伤口便愈合了。还记得白荀醒来的时候对我说的那句话,“即便是不这样,也可以自愈。”我的伤口,也是可以长好的。只需要些补血凝气的补药,和一些食物而已。可是何欢就是选择了这种方法。我知道他见不得我受伤。见不得我难受。 须臾的昏迷之后,我竟然在何欢的怀里醒了过来。 何欢抱着我坐在玉牀之上,他的侧脸摩挲着我的额头。抱我抱得很紧。 “你来了?”我轻声问道。 洞内很是安静。能够听得到洞顶的缝隙遗漏下来的水珠低落到地面发出的细微的声音。 “是啊,你的身体里有我的精元。你难受,我便是有感应的。以后不许做这种傻事了。就算是遇到再紧急的事情,也一定还有其他的方法。不要这样伤害自己。”何欢让我靠着他的肩膀,对我柔声细语道。 “若是这样说,天底下的傻瓜又岂止我一个?你不是也是吗?” 本以为何欢会辩驳些什么,可是他却是看着我,将嘴唇贴的与我越来越近。我闭上了眼睛。等着他的吻。何欢的吻,很温柔。他的喘息,扑在我的脸上。我环着他的脖颈。 良久。何欢才肯让我喘息。 我还是第一次这般地看着他,如今的他,只是个深爱着我的男子。没有带着魔尊的面具,没有带着霸主的脾气。 “小唯,你答应我。别离开我行吗?我不能想象,若是有一天,不见了你,我会怎样……” 我趴在他的肩膀上,避开了他的眼睛。 自从白荀受伤之后,我就越发地明白。他是个魔,而我是妖。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若是我一个人便还好办,可是我还有白荀。若是我有事。白荀一定会替我挡的,我不能让他受到伤害。 没过多久,何欢刚刚给我渡的千年修为便开始出现异动。 我的体内翻江倒海般地燥热。怕是要爆炸了一般。我紧紧地抓这何欢,希望能够好受些。 “别怕,忍一会儿就好了。”何欢拍着我的背。安慰着我。 一时控制不住,我的手已经变成了狐狸的爪子。当然是千年灵狐的爪子。手掌厚重。而指尖锋利如刀。眨眼的当儿,何欢的后背就被我抓得血肉模糊。 我挣扎着想从他的身上跳下去,即便是我难受,我也不想伤害他。 本是想着在地上打几个滚就能好些了,可是何欢抱着我就是不放手。“没事儿的,小唯。在我怀里吧,没事儿的。” 是的,魔尊和天界的上神一样,这种伤痛若是他们想要治愈,很快便可以自动愈合。可是受伤的时候,疼痛是真实的。毕竟是要痛过。 “放开我!~”我喊道。 两眼竟然冒出了紫色的光忙,紫色与白色纠缠着,变换着…… 我的头发已经散落到了脚踝。三条尾巴也现了原形。漫天地狂舞挣扎着。体内的两股气体交汇,我的唇也略微地有些变成了紫色。 那夜,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安静,汗水浸湿的衣服,整个人像是脱了水似的,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或许早知道两股真气融合起来要这般难受,何欢就会找别的方式给我疗伤了。我自顾自地这么以为。 可何欢自有他自己的打算。 魔妖殊途,即便是强行地在一起,也是会引起六界的不满与恐慌的。而何欢一早就想过这件事情。他想把我变成一个魔。 若是换了旁人,自然是做不到的,可是他可是千古一帝的魔尊。魔界的主宰。只要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便是可以做到的。 上古传说,轮回衍生六道,并非绝对而为之。有一神卷,名曰“录”。上面记述了许多六道轮回中不明界限之处,并详细著录了破解之道。因奇术诡异,天帝怕其被恶人利用,为保六界安宁,若干万年前,早已被天界焚毁。 只是魔界长老不甘此书汩没,将当年所见到或者传闻的异术记录下来,世代习承。此可谓是天界和魔界的秘密。至于其他几界,根本就没有机会得知此事。比如人界,区区百年尔。哪得万年传?再比如妖界,连一个霸主都没有,妖灵各据一方,根本无法混到六界的上层。 历代的魔尊和长老将这些古术习承传诵。 传闻记载,妖亦可成魔。只是要有一位甘心以自己的精元为引,以自己的修为相渡之人才可。最凶险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便是渡得修为的过程,稍有差池,则会引起妖灵体内两种灵气冲撞。若是施法的魔的精元不足以支撑妖灵渡过此劫;轻者,妖灵道行尽丧;重者,香消玉殒。这种方法可谓是凶险万分。这天下除了魔尊何欢的精元以外,还真不知道有几人的精元可以将此法门支撑下去。只怕施法未遂,便已魂飞魄散。 ps: 要是选择,你会选择做一只妖,还是成一代魔? 第一百一十九章 良缘 “小唯,不要怪我。这是为了能让咱们在一起。我一定会给你幸福的。”何欢抱着昏迷中的我,柔声低诉。 话分两头,我去了凡尘之后,白荀和桓飞就开始进行了一个周密的计划。那时,白荀只以为我是被何欢掳了去,辨别是非的能力又低,便是被魔界蛊惑。于是,白荀和桓飞便一心一意地想把我从魔界解救出来。 可他们猜到了开头,却猜错了结局。 事情的走向,终是不能妄下断言的。 天界的天兵天将犹如银河繁星,数不胜数。桓飞和白荀势单力薄,根本没有能力与魔界抗衡,于是桓飞下定决心在天界谋得一个立身之地。 正是此时,天帝的小女儿颜雪竟然钟情于桓飞,并有逼婚之势。话还得从那日桓飞跳下天河开始…… 天河之水,无穷尽;天河之大,无穷极。颜雪开始的时候,是扎猛子往河水深处游的。可是未几,便卷入了那天河深处的河水漩涡。 想不到在风平浪静的河面之下,竟然隐藏着如此惊涛汹涌的潮水。 颜雪拼命地划动着水流,希望摆脱这巨大的漩涡。可是奈何,一人之力实在是太小了。虽然颜雪很冷静地试探各种方法,如果再不找到摆脱出这漩涡的方法,恐怕颜雪就要被这漩涡卷了进去了。 天河深处光线逐渐暗淡下去,隐约可以看到,在那漩涡的中央竟然如同人目一般,有张有合。 颜雪是天帝的女儿,在这种面临危险的时候,通体便发出了一种超脱于世俗的光亮。只见那亮光越来越强,在这黑暗之处,竟然是照亮了一片水域。 顿时。天河之中,平时生存的许多暗夜水族都见了光。 颜雪豁然放亮之际,那巨目竟然合了眼,那漩涡竟然也停了下来。趁着此时,颜雪赶紧往上面游去。正在此时,突然,那巨目竟然活了起来。只见一条水怪从海底活了起来。 这水怪也算是一界水神吧。万万年之间,便是在这天河之下镇守着河底安宁。只见那水怪体型庞大,四肢短小。若是有个壳,没准还真就类似于神龟了。可是偏偏又有蛇一般粗壮冗长的尾巴。看样子是在河底沉寂了许久了。在它的身体之上。满是河底的灰尘,仿佛它已经和这天河融入到了一起一般。如今突然尾巴一扫,激起千层浪。吓得河岸上的神女们纷纷避闪开去。 “这河水是怎么了。颜雪还在里面呢,快救救她!~”之桃一个闪身,飞到了一棵古老的神树之上。 正在大家被巨大的浪花冲击的时候,这水怪身子一抖,破水而出。便是将颜雪一同冲出了河面。然后在河面上打了几个圈,隐退回了深水之中。河面上只留下了一个偌大的气泡,半晌才破裂开去。 颜雪此时已经是筋疲力尽。 之桃赶紧飘下树枝,“这水神也实在是无礼,怎得如此待我姐妹。” 旁边的几位仙女却是打了个圆场:“毕竟,这水神是将她送出来了。这才保全了性命。只是粗鲁了些罢了。” “就是。之桃,算了,算了。只要颜雪没事儿。就好。总不好告诉父皇颜雪溺水的事儿啊,这可是咱们这痴情的小妹自己跳下去的。” 几位仙女合力将颜雪带回了闺房。 这天界的神女,大多循规蹈矩,有板有眼。鲜少出现这等风风火火,冒冒失失的事情来。这一番折腾。动静实在是不小。于是,未出半日。这天界便是传开了。只是这版本略有加工。 本是这仙女颜雪误以为小仙桓飞不识水性,担心他丢了性命,是去救人的。却是被活生生地说成了求爱不成,殉情的。 还好这舌根子可是背后嚼的,要不然天帝可是无法容忍这等行为。保不齐还要劳烦几大神尊调查一番呢。 虽说如此,便也是没有不透风的墙。虽然没有人当着天帝的面议论此事,但是天帝多多少少也是听到了些风声。 “什么,殉情啦?不至于吧。这其一,我也还没阻拦他们;这其二,颜雪这般小的年纪,还从未听说她喜欢了谁,怎么刚喜欢一个人就殉情?于情,于理都不符合逻辑。天帝的女儿,即便是男方拒婚也不至于如此想不开。更何况两个人应该也还不到什么谈婚论嫁的地步。”天帝自己一个人在大殿琢磨了半晌,白死不得其解。 不管此事是真是假,至少无风不起浪。能够证明的一点便是他的小女儿的确是有些动了心了。至于这情郎,便是刚刚位列仙位不久的桓飞。 天界的神仙数不胜数,谁又能全部记下呢?这乍一听这名字,便是连天帝也想不起究竟是哪路神佛了。于是天帝赶紧命太白金星查了查仙籍。 “回禀天帝,这桓飞乃是蓬山的一只青鸟。因率领蓬山之众,助白荀围剿蛟龙,得了天庭的赏赐。也多亏了他平日严于律己,修为深厚,得了天界的恩赐,便也飞升成了神仙。虽然不是武神,但不失为一块好玉。可以好好地打磨打磨。”太白金星手执竹简刻录的神仙典籍说道。 天帝不露表情,但心里却是在掂量:这等初来乍道的小神是否能够配得上颜雪。毕竟颜雪可是天界之中出了名的小美神。虽然年纪轻轻,没有那么多的韵味,但是也占了个活泼,轻灵。 这选驸马可真是个费神的活计。首先,要女儿自己看得上。其次,还得的确是个人才才可。这说到真正的大关,还是得由父母帮忙把关才行。毕竟女儿年纪小,涉世未深。为人父母,有遭埋怨的时候,但是多数说的还是有道理的。即便是这颜雪喜欢了桓飞,也还得天帝首肯才可以嫁娶婚配。 “桓飞……”天帝思量着,“这青鸟倒是个痴情的种,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本事,是不是真的配得上我们颜雪。毕竟刚入仙籍。看来我得磨练磨练他!~” ps: 桓飞这小子,*丝逆袭了…… 第一百二十章 桓飞的桃花运 自从那日颜雪仙女失足掉下了天河之后,天界的年青小仙之中便是开始流传了一首改编自人界的民谣:“君住天河头,我住天河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天河水……” 这不,远处就跑来了一群小仙童,一个个的手舞足蹈地围着桓飞和白荀唱完了这曲又跑向了别处。 “桓飞,你是不是发烧了?怎么脸色如此红润?”白荀还不知道刚刚发生的事情。 桓飞的脸色更红了,连头都不好意思抬。这青鸟本就好面子,再加上桓飞又是个容易羞涩的主,此时基本上脖子都红了。“啊……没,没什么。” 两人刚刚送走了东华上仙,此时心情甚为落寞。 东华上仙可以说是白荀在一众仙友之中的至交,如今下凡历劫,白荀更是以青丘古玉相赠,想来也算是兄弟情义了。 白荀一苗敲打着纸扇,一面怅惘地念叨:“你说,他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恩。”桓飞算是应了一句。 白荀继续说:“他这倒好,下了凡尘把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可怜你我要在这天界奋斗。说起咱们的计划,不知道何时才算是有眉目。” “恩。”桓飞又应了一句。 白荀实在是气不过,冲着桓飞吼了一句:“你……你就不能跟我说句人话?” “恩?”这时桓飞才抬头看了一眼白荀,然后又是“恩”了一句。 就在这个节骨眼,突然从半空飞来了一个仙女。肤若凝脂,口若樱桃。柳腰纤纤,华衣渺渺。甩袖如虹,霓裳若霞。头顶盘发如同那海底的螺,面部精巧犹如纸上的画。实乃美人啊!~ 话说白荀天生的一副好皮囊。也是有过“玉面九尾”之称的。平生招引过无数的桃花,也有无数的女子如同这位仙女一般冲他飞过来。五千年前,还没有白唯。那时候,白荀正是个有着五条尾巴的灵狐。玉面公子,饱读诗书。无数女子青睐。 一名叫做雨蝶的蝴蝶仙子就曾经到过青丘,执意要交给白荀。 那时候,白荀倒也是动过凡心的。可是毕竟白荀有着更高的追求,一心向道。若是成家生儿育女只怕是要累赘做一辈子的妖精。 这江湖上刚刚流传开蝶谷的雨蝶仙子去青丘下聘礼的消息,无数的妖精美女便都一锅粥地带着聘礼抬到了青丘。于是乎,青丘那漫山遍野之上。群妖云集,一时间,好不热闹。 雨蝶仙子更是当着众人之面。腰部一转,整个人滑到了白荀的怀中,抱着白荀的腰际,宣布了“非君不嫁”的誓言。可惜白荀一心向道,此事便是作罢。 白荀这万年之间。见多了这种事情,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而桓飞作为白荀的死党,对这等事儿也习以为常。 此是两人见对面一美女如此扑来,甚为淡定。 “白兄,估计又是来找你的。”桓飞在一旁低语。 白荀甚为慎重地点了点头,说:“一会儿。你打掩护,我从后面先撤。你去追我。咱们在天河边老桃树下汇合。” 两人算是做好了约定。 可谁知,这位仙子飘下来之后。竟然瞬间移动到了桓飞的面前,照着桓飞的脸就是一巴掌!~ “好你个桓飞,就如此狠心地丢下我妹子。你可知道她今日为了你差点枉送了性命?你拿什么赔她?!日后你要是再敢对她不好,小心我摘了你的脑袋!~” 说罢,那仙子便衣袖一挥。走了过去。 白荀在一旁看的饶有兴趣,“怎得。贤弟,有情况也不跟为兄说说。我还以为你中意的是我那调皮捣蛋的妹妹。怎么,改换了口味,喜欢上了仙家小姐?没有关系,但说无妨。儿女情乃是儿女情,你我的交情,便是你我的交情。” 那一巴掌力度还是挺大的,桓飞的脸上火辣辣地出现了一个五指印。 桓飞说:“一言难尽啊!~” 回到了府中,桓飞才听闻说是颜雪仙子“殉情”的消息。此事兹事体大啊,毕竟是天帝的女儿,桓飞虽然不识风情但是却知道事态缓急。这天帝的女儿因他受伤,他怎么说也要去看望一下子的。 于是桓飞便去了蟠桃园,特地提前领取了今年的蟠桃赠与颜雪,希望弥补这次的过失。 这俗话说的好,三个女人一台戏。这天女府可是别有洞天的一屋子的女人。挺丫鬟来报说是桓飞前来赔罪,一个个地都藏了起来。只由那仙童领路。 桓飞还在纳闷,怎么偌大的府邸竟然是没有几个人影。 小仙童一躬身,便是把桓飞引进了颜雪的院落。 桓飞前脚踏进去,后脚门就被关上了。 只听门外一群女人唧唧喳喳的声音:“桓飞,你把我们的好妹妹弄得昏迷不醒怎得也得赔礼道歉不是?” 一串金铃般的笑声过后,另一个仙子说:“姐妹们可是商量过了,你这般无礼,要罚,要罚。就罚你在院子里陪着,直到妹妹醒过来!~” 桓飞一头的冷汗,这简直就是胡闹。如此一来,岂不是定是要把颜雪娶回家了?!若不是她的夫君,怎好如此地堂而皇之地在女子闺阁外守候呢?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还真是难为了桓飞。 “如果此时白兄在就好了,他鬼点子多,定是能想出个办法的”,桓飞擦着头上的汗水想着。 这院落里倒是干净整洁,一把琵琶,一个亭子,亭子名唤悠然。亭中只有一桌,四凳。桌子乃是八仙桌,黄色的琉璃石所做,打磨的甚为光滑。凳子却是琥珀的,便于搬动。乍一看,甚为晶莹。 桓飞便是放下了蟠桃,找一处坐了下来。 两个时辰之后,屋子里面传来了咳嗽声。 颜雪从昏迷中醒来,胸腔内还淤积了部分呛进去的水。此时咳嗽的甚为剧烈。 桓飞在门外听到屋内如此,便是进去也不好,不进去更不好。 门外犹豫片刻之后,桓飞敲了敲门,道:“姑娘,没什么事儿吧?” ps: 桓飞就是那种老老实实,又笨笨的主儿…… 第一百二十一章 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怎么是个男人的声音?!是幻觉吧……”颜雪披散着头发趴在床沿,张望了一下门口的那个影子。 那人影说不上有什么其他的特点,但是能看得出是个带着双翼的。颜雪不止是有种劫后重生的感觉,更是有种喜出望外的情愫。虽然是刚刚醒来,但颜雪顾不得身体虚弱,飞奔向梳妆台。 由于身体太过虚弱,颜雪下床的时候还真的就磕到了。可是此时还哪里顾得上疼,只见颜雪快速地到了镜子前,对镜整理云鬓。 “不晓得仙友怎得就进了我的府邸?”颜雪一面梳理头发,一面搭话道。 本来虚弱的身体,好像一下子充满了活力似的。颜雪的笑容可以说是从脸上一直延伸到了心里。 有人说:“人这辈子比较幸福的事儿,就是当我想你的时候,你刚好出现在我的面前。” 桓飞在门外正提着那一篮子的蟠桃。这蟠桃可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入口香甜四溢,入体清脾润肺,更是有助于功力增长。这可是桓飞到天界的第一年,这蟠桃可是一口都没有吃过,如今尽数拿来,也算是够意思了。 “在下,听闻颜雪仙子……身体不适,便是特来看望。还望姑娘多想想父母亲,莫要寻短见啊!~”这桓飞还真就是信了江湖的传言,竟然以为颜雪仙子是殉情。 这正在梳发的颜雪仙子一愣,怎么就还要多为父母想想…… 颜雪一个转身,衣服便从上到下焕然一新。浅黄色的衣服,衬得颜雪更是满是活力,活泼可爱。 颜雪看了看自己,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敢去开门。 这一开开门。就看到桓飞傻傻地站在门外。 “桓飞哥哥,你干嘛愣在门口啊,进来坐!~” 桓飞挠了挠头,据说这女儿的闺房可是不能随便进的,还是不进的好。“额,不必了。今天天气不错,不如我们到亭子里坐坐。刚才我看那边有个亭子,倒是挺可人的。” 颜雪红着脸,点了点头。 “我以后可以叫你桓飞哥哥吗?”颜雪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道。 桓飞想着:“也好,这仙子若是叫了我哥哥。总不至于还喜欢我吧。” 于是,桓飞很爽快地答应了。(桓飞你太天真啦……) 没想到桓飞刚刚答应,颜雪就扯着桓飞的袖子。又蹦又跳地说:“太好啦,嘿嘿,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呢。既然你答应了我这么叫你,说明你还是不讨厌我的。” 这小女儿的心思,桓飞这一根筋的脑袋怕是下辈子也明白不了了。 “颜雪仙子。自重。”桓飞赶紧把袖子抽了回来。“在下……不近女色。” 末了,桓飞实在是不好打诳语,就弄出了这么一句。 顿时,就听到噗嗤一声,门外笑成了一片。 颜雪这才晓得原来诸位姐姐是那她们打趣呢。便赶紧冲到了庭院门口,打开了大门。 这门刚一开。十几个仙女便是倒在了颜雪面前。 “妹妹,你这开门也不慢点。”之桃一面弹落身上的灰尘,一边说道。 “就是!~”众姐妹跟着附议。 桓飞这辈子最怕的就是女人。可无奈,此时竟然面对如此多的女人。 桓飞赶紧鞠上一躬,“众位姐姐。这是我在蟠桃园特地求来的几个蟠桃。助仙子恢复身体的。没有其他的事情,在下就先走了。” 可桓飞刚刚走到门口,就被一群仙女挡得水泄不通了。 “咦。桓飞哥哥,谁说我们就没有事情找你啊?”一个身着紫色仙衣的仙女学着刚刚颜雪的口吻打趣道。 “听说。桓飞哥哥,不近女色?这可是难为了我们颜雪妹子了。不如桓飞哥哥解释解释,为何不近女色啊?”之桃一把将颜雪推到了桓飞的怀中。 这可是把桓飞惊出了一头的冷汗。 桓飞赶紧把自己怀中的颜雪扶正,“仙子,莫要拿在下打趣了。” “那你说说为何不近女色啊?”又一个仙子问道。 只听周围的仙子齐齐地说了句:“就是!~” 又是一声附议。 于是,桓飞彻底放弃了所有对女人的幻想,女人太可怕了。在桓飞眼里,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可怕的女人,就是白唯。和白唯在一起的时候,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 桓飞揉了揉太阳穴,“在下还要修炼,不可因此误事啊!~” 周围一片叽叽喳喳的声音,桓飞连气都快喘不过来了。颜雪眼泪汪汪地拉着桓飞的袖子说:“桓飞哥哥,是不是我烦到你了?我就是喜欢你。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便是喜欢了你。桓飞哥哥难道就这般无情吗?” 桓飞站在一群女人当中,听着他们的七嘴八舌,脑海中唯一闪过的就是“我为什么要来,我为什么要来!~到底为什么要来!~” 一种羊入虎口的感觉,好像是上了贼船。 无奈之下,桓飞喊了一句:“够了!~” 瞬间,世界还真的就安静下来了。趁着此时,桓飞双翼一震,便是离地而去。 在桓飞的小时候,听过一首歌,歌词如此:“小和尚下山去砍柴,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到了千万要躲开。” 如今看来,果然古有名言。 仙女府邸的颜雪此时却是在原地哭成了泪人。 “妹妹,别哭了。” “就是的,好妹妹,他没有眼光,根本不识金镶玉。莫要理他!~”之桃安慰道。 谁知此时的大姐竟是说了句真正能够安慰得了颜雪的话:“哭什么,咱们去找父王做主去。我的妹子如此聪慧过人,难道还配不上他一个小仙吗?看父王出马,他还有什么推三阻四地。” 这话音刚落,颜雪还真就是止住了泪水。 “父王?”颜雪眨了眨眼睛,看着一众姐妹。 “对,找父王去!~咱们没办法,可是父王一定有办法的。” “对,走!~” 经过大家商讨,最后的结果就是去找她们的父王商量此事。这十几位姐妹从意见如此一致过。如今还真就是浩浩荡荡地朝着天帝的大殿而去。 ps: 小和尚下山去砍柴,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到了千万要躲开。 第一百二十二章 北方帝都 “帝父……”一群莺莺燕燕的仙子们齐齐地跑向天界北方的帝俊神殿,而她们口中的“帝父”便是天帝本尊了。 北方帝都,云雾缭绕,可谓是十里云海,万丈金芒。流霞七彩,呈桥状,两接巨大的环形回廊。此时,十余名仙子正是朝着这个方向驾云而来。各个都穿着七彩的衣服,如梦幻般齐刷刷地闪着人的眼睛。 海神禺强此时正好经过,不禁感叹道:“美艳如花啊!~” 大殿之上,天帝端坐于龙榻,正闭目而卧。偌大的宫殿,再无旁人。门口两个小童子,模样大约十三四岁,头上两个飞云髻煞是可爱。 天界的祥和总是无边的,偶尔有鸿鸟飞过,啼叫划过长空,打破寂静而已。两个小仙童本也是打着瞌睡,可是竟是被这飞来的一群仙子给惊醒了。 这天界的灵童便都是要满了八千岁才能够成为成人的模样。两个小仙童看似孩童模样,实质上也是过了五千岁了。“哎哎,小虎,别睡了。你看看,南方天界过来的是不是神仙姐姐们?” 两位仙童自从落地便是被西王母过继到了这北方帝都。在这里已经是度过了四千多年了,便是一直喊着这群天帝神尊的女儿为“神仙姐姐”。 此时,大殿之上的天帝早已醒了,却仍然以手撑颐地斜靠着。 即便是耳朵再灵光的神仙,也只听得到天帝均匀浑厚的呼吸声。虽然未有问询,但是天帝早就知道了他这几位女儿的来意。八成是看着自己的姐妹情场失意,便是特地求帝父来给他们做主了。可这感情终究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急不得,急不得。 “帝父!~”未见其人,其声便已经传入大殿。 那声音可真说得上是千百个不甘愿都包含其中了。 颜雪还未踏进大殿。便在玄关被两个小仙童拦住了。两个小仙童模样甚为可爱,胖乎乎的小脸蛋加上睡意惺忪的模样,还真是无比的治愈系。小仙童揉了揉眼睛,打起精神,鞠了一个礼说道:“仙子姐姐,莫要惊慌。天帝正在休息,还望少顷,容我去禀告一声。” 北方神殿的主人便是天帝与海神禺强了。两人分值北方天界,自上古以来,相安无事。即便如此。天帝也还是经常为天界的事情劳心。这难得休息的空当儿,自然是不想让人干扰的。 可此时,颜雪还哪里顾得上这个。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呢,自然是在门口就开始哭鼻子了。 小仙童还未来得及禀报,这门外的吵杂声就已经一片了。 “何事如此惊慌?连你们帝父的片刻休息都忍不了了?”天帝睁开眼睛,正襟危坐。大殿举架甚高,天帝的声音如同黄钟大吕一般。出口便是正气,雄浑,威严。 之桃一行姐妹赶紧扶着颜雪走上了大殿:“帝父,你可是要为颜雪做主啊!~” “请帝父为颜雪做主!~”齐刷刷地声音,响彻大殿。 “你们这群孩子,平日里就不见你们这般齐心过。怎得今日如此心齐。我还真道是以为你们是想念你们帝父特来拜谒的。结果还来了个请命。既然来了。就说说,何事啊?” 天帝言至于此,仙子们才发现。她们都已经许久未来见帝父了。 “帝父……”听了刚刚天帝的话,颜雪的声音就小了一半。吞吞吐吐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了。 “颜雪,既然都来了,有什么事情便是与帝父说说吧。”天帝毕竟在她们面前是个慈祥的父亲。纵容于整个天界,他是万古一帝。 颜雪抽泣着说:“帝父。颜雪此生便是只喜欢那桓飞一人了。可是他却是……却是一点都不上心。他心里没有女儿。拖帝父的福,我生得这般好的容颜。许多神仙都夸赞女儿。为何偏偏他不喜欢女儿呢?” 天帝片刻思量后,淡淡道:“颜雪,你可喜欢冬季的雪花?” 颜雪揉了揉哭红的眼睛说:“雪花唯有冬天才有。晶莹剔透,遇暖则化为水。雪儿认为那是最为稀有的花。从天而降,不着边际地散落于大江南北,那便是天界的恩赐。” 天帝又问:“这样说来,你认为雪花美丽。” 颜雪回答道:“是的。” 天帝说:“颜雪,春季的迎春比起冬季的飞雪,你更喜欢哪个?” 颜雪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冬季的飞雪。” “为何?” 颜雪笑着回答:“只因我便是冬季降生的,名字中帝父特赐了这个‘雪’字,我平生便开始喜欢雪了。” 天帝捋须道:“可是有人就是喜欢春天的迎春喜欢得紧。” 众仙子此时如同堕入五里雾中,不明所以。 天帝细心地讲道:“喜欢一件事情,也许有理由,也许就是没有。就如同冬天会有飞雪,春天会有花开,就如种子长出新芽。夸赞你的自然是那些欣赏你的人,可是你不能阻止别人欣赏其他。当然,并不是说你不好。只是也许你的那种好还未走进他的心里。这世间广博,情字是个甚为深奥的学问。让他喜欢也许就是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也许也会是一件难得无以复加的事情。” 天帝甚为心疼他的这位小女儿。情劫一事若是没有一定的修为是万万不可碰触的。这凡人尚且会为了情而困于心。神仙若是没有定力,更是会为情所困。而许多神仙是有毁天灭地的本领的。所以不到不得已,司命是不会将这情劫写在谁的命书之中,月老更是不会擅自地搭配神仙的姻缘。难道颜雪命中有此劫? 颜雪虽然一时半刻调整不过来,但是早晚会想通的。毕竟感情的事情,还是得靠自己才能够解决。总不能逼婚吧…… 本来天帝也只是以为天界传的只是些流言罢了。可如今看到自己女儿哭的这么伤心,自己便是也有些着急。 “看来颜雪是把这当真了。我还真得好好见见这位叫做‘桓飞’的神仙。”天帝思量道。 父母之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他一面是天帝,一面是个父亲。 ps: 众人眼中他是个帝王,而此刻,他只是个父亲!~ 第一百二十三章 试炼 123 天帝是颜雪的父亲,既然是颜雪看上的男子,想必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的。天帝次日便召唤了桓飞去到北方大殿。 云海之上,仙气翻腾,桓飞只身展翅飞向北方大殿。虽说是没有鹏鸟的万里,但是如今的桓飞早已今非昔比。羽翼一震,便也是数千里。青鸟得此修为,实在不易。也不枉费桓飞日夜苦练,才有得今日的钢筋铁骨。 在两位仙童的引导下,桓飞渡过虹桥,来到了北方的神殿。传说中的天帝,万民景仰,如今就站在他的前方不远处。桓飞地心跳得厉害,便习惯性地低下了头。 “这孩子虽然出身不高,但是总还算是有资质。根骨不错,为人也颇为低调,是个不错的苗子。倒是可以培养培养。”天帝只是看了一眼桓飞,便是想到了如此多的细微之处。“这青鸟一向是个痴情的种族,日后定是会好好对待颜雪的。” 本来天帝是想着,等颜雪的年纪再大些,便是通过司命神君给她牵个红线。这九重天的东华上仙便是个好人选。可是日前历劫,东华的情劫早已定下,三生三世。 天帝又想着,等过几年,说和一下她和北海神君的大公子。可是这一个天上,一个水中。若是嫁去了,怕是要许久才能见上一面。天帝又舍不得。 这左思右想,还未等出所以然,便是颜雪自己相中了个夫君。 这小两口的年纪也相仿,不妨先对这孩子加以考验。若是的确是个人才,那还真的可以考虑一下支持颜雪与他的婚事。毕竟日子还长。 能够配得上颜雪的,必定是有经世之才,或者是有过人之抱负的。 这些思量却只是在片刻之间。 大殿之下,桓飞坦坦而言道:“小仙桓飞,拜见天帝神君。” 这一声虽然声音不大。却是将天帝从思考中带回了现实。 “桓飞,你助天界平乱有功,特赐金丹祝你修行。果然你没有辜负天界的重托,如今于九重天可还习惯啊?”当然这些事情都是在史册之中的。桓飞何日出生,何日成仙,在那仙谱之中早就有了记载。天帝在桓飞到来之前,略加查看便是知晓了这一切。 “九重天之上,乃是天家居所。甚好。”桓飞回答一贯简短,即便此时。倒不是说桓飞不想多说,而是他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神仙谱上说的明白。就连桓飞照顾过白唯的那段都记载上了。可见信息量包含之大。当然这也包括了桓飞与魔界交手的那次战斗。 具史料记载,桓飞面对大敌,临危不惧。更是率领手下蓬山一群鸟族奋战血拼。最终竟然没有让魔界得手。也算是创下了妖界的一大奇迹了。 妖不敌魔的邪气。却亦正亦邪,全凭造化。 而魔生来就有比妖强大数倍的力量,却没有选择。 所以妖可以成仙,但是魔永远是魔。 所以妖亦有道。 如今桓飞便是得道的妖当中的一个了。既然敢于魔界血拼,定不是等闲之辈。首先要有的就是临危不惧的内在。其次还要有勇有谋的头脑。这两点。桓飞都占据了。可怎么讲好呢,这鸟族都是一根筋的。虽然有聪明的时候,有坚定的时候,但往往也总是最为固执的。 当然,天帝至此对于桓飞的认识都是来自于书面文字的。可是究竟桓飞是如何的呢?只怕天帝若不是自己亲自见过他的表现还是不会托底的。 正巧,桓飞身后的双翼在不飞行的时候。便羽化为两把锋利无比的刀刃。这正是让天帝想起了当年的一件神器。此神器若是桓飞能够驾驭,便可以驰骋沙场,纵横九州。 话说当年盘古上神开天之后。以躯体造了万物,幻化九州。形成日月星辰。火神共工氏与水神祝融之战,撞毁了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下兼复,地不周载。火炼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顿民,鸷鸟攫老弱。而后才有女娲造人,炼五色石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苍天补,四极正,瑶水涸,冀州平,狡龙死,颛民生。 如今天地支柱不周山经过这万万年的修复,更是吸纳无与伦比的道韵,产生全新的变化。可当年大战留下的一个深渊还仍然无法弥补。当年共工留下的火中更是在此处一直留存了下来,形成了一个无极渊。渊内异族甚多,危险重重,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洞内还真的有不少灵物。千年前,不周山上一道灵光直冲天界。放光七七四十九日不绝,天帝掐指一算,乃是有一法宝在火神共工的火中里横空出世。此法宝乃是双刀名名唤作红尘。红尘刀在手,问天与地。红尘灭,物是人非。虽然比不上擎天的轩辕剑,但是单凭红尘刀,在天界足以立个威信。 天帝想来,这也算是对这小子的考验吧。若是连这等事情都办不好,以后怎么能放心地把颜雪仙子交托于他呢? “桓飞,今次叫你前来,乃是有一个试炼要交付于你。”天帝若有所思,捋须而言。 “是,但凭天帝调遣。”桓飞双手抱拳,英气飒爽,男儿本色更是尽展无余。 “好!~不周山你可知道啊?” 少顷,桓飞回答:“不周山乃是天柱,地维。当年火神共工与水神祝融的大战便是在此。” “恩,这不周山一带,曾有一块神铁遗落。那块神铁竟是经得起共工之火的锤炼。如今变成了一把绝世的刀,名唤红尘。此刀一出,便是风云齐聚。七七四十九日,通天光芒。这次便是要你前去不周山的无极渊将这把刀带回来。” “是!~”桓飞抱拳便准备出去。 “等等,洞内凶险。这块是茯苓镜,在此宝镜的光辉内,可保平安。切记,若是不敌,要保性命安全。切勿莽撞行事。”天帝嘱咐道。 ps: 红尘刀在手,问天与地。红尘灭,物是人非。 第一百二十四章 无极渊 西北海之外,大荒之隅,有山而不合,名曰不周。此处在火神共工与水神祝融一战之后,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无极渊。不周山在昆仑山西北,终年寒冷,长年飘雪。 桓飞此时竟是只身一人来到了这不周山之上。 只见浩渺天地之间有一青鸟徘徊在无极渊的上空。 无极渊荒凉诡异,多有山精魅怪。桓飞拿起腰间的茯苓镜,低声念诵了之前天帝教会他的咒文。那茯苓镜古拙的图腾竟然依次亮了起来。隐隐的瑞气,光芒渐盛,飘浮于桓飞头顶三尺之处。桓飞直飞向无极渊之中。 茯苓镜照亮了许久不曾见亮的深渊之中。只见深渊呈层级状,层层向下。深渊的正中间是一道东西走向的裂口。 桓飞刚刚找到个落脚的地方,便发现脚下原来根本应该是泥土的地方竟然如同沼泽一般的泥泞。此时,桓飞的鞋子已经陷到了里面。 无极渊当中,无数双眼睛正在盯着桓飞。 桓飞将双翼变成了双刀,时刻小心着周围。 “嗖”的一声,一个黑影从桓飞的身边闪过。桓飞一个转身,弯刀一出,便是沾满了鲜血。正在此时,一个蝙蝠妖闪现而出,撞在茯苓镜的光壁上,化为了一滩血水。 桓飞惊出一身冷汗。 周围的妖怪更是倒吸一口凉气。 桓飞步步向前逼近,伴随着“刺啦”声,许多妖怪便魂飞魄散。 突然一把长刀向桓飞砍来,桓飞双刀支撑,架起了那把长刀,然后回手割下了一个头颅。那头颅竟是个完整的石头。 “难道是个石怪?”桓飞心中一惊。果然话音刚落,那石怪的一条手臂横冲着桓飞的胸口冲了过来。桓飞一个弹跳。避开了。 此时,桓飞更是提起了十二分的心思。如果可以飞起来就好了,可是此时桓飞却不敢张开双翼。黑暗之中,根本无法辨析潜藏着何许生物。 若是*凡胎,尚且会被这茯苓镜消灭。可这石头化为的怪兽又怎么做才好? 无数怪物朝着这唯一的一点亮扑了过来。阵阵刺耳的声音呼啸而过。桓飞不停地挥舞着手中的双刃。此时,鲜血已经喷洒了桓飞一脸一身。 这山洞之中,蝙蝠妖最多,岂止千万,密密麻麻,而且看着身形。比往日所见的蝙蝠竟是大了一倍不止,每一只都张着大口,在一身黑色之中。口里猩红一片,狰狞恐怖。 桓飞一个转身弹跳,在空中翻滚了一圈,终于在断口处跳到了下一层。 说是仙家宝贝,必定是有灵光闪现的。 桓飞此次前来的目的乃是找到红尘刀。有此刀的地方必定有瑞气灵光。可这无极渊之中。究竟藏匿于何处?一切都是未知。 桓飞此时只有硬着头皮,一层一层地往下摸索。前后左右都是血盆大口,撞在茯苓镜上,血水喷溅,尸体横落。 在这无数凶恶畜生攻击之下,竟无丝毫脆弱动摇迹象。周围的尸体愈发地多了。桓飞便是这般硬着头皮走了下去。 “亏得白荀没来,要不然,这般景象。怕是他早就作呕了。”桓飞嘟囔了一句。 的确,若是白荀,恐怕是万万不会踏入这个无极渊的。 不说这些精怪,就单单是这泥泞的地面,白荀就忍不了。白荀从来都是一身白衣。不用说是弄脏,就是多了个褶子。他也是受不了的。桓飞虽然不像白荀那么素来爱干净,但也忍受不了如此这般。此时桓飞的鞋子里已经灌满了血浆污泥。 桓飞皱着眉头,这没完没了的砍下去也不是办法。桓飞的脸色此时又是苍白了些。总是得找到破解之法才好,要不然光是累,也会累倒的。而这地上,万万不可倒下。 污血横流,血腥铺面。在茯苓镜的黄色光线所及之处,无数血花四溅,落入地面,化为泥泞。桓飞已是面色惨白。 刚刚走过的地方,又陷入了黑暗与沉寂。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少层,没有尽头,不明方向。道路蜿蜒,并不整齐。终于在某一层,蝙蝠尽数消失了。 “怎得这里如此安静?”虽然蝙蝠妖消失了,但是桓飞也还是不敢放松警觉。只见远处,星星点点闪过一丝红色。 虽然不一定说是红尘刀,却一定是值得一看的。 桓飞又向前走了一步,竟然出现了两级石凳。桓飞就差点被绊倒。幸好,一个身形不稳后,桓飞单脚跳起,在空中华丽落地。 此处的地竟然是平的。最让桓飞惊讶的是此处竟然连同刚才的泥泞一同消失了。桓飞试探着往里走。似乎这地方是有人住过的。究竟什么人会住在这等地方呢? 正在这时,一个如同蟾蜍舌头的东西,飞了过来。只是在遇到茯苓镜黄光的一刻,化为了血水。那舌头的残留部分,迅速收回。可这前方的怪物却不曾因为这停止脚步。突然,一口绿色的毒汁喷了过来。桓飞来不及避闪,竟是被喷洒到了手臂。顿时,桓飞手臂一麻。前方果然是一只蟾蜍怪,只是这只蟾蜍怪有两人之高,硬生生地塞满了这条道路,不留缝隙。貌似是被卡住了,动弹不得。只得吞噬这往来的精怪为生。刚刚怕是把桓飞当成猎物了。当然在蟾蜍怪眼里,桓飞也未必不是猎物。只要是活的,它都吃。一点都不挑食。 “怪物,拿命来!~”桓飞知道必须尽快解决掉这蟾蜍怪。 凭借桓飞以往的经验,这毒汁必须尽快清除。说时迟那时快,桓飞凌空而起,双刀成剪刀状向前扑去。在茯苓镜和一双弯刀的合力之下,怪物被砍碎,而后化为了血水。桓飞小心翼翼地向洞内移去。 蟾蜍怪消失之后,这山洞竟然是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山洞。此洞通向何处,尚且不明。洞内不深处,便是看到了两个相互依偎的骸骨。两个骸骨被两把刀贯穿,直到最后的一刻,都还是相互依偎着。 只见那刀,红色的刀柄,瑞气环绕。如果没错的话,这两把刀便是红尘了。刀柄都是从同一具骸骨插进去的,从另一具骸骨的肋骨透出来。如同一石二鸟。 ps: 有些故事发生在千年之前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千年之恋 桓飞此时发现在这个山洞的石壁上竟然是有文字的。 其一曰:“我带着拂晓来到这黑暗无比的洞穴,只因我和她仙凡相恋触犯天条。天兵天将追赶至此,我与拂晓无奈之下选择跳崖。这黑暗无比的深渊竟然不是个尽头,而是崭新生活的开始。” “我用法器劈开石块挖了一个山洞。此处算是我和拂晓的家。” “拂晓是个凡人,不像我能吸食露水过活。我开始捕杀这洞内的精怪,虽然不是什么美味,但是总还是可以让拂晓填饱肚子。” “拂晓病了,我却没有办法寻找医生。只得以血为引,助其康复。” “无极渊中的黑暗让人毛骨悚然。拂晓紧紧地躲在我的怀里。而我早已将自己的气息与这些精怪同化。如今不知道我还算不算得一个仙人。” “黑暗中,我看不到拂晓的样子,她也看不清我的。但是我能够感觉到她的衰老。毕竟她是个人。没有我万年的岁月。我开始忧愁,开始担心。我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死了,我还活着。” “共工上神竟然在洞中留下了些许火种。原来这里不是一片黑暗的。” “我将法器混入在洞中发现的万年铁,一同在共工遗留的神火捶打。十年之后,竟然打造出了两把绝世好刀。本是想我一把,拂晓一把。可拂晓说她不喜欢江湖。于是,我便是平日带着这两把刀为她披荆斩棘。” “拂晓的声音开始沙哑。动作开始迟缓。就算我有再大的法力,也没有办法让她多加个千年,万年。为何她偏偏是人,而我是个仙?” “终地,一切如同预料,不偏不倚。拂晓在我的怀中离世。我在洞中的哭喊回荡了许久。最后。我将一只宠物蟾蜍放在了洞口,给了它几千年的道行。果然,它变得巨大了,堵住了整个洞口。它可以捕捉周围路过的生物,我不用担心它饿着,也不会伤及它的性命。只是我想留下安静的一隅,给我和拂晓。” “这把刀,该有个名字。我与拂晓在红尘结识,在江湖相伴。这刀便是叫红尘吧。它是我和拂晓的鉴证——红尘如是。如今我历劫也算是结束,可是没了拂晓。我又如何得生?幸好我是个神仙,拂晓便不用经历我这种痛苦了。我爱她,是一生的承诺。不会因为她年轻或者年老。她永远是我的拂晓。也许我该庆幸,这里是黑的,她便不用害怕我看到她满头白发的样子。” “我抱着拂晓,借助红尘刀,将我与她钉在一起。这般。我与她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真疼,可这样,心里还是幸福的。我可以去见我最爱的晓晓了。等我……” 桓飞轻抚石壁,只见那些字竟然注满了血色,亮了起来。 “若是有一天,有位有缘人能够看到这些。请将我们的故事记住。但愿后世有情之人,能够终成眷属。还好,这一世。我有拂晓在身边。红尘刀为礼,多谢。” 原来红尘刀竟然是血炼而成的仙家宝物。在刺穿他们身体的时候,同时吸收了两个人的血气,凝结而成了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柄。在这样一个满是妖气的地方,竟然瑞气冲天。顿时直抵天界。 “原来这就是红尘刀的故事……难怪这刀叫做红尘。”桓飞站在那里,有些为他们感慨。他们才是红尘刀的主人。 桓飞跪了下去。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希望你们来世可以幸福。” 桓飞本是想充满敬意地给他们磕几个头。可正于此时,洞中竟然出现了一个夹缝。夹缝不大,能容一人通过。桓飞侧身探去,竟然看到了天地传说之中的共工神火的火种。那种子可以融入人的血脉,成为神仙佛尊灵力的一部分。随时幻化火焰的无上神兵。 有这种机会,桓飞定然不会错过。只是桓飞并不知道那就是共工火中。这种久远而古老的传说,远远在桓飞出生之前。 桓飞不明所以地用手在那火种上挥一挥,那火种竟然跟着桓飞的手移动的方向抖动。当桓飞略微靠近的时候,那火种一窜而上,从桓飞的指尖蹿了进去,游走于身体的各个经络。“这……”桓飞脸色惨白。刚刚中的毒又有些发作,头昏得厉害。 “看来要赶快出去。” 桓飞从夹缝之中出来,再次向前辈鞠了一躬:“前辈,红尘刀借我一用。作为回报,我将会将二位合葬。” 于是桓飞提起红尘刀,一并带着两具骸骨,离开了无极渊。 到了地面,总算是见了光日。 桓飞的心也总算是落了地。 有光的地方,就给人一种充满希望的感觉。 桓飞挖了个很大的坑,将两位先辈合葬在了一起。立了块碑,上面不是很整齐的写了块碑。倒不是说桓飞的书法不好。只是桓飞此时的手臂已经麻木。 桓飞提起刚刚拔出的红尘双刀,便是向天空飞去。 “要在失去意识之前到达九重天,再快点。”桓飞振翅而飞。 在桓飞拔出两把红尘刀的时候,他专注于立碑,而没有意识到,两股青丝般地灵魂飘入了红尘刀。也许他们的魂魄去了往生,也许他们不愿分开,即便是最后,也要生生世世相伴。而他们化为了这红尘刀的刀柄。 总之,桓飞就是这般稀里糊涂地找到了红尘双刀。 北方帝都离南天门还是很远。桓飞便是吃力地来到南天门,就在门口昏倒了。此时桓飞的身体已经失去了知觉。 驻守南天门的天兵天将自然是赶紧上来帮忙。 南天门看守的天兵天将身材极为魁梧,可谓是威严万分。身高也是平常人的两倍,堪称庄严高大。桓飞这等身材的仙人,便是一名天兵便可以扛起。于是,桓飞便被打横抱到了自己的府邸。 在玉帝的大殿之上,有人禀报此消息:“禀报玉帝,天界仙家桓飞刚刚在南天门前昏倒。好像是中了毒。” “哦?中了毒?怎么回事?”玉帝问道。 怎么可能有人在天界下毒?此事闻所未闻。 “回禀玉帝,桓飞是刚刚回到天庭的。大概是去了趟凡界。其他是由,下官便不得知晓了。” “白荀,你与桓飞可是先后来到九重天的。况且你围剿蛟龙之时,桓飞可是舍生冒死。此次就由你前去救治吧!~”玉帝下令,白荀领命。 “是,陛下!~” ps: 求订阅,求打赏啊!~ 第一百二十六章 救命之恩 白荀与桓飞的交情那可是过命的。刚一听说桓飞中毒的时候,白荀的心还真是咯噔一下。如今甚为着急的,从大殿跑出来,向桓飞的府邸跑去。 可刚到了桓飞的府邸,只见门口全都是仙子姐姐……白荀飞了老大的劲儿才挤了进去。“怎么最近这小子如此招桃花呢?”白荀琢磨着往里钻。 到了里面,才发现原来颜雪仙子正在厨房熬药。 感情那群仙子姐姐都是来看热闹的。 “前面的可是颜雪仙子?”白荀甚为有礼貌地问。 颜雪挽着袖子,应了一声。 如今的颜雪仙子可还真是看上去像凡间的小媳妇。 “不知仙子在熬的是什么药材?”白荀又问。 “听说桓飞中毒,我便去西王母那里求了灵芝仙草一颗。”颜雪说道。 白荀都愣住了,这桓飞怎得认识了这么个宝贝。好大的面子啊!~也不知道中了什么毒,竟然连西王母的灵芝仙草都求得了? 传说中的灵芝仙草能够解百毒,是祛病强身最好的药草。甚至能够让人死而复生。此药白荀连见都没有见过。乃是无上的仙家宝贝。 “这小子,好福气啊!~”白荀心中十分替桓飞高兴。 当然一方面是因为桓飞得了这么个贴己的美佳人。另外一方面嘛……白荀领命之时想到的两个解救的方法一个是去太上老君那里求仙丹解毒。如果这都不好使,他便只有取心头血了。毕竟这灵芝仙草可不是他能够求来的。 “仙子,一会儿药若是熬好了,可否借在下看一看?”白荀上前一步说道。 颜雪擦了擦脸上的汗珠说:“看什么?” “当然是……当然是看看灵芝仙草究竟是什么样子了。主要是借此机会开开眼界,见见世面。”白荀心里的潜台词。可是这话可不能这么说出去,有失体面。白荀便回答道:“自然是看看仙子的药究竟是否到了火候。这仙草可是宝贝,不能浪费了啊。一定要药尽其用。” 颜雪点了点头。答应了。 桓飞从厨房退了出来,便去了桓飞的卧室。 如今的桓飞依然睡着。或者说不知道是睡着,还是没有知觉。反正是躺着一动不动。白荀走近几步,才发现桓飞有石化的迹象。一摸桓飞的脉门,果然就连这心脉都比寻常人慢了几倍。若不是细听,简直就要以为是停脉了。 白荀这可还真是害怕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若是那灵芝无效,那么桓飞便一直如此了。 所谓的石化,便是指不生不死。 可这等状态才是真正的可怕。 此时还哪里等得上灵芝了,白荀幻化出了一个水碗。当即立断取了半碗的心头血给桓飞灌下。希望这半杯血水能够让桓飞挺到灵芝仙草熬成。 此时对于桓飞来讲还真的就是时间就是生命。 颜雪在厨房不停地煽动着炉火。“帝父,帝父,帮帮我!~求求你救救桓飞。他不能有事儿啊!~”颜雪嘀咕着。 天界的父女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颜雪这般地念叨,天帝已经打了几个喷嚏。本以为是自己感冒了,结果掐指一算,果然是女儿在念叨他。 远在北方神殿的天帝闭眼细听,果然听到了女儿的声音:“帝父。帮我救救桓飞吧!~求你了。” “呵呵,这丫头倒是痴情。那小子究竟哪点好,怎么把我这女儿迷城这样?”天帝左思右想都没有想通。 其实这等事情若是都能想通,又怎么会让人生死相随呢? 桓飞服下了白荀的血后,略有好转,可是仍然不见苏醒。白荀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后。仰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未几,颜雪仙子便端着药走了上来。 那灵芝仙草散发出来的味道不同于普通药品的苦涩。虽说良药苦口,可是不苦口也未必就不是良药。灵芝仙草。散发出一种草本独有的清爽,沁人心脾。 白荀这会儿子可谓是从椅子上跳下来的。“仙子,请容我先检验一下剂量。” 说是检验,可是白荀自己清楚,他现在是挨了一小刀。喝喝补药。伤口好的也快些。说时迟那时快,白荀赶紧喝了一口汤药。虽然剂量小。但是对于那种伤口,足以痊愈。灵芝仙草,名不虚传。 一碗灵芝仙草熬成的汤药进了五脏六腑,桓飞原本发青的脸色终于缓过来了。脉搏也恢复了正常。晌午的时候,桓飞就醒了过来。 换做是常人,这刚刚醒来首先是要看看身边的人。可桓飞醒来倒好,最先做的事情却是看看红尘刀还在不在。看到宝刀还在腰间,他才放心地躺了下去。如今莫说是余毒,就连身体以前旧的刀上都好的彻底了。 “你们怎么在这?”桓飞不明状况地看着颜雪和白荀。 白荀倚在床边说:“你问我,我还问你呢?你这是上哪儿去了,脏死了,最主要的是还把自己弄成这样。多亏了人家颜雪仙子,给你送来了灵芝仙草。要不然啊,就算是把血都给你也没辙。” “灵芝仙草?”桓飞不敢置信地看着床沿的两个人。 这天界的灵芝仙草是何等的宝贝。西王母万万不会轻易予人的。不知道颜雪仙子是如何求得的仙草。桓飞此时还真是感激这个小丫头。此恩此情,桓飞还真是无以为报了。 神仙本是可以自愈的,可是此次情况不同其他。桓飞身中剧毒,毒素扩散之快,早就已经超出了桓飞能够自愈的速度。若不是有修为顶着,只怕此时早已没了呼吸。原来颜雪仙子自从听说了桓飞中毒的消息,便是在西王母的寝殿前一直跪拜,只希望西王母能够赏赐仙草,救活桓飞。待西王母出来的时候,颜雪的额头都已经出血,地上红色的血迹鲜明如斯。 颜雪是天帝最为宠爱的女儿,西王母便也是娇惯着她。颜雪如此恳求,西王母才肯将灵芝仙草赠与。可西王母也说了“仅此一次”。 此恩此情,桓飞如何回报? 颜雪所求甚微,仅仅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尔。 ps: 所谓恩情!~ 第一百二十七章 无法理解的原因 待颜雪走后,白荀走回桓飞的卧室:“桓飞,你小子好福气啊。这叫什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颜雪仙子可是天帝一向最为宠爱的小女儿。怎么不和为兄的说说你们是怎么开始的啊?” 一向一本正经的白荀,此时一脸坏笑。 桓飞一枕头丢了过去。“开什么始,一群女人,看着就烦!~”桓飞说的这可真是实话,自从到了天界,他对女人就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叽叽喳喳,没完到了,打不得,说不得,忍不得!~奈若何!~ “你这就不懂了,人家颜雪仙子那可真是一片痴情啊。我可是都看明白了,要不然,人家能去求西王母?你当谁都有命吃到灵芝仙草救命呢?” 桓飞虽然嘴上不以为然,但是心里也是知道的,能吃到灵芝仙草乃是几辈子的福分。 “白兄,若是你,你会怎样做?”桓飞仰面朝天,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若是我,我就娶了。” “你竟在这儿跟我胡说。那么多仙子都喜欢你,怎么不见你选一个啊?”桓飞白了白荀一眼。 “我和你不一样。我还有个妹妹没有成仙。我有责任和义务教导她走上正道啊。更何况她现在身处险境,我更是要先解救她出魔界。若是有一日,她也成仙了,我必定是要娶亲的。你可没有这么多的责任,这么好的佳人,配你可是绰绰有余啊!~嘿嘿,要不考虑考虑?”桓飞倒是想说成这门亲事了。 桓飞的性子本就执拗,他早就认定了自己是喜欢白唯的,又怎么能喜欢上身边的颜雪呢? “唉,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等有一日我帮你救出了白唯,我也就娶亲了。”桓飞回了一句。就假装睡着了。 白荀还真就拿桓飞没有办法。像他这样的性子,什么事儿啊都得他自己想清楚。要不然,劝也没用。白荀也省的口舌,只是在出门的时候,说了一句:“若是有一天你肯娶了她,没准咱们的势力也很容易强大起来。毕竟有天帝扶持,没准有朝一日你可以替代今日的战神擎天。” 听到此话,桓飞甚为不平。难道一个大男人想成事竟是要靠着一个女人?不行,不行。桓飞怎么想怎么觉得那不是男儿所为。可白荀说的也的确不失为一个方法。若不是这样,只怕再有个千载万载。也还什么都不会改变。究竟如何是好? “颜雪,你为何会喜欢我呢?”桓飞第一次辗转难眠。 桓飞得到了红尘刀,将刀呈给了天帝。顿时在天界扬名。在灵芝仙草和天帝所赐的九转仙丹的共同作用下。桓飞的法力日渐增长,所不是上神,却可以不借助外物,力可移山。此时的桓飞,晋升成神乃是迟早之事。当然。天帝也不想为他人做嫁衣裳。一早,天帝就已经算好了一切。早晚有一天,桓飞要做他的女婿的。 颜雪倒是个好女子。桓飞在天界每次点兵出征,她都替桓飞做战袍,打点一切。虽然开始的时候桓飞很排斥,但是年长日久。桓飞也便不再呵斥了。这等本应是仙童的活计竟然是被天界的仙子全部包揽了。而桓飞凯旋之时,她也会在南天门守着,等着。待桓飞回到府邸。颜雪便是会做一桌子的美食。其实神仙是不必这般吃也可以的,但是颜雪还是想亲手做些好吃的犒劳桓飞。 日子就这样将就着,一个默默地做着一切;一个看到了却不言不语。 而这种寂静却被一件事情给打破了。 东华上仙在凡间历劫,却是被白唯的转世挖了心。东华上仙结束人间旅程,返回九重天。 听闻此讯。桓飞大为吃惊,可谓是脸色煞白。“你说的是小唯挖了东华上仙的心?”桓飞摇晃着白荀。 “恩。”白荀淡淡回答。 桓飞大吼道:“这些时日不是说好的吗?我去立战功。你去看好白唯不要出事情。你是怎么看的?就给我这么个回答?那日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说可以入梦吗?你不是说可以在梦里和她交流吗?怎么就能让她做出这等事情来?” 桓飞与白荀从未红过脸。 就这次,桓飞竟然是一下子把白荀推到了南天门的门柱上。 南天门守卫差点就出动了。 白荀擦干嘴角的鲜血,拦着两位门神说:“两位仙友,莫要激动。我俩乃是在此切磋,实在是误伤,误伤。” 以现在桓飞的功力,早就不是白荀可以比拟可以抵抗的。 桓飞气愤地说:“今日,白荀,你必须给我个交代!~当日我让你直接去凡间看着她。你怎么跟我说的?‘东华上仙正在历劫。此时不谊干涉。’好,我听你的。你倒是想出来个权宜之计啊?” 白荀撑起身子道:“你听我说。东华上仙的情劫就是小唯!~你明不明白?这些是早就定下的。你根本就不知道小唯在凡间经历了什么!~” “哼,你知道啊?你知道你不拦着她?如今,如今她的命可就快没了。不用说转世了,直接就是个魂飞魄散。魂飞魄散你懂吗?还扯什么情劫?”桓飞揪着白荀的领子说。 “此时,不用你说。我自会替白唯向玉帝求情。” 桓飞咬牙切齿地说:“求情?你说话有分量吗?咱们这种天界的小仙,何德何能能够说服玉帝呢?” 想来桓飞从未如此动怒,竟然是紧握着拳头,半晌,打在了一根石柱上,顿时,石柱碎裂开来,出现了数到纹路,然后尽数崩裂。 “只能去求她了。”此时桓飞口中的她便是颜雪仙子。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天帝的宝贝女儿。即便是玉帝也还是要照顾到上古天帝的面子的。 白荀在那里,对着那堆灰尘发呆。他没有办法解释他这么做的原因。的确,小唯之所以会下手是因为她要去救一个人。可是白荀当时是有机会阻止的。只是,他始终没有出手。 “桓飞,你知道吗,如果我做了你无非理解的事情,也必定是有你无法理解的原因的。”白荀心中暗自说道。 ps: 在此,无比的感谢长期以来广大朋友们对于本书的支持,投票,收藏和打赏。西元会继续努力的!~加油!~ 第一百二十八章 白荀的初恋 有很多故事,只有自己知道就够了。妖的样子是可以改的,可以换的。 桓飞一直问我:“白兄,为何直至今日都没有个喜欢的姑娘?难道这天底下这么多的女子,竟没有能让你挑上眼的?” 每次我都笑而不语,但是只有我自己清楚,也只有我自己记得那段故事。 那还是我年轻的时候,像小唯一样,喜欢去外面转悠。总觉得外面的世界如此广大,有那么多新奇的事情。 四千岁的时候,我兴冲冲地去了人间。 幸得父母恩赐,生得这般的好面孔。便是天上地下,也算得上是个翘楚。我一向自视甚高,甚至不愿意去理会那些平庸人。 “好端端的一个男子,生得如此妖孽。”一个甚为有磁性的女生从我身后传了过来。当时我正在一个茶馆喝着龙井,听到了如此评价,我倒并没有什么情绪,我本就是个妖。 我回头看向她的时候,她并没有什么慌乱,媚眼桃花,发如墨染,腰纤细如柳条,眉端庄若远山黛。那女子的模样,正是小唯现在的样子。 “姑娘,在下未曾做什么惹得姑娘不悦的事情,姑娘何如言语如此啊?”其实我当年说这句话并不是想追究什么,而是找个话茬和她多说几句。只觉得她是个甚为有趣的人。 那姑娘说道:“好端端的一个男子,手无缚鸡之力,姿态妖娆,还穿着白衣。难道说是妖孽还不可以了吗?” 我觉得好笑,“这天底下的男子,穿白衣的岂是我一人?不过是生得美貌些,就让姑娘如此嫉妒?哈哈,我又不会与姑娘抢相公。你嫉妒什么?” 听闻我这话,那姑娘倒是一时语塞,不知说什么好了。 那女子便是被我气得撅起了嘴,甚为可爱。看样子,手执一把红色雕着兰花的配剑,一身水绿衣服,气质尚可,只是这脾气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涉世未深,还有点侠义心肠。 倒不是我好色。只是我觉得那姑娘甚为可爱,便一心想着,要是能和她多呆上几天。或许会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发生。反正是逃出来散心的,不必整日念着心经或者修炼法门,倒也落得自在。 “姑娘,在下只是样子清秀了些。可并不是姑娘口中的手无缚鸡之力。”我又戏谑道,“在下的力气又岂止是缚鸡。就算是缚了姑娘也是绰绰有余的。” “你……你不只是个妖孽,简直就是个淫贼。吃我一剑!~”说话的工夫,这位姑娘便举剑冲我刺了过来。 我的修为又岂是这姑娘三脚猫工夫能够降住的。就她那两下子的招式,连近我身的功夫都没有。我单脚点地,便向后躲开了好远。“姑娘,你扑空了哦!~” 现在想来。那时候我也着实够气人的,愣是把她气的直跺脚。整个茶馆都差点让她给掀开,客人赶紧从门溜了出去。躲在门口看戏。而我就是一下一下地躲着,她满屋子地追,累的气喘吁吁,红着脸蛋,找了个椅子坐了下去。 “淫贼。算你本事,等姑奶奶过些年练好了功夫。一定找你算账!~”走到门口,一脸气愤的表情。 当然我不想让她这么快地离开,便一个凌波微步,转到了她的身旁,在她跃出门口的一瞬间,拉住了她的手。 谁知,那个青霄国的规矩竟然是男女不可碰触身体的。若是男女之间有了肌肉之亲,便是要明媒正娶。我当然不知道这个规矩,可是她正是青霄国的子民,此时我这般拉扯她,她便只有委身下嫁于我了。 于是,这位姑娘便由气愤,转为了激动。把剑就冲我砍了过来。 众人看到我拉扯她的时候,便是笑开了花。众说纷纭。 一个大叔,插着袖子说:“这公子长得还真不错,嘿嘿,那姑娘也生得俊俏。” “哎呀,他们拉手了!~”一个小孩子喊道。 有位大娘直接就喊道:“姑娘,你可别砍伤了他。那可是你未来的相公啊!~” 总之,情况十分混乱。 茶馆门口,里三层外三层的都是人。 这时候我才明白她为何招招杀机。 要么她就得杀了我,要么她就得嫁给我。 “姑娘,你这般出手,若是一个不小心伤了自己多不好啊。慢着点!~”我一边冲她笑,一边躲着她的招式。 其实这很简单。凡人的速度,在我看来是很慢很慢的。我只要随便一躲,便可以避闪开的。 这姑娘倒是顽强,看她的样子似乎马上就要掉眼泪了。这模样还真让我心疼。虽说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妖,可是我对天发誓,只是我第一次调戏良家妇女。 “姑娘,你莫不是妖谋杀亲夫?”我再一次抓住了她的手腕。 只听身边的人惊呼。我一扭她的手腕,那剑便从她的手里滑了下来。我俯下身子将她打横抱起。估计她当时受了些惊吓,一时间竟然忘记了说我。在她开口之前,我一个俯身的吻,便落在了她的口上。 她的口腔甜甜的,满是茶香。 那姑娘瞪大了眼睛,卡巴卡巴地看着我。 我松开口,让她透了口气,然后坏坏地一笑,甚为得意。 “你……”只见她的脸甚为火热,都快红到脖子了。 即便我是妖,也懂得人是会害羞的。 我戏谑道:“我什么?你该叫我‘相公’!~”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被我占了便宜,扭打着从我身上跳了下去,冲出了人群。 我便是看着她远去的样子哈哈大笑。 我是个妖,嗅觉自然要比人更为灵敏。在这青霄国之内要找到她可以说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我吻过她,也闻过她身上的香粉味道。 于是,便用了个隐身咒,偷偷地跟着她回了家。 那时候还是太年轻,怎得用这种无礼的手段去缠着女孩子呢! 她的家里算是个中等人家吧,院落几许。下人十余。大门之上,有一块匾上,写着两个大字“苏府”。 透过雕栏,穿过回廊,我便到了她的窗前。 我白荀这一生,追我的女子倒是不计其数。如此这般去纠缠一个女子还是第一次。本无心男女之事的我,却在见了她之后变了主意。这青丘也的确缺一个女主,她倒是挺合适。 “小小,你跑到哪里去了?”一个中年男子走进了屋子。 我从窗户的缝隙中看着里面。 这位叫她小小的男子便是她的父亲吧。 原来她的芳名叫做小小,苏小小。 我又有些窃喜。来人间一趟算是来对了,竟然遇到这般有趣的女子。 此时的小小泪痕尚未干,一脸受了委屈的模样。父亲问。又不敢说。若是说了,父亲一定要责骂她的,还要问是哪家的公子。苏府的小姐,则能让人不清不楚地就占了便宜呢?!尤其是在这青霄国。这里可从未有过什么等徒浪子。若是牵了姑娘的手,定是要迎娶的。更何况是那么深的一个吻呢。 我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这可是我的初吻啊。 “爹爹,没什么。我刚才去茶馆喝茶,结果和人比划起来。没打过人家……”小小拉扯着衣袖说道。 “这种小事情,哭什么?没打过就要好好地向人家学习。哭有什么用呢?!”那位中年男子坐在凳子上说道,“明天李公子来咱们家做客。你可要对人家和善点。为父早就和你说过。大姑娘家,别整日地舞刀弄枪地。你看看人家李公子的妹妹,整日地可是做着女红。刺绣可是做的一绝啊!” 苏小小又是一副气呼呼地嘴脸。 “这姑娘当真有趣。”我趁他们没注意。撑起了窗户,翻了进去。 人间规矩多多,倒不如我们妖界自在。 “爹爹,我不喜欢他。我和他一点都不一样,我喜欢练剑。也喜欢闯荡江湖。而他呢,每次都说这些都上不了台面什么的。他整日里就知道看他那些米仓的账本。一点情趣都没有,无聊死了!~”苏小小竟然像个男子似的坐在椅子上,那坐姿身为不雅。一条腿直伸着,一条腿放在了椅子上。 这在我看来倒是也没什么的。这般的姑娘,我想我还是有办法对付的。 看到苏小小这般坐姿可是气坏了老人家:“我跟你说多少次了,你给我好好地坐着。” 苏小小这才做得像个女子。 “我知道你不喜欢李公子。可是咱们家和他们家可是世交。他的父亲又多次帮助过咱们家。你也知道,你李伯伯可是看着你长大的。他可以巴望着你能过门做他们李家的媳妇呢!~” 原来小小有婚约的,幸好我认识她是在她完婚之前。我心中甚为欢喜。 “天下男子千千万,为何我非得要嫁给他们李家不可?!”小小说着,将父亲推了出去,关上房门,抱着膝盖哭了起来。 “你们都欺负我……” 我很想过去安慰安慰她,但是这样子会吓坏她吧。于是,我在椅子上看着苏小小哭得撕心裂肺,伤心欲绝。 直到她睡着了,我才现身。 说实话,若是她再不睡着,我的法力恐怕也不能再这样耗费下去了。隐身咒是件很费法力的咒语,需要源源不断地用内力维持着才可以让身体变得透明。就相当于凡人用很大的力气举起重物走动一般。举得起来,也走得动。但是若是一直这样举着,总是会累的身体酸疼,甚至力气不足以支撑重物。 看她睡着的时候还淌着泪,我不自觉地帮她擦干了泪水。 天气微凉,我去合上了窗,给她盖好被子,然后拉下了帷帐。 ps: 各位喜欢白荀的亲们有眼福了,为何白荀至今未娶呢?嘿嘿…… 第一百二十九章 苏家有女初长成 清晨,公鸡一声啼叫,扰人清梦。苏小小伸了个懒腰,拉开帷帐,竟然看到了一个温文尔雅又略带些不正经的男子在屋子的中间喝着壶中茶。 “你……啊!~别过来!~”苏小小刚刚一喊,就被白荀捂住了嘴巴。 “娘子,可别这样喊。要是把岳丈给惊动了,咱们都说不清楚啊!~”白荀低头一笑。当了这么多年的飘飘谪仙,当一把登徒浪子倒是也别有一番风味。 “有意思,有意思!”白荀心里暗暗想到。 苏小小这才看清,眼前这位可不就是昨天欺负她的那位妖孽男嘛。虽然嘴巴被白荀捂住了,可苏小小这手可是没闲着,照着白荀的玉面就是一巴掌。 对于白荀来说,这张脸是何等的金贵,岂能被苏小小打到呢。当即就按住了苏小小的胳膊。 苏小小也不是吃素的,当即一口就咬到了白荀刚刚捂着她嘴巴的手。 “哎呦喂,娘子,你还真忍心。”白荀看着咬着他不松口的苏小小。 这向来可都是妖才会咬人。如今怎么世道都反了,变成人咬妖了呢。幸好苏小小下口也没那么重。要不然还真的是要出血了。 看苏小小咬的认真,白荀便贴近了身子,压向苏小小。 此时苏小小还哪里顾得上咬人,瞪大了眼睛,吓得不敢动弹,松开了口说道“你出去,你要干什么?” 白荀见苏小小松了口,便起身笑道。“好,好,我出去,我出去还不行吗?” 白荀爽朗地笑着推开门走了出去,消失在院落之中。 屋内的苏小小却是蒙着被子。“其实他挺清秀的,也不算是个妖孽。只是这般偷偷进入闺阁,实在算是什么光明磊落之人。男子怎可这般轻浮?” 一会儿的光景,便有丫鬟敲房门说道:“小姐,李公子午时要来。老爷吩咐了,让你快些收拾。穿戴正式些。” “又是李公子。难道他的当铺就闲成这样了吗?没事情跑到我家作甚?” 虽然这样想着,但苏小小还是穿戴了整齐。毕竟还是要给苏老爷面子的。 午时的时候,苏家正厅,苏家父女恭候着李家的来访。可还没看到李公子,就听到门口一个媒婆样子的女人吆喝着:“哎呦。快点,快点。都给搬上来……你注意点,这里面的东西可金贵着呢。快。快,都搬进来!~” 苏小小一脸困惑,可苏老爷此时却是满心欢喜啊。“小小,你且看,这可是李家来送聘礼了啊!~哈哈。咱们这两家的娃娃亲总算是要落实了。把你交给他们家,我放心啊!~李老爷可是你爹的至交,曾经可是救了你爹于水火啊!~” 苏小小平日里舞蹈弄剑,鲜少穿成如此翩跹的模样。这般看去,还真是柔弱扶柳般的身骨。苏小小起身,几个摇晃。丫鬟连忙上去帮扶。“爹,恩情,难道就不能用恩情报答吗?我们家可以还他们恩情。可为何要拿女儿去还这人情?” 苏小小说话可是差点带了哭腔。 苏姥爷不以为是:“小小啊,你年纪还青,不懂得这些个曲折。女人家这一辈子最大的事情便是寻了个好夫家。这世道本就乱,有个能贴己疼你的人,我便是放心了。换了个人你能知根知底吗?你能知道人家是真心还是假意吗?人心隔肚皮啊!~” 这时候媒婆早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苏家大门。“哎呦。苏老爷,你看看。这些个可都是李家抬来的聘礼。李公子年少有为,苏家小姐也是长得标致。可谓是男才女貌啊,两家又是世交,这可是再好不过的亲事。苏老爷可一定要答应了啊!~” 这苏家和李家可是青霄国出了名的老交情。虽然都不是民门望族,但也算是互相扶持的大商贾。这亲上加亲,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只是这世上,只有苏小小不这样认为。 “来人啊,先把小姐带下去。” “是!~”一群丫鬟不顾苏小小的阻挠,硬是把她带到了内间。 大厅之上,苏老爷和媒婆说得热闹。两家的亲事就这样定下了。 妖界有妖界的无奈,人世有人世的定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就是女人的一生了。不用提什么选择,甚至连自己说句话的权利都没有。幸好苏小小还是见过李公子的。不知有多少女子连自己夫家的面目都不知就嫁了去。多少人耗费了一生,又叹息了一生? 院落内苏小小被关在一间客厅中,屋门紧锁,就连这窗子都被她的父亲封了。“爹爹,我不嫁,你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啊!~” 任凭苏小小喊得撕心裂肺,也不见半个人影,更不用说谁去帮帮她。 喊累了,便蹲坐在地上哭。哭累了,便依着门睡去。 此时的白荀尚且不知此事,这人间人来人往,好不热闹。白荀身边更是美女如云。在妖界,白荀可是个楷模,断断不可如此游戏的。可在人间,他可是玩得甚欢,甚欢。 三日之后,锣鼓唢呐响得彻底,整个街道都水泄不通。老百姓都跑出来看热闹。这李家和苏家办喜事,可是城里的大事儿。这刁蛮任性的苏小小要是进了中规中矩的李府,大伙儿还真是好奇会发生些什么。 大红轿子,八人抬。锣鼓唢呐,鞭炮响。新郎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队伍的前列。这才叫办喜事儿,好不风光。 “哎,今日外面好吵。何时竟然如此热闹啊?”白荀怀中坐着一个蓝衣女子,身材丰腴,姿态婀娜。 “白公子,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啊?苏家答应了李家的亲事。这几天可就办喜事儿了,估计啊,这八成是轿子抬到了新娘子家里喽。” 白荀一听,马上就从座位上蹦了起来。这蓝衣女子直接是从他怀里摔到了地上。 “啊!~你……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蓝衣女子气愤地甩袖而去。 白荀还哪里顾得上其他,一听苏小小要成了别人的新娘,急的什么都顾不上,直接从二楼一跃而下,冲着迎亲的队伍就飞了过去。 “啊!~神仙!~”一个老头儿抬头的工夫,正好看到白荀飞过。 “哪儿呢?哪儿呢?”大伙儿齐齐地开始找那老头儿口中所说的神仙。迎着阳光,还真就看到了一个飘飘如仙的男子如同驾云一般,飞过半空。 “哎呀,真是神仙啊!~神仙保佑,神仙保佑!~”老百姓齐齐地跪下,拜着心中的神仙。 白荀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唐突。便隐匿了身形,混入了迎亲队伍。 苏小小此时早已一身新娘装束与李公子行拜堂之礼。虽然苏小小很不想嫁给他,可是父命不可违。更何况,自己也是到了出阁的年纪。女子始终是要嫁人的。 大堂之上,红绸红锦红花满堂。嘉宾满座,亲朋四邻不计其数。白荀便现了身,在人群之中找了个好位子。看着一身红衣,头盖红盖头的苏小小,心中无比满足,仿佛自己已经是那新郎了一般。若不是有十足的把握,白荀又怎么会如此表情?虽然说不上是情圣,但是追求白荀的女子可也是许许多多。从来没有女子拒绝过白荀,白荀相信苏小小便也定是如此的。 唢呐声音煊赫喜庆,有许多事情就被这熙熙攘攘的热闹给掩盖住了。 “小小,虽然我李家不是名门望族,可是我会努力让日子过好的。”李家公子低声对对面的苏小小说。 苏小小闷不作声。 此时不是她不开口,而是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苏小小的心里空空的,好像少了一块儿一般。脑海里却是想起了那样一个妖孽般的男子,一身白衣,仿佛是梦境一般地出现,如梦境一般地消失。就当是一场梦吧。 “一拜天地!~”主婚人大声吆喝。 苏小小与李公子扯着同一根红绸子,两人刚要行礼,却冒出来了一个声音,惊得四座全然安静了。“且慢,且慢!~”白荀赶忙从人群中冲了上去。 “你是何人?为何在李公子要和新娘行礼的时候出此言?”主婚人问道。 “是啊,公子,你有何事不如等仪式结束,再议!~”媒婆打着圆场说道。 “哎,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但这话啊,我还真就得这会儿子说。”白荀堂而皇之地走上去。 “苏家有女,小小。温婉贤惠,待字闺中。倾慕者又岂止李公子一人。在下不才,也是慕名而来。可谁知来晚了一步啊,在下的聘礼可也是尽数带来的。路途遥远,在下便只是带了些银票,东西还未来得及置办。还望苏老爷给小婿些时日,在下一定送到府上。”白荀在大家的目光之中,走到了大堂之上。 “你……你这是来砸场子的!~来人啊,给我压出去!~”苏老爷大喊。 “且慢。”白荀从怀中掏出了一打银票,张张都是百两黄金。 明晃晃地拍在了苏老爷的面前,众人目瞪口呆。这可是白花花的银票,金灿灿的金子啊!~ 在众人还没有晃过神的当儿,白荀一晃就到了苏小小的身边,单手握住她的腰肢,箭步一点,便带着苏小小从众人之中飞了出去。 “小小!~”李公子在后面追着,可是速度远不及白荀来的快。只剩下那大红绸缎留在了李公子的手中。 ps: 白荀的初恋哈!~望各位关注啊!~ 第一百三十章 劫亲啊劫亲 白荀在青霄国之外百里幻化出了一座楼台。那楼台可谓是方圆数十里,檐牙高啄,雕栏画柱。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拱形的门洞,通过四个洞可以看到每个方向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到了晚上,还可以观察四方夜景,灯火辉煌。楼阁之内,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院落,每个院落都将其季节景色表现的淋漓尽致。 春阁之中,便是有百花吐芳,绿草发芽,冰雪消融。夏阁之中,便是有翠竹,绿树,小桥流水。秋阁中,便有红叶满院,落叶飘落。冬阁,便是有冰霜白雪。 此情此景岂是凡人可见?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白荀用法术维持着这一整个院落的运作。 话说那日白荀将苏小小劫亲后,便是将小小带到了此处。白荀搂着苏小小的小蛮腰,一路飞到了此处。 “你……是神仙?”苏小小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呵呵,傻瓜,我是你相公。以后都是!~”白荀看着苏小小说道,“害怕吗?” 苏小小紧紧地搂着白荀的脖子说:“不害怕。” “哈哈,不害怕还搂得我这么紧?你要是把相公给勒死啦,你就是谋杀亲夫!~”白荀也把怀里的苏小小抱得更紧了些。 苏小小看着地面,看着远山,心中虽然有些害怕,但是却还是高兴的。这辈子怎么可能想到会遇到神仙呢?如此飞天遁地之术,只有古书上才写到过。苏小小从小就研习剑法,一直当这些奇术都是骗人的。没想到今日见了真人做到了,还真是大吃一惊。 “你能教我吗?”苏小小趴在白荀的肩膀上说。 “教你什么?” “飞天!~”苏小小回答的简单明了。 “你学飞天干嘛,我害怕你飞跑了。那样相公该找不到你了。”白荀这样搪塞着。 其实不然,白荀修炼的仙术乃是妖道才可以修炼的。小小是人,没有那么千万年的寿命。怎么可能学习妖界的法术呢? 苏小小在浑然不觉之际就被白荀带到了这里。 此处仙气缭绕,简直就是人间奇景。 “小小,你可有最喜欢的季节?”在苏小小还在东张西望的时候,白荀问道。 当然白荀顺便转了个身,变了一身新郎装。这样子才应景,才配得上苏小小的这身衣服。 “最喜欢的季节?”苏小小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与此处无关,让人摸不着头脑。 “是啊,你喜欢的季节。你看着院落,都是按照四季来区分的。从这个回廊走过去便是夏阁了,发现了吗?”白荀遥遥一指。 这时候小小才发现。自己的正站在仿佛春季一般的院子里面。 “公子,这里是你的家吗?”苏小小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美丽的院落。“不知道天界是不是就是这般美丽的,”苏小小心想。 人生就是这样。总有太多事情无法预期。 小小原本就已经不再巴望着什么了,嫁给李公子,数十年以后莫于黄土。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打打闹闹地打出了个相公。而且还是个神仙。这是做梦吧……就是连做梦都不敢去想这等好事。 “娘子这话说的见外了,要说这以前是我的家。这以后就是咱们两个的家了~”说着,白荀便伸出胳膊,搂着小小的肩,用修长的手指拨弄着小小如丝的黑发。 “。。。。。。”小小顿时羞红了脸颊,低着头,抿着嘴唇。竟也变得端庄淑女了起来。 “你这人怎么这般不害臊……明明就是个淫贼……在我大婚之日竟然擅闯我的礼堂,还把我掳到此地。不是淫贼是什么?”苏小小甚为害羞,表面上还十分要强地气着白荀。 “哦?既然娘子这般地不高兴。那不如为夫再将你送回去,如何?”白荀说着就想带小小飞回去。只是刚刚比划了个模样,就被小小拦下了。 “哎呀!~你怎么就不能让着我点呢?”小小的嘴巴撅得简直就可以挂上个油瓶了。 “娘子说什么是什么。那就不回去。但是你是不是也应该叫一声‘相公’给为夫的听听啊?”白荀调侃道。 “相……公”,小小的声音十分的低,最后的那个‘公’字基本上是可以算是细若蚊声了。 “你刚才说什么?”白荀故意装作没有听到的样子。倾过身子说。 “哎呀,我说的是‘相公’啦!~”说罢。苏小小害羞得跑到了桃林之中。 “没想到娘子竟也有这妩媚娇小的样子,见了这样子,真是叫我舍去千千万万的美女,也心甘,只愿陪伴与娘子身边,不知娘子意欲如何啊?”白荀也随着小小的步伐绕过林间,轻轻地牵起了苏小小的手说道。 其实苏小小嘴上说讨厌白荀,事实上在第一次与白荀的邂逅之后就已经沦陷在他的眼神中了。这样的男子,凡间本就不多见。既然遇到了,又怎么可能轻易地就忘记呢。一眼早就是万年。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若真如公子所说,小小就答应了公子。” 至少这会儿子改口为“公子,而不是淫贼了。公子也好,相公也好,一样的吧。”白荀别提多开心了。 毕竟也是第一次娶亲,白荀自己也很珍视这段感情。听到苏小小这样说,白荀心里一激,不离不弃吗?如若有一个人伴随左右不离不弃,倒是也挺好的。这种伉俪深情,在妖界更是难得中的难得,简直就像是神话传说一般。妖界的亲事多以势力为主,当然也是为了种族的延续。可若是真说到如此深情,并不是没有,只是为数也并不很多。 听到此话,白荀心中一暖,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那现在便去向娘子母家求亲如何?我看李公子的聘礼可是不少啊,你相公我可不能输给他。定是要讨得岳丈大人欢欣才好。”白荀思忖道。 “现在吗?”小小一转身,松了白荀的手,怔怔的问道。 “是啊,岳父大人可是把你早早许配给别人。劫亲都劫了,不如早早把婚事定下来,也让岳父大人放心。我这可不是白劫亲的,要下聘礼,更是要八抬大轿地将你迎娶过门。” “但听公子安排。”苏小小平时一副侠女状,今日竟然是变成了小女子,小媳妇了,难得,难得。 若是说能够克制住小小的,恐怕白荀还是天下第一人。 “那娘子就在这庭院中观赏片刻,待我先去向岳父大人提亲”白荀说罢,便是化作一缕烟气消失了。 徒留小小口中的一个“好~”字,落在了半空。 嫁娶在人间可是大事,这提亲就有“六礼”,为纳亲(提亲)、问名(问对方生辰八字)、纳吉(定亲)、钠征(送彩礼)、请期(确定婚期后先告知女方,征得同意)、迎亲(娶媳妇)。这小小家讲究的也算是更加细致,毕竟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所谓“明媒正娶”。旁的娇艳的花花草草都得靠边站。 白荀想了想,虽说这任何婚事,都必须要有媒人撮合,但这一来二去的两头游说的场面话,不知得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定下这婚事,再说这李家公子岂能坐以待毙呢?不行,此事得快啊。 白荀一转身,又换上了一身上好的苏绣丝绸衣裳,就这又仙又孽的打扮亲自上门,相信岳父大人怎么也会给点面子。这聘礼也不成问题,什么六春盛或十二春盛的,都没用,那些个糖衣炮弹,苏家也不会稀罕,不如变出一盒稀有的夜明珠,那苏老爷见了定会欣喜。 边想着,这白荀就边拿着一雕刻十分精巧的红木盒到了苏府门上。 “来者何人?”这苏家为了小小的大婚,竟然连这府邸都翻新了。比起以前,更是气派,丈八高的府门上龙飞凤舞的“苏府”二字,一看定是名家手笔,字形正倚交错,线条粗细变化明显,跌宕有致,有“来如雷霆收震怒”之美。就连这门口的小杂役说话都有如此气势。 “去告诉苏老爷,白荀上门提亲!” “提。。。提亲?你。。。我认得你!~“你”不就是劫走我家小姐的那个神仙公子?我这就去禀报老爷。”门口的看人下人说道。 “不用,你家老爷定是在中堂为小小的事发愁呢,等你来回通报,不是又耽误时辰,不如我随你一起去就是。”说着,也不等他回答,白荀便拉着这小厮向中堂去了。 “何人如此放肆!”见着白荀,苏老爷便气不打一处来,这小小可是苏家的掌中宝啊,从小就娇惯的养着,生怕有一点磕着碰着了,可惜事与愿违,本想着能教养出个婷婷玉立的大家闺秀,没想到这小小虽也出落得闭月羞花的样子,可这性格却因自己的溺爱变得十分倔强。好不容易到了出阁的年纪,若是嫁得李家,门当户对不说,还是知根知底的世交之子,李家公子又对小小痴心一片,将来也定不会吃得一点亏,小小这后半辈子也就大富大贵,平平安安的过去了。可惜。。。。。。唉。。。。。。 ps: 如果知道白荀的过去,或许会明白白荀的现在!~ 第一百三十一章 衣不如新 若是被平常之人带走也好寻,可来的竟然不知是哪路的大罗神仙,这可如何是好? “晚辈白荀拜见岳父大人!”这白荀玩闹惯了,但礼数还是一丁点也没忘,周全的很。 “哎呀,这怎么使得啊。哪个敢做你这位神仙的岳丈啊?!折煞老夫了……”苏老爷吹胡子道。“您高抬贵手放过我家小小吧。我们苏家可都是善男信女啊,这仙凡之恋可……小小还年轻,况且是个凡人,您看看,就把她放回来吧!~”苏老爷苦口婆心地说。 “岳丈大人,您误会了。我只是略懂些法术,周游列国的时候偷学来的,哪里会是什么神仙呢,您就别抬举我了。我与小小早就定了情,可谓是两情相悦。小小是不会嫁给李公子了。若是苏老爷想见小小,随时可以。我就住在青霄国东百余里之外的白府。小婿随时欢迎苏老爷前来做客。这盒子内装得乃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夜明珠。还望岳父大人笑纳。”白荀一口气说完,并将夜明珠交到了苏老爷手中。 听到白荀说他不是神仙,苏老爷这才收起了拘束。 苏老爷打开锦盒,只见夜明珠熠熠生辉,光芒闪烁。这夜明珠更是有小孩儿的拳头大小。莫说是名门望族,就连皇家恐怕也没见过这等程色的夜明珠吧。苏老爷一见此物,简直就是爱不释手了。可是这可是关乎女儿婚配的大事儿,就算是爱不释手,也得先装在盒子里啊。 “你的意思是,小小同意你这样做的?”苏老爷问道。 “正是。我与小小早在日前就相识,只是还未提到婚事。恰巧小婿近日又要事在身,怎得刚忙完一回来,便听说了小小与李家公子定亲的消息。这可是急死我了。赶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是在拜堂了。我若是不在此时言语。只怕这辈子都要失去小小了。小婿实在是怕遗憾终身,所以才出此下策,还望岳父大人海涵。”白荀的话算是圆过来了。 “我家小小认识你,我怎么不知道啊?”苏老爷不是全然相信白荀说的。 这点倒是的确是真的。当日在茶馆的那一架,白荀和苏小小打得还的确是出了个名。相信当地的百姓多少也还是有记得的。白荀说起来道也还是很有底气:“回岳父大人的话。当日我与小小在茶馆邂逅,聊得甚是投机,便以武会友,比划了那么一下。乡里乡亲地可是都看到了。不少人还拍手叫好呢。” 这白荀这般解释可还真是与情况略有不同: 首先,当日哪里是邂逅,根本就是狭路相逢。 其次。当日那里是投机,简直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再者,哪里是以武会友。明明就是大打出手。 “胡闹!~”这可是把苏老爷给气到了。苏小小的有几斤几两,不必旁人说,苏老爷是相当明白的。这白荀一出口,苏老爷早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估计就是两个人在茶馆打起来了,来了个不打不相识。 “你们就是这样认识的?”苏老爷问道。 白荀倒是义正言辞。也亏得他义正言辞得起来:“是,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 “这样吧,带我到你府上。我得去看看我那个不孝女。这苏李两家的婚事定了几十年了,就让你给搅和成了这样。一切等我见到了小小再做定夺。”苏老爷说道。 苏老爷自然有自己的方法。一方面是去见见小小,更多的是去看看自己的女儿到底有没有看错人。这白荀要想娶苏小小,总得能够养得起她才行啊。男主外。女主内。苏老爷可是要亲自为女儿谋得个好夫家才放心。李家那面也着实需要个交代,这可是几十年的老朋友,本想亲上加亲。可怎么有了这么个不听话的女儿!~ 虽然说苏老爷并不同意这门亲事,可奈何自家闺女终于觅得如意郎君,做父母的也就接受了。当然,准确的说,苏老爷是在看到了白荀的那所金雀楼阁之后才答应的这门亲事。 “小小是有些任性。可也是这样才越显可爱。以后你要好生地照顾她才好啊。”这便是苏老爷的嘱咐。 凡人只有数十年,可白荀是千万年的寿命。可谁能想到。这本是游戏的爱情,本是惊鸿一瞥的感情,竟然让白荀刻骨铭心了几千年。 两人起初是甚为欢爱的。可白荀这样的翩翩公子,身边从来就少不了那些莺莺燕燕的女孩儿去追捧。而白荀早已经习惯了。 “哐啷”一声,一个青花瓷花瓶被苏小小打翻在地。 “白荀!~你说过你爱我,可是你怎么可以又爱了别人?”苏小小冲白荀大吼着。 白荀在案几上作画,如此大的响声,竟是连抬头都没有抬头。 “我说过爱你,可我没说过我不能爱别人啊。大丈夫三妻四妾很平常的。况且我并不是因为爱她才娶她进门的。”白荀淡淡地说道。 多少次白荀的吻细碎地落在苏小小的唇边,那时候的白荀充满了柔情,好像这世界都要被那柔情给吞噬掉似的。 可如今,白荀依旧用那曾经满是柔情的嘴唇说出了如此让人撕心裂肺的话。苏小小简直就无法相信这是她的白荀,是那个口口声声地说要和她相守到老的白荀。 明天就是白荀迎娶新任娘子的日子,而苏小小竟然连质疑的力气都没有了。 颓然地,站在原地,看着被打碎的花瓶。究竟内心深处有什么裂开了,便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 白荀走了过来,将愣出神的小小抱入怀中。用那如水的眸子看着苏小小,说道:“小小,明天你就当做是府里多来了个新人好了。我发誓,我对谁也不会比对你更好的。若是说爱,我只爱你一个。可那姑娘逼的紧,说是我若不娶了她过门,便是要寻短见了。咱们府里也不差她一口饭是不是?” 苏小小木讷地靠在白荀的肩膀,“你骗我……我相信了你,可是你竟然骗我。我真恨不得,今日就是我最后的一天。这样我也不必见你和她亲亲我我。” 白荀的吻再一次落在苏小小的脸上,顺着那滑落的泪水,吻上了她的眼眸。“傻孩子,没了你,我可怎么办呢?为了我你也要好好地活着。” 可在白荀的心里,苏小小究竟算是个什么?! ps: 旦为人间一女子尔…… 第一百三十二章 模样 苏小小对白荀是当真动了真情的。可那又能怎样呢?锣鼓唢呐依旧如同那日小小初到白府一般,可新人终究是胜旧人。不到一年的光景,苏小小与白荀之间的感情越发地单薄了。倒是那个后来进了白府的女子日日地与白荀寻欢作乐。彼处笑声成歌,此地心伤成河。终究是忘了吧,当初的约定,当初的话。 日落西山窗棂前,苏小小斜依栏杆:“白荀,如果这是你想要的生活,那么我便成全你。只是既然结局如此,当初又何必在一起呢?” 苏小小整理好了包袱,踏夜而去。 临走的时候,留在了桌子上的只有一封信而已。 白荀与姬妾们日夜承欢,哪里知道此时的小小早已离开了这里呢?当他来看小小的时候,当他发现小小不在白府的时候,已经是三日后了。 白荀敲了敲檀木门,推门而进。“小小,这几日为夫事情繁多,冷落你了。今日特来赔不是的。” 可话音还未落,白荀便愣在了门口。只见桌子上的信笺上写得分明:致吾夫 白荀。 “白荀,我从来没有后悔遇到过你。毕竟我们在一起也那么快乐过,我相信你也曾经真心地喜欢过我。但那已然是个曾经了。我很想继续呆在这里,哪怕只是看看你的影子,听听你的声音,可我终究还是有自己的尊严和情绪。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是个容易嫉妒的女子。一切就这样吧。只求你还能记得我,就像我还会记得你一样。也许对于我们来说,记忆是更好的东西。比起我们的爱情,记忆难道不是更好些吗?就此别过。天下之大,总有一处安身之所。你不要寻我,我也不会再走进你的生活。 小小笔上” 白荀握着那张纸,力气透过纸张。将纸都揉出了褶皱。“她怎么能离开我呢?不,不会的。小小!~小小!~” 白荀寻遍了整个白府,终究还是没有小小的影子。 也许真的要到这种时刻,才能知道自己的心。 白荀发疯了似的喊着小小的名字,腾云而起,四下去找。 本以为苏小小离开白府便是回了娘家,可是苏府之中也未见苏小小的影子。原来小小怕白荀去寻她,故意去了另一个方向。只是这白府本就是在城外,四下可是荒野路…… 白荀终于找到了苏小小留下的痕迹,包裹零乱地散落了一地。苏小小躺在路上,手中的利剑刺中了一个盗贼,而她自己也被一把刀穿透了胸膛。 “小小。你醒一醒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好不好?你看看我……”白荀声音颤抖地一步步走了过去。 可此时苏小小的身体早已僵硬了。 即便是追去地府,也没有办法在那么多的魂中找到她了。 白荀哭喊着抱着怀中的小小,可是此时即便是这样又能怎样呢? 那么一瞬间,白荀好像失了魂一般。他才明白原来对于他而言,心中一直都只有小小。 次日,白荀持刀杀光了这个山头所有的盗匪,鲜血染红了小溪,融入了大地。他很透了这些人,一刀一刀地即便是割得再深。也不及他心里的伤口深。差一点,他就杀光了这个山头所有的人。 白荀修的是仙路,积的是德。行的是善事。本想着来凡间玩一趟,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杀了如此多的人。几十条人命,也废了他自己的千年修行。可那并不要紧,修行可以用时间补上。他那千万年的寿命之中,有的就是时间吧。可小小。终究是不会再回来了。 没有人知道,青丘的那些坟冢里葬着一个凡尘间的女子。她的名字叫苏小小,有着羡煞花朵的容颜,出尘的笑颜。她曾经是白荀最爱的一个女子,即便她已经不在,白荀也不舍得让她离开自己。 那是白荀最后一次游戏人间。 回到了妖界,白荀如同脱胎换骨一般地认真修行,连同他那放浪不羁的性格都改变了。 “小小,你看到了吗?这样的我你会喜欢吗?”每当白荀独自饮酒的时候,他都会露出天真的微笑。因为这时候,他能够想起曾经小小在他身旁的样子。只有他们两个人时候的样子。 那日也是在酒后,白荀在狐狸洞闲来无聊,泼墨画了一幅美人图。卷起珠帘的,正是当年的苏小小。谁知这时候,白唯竟然跑了进来。 “哇,哥哥,这女子是谁啊,这般好看?”白唯当时还是个小狐狸,蹦蹦跳跳地跑到了桌子上面的画上,卡巴卡巴天真的眼睛问白荀。 “额……这个……是我随便画的。”白荀本想轻描淡写也就可以结束话题了。可谁知,这小丫头竟然看上瘾了。 “哥哥,你说我长大了得是什么模样啊?”白唯天真地问着白荀。 “你长大能是什么样?那谁知道?反正啊是没个正经的样子。”白荀把白唯拎了起来,狐狸毛还真是毛茸茸的,煞是可爱。白荀随手一丢,白唯被丢到了地板上。 可白唯又颠颠地跑了过来:“哥,你怎么这么小气。我也要成为个漂亮的女孩子才行。你给我看看。” 白荀把画举得老高,而白唯死死地咬着他的裤脚。 无奈之下,白荀终是把画展开来给白唯看。 “哥哥,哥哥,你看我都这么大了,还没修成个人形呢,你给我画一个吧。你画的那么好,就给我画一个吧。要不然我就把你的画给吃了。” 看着白唯一脸稚气的样子,白荀脑海中想象出了白唯口中嚼着这幅画的模样,赶紧摇了摇头,甩开刚才的幻想。 “那你倒是说说你想要个什么样的人形啊?” 白唯嬉皮笑脸道:“哎,哥,你画的这个就不错。刚好配我,嘿嘿。你就照着她画吧。反正是你随手画出来的美人图不是吗?” 白荀突然愣了,他定定地看着那幅画,又看了看白唯:“你真的喜欢她这个样子吗?” 白唯拼命地点头。 良久,白荀终于答应了白唯。“小小,这样也好,我就不会忘记你的样子了。就让小唯代替你好好地活着。” 苏小小的样貌,哪里用照着画,她的样子早已融入了白荀的记忆。 白荀眼睛微闭,想了想苏小小的样貌,便画出了个人形,凌空注入了真气,将这个人影打到了白唯的身体里。从此小唯便是今日的样子了。 哪怕这样,哪怕能够这样看着她的样子,白荀也就满足了。这回他真的像承诺中说的那样,再也没有理会过其他的女子。即便是有女子上门提亲,他也一口就回绝了。他只是想看着小唯成长,守着她平安。这样,他便会觉得好过一点。 ps: 当初若不是那般痴情,如今也不必那么心伤。 第一百三十三章 昆仑虚求药 十五重天之上,有一座仙山,名唤昆仑虚。山上云雾缭绕,仙气弥漫,上神墨渊一脉便在此定居。上神墨渊手中灵丹妙药可还真不少,若是有心一比的话,怕也不会比天庭上的老君逊色。 青天之上,一朵祥云便从远处向这里飘来。定睛一看,云朵上的正是东华上仙和不省人事的白荀。 “这一会儿,若是墨渊问起来我可怎样回答才好?”东华上仙驾云之时,若有所思。“我总不能说:‘这位仙友的妹妹挖了我的心,他替妹妹受了刑,以至于如此……’” “真是欠了他们兄妹的,这摊子看来还得我去帮忙收拾。这收拾来,收拾去,还搭上了一颗心。” 还未等东华捋顺清楚,祥云就已经飘到了昆仑虚之上。“也罢,先下去再说吧。” 只见东华轻轻一跳,便轻如鸿鹄的羽毛一般从云上跳了起来,反手一提白荀,两人平稳落地。 这昆仑虚上,遍布云梯。虽然说是云梯,可是建造方法却极为奇特。一根根长约一尺的金刚杵直插在山体之上,依山而走。每根金刚杵之间的距离甚远。凡人是无法攀越的。而对于这些墨渊的弟子而言,只需负手几个弹跳便可了。想来也是他们修行的一部分,墨渊对待弟子也是十分严厉的。在这昆仑虚之上一直信奉着严师出高徒的信条。因此,这昆仑虚一脉也成了仙界出人才的地方。 东华上仙将白荀扛在了肩上,走过树根盘成的古木台阶,几个转弯,便来到了昆仑虚清风堂的门口。 门口两名小仙白衣青松杖,守着门口,有模有样。也难怪这些弟子碧玉轩昂,英气不凡。就连着昆仑虚的空气都充满着生灵的气息,长年在此修行,必然进步神速啊。 这昆仑虚的弟子一向是高束发,衣冠整齐,这凛然之气也正是像他们的师父墨渊。 “风儿,快去和你们的师父通传一下,就说‘东华’前来拜谒了。”东华真人在还未走到最上层的台阶的时候,便空腹传音。偌大的一个山谷,久久不绝。 两位小仙急忙下来迎接。 “原来是东华上仙到访,未能远迎。还望上仙海涵啊。”将此话的人正是刚刚东华上仙口中喊得“风儿”。 他也正是墨渊的四大弟子“清风明月”之一。 只见这两位小仙一边将昏迷的白荀抬下来,一边躬身请东华上仙进入道观。 还未走几步,便看到墨渊上仙迎面走了过来。 “哈哈哈哈哈。东华,你这还当真跟我客气上了。你来我这昆仑虚,全当是自己家便好了。哪里用什么通传?你看看风儿,只怕是跟你比跟我还亲呢。” “哪里,哪里。墨渊兄只怕是对弟子太过严厉。我这做前辈的时常为他们说些情罢了。他们啊,心里还是向着他们师父的。” 两人见面一边寒暄,一边步入了一个以古藤为顶的凉亭之内。 而白荀则是被带到了厢房之中。 话说,上神墨渊与上仙东华可是老交情了。感情之牢固,也堪比伯牙与钟子期。两人许久不见,见面更是无话不谈。茶过三盏。清香一柱,棋布三盘之后,东华上仙终于想起了半死不活的白荀。 “咳咳。墨渊兄,我刚才上山的时候好像带上来了一个人。应该带上来了吧……”东华开口。 此时的墨渊还沉浸在棋局之中,半晌说了句:“恩,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风儿,你刚刚把那个人带到哪儿去了?” 风儿淡定地回答道:“回师父的话。按照咱们昆仑虚的规矩,有客便带到西厢。那人现在正在西厢呢。” 墨渊收起棋子说:“这盘棋给为师留着。” 又看了看东华上仙。说道:“就知道,你定又是来我这求丹药了。” 东华微微一笑,捋须道:“还是你最了解我,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见东华一边笑,一边踏步走下台阶,奔着西厢房走去。 墨渊边笑边摇头道:“你这个东华啊!~” 西厢房之中,透过油纸的光线并不太亮。屋子中即便是昏迷不醒,看上去也像是正在睡着一般安然。白荀便是这么个昏迷不醒了的,可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在他昏迷之际,嘴角还带着笑意。能够为白唯挨着这三道天雷,他心甘情愿。 白荀那是第多少次进入白唯的梦中,他已经不记得了。 也许开始的时候,他只想让那一切都快点结束,让白唯快一点回来,回到属于她的世界。可在白唯的梦境里,她总是对白荀讲着一个名字叫做“烈”的男子。那是一个陪着她,看着她在凡尘长大的人。 虽然白唯没有了前世的记忆,可这一世当中,那个名字叫烈的人,俨然就像是白荀的化身。唯一的不同是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听着他们的故事,白荀心里有那么一个角落的感情更加的清晰了起来。在妖界的三千年,白荀何尝不是与白唯相依为命过活的?他太了解那种感情,也太能体会当时白唯的痛苦了。他可以做一切事情,如果能让白唯好过,他是什么都甘愿去做的。 那日他听到要取心的事情,他便是知道了一切。那颗心,定然是东华的转世所拥有的。若是那时候他对白唯说出真相,或者横加阻拦,或许是真的会起作用的。可是他就是宁愿这一切发生,他宁愿去被那三道天雷所伤。 因为他了解白唯当时的心情。他这一生,只有这么一个妹妹。他又怎么会不懂她呢? 白唯取心的时候,白荀才放下了那颗心。他清楚地知道,白唯这一世可以为了烈豁出性命,通过往生后,也会为他这样做的。白荀甚至觉得自己有个好妹妹。 既然白唯连命都可以不顾,那他这个做哥哥的又怎么能为求自保,畏首畏尾呢?三道天雷,他就算是拼了性命也要互白唯周全的。 而白唯果然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在他意识模糊之际,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他最亲爱的妹妹——白唯。 ps: 血脉!~ 第一百三十四章 八万年前 墨渊 白浅 少顷,两位仙人谈笑风生,衣袖翩翩地走到了西厢门前。 上神墨渊平日里鲜少过问这些后生晚辈的事情,如今也是看在东华上仙的面子上,也不得不屈尊降贵,破例一次主动上前去检验伤势。 “东华,你口中说的这位仙人是如何受伤的?”墨渊正是琢磨着如何对症下药。 “他……受了三道天雷。”东华小心翼翼的说道,眼神有些狡黠的偷偷看着墨渊。 墨渊白了东华上仙一眼:“好你个东华,如今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承受了天雷的主儿你也敢往我这儿抬。日后我必定得去你那讨要几缸上好的杜康纯良不可。” 这杜康纯良乃是酒仙杜康的佳作。酿酒的程序虽然一般,但是经过酒仙调配,瞬间就变成了一杯清且尽,一斗合自然的上等美酒。更何况这纯良,要用蟠桃作为酒引才能酿造的出来,酿成之后至少要在地底下封存万年以上,才能有应有的滋味。如此珍品,若非是蟠桃会,就连天上名声显赫的神仙,都难得品尝一下这种佳酿。 东华上仙倒是好收藏这些陈酿,挖空心思通过各种途径千方百计的搜刮,这也让他确实网络了不少。自从八万年前他与墨渊结识之后,这些杜康酒便成了他招待墨渊的佳品了。 “几桶,你也太狮子大开口了吧!“ “要不是几桶,这种遭受天累的伤势,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哈哈,早就给你准备好了,墨渊兄,我可随时恭候着呢。还真就怕你不去!”两人一唱一和地推开了门。 这一开门,屋内的光线明显不足。显得昏暗异常,房间里面的摆设物件竟然一时难以看清楚。窗户还都是紧闭的,就连白荀的样子都无法看清楚。 一向行事麻利的墨渊愣在了玄关处,动也不动,两只眼睛紧紧的盯着白荀的脸。 向墨渊这样集上乘修为的神仙,一眼便看得到对方的真身。如今墨渊虽不清楚这位年轻人的模样,却是将他的九尾灵狐真身看得一清二楚。 是的,九尾灵狐!~ 东华踏进屋子,“这屋子不开窗还真是不行。墨渊兄啊,我就说。这西厢在建造之初就有问题,怎么也不多加几扇窗子,黑黢黢的。像是地牢。” 东华双手一个拈诀,窗户尽数地都敞开了。 顿时,屋子里大亮。 刺眼的光线打在白荀不带一丝血色的皮肤上,莹白的让人有种晕眩的感觉。像是不带一丝杂质的玉,只有在行的人才知道。这唯美的容颜下,藏着多么凶险的伤势。 墨渊眼神微闭,脑海中晃过几个画面。断断续续的,连不到一起,但是画面里九尾灵狐的样子却很清楚。几个片段闪过,他头痛欲裂。墨渊在远处定了定神才走了进来。 “他是……?”墨渊本从不问这些后生晚辈的来历。但是白荀竟然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但是有那样的真切。仿佛在哪里见过,就记不起来。墨渊的心仿佛被千万座大山压着,又像是被凌厉的刀割着。 东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最不应该的就是带白荀来这里求医。前尘往事霎时间在他脑海中浮现。 就在八万年前,墨渊上神曾经经历了一场生死浩劫。他被东华所救。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才慢慢醒了过来,但是之前的记忆被无情的抹去。他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在养伤的过程中,两个人无话不谈,他们的交情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神仙册上早就抹去了过去的那一笔。而众仙也都将此事瞒了下来。而那部分,正是墨渊关于青丘白浅老祖宗的记忆。 虽然年代已久,但是刚才墨渊见到白荀的一刹那,竟然有往事浮现的迹象,虽然被他刻意的掩饰了过去,但是也逃不过东华上仙的眼睛。但是现在救人要紧,他也只好硬着头皮说:“他是个灵狐而已。嘿嘿,墨渊兄,上天有好生之德。想必你也不会太吝惜药材,这可是条生命啊。他服了药,咱们还得赶紧下棋去呢!~” 东华凝神看着白荀,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只怕虽然长相不同,但这灵狐骨血还是一样的。但愿墨渊兄他不要因此想起什么才好。毕竟当年的事情已经尘封已久,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墨渊上神此时的脸色煞白,这白的程度,可真的可以和白荀有一拼了。“东华,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胸口有些闷,先出去透透气。这一刻九阳大还丹你给他用水服了。不出半个月,他应该就可以走动了。剩下能康复多少,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说罢,墨渊从怀中拿出了一个琉璃瓶塞到了东华上仙的手中,急忙转身出去。 东华上仙也是第一次看到墨渊这般痛苦。经过了八万年,连记忆都没有了,还会如此痛苦,那当年又是如何地撕心裂肺啊。墨渊出去的时候,双手攥得甚紧,指甲都陷入了皮肉而不自觉。 谁又能想到墨渊上神八万年前经历的情劫对他来说竟然影响至此。东华有些庆幸,“哎,还好我的情关算是过了,只是赔上了一颗心而已。” 可是虽然这么说,他们就真的过了吗? 缘定三生,情生三世。这世间种种又如何能说清道明呢? 凡人皆想长生不老,可谁又能知道,这漫无止境的时间里,为情所困是何等的痛苦。仙力越大,往往情劫就越难度。有的仙渡劫是下凡尘,凡尘结了,情缘就了了。而有些仙的情劫是在仙界,只要仙灵还在,魂还在,情丝就牵引着。 如今白浅和墨渊都被冰封了记忆,这六界都希望他们将当年的事情遗忘。既然放不下,遗忘便成了最好的归宿吧。他们这个情劫是天地人界都不敢让他们去渡的,因为像他们那个级别的上仙上神若是渡情劫,便是要拼上天地人界的太平。为今之计也只有如此了。 东华上仙打开琉璃瓶的盖子,一股清新宜人带着淡淡幽香的气息立刻弥漫了整个西厢房。一颗空色药丸在琉璃瓶中煞是好看。 若是有人说,这么一颗小小的药丸就能够治疗白荀天雷劫的伤,肯定没有人会相信。但是这药若是墨渊给的,就没人会怀疑。 东华上仙毫不迟疑的轻轻掰开白荀的嘴,将那颗红色的药丸倒进了他的嘴里。药丸入口即化。一道红光从白荀的脸部往身上的其他部位蔓延,整个房间也沐浴在红色祥和的光线中。红光过后,白荀的皮肤恢复了红润。眼皮也动了动,似乎要睁开来,但是又像是有一种无形的力在拉扯着,让他努力了好久,眼睛还是闭着的。 ps: 他们的爱终究没有说出口…… 第一百三十五章 桓飞大婚 七夕节,九重天上。 之桃仙子翘着兰花指,拈着一串紫色的葡萄,闲闲地对前面的一排天庭侍卫做着指挥。“这个灯笼再往那边点,高点,哎,我说你呢,再高点。” 只见众侍卫在擎天柱上飞来飞去。侍卫甲在之桃仙子的指挥下忙得满头是汗,实在是“不堪凌辱”,转过身偷偷地喊了一句:“我说仙子,你就别难为我们这些小仙了。” 没想到此话一出,瞬时间得到了众多兄弟赞同的目光。 “谁说的?”之桃仙子高声问道。 当然,侍卫甲低头干活,没敢回答。 之桃掐腰厉声道:“我可跟你们说好了,这可是咱们颜雪仙子的喜事儿,你们能替仙子张灯结彩这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于是乎,众侍卫只得默默地继续干活。 要么说神仙就是有效率,这不到一天的工夫,从南天门一直到天庭这段路都已经铺了红毯。喜鹊架成了一道拱门。九重天之上,一派祥和风景,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一切准备就绪。 酒仙杜康可谓是倾囊而授,琼浆玉液的香气把昆仑虚的上神墨渊都给引了下来。看来这可真是几万年遇到一次的天界的大喜事儿啊!~ 所谓玉盘珍羞,各种奇珍都被烹调得美味难当,让人馋涎欲滴了。 最主要的是,天界的各路神佛都来参加,可谓是无比隆重。 赤脚大仙,莲花仙子,就连忙于普度众生的菩萨都赶来一睹颜雪仙子出嫁的盛宴。西王母毫不吝啬,更是拿出了蟠桃供仙人们品尝。 众仙多闻颜雪仙子,肤若凝脂。唇若朱丹,美人如玉。纤纤细步,盈盈起舞,如同凤舞九天,天山漫雪。可还真有些仙人尚未目睹其风采。这些仙人也特地赶来凑一凑这份热闹,沾沾喜气。 天兵天将,恪尽职守,不敢有丝毫疏忽。 祥云九天,热闹之余仍旧井然有序。这才更显得仙家风范,肃穆威仪。 再过几个时辰。便是嫁娶的良辰。 天帝的小女儿,颜雪仙子,便是选在牛郎织女相会之时。与桓飞共结连理。 “哎呦,这不是彩虹仙子吗?好久不见。” “是啊,难得赶上这么个大日子。众位仙家,齐聚于此,真是难得。仙友们请随我来。”彩虹仙子竟然破天荒地来到这里做了引路仙子。众仙家不得不感叹。“颜雪仙子,好大的面子啊!~” “听闻今日颜雪仙子要嫁的夫婿名唤桓飞?”赤脚大仙问道。 “正是。”彩虹仙子声如金铃,简洁回答后,微微颔首,微笑。 这场景,映照在这天界的天河边。美轮美奂,简直让人无法移开眼睛。 赤脚大仙微顿了顿声,说道:“咳咳。仙子,这位桓飞仙友,是什么样的人物啊?” 彩虹仙子又是一句简单的回答:“英年才俊。” 如果换做是让之桃来讲桓飞,怕是说到天黑也说不完的。只是这彩虹仙子一向是个冰山美人,话语一向是简单明了。 赤脚大仙感叹道:“桓飞仙友竟然讨得了颜雪仙子的欢欣?想来。颜雪仙子可是咱们天帝最喜欢的女儿,又是咱们天界出了名的美貌仙子。秀外慧中。不知这桓飞仙人是修得怎样的福气啊!~” 彩虹仙子又答道:“他们是两情相悦。” 这冰山美人啊,还真是冰…… 不一会儿,大家便到了大殿上各自就坐。 迎亲的队伍徐徐驶来,整个天界都沉浸在喜悦和祥和之中。各位仙人都甚为满意地期待着两位新人的到来。 桓飞骑着银白色的独角兽走在队伍的前端。队伍浩浩汤汤地越过天河,一直走到了北方帝都。桓飞正是从北方帝都迎娶了那颜雪仙子。 天界之中,颜雪仙子对桓飞爱慕有佳。可这一向是倔脾气的桓飞,怎得决定改了心性,迎娶了颜雪呢?难道他就不再钟情于白唯了吗? 这事情还得从白荀承接那三道天雷开始。 桓飞无疑还是爱着白唯的,至少他一直那么肯定着。可是当他得知,白唯所触犯的天条之后,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抉择。只有变得更强,才能将白唯从魔界救出来。一世为魔,再想成仙便是难上加难了。只有在白唯还不是魔的时候将她救出来才是最捷径的路线。 可是区区一个桓飞,又怎得敌得过那魔界的魔尊呢? 天地人间,唯一一个能够敌得过魔尊的恐怕也只有天界的擎天战神了。 这样一来,桓飞便不得不立于擎天战神之上。 可谈何容易。如今白荀身受重伤,而东华上仙更是失了心,损了仙灵。若不是几次三番的有天帝相助,恐怕桓飞就算是在修炼个万万年,也还是无法得到那些珍贵的法器。而天帝的意图,桓飞自是清楚的。颜雪仙子的心思,他更是明白。“小唯,你会原谅我的吧。只要能救你出来,赴汤蹈火我也不怕。只是……也许为了救你出来,我要放弃和你在一起的资格了。我终是不能负了颜雪的。”那一日,桓飞于亭台之上,望月而叹。 不久,天界便传出这般的喜讯。 如今看来,他们二人又将要成就天界的一番佳话了吧。 只是明白个中缘由的人又有几个…… 大殿之上,热闹是他们的。而桓飞,便也只是脸上挂着微笑罢了。有些话,终究是无法对人提及的。 ps: 我想,桓飞是为了爱才放弃了心爱的人。不知道这样的理由是否合理,但是桓飞也只能这样去做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染云出走,擎天散心(一) 不被爱的总在骚动,被爱的有恃无恐。这一章节的故事,写给染云。 六道轮回,我们的视线再次从天界回到魔界。曾经在那水晶一般的宫殿里,住着一个像谪仙一般的魔。有人会问,也有这样的魔吗?是的,他的确是个魔,却不带魔性,不染妖魔气。他在魔界便是像一个神话一般的存在,一个比春天的百合花更加纯粹的男子,肌肤若雪,声音如同流水般让人心旷神怡。也许他并不属于魔界,也许他更不应该爱上一个与他一同长大的男子。 自从魔界上次的事件之后,魔界大护法不知所踪。当然,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很多。这不仅仅源于魔界对于消息的封锁,更主要的是他本来就是个不知所踪的人。 这千万年以来,他就是这样过的。所以,魔界或多或少都会以看到这位大护法而自豪。 只有魔尊、白唯和少数人知道,染云这次是心灰意冷了,是想离开了。 而染云其实并不是想归去的。有谁愿意离开自己心爱的人呢?即便是为了那个人好,也是不情愿的。只是身不由己而已。 入夜,淮安城里,灯火通明。往来的人群冲散着那些无法释怀的回忆。随着叫卖声,一切都淡了,一点一点地,像远方飘去。 只见牡丹花丛之中,一个白衣纤纤的女子,脸颊有些绯红。醉卧牡丹丛,笑傲红尘事。这牡丹纵使是百媚千红,也抵不上这样一位穿着朴素,不染粉饰的女子。来来往往的人,不自觉地将目光投向那片花海。 “哎,相公,你看那边。咱们这淮安城什么时候多了这片花啊?我怎么记得原来这里是一片青草地呢?”一个穿着暗红色衣服的布衣女子挽着她的郎君问道。 这时候。看那男子的模样,口水恨不得流到脚面。哪里有工夫顾得上什么草地啊、花海啊……那男子的眼珠子可是一刻不停地盯着那位醉酒女子呢!~ “真好看,阿婆,阿婆,你看那个姐姐,好漂亮啊!~是不是仙女啊?”一个从这里路过的路人甲小朋友拽着一位婆婆的袖子问道。 阿婆揉了揉眼睛,“小翠,你说哪里啊?给阿婆指一下。” 路人众说纷纭,几乎快将那里围起来了。 那女子仍旧是在花丛中一手提着酒壶,一手拿着月明杯。自斟自饮。 这位女子到底是谁呢?不知有多少人心中有这样的问题。 于是乎,这又变成了一个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的段子。 这位被大家成为白衣女子的美貌女性竟然是个如假包换的男人。此人除了魔界大护法染云以外,还哪里有第二人选呢?一个男子,竟然美得比女子更甚,竟然有这样一副颠倒众生的皮相。恐怕染云此时心中正在感叹:“无知的人类啊!~” 夜深人未静,淮安城向来是个不夜之城。 门门朱户。家家玉树,庭庭楼阁,悠悠护河。河堤之上,佳人醉饮,百花深处。 当然这种时候也会有登徒子走上前去,妄想着调戏一下腰若扶柳。藕臂翘臀的醉酒小女子了。 这不,就有两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公子哥儿走了过去。 话说,这登徒子不一定要高富帅。可这高富帅还是可以当登徒子的。这两位男子,身高八尺,也算是堂堂男儿了,怎么就不学学好呢?手中那纸扇一开,顿时让人觉得眼前一闪。那折扇镶了金边。里面的飞鸟也是用金蝉丝缝制的。与其说是纸扇,都不如说是兵器。绝对可以防身了。最主要的一点,炫富。这一身绫罗绸缎已经无法显示他们的身价了,于是乎,他们便是做了这样一幅能够张扬个性的扇子。的确,也被他们两个用得恰到好处。 “唉,二哥,你说现在是不是世风日下啊?就这么美貌的小娘子都不知去处地在此地饮酒。虽说这天为盖地为庐也算是别有情趣,可终究是晚来风急,若是着个凉什么的就不好了。”说着,这男子眉飞色舞地走到了染云的旁边,俯身蹲下:“小娘子,不如你与我兄弟二人到落霞山庄谈谈心事如何?若是有什么我们兄弟能帮上忙的,我们二人一定在所不辞。” 这男子虽然说得还像句人话,但是看他们两个贼眉鼠眼,摸摸索索地擦着手掌,必定不是什么善类。 染云真是懒得和这种衣冠禽兽说什么话,便拂袖一挥,顿时风起。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风竟然将这位公子哥儿吹出去好远。在众人还不明白是怎么样的时候,这位白衣女子早已消失在了那场疾风之中。 淮安城深巷,染云手中仍旧端着酒杯,滴酒未洒。 正要向前走,却一回头撞到了一个略微魁梧的身躯之上。 染云略微不满地抬头,他可是活了上万年了,这人的气息,他很是熟悉。莫说是有个人出现在他前面,就是方圆几里的人呼出的气息他都能感觉到。更何况魔族本来听觉就很灵敏,怎么会撞到人的身上呢?染云不解,甚为不解。 就在他抬头的那一刹那,染云恨不得砸出个地缝,钻进去,土遁算了。 染云心里嘀咕着:“为什么我每次便衣出行都会遇到麻烦呢?难不成真的是因为长得太美了?” 对于他这个问题,何欢一定能做出解释:“大哥,你为什么每次出场都要男扮女装?为什么每次去人界都要男扮女装?为什么每次卖弄风情都要男扮女装?” 正当染云偷偷后退准备转身逃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句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好久不见。” 染云转过身,装作刚看到他的样子,尴尬地招了招手说:“好久不见,又是你啊!~” 之间那人隐遁了自己的仙气,可眉宇间那霸气还是让人一览无余,此人怕是有拔山的力气,天界战神,擎天。 我们总是做着一些类似的事情,可往往被那些出乎意料的事情改变。恐怕染云是要做一阵子女人了。若是让天界的擎天知道他是个男的,定然会面子里子挂不住,大打出手可就坏了。当年染云可是见过擎天的身手。若是有何欢在,他还敢挑衅一下,过过招。可他自己一个人,怎么敢惹怒擎天?天界魔界本就是两个极端,打起来,连理由都不需要,更何况此时还有理由。 ps: 有一个谚语叫打不过就加入他!~ 第一百三十七 染云出走 擎天散心(二) 也难怪,想染云这种魔,不止是雌雄难辨,就连仙魔都难辨。这等发散着仙族气息的魔,恐怕世间也就他一个,也难怪擎天会将他误认为是一个迷途仙女了。 擎天摊开双手,凌空画开了一个半圆。瞬间,他和染云便与这凡尘隔开了。那是另外一个结界。虽说擎天是个武将,没想到也还有几分浪漫情节,竟然将染云带到了一个湖边。湖口的一块石头上刻着“太湖”。虽说比不上天界景致,但与那西子湖畔相比,倒是不会逊色的。 擎天一副泰然之态,反观此时的染云,心里面无比纠结,咬着嘴唇,愤恨地嘀咕:“传闻天界擎天可以一敌百,这跑不得,魔界回不得,打也打不得,怎么办……” 擎天拂袖,只见那湖水中的鱼儿纷纷翻跃着,仿佛是在庆贺着一场华丽的相遇。 染云看了看擎天,刚好遇到擎天看他的目光,于是只好一脸媚笑,然后收回眼睛,盯着地面。 我的天,两个大男人啊…… 不知道如果擎天知道染云是个男的,他会怎么想。 估计杀人灭口的心是有了…… 此时,分外地安静,两个人似乎有意地隐匿了气息,只有鱼儿破水而出,溅起的水花生。 擎天开口:“姑娘,你知道魔……?” 还没等擎天把话说完,只听染云娇滴滴地喊了一句:“英雄!~” 这话一开口,真是让人浑身都酥了。 “姑娘,”擎天直挺挺地看着抱着他大腿的染云,“姑娘,你何出此言啊?我只是想问你知道魔界何欢吗?” 染云听到这,用袖子扫了扫身上的浮灰,再整理好服饰。说“何欢,这六界何人不知?我不也是生存在五行六界的吗?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不知……英雄有何见教?” 擎天将双手抱于胸前,看着湖面的鱼儿说:“在下只是好奇,不知姑娘是否还记得,那日我与何欢交手,貌似姑娘是站在何欢那面的,最后还被他带走了。不知姑娘与魔界有何关系?又是怎么逃出来的?” 染云看着远方叹了口气,“与魔界有何关系?呵呵,这问题问得甚好。这些日子我也在想,我与魔界到底有何关系?说不完。想不清。” 擎天看着低着头的染云,说:“我看姑娘身上一身祥瑞之气,不像是魔界中人啊!~不知姑娘你是怎么与魔界产生纠葛的呢?” 染云冷冷地言道:“我与魔界如何。自然是我和魔界的事情,与尔何干?” 果然,伤人的不是刀刃,而对于擎天而言,刀刃也的确无法伤人。倒是这几句冷言冷语。逼退他不知说什么好了。 “姑娘别误会,我并无他意,只是那日见何欢将你带走,我还误以为你被抓去了魔界。在下还曾经想过向玉帝申请过天兵天将,想去魔界救你回来。只是一时间没有适合的理由出征,于是便将此事压了下来。没想到姑娘本事。自己就逃出来了。在下佩服啊!~” 染云抬头的时候,再次与擎天四目相对,很快地又低下了头。 “魔界。我不会再去了。不劳英雄费心。”说罢,染云转身,打算开溜。 只是擎天一把手抓住了染云衣袖下面的手臂,说:“姑娘,可曾想过。这世间除了何欢以外还有芸芸众生,这芸芸众生之中。也……也包括我?” 染云轻笑,抬头:“说得好,那我就去见识一下芸芸众生去。” 一个弹跳,染云离开了地面向远方飞去。那场景,仿佛是嫦娥仙子再次降临世间了。一时间,擎天看呆了。那美景,岂是千年可见? 染云的长袖从擎天手中划过,当丝绸的末端已经离开了他的手心,他才意识到要去追。 “姑娘,等等我。这世间我也还未见识,不如一起吧。” 染云飞得飞快,我管你一起不一起呢?赶紧溜之大吉的好!~ 可最终还是被擎天追上了。 擎天左臂揽着染云的纤纤细腰,两人一同从天空滑翔降落。末了,还将染云抱在了怀里。染云赶紧挣脱,无比怨念地看着脚尖。 “好好的天庭不呆,你跑来凡间作甚?”染云一时语塞,又赶不走擎天,于是便这般开口。 “那姑娘好好的天界不呆,跑去魔界作甚?”擎天反问。 染云学起女子来一向是有模有样,霎时间跺脚鼓腮,无比娇羞的样子。这还真是让擎天觉得她分外地美丽了。 就这样,两个人游山玩水了几日,倒是也混熟了。 几天后,两人到了太行山上,傍晚,对着长空聊天。 “你是说你在天庭遇到了对手了?”染云觉得这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这擎天可是在天界无敌手的。擎天就是天界的神话,这神话已经延续了万年了。至少在他活的这一万多年里一直是这样。怎么突然就遇到了敌手了呢? “姑娘有所不知,天界最近来了个晚辈。虽说是晚辈,却甚为让天帝看重。赐其天书,赠其法宝,更是将自己心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现如今,虽然兵权还是在我手里,但是早就有了许给他的端倪。也许我真的是年纪大了,竟然也有些厌倦了些打打杀杀的日子,能和姑娘这般赏月谈心,倒也变成了我心中所念了。” 染云虽然懒得和擎天废话,但如今擎天所讲的还真是让他觉得好奇。 究竟是何人能够进步如此神速? 这世间果真有天书吗?那天书中的内容究竟是如何的?竟能让一个万年后的后辈在如此时间里赶上擎天?即便是还不如擎天,那进步的速度也足以令人惊叹了。 “英雄,你在天界很厉害吧?”染云早就知道擎天的身份,却仍然装作不知的样子。 擎天浅笑:“呵,还好,算是有些身份的。可如今,后浪推前浪了。” “那英雄口中的后浪是指谁呢?”染云想打听一下这位奇人。 擎天摇了摇头,“不说也罢。这几日正是他与天帝的女儿大婚。如今天帝又多了一员大将,热闹都是他们的,我就不去凑这份热闹了。出来走走也好,还遇到了你,这也算是福分。” ps: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投票!~ 第一百三十八章 筹谋伊始 桓飞自打那日知晓了这一遭事情开始,便狠下了心。若是想救出白唯,怕是非得亲自劳神不可。必要时,哪怕是豁出性命。可单凭他自身的本事可是连去找何欢要人拼命的资格都没有。只怕传到白唯耳中,也只是得了个冲动的名目。若是幸得哪位神君给救了,怕是还要让人嘲笑一番。比起这般,倒不如他拼上一拼。 往前百年,桓飞可是从不会算计什么的。若是识得谁用了什么手段,做了些如何违心的事儿,他还会做些藐视什么的。可如今他算是做好了打算,不管如何,就算是用尽手段他也要救出白唯。 这次大婚便是如此。 一路上,红罗漫天,九天繁花缤纷飘落,一时间是下起了花雨。这当然不可能是桓飞这块大石头做的法,遥看迎亲队伍的花轿中,那信手拈诀的人不是颜雪仙子又是何人。这场景她早就在梦里萦绕过多少次,如今便是得以美梦成真了,却有觉得有些梦幻了。那大红的花轿,旁边有两只比翼鸟,飞得正好。比翼双飞,心有灵犀,是个最好的兆头。特此,她对桓飞提及要了一对作为灵宠。这身边一雄一雌刚好一对,同生同死。 桓飞心头此时正是重有千斤。可因平日里表情就无多,今日便是再怎么神游也没有被人发觉。 婚礼办得热闹,众仙在底下也是贺喜,一杯杯喜酒被送到了桓飞眼前,他也不大记得大家都说了什么,大约是些“喜结良缘”啦,“万年好合”啦,诸如此类。 众仙虽然口上不说,但心里也犯嘀咕,这等后生晚辈想不到竟然抢了如此先机。竟是娶了天界的美仙子颜雪。就凭借那呆头呆脑的样子,竟然还可以博得颜雪仙子的欢欣,看了日后必定是个大有作为。大多数都抱着些许巴结的心情送上敬酒的。 这一方天地的热闹喜气可谓是让九天神佛都欢欣无比。毕竟天界如此喜事不多,大家也都讨个好心气儿。 酒过了不知多少巡。天界有种佳酿叫百果酒,乍一喝是香醇可口,一点也不辛辣,可后劲儿是不小。这等美酒自是杜康酒仙的创意,后来被巧妙地运用在了喜宴上。一则可以毫无负罪感地给新人灌酒,二则即便是新人喝多了,也不会再众宾客前面失什么颜面。 天帝又说了些什么。众宾客又说了些什么,桓飞不大清醒地甩了甩脑袋,虽说这酒是后劲儿强。但这不知多少杯下肚,多少也有些头昏。几个婢女搀扶着将新郎带了下去。 桓飞的喜宴上,他最想看到的当然是白荀和东华,可他也晓得他们此时不会出现在这里。白荀重伤不知何时才可康复,现在他要顶住。即便是只有他自己,他也要撑起这个台面。 迂回幽廊,穿过桃花深巷,便是到了他们的府邸。桓飞稳了稳身形,定睛看了看赤金红柱上的几个大字“青滟府”。天帝颇为疼爱颜雪,此事不假。天帝特别吩咐四海神君将九华池都移到了他的府邸门口。以便日后颜雪仙子赏莲观花。整个婚礼,无一不彰显着天家风范。桓飞对自己暗自夸赞了一下,这一步棋果然走的对。近日他参加了几次大战。虽说与洪荒时期的大战相比只是些小打小闹,但他小打小闹得着实让人钦佩。四海八荒征讨了几次之后,连西海恶龙都被他发落去镇守西海边上的苍陌丘之上生存的无根树。天帝一时高兴还分给了他部分天界的兵卫。 洪荒上神自是万分厉害的,但于此时十有*都遁隐去享清福了,这些安顿生灵的任务就轮到了这些个晚辈担待。而桓飞。被天帝看成是晚辈谪仙中的翘楚。说实话,也多亏得天帝曾赐给桓飞的那些宝物。桓飞本就善于刀剑。如今得了宝物更是如虎添翼。虽说本是青鸟成仙,可既然得到了天帝赏识,那么他自然就成了翘楚,并且是翘楚中数一数二的人物了。 桓飞从未穿过如此鲜红的衣服,这身衣服倒也映得他更加英俊了。桓飞与白荀不同,白荀那种是白家十分会生,将白荀一界男子生养得比女子更加美艳。桓飞这种是靠后天修养,把自己培养成得越来越英武。 推开门,桓飞叹了口气,定了一下身形,端起一只手放在身前,走了进去。 屋子里,颜雪正一身新衣地等待她的相公。“吱嘎”一声,虽然没听到脚步声,但是颜雪知道这是桓飞推开了门。她略微紧张地咬了咬下唇,手中的红色锦帕被她拉扯着。桓飞却始终没有迈开那步,他在门口站定,看着屋内蒙着红盖头的新娘子。“颜雪,莫要怪我。我一定会待你好的。可我的心里终归是她。” 此时,九重天的喧闹声仍旧充耳可闻,反倒是显得此地甚为安静了。 良久,颜雪开了口,“在门口的可是夫君?为何不进来呢?” 桓飞这一刻才从愣神中缓过来,进了屋,合上门。走到颜雪身旁,轻轻地掀起了她的盖头,开口道,“雪儿。” 颜雪的心底岂止是灿烂啊,简直就像是九天上的蟠桃花,三千年一开,今儿终究是开了的感觉;又像是冬雪融化。 笑容跃然脸上,道:“夫君,你刚才叫我什么?” 桓飞看着她有些沉重道:“雪儿,我以后会照顾你的。” 桓飞轻轻地挑起盖头,看到面如春桃的颜雪。那俏丽的模样,的确是美的。只是在桓飞看来,这世间的女子只分两类,一类是白唯,一类是白唯以外的人。如今便也是如此,桓飞轻轻地将颜雪抱上了喜床,一面“咕咚”地一声,酒劲儿上身,醉倒在了床榻。 幸得此时颜雪仙子已经被安稳地放在了床上,桓飞也算是靠谱,没让美人滚落床下。 那一夜,倒也安静,没什么人闹新房。即便是闹,也看不到什么,屋内着实更安静。桓飞大醉,怕是要睡上两天才会醒来。颜雪仙子就安静地躺在他的旁边,能够这样已经很幸福了,对于颜雪而言,这是刚开始的幸福。而对于桓飞而言,这也是他计划的伊始。 ps: 何时开始,他们也开始算计着活。 第一百三十九章 白唯失忆 话说距离那次大战已是过了些许年头。古语有云: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如今看青丘已经草木繁盛,繁华遍野,只是这青丘的帝王白家一双儿女都不在这里。白荀是因在天界寻了个差事,后为了替白唯背黑锅,故而受了重伤,如今在墨渊上神处养伤。而白唯则是留在了魔界。此事一直被传得蹊跷。众人眼里,那魔界于青丘是有仇的,可怎得扣留了青丘白家的人如此之久也不见有什么动静,反倒是传出魔界的魔尊何欢与白唯的八卦。 墨渊上神在天界无欲无求是出了名的。似乎在他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不同,万物就是万物,如是尔。可如今却是对白荀相当的好。至于好到什么程度……哪怕是白荀今日睡了个懒觉他也是要去看一看的。如此多的弟子,他从未这般上心过。说来也怪,他自己也觉得对这个晚辈有些特殊,可他与狐狸也没有什么交集,为何今日来对白荀如此照顾呢? 这事情,墨渊上神不知道,他东华又怎会不知。当年墨渊上神与白浅上神的一段,怎得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只是白浅上神一直思慕的并不是墨渊上神,而墨渊上神也从未捅破这层纸。知道最后他羽化那日,他也是为了白浅上神好的。谈到对一个人的好,不知还有谁能够做到墨渊这般,连个名字都不留的。东华为此一直很佩服墨渊。当然天界史书中没有记载这一笔,而墨渊羽化后又重新被集结魂魄归来天界后,又被抹去了当年的记忆。每个人都觉得如此甚好,东华上仙当年也觉得如此甚好。从天界甚至从六界而言,这当真是件好事。神仙之间,经历好了就是情缘,经历坎坷了就成了情劫。而他们这类上神的情劫也尤其让人头疼。如此这般甚好。勿念,无挂牵。 今日,墨渊上神又拿着上好的金丹走到了白荀门前,“白兄弟,我给你找了一剂良药。这可是太上老君那里刚讨来的金丹,说是可以治疗魂体之伤。不妨试试!~” 按照常理上说,白荀与墨渊上神出生的年份实在是差得太多。可是墨渊上神也许是和东华上仙相处久了,一定要认他做个忘年交。还好并未三柱清香结义金兰,要不然这辈分还真就是乱了。 少顷,白荀开了房门。如今身体尚未康复,行动比先前慢了些许。“又劳上神费心了。” 墨渊赶紧将白荀扶到圆凳上坐下,“哪里的话。怎么这么多时日了还这般见外。叫我‘墨渊’便是了。” 屋子里面几句寒暄,相隔屋子百步远的亭子里,紫色衣角翻动,那人不是东华还能是谁?东华上仙看着白荀这处,思忖良久。眉毛微皱,“也不知当年我们私做主张将他与白浅那一段记忆抹去可是正确。即便是记忆不在了,他还记得些影像和气息。这事儿也怪白家,怎得这么多代下来,还是如此的神似。还是早日带白荀走才是。若是他哪日发现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这天地人三界。谁都兜不住。” 日上三竿之际,东华上仙趁着大伙儿都去午饭之际,便带着白荀偷溜了出来。 “怎么走得这么急。不用知会一声吗?”东华上仙背着白荀飞速地下山。 天气燥热,这东华上仙也挺不容易地,汗如雨下,顺着玉鬓湿了衣襟。但也顾不得这么多了。看他二人行速之快,简直就是逃命的速度…… “白荀。你且听我一句,我们这些上古的神都经历了很多事情。这经历的多了,很多事情就记不清了。你就听我一句,以后尽量没事儿少来墨渊这里,这次我也是迫不得已才带你来的。原因你就不要问了,只需记得,能不来就不来。” 白荀对此事全然不知,着实插不上什么话,便点了点头。 三日之后,东华与白荀二人来到了十三重天。但闻桓飞与颜雪仙子成婚的消息。“这小子怎么也不与你我说一声就把终身大事给办了?”东华在白荀房里一边替他换药一边嘟囔着。白荀叹了一声,“怕是还与我怄气呢。怪我没把事情告诉他吧。过几日,等我伤好了,我定是要拿份厚礼上门去看看。颜雪那丫头对他可是一片痴心,这等女子,可是要好好珍惜才是啊。” 白荀转过头,想起了自己那爱闯祸的妹妹,不知白唯现在怎么样了。 四海八荒,万物生灵,生生不息。 魔界十万大山,八千黑水,芸芸众生被魔尊何欢治理得井井有条。只是近几日,魔尊忙活的东西越发地奇怪了。自从带着那个青丘灵狐回到了魔界之后,便甚为忙碌。每日除了朝上能见到魔尊之外,魔尊大多都在忙着找一些可以存放魂魄的地方。这记忆与魂魄是融在一起的。若是动魂,不免要生死人,肉白骨的。许多法术都已经失传,若是去寻,也必定得魔尊他老人家亲力亲为。要不然,只怕魔界又会乱。若是哪个小喽啰都能学会这等法术,随意地偷了别人的魂魄,岂不是天下大乱。为了避免此事发生,魔尊日日都在那创世纪时期的八荒玄妙地转悠。 这等事情自然是要冒着些许风险的。那些八荒之地,不免有些飞禽走兽。当然飞禽飞得高些,走兽走得动静大些。比如说远古巨鳄,苍鹫,獠牙兽,饕餮兽等等。 即便是魔尊何欢,也是时而会被它们伤到。有时便是滴着血回来的。虽不及性命,但能伤了魔尊那是何等厉害可想而知。普通人只怕还没有走进去就被毒雾瘴气给弄昏了。 数月后,白唯从床上醒来,早已不记得青丘了。 阳光照得耀眼,金灿灿地,暖洋洋地。 白唯醒来,看到床头坐着一个男子,踏着床沿,撑着头睡着了。 白唯仔细看了他的眉眼,觉得甚为好看,可是竟然想不起他是谁了。 原来,白唯不紧不记得青丘,也不记得与魔尊何欢的相识。 白唯挠了挠头,觉得头实在是沉得很,浑身酸痛,伤口已经痊愈,但是心头还是有个伤疤。她仔细地想,实在是不记得怎么受伤的了。小时候白荀就说过,她的心头肉可以治病,大概是谁病了,她帮忙医治了吧。“白荀在哪儿,你又是谁呢?” 白唯眨着眼睛,仔细地靠近那个男子。竟不记得自己仅穿了一袭中衣了。 ps: 她忘记了他吗? 第一百四十章 魔化 白唯盯着他瞧看了许久,他温热的空气都感觉得到。白唯没了过去的记忆,只觉得这个人有着强大的法力,透过沉稳的呼吸,她感觉得到。可是她只记得自己有个哥哥叫白荀,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这里是哪里?白荀又在哪里?他又是谁? 正在白唯怎样也想不明白,歪着脑袋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怎晓得他突然的就睁开了眼睛,两人鼻尖相触,那人竟然……竟然无礼地就在她的嘴唇上擦过。 白唯瞪大了眼睛愣住了,捂着嘴,赶紧后退到床的对角灵台才清晰了。“你……你这个……无赖。” 只见那男子反倒是有些开心地笑了,懒洋洋地靠着床边,“那是因为我高兴。” 这可是让白唯够生气的,没想到这个人还不是一般的无赖,竟然无赖到这种程度了。气急之下,白唯反手抓住了一个花瓶,冲着何欢就砸了过去。 在白唯还是个狐狸的时候,经常被白荀丢来丢去,当时白唯愤愤不平,总是想找机会欺负一下白荀,于是她也是经常练习投掷的。诚然,效果不错,花瓶直冲向何欢的额头。可却在何欢面前两尺之处停在了空中,缓缓地飘了回去。 “你……”白唯指着面前这个男子,“你这个无赖,光天化日闯进女孩子闺房,竟然还……还如此无礼。” 魔尊何欢看到白唯不但是醒了,还醒得这么活泼,他甚为高兴。一向冷言冷语的魔尊也只有在白唯的面前才这般真实,似个活物了。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嘴角的弧度依然就是上扬着。 白唯仔细地想了一下平生经历,可越想头越是疼痛,怎么也想不起来他。白唯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你。” 何欢却是不急不忙地说:“没关系的,我会让你再一次认识我的。我叫何欢。魔族尊者。有什么事情可以报我的名字。” “魔族?我好像应该不是在这里的。”白唯甩了甩头,怎样也想不出自己应该在哪里。模糊的影像,她能想起的只有白荀一身白衣,衣抉飞扬的样子。 “白荀在哪儿?”白唯问道。 魔族何欢说:“他现在应该是在天界。你可以很放心地做你想做的事情。你不是一直都有很多事情想做吗?我会陪着你的,天上地下。” 白唯眼睛一转,“白荀一定是丢下我自己出去玩了,既然好不容易有这么个空档,我也得好好游历一番才对得起白荀对我的信任。” 白唯看上去像是很赞同一般点了点头。 “一个能在我受伤时守在床边的应该不是什么坏人。”白唯想着,“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旁的办法,姑且信他一下吧。” 这时。白唯才想起眼前这个自称是魔界尊者的人刚刚占了自己的便宜。 下意识地离他远了些。 魔尊何欢看在眼里,却又装作没看见一样。 白唯揉了揉肚皮,“我……有些饿了。你这儿有吃的吗?” 何欢清咳一声。一排婢女便端着金银器皿盛放着美食走了上来。眨眼的功夫一桌子的珍馐美食。白唯吞了吞口水,走到了卤水鸡面前,开动了碗筷。 白唯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此时她是可以称为一个魔的,那原本红润的唇微微地透着紫色,眉间妖冶的一朵红莲明晃晃地彰显着她体内的魔性。此时的她依旧是美丽的。只是比她是一个妖的时候,更为妖冶了。 魔尊何欢也随着她坐到了饭桌前,看着她吃得正香。 “你不吃吗?”白唯停下碗筷问道。 何欢亲自用白瓷碗给她盛了一碗热腾腾的汤,端到了她面前,举手投足都十分霸气。白唯心想:“盛鸡汤都能盛得这么霸气……那这个人一定很厉害。” “怎么,你不喜欢喝这个?”何欢眉头微皱。 白唯接过碗。将汤喝了个精光。“还行,挺好喝的。” 魔界的那些婢女在门口站定,虽然一言不发。但无一不思忖着,这个来自妖界的女子究竟是如何弄得他们魔尊大人神魂颠倒,她又何德何能让魔尊大人对她如此深情。 魔尊的夫人当然也应该是魔界中人才对,原本她们也都以为这只是魔尊兴起,时间久也就腻了。没想到。魔尊竟然为了和这个女子在一起,私自为她改变了命格。这些都是她们想都不敢想的。一时间众说纷纭。虽然可以看出魔尊是喜欢这个狐妖的。但是他却没有下聘。大家都在下赌注,究竟魔尊会不会娶这个狐妖。 日上三竿,白唯在屋子里闲的无事可做,便信手拈了几个诀,一时间屋子里四季交替。白唯觉得甚为高兴。好像睡了一觉,法力进步了不少。“哥,这回我就不信你还会说我。等我把本事都练好了,我就去天界找你。” 虽说感觉对这个地方有些陌生,但是白唯想不起自己应该在哪儿,只觉得自己是失去了些记忆,当年应该是与白荀同在此地的。只是如今白荀去了天界,而她还要在这里练上许久。那刚才那位自称是何欢的男子应该是白荀的兄弟。 白唯对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装,只觉得好像哪里不一样了,但是自己也说不上来。镜子诚不欺我。于是白唯觉得可能是自己又想多了。 她又想起了魔尊何欢走的时候留下的那句话:“在这里你随意来去,想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 “看来这人的确是白荀的朋友,而且是个够意思的朋友。”白唯思忖着。 她腰间的一块玉佩依稀泛着光华。那块玉佩是魔尊的东西,何欢在白唯醒来之前就将它放在了她的身上。这块玉佩上被何欢下了护身咒,在紧要关头可以保命的。也正是如此,何欢才敢让白唯在魔界来去自如。 此时的白唯法力远远高于自己还是一个妖的时候。她自己似乎也有些察觉,以前觉得有些费力的咒语,现在从口中念出完全没有那种气血上涌的感觉,百骸也通灵了。 虽说白唯已经成了魔界一员,但她实在是没有魔性,她还是她,只是多了些魔的本事而已。也许如此甚好。 ps: 魔尊何欢:“如果我爱你,我自然会将你留在身边。” 第一百四十一章 魔界旧相识 记忆中和白荀在一起的时候,白荀从来就不让我去这儿去那儿的。动不动就搬出祖宗家法威逼利诱。无奈之下,我只得安生地练我的法术。以至于我生了三尾。如今是三尾魔狐?这名字听上去有点怪,但我现在的确是如此的。 想不到魔尊何欢倒是个识相的,大约是白荀一早就对他说了我的事情。这天底下除了白荀,也没人能压得住我。既然没有约束,我走得也就轻便了许多。不用扮成什么婢女小厮之类。 通天塔的确是甚大的,高度又岂止百尺万仞?!我从窗口俯瞰下去,觉得自己又长了回见识。这浩天的工程,看来魔界的确还是有实力的。我思忖着白荀在的天界。那里定是比这里更气派些,九天祥瑞。 通天塔内每一处都被灯火照得通明,整个塔都是用玄石打造的,严丝合缝。我有些惊起,总觉得应该寻个雨天考究一下。没准儿能找出一两处漏雨的地方。反正在这里是个闲客,无所事事正是应景了。寻一两处错误,没准还能体现一下自我价值。 九曲回肠的楼梯上,我的脚步声哒哒作响。 这里的护卫倒是都经过训练的。一个个手执钢刃,目不斜视。即便我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也是看到了和没看到一个样子。这让我甚为欣喜。魔族也是练气的,看他们的吐息,还是有那么些许凡人味道,便知这些魔兵也还不是什么上乘的。倒是见了何欢那一回,若有似无的吐息让我觉得道行甚为高深。 走了有五层的时候,我便有些忍无可忍了。这道路怎么说也有些忒长了,我从回廊中间望了一下,根本见不到底。 “看了建这个塔的时候,这些人还真是有耐心。如此走下去。岂不是费时费力。”说着,我坐上了回廊的窗户,拈了一个唤云诀,一朵彩云姗姗而来。我冒着风险跳了上去。 这还真是个需要勇气的事儿,想想当年学飞天的时候,我还从未飞过这么高。只是昨日法力进步神速,想试试身手。没想到这云果然靠谱,稳稳地把我接住了。我擦了一把冷汗。 随着云朵,我降落到了地面,干净利落的收了云彩。扫了扫身上的灰尘。 刚要往前走,就听到草丛中簌簌的声音。 也不知是哪个鼠辈,怎得我刚出了门就有个跟梢的呢?左手一个回腕。引了片树叶。这叶子倒是也听话,服服帖帖地在我手中成了一道暗器,片刻间,树叶顺着我的手直飞向草丛,说时迟那时快。还没来得及眨眼的功夫就听见一声闷哼。待我跑过去查看的时候,只见那人捂着右肩的伤口,低着头。 “呦,这低头不语像来都是女子的看家本事,怎得今日遇到个刺客也仿照女子娇羞起来了?”我觉得这倒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那男子皱了皱眉头,“我不是什么刺客。” “这光天化日的。你在这草丛中暗中跟着我,还说不是什么刺客?”我打趣道,“莫不是看上本姑娘了。倾慕许久,今日得见了面目觉得甚为欣喜,便跟了上来?” 他不再说话,而我也有的是时间。虽未想用什么折磨人的法子,但是我倒是真的想知道这是哪条道上的人派来的。 “我的名字叫做烈。是……跟着白虎护法的魔兵。你……你应该不记得我了吧。”那男子吞吞吐吐地说。 这些个自我介绍说得这么勉强,要么是编的。要么有些隐情。而我看,他着实属于后者。 “我应该记得你吗?”我倒是有些好奇。 自打来到这魔界,除了那日与魔尊何欢又些许谈话,还真没有机会和其他人开口。 那些婢女一个个谨慎小心得要命,自然是不敢随意说些什么的,更谈不上聊天。如今来了个送上门的,倒是让我觉得有些有趣。 “或许不应该记得吧。只是我欠了你的,今生我是一定要还。我已经在这通天塔外等了很久了,等着的就是这一天,等着你把我的命取回去。也就算是不亏不欠了。”他说得有些伤感。 一时间我愣了一下,但半秒过后,我回过了神。怎得,他是欠了我一条命吗?我怎么不记得,我于这世间活得要比他久得多,可我怎么也记不起认识这个人。 “不亏不欠?呵,这话说得倒是有趣,那你说说怎么个不亏不欠法?”我找了棵树,闲靠在书上理了理头发。 那人对我来说还是个少年吧。在魔界也算是修为尚浅的,或者说是年纪尚轻的。我着实想不出这样一个人要怎样还我一个人情,说实话,我甚至觉得他是找错人了。 “我把命还给你。这些年,我只为在你面前了结了自己。”他拿出利刃就要插向自己的喉咙。 我的天啊,看来我注定了是要再救他一回了。 一个树枝打过去,匕首改了方向,错开了。 “好了,收起你那宏伟的志向吧。我还没那功夫,也没那心情。上天有好生之德,虽说我们是魔界中人,也还是有这般讲究的。好好活着吧。”我起身,打算离去,“你若是定要还,就还我一个人情好了。活着还我一个人情。” 说罢,我便离开了。 其实我考虑的倒不是要他还我什么人情。主要是来到魔界也没个陪我玩的,也没个可以信赖的,培养一个心腹有其必要。既然这小子命都可以说还我,那其他的又有何不可。改日,求了何欢,去白虎手底下要个人,他应该不会驳我这份面子。 原地,那男子站着,看着自己手中的利刃。 他悠悠想起那一世,于人间,一个女子为了救活自己,舍生忘死。 他紧紧地攥着拳头,指甲都陷入肉里。 他仍旧记得,白虎用幻术让他亲手送她离开时候他内心的愤恨。 只是他什么都做不了。 人的力量,相对于魔就那么渺小。 可他千百般地痛恨魔,又怎么能做一个魔呢? ps: 彼时年少,梦里花落知多少。前世今生,万般思绪,一朝浅笑。 第一百四十二章 魔界遇熟人 刚刚出门就拯救了一个生命,虽称不上什么大慈悲,总还觉得自己做了些许对的事情。虽说作为一个魔应该对刚才的一切视而不见来着。我想即便是个魔,我也还是不同的。魔界的天空与凡界不同,弥漫着些许魔雾,赤红色,如同红絮。传说,这魔若是升了天,也如同神仙羽化一般,化作这魔雾之中一缕红絮,归于混沌。 飞过数里,便听闻下界有些喧嚣。我将云朵降了下来,思量着这好不容易觅得的一处热闹繁华究竟来于何处。我本就三尾,如今不知怎的法力大涨,如果我估摸没错,兴许都已经达到了六尾境界。只因我还未活上那么多个年月,便是仍旧生得三尾的样子。只是这尾巴怎么看都还是有些招摇,白得如同木槿,思前想后,我便是将尾巴施了个咒,藏了起来。 抬眼望去,山腰处有一楼阁,虽说不上什么壮观,但也还是中规中矩的府邸。想必也是魔界某一人物的府上。一群穿着铠甲的侍女从这里走过,手中还捧着许多从八荒带回来的珍奇。一时间望去只觉得甚为晃眼。玄铁剑、附仙锁……我能认出来的,还有我认不出来的。 让我奇怪的是,怎么这里的侍女都身着铠甲呢? 跟上去才知道,这些都是魔尊何欢赏给白虎护法的东西。大抵上是由于什么不明的原因立下了大功劳,特地赏赐了些宝物。 看来这白虎护法的确在魔界有着甚为重要的职位,就连他的那些婢女都与别处不同。就连通天塔内的婢女都被比下去了。也不知魔尊何欢究竟领了白虎多大的情面,竟容得下他这般私自做主。 正当我瞧得热闹,突然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于身后不远处的一条山路上走来了一个霸气十足的男子。此人除了魔尊何欢,不做第二人想。 我看过去的时候,他在笑,笑的甚为好看。如此霸气的一个人怎么会有这般妖冶的笑容呢。就连曼陀罗盛开时节的漫天飞花都比不上他此刻的一笑倾城。于是我心底暗自思考,这究竟是一个妖孽还是一代君王。 “怎么,在看什么呢?”魔尊何欢走到我面前,俯下身子,以我的高度,从我肩膀上看了看我刚才偷窥的方向。 “喂,你怎么好意思,一个大男人,在这里偷看什么?”我推开他,走了几步。故意地拉开距离。 根据以往与他相识的经验,我总觉得这个人的脸皮是甚为厚的。 “你一个女子在这里偷窥便看得,我一个男子在这里就看不得了?”他的笑容更盛了。 我就觉得。每次遇到这家伙我总是要吃些亏的。 于是,白了他一眼,继续偷窥。 “你对这些东西感兴趣?”他有些不解,指着附仙锁问我。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东西。慎重地点了点头。 他竟然大胆地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头上的绒毛除了白荀向来不许别人动的。于是我飞速地思考着我能把他怎样怎样。于是我愣在原地愣了几秒。大约是他觉得越加的可爱,又揉了揉。我也实在想不出能将他怎样。看在打不过他的份儿上,我白了他一眼。 “你怎么得到这东西的?”我问他。 他笑着说:“那日从蛮荒回来,我带了千万条妖物的筋,在血池泡上了几日,觉得还是可以做些什么的。于是我就做了这个。大约是上面有些魂魄在。所以在上面做几个法式的时候,那些法术都比较容易地被吸收了。” 我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觉得此物应该是甚为有用的。比如在我向出去的时候,若是出现些阻挡的,便可以让它发挥作用了。既不伤人,又达到了目的,甚好。思量之下。我又觉得自己才疏学浅了,竟是没有想到应该学些机关啊。暗格啊什么的东西。 本来还打算看一会儿,可魔尊何欢硬是说他饿了,要回去吃什么莲子羹。于是我被他提着带了回来。他这等修为,早就可以餐风饮露了,怎么会饿。于是,我一回来就将莲子羹喝了个精光。 可怎么喝着喝着就觉得这莲子羹带点血腥味呢? 大概是我想多了。 明明就是莲子羹嘛。 我抹了抹嘴巴,躺在床上睡了一个回笼觉。 一个时辰以后…… 魔尊何欢迈着四方步子,有条不紊地走了进来。 门口成群的婢女纷纷低头行跪拜礼。 门吱嘎地一下子开了。虽然说是睡着,但是狐狸的耳朵向来灵敏,要不然怎么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呢? 梦里,我梦见又有婢女送好吃的东西进来。于是,我的鼻子动了动,可是怎么没闻到香味呢? 何欢看此场景,实在是忍不住,捂着嘴笑了笑。看了看我吃的连底儿都没剩下的莲子羹,甚为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他的手臂上二寸处,明晃晃的一个伤口。 魔尊何欢反手割开了那个伤口,不多不少,又滴了一碗血。伸手拈诀,变幻出了一碗鸡汤的模样。 “小唯,等你饮了九九八十一天的魔血,你就和我一样了。”何欢若有所思地坐了一会儿,便离开了屋子。 “即便是你现在忘记了我,忘记了过去。我也有办法让你再次喜欢上我,用我的方式。” 也许是过去太贪玩了,可这一觉醒来,却是换了性格。 一心想着的,只有兄长白荀已经到了天界做了个神仙。 他过去对我百般约束,可我此时看着天空却是越发地思念他了。 这魔界的天空,不同于外面,总是腥红的。 我想着,有一天,我也可以飞升,天界也会要我的吧。既然白荀能够做到,那么我也可以。 于是,我再次翻窗子唤出彩云去魔界藏经阁,打算盗取个真经。一路飞掠,惊起苍雕无数,飞了不知多久,我终于迷路了。 要说这魔界也真大。 通天塔已经算是中心地带了,可是这八荒之中大山连绵起伏,山中又多有宫殿,怎么好像是到不了尽头一般。 “本来还以为很容易就能找到藏经阁呢。这六界八荒哪有没有个藏经阁的地方呢?难道他们的武功秘籍都是分开放的吗?”我正是纳闷,突然就听到后面传来了人声,这着实算是个好消息。 “你……”我刚开口一回头,风起,把我本应垂在脑后的头发都吹到了脸上。 实在是个让人尴尬的开头。我一边拢头发, 一边努力地看过去。 空中徐徐落下一个身影,那男子比我高出一头,当我站定看过去的时候,那人可不就是我上次出通天塔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寻短见的嘛。 ps: 感谢每位支持青丘的朋友!~ 第一百四十三章 千年血泉树 “这么巧,又是你?!”我不禁感叹,这世界还真是小啊,怎么绕来绕去都会遇到他呢?! 烈没有言语,微微地点了点头。 “你来这里做什么?”烈开口问我。 经过他这么一问,我才想起来我的正经事儿,可我总不能告诉他说“我是想去藏经阁盗取点秘籍结果迷路了……” 我愤愤不平地吐了一口长气,思索又思索,最后只憋出了“说来话长”四个字。 刚一落地还不觉得,可说几句话的工夫,突然觉得有些四肢无力。真不知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说话的当儿,四周起了雾,隐约还能听到苍凉的乐声。 声音的源头距离我很远,便不是听得很清楚,隐隐约约只听到“天涯月,血泉河,三魂归去往生路……” 时而似女声,时而又转成了男声。 这里总不至于有什么野妖出没吧?! 虽说我好歹也算是个魔,可还真就没有斗过什么野妖,最多也就是小时候打打架什么的,还上不了台面。虽说修为是够了,可若是遇到这种精通邪道的野妖,也还是有些风险的。幸好此时不止我一个人在这里。 我握紧了拳头,下意识地往烈的身后挪了挪。 “此地不宜久留,这里是往生山,在山中有一个千年树妖。他专门吸取人的法力。若是法力被吸干了,再吸可就是人的魂魄了。”烈示意我快点离开。 “这可是魔界,一个妖怎得在这里如此猖狂?!要不咱们把他灭了,说不定回去还能立个大功。”这话我只说了前面的一半,后面的一半还未说出口:“立个功,换本秘籍什么的,练练,提升道行。” 烈无奈地摇了摇头。拈诀唤了朵云,就要把我拽过去。 我眼神里当然是千万个不同意,但是我脚下还是顺着他的意思走的。 单凭我一个人,实在是不知道能不能打过这种老奸巨猾的主儿。既然他不帮忙,我也实在是没有办法。正准备打消念头,突然身后一个如洪钟般的声音传了过来。 “两位既然来了便是客,怎么不打声招呼就走啊?”那声音回荡在整个山头,视野所及便只是我二人之间。 雾气又薄到厚,最后过了我们的头顶。 “不好,这老妖怕是发现我们了。”烈说着,跳上了云端,摒弃念咒。云霎时间升了起来,可就在要冲出雾气的那一刻,突然云朵像是不受控制般,散去。 眼看我们就要掉到地面了,惊出我一头冷汗。说时迟那时快,我拈诀唤云,可却是没将云凝结成形。 我心想,这回闯祸了。 当然,当年我也是n多次抱着这种念头让白荀给我收拾烂摊子的。可现如今他人可在万里开外的天界,最遥远不过他成了神仙。“老哥。你保佑我吧,让我掉到湖里或者树上……” 祈祷的时候,我紧闭着双眼。根本不敢睁开。 烈拉着我,把我推到了他的身上,“我应该叫你白姑娘,虽然你并不记得我了,但是我欠你一条命。今天便还给你吧。这老树吸取我们的魔魂增加道行。你在上面。受伤不会重,兴许是可以逃走的。记得快跑。这老树十分麻烦。” 这人倒是奇怪,动不动就说欠我一条命。 那日他说,我还觉得是诓我的,可如今他说,我倒觉得的确有这么一回事儿。 几秒钟之后,我们都活了下来。祷告灵验了,我和烈成功地掉到了树上,而且就是刚才说的那位千年老树精。 都说这树若是成妖,便是一件极为麻烦的事儿。当然如果行善倒也是件大功德,可若是作恶,那可是十分让人头疼的。 我再次祈祷:“老哥啊,你就找不到别的树吗?” 足足有大腿粗的树枝把我和烈缠绕起来,横空举得老高,并且勒得死死的。 树的尖端从我们的掌心穿过,汩汩鲜血流顺着树枝流了下去。一时间,树像是有了动脉一般,一条条血管时隐时现。 “啊!~你这老妖,竟敢对如此对待我们。你可知道你眼前那位姑娘是什么人?!”烈被勒得已经呼吸困难,好容易咬着牙从嘴角说出这么几个词儿来。 老妖哼了哼,“到了这座山,就算是魔尊也得给我送上个什么,莫要说是你们这些晚辈。老妖我是饮着血泉的水长大的,自然不同于其他的千年精怪。只差个人形,我就可以称霸一方了。只是我这里少有人来,即便是来了个人,也只够老妖我饱餐一顿的。今日一起来了两个,也算是开斋了。我看你这皮囊就甚好,待我饮够了血,留你的肉身做个皮囊也不错,哈哈哈哈哈哈!~” 烈欲还口,可老妖又寄出一根树枝,从他的手臂刺了进去。刚到嘴边的词儿,一下子就吞了下去,只听见“啊”的一声惨叫。 “看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不禁打!?”我疼得皱着眉头,看了一眼烈。 此时我并不知道,原来他是由人转生而成的,时间尚短,他的魔性还不稳。 看来还是得我自己动手。 反手间,我将手臂变成了原形,魔狐爪有裂地的功效,更不用说他一根老树枝了。由于手掌被穿了过去,我无奈之下,将如同尖刀的指甲直插进了树干之中。 只听老树闷哼了一声,“你是狐狸?千年狐血可是大补呢,看来我得多喝点。” “喝?只怕你喝不惯啊!~”我将食指攥紧,豁地一转,树枝齐齐断在了我手心里。 这点痛我还是可以忍得住的。只是那老树的树枝血液倒流,竟然流成了两条血河。 好歹算是可以喘口气了,我将手上举,断开的树枝从我的手背划了出去。 远在千里外的何欢此时心头一疼,皱了一下眉头。 魔界大殿之上,众长老纷纷紧张地一哆嗦。以往魔尊若是皱眉,就是要杀人了。不知这次又是谁办事不利或者犯了什么错事。 大殿里,护法跪了一地。 何欢见此状捶了一下麒麟椅,今日的议事就到此为止。明日午时再续。 说罢何欢离席,众人擦了一把冷汗。 “难道白唯受伤了?”何欢自顾自地往前走,忽然后面传来了青龙使的声音,“魔尊,天界来犯。目前兵马聚集在魔界的结界外,与我们魔界的兵力展开了厮杀。” “咱们魔界都多少年与天界相安无事了,你可看清了是天界的兵马?”魔尊何欢转了转手上戴着的白玉扳指。 青龙使正色道,“属下确信是天界人马无疑。” 魔尊何欢望了望远方,“小唯的道行应该可以撑一阵子,更何况她身上还有一件我留给她保命的东西。” 片刻,对青龙使道:“走,待我过去瞧瞧。” ps: “天涯月,血泉河,三魂归去往生路……” 有那么一座山,山上飘荡着牵魂的歌。 第一百四十四章 闯入魔界 还未走到两界的入口就已经听到了冷兵器敲打的声音,一刀刺入,鲜血涌出。随即,一个身体倒下去。那位受伤的魔兵瞳孔中透出了痛苦的神情。可就在他倒下去的前一秒钟,魔尊何欢一个瞬间转移地出现在他的身后,稳稳地接住了他的身体。 魔界兵马看到魔尊本人前来,士气顿时高昂,吼叫声,此起彼伏,法器挥舞,把天空晃得五颜六色。魔尊何欢反手掀起飞沙走石,只见霎时间风云变色,却没有一颗石子伤到魔界的人马。每一颗石子都仿似经过精确的计算,准确地打在了天界的兵将身上,然后将死死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硬生生地打开。将天界的兵将弹到了另一端。 只听此时一人仿似狮吼一般猛叫了一声,这人便是魔界的伏虎护法。旁边一人却娇柔道,“伏虎,别那么着急。一会儿咱们就一个一个地把他们收拾了。天界咱们打他们占不到便宜,可在咱们魔界,哼,他来一个我收拾一个。” 此人立于白鹤之上,头戴凤羽,丹凤眼,半掩脸面,看似清瘦,招式却飘忽出奇。他们叫他“朱雀”。 魔尊何欢负手立于半空,不急不缓地问道:“来者何人?” 在天界千万兵马之中,缓缓一人腾身而起,双翼一震便飞升了万尺。那人不是桓飞更待何人? “魔尊大人可还记得在下?”桓飞用他一向缓慢的语调说道。 何欢眯着眼思索了一下,实在是记不得这个人。也难怪,身为魔尊,一天到晚接触到的人何止一个“多”字可以形容。要是随便一个什么人跑出来他都得记得,那还真得过目不忘才行。 半晌之后,魔尊一脸茫然地忘了一下四周的护法。 朱雀看这对面的何欢道:“他就是天界看好的下一届战神的继任者。他的名字叫桓飞,貌似是一只青鸟出身的。” 众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桓飞就已经开了口,“当年你毁青丘,夺白唯。还在我们蓬莱与我们大战了一场,伤人无数。你魔界作恶多端,今日,我来就是要替天行道,告诉大家这世间还有一个公道的。” 顿时天界兵马高呼了一声,魔界兵马又唏嘘了一声。 桓飞来此,自然是要让魔尊何欢交出白唯的。奈何,不能在众兄弟面前开口让他交出一个女人。所以便是只得用这些个冠冕堂皇的词儿了。这些魔尊何欢心知肚明。 朱雀是何等的老江湖。他练就的一身功力亦男亦女,亦正亦邪,没人知道他真正的样子。只知道五千年前。他在魔界就已经跟着魔尊何欢闯荡江湖了。每一届的霸主都要有自己的心腹。老一代长老便都是上届的魔尊留下的元老。而何欢身边,除了大护法染云以外,最得意的就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护法了。 “还愣着干什么?给我上!~”朱雀妖娆一声,虽然没甚士气,但是却使得魔界一众一拥而上。 刚刚被分开的两个阵营再一次打成了一团。 桓飞的双刀直冲向魔尊何欢。何欢却是不闪不躲,凭借掌力和桓飞对峙起来。两个混元的结界对峙着,下面的刀光剑影。 此时,他们二人用仅有两人可闻的声音对话。 “你快把小唯交出来。要不然我与你魔界势不两立。”桓飞的双刀从来就不是说笑的。即便是抵不过魔尊何欢的腐骨鞭,他也会拼个玉石俱焚。青鸟的决心从来就是不容置疑的。在妖界,他们是出了名的一根筋。 魔尊何欢单手接招。一只手背在身后,却是早已唤出了腐骨鞭。腐骨鞭,裂地腐骨。乃是洪荒之时的一根魔骨炼就而成。万年间,天界与魔界相安无事,以至于,天上地下,只有与天界擎天战神出手时。他才用过。 “给不给,还轮不到你说了算。呵呵。我奉劝你还是带着你的人马回去吧,不然血流成河之时,你可就没有和我讨价还价的能力了。”魔尊何欢亮出了腐骨鞭,“若不是心疼我魔界的土地,我才不会如此奉劝你。” 紧急之下,桓飞余光扫了一下周围,虽然天兵天将一个个身经百战,可魔界也都不是省油的灯。这一战,天昏地暗,到处都是冷兵器相接的声响。 “何欢,我们与你无冤无仇。当年你接走小唯,也只是为了要她的心头血。如今你早已痊愈。我们要求的不多,只想让她平安回来。”桓飞为了众生终于还是低了头。 何欢冷笑一声,“呵,不是我不送她回来。只怕如今我想送她回去,她也不会与你们走的。” 那高昂的嘴角仿佛就在宣誓他心里的自信。 “她是自愿留在魔界的。”魔尊何欢坚定不移地说。“小唯是我的,过去是,现在也是。她属于魔界。” 桓飞与何欢怒目而视。那一瞬间的眼神,充满了无法相信的怒火。“你对她做了什么?” 桓飞一刀横向何欢。魔尊何欢腐骨鞭一扬,与桓飞的双刀缠绕在一起,再次恢复了对峙的情况。这一场战争是魔尊何欢早就预料到的。想要让白唯永久地留在魔界,这是早晚要经历的一步。差别在于,他原本预料到来到魔界的应该是白荀。而此刻却换做了一只他都没有印象的青鸟。但他并没有计较那么多,这些鸟类原本就是一根筋,很多事情很难用常理解释。 “她很好,我会对她很好的。一切不用你费心。回你的天庭去,以后安分点。”魔尊何欢冷冷地说。对于一个魔,杀气是与生俱来的。 桓飞的双刀与魔尊纠缠在了一起,在他想要夺刀的时候,魔尊何欢腾出了一只手,一掌劈向了他的右肩,顿时,他被弹了下去。随即,魔尊何欢一个甩手,将桓飞的双刀丢了下去,刚好插到距离他两肋三寸远的地方。 可谓是好险。 桓飞虽然并未言语,可是却惊出了一身冷汗。 桓飞倒在地上,双手握拳在地上用力地锤了锤。他不甘心,为何自己不敌何欢呢?! 虽然他的修为提升的已经是天界屈指可数的了,可他毕竟是后辈,毕竟是晚于何欢万年出生的。万年的功力,不是盖的。 魔尊何欢,腐骨鞭一震,下面打得热火朝天的天界与魔界兵马都被震得东倒西歪,大家才恍过来神儿。只听何欢的声音阴冷地说:“带着你们的天将桓飞回去天界,万年之内,再不许踏入魔界领地。不然,我不会手下留情的。今日我不想开杀戒。” 朱雀护法也收了手中的法器,弄出了个指甲锉,一面修着指甲,一面女了女气地说:“快走吧,快走吧。哎呀呀,打了半天,出了一身汗都热死了,我可要回去换件衣服。” 魔尊何欢拂袖而去,只留下一群人仍旧对峙的模样分列于两个阵营。 朱雀护法又张罗起来了,这回,拿的是个手绢……“哎呀,散了散了。快走,快走。” 最后这一战就这样不了了之。 ps: 这一章让大家久等了哦!~ 第一百四十五章 妖魔有别 那一天来到魔界的不止是桓飞,伤病刚好的白荀也来到了魔界。不同的是,他并没有用冷兵器硬闯,而是使用了隐身术,偷偷地潜入了进来。此次前来他并未与桓飞商量,而是趁着两界的结界处打得火热,趁乱溜进来的。狐狸的耳朵一向就尖,即便是这样,他还是一下子就听到了小唯是自愿留在魔界的。无论如何,他也没有办法相信。小唯当日在青丘之上可是眼见着他与魔尊何欢打的那一仗,怎么可能放着青丘不顾呢?对于他和小唯而言,青丘是最为重要的,有什么比青丘重要?而如今竟然谈什么留在魔界?!他一定要自己前去问一个明白。 神仙进入魔界之后,仙气会逐渐弱化直到被魔界的魔性吞噬。这也是为什么仙界和魔界一直安然无事的原因。魔如果进入了仙界,那么魔性也会慢慢地被天地灵性影响。 白荀即便是隐匿了气息,但丹田之气还是有些受到影响。他尽量让呼吸沉稳,更沉稳一些。在这里寻找白唯难度是很大的,偌大的魔界,找一个人,岂止大海捞针。还好,在白唯小的时候,他早就料到她有一天会偷溜出去,毕竟这个孩子太不安分,总是喜欢热闹。他与小唯约定的,若是听闻三声狐的叫声,就去天狼星的方向。在遥远的天狼星的下方,他们会找到彼此。 魔界的气体甚为浑浊,哪里还找得到什么天狼星呢?可不管怎样,他也要试一试,即便是找不到天狼星,也可以按照声音传来的方向找到彼此的吧? 自从进入魔界,白荀一直都是屏着呼吸的,若是呼吸一乱。魔性入体,很容易走火入魔。可一旦发出狐鸣,他的气息一定会乱。刚刚初愈的白荀怎么能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呢? 白荀看了看远方,走了好久依然不见白唯的影子。若是再找不到她,两界交战结束,他就要回去了。管不了那么多,白荀发出了第一声鸣叫。白荀身形顿了一下,嗓子一甜,顿时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在魔界的另一个方向,白唯的耳朵突然动了一动。 “你有没有听到?”白唯的耳朵一抖一抖地。甚为可爱。 烈看着她的模样,笑了笑。自从来到了魔界,他很少笑的。可这次他笑了。 “听到什么?” 白唯看到了烈的笑容,一下子就把叫声忘到了脑后,“你笑起来挺好看的,没事儿多笑笑吧。别跟那些魔界的护法学,动不动就板着脸。” 烈略微沉默了一秒。“恩”了一句。 “你刚才听到了什么?”烈继续刚才的话题。 白唯说:“很熟悉的声音。我哥以前叫我回家吃饭就那么叫。可能是听错了吧。” 刚刚脱险的两个人急着逃离这个地方。 未几,又是一声。 白唯的耳朵又抖了抖。 “你是妖的模样真逗。我应该称呼你为白姑娘吧,你的耳朵会动的。”烈带着白唯上了云朵,云升起的程度还没太高。 “这声音好像真是我哥哥的……莫非他也在魔界?”白唯不可思议地回了一下头,并未见到什么人影。 这种状态持续到了白荀喊的第三声,一口鲜血喷出来的时候。他的隐身咒终于维持不下去了,现出了原型。空气中弥漫着千年灵狐的血腥味道,可那种味道。白唯去如此熟悉。 白唯寻着气味乘云飞去,果真,那人就是白荀,她日夜惦记的兄长。 “哥!~”白唯带着哭腔地冲了上去,扶住了白荀。 那么熟悉的身影。可是她却从白荀的眼中看到的都是不解的神情,那眼神好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他觉得根本就无法相信的东西。那感觉更是让她害怕。 白荀抚了一下小唯的发丝。那原本的青丝如今怎的就泛着紫色的光华呢?白唯外形的改变让白荀心底咯噔一下子,那是他的小唯,怎么在魔界走一回之后就变成这样了呢?到底是改变了她?虽然在白荀心底发出了无数个疑问,但最终他心底都澄净明了,那人就是魔尊何欢。 “小唯,告诉哥哥,你这是怎么弄的?他对你做了什么?”白荀很想说出这句话,可是他始终没有开得了口。千言万语,他揉了揉小唯的头发,将小唯抱在了自己的臂弯。他轻轻地拍着小唯的背,就像是他哄着还是个狐狸的小唯一般。那动作好像在说:“别害怕,小唯,别怕,哥哥带你回家。” 白唯此时甚为感动地在白荀洁净的衣服上抹了抹鼻涕。 此举引得站在一旁的烈皱了皱眉。 他能够理解他们兄妹之间的那种感觉,就像在小唯是个人间女子是,他把她带大的感觉一样。原来即便是轮回命运也如此地相似。 “小唯,跟哥哥回去。我们去天界也好,回青丘也好。哥哥再也不让你一个人在外面胡闹了。”白荀强硬地拉着白唯的手不松开。 “哥,等等!~等等!~”白唯挣脱了白荀的束缚,回头指了指站在那里发呆的烈。 “带着他,我在魔界的好朋友。” 白荀皱着眉头看回白唯。从小,白荀就告诉过白唯,“魔界哪里有什么好人”这样的话。“那个人是个魔!~”半晌,白荀从牙缝里吐出了这样的几个字。 “魔又怎么样?”白唯满是不服气地说。 “魔又怎么样?魔就是魔。难道这么多年的话我都白跟你说了吗?你还记得青丘吗?你还记得我吗?你是不是在魔界呆得太舒服了,连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你在这里玩的倒是开心,你就从来没有想到我为了救你出去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吗?你竟然在这里跟我说带一个魔回去?!天界和魔界是没有办法合二为一的。你只能选择一条路了。”白荀这是第一次用冰冷的声音对白唯说话。 以前他们也争吵过,但却从未有如此让人冰寒彻骨的话语。 “魔怎么了?魔也有好坏啊,魔也有情感啊。为什么你就这么排斥他们呢?你是个神仙,你在天界多好啊,大老远跑魔界来不是掉了身价?” 白唯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是化作了泪海。 这样说话是不是也在彼此伤害?! “白姑娘,跟你哥哥回去吧。这里不适合你,天界才是你最好的选择。”烈看着小唯,眼神里漏出了柔弱的部分。 他的目光又转向白荀,“其实我以前也不是个魔,我是个人的。只是被他们带到了这里而已。” 说罢,他转身欲走,“白兄,照顾好她。” 说着,云朵就已经朝着远方飘去。 而白唯被白荀拖回了青丘。 ps: 原本我以为我游历的是六界,后来我才发现我之所以如此安然地全都是因为你。 第一百四十六章 再见白荀 在九霄之上,白荀的脸色越来越显得苍白。那张本来就雪白的脸,在血色的天空下,显得苍白很多。那种苍白是透漏着虚弱的。 “哥,你怎么了?”白唯扶着白荀担心地问。 “没事儿,被你气的。”白荀捂着嘴。他担心稍微一个不慎就会一口鲜血吐出来。 后面不远处,烈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 “你就让我带着他一起走吧。”白唯问道。 “不行!~”白荀说得断然。 “小唯,你去哪儿?”身后的一个声音说得有些让人觉得沧桑,又有些夹杂着愤怒的情绪。那是我熟悉的声音,魔尊何欢的声音。 我听不出他声音里的千百般感情,我只能听懂他有些不悦。而他的不悦正是我无法理解的。 “我和我哥回去啊!~回家去。”我和白荀停住了脚步。白荀先我一步挡在我面前,大约是担心何欢伤了我。可何欢想做一件事情,他怎么拦得下呢? 眨眼的功夫,魔尊何欢已经移步到了我的面前。他拉着我的手腕,拉得那么紧,好像担心什么宝贵的东西从手指的缝隙中溜走似的。 可有些东西真的握紧就可以留住吗? “你放开他!~”白荀冲过来扯住了魔尊何欢。 不知道怎的,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就看到了这个魔界的神尊,这个平日里大家都俯首跪拜的神,这个冷酷如同没有情感的阎罗,在那一秒好像眼眶里朦胧了一层泪水。 我一下子就懵了。 满脑子都是舍不得,满心都是担忧,好想对他说:“别哭。” 好像把他抱在怀里,拍一拍他的背。 有那么一刻,我的手不自觉地搭在他的手上。可我又觉得不妥。于是又放下了。 我的魂魄不是完整的,关于过去,有许多记不得了。而我记不得的部分中,有些关于他。 他说过:“没关系的,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 可是,命运却不是他可以预料的。 许多事情,即便是重来也不会改变,比如我和白荀。因为那同样的血,同样的泪,我们的血脉是紧紧相连的。比如我再次见到何欢时候的感觉。可他没有想到。在我再一次爱上他之前,白荀就这样来到这里。然而,白荀要带我走。 “放、开、她。”白荀的声音再一次将我唤回这个真实的世界。 白荀说得真切。然而那每一个字都仿似一把刀,每一刀都在阻断着我和何欢之间的感情。 魔尊何欢的愤怒溢于言表,他右手一掌打在了白荀身上。 白荀向后飞了出去。 “哥!~”我不顾何欢的拉扯,拼命地挣脱出他的范围,接住了白荀。 白荀本来就不适合魔界。如此一来,他连站都无法站得那么稳了。我只能作为他的扶手,支撑着他。 我看向白荀,擦干他嘴角的血渍。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是的,我可以理解白荀。神仙嘛。怎么可能和魔混在一起呢。 小时候的一幕再次浮现在脑海中。白荀不止一次地,在我虚弱的时候,在我受伤的时候。趴在床边对我说:“小唯不怕,有我在你什么都不要怕。” 为了白荀,我也可以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顾忌地去努力,一段感情又能怎样呢? 我低头冷静了一会儿。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仿佛又变回了当年青丘之上的那个千年灵狐。字正腔圆地对魔尊何欢说:“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他。包括你!~如今你这样做了。那我与你便再无什么需要多言的。我会和我哥离开这里的,可这些与你无关。在魔界这段时间,劳烦尊驾照顾。日后要是你来青丘做客,我会把这人情一并还给你。家兄需要调养,就不在这里耽搁时辰了。” “你跟我说‘劳烦尊驾’、‘耽搁时辰’?我所做的一切,在你眼里就只有这么八个字吗?”魔尊何欢问我,那声音压得低,好像随时都会让这一切爆发出来一样。 “是!~”我回答得干脆。 此时,我和白荀用着十分同一的目光,看着魔尊何欢。 而在何欢眼中,此时此刻,他无疑地是一个外人。 我看见何欢仰头不语。也许这种姿态真的可以让眼泪倒流回去吧。 他说得很轻,“你走吧。” 我看到他转身而去的背影,眼泪霎时间纷然而下。但是我能说什么呢?在仙与魔之间,我只能选择仙。因为我哥在那里。我知道,白荀这样做也是为了我好。 白荀拍了拍我的背,说:“走吧。” 我点了点头。 在我眼里,白荀永远是最好的哥哥。我可以离开何欢,但是我没有办法离开白荀。 烈不知道何时开始没有再跟着我们。 一路上,我们走得很顺利。 我知道,一定是魔尊何欢提前和各护法打了招呼,告诉他们不要阻拦我和白荀。 说实在话,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何欢。 他有时候好像很强,有时候又好像很脆弱。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强者都是这样的,但在我眼里,他只是一个有着感情的,很真实的一个……魔。 魔界大殿之上,血红的琉璃柱泛着光华,一个个闪烁的光点,从下面一直盘旋上升。雕刻着腾龙的柱子上,那龙仿佛是有生命的一般在四处游荡。偌大的屋子里,各大护法乱成一团,议论嘈杂的声音从五个人高的大门传出好远。 天界天兵突然来到魔界,显然是有备而来。只是主帅并不了解魔界的实力,所以才没有占到什么优势。虽然没讨到甚便宜,但原因还是要找一找的。 魔界与天界井水不犯河水,一直以来,都自己管着自己的地界。这一次天界前来,说白了,可不就是为了那么个女人嘛。要是换做长老们的话,“赶紧把白姑娘交给他们,也省得一番麻烦。”可几大护法可以说是魔尊何欢的心腹,他们自是明白魔尊何欢的想法的。“若是就这样把人交出去,咱魔界的脸面可是往哪儿放啊?!”双方各执一词,一切都在等着魔尊何欢回来定一个说法。 ps: 感谢大家的支持哦!~ 第一百四十七章 遇到墨渊上神 青丘里,翠碧连山,遥望去,一个偌大的石碑屹立不倒。细看去,上面赫然地刻着“青丘”二字。两万三千年间,天地不变,这青丘二字也不曾改变。 有时候遗忘是一件好事儿,我们都以为忘记了便是可以重新来过,可谁又能料到遗忘终究不是放过。我一直没有弄清,情系之人究竟是东华还是何欢。 有时候我甚至很想问问月老前辈,他究竟是将红绳系的是他们二人中的谁。 时间匆匆过,河水咚咚响。 一切恰似一曲歌。 今夕何夕,那月华之下吹走笛声的又是谁? 我终于梦寐以求地来到了九重天,以一种不老的姿态凝望人间。 人间四月芳菲,我与白荀如同行走于平川之上一般,从兵荒马乱的魔界飞去九重天。 “何欢,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我一直很想对他说这句话,可是即便是说了又能怎样?他看我的眼神中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伤。那眼神使得我的心底抽痛。 这是我第二次去九重天。 记忆总是让人将该铭记的铭记,该遗忘的遗忘。 “九重天”我的心中按捺不住地喜悦。 那是多少精灵都心神所往的地方啊!~我不由得看向白荀,这个一直是我的骄傲的哥哥。我抬头的时候恰巧也碰到了白荀的眼神。他看着我的时候,眉头紧锁。这是以前不曾出现过的样子。 “小唯,我究竟该怎样做,究竟该怎样做才能改变这一切?我究竟怎样做才能让你回到过去?”白荀心里已经不止一百次地感叹。 那日我们走后,魔界出现了千年难遇的血泉爆发。魔尊大发雷霆,可以往杀人如麻的魔尊那日竟然未杀一人。只是一掌劈倒了一根三万五千年的巨石柱子,登时,那石柱碎裂成了一千又五百块。 地动山摇间。人人皆言魔尊仿似换了一个人。 经过几番思量,白荀对我说:“自从老祖宗成为天界上神去了天界继任之后,青丘就没了以前的气势。青丘终究是需要一位女君了。以你的修行,若是能够修炼个万八千年,总是可以做一个地仙的。天界也会给白家这个面子。” 悠悠白云之上,白荀的身体状况好了起来。而我一心想去九重天看热闹,却没有预计到天家仙气和魔气的冲撞。 我崇拜地看着天上的云朵。记得那时小时候我与白荀共同的梦想。去九重天。 “哥,我想要去上面沾点仙气。”我固执地说。 九重天上,瑶池之巅,如此绚烂。让人心驰神往。 白荀揉了揉我的头发。 此时,我已经是一个半魔,头发的颜色已然成为蓝紫色。白荀看我的时候。我总能感觉到他的痛苦。他永远无法接受的是,我是一个半魔。 九重天云雾缭绕,仙气悠悠。 那仙气自脚下云朵铺天盖地地袭来,让我有些不适应。 南天门大门口,白荀对已经变回原形的我说:“小唯。不许乱跑。在这里等我,我去想办法让东华上仙帮忙。” 白荀丢下这句话匆匆而去。 我却感觉浓重的空气有些压迫感。不自觉地咳了咳。 “呦,这是谁家的小狐狸?毛发倒是蛮可爱的。”从远处走来了一位仙人,“这毛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倒是觉得有趣的样子,抚摸过我的皮毛。我一阵哆嗦。 那是一个穿着青衫的男子,长发及腰。发如墨染。眉宇间倒是带着一丝除尘隔世的感觉。仿似一切都极淡,一切都与他无关,或者他本就与这些无关。 他的脸色很白。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光华,又仿似透明。 话语很温和,很好听。 我瞪了他一眼。 由于魔性的散失我变回了原形。在他的眼中我却是满是哀怨地看了一眼他。 他觉得我甚为可爱,便伸手一抄,将小狐狸揣进了怀里。 “喂。你放开我!”我刚一开口,大量的气体涌入体内。我咳了起来。 “这里的空气不适合你。真不明白,你这么一只小小的狐狸,体内怎么会有这么重的魔性。若是不除,你会受不了的。”这么严重的事情,从他的口中说出来,仿佛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时。他的尾音甚至有些打趣的味道。 鉴于和他打交道比较费力,我决定用最直接的方法。那白如玉葱的细长手臂上,赫然被我咬出了一排齿印。事后,我用非常霸道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以示威严。我舔了舔嘴,竟然发现那流入口中的鲜血清清凉凉的,一点血腥的味道都没有。本来压抑的四肢百骸竟然瞬间畅通无比。原本以为,他至少会像白荀那样把我丢开。没想到的是,他看着那伤口怔怔出神,竟然还拍了拍我的脑袋。 “看来今日东华的酒我是喝不上了。”他从南天门向里面看了一眼,“本来今日东华约了我去饮杜康纯良。如今若是让他知道我被一只名不见经传的杂毛小狐狸咬了,他定时会取笑。也罢,改日再去吧。” 他轻抚了抚我的毛发,那动作仿佛极其自然并且熟练地,“虽不知你是哪家养的灵宠,但却是沾染了些许的邪气。与其在这里,不如我带你回去去除你的魔性。你随我去昆仑墟好了。 我仔细过了遍脑子,记得白荀曾经与我谈起过昆仑墟。 昆仑墟住着一位上古神仙——墨渊上神。据说他与东华上仙的交情颇为不错。莫非他就是传说中的墨渊上神?!我凝神看了看他。在我想象中墨渊上神应该是一位白发白须,和蔼可亲的样子。与他这形象颇为不同。 昆仑墟多出人才,很多弟子都被天界挑了去。而墨渊上神却是位不问世事的主儿。好像他与这世界上的事情本就毫无瓜葛一般。 我仔细地大量了一下,此人祥瑞之气甚浓,道行不可估量。随便一拂袖,便如同清风一般,仙气徐徐散发向周围,片刻又凝聚会体内。 无奈地我看了看南天门,“哥,你怎么还不回来啊!~”我心底第一百三十八次地呼叫白荀。 正在赶往东华上仙的仙居的白荀打了三个喷嚏。 眼见着墨渊上神就要将我带走了,我赶紧扑腾了几下,跳了下来。 我奋力地用爪子在地上比划。当然在他看来我再用爪子在地上点来点去的。 他皱了一会儿眉头,说“你是想写几个字?” 他右手握拳,食指关节顶着鼻尖说道。 我使劲儿地点头。 他俯身问我:“些什么?”随即一笑,又说:“小狐狸该不是想写个到此一游吧?” 他笑了,笑的甚为大方。 还好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是他变出了一条锦帕。挥手写下“灵宠狐狸的魔性与仙气有所冲撞,不适宜在此逗留,我便带回昆仑墟了。 墨渊 字。” 字体持重有力。 墨渊上神将这个手帕交给了南天门的将士。“劳烦二位,若是有人问起这只杂毛小狐狸,就把这张锦帕交给他。” 我在他的怀里看得分明。结果锦帕的那位将士面部表情有点抽筋了…… ps: 感谢大家的支持!~故事继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昆仑墟 此后,天界就流传出“墨渊上神虽然不问世事,但喜欢灵狐喜欢得紧”这样一句话。 东华上仙居所,仙气渺渺。飘忽不定的流云让一切变得似真似幻。 白荀急得满头大汗,从云朵上端跳了过来。 “上仙,还望救救小唯啊!~她现在体内含有大量的魔性,如此岂不是要坠入魔道?!一朝入魔,万劫不复啊!~”白荀说得言辞恳切。 只见东华上仙缓缓道:“白兄,放心吧。祛除魔性,非墨渊上神的昆仑墟清华池水不可。虽说这样做不太讲道义,但我早已约了墨渊上神过来,帮助小唯应劫。” 东华上仙掐指一算,说道:“如今他已经将小唯接走了。” 这是现在唯一的方法,可是如此一来,唯一让东华上仙不安的是怕墨渊想起他与白浅的那段情。 “就这样,我就可以去昆仑墟了?”我无奈地在墨渊上神的怀里,由于风太大,我把尾巴放在了脑门儿上,只留出眼睛看前面的风景。 想我这千年修行,都不敌他的一句话。 墨渊上神此时于我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一切似乎都是一场梦。 我曾经眼见着白荀承受了那三道天雷飞升成仙,如今我也可以去昆仑墟修炼了!~ 当然我只是作为一只灵宠。 现在这样子,我也实在是不好开口说是青丘白家的灵狐。老祖宗的面子是大。我看看自己身上泛着紫色的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 墨渊上神看我这番动作,打趣道:“小狐狸,不必感伤。如今你已然是我昆仑墟的人,有人胆敢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字。我叫墨渊。” 好吧,他果然就是天界的墨渊上神。 传说在混沌时分。他就已经纵横六界了。 我一方面想着以后自己的前景,一面又为灵力恢复后成为人形担心。 若是他知道我是青丘白家的,把我送回去可怎么是好?! 我设想的昆仑墟应该有高耸入云的墙壁,雕花石刻的大门,气派非常。可我们来到昆仑墟脚下的时候,我才明白,这里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墙壁大门。万丈绝壁,等闲人等根本就不可能进去。昆仑墟上树木丛生,绝壁上方满是郁郁葱葱的树木,时而放射出流霞的光辉。也难怪这里多出奇彩了。墨渊上神选的这处地方既清净又幽深。 多亏了我刚才无意识地咬了他,顺带着饮了点他的血,这才舒缓许多。要不然。来到这样一个仙气浓厚的地方,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在这里耀武扬威。 在山脚下,他抱着我跳到了地面。 我眼巴巴地看着他,心中想问:“你就这么跳下来,我们怎么上去啊?!” 我觉得他好像可以听懂我的话。 “啊。是这样的。我自己定下的规矩。上山之时不可以用仙术。呵呵,其实我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反正我自己是可以跳上去,就那么顺口说了一嘴。不知道哪个弟子就记下来了。第二天就成了整个昆仑墟的规矩。自己说的话,自己总得圆啊。”他说着,一个弹跳,百丈之高。 我眼见着他跳得比我腾云时分飞得还要高。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 幸好绝壁之上有许多把断剑插在上面。这样方可以借力。我心想:“这样整治倒也有道理。如果当年青丘也按照这样方法拔地而起的话,我就算是想溜出来玩也没有办法啊。” 与此同时我也有些犯愁的,以后若是想要偷溜出来。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昆仑墟不讲究排场,却是自然得天籁。 这里的一切仿佛就是依照着造物主的想法建造的。 或者,有时候我也会怀疑造物的时候,墨渊上神是不是也在。也许那时候他就瞄上了这个地方,打算以后建造一个神祗之类的。所以故意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的。 终于,我们来到了一处栈桥。桥的一端连接山体。另一端是空的。 “这里就是昆仑墟了。”墨渊上神说道。 我一时间还摸不着头脑。只觉得一个吼声,地动山摇。 那叫声如同雷鸣一般,把我的毛发都吹乱了。只觉得极目远眺之处,有一个东西跑了过来。 “狮子?老虎?”我只听见扑腾、扑腾的声音。 “是麒麟。”墨渊上神一面满是笑意,一面朝它走去。 一个浑身放着金色光华的麒麟扑腾扑腾的跑了过来。十分温顺地,将头在墨渊上神的衣服上蹭了蹭。 “我回来了。”墨渊上神对他说。 明明是那么凶猛的一个动物,在他的手掌下,却像是一条狗狗一般温顺可人。 那金色的麒麟看了我一眼,吼叫了一声。 我估摸着是怕我抢了它的饭碗。 我也冲它“呜嗷”了一声。 一旁的墨渊上神实在是忍不了了,拍了拍麒麟说:“你放心吧,哈哈,你看它那么小的样子,也没办法给我当坐骑不是。” 听到这里,麒麟打了个鼻腔。 我们一路走了上去。 前面的山路仅容二人(或者一个麒麟)通过。 这金色的麒麟便是镇守在这里的第一道屏障。 待走到第二层的时候,豁然开朗。流霞光华弥漫山间,水声叮咚作响,有瀑布飞流而下,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七彩的色彩。瀑布之下便是清华池。除去铅华,涤荡心灵之意。只是想进入其中,便是一件难事。且不说之前的一道道天然关卡,单单说是这瀑布,千万丈高之处,水流之急非常人可想,流速之快,仿佛利刃一般。要想经受住这一道关到达下面的池水中,实在是需要一定的修为才可以。 第二层上去,一座桥,凌空漂浮着,没有石墩,不知起源。 待到墨渊上神走上石桥,那金色麒麟自觉地返回到了昆仑墟一层的入口。石桥漂浮而上,时而看到几位昆仑墟弟子个自忙着手中的活计,看到墨渊上神,便站直鞠躬,道一声“师尊或者师父”。 来到这样一个地方,我自己都觉得骄傲自豪。 桥是无根之石,桥下八万丈便是红尘之所。 ps: 昆仑墟是一个远离红尘的所在。 第一百四十九章 清华池 一入昆仑墟,还真的是有四大皆空的感觉。渺渺山川,男子一望无际。而且比女子更加清丽整洁。不知墨渊上神是有这种外貌协会的癖好呢,还是本来这些出色的仙人就省得这副较好的面容。 我看着一个道童劈柴累得满头是汗,乐得合不拢嘴。四爪朝天地翻蹬着。 “”昆仑墟上是不可以随意使用仙法的“。”一个道童把我拎到了屋子里面。 我冲他白了一眼。 修炼成仙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不就是为了可以使用仙法吗?我自顾自地认为。“不让使用仙法,做神仙还有什么乐趣呢?!~”我实在是搞不懂。竹屋里,墨渊上神正在与自己下棋。“你不知道做神仙的乐趣吗?可以长生不老啊!~”墨渊上神说完冲我皎洁一笑。 他们将这叫做修行,但是我怎么就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呢。。。我看诸多担水砍柴的昆仑墟弟子,不禁感叹。 “唉,你这只小狐狸啊。神仙的生命本就无限的长。如果什么都是捻决就可以完成了,你不会觉得很是无聊吗?做事情就有做事情的乐趣。我倒是觉得这样比捻决好玩多了。” 经过三天,我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这里的程序就类似于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然后再用简单的手法重复做一遍。 很快我就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吃饭睡觉然后在我的小窝里梳理毛发。 天气上好,白云自身边穿梭而过。昆仑墟的确是个很高的地方。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墨渊上神对我说:“你这么懒,想必坠入魔道是很不容易的。虽然修炼仙法比较耗费时日,可修炼魔道一向都是很辛苦的。魔道本就十分凶险,且炼就之法更是一个难字了得。我倒是好奇,你究竟是占上了哪个原因。竟然修炼上了魔道。据我所知,即便是天资最好的灵狐,也不曾踏入过魔道啊。”他看了我一眼,估计是怕我没什么见识,便补充了一句,“我说的是青丘白家。” 我装作不懂状,内心却是在想:“老祖宗,他这般究竟是在夸我还是在说我啊” 连续半月,墨渊上神都在喂我一种清清凉凉的汤药。我倒是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药有这种功效。当我舔着碗边打算多蹭点的时候,他愣了愣说:“那个药的药引是我的血。。。”我当时也愣住了。神游的时候在想,我一定是第一个喝到他的血的狐狸。觉得幸福的同时,我突然又想到:“那我会不会长生不老?!~” “你以为我为什么让你喝这么多呢?”墨渊上神问道。 我抬了抬眼睛。思索了一下。在我没有弄明白的时候,上神仰天大笑负手而去。我打了个寒噤。 不管怎么说,人家的土,人家的地儿,最主要的是我现在变回了原形。只有缚鸡之力而已。果然,第二日日中的时候我被拎了出来。只听墨渊上神说了句:“子颜,来帮为师把这只狐狸带到清华池去。” 我眼见着眉清目秀,一身青衫的子颜走了过来。虽然清华池的名字甚为好听,可我总由这名字想到“狐狸汤”。果然,听过凡间人类养殖家禽就是这样的。喂的饱饱的,然后变成汤。。。我后退,再退。拔腿就跑。谁知墨渊上神凌空捻决,竟然把我围在了一个气泡中,飘到了子颜面前。我冲墨渊上神呲牙咧嘴:“骗人,你不是说昆仑墟不许使用仙术吗!?~”墨渊上神似乎觉得这般摧残我幼小的心灵是他的乐趣之一了,子颜回身的时候。他冲我挑了一下眉毛:“呵呵,你可别忘了。这昆仑墟的规律都是我定的。” 从高耸的昆仑墟顶端传来了一声辽远的狐狸的叫声“呜唔!~”天界之上,东华上仙与白荀正在品着劳什子先生种的茶叶,白荀的耳朵动了动。 “这茶如何?”东华上仙噙了口茶,问道。 “尚可。”白荀手执茶盏,“上仙,小唯已经去了多时了,我们是否要去看看?” (还是亲哥好啊!~) 东华上仙不紧不慢地说:“此时去太早,若是真想白姑娘好起来,最好还是再等上些许时日。你且放心,墨渊上神的心思我还是可以揣测一二的。” 虽然说的如此淡定,但是东华眼角的笑意早就透漏出来了。“墨渊上神即便是失去了那部分记忆,可还是喜欢小狐狸喜欢得紧。早就听他说想弄个小灵狐什么的镇守灵山,今次巧遇灵狐,怕是心里甚为欣喜。再等些时日,收她做个弟子也并非不可之事。” 子颜和颜悦色地将我带到清华池上方万丈的凌渊瀑布。距离瀑布还有几十米的地方开始,水汽就蒸腾不断。从上方可以听到哗哗的水柱击打岩石的声音。听得我心惊胆颤,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那个。。。我说子颜兄,这么高,还是不要去了吧。”我比划着,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墨渊,所以不是每个人都能明白我在说什么。 子颜冲我天真一笑,我还以为有些盼头。谁料这位兄台把对我说:“下面的瀑布太过凶险,在下就送到这里了。山腰处有个水帘洞天,若是可以找到入口,必定是可以存活下来的。师尊就交代这么多.” 我还没来得及言语,他就把我放到了瀑布的水流之中,再次听到“呜唔”一声,我被水流卷了下去。 哥哥啊,快来救我!~不得不说,飞流之下三千尺,我眼泪鼻涕都吓出来了。 墨渊上神隔空传音:“小狐狸,这回你知道这几天喂你那么多本尊的血是为了什么了吧。只有提升了你的修为才能保住你一命。在清华池修炼一个月,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接你出来。” 这话说得甚慢,可话都说完了半晌我还没到清华池呢,这是有多高“啊啊啊啊啊啊!~” 终于,我昏了过去。 (小编要说,这个高度实在是有些惊险了。这样昏过去倒也还是好的,至少不会觉得疼了。) 第一百五十章 故人 清华池乃是昆仑墟的一处清幽之地。修为平凡之辈怕是承受不了这里的福泽,故而平日里甚少有弟子会来这里。若不是墨渊上神提早地喂了白唯灵血,怕是这只小狐狸早就无法承受这里飞流直下的水压,和浓厚的仙气。但即便是这样,白唯仍就是昏了过去。 池底白莲绽放,荷叶经过这清华池的洗涤竟然绽放出金色的光圈。水雾缭绕,耳边的声音都被瀑布的水声所覆盖。水汽将阳光折射成了彩虹的样子,这里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白唯在昏迷了半天之后,终于睁开了眼睛。 幸好池底的白莲盛开成了花海,要不然还真的是危险。这么高,竟然还活着。白唯庆幸自己捡了一条命。 清华池水不仅能够让人祛除杂念,削弱魔性,还可以让人延年益寿,积累福泽。这昆仑墟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仙气久久不断,就是因为有着这清华池的不断涤荡。源头活水。一处水土养育一方人,也许正是这个道理,就如同魔界的那口血泉一般。 “这里好美。”望着成片的白莲,白唯不禁地感叹道。 美是美,可是能顶饭吃吗?不久,白唯的肚子就感到饿了。 “当神仙就是好,能够餐风饮露。可我们这些妖呢?就得到处觅食。” 白唯一边嘟囔着,一边从一块岩石上蹦到另外一块岩石上。这片花海中,只露出了这么些许的岩石。说来也奇怪,虽然说是天然的巨石,可竟然自然地汇成了太极的图案。在池底,一道曲线分割两界,从池的一面通向了另外一面。 “记得子颜对我说过‘水帘洞’,只要找到那个水帘洞就能活下去。”白唯咬着牙。通过了瀑布的激流。既然是水帘洞,谜底就一定是在瀑布的后面。果然,在这里布满长藤。顺着长藤攀岩过巨石就一定能够找到水帘洞所在。 强大的水压不知道把她拍下来了多少次,但是她仍旧在向上努力攀爬着。 “你是在找这里吗?”上方一个声音问道。 “这里竟然有人?!”白唯好像是看到了希望一般,眼睛豁然地亮。 抬头之时,只见一席青衫,平易近人的东华上仙正望向这里。而他所在的地方,可不就是“水帘洞”洞口。在最让人绝望的时候,竟然看到希望的感觉,真的可以让人流出眼泪来。可是这可不是哭鼻子的时候。稍加不慎可就要掉下去的。此时的白唯已经记不清楚东华上仙了,自从她被魔化之后,以前的记忆就被抽走了。可在东华上仙的眼中。一切就如同昨天。前世今生,历历在目,怎会相忘。 “喂,帮帮我!~”白唯朝东华上仙的方向大喊。 虽然是着一身青衫,却依然遮挡不住他周身的仙气。眉目之间透漏着沉稳与明朗的气息。说话的功夫。他已经顺着藤条来到了白唯身边。展臂将白唯揽在怀里,在几处岩石上借力,拉藤,窜出了瀑布,顺利地将白唯带到了处于瀑布之后的水帘洞内。 虽然东华已经是经过万年修炼,可这瀑布着实厉害。若不是有藤条,只怕要敌过这万仞流水是不太可能的。 白唯借力被甩到了水帘洞内,终于看到曙光后的兴奋掩盖了刚才的疑惑。 自看到东华上仙开始。她就一直觉得好像是见过他的,可是在哪里见过呢? 话题说到日前,东华与白荀对饮品茶。白荀实在是不放心白唯一个人,奈何自己修为还不够,就再三地敦促东华上仙来看看。其实即便是白荀不说。东华上仙也会来的,他只是在等时机。一个能够让白唯记忆深刻的时机。如此一算。时机到了。 “你也是被扔下来的?”白唯问道。 东华上仙听到此处眉头深锁。“你的意思是,你是被他们从上面扔下来的?!”这语气好像这是一件极其让他难以理解的事情。 白唯这才反应过来,这个问题好像有点尴尬。“我?怎么会呢,呵呵。我是看着这池底的景色甚美,甚美。然后自行前来,一览美景的。”这个理由,白唯自己都觉得难以相信。 这次东华上仙来此寻找白唯特意幻化成了他们上一世相遇时候的模样。 那年为了救人,她竟取走了他的一颗心。 东华上仙坐在洞口的一块岩石上,屏息凝神,刚刚的水汽化为缕缕白烟从周身散发出来。、一会儿的功夫,刚刚湿透半边的衣服就干透了。 清华池的池水从来不是浪得虚名的。只是这半日的功夫,白唯就已经恢复了人形,并且发色也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青丘白家幻化成人形之后往往都是一身白色长衣,飘逸灵动。这才是白家的本色。 东华上仙睁开眼睛的时候,白唯恰好正坐在对面看着他。 “我总觉得好像见过你。”白唯的眼神里透露出了疑惑的神采。 看着肌肤如同凝脂的白唯,东华上仙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撇过头。“是吗?”东华上仙的语气倒还是沉着的。 “恩,我从一开始见到你就这么觉得。”白唯坚定地说。 东华上仙饶是满意地动了动嘴角。平日里,他都是一个严肃的人,可是在这个小丫头面前,他好像突然又活了。她的一言一笑都牵扯着他的神经。“恩,那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上辈子的事儿啊。天道轮回,也许前世咱们就真的见过,所以今生咱们也有缘相见。” 东华随意的一句话倒是引发了白唯的思考。 东华上仙背靠着石壁环臂而言:“也有可能是你上辈子偷走了我的心,这辈子没准儿是要还给我的。” 这下子白唯可就更糊涂了。“我这辈子已经活了三千岁了,那你说的上辈子是不是在几千年之前?可是看你的周身灵气好像已经有了万年的修为了啊……不行,我糊涂了,这……” 东华上仙仰天笑了一会儿,想不到一个她还挺认真地。“我只是随口一说,莫要太过认真。若是有一日你有缘去天界银河,找到无字天书,倒是可以问上一问。那天书上莫要说是前世今生,就是问大地乾坤也是问得了的。” ps: 感谢大家的支持!~求票!~ 第一百五十一章 白蟒 清华池的水汽朦胧了景致。 “这里的一切怎么如同花卷似的?”白唯向着山洞更深层次的地方走着。虽然说是石洞,可这洞内却是如同一个森林一般,似乎不见尽头,各种植物从入口一直延绵着。有的似藤盘旋而生,有的却形成了这山洞内的中流砥柱一般。 “想不到墨渊竟然在这里藏了这么多好东西。”东华上仙一边往里走一边想。 的确,以白唯的见识还不可能知道,这里的山果可都是千年难得一见的珍奇。比起那天宫的蟠桃虽然少了几分神仙气息,但对于增长修为可谓是大有益处啊。就好比眼前这柱婆罗蛮提就是洪荒时期的圣果。仙魔两界为了争夺它的守护权,掀起了一场长达八百年的争斗。最后听说那场战争竟然打倒面红耳赤的状态,无数伤亡者,可谓是天昏地暗。混战之中,不知哪位高人竟然一掌打向婆罗蛮提,从此战事告一段落。如今看来,那场战争墨渊上神没白去,竟然偷偷带回来了婆罗蛮提的果子,如今在此得以修养也成了树。当然,这只是山洞里千万个珍奇异果之一,紫湘莲,金身菩提,天极琼露,玉宝天鉴等都可谓是在此见全了。“怪不得他一直守着这昆仑墟了。”东华上仙不由得暗自赞叹,“想必九重天之上的仙果也未必赶得上他的昆仑墟啊!~” 脚下的水汽凝结成丝丝缕缕的浮云般的气体。白唯在这里小住了三天以后,便是恢复了原本的青丝,肌肤白得几乎透明,蔻丹红唇,仿似比之前在青丘的时候更加健康了。可雾气里似乎有什么正在靠近着。 是夜,清华池底很冷。那白日下温热的水汽在夜晚竟然结了冰。到处都是冰晶。这种寒冷让人发抖。月华之下,白唯一身白衣裹得很紧。可依旧发抖着。 “这里就那么冷吗?”东华上仙问道。 他是仙人,这种寒冷对于他来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曾经在九华山上,千年寒冰里,他待了那么久,久得忘了时间,忘了情绪,忘了凡尘。 白唯打着哆嗦说了句“冷”。 东华上仙皱了皱眉头,捻决在白唯身前一划,便将她放入了一个结界中。双手一拖,她竟然离开了地面。在半空中与地面的冰晶隔离。 这样,他才略微安心地继续打坐。 一股白色的气体从远处游荡到山洞附近,在东华上仙打坐的空档钻进了这个结界之中。 这结界是相当牢固的。以东华上仙的修为,做到这点绝非难事。可这结界能够阻挡的仙凡*,却挡不住着游魂意念。 它凭空地吐着信子发出了斯斯的声音。 冰凉的躯体攀附住了白唯的双腿。 白唯惊醒,却看到一条足有三人高的大蟒蛇,以游魂的形态出现在自己的身边。此时她的双腿已经被牢牢地捆绑在了一起。那巨蟒眼看就要吸食她的元神了。 “你……你干什么?”白唯惊恐地睁大眼睛说道。 “我要和你交换。我的元神,你的身体,不是刚好么?”那巨蟒说道。 “放开我!~”白唯一掌打向蛇尾,可是掌风却笔直地穿过了那巨蟒的身体,好像它根本就不是存在的一般。被打散的气体在须臾间隔后再次恢复了原来的形状。 这下可如何是好? 白唯对着东华上仙的方向大喊,可这结界竟然吸收了所有的声音。一切都发生在结界之内。 “我生前便是守护这婆罗蛮提树的。因为我只是一条小蛇。还未成仙风道骨,便只能日夜守护着,却不得吃它的果实。如今。一个小狐,竟然一再得到上神的眷顾?我不甘心!~”那蛇眼看就要一口咬下去。如此大的巨蟒,那一口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 千钧一发之际,她竟然破了结界。 胸口一道紫光,是何欢留给她的宝物救了她一命。可她当然是不知情的。也来不及追究刚刚发生了什么。那巨蟒依旧没有放弃,步步紧逼白唯。一口就咬了下来,吓得白唯闭上了眼睛。 怎么不疼? 白唯悄悄地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东华上仙用胳膊挡住了那条巨蟒。顿时,血从他的手臂上流了下来,一滴一滴地滴在地上,融化了冰晶,格外醒目。 “大胆畜生,竟然敢在仙家重地为非作歹?今日,留你便是多余。”说罢,东华上仙凌空一掌,霎时间飞沙走石。 “小唯,你退后,闭上眼睛。”东华上仙吩咐道。 东华上仙从袖口拿出一个玉葫芦,将这巨蟒收到了葫芦内。 “也罢,你也修行了几千年,我姑且留你元神,日后好好修行,修仙有成,我自会放你出来。”东华顿了顿又将这葫芦放入了广袖之中。 白唯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平息。 东华上仙笑着走了过来,将她揽入怀中。那动作行云流水般,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不会在你面前杀生的,除非万不得已。刚才有没有吓到你?”他将白唯的头按到了自己的胸口,拍着她的背说:“别怕,都过去了。” 白唯的心“扑通”地跳动了一下。 明明是初相识,为何却觉得他如此熟悉呢?为什么很想哭?为什么看着他流血的时候,总能想到自己拿着刀柄的样子? 前尘隔世,总有因果。 夜里很凉,可是他的体温是温热的。隔着青衫传递过来,白唯的脸微红。不自觉地挣脱了他的怀抱,东华尴尬一笑。“刚才东华一时情急,得罪姑娘了。” “那个……你刚才那一掌是怎么做到的?”白唯愤愤不平地问。 明明都是掌风,怎么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东华轻咳了一下,说:“你若是想炼成这个恐怕不太容易。你还是练练琴吧。” 眼前这个男人怎么知道这么多她的事情?“你知道我会弹琴?” “恩,七弦琴。如果我没记错,你应该带着一把凤尾琴吧?!~” “你怎么知道?” “没有‘怎么’,我就是知道啊!~哈哈,别想了。你若是喜欢,便修炼你的绝技吧。凤尾琴弹好了,便可以注入内力,也不失为一个好兵器啊。” 白唯失神地看着手中的凤尾琴,仿佛间好像想到了什么。 ps: 其实我们得说,这条蛇也怪不容易的。 第一百五十二章 拜月 每年,在青丘的时候,逢着八月十五,月圆时分,长老都要带着头地对月亮行跪拜之礼。虽是离开了青丘,但礼节还是要有的。拜月十分,每一只灵狐都会将自己体内的珠子吞吐出来。混元的珠子发出淡淡的颜色,与月华相同,与月华相异。同的是颜色,而不尽相同的便是那光华发出来的方式。月华的颜色是淡淡地反射,而这珠子的颜色是每个灵狐生命般地讴歌。珠子在每个灵狐的上方流转,片刻又回到体内。就这样,吞吐间,一息一合。 这个时候是狐族最脆弱的时候,所以拜月之时往往都不为外界所知。狐族能力最大的长老会联合其他的长老在此时设下结界。 今日虽然是十五月圆,但白唯并未于青丘之上,也并不应该拜月。只是看着这位自诩为东华上仙的俊美公子抱着一本古木佛经看得入神,白唯实在不知还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好做,便不自觉地开始吞吐珠子。这狐狸珠的月光还真是好看,迷离的白色,洒到地面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朦胧之间,白唯的身体一轻竟然漂浮了起来。这些日子在这清华池水中,早就洗练得白得几乎透明的肌肤,此时更是自体内发出了月华般的颜色。 白唯仰望天空之时,竟然飘了起来,脚下仿佛幻化出了云朵。淡淡的白色水汽,轻风一吹便将她的身子托了起来。眨眼的功夫,白唯竟然飘出了山洞而不自知。 就这样皎洁的夜晚,一人一狐,一仙一妖,正发生着转变。 白色的光柱从天而降,将白唯紧紧地包裹了起来,转瞬之间。以瞬间扩散的形式张开。那光线里面的人,是白唯,又不是白唯。一身青丝飘散着冬日里雪的味道,雪的清香。举手投足之间,竟然有雪花围着她打转,跳动。额头上的莲花印像是刚从水面绽放的红莲,绿色的衣襟正是像那清华池底的莲。轻飘飘底透明丝锦使得她多了一层朦胧的美。 东华上仙掐指一算,抬头看了看这只还不太懂得世事的小狐狸。“没白白浪费墨渊的那些气血,如今也是时候了。” 白唯看着自己发光的身躯,还不明白此时她已经处于飞升的阶段了。 三千岁。她是第一个满了三千岁便飞升的狐类。 此时的她,乍一看去便是像一朵莲花一般,哪里还有灵狐的样子? 东华上仙看着这月华与人相互交融的样子。竟然一时间醉了。 白唯看向地面,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自己已经飞到如此高的地方了。她想往地面而去,却是怎的都下不去。 一时间慌乱了手脚。 东华上仙看到这幅场景,只手伸向天际。便也随着飞了起来。到了与白唯同高的地方,才笑着对她说:“白姑娘,恭喜你,你可以去九重天了。” “我?九重天?”白唯吃惊地问。 “是啊,呵呵。不要怕,我会一直在这里陪着你的。”说罢。东华便牵着白唯飞上了天际。 那一夜,墨渊上神看了一夜的星星。末了,看到了东华上仙拐走了自己的灵宠…… 弟子子路在旁边说道:“师父。您刚带回来的灵宠飞升了。” 墨渊上神,“嗯”,了一句。 弟子子路又问:“师父,弟子不明,为何它飞升得这般快?” 墨渊上神沉默了半晌。说道:“因为她有仙缘。” 说白了就是运气好。这会儿子子路无言了。 趁着子路愣神的当儿,墨渊上神赶紧回了屋。熄了灯,睡了觉。 子路这问题问得倒是有趣了,为何弟子尚未飞升,这灵宠倒是得了天机? 怕是没有人比墨渊上神更为清楚。 那些个时日,他是经常喂这灵狐血。以他的修为,那一碗血下肚,便是可以增加几百年的修行吧。但他总不能说是因为这些灵血的原因。毕竟不能给每个弟子都来一大碗…… “我可以去九重天了?”白唯兴奋地说。 “是啊,你可以去九重天了。你哥哥还在那念叨你呢。” 一身青衫的东华上仙带着白唯越飞越高,越过了山川,河流,最后融入天际。 九天之上,白荀早早地就等在了门口。那一身不染凡尘的白衣,依旧是泛着白唯最熟悉的光华。 白荀也算是个沉稳的兄长,但是这一刹那真的看到了他热泪盈眶。 “小唯,终于成功了。哈哈,你看你跟上了哥哥的步伐呢。”白荀竟是在南天门抱起了白唯。他的泪水顺着白唯的脖颈流了下去。白唯抚着他颤抖的背说道:“哥,放心吧,终于成功了。我可以来到九重天了!~” 以前,白荀最担心的事情就是我是否可以顺利飞升。妖虽可长寿,但寿命终究是有限的。到了一定的年龄,若是还未飞升,便只得吸食人的精血才得以过活。否则,终有一日是要归于黄土的。只有飞升成仙,才可以将生命无止尽地延续下去。这就是规则。没有人可以超越。 良久,白荀才将白唯放了下来。 “你看,如今你才活了三千年便得道了。为兄太为你高兴了。” 可一旁的东华上仙却是皱了皱眉,“你可曾记得,你得道成仙之前付出了多少艰辛?经历过的磨砺和困难何其之多?如今白姑娘虽然得道,可过于轻松。以后还会有许多考验等待她的。切勿过于骄躁。” 白唯在一旁听到了心里去了。白荀旁的不说,姑且说他为青丘付出的那些时日,她都是亲见了的。这千千年也算是一份功德。而她却是不曾做那么许多。 小小一个狐仙,能有今日修为已经实属不易。可未曾想到,这刚刚来到九重天就遇到了这么多的熟人。比如……早已来到一旁的桓飞。 桓飞的羽翼比之前的更加丰盈了,每一次煽动都更加地充满活力。只是让人感觉不到温度。在他的左臂上,明晃晃的一道伤疤。那是在几次与魔界在荒芜海岸争斗时伤到的。本就已经受了伤,运功时伤口裂开,未等痊愈,便又要出征。他的铠甲早已由银白转为玄青,一道道伤疤昭示着他的功勋。他与擎天可以说是并称为天界的战神。可谓是一山二虎。 桓飞等待这一刻已经等了太久。与魔界开战之时,他总是奋勇作战,以一敌百。可在他的利刃之下,隐藏着另外一个动机,除了证明自己,除了为了天界以外的一个目的。他恨透了魔。当年若不是何欢,他还可以一直留着白唯在身边。当年若不是何欢,他也不必遭遇这许多的无奈。当年若不是何欢,他也不必日夜担心白唯成魔。 如今,一切都过去了,看到白唯走了神仙的道路,他竟然笑了出来。 连他自己都觉得略微尴尬的笑容。 他是多久没有笑了?久到自己都忘记了时日吧。做了战士,就不能有感情,不能有牵挂。他早已经将自己的心锁了起来。 “小唯,你真的和以前不大一样了。”桓飞从空中缓缓降落。零落的羽毛,在空中停留半晌,缓缓降落。 “你是……桓飞?这么久不见,想不到你进步了这么多!”白唯感叹道。毕竟当年她认识桓飞的时候,他还只是一只小小的青鸟。一只妖。 而如此快速地已经由一直妖变成了一个仙。这已经是莫大的进步。可如今看上去,远远不止那些。他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他的存在。他已经是天界有名的战神了。 九重天已经不是白唯第一次来,可如今凭借自己的力量飞升上来的感觉仍旧是不同的。这对于她来说,原本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可如今也及了。 飞升之后的神仙要在三日之内到天庭报道,也算是封个官位,找个事做。做到了一定级别就可以位列仙班了。这是个好的开始,也是无数个小仙的梦想。可对于白唯来说,此时还有另外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那墨渊上神的血岂是白喝的?自然是要去和他有一个交代才行。 “白姑娘”,东华上仙开了口,“既然是承了墨渊上神的情,那还是去上神那里拜谢一下的好。毕竟你也算是半个他门下的弟子了。” 白唯点了点头。 于是…… 昆仑墟上,墨渊上神正在温暖的阳光下读着佛理,突然天空就出现了雪花。片片雪花飘摇而来,落到了书目上,化作水汽,融了两个字。读起来,正是“师父”二字。 众人皆知,墨渊上神一向是不收女弟子的。可如今小唯又怎么算呢?无论怎么样说,她都是出自于他的昆仑墟,都是承了他墨渊上神的人情。 “小狐狸,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墨渊上神收了书,看向刚刚出现在他身边的白唯和东华上仙。 “小女子出自于青丘白家,单名一个唯字。”白唯回答得利落。 “白唯,嗯,很干净的一个名字,独一无二的总是好的。”墨渊上神未起身,转头看向东华上仙的方向,竟然是嗤笑了出来,“怎么?她有如此大的架子,可以劳烦我们天界东华上仙前来相送?” 东华上仙拱手道:“上神说笑了。” ps: 终于,我们的小唯飞升了!~ 之后的故事还有好多,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第五十三章 天雷引 虽然表面上两人对话如此,但通过眼神,明显地他们产生了交流。 墨渊上神:好你个东华上仙,怎么,我这灵宠刚刚成仙,你就打算收在身边了? 东华上仙:正经点,人家小姑娘刚刚成仙。你可是人家师父要留足了面子的。 墨渊上神:我不收女弟子。 东华上仙:不收也得收,若是你不收,那辈分可是容易出乱子的。 墨渊上神:怎么,你还真的喜欢上了她? 东华上仙:我和她命定的三生三世,这事情你还没听说吗?她还欠我一颗心呢!~ 墨渊上神:那你这次欠我人情可是欠大了。你想想怎么还吧!~你若是早对我说这件事情,我便可以省些血了。直接用你的岂不是一样…… 东华上仙:呵呵…… (不得不说,神仙就是厉害,元神之间可以如此沟通……) 墨渊上神轻咳了几声,“不管怎么说,你出自我们昆仑墟,也算得上是我的半个弟子吧!~” 东华上仙却是忍不住打趣道:“你怎得如此小气,若说得上是弟子,那就算弟子不就好了。偏偏要算是半个。” 听到这话,墨渊上神可是气不打一处来,这清华池底的宝贝他可是从来没让外人见。如今他不仅让白唯见到了,而且还让她吃到了。并且,他用自己的血去助她驱魔。难道这还叫小气?! 白唯在后面扯了扯东华上仙的袖子。毕竟都是上仙,自己按资排辈也还是排不上的。虽然,她也想讨得一个昆仑墟弟子的名,但是着实不好这般难为前辈的。 白唯打圆场道“不要紧的,墨渊上神,即便是半个昆仑墟弟子,也是弟子的福气了。我平生都在为了能够得道而努力。家兄也为了我能够成仙费劲心思。如今一切终于实现了。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还想要那么多呢?” 墨渊上神这个人向来是吃软不吃硬的,若是东华上仙一直央求,他怕是怎么也不会答应的。可如今白唯这样说了,他看了一眼这个面前已经像是莲花仙子的小白狐,怎么样也不忍心去降低她的位置了。 明明自己从未收过女弟子,明明她未拜师学艺,明明她不懂半分昆仑墟的仙法,可自己却无法就这样让她成为师出无名的小仙。在仙界,凡事都是按资排辈的。若没有个像样的师父。只怕也就只能做个散仙。也罢,一个昆仑墟弟子的名分罢了,应承了便是。 “你这灵狐。也算得你与仙界有缘吧。我姑且给你这个机会做昆仑墟的弟子。以后定要发愤图强,好好地在昆仑墟做事。”说罢,墨渊上神拂袖而去。 白唯此时心中只有感动、感谢。 东华上仙看着眼前这个刚刚进入仙界的小仙子,心中甚为欣慰。 神仙都要渡劫的。他有他的千年情劫。既然缘定三生,他定是想要与她有一个极好的结局的。这是个好的开端。 九重天之上。仙气飘渺。在那高台之下的正是白唯,仙衣偏偏,似一朵刚刚开放的莲花。站在一旁的当然有白荀,有东华上仙,也有桓飞,更是有墨渊上神。 “台下何人?”玉帝声音如同洪钟一般响彻大殿。一种让人敬畏的感觉凭空而来。 “回玉帝,小女出自青丘,师承昆仑墟。名为白唯。”小唯回答得干净利落。一把好听的女生洒落天际,让人觉得甚为温馨。 一道道目光注视着她,他们每个人都是由心底衷心地祝福着。这个几经波折的小灵狐终于飞升成仙。从此,再没有什么可以动摇他们之间的情谊,她是个仙。不是魔,不是妖。 几番盘问之后。玉帝命太白金星定下小唯接受天雷的时日,日子定于两日之后,地点,便是在昆仑墟之上。 离开大殿,小唯看着这滚滚云海,有些激动,也有些失落。 为何去的是昆仑墟,而不是她的青丘呢?以前白荀是那么希望她成为青丘的女君,可这样一来,她便无法继承青丘的师承名分了。从此,她归于昆仑墟,墨渊上神门下。三道天雷,她当年是见过的。可以她现在的修为,这三道天雷怕是要了命的。狐有九尾,便是九条性命。可也只有九条性命。若是挺过去了,便是有绵延无止尽的寿命,若是没能顶住,就是一个灰飞烟灭。 可这一切的感受,她都不能言语,不能对任何人言语。 墨渊上神看着白唯的背影,突然心里抽痛了一下。好像那么熟悉,好像曾经也有这样一个恍若明月青莲般的女子,站在自己的眼前。 白唯回头,恰巧对上了上神的眼睛。 墨渊上神回过头,轻咳了咳,说道:“还等什么?回来去了!” “去哪儿?”白唯茫然地问。 白荀快走了几步,赶了过来,“原来你们在这儿啊,小唯,为兄正要与你说呢!~你现在师承的是墨渊上神,以后便是昆仑墟弟子了。要在昆仑墟好好地修行才是。这可是考验的开始啊!~” 白唯点头称是。 话说这人间有人间的规矩,天上自然也有天上的。 自然承了这昆仑墟的师门,自然也是不得再在这昆仑墟上使用仙法了。无奈地,这昆仑墟弟子还真是不好当。 整个师门都是男子,墨渊上神便是硬要求小唯化作了男儿身。 这狐仙化作男儿身倒是也清秀,眉如剑锋,脸如凝脂,倒是一副好皮相。话说,这些人倒也是聚堆的,无论是白荀,桓飞,东华上仙或是墨渊上神,也都是个顶个的好皮相。只是白荀多了一些洁癖,桓飞多了一些英朗,东华上仙多了一些书沉稳,而墨渊上神则是表面沉稳内敛,实则亦正亦邪的主儿。也正因为这样,墨渊上神才称得上是四海八荒的上神。 以前是狐狸的时候,墨渊上神与小唯会说很多很多的话。而此时,他倒是很一本正经的,话语也不像之前那么多了。 昆仑墟并无太多华丽的摆设。大多以实用为主。凡事自己动手,倒是也活得潇洒。只是需要些体力。白唯初次来到这里的时候,便是被安置到临近后山的一处竹屋。 这竹屋虽然没有丝竹管弦,但是却可以创得出黄钟大吕之声。 小唯用粗布将这屋子擦得可以反射出太阳光来。 诸位师兄都说,“白唯”这名字过于女性化,不够大气。可小唯分明地从师父眼中看到了笑意。似乎对于这话,他是极为满意的。真是个奇怪的神仙。 师兄们都说,“白唯”的力气太小了,似乎重活都干不了。可小唯分明地从师父眼中再次看到了笑意。似乎他对这话是极为赞成的。 本以为来到昆仑墟就是为了担一个虚名的白唯实在是没想到,原来昆仑墟弟子每天的任务这么多。连这屋院的杂货都得亲力亲为。无根水要从每个树木草本的叶子上汲取,一滴一滴地要收集五桶。木材是要上好青丝竹和梧桐木。草药是要漫山遍野地找,从一个山头到另一个山头……总之,在这里,一天到晚是忙得不停的。 两天的时间过得相当的快,尤其是在这种忙碌的过程中。基本上是忙了一天,倒头就睡,然后就是第二天。 墨渊上神赶了个大早,取来了三颗仙丹。“小唯,这是本门独门的活命丹。你将这三颗丹药服下,可保你三十个时辰内平安无事。” 话至此处,便是仁至义尽。 神仙从来都不惧怕这皮肉之痛,那些都是可以不医而愈的。而唯一重要的便是这三魂七魄。俗话说保命要紧。 墨渊上神这次前来,便是送了个护身符。 白唯整理了衣衫,穿得甚为飘逸,在阳光下,几乎让人觉得透明。午时三刻便是有那三道天雷。 这片刻的等待,却是拉长了时间。 霎时间,天空由晴空万里变为乌云翻滚,电闪雷鸣。一个闪电,第一道天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击过来,让人来不及反应。 白唯运足了功力,在那天雷未到之时,一个金色的金钟罩就已经将她团团包裹。哐当一声,轰天的震动。白唯的意识开始模糊。可还未来得及喘息,便是第二道天雷。纵使有金钟罩护体,那剧烈的震颤足以让人昏厥。即便是这个时候,第三道天雷也未停。在小唯昏过去的前一刻,一个身着青衫的身影冲了出来。那是一个翩翩公子,那是一个天界上仙,那是一个在前世为她失了心的男子,而此刻,他要她活着。 从他失去了神仙的七窍玲珑心的那一刻开始,他的法力就已经无法与之前匹敌了。这一刻,天雷从天而降,他的五脏六腑仿佛都被震动了,嘴里一甜,鲜血涌出。可是他的嘴角却留着微笑。 到底是什么的力量更为强大?是什么强大到让一个人甘愿以身相替?宿命的缠绕没有终点,即便是你不记得,我还是会记得的。即便是你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的。前一世,你欠我的心,终将是要还的。 ps: 传说过了三道天雷引,便可为仙。 第一百五十四章 东华求婚 白唯睁开眼睛的时候,东华上仙正在一旁端着一本佛经。对于他这样的上古神仙来说,这点小伤早就不算是什么了。 白唯的手指钩动了几下,略微地显现出苏醒的迹象。 东华虽未动,但是已然笑了笑。 睁开眼睛,阳光晃进屋子,白唯刚要去遮挡,眼前却多出了一本书,那书还刚好挡住了阳光。 “水……”白唯的喉咙有些干渴,大约是沉睡了几天也没人给喂口水什么的。 东华上仙单手一伸,虽不见水,却是变幻出了一碗汤药。 “先趁热把这药喝了吧。”东华上仙言语道。 只听此时门外传来仙童子言的声音:“师尊,刚才我明明给白唯熬药来着。那药我刚倒在碗里就消失了。不知哪个小贼偷了去……这可怎么办啊?” 顿时,正在喝药的白唯被呛得直咳嗽。 子言走后,屋子里面沉默了半晌。 话说东华上仙的定力还真不是盖的。估计如果白唯不说话,这屋子里面会一直沉默下去。 “那天,谢谢你!~”白唯小声说道。 东华这才放下了佛经,转而低身看着白唯。那眼神里面有着些许可以融化冬日冰雪的温柔。“因为我替你挡了一下天雷,你就要谢我了吗?那你要谢我的还真是很多呢。” 白唯说:“你一直在这儿守着吗?” 东华上仙笑了笑:“嗯,一直在这儿守着。” 白唯的心底一股暖流流过,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总能看到你呢?” 东华上仙轻轻地撩拨了几缕她的发丝,“因为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白唯看着东华上仙,眼泪顺着眼眶涌出。泪水片刻间便被东华上仙抹去。那是他指尖的温度,他心底的温柔。 东华上仙俯身将小唯抱在怀里,靠坐着。 “我等待这一刻,仿佛已经等了一世了。小唯,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陪我留在天界好不好?” 白唯把头埋在东华上仙的怀抱里,红了脸颊,“你会一直待我这般好吗?” 东华上仙点头,用深沉而温柔的目光看着白唯。 白唯几乎无法呼吸一般,这男人怎么可以这么帅,这么好,这么温柔呢。 “做我娘子好吗?”东华上仙问道。 白唯不敢置信地看着东华上仙。按照仙界的辈分,他可是上古的神仙。白唯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有这样一份姻缘。 “你刚才说做你的……” “娘子” 他笑得刚好像是三月的春风。 一个温柔的吻就这样落在了她的额头。 “好吗?”他再一次问道。 白唯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算是应允了。 就这样,又过了半日。黄昏时分,东华上仙对怀中的白唯说道:“小唯,我去和墨渊、白荀支会一声。告诉他们你醒过来了。” 白唯无奈地两条黑线。 换做一般人,应该在她醒来的第一时刻通知大家的吧…… 上仙就是上仙,连求婚都能找到这么好的一个时机。 而本应是来探病的各位,冲进屋子之后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小唯,你同意嫁给他了?” 当然喊得最大声的是白荀。 白荀激动地冲到床边握着白唯的手。 刚到神仙世界的小唯还没有弄清楚状况,一头雾水地问道,“怎么,不好么?” 白荀后悔地说:“为兄已经想了n多种方法要东华上仙的聘礼。那么多的仙家宝物,我这还没琢磨好要些什么呢,你怎么就答应了啊……” 正在桌边饮茶的东华上仙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屋子里笑声一片。 墨渊上神说:“有趣有趣,这昆仑墟千万年来一直是沉静的,也难得有这么大的喜事。如今算是热闹一回!~” ps: 东华上仙终于和白唯求婚啦!~ 第一百五十五章 魂魄归身 天上人间或是妖魔道,终是有一个情字想通的。神仙亦然、妖怪亦然、就连那魔族也是这样。若有一眼泉水名唤忘情,你是否会饮上一壶? 白唯成仙的一件事情,终于是圆了大家的心愿。可是,她的失去的那一丝魂魄所承载的记忆,又有谁能圆? 东华与白唯定下婚约的当晚便去了西王母那里将这桩婚姻入了册。第二天一早,这天界便传开了。东华上仙乃是盘古开天后的天地灵气所化,纵使经历情劫也从未动过丝毫的心思,今朝说是要纳青丘白家后代白唯为妃。对于这天界乃是头等的八卦,各路小仙岂会错过这次机会?一时间众说纷纭。不到半天的功夫,这则消息就已经传到了魔界。魔尊合欢听着炼羽护法的汇报,怒目拍案,一掌出去直接打在了炼羽护法的胸前。虽然有护心镜的保护,但是炼羽仍旧不可避免地呕出了一口鲜血。 四下无人敢做声,一时间沉寂一片。 “明日午时,众护法调集人马与我去天庭。我早就想会一会他们了!”魔尊转身的时候,眼中一丝血光狠厉,带着弑杀冰冷气息。 老护法很想上前阻拦,可是刚想起身,就被旁边的护法使者拦下了。两人目光交汇,年轻的护法冲老护法摇了摇头,老护法则是一声叹息。 魔界与天界平静了这么多年,难道血战的日子又要开始了吗? 这魔界终归是魔尊的,他的话便是命令。老护法是三朝元老,跟了魔尊何欢一辈子了,怎么会不知道何欢的个性。此时出去于事无补。既然魔尊做了决定,那么就算是血流成河,魔尊何欢也一定会做到底的。 通天塔十三层,看得见浮云流动于身边。看得见鸟雀从下方飞过。天空依旧是通红的颜色,亘古不变。血泉的水依旧补给着魔界的四方大地,绵延不断。是夜,魔尊何欢在屋子里只点了一盏灯。他手中拿着的正是那当年锁住了白唯魂魄的珠子。那日,他将她的魂魄抽取了一丝,困于这里,一切本是为了让她留下。如今,既然她已经忘记了之前的一切,已经忘记了他,那么这还有什么意义呢? 那一夜。魔尊竟然瞬间有些沧桑,清朗的面容好像疲倦了一样。眼珠有些泛红,在灯光的照耀下。似乎魔尊也单薄了许多。一时间的百般滋味说不出,道不明。他拿着那颗珠子的手有些颤抖。 “小唯,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喜欢上谁。你是唯一一个走进我心底的人。如今,你怕是忘记了我吧。本来想重新开始。可是却不料走到了这一步。不如,我将这些都还于你怎样?你会恨我么?恨我也好,至少你还会记得我。” 这一个晚上对于他而言是那么漫长。他没有睡,就那样坐着,看着窗外,一直到天亮。从遇到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输了。闭上眼睛,倒吸一口气,似乎还能会想到初相识的那年。她不顾性命地要与他一搏的样子。想着想着,何欢不自觉地就笑了,“傻丫头”。他看着指尖的珠子片刻间在手掌中化成了碎末。她是那么单纯的小丫头,本就不适合着漫天血色的魔界。过去何欢从来不相信什么命运,有什么是他何欢要不来的。可如今他终于知道什么是命运了。纵使是这样。他仍旧不后悔,当年在青丘之上遇到她。 这段日子。她不在的日子里,他经常去她以前的房间里坐坐,一坐就是几个时辰。和她走的时候,一模一样。 门口传来的青龙护法的声音。 本是要侍女通传的,只是这等没有熄,料想魔尊尚未歇息。青龙便擅作主张,冲侍女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走到了门口。 “魔尊,我是青龙。若是还未休息,可否容得臣下进去说几句话?” 魔尊起身,换了个正坐的位置应了句:“都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兄弟,你本是守着边塞,如今特地跑回来就为了和我说几句话,我能不让你说吗?” 魔尊挥了挥衣袖,无人触碰,门自动地打开了。 青龙走到了何欢面前三步,郑重地跪了下去。“魔尊,青龙自知地位甚微,没权利质疑您的决定。但如今,这事关咱们魔界与天界的太平。明日之战,万万使不得啊!” 魔尊何欢打量了一下跪在自己脚下的青龙。多年以来南征北战,青龙曾为魔界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起来吧,青龙使。这一战,你若是怕死,大可以不去。” 青龙听闻此言,更是将前身低到地面,可声音却更加地激动,“臣,是魔族护法。生死早已置之度外。若是能用一己之力,换来主上回心转意,哪怕一死,臣也心甘。” “起吧,青龙,你为魔界做的所有事情,我都看在眼里。没有人会要你死的。”一向冷血的魔尊何欢此时不知为何地对青龙说话竟然如此有耐心。“你明日不必与我赴天界了。” “魔尊!~” “你且听我说,明日,你去把染云给我找回来。让他回来之后,即刻继任魔界至尊的位置。明日,我也会将这个消息向我们魔界的众兄弟公布。这小子,一天天的不着调,说来我为他善后,也有几万年了。这回他也该知恩图报了。轮到他为我善后一回。” “可是魔尊……” “不必可是了,勿复多言,回吧。” 青龙只得遵照魔尊何欢的话走了出来。回去的一路上,青龙都在思索着主上的这番话。一直以来,魔界从未出现两个魔尊。何欢在他的能力最强的时候,却是要让染云接任魔尊之位。看来魔界近来要有大的变动了。 屋子里,何欢一个人看着天上,“小唯,现在你想起来我了吗?” 花是两生花,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天上。 夜里,白唯在昆仑墟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梦中浮生情相许。那人本是东华的衣着,奈何回盼却是他的模样? ps: 梦中浮生情相许,那人本是东华的衣着,奈何回盼却是他的模样? 第一百五十六章 只想陪伴你一个人 十五月圆,午夜时分。昆仑墟上月华洒落,使得云雾缭绕的昆仑墟更加的飘渺了。本是鸟归虫鸣的夜晚,突然被一声尖叫刺破。寻声而去,刚刚那声尖叫不是白唯又是何人?突然之间,如同洪流崩开一般,被抽出的那一丝魂魄连带着记忆一起涌入她的脑海,白唯顿时觉得头痛欲裂。脸上竟然流的都是泪水。 她记起来了,她欠了东华上仙一颗心,她为了救她爱的那个人,为了救魔尊何欢,取了东华上仙的一颗心。 一瞬间,记忆都回来了。心却是如同被撕裂一样痛。 正当白唯疼得满头是汗惊醒于窗前的时候,东华上仙第一时刻破门而入,风一般地来到了她的身边,握起了她的手。 “小唯,别怕,别怕。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呢。” 白唯被东华上仙抱在怀里,呼吸不稳,整个身体似乎还颤抖着。 此时的白唯,竟然如同失神了一般,看着的是东华的脸,却又像是透过了东华上仙的脸看着别的什么。 “小唯……” “上仙,对不起。我竟是挖了你的心吗?” 白唯颤抖着用手抚在了东华上仙的心口处。良久,倒抽了一口气,身体一瞬间好像力气被抽走了一般,倒在东华上仙的怀里。 那个身体里竟然真的没有心脏的跳动。 “上仙……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 东华上仙笑了笑,捋顺了那些被泪水打湿贴在她脸上的乱发。 “每个人都会做错事情对不对,更何况你已经知道错了。” 白唯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做,将自己的心还给他吗?为什么,为什么他还要这般喜欢自己?为什么? “上仙,你难道就从来都不怪我吗?” “你是我喜欢的人,那一世我也是喜欢你的。既然是喜欢的,那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又何谈怪罪?因为喜欢,我可以把心给你,把命给你。” 那个瞬间,白唯突然觉得不可以再伤害眼前这个人一丝一毫了。青丘也罢,魔尊也罢,如今她只欠了他东华上仙一个人的。 这样想着,她抱东华抱得更紧了些。 “上仙,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白唯抬头看着眼前这个从洪荒之时就威震八方的神尊。 “你喜欢我吗?爱我吗?”东华上仙托起她的脸庞温柔地问道。 月光之下,两人如此亲近地坐在榻上。 两个羡煞天下的容颜,此刻却都如此脆弱。他生怕她说出一句不喜欢,生怕她说出一句想走的话。 “上仙,我……我可以努力喜欢上你吗?”白唯试探着问他,“我是说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 东华上仙的脸上有一种无奈,有一种不舍,有一种让人察觉不到的失落。 小唯,我为了你做了那么多,天上地下,仙界魔界,我不知道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你还是喜欢他吗? 东华上仙身上有一丝颓然,想起身回去,却是在刚刚动作的时候被白唯抱住了他的腰身。 白唯有一些慌乱地趴在他的背上,“不要走。上仙,我白唯,六界之中,三世轮回,只愿爱东华上仙一人,只愿留在东华上仙一人身边。你不要走。” “那他怎么办?” “对他的爱是我走入轮回之前的事情,我去人界之前确实爱了他。那时候,我为了他什么都可以,也是因为这样取了你的一颗心。可是这一切,从我拿出那颗跳动的心脏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如今我只欠你一个人,如今我只想陪伴你一个人。” “可感情并不是报恩。” “我知道,可是我不能没有你。你对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我……我喜欢你,想留在你身边。”白唯直到此时才明白,原来早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喜欢上了他。 东华反手在周围设上了结界,此时这个世界便只有他们两个人。 一个清凉的吻,落在了白唯的唇边。 幸福、酸涩、颤抖。 “小唯,嫁给我,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白唯轻轻地点了点头,一时间红了脸庞。 ps: 我白唯,六界之中,三世轮回,只愿爱东华上仙一人,只愿留在东华上仙一人身边。 第一百五十七章 混战 适逢天界东华上仙大婚,天界里里外外锣鼓喧天,红罗红曼,那大红轿子中的不是别人,正是青丘帝君白家的后代白唯。漫天鲜花铺洒,这九重天何曾这般热闹过。与此同时,南天门上早已打得水深火热。桓飞的刀刃上早已不知多添了多少亡灵。血滴落入云层中,不见踪影,那一丝丝的魂魄就这样进了往生路。可魔界依旧没有停手的态势,天界的损伤也不比魔界差。两方可以说从上古开始从未发生过这般大的干戈。何欢的一掌将桓飞打到了擎天巨石之上,轰天巨响传入九重天,一时间的震动让一干众人左右摇了一摇。幸好都是仙家,一算便知是魔界攻入天庭来了。 天帝震怒:“何人如此大胆竟然干犯我天界?” 那庄严的声音,如若洪钟贯穿天宇,上达十三重天。 东华上仙眉头紧皱,“想不到何欢对小唯的感情竟然如此,但是说什么我也不会让的。拿了我的心不算,连她也要抢吗?” 南天门上,魔界众人口号整齐“还我魔界帝姬,还我魔界帝姬!” 红色的血液和那些大红的摆设融为一体,显得并不是太血腥犀利,可那些倒在这里的将士却明晃晃地提醒着在场的每一个人,这里曾经发生过混战。 何欢染云一种气势早已压过了白荀和桓飞。 白荀的修为虽尚好,可狐族从古开始就不是善战的族类。又如何能够招架得住这般拼死的战事。桓飞虽有利器在手,可又怎能与魔尊何欢万年的功底匹敌呢。一时间,魔族的兵马将战线向前推进了许多。 混战中,何欢回头看了一下染云,“好兄弟,不管今天我能否回去,你都要全身而退。记得,魔族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 染云寄出山河扇,顿时万千洪水从扇中流出压向前方兵马。“说什么呢。这魔尊我可不稀罕,还是你来当吧。我啊,更喜欢做我的散仙,不是谪仙胜似谪仙的日子岂不快哉。” 眼见洪水扑天而来,桓飞躲闪不及,却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了个颜雪仙子。刹那间冻结了水柱,可谁知后面更加凶猛的洪水俯冲而下。硬生生将她打在地上,穿透了她的胸腔。 桓飞将她拽了出来。一时间犹如承受了轰天巨雷一般,一遍又一遍地叫着颜雪的名字,颜雪用最后的力气冲他笑了笑,抬起手想去帮他理顺一下已经有些凌乱的头发,可手抬到一半的时候,就昏了过去。 何欢笑了笑,放心地把背后的战场交给染云。又是一片不见天日的混战。 二人一路直上九重天。在场众人的衣服都被血浸红了一大半。 神仙界一时间众说纷纭,这魔界可从来没有如此大胆竟然敢直接跑上九重天找茬生事。如今又是为何啊?经过大伙这一讨论,各路神仙各种掐算,神通八卦。终于在月老的解说下,大家弄清楚了缘由。原来当时系这根红线的时候,东华上仙和青丘白唯的红线不够长,小仙童就偷偷地从别处剪了一段将两头连起来了。谁知这中间的线竟然是魔界魔尊何欢的姻缘线,本是想牵个红线。谁知小仙童竟然打了两个结。结果就出了这么一段姻缘。事已至此,如何是好呢?几路星君都被派遣出去应战了,几大天王加上罗汉护法,在血拼之后终于将魔尊压制在了五行宝塔内。 五行宝塔内分为五层,相生相克,相互循环。置身其中仿佛在一个无尽头的迷宫之中。染云见此情况,马上收兵,在南天门外与天界兵马对持起来。 白唯在花轿中一时失了神,无论是哪一边她都不想看到他们受伤。可偏偏又注定要伤一个。刚要起身,白唯却被一干仙人推进了内室。 透过窗子,依稀可以听到厮杀的声音。 “何欢,听话,回去啊。这里这么危险,回去好不好?之前为了救你,我取了东华上仙的心。此恩此德,必须要还。忘了我吧。” 东华上仙一席红衣,在九天之上俯瞰这一切。魔尊何欢不可杀,不是因为不值得动手,儿时因为此时他的心在何欢的体内,除非何欢心甘情愿地剜心,不然就算取出来也没用。从东华上仙将心给了他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两个的生命就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虽经此一劫,但这场大婚还是要办的,不仅要办,还要当着魔族的面办的热热闹闹,有声有色。 锣鼓喧天,彩虹架桥,喜鹊喧嚣,鲜花漫天。只是一时间每个人都多了一份思量。虽然出不来,但是这喧天的锣鼓声,声声都振动着何欢的肺腑。“小唯不要啊,你不可以嫁给他的。不要啊。”可任凭他百般地嘶喊,终究是无法传达到外界。大婚进行,神仙纷纷前来道贺。正是要行拜天之礼之时,突然,五行塔剧烈晃动。各路星君将用来封印的护符纷纷掉落。继而,五行塔破裂,碎成了两半。 如同野兽般的嘶喊,魔尊何欢成魔。能与魔相斗的便只有神。而神界早在远古时期开始,就不问世事了。何欢成魔,意味着的是一切事物的终结。他仿佛是死神一般,摧毁了他看到的所有生灵。而且是硬生生地撕扯。一切的法器对他毫无作用,他的眼神变得血红一片,额头上的角早已冲破了束缚。寂灭,一词这时候才让人真切的感受到。大家四处躲避。何欢所至之处,血流成河,浸染大地。魔界一众看着煞是高兴,可尤是退回了魔界。此时的魔尊何欢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理智,没有人性的了。无论是仙还是魔,此时只要是出现在他的面前,那都是同一个后果。所以大家能避开的还是赶快逃命的好。 传闻魔界的魔尊一旦过于执念成魔,便无法停止。直到生命的尽头都一直会将杀戮进行下去。他会终结所看到的所有生命。 虽然魔尊何欢此时早已没有了理智,但是他口里仍旧念着“小唯”只是发出的声音已经无法辨认,如同自言自语一般,但是那唇形分明说的是“小唯”。 第一百五十八章 大结局 杀戮虽然继续着,但是他更像是在找什么。只要不是就从中间撕裂。利爪如同最锋利的金刚石一般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小唯正要跑过去,被东华上仙拽住了手臂:“小唯,你先别冲动。你看他自是已经入魔,他是认不出你的。先避一避看看形势再说。” “可是他……他不应该这样的,他是魔界的魔尊,应该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我不能就这样眼看着他一步步走下去。” 何欢摧毁了不知几座亭台,杀戮了不知多少仙众,最终走向了一口井边。那口井,在场诸位都认得,是诛仙台上的那口通往生的井。 神仙有不死之身,有不入轮回的权利。若是犯了大错,才会被送到这里,承受剔仙骨,除先根的苦,一切从头再来,从这里下去便是人间。 何欢痴痴地忘着井下,从泉水中看到了谁的影子? “小唯,你为什么不肯出来,你不肯和我走吗?”在众人听来,如此让人落泪的话语也只变成了几声嘶吼。 摇晃几下,何欢站在诛仙台上方。 “不要”,染云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仙界众人当中。大概是以为局势混乱,所以一直没人注意到这里混了一个魔界中人,又或者染云实在是不像魔界中人,就连身上的气息也与谪仙如出一辙。可那句“不要”却俨然来自两个方向,一个是染云,另一个,正是白唯。 染云满眼愤恨地看着白唯,白唯满眼泪光的跑了出来。已经入魔的何欢竟然愣了一愣。 她伸出手抓着何欢的手掌,却被他锋利的皮毛划破了,渗出血来。何欢像是受了惊一般,缩回了手掌。向后退了一步。 看了看自己变成魔后的手,他的眼神恢复了一点神采。 一时间,大家都屏住了呼吸。还能说些什么呢?他已经入魔,已经忘记了天下,忘记了天下人,可是仍然记得她。 所有的不平此时都显得如此的渺小。原来睥睨天下的魔尊也只是一个用情至深的男子而已。他可以不要天下,不要性命,就只为了留住她。 月老实在是不忍心看下去,因为当年小仙童的一个失误,竟然让一个魔尊变成如此的情形。人群中,月老此时仿佛就只是一个老人,他擦着眼泪默默地离开。 小唯早已泪流满面,“何欢,你怎么那么傻啊。” 她说完这句话,发现那已经入魔的何欢,那形同野兽的何欢竟然留下了两行热泪。她能感觉到他看到她的时候,嘴角有一丝苦笑。 “我就是想再见见你,见一见一身红妆的你。我一直想让你做我的新娘,但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小唯,能见到你,我的心愿已了,你要好好活着,活得好久好久。我用魔的身份起誓,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可以伤到你,直到时间的尽头。” 说着魔尊用尖利的爪刺破了胸膛,剜出了东华上仙的心。因为速度很快, 所以他并没有马上倒下。他将这颗心交还到了白唯手中,然后整个身体如同失去了支撑一般,堕入了诛仙台。 刹那间,白唯拉住了他。鲜血从她的手臂上滑落,但是她依旧没有松手。东华上仙跑上前去想阻止她,可她却将那颗滚烫的心给了他。然后,随着何欢一同跳了下去。 据在场的人传说,跳落诛仙台之后,何欢恢复了原本的样子,那一瞬间,他笑得像是个孩子。他抱着小唯,用身的力量挡去了诛仙台的那些伤害,他的诺言永远都是兑现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可以伤害到白唯的,因为有他在。他就是魔尊何欢。 如果一个人忘记了整个世界,仍然记得你,那么你一定是他的一整个世界。如果一个人愿意用他的一切保护你,那么你一定是他最想要珍惜的那个人。如果有这样一个人,那么一定要幸福地,幸福地在一起。因为有这样一个人在就永远没有什么能够伤到你。 全剧终。 ps: 有许多人的结局并没有写明,因为有许多人都是配角,而人生的主角永远都是这样的两个人。关于小唯最后的选择,西元也是纠结了挺久的。东华上仙也好,桓飞也好,但最终还是觉得她可以为了何欢生,为了何欢死;而何欢也可以为了她做同样的事情。这样的两个人有什么理由不在一起呢?!ps:愿天下有情人都能在一起。至于东华上仙,大家可别忘了,他们可是有三生三世的纠缠,这才第二世哦,所以还是有可以期待的东西滴。 第一百五十九章 尾声 西元在这里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在各位青丘粉的支持下,这本小说得以完结。你们是我的原动力的说哦!~ 不知道这本小说有没有感动到你,反正呢,我是被这本小说给打动了。还是有些情节挺值得铭记的。 我们才是自己生活的主角,所以祝主角都有个大团圆结局。至于配角的结局或可以在番外里面见到。出番外的话,我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的。 最后的混战,只是几笔带过,实在是不想写过多的负面东西,希望大家记得的是那个大团圆结局。 这篇小说有很多不足,,西元也将努力把文文写好。 至此,感谢各位的点击阅读,要多投票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