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生水起》 引子 一九二九年冬,奉天城东二十里外天柱山。 马文金仰头喝下一口烧刀子烈酒,口中吐出酒精提供能量的热气,立时在极端严寒的空气中化为晶体状颗粒,粘在两腮的大胡子上,变做白蓬蓬一片,直到他用手一抹,才恢复胡子的本来颜色。三九四九冻死人,尤其在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鹅毛大雪之后,天地之间弥漫一股令人窒息的酷寒,若不是家中熬不过去,他实在不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干不法勾当,特别是还带着弟弟马武铁。 他随手把酒壶丢给弟弟御寒,四下里打量,雪后天柱山银妆素裹,只有偶尔树枝一颤,震落少许雪团,方能还原本质。天上明月似乎灯塔一样孤悬,照亮大地如白昼一般清晰,这即可分辨大雪覆盖之下物体的轮廓。 这是石下马牌坊,这是华表,不一而云,马文金心中暗暗默念着,为了能够一举成功,事先他已经费尽心思,甚至从老毛子那里搞来千里镜,在远处不下探视这里过好几遍,把地形一一画在纸上,心底熟悉的不得了,那么此刻他们已经到了福陵的“心脏”——宝城边缘,而在宝城地下,便埋葬了满清开国君主努尔哈赤及其皇后。 时移事异,过去的禁地皇家陵墓,在满清帝国轰然垮台之后,变得野狗也来筑窝。原本应该竭力看守陵寝的八旗子弟,不堪忍受这般守陵的艰辛困苦,盗得值钱文物之后竟然一哄而散。反倒是东北王胡子大帅张作霖,唯恐世人指责他看守文物不力,偶然派人来打扫一番,逢清明重阳,努尔哈赤的子孙溥仪也会派人来祭祀,但在今夜这个恶劣的环境下,除了他们这两个盗墓贼,死者的寝室里不会出现任何活的生灵! 福陵恢宏巨大,占地二十余里。建筑布局循山势前低后高,南北狭长。从风水上说,福陵背靠辉山、兴隆岭,前临浑河,按堪舆家选择陵址“风水”要诀,前河后山的标准而言,不亏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风水轮流转,二百多年过去之后,福陵已经保不住满清的江山,现在的天下是属于姓蒋的浙江人! “大哥,动手?” 马武铁向马文金询问,素来长兄如父,何况马家一直以来都是马文金当家,所以马武铁事事遵从他。 马文金再次勘查了一边福陵宝城,终于点点头,不过两兄弟的目标并非是宝城下的努尔哈赤,虽然他做过皇帝,一定陪葬有许多金银财宝,但是既然是皇陵,埋藏也极深,仅凭他们两个人,是无法在一夜里掘出任何成果的。所以他们针对的是福陵旁边殉葬的宾妃棺木。 按照满清早期的习俗,一旦皇帝过世,后宫没有子女的宾妃都要殉葬,以等级为一起,葬在宝城旁边的红楼里面。于是马家兄弟俩踏着齐腰深的大雪,一步步挪到红楼前,从拖在雪地上的雪袋里取出洋油,一一浇在红楼附近,然后后退数十步。马文金小心翼翼地拿出洋火,点着了一个塞着布条的酒瓶,用力掷到红楼边,猛然轰地一下,红楼四周燃起冲天大火。木料燃烧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寒冷的砖块猛然受到热火烤炙,顿时崩坏,倒塌。 马家兄弟静静注视着燃烧毁坏的红楼,他们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因为在这个寒冷的夜晚,除了山上的野狼偶然嘶叫几声,不会有任何人存在。 红楼的烈火渐渐熄灭,不仅烧毁了红楼,也融化了周边的雪堆,但是水很快凝结成冰。马家兄弟立时上前,把建筑物的砖块推开,然后取出携带的铁锹,鹤嘴锄,一个砸破坚硬的冻土,一个撬开土壤,幸好刚才一场大火,把地面烧软如许,不一会儿挖出两口棺材,马家兄弟对视一眼,会意一笑。 马武铁拿着铁锹,正要上前把棺材盖掀开,马文金拦住他:“等等,我来!” 马武铁心头一热,他知道大哥关照自己,老早听说陵墓的棺材里埋着暗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大哥是家中的顶梁柱,哪能让他去? 马文金大怒,一把夺走铁锹,径自上前,对准棺材盖的缝隙,用力一抬,咔嚓!几百年前的红木棺材也腐朽不堪,顿时棺材盖被抬起,里面没有暗器,也没有毒气,两兄弟稍微松了一口气。 突然,棺材里突然弹起一个人影,同时发出尖利的嘶叫。 马家兄弟大骇,莫非是僵尸?干盗墓这一行的,一直以来就有传说,传说只要过了百年尸体不腐烂,就会化作厉鬼僵尸! 马武铁脸色大变,伸手摸向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镇邪的鸡血和狗血,由于害怕大寒天中会结冰,所以藏在怀里保温。他打开瓶口盖子,便要把血撒上去镇邪,这时马文金又拦住他,沉着地说道:“等等,我看有点不对劲!” 马文金握住铁锹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人影,唯恐突然暴起伤人。等接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具极为狰狞的干尸,整个身体像木炭一样成黑色,面部表情十分恐怖,头发乱蓬蓬如笤帚,嘴大张着,露出一排黑乎乎的牙齿,眼眶空荡荡挂着两颗干瘪的眼珠,上肢成奇怪的抬升状,身上的衣服尽数烂掉。 马文金观察许久,也不见干尸有何动作,这时马武铁过来,他叹气说道:“我看,这个女人是被活埋的。” 马武铁吓了一跳:“活埋?” 马文金指着不远处被掀开的棺材盖说道:“你看,那棺盖上划着一些明显的抓痕,而且这个干尸抬起的双手手指也残缺不全,因此可以推断她是被活活按进棺材,在里面不住地用手指抓取和推抬棺材盖,死后也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产生惯性弹力。当我们一下子打开棺材盖的时候,就弹了起来!” 马武铁听得毛骨悚然,闭上眼睛摇摇头,清醒一下说道:“妈了个巴子,真是残忍。那方才开馆的声音,是不是她死前留下呢?” 马文金说道:“大概吧!” 两兄弟合力把干尸拉出来,撒上汽油焚烧,马武铁口中念念有词:“你生前被活埋,我们积德把你放出来,你就好好升天吧!不要打搅我们。” 马文金笑笑摇头,却在棺材里搜罗殉葬物品,忽听到外面咚咚,头还是埋在棺材里问道:“仲琻,你在干什么?” “没有啊。” 咚咚! “那咚咚的怪声是谁在弄!搞地老子心烦。” “不是我,我也奇怪呢!” 于是马文金抬起头,恼火地张望,却见弟弟满面惨白,凝视着前方那口棺材,而在那口棺材里,发出了有节奏的咚——咚……** 第一案 一 盗墓有罪 时光如梭,四十几年转瞬而过,到了一九八一年五月的一个燥热初夏深夜,天上无月,连繁星也找不到半颗,黑咕隆咚一团。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就上床歇息了,然而此刻,在北京西郊石景山区老山村村口的大树下,却鬼鬼祟祟地聚拢了几个人影,发出叽叽咕咕犹如老鼠打洞的细微响声。 “今年过节不收礼!” “收礼只收和氏璧!” 其中一个人影跳了起来,哈哈大笑,喜道:“都是自己人,不必多客气了。今天大家第一次见面,我就先带头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姓胡,家里兄弟姐妹多,老大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二姐胡铁花,妾心如铁,男人克星,老三胡汉三,出生在汉口。我排行第九,名叫胡发一。发,八的谐音,大吉大利。八一,合起来就是九了!我另外一个外号是阿里巴巴,哪里有宝库,我出马喊一声芝麻开门,就会乖乖地自动打开!” “胡大哥带头了,兄弟我也不能落下!我叫郭小驷,外号北方盗圣!盗墓之圣!” 这人说完,众人顿时耸然,好霸道的称号啊!胡发一笑道:“这位兄弟厉害,不妨站起来,让大伙儿见识见识!” “我已经站起来了啊!” 三四把手电筒立时打在这个盗圣身上,只见他果真站了起来,但因为个子实在太矮小了,即使站起来,也不过常人坐姿的高度而已。 “嗯,你号称北方盗圣,我也不必你差!我乃南方第一盗神花二!” 胡发一满意地点点头,叹道:“真是藏龙卧虎啊!想不到聚拢的小小摸金团体,竟然云集了南北盗中高手。……咦,这位弟兄,你眼生的很啊!咱们干摸金掘冢的活计,可是犯法的大事,万一被逮住,判个十年八年不稀奇。最近公安捉的紧,不得不防。这位兄弟眼生,不知哪里来的,我问你一下事故,若是知道,不用说,自己人。若是不知道,可别怪我们不客气啊!” 胡发一狞笑几声,其他人便悄悄往腰后面摸,万一是公安派来的卧底,先砸翻再说。 胡发一问道“树有分岔,源有支流,不知道兄弟属于哪一派?” “地分南北,所谓南易趣北淘宝。南方墓穴年代比较古老,地下环境复杂,挖这些坟墓,讲究技术,时间长了,水平就自然出来了。易者,容易尔;趣,乐趣也。锻炼出来的技术,使得摸金轻而易举,自然高兴了!所以南派叫易趣。北方环境单一,土质干燥,挖坟起来比南方容易多了,可以说不是挖坟墓,而是拣宝贝,所以名曰淘宝!” 胡发一大喜,叫道:“果然是自己人,不知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朱恒淮,外号阎王愁!” 这就是我,目前盗墓贼中的一员。 胡发一疑问道:“我们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干嘛取什么阎王愁之类的外号呢?” 我笑道:“因为我把死人的东西扒个干干净净,他们光着身子去见阎王讨要衣服,多了你说阎王能不愁吗?” 众人一阵大笑,笑完便由此次的组织者胡发一带领大家一起去淘宝。现在人们都已经睡着了,我们又在荒郊野外,胡发一有恃无恐地便走边说:“我们干这个活的,也要讲究道理,所谓盗亦有道。我立下过规矩,平生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郭小驷赞叹道:“老胡真乃我辈楷模!” 胡发一洋洋得意地说道:“这样的墓穴还真是不多,嗨……我打听了许久,才听说这里有一个符合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满清八旗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喏,到了!” 我抬眼望过去,虽然黑夜无光,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柱看到,眼前的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 孔子说的好,凡事预则立,这盗墓也是讲究事先做好勘察准备的。那盗神花二掏出盗墓专用的洛阳铲铲,正要铲土,我阻止他说道:“唉,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么落后的技术。看,我带来了什么!” 我放下背脊上鼓鼓囊囊的包裹,打开口袋,众人把脑袋往上面凑过去,定睛一看,却是一只方方正正的、漆黑外表,长着几个按钮类似收音机的玩意,旁边还拖出几条电线,不知道做什么用的。花二大为惊讶,盯着这个玩意,好奇地问道:“老兄,这个是……” 我洋洋得意地说道:“不懂了吧!现在我教教你,这——就是传说的地震波探测仪!咱干摸金的,也要讲究与时俱进,不能光吃祖宗的老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丢死人了!记住,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科学,懂吗?来,帮我一把,将它搬出来,另外电线接到地上去。” 胡发一笑道:“嗨,你这个小子不简单,居然会用这个先进的家么,老实交代吧,以前做什么的?是不是搞地质的?” “差不多吧!”我把地震波探测仪安置在地上,然后从它后面拖出两条电线,各自联接到一个电极上,再把电极插在土里,“不过搞那个玩意既不赚钱又辛苦,所以不干了。嗯,这个地震波探测仪,还是我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一边调配机器,一边对郭小驷说:“小驷,帮一下忙,把我那个口袋里,还放着的一包东西拿出来。” “好咧!朱哥!” 郭小驷见我有如此手段,顿时肃然起敬,连称呼都长辈分了,不过怎么听都觉得像猪八戒呢?这时郭小驷掏出了口袋里的那包东西,愣愣地看着,突然叫道:“朱哥,这是炸药啊!你拿了这个玩意干嘛?” “废话,这地震波探测仪,没有地震波,怎么能工作了?这地又不是天天地震,所以只能自己制造一次地震了。” 我一把夺过郭小驷手里的炸药,埋在了土里,接上电极,拖长了电线。 胡发一担忧地说道:“老朱啊,我知道你的技术有手段,但是用炸药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动静太大,把别人惊醒了,怎么办?”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放心,我专门学过爆破,保证炸起来只是地震,不会有响声的。 说话间,我一拍地震波探测仪,这又老又破的家伙算是修好了,然后引爆炸药,只听轰的一下沉闷的雷声,地面微微摇动。众人脸色大变,如花二之流鼠辈,吓得一下子趴倒地上,抱头护住,而胡发一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只是惨白着脸站住。 我暗暗好笑,回头看了一下地震波探测仪,把地震波带来的地下信息都记录下来了,粗粗一瞥,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一般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 我叫了一声:“好了!搞定,大家拿出看家本领来,今后的半年,就看这一票了。” 既然已经探出了古墓的地下结构,当下施展出看家本领,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设定盗洞。话说打盗墓,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炸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支持,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做我们这行的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我们当然属于鼠行一派了,大家都是经验老道的掘冢高手,极为注意安全措施,可不想横着回去,于是头戴矿工安全帽,身穿紧身皮衣,戴上以两个口罩中间夹活性炭的简易防毒面具,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拖出去!大家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轮流挖掘,不出一个钟头,就打了一条五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大汉奸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炸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叫人心虚之极。听以前的人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胡发一一见之下,顿时破口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 “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 郭小驷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胡发一狐疑地四下里打量一眼,突然说道:“咦,我觉得这个墓穴有点古怪!” 郭小驷疑问道:“胡大哥,你说哪里不对?” 胡发一贴近墓壁,用鹤嘴锄刮下一层泥土,捏在手里细细琢磨,说道:“你们看,这层泥土色彩鲜艳,实在太新了!根本不像是埋了几百年的墓穴土层?” 郭小驷悚然,叫道:“莫非在此之前,就有同行已经先来过,抄过墓穴了?” “不像……似乎更像是一个刚刚造好的墓穴一样……”胡发一正在思虑,突然外面传来放风的花二大叫:“不好了!有公安来了!大家快跑!” 众人脸色陡然大变,慌慌张张地一起冲向盗洞。哪知我已经抢先一步,方才来到墓室的时候,就故意落在最后面,使自己靠近盗洞,此刻我飞快地钻进盗洞里,手脚并用,立时窜出去。然后我随手就搬起一块大石头,堵住盗洞入口。那留在外面的花二愕然,问道:“朱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地笑道:“没什么意思,只是……我是靠你们吃饭的!” 话音方落,呼地一声,我挥拳砸过去,正中花二鼻梁,后者喷着鼻血仰天倒下。我 “朱哥,朱哥!”被堵在盗洞里的胡发一叫道,“看在同行的份上,就拉弟兄一把!” 我叹道:“老胡,人各有各的难处,兄弟我也活的不容易!只能靠你们吃饭,对不住了!” 我一屁股坐在石头上,任由胡发一、郭小驷苦苦哀求,或出言威胁,或发誓诅咒,置之不理,悠闲地等待公安拉响警车开过来,车上跳下一个公安,叫道:“老朱,这次收货几个?” “三个。”我回答,“里面两个,外头一个!” 我站了起来,几个公安就把石头搬开,瓮中之鳖地逮住了胡发一和郭小驷。那和我说话的公安一看胡发一就笑着对我说道:“老朱,你这次逮住的耗子可真大啊!胡发一,可是纵横北方的大盗墓贼。奖金绝对少不了你的!” 胡发一怨毒地盯着我,突然叫道:“朱恒淮!我记住你了,等着瞧吧!”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老胡,你做朋友不错的。可惜,国法不容,盗墓有罪!” 胡发一眼珠转了几转,好像逮住了什么生机一样,倏然一亮,叫道:“我们盗墓有罪,但是今天你也动手了!按理,应该和我们一起进局子!” 我说道:“唉,老胡啊。我不是说过兄弟吃这碗饭也不容易的嘛?我当然不能知法犯法了。你以为,眼前这个墓穴真的是古墓嘛?乃是我花了一个礼拜辛辛苦苦伪造出来的。还有你以为那个通知你这里有古墓的人是谁,也是我啊!谁叫你胡发一盗墓无数,悬赏的奖金节节攀升!” 那公安哪里容得胡发一这么多废话,一挥手就叫人带下去做免费车子了。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老朱啊,我们战友一场,我也稍微提醒一下。你不能再做这个捉贼拿奖金的活了。你知道嘛?现在你也被悬赏了,黑道上你脑袋的奖金是一千块!” 我哈哈大笑:“想不到我这么值钱,不如我自己送上门去?” “少开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了。说正事呢!现在你北京的地头上暂时混不下去了,外出避避风头。我认识一个大学的老教授,才从牛棚里放出来,组织了一个考古队去考察什么古人类化石。现在正缺一个能打能拼、不怕吃苦又精通地质知识的人手。我琢磨着,你胆子特别大,在战斗工兵营干了这么多年,又挖过国防工程,精通这号地里的事情。你要是中意,不如我和他去说说?” 我怦然心动,外出考古虽然辛苦,但是毕竟不像如今做地这么危险,反正我光棍一条,了无牵挂,当下就决定:“好,拜托老战友了。这个活,我接!”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是我命运转折的开始!** 二 野外考古 好了,现在容我仔细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大名朱恒淮,祖籍在甘肃,爷爷一辈的时候逃荒到了淮南。一九五九年我出生,说来也奇怪,虽然我家里人都目不识丁,却给我取了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使得我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问家里人,他们也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按照祖上留下来的规矩取名字。这个名字的谜团,直到后来我去唐山参加地震抢险的时候才解开,那是在我救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后,她问我的名字。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等等不一而足…… 那个女人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那女人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肃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 我非常佩服那个仅仅比我大上几岁的女人,后来地震抢险完毕,我随军队又返回驻地,对于她的印象,渐渐如风化的珍珠,消失殆尽。可惜,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来不及一问。 我当过兵,别人把当兵视作一个有前途的行当,我却把部队当作家一样。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人祸的三年大饥荒,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十几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战斗工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战斗工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参加过唐山大地震的抢险。八零年的时候,还和盘踞在金三角的贩毒分子狠狠地干上一架,毙敌五个,伤敌若干,脸上的伤疤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我在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之后,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的一位战友在北京当公安,正被盗墓贼猖獗的活动搞得头痛不已,急需派遣几个卧底下去潜伏,但是本地的公安人面又太熟了。他知道我胆色过人,又精通地质,乃是天然的好卧底,于是把我叫来,干了几个月时间,捉了不少盗墓贼,奖金也拿了不少,但是危机重重扑上来,于是他当即安排我外出避避风头。 我干的是考古队的保卫,外兼打杂,而考古队有专家三个,也是我们的核心,在其中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庞—— 一张清秀的娃娃脸,甚是好看的那双杏核眼,秀挺的鼻梁,和小巧却丰润的唇儿。原本齐耳短发扎成了一只马尾辫,若是放开来,更能显现女子的魅力。 “你你……” 我激动不已。 女子温和地笑笑,上海人那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啊!是吗?恒淮?” 她便是在唐山救出的,让我怦然心动,迄今念念不忘的女子。 这次意外的充分,终于让我晓得了她的名字:王玟琳——很好听的名字。然而我听说她的命却不是很好,父亲在文革时候受到迫害死掉,丈夫又在唐山大地震中死去。现在三十不到,迄今单身一人。 考古队还招了十多个搬运工,于是我又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胡发一、郭小驷、花二! 大家都是老相熟了,咋一见面,都吃惊得不得了,胡发一先是哈大嘴巴,然后恶狠狠地叫道:“朱恒淮,你好毒!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们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你还不肯放过!” 难怪如此,我就暗暗纳闷,这般家伙,犯了盗墓的罪行,理应判个十年八年,送到青海喂沙子去,怎么悠闲地跑到考古队来做营生了呢?看来也是和我一样,借着考古队的大旗避避风头而已。 想通了这一点,当下我干笑一下,说道:“哪里哪里,大家都是捆在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何必如此伤感情。好好,以前是兄弟的不对,得罪了诸位。不过那是为了公事,不是私仇。说实在的,我觉得老胡确实是个做朋友的料。如今我们聚在一起,看来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哈哈!” 胡发一一伙当然也明白这一点,总不能把我逼得太急了,万一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要咬人,所以他们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有时也暗中企图在夜里干套麻袋殴打一顿的把戏。可惜,老子是在南疆打过仗的,这般盗墓贼再是厉害,也总不如打了几十年夜战,擅长偷袭的贩毒分子游击队厉害,所以轻轻松松就被我解决,第二天带着满脸伤疤出来,见我自然恭恭敬敬了。 我们一行人从北京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我们的头都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战斗工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比寻常作战部队还严格。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其他几位了成员了。整个考古队的核心,专家一共有三人,带头的自然是王玟琳,不多说了。她有一个大学研究生助理,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整天叽叽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另外一个是王玟琳的考古实习生,男的,印尼华侨,叫杨爱苏。和我想象中那种细胳膊细腿、黑乎乎豆芽菜一般的印尼人不同,他身材锻炼的不错,我们方见面的时候就拍拍我的胸膛笑着说道:“兄弟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战斗工兵。” 他大喜:“甚好,甚好!我会唐手,有空我们较量一下。” 就此我知道了他身手还不错。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王玟琳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文革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胡发一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王玟琳在讲,西汉王朝时,打赏手下动辄以百金计,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三 草原骷髅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呼和浩特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王玟琳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小丫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指点一下你们过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王玟琳看到了我的举动抿嘴一笑:“恒淮,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杨爱苏对视一眼,暧昧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羊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杨爱苏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杨爱苏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发给我们防身用的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杨爱苏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花二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花二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杨爱苏侧重于宗教历史,比较权威,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杨爱苏拿起一个骷髅,抚摸从眉骨开始削掉的头盖骨,难得听他说道:“这是用钢丝锯一类的工具切割的,而且从他们残留的表情来看,我怀疑是不是把活人的脑袋夹起来,然后活生生地锯呢?”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尽数变掉,倘若真是如此,那残忍之极了。 花二颤颤悠悠地说道:“莫非,莫非是京观?” 我悄然问身边的王玟琳:“京观是什么东西?风景?这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风景。” 王玟琳细声说道:“京观就是把杀死的敌人尸体像土山一样堆起来,用来夸耀战功,或者威慑敌人!” 难道说,这附近几个土包里面堆积的可怕骷髅,就是有人为了威慑敌人,防止他们过来而设置的嘛?众人默然不语,然后清点了一下,一共一百零八个骷髅,其中蕴涵着某种宗教含义。但是对于我们这次考古来说,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四 人皮刺青 我们沿达里诺尔湖岸向北走,草原平整,远远就看到一座突兀的平顶山。平常山脉或是如卧龙蜿蜒,或是如利剑挺拔,唯独这山很奇怪,就是一个圆锥体硬生生被削掉了尖头,表面光滑,好像一只碗倒扣在大地上。 王玟琳看了看地图,指着平顶山介绍说:“这座山很像铁匠们用来打铁的砧子,所以叫砧子山,从远处看线条平滑,其实山上的石头棱角都极其锐利,像是融化后又重新凝结的钢铁,所以当地人又叫钢子岩。据蒙古老汉所说,我们要的找的岩画,就刻在钢子岩上,不过都在山的里头。” 我初次见到这般景象,不免好奇地问道:“这山看似平整的一块大石头,难道内部中空?” 杨爱苏接口说道:“其实这是一座死火山,数百万年前喷出灼热的岩浆,形成巨大的火山基座和高耸的火山锥。当火山熄灭为死活山之后,无数年风霜雨雪的打磨侵蚀就会削平相对脆弱的火山锥,只留下一个平缓的火山基座。这种基座往往被人们俗称为桌子山或者是砧子山。” 我凝视着这个砧子山,晚霞染的岩石通红,仿佛浸满了人血一般,回想起那被削去头盖骨的骷髅,莫不是和削去山锥的砧子山有什么关联?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汽车开了半个多小时就到达砧子山,远处眺望山体平整,凑近一看,那砧子山上乱石林立,巨大而突兀的黑色岩石就像怪物的利牙,环绕整个山体。我们绕山体半周,终于找到一个缺口进入中空的砧子山内。这时抬头张望,好像进入了一个环状的城堡,四面是高耸达几百米的城墙。走在羊肠小道上曲折颠簸,狭窄难行,很明显这是人工开凿的一条小路。花二很奇怪地问道:“这山中有什么物产,常常有人来,所以修了路?”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我打听过周围的牧民了,他们在周围住了几十年,没有听说有任何物产,倒是常常听到有人传言是妖魔的老巢,这还是第一次过来。” 天色越来越暗,在砧子山高高四壁阻挡光线下,暗更是快。坐在前面的小丫头眼尖,咦地一声兴奋地叫道:“快看,快看,前面有房子啊!” 我们从卡车上站起来往前眺望,在黄昏朦胧的光线里面,确实隐隐约约地显出一个小村庄的轮廓,既不是海市蜃楼也不是酷似房子的怪石。当车子开到村落前面的时候,天色也不早了,花二命令道:“今晚就驻扎在这里吧!明天一早出发。” 杨爱苏和我先下了车,拿着枪进去,毕竟山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村子,确实很奇怪,不免叫人心疑。我看天晚还没有点灯,估计这个村子老早废弃了。确认没有危险后,我们再叫几个搬运工下车,点燃汽油灯,鱼贯把物资从车子上卸下来。 我第一脚步入这个村落,就有一种不寻常的感觉,四下里好奇地张望。这是一个很小的村落,几十间低矮的房子三三两两围聚在一间大殿周围。而大殿前面开了一片颇大的广场,估计是供村民聚会之用。房子制作的很粗糙,现场取材用石头叠垒而成,所以很低矮,房顶用茅草遮盖起来,差不多都腐朽,估计起码已经废弃几十年以上了。 既然有现成的房屋,就不必搭建帐篷了。原先我们也是这么考虑的,但是房子三三两两分散,最终大家还是为了安全起见,一起搭帐篷住在大殿前面的广场上。一起吃过晚饭后,有些人无聊就拿出扑克牌聚赌。原本我也想参一脚,但是念及我那逢赌必输的衰运之后,顿时断了念头。回头瞟到那黑漆漆没有门窗的小石头屋,心里面好奇地痒痒,于是借了一只手电筒走进附近的一间,万一有危险,大呼即可有人来相救。 石头屋建地颇为低矮,我弯下腰才进入里面。这大概一个普通人家的住所,有地灶、有炕,也有一张石头桌,上面散落着几只木碗,似乎还有尚未腐烂干净的食物。他们当年离开的时候相当匆忙,我甚至可以想象,一家人正围着吃饭,突然因为某个原因,急匆匆地离去。 “嗒!” 我倏然一惊,猛然把手电往后一照:“谁?” 那人遮住迷花的眼睛,说道:“我,杨爱苏。” 我松了口气,他说道:“我见一间房子里面光影乱晃,一好奇就来看看。” 他随手摆弄着里面存下的物件,说道:“仔细一看,里面的摆设非常具有蒙古特色,应该是有人在以前居住过。” 我说道:“我听说,蒙古人不是择水草丰美的地方游牧嘛?何时定居下来,那他们为什么离去了?是不是当年响应政府号召,离开了这边艰苦的环境?” 杨爱苏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现在才晓得这里居然还有人居住。不是以前一直传言,砧子山有妖魔,要吃人!” 我们走出石头屋,外边那群人正赌地厉害,胡发一坐庄,吆喝连连,杨爱苏也忍不住凑上去,拿出散钱下注。我心里头痒痒,但是一想到钱财如流水一般泼出去,顿时心痛似刀割,当下忍住了念头,硬生生跑回帐篷边,遇到王玟琳和小丫头。 王玟琳微微一笑,江南女子的恬美展现无遗:“我见过十个男人九个好赌,恒淮倒是一个不错的男人!” 小丫头哼哼哈哈,就好像一头小猪呼呼,与王玟琳一比,高下若然:“我看,他哪是这么好,定是手气极差,有自知之明才不敢呢!”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王玟琳说道:“正好,不如陪我们去看看萨满寺庙。说不定有力气活,麻烦你这劳力了!” 与王玟琳在一起说不错的舒服,我当下就答应,只是看小丫头不顺眼。这丫头是北方人,相貌倒清秀,一双圆圆的眼睛,头顶扎了一对羊角辫,只是个子很高,身材没有发育好,偏瘦,没胸没屁股的女人,和丰腴娇媚的王玟琳排在一起,简直是骷髅和美女的差距! 我以为的大殿其实是萨满寺庙,两边各树立着一个白色的经塔,浓浓夜色下,萨满寺庙黯淡的身影仿佛涂抹了一层神秘色彩的魔匣,一旦打开,无数恶魔将被释放出来,祸害人间。正门老早摧毁,我提着汽油灯首先进入,这庙宇虽然残破,但是没有完全倒塌,里面的香炉、神龛大致保存完好。神龛中央供奉着一个巨大狰狞的妖魔塑像,由于长时间没有保修,涂金彩绘已经剥落,肢体残缺,露出了泥胎,不过轮廓仍然清楚。特别是在面部,红红的面颊似乎是用鲜血涂抹,张牙咧嘴,神情极为恐怖。他的脚底踩踏了十几个小人的塑像,约莫只有土狗那么大,造型生动,栩栩如生。这些人类的面部稍许残留了部分彩绘,个个姿态扭曲,神情恐怖,嘴巴大大地张开,伸出舌头,发出无声的呐喊,不禁看到的人犹如参观地狱的体会,不寒而栗。 我小心翼翼地说道:“玟琳姐,这庙邪门!不去供奉菩萨佛主,居然供奉邪魔歪道!是不是像杨爱苏说的那样,以前这里的人就是妖怪?” 王玟琳摇摇头,回答说道:“世界上哪有什么妖怪啊!古时候蒙古人信奉萨满教,以天地自然皆为神灵,从这个雕塑来看,应该是草原的守护神降魔天尊,代表了萨满教早期的艺术风格。” 我们这次考古偏重于石器时代的考查,在队伍里面,唯独王玟琳是个全才,不仅精通数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对于当地的民俗文化亦有一定的研究。她忽然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不过降魔天尊一般只是作为长生天的辅像,极少单独被供奉,莫非有什么奇特的原因?” 小丫头向来眼神好,倏然大声叫道:“玟琳姐姐,你看,这里好像藏着什么东西呢!” 我抬起汽油灯,顺着小丫头手指的方向照过去,在降魔天尊胸部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痕迹,可能最初被涂料装饰所遮掩,当外面的涂料脱落以后,就露出了痕迹。莫非里面藏有宝贝?我顿时心跳加快,以前老早听说,古人就最喜欢在塑像中藏匿金银财宝。莫非今天亦是如此? 我把汽油灯交给个子较高的小丫头,然后爬上降魔天尊的身上,心中暗暗念叨:“老子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出来的,不信你这妖魔鬼怪!” 我对着那块圆形痕迹敲敲打打,一拳砸碎泥胎,从里面取出一个黑色的圆筒,跳下来交到王玟琳手上。她轻轻捏开圆筒的一段,缓缓拉出一段皮质的绣边,吹去灰尘之后,上面用针刺青了很精致的图画,虽然历经百年,依旧保存完好。 王玟琳口中淡淡念叨:“居然是人皮刺青,这样隆重的仪式,一定有什么重大的事情!” 我毛骨悚然,指着皮质刺青问道:“人皮?” 王玟琳点点头,回答说道:“萨满教中如果需要把重大的事情记录下来,为了长久保存,会选择人皮刺青。首先找人在他背脊皮肤上刺青下图画。因为死人的皮会皱皱,所以要趁人活着的时候刺青,并且剥下来!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完美的刺青图。” 她的语调平稳而且语气极淡,但是我和小丫头不约而同的缩缩身子,感到寒气森森。 王玟琳半蹲下来,我于是赶忙站在她身后,高高举起汽油灯为她照明。她轻轻翻开人皮刺青卷的第一层,摊在膝盖上,用手小心翼翼地拂去灰尘。历经数百年岁月无情的冲刷,人皮刺青印记已有褪色。我的目光顺着王玟琳的小手慢慢移动,那时刺青的工匠当真了不起,寥寥数笔就勾勒出鲜明的人物形象,神态栩栩如生,仿佛在看连环画小人书,讲述着一个故事! 第一层人皮刺青上是一群蒙古骑兵围在一个气派很大人的周围,显然他就是头头,一起来到砧子山里。第二层是他们插着香炉祭祀,忽然冒出一个带放射线的圆球,看似太阳,但刺青是红青两色,这个太阳则是青色!而且,这个圆球还画着象征恶魔的利牙和狰狞的笑容。第三层上圆球挂在一个人的头顶,好像变成了民间传统神仙头上的光环,但是那人挥刀斩向别人,其他人纷纷自卫,顿时尸横遍野。第四层上一个梳了小辫子的萨满巫师,他手中摇着一个经轮,和其他萨满巫师一起强行镇压了圆球恶魔,并在他身上建造了一座宝塔,使得他永世不得超升。大人物指派一些人就在砧子山里驻扎,看护宝塔。 最后一层里面似乎包裹着一些东西,上面弯弯曲曲画着奇怪的图案,王玟琳看完文字,抬起头,眼神中充满困惑,说道:“这是萨满寺庙建庙的历史经过,可以估计里面就是九转经轮。上面以古蒙古文写着咒语,用来封印九转经轮。并且警告,一旦解除封印,就必须承担释放恶魔的责任!” 我说道:“我曾经听杨爱苏说过,这里居住了很多恶魔,但是古人的话可信也不可信,譬如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佛塔,去哪里了?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一切都是人类想象出来的!” 王玟琳咬咬牙,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打开了最后一卷人皮的封印,里面包裹着一个枯黑的木制九转经轮,看似极其普通,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神秘! 小丫头捡起九转经轮,这是以一般的白杨木所制作,上面刻了一些宗教的图案,原本应该还有颜色,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脱落。她说道:“世界上真的有恶魔嘛?我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摇一下,看看究竟会有什么恶魔出来。如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证明只是古代的萨满巫师为了统治劳动人民,编造的瞎话而已。” 王玟琳心存疑惑,最终点点头,示意小丫头可试试看。后者纤瘦无肉的手腕摇动,那九转经轮犹如拨浪鼓一样,扑通扑通转起来,与常见的经轮并无不同,发出的声音比较沉闷,似乎敲打一张蒙猪皮的大鼓。夜深人静,声音悠远绵长,回声重叠起来,更有一股诡异的味道。我屏住呼吸,只觉得心脏噗噗剧烈跳动,神情紧张之极,越战中敌人只距我们二十米远也没有这样体会过。 小丫头约莫摇了二十多下,什么动静也没有发生,我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看来只是哄人罢了!” 突然哒哒一阵冲过来,我们三人脸色顿时变掉,回头一看,却只是那帮赌博的群众涌了过来,看到我们仨摇着一个经轮,亦是松了一口气,有人骂道:“我还以为啥子事体,性质正高,忽然传来一阵咚咚的鼓声,吓得魂飞魄散,还以为有什么邪门的事情发生。妈的,就你们三个在胡闹!” 众人见无事就一哄而散,王玟琳叹气说道:“我隐隐觉得这里有些不对劲……算了,或许是我的错觉。我看天色也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日我们就去寻找石器时代的壁画。你要辛苦喽!” 我点点头,和王玟琳、小丫头一起离开萨满寺庙,回到营地,众人老早没了赌性,统统睡觉去。** 五 鬼影重重 我钻进帐篷,和胡发一挤在一起,他还没有睡着,听见是我过来说道:“老朱啊,你老哥我比你痴长几岁,不是我摆长辈的架子教训你,实在是有些处世经验我要说说!那姓王的女人不简单啊!把你迷的晕晕呼呼的,指东你就不敢往西!女人的亏我是吃过了,像这种有学问、有脑子的女人更可怕,何况还是个寡妇!她现在对你好,是有所求,若是以后没用了,定是一脚踢开!” 我面皮顿时一崩,垮下脸来,叫道:“老胡,你们情同兄弟,我不许你这样诋毁玟琳姐!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我是配不上她的,只要呆在她身边,我就心满意足了!” 胡发一叹气道:“日后你便明白了……” 说着,转身就睡,不刻打起呼噜。我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胡发一这般说话为何?一定是妒忌我! 我心中烦闷异常,于是钻出帐篷。天空一片灿烂,繁星点点,一轮钩月孤独地悬在天际,射出黯淡的红色光芒,照射在大地上,像染上了一层红色的血迹,妖色异常!耳际忽然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女声,好像一个音质不好的收音机,在寂静的暗夜特别嘈杂,我不禁打了个酣战,莫非那九转经轮转动即引来了女鬼? 我摇摇脑袋,竭力驱走这个念头,世界上哪有鬼啊!我随手操起一根钢条,小心翼翼地踮脚循着声源地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似乎便是那小丫头的嗓门,与白天听起来的相比,却说不出的诡异! 我远远瞧见小丫头的人影,心中恐惧,躲在一间石屋后面,慢慢探出半个脑袋张望。月光固然黯淡,习惯了黑暗的眼睛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小丫头单膝跪在地上,神情亲昵,口中喃喃自语,一手伸出,似乎在抚摸什么。 “小朋友,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还在外面啊!你家里没人嘛?哦,他们都不在了。为什么……” 我努力瞪大眼睛,试图找出小丫头对面的人,然而对面空荡荡的一片,顿时浑身汗毛竖起,见鬼了!小丫头和鬼在说话! 这般情景实在诡异之极,莫不是我们转动经轮,终于打开了地狱之门,把冥界的恶鬼放出来!我定定神,吞咽一下口水,润润几乎冒烟的嗓子,然后攥紧手中的钢条。小丫头虽然对我不善,我却不能对她不仁。纵然是恶鬼当道,老子也要试试看,你的邪气到底有多高! 想着,我就迈开脚步出去,嗒嗒故意踩地很响,一方面壮胆,一方面暗自寻思,是不是如王玟琳以前讲过的,梦游呢? 听到我的脚步,小丫头转过头瞟了我一眼,目光清澈,看来不是梦游,当真见鬼了!她瞥见我手中的钢条,咦地一下:“你拿了条棍子干吗?是不是想趁机打死我?告诉你啊,这里有人证!” 待她回过头,四下里张望,自言自语:“咦,小弟弟,你去哪里了?人呢?” 小丫头向我问道:“你看到刚才有个穿蒙古族服饰的小弟弟了嘛?大概六七岁,这么高,我一直和他在说话,怎么转眼就不见了?” 我冷冷说道:“从刚才起我就只看到你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要不是你产生幻觉,要不是你见鬼了!”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叫道:“你胡说!刚才他明明在的!” 我说道:“方才你一直在用汉语说话,一个蒙古小孩,怎么能用汉语同你对话?就是我们遇到的蒙古牧民,时常和汉人交往,汉语也说地勉勉强强!” 小丫头啊地一下,体味到我话里的意思,顿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开。 我哼地一下,不知怎么就松了一口气,目送小丫头纤瘦的背影飞快离开,忽然觉得腹中鼓胀,一定是刚才太吓人了,幸好没有尿出来,寻个偏僻的角落里放放水,正准备把钢条搁在一边,看到石屋的阴影里面也站着一个人,打招呼道:“老兄,也来轻松一下?” 那人缓缓走出来,踩在地面上踏踏,是马靴,这里只有杨爱苏穿着靴子。但是杨爱苏是身材长挑,这人比我还矮半个头。我心中正在疑惑的时候,这人已经走出黑影,我的表情立即僵掉! 假如这时来了一个苏联毛子,一个美帝特务,甚至满清余孽我都不会稀奇。对方居然穿着一身日本鬼子的军装。那黑色翻梆皮鞋、土黄色棉布军装、船形军帽,腰间挎着倭刀,和我在电影中看到的鬼子军官印象一模一样。鬼子军官口中发出低低的吼叫,原本躲藏在军帽阴影下的脸慢慢抬起来,竟是一张腐烂得只剩下几片皮肉挂着的骷髅头。我来不及惊讶,鬼子军官拔出倭刀就向我砍来! 电光火石之间,我本能地抬起钢条抵挡!只听铛一下,金属与金属之间激烈碰撞,火花四溅!好歹我当过几年兵,身手不赖,正准备反击之际,蓦然发觉眼前的鬼子军官已然消失,就如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夜色! 刚才那样骇人的情形,我活了二十几年,才是头一回碰到。纵然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当那矮小黝黑的贩毒分子狰狞地扑过来时,也是咬紧牙关轮起工兵铲劈下去,从未像现在浑身筋肉僵直,抽筋似地微微抖动。过了许久我才呼出一口浊气,松垮下身子,瞪大眼睛,不相信地凝视着钢条上的新鲜刀痕。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我背后汗水涔涔,微微颤抖,我知道,我也见鬼了,而且居然还是个鬼子军官鬼!在我们旋转经轮的同时,终于唤醒了无比可怕的恶魔! 我犹如一百八十公里拉练后疲惫无力地拖着钢条往回走,王玟琳怒气冲冲朝我逼近,见到我的脸一怔,稍微显惊讶地说道:“你的脸好可怕!” “是吗?” 我自言自语,摸摸面颊,凉得在发低烧。 然后王玟琳马上换上刚才那副怒容,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欺负林白水!我知道她讨厌你,一直排斥你!但是你毕竟是男人,要有容人之心,何必与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我问你,刚才你动了什么鬼念头!对她做了什么!” 我闻“鬼”字,失声叫道:“鬼!我们都见鬼了!” “你胡说什么啊!” 王玟琳一脸迷惑,我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勉力稳住心情,结结巴巴讲出来,我的口才本不是很好,刚才一惊一诈,更是语无伦次,王玟琳费了很大劲听明白,小脸儿唰地雪白,瞪圆了眼睛说道:“你和林白水都见过了鬼?林白水见到了一个蒙古小孩鬼,你见到的却是一个鬼子军官鬼?” 我渐渐镇定下来,说道:“那蒙古老爹以前不是带一队鬼子来过这里,从此再也没有出去了嘛?一定是他们造孽无数,冲撞了这里的邪魔,死不瞑目化作厉鬼!” 王玟琳厉声喝道:“你别胡思乱想了,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妖魔鬼怪!都是这里环境太压抑,以至于产生幻觉!走,我带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就往帐篷那边回走。天阴得重,乌云弥漫开,遮住了黯淡的月光和星光,周围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唯一能够指明标志是远处那盏值岗的照明汽油灯。眼见只有短短百米多路径,走了十几分钟还没有接近,以我们的脚程估算,起码走了一公里以上了。王玟琳焦急起来,拉住我加快脚步。四周一片寂静,只有两个人解放牌球鞋踩在石头上啪嗒啪嗒的响声,先是好像闹钟齿轮有规律的节奏,然后越来越快,犹如一阵疾风骤雨,戛然又停止,只剩下一个女人急促的呼吸声。 王玟琳惊慌起来,胸腹风箱似地**,上下起伏。那汽油灯明明就在眼前,伸手即可触摸到,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达到。 我打了一个酣战,失声说道:“莫不是遇到了鬼打墙!” “鬼打墙?” 王玟琳不由得挽住我的胳膊,靠在我身边。虽然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的女子,遇到怪力乱神的离奇事件,终究显出了小女人的一面。这个小巧的江南女子身材相当丰腴,当手肘触到软软的两团肉时,心头一热,脸上红了起来,幸好天色漆黑,王玟琳看不到。 好歹我也是男人,理应表现出男人的本色,我强挺挺胸,说道:“以前我在部队拉练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黑灯瞎火,指南针也用不了,一个连的战士转悠了一夜也没法子出去。直到天亮才发现竟然被困在一个坟场里!这里阴气森森,定是一帮鬼在我们前面筑了一堵墙,让我们无法通过!” “那要如何才好?” 我支支吾吾,王玟琳怒道:“大男人,犹豫啥!” 我只好说道:“后来听说,破解鬼打墙,最佳的方法莫过于秽物破邪,用黑狗血或者人的秽物均可!” 王玟琳啊地轻轻一下,此刻我们没有黑狗血,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拍了我一下,意思是叫我上,但是我刚才让日本鬼子军官鬼一吓,老早没意了,憋了半天,满头大汗还是不行! 王玟琳脸一红,说道:“你转过去,不许偷看!” 我是是的应诺,背过身,再次接到警告:“不许偷看!” 然后听到淅沥哗啦的一阵水声,过了一会儿,衣角被拉拉,她轻声说道:“我们走走试试看!” 我们一起往那张照明的汽油灯跑去,怕两人之一会迷路,所以手紧紧牵在一起。我们走了很长时间,汽油灯像是月亮一样,我们走它也走,始终保持一段伸手可及,却遥遥不可触摸的距离。王玟琳又焦急起来,问道:“你的法子究竟有没有用?” 我也急起来,说道:“以前试过很灵!对了,这鬼打墙也邪门,一般都是黑灯瞎火的夜里,什么也看不到,今天却能够瞧见一盏灯。玟琳姐,你记得出来的时候,究竟有没有灯亮着?” 王玟琳皱起眉头,苦苦回忆:“有是有,不过是别人巡逻拿着。” 我脸色大变,叫道:“不好,我们上当了!这鬼故意制造一盏亮灯,让我们以为帐篷就在以前,其实是把我们引诱到别处去了!” 王玟琳一呆,惊呼:“他们要做什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知道呢?心头沉沉压着一块石头,是不是真是旋转九转经轮引出的邪魔?我思虑一下,说道:“我们索性不要再走了,再走下去也是白走。就呆在这里等到天亮,自然识得路,别人也会来找我们。” 我们一屁股坐下来,背靠着背,走了大半夜路,累极了。内蒙古高原夏夜依旧凉意森森,方才一直在走路没有感觉到,此刻冷风直往脖子里灌,浑身哆嗦。王玟琳忽然问道:“你冷嘛?” 我点点头,却准备把衣服脱下来,因为我是男人。 王玟琳伸手止住,说道:“这样你会冻死的!我们抱着一起取暖吧!” 我呆呆地愣住,几乎不敢相信,直到王玟琳张开双臂搂住我,我本能地又揽住她,那娇小柔软的身子在怀里,真真切切感觉,这不是做梦!我和爱慕的女子拥抱在一起了,这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没有感受过,迷迷糊糊,冷风也成了温暖春风。** 六 地下陵墓 不知过了许久,耳际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叫我们的名字,我倏然睁开眼睛,眼前就是一张清秀的娃娃脸,发丝垂在额头,恬美得几乎不忍心叫醒她。 考古队其他人已经找到我们,看到我们拥抱在一起睡觉,个个神色暧昧,非笑似笑,似乎我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王玟琳被吵醒,张开稀松睡眼,站了起来,捋捋头发,笑道:“太好了,昨天遇到鬼打墙,现在终于出来了!” 她毕竟是一位成熟的女子,丝毫不介意这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偶然碰到,亦是装作故意避开。小丫头也赶过来,一下子扑到王玟琳身上,嘤呜不已。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小声说道:“老弟,好本事啊!” 我怒道:“不要乱想!” 胡发一嘿嘿奸笑:“谁都知道你们做了什么。又没大不了的。” 我摇摇头,不去理会,抬头四下里张望,这边是一片石林,黑色的玄武岩石柱犹如一片森林,只是没有枝叶罢了。想不到我们居然走到了这里,离开村庄很远,邪门了!大家呼号着回去,我方走几步,脚下忽然一滑,地面的砂土漏斗似地吸下去,我们急忙跳开,地面顿时如一只怪物张开了嘴,倏然塌陷下一个空荡荡的大洞。 我们冷不防吓了一跳,大汗涔涔,盯着那突然裂开的大洞好一会儿,确认再没有倒塌的危险,才三三两两地聚起来,凑到大洞边沿伸长脖子,把脑袋探出往下张望。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胸口犹如打鼓咚咚乱响。 这个塌陷的地洞约莫一个篮球场大小,初晨的阳光斜斜射入,光线明亮,映在雪白的尸骨上,惨白惨白,纵然是在明媚的白天,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方才的大汗顿时化为冷水。下面不下有一百具白骨,胡乱叠放在一起,最离奇的是个个都没有头骨,不由使人联想到草原咸湖边发现的无顶骷髅头堆。原来,这就是为什么鬼打墙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原因,一定是死得太悲惨了,冤魂不散,要我们把他们好好埋葬! 小丫头啊地一声惊呼,我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一具小小的骸骨躺在大人的骨架当中,弱小的身躯特别引人瞩目。莫非这便是小丫头遇到的那个蒙古族小孩的鬼魂尸骨?我转过头,无意间瞄到王玟琳的脸孔煞白,嘴唇发紫,身躯微微颤动。 他们的尸骨与我们毫无关系,念在相聚一场的份上,我们替他们好好安葬。于是派了几个胆大之人下去,把尸骨一一捧上来,预备和草原咸湖边的头骨一起安葬。我们从尸骨之间发现了不少装饰品,经确认属于蒙古族式样,杨爱苏精通宗教民族风俗,就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念颂经文超度。 我们考古队本来是挖掘死人的东西,但是一大早就遇到这么阴寒的事情,气氛异常沉闷。杨爱苏捧着步枪蹲下,翻来覆去检查死者的骸骨,自言自语,又好像故意说给我们听:“死了差不多五十几年了,尸骨上刀砍的伤痕非常清晰,很明显这是大屠杀。”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蒙古老汉不是说过,以前他被逼带一队日本鬼子进来嘛?莫非是他们干的?” 杨爱苏点点头:“极有可能。” 王玟琳疑问道:“可是,他不是也说过,从此那队日本鬼子就像迷雾一般消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们只发现了当地村民的尸骸,他们去哪里了?假如都死了,我们就能发现枪和其他遗物的尸骨。” 正说着,下面收集尸骨的人忽然大声呼喊,我们急忙都趴到大洞边沿,只见他们向我们招呼,指着下面一个洞穴喊道:“这里还有洞,上面画了很多奇怪的小人,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原始人壁画。” 王玟琳顿时眼睛发亮,连忙爬了下去,细细观察,手舞足蹈,欢呼:“奇迹啊,奇迹!我们居然在内蒙古找到了新石器时代古人类岩画,这必然改变整个考古界的大发现啊!” 因为岩画一直延伸入洞穴内部,王玟琳要求立即出发考查。考古队发生了争执,有人认为这里邪气太重,不应该进去,万一碰到什么鬼魅,那可就完了。有人嗤之以鼻,世界上哪有任何妖魔鬼怪,怕什么,有了大发现,人人拿一百块奖金!最终王玟琳拍板,想拿奖金的跟去,不想去的留守在此。 王玟琳作为一个考古队头头,理所当然前去,所以我也跟着进去,小丫头这回居然胆子变得很大,也要跟着过去。胡发一酷爱盗宝,这次却居然对我说道:“老弟啊,我还有是留条小命享福吧。你为了女人不顾一切,恕哥哥不奉陪!” 哭笑不得。 于是现场留下三个人看守物资,剩余的人都进洞穴。一共十八个人,我拿着步枪在前面开路,杨爱苏殿后,中间先是考古队员,之后就是我们一帮搬运工,拿着各式工具材料。见山开山,见渠架桥。几盏明亮的矿工照明灯,一直弯弯曲曲沿向前方。 洞穴探险对我而言并不陌生,我在部队当战斗工兵的时候,参与的最大一项工程是浙西国防战略隐蔽场所。那边丘陵起伏,群山环绕,沟壑阡陌,是天然的隐蔽场所。我们建设的工程大部分依托山体洞穴构造,一年差不多有三百天呆在洞里面。这是浙西基本都是水侵蚀而成的喀斯特溶洞,这个洞穴属于远古时期火山喷发岩浆熔化石头后构成,非常干燥,地面积了一层浮土,一脚踩下去轻轻飞扬。 当初考古队没有涉及到洞穴探险,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设备有些不足。我再前面即使头顶头盔灯,手里还是举了一个浇上汽油的火把,万一碳酸气等有害气体侵袭,火把会熄灭预警。而留在最后的人不时拿荧光剂涂上,防止迷路。 洞穴没有钟乳石一类阻碍视野,极其开阔,向上有十多米,左右两边五六米,大家不得不用绳子吊在一起避免走失。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火山喷发的规模,岩浆像是大江潮水滚滚冲击。光滑的岩洞表面不时能够看到人物或动物的刻印,其实在古人生活之前,达里诺尔是个方圆百里的超级大湖,一直把山洞浸在水里,于是石头表面形成了一层坚硬的石灰岩,古人就在湖水退却后居住山洞中遮风挡雨,出于对大自然的崇敬和艺术萌芽的发展,在石头上留下他们生活的印记。数万年之后,人类离开了早期的摇篮,只留下那时的痕迹。 我们渐行渐远,封闭的空间中失去了时间感,只能通过数脚步估计大概走了两公里多,眼前豁然开朗,犹如走进一口巨大的钟内部,环形光滑的岩壁,雕刻了无数奇奇怪怪的壁画,一直衍生向上一百多米高处,不知道古代的人如何攀爬雕刻。在大钟中心位置,则是突起了一个尖尖的圆锥,距离太远,光线又不足,很难看清那是什么。 走在最前面的我手一摆,拦住我们向前,先把火把伸出去,上下左右各自试探一次,没有任何异样,才放心地说道:“可以进去了。” 这句话刚落下,对面差不多同时响起一句空荡的“可以进去了”,众人脸色一变,莫非有鬼?随之醒悟,由于这个空间类似于鸣钟,自然有回音效果了。 王玟琳举着汽油灯,凝视墙壁上的雕刻,惊叹道:“真是太美了!”钟型岩洞的扩音效果很好,女人低低的话语都嗡嗡大作,震得众人耳朵生疼。 走进钟型岩洞,地面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像是细纱,稍微一拖动就灌入鞋帮低矮的解放牌球鞋,着实讨厌。我们这些搬运工在没有得到指示前无所事事,众人三三两两散开,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西洋镜一般地发呆四下里张望。而几个考古人员先忙碌起来,展开调查。 我看到小丫头向后退却,试图将视野更加扩大,忽然一个趔趄,叫埋在尘土堆里犹如小坟头一样的东西绊倒。小丫头惨呼一下,摔倒在地,众人看得哈哈大笑,难得有这些乐子。小丫头坐起来大怒之极,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根东西就向我们扔过来,连续数下,叮当叮当,又捞起一颗球,感到触觉异常,忍不住瞟了一眼,顿时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此刻正像掷铅球一样托着,忙不迭丢掉,慌慌张张以手往后爬,哪知摸到了更多死人骨头,更是怕得要死,直到王玟琳赶来搂住她才哭哭啼啼安静下来。 我们干考古一行的,死人骨头见多了,倒是不稀奇,我捡起小丫头丢掉的骷髅,看模样不是古人的死尸。于是上前在小丫头方才爬行的地方,用脚尖踢开尘土堆,猛然冒出一支步枪,我一愣,拣起来。 “三八大盖!” 好歹我是当过几年兵的,部队的纪念品展览室里面就放着当年和鬼子对干之后缴获的枪支。莫非这些尸骨就是当年来到这里屠杀了村民的鬼子们? 杨爱苏也过来,我们两人或脚或手,陆续扒出一些骸骨遗物,因为比较干燥,保存非常好,不仅有三八大盖,甚至还有一把鬼子军刀。奇怪,他们怎么来到这里死掉了?尸骨上伤痕累累,似乎是经过一番血战战死,但是以当时鬼子们的武力,蒙古部落如何对抗?四下里又没有其他死人的遗迹,我带着迷惑抬起头,和杨爱苏碰了一个眼,他摇摇头,是以也不明白。 不过鬼子作恶多端,死了活该! 我们这些人,或是被造物主的天工开物所震撼,或是叫古代人民的绝美岩画吸引,又或是让鬼子兵的离奇死亡所迷惑,唯独有个女人,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场地中间那个好似敖包一般突起的圆锥型沙堆,一步步趋向那里,缓缓拨开积累千百年的尘沙,里面揭开一个犹如香炉的铜器。王玟琳的小手一边抚摸,一边中了邪似地口中喃喃发出奇怪音调,在念一段咒语,语调更俨然沉重的警告!我一直关切王玟琳,又好奇之,于是凑上前讷讷地叫道:“玟琳姐……” “恒淮……”王玟琳头也不回地招呼我,充满了兴奋的喜悦,“发现了了不得的文物哩!” 我伸长脖子,低头端详,眼前的铜器在缺水,又让细沙掩埋的环境下,保存非常完好,连绿色的铜锈也不见,上面刻着一些鬼符般方方正正的图案,似汉字又不识。我疑惑万分,瞧王玟琳信心满满,追问道:“这是萨满巫师的画符?” 王玟琳摇摇头,笑道:“胡说什么呢!这是八思巴蒙古字。史载忽必烈命吐蕃萨斯迦八思巴系依据藏文字母制蒙古字,一直为蒙元官方文字,北元灭亡后始废弃。至少我们知道,这些文字是在蒙元年间签刻,奇怪的是……来,你看看!” 王玟琳指指香炉文字下的刮痕,仿佛隐隐透出另一种花纹的途案,我顿时恍然大悟:“是有人故意把以前刻下的东西刮掉,重新刻上了文字。为什么?” 她手指滑过蒙古文字,一个个的翻译下来:“草原的太阳已经化为邪恶的蓝色魔鬼,黄金家族已经堕落到无间道,后来的人们啊!千万不要启封禁忌的鬼灯,否则无尽的痛苦降临这个世界!”她思忖道:“似乎以前有人来过了,并且发现了某种可怕的东西,他幸运地活下来,于是刻下文字警告后来的人们。怪了,既然他活着,应该是战胜了那个邪恶的东西,至少能够毁了它,这里没有一点销毁的废墟,他说的禁忌鬼灯在哪里呢?” 王玟琳秀眉微蹙,忽然舒展,双手往下托住香炉,用力拉起来,叫道:“恒淮,你力气大,帮帮我!” 我忙不迭地伸手帮忙,一拉,咔咔数下,香炉裂开一个口子,下面是一串灯芯,数百年过去之后,竟然还奇迹般地存有油脂。 王玟琳说道:“这是雪莲油与龙涎香油的混合物,可以保存数百年。他的意思是点灯就可以打开了?” 我犹豫了一下,劝诫道:“玟琳姐,这是不是太危险了,要不和大家商量一下?” 这个娇小的女人看似文弱,性格刚毅,容不得反驳,冰冰地说道:“借你一下火柴。” 我不敢违逆,慌忙掏出来给她。王玟琳滑着火柴,毫不犹豫地点燃灯芯。 灯芯慢慢燃起一黄豆大小的火苗,散发奇怪而又好闻的香味。我们紧紧盯住***,心情极度紧张,许久,也没有反应,我不禁嗤之以鼻:“古人吓唬人也太厉害了,枉了我们虚惊一场。” 忽然轰轰隆隆巨响,顿时天摇地动,我们一齐唰地变颜色,众人大惊失色,莫名其妙地惊恐四望!** 七 幽冥鬼塔 王玟琳身躯剧烈晃动,犹如在跳快节奏的忠字舞,猛然肩膀一斜,低头看去,顿时脸色煞白,地面竟然裂开一个口子,仿佛欲望无穷的野兽一样吞噬着地面。王玟琳一只脚陷在砂石中,动弹不得,拼死挣扎,生命似砂时计的流沙一样飞速溜走。 她绝望地闭眼,我心头一撼,一下子扑到她身边,拦腰抱住王玟琳娇小的身子,急忙拖开,两人顾不得狼狈,连滚带爬逃到安全地带,这时再直愣愣地望去。伴随着那地面的裂口越来越大,圆锥型的香炉下部轰轰隆隆呈螺旋状缓缓升起,好像一颗巨大的螺丝钉般,花费两分钟多才完全升起。 这是一座纯金属打造的佛塔,体积实在庞大,我们完全被震惊!它约莫有三十多米高,底座直径近七八米,气势骇人。浑身黑黝黝,比我以前挖掘地下国防工程时见过的洲际导弹还要庞大!上面没有窗,没有门,也任何装饰品,只在各个檐角挂着一盏灯。从上往下,似乎有个隐身人在操作一样,一盏盏地自动点亮,上百盏***的火光极为亮堂,顿时盖过了我们的汽油灯。但是灯光幽幽,投射到地上的人影似乎恶魔模样,极为鬼魅。 “幽冥鬼塔!” 正当我们震撼于古人的智慧结晶时,杨爱苏忽然大叫起来,我扭头看过去,这个胆大的男人第一次面色惊恐,肌肉完全扭曲。 王玟琳猛然一凛,她熟知蒙古文化习俗,自然晓得,告诉我说道:“幽冥鬼塔是萨满巫师用来镇压邪魔的,层数越多,妖魔越厉害。这一、二、三……竟然有三十三层,代表三十三重天。需得如此镇压,不是简单的家伙啊!” 她沉吟一下,招呼我说:“恒淮,你跟我来一下。” 王玟琳大着胆子凑上前去,我虽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跟在她后面。王玟琳轻轻抚摸佛塔,擦掉了一层黑乎乎的墨烟,露出一行奇怪的文字,让她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又好像对我说道:“蒙古畏兀儿字?这是蒙古人早期的文字,和香炉上的八思巴蒙古文字几乎有一百到两百多年的时间差。究竟是什么人,有能力建造如此巨大的工程呢?除非……” “元朝的皇帝吧!” 我猜度。 王玟琳点点头,面露微笑:“恒淮真不简单,和我想的差不多。 我是战斗工兵出身,以我的土木经验,即使以现代的科技,要建造如此庞大的幽冥鬼塔,所需人力物力亦是不菲,更不用提古代了。古代倘若有财力建造这般工程,而且又在偏僻的草原,想来只有元朝的皇帝了。说道元朝的皇帝,我只知道一个奔逃草原的元顺帝,这还是看小人书《大明英烈传》晓得的。 众人见我们呆在幽冥鬼塔边安然无恙,没有杨爱苏说的那么恐怖,于是一个个大着胆子陆续凑近,最后连杨爱苏也犹豫地上前。大家东摸摸,细看看,其中郭小驷扭下一颗东西,放在嘴里一咬,欢呼雀跃:“是银子啊!” 除了考古队成员外,这帮搬运工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这幽冥鬼塔这么大,起码有几百吨吧,人人平分,每人也得个几吨银子。于是纷纷掏出工具想挖一把,扰乱不已,阻止不住,直到我朝天放了一枪,才镇住众人! “嚷什么,这是国家的!谁要是敢碰一丁点,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当时国家的权力在众人面前非常具有权威性,很快安静下来。 杨爱苏叹了一口气,从搬运工那里收回了刚才扭下的银子,重新安在上面,忽然凑近端详,招招手叫王玟琳过来:“王学姐,有玄机!” 王玟琳马上小跑上去,仔细查看一下,挥手叫我和杨爱苏各拉一只角,只听哄地一下,在幽冥鬼塔上拉开了一道门。这幽冥鬼塔原来是有门的,与墙身紧密结合。制作的材料金属银经过几百年的氧化变黑,遮掩了门与墙身的界限,需得仔细注意才能分辨。 面对黑洞洞门后面未知的世界,王玟琳理所当然地正要踏出第一步,小丫头此刻突然出手阻止了她:“王姐姐,够了,一路上我们的冒险已经够多了。毕竟我们的任务是找到石器时代人类的遗迹即可。没有必要参与一些和我们毫不相干的考古。我怕出什么问题呢!”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即使如此,我还要下去看一看。古人的奥秘在吸引着我!假如你不去,我一个人也会去的。” 我心头一热,马上跳出来叫道:“玟琳姐,我跟你去!” 小丫头犹豫了片刻,居然附和说:“我也去!” 杨爱苏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你们至少需要一个人保护,应付未知的危险吧!” 我们缺乏地下探险的专业工具,所以只能在现有的器具中挑选。到底我是专门的战斗工兵出身,经验知识丰富,这点上杨爱苏也认同我的主意。我和他戴了安全帽和矿工灯,又背上一圈绳子,我走在先头开路,女子们列于中间,杨爱苏断后,冒着未知生死之险,进入幽冥鬼塔。 幽冥鬼塔内部中空,黑洞洞的一片,即使强烈的矿工灯照射进去,也只可照亮附近几公尺外的距离,远望就是无尽无际的黑暗空虚。我们辗转绕行,不知不觉竟然产生了一种悬浮在半空中的错觉,只有脚下嗒嗒响声,才证明我踩在实地上。 一行人踯躅螺旋状的阶梯上,不知走了多少时间多少路程,小丫头终究太年轻,精神意志不过关,开始担忧地问道:“玟琳姐,我怎么觉得我们一直在兜***呢!听说古代的遗迹一般都有机关,是不是我们被困住了?” 我听小丫头在耳边唧唧歪歪,嫌她鼓噪,于是说道:“不要怕,错觉而已。因为在幽冥鬼塔内部漆黑一片,光线仅能涉及一部分,由于眼睛缺乏对照物,会产生空间无限和时间虚化的错觉。其实……”我停顿一下,“我们只大概过了七八分钟而已。” 小丫头咦地问道:“好像你手中并没有手表哩!是如何推算出时间的呢!” 我笑道:“以前我在部队的时候,野外拉练规定不许发出丝毫声音和亮光。有时遇到月黑风高的夜晚,身边一片漆黑,只能循着战友身上特意沾染的气味跟从。走的时间久了,眼睛又仿佛蒙住了一样看不见,很容易失去空间感和时间感,产生不知何时何地的错觉。我们通常通过数心跳计时,我的心脏大概每分钟跳五十次左右。” 一直不开口的杨爱苏忽然说道:“我们一共走了五百六十一步,大概二百三十多米。” 我赞许说道:“不错。” 原本一直被虚空气氛压抑的小队顿时开朗起来,王玟琳说道:“塔这个事物中土向来所没有,乃是从印度传承而来。原本塔的作用是存放高僧的骨灰舍利子,因此开始的时候塔规模不是很大。后来与中土的习俗结合,塔逐渐产生了镇邪的作用。譬如民间传说中的白娘子,就是让法海和尚镇压在了雷峰塔。恒淮曾经在杭州当过兵,对此应该很熟悉吧。” 我不禁摇摇头说道:“世人纷纷传言雷峰塔下镇压了白娘子,妖气如何森森之类鬼话,言过其实罢了。以前趁着部队轮休,我和几位战友一起跑到那边去看看鲜,但见四处断壁残垣、杂草丛生,把好端端的一项风景名胜糟蹋成废墟。” 王玟琳莞尔,说道:“每个塔的建成,都有其一定的特殊历史含义。就拿雷峰塔来说,那是吴越国国王为保佑爱妃修建。而眼下的幽冥鬼塔,则是另外的意义。在塔基以上共有三十三层,象征至高无上的三十三重天;塔基地下部分幽暗阴寒,无限下陷,代表了十八层地狱。” 小丫头瑟瑟打了个酣战,支支吾吾说道:“那,那,我们岂不是就在通往地狱的黄泉路上?” 王玟琳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我啐了一口,教训道:“亏你还是无产阶级教育出来的知识分子,你是共青团员吧?怎么能相信地狱之流牛鬼蛇神呢?” 小丫头不服气地哼了一下,不理睬我,转而向王玟琳问道:“玟琳姐,你说过幽冥鬼塔是为了将一个古代的妖魔镇住而建造的。但是塔最初是存放骨灰,相当于陵寝。同时塔基地下部分代表地狱,不正是死亡世界?你说,这会不会其实是某个人的陵墓?” 王玟琳一怔,喃喃自语:“这点我倒是没有考虑过,极为有可能。我国古代的大部分王公贵族统治者都喜欢大兴土木建立陵墓,只有蒙元一朝,信奉秘葬。砧子山一带杳无人烟,倒是极好的埋葬场所。说不定下面就躺着一个元朝皇帝的棺材!” 大家一边说笑着往前走,谈到发现元朝皇帝陵墓之后如何如何,我依旧警惕地注视着前面,猛然脚下塌空,踉跄几步,幸好部队的平衡训练没有丢掉,硬生生地收住身子。其他几个可没有我这么好了,顿时三人跌了个荤七素八,好在已经踩实平地了,不至于受伤。原来幽冥鬼塔里面一片漆黑,矿工灯照射距离有限,看不清脚下的阶梯,心理一直默认是走阶梯的步伐。冷不防踩到平地的时候,身体平衡系统没有调整,几乎就要摔倒。 小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哭又闹,大骂我是存心整人。我无可奈何,但是不肯削面子像她道歉,也懒于应付,只是看着她的时候忽然问道:“你……手心按着什么?” 小丫头抬手一看,按着一个圆圆的光滑的球形,原本以为是石头,哪知又是一颗骷髅头,顿时魂飞魄散,妈呀一声惨叫,缩到王玟琳背后。 我讥讽道:“看来你真的惹鬼啊!不是碰到骷髅就是遇到鬼。” 小丫头顿时不说话了,悻悻盯着我。 杨爱苏估计空间足够宽敞,从背囊取下汽油灯点亮,纵然如此,亦是照亮了周围三四尺而已。方才小丫头身下躺着一具尸骸,凌乱散落一些物品,有钢盔、水壶、手枪,看情形似乎和地上日本鬼子一起来的人,为何唯独此鬼子死在这里? 我突然看到鬼子尸骨下压着一个圆盘状的物体,从骨骸的姿势判断,仿佛是他故意藏起来。我把尸骸踢开,捡起圆盘,翻来覆去地研究。历经五十几年的岁月,圆盘已经微微发黑,里面却仍旧存有凝固的油脂。我好奇地熏熏,忍不住舔了一下。 “等等!” 杨爱苏倏然止住我,抢过圆盘,拿在手上端详,浑身战栗不已,颤颤悠悠说道:“这,这不是人骨油灯吗?看年份,就是用达里诺尔边发现骷髅的头盖骨做的!” 我们三人脸色一起变掉。 我问道:“鬼子把山中居民杀掉,用他们的头盖骨做人骨油灯何用?我虽然知道鬼子们残忍异常,但做这个事情也太邪门了!” 杨爱苏面色凝重,说道:“我猜,当年鬼子们来到这里之后,依据萨满巫师教某些黑暗流派的邪门仪式,把这里村民们活活锯下头盖骨做人骨油灯,然后又把骷髅堆积在一起,防止怨灵作怪。最后的结果是都死在这里。倒是这人骨油灯里面的油脂……”他凑近鼻子嗅嗅,面色凝重,“存放了四十几年也没有变坏、挥发,既非牛亦非羊,我肯定这是尸膏!” “尸膏?” 我奇怪地问道,转念一想,牛羊死后不也是尸体吗? “尸膏特制用人的尸体煎熬的油脂,添加某种特殊物质之后制造出来的油膏,在平常室温下不易溶解挥发,只有点着了火,才会熊熊燃烧。据说这是蒙古帝国时期拔都元帅远征西域,从波斯人那边学过来的。” 我脸色唰地雪白,刚才还舔了一下,当即作呕。 王玟琳一边替我捶背,一边埋怨说:“亏你还是当过兵打过仗的人,怎能这般不谨慎?幸好只是人油罢了,若是有毒,此刻你老早一命呜呼了。咦,这是什么?” 王玟琳弯腰从鬼子尸骸边捡起一个黑色笔记本,由于光线昏暗,封皮又是黑色,方才一直没有发觉。当我吐得昏天黑地时,王玟琳屈身为我捶背,眼见顿时发现了这个黑色笔记本。 毕竟五十多年过去了,经受岁月的摧残,黑色笔记本已经极为脆弱。王玟琳小心翼翼地翻开本子,随便翻看了几眼,忽嘴角扬起一丝微笑: “原来如此!” 王玟琳喃喃自语,合上黑色笔记本,闭目思忖。 我疑问道:“玟琳姐,上面说了一件什么事情?” 王玟琳慢慢说道:“上面记载了日本人发现了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于是过来寻找的事情。” “什么!” 众人大惊失色。 王玟琳说道:“好吧,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你们吧。”** 八 满洲野望 一九四五年八月,伪满洲国“新都”通化。 夏,是万物滋长的燥热时节,然而对于盘踞东北长达四十年的关东军来说,却不啻于寒冬般末日的来临。八日晚,一百五十万精锐的苏联红军,在元帅华西列夫斯基的率领下,借着夜色突然从中苏边境的三个方向同时对关东军发起猛烈进攻。关东军早在诺门坎战役中就饱尝了苏军的铁拳,甫一交手,精心布置的防线立时土崩瓦解。关东军携着伪满政要,忙不迭地放弃伪满首都新京,慌忙逃窜至通化。纵然凭靠通化地下的要塞堡垒获取少许心理安慰,在关东军内部亦是弥漫着一股毁灭前的颓丧气息。但是就在地堡的这么一个房间内,一排关东军军官齐齐地跪坐在榻榻米上,个个脸上布满着自信、绝然的神情。 他们当中,最低军衔的也是少尉一级,大的甚至是大佐,如此众多尉佐级别的军官齐聚一堂,着实罕见。而且在房间内,每个人的前面都摆放着一张小小的茶几,上面不是作战地图和进攻计划,却是日本传统的饮食、清酒,甚至身旁都有一个艺伎伺候,这根本不是面对苏军咄咄逼人进攻时刻的应有表现,反倒是关东军赏樱时的聚会。 “噗!” 日本传统的纸门被滑开,从外面走进来一队将佐一级的军官,为首的人蓄着小胡子,面色阴沉,正是关东军总司令山田乙三,旁边的是参谋长秦彦三郎等。 那排低阶的军官立时站立起来,齐刷刷地向山田乙三敬礼,后者满意地点点头,说道:“诸位,如今我大日本帝国危难在即!米国鬼畜在南方咄咄逼人,露助不守信誉,悍然发动向我们的袭击!皇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 日军内部阶级严密,没有上司的命令,下级不能胡乱发言,但那排低阶军官中军衔最高的大佐久迩宫春日有皇室血统,身份不一般,于是叫道:“大将阁下,请发布命令吧!为了皇国的千年繁荣,为了天皇陛下万世一系,我们万死不辞!” 山田乙三说道:“甚好!今日将你们召集过来,就是为了一件事情,只要你们把这件事情达成,米畜露助,何足道哉。皇国必然八宇一纮,万世流传!” 山田乙三顿了顿,那些低阶军官都一起看着他们的司令官。那山田乙三脑袋轻轻撇转,朝参谋长秦彦三郎示意一下,于是后者一鞠躬,摊开手里的文件夹,朗声念道:“你们的任务,便是将成吉思汗的陵墓找寻出来,里面埋藏有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另外,你们还有一个任务便是把满清的龙脉发掘出来,传说满清当年入关时,将中国积蓄了数千年的财宝抢掠一空,统统运至关外,埋藏在龙脉下,以图败退的时候利用这些财宝卷土重来!” 在场的所有军官都是霍然一惊,他们原本猜测,此间总司令召集他们,必然有大事,或是去暗杀斯大林,或是去偷窃传说中米国人研究的神秘超级炸弹,哪知公布出来,居然是如此一个无聊的计划。若在十多年前,关东军全盛时期,把这个计划提出来,可以博得天皇一乐,如今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谁有这份心思? 由于日军内部严格的阶级制度,这些低阶军官没有把疑惑的心声吐露出来,可是脸上都明明展现心思。山田乙三察言观色,点点头说道:“我晓得你们的疑惑,可是这两件事情,确实对我皇国的兴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山田乙三慢慢解释道:“八百多年前,在这天下,南宋占据了最富裕的土地,最多的人口和最先进的武器,女真的金国拥有最强大的武力,最野蛮的尚武精神。如此强大的两个国度,却都在几十年内,让人口不足二十万,武器低劣,使用的箭头甚至是牛骨制造的蒙古人所打垮,然后四面征战,占据了大半个世界!出乎意料,这个庞大的蒙古帝国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又很快的分崩离析,崛起地快,覆灭地也快,叫人啧啧称奇,难道里面不存在着什么某个因素吗?十几年前,我皇军把满清的皇室带到满洲来,建立了满洲国,全面控制了他们,终于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成吉思汗的霸权,是靠一个神秘的因素促成了!” 低阶军官们都伸长了脖子,聆听司令官的教诲,他们都是经过严格教育,熟知中国的文化历史,此刻听到天下占据土地最大的霸主,不免心惊胆颤。 “……但是,这个因素实在太可怕了,除了成吉思汗之外,几乎没有蒙古人能够控制它!所以自从成吉思汗驾崩之后,蒙古人就把这个秘密封印起来,埋藏在他的陵墓里。直到三百多年前,满清的开国君主努尔哈赤,他也发现了这个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于是在他手里,终于达成了霸业,将整个中国占据,尽数化作殖民地。然而他也知道,始终无法把这个可怕的因素完全掌握,万一后代不肖,满洲人也会落得黄金家族一样的下场,所以在他之后的几代里,红歹、多尔衮等等,把中国的所有财富掠夺到关外,掩埋在满清的龙脉底下。传说,价值相当于半个地球!” 每个低阶军官都听得目瞪口呆,惊讶不已。 山田乙三继续说道:“可惜,溥仪那老小子嘴巴很硬,居然不肯说出来,不过也无妨,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大致了解到了成吉思汗陵墓所在的地点,只需你们将其发掘出来,那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终将由我大日本皇国掌握。届时,我皇军无敌于天下,宰杀米畜露助如杀鸡尔,制霸天下,指日可待!” 说完,山田乙三拿起艺伎奉上来的清酒,高高举起,其他军官也纷纷拿起酒杯,只听山田乙三叫道:“皇国兴衰,在此之举,诸君请努力!” 山田乙三一口饮尽清酒,甩手将酒杯扔在地上砸碎,其他军官纷纷仿效,榻榻米上乒乒乓乓响声不绝,吓得艺伎们簌簌发抖。 野兽毁灭之前,总是最疯狂的!** 九 椁木圆棺 王玟琳通过黑色的黑色笔记本说完这个故事,伸出小脚,踢了一下地上的骨骸。尸骨历经五十几年岁月的洗礼,老早风化,顿时化作碎片。王玟琳叹气道:“这个尸骸的主人,大概就是日本关东军探险队的头目久迩宫春日吧!可叹,日本人费尽心思,却功败垂成,莫非这是冥冥之中的定数?也罢,就让我来探索成吉思汗皇陵的秘密!” 她向我拿走汽油灯,高高举起,四下里搜寻一番,在稍微不远处,露出一个巨大的岩洞。她站在岩洞口向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赶快过去。 我凝视那黑漆漆的岩洞,表面不规则的玄武岩垂下来,竟然好似一头巨蟒张开了大嘴引诱我们被吞下去,心中莫名的一阵恐慌,但见王玟琳已经进去,便不得不跟上。本来由我探路,此刻王玟琳走在前面,我飞快地窜到她身边,一把抢过汽油灯,厉声叫道:“我来!” 王玟琳先是一愣,随后摆出会心的笑靥。我转身好像听到背后她在轻声嘀嘀咕咕:“我就知道,只有你对我好……” 越往前走,鼻中闻到的一股硫磺味道越发浓重,纳闷之极。忽一块巨石仿佛天外陨石,插在我们前行的道途上。我举起汽油灯,眼前巨石高约七八米,光滑平整,漆黑的岩石层上刻着一个佛像,两边是奇怪的蒙古文字,依稀就是萨满寺庙里面发现的九转经轮上那咒语。 王玟琳推开我,走到前面来仰头看着巨石,口中念道:“黄金家族的子孙们,请远离吧!蓝色魔鬼的恐怖力量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这是一种长生天也畏惧的恶魔。不要在前进了!否则,面对的将是无间道里的黑暗未知力量!” “蓝色的魔鬼?” 王玟琳自言自语,“这是什么?” 我说道:“上面在警告我们,九转经轮、幽冥鬼塔,加上这块镇邪石,已经是第三次!莫非里面真的常有非常可怕的东西?” 王玟琳默然,顷刻道:“不必理会,这是统治阶级用来吓唬劳动人民的把戏!” 我老早疑惑不已,心中念叨着王玟琳的名字,于是硬着头皮往里面走,越走越宽敞,约莫走了几百米,脚下冷不防打滑,幸亏事先做了准备,低头一看,是一只动物的骨骸,看体型模样,大概就是马吧! 我跨过马骨入内,眼看这样的动物尸骨越来越多,甚至人类的尸骨也夹杂在其中,或头身分离,痛苦地伏在地上,便是惨遭杀害的殉葬奴隶;或人死骨不倒,身穿铠甲威武地骑在马骨上,这是自愿殉葬的武士。层层叠叠,堆积近半米高,竟不下数千具尸骨。我们各自都心惊不已,一起拉着手依次通过尸骨的海洋,平常小丫头见到尸骨就大呼小叫了,估计光是今天也已经看多,见怪不怪,难得闭嘴,只余下沉沉的呼吸声。 汽油灯的光线照射范围有限,我只能看清尸骨堆的一部分,推测可能形成以中心围成圆环状,走过尸骨堆第一眼看到一个石头平台,刻有代表马和鹰的图案,栩栩如生。平台上陈列着一排灯架,陈列了几个人骨油灯,恰好空缺了一只。 王玟琳大喜,笑道:“终于找到这里了!” 我们拣到的人骨油灯放在杨爱苏手里,王玟琳示意杨爱苏放回去,点着火尝试一下。 我担忧地问道:“玟琳姐,这会不会……” 王玟琳打断我的话:“没关系的!人骨是通灵的,其中灵气最集中部分就在头部。而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地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凡是萨满巫师教祭祀,最喜用头盖骨。据说西藏某些宗教流派一次祭祀,点燃了一千盏童男女头盖骨做的灯。通过点燃的火散发人的灵气,沟通天地。所以人的头盖骨是最神圣的,用头盖骨做灯来召唤,肯定不是恶魔,而是圣洁的神灵。” 我顿时默不做声,不知她是如何理解这番道理,虽说头盖骨是圣洁的,但是来路不正,是日本鬼子活活把人的头盖骨锯下来,那惨烈的表情迄今让我不寒而栗,怎么还算圣洁? 其他人好奇心压过了担忧,杨爱苏掏出打火机把火苗引入一个人骨油灯,轰地幽蓝的火焰猛然弹起,紧接着,周围的人骨油灯就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一个接着一个自动燃起火焰。不出十多秒,立时把这里照亮如白昼,远远望去,人骨油灯竟然排成了整齐的“卐”字形状。***幽幽,异常诡秘! “德国法西斯!” 联想到苏联二战电影中常常看到的德国法西斯标准,我失声叫出来。然,如此诡秘的气氛下,王玟琳居然噗哧一下,我顿时懊悔,莫非哪里搞错了? 小丫头气势汹汹地向我发起进攻:“笨蛋,这哪是什么纳粹符号啊!这分明就是‘卐’字,由武则天钦点读作‘万’,象征吉祥如意。而纳粹符号恰好形状相反,叫做逆‘卐’字。且说了,德国法西斯打不过苏联,跑到中国来干吗?和日本鬼子一起寻死?” 竟被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鬼教训,我异常恼火,但是又不好在王玟琳面前发作,正龇牙咧嘴中,大地猛然轰轰烈烈,仿佛几百辆坦克在身边开过,声震乾坤。然后咔嚓咔嚓,地下传来巨大齿轮运作的声响,原本排成整齐“卐”字的人骨油灯缓慢移动,围成一个圈,中央地面裂成两块,一口似乎棺材样的大匣子呈螺旋状徐徐升起。我们不禁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紧紧盯住。其实我手心都是汗水,心中暗想,万一触动了某个杀人机关,我第一时间就要拉王玟琳逃命。 棺材终于从地下升起,完全暴露在人骨油灯的照亮下,然而叫我大失所望。我本以为,有能力建造巨大的地下宫殿和几百吨幽冥鬼塔的人物,起码把最重要的东西打造的好看一点。哪知眼前出现的匣子根本是三人合抱粗细的原木桩,以红漆细细粉刷一通。历经几百年岁月的冲洗,原木丝毫没有裂痕,依旧紧紧阖密。不过我看原木中间段有一道人工制造的整齐金边镶痕,似乎在里面做了什么手脚。 王玟琳欣喜若狂,眼神和那时她看到古人岩画的表情一模一样,甚至更加狂热。对面的原木桩至于她而言就是饿汉对着米饭,流氓看着美女,脚下不禁一步步趋向原木桩,正要跨过人骨油灯时,我猛然跳起来高叫:“小心!” 人骨油灯地表下轰地扬起一团火焰,幸亏我及时把王玟琳拉开,没有烧着,那火焰蓝幽幽,点着了尸骨遗骸,不易燃烧的骨骼像是蜡烛一样熔化。 “好险!” 我额头汗水涔涔,幸亏我反应够快,方才别人都盯住原木桩,唯独我注意到人骨油灯之下的地面居然像是有生命一样缓缓裂开,火焰扑向王玟琳。 渐渐地前方冒出灼热的火焰,我心中暗自不禁诧异,怎么着火了?莫非是人骨油灯温度如此之高,竟然点着了岩石?片刻心中恍然大悟,砧子山本是一座死火山,地下岩浆无力喷射,却依旧未熄灭,遇到裂缝就冒了出来。 我唯恐王玟琳再次冒险,不顾一切强行把王玟琳拖开。 王玟琳兴奋之余,把不能靠近原木的心情转化为**向我倾诉:“你知道我们发现了什么?奇幄温-孛儿只斤-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的陵墓啊!这是多么伟大的发现,比兵马俑出土还伟大无数倍。因为蒙古人奉行秘葬风俗,死后毫无例外埋到不知晓的地区去。为皇帝掩埋尸体的人都是最忠心的侍卫,埋葬之后,他们自己就会自杀殉葬。这样,历代蒙古帝王的陵寝都成了一个谜团,特别是蒙古人的第一君王成吉思汗!传说,成吉思汗最忠心的将领遵循‘密不发丧’的遗嘱,把他遗体悄悄埋葬在事先选好的陵墓内,随后,这最忠心的将领命令将发丧的所有士兵灭口,只身回到大都,却旋即遭到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的灭口,于是这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永远埋藏在死者的地狱。我看了日本人的黑色笔记本才知道,后来日本人不知道如何得知了这个秘密,于是派遣关东军的一只特种小分队前来考察,却神秘地死去。我依照他们记载的方法,终于启开了世界上征服土地最多、杀人最多的统治者的陵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热情地像是着火了一般,仿佛回到文革时候红卫兵的眼眸,不禁打了个酣战,疑问说:“但这皇帝也太寒酸了,陵墓造地很宏大,棺材却是一根木头?” 王玟琳从我怀中挣开,笑道:“你不懂,那时蒙古人还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认为只有把尸体放在木头中间才会灵魂不朽。这叫作椁木圆棺” 其实我心中还埋着几个疑问,说是秘葬,但由幽冥鬼塔的留下的两种不同蒙古文字和鬼子的遗骸来看,成吉思汗的陵墓已经不止一次有人来过。在我印象中,皇帝的陵墓一旦被打开了,没有几个好下场。慈禧太后单不用说,硬是叫孙殿英炸开坟墓,尸体也被拖出来,烂得都长白毛了,甚至连国家开掘的万历皇帝陵墓,亦是不得安宁,陵寝被红卫兵砸个稀巴烂,尸骸遭到焚毁。成吉思汗陵墓第一次来的人是四百多年前的蒙古贵族,那时大概刚刚被明朝太祖打回老家了,想借助祖先的伟大英灵夺回中原,是以不敢动祖先的陵墓,这样好说。第二次来的是鬼子们,他们不仅没有动一丝一毫,甚至全都在这里陪葬了。难道皇帝的陵墓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吗? 我倏地打了一个酣战,心头凛然,隐隐约约想到什么,却是如一团乱麻,找不到头绪。扔不住抱住脑袋苦苦思索,喃喃自语:“到底哪里有问题呢?” 小丫头头一回参加考古探险任务就有如此重大的发现,心中异常兴奋,正在这时,外面传来隆隆雷声,音响有异,不似寻常的雷击,且说声波再凶猛,毕竟需要空气传播,在外面的怎么能传到与世隔绝的百多米深的地下呢?我再侧耳倾听,脸唰地转白,挥挥手大喊道:“不好了!上面有人引爆炸药!” 须知,本次野外考古,多是荒山野岭,预计可能要开山辟路,于是特意带了几十公斤工程炸药。我出身战斗工兵,又打过仗,不知拉响过多少个炸药包,爆破技术虽不敢自吹炉火纯青,但也精湛到仅仅凭爆炸声响就可以判定炸药种类和炸药数量了。光听这沉闷的雷声就知道,上面哪个王八蛋把十多公斤炸药引爆了,其爆炸威力,足以把一座小山炸飞。而在在这个结构不稳定的地下岩洞里引爆,将是一场的彻底灾难! 头顶的乱石受到剧烈震荡,摇摇晃晃,顿时像是下雨一般劈劈啪啪砸下来,若直接击中的话不亚于挨了一颗步枪子弹。眼下我只能顾及身边的女子,对杨爱苏和小丫头大喊大叫,示意他们自己逃命,然后顾不得自己危险,飞快地脱下安全帽就扣在王玟琳脑袋上,拉住她的小手四下里寻找可躲避落石的场所。我们过来的那个山洞此刻距离我们太远,还得跨过一片尸骨堆,搞不好半路上就被砸死。我心急如焚,猛然间瞥见一个地方,立时欣喜地暗叫一声:“天不亡我也!” 我紧紧拉住王玟琳,冒险跳过喷着滚滚浓烟的地缝,两人径直冲到成吉思汗棺木边,我低头一看,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成吉思汗的椁木圆棺既然是象电梯一样从地下升上来,必然有一条上升的通道。虽然空隙不大,躲避两个人却绰绰有余。我把王玟琳托了起来,说道:“小心!” 说着,就把王玟琳扔了下去,然后纵身一跃,也跳了进去! 我一跳进去就后悔不已,耳边呼呼风吹,怕不下有几十米吧。这样人摔下去,还能活命嘛?早就化为肉酱! 只是下落速度之快,竟然容不得我多想,猛然双腿一震,好像插到了面粉堆里面一样,然而下降之势不减,身子往前一仰,竟然把整个人拔了出来,连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才止住落势。摔得头昏脑胀,摸摸身上,除了惹着一身尘土,倒是也没有受伤,奇迹了! 我捂住鼻子,这里硫磺味很浓,估计是一片火山灰,恰巧救了我,不知王玟琳安危如何,我急忙站起来,大声呼喊:“玟琳姐,玟琳姐!” “我在这里……” 不远处传来一个微弱的女声,我睁眼瞎地迎上去,先触到一团软软的肉,倏一惊,急忙把手缩回,倒是对方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胳膊,两人互相摸摸,确认对方才送了一口气。 那王玟琳咯咯娇笑,遇到危机不仅不担心,反而开心地笑起来,真是个怪异的女子。 脑袋上突然盖上一顶安全帽,王玟琳说道:“你才要当心,那般情况下,还惦记着先把安全帽给了我,所以刚才那个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我讷讷,不知道说什么好,尴尬地搔搔脑袋。 “玟琳姐,我不是有意的……” 王玟琳淡淡地说道:“傻弟弟,我怎么会怪你呢?” “你有没有带照明工具?” 她问。 由于刚才只顾逃命,身边的一些器具统统没有来得及带,安全帽上的矿工灯似乎也摔坏了。眼下一片漆黑,我们只能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地前进。脚底踩在柔软的火山灰上,深一步,浅一步,耳际边则传来咔嚓咔嚓有节奏的声响,显然不是天然出产,我估摸就是成吉思汗陵墓的地下机关。明知不一定会成功,我们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循声前行。 我们的眼睛在黑暗里面呆了许久,逐渐适应暗光,似乎看到远处隐隐约约透着一股模糊的红光。当越走越近,那红光越发明亮,耳边的器械运作声响也越大,就像是几十台车床一起在大吼。 王玟琳兴奋地拉着我向前跑出来,那红光明亮如白昼,她高兴地大叫:“我们出来了!” 然而她的脸色顿时僵住,就像是一刹那间结冰,无力地跪下。 我默不做声,在黑暗未知的世界里面我们心存一份侥幸,眼下却绝望了!不错,这正是成吉思汗陵墓内部的器械运作区域,就是这些巨大的金属齿轮铸成的杰作把庞大的幽冥鬼塔和成吉思汗棺木推到外面。方才我就一直在怀疑,如果把几十吨银子推动,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动力啊!纵然借助现代的器械,起码也要百多台东方红拖拉机合力,那么古代的人们用什么呢?我猜测起来不在乎自然力量,水力或者风力,但是干燥的内蒙古高原一年也不过降雨几十毫米,风倒很大,百米多深的地下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古人用了我们现代人也不敢动用的力量——岩浆的热能! 眼下我们就呆在一块峭壁上,对面是一组庞大的器械,说不定就直接可以通到外面,然而中间却叫一道七八米宽的岩浆河阻塞。桔红色的岩浆不停翻滚,热浪腾腾,映在脸上一片灼热。这些岩浆冲到数台巨大的金属水轮上,咔咔转动,齿轮带起黑色的零件,一直绵延的远处。 我们根本无法渡过岩浆河!而退回去的话,目不视物,说不定就迷路活活困死! 我顿时颓然坐下,垂下头,有气无力,心中黯然,虽然我只是一条光棍,无妻子无父母,了无牵挂,毕竟对活命恋恋不舍,心头一片迷茫。正郁闷中,背后一双冰凉柔软的小手悄悄伸过来,勾住了我的脖子,背脊靠上两团软肉,耳边吹气若兰:“恒淮,你还不是男人吧……” 我一呆,我怎么不是男人,当我转过头,却看到王玟琳面颊呈玫瑰色的粉红,娇艳欲滴。她本是个极为出色的江南美女,但在此刻,更有一种致命的**力,甚至连她的声音也是特别好听:“来吧,姐姐教你做男人……” 我不由自主地顺着王玟琳的引导,那灼热的岩浆河边,是更为灼热的两个人。** 十 逃出生天 许久,王玟琳懒洋洋地趴在我的胸口,额头汗津津,眼帘半眯,那白皙细嫩的南方女子肌肤,忍不住让我粗糙的手老是去抚摸。我忽然冲动地把王玟琳抱住,叫道:“玟琳姐,你嫁给我吧!” 王玟琳轻笑地推开我,叹道:“我年纪比你大,又是一个寡妇,倘若嫁给你,还不给人笑死!” “我不在乎!” “傻孩子!” 王玟琳蓦然凝视前方,似乎陷入了无尽的思索,听她絮絮说道:“我家是个考古世家,我爷爷祖上是大地主,他无所事事,整日考据,曾经是第一批发现并研究甲骨文的人员之一;我爸爸就读英国剑桥大学的博士学位,每每看到大英博物馆里陈列的中国国宝就痛心不已,听说新中国成立之后,毅然突破重重障碍,带着我和妈妈回到祖国。开头几年还可以,爸爸带着极大的热情深入古代帝王陵墓的研究,曾经和郭沫若一起打报告,要求开挖秦始皇陵墓。然而到了六十年代,他一夜之间就被打倒为反动学术权威,受到批斗、游街,我爸爸性子高傲,不堪受辱,愤然自杀抗议,之后妈妈也思念伤心过度去世。我爸爸有一个贫农出身的学生,为了保护我和我结婚了。虽然我很感谢他,但是我毕竟不喜欢他。不久他在保护文物活动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又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在爸爸朋友的庇护下,我一直安然呆到了文革结束,开始参与其他考古发掘。我一直想完成爸爸的心愿,发掘一个帝王的陵墓,眼前纵然是个大好机会,可笑我们却成了殉葬品。” 她无奈地笑笑摇头,我说道:“不,我一定会让你达成心愿!” 我瞥见胡乱堆在地上的衣物,忽然心念一动! 我在衣服堆里面摸索翻腾,无意中挑起一件女子的贴身亵衣,正讷讷脸红之际,王玟琳恼羞成怒,扑上来推开我,一把夺过,抢到手里,嗔骂道:“你这大流氓,做甚?” 我搔搔脑袋,尴尬地笑笑,心中暗自嘀咕:“人都看过摸过做过了,光是一个文胸,发什么大火?” 当然口中哪敢吐出来,王玟琳不知我的龌龊心思,白了我一眼,背过身穿衣。 其实王玟琳的背影更加好看,纤弱的腰肢、滑腻的肌肤,构成一幅旖旎曼妙的画卷。我方打量几眼,王玟琳转过头瞪了我一下:“看,还没有看够!流氓!” 我灰溜溜地收回目光,低头认罪。 王玟琳穿好衣物,便一言不发地帮我搜罗衣服总夹带的工具。她毕竟是一个聪慧的女子,稍微一点指示即洞察下一步行动。我计划用我们两人所穿的外套做成一条绳子,长度恰好能够延长到对面。只是当我稍许碰到她的衣服,王玟琳就狠狠地抢走,啐道:“大流氓,我的衣服你不许动。之前要做什么,也得事先说声。若直接动手,害得我以为你老大不正经!” 结果最后只找到一把钢笔大小的考古锤,刚才急于逃命,顾不得丢弃的大部分工具。这只考古锤还是因为小巧,王玟琳顺手插进上衣口袋里才得以保存。 我们实在缺乏趁手的工具,外衣都是用非常结实的帆布编织,一方面足以支撑我们两人的体重安然掠过岩浆河,另一方面,我们或用手撕,或用牙咬,十八般武艺全上,费了半天劲也只是撕开一条裤腿。我和王玟琳牙疼手酸。累得气喘吁吁,坐在衣服上,相对无语。 那王玟琳秀眉微蹙,无意中瞥见随手丢在地上的无用考古锤,忽然眉毛舒展,大喜叫道:“我怎么忘了?” 我一怔,王玟琳走到岩壁边,捡起两块石头相互敲击,待到打碎之后,于碎片中挑挑拣拣,选了一块边缘锋利的石块,稍微加工,就成了一把锐利的石刀。 我顿时恍然大悟,我们是石器时代古人类的考古队,时常发掘出一些石刀、石斧。既然十几万年前的原始人都能制作出不亚于现代刀具的石头制品,我们当然也能!火山喷发形成的玄武岩无比坚硬,是制作石刀的极好材料。 我正要上前帮忙,王玟琳似乎发现了什么,趴在岩壁上细细摸索,向我招招手:“恒淮,你快来看看!这是——……” 我上前,王玟琳用手抚摸岩壁,擦去一层尘土,借助岩浆火红的光芒,岩壁上显现一个个线条虽简陋,但是形象清晰的小人儿画像。跟了考古队十几天,我学到不少知识,懂得这便是花二苦苦找寻的原始人的岩画,想不到在洞穴深处也残留。原始人的岩画珍贵无比,今日里看多了,倒不觉得如何稀奇。 王玟琳指着岩画,上面一个个小人,分别用一个圈代表头,五条线代表躯干和四肢,粗糙得如有小孩子的涂鸦。他们手中执矛一类的兵器,却在围攻另外一个小人。那小儿画面极为奇特,头顶照着一个圆圈。只见其他小人纷纷倒下,断头断手,惨不忍睹。那圆圈小人则又多了一个类似骷髅的图案。我心中倏然一惊,听王玟琳说道:“你看,这像什么?” 我打了一个酣战,说道:“这不是和人皮刺青上看到的几乎一致!难道……”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也就是说,这个一直被人们恐惧的怪物,不仅仅出现在几百年前,甚至几十万年前也存在了。究竟是怎么样可怕的东西,竟然可以存在数万年呢?” 我拉住王玟琳,急切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赶快走吧! 王玟琳点点头,释然同意。用她制作的石刀,轻易地就割开了帆布衣服,撕扯成一条条的细索,搓为一条长绳!我在绳子一头绑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挥舞几下,瞄准对岸的齿轮唰地扔出去。不偏不倚,正中对岸一个齿轮的空隙里。王玟琳一阵欢呼,激动地抱了抱我。我毫不在意,部队中手榴弹扔了五六年,可不是白训的! 我收收绳子,卡在齿轮里,王玟琳个子小巧,一百斤都不到,加上我的重量,总共两百多,绳子差不多够结实。于是对背后的王玟琳问道:“准备好了吗?” 王玟琳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胸脯,两人腰间用剩余的绳子绑住,万无一失。之所以决定带王玟琳一起过去,则是考虑到她即使常年野外活动,但是对于飞崖走壁之类的技术毕竟不擅长。万一我先跳了过去,她过不来;或者我失败摔死,她也没有办法渡过。与其如此,倒不如我们两人一起冒险一搏。我们的运命已经牢牢系在一起! 王玟琳嗯的一下,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蓦地大喝一声,快速前跑,奔到悬崖峭壁口,双足往下一蹲,猛然一跃,整个人借着加速度飞一般地掠过岩浆河,那沸腾的热岩浆噗噗直冒起,一不小心就会掉下烫死。眼看飞到了对岸,正要撞到齿轮时,我一下子松手,掉在地面上,踉跄后退几步,戛然刹住,眼角余光往后瞄了瞄,额头汗水涔涔,几乎要摔进岩浆河。 王玟琳背后伸手,拿她的衬衫在我额头轻轻擦拭,温柔恰如一个小妻子。我口中不住喘气,心中余悸未了,这回真的是千钧一发的危险,纵然在金三角战场上与子弹为伴的岁月,也是没有这么凶险,只觉得两腿战栗不已,忽然一软,顿时跪倒。 王玟琳解开绳子,离开我的背脊,温存地搂住我,贴在我的脸上摩娑,喃喃说道:“我们成功了,我以为,我们原本都会死在哪里!” 她的面庞肌肤凝脂般光滑细腻,衣襟没有系好,稍许敞开,露出了两只可爱的小兔子,我冲动地猛然将王玟琳推倒。后者一声惊呼,脸上扬起红晕,推推搡搡拒绝我:“等等,我们回去了再说,反正,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听她的口气,似乎以后就跟定我一辈子了,我大喜,把脑袋埋在她胸口胡乱摩擦,王玟琳痒地咯咯娇笑:“好了,好了,你饶了我吧,我们先出去再说……哈哈……呜” 王玟琳狠狠在我头上敲了个暴栗,矜立端坐,一本正经地教训我:“都要娶媳妇的大人了,别老是像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我摸摸脑袋,不满地瞟了她一眼,但想到日后这个美丽的女人将是我的老婆,顿时把不快丢到九霄云外,此刻也得表现自己男人的一面。我抬起头,细细察看周围的结构,果然如我推测的一般,元朝时候的古人虽然穷尽思维,创造出即使如今也叹为观止的机关,但是毕竟技术有限,庞大的器械之间空隙极大,转动亦是不快,我们尽可以从容爬上去。 我转过脑袋朝王玟琳示意地点点头,她明白我的心意,跟着我上来。毕竟王玟琳一个女子,体弱且不说,个子矮小,手短脚短,有时实在够不着,幸亏我事先把绳子收了回来,便直接系在她腰间,好像货物一样的吊上去。每拉一次,她脸上怏怏不乐的神情增加几分,还说我小孩子,自己也不是这副德行吗? 我们终于在抬升成吉思汗椁木圆棺机关的附近裂口钻了出来,但见陵墓里面一片凌乱,相当于几十门重炮轰击过一般,小丫头、杨爱苏全不见了,王玟琳露出焦急的表情,我安慰说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他们全部逃脱了,我们走回去瞧瞧,说不定就在等我们!” 我们照明工具全部丢失,我和王玟琳就各自拿了一盏人骨油灯,举在手上。我们穿过山洞、又爬进幽冥鬼塔,纵然燃烧甚旺的人骨油灯,也只能照亮眼前尺许的范围,有时阴风吹过,那蓝莹莹的***忽闪扑腾,当真邪气的紧,我头皮发麻,只有那掌心中握着的一只柔软小手,才让我稍稍平静下来。 幽冥鬼塔内极为静谧,除了我们两人的脚步和呼吸声响,隐隐约约之间,却似乎能够听到一种滴滴答答的怪声。人类有很强的危机警觉,不太会体会普通的噪音,若是有规律的声响,不免叫人生疑。我捏捏王玟琳的小手,示意警惕,两人不约而同地蹑手蹑脚,屏住呼吸,缓缓地向发出噪声的地点靠近。越逼越近,背后的王玟琳蓦然止住脚步,我疑惑地回过头,看见她奇怪地仰起脑袋,低低说道:“有水滴在我脸上!” 内蒙古草原一年降水量不过几十毫米,又深处地下,幽冥鬼塔漏水才见鬼!我高高举起人骨油灯,光亮闪处,正和一只眼睛对视了一下。 王玟琳毛骨悚然地惨叫一声。 一只眼睛,有什么可怕的? 只因为它是一只脱离了人类眼眶的眼珠!正确的说,那只眼珠已经拉出眼眶,靠仅余的几根经脉垂吊在我们头顶。而他的主人存有另一只眼睛的部位则是一团模糊血肉,血水正不住从里面涌出来,滴滴答答落下来。 我忙不迭地拉住王玟琳往上爬。幽冥鬼塔内的阶梯是螺旋型阶梯,那个尸体躺在我们头顶,正是前进的路段。王玟琳尸骨见多了,不过都是几百几千年前,这新鲜尸体绝对不敢接近,掩面躲在我背后。我毕竟是打仗见过血的人,于是壮大胆子把尸体翻过来。虽然他的脸面一半遭到摧毁,我还是认出他,正是其中的一个搬运工,平常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怎么遭到如此毒手?两个眼眶,一个成了血窝窝,另外一个眼球被扯出外头,看手法残忍,不用器具,根本是直接是用手抠出!他一时死不了,挣扎地跑到这里,终于因为失血过多毙命。 我正犹豫着思虑,王玟琳拉拉我的衣角,颤抖地问道:“你说,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居然死得如此凄惨!” 我面色凝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想象,外面的情况,绝对比我们预料的要糟糕百倍。 我搜罗了一下尸体,翻出一把榔头,递到王玟琳手中防身。王玟琳惴惴不安地看着我,又将榔头还给我,叹气道:“若是连你也跑不了,我一个弱女子,谈何自保呢?还是给你有用一点。” 我便不犹豫地收下了榔头。 再往前走几百步,幽冥鬼塔出口大门牢牢锁住,我东敲西打,不知碰到哪里的机关,轰地一下,大门自动起开,我大喜之极,忍不住高举双臂欢呼:“我们终于出来……” 话音戛然止住,随之我的心脏也如战鼓一般咚咚敲打起来!** 十一 幽冥鬼怪 王玟琳从我背后钻出来,奇问道:“恒淮,如何了?” 她的视角往外稍微一瞥,脸色徒然大变,立即蹲下身喔喔呕吐。今天折腾了一天,没有机会进过食,胃中食物消化待罄,只能艰难地呕出了一滩清水。 眼前这是怎么样的地狱场景啊!听到炸药爆炸声之后,虽然我有了心理准备,但是也没有料到如此惨烈!我曾经见过被我军重炮轰击后的金三角阵地,到处是血肉横飞,尸骨无存。但是因为没有完整的人体部分,虽然恶心,也不至于反胃。至于眼前,人体的尸骸被分成一段一段的,内脏四溢,不像是用炸药爆炸产生的伤亡,更像是经过一场血腥肉搏。仿佛播放了几十头人形野兽互相撕咬,不寒而栗! 王玟琳摇摇晃晃站起来,两腿直打哆嗦,即使我这个杀戮见多的当兵也心惊肉跳,何况一介弱女子,算起来她的胆子算大了,至少没有昏倒。 突然,我从残肢断臂的血肉中听到一声人类的呻吟,倏然一呆,便带着榔头扑到尸骸堆里面,双脚踢开尸体,扒下一个活人——满身是血的花二。奇迹啊!这个家伙居然没有挂掉! 我大声问道:“花二,花二,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他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说道:“鬼!鬼!我引爆了炸药,死了一半人,那恶鬼像疯狗一样到处袭击人,我好不容易躲在死人中间逃过一命!” “他在哪?” 花二吓疯了,哪有什么恶鬼。 花二吃力地抬起右手,颤颤悠悠地指着一个方向,正是在不远处的石壁上,裂开原来一个大洞。我和王玟琳吃惊地看到,大洞之内,居然也有一具椁木圆棺,不过却比成吉思汗的那具规模小多了!椁木圆棺的棺材盖已经完全打开,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和王玟琳面面相觑。 我警惕地瞄瞄椁木圆棺,里面黑漆漆的,仿佛一个丑陋的家伙诡异的微笑。于是问道:“花二,你还能走吗?” 花二点点头,我又转头朝王玟琳说道:“我们先出去再说。” 王玟琳点点头,走在前面探路,我放下一盏人骨油灯,架起花二,往入洞口撤退,走了不过百来步眼前豁然冒出一杆猎枪,直直地指着我们。我倒吸一口冷气,却见出现的是杨爱苏和小丫头,大喜道:“你们没死?” 杨爱苏脸色阴沉,小丫头也是一样神情严肃,大声向我们警告:“当心后面!” 我先是一呆,转头瞄向后面,猛然一个小小的犹如剥了皮的死人一样的东西扑过来,一掌击穿花二的背脊,后者惨叫一声,立时毙命,那怪物又扭住我的胳膊,徒然施加压力,想绞断我的手臂。 部队里训练出来的格斗技巧已经成为本能,条件反射地要顺势而倒下,同时拉到了那东西。我本是一个大块头,肌肉发达,接受过五六年的职业军人训练,力大无比,寻常两三个壮汉根本无法近身,想不到此刻只能与一个矮小的剥皮人打成平手,连我自己大吃一惊。间不容发,短短的几秒内,转换了数十种动作,用力摔开那东西。后者双足轻轻一跃, 杨爱苏一枪一枪地射击,草原的汉子大多枪法极准,然而剥皮人的动作实在太过于敏捷,刚刚瞄准射击就飞速地 杨爱苏慌忙从口袋里掏出子弹,剥皮人哪容得他反应,拾起一块尖锐的石块掷开,如离弦之箭飞出,咄!正中杨爱苏胸口。杨爱苏几乎不相信似地看着胸口凸出的石块,啊地一声倒下。 在他倒下之前,我已经飞速扑过去抢夺猎枪。哪知剥皮人动作比我更加迅速,夺到了猎枪,指着我嘿嘿阴笑,只听喀嗒一下,他扣动了扳机。我脸色突然转变,转而又面露喜色。这个怪物根本不懂枪械,连子弹都没有装,其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子! 说道棍子,我掏出系在腰间的榔头,恶狠狠地扑上去,趁他发愣之际重重砸下去。剥皮人动作再快,也让我敲中肩膀,惨叫一声,慌忙逃往钟型岩洞内,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询问小丫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小丫头神情刚强了几分,镇定自若地说道:“我……实在太可怕了!爆炸之后,我们逃出幽冥鬼塔,在上面看到了很惨烈的景象。我们正打算出去救你们,突然听到咯咯的怪叫,我们抬起头到处寻找,发现裂开了一个大洞,竟然是里面的一具棺材里发出了怪叫。然后……”小丫头痛苦地摇摇头,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我和王玟琳见过事后场景已经心惊不已,更何况她是现场目睹的,“棺材里跳出一个可怕的怪物,黑乎乎的,瘦瘦的,四肢纤细,好像是一只人形青蛙一样。太可怕了,他一瞬间就杀了很多人。听说是之前花二奋不顾身地引爆炸药,阻止了那个怪物一会儿。然后杨爱苏拿着枪,边打边退到这里,把剥皮人逼了回去。他到底是什么了,就像那个人皮刺青中的可怕妖魔一样!” 王玟琳面色发灰,说道:“难道,我们唤醒了传说中的妖怪?但是,这是成吉思汗的陵墓,怎么会有妖怪呢?难道是保卫陵墓的死灵战士?” 小丫头兀自瞪大眼眸,间或一轮,倏然转动,问道:“等等,你们的衣服?” 我老脸一红,连王玟琳也难得露出羞涩的神情。眼下我只穿了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裤,王玟琳稍稍好点,也不过比我多了一件衬衫,使劲拉下摆遮住大腿。小丫头满脸鄙夷,似乎在说,你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丑事。但是她再也没有反应,面色铁青,恨恨地看着我。王玟琳急于解释,上前说道:“白水……” 忽然天摇地动,随之一声轰隆的巨响,我大叫:“不好,要塌了!” 脆弱的石柱、石笋顿时立时摇摇晃晃,像是下雨一样落下来,我们四下里找寻避难场所。原本我们以为死掉的杨爱苏,似乎刚才只是昏死过去,此刻叫震动摇醒了,发出呻吟。小丫头急急忙忙拖起她逃命,头顶一块巨石却砸将下来! “小心!” 小丫头边上的王玟琳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推开小丫头,自己却被石块砸中,陷入一片尘土中。 我眼睛徒然放大,发疯地扑过去,拔开石块,慢慢地震动平缓下来,我看见王玟琳下半身压在石头底下,口中不住咳血,面色苍白,眼见已经活不成了。 我捧起她的身子,像小孩子一样呜呜哭泣:“玟琳姐,你不能死啊!你答应我的,你还要做我老婆,你不能死!” 王玟琳只是咳血,说不出话来,眼珠转动,瞄了小丫头一眼,渐渐黯淡下来,终于平静地闭上美丽的眼眸。 我如孤狼一般仰天长啸,心中舒怀,居然也不哭了,抹抹眼泪。倒是小丫头,呆呆地看着王玟琳的尸身,猛然间扑上来大叫:“玟琳姐……,玟琳姐……” 我一脚踢开她,大喝:“闭嘴!” 小丫头滚了一圈,像个受到委屈的小孩子一样,圈起身子,簌簌发抖,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玟琳姐没了,玟琳姐没了,是我害死她的,是我害死她的……” 战场是生离死别我见多了,即使亲如兄弟的战友,下一刻也马上离开你,所以我能当即就镇定下来,小丫头却不同,她视王玟琳作亲姐姐一般,极为依恋后者,眼下伤心过度,神情呆滞。我上前去啪啪几个巴掌,打在小丫头脸上,说道:“听着,玟琳姐不是你害死的,是那个剥皮人,我会去报仇的!” 小丫头眼珠一转,终于稍许有了神采,叫道:“好!” 我和小丫头把重伤昏迷的杨爱苏拖到一个安全的凹洞里,撕下汗衫简单包扎一下,顺便从他身上搜罗出一些弹药和一把军用匕首。我捡起杨爱苏的猎枪,这是一杆老旧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因射速慢,子弹容量有限,在我参加的金三角战场上基本遭到淘汰。唯一好处是该枪身长体重,近身肉搏时效果极佳。我一发发地安上子弹,本想将匕首嵌在枪头,转念一想,便递给了小丫头作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一前一后,钻入钟型岩洞,瞧见剥皮人并无防御,怕是以为我们都砸死了,正蹲在尸骸堆中蠕动,听到我们过来的动静,转过头嘿嘿冷笑。他一双眼珠冒着红光,满面血污,口中蠕蠕咀嚼,嘴角下拖一只手指,竟在吃人肉!我顿时头皮发麻,举枪便射击。我受过正统射击训练,又上过战场实地开枪杀人的我,无论射击水准还是心理水平,远远超出杨爱苏一大节。只见那剥皮人快如鬼魅,飞速闪开,我连开数枪,均是没有击中,不小心让他跑到暗处了,一时找不到。我心中暗暗懊悔,要是有一只五六式全自动步枪,早就把他轰杀成渣了。 我示意小丫头靠过来,不要离开我太远,两手托着枪,双眼仔细地搜寻暗处。其实幽冥鬼塔上面的***原本把整个钟型岩洞照亮如白昼,因为炸药爆炸的震动,落下了几盏***,形成少数几片暗影。我眼睛都要看花的时候,忽然一个东西飞出来! 我忙不迭地开枪射击,那东西好像西瓜一样被击个稀巴烂。汁水四爆,喷了我一身!我闻着味道不对,不好,上当了!我当即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人头,剥皮人引诱我消耗子弹,两次开火下来,十发子弹打光了。 我单手托着步枪,另一只手慢慢摸向盛子弹的袋子,说时迟,那时快,剥皮人如离弦之箭飞扑过来,顿时踢飞了步枪。两人近身搏击在一起,用拳头互相朝对方的脑袋砸了几十下,都打的头昏眼花,只是剥皮人状若疯狂,丝毫不在意,我命休矣! 砰! 一团火花砸在剥皮人身上,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我居然忘了小丫头,其实不是忘记,而是根本没有把她的战斗力考虑进去,此刻难得帮了我的大忙。 我急忙撤退,那火焰幽幽,就是我从地下陵墓取来的人骨油灯,方才丢在这里,燃烧极为凶猛,烧得剥皮人双手捂住面颊,不住嘶叫,却还是不死。渐渐地他头顶冒出一圈蓝色的光环,乍看似乎神仙的光环一般,慢慢地扩大,犹如一颗蓝球,包裹住了剥皮人的头部。 我和小丫头一起变色,无论是线条简单的原始人壁画,还是蒙古人的人皮刺青图,上面描述的恶魔,都和此刻的剥皮人一模一样! 那蓝球渐渐熄灭了火焰,于是剥皮人松开双手,他的面部肌肤全部被烧焦,眼皮褪去,凸凸的两颗血红肉丝的眼珠暴露在空气外,鼻梁上只有两个孔,至于嘴唇放开,狞笑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牙,当真如魔鬼一般可怖! 小丫头方才只是逞一时之勇,胆子根本没有壮大,被吓得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快退到那边的大洞里面去!” 我高声呼喊。 在空旷的地方,根本无法应对剥皮人惊人的速度,更何况子弹差不多消耗光了,我只能退到狭窄的场所迎战。 我拉起小丫头,且战且退,进入岩洞里,这里空间有限,很容易遭到伏击中,剥皮人狡猾地不肯进来,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那是什么?” 躲在我后面的小丫头突然插口说道。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后一瞥,徒然失色,背后是一具椁木圆棺,正是那个剥皮人逃出来的地方。方才激战时候流弹烧过,擦落一片白色的棺材,露出亮晶晶的蓝色内部,里面蓝色的粉末犹如毒气一样四溢开来,我来不及动身就已经笼罩在我周边。我一边拼命挥手一边咳嗽,吸入了不少蓝色烟雾,只觉得迷迷糊糊,神智黯然…… 这是哪里? 我张开眼睛,我还活着! 我猛然打了个激灵。不对!我怎么一下子来到了水里? 在我身边是一片蓝色的汪洋,无数奇怪的鱼虾游来游去,我仿佛是一只气球一样,在水中无根地飘荡。虽说在水中,我的呼吸却一点也不显得不顺畅,就如在陆地上一样。 忽然眼前又是一片漆黑,头痛欲裂,再度张开眼睛,小丫头待在不远处,抱成一团瑟瑟发抖。一双大眼睛尤为害怕的盯住我,我稍微一动,她便发疯地叫起来:“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十二 血战魔物 我正要张嘴,嘴巴犹如不是自己,失却了控制,费足力气才勉勉强强开口:“我,怎么了……” 我噗通跪在地上,双手撑在地上,苦苦回想,是的!我发了疯,想弄死小丫头,是的,我被蓝色的烟雾感染之后,变得和青蛙怪一样疯狂残忍,现在的我还是和方才一样吗? 我徐徐靠近小丫头,她抖地越来越厉害,却一动也不敢动,当我当手搭在她肩上时候,小丫头终于哇地大哭起来:“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我不会的!我回来了,不再是刚才那个杀人狂的我了!” 小丫头见我许久不动手,收住了眼泪,仍然是十分害怕,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吗?” 我点点头,转过身,返回方才那个椁木圆棺边,蓝色的内部已经退化成黑色,露出多空蜂窝状的结构。我大着胆子摸了一下,没有意外,就抡起枪托砸下一块。手中掂量掂量,本以为是木头,但是感觉起来,却是一种石头,份量很轻,只有同体积其他石头的四分之一重量,什么类型我吃不大准,估计是什么石灰岩的一种吧。 小丫头终于确认我,贴近来低低地说道:“让我看看!” 我把石块扔到小丫头手里,她翻来覆去地检查,下定结论:“这是一种古代类似于珊瑚虫生物死后遗骸的化石!百万多年前,达里诺尔湖多范围比现今更大,约莫数万平方公里左右,这座平顶山火山也有一半浸在水里。湖水里面生活了一种腔肠类的小虫子,生长时吸收碳酸气和钙质形成自己的石灰质外壳,由于它们是群居在一起的,一代代积累下来就变成柱状礁岩。日后达里诺尔湖水退却,百万年之后就变成了化石。” 我自知才学远远不及科班出身的小丫头,虚心请教,问道:“那你说,这些化石里面冒出来的蓝色烟雾,那是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踌躇的神色,过了片刻摇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景象。倘若说是小虫子的化石,那么老早应该凝结在一起了。假设是小虫子存活在现在,那更不可能,哪种生物能够历经百万年不死呢?” 我脑中恍惚又浮现那些水中的情景,猛然间灵光一闪,对小丫头说道:“你说,世界上有没有鬼?” 小丫头毫不犹豫地摇摇头:“没有!” 我再问道:“那你看到地那个忽然消失的蒙古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支支吾吾说不出! 我说道:“这个地方有古怪,你看到过蒙古小孩鬼,我看到过鬼子军官鬼,我和玟琳更被鬼迷过。所以,我想这里是个特别容易产生鬼的地方!既然人有鬼,那么动物们也有鬼,只要是活着的东西都有鬼魂……” 小丫头毕竟不是笨人,一点即通:“你是说,那些蓝色的烟雾,是小虫子的鬼魂们?” 我点点头,说道:“方才我被迷住的时候,就迷迷糊糊看到它们生前的景象。不知什么缘故,死后就留下了灵魂。” 小丫头低着脑袋,陷入沉思状态,过了许久才说道:“我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苏联科学家发现,把物质无限分下去,从分子到原子到质子,一直下去到几乎不可分,存在一种介乎于物质与能量中间状态的东西,暂且称为浮游子,它既表现物质特征又表现能量特征。浮游子排列构成物质,物质构成生命,由于浮游子的排列具有一定的记忆力,有人认为,鬼魂就是浮游子呈现中间状态时候的一种片段式排列。” 我听得糊里糊涂,一挥手说道:“甭管什么浮游生物,反正那种蓝色的虫子灵魂很可怕,一旦被附身了,轻则如我一样,暂时性发狂,重则和青蛙怪一样,变成怪物!” 小丫头点点头说道:“这种蓝色的恶魔,蒙古人叫它‘蓝色魔鬼’,我们不妨取个新名字,就叫‘幽浮游灵’!” 我一听就觉得好名字,是幽灵,又带有浮游生物的称呼。 “等等,这里有字!” 我顺着小丫头的目光看过去,但见椁木圆棺的一侧刻着不少缺胳膊的汉字笔画,定睛一看,时常在抗战的电影里瞧见,却是日文。小丫头摸索着细细研读,向我解释:“我的日文不是很好,这又是几十年前的旧体日文,我只能勉勉强强看懂一些。上面说,他们是关东军一队奉命来寻找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秘密的特种分队。虽然发现了这个秘密,但是一旦被蓝魔——在说幽浮游灵——沾上的,都有不死之身和近乎魔鬼的恐怖战斗力!他们推测很久以前成吉思汗也染上了这种东西,变得非常可怕,他统一了整个蒙古,疯狂地向外到处侵略,克城必屠,几乎杀掉了半个世界近一亿多人!死后人们虽然景仰他,但是更多的是畏惧他,所以把他的陵墓建造如镇邪大阵一般。后来蒙古人被明太祖赶回老家了,于是跑来借助祖先的力量,却发觉根本无法控制这股魔鬼的力量,不得不封印起来。而日本人不知从伪满洲国的皇室那里听到了消息——嗯,怎么又和伪满洲国扯上了关系,好怪!于是战败前狗急跳墙,他们的司令官山田乙三派遣他们过来,寻找扭转战局的关键,但是……” 我急忙问道:“上面说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歪着脑袋思考了半晌才说道:“上面说的很怪,什么……他们要躲避,躲避什么,这几个片假名我不认识。好像是什么魔鬼出来了,他们最终成了魔鬼的祭品?什么意思呢?我猜测不透?” “等等!”我突然问道,“这些鬼子文,怎么刻在这里呢?最初我们进来的时候,石壁上是光溜溜,根本连一条裂缝都没有。随后幽冥鬼塔伸起之后,似乎也发动了这里的机关,把石洞打开,从棺材里跳出那个怪物!” 小丫头灵感一动,顿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这究竟是什么!难怪我觉得有点奇怪。你想想看,凡是古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害怕自己的坟墓被盗,自己的死灵受到打搅。所以,每一个古代统治者的坟墓里,都安装了无数暗器机关对付盗墓贼。但是自从我们来到了这个成吉思汗的陵墓之后,我们遇到过什么机关暗器嘛?几乎没有!所受到的一些危险,也不过死自然因素造成的。我想,那个象剥了皮的死人一样的怪物,就是蓝色的恶魔,也就是守护成吉思汗陵墓的死亡战士。难怪日本人在此全军覆没。恐怕呆在这里的那个日本人,是最后一个被杀死的。幸好在他死掉之前,留下了这个极其珍贵的文字。” 我不住点头,小丫头说的合情合理,以前倒是小觑这女人了,其实她很聪明,因为处在才华横溢的王玟琳身边,一时无法显现出来,到了此刻,终于发挥本色! 我喃喃自语:“那日本鬼子到处做坏事,难得无意中帮了我们一把。哈哈!” 她顿了顿,又慢慢说道:“因为腔肠类生物本身就是一种低等生物,没有智慧,表现的只有动物消灭异类的无穷原始欲望,我想,要是真的如你说,是虫子灵魂附身的话,人就陷入疯狂,变得特别残暴嗜杀。但是……不知何种缘故,你居然能够恢复神智?” 我一怔,然后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我能克制虫子灵魂的原始冲动,而不是象蓝色恶魔一样发疯,是不是我的神经特别坚韧呢?” 小丫头说道:“我又想到,以前的成吉思汗大概也能够克制一部分冲动吧,不然光有战斗力而没有智力的家伙,只是一个无敌的战士,却不是无敌的统帅,根本无法征服半个世界。个中,一定有我们疏漏的关键!” 疏漏的关键!是什么呢? 时间不等人,我拎起步枪,检查了一下子弹,对小丫头说道:“等下我们一起冲出去,我会拖住蓝色魔鬼的。你不用管我,只管逃出去。我会打倒蓝色魔鬼!” 小丫头吃惊地叹道:“你!” 说说是容易,真实做起来,当真九死一生。 小丫头见我意志果决,便叹气说道:“好吧!” 我向拉着小丫头头也不回地冲到石洞出口,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四下侦察,蓝色魔鬼在哪里呢?我正暗自迷惑中,忽然头顶哈哈一声狂笑,他竟然一直攀在裂缝之上,等待我们自投罗网! 蓝色恶魔脑袋被烧焦,眼球牙齿尽外露,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浑身鲜血,当真如鬼魅一般。他居高临下纵身一跃,我猝然不及被扑到,步枪顿时丢得远远! 我大骇,拼尽全身力气与之搏斗。不对,之前即使加上步枪和小丫头的协助,我也只能与其勉强打个平手,那快如闪电的动作我根本无法应付。然而在了此时,那挥拳慢得好像打太极,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了,我也受过幽浮游灵的感染,也获得了这种可怕的力量,却没有失去神智而已。 顿时我信心大增,大打出手,拳脚相加,打得不亦乐乎。而且我受过一整套完整的职业杀人技巧训练,出手又准又狠,不仅如此,我在体型上也比瘦小的蓝色魔鬼占优势,一时间我竟然压制住了蓝色魔鬼。 其实我心中还不能放下小丫头,借着眼角余光,瞟见小丫头远远地逃进出口,心中稍微宽慰,这个女孩毕竟是把握大局的人。哪知这么一疏忽,蓝色魔鬼脱开我的纠缠,飞奔小丫头那边! 我心中大急,撒开腿也追上去,到了幽冥鬼塔那边,蓝色魔鬼倏然停住,原来他的目标不是小丫头,却在此处有何阴谋? 蓝色魔鬼哈哈大笑,冷不防撞到幽冥鬼塔的一角,说时迟,那时快,我已经飞快地扑上了上去,抡起枪托,恶狠狠地砸在蓝色魔鬼头部。我本是一个力大无比的人,加上有染上了幽浮游灵的怪力,这一枪托砸下去,就如千吨重锤砸到了他的脑袋上,纵然是钢筋铁骨也会被砸成碎块。我眼见那个蓝色魔鬼丑陋的脑袋犹如气球一样被击碎,因为用力太猛了,一不小心,把步枪枪托也砸坏了。 蓝色魔鬼缺了脑袋的身子摇摇晃晃,扑通倒下。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全身疲惫之极。小丫头犹豫了一下,跑到我身边,远远瞅着蓝色魔鬼的尸骸,心有余悸地说道:“太可怕了。不过这个怪物的服饰,怎么看起来不像是几百年前的人,倒是……” 我一愣,盯着蓝色魔鬼破破烂烂的衣服确实觉得眼熟。这时嗵嗵,环绕周边响起几声巨响,我和小丫头交错视线看过去,顿时脸色大变。 环状的石壁上,一口气露出了七个石洞,每个石洞里面,都躺着一口椁木圆棺。让我们心惊胆战的是,每口棺材的棺材盖都开始掀起来,爬出七个蓝色魔鬼,这几个蓝色魔鬼里,有几个衣衫完整,竟然还穿着旧时鬼子兵的衣服,头上戴着难看的帽子。他们开始动作迟缓,一步步地移动,大声向我和小丫头咆哮。 小丫头口中喃喃呻吟:“我知道了,原来,原来那时候过来的日本人,他们虽然战胜了成吉思汗的死灵战士,但是他们为了获得战无不胜的力量,染上了幽浮游灵。可惜,他们没有战神幽浮游灵的力量,终于化作了新一批的陵墓守护者!” 我猛然一震,失声叫道:“我明白了,我们漏掉了什么要紧之处!” 小丫头眼睛努力瞪得大大,急切地问道:“你想到了,到底是什么关键?” 我说道:“难道你忘了,在人皮刺青图案上,那个萨满巫师是用什么法器战胜幽浮游灵吗?” “九转经轮!” 我叹气地摇摇头,说道:“只是可惜,那个法器遗留在地面上,我们此刻根本无法上去拿来,消灭蓝色恶魔身上的幽浮游灵!” 小丫头一摆手,失魂一样口中不住喃喃“九转经轮”,不时又冒出“钟型岩洞”、“声音”等几个词汇,滴溜溜转着身子,片刻平静下来,面颊露出微笑,稍微捋了一下头发,说道:“我知道怎么样才能战胜蓝色魔鬼——不需要九转经轮!” 我大喜,问道:“如何?” 小丫头神秘地卖了一下关子:“你且说说看,成吉思汗的陵墓,有何特征?” 我尴尬地搔搔脑袋说道:“好妹妹,你晓得我是个大老粗,念书又不多,考我就免掉了吧!” 小丫头啐了一口:“你这人啊,平常小丫头小丫头的乱叫,临到关头,便假惺惺地自称哥哥了。” 不过此刻实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小丫头假以颜色,顿时严肃地说道:“九转经轮以不断旋转发出声音战胜了幽浮游灵,而成吉思汗的陵墓之上却有一个钟型岩洞,传音效果良好,很显然,幽浮游灵只能以某种音波频率控制。聪明的古人老早就发现了,所以特意修建了这个钟型结构的岩洞,万一成吉思汗的幽浮游灵苏醒,正好镇压之!仔细一想,原来我一直在奇怪幽冥鬼塔到底有什么用场,这时候才想到,根本不是通往陵墓的入口,而是一根巨大的撞针。一旦在某处敲击幽冥鬼塔,全金属结构的塔身好像一根巨大的琴弦,发出响声,引起钟型岩洞的共鸣,这样就可以镇压幽浮游灵!” 眼看那些嗷嗷大叫的怪物们一步步向我们爬过来,我一把拎起小丫头。这个女孩子个子高挑,身材偏瘦,轻飘飘的,叫我施展大力一扔,一下子推出了蓝色魔鬼的包围圈,我大叫:“你快走,不要管我!” 说着,我飞快地从从死人堆里面掏出一个包裹。这是一个炸药包,方才我就注意到了。我点着了炸药包,导火索嗤嗤冒着火花。以导火索燃烧速度,我是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出口那里,半途就会被因爆炸而塌方的岩石砸死。思虑间,蓝色魔鬼已经朝我包围过来了,我灵机一动,我举起炸药包就扔到幽冥鬼塔里头,再纵身一跃,方向外迈开两步,轰得巨大的冲击波几乎把我掀翻。借着冲击波的推力,我一脚跃出了蓝色魔鬼的包围圈。 眼看再过七八步就可以脱离危险,突然脚下一重,低头看下去,竟然被一只蓝色魔鬼给拉住了脚跟。那蓝色魔鬼面目狰狞,干枯的面皮贴在脸骨上,犹如两个黑洞的眼窝盯着我看,甚是恶心。 那蓝色魔鬼把我从半空中扯了下来,背后先是一阵嗡嗡的响声,越来越响,俨然是一百架歼七同时打开发动机,在我耳边震撼!我随着音波浑身发抖,捂住耳朵,向后探望。 我把炸药包扔到幽冥鬼塔里面,无意中敲响了丧钟!那幽冥鬼塔是一根巨大的琴弦,把声音传到顶端,扩大无数倍,向四面发散,撞击到钟型岩洞里面,终于引起共振,产生可怕的音波。 那蓝色魔鬼跳舞一样地浑身抽筋,原本口鼻耳器官处冒出鲜血,血如泉涌,慢慢跪倒地上。我也只觉得浑身越来越无力,依靠强大精神意志支撑着往出口走去。寥寥数十米,我便无法支持,腿脚一软,正要弯倒时候,一双纤弱倒小手搀住我,搀着我往出口去。 小丫头把我拖到杨爱苏休养的那边,我无力地躺下,五官鲜血淋淋,强大地音波把我震得七孔流血。小丫头撕下衣服的一角为我擦拭血痕,我说道:“谢谢!” “要当董存瑞一样的英雄!美你!” 小丫头露出顽皮的笑靥。 我慢慢抬起脑袋,那些蓝色魔鬼横七竖八躺在地上,都死翘翘地归天了,不禁松了一口气,无力地躺在地上休养半个多小时,力气渐渐回复,吩咐小丫头照看好杨爱苏,然后自己转身来到把王玟琳压倒的巨石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面色平静,合着眼睛,长长的头发散开披在地上,似乎不是离开了我,而只是睡着了一般。 背后响起了一串清晰的脚步,我叹气道:“我不是叫你照顾杨爱苏吗?” 小丫头说道:“他已经清醒过来,说让我过来看看你,怕你太伤心了!” 她无措地搓搓手,低声说道:“对不起,你和玟琳姐这么好,却因为我的缘故,生生分离!” 我摇摇头,说道:“不怪你,人是讲究一个缘份的,我和玟琳毕竟有缘无分。” “那么……”小丫头嗫嚅,“我和你……” 我听小丫头支支吾吾,猛然间天摇地动,顿时脸色大变,我醒悟,脆弱的火山口终于承受不住数次爆炸的猛烈冲击,即将爆发! “快走!” 我冲着小丫头大喊,后者惊慌失措,瞟了我一眼,旋即跑开。 我抚摸着王玟琳的脸庞,凑上前低低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先走了,以后我们还会在一起的!” 我扯下她的一段头发,塞进口袋里,正要转身去追小丫头。突然看到王玟琳单手压着胸部,似乎在保护什么重要的东西,我心念一动,摸过去搜索,却搜出了那本日本人的黑色封皮笔记本。王玟琳既然致死都藏着黑色笔记本,一定极其重要。我来不及多想,一把抓起黑色笔记本逃开。 杨爱苏身受重伤,行动不变,我把他扛在肩上,与小丫头一起循着进时留下的荧光轨迹逃跑。幽浮游灵在我体内的影响还存在,即使背负着一条百多斤重的大汉也是健步如飞,小丫头竟然有些跟不上。我们一起冲出洞穴,外头已经夕阳斜下,胡发一正担忧地四下里踱步,见到我大喜:“老朱,你终于出来了!咦,其他人呢?” 我一挥手:“先不要管!火山爆发了!” 留守的几个人脸色一起变掉,慌慌张张地就夹着我们跑到营地里,幸好胡发一这家伙会开车,众人窜上一辆卡车,把能丢的东西统统扔掉,飞速赶时间逃离。胡发一开车状若疯狂,车上颠颠簸簸,不过半小时就冲出砧子山一公里开外,只听背后轰隆一声震天价地巨吼,我回转头,砧子山喷出冲天火焰,仿佛一颗原子弹爆炸的瞬间,浓烟滚滚,乱石飞溅,灼热的岩浆勃勃溢出,顿时把砧子山化作一团火海。夜幕之下,甚为壮观。却在同时,有无数半透明状的人形纷纷扬扬飘上天空,被这片奇异土地上拘禁的灵魂终于获得自由! 然而我痴,呆呆凝视着火山的绮丽,直到一只小手擦拭我的眼眸,我才觉察我哭过了。 “谢谢!” 再见了,我的爱人!** 十三 山村盗尸 自从内蒙古原始遗迹考古全军覆灭之后,我们便退回牧民的蒙古包,等待政府的救援。我们存活下来的人不多,一支原本十八人的浩浩荡荡考古队,现在只剩下我、小丫头、杨爱苏、胡发一、郭小驷等几个人。特别是我感念王玟琳的过世,每次拿出那本黑色笔记本——王玟琳留下的唯一遗物,睹物伤神,不禁鼻子酸酸。小丫头是王玟琳拼死就出来,出于内疚,主动向我上来关切我,我摇摇头,谢绝了她的好意,我不需要别人的可怜。 有一天,我又拿出了那本黑色笔记本,一边翻阅一边晒太阳。其实我根本看不懂内容,里面都是缺胳膊断腿的奇怪日本汉字,我这样做,只是怀念一下逝去的伊人。这时我眼前突然一黑,有人挡住了阳光,于是我抬起头,看见正是杨爱苏。他在成吉思汗皇陵里受了伤,现在虽然好了很多,但是依旧脸色苍白,我笑道:“怎么你也来晒太阳?” 杨爱苏瞅了瞅我手里的笔记本,笑道:“这个笔记本不错啊,很有历史参考价值。” 我点点头说道:“嗯,这是一个叫什么久迩宫春日的家伙的笔记本——封面上是这么写的,我就大概这么认为是了。上面都是记载了什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和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事情我们都见识过了,不过是什么幽浮游灵,可怕的紧。至于满清龙脉宝藏,我则是向来不相信这些玩意的。” 杨爱苏踌躇一下,问道:“我觉得它很有用,你看,能不能转让给我?当然,不是白给的,我家很有钱,我用钱向你买!” 我摇摇头拒绝,淡淡地说道:“有些东西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倘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历史笔记本,我白给你也无妨,但是,这却是某个人的遗物,我就不能给你了,对不起。” 杨爱苏失望地离开。 过了几天,政府的救援队过来。由于事情太过于玄奇,我们不约而同选择相似的借口——忽遇火山爆发不幸遇难。 我们被救之后,一起回到北京。考古队解散之后,小丫头——也就是林白水结束实习,返回母校留校任教,杨爱苏则是回国了。胡发一这盗墓贼避了风头,携着郭小驷到处去作案了。我无依无靠,天下之大,竟不知何处安身。林白水出于对我与王玟琳心存内疚,主动叫上我,想要我跟她来北京。我摇摇头拒绝了,打算和胡发一、郭小驷到处一起混,反正也看开了。胡发一大喜,我有技术又擅长打架,人才啊!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但是林白水苦苦哀求,连杨爱苏也过来请我留下,我实在烦的要命,索性半夜里偷偷溜走。就这样我和胡发一等或倒卖假文物,坑坑来中国淘金的洋鬼子,或专门黑吃黑,或挖掘坟墓。一日,我们正在北京郊区。这里名叫皇姑坟,是旧时满清一个格格的陵寝,听说了两个盗墓贼要下手,我们存心黑吃黑,偷偷跟了上去。 这是一个夏季的傍晚,雷声一阵紧接着一阵地大作,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此刻天色已经全暗,天上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心中发怵,黑暗中没有时间感,也不知走了多久,脚底下稍微平坦的地面越来越坑坑洼洼,一拐弯,胡发一戛然止住脚步,后退到我身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说道:“老朱,你看前面什么,漂浮着一团团白色的灯光。我记得,我记得这里好像是乱坟岗!” 我一睁眼,黑夜中亮光特别显眼,无奈地笑笑:“鬼火罢了,怕什么,我们都见多了,听指导员说过,不是什么人死后产生的白磷接触空气燃烧。” 胡发一手劲加大一倍,说道:“不对。鬼火我也看见过,但是一般都是一动不动,这些光乱飞,而且,你听,什么动静?” 我侧耳倾听,扑通扑通的声音,顿时醒悟,妈的,盗墓贼在作业。那鬼火其实就是手电筒在乱晃,夜深人静,我也不想打草惊蛇,正要告诉胡发一不必理会,忽然远方传来一串长长的惨叫:“妈呀,救命!” 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在空旷的树林里特别凄惨,我神经一凛,飞快地冲过去,忽然身边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逃开,口中不住喊道:“诈尸了,诈尸!” 我不由得止住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听些盗墓的老前辈说过,某些人死后,或心怀怨恨,死不瞑目,或墓穴穴位风水有误,都会形成僵尸。然而我无论盗墓也好考古也好,从未遇到过所谓僵尸,心中便淡漠几分。眼下居然真的冒出一个诈尸,对付僵尸的黑狗血、桃木剑,手头一样也没有。本想立即转身逃走,但转念一想,若真的是僵尸,必定会循我们生气跳过来,终究逃不掉,于是硬着头皮上去。 我见地上散落着一只手电筒,便弯腰捡起来,手指忽然碰到人,还冒着热气,我疑惑地把手电对准地上,正是一个男子眼珠瞪着大大,躺在地上,似乎死了一般。我心中正惊疑,那人眼珠间或一轮,口中吐出鲜血,喃喃说道:“救救我……” “好!” 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伸手去扶他,怎么手上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 我把手抬到筒光柱下,妈呀,手电筒都险些掉下。我的手上血糊糊,摸着他内脏的一部分! 当真毛骨悚然,老子金三角战场上见多了血肉横飞,但是亲手摸到人的内脏还是第一次,恶心地立时在地上**手。待回过身来,那手电筒照那个家伙,已经死翘翘了,再循着他身子下去,被开膛剖肚,从胸口到下腹,长长的一道口子,划破棉衣,胃啊、肠子啊、都滚了出来,红的绿的,非常恶心。 当下我腻住想吐的感觉,往前走了几步,前面一大团黑乎乎的物件,正是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掀开,正坐着一个人影,我把手电筒打上去,蓦然一惊,正是一头白毛僵尸,外表轻微腐烂,露出白骨,眼皮已经上翻,突突两只惨白的眼珠,身穿一件不黑不白的衣裳,浑身长满白毛,双手露在外面,已经发黑,指甲却越发加长,不知何故,僵尸浑身长满白毛,犹如可怖,散发着浓浓的尸臭。 见到这僵尸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是一具半腐烂的尸体,见多了不怪。可能是下葬之后尸体开始腐烂,棺材里密封充满气体,当盗墓贼掀开棺材盖的时候猛然弹起来,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倒是那个家伙怎么被开膛剖肚了,莫非真是僵尸的指甲作祟?我稍微一琢磨,顿时明白,原来棺材上布满钉子,上面一颗留着血迹,八成是那个家伙不小心勾到了钉子,又害怕僵尸,死命往前逃,反而割破了自己的肚皮,一命呜呼。 我也懒得理会,招呼胡发一、郭小驷过来捞一把,我们在棺材里翻了一番,没有什么收获,看旁边的坟墓挖了一个盗洞,便摆摆手,让胡发一守在洞口,我和郭小驷钻了进去。 这个盗洞漆黑一片,挖得也坑坑洼洼,看来两个盗墓贼不是什么专业的人士。说来也奇,洞里好像有股神奇的魔力推着我们向前走去。 我口中掉着一个小型手电筒,当电光照亮前方的时候,我顿时呆住,墓穴深处显现出一片金灿灿的东西。我定睛细看,辨认出都是黄金打造的罐子。 “发了,朱哥!” 我也哈哈开心地大笑,想不到收获如此之大,满地都是金子,不下百来斤,光是金子本身的价值就可以换十多万,更不用说文物的附加价值了。 我和郭小驷商议了一下,先带了一个趁手的金瓶子出去,给胡发一瞅瞅。正爬了出去的时候。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正是方才逃出去的盗墓贼,见到我们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些家伙,抢我们的生意,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伏击,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土盗贼,都是农民出身,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但是毕竟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就抢了那个瓶子,忙不迭地逃走,晦气!真***晦气! 我和胡发一等暂时住在北京老城区的一个小弄堂的四合院出租房里,干这行的,要隐蔽,太张扬了就不好!今天待我们甫一走进,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闯了几年的老江湖了,一眼就看出,遭劫了!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我瞅见这蟊贼手中拎着黑色笔记本,顿时心底一沉,脸色一黑,这可是王玟琳留给我的遗物啊!怎么能让你这个家伙来动?当下我的一只拳头飞过来,那小偷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想要逃之夭夭。 哪里这么容易! 我扑上去,扯住黑色笔记本,两人两边一用力,只听咔嚓一下,放置了几十年的纸制品本来就非常脆弱,顿时被扯成两半。我一愣,那蟊贼乘机翻窗逃走!哪里跑!我一把上前,扯住蟊贼的脸上的黑布,硬生生扯下来,定睛一看,不禁呆呆地愣住,眼前的人竟是杨爱苏! “是你!” 我吃惊地叫了一下,杨爱苏脸色陡然大变,一言不发,趁着我发愣的功夫,带着那半本笔记本飞也似地逃开。 他来干吗?我知道杨爱苏对这个笔记本爱不释手,但是本以为拒绝之后就不会过来讨要。我们分开时,杨爱苏曾经主动要我的联系地址,我认为我和他身份地方相差太多,没有什么可以交往的,就胡发一等偷偷溜走。 我捡起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 我对杨爱苏渐渐升起了一阵疑惑,莫非他和日本人有什么联系? 我正在思虑间,胡发一喜气洋洋地拿出那个得来的瓶子,笑道:“老朱,过来瞧瞧,今天有什么收获!” 这是一个小巧的金瓶子,约莫一只茶杯大小,长颈肥肚,开头以软木死死封住,即使历经百年仍旧没有缝隙。胡发一摇了摇,里面似乎有东西,叮叮当当地想着。 我看着胡发一的眉头顿时卷了起来,放下瓶子苦苦思索,过了半晌才说道:“奇了奇了。” 我对文物方面的常识毕竟不如胡发一,问道:“老胡,这金瓶子有什么邪门嘛?” 胡发一说道:“这种金瓶子有个门道,叫做‘坤金瓶’,传说是处置有罪的女人,才使用的器具。” 郭小驷顿时满面暧昧地笑起来,说道:“是不是把瓶子塞进女人那里面呢?哈哈!” 胡发一瞪了他一眼,说道:“胡说八道,若是如此就好了。你可知,这种瓶子是如何处置有罪的女人嘛?” 我说道:“老胡,但说无妨。” 胡发一仰着头,盯着头顶上的电灯,陷入沉思,过了半晌说道:“传说,满清皇室要处理有罪的皇族女子,必先用白绫勒死,然后将死尸的内脏掏出来,一一塞入大小不等的几个瓶子里,防止死尸作祟。那满清皇室,本来就是化外蛮族出身,信奉萨满邪教,就有如此古怪的风俗。不过干我们这行的,不可不信邪。唉,这瓶子白白拿来了,出不了手啊!” 郭小驷跃跃欲试,叫道:“无妨,我听说天津有一个博士,专门带人收购这些邪门的东西,我们不如卖给他吧!” 我大喜,一拍郭小驷的肩膀,笑道:“不错,好兄弟!反正留在我们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索性卖掉算了换钱。” 胡发一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赶快去吧!我留在这里看守,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 我点点头,立时和郭小驷一起外出。那博士姓林,家住天津,我们有求于人,连夜赶过去。到了天明时刻,到了天津,打听到林博士的住所,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我们很快来到西洋别墅门口,整整衣物,敲敲木门高声问道:“林博士在家吗?”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和郭小驷打了一个招呼,叫他在下面等着,我就呼呼如猿猴一样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打死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出头,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 我一看之下,光波钻入眼球的视网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林白水!” 这个女人,正是分别了两年多的小丫头林白水。 两年多不见,这个小丫头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林白水稍微一愣,疑问道:“你认识我?” 显然林白水已经不认识我了,我苦苦一笑,也不能怪罪她。两年多来我一直过着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的生活,相貌上老了很多,明明才二十出头,却犹如三十多岁了。再加上我们闯江湖的,就是讲究一个吓人,所以我养了满脸大胡子,林白水哪能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年轻大块头,眼下居然化作一个胡子大叔! 不过猎枪在即,我可不能马虎,一不小心被打死了,可不好玩。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胡说道:“没事,没事!我是北京大学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林白水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林白水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林白水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林白水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林白水,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林白水一下,女人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说道:“我是朱恒淮。” “恒淮?” 林白水娇躯蓦然一震,极为吃惊,伸出纤纤食指指着我,瞪大眼睛,吃吃哈哈,过了半晌才发出一声:“你变化太大了,我都认不出你。要是你早说,不就好了嘛?” 我哈哈大笑:“开个玩笑罢了,不要生气嘛!走,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来拜访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林白水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林白水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林白水朝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恒淮,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我叫朱恒淮,因故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博士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博士……”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天津城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乡下的傻冒,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二,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这个傻老爷们,找我什么事情?老实说出来吧!”** 十四 金瓶女鬼 我一言不发,掏出那个坤金瓶,递给林白水。林白水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想不到,你们居然得到了这个玩意!” 我问道:“真的有这么邪门嘛?” 林白水说道:“看来你们似乎听说过坤金瓶的事情。传说这是满清皇室处置有罪女子之用,防止女鬼作祟。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暂且收下,过几日我便把钱如数交给你。嗯,对了,你们这个坤金瓶是哪里得到的?我想去看看!” 我一愣反问:“你想去看一下。” 林白水点点头,我想想说道:“也好,我们一起过去。”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直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说道:“走,我们先过去吧!” 我突然想到,问道:“对了,白水,我还没有问道。你啥子时候有这么多钱了,居然住得起小洋楼。而且有大钱收购古董。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承受地起的啊!” 林白水呵呵一笑,说道:“秘密!” 既然不肯说,我也无可奈何。 我打量着林白水就这么一身白色衬衫,一条黑裤子,顺手拿了一串钥匙塞进口袋里,扶扶眼镜,径自带我走下楼梯。我心里暗暗纳闷,不禁好奇地问道:“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不需要梳妆打扮一下吗?” 林白水回转头,白了我一眼,反诘道:“哼,你当我是那种只知梳妆打扮讨你们男人欢心的女子吗?此次前往北京,我不过查勘坤金瓶的现场,又不是相亲大会,何必打扮的不同一般得体?” 我哑然,原来女人与女人的性情也是不同。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 我们走出西洋别墅,林白水在前面带路,眼前陡然一亮,一头矮小的动物猛然扑过来,却是郭小驷,他叫道:“老朱,你总算来了,刚才听到枪响,我以为你被打死了!” 我哈哈大笑:“老子在金三角的枪林弹雨都混了过来,何惧小小猎枪?你看这是谁?” 郭小驷瞟了一眼林白水,“林……林!” “林白水,也是林博士!” 戴着眼镜的林白水一本正经地说道。 郭小驷喃喃自语:“想不到,你就是林博士啊……我以为,就是一个糟老头子……” 林白水:…… 我们三人马上赶回北京,到了小弄堂的四合院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下午四点多,眼见天色已晚,我们方进去,顿时大惊失色,只见里面被翻了个底朝天,乱七八糟的,连胡发一的人都不见了,再看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纸条,不禁心底一沉。 “朱恒淮,要胡发一的老命,便拿那半本黑色笔记本来交换!明日傍晚皇姑坟见!” “可恶!” 我暴怒之极,一拳砸破了桌子。 杨爱苏究竟在搞什么阴谋诡计,为了要这个黑色笔记本,不惜偷抢,如今都绑架人质来危险。 林白水疑问道:“那半本笔记本,是什么玩意?” 我说道:“就是那本王玟琳在成吉思汗陵墓里得到的黑色笔记本,原本属于日本人,真不知道杨爱苏为什么苦苦追求!” 林白水若有所思,说好八点的时候会会面,谈谈黑色笔记本的事情。当晚我们留下来住宿,我和郭小驷自然不用说,随便找个地方即可,给林白水空出一个房间。吃过晚饭,我无所事事,便早早过去,焦急地在小院子里踱步,不时借着林白水房间门缝里透出的昏暗灯光打量手表。天气不好,竟然下起了细蒙蒙的小雨。过了一段时间,我再看手表。 “……三、二、一,到!” 我迅即挺立,大踏步来到林白水房间门前,手指轻轻一碰,竟然没有锁门,应是林白水预备等待我,于是毫不犹豫地推门进去,大声叫道:“白……” 然而我却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剩下半个“水”字,硬生生吞进肚子里去。林白水正**上半身,下面只着一条白色短裤,前面是一盆水,手中拿着毛巾,惊慌失措地转过半个身子,用毛巾遮住胸部,狠狠盯着我。我先是一呆,眼睛不由自主地凑上去上去。 林白水个子高挑,腰肢纤细若蜂,甚是好看。她是东北人,皮肤犹如新雪一样的白皙。自从脱离了以前风餐露宿的艰苦野外考古生活,这两年安定下来,身子丰腴了不少,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但林白水性情激烈,那容得我这般色咪咪地盯着她的身体看,当即一手抱胸,另一手端起水盆,毫不客气扔过来,大骂道:“流氓!你滚!” 我叫这女子的白嫩的娇躯迷住,以前部队里训练的反应不知道丢哪里了,顿时叫女人的洗澡水淋了个浑身湿透,那毛巾、肥皂等家么雨点般地飞过来,打地我落荒而逃,狼狈不堪地跑开林白水房间,好惨!哪知会遇到这般尴尬的局面! 我回到简陋的斗室,郭小驷见到我满脸颓气,愕然问道:“怎么,头上都是包。被林白水打了一顿?莫非你见她美貌,意图非礼?看看,如今这下场……” 我哭笑不得,正寻思如何同林白水道歉,却见她拎着一把湿淋淋的雨伞进来,左手捧着一个袋子,右半边衣服湿淋淋的,像是为了袋子不至于淋湿。我正要开口说些什么,林白水便虎着脸说道:“昨天就饶你,想必也是无心之故。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呢?” 我说道:“不早啊,正好八点整,一秒不差。” 林白水愕然,说道:“我以为以国人散漫的个性,必定还会拖拖拉拉半个小时,哪知你哪么精准。” 我又哭笑不得,我当过兵的,又打过仗。这时间可是一分一毫都不许差,否则就是怠误战机,枪毙的大事! 林白水把书丢给我,斗室里没有凳子,就坐在床沿。我把毛巾取来,供她擦拭头发。那郭小驷便知趣地离开,容我们细细洽谈。林白水擦干头发,一边看着黑色笔记本,就一边和我唧唧咕咕谈起来:“虽然只有半本,但是我粗略看了一下,恐怕是为了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 “龙脉宝藏?又是这玩意。我听王玟琳说过,但是这个究竟是什么玩意呢?” 我疑问道。 林白水点点头,解释说:“传说满清八旗入关的时候,看到财宝这么多,眼睛都绿了。但是又怕中原人这么多人一起来反抗,所以他们一面扫平诸雄,一面把搜刮到的财宝,一起运到关外某个地方,也就是满清龙脉之所在的地方。万一被中原人赶回关外,可以继续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传说收集的财宝,相当于当时半个世界的财富,但是后来满清渐渐地站稳了脚步,这个秘密就只流传于满清爱新觉罗氏皇室内部,到了后来居然渐渐被人遗忘。直至《辛丑条约》之后,满清缺乏银两,就派人去寻找,但是杳无音讯,想必已经失传了。至此,这个秘密才被公开。据说占据东北的日本人后来也去寻找了,不过估计没有找到。” 我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我大致明白了。就因为这个笔记本里,记载着之前日本人收集的满清龙脉宝藏秘密的材料,所以那***杨爱苏见财起意,想抢回去,自己慢慢寻找。哼,我们中国人的财富,怎么能够让这个资本家得到呢?” 林白水点头称是,说道:“是的。幸好你手脚快,硬生生地抢下了半本,那寻找满清龙脉的关键,大部分都在这半本上。不如我们先先下手为强?笔记本上记载说,这个龙脉宝藏的秘密,却是与某人有关。” “谁?” “想来你也是知道的,北京大学的燕园,旧时乃是王公贵族的府第。那么你可知晓,最早的一任主人是谁?” 林白水陡然问起这般深奥的问题,我顿时茫然无措,头大如斗,哪里知道呢?做学问的人真无趣!林白水于是卖弄地说道:“这是和珅的旧居!” “和珅,就是那贪官?我听说过,嘉庆皇帝抄了他的家,三年不用征税。所以民间有俗语,什么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咦,我倒现在才知道,这北大的校园,居然坐落于和珅府宅旧址上!” 林白水说道:“和珅能够成为这种特大号的贪官,与乾隆皇帝的宠信分不开的。传说乾隆皇帝做太子时期,喜欢一个宫女,被其母后知道了,将宫女活活缢死。此事叫乾隆皇帝念念不忘,后来他登基做了皇帝,忽有一日,看到少年侍卫和珅,与他思念的那宫女相貌极为相似,便认为是宫女的投胎转世。由此和珅开始受到宠信,有一介小小侍卫,后来竟然成为了大学士!后来乾隆皇帝还将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和珅的儿子呢!据那本笔记本记载,因为乾隆皇帝极为宠信和珅,便把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透露给了和珅,叫他代代相传,作为皇家的凭靠支柱。” “那也不对啊,和珅几乎被嘉庆灭族,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怎么可能还会流传下来呢?” 林白水狡黠地笑笑:“你别忘了,还有一个人是不能杀的,她就是乾隆皇帝的女儿、嘉庆的妹妹、和珅的儿媳妇——固伦和孝公主!” “她?” “对,就是她。”林白水说道:“和珅被嘉庆抄家,据正式的历史记载,这是嘉庆恨和珅贪污受贿。其实,民间又有一种说法。那嘉庆皇帝心理变态,喜欢上了自己的妹妹和孝公主。乾隆皇帝怕出丑事,便赶快把和孝公主嫁给和珅的儿子丰绅殷德。但是这和孝公主也古怪,居然喜欢上了自己的公爹,与和珅通奸!嘉庆上台之后,为了抢回自己心爱的妹妹,就抄了和珅全家。虽然嘉庆抢回了妹妹,但是和孝公主并不喜欢他,一直郁郁寡欢,过了几年就过世了,被安葬在现今的皇姑坟一带。” 我转念一想,脑海中串联了几个线索,顿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颤抖地对林白水说道:“既然坤金瓶是满清皇室处罚有罪女子的刑具,而和孝公主又葬在皇姑坟,莫非……” 林白水沉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正是如你所想的那样。兄妹**通奸,毕竟是丑事,而且嘉庆杀了和孝公主的丈夫、公爹,乃是大仇人,为了防止作祟,就把她身上的内脏都掏了出去,装入坤金瓶内镇压!”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似乎就可以看到,一个衣装华丽的女性尸骸,被人活生生地剖开肚子,把肠子啊,肺啊,心脏啊,一一掏出来,装入坤金瓶里。 林白水又说道:“现在满清皇室的遗孑已然丢失了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另外一支保存这个秘密的是和珅一脉,可惜已经被满门抄家了。但和孝公主毕竟是皇室的人,嘉庆皇帝不会亏待,和珅也知道这点,说不定就把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交由她保管。明天我们去皇姑坟看看,说不定就有线索,再把胡发一救出来!” 林白水从床沿站起,小蛮腰一扭,薄薄衬衫飞起来。夏日厉害,林白水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挨雨淋之后湿湿贴在身上,清晰可见,甚至文胸上的纹路都一清二楚。我不敢再盯下去,惟恐她发觉。 “等等!……” 我徒然叫道。 “嗯?” 林白水转身,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我。 我伸出手臂,颤颤悠悠指着她的背脊下靠近臀部一块。在蘸水的白衬衫下非常明显,上面有一只血红色的眼睛印。 “这是什么?” 林白水脸色顿时大变,顾不得女儿家的羞耻,当即掀起衬衫,那眼睛印鲜红若血,眼眸纹清晰可见,在雪白的背脊肌肤上,妖艳地闪烁。 林白水又气又羞:“哪个无聊之徒的恶作剧!” 她素知我为人一本正经,倒是不会怀疑到我头上来。 我知趣地打来水和肥皂,林白水恼火之极,直接在我的斗室里面却清洗,却怎么擦拭都不会退色,渐渐地发现,这不是染料,而是犹如胎记一般的痕迹。 林白水颓然丢下肥皂,转过头来,额头汗水涔涔,沾湿了头发,贴在脑门上,惊惶看着我询问:“你,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 “就在刚才——你转身的时候。怪了昨天我还明明看到你身上很白,一点瑕疵也没有。怎么在今天就忽然长了一只血眼睛印,邪门!”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摸摸看吗?” 林白水稍一犹豫,然后点点头,撩起衬衫。我探手过去,细细摸索,感觉不像是人类女子细腻柔和的肌肤,就像一层软皮革,触觉极为不舒服。我拿自己的手和血眼眸比划一下,睫毛纤长,似乎是女人的眼睛。 突然门外郭小驷进来,叫道:“老朱……” 林白水自己掀起衣服,我正在里面探索,在外人看来,行为极其暧昧,那郭小驷哈大嘴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林白水脸皮顿时红得象烧热的煤炭,急急忙忙跑出去。 郭小驷这时才合上下巴,嘿嘿**笑:“老朱,看来你本事不小,居然弄到了一个大学生。不过胆子未免忒大了,光天化日就干着调调。啊哈哈!” 我懒得理睬这猥琐家伙,想到以林白水好面子的个性,教人瞧见这般不好意思的一幕,定是好几天都不敢再见我。正无奈地叹气,忽眼角余光瞥到林白水落下的雨伞搁在床沿,拎了起来,犹豫是否寻机送过去,半晌我咬咬牙:“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爽快干脆,哪婆婆妈妈的!” 于是我飞快地赶到林白水房间,呼喊一番,无人应答,我暗暗纳闷,拖着雨伞转回。此刻天色渐渐黯下来,忽然见到四合院内一个长挑模糊身影徘徊,看身形似乎就是林白水,我高兴地一面迎上前一面打招呼:“白水……” 我笑容蓦地僵住,看到林白水脸色惨白惨白如抹上了一层白垩,目光呆滞,口中含含糊糊,念叨着什么词句,像个提线木偶一样,摇摇晃晃走向四合院的水井里,突然扑通一声,跳了进去,不好!林白水要寻死! 我大骇,我丢下雨伞,慌忙冲到井里,好在夏天是枯水期,水不是很深,我拦腰抱住林白水,渐渐地井水淹没了鞋子、裤管,林白水也是毫无知觉往深处淌。 虽林白水不住挣扎,哪敌得过一个大兵的力气,便叫我扛在肩上架回来,郭小驷听到我们的呼叫,急忙跑出来,把一条绳子抛入水井里,我沿着绳子爬上来。然后平放在天井的椅子上,连连敲打了她几十个耳光,大声呼喊:“白水,白水!快回来,快回来!” 林白水倏地打了个激灵,猛然张开惊恐的眼睛,失声问道:“我怎么了?” 我松了口气,无力地坐在椅子上,说道:“我看你好像丢魂了。” 林白水用手捂住额头,支起半身,慢慢说道:“我不知道我怎么了,只是刚才从你那边离开之后,就变得迷迷糊糊,什么都不记得,醒来时候就在你身边……我出了什么事情?” 我便正色说道,努力让她有信心:“白水,不要紧张,事情总有解决之道。你安静下来,仔细想想,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林白水渐渐地镇定下来,凝神思虑,慢慢回忆:“好像就是从今天晚上开始,刚在下雨的时候,我过来,走到水井边的时候,就隐隐感到背后有人跟着,我回头看却没有任何人。于是心中害怕,加快脚步跑到你这边。” 猛然,我一震,和林白水不约而同地喊出一个名字: “和孝公主!” 林白水猛然捡起那只一直带在身边的袋子,初始我以为是女人放小物件的包包,哪知一旦打开,却露出了一个坤金瓶,正是我们交给林白水的那个。而在瓶口,那封印已经无影无踪了,林白水脸色陡然大变,抬起头看着我,非常苍白。 我狐疑地拿起坤金瓶,对准小口瓶口看进去,里面放着两颗枣核大小,干枯的肉球,仔细一看,竟是死人的眼睛! 我顿时面色凝重,说道:“我怕,你是中了和孝公主冤鬼的诅咒,要你拿作替死鬼!民间一直有传言,说这个公主死不瞑目,冤鬼作孽!” 林白水张惶不已,林白水簌簌打了个寒颤,眼光移往天井,此刻天色转暗,天井远处一团漆黑,弥漫着一股未知世界的黑暗恐惧气息。她努力睁大眼睛,似乎就能穿透历史的屏障看到:嘉庆四年初三夜,新即位的皇帝爆发了最初的可怕威力,和孝公主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面一边又一边地回来踱步,等待着命运的裁决。甫皇帝圣旨下,一抽白绫,便将纵横几十年的权臣吊死。他的尸身吊在房梁上摇来摇去,舌头拖长,双目张开,死不瞑目。和孝公主盯着尸骸,眼珠瞪大,一动也不动,然而仇恨的种子,那时候就埋下了。 我继续说道:“在我小时候,淮南一个农村里,一个年轻寡妇和下放的知青通奸,事情败露后寡妇受不了侮辱,投河自尽,捞起来的时候死人都开始发胀,就草草葬在乱坟岗上。有一天,一位大娘路过乱坟岗之后,身上显出两道血指印,晚上忽然发疯,口中胡说八道,似乎就是那个寡妇的语气。后来趁人不备,竟然上吊自杀了!村里的老人说,这是通奸的人要下地狱,就找个替死鬼投胎。” 林白水纤瘦的双肩颤动不已,可以依稀看到她浑身颤栗,张惶惊恐,平时那作风大大咧咧的清爽女孩子消失地无影无踪,猛然抱住我,哭哭啼啼:“我怕我怕!我不要作替死鬼!” 我一怔,只好想哄小孩一样安慰,心中暗暗奇怪,我见过的小丫头在成吉思汗陵墓中冒险时,英姿飒爽,纵然一时遭到挫折,也不至于如此孤立无援的畏惧。我轻轻拍拍她的背脊,说道:“好好,不怕,不怕,有我在。” 林白水低声抽泣:“我知道你在心里笑我,笑我胆小,可是我真的怕死了。以前在那座山里面我遇鬼又遇幽灵,我再也不想碰到这些牛鬼蛇神!” 我嘎噔一下,原来林白水便是在那里留下阴影,叹气说道:“我送你。” 我送林白水到了房间,她打开电灯,为我泡了一杯水,随意聊了几句,看天色不早,我不便再呆下去,站起身告辞:“我先走了,若是有什么事情,来叫我即可,或者告诉胡发一也一样。他会转告的。” 我站起的时候林白水还坐在床沿,满脸惧色,待我转身到了门口,她忽然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后腰,哀求说道:“你不要走,我真是害怕的要命……” 我低下头,女子的脸上有种悲凉的哀怨,无限留念的遗憾,刹那间不由得与玟琳过世前的表情重叠起来。 我不是傻子,怎能不懂林白水的心思呢? 于是电灯按灭的时候,**霎时迸发出来。我大吃一惊,林白水明明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处子,放得很开,后来渐渐觉得她有种自暴自弃,或者说满足临死前愿望一样的做法。 我素知其好面子,纵然心中喜欢,也不敢表现出来,甚至会故意装出凶巴巴的模样惹对方生气,这样也是为了多接触一会儿。我多次救过她之后,其实心中暗暗有了感觉。加上玟琳因她过世之后,更有一种以身相许的味道。只是她为人不如玟琳大方,显得有些小气,迟迟不敢表示,我则是长期陷于玟琳的怀念中,对她更多视而不见,直到此刻才发觉! **过后,林白水又惊又累,已经睡熟,象一只章鱼一样紧紧缠住我,不肯放开。她个子本来就高,再加上我一个,狭小的床铺越发拥挤。我挣开林白水的纠缠,坐了起来,我心中正在思虑,究竟该怎么才能帮助林白水。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感到背后冷嗖嗖的凉意,徒然张开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今夜下了一场雨之后,天气晴好,月明皎洁,月色之下,晨间林白水换下的衣服,直挺挺地悬浮半空之中,月光穿透薄薄的衬衫,衣服内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仿佛是一个透明人穿上了她的衣物,一步步缓缓走出去。 鬼附衣! 传说鬼没有实体,若是显身,必须附着在某样物件上,沾满生人灵气的衣物最为理想。这恶鬼想要作甚?鬼附衣浮在半空,慢慢移向房门,空空如也的袖口鼓荡空气,吱啊一声打开门锁,穿过房门。我悄悄跟在后面,惟恐教它发觉。 深更半夜,四合院静悄悄,十五瓦的灯泡放出昏暗的光线,照射一件衣服浮在半空,感觉尤为妖异。鬼附衣移到大门口,郭小驷陡然惊醒,视线叫窗户遮住,只瞧见一个白色的衬衫,站起来喝道:“什么人,半夜……” 我只听到噗通一声,可怜的郭小驷,怕是吓昏过去了。谁看到这样一种鬼魅的状况能不害怕?纵然是我,不过壮大胆子,面前跟随,其实双脚直在打哆嗦。 鬼附衣飘荡在幽静的弄堂里面,幸亏此刻正值夜半,几乎没有什么人在外徘徊,否则看到一件浮在半空的衣服,后面又偷偷摸摸尾随着一个男人,这番景象实在离奇! 鬼附衣渐行渐远,竟来到了护城河,我心头一紧,果真是和珅的冤魂在作怪,只是这般折腾林白水做啥,干脆迷地她跳河上吊,岂不更加简单? 护城河上流连着鬼附衣,倘若从远处观察,似乎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的高挑女子趁夜色赏花,近看实着一具无头无手无足,悬浮在半空中的鬼物。 以前我曾经听家乡的老人们说起过,鬼魂因没有实体,所以只要拿走它附身的物件,就不得不驻留在原处,无法离身。老子连横行数百万年的幽浮游灵都轻松干掉,难道怕你这一介小小鬼魂?我咬紧牙关,猫腰蹿出花丛,扑向鬼附衣! 我飞身掠过,已将林白水的衣物抢在怀里,转身倏地眼前景象一变,明明是黑夜,怎地一下子到了白天,我奇怪地四下里张望,周围雾气浓密,原处隐隐约约有个人的影子,于是凑上去,看到百花丛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居然穿着满清时代的衣物,手中捧着一只绣花鞋缝纫,我问道:“姑娘?” 连叫几声,都没有反应,莫不是聋子?我伸手探过去,不料就穿透了她的身子,不禁一怔,这只是幻觉! 我正在发呆,那女子忽然放下绣花鞋,高兴地站起来,害羞地看着我后面。我立即回头,后边站着一个男人,大吃一惊,猛然后退几步,顿时醒悟,不过幻觉,何必紧张! 男子个子相貌英俊,但是年纪极大,约莫比女子大上二三十岁。他拉住女人的手便说起绵绵情话来,但见嘴唇蠕动,声音绝无。渐渐地男人动作幅度大起来,争吵什么,神情激动,倏地扔下女人,拂袖而去。 那女人顿时软倒,掩面流泪。我摇摇头,男女之事,毕竟不能强求。这时,又涌来一帮人,看服饰似乎是看满清电影时常有的太监,不由分说,捂住女人的嘴巴就架起。我正要追上去,忽然脚下一绊,猛然张开眼睛,天光大亮,刺得生疼,耳边有人叫道:“起来,起来!” 面前正是郭小驷,古古怪怪地盯着我看,说道:“晚上我见你不回来,还以为又去大学生对象那里乱搞,怎么?被赶出来了?睡在这里了?” 我勃然大怒,这乌鸦嘴吐不出好东西来,倒也懒得理会。此刻脑袋里糊里糊涂,我不是追踪鬼附衣,正拿着了,然后就看到满清的那女子,最终怎么睡到了花圃里?此刻手中抓着林白水的衣服,莫非我也叫鬼附衣迷住了?于是瑟瑟打了个寒颤,赶忙在身上四下里查看,幸好!连根毛也没有多! 郭小驷见我怪异,面色诡异地说道:“老朱,昨天我见鬼了!一个没脑袋,没胳膊的鬼!” 我哭笑不得,就是林白水的鬼俯衣,当下说道:“子不语怪力乱神,小郭啊,我们回去吃饭吧。” 我们欣欣然地走到林白水的宿舍,林白水已经起床,买来豆浆、馒头和油条,正在等待着我吃早饭。我见她面色依旧惨白,神色却好了不少,一看到我,便红着脸低下头,露出初为人妇女子的羞涩,嗯的一下,蚊鸣般地说道:“一大早你便去哪里了,我都等着很急。来吃早饭吧,快凉掉了。咦,你身上脏兮兮的,都是泥巴!” 我踌躇一下,没有告诉她,说道:“呵呵,没什么。我们先吃饭,吃完饭我就告诉你。” 我洗了一遍手,拿了馒头,粘着豆浆飞快地塞进肚子。林白水吃得不多,一个小小的馒头叭嗒叭嗒啃了半天,不过咬掉了一层馒头皮,倒是不时抬头偷偷瞄我。我与林白水以前是比较融洽的朋友关系,但是昨天捅破了那层纸,双方有了超越友谊的关系,相处起来,反而不尴不尬了。 我们终于吃完这顿世上最没有怪诞的早饭,我咳嗽一下,说道:“这个白水,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你说吧,我都听着。” 女人出乎意料的温顺。 我说道:“别忘了,你在成吉思汗陵墓里,也不是遇过鬼?而且我细想了,女鬼找上你的原因,和成吉思汗陵墓也有莫大的关系!” 林白水脸色煞白,额头冷汗涔涔,喃喃自语:“那,那是什么缘故?” 我说道:“在成吉思汗陵墓里时,我们都呆在椁木圆棺旁,没有理由只有我感染了幽浮游灵!当时你也在场,所以我怀疑,你也感染了,但是你没有立即发作,而且又没有被幽冥鬼塔清除幽浮游灵,这些就鬼怪一直潜伏在你身上。幽浮游灵,本来就能引发人类灵魂的**。昨日你无意中打开了坤金瓶,里面盛放着和孝公主的眼球,机缘巧合,终于把和孝公主的冤鬼带出来,附在你身上了!”** 十五 皇姑传说 “怎么办?” 林白水焦急地问道。 我说道:“如我猜测,这个和孝公主的鬼魂,与皇姑坟有莫大的关系。那日我们挖坟墓的时候,还看到很多个金瓶。等我们过去了,就知道事情的原委。” 于是我们三人带着坤金瓶和黑色笔记本,一起前往皇姑坟。林白水不知道做了什么勾当,居然变得很有钱,自己开着一辆汽车,令我和郭小驷羡慕不已。话说间,我们已经来到了皇姑坟。 皇姑坟距离北京中心城区大概一百公里左右,四周都是成片的樟子松,密密麻麻,唯独在西北方向凭空生了一座土山,甚是突兀。当地人传说这是埋藏了嘉庆皇帝的妹妹的墓穴,所以名为皇姑坟,和北京另外一处地方公主坟遥遥相对。 清朝的时候,除了满清十二帝和权势熏天的慈禧太后以外,其他皇室成员极少单独修造皇陵,多半是附属于皇帝陵寝左右,拱卫皇帝。但这个皇姑坟却不一样,颇为奇特,不仅是属于单独建陵,而且摈弃了明清时候流行的宝城地宫结构,居然回复唐朝时候开山凿岭修建皇陵的风格。须知,开山凿岭耗费人力与物力极大,只有最强盛的唐朝有这个能力。嘉庆时期,满清帝国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何必为了一个公主,特意开山凿岭呢? 我一时猜不透,抬头眺望,这个皇姑坟整体呈“亚”字型,中间低,两边高,从地质学上来说,是一个典型的背斜结构。背斜结构四周都是厚厚的岩石,只能通过头顶进入。那日我们过来盗宝的时候,根本没有打算进入皇姑坟,一来技术能力有限,二来挖出来的东西,能不能卖出去还是一个问题。所以就在皇姑坟边四周殉葬的宫女坟内下手。哪知遇到了另外一批盗墓贼,被狼狈不堪地赶了回来,只取走了一只坤金瓶,其他几样坤金瓶,怕是多半落在了那匹家伙手里了。 林白水看着皇姑坟说道:“满清祖先出身西伯利亚的民族,信奉萨满教,认为人死后会作祟,所以对时候有罪的女子,都是采用一种神秘的镇压术。通常把尸体的内脏及其五官都取下,装入金瓶。尸骸被放入墓穴里,而转入金瓶的内脏五官,则是殉葬在墓穴周围。这样死人的灵魂没有五官、没有内脏,就不会危害世人了!” 我点点头,想不到还有这么一个典故。我小心翼翼地四下里张望,那杨爱苏说好在皇姑坟会面,怎么现在还没有来?莫非要撕票?我摸摸身上藏着的半本黑色笔记本,若有所思。根据日本人笔记的记载,皇姑坟内藏着关于满清龙脉的巨大秘密,因此杨爱苏不可能会放弃的。 我们一起下了车,走了不过片刻,边来到了皇姑坟殉葬的宫女墓穴附近。那日我们过来黑吃黑,顺便盗墓的时候,遭遇另外一批盗墓贼的洗劫,被打地狼狈不堪。我当以为这次再过来,墓穴一定被洗劫一空,连根毛也不会留下。哪知我们过来一看,奇了,半分都没有动过。拖出的棺材还是那口棺材,棺材里的死尸还是那具死尸,唯独就是黑毛长地更多,发霉了,甚至连那个被棺材钉开膛剖肚的倒霉蛋还伏在地上,发出阵阵恶臭。 我和郭小驷面面相觑,后者失声说道:“朱哥,我感觉不对,邪门啊!你看,我们最讲究吉祥,都看到黑毛僵尸了,怎么还不放火烧掉?还有这个死人,好歹也是自己人,起码得找一穴埋葬呢。那帮家伙怎么一点事情都不干?” 林白水眉头皱皱,有我们两个男人守在身边,又是大半天的,对于死状可怕的尸骸她并不多少害怕。她抬起头,对我说道:“恒淮,我觉得这林子寂静地不大对头啊!” 我侧耳倾听,现在是夏季,万物滋长,这里却不闻鸟鸣虫语,安静地邪门。 我顿时心生疑惑,绕开尸骸,四下里查看,突然闻到一阵浓重的、叫人感觉到危险的气味。我心生一凛,顿时提高警惕,小心翼翼地过去,翻过一个坑,朝里面一瞥,顿时呆住了。 “怎么了?” 后面紧追不舍的林白水好奇地问道,顺着我的目光,瞄向坑里,随之啊的一声,又蹲下身子不住呕吐,将胃里的所有东西统统倾倒出来还不罢休,此刻只能干呕出一些清水。 这个小小的土坑里,堆放了不下二十来具尸体,个个死状惨烈,或是被打爆脑袋,白的脑浆红的鲜血都喷了出来,或是肚子横切了一刀,肚肠啊、脾胃啊,一起流出来,落在地上。难怪见不得血的林白水干呕起来。 我转身为林白水遮住阿修罗场的画面,将其扶了起来,轻轻拍打肩部,帮助她缓解呕吐带来的不适。女人带着感激地瞟了我一眼,慢慢说道:“他们怎么了,一下子都死在这里?” 我盯着坑里的尸骸,分析道:“他们是自相残杀的。” 林白水一震,问道:“自相残杀?” 我点点头,嗯地一声说道:“我上过金三角战场,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尸骸见多了,被人打死的,还是自相残杀,一眼就能辨清。你看,这群人的衣服相似,手中工具粗糙,推断起来,就是前几日和我们一起争夺殉葬品而发生火拼的盗墓贼,我们人少,自然大败而归。这群盗墓贼虽然土的要命,但是势力不弱。要是有外人杀过来,好歹会杀死几个。他们全军覆没了,却没有外人撤退的痕迹,依常理推断,就是自相残杀。” 林白水疑惑不解,说道:“他们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呢?” 我大笑一声:“说白了,不就是分赃不均嘛!”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你错了,若是分赃不均,那么赃物在哪里呢?” 我笑着指着那些尸骸,有一个的残肢中抱着一个个坤金瓶,说道:“那不就是赃物嘛?” 我陡然一震,和林白水对视一眼,均不寒而栗。因为我们看到,那些坤金瓶都是被开启的,也就是说……冤鬼出来了! 林白水瑟瑟打了一个酣战,惊恐地说道:“难道,难道是那个和孝公主,恼怒盗墓贼打搅她的清静,于是施展妖法让他们一一自相残杀?” 我吞了一口口水,说道:“既有可能!” 郭小驷一直在听我们说话,关于坤金瓶冤鬼的事情,他也是知道了,这时突然说道:“朱哥、林姐,我一下子记起来,关于皇姑坟,有个可怕的传说!” “什么传说!” 郭小驷目光惊悚,慢慢地讲起了一个故事。传说和孝公主是乾隆皇帝心爱的女儿,乾隆皇帝经常带她游山玩水,一天来到这里,和孝公主说:“此地风景美丽,若是有一天我过世,希望能够葬在此地!这样即使灵魂也可以出来游玩。” 乾隆皇帝当然答应了,后来和孝公主过世,即位的嘉庆皇帝虽然害怕和孝公主报复,但是毕竟良心不安,便依她的心愿葬在了此地。 为了防止盗墓,嘉庆皇帝令人凿山为墓穴,又将和孝公主的棺椁用四个大铜扣环,以铁链悬挂在墓穴山腰中。后来这里就被叫做皇姑坟了。传说皇姑坟墓穴中埋藏有大量的珍宝,很多人都眼红打墓穴的注意。可是皇姑坟是受过诅咒的,因为嘉庆皇帝对妹妹不轨过,害怕和孝公主死后化作幽灵作祟,就采用萨满邪术,将和孝公主的舌、眼、耳等五官和肝、肺、脾等六脏,分别割下来藏入十个坤金瓶中。女人属阴,所以要破这个咒语,必须要一家有十个儿子,以男子的纯阳破解诅咒。北洋政府期间,果真一家有九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已经结婚,女婿就算半子了。于是女婿和九个儿子拿着炸药等挖掘工具,打开石门,进了和孝公主的坟墓,搜罗了大量金银财宝,正要拿出来的时候,不料小儿子无意中喊了一声:“姐夫!” 这可不打紧了,和孝公主坟墓里的石门轰隆一下关上,这样十个小伙子一个也没有出来,结果后来就再也没有人敢尝试。 想不到,之前的古老传说里,就说出了如今学者才知道的其他邪术,真是不可小看人民的力量啊! 突听哈哈几声大笑,我抬头一看,却见杨爱苏身穿白色西装,脚穿白色皮鞋,衣冠楚楚,好不潇洒,他手底下几十号人,清一色的黑色西装,戴着墨镜,好似传过来录像中香港黑社会一样。再过去就是胡发一了,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我冷笑一声:“哼,杨爱苏,我之前一直觉得你挺英雄的,如今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介下作的狗熊,为了那破笔记本,先是扮作小偷,再绑架老胡,你到底有何居心!” 杨爱苏唰地面色通红,我和他相处过,知道这人极好面子,有意刺激他一下。见对方人多势众,我不禁暗暗后悔,干吗带了林白水和郭小驷这两个累赘过来,若是我单身一人,救胡发一就容易多了。 杨爱苏过了半晌,这才说道:“老朱莫怪,我也是不得已为之。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不叫杨爱苏,我真名是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我念叨着这个名字,倒是挺熟的,猛然记起来,这个家伙的姓氏,不和黑色笔记本上的姓氏一模一样嘛?我顿时大叫道:“你是日本人?那久迩宫春日是你什么人?”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不错,我是日本人!久迩宫春日是我祖父。” 我勃然大怒,竟然让一小鬼子算计了。那久迩宫明月说道:“但是,你也别把我当作几十年前的日本人,我对中国文化一直存有好感。我中文名字交杨爱苏,是因为我仰慕苏东坡,特别喜欢他的《水调歌头》。” 我冷冷地说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杨爱苏说道:“我想取回黑色笔记本,因为这是我祖父遗留在世的唯一物品,当年我的祖父尸骨无存,所以我们一直在不惜一切代价想办法找到他的遗物。我那时化名加入考古队,就是听说我祖父最后的消息是在内蒙古草原上,想试试看,或许能够找到。” 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但是仔细一想,就有了破绽。当年我和久迩宫明月是一起进入成吉思汗皇陵的,就是在久迩宫春日的尸骸上找到黑色笔记本。假若当时久迩宫明月立即公开身份,纵然是个日本人,我们也会敬佩他忠义有价,为了祖父的遗骸,千里寻找。但是其人不禁对他祖父的尸骸毫无敬重之意,反而对着黑色笔记本垂涎三尺,无他,只因为黑色笔记本里面,藏着有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巨大秘密! 我没有答话,久迩宫明月又说道:“老朱,我也不多说,我只想和你做个交易,请你把那半本笔记本还给我,你要多少钱都可以!这是我祖父生前唯一留下的遗物,对我而言,非常珍贵,对你来说,却只是一堆废纸。” 我冷笑一声,说道:“我们中国人的财宝,怎么可以让你们日本人获得呢?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你别以为我不晓得?” 久迩宫明月笑道:“老朱怕是误会了。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虽然流传甚广,我的祖父也一度到处找寻。但是最终证明只是缥缈无踪的一个传说罢了。我私下里推测,这是当初溥仪等一干人,为了换取关东军的支持,特意编出来的谎言。结果关东军军部财迷心窍,居然叫一个如此低劣的谎言给欺骗了。本是无稽之谈,何必信焉?” 我哈哈大笑:“你说得比唱的还要好听,哼!世界上哪有这么轻巧的事情!若是这个黑色笔记本不重要,你为何三番五次以非常手段来夺取,先是偷,再是抢,现在又来骗,有何目的?假如你真是诚心为了祖父而获取笔记本,那为何不在别地?却偏偏是皇姑坟?还不是因为皇姑坟和满清龙脉宝藏有关,你图个方便,想拿了黑色笔记本就直接开挖罢了!” 久迩宫明月被我揭破真相,恼羞成怒,面色铁青,怒吼道:“废话少说,我们手底下见真功夫吧!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男人的壮举,为了兄弟敢来入虎穴。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反正我一直想和你交手。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打败我,就放开胡发一!” 说着久迩宫明月从身边的手下取出一把倭刀,向我扔过来。这些手下都是久迩宫家族的家臣。见我们两人要动手,纷纷拔刀蓄势待发。我哈哈大笑接住倭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久迩宫明月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倭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久迩宫明月眼前! 一把倭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久迩宫明月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倭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倭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久迩宫家臣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久迩宫明月身边,一拳砸出去。久迩宫明月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倭刀。拳头化掌,捉住倭刀刀柄,使劲后拉,从久迩宫家臣的脸上拔出倭刀。 从我掷刀,袭击久迩宫明月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久迩宫家臣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倭刀,这个久迩宫家臣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久迩宫明月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倭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久迩宫明月。我算准时间,当倭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倭刀的刀柄上,霎时倭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久迩宫明月。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久迩宫明月——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久迩宫明月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是这把倭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他们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久迩宫家臣。后者被劈倒,惨叫一声,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劲奇大无比,东砍西杀,立即砍伤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久迩宫家臣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这个人砰的一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从金三角剿灭毒贩子的战场上活下来,可不是靠吹牛的!而是靠实力的! 久迩宫明月方才被我击败,被家臣们接应,此刻大叫道:“朱恒淮,来来,我们一对一!” 我一边打架一边还口:“老子素来不屑和手下败将交手,再说你这么人围攻老子,你信你的屁话!” 久迩宫秋月暴跳如雷,连连驱赶家臣,一个人冲了过来,我一合拳,笑道:“请。” “不客气……” 久迩宫秋月一怔,恭恭敬敬地回礼,犹如江湖人比武,可惜我不是江湖人,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趁他双手合拢之际,陡然偷袭。两人只不过相距三四米,瞬间就让我迫近。我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太阳穴恶狠狠砸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久迩宫明月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身手还是不错,我在如此促短的间隙里攻击,他仍旧能够反应过来,双手抵挡我的拳击。但是毕竟已经吃了大亏,我不能打到他的太阳穴,就缩回拳头,攻向其他要害,对准他的胸脯噗噗连续发出五拳。但听咳咳数下,久迩宫明月瞳孔陡然缩紧,喷出一口鲜血,他的肺部受到重创! “保护大人!” 余下的几个久迩宫家臣,原本在观看我和久迩宫明月的决斗,此刻一见久迩宫明月落下下风,慌忙过来搔扰。他们不敢攻击,因为我和久迩宫明月相距太近,两人身形又不住变化,唯恐误伤。眼看久迩宫明月就要毙命于我拳下,这时一件叫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郭小驷突然从靴子里拔出一把匕首,突然拉起林白水,把匕首顶在林白水的脖子上,喝道:“朱哥,住手!” 林白水轻轻地啊的一下,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发生,我也是一怔,又是眉头一皱,久迩宫明月已经是强弩之末,无足轻重,但是郭小驷怎么回事,问道:“小驷,你?” 郭小驷心中有愧,低着头说道:“对不起,朱哥。我实在太穷了,相貌又不好,个头又矮小,没有女人会喜欢我。胡哥有相好的,朱哥你也有林博士,唯独我是一条光棍。我不甘心啊!但是只要我有了钱,久迩宫先生答应我去美国最好的医院做断骨增高手术。我个子高了,又有钱,自然不愁没有女人!” 我:…… 说起来,我们三人当中,我和胡发一都是相貌堂堂,唯独郭小驷形象猥琐,他身材矮小,不满五尺,犹如缺了男人那玩意儿一样,不会分泌男性激素,脸蛋光溜溜,除了眉毛和头发,一根杂毛都没有,真像火星生物形象大使。说来也稀奇,他的下巴特别宽,和我这个大老爷们有的一比。虽说郭小驷自诩是盗圣,不过也没有见过多少手段,不禁叫人暗暗嘲笑他了。 郭小驷又道:“可是自从两个月前久迩宫先生联系到我,我就一直动心思了,可是朱哥你实在看守太过于严密。而你的身手又实在太出色,我不敢动手。因此如今我才不得不劫持林姐!对不住了,朱哥!” 我又惊又恐,一刹那就想明白了,两年里我做不法勾当的,行踪隐秘,为什么久迩宫明月居然如此轻易找到我,并且趁我不在的时候来偷窃,原来,他竟在我们中间安插了内奸。难怪能够实时侦测到我们踪迹,捉住胡发一。郭小驷,妄我当你是弟兄,你竟然…… 我不怒反笑,对久迩宫说道:“久迩宫先生,好英雄啊!男子汉大丈夫,打不过别人,怎么居然叫手下以女人为人质来威胁?呵呵,好英雄啊!” 久迩宫明月脸色发灰,对着郭小驷喝道:“放开!” 郭小驷讷讷,久迩宫明月大声咆哮:“放开!” 郭小驷放开林白水,一把向我推过来,我松了一口气,搂住林白水。眼见久迩宫家臣们一一围过来,心底一沉,林白水在身边,我可不能尽情伸展,唯恐误伤。** 十六 铜扣吊尸 久迩宫明月丢了面子,心中很是恼火,过了半晌,怒气渐渐消了下来,说道:“实话实说,满清龙脉宝藏,我毫无兴趣,我久迩宫家族本是大富之家,家产多得我一亿年也花不完。你以为满清龙脉宝藏那么好拿嘛?就算我发现了,也根本无法从中国偷运出去。我是受某个女人之托,才来寻找满清龙脉的。” 我一呆,仔细一想,确实有理。毕竟满清龙脉宝藏在中国的土地上,而且现在有国势强盛,并非弱小的旧中国。久迩宫明月就是本事再大,也无法把满清龙脉宝藏一一运出中国。若是骗我,也不必编造如此低劣的谎言,看来可能性极大,真不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如我们做个交易,我放你们和胡发一走,而你,则把黑色笔记本交出来。即使不交出来也可以,只要能够和我一起打开皇姑坟陵墓!” 我暗自思量片刻,盘算着这个交易面前算是核算,至少能够保证林白水和胡发一的性命安危,而黑色笔记本,则是万万不会交出去,里面还有极多机密,事关重大。但是皇姑坟就难说了,就算里面的物件和满清龙脉宝藏有关,谁知道过了几百年,烂成什么德行了! 当下我点点头,说道:“好,成交,不过你先得放了胡发一,并且把我身边的人撤离。” 久迩宫明月当下允诺,说道:“好,我知道朱恒淮言之必行,我信了你。” 说着把捆得像是粽子一样的胡发一踢了过来,我用力扯断绳子,落下胡发一口中的布团,后者顿时跳了起来,大吼道:“郭小驷,你不得好死!” 郭小驷满面惭愧,躲在久迩宫明月后面不敢显身,胡发一一直骂骂咧咧,发泄怒气,这番绑架,可把老胡折腾得够苦,偏偏又是当作兄弟的好伙计背叛,恼火地不得了。 我们一行走向皇姑坟,我见久迩宫明月满面春风,得意之极,不禁让我心里暗怒,少得意了,爬的越高,跌的越惨,老子会把你拉下来的。到了皇姑坟那边,早有一批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把野地化作工地,已经在皇姑坟山顶上头挖开了一个大洞了。须知,皇姑坟是开山凿陵修筑,四周都是坚固的岩石,根本无法开通,唯一的入口就是当年开山时候修建的通道。只是山顶面积也极大,找一个小小的通道入口也不是容易的。久迩宫明月不通地势堪舆,只好乱打野猫子井,到处挖掘。我存心看他做无用功,冷眼旁观之。 这般挖掘,甚是好功夫,从白天感到傍晚,一直没有动静,久迩宫明月焦急不安,因为这般大动作极为明显,一旦被乡民看到,报告给政府,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了。我却安闲地紧,找了几张报纸铺在地上,一屁股坐下,身边有美人相伴,好不快哉。突然我肩头一沉,扭头看过去,原来是林白水靠在我的肩头,双目合上,发出轻微的鼾声。这些年来林白水生活安逸,体力远远不如年轻时候那么充沛,一天折腾下来,疲惫不堪,甫一落脚,就开始打瞌睡。我笑笑,把林白水安置在报纸上,然后脱下外衣,卷了一个枕头放在她脑袋下。林白水身子侧躺,露出优美的曲线,背脊后面的女式衬衫撩了起来,露出血眼眸,只见越发鲜艳,似乎林白水的全部生命力都注入里面,我不免更加忧郁。 见日头落下,肚子都饿得呱呱乱叫,今天一天下来,除了早上一顿,基本没有落肚,而久迩宫明月给我们的东西,万万不能吃,谁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呢?我于是用树枝,裤带做了一把简易的弹弓。这是当年南疆大战,闲极无聊时候向其他战友学来的。久迩宫明月冷眼看着我走开去打鸟,却并没有阻止,因为林白水和胡发一还留下来做质,又知我不是轻易抛弃伙伴的那种人,可以放心。 我在树林里打了几十只麻雀回来,掏出匕首,开膛剖肚,洗涤干净,放在火上炙烤,烧得喷香喷香,叫人馋涎欲滴。胡发一大叫道:“先来尝尝味道!”说着抢了几只烤麻雀,一边吃一边大叫美味。 我摇摇头,推推林白水,叫道:“白水,白水,吃烤麻雀了,很香!” 林白水翻了一个身,正面朝向我。我看她云鬓散乱,黏着汗水,湿嗒嗒地粘在额头上,面颊绯红,小嘴微微张开,慢慢地睁开眼眶,欣喜地叫道:“好香啊!难怪我做梦的时候,梦见在吃炸鸡腿。嗯,这是什么肉?” “烤麻雀!” 林白水脸上稍微露出了腻心的表情,支支吾吾说道:“这,这,跳来跳去,整天吃虫子的毛茸茸东西,居然也能吃?” 我哈哈大笑:“当然能吃了,而且肉质鲜嫩,不比烤乳猪差。要是你不想吃,我就把你的那一份也吃掉算了。” 林白水犹犹豫豫一下,终于抵挡不住叽哩咕噜乱叫的肚子,拎起一只烤麻雀,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眉开眼笑,说道:“嗯,味道真不错!” 林白水高高兴兴地吃了一串,白嫩的小手毫不客气地再次伸过来,强行夺走了一串,放到嘴巴里,边吃边说:“这烤麻雀是你烤的?” “嗯!”嘴巴忙着。 林白水说道:“想不到你这个男人打架可以,下厨房居然也有一手。以后嫁给你,就不必担心舌头了。” “嗯……”初始我没有反应,呆了片刻,突然醒悟,欣喜地叫道:“你,你说要嫁给我……” 林白水低下头,一朵红晕飞上脸颊,低低地说道:“我不像玟琳那么聪明美丽,温柔体贴,脾气又有点坏。要是你不嫌弃的话……” 我手足无措,活了二十几年,并没有什么和女**往的经验,我唯一的熟悉的女子,就是相处时间并不久的王玟琳,那也是给我最快乐,最痛苦的一段短暂时间,之后就一直过着单身生活。眼下有一个女子突然说肯嫁给我,我上下打量林白水,她身材高挑苗条,肌肤雪白,虽不是绝色美女,亦是一位可人的女子。我嘿嘿傻笑,伸手过去,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后者害羞的要命,不敢说话。倒是久迩宫明月察言观色,笑道:“恭喜两位!呵呵!” 话说间,久迩宫明月的手下大声欢呼,原来是他们终于找到了皇姑坟入口。久迩宫明月大喜,急忙赶了过去,我好奇之极,也跟了过去查看。其时明明是黑夜,却明亮如白昼,几台探照灯照在一个大洞上,但见洞里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久迩宫明月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清两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制作,极其坚硬,几个久迩宫的手下在上面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久迩宫明月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便逐一引爆,说时迟,那时快,大地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喷出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探照灯的光柱存在。 久迩宫明月礼貌的一挥手,说道:“朱先生、林女士,是否有兴趣,随本人前去探索和珅墓的秘密?” 我哼的一下,虽是如此,但是心底好奇之极,想看看,究竟这个世界第一大贪官的坟墓里面,埋着什么东西呢?我瞟了旁边的林白水一眼,她亦是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瞅着前面。由此我一拱手,说道:“恭敬不如从命,既然久迩宫先生如此热情邀请,我也不能不去。是吗?白水。” 我们一起走上前,但见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和孝公主入葬时候的入口吧!几个久迩宫家臣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爆炸形成的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久迩宫大人,棺材就在下面五米的地方。”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谁呢?嗯!呵呵,郭小驷郭先生,听说你号称盗圣,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吧!事成之后,必然重重有赏。哈哈!” 一直跟在久迩宫明月后面的郭小驷面色陡然大变,因古书上记载,许多古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郭小驷这个盗圣,完全是吹牛吹出来的,哪有真本事呢?他尴尬地笑笑:“这个,久迩宫先生……” “还不快去!” 久迩宫暴喝道。 郭小驷吓得忙不迭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坟墓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郭小驷落在坟墓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郭小驷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启用手电筒,但见一条光柱乱舞,突然前面一声咚的沉闷巨响,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其他人顿时大骇,急忙拉动绳子,拉得太急了,突然这几个一起仰天翻倒,拖上来一样事物。林白水眼尖,一见之下,发出尖利的叫声,趴倒我肩上不敢回头。 我盯着绳子尽头,不禁汗水涔涔,原本绳子绑在郭小驷的腰间,如今郭小驷整个瘦小的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段腰部以下的半个下身,肠子、肾脏统统流了出来,鲜血淋漓。 久迩宫明月面色惨白,过了半晌才说道:“这……幸好,事先派了一个人先去,不然大家都完蛋了。”他瞟了我一眼,说道:“叛徒是不需要同情的。” 郭小驷虽然背叛了我,但是好歹一起同甘共苦了两年多,没感情也有人情,如今见他只剩下一个腰部,心里升起了一股可怜感,暗暗默念,小驷啊,你死了。即使你对我不义,我也不会不仁。等老朱我回去之后,就好好将你安葬。 我陡觉得肩头一痛,低下头,林白水依靠在我肩头,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肩头,想不到这只纤弱的小手,居然有这般力气,抓得我肩膀生疼。我惊讶地到林白水抬起头,披头散发,一双眼睛瞪地大大的,布满血丝,尤为恐怖,口中嘶叫道:“纳命来!” 不好!血眼眸终于开始发作!和孝公主的怨灵来杀人了! 林白水死死抓住我的肩膀,力气之大,根本不像是一个女人。我大骇,抓住她的胳膊,毕竟我是一个大力士,硬生生地扯开林白水。她张牙舞爪地扑上来,我转身逃开,久迩宫明月躲避不及,顿时被林白水推进洞口,惨叫一声,掉了下去。 “可恶的女人!”久迩宫家臣逐一扑上来,其中一个立时被林白水卡住的脖子,挣扎几下,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但是久迩宫家臣毕竟人多势众,一个个扑上来,林白水纵然再是疯狂,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她脚下一个趔趄,终于掉了下去。 “白水!” 我大叫一声,想也不想,飞身扑上去,抓住了林白水的一只手,旋即我手心一滑,终于没有能抓住,让林白水掉了下去。我心如刀割,迄今为止,我都是孤身一人,唯有林白水表示愿意和我长相厮守,所以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是中邪了还是妖怪,我都不管,我要救她! 我毫不犹豫地抓住原本吊着郭小驷的绳子,放到盗洞里,一跳一跳地钻进洞里。那久迩宫的家臣看到我如此做,纷纷效仿着下来,去救他们的主子了。 我方降落到地面上,四下里环视,在前方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掉下来的久迩宫明月和林白水。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我焦急地大叫林白水的名字,到处寻找。旁边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亦是如此。我们目标相似,不约而同地配合了一下,但是找遍整个墓室,也未见任何人的身影。我心里暗暗纳闷,他们两人跑哪里去了?总不会是被坟墓吃掉了吧! 我咽了一口唾沫,渐渐地把目光移向那口棺材,只有这里没有搜索过,而周围的地面上血迹斑斑,不禁让我心底一沉。 “把棺材盖撬开。”我说道,几个久迩宫家臣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我大怒,叫道:“混蛋,你们的主人可能也在里面!” 久迩宫家臣顿时醒悟,于是有了取来了撬棍,我拿起一根,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毕竟有所风化。我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我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撬棍放进去,突然伸出一只白森森的小手,众人大骇,以为是僵尸作怪,却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响声:“救救我,恒淮救救我!” 是林白水!我狂喜之极,丢下撬棍就扑到棺材上,往里面一瞧,看到林白水正躺在棺材里,脸色煞白,面目扭曲,看似极为痛苦。我慌忙伸出胳膊,把林白水纤瘦的身子捞起来,问道:“白水,你怎么了……” 林白水微微张开的眼眸迷离,似乎处在梦游状态一样,口中只是喃喃叫道:“恒淮救救我,恒淮救救我……不要……” 林白水蓦然瞪大眼眶,眼珠凸凸,相貌立时变得非常可憎,口中狂吼道:“受死吧!打搅我安宁的人都不得好死!” 她的身子倏然挺立起来,伸出一双犹如老鹰爪子一样的双手扑上来。我大骇,脑子还来不及反应,身体已经本能地躲开。我背后的一个久迩宫家臣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叫林白水抓住脖子,呵呵怪叫一声,顿时被扭断脖子。 林白水好像中了邪一样,发疯地捉人,墓室里本来就空间狭小,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为了救人而来,没有带什么趁手武器,顿时像是小鸡一样被赶来赶去,捉住之后会扭断脖子,或开膛剖肚。看得我胆战心惊,老子可不想死在自己女人手里,突然灵机一动,索性掉到棺材里,避开林白水。 我躲进棺材之后,因为棺材内空间狭小,我只能躺着。方才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我仰天躺着,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顿时吃了一惊!我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不,确切地说是半具。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离奇的是,他的腰部以下整个不见了,好像被人施展五鬼搬运大法一样挪开!里面乱七八糟的内脏,肠子之类都流了出来,甚是恶心。 我大骇,虽然他的面目已经被摧毁,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郭小驷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哪敢再躲藏,慌忙钻出棺材,迎面就是林白水狰狞的笑容,呼啦伸出双手就掐过来,卡住我的脖子。我本能地抓住林白水的手腕,想不到这双纤纤小手力气如此之大,任我怎么拉,都扳不开。我顿时觉得呼吸困难,意识渐渐模糊,忽然叮叮当当一声响,原本藏在我身上的坤金瓶落了下来,滚在地上,里面藏着的干枯眼珠也滚了出来,滴溜溜地转动,仿佛活了一样,看着林白水。 林白水身子倏然一怔,掐住我脖子的手慢慢松开,愣愣地盯着地上的眼球,慢慢弯腰捡了起来。机不可失,我哪能放过,纵身一跃,顿时将林白水扑倒。林白水陡然受袭,但是身子又被我压住,挣扎不已,我不会让她再伤人,于是掏出匕首,先是割破她的衬衫,一把撩下来,撂到胳膊上,反转一下,就是现成的套索,把林白水的双手捆在背后。我又割断林白水的皮带,拿了下来,三下五下,绑住她的双腿,如此一来,林白水动弹不得,只是嘴里发出嘶嘶的叫声。我嫌讨厌,又脱下她的鞋子,拉下一条袜子,塞进嘴里。对不住了,白水,幸好女人爱干净,她自己的袜子也不是太臭。 我松了一口气,打量林白水,她就如是另外一个人一样,迷茫之极,又看看地上干枯的眼珠,如我推测无误,一定与林白水被附身有关。为什么原本林白水并没有发作,但是甫一到皇姑坟内,就顿时变成恶鬼呢? 为了林白水的安全,我把她丢尽棺材里,反正没有死人,当然,死人在棺材盖上。但是想着那背后的尸骸,不禁冷汗涔涔。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据我所知,和孝公主的冤鬼是靠附在人身上作祟,那群倒霉的盗墓贼,多半也是被附身之后,才自相残杀。但是她还没有本事穿墙入壁。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郭小驷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好奇地过来,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查看棺材四壁,果真看到每一面都装有一个铜扣环,设有机关,可以随时放下。而棺材盖亦是如此。之前我听郭小驷讲过那个故事,说为了怕和孝公主的坟墓被盗,嘉庆皇帝采用了一种奇特的手法,用四条铁链把棺材吊到半空中。 我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四条粗大铁链,再上去又是四条稍细的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和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唯独奇怪的是,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在哪里呢?并没有在棺材里发现啊!嗯,似乎有什么人形物体在上面?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久迩宫明月。顿时哈哈一笑,这个家伙,进来的时候恐怕也和林白水一样中了机关,但是幸运的是之前郭小驷已经替他们身受过了,所以林白水被推进棺材里,而久迩宫明月估计身形灵活,躲开了机关,却昏了过去,吊在上面。 久迩宫明月这个家伙,虽然做事有点不择手段,但是毕竟不算太坏的人,不然大不了可以乘我被围困的时候将我杀掉,也不会如此鄙视郭小驷。既然连一个日本人都能成这幅德行,我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连一日本人都不如?于是我向上一跃,爬上铁链,将昏迷中的久迩宫明月救下。然后噼噼啪啪,两个巴掌将其打醒。 久迩宫明月大叫一声:“危险!”这时张开眼睛,却发觉是我的的嘲笑,不禁讪讪:“失态了。” 久迩宫明月站了起来,盯着棺材,仍旧心有余悸地说道:“刚才实在危险之极,我方掉进坟墓里,突然迎面吹来一阵冷风,有个黑影好像张开大嘴的猛兽,要将我吃掉。我心中大骇,急忙转身跳上,不知道被什么缠住,又受到重压。这时林白水也进来了,却躲避不及,顿时被那个黑影吞噬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咦,找到和孝公主的遗骸了吗?” 我摇摇头说道:“棺材里并没有什么尸骸,空的!” 久迩宫明月把目光从棺材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上面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我被久迩宫明月的怪异举动所吸引,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保留下来完整的衣物,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是一个满清女子的衣物吧了!细细察看这具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表情保留下来,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 久迩宫明月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整个尸骸终于露出庐山真面,我和久迩宫明月不约而同地啊地叫了一声。 因为我们看到,这具尸骸的腹部,竟然开了一个大洞,从大洞里看进去,里面空空荡荡,什么内脏也没有留下,就只剩下一层皮了。 久迩宫明月叹道:“如我猜测无误的话,这具尸骸就是和孝公主的真身了。传说和孝公主与当时的嘉庆皇帝之间,有着说不清的孽缘。在和孝公主时候,为了防止她的冤鬼作祟,就用萨满邪术,将和孝公主的和内脏五官挖出,以坤金瓶封印,安葬在皇姑坟四周。按照萨满的风俗,人的灵魂和人的身体一样,有内脏有五官,若是在人死后将其内脏五官切除,埋在另外地方,那么人的灵魂就是一个无心无肺,看不见也听不到的不完整灵魂,这样就无法离开这里作祟。几百年来,和孝公主的冤魂就一直在此徘徊。” 我大大咧咧说道:“管她的鬼魂呢!目前我们最重要的是想办法破解和孝公主的冤魂,不让让她再纠缠林白水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这倒是不难,我听说,既然是因为她的身体被切除了几个部分而导致灵魂不完整的话,只要把她那些缺失的部分还回来,附着在其他活人身上的冤魂就会消失。只是有一件事情我猜不透,为什么和孝公主的尸骸不在棺木里面,而是跑到这张汉白玉座椅上。怪哉!” 我一言不发,捡起地上的干枯眼球,上前来到和孝公主的尸骸面前,口中念念叨叨:“尘归尘,土归土,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因为不慎把你的眼珠子带走了,你就附在林白水身上作祟。现在我把你的身子还给你,你也不要折腾林白水了。她可是我未来的老婆!” 说完,我把和孝公主尸骸的眼皮拉开,过了几百年,尸骸完全干枯,眼皮就如皮革一样,触手非常不舒服。眼皮底下的眼窝,完全是空荡荡的一个洞,我小心翼翼地把两个眼球一一塞入眼窝内,放下眼皮,又双手合十,默念了几句阿弥陀佛。 突然,死了几百年的尸骸眼皮居然自己张开,里面干枯的眼球竟然鲜活若真,扑闪扑闪的。假若这双眼睛是长在一个美丽的女子身上,那真是非常好看,可是这居然是一具干枯的尸骸上,着实恐怖的要命。我吓得大叫一声,顿时倒退几步!只觉得浑身汗水涔涔,呆呆地看着尸骸。 久迩宫明月也着实吓了一跳,谁能想到一具几百年前的尸骸陡然长出了一双鲜活的眼睛,若她只是干枯的尸骸,我们反倒不怕了。大不了当作妖怪干掉。而眼前的景象,却比见到了妖怪还惊悚。 只见干尸居然动了起来,她的双手渐渐离开汉白玉座椅的扶手,向前伸出,然后腿也抬了起来,整个身子慢慢从地上起来。干尸的动作极为缓慢,只要我们任何一人上前挥动钢铁撬棍,即可将其砸成碎片,但是不知道怎么了,我们一动也动不了。眼睁睁地看着干尸慢慢走上来,突然掐住离得最近的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终于从惊呆中回过神来,眼看一具干尸瞪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珠掐住自己,当真是魂飞天外,忽然抡起手里的撬棍,一把将干尸推开,大叫一声,转身就逃之夭夭。我哪敢留下,手里又空无一物,当下毫不犹豫地跟着久迩宫明月一起跑出去,飞快奔到盗洞口,沿着那条绳子哧溜哧溜蹿上去,一直出来盗洞口出松了一口气。 久迩宫明月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喃喃自语说道:“一具死了几百年的干尸居然复活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又不是电影《木乃伊》……” 我哈哈大笑,正欲讥讽他,突然想到一个事情,顿时脸色大变,喊道:“哎呀不好!我把林白水丢在皇姑坟里了!” 我转身就想翻身再进去,久迩宫明月一把抱住我的腰,叫道:“你疯了,谁知道那个复活的怪物会什么妖术,贸然进去,只会送死!” 我心底焦急不安,说道:“老子才不管她是什么妖魔鬼怪,我只要救出林白水!” 我这时完全被林白水的安危急坏了,倒是久迩宫明月冷静下来,说道:“不急,我的手下带了不少武器,反正我也没有拿到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索性准备一下,我们一起进去。” 说完,久迩宫明月招呼来留在外面看守的家臣们,一一把带来的武器搬了出去,由于中国枪械管制极其严格,他们一时弄不到枪械,大部分都是冷兵器,只有少数几把土制猎枪。我嫌土猎枪不够厉害,于是捡了一把倭刀,拿在手里,一马当下爬了下去。久迩宫明月带着几个手下一一下来。 我一手拿着倭刀防身,一手拿着手电筒到处照耀,奇怪,坟墓里空空荡荡,不仅那具干尸消失地无影无踪,甚至连方才那几个被林白水弄死的人,他们的尸体也不见了。 久迩宫明月凑在我身边,说道:“刚才提出了一个疑问,你还记得吗?” “是说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不在棺材里?”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嗯,我仔细想了想,不禁得出了一个叫人毛骨悚然的结论!” “什么结论!” 久迩宫明月瞪大眼睛说道:“那就是,和孝公主死后,自己从棺材里爬了出去!” 我听得哑然失声,说道:“你说什么,死了之后,自己从棺材里爬出来?”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错!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即使和孝公主死了几百年了,她的尸骸还是能够复活,更不用说当初刚刚死的时候。因此我猜测,当年嘉庆皇帝为什么要对和孝公主采取坤金瓶的邪术,就是怕和孝公主的尸骸回来报仇。至于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会复活,这个我猜不透了,唯一能够肯定的是,因为所有的内脏五官都被切除了,她看不见也听不到,只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却无法离开坟墓。但是当年把眼珠还给她的时候,和孝公主获得了视力,就开始作祟!” 我倒吸一口冷气,进一步猜想下去,是不是和孝公主因为有什么神奇的能力,能够保持肉身不死,嘉庆皇帝极为忌惮,索性把和孝公主活活地开膛剖肚,挖眼割舌,再封入棺材里,埋在坚固的山陵中。这实在是太可怕了。我缩缩脖子,仿佛感觉有一股无数水滴落在里面,凉飕飕的,极为不舒服。 我好奇地把手电筒晚上一指,顿时哈大嘴巴,合不来,我看到在我们头顶,原本吊棺材的几条铁链上,竟然挂满了血淋淋的尸骸,每一具尸骸或是被开膛剖肚,或是挖眼割耳,甚至剥皮切肉,死状非常惨烈。而在这些尸骸之上,则趴着一具血淋淋的妖怪,浑身都是由一块块肌肉和皮肤拼起来,甚是可怕。 妈呀!和孝公主的尸骸,因为其他部分的内脏五官还在外面的坤金瓶里,竟然用留在这里的死人肉身来补偿缺憾。我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心里担心林白水是不是也是如此下场,幸好没有看到白色衬衫。 我好歹刚才有过类似的经验,不至于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但是久迩宫家臣可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骇人的景象,那鲜血滴溜溜地落下来,滴在脸上,而这些血正是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同伴。眼见他们这般下场,久迩宫家臣们又惊又怒,几个家伙竟然拿枪对准上面就开火。 “嗵!嗵!” 土制猎枪发出骇人的枪响,无数砂子飞上去,顿时击中了和孝公主的尸骸。可是土制猎枪的威力实在太小,平常只能打打兔子,哪能伤害到一具百年邪尸?那血淋淋的尸骸一下子被激怒,轰地一下扑下来,顿时将一个人扑到,张开大嘴,一口咬住喉咙,鲜血如高压水龙头一样飚出来。 “快杀!快杀!” 久迩宫明月大叫道,他手中还拿着那条撬棍,此刻毫不客气地抡起来,对准妖物就砸了下去。我也不甘示弱,一刀劈下去。 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原本动作是慢吞吞的,但是食用了新鲜人肉之后,得了精力,行动异常敏捷,在我和久迩宫明月的围攻之下,竟然纵身一跃,轻轻地弹开,顿时 “包围她,千万别让她跑了。” 我对久迩宫明月说道,于是后者命令他的手下呈半圆形,慢慢把棺材上的妖物包围,若是她稍有异动,先是猎枪轰将上去,再是几十把刀子和撬棍砸下来,纵然是天王老子,也逃不了命。 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和孝公主的干尸并没逃离,而是停在棺材盖上,狐疑地往里面眺望,然后伸手进去,把一个白色衣服的女人拎了起来。不好,林白水被发现了,我心头一紧,当下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对准干尸狠狠的一刀,只听咔嚓一下,干尸的一条胳膊顿时被我切了下来,落在地上,居然还会蠕蠕而动。 失去了胳膊的干尸立时把林白水丢下,张牙舞爪向我扑过来,我挥舞倭刀,猛烈进攻。这倭刀甚是锋利,一刀斩下去,顿时割去一块鲜肉。眼看我压制住了干尸,久迩宫明月急忙带着他的部下赶过来,或是大刀砍下,或是撬棍砸下,看似威猛的干尸刹那间被我们打成一堆烂泥。 我许久许久才吐出一口气,看看久迩宫明月,也是满头大汗。我丢下倭刀,说道:“这个干尸看起来很厉害,不过还是轻易的消灭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也不一定,这是我们运气好,没有让干尸把她所有的遗失部分集中,她只能用其他死人的来补充,所以能力大大打了一个折扣。 我也懒得理会,转身来到棺材边,往下探望,林白水依旧昏迷不醒,沉睡如睡美人一样。我把她抱了起来,解开缚在手上的衣服,发现她背脊上的血眼睛已经消失,不禁松了一口气,林白水的诅咒终于被解除了。 “恒淮……”林白水醒来,张开眼睛瞧着我,“我好怕,我刚才过了一个梦,梦到我杀了很多人,又出来一具干尸。” 林白水扑在我怀里呜呜大哭,我心底宽慰,我的小白兔子又回来了。 我笑笑说道:“既然是梦,何必当真呢?” 我把林白水放在地上,让她好好休息一下,等会儿就背出皇姑坟。 “这是什么?” 久迩宫明月突然说道,我扭过头看去,掩藏在尸骸一堆烂泥里面的东西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小小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久迩宫明月小心翼翼地从尸骸肉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碧绿色的扳指。 “这,这……”久迩宫明月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扳指!” “小心!” 只见久迩宫明月背后那团原本已经被打烂的肉泥,突然之间涌了起来,好像海浪一样,正要凶猛地扑向久迩宫明月。他的手下老早吓住了,我看情况不对,飞身上去,一把拎起久迩宫明月,扔下远处,再捡起扳指,抬头看了一眼那肉泥浪,上面镶嵌着两只亮晶晶的眼珠,我心头一凛,当下就叫道:“眼睛,眼睛,她的弱点是眼睛!” 说完我一个筋斗滚开,久迩宫明月放声怒吼,他的手下才回过神来,轰轰几枪,这时土制猎枪的好处才显现出来,顿时将两只眼珠打爆。缺了眼珠的肉泥,哗啦啦倒下,散发阵阵浓重的臭味。 久迩宫明月松了一口气,说道:“果然,那些被割走的器官是她力量的源泉,失去了眼球,和孝公主的尸骸就死掉了。” 我拿起了扳指,稍微比划一下,这个扳指大的出奇,几乎有一只打火机那么粗细,只能套在大拇指上。这让我暗暗纳闷,莫非这个扳指的主人身材特别巨大,他的其他手指由常人拇指那么粗细? 林白水瞅着扳指说道:“这是扳指,一般戴在大拇指上,射箭的时候保护拇指。后来逐渐成为了一种装饰品。我看这个套环的色泽,约莫有个几百年历史了。向来是皇家饰品,后来乾隆皇帝将其赐予和珅。再交给和孝公主,她死也不肯放弃,想来一定是非常重要的物品。” 我也一时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猫腻,和满清龙脉宝藏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总归是重要的饰品,回转头问道:“久迩宫,你说你要这个东西干吗?” 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也不清楚。我之前就说过,我是受人之托,将其找到,然后赠送于他。” 我把扳指仍给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们算是两迄了,今后你再也不要来打搅我!” 说着我抱起林白水,头也不回地循着盗洞的绳子先行上去,再把林白水吊上来。然后我把绳子扔进洞里,至于久迩宫明月他们,那不管我的事情了。反正黑色笔记本那半本还在我手里,满清龙脉宝藏,久迩宫一伙可是难以寻找哦! 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以结局而言,我勉强获胜,救出了胡发一,而且抱得美人归,唯独郭小驷的背叛叫我耿耿于怀,连胡发一都长叹一声,说道:“想不到小驷居然是这种人,见利忘义。老朱也不必太难受。反正他也死了,人死则安,我们也不必太计较他了。赶明儿,我们好好把他安葬了!” 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瞅了林白水一眼,顿时笑容可掬:“恭喜恭喜,老朱好福气啊!讨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 我反倒一怔,说道:“老胡,怪了,我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和白水凑到一起。你怎么知道的呢?” 胡发一凑近我耳边暧昧的说道:“哥哥我活了这么多年,处子女人还看不出嘛?嘿嘿,老弟,要负责啊!哈哈!” 我闹了个大脸红,摸摸脑袋,甚是不好意思。那林白水更是害羞,急忙跑开。胡发一大笑一声,便转身离去,看着他的背影,我竟然觉得很是寂寞孤单。我想到,我们几个伙计,花二、郭小驷相继身故,而我有了家室,也不能如之前了无牵挂,所以就只剩下胡发一一个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蛮幸福快乐的,因为我终于不是孤单一人。我和林白水一起在天津的西洋别墅里过着双栖双飞的日子,吃着有毒的食物——老实说,林白水烹调的手艺实在糟糕,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下厨。 胡发一放弃了老行当,不知道在哪里晃荡,但是时常过来噌饭,当然前提是我做的饭。虽说林白水不够温柔体贴,但毕竟是个好女人,见我们男人聚会,也不打搅。几杯老酒下肚,胡发一红着脸叹道:“老朱啊,我真是羡慕你,终于讨了一个好老婆,能够成家立业,过着安稳的日子。可是我呢?说实话,哥哥我年纪不小了,今年四十有五,还是过着这种浪荡生活!” 我说道:“老胡,我听说你不是有个相好的吗?为什么不娶进门,安家算了?” 胡发一长叹一声:“你有所不知啊,人家是愿意嫁给我,但是我不敢娶。” 我一呆,问道:“为什么?” 胡发一说道:“我是干的不发勾当,除了这个盗墓,我还会什么呢?把人家好女人娶进来,能让她过上安稳日子吗?你不同,你年轻,又有技术,不愁找不到好活计。我年纪大了,怕不能养活老婆孩子啊!” 我心念一动,联想到自己,目前我全是靠林白水在供养,没有工作,这一个大男人靠女人养活,好不尴尬。我突然说道:“老胡,不如我们干一票大的,捞足就收手,再也不做了!” 胡发一心动,问道:“什么大活?你快说!” 我四下里一瞥,见林白水不在,才低声对胡发一说起来。原来,我说的事情,就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那半本黑色笔记本目前落在我手里,我请林白水花了两天时间,全部把上面的日文翻译成中文。上面说道,满清龙脉宝藏,和关外沈阳天柱山一个叫皇陵村的地方有关。那满清龙脉宝藏价值亿万,我们只要拿万分之一,下辈子就不必担忧了。 胡发一听了大喜,和我商议起来,初步预定了计划。这事却不能让林白水知道,她一旦知道了,一定非常恼火。自从上次惊险的事件后,林白水宁可自己养活我,也严禁我再去掏坟墓。** 十七 雨夜怪客 按照我们的计划,由胡发一先去东北那边探探风声,等有了消息,再和我一起过去动手,于是我就在家等候着。过了几天,突然之间下起了大雨,顿时漫天乌云,黑漆漆地压下来,狂风暴雨,简直就像东南沿海的台风登陆了一般。纵然外面再是黑天昏地,但在小洋楼里面还是我和林白水的温馨小巢,正当我搂在林白水纤瘦的身材,要往她脸上啃过去的时候,忽然门外咚咚地响起了敲门声! “谁会来呢?”我不禁恼火起来,我几乎没有认识的人了,而胡发一若是要进来,必然先行通知再过来。这小洋楼也比较偏僻,不太可能是有人无意中闯进来,我不禁心神一凛,摸出那条双筒猎枪,悄悄地移到门边,猛然拉开门把。只听噗通一声,一个人滚进门里,浑身湿漉漉的。雷电一闪,映出他满面大胡子的面颊。 我小心翼翼地拿枪筒戳了一下这人,但见他一动不动,完全昏了过去,于是放下心来,把猎枪背在肩膀上,一边将此人拖进来,一边招呼林白水:“白水,快快拿热水和毛巾过来!” 林白水匆匆披上衣服,从**下来,片刻端着一个脸盆过来。把这人平摊在地上,这才看清,原来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面目倒是白皙,却长了一脸大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昏倒在这里了。 我拿热毛巾敷在此人的脸上,留出鼻孔呼吸。这是我以前打仗的时候,学到过的技巧,一旦热毛巾敷在脸上,血液循环加快,血气上涌脑部,昏迷的人就很容易清醒。果然那人打了一个喷嚏,猛然弹起上半身,大声叫道:“胡发一!” 我把猎枪拿下来指着他,喝道:“你是谁,为何来找老胡?你是怎么知道他在这里的?” 那人缓缓转过身,却笑道:“你,是不是朱恒淮?” 我越发惊疑了,须知我们干得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对外向来只宣称外号,这人连我们的名字都晓得地一清二楚,能不叫人生疑吗? 我顿时脸色一沉,低低地怒道:“老实交代,你到底是谁?不然我一枪打死你!” 那人哈哈大笑:“自己人,以前老胡就是和我一起干这个勾当的。而且我们还算是亲戚。”他这句话叫我一愣,那人自我介绍,“我叫朱重华,乃是秦王一系的,而你却是肃王一系,我们五百年前岂不是亲戚?” 我冷笑一声:“什么亲戚!虽说我们同是明太祖苗裔,但是时间悠久,还有什么意义。你唧唧歪歪不承认,我就杀了你算了!” 朱重华忙摆手说道:“好好,我说实话。我却是是之前一起和老胡干那掘金校尉勾当的。只是后来我因为某件事情,而离开了老胡。今日我听说老胡和你搞在一起,咦,他人呢?” 我将信将疑,但是枪械还是没有放下,我毕竟不能完全信任此人。我说道:“老胡有事去其他地方了,你不必来找他了。” 朱重华大为可惜,连连叹道:“好端端的一个买卖做不了了,太糟糕了。而且这个买卖,其实与你我同为太祖苗裔有关!” 我一愣问道:“什么买卖?” 只见朱重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在我面前,说道:“你看!” 我凝神看去,却是一面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是……”我疑问道。 “日月明镜之日镜,是吗?”未待朱重华开口,远处林白水早已回答,到底读书多。 朱重华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正是传说中的明镜!” 我说道:“一个铜镜,有什么稀奇,看模样就知道不是殷商之前的铜镜,一点也不值钱,有什么好看的。” 朱重华面色凝重,说道:“这可不是一般的明镜,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我摇摇头,不信,这又不是西方童话中的魔镜,可以知道世界上谁最漂亮,那是娘们用的,雄才伟略的太祖才没有兴趣。但听朱重华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朱重华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的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两人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朱重华顿顿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朱重华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朱重华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 徐达恶狠狠地叫道,他杀人如麻,再多三万无所谓,反而血管里有股膨胀的兴奋。 在场的不少将领举臂附和。 “好好,杀尽这些元狗!”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朱元璋摇摇头,盯着自己靴底湿湿的泥土,呈现紫色的妖异,那是人血染红的!三万降兵,一个处置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坑杀固然省事,但是日后与敌作战,对方多了一份恐惧,必然会血战到底,于招降不利。不杀,那么无论粮食还是看守的士卒,都成了问题。他抬起头凝望着他的智囊团刘基,后者原本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迸出一句话:“借刀杀人!”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收伏这些降兵,借城内敌人之手,一一清除,留下的人数,不足为患,尽可为己所用。 但是,如何收伏呢?连刘基都痛苦地皱着眉头,收伏人心,可不是简单几句话,几锭银子那么方便。如今降兵惶惶不安,随时都可能生兵变! 忽然天摇地动,轰隆隆巨响不绝,朱元璋立即弹起来,拔刀喊道:“难道元兵大炮袭来?” 常遇春胆大,拔刀跑出帐外,片刻脸色苍白地回来,结结巴巴说道:“元帅,外面,外面,好大一个坑!” 朱元璋、众多将领急忙跑出帐外,只见离帐五百多步远的地方,忽然裂开了一个直径百来步的巨坑,约莫十多丈深,坑面平滑,似乎炸药炸开一般。然而若是动用炸药,不下几十万斤。恐怕整个江南也没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 汤和逼问一个在附近的小兵。 小兵结结巴巴说道:“突然……突然天降巨雷,咔嚓地一下,地上就炸开一个巨坑了!” 徐达喜道:“这是上天要我们杀胡狗啊!你们看,连坑都替我们挖好了,杀完了,扔到坑里就是了!” “胡说!” 朱元璋一瞪眼,徐达顿时禁口。 常遇春眼见,瞅见坑底似乎有东西,除下佩刀就奔赴下去,他身形灵活,一跃一跃,片刻落到坑底,只有如五六岁小孩一般大小了。但见他取了物件,急急忙忙冲上来,将手上物件奉到朱元璋面前,原来竟是一个黑色的铁盒! 朱元璋正要伸**开,汤和低沉地喊道:“等等,我来!” 朱元璋转念一想,大笑道:“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假若我不能通过,这便是我的命!” 他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铁盒,里面既没有毒气也没有刀剑飞出去,但是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反光倒是刺得眼睛生疼,好久才恢复过来,铁盒里面,藏着两面铜镜! 刘基通古博今,细细钻研着铜镜,忽然跪下,说道:“恭喜元帅!贺喜元帅!” 朱元璋问道:“有何之喜?” 刘基笑道:“统一天下霸业关键,此刻就握在元帅的手中!” 这一夜,朱元璋在降兵中挑选了五百个骁勇健壮之人,带到自己的营房,夜里让他们环榻而寝,他一个人脱甲而睡直至天明。是日,五百降兵竟像是从小就跟随朱元璋,人人争先要为他奉身效命。不日,朱元璋用这五百降兵作为先锋攻打金陵城,果真异常骁勇。其他三万余名降兵见到朱元璋果真以诚相待,也感激不已,纷纷争先效仿,大明的霸业,从此奠基! 我反问:“你的意思……那两面铜镜,竟然具有蛊惑人心的不可思议力量?” 朱重华点点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至于是否存有其他神奇的功效,却因为我家历代口口相传,几百年来散逸如许,除了一张铜镜图纸,亦是不得而知矣!” 我冷笑道:“我刚听出一个破绽!你方才说过,太祖百战得国,最为艰辛。倘若真有如此神器,统一天下,就如儿戏一般了,哪会如此吃力!” 朱重华叹道:“刚听到这个传说,我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是祖父慎之又慎的态度,使得我即使心生疑惑,也要好好探究一番!从图纸铜镜的纹样看,明显具有殷商风格,我于是查遍中国古书,终于发觉,原来铜镜在历史上早已存在!铜镜有两面,名曰日镜和月镜,合起来就是明镜。大明得国,或许其中也有因素。其最早有记录是在殷商,所以也称为殷鉴,至于是不是由更早年代的古人制造,已经不可考证。明镜在历代中国统治者手中辗转流传,秦朝始皇帝那能看透人的镜子,其实就是明镜中的日镜。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明镜忽然神秘地消失了,一直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太祖时代才再次发觉!因此我怀疑是南北朝时代因动荡不安,皇室出了某种目的埋藏了明镜!” 我说道:“纵然明镜有如此神奇功效,为何大明在遭遇流寇辫虏的时候没有拿出施用呢?大明末代皇帝毅宗,虽然刚愎自用,但是毕竟不是个蠢蛋,生死存亡之际,怎么还不拿来保命保江山!” 朱重华说道:“这不得不涉及靖难之役了!当年成祖发兵夺了他侄儿的皇位,攻入南京城的时候,不仅建文帝渺无踪迹,更重要的是明镜亦是消失!成祖大怒,当下拷问宫中掌管内务的宗人府宗人令——也就是秦王朱樉。后秦王说道,只同成祖语。成祖想来帝王家事,不便与外人晓,于是秘密和秦王谈话。出来之后成祖脸色发白,从此不再过问明镜之事。根据辗转下来的说法,虽然明镜的功效极大,但是后遗亦是极重!所以太祖秘密将之封印在某处,而这个秘密的关键,世代由秦王一系掌管!” 林白水心软,递给他一杯茶水,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家便是秦王后裔,向来有遗训,要寻找传说中的日月明镜,我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日镜,但是据说两面明镜必须是合二合一,才能施展惊天地的神通魔力。没有月镜配对的明镜简直如同废物,叫我不禁好生恼火。因此想来寻找胡发一,一起找寻月镜,可惜他不在啊!” 我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如此苦苦找寻明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朱重华一怔,慢慢收敛眼神,说道:“皇图霸业,与我们已经无关!但是作为一富家翁,未尝不可!明镜是我们朱家的东西,我们有权力收回!恒淮,与我合作吧!到时中国首富的帽子,怕是你想脱也脱不掉!” 我转念一想,当下说道:“好!” 朱重华又是一怔,哪知我如此痛快,却也笑道:“爽快!不愧于我太祖苗裔!” 林白水脸色却变了变,只是当着外人的面,不好意思说我,她当然不肯同意我随便外出,我叹了一口气,女人哪能理解男人的心呢? 朱重华叹道:“那么我们还得去一趟南京钟山太祖孝陵,据说在哪里才能找到月镜的关键!” 话音方落,轰隆一声巨响,震天摇地,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坐着火车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把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眼疾手快,抱住林白水,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犹如狂风暴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 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地上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竟是有人扔炸弹进来,把这个房间炸个乱七八糟,所幸我们距离较远,没有伤到要害。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窃贼没有这种价值,林白水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朱重华了,难道这与明镜有关吗?为了除掉他,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不远处朱重华已经站起来了,我大声喝道:“什么人!” 朱重华叫道:“该死,那帮家伙又来了,我还以为避开他们了呢?” 那帮家伙,定然是朱重华的敌人,牵连到我们了。但是眼前也顾不得了,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突然又是砰的一声巨响,有人猛力踢开大门,闯了进来。因为电灯已经被炸弹炸没了,黑漆漆的一片,我只看到两三个人影冲了进来,直扑朱重华! “救命!”朱重华大叫。 我大怒,敢到老子的底盘上来动手动脚,不知死活了吗?我四下里一扫,突然外面亮起一阵闪电,我接着瞬间的亮光看到地上的猎枪,顿时一打滚,捡起猎枪,对准敌人就毫不犹疑地开火。 “砰!”猎枪发出沉闷的响声,枪口吐出鲜红的死神。这是一把散弹枪,无数砂子噼噼啪啪打在前面一个敌人的身上,那家伙立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我拿起猎枪对另外一人说道:“快放开朱重华,不然老子杀了你!” 那人一犹豫,放开了朱重华,带着受伤的伙伴慌忙逃离。我担心一人无法应付这么多人,索性就放他们离开。 “他们是什么人?”我扶起林白水,把她放置在沙发上,问朱重华。 “有文化的流氓同行!”朱重华苦笑一下,原来朱重华在追查明镜下落的时候,曾经求助于一个大学的教授。哪知事后这个大学的教授起了觊觎之心,派人来争夺明镜,朱重华就是从他们手里逃出来的。** 十八 孝陵秘密 今日朱重华就暂时住在小洋楼里,林白水却把我拉到一边无人处,面色凝重,说道:“你,你,又要出去了?这实在太危险,我不许你出去!” 我苦笑一声,摸摸林白水的头发,以前干练大胆的女孩子,怎么越来越像一个小妇人,莫非要结婚的女子都是这般?我说道:“我们也快要结婚了,日后有了孩子,我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爸爸是靠妈妈养活的人,说什么我也要赚一点钱!对不住了,白水!” 林白水轻轻叹了一口气,低下头,慢慢说道:“好吧,我同你一起去南京,在同学家住上几天,记住,我等着你!” 我亲亲林白水的脸颊,说道:“一定会的!” 第二天,我们一行三人赶去南京。南京过去曾经为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之首都,但人们习惯称为六朝古都。该城弥漫着一层悲情色彩,历代定都南京者,无一不是短命王朝。从堪舆学上来说,长江乃是中国最大最浩荡的水脉,绵延万里,携带地气旺盛,而南京恰位于下游长江和中国三大干龙之一和南方干龙尽头的交汇之处,所谓“襟带长江而为天下都会”,加之该城处于群山环抱中,环绕首尾相衔,龙盘虎踞,当为大一统王朝首都。据说始皇帝灭六国统一天下,听说南京城王霸气十足,于是与阴阳家合谋,开秦淮河泄了龙脉,于是南京依旧出王帝,然而个个都短命无比。 我安顿完林白水,顺便去了一趟南京大学图书馆,之后便携朱重华同去明孝陵。那时已经下午时分,冬日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当真说不出的舒服。我一边查看借阅来的明孝陵资料副本,一边悠然自得地游赏钟山风景,人生快活就该如此。美妙的风景对朱重华而言乃是对牛弹琴,他不时以蕴含怒火的眼光瞪着我,打自让他瞧了日镜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一种焦躁的亢奋状态中,因有求于我,不敢发作。哪知我越发不给他面子,慢腾腾地要其陪同从四方城出发,沿石像路、神道一路走到明孝陵跟前,约莫好几公里。朱重华终于忍耐不住爆发:“恒淮,既然你能够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那么请立即动手,不要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你我的时间!” 我哼的一声,冷笑道:“你在威胁我?我且问问你,方才游览的孝陵一遍,你且说说看,明孝陵与其他皇家园陵,有何不一致?” 朱重华一怔,到底是个聪明人,又对明清历史多有研究,结结巴巴说道:“似乎……太祖陵墓有所不同,对了,他的陵墓,将以前历代皇帝陵前的笔直神道形式改成弯曲的形状,很是意外!恒淮君,请把地形图给我看看吧。” 我随手递给他,朱重华凝视着明孝陵的地形图,说道:“是了,一定是太祖出身布衣,不喜循规蹈矩,所以建造自己的陵墓也是别出心裁,或者让他陵墓前的的孙权墓看大门! 我摇摇头,拿过地形图,对他说道:“我问你,神宗皇帝出土时候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明神宗万历皇帝定陵一九五六年被发掘,出土的万历皇帝遗骸,竟摆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北斗七星状。 朱重华猛然醒悟,喜道:“竟是这样!” 我用圆珠笔草草在明孝陵地形图上从四方城开始,沿着石像路、神道,一直到陵宫,画出一条连接线,组合起来,竟是一个巨大的北斗七星阵! 朱重华随口就说道:“太祖曾经写过一首诗:‘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长伸腿,恐把山河一脚穿。’诗歌霸道十足,不过也体现了太祖对天象的崇拜。如果仔细对比明孝陵的地形图,那里面的七个主要建筑,下马坊、大金门、望柱、棂星门、五龙桥、享殿和宝城分别构成了北斗七星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由此可见,太祖深信魂归北斗之说!” 我不禁摇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以为读书读傻,太祖把陵墓造成这个形状,就是要指明我们一个事实,哪有掉这么多书袋子! 朱重华呆呆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搞错了事情,不过这个家伙也有一个优点,有错就改,当下老老实实的请教:“恒淮,请问太祖陵墓摆成北斗形状,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毫不客气地教训道:“我问你,在天上,北斗七星是用来作什么呢?” 朱重华脑子一转,终于开窍:“找北极星用的!” “还有呢?” “……” 我摇摇头,只得自己出口:“北斗七星一年四季每天的转向都不一样,通过它的方位,可以推定当时是哪一个月的哪一天!而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阵,虽然布置粗糙,但是大致方位已经确定,通过经纬度计算,完全可以推定是哪个月哪一天了!” 想想也是,朱重华掘金秘术,但是这些常识估计不会涉及到,而我们部队,常年累月野外生存,这是活命的宝贵知识啊! 朱重华恭恭敬敬地鞠躬说道:“受教了!” 我凝望远方,那就是揭开月镜之谜的关键了! 此刻忽然听到一阵吵吵闹闹的喧哗,我扭转脑袋看过去,一帮打扮颇为入时的青年吵吵闹闹爬上明孝陵陵宫。明孝陵大半毁于满清和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文革期间又遭一群无知小将的破四旧,如今残破不堪,因为游人本不多。即使过来的,也多是和我一般寻古探幽,安静地四下里游览。其实他们爬上陵宫顶头我就不悦,好歹是我的祖宗。一直到这些鼠辈,掏出裤裆里的脏东西,对准陵宫就稀里哗啦,我顿时勃然大怒,立时冲将上去,抡起一个小子大骂道:“你们是什么东西,胆敢在此撒野!我只听闻过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集体在大汗奸汪精卫的坟头上撒尿!明太祖可是带领我们驱除鞑虏的大英雄啊!”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明显是头头的青年张嘴对我骂道:“fuckyou!” 我一呆,别欺老子不懂英文,我女人可是大学的高材生,别的外国鸟语没有学会,唯独骂人的先学会了,我懂得这个是骂人的话,顿时勃然大怒。 我先操你个娘! 我扑上去,以我这个杀人如麻的职业级杀手而言,对付这帮小流氓易如反掌,毕竟手下留情,打得他们鬼哭狼嚎。尤其那带墨镜的,学了几句洋鬼子的话就大放洋屁,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于是对他下手重了几分。一帮人统统扔下陵宫,那墨镜爬起来,捂着被打肿的面颊威胁:“你等着!我绝对绝对不会饶恕你!” 我哼的一声,小小虾米,老子怕什么。 我们通过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寻找北极星点,理论上,从天璇和天枢两星之间连一条直线,再延长五倍的距离,那就是北极星,在这里也就是下马坊和大金门之间的距离延长五倍。我们确定好方位,披荆斩棘地往前走。 我们一直走到北极星位,两个人的衣服都被荆棘撕地破破烂烂,我难得几次穿上西装,而且是林白水特意为我买的,当真心痛。再看看天,也不早了,太阳缓缓落下,晚霞余光洒在这里,一片血红。四周不过是一些石碑、石雕之类的东西,在钟山风景区,多之如牛毛,是以也没有人来关注,一看那些石碑、石雕都几乎有一半埋在土里了,就知道业已荒废几百年! 我到处在这些石碑、石雕上东摸摸西瞧瞧,最后来到背面的一个雕塑上。这是一只巨大的玄武驮着一块石碑,石碑倒塌了近三分之一。我只得比划一下,估算出石碑原先的高度,对朱重华召唤道:“重华,你过来一下,拿着日镜!” 朱重华爬上玄武,高高举着日镜,就在石碑的高度左右,然后望望落下的太阳。哪知朱重华会错我的意思,大为失望:“恒淮,既然是日镜,肯定与太阳有关。只可惜今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摇摇头,说道:“大谬!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为什么摆成这个位置?我方才不是说过,除了计算北极星位置,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计算某一天的阳光照射才有用场。今天的太阳就不见得是那个日子!” “啊!” 朱重华越发失望! 我笑道:“这个你不必担心了,古人没有强力的灯光,所以只能用太阳光,不过现代科技不同了……”我掏出一只强力微型手电,“日头的时候我已经算好,现在只需要用手电模拟阳光即可。夜里正好施用!” 我暂时不在意,吃力地爬到一块石碑上,对准十多米开往的朱重华打开手电,那明亮的光柱映在日镜上,忽然光芒四下里散开,顿时包围了整个北极星位置。那些石碑、石雕的影子映在南面朱雀停驻的一块石碑上。 这块石碑怎么看都觉得怎么奇怪,如果观察周围的布局就会发现,尽管这些石碑或者雕像都已经东倒西歪了,但是位置皆为左右对称。唯独这块石碑,像是不合群一样,一个人远远地脱离组织,胡乱靠在一个山包下,半身都埋在土里。待我凑近一看,上面布满火焚和敲打的痕迹,雕琢的文字图形模糊不清,哪里像是关系明镜秘密的关键呢?我左右移动观测着石碑,目光渐渐移到其背后的山包上,这是一座天然形成的山包,但是有过人工加工过的痕迹,莫非玄机其实在山包上,而石碑只是恰巧被移过来的呢? “你有什么发现?”朱重华从玄武石像上爬下来,匆匆赶来。 我初始点点头,继而无奈地摇头,说道:“我怀疑这里有一条通道,可惜却叫一块石碑给挡住了,这块石碑体积巨大,重量必定不轻,非你我可以移动。入口完全被封死!” 朱重华叹气道:“可恶,我以为今天只是来探探风声,所以什么家伙都没有带来,早知道带来,马上就可以动手了,若是到了明天再来,天晓得会有什么变动呢?” 我也不甘心,望着石碑斑驳的表面,我突然灵机一动,笑道:“我有办法了!” 朱重华大喜,问道:“什么办法,快说!” “火烧赤壁!” 朱重华眼珠一转,大笑道:“原来是这个计谋,哈哈,我差点忘了!” 中国历史悠久,远古时期开始就盛行厚葬,盗墓自然也伴着应运而生了。几千年发展下来,水平一日比一日高,许多看似很简单的计策,用起来却非常有效。比如对付这块大石碑,我们就用俗称“火烧赤壁”的方法,先用猛火炙烤,待到温度升高之时,陡然撤去,加以凉水冲激,石碑一热一冷,热胀冷缩变化剧烈,结构很快解体。 好在现在的时节是初冬时候,天气寒冷干燥,有足够多的柴火,只是放了一把大火在夜里的野外甚是明显,不至于被人察觉吧。烧到火候差不多,我们用力把着火的枝叶推开,因为没有凉水,只好两个大男人脱下裤子,掏出鸟儿,采取三十八度人工淬火。对于两三百度的高温而言,几十度已经是低温了,只听吱吱冒出一股尿骚味,石碑咔嚓一下,顿时断开,我和朱重华一阵欢呼,不顾臭味靠前,在石碑下面,果真有一个洞穴! 我们捡起石头,或打或砸,终于把洞口扩大到足够一个人进去。我们两人一一爬进去,我打开手电筒,四下里环视,不禁心底一沉,这个隧道破坏甚是严重,石阶、甬道皆是满目疮痍,老早就有人被我们先一步来到了。 朱重华叹道:“但凡新朝建立,重要千方百计地破坏前朝的物品。我看这是满清满清皇帝下令干的,为了防止明朝复辟,除了不停破坏明十三陵,甚至毅宗皇帝第四子活到康熙年间,八十多岁的老翁了,康熙还不肯放过,全家凌迟处死!明孝陵乃是明朝王气之所在,哪能放弃。只是希望里面不要破坏太严重了!” 我们沿着幽暗、深邃的隧道往里走,手电筒光芒照亮了陡立的断裂石阶,走了几百步,陡然之间空间放大,两个巨人落入眼帘,我顿时吓了一跳,细看才察觉这是两个武士石像。这两个石像大约两人多高,头戴羽毛装饰,双手伸出,一手持剑,一手持盾,胸前为蝴蝶状的盔甲,背部是一个大圆盘。面上高鼻深目,留有大胡子,表情眼熟,风格怪异,和中土的格式明显不像! “这是……” 我和朱重华面面相觑,须知干盗墓的也得精通历史文化,学会鉴定欣赏文物,不然挖出来的东西,自己当作宝贝,其实只是一堆废物。我和朱重华对明清文物多有涉及,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怪诞的武士石像。 “好像是西域风格的石像,以前我和胡发一在新疆的时候,看到过类似的石像。”朱重华打量着石像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怪了,一个中土皇帝的陵寝周边,怎么可能有西域风格的石像呢?据我所知,因为色目人助纣为虐,明太祖对其恨之入骨,捉来不是阉了做太监,就是当作奴隶,哪会筑像守卫呢?这就如秦始皇兵马俑坑内发觉了希腊风格的石像一样叫人不可思议!” “等等,你看那是什么?” 朱重华指着武士背后的大圆盘说道。在武士大圆盘上,模糊地刻着一个印记,似乎上一个太阳,还有一个弯月,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如甲骨文中的日月合字。初始我一愣,既然大叫道:“原来这是明教啊!” 明教传衍于西域波斯国,即为异种国度。据说明太祖获得天下,或多或少依靠明教的力量,以至于国号中都不得不有一个“明”字。想来以西域明教教徒石像来守卫陵园,也不是太稀奇。 我们暂且放下明教石像,四下里打量周围,这是一个颇为空旷的石室,然而里面空无一物,地上残留着少许焚烧后的痕迹,显示这里曾经被破坏过,能够被带走的东西,差不多都拿走了,只留下这两尊石像,身上被砸地伤痕累累。也幸亏这两个大家伙过于体大笨重,难以破坏,又觉得没有什么价值,倒是躲过了一劫。 我们不禁大失所望,寻寻觅觅,终究一场空,两人垂头丧气,嘀嘀咕咕:“妈的,白来一趟了。” “回来吧!”我招呼一下,把手电筒往回一转,突然我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又怎么了?朱重华奇怪地说道。 我回过头,来到两尊石像旁边,小心翼翼地剥开石像背面那块大圆盘上面的尘土,露出了光洁的表面,大笑道:“果然如此!我就纳闷,两个石像背着乌龟壳干嘛?” 朱重华这人不蠢,他先是抬头看了一下我们过来的隧道,再瞅着石像背后的圆盘,大喜道:“原来是这样啊!” 两块大圆盘,其实是两面巨大的铜镜,因为从洪武年间就开始造好,等到明末清初,遭到破坏时,已经呆了几百年,上面积累了厚厚的灰尘,看似一块石头,万幸躲过了劫难。方才我不知道怎么的,手电筒掠过大圆盘的时候,无意中照到了一块亮点,顿时提醒了我。据我估计,这两个大圆盘,应该是反射之用。阳光从外面的入口照进来,通过某种折射,再映到大圆盘上。只是因为入口被石碑封住,方才我们一直没有发现。 我想明白了,就立即站到隧道口,循着某种角度,照射大圆盘,身子慢慢移动,突然,大圆盘上露出一片奇怪的纹路,看似秘密地图一般,朱重华顿时一阵欢呼,拿出照相机猛拍起来。那快门咔咔声响不绝,但倏地耳边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我以为自己反应过敏,问朱重华:“你听到什么?” “好像是什么在爬……”这时朱重华惨烈地叫起来:“大蛇!大蛇!” 我往地下一盯,顿时头皮发麻!这里竟然爬出一篮球粗细的大蛇,约莫有十多米长,正寻寻爬上石碑。我在缅甸的热带雨林中也见过蟒蛇,碗口粗细,三四米长已经是庞然大物了,想不到冬天的南京居然会爬出这么巨大的家伙! 我手中拿着手电,急中生智,猛然对着大蛇的眼珠,部分蛇对光线**,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见大蛇稍微停顿,我慌忙对朱重华说道:“快,快跑!” 朱重华忙不迭地爬上那隧道,手脚并用,飞快地窜上去。那大蛇爬上来,我把电筒丢在嘴里,飞奔过去,抡起一块巨石就砸向大蛇。那大蛇吃痛,猛然转向我,它上爬速度不是很快,但是平地上就如飞一般射过来。 我正是等这一刻,方才捡了一条树枝,撰得紧紧,倏然插到迎面飞来的大蛇下颚,挑起来,猛然下划,把它的嘴巴割掉一半!这是我在缅甸学到的对付蟒蛇的技巧,可能是天气限制了大蛇的动作,我一击成功,迅即打滚跑开。果然大蛇恼怒地把尾巴扫过来! 我赶忙跑上隧道,出了洞穴,已经到了外面,但见朱重华却愕然地立在入口处,一动不动,我奇怪地问道:“重华,怎么了?” 忽然哈哈一声怪笑,我顿时面色凝重,从朱重华的背后看过去,发现几个人手中拿着砍刀,包围着我们,而为首的人,就是白天被我打个半死的墨镜,正恶狠狠地盯着我看,叫道:“好啊,原来就是你们这帮家伙。白天我不认识你们,直到接了孙教授的命令,我才跟过来,既然你们,那好,老账新账一起算,受死吧!” 墨镜大吼一声,立马挥着砍刀就杀过来。朱重华已经飞快地溜掉了,我冷冷一笑,随手提起手电筒,对着墨镜就扔过去。那墨镜侧身避开,我已经和朱重华钻入荆棘丛林中了。那墨镜正要追来,突然失声尖叫道:“蛇,蛇!” 我倏然一惊,忍不住回过头去,却看到那条在地下隧道里的蛇循着气味追了上来,说来墨镜也倒霉,硬生生地撞了上去,那大蛇还会客气,一口叼住,直往嘴巴里塞。墨镜上半身还露在外面,极其痛苦地惨叫。其他帮手一见大蛇,连魂都没有,落魂而逃。活该!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我和朱重华都气喘吁吁,他说道:“又是孙教授!” “你的敌人?” “嗯,今天幸亏遇到一头蛇。看来它是拿隧道下的地洞做冬眠巢穴,我们惊扰了它,便过来咬人。呵呵,居然反而帮了我们一把。” 我和朱重华逃到钟山脚下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公交车早已停驶,八十年代,除了上海等大城市,一般的地方很少有出租车。我们硬是又步行了五六公里,瞅见路边一个小摊点,饿得实在不行,当下驻足吃饭,点了两个淮扬小吃,大米饭却足足消灭了六碗。平常朱重华锦衣玉食,非美食不入口,现在吃相比我还难看。我哈哈大笑,心想我好歹小时候饿过,忍耐力比这个家伙强。 吃完饭摸摸口袋才发觉两人的钱包都丢了,老板娘见我们衣服破破烂烂,以为是吃霸王餐,几乎要报警,说好说歹,拿了朱重华的戒指作抵押。最后上路碰到一路军车,居然是以前的一个部队出来的,顺便搭车才能回去。待我们回到了住所,林白水说道:“恒淮,有一个人要找你们,现在正在房间等着呢!” 什么人?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暗暗纳闷,于是走进了房间,乍一见人,朱重华几乎跳了起来,失声叫道:“怎么是你?” “不错,就是我!” 那人约莫四十多岁,脑袋微秃,穿戴甚是整齐,他站了起来,抖了抖身子,就可以看得出是一个练家子,功夫不错,他冷笑一声说道:“朱重华,我们又见面了!” 朱重华尴尬地笑笑:“不错,我们又见面了。” 那人叫道:“但是明镜是传说中的宝物,哪能叫你们这些盗墓贼拥有呢?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乖乖地把东西交出来吧!” 朱重华脸色陡然一变,骂道:“明镜乃是我朱家祖传之宝,为什么要给你这个无良教授!” 我现在才听明白,原来这人,便是朱重华口中所说的,一直要夺他宝贝的流氓教授。 教授哈哈大笑:“什么朱家。你虽然姓朱,但是与明朝宗室毫无关系,若是真为朱元璋后裔,名字中怎么没有辈份字呢?是吗?朱恒淮!”他转而对我说,似乎认识我一样。 朱重华急忙说道:“恒淮,不要信他,他不是一个好东西。你知道他是怎么得来明镜的吗?这与你有密切关系?” “什么,与我有密切关系。”陡然之间扯到了我,叫我不禁奇怪万分。 朱重华说道:“我就告诉你这个事情吧!” 他缓缓叙述起来。** 十九 身世之谜 虽说我并非明太祖后裔,但是对于明镜我极其感兴趣。某一次,我得到了明镜的一点线索,但是估计自己又无法勘破其中的秘密,于是找到了这位教授——孙志安。我们淮南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居仁村。村头有一棵半死不活的老樟树。入村就有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子围上来,我急忙发糖。几个认识我的年纪稍大的小子一边啃糖,一边大声招呼:“叔叔,你是谁啊!” “我姓朱……” “朱叔叔……” 村子不大,此刻又是农闲,顿时老老少少都涌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来迎接我,拍拍肩膀说道:“朱家的小子,当初我看你觉得不一般,现在发达了。哈哈!” 我转念一想,似乎村子里有一个和我同姓且年纪差不多的人,很早以前就离开了这里,所以他们误把我当作了他。当下我就满口应承。 乡下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劳作,只有正月里几天才可放松。这次遇到我——虽然是冒牌的衣锦还乡这件喜事,哪里肯这般容易放过,一帮大老爷么拥着我去敲诈买酒喝。我当下掏了钱,假称孙教授是我朋友。男人们坐在村委会礼堂的地铺上,点着电灯,大吃大喝,酒过三巡,村长的舌头也大了,我向他说道:“老村长啊,这次我回乡,是要圆两个心愿!一来我家里人都过去的早,靠着乡里乡亲接济吃百家饭才长大。我也不算有本事,这次带着对象过来请大家欢宴一顿,当作感谢!二来,我也为家人的扫扫墓了,这么多年了,需的我尽尽孝心!” 村长含含糊糊说道:“做人不忘本,好,好。”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忽然记起来,我家邻居的那个老秀才,他帮我取名字又教我识字,我认他作干爹了。他死了这么多年,还留下什么东西,我替他收拾一下?” 这个老秀才,就是我打听到的,传说是秦王后裔。 村长细细思量,说道:“好像是留下了一些破烂玩意,都放在大队仓库里面,几十年没有动过了,要不明天我替你开门找找!” 我暗暗记下,心里放松了不少,喝到醉醺醺为止。忽然耳际响起叫喊:“走水了,走水了!” 顿时酒醒,众人也慌忙起来,忙不迭地冲出来,往外一看,却是村西的老仓库方向炎焰张天,喷出几十米高,不少村民都已经拿了水桶打水救火。我心里徒生疑惑,哪有这么巧,我刚得知消息就着火了,四下里一看,妈的!那个孙教授不见了,肯定听了我的秘密之后就赶紧动手!顿时暗叫不好,我一个人人手单薄,此刻也顾不得了,急忙对村长说:“村长,这是有人故意放火! 村长一怔,反问:“什么?” 我说道:“仓库本来存储粮食,放火设施构建极好,你看哪有这么巧着火!定是有贼人偷了东西放火转移我们注意力!” 村长当官几十年,毕竟老奸巨猾,一拍大腿叫道:“妈的小兔崽子,恒淮,你叫上村里的几个民兵,带上锄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地,他们跑不了!” 我叫上几个青年,随手抄了趁手的家伙,一行人急急忙忙搜索。淮南这个地方一片平原,几十里地内一目了然,加上今夜月光明媚,更是显眼,片刻就搜到两个人影狂奔。 我们熟门熟路,很快追上了这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五个对一个,哪知有点棘手,好几个青年被打得鼻青脸肿,到底仗着人多势众,锄头、镰刀、斧子、铁锹招呼上去,一下子就擒住了。 我们回到村子的时候仓库火灾已经扑灭,大家敲锣打鼓来看小偷。穷人平生最恨贼人,要是劫富济贫也罢了,偏偏还要来偷没有什么钱的穷人,于是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先是被打个半死,然后浸到冰冻的河水里,只是想不到他们也硬气,一声不吭。从他们身上搜出一面铜镜,村长细细看了之后就说:“是老秀才的东西,没有错!” 然后笑嘻嘻地拍拍我肩膀:“恒淮啊,大家乡里乡亲,也不打诳语,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刚问道老秀才的遗物,小偷便过来了?” 果然瞒不住这老油条,我哈哈大笑,骗骗这种乡巴佬,太容易了。我推说这些都是文物,有文物盗窃分子秘密过来偷盗。为自己按了顶高帽子,说到奉了国家的命令前来保护! 托国家这个大后台的福气,村长果然不再多说。令人捆住两个贼人,塞到猪圈。外头天寒地冻,贼人挨打又浸水,此刻已经牙齿咯咯作响,早上起来时恐怕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那块头大的眼瞧我们毫不理会即要离开,终于忍不住叫道:“弟兄们,就饶了我吧!” 村长用力揪起一个鬼子,大吼道:“小子,你们来这里又放火又偷东西,到底有何阴谋,要是不老老实实交代,当心老子敲掉你的脑袋!” 眼下的两个蟊贼挨打浸水受冻,瑟瑟发抖,忙不迭地交代:“我们只是做小生意的,被一个半秃顶的家伙雇佣,来取回一样东西,我们得到密报,说铜镜在仓库里,于是我们就拿走了。具体什么秘密,我们实在不知晓!” 该死的教授,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我暗地里心念一转,谎称为了保护文物,要把铜镜带到省里去。我骗了铜镜,就马上跑掉。可是有了铜镜,却不知道如何使用,一路上孙教授又不断派人追杀。我无可奈何,有一次突然听说胡发一和一个叫朱恒淮的一起在干活。我心想,这个朱恒淮,莫非就是那个小村子里的朱恒淮?他说不定知道这个秘密,而且顺便可以找老胡帮忙。于是我就找到了你!** 二十 浙西溶洞 我忍不住怒道:“不错,那个淮南居仁村,便是我的出生地。而那个老秀才,就是我的启蒙老师!”那个老秀才孤苦伶仃一个人,平常常常受到邻居的我家照顾。他是读书人,便叫我念几个字。想不到他才是秦王后裔,我的名字也是他取的,大概他发现了我是肃王后裔,所以很高兴地想把我当作秘密的传承人,可惜未待我长大,老秀才便因病去世了,这个秘密也就永远成了秘密。 那孙教授哈哈大笑:“不错,明人不做暗事,那些勾当,的确是我派人做的,你们可知,明镜是从哪里来的吗?” 我冷笑道:“既然所谓明镜,应该与明教有些关系了!” 孙教授说道:“不错,正如你所说的一样,明镜其实是明教三大圣物之一!” 孙教授顿了顿说道:“明教为安息人摩尼于西元二三一年在波斯创立,其有三大圣物,明镜、神灯和圣火令!据传都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明教总部在波斯,于唐朝延载元年从西域传入中国,始建大云光明寺!然而明教在中国发扬光大,本土却日渐没落。阿拉伯帝国兴起以后,波斯被占领,波斯王子携圣物神灯进入中国,希冀唐朝皇帝为其复国。只可惜怛罗斯一战之后,唐军大败,其后国内又遇到安史之乱,波斯复国终成泡影,自从明教于本土消亡。然而日后明教在中国却日渐繁盛起来,到了元末,明教及其分支势力大涨,与蒙元开展争夺天下霸权的战争,这时波斯本土残存的地下明教组织,派遣了使者来到中土,他们携带着明教三大圣物之一的明镜,传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谁拥有了明镜,谁就能获得天下的霸权!” 我问道:“这帮波斯人来中土干嘛?还带着明镜,莫非是想借中土明教势力,建立新王朝之后以明教为国教?” 孙教授说道:“那倒不是,当时谁都看得出,中土明教势力大涨,日后中土必定是明教的天下!这帮波斯使者过来,却是为了另外一个目的。他们许诺,若谁答应取得中原霸权之后,反攻波斯,复兴明教总部,就把明镜交给谁!” 朱重华说道:“所以这帮鸟人把明教交给了朱元璋,是吗?可惜他们打错算盘了!” 孙教授没有理会朱重华,继续说道:“虽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但是毕竟不过是一件器具,还得看使用者的能力。明教使者先后找过小明王韩林儿、陈友谅等,最终选择的还是朱元璋。他们眼光倒是不差,获得了明镜的朱元璋,不过二十年就驱逐蒙古鞑子,统一了整个天下。可是他们也万万没有想到,朱元璋得到天下后不禁没有允诺反攻波斯,连本土的明教也大力禁绝,明教终于在中土也衰竭了。” 我点点头,说道:“正是,至少我没有听说过现在有什么明教的消息。” 但是孙教授却话锋陡然一转,笑道:“其实,我就是一个明教教徒!” 我和朱重华犹如见鬼了一样,面面相觑,随之哈哈大笑:“你方才不是说明教在中土也衰竭了,怎么可能还会有明教呢?又在吹牛了!” 孙教授不愠反笑,说道:“我说明教衰竭,却并没有说它灭亡。明以后,白莲教等都是明教的化名。直到民国时期,福建泉州一带还有优婆夷塞做道场,建华表山明教草庵。我家,便是一个世传的明教世家。” 我冷冷一笑:“莫非你想以这个借口,来要走明镜不成?” 孙教授说道:“要是明镜在你们手里,不过是可以卖几个钱的文物而已。但是在我手里,意义却不一样了。假如你们要寻找另一半的明镜,必然少不了我的帮助。怎么样,我们达成一个协议如何?我们一起去找明镜,我出钱出力,事后有了收获,钱给你们,明镜给我研究!” 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暗暗交流,我们拿明镜,不外乎为了钱,历史的研究意义对我们实在没有多少关系。当下一口答应:“好!” 孙教授说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朱重华,我们把明镜放到朱恒淮手里,他比较中立,如何?” 朱重华犹豫了一下,咬牙答应:“好!” 孙教授哈哈大笑,转身离去。 第二天,那纹路照片洗出来之后,朱重华顿时又萎靡不振,垂头丧气。只见那纹路稀奇古怪,既不是地图,也不是文字。扭曲如脉络,究竟是什么,竟然无法看明白! 我疑惑地盯住照片,猛然间心神震动,叫道:“我知道了!” 朱重华惊讶地问道:“恒淮!这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我冷笑道:“说穿了也不稀奇,其实这些纹路,不过是地下溶洞的分布图,而且是我很熟悉的地方——浙西!” 我当兵做过一段时间工程兵,曾经在浙西挖了好几年的国防工事,日日对着勘测出来的地下洞穴形势图,背都背得下来。此刻内心隐隐觉得,倘若我不当过工程兵去挖洞,那么我们根本无法看懂纹路的含义,冥冥之中,竟是上天注定要我得到明镜? 次日,我们便和孙教授的几个手下汇合,取来诸多器具,然后径自奔赴衢州山区。初到江山县,见远山重峦叠嶂,初冬的山野一片枯黄,偶尔点缀着几串绿色,不禁心旷神怡。这里毕竟是我生活过好几年的熟悉之地。每当逢年过节,部队里买来当地土产,那兔头又辣又香,非常好吃!我转过头,瞥见孙教授正拿着铜镜纹路的照片对比着一张卫星遥感图片,我顿时心底一沉! 事关国防安全的卫星遥感图片,并非随意就能获得。单以我了解,连地下溶洞都能如此清清楚楚拍下的卫星遥感照片,世上不过美苏两大超强有这个实力。孙教授在得到铜镜纹路照片两天之后就弄到了卫星遥感图片,里面实在有猫腻,不得不叫人怀疑。 孙教授这时瞅见我,笑问:“恒淮有何感叹?” 我当下隐忍不发,说道:“我倒是怀念起以前在这里吃过的美食,等勘察结束之后,我做东,请你品尝品尝!” “甚好!” 其实浙西原是国防重地,外人严禁入内,违者不经警告既开枪击毙。近些年来,国际环境日益宽松,加上浙西的地质结构不稳定,时常出现塌方,经综合考虑之后,耗费了几十年的国防工程终于遭到废弃,另择要地重新开凿。这倒是便宜了我们,只需沿着军用通道即可行走。我循着记忆来到一个军事基地入口前面,废弃不过几年,那基地门口已经是破破烂烂,杂草重生。里面光秃秃,什么东西都没有,到处离开的时候,能拿走的基本都拿走了! 那地下人工开凿的石窟恢宏浩大,一个连着一个,每个石窟都有北京人民大会堂那么宏大,由天顶垂直向下延伸,深约一百多米,呈倒斗型,而且不需要擎柱支撑着窟顶窟顶。这石窟设计精巧科学,施工规范先进,当真鬼斧神工。参与了这些国防工程,日日抬头就见到,一点都没有感觉,倒是这帮探险队员,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头顶的矿工灯四下里漫射,王幼龄叹道:“如此规模浩大的工程,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何不留下来做为战略物质储备仓库?” 王幼龄是探险队里面唯一的一个女性,约莫二十五六,肤白貌美,身材娇小,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口雪白的好牙。孙教授的探险队招了这些人,武腾蓝是出色的地质专家,曹河南是水文学者、范道蔼是职业溶洞探险家,石才向则是器械工程师。我算是爆破专家,孙教授和王幼龄对明史文物多有研究,朱重华则是出色的盗墓专家。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心底就咯噔一下,依稀之间,竟然和已过世的王玟琳形象重叠在一起。许久才摇摇头,大概她们都是小个子女人,同样的知识分子气质不禁让我产生错觉。 这时我摇摇头,说道:“我国还不是很富裕,即使再奢侈,也不会平白放弃耗费很多金钱的工程。其实,这些地下石窟并非我们开凿,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 王幼龄一怔,倒是朱重华点点头说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部分石窟岩壁上遍地都是青苔,风化严重,估计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吗,恒淮?” 我回答道:“五六十年代,美苏争霸愈演愈烈,核战随时可能爆发,为了应对危机,毛主席提出:‘深挖洞,广积粮’政策。浙西地区穷乡辟野,人口稀少,加上地形险要,又是对敌前线,难得的战略要地。于是派遣解放军地质部队来勘察,无意中发现了许多天然存在的石窟,于是就我们借助这些石窟,只需进行加工修正即可!正如朱重华所言,当初来此的专家勘测过,这里石窟最早的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最晚的也在宋代形成,全部都是人工开凿,痕迹很明显。但是,古人开凿这些石窟用来干嘛呢?有人说是取石建屋,其实粗粗计算一下就知道,所有石窟的容积加起来不下几亿方,即使只有一半的石头取出来,也足够从地球到月球铺上一条路了。是以,这种理由不成立!” 王幼龄问道:“那究竟是用来什么呢?” 我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很清楚,以古人的人力物力,若是开凿这些石窟,即使一万多年也不够。有人提出外星人造!造来干嘛呢?——停飞船。太过于荒谬,也就没人信。不过宋代那些石窟,却是明教方腊叛乱时候屯兵之用……”说到这里我心里一愣,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明朝的建立,与明教有莫大关系,闽浙一带又是明教的大本营。太祖把明镜收藏在这里,或许另有深意? “除了地质结构不够稳定迫使我们放弃这些石窟以外,另外一个原因……”我顿顿,神秘莫测地说道,“这里有鬼!” 我突然蹦出“有鬼”这个词汇,朱重华倒是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里察看,反问:“有鬼?这里有鬼?怕是千年老鬼了!” 我点点头,认真说道:“是的!怎么说呢,也可以认为是个神秘事件,但是我们更愿意相信鬼魅在作怪!” 那知识分子不禁神色凝重,他们比我这个从小接受无神论的无产阶级工人更加迷信鬼神。有像是武云兰,居然在胸口划起了十字。 回忆以前,迄今我仍旧感到不寒而栗,手中的电筒无意识地四下里胡乱照射。 那时我不过十七岁,入伍刚刚两年,才是从一名新兵成长技术工兵。因为我出身贫农,政治清白,所以能够被派遣来参加这项绝密的国防工程。我们分成十几个小组,各自坐在全封闭的卡车里,摸黑来到基地,到来的第一天,基地领导就在偌大的石窟大厅里对我们集训: “稍息!欢迎同志们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该国防工程!你们将在这里呆上三百六十二天,年中休息。期间,未经连队以上领导允许,严禁单独离开,或到偏远地方去……” 当时以为是为了防止内部混入敌人搞破坏,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另外蕴含有深意!我们这批新人大部分都才十七八岁,正是好动的年纪,整天呆在山洞里,除了偶然看几场电影,没有任何其他娱乐活动,闷也闷死。 其实地下石窟的主体结构古人就已经替我们奠定,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清理和整修,把石窟建设成为军事基地。我们时常在石窟岩壁上发掘出鸟兽鱼类的浮雕,当初我们认定这里曾经是古代某个贵族的墓地,那时刚刚开掘了马王堆汉墓和明朝神宗皇帝的陵墓,我们都很好奇,是不是这里也能够找出什么离奇的东西呢?我们主要的活动区域在于靠近外头的几个巨大石窟,至于更深一层,则是没有深入过,每当我们遥望那漆黑的洞穴,都有说不出的好奇。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一个山东战士,他块头很大,胆子也很大,实在无聊,怂恿我们一起去内部看看。带上手表、带上电筒,走个一个晚上,天亮了就回来,那么领导们也不会发现。然而慑于军队的严格纪律,我们都谢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趁晚上睡觉时段,悄悄离去了。 第二天,他没有回来。 领导发现少了一个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那可是大事件啊!于是发动了参与建设的两千多工兵,深入内部几个洞窟,像筛子一样筛了一遍,硬是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而在更深的石窟里,领导怕出事故,便禁止我们进去。 本来这件事情定性为战士不遵守纪律,私自外出导致失踪,就草草结案了,但是想不到第三天后,我们正在修正石窟的时候,冷不防石窟的一面岩壁坍塌下来,我们看到了惊恐的一幕:一具白骨就像马赛克一样地镶嵌在石壁上,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他是怎么嵌上去的,就像是合着模子印上去的一样。那种场景异常诡异。 军医马上过来检查,核对齿模,就是三天前失踪的那位战士!我们非常奇怪,石窟里空气干燥,是个天然储存物品的好地方,不过三天,他的身体怎么烂成这副德行?而且还莫名其妙地夹在石头中间,他是怎么进去的。但是更加离奇的是,这位战士身上没有任何致命伤痕,也没有感染疾病的痕迹,军医发现他居然是饿死的。以这位战士的体格,就是一个礼拜不吃不喝也能活着回来。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部队的政委很震动,提升到了政治层面,日后严禁我们单独行动,即使上厕所也必须两人结伴,这样才避免了再次发生失踪事件!直到现在,我依旧在疑惑这个谜团。 众人一时失却了言语的功能,似乎被我讲述的故事吓住,又或对前途缺乏信心,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开口道:“等等!” 王幼龄挥挥手。 我问道:“怎么,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王幼龄面色凝重的说道:“鬼神之说,终究过于荒诞,这是一个科学的时代。难道你不认为,他无意中闯入了明镜的地方,然后被明镜的某种神秘力量施用!” 我一怔,当初不知晓明镜的事情,两者绝对没有联系起来,明镜到底有什么力量,直到现在我也不过了解可以蛊惑人心。此刻心中隐隐升起一个念头,思虑的碎片过于缠绕,暂时无法拼合成一个完整的想法。 王幼龄说道:“恒淮,能否带我们去那个失踪战士发现的地方看看。或许会有什么线索。” 我点点头,或许真的有什么联系。朱重华拍下来的明镜纹样照片,对比卫星遥感图片之后有了比较详细的地图,但是上面竟然没有任何关于入口和明镜收藏地点的指示,完全像是一张无加工的地图。当时就怀疑是不是祖先在哄我们,或许另有深意。只是在遗憾朱明皇室最后一个宗人府宗人令没有把秘密全部吐露出来就一命呜呼了,累的我们可能要走遍整个地下石窟区,也许可能找不到任何线索呢! 我带着他们走到当年发现白骨的地方,废弃多年后,物是人非。那时领导惟恐战士们产生恐慌心理,当即下令凿去人形痕迹,再在上面抹上一层水泥,画着雄赳赳的英勇战士形象。 王幼龄绕着一圈,没有表态,或许根本不能发现什么。 朱重华说道:“要不这里!我们马上炸开一个口子,看看有什么乾坤!” 我一摆手,怒道:“你疯了?这里是脆弱的溶洞,几克黄色炸药的震撼就可以晃动整个地方,何况要炸开一个大洞?这里只是掩藏月镜的仓库,并不是什么坟墓!” 我无奈地摇摇头,摸摸口袋里的铜镜,心道:“日镜啊日镜,你能够给我什么启示吗?” 我忽然一怔,我知道了!** 二十一 神秘地下 我叫道:“朱重华,把那张纹样的图给我,我有新的发现了!” 朱重华向来依从我,乖乖地掏出图纸,我拿着圆珠笔在纸上一划,交给朱重华,洋洋得意地说道:“你看,原来秘密就在这里,我们都没有发现而已!” 朱重华接过图纸,看着我所画的线条,顿时恍然大悟,喜上眉梢:“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恒淮,你真是天才!” 众人纷纷涌上来观看,立时豁然开朗。原来,之前我常年累月的观看地下石窟地形图,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一时就想不到什么。当我摸到铜镜时,忽然记起太祖陵墓组成的神秘北斗七星方阵,迅即开窍,多年来缠绕在心头的疑惑一一展开,原来在我看到的地形图上,石窟的分布并非随意造就,连接起来,恰好也是一个北斗七星方阵! 朱重华浑身颤抖,他兴奋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人举一反三,说道:“原来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方阵竟然还有这个深意,我们只要再次找到北极星位,秘密就揭开了!” 他蹲下身子,拿笔在纸上测算,算出北极星位置就说道:“我们走!” 正欲动身之际,那王幼龄忽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等等,我看情形有异。恒淮,这次你可错也!” 我顿时勃然大怒,这个女子懂得屁,有什么资格来指示我,于是恼火地问道:“你有什么新颖的见地,不妨说出来,让我们洗耳恭听。” 那王幼龄当真不客气,从朱重华手中拿来地形图,用一只铅笔勾勒,然后展现给我们看,那图纸上我所连接起来的北斗七星阵,被她涂掉,画上另外一个图形,却也是斗型,不过只有六个支点,我疑惑地猜测道:“南斗?” 王幼龄淡然说道:“正是!恒淮一开始就在主观上认定了这便是北斗七星,所以在勾勒图案轮廓的时候,即使最后一点非常勉强,也硬是把它画上去充当北斗的一个星,而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与北斗非常相近的南斗图形。” 我老脸一红,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聪明无比,为人出事,向来先人一筹,做事未免自大成狂,咄咄逼人。想不到居然叫这个女人挑错了问题。 朱重华与我相处多了,晓得我的脾性,当下便来打圆场,说道:“既然是南斗星座,那么北极星位置我们便不能再去寻找。难道找南极星?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南极星啊?” 王幼龄静静地说道:“历来北斗主死,南斗主生。明太祖的陵墓成北斗七星状,而这里却是南斗六星形状,其中定然另有深意。我听说,南京城的城门分布,就是按‘南斗北斗’聚合形布局。南斗六星的星座以聚宝门、三山门、清凉门、石城门、定淮门、仪凤门六座城 门隐喻,那么不言而喻了。北斗恰是死门,我们就要找的是南斗的生门!” 我心悦诚服:“原来如此,我们走聚宝门即可。” 所谓聚宝门就是至今的中华门,研究明清历史的朱重华王幼龄自然轻而易举地可以找出方位,正是居南方位。然而出于某种本能的自觉,我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只得埋在深处。 我和洞穴探险专家范道蔼不时穿插,在错综复杂的地下溶洞和石窟中带头探路,通过手上的微光电子表,我可以清楚的掌握时间。小东西上当真做的不错,那只小小的手表,居然含有气压仪、指南针等多个功能,是用到溶洞探险的关键器具,清一色的美国货了。 果然,不刻就出现问题。范道蔼忽然说道:“不对啊!” “怎么了?” 我上前疑问。 范道蔼拿着指南针上下颠簸颠颠,对我说道:“无论我怎么摆弄,指南针的指针都指着地面,难道地下有巨大的铁矿?” 我摇摇头,说道:“若是真有能够吸引指南针的铁矿,起码在亿吨以上。这里都细细勘探过几十年了,别说铁矿,连块铁屑都没有发现。别犯傻了,定是东西坏掉。” 我拿过指南针一瞧,指南球内部浮动的圆针果然对着地面。这次我们带来了两种指南针,一种是常见的圆盘状,另外一种就是这样的可以测量水平方位的球状指南针,后者由于内部的指针是悬浮在油里,异常**,稍微一点异动都可以察觉得到。 我疑惑地掏出自己的圆盘指南针,这是在战场上缴获的美国货,制作极为精良,我就不信它也出了问题。我左右各转动,但见指针一动不动,顽固地贴在底盘,不禁叫我倏然一惊,头皮发麻,暗暗叫道不好 我们约莫走了四个多小时,庞大的军事基地我们已经离开,此刻真正在没有任何人迹的溶洞里前行,前方无任何标记,先前涂上的荧光剂就如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数亿年前,浙西地区属于古扬子海,典型的沉积岩层地区,地下溶洞多是海水冲刷而成,古时徐霞客就说明了。溶洞结构曲折复杂,目不视物,只能依靠指南针和水平仪、气压计来核对带有经纬度的卫星遥感图片判定方位。若是指南针坏了,我们岂不是迷路了吗? 朱重华颇是冷静,说道:“对,我们还有雷达枪,快用雷达枪射出声波判定方位!” 石才向摇摇头,悲哀地讲道:“雷达枪只是作为一个短距离测试工具,有效范围五十到一百米之间,在地下深达数公里的溶洞内,毫无作用!” 我忽然灵机一动,等等,虽然雷达枪没有效用,但是我们还有地震仪,这玩意的有效范围不止几十公里。我招手武腾蓝、曹河南,进行一次地震波地下勘测,于是他们两人眼前倏然宜良,顿时明白我的想法,急急忙忙解下机器,安装调试。我则埋好少量炸药,只听轰得一下,制造了一场微型地震,在这空洞的世界里,声波发出轰隆隆的回响,石头震慑,掉下如许灰尘,竟惊得我们以为要塌陷。 不过二十来秒,地震波反弹回来的勘测数据就分析出来,武腾蓝用湖北口音的普通话说道:“恒淮,根据反射回来的横波纵波显示,在我们脚下,有一……有一个……这是什么!”武藤蓝惊呼! 我正站在外围,抢先上去,紧紧盯住地震仪,在上面分辨率不高的小小屏幕上,绿色的象素根据地震纵横波反射回来的信息,模拟出一组模糊的方形物体。地下溶洞里面的物体受到水的冲刷,多是带圆的不规则物体。眼前忽然显出一组规则几何,很明显就是人工建筑! “宫殿群,地下宫殿群!” 武藤蓝兴奋地叫嚷起来,其他人纷纷凑上前来查看,个个面露喜色。能够有如此规模的建筑,定然是保存重要物件的场所,那么说,就是月镜的地点?辛苦的探险果真没有白费,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目的地! 在喜气洋洋的众人中,唯独我站直身体,抚摸了下巴,陷入沉沉思虑,在这群人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朱重华一拍我的肩膀,问道:“恒淮,你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不,我没有。我只是在想其他的事情。比如……” 我拨开众人,虽然我的个头不是最大,但是手劲很明显最重。在地震仪的屏幕前,我用手指虚拟的把这些规则几何画了一边,说道:“你们看,这是什么?” “一、二、三……”石才向惊叫道,“这些宫殿,一共是六个,连接起来,又是按照南斗的形状排列!” 我点点头,说道:“我在想,或许里面蕴含着什么深意。” 孙教授笑道:“多虑了,等会儿我们只要小心翼翼,就可以避免危险。再说了,你不是提过,这里只是储藏月镜的仓库,又不是陵墓,总不会设置异常多的机关吧。呵呵!” “希望如此吧!” 我发布命令:“大家休息半小时,吃点东西,我们马上动身出发!” 在这只探险队里,孙教授虽然是组织者,但是明显我才是指挥者和领袖,无论气派还是睿智方面,我远远胜过孙教授。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索性全部由我来带领。 约莫半个小时后,我们背起行囊动身。范道蔼手持雷达枪,在前面不断地探路,忽然他叫道:“有两个人!” “有人?” 我上前接过范道蔼的雷达枪,雷达枪的背后是一个小小的屏幕,幽蓝的液晶上,过着有两个人形并排站在一起,一动不动。 我笑道:“应该是石雕吧。否则的话,怎么会如此高大。大家加把劲,在一百米!” 大家的脚步都不由得稍稍加快,待到了前方,就被一堵巨大的石门阻拦。拿着强力手电在石门附近游走,那石门约莫有十米多高,受到地下水气和碳酸气的腐蚀,表面斑斑驳驳,呈现一种灰色。石门是两个巨大的守门神石雕,,面目凶恶,手中各执一把剑竖在地上。 “如何进去?” 我笑道:“别急,总有办法的。这是仓库啊!会有钥匙口的!” 我们几个人都在石门和石雕附近摸索,片刻就有人喊道:“我在石雕上找到一个类似拉环的东西。” “我也找到了!” 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两人都认可这一组便是打开大门的机关。既然月镜的收藏地点已经造就的如此隐秘,多半不会再在机关上动脑筋。于是叫武藤蓝和范道蔼各拉住一个拉环,一起用力,咯嗒寂静的两声——毫无反应! 我和朱重华又对视一眼,面面相觑,正疑惑中,猛然间就轰轰隆隆地响却起来,却是两个巨大的石雕缓缓移动到石门跟前。那石雕的块头不亚于石门,两个巨人顿时把石门堵住。正当我们暗暗叫苦的时候,那石雕忽然就砸向石门。十多米高,几百顿重的玩意,威力何其大也!当下把石门砸个稀巴烂,碎石乱飞。我心中暗道,有必要搞个这么夸张吗?难道就预计,只来这里一次? 范道蔼正要进去,我拉住他说道:“等等!” 说完,拿走他的雷达枪,对准里面细细探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难保我祖先不是故意在门口示弱,然后里面布满机关,不小心进去,一一射杀。不过看雷达枪展现的情形,里面除了一堆堆的东西外,似乎并没有其他什么杂物。 于是我们就小心翼翼地进去,唯恐有机关,稍有风吹草动便伏倒,几只强力矿工灯映入里面,却反射的眼睛生疼,待反应过来,顿时眼前一亮,不是小亮,而是大亮! 里面,堆满的竟然都是金块! 那一块块,大小不下一千盎司的金块,如今却想砖头一样胡乱堆在一起,如果此时看到这般景象都没有反映的人,那么他不是伪君子就是大圣人,很遗憾我们都不是!贪婪的目光扫描着每一块金子,似乎都想立即把他们纳入怀中! “喂!我们的目标,可不是这些亮晶晶的东西!” 发出这番警告的并非是我,而是王幼龄这个女人。她居然刀枪不入,甚至我自以为克制力够好了,一刹那间心思都发到了林白水身边,想象着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 孙教授顿时醒悟,他志向不小,这几百吨金子岂能填满他的欲望?于是这个男人冷冷地说道:“大家不要看了!” 这番话顿时击碎了每个人的美梦,大家不甘心地瞧瞧。而孙教授果然有蛊惑人心的能力,说道:“但是,明镜具有更大的价值,无论在考古还是金钱方面,一面明镜,都超出这些金子几百倍。我们找到了明镜,就是获得了更多的财富!” 众人恋恋不舍地离开,然而朱重华却舍不得走,对我说道:“恒淮,我就留在这里,作个接应,万一你们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我知道他是舍不得这些金子,但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于是答应了,我们一行人继续往前,前面又是一道门,过了门,则是一间巨大的明清风格宫殿,物品抬头仰望,宫殿的牌匾上写着“人道”二字。我心中疑惑,古代还讲究什么人道,眼角无意中往回瞄,正看到朱重华乐颠颠地呆在金子堆中,嘴巴都笑开花,假若这里是人道的话,那边便是天堂了! 不对,金子好像在动!是我眼花吗? 我揉揉眼睛,转过身凝视那些金子。根本不是我眼花,那些金子真的在动!蠕蠕而动。好像活了一样的肉块虫子,失却了坚韧的金子堆顿时瓦解,那些肉块虫就如蚯蚓一样,一扭一扭地转向朱重华。 不好! 我狂奔过去开口大叫:“朱重华,快跑!再不跑,就没命了!” 朱重华听到我的声音,只是傻乎乎地扭过头向我笑笑,直到眼前的金子也变成了肉块虫,脸色倏然大变,看着它们爬到脚边,忽然一口咬住靴子。朱重华顿时疼地大叫起来,摔倒在地上,拼命向我呼救! 我急速奔跑过去,这时越来越多的肉块虫涌向朱重华身边。很明显它们都是食肉动物,或许几百年都没有吃肉了,饥渴的很。短短百来米路,我不过十多妙就跑到朱重华跟前,他身上已经爬满蠕蠕而动的肉东西,好像放大了无数倍的蛆虫一般恶心。我随手抄起登山锤,一阵乱舞,打下无数肉块虫,另外一只手拎起已经昏迷的朱重华,扛在肩上转身就跑! 纵然我再是力大,身上多了一百多斤,速度大大减缓,百多米就像不可逾越的铁丝网一般,前面几个知识分子,是不可能出来迎接我的,只能靠自己。我一手扶着朱重华,一手拼命乱舞,且战且退。那肉块虫汹涌而来,转眼要将我淹没!它们的牙齿异常锋利,我忽觉得脚趾一痛,低头看去,竟是一只东西咬住了我的靴子。这种皮靴可是野战靴,一般别说钉子,就是步兵地雷也难以刺穿! 我大骇,正要加快速度,那一边的肉块虫攻势减缓,我抬头看去,竟是孙教授和王幼龄一起过来迎接我。孙教授不能少我,尚且能够理解。而王幼龄一个女人,怀着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精神来救我?不会吧! 他们两人一个手拿工兵铲,一个手拿登山镐,胡乱挥舞,至少打杀了不少肉块虫,容得我有时间逃到门口。方走出门口,那大门忽然自动咔咔地要合拢,我吃了一惊,妈的,还挺先进的,刚才怎么不早点关? 朱重华、王幼龄相继退却,人的速度毕竟比需要蠕动的虫子快多了,眼看肉块虫在关门之前来不及赶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拍拍朱重华脸蛋,叫道:“妈的,下次叫你小子贪财。记住,金子可不是这么好容易赚的!” “啊!” 武藤蓝突然奇怪地叫了一声,我们不禁抬起头瞧着他,渐渐地每个人的脸上都涌起了莫明其妙的惊恐神色,武藤蓝自知不妙,疑问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啊……”武藤蓝惨烈地嘶叫,倏然从他背包里伸出一个肉块虫的脑袋,那嘴角触须晃动,三排几百颗牙齿像是钻机一样转动,转眼就 这只肉块虫的体格比寻常的虫子大上一半,力气异常大,那武藤蓝顿时跌倒,由得肉块虫往回拉走,我几乎看呆了,此刻立时醒悟,抄起登山锤砸过去。 那肉块虫猛然弹开,锤子就不小心砸在武藤蓝身上,引得又是一个惨叫声。那肉块虫已经把武藤蓝拖到了门口,附近的范道蔼和朝河立即行动起来,各拉住一个武藤蓝的胳膊往回拉。 旋即那肉块虫汹涌而至,肉麻麻地叼住武藤蓝的双腿不住往后拖,两个男人的力气竟然比不过虫子,我和朱重华、石才向相继加入,王幼龄不停地消灭企图入界的肉块虫。 可怜武藤蓝就像拔河的绳子一样,被两方悬在空中,不住惨叫。此刻大门越合来越紧,渐渐地只留下一条一个人的缝隙,正把武藤蓝挤在中间,不停地压迫,越抠越紧,初时武藤蓝还叫几声,渐渐地不再言语。忽然我们手头一松,武藤蓝半个血淋淋的身子被我们拉断,丢在地上,肠子流了一地。大家顿时呆住,只见他的背包上有一个大洞,怕是他贪心偷了一块金子,终于酿就杀身之祸!** 二十二 离奇手表 气氛顿时如水泥一般地凝固,没人说话或者动作,过了许久,曹河南忽然跳起来,他向来和武藤蓝关系不错,此刻一把揪住孙教授的衣领,大喊大叫:“来溶洞之前,你不是许诺过,没有任何危险,只是一次简单的探险。现在武藤蓝都这副下场了,你如何解释!” 孙教授勃然大怒,推开曹河南,他向来彬彬有礼,此刻脸色阴沉得像是雷雨天的乌云,推开曹河南咆哮道:“没有九死一生的风险,哪有百分之一千的利益,这句话你懂不懂!既然你来了,就好好干下去。武藤蓝死了,就证明他没有这个福气,命不好!” 孙教授的团体已经出现裂痕,作为一个旁观的外人,我颇是幸灾乐祸,看着孙教授和曹河南仿佛两只发怒的公鸡一样对峙,不知如何揭开绳索。这时啊哟的一声,众人不约而同地转过脑袋,我瞥眼看看哪个家伙,却是昏迷的朱重华醒过来,抱着受伤的脚直喊痛。 孙教授和曹河南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利用这个契机各自走开。 我来到朱重华身边,见他脚上还留着半个肉块虫的脑袋,就是死了也不放地叼着他的脚趾头,于是拔出匕首,恶狠狠地叫道:“你这个无胆匪类,在娘们面前唧唧歪歪,丢尽了男人的脸,赶快给我闭嘴!” 朱重华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合上嘴巴,小声呻吟,我拿匕首把肉块虫撬了下来,挑在匕首上细细观察,这个肉块虫嘴巴上长满了像是老虎钳一圈的牙齿,牙床特别发达,难怪把我的皮靴都咬破了。 我让朱重华脱下鞋子,拿药好好敷上。匕首让孙教授接走,看着肉块虫的脑袋说道:“这叫做黄金虫,传说他们作茧冬眠的时候,模样酷似黄金。一旦苏醒,就会啃噬周围一切活物。原本以为这是《山海经》中记载的传说而已,想不到真的有这种生物。” 石才向不禁担忧地问道:“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地过来,唯独在此遇到黄金虫的袭击,退路已经被封死,前面还有五个宫殿,我们是不是还要冒五次险?” 孙教授冷冷地说道:“既然后无退路,我们只能破釜沉舟往前走!” 我们稍微收拾了一下武藤蓝的半个尸体,预计回来之后拿走,然后一行人头也不回地再次往前。朱重华只是被咬破脚趾头,虽然疼痛,忍一下走路倒是无妨。 这件宫殿里面不像前面那件一样,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排列一队,前面的我拿着雷达枪不住探索,小心翼翼,忽然咯嗒一下,我踩中一个东西,低头捡起来,却是一只手表,破旧不堪,看年份有三四年了吧。 “恒淮,你捡到了什么东西,亮晶晶的莫非是钻石?” 我一笑了之,传递下去,那范道蔼顿时大叫起来:“嘿,这手表居然和我的差不多,稀奇了。” 我寻思说道:“这手表已经有好几年的年份了,莫非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孙教授戛然止住脚步,大叫道:“不对!” 我心底一沉,问道:“怎么了?” 孙教授大声问范道蔼:“范道蔼,你手中的手表,是不是上海新出的石英表。” 范道蔼奇怪地反问:“是啊,今年十月出的限量品,我就特意买了一只!” 孙教授疑问道:“看这手表,丢在这里的年份起码有两三年了,上海新出的石英表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不禁都咯噔一下,疑惑的沉积物浮上心头。 石才向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样说地我尿都要出来了。我去方便一下,大家等等我!” 石才向在我们的矿工灯下走到一只角落里,正摆好姿势,蓦然之间手舞足蹈,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地呼叫起来:“木乃伊……木乃伊!” 我们几个人慌忙赶到石才向身边,在几盏矿工灯光线的照耀下,异常明亮,照亮了整个角落,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干尸。他们穿着与我们类似的探险服装,模样非常恐怖,或脸色发黑,呲牙咧嘴,面目狰狞;或面颊干瘪如软皮袋子,紧紧贴着,布满了皱纹和瘤子;或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森森黑色尖牙,眼窝空荡荡地凝望着天空。这种保留的表情来看,他们死前一定充满了绝望。我们之前的探险队不知道遭遇了何种危机,被困在这里,活活渴死饿死! 孙教授蹲下身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东西挑起来,放在眼前,徒然浑身颤悠悠。 “你……” 我正要开口说话,孙教授已经转向面对我,但见他脸色极为惨白,就像流了五斤血一样,牙床咯吱咯吱打架,眼珠瞪地大大,充满了一股子绝望。孙教授这人性格我蛮是了解,心有大志,坚韧胆大,到底是什么,竟然让他如此害怕? 孙教授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我,却是一个小小的玉佩,再仔细钻研,不过上面刻了一行字“福如东海”,有何大惊小怪, 却见他颤抖地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竟然与我手中从干尸哪里摘下来的一模一样!连上面的刻字都没有区别! 孙教授小声急速地说道:“你看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倘若玉佩一样还可以解释,这‘福如东海’是我爷爷在我小时候亲手刻上去的,绝对不可能出现第二块一样的。你再想想看,范道蔼的手表……” 我读书不多,但是我并不是个笨人,当我想到那个可怕的念头的时候,玉佩失手当啷一下掉下! 难道说,这些干尸就是我们? 孙教授结结巴巴,胡言乱语:“原来,这些干尸就是我们未来的下场。我们离月镜越来越近,日月双镜的威力已经渐渐显现出来了。现在我才明白,明镜的效能并不是蛊惑人心,而是看到未来!难怪当年太祖只是和那些降兵一起睡了一夜就招降了他们,并不是太祖拢络人心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让他们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太祖推翻元朝建立了大明帝国,所以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快完蛋的王朝效命,个个奋勇杀敌。但是明镜不知怎么的,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而且把未来的东西都移动过来了!” 孙教授说话的音量并不高,但是地宫内部寂静异常,加上空间宽阔,极具良好的扩音效果,周围的人显然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面如土色。那范道蔼忽然扑到尸骸堆里,在里面仔仔细细找寻,猛然举起一具干尸,不住狂笑:“哈哈,这就是我,这就是我。你们看,我的尸体都在这里,我已经死了。哈哈……” 我初始大惊失色,也叫孙教授吓得面目全非,看到这种情形不由得面色一沉,倒是静了下来,范道蔼这个人心理素质不过关,脑子被吓坏了。我回头瞥了一眼孙教授,他亦是脸色惨白,但是毕竟作为召集人,情绪冷静多了。他向我一点头,心意相通,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上去,一个从背后抱住范道蔼,一个扯下干尸,将范道蔼牢牢制服。如果此刻不断然采取措施,日后必定成为大患!谁知道一个疯子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范道蔼被制服后,还在不住狂笑,孙教授嫌难听,脱了鞋子把袜子扯下,囫囵塞进范道蔼嘴巴。 难得安静片刻,石才向又忽然大叫起来:“不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 我稍微一怔,当初确实没有想过怎么只剩下五具尸体。 石才向开始仔细地辨认每一具尸体,曹河南便也过去帮忙,只听他们一一道来:“这是武藤蓝,这是范道蔼,这是曹河南,这是我……”那越听越心凉,他们最后统计出来:“缺少朱重华、朱恒淮和王幼龄的尸体,这么说,他们是活着出去的?” 这两人疑惑地盯着我和朱重华,这时王幼龄突然又叫了起来:“你们看,你们看!” 王幼龄蹲了下来,头顶的矿工灯正对着一具干尸,她白嫩的小手颤悠悠指着干尸的胸口,与其黑色的碳化干尸皮革色彩相差对比极为显著。那上面正扎入一把匕首,一直没柄。干尸本身就是黑乎乎,匕首历尽数年,早已腐蚀,埋在衣服堆里,原本一时之间难以分辨,王幼龄不知何故眼尖发现了。 曹河南上前,用脚踩住尸体,拔出了匕首,在眼前晃来晃去端详,说道:“这是一把美军军用匕首,作工非常精细。杀人者一刀就捅地这么深,可见他的力气很大!而且正对着心脏,可见非常老道!石才向,你再检查检查其他尸体,有没有致命伤!” 石才向立时检查尸体,不住地报出令人心惊的事实:“曹河南,你的颈部有伤口;范道蔼胸部中了一刀;武藤蓝,你的头部受到猛烈袭击过,头盖骨都凹了;我,是被捅进肚子杀死的!” 曹河南挥舞着匕首咆哮道:“我明白了,只有你孙教授当兵打过仗才能得到匕首!刚才检查的时候我就发现,每个干尸身上的物品都没有短缺,唯独粮食找不到一粒。一定是你孙教授和朱恒淮相互勾结,弄死我们这些负担,抢走粮食自己独自逃生!幸好明镜提醒了我们,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得逞!” 曹河南吼叫地扑向我们,但这个业余的人手怎么是孙教授的对手,顿时叫他打翻。曹河南唯恐立时被孙教授杀掉,竟然徒生一股蛮力,一时之间与孙教授不相上下,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渐渐地突然升起一个疑惑,再打量干尸,顿时霍然明了,于是马上冲上前,强行分开孙教授与曹河南,当头棒喝:“你们疯了,你们都上明镜的当了!” 两人怒目而视,至少不再互相殴打了。 我说道:“既然我们离明镜越来越近,因此明镜的威力也越来越大。虽说明镜的效能可能是未来的见证,但是你也不能否认明镜也许就是蛊惑人心的作用,或许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幻觉!你们仔细想想看,刚才武藤蓝已经被绞成两段死掉了,而现在的武藤蓝干尸竟然是一个完整的身子。难道你们不认为,这是前人故意布下的一个防御陷阱,让我们自相残杀?” 孙教授一呆,脸色渐渐好转,自言自语:“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过这种可能性呢?” 曹河南立时清醒,觉得我也说得有道理。 我又说道:“这种幻觉的力量实在太大了,甚至让我们无法分别真伪,既然如此,我们索性不去计较,趁早离开这里为妙!” 众人点头称是,虽然内部的危机暂时解决,但是我知道,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方离开人道宫,忽然背后轰然一下,那大门顿时关闭,众人倒是吓了一跳,我自嘲道:“古人真是先进,发明的自动门都比我们要早” 这句话逻辑混乱,居然没有人指出。 前面就是另外一个地宫了,抬头看看牌匾,上面写着:阿修罗道。 王幼龄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我一呆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阿修罗是什么?和刚才的人道有什么关系。” 王幼龄解释道:“阿修罗是传说中的恶鬼,喜欢打斗,男的个个丑陋无比,女的却个个貌美如花。因阿修罗没有美食,天神没有美女,两者时常打架。而阿修罗道和前面的人道则是六道众生之一,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们最初进来的那个宫殿,则是天道。所谓六道众生,分别为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世间一切生灵,生生死死在这六个范畴内轮回,永无止尽。然而脱离了六道众生,就是万劫不复的无间道了。” 朱重华打了个寒颤,说道:“怎么名字越听越邪门,我们刚刚过了天道和人道,这会儿到了阿修罗道,那岂不是在下地狱?” 我冷笑道:“你以为人道和人道的时候觉得好过吗?不见得吧,这天道又不是天堂,差点要你的小命!别废话,我们进去再说!” 于是我们一排人走进了阿修罗道,里面亦是同前几个宫殿一样黑咕隆咚的一团,只有几盏矿工灯在飘浮,照亮不多的一部分。这时,猛然间天光大亮,刺地我们眼睛生疼,等恢复过来,前面一片清清楚楚,有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是孙教授和曹河南。孙教授面目狰狞,手中正执着一把匕首,一下子就捅进曹河南的胸口!后者痛苦之极,想要叫出来,却无法发声。孙教授蓦地拔下匕首,鲜血旋即飙出来,洒在孙教授的脸上,面目异常可怖! 这是一场谋杀!但我转过头,瞥见身边的孙教授与曹河南,面色惨白则凝重,正视前方!** 二十三 自相残杀 我一愣,竟然同时出现两组孙教授曹河南,莫非我眼花?正当我扭头再去确认的时候,明亮的光芒旋即熄灭,仿佛其昙花一现的唯一目的就是挑拨我们原本异常脆弱的信任。 孙教授挥舞双臂,大声辩白:“幻觉!这是明镜制造的幻觉!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太祖皇帝要封印明镜,因为其力量实在太强太可怕,超乎了人类所能掌控的极限!历来明镜的拥有者向来受到明镜的反噬而没有好下场!最早殷商的纣王,鹿台自焚;始皇帝客死沙丘,偌大的帝国短短时间内分崩离析,唯独太祖皇帝晚年一时迷惑,终究摆脱了明镜的蛊惑,将其封印!“ 曹河南疑虑重重地瞟了孙教授一眼,顾自前行,孤寂的矿工灯在黑色海洋里悬浮,当他来到原本命案的现场,稍微一怔,什么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血迹。孙教授得意地大笑:“我说过,这是幻觉!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必败……” 话音方落,黑暗的角落里猛然窜出一条人影,凶猛地扑到曹河南身边,只听夺一下,一把雪亮的匕首扎在曹河南胸口。后者不相信地盯着袭击者,头顶矿工灯尽数映在那人的脸面上——孙教授! 身边的孙教授顿时哈大嘴巴,我同时刻已经飞奔上去,抡起登山锤就往下砸。虽没有和孙教授正式交手过,凭其部队的训练,恐怕不是我这个久经实战的人员的对手。 那个孙教授狡猾地把怀中的曹河南尸体推过来,自身立时隐入黑暗中。我放下尸体,不敢冒然追踪,唯恐中计。 而还有一个孙教授便追了上来,我再一愣,打量两人,顿时心底有了区分。眼前的孙教授,下巴上干干净净,至于刚才交手的那个,却长了一圈胡子,估计半个月没有剃了。 孙教授浑身发抖,失神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他看到其他人不信任的眼神,急忙表示:“不是我,不是我,那是,那是另外一个人!”孙教授转头面对我,眼珠瞪大的可怕,叫道:“恒淮,你和他照面过,你应该能够证明……” 照孙教授以前的推断,明镜可以把未来的事物送过来,难得那是几十天以后的孙教授?我心中存有疑惑,然而此刻孙教授切实不是敌人,我没有必要增加对手,于是沉声说道:“不错,大家分别两个孙教授很简单。杀人犯孙教授长着大胡子,眼前的好孙教授则是光下巴。” 众人虽然还在怀疑,但是显然有着我一样的想法,于是暂时不再追究孙教授。 孙教授战战兢兢问道:“万一那个杀人犯过来,我们怎么办?他藏在黑暗中,我们一时找不到!” 我冷笑道:“假若他真的是孙教授,好像还忘了一样东西!” 我走到发疯的范道蔼跟前,一直象小狗一样牵着他的王幼龄自觉地往后一退,不知脚边踢到什么东西,咕噜咕噜地乱滚动,她好奇地往后面一瞧,顿时尖叫道:“啊……” 我循着王幼龄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我的脸色也转白。 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了一些死人尸体,地宫空气干燥,气温凉爽,尸体就像地窖里的肉类一样保存良好。然而这些尸体也象屠宰后的牛羊,一一被肢解开,那一条条大腿、胳膊,上面的人肌肉细细地被削去,只剩下半载白森森的骨头。而王幼龄踢到的正是一个头颅,上面皮肤尽数被剥走,满面血淋淋,眼珠瞪着前方,两排牙齿像是妖怪一样露出来,脑门上开了一个口子,似乎里面的脑浆已经叫吸光了。 王幼龄吓得不轻,一边说着不知所云的话,一边急忙窜到我身边来。 我白着脸,头皮发麻,转过头正看到孙教授,他吞了一下口水,问道:“恒淮,你看这是……” “怕是他们被困在这里之后,粮食匮乏,便自相残杀,胜利者以失败者的身体为食!” 我冷冷地说道。 王幼龄女声尖利地叫道:“实在是太残忍了!” 石才向哼地一下:“这并不少见,人到了饥饿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地出来、据说在抗战时期,日本被美军封锁包围,粮食匮乏,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人相食的情况!何况在此地,一旦食物消耗完毕,困在其中的强者就会以弱者为食。” “不对!” 孙教授心虚地问道:“恒淮,你又发现了什么?” 我说道:“你不记得吗?我们在人道地宫发现了五具干尸,其中的曹河南也是干尸之一,那么到了这里应该只有三个人!可是我们刚才明明看到另外一个孙教授杀了另外一个曹河南,而且从现场的尸骨推断,尸体不会少于四具,也就是说,似乎人道地宫与这个阿修罗道地宫毫无关系一样!” 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推论,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表达,无奈地挥挥手。 孙教授焦急地说道:“还多想什么,我们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看着这些尸身就恶心的要命。幻觉,明镜真实幻觉了!” 其实孙教授不敢面对现实罢了。 我冷冷说道:“不过我们还得对付另外一个食人恶棍,虽然他躲在黑暗中,可是这个东西恰是能够找到他!” 我把范道蔼的雷达枪掏出来,打开按钮,雷达枪发出呱呱的奇怪声响,开始工作。它的有效范围打一百米左右,地宫不可能太大,任何物体都一一显示在雷达枪的屏幕上,果真看到一个人形物体出现在一角,缓缓移动,蹑手蹑脚,我大笑道:“你跑不了了!” 人形物体似乎听到了雷达枪的工作声音,不静反而急切地跑动起来,冲向下一个畜生道地宫,正中了我的诡计。我们离出口比他近,他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击都在我的攻击范围内。只见越奔越近,嗒嗒脚步声音都异常清晰,我大喝一声,手中的登山锤如离弦之箭,单手抛出。那个孙教授在黑暗中反而成为了劣势,无法觉察登山锤的来势,噗的,在雷达枪屏幕上顿时倒下。 我大喜,奔跑上去,矿工灯对着那个孙教授,见他满脸鲜血,登山锤不知去向,正当疑惑中,这家伙猛然张开眼眸,口中喷出一口血,顿时迷住了我的眼睛。 我暗叫不好,胸口已是一痛,急速反应,一个筋斗后翻,耳听嘿哈地打斗,旋即擦去血迹,正是大胡子孙教授和光下巴孙教授在打斗。看来他急于洗清自己,踊跃表现。 我胸口虽然隐隐作痛,却不是被扎了一刀,而是受到重物撞击,想到胸口怀藏的护身符毛主席胸章,默默祈祷:“毛主席,你又救了我!” 我立即取下我的匕首,冲上前去搏斗,如此近身搏击,正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是战斗工兵出身,射击不如特种兵,但出击时常遭遇近身战斗,是以特别重视该项目。两个孙教授互不胜负,一旦我加入战局逆转,大胡子孙教授顿时落败,被我先是一刀扎在脖子上,那光下巴立时又在胸口补上一刀,眼见对方已经不行了。 那家伙慢慢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含含糊糊叫道:“朱恒淮,你不得好死,哈哈……” 我一脚踩在他胸口,立时一命呜呼。 我与孙教授结伴回去,王幼龄担心地问道:“如何了?” 我点点头,示意干掉了。 剩下的几个人便加快脚步,赶到畜生道地宫,放入门口,里面正对着一张镜子,不对,那就是我自己!我一呆,见他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忽然口袋里日镜蠢蠢欲动,只见白光一闪,眼前竟是…… 白光闪烁同时,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自我保护,未张开之前,耳边响起王幼龄惊惶失措地尖叫:“恒淮,我们怎么回来了?” 回来?我抬起眼皮,第一眼瞟见那金灿灿的金块堆,顿时如被毛毛虫蛰了一下地一颤,心中大骇,顿时失声问道:“我们怎么又回到了天道地宫?方才明明已经走过,对了,其他人呢?为何只余下你一个了?” 我身边只有一个王幼龄,她娇小的身子靠过来,簌簌抖动,一双明亮的圆眼不安地四下里探视。 “你说,该怎么办?” 女人在关键时刻完全把拿主意的责任推诿给男人。 我摇摇头,其实自己心里迷惑地不得了。我看到了自己?这个念头荒唐不已,然而确实如此。现在我可以体会孙教授瞅见自己那种局促不安的心情了。为何当时我一见到自己就忽然弹到了天道地宫,记得当时口袋里的日镜蠢动不已,莫非就是它做的孽? 不过当务之急,便是赶紧离开天道地宫,在我看来这里是最为引诱人的地方,也是最为危险的地方。我径自拉着王幼龄的小手,才前行几步,那金子堆的黄金虫便开始蠕动,旋即如潮水一般地涌来。妈的! 那玩意跑地好快,转眼脚边就多了几只,死死抱住靴子猛啃,只觉得脚趾生疼,王幼龄又叫了起来。痛苦之极,我忽然想到,这里是布置明镜的场所,那么日镜能不能克制它们呢?于是当即掏出日镜,头顶矿工灯照在上面,反射出白色光芒,黄金虫如遇大火,纷纷让开一条通道,我心中稍微宽松,原来日镜果然是神通广大! 我们一边以日镜胁迫黄金虫退开,一边赶往出口,我忽然问道:“王幼龄同志,你觉得奇不奇怪?方才我们明明看到武藤蓝的半个身子被拖进来,怎么地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王幼龄说道:“或许叫虫子啃地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吧?” 我摇摇头说道:“不对,那么好歹留下不易消化的塑料、衣物和稍许的血迹,但是地上当真干干净净,连根毛也不见到,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 然而这也并非我和王幼龄智慧之力所能想到,两人像是屁股着火一样,忙不迭地逃开天道地宫,唯恐黄金虫追将上来。但方接近人道地宫门口,一声惨叫便传来,我随手握住匕首,低声对王幼龄说道:“当心!” 我们戒备十足地进入人道地宫,却看到一幅惨不忍睹的场面,地上横七竖八地躺在几具尸体,或开膛剖肚,或满面鲜血,一个个死翘翘,正是范道蔼、武藤蓝等人。我一愣,武藤蓝不是在天道地宫就死了吗?而范道蔼还是活着,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眼前便是孙教授面目扭曲,满是鲜血,甚是狰狞地执着一把匕首,另外一手夹住朱重华,嘿嘿对我们笑道:“你们终于来了,受死吧!” 孙教授匕首轻轻滑过朱重华的脖颈,后者原本光滑的脖子上面突然冒出一条血线,鲜血滚滚如消防水枪一样喷出,王幼龄立时惨叫起来!而受害者则是抓住脖子,却怎么也喊不出来,蜷在地上像是虾子一般地扭动,鲜血乱喷,终于慢慢地不动了。 我虽然在缅甸杀了不少人,但是那是以致命为唯一目的,讲究快准狠,一刀下去,连血都没有喷出就毙命,那是有这种残忍的手段。何况,他杀的是我的同行,我的眼神冷了下去。 孙教授猛然扑上来,狂叫着乱舞匕首。 前次交手我就知道,孙教授体力不如我,经验亦是不如我。此刻他已经杀了好几个人,搏击消耗了大量气力,我以逸待劳,在他接近的一刹那,冷不防出腿一击,顿时打到了孙教授胸口,飞出三米开外。 不亏是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立时明白不是我的对手,转身就逃亡下一个地宫。我拉住王幼龄说道:“快追!” 毕竟孙教授先动脚,在我们追到之前,地宫门就轰隆关闭,功亏一篑。我甚是恼火地把匕首一扔,转念一想,又捡了起来。 我靠着大门坐下,这是目前唯一所能做的事,前进又不行,后退又不敢。莫非真的被困在这里了,到最后要象孙教授一样食人而活?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王幼龄也就靠在大门上慢慢坐下,忽然指着那些尸体,惊诧地说道:“你看,这些尸体的排列,你看像不像我们之前来到时,看到的干尸排列?” 我凝视这些尸体的布局,倏然惊讶住,确实一模一样,但是这些尸体明明新鲜着,而不是干尸,却和我们之前看到的分布,甚至致命伤都一样!原本沉寂在内心深处的那个不安的念头渐渐浮上来。拨开半透明的湖水,越来越清晰。 “我想,明镜不禁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地方,甚至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时候!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士无意中失踪,发现的时候却夹在石头里饿死了。我猜,就是明镜,将他送到几年前的石头里面,然后慢慢饿死直到我们发现,你说,是吗?” 王幼龄看着惊愕万分的我,不由得说道:“我想,就是这样吧!你记得,明太祖得国,以哪一场战争最为艰辛?” 我摇摇头,毕竟我读书不多,所知的历史大部分来自小人书。明朝历史,我只知道明太祖驱逐蒙元鞑子,至于具体战役,不如这些专家。 王幼龄于是对我说道:“据我所知,明太祖虽然以驱逐蒙古鞑虏、恢复汉室荣光功绩最为显赫宏大,然而征战一生最艰辛的敌人并非蒙古王朝,乃是汉王陈友谅。当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占据两湖地区,兵精粮足,在所有义军中实力最为雄厚。西元一三六三年春,陈友谅亲率六十完大军东征,猛攻朱元璋控制的南昌,一路势如破竹。朱元璋被迫在鄱阳湖与其决战。双方兵力悬殊,朱元璋只有二十万兵马。初战第一天,朱元璋就遭遇惨败,旗舰搁浅,差点儿自己也成为了俘虏。然而第三天开始他就神奇逆袭,天上纷纷降下大火球,焚烧陈友谅的战舰。一时鄱阳湖上烟焰张天,火光水天一线。朱军见陈友谅遭天诛,士气大振,全线出击,终于在第五天击毙陈友谅,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此战之后,朱元璋再无可比肩的敌手,奠定了他一统天下的基础。然而在这场战争里,留下了两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让后人苦苦捉摸不透。第一是朱元璋在战舰搁浅差点被俘的时候,忽然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部下的旗舰上,其二却是天降烈火。若是明镜可以转移空间的功能来解释,倒是可以解释的清了。朱元璋便是用明镜逃生,并且发动神器,降下陨石!明镜,果真有改天换地的神奇力量!”** 二十四 人心难测 王幼龄那眉飞色舞的神情,使得我猛然一怔,思绪飞远,顿时想到了某个老早离我而去的人儿! 王幼龄觉察到我的异情,笑问道:“你看着我干吗?是不是我很像你认识的某个人?” 我此刻清醒过来,仔细凝视一遍王幼龄,不禁说道:“不,你和她的相貌一点都不像。但是你们的身形和神态气质,却是有几分接近,刚才我一发愣就错认了。” 王幼龄微笑道:“她是谁,你妻子?还是你妈妈?” “我以前最心爱的女人。” “哦,现在你们一定很恩爱了。” “不,她已经过世了。” 王幼龄一呆,过会儿低低地道歉说道:“对不起,触及了你的伤心事。” 我似乎有哭的感觉,摇头的同时隐隐觉得心口异常疼痛,这时王幼龄内疚地靠过来安慰我。正在伤心时,猛然之间大门轰轰隆隆移开,我吓了一跳,立时 王幼龄顺从地答应一声,站起来随我前去。 当再次进入阿修罗道地宫,总觉得有点异样,鼻中问道刺鼻的血腥味,这时前方迎面走来两个人,矿工灯一照,居然是孙教授和曹河南,心中徒生警惕,暗暗握住匕首,只听那孙教授说道:“你们可是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见我不答话,孙教授又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刚才来的那个杀人恶魔,我看他衣服上都是血迹,便与曹河南一起合力捉住了他,仔细一询问,竟然杀了所有的人,又把你们困住。”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想到问:“嗯,其他人呢?你们怎么又回这里来了?畜生道地宫发生了什么事情?” 孙教授说道:“刚才不是说过吗,在等你们……等着吃你们的肉啊!” 我一愣,孙教授已经扑上来,凶狠地把我推倒,一时之间手中的匕首当啷丢下。该死,这时我才发觉,眼前的孙教授,下巴长了一圈胡子,竟然就是之前在阿修罗地宫干掉的食人恶魔! 曹河南捉住王幼龄,嘿嘿奸笑,声音中充斥着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王幼龄,看见你我就食指大动,我最喜欢吃白白嫩嫩的女人肉了,但在吃之前,我会让你好好享受享受!” 立时传来撕衣服的声音和王幼龄低声无力反抗的哭泣,我怒发冲冠,但是眼前被孙教授压住,他挥动匕首刺下来,妄图一刀捅死我,却叫我单手托住!我本来力大无比,而孙教授看他形容消瘦,颧骨凸出,眼眸血红,当真如饿鬼一般,怕是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气力不足,一时之间竟然叫我抵御住。可是王幼龄并非曹河南的对手,我心急如焚,剩下的手到处**,倏然触手一个圆圆的东西,心念转动,也不管是什么,抡起来随手就狠狠砸在孙教授太阳穴上。 孙教授大叫一声,翻身倒下,抱住脑袋不住打滚! 我顾不得孙教授,这时有暇瞧瞧手中的东西,迎面又是一张孙教授的面颊,一呆一愣,这个孙教授满面惊恐,下巴光滑,原来是叫这边的自己和曹河南合力杀死后砍下脑袋。而我目前正手指抠入他的双眼,握起来。 我顿时一阵恶心,随手把脑袋掷向曹河南,趁他稍微分神,我已经抢救出王幼龄,拉着她转身就逃亡畜生道地宫。后面不住有人叫骂,会咬人的狗不叫,终究让我们逃出了。 来到畜生道地宫,我松了一口气,脱下衣服披在王幼龄身上。她原本的外衣被撕的破破烂烂,露出晶莹的肌肤,小声的抽泣,我搂住她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们已经逃出来了。” 王幼龄顺从地点点头,这女人真听话,若是林白水在场,定是怒气冲冲抄着匕首去报仇! 我环视一遍畜生道地宫,这里既没有人,也没有任何东西,空荡荡的,心中正在疑惑,忽然大门轰地打开,我心中大骇,一摸腰间匕首,这才觉察那时丢了。 然而迎面进来的竟是自己那张惊愕的脸颊,我心念转动,顿时想通,原来如此。那时我看到了自己,却被明镜谈到从前,经历了一番事情之后终于等到自己,之后就轮到这个时段的我重复我经历的事情了,于是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那个我自己脸色大变,口袋里的日镜蠢蠢欲动,猛然白光闪烁,他和身边的王幼龄已经消失,于是孙教授惊诧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笑道:“不必惊慌,我慢慢告诉你,来,我们先去下一个地宫!” 王幼龄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跟随在我身后一步距离处,而孙教授等人或疑惑于我,获惊诧于我神秘失踪又出现,内心升起生恐惧,竟然不约而同地也小心地与我保持一定距离。我哼地一下,自然懒得理会,一边径自穿过畜生道地宫来到饿鬼道地宫,一边把方才我所经历的事情讲述一遍。 孙教授说道:“那么现在很容易解释了,因为我们就是处于一个空间扭曲的世界。那时我们刚刚走进扭曲的空间,指南针没有撒谎,它依旧指着南极磁点,但是我们的空间却与南北极连线之间呈现九十度交角,所以指南针指着地面。在这里,不仅空间扭曲,可以从一个地宫 我听得有些茫然,但是我不是个笨人,渐渐地开始想通,叹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明镜的后遗症了。一旦动用明镜,它们的时空转移,就是在我们这个世界形成时空扭曲,而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于是形成了一些难以名状的神秘事实,因此动用明镜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越来越怀疑,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恐怕再发展一百年也难以制造这种科技规模的神器。以古人的水平,又怎么制造出来呢?” 孙教授摇摇头,说道:“这不是你我可以猜度了。嗯,那是什么?” 孙教授倏然指着一边,我本能地脑袋一偏,循着他的手势看过去,忽然头顶咚的一下,顿时疼痛难忍,勉强支起身子来,转过头一看,竟然是朱重华袭击我!我心口如同爆炸一般,勃然大怒,咬牙切齿道:“你……” 我直目视孙教授,头发尽数上指,目眦尽裂,眼眶流下鲜血,面目甚是可怖。 朱重华想不到我头部遭受打击之后依旧有余力站起来,被我吓得一步步后退,喉头蠕动,挤出几句话:“朱恒淮,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无可奈何……” 孙教授急促地叫道:“快快动手杀了他,朱恒淮一死,明镜就归我们了!” 孙教授一咬牙,拔出匕首,对准我就扑上来,哪知我大吼一声,吓得朱重华连连后退。他见识过我的手段,素来杀人不眨眼,哪敢靠近。孙教授冷冷说道:“没用的废物,还得我亲自动手!” 说着,孙教授拔出自己的匕首,对我狞笑道:“也别怪我心狠手辣,实在是你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你一直掌握着明镜的秘密,我不能在未得知之前动手。现下你也是黔驴技穷,留之无用,还不如趁早让我送你上西天吧,哈哈!” 孙教授恶狠狠地扑上来,吓退朱重华我已经是强弩之末,实在无力与孙教授搏斗,只觉得身子摇摇晃晃,脑袋异常疼痛,眼前的孙教授越来越模糊,迷迷糊糊中,耳际忽然传来极为清晰的一声喊叫:“不要!” 王幼龄,是她! 然而我顿时如同断电的机器,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冥冥中我似乎看到王玟琳来接我,我不禁问道:“玟琳姐,我死了吗?所以你特意来接我,想不到真的有阴间!” 王玟琳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你哪里这么容易死,你这么早死了,背着我乱搞别的女人的帐要好好清算一下。快滚,回到你的阳间去!” 我倏然张开眼睛,第一眼便是看到王幼龄压在我身上,眼睛瞪地大大的,一动不动。 我吃力地支起身子,胸口插了一把匕首,忍痛拔出来,这次又是毛主席的像章又救了我一命。似乎孙教授下狠手,一刀就扎在我心口,哪知正好卡在像章上,而他以为卡在肋骨上,拔不出匕首也就算了,竟然这样瞒过了他。其实匕首只是割破了胸口的皮肉,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不致命。 我再转向王幼龄,把她抱起,顿时心灰若死,只见王幼龄软软地垂下脑袋,她脖子上波波流着鲜血,地上好大一滩,我地把她抱在怀里,不相信地试探着摸摸鼻息,似乎这样可以救活一般,过了许久,我终于不再欺骗自己,王幼龄已经死了。 我心痛之极,身边的女人,竟然没有一个有好下场,顿时如野兽一般仰天长啸。 孙教授,算你狠!算你能忍!我竟然看错了你这个人!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对天发誓:“孙教授孙教授,我若不将你们碎尸万断,我朱恒淮誓不为人!”** 二十五 日月双镜 我手中紧紧攥着孙教授的匕首,带着满腔仇恨离开饿鬼道地宫,蹑手蹑脚步入地狱道地宫。在入地宫之前,我就曾经思虑过,若是单凭我一个人的实力,绝对不是那几个家伙的对手,因此我只可放手一搏,只要能够干掉孙教授,纵然同归于尽亦是无妨! 方步入地狱道地宫,瞅见孙教授和其他人正背对着我,愣愣凝视了前方,我心头暗自窃喜,好机会!为了偷袭他们,我不惜关掉矿工灯隐藏自己! 只听石才向焦急地说道:“孙教授,你为何要杀死恒淮,甚至连累了王幼龄。好歹恒淮救过你好几次,而且他也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人物。你为了得到明镜,竟然不惜杀死他,你是个忠义之人吗?” 孙教授暴跳如雷,大怒道:“我想杀就杀,哪里轮的到你多废话!若是你逆忤我,当心我连你一块宰了。” “你……” 孙教授招呼孙教授说道:“你,过来,给我看看这面日镜……” 他们两人相互凑在一起,好机会,正好把要害部位暴露给我,时机转瞬消失间不容发,我猛然间弹起,犹如利箭一般射出,大叫道:“孙教授,受死吧!” 我和孙教授之间不过相距短短十多米,以人类的速度,不过一秒多的反应,猝然之间我已经飞到孙教授背后,高高举起匕首正要刺下去,忽然腰腹一痛。我暗叫不好,飞快弹开,保持警戒防御姿势,再转眼过去,又是朱重华突袭了我,执着一根探测棍,恶狠狠地红着眼睛盯着我。我与他已经成视同水火之势,他急于向主子表明,下手异常恶毒。 孙教授转身哈哈大笑,说道:“恒淮,你是不是气糊涂了,别忘了日镜在我手里,纵然它是一面普通镜子,也可以把你的身影清清楚楚地倒映下来,你想偷袭我,没门!” 我哼地一下:“正好,我们可以一对一的交手!” 孙教授说道:“我明明记得把匕首插入你的心口,你居然还没有死,怕是心脏长在左边吧!莫非真是上天关注我,我如何取得月镜产生了一个极大的困难,这个迷题,或许只有你才能揭开。我们不妨合作,你帮我得到月镜,我则放你一条生路!” 我冷冷说道:“王幼龄的大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的放过你!” 孙教授不住大笑:“亏你还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还为一个女人如此记挂。这种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假若你喜欢,随便到处即使。我也不晓得为何,这个王幼龄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你勾搭上了,果真不可信任女人!我现在警告你,要么为我服务,要么死!” 我一言不发,径自扑上去。 若是单纯短兵格斗,无疑一百个孙教授也不是我对手。短兵搏击不是不是训练那么简单,乃是刀刀见血,招招致命,通常十几妙内就分生死。这些很需要经验和实战体验。我在缅甸的时候,数次和经年与政府军格斗的贩毒分子较量,生死一线间,能活下来,证明我的实力不凡。至于孙教授,我估计他只是参加过军队训练,而缺乏实战经验,所以一开始交手并非我的对手。但是此刻我受过一次重伤,而孙教授又有朱重华协助,勉强才能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时间越长,我的体力越差劲,渐渐地节节败退。若不是他们想生擒我,早就一命呜呼。 正危机时刻,哪知孙教授脸色一凛,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甚至匕首都当啷一下丢下,朱重华顿时也是吓了一跳。我一震,我必败无疑,他们显然没有必要故意如此,于是也抬眼看过去,竟然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人! 王幼龄,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手检查过,王幼龄颈部大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此刻她的衣领上亦是鲜血琳琳,显然不是明镜把其他时空中的人挑选出来,而是真正死而复生的王幼龄。 孙教授吃吃说道:“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王幼龄呵呵娇笑:“因为我不是人,所以我不会死!” 我顿时毛骨悚然,吃惊地看着王幼龄一步步接近,直接从孙教授手里抽走日镜,那孙教授就如同中邪一般,动弹不得,只是死死盯住王幼龄。 “你究竟要干吗?” 孙教授这才反应过来,便要抢夺日镜。 王幼龄说道:“你不是要月镜吗?一直摸索不到个中的关键,我就展示给你看!” 孙教授一愣,终于放开了日镜。 那王幼龄拿走日镜之后,先前进几步,来到地狱道地宫里唯一明显的标记——一座空荡荡的祭台上,把日镜放上去。日镜突然光芒四射,似乎慢慢地移出一个影子,莫非是我眼花?那影子越来越清晰,便是如同日镜一般的模样,稍许有点不同。这时孙教授蓦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明镜是镜,自然有影子,日镜的影子就是月镜,根本是两位一体的。可笑我们一直不知道,苦苦追寻到这里,原来明镜竟然就在手上!” 这时日月双镜合在了一起,竟然散发出六道奇异的光线,清晰明亮,犹如激光一样。这些光线明镜上方为顶点,组成了一个六边形的金字塔形状,由于该金字塔并非实物构成,而是由光线组成,使得整个金字塔流光异彩,仿佛是一个透明的水晶金字塔,叫每个人都看呆了。 这时更加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在六面金字塔的每一个面上,犹如电影屏幕一样,慢慢显出了人影,细细一看,不禁叫人大吃一惊。 朱重华失声叫道:“那,那不是我们吗?” 原来在屏幕里,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形象。 我稍微凑近一下,看到一面屏幕里,我们大家都围着成堆的金子啧啧赞叹,这不是我们在天道宫殿那边的情形吗?我心念一动,转过去看另外一面,却是我们正在人道宫殿的时候。这,这是怎么回事呢? 孙教授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所谓明镜,就是掌控六个时空的神奇秘宝。而这六个时空,在古代就被叫做六道众生。而掌握明镜的人,就能够掌握时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去哪个时间就去哪个时间,简直为所欲为。难怪朱元璋拥有这么大的实力,在短短二十年内就统一了整个中国啊!我就觉得奇怪,之后为什么朱元璋放弃了明镜?那些小小的后遗症,根本不足为患啊!” 这时原本一直在不远处的朱重华眼睛冒出血红的贪婪目光,忽然扑上去,穿透六道光线构成的屏幕,抱住明镜大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是我的了!只要有了镜子,我就可以成为世界富翁!” 孙教授勃然大怒,也扑了上去,推开朱重华叫道:“明镜是明教的财产,这是我的财产,哪里轮的到你来染指,滚开!” 两人为了争夺明镜,顿时打斗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明镜的表面越来越亮,终于亮光突破界限,形成一个空洞,卷起惊人的狂风,把一切东西都统统往里面吸。 王幼龄脸色大变:“不好,你们破坏了明镜的组合,现在明镜要打开第七个空间了!六道众生之外的第七道,就是永不超生的无间道。” 原本明亮洁白的明镜,慢慢地转为乌黑,由于一个巨大的黑洞,不住往里面吸纳一切物体。 孙教授顿时变色,转身就想离开,明镜巨大的吸力死死吸住他,慢慢的把他偌大的身躯卷入窄小的镜子里面,孙教授不住发出可怕的嚎叫,双臂乱挥,忽然扯住不远处的朱重华,苦苦哀求:“拉我出来,拉我出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叫明镜吸入绞为碎肉。 然而朱重华此刻也被明镜吸住,他发疯般地乱抓,拼命想逃出来,忽抬头望着我,嘶叫:“恒淮,救救我,救救我,我们都是胡发一的伙计!” 我心念一动,于是扑上去,顿时拉住朱重华的一只胳膊,他稍许露出轻松的笑意:“还是你好……” 我也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我不需要叛徒……” 我蓦然松开手,那孙教授立时也陷入明镜深处,嚎叫着同孙教授一起堕入永世难劫的无间道地狱! 明镜空间越来越大,转眼就连我们都要吸进去了。我转身面对王幼龄,鼓起勇气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 王幼龄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 我摇摇头:“我早猜到了。” 王幼龄倒是一呆:“什么时候?” 我解释道:“刚入人道地宫的时候,你不记得石才向说道:‘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当时我就有点怀疑了。” 石才向一怔,反问:“我说过吗?” 我问道:“你再想想看,我们究竟有几个人?” 石才向仔细一算,说道:“七个。” “好。我、朱重华、武藤蓝、范道蔼、曹河南、孙教授加上你,一个七个,那么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石才向脸色突然变掉,指着王幼龄颤颤悠悠问道:“你,你究竟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似乎直到进入地下,你才突然出现!” 我说道:“我也奇怪,我们每个人都是针对一个行业的高手,就是朱重华做盗墓高手也算是一种。唯独我们有两个历史学者,你和孙教授,所以我开始怀疑了。虽然你在地下才突然出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对你的突然而来丝毫没有感到生硬奇怪,仿佛理所当然一样,但是潜意识里保持认识,晓得我们只有七个人的!” 王幼龄说道:“不错,其实我就是明镜制造出来——更准确的说,我是你——朱恒淮制造出来的!” “我?” 我一怔! “不错,因为你拥有明镜。但是明镜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使用,只有在一定阵势里面才可以,譬如这个地下南斗六星宫殿群,其实是明镜的发动开关。一到了地下,就进入明镜的启用范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它能满足拥有者的欲望。你内心深处最大的欲望,便是一个姓王的女性,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她活过来。但是理性又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欲望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调和便产生了我。我与王玟琳很像,但是却是另外人。” 我思绪万千,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我创造出来的,凝视着她,似乎便是王玟琳与林白水的综合体,我过了许久,苦涩地说道:“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女人,你跟我走!” 王幼龄摇摇头:“我是不能离开明镜的范围的,一旦离开,我就不能够存在。这样也好,反正我原本就是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让我永远守护着明镜。若是你怜悯我,等你老了快死了,就来这里,让你的魂灵陪伴我直到永恒。” 我对她恋恋不舍,但是想到地上的林白水,竟然又是心痛,王幼龄催促我说道:“你们快离开这里,明镜把无间道打开了,所幸它只能在地下发动,你们只要离开了这里,就不会有事了,快走!”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石才向于是也带着疑惑和发疯的范道蔼,和我一起走开。走了很久,我才转过头来,远远凝视着王幼龄,但见她挥挥手,口中似乎在喊:“记住要回来!” 我苦笑一下,今生我不能陪伴你,就让魂灵赎罪吧!** 二十六 鬼村探秘 离开地下之后,我和石向才分开,辗转回到南京,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亦是两手空空,女人却没有怪罪我,只是摸摸我的脑袋,一起回到天津。时间匆匆,很快到了年尾。一直在东北探风声的胡发一传来口信,叫我可以过去了。我听说林白水的老家就在沈阳,就讷讷说道:“你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差不多该结婚了吧!先去见见了你爸妈!” 林白水答应我这个未来的姑爷去见见父母,现在寒假临近春节,火车票紧张,即使托学校的关系,一时也买不到。快到了年三十的时候,我们终于买到了火车票,林白水兴奋之极,急急忙忙带着我们赶去火车站。那正是人流高峰,人潮汹涌,然而在这片人海中,却唯独有一只队伍保持着纪律,数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把一个甚是年轻的瘦弱男子围在中间,保护着他冲开人潮,慢慢挤入火车高价车厢。其中两人我忽然觉得眼熟,之一是那个久迩宫明月。久迩宫明月我是知道的,手底下有家臣无数,可见不是一般的人物,此刻他居然也想是家臣一样守护着那个瘦小的青年,真不知道那是什么身份。 青年以一种轻蔑的不可一世的眼光俯视众生,仿佛自己是皇帝一般!他慢慢扫过来,猛然之间和我打个照面,那锐利的目光,似乎要杀人,我毫不示弱的对峙,他稍微一愣,慢慢地收敛起。在众人的拥护下,已经步入车厢。 这人是谁?我有预感,他将是我终身的大敌! 我们早上七点多从北京登上火车,到达沈阳北火车站的时候接近下午五点。东北纬度高,冬季昼短夜长,我放眼望去,入目皆华灯璀璨。林白水家住在城里的工厂集体宿舍,乘公交车就到达,工厂差不多是一个小社会,差不多都有拐七抹八的亲属关系,听说林家姑娘在首都读书,现在带回了姑爷,这可是难得的喜事,大家一起聚到林家的宿舍里拜访。林白水初见到父母,先是抱头痛哭,然后就得意洋洋地向远亲近邻们炫耀自己的姑爷。 我也是初次见到我的岳父岳母。岳父是一个身材极为高大中年汉子,个头不下一米九,虎背熊腰,理了一个平头,沉默寡言,正是一个老工人的形象。据说岳父身世与我相似,在抗战中失去父母,解放战争的时候随十万共产党干部一起闯关东,建国后来落户沈阳,娶了当地一个农家的女子,就是我岳母。岳母则是一个不高的妇人,热情之极。看来林白水象她父亲的多。 东北人好客,大老爷们一起围在吃喝起来,我也饿地慌,便不再客气。林白水怕我无业游民的身份被人嘲笑,这女人虚荣,于是吹牛道:“我家恒淮可生厉害了,当年在金三角剿灭毒贩子的时候,有一次奉命外出侦察,被敌人一个营团团围住,等援军两个钟头后赶来,你们猜怎么了?恒淮毫发无伤,敌人尸横遍野。原来,当时他手里只有一挺机枪,一把砍刀。当即他就用机枪干掉二百五十个贩毒分子,然后又用砍刀劈死一百个猴子,连刀刃都砍地卷了,他就又抡起机枪柄,砸死五十个猴子,最后赤手空拳,硬是掐死了最后十个猴子,你说厉害不?” 林白水每吹一段牛,众人就惊呼一声,读过大学的人果真凶悍,连吹牛都比平常人强。这还是我吗?比李向阳还凶猛十倍。其实盘踞在金三角的武装毒贩子历经数十年战争,经验丰富,不少是干过雇佣军的,虽然设备上逊色于我军,但是单兵作战甚至强于我军。我是专门的作战工兵出身,原本就是比一般步兵厉害了,宰过贩毒分子不假,但加起来不过五六个。就是丛林第一杀手向小平,杀掉的也不过三十来个。 众人听得面如土色,心中暗自庆幸,纷纷恭维:“原来恒淮哥上过战争啊,难怪面带一股子杀气。小林由你照顾,放心了!” 虽说这是林白水牛皮捧出来的,但是听到心中也好不得意,当真比夏日里灌入一吨冰镇汽水还舒服。 如此住了五六天,却一直没有胡发一的消息,令我焦急不安,到了晚上,才接到胡发一的话,叫我去乡下一趟。我便告诉林白水,说是去探望一个以前的战友,叫她不必担心,很快会回来的。晚上睡在一起的时候,林白水伸手紧紧把我搂住,我感到她的脸上,有湿湿的水,那是担忧的泪水吧!敏锐的女人,想必老早有所察觉,但是为了不打击我的自尊心,便装作了不知道。 次日我赶到了胡发一所说的天柱山村,这家伙本事厉害,勾搭上了村里的一个寡妇,套的甚是热乎。我目瞪口呆,胡发一笑道;“所谓探索古墓,则有三部曲,一曰文献资料搜集;二曰田野调查和民情访查;三曰地望考据。我这是民情访查!” 我哭笑不得。 这寡妇另外有一个姘头,是村里的治保主任,与胡发一这个姘头见面,不仅不争风吃醋,反而称兄道弟起来。晚上一伙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大家酒碗你来我往,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脑子半醉不醒,胡发一拍拍治保主任问道:“老兄啊,听说天柱山周边就是满清皇帝的陵寝,山脚有个村子,名叫皇陵村,你说说看,那里可是有什么门道?” “皇陵村?” 原本醉醺醺的治保主任顿时酒醒了一半,脸色陡变,说道:“你问这干啥?皇陵村这地方,实在太邪门了。” 我甚是好奇,问道:“哦,怎么个邪门法?” 治保主任打了一个酣战,凑近我神神秘秘说道:“这个村子有鬼?” “有鬼?”我不太明白,只听治保主任继续说道:“那事情要从五九年说起,那时正是国家关于人民公社调整的时候,社员们清理公社的财产,连平常不太去的山林也走过一遍,这可好了。皇陵村的社员们,在皇陵附近的林子里,你猜发现了什么?” “古尸?” 胡发一叫道,既然是皇陵,有的当然是古尸了。 治保主任摇摇头说道:“不是。那社员看到林子里的树上吊着一串串的尸首,不下几十具,像是晾衣服的得挂在一起,尸首都已经风干了,变得轻飘飘。风稍微一吹,就呼啦啦地飘起来。当时那社员吓得不轻,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回村子,由村长带人守住林子,再来派出所报案。” 我目光瞪大,呼吸不禁加快,我跟着胡发一盗墓了几年,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形。 “当时公安到了现场看到这场景就吓了一跳,他们很多人都是从解放军转业过来的,除了在东北剿匪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如此多尸体悬挂的景象以外,建国十年来,治安一直很好。当初见这些尸体已经风干,一度怀疑是日伪时期鬼子杀死抗日战士,但是检查尸体后才发现,这些人多半是在建国后死去,而且主要集中在五六年以后。再细细排查当地人口,不得了,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几十个人,全部在这里化为干尸。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如此胆大妄为。当时美蒋反动分子非常猖狂,于是政治需要把这个案件定性为美蒋特务对人民的示威,侦察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任何线索。这时,一位曾经在龙虎山学道的老道士指出,这不是反动分子的示威,而是某种特殊的风水仪式。他的理由如下,第一被害的人没有一个是革命干部,第二尸体悬挂极有特殊含义,循五行方阵。可能是有封建余孽分子,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特意制造如此悬尸案!假若当初循着他的路线继续走下去,或许能够侦破案件,可惜啊,当时的环境。没过几年就**,公安机关都被打倒,这个老道士也杳无音信,那个案件也作为悬案耽搁下来。事情沉寂了十几年,直到最近,又发生邪门的事情了!” 治保主任说道:“最近竟然不时有人无缘无故失踪。开始我们以为是到南方去打工了,后来一直杳无音讯,才渐渐地怀疑,听说邻村石岗村的舒家浑小子,这家伙不务正业,又不好好种田,整天就想着发财。有一天突然不见了,大家一时也不以为然,毕竟这小子时常无缘无故不见了,不是去广东就是去上海,等没钱再灰溜溜地回来。这次却不同了,家里一份钱没少,他姐姐去公安那里报案,循旧例先排查一遍,到火车站了解一下,没有这号人走出去的消息,若是山中弄丢了,几十年都住在这里还走失,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要是犯罪分子绑架,这小子没钱没人品。我们这才开始慌了,大事情了。我们一筹莫展,之后几个月里,陆续有人失踪。差不多象这种赖皮小子,粗看似乎是为民除害一样,但是周边的盗尸活动越发猖狂,终于有经验的老公安翻出旧案卷,一看不对,这和五九年那个反革命案件出奇的相似!后来,还是老一辈人看出门道来了!” “是什么!?” 胡发一紧紧追问。 “风水填穴!就是,就是……” 治保主任摸摸脑袋,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 风水,说道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以前干盗墓的时候,研究过一些风水知识,只是玄之又玄,封建迷信的太多,后来跟着林白水学习考古知识,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便把那风水丢置一遍,因为毫无科学道理。如今听到这个词语,心念一动,立时浮了上来。 我说道:“据说一旦人死了百年多以后,若是尸骨还没有化作尘土,那阴气聚集起来,就有着一股子煞气,年份越长,煞气越重。那几千年的埃及木乃伊挖出来,一下子就咒死了很多人,就是这个道理。北方一些风水派别,结合土蛮的邪祭部分,为了辅佐运势,便用活人埋葬在自己坟墓边,形成邪煞大运,短则十几年,长则百年,子孙后代的运道都会很强。不过这种手段毕竟过于邪门,听说只有满清开国的几个皇帝动用过,后来就全部禁止了。” 治保主任看的呆呆的,一拍大腿说道:“对,你说的和老一辈的差不多。” 我点点头,胡发一继续问道:“那皇陵村现在的情况呢?” 治保主任想了想说道:“这么邪门的村子,谁敢居住啊?村民们死的死,搬的搬,到现在,那里没有几户居民了,都是姓马的人家在。咦,你们打听这些情况干嘛呢?” 我一见治保主任心里生疑,正要胡扯掩饰过去,那乡下的农民已经露出了狡黠的笑容:“我知道了,你们是不是也听过了,皇陵村里面有宝贝,想捞一把呢?” 胡发一和我面面相觑,见掩饰不住,于是哈哈大笑,那治保主任一拍我们的肩膀说道:“钱要紧,但是命更加要紧,那里还是不要去了,要不然,你都回不来了!” 治保主任的好意我们是领了,但是为了下半辈子,这冒一次险也是值得的。我和胡发一商量了一下,由胡发一先过去看看情况,然后我们再动手。于是胡发一连夜就过去,顺利的话,天明就可以过来。但是一直到了第二天的晚上,我还没有胡发一的消息,心里渐渐地疑惑起来,越来越担心,莫非老胡遭遇不测了? 第二天,我下定决心,也去皇陵村探探情况,于是扛着一根木棒,穿的破破烂烂,打扮成一个苏北盲流。我老家在淮南,本来和苏北很近,一口江淮口音,东北人也分不出来。在东北有很多苏北人在讨生活,我这副模样也不稀奇。 不过东北的严寒我第一感受到,方出了房子,踏着半尺厚的大雪行走,入眼到处白茫茫的,吐出白气,眼睛生疼。我揉揉眼球,便上路,走到附近几个村的交汇公路上,也就是当地的一个集市,寻机会跑到皇陵村去。 正走着,忽然一个人叫住我:“喂,苏北佬!” 我转过身,对面是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高大,长着一张国字型脸蛋,驼峰鼻,鬓发浓密,眼睛细眯眯成一条直线,偶尔开起来,便露出一丝凶光,对我恶狠狠地问道:“喂,苏北佬,要做活吗?” “做啥子活?” 我用江淮口音说道。 那人说道:“我要储存萝卜,挖个地窖。” 我说道:“大冬天,雪都下得这么厚,土冻的多硬啊!怎么能挖呢?” 那人说道:“少啰嗦,我给你三十块钱,你来皇陵村挖地窖,干不干?” 我咯噔一下,三十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人出手如此豪阔,看外貌又不像,穿的很普通,其中必有猫腻,又在皇陵村,正好可以乘机探秘,我忙说道:“好的,好的,三十块钱,一块也不许少!” 我就跟在这个汉子身后走了几里地来到皇陵村,那皇陵村建在满清诸皇帝的陵墓上,如今看上去,一片萧条,没有几户人家。我被带到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前,那瓦顶土屋非常低矮,立在村中,坐南朝北,立在屋前四周一览无余,我总觉得这屋子似乎有特殊含义。我东张西望,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看什么看?” 我打了个哆嗦:“我觉得这里阴气很重!” 那人叫道:“啥子阴气,叫你干活就干。喏,就在屋前的地上,雪已经铲开了,我在地上划了线条打好框框,你就沿着线条挖,千万不要越界!” 只见黑色的耕地上果然用石灰打了线,我心想这人做事还很讲究的。他丢给我一把锄头、一把铁锹,先放火烧软了地面冻土,然后我朝手心吐吐唾沫,抡起锄头挖掘,那人就在一边盯着。挖了半天,已经显出一个地窖的模样,我在沿西边的石灰线下挖的时候,碰到一块巨石,为了挖出巨石,不得不把石灰线往前移动一段,突然土里掉下一块白白的东西。我好奇地捡起来,细细打量,心里咯噔一下。 以我从前参与考古发掘的经验,这是一块人骨! 那人一直呆在旁边监视,见到我有所异动赶过来问道:“喂,苏北佬,你不好好做活,干啥呢?” 我见隐瞒不住,于是喊道:“这里埋着人,有骨头!” 那人骂道:“这是老坟,叫你不要挖过去,丢掉,快挖其他地方!” 我随手丢掉人骨,暗暗思忖,这块人骨非常新鲜,表层附着尚未腐烂的肉,绝非老坟尸骨。以东北寒冷的天气估算,大概是几个月前埋下去的。我抬头看看天,日头有气无力地挂在枝头,整个皇陵村笼罩在一层诡异的色彩下。 中午那人提供了几个馒头,但是我不敢吃,趁他不注意丢掉,吃自己带出来的馒头。东北冬天白昼短,约莫三四点太阳就开始黯下去了,整个萝卜地窖却只挖了一半,于是那人说道:“苏北佬,你今天就住在这间屋子里,明天再把活干完?” 见我有异色,不禁讥讽道:“是不是怕屋子前的老坟,胆子可真小!” 我怒道:“好,我今天就睡在这间屋子里面。” 我收拾好工具,转身就和那人推门进入屋子,迎面顿时一股臭气扑鼻而来,异常难闻,仿佛是一块鱼肉放在阴暗处发霉的味道一样!这屋子入门是前厅,以一堵墙分为左右两厢,再进去就是和土灶连在一起的炕台,门口有一把梯子,搭在阁楼上。我再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实在肮脏的不得了,就像是垃圾堆和盲流栖息地一样。墙角到处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什么柴草、空酒瓶等等,一抬头就是满脸蜘蛛网。 我不禁疑惑道:“这间屋子是人住的吗?怎么有一股臭气?” 那人说道:“哦,以前是有人住的,不过已经废弃,打算过冬后就拆掉。臭气,就是这屋子有个地窖,储存萝卜的,但是萝卜爱发酵,一股臭气,所以要在外面重新打一个洞。你就自己睡在这里,炕火自己烧。晚上没事千万别乱动,这里夜里有狼!” 我唯唯诺诺,那人才不放心地离去,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那一股子臭气从屋子深处抽出来,越来越浓。其实我今天干了一天的活,实在疲惫不堪,靠在炕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中仿佛又回到了金三角战场,枪林弹雨,最熟悉莫过于那股味道。我忽然一怔,渐渐地从臭气中分辨出另外一种味道,若隐若现的味道,这种味道在金三角战场上时常闻到——腐尸的臭味!那时两军交战,有些尸体来不及收拾,而金三角又是高温炎热,很快腐败,那股味道,一辈子都不想再闻!莫非…… 我瑟瑟打了个寒颤,这里有个萝卜地窖,我从怀里拿出一只小巧的手电筒,扒开杂物,果真见到一个萝卜地窖,当时心脏砰砰剧跳,惊人的事实就要发现! 哪知萝卜地窖居然是空的,连根杂草也找不到,可以那股难闻的味道越来越浓密,我不禁把目光转向头顶,阁楼上面。 我叼住手电筒,顺着梯子爬到阁楼上,上面居然还有一扇门,握住把手没有灰尘,显然时常有人过来。我用力一推,这门后面好像被什么东西顶住了,不过在我的蛮力下渐渐滑开,门露出了一个半人大小的口子,我脱下棉衣,勉强挤了进去。 阁楼上也是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放着很多杂物,我转过头,看看什么东西顶着门,却是一堆柴草。柴草有这么重吗?我顺便踢了一下,触觉鼓鼓的结实的,好像沙包之类实物。我用脚拨开柴草,;露出一只化肥编织袋,鼓鼓囊囊,半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显出一个蜷曲人的轮廓,不住散发难闻的臭味,难道…… 我吞咽一下唾沫,颤抖着剥开袋子,顿时差点喊出声,浑身毛都竖了起来!老子什么尸体没有见过,干尸、碎尸、古尸,唯独这种模样的尸体还是一次见到过!这尸体蜷缩成一团,表面似乎浇上了一层油,异常光滑。那尸身是个男人,全身**,一双眼睛死不瞑目地看着这个世界。虽然东北天气寒冷,但是时间久了,毕竟开始腐化,下面渗出很多尸液,那奇怪的味道就是尸液发出的,滴到楼下之后,就让我以为萝卜地窖里才藏着尸体。 这个人明显是被杀死后放在这里。邪门,假若我杀了人之后,是要干净埋到土里,或者放火烧掉,哪是这般明目张胆地放着,用臭气引人前来?况且,这尸身似乎是某种重要的仪式,特意涂了一层奇怪的油。 忽然我听到外面有脚踩雪堆嚓嚓的声音,虽然他故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在冬季异常寂静的夜晚,反而越发清晰了。我急忙奔到阁楼一角,透过缝隙看下去。雪地的反光很明亮,所以我能清楚地看到白天招我的人抽烟踏雪过来,若是让我发现我已经看到了尸体,那可不好! 我跌跌撞撞跑回去,黑暗中,不慎叫一样东西绊倒,拿着手电筒一看,又惊又怒,柴草堆下伸出一条人腿,浮现出一具,不两具,三具叠在一起的裸尸。 我越发惊恐,急忙爬下阁楼,这时那人正把房门敲地整天价响:“开门开门,苏北佬!” 我赶过去打开房门,那人抽着烟,问我:“要来一只吗?” 我摇摇头,那人又说道:“出来借一步说话。” 我徒生警惕,和那人走出房门,暗中戒备,唯恐他偷袭。 那人说道:“苏北佬啊……” 嗵!我来不及反应,后脑勺就被击中,顿时疼痛异常,但见那人顿时面露凶光,而在他背后则是另外一个人举着一把锄头。心念转动,原来如此,竟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引我放松警惕,另一个暗中下毒手! 那人说道:“扒露秃,这个货色如何啊?” 扒露秃说道:“不错。就是把这人招来搁在那件屋子里,如果那个盲流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怎么办?” 那人说道:“反正迟早都是死,让他看到又如何?最多先认识几个伙伴,下去之后好多交往交往啊!哈哈!” 那人放声大笑,声音凄厉如暗夜中的枭。 我受过严格的抗打击训练,哪这么容易倒下,匆匆几秒就醒转,只是后脑勺乃是旧伤口,似乎伤到了神经,竟然浑身动弹不得,不禁又惊又怒,只能暂时装作昏迷不醒,暗中查看他们的下一步动作。 那两人合力将我抬起来,另外一个人说道:“嗯,想不到这个苏北盲流个子不高,倒是挺重的,身板不错。” 两人哼哧哼哧地抬着我在雪中行走,约莫走了五六分钟,纵然闭着眼皮也能感受到一阵强烈的亮光,里面热气腾腾,不时听到水流冲刷的声响。即使此刻危急万分,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是不禁莞尔。好歹我跟了林白水学过不少知识,似乎这帮愚民偱满清旧制建立了贵族制度,但是又四不像。譬如那扒露秃,仔细一想,哪有人会有这样的名字,应该是满清“勇士”的封号吧!假若林白水听到,一定活活笑断肚肠而亡。但是下一刻我便乐不起来了,只听那扒露秃说道:“是不是老规矩,先开膛剖肚,然后浸在玉油中七七四十九天?” 两人用力一挥,把我扔到一张木桌上,我只觉得浑身一震,后脑勺又重重磕下,痛得几乎要叫出来,拼命忍住。 那人点点头,说道:“嗯,是的!唉,最近这段时间紧,就是到手的尸身也不能埋入穴中。” 扒露秃失声道:“马金城,不是说过不能带尸字吗?这叫做天柱!” 马金城不禁怒道:“死人就是尸身,哪有那么多讲究,又是那个外国来的鬼佬搞出来的花样!” 说着就离开了这里。 扒露秃仿佛拿了两个金属物件,一边摩擦一边笑道:“小子,别怪大爷心狠手辣。等皇上大事已成,少不得你们的祭祀。” 扒露秃用尖刀割开我的棉衣,冰凉的刀子在胸口肌肤上划过,只觉得一阵凉意,那家伙笑道:“你这个家伙,身板不错,可惜了,小子!” 扒露秃正要把刀子刺下去,我猛然张开眼睛,迎面是一张极为丑陋的秃子脸,牙齿别在外头,鼻子歪歪,更好笑的是脑袋瓜光溜溜的,半根毛都没长。看来扒露秃便有戏虐之意! 扒露秃见我张开眼睛,不禁吃了一惊,他解剖了十几个人,还从来没有人开眼过。那情形就和看见诈尸一般!其实我心里未尝不是惊险万分,冷汗涔涔。方才我一直动弹不得,直到又撞到了后脑勺,手指才微微麻木有了感觉。那刀子划过皮肤的凉意,我当真要叫出来,眼见要刺下来,我心中一急,拼命挣扎,终于张开了眼睛! 扒露秃手持一把剔骨刀,一把钩刀,原本要解剖人的,此刻见我起来,不怒反喜,笑道:“好家伙,虽然我号称扒露秃,但是从未和人真正交手过,向来不过在村子里打架罢了。也好,今天便让我会会你,不负扒露秃的称号!” 说着,手拿尖刀便冲过来! 其实我手无寸铁,身子又刚刚恢复,总觉得有股麻木的感觉,运动起来也不甚灵活,见他一刀刺过来,无可躲避,灵机一动,便立时钻入桌子底下。扒露秃刺了个空,弯身便又刺过来。好机会!只要我把桌子拱翻,就可压住扒露秃。 哪知向上**,桌子纹丝不动,当下愕然,眼见扒露秃刺过来,硬生生吃了一刀。 那扒露秃笑道:“你以为我勇士的称号是白得的吗?我早看穿你的诡计,这桌子乃是老杉木制作,重达百多斤,岂是你可以搬得动?” 他微笑着低头下来,见我一动不动,以为我死了,但是刚弯下笑容立时僵住。我竟然毫发未伤!原来我灵机一动,把割破的棉衣脱下,这棉衣厚达五六公分,两层垫在一起不下十公分。扒露秃刺刀的力气,全部陷在棉花当中。 我哪会放掉这个好机会,冷不防一脚踢上去,正中扒露秃鼻梁。鼻梁乃是人体要害之处,汇集数个死穴,扒露秃大叫一声,翻身倒地,一动不动。 我松了一口气,脱下棉衣之后,在东北零下几十度的严寒中渐渐觉得寒冷,于是我钻出桌子底下,动手就想去拔那个家伙的棉衣。 我方凑近扒露秃,猛然他张开眼睛,冒出凶狠的目光,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狞笑道:“小子,你装死的招数我也会!” 下一刻扒露秃又面露惊愕,我的手腕,渐渐把他的手扳开。 扒露秃的个子超过一米九,体格异常强壮,手腕上肌肉鼓鼓。然而他岂是知道我在部队中就有“无敌铁腕”的外号,扳手腕全师无敌,退役后都是干铲土、铲煤的活,力气锻炼地更是夸张,此刻神经协调已经恢复,我毫不客气的动用手劲! 我和扒露秃两个力大无比的家伙打架,就像是大象和犀牛在对撞,谁也奈何不了谁。不仅扒露秃大急,我也大急,这般打斗,一定惊动了不少人。人多了,吃亏的肯定是我。 我倏然瞅见扒露秃方才丢下的剔骨刀,就落在附近地上,然而在稍稍分神,立即教后者把握住机会,顿时又掐住我的脖子,却不再施展力气按下去,而是直接不住把我往后推。我一时用不上力,只觉得喉头痛苦异常,背后猛然一震,撞在一个地方,眼角余光瞄下去,似乎是水池一类的东西,飘着一层油,里面浮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扒露秃用力把我按下去,想把我浸在水里淹死,我身子后仰,双手无法用力,渐渐觉得眼前一片空白,意识模模糊糊,要死绝了,双脚乱蹬,突然扒露秃大叫一声,放开了我,双手捂住下部,原来我濒死的乱蹬,竟然踢中他的男人要害。这激烈打斗,一般人很难会顾虑到! 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我心头一紧,狠狠心,一头撞在扒露秃身上,他躲避不及,顿时掉入水池中,我到处寻找武器,等他上来时候刺死他! 哪知这时我看到了惊险的一幕。那扒露秃如同掉入了硫酸池一般惊恐不已,拼命要挣扎上来。我奇怪,这只是普通的油,又不是沸油。但是扒露秃越来越惊恐,竟然向我呼救:“救命!救命!” 他双手乱抓,倏然摸到一个东西,高高举起来,我顿时大骇,居然是一具浑身**的男尸,面目浸地发胀,尤为狰狞,更可怕的是,他的胸腔腹腔洞开,里面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内脏。扒露秃害怕之极,掉下男尸,正好搁在他头上,又是一阵挣扎,慢慢地沉入水底。 我叹了一口气,你杀人,必被人杀!何况是冤鬼! 原本搁在扒露秃头顶的男尸在其沉入水底后慢慢浮上来,从侧面看过去,表情古怪,似诡异地微笑。那男尸身上金灿灿的油层更加神异,透明如蛋清又粘稠似松脂。我本想伸手沾点查看一番,回望到扒露秃碰到男尸之后即可毙命的下场,里面仿佛蕴含剧毒,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断绝了好奇心! 我唯恐其他村民立刻过来围攻,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棉衣,打开门冲出。外面冰天雪地,我冷得缩缩身子,呼出一口气就凝结成霜粘在胡子头发上。这次侦察真***惊险,老子的命都差点丢掉,暂时找不到胡发一了,逃命为先。 这个村子远比天柱山村规模大多了,布局也甚是有军事要塞的特点,学尽冈村宁次的风格,以房屋为点,以周边的栅栏为线,牢牢将整个村子封闭起来,形成囚笼一样的结构,设计这村子的家伙一定是日伪分子!我只能穿过村子才可以脱逃,于是尽量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在皇陵村里穿梭,纵然如此,踩在新雪上也是咯吱咯吱作响。 正如治保主任所言,皇陵村的人包成团干着违法勾当,警惕心也非常重,不时有一组人来回巡逻,方走过一个拐角,便察觉前面一派手电筒在乱瞄,趁他们尚未发现,我急忙挤到两间屋子中间的缝隙里躲藏,眼看他们走过,心底放松下来。 但是,背后怎么热气腾腾? 我转过头,几乎跳起来,原来这条缝隙竟是一条狼狗的巢穴,深更半夜见我来打搅,不满之极,口鼻喷着热气,低低小吠。 “老弟,你安静一点,哥哥给你……” 妈的,这狗也不受贿赂,忽然汪汪大叫,并且凶狠地扑上来,只是头颈教项链拴住,才咬不到我。 但我已经魂飞魄散,慌忙逃出去,远处的巡逻队立即发觉大喊:“有贼!” 当下我便顾不得,全力往村口冲出去,背后敲锣打鼓,刹那间整个村子沸腾起来。那扒露秃的尸身应当很快被发现,我就不是被当作贼那么简单了! 我加快脚步,只是在雪地上一脚一个洞,怎么也跑不快,后面人声越来越响,似乎夹杂着把我骗来的金城:“不要让这小子跑了,事情败露,大家都没好下场!放枪,放枪打死他!” 有枪?我心头一紧,便听得砰地一声巨响,背脊就犹如被一头牛重重撞了一下,顿时跌倒在地,酸软不已。 我又惊又恐,往背后一摸,却立时转惊为喜,原来山民们毕竟没有军用武器,不过土制猎枪而已,砂子为子弹,一枪打在背上,大半砂子教厚厚的棉衣吸收,剩余的不足为患。倘若是一杆五六步枪,我老早归天了! 我马上爬起来,忙不迭地往前冲,毕竟我受过军事训练,体力大大超过这些村民,终于跑出了村口,看天上星星,辨别方位,转向天柱山村方向,进入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 东北的林木极为茂密,多半是亚寒带针叶林,伸张的遮天蔽日,盖住了天空,看不清方向。我一时之间哪里顾得了这么多,只管往前拼命奔跑。背后响声渐渐消失,是皇陵村村民放弃追踪,或是我已经摆脱了他们。 不过我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终于慢下步伐回过精神来,只觉得身子越发寒冷,除了重重的喘息和无力的脚步,当真孤寂之极,此刻特别想念老婆温暖的怀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木渐渐稀疏,远处闪现人家的***,我大喜,天柱山村快到了! 正当我要加快脚步之时,猛然间天上掉下一个人将我扑倒,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马立诚派来的探子?” 听声音熟悉,立即记起便是那个叫金城的家伙,他洋洋得意地说道:“别以为我们脚程没有你快,但是看你往天柱山村的方向就知道你的目的。那里只有一个村子,于是我就事先趁马车绕过来埋伏,果然等到你这个家伙,快说!” 我掐住我的脖子,不过这个家伙忘了一件事情,近身搏斗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因为……” 我说话越来越低,金城一怔,以为手劲太大弄死了我,正松开,我猛然一拳砸过去,击中他的鼻梁。金城惨叫一声,翻身倒地! 我毫不犹豫地又扑上去,唯恐他未致命,拎住他的一条胳膊,猝然发力,只听咔嚓一下,已经被我折断。金城又是惨叫一声,却渐渐不再啃声了。我冷冷说道:“小子,你想和我斗,还早了十亿年。这就是对你欺骗我的报应!” 当下也懒得理会他,飞快地冲向天柱山村,到了村口附近就遇到治保主任带着民兵巡逻,瞅见我先是一紧,再是一呆,问道:“老胡的朋友,你怎么这番德行了?是不是跑到皇陵村去了?” 我挥挥手说道:“老子命都快没了!” 治保主任问道:“你看到了什么?” 我说道:“正如你们猜测的那样,皇陵村的人在干那非法勾当,骗来外地人,做成尸干,不知何用。莫非是邪教祭祀?” 治保主任脸色一变,问道:“你说真的?他们杀人?” “废话,光是我见到的尸体就有三四具,连老子自己也差点被杀了。” 治保主任点点头,说道:“马家的人果然邪门,哎呀,我说老朱啊,你赶快跑吧,他们不会放过你了。” 我听着治保主任道那皇陵村的马家势力强大,当机立断,马上赶回沈阳城内,赶到丈人家里的时候,我只觉得又冷又饿,林白水正在桌子边读书,见到我衣服破破烂烂、浑身伤痕累累,头发胡子上结满冰雪,心疼不已,一边收掇一边埋怨:“我叫你别去你偏偏爱逞英雄。英雄哪是这般好做,流血流汗哩!” 我又气又好笑,说道:“少啰嗦,拿一瓶酒过来,我冷死饿死了!” 林白水恶狠狠地说道:“活该!” 这女人,心肠歹毒啊!居然诅咒老公归天! 酒没有拿来,林白水取了生姜水和白面馒头,我狼吞虎咽,辣到身子里,一身热汗! 林白水一边看着我吃饭,一边详细询问事体的缘由。我见瞒不住了,只好把事情全盘托出,听得林白水胆战心惊,说道:“他们,他们居然敢胡乱杀人!天哪!还要追杀你,看来我只能请马大佬来了。” “马大佬? “马大佬?这人是谁。似乎是一个很尊敬的家伙。” 林白水拍了我一下,说道:“乱讲,马大佬可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呢!要不是他,我也读不起书,只能在这里做一个普通的女工,你也无法遇见我了。” 我心念一动,问道:“那么天津的小洋楼,还有你到处搜罗各式文物,都是马大佬的意思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要是没有马大佬,我一个穷学生,住得起小洋楼吗?马大佬是这里的大人物!” 我渐渐明白,马大佬似乎就是美国电影里教父那种角色,地下的黑暗教皇。想不到林白水看似普通,竟然与这般人物有深切交往。 当下林白水便与马大哥联系,过了几个钟头,门外进来一个人,他身上雪白,原来外面开始在下雪了。他抖掉雪花,脱下棉帽口罩,却是一个养着小胡子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林白水一直在一边伺候我这个大老爷们,看见那人高兴地叫道:“历城大哥来了。” 历城微笑道:“我在附近听说林白水回来了,还带回了姑爷,所以特意过来探望一下。” 林白水忙安排历城上座,害羞地把我介绍出去:“这是我爱人,朱恒淮。” 历城大喜,握住我的手说道:“好小子,看你就不简单,居然把白水骗到了手。这姑娘可是我们的骄傲啊。唉,时间可是过得真快,以前那小不点,这么快嫁人了。” 林白水微嗔地推了马历城一下:“大哥!” 历城哈哈大笑,我也只能陪着干笑,然后他忽然一怔,说道:“忘了说一下,我姓马,马历城。” 林白水拉着马历城笑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历城大哥,我正和恒淮在商议讲那皇陵村的事儿。你是大能人,由你来处理吧。” 马历城闪过一丝严重怀疑的目光,转瞬而逝。也难怪他不信任,我毕竟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忽然跑到极为邪门的皇陵村,实在招人嫌疑。林白水以为我们一时之间没有话头,拉拉马历城的手说道:“历城大哥啊,你可不要小看恒淮,他可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 林白水见马历城来了,就上酒,马历城先为我斟了一杯酒,然后又给自己斟酒,微笑道:“一看你的身板,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练家子。其实我也去过金三角,金三角游击队我是见识过的,狡诈凶横,确实很难对付。你连他们也干过,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喝!” 我们喝了各自喝了一杯。东北喝酒都是烧刀子,大碗大碗喝就是猪八戒吃西瓜了,所以我们的杯子都是一个小酒盏,浅斟细饮,林白水赶忙为我们倒上。 然后马历城问道:“奇怪,你一个外乡人,刚来到这里,怎么就突然对皇陵村感兴趣了?再听说你那身手,我甚至怀疑你是北京派来调查的特派员呢!” 我笑道:“我哪里有那么狠,只是无业游民而已。因为我一个朋友在皇陵村失踪,所以我去参看了一下,竟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 马历城说道:“你便把事情说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叹了一口气,便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马历城听说那几具尸骸,不禁动容:“想不到,这帮家伙乘着马大佬年纪大了,居然如此无法无天,看来是要好好教训一顿了。恒淮,你等等,我去招呼几个兄弟,等下你带路,我们去抄他们老巢,为你报仇!” 我一愣,听他的口气,似乎皇陵村里的人,也是马大佬的手下。 说着,马历城出去找人了。我转身问林白水:“马历城是什么人,似乎很有能耐。” 林白水淡淡说道:“他啊!是马大佬一个很有能耐的手下,大人物,大家都服从他。他小时候是个孤儿,在我们这里住过一段时间。要不是他买我的面子,才不肯出来呢!” 我隐隐猜出,这个人有黑帮背景。至于与林白水关系密切,我稍微有些妒忌,但是也不会发作。想想就知道,若是两人关系暧昧,怎么会在现在才搭上?而且林白水嫁给我的时候,明显还是一个处子。当下摇摇头,不再去想那龌龊念头了。** 二十七 皇陵秘史 过了片刻马历城来叫我,我恨地咬牙切齿,当下丢掉馒头,穿好衣服,林白水拉住我的胳膊,低低说道:“小心!” 我点点头,出了外面,和马历城一起先赶到天柱山村。好家伙,不下五百人,小小的天柱山村几乎被挤满。原来皇陵村是个大地方,马历城硬是动用自己的威望,在周边几个和皇陵村有仇隙的村里召集了百多号人,一路乘坐拖拉机、马车,浩浩荡荡杀向皇陵村。 马历城和我挤在拖拉机上,马历城笑道:“林白水是个好女人,就是性子有点傲,发点脾气你可不要怪她。” 我笑道:“我若是这般小气,那白水还会嫁给我吗?” 说话间,已经杀到皇陵村,一干人浩浩荡荡进去,因为人多,也没有排什么阵势,但是奇怪的是,偌大的村子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众人不禁面面相觑,马历城发令:“大家四下里找寻,就是条狗,也得给我挖出来。” 马历城说道:“恒淮,你先带我去那些埋藏尸体的地方看看!” 我马上带着他去了那个水池房,但是里面水池老早放干,什么也没有留下,到了那间破屋子,尸体也不见了。不刻大家都陆续过来回报,说道别说活人活狗,就是连根毛都没有了。 马历城呆立半晌,恨恨地说道:“马金城好狠,明知事情败露,竟然立即弃村逃跑,手段不凡啊!” 我问道:“马金城是谁?” 马历城叹道:“这人是马大佬的亲生儿子,过于宠爱了,想不到做出这种事情起来。” 皇陵村的事情,果然和马大佬有关。他究竟是什么神秘的人物呢?为什么一个手下,会攻击另外一个手下? 我见马历城神色凝重,看来事态严重,忽然记起来,忙道:“我在这间小屋子的地里挖出过尸骸,我见土层没有松过,一定还埋着尸体!” 马历城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我们赶快动手!” 我指着那间小屋子外面空地的石灰线外,叫几个壮小伙挖地。冬天土层冻得硬梆梆,于是先放火焚烧,然后几个小伙子脱掉上衣,挥汗如雨地挖掘,突然咔嚓一下,铲起来一些玉米枝干,壮小伙停顿下来。 “挖呀!”马历城催促。 那壮小伙接着往下挖,一铲一铲的泥土往上翻,越来越多的玉米枝叶被挖上来。当又一铲土被翻上来时,那壮小伙倏然向后一退,目光瞪得大大的,就像蝎子蛰手一样惨叫一声,丢下铁铲就逃到地面上。 马历城于是亲自下去,捡起那把铁铲,数十个手电筒光照下,只见那铁铲的铲头上,蘸上了一层粘稠似皮蛋的物体,散发奇怪的臭味。再看地面上,有一些暗红发黑的**渗出来,将周边的泥土浸湿。 看到这番情景,任谁都知道找到了什么,于是个个面色凝重。马历城叫来几个胆大的一起下挖,掀开玉米枝叶,一张腐败的人脸立时露了出来…… 在小小土坑四边原本一直密密麻麻围着一群人,号称是帮忙,挖坑哪需要这么多劳力,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过来,马历城也不禁止。皇陵村村民处事向来神神秘秘,又不与外人结交,非常引人好奇,而大能人马历城又对小屋的天地极为关注,不住挖掘,村民们纷纷猜度里面埋藏有宝贝,于是好奇心高高被吊起。 当那玉米枝叶将要掀开一刻,现场气氛终于达到**,后面的人不顾一切涌上来看稀奇,前面的人慌忙后退,看过之后莫不面如土色,顷刻间惊呼地鸟兽散,远远躲在一边,余下几个大胆青年,因见惯了死人,才不至于一时那么惊恐。 该男尸已经高度腐化,面目膨胀发黑,眼球突出,舌尖伸长,经过方才地面的加热,开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腐尸臭味,把几个稍微年轻的青年熏地忍不住呕吐起来。马历城勃然大怒,冲着他们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先勘察现场,再把尸体抬上来!” 青年们畏缩不敢,我摇摇头,先跳了下去,尸体我见得还要多了,各式各样,都习惯,腐尸也不是那么可怕恶心。马历城怒目一瞪,几个青年便羞愧不已,毕竟我只是平民,胆子居然比他们还大,没脸见人了。于是又下来一个青年,我们带上橡胶手套,合力把尸体抬到土坑外的裹尸袋里。 我正在外面,突然听到马历城啊地一下,心头一震,马历城为人喜怒不形于色,哪会如此失态,莫非…… 我慌忙赶过去,只见马历城还站在土坑里,原本在那尸体下,还有一层玉米枝叶,马历城好奇地揭开……此刻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面颊苍白地像是抹了一层白粉。我不禁低下头,瞳孔倏然放大,浑身瑟瑟寒颤! 这般景象,我从未见过,实在是太惊悚了! 稍微瞟了一眼,就看到玉米枝叶下垫着五六具尸体,仿佛铺地砖一样,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头和脚彼此之间交错倒置,是以排放地非常紧密,但是从边隙之间,还是可以看到,下面隔着一层又是一层的尸体。 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的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或是愣愣地看着尸体,一时手足无措,或是浑身战栗,胆小的家伙甚至裤裆下冒出水来。空气越发寒冷,似乎就到了凝固起来,人们都被这种如同梦魇一般的场景吓坏了! 马历城为人坚忍之极,神经用锰铁合金锻造,终于回复过来,大吼道:“还不叫几个人过来,把这坑扩大!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人类社会本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下层因为震撼一时之间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只有上面的人下令,此刻大家忙碌起来。有的招募几个大胆的村民一起挖掘,有的寻来挖掘工具和煤油。小小的几个手电筒已经无法供应照明需要,于是一盏盏简陋的土制煤油灯在杆子上竖起来。大家丝毫不敢松懈,大家以原本的土坑为中心,方圆十米之内连夜开始挖掘,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小小的土坑扩大为一个直径八米、深约十多米的大坑,而犹如地狱冥河水一般阴寒的场面,再次刺激我们已经到了极限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土坑,埋了不下五十来具尸体,呈金字塔形状,底层埋的尸体最多,已经完全白骨化,然后一层又一层的铺上来,一直叠到十米多深。最上面的一层稍微腐败,容得我们一窥尸身死前的状态,清一色被扒光衣服,开膛剖肚,塞满纸钱,死相非常可怕。挖出来的尸骨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小屋前面的地块,这般惨烈的景象,就是在金三角战场上也极为罕见! 到了黎明时分,周围几个村子的妇人都送来早点,我们不许她们过来,唯恐看到了吓坏,虽然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但是盯着馒头,想起那白花花的尸骨,顿时没了胃口。 我蹲在一家屋子底下休息,马历城过来,扔给我一壶酒说道:“暖暖身子!这可是我的家传宝啊!” 我喝了一口,却是南方的女儿红,醇厚甘甜而后劲十足,我知他舍不得,喝了几口便还了回去。 马历城也在我身边蹲下,我问道:“看你满面阴沉,似乎有心思。” 马历城叹道:“大事啊!这种事情,当初说过是不能做的,结果马金城还是做了。” “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听你的口气,似乎认识这主事的人,是吗?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马金城要杀这么多人,而且排成这般奇怪的方式呢?据我所知,假若是搞风水的话,死的人太多,怨气太重,不祥啊!” 马历城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民间一直有传说,说沈阳天柱山这块地界风水好,会出皇帝的!这种说法源于何时,好像是从明朝的时候就开始流传。但是,这不是一般的风水!北方属于玄武,也就是黑色,水性。水主杀伐,也就是说,动用这片风水宝地,可是要活人的鲜血启动啊!当年满清君主努尔哈赤为了一己私欲,入侵辽东,占领沈阳之后,大肆杀伐,杀了一百万人,使得春秋以来一直繁华的辽东千里无人烟,努尔哈赤就用这滚滚尸骨来填穴。所以他的子孙才能发达起来做皇帝。我就不明白,难道马金城也想做皇帝,就学努尔哈赤,杀人以填穴。” 我又摇摇头,说道:“我看事情不那么简单!” 我先行站起来,去寻找胡发一了,那皇陵村甚是浩大,我找了好久也没有胡发一的下落,突然看见一件四合院里有四块正方形的青石板地砖,分别被安置在四合院的四个角落,院落右侧一块石板上刻着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图案;左侧一块石板上刻着的是像椭圆形图案,其余两块与此相似。我顿时暗暗生疑,似乎有特别的秘密,于是上前轻轻敲打青石板,发出啵啵的声音,里面居然是空心的。我大喜,急忙抡起一块石头,砸破了空心青石板,露出一个地牢。我把脑袋伸进去,叫道:“里面有人吗?” “救命……” 我听到胡发一微弱的响声。 我急忙跳下去,把胡发一拉了上来,但见他脸色苍白,浑身是伤,不禁勃然大怒,叫道:“老胡,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胡发一吃力地摆摆手,说道:“莫谈无用的废话,我有事情要告诉你,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大事。” 我把胡发一带进一间房子边,开门进去。屋子里温暖如春,墙角壁炉烧着柴火。东北一带颇受老毛子风俗影响,就是烧得空气特别干燥,让我这个习惯冬天寒冷潮湿天气的南方人不太适应。这时马历城也过来,我想想不是外人,就让他在吧。 胡发一休息了片刻说道:“你们可知大中华皇清国?” 我一愣,说道:“大中华后清国?我知道满清王朝,也知道伪满洲国。这是大中华后清国什么玩意,莫明其妙?” 我老婆林白水是历史出身,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朝代。 胡发一哈哈大笑,顿时引发一阵咳嗽,说道:“少见多怪了吧,其实还有什么大中华佛国,中原皇清国等反动组织,都是一干无知农民,中封建余毒甚重,于是搞起了莫明其妙的玩意。譬如那中原皇清国的皇帝,还要封台湾蒋介石为威国王,岂不知当时老蒋老早一命归天了。” 胡发一顿了顿说道:“事情如果要从头说起,那得回到四十多年前的一九二九年,也是这么冷的一个冬天,有两个兄弟,一个叫马文金,一个叫马武铁,他们在挖掘满清皇陵的时候,突然听到棺材里发出了咚咚的响声……”** 二十八 古墓邪女 话说那马家兄弟听到了这种声音,弟弟马武铁惊慌失措地问道:“大哥,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莫非,这是僵尸?” 马文金恶狠狠地叫道:“别吵,就是僵尸,我们也不用怕。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要是这次我们再不带回一个子儿,就只有饿死的份了。与其饿死,还不如拼死一搏!” 马武铁盯着家中的主心骨,心神镇定下来,稍稍壮大胆子,看着前面的一口棺材,奇怪的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仔细倾听,除了咚咚的敲打棺材响声,甚至还夹杂着微弱的女子呼喊,犹如传说中**男子的古墓女妖一样诡异! 马文金对弟弟说道:“你把那里的剩下的洋油拣起来,我上去撬开棺材,看看到底是什么邪门的。万一是诈尸,你不必理会我,直接把洋油泼上来点火,这样还能救我一命,若是迟了,你我两兄弟都活不成,记住了吗?” 马武铁点点头。 于是马文金拎起铁锹,小心翼翼地接近棺材,把铁锹头插入棺材与棺材盖的缝隙之间,陡然施展蛮力。那棺材掩埋了几百年,老早腐朽不堪,在马文金的大力之下,顿时掀开棺材盖。马文金唯恐僵尸此刻就跳出来,迅即地往后一滚,飞速地站直。却见那棺材里头毫无动静,咚咚的响声停止,但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越发清晰。 马文金和马武铁相互对视一眼,在一个皇陵里挖出的棺材,里面没有僵尸,却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这般情景诡异万分。静悄悄的雪夜里,似乎温度又下降了几度,阴寒无比! 马文金正要上前查看,马武铁拦住了他。 “大哥,让我来,你不能再冒险了!” 马文金本想训斥,但见马武铁一脸刚毅,知道弟弟已经长大,总不能老是躲在背后,长叹一声,把铁锹交到他手里,低声说道:“小心!” 马武铁阴沉着脸小心翼翼凑上前,在棺材边,先是蹲下身子,猛然之间站起来,大喝一声,立时要把铁锹砸下去。刹那间,不知何缘故,马武铁硬生生收住铁锹,奇怪地盯着棺材里面,目光渐渐转柔和。 “老弟,你怎么了?中邪?” 马文金大骇,莫非是鬼魅迷住了马武铁? “大哥,你过来看看。” 马文金带着疑惑走上前,往棺材里瞄了一眼,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呆住。 棺材里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衣着华丽,双腿无意识地不足敲打棺材,口中喃喃自语,说着奇怪听不懂的话。这女子面貌姣好,高挺的鼻子、弯弯的眉毛、丰润的小嘴,马文金暗想:当真比村子里地主家在北平读书的小姐还漂亮。 不对! 马文金猛然惊觉,见棺材里其他的物件都腐朽了,唯独这女子面如常人,非妖即怪。慌忙拉住马武铁说道:“老弟,这不是人,哪有埋了几百年还活着的,定是妖孽!” 马武铁一脸惊愕,说道:“不会的,她就是人。村子里的教书先生说过,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对了,她一定吃了什么长生不死药而活了下来。据说秦始皇就吃过,等待以后复活!” 马文金眼见说服不了弟弟,只得答应他,两人便合力把这女子从棺材里抱出来,连夜送到村子里照料。 胡发一讲完这个故事,我和马历城听后满脸诧异,马历城不禁说道:“这可能吗?假死个两三天又复活我倒听说过,但是谁能够在棺材里活上几百年?难道人变成了青蛙冬眠?” 我沉思片刻说道:“这未必不是不可能。我曾经听林白水说过,《后汉书-五行志五》记载: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宫人冢者,宫人优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置宫内,常在左右。问汉时宫中事,说之了了,皆有次绪。郭后崩,哭泣哀过,遂死。意思是说,东汉末年,关中地区很混乱。有人盗了西汉的一座宫女墓葬。没想到那位宫女还活着。从墓中出来后,还和平常人一样。曹魏的郭皇后听说了这件事,就把她接到宫中,常随左右。因为这个女子是西汉宫人,郭皇后就常常问她西汉宫中的故事。这个女子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后来,郭皇后薨逝,这个女子因为哀伤过度死了。东北气候奇异,天气寒冷,冻土常年不化,就如冰箱一样,或许就是这样活了下来。之后呢,老胡?” 胡发一叹道:“马家两兄弟把她送到家里,想尽办法才救活过来,她满口叽里咕噜奇怪的话,他们也听不懂,有点像蒙古话,但是那边又没有蒙古人。养了一个多月,身子差不多恢复,虽然怀疑她是妖孽,但是既没有青面獠牙,也不像画皮一样,渐渐地放心下来,正好他们兄弟俩都没有老婆,于是要了她作女人。” 解放之前东北女人金贵,数个兄弟娶一个女人作老婆不算稀奇。 胡发一又说道:“后来那女人和马家兄弟生活得久了,慢慢学会汉话,自称名叫阿巴鲁,蒙古人,是三百年前的满清皇帝努尔哈赤的小老婆。后来皇帝归天了,就逼她们殉葬。阿巴鲁和马家兄弟一起生活了十年左右,为他们生下几个小子。后来溥仪复辟,建立的伪满,盘剥百姓,生活实在艰辛,贫病交加,阿巴鲁便去世了。” 胡发一叹道:“当初马家兄弟以为她是妖孽,其实阿巴鲁就是一个普通女人,但是……”胡发一打了个哆嗦,“阿巴鲁只是怀着祸胎,那个墓生儿才是真正的妖孽!” “墓生儿?坟墓里生出的小孩?” “所谓墓生儿,便是在坟墓里生下的小孩。多半是由于孕妇难产而死,孩子尚且留在腹中。当体内消化酶及肠道细菌增殖腐败产生气体导致身体膨胀,把小孩从子宫里推出来。古人科学不发达,见到这种情况,以为是死尸生下孩子,自然视之为不祥妖孽。不过墓生儿多半已经死去的,如果活着,那不得了!” 远处传来一个女子清晰的解释,我转过头,瞥到林白水站在门口,不禁大喜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叹道:“谁叫我男人老是呆在外面不肯回来,担惊受怕的,不如过来看看到底在做什么活。咦,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大家连瞧一眼都不许我!” 我联想到那层层叠叠的尸身,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喃喃说道:“不去的为妙,不去的为妙……” 马历城却说道:“白水学识丰富,若是我们不懂的地方,正好解释!” 胡发一则说道:“林姑娘,我说的墓生儿倒不是这样的!那阿巴鲁过来五个月就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推算时间,恰是阿巴鲁强逼殉葬之前就怀上了,还是那努尔哈赤的种!马家兄弟倒也不见外,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大,然而以前算命先生说他‘五黄大煞’,如今想来,当真是灵验之极!” “五黄大煞!” 马历城失声叫道! 连林白水都稍微变脸一番,说道:“五黄大煞,那可是凶煞之极!《堪舆术机》曰:‘五黄连绵,位镇东北,其色黑,五行属水,凶常天下。’那可是要天下大乱的征兆啊!” 我急忙问道:“哪五黄,你且说下来!” 林白水说道:“那五黄,正是亢、氐、虚、室、危。亢象征天旱、瘟疫;氐主疾病之星。虚指动洫不安,兵乱无宁;室象征天下大乱,瘟疫横行;危主有大灾难。一旦五黄联接,将会在人间降生无穷灾祸!中国历史五千年,只不过出现过少数几次,例如西晋五胡乱华;明末满清入关,杀得万里无人烟,繁华之极的天下大都扬州一夜之间化为阿鼻地狱。” 我忽然想到,朝着胡发一问道:“你说马家兄弟是在一九二九年挖的坟墓,救出了阿巴鲁?” 胡发一点点头。 “而那个墓生儿差不多在五个月后降生,也接近一九三零年了,之后……便是兵祸连结、死了几千万中国人的抗日战争啊!” 胡发一呆呆地望着我们,突然失声叫道:“原来如此!” 一直没有发言的马历城说道:“也罢了,所谓五黄大煞的说法,毕竟是封建风水之说,可一听而笑之,若是深信不疑,反倒显得我们迷信。你还是继续说下去,他到底犯了什么事情?” 胡发一又缓缓讲述起来:“马家兄弟将他取名叫做马全福……“ 马历城一震,倏然打断胡发一的话说道:“什么,这么隐秘的事情你也知道?你可知马全福是谁?他就是马大佬的父亲啊!也是一手创立这偌大基业的人!” 胡发一苦笑道:“老朱,对不住了,我失手被擒,为了活命,我把半本笔记本里的内容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把这些事情告诉了我。” 马历城呆呆地听着,说道:“你继续说下去。” “因为是家中的长子,便他送去读书!好歹识得几个字。唉,真是读书越多越反动。那小子读了几年书就跑回来,口中胡说八道:‘我也是大清皇帝的后裔,而且血统更加纯正,那溥仪逊帝都可以加冕登基,为什么我不能?’阿巴鲁曾经和他说过身世,但是马家兄弟想几百年都过去了,他所谓的那个生父说不定连骨头渣也烂没,因此不屑理会,量他也没有能耐做出什么事情!但是马家兄弟实在低估了他的能力,想不到马全福这人在今后几十年内,瞒过了日伪满洲国、瞒过了国民党、瞒过了新政府,居然建立了一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自任皇帝。直到一九五九年的时候,一件事情东窗事发!” 我心头一震,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胡发一说道:“那努尔哈赤,正如林姑娘所说的一样,是千年罕见的五黄大煞。这种五黄大煞,不禁祸及敌人、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最终自己也会遭到反噬。那努尔哈赤下场很惨,被大明的将军炮轰毙,尸骨支离破碎。他的儿子们很伤脑筋,因为努尔哈赤是五黄大煞的灾星,一个处理不好,祸及后人。但是处理的好,却是可以福延十代。于是他们根据萨满巫师的指点,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原始的办法——人殉!” 林白水眉头皱了一下,说道:“根据史书记载,努尔哈赤死后陪葬的也没有几个人,以五黄大煞的凶气,光是几个人就够吗?” 胡发一摇摇头说道:“林姑娘,难道你忘了吗?满清攻占辽东之后,杀了多少人啊?一百多万啊!正是这一百多万的累累尸骨,破解了五黄大煞,反而成就了爱新觉罗皇家的百年好运!”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么你的那个大儿子,他也要杀人百万?” 胡发一说道:“不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玄天破邪阵!只需将七七四十九具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叠成金字塔形状,掩埋在特定风水宝地,周围各四座,男女分别两座。将会吸取天地精气,破解五黄大煞的凶气!” 马历城倒吸一口凉气:“还有三座!我们挖开过一座,就见到了层层叠叠的尸山。每座七七四十九人,几十年来,竟然一共杀害了一百九十六人!残忍之极!” 胡发一摇摇头,悲哀地说道:“哪里止这个数目。马全福疯了,为了做什么皇帝,他丧心病狂,把凡是反对他的人统统害死。即使他死后,这种恶事还一直延续下去!” 马历城反而一怔,问道:“马全福五几年的时候就过世了,之后是马大佬继承他的位置,但是马大佬向来不信这些,所以也就废止了。” 胡发一叹道:“自古父死子继,马全福归天了,但是他还有孙子。” 马历城叹道:“难怪如此,我终于知道马金城为什么要填穴埋尸了,因为马全福是他祖父,他也有努尔哈赤的基因,所以想做皇帝。但是马大佬却一直反对这些事情,于是马金城就瞒着马大佬,偷偷干起来!马金城是一个比他祖父更加可怕的人物。从小就睚眦必报,所以马大佬很担心他,而且他这几年,和外国人勾结上了!” “外国人?”我眉头一皱,“外国人就麻烦了,他如何与外国人勾结上的?奇怪,外国人干嘛对国内的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干兴趣?” 这时胡发一突然合上眼皮。我觉得诧异,他的原本焦黄的脸面倏然涂了一层黑漆一般,变得黝黑,肌肉更像是放了气的轮胎一样慢慢干枯,刹那间,一个好端端的活人就变成了干尸,扑通倒在地上!林白水吓得厉声尖叫。 连我和马历城都不禁吓了一跳,干尸是见多了,但是亲眼见过一个活人在眼前化作干尸还是第一次,只觉地那地上的尸体狰狞无比,妖异恐怖之极。心头噗噗乱跳,我一边安慰林白水,一边把她带出去。但见马历城半蹲下身子,查看地上的干尸。 过了一会儿马历城出来说道:“应该是一种古老的邪术吧!传说古代的盗墓贼都有一种本事,能够把自身精气蕴藏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释放,这样就像冬眠一样,等于延长了几十年的寿命。胡发一做过盗墓贼,自然也晓得这个法子,他受伤极重,原本活不了这么久,于是积蓄精气支撑到现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们。” 然后马历城沉声道:“林白水,对不住了,我把你也拖进来。” 林白水一呆问道:“马历城,你怎么说呢?” 马历城说道:“事情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我本以为,皇陵村就是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和那种叫花子帮派差不多,一赶就跑,现在想来,事情非常复杂。恒淮跟我把这里马金城的老巢掀了,他们必定不会饶恕,说不定连你也牵扯进去,所以,你赶紧回北京。那边山高地远,不是他们势力所能够达到!” 林白水脸色大变,叫道:“你说什么!” 我也觉得事情不容小觑,于是对林白水劝道:“还是去北京的好,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向祖国心脏里的一所大学扔炸药包,至少哪里安全一点!放心,我留在这里,没事的!” 林白水叹了一口气,微微垂下眼帘,过了一会儿说道:“好的,我回去吧。但是,你千万不要如同上次一样,一下子就两年不见人影!” 这女人性格刚强,硬生生地忍住泪水。马历城不放心用火车,所以三人一起赶到沈阳城内,想办法和当地的一个邮局联系上,趁他们去北京的时候,一同捎带。目送林白水的车影消失在马路尽头,马历城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连累你了!” 我无奈地笑道:“习惯了,就当作又上战场吧!战斗现在才打响!” 我们两人一同回去,我不敢住在林白水家,唯恐连累到她家人,而马历城则是一条老光棍,所以也了无牵挂。倏然有个人带着一队青年过来了,他对的马历城问道:“马历城!” 马历城点点头,说道:“江上伪,马大佬派你来有什么事情?” 那江上伪一挥手,背后的人立时一拥而上,趁马历城不备,将他扭住。马历城大骇,急切地问道:“干什么抓我?” 那江上伪冷冷说道:“马历城,谁叫你得罪了马金城,别怪我不客气了。” 马历城拼命挣扎,那几个扭住他的人一顿拳打脚踢,将马历城死拖活拽下去。 江上伪转身面向我,疑问道:“你便是朱恒淮?” “何事?”我突然用浙江话说道,“朱恒淮是何东西?伊叫偶来抬东西,钞票都还麽付……唉,是不是侬捭我?” 江上伪厌恶地挥挥手,叫道:“滚滚!”便叫人把我赶出去。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幸好我在浙江当了好几年的兵,学了一口不地道的浙江话,北方人很难分别其中的差异。而今天又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棉衣,打扮地就如街头那些卖零碎、修鞋的浙江小贩一样。 我转身忙不迭离开,躲在一条小巷里才稍微觉得安全一点,心头狂跳不已,额头汗水涔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马历城怎么一下子就被马大佬给逮住了。他们不是一家人吗?对!一定是马金城的反击!我与马历城都有仇隙的,就只有马金城了! 我顿时怒火中烧,想不到那家伙玩这手阴的。算你狠!不过另外也带来一个信息,马历城和马金城虽然隶属于一个组织,但是明显是两个派别,而且他们上头的人,已经无法控制形势了。马历城恐怕凶多吉少,得想个办法救他出来! 江上伪施展偷袭捉住了马历城,唯恐马历城的手下反弹,立即匆匆离去,我稍微化妆一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一个盲流一般,然后心事匆匆地跟上去。 额头一下子冰冰凉,我抬起头,天空中又下起了小雪,远望灰蒙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自己仿佛一个没有根的浮萍,特别孤寂,当即就想拔腿回北京,躲到林白水小小却温暖的窝里面。然而做人毕竟要讲义气,于是竖起衣领,挡住凌厉的寒冷,悄悄来到了跟到一个大院门口。 我侦察一番,大门口有人守卫,虽然以我的能力勉强能够突破防线进入,出来可是难了。军事上正面不行,侧面偷袭乃是常有手段,我绕道大院后门,正好看到一个拉着一车煤要进去,心念转动,上前搭讪:“老兄?” 那人转过头:“谁是你老……” 噗!我一拳砸在他鼻梁上,顿时将他砸昏,趁四下没人注意,把他拖到一个隐蔽处,心里暗暗念叨:“对不起了,委屈你一下。我救人要紧!” 这样我从盲流变成了车夫,在后门守卫处,那守卫似乎认得拉煤的,疑问道:“今天怎么不是老赵,他怎么了?” “哦,老赵今天砸伤了腿,临时叫我代替一下。这样大兄弟,锅炉房在哪里?” 守卫说道:“也罢,我带你过去。” 防卫真是松懈啊!我暗地里摇摇头,要是打仗,早就被人端了老窝。地方上的毕竟不能和部队相提并论。我跟在守卫后面,畅通无阻,记下了周边的地形,然后来到锅炉房。那守卫正要离开,我猝然动手,擒住守卫,鹰抓手按住他的脖子,稍微异动,立即掐下去。我厉声喝问:“今天抓住了马历城,他现在在哪里?” 哪知守卫非常硬气,正要高呼,我一拳将他砸昏,拖到暗处,心念转动,便剥下了他的衣服穿在身上,随手顺便摸出一只五六式手枪。我大喜,这玩意好,威力大!于是关上保险匣,塞在背后皮带上。 我拉低了皮帽,悄悄地四下里查看,大院大厅东侧一排房子建筑严密,应该是属于关押一类的建筑,于是我走上去。和我估计的差不多,现在正是吃饭时间,大部分人都不在场,随我到处搜查也不会有人怀疑。但是这毕竟太耗时间了,眼见天色暗下来,电灯打亮,我心里暗暗焦急,看到一个年轻的家伙过来,霍然喝道:“站住!” 那人吓了一跳,反问:“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见你鬼鬼祟祟,一定是今天捉住的马历城的同伙,前来解救他!” 青年大怒道:“胡说什么,他明明关在那边……” 一只拳头伸过去,青年来不及反应就倒下,老规矩,又拖到暗处。现在我地点已经查问出来了,我赶忙上前,一个房间正亮着***,里面不住传来拷打声,我循着北方特有的双层窗户看进去,隐隐约约,似乎就是马历城!当下毫不迟疑,敲打房门。 “谁?” 里面惊问! “我,有急事!” 我以毫无语气的口吻回答。 房门打开,对面一个家伙,迎接他的是拳头,顿时鼻血溅出,倒在地上。 我趁房间里面的人还没有反应,迅即冲进去,入内站着两个人,马历城被铐在椅子上,鼻青脸肿。 其中的江上伪一怔,我已经随手抄起一把椅子砸在他脑袋上,哗啦,椅子碎掉,人也倒下。 另一个寻机扑过来,满面恶狠狠,我瞧也不瞧,猛然弹腿踢到他裤裆下。那人恶狠狠立时扭曲为一个古怪的表情,哼都不哼一下倒下。 整个过程不过五六秒,一口气干掉三个家伙。 我松了一口气,从江上伪上搜出钥匙,揭开马历城的手铐,问道:“能走吗?” 马历城摸摸拷的发酸的手腕回答:“没事,皮外伤,筋骨不动。你好狠,打成这样了!” 我微笑道:“你们公安是要抓人,我们当兵的是要杀人,自然下手极狠!快走,我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来救你的!” 马历城挥挥手,阴沉着脸,双手拎起江上伪压在桌子上,啪啪两个耳光,打醒江上伪,凶暴地问道:“说,是谁叫你们来捉我的?” 江上伪被砸地满面鲜血,头脑昏沉沉,口中求饶:“不管我的事啊,是马金城要我抓你的。” “马金城,人呢?” “不知道啊,我没有见过他,他说明天会在故宫会见一个重要人物,捉住你他会来处理你的……” 马历城扔下江上伪,心中不解恨,踢到他像虾米一样弓起来,才随我一起走出大院。 外面已经漫天飞雪,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在路灯下,照亮小小的一块。 马历城问道:“连累你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哈哈一笑:“我也没有什么打算,要是国内是呆不下去了。走,和我一起先逃到朝鲜去!” 马历城冷笑:“好歹我也是一地头蛇,哪里需要逃到朝鲜去。所谓小隐于野,大隐于市。我有办法即使走在大街上,别人也不会认出我。不过,我先得去会会那个逮我的家伙。” “故宫,正好我回北京。” 马历城摇摇手:“这是沈阳故宫,乃是满清努尔哈赤龙兴之地,原名盛京宫阙,后称奉天行宫。传说有神秘的龙脉,那个人为什么要去会见重要人物呢?莫非……”** 二十九 沈阳故宫 我们冒着风雪走到沈阳老城区,在一个棚户前敲开一扇门,里面的人勃然大怒:“哪个王八,深更半夜的……” “我。” 马历城冷冷说道。 开门方见马历城,那人眼珠瞪大,说话都结结巴巴:“马马马大哥,想不到您大驾光临,请进,请进!” 那人哈腰点头,像是汉奸遇到鬼子一般,慌忙把我们迎进去,里面正聚着一群人在赌博,乌烟瘴气,看到马历城顿时都如老鼠见了猫,双腿筛糠似战栗不已,嘴巴上叼的烟掉到手心里也浑然不知,马历城一哼,众人立时一抖。 “今天,我有事在这里住一晚……” 众人纷纷上前献媚:“这是我们的荣幸。” “马大哥,您坐好,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不必客气。” 马历城哼了一下:“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一碗肉丝面,加辣的。”然后问我,“你呢?” “米饭吧,上几个小菜,不要辣的!” 马历城对众人大吼:“明白了吗?今晚我在这里睡觉,谁敢打搅我一下,我叫他活的好痛苦!还有,再带点云南白药来。” “是是!” 那些人忙不迭地去办事,我笑道:“你好大的威风,有如此一帮手下。不怕出卖你吗?” 马历城笑道:“谁敢?他们每人都被我带进局子里去过,出来之后,连对我腹诽半个字也不敢!” 我心知以马历城的手段,一定折磨地这帮地痞生不如死,下过十八层地狱之后哪敢再回头。 不刻晚餐一一上来,居然是牛排、羊肉串、水煮鱼,当下不再客气,扒了两碗饭。酒足饭饱之后,马历城一挥手,将众人赶出去,对着镜子细细敷上云南白药,然后两人挤在一张炕上睡觉。 马历城突然问道:“恒淮啊,我和你相识不算长久,交情亦是不算深厚。我的部下朋友都没有来救我,唯独你却冒险出手,为何?” 我笑道:“你感动了?呵呵!我当过兵,在金三角打仗的时候,连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兄弟,只要我活着,就会把身陷险境的弟兄救出来。若是我落入敌手,他们也会这样干!人心齐,我们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虽说你我交情不算深厚绵长,毕竟一起战斗过,于情于理,我都得救你!” 马历城默然无声,好像心头烦闷之极,只说了睡觉睡觉,就盖上被子,我其实累极,当下呼呼大睡。 次日清早,我胡乱吃了几个馒头,两人开始细细化妆。云南白药当真灵验,马历城脸上的青肿伤痕好地差不多,他刮掉常年蓄养的威风小胡子,面目陡然一新,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然后掏出两件衣服,我抖开一看,原来是仿制警服的保安服,原来要冒充故宫保安人员。当下穿上衣服,两人一起外出。 昨夜下了一夜,地上又积了半尺厚的大雪,太阳开出来,雪花不仅没有融化,反而刺地眼睛生疼。马历城递给我一副宽边墨镜,戴上之后,恐怕林白水也一时认不出我来。这叫我不禁感叹:“军队的伪装和公安的伪装非常不同,士兵为了在周围环境中隐蔽,公安是为了在人群中隐蔽。” 马历城笑道:“不是废话吗?能够在故宫里到处走来走去又不至于招人怀疑的,只有保全人员了。” 我们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搭车来到沈阳故宫。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屹立于故宫正前方的“大清门”,看过北京故宫宏伟身姿的我立时对沈阳故宫嗤之以鼻:“有这么小的门就号称故宫了,若是北京故宫有灵,一定会活活气死。” 马历城说道:“建造大门之前,满清只是地方政权,哪能和大明王朝比拟。据说这大清门来历还有一个说法。那皇太极听说北京故宫的正门叫‘大明门’,为了针锋相对,克其锋芒,于是把这座大门命名为‘大清门’。” 我们从正门进入,我说道:“话说回来,虽然昨天那个胖子已经承认是奉上头人的命令行事,但是这人连他也不知道,你怎么能够认出来?即便认出来,你能干什么?当即干掉他?” 马历城摆摆手:“这个你不必担忧,山人只有妙计。”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则是咯噔一下,马历城没有完全信任我,对我尚且有所保留。马历城这个人,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下我们只在门口巡视,过来八九点,突然过来一群人,嚣张之极,包了一辆大巴过来,下车之后,我定睛一看,里面居然还有几个我的老熟人。一个是被我折断一条胳膊,现在只能都吊到脖子上的马金城,置于中间的,却是在北京火车站和我对视的瘦弱青年。见他面目姣好,但是脸色苍白,一个病夫尔。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旁边是久迩宫明月,还有一个约莫五十多岁,相貌和久迩宫明月非常相似的男子,不知是何人。 其中有一个高个的不相识人,似乎是头头,沉声道:“这便是沈阳故宫,大清龙脉发源之地!” 我在马历城耳边细语:“是他们。如何应对?” “静观其变,伺机行动!” 我听到马历城冷冷地发话,每一个字,都几乎是齿缝之间挤出来——他恨极! 那瘦弱青年发出像是鸡叫一般娘娘腔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几乎怀疑他是太监:“这便是大清国的龙脉吗?我看也不见得如何。若是真的这般神奇,那么宪宗皇帝还是难逃失国厄运?” 那头头说道:“可不要小觑这故宫。我大清之兴起,风水之功不可抹!当年太祖皇帝经风水师指点,方知沈阳孕龙脉王气。那西南角娘娘庙那边乃是龙头,东门弥陀寺那边乃是龙爪,风岭山下千佛寺乃是龙尾。但是三座寺庙只压住了龙首、龙爪和龙尾,城中的龙脊却没有被压住。若是龙一弓身,即会飞走,于是太祖便在龙潜之地再造宫殿,压住了龙气。这样,我大清才能战胜明朝,统治天下三百年!” 马历城暗道:“你跟踪他们,我去布置一下。” 于是我慢慢跟随在那群人后面,一个保安跟着一大群旅客团,并不稀奇,是以也没有人怀疑。在他们走入崇政殿之后,我也悄悄跟进。可能见我跟着不爽,马金城走了过来,叫道:“喂,那边的保安,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 我稍稍退后几步,马金城与我擦肩而过,眼角余光瞄去,但见他眼神稍微露出疑惑的神情,转瞬即逝,显然我的化妆技术不错。他抽抽鼻子,面部肌肉陡然抽搐,大声叫道:“我记得你的味道,你是那个探子!” 顿时众人哗然,转过头来,凶光射向我! 该死!这几天一直没空洗澡,浓重的体味暴露了我的真身份。林白水说的好,洗澡有益身心啊!不过我也特别纳闷,这个马金城的鼻子也太佟灵敏了罢!如同狗一般牢牢记住我的味道。当下此人迅即退下,算他有自知之明,就是两个胳膊完好,也不是我的对手。而其他的分出一半人手,立时堵住我的退路,呈扇形攻击面将我四下里包围住。 那头头哼地一下,冷冷说道:“就是你?毁掉了自从西肃慎代天启运后清诸上神圣千年上等开明大帝国太祖威武文圣德仁昭明高贤景匡弘皇帝马讳全福皇帝辛苦创建的皇陵村基业?好大的狗胆!今日若你擒住,定要碎尸万段……” 我目瞪口呆,好长的名字啊!炫耀也要分时候,能够在这种场合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也只能说他是个废物,不知道怎么当上头头的。在他说话间,我猛然飞扑上去,冲向那个娘娘腔青年。众人大惊失色,慌忙阻拦我。但是我的目标根本不是那人,而是说废话的头头,见他们人手压力陡然降低,我已经突破防守,在那个头头说出“碎尸万段”的时候,将他喉咙掐住,硬生生逼下去。 “小心!” 马金城失声叫道。 马金城如此关心,看来这个家伙就是马大佬了,原先马历城说道其人非常威严,现在信手捏来,也不过尔尔,一废物! 马大佬吓得浑身战栗不已,我懒得理会,环视周围,抽准空档就会突破重围。那马金城阴森森地叫道:“大家当心了,将这个小子牢牢围住,不能让他跑了,定然能将他救出来!” 说着,他眼望那个娘娘腔青年,似乎等待他的许可。娘娘腔青年微微一点头,他身边的久迩宫明月便走了下来。突然旁边那个中年男子飞扑上来,我把马大佬挟持在手,当作盾牌一样迎击,那人束手束脚,不敢大动作! 我心中窃喜,倏然背后凉风袭来,心念转动,该死,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了。久迩宫明月是主力。我来不及转身回避,猛然往下一蹲,双手拎住马大佬双足,把他倒掀起来,拿作肉盾,霍霍几下,马大佬一声惨叫。我急忙拖着他往后退,但见手里的人质嘴角鲜血流出,脑袋一歪,昏了过去,怕是断了几根肋骨吧。 久迩宫明月叹道:“朱先生果然好身手!” 那中年男子也说道:“好身手!竟然能够躲过我们父子的联手攻击的。不过下次可没有这么好机会了!我久迩宫夏至定会干掉你!” 原来是久迩宫明月的老爹,我见他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然而步伐稳重,眼中精光四射,不是简单的主儿啊! 他便又要逼上来,我倏然掏出抢来的五四手枪,瞄准前方,笑道:“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久迩宫明月一怔,说道:“这个手枪对我无用。我虽然快不过子弹,但是只要快过你的反应,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避开即可!” 我说道:“抱歉,我的目标不是你们,而是你的主子,那个娘娘腔!” “娘娘腔?” 估计平常没人敢这样称呼他们的主子,所以稍微一愣才反应过来,久迩宫明月回过头,使了一个眼色,其他家臣立时围成一个肉盾墙,牢牢保护好那娘娘腔青年。 久迩宫夏至洋洋得意笑道:“据我所知,五四手枪乃是半自动手枪。你只有射出一发子弹的时间,在你射出第二发之前,我们这么多人就有能耐将你干掉。而你不过只能打倒一个人!” 我说道:“你们不是中国人。在中国,即使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五四手枪的威力,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能够在二十五米内击穿三毫米钢板,六厘米厚的砖墙、十厘米木板、三十五厘米土层。你们几个家臣的肉身,恐怕没有钢板砖墙那么结实。我射出的子弹可以轻而易举地射穿他们,打死躲在背后的娘娘腔。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参加过金三角战争,在漆黑的丛林里,我也击杀过百米外的贩毒分子。若是怀疑我的射击水平,不妨放马过来试试看!” 久迩宫夏至回过头向马金城瞄了一眼,后者沉声说道:“这个家伙说的是实话。五四手枪威力确实如此。而且这个家伙的能耐也不要小看,在被我一闷棍打翻的情况下,仍然击毙我们最勇敢的扒露秃。千万不可对他松懈!” 但是守护娘娘腔青年的那群家臣却有所动作,并非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对主子的忠诚,奉献一片奴才心,将他密不透风地遮住,缓缓向后退却。我冷冷说道:“千万不要有所妄动,以免我怀疑。要是惹得我不安,恐怕先会射出子弹,将你们那病鬼一样的主子,打得不会生病!” 久迩宫明月叹了一口气,向家臣们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我手中的马大佬居然悠悠醒转,似乎听了一半的话语,脑袋又迷迷糊糊,问道:“什么人不会生病?” “当然是死人了!” 我狞笑起来。 众人一阵怒目,齐刷刷指向马大佬。 马金城痛心疾首,哭喊道:“父亲,你怎么能如此无用,不免叫外人瞧不起我们!枉大家捧你作首领!” 那马大佬羞愧恼怒之极,忽然张嘴咬住我的胳膊,纵然穿着厚厚棉衣,也被他狼犬一般的利牙刺穿肌肤,痛得不得了,我大叫一声,久迩宫夏至面露喜色,正要冲动,我一个手压,压住马大佬的颈部大动脉。这里乃是供应大脑血液的通道,一旦不畅通,大脑立时缺氧昏迷。我依旧忍痛抬着胳膊,警告道:“我不希望出现走火现象,这可是由你们决定的!” 其实我心里暗暗着急,如此不上不下,要僵持到何时。早知如此,当初就冒险突围,马大佬他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过来?要是他帮手,我逃命的机会大上一半! 思虑间,猛然听到门口嗒嗒响声,似乎来了不下十几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出去。无论来的是谁,对我来都是好机会。假如是普通游客或者保安,看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叫,造成混乱,以我目无法纪的性格,定然乘机溜走。若是马大佬,不必说了。假使敌人的帮手,我也可以趁他们呼叫的时候先放一枪,再从容逃走。 慢慢地,脚步声近了,每个人心头都是咚咚乱跳,心念自己的计划,这时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马历城,我擒住了马大佬,你快来帮手!” 马历城还是和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他不是马历城,因为……他是假的!” 我顿时愕然,失声叫道:“他是假的?” 马历城说道:“不错,真正的马大佬已经瘫痪在床,怎么可能活动呢!” 远处马金城恨得直咬牙切齿:“马历城,你这个马家的大叛徒,太祖的奸逆,终于露面了!我们皇陵村的基业遭毁,怕也是你捣的鬼,只恨当初没有将你除掉,终成大患!” 听马金城的口气,马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马历城还被赶了出去,险些有生命之忧,于是现在赶过来报复。这马历城当真毒辣,利用我和其他人,轻轻松松一手就将皇陵村马家的基业毁掉,其人心智城府可见一斑。我猛然记起,林白水不是让马历城派人送走,以他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放掉,心底顿时沉下一块石头,冷冷说道:“我不管你们马家有什么矛盾,我问你,林白水她,究竟有没有送到北京去?” 马历城坦白:“没有!” 我的担忧终于化为事实,又问道:“她现在怎么了,在哪里?” 马历城说道:“现在她很安全,一直被我的人保护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照顾地像是皇后公主一样。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好,以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沈阳,半路途中即有可能遭到劫杀!” 我忽然发狂地叫道:“马历城,若是你敢动他们一根寒毛,我叫你不得好活!” 马历城不见动怒,态度诚恳地说道:“恒淮,你跟我干吧!你为人讲义气信用,又机智过人,擅长打斗,而且救过我一次。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只要你跟着我干,你就是我们内部的二号人物,吃香喝辣随你。我也知道,你们一家两口全凭林白水工资过活,日子过的紧巴巴。你跟了我,保管你吃人参如嚼萝卜!” 马历城以利诱我,以质胁我,但是我朱恒淮,哪是这般容易受到威胁利诱? 马历城还没有动手? 我忽然心念一动,马历城带来的人手远远超过了另外一帮人,动起手来即使不考虑我,也是稳赢。但是他怎么还不动手? 原因只有两个:一、等待时机;二、顾忌某事。 时机竟在马历城手中,他随时都可以动手,那么只有他在顾忌某件事情了。我盯着马历城,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眼角余光还是偶然瞟向那个娘娘腔青年方向,他也在顾忌这个娘娘腔?仿佛是一个各方面都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把他掌握在手的话…… 我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忽然推开手里已经无用的人质,把他扔到久迩宫夏至身边,然后胡乱开了一枪,响声震动如雷,口中大嚷:“马历城,千万不要放走那个娘娘腔,动手!” 马历城瞬间一惊一怒。 惊的是我猝然发动袭击,局势顿时一片混乱,立时众人打架斗殴成一团;怒的是立时猜破我的用意,果然是个人才,知道我的目标是那个娘娘腔,在我弹出的瞬间,马历城也冲了过来! 但是还有久迩宫明月。 他丝毫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关系,以为我已经被马历城利诱,此刻发动攻击,是听从马历城的指挥,于是他立即分开阻拦我和马历城。久迩宫明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何况我手中有枪! 我毫不犹豫对准久迩宫明月扣动扳机,后者扭身避开,我已经乘机欺上前,枪柄恶狠狠地砸在久迩宫明月的脑袋上。我连看一下是否死活都不管,急忙冲向那群家臣们。 那群家臣一直护卫着娘娘腔后撤,见我冲上来,当下有两个迎击。我冷笑一下,忠心可嘉,愚不可及。把五四手枪插在后腰,径自上前拎住两个家臣。他们双手立时抓住我的手臂,想一把扭开。我既然这般出手,自然相当自信,我的膂力可是非常可怕,竟然硬生生抬起两具庞大的身躯,对头一撞。咣当!两颗脑袋碰在一起,鲜血直流。 我随手丢掉两个家伙,其他家臣大惊失色,但是胆色不错,一个个都冲上来送死,叫我像小鸡一样捏翻,扔在地上。小流氓怎么能和杀过人的士兵交手呢? 那个娘娘腔吃惊地看着我,吃吃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你了!” 说着一把拎起娘娘腔,像是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飞奔而去。 “不好!” 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见到娘娘腔被我抢走,对望一眼,迅速达成一致目标,双双追过来。纵然我力大无比,那娘娘腔瘦弱如鸡,我跑步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不刻他们追上来,大叫道:“站住!恶贼,放下他!——朱恒淮,你给我滚回来!” 我背后感觉两股迅即的凉风逼近,立时亮出我的老招数,拎住娘娘腔的双腿,把他如同肉盾一样乱舞。果然,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都在顾忌这个娘娘腔,硬生生地收住攻击。我冷笑道:“要是你们再赶追过来,这个娘娘腔病鬼,可要变成死鬼了!” 说着哈哈大笑逃走。 马历城一时束手束脚,气闷之极,竟然忘了拿林白水来威胁我。而久迩宫明月更是见过我的目无法纪,心狠手辣,一时不敢追踪,叫我从容出走。 幸亏事先马历城给我看过故宫地图,于是我熟门熟路地离开走到大街上。这样肩上扛着一个人当然引人怀疑,于是转手抱在怀里,口中不住嚷嚷:“让开让开,病人,送医院!” 当下转了几个巷口,见四下里无人,跳过低矮的围墙,逃到一家人的院子里。院子里空空荡荡,通过窗户望进去,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床头挂着一个相框,乃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都是双职工,今日工作不在家。好机会,我用帽子抱住手,一拳砸破玻璃,打开插销,从容跃入房间,把娘娘腔扔在**。可怜的家伙,又惊又吓,已经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毫无用处的主子啊! 当下我打了他几个巴掌也不醒来,于是扒下他的大衣透透气。妈的,到底是有钱人,居然是貂皮大衣,老子干一辈子也穿不起,心中忿忿不平。我又扯开他衣领,四下里找凉水,打算灌进去浇醒娘娘腔,手掌无意中掠过胸脯,只觉得软软一团,不禁愣住,好熟悉的感觉。 我心中怀疑,双手用力,吱啊,撕开这个家伙的衣襟,露出胸脯,一对肉肉软软的白面馒头滚出来,圆顶点着一点红。 居然是个母的!** 三十 毓敏毓灵 我一怔,搔搔脑袋。当初见这个家伙短短头发,与我狠狠对视,内心深处先入为主地把她当作男子,女性化的动作和语气却认为娘娘腔。想不到真的是一个女人!我再细细打量,这个女子面庞如刀雕斧凿,轮廓清晰,加上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不禁叫人怀疑她有洋鬼子血统。不过肌肤细腻如雪,浓浓的眉毛,眼睫毛纤长,此刻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眼帘,第一眼瞥见到的是我,立时瞪大眼睛,蹭地直起身子,倏然发觉胸脯**,更是大惊失色,哦地一声,叽里咕噜冒出一阵洋话,害怕之极,当意识到我听不懂,才用国语结结巴巴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扮作大灰狼,狞笑道:“刚才不是说过,干你了!” 女人眼神迷惑,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干我?怎么干?刚才,刚才你做过什么坏事吗?” 我也一愣,忍俊不禁,这个大小姐估计是温室里长大,不明白“干”在俗语里的龌龊意思,我懒得解释,随**开床头柜,掏出一些普通的中国年轻女人衣服,扔在**。 “穿上!” 女子这身华丽的衣服实在太引人瞩目了。 “什么?” 我吼叫道:“我叫你穿上就穿上,不然别怪我不客气,老子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干过。当心将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奸了再杀,反复轮流十八遍,叫你堕落到十八层地狱!” 女子刚才也见过了我的凶狠与手段,眼前我对她凶巴巴,害怕地哆哆嗦嗦拿起衣服开始穿。我眉头一皱:“你不会穿衣服吗?先要把里面的脱掉,然后全部换掉!” 女子脸色一白,我一拳砸在床头挡板,一个大洞。 危险如此明显,女人只能微弱地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本想一口回绝,见她神情哀婉,忽然想到了王玟琳,小声叹了一口气,背过头,后面传来唧唧嗦嗦脱衣穿衣的声音,猛然凉风袭来! 我陡然一怔,放松了警惕,冷不防遇袭,一个跟斗躲开,心头狂跳,冷汗涔涔,回头看过去,那女子手中握着一把剪子,刚才正是她动手。幸好是这个女人,动作太大,若是高手,我老早归天了。 我勃然大怒,一把夺过剪子,捏住女子的小脸,狠狠比划,威胁道:“这次饶了你,要是下次再敢这样,我破了你的相。” 任何女人都怕破相,女人哆哆嗦嗦,显示她已经屈服了。但见她刚刚穿了一件衬衫,扣子尚未扣上,因为文胸已经被我扯破,所以没有戴上,这时酥胸微微颤动,甚是诱人。我忍不住半是恶作剧,半是惩罚地捏了一把,手感很好。女人立时又是惊叫。 我哈哈大笑,心中一口怨气出去。今日实在不顺畅,先是发觉身边埋伏了最危险的敌人,然后又闻悉老婆被捉,挟持作人质,郁闷的不得了。现在捉来了敌人的大头目,难得欺负一下散散心。幸亏还是女人,倘若男子,少不得饱以老拳。 那个女人换好了衣服,因为天生骨架纤细,穿上牛高马大的东北女子服饰后,越发显得瘦小,见她苍白的面颊因为激动和害怕微微泛出红晕,可爱地就像一个洋娃娃,心中暗暗有点喜欢,于是问道:“喂,你叫什么?” 女子恨恨地说道:“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恶棍。” 我叹息地摇摇头:“唉,人恕无姓名?就是猫猫狗狗也有名字,要是你不肯说,我就叫你阿猫了?不……我看你身上毛这么多,就叫阿毛吧!” “你……”女子咬咬牙,“我乃是大清和硕公主爱新觉罗-毓敏,汉名佟毓敏。你这恶贼,不许侮辱我毛多,我西洋血统重,毛多很正常!” 小姑娘到底没有心机,轻易地叫我套出名字。我口中念念有词:“毓敏毓敏,叫地还马马虎虎。” 不对,毓敏不就是愚民吗?看来这干贼党,包藏祸心啊! 我脱下外衣,佟毓敏吓了一跳,以为不慎惹怒了我,便要非礼她,吃吃惊道:“你,你想作甚?不要过来……” 我懒得理会,在衣柜里搜罗一番,找出几件平常的男人外衣,换下保安服饰,佟毓敏这才惊魂初定,拍拍胸口。我打量她一下,觉得这女人欧化的面貌还是太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在她头上套了一个带耳朵的棉帽,又把墨镜摘下来戴在她脸上,如此遮住了近一半面颊。 我满意地点点头,拽着佟毓敏往外走,这里迟早会被马大佬他们找到的。佟毓敏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偷偷摸摸拣走一团毛线,暗地里打了许多个奇怪的结,不时扔在地上。我暗暗好笑,这个女子虽然看似柔弱,但是性格比我想象地坚韧多了,费尽心机想从我手里逃出去,那这些毛线结指引她的手下过来。我看在眼里,只是并不点破,因为我还需要依靠他们来误导敌人! 我在沈阳城里转了一圈,到了晚上,找到一家廉价招待所,以夫妻名义登记一个房间,然后把佟毓敏捆在里面出去,回来时候带给她几个馒头吃,佟毓敏大发小姐脾气:“我乃是堂堂的公主,怎么能吃平民的这种粗糙的食物?” 我啃了一个馒头,含含糊糊说道:“省省你的公主招牌吧,都什么时候了。你公主,我还王爷呢?” 佟毓敏饶有兴趣,问道:“你是哪个王系,快说出来听听。” “大明,肃王系。” 佟毓敏脸色大变,叫嚣道:“你这个恶贼,迟早我的久迩宫他们会找到,将你衣服剥光吊在雪地里,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我嘿嘿奸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串毛线结,问道:“是这些吗?我出去之后好辛苦才搜集拢,到处撒了一波,现在那个久迩宫怕是被引到朝鲜去了吧!哈哈!” 佟毓敏脸色立时变得好难看,倒头睡觉,不理睬我。 这一整夜,我都听到叽里咕噜的怪叫,谁叫我们的公主不吃饭呢?半夜里她忽然悄悄起来,向我身边摸过来,估计便是在找吃剩的几个馒头。但是那只手却摸到我的脸上,温柔似情人的手,我心中暗自奇怪,莫非这女子发花痴了。她缓缓凑近身,搂住我的身子,在我耳边低沉而亲切地呼唤:“我,来了,我的王爷……” 我陡然一怔,如遇鬼魅! 我张开眼睛,猛然推开女人,冷冷警告:“你少犯贱,老子可不吃这套,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对我这个身经百战的无产阶级战士是没用的!” 女人让我推开时,轻轻啊地一叹,滚到床尾。她单手撑起上半身,娇躯横卧床头,双腿微微并拢合曲,弯成一个优美的姿势。原本佟毓敏唯恐我兽性大发非礼她,连衣服也不敢脱就和衣睡觉,然而此刻一双纤长的美腿尽数露在我眼里,仅在女人私隐处着了西洋小小的黑色花边镂空亵裤,被那件偌大的衬衫下摆垂下遮住一半。想不到这个小小的女人,双腿倒是非常优美,看来身材与身高无关。胸口纽扣自然早已开启,垂下一角,里面脱兔微微颤动,若隐若现,更是诱人。远处***透过窗户投进来,映在女子中西合璧的面颊上,泛起一层玫瑰色的晕红,眼波流转,释放无尽蕴含**的秋波。 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这几天连续不断处于高度危险紧张的状态下,身体积累了不少压力,一直没有宣泄通衢,此刻看到这番美景,终于受不了压上去,把佟毓敏推倒,按住她的双手。女人一声低低的惊呼,眼媚如丝,轻启薄薄的嘴唇:“王爷,不要这么粗暴嘛……奴家是不会反抗的!” 我眼睛倏然一亮,瑟瑟打了寒颤,立时理智回归,慌忙推开女人,险些就中了媚惑,里面一定深藏可怕的奸计,好险! 女人又娇声呼唤:“王爷啊……” 真是媚地浸心,骚地入骨。 我皱起眉头,白天竟是我调戏佟毓敏,晚上反被调戏。这个原先胆小刚强的女子,怎么立即就变成**的贱货,变脸好快,我说道:“佟毓敏,你中邪了!” 女人咯咯娇笑:“错矣,我不是佟毓敏,我是佟毓灵,佟毓敏的姐姐!” 我一呆,怎么连名字也换掉了?好像有鬼俯身,变成另外一个人了,顿时感到毛骨悚然!我抖抖身子,想起林白水曾经说过,据说有的人精神分裂,就会产生不同的人格,莫非就是这种情况? 我不悦地叫道:“你发什么疯!给我穿好衣服。” 佟毓灵噗哧一笑:“果真是马历城重视的男人,不受色诱,定力惊人!我这招百战百胜,很少有男人可以把持住!” 我喝道:“到底有什么阴谋?老老实实说出来,不然,别老子我不客气!将你衣服剥光,扔到雪地里,和雪人去亲热吧!” “好也!” 佟毓灵媚然一笑,收敛魅力,正色道:“我要和你商议,我们合作的事宜!” 我不屑地说道:“合作?你有什么资格,你现在人在我手上,生杀予夺,尽归我手!” 佟毓灵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们才有合作的必要。我且猜度一下,你为何挟持我们姐妹?逃命?非也,以阁下的手段,纵然千军万马也是从容出走。那……是为了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为了你的妻子!” 我脸色变了变,佟毓灵继续说道:“你也看出了,马历城其实十分顾忌我们姐妹,所以你便捉了我们为人质,日后好换回妻子。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的单枪匹马,何以对抗马历城。你可知,马历城的实力有多大?” 我老老实实回答:“不清楚。” 佟毓灵说道:“那我便告诉你,马历城其实是东北黑社会老大,势力遍布东三省、苏俄远东、蒙古、南朝鲜以及日本,底下成员不计其数!” 我冷笑道:“你莫不是吹牛?单说东北也罢了,他还有本事渗透到外国去?吹牛也要打个草稿。” 佟毓灵摇摇头说道:“这是事实!以马历城一人而言,当然不能创造如此基业,这乃是马家三代人六十多年的努力。早在张作霖时代,马家便以盗墓起家,后来日本人打进来,又投靠了日本人,后来气焰才有所收敛,只在暗地里偷偷地埋伏隐匿。但是这几年,马家突然分裂,分别成立了以马历城和马金城为核心的两个集团。马金城你也见过,而马历城主要势力都在外国,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听说还险些丧命,若不是你去救援,恐怕现在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端了!” 其实我心里老早在暗暗懊悔,我的心情,就像陈赓救了蒋介石一般痛苦啊! 我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我看样子是流落海外的满清皇室后裔?为何居然跑回来和马家合作?还想作皇帝?” 佟毓灵叹气道:“时移事异,我们爱新觉罗家也不是这么蠢的,我们既无兵又无民心,哪有能耐复辟?我先祖其实是醇亲王一系,辛亥叛乱,袁逆世凯将我们驱逐下皇位,除了皇上(指溥仪)留在宫中,部分宗室遍逃到了美国,组成清遗会,期待日后能够复辟!当年张勋进京我们欢呼雀跃,满洲国成立弹冠相庆,但是皇上居然捧回了日本人的三大神器,丢弃祖宗,便叫我们破口大骂。我们从此心灰意冷,也不再指望复辟!” 我摇摇头,这帮遗老遗少,纯粹痴心妄想。有溥仪这种国民大奸贼,才搞得中国动乱无常,幸好没有留下子嗣,不然又被一批愚民遗民,捧来做皇帝了!佟毓敏居然还自称满清皇室后裔,据我所知,正牌的现在大都呆在北京。佟毓敏这个公主招牌,看上去金灿灿,谁知道里面是不是铜呢?九成九是一个远到连可以忽略不计的宗室,现在这社会,正宗的宗室启功改姓启了,冒牌的倒姓爱新觉罗了。 此刻佟毓灵露出尴尬地神色,说道:“移到美国的那批宗室,本事没什么,花钱却个个好手,抽鸦片,玩女人,二十尺的游艇非要买三十尺的。结果不出几十年,便将那价值不下几十亿的资产败个精光,留到我手里,没剩下多少钱了!” 方才一直在听佟毓灵胡说八道,满口封建君王,什么皇帝,辛亥革命也成了叛乱,本想破口大骂,但是听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虽说皇朝末期普遍衰败,但是像满清皇室之流无骨气之极的家伙,数尽中国历史五千年也是极为罕见!譬如南明唐王桂王兄弟被俘,宁死不屈,绝食而亡。而满清的那些皇室贵族们,腐朽之极,为了自己,不惜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于是就有了伪满洲国、川岛芳子等。 佟毓灵越发尴尬,妖媚的神情转而不好意思的脸红,慢慢说道:“因为实在没有钱了,连起码的排场也不能维持,在美国一直被侨界视为笑柄,无奈之极,家中的长老们终于决定,动用传说中——太祖龙脉宝藏!” “龙脉宝藏?” 我嗤之以鼻,冷笑一声,忍不住大加讽刺:“所谓龙脉,也不见得能保佑你们爱新觉罗氏坐稳龙庭,凡子孙后代,不是卖祖求荣,断子绝孙的;就是远遁异域,混迹人生的!”佟毓灵恼火之极,叫骂道:“你们明室不一样也是完蛋了吗?” 我摇摇头叹道:“明室的子孙,毅宗、唐王、桂王都是自杀殉国,比你们这些苟活的爱新觉罗氏有尊严多了!你举举例子看,爱新觉罗家可否有自裁殉国者?” 佟毓灵哼的一下:“你是存心和我抬杠是了吧!不要忘记,你的妻子还在马历城手中,倘若要回来,还需得我帮助。” 我哈哈大笑:“马历城为人我了解,断然不会妄自伤害人质,更何况我有你作质在手,可与马历城合作交换。纵然实在不可以,大不了我投降马历城算了。也省的和你们这些夸夸其谈的家伙合作的为妙!所以反而是你需要我的帮助!” 佟毓灵让我重重一击,颓然举白旗,垂头丧气地说道:“我投降,算我求你,可以吗?” 她哀求说道。 我为人争强好胜,赢了这一把,明知佟毓灵施展哀婉政策,但在心中也是不禁洋洋得意,说道:“好了。现在你就把什么龙脉宝藏事情细细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考虑与你合作!” 佟毓灵点点头,徐徐说道:“当年我大清一路顺利地入关的时候,八旗军不过老少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万,即使算了吴三桂的人马,亦是感觉难以统治中原大地。当时就在八旗内部产生了争议,有的说有蒙古前车之鉴,即使武力像蒙古骑兵那么强大,总有一天也会被赶出中原,所以还不如抢掠一番,退回关外,继续做他们的东北王。有的说,这中原的花花江山不要白不要,八旗的子弟享受过了中原的奢华生活,退回关外还能习惯吗?争论不休,最后摄政王多尔衮拍板决定,一方面继续派兵攻打李闯和南明残余势力,一面到处搜刮金银财宝,运到关外秘密埋藏!” 听到这段历史甚是叫人奇怪。南宋说是弱小,但是也抵抗了打遍天下无敌蒙古骑兵四十多年,而且击毙蒙古大汗蒙哥,后来不过八十年,大明便崛起。而满清入关时,即使力量最强大的时候,明朝也力量百倍于其,但是人心不齐,竟然叫满清八旗一一击破!真是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佟毓灵继续说道:“当年击败李闯,攻入北京城的时候,发现了大量李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李闯入京时,大肆搜刮,光是内库就搜出了两千万两白银,加上其他大臣的财产,不下五千万两。而八旗亦在山东、河北、山西,加紧搜刮,总共收拢的金银财宝,折合白银不下一亿两,分作十二批,每批一百辆四马大车,运抵关外某个秘密的地方埋藏!多尔衮言,这些金银财宝是大清立国之本,非到要紧关头,不得使用。这个秘密一直皇帝传给太子,可惜后来子孙不孝,渐渐淡忘了这个秘密。直到慈禧太后时期,内忧外患,急需银子,才记起这个秘密,但是几乎已经失传,连埋藏的地点都遗忘了,不得不派人重新找寻。花了几十年,终于得到了这个关键线索,可惜那时候大清国已经覆灭,天下改朝换代了!当年去找寻宝藏的人,正是我的祖父,他说道:这般财宝,乃是我大清辛苦搜集而来,断不可给民贼得之!于是远赴异域,组建清遗会守住这个秘密!” 我冷笑道:“这些财宝,本不是你们爱新觉罗家的,而是抢掠天下人得来的。天下人的财宝,自然是天下人,而非你们一家一姓的。好一个强盗,抢了别人的东西,居然振振有词说是自己的!” 佟毓灵对我怒目而视,但是没有反驳,一来事实,二来反驳没有好处。 我问道:“假若你们是来寻找宝藏,但是怎么和马家扯上关系了?那久迩宫又是怎么回事?你怎么拜托他来取得玉扳指?” 佟毓灵说道:“那得从宪宗皇帝说起了。自从宪宗皇帝建立了(伪)满洲国,我们顿时欢呼雀跃,大清复兴有望。我祖父急忙从美国返回国内,想组织人马发掘宝藏,借助太祖的财宝来重振大清。更重要的是,传说在龙脉宝藏里,埋藏了一个太祖无敌于天下的秘密。这是从草原霸主成吉思汗那里得到的力量!” 我心神一凛,莫非又是幽浮游灵? 佟灵敏叹道:“但是我们没有想到,宪宗皇帝其实只是一个傀儡,真正的大权全部掌握在日本人手里。我祖父把宝藏的事情告诉了宪宗皇帝,但是却不慎被泄漏,引起了日本人的垂涎觊觎。他们想方设法从我祖父口中得到的这个秘密,但是我祖父怎么也不肯说,最终惨遭暗杀害!我们又失去了龙脉宝藏的秘密!听说后来日本的关东军在败亡之际,曾经组织探险队找寻。可是一直杳无音讯,想来任务失败,统统死翘翘了,幸好!呵呵!” 佟灵敏顿了顿说道:“大概半年前,日本的久迩宫家族突然来联系我们,说有了太祖龙脉宝藏的线索,我们大喜,虽然断绝了复兴大清的念头,但是至少可以摆脱眼下穷困潦倒的境况。唉,说到底,我们人才日渐凋零,到了这一代,便只得让我这个小姑娘主持大局,若不是还有一些忠心的包衣相助,恐怕我连来到中国都困难。接下来的事情你也大概知道,久迩宫家族通过一个名叫郭小驷的人,得知之前日本人为了找寻太祖龙脉宝藏而搜集的资料黑色笔记本又重现人间,他们相当设法夺了半本,研究之后,晓得需要和孝公主的扳指,就和你发生争夺。扳指日本人虽然获得了,但是始终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个玉扳指。而如何利用玉扳指的秘密,我们恰是保留了下来的!” 我甚是好奇,问道:“什么秘密?” 佟毓灵狡黠地笑笑:“我不会那么容易地告诉你的!” 我觉得非常无聊,怒道:“你说就说,不说就不说。” 佟毓灵却接下去说道:“我们原本是想借助久迩宫家族的财力,然而我们甫一与其接触,就发现——其实你也看到了,与其说是合作,还不如说一开始我们就被久迩宫家族完全控制住了。我的手下一一被清除,所以我不得不小心从事。” 我冷笑道:“与久迩宫家族合作,几乎就是与虎谋皮。别忘了,久迩宫就是谋杀你家祖父的凶手之一!” 佟毓灵大骇,眼睛瞪地圆圆,问道:“你说什么?” 我也愕然,说道:“你居然不知道?” 佟毓灵点点头,拉住我胳膊问道:“怎么回事?” 我说道:“就在那本日本人留下的笔记里,反反复复出现久迩宫春日这个人的名字。那久迩宫明月也承认,这是他的祖父。所以我完全可以推测出,那久迩宫春日,其实是谋杀你祖父的凶手之一!” 佟毓灵恨地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道:“原来如此。难怪我就纳闷,一个日本的家族怎么知道我们满清皇室的秘密呢?原来,他竟然是当年逼迫并杀害我祖父的元凶之一!哼,幸好当初就不怎么信任他们。我们听说在东北,马家是一个很大的势力,又和我们皇室有一定联系,可以利用,于是我们便开始合作起来。只是想不到马家内部已经开始分裂,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想象,马家的嫡长子马金城和精明的马历城发生继承冲突问题,目前斗个旗鼓相当,一时难以分胜负。” 我疑问道:“既然马家势大人多,随便投靠任何一方不就可以了吗?反而和我这个孤身的合作?有猫腻!” 佟毓灵苦笑:“毕竟我们势单力薄,而马家则是地头蛇。幸好两个马家人起了冲突,而你将我劫持,反而使得我脱身,不和你合作,难道还和谁?和久迩宫明月?” 我点点头认可:“算你有脑子。也好,那你说说看,首先如何动手?” 佟毓灵说道:“找到龙脉宝藏的关键,看来还得去外地盗墓一次。” 我奇怪地问道:“沈阳不是你们的龙脉吗?还要去外地?” “沈阳只是龙兴之地,真正的龙脉,乃是会让你轻易知道。明日我们便细细商议,今晚且睡吧,王爷,需的小女子服侍吗?” 佟毓灵又施展媚功粘过来,我冷笑一声,忽然动手将她手脚捉住,包在一捆被子像蚕蛹一样卷起来,然后于左右两脚中,脱下最臭的一只袜子,塞住她的嘴巴。 这女人绝对有问题,我可不放心。再说,目前形式就像是在赌博,赌运道、赌手段。谁先将自己的底牌先露出来,谁就先完蛋。看佟毓灵所作所为也不像这种蠢女人,怎么如此早就把内容透露,定是有所隐瞒,不好好教训一下,岂会老实交代?这样我随便一脚就把她踢到地上,自己安安稳稳睡觉,养精蓄锐。** 三十一 沈阳盗墓 早上,我被一阵噗通噗通类似虫子蠕动的响声和呜呜的低鸣惊醒,张开眼睛看到裹着被子的佟毓灵像条春卷一般在地上滚来滚去,口中嘤唔不已。我穿好衣服下床,一脚踩中佟毓灵,从她嘴里抽出臭袜子,笑问道:“昨日睡眠可否安稳?” 哪知佟毓灵眼眶里泪水滚滚,几乎要落下来,小嘴一扁,哭诉道:“你,你这个恶人,就只会欺负我!” 这是佟毓灵吗?我转而醒悟,问道:“你是……佟毓敏?” 佟毓敏点点头,说道:“昨天你见过我姐姐了吧。” 我把佟毓敏从被子里解放出来,后者忽然啊地一下,原来察觉自己竟然只穿了很少的衣物,立时满面通红,扯住被子的一角遮起来,吃吃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叹了一口气,转过身说道:“你自己穿好衣服,我保证不会偷看。” 背后兮兮嗦嗦的便是女子的穿衣声响,好生奇怪,莫非心机敏捷的佟毓灵属于黑暗,而单纯的佟毓敏属于光明?但是我们合作的事宜,便是如何是好?无论如何,叫我相信这个笨姑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片刻佟毓敏说道:“好了。” 这次她没有做手脚,我转过身,女人安静地坐在床脚,垂着头,不敢看我,仿佛非常害怕我一样。见我一直没有说话,她说道:“我们,不出去吗?” “出去干嘛?找死?马历城、马金城和你的那些手下,都在搜索我呢!” 佟毓敏说道:“昨天姐姐和你商议过了合作的事宜,这些事情我都是知道的,现在姐姐不在,我会代替她完成任务。” “你?” 似乎听出我语气中怀疑的成分,佟毓敏马上说道:“是的,是的。我和姐姐是一个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隐瞒,姐姐要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做的事情。请你相信我,虽然我不如姐姐聪明,但是我一定可以坐好的!” 眼前便俨然是一个新兵向老兵恳求溯源,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佟毓敏这个笨蛋总比佟毓灵好对付,说不定能够套出什么,当下答应。问道:“那么我们去哪里?做什么呢?” “沈阳故宫。准备一些工具,我们可能会需要挖墓。” 老子又干老行当的!顿时觉得手痒痒。干考古的行当久了,一日不见干尸骷髅,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唉,不对啊!这不是有毛病了吗? 只是心中暗暗怀疑,沈阳故宫里面有坟墓吗?那岂不是大大的破坏风水?除非人殉?想到那皇陵村叫人毛骨悚然的人殉金字塔,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以后金政权是一个奴隶制政权,根本不把人当作人,残暴之极,极有可能,当初辽东三百万汉人,尽数叫努尔哈赤为了做皇帝的一己私欲杀绝了,以至于之后数百年,本来已经开发了数千年的辽东居然渺无人烟。 我带着佟毓敏出去,既然处于合作状态,双方的敌对态度就减少了很多,我也不怕她一下子逃掉。以佟毓敏的言论和自己观察而言,目前马家内部正斗地不亦乐乎,虽然双方都在寻找我们,因为相互牵制,反而不太那么灵活。我们简单化妆一下即可。我手头没有趁手的工具,一般的铁锹等又不行,看来只能向以前的“同行”借了。于是我们来到故宫附近的沈阳古玩市场。 所谓古玩市场,其实就乘着故宫的名气,开辟了一处地方,一干爱好古玩相互交流,正品赝品都有。后来文物贩子也来了,销赃一些不能在公开场合摆弄的玩意,于是市场越发乌烟瘴气,鱼龙混杂。 我唯恐佟毓敏不小心走丢,牵着她的手慢慢在市场里找寻。不刻找到一个地摊,上面排放了一些明清古玩,细看乃是出土不久,我心中便明了,这定是一个和盗墓贼勾结的文物贩子,循着这条线即可。 我蹲下来随便挑了一个烛台,摆弄一番,不屑地扔到地上,冷笑:“太次了!” 文物贩子大怒叫道:“小子,这玩意可是很值钱的,万一弄坏了,将你全身卖了也赔不起!”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这个烛台明明是晚清时候的作品,值钱个屁,倒贴给我都不要。老子也是干过这行的!” 我说的是实话,这年在北大历史系呆着,老婆又是搞这个玩意的,水平能不提高,不然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 文物贩子顿时露出狐疑的神色,自称也干过盗墓这行的只有两种人,真的盗墓贼和警察探子!后者可能性更大! 我说道:“我这次是为了一个大客户过来,海外,有钱呢!” 我把佟毓敏拉过来,摘下她的墨镜,然后伸手在她翘起的小屁股上轻轻一个巴掌!佟毓敏受惊,顿时失声惊叫,叽里咕噜尽是洋文来,配合了她那张亦中亦洋的面庞,文物贩子不禁信了几分。当时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洋鬼子,来的不是投资办厂,就是暗地里干不良勾当的。凡是贩卖文物的贩子都清楚,一块秦砖在自己手里叠屁股都嫌硬,但是到了洋鬼子手里,换回的可是同体积高的钞票啊! 文物贩子大喜,哈腰点头,收拾好文物就说道:“随我来!” 盗墓贼和文物贩子可是内外勾结的典范,一个偷盗,一个在外销赃,只是盗墓贼也不能太信任文物贩子,手中总是留一手,最值钱的东西捏在手心。 我们随着文物贩子左拐右拐,来到一个棚户里,文物贩子高声叫道:“老王,有同行带客人来!” 里面出来一个人,年纪和我差不多,个子不高,出门便叫道:“兄弟要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姓阎名罗,家住冥界十八层地狱,带勾魂无常一名,要你小命一条!” 老王脸色大变,大吼道:“小子,你来拆场子吗?你找死!” 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咬人的狗不叫!真理啊!如此虚张声势,就说明老王心中有鬼,他正想转身逃跑,我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拎回来,狞笑着凑上去说道:“老弟,哥哥我其实也不想要你的狗命,不过借两样东西而已!” 老王拍拍胸脯说道:“老大,您看中了什么就尽管拿吧,不用和我商量,也不必客气。只要我有的,就是老婆也可以借!说吧,缺什么?” 文物贩子忽然暴起,扑向佟毓敏,后者尖叫一声就被制住。文物贩子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路,你给我放开我的兄弟,我就放开你的女人!” 我摇摇头,叹道:“她又不是我老婆,她的生死,管我屁事。不信你问她,我是怎么和她相识的。” 佟毓敏结结巴巴说道:“我,我是被他捉来的……” 文物贩子稍微一怔,果然佟毓敏虽然外表软弱,内心刚毅之极,乘机把右脚抬起,狠狠地一跺。那文物贩子立时惨叫,放开了佟毓敏,抱着脚跳来跳去。佟毓敏慌忙凑到我身边,我看她眼泪珠儿又几乎要落下来了,责怪我道:“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不是刚才说过吗,你又不是我老婆,我没这个义务。” 佟毓敏几乎气死,之后一直板着脸不理我。我无所谓,拍拍老王的肩膀,说道:“也没事,就借你吃饭的家伙?把你那些盗墓的工具,借我一下。” 老王怔住,原本他以为我是要借钱,哪知不过借几样盗墓的工具,这些洛阳铲啊,老鼠衣之类的工具,并非特别昂贵的东西,虽说一时难得,细心搜集一下,不过几个礼拜的功夫又可以弄过来了。我见老王发愣,说道:“我不是刚才说过吗,我也是同行,现在有个大买卖,但是缺少趁手的工具,所以向你借一下。” 老王为人圆滑,借此喜道:“不如让兄弟我也参一把,有财大家发!” 我说道:“眼下还不需要你,我先去探探风声,倘若真的人手不足,叫你来也无妨。” 于是老王转身入棚户,打开炕洞,掏出一皮袋给我,我稍微检查了一下,这个老王是好手,里面的工具一应俱全。离开时候我说道:“对了,要是有个叫马历城的人过来,你就告诉他,就说我朱恒淮去一趟故宫了。” 老王骤然听到“马历城”的名字,立时张口结舌,脸色煞白。马历城好生厉害,道上的人对他怕极了。 佟毓敏一推我埋怨:“你糊涂了不成,存心透露给马历城消息?” 我摸摸她的小脑袋,叹道:“可惜,你不如你姐姐聪明,要是她立即能够想通。这叫作欲擒故纵。以马家的势力,迟早都会探明清楚我们来过这边。但是我却直白地告诉老王我要去故宫,然而手中的工具又是盗墓之用。你且想想看,故宫有坟墓吗?没有!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这是我的疑兵之极,故意引开他们去其他地方,其实恰恰相反。” 佟毓敏恍然大悟,眼神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便只有蛮力,就知道欺负我,现在看来,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狡猾奸诈之极!” “过奖!过奖!” 这是我过去在金三角打仗时候最常用的计策,打地贩毒分子鬼哭狼嚎,眼下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热带丛林,无处不在的敌人,没有任何援兵……思虑之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不远处的故宫,买票进入之后,佟毓敏急急忙忙拉着我找寻线索。 “首先,找到故宫的中轴线!” 所谓中轴线,古代帝王皆自诩受命于天,皇宫对应天上九重天庭,坐北朝南,宫殿中轴线必须与子午线重合。一入沈阳故宫正门,就以大清门、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中心分割线为中轴线,把沈阳故宫完整的分为东西两部,也把整个沈阳老城分割为两半。由此可见中轴线的重要性,它往往对应天命。 哪知下一句佟毓敏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沈阳故宫的中轴线并不对准了正南,它偏西一点!” 我不信,掏出指南针核对,果真向西偏角三四度。我说道:“不对啊,这岂不是不正常了。十七世纪的时候,我知道测量技术已经很高了,这么庞大的建筑,不至于出现偏差。这事关皇权风水,设计师一个不好,可要砍脑袋的!” 佟毓敏摇摇头,说道:“这是有意为之……” 忽然一阵喧哗传过来,我们看过去,不禁吃了一惊,原来是马金城的人马和原本佟毓敏的手下一起来到故宫,虽然不是马历城的人,不过也够人头痛了。佟毓敏面露惊喜之色,我冷冷浇凉水:“此刻你要过去也可以,大不了再做马金城的傀儡罢了,完事之后,说不定就丢入黑龙江的冰水中,冲入大海!” 佟毓敏顿时醒悟,咬咬牙,脸色刚毅的神情显现,她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避开他们,沿着中轴线,一直走到和子午线交叉点,那里……” 眼见他们越来越近,一时躲避不了,我忽然侧过身,抓紧佟毓敏的腰肢,亲住佟毓敏的小嘴。她呜呜叫不出声,眼睛瞪地大大,那些人马走过,看到我们都是显出鄙视的语调“狗男女”,当时民风不开放,像这种西方式礼节人们好奇多于鄙视。却也不理会我们,顾自走开了。 我放下佟毓敏,她满脸通红,抵着头害羞,我拉着她低声道:“没时间装娘们了,走!” 我们极速飞奔到两条线交叉点,正是在凤凰楼的一块地砖上。从外表上看,丝毫不起眼。我狐疑地盯着佟毓敏,她说:“打碎这块砖,然后挖下去!” 我吓了一跳,这么大的工程,能不惊动人吗?转念一想,于是把几个游客赶了出去,关上大门,从皮袋里掏出一点石灰在门上写到:“装修!”暂时不会有人打搅! 然后我又在皮袋里掏出几样家么,好家伙,这个老王手段不错,弄来了美国货,装卸式的鹤嘴锄。我抡起锄头噼噼啪啪,砸碎两层砖头,露出一块一尺见方的大石板。据我所知,古代宫殿的地基都是以砖块密密麻麻铺就而成,例如北京故宫不下用了数百万块,最厚的地方用了五十层砖块。虽说沈阳故宫不如北京的那么宏大,但是不至于用石板代替,寒酸之极。我又抬头疑惑的凝视佟毓敏,她点点头,示意我继续干下去。 我抡起锄头一顿蛮力,砸碎了石板,那石板碎块噗噗往下面掉下,我伸长脖子凝视挖掘的洞口,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石板之下,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在寒冷的冬天里嗤嗤冒着暖气,犹如一头猛兽张开大嘴在呵气…… 我呵出一口凉气,想不到在沈阳故宫内部,竟然深藏如此隐蔽的通道,回过头瞟了佟毓敏一眼,问道:“这便是你们先祖万一战事不利,用来逃命的隧道?” 佟毓敏怒道:“胡说八道,这怎么可能!虽说后来的子孙不孝,但是创建故宫的乃是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他们都是战场拼杀的英雄,怎么会修建逃命的隧道呢?这里面,蕴藏着我们满洲人的一个大秘密?” 我问道:“这是什么秘密,你且说说给我听一下,也好证明,这并非努尔哈赤胆小害怕而布置的亡命场所!” 佟毓敏缺乏心机,叫我随便一激就滔滔不绝说出来:“所谓中原正统王朝,便是金、木、水、火、土‘五德’相生相克,循环轮回,例如金元代木宋,火明取金元。我满洲大清原先叫唤作大金,明火克金,大大的不吉利,于是便更名满洲清,以三水克制日月明。但是光光改名字只是治标之举,有风水高人指点我们,需得建立五个风水填穴掩埋,对应五行。这五个墓穴,分别以我太祖之上五世命名,直至远祖孟特穆为止,正好五个。福陵且不用说,里面是我太祖皇帝,故宫内的就是显祖塔克世之风水墓穴,故宫只是掩人耳目……” 佟毓敏见我眼角露出狡黠的神色,这姑娘毕竟不是绝顶大笨蛋,顿时醒悟,骂道:“你这个大坏蛋,我就知道你只会欺骗我!” 我哈哈大笑,所谓的秘密也套出个十八九,但是还忍不住讽刺说道:“我看故宫布局,十王亭八字排列,正是‘献花’态势,表明宫廷内部有污秽之事。难怪皇太极一命呜呼之后,连他的老婆孝庄也嫁给了弟弟多尔衮,帽子绿绿啊!正所谓成也风水,败也风水!” 佟毓敏狠狠瞪了我一眼,忍住发怒叫道:“你这人好歹也是男儿,此刻便不必多废话,好好下去探索即是了!” 我冷笑一下,从皮袋里掏出一团浸过煤油的绒毛,点燃之后扔到洞穴深处,约莫在地下十米多依旧燃烧不已,证明底下碳酸气浓度没有过高,也没有其他有毒气体。于是我放下一把坚固的尼龙绳,一角吊在宫殿的廊柱上,一角垂下,向佟毓敏摆了个邀请的姿势:“女士优先!” 佟毓敏惊慌失措地瞪大眼睛反问:“你,你,叫我也下去?” “很抱歉,我不能百分百信任你,万一你趁我在底下砸下一块石头,我岂不是一命呜呼?陪你祖先去?” 佟毓敏眼见势态骑虎难下,只得扭扭小屁股,顺着绳子爬下去。这条绳子专门是攀爬之用,每个二十公分打上一个结以供落脚,稍微一点能够运动的人都不困难。待佟毓敏下去之后,我也跟着爬下去,在洞穴底下,脚踩着泥巴,湿漉漉的。温度也比地面高,大概在零上十度左右,我们穿着棉衣都感觉非常燥热了。 我从皮袋里掏出一盏矿工灯,套在佟毓敏头顶,又拿出一只摺叠式灯笼,点燃里面的芯子。这皮袋真好,几乎是百宝囊一样。有机会和老王交流几下,把我过去考古时记熟的墓地交给他去发掘。 佟毓敏好奇心起,摸着矿工灯问道:“既然有了电灯,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我摇头说道:“这是为了探测地底碳酸气浓度和有害气体的!一旦浓度过高,他就会自动熄灭,而若有有害气体,***颜色就会变掉。盗墓者三宝:洛阳铲、老鼠衣和气死风,其中的灯笼就是气死风。乃是盗墓万万不可缺少!” 佟毓敏点点头,我就在前面领路。洞穴底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布满了好像锅炉房一样难闻的气味,泥土湿答答、温热热。走了约莫几百米,前方霍然开朗。这个墓地的布局,似乎是蛇长一类,方才刚刚从狭窄的蛇颈通过,来到硕大的蛇腹。那佟毓敏仿佛非常讨厌狭窄的地方,此刻前方开阔,原本一直缩在我后面的便挤到前面来,方走了几步,忽然啊地一声,尖叫起来:“骨头啊!” 我抬起灯笼,在地面上犹如骨头铺就的一层路一样,地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人身尸骨,当初埋葬的时候,因为本来就处于地下,就没铺上泥土,任其暴尸天然,几百年来,不过盖了一层薄薄的尘土,尸骨形状的轮廓异常清晰,都是遭斩首之后弃尸,然而下肢全部诡异地蜷曲着! 佟毓敏吓得退缩到土墙上,伸手随意地摸到一团突出的枝干上,初始我也以为只是树枝吧。但是佟毓敏头顶的矿工灯照在上面,清清楚楚的显示,这也是一段人骨!佟毓敏“哦卖糕”的一声,毫不犹豫地扑到我怀中,紧紧抱住我的胳膊,不敢睁开眼睛,抽泣道:“太可怕了,好多死人,我们快走吧!” 我抬起灯笼,那层土墙上,密密麻麻地突出了一段段的人骨,不是腿骨就是手骨,偌大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地不下数万条突出的肢骨!场面惊人。果然是人殉!努尔哈赤占据辽东之后,杀绝三百万汉人,然而后世发掘的尸骨不多,叫人不禁啧啧称奇,想来都是埋藏在特殊的场所,一来掩人耳目,二来人殉! 佟毓敏抱紧了我,叫我行动不便,我的手落在她脑袋上,轻轻抚摸,说道:“这都是你祖先造的孽,你后人居然不敢看?” “我不要我不要!” 佟毓敏死死不敢睁开眼睛,我无可奈何,说道:“你抓住我的手,我慢慢带你过去,记住,要是你自己绊倒了,碰到什么骨头之类的,是你自找的麻烦!” 我只能像牵着小孩子一样,拉着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慢慢通过这条殉葬坑,粗略估计一下,面积大概在五千平米左右,尸骨不下十万具,真是杀人如麻!假如包括那些看不见,那数目更是惊人。按照堪舆学术上的说法,那么多尸骨人殉,岂不是大煞?不是祸及子孙,就是自己不得好死! 佟毓敏忽然摇摇我的胳膊,低声说道:“你听,是不是有声音,我好像听到有人过来了!” 我叹道:“胡说八道,这里除了你我是活人,其他的都是死人,会有什么声音。说不定是田鼠啊冬眠的蛇啊,被我惊醒了!” “不是不是,我真的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低头见佟毓敏满面委屈,似乎真的是如此,她双目合上,注意力集中在耳朵,听力自然比我敏锐,我也试着闭上眼睛,凝神倾听,似乎真的有人在讲话,越来越近,我猛然张开眼皮,回头展望来路,顿时脸色大变!** 三十二 色诱无边 蛇颈小道里***攒动,人影叠曳,几十个火把呼啦飞掷过来,或落在殉葬坑里,或钩在土墙突起的人骨上,照亮如白昼。敌人踪迹尚未完全展现,便给我先来一个下马威,我心头一凛,马金城的人马和久迩宫的家臣一一从蛇颈小道里挤出来。 带头的家伙正是马金城,他旁边的一个手下单手持一个火把,火光把他面目照地分为狰狞,指着我大叫道:“我说过事情奇怪,这对男女怎么看都眼熟。况且之前来故宫的时候,就是为了寻找线索。而凤凰楼大门紧闭,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呵呵,这次你逃不了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要轻举妄动,灵敏还在他手里!” 我眼角余光偷偷瞄了佟毓敏一眼,他们原来是顾忌这个女人,难怪不敢大打出手。心念转动,立即扑上去捉住佟毓敏,把手掐在她脖子上,威胁道:“你们不要过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同时又在佟毓敏耳边轻轻低语:“你也配合一下,不然被带回去,倒霉的可是你,秘密我都知道了!” 佟毓敏正义凛然地高声呼叫:“你们不要管我,上来打死这个恶贼!” 我心中颇为满意,佟毓敏没有装作弱不禁风,反而高喊不要顾忌她,却越发使得对方束手束脚,久迩宫明月不住约束马金城的人马,以防一不小心,就伤及佟毓敏。 我挟持佟毓敏慢慢退下,从蛇腹进入蛇尾部分,通道霎时又变得狭窄。我们两人快速穿越,沿途不时破坏,制造路障。 一边走我一边赞扬道:“你比我认识的勇敢聪明。” “谢谢,恭维话我喜欢听。” 女子沉静地回答,我倏然愣住,察觉不对,迟疑地问道:“你是……佟毓灵?” 女人点点头,我好奇心起,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莫非你们姐妹交替丝毫没有规律?” 佟毓灵说道:“刚才,就是你捉住我的时候,我便回来了。呵呵,我也不清楚我们姐妹为什么会换来换去,不过即使有规律,我也不会让你这个塞我臭袜子的恶贼知道!”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小声说道:“谁要你色诱我,我怕一时抵挡不住,只好捆住你!” 佟毓灵媚然微笑:“你承认我的魅力了,且放你一马!” 她往前头瞟了一眼,举手示意停住,轻声说道:“到了!” 佟毓灵指的便是满清显祖塔克世之墓穴到了。 我举起灯笼,抬头看着前方,一看之下,大失所望,好歹也是一个蕃王,布置的墓室简陋之极,就是一堆木头搭成三角形,中间竖起来,就如一把举着的雨伞,而木头就是伞骨。这结构有点类似于流行于西汉前的“黄肠题凑”形式,但是形式大大的简化。恐怕就是当时的中等人家墓室都造的比这个好! 我心中奇怪万分,疑问道:“机关呢?好歹也是为所谓的皇帝制造的风水填穴的墓穴,怎么如此简陋?看来你们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大大地怠慢祖宗了!” 佟毓灵说道:“我满人先祖信奉萨满教,殡葬习俗是火葬、树葬以及兽葬,土葬是受到你们汉人习俗影响才渐渐形成习惯的。再说了,墓穴虽然简陋,但是上面的乃是我大清的皇宫,有这般浩大的建筑群为陵寝,也不枉风光一场。置于机关无所谓,这里是依照风水师布置,若是有机关反而大煞风水。再说了,墓穴隐蔽异常,又是皇陵,有大清一日,就不可能遭到发掘,有何必要装设机关?” 我点点头,萨满教是一种原始宗教,被通古斯人信奉,墓穴简陋也不稀奇。之前我看到的蒙元开国大汗铁木真,亦是一般的简陋异常。说实在的,佟毓灵聪敏伶俐,乃是非常妙的伙伴以及助手,可惜不知怎么的,我更加怀念那个笨姑娘。 我从皮袋里掏出工具,一把铁铲,装上折叠柄之后拨开堆积在一起的木头。数百年过去了,这些木头不是上好的黄肠木,仅仅普通的杉木,发黑腐朽,老早破烂不堪,轻轻一动,立时化为一堆碳末,露出了里面的棺木。佟毓灵阻止了我的进一步打算,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我看着不住冷笑,既然掘了祖宗打造的坟墓,何必再这般假惺惺地作态一番呢?若是里面真的是祖宗的尸骨,又会怎么惺惺作态呢? 佟毓灵睁开眼睛,说道:“让我先进去!” 我稍稍发愣,这女人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佟毓灵顶着矿工灯,向我讨了鹤嘴锄,扭扭小蛮腰先从那拨开的洞口进去,我问道:“可以吗?我也进来了。” “好的!一切正常!” 里面回答。 虽说如此,我疑心病仍然很重,顶着铁铲进去,唯恐佟毓灵给来个那么一下子,就得留在这里陪葬了。到了里面,大约十几尺见方,能够容纳二十来个人,居中正是一架东北才有的三人合抱巨木挖空的棺材,地上零零碎碎放着一块棺盖碎片,都叫佟毓灵用鹤嘴锄劈开。我也凑上去查看,看到佟毓灵跳进棺木里面凝视着里面的情形。她脚边躺着一具硕长的骨架,推测身高不下一米八,头西而脚东,因为通古斯人以西为贵。旁边陪葬了一些已经发黑东西,勉强才能辨认是铠甲、马镫和武器等。不过我见颅骨歪在一边,颈部明显有刀砍的痕迹。 “他是被斩首而死的?” 佟毓灵说道:“他倒也罢了,估计是殉葬的。” 砰! 一个火把猛然之间落在墓穴的腐化木上,已经碳化的木头立即燃烧起来,冒出滚滚浓烟。随之一阵嘈杂,越来越多的火把扔过来,不时有人叫道:“困住朱恒淮,快把主子救出来!” 我和佟毓灵对望一眼,立时把对峙抛开。我拉住佟毓灵的小手,以一把铁铲开路,拨开飞来的火把,慌忙逃窜出墓穴。 转眼墓穴大火滚滚,因为场地有限,烟雾不能散开,视线受阻,反而让我大大的便利。只因马金城的人马都手拿火把,明晃晃,一看就知道在何处。我心念转动,关掉佟毓灵的矿工灯和手里的灯笼,顿时在浓烟里犹如隐身人一样。我拉着她的小手避开众人,摸索来到土墙边,趁着那些家伙一片混乱,慢慢移出蛇尾小道,逃之夭夭。 佟毓灵喘喘气,说道:“好不容易逃出来了。” “下次难说了,这回是他们太蠢,没有盗墓经验,哪里能在墓穴里放大火,这才让我们有机可趁!不过……” 我忽然揪住佟毓灵的衣领,把她高高举起,喝问道:“你对我究竟隐瞒了什么!方才在塔克世之墓穴里,由你先行进去的,之后我才过来。直到马金城一伙开始进攻,你并没有任何动作!别以为我是白痴!必定先前你在那里隐藏了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佟毓灵呼吸困难,小手只是握着我的手腕。我把她放下来,这妖妇方喘了一口气,又放出媚态,如蜗牛一般粘上来,在我耳边吹起若兰:“恒淮贝勒怀疑奴家了。那么,要不……”女人拉着我的右手深入她的衣襟内,“将奴家的衣服一件件剥开,细细检查一番,说不定有贝勒爷喜欢的东西呢!” 我的手掌触到一团温软的圆肉,当即如触电一般缩回。佟毓灵既然这般有恃无恐,若是真搜查起来,连根毛也找不到。因此不必要再大动干戈,万一中什么奸计,那可糟糕大吉。 “滚开!” 我不耐烦地赶开佟毓灵。 女人发出胜利笑声,咯咯说道:“恒淮贝勒真是有色心无贼胆,方才你明明摸得好厉害!” 我恼羞成怒叫道:“你这**,给我自重一点!真的惹恼了老子,定将你剥开衣服,好好**一番,满足你的受虐感!” 佟毓灵洋洋得意,我算败给她了。 我一言不发,拖着佟毓灵来到传过蜿蜒的蛇颈小道,来到洞穴出口,那条绳子依旧悬着。我抬头仰望,上面天光大亮,偶然有人影压过,应该是马金城的人马在巡视。假如这般贸然爬上去,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我眉头一皱,转回身在殉葬坑取来了几个骷髅头。佟毓灵浓眉微蹙,不悦地低声说道:“带这个东西来干嘛?怪恶心的!” “闭嘴,这是我们等会儿的逃命法宝。我先爬上去,你跟着,千万不要落下了。” 然后掏出一条细绳,穿过骷髅眼窝,挂在背后,爬上绳子,快要到达的时候,把骷髅取下来,用力抛出去。骷髅咕噜咕噜滚在地上,果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我不时听到有人惊呼:“啊,这里怎么有个人头骨,有鬼?” 好机会! 我猛然跳出洞穴,落在地上,环视四周,不过五六个马金城的人马。他们也被吸引过来,认识我这人,立时面露凶光扑上来。可惜,五六个人而已,对我而言小菜一碟! 我狞笑着掏出铁铲,噼噼啪啪,砸得好生痛快,那几个家伙被打得抱头鼠窜,狼狈逃跑。这时佟毓灵也爬了出来,忽然高兴地抱住我的胳膊,笑嘻嘻说道:“朱恒淮有勇有谋,我佟毓灵算是见识了。不如我嫁给你,咱们明清皇室本是世仇,借此和解,如何?” 我装作可惜说道:“不成,我已经结婚了,就是我老婆肯,你也只能做小的。堂堂满清的和硕公主,居然做朱家肃王的小老婆,传出去不叫那些世家皇族笑死?” 佟毓灵脸皮奇厚无比,对此嗤之以鼻:“无妨,反正只是虚名,现在穷的到处找宝藏。假使找个有本事的男人做小老婆,也胜过做别人的傀儡。” 算你狠! 我带佟毓灵出去,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于是趁人不注意,偷了几套衣服,回到旅馆换上。佟毓灵这**先脱下外套,抛了一个眼神:“贝勒爷要不要欣赏奴家沐浴更衣?” “滚你娘的!” 我们简单地吃了一下中饭,这点上佟毓灵就不太计较,再是粗糙的食物也是皱着眉头吃下。我问道:“恐怕那个秘密你已经知晓了,那么下一步去哪里?” 佟毓灵淡淡说道:“沈阳城东两百里,哈达沼泽!” 我说道:“那岂不是到了抚顺?先不说我们怎么过去,现在连出沈阳城都是问题!到处是马历城和马金城的手下,交通要道必然被把守,我们几乎动弹不得?” 佟毓灵只是简单的弹了弹眉毛,说道:“我看中的男人,不至于无能到连这点能耐都不行?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我暴跳如雷,这个娘们真不知道好歹,见她侧躺在**休息,真想狠狠揍一顿!只是打量那优美的姿态,却又软下来。 我外出买了一张地图,细细钻研,无论水路陆路,都是几乎毫无把握,不禁叹了一口气。猛然之间,心里忽然有了个想法,既然不能从道路上下手,为什么不能从人上面下手? 大喜之下,我把佟毓灵从**拖下来问道:“你会开车吗?” “当然,在美国,几乎每个正常人都会开车。” 我满意的点点头,带着佟毓灵外出,隐蔽着来到大院,上次被我轻易地入侵,这次防守亦是如常,丝毫没有改进。据我所知,大院是马金城的地盘,上次来的时候,记得有一辆吉普车。我悄悄地摸掉警卫,把佟毓灵安置在一边,走了进去,倏然看到久迩宫夏至,他悄悄窜进一个房间。我暗暗生疑,放在在墓穴里没有看到他,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探头从门缝里窥视进去,只见里面的**躺着马大佬,这个家伙大概是真货吧!马大佬勉强抬起头,说道:“久迩宫先生,来找我什么事情?” 久迩宫夏至狞笑道:“现下我们三方争霸,你,我和马历城。虽说你我是同盟,但是我们毕竟不能一心同体。为了我们能够更好的合作,我要借你一样东西。” 马大佬疑问道:“什么东西?” “你的命!” 久迩宫夏至说完,突然把掩藏在背后的手伸出来,高高举起,上面握着一把斧头,对准马大佬就恶狠狠地砍下去。马大佬身负重伤,动弹不得,只能举起右手抵抗。那锋利的斧子立时把他手腕砍断,余势未减,又砍在马大佬的脑门上。马大佬惨叫一声,立时不动。那久迩宫夏至仍然不放心,又砍了几斧,那马大佬满面血肉模糊,看来已经死翘翘了。 我大骇,眼睁睁地就看到一场谋杀案发生。推想起来,久迩宫夏至为了争权夺利,嫌马大佬无用,索性杀了他,嫁祸于马历城。如此之奸毒! 久迩宫夏至杀了人,疲惫不堪,坐在床沿气喘吁吁。马志城身上喷出的鲜血溅在他脸上,分外狰狞。我心惊胆战,慌忙离开,不知道怎么惊动了久迩宫夏至,他骤然站起,厉声喝道:“谁!” 我急忙逃开,那久迩宫夏至追出来,却只能看到我的背影闪开,顿时大叫起来:“不好了,马历城派人杀了马大佬!” 我已经被发觉,拼命逃开,迎面就碰到冤大头——那个江上伪,我笑着打招呼:“老兄可好?” “你……” 江上伪脸色陡然变掉,立时认出我便是那个救出马历城的入侵者,正要转身逃跑,我已经制住胖子了,狞笑道:“老子杀人如麻,你要死要活?” “活,活!” 江上伪忙不迭地答应。 “要活,好的,告诉你的手下,就说道在城东出城口发现朱恒淮和佟毓敏的踪迹,但是也被马历城的人发现了,现在正在大打出手,快来支援!” 于是江上伪照吩咐做了,我再说道:“顺便借你一辆车子!” 我把佟毓灵叫出来,偷了几件大院的衣服披在身上挂羊头卖狗肉,挟持江上伪开车出门。佟毓灵听了我的计策之后眉头扭起来说道:“你怎么出了这般拙劣的一个主意,想挑逗马家内部争斗,假如我是马金城,先去确认一下,就可以揭破你的诡计。” 我微微一笑:“假如马金城也这么想,那么我的计策就成功了。当马金城确认东边没有问题,而又收到大院受到袭击的报告,你想,他会怎么认为?他一定会想,定是朱恒淮这个家伙想挑动两方斗争,吸引注意力,然后乘机从相反的地方逃跑。那么,东边的守卫力量必然大大削弱!” 佟毓灵点点头说道:“这个主意才可以。” 我们一路有惊无险地闯过,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江上伪可怜巴巴地求饶:“你们出也出来了,放小的一条生路……” 这个家伙看着就恶心,我平生最讨厌光头和胖子,偏偏他两者都占据,当下一脚把他踢到车外,扬长而去。 到了抚顺,我买了一点备用物品,汽油、食物和其他工具,一起开车载到沼泽边。沼泽是东北特殊的湿冷地理环境下产物,大多分布在低洼河流、水泡地域。因寒冷气候中蒸发量极少,地下粘土、冻土层结合形成不透水层,加上地势低陷,地表水源排泄不畅,就使得土壤中水分积累过度产生了沼泽。到了冬天,原本容易陷入的沼泽不少地段都冻得硬梆梆和柏油路一样,所以很容易地把汽车开进去,直到晚上天色渐渐转黑,佟毓敏不时拿着指南针核对地图,来到一片几条小溪河流交汇的地方,她高兴地大声欢呼:“我们到了,五指洲!这是我们觉昌安之墓穴!” 我不禁疑惑起来,眼望前方,所谓的五指洲,是一片小河洲,受到河水经年的冲刷,形成一条条沟渠。整个个河洲恰好伸出五块陆地,沟渠便是指缝,形象之极。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话说你个什么龙脉宝藏,好歹也是三百多年前埋藏的。以河水冲刷来估算,这个河洲老早应该不见了,你会不会观测错误?” 佟毓敏狡黠地眨眨眼,笑道:“别忘了几十年前,日本人又重新调查过所有情形。!” 佟毓敏快步带着我向五指洲的中指奔去,来到一棵白桦树下,佟毓敏叹道:“沧海桑田,几十年前的小白桦都变作参天大树了。就在这下面,是觉昌安之墓穴。” 我掏出鹤嘴锄试了一下,泥土远比我想象的松软,不禁暗暗奇怪。冬天的冻土总是很硬的,这次我连烧土解冻都不必了。挖了半晌,一个两米多深洞穴下,露出一块石板。佟毓敏大喜说道:“就是这里!快快!” 我都成了苦力! 我继续挖掘坟墓,很快就到了墓穴。这里是沼泽地区,虽然冻土经年不化,但是毕竟是有水的区域,墓穴不可能造的太深,防止被水淹没。不知怎么的,我的危机感觉越发浓重,莫非里面埋伏了僵尸?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像这种沼泽加冻土的环境,极其容易产生湿尸或者腊尸,说不定就是变成僵尸! 佟毓敏则是一阵欢呼,被成功的喜悦压倒,居然不再变得害怕尸体和骨架,正要打开腐朽的棺木之际,只听哗啦呼啦一下,棺木盖猛然从内而外破碎,跳出一个人形! 这是什么?僵尸? 我大骇,正要扑上去拯救佟毓敏,倏然旁边墓穴的墙壁泥土忽然崩塌,冲出几个戴着呼吸面具的人,趁我惊愕之极没有反应,顿时把我按倒在地上。这是人! 墓穴里一片嘈杂,脚步声、说话声和佟毓敏的呼喊响彻一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眼角余光瞄到把我制服家伙的面具,乃是典型的毛子货,军用级别,是谁有这种手段和能力? 不久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恒淮,许久不见。” 后面的人把我拖起来,我当然也看到了这个熟悉的人——马历城,他面色一如既往的冷淡平静,而旁边的就是佟毓敏,被两个人紧紧抓住,眼神中充满恐惧。 我冷笑道:“你好手段,果然不像马金城那么蠢,数次让我从容出逃。” 马历城说道:“要把你逮住我可是费尽心思,但不说叫国外的弟兄带来许多先进设备,光是把这个墓穴布置一番都费了我很多心思。不过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情报!” 马历城转而问佟毓敏:“昨天晚上,我悄悄地跟来,赶在你们之先打通了墓室,得到了觉昌安的遗骨和遗物,但是我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下一步的线索,你告诉我,这个秘密究竟在哪里?” “死也不会!” 佟毓敏转过脸。 我素知佟毓敏看似柔弱,但是也有刚强的一面。若是用强,马历城恐怕不会得到任何消息,我暗暗叫苦,若是佟毓灵在,定会周旋一番。 幸好马历城没有打女人的爱好,说道:“我会有办法让你说的。” 他一挥手,一个黄毛洋鬼子过来,手中拿着一个注射器,马历城介绍说道:“这是苏联刚刚发明的自白剂,一旦注射,即使性格再刚强的人也会乖乖吐露心头最隐秘之事。当然,唯一的坏处是对大脑有严重损害。我给你二十秒选择!” 佟毓敏犹豫地看了我一眼,我淡淡笑道:“即便你说了,失去的不过财宝而已,日后还有机会获得,若是变成白痴,大大的不妙!” 佟毓敏点点头,低声说道:“好吧!先把我放开,我有几句话和他说说。” 马历城露出笑容道:“不亏是我好兄弟,居然说服了这个女人。似乎她很重视你,可不要做出对不起林白水的事情啊!” 佟毓敏揉揉受到粗暴对待的胳膊,走过来,在我耳边低语:“等下我一喊,马上 说着,忽然一口咬住我的耳朵,我猝然不防,惨叫一声,只觉得撕心裂肺的疼痛,耳朵一下子少了一块。 那佟毓敏口中叼着我一片血琳琳的耳朵,恶狠狠叫道:“你这个恶贼,先是劫掠我,再以重重恶毒下流的手段欺负我,恨不得将你肉食!今日终于可以尝我心愿。” 马历城等目瞪口呆。 这种情形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原本以为我和佟毓敏亲密无间,至少也是通力合作。哪知女人一口就咬掉我几乎半个耳朵,血琳琳地吞下去,显示仇恨之极。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你这个毒妇,原来一切都是你伪装出来的!好狠毒!你这般蛇蝎心肠,迟早遭到报应!” 马历城不耐烦地阻止我们:“好了,统统给我闭嘴。我没有心情和时间听你们打情骂俏、报仇雪恨。女人,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交代,秘密究竟是什么?” 佟毓敏冷冷说道:“你需的把觉昌安之墓穴的遗骸抬出来,放到外面五指洲的中指部位。” 马历城眉头稍微皱了一下,虽然不明白佟毓敏为何要这般做,但是想想也没有其他坏处,于是吩咐手下照做。其实整个觉昌安之墓穴老早叫马历城在另外一头打通,开了一个三人大小的口子,叫上数个精壮汉子一起抬起觉昌安的腐朽棺材,小心翼翼地抬到外面。余下几个人押着我,跟随马历城一起走出。 佟毓敏走到觉昌安棺木前,棺盖已经打开,半腐朽的尸骨和殉葬物品发出的奇怪臭味熏地佟毓敏浓眉卷起来,看了几眼,她捂着鼻子说道:“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马历城点点头,这般重要的关键,确实不能让其他人知晓。 佟毓敏凑近马历城,正要对着他耳朵悄悄话,马历城忽然说道:“你稍微离开我一点,我可不想也被咬掉耳朵。我说是吗?恒淮老弟?” 他略带讥笑地瞟了我一眼,我不禁大怒,耳边似乎疼地越发厉害了。 佟毓敏怏怏不快,说道:“好吧。” 她向后退了几步,这时她做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动作! 佟毓敏大叫一声:“跳河!”说着飞身纵入冰冷的河内,撞破冰面,随水流下滑。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几乎是她呼喊的同时,带动押着我的两个人前进。虽然我双手被抓住,动弹不得,但是我身子和脚还能运动,加上我力大无穷,猛然间就拖着两个人纵身一跃,摔入河面! 那零下几十度的冰水一激,我顿时打了个哆嗦,抓住我的两个人受到刺激也放开了我,岸边马历城猝然不及,顿时恼羞成怒,大叫道:“快,快抓住他们!” 因为冬季河水冻结,只有冰面之下暗潮涌动,所以他们立即冲到冰面上来。 我伸出左手一拳,击打在旁边被拖下的那个家伙身上。但是水里运动不畅,原本这一拳能够打碎头骨的力道,如今只是把这个家伙打远。而另外一个家伙也过来,伸出双臂从后将我拦腰抱住。 这个姿势在水中最能制服敌人,可惜我出身的部队却是一个水陆两栖部队,号称陆上猛虎,水中蛟龙!小小水中作战,哪能难道我,顿时一个筋斗翻入水里。那人猝然不及,连接着被我带到水下,失去平衡感,胡乱挥手,乘机叫我掐住脖子,咔嚓一下解决。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游向另外一个,他让我一拳打懵了,此刻清醒过来,眼见同伴归天,分外眼红,张开双臂扑过来。 我随手砸下一块碎冰,迎面斗上去,不顾那人乱拳挥过来,强行突破,拿起碎冰直刺其咽喉。碎冰冻住之后几乎和玻璃一般锋利,立时刺穿了那个家伙的颈部,我抽出来,鲜血噗噗水枪一样地喷出来,那人浑身不住抽搐,快归天了。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自己戴上一只,瞄准佟毓敏的方位,潜入水下,摸到佟毓敏时候钻出来,对她说道:“快,戴上这个!” 佟毓敏也戴上面具呼吸器,睁眼一看,马历城阴沉着脸扑上来,拉住佟毓敏的胳膊。我立即捡起一块碎冰,重重砸在他脸上,迫使其放开。于是我拉着佟毓敏,一起陷入冰层底下。 冰层下暗流涌动,一直往前冲,我们忍受着可怕的酷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面具呼吸器只能坚持五六分钟,以河水的潮流速度而言,此刻我们已经飘过了三四公里。而且冰层底下看不清情况,马历城等根本无法追击! 那面具呼吸器快坚持不住了,我奋力冲破冰面,拉着佟毓敏海龟上岸一般地慢慢爬上冰层,双腿一蹬一蹬,移到岸边,才能勉强站起来。 我其实疲惫之极,加上浑身湿透,冷得不得了,反正几乎不能控制身子,手脚没有知觉,不住地颤动。那佟毓敏也是一般可怜的模样,脸色惨白,嘴唇乌青,头发很快结了一层霜。他吐出一口白气,拉着我说道:“快,找个地方脱掉衣服,不然水结冰,连皮带衣服才能脱下来!” 我勉强站起来,两人相互搀扶跌跌撞撞往前走,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哪有遮风的场所。佟毓敏说道:“这一定有的地方的,我曾祖父曾经说过,沿河流下去,离觉昌安五六里地的地方,有一个山洞,虽然不大,但是可以遮风挡雨。” 我虽然快坚持不下,但是不得不硬撑着。我南方人,不太适应这种寒冷气候,反倒不如佟毓敏耐久,过了不知多久,我意识开始模糊,渐渐觉得身边烤着一堆火,有人正在剥我衣服。这是死前的幻觉吗? 我张开眼睛,眼前的佟毓敏脱光了衣服,正在剥我的衣服,我身上光秃秃,就剩下最后一条短裤,我大窘,叫道:“这个就不必了。” 佟毓敏蛮横地说道:“不行,要是不脱掉,你那个东西万一冻坏了,今后就只能看不能用了!” 顿时说到男人的要害,只得乖乖脱掉。 我恢复一点力气,爬了起来,眼前是一个两人高的山洞,里面铺了不少稻草,有股怪味,似乎有人常常过来避风挡雨,因此柴火也留了一些。外面已经下起了鹅毛大雪,正好可以遮掩我们的踪迹。 虽然生了一堆火,但是刚刚从冷水里捞出来,感觉还是很冻,真巴不得浸在热汤中。我背后慢慢地靠近一个柔软的身子,我一个哆嗦,回头见是佟毓敏,叫道:“干什么?” “我冷,我们之前不是一直抱着取暖吗?现在怎么不行了……” “因为,我们都光着身子……” “不是借口!” 佟毓敏还是贴过来,脑袋靠在背脊上叹道:“好暖和啊!” 男人和女人光着身子在一起,只要都是健康的正常人,有谁能把持地住?所谓干柴烈火,何况我们并非圣人君子。当下我只觉得身子越来越热,热地过火了,好像从丹田升起一团火,转过头再看佟毓敏,只见她面色潮红,眼波流转,嫩地几乎要渗出水来,那身子单手撑在地上,摆成一个诱人的姿势。由于佟毓敏的西方血统很重,身材比同龄的女子丰腴,非常肉感,正是我所喜欢的类型。她扑上来,涌到我怀里,那种感觉,当下撞针击中子弹,火柴点燃导火索,一发不可收。** 三十三 浴室大战 许久,好像洗过热水澡一般舒服。佟毓敏趴在我胸口胡说八道:“据说,纳粹德国曾经做过人体实验,要是人类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受冻,最好的恢复方法就是泡热水澡和做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我一个巴掌打在她头上,骂道:“你才几岁,怎么尽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佟毓敏不满地嘟哝:“哼,在美国,有的女孩十四岁就做了妈妈,我还是第一次呢!我妈是个清教徒,她说把你的第一次要么留给上帝,要么给你最爱的人。” 我摇摇头说道:“真不能想象你们美国佬在想什么东西。” 佟毓敏趴在我身上胡**索,叫道:“你好壮实啊!怎么锻炼的,我曾经看过健美表演,他们虽然有很多肌肉硬块,但是在我看来都是填充物而已,你力气真大。” 然后她摸着我胸肌下去,一边摸一边还说:“现在我是你的人了,你也是我的人了。这块肌肉是我的,这块也是我的,尤其这个,更是我的!” 我倏然一懵,她调皮地摸着我的老二摇来摇去玩耍,这乃是最**的地方,那受得了刺激,顿时蠢蠢欲动,我欲火攻心,翻身又把佟毓敏压倒,叫道:“天作孽尤可为,人作孽不可活。这是你自找的,不要怨我!” 又是很久,佟毓敏终于有气无力地安静躺着,忽然问道:“你耳朵还痛吗?” 我摸摸耳朵,受到凉水冻结,现在已经结痂,不是那么疼痛,只是少了一块,以后只能养长发遮掩,一想到这里,不禁怒从心起,在佟毓敏光溜溜的屁股上重重一打,叫道:“你这毒妇,我知道当初是为了迷惑马历城,但是为什么不下手轻点?” 佟毓敏柔声安慰:“我害得你出血,你也弄得我出血。再说了,你少了一块耳朵,我却得赔你一个人呢!” “赔我一个人?” 佟毓敏合上眼睛,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肚子说道:“我有预感,这次我一定会怀孕。我们孩子,将是继承明清皇室血统的伟大人物!” 我蓦然想到林白水,顿时感到内疚不已,背着她和别的女人在胡搞,虽然也有客观原因,主观上还是我把持不定。 然而我瞅见佟毓敏那飘忽不定的眼神,似乎在哪里接触过,心神一震,失声问道:“你是佟毓敏,还是佟毓灵?” 女人噗哧一笑,说道:“这时才察觉,不算太笨。你说说看,我是谁呢?” 我说道:“佟毓敏外表柔弱,但是性格刚烈,宁折不曲。在为人处世和随机应变,却有所不足。佟毓灵则狡猾多变,果断坚决。方才而言,佟毓敏的刚烈我见过了,但是那灵活的手腕和机智的变动,不禁叫我怀疑。何况,佟毓敏是个害羞的孩子,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胆呢?我觉得,你即使佟毓敏,又是佟毓灵!” 女人低头半响才说道:“或许这才是真的我,以前的我被分成了两个人。你知道,在那种破落大家族生存的压力非常巨大,于是就有了狡猾的佟毓灵,然而她内心也是需要有倚靠,又有了柔弱的佟毓敏。只是在遇见你之后,我渐渐的恢复成了一个人。现在的我,应该便是两人的综合,叫我佟灵敏吧!” “佟灵敏?” 从此我熟悉的佟毓敏和佟毓灵都已经过去,全新取代的将是佟灵敏。 我抽回心思,问道:“话缩回来,现在觉昌安之墓穴和陵寝完全被马历城控制,我们还得再冒险回去,把里面的秘密线索抢回来。” “不必了。”佟灵敏懒洋洋地回答,“因为,秘密线索我都已经掌握了!” 我不禁非常疑惑,说道:“那时我只见到你不过瞟了那具棺材几眼,甚至连凑都没有凑近就被赶出来,难道秘密线索不是存在什么物体上?” 佟灵敏咯咯娇笑:“别以为所谓的线索一定是画在某张画上或者其他什么的。其实,这个关键线索说穿了一点也不值钱。要我告诉你吗?如果想,就叫我一声好老婆!” 佟灵敏以为我或者举手投降,乖乖地叫出来,或者一言不发,哪知我勃然大怒:“我朱恒淮岂是这般容易受到胁迫?你不说也罢,反正得知了也无用,我只需跟着你即可,而你是绝对不能离开我的。再说,你要做我女人,只能排老二……” 佟灵敏估计错我的性格,目瞪口呆,过来半晌悻悻说道:“也罢,就告诉你,叫你知道我佟灵敏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其实,线索的关键就在尸骨的手指上!” 佟灵敏伸出纤纤右手,食指和拇指完成一个圈,有伸出中指,说道:“譬如这个手势,表示往北一百里,两个手指就是两百里,依此类推。其他东南西北,亦是有不同姿势代表。当年我家先祖下葬的时候,特意以一种药物凝固尸骨,即使几百年后也不会变化!”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一直埋在我心头的疑虑一扫而光。那我何佟毓灵从故宫底下塔克世之坟墓走出来的时候,我一直怀疑佟毓灵藏了什么东西,就是如何也搜寻不到。原来竟然是这样的小小秘密,难怪她只要看几眼就可以得知线索。 佟灵敏咯咯笑道:“我们获知这种手势密语,还得感谢你呢!” “感谢我?”我自己倒是一愣,问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佟灵敏说道:“之前你不是和久迩宫明月在争夺和珅坟墓的玉扳指吗?很久以前,由于那拉氏的祸害,我们皇室内部成员失传了手势密语。后来通过你带来的久迩宫春日笔记,才得知,高宗皇帝因为非常信任和珅,曾经赐予过他保存龙脉宝藏秘密的资格,其中关键就是手势密语,和珅把密语可在一只玉扳指上,随身收藏。后来仁宗皇帝即位,诛杀了和珅。和珅事先把玉扳指交给了儿媳妇和孝公主。不过这样一来,反倒保存了下来。终于让我获知了。” 我点点头,直到现在才知道,我和久迩宫明月血腥争夺的玉扳指有何用场了。 佟灵敏浓眉卷起来,说道:“只是我在疑惑,那个马历城虽然也是知道觉昌安墓穴的大致位置,但是茫茫沼泽,居然让他们这般轻易地找到,不禁叫我非常奇怪!” 我摇摇头说道:“不要小看,那个马历城远比你所想象的厉害,你知道他的什么情况呢?比如家世?” 佟灵敏嗤之以鼻:“不过是一个土匪盗墓贼世家了,陡然暴发,冒充起皇室后裔来。” 我叹气道:“看来你是真的不太了解,马历城的身份远比你知道的复杂。单是指血统,他可是比你更加接近努尔哈赤,以辈分论,他是努尔哈赤的孙子!” 佟灵敏失声叫道:“什么!” 我便把马历城的身世告诉佟灵敏,当说道那层层叠叠的金字塔尸身的时候,佟灵敏冷笑道:“原来他也知道,只是不得法而已!” 我疑问道:“既然这些尸身金字塔并非用来克制五黄大煞的邪气,那么你说说看,究竟有何种神秘的用偿?” 佟灵敏狡黠地眨眨眼,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不要,假若你不叫我好老婆,打死我也不告诉你!” 我心知这个女人刚才受了一口怨气,心里不服,此刻向我报复,听她嗯嗯地撒娇声音,我不耐烦起来,而且对那个尸身的邪门用法又非常好奇,再想我和佟灵敏既然有了夫妻之实,这个虚名索性也给了她算了,一边默念林白水对不起,一边猛然在她屁股拍一下,叫道:“好了,算你狠!乖老婆,老实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终于认了!” 佟灵敏一骨碌爬起来,因动作幅度较大,那两只小白兔胡乱晃动,不禁引人蠢蠢“欲”动。 她眼直勾勾的,喜滋滋说道:“好,我就告诉我的好老公!” 她却转换话题问道:“那你可知,为什么当年我满清八旗大军天下无敌,有‘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称号。那萨尔浒一战,八万八旗大军便击破了明朝十万大军,可是世界上以少胜多的典范之战啊!” 我哼的一下表示不同意,然后叹气说道:“只怪每个王朝的末期,无论政府军队,都是腐败之极。不然你们所谓的八旗大军,到了满清末年,别说武器精良的外国佬,就是一帮拿着菜刀的农民造反也是落荒而逃呢!最夸张的记录是四个不过手持砍刀的太平军战士,驱赶了两千多八旗骑兵,斩杀数百,换算比例,比你号称的什么萨尔浒还要伟大。再说了,那努尔哈赤被谁轰毙?皇太极遇到谁屡战屡败?袁崇焕袁督师!所以只能说,那‘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过吹牛,是因为当时明朝军队腐败,杨镐指挥无能,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佟灵敏也是哼的一下,说道:“你也太贬低明朝大军的战斗力了,毕竟这只军队在几十年前还援助朝鲜,两次击败倭人。再加上明朝军队武器精良,装备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枪和大炮。指挥杨镐也不是无能之辈,在此之前,我太祖努尔哈赤一直被这人死死压住,直到得到了一样神奇的秘器!” “那是什么?” “使得战士拥有不死之身的秘方!” “鸦片?” 我在部队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二战纳粹为了使得士兵勇敢不畏死,让他们服用神经药物,吃下之后浑身亢奋,没有痛觉,不过因为副作用太大,最后还是取消了实验。想在当时的环境,那么只有鸦片了?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不,更加神奇。据说,只要战士的身体还在,即使没有了脑袋也能够不知疲倦的战斗,所以这种秘药被称作‘刑天’,你们汉人神话中的无头英雄。不过这种秘药制作极其困难,首先要从人体内提炼出一种叫做的人精的物质,该种物质极其难得,一万个人凑不起一克。所以太祖便杀尽辽东人口,不仅杀汉人,也杀朝鲜人,杀蒙古人,屠杀了不下百万人,才获得了足够一千战士服用的人精。而另外一种东西稍微好得一点,可惜现在已经失传了。” 我忽然想到,在那个皇陵村里,我险些被扒露秃宰掉,最后他反而我被打入一口池水里,那池水里漂浮的油状**,莫非正在提炼人精? 佟灵敏继续说下去:“传说满洲勇士鳌拜就是一个服用了这种秘药的勇士,最后圣祖诛杀他的时候,不得不使用烈火将其焚尸。这种秘药毕竟过于灭绝人性,在顺治之后渐渐的废弃,到现在,至少在我们皇族内部已经失传了。不过……” 我顿时又想到,我遇到的和孝公主,莫非也是服用过这种秘药,所以百年不死。 佟灵敏又说道:“既然马金城乃是那个活埋几百年也不死的女人的后裔,恐怕有机会得知这种秘方,于是正在秘密实验。假若真的让他得逞了,恐怕世界都不得安宁!” 我几乎无法想象一群不死的无敌战士肆虐天下,枪炮都不容易致命,恐怕只能动用原子弹了! 佟灵敏沉默半响说道:“但是他为什么还在找最后的宝藏呢?以他的实力,应该不会再对这些钱放在眼里,除非有其他特殊的因素。” “比如秘方不完整!” 我补充。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我也想也是这个可能,事不宜迟,我们赶快动身,必须赶在这帮恶棍之前,我们可是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放在火堆边烤火的衣服差不多已经干了,我们穿上衣服,外出还是漫天大雪,只得冒着风雪步行了约莫三十多里。不过这样也遮住了我们的踪迹,不至于让敌人尾随而来。 我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小镇子,有招待所也有饭馆。两人在口袋里摸了半天,凑齐了三十块钱,幸亏纸钞票不会被水冲走。我现在很可惜那个百宝皮囊和五四手枪掉在了不知哪里。 我们以夫妻名义登记了一个房间,佟灵敏高高兴兴领了钥匙,挽着我的胳膊一起过去,边走边说:“老公,今晚你也要好好努力啊,我期待你的表现!” 我忍不住一拍她的脑袋,骂道:“叫你多嘴,这种丑事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口,看我不弄死你!” 这种几千人的小镇,招待所说不上有多好,不过提供伙食、饮水和暖气。我们叫他们把饭菜送到房间里面,坐在炕上吃,那大妈级别的服务员带着满脸暧昧进来,肯定是偷听了刚才佟灵敏的胡说八道,退出去的时候偷偷告诉我:“晚上轻点,墙壁很薄……” 饭菜不算精致,但是非常可口,白面大馒头,配着一碗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和锅包肉,吃得津津有味。佟灵敏这娘们吃饭也不老实,一口一个好老公,然后把好吃的统统夹走。她活泼可爱的性格比起少年老成的林白水来,自然讨人喜欢,恍恍惚惚之间,我竟以为佟灵敏就是我老婆一般,似乎此刻是带着新婚的妻子蜜月度假,两人不住打情骂俏,心头顿时一阵冷汗! 那晚上不用多说,和佟灵敏又做了数次,心中虽然感觉对不起林白水,但是毕竟木已成舟,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越发**。佟灵敏最喜欢趴在我胸口,忽然象只小狗一样嗅嗅,皱着浓眉说道:“你好臭,几天没有洗澡了?” 我翻过身,埋在她怀里一阵乱嗅,说道:“你也不是一样吗?似乎比我更臭!” “去!”佟灵敏把我推开,嘟哝道:“我西方血统很浓,奶奶、妈妈不是撒克逊就是日耳曼的,白种人本来就体味重嘛!” “好好!”我像一个宠爱小娇妻的男人一样安慰她,“明天上路之前,先洗个澡吧!” 次日一早,我们找到镇子里唯一的一家公共浴室,在男女浴室入口,佟灵敏紧紧拉着我的胳膊,笑眯眯地撒娇:“老公,我们一起洗鸳鸯浴吧!” “笨蛋!”我本想训斥这个白痴一番,转念一想,说道,“我可不想让你的身子被别人看光,不论男女,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老公真好!” 佟灵敏倏然踮起脚尖,小嘴在我面颊上轻轻一碰,飞快地逃开,钻进女浴室里去了。 我摸摸面颊上那被佟灵敏轻吻过的地方,感觉热热的,不太习惯这种西方式的礼节。对于女人,哄果然比打骂灵光,佟灵敏那聪敏的小脑袋瓜,怎么不仔细想象,那句话里的破绽,她进入女浴室照样是被人看光。唯独后面跟着的一句,顿时把她的智商消磨了。 我叹了一口气,恐怕这时是佟灵敏唯一能够像小孩子一样撒娇胡闹的时刻,之后不久,到底会发生什么结果呢,我也无法预料,或许重新进入敌对状态,即使保持友情,我也是无法选择她的。 我进入了男浴室,里面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大群光着屁股的男人,晃来晃去。我也不多废话,搭着毛巾浸到热水里。真***舒服!自从来到东北之后,再也没有这么安逸的享受过,我把毛巾盖住脸,后脑勺靠在浴缸上,如同吸食鸦片一般的上天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熙熙攘攘,又来了很多男人,嘻嘻哈哈,正在争论着什么。怎么听着耳熟? 我蓦然惊觉,这不是马金城那伙人吗?里面的久迩宫明月交手过,声音很熟。我暗暗叫苦,他们怎么来了,单是我一人的话,我自然可以从容出逃,但是对面女浴室还是一个佟灵敏,如何是好? 我只得暂时潜伏,反正毛巾遮住了面颊,他们一时之间也认不出来。那些人陆陆续续泡到浴缸里,说说笑笑,我渐渐听出了头绪。原来马金城一伙毕竟不是蠢蛋,虽说中了我的声东击西之计,但是听到马历城的人马也跑到沼泽地区去了,当即怒气冲冲地赶过去。正好遇见马历城一伙,当即交火。那马历城人马稀少,不敌,落荒而逃。于是马金城的人马便洋洋得意,来到附近唯一一个小镇休养。因娱乐设施稀少,只得泡澡养身。 眼见对方的人越来越多,我只能及早出手,于是脸上盖着毛巾慢慢浮到浴缸边缘,站了起来。像我这般脸上盖着毛巾走路非常奇特,但是顾不得了,终于有人好奇地问道:“老兄,你怎么了,干嘛脸上盖着毛巾,不怕走路摔跤吗?” “嗯,没事!” “哦……” 我只是透过毛巾之间的缝隙模模糊糊看清来路,猛然眼前一阵凉风,毛巾叫人扯了下来,那人忍不住好奇动手,一见之下,顿时脸色大变,叫道:“朱恒淮,朱恒淮!” 那日我打地马金城一伙鬼哭狼嚎,印象深刻,几乎人人都记得我朱恒淮。这一叫不好,浴室里顿时站起五六十个人,光秃秃的身子,肉山肉海,外加几十条棍子,当真有趣,若不是场面不对,我老早想笑出来了。 我当机立断,随手抄起一只附近的脸盆,乒乓砸在揭开我毛巾家伙的脑袋上。这塑料面盆的质量不好,中间砸穿了一个洞,正好套在那家伙的脖子上,犹如套上了一个奇怪的项圈。我哈哈大笑一声,趁他懵住的时候,一脚踢开,立时冲向浴室出口。 其他人顿时勃然大怒,纷纷追上来,口中不住乱叫站在之流。笨蛋,要是会站住还会逃跑吗?跑步最忌讳开口说话,气息接不上。 我冲出男浴室的厚厚棉布门帘,顿时感到一阵哆嗦,外面好冷,然后毫不犹豫地,冲向女浴室! 一个光着身子的大男人忽然冲进了女浴室,顿时引起了一阵女人的尖叫,那小媳妇年轻姑娘纷纷害怕地捂住身子,唯恐走光,倒是一些大妈大嫂级别的女子,却饶有兴趣地打量我,目光清一色集中在下面。 那佟灵敏正在泡澡,听到呼喊钻出来,见到居然是我,惊讶地问道:“老公,你怎么……” 我急急忙忙拉住她的胳膊说道:“少废话,快跑,他们追来了!”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 我回头一看,那马金城的几十号人怒气冲冲地钻进女浴室,立时引发了更大的一阵女人尖叫。那小媳妇和年轻姑娘是害怕的尖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男人,猛然眼前出现一大群光屁股的大男人,哪能不害怕?至于大妈大嫂级别的,更加兴致勃勃地发射目光弹,飞向男人们的下面。倒是有一些年轻的不好意思,红着脸捂住下面,纷纷找东西遮掩。 眼前的局面因为男女光着身子共聚一室,以中国人的性格,非常不习惯,因为暂时平静下来。以一大帮男人和我一个男的外加身后数个女人,进行目光战争,不知何时会打破这种局面呢? 历史是由偶然造成的,此话果然不假。那马金城的人马中,有一个无意中向前踏了一步,正好踩在一个肥皂上,吱溜,滑了过来。 人人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忽见一个人飞过去,顿时以为进攻信号发动,几十条腿冲上来,这小小的浴室一角哪里能够容纳这么多人呢?我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叫一大帮男人压住,味道真***差,如果是一群香喷喷的美女,才不错呢! 男女浴室之间,本来就只是简单的用一层三夹板隔起来,男人山一压之下,顿时倒塌,我半个人埋在底下,忽然一双小手拉住我的两条腿,死拖活来地拽出来,我看是佟灵敏,心中好奇,问道:“我的脸埋在下面,你怎么认得出?” 答曰:“上面看不到,但是认得下面。” 我一个巴掌拍在她脑袋上,骂道:“好色!” 佟灵敏不满地嘟哝着小嘴,然而背后一片嗨的声音,我回头看去,却是男浴室里其他男人正目瞪口呆地盯着女浴室和男人山。佟灵敏啊的一下,慌忙躲在我背后,以防走光。 我恶向胆边生,指着男人山告状:“这帮家伙,想偷袭女浴室非礼。我来保护我老婆!” 男浴室剩余的男人,多半是女浴室女人的老公、父亲、兄长、儿子、姘头,自己最关切女人的身子居然让这帮无耻的外地人看光,哪能不眼红,号召起来,疯一般地冲向马金城的人马。唯独见我身边护着女人,便轻轻放过了。 这五十来号男人打起群架来,当真天昏地暗。大家都是光着身子,手无寸铁,随手便抄起身边的家么上场。但是澡堂里面干干净净,有什么可拿?不外乎肥皂、脸盆和毛巾之流。我可算开了眼界,长了见识,想不到毫无杀伤力的日常用品,到了这帮牛人手里,个个乃是大规模杀伤武器。那肥皂被挤成一块块,到处乱丢,敌人一步小心就滑倒,寸步难行。不过这也有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所以更多的人是把肥皂抹在手上,满是泡沫,扑上去对准敌人脸上一阵**,那肥皂水渗入眼睛,痛得哭爹喊娘,凶猛的化学武器。脸盆不必废话,方才我已经掩饰过一遍了,唯独那毛巾用法新鲜,蘸水之后一阵乱舞,打在人身上,犹如鞭子一般厉害,因为现在都是光溜溜的,只要打倒必然生痛,于是毛巾成了最可怕的远程武器,半米之内不能近人。 浴室里男人的斗殴声、惨叫声和女人的惊呼声响彻一片,我偷偷摸摸牵住佟灵敏的小手,趁乱逃走,居然没有人注意我们这两个引发事端的中心人物! 因两个人都是光着身子,只得先跑到更衣室把衣服取来。那佟灵敏盯着我身体一直抿嘴吃吃笑笑,我勃然大怒:“有什么可笑的!你自己还不是光着身子,惹恼了老子,当心打屁股!” 佟灵敏笑得越发厉害,说道:“你的身子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过了,只是看到男人那般光着身子跑来跑去,原本的威风都没了,特别好玩!” 我一把夹住佟灵敏,对准佟灵敏的小屁股狠狠打了几下,教训道:“女人一天不打就要上房掀瓦!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佟灵敏一边吃吃大笑一边求饶:“不要,饶了我吧,下次不笑你就罢了……” 咚咚一响,又跑来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看到我们这般情景,尴尬不已,我们则立即僵住。 对面的是久迩宫明月! 那浴室群架越大越大,初始马金城集团人手齐,训练充分,一时占了上风。但是毕竟有当地人一见苗头不对,慌忙外出报信。当地是一个伐木形成的小镇,不是同事就是同乡,当下几百号男人领着真家么过来,马金城集团转眼落败,眼见不行,如久迩宫明月之流武艺高超的,施展泥鳅神功,硬生生地挤出来,先跑到更衣室换衣服! “灵敏……” 久迩宫明月憋红了脸,面色慢慢转红,当即跳起来叫道:“姓朱的,你究竟对灵敏做了什么!” 我放下佟灵敏,她知趣地躲到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虽然她是由佟毓敏佟毓灵性格混合而成,脸皮终究不如佟毓灵厚,红着脸,烧得我背脊发热,她小手抓紧我身子,合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和他,从今以后就是一个人了,他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他了!” 佟灵敏说的够明显了,但是久迩宫明月脸皮紧绷,跳起来叫骂:“朱恒淮,一定是对我主人做了不法的事情,胁迫她跟你在一起!主子,你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要相信他,回来,我们保护你!” 佟灵敏睁开眼睛,坚决地摇摇头说道:“不,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们不要逼迫我,我是自己喜欢这个男人!” 久迩宫明月心痛不已:“灵敏,你是我的未婚妻啊!” 我吃了一惊! 久迩宫明月冷冷地对我们说道:“灵敏,你先去穿上衣服,我和朱恒淮说几句话。放心,论打架我不是他对手。” 佟灵敏瞟了我一眼,我点点头,先脱下一件大衣披在她身上,于是转身就去女更衣室。久迩宫明月指着我说道:“朱恒淮,我不知道你是施展了什么手段让灵敏老老实实跟着你,但是他是我的未婚妻,为了她,我要和你决斗!” 我哼地一下冷笑:“你有这个能力嘛?” 久迩宫明月立时张口结舌,论打架不如我,谈何资格。 我说道:“你也少废话,佟灵敏是自愿跟着我的。” “灵敏是我的!”久迩宫明月暴怒之极,飞身扑上来。我见他飞来,迎面一拳,顿时砸地后者鼻梁折断,飞出两三米开外,他飞速一转,竟然追上了灵敏,将其劫持。我大惊,追了出去。那雪地上明明白白地显示背着佟灵敏飞奔而去。 我迈开大步冲上去,久迩宫明月背着一人速度不免减弱几分,加上刚才一场剧斗更是吃力,不过片刻就让我追上,我一击扫堂腿,扬起万千雪花,急速攻向久迩宫明月,拦住了他的前进路线,后者只能放下佟灵敏逃命。 哪知久迩宫明月硬气之极,生生地吃了这一腿,闷哼一声。纵然他不放下佟灵敏,他身子也是吃不消,开始摇晃,我乘机攻上前,一群砸在他胸口,打斗不过数回合,久迩宫明月便已经击昏倒地。我慌忙抱起佟灵敏,她还是光着身子,裹在那件大衣里面。我拿雪擦擦她的面颊,叫道:“佟灵敏,佟灵敏……” 佟灵敏微微张开眼睛,见到我只是眼神一亮,顿时又黯然,断断续续说道:“我就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的……我在你心中……很重要。我心满意足了,死而无憾……” 我大惊失色,是不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小心击中了佟灵敏,我那一拳千钧之力,平常人受着,伤筋动骨,万一伤到了小巧的女人……我不敢想下去。 佟灵敏越说声音越低,渐渐地只是嘴唇蠕动,陡然脑袋一歪,合上了双目! 我心犹如刀锯绞动,痛苦不已,直到此时,我才发觉佟灵敏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我们认识不久,感情不及林白水绵长深厚,但是毕竟朝夕相处,同甘共苦,心心相印,她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个牢牢不可动摇的位置。眼见佟灵敏苍白的面色,颤悠悠把手伸过去,轻轻摸索着她的脸颊发髻,肠断处,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三十四 不死僵尸 倏然怀中的佟灵敏阿嚏的一下,把我吓了一跳,目瞪口呆看着,却是佟灵敏眼帘飘动,那浓浓的眉毛竖了起来,摸摸自己可爱的翘鼻子说道:“啊,你手上毛真多,搔来搔去的,害得我痒的不得了!” “你!……” “嘻嘻,人家装死试试看。试出来了,我在你心里很重要,你都哭了哦!” 我气得不打紧,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死小鬼,竟敢欺骗老子,今日若不将你屁股打开花,我就不姓朱了!” 佟灵敏嘻嘻哈哈:“姓朱有什么好,姓马的不是好人,反正和动物沾边的都不是好人,不如你也改姓吧……” 我暴跳如雷,大叫道:“死小鬼,今日我要弄死你!” 佟灵敏见我动了大怒,咯咯娇笑地光着脚丫子,随身只披着一件大衣,在雪地里奔跑逃命。我自然一跃而上去捉住,好好教训一番,然后扶着一瘸一瘸的女人回去,那佟灵敏不住唠叨:“老公,你下手也太狠了,人家屁股现在还痛呢!” “下次看你再敢!” “绝对不敢了,要不你换另外一种惩罚吧!” 镇子里的群架也终于分出胜负,自然是人多势众的镇子人马大胜,马金城集团惨败,除了少数如久迩宫明月之类的好手逃脱,其余被绑起来,用绳子穿着一串,赤条条的只在下身围着一块毛巾,在冰天雪地里游街。若不是顾忌妇女儿童,说不定连这个也省掉了呢!这帮可怜虫浑身瑟瑟发抖,不住地相互埋怨。而镇子里的儿童不时捡起雪块打在身上,更是如同兔子一般跳来跳去,有趣之极。 我和佟灵敏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忍俊不禁,心里好大一口怨气冲掉了。这时我再打量佟灵敏,身上光是披着一件大衣,两只赤脚埋在雪地里簌簌发抖,心想给她足够教训了,就将此女抱起来。佟灵敏安静温软地圈住我的脖子,两人一起回到招待所。 招待所里面只有服务员大妈一人,其他的都去看热闹了,她见我们这般德性,佟灵敏两只白皙的小脚从衣服里露出来,大半个身子裹在大衣里,露出部分光秃秃,显然没有穿衣服。她暧昧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真大,也不怕冻着……” 佟灵敏脸红了红,把我搂的越发紧,我把她送到**盖好被子,说道:“我去帮你拿衣服,你不要乱走。若是有什么事情,我会拜托那位大妈一下。” 佟灵敏听话地点点头。 我又回到浴室,取回了佟灵敏的衣物,虽说连她的身子都不止一次看过摸过,但是拿着女人的贴身衣物总感觉不太好意思。走在路上,顺便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出去的路线。那人说道:“这里有一列火车通过,不知你们要去哪里。我建议先去抚顺再转车,不过有的辛苦了!” 我也不在意,火车有什么辛苦呢? 回去之后把衣服给佟灵敏穿好,事不宜迟,越快越好,我问道:“之后我们又要去哪里?” 佟灵敏说道:“我已经查过了,我们之后的地方,将是新宾县永陵,清三陵之一!也是我家先祖最早的陵墓,传说安葬了自太祖努尔哈赤以上的四位先祖,其实只安葬了曾祖福满。” 我点点头,便开始及早做了准备,除购买一些食物和衣物,最叫我发愁的是那些称手的盗墓工具统统丢失,眼下这个小镇,又弄不到,只得将就着找了一把铁铲和一把斧子。 我们前去火车站,动身出发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原来小镇本来即可自给自足,唯一通向外地的是一条窄轨小火车铁路,用以运送砍伐下来的木材。和火车司机说好,他倒是大方,不过只得委屈我们在装木头的车厢里了。那车厢里黑咕隆咚,又透气,火车一开,冷气直往里面灌,当真辛苦。好在佟灵敏机灵,事先买了一床被子,把两个人裹起来,才不至于冻死! 那火车轰轰隆隆、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佟灵敏生性活泼,哪安静地下来,又不老实起来,躲在被子里悉悉索索,干着不知名的勾当。我正疑惑,忽然佟灵敏竟从我的衣服下面钻进来,把脑袋贴在我胸口,叹道:“好暖和啊!老公,你真是个天然的暖炉。” 我突然想起来,问道:“那个久迩宫的说什么你是他的未婚妻,怎么回事?” 佟灵敏说道:“唉!那个久迩宫,据说是日本皇室的后裔,自然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做老婆。他晓得我是满清皇室的后裔,心里很高兴,就眼巴巴地凑上来。我家里的那帮老不死的垂涎日本人的钱,就硬是把我许配给他。哼,我才不喜欢那***!” 我感觉佟灵敏身上光溜溜的,八成这女人又脱光了衣服,那两团软肉贴在胸口,当真叫人不安份。那佟灵敏说道:“老公,觉得我们是不是在私奔啊!一个大家小姐,和一个工人私奔了,真的好浪漫啊!不如我们真的就私奔吧,我不管什么爱新觉罗家的荣誉,你也别管你那老婆,跟我回美国去。每天晚上这样抱着你睡!我会为你生好多小孩,一起叫你爸爸。再说了,我年纪比你小好多,等你变成一个半老头子的时候,妻子还是年轻美丽,不幸福吗?” 这几日我一直沉浸在和佟灵敏一起的快乐日子里,此刻忽然听到这些,想起了林白水,顿时如当头凉水,清醒起来。诚然,以马历城和林白水的交情,他定然不会亏待后者。当我明智地退出时,马历城反而会放了林白水。但是人毕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我和佟灵敏的关系已经是大忌了,再进一步,我怎么能对得起林白水呢? 于是我摸摸佟灵敏的小脑袋,叹道:“傻瓜,你也得为自己的今后考虑了,我终究会离开你!” 佟灵敏立即钻出来,脸上满是惊愕的表情,似乎不在相信,过了许久才淡淡地叹了一口气:“是啊,以你的性格,怎么能轻易地放弃你的老婆呢?可笑我却一直在做梦,这个梦如果不醒就好了……” 她撇过脸,低声的抽泣,然而我却无能为力,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佟灵敏的头发,过了许久,她又说道:“也好,这样也好,让我清醒一下,不至于分别的时候太伤心。但是在此之前,请让你我就像夫妻一样,好吗?” 这几乎是小女人的哀求,我一动,便答应了:“好吧!” 佟灵敏钻进被窝,安静地躺在我胸口,这一路,什么话也没有说。 火车开了一天的功夫赶到抚顺站,我们下车的时候除了一身衣物,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身无分文,穷得一塌糊涂。我和佟灵敏面面相觑,第一次开始为钱财的短缺发愁。之前从未担忧过,因为不是抄家就是抢夺敌人,来的快,自然也大手大脚去的快。自从用光上次勉强凑足的三十块钱以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下子暴发! 打零工赚钱虽是正道,可是来的太慢,时间不等人,万一撞见任何一匹马,都是完蛋大吉,所以我们动起歪脑筋来,因为两人都是目无法纪之徒,竟然丝毫没有负疚感。不过欺负老实的平民自然不是我们的兴趣,黑吃黑才是王道! 方法很简单,佟灵敏露出她的高鼻深目和一头褐色头发在大街上走一圈,立即引来不少三只手。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有一些懒惰之徒,不思勤劳致富,居然学起妙手空空的主意。当看到佟灵敏这个女老外在街上胡逛,以为是个有钱的主儿,眼睛都红了,待到被引到胡同里,正要动手……哪知背后忽飞来一条闷棍,旋即打翻在地,就叫我们搜罗一番,不义之财毫不客气地遭到没收,而整个人剥光衣服,扔到雪堆里直到冻醒!让他们尝尝苦头! 如此为民除了几次害之后,凑足了一笔三百块钱的巨款!那城里也开始流传蒙面雌雄劫匪的谣言,我们立即收手。那佟灵敏捧着一叠钞票乐花了眼,笑眯眯说道:“自己赚钱的感觉真好!” 我大汗,敢情这女人娇生惯养,不过想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能干啥呢? 佟灵敏勾住我的胳膊笑道:“唉,你说我们像不像抢钱夫妻?” “什么?”我摸摸脑袋,“你说的一些东西我都不懂,比如这个抢钱夫妻,似乎是个典故!”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嗯,是七十年代拍的电影,讲的一对中产阶级夫妻,因为失业而变的太穷了,就开始抢银行,发家致富!” 我摇摇头叹道:“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把人都逼成这般德行了!” 有了钞票就好办事,只是一些像样的盗墓工具并不是能够随手就在抚顺这种地方能够搞到的,时间不等人,我又动起歪脑筋,如法炮制,打算再和上次一样,向一个同行借几样家伙。于是我打听了文物市场的地点,偷偷摸摸跑过去,四下里搜寻有没有盗墓的同行,倏然在人群中看到了沈阳遇到过的老王和文物贩子,顿时大喜,上前对着老王一拍肩膀,笑嘻嘻说道:“老王啊……” 老王顿时吓了一跳,见到是我,还认得,当下摆出笑脸,说道:“啊,是这位老兄啊!好久不见,生意可好?” 我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到隐秘处去细谈。老王虽然狐疑,但是有文物贩子同往,即使打不过我,逃命总是可以的吧!于是被我拉过去,我对他说道:“有一票大买卖要不要做?” 老王问道:“什么买卖,多大?” 我指指东面的永陵,说道:“满洲皇帝的陵寝!” 老王吃了一惊,说道:“你好大的胆子,不怕被政府逮住嘛?这可是大动作啊!” 我冷笑一声:“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连个屁都不如。要做就做最大的!干不干?干的好,我们我的两分,另外里面的尸骸归我,其他的都是你们的!” 老王颇是心动,走到一边和文物贩子商量,我见他们争吵激烈,最终还是老王占了上风,答应了我的条件。我们先去准备材料,约定明天晚上动手。 等我回去我和佟灵敏一起住下的出租房,远远我就我闻到一股烤肉香味,待我进了出租房的时候佟灵敏已经把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此刻正发起了炕火,暖烘烘的。佟灵敏脱下笨重的外衣,着轻巧的毛线衫,利用小棚子里的锅子正在煎肉,原来肉香是从这里来的啊! 佟灵敏听到我进来,转过头笑靥如花,招呼道:“老公,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吧,快来吃饭!” 我一怔,倏然想到了林白水,我今后总会与佟灵敏分离,此刻先撇清除好,当下硬着心肠说道:“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你可不要打主意啊!” 佟灵敏霎时呆住,许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夺不走你的心。因此请求你,便在此刻扮演一下我的男人,即使你想着其他女人也无妨……” 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佟灵敏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女人。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佟灵敏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佟灵敏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出租房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佟灵敏难得没有**,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佟灵敏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的!要是你早一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佟灵敏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英格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佟灵敏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佟灵敏最大的悲哀! 永陵位于新宾县的永陵镇西北角,次日我、佟灵敏和老王、文物贩子一起集合,偷了一辆卡车,赶了过去,趁夜里偷偷摸摸溜进去,那目的地永陵也不想沈阳故宫那般戒备森严,竟然无人发觉。永陵山河环绕,占地并不大,最多十几亩地,和福陵、昭陵动辄数平方公里相比,异常狭小。内埋葬了号称“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德皇帝”努尔哈赤先祖,其实他们并无多大建树,只是因子孙为帝显贵,才被追封为“肇兴四祖”。不过满清诸帝入关之后,都是单独建陵,所以永陵四祖同葬也是一大奇观! 此次行动异常顺利,那两大阻碍——马历城集团惨遭马金城集团打击,而后者又被伐木工集团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两个都无法一时之间恢复元气,所以我们倒不必提心吊胆。根据佟灵敏的指点,我们三个男人拼命挖掘,终于开通了墓室,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想想自己总是半路出家的,于是问身边的老王:“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墓室不大对头!” 老王琢磨半晌,突然大叫:“不好!有人先来过了!” 我大骇,要是被先前的盗墓贼来过了,弄坏了尸骨,那我们哪里去找龙脉宝藏? 说话间,我们推开了墓门,忽然发现墓穴堆砌了不少衣物,被寒冷冻的硬梆梆,心中暗自奇怪,不禁提高警惕,于是方推门进入,猛然看到里面躺着一具裸尸! 我骤然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后退几步。纵然我是从事考古行业,见过的尸体不下几十种,有干尸、有腊尸,从未遇到过这般离奇的死法,除了在皇陵村看到的那种人尸……我瑟瑟打个寒颤,夜深人静,越发诡异! “发生了什么事情?” 佟灵敏拎着灯笼过来,循着我的目光瞟过去,啊的轻轻一叹,浓眉卷起来。她胆子比较大,不至于见到尸身也害怕。 我让佟灵敏隐蔽在身后,拾起铁铲小心翼翼地闯入墓穴,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有危险才送了一口气。我走到尸体边,用铁铲头把尸体翻了一个身。冬季死人很难判断死亡时间,此刻尸体冻的硬梆梆,加上那白花花的肉,就如冻猪肉条一样,不禁叫人一阵恶心。我半跪在地上,地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由此尸体留下一个明显的人形,可见他死了很久。不过衣服堆在一边,衬衣的扣子掉下,仿佛死者是匆忙脱衣,但是到最后死掉也没有把扣子揭开。 佟灵敏细细打量了尸体一遍,分析道:“尸体身上除了死亡前跌倒的碰伤之外,没有任何伤痕,类似于冻死!一般冻死的人,由于血液供氧不足,大脑会迷乱产生幻觉,让死者以为是在火炉边,热得脱掉衣服,这样越发加快死亡过程。”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 指着颈部和下巴接合处,有一个细微的小洞,我说道:“似乎被什么东西袭击了,而且这种东西有剧毒,使得他在极短时间内因神经中毒产生幻觉,活活冻死!看他衣服,也死了很多年了,似乎是之前的盗墓贼吧,来偷东西,中了机关死掉了。” 佟灵敏微笑道:“你的毒物常识挺丰富的!” “别忘了,我参加过金三角剿灭毒贩子,在丛林里面,毒物可不少,几乎天天打交道!” 佟灵敏抿嘴微笑:“你这个西毒欧阳峰!” 我愕然问道:“什么?吸毒……我可不吸毒……” 老王连叫晦气晦气,做盗墓的,最忌讳别的盗墓贼落在自己先头,而且这盗墓贼又是翘辫子的。因为这说明坟墓比较难弄,机关重重。当下老王和我商量了一下,约定明天再动手,小心为上! 当下我们合力把盗墓贼的尸首拖了上去,浇上煤油,焚烧尸体,毁尸灭迹。这一来念及他好歹都是同行,死在别人的墓穴里太丢脸了,另择地安葬。二来却是为了除去晦气。我觉得这盗墓贼之间的风俗也颇为科学,古尸难保不会染上什么古怪的细菌,还是烧掉为妙。尸体虽然烧不尽,正好把地上的冻土烧软了,正好草草掩埋了事。 毁尸灭迹之后,我们就各自钻进搭建的小棚子里安眠。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佟灵敏一脱掉衣服,顿时兽性大发,似乎在陵墓旁边给她以极大的刺激。我顿时抱起身子小巧的女人,把她放在腰间,干得兴高采烈。原本趴在我胸口的佟灵敏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佟灵敏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有人走在雪地里,压榨大雪的声音,有两个人的脚印,这里只有我、佟灵敏和那双盗墓贼,他们要做什么? 我低声对佟灵敏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佟灵敏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佟灵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我忙不迭地拉起佟灵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永陵之外,野草蓬生,低洼处如沼泽一样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我看到两个人影悄悄地来到我们的小棚子边沿,看身形似乎就是老王与文物贩子,他们手中各自拎着一个掘地的鹤嘴锄,悄悄潜伏到小棚子里,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得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邪地大笑! 身边的佟灵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我眼角余光瞟过去,佟灵敏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 那文物贩子说道:“老王,我们一定要干掉他们嘛?这似乎有违我们掘金一派的风骨。” 老王恶狠狠地说道:“做掉了那个朱恒淮,这里余下的宝藏我们就可以多分两成。我不贪心,多出的都给你。不过那个西洋毛子女人,我却要了!” 我伸手捏了一把佟灵敏的屁股,红颜祸水,她却很高兴,对着我的脸使劲亲下来。 “嗯,老王,你有没有听到奇怪的声音?” “什么声音?朱恒淮嘛?不是!也不是野狼,走过去看看!” 我听到他们踏着大雪走开,过了片刻,突然传来凄厉的喊叫。 “不对,这……这,怎么回事……动了,不要,不要……” “啊,救命!” 外面奇奇怪怪的声音,我觉察有异变,急忙从小洞窥视出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迹,工具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心中暗暗奇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想引我们出去,这种手法未免太低劣了! 啊—— 远处一声人类临死前惨叫,充满了恐惧,打破了夜的沉寂。 我心底一沉! 我心中暗暗戒备,从皮袋里掏出铁铲与鹤嘴锄,装配之后,捏在手里掂量,还是觉得铁铲趁手。想当年在金三角战场上,我们战斗工兵连遭遇近身格斗,一人一把工兵铲,将手持美国丛林砍刀的贩毒分子劈地鬼哭狼嚎。那铁铲砸在贩毒分子脑袋上,顿时飞去半个头盖骨,脑浆鲜血直溅到脸上的刺激迄今记忆犹新,令我不时心跳。 我将鹤嘴锄递给佟灵敏,低声嘱咐:“听着,我出去查探一下动静。你好好呆在这里,不要乱动。要是有什么东西威胁你,就用这玩意砸他脑袋。保证一击毙命!” 佟灵敏大大的灰色瞳仁盯着我,小心翼翼说道:“我……” 我瞪了她一眼叫道:“闭嘴,等我回来,乖!” 我抄起铁铲,拿在右手预备随时攻击,然后钻出芦苇丛。下了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洁净,空气干冷异常,呼出的白气黏在胡子上化作白霜。我四下里打量,远处停着我们偷来的那辆汽车,开着车灯,明晃晃的慑人眼神。原本我们埋葬盗墓贼尸体的地方被挖开了一个大洞,铁锹、锄头扔了一地,却不见半个人影,那具尸体也无影无踪。我心中暗暗纳闷,人跑了也罢了,干嘛连烧焦的尸体也拖走? 我凑过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汽车那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跟过去,走了几步,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但是又不像人,因为人类无法形成这种古怪的角度。顿时生疑,拿铁铲拍打几下,把物体翻过来,竟是一个死人! 他就是那个文物贩子,脸上满是死前惊恐不安的表情,因为实在太害怕了,面部肌肉扭曲的可怕,印在雪地上,清清楚楚的一个人形。而脊柱被打断,所以才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形状。据我所知,脊柱非常坚硬,平常极难打断,看衣服的痕迹也不像机械力施加,那是什么呢? 我心里头越来越疑惑,忽然不远处传来类似野狼的呼叫,随之是一声人类的惨叫。 沼泽地区怎么会有野狼?那是在丛林生活的! 我舞着铁铲赶过去,在汽车边,并没有人类和野狼。我到处警惕地张望,蓦地发现车门上印着一个血手印,我伸出手指摸了一下,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寒冷下也没有凝固,非常新鲜。 啪! 我腿上猛然被人一拍,我一震,抡起铁铲防备,再低头看下去,却是老王伸出半身从车下爬出来,右手紧紧抱着我的小腿,苦苦哀求:“快救救我,快救救我……” 我眉头一皱,弯腰拉住老王的胳膊,用力把他从车下拖出来,哪知一个趔趄,顿时仰天摔倒在雪地上,老王也被我拖出来,趴在我身上。只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正要一看,魂飞魄散。 ——他只有半个身子! 一个人只有半个身子,他只有上半身,下面从腰部就断绝,肠子啊,腰子啊,稀里哗啦拖着,因为天气寒冷而冻绝,凝固血液,所以一时没有死掉,。半个身子的人我也见过,但是那只是死人。会爬会动的活人我还没有见过,当下毛发尽竖,慌忙把半截人推开。老王那家伙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喊救命,我大怒之极,挥动铲子将他手指劈断。半截人惨叫一声,落在雪地上! 汽车后面传来了刚才那种野狼一般的叫声,我心头一凛,操持铁铲紧紧注意着那边,雪地上嚓嚓雪花摩擦的声响,慢慢出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如同一段木头在火里烧过之后,又埋在泥土里。但是他会动!这,这不是我烧掉的那具尸体吗?他怎么活了? 这是僵尸! 我顿时醒悟,毛骨悚然,我几年来不知道挖过多少坟墓,虽说曾经听过坟墓里有僵尸,但是无论干尸还是湿尸,都一动不动的死人。因此我根本不在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然而此刻我看到了。这具尸体还是我亲手烧的。也幸亏我把他烧过掩埋,不然我和佟灵敏老早一命呜呼。 那僵尸动作迟缓,一步步地挪过来,我却两腿瑟瑟发抖,一动也动不了,直到那僵尸接近半截人——后者拼命叫唤,让僵尸一脚在胸口踩了个大洞,终于归天。 我咬咬牙,恶向胆边生,抡起铁铲砍向僵尸,咔嚓一下,硬生生地把僵尸一条胳膊切下来。僵尸哞哞大叫,另外一只手捉住铁铲,咔嚓几下,硬钢制造的铁铲化作废铁。 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转身逃开,那僵尸一步步朝我追来,我心中暗暗着急,这样我迟早会被累死,怎么手边没有趁手的玩意呢? 我陡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只要把汽油点着,岂不是一场大爆炸?以僵尸的速度,定然逃不掉! 当下我转身回到那边的汽车旁,找到油箱,捏开阀门,汽油汩汩落在雪地上,万事俱备,只欠明火。 那僵尸冲着我和汽车过来,我只需把手头的半截铁管狠狠砸在汽车上,利用火花点着汽油,即可干掉僵尸,这时我的心霎时吊起来……佟灵敏这娘们竟然不听我话,私自跑过来,开口叫道:“恒淮……” 那僵尸听到声响,居然转身朝佟灵敏过去。那女人一见恐怖的黑僵尸,立时软到在地。 这娘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勃然大怒,但是也只得飞快地奔过去,仗着腿脚比僵尸快,一把捞起佟灵敏,扛在肩上,转身又退回汽车边。 那僵尸就如笨重的黑熊一般过来,好机会,我猛然打击汽车金属护栏,砰的火星四溅,汽油顿时腾起大火,那僵尸越来越近,已经在我数尺之遥,几乎伸手可及。我冷不防以脚挑起着火的雪花,踢到僵尸身上,那僵尸动作一缓,叫我乘机扛起佟灵敏逃掉。 僵尸正要追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隆的惊天动地一响,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大力推过来,两人顿时在雪地上跌了个嘴啃泥。回头再看,僵尸让汽车压在底下,熊熊燃烧。 我送了一口气,但是看到佟灵敏又不禁大怒道:“你这个白痴蠢丫头,我不是叫你不要过来,差点坏了我的好事!” 佟灵敏小嘴一扁,几乎要哭出来,说道:“人家关心你嘛!不要这么不知好歹!” 我叹了口气:“好了,都二十好几了,还哭什么鼻子!” “不要,人家才十七吗!” 我愕然,那么说佟灵敏也只有十七?带有西洋血统的女人脸相长得成熟,我都几乎以为她二十五以上了,只是身材暂时有些欠缺,估摸几年之后,即可长成大胸女子! 话说如此,我回顾那个僵尸,仍然胆战心惊,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明明把尸骸埋葬了,怎么又活了过来?” 佟灵敏摇摇头,她也不知道。 我为了预防万一,担心那老王和文物贩子也活了过来,索性将他们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回到小棚子里,我和佟灵敏方才没有尽兴,此刻却再也没有兴致,连衣服也不敢脱,相互拥抱取暖将就一夜算了。 到了次日,我们闯进墓室,,驱除里面的秽气,我用棉绒测试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之后,示意佟灵敏可以和我一起下来。 佟灵敏急急忙忙地跑进去,循惯例看那密语指示,我却四下里搜罗,看看有没有值钱的文物。佟灵敏忍不住啐了一口笑道:“你这人,真是穷疯,看你眼红的,就和三天没吃东西饿狼一般!” 我叹道:“我是穷苦出身的,自然重财。话说回来,这里好歹埋着你祖先,在他们旁边动土,怎么连拜祭一下都没有?若是我,别说去动那明孝陵,就是去拜祭也得战战兢兢!” 佟灵敏也叹道:“爱新觉罗的荣光,早已沉寂,何必记惦?他们老早失去了生命与灵魂,留下的不过是尘土,我何必对一对没有思维的尘土恭敬呢?” 我目瞪口呆,美国人的观念果然不一般。 其实墓穴里的陪葬物品以铁器和木器居多,差不多都腐烂,我连根毛也没有捞到,不禁有些沮丧,回头好奇地瞟了那指示方向的尸骨一眼。倏然心念一动,然而模模糊糊是什么,却说不出来,总觉得有个奇怪的想法无法找到头绪。 “这是什么?” 佟灵敏突然指着一个土瓮问道。 这坟墓里没有殉葬的财宝也罢了,居然多了一个土瓮,甚是奇怪。我疑惑地把土瓮拖过来,感觉比较沉重。土瓮的盖子老早被掀开,封口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应该在很久之前就被打开了。我摇了摇土瓮,里面咣啷咣啷怪响,存放着一些**。我不敢托大,便一脚把土瓮踢翻,把里面的**撒出来,任由其四散蔓延。 从土瓮里倒出来的是一股白色的油状**,慢慢渗入土壤,我看着眼熟,似乎在哪里瞧见过。正思虑间,突然墓穴的土壤鼓出一个个小土包。佟灵敏吓了一跳,缩到我背后。我诧异地盯着土包慢慢裂开,竟然爬出一条条的蛇来。 现在明明是冬天,怎么会有蛇爬出来呢?再说……我看那些蛇,一条条都是很干瘪的,老早死掉,被冰冻在冻土里才没有腐烂。 话虽如此,那一条条的僵尸蛇弯弯曲曲游过来,突然纵身一跃,跳上半空,张嘴就向我咬来。蛇的下颚骨可以张地很开,那大口尖牙的蛇本来就已经非常恐怖了,想不到死掉的蛇还会发动袭击,越发骇人。我猝然不及,条件反射一样地抬手,一拳砸在僵尸蛇的身上,只听咔嚓一下,在我巨力拳头的攻击下,僵尸蛇立时粉身碎骨! 我不过杀掉了一条僵尸蛇,但是更多的僵尸蛇向我们张开大嘴咬来。我哪会坐以待毙,拉着佟灵敏飞快地溜之大吉。临走之时心念一动,立时把手里的煤油灯打翻,煤油撒在地上,轰轰隆隆地烧起来,把那些干瘪瘪的僵尸蛇烧个干干净净。 我们逃出了墓穴,佟灵敏气喘吁吁,过了片刻倏然叫道:“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 佟灵敏笑嘻嘻地说道:“我想,其实那罐土瓮里面盛的,就是人精!” “什么?人精!” 我吃了一惊,按照佟灵敏所说,人精是一种就是人类死了之后,还会刺激肉体不停地战斗的恐怖物质。我转念一想,依稀觉得,那土瓮里的油,确实和我在皇陵村看到的玉油非常相似。 佟灵敏说道:“如我猜测,不知什么原因,我之前的祖先在此埋下了一罐人精。不久就有盗墓贼过来,我想那个盗墓贼出于好奇,就忍不住把伸进去。但是人精乃是剧毒之物,马上把他毒杀,埋在地底几十年,直到我们把他挖出来。我推测,可能是我们焚烧尸体,产生了热量,就激发了人精,终于把这个僵尸给复活了!” 我喃喃自语:“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们退出永陵,回到租住的招待所休息,那佟灵敏一上床便把衣服脱个精光,拉着我好一番亲热。事后女人依旧靠在我胸口,我却累得要死,喘着粗气埋怨:“你这个**,真***好色,几乎要榨干老子了!” 佟灵敏摸摸我的胸肌说道:“以后说不定会分离,所以我先要把今后的次数补足! 无言。 “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佟灵敏反问。 我说道:“那努尔哈赤,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真的是女真人吗?”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传说他留下了十二桩历史疑案:先世之谜、姓氏之谜、身世之谜、幽弟之谜、杀子之谜、族名之谜、八旗之谜、建元之谜、大妃之谜、叶赫老女之谜、炮伤之谜和遗诏之谜!其中先世之谜,即使我作为他的后代,也不太相信他是女真人。那女真人发源于十二世纪,由完颜部率领入关,建立了金国。后被蒙古人所灭,子孙后裔,或被残杀,或融入汉族,从此不见身影。宋代的女真人已经高度文明化,不仅习汉人制度,甚至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细细考证,到了我那先祖努尔哈赤时代,所谓的女真人居然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连文字也失传,岂不是奇怪?就如同十八世纪我们在坐火车了,到了二十司机,我们反而在坐驴车。文明会暂时后退,但是退到如此悬殊的程度历史上根本没有过。因此我非常怀疑,其实满洲人和女真人毫无关系。然事实上,满洲族直到入关才开始形成,组成满族的不仅有原先的一些东北土著,还有蒙古人,汉人等等。” “那为什么刚开始努尔哈赤打出后金的旗帜?” “托过名号罢了,你们汉人造反岂不是也一定要托个名号?比如姓刘的会自称汉高祖后裔,其实天下刘姓千千万万,谁知道他和刘邦有没有关系呢!我想,我那努尔哈赤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他不是汉人,不能托用汉人的口号,在东北地区兴起的政权也只有辽、金等不多政权,想来想去,辽毕竟离去太久,所以自称后金了!” “我又说道:“最初满人自称族名为‘珠申’,乃是席北族墨尔根部落的后裔。细细考证起来,努尔哈赤应该是源出于北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而且在爱新觉罗家族中也流传着禁忌伤害鸦鹊,这与通古斯人萨满教的乌鹊崇拜类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证据!”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不错,传说爱新觉罗先祖,在天池沐浴时吞鸟蛋怀孕,于是就生下了我们的祖先。不过传说毕竟荒诞不堪,不信也罢。可以考证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元明之交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迁徙到东北。有人认为,是成吉思汗北征的时候,把我们祖先的部族带了过来。” 我心中那个模糊的想法似乎有了一点灵光,但是依旧抓不住。 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历史是她蒙蔽的面纱,揭开之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样的面庞呢?** 三十五 妇人之毒 第二天一早,我和佟灵敏便向最后一个目的地——长白山进发。长白山位于吉林省内,我们从辽宁出发,坐火车花了两天功夫穿省而过,第三天到达了延边。延边朝鲜族人多,无论大街小巷,那店铺招牌上的古怪文字展现了这座边境城市的独特风情,恍恍惚惚之间,仿佛来到了外国,唯独那流通的人民币提醒着我们,这是中国的土地。 我看了身边的佟灵敏一眼,她情绪一直不佳,知道我们分别在即,那哀愁侵袭了女人刚强的神经。一路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唯恐一松手就让我跑掉。我想逗逗她的心情,于是一起去浸温泉。若是在以前,佟灵敏必定大大的兴奋,不是玩水就是和我胡闹,如今却是安安静静地黏在我身边,我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小傻瓜,你在担忧什么啊!这不像你!” 佟灵敏叹道:“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有时我真妒忌你的那个老婆,在心想,是不是该和马历城合作,害死你老婆呢?这样,你就会乖乖的和我走!” 我心头一凛,女人的妒嫉真可怕,转念一想,佟灵敏如此坦然地告诉我,就说明她不敢实施。我笑着说道:“看来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倘若你真的这般做,我一定会将你恨之入骨,今生定然以除去你作为唯一目标。” 佟灵敏把半个身子埋在水里,吐吐吹着泡泡说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才没有做呢!” “虽然分别了,但是又不是永别,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你才十七,我也不是那么老,纵然一年见一次,也不算少。” “真的!”佟灵敏兴奋起来,转眼又嘟哝,“不要,一年才一次,一天一次我都嫌少。不如我们移民美国盐湖城,那里的*徒的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我委屈一下做老二,把你那个大老婆接过来就是了……” 我目瞪口呆,这女孩子小小年纪脑袋瓜不知道在想什么! 突然—— “胸袭!” 佟灵敏大叫一声,我背后忽然贴上两团软软的肉,顿时一凛,不知怎么的,鼻子热辣辣的有流血的念头,是不是温泉泡太久了?…… 一夜温存,榨干无数,不多说了。 那长白山因终年积雪而得名,天池乃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正如杭州的西湖、上海的外滩,不到天池就等于不到过长白山。我们从西坡登山,途径松江河镇,又花了几个钟头,终于爬到海拔两千多米的长白山天池,登高望远,四眺天池群峰矗立,云雾缭绕,犹如是镶嵌在天宫中的一块碧玉,不禁豪气大发,吟道:“江山如此多娇!” 佟灵敏说道:“听说,天池有怪物呢!” 我摇摇头,突然那天池里忽然传出奇怪的呼叫,我们大惊失色,往下看过去,但见水波晃动,无数水鸟栖息在湖中,一个白色斑点在深蓝的湖水中格外醒目,仿佛游动着某种奇异的生物。不时有水鸟惨叫一声,猛然间沉入水底,不见踪影。倒是有一只水鸟动作飞快,眼看就要游到岸边,倏然—— 轰隆的一声巨响,冲天跃起一条巨大的怪物,长约数十米,头大如牛,体形如狗,嘴状如鸭,张开大嘴,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叼住那个倒霉蛋,转身摇摇尾巴,钻入水底,消失不见,只留下满湖波澜。 我和佟灵敏面面相觑,额头汗水涔涔,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怪物? 佟灵敏瞪大眼睛,吃惊地大声叫道:“原来,原来,长白山天池里生活着水中怪物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她转身激动地对我说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目睹天池里存在异常的庞大生物。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还有人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在美国华侨界引起巨大轰动,纷纷说道这是中国的尼斯湖。我原本嗤之以鼻,以为是有人故意造假耸人听闻,想不到,竟然这是真的!” 我眉头皱起来,摸着下巴苦苦思索,疑问道:“我好歹也是地质出身。据我所知,天池是一个火山喷发熄灭后在火山口积水形成的湖泊。在这五百年中不下喷发过三次,有哪种生物能够逃脱火山的可怕威力呢?再说了,那么大的家伙,一定要吃很多东西。火山湖非常干净,微生物难以生长,因此食物链断绝,最多有一些小鱼小虾,怎么能够有如此巨大的怪物呢?” 转念一想,我笑道:“我都忘了,我们不是来寻找湖怪的,所以其与我何干,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乘机拍照下来。” 我拉着佟灵敏转身离开天池边,向北沿着乘槎河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河流突然断绝,地面上出现一个峭壁,犹如一个巨人在大地上用剑劈开,那河水倾下五六十米,飞流直下。由于山高坡斜,水流湍急,远远望去,竟如一条水做的天梯一般!这就是长白山瀑布。那天池本来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之源,而这个瀑布,就是三江之瀑! 佟灵敏呆呆地看着瀑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苦苦寻找的最终目的入口,就在这三江瀑布下。瀑布规模虽然无法比拟黄果树和尼加拉瓜大瀑布,但是水流更加凶猛,根本难以入内。她手足无措,低低地叫唤道:“这……我们如何进去是好?” 我也眉头一皱,寻思片刻说道:“假若直接穿过瀑布进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有孙悟空的本事。但也不定需要如此,比如,我们可以从侧面经过。或者在瀑布上游修建水坝,阻隔河水,方法多的是。也罢,反正我们不是急于这一时。今天不行,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再来!” 佟灵敏由于地点点头。我们折身转回山下的旅馆。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土木工程计划,就是手头缺少炸药。炸药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一时还弄不来,真是头痛! 晚饭后,照例是泡温泉消除疲劳,不知道怎么地,佟灵敏牢牢把我黏住,一身不吭。我知道是这女人有心事的举动,怕是担心我们马上分离。待回到房间里,那佟灵敏就兽性大发,几乎缠着我活活要了好多次,我叫道:“累死老子了,明天还要干体力活,你这么折腾干嘛!” 佟灵敏浑身汗津津地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人家想要吗!” 我无可奈何说道:“那也要分场合,能在这大战前夕吗?你老老实实呆着,等完事了,老子先不陪老婆,和你血战几天再说,直到你投降!” “嗯!” 这女人高兴地眯起眼睛,问道:“口渴吗?我拿一些朝鲜清酒过来!” 正好出了一身大汗,于是点点头。佟灵敏拿了一瓶清酒,倒给我。清酒这玩意,跟开水差不多,一点味道也没有,别说二锅头,就是南方的老酒也比它凶十倍。不知南朝鲜人怎么喝这么娘娘腔的酒,难怪挨着谁就被谁揍!我也当开水喝,顿时一饮而尽。 佟灵敏满面欢喜地服侍我喝酒,转眼面色变得忧愁,我问道:“你怎么了?” “对不起,老公,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把你卷进来……” 我慢慢觉得头发昏,怎么回事?绝对不是酒醉——难道这娘们在酒里下药了! 我勃然大怒,伸手就要抓过去,顿时扯下佟灵敏的浴巾,露出光溜溜的身子。我搭在佟灵敏肩上,龇牙咧嘴叫道:“你……” 佟灵敏一动不动,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那力拔千钧的手,就叫一个娇弱的女人轻轻推开! 我的眼神越来越模糊,似乎看到佟灵敏渐渐地飞上了天,之后什么也不知道……** 三十六 老墓有鬼 许久,透过一丝天光。 我猛然张开眼睛,弹起身子,却是看到马大佬马历城坐在对面,非笑似笑地盯着我。 我挤出一排话:“是不是佟灵敏那婊子把我出卖给你?” 马历城说道:“确切的说,是她投靠了马金城。但是又怕你阻碍,所以下药把你迷倒。我听到旅馆里睡着一个奇怪的客人,过来一看,果真是你!” 我咬牙切齿道:“果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女人小小年纪,心机如此之深,心肠如此之毒,委实罕见。下次见到她,定然碎尸万段!” 马历城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和我合作了吧!” 我哼了一下,眼下却不得不跟着马历城。 那马历城招招手,说道:“过来,正好陪着我喝喝酒!” 我下了床,用浴巾围住下身,坐在马历城对面。他替我倒了一杯酒,笑道:“放心,里面没有下药。” 我仰头一口喝干,正统的白酒,比***女人样清酒爽快极了。 “林白水可好?” “我把她们安置在沈阳郊外的疗养院里,过的日子不见得比皇后公主差!”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怪,我三番五次坏你好事,若是其他人,老早将我弄死了!” 马历城笑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怪人,所以才被马家其他的成员抛弃。”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想必你听说了我祖父胡发一的话语,知道了我的身份吧!我们马家是努尔哈赤最直系的后裔,所以非常有资格做皇帝,但是我觉得这很蠢。中国人有最长的帝制历史,但是一旦废除,却比任何国家的人都铲除的彻底。自从一九一一年以后,历来称帝者,绝无好下场!那帮人居然还要傻乎乎地做皇帝,疯了,真的疯了!所以我在马家一向不讨人喜欢,很小就被迫离家,以其他的身份生活。林白水是我小时候一个很好的玩伴,要不是我不擅长读书,我就追到北京去了,结果,下手迟了一步,叫你小子得逞。老实说,那那一天林白水催我来皇陵村救你,我真不想去,叫你去送死,好让林白水变成寡妇,我从容接手!” “看来你也是一个恶徒!” 我替马历城倒了一杯酒。 “一般般。好在你不是个无能的男人,倒让我收起小看之心!竟慢慢地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想不到,你这家伙最终还是中了美人计。洋格格的味道好,但是毒性也很大!” 一说到佟灵敏我就恨的要死,突然想到: “我睡了多久?” “大概一天吧!” 我失声道:“什么,那他们已经进去了!” 马历城慢慢说道:“不急,后发制人,坐享其成,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 既然马历城如此气定神闲,定有他的自信,我也懒得干涉,当下稍微吃喝一点,回到**闭目养神。因已经睡过一天,根本无法入眠,脑子一时三刻静不下来,胡思乱想。有时想到林白水,更多的身影却是佟灵敏那毒妇。念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细腻肌肤,她的柔软身躯,以及那狂野**,竟然恨不起来! 次日,马历城召唤我出发,和他那二十来个部下一样,带上必备的工具武器,悠然上山,与其是去夺宝,不如说是郊游。那些家伙多半和我打过交道,其中还让我干掉过两个。所以一见到我不禁咬牙切齿,只是慑于马历城,丝毫不敢有所表露。马历城见到不爽,为了队伍的团结,眉头一皱,开头大骂道:“这个世界,是讲究实力的世界,没用的家伙要么去死,要么乖乖听强者的吩咐。你妈这群狗头记住,他比你们强,你们就得服从!” 马历城以高压带领队伍,恐怕今后会出大问题! 来到三江之瀑附近,果然久迩宫一伙在瀑布侧面开了一个口子进去,因为筑坝截河工程量巨大,以这个方式最为简单方便。马历城笑道:“我说过,怎么事情别人都替我们办好了!” 他兴奋起来,口中居然唱起《游击队之歌》:“没有枪没有炮,只有那敌人送上前……” 进入瀑布内,里面深邃漆黑,大家打开头顶的矿工灯,沿着弯弯曲曲的岩洞前进。长白山是火山喷发形成,所以岩洞属于干燥的熔岩洞,没有钟乳石,倒是比喀斯特型溶洞安全多了。约莫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隐隐放出亮光,马历城一招手,示意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前面就是入口了!” 马历城低声对身边的我说道:“待会儿如果有岗哨,你是这方面的行手,悄悄上去摸掉!” 我点点头,正迈出一步,倏然之间,犹如炒豆子一般的响声爆炸而起。我脸色倏然大变,这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枪声!枪声在空旷的溶洞特别响亮,声波折射反射,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射击。我只得慌忙伏倒,那枪声骤响骤听,片刻又响起了手枪、八一步枪的响声,杂乱无章,似乎不是向我们袭击,我这才疑惑地站起,朝背后的马历城望了一眼,他也是疑惑不已,示意小心前进,谨防受埋伏。 我们一直到了入口处,这是在地面上开了一个大口子,向下俯视,距离地面约莫十多米。下面是一个大厅一样的地方,四周的铁盆中熊熊燃烧着大火,闻气味似乎是汽油。有几个铁盆倒在地上,于是汽油蔓延开来,照亮的越发明显。下面看不到一个人,只是地面零碎扔着一些闪亮的子弹壳,也有少许鲜血痕迹,一片狼籍,似乎刚才发生过一场剧烈的枪战。 “他们内讧了?” 马历城自言自语。 “内讧了,岂不是对我们有好处!” “也是!” 一个部下将军用绳索一端绑在附近的凸起岩石上,一端垂下去,有人带头慢慢地滑下去,见没有危险,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为何,大家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栓。 我一手拿着乌兹冲锋枪,一手保持平衡慢慢下来。马大佬手下外国人多,于是他弄了不少外国货过来,这乌兹冲锋枪由以色列人研究出来,身材小巧,弹夹容量大,乃是近战的利器。 我一踏上地面,就接引下一个马历城,他下来之后对我说道:“怪哉,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气深深呢?” 我四下里环视,这里如果从坟墓陵寝的角度来说,就是墓室前的正殿,虽然浩大,但是做工相当粗糙,只是挖成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两面在墙壁上凿空,放上铁盆,以油焚烧照明。我的眼光一下子停留在远处一团黑乎乎的长条形上,上前一看,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一只人手!手中还握着一把手枪,从肘部断裂,断层锯齿装,一段完整的白森森骨头露出来。这不是刀刃等利器切断,而是活生生地从肢体上扯下来!所以肌肉呈锯齿断裂,而骨头非常完整! 其他人也相继发现了其他残破的人体残骸,顿时个个面色惨白,若是让他们上前打架,个个眉头不皱就上去。然而眼前如此可怕的对手,不禁叫人心生恐惧! 马历城捡起一只残骸,自言自语:“是什么东西呢?好大的力气!不,这绝对不是人类,而是某种怪物!因为这些人毕竟一番血战过,枪管还热着,射出不少子弹,好歹打中过敌人几发,怎么没有任何敌人的伤口踪迹呢?” 我说道:“要当心,说不定,这里埋伏着可怕的怪物,而久迩宫一伙已经完蛋了!” 马历城点点头,做了一个手势,叫大家小心为妙! 这二十来个人组成一个防御突阵,手指不离扳机,小心翼翼地从正殿撤离,沿着前方的墓道前进。看这些土层岩石,应该有些年份,是在最近才受到人类的打搅。每隔十多米远,墙壁上就凿出一个空洞,放上铁盆,所以非常明亮。地上除了零碎散落着一些武器的残骸,偶然也会发现死了几百年的人体肢骨,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任何一样是完整。莫非,在古代就有人来过?而且死伤惨重? 不刻,前方出现两条岔路,马历城眉头一皱,不知道走哪一条好,只得下令:“分作两队,分别前进,注意接应!” 我跟随马历城走向左边的岔路,那墓道向下倾斜,越往下走,就有一股雾气越发浓密,这些雾气没有毒性,但是阻碍视线,再走了几十米,前面就一片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走在前面的一个部下惨叫一声,立时消失! “停!” 马历城阻止众人,我小心翼翼伸脚探过去,前面有一条断崖! 前面是断头路! 我无奈地摇摇头,马历城下令回去。 约莫正要走出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另外一条岔路枪声大作,那乌兹独特的突突响声有十多条交织在一起,加上人们兴奋的呼叫,受伤甚至死亡前的惨叫,异常惊心动魄。那乌兹的枪声渐渐的稀落,而另外岔路那边则踢踢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手里的枪举起来,瞄准洞口,心情异常激动地等待敌人出现。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然能够在一瞬间消灭十多个手拿乌兹冲锋枪的战士呢? 突然敌人出现,也不知哪个家伙心情紧张,扣下了扳机,突突发射,众人顿时也开枪,待看清却是我们的一个同伴,正满身鲜血地愣愣瞧着我们,口中模糊不清地吐出: “妖……怪……” 说完,这个倒霉的家伙噗通一下,倒在地上毙命了。 马历城的手下惊慌失措看着首领,终于有一个部下战战兢兢大着胆子问道:“老大,这里怪邪门的。而且我听说,大凡古墓,都有什么邪神机关守护,莫非,真是妖怪现身?” 马历城眉头一皱,见人心浮动,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有妖怪。真的有妖怪,老早现身了,何必躲躲藏藏?定是久迩宫夏至这帮猥琐男在装神弄鬼,想一举歼灭我们。大家把平时的胆子和勇气拿出来。老子养着你妈,可不是充作恐怖片的观众!” 马历城把手中的乌兹提起来,换了一个弹夹,带头走在前面,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了不过几步,豁然后退一步!我们看到非常恐怖的一幕,在那条岔道上,到处是人体的断肢残骸,内脏器官滚出来,落在地上,而鲜血犹如油漆一样,喷洒在石壁上,鲜艳淋淋,异常惊心夺目。这帮十多人的小部队,可是堪比正规军的战士,寻常人们若是不下数百人围攻,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样一只分队,竟然尽数遭到消灭,且肢体惨遭分尸,那是多么可怕的战斗力!这不是人,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妖怪呢? 马历城面色铁青,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残肢行走,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又走了几步,倏然马历城一挥手,大家静下来,他说道:“听,有什么声音?” 我贴在墙壁,侧耳倾听,说道:“好像,好像石头里有东西在移动……” 话音未落,猛然石壁轰隆一声倒塌,我猝然不及,顿时跌倒在地面,惊恐地看到从石壁倒塌的废墟里,走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形!因为角度不同,我只能看到他的背部,这是一个身穿古装电影中满清八旗棉甲的巨汉,即使头顶的头盔高度不算进去,他的身形也绝对超过两米以上。只见他左手持一面铁盾,右手拿着一把大剑。不知何故,无论棉甲还是武器,都是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仿佛几百年没有使用过一样。 这个巨汉正面对着马历城和他的部下们,他们脸色一起陡然变掉,犹如见到鬼魅一般,不顾我就在这个巨汉的身后,径自拿起乌兹突突发射。几十条火力线顿时交织成网,把我和巨汉裹在其中。我慌忙打滚躲避,跑开三四米才逃开枪械射出的子弹。抬眼望去,那巨汉只是单手持盾阻挡,不理会其他子弹,步步逼近马历城一伙。 毕竟古代的盾牌是无法抵抗现代先进武器,不过打了数枪,那盾牌就被打个稀巴烂,就像一把破雨伞,根本无法遮住子弹雨。哪知八旗武士根本无视子弹的威胁,挥剑扑上去,一剑之下,顿时劈死了一个。那受到剑伤的人从肋下直斜斜地劈到骨盆,一时死不了,口中吐出鲜血,大声惨叫,仿佛我们人在杀猪时候那种凄惨的悲鸣,可怖之极。 而那大剑也因为卡在骨头里,暂时无法抽出。马历城趁那八旗武士无法攻击的时候,大声喝道:“火力集中,集中到他头上!” 于是子弹尽数集中于那个八旗武士的头部,那飞驰的子弹犹如锯子一样,硬生生切下他的脑袋,噗通落在地上,向我的方向滚过来,被地面凸起挡住,正好和我面对面,我打量一下,顿时一个寒蝉!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脑袋! 他的面部肌肉发黑干瘪,布着一层蜡,就如我们在冬天常吃的腊肉一般。因为肌肉收缩,嘴唇上翻,白森森的牙齿尽数露出来。更为可怖的是那眼珠,像是两颗死鱼眼凸出。我只觉得一阵恶心,难怪马历城一见之下,如遇鬼怪。 虽说八旗武士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还是挺直着身子,把大剑抽出来,胡乱挥舞,我大叫道:“子弹没用,用火,用火!他的身子易燃!” 顿时一语提醒,马历城心机转动,从背后抽出工兵铲,挑起旁边的一个照明火盆,扔在那无头武士身上,旋即燃起大火。初始无头武士还挣扎几下,片刻就噗通一下,倒在地上,和蜡烛无异地燃烧着。 终于去掉一个大患,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额头上都是大汗淋漓。马历城走过来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弱点是火?” “以前我见过。” 我稍许把在沼泽见到的僵尸告诉马历城,后者脸皮紧紧绷住,说道:“果真如此,马志城这个家伙,还死不悔改在开发这种怪物!当初我抄了他的老巢,就为了让他放弃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 我回头盯着那个僵尸武士的头颅,不禁心有余悸,说道:“好可怕的武器,我看这个僵尸武士,恐怕已经在此呆了数百年,居然还能活动,若非他的身体已经干枯而怕火,恐怕我们这几十人又得送命在这里了!” 马历城也看了一眼,心事重重。而他的部下则在大声庆祝,其中一人哈哈大笑:“我当什么怪物,不过一个小小僵尸,也不是让我们轻易干掉吗?哈哈……” 笑声未落,他背后的石壁轰然倒塌,在尘土飞扬中闪现一个人形黑影,手中持着一把镰刀,眨眼间的功夫朝脖子一割,抓住他的脑袋拎起来。因为速度很快,无头尸体一时间不倒,鲜血犹如喷泉一般从颈腔地涌出来,洒满地面。 立时人们的惊恐的吼叫和乌兹冲锋枪突突的声响彻一片,那个镰刀死神实在威猛,子弹对他毫无用处。我眼见抵挡不住,心想老子可跟你们交情不深,不想在这里陪命,家里还是二十出头的美貌娇妻,逃命先! 趁马历城不注意,飞快地往深处冲过去,越走越偏,渐渐地火盆也少了很多,光线昏暗,地面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把膝盖以下遮住。我心头一凛,握着乌兹冲锋枪警惕地巡视,又往前走了几步,背后倏然塔拉几声,我回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 在我面前冒出一团毛茸茸的球状物体,下边是并排的两只闪亮小电珠,熠熠生光。我猝然一惊,本能地往后一弹,那东西也倏然后退,两只电珠移动,转身就要逃跑。 我心念转动,坟墓里的僵尸都是死物,不会呼吸又没有生气,而眼前的这个东西,呼吸急促,我基本可以肯定是某个家伙!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飞快地扑上去,捉住那人,手中提着他的头发拎到亮光处一照,几乎僵住,吃吃说道:“你,佟灵敏……” 佟灵敏满面污黑,唯独那两只灰色的眸子精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叫道:“老公……” 一见之下,我顿时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把将她推倒地上,大骂:“你这个毒妇,终于落到老子手里了!” 说着提起乌兹冲锋枪柄,就要将她好好揍一顿! 佟灵敏大急,抱住我的双腿,眼睛像是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苦苦哀求:“不要啊,好歹我们也是一夜夫妻,再说,我那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怒道:“你这个毒妇,胡说八道,还念及什么夫妻情分!先前色诱我,一旦毫无利用价值,就毫不客气地丢掉!” 佟灵敏急忙辩解:“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实在是眼下危机重重,毕竟你还有家人,我不忍心将你拖下来。再说,若是我要害你,早在酒里下好大份量的毒药,怎么就安眠药了事?” 我盯着佟灵敏,长叹一声,终于放下冲锋枪,我下不了这个手。 佟灵敏畏缩地站了起来,我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他人呢?那个什么久迩宫父子,怎么不在保护你?” 哪知我一问之下,佟灵敏就嘤嘤哭出来,摸着眼泪,我一愣,才想起,虽然佟灵敏心机多端,但是毕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我只好像是叔叔安慰小孩子一样地哄一下,那佟灵敏摸摸脸颊,泪水冲地脸上一条条的,说道:“还是老公最好!” 爱哭的狡猾女子慢慢道出来:“真是太可怕了,第一天我们刚刚进来,还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直到炸开了墓穴大门……”佟灵敏迄今心有余悸,面露惊恐地神色,“有好多好多就像异形一样的怪物跑出来,他们身上穿着古代八旗的盔甲,手中拿着刀剑,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我们用子弹怎么也打不死他们!我们很多人都被怪物僵尸砍死了,地上到处都是血和人体的残骸,我吓坏了,到处乱跑,一直钻到这里遇上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遇到了很多僵尸,打也大不死,只得到处逃命!” 佟灵敏握住我的胳膊高兴地说道:“别人胡乱逃窜都没有遇到,唯独却是你和我碰面。老公,我们天生有缘,你想赖也赖不掉!” 我一个巴掌拍到佟灵敏脑袋上,骂道:“搞浪漫也要看时候,现在这种状况,谁有心思?我看,这次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死定了,一旦他们归天后,组织定然瓦解,你要命的话,就不要管什么龙脉宝藏,老老实实和我一起逃出去算了!” “当然喽!一切听你的。” 我朝腰部的皮带上摸摸,拿出一把勃朗宁手枪,递给佟灵敏。这是马历城发下来的,我嫌威力太小,一直没用。于是简单教了佟灵敏一下如何打开保险栓和射击,让她做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手牵着手,一前一后继续往深处前进,借着头顶的矿工灯照明,脚底还是弥漫着一片雾气,看不清楚,坑坑洼洼,似乎叠垒了不少骨头。约莫走了几步,眼前的石墙上竟然镶嵌着一具动物的骨骼,佟灵敏啊的一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我稍微愣愣,细细打量后说道:“不过是一具动物骨骼化石,有什么稀奇,看样子是洞熊。” 佟灵敏惊讶万分,叫道:“想不到你如此知识渊博……” 我骂道:“笨蛋,老子考古出身,第一次参加的野外考察就是新时期时代生物遗迹考察,见的骨头多了,若是连这些也没有见过,当真是白痴!不过居然能够在火山口保留下来,也是奇迹!古人在挖掘墓穴的时候,估计挖到了这种骨骼,视为鬼斧神工,于是留了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狭窄的墓道渐渐宽敞起来,我们应该是走在一条喇叭口的地方。我头顶的矿工灯只能照明前方狭小的一块地方,所以我时常四下里转一周,防止有什么意外或者埋伏,幸好僵尸之流都没有出现。灯影闪烁,矿工灯飞快地闪过四面,黑漆漆的洞穴中,突然一条大鱼张开满口利齿大嘴像我们扑过来!我立时吓了一跳,谁会想到,干燥的火山洞穴里也有巨鱼! 佟灵敏也看到了,但是这女人开口叫道:“天池鱼怪,怎么来到了底下……” 我定定神,耳边没有水声,也没有大鱼的咆哮,于是又把矿工灯移到那个位置,顿时闪现了巨鱼满口尖牙,龇牙咧嘴的恐怖模样,只是这个动作凝固住,一动不动。巨鱼前面的一层异样的折射光显示,这是一层冰面! 原来如此! 佟灵敏倒是好奇地上前摸摸冰层,倏然又缩回小手,叹道:“好冰,起码有零下几十度!老公,你说,这冻鱼和天池里的怪物像不像?” 我凑近冰层,强力的矿工灯射入冰面,构成奇怪的反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射出里面的情况,除了巨鱼,还有很多中其他水生生物,只是个个长得非常离奇古怪,竟然没有一样是我们现今见到过的!我沉吟一下,说道:“或许这是几十万年前冰川时期结束,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把这些生物封印在冰层里面,度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存到现今!” 佟灵敏突然问道:“老公,你说除了这条巨鱼以外,是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其他地方也封了不少远古的巨鱼。当冰层解冻,这些怪物生命力顽强,竟然又活过来,就生活在天池里,人们便以为是类似尼斯湖的怪物了!” 我一愣,这倒没有想过,不禁点点头赞同:“极有可能!” 我作为考古出身,见到远古生物就如饕餮见到美食,色狼遇到美女,恋恋不舍,只是眼下情况不允许,贪婪地又看了一眼。我瞳孔蓦然缩紧,我看到,在冰层外,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形影子,莫非是僵尸? 好在他一动不动,显然不是。我心中好奇,拉着佟灵敏绕过冰层,矿工灯扫射一遍,眼前的景象让我们两人倒吸一口冷气!** 三十七 不死神药 在我们眼前是一座十多米高的巨大人工山包,以我的土木工程常识粗略估计,面积不下六千多平方米。在山包的每一寸地面上,都密密麻麻插满大小不一的木桩,而每一个木桩上面,都钉着一具死人的尸骸!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一个玉米面馒头上,插满羊肉串,只是这些羊肉串叫人悚然地恶心!我方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恐怕就是这些尸骸! 火山洞穴小气候干燥,加上火山灰中的硫元素是极好的杀菌物质,所以每个死人都只是脱水干瘪,尸体不至于腐败,临死前的表情清清楚楚保存下来。就我面前的那根木桩上,钉着一个死人,从身材判断似乎是一个儿童,衣服已经完全腐蚀,少许才残留。他**的身子缩起来,遍布伤痕,尤其是肚子上那道裂痕,最是触目惊心,干枯的肠子露出一段,使得他嘴巴大大张开,即使死后数百年也保留了这种姿势! 佟灵敏纵然胆子再大,见到这密布的尸骸,也不禁头皮发麻,啊的轻轻一声,抓住我的胳膊,我只觉得她小手微微颤动,问道:“这,这是不是殉葬的人,也未免太残忍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只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候有殉葬,西周即废除,之后数千年,除了个别残暴的君主,很少有殉葬。直到蒙古入侵,带来野蛮文化,影响中原,使得明初一度实行殉葬,不过很快废除。殉葬多半是砍头、活埋或者吊死毒死,如此残酷的刑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不像是殉葬,而是另有目的!” 我指的就是在山包上,还残存了许多尸骨的残骸,很明显是刀刃斩断,有一些地方火山灰颜色都变得酱黑,仿佛在这里浇灌过大量鲜血! 佟灵敏专业方面不如我,但广博才识上,这个美国佬毕竟胜过我,看了几眼,沉吟说道:“他们好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人体实验?莫非……” 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努尔哈赤无敌军团,墓穴中的不死武士,最初都是从这里发源!我仿佛可以看到,数百年之前,野蛮的后金政权,将捉到的各族平民,尽数擒到这里来,绑在木桩上,实验可怕的药物。人类受到酷刑的惨叫似乎在几百年后还回荡在空气中,叫我不寒而栗。但是随之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努尔哈赤和他的先祖怎么知道这种制造不死战士的手段?而且非要做过重重实验,显然他们只是得知一种方法,而不是具体制造的手段。那么,最初的来源是哪里呢? 我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这思虑间,佟灵敏慌慌张张地拉着我的胳膊问道:“老公,有没有感觉的一股子妖风?” “胡说八道,洞穴里怎么可能有妖风呢?” 我正说着,倏然也感觉一阵神秘的风向,凉飕飕的,而且土包也缓缓晃动,犹如发生了地震!长白山地区地质稳定,断然不是地震,莫非是火山爆发?也不可能! 我和佟灵敏惊慌失措地四下里打量,努力保持身子稳定,渐渐地我被身边一样东西吸引过去,那我看到的儿童干尸,原本长大的嘴巴慢慢合拢,这是地面晃动的缘故?哪知儿童干尸猛然又张开嘴巴,露出一口细牙,扑将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肩膀。 我心肝俱裂,死了几百年的干尸还会复活,而且还咬住了我的肩膀。若不是身上穿着特制的凯夫拉防暴背心,没准就咬穿一个大洞! 虽说吓得浑身毛都要掉了,但是本能还是抡起乌兹冲锋枪,狠狠地砸在儿童干尸上,那干尸脑袋立时掉下,又张嘴咬我皮靴,于是毫不客气把它踩到土里! 我再向四周看过去的时候,其他尸骸也蠢蠢欲动,纷纷摇动把自己钉住的木桩,挣扎地想扑上来,少数块头大的干尸已经凭借自己的体重脱离木桩,一步步地移向我们。 我大吼一声:“快跑!” 自己刚走了几步,怎么还不见佟灵敏过来,回头一看,才发觉佟灵敏似乎吓傻了,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有几只干尸已经爬到了她脚边。 我来不及过去,抬手就是一梭子弹,顿时把干尸弹开,却不能把僵尸伤害半分,如今逃才是上策!过去伸手拉住佟灵敏,忙不迭地逃窜,心中暗暗叫骂,这里也太邪门了,到处都是干尸,而且会复活!要不是老子动作快,就要在此丧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眼见背后没有了动静,我才缓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见到佟灵敏还是傻乎乎的模样,眉头皱起来,劈哩啪啦几个巴掌,但见其灰色的眼珠一转,哇的一声叫出来:“妖怪!” 过了半晌才发觉已经脱离险境,不由得无力跪倒在地面上,汗水涔涔,喃喃自语:“太可怕太可怕,怎么会这样呢?” 我冷笑道:“这都是你那个什么猛哥帖木耳的祖先干的好事!毫不利己,专门害人,连自己的子孙都差点弄死了!” 这次佟灵敏难得没有和我生气,只是说道:“猛哥帖木耳这人在历史上记叙甚少,是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传说他是母亲吞食乌鸦卵而诞生的人,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后世皇帝编造出来维护统治的神话。” 我叹道:“历史总是蒙在面纱的后面。传说时间有女名曰历史,其喜蒙上一块名叫迷雾的面纱,谁能揭开这块面纱,谁就能看到历史的真正面目。然而历史总是狰狞的,绝不不想人们想像的那么温情脉脉。最近我看到一则趣闻,说道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认为古代周人祖先踩到脚印怀孕,其实是外星人的种子。黄帝也是外星人,羽化成仙,就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虽然荒谬不堪,但是也是历史真实可能性的一种,或许,猛哥帖木耳就是外星人的后代!” 佟灵敏长大嘴巴,合不拢,半晌才说道:“伪科学,唯独想象力可以赞许,应该获得雨果奖!外星人之说,我向来不信,荒谬不堪。为何古代外星人和我们先祖频频接触,唯独人类开化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虽然佟灵敏还在高谈阔论,作为职业战士,多年的作战经历使得我时刻保持警惕,我猛然摆手,急促而低沉地喝道:“禁声,有动静!” 佟灵敏瑟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握紧我交给她的手枪,拔出保险栓,这娘们不蠢,一点即通。 我抬高手里的乌兹冲锋枪,靠在墓穴通道一侧,耳朵贴在石壁上倾听,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滴滴答答,不下五人。尽管他们刻意放低了脚步,但是在空洞的石头洞穴里,传音还是很明显。渐渐地越来越近了,我不仅额头汗水涔涔,连手心里都是冷汗,上一次这么绷紧神经的机会,留在金三角丛林里,那时一个连的战士不幸被敌人一个营困住,不少弟兄都倒在了沼泽里。 他们几乎要拐弯了,我当机立断,先先下手为强,猛然蹲低身子,滚了出去,瞄准对方,正要开枪,却发现并非干尸! “是你?” 我们两方不约而同地这样叫出来。 好在两方都是受过训练的战士,对枪械的把握及其严格,在这种危机重重的状态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贸然开火,若是新丁,只怕一场误杀难免。 对面正是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高兴地走来,扑上去抱住佟灵敏,叫道:“我终于找到你,方才失散,我以为你被僵尸杀了。” 佟灵敏尴尬之极,扭转脑袋看着我。她本是久迩宫明月名义上的未婚妻,只是叫我下手吃掉了,身心皆属于我,此刻两人相聚,久迩宫明月兴致勃勃,佟灵敏满面不悦,脱开了他的怀抱,躲在我背后。久迩宫明月不禁一怔,沮丧之极。 后面陆续来了一批人,原来久迩宫明月他们只是探路的。我抬眼望过去先是马历城,带着剩下几个部下,个个浑身破破烂烂,显然经过一番苦斗,之后就是几张熟面孔,久迩宫夏至和他的手下也过来,连马金城也吊着一只胳膊进来。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原本是水火不容,此刻聚在一起,只是形势所逼,在共同危机面前被迫团结在一起,矛盾重重。总的来说,原马志城的手下和久迩宫夏至的人马加在一起远远超过马历城,因马志城其实已经被久迩宫夏至暗杀了,栽赃诬陷到马历城头上,所以两方合作起来。当马金城仇恨地看着马历城的时候,后者看到我首先眼睛一亮,上来搭住我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我以为你在混战中归天了,想不到仍然逃出来了!” 我是一个极强的战斗力,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和我干过,马历城如此表态,朝久迩宫夏至在暗示:老子多了一个强悍的生力军,你别打鬼主意! 久迩宫夏至倒是仗着人多势众,懒得理会,皱皱眉头,直接问道:“前面怎么样,能走吗?僵尸多吗?” 我摇摇头,苦笑道:“前面就是制造僵尸的老巢了,我们能够活着出来,已经是大幸。你们从哪里过来?” 久迩宫夏至的眉头皱的更加深刻。原来久迩宫夏至他们一进来就被困住,且战且退,一直到了猛哥帖木耳之墓室入口,但是又被几个守卫僵尸挡住,后来碰到了马历城的残军,当下两人达成协议合作,先行出去再说,便向这边走来。 我说道:“对付僵尸,我倒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 众人大喜。 “知道金刚石吗?世界上最硬的玩意,但是它也是很脆的玩意,轻轻一击,都会碎掉。那些僵尸看似强悍,用枪打怎么也没有用,因为子弹造成的创口实在太小了,对于这些毫无生命力毫无痛楚的僵尸根本没有用尝。对付僵尸,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碎他们!” 久迩宫夏至冷笑道:“你说的轻巧,如何打碎呢?方才马历城企图用火攻战术,但是一不小心,连自己人也伤到。” 我回头看去,方才没有觉察,原来马历城满面污黑,狼狈不堪。不过他倒是对我颇为自信,向我点点头,我于是说道:“火攻不行,但是假若我们用更加原始的方式呢?” 我从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大剑,用力一挥,在空中划过一个耀眼的影子,说道:“直接把他们斩断!单打独斗我们或许不行,但是这么多人,几十把大剑砍上去,不把他切成肉块才怪!” 马历城拍手笑道:“好主意,我赞同!” 久迩宫夏至转念一想,他毕竟不是一个蠢人,此刻也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当下吩咐下来。于是众人一阵搜罗,把能找到的武器一一拿来。最先进的莫过于原本砍柴用的刀锯。剩下的大部分是几百年前留下的腐朽兵器。我嫌不好使大剑,挑了一条狼牙棒,入手沉重,反正我力大无比,正好称手!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杀向墓室入口,那墓室入口徘徊了数个身穿八旗战甲的僵尸武士,他们负责看护墓室,所以倒没有追击,此刻见我们折而复返,拖着铁剑砸过来。 我作为提倡者,以身作则,抡起狼牙棒气势汹汹对打。只听咔嚓一下,僵尸武士的大剑折断。其实两件武器经过数百年风雨折磨,都是腐朽不堪,不过毕竟是厚重的狼牙棒耐强一点。转眼该名僵尸武士被我一棒打倒,众人一拥而上,顿时将其砍成几十截,虽然仍旧蠕蠕而动,威胁全无。 这样如此类推,顿时干掉了几个僵尸武士,自身伤亡不过数人而已。方才以先进武器攻击无效,反而不如狼牙棒实惠,造化弄人,还是在嘲笑人? 这时我才有暇打量猛哥帖木耳之墓室入口,是整块石板叠垒住入口,石板表面非常粗糙,风化厉害,但是依旧不倒,可见石板厚度不简单。我一呆问道:“佟灵敏,如何进去?” 未待佟灵敏开口,久迩宫夏至冷笑道:“罗嗦什么,直接把大门炸开了事?” 我怒道:“你有炸药?方才怎么不用来消灭僵尸?” 久迩宫夏至说道:“老早试过了,这是工程炸药,必须电力点燃,对付僵尸,实在是过于笨重不便,结果反而连累死了我的几个手下。” 我沉默不语,看着久迩宫夏至的人在石板门上装上炸药,砰砰四次定向爆破,那石板结构崩坏,轰然地碎成数十块。我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这就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你争我夺,死伤无数得来的猛哥帖木耳之墓室——龙脉宝藏的藏匿之处! 龙脉宝藏的种种神秘传闻和历尽艰辛的磨难,使得在墓穴开启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就如是上战场的前一夜,辗转难眠的兴奋。待到几十只明晃晃的矿工灯照射进去,我不禁一愣,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龙脉宝藏,并没有我想像的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考虑到那是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发迹之初,没钱也可以原谅,照例外面这么多僵尸武士守卫,那么一旦打开,里面应该有更多的人殉和机关。哪知偌大的石洞空荡荡的平坦,唯独在中间以石块粗糙地叠垒成一个高台,上面摆放了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骸,周边有若干陪葬物品,亦是非常粗糙,瓶瓶罐罐外加已经腐朽的盔甲武器。我眼角余光瞄到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地一阵失望,唯独久迩宫夏至眼珠发亮,哈哈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久迩宫夏至大刺刺步入墓穴,在尸骨的陪葬物品之间一阵搜寻,拎起一个封住的陶瓷窄口大肚瓶,面向我们。此刻大家看到久迩宫夏至没有收到什么机关的攻击和僵尸武士的袭击,放下心来,虽然没有预料的宝藏,但是经不住好奇,一一入内。 久迩宫夏至得意地摇晃着瓶子,大声向马历城炫耀道:“马历城,你可知道,这是怎么?” 马历城哼地一下:“我怎么知道,谁晓得你找到什么毒药!” 久迩宫夏至大笑道:“你当然不知道了,这是爱新觉罗皇室时代流传的秘密,从成吉思汗时代就继承下来的宝物……”久迩宫夏至又摇了摇瓶子,叫道:“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不死神药!” 马历城瞳孔陡然缩紧,问道:“那么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龙脉宝藏库里面什么财宝也没有!” “不错!”久迩宫夏至一口干脆地回答,“这事从我父亲,关东军大佐久迩宫春日说起。几十年前,关东军意外得知了满清拥有的龙脉宝藏和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当时露助进攻正悍,于是关东军总司令命令我的父亲等一干大和勇士前去寻找。可惜功败垂成,他们不知道什么缘故,再也没有回来。而皇国也在abcd的夹攻下不得不终战!可是,我父亲的遗志传给了我,我发誓要找到传说中的龙脉宝藏和无敌于天下的秘密。龙脉宝藏也罢了,我不太感兴趣。而成吉思汗、努尔哈赤无敌于天下的秘密经过我的苦心调查,我终于得出结论,这个秘密就是不死神药!” 久迩宫夏至口中的不死神药,就是佟灵敏告诉我的人精,他继续说道:“我偶然听说你们马家的祖母阿巴鲁是从努尔哈赤的坟墓挖出来的活人。据说她曾经是三百多年前努尔哈赤的妃子,当年努尔哈赤一命归天之后,令其陪葬,你可知,为什么其他陪葬的妃子都化作尘土,唯独我们祖母只是沉睡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又重新苏醒了?” “她喝了不死神药!” 远处的佟灵敏突然说道。 久迩宫夏至点点头,笑道:“正是。如我推测,其实自从猛哥帖木耳始,他得到了神秘的不死神药配方,就动手制作,可惜一直失败,那些僵尸武士就是副产品,制作出只有不死身体却没有思维的死物。而他需要的则是不死神药!然后历经数代,到了努尔哈赤时期,有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终于有了成果,但是努尔哈赤生性奸诈多疑,唯恐是毒药,所以叫阿巴鲁试药。真药是真药,可惜努尔哈赤来不及吃下去,就一命呜呼!” 马历城说道:“听你的口气,你对这个不死神药的兴趣,远远超过龙脉宝藏?为什么?想获得成吉思汗或者织田信长的霸权? 久迩宫夏至大笑道:“笑话,我久迩宫家在日本有钱又有势,现在的生活比皇帝还舒服,傻瓜才会想去获得什么虚名的霸权。但是,你不知道,我得了一种绝症,根本治不好的绝症……” 久迩宫夏至忽然声音低婉,把他的秘密吐露出来,于是马历城冷笑道:“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要寻找不死神药来活命?” 久迩宫夏至满口承认:“正是像你说的,虽然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不死神药,但是不知道到哪里去找。我父亲从满清皇室那里拿来的资料老早失去,而我们新联系上的海外满清皇室后裔则又把这个秘密失传了。幸好,我听说马家也正在研究这个不死神药,但是由于配方方面的问题,始终无法成功。于是我们就想方设法和马家联系上,两家一拍即合,展开了龙脉宝藏和不死神药的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通过马家的一个叛徒胡发一,得知我父亲记录满清龙脉宝藏的资料重现人间!呵呵,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必我多说了。朱恒淮先生,你就是其中的当事人,我还得感谢你!” 我哼地一下,这本该死的黑色笔记本可是害苦了老子!当年我见是王玟琳把它保护在身边,既然如此重视,一定是非常珍贵的物品,想不到却把我和林白水卷入了无端的灾难中! “不过……”久迩宫夏至狞笑着面向佟灵敏,“刚才马历城先生提醒了我,说不定这是毒药,所以我也要一个试药人,这个人,非你莫属了,皇室的后代!” 久迩宫明月勃然大怒,骂道:“父亲大人……” 久迩宫夏至暴喝道:“闭嘴!这种烂货女人,不值得我们大日本帝国的皇族青睐!” 久迩宫明月极为畏惧父亲,只是看了佟灵敏一眼,终不敢说话, 久迩宫夏至得意之极,大笑道:“谁愿意跟着这个没钱又爱讲排场的没落皇族?还是我久迩宫夏至的孔方兄实在!小妞,若你不愿意,我可要施展蛮力了!” 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久迩宫夏至,救出佟灵敏的时候,哪知佟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久迩宫夏至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递给佟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佟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久迩宫夏至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久迩宫夏至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之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久迩宫夏至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久迩宫夏至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佟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久迩宫夏至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佟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久迩宫夏至对着佟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久迩宫夏至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佟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佟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久迩宫夏至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佟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佟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久迩宫夏至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佟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佟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死老鬼,你手劲太大!” 佟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作为久迩宫夏至儿子的久迩宫明月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父亲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历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久迩宫明月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哈哈!” “噗!” 猝然之间,马金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历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金城呻吟:“你……” 马金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金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历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金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城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金城的号召力并不如久迩宫夏至伟大,但是马历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金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的首领马志城根本不是被马历城杀害的,而是被久迩宫夏至暗杀!” “什么!” 众人大惊失色。 我当下我把我看到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又加上一句:“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历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历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历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那边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历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之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的塔克世之墓穴里看到的指路尸骨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指路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埋藏的指路尸骨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这些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凯撒的军团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存活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佟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这些人猿保存在西伯利亚冻土层里的比较多,而那里正是努尔哈赤祖先生活过的地方。他们开始追溯这个不死秘密,终于发现了原来人猿体内存在着一种叫做“人精“的物质,这是获得不死秘密。后来成吉思汗北征之后,将他努尔哈赤的祖先从西伯利亚带到东北地区,让他们继续炼制“人精”,制造不死战士。但是世间冰冻的人猿毕竟数量有限,从元朝到明末的时候,人猿已经被使用殆尽。而野心勃勃的努尔哈赤为了争夺霸权,终于惨无人道地用活人来提炼人精!他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历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金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历城片刻,转身回到佟灵敏身边,因马历城与久迩宫夏至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 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佟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佟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佟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转头面向佟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佟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佟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佟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借机摆脱我,转身咬向佟灵敏。我心切佟灵敏,极力游过去,但是人怎么能够游地过鱼呢?眼看佟灵敏就要被张开大嘴的大鱼吃掉,突然一个人影窜了出来,以身为饲,让大鱼一口叼住,摇摇尾巴游走。这时我才看清楚,那是久迩宫明月。 我长叹一下,久迩宫明月毕竟对佟灵敏念念不忘,为其而死。 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佟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佟灵敏,这个家伙终于逃出来了!** 三十八 幸福瞬间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佟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佟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历城果然没有亏待林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佟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佟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佟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佟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久迩宫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佟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如你推测,其实龙脉宝藏是存在的,但是早在乾隆年间就已经被挖掘出来,挖掘者就是和珅,不然你以为以和珅之能,怎么可以贪污超过一个大国八年财政收入的财富呢?至于什么不死神药,我从来不信的。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历城、久迩宫夏至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和久迩宫家,我们都是赢家。这有何不对,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我长叹一声,佟灵敏在如此要紧关节隐瞒着我,什么宝藏、什么情怀,都是***屁话。假若是林白水,就我和心心相知,不会存心隐瞒。 狠下心,转身便往疗养院走去,听到背后佟灵敏的哭腔:“朱恒淮,你回来……” 往事不可追。 我进了疗养院,林白水正在晒太阳,看见我站起来问道:“恒淮你回来了。听马大佬说你们正和一个黑社会团体斗争,怎么样了?” “赢了!” 林白水忽然摸摸我的耳朵,心有余悸地问道:“一定很激烈,你的耳朵都只剩下半边了。马大佬呢?” “牺牲了!” 我为他编了一个谎言,伸手把两人搂在怀里,只觉得浑身疲惫之极。 后来佟灵敏返回美国后一年,突然托人带来一份信,信封里面没有半个字,只有一张照片。上面佟灵敏养长了头发,褪去少女的青涩,有了成年女子的成熟。她右手怀抱一个婴儿,胖胖的小脸,褐色的头发,灰色的眼眸,我陡然一震,太象我了。难道这就是我和灵敏的孩子? 我一时心绪复杂,有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我把照片翻了一个身,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两个繁体汉字:祖龙。这大概就是我和灵敏孩子的名字吧! 我已经对不起佟灵敏了,我再也不能对不起另外一个女人。所以我只能牢牢地搂住林白水,幸福就在那一霎那。** 第二案:悬棺赶尸 一 僵尸初现 一九八一年一月,湘西万尸冢林。 我仰头望望天,心头升起一丝不安。太阳虽然已经悄悄地躲到了西山下歇脚去了,但这天明明是一个满月的夜晚,又不挂一丁点的云彩,怎么眼前就一片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那一月份的寒气,固然没有北方动辄零下几十度的气温那么低,可是沾了水汽湿冷,更带着一股凄惨的阴气。淡薄的棉裤无法阻挡,简直如针刺一般透入骨髓,关节生出剧痛。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海洋中,又冷又恐慌,苦苦挣扎。 忽地前面伸出一只手掌,让我犹如溺水之人发现了一根稻草,紧紧拉住,前面的人低声喝道:“还不快走,迟了,可就走不出万尸冢林子了!” 我点点头,跟在他的后面,继续未完成的长途跋涉。 我叫朱恒淮,是一个参加过那场南方丛林战争的一个老兵。战争结束之后,响应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裁剪军队,于是今年就从部队退伍。与其他兴高采烈回家去的战士不同,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十五岁始就以部队为家,陡然之间要我离开熟悉的环境和人物,顿时茫然失措,一瞬间甚至有了天下之大,何处可容我的感觉。正当为前途渺茫而发愁的时候,一位家住湘西的战士极力邀请我去他的老家落户。 这位战士名叫何永进,高高瘦瘦的。世界上有三种关系最铁,一是一起同过窗的同学,二是一起蹲过大狱的同牢,还有一种就是一起抗过枪的同袍。不仅如此,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我们还一起住过同一个猫耳洞,一起对付猴子一般的敌人,和我是生死之交。加上他比我大上两三岁,不免把我当作兄弟一样看待。只听何永进拍着胸脯吹牛:“不是我扯牛皮,我家养的那个妹子,可是十里八乡都出名的大美人,长得可水灵灵。正巧了,年岁上和你差不多,配作老婆刚好。走,同去同去!” 我笑笑,想想就跟着何永进一起去了湘西。倒不是垂涎他妹妹,光是瞅着何永进一脸的大麻子,就不敢想象他妹妹的德行。我念叨着,反正我是一条光棍,又无处可去,落户到湘西也不赖,至少有个安顿之处,总比到处奔波要好。至于他介绍的妹妹,到了那里也不一定要娶来作老婆,日后再说。 于是我打定主意跟着他去了湘西,我们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到达湘西时已经是第四天下午。何永进老家是山区,不通汽车,出入全靠两只脚。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一个落脚点,不然只好第二天出发,多耽搁一天了。何永进思家心切,和我商量了一下,要今天趁早走。反正我们当过大兵的身强体壮,不怕多走几里路,于是立即动身。 我们两人在崎岖的山路里走了几个钟头,初始天色明亮,风景秀美,简直是在野外郊游一样。后来深入丛林,那天色也渐渐转黑。湘西地方偏僻,千百年来人烟稀少,显得与众不同,就是夜里黑起来,也和别的地方不同。那山里林子非常茂密啊高大的乔木枝叶繁盛之极,密密麻麻地迭了起来,遮住了阳光,白天倒好,总有光透进来。可是太阳甫一落下,顿时遮天蔽日的黑漆漆。偶然瞧见前方亮起一丝火光,却是一团团蓝森森的幽幽鬼火,甚是恐怖。我自诩胆子算大了,心头也不禁狂跳。走在脚底的地皮更是奇怪,高高低低,起伏不定,仿佛地面上挖掘了无数散兵坑。我问在前面带路的何永进:“老何,什么时候到?这林子有古怪,我觉得特玄!对了,刚才你说这个林子叫做万尸冢林,是不是里面死过很多人?” 何永进随手折了一只枯枝,在枝头沾上树胶,再粘了几片树叶,打火点燃了就是一个现成的土制火把。火光虽然幽暗,照明的范围也限于方圆两米内,但是总胜于两眼摸黑。何永进将火把递给我,自己又做了一个,两个人一手一个,极速前行在丛林中,一边走,何永进一边回答我方才的疑问:“从前这片林子并不叫做万尸冢,而是一个拥有三千多人口的繁华村落,生活安逸,犹如桃花源。但是在抗战结束不久之后,一场恐怖的灾难降临了!” 何永进顿了顿,继续说道:“先是从村子里外出卖货物的几个村民离奇暴毙。村民惊恐不已,把尸体抬回村子,谁料这些尸体,竟然化作尸体,犹如瘟疫一样开始传染,不到三天,就把村子里面的活人杀绝。整个村子,只有之前在外面读书的几个学生侥幸逃生,他们回来之后,看到了一副惨烈的景象。整个村子里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尸骸,个个死状可怖。那几个读书的学生,就把死掉的村民一一埋葬,于是这里就名万尸冢林了。你看,你脚下不是一个个坟头吗?” 我举着火把低头一看,果真发现,在我脚底不时掠过的,竟然是一个个没有墓碑的小土包,大小犹如一把撑起的雨伞,远远望过去,似乎在黑暗的林子里,布满了无数个土包坟墓。我顿时吓了一跳,原来我居然是在坟地里穿梭奔波,难怪脚底高高低低,都是这些坟头在挡路。 但是何永进哈哈大笑道:“恒淮,不必担心,这毕竟是个传说,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再说了,死鬼再可怕,也不如活人。你初来乍到,不习惯。现在走夜路当然没有问题,解放前才糟糕呢!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一点也不假,以前湘西遍地土匪,五几年解放军剿匪简直比打蒋介石的百万大军还辛苦。哪如现在安稳地走夜路呢!” 突然一种“哒哒……”有节奏的跳跃声传来,不禁问道:“老何,这是什么声音?你仔细听听,哒哒的!” 何永进止住脚步,侧耳倾听,脸色陡然大变,低声叫道:“早不来晚不来,不好!我们遇到吆喝死人的!” “什么,吆喝死人的?什么玩意儿?” 何永进粗暴地喝道:“不要管,我们快走!” 我莫名其妙,既然何永进这么急,必然有其理由。当下我就跟着何永进加快脚步,一路小跑,离开了万尸冢林,约莫过了半个多钟头,忽看到前面亮出一片灯光,却是到了一个旅店。 所谓旅店,也不过是用木板搭建的几个简陋房间,若不是正门上方挂着一个招牌“有间旅店”,当真以为只是守林人的小房子。旅店简陋之极,但是毕竟人气多了起来,甫进入大堂,就看见四根柱子上都挂着亮堂堂的蜡烛,底下饭桌边有五六个人喝酒吃饭。那老板是一个穿着油腻腻中山装的老头,笑着迎接我们:“啊,两位解放军同志,要落脚?先吃饭吗?” 我们身上还穿着摘取衣领袖章的绿色军装,倒是一目了然。何永进是东家,他点点头,说道:“给我们两人一个房间,另外来点吃的。” “好咧!” 我们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不刻上来两大碗米饭,一碗熏腊肉,一碗茶树菇土地。我们赶了一天的路,老早饥肠辘辘,当下放开肚皮吃起来。至于酒类,万万不可,外出走路,还是小心为妙。 我们正吃的欢,突听敲锣的声响,同时有人不住用湘西土语吆喝道:“吆喜神喽!吆喜神喽!” 大堂内正在吃饭的所有人都脸色陡然大变,那老板急急忙忙上前,对我们鞠躬道歉:“各位客人,喜神打店了!请诸位回避一下,以免触怒了喜神!” 那些客人顾不得没有吃下的饭,慌慌张张地跳起来,躲到后面的客房里去。连何永进也神色慌张,拉着我跑进去。我心中越发疑惑,强行拖住了何永进,喝问道:“老何,我问你,究竟是怎么回事?方才路上也是这样的,现在到了店里,大家都怕的要命。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你如此大惊小怪。毛主席不是教导我们,要敢于同一切牛鬼蛇神做斗争!” 何永进脸色发白,口中吐出两个字:“赶尸!” “赶尸?” 我口中念叨着,不明白。 何永进急促地说道:“赶尸,就是赶着尸体回家!” 我忍不住笑出来:“胡说八道,人死了,怎么还会动?居然要把尸体赶回家?你当是牛啊!” 何永进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留下一句:“不信也罢!” 这时,我听到前面的大堂里有人短短地说道:“喜神打店了。叨唠!” 老板问道:“几位喜神?” 那人说道:“两位!” 我心中好奇,透过木板的缝隙窥视,看到老板正在招呼一个精壮的汉子,约莫三十来岁,相貌甚是丑陋。他的打扮极为奇怪,头上是一顶青布帽,身上穿着一件青布长衫,腰间别着一条黑色腰带,藏着什么东西。至于脚上,更是奇怪,居然穿着一双草鞋。现在什么社会,再穷,至少一双鞋子还可以弄到吧! 汉子身后,直挺挺立着两个人,更是奇特,他们头上戴着一顶高筒毯帽,脸上叫一块白布给遮住了,身穿长袍大褂,肩膀部位,挂着纸钱、黄表,浑身一动不动。然而他们身上的衣物和纸钱却随着外面传进来的微风飘飘荡荡,顿时阴风四起,有若孤魂野鬼,俨然一具僵尸,甚是恐怖。我顿时头皮发麻,这时肩膀突然一搭,我吓了一跳,回转头…… 我惊讶地看到,在我肩膀后面,黑暗中闪烁着一双亮晶晶的小电珠,仿佛是黑森林里的老狼,我浑身一震,再定睛细看,却是何永进这个家伙,顿时松了一口气,恼火地朝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掌一拍,挪开去,骂道:“好你这个小子,不声不响,你当在南方丛林中半夜摸敌哨?吓死我了!” 何永进面色凝重,竖起食指在唇边发出嘘的响声:“禁声,万一打搅了喜神,那可糟糕了!走,不要再看了!” 说着何永进便强拉我离开,我想想也怪悚人的,跟着他一起到了房间里。何永进划着火柴,点燃了蜡烛,房间里有了一丝微弱的亮光。这种山里简陋的旅店,当然不能和军队里的招待所相提并论,里面布置粗糙简陋。当中放了一张木桌,两把凳子。靠墙是一张床,乃是几块木板拼起来的。 何永进坐在凳子上,气呼呼地说道:“恒淮啊,不是我说你,这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山里人胆子大,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做,唯独这个喜神,不可触犯!刚才幸好我把你拉了过来,如果再看下去,万一叫喜神发觉了,被赶上来咬一口,连你也会变作喜神!” 我吃了一惊,说道:“真的那么玄奇?这人死了,怎么还会跳来跳去,我觉得邪门啊!难道当地政府不来管一管吗?” 何永进脸色一变,站了起来,四下里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人偷听,才悄悄凑近来低声说道:“不瞒恒淮,喜神,其实是湘西土语‘死人’的谐音!大家喊喜神,其实是忌讳。听说刚解放的时候,是有解放军战士来查这些封建迷信的事儿,但是后来……”何永进面露惊恐,“听说,那来查事的一个排解放军,全部神秘失踪!后来发现的时候,都死得很惨。自此之后,政府就讳莫如深,只要他们不伤及无辜,基本睁只眼闭只眼。” 我大骇,又听何永进说道:“中国历史悠久,绵延近五千年不绝,流传下来了许多诡异的事情。我听说,那喜神赶尸的起源,来自于几千年前的上古时期。蚩尤与黄帝在中原大战,杀到尸横遍野。蚩尤大败,往南逃跑。蚩尤对身边的巫师说:‘我不能丢下在此战死的兄弟不管!他们的妻儿都在等待着他们的回归!’于是巫师答应了,拿着符节在兄弟们的尸首中间吟唱:‘死难之弟兄们,此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那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都站了起来,若是缺失肢体的尸骸,也自动拼合起来,规规矩矩地站在巫师身后,一步步往南走,直至退入苗疆,也就是现今湖南一带。本来赶尸的秘诀,只在僰人手里流传,后来渐渐穿到了汉人手里。我们这边十里八乡,若是有家人暴毙在外,都会托人把尸骸赶回来,这就是赶尸!”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一月份本是天寒地冻,山间更是寒冷,这时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传出一个男子的喊叫:“归魂喽!归魂喽!” 孤寂而幽幽的招魂之声响彻漆黑的夜里,当真像是一只鬼手,拨动着人类心里最深处的神经之弦。何永进说道:“睡吧,我们明天还要赶路。只要避开喜神,一切平安!” 我和何永进草草上了床,挤在一起。我一个人身在外地,本身就有孤寂感,加上又是遇到如此诡异的事情,身边何永进已是鼾声大作,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想着那个喜神的事情。我在南方丛林战场上杀人也不少,见过的尸骸更是不计其数,什么死法都有的,唯独没有听说过人死了之后,还会蹦蹦跳跳的。突然灵光一亮,有诡异!我想起以前有一位老战士同我讲过,说道有一次他们营地里闹鬼,大家夜里合伙过去,结果发现只是一只大号老鼠在作怪。我是无神论教育出来,怎么会信这些邪魔外道呢!我要揭破他们的诡计! 我摸摸放在胸口的护身符,一个毛主席像章,顿时胆子大了一圈,悄悄地爬起来,尽量不惊动何永进。因为天气寒冷,我们都是和衣睡觉的,倒是省了一圈穿衣服的功夫,把鞋子扒上之后,就可以偷偷地拉开门出去了。 我摸黑走在走廊里,慢慢地来到大堂,看到大堂正中躺着两口薄皮棺材,棺木头大大地写着一个寿字,上面点着一盏香油灯,散发橘黄色的昏暗光芒,使得大堂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若隐若现,笼罩着一层灰蒙蒙的影子,仿佛处于生与死的边缘。 我既然来到了大堂,硬着头皮过去,慢慢靠近棺材。说来也奇怪,这两口棺材,其中一口材居然没有棺材盖! 没有棺材盖,假若棺材里有尸体,也就是那个什么喜神,直接暴露在外,似乎在故意勾引着人过去瞧瞧。 我的好奇心顿时被高高吊起来,信手捏了捏毛主席像章,又随手拾起一条板凳。我也曾经听说过不少僵尸暴起伤人的故事,唯恐他突然从棺材盖里面扑出来。这样我一步步地慢慢靠近,一手攥着板凳,一面伸长脖子,把脑袋伸进第一口棺材里! 哪知一见之下,顿时大失所望。不过躺着一具平常的尸体,既没有骇人的恐怖面目,也没有张牙舞爪的举动。我见他面色惨白,死了一段时间了,还不如我在南方丛林尸山血海里遭遇的可怕。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跃跃欲试要抱起一个一百斤重半人高的炮弹,运足了力气,哪知居然是只有十斤的薄皮练习弹,不禁浪费地厉害,还因为吃力不准,摔了个仰八叉。 我顿时泄气,恹恹地坐在棺材边的凳子上,喘口气。 脚边的绑腿突然有人一扯。 “别闹!” 我以为又是何永进不声不响地来拖我回去,头也不回。 又是一扯,我低下头,突然浑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倒涌!地上有两个影子,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却明显不是何永进的!矮矮小小,头上长着两只角,犹如传说中的血衣夜叉! 前有僵尸,后为夜叉,我只觉得一股凉气立时从顶门里灌进来,骨髓都冷飕飕,坚韧如钢铁的神经差点崩断。我一个趔趄,就跌进了棺材里,仰躺在死人身上,手脚不住乱舞。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是没有吓得大声喊出来。毕竟是在南方丛林战场呆过,黑漆漆的夜里攻防,谁第一个喊叫暴露目标,谁就是第一个死鬼!我已经养成习惯了。 更怪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在死尸的嘴里,慢慢冒出一团团白色的光芒,飘飘然地飞了上去。我正发呆中,这时那长着两只角的夜叉慢慢把影子伸进棺材里,我手脚不再乱动,定定神,却发觉影子的主人,居然是一个梳了两条辫子的七八岁小孩。他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头上留着两只朝天辫,灯光一照,影子却是如长角的夜叉。我又气又好笑,今天怎么老是遇到这种一惊一诈的事情呢?果然世界人没有鬼,只有人吓人。 不过这小孩子胆子也够大了,寻常的这个年纪小孩,听到棺材二字就已经吓得睡不着觉了,他居然还有胆子来棺材边。我心理疑惑,伸手摸摸他的脑袋,触手温暖,是活人,于是我问道:“小鬼,你来做什么?” 小孩指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我一愣,反问:“你不会说话?” 他点点头,原来是一个哑子。 我从棺材里出来,看到这个小孩又钻到桌子底下,像只小猫一样蜷起来睡觉。原来,这竟然是他的地铺。这个老板好毒啊!不论小孩是什么人,怎么能够如此虐待呢?现在是新社会,不是旧社会,刘文彩、周扒皮不得好死! 我怒气冲冲,拉起小孩说道:“夜里这么冷,当心冻死!走,小鬼,和叔叔一起过去。挤挤睡一下吧。” 我把小孩子抱起来,他年纪应该有六七岁,但是体重很轻,不过三四岁的小孩份量。我心底一沉,到了早上,我必定找老板算账。 我没有吵醒何永进,三人就挤在一起,一起取暖睡到天明。鸡叫三声之后,突然我听到嘶声裂肺的惨叫:“是谁?是谁动过喜神了?狗子呢?我不是叫你看住寿材,人跑哪里去了?我找到你,一定要打死你这个狗头!” 原来这个小孩叫狗子。 他听到老板的叫骂,顿时一阵哆嗦,我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不必担心,有叔叔在!” 当即我就起来,领着狗子进入大堂,老板和昨晚看到的那个精壮汉子站在棺材边,盯着被我翻的一塌糊涂的尸首。老板一见狗子,冲上来就要挥拳殴打,我一把拦住,喝道:“住手!你想干什么?” 老板怒气冲冲,叫道:“我叫这个小鬼把寿材和喜神看好,哪知道他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你看看,现在喜神成了什么样子?” 我哼地一下:“喜神是我不小心弄坏的,小孩子也是我带过去的。要找人算账,也应该找我!我还得找你算账呢!这个小孩被你虐待成这幅德行,你简直就是解放前的地主老豺、拿摩温!” “你!你,这是”老板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但我的个子块头远远超过瘦小的老板,指责的气势立时逊了三分,支支吾吾说道,“这是我们的家事!由不得你管!” 那精壮汉子眉头一皱,说道:“别吵了,吵了也没用。既然喜神的魂已经被惊走,没办法,我们就再把喜神的魂招回来吧。这位解放军同志,喜神魂是你惊走的,之后有点事情,也得麻烦你一下,再把喜神魂召回来。” 我虽然不信这干牛鬼蛇神,但是毕竟祸是我闯出来的,理应由我负责,倒是何永进事后得知,又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说什么山里的规矩不可坏,少碰喜神之流等。而那所谓的喜神招魂,其实就是左手持一双红绳铜铃,右手挥一三角杏黄令旗,到处走来走去,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招魂完差不多是傍晚时候,这样我们耽搁了一天功夫,晚饭之前,门口突然飞出一个小小的影子,我瞅见了说道:“狗子,不必躲躲闪闪,有事情出来吧!” 狗子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把我拖过去,我虽然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是跟了过去。狗子左拐右拐,来到一处偏僻的小房间,里面叽哩咕噜传出低低的说话声。 “那狗子,克死爹妈的杂种。要不是念在亲戚份上,我把他捡来,老早喂狼了。可恶,居然帮着外人!那两个解放军的,也太喜欢多管闲事了。” 这是老板的声音。 “老兄不必发火,你可知,今天我为何把他们拖下来?” 这是那个精壮汉子的。 “莫非有什么计策?” 精壮汉子阴沉沉地说道:“哼,他们把我喜神的魂都放走了,哪里那么容易放过!” 老板不明白:“不是把魂招回来了吗?” “魂飞走了,就招不回来了。没了魂,我就无法赶尸。既然那个大块头闯的祸,我就让他自己负责。今夜,我拿了他活人的魂出来!” 老板大吃一惊:“拿了魂,人就死了。这可是犯法的大事啊!” 精壮汉子冷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赚什么黑心钱?呵呵,反正都是外地人,死了就直接抛尸野外,就当作被狼吃了。” 我暗暗发怒,这帮人好狠。一件小事,就想要杀人灭口,幸亏狗子带我过来听到了这件事情,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 吃晚饭时候,老板把饭菜送到我们房间。我推脱身子不舒服,不喝一滴水,一粒米,唯恐里面下药。何永进却不听我的话,大大咧咧地吃下肚去。片刻何永进就鼾声大作,睡着了。我无可奈何,把他拖到床底下,然后用行李背包和衣物,迭成两个人形,放在**,自己则是暗暗守在门后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吱啊的一声打开,一阵阴风涌入,我抓紧了手里的匕首,这是我退伍之后唯一的留念品。美国货,打南方丛林猴子时候缴获的,质量当然不赖,十多年过去了,依旧锃亮如新。 我以为走进来的,不是精壮汉子就是老板,只要他们一进来,就一刀一个。但是,我却没有听到脚步声,而是听到噗噗的跳跃声。我惊讶万分,于是悄悄地从门背后探出脑袋,看到的却是那个“喜神”,一蹦一蹦地弹到床头! 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个蹦蹦跳跳的僵尸。怎么可能?一个死人居然还会行动呢?之前我曾经怀疑,所谓的赶尸,其实是活人装扮的。比如以一个个子矮小的人,扛着被砍下来的死人头和肢体前进,即使是死人的亲朋好友看到了,也认为这是死人自己在动。但是,昨天夜里,我明明确认了那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死人。我在南方丛林的尸山血海里出来的,死人见多了,绝对不会搞错。难道赶尸,真的就是像赶羊一样,以邪术驱赶?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浑身凉飕飕的,吓得一动也不动。今夜微有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僵尸一蹦一跳弹到床边,嘎嘎好像是运作不良的器械一样,僵硬地把腰弯下,脑袋对准了我布置假人的头部,吐出一口白色的气,喷向假人。 我暗暗庆幸,幸亏自己事先得知了那赶尸精壮汉子的阴谋,不然给一个死人这么吐一口气,谁知道会中什么邪呢! 那僵尸对准假人喷了一口气,假人没有反应,他就这样一直喷下去。说来也奇,那口气好像是空虚的一样,穿过了假人的脑袋,穿过被子,穿过薄薄的木板,向下蔓延。不好!我把何永进就放在床底下。 只见那口气像是雨水一样落到了何永进的脸上,如有生命一般,慢慢钻入他的鼻孔、嘴巴、眼睛和耳朵这五官,过了片刻,从何永进七窍中居然飞出七个亮晶晶的小圆球,缓缓向上升起来,聚拢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的亮晶晶球型。 我是受无神论教育出身的,鬼神不信,可以眼前看得真切,心里开始动摇。我偶尔听说过,人有七魂六魄,那精壮汉子说道要取我们的魂,莫非这就是人的灵魂?灵魂一走,人哪能活地下去?何永进说好说歹都是我的战友,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弄死。此刻间不容发,我想也不想,大喝一声,嫌匕首不够威猛,拾起一条木凳,就狠狠砸在僵尸背脊上。 喀喇喀喇一阵怪响。我顿时觉得虎口发麻,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连木凳都砸碎了,那僵尸居然安然无恙,不过扯破了外面的衣服而已。我在部队就以膂力巨大而闻名,单手即可举起一枚重型炮弹。方才又是极为紧张的时刻,我运足了吃奶的力气,不下有千钧之力,常人连骨头带肉都被我砸个粉碎,那僵尸却是铜皮铁骨,毫发无损。 不过僵尸的行动到底被巨震影响,他陡然一动,吐出的气消失,那亮晶晶的魂失去气息指导方向,立时四散分开,重新钻入了何永进的七窍里。他居然慢慢地张开了眼睛,看着僵尸,我大叫:“永进小心,奸人来谋害我们!” 说时迟,那时快,何永进双腿缩拢,对着僵尸的下肢猛然一蹬。他人高腿长,这一蹬之力何其之大,一下子就把僵尸踢开,而那僵尸身体僵直,纵然是摔倒也是直挺挺的,口中发出咕咕的怪叫。 何永进钻出床底,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不禁勃然大怒,叫道:“好个黑店,我只是宁事息人,想不到竟然阴谋来害我。幸亏有人相救,不然死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僵尸咯咯发出怪叫,在地上不住移来移去,突然身子一弓,弹了起来,向我扑过来。何永进大叫;“恒淮小心!僵尸是循着活人的生气来的!” 我哪管什么活人死人,眼见一个僵尸扑过来,早已魂飞魄散。老子和活人斗不怕,但是从未和死人斗过。再看那僵尸,面目狰狞,眼珠凸出来,把眼眶周围挤破,溢出黑乎乎的死血,嘴巴里石头拖地老长,张牙舞爪上来。 我挥动手里的匕首,美国货钢口极硬,手起刀落,顿时斩下一段僵尸的手腕,落在地上还蹦蹦跳跳,像是上了岸的鱼一样挣扎片刻。 失了手腕的僵尸还是不顾一切地扑向我,我倒是忘了,这不是活人,哪会痛地死去活来,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应付,呆呆地立在原地。何永进大喝一声:“走开!” 话音传过来同时,何永进瘦长的身子也飞了过来,一脚踢中僵尸,把整个儿僵尸踢到墙上。这件简陋的旅店墙壁本来就是薄薄的木板,咔嚓,僵尸竟然撞碎木板墙,落在外面的走廊里。 我定定神,心知这个僵尸不死不活,唯一计策,就只能将其斩成数段才能避免危害。于是我跟着僵尸走出墙壁的破洞,看到僵尸倒在地上,像是后背着地的乌龟一样,翻不起身。而在僵尸前面不远处,却站立了那个驱赶僵尸的精壮汉子,陡然瞧见我,不禁吃了一惊,于是飞快地摇动手里的铃铛,口中念念有词,催动僵尸起身。 只见那僵尸像是不倒翁一样,倏然挺起,面对着我。对付这号东西,我已经有了经验,毕竟他行动缓慢,而且僵直,我学着何永进,飞起一腿,踢中僵尸,把他踢向那精壮汉子。后者转身就想逃,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说着,将手中的匕首飞过去。咄!正中那精壮汉子的后背,他惨叫一声。这是僵尸也扑了过来。精壮汉子既没有摇铃,也没有念咒,而且大声喘气,那僵尸正是靠活人生气来进攻的,当下就落到精壮汉子身上,吐出气息,喷在他脸上。 精壮汉子浑身发抖,脸上越来越白,似乎挂上了一层霜气,慢慢地升起七个亮球,溶入僵尸的身上。这时精壮汉子一蹬腿,顿时不动了。 老板这时也走了出来,瞅见这幅情形,脸色大变,说道:“你闯祸了!你杀了赶尸匠,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我大怒,喝道:“哼,老子还没有找你算帐呢!居然帮着这个牛鬼蛇神,专门害人,今天我替天行道!” 何永进一把拉着我,神色凝重,说道:“现在不行了,你杀了赶尸人,黄泉村的赶尸匠们,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走,快跑,远远地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我犹豫了一下,何永进发怒叫道:“还不走!会没命的!” 我叹了一口气,问道:“你呢?” 何永进摇摇头,回答说:“我是山里人,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我见他神色果决,不似说谎,当下就收拾了一下行李,准备逃窜。何永进突然招招手,说道:“等等,你一走,这个老板必然会向黄泉村的赶尸匠们通风报信,不如一不做二不休!……” “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老板吓得魂飞魄,不住磕头求饶。 我看他也是一把年纪了,心头一软,说道:“杀人犯法,方才只是自卫,但是现在就不许了。不如……”我眼光四下里转动,突然看到大堂里停着那口棺材,喜道:“不如把他关进棺材,天明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救他。”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也好!” 说着,不管老板愿意不愿意,死拖活拉,一把推开棺材盖,一下子就把老板扔了进去,再合上棺材盖。里面传来急促的咚咚敲打声。 何永进转身拉住我的手说道:“保重,有机会再见!” 我点点头,转身循着何永进指点的方向,窜入黑夜之中,连夜逃命。从此我放弃了湘西定居的生活,踏上了漫长的流浪之路。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想到,今晚在这个小小旅店发生的事情,竟然都将在我们将来的命运里画上沉重的一笔。这一切的起因,就是那口关押着老板的棺材,在幽幽烛光中,透出一丝妖异的色彩。突然,咔嚓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沉重的棺材盖仿佛纸片一样被抛上半空,瞬间又被扯破,化作片片碎块。 随后,棺材里慢慢伸出一个脑袋,看相貌,便是那个老板,只是有些奇怪,他的脸孔像是油彩一样蜡黄,嘴巴哈地大大的,舌头吐了出来,好像吊死鬼一般。老板的身体也慢慢升起来,确切地说,是被托起来,被棺材里的另外一个人拖了起来。老板已经死了,把生命力透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长身玉立,犹如在棺材里酣睡了许久,忍不住伸伸懒腰,打个哈欠,然后这人目光四射,突然发现在墙角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满面惊恐地盯着自己……** 二 僰人宝藏 我蓦然张开眼皮,窗子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很是刺眼,让我眯起了眼皮。当脑子清醒一下以后,突然发现右肩很重,借着眼眸的余光回瞟,却是我老婆林白水正靠着我的肩膀,酣睡正熟。我们结婚都快七八年了,她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睡觉的姿势仍旧像小孩子一样,非常可爱,叭嗒叭嗒着嘴巴,似乎在吃糖。我轻轻一笑,依旧让林白水枕着我的肩膀入眠,思绪转回来,心想,我怎么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呢?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此刻,我和林白水一起坐在火车上,奔赴神秘的湘西。而事情的原委,却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现在是一九九零年四月,明明已经是春天,北京依旧弥漫着陡峭的春寒。一天夜里,我穿着皮夹克,走在回家的路上,途径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昏暗的灯光下,忽然闪出一个人影,速度奇快地移到我背后,将一把雪亮的水果刀架在我脖子上,低声喝道:“把钱拿出来,饶你不死!” 我不惊不怒,反而暗暗一喜。自从部队退伍后,我极少有交手的机会,平时看到什么小偷小摸,都是凶猛地扑上去,暴打一顿,拖到水里淹个半死,再送至派出所。时间长了,周边地区的流氓无赖,都知道这里有个活阎王,吓得哪敢过来。一方面固然保护了小区的安全,另一方面,我的拳头也在生锈。现在好了,居然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你说我能不喜吗? 我心念转动,笑道:“要钱,好啊!都在我口袋里,我拿给你!” 歹徒没有吱声,我就把插在口袋里的双手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右手牢牢抓住那只拿着水果刀的手腕,左手凶猛地往后一个肘击。若是平常人中招,起码肋骨断了七八根,想不到这人反应极快,以其被抓住的右手为支点,身体迅速向右旋转,同时那把雪亮的水果刀乘势袭向我的颈部。 我一把推开歹徒的右手水果刀,左脚一定,右脚一踮,已经转身摆开散打架势。那歹徒身法亦是极快,和我摆了一个相同的格斗招式,嗯,怎么看着眼熟呢? 容不得我多想,那歹徒就冲上来,我见他速度快,身法好,可惜力气未免小了一点,铁定输给我,不禁摇摇头,后退一步,拉开距离,那昏暗的路灯正好把光线投到歹徒脸上,我倏然一怔,失声叫道:“何永进!” 歹徒一呆,顿时愣住,那光线清清楚楚映在他脸上,满面的麻子,我一辈子忘不了。 “恒淮!” 他也呆住了。 既然是熟人,他就自然而然地垂下水果刀,讷讷之极。我打量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毛衫,脚上是一双脚趾头都伸出来的烂解放鞋,颧骨突出,满面胡子拉达,看来生活过的极不如意。我叹道:“永进,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 何永进支支吾吾说道。 我又叹道:“不必瞒我了,你都混到这副德行了,还敢吹牛不错!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若是别人,你可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不必多少,我们战友好久没见,走。我恒淮请客,哥们去喝几杯。” 我不由分说,便把何永进拖了过去,看到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叹了一下,把自己的皮夹克脱下,披在他身上。何永进叫道:“恒淮……” 我说道:“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惊小怪!你不当我是战友?” 我们来到了胡同口的一个地摊上,要了一瓶二锅头,点了几个菜,原本打算慢慢喝,但是何永进一口气便把所有菜吃光,看来他实在饿得慌。我就叫老板上了几碗米饭和一些小菜,让他吃饱喝足。何永进当真胃口大,足足吃了五大碗米饭才罢休。 我问道:“永进,自从湘西一别,差不多有九年没有见面了吧!” 何永进点点头,时间如流水,不仅把岩石磨成卵石,也把一个开朗大方的人磨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差不多都是我在唠唠叨叨,何永进只是默默听着,既没有答话,也没有自述。我察言观色,看得出他似乎遇到过很大的挫折,所以不想多说话。 聊了半天,我看时候不早,毕竟我是有家室的人,不能像青年时候那么整夜不归。当下我就向何永进告辞,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我便回家了。甫一进门,林白水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等我回家,至于家养的女孙悟空,估计累了,歪在妈妈怀里睡熟了。 林白水放下书,说道:“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 到底是老夫老妻,开门见山的问。我笑道:“今天遇到了一个老战友,很多年不见,不禁有些兴奋,喝了几盏。” 林白水摇摇头,突然咦地一下:“你的皮夹克呢?” “啊!”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我看这个战友穷困潦倒,连保暖的衣服也没有,就送给他了。” 林白水气得不打劲,使劲摇头抱怨:“你啊你!” 我哈哈大笑:“一件衣服而已吗。何必计较。上次我去新疆考古,不是一下子带来了一万块奖金吗?” “没了!” “没了?” 林白水哼哼说道:“你这个人,对于金钱一点概念也没有,钱是来得快,但是去的也快。那一万块,其中八千捐给了希望工程,另外两千,给了北京人化石遗迹协会。我不是小气的女人,也不反对你做公益事业,但是你好歹留点闲钱给你自己花吧。要不是我是个有经济基础的女人,我们娘俩老早饿死了。” 我只能呵呵傻笑,我是部队出身,对吃喝用度不太讲究,对于金钱更是没有什么概念,拿了钱不知道干什么,一般都是直接交给林白水打理。 林白水突然想起了什么,扶正眼镜,说道:“对了,正好有个项目,我要过去看看,你去不去。” “什么项目?”我问道。 “僰人悬棺!” “僰人悬棺?是个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林白水抱起手中的孩子,将其放到**,然后拿起手中的书籍,给我看封面,正是一本书,名叫《僰人的神秘传说》。 在林白水的娓娓叙述中,我大致了解了僰人的来历。 僰人是一个相当古老的民族,传说中华夏文明青铜时代的殷商时期,就存在了僰人,纣王曾经三度讨伐僰人。后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僰人选择了帮助周,所以被封为僰候国。僰人性情剽悍,向来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容。 到了明朝万历元年,朝廷改土归流,僰人不服。于是朝廷调集十四万大军,对僰人进行了空前规模的征剿,史称“叙南平蛮”。根据《万历实录》记载,这场战争历时半年,僰人虽然勇敢作战,但是毕竟不是当时已经拥有火枪大炮等先进武器的朝廷大军对手,很快被荡平。次年四月,朝廷又次派兵搜剿遗民,直至“僰蛮尽灭”。僰人终于消失在茫茫历史长河中。 说到僰人,不得不提一下悬棺。历来人死之后,汉人习惯土葬、藏人习惯天葬、其他民族或是水葬,或是火葬等等。而悬棺葬却是一种非常奇特的葬礼。通常选择一处壁立千仞的悬崖,用现代人也难以想象明白的方式,将棺材连同死者一起高高地悬在悬崖的半腰处。悬棺神秘莫测,引来不少人猜测,有人说到,这是僰人的迷信,认为在高处更加接近天堂。有人说道,这是僰人为了防止死者作祟,若是死者在高处,纵然下来,也是摔个粉身碎骨了。 除了悬棺之外,僰人更与赶尸等诸多神秘的习俗有关,但是——林白水说道:“我们此去,除了考察悬棺之外,更重要的是寻找银矿!僰人的银矿!” “银矿?” 我锁紧眉头,提出了一个疑问,虽然我在历史考古方面的学识不如我妻子,那是因为我们各自专业角度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主要倾向于历史地质考古,而林白水则是人文考古,反过来说,我的地质科学常识远远超过林白水,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据我所知,湘西并没有形成银矿的地质结构条件,僰人怎么可能有银矿挖掘?倒是铅矿非常丰富,是不是有人搞错了?” 林白水微微露出恼怒的神情,说道:“哼,至于地质常识我并不清楚。可是,在各个历史书籍上,都清清楚楚地记载了银是湘西的一大矿产资源,几千年来,一直由僰人控制,秘而不宣。若是一本书也罢了,但是相隔数代,几十本书都这么说,总不可能是假的?胡说的?” 此女读书太多,已成小学究,向来迷信书本,见我有反驳意见,当下不悦,只是作为她的老公,结婚多年,我哪能不熟悉这个性格,于是装聋作哑。 林白水又说道:“因为僰人一直把持了银矿的开采权,并以此获得了巨大的利润,终于引起朝廷的觊觎。传说明朝大军剿灭僰人山寨,一方面是为了改土归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争夺银矿的开采权。但是很奇怪,明朝的当地政府并没有得到银矿,他们根本没有从僰人口中询问到银矿的地点,而湘西又丛林茂密,茫茫林海之中,何处寻找银矿呢?朝廷在十年里派遣了数批考察队,均杳无音信,只得作罢。于是象征巨大财富的僰人银矿,终于埋没在历史的迷烟中!” 我听得目瞪口呆,说道:“听你的口气,似乎我们此行,一来是为了研究僰人悬棺,二来却是为了找寻银矿。我且问你,既然明朝花了数年时间都没有找到,而且之后我一直没有听说什么人找到过银矿的秘密,凭我们两个人,怎么去发现银矿呢?” 我那狡猾的妻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狡黠的微笑,伸手把书本的书签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摊开,却是一张彩色照片。在照片里,似乎是一张草纸一样的破碎纸片,模糊不清地画着几个好像棺材一样的物体。再仔细查看,在棺材附近,扭曲的脉络连绵,好像一条条蚯蚓,凭我的经验,这是古代人们画山脉的手法。我抬起头,疑问道:“这是……” 林白水反问:“你怎么看?” 我瞅了老婆一眼,小心翼翼地回答:“如我推测,这是一张古老的地图,看年代约莫有三四百年以上了。这表面上是注明悬棺的位置,其实另有深意。只是这个深意,却是需的我们细细揣摩了。” 林白水眼眸精光一闪,说道:“不亏是我林白水看中的男人!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你认为,这张地图上的悬棺与银矿有关?” 我问。 林白水说道:“不是我问,而是这确实与银矿有关。这张地图,又叫秘银之图!” 我问道:“你是哪里弄来的?假若真是与银矿有关,而僰人又将银矿视之若珍宝,定是极其隐秘地珍藏?数百年过去了,怎么会轻巧地落到了你手里?”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轻轻巧巧,则是说不上的。无意得来,却是真的!说起来,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一份信。寄信人是湘西张家界市博物馆的馆长罗明申,也是我的一个学弟,在一个月前的考古发现中,无意中从一具悬棺里得到这张草纸地图,经过拼合考证,他认为这是古代僰人标注银矿地点的秘密地图!只是他一时无法解答,便邀请我们夫妇一起前来考察寻找。” 我暗暗奇怪,问道:“奇怪,我们在国内并不是特别出名的学者,为什么要找我们夫妻俩?” 林白水嘿嘿阴笑一声,说道:“别忘了,你两年前考察了楼兰古城之后,写成的《楼兰考古记》?” 我一呆,问道:“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本书?你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看书都头痛的要死,还说写书呢!” 林白水转身从书架里抽出一本厚厚的砖头,递到我手上。我定睛一看,封面甚是骇人,那是楼兰废墟,上面爬着一只古怪的昆虫,再看署名,却标注着:朱恒淮、林白水著。我哭笑不得,说道:“明明是你写的,怎么把我名字也挂上去。我又不需要评什么职称,书出的再多也没有用!” 林白水说道:“唉,考察是你去的,材料是你搜集的,观点是你提出的,证据是你举证的。我只是见你回来后把一堆东西放在家里搁着浪费,就花了半年时间替你整理一下,出了书!” 我恍然大悟,叫道:“难怪那半年里我看你老是半夜才睡觉,而且时常抱头而痛,原来在弄这玩意,有必要吗?不过提出了一个观点,说楼兰古城的覆灭,既不是水源枯竭,也不是外来部族的入侵,而是由于沟通了丝绸之路,把西方的外来物种带了过来。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植物大面积死亡,沙漠绿洲文明本是非常脆弱,植物的灭绝终于导致文明的崩溃。楼兰古城一下子覆灭了!” 林白水呵呵笑道:“这是你第一次以生物学的观点提出啊!这本书国内外反响都很大,我的学弟看了赞不绝口,所以极力邀请我们夫妇过去。” 林白水兴奋地跑过来搂住我的腰,仰起头含情脉脉地盯着我说道:“我们夫妻结婚这么多年,不是外出考察就是专心科研,忙得要死,连一次蜜月度假都没有。这次难得去风景绮丽的湘西,我们就当作一次旅行吧。反正对方出钱……” 我大喜,难怪林白水如此迫不及待。其实我和林白水结识之际,她不过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丫头,而我不过一个帮考古队打工的无业游民,但是日久生情,她就不计较身份下嫁于我,这些年来一直亏欠她。此次顺便旅游,也是一个补偿吧!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火车上,在我对面,正是何永进在打瞌睡,我之所以把他叫来,一来觉得给他一份工作,至少能够让他振作起来,二来何永进好歹是湘西的土人,地头蛇嘛!于是我们三人踏上了湘西的诡异之旅! 我们一行三人一连坐了三天火车,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到湘西最大的城市张家界。甫一落车,顿时觉得双腿站不稳,整个人犹如漫步在低重力的月球上,轻飘飘得直想飞。我与何永进还好,两人都是军队出身,身强体壮,数十年过去,底子并没有落下。何况当年我们从杭州赶到唐山去参加大地震抢险时,条件更是恶劣,坐的不是客车,而是闷罐子车,昏天黑地,照样硬是挺了过来,所以眼下舒服的火车对我们而言何足道哉。不过林白水显然吃不消,她毕竟体弱,加上十多年来一直养尊处优,懒病搁下了。 因我们此行是得到对方极力邀请,自然有人接应。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就看到候车大厅里有一人高高举着一块牌子,上书“欢迎朱恒淮、林白水教授来湘西考察研究”,我老脸不禁一红,虽说林白水真的是一介青年教授,不过我完全是无业游民,无职无任,轻松自在,毫无威信。 我扶着林白水下了车与那人见面,他是一个个子不高,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男子,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似乎与我差不多。当我们迎向他的时候高兴地叫道:“哎呀呀,欢迎欢迎!” 我伸手和他握手,不必自我介绍,那人就知道我是谁了,他说道:“朱恒淮先生,久仰久仰。你写的《楼兰考古记》非常精彩,国内难得有如此新颖思想的人物。嗯,林师姐似乎有点不舒服?” 林白水摆摆手,吃力地说道:“罢了,坐火车太长了,有点吃不消。唉……毕竟不是年轻的时候了……罗学弟,我们接下去什么招待所?” 这人果然是罗明申,只是我还在怀疑他的年龄,我今年三十一,他光是相貌而言,与我相似,而林白水比我小三岁,才二十八,让一个二字头的女人称呼而立之龄的男子为学弟,感觉真是怪怪的! 罗明申顿时露出尴尬的笑容,支支吾吾说道:“这个……学姐。我们并不是住在张家界,我们要马上赶往有间集,要是迟了,又得等到明天了!” 林白水闻言顿时面如土色,还得坐车啊!不过她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摆摆手说道:“好的,我们快去……”她转身对着我喃喃:“恒淮,借你的胸靠一下……” 罗明申转向何永进,吃惊地问道:“这位是……” 我忙介绍道:“哦,这是我们的助理,他也是当地人,比较熟悉情况,对于我们寻找银矿,多有裨益。” 罗明申的眼镜下满是疑惑,不自在地和何永进握手,何永进自然也懒得打理,随便应付一下即了事。 那罗明申亲自开车过来,是一辆崭新的大众桑塔纳。国内的博物馆普遍都很穷,哪里买得起车。我此刻再打量罗明申,见他衣装整齐,清一色的名牌,心底暗暗疑惑,要么他是一个贪污犯,把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偷偷卖掉,要么他真的是一个有钱人! 林白水身子不舒服,依靠着我,所以我们夫妻一起坐在后座,而何永进与罗明申在前面。车子开了起来,一路从繁华的城市进入乡村,平坦的大道也慢慢变成颠簸颠簸的小道。林白水受不了晕车,老早在我怀里昏昏入睡,而何永进沉默寡言,我们竟然陷入了一种静寂的气氛中。过了半晌,我看天色都慢慢暗了下来,觉得甚是无聊,就开口问道:“唉,罗先生,看起来你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啊!” “哦?朱先生贵庚?” “三十有一,五九年生的。” 那罗明申笑道:“和我一样,我也是那一年生的。” 我说道:“但我就暗暗纳闷了,其实我妻子林白水才二十八岁,你明明比她大三岁,怎么居然叫学姐了?” 罗明申不禁大笑道:“朱先生可能没有读过大学吧?” 我点点头。 罗明申笑道:“我们大学里排辈分不是按照年纪,而是以界而论的!我家出身不好,是大地主,文革时候被耽误了上学,所以我很迟才考进大学,因此我是林女士的学弟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敢情这大学也是和一些江湖门派一样,以入门先后排辈分。再转念一想,原来罗明申是大地主家的,现在政策回复,一些原属于他的财产拨回来,难怪这罗明申穿着用度,都非常正经。我私下里估摸,说不定邀请我们过来的钱也是他自己出的! “我说老罗啊,我们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那什么有间集到了没有?” 罗明申一边开车一边回答:“快了,估计不用几分钟。” 话说如此,眼前覆盖着茂密树林的山路突然开阔起来,我眼前豁然一亮,但见罗明申突然把车子停到一边,刹车止住,叫我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罗明申低声说道:“噤声,喜神来了!” 我脸色陡然大变,十多年未尝听闻的词汇再次触及,就犹如在耳膜边爆炸了一颗原子弹,记忆深处那种恐惧的感觉再次翻腾出来。听到这句话,连闭目养神的何永进也豁然开眼,侧耳倾听,一阵低沉的铃声散发在无尽的黑夜中! “叮!叮!……” 半空中忽明忽暗浮着数盏灯笼,幽幽的蓝光仿佛鬼火一样,伴随着那叮叮的铃声,还有那赶尸人若有若无,若轻若重的呼喊:“喜神来了,生人回避!喜神来了,生人回避……” 渐渐地一队白色的影子从黑暗中缓缓移出来,仔细一看,带头的是两个衣料漆黑,穿着宽大服饰的赶尸人,因为衣服与黑夜的背景色融为一体,几乎叫人辨别不出来,连他们手中提着的灯笼都仿佛是鬼提在半空中。 赶尸人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着铃铛,叮叮当当地有节奏敲打,没发出一声,后面跟着的一排人就随之一起一跃,向前跳了一步,落在地上。这些人身穿着白色长袍,脸上都用一张白布遮住,只在眼睛部位雕了两个大洞,好像是骷髅的眼窝。他们行动非常一致,俨然一个人,循着铃铛的节拍一步步生硬地往前跳过去,缓缓朝我们这边过来。 “这是……僵尸……” 我身边的林白水不知道时候醒了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前面的怪异景象。** 三 有间集镇 车子内四人,罗明申面无表情,紧紧盯着僵尸的一举一动;而林白水胆子甚大,居然兴致勃勃地观赏,仿佛在动物园里瞧着新鲜的动物一样;我和何永进都不免心底一沉,当年那邪恶的僵尸给我们的印象实在太刺激、太恶劣了。单个僵尸还好,但也是费足我与何永进的力气才消灭,而眼前一大群僵尸若是一起攻击过来,我们恐怕都难逃毒手! 那僵尸们一蹦一跳地朝我们的方向弹过来,随着他们的逐渐接近,在车灯的照耀下,相貌也越发明晰。纵然僵尸浑身都包裹在白色的长袍和面巾之下,但是手腕和颈部还是有肌肤露了出来,死人苍白的肌肤中布满青色和灰黑混合的尸斑,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檀香味。方才因为光线昏暗我没有看到,这时才瞧见,在每具僵尸身上,他们的白袍都写着字,或曰“一见发财”,或曰“还我命来”,不一而足,甚是古怪。而且那字都是用血淋淋的血液写就,迄今为止,开始发黑发紫。看着他们越来越近,我暗暗攥紧拳头,万一过来袭击,我马上拉开车门,拖着林白水就逃跑,至于何永进与罗明申,对不起,我救不了你们了。 正当我高度戒备的时候,那僵尸却倏然转身,一拐弯,一蹦一跳地朝其他地方走去,那铃声悠长,渐行渐远。我虽然奇怪,可是终于放下心来,扭头一看,何永进也是松了一口气,罗明申表情开始融化,唯独我老婆仿佛好戏没有看够一样,叭嗒叭嗒嘴巴,叹了一口气。我不禁问道:“咦,你不怕吗?这是僵尸啊!” 林白水莫名其妙,反问道:“有什么可怕的?咦,你不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唯独遇到这些蹦蹦跳跳的,就满面严肃呢?” 我噎住,所谓无知者无谓,应是如此吧! 林白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不会把这些僵尸都当作真的吧?” 我奇怪,说道:“还有假的吗?” 林白水瞪大眼睛,提高嗓门说道:“当然是假的!虽然他们演的很真实,甚至连尸斑也涂上了,但是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所以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活人假扮的!” 我失声大叫道:“什么?这是活人假扮的?”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责怪道:“枉你还是军队出身的,观察力怎么这般弱!难道你没有看到,他们的胸脯在不住起伏,哪有僵尸会呼吸的?定是活人假扮的了!” 该死!我怎么没有看到。因为先入为主的观点影响,一看见僵尸就以为那是真玩意,谁想到居然还有活人假扮的。我听那罗明申说道:“这确实是活人假扮的僵尸,那是本地的保留节目!” 气死我了! 罗明申重新发动汽车,我们走上正道,不刻就踏上繁华的小镇。想不到在走了这么多山路之后,山间还会有如此一个小镇,叫人啧啧称奇。大街上车水马龙,甚是热闹,罗明申一边熟练地躲避行人车辆,一边洋洋得意地介绍:“这是我们当地最繁华的地方——有间集镇!十年之前,有间集镇还是一片荒凉的林地,后来因为旅游业便渐渐繁盛起来,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属五万人口的大镇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镇内派出所、电影院、浴室、游戏厅、饭店、旅店等等,无一不缺,无一不全。原本还要繁华热闹,只是最近比较不巧,出了一点事故!” “什么事故?“我随口问问能绕一个小镇人流骤然减少,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故。在我想来,除了威胁的化学物品泄漏以外,就只剩下重大的刑事案件了。 “没什么,不必关注。”罗明申敷衍道,“哈哈,现在我就带你们去本镇最好的旅店——有间旅店。” 他极力隐瞒着,难道有其他事情?不过这个旅店的名字好熟悉啊!等等,十年之前,我们遇到僵尸的那家简陋旅店也叫有间旅店! 我大骇,莫非我们故地重游了?只是眼前物是人非,见不到之前的一切景象,叫我无法分辨。罗明申开了半刻,把车子驾到一间漂亮的两层小洋楼前,我们下了车,罗明申指着小洋楼***通明的正门,上面有一块匾额,书写“有间旅店”,笑道:“这就是本镇的起源之地,有间旅店!” 他带着我们,边走边说:“方才我说过,本镇在十年之前,还是一片荒芜的林地,周边地区不见人烟,只有这里建了一个落脚的小旅店。有一天旅店老板在棺材里突然神秘身亡,而在他店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和一具奇怪的尸体。根据男人的衣物,推测他是一个赶尸人,那具尸体就是喜神了。但是喜神扑在赶尸人身上,仿佛吃了他一样!于是人们推测,在有间旅店内一定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惨剧。这里原本名不见经传,连个地名也没有,因为这一事件之后,顿时名声大振,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游人们纷纷过来探奇,虽然再也没有发现过僵尸,但是本地本来就有悬棺的诡异风景,甚是吸引人,于是本地以旅游业起家,逐渐变成一个繁华小镇。镇子就以旅店命名,叫做有间集镇!” 我和何永进不禁面面相觑,脸色发白,相对无言。 方进入旅店,罗明申就大叫:“老板娘,无双,快快出来,接客了!” 大厅柜台急急走来一个小个子的女人,她身材纤瘦,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梳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额前刘海甚长,遮住了眼睛,她又低着头,看不清相貌。罗明申笑道:“就你一个啊,无双!” 这女孩便是无双了。 无双来到我们身边,唰地抬起头,虽然眼睛被头发遮住,但是肌肤犹如新雪般洁白,小嘴饱满,鼻子秀挺,因年纪关系,身材有所欠缺,但是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孩。她点点头,然后伸出双手,朝罗明申打了一个手势,罗明申接口道:“哦,老板娘在洗澡啊!” 我心底一沉,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竟然是一个哑子,莫非上天真有所不公? 无双又打手势,虽然我们看不懂,但是罗明申实时翻译:“你问我要不要去叫老板娘?嗯,不必了,有三个客人过来,你准备两个房间吧!” 无双点点头,朝我们三个人看了看,目光甫接触到我,忽然娇躯一震,慌忙低下头。老子怎么了?吓到小女孩了?我自知毛发浓密,养了大胡子之后,相貌狰狞,所以林白水严厉禁止我养,平常或是不留胡子,或是只留一般的倒八字胡,比较威风。这样看起来帅气,不至于恐怖吧! 我正暗自琢磨,忽楼上一阵娇喘,有个甜美的女声传来: “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洗澡都不得痛快!” 我们偱声抬头仰望,见二楼玄关处,先是露出一只雪白修长的女人大腿,还湿漉漉淌着水,随之一个胸脯抱着毛巾,勉强遮住前面下半身的女子显身。她约莫二十七八,成熟丰韵,眼眸迷离中透着一股子**,乜斜瞅着我们,款款迎来。 我眼前倏然一亮,就如黑夜里驾驶着一艘大船航行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无星无月,而指南针恰好又失灵了,危急时刻,前方地平线上突然冒出一盏灯塔,指明了方向。只觉得这个女人风情万种,极具风味,乃当世尤物。她笑吟吟过来,方才洗过澡的女体带来一股香皂的香风,叫人心旷神怡。我正入神,蓦然屁股一痛,龇牙咧嘴,眼珠乜斜瞟过去,却是林白水满面不悦地瞧着我,右手正放在老子的屁股上,又狠狠捏了一把。 这死娘们,老子看几眼别的女人都不可? 我哭笑不得,知道林白水见有这般女子出现,起了争强好胜之心。其实林白水何必在意呢?我只是初次见面,不免有点好奇,哪敢真的迎上去。假若把眼前的三个女人都比作花朵,林白水是亭亭玉立的菡萏,无双是清秀细致的兰花,那么我看着这个女人,就觉得她是娇艳欲滴的有毒罂粟! 那女子咯咯笑道:“呦,怎么罗家的先生又有空来找我了,是不是想我了?” 罗明申熟识这个女人,习以为常,苦笑着摇摇头,双手一摊,指着说道:“呵呵,有空我当然会来找有间集最美的女人——尹玉旻。不过眼下却是大事!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来自北京的大学者,是我特意邀请过来的。尹老板可要好好招待啊!” 原来这名女子名叫尹玉旻,她眼波一转,察言观色,见林白水怏怏不乐,有点不悦地盯着自己,知道是女人的妒忌,于是咯咯笑着上前,拉住林白水的右手,使得后者颇是愕然,初始见面,便这般热情。 尹玉旻看似比林白水成熟几岁,摸着林白水的手说道:“一个女人的手,就可以说出女人的身份地位和经历。我看这位妹妹双手手背细腻白皙,绝少做家务的痕迹,但是几个手指老茧很厚,由此看来,妹妹一定是专心学问,长年累月著书。而家务嘛——自然是交给了这位兄弟了!” 尹玉旻瞅了我一眼,赞许道:“看来这位八字胡的兄弟,真是疼爱妻子啊!” 好厉害的女人!我们并没有透露我和林白水是夫妻的身份,但是她居然一眼就可以看穿。 林白水稍许有了点高兴,正要开口,那尹玉旻又说道:“妹妹赶路急了,似乎很疲惫,来,和姐姐我一起去泡澡消疲去!” 林白水愕然,问道:“那我先生怎么办呢?” 尹玉旻哼地一下,转而看着我们三个男人,说道:“臭男人啊,就让他们自己聚在一起吧!呵呵。无双,且带几位客人去房间歇息。” 无双点点头。 我眼睁睁地看着林白水被尹玉旻拖走,只得无奈地摇摇头,心想尹玉旻不仅吸引男人,连对付女人也有一套。 无双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一起上去,之后就来拿行李。她小小的个子要举起庞大的行李箱,当真是可怕。我哪能让女人来做这些事情,慌忙说道:“我自己来即可!”说着就单手拿起行李箱,招呼何永进一起上楼住房间,但见何永进还是一副呆呆的模样,好像被刚才尹老板的**迷住了,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大喝一声:“老何!” 何永进陡然一震,这才回过神,拎起自己的行李,闷声不响跟在无双后面。便走罗明申便向我说道:“可别小觑尹老板,她可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子。她的美貌给有间集镇增添了许多风采,而智慧更是厉害,短短几年就在原来有间旅店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有间旅店,而且经营地更加兴旺发达。” 我疑问道:“你不是说过,那有间旅店的老板神秘暴毙,怎么还会留下来呢?” 罗明申笑道:“当然是有继承人了,据说尹老板就是。是真是假,我们倒是懒于考证,因为当年的有间旅店自从老板死了之后,一直无人打理,简直就是一堆废墟,直到尹老板来了之后,才有起色。” 我心事重重,九年前的经历给我带来了永生难忘的可怕回忆,但是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又转回旧地。 罗明申在无双带我到了房间之后就告辞,说道:“朱先生,你一日赶路,也辛苦了,在此我不打搅,我们明日再商议探索悬棺的事情。” 我点点头,与罗明申道别。旁边的何永进一声不吭地就钻入了房间,砰地关门,我知道他性格古怪,也不多说,只是暗自寻思,这九年他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无双开了门,小小的身子犹如老鼠一样钻了进去,打理床铺,我进去后放下箱子,笑着对无双说道:“小姑娘,不必太辛苦,我自己搞就可以。” 我军队出身,习惯于自己打理生活。 无双果真放下了被褥,愣愣地看着我,我被她看着怪不好意思。方才她似乎非常怕我,但是眼前的那刘海下亮晶晶的眸子,却散发着热切的目光,突然走了过来,拉起我的胳膊,飞快地在我手心里写字。 “你,认,识,我,嘛?” 虽说手心是人体最**的部位,但是我不擅长手心认字,辨别地有点吃力。 我认识无双嘛?我不解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目光迷惑,脑海中转过千百个人的脸面,始终没有浮现无双的模样。她怎么认为我认识她自己呢? 无双看着我,知道想不起来,于是指指地面,然后双手居然,突然把头上的发髻拆下,长发披开来,无双的小手握住发角,捏成两个小辫子。看着这副样子,我顿时醒悟:“啊!你就是当年店里的那个小鬼?” 无双高兴地点点头! 我大吃一惊,当年我在旅店里看到的那个小鬼,又黑又瘦,穿着男孩的装扮,我就当作是小男孩了,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个姑娘,十多年过去了,居然长成眼前这副青春美少女的模样。于是不禁长叹一声,暗道命运弄人。再一想,当年我与何永进一起杀了赶尸人,似乎店老板也遭了僵尸的毒手,虽说他虐待无双,毕竟养护了她。不知道无双在此之后是怎么度过日子的。我心虚地问道:“你现在过得如何?要叔叔我帮忙吗?”无双放下头发,只是高兴地点点头,然后在我手里又飞快地写字:“谢谢叔叔。我过的很好,尹老板在照顾着我。自从很久以前见过叔叔一回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了,心中一直暗暗祈祷保佑叔叔这样的好人。真是上天眷恋,让我再次遇到了叔叔!” 我哈哈大笑:“真是孩子!”我突然想起那年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睡觉,于是说道:“现在我可不能为你取暖了!” 无双如新雪般白皙的面颊顿时羞红,扬起两团好看的玫瑰色胭脂。小女孩不习惯我这样粗俗的玩笑。 当然玩笑也仅能至于此,不可再过分地开下去,毕竟我眼前的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害羞女孩子,而我亦非那种好色的中年猥琐大叔。 无双又在我手里写道:“叔叔这次回来干嘛?是陪那位高高个子的阿姨一起来度假吗?” 我干笑一下,叹道:“哪有那么好,我天生的劳碌命,这次过去,乃是受人之邀,前来发掘悬棺和僰人传说中的银矿。” 我突然想起,有间集镇在最近出了什么事故,但是罗明申一直语焉不详,极力隐瞒。而无双小姑娘与我相熟,定会相告,于是装作顺口问道:“对了,无双小妹妹,是不是近日里,在有间集镇出了大事情?” 无双小脸唰地变白,我吃了一惊,问道:“无双,难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无双犹豫地点点头,写道:“最近,镇上发生了几起离奇诡异的事情,已经有好几个人神秘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叔叔要当心啊!” 原来她在担心我,于是我拍拍胸脯说道:“不用怕,叔叔厉害着呢!” 无双点点头,满脸崇拜地盯着我,当年我的英勇身姿,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记录了深刻的印象。 我说道:“好了,无双你也回去吧。叔叔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无双踌躇一下,还是听我的话,甩甩长发离开了房间。 我叹了一口气,坐在床沿上,赶到这三天来坐火车实在吃力,于是仰天呈大字舒服地躺在**,微微半合上眼眸,暂且休息一下,迷迷糊糊中,我似乎看到天花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垂下来,顿时瞪大眼睛,死死盯着。 这西洋式样的小洋楼天花板也是典型的西洋风格,四角装饰有奇怪的西洋怪兽,但在天花板雪白墙面的中间,突然渗出一团黑色的水渍,逐渐扩大,形成汽油桶盖那么大的一个水渍圈。水渍越来越多的黏稠黑色**从水渍圈里面渗了出来,好像钟乳石一样衍下一条又黑又粗的黑油柱子。那黑油柱子渐渐钻白,竟然变成了一条洁白的胳膊,看大小和肤色,竟然是女人一样。我不禁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从这只女人的手臂开始,黑色的水渍圈里面慢慢钻出一个女人的身体。先是整只手臂,这是右手,然后又钻出一只一个肩膀,接下来却是一团漆黑的头发,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长长的发丝落到我脸上,有股麻麻的痒感。女人的整个脑袋终于浮了出来,她抬起头——从我的角度看就是低下了头,这样整张脸都对着我。 我顿时大骇,猛然弹起身子,却仍然一动不动地抬头那张脸。女人的脸慢慢垂下来,贴近我的脸,合上了双眸,嘟起小嘴想要亲我。不知道怎么地,我似乎被赛壬海妖迷惑了一样,情不自禁地迎了上去。突然,女人的脸陡然变化,顿时狰狞,露出尖尖的獠牙和丑陋的真面目,同时面部肌肉不住浮华,露出了漆黑的头骨,非外恶心,我吓得大叫一声,同时听到一个女人的低声呼唤:“恒淮……” 我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天花板上并没有浮出女妖,难道这是我的幻觉。我撑起上半身,摇摇脑袋,让自己清醒清醒,旁边的女人关切地问道:“恒淮,你怎么了。我放进来,就听到你大叫一声!” 我撇转脑袋,对面是林白水,她受了尹玉旻的蛊惑,也学着她把浑身上下脱个光光,只用一条毛巾裹着,头发上还滴着水珠,而肌肤却是如新鲜的珍珠一样散发着健康的光泽。我苦笑着说道:“没事,刚才睡着了,不小心做了一个噩梦。唉,我问你,你怎么打扮成这副德行?” 林白水洋洋得意地说道:“刚才我和尹老板一起洗了一个桑拿浴,真是舒服啊!好像浑身每个毛孔都通了气,真觉得轻飘飘的,好像要飞一样!” 她调皮地转了一个身,哪知毛巾的绑法不得当,立时掉了下来。林白水轻轻一叫,毕竟我们是夫妻,她并不多少吃惊,只是有点害羞,正要捡毛巾的时候,我狞笑着扑上去,一把揽住,扔到**,说道:“这是你**我的,不要怪我!” “滴零零……” 忽然房间里的电话铃声响起,我们吓了一跳,不约而同转过身盯着电话机。我初来乍到,没有什么人认识嘛。莫非是罗明申,还是旅店的服务? 我迟疑一下,终于伸手过去拿起电话,小心翼翼地答应:“喂……” “你会死!”电话里面传来一个阴潺潺的声音,仿佛直接是从地狱里面接线过来,怨灵声嘶力竭地诅咒:“你会死!任何打搅僰人悬棺的人,都将永远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升!喈喈……” 毛骨悚然的笑声似乎在冥河的死水里面浸泡了几千年,有一股恶心的刺激感觉,我大怒之极,丢下话筒,笑声戛然而止。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甫一来到这里,别说得罪的人,就是认识的人也没有几个,怎么就接到了这般威胁的电话?电话中说到的不许动僰人悬棺的事情,莫非受到镇子里人员的极大反对? 整件事情,从开始就带着不详的征兆,我预料接下去将会发生更多不可思议的现象! “哒哒!” 这时敲门声响起,我打开门,外面是无双小小的身子,亮晶晶的眼珠子看着我,打手势说夜宵煮好,问我要不要吃点。 老子天生是个大胃王,正好肚子有点饿,吃点夜宵也不错,于是拉着换好衣服的林白水一起下到客厅里。夜宵是白粥和当地的小菜,味道不错,正吃得欢,突然来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约莫三十多岁,甫一进门,就大声叫道:“尹老板在吗?” 二楼传来尹玉旻特有的腻腻甜声,微微有些愠怒:“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正在泡澡澡呢!” 这女人,怎么还在洗澡呢?当心皮肤都泡烂! 不过这次尹玉旻出现的时候,不像上次那般衣冠不整,稍微拖沓了一会儿功夫,才端端正正地出来见人,穿着一件赤色的长摆浴袍,长发盘起来,依旧风采动人。 “哦,镇长大人的秘书先生啊!不知道镇长叫我什么事情?” 原来这个男人是镇长的秘书,难怪看起来有点哈巴狗的感觉,大概久居人下的时间比较长吧。再听听尹玉旻的口气,似乎和镇长很熟,时常拜托这个秘书来邀请她。 “罗秘书,别又是什么宴会等等很无聊的东西!老娘自己就是开旅馆的,最讨厌参与这些应酬。” 这个秘书原来姓罗,不知道和罗明申有什么关系。 罗秘书笑笑:“这次又是宴会,不过主角可不是您,而是两位来自北京的学者。镇长听说有首都来的学者文人,不禁受宠若惊,特意邀请过去,欢迎一番。老板娘,请赶快把两位学者请出来吧!” 尹玉旻脸上微微露出俏皮的笑容,眼儿媚然地向我和林白水一瞅,说道:“两位学者大人啊,呵呵,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呢!” 罗秘书慌忙回过头,看着我们几个人,不禁大窘。我估计他心目中的学者文人,必定是文质彬彬的老头子,身上充满了书生气,哪料到我和林白水如此貌不惊人。我倒是罢了,身材粗大,加上一夜未刮,此刻下巴满是铁青细胡,面目凶恶,土匪胜于学者。而林白水,摘掉眼镜之后,犹如居家妇人。难怪罗秘书认不出我们来,不过这个家伙倒是有些手腕,急忙过来,认准了我,拉起我的手腕说道:“失敬失敬,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原来两位就是从北京来的学者啊!” “哪里哪里,不入流的人,都是朋友们捧出来的。不知阁下请我过去作何?”我客套地说道。 “呵呵,镇长自己乃是文人出身,极其爱慕同行,这个小镇,一年到头难得来几位学者,所以镇长一听说你们过来,非常高兴,特定邀请二位过去一聚。正所谓,小镇虽陋,往来无白丁,相聚有鸿儒!” 这个家伙一口一口引用刘禹锡的《陋室铭》,我也不好推辞,不然真成了白丁,回头看了一眼林白水,见她摇摇头,显然不想过去,于是说道:“这样吧,我爱人身子有点不大舒服,不适外出。我代她向镇长先生问好!” 罗秘书点点头,摊开手说道:“请!” 我稍微梳洗一下,换了一套整洁的衣物,就随罗秘书一起出去。 出于礼貌,我询问道:“请问罗秘书大名!” 罗秘书笑道:“朱先生不必客气,在下贱名罗明翰!” 我好奇地问道:“不知你认识不认识罗明申先生,就是他把我们邀请过来的!” “这个家伙……”他露出了轻蔑的笑容,“我认识,不过我真是希望不要认识这个无用的废物。” “噢?虽说不应在背后乱说别人,可是在我看来,纵然罗明申先生如你所说,性格上可能比较软弱,但是好歹是一个大学生吧!” 现在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可是很稀罕的,我讨了一个研究生作老婆,硬是把自己的身份也提上去了。 罗明翰哈哈大笑说道:“你可知他的大学生身份是如何得来的?倘若你知道,就不会对其如此客气。” 罗明翰扭头看着我说道:“罗明申这个家伙,一直被人瞧不起。我们这个年纪的,大都经历过下乡上山的岁月。我们罗家人信奉从一至终,纵然身处艰难之地,咬牙吃泥土也要坚持下来。可是罗明申这个家伙,无用之极,哭着逃了回来,无能之极。被所有人笑话。这也罢了,之后国家恢复正常了,开展高考,也不知道这个连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家伙,施展什么神通,居然一路考上了北京的名牌大学,叫人狐疑,莫非我们看错了人,他真是聪明之才。后来才晓得,原来是罗明申这个家伙,靠在那时代救过的一个教授,特招上去的啊!” 我讪讪,不敢多话,因为我们好歹是他请来的,不至于不知恩情。 有间集镇虽然麻雀一般大小,警察局、医院、饭店、市政厅一个也不少。尤其是镇政府大厅,作为有间集镇的头面象征,建造的极为华丽,外观犹如白宫一般,看的我都怀疑是不是偷渡来到了美利坚国?寻思,这个镇子好有钱。但是叫人哭笑不得的是,我们居住的旅店和镇政府大厅不过五百多米远,硬是坐上专车前往,方才上车,旋即又忙不迭地下来。 有间集镇的宁镇长在门口就迎接,甫一见面,就来了一个俄罗斯式拥抱。方才我已经问过了罗明翰关于镇长的信息,宁镇长此人身材极为高大肥胖,穿了一身得体的西装,看上去非常雄壮,和亦是粗壮的我抱一起,就如两头狗熊摔跤,尤其好玩。 宁镇长高声叫道:“两位贵客,欢迎来到我们有间集镇,请进!” 我和宁镇长一起进入大厅,里面是西洋式的自助餐,出场的多是当地的头面人物,上来一番无营养的客套话,我最烦这些,虚情假意应付了几句。我早上没有吃过什么,上面的饭菜倒是极对我胃口,这时宁镇长单手举着一个酒杯,来到我身边,低声说道:“像朱先生等国内一流的学者来到本镇,真是在下的荣誉啊!只是不知朱先生此次前来,是为了什么事情?小镇似乎没有什么只得朱先生夫妻研究探索啊!” 连我姓氏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显然仔细打听过一番,怎么不晓得我来这里干嘛呢?当然是研究有间集镇的特长悬棺和僵尸了,另外捎带寻找传说中僰人的秘银之矿。这男人如此询问,究竟有何目的。 我眼珠一转,笑道:“学者学者,自然以学为主,此次过来,就是学习一下当地的民俗文化。有间集镇,可是号称中国僵尸悬棺文化第一镇,令国内不少学者趋之若鹜啊!” 宁镇长笑云:“这个自然,对于国内外的学者,我们一向政策都是欢迎来之,有助于提高本镇的知名度。毕竟小小有间集镇,没有资源出产,唯一所依靠的便是旅游。名气越大,来的人越多,对本镇经济裨益越多,但是有些事情,严重地损害了本镇的利益,希望朱先生不要轻易涉入啊!” 我顿时一凛,心想宁镇长到底要说什么。但是官面上,自然越含糊越好,打哈哈,要看人的领悟能力。 我转念说道:“哦,多谢宁镇长提醒。本人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倒是想要向您请教一番了!” 宁镇长依旧不着边际地说道:“我镇是一个四万人口的中等城镇,自从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之后,我镇最初的营生从伐木转变旅游,每年约莫有百万游客来我镇。他们不仅仅是我镇四万居民的衣食父母,更是为周边五镇八乡二十万人带来了除种地以外唯一的收入。若发生不应该的事情,顿时游客会锐减八成,半年之内无法恢复元气,本镇居民收入减半,周边之人甚至连柴米钱都是问题!所以希望朱先生慎重啊!” 这个家伙,依然什么也不肯透露,心中暗暗发怒,但是突然想到,罗明申亦是土著,问他即可。 结束宴会回去,我见宁镇长打马虎眼的功夫实在不是一般,心中好奇问道:“听闻镇长先生亦是文人,出身哪个大学什么专业?” 宁镇长说道:“我是杭州中文大学哲学系出身。” 原来如此。** 四 血衣夜叉 到了次日,我一见罗明申,就向他问道:“有件事情想问你。” “什么事情?”罗明申问道。 “昨天,我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威胁我不要动僰人的悬棺!我们初来乍到,就接到这种电话,虽然我一点也不怕,但是我还是很奇怪,到底是什么人,要拼命阻止我们呢?然后我又约会了镇长,虽然他拼命打马虎眼,但是能够明白他的意思,就是叫我少碰悬棺!” 罗明申脸色一变,过了半晌哼哼地说道:“这些人,果然不肯罢休!” 我急忙问道:“这些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拼命阻止我们,你说?” 罗明申点点头叹道:“你可知,这里以前叫做什么?” “有间集镇之前的名字?”我暗自奇怪,但是想到有间集镇来源于那个破旧的旅店,而旅店,又在那个地方,顿时失色说道:“以前这里叫做万尸冢林,难道有这有关?”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不错,正是如此。以前这里是一个繁华的村子,遭受不明的原因毁灭,那些人都被葬在了一个个坟头里。而村子的遗址,就在僰人悬棺附近,如果要动悬棺,也一定会牵动到村子的遗址。所以那些遗存村民的后代,就拼命反对了!”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还有一件事情是怎么回事?我听说,最近镇子里面,老是有莫名其妙的人员无端失踪?” 罗明申这时脸色大变,犹如被击中了一样,踉跄后退一步,惨白着脸,摇摇头,说道:“这个时候,真是来的不好,可是我又不得不请你们。” “请你把事情说出来吧!”我冷冷地说道。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我方才说道,这里以前有个繁华之极的村子,世间有阴及有阳,这个村子,也有敌人,就是黄泉村!” 罗明申额头汗水涔涔,似乎极为害怕,说道:“这个黄泉村,在有间集镇东二十里外,历来是人们穿说中的鬼魅之村,传说该村村民,都是驱使僵尸的。为了制造僵尸,每年他们都会到处掳人。幸好十多年前,这个村子也遭受莫名其妙的原因毁灭了。从此世界上的僵尸绝迹。” 我心念一动,以前我在这里遭遇过僵尸,难道就是黄泉村村民,难怪何永进这般害怕。 “但是之后离奇的事情就出现了,虽然黄泉村消失,可是在有间集镇,还是每年会时常发生掳人的事情。人们会神秘地失踪!传说,是一个血衣夜叉在掳人!不过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没有人看到过。我本不想在这段时间请你们过来,但是没有办法,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只能在这段时间,过了之后,我再也不能从事考古活动了。见谅!” 或许罗明申真有难言之隐,我就不计较。 罗明申说道:“朱先生,虽说血衣夜叉凶猛,不过只要不在夜里随意外出,尽量在人多的地方,也不会出现什么事情。我们村子的那些每夜都出现的假僵尸,除了是保留节目,另外也是借机巡逻,捉拿血衣夜叉。” 我点点头,表示了解。 我们一起聚在客厅里吃饭。这吃饭也甚是有趣,一人一个盘子,一把筷子,旁边桌面上摆满食物,要吃多少都自己拿,这样十足便宜了我这个大胃汉。据林白水说,这是西洋传过来的吃法,叫做自助餐! 我吃地甚欢,那何永进却拿着盘子,呆呆地把脑袋转来转去,似乎在找寻什么人。昨天我就看到他对女老板有意思了,大概又在找寻她吧。可惜尹老板起床很迟,现在只有一个无双在场,因为自助餐无须什么人管理,只要守住客厅,不让外面的闲汉进来即可。 我叹了一口气,有心帮何永进一把,但是尹老板相貌与智慧并重,想来看男人的眼光也不会太低。何永进一无财二无才,满脸大麻子,想找尹老板难啊! 吃罢早餐,罗明申便坐在客厅的沙发里,一起讨论搜寻悬棺和银矿的事情了。 罗明申打开文件包,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塑料纸板,上面覆盖着一层透明的薄膜,底下则是一张残破的草纸,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上次林白水向我展示的秘银之图的原图。罗明申将其放在茶几上,对我们介绍说道:“我们本次的科研考察,就是从这张草图上而来的。” 我问道:“罗先生,乍看这张草图差不多也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上面的图案线条甚是古老。我知道,僰人本来没有自己的文字,一直靠图画表示。你且说说看,这份草图是怎么得来的?是你自己发现的吗?” 罗明申摇摇头,说道:“这张草图并不是我首先发现的,第一个发现草图的人,名叫陈硕奇,乃是民国年间的大考古学家。一九三三年,他为了探索僰人悬棺的秘密,雇用了两个擅长攀爬的采药人,登上千仞绝壁,从上面吊下两具悬棺……” 谈起这个陈硕奇,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出身不凡,乃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归国之后,在民国五大名校之一的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专攻中国古代史,对于悬棺、赶尸之类神秘的现象特别着迷。于是陈硕奇趁着暑假,带了几个学生一起来到大庸县(今张家界),雇用了两个采药人把悬棺从悬崖上吊了下来,托送到大庸第二中学,打算细细研究,但是他无论如何想不到,意外的离奇事情就发生了! 首先是把悬棺吊下来的两个采药人,当时他们贪财,就随着陈硕奇一起把悬棺运抵大庸。陈硕奇教授让他们住宿在学校假期空出来的教室里,但是第二天人们就发现这两个人竟然都已经一命呜呼了。而且他们这两个人还死得特别离奇,身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但见两人面目扭曲,解剖尸体之后发现苦胆破裂,竟然是被活活吓死的! 周围人都吓得要死,认为是悬棺内的冤魂作孽,抱怨他们打搅了死人的安宁,于是作祟来杀人了。陈硕奇是读书人,哪会相信怪力乱神,硬是不肯听别人的话,把悬棺放回原处。因为别人都很害怕,他就自己一个人打开了悬棺,把里面的干尸捞出来,仔细研究。他的几个学生终究不是很放心,于是第二天敲打陈硕奇卧室的门,许久无人应答,便破门而入,一进卧室,简直吓死人了!那陈硕奇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业已毙命,但是他的死法非常奇特,居然是双手卡住脖子,自己把自己活活掐死。须知,一个人是绝对无法把自己掐死的,一旦呼吸困难,手臂自动无力,便垂了下去。但是陈硕奇怎么能自己把自己掐死呢?众人琢磨不透,深深觉得恐怖诡异之极。 因为陈硕奇乃是一介名人,当时大庸县的县长都亲自赶了过来处理后事,询问了采药人以及陈硕奇惨死的故事,坐立不安,说道:“文王泽及枯骨,古人遗骸何当玩弄?请以礼瘗之。” 于是县长下令将悬棺以及古尸一并焚烧,又写了一片祭文说:“霜凄凄兮露瀼瀼,风雨剥蚀兮日月迎将,翳何人兮骨骸坚强,胡不速朽兮恋此高岗。恶有报兮善有庆,毁棺露骸兮吾意凄惶。山之广大兮地厚无疆,以为宅兆兮永此潜藏。臻百福兮降百祥,千秋万岁兮无厉无殃。”敬鬼神而远之! 至于陈硕奇的遗体,因为夏天尸体容易腐烂,托运不便,他的几个学生商量之后,将他火化运回武汉。至于其遗物,则由一个本地的学生托管。陈硕奇本来就没有什么亲人,也就没有人过来拿取遗物,这些遗物就一直存放在那位学生的手里,直到现在。 罗明申微笑道:“而那位学生,正是我的祖父!” 罗明申继续说道:“我的祖父是大庸的县的一个大地主,对于恩师的遗物自然小心翼翼地保存,丝毫不敢动弹半分,这样经历了抗战、建国等一段时期,直到文革的时候,我家自然被抄家,这些遗物被人夺走,不知所终。到了近几年,国家政策落实,一一把遗物还给了我家。当时我祖父已经去世,遗物由我接收。因为陈硕奇乃是民国时期有名的历史学家,作为同行,我自然对他非常好奇,手头有他的遗物,哪能不欢呼雀跃,不好好检查一遍。这一检查,就发现了这张秘银之图!” 林白水眉头一皱,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你一直相信这张秘银之图是陈硕奇从那两个悬棺里掏出来的。你有什么证据这般认为?说不定是什么后人伪造的呢!” 罗明申笑道:“师姐说的是。但我确有缘由认定这是陈硕奇从悬棺里发现的草图。在陈硕奇的遗物里,不过只有一些书籍和日记罢了。其中的日记详详细细记录了他发掘悬棺的全过程已经发现的线索。” 罗明申顿了顿,继续说道:“根据陈硕奇的记载,当时他一共把两具悬棺给带了下来。一具悬棺就本已很吃力了,为什么是两具悬棺呢?原来,这两具悬棺是在一个悬崖洞里发现的,陈硕奇认为他们两人是夫妻,对于研究古代的婚姻关系有比较好的参考价值,索性就把两具悬棺一起带来下来。这两具悬棺都是用木质细腻、防水性强、不易腐烂的楠木制作而成。把整条楠木当中剖开,挖空中间,呈半月形,放入尸体后就把两块楠木合起来,浑然一体,防水防风。那悬棺一大一小,大着是男性,小则这是女性。男子估计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死于疾病,但是女子就死得比较离奇了。” 我忍不住问道:“怎么个离奇法?” 罗明申满面严肃,说道:“女子大概十五六岁左右,后脑勺有钝器打击后的痕迹,由此可以推论,女孩是被杀死之后陪葬的!” “什么!”何永进突然叫了一声。 我们方才一直在讨论深奥的历史及考古问题,何永进毫无兴趣,在一旁无聊地坐着,这是甫一听殉葬,陡然叫了出来,倒是把我们吓了一跳。 罗明申笑道:“这并不稀奇,古代殉葬的很多,殷商时期,奴隶主死的时候要几百个人陪葬。再说湘西一直有一个古老的习俗,说是如果男子未娶妻就过世的话,阴世没有个伴儿,必须有冥婚。所谓冥婚,就是同另外一个死去的未婚女子结阴婚。但是有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女尸,一些富豪之家就会采取相当残忍的手段,将贫寒人家的女儿买来,活活打死之后一起陪葬!” 何永进脸色惨白,在南方丛林战场上天不怕地不怕的何大胆,亲手绞死过六个南方丛林猴子,怎么会被百多年前的区区殉葬给吓坏了呢?当下我干笑一声,说道:“这不稀奇,罪恶的古代社会劳动人民没有丝毫权利,连生死都掌握在地主老财手里。罗先生,老实交代,你家有没有干过这些缺德事情?” 罗明申知道我在开玩笑转移话题,哈哈大笑:“我家是出了名的善人,号称罗善人。我家又推行火葬,死了之后都是火葬的,哪能干出殉葬之类缺德的事情呢?” 罗明申收敛笑容,摆正表情说道:“嗯,我们继续谈正事。自从我收回陈硕奇的日记之后,花了好几个礼拜细细研读。我不得不佩服陈硕奇当真是一个出色的考古学家,在他的日记里,记载了众多他从悬棺里发掘的殉葬品,不禁描述详细,甚至还画有草图。这些殉葬品有铜带钩、铜手镯等,但是有一样东西,却非常离奇!” 林白水问道:“什么东西!” “三角太阳环!”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摆出了迷惑的神情,罗明申知道我们一时之间无法从名词上想象物体的模样,就倒了一点茶水,用手指蘸上,在茶几上画出形状。我和林白水饶有兴趣地看着罗明申画出来,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几何图形。中间是一个圆饼,外面套有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三个角各自伸出一条边,连接外面的一个圆环。 罗明申解释说道:“汉字中‘日’是外面一个圆,中间一点。而这个三角太阳环,就是僰人的太阳象征。但是问题这就出来了,众所周知,僰人生活在漆黑的森林中,是一个崇拜黑暗甚于光明的民族。太阳在他们的概念中,并不是生命的象征,反而是毁灭与邪恶的象征。所以一个死去的僰人居然以三角太阳环作为殉葬品,不禁叫人啧啧称奇。” 我小心地问道:“莫非,这个什么三角太阳环,里面有猫腻!” 罗明申一拍大腿笑道:“正是如此!朱先生果然是我学姐欣赏的男人,一猜即中!那陈硕奇心底也觉得有古怪,仔细观察三角太阳环,终于看出了破绽。那个三角太阳环最中间的圆饼,中心微鼓,轻敲居然有噗噗的响声,竟然是空心的!于是陈硕奇施展妙手,找到圆饼的缝隙,把圆饼一分为二,终于从里面搜出了这张秘银之图!” 我暗自猜测说道:“这张所谓的秘银之图如此小心翼翼,难怪引起了你和陈硕奇的注意。不过,还有问题,凭什么你认为这张地图就是传说中的僰人银矿的地图呢?”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朱先生问的好,当初我也不敢相信这是僰人的秘银之图。但是看了陈硕奇的解释之后,不禁心中大为惊叹。世人均知,僰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或是用图画表示,或是借用汉字的发音表达僰人的语言,这张图上全部是山脉的标记和悬棺的位置。为什么要标注悬棺呢?所谓生死有别,既然已经安葬,自然不能再打搅,而是将棺木的位置隐匿起来,绝非如此大刺刺地标注。陈硕奇思虑半天,终于得出一个大胆的猜想。他认为,僰人之所以建造悬棺,既不是为了死后早点升入天堂,也不是为了防止死人作祟,而是作为指示方向之用!悬棺挂在高高的悬崖上,一目了然,远远都看得极为清楚,指示方向自然明晰。而且世人也根本无法猜到,居然用棺材去指示方向。” 我一愣,过了半晌才喃喃自语:“用棺材指示方向。这个想法倒是挺新鲜的。” 罗明申叹道:“可惜,陈硕奇在得到秘银之图没过多久,就神秘暴毙,再也无法解答这个谜团了。而那些僰人的殉葬品因为人们唯恐鬼怪作祟,连同棺材一并烧掉了,所幸秘银之图乃是夹在日记里,才完整地保存下来。但是我一直无法解释上面标注的悬棺是如何指示方向的,因此特意请两位过来,帮助我一起解答难题。” 我说道:“一时之间,倒是无法想通这个问题。白水,你有什么看法?” 方才林白水一直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听我们两人对话,这时候才站起来,说道:“似乎,这只是半张地图……” 罗明申一呆,过了半晌才叹道:“学姐真是聪慧,一语点醒梦中人,当初我一拿到的时候,就隐隐约约觉得少了什么,难怪我怎么都找不到秘银之矿,原来只是半张地图。不知道另外半张在哪里呢?” 商议完毕,我们就前去悬棺之处。先前受到无端的诅咒威胁,但是我本来就是无所畏惧的人,哪里会在意。当下大家收拾了一下干活的家么,就外出探索。我原本以为,既然是悬棺,自然放在穷山恶水的地方,哪知有间集镇就是靠悬棺和僵尸起家,方圆百里之内,凡是有悬棺的地方,都通了公路,游客络绎不绝,所见之人,白的黄的黑的都有,当真是汇聚五湖四海之人。我们原来还特意穿了一身外出探险之用的服饰,但是眼前就如郊游一般,根本毫无用处,令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无话可说。 罗明申开着他那辆大众桑塔纳不过行了半小时,就沿着笔直的大路来到一处悬崖下。未近悬崖,我远远就看到一大群人聚在悬崖地下驻足欣赏悬棺的奇迹,导游胡说八道:“大家快看,这是僰人的悬棺!世界上有火葬,有土葬,你们知道僰人为什么要举行悬棺葬呢?传说僰人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当年蚩尤与黄帝争夺中原的霸权失败,逃到了这里。但是他不忍心死在沙场上的手下不能回家,于是叫巫师施展法术,把死人变作僵尸,让他们的魂魄附在上来,走了回来。僵尸到了这里之后再也不会倒下去,反而和当地土人婚配,产生了僵尸与人类的混血。这类混血人活着的时候还好,一旦死了就变成僵尸。但是他们没有蚩尤手下的能力,则会祸害人间。所以僰人就有了一个习俗,一旦人死掉之后,就把他们的尸骸放到悬崖上,这样僵尸不会走下来祸害活人,又尊重了祖先!” 这个导游足可以去写小说了。 我们当然不会书呆子气发作和这个导游去争辩一番,只是到了悬崖底下,沿着很久之前开凿出来的索道慢慢爬了上去,直接奔到悬棺的处所去探索一般。当然由于林白水一介女流,体育向来很糟糕,这个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了我和何永进。我们两人绑着绳子一起合力爬到了悬崖峭壁上,对着几具悬棺一一拍照。 老实说,我也是第一次距离如此之近的打量悬棺。这些悬棺,有的质量极佳,因此数百年放置下来,棺木上连一条痕迹都没有。有的却是劣质木头所做,居然完全烂掉,把尸骸暴露出来。悬崖上比较通风,尸骸大部分是化作干尸,,有些面目清晰,甚至能够看到临死前的表情。 当年的僰人是如何把上百斤重的棺材安放到百米高的崖壁之上,奥秘大致破解,并非是什么外星人作祟。先是以擅长攀岩的蜘蛛人爬上悬崖高处,抬上器械,以一种类似北方井台上提水辘轳的绞车和几个木制滑轮,将地面上棺木用绳子吊起来,等提高到洞口前,再由事先进入洞内的人甩出绳钩,将棺木拉入洞内。 这样我们一上午就基本上是在拍照,中午草草吃了一顿饭,下午的时候洗出照片,大家坐在草地上细细研究讨论。倒是一群游客甚是无聊,那导游闻得我们是从北京来的学术界人氏,大为感兴趣,问这问那,好不耐烦。到了晚上,我们留了下来,和众多旅客一样,支起帐篷,看悬崖上放映的电影,居然是一部香港的道士捉僵尸的电影,叫人哭笑不得,却也津津有味。约莫十一二点的时候,我和林白水钻进帐篷,相拥而眠,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震天价的巨响,随之那个导游破锣般的喊叫响起: “救命!僵尸作祟了!” 僵尸作祟、我霍然从睡袋里弹起,埋藏在脑海深处的僵尸记忆犹如一头鲨鱼,叫人不寒而栗,我摇摇头,竭力驱走恐慌,心想眼下人多势众,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僵尸活活淹死,何必惧怕呢?我马上拉上鞋子,一边穿衣一边钻出帐篷,回头瞅见林白水还在慢吞吞地到处摸索眼镜,又气又好笑,叮嘱她不要轻易出来,等我有了消息再过来,说完我就沿着导游声嘶力竭的呼叫跑过去! 今天天气晴好,晚上留宿的游客甚多,待到深夜里忽然听闻有人大喊僵尸作祟,不惊反喜。这帮家伙,来有间集镇本来就是为了看悬棺和僵尸,既然已经欣赏过了悬棺,那僵尸自然也是下一个目标。只是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还是一个谜,因此只能看电影过瘾了,现在听到真有僵尸出来,个个欣喜若狂,跃跃欲试,抄了手电筒奔跑出帐篷,好似漫天飞舞着一只只硕大的萤火虫,一起聚集到发出可怕叫声的家伙身边。人太多了,我是仗着自己块头大才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的。 待我进入,定睛一看,几十盏手电筒照在那里,光线甚是明亮。地面上不知道怎么多了一口悬棺,棺材盖已经被掀起,里面的干尸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双臂伸长,手掌呈爪状,正抓住了那个胡说八道的导游。那导游已经被吓得泪流满面,屎尿齐发,散发出一股恶臭,同时不住地传出杀猪声。 我一看这情况就知道不是什么僵尸作祟。大凡挖掘出古尸以后,特别是一些干尸,因为棺材里的气压、湿度等情况和外面不同,一旦从密闭的棺材里被释放出来,死去多年的干尸往往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动作。若是初次见到,一惊一诈,确实肯能以为是僵尸作祟,但是我挖了多少年坟墓、挖出多少具古尸,见多不怪了。只是悬棺来地非常突兀,我记得,看电影的时候地上还没有什么悬棺。 我眉头皱皱,硬着头皮上去,忍着恶臭把导游拖了下来,挣开了干尸的掌握,扔到地上,喝问道:“怎么回事?这具悬棺是哪里弄来的?” 导游眼泪鼻涕满面,非常恶心,老早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只是扭着脑袋在人群中搜索,看他模样,似乎有同伙。我好奇地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忽然从人群中挤出一个干瘦的男子,约莫四五十岁,头上头发整整齐齐,反而显得过分,似乎是假发。他向我拱拱手说道:“这位同志莫见怪了,是我让他弄的!” 这人说着一口带着很重粤地方言的普通话,可能是香港人。我不客气地训斥道:“成何体统,悬棺是国家保护文物,连我们考察都要经过事先批准,你居然敢胡乱碰它,当心抓起来,关上个十年八年!” 那香港人一慌,顿时来解释。原来,这个香港人来大陆游玩,听闻湘西有僵尸,便好奇地过来一瞧,虽然没有看到僵尸,但是见了悬棺不免心中一动。这悬棺不仅在湘西一带存在,福建、菲律宾等很多地方都有,国内外很多收藏人士都喜欢神秘的悬棺,于是价格不菲。一具普通的悬棺黑市售价大概在百万人民币以上。但是其他地方的悬棺都保存不够完整,差不多都是碎船板了,唯独湘西的宛若全新。于是香港人在下午叮嘱了贪财的导游,乘着众人看电影,拉了几个人一起把离地面最近的一具悬棺拖了下来。可是想不到棺材盖突然掀起,那干尸陡然弹出,把导游捉住,吓走了众人。 我摇摇头,罗明申过来处理,悬棺并没有被多少损伤,念及同胞情意,罗明申把香港人教训了一顿,就放走了。然后在悬棺四下里设下栅栏,把大家赶开。和我商量了一下,留人看守,先是他在,后半夜由我值守。 我方才就瞅见林白水一直在人群中看热闹,待把事情处理完,我径自迎向她,林白水叹道:“现在的人啊,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了。连祖宗留下的宝贝都可以卖,下次我看连自己的蛋蛋都会卖掉。” 林白水说了一句粗话,我初始愕然,继而笑笑,在我印象中,林白水素来是一个文雅知性的女子,没有说过一句粗口,今天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居然叫了出来。我说道:“竖子不足谋,何必计较,我们回去继续休息吧。” 林白水点点头,我们返回帐篷。今夜这一个僵尸作祟,引得很多游客兴致勃勃,没有立即睡下,都聚在帐篷口谈天说地,我又听到了那个独特的嗓门,方才还吓得尿裤子,这时又在胡说八道。 “大凡僵尸,就像圣斗士一样,也是分级的。比如青铜圣斗士是最低的一级,那初级僵尸就是绿毛僵尸,这种僵尸最多,不过也不用怕,一把用秽物即可消灭。第二阶段叫白毛僵尸,这可邪门了,它动作敏捷,杀人利索。不过它们都怕阳光。到了第三阶段,那是飞天僵尸,又名飞天药叉,不怕阳光敦煌笔画里的飞天就是指飞天僵尸。到了第四阶段,那是‘犼’连龙都怕。龙不来,哪里就不会下雨,发生旱灾,所以这种僵尸又名旱魃!不是我吹牛,今天我遇到的就是旱魃,要不是我急中生智,撒尿拉屎,浇灭了旱魃,恐怕今夜无一人可再见明日之阳光!” 林白水摇摇头,暗道胡说八道,只是她不屑与其争辩。我却忍不住了,大吼道:“胡说!什么绿毛白毛僵尸,那是尸体发霉了长毛。至于飞天居然也是飞天僵尸,更是荒谬之极,飞天乃是佛家护法八部众里的乾达婆,喜香气和音乐,乃是一神。而药叉又曰夜叉,亦是八部众,多英俊少年。僵尸那么丑陋,怎么会是飞天和药叉呢?再说了,旱魃本是天女,何等尊崇,那是枯骨腐尸能比拟?而犼也是《山海经》中记载的火焰怪兽,与僵尸毫不搭旮!如此荒谬之言从你口中冒出来,世人无知,可见一斑!” 导游面红耳赤,顿时掩面而去,倒是那香港人听得津津有味,笑道:“朱先生不妨来此坐坐,大家乐乐,我这里有阿里山的好酒!呵呵,方才鲁莽行事,也算是赔罪。” 我一时睡不着,扭头看了林白水一眼,见她没有意见两人就坐下来,围着火堆。夏天夜里亦是有点秋凉,山中更甚,烤火正好。 “接住!”香港人把阿里山的好酒扔到我手里,笑问道:“尚未请教朱先生,大名如何?” “朱恒淮。”我抿了一口酒,淡淡的有股桃子的味道,原来是果酒。 香港人啊的轻轻一声,耸动说道:“是不是撰写《楼兰考古记》的朱恒淮?那么这位女士想必就是您夫人林白水博士了!” 我点点头,香港人满脸堆笑,说道:“见怪见怪。想不到两位是如此知名的学者啊!那本《楼兰考古记》我不止一次细细赏读,观点新颖、论据确凿、文笔生动,乃是近几年国内外少见的学术著作!能和你们这两位大学者会面,真是三生有幸啊!” 我洋洋得意,明知香港人在阿谀奉承,但是我和林白水写的那本书毕竟很偏门,看得人不多,这香港人知道书名,那么好歹也是一个文化人士,并非我想象的钻进钱眼里的奸商,对他好感不由得增加了几分。我问道:“也没有请教这位先生,你是……” 香港人连忙说道:“在下姓郭,郭熙明!” “哦,郭先生!呵呵,幸会幸会!” “哪里哪里,这是我的荣幸。”郭熙明瞟了我脚上一眼,忽然说道:“现在人心不古,什么搞学问的,做官的,都下海捞钱去了。唯独朱先生保持学者风范,一如既往的追求真理。精神上丰沛了,但是物资上难免有点欠缺,看,你的袜子都有很多补丁了!” 我低头一看,雪白的袜子上,灰的白的补丁一块块,我再瞅了林白水一眼,她老脸一红。老实说,林白水在事业上是个好伙伴,但是生活上绝对是一个糟糕的妻子和胡闹的母亲。从学生时代开始就生活的迷迷糊糊,我真怀疑她是怎么活下来的。至于结婚生子之后,家务就交由我来打理。好歹我从十五岁就进入部队,样样都靠自己。军队出身的人多半崇尚节俭,我也是如此,袜子破了之后,舍不得扔掉,自己补补又穿上。如今却叫外人看到,别人理所当然地想到是做妻子的不负责。 我搔搔脑袋,说道:“这个,周总理也是这般节俭的。” 郭熙明呵呵说道:“哪里,朱先生,我是想说,虽然学术不可放弃,但是物资生活也要改善改善……” 我心头一凛,听郭熙明的意思,似乎想拿钱来结交,当下我拒绝道:“那可不必,你看我是缺钱的样子吗?俗语道,过犹不及。钱这东西,够用就可以,多了可不好啊!” 郭熙明干笑几声,掩饰不安,看来他的确是这般打算了,见我明白拒绝,就赶忙转开话题。他游历甚广,什么南洋、大食、天竺、花旗国都跑过,诸般奇闻轶事如流水一般滑出来,听着也是有趣。约莫到了后半夜,因导游引发的僵尸作祟事件而导致营地里嬉闹的人群,此刻又渐渐静了下来。我看时间差不多,站了起来和郭熙明告辞,走过去顶罗明申的班了。 我和罗明申交接完毕,回头看看,那棺材里的干尸还是直挺挺地立着,双臂向前伸出,黑夜之中看起来,甚是可怖,不过见多不怪,我反而觉得他保持这种姿势很有趣,嘴角会心的一笑。 “啪!” 突然肩头一搭,我顿时悚然,什么人! 我吓得弹了起来,回头看去,原来是林白水,拿着一个手电筒,像是小女孩般害羞,我又气又好笑,骂道:“懒虫,不去睡觉,陪老子来干嘛?看死尸?** 五 百年惨案 (原文系文言文,方便读者观看,翻译成为现代白话) 淡如兄, 展信如晤! 自从民国十七年(西元一九二八年)在东京别过之后,一转眼,我们都十九年没有相会了。我这二十年来一直碌碌无为,不过讨了老婆生了孩子,为家族延后,尽到了孝道罢了。 现在这个世道,天下大乱,国共两党为各自私见,纷争不已,在中原、东北数度爆发大战。我家住在湘西一个偏僻的乡下,三千多的族人聚居在一起,平常开垦荒地,务农为生,偶然以山中出产的松茸、木材外出交换盐巴等生活必须品。所以虽然天下战火焚烧,我的家乡依旧象桃花源一般快乐地过着日子,管他们的纷争呢!但是在这几天,却屡屡出现奇怪的事情,不免叫人心惶惶。 首先出事的是我九堂弟元信。元信原先在湖南省城长沙做过买卖,为人精明能干,所以我一族与外界的需求交换,都是拜托他交涉。十天之前,元信载满货物,带着一帮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子到最近的大庸县(今张家界),卖掉土产后购买一些农具和盐巴。我同时委托他带来一些最近的书籍和报纸,还有医药。预定他们是在三天前就该回来,然而一直拖到今天,还没有他们的消息。是遭到土匪的抢劫,还是私自携款潜逃?两者都不可能。首先我们并非毫无防备之力,湖南民风剽悍,一旦活不下去了,素来出土匪,所以我们装备了汉阳造中正枪一百把,山炮一门,对于小小土匪,毫不在意。而外出的堂弟一共八人,个个武艺高强,每人配德国制造驳壳枪一把,美国匕首一把,一般土匪很难攻击他们。即使有股非常强大的土匪,起码也有一两个人逃出去。更何况这批货物并不是非常值钱,土匪没必要花这个代价来抢劫,得不偿失。同样,元信携款潜逃的理由也不成立了,他的妻子老母还呆在村子里面。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族长,我的二叔和四个长老商量之后,又派遣了一队精干的族人,带上若干枪械,以防不备。同时族长叫我也准备好,因为我是村子里面唯一的医生。我之所以能够出洋留学,全是村子里面缺医少药,族人有病只能用土方治疗,死亡率极高,族长痛下决心,全力支持读书最好的我到日本求医。 我在自己家里,兼医务所的房间里焦急地踱步,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这是一个可怕的开始! 到了傍晚,我终于听到吵吵闹闹的声音和女人的哭声,未带我穿衣外出,我的五堂弟元玄匆匆跑过来,连鞋也不脱——为了保持医务室的卫生,我向来要求所有人都脱鞋,即使族长也不敢破例。而元玄如此惊惶,我心底一沉,坏事! 我问道:“元玄,元信回来了?怎么了?” 元玄阴着脸说道:“很可怕……”他又补了一句,“也很奇怪!” 我一挥手,说道:“我们走,过去看看!” 我跟元玄跑了过去,来到族的祠堂里,那边门口围了很多族人,但是居然有人守卫,不让任何人进去,见到了我们才放进去。我在里面第一个看到的是族长二叔。他背着手,脸色凝重,见到我说道:“元应,你来了。你……过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你留过洋,念过书,懂的事情一定比我们多!” 我很奇怪二叔为什么要这么说,当我被带进去的时候,看到地上铺了几具白布的人形之物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 我揭开了白布,看到了堂弟元信的尸体,他眼珠凸出,面色发紫,颈部有一道很明显的勒痕——他是被掐死的,用手! 但是很奇怪,他没有任何反抗的痕迹,好像心甘情愿被掐死一样。莫非中毒了?我争得族长的同意后解剖了尸体了,也没有任何中毒的痕迹。难怪,虽然族长他们没有学过医学,但是起码的江湖常识还是有的,见到这种没有反抗就被弄死的事情,希望我这个医学高才生解答。可惜我无法给出答案。 我摇摇头,族长的面色越发凝重,近乎沉重,喃喃说道:“连你也看不出,莫非见鬼了?” 我退了下去,元玄告诉我,他们在来村子的路上发现元信一行人倒毙在路上,货物散了一地,没有短缺。连拉车的马也安静地在啃草。似乎就是针对人袭击的,是谁呢? 族长和长老商议之后,认为是有人针对我们罗氏一族来的,下令把枪发下去,加强戒备,晚上宵禁。带队的是我三堂弟元素,他曾经参加过三次长沙保卫战,勇猛无比,光是亲手用大刀斩杀的鬼子就有一百多个,是我们族人的骄傲。有他在,比较安稳了。 我也就暂时回去,乘着晚上把事情详详细细记录下来。这件事情非常奇怪,我所认识的人当中,唯独淡如兄博采多学,因此我写信给你,希望你能说说你的看法。或许正是答案。 弟伯贤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七 (西元一九四七年八月三日) 罗元应的第二封信 淡如兄, 展信如晤! 现在村子已经处于半封闭状态,许出不许进。族长叫人委托去省城的警备司令那里求助,我顺便请他把我的信函带出去。就在这第二天,也就是六月十八,我听到了一个可怕的消息:元素遇害! 元素向来以勇猛著称,若是赤手空拳,寻常七八个壮汉也难以接近,更何况他携带了三八步枪、勃朗宁手枪各一只,居然没有一点声响就遇害了,那敌人实在太可怕了!我们如何能够应付?但是我心生疑惑,村子已经封锁了,敌人是怎么混进来的?村民我都认识,没有陌生人,能够除掉元素的人,并不是一般人! 族长请我过去验尸,我揭开裹尸布,元素并不是丝毫没有反抗,只见他面露惊愕的神色,眼珠直直凸出,仿佛看到了非常可怕的事情一样!从尸山血海里面爬出来的元素,还有什么值得他害怕的呢?据说,因为元素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浓浓的煞气,吓得没有好女人敢嫁给他,迄今仍旧是一条光棍。 元素是被凶手用同样的手法害死,由于反抗激烈,凶手特别用力,颈骨几乎全部被压断,留下了清晰的掌纹。既然凶手能够不留痕迹地潜入进来,为什么会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呢?似乎是故意让我搜寻一样! 同元素一起巡逻的族人告诉我,昨天夜里,他们每个一个小时绕村子巡查一遍,一点也没有发现敌情。来到祠堂的时候,元素说他和元信的交情不错,让他一个人陪陪元信。元信的尸首没有被家人收回去,依旧和其他尸首堆放在祠堂里面。谁敢和这么多尸首聚在一起啊!所以其他族人就顾自离开,留下元素一个人。第二天就发现了他的尸体,看到如出一辙的杀人手法,慌乱地报告族长。 族长低头深思,朝我问道:“我们这个村子封锁地水泄不通,理应没有任何人能够进来!” 我说道:“二叔的意思——凶手在我们内部?” 族长点点头,我说出了我的看法:“不过既然这个人能够不动声色地杀害武艺最高强的元素,那么他来无踪,去无影,亦是不稀奇。” 族长奇怪地自问:“我们罗氏一族到底得罪了谁?这个人偏偏针对我们而来。倘若真的对我们恨之入骨,不如率大军过来,杀个干干净净也罢了,却为何这样……?” 族长猜不透的事情,我这个只知道读书看病的医生,更是猜不出。我们罗家没有理由得罪任何人啊!一百多年来就安稳地呆在这里生活,没有金矿等可观的财富引人觊觎。谁会对我罗家下如此毒手? 我本想马上回家,但是族长却留下了我,然后召集全村所有十五岁以上的男子,令他们每人把手掌沾印泥印在黄纸上,当众核对尸体上的掌印。原来族长决心用这种手段挖出凶手!全村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共有一千多个,我花了一天功夫核对,结果没有任何一个人对的上。显而易见,凶手不是内部的人员,那么是外人? 到了晚上我疲惫不堪地回去,妻接应了我,如此忐忑不安地度过了一个夜晚,第二天,听到了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族长被害!我忙不迭地穿衣跑过去,族长门口聚集了不少人,一一被拒在外头,里面四大长老都焦急地四下里乱走,看到我来了,放了进去。 现场比我想象的还要惨不忍睹,除了族长,同时遇害的还有族长夫人。族长依旧是被掐死,舌头拖出,眼珠暴凸!族长夫人我不方便检查,但是看她颈部没有伤痕,竟然是教活活吓死的!若是杀人,也不至于如此,有什么东西,竟然可以吓死人! 长老们更是焦急,年纪最大的东长老终于下定决心对我说道:“族长不幸身亡,从此我们一族没了主心骨。” 我说道:“此刻非常时刻,请推选有贤能的人士,当选我们的族长!” 东长老说道:“不错,我们商量之后,一致认为:年轻一辈当中,属你元应年纪最大,辈分最大,为人稳重,人缘颇好,又留过洋。所以,请你继任族长一位!” 我愕然,四大长老聚在一起,原来是为了这事!平时四大长老并不涉及任何事体,除非是遇到族长选举或者事关罗氏一族的大事才商讨。我思虑片刻,在这个危机时刻,需要的是稳定人心。因为我作为一个医生,平时村民族人多半对我敬畏有佳,我说的话他们还是肯听的。我也不是迂腐之人,当下就应承下来。非常时刻容不得繁文缛节,和族人们一起到了祠堂,拜祭了先祖之后,便正式继任族长一位。 虽然继承了族长一职,我更是忧心忡忡,现在肩膀的上担任的职责不一样了,而眼前正是罗家面临的最大危机!目前毫无头绪,我只能吩咐族人加强戒备,小心谨慎。 我向族长家里其他的人员询问昨晚的情形,说道三更半夜,忽然听到咔嚓咔嚓门窗破裂的声音,然后就是族长的怒喝一声,族长夫人惨叫一下。众仆人吓得胆战心惊,不敢过去查看,直到东方晓白,才有胆大之人,战战兢兢地跑出去,叫了巡查的武装族人过来,发现族长夫妇已经命丧西天了。 我暗叫可惜,若是当时及早发现,说不定能够找到凶手的什么线索。杀人现场除了一些打烂的木头窗户碎屑之外,就是一排排乱七八糟的脚印。他们到底不知道现代侦探之术。我吩咐下去,以后若是再次有杀人事件,不许无关人等胡乱靠近! 晚上直到深夜,我还迟迟不敢入睡,妻过来劝慰我上床。她知道我当上族长之后,丝毫没有一丝喜悦,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更大的权力意味着更大的危险!妻不是一般的农妇,乃是大庸县一户前清秀才家的小女儿,知书达理,晓得个中的厉害。我摆摆手,心中一直有一种预感,既然凶手跟着元信他们的尸体进入罗家村,每夜都在作祟,那么今天也必然会有所行动! 尸体! 我突然灵光一闪,我们怎么疏忽了尸体呢?我听说江湖上有种神奇的武功,可以屏住呼吸,降低心跳,宛如死去一般。而我在东京帝大念医学的时候,也学过一些特殊的药物可以伪装成为死人!莫不是敌人借助尸体混入村子里面,然后每天晚上出来动作! 我正要外出,忽然有个精壮的族人慌慌张张地跑来报信:“不好了,族长!东长老一家都遇害!” 我大吃一惊,失声叫道:“什么?”然后赶忙冷静下来,命令道:“马上派遣一队人去祠堂,看住那些尸体,一具不许多,一具也不许少。其他叫上几个族人,随我去东长老家!” 族人应声退下,我带领几个武装的族人快速去东边。既然是东长老,当然住在东面,我们一族按照方位居住,我住在靠近西边,所以费了不少脚程赶到。现场已经被那些武装的族人按照我的吩咐隔离。 我快步上前,通过族人的封锁线,到了东长老的房间里面。东长老有一妻一妾,但是没有子女,一家仅有三口人,如今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业已绝命。凶手还是同以前一样的手段,破窗而入,再一一掐死三人。比较不同的是东长老为人戒心很重,所以连窗门都是以铁栅栏封闭,居然被绞开一个大口子。我上前看去,没有器械工具施用的痕迹,此人的气力好可怕! 我问道:“是何人最先发现的!” 族人中畏畏缩缩地站出一个背枪的黑衣男子,约莫四十出头,脸上显出辛苦生活的老态。我先前作为医生,给村子里所有人都治病过,一一记在心里,当下沉思回忆说道:“你是……贞桐叔!” 贞桐尴尬地笑笑:“族长大人,不敢不敢。” 他虽然年纪辈分比我高,但我是属于嫡系,他是远房偏支,加上我新任了族长,所以一称呼叔他就慌忙回绝。 眼前事情重大,我也不在小处浪费时间,说道:“那你说一下!” 贞桐慢慢叙述,此人没有读过书,口吃却相当清晰:“那时……约莫是亥时三刻,我正和大儿子元相两人一组,在街道上巡视。忽然,听到东长老家传来桌椅破碎之声,女人惨叫之声,我大骇,说不定又是那血衣夜叉……” “等等,夜叉……你刚才说什么?”我打断他的话。 “哦,那是自古相传,在我们先祖迁到这里来的时候,有血衣夜叉作祟!” 我也模模糊糊听说过,早年先祖西迁到湘西的时候,与当地土人纷争甚是厉害,械斗不已,流传到日后不免夹杂了部分荒诞不羁的事实,我没有多加理会,心想若是称呼此人为血衣夜叉,倒是不为过。 贞桐借着说道:“我和元相慌忙取下枪潜行,果然看到东长老房中人影撺动,忽然一条黑影直挺挺地扑了出来。我大骇,举起就是一枪。元相则是立即敲锣,召唤众人。” 我问道:“打中了没有?” 贞桐得意地笑笑:“不是我吹牛,单是论枪法,我当是村中第一人。不过,虽然打中了,他好像跟没有事情一样,一跳一跳地逃走了!” 我让贞桐指向夜叉逃逸的方向,众人提着马灯追侦巡过去,果然见到了点点滴滴的血迹。我见那血迹异常,小心翼翼地拾了一条树枝,沾血提到鼻子前,边熏边细细查看。按理说这夜叉逃亡不过半个多小时,血液应该新鲜,然而眼前的血仿佛是死了好几天的尸体身上抽出来一样,散发着一股死人独有味道。 我丢下树枝,带领众多全副武装的族人循血迹追踪过去,逐渐接近祠堂,我冷冷一笑,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夜叉啊夜叉,我倒是想看看,你究竟是什么货色! 先前我命令在祠堂前守卫的族人上前打招呼,我问道:“可否有放出去一个人?” 那族人恭恭敬敬的说道:“回禀族长大人,我们守卫片刻,没有一个人进去,也没有一个人出去!” “那好,把祠堂大门打开。乡亲们,给我把枪预备好,那残害我们多人的刺客或许就在里面!” 顿时族人们如临大敌,纷纷上好枪栓,那些本来来看热闹的则马上退到一边。我也向一个族人要了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握在手里。在日本时候,我练过射击,枪法不错。紧张地看着两个族人打开大门,唯恐夜叉立即暴起伤人! 哗啦!望着黑洞洞的祠堂深处,仿佛有一头怪物张开着大嘴,伺机吞噬人类。 “砰!” 不知道哪个族人紧张过头,不小心扣动扳机,打出一枪,击在石墙上,乱石飞溅。 我背后立时冒出一身冷汗,然而期待中的夜叉并没有出现,莫非是怕我们人多势众?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一挥手,带领几个胆大的族人,前面挑着马灯进去。 祠堂里面黑漆漆的,有几个机灵的族人立即点上里面的灯。由于祠堂是祭祀先祖,召集族人开会的大地方,所以灯光特别明亮。我握着枪环视四周,空荡荡的,没有一丝动静。地上点点血迹一直延伸到一具裹尸布下。这回,你逃不了了! 我挥挥手,其他持枪的族人立时鱼贯而入,团团包围那裹尸布下的此刻。如今虽然深陷重围,那人却仍旧不动声色,这份胆识不小! 我示意元玄挑开裹尸布,元玄抹去额头的汗水,在三八步枪上安装刺刀,小心翼翼地凑近裹尸布,把刺刀伸入。说时迟,那时快!元玄猛然一挑,轻飘飘的裹尸布飞上半空,现场每个人都不由得屏住呼吸,静寂犹如死人之夜,观看这惊险的一幕 只见一只红色的蝴蝶轻轻闪动翅膀飞了起来,原本它停在裹尸布下元信的尸体上,叫人惊动了它的安息,所以才不满地振翅高飞。 裹尸布下,当然只有尸体一具,另外飞起的蝴蝶一只,这尸体是我前几天亲自检查,自然认得,没有一丝的改变,并没有我们想象的有人借尸混入。我不禁心生疑惑,然而血迹却是从元信尸身下流淌出来。莫非是那个夜叉故意引诱我们至此,混淆视线。 不过我仍然叫人好好检查其他的尸体,而我自己蹲在元信尸身旁。现在是夏日,他已经死了好几天,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周遭之人无不掩鼻而过。我却是以前解剖尸体习惯了,倒是也不见得如何难过。循着那滴滴答答的血迹,我用力把元信的尸体翻了一个身,不觉得一愣,他背后有个枪伤的血洞,酱黑的脓血想粘稠的柏油一样缓缓滴下。看伤口,就是族人们常用的三八步枪子弹,怎么回事? 我令人叫来贞桐,问道:“你可是看清了那个逃遁夜叉的身影?” 贞桐说道:“完完全全看清,这打猎十几年,眼神不是白练的。” 我又问道:“你可是与元信相熟?” 答道:“不太熟悉,但是晓得他的。” 我指指地上那伏卧的尸体,说道:“你看这与你击中的那人象不象?” 贞桐绕着尸体转了一圈,倏然抬起头,脸上汗水涔涔,目有惊惧,连声说道:“象,象,背后象极了。甚至连那伤口都似乎是我打中的那个部位!” 这时我突然想到另外一件事情,我急忙叫元玄拿来保存好的凶手杀人掌纹拓片,核对一遍,竟然就是元信! 我越来越迷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难道元信死后作祟,来残害同族之人?这不可能,我在东京帝国大学学的就是医学,人死之后,全身肌体就无法运作,怎么还可能运动,并且杀人呢?难道是僵尸? “妖孽、妖孽……” 贞桐不是笨蛋,此刻也看出苗头,吓得魂不附体。在场的族人也是大骇,纷纷问道:“族长,族长,怎么办?有妖孽作祟,是不是请来道士做法?” 我脸色一沉,说道:“无稽之谈,信什么?传令下去,把这些尸体统统烧掉,连点灰渣都不许留下。”转念一想,为了安抚人心,就说道:“元玄,你去请来苏道长,请他作个法事,超度亡魂。” 对于道家的牛鬼蛇神,只因为读书多了,我向来不信,此刻一边看着苏道长做法,一边心中思虑,总觉得整个事件怪怪的,我不信有什么鬼怪之说。那个夜叉一开始就杀害了元信,是为了封锁我们,之后杀掉元素,却是削弱我们的战斗力。同样杀掉族长,却是让我们群龙无首,虽然四个长老当机立断,叫我继位,但是毕竟初出茅庐,十分不顺手。那么杀掉东长老呢?为什么?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考虑,就很明显得出答案。这个血衣夜叉,他是与罗家有着深仇大恨,但是单枪匹马,无法匹敌罗家上下三千多口。所以一开始选定了元信为替身,故意扮成他的样子,引导我们以为是厉鬼作祟,扰乱视线,使得人心惶惶,乘乱杀人,实现他的目的。 不刻苏道长画符舞剑,做完了法事。其实苏道长也是姓罗,但是罗家村姓罗的人实在太多,大家以他姓名最后一个字称呼他苏道长。据说苏道长原来是个前清举人,正中了进士,却民国革命了。苏道长一气之下出家做了道士,在罗家村筑了一个道观,平常光是靠做法事不足以为生,也脱下道袍开私塾教教小孩子念字,人望不错。 苏道长走到我身边,恭恭敬敬地说道:“族长大人……” 我拱手回礼,问道:“道长有何指教?” 苏道长忧心忡忡地说道:“妖孽未除啊!” 我不快,说道:“道长方才不是正在除妖镇邪嘛?” 苏道长摇摇头说道:“我只能超度亡魂,至于妖孽,唉!小道心有余而力不足。听说百多年前,我们罗家先祖西迁到此的时候,也曾有妖孽作祟!” “哦?”我思虑一下,贞桐一介不识字的乡农,所言不足为信,但是苏道长好歹是个举人,又不是书呆子类型,他说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于是问道:“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苏道长又摇摇头,说道:“具体内容,时间过去百多年,都散逸了。但是据说四大长老代代口口相传这个传说。不妨去问问他们,或许可以得知一些相关的情形。” 我一愣,虽说我作为族长,因为担任时间太短,对于族内故老相传的传说典故反而不知道。我觉得罗氏一族这个权力系统构架的很合适,按照西洋的学说,族长负责世俗事务,而长老是宗教的代表。正好东长老出丧的事情在办理,借这个机会邀请三位长老过来,顺便问问一些族里的情况。 我抬眼看看天,一晚上忙乎下来,见东方晓白,顺便回家一趟,妻一夜未眠,做好早饭等待我的归来。我心中一阵欣慰,然而事情紧急,只能拿了两个糯米饭团,边啃边到东长老家。东长老没有别的亲属,丧事由族人一手操办。其他三位长老已经在场,见我来了拱拱手:“族长大人辛苦了,听说昨夜一直在缉拿凶手!” 我叹了口气:“可惜还是没有捉到啊!唉,三位长老,我有件事情想问问……” 忽然我听到一阵奇怪的木头破裂声音,和三位长老不约而同转过脑袋去看。只听轰然一下,原本停在庭院里摆放东长老尸身的棺材盖猛然掀起,一具直挺挺的长条人形站起来。 “诈尸了!” 族人惊慌失措,哄然四下乱窜。 我们的脸色徒然变掉,却是东长老的尸身立了起来,只见他脸色还是如死人一般苍白,方死掉不久,关节僵硬,一弹一弹地跳出棺材。 这怎么可能!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新式教育告诉不必相信传统的光怪陆离,然而亲眼看到人死掉了,居然还会动弹了?难道世间真有僵尸一说?说时迟,那时快!那僵尸仿佛有生命一般跳过来,一把就掐住南长老的脖子,咔咔骨头破碎的声响,清晰可闻。 我顿时清醒下来,慌忙逃窜出去,此刻手无寸铁,如何还击?我大声召唤族人,有几个胆大的年轻小伙子,带来枪械,举枪就往庭院里射击。砰砰啪啪一阵乱响,我猛然想到三个长老年老体弱,还没有逃出来,大声叫道:“不要射!里面有人!” 我们仗着人多势众冲进庭院,却见三个长老除了一个被活活掐死,其他两个各自中了十几枪,眼见活不成了。而那僵尸,也一动不同,我令人马上架火烧掉。 事情越来越悬奇,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了。淡如兄,我知道你向来对奇异之事有处理之能,请赶快前来解救我。我怕迟了,连我家人的性命都难以保住! 弟伯贤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九 (西元一九四七年八月五日)** 六 古庙夜叉1 我放下两份信函,疑惑地望着宁镇长,之前我已经听说过了,在有间集镇的基础之上,曾经有过一个繁华之极的村落,却在一夜之间毁灭。能够在一夜之间毁灭,不外乎外力入侵,或者高危急性传染病,然而通过这份信我却了解到毁灭的另外一个原因,不禁感到非常震动。 宁镇长右臂伸直,指着四周划了一个圈,说道:“这里最初的名字,既不是有间集镇,也不是万尸冢林,而是一个名为罗家集的村落。罗家之人的先祖,其实是太平军西征元帅罗大纲的族人,西征之时,不知何故来到了现今罗家集的地方,从此隐蔽不出,倒是逃过了太平天国覆灭之祸。之后依靠木材和草药,安逸地生存了一百多年,逐渐壮大起来,然而却隐秘恐怖的僵尸作祟,一夜之间全村被屠!仅有少数几个外出读书的族人逃过一劫,譬如罗明翰的祖父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是信中字为淡如的人,与罗家最后一任族长是同学。当年他因为读书的缘故,一直居住在北平,得知村落遭遇的惨案,急忙赶来,最终见到的却是一副惨烈的景象!” 宁镇长告诉我,当年还有湖南省的警察局参与调查惨案,因为事件过于骇人,不得不在调查报告上注明“绝密”的印记!史料记载,整个恐怖杀人事件从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七开始,到两个月后的八月十九日结束,前后竟然有三千一百多村民丧命,罗家集的村民死绝。 受害村民的死法大同小异,不是被掐死就是被活活挤死,报告的调查方湖南省警察厅称始终无法逮捕凶手,所以不得已以瘟疫结案,列为绝密资料封存。及共和国之后,才得到解密。 当年另外一位同样参与调查的《大公报》驻湖南记者,他用颤抖的笔写了报道,整篇文章都弥漫着一个叫人窒息的绝望味道: “当我们初次来到罗家村的时候,没有见到的一个活人这是怎样的阿鼻地狱啊!我见过河南千里灾荒的可怕情景,也见过重庆大轰炸后的惨状,然而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在罗家集发生的惨烈!层层叠叠的尸体垒在一起,散发着难闻的尸臭味,似乎是古代将军为了炫耀武功建立的京观。听说,这是调查队零零碎碎收集起来的尸体残骸。极个别的尸体,更是死得惨不忍睹,仿佛周游了十八层地狱,享用了所有酷刑一般。据简单的清点一下,大概有三千多人,整个村落完全毁灭。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没有心肠,不惜一切代价消灭了这个村子?土匪?还是鬼子的余孽?” 宁镇长听得毛骨悚然,说道:“太可怕了!湘西盛产僵尸,所以我们过来调查悬棺和僵尸文化,你们怕我们一不小心引发罗家集一样的惨案,所以一旦有了苗头,就如同见鬼了似的紧张起来。不惜用一切代价阻止我们,甚至打电话威胁,等等!是吗?” 宁镇长愕然,说道:“打电话威胁,我根本没有啊!假若我打电话威胁你们,何必再邀请你们过来细语呢?” 这倒也是。 宁镇长说道:“之后活下来的几位罗家人,对此深为恐惧,据说当初罗家集就是因为建立在尸地的基础上,周边都是悬棺干尸,才使得村落一夜之间被僵尸毁灭。我们现在都在镇里,见你们如此,自然拼命反对。” 而且有间集镇是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一旦事情公布出来,谁还会过来,大家都喝西北风了。 “更何况,已经有人死于僵尸了……” 我说的那个人,自然是那个倒霉鬼导游了,尽管我们没人直接目击他到底是怎么死掉的,但是之后出现的种种怪异事情,不禁叫人头顶发寒,莫非这真是诱发惨案的前兆? 既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们的考古活动也不代表暂时停止,我回到有间旅店,除了听到罗明申唉声叹气,抱怨政府无能,阻碍学术。我和林白水索性把这里当作疗养地,慢慢休养生息。 但我见老板娘预备了两盏灯笼,挂在门前,甚为奇怪。挨到晚上,往日***通明的街灯尽数熄灭,各家各户点燃了放置在门口的红色灯笼,于是一路看来,红腾腾的一串串糖葫芦一般。于月夜中,尤为阴森可怖。我和林白水莫名其妙,不敢外出,呆在房间里,听到远处传来铛铛的敲锣声,好奇地跑到阳台上,探身观看。 街道的东面走来一队行列,开头的两盏白色灯笼特别醒目,不时传出铛铛的有节奏敲锣。待渐行渐近,我看到大约有二十多人,个个身穿白色的法师袍子,头戴白色无沿纱帽,个个神情肃穆。初始我以为是特别严谨,近了才看清,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一个白色的面具。这队行列缓缓向西走去,除了不时的敲锣声外,无人喧哗,格外诡秘。直到他们走远了,我看到楼下老板娘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没有取下灯笼,依旧让它们悬着。 我好奇之极,跑下楼,尹玉旻正端坐在前台,我问道:“老板娘,方才我看到外面有一帮人样貌古怪,敲锣打鼓,做什么呢?” 老板娘说道:“他们啊,是指明灯?” “指明灯?” 老板娘解释说道:“唉,还不是昨天在悬棺的悬崖那边死了一个人,按照这里的风俗,为了避免血衣夜叉出现,所以需要指明灯们开出一条鬼路,供血衣夜叉回到冥界去。我们那悬挂的灯笼,亦是为了百鬼指明道路。” 我点点头,尹玉旻又说道:“今夜最好不要随便外出,万一撞见鬼就不好了。” 我和林白水于是索性就寝算了。入夜,我沉沉睡着了,忽然觉得胸口闷的慌,额头冷汗淋淋,经不住张开眼帘,却是一片红色的耀眼女子汉装衣裙摆对着我,觉察到我的惊醒,她挥动马尾辫,缓缓转过身,正面青白相间,唇若血红,獠牙毕露,相貌狰狞! 血衣夜叉! 我倏然受惊,只觉得顿时血液倒涌,意识陷入不可拔出的地步。她要干吗?莫不是我坏了她的好事来报仇?明明显掀开被子逃之夭夭,然而整个身子犹如浸在冰水里僵住了,死死盯着血衣夜叉,但见她伸手过来,方接触我的身子,倏然如同触电了一般缩回,立即转身跳下阳台! 突然外面砰砰传来几声巨响,我一听,倏然张开眼睛,却是南柯一梦,但是枪声不假,顿时呆住,失声叫道:“枪声,这是六四手枪,谁在开火?” 我马上窜出去,来到走廊里,何永进听到枪声,也迅即从房间里奔来起来,吃惊地向我问话。这里中国腹地,不是南疆,以中国枪支管理的严格制度,平常连枪响都极为罕见,怎么一下子就传来如爆豆子似的连发枪呢?何况又是在如此诡异的夜晚里面。 我脑中倏然冒出一个念头,莫不是血衣夜叉在作祟? 我心念转动,对何永进说道:“老何,你留在这里,我外出看一看!” 说着我飞奔进入漆黑的夜里,我留下何永进,是因为他对尹玉旻有意思,自然不会丢下她,正好可以保护林白水。 我循着枪声过去,突然身边风驰电掣般地驶过一辆汽车,却又嘎地一下,嗤嗤摩擦着轮胎,戛然停下。车灯甚是明亮,照得我眼睛发花,过了一会儿才适应,看清楚前面停着一辆警车,这时候车后门打开,挤出来一个肥大的身躯。 “宁镇长?” 我愕然,想不到见到了这个人。 “朱先生,你在这里干嘛?”宁镇长问道。 “方才我听到了枪声,就出来看看,怎么回事?” “不啰嗦了,你先进来,我们过去看看!”宁镇长招招手,示意我坐到车子上去。只是我们两个人都是狗熊一般的身材,硬是把小小的警车后座挤得水泄不通。前方驾驶座和副座上各有一个警察,无线电对讲机开着: “他出来了……咦,走路的方式好怪,怎么是跳呢?” “——他要突破路障——” 砰砰!清脆的枪声如同放鞭炮一般响起。 “……他是人嘛?打这么多枪没事?血衣夜叉!” “啊!救命!救命……” 对讲机戛然止住,只有一片嗡嗡的电子器械嘈音。 车子里面一下子静寂下来,安静地好像漆黑的深水下面,压抑无比。许久,宁镇长恶狠狠地叫道:“抓紧了,我要赶过去!” 车子猛然加速,飞快地向前奔驰,到底事发现场——一栋老式别墅,外沿墙壁布满爬山虎,在黑漆漆的夜里更是犹如一头恶兽蹲伏在地上。别墅边上停泊着两辆警车,以奇怪地姿势趴在一起,车灯损坏了一半,只能发出黯淡的光芒,不时警笛有气无力地响了一下。 宁镇长脸色惨白,颤抖着手抓起步话机,叫道:“快来快来!第四小队遭遇不测,需要支援,需要支援!” 前座的警察拔出手枪,打开保险,推开车门出去。我急忙拉开车门也想钻出,宁镇长倏然拉住我的衣角,轻声说道:“危险!” 我反问道:“此刻到了现场,难道在车子里面一样安全嘛?” 宁镇长见我固执,心中晓得无论如何劝阻不过来,叹了一口气,拉开车门随我一起出来。 现场有股难闻的味道,好像是屠宰场里面的血腥混杂着腐肉的味道,我眉头皱皱,四下里小心翼翼地走动,天色黑暗,路面也看不清,脚底忽然踩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咔嚓轻微的一下,似乎什么东西踩破了。我眉毛卷了起来,莫不是烂泥? 我拿起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打亮火苗,黯淡的光芒一时叫我无法看清,只能凑上前。我徒然一震,浑身毛发都竖了起来,那宁镇长见我不对,也过来奇怪地看了看地面,脸色突然大变。地面上,乃是一具警察的尸体,令人恐怖的是他眼窝处,被硬物活生生地击穿了一个碗口大的洞穴,方才我正不小心一脚窜到他的眼窝里,把脑浆都踩了出来,红的白的流了一地! “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警察赶过来,我摇摇头,说道:“这里有尸体……” 宁镇长带着手电,也看到了这般惨烈的情景,脸上越发肃穆,叹气说道:“可怜,血衣夜叉终于展露出狰狞的面目了。” 忽然路边有什么东西动了动,接着站了起来,一个人,摇摇晃晃向我们跳过来。居然有人活着,我正要过去帮忙,待到那人快来到跟前,带来的一股劲风叫我觉察不对——什么人身上,会有一股像是泥土里面腐尸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他居然是跳! “僵尸啊! 宁镇长吓得尖叫起来,眼看那怪物要到跟前,只听砰砰两声,宁镇长发起狂来,不顾一切地拿着手枪乱打。那怪物一弹,又是轰隆的一下,怪物整个脑袋忽然消失,啪嗒跌倒在地。我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到后面的警察手中拿着一把霰弹枪,这才轰掉了怪物的脑袋。 宁镇长凑上前来,拿枪口捅捅僵尸,惊异地说道:“想不到,世上真有赶尸这一回事。我以为只是存在传说中,现下才确信了。” 倏地僵尸又是一动,又活了?宁镇长大骇,只见那肥大的身躯,灵活地往旁边一跃! 却见僵尸颈腔里面飞出一只红色的小蝴蝶,犹如着火一般的耀眼,在这漆黑的夜里特别醒目,飘飘荡荡飞向天空。 “冥蝶……” 我喃喃说道。 所谓冥蝶,家乡故老相传,如火焰般耀眼,乃是冥界使者,带走幽魂。我忽然一震,又想起,以前罗元应写的信上,亦是提及过化作僵尸的尸体上飞起过火一样的蝴蝶!难道血衣夜叉正是凭借冥蝶控制尸体? 我倏然打了一个寒战,似乎幽幽瞧见,那血衣夜叉面具狰狞,一身红袍,做法操纵冥蝶作恶! “跟住它!” 我喃喃自语,动作快捷地站了起来。心中隐隐有股感觉,若冥蝶真是血衣夜叉操纵僵尸的道具,那么跟随冥蝶就可以找到宿主。 宁镇长脸色兴奋地发红,来不及等到支援部队赶来,急忙对两个警察叫道:“快,我们快去追!” 我们驾车赶过去,那冥蝶看似慢悠悠地飞翔,其实速度很快,转眼竟然过了一两公里。宁镇长思维缜密,考虑地比我周到,若单纯依靠两条腿子,倒一时赶不上可就糟糕了。 冥蝶周身通红,在漆黑的深夜里极为明显,我们不紧不慢地尾行在一百米之外,唯恐太近了,不小心惊动宿主血衣夜叉。汽车驶入森林,树枝越来越密集,不得不放弃车子,步行追踪。好在路途依旧不远,前面豁然开朗,却是一片废墟!那警车倏然停止,宁镇长怒道:“干嘛不追上去?” 驾驶座的警察转过头来,胆战心惊地说道:“宁镇长,前面,前面就是罗家集的废墟了,鬼域啊! 宁镇长一阵踌躇,终于下定决心,长叹一声,说道:“我就知道妖孽藏在这里,今天晚上我们不能去,等到明天,哼!” 我摇摇头,说道:“宁镇长,我觉得有点怪异。” “哪里不对劲?” “你说,血衣夜叉只是掳人过去,而她杀人毕竟只是一个传言,那惨死的导游,说到头还是自作孽。为什么今天血衣夜叉大开杀戒,甚至似乎要把我们引入罗家集废墟一样。” 宁镇长烦躁地说道:“我怎么知道呢?我又不是血衣夜叉,不过明日我即将直捣虎穴!” 宁镇长把我送回有间旅店,甫一进门,林白水马上扑上来责怪道:“你这个家伙,这么这般鲁莽。人生地不熟的,又危机匆匆的。我听到外面的警察发现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骸,都快吓死了!” 我哈哈大笑:“怕什么,世界无鬼,只有人在作祟。既然南方丛林战场上的尸山血海都经历过了,还怕个毛?你看,我不是毫发无伤吗?” “死鬼!”林白水轻轻敲打我的胸脯,那老板娘一直在柜台后冷冷睨视我们,笑道:“时间也不早了,还是好好歇息吧。我看,明天必然有事!” 果然被尹玉旻预料到,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一群人吵吵闹闹地来到有间旅店,直言叫我出来。我下去一看,带头的正是宁镇长,但见他满面堆笑,显然不是坏事。我问道:“宁镇长大驾光临,不知有何事?” 宁镇长说道:“正是昨天商定的事情,你我都看到那血衣血衣夜叉逃到了罗家集废墟,那里必定是她的老巢。今日我们带领多人,一起去将其捣毁!” 身边的罗明翰顿时脸色大变,显然根本不知道宁镇长的计划,失声说道:“镇长,万万不可!” 宁镇长怒道:“有何不可?” 罗明翰说道:“罗家集已经废弃多年,当年将其废弃,必然有缘故。不如为何三年自然灾害之时,人们宁可饿死,也不敢进去。里面一直传言有可怕的恶魔!” 宁镇长说道:“哼,那恶魔就是血衣夜叉。只要我们将其剿灭,必然能将废墟收回,还可以多一大块土地可利用!” “镇长!”罗明翰几乎声嘶力竭地劝解。 宁镇长独断横行,哪肯听小小秘书的话,冷笑道:“若是你畏缩不敢前去,那也罢了,就留在这里吧。我自然会挑选勇敢之人前往。朱先生,你说,是吗?” 既然宁镇长已经摆明了不去之人就是懦夫胆小鬼,我岂能不去。当下哈哈大笑,说道:“正和我意。” 我询问能不能再挑选几个人一同前去,宁镇长表示多多益善,于是我自然叫上了何永进。但是看到罗明申满面焦急,欲去又不敢的心情交织表现在脸孔上,犹如色彩交换,红一阵青一阵,我上前拍拍他的肩膀,问道:“到底敢不敢去?” 罗明申一发狠,叫道:“去就去!” 倒是一直在一边听我们谈话的老板娘,眼珠骨碌碌乱转,便好奇地说道:“唉,你们说得那么有趣,能不能把我一同带过去看看呢?” 我和宁镇长一怔,不约而同地摇摇头说道:“不行,我们又不是去郊游,而是去工作,而且说不定会遇上可怕的危险,把你带上,不仅我们多了一个累赘,说不定你也会挂掉呢!” 尹玉旻听到我们拒绝她,小嘴撅起来,生着闷气,此刻何永进突然说道:“带上她!相信我,由我负责她的安危!” 我犹豫了一下,我自然晓得何永进的心思,转头看看宁镇长,他最终点点头,说道:“好吧,不过,尹老板,要是走路走到脚起泡,可不要哭出来啊!我们是没有人会来背你的。” “哼!老娘是那么软弱的女子吗?”尹玉旻举起白嫩的拳头抗议道! 既然连尹玉旻都前去原本的罗家集废墟,那么林白水更加不能落下了,可是我哪敢拿她肚子里的小孩子开玩笑,说好说歹,连哄带骗,最后连尹玉旻都掺和进来,终于把林白水给劝住,留着了旅店里,让无双照顾。我摸摸无双的小脑袋,说道:“无双啊,要看好你的林阿姨!千万不能叫她乱跑!” 无双无声地点点头,临走之时,尹玉旻暗暗伸出胳膊捅了我一下,低声说道:“喂,大块头,这次把我你老婆给哄住了,你可怎么感谢我呢?” 我禁不住摊开手说道:“我又穷又丑,似乎没有你所需要的吧!” “哼,等我想到了,再向你讨人情。” 毫无疑问,尹玉旻相貌既美,性子又活泼,让我们一行人在无聊的考察之路上减少了如需寂寞。我们随宁镇长一同前去罗家集旧址,长久以来人们畏惧罗家集惨案的种种可怕传说,无论垦荒、旅游都不敢擅向其靠近一步。据说六十年代大饥荒的时候,明明罗家集旧址那边长满了能够果腹的野生番薯,但是人们宁可饿死,也不愿意再次踏入一步。这几十年以来,我们怕是唯一的入侵者。 我们分作数辆汽车前去,岁月的力量真的非常惊人,几十年没有人类活动,通往罗家集旧址的道路老早被植物占领,汽车毕竟不是开路机,歪歪扭扭走了几公里,终于惨败在大自然的手里。我们无可奈何,反正也不是太远,带上一些必要的工具之后便钻入森林,拨开一丛丛的树枝,豁然眼前一亮,罗家集到了! 我极目远眺,眼前视野开阔,除了草丛、小灌木,没有较高大的乔木生长。罗家集旧址似乎在时间轴上凝固了,明清、民国时代建筑风格的房屋保存的非常完好,依稀可见当年的繁华盛状。只有建筑里面偶然钻出的一只野兔,才提醒我们,这已经是一片废墟了。 大家心境不一,我和尹玉旻更多的是对历史沧桑的怀旧感,何永进则是颇为萧瑟地悄悄凝视尹玉旻,罗明申遥望先祖故地,睹物思人,而宁镇长则是兴奋地搓搓手,到处找寻传说中夜叉的痕迹。罗明申算是向导,但也是初涉罗家集,生疏程度实在不亚于我们,不过他曾经翻阅过不少相关资料,说道现今的有间集镇布局完全是以先前罗家集为原型,四下走动稍稍有所依靠。罗家集虽然如鬼域一般,其实并不见得可怕,丝毫没有电视中那种废墟特有的阴森森感觉。倘若不是罗明申不时提及罗家集的惨案,我都恍惚觉得这是一次郊游远足。 中午我们简单地啃了面包填饱肚子,宁镇长垂头丧气,找了半天,别说血衣夜叉的老巢,就连根毛也没有找到。恼火地叫道:“老子真想把这里一下子烧光!” 尹玉旻忍不住凑上前来问道:“那血衣夜叉,真的是女人吗?” 宁镇长横了她一眼,笑道:“说到那夜叉,我倒是觉得你的背影和她有点像?” 尹玉旻秀眉蹙起来,故作失态说道:“是吗,连这么大的秘密都被你发现了,没法子,只好今天晚上偷偷过来弄死你算了!” 宁镇长**笑道:“欢迎之极。” 尹玉旻这个女人看似娇滴滴,为人坚忍,吃起苦来一声不吭,陪着我们几个大男人走了大半天路,若是常人早就脚痛地要死。午餐又糟糕之极,然而女人却笑嘻嘻的,开些无伤大雅的荤玩笑,让我们也忍不住开朗如许。 吃罢了午餐,我们继续寻找血衣夜叉。我倏然一凛,觉察空气中布满了不安的负面离子,一阵凉风吹过,飕飕地有点冷。再看旁人,罗明申四下里紧张地张望,何永进则是把手摸到腰间的铁铲上,预备随时拔出。那宁镇长也把手放在了腰间,握住那把通过职权弄来的手枪。 这时,一大帮人猛然从树林里面钻了出来,约莫有七八十个,他们清一色地穿了迷彩服,难怪一时之间没有发现。而脸色都戴了可笑的面具,或小白兔、或孙悟空。迷彩服加上古怪的面具本来很好笑,可是瞧着他们手里操持的家伙,顿时把笑意硬生生地吞下。 带头的小白兔面具站出来叫道:“外乡人,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们。尤其不欢迎你们来干涉我们的事情。你们最好滚的越远越好,否则……” 他掂了掂手中的猎枪,涵义不言而喻。 可恶,若是空手搏击,以我的战斗力,轻而易举就可以把他们给干掉,但是现在这里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个女人,要是猎枪打到她身上,可是糟糕了。 那小白兔一挥手,那帮人慢慢地围了过来,宁镇长突然大叫道:“可恶,你们竟敢威胁我,受死吧!” 砰的一声,宁镇长一枪顿时打在小白兔的大腿上,鲜血犹如插了一个洞的水袋一样,吱吱水箭一样的飙出来。 “啊!” 小白兔这才惨叫一声,抱住大腿坐在地上拼命嚎叫起来。 宁镇长的一枪,立时打破了两方面的均势对峙。原本相互挟持,但是宁镇长太过于逞匹夫之能,一下子打乱了步骤。对方人比我多,此刻抡起猎枪轰击,又有几十个人抄着铁棍奔上前来,混战成一团。 纵然我本事再大,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寡不敌众。何永进突然冲过来,大声叫道:“我替你们挡一阵,你们快跑!” 他手里拉着尹玉旻,从一开始何永进便悄悄地守护在其身旁,眼见众人混战成一团,第一时间就保护尹玉旻,只是敌人越来越多,他就挪到我身边来。 我们之间配合默契,不用多说,拉着尹玉旻的手掌转身就跑。何永进的实力我是知道的,即使打不过,逃命的本事还是有的。片刻我就飞奔出半里开外,后面传来砰的猎枪响声和人们的怒吼,也不知道何永进怎么样了。 “你慢点!慢点!” 我一回头,一阵狂奔,尹玉旻累得手脚酸软,躺在地上喘气不已,好久才回过气来说道:“差点累死了我!” 若是平时,有美女娇喘吁吁,自然要极大的关怀一下,但是我这时没有心思关注女人,是心里暗暗着急,居然把罗明申和何永进一起弄掉了。而且更加糟糕的是,我们已经走出了罗家集的范围,眼下不知道到了哪里,四下望去一片茫然。 那尹玉旻偷偷瞄了一眼,原想撒娇,见我没有反应,便闭嘴不语。 不知不觉之间,太阳逐渐西下,我们在山间找了半晌,还是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踪迹,只得暂时找个隐蔽安全的地方落脚,山里入夜温度越发降低,我拣了一些柴火,从口袋里摸出火柴,点着了两人一起烤火取暖,也希望有人看到之后,尽快赶过来。 “咕咕!” 两人除了肚子饿得咕咕大叫之外,一切都很好,尹玉旻忍俊不禁,火光烤得她娇艳的面颊,甚是妩媚。 “真想不到,罗明翰的胆子这么大,居然带人来袭击我们!” 中午那帮人,带头的小白兔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罗明翰,我能听得出,那么宁镇长应该更是耳熟能详。罗明翰为了不至于破坏罗家集的废墟,犯得着这般大动干戈吗?再说他们自己也进入了罗家集废墟,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废墟旧址,不如说是要保护什么隐秘的东西! 我突然心念一动,血衣夜叉为什么要进入罗家集废墟,那么也与其说这是她躲避敌人的老巢,不如说她也在寻找什么。罗家集的废墟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我们一边烤火一边谈天,忽然身子一震,我猛地张开眼睛,却见自己躺在铺了草的地上,脑袋刚刚从一块木头上摔下来。此刻火堆里面柴火细微,叫人大骇的是尹玉旻竟然不见了! 我胆子本来很大,但是毕竟有个极限,更何况在这种孤孤单单地状况下,心头胡思乱想,便出去寻找尹玉旻。今夜没有月亮,星光也被浮云遮住,四下里一片漆黑。但见天空中飞舞了无数红色的小点点,大过萤火虫,齐向一边聚拢,我也本能地循着光亮前行。 那红点越聚越多,汇集在一块寸草不生的空地上,竟然如路灯一般明亮。空地中间站了一个人,穿着一件血色的大袍子,背对着我。似乎觉察周围有异样,转过头来。我大骇失色,这不是人!而是一个长角的面目狰狞的血衣夜叉! 我慌忙躲在草丛的中,透过缝隙望出去,仔细一看,那血衣夜叉身躯舞动,使得红点绕着他飞行,我看地不免奇怪,自言自语:“他在干吗?好像在举行某种仪式?跳大神,邪门!” 随着血衣夜叉的舞动,渐渐地在寸草不生的空地上袅袅冒出一团团半透明的氲氤,浮在半空。此刻临近午夜,罗家集被树林包围,本来湿度就大,雾气浓厚很正常。可那初始不过一团白气,越来越清晰,头部竟然形成犹如骷髅的外貌,哭啸着徘徊,似乎有无尽的幽怨无法诉清。 莫非是传说中的鬼魂?即使鬼魂,我也从未亲眼看到过,它们拖着彗尾,四处游荡,怨气迎面扑来,使人艰于呼吸。鬼魂犹如叫一个漩涡吸引,绕着血衣夜叉逆时针旋转,越来越急,倏地极快转入血衣夜叉体内,后者猛然一震,抽搐地挺起胸部,上下起伏,许久才平静下来。 夜寂无月,如此可怕之血衣夜叉行这般诡异之事,不免叫我心惊肉跳,潜伏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目视着血衣夜叉吸足了鬼气,转过身背对着我们,随手丢下夜叉面具,缓缓离开。红色的袍子消失在黑夜里,那小红点也相继散去,不见踪影。 我大着胆子上前,走在空地上,犹如被灼烧过的土地一般,袅袅冒着烟气,我拾起那个血衣夜叉的面具,翻来覆去地打量,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木制面具,也没有多大稀奇。从正面端详,那血衣夜叉面具色彩红白相间,唇下尖牙毕露,额头长了一双长角,面貌栩栩如生,甚为骇人。 冷不防,我肩膀被人一拍。 方才经历了如此诡异的场面,总叫人疑神疑鬼的,我慌忙翻了一个筋斗后退,转身却发觉只是尹玉旻。她面色愕然地看着我,问道:“你怎么了,如此大惊小怪?” 我立时觉得奇怪,血衣夜叉出现的时候,尹玉旻不见了,而反之则回来,加之夜叉的性别,我猛然喝道:“方才你去哪里了?” 尹玉旻悻悻说道:“天凉,我被冻醒之后去捡些柴火,哪知道过了一会儿你也起来,然后看到那血衣夜叉,我吓得不敢动弹,直到此时才来叫你!” 我半信半疑,心想若尹玉旻真的是血衣夜叉,那一身装束哪里弄来的?转念一想便哑然,假若真是,那尹玉旻不知道这里经营了多久,一套装束还拿不出吗?既然尹玉旻装扮地如此无辜,定有奸谋,我以不动应万动,静观其变。 这时地上翩翩飞舞起了一只冥蝶,向上飘动。 “冥蝶不是血衣夜叉的标志吗?只要跟着冥蝶,我们就能追踪到血衣夜叉!” 尹玉旻指着冥蝶,兴高采烈地叫道。 我心中起疑,问道:“你怎么知道,你又没有亲眼见到过。” 尹玉旻哑然,咯咯笑道:“吃过猪肉,就一定要看到猪跑吗?我的朱大人啊!我是听别人说过的。”她补充说道,“宁镇长告诉我的!” 我暂且信了这女人,于是我拉起尹玉旻的小手跟踪过去。** 六 古庙夜叉2 山间荒凉之地,夜深人静,毫无生气,只有那一前一后两个身影。鲜红的冥蝶在黑夜之中甚是明亮,犹如一颗启明星,吸引着我们往前走。尹玉旻腿长但脚小,加上白昼奔波了一日,气力不足,即使被我拉着,脚步亦是开始蹒跚。索性冥蝶动作不快,渐渐地相隔不远,冥蝶猛然 眼前我们趴着灌木丛其实是一个土坡,在底下的一片低洼空地上,以奇特的阵势布满了几百只蜡烛,烛火随夜风舞动,甚是光亮。蜡烛阵中心处,站着一个人,或者说他是被两个人架着胳膊,才能站起来的人。 这些人都清一色穿着非常离奇的衣物,浑身都裹在素白的衣袍里,而面上则带着毫无表情的青白面具,犹如一群沉静在夜岚中的幽灵。除了被两个人架着的那个家伙——看似头头,其他的还有一百多号人。其中一部分手中持着礼器,在布置什么仪式。而另外的人,手中拿着铁管、土制猎枪,看住坐在前面的一帮人。我定睛一看,正是宁镇长一伙。 我们这次带来的人本不多,满打满算有二十来个,此刻手脚都被牢牢捆住,丢在地上。那宁镇长肥大的身躯最为好认,见他鼻青脸肿,被打得不清。我再仔细清点人头,何永进果然不在里面,他的能力一流,纵然打架不行,逃命还是挺出色的,至于另外一个罗明申也逃之夭夭了,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这时那个被架着的头头移到俘虏那边,他一点头,立时有两个白衣人按住宁镇长,只因为他的身躯过去庞大,两个人也抬不动,只能拖着过来。宁镇长抬起头,冲着那架起的人大骂:“罗明翰,好你个家伙,我一心信任你,为了有间集镇的旅游事业,阻止他人前来罗家集废墟。想不到你原来在做这个勾当,你究竟有什么阴谋!” 那人见被揭破面目,当下拉开面具,正是罗明翰。 “哈哈!你难道不知道吗?我们罗家是本来就是崇拜黑暗世界战神的家族吗?呵呵,对了,你是一个外人,当然不可能知道的。” 他眼望远方,似乎要透过雾霭探视森林里面的秘密一样,缓缓说道:“我们的神在上古时代就失去了肉体,被强大的力量封印在黑暗的地底,苟延残喘。他不甘心,一直期望着有一天能够回到地上。这样绵绵过了数千年,大概一百五十多年前,太平军西征部队惨败,我们罗家的先祖是西征元帅罗大纲的族人,在惨败之后,先祖承蒙神的召唤,来到这片荒蛮之地,用他的刀击败了封印神的邪恶敌人,躲过灭族之祸,从此在这里休养生息,等待着神苏醒的日子。我们是神的仆人,我们为了他的复活奋斗不已。每年我们都捉来外人,祭祀我们的大神,用活人的血肉来唤醒他。只要连续坚持三十年,就会大功告成。今年是最后一年,需要特别多的活人。” 宁镇长大怒道:“原来,有间集镇神秘失踪的人,都是被你们所掳来的?不是血衣夜叉?” 罗名翰大笑道:“正是,根本不是什么血衣夜叉。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冒出了这么一个东西,老是阻碍我们,不过既然他来了,我们就把事情推到他头上,让他背个黑锅。” 他抬头看看天,说道:“不必罗嗦了,时辰已到,你就乖乖地成为神的禁脔。我们将要以你的血肉作为神的祭品,让神复活!” 宁镇长脸色大变,对着罗明翰破口大骂,被活活拖了过去,其他的俘虏或哭或闹,一一被带到前方去。前面展开了招魂阵势,数以万计的蜡烛分四个角布置起来,点燃刹那,犹如幽冥之火般通明,映得天空微微泛红,人们的面具反光发亮,越发狰狞。 我这才看清楚,罗家的人把宁镇长一伙带到了一座悬崖下。这座悬崖,约莫有十几层的大楼那么高,崖壁上的石头黑漆漆,若不是点燃了无数拉住,在黑夜里根本看不到这么一座悬崖。一百多米高的悬崖上,犹如宝塔一般,每一层都有凹进去的部分,而在凹进去的,则是凸出一个黑乎乎的长方形物体。这是悬棺! 随后一群穿着招魂法师服饰的人,摇铃敲锣,念叨着咒语,由于是用湘西土语发音,我甚不是太懂。依稀之间,犹如恶魔诵经。 又有四个罗家人一人一个捉住其中一个俘虏的手脚,按在一块人工开凿,犹如西方式样棺材模样的悬崖壁上。一个罗家的人狞笑着人捏了一把刀朝那俘虏走来,拉住他的右手,突然割了上去。须知手心是最为**的部位,倏然两道生疼飞起,疼的那人抽搐扭成一团。他们死死将俘虏按住,鲜血直冒出去,沿着石板凿好的缝隙淌下,渗入悬壁中。 忽然轰隆一下,犹如大炮砸膛,无数红色的小点点一下从悬壁冒出来,好像烟花绽放,甚是好看。罗家人慌忙逃开,却把那个俘虏绑在上悬崖壁上。这时奇了,那坚硬的石质悬壁就如熔化的泥沼一般,慢慢把那个俘虏吸了进去,毛骨悚然的惨叫倏然从悬壁中发出,撕声裂肺的惨叫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境,猛然间又有无数血肉飞上来,象搅肉机一般,四下撒开。旁边有个罗家的人躲避不及,沾满了血水,狼狈不堪,正想整理一下。 倏然,悬壁中突地弹出一条肉矛,通!击穿那人的胸膛,一时之间未死,拼命挣扎惨叫,活活地拖入悬壁。待到轰轰的几下犹如猛兽吼叫,传彻整个林子,无数夜眠的鸟儿被惊地飞上半空,这才静寂无声。 这血腥残暴的一幕看得众人心惊胆战,我们虽然远在安全区,也是心脏狂跳,几乎拔腿就跑。这时我忽然觉得肩头一重,抬头看去,原来尹玉旻吓得昏了过去,靠在我肩膀上了。还好,我松了一口气,若是喊叫出来,那才糟糕。 宁镇长看得目瞪口呆,浑身瑟瑟发抖,两腿不断打颤,失声惊问:“罗明翰,你究竟在做什么呢?” 罗明翰洋洋得意地说道:“复活我们的神,自然需要献祭意思,神需要人的血肉和灵魂。这里,其实埋藏着封印神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先把这里打开,才能复活神!为了我们的神,就让你们牺牲吧!哈哈!” 罗家是信奉邪神的一族,我自然不相信怪力乱神,但是眼前的场面实在骇人。转念一想,这里连连出僵尸和悬棺,再出几个邪神,倒也不稀奇。只是宁镇长不免无端牺牲了,我并无把握救出他,既然如此,我也不打算把自己送进虎口去救他们。 忽然哗哗一阵大风吹过,蜡烛顿时熄灭了一大片,众人正思忖怎么回事,眼前忽然一花,一条影子从天而降,迅雷不及掩耳掐住罗明翰的脖子,后者觉得呼吸困难,几乎要昏厥。我在远处,呆了呆,打量偷袭者,便是血衣夜叉。她以匪夷所思的方式攻击,打了个敌人措手不及。一下子便擒住了头头,威胁众人。 血衣夜叉?不对,难道不是尹玉旻吗? 我急忙转头,尹玉旻正好好地昏睡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来真是我误会了,凶狠残忍的血衣夜叉,怎么会是眼前美丽而**的老板娘呢? 我回过神来,再看过去,那血衣夜叉一下子就擒住了罗明翰,众多罗家之人投鼠忌器,不敢上前。那血衣夜叉伸手指指,示意放开所有俘虏。奇怪,血衣夜叉不是我的大敌吗?怎么会来解救我们呢? 罗家人正要犹犹豫豫地放开俘虏,哪知罗明翰哈哈大笑道:“你这个无用的家伙,一直争不过我,以为用这种伎俩就可以挟持我吗?做梦!大家不要管他,马上把俘虏投进祭台,等到我们的神苏醒之后,自然会赋予我们永恒的生命!哈哈!” 听罗明翰的口气,似乎还认识血衣夜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今想来,莫不是血衣夜叉故意把我们引入罗家集,揭破罗名翰的阴谋。 血衣夜叉大为动怒,用力掐住了罗明翰的脖子,后者脸色惨白,胸脯急促地上下起伏,艰于呼吸,却勉力伸出手指,攥紧拳头,示意族人赶快把俘虏投入祭台。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首领的鼓舞,突然有一个罗家人,把一个俘虏往前一推,顿时贴在石壁上。那俘虏惨呼一声,立时被黑暗的怪物吞没,尸骨无存。于此同时,悬崖开始轰轰烈烈地响动,上面的悬棺被震动一具具地弹下来,落在地上,有人躲避不及,连叫也来不及叫,就被几百年前的棺材砸个粉身碎骨。 血衣夜叉一呆,原来复活仪式接近了尾声,忽然吼地一声,地坑中弹出一条青光,倏然射入血衣夜叉体内。血衣夜叉大骇,转身把罗明翰挡在身前,那罗明翰稍微扭动几下,面目狰狞起来,眼珠如同鲜血一般通红,**的皮肤隐隐泛出青色的鳞片痕迹。他狞笑道:“伟大的神荣幸地降临在我的身体里面,你们这些蚁虫的末日到了……” 罗明翰猛然咆哮,身子越发扭地厉害,先是眼眸渗出鲜血,再是鼻孔、耳孔、嘴巴,渐渐地连皮肤都发红,渗出鲜血。终于罗明翰嚎叫一声,轰地如同微波炉中的鸡蛋一般从内部爆裂! 众人赶着在纷纷扬扬的棺材、干尸雨中逃命,哪顾得罗明翰,倒是我清清楚楚地看到罗明翰的下场,心中不免叹息一声。我和他并无交情,只是觉得为了无端的邪神送了命,真是可惜啊! 那头目一死,剩下的罗家人立时落荒而逃,转眼之间就消失个一干二净,那血衣夜叉也在众人的崩溃逃亡之中,匿身无踪,只留下十几个不到的俘虏,因为被捆在地上,动弹不得,好在没有了威胁。那悬崖停止晃动之后,再无任何动作了。 我犹豫了一下,转头看看尹玉旻,此时不出现,再等何时呢?于是伸手背起尹玉旻,飞快地朝宁镇长一伙俘虏方向跑去,那宁镇长一见我顿时大喜,笑道:“是朱先生,快快帮我们松绑!” 我轻轻放下尹玉旻,先把宁镇长松开了绳子。他摸摸被绑痛了的手腕,依旧心有余悸,但是色心不死,盯着尹玉旻**笑道:“想不到朱先生把我们的美人儿老板娘保护地如此贴切,有没有乘机下手啊!” 我哈哈大笑:“我可是有妇之夫,哪能如此下作,宁镇长,你可看错人了!” “咦,你们在我说做什么?” 我和宁镇长回转头,一同看过去,那尹玉旻醒转来,胳膊支起上半身,身躯化作一个优美的曲线,正好奇打量着我们,我说道:“没事,没事,一切平安!” 既然已经排除了尹玉旻是血衣夜叉的嫌疑,她在我眼里,也只不过是一个美丽**,带有小聪明,甚至喜欢装傻的女子了,只见她艳媚的面颊上挤出一个笑靥,可是慢慢地把小嘴噘成圆形,仿佛有什么事情吸引着她。她的目光直直盯着我们背后,难道有什么离奇的事情吗? 我猛然转头,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七 古僰侯庙 在我面前,原本是一个百多米高的悬崖,此刻外面一层黑色的玄武岩石壁在巨大的震动之后脱落,巨大的神庙赫然出现在我们面前,顶天立地。尽管宫殿的墙体因为年代久远,表面脱落,斑斑驳驳,裂缝纵横,但是在残余的数万个蜡烛***照明之下,依旧可以欣赏到那宏大规模,叫人不禁呆呆地凝视着,心中暗暗赞叹,犹如神迹一般。 这座神庙,是由整整一座山雕琢而成。这座神庙从后面陡峭的悬崖上凸显出来,巨大华美而且精巧,漆黑的石头仿佛使之带来了一股冥界的死神气息,当数万个蜡烛朱红色的光芒映衬下来,整个宫殿迸发出一股漆黑的金属材质的光芒,叫人犹如置身于枪林弹雨的金属风暴之中。 神庙高约八十多米,宽五十多米,分作两层。底层两侧各是一个柱状的守门神。是由两根十人合抱那么粗的石柱上,以浮雕形式刻画的两个巨人形象。样式古朴,栩栩如生。巨人全身**,展示着发达的肌肉,手中握着一把战斧,威吓入侵者,依稀可见带着原始人那种粗犷的风格。 中间是由十六根大圆柱撑着前殿,构成堂皇华丽的柱廊。每一根廊柱上都带有精美的浮雕,虽然残缺不全,但是依旧不失本来的神韵。至中间的位置,留出一个十米宽的正门,黑洞洞的,仿佛噬人巨兽的大嘴。正门脚下,赫然都是以巨大石条层层铺就的垫脚,引人向上,千百年来,究竟有多少人踏上这神秘的宫殿呢?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僰侯神庙吗?” 我的背后有人惊叹道,居然有人知道这玩意的来历,我好奇地回过头,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是罗明申这个家伙,我顿时叫道:“你怎么来了?” 罗明申说道:“我本来逃了出来,看到这里***通明,就赶过来,正巧看到了。” 他运气还出奇的好,要是早来半小时,说不定被罗名翰捉住,化作祭品杀了。只是不知道何永进此刻去了哪里,要是他成功地逃了出去,看到这里的情况,也一定会赶过来的。 “僰侯神庙,这是什么东西?” 宁镇长也不太清楚,又被眼前的壮丽景象给吓住,急忙问罗明申。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传说,僰侯神庙是僰人国家最后的堡垒。数千年前,也就是西周时代,因为僰人参与了武王伐纣的战争,于是被封为僰侯,在今天这个位置建立了僰侯国。僰人迷信,每年大量的祭祀,国力耗损很快,加上楚国的兴起,终于在西周共王年间亡于楚国。国民奔于山林,化作野人。而这个僰侯神庙,大致是僰侯国祭祀以及国侯办公的地方吧。历史书上曾经记载过有这么一个神庙,但是始终没有发现遗迹,原来是埋藏在一座悬崖底下啊!” 宁镇长说道:“既然这是一座神庙,那么罗明翰为什么发了疯,要了这里祭祀邪神。邪神与僰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罗明申一愣,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太清楚罗名翰的想法,只是他信奉邪神,捉人来此祭祀,我不得而知了。” 罗氏一族参与邪神祭祀,难怪宁镇长会怀疑罗明申了。但是罗明申向来就被罗名翰瞧不起,根本不许他参与此事。所以罗明翰暴毙之后,祭祀邪神的事情一了百了,无人知详了。 “我们不如进去看看,消失了上千年的僰侯古国的神庙,里面到底蕴藏了什么奥秘和神奇!”作为一个专业考古人员,最大的乐趣就是新鲜发现的历史遗迹,这就如一个老饕遇见满汉全席,色狼碰到**美女一般! “太威胁了!”宁镇长摇摇头,他仍旧对里面心存疑惑,方才祭祀之际,恐怖的场面在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不得不提防,“鬼知道里面会有什么东西,总觉得可能送命!” 我却赞同罗明申的观点,说道:“不,即使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我们也完全可以应付。但是假如我们不进去的话,一定会后悔的!”我扭头看看宁镇长,“五十年后,当你老了,你的孩子向你问起来的时候,你会怎么回答他们?就因为胆小,所以错过了一次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宁镇长不禁哈哈大笑道:“真是被你说服,我觉得你才是哲学专业出身的研究人员!好吧,我们一起进去!” 宁镇长向剩下还活着的人员征求志愿者,他说的话颇为蛊惑人心,但是至少侵犯了我的版权:“等五十年之后,我们会因为没有进入僰侯古国的神庙后悔吗?” 现场至少有十个人跃跃欲试,我觉得人数上差不多了,有一个班那么多,足以应付任何事件的突发。出乎我的意料,尹玉旻这个女人,也颇为胆大,跟在我们背后参加了冒险。剩下的人宁镇长叫他们留下来看守,防止罗家的人复而返回,发动逆袭。 我们收拾了一下,拿起罗家人丢下的铁棍、猎枪作为武器,然后又用树枝、蜡烛做了十多个火把,点燃之后就浩浩荡荡杀向神庙。 我们大踏步地走上垫脚,来到正门入口,里面黑咕隆咚,什么也看不清,未知的黑暗世界,隐藏着未知的恐惧。我带着头,深深吸了一口气,一步步小心翼翼地走进神庙,后面的人也慢慢跟了上来。 “嗯,什么味道,这么浓?好像是皮革一样!”尹玉旻凑在我身边,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掩着鼻子扇风。 “脚底下有问题!”宁镇长说道。 我也察觉出来了,在我们脚底下,触觉软软的,不像是铺着石板,倒像是铺着一层皮革。我蹲下身子,把火把凑近,果然在地面上,草草地铺就着一层发黑的皮革。伸出手指戳了戳,顿时皱起眉头,忽然前面传来一阵香风,却是尹玉旻也蹲了下来,好奇地撕下一层皮革,放在眼前,一边观察一边说道:“这是什么皮,质地真好,又薄又坚实,过了几百年都没有腐化,做成衣服一定很好!” 我不悦地抬抬眼皮,下了结论:“这是人皮!” “人皮?”尹玉旻念叨着这个词汇,终于意识到叫人异常惊悚的事实,顿时尖叫一声,花容失色,一屁股坐在人皮地板上,骂道:“你吓我!” “真的!”我才懒得吓你,为了证实我说的不是谎话,我于是撕下一块皮革,指着上面的一个黑点说道:“你看,这个黑点虽然已经干瘪,但是还能看出来,这是女人的*!” 尹玉旻犹如火烧屁股,忙不迭地爬了起来,哪敢靠近我,又需要男人的安慰,急忙跑到宁镇长身边。后者大喜,乘机搂住女人的纤腰,大占便宜! “铺满整个神庙,不知道要杀多少人,剥下多少人皮!”罗明申举起火把,遥遥远望。 整个大殿,面积约莫四千多平方米,一层层大小不等的人皮铺在地上。这些皮革大多只选用皮体背脊和胸部的整块皮肤,但是偶然我们也看到整张人皮——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依稀能够辨认还是一个孩子,铺在地上,所有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尹玉旻吃吃说道:“那那,到底是什么人,如此邪恶,将人皮活生生地扒下,铺在地上呢?” 作为研究古代僰人的行家,罗明申慢慢解释道:“或许是僰人自己,但是我不这么认为,虽然他们迷信,但是也没有必要把人皮剥下来铺在地上。所以我认为是消灭僰人的古代楚国人。传说僰人信奉古老的战神蚩尤,与楚人属于同一渊源。而他们正好收藏了蚩尤的神物,所以楚人向他们索求,僰人不许,于是战争爆发了。可是我觉得奇怪,一般灭国,只是杀死头领,把王国的子民化作奴隶,如此残暴的虐杀,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我也不太明白了!” 我们继续往里面走,这时左右两个方向,出现了两个宫殿的入口。 “先去哪一个?”我征求专家的意见。 “随便,应该都可以吧!”罗明申说道。 于是我们按照习惯,先从右边的方向进去。 尹玉旻心有余悸,讷讷说道:“这次希望不再是什么人皮地毯了!” 宁镇长搂紧尹玉旻的纤腰,笑道:“或许是更加可怕的物件呢!” 我狞笑道:“真是叫你说中了!” 说完,我就用铁棍哗啦了一下,拨动一只干缩的人脚,非常完整,只是收缩了大小,干枯的肌肉紧紧贴着骨头,原本估计是成人大笑,现在只是如儿童的一般! 而在我们脚下,到处都凌乱堆放着除了人头以外的各种人体部件,脊椎骨、肋骨、指骨,比比皆是,我们每一步都踩在骨头上。千百年了,骨头承受着风化,变得非常脆弱,轻轻一踩,便化作粉尘,弥漫到空气中,使之有一股叫人不悦的味道! 尹玉旻惨叫一声,紧紧贴住宁镇长,把面颊埋入他的胸口,不敢观看。 我摇摇头,这女人就是麻烦,倘若林白水来此,最多只是皱皱眉头,不会如此失态的做作。 十多个火把的光线,把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照亮如白昼,使得我们清清楚楚地看清这个宫殿的情形。越往前走,尸骸就愈多,也越零散,甚至叠累了两三层的尸体,踩上去软乎乎,咯吱咯吱作响,叫人心里头发毛,害怕随时随地都有僵尸会弹起来哭诉自己的冤情。我们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骸,统统都是尸首异处,或者说根本没有首级,找不到一个头颅骨。在有些肋骨、大腿骨和脊柱上,还附带着干枯的人皮人肉。我们甚至发现了一些女人的装饰品,比如耳环、发夹等等。屠杀僰人的凶残暴徒,连女子也没有放过。 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急急忙忙退出,进入下一个宫殿,甫一进入,就闻到一股呛人的人皮味道,大家不禁脸色一层,果然这里也有人体的残骸! 这次尹玉旻学乖了,死死抱住宁镇长,不肯往下观看。地面上铺就的都是干尸碎块,与前一个宫殿的尸骸不同,那里的尸骸多半已经腐化,骨骸较多。而这里全都是如腊肉一般的干尸,因此味道很重,一股熏人的恶臭迎面扑来这就是千百年前尸骸散发的毒气。为此我们不得不捂住鼻子,防止吸入毒气。这种东西看多了,实在心里不舒服,我们急急忙忙地离开,哪知脚下太快,突然一迈步就踏上了尸块,只听咔嚓一下,一只干枯的手臂猛然竖了起来,犹如活了一般招手,众人无不色变,愣了好一会儿,才匆匆离开。 “下一个宫殿,应该是什么呢?”我自言自语。 罗明申猜测道:“我们看到了极多的尸骸,但是始终没有头部,所以我想下一个宫殿,就应该是骷髅了!” 果然,我们方一进入宫殿,迎面就是一堵一人多高的墙壁,长不可数,上下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个个的骷髅头,形成一道骇人的骷髅墙,狰狞地凝视着我们。 我们面面相觑,就犹如走进了万魔殿一样,所见所闻,都是极为惊人的场面。宁镇长干笑一声,说道:“难怪罗明翰会在此祭祀,我看,的确够邪门了!只是看了这么久,却不见邪神出现,连个机关也没有发出,不禁叫人感觉咄咄出奇!” 我摇摇头,说道:“这是神庙,又不是古墓,哪里可能会有机关暗器。僰人信奉的神,我看不太可能是什么邪神,只是罗明翰手法有问题,倒把邪恶的凶灵召唤过来了,眼下我们进来神庙,可能已经破除了凶灵了!” 宁镇长点点头说道:“也罢,我们出去吧。看了这么多诡异的东西,叫人实在不舒服。但是说起来,这种阴森恐怖的玩意,犹如十八层地狱一般,倒是极佳的旅游开发点,我想一定会有变态的游客喜欢!” 果然是政客! “等等,这里有字!”罗明申一直在细细考究骷髅墙,待沿着骷髅墙过去,突然发现了问题。 “有文字?” 据我所知,僰人并没有文字,他们是靠画图和借助汉文表意。 我走到罗明申附近,他的前面是一个巨大的骷髅堆,差不多有三四人那么高,无数骷髅瞪着黑洞洞的眼窝,被摆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状。我知道这叫做京观,是古代战胜敌人之后,将敌人的首级割下,叠累在一起,夸耀战功之用。当年战国时期齐燕大战,燕军割下无数齐人的首级,堆放在一起,迄今仍能在当年的古战场上不时发现骷髅头堆。 在骷髅金字塔前方,则树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弯弯曲曲地刻着金文。金文是即甲骨文之后出现的文字,因为多刻在金属皿器上,于是叫做金文。它出现于西周时期,继承了甲骨文,但是比甲骨文更加系统,容易辨认,我也识得不少,细看,果然是当年楚军夸耀战功的纪念。 当年楚国建立之后,国力强盛,但尚且不敢向周王室挑战,于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实力,向僰侯国征讨传说中的蚩尤之旗。蚩尤是上古战神,黄帝即使战胜其之后,还得借助他的威名征讨释放。据说蚩尤之旗能够召唤到蚩尤的力量,所以楚国要得到这个。但是僰侯国哪肯把镇国之宝交出,于是战争爆发。僰侯国过于迷信,消耗了大量的国力,甫一交战,便一败涂地。楚军包围了王都,许诺僰侯投降,便既往不咎。 春秋时期,中国尚且处于封建贵族时代,崇尚骑士精神,诸侯即使战败灭国,也多半会被帝国赡养,极少灭国杀君。于是第二天,当太阳照亮了山顶上神庙时,僰侯白衣缓步走出了神庙。 僰侯一宫殿,楚军旋即变卦,他们狞笑着,一拥而上,将僰侯抓了起来。然后楚军和僰人军队相互展开猛攻。可量群龙无首的僰侯国,仅仅坚持了不到半天,神庙的大门就被撞开,楚军犹如豺狼虎豹一般冲进城来,发疯地展开大屠杀。 男女老少、王公平民,见一个杀一个。杀人之后,割首剥皮,炫耀战功。对于僰侯神庙,由于是雕琢在整块岩石上,以当时的能力根本无法破坏,为了保证僰人的神不会拿楚军报复,就用血腥的人祭污染神灵。用人皮、骨骸、尸块和骷髅填满四个宫殿。刹那之间,从殷商时期就存在,文明仅仅被华夏族稍微差一点的僰人,就毁灭在楚军的手里,化作一片废墟。剩余的僰人,逃亡山林,日后虽然重新聚集起来,但是再也无法复兴文明,至汉以后,竟被当作野人一般的民族! 但是楚军虽然费劲心机,想要寻找蚩尤之旗,却始终没有找到。他们拷打僰侯,后者终于吐露,蚩尤之旗就在僰侯神庙里面,但是到底哪个位置,他也不知道,只有祭祀们才晓得收藏蚩尤之旗的密室所在,可惜已经永远地失去了秘密的钥匙。楚军无奈,大肆破坏之后就离开了此地。而古老的僰侯神庙,渐渐尘封,无人知晓,直到今天才再度开启。 当年人多势众的楚军都无法找到收藏蚩尤之旗的密室所在,更不用说仅仅凭今天我们这几个人了。何况我们今天的本来目的就不是寻找蚩尤之旗,只是对于僰侯神庙非常好奇,走进来看看而已。但是我看着罗明申的模样,似乎急不可耐地想要找到蚩尤之旗一样。他四下里仔细地张望,喃喃自语说道:“在哪里呢?在哪里呢?” 我拉住罗明申说道:“不用太着急,今天我们匆匆过来,没有携带任何工具,下次准备齐全了,再来发掘现场吧!” 罗明申茫然失措地长叹一声,终于听我的劝诫,不再搜寻,我们招呼宁镇长等,朝下一个宫殿走进去,哪知方一进去,就大为震撼,后退几步叫道:“我们怎么回来了?” 原本以为,我们将会进入第五个宫殿,进入之后才发现,我们竟然又重新回来了,回到了第一个人皮宫殿,前面就是出口。 我稍微一呆,愣了片刻,恍然大悟地说道:“原来如此,四个宫殿原来是相通的,我们恰巧饶了一圈,又绕了回来。” 整个僰侯神庙的结构,就相当于是一个正方形,化作均等的四份,每个相隔宫殿之间打通了通道。方才我们在人皮宫殿选择从右边开始搜寻,就相当于绕逆时针一圈。倘若反之,亦是可以走通的。 其他人见走了一圈居然回来了,还省掉往回走的路程,虽然神庙里面古怪的地方多多,把自己吓得不清,但是毕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亡,纷纷大喜,嚷着便要离开。只留下我和罗明申,那尹玉旻敲着我们奇怪,反正到了这里胆子也大起来了,居然留了下来,问我们:“喂,两位,这里鬼森森的,还有什么值得你们眷恋?” “这里有宝藏啊!”我笑着说道。 一说到宝藏,尹玉旻顿时眼前一亮,急急忙忙说道:“这这是真的吗?快告诉我,藏在哪里?” 我简略地把楚军搜索蚩尤之旗的故事告诉了尹玉旻,另外说道这个密室怎么也找不到。尹玉旻嘟哝道:“奇怪了,这里怎么建密室。须知,神庙是通过把一整座山雕琢而成的,并非石块垒集而成。倘若有修建密室的话,应该很快能够找到。因为这是雕琢的东西,就如我手腕上雕刻的玉镯子,稍微有个洞,或者裂缝,都一下子就能看出。” 我琢磨着,尹玉旻说的话极有道理,那么密室到底可能在哪里呢?细想起来,整个神庙的结构甚是古怪,难道里面有什么阴谋吗? 突然,我大声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知道密室在哪里了!” 罗明申眼珠发亮,跳了起来,叫道:“真的吗?在哪里,快快告诉我!” 我笑笑,说道:“不急不急,原来僰人用了一个巧妙的诡计,把密室隐藏在一个不可能的地方。” 我伸出脚尖,沾着灰尘在地上画了一个图形,说道:“你们看,这是神庙的大致结构: 罗明申和尹玉旻都点点头,因为我们都走过,所以知道这个结构。我问道:“你们想想,假若有这么一个结构的宫殿,那么建在密室可能在哪里呢?” 罗明申干瞪着眼,尹玉旻俏目美兮,亦是一片茫然。 我说道:“这就是我们人类的盲点,古代僰人,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在一个不可能的地方建立了一个密室,那就是——” 我把脚尖指在中间四个宫殿交叉的地方。 罗明申大叫道:“这,这怎么可能呢?” “当然有可能,假若是这种图形呢?” 我擦掉原先的图形,又重新画了一个: 罗明申瞪了一眼,长叹道:“原来如此!” 古代僰人,利用宫殿四个夹角稍微多出的一点空间,建立了一个密室。一般情况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但是神庙实在太大了,数十万平方米的空间,多出一个数平方米的密室,根本无法察觉。何况也根本没有人会预料到,在实心的夹角后面,居然还可能建成密室! 罗明申急急忙忙走向宫殿的夹角,对着石壁轻轻敲打,回声空洞,果然是空心的。罗明申大喜,向我要了铁棍,对准石壁就恶狠狠地砸下去,只听轰然一声,就打开一个空洞,几个火把照过去,在里面存放着一个金匣子,罗明申颤抖着伸手拿了过来,放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果真是一份秘银之图,也就是传说中的蚩尤之旗! 罗明申哈哈大笑,望着我说道:“我们终于能够找到传说中的秘银之矿。朱先生,此功你居第一!” 我微笑不语,倒是看到尹玉旻的眼神中,露出了奇怪的色彩。 不好意思,图片无法上传。所以大家看不到诡计的真相了。** 八 黄泉之村(上) 我们喜气洋洋地返回有间集镇,众人皆是大喜,宁镇长一手摧毁了掳人的邪教集团,消除了影响镇子今后发展的毒果,而罗明申则是找到另外半张秘银之图。原本我担心何永进的安慰,但是方才一出神庙的时候,就发现何永进徘徊在外面,与几个留守的人员在攀谈。原来,他费劲气力逃了出来,一直在罗家之人大搞邪术场所的不远处窥视动静,他见这边***通明,奇异的响声又大作,忍不住过来瞧瞧,发现罗家人都已经逃之夭夭,剩下的人他都熟识,于是就留在神庙外面等我们出来。 我们便喜气洋洋地返回了有间集镇,众人皆是大喜,宁镇长摧毁了掳人的邪教集团,消除了影响镇子发展前途的恶果,而罗明申则是找到了另外半张秘银之图。我们离开的时候是昨天早上,此刻天色慢慢地变黑,等众人一起集中到了有间旅店,宁镇长拱拱手说道:“我先行告辞了,还得处理一下罗家余孽的事情。罗家人是当地土著,根基深厚,一不小心,就会卷土重来。可叹啊!那罗明翰就在我身边,居然没有发现他是如此阴险之人!” 宁镇长在大事方面倒不含糊,我们向他告别,但是这个家伙临走之际,凑到尹玉旻身边,突然伸出咸湿大手,轻轻地在尹玉旻那翘起的**上一拍,后者啊地一声惊呼,忍不住跳了起来,宁镇长哈哈大笑。 “讨厌哦!” 尹玉旻嗔骂道,可是声音柔媚,哪像是发火,更是**。 我不禁摇摇头,哭笑不得。谁要有了这个女子作老婆,一定头痛之极。 尹玉旻吩咐无双烧一些小菜给我们填肚子,自己则是偏爱干净,两天下来,汗水混着泥土,脏兮兮的,那受得了,急忙跑上二楼沐浴去了。 无双怕我们饿着,飞快地煮了几个小菜,多是炒鸡蛋等味美而烹调速度较快的食物。我们一边吃一边大赞无双手艺高超,日后哪个男人讨了无双做老婆,定是十足的福气。 吃罢晚餐,我们聚在一起讨论,罗明申对比了完整的秘银之图后说道:说道:“基本可以确定,只要沿着‘银河’走,就可以找到传说中的秘银了。” 我一呆,反问道:“银河?” 罗明申说道:“不错,正是银河。你以为山区里都是大山,其实大河的源头都在山中。在湘西,有许多条河流,只是因为分岔极多,加之大山茫茫,极易迷路,所以没有多少人愿意沿着河流前进。而我们只需要对照星图,沿着某条‘银河’前进,就可以轻松找到秘银之矿了。” 我转念一想,确实有利。古代交通不发达,开采银矿的后,大宗银两是如何从山间运出来,倒是一个麻烦,若是通过河流运输,却是方便多了。该死,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呢、不然老早就可以找到秘银了。 在旅店里徘徊的郭熙明听到我们秘银秘银的称呼,眼珠都绿了,大声叫道:“什么秘银?我也要参加?我赞助,我赞助十万人民币!” 我和罗明申古古怪怪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奸笑起来,这个香港冤大头,看来又得出血了,而且是白出的。 我们本来以为,既然是在湘西山区,自然都是崇山峻岭了,因此预备了不少丛林探险考古的专门设备。但是哪里料到,计划也会在中途陡然被更改,居然得跑到水里去。不仅仅是我们这些外来人,就连罗明申这个土著也根本不曾预想过,他先前打算自己掏腰包购买设备了,这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冤大头,能不喜哉?当下一点也不客气,知道我是水陆两栖部队出身,细细讨论一遍,足足写满了两大张白纸的物品采购列表。 当郭熙明看到白纸上罗列的数字时,直冒虚汗,心疼得几乎立即昏厥,但是这家伙好歹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胡子,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看在白花花的银子份上,老老实实、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了钱财。 眼见天色不早了,罗明申小心翼翼地收拾好两张半秘银之图,向我们告辞。我一想说道:“罗先生,现在镇子里面不太安稳,罗家邪教余孽差不多都逃了出来。虽说你也是姓罗,但是与他们不是一条道路上的,他们必定恨你入骨。你又文弱,还是我送你一程吧!” 罗明申见我诚心关照他,也不推辞,只是说道:“那么麻烦朱先生了!” 林白水对我的身手放心之极,加上这次只是送人,倒也不阻拦,我陪着罗明申走入黑漆漆的夜幕里。 “嗯,对了,罗先生。我记着你并非罗家集的人,又不住宾馆,那么你住在哪里呢?” 我颇是好奇罗明申的住所,他也没有打车,走路即可,说明他家离这里不远。 罗明申笑笑指着前方说道:“我家就在前面不远的一栋别墅里。虽说我不是这里人,但是毕竟姓罗。而罗家又在此经营多年,说什么也给我留下了一点东西。” 原来如此啊! 走了几步,罗明申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说起来,排备份罗明翰还是我的堂兄。他是之前罗家族长的后裔,所以自然统帅全局。而我是长老的后裔,所以罗家的事情,我或多或少知道一些。那罗明翰说得不假,我们罗家确实信奉邪教,后来社会在进步,民智渐开,我的先祖深以为耻,便离开了罗家,所以那些其他的罗家人,一直瞧不起我!” 不刻便到了罗明申的住所,我抬头一看,却觉得眼前这栋别墅甚为眼熟,仔细一想,顿时心底一惊,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里便是我和宁镇长一起发现血衣夜叉杀人的地方。那血衣夜叉一下子就把人体撕成碎片,迄今为止,仍叫我心有余悸。我忍不住问道:“那天血衣夜叉就在这里肆虐,你莫非不知道?” 罗明申低声叹道:“哪能不知道,当时我吓个半死,缩在被子里一动也不敢动。” 我哈哈大笑,这倒也符合罗明申的性格。 我将罗明申送到别墅门口,两人就此告别,我转身回去,走了几步,突然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如之前战争年代的时候,预计敌人将来来袭的时候一样。我心神一凛,慌忙转身往别墅奔去,但见那门户大开,周边都被破坏,残骸四飞,里面黑洞洞的,似乎有一头极为凶恶的猛兽闯了进去。 我随手拾起一根木条,犹如幽灵一般,小心翼翼地潜了进去。早年我在丛林战场上拼杀,大规模阵地战结束之后,所依靠的就是潜伏暗战,因此我极有信心,能够叫人毫不发觉地潜入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员,居然叫我心底生寒。 我进入之后,悄悄隐藏在黑暗处。别墅没有开灯,但是借着微弱的夜色,依旧能够看到在别墅的大厅里面,罗明申正单手捂着满是鲜血的额头,靠着墙壁,半躺在地上,惊恐不已。而在他的对面,正站立着叫我感到离奇古怪的神秘人物——血衣夜叉! 血衣夜叉向前逼近一步,发出嗡嗡的响声:“你是如何拿到秘银之图的,老实交代!黄泉村和你有什么关心?” 那声音嗡嗡作响,好像是收音机发出的,而且发声之处不在嘴巴,在胸口。血衣夜叉为了不暴露身份,采用这种手段。 罗明申勉强说道:“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可恶,明明就要接近胜利了,居然叫你看穿,你是怎么发觉的!” “你是如何拿到秘银之图的,老实交代!黄泉村和你有什么关系?” 血衣夜叉又重复了这句话,而且往前逼近一步,把锋利的爪子伸向罗明申,若是他再不回答,便要一举击杀。 我看自己还不出手,恐怕罗明申就会死翘翘了,当下毫不犹豫地大喝一声,猛然扑了上去。 于无声处骤然暴起一个犹如惊雷一样的巨响,血衣夜叉如雷贯耳,大吃一惊,倏然回转过来,但是我已经闪电似地逼近,把手里的木条猛然砸下去! 这一击又急又快,血衣夜叉根本无法躲避,只能近似本能地抬起左手阻挡,只听咔嚓一下,木条砸在血衣夜叉的左手臂上,顿时木屑四下飞散,竟然一下子砸成了碎块。 我对自己的力量自负之极,纵然眼下的木条已经被击碎,但是血衣夜叉比如受到了重创,果然,血衣夜叉的左手软软地垂下,骨头至少有了骨裂。只是她为人也坚韧之极,即使受到如此伤害,痛入骨髓,亦是一声不吭,慌忙掀起袍子,转身逃开。 “快追,秘银之图被她抢走了!” 罗明申捂着额头,挣扎地站了起来。 原来血衣夜叉是来抢秘银之图的,果然她一直想阻止我们找到秘银之矿。 我飞奔过去,对着血衣夜叉紧追不舍。她速度不如我,加上胳膊受了伤,行动影响,步履蹒跚,眼看就要被我追上,突然血衣夜叉右手向后一挥,顿时一大群冥蝶扑将上来,将我团团围住,到处是红色的小火点。可是冥蝶毕竟只是幽魂的使者,于活人同普通蝴蝶,阻碍了我几分钟,被被打死不少,一哄而散。 我回过神来,这时罗明申赶了过来,打开手电筒,四下照亮,但见血衣夜叉消失地无影无踪,但是地上铺了一件血衣夜叉的红裙,我们不由得面面相觑,跑哪里了? 罗明申蹲下捡起了血衣夜叉的红裙,猛然哈的一声,吓了一跳。 “怎么!”我上前。 原来红裙下面竟然覆盖了一具骸骨,蜷缩成一团,我饶有兴趣地蹲下,仔细查看骸骨,分析道:“这具骸骨骨盆宽大,显然是个女人;颅骨缝隙刚刚愈合,二十不到。” 骸骨旁边,就是装载秘银之图的盒子,血衣夜叉来不及带走。 罗明申恶狠狠地说道:“血衣夜叉在哪里?就是掘地三尺,我也要将她挖出来!” 然而我们最终失望地发现,这里容不得藏身,说不定血衣夜叉早就借土遁逃走。罗明申垂头丧气地放弃,一路劳累下来,坐在岩石上休息。 “方才怎么回事?”我问道。 罗明申说道:“我刚刚进了别墅,就受到血衣夜叉的偷袭,她夺走了盒子,然后紧紧逼问我第一张秘银之图是怎么弄来的。可恶!不过,幸好朱先生及时赶到,救了我一命。” 我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我就有预感不对劲,所以赶过来。” 罗明申阴沉沉地说道:“刚才你们有没有觉察,这个血衣夜叉的身材,象极了一个人?” “不会,尹玉旻老板娘怎么可能是血衣夜叉呢?”我心头一颤,其实第一眼看到就认出来,只是之前明明看到过老板娘和血衣夜叉同时出现,心里一直不敢怀疑。莫非血衣夜叉其实有两个人,这也可以解释她不同凡响的行为方式。 罗明申说道:“仔细一想,老板娘来之前,有间集镇一直安安稳稳的。唯独在她过来后的几年,不平常的事情就接二连三出现了?其中定是有猫腻?” “我……我还是不太确信。” 罗明申说道:“血衣夜叉叫你打伤了,等会儿过去验证,若是老板娘有伤口,她便是血衣夜叉!” 我们疲惫不堪地回到有间旅馆,却不见老板娘、无双任何一人,不禁使得我都有些疑惑,吵闹起来。只听上面娇媚地说道:“谁这般吵闹,难得可以有个休息天睡觉,都叫你们搅黄了。” 老板娘一身淡黄睡袍,款款下来,头发未梳,睡眼朦胧,有股慵懒美人的味道。罗明申直言不讳说了我们的怀疑。老板娘咯咯娇笑:“什么,我是血衣夜叉?好有趣!你们不信,无妨,反正人家不是黄花闺女了,这点也看淡,让你们瞧瞧。” 说着,老板娘缓缓褪下睡袍,和很多女人一样,除了一条小小棉制白色内裤,不戴文胸。但见老板娘身姿迷人,肌肤细腻,好似刚剥出来的荔枝。我看得目瞪口呆,罗明申更是眼珠凸出,老板娘笑吟吟问道:“还有一件……” “不必不必……” 老板娘身上毫无伤痕,纵然是妖魔鬼怪,也不可能如此之快地处理伤口,自然不是血衣夜叉。于是罗明申和我讷讷退出,隐隐约约似乎听到老板娘房间有个男人的声音。我一怔,宁镇长。 原来他们在一起啊! 这般私情,难怪老板娘宁可马上下来脱衣供我们检查,也不敢暴露宁镇长丝毫。唉,事情越来越复杂! 我和罗明申罗列的物品一时在张家界这个小城市还采购不到,只得由罗明申亲自到长沙去采集,这样又拖了两三天功夫,在这段时间内,我成功地说服林白水不要随我们前去。我可不敢拿她和未来的孩子开玩笑。其余闲暇时刻,休养生息。 旅店老板娘尹玉旻风情万种,极其引人瞩目。我已经习惯,有了林白水,只是微笑着看着。倒是何永进一直痴痴呆呆地盯着尹玉旻,惹得我们都不大好意思。幸亏尹玉旻大方,并不在意。我摇摇头叹气,老何啊,找女人也要看情况。如今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成吗? 罗明申出去办事,只留下我们,这段时间就算度假了。我陪着林白水看风景吃美食,好不乐哉。到了晚上,我哄林白水入睡之后,走了出去,看到何永进像是一个呆子一样坐在旅店前的草滩椅子上,叹了一口气,上前拍拍何永进的肩膀说道:“老何啊……” 何永进苦笑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是不是千万不要有歪念头,癞蛤蟆是吃不了天鹅肉的,人家尹老板有钱又有貌,不是我一个又穷又没用的大麻子可以比拟的。” 我一愣,心想,既然自己清楚,为什么还这般念念不舍?何永进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把钱包摊开给我看,说道:“里面有一张照片,你看看就知道了。” 钱包内层果然夹着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一眼就可以认出,正是何永进这个大麻子,而女的相貌极为俊俏,梳了两条大辫子,五官依稀之间,竟然与尹玉旻老板有几分相似。不,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尹玉旻老板! 我顿时一震,问道:“怎么回事?这个女人是谁?” “我妹妹……” 我瞅瞅照片上的女人,又看看何永进,实在无法相信这两个人是一母同胞,差别实在太大了。我记得当年何永进吹牛他妹妹是十里八乡少见的美人儿,如今看起来,确实不假。 何永进有些炫耀地对我说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当年你跟着我回去,见过了我妹妹,恐怕就是赶你走也不肯了!” 我有些尴尬,心想世事无常,命运就在一刹那间转折。假如当年我跟随何永进落户湘西,就不会遇见林白水,虽然娶到了一位娇美的妻子,但是日子毕竟过得平平淡淡,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种地农民,远不如现在身为考古学者,功成名就,地位显赫,生活精彩。 我看到何永进的神色渐渐黯淡了下来,说道:“可惜……你就是跟着我过去,也见不到我妹妹了,我回家的时候,才知道我妹妹竟然已经出嫁了!令我感到非常奇怪!” 我一怔,女孩子出嫁的事体稀疏平常,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知道何永进心思缜密,说话向来不打诳语,里面必定有什么内幕,能够让他说出“奇怪”这两个字。果然何永进自言自语似地问道:“我妹妹只比我小一岁,当年也二十出头了,乡下人盛行早婚,像她这种年纪还没有结婚,非常少见,你可知,这是为什么?” 我猜度道:“女孩子嫁不出去,多半是相貌太丑,身体有病,或者作风不佳。你妹妹如此貌美,而貌美者多半身体健康,病美人现实中不存在,所以前两个理由不成立。若是作风有问题,你也不可能会把一个作风有问题的妹妹推给我,因此我推测,是不是……你妹妹,有点笨?” 何永进苦笑道:“确实如此。我妹妹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从此之后,智力停顿在七八岁的阶段,除了会简单打理一些生活外,根本不能干活,向来被父母视之为累赘,巴不得早早扫出去。我甫一回家,就发现我妹妹不见了,急忙向父母询问,他们竟然说把妹妹嫁出去了!我就暗暗奇怪,嫁妹这么重要的事体,怎么不事先向我这个兄长商量一下呢?我要去看望妹妹,父母又不答应。更加令我奇怪的是,我家本来很穷,但是父母突然拿出一大笔钱来,催促我娶媳妇,我终于开始怀疑了,是不是我父母把我妹妹给买了!” 我轻叹一声,重男轻女这种落后思想,在中国流行数千年,虽然近百年里有所破除,但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区,依旧不把女儿当作人,而是货物,若是家贫无力为儿子娶媳妇,就把女儿卖掉换钱。何永进的父母虽然一片苦心为了儿子,但是我知道何家兄妹感情深厚,让何永进拿卖妹妹的钱讨老婆,还不如杀了他! 何永进的脸色越发阴沉,说道:“我初始只是怀疑妹妹给卖掉了,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我知道妹妹脑子有问题,一直嫁不出去,如果能有人要她,只要好好待她,我就很高兴,我也不会耽误妹妹的前途,另一方面,我又怕妹妹被人欺负,很想找到她的住所。但是父母却口风极其严密,不肯告诉我,令我疑惑万分。过了几天,我终于偷听到一个令人非常震惊的事实!”何永进一字一语地挤出来,每一个发音都似乎从鲜血里挤出来的一样,“我妹妹,居然给卖掉,给人配冥婚!” “什么!”我大吃一惊。 所谓冥婚,俗称“结阴亲”、“鬼攀亲”。凡是男女生前未婚而死,多由两家父母、亲友找到另外一家未婚的死者,为亡子亡女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妻,建立家事。这种陋习产生于西周时期,流传近千年,只是到了宋以后渐渐没落,不过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还在流行。 我急促地说道:“让你妹妹和一个死人结亲,岂不是让她守活寡吗?虽然你妹妹不够聪明,但是这对她也是相当痛苦的一件时期啊!” 何永进却摇摇头,脸色阴沉地就像刚刚杀了一个人,慢慢说道:“不,更加可怕。因为我们这里古时候是僰人的地方,残留的不少僰人的习俗。僰人是没有让死人和活人结亲的习俗的,冥婚,就是死人对死人的结婚,也就是说,我妹妹给活活害死殉葬了!” 我啊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何永进依旧若无其事,好像在叙述一件和他毫不相干的事体一样:“我终于知道了整个真相。原来,我的父母看我年纪渐长,但是家里又穷,娶不到老婆,焦急地要命。本想把女儿卖掉换钱,但是我妹妹太傻了,没人敢要,唯恐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傻子。正在这时,过来了一个配冥婚的媒人,说要一句未婚女孩的尸体,给远处的黄泉村一户人家死掉的儿子配冥婚,代价是两千块钱。就为了这区区两千块钱,我的父母就把妹妹卖掉,活活害死!当我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我那个傻乎乎,只会整天抱着我叫哥哥的可爱妹妹,竟被我的父母给害死了!这是怎么样的世界呢?我本想替妹妹报仇,但是另一边就是供养我长大的父母,我怎么能下手呢?我感到生活实在没有意义,就离开了山村,到处流浪。”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精明能干的何永进,为何会如此自暴自弃,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若是换作是我,遭遇这种人间悲剧,我也是无法承受的。 我叹道:“难怪你看到尹老板会有这种表情了,因为她实在是太像你妹妹,是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甚至有这种想法,是不是我妹妹没有死,活了下来,而且治好了儍病,到这里开了一间旅店。转念我就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唉!” 我突然心念一动,提议道:“没有经过确认,你怎么知道你妹妹一定是死了呢?” 何永进叹道:“假若她真的没有死,那一定认得出我,我这张脸,化作灰也认得出。” “说不定治好了儍病,但是出现了什么失忆,所以没有认出你呢?” 何永进大喜,抓住我的手说道:“你敢肯定?” 我说道:“不敢打包票,但是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确认你妹妹是否还活着。” “什么办法,你快说!” “我且问你,黄泉村离这里近吗?” 何永进一愣,思虑片刻说道:“不算太远,大概十几里地,走山路的话半天就可以到。” 我一拍大腿说道:“正好!我们赶过去,索性把坟墓给挖了,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你妹妹的尸体。有的话,我无话可说,若是没有,那就有猫腻了!” 何永进听了高兴地一拍身边的茶几,手劲太大,竟然击碎了茶几,说道:“事不宜迟,老朱,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哈哈大笑,何永进实在太急了,不过也无妨。我告诫何永进耐心一点,然后我先回去给林白水留了一张纸条,带上一点钱,两把手电筒,两条登山杖,便与何永进一起,连夜赶完黄泉村。 我们离开有间集镇,登上山地,回头眺望。站在高处看下去,镇子***通明,繁华如潮,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十多年前这里其实还是一片如眼前黑暗森林一样的世界。山林里根本没有路,我们几乎贴着树木在疾速穿行。山地行军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青年时期我在杭州留下镇当兵,那时动辄就是一百八十公里山地急行军,身上背负几十公斤重物,沿着山地从钱塘江边穿到天目山,两天两夜不能休眠。后来我又在南方丛林只身作战,周身到处是敌人,如此经历把我培养成一个出色的丛林作战高手,加之今日上天亦是眷顾我们,居然有半轮明月,发出淡淡的青色月光,足够辨认路途,连手电筒都省去了。 跑了约莫几公里,我发现何永进渐渐落下,于是我就减缓速度,等待何永进跟上。我已到而立之年,体力虽然不如青年时期强悍,但是这些年来生活质量极佳,无论营养和休眠都能得到非常充沛的补充,加之注意锻炼,所以这些年来体力一直没有落下。倒是何永进与我相反,因为常年过着颠沛流离的流浪汉生涯,性情又是郁郁寡欢,不免体格下降。 过了片刻何永进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叹气:“不行,到底老了,以前这般行军连个屁也不会多放,哪像现在,呵呵……” 我哈哈大笑,对着何永进暗暗做了一个手势,使得他不免一愣。这个手势,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再看到了,它的含义是有人跟踪!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却没有回头确认,这是基本常识,以免打草惊蛇。他眼眸中露出残忍的神色,问我该如何处置? 我又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何永进继续往前走,我则是在此埋伏。 何永进点点头,踏着小步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不住说话,仿佛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黑暗的森林之中,视线范围有限,语音更能混淆敌人。 我悄悄伏在地上,爬到一棵高大的乔木下,抓住树干,哧溜滑了上去。这便是常年丛林作战练出来的绝技。 我像是一只树獭一样紧紧抱住树干,浑身密密贴住,我距离地面有五米,除非是刻意寻找,否则根本不能够发觉我的存在。我渐听何永进的说话声越来越轻,而前方却传来嚓嚓山地靴踩在枯叶上发出的响声。对面的人并不想隐瞒自己,或者对自己的追踪技巧极有信心吧。 那人渐渐地来到这棵乔木下,当初我是设计好的,这里是必经之路,一旦那人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然跳下来,把那人俯身压倒。那人来不及反抗,就被我一顿闷拳打倒,然后我把整个人翻了过来。 这时何永进赶了上来,其实他并没有走的很远,只是一边走一边逐渐弯腰并降低嗓音,看似就同慢慢走远了一般。他打开手电筒,猛然照在那人的脸上,我们咋一见,不免都吃了一惊! “郭熙明!” 来的人,竟然是那个香港人! “不要杀我!”台巴子双手遮住眼睛,抵抗强光,一边大声喊叫。 我从郭熙明身上站了起来,忍不住踢了一脚骂道:“妈的,你这个家伙来作甚?莫非是英国人派来的间谍,刺探军情?” 郭熙明慌忙否认说道:“不不,我哪有那个胆呢?再说湘西有什么机密的工程呢?其实,我是见你们两个半夜里暗暗出去,以为要挖什么宝贝,所以就跟了上来,想来点嘴边食。” 果然不改奸商本色。 我问道:“那你怎么看到我们的,我记得我一直没有看到你啊。” 郭熙明站了起来,掸掸身上的落叶,嘿嘿说道:“其实我也住在有间旅店里,恰巧你们没有发现而已。两位兄弟,让我也跟去吧。有财大家一起发,好歹我也是一个劳动力!” 我瞟了一眼何永进,征求其意见。他迟疑地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这毕竟也不是很机密的事情,有别人参与也无所谓。郭熙明大喜,笑道:“多谢两位!”他转头对我说道:“朱先生好厉害,怎么发现我的,我以为动作够隐蔽了。” “有什么稀奇,光是一股奇怪的异常,就让人感觉到了你的存在。我倒是奇怪,唉,姓郭的。你怎么跟上我们的。要知道,我们可都是作战工兵出身,又在南方丛林打过仗。我们的速度,一般人根本吃不消。” 郭熙明呵呵笑道:“你们是解放军,我也是雇佣军出来的啊!” 原来如此。难怪一直隐隐觉得背后有股杀伐之气,这是军人的特色。郭熙明是对面练出来的,以他的年纪估算,大概也在什么地方锻炼过,所以才能发出一股杀人过的特殊气息。这股气息久久不散,叫我不寒而栗。怪哉,是这个家伙能够发散出来的吗? 三人继续前进,之前我呆过的江南丘陵常绿阔叶林和南方丛林热带雨林,那两种林子里面的植物都是丰富多彩的,而湘西的森林明显受到地势的影响,偏向于高大的温带阔叶林,森林受到人类的影响越少,树木的颜色也越来越单一,颜色深度增加,渐渐化作一片墨黑色,地地道道的黑森林了。全是密密麻麻的覆盖着的树木。现在是夏季,树木长得极为茂森,枝叶如云,但在高大的乔木下,地面则是堆满了枯枝败叶,一脚踩下去,几乎有半只脚会陷入。 越往前走,森林里就慢慢冒出了一层氤氲的雾气,缠绕在脚底。雾气本是无色,但在青色月光的照耀下,却发出妖异的蓝幽幽,诡异万分。传说古代的猿人就是无法忍受森林的黑暗,才从里面搬出来,走向草原,进化成人类。现在是夏季,本是虫兽极多的时候,夜里更是活动高峰,而眼前连一丝鸟语虫鸣都没有,叫我越走越寒心,忍不住问道:“这里真***邪门啊,好像进了什么格林童话里的魔法森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嗯,我看这里其实就是鬼林子!” “鬼林子?好邪门的名字啊!这是为什么?有鬼吗?”郭熙明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何永进拿着登山杖一边捅捅地面,一边说道:“这是是充满血与诅咒的森林。传说,这里就是僰人与明朝大军最终决战的地方。” 那何永进娓娓叙述,僰人灭国之后,聚成部落,千百年后,人口又繁衍壮大,然而外面已经是天翻地覆。僰人因为银矿数目庞大,招致了朝廷的觊觎,发兵攻打,僰人最后聚集了十个部落两万多人,在此和一万明军决战。尽管僰人占据人数上的优势,可是他们手里的武器实在太低劣了,都是粗铁练就的刀子,哪是拥有精钢好刀,大炮鸟枪的明军对手。惨烈的大战从夜里开始,在夜里结束。经过一天一夜的大战之后,僰人虽然杀死了四千多明军,但是自身伤亡更是惨重,据说死了一万多战士,他们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土壤。经此一役,僰人元气大伤,终于被朝廷大军给剿灭了。而死在这里的僰人战士无人收尸,任由野兽虫蚁啃食,逐渐腐烂,埋入地下。他们阴魂不散,久久在此徘徊,呼唤家人,后来人们把这里就叫做鬼林子,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 我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 何永进满面无辜,说道:“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但你我是什么人。在南方丛林战场上杀人如麻,连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冤鬼呢?不过这里毕竟死过上万人,如果走在鬼林子里,不时会踩到死人的骨头的。” 郭熙明戛然止步,我一愣,回头看他满面惨白,说道:“你说什么,这里,居然有死人骨头?难怪我好像踩中了什么。” 因为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氤氲,看不到脚底的情况,郭熙明就抬起了右脚,果然在他的脚上,套了一派死尸的肋骨,黑乎乎的胸口已经被他完全踩穿,于是套到了脚上。 “大惊小怪……” 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夺地一下,冷不防从氤氲之中冒出一根铁矛,对着我的面部就恶狠狠地刺过来。我心念来不及转动,就本能地向后倒退一步,躲开了这一击,大声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偷袭!” 氤氲之中像是春天雨后,慢慢冒出一个发黄的蘑菇头,大概有钢盔那么大。我心中正在疑惑,那蘑菇怎么会发动突袭,但见那蘑菇向上拔了出来,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 在蘑菇正下方,有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窝,还有尖利的牙齿。这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但不是一个普通的死人骷髅头,在黑洞洞的眼窝里,突然之间,闪出了白光,双目亮堂堂的骷髅头,在漆黑的夜里比原本的样子恐怖更增加几分。 随着骷髅头的上升,铁矛也在移动,从铁矛露出的柄上可以看到,一只骷髅的掌骨正握着,也就是说,这是骷髅头突然发动袭击要杀我。 我们老早骇得一动不动,直愣愣地盯着那个骷髅整个儿站了起来,见身上还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藤甲,散发植物腐败的特有臭味。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站立,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身边,陆陆续续地站起了一个个骷髅怪,有的骷髅头被劈开了一半,脑门上还镶着一把大刀;有的肢体残缺,没了腿脚,只能坐在地上,却仍旧不住向我们张牙舞爪;更有一些身上还披着一件完整的棉甲,笼罩在面具下面的那张骷髅脸更加阴森恐怖。唯一一点相同的就是它们眼窝中都像放了小电珠一样,熠熠生辉,在黑暗的森林里,越发诡异! 骷髅怪们瞪着一双仿佛小手电一样的眼窝子,从积淀了几百年的枯叶地下冒出来,身上还冒着浓浓的腐殖质味道,从黑暗森林的各个地方向我们包围过来。在远处,有更多的白色亮点闪烁于氤氲之中,踏着枯叶飒飒的响声,终于显出了一个骷髅头。受到挤迫,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地背靠背,各自拿起手里的登山杖,组成一个三角形防御阵势,警惕地注意着骷髅怪们。** 九 黄泉之村(下) 我又惊又怪,惊的是来到湘西之后,奇异之处接连不断,先是有间旅店中的黑水妖怪,接着就是僵尸,想不到眼前又出现了骷髅怪。怪的是骷髅怪居然能够自由活动,僵尸我是见多了,一蹦一跳亦不稀奇。骷髅怪却不比僵尸,因为僵尸身上还有干肉,连接了骨骼。但是骷髅怪身上却没有半片腐肉,不知道如何联系骨骼关节之处。他们就像一只只木偶,却不需要提线,仿佛是自己有生命一样,叫人莫名其妙的胆战心惊。 骷髅怪慢慢把我们包围起来,突然一个缺了半边脑袋的一个骷髅怪,手中高高提起了一把朴刀,张开下额骨,发不出声音,呼啸着便向我们看过来。 我抬起登山杖,轻轻一拨,挑开腐朽的朴刀,随之把登山杖尖头插入骷髅怪胸口,猛然下压,顿时将骷髅怪压得骨骼碎裂,哗啦啦崩溃。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举动,周边所有的骷髅怪仿佛得到了命令一样,纷纷张开下额骨,眼窝子的白光刹那间化作死神的血红色,咆哮着扑上来。 我们三人都是士兵出身,有较好的心理素质,眼看这些妖怪们扑了上来,当下毫不犹豫地举起手里的登山杖,恶狠狠的砸了下去,与周边百多个骷髅怪展开一场混战。 骷髅怪对着我或刀劈,或枪刺,或斧砸,犹如漫天大雨一样地落下来。我毫不所动,紧紧握住登山杖,挡刀,挑枪,抵斧。骷髅怪们的武器在湿度极大的森林里掩埋了几百年,原本就腐朽不堪,往往被我的精钢所制登山杖一碰,就化作粉末,这是我接下来的下一个动作通常就是对着骷髅怪从头顶开始就砸下去,咔嚓,这个骷髅怪就被我砸碎。 我拎着登山杖左舞右挥,打得不亦乐乎,心里对骷髅怪的恐惧渐渐转化为自信。我没挥动一次登山杖,起码会打碎一个骷髅怪,方圆两米之内,没有站立的骷髅怪。我知道自己的战斗力极强,对付这些骷髅怪绰绰有余,但是何永进和郭熙明就难说了,乘着战斗的瞬间,眼角余光瞟过去。 何永进亦是一名勇敢的战士,他的打法也非常接近我,大开大合,果然是一个军队出身的。郭熙明却打地小心翼翼,只是护住周身,不让骷髅怪接近,从无主动进攻,果然也是外国雇佣军风格。 我的登山杖又把一个骷髅怪的脑袋打飞,骷髅怪却不会倒下,没了骷髅的身子亦是向我扑来,当我正要劈下去的时候,倏然横亘里飞来一条重枪,速度极快,直刺我胸口,一刹那间就距离不过一寸。我大骇,来不及反应,只听咔嚓一下,胸口顿时中了一击,霎时仿佛被一百五十五加农炮的炮弹直接击中了一样,整个人立时飞了起来。 我身子仰天,平行飞出了六七米,地上的骷髅怪不时地过来捏软柿子,刀劈枪刺。我倏然一个空中转身,仰天化作俯身,挥动手里的登山杖,扫开一大片骷髅怪,眼看就要落在地上,我用力对着登山杖柄上一扭,拉出一条长棒,登山杖延长一倍身长,从原先的一米半变成三米长。我用登山杖对着地上一插,冲了下去。果然如我预料的一样,地下极为柔软,在我下坠之力的冲击下,登山杖几乎插进去了一半。 我 唰!一个骷髅怪挥刀劈过来。我匆匆把像章塞入口袋,俯身避开这刀,一个扫荡腿,踢断了骷髅怪的两条细腿骨。但是骷髅怪没了腿子,还是不知死活地朝我爬过来,一边爬一边示威性地挥舞大刀。我看着烦闷,拔出登山杖,朝着那光溜溜的脑壳一点,顿时击穿了天灵盖,挑在登山杖尖头上。 我也不多理会,抬头看去,现在我才看到那个袭击我的重枪手,却是一个身披铁甲的巨怪,浑身都包裹在一层黑乎乎的甲胄里,连面部都是铁盔,唯独眼眸部位露出一双血红的眸子。 我当下呼地舞了一下近三米长的登山杖,迎了上去,借助奔跑的冲击力,纵身一跃,以杖为棍,朝天一棍,砸了下去。那巨怪不躲不闪,硬生生吃了我这一击。须知,登山杖尖头都是用整块纯钢打造,份量极重,寻常人会立即脑壳破裂而死,若这些埋藏了几百年的枯骨,恐怕会一直被我从天灵盖劈到胸口为止。 可是——哪知崩的一声,登山杖嗡嗡怪叫,我虎口一震,却看到巨怪的头盔缓缓分作两半,露出一个巨大的颅骨,几乎有常人的两倍大小,天晓得那时候怎么会生出这么大的人呢,就是现在打篮球的穆铁柱也没有这么魁梧。 巨怪的脑壳微微下凹,毕竟老子的力道也是不小。但是我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那巨怪挥动重枪,对准我横扫过来。 我举起登山杖一挡,整个人顿时又飞了起来,妈的,这个家伙太难对付了,可恨现在没有手提迫击炮,不然给他娘的一下子。 我环顾四周,何永进与郭熙明二人虽然打得勇猛,脚底下的骷髅渐渐堆了起来,但是有更多不计其数的骷髅怪爬来起来,慢慢围困过来。恐怕我们不是被骷髅怪杀死,而是活活累死。再看那巨怪,明显不是我们能够对付,于是心念转动,三十六计,走为上! 我立时站起来,高声大叫:“同志们,撤退!” 说着我挥舞登山杖,首先冲过去,与何永进会合,两人合力救出郭熙明,三人同心协力,不顾一切地往外冲,沿途斩杀无数骷髅怪。好在那骷髅怪动作不够灵活,那巨怪更是迟缓,居然叫我们逃了出来,渐渐离开了那股氤氲雾气包围下的森林。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身上除了一把登山杖,其他东西都丢个精光,我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道:“妈的,邪门,居然冒出骷髅头来。” 郭熙明坐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浑身上下检查一边,浑身血迹斑斑,当然都是自己的血了,骷髅怪是没有血的,但是好在都是皮外伤,没有大碍。他松了一口气,问道:“你们都没什么受伤吧?” 我点点头,何永进亦然,他突然指着前方问道:“那是什么?” 我扭过头,眺望过去,远处森林暗处,闪烁着一盏白灯,非鬼火,依稀是一户人家的灯光。 夜深人静,森林深处,居然有人家?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均露出了疑惑的目光。现在可不比古代,由于山里生活不方便,政府又鼓励下山,山间的居民绝大部分都搬迁到了便捷的山下。所以能够在这深山老林里见到一户人家,简直比大海里捞一根针还难!房子窗户透出来的灯光幽幽,极为**人过去,仿佛是《聊斋志异》中描写的那样,一个青年猎人在森林里迷了路,半夜的时候忽然看到一栋房子,门口有一位美人儿在向他招手,正喜滋滋地迎上去,莫料到却是一头狐狸精张开血盆大口要吃人…… 然而郭熙明却非常高兴,哈哈笑道:“运气真好,居然能够撞见一户人家,也罢。今晚大家都累了,不如我们在此歇息歇息。呵呵,若是他们要收取住宿费,我请客!” 说着这人便拖着登山杖走过去,我心里虽然疑惑,但是也跟着过去。 郭熙明在门口敲敲,这是一扇破旧的木门,上面的朱漆已经剥落,露出杉木的本色,仿佛一块棺材板一样。 “有人吗?” 郭熙明大叫。 许久里面没有动静,我们按捺不住的时候,忽然吱啊的一声,门板打开,露出半个矮小佝偻的身影,定睛细看,却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细细问道:“什么人啊?” 郭熙明说道:“呵呵,我们啊!嗯,要去前面的村口,夜里急着赶路,眼看天色很暗,所以想借宿一宿,可以吗?老妈妈?” “很久没有来客人了,难得看到几个,你们就进来吧。” 老太婆推开大门,从门口望进去,里面黑洞洞的一片,只在窗口附近,亮着一盏油灯。 我们依次踏步随老太婆走进去,四下里环视,里面相当简陋,木板拼起来的房子没有丝毫加工过,因为森林里湿度很大,木板腐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腐败味道。 老太婆指着地铺说道:“哦,今天正好我儿子没有回来,你们将就一下,躺在这里歇息一晚吧。” 老太婆说完就靠在窗台前,对着那盏油灯,有一个土制的纺纱机,吱吱地开始纺纱。 “老太你不睡啊?” 我问道。 “唉,年纪大了,也睡不着觉,就纺点纱,穿穿衣服。这三位客人,肚里饥吗?我这里还有一点剩饭,权作夜宵。” 郭熙明大喜说道:“甚好,一路奔波,肚子都饿死了。老太太,快快准备一些吃的,我绝对不会亏待你。钞票大大的有!” 老太婆佝偻着身子转身走进旁边的一个小别间,咚咚作响。趁此功夫,我低声对何永进说道:“很怪啊!我总觉得哪里邪门!”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也是有类似的感觉,但是哪里呢?却想不到。” 这时候老太婆走了出来,端着两只盘子,一只盘子放着肉块,另外一只盘子放着蘑菇切片,端到我们面前说道:“招待不周,请见谅,只有一些山里的小吃,尝尝味道吧。” 郭熙明当即伸手把肉块抓起来,狼吞虎咽。我深以为戒,唯恐里面有什么怪异的东西,推脱肚子不饿,径自躺在地铺上,闻着发霉的棉花臭味。 “几位客人要去哪里呢?这么赶的急?”老太婆一边纺纱,一边疑问道。 何永进犹豫了一下,回答:“我们要去黄泉村那里,找几个故人。” 老太婆叹了一口气,说道:“黄泉村?唉,这个村子想找故人,怕是找不到了。” 何永进奇怪,问道:“为什么?” “听说前几年,黄泉村发生了一场变故,所有人都死光了呢!”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失声问道:“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人都会死光呢?瘟疫?” “好吧,我告诉你。” 老太婆慢慢地叙述起来,十几年前文革的时候,从县里往黄泉村下放了许多知青。但是村子本来就很穷,粮食才刚刚勉强养活村子里的人,顿时来了这么多人,还要把粮食分给他们,村子里的人会被饿死的。于是村子里的人暗地里开会商议,有人说,和县里说说求情,有人说,把知青赶出去。这帮人都是毛主席派下来的,不能得罪,可以也不能让村子里的人陪着饿死啊,怎么办?突然有人发言,恶狠狠地说道:“都让他们去死!” 大家吓了一跳,居然有人想出了这个恶毒的点子。山里人虽然自私,但是并不歹毒。这个主意很快被否决,大家吵吵闹闹,吵了半年都没有想出办法。这时候,突然发生天灾,粮食歉收,本来来了很多知青,把粮食吃了不少,这回受灾后粮食更是匮乏。当村民眼睛都饿地通红的时候,终于想起了那个提议杀死知青的主意。 于是一天夜里,乘知青们睡熟的时候,村子里的男人们拿着砍柴刀,菜刀,包围了男女知青们居住的牛棚,摸黑进来,听到是男人的声音,就砍下去,听到女人的声音,就施展蛮力**。惨烈的暴行持续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男青年们都被砍死,扔到野外的乱葬岗,而女知青们都被囚禁起来,供男人们发泄兽语。 当饥荒越来越厉害,打不到野兽,挖不到野菜的时候,人也会变成野兽,红着眼睛的村民把眼光落到了受到他们凌辱的女知青身上。 “好歹是一百斤,如是杀了吃掉,不知道可以熬多少时间?反正他们又不是村里人,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人知道。县里来人问起,就说挨不了苦,都跑到山里去,不见了。” 村民们这样想着,于是拔出了尖刀,拖出一个女知青,像是杀猪一样的杀掉,开膛剖肚,肢解肉块,吃进肚子里,那是他们最爽快的一天。 这样差不多每隔一个礼拜,就杀一个女知青吃肉,他们吃完肉都把剩下的尸骸胡乱丢到乱葬岗里,吃了半年多,终于吃完,饥荒也快过去了。 几年后有一天村长的儿子经过乱葬岗的时候,突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心里好奇,胆子又大,于是在乱葬岗上挖掘起来,挖啊挖,居然挖出一具尸体,样子很恐怖,脸和身子都烂成了泥巴一样,散发浓重的臭味,看服饰似乎就是那些男知青的。村长的儿子吓得马上跑了开去,回家之后一下子躺在**,一动不动,牙齿慢慢变黑,好像中了尸毒一样。 村子想尽办法来救他儿子,但是无力回天,很快他的儿子就死掉,尸体发黑带青,眼睛也化作黑灰状,散发难闻的臭味。 因为他是村长的儿子,大家都卖村长的面子,来守灵。到了三更天的时候,很多人都昏昏欲睡,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大家张开眼睛,惊讶地看到,村长的儿子活了过来,但是模样非常恐怖,脑袋膨胀地像是猪尿泡,牙齿森森,一口就咬在村长身上,连骨头都咬了出来。大家拿起家么想救村长,但是村长儿子已经变作僵尸,非常厉害,跳来跳去躲避。等到村长被救出的时候,已经死掉了。大家正要想办法处理的时候,突然村长也活了过来,变作僵尸,一口咬住身边的一个人。他们僵尸父子大作祟,只要被他们咬死,那个死人也会被变作僵尸。这样一来,村子里的人一个个都咬死,听说,整个村子只有一个小娃娃活了下来,因为躲在炕底下,僵尸不能弯腰咬他。 知道情况的人都说,冤孽啊,这是知青的冤魂在作祟。他们死得好惨,死不甘心,所以才化作僵尸,附在村长儿子身上来杀人。 我侧躺在地铺上,脑袋枕着胳膊,不知是山地夜间本来就阴寒,还是老太婆讲的故事实在过于悚人,反正我突然一阵哆嗦,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我眼睛转动,再看其他两个人,郭熙明手里拿着肉块,口里也塞着一块,但是却已经忘了咀嚼,呆呆地看着老太婆,不知所措。而旁边的何永进眼珠突出,吞咽了一口唾沫,疑问道:“你是说,黄泉村的人,统统死光了?” “死光了!人做孽,不可活啊!”老太婆一边继续纺纱,一边回答。 听完这个故事,郭熙明哪还有胃口,推辞了剩余的食物,俯下身来和我挤在一起,何永进却面色凝重,足足思虑了三刻钟才躺了下来。我瞟了一眼旁边呼呼大睡的郭熙明,心想这人倒也安稳,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睡着。然后我问何永进:“你有心事?刚才我看你听完老太婆的故事就若有所思。” 何永进低低地长叹一声:“打自从我的妹妹死去之后,我就对黄泉村充满了仇恨,真恨不得将他们一一杀死。但是现在听到他们竟然都已经死了,突然有种抓住了气球,又蓦然爆炸了的空虚感觉,我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啊!” 我说道:“少怨天怨地了,你妹妹究竟死了没有,我们都不能确定。明日前去一看,即可知道。睡觉睡觉……” 何永进默不做声,我知道他还是心事重重。而我脑中却乱七八糟的想着其他事情,一会儿是**的老板娘,一会儿又是娇小的无双,片刻又想到了眼前还在纺纱的老太婆,绕来绕去,倏然一震,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老是觉得这个老太婆有点不对劲! 须知,自从我来到湘西之后,除了受过较好教育的罗明申等少数人以外,另外听到的其他人说话,灌满了我两耳朵湘西土语,纵然如尹玉旻老板之类见过世面的女子,说的国语湘西味也很重。至于另外其他土著,都是一口犹如外国话的湘西土语。可以眼前这个老太婆,年纪一大把,又住在深山老林里,极少外出,居然能够如此流利的用国语和我们交谈,丝毫没有一点不通畅。再说方才她说讲的故事,遣词用句,非一般人能够掌握,起码是受过高中以上的学历才可以。她究竟是什么人? 我顿时暗暗握紧了登山杖,时刻戒备,万一那个老太婆稍有异动,即可击出。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那老太婆还在不紧不慢地纺纱,耳边郭熙明鼾声如雷。其实今日一天奔波下来,身心老早疲惫不堪,我不由得眼皮打架,慢慢地失去意思,眼前化作黑暗的世界。 时间无定,模糊的意思重新开始清晰起来,我缓缓张开眼睛,一丝刺眼的亮光射入我眼眸,天光大亮了。我稍微眯着眼皮,等瞳孔习惯了亮光,再整个儿张开,陡然浑身一震,不由得失声大叫。 “怎么了!” 何永进条件反射般地拿着登山杖跳起来,眼皮还没有张开,等他张开,顺着我手指方向指去,顿时骇然! 我们居然睡在一口棺材里! 我定定神,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这是一口薄皮棺材,约莫三尺多宽,差不多可以容纳三个大男人挤在一起。棺材底铺着一层棉花,发霉发黑,再看棺材的材质,是用杉木制作,已经埋藏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散发着木头发霉的气味。 棺材被半埋在土里,这里原先是一个坟包,可能遭遇山洪暴发等原因,把棺材冲了出来,棺材盖却不知道去了哪里。我朝前面眺望,看到棺材盖在离我们三四米的地方。 我从棺材里爬出出来,双脚刚刚落到地上,突然一滑,顿时摔倒,摔得眼冒金星,手中好像按着什么东西,圆乎乎的,于是我低头看下去,忍不住又是大叫,我按着的是一个骷髅头。 按理说,我骷髅头见多了,有什么可怕的。但是这个骷髅头还没有完全腐烂完,贴着一层烂皮,特别恶心。在骷髅头的天灵盖上,连着一层头皮,上面长满发白的长发,看样子竟然是一个女人的头骨。而在骷髅头旁边,却是一只裂了一个口子的碎瓷花碗,里面盛着香油,还捏着一条棉芯。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昨天明明借宿在一个老太婆家里,怎么突然一下子跑到棺材里来了呢? 我瞅瞅棺材盖,又看看棺材、女人的头骨和油灯碗,脑中顿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们遇鬼了! 传说老坟时间久远,即会化作鬼坟。以棺材为鬼屋,以棺材盖为鬼门,那骷髅头,就是老太婆,点着殉葬的长明灯,夜深人静,引人入蛊,作为替死鬼。所幸昨日我们人多,三个大男人阳气很重,使得鬼怪不敢造次,不然老早被卷入棺材,活活殉葬了。 “怎么了?” 我回头看过去,那是郭熙明爬了起来,可能脑子还没有清醒,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突然郭熙明脸色一红,那是憋气的红,对着棺材里就喔喔呕吐,吐出泥土、蚯蚓等奇怪东西。原来昨日老太婆所做的饭菜,就是用这些玩意变出来的啊!幸亏老子警惕,没有吃下去。 何永进打了一个寒颤,说道:“邪门啊!我在山里住了这么多年,也走了不少夜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山,到底怎么了?” 我凝视着大山,早晨山间气候湿冷,一层层白茫茫的雾气升起来,缭绕于森林里,看似白云飘飘的须弥仙山一般。但我刚转过身,就如针芒在背,仿佛森林活了一样,无数双山精的眼眸正冷冷窥视着我们,叫人感觉到一股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还是趁早离开这鬼地方为妙! 我们三人马上出发,队伍之中,郭熙明一本吐得一塌糊涂,可是毕竟早年是军队出身,底子已经打下,我们放慢速度,再喝了一些溪水,走了半个多小时就恢复得差不多了,只是口中一直嘟哝见鬼了见鬼了。这次真***见鬼了!方才临走之时,我本想一把火烧掉棺材和尸骸,何永进拦住我说,反正这老女鬼也没有下什么毒手,还收留了我们一晚,买个人情,反而把她遗骨收拾好安葬了。 我们穿梭在雾气弥漫的森林里,幸亏指南针没有失灵,所以一直循着既定路线前进,大概走了两个多小时,突然眼前豁然开朗,雾气散去,我们走到一个对风口,往下就是一排排民居,黄泉村到了! 从高处眺望,黄泉村约莫有两三百个房屋,山间缺乏泥土之类的建筑材料,所以都是直接用石块垒积起来。湘西旧时属于古扬子海,后来地壳变动,沧海为桑田,岩石多是沉积岩,唯独此处怪异,我看到的岩石,居然清一色是黑色的岩浆岩,似乎是千百年前,该地爆发过巨大的火山。岩浆岩之一的玄武岩历经风雨,表面更加黑油油,看上去整个黄泉村就如一个黑色的魔鬼之城! 黄泉村这个名字,我第一次听说是在九年前,那是在过去的有间旅店里,我一不小心杀死了赶尸匠,何永进大惊失色,说出了黄泉村乃是传说中驯养僵尸之村落。之后我又陆陆续续得到一些信息,那黄泉村是以制造僵尸和赶尸匠出名,与过去的罗家集村乃是敌对关系的村落。我推测起来,那黄泉村是当地的土著,而罗家人则是外来的家族,本来就为了土地和水源发生争执。加上两个村子都是莫名的神秘村落,一个蓄养僵尸,一个信奉邪教,两毒相攻,斗地毫不厉害。我看过罗家人遗留下来的书信后,认为最终还是黄泉村技高一筹,施展手段在几十年前把罗家集全村屠戮。但是他们也没有好下场,终于在几年前遭受奇怪的灾害,全村消亡。我不认为这和罗家人无关,或许就是罗明翰干的吧。可惜他已经死掉了,我问不出什么话来。那血衣夜叉,或许就是黄泉村的遗民。 我们循着山坡走下,来到黄泉村门口。按照中国古老的村居结构,在村口种植了一棵大樟树,树上挂着一口召集村民之用的铜钟。眼下大樟树已经枯死,身躯扭曲成一个怪异的模样,好像是一个人身受酷刑以后才死去。上面的铜钟更是残破不堪,当我们路过的时候,突然咣当一下,铜钟猛然从树上掉了下来,把我们吓了一跳——吊绳断了。 因为我和郭熙明都是外人,只有何永进是本土湘西人,理所当然地让他走在前面,明知黄泉村里面的人统统死绝了,但是我们三个不知道怎么了,不约而同地把登山杖举了起来,时刻防备。 我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村居。假若在其他地区,只要不是罗布泊之类的,几年无人烟,老早就长满了草木。但是这里与其说的村里人都死绝了,还不如说是整个村子都死掉了。我看不到一只野鸡、一只野狗,连地上长的野草都没有。四周静悄悄的,偶然才有一阵风吹过石头隙缝,发出嘶嘶的惨叫。 走了五六步,我窥视着民居,突然举起手低声喝道:“等等!” 何永进、郭熙明两人戛然止步,看着我走进一间村居。这间村居的房门老早破败不堪,我轻轻一推,哗啦地就倒下,扬起一层烟雾。我穿过烟雾,走进里面。和许多贫困的山村居民一样,里面是集食宿一体的房子,石床就在灶台旁边。我之所以走了进去,是因为看到石**,似乎躺着一个人形。明知极有可能是死人,但是经不住好奇还是进来看看。 果然在石**侧躺着一个人形,背对着我,衣衫上布满灰尘,看衣服,应该是一个女人。我上前小心翼翼地登山杖一钩,女人的尸骸转了过来,突然咔嚓一下,一样东西掉了下来,我一呆,愣愣地看着地面,竟是一具小小的骸骨。 原来这女人是怀抱着孩子一起死去的。 女人和孩子老早化作尸骨,空荡荡眼窝一起凝视着天空,诉说着恐怖的经历。尸骸我见多了,不觉得很可怕,凑近女人是尸骸,挑开衣衫,仔细检查了一下骸骨,这才走开。 何永进在门口迎接我,问道:“怎么了,有什么发现?” “不是什么僵尸咬死的!”我摇摇头说。 何永进说道:“僵尸杀人,实在过于玄奇,如果是我,也是不大信的。你看出来了吗、他们是怎么死掉的?” 我的眉毛不由得卷了起来,说道:“非常奇怪,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也不像是瘟疫袭击。而是一下子就死掉了。就像有种看不见的杀人武器,杀人于无形,实在太奇怪。” 何永进叹道:“反正也不管我们的事情,走吧,去找找坟墓。” 山里人为了节省土地,一般都把死人的坟墓都迁葬在一片固定的山地上。我们走过村头,就看到了坟墓区,一边是比较整齐的坟墓,另外一边却是尸骸乱放的乱坟岗。何永进的妹妹既然是被人买来殉葬,自然是安葬在坟墓区里,我们一块块地看着墓碑,倏然眼前一亮,前面一方墓碑,上书:爱子某某儿媳何水仙之墓。 “就是这里!” 何永进激动地不得了。 三个人当下脱下了外褂,拾了几样家么,就开始干起盗墓贼的勾当。我倒是无所谓,帮战友一把,可是郭熙明苦了,这个家伙原本以为我们来找宝贝,但是想不到是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活,无奈之下,也只得干了起来。三个人大男人力气大,加上山村小墓,埋葬的也不是很深,不过片刻,就挖出了两口棺材。当登山杖一把撬开棺材盖之后,何永进身形顿时定住,脸上神色呆滞,因为他看到,棺材里躺着两具尸体,尚未腐烂的衣物清楚的显示,这是一男一女。 何永进痛苦地蹲下去,像个小孩子一样,捂着额头哽咽。我长叹一口气,他们兄妹情深,这远远不是我这个孤身一人的光棍所能体会。我把目光移向女人的骸骨,按照常理推断,等下何永进定然将其捡起来,收拾回家安葬。我细细盯了一眼,突然大叫道:“不对,这女人不对,绝对不是你妹妹!” “什么!” 何永进顿时跳了起来,叫道:“你说什么?” 我指着女尸**的牙齿说道:“从这副牙齿的磨损程度来看,这个女人的年纪绝对超过八十岁,怎么可能是你那个才二十出头的小妹妹呢?” 何永进顿时陷入迷茫中,口中喃喃自语:“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嘿!老母鸡换鸭,真***邪门了!怎么回事? 我扭头看到何永进一直苦苦思索,额头冒出丝丝热气,面颊通红如关公,浑身上下不住轻微地抽搐,竟然是有些思想过度,走火入魔的情形,若不再及时抢救,极有可能像是工作超标的电动机一样,冒烟烧坏。于是我急忙上面安慰道:“老何,我看另外一具棺材里的尸体是个年轻男子,颅骨顶部骨缝还没有愈合,死的时候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而所谓配冥婚,总不可能是配这个老太婆吧?既然不是殉葬,说不定就是男死尸他妈。由此有一件事我们可以确定,你妹妹尚未有死亡的证据,尹老板很有可能就是你妹子!” 何永进猛然一震,顿时从迷茫中清醒,面露惊喜的神色,大笑道:“也对啊!我们过来的目的,就是确认我妹妹死生。没有尸骸,就不可说她死掉。尹老板极有可能便是我妹妹,但是因为某个原因,而暂时不能与我相认。哈哈!” 何永进想通了问题,立时心情舒爽,浑身一下子就年轻了四岁一样,容光焕发,那种忧愁悲哀的黑雾从他身上无影无踪,回复了当年开朗战士的模样。** 十 秘银之村 我们回到有间旅店之后,我旋即遭到林白水一顿臭骂,谁叫我不辞而别,因此只能低头认错。而何永进看尹玉旻的眼光,更是奇怪多了。 大概一个礼拜后,我们所需的物品一一运抵,其中最重要的是两艘小汽艇。 我们考虑到山区的河流不会非常宽大,所以汽艇也是颇为袖珍,每只汽艇长五米,宽两米半左右,可以乘坐六个人。我们包括罗明申、何永进、郭熙明一共四个人,又招募了四个民工,加起来八个人。这八个人分为两组,我和罗明申一组,外加两个民工。而何永进与郭熙明加两个民工一组。汽艇其他地方放置探险用的物品和食物药品。如此准备充分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告别林白水,罗明申与何永进告别**的老板娘,一起踏上未知的旅途。 我和罗明申一组的汽艇在前面带路,后面的一只汽艇保持十多米的距离跟随,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一直以不住时速十公里的速度在河里缓缓行驶。湘西自古便是一片荒蛮的区域,自从上古黄帝战胜蚩尤之后,此地向来为蚩尤苗裔所占据,自北宋时开发湖广,也因此地山高林密,土地贫瘠,蛮人不服王化,弃之不理。由于没有人类的打搅,这里的森林始终保持着原始状态,从河流两岸望过去,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竟然无法再深入半尺。据我所知,这些河流发源于高山,流向平原,却没有汇入大江大河。因水源有限,河流规模亦是不大,不过十多米宽,抛锚测量五六米深而已。若是在江南地区,如此小河,老早干涸化作小溪。幸亏树木扎根河岸,保持了水土,河流为此没有淤塞。 这条小河就如我们遭遇的其他森林一样,像是死一般的寂静,河水清清,看不到半条鱼,半株水草,不禁叫人啧啧称奇。据罗明申讲道,虽然这条河流水量颇大,灌溉农业绰绰有余,但是当地土著传说河水是上古时期蚩尤死之前留下的血,宁可饮井水,也不敢吃半点河水。有外来的人不信邪,饮了河水不久,即可暴病身亡。我当然不信这套玩意,但是还是尝试了一下,用手头的仪器化验一下,发现硫含量超标,喝进肚子,时间久了,确实会出人命。据我所知,银一类的金属,喜欢和硫结合,这条河流,果然与僰人之秘银有莫大关系啊! 这一天我们徐徐前进,不过走了几十公里,见日头西下,便登陆了岸上,支起帐篷,捡了柴火烧起火堆,大家拿出食物,或烤或炙,犹如在野外郊游一般,不亦乐乎,唯独缺了好酒。折腾到半夜时分,各自钻进帐篷入睡。 我躺在帐篷里,感慨万分,眼下丛林里的感觉,仿佛回到了硝烟弥漫的南方丛林战场,让我在叹息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保持了一份警惕心。我握住雪亮的狗腿砍刀,闭目养神,不知道睡了多少时间,猛然一怔,陡然弹起,立即操刀砍向外边。 叮当! 火花四溅,外面的人反应甚快,低声叫道:“老朱,是我!” “老何?” 我收起狗腿砍刀,在没有月的天空下,我慢慢习惯暗光,看见何永进面色忧愁地盯着我,手里的狗腿砍刀一收了起来,我忍不住骂道:“大惊小怪,要不是你自己反应快,老早被老子砍了。什么事情?” 何永进犹犹豫豫地说道:“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人跟着我们?” 我摇摇头,说道:“哪里有人能够跟着我们?我们是坐船的,在河流上,视线毫无遮拦,一目了然,哪里能够跟踪。” 何永进却又是畏缩地说道:“不,我确实是感到了,有人在跟着我们。你在前面可能不知道,但我在后面,一直有一股强烈的感觉,有个人——不不——更像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在跟着我们。那种感觉,我们一起去黄泉村的时候,就始终能够若有若无地察觉,直到回了有间集才消失。但是现在又出来了!” 我晓得何永进生长在丛林里,生物本能地触觉比我还灵敏,为此他在南方丛林战场上如鱼得水。纵然如此,我还是上前摸摸他脑袋,推了一把骂道:“走,睡觉去。” 何永进面色张皇,见我神色坚决,悻悻走开了。 我赶走了何永进,觉得肚子里涨得厉害,就拖着狗腿砍刀来到河边,解开裤带哗啦啦地释放感觉。河边夜里凉风厉害,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转身离开,身子猛然僵住,因为我居然听到叮叮当当的丝竹声。 奇怪,这里明明只有我们几个人,怎么可能有丝竹声?莫非是谁带了收音机,忘了关掉,所以放出来的。可是这声音清脆,仿佛现场演奏一样。 我不由得好奇地缓缓回过头,我看到,在河里飘荡着一艘美丽的画舫,就和我们在颐和园里看到的石舫一样美丽的船只,上面***通明,丝竹悠悠,觥筹交错响声不断传来,仿佛正有人在哪里带着一帮歌姬在开筵席。 一个贫瘠的山区,有什么人居然有此能力弄来一条不亚于游艇一般的画舫招摇呢?莫非,这是鬼船! 想到眼前的画舫极有可能是一艘鬼船,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鬼船我也是听一些常年海外航行的船员说过,在茫茫大海上,时常会碰到空无一人,却仿佛活了一样的船只,名曰幽灵船。至于陆地的江河湖海,除了鄱阳湖在抗战时期出现一艘日本军舰神秘失踪的怪谈外,另外的河流极少显现鬼船。 我死死盯着鬼船,暗暗把手里的狗腿砍刀握紧,明知对付鬼怪刀子没有什么用场,但是手里有刀,心理有了依靠,总甚于无聊吧。我瞧着鬼船慢慢向岸边靠拢,耳边那丝竹声响阵阵,越发响亮,可是看过去船上空无一人,当真如一群看不见的幽灵的举行宴会。 “咚!”画舫撞在岸边,哗啦啦的抛锚声响起,就此靠在岸边不动了。我狐疑地盯着鬼船,不知道怎么的,明明心里害怕,却非常好奇,终于忍不住跨出一脚,踏在甲板上。 我跳上画舫,船只轻微地随着水流左右摇晃,使得我身子也微微晃动。我扬扬手里的狗腿砍刀,仿佛威胁看不见的敌人。这种狗腿砍刀类似于尼泊尔的弯刀,传说是从上古时代就传衍下来,刀身就如一把普通的弯曲大刀,只是刀刃却是逆的,在原先刀背的地方,刀背亦反之。这种结构砍杀极佳,犹如刀刃有个天然地向内弯度,一旦斩中,根本无法逃脱。 我小心翼翼地走向画舫客舱。画舫是一种古代的游艇,比之远航的宝船,结构简单多了,不外乎中间是客舱,尾巴掌舵,前面则是厨房,而客舱占画舫面积的三分之二。越凑近客舱,那丝丝入耳的悠扬音乐越发清晰,但正当我跨入客舱的时候,丝竹声、觥筹声戛然消失,我一呆,怎么回事? 我四下里环视,客舱靠近船尾一侧是一张圆桌,供客人们休息筵席,对面这是一小片空出的场所,容得歌姬弹奏演唱。我晓得这船有猫腻,但是怎么一下子就没了声音,是不是生人气息太旺了。 我后退几步,空着的左手猛然被什么抓住,我顿时吃了一惊,来不及多想,随手就把狗腿砍刀向后挥去。这一刀在我吃惊的时候绘出,我原本就是一个大力士,这是更加凶猛,只听咔嚓一下,我随着扭腰挥刀的动作把脑袋转过去,竟然看到我是一刀把一个抱着琵琶,穿着妇人衣服的骷髅头砍下。 我大骇,踉踉跄跄倒退,退到圆桌边,回头一打量,又是吃了一惊,看到居然有六七个骷髅正穿着衣服,端端正正坐在圆桌边,或饮酒,或鼓掌,仿佛还在举行筵席。 我越发惶恐,忍不住就挥动狗腿砍刀,见一个骷髅就砍一个,神智竟有些迷乱,突然耳边如暴雷般地喝道:“老朱!恒淮!” 我一呆,摇摇头,定定神,却看到何永进在岸边焦急地看着我。我再一眯眼,开眼时候看去,哪里有什么画舫,我居然站在一口棺材里。我一怔,条件反射地跳了出来,弹到岸上。那棺材浮在水面上,原本靠岸是受到水流冲击,被树根绊住,这样叫我用脚一蹬,顿时沿着水流,往下游漂去。 何永进看我眼神有异,我惊恐地问道:“老何,到底怎么回事?我刚才明明看到一艘漂亮的画舫,上面没有一个人,却演奏着音乐,所以上前看看。但是一眯眼就变成了棺材,怎么了?” 何永进圆鼓鼓的眼珠瞪着我,半晌才说道:“前面的情形我不太清楚,但是后来我听到呼呼的砍刀声,心里觉得有猫腻,就爬出来一看。不得了了,我看到你像是疯了一样,站在一口空棺材里,猛烈挥刀,好像在砍什么敌人一样。” “然后呢?”我焦急地问道。 何永进吞了一口唾沫,说道:“然后我就看到突然从对面闪出一个人影,接着一团红光飘过来,落在你头上,轰的一下爆炸了,像是那种过年时候放的小花炮。我心里急了,拼命大叫,你一下子就醒了。” 我倏然回头,看看对岸有无异状,却看到一个遥远的红色小点渐渐消失。 何永进亦是凝视着那个红点,说道:“我不是一直说过,我觉得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们。似乎便是这个人吧。但是——这次他好像救了你一样。” 这个红色的人,便是血衣夜叉,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上次在悬棺谷那里,看守棺材干尸的时候,等等,都遇到过一次,可惜让她跑了。她究竟是谁,这次居然来救我了,奇怪…… 我心事重重,回到帐篷里也睡不着觉,到了天亮钻出帐篷。我没有告诉罗明申等人,也叫何永进守口如瓶。 如此我们对照着地图和指南针,沿着河流继续前进,弯过几个岔口,穿过一个湖泊,如此走了一天,到了傍晚时分,天色昏暗,罗明申满面疑惑地说道:“奇怪,对照地图,我们明明到达了僰人的秘银矿藏所在地了。” 我站在船头,用高倍军用望远镜极目眺望,心里也暗暗着急,突然眼前一亮,在望远镜中,隐隐约约看到丛林里掩映了一间房子的模样,再仔细眺望,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村落。可是根据资料,本地根本没人生活,那么只能是几百年前僰人开采银矿所遗留的残骸了,我顿时大喜过望,叫道:“快看,前面有村庄,那就是僰人的秘银!” 罗明申大喜之极,急忙从我手里抢过望远镜,一边盯着远方的村庄,一边发生招呼民工驾船过去。我们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仿佛《桃花源记》里的渔夫发现了传说中的桃花源一般,欢呼雀跃。 这便是僰人的遗迹,明朝时期山地的木制建筑,错落有致,从房屋的多寡来推断,僰人当时的人口不会少于两百户的。我们这时正驾船在一个人口开凿的湖泊港口里,顺河水直下。这里相当隐蔽,单不说河流错综复杂,就是茂密的森林也是天然的隐蔽处,难怪明朝大军一直无法找到。 我们熄灭了汽艇的发动机,依靠方才螺旋桨产生的动力惯性,缓缓靠近港口码头,但是汽艇头部甫一触及码头,就只听咔嚓咔嚓的响声,那木制的码头竟然一下子就被撞碎,使得汽艇头部大半陷入其中。我吃了一惊,我们航行的速度并不快,加上又关了发动机,那点惯性的力道连寻常的树枝也无法折断,怎么瞬间就穿入加固过的码头里面,由此可见,这里实在是真的很久没有人来整修过了。那码头上一条条大腿粗的木头看似牢固,实则外强中干。 如今汽艇被卡在码头里面,动弹不得。而码头的坚固程度我们又是见识过了,实在不敢拿自己前去冒险。我只能跳下河里,河水不是太深,大概刚刚过腰。其他几个人就照着我的样子依次跳入河水里,爬到岸上,拉住缆绳,合力把汽艇从码头中拔出来,栓到一棵树上,这才能稍微放心一下。 后面的汽艇经过我们提醒,弃码头不顾,而是小心翼翼地靠到岸边,依次跳上岸。 我抬头眺望眼前的僰人村落,这是一个颇具有防御色彩的山寨。我们登陆了岸上,迎面就是一座巨大的木门,约莫有五六米高,七八米宽,木门两边延伸开去,都是一段段涂了桐油的圆木围墙,既放火又防水。木门之后隐隐露出两个瞭望塔,可以居高临下射箭。而我们从码头登陆到木门之间的一段距离,都是一片空地,除了一些小草,没有任何树木,毫无遮掩,若是入侵,定然被瞭望塔上的弓箭手射杀成刺猬。我暗暗叹了一口气,在冷兵器时代,这却是是一个出色的防御工事,可惜明朝的时候世界便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这种木门,叫一门山炮一轰,立时即被轰塌。僰人军事思想如此落后,难怪很快便被朝廷大军剿灭。 罗明申已经急不可待地想马上冲进去,我拦住他,摇摇头说道:“不急,你叫众人把船上的物件搬到岸上来,我和你带上几样趁手的武器,一起前去探探。” 罗明申点点头,便招呼民工搬运货物,而我叫郭熙明和何永进留下看守。我顺手抓了一把猎枪,这是一种双筒散弹枪,近战威力极大,距离一远就不行了,若是有五六步枪就好,半自动的也行。可惜这里毕竟是山区,没有较大威力的武器。我把狗腿砍刀别在背上,招呼罗明申一起走过去。 我们靠近了木门,从近处打量,木门上包裹了一层铁皮,但是已经锈迹斑斑,木头也多处受损折断。木门是两扇门从中间合拢的,只能把背后的门闩拿掉,才可开启。我见木门不是太高,背上猎枪,便想施展一手南方丛林战场上练就的爬树绝技,哪知双手方触及木门,轻轻一推,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木门震落倒地,吓得我目瞪口呆。 我苦笑一下,这玩意年代久远,又风吹雨晒,根本和纸糊的一样脆弱了。 我们跨过木门,便正正式式地进入僰人遗留的最后一个村落了。眼前是一大片木屋,按照同心圆的结构分布,外层的房屋矮小,多位单层单间,由外逐步向内延伸,房屋的质量和高度越来越好。我粗粗推断,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军事防御,二来和等级有关,中间最好的屋子里,估计住的人不是大巫师就是长老。 我和罗明申一边好奇地东张西望,一边向中间的房子靠近。说来也奇怪,所有的房子都紧紧地把门锁上了,好像只是村子里的人一起去种田了,还没有回来罢了。但是据我所知,当年朝廷剿灭僰人甚烈,躲在僰人最后基地里面的人们,若是得知自己的家园老早就被毁灭了,定然是惊慌失措,呼天抢地,然后忙不迭地收拾家么搬到更深的林海里去,根本没有打算回来,哪还会记得锁门? 我一时也没有心思破门而入,细细探究一番,只是跟随着罗明申前往那栋中间最华丽最高大的房屋。这是一间颇有汉族庙宇风格的建筑,砖石结构,共三层楼,七八米高,飞檐翘壁。庙宇外表的红漆老早脱落,斑斑驳驳,仿佛是一个沧桑的历史老人的面颊。正门是一座黑漆漆地木门,当罗明申接近木门的时候,轻轻按住,向我笑笑,意思是这玩意定然也是一推既倒。 但是罗明申推了一下就变颜色,然后施展浑身力气推门,把脸都憋成了猪肝色,半晌终于放弃,讪讪说道:“真他们的有病,别的人都是一推就倒,唯独这门好像后面堵了一块石头一样。” 我哈哈大笑,说道:“可能真的堵了一块石头呢!” 我把猎枪背在肩上,把双手按在木门,稍一使劲,就发现木门后面真的有什么堵住了。若是没有堵住,即使是铁栓,凭老子的力气,亦可推倒。我收回双手说道:“看来真的推不动,我们走走看看,说不定有什么窗户,爬进去再说。” 我们顺着庙宇右边绕过去,想找一座窗户。窗户没有找到,却在庙后面看到了一个邪门的东西。只见后面以石块堆积了一座石阶,直通第二层。我凑罗明申看看,两人都是面面相觑,真不懂僰人在搞什么鬼。好东东地有正门不走,偏要走后门,而且是第二层的后门。 我稍许细心了检查了一下,这个石阶上并没有什么机关,于是这才放心大胆地走上去,来到二层。庙宇的二层亦是有一座木门,不过这座门就简单多了,叫老子一脚轰然地踢到。 我把脑袋钻进二层的庙宇里面,虽然这是模仿汉人的寺庙,可是里面空空荡荡,既没有供奉佛祖,也没有崇拜太上老君,倒是看见中间有一个空荡荡的三角形大洞,黑漆漆的,直通第一层。 这是干嘛? 这僰人也忒没意思了,这地上的一层楼,非要在上面绕一圈才能进去。真麻烦。 这时罗明申解下了手电筒,因为我们差不多是在傍晚到达僰人的山寨,罗明申怕暗掉看不见,所以带上了手电筒眼下正好派上用场。我们凑到三角形大洞口,朝里面往下去,黑乎乎的一片,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檀香味。罗明申把手电筒光柱打下去,似乎下面是很多圆乎乎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 “那是什么?”我好奇的问道,是骷髅?不对!根本不是,骷髅不是这样的,好像上面还有东西覆盖着。 罗明申把手电筒调到最大,正要照下去,忽一阵阴风吹来,也不知道怎么地手一抖,手电筒便直直地落了下去,那光柱不住来回打转,时间短暂,但是把里面照地清清楚楚。我们两人倏然一震,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下面,犹如兵马俑一般,站立着无数干尸。因为实在太多了,所以把木门也堵上了。这么多干尸,僰人究竟要干什么? 我和罗明申顿时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僵住,动弹不得,眼珠凸凸地凝视着底下的尸骸人头。我们曾经预想过,这里可能是僰人秘银矿藏的入口,也可能是一个神秘的祭坛,哪知眼前看到的却是一个巨大的坟墓,里面埋藏了无数具尸骸,粗粗估算一下,竟然不少于三千多具。僰人生死观念和我们相反,认为上天才是正常的殡葬仪式,但是如此众多的尸骸却堆积在庙宇底层,这种情形颇为奇怪。 我低头打量着无数密密麻麻的干尸人头,手电筒掉下之后,一时没有破碎,明亮的光柱向上照上来,使得我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几个干尸的面部表情。他们虽然已经死了几百年,连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腐蚀,可是临死前的表情却一一留了下来,或悲伤,或安详,诸般神情,唯独没有恐惧害怕的神色,说明他们在死得时候非常安详,乃是自然死亡。如此推测起来,这里似乎就是一个僰人的公墓了? 我有点不大相信,同时心里暗暗后悔,要是林白水过来的话,以她对古代民族宗教的研究,必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却无法猜透僰人的含义了。我再看看罗明申,我一直全神贯注地看着这些尸骸,过了半晌才说道:“我原本以为凭着自己几十年来对历史的研究,那么僰人的民俗已经摸熟摸透了。如今看来,才是刚刚进入门道。据我所知,僰人盛行悬棺,却从未听说过他们的这种木乃伊葬法,不知道是何用意?我只能推测,这里的干尸,不是一下子增加的,而是一天天积累起来,有的前后相差近三百年。” 我心中好奇,忍不住问道:“哦,你是怎么知道这些干尸是一天天聚集起来的呢?而且推测相差三百多年?” 罗明申说道:“我看到,这些尸骸,由远及近,越是离我们远的地方,那些干尸损毁就越加严重,越是靠近这个洞口,干尸就越发新鲜,所以我是推测不是一下子填满,而是一天天增多的。至于相差三百多年,我是通过森林中干尸的损毁程度来推断的,看最古老的干尸,大概就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 我总觉得这个庙里透着一股子邪劲,或许是死人太多的缘故,就算世界人没有鬼,那么多死人聚在一起,也觉得叫人透寒气。我和罗明申马上逃之夭夭,回到岸边,岸边的郭熙明一边指挥民工搬运货物,一边急忙问道:“两位,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我刚想张嘴,转念一想,想到初次遇见郭熙明的时候,他正要盗窃僰人尸骸,于是说谎道:“有,我们发现了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白银俑。” 郭熙明骇然,失色叫道:“什么?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俑,全是白银?发了,起码有几千吨!在哪?给我看看!” 我指点一下,瞅着他乐颠颠地背阴,暗自偷笑,罗明申知道我不怀好意,但是鄙视郭熙明的人品,故意不点破,由他出丑。过了片刻,果真听到郭熙明一声惨叫,满面煞白的跑回来,结结巴巴惊叫:“屁,什么白银做的,全是干尸!” 我故意愕然说道:“哦,你不是说过吗?一具干尸,差不多可以换几百万,不是相当于一个干尸同体积的白银俑吗?” 众人这才哈哈大笑,郭熙明虽然不满,但这时极其需要我,当下也忍了下来。 我见天色已经不早,日头落了下去,只余下一丝彩霞,天色将逐渐黯淡,于是开始寻找今天的落脚点。岸边我是不大放心的,唯恐又出来什么鬼船,于是叫大家合力把汽艇也拖到岸上,用绳子拴住。然后大家点亮汽油灯,朝村庄里进发。我们自然离那几千具干尸的鬼庙远远的,挑了几间看上去不是非常破旧的木屋住进去,还是按照原来的那种汽艇形势分配。 我和罗明申住在一个单间的小木屋里,这间屋子推算起来,建成也已经有百年,虽然僰人在木制品上技术非常先进,涂了桐油进行防腐,但是毕竟日子久远,走进去便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方才罗明申说过,他推断这里最古老的干尸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我顿时心里起疑,也留心注意了一下,看到这里的房屋最古老的也起码有三百年历史了,房屋老早就踏倒,只剩下一些断壁残垣,提醒着人们注意这里有人居住过。而最年轻的房子差不多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这符合我们的推断,当年僰人最后一只部落,依靠秘银矿藏的隐秘,躲过了朝廷大军的追杀,平静地生活了数百年,但是到了一百年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子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我一时想不通,也懒得想,这些恼人的问题,还是叫林白水出面好。我今天就安安心心休息一下。这间屋子百年前的木床我可不敢睡,就拎起随身携带的睡袋,铺在地上,与罗明申一样,凑合着睡觉。睡袋狭小,非常不舒服,自然是仰天最爽,我暂时睡不着觉,盯着天顶看,天顶上孤零零地横着两根房梁和椽子,细细一看,房梁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凸了出来。我一愣,从睡袋里钻出,罗明申好奇地问道:“朱先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抬头仰视着房梁,说道:“上面有什么东西?” 我看房梁也不是太高,运足气力,猛然纵身一跃,右手已经触及房梁,顿时摸下一样东西,捏在手心里,摊开一看,却是一张常见的草纸,上面歪歪扭扭写着许多汉字语音,这张草纸,看上去竟然和秘银之图有七八分想,我吃了一惊,呼叫罗明申:“罗先生,你过来看看,有重大发现!” “什么重要的东西?和秘银有关吗?” 罗明申急忙从睡袋里钻出来,衣服也来不及穿,光着脚上来。他素知我性格沉稳,泰山崩于前而不惊,若非大事要事,绝对不会这样大惊小怪的。我小心翼翼地把草纸铺在房间里唯一的摆设——木塌上,然后罗明申点燃汽油灯,将房间照亮如白昼,他提着汽油灯立在草纸上方,低头粗粗瞟了一眼草纸上的文字,脸上露出思索地神色,喃喃说道:“这个……似乎是一个日记本!” “日记本?”我本以为这张草纸特意藏在房梁高处,必然是重要的文件,哪知只是一件普通的日记本,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僰人文明失踪将近四百年,对于他们的文化,我们只能间接从前人的史书上得知。而当时的人们对于蛮夷有种天生的优越感,也不深入调查,只是将一些流言传说如同真实事件一样细细记录下来,可信度不免打了个折扣。如今我们发现了一份僰人的生活日记,那重要性可以大大记录一笔,于是我问道:“上面说什么?” 尽管汽油灯光线非常明亮,但是罗明申还是眯起眼睛,他把汽油灯从手上放到床榻上,细细研读草纸上的古怪语言。僰人的文字,一个个念我也是懂的,但是合起来却不知所云。过了片刻罗明申说道:“僰人的语言我掌握的也不是很多,主要是那几天跟武汉大学的几位老教授一同破译。我勉勉强强能够看懂上面的文字,似乎是一个小女孩写的,上面说,村子里面发生了可怕的瘟疫,很多人都死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又絮絮说了一些和她年岁差不多小伙伴的死状,还有她的心情,珍贵的资料,我感觉起来,似乎没有什么。” “等等!”我突然打断罗明申的话,“你是说,这张日记上,记录了村子里发生瘟疫的事情?” 罗明申不解地点点头。 我继续说道:“以我们目前的资料而言,我们可以肯定,在四百年前朝廷大军剿杀僰人的时候,这里——我们暂且称呼为秘银村吧——这里的僰人成功地逃脱捕杀,活了过来,但是出乎意料,到了眼前这个时候,所有的僰人都消失地无影无踪,从建筑物的年份推断,最年轻的建筑物是一百年前修建的,也就是说,大概在一百年前左右,最后一批僰人消失了。我一直在奇怪,僰人是怎么消失的,他杀——还是迁移了。听这个小女孩说道,是村子里发生瘟疫了,那就很好解释了。” 罗明申一喜,笑道:“哦,朱先生发现了,难道是瘟疫毁灭了僰人最后的生存之地?”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你也应该发现了,这里的房屋都是紧锁起来,仿佛主人只是离家出走,会立即回来一样,因此可以推测僰人的毁灭是缓慢而平静的,没有引发恐慌,不然他们老早出逃了。” “缓慢的瘟疫?”罗明申表示不解,“据我所知,瘟疫都是疾速而激烈的,就是一场小小的流感,也能瞬间把一大批人击倒。” 我笑道:“不,僰人生活在如此封闭的条件下,外界的病毒和细菌是极难入侵的。他们是被另外一种疾病所侵害——遗传病!” 罗明申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粗略估计一下,最初留在这里的僰人约有两千人,假设男女过半的话,任他们自由配对,二十年为一代,过了三百年,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样的基因,每个人都是亲戚,常年的近亲结婚导致遗传病频发,而他们又不出去更换新鲜血液,所以僰人遭受了毁灭性地打击。朱先生,你太有才了,凭着这么一点蛛丝马迹,即可推断僰人毁灭的原因,难怪你能写出《楼兰考古记》这种出色的书籍。” 我却不禁陷入深深地思考中,明知罗明申不可能给我答案,仍旧喃喃叙说:“但是,我就觉得奇怪,遗传病发作缓慢而平静,但是四百年也不至于毁灭一个有两千人基数的村落啊!除非有外界的原因促进这个毁灭过程的加快,比如一场流行性感冒。按照人类百分之五的定律,即使任何凶狠的病毒细菌,都有百分之五的人可以产生抗体,那么我估计起码会有一两个人活下来。活着的人把死者尸体埋葬,但是当唯一活着的人死掉的时候,他的尸骸呢?我们似乎还没有看到!” 罗明申说道:“或许就停在在几百间屋子的某一间中,明天开始仔细找找,会有所发现的。我就担心,那个什么毁灭了僰人的外界因素,假若是一种凶狠的疾病,会不会把我们都给传染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楼兰考古的经历,使得我对生物学方面有所造诣,于是拍拍罗明申的肩膀笑道:“不必担心,以森林这个静止环境的限制,病毒和细菌都不会变异的太厉害,恐怕连外界的感冒病毒都不如。” 我们把草纸日记小心地收拾好,又重新躺下睡觉。我又开始失眠了,脑海中老是盘绕着这个撰写日记的小女孩,依稀之间,勾勒出她的形象,那是一个穿着类似苗族服饰的十三四岁小女孩,森林之中常年不晒太阳,使得她的皮肤白得近乎病态。小女孩绝望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伙伴一个个接着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或许她就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当她看着村落里除自己之外最后一个人死去的时候,费劲力气将尸骸扔进尸庙里,回到自己的小屋子时候,太阳斜下,天边飘着一丝彩霞,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小女孩顿时泪流满面,转身走进小屋子里,细细地写下最后一天的日记,然后……她要做什么呢? 我犯了一下迷惑,无法推测最后一个活下来人的命运,假如我是此人呢?会如何做呢?我自然通过村中的大人晓得,森林之外,生活着很多人,可是他们却是屠杀僰人祖先的凶手,永远不要和他们接触,因为你会被杀死的,这种观念从小就被灌输并且督促。可以到了现在,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制约自己,哪会怎么办呢? 离开这里! 我心里头猛然跳出这个念头,刹那间心思顿时开朗,只能离开这里,所以最后一个僰人,选择了离开封闭的秘银村,走到外面的世界去。时间大约是一百年前,满清光绪年间。** 十一 尸庙谜团 由于这是在陌生的地方,加之环境有些诡异,大家不约而同地睡不着觉,次日便早早的起来,洗漱完毕,围坐在一起,一边煮点简易的早饭,一边商讨今天的工作行程。我们此次前来秘银村,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考察僰人遗迹,而是寻找秘银矿藏,所以这里的种种遗迹我们不会轻易动弹,要留给以后的学者前来研究,我们首先竭力把秘银矿藏找到再说。但我们手中得到的两张秘银之图,上面只是粗略地标记了秘银村所在地,而秘银矿在哪里?竟然是茫茫无头绪。 按照一般的推断,秘银矿藏是不会离居住地太远的,否则来回不便。秘银村的面积大概在四五平方公里左右,推测起来,秘银矿藏也在这周边方圆五公里内。于是我们讨论之后,决定分成三个小组,罗明申、何永进和郭熙明各自带领一批民工前去细细搜寻。而我因为是搞地质构造方便比较出色,所以单独一人,首先把周边的地形状况调查清楚,绘制成详细的地图,以供我们今后按图索骥。 商议完毕,差不多把早餐也吃完了,大家携带好一日份量的食物和若干工具,各自展开行动。我是单独一人,所以尤为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行囊,除了一大包测绘仪器工具,外加一把狗腿砍刀,一只猎枪,末了还有一只信号枪。当年我在南方丛林里吃足苦头,孤身一人在南方丛林猴子兵的包围圈里徘徊了三天三夜,无人援助,倒不是战友们故意抛弃我,而是无线电无法使用,他们无法确定我的方位。我唯恐又在湘西的丛林里遇到这种情况,所以购置物品的时候,坚持采购了十把信号枪。这次分开行动,每组都有一把,可发射三次,发射的时候,子弹向上弹到三百多米高,发出耀眼的光芒和刺激的响声,白天一般能够在五公里以内看到,夜晚对比强烈,能够在十公里以外发现目标。 我背起行囊,插上狗腿砍刀,拄着登山杖就出发。一般搞测绘,首先寻找当地最高点作为坐标,我目测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山包,垂直高度大概有一百多米,勉强可以充作测绘坐标,于是运足力气,拨开重重森林,攀到了山包上。我选择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岩石,把背包放下来,从里面掏出测绘仪器,支起三角架,开始测量周边的距离。 俗话说,登地越高,看地更远,这话一点也不假。在小山包上测绘,我这才发现秘银村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秘银村竟是一个小岛!周围被三条水系所包围。我看了一眼,除了我们登陆秘银村的那条水系以外,从地质学上来说,其他两条水系都有点不大自然,似乎便是人工开凿,可能是充作军事上的护城河吧。 我把观察到的数据记录下来,绘在图纸上,从早上开始,爬山又测绘,到现场已经差不多晌午了,于是我就坐下来休息,一边到处欣赏丛林的风景。我一直觉得湘西的风景非常怪异,翠绿的森林,就像是绿色的荒漠一样,缺乏一股子生气,除了树,还是树,别说飞鸟走兽,便是一只夏日里多如牛毛的蚊子也非常罕见,这叫我暗暗纳闷,这里是不是地狱? 呼!远处突然冒出一团冲天火焰,我霍然站了起来,随之过了两三秒,就听到信号弹尖利的啸声。当初我们约定过,若非有急事和迷路,一般情况下不必发射信号弹。眼前才走了半天,迷路是不太可能的,莫非是遭遇了急事? 通过光线和听到声音时间的差距,我粗粗推算了一下,他们大概距离我有两公里左右,我急忙收拾家么,背起来赶往那个方向。 丛林里行走极为不便,若是在平地,以我的速度,两公里路不过几分钟的事情,但是丛林里不仅有树木阻挡路途,而且因为失去了方向感,不得不拿着指南针不时定位。我向前跑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左右,突然砰得一声巨响,那熟悉的响声,猎枪!竟然有人对着我开火。 我慌忙伏倒,又惊又怒,随之便明白,准是那个白痴吓呆了,一见动静就胡乱开火。我高声大叫:“是我,朱恒淮,自己人!” “啊!是朱先生!” 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这个家伙是罗明申。须知,何永进、郭熙明都是当过大兵的,这拿枪还不会拿,都只好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同时保持警觉心,一有一动,赶紧跑掉。我看到对面罗明申拿着一把猎枪,正东张西望,而周围的几个民工,却一个也不见了。 我走过去,又气又好笑,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你发射信号弹求救了,其他人呢?” 罗明申还是紧紧握着猎枪,眼珠凸凸,额头汗水涔涔,四下里张望,紧张地对我说道:“有鬼,有血衣夜叉袭击我们!” “什么?血衣夜叉袭击你们?”我脱口而出,顿时想到之前遇到过的家伙,于是赶忙问道:“什么,她为什么要袭击你们!”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正是那个家伙。她就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一开始我当作是有人故意吓我们,于是几个人毫不客气地上去。但是我们这才发觉……”罗明申倒吸一口冷气说道,“那个血衣夜叉实在不一般,竟然,竟然,张开了血盆大口,嘴巴裂开到下颚处,要来咬我们。那几个民工被吓坏了,丢下我就逃之夭夭。我拿着猎枪胡乱打了几枪,不知道有没有打中她。反正血衣夜叉走了,但我也只剩一个人了。” 我暗暗奇怪,这个夜叉,到底有什么目的,她是怎么跟过来的呢? 一时之间,我倒猜不透那个血衣夜叉的心思,只是隐隐觉得,她并没有抱有特别的恶意,否则为什么尽是做一些唬人的把戏,而没有伤害别人呢?我想到头痛,顿时懒得理会,而且眼下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对罗明申说明一下,我放下背包,问罗明申道:“你们有没有找到秘银矿藏?” 罗明申愕然回答:“你这不是白问吗?若是秘银矿藏有那么容易找到,就不叫做秘银了,而是改名唤作‘易银’!” 我嘻嘻笑道:“方才我在山上,向下俯视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什么秘密?”罗明申疑惑地问道。 我没有回答,而是打开背包,把方才测绘的图纸摊在地皮上,罗明申低下头去眺望。他是做考古学问的,所谓考古,就是要天文地理、历史自然,无所不知,普通的测绘地图,观看起来倒也没有什么困难,反而根据上面的种种数据,立时在脑海中产生一个立体的沙盘模型。 “这是……整个秘银村的地形吧。你说有什么秘密?” 我淡淡地说道:“你再仔细看看,秘银村的地形像是什么。” 罗明申顿时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投放在测绘地图上,观察了半晌,这人毕竟不是笨蛋,陡然一震叫道:“三角太阳环!” 三角太阳环,对于我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两张秘银之图,其中之一是从三角太阳环中取出的。在僰人传说中,三角太阳环是死神的象征。可是罗明申为什么对着一张地形图叫出了三角太阳环的名词呢? 罗明申抬起头来,兴奋地满面通红,浑身都开始轻微地颤动,结结巴巴叫道:“原来,原来,僰人的秘银村结构竟是按照三角太阳环的形状来建造的!他们以一条天然的河流和两条人工开凿的河流,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把秘银村包围在其中。而秘银村中的房屋构造,却是以那座尸庙为中心的同心圆一圈圈地建起来的。若是从天空看起来,就如是一块三角洲中间有一圈圆,正是一个巨大的三角太阳环!” 罗明申转向我,高兴地用力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兄真是厉害,竟然一下子发现了这么玄奥的机密。你认为,僰人如此建造他们的村落,有何目的?” 我沉吟片刻说道:“就我以为,这是一个隐含的意思。你想想看,我们发现的秘银之图,都是位于三角太阳环里面,那么我推测僰人把这里建造成如此模样,就是暗指秘银矿藏在其中心——也就是那座尸庙里面!”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和我想象的一样。当初我们被里面那层层叠叠的干尸吓坏了,都没有细细查看,倒是疏漏了。走,我们立即过去看看。” 我问道:“不等其他人了吗?” 因为罗明申放出了求救的信号弹,其他人都在往这边赶过来。 罗明申说道:“兹事体大,我们先行一步就好,至于其他人,就麻烦他们一下了,反正那几个民工跑掉了,要是在深山老林里出了什么问题就糟糕了,正好叫他们搜罗一下。” 我摇摇头,却也觉得这般行径总比坐在此地浪费时间的好,当下把测绘工具也丢下,只是捡了几样要紧的工具,轻装上阵。罗明申还不放心,就又写了一张纸条,把原委说明一下,叫大家不必担心。 我们马上赶回了秘银村的尸庙里,站在二层楼上,从那个三角形的窟窿里向下望,入眼皆是密密麻麻的尸骸,不知从何下手,罗明申一咬牙,下定决心说道:“没办法,只好先吊起几具尸骸,打开一条通道再说。” 也只能这么干了,于是我们两人取出绳子,一端打了一个活扣,慢慢降下去,一旦勾住死人的脑袋,立马往回一拉,活扣扣住尸骸的脖子,就可以拖上来了。尸体化作干尸,轻飘飘的没什么份量,一只手就可以拉上来,活计又简单,我们两人动起来手来,不过一个多小时,就吊起了五十来具尸骸,胡乱堆放在起来,好像一捆柴火一样。丝毫没有那种尸骸特有的恐怖感。 我们很快打开了一个约莫二十来平方米的空间,而旁边的尸骸因为距离和角度的关系,也越来越难以拉起来,当我们正准备下去的时候,忽然郭熙明气喘吁吁地带着几个民工赶过来,一边飞快地跑步一边大喊:“等等,如此好事,怎么能缺了我呢?” 他一口气赶到我们旁边,额头汗水如雨而下,马上从腰间拎起水壶,咕咚咕咚喝光,这才对我们说道:“罗先生,我看到了你留下的纸条,突然想到,就是只有你们两个下去,实在太危险了,我也来帮一把。” 他一边说,一边眼眸狡黠地转动。我知道郭熙明其人,我还不知道吗?如此一番冠冕堂皇的理由编出来,为的是也能够下去探访一番,唯恐我们发现了什么宝贝独吞。我懒得反对,多一个人也好,但是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郭熙明:“对了,何永进你看到了吗?” “他啊,我叫他留下来,寻找那几个失踪的民工了。” 怕是郭熙明唯恐何永进也过来,要多分一杯羹! 我点点头,罗明申也没有反对。我们叫郭熙明带来的那几个民工留下来看守,怕他们到时候不出力,便许诺重金有赏。然后我们准备了几个强力手电筒,不敢带汽油灯,怕下面有瘴气,会爆炸。我们又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上带着防毒面具,身上其他**的部分也尽量用衣物遮掩,如此一来,在炎炎夏季,倒真的有点受不了。 我们一一从三角形口子落下去,当双脚甫一落到地面,溅起一层尘土,向四周环视,那密密麻麻的干尸,似乎都像是活的一样,正在盯着我们。 我青年时期在南方丛林打过仗,杀人如麻,之后又尽是干刨坟墓的营生,腊尸、革尸、血尸,哪一种类型的我没有见过?区区干尸,老子一点也不再话下。只是一下子叫几千具干尸密密麻麻地包围着,仿佛猛然间陷入了地狱一般,这还是头一次遭遇,不由得让我头皮发麻,分外觉得恶心,拼命忍住了呕吐的念头,心想现在还戴着防毒面具,吐出来可是糟糕大吉。 就因为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便,我瞟了罗明申一眼,只能以眼神交流,顿时心意相通。目前我们来到陌生的尸庙地下,鬼知道藏着什么可怕的秘密,情况不了解,还是先侦察一番为妙,于是我们把手电筒开到最强档,四下里扫视。 一道道强劲的白光在干尸们或是光头,或是少数留着头发的脑袋上划过,数百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光芒打破黑暗的寂静。古代僰人的身形远远要比现代人要矮小,加之化作干尸之后,身体萎缩,更加矮小,差不多只有我们常人腰腹那么高了。我们把手臂平伸,就可以将手电筒光柱齐整整地传递过去,直到二十米开外,方才渐渐减弱威力。在视距可察觉范围内,到处都是干尸的脑袋,更远的地方一片茫然,沉寂在黑暗的世界中。 我上前拍拍罗明申的肩膀,向前指指,示意我们得过去搜索一下未知的情况,罗明申点点头,于是我把手电筒别在肩膀专门的肩垫上,使得我两手可以放开,又可以照明前方。我拿起一个登山杖,用力拨开干尸,密密麻麻的干尸犹如大海里阻碍船只航行的海草一样,叫人感觉非常讨厌,尤其那干尸碰到身体的感觉,更不是好玩。幸亏我全身都被包裹起来,不至于让皮肤接触到,可是从防毒面具的窟窿里望出去,那一个个被翻过来的干尸,面上表情古怪,极为不舒服。 我力大,所以由我扒开尸骸,罗明申跟在后面,不知道扒开了多少具尸骸,我突然觉得手里一松,犹如渐渐走出了繁茂的黑森林,我手头的尸骸逐渐少去,慢慢地少到我根本不需要扒开,有空间允许我们绕过去,这叫我暗暗奇怪。僰人也够邪门了,把这里当作墓地,又为什么让尸体之间的待遇如此不公平,有的占地极大,有的只好和大家一起挤着,莫非他们也讲究阶级观念? 我回头朝罗明申看了一眼,他也迷惑地摇摇头,这时,我突然脚底一滑,猛然之间重重摔倒,身子犹如过山车下坡一样,剧烈地向下滑下去。我顿时大骇,身子不住地翻滚,那肩头的手电筒叮叮当当一下子就不知道丢到了哪里,我急忙伸手到处攀抓,脚底情况未知,万一是悬崖老子就完蛋了。 陡然我脚底一沉,膝盖一弯,触到了实地,让我制止了下坠的颓势。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只是眼前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只得一屁股坐在土坡上,摸摸腰部,掏出一根冷火棒。这是外国人用来探险的玩意,发出冷光,一般情况下对瓦斯之类的气体不会产生作用,而且在水底也可以燃烧。 我摸黑去掉了冷火棒头上包着的革皮,然后在地上一划,顿时轰地冷火棒着起来,冒出丝丝粉红色的冷光,把周围四五米内的范围照亮了。 我拿着冷火棒站了起来,在前面探视,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片。我于是迈出右脚,向前走动,但是只觉得右脚踏到一个虚空,下面竟然没有实地。我猝然不及,身子本来已经向前倾倒了,这时硬生生地把自己折起来,倒弯背部,一屁股又坐在在坡上,但听丝丝的石头落下声响,本能地低头看了一眼,顿时一身冷汗。 在我脚底,竟然是深不见底的一个黑色崖洞,方才石头落地,这么久还没有回音,向来一定很深,而我正站在崖洞的边缘一条一尺见方的小路上!好险,刚才我这么滑下来,若是没有及时止住落势,方才老早摔成肉泥了。 我定定神,心里有了准备,自然也不会慌张。我拿着冷火棒又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在小路上行走,走着走着,上头突然扔下一条冷火棒,我大喜,这是罗明申来救我的反应。 我急忙挥挥手里的冷火棒,表示我还活着,而上头则挥动一个手电筒,现在我只需等待罗明申把绳子扔下来,将我吊上去即可。 可是过了许久,罗明申也没有把绳子扔下来,倒是那条手电筒的光线一点一点,绕着一个螺旋型的***,慢慢走下来。我初始愕然,既然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漏斗形的洞穴,上面凿有螺旋型的小路,也就是我走地这种路线,既然如此,我便迎着手电筒的光线向上爬,两人一起走,速度快了很多,不过片刻,我就和罗明申重新相会,他拍拍我,表示安慰。我哈哈大笑,这等小事,能够难为我吗? 罗明申蹲了下来,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在地上飞快地写字:“我认为,这里就是僰人的秘银矿藏,和你猜测的一样。” 我摇摇头,鬼知道为什么僰人把坟墓和秘银矿藏造在一起。 “下去看看吗?”罗明申问道。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这里既然为人工开凿,就不可能是深不见底,既然如此,下去见识见识也无妨。反正我们手里的冷火棒和手电筒还足够使用好几个小时。 于是我带头往下走了下去,走着螺旋型的路线,绕啊绕,不知道绕了多久,粗略估计一下,我们差不多走了好几公里了,那么这个洞穴起码通达地下一公里左右了。这个工程可是非常浩大了,就是现在在地底下一公里作业,也是不太多见的。以古人的技术,要打造这么一个深达一公里左右的洞穴,恐怕要数千年的时间积累,看来真的像传说记载的一样,从远古时代开始,僰人就操纵着这个秘银矿藏。 我们终于走到了洞穴底部,往前还有一条巨大的甬道,里面究竟蕴藏着什么呢? 我们已经被眼前这般浩大的千年工程吸引住,高高挑起了好奇之心,纵然晓得这是黑暗而未知的神秘世界,也无法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不过我们毕竟不是鲁莽之辈,好奇心虽重,可是警惕心却亦是陡然提高了一倍多,依旧小心翼翼,一边不时地四下里探索,一边保持匀速前进的步履。 我高高举起手里的冷火棒,以我的身高加上臂长,恐怕超过了两米,而冷火棒本身的照明范围就在五米开外,由此我应该能够看到七八米高处,可是这样在我头顶还是黑乎乎的一片,要么甬道的高度实在超出我想象,要么是某种矿物质,吸收了红色的光线。我的兴趣并非在此,以前刚开始听说僰人的秘银矿藏时候,我就一直暗暗纳闷,湘西并没有形成大规模银矿的地质条件,而且可以开采数千年,规模非同小可。假若这里真是秘银矿藏,应该遗留少许残迹吧。我弯腰从地上用手指沾了一点碎末,黑乎乎的尘土,是银元素的某种氧化结果,可是四周的矿物并非是支持银矿产生的条件,看来银矿还在前方。 我们走了大概几百步,眼看甬道越来越宽阔,简直是一个喇叭口的形状,走了半晌,我戛然止步,手中的冷火棒不由得伸地更高,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我面前,竟然矗立着一根巨大的石柱,几乎有八人合抱那么粗细,黑油油的,在冷火棒的红色下反射着金属的光泽,那怪我一下子就发现了。我又低头扫视,在石柱的脚边,每隔几米,就躺着一具腐朽的尸骸,尸骨凌乱,有刀剑砍杀的痕迹,应该是很久以前的殉葬品。古时大型工程都有人殉一说,因为动土是触动了土地爷,要以人的鲜血平息土地爷的怒气,僰人比之汉人更加迷信,这点倒也不稀奇。 我后退几步,想把石柱看得更加清楚,只是冷火棒照明毕竟有限。反正腰间还别着几根,少这么一根也不多,想毕我就向上高高掷起冷火棒,只见那冷火棒在我的巨力抛掷下,不住翻腾,向上飞腾了十几米,这才缓缓落下,可是还没有看到僰人石柱的的头顶。好高啊! “这是……图腾……僰人的图腾!” 我身边冒出一句话,不禁把我吓了一跳。须知我们两人都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方便,难道罗明申把防毒面具掀掉了? 我扭头过去,果真看到这个家伙光着头,防毒面具拎在手里,看似安然无恙,罗明申笑道:“朱先生,不必担心,这里的空气还可以。” 我迟疑了片刻,心想若是不除下防毒面具,未免叫人小觑,于是扯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除了地底特有的浓浓湿度以外,并无不适。 我看到罗明申还在抚摸着僰人的石柱,不禁问道:“我们不是来找秘银的吗?找到现在,只知道一些氧化银的碎末,另外连块银锭都没有。我怀疑是不是当年僰人已经把银矿才光了,跑个精光,不然不会连个工具都没有遗下。” 罗明申笑笑说道:“比较难说,不过眼下我却是更加关注这个了。” 我回头凝视着巨大的石柱,说道:“你是说这个石柱?图腾?我就在怀疑,僰人哪里弄来这么大的一块石头做图腾,差不多都是故宫太和殿柱子的好几倍。等一下。”我学着罗明申在石柱上摸了一把,“咦,触手非金非石,这是什么玩意?什么质地?” 石柱表面有规律地刻着一些纹路,因为方才光线不够,一时看不到,摸到手里才能察觉。我急忙掏出两条冷火棒,一口气全部点着,把石柱照得通明透亮,这是才看清楚,在石柱上,雕了许多类似玛雅文字一样的写实图画。 “僰人和诸多民族的信仰截然不同,像是我们汉人,藏人等很多民族,都是信仰天堂,崇尚天的。可是僰人却恰恰相反,他们是一个崇拜地下黑暗的民族。这很叫人奇怪,地下就是他们的大本营。你看,上面的图画,仿佛就是僰人文明历史的记载。” 我细细欣赏,大致能够明白,这就是僰人的历史。由于图画众多,连绵起来不下几千幅,我只能一一地把它们转化为文字表述。 很久很久以前,人类还是处于蒙昧的洪荒时代,僰人的先祖生活在森林中,那时他们也是一个崇拜天空和太阳的民族,有一天,从天上突然掉下一颗巨大的火球,重重砸在僰人的生活居住区,顿时砸死了不少僰人,剩下的僰人四散逃开。我恍然大悟,难怪如此,僰人会转变为崇拜大地,视天空为死亡。似乎是很久以前一颗巨大的陨石把他们砸怕了。其实汉人的长久历史中也遭遇过不少类似的事件,但是却始终没有更改信仰。 但是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陨石砸在地面上之后,突然站起来很多奇怪的人形,头上长角,面如如牛头,胳膊居然有七八只,仿佛一个恶魔!怎么回事?我突然心念一动,猛然想起来,僰人的祖先,不正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吗?传说蚩尤就是牛头长角形象,莫非这是当时的图腾崇拜? 牛头人带领着一批小人去和另外一批小人战斗,战况相当惨烈,很多小人都被砍了脑袋。牛头人力量巨大,手中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兵器,一个人同时和其他许多小人战斗。但是敌人的士兵越来越多,僰人终于大败,连牛头人都被砍了脑袋。这就是僰人对上古时期黄帝蚩尤争霸大战的记忆吧。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牛头人失去了脑袋,还会行走,和其他僰人一起回去,在他们后面,还有许多缺胳膊断腿缺脑袋的小人跟着,这不禁叫我一震,原来传说那些死掉的僰人,真的是被这种方式给带回来。是不是史实如此,还是僰人的艺术化想象? 回到原地的僰人把牛头供奉起来,然后在牛头四面挖啊挖,挖出不少东西,一一烧炼成块状的物体。我转而一想,既然明白,这就是银子。而进一步思想,立时明白。难怪没有产生银矿条件的湘西居然出产银子,原来都是那块巨大的陨石带来的。我知道在天上有不少陨石是纯度极高的铁矿甚至金矿,一块上万吨的陨石砸下来,虽然砸死了不少僰人,却也能让人口稀少的僰人借此活了下来,延绵近千年。天降银矿! 但是接下来的画面却陡然一转,离奇地出现了一个无数同心圆组成的图形,怪模怪样。我一怔,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于是拿着冷火棒,贴近僰人图腾仔细端详。我看到在同心圆旁边,还有许多小方块和小圆点,叫人非常的眼熟。思量片刻,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同心圆就是挖掘秘银矿藏产生的大坑,若是从天空中俯视,就如无数同心圆构成一样。旁边的方块是房屋,而小原点毫无疑问是人头了。想不到古代僰人的绘图技术居然和现代绘图构思不谋而合。 我继续看下去,可是之后的画面叫我非常困惑。只见同心圆一样的秘银矿藏大坑被放大,中间是一个黑乎乎的圆圈,估计这里便是秘银矿藏深处了,在那里爬出了许多奇怪的小人。这些小人,在图画上是用一个圆圈表示头部,而眼睛的部位是两个小圆圈,这和方才画的人一点都不像。那些图画上,人脑袋只用一个圆圈,加上三点表示口眼既是了,哪会有这么奇怪的表达。我再一打量,突然心底一沉,画上的小人,胸口部分,居然用一条条的横线表示,这分明就在说肋骨。推想刚才图画,人头眼部的两个圈圈,就是人的眼窝了!那么说,这些小人,根本就是骷髅!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妈的!骷髅人我也遇到过,非常邪门,简直比僵尸还要可怕。但僰人不正是僵尸的源头吗?原来他们与骷髅人也有关系。 我又看下去,居然看到画面上无数僰人手持武器,乒乒乓乓地和骷髅人打了起来,他们不是一伙啊!战斗非常激烈,骷髅人不死不活,如果不能完全击碎,是根本打不死的。好在僰人也能操纵僵尸,于是两方面打得不分上下。到底僰人人多势众,正要把骷髅人完全打倒之际,我看到,从秘银矿藏的深处,隐隐有个大家伙爬了上来。僰人死命才将骷髅人赶了下去,然后在上面建造了一座巨大的石柱,以示镇压! 我这才晓得,原来眼前的图腾石柱,并非僰人崇拜的对象,而是类似门神一类的镇邪建筑。不过我心里也有点疑惑,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值得僰人如此劳师动众? 我扭头瞟了罗明申一眼,他看得比我快,已经看到了图画的结尾,正愣愣地盯着。我奇怪地问道:“罗先生,你怎么了?” 罗明申转过头,眼珠凸凸,上面微微布满了血丝,竟是神情非常紧张,他诡异地问我:“朱先生,你信不信,世界上有地狱?” “子不语怪力乱神!设身处地的说,我们现在是在僰人的秘银矿藏底下,按照他们的习俗,我们恰是离天堂更加接近。哈哈!”我放声大笑,一边不安地盯着罗明申,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 罗明申点点头,喃喃自语说道:“我明白了,你说的不错。” 我惊奇地看着他,只见罗明申突然扑向图腾石柱,我大骇,这家伙中邪了,要撞头自杀吗?我还来不及阻拦,那罗明申已经到了图腾石柱上,他牢牢抱住石柱,因为光线不够明亮,也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手段,那图腾石柱忽然轰轰烈烈地一阵巨响,裂开了一条巨缝,陡然精光闪闪,罗明申顿时呆立在前面。 我一怔,随之反应过来,迅即扑上去,一把扯住罗明申,大叫道:“你在作甚?” 我又气又怒,眼下情况未知,再说那图腾石柱是镇压邪魔的玩意,哪能随便动弹。 罗明申一声不吭,就指着前方,我好奇地顺着他的方向望过去,不禁瞳孔放大! 我方才就料定图腾石柱里面是空心的,但是万万想不到,里面的空间如此之大,居然能够容纳一个乒乓球桌大小的祭台,祭台上面摆放了一具超乎想象的头骨。这具头骨上长着弯弯的角,嘴巴吐出,说看起来像是牛骨头,但是牛有这么大吗?简直和大象的头骨差不多了。看到牛头,我不禁想起了蚩尤的传说。蚩尤就是一个牛头的巨人,身材庞大。不过世界上当然不可能会有牛头巨人,而据我所知,西南很多少数民族都有崇拜牛的习俗,大概这头牛特别巨大,成了他们崇拜的对象,希望靠牛的神力来压制邪魔,所以供奉了牛头。 罗明申额头上汗水涔涔,说道:“刚才我看到了图画的最后,发现里边另有玄机,也不知道怎么的,似乎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在**我打开这个图腾石柱,我也不清除如何回事,奇迹般地打开了。” 我瞄了一眼图腾石柱,方才那些图画还没有看完,究竟什么情况,我也不了解,不过既然罗明申把它打开了,还是处理眼下的问题好。 罗明申正要把脚踏入进去,我伸手拦住,说道:“等等!” 说着我就把罗明申的登山杖拿了过来,我的在刚才摔下来的时候丢的无影无踪。登山杖可以伸缩,分作三段,完全伸展,几乎有五米多长。我慢慢地把登山杖伸到合适的长度,晃悠悠地对着牛头延展,碰到了牛角,哪知轻轻一触,牛角咔嚓一下断掉了。我立时吓了一跳,手不禁一抖,居然把登山杖整个儿砸在牛头上。又听喀喇的一下,那牛骨头一点也不牢固,从头顶裂开一道隙缝,徐徐向下展开,咔嚓一下,终于断成两半了! 我简直无语,那罗明申突然伸脚踏过去,一下子跑到祭台边,拖开牛骨头,在牛头骨头的下面,竟然藏着东西!我见罗明申无恙,也大着胆子过去,但是留了一个心眼,用登山杖把图腾石柱的裂缝卡住,鬼知道会不会突然关上呢! 罗明申浑身颤动,我凑过去一看,那是一本草纸卷轴,徐徐摊开,竟是僰人借用汉字的奇怪语言,罗明申不过瞟了几眼,就激动地不得了,我问道:“上面说了什么?” 罗明申没有回答,我拍了他肩膀一下,这人才回过神来,说道:“嗯,什么事情?” 我没气好笑地问道:“我说,上面写了什么?” 罗明申定定神,说道:“我粗粗看了一下,应该是僰人的历史和来历,这是非常珍贵的资料,对于研究僰人非常有用。” 我长叹一声,这就不在我研究的范围内了,我的目的是寻找秘银,眼下秘银已经找到了,虽说空无一物,但是我毕竟是学者,而非探宝者,满足了好奇心就心满意足,只是苦了郭熙明这冤大头。 我催促罗明申把僰人卷轴拿出来,因为我们剩下的电池和冷火棒不多了,要抓紧时间回去。罗明申恋恋不舍地瞟了一眼牛头骨,讷讷离开。我们走出图腾石柱,我四下里张望了一眼,咦,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我狐疑地走了几步,突然背后一阵冷风传来,随之是罗明申的惨叫,我蓦然回头…… 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顿时吓了一跳,眼见一条黑黑粗粗的死人大腿骨,横里从黑暗中闪出来,掀起一阵冷风,向我面部砸来。这一击又快又狠,若是被打中,恐怕历时脑迸裂而亡。我来不及侧身躲开,死里求生,不知从哪里来的神勇,陡然腰部向后一弯,架成一座铁板桥,躲过了这一击。我本想立即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但是到底有把年纪了,不如年轻时候灵活,只觉得腰肌酸痛不已,没办法,就地打了一个滚,一咕噜爬起来,正视前方,这才看清袭击者的面目,然而不禁叫我吓了一跳。 因为对方是一具阴森可怖的骷髅,在地底浸**了多年的身躯残破不堪,发黄发黑,眼窝中冒出血红的光芒,底下黄森森的牙齿不足上下咬合咆哮。它手里拿着一块石头,一步步向我逼来。怎么回事,鬼林子里的骷髅怪居然在这里也会出现?难怪刚才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一开始看见躺在地上的骷髅不见了,叫人怀疑。只是为什么这个骷髅不早不晚,偏偏在我们出来的时候进攻呢?我一直隐隐觉得,仿佛是有人在操控一般! “救命,救命!妖怪!”罗明申可不像我,他可是第一次看见骷髅怪。 我冷笑一声,反正登山杖还在我手里,当下一抖,犹如一把长枪似的,倏然刺出,刺入骷髅怪的肋骨中间。 这死物本不怕刺杀,但我用力一挑,把轻飘飘的尸骨举了起来,又重重砸在地上。白骨四分五裂,我再对着冒红光的骷髅猛力一砸,红光黯淡。敢和老子斗,就是你为骷髅也早了一亿年! 我正松了一口气,安慰罗明申说道:“不用担心,这些玩意,就和僵尸一般。” 罗明申喃喃自语,说着我一些听不懂的话,我正要过去倾听,突然后脑勺一痛,顿时金星四溅,心里又惊又怒,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倒下,意识陷入一片空白!** 十二 夜叉身份 许久许久,我慢慢地把意识拉回现场,摇摇头,眼前一片漆黑,伸手摸摸,摸到一条冷火棒,掀开了顶端,点亮了冷火棒。随着光线的亮起来,我慢慢爬起,后脑勺还是痛的厉害,一摸,鲜血已经结痂了。可恶,哪个混蛋敢打老子。我四下里搜寻,地上白骨撒乱,有一条粗粗的大腿骨,沾满了血迹,估计就是砸老子脑袋的那条。这个偷袭者是谁?刚才罗明申在我前面,对了,他一定看到是谁在打我了。 我看不到罗明申,心底一沉,既然我都挨了棒子,罗明申恐怕不能幸免了。我之所以又活了过来,可能是偷袭者一时疏忽,以为我一棒就可以打死。老子南方丛林战场上横冲直撞,号称多炮塔坦克,哪是区区一根骨头可以挂掉的呢? 细细推想起来,自从我来到湘西以后,一直遇到怪异的事情,而这个幕后的人,隐隐便是那一瞥之下的红衣夜叉。莫不是方才她便偷偷跟随过来,袭击我呢? 我忿恨之极,随手撕了内衣把头部包扎了一下,然后就拿着冷火棒飞快地返回。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用完了两个冷火棒之后,我总算能够看到自然的白光了。地下呆久了,看到光明,竟然有点想泪流满面的感动。 我赶忙扒开层层的干尸,来到三角洞口的下面,但见空空荡荡,原先放着的绳子不见了。 “有人吗?”我放声大叫,许久没有喝水,喉咙都有点嘶哑。 无人回应。 我又叫了几声,确定上面根本没人,顿时勃然大怒,妈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死人吗? 这三角洞口距离地面约莫五米,我就是世界跳高冠军也没办法跳上去,倒是一筹莫展了,蹲在地上发呆,突然眼前一亮,嘿,怎么没有想到呢? 我记得初次来到尸庙的时候,看到一层确实有大门,但是怎么也推不开,因为里面被堵住了。既然我现在就在一层之中,为什么不能从内往外出去呢? 当下我确定方位,欢欢喜喜地找到大门,果然是被几根铁栓给牢牢困住。这倒是难不倒我了,我施展大力,一一脱开,便拉住大门,用力一拖。轰!尘封了数百年的大门轰轰烈烈打开。我走出外面,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吸都是霉味的死人气息了。 我眺望远方的太阳,推算起来,现在应该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分,太阳快落山了,我最少昏睡了一天,不知道大家情况怎么样了。 我奔跑到之前我们暂时寄宿的僰人房屋,几个房间里面都是空空荡荡,东西全部被凌乱地散开在地上。我打量一下,心底一沉,所有的武器不见了,也就是说,遇到了极其危险的事情。 我拎起随身携带的登山杖——目前我唯一剩下的物品,向河边码头走去。太邪门了,整个僰人的村落太邪门了,仿佛有一股可怕的力量笼罩了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静悄悄,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道我一个人还能够待上多久时间,如今最佳方式,就是赶紧逃离这里。 我握着登山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未到河边,就看到两艘汽艇都晃晃悠悠地浮在水里,不禁让我大喜过望,也没有想到,我们上岸的时候,都是把汽艇拖到陆地上的。我急急忙忙地下河,踏水来到汽艇边沿,这样爬上去的时候,陡然一愣,神色渐渐地变掉,因为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汽艇上横亘着两具干尸,双手摊开,平躺在甲板上,嘴巴哈大,干枯的舌头拖了出来,深邃的眼窝直直盯着天空,死不瞑目。秘银村有如此之多的干尸,再见到一两具实在不稀奇,但是这些干尸衣装光鲜,穿着现代人的衣物,判断起来,竟然是那几个民工里面的。秘银村如此邪门,死人非常正常,可是怎么变作了干尸?要知道,形成干尸通常是在特殊条件下缓慢形成,长则百年,短则一两个月,那也要是在沙漠等极端干燥的条件下。而眼前是湿度极大的森林,怎么一下子就变作了干尸?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只觉得在这个寂静的村子里面,笼罩着一场恐怖的力量,眼看天色渐渐变黑,再不走,天知道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跳上汽艇,操作发动机并不是很难,我检查了一下,汽油足够我回去。我再扫视一遍,看那两具干尸实在碍眼,于是上前搬起来,扔到河里算了,反正我和他们无亲无故。当我拉住一具干尸的胳膊时候,那干尸的手掌突然一翻转,反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怎么? 我一惊,陡然一阵寒风袭来,那干尸竟然张着白生生的牙齿,犹如野兽一般狂吼一声,向我脖子咬来。 我大骇,猛然甩手挥出,好像陀螺一般,拼命想甩掉干尸。须知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分,化作干尸之后减轻了很多分量,加之我又是一个大力士,咔嚓一下,顿时把干尸的胳膊甩断。那干尸不住咆哮,轰的一下掉进河里,浮在上面。 这时汽艇上的另外一具干尸也来攻击我了,但我哪是那么容易对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被偷袭,随手拎起登山杖,夺的一下,顿时刺入干尸的胸口。那干尸不可思议地呆住,动弹不得,我对准它胸口又是一脚。呼的,从登山杖上滑出,也掉进河里了。 我看到两具干尸浮在河水里,却只会扑通扑通的扑水,不会游泳,不住打转,过了片刻,干枯的血肉吸满了水分,就慢慢沉了下去。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方才一直来不及思虑,这时才能细细思考。究竟怎么回事,在我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变成了僵尸,有的人却失踪。何永进、郭熙明一干人去了哪里?竟然汽艇还留在这里,显然他们也没有离开。 我一想到何永进,我便软了下来,这个人实在不幸,又是我的部下战友。我终究狠不下心来一走了之,即使他死了,我也得把尸骸找到再说。 当下我又重新拾起登山杖,在汽艇里翻了一下,看看有什么能用工具,结果连根毛都没有,都叫我们带上岸了。我心思转动,索性把发动机里的汽油倒出来一部分,浇在一块破布上,绑上了树枝之后,就是一个现成的火把。 我跳上了岸,一手拎着登山杖,一手拿着火把,在漆黑的秘银村里徘徊,好像是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森海茫茫,不知何去何从。正当我彷徨之际,突然天空中发出一声尖啸,随之一团明亮的火光斜斜地从林子深处射出来,陡然在空中爆炸了。黑暗无月的天空中,极为明显。 “信号弹!”我大喜,这表明有人活着。 我赶忙朝信号弹爆炸的方向飞奔过去,走了七八分钟,还没有到达。其实信号弹看似很近,实际距离在三四公里以上,我穿过黑漆漆的无尽丛林,尽量保证方向没有错误,突然眼前一亮,我看到了一丛***,正在熊熊燃烧。 我加快脚步,赶到跟前,正在燃烧的是一堆物资和帐篷,发出难闻的臭味。我一呆,四下里并没有人,倒是看到地上胡乱堆砌着不少猎枪子弹壳,显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惨烈的战斗。 战斗!我正才回过神来,细细打量一番,那正在着火的物资和帐篷,明显是按照一个步兵防御工事来搭建的,只有军队出身的人才会这么干。不论何永进还是郭熙明,我至少可以体会到,他们面临多么强大的敌人了——竟要搭建工事,敌人已经不是单兵格斗可以对付了。那究竟是什么呢? 我瞳孔陡然放大,既然这里没有尸体,看来何永进等已经成功撤退,倘若我追赶及时,应该还能追上他们,共同战斗。 我便高举着火把,细细搜寻撤退痕迹,果然看到了一排凌乱的脚印,打量起来,应该是他们。我正要追上去的时候,突然心思一转,把火把给熄灭了。虽然火把给我打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我也成为一个非常明显的靶子。待到火把熄灭之后,我同时还在地上把双手在泥巴里抹了几把,洗去汽油味。 虽然失去了火把的指引,视觉受到很大限制,但我的眼睛慢慢地开始习惯黑暗,而听觉和嗅觉更加敏锐。我沿着他们撤退的痕迹极速而小心的搜寻着,走啊走,我发现了前方一团火红色的人影,长长的头发披在背后,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是我以前看到过的血衣夜叉吗?她果然也来了。 血衣夜叉逡巡在密密的林子里,她周身笼罩着一层红光,显得非常显眼。莫非她才是敌人,否则谁敢如此大刺刺地暴露自己? 血衣夜叉背对着我,只要我足够地机警,就能够悄悄潜伏过去,我倒要看看,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 陡然之间,那血衣夜叉猛然转身,可怖的面颊对着我,她发现了! 间不容发!我偷袭不成,索性强攻,大叫一声,挺着犹如长矛的登山杖飞身扑上去。那血衣夜叉微微露出惊愕的神情,但是单手伸出,猛然一股无形的巨力飞过来,噗地一下顿时击在我胸口。我大叫一声,摔在地上,吐血一动不动。 血衣夜叉见击倒了我,好奇地走过来,探视生死。当她弯腰低下头的时候,我倏然张开眼睛! 血衣夜叉吓了一跳,哪想到我安然无恙。废话,老子是怎么混过来的,能够这么容易挂掉吗? 说时迟那时快,我闪电般地伸手抓住血衣夜叉面具,用力一拉,顿时扯了下来。血衣夜叉大骇,正要掩面而去,但是已经迟了,我看到了她的真面目,不禁叫人大吃一惊,失声叫道:“是你?!” 虽然我对于隐藏在血衣夜叉面具下的真实脸孔非常好奇,但是心中细细想一下,就觉得纵然知道了她是谁,亦是毫无裨益。须知,我们才总共见过血衣夜叉五次,第一次是她为了销毁三角太阳环,第二次却是杀人,第三次却是救了大伙,第四次则是逼问罗明申,第五次又救了我,使得我都搞不清她要干什么了。待到这次,也不过吓吓人。她除了装神弄鬼,毫无本事,于整个事件来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我有时暗自揣测血衣夜叉为什么戴着面具,一方面是为了吓人,另外一方面就是为了防止被人认出。我初来乍到,没几个人眼熟,血衣夜叉也是拼命掩饰,那么说她的职业和身份很容易被人发觉。如此推想,莫名其妙地觉得只有尹老板才适合做血衣夜叉。**的老板娘装神弄鬼,为了保护失传的僰人遗迹,倒是也符合三流悬念小说的情节。可惜已经老早被证实不是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我揭开面具,真相终于暴露的时候,总归叫人大大地吃一惊! “无,无双,怎么是你?” 揭破了血衣夜叉身份的无双依旧秀美,配着鲜红的袍子,竟然隐隐有股娇艳的魅力。她骤然惊吓之下,脸色惨白如擦了一层白垩,大大的眼睛惊慌不安地盯着我,小小的嘴唇微微张开,不住上下打架,发出低低的喳喳声。 我顿时心乱如麻,叫我如何是好。由于我从小就失去父母,没有兄弟姐妹,虽然之后在部队得到了众多战友的勉力,但是毕竟无法同血亲的牵挂相提并论。结婚之后,林白水少年老成,比我还不苟言笑,至于家里的女孙悟空,向来只有头大的份。因此当我甫一遇到长大成人的无双,其人乖巧温柔,像个娇弱的小妹妹,心里就不知不觉暗暗升起了念头:她是如此的可爱,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她。 但是,眼前的无双竟然穿着血衣夜叉的衣服,不知从事着什么阴谋。 无双抬头瞅了我一眼,目光中充满了绝望,突然转身就逃走。我正要上前捉拿,那无双紧张之极,居然笨拙地自己绊了自己一脚,一头就撞在地上。虽然森林地面草叶层厚实柔软,但是脚似乎扭坏了,无双捧着右脚,脸上显出痛苦的神色,嘴巴微微哈大,但是却叫不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握住无双的右脚。她是一个女孩子,个子又矮小,那只脚在我手里,犹如幼儿的脚一般。我当兵多年,训练的时候经常扭伤,多了就有经验,一抹就知道无双受伤不重,只是肌肉拉伤。我轻轻地为她按摩,柔声说道:“不要硬忍着,要是觉得痛,就发泄出来吧!” 我突然想起来,那日在罗明申的别墅遇到了血衣夜叉,她始终只是重复一句话,听起来似乎事先用录音机录下来的,原来是因为无双真的不会说话。我又对着她的胳膊就抽了一棒子,伤害甚是厉害,难怪之后几日都不见无双,尹玉旻还推说无双外出采购食材,其实去养伤了。同时,尹玉旻与无双身材相似,裹在宽大的袍子之下,难怪让我们误会是尹玉旻了。 无双嘴唇紧抿,亮晶晶的眼珠盯着我,顿时唰地一行泪水落了下来,流过白皙的面颊,滴在我手上,也不知道是痛,还是因为感动。 我一边替她按摩一边低声叹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一个小女孩,像是大人一般装神弄鬼,做着不知名的勾当。只是当我回到湘西再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似乎背负着很沉重的包裹一样。傻孩子,为什么活地这么累呢?” 无双只是低着头,她也无法说话。 拿捏了一阵,她的脚伤差不多了。我便一挥手,喝道:“你快回去,幸好你是遇到我,若是遇到我的战友,定是当作恶人一枪击杀了。” 无双站起身,一直盯着我的眼眸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突然双手伸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我一呆问道:“怎么了?” 无双把我的一只手掌翻起,写道:“跟我走!” “跟你走,什么事情?”我疑惑地问无双。 她便又在我手心里写道:“很重要的事情,叔叔一定要跟我来。” 我虽然莫名其妙,但是直觉上认为这个小姑娘不会欺骗我的。但见无双慢慢地把外衣脱了下来,我吃了一惊,她里面露出一身漆黑的紧身衣,贴着娇小而苗条的身子,甚是好看。假若无双长大了,定是一个出色的美人儿。 无双将红衣和面具在地上刨了一个坑埋掉,我便了解,原来她认为一身红衣过于醒目,容易被人发觉。那么她要带我过去的地方,是极为隐秘的了? 黑色紧身衣的无双就像一只黑夜的精灵——一拐一拐地向前走着,毕竟脚伤虽然没有大碍,可是痛地厉害。我无奈地摇摇头,突然伸手抄起无双,抱在怀里。无双惊恐地看着我,随之安静下来,害羞地低下脑袋,小手却拉住了我的衣领,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依赖在怀里。 无双身子瘦小,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我抱在手里一点都不感觉到重,依着她的指点,我们在密密的林子里前行。我的指南针老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但觉得林子密密麻麻,漆黑一片,仿佛在无边的黑暗大海里航船,随时有翻船的危险。走着走着,我突然觉得怀里的无双一软,低头一看,这个小女孩,大概让我抱着很舒服,居然睡着了,嘴巴还叭嗒叭嗒,流出口水。 我苦笑一下,没有她的指点,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不过方才感觉以来,似乎就是一直往前走,我便照样吧。只是把走路的脚步放缓了,因为无双在我怀里睡着。 我穿越密密的丛林,时间似乎过了很久,倏地眼前豁然开朗,一缕刺眼的光线射入我的眼眸,令我不得不闭上眼皮,等适应了才张开,往下一看,我已经走出了丛林,现在正在山岭的边缘,而脚下,就是一片山村的房屋,黑褐色的石头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雾霭渺渺,犹如仙境。 我怀里的人儿一动,睡醒了,她直起身子,揉揉眼睛,看到下面的村子,向我点点头,显然这里就是目的地。 无双挣扎地从我怀里下来,右脚不再一拐一拐,看来她的脚伤好的差不多了。无双挥挥手,招呼我一起走下山岭,前往山村。 拨开茫茫大雾,来到山村之前,当我看清那村子的入口大树时候,突然一震。 这不是黄泉村吗? 我甚是疑惑地盯着无双,心底不禁暗暗奇怪,在我印象深处,黄泉村和秘银村毫不搭旮,两者之间除了隔着万重山岭之外,还有一个有间集镇横亘在中间。我们不过在密密的丛林里穿梭了一夜,就犹如突破时空限制一样,说来就来这里呢? 罗明申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秘银村,费劲心思找到两张半秘银之图,才能到达,但是无双却轻轻地了解隐秘的路径,实在太奇妙了。 等等,猛然之间,在我脑海里原本凌乱而毫无关系的几个线索,此刻犹如被一根针一一穿起来,得出的可怕结论叫我不禁不寒而栗。 以黄泉村和秘银村的奇妙距离,常人一般一天就可以穿梭。假若如我推测的那样,当年那位秘银村唯一的幸存者,逃出死地之后,第一站就应该到达了黄泉村,通常而言,就是在此生活下来。 而罗明申又曾经说过,他在这里插队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件可怕的事情,一个老太婆把自己化作活死人,喂养孙女。世间只有僰人才有奇术驾驭死人,但是僰人几乎灭绝,而流传在汉人中间的奇术少之又少。加之推测那老太婆的年纪,竟是极有可能是当年逃出生天的僰人后裔。 而当年黄泉村发生的可怕事件的时候,唯一活了下来的就是一个婴儿,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婴儿是僰人的后裔,在僵尸作祟的时候,不知道有什么奇术保护了她。假若现在推算起来,这个小女孩也长到了无双这般年纪了。那么我毫无质疑地可以确定,无双便是当年那僰人的直系后裔! 所有的谜题都如雪球一样,在探索及推理的阳光下,抽丝剥茧地融化,逐渐显露出名为真相的煤灰。我便开始懂得无双化作鲜红夜叉的奇怪举措了。因为无论我们在山崖发掘悬棺,还是循着秘银之图寻找传说中的银矿,都是在打搅僰人的遗迹。身为僰人的后裔,完全有责任阻止陌生人的行动。但无双毕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只是穿上鲜艳的红袍,戴上狰狞的面具,企图把我们吓走。遇到我们危急的时刻,便出手救人。只是他为什么要杀人,我却想不通了。 一丝思绪混乱,我正要询问无双,却看到女孩子像是一只快要归巢的雏鸟一般,高高兴兴地飞进村子里。无双跑啊跑。穿过村子入口处那棵老早就枯萎的槐树。不知道怎么地,我越看这棵槐树,越觉得它就像一只奇异的怪兽,把枯枝的魔爪伸出,要将无双抓走吃掉,顿时瑟瑟打了一个寒蝉。转眼无双就钻入枯树后面的浓重大雾里,小小的身影立时不见了。 我大骇,急忙追了上去,到处都找不到,目光所触及之处,皆是白茫茫的雾水和漆黑的玄武岩垒积的废墟。 “无双,无双!”我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四下里寻找,雾水慢慢打湿了我的头发,迷蒙中,似乎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形跪在地上。我顿时大喜,走过去猛然一拍那人的胳膊,笑道:“无双,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无双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我一愣,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暗暗叫不好。但见这里竟然是一块墓地,棺木被撬了起来,尸骨挖出,胡乱撒在地上,正是前几天我们干的好事。我尴尬地笑笑:“无双,你怎么了?死人骨头,有什么好看的?” 无双却发疯一般地冲上去,一把夺过骨头,捧在怀里,白皙秀美的面颊上,马上唰唰淌下两条泪线,而手中的骷髅,更像是宝贝一样紧紧抱住。我看在眼里,心里便已是清楚,这个骷髅,定是无双极其重要的亲人。无双与这个村子,果然有莫大的关系。 我叹了一口气,我们干的好事更加不能让她知道了,于是我走上前,搭住无双的消瘦的肩膀,安慰道:“无双……”我真不知道如何安慰女孩子。但无双却扭转头,小脸上眼泪鼻涕还是一塌糊涂,我看看自己的衣袖实在太脏了,就忍住为她擦一下的念头。无双不能说话,因此她仅仅把哭肿的眼睛看着我,那种目光,像是在看父兄一样。 过了许久,无双才轻轻地放下手中的骷髅,拉住我的一只手掌,慢慢写字:“叔叔,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奶奶。我的爸爸妈妈很早就死掉了,是奶奶把我养大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老太婆的尸骸,只是当初就想不通,怎么会是从一个年轻男子合葬的坟墓里掏出来的。心中虽然隐隐有了一个念头,但是脑汁搅拌如浆糊,想不通。 我叹了一口气,心里寻思如何把这些事情解决,但一定要瞒住无双,我说道:“既然是你奶奶,那么我们就把她的尸骸安葬好吧。” 无双点点头,我暗喜,当然地主动寻好地方挖掘。虽说我不是职业的风水师,但是好歹年轻的时候混过一段盗墓贼的日子,找穴埋尸的本事不至于太差,我看一个地方的地势不错,便把手里的登山杖插了下去,**,翘起一大块泥土。如此干地不亦乐乎,很快就挖了一个大坑,突然远远地看见无双气喘吁吁地跑来,但是又说不出话来,急得直摆手,我看得莫名其妙,于是停下来。 无双跑到我跟下,面色惨白,愣愣地看着,我笑着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突然我脚下一滑,险些陷进自己挖的坑里,随之脚上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低下头一看,不禁愕然,却是一只干枯的手,死死抓住我的脚后跟。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一砍,那精钢制造的玩意甭提多坚硬了,咔嚓一下,斩断了这只枯手,我急忙把脚伸起,再看土坑里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挣扎地想钻出来,无双双手一摆,一阵淡红色的粉粒撒了下去,那个脑袋渐渐地不动了,最后又缩回土里。 “怎么回事?”刚才虽然一点也不危险,但是却十足吓了我一跳。 无双眸子幽幽地看着我,拉起我的手写道:“刚才忘了告诉叔叔,其实,这个村子,是传说中的养尸村!” “什么?”我大骇,世界上居然有养尸村这种地方。 无双那对乌黑漆亮的眼眸静静地凝视着我,于沉默深处点点头,开始缓慢地向我叙述起养尸村的来历。 传说,人的灵魂是由七魂六魄所组成。魂主宰思维,在旧时一些乡下农村,遇到小孩子没有精神,就是失魂了,需要把魂找回来。而魄是主宰肉体的,控制身体的一举一动。人的死亡,主要是魄的损毁。一旦魄损毁,肉体也就湮灭,魂无依无靠,就会离开身体,到处飘荡,这就是时常所说的孤魂野鬼。孤魂和野鬼也是有不同的,孤魂就是只剩下了魂,飘飘荡荡,一些开了天眼的人才能看到。但是野鬼就不同了,野鬼一般还有一个或者两个魄存在,所以能够隔空取物等神迹。魄很怕强光,一般不能在白天出现。 但是有一种情况就很奇特了,在很多情况下,魂会出窍,但是会把魄留在人的体内。最著名的一个故事就是《倩女离魂》。但是只剩下魄的身体,没有思考,没有能力,浑浑噩噩,人们称为行尸走肉。 千百年来,人类从蒙昧走向了理性时代,逐渐分辨清魂魄与肉体的关系,明白了为什么会产生行尸走肉的情况。事物总是两方面的,一些不法之徒,就利用摸索出来的魂魄法术,干起了不法勾当。他们就是制造僵尸——人工的行尸走肉。 但是僵尸又与一般的行尸走肉不同。行尸走肉是不会听从任何人的指挥,只会依靠本能行动。而僵尸必须被人操纵才能行动,他们的肉体也不像行尸走肉那么长久,很快就会腐朽。为了制造僵尸,还有保存肉体,就产生了养尸这种说法。 养尸,就是把死人的尸体埋藏在地底下。这养尸也是非常高深的技术,虽然尸体比较无所谓,但是这地底可不是一般的地底,需要经过精通的风水的行家勘察过,才能够埋下去,不然就无法形成僵尸。因为尸体是随意拿来了,通常没有魂魄,需要人工植入魄,才能让其行动。而魄通常聚集在特定的地底条件下。养尸,就是一边用特殊的药物或者环境使得尸体坚固化,另一方面慢慢注入魄。等到一定时间,就可以生成僵尸。 养尸最早生成于殷商时期。商人是非常迷信鬼神的朝代,早期养尸,主要是崇拜的偶像。人死之后,居然还能活动,叫人非常惊讶,不免顶礼膜拜。甲骨文中,尸的本意就是代替死人祭祀的代表。后来武王伐商,讲究礼乐的周取代了迷信鬼神的商,养尸顿时成为一种旁门左道,成为政府的严厉打击对象,他们也就渐渐走入地下。而原先用来崇拜鬼神,也慢慢用来干一些暗杀、偷窃等不法勾当。 当年从事养尸的,主要就是僰人民族,至于华夏族,是没有这种邪术的。楚人虽身处南蛮,毕竟也是华夏苗裔,对此非常恐惧,入侵僰侯国之后,为了使得僰人的邪术不至于流传下去,便屠杀每一个僰人。僰人元气大伤,这邪术也日渐衰弱,到了明朝万历年间,受到朝廷打击的僰人奔逃入秘银村,养尸之术竟然失传。知道一百多年后,明朝灭亡,满清建立。少数在秘银村的僰人不敢寂寞,于是发生分裂,他们离开秘银村,来到如今的黄泉村地界,建立村落。一方面遵守僰人的遗训,不离开山林,另一方面便于守卫秘银村的秘密。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共同遵守一个原则,从不吃窝边草,向来只是把外面的尸体带来,在村子里养尸之后,再送出去干不法勾当。之前的有间旅店,其实是养尸村到外面的一个秘密联络据点。我们因为歪打正着,居然一下子破了这个据点。 就在我们将据点破坏后不久,不知道什么原因,养尸村的僵尸突然爆发,一下子毁灭了整个村子,只有少数人逃脱下来。无双便是其中之一。她的父母老早过世,由奶奶抚养,奶奶也过世之后,交给叔叔。她的叔叔,就是最早的有间旅店老板,经常虐待她,后来被我们干掉。恰巧无双被带了出来,才躲过一劫。 我若有所思,原来如此。方才我碰到的僵尸,原来是以前残留下来的遗迹之一。黄泉村的毁灭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传说的也实在太夸张了。 “等等,无双当时不在现场。当时她又是一个小女孩,怎么知道这么深奥的事情?”我顿时升起一个疑问。 “是我姑姑告诉我的!”无双说,她所谓的姑姑就是尹老板,“姑姑是我的一个远方亲戚,她待我很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所以我很听她的话。” 是这样啊!但是在一个谜题解开的同时,另外一个谜题也升了起来,尹老板并非黄泉村人,但她怎么知道这么详细的细节呢?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我环视四周,那坟墓上野草凄凄,远处村落破败不堪,在逐渐下沉的日头下,更有一股恐怖的气息。我看看太阳,都下午三点多了,假若这时候赶回来,能够在半夜之前赶到有间集镇。既然我们秘银村探险之队全军覆没,我就想早点回去,向呆在旅店里的林白水报个平安。想到无双毕竟是这里的地头蛇,我便和她商量了一下,彻夜赶回去,无双点点头,表示还认得一条近路。 我们先合力挖出了老太婆的遗骸,把她安葬在了另外一处场所,无双久久地望着新坟,仿佛在缅怀过去。 我摇摇头,叫无双不必太在意,然后两人就踏着晚霞的余辉,慢慢走进丛林,向有间集镇进发。 有了无双到底方便,原来估计要到半夜才能赶回去,由她的带路,我们在八点多就赶回了有间集镇,只是入口由原先镇中心的丛林转到了镇子入口处马路上。当初罗明申带我们过来的时候,就是走这条道路的,可叹现在罗明申生死不明,心里多少有些愧疚。 我们正走着,突然无双拉着我的手,双目犹如猫头鹰一样,死死盯着前方。我心头疑惑,凝神望过去,看到在前方的马路上,横躺着一个人形,一动不动,似乎死了一样。 这里怎么突然冒出死人了? 我好奇地走上前,提起登山杖用力一戳人体。那人形物体便翻转过来,我顿时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气冒出来,这竟然是一具干尸!活生生的干尸!在有间集镇的入口处,怎么会有干尸呢?** 十三 死亡之镇 我颇为惊诧地打量着这具干尸,和其他类型的尸骸相比,干尸有一样好处,面部由于肌肉僵硬化,将临死之前的表情像是照相一般真实完整地保存下来。我看到这具干尸嘴巴极大地张开了,舌头从焦黄的牙齿中间拖出。而两只眼珠更是恐怖,竟然凸出了眼眶超过三分之二。看他临死之前的表情这般惊愕,仿佛是突然遭受恐怖的袭击而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迷惑不解,耳边却听到一阵铛铛的敲锣声,似乎在哪里听到过一样。我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瞧见无双正警惕地盯着从镇子里延伸过来的公路。在公路昏暗的路灯下,渐渐闪出几个惨白的人影,他们一跳一跳,好像是在黑暗的背景下有一个巨人,把他们的头颈吊了起来,吊在巨人肩膀的扁担上。随着巨人走动,扁担上下起伏,于是一跳一跳了。这就是我们第一天来到有间集镇的时候,看到的镇子旅游项目之一——僵尸跳! 但是今天我感觉有点不对头,看他们的模样,根本不是活人假扮,而是像真的化作僵尸一样。特别是在前面领头敲锣的赶尸人,原本他是活人,理应肢体柔软。但是今天我却看到他身体僵直,关节上犹如绑上了一块木板,极为困难地挪动身体,就是敲锣也是像闹钟的报时小人一样动作僵直。 伴随着铛铛作响锣声的靠近,那些扮演僵尸的人们也逐渐向我们接近,我心里虽然疑惑,但还是走上前,打算询问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地上居然会躺着一具干尸。不过我也小心翼翼地握紧了登山杖,窥准对方稍有异动,就立即挥动铁杖,把那精钢的尖头砸进他的脑袋里! 敲锣的赶尸人像是一台生锈的老爷车一样,咯吱咯吱发出可怕的响声接近,随着距离的减少,我瞧到他的表情像是戴上了一张面具一样,死板僵硬,眼珠凸凸,一动不动,不会眨动眼皮,所以正眼也没有瞟我们一下。但是当干尸人途经我的身边时候,脖子突然像是逆行扭动的螺丝一样,强行转过来,在涂满黑色油彩的脸上,一条条蚯蚓一样的青筋鼓荡起来。陡然之间,赶尸人的眼眶里流下两条血泪,嘴巴蠕动起来:“救救我……” “嘣!”赶尸人的脖子顿时像是扭地太紧的螺丝一样,戛然断掉,脑袋骨碌碌滚到地上,脖腔如喷泉一样喷出黑色腥臭的血液,身子摇晃几下,顿时倒在地上。 这一幕叫我猝然不及,我原本以为赶尸人只是经过,甚至考虑到他会突然发动袭击,哪知道居然是自己断掉了脖子,喷溅出大量黑血。我一时躲避不及,历时被喷了一个狗血淋头,狼狈不堪。 赶尸人倒下之后,那些僵尸就像是失去了操作的木偶一样,胡乱蠕动起来,不刻纷纷倒下,死掉了一般。 刚才赶尸人带着僵尸走过来,无双便小心地躲在我背后,这时她无声无息地走出来,蹲在地上,捡起了那个赶尸人的脑袋,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一般女孩子,见过这般情景就老早吓昏过去了,但我知道无双胆子特别大,或许说是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恐惧吧!很小的时候,她就和棺材、死尸睡在了一起。 无双伸出手腕,用衣袖干净了赶尸人脸上的油彩和血泪,又把他的眼睛按了下去。站了起来,却依旧把脑袋捧在怀里。无双盯着我,伸出一只空闲的手,我知道她要写字,告诉我什么,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右手心交给她。 “似乎是有种强大的力量操控着他,他极力抗拒,终于身亡了。” 我狐疑地拿起登山杖,随便挑起一个僵尸面部的白布,看上去僵尸之前真的是活人扮演的,但是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一下子从赶尸人到“假僵尸”,统统化作了真家伙! 我凝视着公路,一直延伸到镇子的深处,原本繁华的小镇,今夜就如死去了一样,鸦雀无声,感觉不到一丝活着的气息。这般感觉诡异之极,只觉得从镇子深处,只透出一股太平间的寒气。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突然浑身一震! 不好!林白水还在镇子的旅馆里! 我脸色顿时大变,抡起登山杖就飞身冲入镇子。我沿着马路疾速狂奔,心焦若煎,万一林白水出了什么事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奔跑速度十分之快,而且镇子本来就不到,我很快就赶到了有间旅店,抬头一看,旅店大门正开,***全无,借助路边***,我发现里面一塌糊涂,到处是玻璃碎片和踩破了脚的血印,仿佛里面遭受了一场极其惨烈的大战。 我心里越发抽紧,跨过玻璃碎片,快步冲上楼,跑到我和林白水的房间里,顿时心底一沉! 房间里一塌糊涂,满地碎片残骸,连厚重的承重墙,也被从中间穿了一个大洞。但现场却没有留下一点尸体血肉,我忘了洞开的窗户,窗帘在山风中呼呼作响,不断翻滚,几欲发狂。 白水! 呼呼!背后传来沉重的呼吸声,我回头一看,是无双喘着粗气追上了我。看到了她,我突然升起一股无名火。对!无双扮作夜叉,她的那个姑姑尹老板铁定也不是好东西。说不定就是她把白水在店子绑架的! 我脸色一沉,一步步逼近无双。无双双目愕然地盯着我,不由自主地后退,想必当时我的表情一定非常可怕。我陡然出手,闪电般地拎住无双的衣领,高高地把她举起来,暴跳如雷,叫道:“你说,我老婆被你那姑姑弄到哪里去了!” 无双艰于呼吸,痛苦地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拉开,但是我是出了名的大力士,哪是一个小女孩的力气能够拉开呢?她的喉咙里渐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双手越来越无力,只能轻轻地敲打我的手掌。但这是,突然吱啊一声,无双的衣领突然破裂,她顿时掉在地上,这才免除了窒息的下场。 我低下头,无双正在艰苦地咳嗽,她的衣领因为被我大力一扯,从领口开始一直裂开到了肚脐,年轻女孩子洁白而幼小的胸脯也露了出来。无双发现我正盯着她的胸口看,又气又羞,急忙扯起衣物遮住,我把目光移到上头,突然一震! 因为无双打扮穿着,向来严严实实,颈部位置从来没有露出过,所以之前我一直没有发现,在无双的锁骨部位,竟然有一道明显的刀切痕迹。这个位置,便是声带所在。我顿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难怪无双不会说话,也不会发音,竟然有人活生生地切断了她的声带!实在太残忍了。 我自己又是一震,等等。刚才我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动怒,居然对一个小女孩下毒手。我知道自己性格也是相当残忍,对待敌人从不手软,但女人总归还是放过一马的,即使在南方丛林碰到的女特工,也是击伤之后,任其离去。现在怎么一下子就对无双这可爱的小女孩下毒手呢? 联想起第一天就在这个房间看到的女鬼幻觉,又在河流上遇到的鬼船幻觉,似乎我犹如吸了巨量的毒品一样,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臆想之中,不禁使得我大汗涔涔。无双惊恐不安地盯着我,依旧心有余悸,方才我的举动实在吓坏了她,当我正要伸手上去安慰的时候,无双身子一颤,不禁哆嗦了几下,她还在怕我。之前对叔叔的信任,荡然无存。 我叹了一口气,扭转了头,凝视着随风不住舞动的窗帘,从外探出去,有间集镇阴冷无边,完全没有了之前繁华热闹的景象。一轮半缺的明月高高悬在在天顶,冷冷地睨视人间,只有它才知道为什么有间集镇突然变成了一个死城的真相。 而林白水,究竟去哪里了呢? 从房间里打斗的痕迹剧烈程度来看,根本不像是一个有身孕的女子反抗造成的,倒像是两头野兽在此搏击。以林白水的性格来说,她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胆小的人,多半谨慎小心,说不定稍有异动,她就逃之夭夭,找个地方躲了起来。 我这样宽慰自己,偶尔瞥见我们的一只行李箱被翻开,里面都是衣物。我心念一动,拎起一件林白水的衬衣,丢给了无双,毕竟他的外套已经被我弄破了。无双迟疑了一下,终究把这件衣服披上。由于林白水的个子很高,一件衬衣对无双来说,几乎是一条连衣裙了。模样倒很滑稽。我自己的衣服也因为一番折腾,残破不堪,就在里面挑了一件稍微完好的外套,背对着无双换好。 “我们走吧!”我对无双说,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好,不过目前最好离开这里。无双点点头,只是眼神中没有像之前的信任了。 等等!我突然听到一阵吱吱的人走在木板上的响声,只是这种声音比较古怪,非常僵硬,越来越近。我不禁心神一凛,紧紧握住登山杖,严密地盯着门口漆黑的走廊。无双也听到了这个声音,脸上露出急促不安的表情,站了起来,躲在我背后。 突然—— “叮当”一下剧烈的玻璃碎片响声,在我背后响起。我顿时呆住,该死,这是他们的声东击西之计。我已经来不及转身了,陡然朝天举起登山杖,向后猛力击下。 嘣!我结结实实地打中了一个肉体一样的东西,确认给予了他一定的伤害,我才飞快地转过身。我在眼前,是一个不知道什么的人形怪物。虽然有着人类的外表,浑身**裸,不长一根杂毛,犹如一只脱毛猴子一样,吼吼地向我嚎叫。 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对着他的脑袋又是一击。这次不像刚才了,因为是从背后倒打一耙,力道有所不足,力量结结实实,只听嗵哒一声,怪物的脑袋就像西瓜一样被我砸烂了,溅出了漆黑的血液。 在我打击这只怪物的时候,背后也传来叽叽咕咕奇怪的响声。该死,居然来两面夹击。我飞快地转身,无双正握着一条床腿的残骸,拼命打击一只同样的脱毛怪物。可是小女孩力道不够,哪是怪物的对手,顿时叫怪物一掌劈开了床腿,横拖竖曳地拉走。无双不能喊叫,只是拼命挣扎。 妈的,居然敢乘老子之危。我撩起登山杖,犹如标枪一样,用力掷出去。铛,就把怪物从胸口穿出,钉在地板上。我大跨几步,跑过去,一把拉回无双,放在背后。怪物一时还死不了,四肢拼命**,啪啪打在地上,仿佛是一只趴在解剖台上的青蛙。 我上前踩住这个怪物,然后拉住登山杖,用力一拉,拔了出去,对准它的脑袋就是一阵乱砸,砸个稀巴烂,汁水四溅。在暗光之下,还不甚明显,若是明亮的地方看来,一定是相当恶心的场面。 无双瑟瑟发抖,她是一个胆大的女孩,但是也被吓得不轻,当我拉她小手的时候,无双猛然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胳膊,唯恐立即失去我。这种感觉真好,终于又回到了那种和睦的状态下。 我担心又会来更多的怪物,赶紧走下楼梯,跑了出去,但是方出有间旅店,我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门口正有敌人等着我们。 这个家伙**着上身,表皮伤痕累累,下面只穿着一条军绿色的裤子,手中却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子。这般景象不稀奇,老子脱了上衣,也是这种样子。但是他的头顶就不一样了,不是人类的脑袋,而是一个牛的头骨。确切地说,他脑袋上套着一个牛头骨,仅在眼窝空洞处露出两只血红的眼珠,从我们大声咆哮,高高扬起斧子示威。 我精神一凛,肌肉绷紧,准备好了战斗前的预热。然后我缓缓推开无双,防止她被误伤。但是无双却突然抓起我的一只手掌,在手心里写道两个字:蚩尤! 蚩尤! 我一震,眼前的人,打扮成古代战神的模样,究竟是为什么? 我转念一想,管你打扮成蚩尤还是刑天,老子都不怕。我是黄帝苗裔,倒是要和你斗一斗,看看到底是谁最厉害。而这时无双却上前来,拉扯着我的胳膊,我不敢放松警惕,只是用眼角余光悄悄瞥了一下,无双满面焦急担忧,示意我们赶紧逃开吧!我轻轻一笑,推开了无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方。 “呼!”牛头人抡起巨斧,对着我就猛力劈了下来。我实在看不出,这个牛头人身材高高瘦瘦,哪想到力气这般怪异,舞动巨斧如舞动一根稻草。这一斧砍下来气势相当惊人,有若泰山压顶,斧子的尖刃划开空气,发出嗤嗤可怕的尖啸,直朝我的头顶砍下来。若不及时逃开,定会被砍成两爿! 我不退反进,疾速地向牛头人攻击过去。须知,我的登山杖虽然是精钢所制,但毕竟是一根空心钢管,平常捅人还可以,但是拿来抵挡巨斧万万不可。而我也绝对不能后退,无双就在背后,一退无路。只有请进,趁斧子劈下来之际巨大的空档,我才有生机。 “砰!”巨斧轰然砸在地面上,火星飞起,这一击甚是惊人,竟然一下子就把水泥地面砸出一条深深的裂缝,裂缝上的水泥翘起,乱石飞溅。与此同时,我也已经寻机飞到了牛头人的小腹底下,手中的登山杖尖头正对着他的肚子,不过一秒,即可将其穿个透心凉! 哪知这牛头人反应也极快,发现巨斧不甚灵活,收回来不及,突然松开巨斧的斧柄,整个人像是折断了一样,双脚牢牢钉在地上,而膝盖以上,却是仰天翻倒,好一个向后铁板桥。若是我,也极难做得出。 等等……我突然心念一动,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似乎挺眼熟啊! 但眼下来不及多想,我虽然失去了一次攻击的机会,可主动权还在我手中。我急忙刹住前冲的势头,不然就会被绊倒。然后我提起登山杖,对着他的胸口拍下去,这一下若是打中,起码断上五六根肋骨。 登山杖仿佛一条甩棍,极快地砸下去,突然我虎口一震,登山杖竟然被什么阻挡了。我定睛一看,这牛头人双手合十,托住了登山杖。 这一招叫做空手夹刃,通常是用在刀子砍下来的时候。但是棍子和刀子又不一样了,棍子难度大上刀子十倍不止。因为刀子是一片薄刃,双手可以轻易夹住。而棍子是条粗粗的东西,握在手上倒是可以,夹住却是困难极大。牛头人竟然有这般本事,实在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见。 一时我们处于对峙状态,我拿着登山杖,极力拉过来,而牛头人却极力拖过去。倏然我放开登山杖,那牛头人正处于绷紧力气的状态,一旦我放开登山杖,两人拉扯的大力全部涌向牛头人,他一时猝然不及,铁板桥姿势顿时垮掉。 好机会! 我打了一个滚,翻身到巨斧边,双手抡起巨斧,猛力朝牛头人砸过去。 牛头人抡起登山杖朝我刺来,一刹那,我们手中的武器完全换过了。 但这次谁也没有退避,双方都是正面交锋,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没有后退的余地。 嗙!一声巨响,我把巨斧砸在牛头人的脑袋上,而牛头人的登山杖亦是同样刺了过来。我侧身避开,施展在巨斧上的力道顿时少了许多,以至于没有把牛头人一斧两段。 我只能看到牛头人的牛头下,鲜血哗哗的流下,这么一击,纵然没有砸碎他的脑袋,起码也是砸破了头皮。同时,我听到咔咔的响声,看到牛头骨上,慢慢裂开一条缝隙,缝隙越来越大,好像板块运动的地壳,缓缓裂成两块,咔嚓,整个牛头都落在地面上,那牛头人满面血污地抬起头,口鼻中喷着热气。我陡然一震,失声叫道:“何永进!” 牛头人竟然是何永进。 难怪他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叫我感到非常眼熟,一个部队出来的,手法当然相似。 可是何永进怎么成了这副样子,一副野人的打扮,头上还故意套着一个牛头骨。而且他不是在僰人的秘银村失踪了吗?怎么又一下子跑到有间集镇上来。种种问题猛然涌入我的脑子,让我瞬间空白,几乎无法思考,只有何永进低声的吼叫,让我逐渐清醒。 他应该被人控制了,否则我认识的何永进,不会是这样一个人的。 我的心底慢慢变得悲哀起来,这样的何永进,我只能用一种手段处理了,那就是杀了他!这是我们当年在战场上的铁律,叛徒、被挟持的人,一律先下手为强干掉,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对不起了,我默念着。 突然抡起巨斧,径自向何永进砍去。 何永进血红的眼眸陡然一等,大吼一声,像是发狂一样,抄起登山杖就是一挡,只听叮叮当当的一声,钢管的登山杖当然就被斩断,斧子刀锋依旧砍向何永进。眼看就要将何永进斩杀,我正难过地要闭上眼睛,突然浑身一震,暗叫不好! 何永进竟然又用双手托住了斧子,斧子又不必棍子,重量是棍子的几百倍,同样冲击力更是巨大,他竟然能一下子托住,简直不是人。 何永进狂吼一声,双手轰然一推,顿时推开了整把巨斧,也把我推了一个趔趄,踉跄后退数步,惊惧不已,如此怪物,要如何对付。 更加糟糕的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黑暗中渐渐多出了方才那种爬行的人体怪物,犹如蜥蜴一样爬上来,围靠在何永进身边,很显然,他们是一伙人,冷冷睨视着我和无双,慢慢包围过来。 糟糕,我头皮发麻,正在寻思逃跑的伎俩。这时,一个小小的冒烟的铁球悄悄地落在了人形怪物中间,瞬间爆发出巨大的亮光和响声。 震撼弹! 这是一般非伤害性战斗所用的武器!我疾速闭眼捂耳,五秒之后匆匆张开,敌人在地上到处乱打滚,显然被袭击了个措手不及。我正在纳闷,耳边传来一个惊喜的大叫:“朱先生,快跑,我来救你了!” 我一呆,竟然是宁镇长! 宁镇长来救我、我顿时惊讶地呆住,瞪大眼珠死死盯着他看,根本无法相信。宁镇长这人我是知道的,以他秉承的风格,那是“撤退转进疾如风,包抄迂回徐如林,暗算友军侵掠如火,百姓有难不动如山”,不来偷袭我就好了,居然还来救人,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眼前情况危机,我也顾不得是真是假。那些怪物们休养了片刻,恢复能力惊人,立时蠢蠢欲动,大声向我们咆哮。 “快走,弟兄我掩护你!”宁镇长随手又丢出一颗震撼弹。 真乃公务员另类啊!我暗叹不已,回头一看,发现无双因为从未遭遇过震撼弹,一时间措手不及,让闪光和巨响吓得失神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失去了知觉。我趁着这款震撼弹爆炸的瞬间,飞快地跑过去,提起无双小小的身子,夹在腰间,跟随宁镇长就逃之夭夭。 这宁镇长身材高大肥胖,但是看不出逃命速度飞快,简直在飞,我这个力大如牛的壮汉都有些跟不上,但见眼前的景物如一幅幅动画疾速闪过,也不知道走向哪里。逃命时候不宜说话,不然岔了气息,可是容易掉队的。 大概跑了半个多小时,我估摸一口气跑了五六公里左右,宁镇长终于慢慢地降下速度,气喘吁吁,靠在树干上不住打喷嚏。这个家伙,耐力不及我,我即使背着一个人,也不过喘着气而已。 “终于逃命逃出来了。” 宁镇长抬起头,对我说道。 我迫近一步,冷冷地问道:“有件事情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件事……”宁镇长摇摇头,满脸苦涩,说道:“我们一边走,我一边告诉你吧!” 宁镇长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两人一起在漆黑的森林中前行。 我正在怀疑,宁镇长说道:“昨天的时候,我已经下了班,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传来,随后地底下仿佛有一股奇异的力量升上来,压在我身上,叫我极其不舒服。我勉强爬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外面,看到有的人好像死人一样睡在街头,有的居然化身妖怪。我怕极了,钻进森林里跑啊跑,突然被一个人救起,这个人,你绝对想不到的!” 我沉思一下,说道:“这个人,便是尹玉旻老板吧!” 宁镇长一呆,戛然止步,回过头来惊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我又没有告诉过你。” 我笑了一下,拍拍夹在腰间的无双屁股,说道:“我既然救出了无双,当然也晓得尹老板的情形了。” “我的事情,你真的知道吗?”这时林间传来一个优雅美妙的女生,叫人心旷神怡。 宁镇长大喜笑道:“尹老板过来了!其实,我之所以不像别人一般或是睡着,或是化作妖怪,也是托了尹老板的福气。她送我的一套睡衣,能够暂时抵挡那股奇异的力量!” 我抬起头,黑漆漆的森林里,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个女声的余音在环绕,我高声叫道:“尹老板,请现身吧,我有事情要问你。” 说完我警惕地四下里张望,看到前方,在黑暗的林子里,慢慢显出一个鲜红的人影,愈来愈近,正是尹玉旻。她穿着一件鲜红色的袍子,长长的头发仅仅是扎成一条马尾辫,拖在后面,面目依旧艳媚,玉唇轻启:“你是要问,你的妻子林白水状况如何?” 我心念一动,便说道:“正是。不过我敢确定,我的妻子应当安然无恙!” “哦?”尹玉旻颇为诧异,妖媚的小嘴微微露出一个狡黠的笑靥,疑问道:“为何你会如此自信地认为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我相信尹老板不是这种见死不救的女人。”我用力一挥手,大声喝问道:“少废话,我问你,有间集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尹玉旻顿时神色黯然,沉重地叹气道:“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怎么了?”我焦急地问,突然手腕里一动,低头看去,原来夹在腰间的无双苏醒过来,身子轻轻颤动,这时抬起头,瞥见了尹玉旻,顿时大喜,急忙从我手腕里挣脱下来,犹如一只归巢的小鸟,一下子扑到尹玉旻怀中。 “我家的小丫头终于回来了。”尹玉旻难道露出温柔的神情,那慈祥的表情,似乎是母亲在安慰女儿。 尹玉旻抬头瞅了我们一眼,说道:“不要呆在那里了,随我来,我细细告诉你们。” 她搂住无双,两个窈窕的背影走在前面。尹玉旻风姿卓约,无双曲线苗条,各有各的好看。那尹玉旻一身鲜红的袍子,上面似乎撒有荧光粉,一闪一闪甚是明显,再配上她的国色天香,犹如《聊斋志异》中的美女狐狸精。我心里暗暗嘀咕,随着她们走到一件简陋的木板房前。尹玉旻推门进入,向我招招手。 我甫一踏入木板房,四下环视一边,瞅见墙角的木**,林白水身上盖着一条毛毯,胸口微微起伏,酣睡不醒,顿时心头狂喜。正要跨过去,尹玉旻一把拉住我,埋怨道:“你这男人,怎么一点都不会体恤妇人。白水有了身孕,这几天又不见你在,整日价的担惊受怕,好不容易睡熟了,干嘛去打搅?” 我摸摸脑袋,低声说道:“是,是!” 我们三人围坐在了木板房中间的火坑边,无双找来了杯子,为我们每个人都洒了一杯水。尹玉旻捧在热水,叹了一口气,又重复起刚才那句话:“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忍不住说道:“你到底要讲什么呢?” 尹玉旻猛然抬起头,正盯着我,眼珠精光四射,倒是吓了我一跳,她哼地一声,说道:“还不是你们惹的祸,终于把邪神唤醒了!” 我一震,失声道:“什么?邪神,你是说,蚩尤吗?” 尹玉旻沉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你们汉人叫他蚩尤。而我们僰人,则叫他来自黑暗世界的邪神!” 尹玉旻这一句话,终于承认了她是僰人后裔的身份。 但我不禁开始疑惑起来,说道:“根据古老的历史传说,蚩尤是三苗集团的部落首领称号。他和炎帝、黄帝争夺中原霸权中失败,逃到如今的湖南、云贵一代。按照传统的观点认为,蚩尤是你们僰人的先祖之一,怎么他会是邪神呢?” 尹玉旻一个哆嗦,不寒而栗,喃喃自语说道:“邪神,就是邪神!在你们汉人的神话中,蚩尤不也是一个身高八丈、牛头四臂,吞食铁沙的怪物吗?” 我笑道:“历史太过于遥远,难免有所夸大。有句话说的好,时间如流水,事件成历史、历史化传说,传说便神话。越距离我们遥远年代的东西,真相就越发模糊。尉迟敬德本是一介武将,数百年后,不也成为门神了吗?” 尹玉旻摇摇头,说道:“我知道这对你们来说,实在是难以相信,但是在我们僰人的传衍中,蚩尤确实是邪神。我把我们僰人的传衍,讲给你们听听吧。” 我点点头,仔细聆听尹玉旻的讲述。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年代久远到人们还没有发明文字,一切事情都靠口口相传或者画图记录下来的时候。那时候,在这一带生活这一个部落,天气暖和,物产丰富,他们一直过着快活的日子。可是有一天,发生了可怕的事情。突然之间,晴朗的天空中乌云密布,霎时一道耀眼的光芒从乌云中透出来,雷声大作,天降巨石,重重地砸在地上。大地都震撼起来,有的人被巨石砸下来的碎片砸死,有的人被巨石带来的大火烧死,万幸还有很多人活了下来。他们一边庆幸自己活了下来,一边到巨石边沿去收拾死去的亲人遗骸,然而这个时候,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我是来自地底的真神!你们必须服从于我!”一个巨大的响声从巨石砸开的大洞里响起,随之一个牛头人身的巨大怪物缓缓升了起来。原来,巨石砸下来的时候,因为力道太大,终于打穿了人间和地狱的通道,把地狱的邪神召唤过来。 人们惊讶地看到,明明已经被砸死的,被烧死的亲人,却好像没事一样,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只是身上还带着死的时候的伤痕。 “他们是我的直属部队,是永远不会死的勇士!你们也必须为我战斗,勇敢的人,将会得到不死的奖励!牛头的邪神大声向人们咆哮。人们根本没办法反抗,终于屈服在了邪神的**威下,为了真神的霸业而编制成军队。 邪神带领着不死的军队和人类的军队,向北方的部落们进攻。一开始,不死的军队打得北方部落联盟节节败退,可是他们毕竟人多,又能够使用金属,武器比石头先进多了。而且他们没过多久,就发现了不死军队的弱点,极其怕火,一旦点燃就会烧成灰烬。所以他们使用发出臭味的石头里冒出来的油,和邪神的军队交手。邪神的军队终于遭到惨败,连邪神本人也被砍了脑袋,但他还没有死。 “带我回去,我要好好养伤,我会报复的!“邪神这样下令,然后复活了死掉的人们,回到了老家,也就是巨石降落的地方。 带出去的时候有十万大军,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半的人了。家里的亲人悲伤的痛苦,活着的人哀悼死去的人,然而人们更加忿恨邪神。 “我们生活的好好的,自从邪神来了之后,我们就不得安宁。不行,我们必须消灭邪神!”人们这样想,但是邪神太强大了,根本无法对付。但是有一天一个聪明人想到,既然邪神是地下世界出来的,那么只有地下可以封印住他。 于是人们密密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封印石柱,然后悄悄地把邪神骗进去,突然抬起石柱,重重地把他压下。邪神被封印住了,世界终于安宁了。 可是人们发现,即使邪神被封住,他的巨大魔力,依旧可以使得埋在地下的死人复活,为此人们之后就只能埋在悬崖上,才不会活转。人们担心后人无知,会揭开邪神的封印,于是就让那个想出办法的聪明人带着一帮人守护起来,这个人,就是僰人的先祖。 而守卫邪神封印的这群人,日后则被称作僰人。僰,在古老语言里的含义就是森林中的守护者。虽然邪神被封印在深邃的地下,可是他的能耐实在太大了,仍然时不时地透出邪恶的力量,唤醒出过去死在土里的尸体,化作僵尸,祸害人间。僰人与其展开了千年的斗争,在经年对抗僵尸的日子里,逐渐学会了控制僵尸的方法。 然而消灭这些僵尸却很困难,即使把他们烧成灰,依旧带着邪神的力量。唯一消灭他们的办法,就是把僵尸远远地放逐,离开邪神被封印的地方越远,僵尸的力量越弱,就会慢慢失去力量而消亡。部分僰人负责把僵尸远远地带走。这就是赶尸的来历,这些人就被称作赶尸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现实是残酷的,僰人终于因为自身掌握的巨大财富,遭到了外面人们的觊觎。明朝的时候,朝廷派遣大军过来围剿僰人,企图一举夺得秘银矿藏。僰人遭到毁灭性打击,残存的人逃入深山老林,再也不出来,人们找不到他们,就以为僰人灭绝了。 僰人虽然从世界上“消失”了,逃到了山林里,赶尸一度消失在世人的眼里。可是在僰人进入山林一百多年后,他们发生了分裂,一部分人跑到外面去,建立了村落,但再也不是为了消灭邪神的力量而赶尸,而是为了获得巨大的利益而赶尸。当是时,中国的正统王朝已经覆灭,进入了野蛮人统治的满清王朝。为了赶尸方便,赶尸人常常让僵尸身穿官服,这就是为什么从前并无赶尸的传说,一到清朝以后,却非常流行,并且这种僵尸的形象,称为了日后人们记忆中的印象。 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几十年前,由于山林中的秘银村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毁灭,世上唯一掌握赶尸秘诀就是黄泉村,可是他们也突然覆灭,赶尸的传人终于只剩下尹玉旻和无双了。 听完尹玉旻的讲述,我点点头,想不到赶尸还有这种来头,以前猜测的却都错了。但是转念一想,以尹玉旻精密的性格,怎么可能只说一通废话呢?于是说道:“既然你连赶尸来历这种隐秘的事情都说了出来,一定有你的意义,告诉我,你想干什么?” 尹玉旻狡黠地一笑,说道:“不错,正是。我有件事情想要拜托你们去完成!” “什么事情?”我开口问道,突然听到房子外唛唛的几声怪叫,尹玉旻顿时脸色大变,叫道:“不好,他们追过来了!” 尹玉旻指着**的林白水低声喝道:“你自己的老婆,你自己管好。无双,赶紧开路,我们去黄泉村。你们先走,我挡一下!”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一个弱女子有什么手段,说道:“还是我来吧!” “闭嘴!快走!”尹玉旻大喝道。想不到这个女子性情如此刚烈。 我岂能让女子小看,当即飞身上前,一把抄起林白水,她个子虽然高,但是身子偏瘦,倒不是很重。我把林白水抗在肩上,她只是迷迷糊糊地呻吟一声,又不在动弹,似乎陷入了昏迷中。 我一脚踢开房门,向外看去,林子里密密麻麻地聚集了非人似人的怪物,咆哮着向我们爬过来。我赶忙走出小屋子,无双走在前面,向我招招手,示意这个方向走,于是我扛着林白水,和宁镇长两人一起飞快地往前跑。 只是我心里还在暗暗担心,不知道尹玉旻这个弱女子,是如何来抵抗这些非人怪物呢?我忍不住往后回头看了一眼,不禁愣住。 尹玉旻穿着一身鲜红的袍子,周身犹如火蛇一样,缠绕着一层幽幽的粉红色光芒,突然尹玉旻双手高高抬起,摆出一个孔雀开屏的姿势,刹那间,她身上的红光四散开去,落在森林的泥土里。然后,叫我心惊的一幕出现了。 地上慢慢伸起一个个白色的巨大蘑菇,随着蘑菇的越升越高,这才看清楚,这根本不是蘑菇,而是白生生的死人骷髅。尹玉旻召唤出了无数死人的遗骸,它们一一从地上爬起来,手中捏着几百年前的兵器,骷髅的眼窝中冒着红光,行动迟缓却有力地扑向了非人怪物们。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骷髅怪和非人怪物的大混战,犹如看着一部美国的魔幻大片。直到有人拉拉我的衣袖,低头一看,是无双在等待我,这才长叹一声,再次瞅了尹玉旻一眼,她脸上露出微微笑靥,在红色的背景下,犹如恶魔的狞笑。 我们三人跑啊跑,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我是个壮汉,自然体力无忧,可是无双显然吃不消了,慢慢地缓下脚步。我时常回头眺望,既然没有敌人追上来,这样也无所谓。 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搭了一下,我心神一凛,眼角余光瞄过去,却是尹玉旻笑嘻嘻的面颊。 “你逃出来了?”我说。 尹玉旻这时才显出一个疲惫的表情,美丽的容颜也因为劳累而失去颜色。她的手臂搭在我肩上,却并不是为了打招呼,而是纯粹把我的肩膀当作了拐杖,踉踉跄跄行走着,一边走一边埋怨:“那帮兔崽子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以前我和何永进,还有宁镇长,一起去黄泉村时,遭遇的骷髅怪,是不是你弄出来的、你一直在跟踪着我们?”我突然冷冷地问道。 尹玉旻脸上肌肉顿时僵住,愕然看着我,过了半晌才叹道:“不错,就是我。保护邪神的封印,是我身为僰人后裔的职责。你们要去发掘它,自然是我的敌人。所以我千方百计地去阻碍你们。在山崖下,企图用导游的尸体毁坏三角太阳轮,也是我叫无双干的!” “那么在有间集镇,胡乱杀人的,也是你们?”我急促地逼问道。 尹玉旻摇摇头,说道:“这就不是我们了,还有另外一个血衣夜叉!” “什么?”我不禁愕然。 尹玉旻说道:“杀死导游的是那个血衣夜叉,在有间集镇杀人的也是他,最后在罗明翰手底救人的也是他。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人究竟是谁。当初我叫无双扮作血衣夜叉,只是为了方便侦查罗明翰掳人的事情,但是后来就又出现了一个血衣夜叉。” 他是谁?我无法猜度了。 尹玉旻冷冷地说道:“可惜,你们却一直不听话,终于闯出了祸事。” 我沉默不语,过了片刻才说道:“我们闯出的祸,我们自然回去消除。我问你,你方才一直想告诉我们什么?” 尹玉旻说道:“我方才想告诉你们的,就是如何去封印邪神!” “你既然知道方法?为什么不去封印邪神呢?” 尹玉旻却摇摇头,说道:“我怎么知道如何封印邪神呢?但是有一个人知道,你们就必须去寻找他!” “谁?”我急切地问。 “魃!也就是第一个想出办法封印邪神的人。他已经死了几千年,所以你们必须找到他的棺木!” 尹玉旻说道,然后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十四 魃之秘穴 从尹玉旻那双秀美的杏核双眸中,透出的却是坚定而冷酷的眼神,看得我心底直发毛,扭头避开她的视线,转而笑道:“魃,听这个名字,倒是和传说中协助黄帝战神蚩尤的女神的名字有些相似。是不是?若不是他为男子的话……” 尹玉旻愕然,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那个叫魃的聪明人,她本来就是女子。” 我一愣,原来是我自己搞错了。汉语中男女的他她读音不分,很容易混淆再转念一想,蚩尤与黄帝大战的时代,应该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子作为领袖才属于正常情况。而且从划分上来说,蚩尤的部落属于南方的炎帝集团,有火的属性,那么添上前缀旱字,就组成了旱魃这个名字了。 尹玉旻叹道:“如今邪神从封印中逃脱出来,一瞬间就占据了整个有间集镇,所有的活人都化作死邪神死尸的奴仆。好在邪神才刚刚苏醒过来,稍微恢复全力,我们应该抓紧这段时间,想办法将其镇压。而镇压邪神的秘诀,就在魃的墓穴中。但寻找魃墓穴的话,我就非常需要你们的帮忙了!” 我疑问道:“为什么,是你不晓得她墓穴的位置,还是有其他问题呢?” 尹玉旻说道:“毕竟从当初镇压邪神开始,已经过去了几千年,当初被奉为胜地的魃墓穴,也逐渐让人遗忘。我只是知道大致的位置,而具体的地点,就需要你们这些专家来寻找了。” 我点点头,说道:“好吧!我们先到了黄泉村,再细细商讨。” 我们便在无双的带领下,在黑暗的森林里继续前行。我看尹玉旻走路很吃力,一步三歇,方才为了抵抗怪物的进攻,实在消耗了很大的体力。现在她一只手搭在我肩上,微微颤动。我眉头一皱,突然一把捞起尹玉旻,把她扛在另外一个肩膀上,反正已经有了一个林白水,再加一个,也不在话下。尹玉旻的反应也挺奇怪,只是低低的惊呼一下,没有如其他女子乍然受惊时候的尖叫挣扎,只是静静地靠在我肩膀上,闭目养神。倒是无双这个小鬼,看到尹玉旻这副德行,偷偷地抿嘴揣笑。 渐渐地天色转亮,我也逐渐看清了黑色森林里面的一景一物。我们很快离开了黑森林,来到黄泉村,这个最终的目的地。 尹玉旻从我身上跳下来,凝视着黄泉村村口那棵枯死的老樟树,长长叹了一口气。我问道:“真奇怪,为什么你会带我们来这个鬼地方呢?” 尹玉旻眼睛痴痴地看着,喃喃说道:“这里,毕竟是我生养的地方。对了,你怎么说这里是鬼地方呢?虽然死过很多人。” 我便把之前我们在山里棺材老太婆那里听到的故事说了一遍,尹玉旻直摇头,说道:“胡说八道,哪里有这么邪门,居然吃人肉了。这个村子是赶尸世家不假,但是也有禁忌,尸体都不许伤害的,哪能吃人肉了。再说了,村子差不多死在九年前毁灭的,那时候,和知青一点都不搭旮了。嗯,对了,说到知青,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情,那是什么呢?” 我似乎触及了尹玉旻遥远的记忆,见她苦苦思索,这时无双走了过来,拉着尹玉旻的手写了几个字,尹玉旻顿时眉头松开,大喜说道:“原来是这件事,我记起来了。大概在十几年前,村子里来了一批下放的知青。虽然当时村子里已经逐渐减少了赶尸的数量,但是为了保险,还是在那个时候放弃赶尸,于是村子和普通的山村一样。但是其中却有一个知青,却不知道如何勘破了村子的奥秘,居然偷走了村里最宝贵的赶尸秘诀。当时气得村长把所有知青都赶走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了一间房子门前,村子里的房屋都是破破烂烂的,几乎都要摇摇欲坠,唯独这件石头屋子,犹如新造好的一般,连门上的桐油都很新鲜。无双推门进去,我四下里环视一遍,看到墙角有一张木床,便把白水放在上面,然后三个人都围坐在木桌前,乖巧的无双则去烧水煮茶。 我笑道:“狡兔有三窟,尹老板,这是你的第几窟啊!” 尹玉旻笑笑:“我有无数窟,逃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现下我可以肯定,尹玉旻这个女人不简单,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预备,似乎老早知道会发生这些事情,需要逃亡。 宁镇长在路上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不耐烦地说道:“尹老板啊!你快说说那个什么魃的坟墓吧,我等着取几样宝贝呢!这次来湘西,真是亏大了。白白倒贴了不少钱还不算,差点连命都没了。” 尹玉旻眼媚如丝,揣笑道:“不急不急。我们先休息一下,吃完饭再出发。我们要去的地方,名叫鬼崽岭,距离此地大概十多里路。爬山翻过去,大概半天可以到达。我在这里预备了一些工具,等下可以拿过去使用。我们三个人走,无双和朱夫人留下来看守。” 我失声道:“你说什么,叫两个女人留下来?不怕敌人追上来吗?” 尹玉旻冷冷地说道:“不怕,即使他们追上来,也无法进入黄泉村,因为,这是禁忌的雷池!” 看到尹玉旻如此坚决果毅,我便把埋怨吞了下来。不刻无双烧好了水,我草草吃了一点这里储存的干粮干肉,拿了手电筒、绳索等工具,就预备出发。尹玉旻低头摸摸无双的脸,说道:“小心!乖孩子!” 无双点点头,默默地看着我们离开了黄泉村,走向前面的鬼崽岭。哪里,到底会有什么呢? 鬼崽岭距离黄泉村不过十多里地路,乍看起来是很近,但是爬过山的人都知道,在这种距离内行走山地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要比走平地一百里路还要多。尤其是在湘西这种山峦叠嶂、森林茂密的山区,越发难以行走。爬了半天山,连我这个力大无比的人也有点吃不消。在我前面带路的是尹玉旻,汗水顺着额头落了下来,尽管非常疲惫,但是这个刚烈的女子就是一声不吭,兀自拨开树枝前行。她倒罢了,毕竟是山地女子,爬山是其所长,我也在南方丛林丛林打过几年仗,区区山地不在话下。倒是宁镇长叫我纳闷了,竟然能够跟上我们。后来我一想,八成是那个魃墓穴里面的宝贝吸引着他,正所谓人为财亡!何况只是多走几步路。 约莫走到了傍晚时分,夕阳落了下来,终于走到了鬼崽岭,远远就能够看到一座突兀的山峰,中间有一片杉树林,当是时正是枝叶茂密的时期,夕阳的红光透过杉树细密的枝叶,泛出晶莹的红光,把整片杉树林染得通红,竟有一种绝美的艳丽。我笑道:“为何把这里叫做鬼崽岭,我看名为红杉岭倒是更加恰当了!” 尹玉旻冷冷地说道:“等下你就知道,为何以鬼崽为名了。” 我们逐渐接近那片杉树林,待凑近了我才吃了一惊,在山岭上,到处都是一个个石像。有的歇在树枝上,有的斜躺在地上,有的半埋在土里,大大小小,零零碎碎,布满了整个山岭,总数不下几万个。我看这些石像,无论是大是小,都是以整块石头雕琢而成,或是持剑怒目的士兵,或是长袖善舞的巫师,人物众多,造型多变。从石像上雕刻的痕迹来看,已经非常模糊了,似乎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了。 我吃吃问道:“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尹玉旻说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清楚,魃的墓穴就在这一代。至于如此众多的石像,不知道从哪里来,看风格有点类似僰人的形式。当地土人无知,见如此众多的石像莫名其妙地冒了出来,心惊胆颤,以为山间的鬼崽出现,所以名为鬼崽岭!”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既然尹玉旻说到魃的墓穴就在这里,需的仔细找找看了。只是鬼崽岭如此之大,竟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我凝视着偌大的鬼崽岭,不禁反问尹玉旻:“难得你没有其他什么线索吗?不然在这么大的洗涤,别说几天内,就是几年也找不到什么魃的墓穴。” 尹玉旻无奈地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我眉头皱了起来,此刻考古专家的本色发挥出来,问道:“比如你知道不知道,魃是否是按照僰人的习俗,悬棺而葬,或者其他线索。” 尹玉旻叹气道:“我们僰人原本倒是每年都会来祭祀祖先的,只是四百多年前,我们遭到毁灭性打击,活着的人都逃到了秘银村,再也没有出来,当然谈不少祭祀祖先,于是逐渐遗忘了魃墓穴的位置。我也是翻阅古籍,毫不容易找到这里的。以前我也来过,但是看到满地石像,竟然也一下子没底了。” 我紧紧卷起了眉头,四下里胡乱搜寻,这里的土层很软,与一般的山岭土层有所不一致。我走了几步,整个脚都陷入了泥土里,一抬头,却见前面一个石像正陷在杉树枝丫上,非笑似笑地看着我,顿时越发恼火了。这时尹玉旻说道:“等等,我想起来了,我倒是听说过,这里的鬼崽,都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有人为此还立了一块石碑呢!” 尹玉旻快步带着我来到一块石碑前,我细细打量,这是一块青石板,上面清晰地刻着一排字,竖排繁体,我认出来,上面记叙了鬼崽岭和石像的传说,那里写道:“此乃阴兵也,夜从山下来,闻鸡鸣而化石。” 这么说,石像是一夜之间出现的,以至于见到的土人惊骇万分。我脑海里慢慢思考,逐渐把几个线索串联起来,等等……土质很松软,挂在树枝中间的石像,我明白了!我顿时一拍大腿,叫道:“我知道了!” 尹玉旻大喜,凑上前来问道:“是什么?” 她的面颊距离我不过数寸,我顿时一呆,尹玉旻相貌极美,成熟娇艳的面颊就在眼前,因为运动发热,透出一股混杂着汗水的淡淡体香味,诱人之极,就如一只熟透了的苹果,真叫人想一口咬掉。 但我有了老婆,我心里暗暗苦笑,遏住心神,冷静地说道:“你看,鬼崽岭上,有很多鬼崽都挂在树上,这叫人莫名其妙,细看痕迹,还不是认为挂上去的,而是天然形成。再联想到这里的土质很松软,我便逐渐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应该在很久很久以前吧。这里曾经是一个悬崖,按照僰人的风俗,魃必然在此居山崖中间,悬棺而葬,而这些石像就是殉葬品。历经了千年的岁月之后,突然有一天,气象异常,突然山崩地裂,首先山洪爆发,大量泥土冲了下来,填满了整个悬崖,形成了一个山岭。山洪爆发通常伴随着大规模的泥石流,整片悬崖犹如坐滑翔机一样,顺着山岭坡滑了下来,飞到天空中,把魃墓穴里的石像都带了出来,沿途落下,砸在山岭中。有的落到了树上,就形成了这副德行。” 尹玉旻吃了一惊,叫道:“你是说,魃的墓穴,已经被毁掉了?” 我凝视着逐渐落下的夕阳,天色越来越暗,慢慢说道:“不,应该还在。” 尹玉旻不禁心生疑惑,那双美丽的眼眸紧紧盯住我,反问道:“莫不是你在哄我,可别欺我是妇道人家,就以为我什么也不懂。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那泥石流将魃墓穴里面的石像都带了出来,墓穴怎么可能没有受到损坏呢?” 我哈哈大笑,说道:“正是这些石像,给了我启示。你想想,既然连陪葬的石像都有如此之多,可见墓穴的规模不见得小,哪有那么容易被毁掉。走,随我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尹玉旻虽半信半疑,但是这时候却只能随着我往鬼崽岭高处走去。我们三人带着工具往上攀爬,山岭越来越陡峭,那泥土的覆盖面也越来越稀,初始不过像是癞子一样地秃出几块小点,渐渐地空出大块大块的崖壁。而在这些崖壁上面,竟然也是千疮百孔,露出无数大小不一的洞穴,小则孩童大小,大着几乎可以通过一辆东方红内燃机车。血红的晚霞落在这些洞穴上,反射出不同的光芒,尤为诡异。 尹玉旻吃了一惊,说道:“这是……?” 我说道:“你看这些洞穴,边缘多呈现锯齿状痕迹,显然是人工开凿而成的。僰人风俗是悬棺而葬,我估摸着,很久以前,就在此地悬崖上布置了魃的墓穴,但是她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享受的待遇自然不一般,规模远远比普通人要大的多。这些洞穴,其实当年墓穴的一部分,后来虽然滑坡毁掉了一半的墓穴,但是剩余的还是留了下来,我们仔细找找,就能找到入口。” 尹玉旻脸上倒是信了几分,冲我点点头,于是往峭壁的石洞边沿攀爬,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都挑选了最大的一个洞穴,认定这里才可能作为墓室。 我们三人进入最大的那个洞穴时候,天色已经非常昏暗了,在洞穴里面则是更加漆黑一团,于是我就点亮了手电筒,对着这个洞穴四下里环视。这个洞穴直径大概有五六米,不像是天然岩洞,而是完全人工开凿的洞穴,墙壁上的痕迹非常明显。 再往深处探寻,洞穴不知道向内延伸多少。我稍微踌躇了一下,心中暗暗升起了疑惑。倘若这里真是魃的墓穴,数百年前就因泥石流打开了入口,很容易招惹生人进来。我就担心万一我们走进去,碰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地方。 我瞟了一眼尹玉旻,这个女人看着洞穴深处,眼神坚毅,点点头,便顾自走了进去。我叹了一口气,拉住尹玉旻的胳膊,抢先走在前面。好歹我是这方面的行家,岂能让一个女子冒险? 走进这个洞穴深处,才叫人不得不惊叹古人的鬼斧神工。我们所走动的这个洞穴,直径过五米,完全是在岩石上开凿而成。这里的岩石多是坚硬的花岗岩,据我所知,僰人魃所处的时代,还是新石器时代,仅有少数天然铜器。要开凿这样一个洞穴,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但走了不久,前面突然分叉,露出了两条隧道入口,我戛然停住,往后看着尹玉旻,询问道:“尹老板,这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尹玉旻愕然地瞪大眼睛,显然她也是第一次碰到,不过这个女人毕竟是聪慧之人,沉思片刻就说道:“我想,既然是极其重要人物的墓穴,哪里可能这般容易叫人深入,所以我想,其中有一个是真的,另外一个,却是为了迷惑盗墓贼而设计的!” 我冷笑道:“此刻我们便是盗墓贼,那么往哪条方向走呢?” 尹玉旻发愣了一下,终于茫然地垂头丧气说道:“我不知道了,朱先生,这方面你不是行家吗?相信你一定有本事成功破入!” 这女人,说得轻巧,几句话便把事情推给了我,叫我怏怏不乐。我对僰人的墓穴一点也不熟悉,事先也没有仔细研究过,眼下只有一种办法,笨办法,就是一个个洞穴的走! 我一招手,顺便挑了右边的洞穴走。倒也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只是中国人习惯靠右走,我这是顺途罢了。哪知这样一走便带给我无穷尽的麻烦,我们就沿着隧道往前走,前面既没有岔道,也没有机关,走了不知道多久,连手电筒都开始黯淡下来,尹玉旻终于忍不住问道:“朱先生,我们在往哪里走?” 我回头瞪了她一眼,怒道:“我怎么知道,不过随便走了一条路。哪知这么长,我粗略算了一下,起码有十几公里了!” “十几公里!”尹玉旻倒吸一口凉气,“好巨大的工程,岂不是把整座山凿空了吗?” “等等,那是什么?”一直闷声不吭的宁镇长突然叫道,然后他的手电筒指着前方,前面隧道的角落里,盘恒着犹如一条蛇一样的土黄色长条。 我疑惑地盯着那些长条,凝视了一会儿才松了一口气,笑道:“不过是几条麻绳罢了!” 我凑上前轻轻用脚尖碰了一下绳子,哪知绳子顿时化作一堆灰烬,竟然有一段时间了!我顿时警觉起来,说道:“看这些绳子,起码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那么以前有人来过了?” “有人来过了?”尹玉旻脸色大变,喝道:“快走!”说着,女人疾步跑起来,唯恐外来的人员破坏了魃的墓穴。我无奈之下,跟上了尹玉旻,三人不足小跑,过了五六分钟,眼前豁然开朗,来到了一处开阔地,四下里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这,这不是我们方才进来时候的分叉路口吗?原本我们是从右边的进入,但是此刻却从左边出来,难道我们就绕了一个大圈? 我不知所措地站立在分叉路口,双目直直盯住两个洞穴黑漆漆的入口,喃喃自语:“怪哉,怪哉!我想,这其实是魃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吧!” 尹玉旻迷惑不解,疑问道:“你说这居然是一个防盗机关,怎么可能呢?” 我说道:“我研究古墓几十年,不知道见过多少坟墓。大凡重要的坟墓,都设计有防盗机关。不过绝大多数世人的思维停留在将盗墓贼视作不共戴天的贼寇上,因此,为了对付盗墓贼,所设计的盗墓机关,亦是犹如在对付仇敌,种种阴毒手段不一而足,或毒箭,或流沙,等等,反正是要将盗墓贼的性命留下来。然而机关纵然再多,终究是死物,这些古墓还是逃不出盗墓贼的手腕。不过魃的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却颇为有趣,不伤人命,而是以一个无穷尽的循环大圈来耗尽人们的耐性。你看地上的麻绳,想必很早就有人来过了,可是白走一圈,一怒之下,就扔掉绳子走了。她这个坟墓,防盗设计简单,但是非常实用!” 尹玉旻眉头一皱,说道:“但是这样也把我们给困住了,我们从哪里找到魃的墓穴呢?” 宁镇长冷冷地说道:“她有机关,我们有知识。别忘了,朱教授可是撰写过《楼兰考古记》学术著作的大学者,纵横考古界几十年,区区盗墓手段,何足道哉,相信朱教授早已成竹在胸了!” 宁镇长特意强调了教授二字,我苦笑一下,老子的女人才是正牌教授,只是世人不知,多半以为我也是,顺口叫上了。对于这个离奇的防盗机关,我几十年探索古墓的经历中,还是第一次碰到,不由得无从下手,思虑片刻说道:“假设这里真是一个大圈的话,那么我估计墓穴中心应该在我们碰不到的大圈中心。所以我估计大圈,也就是是隧道当中,应该有一条通往墓穴的通道的。大家再陪我走一趟吧!” 三人只得再次抄起手电筒重新走动了,由于手电筒电池有限,为此走在后面的两个人关掉了手电筒,而只有我一个打开,落在黑漆漆的隧道当中。 走了大概有刚才一半的时间左右,我们似乎又陷入了循环的死胡同里。这次走入隧道,我们可是仔仔细细地搜索每一寸隧道的岩壁,但是根本没有看到任何其他洞口的踪迹。我也知道,这条隧道实在太长了,容不得我们一一查询,耗费时间精力实在太可怕了。此刻不免暗暗着急,究竟往哪里去呢? 我看着手电筒,这是野外探险专门用的电筒,不知道尹玉旻从哪里搞来的,手电筒除了小巧精致,防水防风的特点以外,几个按钮,也是精心设计,制造成一个小巧的指南针。虽然只是一个小电珠大小的有机玻璃半球,里面装满油状**,指南针就浮在里面。却能够正常的工作。看着指南针,我突然心念一动。 不对,这个指南针怎么回事?发疯了吗? 我看出这个指南针有异常,须知,此刻我们绕着一个大圈走,指南针指针始终指着南方,不会更改方向,但是指南针的盒子却不知不觉地跟我们人绕了一圈。因为我们人在动,看不出盒子也在动,所以不动的指南针在我们看来,却是顺时针绕了一个大圈。可是这时候,我却看到指南针绕着逆时针在走! 怎么可能绕着逆时针在走呢?我记得,附近并没有大型铁矿,不可能干扰指南针。 “快,把你们的手电筒拿出来给我看看!”我急促地催着两人。尹玉旻和宁镇长一愣,虽然不明白,但是还把手电筒交给了我。我定睛一看,其他两个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同我的如出一辙,那么不是指南针坏了,而是我们真的在走一条古怪的路线。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朱先生,怎么了?”尹玉旻见我面露喜色,反而惶惶不安地询问我。 我大笑道:“因为我破解了魃墓穴的防盗诡计!” 尹玉旻一喜,说道:“你说什么,你破解了防盗措施,怎么回事?” 我笑笑指着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向尹玉旻解释原理:“你看,因为我们人在绕着一个大圈走,盒子随着我们人动,但是指南针不动,所以在我们看起来,指南针是在绕着顺时针走。可惜现在为什么指南针绕着逆时针走了呢?我们的方向并没有改变,继续在前进,不是返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尹玉旻顿时露出茫然的神色,我知道她虽然精于人情世故,但是遇到科学之类就非常白痴了,倒是宁镇长听出了我的话外之音,颤动地说道:“难道,难道我们不是在绕着一个圆圈走?” “不错!”我喝道,“能够让我们前进方向没有变,但是实际方向却已经改变的,只有一种图形!那就是……” “8字型!”我和宁镇长一起喊了出来。 只能是8字型了。最初的时候,我们自己是绕着o字型在走路,那是因为隧道实在过于庞大,我们身在其中,根本没有参照物判断,所以错误地推测为大圈。然而实际上,我们却是在绕着一个8字型在行走。8字型,按照一般人的写法,总不会是画两个o上下拼起来,而是一笔写成,我们就按照这个写字的笔迹在行走。这样走起来,难怪指南针的方向会改变,因为我们走路的方向改变了。 “那,和魃的墓穴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经过解释,不过尹玉旻还是听得迷迷糊糊,需要好好想一下才能明白。 我说道:“很简单,你想想看,8字型在中间总是要交叉的啊,可是我们并没有碰到交叉的情况,始终是一条直线。那么说明了,8字型交叉的中点,也就是8字型的腰间,两条隧道其实是上下隔开,就像立交桥一样。为什么僰人特意把这里修建成8字型,而不是o字型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在这8字型的中点上,正是有魃的墓穴所在!假若是o字型的话,中点根本无法到达了。” 尹玉旻听得非懂似懂,那双漂亮而聪慧的眼眸,难得露出了迷茫的色彩,她点点头说道:“好吧,只要我们能够找到魃之墓穴的入口,管她什么防盗诡计呢!” 我哭笑不得,对于尹玉旻讲这些话,简直是对牛弹琴,倘若林白水在现场,以其聪明才智,恐怕老早发现了个中的玄机了。我摇摇头,顺着隧道往回走。 我一边走,一边盯着指南针,慢慢顺着顺时针方向回溯,陡然之间,指南针转向了逆时针,我高兴地大叫一声:“好了,就在这里了!” 这里,便是8字型的中心,我抬起头,四下里张望,眼前的隧道依旧是花岗岩雕凿而成,表面的纹理因为年份已久,所以有些斑驳,却根本看不出来到底哪里有机关。我不禁喃喃自语:“在哪里呢?” 尹玉旻却仿佛知道墓穴的秘密入口一样,在地上找来找去。我心思一转,顿时想到,因为整条隧道都是由花岗岩雕凿,痕迹明显,制造秘密入口不太容易。倒是地上,千百年来积累了厚厚的尘土,把地面遮地严严实实,难以发觉!入口一定在地上。想通了这一点,我便幡然醒悟,也在地上找起来,只是我不用尹玉旻那么蠢的方式,而是从腰间取下水壶,捏开瓶盖,把水一点点倒在地上。水流蔓延,很快消失在地面的尘土中了。 我抹了一下这里的尘土,只有少数湿漉漉的,大部分不过沾湿了表面,说明地下有裂缝渗了进去。 “就在这里!”我大声招呼尹玉旻和宁镇长,同时我飞快地挪动鞋子,把地上的尘土踢开,很快地上露出了一条细碎的裂缝,慢慢地一大块石板的轮廓显现出来。几个人激动地趴在地上,细细将其理出来。这是一块一尺见方的石块,埋在地底多年,已经陈旧不堪了,只要把这块石板搬起来,下面就是神秘的魃之墓穴! 我从宁镇长一点头,他表示明白,将背上的工具包放了下来,取出一把鹤嘴锄来。我接过鹤嘴锄,示意众人走开,然后用足力气,狠狠地对准石块砸下去。 铛一声巨响,火星四溅。我已经把鹤嘴锄钉入了石板与地面的缝隙中。我施出吃奶的力气,费劲的把整块石板拔起来。宁镇长和尹玉旻乘势推住石板,三人合力,把石板移到一边,地面上显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洞穴! “就是这里吗?”尹玉旻把脑袋凑上去,我拦住她,说道:“当心机关!” 尹玉旻看了我一眼,稍微表示感谢,她对这些机关类的实在不够警觉。我小心翼翼地在洞穴边沿,拿着手电筒照下去,里面黑漆漆一团,但见近处是一条石阶,一直往下蔓延。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一根,对准洞穴扔了下去。 那火柴飘飘然然,落入洞穴,在漆黑的世界里,是唯一的光明,但见火柴的光明越来越小,最终不见了。 “看来里面有氧气的,不过洞穴挺深的!”宁镇长说道。 我点点头,说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建议留下一个人看守!” 哪知我这么一番话,顿时在三个人中扔下了一罐速凝水泥,僵住了每个人的表情,宁镇长阴晴不定,尹玉旻紧紧抿住双唇。我这才意思到,我们并非一个相互信任的团体,我们每个人都在怀疑着对方。毕竟,我们是一个因为某个压力而临时凑起来的组合。 我发觉失言了,立时哑然,过了片刻尹玉旻说道:“我觉得还是大家一起下去的为妙,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赞成!”宁镇长说道。 既然这样,我也只能同意。不过下去之前,我们还是合计一下,把石板砸碎了,谨防有人或者意外把洞穴堵上了,让我们进退不由。 由我带头,我们一行三人步入了洞穴的石阶。这段石阶雕凿得颇为狭小,让我这个大块头感觉起来特别的压抑,好像在一个囚笼中一样。直到往下走了几十步,才豁然开朗,我们进入一个大空间了!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长方形甬道,约莫有两米多高,三米多宽。甬道笔直地沿向前方,在甬道的两壁,却生着一些奇怪的突出物。我好奇地凑上前,伸手摸到甬道的石壁上,却发现出奇的光滑,乃是经过人工细细打磨,平滑如镜。但是在半人高的地方,却凿出了一条细细的裂缝,循着甬道一直通往前方,不知道做什么的。 尹玉旻也发现了石壁上的突起物,走上前一看,说道:“原来是一盏油灯啊!不知道能不能用了!” 她摸出火柴,小心翼翼地点燃了油灯,想不到数千年前的油灯居然还能用,奇迹啊!但是更加叫人吃惊的在后面,只见那时说时迟,甬道石壁的隙缝也突然冒出火来,飞快地冲向前方,我不禁吓了一跳,却看到前面不住有油灯一盏盏地通过隙缝上的火花点燃,转眼间***通明,原来这竟然是一个古代的点火装置啊!数千年前的古人,真叫人难以小觑。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情,关掉手电筒,既然有***,何必浪费电池呢?说不定之后就要使用。 我们顺着甬道继续往前走,大概走了半里多路,眼前豁然出现一堆巨大的火团,熊熊燃烧,发出灼热的气息,把这个空间照明如白昼。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上下十几米,长不可数,几乎掏空了整个山体,宛如一个巨大的宫殿,居中的就是这团生在石制巨鼎中的大火。为了防止倒塌,四周还有意识地留下几根方形的大石柱,以增加抗塌方能力。这就是魃的墓穴吗?可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棺木! 我年轻的时候跟人合伙人盗过墓,之后又从事考古发掘工作,遇到的坟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了,可是如眼前这般,防盗设施完好无损,然而棺木似乎从来没有放进去的情况,却第一次遇到,我不禁焦急起来,喃喃自语说道:“没有棺木,没有棺木,我们岂不是白来一趟了吗?” “那倒未必!”尹玉旻含笑摇摇头,微笑中充满自信,她说道:“我们又不是来盗墓的,何必在乎棺木死尸呢?我们不过来寻找镇压蚩尤的方法,看来,我们已经找到了!” 尹玉旻手指向西侧一指,在西北面的石壁上,非常清晰地显出了一个真人般大小的阴影,腰肢纤细,胸脯凸出,酷似一个女子,她面朝东方,右手中好像握着一把扫帚一样的物件,估计是远古时期的权杖,正趋步向西。 “莫非,这就是魃的形象?”宁镇长说道,他四下里搜索一遍,别说金银珠宝,就连瓦片都没有发现一片,不免有点恼火,嘟嘟囔囔道:“作为酋长,好歹留下什么玉器之流的。” 尹玉旻哭笑不得,凑上前去,摸索着石壁。我也跟上去细细观察,人像这是在石壁上雕琢的浮雕,远看如阴影般清晰,近看却什么也没有,就一块凸出的浮雕而已。但是在人像旁边,却雕刻着许多细小的人形和场景,历经上千年的沧海桑田变迁,上面的人类和怪物战斗场景依旧清晰可见。尹玉旻一边摸索着浮雕,一边喃喃自语:“就是这些,就是这些?” 我粗粗瞟了几眼,却大失所望,因为上面的图形,和我在秘银之矿藏那里的石柱上看到的差不多,并没有详细说明是用什么手段镇压蚩尤魔神。尹玉旻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手掌焦急地在石壁上**,叫道:“怎么什么都没有呢?” 我凝神说道:“尹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头的吗?” 尹玉旻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石壁,泄气了地懒洋洋说道:“有什么不对头,我可没有看出来。” 我瞅了一眼这个女人,尹玉旻是相当出色的美人儿,纵然这般德行,却依旧有一股慵懒的颓美人气息。我暗暗吞了一口水,说道:“这个墓室空间虽然大,却没有什么殉葬品之类的东西留下,而这些壁画也实在太简单了。更重要的是,作为墓室,没有棺木,实在叫人奇怪。” 尹玉旻瞟了我一眼,说道:“你有什么意思?” 我说道:“我想,这只是墓室之一,其他定然还有墓室,只是入口被悄悄藏了起来。以方才那种防盗设施来看,说不定这也是防盗手法之一!” 尹玉旻眼眸陡然一亮,霍然跳了起来,她个子和我差不多,顿时把双手搭在我肩膀上,喝道:“你说的是真?”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说不定就在这堵石壁后面,就藏着真正的墓室。” 尹玉旻眼珠一转,真地在石壁上敲打起来了,看看是不是空心,当然,真的防盗手段,哪有那么容易寻找到呢? 尹玉旻忙碌地开始寻找起来,而我却暗自思量,以古代僰人那种简单而实用的防盗手段设计思路来看,他们把另外一件墓穴隐藏的入口,必然不会建造地太复杂,那么在哪里呢? 我四下里张望,地面首先排除,因为这个太容易被人想到。天顶,不太可能,因为我们就是从那里下来的,上面已经建筑了一条秘密的隧道,从建筑构造学上来说,再建造一个墓穴,石头是吃不消支撑这个重量的。那么四面的墙壁呢?唯一的可能性就在这里了。 我学着尹玉旻,在四周的墙壁上东敲敲,西打打,绕了一圈,撞上尹玉旻,两人一摊手,结果什么都没有找到。 尹玉旻质问我说道:“你是不是想错了,抑或我们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这里根本是一个迷惑我们的疑墓,真正的墓穴却在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方。” 我也茫然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了。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 “等等,大家静一下。”方才一直在翻来捣去寻找宝贝的宁镇长突然嘘地一下说道,我们虽然非常奇怪,但是知趣地闭嘴。世界陷入一片沉静中,静地连心脏扑通扑通跳动都清晰可听,然而在扑通扑通中,却夹杂着一阵叮叮咚咚的响声,这是…… “泉水声!”尹玉旻失声叫道,“但是,这里怎么可能有泉水呢?” “地下水。”我更正尹玉旻的错误,然后侧耳倾听,寻找从哪里传出来的响声,我偱声过去,却发现是一个叫我根本想不到的地方传来的。 石柱! 支撑墓室的石柱! 我抬头仔细观察这几根石柱,暗暗思量一番,顿时明白,大骂僰人狡猾,他们居然弄出了虚柱这些玩意儿。须知,石柱一般是用来支撑天顶的。当来到这里的人第一眼看到这几根石柱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理当如此。那晓得,狡猾的僰人却搞出了玄机,若非行家,根本看不出,到底需要几根石柱支撑天顶。以这里的天顶石壁厚度,三根就绰绰有余了,但是僰人偏偏立了四根,其中一根就是虚柱,也就是根本不是用来支撑天顶之用的柱子。它的真正功能,则是通往另外一间墓室的入口。常人哪能想到这么玄奥的秘密呢?若非因为地下水滴下来,发出响声,我们根本不会发觉。 我来到这根虚柱跟前,其看似粗大,直径约莫需要三人合抱,向上四五米,似乎就和天顶碰在一起,支撑着上面的重量。我知道,其实上面是空的,有个一人大小的洞穴,让人钻进去,通入另外一个墓穴。不过因为石柱比较高,古人都是用梯子一样的工具,但是眼前我们没有,我稍微一想,有主意了,就抽出了家么,对准虚柱,轰得砸下去。 我用鹤嘴锄连砸数下,在这根虚柱上砸出一个大窟窿,里面果真是空心的,通往下面。尹玉旻一阵欢呼,扑了上来,但是当她手伸进去的时候,突然缩了回来,失声叫道:“不好” “怎么了,你?”我大吃一惊,还以为在墓室的入口装有机关暗器,尹玉旻不慎中招,我正思虑要不要上前帮一把的时候,尹玉旻已经把那只手伸了出来。但见衣袖上湿答答的,清水滴落在地面上,顿时不见了。 “难道,里面都是水?”宁镇长叫道,“那可怎么办呢?我们这次并没有带潜水用具。唉,明明找到了墓室,却进不去,郁闷!可恨那价值连城的珠宝啊!” 所谓成也地下水,败也地下水。我们听到地下水声才找到了墓室入口,却又被地下水封死通道。尹玉旻沉默不语,突然咬咬牙,说道:“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就只能屏息潜水进去试一下,万一吃不消的时候,马上转回来,如何?” “只能这样了!”我勉强同意。说着,我就脱下了外衣,我是两栖部队出身,水上路上都是一条好汉,当然由我出动最佳。哪知我刚刚钻进半个身子,就发现自己块头实在太大了,根本转不了身。尹玉旻咯咯娇笑,拉住我说道:“还是我来吧,大块头,我比瘦很多。” 我尴尬地笑笑,以前这副身材只给我带来好处,打架从来没有吃亏过,眼下却形势所迫,不得不让妇人打头阵。至于宁镇长,他万万不会去的。 因水中衣物绝对是累赘,为了方便,通常会脱掉的。于是尹玉旻当着我们两个大男人面,缓缓脱下鞋子、长裤、外衣,只余一套内衣。其女相貌极美,身材更棒,个子高挑,一双纤腿修长,腰肢纤细,胸脯丰满,颤颤而动。三十岁的妇人,正是最成熟的年纪,当真风华绝代。她脱完了衣物才装模作样地抱胸,暧昧地说道:“不许看哦!” 这骚娘们! 尹玉旻钻进入口的地下水,我突然拦住她,说道:“等等!” “怎么?”尹玉旻愕然。 我掏出细绳子,递给尹玉旻,说道:“把这个绑在你腰上,万一有什么不对,用力拉即可,我把你拖出来。” 尹玉旻接住绳子,关切地说道:“谢谢!”她瞅了我一眼,突然低声道:“要不是你有老婆的男人,我一定抢你!呵呵!” 我一呆,这女人拿着手电筒,已经一头扎进水里了,水面清波荡漾,一团亮光在水中闪动。我知道这是手电筒发的光,也不知道尹玉旻何种难耐,专门弄来了科考专用的的手电筒,只要不是在水压太大的地方,是防水的。我紧紧盯着绳子一寸寸落下去,丝毫没有异动,过了片刻,又是一团亮光出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呼! 一个人头钻出水面,正是尹玉旻,她摸摸脸面,然后扬起手中的手电筒向我们欢呼:“我们运气太好了,那个墓室并没有被水淹没,只要潜个几十秒,就可以过去。” 我大喜,笑道:“甚好!” 说着,我也开始脱衣服,但是却看到宁镇长脸色煞白,一动不动,不禁叫我奇怪,问道:“怎么,你不想去,里面说不定有你最喜欢的珠宝玉器呢!” “这个,这个我免了吧!”宁镇长讷讷笑道,“其实,我不太喜欢钻进水里去。” 我转念一想,也罢,把他留在这里,也可以有个照应,不怕他玩出什么花样来。我随手拎了一袋工具,就跟着尹玉旻一起钻进水里。尹玉旻游在前面,似乎犹如一条美人鱼。我们向下潜行了十多米,钻出一个隧道,突然之间,我看到头顶光线明亮,尹玉旻就此上浮。我马上跟上前,身子浮上十多米,立时又吸到了氧气。原来,这边的结构类似一个“凹”字型,底下填满水,而凸出的两个部分,则是没有的。 我摸了摸脸面,把眼睛上的水抹走,脚底不住凫水,右手拿着手电筒到处打量,这是一件类似方才我们经过的墓室一样的石雕空间,居中也是一盆巨大的火团。这么说来,应该有机关联通两个墓室的,空气也可以自由流动。 在我思虑的时候,尹玉旻已经踩着石壁爬了上去,我瞟了一眼,忍不住吞下一口水。须知,内衣毕竟不是泳装,尤其是棉质内衣,沾了水之后,几乎和没穿差不多,方才在水里还看不出,一旦登陆了,顿时非常明显。尹玉旻又是那种天生丽质的妇人,看了直教人动心。 我按耐住自己,跟着爬了上去,但是目光一直不肯离开尹玉旻的身体,尹玉旻似乎察觉了我不友善的目光,哪知轻轻地笑道:“小崽子,敢吃老娘的豆腐,老娘的年纪,几乎……” 尹玉旻戛然收口,她想说什么,似乎是年纪,她的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最多再比我大一两岁,有什么了不起的。然而我现在还不知道,这是发现今后另外一个秘密的关键。 尹玉旻微微生气地说道:“再看呢!哼!好了,先干正事再说,等完工了,随你看,随你摸,要是你想……” 暧昧的省略号。 “去,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我摇摇头,方才只不过一时迷惑,我哪有这般见到女人就口水三千丈。 尹玉旻拿着手电筒扫来扫去,目光顿时落到了一面墙壁上,上面有许多细细的浮雕形象,人鸟走兽,但是却看不懂什么意思,根本不想那些图画容易理解。尹玉旻迷惑不解地把眼神投到我头上,我粗粗瞅了一眼,猛然一怔,叫道:“甲骨文!这是甲骨文!” 僰人居然使用甲骨文?他们不是一直没有文字吗?我转念一想,既然后世他们能够借用汉字的发音,为什么不在更早的时候,就借用那时比较先进的华夏文明的文字呢?文字,毕竟比图画更容易解释。 “你居然识得这些扭来扭去,犹如小人图画一般的文字?”尹玉旻扭转头,不可思议地盯着我,“据说这是一种很深奥的文字,非一般人能够解读,你这个大老粗,怎么可能懂呢?” 我哈哈大笑,这倒是小觑我了,虽然我头顶上没有什么诸如教授、博士之类的头衔,但我却实实在在是一个辨别甲骨文的高手。须知,我研究远古历史十几年,甲骨文、金文,可是下过相当大的苦功夫的。 “你且说说,上面讲了什么呢?”尹玉旻一脸崇拜地看着我,我心中满意之极,回头打量这些文字。甲骨文既然已经是一种文字了,那么变化就相当有规律,但是传入僰人中之后,却也有很大的变动,好在这是一种象形文字,我一般靠联系上下文猜想,一般根本看着图形猜测,慢慢地翻译出来。这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一段惊心动魄的传说,而最叫我们感兴趣的,则是那神秘的炎黄蚩尤大战! 传说在很早很早以前,也就是距今约一万多年前,南方有一个古老的部落,名曰神农部落。自从该部落被强大的轩辕部落击败以后,幸存的族人就溃逃南方。他们心怀仇恨,无时不刻想要打回中原。但是轩辕部落不禁人口比他们多,战士比他们勇敢,更掌握了先进的铜制武器,他们根本打不过。部落的年轻首领刑天日日向神祈祷,请神赐予他们强大的力量,去打败敌人。终于有一天,神响应了,突然天降巨石,把大地砸开,放逐出了地下的邪神。 “吾为地狱之邪神,拥有强大的力量,是何人召唤于我?“地底的邪神呼喊道。 “是我,神农部落的刑天,请你赐予我强大的力量,去打败,去征服我们部落的敌人!刑天鼓起勇气向邪神说道。 “喏!但是吾身为邪神,没有肉身。假若汝将肉身交付于吾,吾定助你消灭敌人!” “不要相信他的话,哥哥,邪神的话,是没有信义的!”刑天的妻子魃向他呼喊着,但是年轻的首领内心老早被仇恨占据了一切,根本不会理会任何人的话。 “善!”一声话下,巨大而黑暗的邪神附身在了刑天的身上,从此他不再是部落勇敢而年轻的首领了,而是化作了牛头人身,拥有巨大而恐怖力量的战神蚩尤。 邪神同时还有八十一个手下,附身在部落里八十一个勇士的身上,他们都化作了能说人话的野兽,哥哥铜头铁额,拿石头铁块当饭吃。蚩尤还在庐山脚下发掘铜矿,将铜制成剑、矛、戟、盾等兵器,发给士兵,顿时军威大振,气势汹汹地向中原的轩辕部落发动进攻,一场洪荒的惨烈大战爆发。 初始蚩尤带领八十一个人形走兽向轩辕部落进攻,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占领了他们很多土地,掠夺了他们很多人口。但是轩辕部落毕竟是一个超大的部落,而且他们和周边的部落结成联盟,逐渐了华夏联盟,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士兵。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首领,公孙轩辕,是一个即聪明,又勇敢的战士,带领部落的战士拼死抵抗。一时之间,双方僵持不下。 但是神农部落毕竟只是一个人口稀少的部落,那些俘虏的敌人,也不可能编入自己的队伍中,残酷的僵持战对他们极其不利,大量勇士死亡,战场上尸横遍野。为了增强战斗力,蚩尤施展邪术,把死去的战士再度复活,化作不生不死的僵尸战士。 刑天的妻子,也就是现在蚩尤的妻子魃非常痛苦,她不能面对现在非人的蚩尤,特别是看到越来越多的勇士在战场上死去,他的家人们失声痛哭,她的心就越发难过。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的战争毫无意义,只会增加死者和痛苦。” 魃苦苦哀求蚩尤停止战争,但是蚩尤生性残暴好战,根本不会理会魃的话,反而警告魃,倘若再这样唧唧歪歪,就将她杀掉,也化作一个僵尸。 受到这样威胁的魃终于下定了一个决心,她要除掉蚩尤,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于是她假装变得温顺听话,每当蚩尤征战回来,就坐在他的大腿上陪酒取乐,媚然笑道:“你真是世界上最勇敢的战士,没有你害怕的东西!” 酒醉之后的蚩尤得意之极,不慎透露了自己的弱点:“我什么都不怕,就怕巨大的雷声和水。” 魃铭记在心,然后悄悄联系到了他们的敌人,轩辕部落的公孙轩辕,双方达成协议,消灭蚩尤之后,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神农部落重新回到南方。 公孙选用听说东海流波山上有一种叫“夔”的慢兽,它吼叫声就像打雷一样,他派人将其捉来,剥下皮做成鼓面。然后又将雷池中的雷兽捉来,抽出最大的一根骨头当作鼓槌。雷骨槌敲打在夔鼓,声震五百里,比打雷还响。 公孙轩辕故意挑了一个大雾的日子决战,雾虽然是水,可是却很叫人忽视掉。两军对阵,公孙轩辕下令打响战鼓,惊天动地。加上大雾之中,蚩尤沾染了水气动弹不得,虽然和八十一个魔鬼手下拼死抵抗,但是终于被公孙轩辕一刀砍下脑袋。 然后被砍了脑袋的蚩尤还没有死,他*为眼睛,以肚脐为嘴巴,落荒而逃,逃到了南方的大山之中。 虽然蚩尤被击败了,但是魃知道,终于一天,他终会回复力量,重新发动战争,于是魃在有一天,趁蚩尤不备的时候,用巨大的石柱压住了蚩尤,把他埋在深深的地下,封印住了他。留下血咒说道:“今后一千年,一万年,除非我血脉流尽,否则你永远别想出来!” 为了防止邪神出来,魃就和她的族人留了下来看手,这就是僰人的来历。 我翻译完这些甲骨文,尹玉旻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僰人的来历,也知道了用什么方法去克服邪神了。” 但我却突然有点感应,巨大的响声,似乎在哪里遇到过这样的魔鬼,却又想不起来,正在苦苦思索中,突然我们出来水面当中,突然咕噜咕噜冒出水泡,扶起一个人形,我不禁一呆,失声叫道:“宁镇长?” 他不是怕水吗,怎么还来呢? 宁镇长脸色惨白,大叫道:“不好了,敌人追了过来,就在后面!” “什么!”我和尹玉旻都是一惊。 话音方落,宁镇长浮在水面上的脑袋突然之间就沉到了水底,仿佛是被一股巨大的力拖下去一样,他的两只胳膊就在水面上激烈地晃动,掀起层层水花。 “不好!”我迅即冲上去,一把抓住宁镇长的两个胳膊,猛力拖上来。宁镇长的口鼻刚刚从水里露出来,还来不及吸一口气,陡然之间我就感到手底一沉,连我都差点被拖下去。我大骇,使出浑身的力道,拉扯着宁镇长。毕竟我站在陆地上,双脚有了支撑,而水里的东西只能踏水,纵然力量比我大,也抵消掉了。渐渐地我把宁镇长从水中拔出来,他已经淹得半死不活了,脑袋耷拉下来,双目合拢。突然,拉住宁镇长双脚的力道一松,我措手不及,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倒是完全把宁镇长给救上岸了。 我赶忙把宁镇长放在地上,用手一探鼻息,这家伙还活着,只是被弄昏了而已,至少还能自主呼吸。 “是什么人?”尹玉旻脸色惨白,直愣愣地盯着水面,说道:“我们的出路被堵死了!” 这时水面突然掀起惊天巨浪,同时传来一声巨大的咆哮,一个人形出现在水面上。我一呆,看着这个人形,竟然是与我一直在交手的何永进,今天,他依旧带着一个牛头。 何永进从水里踏到陆地上,一步步地逼进站在面前的尹玉旻。不知怎么的,平常胆大无比的尹玉旻,似乎被吓呆了一样,一动不动,浑身颤抖地看着眼前巨型牛头怪。 “快跑!”我大喊一声,这时何永进伸长手臂,对准尹玉旻,狠狠地一击挥过来。而那个女人还是没有反应,我心中暗暗骂了一句,放下宁镇长,如迅雷一般窜过去,用力推开尹玉旻。那何永进的一击浑然击空,但却扬起了巨大的劲风。若是尹玉旻挨了这一击,定是被打倒石壁上,骨骼破碎。 此刻尹玉旻就被我按在地上,玉体依旧吸引人,但却无暇欣赏,我低声骂道:“你这个臭婆娘,难道不知死活吗?要不是老子来救你,你老早就被打死了!” 然而尹玉旻却依旧直直地看着何永进,口中喃喃自语:“原来,这就是蚩尤手下的八十一个武士之一啊!我倒是第一次见到了。” 我懒得理会这娘们,回头看去,何永进步步逼近,这次因为水中行动,武器携带不便,因此空手前来。我倒是比他多了一个工具袋,就从里面取出了鹤嘴锄。何永进,别怪我不念兄弟之情,只是你自己变作了妖怪,我只好为你着想,早点送你归西吧! 我大喝一声,舞动鹤嘴锄,猛力扑向何永进。 何永进陡然一动,也冲了过来。 两个闪电一般的人影瞬间叠在了一起,又迅即地分开。 我站在三尺开外,鹤嘴锄还紧紧握在手中,突然觉得腹部一紧,低头砍去,活活挨了一拳,受伤颇重,身体的自动防御机制发动,腹部肌肉顿时变得异常僵硬。但是何永进也不好过,我回头看去,只见他戴着的牛头戛然从中间裂开,掉在地上,然后额头流出一条血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面目变得异常狰狞。 我们算是平手了,不过看起来我的伤口比较糟糕,因为腹部肌肉变得很僵硬,一些动作不免受到影响。而何永进老早就变成了怪物,似乎不会因为受伤而停滞动作。说时迟,那时快,何永进猛然扑了上来,我用力挥动鹤嘴锄,对准他脑袋砍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哗!我眼前一花,回过神来发现,那把鹤嘴锄竟然叫何永进抓住了。他是人吗?居然有如此力道。 何永进不待我反应过来,倏然夺走鹤嘴锄,然后另一只手砸向我,顿时把我打到几米开外。该死!我浑身疼痛不已,需要调养一下。 何永进转身走向尹玉旻,原来他的目标是她!尹玉旻显然无法应对,愕然地看着何永进,却不知道后退逃命。我听到她粗粗的呼吸声,显然心里很害怕,可是我已经无法帮助她了。 “啊!”尹玉旻一声尖叫,何永进已经抓住了她的长发,把尹玉旻拎了起来,另一只手抡起鹤嘴锄,朝她的脑袋要砸下去。这时,尹玉旻突然失声叫道:“哥哥!” 何永进陡然一呆,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顿时一动也不动。尹玉旻顿时也呆住,但是她看到何永进不仅渐渐地放下了鹤嘴锄,而且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眼眶越睁越大,渐渐地渗出血泪,顺着面颊往下流,越发恐怖。 尹玉旻尝试了一下,从何永进手中挣开,但见何永进并没有下一步的反应,索性完全逃离何永进的掌控,逃到我这边来,扶起我问道:“还行吧!” “死不了。”我说。 宁镇长已经醒来了,方才正畏惧地看着我们搏斗。尹玉旻回头瞧了一眼,发现何永进还没有动作,干脆拉着我们两个,一起钻入水中,从另外一面钻出来,慌忙拿了几件地上的衣服就逃了出去。何永进却一直没有追过来。 我心中一直疑惑,对着尹玉旻问道:“方才,我听到你叫他哥哥了,你是他妹妹?” 尹玉旻脸色一沉,说道:“不是,我是光棍一条,哪有什么哥哥姐姐。” 她的态度明显拒绝回答。据我所知,何永进一直认为尹玉旻有可能是他的妹妹。妹妹,在他心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纵然变成了妖怪,尹玉旻的一声哥哥,还是把他唤醒,有意无意地放走了我们。而尹玉旻却不肯承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猜不到了。 我们穿好衣服,一头就钻进黑森林,避开敌人的袭击。此刻已经是深夜了,我们在黑漆漆的世界里穿梭,跑啊跑,黑暗世界里的无数东西都探出脑袋来看着我们。突然,宁镇长戛然止步,愣愣地指着前边一片鬼火,失声叫道:“那,那是什么?”** 十五 山村鬼塔(上) 我闻声疑惑的向前凝视,夜很黑,而我们的手电筒都丢了个一干二净,所幸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能够勉勉强强地看到,在森林的地面上,落叶堆砌成几个人形轮廓,其中一个人形轮廓上,头部的位置落叶叫大风吹走了,于是露出一张干瘪的面颊,上面鬼火跳动,清晰地映出来,这是一具干尸! 尹玉旻啊的轻轻一下,她见多了干尸,所以只是捂住小嘴。但宁镇长的行为却出乎我意料之外,平常他见到干尸就胆小如鼠,而此刻却疾速奔上前,双手猛力拨开落叶,把整一具干尸从落叶里扒了出来。在湘西我们干尸见多了,实在没有什么特色,但是宁镇长如此动作,必然有他的因素,所以我还是走了上前,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干尸。 在蓝幽幽鬼火的照耀下,这具干尸双目深陷,嘴巴哈得大大的,双臂扭曲,似乎有捆绑的痕迹。森林之中潮湿阴冷的气候,并没有腐蚀掉死者身上的衣物,看到这些衣物,我不禁奇了,竟然是几十年前的衣物。 “看模样,他似乎是一个知青,是吗?”我疑问道。宁镇长并没有说话,突然转身,又去疯狂地扒另外几个人形轮廓,直到扒开一个还留着枯黄长发丝的干尸,他才颤抖起来,愣愣地看着死者,小心翼翼地往她口袋里掏,摸出一本发黄的笔记本,只是翻开了一页,就陡然嚎啕大哭。 我心底一沉,傻瓜也看得出,宁镇长与这个死人的关系非同寻常。只是他是一个台湾佬,怎么可能与几十年前的知青联系起来呢?而且,这一带哪里有知青呢? 我瞬间就想到了答案,不禁把疑惑的目光转向姜玉茗,冷冷地说道:“你没有讲实话。在这一带,只有山前村曾经有过知青下乡上山。因为某个事情,他们得罪了村里的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像你所说的那样被赶了出去,而是在这山上,活活地被杀害了!是吗?姜老板!” 姜玉茗脸色发灰,过了许久才长叹一声,说道:“不错,当初我并没有讲实话,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之前是有一个知青偷走了山前村最重要的物品,得罪了村里的人。由于这样东西关系到山前村的生死存亡,村里人大怒之下,为了惩戒他们,就把知青们全部放逐到森林里,活活而死了。但是山前村的村民也遭到了厄运的报应,不过几年,整个村子就毁在了一场巨大的灾难当中。除了无双一人以外,无人幸存。” 我把目光转向宁镇长,他正捧着那本笔记本,我说道:“宁镇长,我也看错了你,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一个无用的家伙,但是这才是你来到湘西的真正目的吧!” 宁镇长把目光移过来,刹那间,那个胆小无用的胖子,眼神瞬时变得炯炯有神,点点头说道:“不错,她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宁镇长愣愣看着那具死尸,低声说道:“她的名字叫做王凤娟,是我的小表妹,从小我就和她一起长大,要不是血缘太近,我老早和她结为夫妻了。我家出身是大资本家,到了解放以后,日子就不好过了。先是我爷爷被打为资本家,然后我的爸爸妈妈相继被关入牛棚。我也不好过,在学校整天被人欺负,只有小表妹每天来看我的时候,我才稍微觉得有一点活下去的力量。但是后来,小表妹下乡了,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也想跟过去,但是我的出身让我没有了这个机会。开始的时候,我偶尔还能收到小表妹的信函,后来却音讯全无。后来荒唐年代结束了,我就跑过来,寻找小表妹。别的下乡知青都回来了,唯独他们那一批过去的一点信息也没有。我在这里呆了几十年,因为学历较高,所以从原先一个普通的伐木工,便在有间集镇开镇之后当上了镇长。想不到,她竟然死在了这里!” 我叹了一口气,宁镇长也是性情中人,这份相思之苦,真是为难了这个人。宁镇长突然尖声问姜玉茗:“虽然杀害我小表妹的是黄泉村的村民,但是说起来,那个罪魁祸首还是那个偷走村子宝物的知青。你知道那个知青究竟是谁吗?” 姜玉茗叹道:“我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很容易把宝物寻回来,何必会牺牲那么多无辜的性命。据我所知,村里人一直没有找到这个知青的下落。之后因为村子的宝物失踪了,而这个宝物,却是镇村之宝,没有了他,村子很快就被邪恶的力量所覆灭,所以到了现在,我们甚至连他的身份也不知道。” “好!”宁镇长举起拳头,恶狠狠地发誓,“要是我找到了这个知青,一定将其碎尸万段,为小表妹报仇!” 说完,他又将落叶覆盖在他小表妹的尸骸上,只取走了一本笔记,站了起来,坚毅地说道:“现在我们先走吧,等处理完这件事情,我再把小表妹的尸骸移到故乡去。” 我和宁镇长刚刚迈出一步,尹玉旻突然招手叫我们停下,低声说道:“等等,我突然有了眉头了。” “什么眉头?”我问道。 尹玉旻蹙着一双好靠的眉毛发呆,过了片刻才回答:“谈及黄泉村的毁灭——我已经说过,是因为黄泉村的村民失去了操纵僵尸之力的法宝,所以才遭到这种力量的反噬,全村毁灭。而这种力量,却是来源于镇压在地下的邪神。因此也可以说,村子的宝物就是镇压邪神的法器。这件法器既是镇压邪神的器具之一,也是唤醒他的祭器之一。你们看,眼下邪神已经复活了一半了,瞬间就把有间集镇化作地狱。这也就是说,黄泉村的法器,现在掌握在那个幕后主使者手里了。只要我能够确认法器就是那样东西,我怀疑的那个人,也就是确认是一切事端的真正凶手了!” 宁镇长大骇,叫道:“什么,你已经有幕后主使的身份了,快告诉我,这人究竟是谁。我要将其碎尸万段。” 尹玉旻轻轻摇手说道:“目前因为缺乏关键性的证据,我还不敢肯定。两位,介意不介意陪我再次去冒险?” 我点点头,宁镇长急忙叫道:“荣幸之极。” 尹玉旻微微一笑,便带着我们离开返回黄泉村的道路,转而偏向北方,约莫走了半里多路,渐渐地在山坳间看到一座犹如石笋一般突起的黑色建筑物,因为距离太远,一时看不清是怎么个模样。我心里暗暗寻思,这是湘西,又不是云贵高原的喀斯特地区,总不可能形成这种天然的石柱吧!待到凑近了,我才发现,这是一座以黑色玄武岩筑造而成的佛塔,其年久失修,倒塌了一半,留下了半个孤零零的塔身,可是还有十多米高,可见当初造成之际,有多米雄伟。我们再贴近一些,我目测一下,这个佛塔大致有十人合抱那么粗细,但到处墙体剥落。而在佛塔周围,则是荒草丛生,满目沧桑,颓废不堪了。 “想不到不过几年,这个塔就成这般模样了!在我记忆中,这个佛塔尽管老旧,可是坚固之极,巍然耸立了一百多年。一旦没有人护养,没几年就这副德行了。”尹玉旻叹了一口气,指着佛塔说道:“这便是存放镇压邪神法器的场所——万镇塔!” 我们小心翼翼地接近万镇塔的大门门口,木门老早被腐蚀地破破烂烂,用登山杖轻轻一推,犹如碎纸屑一样飘飘散乱,我方要进去,宁镇长心虚地说道:“里面会不会有暗器机关?” 尹玉旻笑笑说道:“这里是放置镇压邪神法器的神圣场所,又不是坟墓,寻常人连进都不敢进来,怎么可能放置机关暗器?再说了,那我们黄泉村之村民,好歹是僰人后裔。我们的场所我们也去过僰侯神庙和旱魃秘穴了,可曾见过里面有丝毫暗器机关?” 我挥挥手,大家于是一起走了进去。尹玉旻虽然是黄泉村出身,但是从来没有进入过万镇塔,是以里面的探索任务,还是以我带头为主。万镇塔已经又半个塔身倒塌了,仰天抬头一看,就看到了黑漆漆的夜空,里面亦是一团漆黑,幸好我们已经做了几个简易火把照明,把四下里看得清清楚楚。这万镇塔从外围上看甚是宽大,但设身处地在里面,就觉得有些狭小了。我们看到本来往上的螺旋型楼梯也已经倒塌,此外在塔身里面,再无一物。 “嗯,尹老板,你说那法器应该会放在哪里呢?”我询问道。 尹玉旻发愣,过了半晌摇摇头回答:“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我建议大家四下里查看,按照我的推断,塔身里面应该常有秘道,这是僰人的一贯伎俩,相信他们的后人也不会遗忘。这万镇塔因为年久失修和雨水侵蚀,中间出现裂痕,被严重破坏了。叫人奇怪的是,虽然塔身一部分已经完全坍塌掉了,但是剩下的一部分,好像一根残缺的手指,虽然斜斜地倾着,却依旧神奇地矗立,情形诡异之极。莫非…… 我快步上前,举起火把往前探,这黑色砖石的古塔,在其外表之下,果然大有来头,我发现在后面的位置,土层有点异常,用手挖开扰土,竟然挖到了一块石板。 “喂,大家过来,秘道入口就在这里!”我兴奋地呼喊众人。 尹玉旻和宁镇长忙不迭地围了上来,我们七手八脚清除掉上面覆盖的浮土,一个骷髅头的浮雕显露出来,其牙齿之中,叼着一个铁环,看起来可以往上拉。 我叫尹玉旻拿着火把照明,然后拉住铁环,使出浑身的力气,想一口气就把石板拉起来。哪知这个石板不知道是实在过于沉重,还是年久失修,已经卡住了,我费劲力气也拉不动,当下就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招呼宁镇长,准备待会儿集合两人之力,一举把石板拉起来。 尹玉旻突然说道:“你们别费力气了!” “嗯,怎么?”我奇怪地问道,瞅见尹玉旻眼珠转动,闪现狡黠的色彩。她把多余的火把还给我们,自己跑到石板旁边,伸出一只小脚,仔细地在地上抻土,倏然拨开了覆土,又露出一块碎石板。 “你们别忘了,僰人是最喜欢玩这种把戏的,怎么能让你们这般容易找到入口呢?所以啊,那块带有骷髅头的石板纯粹是一个掩人耳目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入口。” 尹玉旻轻轻推开碎石板,一个洞口出现在我们面前,看得我们目瞪口呆。 “进去吧!”尹玉旻招招手。 狭小的洞口里一片幽暗,一时看不出深浅,但是里面轻风拂动,空气良好,显然与外面相连。 虽然我们已经经历过多个僰人制造的建筑,偱他们一贯的风格,是不会安装什么机关暗器的。不过凡事小心为妙,我们小心翼翼地踏步下去,脚下是一行台阶,大致走了二十来步就到了下面。 下面是一座地宫,规模不是很大,我们三个人的火把,就把整个地宫给照亮了。地宫尽头,一道石门展现在人们面前。这石门亦是以黑色的玄武岩构成,这也罢了,寻常之极,大凡隐秘的地方,都会有石门守护。叫我们感觉诡异,迟疑不定的却是矗立在通往石门道路两侧的东西。 两口棺材! 离奇的是,这两口棺材不是平放,而是笔直地竖起来。这两口棺材也没有棺材盖,能够看到在棺材里面,放着两具干枯发黑的尸骸。 “邪门!”宁镇长舔舔嘴巴。 大家小心翼翼地凑了过去,路过棺材的时候,难免会仔细打量一下。我看到那两具尸骸,都是穿着清朝时候官员的服饰,加上枯黑的狰狞面颊,活脱脱的是人们印象中的僵尸。不知道为什么,在他们的胸口都钉着一把剑,难怪棺材竖了起来,尸骸也竖了起来,却不会从没有棺材盖的棺材里摔了出来,原来都被钉在里面。 在棺材的侧面,则镶嵌了许多铜钱,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发绿生霉。同时在上面还刻着许多类似草书汉字的符号,一时把我们的目光吸引过去了,可惜这些符号根本无法解读,似乎再一次提醒人们地宫的神秘莫测。 “在里面就有镇压邪神的法器吧?可是,我们怎么打开石门呢?”尹玉旻愣愣地盯着眼前的石门。 这栋石门,方才已经说过,是用两块巨大的玄武岩雕琢而成,紧紧地并排拼合在一起。石门高约两米,粗略估计一下,重量至少在五吨以上。两个石门连接的中间位置,则是有一把粗大的铁锁,钉在浇灌入石门的大铁环上。 我尝试着推了一下,石门纹丝不动。 “太重了,根本无法推动。”我摇摇头说道,“再说上面还挂着铁锁。” 尹玉旻笑笑:“现别忙着干白费力气的活,按照僰人的一贯风格,这里一定藏有特定的机关。否则,每次祭祀只有两个长老才能进入,以他们老头子的气力,如何推动得了石门呢?” 我和宁镇长点点头,表示赞同尹玉旻的观点。僰人的诡计,我们已经遇到过三次了,回回都是叫人出乎意料的想法,需要仔细动脑筋才行。 我四下里扫视整个地宫,这个地宫狭小,不可能像僰侯神庙和旱魃秘穴一样,布下庞大的诡计,而地宫的地面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铺就,也不大可能在地下藏有暗洞,那么奥秘究竟在哪里呢? 我们疑惑不已。 “啊!”尹玉旻突然低声叫了一下,飞快地扑到宁镇长怀里,手指紧紧抓住他胸口的衣襟,浑身颤栗不已。 “怎么了?” “你,你们,有没有听到脚步声。”尹玉旻惊慌失措地问道,一双美目在黑暗之中,瞳仁尤为明亮硕大,不足到处瞄视。 “哪里有什么脚步声!”我苦笑着,莫非尹玉旻寻机撒娇,可是她也不是这种不知好歹的女人。话音方落,我脸色陡然大变,因为我也听到了脚步声。 在夜深人静的万镇塔地宫中,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听到了类似脚步声的诡异响声。 这脚步声,像是皮鞋声,又好像棉鞋声,节奏感很强,而且不止一个人在行走,颇有些凌乱。 四周安静,我们清晰地听到脚步从远到近传来,最初声音非常微弱,只有如尹玉旻这样**的女人,才能感觉到。此刻我们听到,那脚步声从台阶上慢慢传下来,然后步入地宫,在棺材旁边,稍微磨蹭了片刻,径直朝我们走过来。声音越来越近,仿佛是一群隐身人,正狞笑着向我们走来。我满头冷汗,紧紧握住登山杖,纵然看不见任何情况,但是只要稍有异动,即可挥动登山杖砸下去。 “咚!” 眼看那脚步声到了我们身边,戛然止住,再无一丝声响。 过了半晌,我们才回过神来,周身并无异常。 “这是怎么回事?”我自言自语,同时警惕地盯着四周。 宁镇长咽了一口唾沫,说道:“会不会是僵尸,死不瞑目,于是便来作祟?” 我盯着那两具钉在棺材里的僵尸,见他们面目狰狞,死不瞑目,明知僵尸不可能复活,但是心里仍旧嘀咕,难道真的是僵尸复活了吗? 尹玉旻把脑袋从宁镇长的胸口伸出来,方才脚步声逼近,她害怕之极,把整个人都迈入了宁镇长身子里。本来尹玉旻是一个个子长挑的女子,只是和宁镇长这个大胖子比起来,还是显得非常娇小了。她说道:“不会,我擅长灵魂之术,那僵尸七魂六魄都已经散去,怎么可能是鬼怪作祟!” “那么……”我喃喃说道,“只剩下一种可能,莫非是机关的一部分?” 尹玉旻娇躯一震,脑袋细细思考片刻,说道:“极有可能,我们僰人及其后裔,非常喜欢在建筑上动脑筋,肯定设下了奇妙的机关。可是,为什么会有脚步声。那脚步也听起来奇怪……”她低下头,仿佛发现了什么一样,突然跳起来大叫道:“我明白了!” “你想通了什么?”我疑问道。 据我所知,尹玉旻擅长人情世故的设计,但是对于此等需要缜密逻辑思考的问题根本不会,诸如之前的几个僰人的诡计,除了她偶然发觉之外,其他都是我想通的。 尹玉旻说道:“你们低头看看,大家穿的鞋子。” 我奇怪地低下头,心想鞋子有什么问题,好端端地套在脚上,我再看其他两个人的鞋子,忽然一震,电光火石之间,立时想透彻,原来竟是这么回事! 在我脚上,穿的是专业牛皮登山鞋,坚固又防水,乃是野外登山的必备利器;宁镇长脚上,则是套着一双皮鞋,不过这种皮鞋只能行走在平整的大道上,经过连番的跋山涉水,已经露出了脚趾头。至于尹玉旻,却是普通的乡下女子时常穿的布鞋,上面还绣了几朵小花,甚是精致。可是这回我们的路途并不平坦,所以绣花鞋也遭了殃,虽然没有如宁镇长皮鞋那样的破裂,亦是泥泞肮脏不堪了。 鞋子并没有问题,但是经过尹玉旻的提示,我发现它们的响声又问题。方才我们听到的神秘脚步声,似有数个人在行走,有的穿皮鞋,有的穿棉鞋。仔细一想,我们几个人不是穿皮鞋、棉鞋的吗?也就是说,方才那些脚步声,就是我们自己的踩出来的声响。难怪那声音先是小心翼翼地从台阶上踏下来,再到棺材边徘徊一阵子,再到这边,统统符合我们的行动轨迹。 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又带来了,为什么我的脚步声,要延迟足足数分钟,才响了出来,莫非这里有古代的录音机,专门录下来,再播放出? 这当然不可能。 我瞅向尹玉旻,见她摇摇头,显然不太明了,她只会发觉现象,却不能解开谜底。 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过了许久,听到宁镇长说道:“这让我想起了有一次在北京天坛的时候,看到的回音壁!与那玩意有点类似,也能延迟一定的时间听到之前说过的话。” 我点点头,说道:“大致如此吧!现在,我已经基本想通了僰人的诡计了。” 尹玉旻一震,急切地问道:“什么诡计,你快告诉我!” 我一字一语地说道:“自从我们进入万镇塔,发现覆盖地宫的石板开始,就陷入了一个声东击西的诡计里。” “什么!” 宁镇长和尹玉旻一起吃惊地叫道。 我不紧不慢地解释:“方才宁镇长说过了,他认为,这个脚步声的原理,和天坛的回音壁差不多,都是利用声音的反射来完成。通常声音的反射,需要巨大的空间和距离,那回音壁,就不下相距几十米。可是眼下这个地宫,只有区区几十平方米,显然是根本无法反射音波的。因此我敢断定,就在这个地宫旁边,也就是在我们的脚下的石板下,必定有一个更加巨大的地宫来搜集、反射声音。这个地宫之巨大,足以把声音延迟数分钟,让我们听来就如鬼魅走路一般。本来这里放了两口棺材和干尸,就显得阴森恐怖,再加上莫名其妙的怪声,若是寻常人,老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哪会再进一步深入调查。这中了僰人的诡计,其实这里什么也没有,他们根本是用来唬人的场所。” 尹玉旻疑惑地看着我,又瞅瞅石门,说道:“难道,你认为,在这石门背后,是空空如也的?” 我哈哈大笑:“空空如也倒是不至于,因为那里根本是实心的,不信你用石头敲一下,看看空心还是实心。” 尹玉旻将信将疑,但这里并没有什么石头,于是她硬逼着宁镇长把皮鞋脱下来,在石门上一敲,果然发出哒哒的实心响声,于是信服了。 “但是,方才我并没有见你在这里敲过,你怎么知道,这里是实心的?”尹玉旻又问道。 “僰人既然有力气建造这么大的一个回音壁,怎么可能还会在这么简陋的地方藏匿珍贵的法器呢?何况以僰人和其后裔的个性,最喜在人们不注意的地方设计诡计。” “那么,你的意思是那法器就在我们脚底的地宫里?快找找,看看这里有什么机关,可以通往下面的大地宫!“尹玉旻自信满满地说道,招呼我们一起动手。 我摇摇头,刚才已经说过了,从进入万镇塔开始,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声东击西的诡计布局,哪里有可能藏在下面第二层地宫里面。方才我已经看过这里的建筑布局了,一点机关暗道的痕迹都没有。恐怕我们脚底下的地宫,极有可能是一个天然的地宫,当年黄泉村在建造万镇塔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秘密,索性稍加更改,便成了一个天然的诡计。尹玉旻的脑子未免太不开窍了,她见我们纹丝不动,终于有所醒悟,讷讷地说道:“这个,下一步我们要去哪里?” “我想,法器应该藏在万镇塔之外。尹老板,你仔细想想看,之前村子里面的长老来此摆弄法器的时候,有什么古怪的举动吗?” “古怪的举动?”尹玉旻喃喃自语,突然叫起来:“啊,我想起来了。我记得,每次村子里举行祭祀仪式的时候,从村口开始就不许其他人过去查看,只有那村子里面的几个长老可以过去。我那时也很迷惑,因为只是古老的传统仪式,如今想起来,莫非那法器,其实藏在村口到这里的某个地方!” “不错!”我也赞同尹玉旻的观点。 三人点点头,当下一起离开了万镇塔地宫,急急奔赴黄泉村,看路途上有什么怪异之处。黄泉村毁灭多年,诸般设施都被大自然吞没,但是也因为没有了人为的干扰,反倒完整地保存了下来。一路走过去,就觉得路边的地藏王菩萨有点奇怪。 古时候人们外出,多半担心路途遥远,发生意外,所以在很多大路的路口,都摆放有神灵。不过以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应该防止土地爷或者城隍才对。但是这边居然罕见地摆了一个地藏王菩萨的石雕,甚是奇怪。据我所知,大概日本有类似的习俗,号称替身菩萨,只需摸摸菩萨的脑门,就可以为人们解除烦恼厄运。 在我们眼前的这个地藏王菩萨,只有半人高,正蹲在草丛中,身形几乎完全被茅草掩饰住。我们之前来去匆匆,都没有发现这个菩萨,直到此刻仔细搜索,我们才看到。菩萨以整块石头雕琢而成,身上斑斑驳驳,颇有些年份了,上下端详,也不见得有什么问题。我和其他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说道:“抬起来看看,地下有古怪么?” 本来我一个人就可以把石头做的菩萨抬起来,只是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叫了宁镇长一起动手。两人各握住石头菩萨的一只胳膊,一二三齐呼,合力将菩萨抬起来。这小小菩萨,居然如此沉重,果真有猫腻! 方搬起石头菩萨,发现在它的脚底,只是一堆压实了的泥土,可是尹玉旻已经叫了起来:“空的,石头菩萨是空心的。” 我打量横放在地上的石头菩萨,果真看到它的脚底有个洞,是空心的。莫非,传说中的法器就在这里!古代黄泉村的人,就是利用这边有一座佛塔的因素,让人们以为路旁放个菩萨也正常。而中国人又是见神拜神,见佛拜佛,哪里会无缘无故地弄翻一个菩萨。所以秘密就这样完好地保存了上百年,直到我们今天发现。 尹玉旻不顾泥土污秽,伸出胳膊就捅进石头菩萨脚底的窟窿,慢慢摸出一个密龛。她打开密龛,里面还有一个铁函。现场鸦雀无声,尹玉旻慢慢打开铁函,里面竟是一座红稠包裹的宝珠顶小金塔! 这真是一个纯金打造的塔,约莫有一两斤重。塔底下是空心的,尹玉旻抽出一段犹如棺材一样的檀香木函。如此重之又重,里面的法器,一定是相当厉害的! 尹玉旻小心翼翼地揭开檀香木函,我顿时凑上前,三人六双眼睛死死盯住,里面竟然是—— “这不是秘银之图吗?”我失声叫道。 木函里面,正是裹着一卷秘银之图,这些日子里天天研究秘银之图,我就是闭着眼睛也能将其画出来。 尹玉旻翻看了一下,说道:“不是,看这纸张的质地,应该是仿制的。” 我说道:“纵然是仿制的,也不仅叫人啧啧称奇。据我所知,秘银之图只有两张,合起来就是成一体的。这不可能是第三张的,所以应该是仿制两张里面的某一张,拿给我看看,到底是哪张的。” 我从尹玉旻手里接过仿制的秘银之图,眯着眼睛瞧了一下,说道:“咦,这张不是仿冒罗明申祖上传下来的那张吗?传说那张是陈硕奇教授在僰人悬棺里发现的,为此他还毙命了。奇怪,黄泉村的这里怎么会有仿冒它的图纸呢?” 尹玉旻常常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果真和我像的一样,那罗明申,就是所有事件的最终幕后主使!” 我闻言一震,大骇之下,手里的纸片瞟了下去,转过头紧紧盯着尹玉旻喝问道:“你说什么,你怀疑罗明申就是最终幕后指示?” 尹玉旻显出了莫名其妙的神情,反问道:“你也不是在怀疑罗明申吗?一开始你就告诉过我的。” 我摇摇头,说道:“我怀疑的是郭熙明。根本不是罗明申。你为什么怀疑他,说说看,有什么理由!” “首先,他是罗家人。罗家人信奉邪神,一直以来是黄泉村的死敌。自从罗家集毁灭以后,罗家的余党一直念念不忘复活邪神。那罗明翰的表现你也看到过了,他们罗家人就是死性不改。” “这个不曾理由,再说罗明申为人比较胆小谨慎,看他的样子,就不像是这种人。而且他一直被罗家的其他人所排斥!” 尹玉旻哼地一声:“谁知道他的真面目如何呢?我看,就是因为他受到罗家人的排斥,所以才一直装得小心翼翼。然后寻机干掉罗明翰,就能独揽罗家的大权了。有件事情你不要忘记了,就在那天的僰侯神庙前,另外一个血衣夜叉突然出现,逼死了罗明翰。之后罗明申就神奇地现身了。而再仔细想想,凡是那个血衣夜叉出现的时候,罗明申都不在场,反之亦然。所以我怀疑他就是另外一个血衣夜叉!” 我的信心有所动摇,回想起来,确实如此。 “更重要的是,我在那日看到从僰侯神庙中取出来的法器就是另外一张秘银之图的时候,就开始怀疑罗明申了。” “为什么?”我疑问道。 尹玉旻说道:“我在黄泉村生活的时候,听到村里的人说过,故老相传,古时候的僰人先祖们,为了怕忘记秘银之地的存在,曾特意制造了一张地图,分作两半收藏。其中半张收藏在僰侯神庙的某个地方,另外半张由首领收藏。只是后来僰人屡屡回到秘银之地,所以这两张半的地图根本不受什么重视。直到僰侯神庙后来打开,我发现里面收藏的法器,竟然是半张秘银之图,才突然惊觉起来。因为又据我所知,要打开复活邪神,必须拿开两样法器。这两样法器,也是被分别收藏在僰侯神庙和首领手中。但我万万想不到其中一样法器就是秘银之图。那么我在想,黄泉村收藏的法器,是否也为秘银之图呢?而黄泉村的法器早在几年前就被人偷走,导致整个村落的毁灭。而罗明申曾经在黄泉村插队过,现在他的手里又有那半张秘银之图,不得不叫人怀疑,就是他偷走了黄泉村的法器。此刻我们手里的仿冒品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听说在真品被偷走后,村里的长老企图仿造一个法器,可惜没有成功!” 我已经完全信服了,所谓反常即妖,事情经历多了,不免叫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论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喜欢带着一阵怀疑的目光打量整个世界。自从来到有间集镇以后,就非常不大对头,老是在我们身边冒出莫名其妙的事情,自始至终总是隐隐约约觉得背后有一股子他人在操作的痕迹。初始我怀疑尹玉旻,因为她的作风实在是太张扬了。然而随着真相的外皮如洋葱般一层层揭开的时候,核心的本质意外地让人吃惊!但假若把支离破碎的线索一一串起来,却也是异常得合情合理。 尹玉旻曾经说过,黄泉村的毁灭,是因为有一个知青偷走了黄泉村的至宝。同时因为失窃的事情,使得村民们迁怒于其他知青,把他们一一杀害。而罗明申亦是说过,他曾经在黄泉村当作知青。或许他以为当事人都已经死光了,隐藏毫无遮掩地公开事情。这样恰恰证明了一件事情,为什么他当过知青却没有死掉,唯一的可能,就是罗明申就是偷走至宝的人。 我不知道罗明申为什么要偷走黄泉村的至宝,但是可以肯定,此后几十年内他就处心积虑地要获得僰人的秘密,但是一个人研究能力毕竟有限,所以他想到了我们夫妻两个。因为我们始终是外人,即使发现了僰人的宝藏,也不会过多涉及。所以他招呼我们过来帮忙。 当我和罗明申一起进入尸庙地下,在镇邪图腾那里发现了传说中的僰人秘术,草纸卷轴。罗明申立时起了贪心,唯恐我和他争夺,竟然偷袭我。待我醒来,还以为他老早一命呜呼,心中还叹息不已。其实那时的罗明申,正在外面追杀宁镇长、何永进等人。宁镇长终于逃脱了性命,可是何永进连同整个有间集镇的人,都化作了黑暗的仆人。 我不禁咬牙切齿地说道:“可恶的罗明申,那么他把我们夫妻叫来,也是不安好心的,就是为了让我们替他找到秘银之村,然后实现他的邪恶愿望。” 尹玉旻又说道:“那也就不难猜测,为什么罗明申会扮作血衣夜叉,因为秘银之图上有相关的法术说明,以他的聪明才智,不难学会!”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大家都被利用了,现在说也没用,我们好好合计一下,如何对付他吧!” 大家就此先回黄泉村,我们在在黎明前赶回去。方到了村口,但见遍地的尸骸,有僵尸,又类人的怪物,乱七八糟躺在一起,显然这里经过一番惨烈的战斗。 “不好,防线被攻破了!”尹玉旻失声叫道,极快地朝那个小屋子跑去。 “怎么回事、”我追上去疑问道。 尹玉旻一边跑一边说道:“我在黄泉村周围布置了一道防线,用不死的僵尸来抵御敌人的进攻,想不到,还是被攻破了。无双危矣!” 我脸色也是一沉,无双有危险,那白水更加有危险了。 我们两人加快速度冲进那间小木屋,推门进入,里面锅碗瓢盆被砸了个乱七八糟,无双、林白水都不在这里,地上却残留着一滩鲜血,叫人不禁心焦。我四下里环视,大声叫道:“白水,白水!” “有人吗?是恒淮吗?救救我!”我突然听到林白水微弱的呼叫,初始一愣,还以为是幻听,但是尹玉旻顿时凝神,使得我注意到,这是事实。我偱声走到木床地下,整张木床都塌了下来,地下似乎有个洞穴。我赶忙把整张木床抬起,这时下面掀开一块木板,林白水直起上半身,对我说道:“谢天谢地,你们回来了!” 尹玉旻把林白水拉了起来,问道:“无双呢?她人呢?” 林白水说道:“你们离开不久,就有一群妖怪冲进来。无双指挥僵尸拼命抵抗,但是终于抵挡不足。于是无双把我藏在了床底的洞里,自己跑了出去,引开敌人。我想,她可能被捉住了!” 尹玉旻大惊失色:“你是说,无双被活捉了?难道,他们真地要那个,因为只有无双才有魃的纯正血统!” 我将无双视作子侄一般,此刻看到尹玉旻的脸色陡然大变,似乎无双会遭到极其可怕的厄运,不禁失声质问道:“你说,他们要对无双做什么?” 尹玉旻沉默半晌,冷冷地说道:“难道你忘了吗?在魃的墓室里,我们曾经看到过,只有拥有魃纯正血统的人,才能唤醒邪神。所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来召唤邪神!” 我心底一沉,所谓祭品,当然不是时常那些猪头牛羊之类的牺牲,而是活生生的人,无双危矣。我拉住尹玉旻,喝道:“走,我们赶快去救他。” 尹玉旻冷笑一笑说道:“不用你说,我也会过去的。她可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转身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叹道:“刚刚过来,转眼又要离开,真是对不起。” 林白水温和地笑笑说道:“没关系,你赶紧过去吧。无双这个孩子,既温柔又可爱,我也很喜欢,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啊!” “照顾好自己!” 我说完这句话,突然想起来,这里还有一个人,便是宁镇长,他怎么办呢?我皱皱眉头,只得这样说道:“宁镇长,这件事情与你无关,而且你也找到了自己小表妹的尸骸,所以你赶紧离去吧。我有件事情拜托你,请把我的妻子,一并带离这里。谢谢!” 哪知宁镇长哈哈大笑,说道:“怎么与我无关!我的小表妹因为那个偷走黄泉村至宝的家伙而惨遭牵连。黄泉村是守护邪神的两大镇邪场所之一,他们的法器必然与邪神的附属有密切关系。我要为我的小表妹报仇!” 宁镇长说出如此坚决果毅的话,想来他也是下定决心,要和我们一起过去了。我初始想拒绝,转念一想,所谓哀兵必胜,多一个人的力量也好,之后我们不知道要和什么怪物搏斗呢。 当下我们商定,由我们三个人前去拯救无双,而林白水则留下来看守。虽说救人如救火,争分夺秒,可是冒冒失失的前去,说不定会前功尽弃。我们已经折腾了一整天,每个人都疲惫不堪,索性暂时休息一下,同时商量救人的计策。 我说道:“假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那么必然会把无双运抵至秘银村那巨大的镇邪图腾下。所以,我们赶紧过去,抢先一步,毁掉他们的阴谋。” “不!”尹玉旻熟悉内幕,说道:“不必那么着急。召唤邪神的祭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以为就是杀鸡放血,一抹脖子就搞定。肯定他们也会准备很多东西,因此现在无双可能先被带回了有间集镇。” 这样倒也是有道理。后来有商议了一下,终于决定先去一趟有间集镇,因为我们总不能赤手空拳的去营救无双,需要准备一些家么。而家么,在有间集镇的派出所里倒是有一些大杀器,希望没有被人搞走。 然后我们匆匆睡了一点时间,吃了少许干粮补充体力。那些妖怪多半在夜里出现,所以我们反其道行之,索性大白天就出动,下午时分三点左右,我们赶到了有间集镇。这个拥有四万多人的繁华小镇,犹如死了一样,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不禁没有人类的活动,甚至动物的声响也没有。小镇笼罩灰蒙蒙的世界中,一片死寂。 我凝视着天空,即使在大半天,也没有一丝太阳,不禁缩缩身子,对旁边的尹玉旻说道:“我觉得怪悚人的,这天地非常邪门。” “我见过,我见过这种景象!”尹玉旻突然害怕地叫了起来。 我心念一动,难道发生过雷同的事情,急忙问道:“什么时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尹玉旻伸手拉住我的胳膊,掌心紧紧捏起来,说道:“那时在几年前,也就是黄泉村毁灭的那一天。因为失去了镇压邪门的至宝,黄泉村终于无力抵抗邪恶的邪神的余力,突然之间,邪神的力量就笼罩了整个山村。人们被邪恶的力量抽走了灵魂,很快死绝!那次只是邪神余力的泄露,却已经毁灭了整个黄泉村。而这次,则邪神的苏醒,将更加恐怖了!” 我想不到,这个所谓邪神的力量,就与核泄漏一般可怕。从寂静的街道上,我似乎还能够看到在那一天,原本街道上热热闹闹,游客们背着行李来此游玩,本地人大声招呼着销售商品,男人们展现自己的力量,而女子们则寻找心仪的对象。突然之间,乌云遮天蔽日,刹那之间邪恶的力量笼罩整个小镇。体弱的人首先抵挡不足,纷纷倒地毙命。而强壮的人在强大力量的驱使下,终于化作了人形走兽,意思全无。有间集镇化作无间地狱,一片悲惨。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实在太可怕了。 我们来到派出所,以前我时常和警方打交道,熟门熟路地摸到储藏枪械的仓库里,找到钥匙打开。这是一个山间的普通派出所,小偷小摸已经算是厉害的案件了,因此他们无需配备强大的火力对付凶恶的罪犯。里面只有几把五四手枪,再厉害一点的是一只散弹枪。 “会用枪吗?”这句话我是专门对尹玉旻说的,宁镇长当过民兵,枪械自然不成问题。 尹玉旻摇摇头,我就扔给她一把五四手枪,简单地教了一下上下弹夹,已经如何打开保险栓,然后到靶场里试发了一下,说道:“打枪就这样,你对着敌人的脑袋,扣一下扳机就可以了。” 尹玉旻犹豫地收下了手枪,在与邪神搏斗的时候,我们再也无暇照看她了。 夜幕渐渐降临,我们也即将出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道:“对了,尹老板,有件事情我想不通。为什么,那个邪神这么厉害,施展魔力把弱者杀了,强者变成妖怪,可是我们现在明明在邪神的力量范围内,怎么没有发生异变呢?” 尹玉旻说道:“根据我们僰人古老的传说,邪神施展这种力量也是非常消耗体力了,据说一段时间只能施展一次。施展之后,残留的景象就是如此灰蒙蒙的世界了。” “嘘,噤声!有人!”宁镇长突然叫了起来,我们慌忙藏了起来,看到前面的地上,有一排人——不,正确的说是僵尸,一跳一跳地过来了。 怎么又遇到僵尸了?我心中暗暗一凛,在我到达有间集镇的第一天晚上,就见识过所谓的僵尸,不过那时活人假扮的而已,作为吸引游客的一个项目。之后再次遇到的,则是受到尹玉旻控制的死尸,近似于鬼怪。 我盯着这排僵尸,他们统一穿着白色的长袍子,面上遮着一块白布,看久了,就渐渐地发觉有点不对劲了。这排僵尸,之所以用“排”这个量词,是因为他们整整齐齐地排成一对,犹如竹签串好的羊肉串一样。中间的僵尸直挺挺的,一上一下整齐地跳跃。而居于首尾两端的僵尸,却是在走路!据说僵尸膝盖坚硬,不能弯曲,所以走路的怎么可能是僵尸,定是活人! 活人假扮僵尸干什么?邪门了?我回头看了一眼尹玉旻,见她也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心念转动,反正只有两个活人,索性一一用闷棍打倒,捉住细细拷问。明知有间集镇化为鬼域,却还敢进入的,定然不是好东西,说不定是要复活邪神的幕后指示的手下。 当即我对宁镇长使了一个眼色,两人手持铁棍,一前一后,悄悄接近僵尸,突然砸了出去,只听咔嚓两声,僵尸队伍首尾两个人顿时翻倒在地。那其他僵尸也如多米诺骨牌一般齐刷刷地翻倒。 这时候尹玉旻窜出来,这女人战斗力不行,做人倒挺精明的,掏出身子,就像捆猪一样,把前后两个人一一绑起来,啪啪几个耳光打醒。 “饶命,饶命!”醒来之后,那两个人慌忙讨饶,看样子,倒是省了我们很多力气。果然,尹玉旻凶狠地拷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抬着这些尸体来干嘛?老老实实交代,不然,老娘就让你们断子绝孙!” 两个人咕噜咕噜吞咽几下,其中一人说道:“饶命啊,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我们本是有间集镇的居民,但是前几天镇子突然变成了鬼城一般,只有我们少数人活了下来。后来,就有戴着牛头面具的人,要我们把这些人带到一个地方去。” “什么地方去?” 其中走在前面的人说道:“就在我额头,有一个白点,它会指引我们前进的!” 尹玉旻果然注意到,在他的额头边,漂浮着犹如萤火虫一样的一个小白亮点。不禁好奇地拿下来,喃喃自语,说道:“原来是这样啊!” 我对尹玉旻的拷问不敢兴趣,突然我觉得那两个人眼熟,仔细一想,顿时明白,他们就是和我们一起去秘银村的民工,因为民工有好几个,我一时之间倒是没有认出来,于是我叫道:“喂,你们还记得我吗?是我啊!” “啊,朱教授,太好了,你还活着,我们以为你也归天了。” 我根本不是教授,只是罗明申顺口叫我朱教授,于是那些民工也就这样顺口叫我,我也懒得理会。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怎么还活着?”我急忙问道,尤其是何永进的情况,“何先生呢?” 其中一个胆大的民工,慢慢诉说:“那天,也就是朱教授你和罗明申教授一起下尸庙的那天。何永进先生把几个失踪的民工都找了回来了,和我们几个兄弟留在上面守候。我们等了大半天都不见你们回来,。何先生估摸一下,这段时间,如果一切顺利,你们应该把整个尸庙探索完毕了,如果再不出来,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遇到了困难。于是,我们打算派人下来营救,但这时……” 民工的声音突然开始颤抖起来,一定有什么让他非常害怕,迄今仍心有余悸,那是什么?推算起来,那段时间正是我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什么出来了呢? 民工心情稍微平静下来,说道:“我们看到了一个巨大怪物缓缓从三角形的洞里升出来。这是一个不知名的怪物,头顶是一个巨大的牛头,而身子却是人的身子,块头有寻常人的一倍多。” 牛头人?我脱口问道:“是不是一个牛头骨套在人的脑袋上?” “不!”民工摇摇头,“更加可怕!那个牛头人,却是真的牛头,眼睛一眨一眨,牛鼻子还非常湿润。简直,简直就像神话中的蚩尤一样!” 我心底一沉,莫非我和罗明申下去之后,看到的那个牛头就是封印的蚩尤,我们无意中把他唤醒了? “看到这样一个怪物,任谁都觉得很害怕,于是何先生带着我们拿起了武器,拼命向这个怪物射击。这是这个怪物犹如钢铁打造的一样,我们散弹枪打在他身上,就像蚊子咬了一口一样,毫无作用。而这个怪物又非常厉害,一挥手便打死了一个人。同时,从下面爬出了无数个妖怪,向我们发动进攻。我们怕的要死,且战且退,打算逃到汽艇上。可是汽艇却已经叫怪物事先抢走了,我们顿时又死了两个人。没办法,我们就逃到森林深处去,想逃过一劫。” “然后呢?”我紧紧问道。 “唉!”民工叹了一口气,“然后我们在森林深处筑了一个工事,何永进说,他是打过仗,擅长丛林攻略,所以他就留下来断后,我和其他人则先行逃命去。逃到有间集镇,就变成这样了。” 我心里一紧,那就是我看到了工事残骸,只是我终于慢了一步,没有救出何永进。 这时看着那些一动不动的僵尸,我突然一愣,把手指探向其中一具僵尸的鼻翼下,感觉到微微的凉风,于是叫道:“他们是活的!” “活人?” 尹玉旻和宁镇长一起叫起来,尹玉旻于是揪住其中一人大声咆哮:“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那些妖怪,从这些人的鼻孔里吸出白白的一个个亮点之后,就成了这副德行了!” 尹玉旻叹气道:“果然是用这种邪术。” 我心机一动,说道:“我想,这些活死人应该是被运到那秘银村去,作为祭祀之用,我们人数极少,强攻不易,索性借此机会混进去,如何?” 尹玉旻沉思一下说道:“也罢,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但是你和宁镇长可以化装成抬尸工,我怎么办呢?” “只得麻烦你一下,扮作活死人了!” 这是最好的主意了。我叫那两个家伙把衣服脱下来给我们,然后让他们赶紧逃命,越远越好。我们和宁镇长穿上长袍子,两人都是大块头,勉强套了进去,顿时把一件大袍子撑成紧身衣,一块块肌肉或者肥肉鼓出来。尹玉旻看得直抿嘴大笑。 我摇摇头,低下去扶起一个活死人,这才发现僵尸随着活人走动而跳跃的秘密。原来,这些活死人左右胳膊分别被绑在一条竹竿上,但是穿着长袍子,遮住了竹竿,看起来就排成了一队,其实叫是两根竹签串起来的羊肉。当前后两个人把活死人抬起来的时候,走动时竹竿自然会上下晃动,黑夜里看起来,就如一排僵尸脚尖着地,正在跳跃行走一般。 我走在前面,脑门上贴上了放在那个被撕下来的奇怪白点,说来也奇,我就觉得要往哪里走,脚步一步也不会错。 尹玉旻为了方便,在我后面装作僵尸,我说道:“有一件事情我一直很疑惑。” 尹玉旻其实是两只胳膊靠着竹竿上,完全让我们两个壮汉抬着走,懒洋洋地说道:“什么事情,叫你如此疑惑。” 我说道:“所谓复活死人,操纵僵尸,不是邪神的独门神功吗?但是现在,反而是你们这些封印邪神的人会复活骷髅僵尸,而邪神却只能出动一些人形怪物,岂不怪哉?” 尹玉旻呵呵笑道:“也不稀奇,这种僵尸的操纵术,是我们僰人在长期与邪神泄露的余力斗争中学会的,所以我们很擅长这种手段。而那个罗明申,我估计还是一个新手,使用这些复杂的邪术,毕竟不够资格,所以只能采用一些较为简单一点的邪术了。” 我说道:“说来也很奇怪,现在明明是科学世界了,科学几乎可以解释一切,但是僵尸啊,还有那些骷髅,每个复活的骷髅,眼里都冒着红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非常好奇,你能说说看吗?” 尹玉旻沉默片刻,说道:“也罢,告诉你也无妨,反正你也不会施展这些邪术。种种的一切,要从最初的魂魄来开始说。魂魄你知道吗?” “知道,魂魄魂魄,七魂六魄,魂主宰思维,魄主宰行动。无双曾经告诉过我。” 尹玉旻不禁悻悻说道:“这妮子,怕是看上你了,连这么隐秘的事情都告诉了你,你老实交代,有没有害了无双的身子。” 我哭笑不得,说道:“你看我是这种人吗?”** 十六 山村鬼塔(下) 尹玉旻自言自语,说道:“倒是,无双这么瘦小,你这么块头大,要是来一次,无双老早被你压死了。” 我大喝道:“废话少说,告诉我正题!” 尹玉旻正色说道:“邪神的力量,关键就在于魂魄上。邪神具有非常强大的魂魄,他的魂魄甚至能够影响到其他的魂魄。当人类死掉以后,魂散掉了,但是魄还留着,可是没有魂,魄是不会思考的,所以死人一动也不动。邪神却有一种力量,驱使魄根据他的意思活动。我估计,可能是邪神把自己的一小片魂砌入死人的魄里,让他服从自己。” 尹玉旻顿了顿之后说道:“千百年来,我们僰人在与邪神散逸的余力斗争中,逐渐学会了控制其他魄,这就是操纵僵尸的来历。不过操纵死人的魂难度比较大,因为人死了,魄也会散开几个的,控制魄不完整的身体,这需要极高的技巧。所以也有一些不怀好意的赶尸匠,他们故意吸走活人的魂,让其变成活死人,这样魄留下完整,再可以制成僵尸。” “但是那些骷髅啊,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连块肉都没有了,你怎么还能控制呢?” 尹玉旻咯咯笑道:“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你。不过,可以说一下,这个法术,别的人都无法使用,唯我独尊!” 我冷笑一下,说道:“我猜想一下,所谓魂,那是白颜色的,魄则是红颜色的。那些骷髅怪,个个双眼发红,估计里面植入了魄。而这个魄强大到一定程度以后,就是枯骨也能活动,是不是?” 尹玉旻说道:“正确,聪明的小孩。” 我非常恼火,老子都而立之年了,老是被一个妇人说成小孩。 尹玉旻又说道:“常人能够操纵一两个死人的魄就非常了不起了,但是操纵骷髅,起码要十个以上的魄结成一团,非常人所能,必须由我来才可以。” 我突然想到,说道:“咦,那个邪神被封印,是不是与魂魄被封印有关。”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是的,我一开始就想到了。魂近水,容易与水结合,而且一遇到巨大的响声,就容易离开人体。不是有人受到惊吓,就会失神吗?黄帝就用擂鼓和雾气打败了蚩尤。” 尹玉旻突然一愣,叫道:“我明白了!” 我奇怪地问道了:“明白了什么?” 尹玉旻神色凝重,过来片刻说道:“我知道她为什么要无双了。上古时期,黄帝击碎了蚩尤的魂,但是没有驱散,被他逃了回去。然后魃便牺牲自己,以自己的魂压住了蚩尤的散魂。所以目前只有邪神的魄,力量虽然强大,却无法使用。无双是魃的直系后裔,与魃一样,拥有相似结构的魂,只要把她的魂加工过,就可以做成打开魃之魂的钥匙,释放邪神的魂了!而这些活死人,则是作为补充邪神魄的食物。” 我立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难怪不住地把活死人运送过去,我粗略估计一下,恐怕整个有间集镇都已经被搬空了吧! 这时远处另外一头的宁镇长不悦地叫道:“喂,你们两个家伙,还在唧唧歪歪说什么?转眼就到秘银村了,若是再传出风声,当心被人看出破绽。再说了,你们一个是有妇之夫,另外一个虽说是光棍,可是也不能太**啊!” 我和尹玉旻苦苦一笑,那宁镇长在吃醋,当即合上嘴巴,不再谈话。 我们跟随着那一小片魂的指导,越过黑漆漆的森林,前边陡然开朗,听到了河水潺潺的响声,终于到达秘银村了!我抬头看去,不禁呆住,这是秘银村吗?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魔都! 我们初始来到秘银村的时候,整个村子寂静无声,仿佛死去很久的鬼城。那种感觉虽然不是很爽快,但是至少没有让人震撼。然而眼前的秘银村,完全化作了一个巨大的魔鬼据点,无数不知名的怪物在村子外围徘徊,口中呼呼咆哮。秘银村为了防范敌人而废弃了数百年的军事设施如今又重新开始启用。那瞭望台上点燃了一团火焰,有人警惕地在放哨,而在下面的巨大的闸门下,则守卫着一堆戴着面具的人,手中拿着各式冷兵器,当看到我们前来的时候,突然拦住我们,喝道:“站住!” 我戛然止住,心想他们应该还没有发觉吧,可能是例行的检查。 其中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过来,掀开面具,仔仔细细对着活死人看了一遍,说道:“你们怎么来的这么慢?快点,急用呢!” 那人一挥手,招呼我们进去。我见他口吃清晰,思维正常,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不是像何永进一样发疯的怪物。之前我一直没有看到有人参与,似乎他们是一个极大的组织。 闸门吱啊吱啊缓慢地打开一条隙缝,容得我们抬着活死人进去,里面稍微比外面平静一点,走在村庄的道路上没有响声,但是远远看过去,中心的尸庙却***通明,似乎有无数人正在劳作。待到我们走进了,却看到惊人的一幕,巨大的尸庙竟然已经被完全铲平了,原本的位置上露出一片巨大的空地。空地两侧是两团火堆,熊熊燃烧,不时有人过去添加柴火。但是所谓的柴火却叫我倒吸一口凉气,居然是原本存在尸庙中的僰人尸骸! “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做呢?”在我背后的尹玉旻低低嘶叫着,充满了愤怒。 “噤声!”我急忙说道,幸好这边没有什么人,所以不会听到尹玉旻的叫声。 随着我们来到空地里,把活死人堆放在一起,看到周围有许多白袍子的人,忙忙碌碌地把一个个活死人搬过去。尹玉旻急忙钻出来,反正服饰都差不多,正好混充。我们看着周围其他人的样子,各自拎起、抬起和背起一个活死人,随着他们来到空地中央,却发现那边开了一个大洞。那些人就一个个地把活死人扔进洞里,一点声息都没有。 我咽了一口水,看看怀中的人,这个洞我是看过的,不下千尺深,一旦掉下去,根本就是死无全尸。要把这个人扔下去,可以吗?毕竟还活着! 我心念转动,瞅瞅旁边的尹玉旻,见她心狠手辣尤胜于我,当即毫不犹豫地把那个活死人丢进去。我一咬牙,照样扔下去,反正没有了思维,和植物人无疑。 “等会儿的时候,你看着我行动!”尹玉旻假装无意贴近我,悄悄地对我说道。 我心念一动,抬起头,瞥见尹玉旻美丽的眸子中似乎另蕴深意,不由得信了她,于是点点头同意。尹玉旻会心地一笑,胡乱扔下活死人,转而又偷偷地朝宁镇长走去。 我们来回搬运着活死人,犹如商量好一样,每搬运一次,离开那巨大火堆所释放出来的光亮就远一分。这片空地极为广阔,不下几十亩,仅以两个火堆的光芒,照亮范围实在有限。再说那些看守的警觉心亦不是很浓,待到我们接近黑暗与光明的灰色地带时候,突然趁人不备,一头就扎入茫茫黑暗之中! 我只觉得眼前好黑好黑,什么也看不到,眼球因为骤然离开了强光,尚未适应在黑暗中捕捉微光。所幸我军人出身,多年的野外黑夜行军训练,使得我习惯这般情况,不会出现把人弄丢的情况。我凝神贯注,全力抓住前方一个女人气喘吁吁的响声和一股淡淡的女子体香。我同时在脚底不时制造响声,提醒后面的跟随者。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时间,尹玉旻戛然止步,低声说道:“好了!” “这是在哪里?” “尹老板,你带我们来这里干嘛?” 两个男人的疑问随着一阵低低地划火柴声停止。我微微合上双眼,习惯了黑暗之后又开始有点拒绝光明了。我四下里张望,我们这是在一间秘银村僰人的普通小木屋里。虽说敌人人数众多,但是秘银村毕竟面积广大,他们一时不能控制整个村子,只能在重点区域把守,而眼前这种普通的小木屋,根本不会关注。 宁镇长笑道:“尹老板好本事,在黑乎乎的地方,我们根本是四向不明,但你还能准确无误地跑进一间小木屋里,厉害!” 尹玉旻哼地一声,说道:“我在此生活过多年,熟悉地不得了,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每一寸土地。” 奇怪,她不是出身黄泉村的吗?怎么又在这里住过? 说完,她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盏古老的气死风灯笼。尹玉旻点燃了灯笼,然后照着地面摸索,倏然拉住一个东西,叫道:“朱先生过来,你力气大,帮我一把!” 宁镇长接过灯笼,我伸手过去,却拉到一个铁环。我使劲往上抬,只听轰隆隆一阵巨响,拉起了一个铁盖子,下面露出一个洞穴的入口。 尹玉旻拿走灯笼,半个身子先伸入洞穴,向我们招招手说道:“进来吧!” 我和宁镇长一阵疑惑,但是还是跟着尹玉旻爬了进去,下降十多米之后,便是一个低矮的隧道,做工甚为粗糙,我们只能矮身如老鼠一样在里面爬行,闻着一股浓浓的发臭霉味。 我疑惑地问道:“尹老板,你怎么知道这里面有一个隧道。它是做什么的?” 尹玉旻笑道:“大凡饱经战乱的地方,逃生设备必然不会缺少,自从四百多年前残余的僰人逃入这个村子开始,他们就不停地开始经营这种地道了。前前后后,共挖掘了三百多年,地下隧道长不计其数,几乎贯穿了整个村子,可以从一头进入任何一个地方。我么,方才就说过,我从前生活在这里。” 我越发怀疑,说道:“我第一次来到秘银村的时候,发现这里没有一个活人,虽然根据少许线索,推断曾经有人从这里成功逃生,但那也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尹老板,你已经坦然承认自己是僰人后裔,但是以你的年纪,显然不是那几个逃出去的人之一,这是怎么回事?” 那女子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尹玉旻就爬在我前头,这个女子身材曼妙,丰满的屁股一扭一扭,甚是性感,我大怒之下,半是恶作剧,半是惩戒,突然拍了一下她的屁股。尹玉旻慌忙一声尖叫,却也没有生气。 也不知道往前爬了多久,尹玉旻低声说道:“到了!”然后一口气吹灭灯笼,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我们跟着她爬了出去,触手从最初的泥土转变成了木头,似乎到了木板上,空间也一下子变大,容得我们几个人坐在一起。尹玉旻从墙壁上弄了一下,突然射出一道光线,随之还有声音传来。 “我们虽然支持你,但是若是要把我们的神复活,实在太可怕了!我建议,还是保持目前这种状态!”那边有人说道。 尹玉旻说道:“这是祠堂,保密又比较大,我相信敌人有什么事情,一定会在这里的。” 尹玉旻看了一下情况,把洞口转让给我。我看过去,外边有很多穿着白袍子的人,正在激烈地争辩,而他们争辩的对象,就是一个背对着我的白袍人。他戴着高高的帽子,手中拿着一把权杖。 “我也不支持复活邪神。这是我们整个家族的事情,我们是族里的长老,你应该听听我们的意见!” 那高帽子的白袍人什么也没有说话,突然拿起权杖对着那个说话的人一指,从权杖中弹出一颗白色的魄,落在说话人的嘴巴里。那人先是吱吱嘶叫,随之整个人犹如晒成鱼干一样,瞬间化作干尸!顿时众人不寒而栗。这时高帽子白袍人发话了。 “是我找到了神,我要做什么,你们只需无条件支持即可,不然他就是下场!” 好你个罗明申啊! 我恨地直咬牙切齿,这时一只小手伸过来,搭在我肩上,低声说道:“稍安勿燥!” 这是尹玉旻在警告我,这个女人,耐心比男人还可怕,明明和她最亲的无双落在罗明申的手里。当心我也按乃住冲动,我先得把无双给救下来,而且我不知道罗明申把邪术练到什么程度了。 宁镇长也悄悄走了过来,好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若是有意外,随时可以照看。我偷偷瞄了一眼他,唯恐宁镇长受不了罗明申是偷窃黄泉村至宝的罪魁祸首的事实,马上冲上去与其玩命。但是宁镇长面色平静,毫无异样,我先是一愣,随之明白,定是事先被尹玉旻严厉警告过,否则以他的性格,老早就出去玩命了。 “我们的使命,就是复活战神!”罗明申极其愤怒地大声咆哮着,响声如此之大,使得我陡然一震,顿时回过神来。糟糕,方才思想开小差,一直想着其他事情,居然没有听到罗明申在说什么。我唯恐漏掉其中的关键语句,急忙把耳朵贴住墙壁,仔细侧耳倾听。 罗明申叫道:“你们这群不孝的子孙,难道忘了祖先的誓言吗?我们罗氏一族,不是普通的人,是神选之民,我们的职责就是消灭操纵僵尸的邪恶僰人,复活战神。为了复活战神,这两千多年来我们与僰人展开了生死决斗,我们扮过捉鬼人,也穿着茅山道士的袍子,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打倒了僰人。眼看战神即将重新降临人间,你们竟然说出不能让他回来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是怎么样的居心啊!” 尹玉旻一呆,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说道:“茅山道士,原来是他们啊!” 我顿时生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似乎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一样?”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不错,我知道他们是谁,原本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也应该和我们僰人一样,逐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想不到他们还有如此之大的势力!” 世界上有正就有反,有为了镇压蚩尤而存在的僰人,当然也存在着为了复活蚩尤而不懈努力着的一族:刑天! 当然事实上,他们并不是远古时代那个被蚩尤附身的首领刑天的后裔,刑天只是他们的自称,含义就是即使断了脑袋,也要把*当作眼睛,肚脐当作嘴巴,持续不断地战斗着复活蚩尤的人。 历史上,僰人与刑天一族不止一次发生过多次惨烈地交手,互有胜负,但是终究邪不胜正,而且僰人掌握着巨大的银矿资源,经济势力雄厚,加上一直躲在深山老林中,躲避了外面的战乱。而刑天一族则在外面,运用装神弄鬼的方式招揽门徒,这种手段在战乱时期有用,一旦政权统一,朝廷便将他们视作妖孽,时常剿灭。所以历经两千多年的交手,到了明朝的时候,僰人已经是一个拥有十万人口的民族,而刑天一族依旧是历史黑影中苟延残喘的弱小虫子。力量悬殊得就像虫子与大象一般。 但是虫子也有虫子的斗争方式,蝎子的毒液,可以毒死一头大象。他们于是改变策略,假借茅山道士的名义,四处捉拿僵尸。而僰人恰恰为了消除邪神的影响力,不停地把僵尸运往外地。这样在世人的眼里,僰人就是一个操控死人的邪恶团体。同时刑天一族四处宣扬僰人的财富,当时朝廷恰恰急需要大量的银子,于是发动大军围剿僰人,僰人终于毁灭在刑天一族的手下。 残存的僰人逃入了深山老林,不再外出,企图借避世来躲避敌人的追杀,一些僵尸的处理则交给外围的一些部民。这点反而使得刑天一族非常伤脑筋,他们根本无法步入那茫茫的林海,也根本无所谓找到僰人的秘密据点。终明到清,刑天一族除了以茅山道士的身份不停地和操控僵尸的外围部民交手以外,一无所获。而僰人外围的黄泉村除了在技术上与僰人有传承以外,其他一无所知,而且为了生存,渐渐地把处理僵尸这一正当业务,发展为制造、销售以及使用僵尸这一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恐怖门路,每次与茅山道士交手,均是心狠手辣,不留余地,刑天一族损失极大,不得不暂时偃旗息鼓。 到了满清的时候,刑天一族装神弄鬼的手段,毕竟不容于官府,加上他们又和白莲等邪教合作,也受到了官府的重大打击,几乎全军覆没,只留下罗氏一支。他们隐秘在历史的深处,直到了太平天国的时代,天下大乱,他们就鼓动太平军鼓动西征,来到湘西,凭借强大的武力暂时压制住了黄泉村,但是不能完全消灭。于是两个村落就展开了百年的血腥争斗。 转眼间到了民国年间,僰人日渐消亡,外围的黄泉村也越发隐秘。刑天一族毕竟常年与外人生活在一起,了解新事务比较快,他们于是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企图从考古和历史方面来揭开僰人的秘密。 这时宁镇长从那个洞里看完,便转让给我,我看过去,不知道是不是听尹玉旻所叙说有了印象,总觉得罗明申等人的衣服,除了颜色不对,却是非常像茅山道士的服饰。 我看到罗明申这时走了过去,手持权杖,高声欢呼:“难道你们忘了吗?一旦战神复苏,他将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力量,难道你们不期望?” 众长老威慑于罗明申的恐怖力量,慌忙应承说道:“正式如你所言,不亏为我罗氏这一代最杰出的人才!” 罗明申哈哈大笑,得意之极,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先去预备一下,等到了明日,战神的复活仪式即可举行。”说完,他离开了大堂。 一待罗明申走开,众长老纷纷擦洗额头上的冷汗,相互之间讨论说道:“族长真是疯了,一旦战神复活,带来的只有死亡的世界。虽说战神会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肉体,但是那先决条件是肉体已经死掉,战神才能给予永不腐败的尸身。要是他脑袋正常一点的话,就应该维持目前的局面,相对而言,我们对僰人的银矿兴趣更大!唉,要是罗明翰没有死就好,狂人总胜于疯子。” 他们一边讨论,一边三三两两地离开,尹玉旻急忙说道:“那个罗明申说去准备复活邪神的仪式,祭品定是无双,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无双,走!” 眼看罗明申和众刑天一族的长老越走越远,尹玉旻心急如焚,紧紧扯住我的胳膊,催促我及早动手,我摇摇头,说道:“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要打草惊蛇!” 说话间,从外面进来了两个人,打扮如同外面的看守,我顿时计上心来。我猛然一脚踢开前面的墙壁,原本以为可以踢开一个大洞,哪知墙壁不甚牢固,我用力又过猛,竟然把整块墙壁掀起,呼地一声飞了出去。这不禁叫我们自己人吃了一惊,那外面的两个看守更是大吃一惊,抬起头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好机会,因为我们的位置比较高,我呼啦一声跳下去,未待这两人反应过来,已叫我一拳一个,统统打翻在地了。 我随手就开始剥他们的衣服,现在身在敌人的心脏部位,隐蔽一点才好。我挑了一件大一点的穿上,回头问刚刚跳下来的尹玉旻和宁镇长:“你们随同我一起过去?” “尹老板过去吧!”宁镇长说道,“我四下里找一找,看看有什么趁手的家么。” 尹玉旻点点头,急急忙忙地剥下另外一人的衣服穿上。这些衣服,类似于道士的袍子,又大又宽敞,而且有头罩,恰好把我们的面目隐藏了起来。事后我马上把这两人塞到出来的秘道里,万一有人发觉,正好诬陷他们。 我和尹玉旻一手一个,夹住那具干瘪的尸体,往外走去,这里尹玉旻地形熟悉,我们倒是不必担心走错路以至于被发觉。果然外面把守重重,但是见到我们拖着一具尸体,都没有反应。我低声问尹玉旻道:“这样走来走去也不是办法,你熟悉路途,你看罗明申最有可能在哪里?” 尹玉旻沉思片刻说道:“以他的身份,应该住在最为豪华的房间里,但是他的隐秘也是最多,定是要在安全的场所,我猜可能是地下室吧!” 如是而言,我们两人转而向地下室进发,那守卫地下室的看守心生疑惑,喝道:“你们两个,来这里干嘛?没有长老的吩咐,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我正要动手将他们打昏,突然感到手腕里蠢蠢欲动,低头一看,竟是夹着的干尸动了起来,迅猛地扑向那两个看守。干尸会动已经非常骇人了,而且居然还会如猿猴一般灵活地袭击他人,更是叫人大吃一惊。那两个看守惨叫一声,吓得动弹不得,终于让干尸掐住喉咙,生生地扭断脖颈,鲜血如潮水一般喷出。 纵然我见过无数杀人的场面,如此骇然的还是第一次看到过。我回转脑袋,那尹玉旻正冷冷地盯住两具尸体,面无表情。是她,催动了干尸,立即杀了人。我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尹玉旻发动控制僵尸的邪术,一刹那间,就以为她也是一个死人一般。 我没有理由去指责她的作为,心里固然不大有滋味,还是马上拉着尹玉旻赶往地下室。地下室***通明,我们踏踏跑了进去,方进入就听到罗明申大声喝道:“什么人,竟敢擅自闯入!” “我,朱恒淮!”我冷冷说道。 罗明申稍微有点愕然,说道:“是你?你居然还没有死掉?我本以为,你的尸体都应该已经喂老鼠了,看到你们当过兵的脑壳都太硬了,我砸地不够狠!” 我呵呵笑道:“多谢夸奖!罗明申,我可是很想念你啊,都恨不得把你杀人,扒下人皮做成帽子,时常陪伴在我身边!” 罗明申放声狂笑:“你敢吗?” “你,不是罗明申,你是郭熙明!”我突然意识到。 这个事实叫我极为震惊。 我们一直在设想罗明申在整个幕后布局,所有的证据也都指向是他。但是到头来发现,真正的凶手竟然是郭熙明,能不叫人吃惊吗?我吃吃说道:“怎么是你,不是罗明申?他人呢?” “罗明申?哈哈,现在或许已经在地底腐烂了!”郭熙明冷笑道。 “那么,当天是你在背后袭击我的?” 郭熙明说道:“不错,就是我!当天我一听说你们下了尸庙后,就马上跟了下去,看到你们已经把图腾打开,取出了里面的神器,我就催动骷髅,乘机把你们都杀了。可惜你这个家伙,居然命大没死!” 我的疑惑顿时解开,想想若是罗明申要袭击我,何必费那么大的劲发动邪术,只需要在我背后偷偷下手就可以了。唯独郭熙明,因为有我们两个人在,罗明申随时可以提醒我,所以不得不先以骷髅怪引开我们的注意力。 “那么血衣夜叉也是你?” “这倒不完全是,因为血衣夜叉有两个。一个就是我们亲爱的无双小妹妹,还是有一个就是我!” 难怪如此,那么悬棺崖下的导游之死就可以解释了。无双是不会杀人了,若罗明申是血衣夜叉,也没有理由去杀他。但是郭熙明却不得不除掉导游,因为是他下令叫导游把悬棺弄下来的,唯恐暴露了身份,就除掉了导游。 但是这样一来,另外一个问题开始困扰我。郭熙明是一切幕后主使的话,那么罗明申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罗明申的秘银之图是从哪里来的?我紧紧盯住郭熙明,喝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呵呵,其实我也是罗家人,我的真名叫做罗明熙!” 什么!我又是一惊! “你想不到吧,其实我也是罗氏一族的人,都是刑天的后裔。只是……”他的声音渐渐开始低沉起来,“我家却是被罗氏一族放逐出去的弃民,永远不许回到罗家,也不许跟罗家的姓氏。我的先祖娶了一个郭姓的女子,暂时改为姓郭,但是他一直教训子女,永远不要忘了自己的真名实姓,一定要回到罗家!数百年来,我们一直努力地想回到自己的家族里去,但是基本没有希望,除非——除非复活战神,得到族人的肯定才可以!” 罗明熙继续说道:“直到我这一代,才逐渐有了可能。我代替罗明申,去下乡插队!” “原来插队的是你!那么黄泉村的秘银之图,就是你偷的了?”我顿时又解开了一个谜团。 “不错,罗明申性格胆小懦弱,让他去下乡插队,简直要了他的命。当时我家和他家住的不远,我听说了去的地方是黄泉村之后,就假装愿意顾着朋友的情意,替代他过去。等我想方设法偷了秘银之图后,就赶紧逃离。” 我问道:“那么秘银之图,又怎么出现在了罗明申手里呢?” 罗明熙无奈地摇摇头说道:“可惜,因为家境贫困,我一直没有读多少书,更不用说研究深奥的秘银之图了,好在我一向来直到罗明申是这方面的行家,只要交给他,由他去研究出来结果,我便坐收渔翁之利即可。于是偷偷派人过去,以一个什么陈硕奇的故事骗过罗明申,要他去忙碌。” 原来如此。 罗明熙说道:“后来我听说罗明申已经有了成果,马上从南洋回来,我相貌已经整过容,又满口粤语,罗明申根本认不出我来。于是我就扮作血衣夜叉,一步步把你们引过去,先是到了罗家集废墟,干掉了罗明翰,之后又夺了秘银村的宝物。哈哈! 我心头不禁恶寒阵阵,罗明熙这人比我想得还要阴险狡猾,从他所作所为来看,根本就是一条吐信的灰色蝮蛇,剧毒无比! 他原本是背对着我的,这时缓缓转过身来,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了真实的面容,一见之下,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从这次见到罗明熙开始,我便发现他始终躲在衣服里面,不肯露出真实的面目,原本以为这人故弄玄虚,如今才知道…… 我看过去,他的皮肤呈现一股不正常的苍白色,犹如一个白化病人一样,那一头原本应该黑色的头发,此刻闪烁着妖异的鲜红色,好像是用血染过一样。他的眼珠,更是骇人地冒出一股碧幽幽的诡异色彩。当他说话的时候,嘴巴里露出一口黑色的牙齿。他完全变了,变得不再像是人,而是一个妖怪一样! “你看到了我的模样了吗?这就是代价,我获得了战神的力量,我的人,也就变成了这幅模样!”罗明熙慢慢说道。 我只觉得一阵恶心,对面的罗明熙,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异味。我忍不住说道:“正好,这种外貌和你那颗涂满蝮蛇毒液的心一样般配!” 罗明熙呵呵说道:“随你怎么说,这也是我心甘情愿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与我合作,我也可以赐予你不死的力量!” 我哼地一下,说道:“要是我变成你这幅德行,我的老婆一定会和我闹离婚。再说这些妖魔鬼怪,老子是一向来不大喜欢的!” 罗明熙说道:“世人就是这么喜欢误解,什么妖魔鬼怪,那是他们无知,才会这么说的。我研究了战神的力量几十年,到现在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秘密。所谓的魔,根本不存在,他们其实是生活在地底的异种生命!” 尹玉旻冷冷说道:“胡说八道,什么异种生命,他们就是魔力!” 罗明熙眉头一皱,说道:“你这个无知妇人,知道个屁。他们是一种非常其他的生命形式,既不是细胞,也不是病毒,而是一种超乎我们想象的能量体生命。这种生命体本身没有躯体,需要寄生在一定生命上才能体现。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无比的智慧!” 罗明熙转而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在这颗星球上,只有我们人类有智慧吗?因为,我们就是这种生命的体现!” 我心念一动,说道:“你是说,我们的灵魂,就是这种生命体?” 罗明熙得意地说道:“不错,不亏是学者,一猜即中。很早以前,我们的身体,应该说躯壳,就被这种生命占据了。不,确切的说我们的意识就是这种生命的本身存在。虽然这种生命体拥有智慧,能够思考,但是必须依靠我们人体。这种生命体好像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一样,人体就是计算机硬件,一旦计算机硬件毁掉,操作系统也无法运作。不过这种生命体是长久存在的,一旦人体毁坏,我们的灵魂,也就是这种生命体,就会回到地下,正是所谓回到阴间。既然这种生命体是诞生于地下,我推测,他们可能是从地壳里发展出来的。不过凡事也有例外,像人的灵魂是正常的异种生命体,但是在地下,也会出现一些变态的生命体。” “就是如蚩尤一样的怪物!” “不错,他们以同类为食物,拥有强大的力量,而我的责任,就是让他们复苏!” 尹玉旻科学知识贫乏,哪里听得懂我们的对话,忍不住大喝一声:“还跟他废话什么,抄家么上!” 我当机立断,懒得再与罗明熙多废话,呼啦就纵身一跃,直扑罗明熙。却见罗明熙面露微笑,抬起手中的权杖,指向我说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受死吧!朱恒淮!” 那权杖头上稍稍露出一丝红光,转眼就如水中的火柴头,吱啊一声灭掉,罗明熙脸色顿时大变,抬起头凝视着尹玉旻,大怒道:“原来是你这个妇人捣鬼!” 我素知尹玉旻擅长僵尸死灵的操作邪术,而罗明熙似乎初入蓬门,手段不够熟练,立时被尹玉旻压制了下去。罗明熙最拿手的本事施展不出来,慌乱而逃,但我已经追猎上去,转眼就可以把罗明熙一拳打倒了。这时—— 呼!割破空气的剧烈响声发动,我感受到一股巨力袭击过来,不由自主地硬生生止住身体的前倾,向前看去,又是何永进阻挠于我! 这个家伙,自从我们在魃的墓穴里逃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了,原本以为老早归天,却依旧被罗明熙奴役着守在身边。这次他没有戴上无聊的牛头面具,而是面色阴沉,眼眸中似乎渗出鲜血一般,手中提着一把半人多高的巨斧,对着我就横劈过来。 可恶!我一个纵身避开何永进的袭击,四下里张望,这个地下室里面,根本没有什么趁手的家么可以阻挡这把巨斧。我只能狼狈地逃窜着,那把巨斧不时在我周身闪过,没闪过一次,就把我身边的家具、墙壁劈个稀巴烂,火星四溅。 眼看罗明熙已经逃之夭夭,这里又没有发现无双的身影,我只得无奈地逃向尹玉旻的方向,一把拉起女人就撒腿开溜。好在我们两人都是空手而来,而何永进提着一把巨斧,身形不如我们两人灵魂。我们赶忙与其拉开距离,一口气逃出地下室,这才松了一口气。 “可恶,这次居然让这个家伙给跑了。”尹玉旻忿忿不平地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更加糟糕的是,尽管我们认为地下室里极有可能关着无双,可是到头来,并没有发现。” 尹玉旻忧虑地说道:“无双是极为重要的祭品,是打开黑暗世界门的钥匙,定是藏着一个秘密的地方,而这个地方,恐怕只有罗明熙才知道。可惜眼下我们已经叫他发觉了,罗明熙一定躲藏起来,我们再也无法询问。” “不,无双迟早会出现的!”我安慰尹玉旻说道。 尹玉旻苦笑一下,摇摇头说道:“我明白你的意识,就是说,当他们开始祭祀的时候,无双终究会出现。可是到了那个辰光,必定重重把守,以我们三个人的实力,根本无法救赎!” “谁说的?” 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顿时一凛,但是发觉对方乃是宁镇长,这才松了一口气,骂道:“你这个老小子,为什么无声无息地想幽灵一样出现?” 宁镇长哈哈大笑:“我脚步很重,可是你们两个太全神贯注了,居然没有发现我。好了,不说废话了,看我发现了什么!”宁镇长摇摇手里的一个包裹,我凝神看着,失声叫道:“工程炸药!” “不错,正是我在这里无意中发现了,应该是他们当初把尸庙炸掉的时候,残留下来的。” 我恍然大悟,难怪刑天一族能够在短短几天内就把巨大的尸庙给铲平,若是单以人力而言,则需要耗费数千人数天的时间。 尹玉旻盯着炸药,颤声道:“你,你,是想在他们祭祀的时候,把炸药扔过去吗?这不行,会伤到无伤!” 宁镇长摇摇头说道:“我哪会那么无聊,再说这是工程炸药,通电才能爆炸,又不想一般打仗的时候那种炸药包,一拉纤就爆炸。我,是有另外一个主意!” 我急忙问道:“什么办法?” “水淹七军!”宁镇长一字一语说道。 “水淹七军?”我喃喃重复着宁镇长的话,疑问道:“你的意识是,想放水淹掉这里?” 宁镇长点点头说道:“不错!” 他蹲了下来,在地面上简单地画了一下这里的地形。首先是一个三角形,便是秘银村的图形,周围被三条河流包围着。宁镇长指着秘银村的图形说道:“当初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地形已经探测过,粗略的来说,这边是东面地势稍高,河水从东向西流动。而秘银村中心的地势却比较偏低,再加上又有一个大坑,若是水流泛进来,极容易被淹没。所以我的计划是在东面的河流那里筑起一道大坝,等水蓄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 我大喜,说道:“好主意!” 尹玉旻迷惑不解,说道:“这能行吗?” 我点点头,说道:“当然可以,而且我们最好在举行祭祀的时候放水。一来放水可以冲掉那些怪物,二来可以乘混乱抢救无双,第三,别忘了,那个蚩尤的怪物,可是怕水的!” 尹玉旻终于同意,我们商量片刻,定下计划,首先我和宁镇长悄悄地在东面河流那边筑坝蓄水,然后等到祭祀开始的时候,尹玉旻想尽一切办法拖延仪式,然后宁镇长炸掉大坝,等水放出来的时候,我乘机拯救无双! 所干就干,当下我和宁镇长撑着黑夜,偷偷地溜到东面去。此刻我们已经被罗明熙发觉了,他发动刑天一族和他手下的怪物,到处搜寻我们。他以为我们要拯救无双,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却是跑到了东边去。秘银村面积甚是广大,一时之间,也是无人能够发觉。 要在小河里筑起一道大坝甚是容易。因为河水并不是很急,所以我们先砍下几棵大树,倾倒在河里,然后不停地把树枝、泥土和石头往大树之间扔过去,折腾了大半夜,终于筑起一条大坝,拦住了河水。宁镇长把偷来的工程炸药埋下,拉好电线,就等着炸开大坝了。天色开始蒙蒙亮,我却唯独不见了尹玉旻,心中奇怪,便到处寻找,远处传来淅沥沥的水声,我走过去,迎接着朝霞,在树荫之间看到了曼妙的一幕,顿时呼吸都几乎停止。 我的视线穿过了林荫,来到小河上。这时候,天上绚烂的朝霞映下来,把水面染得波光粼粼,犹如金色鲤鱼一层层的鳞片一般,泛起夺目的七彩光芒。然而真正叫我眩晕的,却是矗立在浅水处的一具女性躯体,我正对着朝霞,背光只能让我看到一个优美的女性曲线轮廓,她弯下腰,把衣服浸到水里,轻轻在身上擦拭。 突然女子说道:“既然过来了,何不显身堂堂正正的偷看呢?” 我一阵尴尬,犹如被捉住的小偷,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出来,说道:“偷看怎么可以说是堂堂正正的呢?我呢,正在欣赏美女沐浴!” 尹玉旻咯咯娇笑,她是一个豪放大方的女子,并不害羞地回避我,而是转身正对着我说道:“喂,把我挂在树枝上的衣服扔过来。我原本打算趁你们都不注意的时候洗个澡,想不到还是叫你这个色胚饱了眼福。” 我老脸一红,斜眼看到旁边的树枝上挂着一些女子的衣物,便一一扯下来扔过去。尹玉旻虽然大胆,但是毕竟有点矜持,背对着我穿上衣服,走上岸来。 “坐吧,陪我说说话。”尹玉旻说。 我稍微一迟疑,眼看尹玉旻毫不犹豫地坐在一根突起的树根上,便也跟着在她旁边坐下。我扭头看过去,尹玉旻正眯着眼凝视着远处的朝霞,过了一会儿叹气说道:“我有感觉,这次我不会活着回来了!” “你这是什么话呢?” 尹玉旻回转头来看到我说道:“人生短短几十年,我也算活够了,该吃的苦都吃过了,该享的福也都享过了,这一辈子没有什么恰挂,但是我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无双。” 我正色道:“放心,我会竭尽全力救出无双。” 尹玉旻疲惫地摇摇头,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在想以后无双怎么办?总不能跟着我过一辈子,所以,有件事情我想拜托你。” “什么事情?” “请你在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照顾无双。你是个不错的男人,那林妹子也好,加上无双对你有好感,能够顺畅地生活在一起。” 我一怔,尹玉旻到底怎么了,如此悲观,已经开始托付后事。隐隐一想,之前我们在一起,尹玉旻对恶劣的环境并没有什么不满,唯独在今天突然沐浴更衣。据我所知,很多地方的风俗都是大喜大悲之日,都得沐浴,以示神圣。难道尹玉旻真的预测到自己将遭受不幸? 现在我们手头没有什么可以吃的,早餐就我想办法在河里捞了几条鱼,凑合一下当早饭,填满空荡荡的肚子。然后我们按照分工行动,宁镇长留下来等候我们的信号,一旦我们发出信号,即可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而我们和尹玉旻伺机救人,消灭邪恶的蚩尤邪神。 当下我们就分别,我和尹玉旻两人穿过密密麻麻的丛林,赶往秘银村的核心区域,悄悄躲藏在树丛中,不让敌人发觉。 而在秘银村原本尸庙的地方,似乎是因为我们昨天的意外来访,罗明熙唯恐我们加以捣蛋,于是把祭祀的仪式加快进程,此刻已经在尸庙那个大洞上,筑起了高高的祭台,四周围满各式妖魔鬼怪和刑天一族的人。他们剑拔弩张,随时预备着我们的进攻。 “糟糕,比我想的情况还要坏!”我身边的尹玉旻眉头一皱。我们人数少,仅能依靠的就是偷袭和突然而来的洪水。但是对方眼下人这么多,即使我们发动洪水把他们冲走了,那也会遗留下不少,我去拯救无双依旧困难重重。 “见机行事!”我只能这么说了。** 尾声 僵尸灭绝 祭祀邪恶的邪神,当然不可能是在大白天了,我们从天亮等到天黑,一直躲藏在树丛中间。我倒是也罢了,毕竟我是军人出身,之前在南方丛林的热带丛林中伏击,条件更是恶劣百倍,至少这里没有蚊虫滋生。尹玉旻却是叫我吃了一惊,其女为人坚忍,居然和我一样趴着一动不动,防止打草惊蛇。 约莫到了午夜时分,月圆半规,值守的刑天一族比我们更加疲惫不堪,但是事情终于有所转机。 “他们来了!”尹玉旻突然攥住我的胳膊。 我悄悄抬起头,远远地看到,从另外一面,来了一排穿着白色袍子,戴着高高帽子的人群,好像美国历史上的三k党,又似欧洲的幽灵一般,打着铃声走了过来。他们中间有四个人抬着一块板子,上面似乎躺着一个人,似乎就是无双的模样。全身裹在一块白布下,一动也不动,好像昏迷不醒的。 这些人抬着无双走到祭台前,把无双连人带板子一起架在祭台上。这时另外一个戴着头罩的男子走了上去,他手中拿着一只权杖,正是罗明熙,他哈哈大笑一声:“朱恒淮,尹玉旻,我知道你们就在这里,但是现在我就要割开这个小女孩的动脉了,让她的血唤醒伟大的邪神,你们敢出来吗?” 我知道这是罗明熙在激我们,但是他们万万想不到,我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我朝尹玉旻点点头,示意可以动手了,之后尹玉旻就凝神,额头上缓缓升起一道白点,这是魂魄的召唤术,只有尹玉旻、罗明熙等少数人才能施展。而我们的信号,就是这个。 白点飞快地冲向宁镇长所在处,罗明熙又在大声咆哮,试图把我们引出来,等着吧! 忽然,远处传来轰的一下沉闷的响声,众人大骇,过了少许时间,看守东面的刑天一族跌跌撞撞跑出来,失声叫道:“洪水,洪水来了!” 我向那些人呼喊的方向望过去,脸色不禁陡然变掉。那几个看守东面森林的刑天一族人,一面不住大声地呼喊救命,一面拼出全部的力气向前奔跑逃命。可是人的脚力哪能够赛过顺势而下的汹涌洪水呢?只见那咆哮的洪水犹如一千头巨兽并驾齐驱,卷起五六米高的大浪,澎湃地扑上来,所过之处,遇树折树,逢土摧土,当真是风卷残云,不留片丝。那几个人眼看已经逃出了森林,赶到秘银村的空地上,刹那之间就让洪水追上,立时吞没,无影无踪。 我根本想不到这样一条小小的河流,居然能够卷起如此之大的洪水,根本如海啸一般。原来河水虽然缓慢,但是这毕竟在季风地区,水量丰沛,一天一夜积蓄下来,竟不下数百万立方米,霎时爆破,又是从高处涌向低处,释放的能量相当惊人,水势浩大,仿佛黄河的壶口瀑布一样宏伟。 洪水摧垮了整个东面的森林,立即冲向秘银村的中心位置,这里地势较低,洪水自然偱地球引力而来。那罗明熙顿时脸皮变掉,未待他开口,手下便已经一窝蜂地四下溃逃了,唯独那众多的怪物不得命令,依旧傻乎乎地站立着。 洪水瞬间便涌了过来,冲到这里水势已经减少了不少,但是浪花依旧有两三米高,罗明熙来不及从祭台上逃脱下来,连忙高声呼喊那些怪物们,牢牢抱住祭台,不至于被冲走。怪物们得令,抱住了祭台的四个脚。可怜人力怎么能够和天力对抗呢?那些怪物们,或是被洪水冲到了深坑里去,这倒是摔下去还得个痛快。那些更加可怜的,牢牢抱住祭台四脚不可放,立时叫巨大的水里压地缺胳膊断腿,甚至脑袋也无影无踪了。 那祭台终于无法承受洪水的巨大冲击力,摇摇欲坠,直向那大洞倾斜下去。我顿时一颗心吊到了嗓子眼里,倘若这祭台一不小心摔了下去,那无双连尸骨也找不到了。我真后悔,估错了洪水的威力。 轰然一声巨响,那祭台终于顺着大洞的位置倒了下去,木头发出咔咔的可怕响声,咚的一声响,却是那祭台的长度远远超出大洞的直径,居然横亘在了大洞之上。罗明熙真是好狗屎运,见他牢牢抱住祭台,居然没有被冲下去。 其时洪水已经是鲁缟之末,业已式微,那水量初始汹涌地涌进大洞里面,继而渐渐地犹如溪水细水长流,水势退了了。据我所知,那大洞本身就有数千米深,加上底下空间无法想象,完全可以容纳更大的洪水。 虽然洪水退去了,可是我们的目的也已经达到。敌人被洪水冲地横七竖八,死伤殆尽,在场并无一站立之人。而我们事先得知水势,躲在南面的树上,避开了洪水的冲击,于是安然无恙。当下我就跳了下去,径直要冲过去救无双,尹玉旻也顺着树爬了下来,我转念一想说道:“等等,你就在这里留守,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尹玉旻疑问道:“还可能有什么事情呢?” 纵然质问,她也是相当尊重我的谋略,当下乖乖地呆在原地,伺机而动。我则是踏着泥泞的地面,急忙赶往祭台那边。 祭台那边老早不见了罗明熙那个白色的影子,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借着月光,我看到无双披头散发地被绑在那块木板上,但是我一下子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总觉得这个无双有点不大对头。 虽然我心里万分奇怪,但是依旧爬上了祭台。此刻祭台横亘在大洞之上,我的脚底就是万张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尸骨无存。我一面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脚底,一面逼近无双,低声说道:“无双,朱叔叔来救你了,你能听得到吗?” 无双的脑袋微微一动,把披散的头发扬了起来,似乎还能够听到我的说话。我大喜,如猿猴一般地攀援过去,说道:“无双,我来了……” 话音未落,我顿时愕然。 但见无双抬起了头,在那披散的头发下去,却不是无双娇美的颜容,而是一张男人的脸——何永进! 该死,刚才我就觉得已经不对劲了,但是因为在夜里光线模糊,看得不大清除,想不到,竟是罗明熙施展诡计诈我们。 我思虑电光火石之间,那何永进狰狞的一笑,猛然扯开被绑着的双手,凶狠地扑上来。 不好,要是在这里被他推倒,脚底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万丈深渊了。 我心思转动之间,顿时向后一跳,避开何永进这一击,然后忙不迭地逃离祭台。在这里,即使我能够和他打个难解难分,吃亏的还是我,因为何永进已经被罗明熙控制,万一来个同归于尽,老子可不想这么早挂掉。只有在平地上,我的安全系数才会更高。 于是我把南方丛林战场上的看家本领使出来,当真如猿猴一般,双手不住替换,一路飞跳过去。但是何永进依旧紧追不舍,口中发出呼呼的可怕吼叫,有时猛然一击,他的空手就在木质的祭台上打出一个窟窿,即使鲜血淋淋亦是好像吸食了毒品一样无所畏惧。 我两三下离开祭台,一个筋斗 但是何永进戛然止住身子,像是受伤的野兽一样,只是呼呼喘气,一面紧紧盯着我,防止突然发起袭击。我心中暗暗惊奇,正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听到背后一个叫人生厌的家伙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上当了!纵然你有洪水,我还是有计谋,你是永远斗不过我的!” 我借着眼角余光,看到罗明熙重新纠集了若干同党,聚拢了过来,而在他背后,却是两个人押着一个小小的人儿,这个人,便是无双。 我眼眸顿时抽紧! 乍一见罗明熙,顿时叫我怒从心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盯着他那张恶心的犹如妖怪一样的面庞,胃部好像吞吃了无数蛔虫一样无比不适。只恨现在两人距离太远,我无法突破何永进与刑天一族构成的防御线,把无双救出来。正当大家以为我无计可施的时候,我突然做了一件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只见我倏然弯腰,捞起好大一团淤泥,冲着罗明熙就猛然掷过去。我当兵多年,手榴弹抛掷的训练做了不下几十万次,极其熟练,罗明熙措手不及,还来不及反应,就叫一块臭哄哄的泥巴蒙住了面颊。我明知这样做根本无法对罗明熙做出实质性的伤害,但是总算出了一口恶气,哈哈大笑。 “杀了他,杀了他,不要留活口!”罗明熙暴跳如雷,抹掉脸上的泥巴之后,大声地向手下下令。在他一挥手之后,顿时无数妖魔和刑天一族的人呼啸着向我扑过来。 而在我前面对峙的何永进,猝然发动,也向我攻击过来。 该死,被如此之多的人(魔)围攻,似乎只有在南方丛林战场上遭遇过,而眼前又都是一片平地,根本无处藏身。我赶忙转身,朝着森林跑去。 可是在我背后的妖魔鬼怪数量极多,他们从人化作妖魔以后,亦是拥有妖魔的可怕力量,以四肢着地奔爬,刹那之间,就已经赶到了我前面,张开大嘴,咆哮着向我咬来。 我勃然大怒,对着迎面而来的那只怪兽就是一脚,立时将它踢开,可是这一延迟,已经叫后面的人追了上来,我顿时陷入重重围困中,可恶! 敌方是妖魔鬼怪和人的混合阵营,这时候把我包围了,首先就是没有思维的妖魔鬼怪,张开大嘴,率先向我袭来。我伸**翻几只,但是更多的冲了上来,我根本应接不暇,缺乏防御的背部马上被咬了几口,火辣辣的疼痛。鲜血的涌出,使得我筋疲力尽,难道老子真要在这里归天吗? 这时,突然前方压力大减,我也顾不得什么,慌乱窜出去,对着前方瞟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方才一场规模浩大的洪水,淹死了不少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他们的尸体原本躺在烂泥堆中,残缺不全,一动不动的,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死掉的尸体,都匍匐着爬了起来,眼眶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口中低低吼叫着,向这边走来。但是他们的攻击目标并不是我,而是对着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们。这样我的压力大大减轻,才能及时逃出命来。 这种景象,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过的,只有那个人,才能施展如此神通。 果然,随着众多的僵尸向前蔓延前进,在他们身后,一个优美的女子身形在暗夜的月光下如影随形。尹玉旻满面肃穆,紧紧咬着牙关,表情似乎极其痛苦。而在她周身,散发着一层层白色和红色的小点点,犹如萤火虫一样飞舞。这些小点点就是魂魄,亦是尹玉旻依赖于操纵僵尸之用的。 我大喜,赶忙跑到尹玉旻跟前,埋怨道:“既然你有这般神通,为什么不早施展出来,害得老子差点被杀掉!” 尹玉旻苦笑一声:“你以为操纵僵尸是那么容易的吗?特别是这些没有经过养尸就直接发动的尸体,更是极其耗费人的精力。这几天我连续发动好几次了,已成油尽灯枯之势,发动眼前这些僵尸,我就非常勉强,不知道能够撑到什么时候。” 话说完,尹玉旻突然双眼一直,从鼻孔里流出了嫣红的鲜血,汩汩而下,把整个下巴染成像是三角形一样的一片红。月光之下,朱红的鲜血闪烁着特别妖异的光彩,使得尹玉旻这个绝世美女,突然有了一种恐怖的感觉。 我大吃一惊,问道:“你没事吧?” 尹玉旻仰天抬起头,止住鼻血,然后低下头,她面色已经专为星星的银灰色,很吃力地摇摇脑袋,微弱地说道:“没事,我还撑得下去,你赶快过去,把无双救出来。” 我咬咬牙,当下狠下心,转身离开尹玉旻,随手便从地上捡起一把死掉刑天一族丢下的武器,乃是一根长矛,乘着他们和僵尸苦苦缠斗的时候,飞速奔向罗明熙。没了别人守卫的罗明熙,根本就是一个废材。 “快快,阻止他!”罗明熙发狂地嚎叫道,他身边仅余下的几个人,硬着头皮向我冲来。可惜这几个人,一来人数太少,二来没有什么战斗力,甫一上前,便叫我拎起长矛,左一个,右一个挑翻。没有了什么阻碍,我便冲到罗明熙跟前,狞笑道:“哈哈,你这个家伙,害得我好苦,现在纳命来!” 罗明熙吓得连忙挟持着无双退后,来到大坑的边沿,厉声向我威胁道:“你再过来,我便把这个小女孩推下去,让她活生生的成为祭品!” 我向前压上一步,使得罗明熙不由地被迫后退一步,把脚边的几颗小石子踢下万丈深渊,罗明熙害怕地往回瞅了一眼深渊,倒吸一口凉气,越发张狂,叫道:“你再过来,我就真的要把她推下去了!” 我冷笑一声,心中暗暗思量如何把无双给救出来,因此止住脚步,说道:“罗明熙,你还是老样子,那么怕死!” “怕死?”罗明熙闻言哈哈大笑,“如果怕死,我就不会在年轻的时候,冒着声明危险去黄泉村偷走他们的秘宝,也不会随着你走入无比危险的大洞。我只是不甘心,邪神还没有复活的时候,就被你弄死。怎么样,朱恒淮,我们做个交易,只要你放我一马,你想要什么,金钱、美女,还是权势,我都可以给你!” 我冷笑道:“我只要你的一条狗命!” 罗明熙脸色大变,但是并不是害怕的大变,而是变得惊喜起来,我心念一动,扭头看过去,却是尹玉旻终于支持不住了,口鼻眼都冒着鲜血,脸色发紫,已经无法操纵僵尸,叫何永进逼近,转眼就会把她的脖子一下子扭断! 眼下我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不得不让我仔细思量,到底是先去救尹玉旻,还是先去救无双,假若我选择尹玉旻,不仅让罗明熙这个家伙逃掉,而且违背了她的嘱托,若是尹玉旻,则是尹玉旻难保性命。这个抉择,就如老婆和老妈一起掉进河里,先去救谁一样难以考虑。 但在我稍微一犹豫的瞬间,罗明熙却挟持着无双跑掉了,当下我做出决定,先去救尹玉旻。 这时候的尹玉旻,五官都冒出了鲜血,犹如一条条的细线顺着面颊流下,在清亮的月光下,满面血污,好似京剧中的可怕脸谱一般。她脸色发灰,苦苦支撑着几个僵尸,阻止何永进的过来。这些僵尸我也是对付过的,基本上,动作迟缓,斩碎之后,就够不成危害。何永进的实力与我差不多,只见他步步为营地向尹玉旻逼近,未待我冲上前,何永进终于凑近尹玉旻,伸出胳膊掐住尹玉旻的脖子。尹玉旻心灰若死,无奈地合上眼睛,任由何永进把手掌握紧。 “哥哥……”尹玉旻原本已经被何永进掐地浑身发抖,嘴巴犹如钓上岸的鲤鱼一样,艰难于呼吸,但是这时候口中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了这一个词语,使得何永进陡然一震。 好机会! 我乘机冲上前,抡起醋钵大小的拳头,硬生生地砸在何永进脑袋上。这个拳头若是常人被打中,说不定连脑袋都会飞掉。何永进毕竟不是一般人,抗击住了这一拳,可是也被打飞到两三米开外,重重摔倒烂泥当中。 我来不及顾及何永进,先是托起被掐到瘫倒的尹玉旻,伸出袖子在她脸上胡乱一抹,抹去血迹,轻轻问道:“没事吧?” “死不了……”尹玉旻苦笑,“你终究没有听我的,把无双救出来。” 我放下尹玉旻,转身面对何永进,他才是我的真正大敌。 何永进不亏是和我从同一个部队里出来的男人,尽管挨了我那一击连牛也可以打死的重拳后,依旧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当然脸颊上非常不好看,中了拳头的那一面完全肿了起来,他费力地张开嘴巴,吐出几颗牙齿。我呵呵冷笑一声,正要持矛上前搏斗,何永进突然说道:“是你,朱恒淮?” 我一愣,陡然收住身法。听到他叫我的名字实在太奇怪了,自从何永进被罗明熙控制以后,一直是一个沉默不语,只知道杀戮的怪物,连喊叫都不行。这时候突然叫了我名字,着实让我感觉不可思议,我心念一转,唯恐是敌人的诡计,依旧拿着长矛警惕。 何永进捂着脑袋说道:“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那天我叫罗明熙这个家伙,用邪术控制了身体,但是还有记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你的一拳,让我回复了意识。” 我松了一口气,说道:“那还好。” 可何永进却转向了尹玉旻,紧紧地问道:“方才,你叫我哥哥了,你到底是不是我妹妹!”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尹玉旻的那声哥哥,唤醒了何永进,之前我们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因为尹玉旻的一声哥哥,使得何永进停止攻击我们,眼下也是这般事情。 尹玉旻摇摇头,说道:“我不是你妹妹,但是与你的妹妹密切相关,直到有一天,我会告诉你事情的真相的。” 何永进脸上不禁露出了失望的神情,我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不必太着急,尹玉旻这个女人我是了解的,要什么坦白,她自然会说出来。 “请你们,快去救救无双吧!”尹玉旻呻吟着哀求。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点头,各自操起一样武器,朝着罗明熙那边奔跑过去。 那边的罗明熙,他把祭台上的木板拆了下来,让无双平躺在上面,手中拿着一把利刃,见我们冲过来,哈哈大笑道:“你们迟了,战神即将复苏,这个世界,将化作一片死亡的世界!” 说完,罗明熙拎起无双的一只胳膊,狠狠地在她手腕上割了一刀。动脉的鲜红血液汩汩流出,沿着木板流向大坑,犹如天空中的几滴水花,霎时消失不见。 轰隆隆!大地猛然震动起来。 这里是湘西,向来没有地震的记录,怎么一下子就开始地动天摇呢? 正在我们惊慌失措的时候,大地再次隆隆地震动起来,同时在僰人挖掘的大坑中,突然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犹如一道道的利剑,从洞穴深处射出来来,一直射到天空的高处,在漆黑的夜里特别明显,刹那之间,连月光也被比了下去。 我和何永进脸色大变,但是依旧勇猛地冲上前去,要把无双救出来,并且杀死罗明熙这条恶棍。 咚咚!大地持续震动,仿佛是在地下,有一个巨大的生物犹如土拨鼠一样挖掘地地面,努力从地穴的深处向上攀爬。巨大的震动把我们震地东倒西歪,明明只有几步路,距离罗明熙却犹如千里之外,不可逾越。 又听轰隆一声犹如雷鸣般的巨响,那大坑里面射出来的血红之光,刹时黯淡下来,被一个巨大的直立人形物体所挡住,微蒙的血光中,最终的魔神终于现身!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情形,这是一个身高超过十丈的巨人,浑身漆黑,粗壮如铁塔一般,更叫人称奇的是,他的脑袋居然是一个巨大的牛头!两个牛角弯弯凸向空中,一双眸子射出血红的光芒,大嘴一张,顿时发出凄厉的野兽嚎叫! 罗明熙大声狂笑道:“哈哈,战神蚩尤复活,吾将成为世界之主,尔等统统要打入地狱之中!嗯……” 奇异的景象顿时又出现了,那牛头魔神刚刚爬到洞口的时候,因为洪水冲到了洞里,他几乎是从水里钻出来的,浑身都湿淋淋,猛然跃起,把水花撒开,四周几百米的范围内就如下了一场大雨一样。但是到了此刻,水花洒尽的时候,他的身上还在不停地掉东西。那一块块的东西掉到地上之后,居然还会蠕蠕而动,不禁叫人吓了一跳。 “怎么了?”罗明熙失声狂叫道。 我看着地面上一块块掉落的东西,似肉非肉,浑身鲜红,会不住地蠕动,仿佛有生命一样。看了半晌,终于明白了这是什么,哈哈大笑道:“这是太岁菌,地底下的低等生物而已。罗明熙,你的伟大的神灵,却是以世界上最低等的生物构成,这实在太可笑了!哈哈!” 罗明熙狂叫道:“这不肯能,不会的!” 就在罗明熙的狂吼中,牛头魔神身体犹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逐渐开始崩溃,大块大块的太岁菌从魔神的肉体上掉落下来,初始还会挣扎几下,但很快就死掉,散发出犹如大便的难闻臭味。那牛头魔神不住地在嚎叫,声音极其痛苦,但是在我们方才的洪水攻势下,他已经陷入了死路一条。巨大的魔神肉体在不长的时间内分崩离析,原本被挡住的血红色光芒又耀眼起来,在其映衬下,那庞大骨骼慢慢向后跌倒,重新坠入大坑之中。 “不会,不会……”罗明熙苦苦奔波了半辈子,就是为了让邪神复活,但是这个邪神过于脓包,一下子就自己崩溃掉,连我们打斗的力气都省掉。罗明熙的精神已经进入癫狂的状态,跳起来发疯的喊道:“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神是没有形体的,所以他们只能依附在肉体上面。但是在地下有没有别的什么生灵,所以他们只能附身在太岁菌上面。难怪,一种普通的菌类居然被叫做太岁,就是因为他们被神附身过,有巨大的力量,人们畏惧,以是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罗明熙向前奔跑,大叫道:“来吧,众神们,请降临在我身上吧!愿用我的肉体承载你们的神圣力量!” 话音方落,突然夺的一声,一道长长的利刃从罗明熙的胸口凸出,超过一尺,携带着腥臭的血液,汩汩外流。罗明熙不相信地低头看看,又扭头过去,却是一直没有显身的宁镇长,手中握着一把大刀,刺入罗明熙的胸口。 “就是你,十多年前偷走了黄泉村的宝物,害死我最心爱的表妹!”宁镇长面目狰狞,狠狠地对着罗明熙叫道。原来,宁镇长自从把大坝爆破掉以后,就暗暗潜伏过来,只是他为人比较狡猾,眼看形势不对,就偷偷地躲了起来,却无意中听到了罗明熙承认自己在黄泉村偷走宝物,顿时叫宁镇长恨之入骨,终于称其不备,把利刃插入仇敌的胸口。 “哈哈!”罗明熙狂笑一下,我惊讶地发现,罗明熙的外貌有开始变化。他浑身不住地颤动,好像气球一样开始膨胀,突然砰地一下,衣服尽数胀破,露出了好像狗熊一般强健的躯体,这是他吗?而他的相貌更加恐怖,面部肌肉紧紧扭成一团,头发尽数上竖,化作鲜红的朱色。他扯住胸口的利刃,猛力一拉,把血淋淋的刀子拉了出来,伤口迅速愈合。他大笑道:“我是不死之身,战神赐予了我不死之身!哈哈!” 获得了邪神力量的罗明熙就如蟑螂一般,根本杀不死,这番情况超出了宁镇长的意料,他立时犹如一个人偶一样呆呆地站立在罗明熙背后,不知所措。我急忙大叫道:“快跑,宁镇长!” 宁镇长顿时回过神来,可惜迟了,我的大喊同时也提醒了罗明熙,在他背后,仍有一个妄图害死他的敌人。他旋即转身,未待宁镇长反应过来,就猛然伸手一挥,重重地砸在宁镇长身上。后者犹如被打飞的羽毛球一般,轻飘飘地飞了起来,划开一条抛物线,撞在几丈开外,身子软绵绵的,不知死活! “可恶的家伙!”何永进狠狠地骂道,对我说道:“恒淮,等下我去缠住罗明熙,你过去救无双!” 我稍微露出犹豫的神色,何永进知道是我怕他一个人对付不了罗明熙,笑笑说道:“到底你身上的伤势比我重。再说邪神是依靠无双的鲜血唤醒的,早点救出无双,就能使得邪神沉睡。” 我点点头,连续多天战斗下来,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皮外伤也罢,当作蚊虫咬过一样,可是有几处实在难以忍受,都是靠我在战争中培养的强大意志力在支撑着。何永进看出我已经是强弩之末,便主动分担了艰巨的任务。 话说完,何永进拎着方才捡来的一把大刀,如箭一般地射向罗明熙。我亦是在同时转向无双的位置。 无双手脚被紧紧绑在一块木板上,一动不动,昏迷不醒,好像砧板上待宰杀的鸡鸭。我冲到她的跟前,正要蹲下来解开无双的束缚,突然又是一阵天摇地动,使得我猝然不及,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抬起头,突然看见前面的大地轰轰然然裂开一条巨大的裂缝,无双石头泥土不足地往下掉落。而绑着无双的那块木板,暂时搁浅在裂缝口,转眼也要掉下去了。 “不好!”我大叫一声,慌忙起身,眼看我和无双之间,隔着一条巨大的地缝,粗略估计,不下三四米宽,幸好还在我的跳跃能力之内。我稍稍向后倒退几步,深深吸了一口气,助跑了几步,陡然发力,大喝一声,越过裂缝,飞向无双的身边。 突然,又是轰隆沉闷的一声,大地再次震动,我已经 “啊!”我惨叫一声,双手发疯一般地到处乱抓,忽然手指一紧,抓住了什么攀援物,身子止住了下坠的趋势,挂在了裂缝底下的悬崖上。我稍稍松了一口气,抬头向上看看,地面不过距离我一尺多,很快可以爬上去的。 随着大地的震动,上面的石头、泥土不住王我头上砸下来,我摇摇头,拨开阻碍视线的东西,突然我哈大了嘴巴,但见把无双绑住的那块木板,摇摇欲坠,随着石头和泥土,终于滑了下来。 这块木板上虽然承载着的只是无双这么小巧的一个女孩子,但是体积甚是巨大,长宽都超过两米,此刻好像犹如一把铡刀一样的落下来。如果我没有托住,无双铁定会掉下万丈深渊,永生难以超度,但是若我硬生生的托住,恐怕以这块木板的下落之势,足可以把我斩成两段。 间不容发,我来不及多想,紧紧贴在石壁上,躲开了木板的这一直面冲击,却在同时,伸出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木板。无双的体重和木板本身的重量加起来,下坠之势好大啊,我只觉得手臂一沉,仿佛脱离了身体一样,定睛一看,我还是把木板给抓住了,不过手臂未免如同报废一般,关节受到重创。 我咬咬牙,一只手抓住木板,另外一只手努力向上攀爬,好在不过距离一尺多,我很快爬上,费劲地把木板拖上来,安置在平地上。这时我看到无双的脸色惨白如僵尸,失血过度,急忙上前把无双的手腕止住鲜血,再摸摸她的鼻息,微微透着热气,小女孩至少还活着。 我把无双的伤口包扎好,又把她从木板的禁锢上接下来,背在肩膀上,纵身一跃,已经 而我却没有兴趣看着女人们哭哭啼啼的模样,我转身看过去,何永进与罗明熙的决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何永进一身好武艺,仗着一把大刀,左砍右杀。而罗明熙却依赖着不死之身和无比的怪力,与着他缠斗不休,然而渐渐下来,何永进落了下风。毕竟他还是一个人,罗明熙却根本是怪物了。 我捡起一把大刀,也跟着跑了过去,要助何永进一臂之力,但是耳边却传来一个人断断续续的声音:“朱恒淮,朱恒淮……” 我心中生疑,喝道:“是谁?” 我扭头环视,发现这是躺在地上,满面血肉模糊的宁镇长在呻吟,这个家伙还活着。我犹豫了一下,过去问道:“你有什么遗言。” 宁镇长有气无力地怒道:“屁话,老子还没有死。我只是叫你摸摸我口袋,有一个足可以杀死怪物的利器!” 我一愣,视线往下移动,这个口袋,看似宁镇长腰部系着的袋子,鼓鼓囊囊不知道藏了什么玩意。我掏出来一看,顿时大喜过望,却是一包炸药,而且是军用的拉弦炸药。 宁镇长苦笑道:“这是我在那里发现的,原本觉得没有什么用场,不过现在看来,你一定用的着。” 我点点头,来不及向宁镇长道谢,急急忙忙跑向何永进那边。罗明熙,你死期到了,到底是你的不死之身厉害,还是我们的炸药厉害! 我仿佛炸碉堡的英雄董存瑞一样,怀中紧紧抱着炸药包,右手小指勾住上面的导火索拉弦,随时可以引爆。我犹如离弦之箭,飞快地朝罗明熙那边冲过去,待到距离七八米的时候,右手高高举起炸药包,大声喊道:“何永进,让开!” 何永进方才见我怀里抱着的玩意就知道情况不妙,暗暗做了准备,此刻我的喊叫甫一响起,他已经极速翻了一个筋斗,滚开三四米,还不住地往前滚动。罗明熙正打地顺手,见我来,而何永进却跑了,顿时不知所措,直到发现了我拉断了炸药包的导火索,吱吱冒着青烟,立时脸色大变,可是迟了! 我只不过距离罗明熙七八米,借着冲势一刹那就掠过去,趁机把手中的炸药包扔向罗明熙这边。炸药包方一脱手,我稍作停留,微微偏了一下方向,继续借着冲势跑下去,远远避开罗明熙。 “混蛋!”罗明熙狂声咆哮着,眼看那个吱吱作响的炸药包极快地弹过去,他猛然挥动胳膊,妄图将它打开。可是我作战工兵出身,炸药玩得炉火纯青,哪会给罗明熙打掉炸药包的机会?方才就已经把时间算好了,故意让导火索在手上烧了一段时间。就在那炸药包接触罗明熙手指的一刹那,轰然爆炸! 嗵…… 我已经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逃离炸药包的爆炸范围,但是这个炸药包装满了黄色炸药,威力巨大,我只觉得在嗵一声之后,耳朵不住嗡嗡作响,而背脊后面更是叫一股大力推倒,猛然撞在地上,顿时摔个七荤八素,内脏都仿佛震碎了一样。 许久,我才勉强爬了起来,往后回望,地面上一片狼籍,在炸药包爆炸中心方圆十米之内,寸草不生,只有中心残留着一个看似勉强像人的物体。 “终于干掉他了!”何永进跑得比我早,受到的冲击力更小,所以比我更早回复,这时候过来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爬了起来,说道:“似乎大地也不再震动了。我想,我们似乎打断了祭祀的仪式,把无双救了回去,结果没有能完全唤醒邪神,只有一部分苏醒,把力量转移到了罗明熙身上。” 何永进说道:“大致如此吧!” 我们两人小心翼翼地凑近爆炸中心,探视情况,这是我们的习惯,敌人要消灭彻底!这个炸药包是在空中爆炸的,威力巨大,冲击波把爆炸中心周边几米之内的泥土都掀了起来,一片焦黑,散发出热腾腾的泥土蒸汽味道。 居于中心的是一具人形物体,身上衣物尽数被震碎,**的肌体布满网络状的黑色细纹。那是由于受到巨大的冲击力,体表的毛细血管尽数破碎所产生的结果。何永进随手砍了罗明熙一刀,对方毫无反应,不禁松了一口气说道:“真的干掉了!” 我也不禁松了一口气,凝望蓝蓝的天,突然感到无比的疲惫,好像得知攻入琼山之后,与南方丛林猴子血战三天三夜,终于得知敌人跑掉时候那般。我笑笑:“咱们可又是联手做了一起啊……” 何永进也欣慰的哈哈大笑,突然…… 咚! 一只黑粗的胳膊犹如长矛一般,陡然从背后刺穿了何永进的身体,在腹部冒了出来,鲜血淋淋,何永进不相信地看着肚子上的胳膊,扭头向后凝视。居然了罗明熙,此刻他已经不能说是有人形了,完全是一个怪物。罗明熙的右边的脑袋和肩膀被炸药包炸掉了一般,露出里面的组织内脏,正在汩汩下淌,剩余的只有左半天身体。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东西,竟然偷袭击中了何永进。 “哈哈,我是不死之身,我是不会死的啊!”罗明熙用着残缺不全的半边下颚疯狂大笑着,面上血肉模糊,根本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我在一刹那几乎呆住了,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拾起何永进的大刀,对着罗明熙就是朝天一刀,顿时把他已经不全的脑袋劈成了两半。然而这个怪物还是摇动着露出脑子的脑袋哈哈大笑,根本不在意! “快把他推下大坑,现在邪神已经无法复活了,但是罗明熙也有了不死之身,只有把他落到邪神身边,他才会被邪神吸收!”远处的尹玉旻大喊大叫,何永进闻言突然一震,他已经受了重伤,此刻仿佛吃了兴奋剂,一把扯住把自己腹部刺穿的胳膊,使出全力把罗明熙推向大坑。 何永进疯了,这样他也会一同跟着掉下去的。 我正要跑过去拉住何永进,他怒道:“走开,我活不了了,就让我做最后一件事情,照顾好我妹妹!” 说完,何永进已经把大喊大叫的罗明熙推向了大坑,后者拼命抵抗,但是哪能敌得过不怕死的人的意志,两人终于一同摔下大坑,除了喊叫,转眼消失地无影无踪! “可恶的家伙!”我狠狠地在大坑前使劲捶地,凝望着深不见底的黑色大坑,除了叹气,什么也不能做。 我摇摇头,转身回到尹玉旻身边,说道:“何永进生前有一个愿望,他想知道,你到底是不是他的妹妹?” 尹玉旻苦笑道:“反正我也时日不多,我就说出来吧。我既不是何永进的妹妹,但我也是!我的身体是他妹妹的,而我的心则是属于我自己的。” 我一愣,隐隐有些猜出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 尹玉旻解释道:“其实,我就是从秘银村逃离的最后一个僰人。” 我不信,摇摇头,说道:“那你起码在一百岁以上,可是你明明才三十多岁。” 尹玉旻说道:“这就是关键了,一百多年前,我离开了秘银村,来到了外面的黄泉村,在那里生活下来,然后嫁人生孩子,我都逐渐忘了自己的僰人身份。可是月岁无情,当我老去之后,我的儿子媳妇却都不幸遇难,留下的只有无双这个可怜的孩子。我不能这样丢下无双,但是我的年纪又老的快死去,于是……” “于是,你就借用一具已经死去的少女尸体,借尸还魂活了过来。而那个少女的尸首,便是何永进的妹妹?”我一刹那间想到了何永进的妹妹被阴婚的事情,又联想到尹玉旻连死人都可以操控,复活自己,不在话下。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大致情况就是如此。虽然这个少女死掉了,但是毕竟还存着一些记忆,每当我陷入昏迷之中,她都会偶尔回复记忆,所以才会叫那个男人为哥哥。” 尹玉旻捋捋耳垂边的鬓发,说道:“作为一个活了太久的人,总是有很多秘密隐藏的,为了不至于把秘密带进棺材,我就把一些事情告诉你。其实,罗家集毁灭的凶手,就是我!” “什么!”我如火烧屁股一样的跳了起来。虽然我对罗家的人没有好感,但是对于一个村落的毁灭,仍旧很好奇,根据信函的提示,应该是有僵尸混入了罗家集,罗家人无力抵抗,全村覆灭。可是罗家人与黄泉村敌对百年,向来对将是极为防备,怎么可能让僵尸混进去呢?若是尹玉旻…… 尹玉旻慢慢讲述道:“当我逃到黄泉村的第一天开始,村子的长老就预备了一个可怕的阴谋。他们派我到了外面的大城市去,去结交在外读书的罗家集人,寻机混入罗家集。罗家集对黄泉村的人向来非常防备,但我出身于僰人的秘银村,虽说和黄泉村是同宗同源,但是毕竟也有数百年没有交往了,可以说几乎与黄泉村没有任何关系,又擅长操纵僵尸的法术,恰好是理想的间谍。于是,那年我才十七岁,正是年轻貌美的时候,又为人温柔贤淑,吸引了一大批男子。后来,我嫁给了一个罗家的人,而他就是罗家最后一任族长!” 我猜测道:“就是那位在外读书的医生?”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不错,是的。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是他温柔体贴,待我很好,我还是很感谢他的。可惜我毕竟是黄泉村之人,为了我们能够活下去,我硬着心肠,把僵尸引入罗家集,逐一开始毁灭罗家集。” 接下来的结局不用说,我也知道了,整个罗家集,除了在外面读书的几个人以外,全村毁灭,黄泉村获得压倒性的胜利。但是世间凡事都有因果轮回,所谓一报还一报,最终黄泉村也毁在罗家集的后人手里。 “这样也好,让黄泉村和罗家集的人都毁灭吧!自从远古就开始的争斗,到现在,终于落下了帷幕。其实有一件事情我没有说过,其实无双也有罗家人的血脉。” 我猜想道:“无双的父亲,是不是你与那位罗家最后族长的儿子?”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不错,嫁过去了话不生孩子很奇怪。他就是无双的父亲,因为身上有罗家的血脉,很受歧视。很早就死掉了,这样也好。后来无双由我照顾,为了让她远离僵尸秘术,我割断了她的声带。” 难怪无双无法说话,居然是尹玉旻干的好事! 这时尹玉旻拍拍怀里的无双,说道:“千年战争终于结束了,两个敌对集团的血脉也融合在一起了。以后,这个孩子就要你照顾了……” 我陡然一惊,问道:“那你怎么了?” 尹玉旻苦笑一下:“我耗力过多,已经支持不住这个身体了,活了一百多年,就让我这样死去吧,只是无双叫你费心了!” 宁镇长呆呆地望着尹玉旻,吃惊地说道:“你,你已经死了……” 佟湘玉说道:“对不起!我已经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了,但是我终究喜欢上了你。尘归尘,土归土,我毕竟是要离去的。” 尹玉旻勉力站了起来,伸手擦干净脸上的血迹,对我笑笑,是那么的凄美,顿时娇美的身躯犹如风化的岩石一般,逐渐剥落,大风一吹,散尽尘嚣。只听喀喇一下,失去支撑的骨架轰然倒塌,不过留下一件素衣缓缓飘荡。红粉骷髅,就在那一刹那。 宁镇长眼睁睁地看着尹玉旻化作灰烬,挣扎着爬了过来,只能抓住那一把灰烬,霎时神色黯然,久久不语。他又失去了一个心爱的女人。 事情告一段落,活下来的,终究没有几个。宁镇长收拾了他心爱的表妹遗骸之后,黯然回到福建老家,发誓守墓终生。而我带着无双和林白水一起回到北京,尹玉旻的事情我已经告诉过无双了,连她都是第一次晓得,原来祝阿姨其实就是她的奶奶。年轻的少女不免陷入忧郁之中,为了失去的亲人哀悼,更是不知道今后将会如何。 “无双,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我想,让你做我的女儿,好吗?”我是一个粗人,喜欢直话直说,因此就直接对她说了,然后又补充一句,“你林阿姨会很高兴的,小文清也很喜欢你!” 无双披散了头发,这时遮住了耳朵,她伸手掠了一下,向我笑笑,算是同意了,然而那笑靥中稍许带着一丝落寞,却不是这个年轻少女应该有的。无双本来貌美,这时更加有一股饱经沧桑的味道,一时间连我都看呆了。无论如何,我发誓都会守护这个小女孩的!** 引子 魔国前传 西域,自古以来就是一片神秘的土地。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便只是黄沙遮天蔽日,大漠孤烟直,带来的只有武将斩杀异族的无畏功勋。 事实上,拥有五千年文明,在世界其他地区很多民族还在山洞中吃生猪肉的时候就学会写字的中国人,对近在咫尺的西域认识却很迟。秦以前,中原人对西域非常陌生,流传的只有周穆王驾八骏西游,与西王母在昆仑山瑶池相会的传说。直到汉朝,为了对抗北方的强敌,首次派出使者出使西域,使得汉人对西域第一次有了直观的了解。之后,强大的中央帝国击败匈奴的时候,同时将西域纳入了版图,通过狭长的河西走廊,联通西域,将西域与中原置于一体。 这样,素来有著书立传的中原汉人,同时也将目光转向了西域。在《史记》、《汉书》等多部历史著作中,记下了西域的文明、历史和风俗。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对于西域的描述,仅仅涉及秦以前的历史。秦之前的西域,仿佛是蒙着面纱的楼兰美女,充满**却看不清!一直到一九八八年,在新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一座废墟中,发掘出了一块吐火罗人记述历史的石板,才最终揭开的谜团。 传说,在遥远的洪荒年代,统治西域的是一个邪恶的魔国!魔国的最高统治者是一个女人,号称神国女皇,她手下的武士和官僚,也都是女人。大约六千年前,她们从遥远的西边迁徙过来,以强大的武力和恐怖的魔法,统治着整个西域数百万的人民。 这是一个可怕的魔鬼之国,虽然统治者的女人们,有着花一样的娇美面庞,心却比毒蛇还毒辣。她们横征暴敛,榨干人民的每一滴财富。更为可怕的是,每年都有无数人都被抓到魔国的首都魔鬼谷,只进不出,再也没有人活着出来。据说,这些倒霉的家伙,是被魔女们饲喂巨大的魔虫了!人民在痛苦着呻吟着,期待英雄拯救世人。 转眼三千年后,魔国的统治越发残暴!然而人期盼中的英雄也终于出现了!他是来自东方的国王,号称上天的儿子,带领着他的勇士们,无畏地向魔国进攻!然而魔女们拥有可怕的力量,国王惨遭失败! 这时,上天派遣了一个预言先知向他告诫:“你必须去西方,到魔国魔女们的老家,寻找到她们的仇人,与她们联合起来,消灭魔女们!” 国王拖着疲惫的身躯,与残余的勇士们,开始了往西面漫长的跋涉。他们走啊走,沿途经过八百个国家,每一个途径的国度,听说他们是为了消灭邪恶的魔国,就有无畏的勇士加入。他们跋涉一年,走过千山万水,终于来到黑色大湖之畔的女勇者国度,面见她们的女王。 “想不到邪恶的魔女们,竟然已经在东方建立巨大的基地。我们必须消灭他们,否则整个世界也会被她们毁灭的!但是我的国度人数众多,不可能全部前往,所以我将派遣精锐的勇士们,和你一起前往,用她们的箭去消灭恶魔!之后我们也会将整个国家迁徙过来,即使走上一千年,我们也会过来!” 国王率领一千名女勇者,一千名沿途诸国的勇士,还有自己麾下的八百个武士,踏上了漫长的征途。又是历经一年的跋山涉水,能够活着抵达魔国的勇者,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但他们也是历经考验,最英勇善战的英雄。 他们到达的日子是冬天,也是魔国魔女们力量最弱的时候,她们畏惧寒冷,西域的寒冷,能够让滴下的泪水马上化作冰珠。 在勇士们的激励下,受到压迫的民众,也终于站起来,与勇士们一起参加推翻魔国暴政的战争! 惨烈的战斗马上展开,魔女们施展霹雳的魔法,动用食人的魔物,都无法击退勇士们的决心。战斗越发激烈,无数勇士倒在血泊中,但是战线终于推进了魔国的老巢——魔鬼谷! 但是魔鬼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勇士们根本无法攻入,就在这时候,预言的先知又出现:“魔鬼谷的地下,有黑龙的血,你们用你们的刀剑,劈开大地,取出黑龙血,用火点燃,攻入魔鬼谷!” 勇士们将信将疑,掘开大地,果然发现黑色的油,他们将黑油装进木桶,用投石机抛入魔鬼谷,再用火箭引燃。刹那间,黑油腾起巨大的火焰和黑烟,仿佛一千个太阳那么亮,又想擎天的石柱那么高!魔鬼谷的魔女们毁灭在熊熊烈火之中,但是魔国的女王突然出现在魔鬼谷的城墙上,向众人诅咒: “地狱的火焰是无法毁灭我们魔国,只能暂时阻止我们。在每一个一千年,我们回重新回到大地上,统治整个世界!哈哈!” 魔女王投身火海,霎时化作一团灰烬。 剿灭魔国的战争结束以后,联军解散,各个邦国的勇士陆续回国,将西域留给西域人自己统治。 时间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去,当事实变成历史、历史变成传说,传说变成神话,人们渐渐地忘记了可怕的魔国。魔鬼谷也如同太阳底下的一滴露珠,逐渐消失在沙漠深处。 转眼三千年过去了,到了西元一九九六年……** 第三案 一 魔洞冒险 考古不是游乐园过山车,有惊无险,它是一种追寻,更是一种冒险! 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名叫《约柜》,主人公印第安纳-琼斯也是一个考古教授,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战无不胜,每每女人自投罗网。我不禁心中大骂那叫斯皮尔伯格的导演,真是吃白痴饭长大的,考古那么轻松如意?发现一件西元前文物如儿戏,当真如此,何必要我们这些考古工作者? 考古发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抢救性发掘,就是某地在修马路、造房子的时候,突然挖到了地下的文物,这可不得了了。赶紧报到文物局去,于是一干大学者过来,团团圈住现场,不出几个月,就有震惊世界的发现。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咸阳几个农民随便往地上一掏,就挖出个瓦王爷,也挖出了世界最庞大的地下军团。这种吗,是靠运气,看谁运气好了,我们考古人员,差不多是善后的主。 第二种探索性发掘,那才是真正考验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勇气和耐心的时候。特洛伊古城乃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记叙的美女战争战场,一直被世人认为只是诗人的浪漫幻想。但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坚信特洛伊遗迹存在土耳其小亚细亚一带,于是阅遍欧亚诸多古书,循小亚细亚沿海一线搜寻,穷尽十年之精力,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特洛伊古城遗迹!这般探索性的发掘没有过人的勇气和非凡的意志,根本无法达成! 说了这么多废话,我还没有介绍自己。 我叫朱恒淮,正式身份是北京某大学的锅炉工,业余身份是考古队的向导兼地质文化历史学教授。或许你们会很奇怪我的这层身份,真的,不假,绝对没有骗你们。我就是锅炉工兼地质文化历史教授! 我读书不多,只读过小学两年级,之后就去参军。退伍之后,凭借部队里战斗工兵的身份,加入了一只考古队,外出内蒙古探险。在那里,我遇到了改变我一身命运的人——她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当年考古队实习研究生林白水。 那次考古活动,由于受到意外地质灾害,损失惨重,我们两人历经磨难,才活着从草原上回到首都。由此我们两人相知相爱,她并没有嫌弃我半文盲的身份,于是我们在她那个狭小的研究生宿舍里结婚,我也谋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就在她的大学里做锅炉工,暑假寒假的业余时间,还是外出参加各个考古队的考古冒险,除了赚取外快之外,也学习考古知识。凭着我的聪明好学,加上又随时可以向大学里的老师们请教,我的学识日渐增长,在林白水的鼓励下,把自己的考古所得写成文集出版,在海内外考古学界影响颇大。一九九零年,香港文理大学授予我地质文化历史学荣誉教授称号。但是,我正式的身份还是锅炉工,官僚主义害死人啊! 好了,讲了了一大通废话,那么我现在哪里探险呢?告诉你们,此刻我就在敦煌——西夏藏经洞故址。 说起这次野外考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考古,而是专门考察西夏历史。西夏是存在于我国两宋时期西部重要的边境政权,蒙古兴起后成吉思汗发兵攻打灵州。后病死在征途中,临死之前下令,屠尽夏人。自此除少数夏人融入汉人之中,存在了数百年的党项族西夏竟然一夜之间从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却留下了数量不菲的西夏文字书籍。 西夏文是一种模仿汉字创造的方块字,酷似汉字却又不是汉字。史学界一直有西夏在中国,研究在俄国的说法。其时,俄罗斯的“绅士们”趁中国衰弱之际,一干干打着学者旗号的骗子恶棍,掠走了大量西夏文献,以至于我国本土不如外国多,文献不足,巧媳妇难做无米炊,才有这般说法。 对此我一直愤愤不平,横看竖看那帮俄国佬不顺眼,若不是这个任务乃是原本上级交代下来,老早趁机在沙漠里丢掉。平常还是耍一下小手腕,满足一下小小的报复心理。比如在他们夜晚上厕所时候,猛然扑上去套上麻袋,一顿痛打。那俄国佬们还以为是自己内部有人对自己不满,个个见面就怒目而视,让我暗暗好笑。 话说这天我和若干俄国佬加翻译一起来到西夏藏经洞,当地土人说这里保存了不少西夏古国的历史典籍,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在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里别说壁画,就连一个佛像雕塑也没有,甚至一点痕迹也没有,显然不是被人故意铲除,而是天生就没有。加上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黑,我们上了那些土人的大当,不仅白白走了二十几里路,还花了十多块钱呢! 这洞窟与其他高大开朗的石窟不同,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俄国佬嘀嘀咕咕,和他们相处几个月,俄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至于日常会话也无碍。 那两个俄国佬之一说道:“莫洛托夫,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伊万诺夫,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中国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俄国佬头头脸色大变,他是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名叫朱罗诺夫,一般我故意发音不准,叫他猪猡懦夫,翻译也狡猾地装作不知。他不仅身材肥胖,智商更是可怕——当然是指负方面的,此刻颤抖地叫道:“僵尸……” 洞窟入口毫无痕迹,显然数百年来根本没有人、也没有动物来过,不可能事先在前面埋伏,若是埋伏,何必闹这么大动静呢?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俄国佬胃口,顿时除了猪猡懦夫,一干俄国佬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鹤嘴锄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俄国佬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只是这种状况下,谁也不敢先跳出去,枪打出头鸟,绝对是真理,俄国佬们也深谙这点,个个滑头地盯着我。我暴跳如雷,老子才不去送死! 我们内部正僵持中,一个东西咕噜咕噜沿着沙地滚过来,大家都没头没脑地看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跳出去! 妈的,这是一颗手雷!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众俄国佬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唯独我冷静下来瞟了一眼,大声叫道:“等等!” 因为我在剑拔弩张的人群中,居然看到了林白水的身影。 等等,她不是在北京一边教书一边照顾小孩,怎么千里迢迢跑到宁夏来了呢?总不至于我撞到鬼吧! 于是我挤开人群,快步跑上前,对着林白水上上下下打量,她仍旧像是以前那般,高挑的身材挺立,即使一身难看的专业沙漠服装亦是非常得体,腰肢纤细柔软,不像是一个六岁孩子的妈,养长的头发简简单单帮做一个马尾辫,唯独眼睛读书越多,越发近视,幸亏在这女人好赶时髦,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副漂亮的金丝边眼镜。此刻透过镜片颇是欣喜地看着我,我高兴地问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林白水四下里瞟了一眼,说道:“眼下这些美国人似乎和你的朋友们有点小冲突,待到暂时平静下来再说吧!” 我回头吼道:“不要打,谁打谁就是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 我在这帮俄国佬里面算是有点威信,这个威信,可是用拳头打出来的,用拳头说话,毕竟肯听的人多。 眼下美俄两国的考察队汇集在一起,若是打起来,当真是两犬相争必有一伤,弄得外交部不好收拾。我知这些人既然来到中国,或多或少懂得一些中文,在了解了状况之后,双方一言不发地收起家么。 我高兴地抱起林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偏瘦,属于那种最近从港澳传过来的模特身材,份量并不是很重,加之我力大无比,一下子就抬起来。 林白水哭笑不得,连忙阻止:“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等等,我让你惊喜一下?” “你就是最大的惊喜!” 林白水这女人,居然还卖关子,我暗暗期待。 “这次你怎么过来了?” “嗯,我带着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相关人员过来,考察丝绸之路,探求奥秘。” 因这个藏经洞经过美俄两国考察队并进搜索过后,连根毛也没有发现,天色不晚,索性沿美国佬来的方向出去。外头美国佬已经打了营寨,派专人看守。我方步入营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亮起来:“爸爸!” 我睁眼看去,大喜过望,却是文清飞快地奔过来, 我哈哈大笑,忍不住亲亲文清,那小女孩拼命推开我的脸,叫道:“不要不要,爸爸的胡子像板刷,扎死人了!” 我一愣,因我毛发浓密,三十不到就满面大胡子,平常可以刮干净,唯独在野外不太方面,索性懒得理会。再说本次考察大部都在回民地区,大胡子男人比较容易取得乡民的信任。 我把文清抱起来问道:“你怎么过来了?我想想看,你妈妈你绝对不会让你跟来的。” 文清说道:“妈妈也要外出考古,我听说就在爸爸活动的一带,就偷偷钻进袋子里,等妈妈发现了,我们已经在银川,她再也不能把我赶走!” 我回头瞟了一眼林白水,只见她哼地一下:“这死小鬼我再也管不了了,她是你们朱家的人,就让你自己搞定!” 林白水看似对女儿恨恨不得了,其实她宠爱女儿,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方法有异。我把文清当作小大人一般照看,爱而不宠,林白水则是对自己的女儿疼得要命,犹如养了个小皇帝一般。一旦文清撒泼,顿时束手无策。反不及有时我与之平等相处,凡事是商议而非顺从。 夜幕降临,我和俄国佬头头猪猡懦夫商议之后,便在此安营扎寨。这美俄两国人员泾渭分明,各自占据东西一边,互不相干。倒是两边的国人高高兴兴聚在一起,便在中间做了中立国,大家相互交换食物吃喝,其乐融融。不过我却看着两边的美俄毫无动静,叹道:“感觉我们是做了他们的狗腿子一样。” 我们一家三口倒是其乐融融,聚在火堆边吃喝玩闹,不知哪里来了一个不知趣的美国佬,笑嘻嘻地凑近我,口操不纯正的汉语说道:“你好,你是林女士的先生?” 屁话! 我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狠狠瞪了他一眼,咆哮道:“滚开,阻碍别人夫妻团聚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应该下地狱煮油锅!” 那美国佬吓了一跳,林白水狠狠白了我一眼,撇嘴骂道:“没礼貌!”然后叽里咕噜冒出一段洋鬼子鸟文,听地我直瞪眼。 哪知文清这小鬼,天赋异禀,和这些美国佬不过呆了短短一个月,鸟语就非常利索,径自给我口译:“妈妈说爸爸你和俄国佬呆久了,性格脾气不免像俄国佬,所以请道格拉斯原谅爸爸的粗鲁!” 我哭笑不得,反问林白水:“我什么时候变成俄国佬了?” 林白水叹道:“你一直以来就非常像!譬如,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极为精细。脾气暴躁,动辄喜欢以拳头讲道理,喝白酒如饮开水,加上今天我看到你这脸大胡子,说什么我都觉得你是俄国佬了!” 我张口结舌,于是转过头对道格拉斯叫道:“喂,狗拉屎,你来干嘛?” 道格拉斯说道:“我叫道格拉斯,不是狗拉屎!” “屁!别欺我不懂鸟文。道格,在鸟语里就是狗,拉斯,明显是拉屎。老子不说你是狗吃屎,算是便宜你了!” 此刻轮到林白水哭笑不得了,轻轻打了我一下,无奈地摇头:“你这人啊!” 倒是文清一骨碌钻到道格拉斯怀里,抱其脖子说道:“道格拉斯叔叔人不错,说话风趣,我的英文就是他教的。还有,他没有爸爸的板刷胡子。” 原来是个没胡子的太监。 文清拉住道格拉斯的鼻子说道:“走,我们去玩吧。对了,叔叔那个手雷打火机呢?” 道格拉斯说道:“因为今天吓唬那些俄国佬,丢到洞里去了。” “正好,今天妈妈不许我进去,我们现在就去吧!” 两人说着,一大一小便牵着手离开,我勃然大怒,正要起身,林白水压住我,说道:“放心,道格拉斯是一个可以托付重任的男人!再说,有些事情小孩子在中不好……” 林白水倏然面颊扬起一层红晕,眼波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是啊,有些事情是需要避开小孩子。 毕竟我和林白水都是年轻人,我三十不到,林白水比我还年轻几岁,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何况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 之后的事情很顺理成章,直到道格拉斯面色惨白的闯过来,我脸色大变,暴怒地扯起道格拉斯大叫:“文清呢?” “她……” 那道格拉斯块头看似极大,个子超出我一个头,其实就若发酵过的面包,大而无力,被我一拎,一把就提起来。我凶狠地揪着道格拉斯的衣襟,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其吓坏了,结结巴巴说道:“文清、文清没事,只是我们有了惊人的发现!” 林白水这时匆匆赶过来,提着一盏汽油灯,喝道:“还废话什么,赶快过去才是!让文清那一个小孩子在洞里,你说我放心吗?” 林白水毕竟爱女心切,三人大快步地赶过去,一边走一边道格拉斯指手画脚,以其美国佬特有的夸张叙述着事情的经过: “哇!那小女孩真是天生的福星!我和她正走在洞里,寻找刚才丢掉的手雷打火机,文清突然站住,指着洞窟头顶一角问道:‘这里有好多虫子啊!’我举起手电筒一看,哇!那个角落里面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蚂蚁。这是当地特有的蚂蚁,块头个个有苍蝇那么大,一起堆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奇妙的东西在吸引它们!文清建议我找来了探棒一捅,噗通,你们猜,找到了什么?” “不用猜了,就在眼前!” 我已经看到,文清小小的孤寂身影站在一个人形东西旁边,带到汽油灯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小鬼文清正蹲在那只腊尸旁边,小手托着腮帮,根本看不出有害怕的表现。那旁边的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 我看文清呆在腊尸边满不在乎的模样,联想到她妈当年十几岁了,见到骷髅都魂飞魄散,更不用提更加可怖的腊尸了,于是问道:“你不怕吗?万一是个僵尸,来捉你呢?” 文清哼地一下:“若是僵尸前来,先拉屎丢过去,再不行,放火烧之!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谁教她的。 倒是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还不是你平常讲的那些故事害的吗?” 说着,这女人教训完老公,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林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林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林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夏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蝎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文清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林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将其冷落,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林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林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林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林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孙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林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说道:“林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没有惊动俄国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俄国佬卖命,就随他去,至少萝卜丝比猪猡懦夫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林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林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林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俄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林白水轻装上阵,那文清吵闹着也要去,林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林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林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林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本来听说当地有一个藏经洞,但是我查阅了当地数百年来的记录,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经书的任何记录,但是为何明明这样,却叫它藏经洞呢?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多藏经洞,乡民见这也是一个洞窟,以讹传讹,便叫成藏经洞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非常有道理,但是缺乏根据。我则是这么想的,在古代西夏语言里,城堡的发音是‘楚那其’,你不觉得,这和当地藏经洞的发音很像吗?” 我一震,说道:“的确,我怎么没有想到。我的老婆果然非常聪明!” 林白水洋洋得意,继续说道:“在西夏国的历史上,敦煌是一个作为西夏的西大门和与西域联系的关口,还担负着沉重的边防任务,所以,即使这里是一座城堡也毫不稀奇,只是经过一千多年的时间冲刷,逐渐废弃。而当地人也以讹传讹,把城堡讲成藏经洞了!” 我猜想道:“那么,我看地下的洞窟,其实是一个藏兵洞,本来埋在地下,因为地震把它抬起来。” 林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林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林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林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西夏人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林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迭迭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西夏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东西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西夏通往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夏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宋、辽、金、吐蕃、西域等,真正给西夏带来严重威胁的也不过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林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林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迭迭,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林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林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林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林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林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林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林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林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林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林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林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林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林白水,你发了!” 林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林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梆梆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瑞士军刀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开瓶器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林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林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林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 二 恐虫袭击 我顺着林白水手指的方向探视,看到在那些蜜尸当中,有一具蜜尸姿势极为古怪,其他蜜尸都是老老实实站立着,唯独这具蜜尸要学体操运动员,右侧犹如扭屁股一样倾斜,目光移过去,在他左侧肋下,稍微突出了一个尖锐的三角形。 我不禁好奇地抽出来,入手极为沉重,这是一个长约二十厘米,宽为十多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匣子,估计成分为铅。但是在拨开蜜汁之后,匣子的表面顿时露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符号,竟是全金制造! 黄金性质相当稳定,所以历经千年也没有丝毫腐蚀。连匣子也是用几十斤金子打造,可见里面的物件价值不菲,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抬头望望林白水,她急忙道:“让我瞧瞧,快!” 我存心和她开玩笑,装作毫不吃力地递给林白水,她方一接手,几乎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我哈哈大笑,于是乘机揽住,那林白水白了我一眼,懒得责怪,显然对我的惫懒习以为常。 她仔细凝视着黄金匣子表面的花纹特征,说道:“奇怪,这不是西夏人的风格。” 我答曰:“也不稀奇,敦煌连接西域,或许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 林白水秀眉微蹙,反驳道:“也不是,这种风格的符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奇怪!” 正说着,只听啪嗒一声,我们两人抬起头,却是一具蜜尸失去支持倒下,当下也不觉得稀奇,低头又去研究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才惊得我们盯住蜜尸。 那把蜜尸系在身上的枣核型物体,此刻摇摇晃晃,不断地把身上的蜜尸甩掉,更稀奇的是,整个枣核型的物体,犹如一只巨大的发光二极管,突然闪闪发亮,顿时把周围照亮如白昼,同时微微颤动不已。 我和林白水看的惊悸不已,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里面,似乎存在着一只活物。 我和林白水对视一眼,于是我大着胆子把“假手”火把伸过去,方接触枣核,立时剧烈晃动。里面果然有活物,而且是一种极为怕热的活物。 突然枣核表皮破裂,猛然伸出一只黑色的爪子,一下子就抓住火把,硬生生夺过去,随手抛掷在一边。火把虽然落在地上,但是因为接触面更广,反而燃烧地越发剧烈。在熊熊火光中,我们看到枣核里又伸出一只黑色的铁爪,努力破壳而出。 “不好!” 我大叫一声,和林白水对视一眼,果然心意相通,林白水把黄金匣子扔给我,我就用力抛到洞外。再抱住林白水,随手也把她扔出洞穴。不刻女人满脸狼狈地从洞外伸下胳膊给我,因为洞穴本身不是很深,我纵身一跃,向上跳出一两米,趁势牵住林白水的胳膊,突然腰部一紧,林白水啊的一声大叫! 我回头一看,妈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伸出爪子勾住了我的皮带,正要把我拉下去。我正要挣扎,哪知咔嚓一下,这根皮带质量不好,居然硬生生地被扯断。我拉住林白水的手,借势狼狈不堪地爬上。 那双脚刚落在地上,原本靠腰部肌肉压住的裤子顿时哗地一下掉下,露出两条毛腿。 林白水先是一怔,虽然形势不对,也忍不住噗哧一下,抿嘴浅笑。我怒道:“女人,看你老公出丑好玩吗?” 林白水从腰部抽出自己的腰带,扔给我说道:“我腰细,暂时不需要腰带,你凑合一下,可能比较紧!” 我急匆匆地系上,何止比较紧,根本是勒地老子头昏眼花,就如十九世纪欧洲贵小姐束腰的痛苦。眼下无可奈何之极,总比光屁股好。 我回头一看,那黑乎乎的家伙虽然体积庞大,但是似乎不太擅长攀爬,纵然如此,我们也是急急忙忙地往前逃命,方走了几步,那过来的甬道***通明,人声鼎沸,正在疑惑中,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居然是猪猡懦夫、没落驼夫、无理羊懦夫等一干俄国佬,惊奇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亲爱的朱同志!”猪猡懦夫说道,“我们听说了你们受到邪恶的资本主义帝国美国佬的欺骗,不幸陷入危机中,本着国际主义无产阶级互助的精神,所以我们来救你了!” 我心底哼地一下,俄国佬哪有这么好心,八成与美国佬分赃不成,一怒之下,就强行冲了进来,说不定,等会儿美国佬也过来了。 果然这些家伙根本不是来救我们的,当看到这里遍地都是亮光闪闪的夜明珠时,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猪猡懦夫兴奋地只搓手,笑道:“朱同志,感谢你发现了如此伟大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考古发掘,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本着中俄友谊的精神,我们将挖掘几颗亮晶晶的小珠子作为研究。当然,这里有数百万颗,这小小的一两颗,您当然不在乎了!” 林白水几乎就要出去阻止,我拦住她,冷笑道:“好戏你想不想看?等回来就要这些俄国佬尝到厉害。在中国盗宝,自然会受到制裁!” 那些俄国佬们见我没有回音,以为得到了默许,发疯地奔向万千夜明珠的地方,在地势稍微低矮的地方,两个牛高马大的俄国佬叠罗汉在一起,立时就有了两三米高,骑在上面的俄国佬拿刀拼命撬镶嵌在石壁中的夜明珠。个个兴奋地乌拉乌拉大叫,转眼腔调就变掉: “啊,怎么回事,这么多胶水是哪里来的?” “我的脚不能动了!” “我的手也不能动了!” “我们俩都黏在一起了!救命!” 俄国佬们顿时又吵吵闹闹,我暗暗好笑,突然啊的一声惨烈的叫声,我不禁一怔,众人也是一呆,大家不约而同把手电筒集中在惨叫声的地上,但见一个俄国佬居然神通广大地倒悬在天顶!他上半身从天顶倒垂下来,下半身黏在上面。好本事!就是杂技演员也没有这手好功夫!俄国佬果然不是一般人。 不对! 那个俄国佬有气无力地挥着手,微弱地呼吸,因为数只手电筒都集中在一起,光线异常明亮,可以看到,在他的脸上,缓缓滴下鲜血! 蓦地,那俄国佬又是往上一伸,发出惨烈的叫声,好像非常痛苦一般,于是大家集中把手电筒往上移动,看到的景象叫每个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夜明珠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光线昏暗,正如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这时几十把强力手电筒照在上面,照亮的异常清晰,却让人们恨不得平生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那天顶的岩壁上打钻出一个洞穴,伸出一只蠕蠕而动的肉条,长约三四米,甚至呈现暗红色,犹如一条巨大的肉肠。可是这条肉肠不是被人吃,而是吃人的肉肠!肉肠虽不见鼻子眼睛,但那一张血盆大口上镶满数百颗利齿,仿佛一台绞肉机,不断地把那个可怜的俄国佬吞噬。俄国佬下半身被肉虫咬在嘴里,一时死不了,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双手努力撑在肉虫的大嘴上,大声向我们呼救。 猪猡懦夫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一双肥腿颤抖不已,冷不防上面一块人肉掉在他脸上,顿时发颠一般地大叫一声,满脸血水,在他胖胖的脸上,尤为可怕。猪猡懦夫不住挥手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头头一发命令,其他俄国佬如梦初醒,或者捡起石块不住地往上丢,或者拿起仅有的两把散弹枪,装上子弹。由于我们身处中国内陆,除了野兽威胁,一般没有什么危险,所以携带的武器不多,只有两把防身用的散弹枪。 “砰砰!” 散弹枪发射,打在肉虫身上。原本石头没有多少攻击力,于是肉虫没有反应,这时骤然挨到散弹,吃痛不已,把嘴边的食物丢下,立时缩回洞里。 那俄国佬噗通一下掉在地上,已经没了声响,大家把手电筒照在他身上,立时满嘴血腥味。那俄国佬只剩下了一半身体,下半身全部被咬掉,肠子、胃等脏器流了一地,似乎受到古代腰斩的残酷刑法一样! 林白水脸色煞白,蹲下身子呜呜呕吐。这些年的考古经历,胆子是练大了,但是毕竟没有到我这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程度。 我同时蹲下去拍拍林白水的背部,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 林白水抹抹嘴巴,脸颊似乎因为憋涨而通红。 那几个俄国佬仰天望着肉虫钻入的洞穴,聚集过去,甚至连猪猡懦夫也在散弹枪的撑腰下大着胆子观看。突然…… 肉虫猛然从洞穴里钻出来,未待众人反应过来,大吼一声,仿佛高压水龙头的喷嘴,吐出满天脓汁。那聚在洞穴下的俄国佬们浑身沾满,竟然袅袅冒着青烟,痛得捂住双眼不断哭爹喊娘。我们因稍微离得远了一点,只有少部分沾染。我忽然觉得胳膊一痛,只见一小块脓汁滴在手臂上,吱吱地好像冰块上的钠粒,烧穿皮肤肌肉,渗入内部! 我大骇,当机立断,飞快地掏出瑞士军刀,狠下心,刺入胳膊,一下子把这块肉挑出来。当下只觉得剧痛阵阵,浑身冒冷汗,双眼不禁闭上,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那挑着肉块的瑞士军刀竟然也被腐蚀了一半!好厉害的酸水! 林白水眼见我自残自保,当下立即扯下剩下的一只袖子,把我的胳膊包扎起来,尽管血水还在不断往外冒,至少勉强可以活动。 那肉虫又伸出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一个人。那人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我们只看得毛骨悚然,夹着黄金匣子转身就要逃跑,这时那猪猡懦夫摸索到我们这边,双手伸出,口中喃喃自语:“救救我,救救我!” 我们稍稍停顿数秒,那猪猡懦夫已经抓住林白水的胳膊,后者发出惨烈的尖叫,我睁眼看去,那猪猡懦夫的面部被毁掉一半,从嘴巴到眼睛斜斜的一片,完全被强酸烧掉,肌肉皮肤发黑,露出深深白骨。完全一半是人,一半是骨头,甚为可怖! 我不禁一阵恶心,满肚子翻腾,当下抬起一脚,重重地把猪猡懦夫踢开。老子本来就是只顾自己老婆的人,哪管别人死活,更何况与我毫无干系的俄国佬,立刻就拉着林白水逃之夭夭! 我们一路飞奔,原本半小时才要走的路不过在数分钟内跑完,当一口气跳下裂缝,抬头第一眼就是萝卜丝红彤彤的鼻子,竟然觉得分外亲切分外可爱,那洞里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道格拉斯关切地问道:“米斯特朱,那群俄国佬进去之后,我们就特别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脸色苍白,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摇头,拉着同样难看的林白水蹒跚走出去,外面满天星空,六月的夏风吹拂,才觉得终于活过来了! 我和林白水坐在火堆边休息片刻,精神稍微恢复了不少。文清甚是乖巧,见爸妈情绪不佳,拿来了烈酒让我们压惊。又把医疗箱拿过来,只是自己不敢动手,还是林白水把我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了一下。 在我们休息的时候,美国佬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组织了一次洞穴考察。不过美国佬可是比俄国佬狡猾多了,方进去就见情况不妙,慌忙撬了一些夜明珠就撤退,居然毫发无伤,只是个个脸色难看无比,显然也被俄国佬们的可怕下场吓呆了。 这次最大的发现莫过于林白水捡到的黄金匣子,她拿着毛巾,细细擦掉匣子的污垢,露出上面精致的浮雕。我好奇地凑过去,在黄金匣子的表面,缠绕着一群奇异的装饰,非龙非凤,似乎一种西域异兽。那异兽对着天空,天空中浮现太阳月亮和数颗星星,旁边装饰着几个壁画繁杂,不似汉字也非西夏字的方块字,林白水一边摸索,一边慢慢诵读出来:“诸神庇护,天佑我国!” “这是什么文字?” 我觉得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辽文。” 林白水眉头皱起来,在西夏区域发现辽文的遗迹,显然非常了不起。 她摸索着黄金匣子,在外侧转动悬扣,咔嚓的轻轻一下,居然打开了锁。林白水一怔,看了我一眼,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如此轻易地被打开。想来黄金匣子里的东西,异常珍贵,自然是苦苦保存了! “我来,当心里面有危险!” 我说道,那林白水摆摆手:“不必,我看黄金匣子乃是经常打开,所以不必太严密的锁,估计应该不会设有机关!” 我鼓励地赞同她打开看看,林白水于是下定决心,呼出一口气,揭开黄金匣子的盖子,没有毒气,也没有暗器。 我们呆呆的一愣,不约而同地凑上去,林白水失声叫道: “《西辽绝书》!”** 三 西辽秘史 我不由得屏住呼吸,唯恐大一点的吐气,都会吹掉匣子里面的文物,于是瞪大眼珠,死死盯着,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黄金匣子里,端端正正躺着一卷古书,约莫三寸厚左右,制作精美,封皮以金箔镶嵌一排古怪的辽文。虽然匣子里面没有金银财宝和更加贵重的宝物,但是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人员来说,一卷古书的价值远远超过同体积的钻石! 我们夫妻俩同样都是考古工作者,不过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侧重从远古到史前的文明探幽,而林白水则是中古的历史。我不明白《西辽绝书》的意义,但是看到林白水伸出双手,不住微微颤动,以其向来镇定的性格而言,相当罕见的举动,简直比她拿到结婚证一刻还要激动十倍,由此可见,《西辽绝书》珍贵之极! 那林白水捧起古书,轻轻翻开古书的封面,入鼻一股羊皮气味,看材质乃是小羊羔皮磨制的羊皮纸。西域诸国即使从中原传入植物纤维纸之后,凡是记录重要文献,依旧采用羊皮纸,确保历经千年不朽。 尽管林白水的额头上还是细汗涔涔,但是镜片之后的瞳仁慢慢平静,返回以前那种内敛的目光,放下《西辽绝书》反问我道:“你说,《西辽绝书》可信吗?” 我又气又好笑,这中古历史我通晓不多,仅仅知道西辽王朝是在辽国被崛起于东北的女真人灭掉之后,其中有一个皇室贵族名曰耶律大石,率领一部不甘臣服女真人的族人,奔逃到西域。原本耶律大石部下不过四万人左右,想不到进军异常顺利,竟然占领了中亚大部,于是一一二四年,在中亚起尔漫城(现今乌孜别克斯坦的布哈拉与撒玛尔罕之间)宣布建立喀喇契丹王朝,因与原东北的契丹辽国相区别,史称西辽王朝。从此契丹人又苟延残喘了近百年,直到被蒙古人哲别率领大军攻灭,至于《西辽绝书》是什么玩意,我闻所未闻。 于是我不禁摇摇头,反问道:“你说,《越绝书》可信吗?在我看来,大凡带‘绝’的书,大半是可信的,因为绝,就是死,人死了都会说实话,由此类推,书要死了,也定会老老实实交代!”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知道我在责怪她专门拿我不知道的东西询问,存心让老子出丑,索性挑出另外一部“绝书”讥讽,她解释说道:“《西辽绝书》,是一本记录西辽从建立至强盛近六十多年历史的笔记体史书。传说乃是西辽王朝内,一个精通汉、夏、辽和西域诸国文字的内侍所著。由于该内侍深受皇室崇信,能够得知许多没有在历史正式史书上流传的秘闻,所以在史学上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一九零五年,在当时的沙俄布哈拉一带的一个古墓中,发掘出十六卷羊皮古书,轰动整个世界,珍贵价值,可比死海古卷和初版《可兰经》。于是史称《西辽绝书》!但是这十六卷《西辽绝书》残缺不全,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刻竟在我手里也有一卷!”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那岂不是你的幸运?等出了成果,铁定得田野奖和夏鼐奖(我国考古界最高奖项),我这做你老公的,也好沾光了!哈哈!” 林白水摇摇头,秀美微蹙,叹道:“假如能够得到这个奖就好了。先摆回来说,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秘闻。” 我脱口道:“什么秘闻,有何奇异之处?” 林白水合上秀目,立时又张开,慢慢叙述道:“故契丹遗民耶律大石,率四万残兵,竟然不可思议地在几个月内就征服了西域近数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数千万人口,建立了一个西南至阿姆河,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向东则包括今天山南北各地,你说,数尽人类历史,能有哪个强人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以残兵建立这般大帝国?” 我思虑片刻,终于回答:“没有,我看没有。历史上的大帝国,无一不是历经几十年才建立。纵然有的是极快地以武力占领,也不可能长期保持统治。而西辽能够存活一百年,由此可见实力不弱!” 林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哦,有什么秘密,不妨且让我也听听。” 身边忽然响起一阵怪里怪气的腔调,我们抬头一看,竟是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知何时过来,因我们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西辽绝书》上,一时倒没有发觉。 林白水不悦地卷起眉毛,我本想把他赶走,但是林白水使了一个眼色,我便暂且不动手。心想,即使让美国佬听到又如何?反正关键证据在我们手里,考古界历来讲究口说无凭。 林白水开始慢慢地叙述: 自女真兴起,击败辽国七十万大军,天祚帝奔逃。其族人贵族耶律大石率残兵四万,西逃欲借大食兵。路阻喀喇汗王朝有力伏击,损兵数万。耶律大石狼狈逃至伊犁河谷,所存族人已不足数千!其仰天长叹:难道天真欲亡我大辽? 时天降异彩,有磨轮大如车者盘旋,从天而降飞天神女若干,其中为首者,貌美不可方物。其女曰:汝欲重新复国乎? 耶律大石曰:莫不是神女助我助复兴? 神女曰:汝娶我为妻,建国则为后,我便助汝复国。 耶律大石曰:善! 于是,耶律大石娶妻神女,在其法力相助之下,果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时辽人不堪女真统治,纷纷西逃至西域,共推耶律大石为皇帝。于是其建国西辽,庙号德宗! 而他的妻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昭德皇后萧氏。 林白水说道:“正史记载看来,这昭德皇后姓萧,似乎是辽人一大族萧氏,然而《西辽绝书》显示,这萧氏的真正身份,乃是桃花石国女皇!” “桃花石国!” 我和萝卜丝不约而同喊出来! 我转念一想,不禁摇摇头说道:“中古历史非我所擅长,但是据我所知,桃花石国乃是过去中国本土的故称,等同于摩诃震旦、西诺、赛里斯等。其时中国本土为宋金对峙,怎么会在西域冒出一个桃花石国女王呢?荒谬不堪!” 萝卜丝笑道:“朱先生,这点你错矣。桃花石这个历史名词,虽然多有争议,但在史学界不外乎三种看法。 其一,桃花石乃是‘拓拔’的对音、拓跋氏在中国北方建立过北魏帝国,国力强盛,影响广及西域及中亚,是以桃花石成了中国和中国人的代称。自隋唐以降,东罗马帝国和其他西域诸国,皆称呼中国为tangas,发音确实与拓跋氏相似。 另一种说法乃是来源于唐朝,系‘唐家子’的讹音,因特指唐朝,转而指代中国。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向西拓展最广阔的一个朝代,其深入西域,势力范围远达波斯。中亚及西域诸国无不景仰万分,称呼唐朝皇帝为‘天可汗’。即使唐朝灭亡之后,西域一些国家的统治者仍然喜欢僭称‘桃花石可汗’。例如辽、宋时期出现的喀喇汗王朝,其首领的头衔中都有“桃花石汗”这一称号。 不过眼下这个桃花石可汗,显然只能是第三种看法,也是历史上最模糊的一种看法——传说中的桃花石女儿国!” 此刻连林白水都开始摇头,说道:“西域桃花石国我曾经听说过,但是怎么又扯出了女儿国?桃花石国历来因缺乏史书记载和文物发掘作为证据,一直被史学界认为只是一个传说存在的国度。” 萝卜丝笑道“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向来被历史这一层面纱蒙蔽着,我们只能通过史书和文物这些小小的装饰品,一窥真实的面目。桃花石国虽然缺乏直接的史书记载,但在不少神话传说中却经常出现,譬如在贵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就展现了一个美丽的国度。” 《西游记》恐怕是中国普及率最高的一本小说,我几乎耳熟能详,脑中灵光一闪,叫出来:“唐三藏被女儿国国王逼婚!” “正是!” 萝卜丝喜道,他笑嘻嘻的模样使得那只红彤彤的酒糟鼻子越发闪亮可爱,惹得文清不时在他身边转悠,想乘机摸上一把。 “民间传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在一定的真实基础上积累。但正如一句西方谚语说的好:时间漫长,历史变传说,传说为神话。时间越长,原本保存在历史中的真实散佚的越多。譬如你们中国人崇拜的关帝,在同时代不远的陈寿《三国志》中,只是一个好色的武将,然而到了现在,却是一个与孔子同等地位的武圣!桃花石国距今差不多有八百年左右,积累的偏差使得失真程度相当可怕。《西游记》中,女儿国是一个完全女人组成的国家,由一个美丽的女王统治,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相当恐怖!我且问你,朱先生。《西游记》里面的女儿国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是如何繁衍后代呢?” 我说道:“她们是一旦成年之后,假若想要生孩子,就喝子母河的水,就会怀孕生子。唐僧等一干人,正是不小心喝了河水,结果男人怀孕,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最后喝了落胎泉之水才堕了胎。” 萝卜丝说道:“好吧,历史学上研究民俗有一种类比方法,比较相类似的神话传说,得出成果。比如,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大洪水的记录。这表明曾经发生过世界范围的大洪水,但是地质记录表明并没有全球范围的洪水。那么换一个角度考虑,比如人类是同一个祖先,曾经经历过一次洪水,因记忆深刻,即使迁居到全世界各地也不能忘怀,流传在各支遗民的神话里,这从侧面证明了人类非洲起源说。那么我们把女儿国传说的关键字挑选出来:全部是女人、女王、河水、男人堕胎、落胎泉,那么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目瞪口呆,哪里有什么想法,根本不知所以然,转头望向老婆,林白水沉静的说道:“亚马逊女战士!” “verygood!” 这洋鬼子一高兴,不小心露出母语来,他说道:“完全正确!根据希腊人的古书记载,传说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生活在现今欧亚大陆交界的土耳其北部特尔莫冬河附近,河水向东注入黑海。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这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土地肥沃,非常隐蔽。亚马逊部落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保持着母系氏族的特点,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凶狠强悍,常常掠夺周边部落的男子为奴隶,成年女战士与其**,生下子女后便杀死男奴。若生下女孩,则留下养育长大,成为新一代的战斗力,若是男孩,则是浸入特尔莫冬河溺毙,冲入黑海!但是自进入西元后就很少有关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记录了,传说她们已经迁移到遥远的东方,如今看来,所谓的桃花石国,有可能就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后裔所构成。虽然亚马逊(amazon)与桃花石(tanhans)一点都不像。但是别忘了,桃花石本身就是汉语从西域古吐火罗语中转译过来的。古吐火罗语的特点是喜欢擅自改首音,那么我们把t去掉……” “anhans与amazon就非常相近了!亚马逊女战士擅长弓箭,战斗力十分强悍,又是地头蛇,若是耶律大石与其女王联姻,倒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强援,短时间内统一西域,极有可能!” 我大为赞叹,这洋鬼子不简单,叫我佩服别人极难,更何况是洋鬼子。眼前的萝卜丝学识渊博,本着不知下问的原则,向他好好学习未必不可。正这样想着,萝卜丝又说道:“不过听《西辽绝书》所说,那桃花石国女王降临之际,天空飞翔战车那么大的磨盘,而且光彩夺目,我在想,是不是有外星人也参与了?” 我顿时哑然,敬佩之心减少几分,萝卜丝这家伙,《星球大战》看多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外星人?而且,这些外星人偏偏喜欢在古代文明不发达的时候拜访人类,唯独现在人类都进入太空了,却隐遁失踪?将心比心,我们人类,是喜欢去和同样技术的人交往,还是深入原始丛林,挨那食人族的几把毒箭?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号《西辽绝书》,怎么从西辽一下子跑到西夏来呢?” 林白水说道:“西辽亡于一二一八年,而西夏灭亡于一二二七年,中间相差近十年。虽然都是蒙古人灭掉,不过也有可能是西辽人认为《西辽绝书》有极佳的保存意义,不能落入蒙古人手中,于是逃到西夏。” 她扶着眼睛,目光移向远方,疑问道:“那是什么?” 我和萝卜丝一起转过头,顿时觉得非常奇怪!** 四 秘密任务 一辆吉普车赶了过来,伤痕累累,显然经过一番长途跋涉,这时车门打开,走下一个带着防风眼镜的中年军官,气派大的很,大声喝道:“预备役下士朱恒淮,出列!” “呦!” 我条件反射地小跑到那军官跟前,敬礼,立正,大喊道:“预备役下士朱恒淮报到,请问上级有何命令!?” “稍息!” 那军官下令,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老早就退伍了,但是因为以前当兵时间太长,几乎形成自然反应,不禁又气又好笑。但是看着对方军官满面严肃的表情,加上肩膀上那两杠一星,似乎是个很大的军官!于是又板着脸,稍息听候命令。 那军官叫道:“朱恒淮同志!尽管你已经退伍了,但是因你在军中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作战勇敢,毙敌五名,伤敌若干,签于立功重大,因此上级特意授予你陆军预备役上士军衔!命令立即生效!” 说着,该军官就把证书递交给我,然后敬礼。我回礼,双手接证书,如同做梦一般。原本解放军是没有军衔的,八十年代恢复了这项制度,我已经退役多年,怎么就突然被授衔上士?简直莫名其妙。但是看着证书上端端正正陆军预备役上士军衔和烫金大印,这绝对假不了! “朱恒淮上士!” “在!” 该军官突然放低声音,军队中都是大喊大叫,唯恐别人不知,如此低声,只能说是重大事项:“现有一项任务交给你,这里说话不方便,请到车子里去!” 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进入吉普车内,司机离开,随手关上车门,拔出手枪间隔三米放哨。 那军官自我介绍:“我是陆军少校刘建国,这次过来,有一项任务要交给你。” 我问道:“我在想,我毕竟已经退伍多年,不仅身手疏远了,而且不像以前那么有冲劲,为什么偏要我来完成该项任务?” 少校回答:“一、你当兵资格老,作战勇猛无比,虽读书不多,但是聪明好学;二、该项任务涉及考古和历史,你是比较专业的人士;三、该项任务还有一个民间人士参与,假若直接派遣军方人员参与,因其特殊身份而有可能造成不便。所以,我们一直认为你非常恰当,能够胜任这个艰巨的任务。据说,这项任务是上级特别交代的,一定要好好完成!” “是,绝对不辜负上级的嘱托!” 少校点点头说道:“早上带你去见那个民间人士。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这个,你看,目前折腾成这幅样子了,你说怎么办呢?” 我指指外面。 少校横了一眼,笑道:“好办,就说美帝和俄罗斯鬼子不合,一见面就打起来,破坏我国文物,还得向他们大使馆讨钱去呢!” 甚合我意。 我下了吉普车,抬头看看天,不是做梦啊!林白水倒是兴奋地凑过来,笑嘻嘻说道:“我听到你做了上士,是多大的官啊?” “屁大的官!上士,最多班长排长的级别了!” 我无可奈何,果然天上不会白掉下馅饼,小小的军衔,居然让我去执行如此艰巨的任务,兑换不成比例啊!亏大了! 草草处理了一下眼前的事情,就带着林白水走开,赶往百多里外的驻军部队,约莫天明的时候,正好赶到。坐在后排的林白水和文清老早沉沉入睡,我打了一个哈欠,随少校一起拜见那位民间人士。 他打开一个营房,部队中住宿都很简单,唯独这个营房不仅是单人单间,而且装饰甚好,显然专门招待贵客,这个人究竟是谁?居然受到部队如此优待呢?我正思虑着,便见到了那人,却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然而却是高鼻深目,褐色头发,不像中国人。此刻发现我们进来,先是看看少校,再瞟了我一眼,少校介绍道:“雷先生,他就是本次带你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朱恒淮先生,果然著名的考古探险人员!” 那少校敬礼走出,由得我们亲自交谈。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英国来的,我叫斯蒂文-珊德,中文名雷颂贤,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共产党,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英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文革时又回到英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两岸关系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颂贤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颂贤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颂贤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颂贤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是英伦名门,所以我是混血,她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颂贤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颂贤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颂贤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颂贤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颂贤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颂贤长叹一声。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颂贤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颂贤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兽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身,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颂贤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颂贤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兽,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颂贤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因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极其危险,数千公里毫无人烟,不象敦煌这边到处有补充,所以文清要找地方放下。一开始文清也吵着要去,又哭又闹,林白水束手无策,只好老子出马。 我对文清威胁道:“小鬼,你要是再胡闹,当心我把你丢到幼儿园去!” “啥!” 文清顽劣之极,当然讨厌上循规蹈矩的幼儿园,迄今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怕我发狠,当真送到幼儿园去,那简直要了她小命,于是不得不乖乖听命。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该行做宇航员——登录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林白水带领的《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丝绸之路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所以一路上还是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内战爆发,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林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林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林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五 恐怖分子 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林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林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俄国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阿拉伯文。我不识,随手丢给林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政府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新疆独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丹,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林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林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林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林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林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林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东突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林白水摇摇头,对着拉丹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丹,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林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林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我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本.拉丹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阿拉伯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本.拉丹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我把武器下发,拉丹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丹,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丹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打内战,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和几个外国弟兄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本.拉丹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我嘱咐剩下的几个人注意布防,然后慢慢爬到营地,看到我老婆林白水正抱着那个神秘的少女,惊慌失措地坐在帐篷里,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打枪?” “土匪。放心,很快干掉!” 我不想使得林白水过于担心,胡扯了一下,赶紧和萝卜丝一起来到俘虏身边。刚才拉丹挨了我一枪托,此刻头昏脑胀,不知所措,我拎起拉丹恶狠狠地问道:“告诉我,你们把军火放在哪里了?” 拉丹得意洋洋地笑道:“我是伟大的战士,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 我勃然大怒,抡起枪托又一阵暴打,那拉丹转眼就鼻青脸肿,但是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他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拉丹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拉丹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笑,摸向拉丹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拉丹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萝卜丝放下拉丹,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拉丹仍是毛骨悚然,眼睛瞄着前方,说道:“就在那里,被杂草覆盖着,下面有一口坎儿井,弹药就在里面。” 萝卜丝点点头,对我说道:“走!” 拉丹见我们要离开,焦急地大叫:“等等,先给我穿上裤子啊……” 我和萝卜丝哪会理会,一走了之,放任其大喊大叫,我问道:“萝卜丝,假若拉丹不说,莫非你真会那个?” 萝卜丝满脸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嗯,当然。不过这些阿拉伯人,从小深受教诲,认为*是非常邪恶的,这招一般屡试不爽。”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我来到那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usa,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支持,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沙漠之间原本是平坦一片,受到狂风吹拂,形成一条条波浪般的沙浪,这时有一堆沙子慢慢地隆起,就像在沙堆中鼓起一个大包,移到一具尸体前,从沙子里伸出一条半透明的管子,相似潜望镜一样地探视,发现人体,陡然刺穿尸体皮肤。奇了,那尸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腐败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和我们寻常喝汽水一样,红的白的**从管子里流下去,而这时尸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 管子稍稍隆起,地上伸出的管子中间的砂石好像水流一样流下,凹出一个洞穴,越来越大,慢慢地管子顶了起来。我呼吸也开始加快,这个食人尸体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样的家伙? 管子下露出一颗圆球,我定睛细看,竟然是一颗人头!有鼻有口,合着双目,管子就长在他头顶。 我脑中原本想象过无数种,或是昆虫一类的怪物,或是穿山甲一般的,但是绝对想不到如同人类。我吓了一跳,手指颤动,扣下了扳机,砰,枪走火了! 那颗人头立时张开双眼,唰地扫到我! 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大**,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刻我好像中了定身法,叫这个怪物的双目慑中,动弹不得,直到那个怪物轰轰隆隆移到我面前,示威性抬起整个身体,由此腰部以下也露了出来,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怪物腰部以上还是人形,以下就纯粹是一个怪物了,在腰部两侧以下,密密麻麻地长着无数蠕蠕而动的节肢,仿佛是一个人身蜈蚣。 不知怎么的,此刻我忽然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只觉得背脊一亮,扭头看过去,竟然是那头人身蜈蚣穷追不舍,叫萝卜丝打中了身子,飞溅出淡绿色的**,正好落在我背后。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身蜈蚣中了五六枪,一时死不了,仰起身子把百足乱舞。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人身蜈蚣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那个东西在吃人,然后追来了……”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在小坑里面,躺着一只如同锅子一样大小的半透明东西,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汩汩流出淡绿色的**。 我顿时送了一口气,敲了萝卜丝一拳,笑道:“算你老小子狠,先见之明,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估计埋伏在沙漠地下想潜过来,不过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结果一命呜呼,哈哈!” “咔嚓!” 那个锅子怪物一动,我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霍然绷紧,随手操起萝卜丝的步枪瞄准,但见那锅子怪物在背脊上裂开一条细缝,里面似乎有内力在撕扯,慢慢地扩大,咔嚓一声,猛然像河蚌一样打开。我瞪大眼睛凝视着,手中步枪悄悄调到连发状态,一有异动,就乱枪射击。 锅子里面布满**,首先伸出一只小手,用力把整个身子都拖了出来。从体液中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摇摇晃晃立着。但是因为反步兵地雷的威力惊人,在她身上穿出好几百个窟窿,流淌着淡绿色的血液。那少女刚爬出锅子,就噗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归天! 我朝萝卜丝对视一眼,从最初的恐惧已经转换到了莫名其妙。怎么在这种怪物里面,居然养着女人?先前我们不是也发现过一个锅子吗? 我心念转动,脸上陡然变色。 不好!倘若这种食人魔怪会从里面变出女人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锅子,其实已经完成了这种过程。而我们发现的少女,浑身**、布满奇怪的**,岂不是很符合吗?林白水,就和她在一起,有危险! 我心急如焚,提起步枪飞快地跑到营地中间,闯入林白水的帐篷,后者正搂住被巨大爆炸吓坏的瑟瑟发抖的少女。我大吼:“林白水你离开她!”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什么?” 我把枪指着少女,额头上满是汗水,几乎是发狂一般地叫道:“你走开,她是怪物,让我一枪打死她!” 林白水大怒,她性格刚烈,向来不顺从我,大骂道:“你疯了,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怪物呢!”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步枪,指着少女,林白水于是将她紧紧抱住,狠狠盯住我叫道:“不如将我一起打死算了,你怎么了?” 我勃然大怒,老子拼了命来救你,你这个婆娘反而推三阻四。我暴跳如雷,一手扯住林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身体并不是很重,叫我单手就提起。那林白水死命挣扎,我们打架之时,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我们都吓了一跳,不禁停下来,原来是处于射击状态的枪走火了。 少女啊的一下,猛然倒在地上。林白水慌忙将她扶起来,但见脸颊上划过长长一道痕迹,渗出鲜红的**。不对!我明明见到那两只东西流出的都是淡绿色**,而她却是红色的。我杀人伤人不再少数,一眼就看出这是人血,所以这个少女是人。难道我搞错了? 那林白水恶狠狠地扑上来,在我脸上抓了几把,叫道:“你满意了吧!” 老子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哪知碰到这个克星,顿时落荒而逃,走到萝卜丝跟前,那洋鬼子笑道:“苏格拉底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有一个凶悍的老婆!” 连洋鬼子都奚落我,当下只能捂住满是抓痕的面颊,正要开口大骂,我的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六 汉朝石碑 远处那条有两层楼高、绵延数公里的巨大沙丘,犹如一下子挨了数百顿黄色炸药的定向爆破,轰轰隆隆,扬起无数沙尘,好像在黄色的海洋上卷起了一层海啸的浪波。我似乎听到里面有咝咝的怪响,待到砂石尘土渐渐的沉淀下来,在原本沙丘的位置,变魔术一般凭空冒出一段残垣断壁。而在之前,地上的沙子卷起一个漩涡,仿佛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砂石计里面,把沙粒飞快地往下陷落,很快吸空。 塔里木盆地地质结构本不是非常稳定,可能在该地地下存在一个巨大的镂空地穴,手雷、反坦克导弹和反步兵地雷的数次爆炸引起地层共振,脆弱的岩层终于无法支撑而塌陷,居然一下子抽干了所有砂石,露出数千或者数万年前的地表。我看到的这段残垣断壁,很明显是人类产物。 考古队的队员们这时纷纷过来,原本大部分人都躲在营地里,此刻危险解除,见到这段墙壁,哪能不心痒。林白水、雷颂贤等一干人,都要过去。 我叫道:“小心地雷!” 林白水原本踏出的脚小心翼翼缩回来。 我关掉机枪,又引着他们避开地雷,一起走到这段残垣断壁前。我抬起头观察,这段墙壁高出地面三米左右,以粘土、砂石和植物纤维间层夯筑。墙段有的地段坍塌严重,呈锯齿状。因掩埋在砂石地下,躲开了风化,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依旧保存完好。蜿蜒于沙漠之中,气势相当雄伟。而在地面上散落了不少绳纹、素面灰陶片、红陶片、碎砖块等物,依稀是秦汉时候的产品。不过中古历史并非我所长,也不敢确定,于是转过头瞅瞅两个这方面的专家。 林白水、雷颂贤,这两个四眼,此刻不约而同地扶正眼镜,借助沙漠里明亮的月光,细细观察墙壁,或不时蹲下身子,捡起一块陶片。那雷颂贤文人酸性发作,竟然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这般意境,真的好!” 我眉头一皱,问道:“你说什么呢?” 雷颂贤微微一笑,把一块陶片丢给我,我看着上面,刻着几个篆文,吃力地辨认出:“永乐未央!这是汉武帝时期的!” 雷颂贤点点头,嗯地说道:“不错,正是!此地应该是属于西域都护府的一个重要基地,不过由于时间久远,我并没有听说过在和田以南沙漠一代拥有这么一个基地。” 我听得脑袋嗡嗡作响,因对中古历史实在缺乏了解,当下哪敢应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两个专家叽里咕噜讨论。 我转头扫视,大部分队员都在兴奋地研究这段城墙,虽然不是原定行程上的目的地,但是考古本来就讲究意外发觉。四下里找来找去,唯独不见萝卜丝这个洋鬼子,这么多人里,我和他算是投缘了,因担忧其安全保障,我便拿着枪搜寻,对了,那个锅子怪物里跑出来的少女尸体呢? 我猛然发觉这个玩意不见了,她在黄色的沙漠上极为明显,估计考古队员们没有人会对一具死的相当狰狞的尸体干兴趣。但见沙漠上还有拖曳的痕迹,当下小心翼翼地追踪过去。我拨开一个灌木丛,看到那具尸体摆在地上,萝卜丝背对着我正不住摆弄。 莫非在**! 当下喉头一阵泛酸,我对这个美国佬的变态可没有信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凑过去。他突然发声:“是朱吗?” “嗯,你知道我?” 萝卜丝头也不回地笑道:“我第六感觉察到有人来了,但是背后毫无动静。整个考古队,除了你还能有谁不声不响接近我?过来看看,我有什么发现?” 我把枪口朝天,松了一口气,走近才发觉,刚才由于视线被萝卜丝宽阔的背脊挡住,搞不清他在干嘛,凑近了才发现这个变态竟然把少女的尸体开膛剖肚。尽管明知这个少女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但是她毕竟有人形相貌,此刻看到犹如猪肉一样被劈开,仍旧不太舒服。 萝卜丝满手鲜绿的**,还握着一把匕首,此刻往地上沙子里擦了擦,指着少女肚皮里的内脏说道:“朱,你看!尽管她是从那个昆虫怪物里冒出来的,但是,各种器官仍然和人类一模一样。” 我腻着恶心,告诉自己,这不是人,只是长得像,凝神看过去。在少女肚皮内部,果真这种脏器都如我看到的人体脏器一样,唯一有区别的话,就是血液是绿色的! 我说道:“她的血是绿色的,说明含有大量铜元素。人体的血液中有血红素,血红素以铁元素为基础,所以呈现红色。虽然铜元素同样能够组成血绿素,但是铜吸附氧元素的能力不如铁,体积一大就有可能供氧不足,因此陆地上绝大部分大型高等生物的血都是红色。但是她的块头不见得小,除非是生活在高含氧环境下!” 萝卜丝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又说道:“我把她整个身体的内部器官都检查了一边,基本发育良好,甚至连内部生殖的子宫也完全成熟,就如人类进入了青春期的一样,但是这里……” 萝卜丝说着,从已经被劈开脑袋的可怜少女里捧出一个鲜绿的脑子,说道:“你看,这么小?” 萝卜丝的大手上捧着一个脑子,几乎只有寻常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甚至连婴儿的体积都不如。以这么小的脑子,控制一个人体,实在困难。萝卜丝说道:“令我奇怪的是,虽然脑子很小,但是脑部空间很大,被绿色的**填充,仍旧有发育的机会。朱,你说说看,这个这么像人、却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呢?” 我迷茫了片刻,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地球上光有人类就够了,总不会在这里诞生,要是猜测起来,我想,大概外星人了吧!哈哈!” 突然,背后灌木丛声响,我猛然转身…… 幸好不是怪物,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在我们背后的是林白水。刚才我们把全部注意力都贯注在少女尸骸上,一直到林白水拨开灌木丛才惊动。她呆呆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双杏核眼里布满不可思议的神情,先是把目光对着我,再朝向萝卜丝,最后瞄到残尸上,胸脯剧烈的**,倏然合上双眼,噗通一下软倒。 我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抱住了林白水,猛掐人中,又打了几个巴掌。林白水悠悠醒转,第一眼看到了我,还是充满了惊惧,突然又是合上双眼,猛然一把将我推翻,尖叫道:“你们在作甚?太可恶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明了,紧紧抓住林白水的肩膀,大力摇晃,喊道:“没事没事!我们不是在切割人体,你记住,在你对面,是一头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 “是,是吗?” 林白水渐渐恢复平静,原本落在鼻梁上的眼镜让她扶了扶,问道:“你们,解剖尸体干嘛?” 我握着的林白水消瘦肩头依旧颤抖不已,苦笑一下。我和萝卜丝都是战场里出来的,残肢断臂的尸骸见多了,就是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飞来炮弹,把战友削去一半脑袋,脑浆溅到饭碗里,依旧能一抹嘴巴吃下去。可是林白水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固然平常各种尸体见着多了,可是几百年前的玩意到底和刚死的新鲜货色不一般。当她看到我们两个围着一具被大卸八块的少女尸体,这般情景是相当骇人,在她眼中,或许我们和食人恶魔无疑。 我说道:“你认为,一个流着绿血的怪物,却和人长得一模一样,不奇怪吗?所以我们解剖了一下,看看有什么异常。对了,你好好地不呆在残垣断壁前,跑到这里干嘛?” “哼!”林白水下意识地不满,“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叫你们俩一起过来看看,哪知你们在干这个勾当,真是吓死人了!” 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不知道有什么玩意值得我们这两个暴徒来观摩,不过我毕竟忘了,虽然我只是一个领队,可是萝卜丝却是美国佬货真价实的大队长! 我突然捉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扛在肩上背过去,笑道:“真是对不住啊,老婆,我就把你抬过去,算是赔罪。” 林白水恼羞成怒,拼命在我背上乱捶,骂道:“死鬼,你存心叫我丢脸是吗?我堂堂一个历史系讲师,叫老公像猪八戒背媳妇一样扛来扛去,成何体统!” 我哈哈大笑:“我正好姓朱,来来,好媳妇……” 啪! 挨了一巴掌。 我摸摸脸上,此刻虽然己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但是还火辣辣地生疼,转头瞟林白水,女人白了我一眼,扶正眼镜,不理睬。唉,林白水这人,就是太一本正经,从我认识的那个两条辫子的小丫头开始,直到现在二十五六的妈妈,根本没有变过,而且越发严肃,稍微调情一下,顿时被骂的狗血淋头。 我收回心神,正眼观看。方才的时候,雷颂贤和一干队员,方才在整理镶嵌在墙壁中镇邪的铜钱,突然墙壁倒塌,想不到竟然在墙壁中另外埋藏了一块石碑,顿时大惊失色。这块石碑高约两米,上尖下方,为“圭”形状,碑身长方形竖石。他们小心翼翼地整理,拿猪鬃刷慢慢地擦去外表泥土,然后在碑身上露出无数阴刻弯弯曲曲的汉隶。我所识汉隶不多,阅读相当吃力,只能勉强从跋上看出,这是汉元帝时代的遗物,到底在说劳么子,看不懂。 不过雷颂贤这个老头,却是相当熟悉,只见他慢慢地抚摸着碑身,手指开始颤抖,面露喜色,叫道:“想不到居然是这个碑文。” 我问道:“是谁的?汉人的碑文立于此处,我看多半是夸耀战功。” 雷颂贤点点头,笑道:“正是!而这碑文讲述的主人公,正是陈汤!” “陈汤?”我依稀有记忆,好久才想起,“那个讲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英雄。” 萝卜丝虽然不识该人,但是听到这句话不禁叫道:“好大气魄!” 雷颂贤摸着碑文说道:“这里,正是记叙了他带领兵卒,受于阗的邀请,一起歼灭邪恶的阿修罗国!现在我们所处的和田地区,正是古于阗国的国度。于阗乃是西域文明大国之一,地处欧亚大陆教会的腹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约在西元前六十年归属汉。” 我疑问道了:“所谓阿修罗国,似乎是佛教用语。我记得,两千多年前,佛教并没有传入中国!” “此言差矣。佛教的创始人和孔子大约同时代,到了西汉元帝时期,佛教在西域已经相当流行。不过,这个阿修罗国,我倒是从未听说过,是不是只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还是指代匈奴人?” 林白水乘机讥笑我,报复那一箭之仇,这女人心眼未免小了点。 雷颂贤一直盯着碑文,说道:“不,它是货真价实存在的一个国度。阿修罗者,意译为‘非天’,生性好斗残忍。男性阿修罗五官不端正,可是女性阿修罗的相貌非常美丽。据说阿修罗国是从很远的西方迁徙过来,因该国由一群女人统治,可是又异常残忍好斗,所以于阗国人便称呼其为阿修罗国。” 我一愣,这不是和亚马逊女战士、桃花石国人很像吗?推算时间,那亚马逊女战士离开小亚细亚来到中亚,正好符合时间。我扭头再去看萝卜丝的时候,只见他面露惊讶的表情,嘴巴蠕动几下,但是终于决定听雷颂贤讲完再提问。 雷颂贤讲述完阿修罗国的来历,便又转身,面对着碑身,细细回顾,似乎历史又回到了西元前时代,他慢慢说道:“根据碑文记载说,很久很久之前,于阗以产麻出名,因西域日照充沛,麻的质量很好,甚至远销到中原内陆,有一天,大汉帝国的首都、世界的中心之都,突然行销了一种血红的麻巾……”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首都长安繁华之极,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乃是世界中心,东西商人往来不已,倭国的海角、占城的珍珠、北海的貂皮,以及西域的宝石,四方货物,应有尽有。有一天,突然在市面上流行一种名叫绛红巾的麻巾。这种麻巾鲜艳夺目,仿佛是人血浸泡过一样,永不褪色,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它对男人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把绛红巾当作饰品佩带在身上,无一例外会把花心的男人从外边勾引回来。虽然绛红巾的价格是同等长度的丝绸的好几倍,但是依旧在长安富豪贵族妇人的争抢下畅销不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也发生了,在长安城里,连续出现妇人神秘死亡的的事件,她们浑身干枯,犹如被抽干了鲜血一样!而且她们都佩带着绛红巾,那围在脖子上的麻巾,仿佛把妇人的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样,异常鲜艳! 在宫中的汉元帝震怒之极,因为他的一个心爱妃子,也神秘的死去,限令查找凶手。有西域于阗使者看到了绛红巾,不禁失声说道:“这不是魔国的魔物吗、为何在大汉公开销售?在我国,即使用手碰过一次魔物,也会被斩首!所谓的绛红巾,就是用活人鲜血浸泡的魔物,会吸收他人性命,保持自己的永恒!” 汉元帝问道:“你说这是魔国的产品,大汉在西域经营了数百年,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魔国?” 于阗使者拜倒哭喊:“皇帝啊,伟大的皇帝啊!自从几十年前从遥远的天竺迁徙来一群魔女,我国快要被灭族了!这群阿修罗,她们先是假意以美女贡献给我国国王,迷惑国王提供给她们一个住所。阿修罗魔女们立国之后,立即翻脸!她们是人间的恶魔,固然貌美如花,但是却要吃人肉!之前每日要求国王送给她们三十个健壮的男子食用,老国王昏庸无能,竟然答应了魔女的请求。自从新王登记之后,奋发图强,把魔女的妃子赶出宫中。魔女们愤怒了,用邪恶的魔物攻击我国,每日捉走一百个活人生吃,把一个山谷吃的都是人类的累累白骨。我国现在处在灭国边缘,请伟大的皇帝替我们主持公道! 汉元帝大怒,派遣了宿将陈汤前往西域剿灭阿修罗国。陈汤率领了三千汉军,招集西域十几个国家两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阿修罗魔国。其实魔国已经成为西域公害,每日不断地派出魔物捕猎活人,西域各国对其恨之入骨。 陈汤一路攻掠,终于杀到了阿修罗魔国的中心魔鬼城。魔鬼城是上古时期魔鬼的住所,怪石林立,妖物重重。阿修罗的魔女王出来,她有着血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就像月牙,湛蓝的眼睛就像宝石,脸庞如满月一样完美,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跪倒在其裙下。 阿修罗的魔女王说道:“我们与你们华夏族往来无怨,今日无仇,几千年前我们在极西昆仑上瑶池的时候,我们的女王西王母就和你们的周穆王交往,为何到了现在,你们反而与我族为敌呢?” 陈汤回答:“你们吃人的行径就是人神共愤,再说你们和穆天子的交往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大汉天子无关。我代表西域的百姓,剿灭你们魔国!” 说完,陈汤用布蒙上眼睛,唯恐受到魔女的**,他听风辨影,一箭射中魔女王。然后率领手下的士兵冲入山谷。山谷中真是惨不忍睹,到处是死人的尸骨,密密麻麻,还有一些活着的人,身子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场面更加惨烈! 陈汤和他的士兵们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与魔女们的魔物不断搏斗,终于战胜了魔族,将她们赶出了西域,临走之时,魔女王愤怒地叫道:“我会回来了!等我回来了,一千年后我必定带来千百倍的报复!” 自此西域再无食人魔国,但是为了提防他们再次回来,而后人又忘却了,陈汤特意篆刻这块碑文,警示后来者! 雷颂贤此刻讲完了碑文上的内容,我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究竟是传说,还是历史?难道历史上真的有食人魔国?但是任何史书和发掘的文物,都没有类似的记载!” 雷颂贤思量片刻,说道:“比较难说,既然这块碑文郑重其事的记述了这件事情,那么就是说事情绝对不假,而且是亲历者陈汤自己的记述。或许是处于某个原因,因而没有在正式史书上流传。” 萝卜丝突然说道:“我赞成你的观点。即使无法从正式史书上看到记载,但是有民间传说的旁证。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已经散失了不少内容,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始终留了下来。譬如在民间的《西游记》中,差不多所有的食人妖怪都集中在西域一代,你说,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我宁可是怀疑是流传过久的失真现象!” 我哭笑不得,大伙是不是被洗脑了,被一个传说搞的煞有其事一样,回头看了林白水一眼,倒是这女人默默不语,保持意见,过了一会儿说道:“西王母是否存在?为什么在碑文中,那个魔国女王会自称西王母的后裔,并且乃是迁徙过来的?罗伯特先生,你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民族迁徙,不妨考证一下!” 萝卜丝摸摸脑袋,说道:“也好,对比一下,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 他蹲在地上,随手拿起一个弹壳在沙地上乱画,汉字很糟糕。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从西元前十二世纪开始有传说左右 乙:周穆王:公元前九七六年到九二二年在世,传说于九六四年开始西游。 甲乙推导,时间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 乙:周穆王:阴山以西行车一万二千里,大概到现在土耳其黑海一带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高加索山脉 乙:西王母: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昆仑之丘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我蓦然一怔,难道,西王母与亚马逊有关? 萝卜丝越说越兴奋,那张被沙漠毒日晒成古铜色的脸皮发烧,红得和关公一个德行,显示其体内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血液循环加快,居然把酒糟鼻子加热成红炭。有时我在恶毒地想,是不是萝卜丝抽烟向来不用打火机?光是用他的鼻头就完全可以把香烟点燃。萝卜丝眉飞色舞,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地双手乱挥,美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奔放的民族,若是此刻还镇静地蹲在沙漠上,我怀疑都是德国佬了。 萝卜丝大叫道:“西王母和亚马逊女王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可思议的离奇相近,所以我们几乎就可以认定,两者一定是在不同地区对那个神秘的女性部落首领的不同称呼。这次来到东方果然没有错,我说过,很多消失的民族在中东再找先去无异于大海捞针,只有在东方,才有如此神奇的发现。现在我们确认了假说,唯一的任务就是寻找支持的证据!“ 雷颂贤还在瞪着那块汉代碑文,出于东方人独特的沉静性格,他对萝卜丝的发癫毫无兴趣地当作不存在,但是倏然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他拉住我的胳膊叫道:“快快,朱领队,给我看看地图!” 当下我从背囊里取出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地图,把地图摊在沙漠上,雷颂贤也取出了他的地图。当然,对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的地图是西元前汉代西域形势图,他对比着两张地图,枯瘦的手指瞄来瞄去比划,越来越颤抖不已,好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一般,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仰天大笑:“天诚不欺我!我老父的确认果真不假!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找塞人遗迹了!” 我们都听得莫名其妙,一时无法联想,那雷颂贤此刻镇静下来,又拿出一份民用地图,对照着古西域地图,手指还在不时抖动地比划画圈,一边指向一边口齿含糊地解释:“你看,你看,这里,对,就是这里!我父亲找到的塞人石像遗迹,和阿修罗国的地点,岂不是重合在一起?” 我看着两张地图上,一张现在地图是标明古代塞人遗迹,另外一张则是圈着阿修罗国之魔鬼谷,陡然怔住,确实如此,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早知如此,老早抄近路过去,还等什么在沙漠里苦苦搜寻吃苦呢? 雷颂贤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颂贤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林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颂贤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林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颂贤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颂贤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颂贤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假设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林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权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林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林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颂贤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颂贤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颂贤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颂贤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颂贤,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颂贤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颂贤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颂贤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颂贤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颂贤疑问道:“什么错误?” 林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颂贤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林白水忽然说道:“等等,我想起了什么事情,再让我想想。啊,我记起来了,你们有谁记得,一九八八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发现的吐火罗文石版,上面记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 “我知道。”萝卜丝说道,“《国家地理杂志》为此还专门制作了一期传记,以纪念这个伟大的发现。上面记载的历史,说是很久以前,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记载,但是根据考证,推断是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也就是三千年前。传说西域有一个古老的食人魔国,她们的首领都是女人。她们残害了西域无数年,直到来自东方的伟大国王,带领他的勇士们,前来攻击魔国。但是初战惨败,他只好向西奔驰数万里,与西方一个大部落的女皇合作,这才攻陷了魔国,消灭了魔女们。而这个国王,人们通常认为他就是周穆王!而那个部落,也有人认为是亚马逊的女人国!” 我顿时哑然,说道:“既然亚马逊的女人是解放者,怎么变成食人的魔女呢?” “或许因为时间过久,结果混淆了。” 林白水沉静地思考片刻,说道:“其实我们都想错了,仔细整理一下,真正的历史其实是这样的!” 她捡起一张纸和笔,画起图表来,这样的表述比口头解释清晰多了。 远古时代:西域被魔女占领,统治整个地域。 三千年前:周穆王西游,与魔国发生战争,最终惨败,因此不得不寻求盟友的帮助。他向西到黑海一带,与亚马逊部落回合。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亚马逊部落与魔国势不两立,同意出兵。由于部落人口众多,首批女战士与周穆王一同回到西域,击败魔国。但是魔国女王发誓将在一千年后回来,同时整个亚马逊部落也开始迁徙。 汉元帝时代:第一个一千年已经过去了,魔国再次复苏,也就是阿修罗魔国。但汉朝已经在西域建立了强大的统治,很快被陈汤率领的军队击败,魔国再次覆灭。亚马逊部落根据历史记载,已经迁徙到了如今印度东南一带。 西辽帝国时代:第二个一千年过去了,魔国再次蠢动。此刻西域没有强大的统治集团,魔国也改变策略,勾结西辽贵族,统治西域地区。或许野蛮的蜜人风俗,就是他们发明出来的。这个帝国稳定地统治了九十多年,直到被蒙古人摧毁。” 林白水抬起头,对我们说道:“现在,可以说是第三个一千年到来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不会那么巧吧,居然让我们碰到。不过这个魔国现在有的话,很快就完蛋,都是年代了啊!” 萝卜丝微笑说道:“只是推测而已,不过我倒是有一点疑惑,那些奇怪的生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说道:“地球大得很,鬼知道还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 林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林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林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大家都摇摇头,所有文物都已经仔仔细细地搜索过一遍了,根本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对萝卜丝说道:“你人不认为,刚才那些人形怪物,其实就是魔国的魔女们,经过了一千年,她们再次复活,前来此次强多魔晶!但是恰巧就遇到了我们。” 萝卜丝说道:“极有可能,但是魔晶去哪里呢?” 魔晶已经离奇失踪了,或许这也是一件好事,一想到那些可怕的人形魔物,我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一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魔鬼城。” 众人纷纷散去,原本在清理汉碑的工作人员也停了下来,钻进帐篷休息,林白水过来问道:“恒淮,你呢?” 我苦笑一下,这就是作为领队的苦楚啊!在别人都可以睡觉的时候,还得守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无奈地朝林白水摇摇头。她知道我的辛苦,便不再多说废话,过去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只说注意身体,便离去陪那个奇怪的少女去了。 我把萝卜丝的步枪要来,躲在灌木丛中隐蔽放哨,路遇本.拉丹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家伙还是趴在沙漠上,裤子扒下,光溜溜的屁股一直贴着地面,模样甚是有趣。其实沙漠昼夜温差相差极大,夜里接近零度,本.拉丹冻的受不了了,一见到我就急忙大叫:“看在同是安拉信徒兄弟的份上,你帮我把裤子穿上吧!” 我心中好奇,用枪头戳戳本.拉丹的屁股,问道:“喂,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兄弟?我可不是回民,也不是回教徒!” 本.拉丹叫道:“穆罕默德说过,天下的人都是一家人,不论你是异教徒还是信仰安拉的人。假若你把我放开,我就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嗯,你还藏着好东西,小子,什么玩意?” 本.拉丹狡黠地挤挤那双牛眼,笑道:“你将我放开,我便带你去看!” 我心中暗自思忖,老子步枪在手,估计那个本.拉丹也搞不出花样,当下就掏出匕首,把本.拉丹绑着的绳子割断。后者一得到解放,赶忙拎起裤子,系上腰带,然后摸摸一直被捆着的手腕,站了起来。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丹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丹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丹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丹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丹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一个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丹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丹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我们对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丹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我心头狂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晶,居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七 女儿国度 两人一起爬上了洞口,方出洞口,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他们将我们包围,虽然以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我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那本.拉丹大喜,丢下紫色水晶就张开双臂扑上去,满口胡言乱语:“我的弟兄们,终于来救我……” 其中人毫不客气地一枪托砸翻本.拉丹,骂道:“哪里来的大胡子,要是再不老实,当心毙了你!” 本.拉丹缩在地上唧唧歪歪,看来伤的不轻。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林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死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铁拳无敌朱恒淮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一心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林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林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林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林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林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林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 林白水突然拿起发夹,往我肉里一刺,我痛地大叫一声,肩头肌肉一抖,已经拿出了子弹。 林白水随手丢下子弹,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好像是刚刚搞对象那段时间,一口气做了十次那么累! “你很勇敢!” 头顶响起一个声音,我抬起头,正是土匪首领,他随手丢下一个瓶子,一言不发,转身又离开。 林白水好奇地捡起瓶子,拉开木塞闻闻,说道:“是酒!”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正好消毒,我没力气了,老婆你帮我涂一下。” 林白水仰头饮了一口,小心翼翼地把烈酒往我伤口喷洒,顿时钻心的疼痛,但是比起刚才哪会儿,便感觉好多了。之后林白水撕下自己的全棉内衣,帮我包扎好伤口。 众人又饥又渴,眼见那帮土匪痛饮凉水,炙烤骆驼肉,见我刚才的表现,胆子大起来,纷纷叫骂不息,土匪们怒目而视,但是方才的情形看到,也不敢太过分,倒是那首领颇通情达理,不刻派人送来了饮水和干粮,还有两块烤熟的骆驼肉,却是专门给我的。 约莫休息了半个小时,众土匪便纷纷把我们赶起来上路。饶是我体格再是健壮,挨了一枪,流血一斗,加上昨夜战斗不息,从凌晨走到傍晚之后已经体力透支,脚步虚软。倒是林白水这女人,到底是东北娘们,女人耐久的特性显现出来,到了最后则是她搀我行走。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仍然在沙漠里辛苦地踱步,身体老早疲惫不堪,同样的土匪们也是有气无力,背着的枪也是歪歪扭扭。倘若此刻出击,定然一举击溃,可惜的是我再也无力发动攻击。不过,在我的手里,迄今还握着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就是萝卜丝! 萝卜丝这个人不简单,隐隐约约透出一副参军几十年的老兵特色,极富战斗技巧,为人又狡诈,倘若叫我和他一对一单打,胜负难说。但是在人群中,我并没有见到萝卜丝的身影,显然他一旦发觉情况不妙,立时遁身。以其个性,加上他的几个队员都被土匪捉住,定然不会只身脱逃,而是悄悄追踪上来,抓住机会,一举击溃土匪。一路上我每次趁休息,都留下了不少只有我们士兵才能明白的暗号。我眼望天边,落日犹如沉入酱缸的染料,把天际与地平线染地血红一片。 我们翻过一座沙丘,站在沙丘脊上,眼前豁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凸出在布满深浅不一沟壑的大地上。其实只是千百万年来,在起伏的山坡地的一块巨石由于风雨剥蚀,被狂风雕琢得呲牙咧嘴,天然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更是由于周围密布了血红、湛蓝、洁白、橙黄的各色石子,宛如魔女遗珠,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初见之下,顿时大吃一惊,感觉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把被斩杀之后,遗骨落在了凡间,那骷髅头斑斑驳驳,就像是被人砍了无数刀,**的石层让傍晚的斜阳染地仿佛涂满血水,空荡荡的眼窝里猛然冒出两团火,血牙张牙舞爪,一阵风吹过,似乎隐隐约约听到来自死亡世界的狰狞狂笑。 但是那帮土匪就如回家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而雷颂贤凝视着眼前一片深沉的阴森景象,却吃吃地说道:“这,这不是我们一直魔鬼城吗?” 土匪们推推搡搡,将我们犹如赶鸭子一样,驱赶至骷髅头巨岩前。靠近骷髅头巨岩,远看甚是可怕,近观也不过是一块表面被风沙侵蚀的坑坑洼洼的雅丹地貌岩石。其体积极为巨大,我估计可能有澳大利亚那红色的大堡礁那么庞大!突然骷髅头巨岩的嘴巴里钻出几个小小的黑影,仿佛尸骨里面吐出的蛆虫,慢慢爬下,近了才看到这是两个和土匪相同打扮的人物,朝首领问道:“回来了?将那帮恶贼从我们的圣地驱逐出去了吗?” 首领气魄大的紧,哼的一声,表示回答。那两个蛆虫立即爬上骷髅头的牙齿间,缓缓放下楼梯。土匪们驱赶我们上去,进入骷髅头巨岩里面,我环视四周,这边乃是极佳的防守阵地,易守难攻,地址偏僻,又深处沙漠腹地,难怪我来回塔克拉玛干数次,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帮土匪!心底寻思,他们虽然穿着当地土人的服饰,但是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语,甚至有江淮一带的口音,已经在暗暗怀疑,难道他们是当年流落到沙漠里的国民党残部? 其时天空西面暮日已经降落,无月之夜空繁星点点滴滴。而在骷髅头巨岩里面,夜幕笼罩,而土匪们个个都是猫头鹰眼,没有打灯,伸出手臂即看不到手指,似乎在黑暗中,随时会挑出可怕的魔鬼!夜风呼啸,在雅丹岩石之间穿梭,发出惨烈的呼叫,于是在骷髅头巨岩弥漫着一股慑人的气氛,沙漠夜间温度不断下降,更加叫人战战兢兢!我心情不免激荡起来,警惕地探视,忽然眼前豁然开朗,***通明,在骷髅头巨岩里面露出一块巨大的露天空地,中间燃烧了火堆。我瞅见另一个方向也放出光线,顿时醒悟,此刻我们进入了骷髅头巨岩的一个眼窝里! 土匪将我们放在一边,以此坐在空地上,其实大家已经累得受不了,纷纷一屁股就坐下,坐在冰冷的沙子上,又饥又渴,眼巴巴盯着土匪们。土匪头子骑着骆驼,晃晃鞭子就往另外一边走去,不再理会我们。 此刻四周只有我们一干俘虏和若干看守,围着一堆火堆,大家冷得搓搓手,靠近火堆取暖,这时一下子突然闪出三四个土匪,在人群里面好像挑选肥壮畜生一样东挑西捡,一下子拉起一个男队员,径自走向远方暗处。众人顿时纷纷扰扰,我暗自奇怪,若是唯恐我们作乱,那么首先应该除掉我这个打手,若是兽性大发,也应该挑队伍里几个漂亮一点的女队员。怎么就随随便便拉了一个男人就过去呢? 作为领队,我无时不刻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起来大叫道:“你们要作甚?” 其他一个土匪把枪对准我,恶狠狠地叫道:“你们不要乱动,只是缺少劳力,暂且干一些苦活,不会弄死他的!” 我们一时闹不清作甚,只得作罢只由得他被带走,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一刻多钟,那个倒霉的队员就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叫两个土匪抬着过来,随便扔下,走之大吉。我赶上去,一见那队员,顿时脸色大变。只见他脸色煞白,嘴唇发青,浑身缩成一团,不住瑟瑟发抖,口中吐出一口冷气,呻吟道:“好毒辣的酷刑,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叫问道了:“说,他们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不能说……” 那队员满脸苦衷,但是眼神中忽然闪过一丝幸福。我越发纳闷,猛然瞅见脖子上有少许几个牙印。莫非……那帮魔头在吃人血? 我猛然记起来,雷颂贤不时说过那个阿修罗国的食人魔女,而我们此刻就在魔国旧址,难道他们欲将我们像是家畜一样养起来宰杀吃喝?而且这些魔头进化的越发厉害,吸血之后,能和西方的吸血鬼一般控制人心。 我已经想得面无人色,又来了几个土匪,拉起一个队员就走。后者看到先行者的惨烈下场,哪肯轻易就范,拼命挣扎,狂呼乱叫,犹如杀猪一般痛苦!土匪大怒,拳打脚踢,将他按到捉住。此刻众情激愤,纷纷暴乱,土匪们抡起枪托就乱砸,一时间混乱不堪。 “住手!” 一声暴喝,随之的一声枪响,惊住了众人,土匪首领此刻现身,那双栗色的眼珠冷冷地扫视众人,慢慢落在我身上,挥动鞭子叫道:“你,你,你,出来!” 他一连叫了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一起出来,那雷颂贤被几个土匪手下推推搡搡拖出来,我便索性大大方方出去,同样冷冷对视着土匪首领,只要稍有异动,立马扑上去,拼个同归于尽! “你们三个,去见长老,随我来吧!” 土匪首领落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我愕然,周围的手下并没有驱赶,于是心头一横,怕什么刀山火海,就你一个家伙,还怕老子对付不了,何况我们有三个,如雷颂贤即使再弱,也不是拖后腿的! 于是我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打了个眼色,我第一个向前跟住土匪首领,雷颂贤纵然犹豫不决,此刻也只能跟随。 那路上看到刚才被捉住的倒霉队员,大呼小叫,被两个土匪压住,我愤怒之极,如此虐待我的队员,正要上前阻止。那还有一个土匪,却急急忙忙把他的裤子脱下,高兴地欢呼一下,随手就扯开自己的宽大的袍子,露出**的身子,竟是一个高挑的女子,长长的辫子披在身后,常年运动的身体健美而不累赘,加之人种关系,有似希腊雕塑一般完美,那女土匪一声狞笑,便朝可怜的队员扑上去。 初始那队员或是害羞,不住挣扎,但是尝了**的好处之后,由杀猪喊叫变为嗯嗯。只见那女土匪折腾了半晌,轰然倒下,立时又一个女土匪急急忙忙上前。 我看得目瞪口呆,回头和雷颂贤面面相觑,难怪刚才那个家伙,我们还以为他身受什么酷刑,却一声不吭,竟然是叫几个女人惨遭如此“性福”酷刑了,几乎是带有哭笑不得,阻止也不是,不阻止也不是。倘若我贸然上前,不禁女土匪们绕不了我,说不定连队员都要杀我! 唯独那雷颂贤此刻还有心情,哈哈打花腔:“别看我年纪大,其实我是很强的!等会儿,若是她们出动大队人马,我对付一半!” 我只得摇摇头,转头凝视着走在前面的土匪头子,想不到这么多土匪都是女子,那么他呢?我试图从他宽大的袍子下辨别出窈窕的身影,可惜不能。 我们走到另外一个眼窝的洞口前,里面黑乎乎,不知深藏了哪种危机,首领打亮***。这个洞穴乃是一个普通的雅丹地貌风蚀洞穴,在沙漠寒冷的夜晚,却温暖如春,眼前***通明,我便看到,里面还有另外一个人,便是长老,而那个首领鞠躬一下,就离开了。 洞里的人揭下了面罩,果然也是一个女人,新疆高鼻深目种,只是年纪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上几岁,约莫四五十岁。女人的大敌——皱纹已经悄悄爬上了面颊,再不年轻。但是从她面部的轮廓,依稀可以回味三十年前的美丽。 “你们,来这里作甚?” 这是一个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 “我们只是一些考古队员,无意中路过这里,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们?”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我自己当然可以狂妄不羁,但是毕竟队员们的性命捏在他们手里,不得不为后者考虑一下。 “考古队员?这是做什么的?” 我回答道:“就是找到很久之前的东西的人。” 她迷惑不解,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道:“看你们就不像那些敌人,太弱了。难怪……不过,好久都没有来你们这样的人了。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坐着大鸟落在这里,教我们说他们的话,写他们的字。可惜他们都年老死去了,正好头痛那个麻烦的时候,你们来了,就委屈你们,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吧!”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恐怕很久之前有人做飞机(大鸟)来到过这里。我看这里没有一个男人,女人们又这么饥渴,莫非拿我们做种?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但是心里却暗暗做梦,怎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还会有这么一个部落呢? 她说道:“不过看起来你们和大长老长得差不多,一定是他的同族,我带你们去见见他吧!” 想不到长老之上,还有一个大长老,我暗暗称奇,被这女人带过去。 未进入另外一个洞口,就从里面传来一个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因洞穴的扩音效果,声响非常显著,待首领退下,那声音问道:“你们,都是共党的什么人?” 雷颂贤一听不对,须知现在只有台湾才这般称呼,这人放到抗战绝对是汉奸的料,当下抢先表态:“我不是共产党,我是从英国来的!” 里面失声道:“什么,你是英国来的?” 那个从洞穴里传出的声音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许久我又听到一声长叹:“你们,进来吧!” 我朝其他人对视一眼,点点头,首先步入洞穴内,我便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男子,躺在一块毛毯上,左右各搂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活脱脱的旧社会地主老财形象。其但细细打量,周围的人多半是新疆高鼻深目种,唯独这人是一个汉人的模样,见到我们便立了起来,颤动地问道:“你们,谁是外面来的?” 汉奸料雷颂贤赶忙表示:“我就是,我是从英国来的!家祖就是国民党元老雷石隆!” “原来你是睚眦将军的后人,太好了!我且问你,现在蒋总统还在吗?” 雷颂贤目瞪口呆,他住在英国的时候更多,又潜心学习研究,向来不问政事,这蒋总统,是哪个呢? “死了!”我闷声闷气地叫道,“七五年的时候,蒋中正归天了!” 那人倒也没有理会我的无礼,转而问我:“那,毛泽东呢?” 我肃然起敬,说道:“毛主席在七六年九月九日与世长辞,万民哀悼!” 那老人哀叹道:“这两个人一生对头,想不到还是差不多同时归天的!” 他的目光倏然瞄到了道格拉斯,不禁疑问道:“俄国人?” “美国人!” 道格拉斯的汉语不错。 那人不禁纳闷,说道:“这天下,不是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我以前听说他们和美国人在朝鲜狠狠干了一架,美国人吃了大亏,从此不共戴天,怎么一个美国人来到中国腹地?莫非是奸细?” 我哈哈大笑:“中美早在毛主席时代就和解了,以前乃是中美结盟,共同对抗苏联。我且问你,老头,你是什么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是谁?”那老头喃喃自语地自嘲,“恐怕没人记得我的名字了吧!也罢,难得遇到几个汉人同胞,说不定能把我的骨骸带出去。我就告诉你们,老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元勋,表字德治,乃是盛世才省长手下的一个师长!” 王元勋得意洋洋,以为我们会露出万分敬仰,或者如雷贯耳,哪知却是一片沉静,国共内战期间,师长多如牛毛,除了整编七十四师的张灵甫因小说《红日》叫人印象深刻,其他人谁会费心思去记呢?倒是我细细推算一下,毛骨悚然,问道:“那你,几岁了?” 王元勋垂头丧气,回答说道:“大概一百多岁吧,我也记不得了。” 我们啧啧称奇,一般人活到这般年纪已经是上辈子积德,这王元勋居然还有心情**身边年轻的小娘们,不得不使人怀疑莫非有秘方。我问道:“这里深入沙漠腹地,我来过塔克拉玛干数次,也从来没有发现过,你是怎么来的?” 王元勋可能很久很久没有和我们这些人接触了,顿时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说起来:“那还得回顾到四九年初,国共争霸中国,那国民党又号刮民党,不得人心,节节败退,老蒋都逃到台湾去了,眼见这天下快成共产党,我们这些人也得抓紧时间留一条后路。我想来想去,企图率部投诚,但是不慎被察觉,只得劫持一架飞机逃亡,运气遭透了,在半途中就坠落沙漠。快要渴死的时候,遇到了一群奇怪的女人,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比划手势,这些女人就把我们救了下来。当年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手下和飞行员,本以为要在沙漠里孤苦地过完一辈子,来到女人的部落才发觉,这真***是天堂!” 王元勋说到国民党,毫无尊敬色彩,原来只是一个地方军阀的杂牌军,到他说道天堂,我忍不住问道:“是不是说,这里都是女人?” 王元勋点点头,说道:“正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几百号女人,有老有少,就是没有男人,我们几个人一来,就被当作宝贝一样,每人分了十多个老婆,日夜征讨,真是要命啊!其他人不行,四五十岁就榨干了精力。好在老子习过**,也不知道是不是风水有异,居然活到现在。目前部落里的很多的女人,都是我的孙女,比如刚才你们看到的三民,她是这里的新一代首领!”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王元勋继续说道:“初始语言不通,交流非常麻烦。但是时间长了,我们学会了她们的话,她们也学会了我们的话。但是毕竟这个部落非常落后,没有文字,几乎过着像是古代一样的生活。于是我们就教习她们汉字,这样一来,几年之后,尽数被汉化。同时又用飞机上运载的武器装备女人,防止外来部落的入侵,并且以飞机残骸打造器具,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这些女人从落后社会带到了文明社会。虽然我们男人人数很少,但是非常受到崇敬!” 道格拉斯问道:“王先生,您就像是一位文明改造者,但是我听说你们中国人有种叶落归根的习俗,您为什么不出去呢?” 王元勋哈哈大笑:“我在这里过的像皇帝,为什么要出去受罪呢?别以为我们深处沙漠,什么都不知道。我们把飞机上的收音机拆下来,一直听到电池耗尽,大概五六年,只是听说共产党和美国人在朝鲜大战,美国人吃了大亏,准备动用扔到日本那种炸弹,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你说,我还敢出去吗?对了,你们怎么过来的?” 我苦笑一下,把事情简简单单得讲述一遍,那王元勋一拍大腿,叹道:“难怪如此,那里是他们的圣地,这个部族虽然绝少与外界来往,但是保卫圣地上不留余力,听说前些时候还和一帮新疆人狠狠干了一架,莫非是把你们当作那些人,误捉来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 我顿时想到,除了那批该死的东突恐怖分子喜欢占据汉碑遗址绿洲(暂且这般称呼吧!)设为据点以外,还有什么这般人犯闲?牧民不会千里迢迢跑到沙漠腹地来放羊,地质和考古队通常住一万就离开,不会引起女人土匪们的注意。这帮可恶的阿拉伯佬,不去阿富汗和政府军对干,跑到中国来做人人喊打的活计,自己叫怪物们消灭归天也罢,居然连累老子一伙被土匪捉住——虽然一部分小伙子可能会很高兴。 我心中恼火之极,暗暗盘算,等回去了之后,揪住本.拉丹就狠狠一顿暴打,出口恶气。而眼下这个部落的长老是汉人,享受极高的威望,或许比较容易通融,不至于太为难考古队员们。 正思忖间,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突突枪响,又惊又怒,难道这些土匪在残杀队员们?然而稍微一细听,就听出来不同,那些土匪多半是老旧的拉栓步枪,哪有这么密集的火力,似乎是几十把自动步枪在攻击,萝卜丝来了?我又惊又喜,猛然一想,又是不对!他只身一个人,哪有这般强大的火力?是谁? 这时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手中提着一把步枪,一言不发,突然抬枪,指着我吼道:“是你,是你的人在袭击我们!” 首领和王元勋吃了一惊,首领惊愕地问道:“三民,究竟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就是王元勋口中的土匪头子,名字怪异了点,此刻她没有佩戴面巾,第一次露出了真面目。这是一个刚毅的女人,相貌也显出了同样的性格。她个子很高,几乎和林白水差不多,衣衫下**的少许身体衬出常年的运动的健美身材。她长着一张国字脸,混血种的鼻子高高尖尖,眼眸泛栗色,和很多沙漠地区的人种一样,睫毛极长,这使得她满身男人的气息中少许增加了一丝女人的妩媚。此刻那双浓浓的剑眉绞在一起,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双目冷冷地、死死地盯着我,只要我稍微有异动,立马开枪将我击毙! 我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的人,我的人全部在手里,恐怕,他们就是一直在和你们作对的敌人!” 出于私心,我并没有把萝卜丝给捅出来,他可是我最后一张王牌。老子受了伤,战斗力不免打折扣,只能依赖这个美国老兵了。 三民依旧盯着我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少许敌意,我当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瞪着她,老子可不能处于女人下风。其实仔细打量,这个女人虽然男人味很重,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 许久,三民终于垂下步枪,算是信了我,冷冷说道:“你们跟我过来,要是真的是我们的敌人,那么你们也跑不了!” 她转身向外奔跑,临走时大叫:“必信、必忠,照顾好长老!” 我们也赶忙随着三民离开洞穴,转而到了另外一个眼窝,我环视一下,这帮土匪还算有人道,把我的队员都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而她们拿着步枪正和突袭进来的敌人猛烈交火。敌人火力异常强大,突击步枪、手雷,一个也不少,而这帮可怜的女人土匪实力就弱多了,那种打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的老旧武器,怎么是现代先进武器的对手呢?不刻就有数个女人被击倒。 战场我上过,尸体我也见多了,什么千奇百怪、粉身碎骨的家伙我都见过,但是如此众多的女人尸身堆在地上,却给我相当大的震撼!自动步枪的火力凶猛,杀伤力也非常大,有个女土匪倏然被击中,,身子陡然一呆,立时又有几十发子弹射入她体内,巨大的子弹推力马上把她掀起,重重砸在地上,身上的部分衣服被撩起,露出洁白好看的胴体,但是脑袋已经被打个稀巴烂,对比极具有震撼效果! 三民老早怒火万丈地冲上去打仗,我叹了一口气,身边的道格拉斯没有看过这般血腥场面,吐得一塌糊涂。我就飞身上去,捡起一杆死去的土匪的步枪,加入战团。 “让开!” 我推开一个受伤的女人,趴在岩石后。此刻我们攻击力极弱,全靠骷髅头岩易守难攻的天然工事阻挡进攻,正面防御几乎不可能,被敌人火力压制地太厉害了。我灵机一动,把步枪背在背后,伸长手臂,攀上岩石,爬到两米多高,然后把枪托垫在左肩,预备举枪射击。可惜,我的右肩受了重伤,只能使用左肩,射击精度不免打了一个折扣。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向外搜索,因没有点灯,一片漆黑,敌人步枪不断发出的火舌,偶尔照亮了他们自己。这些人多半和当地土人的打扮无异,但是手中武器的火力极为凶猛,我观察一下,除了自动步枪以外,也配备了相应的班用机枪,压制我们的火力,然后敌人就以三人一组,不断波浪行渗透攻击。 好机会,黑暗中我们摸不清敌人,敌人也摸不清我们,趁他们的机枪吐出火舌之时,我突然射击,立时将机枪手击毙。 敌人火力顿时大为衰竭,女土匪们立即抬头还击,把几个正要突击的敌人身体射穿! 敌人恼羞成怒,击中火力向我攀在岩石上的位置开火。老子那么傻,专门等着挨枪子?其实这是在越南战场上学到的本事,因为黑夜中进攻时,视线有限,通常攻击范围在从地面起到一米半之间,也就是一个普通人站立时候要害最集中的位置,很少会有人想到两米多高的地方有袭击。越南猴子常常躲在树上打冷枪,不得不让我们先扔手雷再开枪。如今我把从越南猴子手里学的这把戏送给这些敌人,让他们好受了! 当我从岩石上跳下来,躲在掩体背后,对面的三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赞叹道了:“好样的!”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疑惑,这哪是那帮乌合之众的东突恐怖分子?前次我们和东突对干的时候,他们毫无章法,只会蛮横地正面冲锋,让机枪杀个干干净净。而目下这些敌人,却执行正规军的渗透战术,极具巷战经验。他们是什么团伙、若是解放军,我已经在执行这个任务,因此不必再多费人手,而周边大国,恐怕只有北方的那个社会主义帝国,有这个野心和实力! 对面的敌人被我这么来一下,受到了猛烈的打击,至少死了四个人,可能因人员有限,损失不少,暂时偃旗息鼓。顿时在对面出现一个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黑暗世界。在搞什么名堂?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然而这边的女土匪们根本没有大战的经验,面面相觑,这时她们的长老也赶了过来,于是有人向长老疑问道:“长老,我们把敌人打退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那首领正要张口说话,对面洞穴的敌人那里突然火光一闪,随之一阵吱吱的尖啸划过来,我顿时变色,大叫:“不好,他们用火箭炮袭击!” 话音未落,火箭弹轰然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爆炸,数十公斤的炸药扬起冲天火焰,处于爆炸中心的几个女人甚至连叫喊也来不及,顷刻间灰飞烟灭,而在周边的人则是被高高掀起,又重重砸在地上,虽然表面没有任何伤口,但是口鼻都流出了鲜血,内脏受创,竟然活活被震死! 我安然无恙,幸亏有战争的经验,知道如何躲避炮弹火箭弹的爆炸伤害,在那火箭弹飞过来的一瞬间,陡然趴在地上,避开了弹片和冲击波的袭击,除了比较狼狈,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我此刻抬起头,土匪们差不多死了五六多个,防御力量完全崩坏,满地都是残肢断臂,偶然看到那洁白细嫩的肌肤才察觉,她们都是千娇百媚的年轻女子,触目惊心。我满口苦涩,正打算乘机溜走,在女人的尸身堆中,忽然蠕蠕而动,爬起来一个人影。 笨蛋,没有了掩护,你想挨枪子! 我慌忙匍匐过去,拉住那个人的胳膊,把她拖出尸身,按在地上,虽然这人满面鲜血,但是我一眼就认出,她便是那土匪的长老,她额头受到重伤,轻声呻吟和做出一些无意识的本能动作,看来活不下去了。 我眼见这里已经守不住,当下心一横,背起长老就撤向另外一个骷髅头岩的眼窝,至于残存的女土匪和我们的考古队员,眼见不妙,当下在几个有过当兵经验的人带领下,立即撤退,却省了我不少心。 我们退守另外一个眼窝,布好下一个防御阵地。骷髅头岩易守难攻,防御之势一层接着一层,为了防备火箭弹的袭击,我们这次是在较开阔的地方,有充足的时间和地方躲避。 我把长老拖过来,立时围上几个女人,轮流呼叫她。长老呻吟了几下,突然弹起身子,回光返照地叫道:“人呢?” “都死了!” 我以一个见惯了战场上生离死别的老兵身份淡淡说道。 长老纵然刚强,毕竟是女人,泪如泉涌,喃喃说道:“她们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地扑在我身上,多么好的孩子,都是看着从小长大的人,转眼就没了!”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家伙?之前我们也和一伙人发生过战斗,但是他们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圣地!他们是为了圣地!” 首领坚定地说道。 “圣地?哪里?” 跟过来的三民冷冷地说道:“你们在圣地里的所作所为我们都看在眼里,因此我们特意把你们在半路上埋伏捉住!以为你们就是那群敌人!” 我实在想不通那片绿洲算什么圣地,倘若有宗教意义,那么为了宗教而开战则是最蠢的! “朱先生,你似乎疏忽了一个问题。”雷颂贤此刻突然开口,我不禁转过头,看着他,这老头每每都有惊人之言,且听他如何说法,“你难得没有想过吗?当年陈汤将军率领大军灭掉了阿修罗魔国,为了警示后人而立碑留言。一般而言,这种警示碑应该在最显著的地方,比如阿修罗魔国的旧址,或者西域各个大城市。但是,为什么却是在那片绿洲呢?显而易见,那片绿洲之下,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你说,这位女士,你们的祖先,是不是和阿修罗魔国有关系?” 三民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自言自语:“阿修罗魔国?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是桃花人,传说我们的祖先来自一个很远很热的地方,后来祖先分作了两派,一派是邪恶的幽冥人,另一派就是我们桃花人。我们桃花人的祖先与一位伟大的将军结合,生下的后代便守在这里,世世代代看守圣地,防止魔鬼的苏醒!” 我和雷颂贤对视一眼,果然有玄机,虽然不知道阿修罗魔国,但是她们却自称桃花人,是不是与历史上的桃花石国有关?桃花石国自从蒙古大军西征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记录传说流传下来。 这时另一个骷髅头眼窝那里传来极大的叫声,说着一口汉语,听不出口音,非常纯正,好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一样。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限你们五分钟内投降,可以享受战俘待遇,倘若不投降,这些女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我小心翼翼地抬高半个脑袋,防止狙击,在另外一个眼窝的空地上,那团火光憧憬,光线昏暗,在背景下,似乎有人影,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当地土人服饰的人物坐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武器,周边数个土人模样的侍立,他们没有佩戴防沙面巾,却个个在脸上绑着面目狰狞的面具。新疆人多半信仰回教,回教乃是不立偶像的宗教,这些人果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 那个坐在岩石上的似乎是头目,他一挥手,手下把几个女子提了出来,强迫她们跪在地上。她们应该是刚才保卫战失败之时,一时未死,或是在外面的岗哨,此时面巾统统给扯去,但见面目姣好,是那种人们想象的新疆美女。但大部衣衫破烂,有暴力迫害过的痕迹。那些敌人的一个家伙扯住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脑袋拎起来,露出白皙纤长的脖子,用军用匕首抵着美丽的脖颈喝道:“现在还有四分钟!” 这边的几个女土匪冲动不已,几乎要立即上去解救姐妹,三民喝道了:“你们疯了,不许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民面目阴沉,脸上色彩变换不定,显然内心深处百般斗争,要不要投降、要不要解救。纵然是寒冷的沙漠夜晚,细小的汗流也从她额头落下来,从下巴掉下,落在沙子里,无影无踪。 老子的想法可是比她简单多了,眼见敌人如此凶横,定然是某国的特种部队,他们潜入中国腹地,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外交纠纷,甚至酿成军事冲突,所以哪能留活口。我打算死拼到底,若是我的队员比我早死,则立马逃逸,日后报仇雪恨! “时间到!” 那人一声大叫,我赶忙抬起头,一见之下,顿时再也不忍再看。那敌人竟然残暴地用匕首切割女子的脖子,因喉管先是被割断,女子甚至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活生生地被斩首。那敌人一手拿着血淋淋匕首,一手拎着脑袋的头发猛然提起,那脖腔内的鲜血像是泉水一样轰隆喷出,溅了敌人一身,无头的尸身扑通倒下。敌人提着脑袋,炫耀地展示,叫道了:“这是第一个,再给你们一分钟!” 三民大叫一声,立马昏倒。 我怒发冲冠,这些敌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魔鬼! 我握紧了步枪,悄悄抬起来,老子给你们好看! 但是突然被人拖住,我回头一看,是已经苏醒的三民,她双目近赤,却温和地说道:“自己的人,我来!” 我一愣,三民误会我了,以为我怕那几个俘虏受尽虐待,索性先行射杀,不让她们受到痛苦。她打算自己动手,决心下定,我笑道:“好,但是不能太便宜这些混蛋,让我干掉几个!” 三民又取了一把步枪,瞄准前方自己的姐妹们,她们在敌人的屠刀之下,颤栗不已,三民一咬牙,砰地开枪。 我一听枪声,也赶忙射击。那些女人们跪在地上,一动不动,转眼叫三民射杀完。但是敌人久经战场,极其狡猾,一听到枪声,立时寻找掩体,我追踪着那个斩首的敌人,砰的一下,首先击中他的膝盖。 这老式步枪杀伤力不强,但是穿透力极佳,立即打碎了敌人的膝盖骨。他勉力想站起来,我砰的又是一枪,击穿他的手臂关节。周围的敌人想来抢救他,我抢先一步,射穿了那个残暴家伙的颈骨,只见脑袋一歪,几乎像是断掉一样,噗通倒在地上。 我收回步枪,三民垂眉看着我,低声说道:“谢谢!” 敌人料想不到我们心意坚忍,竟然痛下决心,将威胁自己的人质一一射杀,而他们的一个人手也被我用残酷的枪法打断手脚关节,痛苦而死,顿时恼羞成怒,捡起武器凶猛地向我们开火。一只只自动步枪吐出的火舌组成一道子弹瀑布,狂暴地泼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乱石飞溅,不时有人被流弹击中。纵然我们火力弱小,也是趁机会不断还击,一时我们凭借地利和敌人打成僵局,敌人眼见不行,故计重施,又想以火箭筒的凶狠火力突破我们的的防御。 但是这次可是打错了算盘。之前的那道防御阵地上,敌我双方都处于黑暗之中,彼此摸不到对方的动作,但是他们凭借先进的火力,把我们打个措手不及。而到了眼下,不仅我们事先有了准备,而且他们气昏了头,居然忘了。他们就在一个空旷的骷髅头岩眼窝里,背后就是一团火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起火箭筒,安装弹药的动作教我们看的清清楚楚,不待三民下令,每个手中握着步枪的人不约而同把子弹射向那个家伙。一把枪械的弹药有限,但是几十把加起来就如一挺重机枪,从四面八方围攻,那人的胸口猛然冒出几朵血花,仰天倒下,不知那个家伙,射击极为准确,抑或走了狗屎运,居然射中了火箭弹,砰的一下,火箭弹弹出,因为没有指引,歪歪扭扭地向上飞行,轰得一下,在天空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和无数弹片就如下雨一般,砸向毫无防备的敌人头顶,顿时死伤累累! “好耶!” 我高兴地大叫,众人也一声欢呼,这是我们在薄弱的火力之下,取得的一个非常巨大的胜利。 但是我心底又是一沉,我们凭借防御工事,但是仍然伤亡惨重,转眼又有三四个人被击毙,数人受伤。桃花人的战士已经残留不多,都是我们考古队里面几个当过兵的中美退伍军人主动上前,一时也死伤不少,我们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打死火箭弹人的功绩乃是运气多于实力,眼下乘敌人手忙脚乱之际,撤退才是王道! 我爬到三民跟前,她诧异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三民,我们实在不能再打下去了,我们问你,下面能撤到哪里去?” 三民乍听之下,美丽的栗色眸子露出悲哀的神色,摇摇头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们了!我们的职责就是包围圣地,一旦敌人打到我们的基地,表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所以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只是可惜,我们误把你们当作坏蛋捉来,连累你们了!” 我心头发冷,眼下竟然到了这种局面,我再四下里张望,这些桃花人都有视死如归的表情,并非三民有意欺瞒我。而我们的队员根本不知道情况的严重,虽然在哀叹同伴的死去,但是居然有家伙不知时机地和那些桃花人打情骂俏,难道是被这些桃花人“凌辱”的时候上瘾了? 我素知以我的本事,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几率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带不走林白水,教我硬起心肠抛弃老婆去独自逃命,终究舍不得,顿时长叹一声,老子居然困在这里被一帮毛子干掉了。莫非是我对那些毛子考古队员见死不救的报应? 这时那将死的长老喘气地说道:“快走,走禁地!” 三民大吃一惊,叫道:“禁地?我们怎么能去禁地呢?禁地,不是有无数魔鬼吗?再说禁地的路我也不认识!” 长老苦笑一声,满是鲜血的手颤抖地握住三民,说道:“纵然是如此,你也要进去,总比我们桃花人灭绝的好!我快不行了,以后,族人的命运就交给你了!” 长老说完这般话已经油尽灯枯了,双眸慢慢地合上,那只手无力地从三民那里滑下。三民大悲,哭嚎起来。此刻只觉得她像个死去妈妈的小孩一样,顿时无数压力都靠在其身上了,顿时心头一软,轻轻拍打她的微微颤抖的肩膀道:“请节哀顺变!” 三民心情刚烈,顿时一抹眼泪说道:“我不用你安慰,姐妹们,随我来!” 这时那老不死的王元勋在两个女人的搀扶下走出来,问道:“我听见枪声不断,我们遭受了大难,已经山穷水尽,怎么还不逃命?” “逃命,如何?走禁地又不认识路,等于白走!” 三民苦苦一笑。 我却听出了玄机,大喜道:“哪里有路?” 王元勋说道:“随我来!” 我们半信半疑,众人纷纷行动,或者抬着伤者,或者携带上一些必要的用具,跟着他走到一个隐蔽的洞穴前,慢慢深入,走过数条分岔路线,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 三民顿时惊奇万分,疑问道:“大长老,您是怎么知道有生路的?” 王元勋哈哈大笑:“一个人活的够长了,许多秘密也就不成了秘密!” 但是他却拒绝再走下去,说道:“我一辈子都呆在这里,现在一百多岁了,活也活够,我不希望离开这里,让我一直呆在这里吧!” “大长老!”三民叫道。 “傻孩子!”王元勋说道。 我们见他意志坚决,没有勉强,他向我们要了几个手雷,希冀阻止敌人的进入。 我们离开了王元勋,秘道里一直黑乎乎的,粗糙的火把不够明亮,空间也限狭小,走了约莫六七十米,突然出现五个呈半圆状排列的大洞,每个洞口都有二三米高,黑乎乎,看似非常深,洞口附近的沙地上堆着不少动物骨头,还有残破的兵器以及一些年代久远的朽木等物。 我捡起几块朽木,包上破布,让其他人把一些动物油浇在上面,做成一个粗糙的火把,如此做了七八个,分别由几个人手持,一一进入其中的一个洞穴,留下我和三民殿后。我向三民一点头,心意相通,我们都想到,既然有多个洞穴入口,那么作为疑兵真好!因为我们在后面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阻击,敌人很快会发现不对劲,追踪上来,用疑兵之洞拖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吧!我们相继抹去洞口附近沙地上大量的人物活动痕迹,又因为动物脂肪燃烧会产生独特的气味,索性把手中的火把分作两块,随手扔进两个洞里,诡计以及布置的差不多,当下追上众人一伙。眼前豁然一空,我们出来了,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奇异世界啊!** 八 死绝之地 这是怎么样一个世界啊!抬眼望去,满目荒凉,绝少人烟,黄黄的稀疏的石子散落在戈壁上,没有一丝风,望向天空,今夜本是天空晴朗,繁星漫天,此刻却不见一粒亮光,灰蒙蒙的一片,但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漂浮在空气中,所以遮住天空。在灰色世界下,映衬戈壁黄也有些刺眼,旁边褐色的山峦似乎也显得有些峥嵘而令人不敢多望。在旷野中一片寂静,更为这绝对荒凉的风景添了分令人心酸的味道——这是一个死的世界! 三民凝望这片奇异的大地,那双栗色的眼眸一动不动,仿佛被这个世界所吸引,慢慢地露出惊恐的神色,陡然颤抖地惊叫道:“这,这就是我们先人一直传说,严厉禁止进入的禁地——幽冥绝域!若不是我们种族生死存亡的要紧关头,与其去送死,不如来这个不知预想的禁地闯一闯!” 三民性格刚烈,即使同伴身死,也不过咬咬牙关,但是到了这片大地,她却不免露出女人害怕的一面,难道传说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在我看来,这是环境怪异了点。 我对他们所言的禁地并没有多少感触,倒是抬头看看天,感觉非常不对劲,伸出手掌,上面黑乎乎的黏在血水和动物脂肪,片刻之后,就在手腕上积累了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细小尘埃。我一皱眉头,说道:“不对啊,我们在骷髅头岩那边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为什么到了这里却一片灰暗,好像天地都笼罩在一层面纱中一样。我估计了一下,从骷髅头岩走到这里大概两公里左右,不算太远的距离,同一个区域内,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道格拉斯拿起气压计,其他考古和地质用具大部分都已经在逃命的时候丢掉,但是因为气压计特别小巧,随身携带,所以他藏了下来,此刻测量一下,对我说道:“这里的气压,比当地的平均气压要高上数个毫巴,按照常理分析,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坑一样巨大的下限盆地!”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以这样形容,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在大地上扣的一口锅的底部,飞扬起来的尘埃遮住了整一口锅,但是没有蔓延到锅之外,所以造成不同的环境。但是这口地锅实在太庞大了,对于我们渺小的人类而言,几乎无法察觉,只能依靠气压计**地觉察气压的稍许不同。 我挥挥手中的步枪,吼道:“不管是禁地还是鬼域,既然我们进来了,就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认为那些秘洞只能阻挡敌人一下子,迟早他们都会追踪过来的,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找个地方躲起来!” 由于我在战斗中的出色表现,桃花人开始认同我,而她们的新首领三民也迟疑地点点头,我原本就是考古队的头头,不用多说,当下带着全部的人马前进。只是目下损失惨重,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桃花人和我的队员们人数差不多都过半,只剩下五十多人了,能够拿枪的不过二十来个。我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已经牺牲这么多人了,日后纵然有国家的赔偿,可是听到他们亲人的哭声,依旧不是滋味! 我们越往前走,尘埃的密度越大,渐渐地就如下雪一般,飒飒落下如飘絮一样雪白的轻盈尘埃,视线一时还不会阻碍,可是吸入气管中引起剧烈的咳嗽。我曾经挖过地下基地,情知吸入过量灰尘会引发尘肺病,但是眼下没有工具,一筹莫展,突然见那些桃花人们纷纷把麻巾面纱佩戴起来阻挡,顿时一拍脑袋,忙叫大家撕下自己的内衣,包在自己的口鼻上。棉花纤维的缝隙小于尘埃,足可以阻挡灰尘进去。 大概走了五六多公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我拿出指南针,但是怎么摆动都不会动弹,在塔里木盆地下据说埋藏有巨大的铁矿,时常影响指南针的运作,莫非眼前就遇到了这般情况?我叹了一口气,收回指南针,因为无法检索星体,只能到处寻找巨大的明显的物体作为坐标,大概左边一二公里处,皆积沙无寸土,惟居中突兀着一根巨阜,周身缠绕着一圈黑灰的云雾一样的尘埃带,我心念一动! 此刻大家的体力和精神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连我这般自夸体格健壮,跑马拉松如儿戏的壮汉,几乎也拿不动手里的步枪。再看队员们,女人已经个个脸色发灰,不少人已经让男队员搀扶着走。林白水亦是有气无力,倒是梵度拉,托着她的干妈妈一起走。 我对身边的三民商量道:“这样吧,大家都快不行了,我们不如到前面的那块巨阜下休整,周边围着一圈黑气,比较安全,不至于让敌人轻松发现,如何?” 三民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赞成你的意见。” 我顿时开头大吼,申明到了那边的巨阜下就休息,立时引起一阵欢呼,有了目标,大家将体内最后一份保留的力气使用出来,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倍,二十多分钟就走到巨阜下。 我原来担心巨阜周围的黑气圈乃是毒气,甚至想亲自试身,不过接近了才发现,也只是有一圈黑色的尘埃构成,但是不知是哪里产生了动力源,使得尘埃在空中漂浮,呈逆时针绕着巨阜缓慢旋转,就如月球绕着地球转一样,非常有趣,走出黑气带之后,空气就洁净如需,甚至面纱也不需要了,大概都叫轻风吹走。 我们在此作为营地,大家纷纷坐下休息,有的人实在太累了,一坐下靠着岩石就打起呼噜,而几个桃花人把携带过来的馕饼(一种新疆的小吃,有点像烤饼)、骆驼腊肉切下来,分给众人食用,当下众乐融融,仿佛不是在逃命,而是在郊游。 我一屁股坐下,感到浑身无力,肌肉一阵阵抽搐,更为骇人的是右肩的伤口渗出黄色的汁液来,莫非发炎了?我大为惊恐,老子可是靠体力吃饭的,没了家伙,怎么干活? 这时,我面前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起头,不是林白水,而是一个穿着桃花女人服饰的人,但也不是三民,而是一个很陌生的女子,手中拎着一个亮晶晶的瓶子,估计是伤药一类的,我疑问道:“你是……” “怎么,不认识我呢?”那女人笑道。 我在脑中搜索着这个人的面孔,但见她一边脸面姣好,一边脸很肿,似乎被人重重打了一拳,顿时恍然大悟,怒气冲冲地叫道:“好啊,就是你这个臭娘们,老子没有来找你算账,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人,就是把我一枪打伤的元凶!因那边脸被我打肿了,笑容难看,极好辨认。 那人跪下来,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英雄,你实在是太强了!不过也亏得你,我昏迷过去,才不至于站岗被俘。” 她把伤药拿起来,拨开瓶栓,立时,一股类似云南白药的香味飘逸开来,说道:“你伤口很厉害了,需要赶快敷药,不然会烂掉,要把整只手臂都得切下来!” 我吓了一跳,但是又不放心这个女人,一把抢过瓶子,叫道:“老子自己来!” 我用左手实在不方便,加之今日打枪打了一夜,左手的锻炼毕竟不如右手,肩上又酸又痛,还得撕开包扎,急得满头大汗,那女人微微一笑,拿过瓶子,温柔地说道:“我来帮你,放心,我不会下毒药的,不然首领可是会杀了我呢!” 我盯着她的眼神,完全是一种崇拜的目光,那种嚣张的气焰,则完全消失,就暂且相信她一回吧! 女人于是掏出匕首,把我右肩浸满黄色脓汁的包扎棉布小心翼翼地割开,部分伤口结痂之后,和包扎的棉布黏在一起,一旦撕下来,就好像生生地把皮肤揭下,痛不欲生!我低下头,棉布揭开了一般,伤口露出发炎的肌肉,又红又肿,狰狞地如同恶魔一样,真不知道我的身上怎么会长这个东西。负责处理伤口的女人丝毫不见惊异,见怪不怪,习惯了这种场面,见我满头冷汗,微微一笑,说道:“若是你痛的厉害,不妨说说话,思考一些问题,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心里琢磨,倒是也不错,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你叫什么?” “姓?我是没有的,我们的族人都没有姓,只有名字,我叫一心。” 一心,联想到首领叫三民,老不死身边的两个美少女名叫必信必忠,名字怎么都怎么古怪呢?我好奇之极,问道:“喂,你们的名字是谁取的,怎么一个比一个古怪。在我想来,你们既然都是女人,起码要取好听一点的名字,比如像维吾尔姑娘叫古丽娜一般的。” 一心慢慢说道:“我们的名字都是长老替我们取的,据说之前很早的时候,我们妈妈、奶奶一辈的名字不是这样的,但是后来其他长老都老死了,只剩下年纪最大的男长老,他限取名字麻烦,就根据一首歌的歌词为我们取名字!想听听吗?我可以唱给你听!” 甚好,我倒是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古怪的歌曲,取出这么离奇的名字。我就点点头,且听分解。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一心刚唱了开头一句,我立时目瞪口呆,原来桃花女人的名字,竟然都是来自前中华民国国歌!想来王元勋虽然是一个师长,但是旧社会军阀多半目不识丁,文化素质不高,打仗杀人可以,若是一个个为女人取名字,初始还有什么阿香阿菊之类民间女子名字,一旦心中资料用光,只得想出这个馊主意!三民乃是开头第一个词,果真做老大的料。此刻一心也慢慢唱到“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我突然问道:“若是你们的名字是根据年龄而一一排下来,你几岁了?” “十五啊!” 一心满面单纯。 我顿时热泪盈眶,沙漠的桃花女子,发育的真好,小小年纪就已经这般完美的身材了,看她宽大的袍子下隐隐透出的如陕西大号红富士一样丰硕的胸脯,几乎双手一括的纤细蜂腰,浑圆的屁股以及结实修长的大腿,我都以为她是二十来岁的成熟女子了。 一心凑过来,暧昧的小声说道了:“唉,你做我的男人吧!” 我吓了一跳,正色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是我女人的,那边那个,搂着另外一个黑皮肤睡觉的女子,便是我老婆。若是让她知道了,一定打死你!” 一心满脸诧异,奇怪地说道:“不是吧?一个男人,不是可以有很多女人吗?长老以前就和很多女人生过孩子。之前我们只要年满十五岁,就可以到外面捉来最少十个男子,让他们相互搏击,最后胜利的也是最强最勇敢的男人,只有他才有资格让我们生下孩子。我已经满十五岁了,也到了找男人的时间。你这般勇敢善战,击杀的敌人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所以我要定你了。要是迟了,说不定连首领都会要你!哼,我才能和你生下第一个孩子呢!” 我开始醒悟,虽然桃花人在技术文明上一直追随了时代的脚步,但是文化风俗上,还是追求祖先亚马逊女人那种野蛮残酷的婚配,我突然想到,不禁颤悠地问道:“假如你们生下的是男孩,是不是,都要扔到外面沙漠里去?” “男孩?啊……”一心想了想,“我们只会生女孩,一千多年来,我们族内从未诞生过男孩,所以我们都是女人!” 这好生奇怪,从基因学上根本讲不通。不过对于基因我仅是一知半解,思索了片刻,不得所以然,索性懒得去想。 一心已经重新为我切除腐肉,抹上药膏,包扎了伤口,当下觉得一阵清凉,说不错的舒服。女人拉住我的胳膊,暧昧地叫道:“现在我已经为你偿还了枪伤的债,你也给我一个孩子吧!” 我苦笑一下,老子满面大胡子,又缺了半边耳朵,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大概除了林白水,谁也不会嫁给我,想不到此刻还会被一个沙漠女子纠缠上,本想一脚踢开,转念一想,女人不是这么哄的,于是说道:“今天实在太累了,不如改日,我们好好聚聚!” “好的!” 一心欢欢喜喜地离去。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这时众人们都在安逸地休息,不可能有人私下里外出。再说了,我已经守在营地的外围第一层岗哨上,以我老兵的警觉性,怎么可能没有察觉有人外出呢?是敌人的游走侦察兵追踪上来了?我吓了一跳,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眼看那个影子越跑越远,当机立断,抬起步枪,拉栓、瞄准、扣动扳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砰的左肩一震,击中远处那个黑影的头部。后者只是轻微的摇晃一下,立时跌倒! 步枪的响声在寂静的营地上极为震撼,犹如敲响了一口大钟,惊醒所有人。在我五六米开外的三民原本也是抱着步枪睡觉,这时猛然张开眼睛,飞也似地扑到我身边,沙哑的声响喝问道:“谁?敌人?” 我摇摇头,望着远处说道:“不清楚,我看到了一个影子,不是我们的人,就先下手为强,把他打死了!我去看看!” 三民低声说道:“我随你一起去,两个人可以相互照料。” 我们不约而同地再次拉好枪栓,提在手中,弯腰小心翼翼地快速前行。前方天色微朦,比方才亮了不少,怕是天亮了吧。只可惜我的手表在战斗中摔坏,永远停在了午夜,不然即可知道确切时间。 沙漠皮靴和兽皮鞋的四只脚踩在黄沙和碎石的隔壁上,发出嚓嚓的摩擦声响,后面的营地离我们越来越远,渐渐剩下一个黑灰的影子,而前面被我击中的黑影则是越来越清楚,隐隐约约看到,地面黄色的背景上躺着一个黑色的影子,甚为长大,几乎是常人的一倍。我悄悄抬起步枪,走到那个黑影之前,原先料想是人类,但是一旦见到他,我和三民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地上躺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奇异的东西。 这东西约莫三四米长,长颈、瘦胸、大肚、细尾和两只大足,表皮披着一层细碎闪烁绿光的鳞片,粗看根本是一只特大号的蝎虎。禁地里本来就寸草不生,居然来了这么大块头的一只蝎虎,越发离奇。 它脑袋挨了我一枪,几乎被子弹削去一半。我便蹲下身疑惑地查看,陡然蝎虎弯胸一弹,霍然跳了起来,转而又想逃跑。此刻蝎虎立在我面前,两三米之高,犹如一头巨兽,细小的脑袋让步枪子弹削去了一半,淌下汁液,好像不死僵尸,狰狞着扑向我! 我大骇,明明击中它的脑袋,这汩汩流淌绿色的汁液,怎么又动了?几乎吓得一动不动,刹那间—— 三民眼疾手快,当下又打了一枪,穿透力极强的子弹击中蝎虎的胸口,从另外一面飞出。蝎虎一个趔趄,立时翻倒。 我回过头,对三民笑笑:“谢谢!” 三民转眼露出的却是更加不可思议的神情,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一排细碎的小牙,瞪着我背后。 我心底一沉,握住步枪,猛然转身,难道又是那个蝎虎活过来了? 当我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候,顿时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垂下步枪,这是怎么回事呢? 蝎虎的表皮渐渐地干枯,好像一层破旧的塑料薄膜,在半透明的皮肤之下,有东西微微蠕动,猛然间皮肤撕开,伸出一只人手来!笔直地挺立,手指乱动,莫非是蝎虎乃食人怪物,竟然活活吞下人类。 可是不像,因为假若是吞下去的,那么这时已经消化的不成样子,但是这只手腕皮肤光洁,似乎婴儿一般。薄膜的皮肤越拉越大,慢慢地伸出半个肩膀,又钻出一只脑袋,看相貌似乎是一个少女一般。接着她又努力爬出半个身子,可是胸口却受了重伤,叫刚才三民的子弹击中,她挣扎了片刻,生命力耗尽,终于不动,仰天躺着,半开的眼眸中绿色渐渐退去,化作灰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无法思考了,就如我前次在所谓的圣地发现了少女尸体一模一样,而且在她头部被我击中的伤口那里,流出的却是绿铜色的血液!这是为什么? “魔鬼,这是魔鬼!” 三民发狂地大叫,牙齿咬地咯咯作响,倏然抬起步枪,在少女已经死亡的尸体上一口气射了四枪,才终于发泄完怒气,还不知道是恐惧,至少在她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里,竟然是那么的无助,身子微微颤动,说道:“禁地,果然不是我们所能到来了!” “我们先回去!” 虽然我心事重重,但是只能这样说道,在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当我们回到营地,众人满面惊恐,不时有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开了这么多枪?” 我只好回答:“有动物呢,可惜没打死,让它跑了,所以才打了这么多枪。” 这个谎话让大多数人满意,然后我们叫几个人站岗哨,我和三民则是回到营地当中商议,不知不觉中,我、三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成了四人帮委员会,大事多半在这几个人讨论中决定,偶然林白水也会发表意见。 当坐下之后,三民依旧瑟瑟发抖,紧紧抱住了步枪,一言不发,我突然问道:“在禁地上,你似乎有所隐瞒,是不是?” 三民一怔,过了许久才扭过脑袋,终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我没有告诉你们,这是关于我们祖先和禁地的传说!” 雷颂贤闻之传说即可大喜,问道了:“什么传说,你且说说看。” 三民略微踌躇,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个传说向来只是传给首领,就是长老也不知道!” 三民开始细碎地诉说,语调清幽,仿佛在吟唱一首长诗。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一群女神,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地方,热的就像在太阳身边,所以天堂里的水都沸腾了,树木都枯死了。有一天,女神王说:“我们要去人间!” 于是神她们就驾着喷火的战车,来到人间。 起初,这个世界只有天空、太阳和人间,诸神降临人间,见地面到处是白色的沙漠,没有水,没有草,存活的只有凶猛的恶兽,神就说,要有水! 于是大地倾斜,涌出许多洪水,这个世界就有了水。 神又说,要有植物! 于是太阳普照,大地滋润,神把带来的种子播撒,世界上就布满花与果实。有了花和果实,世界上的动物也从土里苏醒,这样世界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神感到很寂寞,因为只有她们生活着,神就说,我要伙伴! 于是神依照世界上最美的生灵,给了他们智慧,这种生灵,就是人! 然后神认为自己不如最美的生灵美丽,于是改变自己的形貌,变得和最美的生灵一样,她们就成了太古之神。 人和神于是一起住在高高的山上,快活地过着日子。神看到,人是分男女的,他们之间可以相互婚配,生下下一代。神是永生不死,但是很羡慕人,于是神就和男人们婚配,生下的都是女孩,她们就是第二代诸神。 第二代神更加美丽,更加拥有力量,太古之神们很妒忌,她们说:我们是创造这个世界,连你们第二代诸神,都是我们创造的,但是你们比我们更加有力量,让我们很是担心! 第二代诸神与太古之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惨烈的战争。由于第二代诸神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多的智慧,太古之神渐渐不敌。她们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 太古之神化作了堕落的魔鬼,虽然她们也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是终究不能敌过第二代诸神,因为后者有人的帮助。惨烈的战争持续了几千年,终于所有的太古之神都被打下深远的地狱。 但是第二代诸神也元气大伤,她们说,这个世界的诸神时代已经结束,之后便是人的时代。 于是人繁衍开来,少数第二代诸神与人类结合,诞下的后裔,就是我们桃花人。但是也有少部分太古之神与人类结合,他们诞下的后代就是幽冥人。我们桃花人与幽冥人世世代代战争,这是命运的指引! 三民舒缓的语调吟唱完了她们的全部的神话历史,在这片幽静而灰蒙蒙的世界里,讲述古老的神话似乎就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旁的人都是在静静地听着,雷颂贤不时做笔记记录下来,直到三民讲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这个神话恐怕已经流传了近千年吧!” 三民点点头,说道:“嗯,好像是的吧。据说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的祖先居住在遥远的西方的时候,就开始流传这个传说。” 雷颂贤说道:“由于你们桃花人本身没有文字,缺乏原始的书面记载。而这个神话传说,恐怕在你们祖先亚马逊人近千年的迁徙之中,不知不觉受到了犹太教创世神话和希腊人创世神话的很大影响,刚开头的时候,我都以为是《圣经》的创世纪章节。” 我也点点头,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出于研究上古历史的需要,我看过好几遍《圣经》,其中却是有很多相似的情节,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向雷颂贤说道:“我不以为然,创世纪的神话几乎是每个拥有长久历史民族神话的开端。比如中国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乍看也是很像那个犹太人的神话,但是两者相隔近万里,虽然偶然交往,但是并不足以影响对方的文化系统。”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不,我们恰恰可以从这里找出不同点来。比如,《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中国神话中女娲也是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但在桃花人的神话中,却是神根据人的外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 我一愣,摸摸脑袋,刚才确实没有注意这点,转头凝望三民求证,她点点头,表示肯定。 雷颂贤扶扶眼镜,竖起食指说道:“而且,在她们的神话中,初代的神是被二代的神打垮,堕落为魔鬼。尽管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也有下一代神篡夺上代神的经过,但是上代神堕落为魔鬼,这在几乎地球所有民族的神话中都是很罕见的。由此说明桃花人的神话中神性很弱,恰恰符合了人类历史文明中的一个规律,就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神!” 这点我也是晓得,世界上并没有神,所谓的神,是人类把对自然界恐怖力量和自己所无法理解事情的人物化,于是产生了拥有巨大力量的人——神! 雷颂贤又说道:“因此我可以断定,在桃花人的神话中,保留了较多的原始色彩,尽管历经千年,而且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但是在关键点上,这个神话的失真并不多,是以我们可以得出很多关键词——女神、洪水、初代诸神、二代诸神、神与神之间的战争。” 我缺乏对这些方面分析的能力,急忙问道:“那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雷颂贤一阵茫然,眼珠凝视着前方,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回答:“这就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女神可以理解为母系氏族社会,洪水可以理解为上古时期的大规模灾难,这在很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相关的记载,初代神可以理解为某个迁徙的民族,而二代神则是她们迁徙之后与其他民族婚配的后代,战争代表两者之间权力的争夺。但是,她们到底要表明什么意义呢?我想不通!” 我哈哈大笑:“算了,我们缺乏资料,一时很难得出结论,不如等到出去后,好好研究一下。” 雷颂贤苦笑一下,说道:“也只能这样了,我总不至于像是我看到的一个倪姓作家,他专门写科幻小说,开头写的天花乱坠,到结尾江郎才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外星人。我虽然晓得那些所谓的从天空来的女神有可能是外星人,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有外星人,来地球这个野蛮世界干嘛?吃饱了撑着?” “对了,”我转而问三民,“那么为什么把这里称为禁地,你在刚才并没有说明过啊!” 三民栗色的眼珠幽幽,喃喃自语:“这里,就是第二代神战胜化作魔鬼的太古诸神后,将之埋骨的地方——幽冥之丘!也是邪恶的幽冥人诞生的地方,许多年前,幽冥人回到了这里,借助魔鬼的残余力量,到处捉人,捉来之后,就把他们像是畜生一样屠宰吃掉!先是四千年前,我们最早的一批人和一个伟大的国王一起消灭了她们。但是每隔一千年,这些妖魔就会复活一次。我们祖先整整花了一千年时间,来到这里,和伟大的将军一起驱逐了他们,不断阻止她们复活。” “等等,”雷颂贤突然说道,他抬起头,脸色一下子发白,狂叫道:“我们都错了,都错了!” 我大骇,问道:“什么错了,走错路了?” 雷颂贤揪住自己的头发叫道:“原本我们一直把亚马逊人——阿修罗国人——桃花石人和现在的桃花人视作一脉相承的体系,可以称之为桃花系列民族的变迁。但是现在听了三民的讲说,我突然意识到,阿修罗国人并非跟她们属于同一个系列,似乎就是凭空冒出来一样!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勃然大怒,根本是一个学术问题,何必搞得生死攸关一般,看着这个学术狂,我哭笑不得,转而问三民:“你知道那些食人的幽冥人是从哪里来呢?” 三民原本听我们讲学术就莫名其妙,此刻更加迷茫,说道:“她们来自南方,炎热的南方!我们一直追随着幽冥人的脚步,阻止她们的阴谋!” 我灵机一动,顿时恍然大悟,按住发狂的雷颂贤说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原先设定的亚马逊人的迁徙,是为了追寻超古文明遗迹,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她们不是为了寻找超古文明,而是为了消灭她们的世仇幽冥人而一路前进。这些幽冥人,就是之前比她们更早出发的雅利安种——传说中的塞人!” 雷颂贤先是一怔,之后欣喜若狂,笑道:“不错啊,朱老弟,你的想法很有创新点!比如说塞人就是幽冥人的话,她们出发的时间比桃花人更早,一路从小亚细亚一带来到了印度—中国,时间大约是在中国的夏商时期。我突然想到,在夏商的末代,都有一个导致亡国的女子,她们都性格残暴,把人视作动物。联想到同样以美貌和残暴著称的阿修罗女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说不定很早的时候幽冥人就企图干涉控制古老的东方帝国。而在印度,更早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传说,恐怕这是幽冥人的一贯手法。而周代的兴起就一直与之对抗,为了争取盟友,周穆王便万里迢迢跑到西亚,邀请了西王母一族!你说,是不是?” “不对不对!”我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捉住雷颂贤假说中的一个破绽,“先前在圣地那里发掘的汉碑上记载,阿修罗国的魔女王乃是西王母一族的后裔,但是你在这里又说周人为了对抗阿修罗族的祖先塞人而邀请西王母一族作为盟友,岂不是自相矛盾?” 雷颂贤干笑几下,回答:“一时假设错误,这也是难免的。我就此更正,亚马逊——西王母——桃花石国——桃花人才是一脉相承,而塞人——阿修罗魔国——幽冥人,乃是另外发源的一个体系,这样才能说的通。” 我提出疑问道:“只是我一直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幽冥人的民族系统,特别强调喜欢吃人?无论那个民族,进入比较先进的金属时代之后,大规模正常吃人就很罕见了(非正常食人指爆发饥荒、战争等)。我此刻突然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假设,实在勉勉强强,说不通。” 雷颂贤笑笑,指着三民说道:“喏,眼下岂不是有一个桃花人的遗民,她们与幽冥人战斗近千年,一定了解的紧,你问问她即可。” 三民莫名其妙,回答:“幽冥人吃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她们是魔鬼的后裔,当然以人为食物。就像我们吃牛肉吃羊肉一样,先把牛羊驯养长大,再行宰割。只是人聪明,会自己找食物,不必太多管理,吃人当然比吃牛羊省力了!” 我心头猛然一凛,其实老早就有一个疑问一直在我心头旋绕,只是之前一直模模糊糊,就如一团黑气,看不清模样,到了现在我不断找到线索,终于拨开了稍许黑气,露出狰狞的面目。假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她们移民到了地球,在这个世界上自然要找食物吃了,而这个食物,就是人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念头实在太可怕了,谁会想到我们的祖先居然是牛羊一样的食物。如果再进一步想下去,人类并没有嗜吃同类的习惯。根据考古发掘,早在石器时代,古人就有了生死的概念,会妥善地把自己死去的同类安葬。我突然想到,现在发掘的所谓食人遗迹,大部分是在火堆旁。会不会是这样一种场景,天空中飞舞的奇怪的飞行器,外星人举枪狩猎,猎物就是人类的祖先。获得猎物之后,则是顺便在附近炙烤食用。就如我们现在的野外狩猎一样,纯粹是郊游玩乐。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外星人消失了,但是她们留下了少部分后裔,就是幽冥人! 我正陷入深深思考中,靠外层的岗哨突然乒乒乓乓,打起枪来,火力相当猛力,我一凛,顿时弹了起来,叫道:“敌人追上来?” 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些负责岗哨的桃花人我多半不识,仅仅晓得一个一心,她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一心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用在沙特学会的技巧,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随他登上一个土包,往下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呈现在眼前的情形如同科普影片里的月球表面,戈壁上冒出一座环形山,中间陷落一个深坑,四周围有高耸直立的岩石壁,大小如同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我们快步离开土包,走在松软的沙石上,脚下有一种松软的感觉,好象在低重力的月球表面那样。 我们凑近环形山岩石壁,多有破损,但见很多已然风化的铁质管状口散布在岩石壁的表面上,以我的地质经验,这个岩石壁少说形成已经数万年,而铁质管状物应该是在岩石壁形成的同时镶嵌在上面,但是那时的人类还在使用粗糙的石头,那么这些壮观粗重的铁质管状物究竟是谁遗失在这一片荒蛮地带的呢?** 九 食人恶魔 九食人恶魔 大约在数万年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远比现今温暖湿润,绿洲分布的更多更广,无数史前的奇怪生物乐在其中,亚洲双峰骆驼的祖先巨骆驼正在悠闲的咀嚼胡杨木的叶子,突然,晴朗明晰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火光,一颗有着一个单间那么大的陨石燃烧着熊熊烈火,不断翻滚,重重地砸下来。巨骆驼本能地察觉到危机,慌忙撒开长腿逃开,错愕地凝视着火球轰隆一下子砸在戈壁滩上,浓烟滚滚,摩擦地球浓密的大气层产生的灼热高温老早使得陨石内部崩溃,熔化为岩浆,在受到撞击的冲击力后,内部岩浆立时呈放射性溅开,在周围形成了一堵圆形的墙,随后在沙漠寒冷的夜晚慢慢凝固,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个神秘环形山。 环形山岩石壁大部高约两米左右,厚度超过一米多,由上往下厚度逐渐增加。虽然由于长久岁月的风化,此刻玄武岩构成的岩石壁已经残破不堪,在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倒塌现象,但是作为一个营地,四面有岩石壁掩护,几乎可以抵挡大部分轻武器的袭击,而且场所巨大,可以纵容出逃,易守难攻。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缺口,进入环形山内部,然后我就看到了在环形山岩石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东突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不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俄国佬,怎么萝卜丝的看法与我截然相反,不禁疑问:“为什么?” “说不上来什么,只是感觉,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美军的风格,但是又不是美军,所以我难以猜测,唯一能够确定的正是肯定不是俄国佬!” 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呢? 其实我更好奇的却是镶嵌在环形山岩石壁上的神秘铁质管状物质,显然这是在环形山形成不久之后就立即镶嵌,所以结合非常完美,数万年之后,仍不见一丝缝隙。我心中暗自思忖,以我在地质学上的知识所知,如芦苇等类的茎管植物在高压下形成铁质化石。很可惜,任何植物仅仅能保持其原样,而不可能形成有规律、排列整齐的铁质管状物质,那一排排的铁质管状物质,虽然已经锈迹斑斑,但是构造甚是完美,犹如制造枪炮一样的无缝钢管,镶嵌在这些环形山岩石壁上,正如我当兵时期,在地下挖掘洞穴时候的排气管。排气管?我心念一动,难道数万年之前,有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在此建立地下基地,虽然我一直不承认所谓的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个死亡之坑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八九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林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支持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当下我慢慢缓下脚步,一来是恢复体力,不至于到达营地的时候毫无战斗力,二来越是接近越要小心翼翼。沙漠中多数平坦,除了有一些不高的沙丘土包,并没有其他阻碍视线的物体,一览无余,但是在这个禁地里,天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整个世界一片灰蒙蒙,可见度大大降低,基本上百米开外,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了。此刻我们差不多到了营地外围五百米处,没有激烈枪战的枪声,也没有人类濒死时候的惨叫,静悄悄的,就如是一个死的世界! 太反常了! 我陡然打了一个哆嗦,心中升起一个不祥的念头,难道是敌人已经攻陷了我们的营地,桃花人和队员们全部遭到杀害? 不会,我坚决地摇摇头,我领教过敌人的实力,也清楚自己人的实力,我们若是凭借地利,而敌人也只剩下一半的人手,所以我们的人完全可以支撑半天以上,哪容易这般覆灭?除非,发生了什么怪异的事情! 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营地,没有敌人,也没有自己人,虽然撒着一些子弹,但是没有尸体和血迹,地面一片凌乱,大件物品丢弃满地,显然我们的人已经撤退,撤退地相当匆忙,他们去哪里了呢? 我凝视着远方,黑气带滚滚循环! 作为一个老兵,我已经习惯了观察战场遗迹来推测敌我双方的状态实力,眼下战况不明,我越发仔细地搜索营地里的每一粒沙子,然后把我观察所得的推断告诉三民、萝卜丝:“敌人大概有六七人,主要以自动步枪为火力支持,没有动用火箭炮和手雷,确切地说,是没有机会使用。我方在一发觉敌人偷袭的时候,就立即撤退。这个指挥的人智谋不足,但是果毅有余,在我们几个公认的头头里面,雷颂贤不通军务,道格拉斯毫无威信,只有林白水性情刚烈,极有可能是她! “恐怕事情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吧!” 萝卜丝语出惊人,我回过头问道:“你,难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说道:“那具被击杀的大蝎虎尸体呢?我们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而且……”他指着地上,“这是什么呢?” 我顺着萝卜丝的手指方向瞟了一眼,顿时愣住,在黄色的砂石上,印着一排杂乱的脚印,有若牛蹄,两片分开,我倒吸一口冷气,抬起头盯着萝卜丝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萝卜丝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我怕,在环形山那里杀死敌人的那帮怪物,追踪到了这里!” 这句话犹如沉甸甸的石头,立时压在了每个人心头,难怪我一直有不祥的预感,我们的人马怕是凶多吉少了。沉寂半晌,我一咬牙,抬起步枪喝道:“老子可不管,只要能够救出我的队员们,别说小小怪物,就是见到神仙也轰杀成至渣!” 我朝三民看了一眼,嗯地点头,当下三人就准备好武器,提高警惕,沿着踪迹追踪上去。 那杂乱的脚印渐渐向黑气带延伸,禁地的灰色世界本来就如静寂的地狱一般,黑气带越发诡异,其中悬浮着无数黑色的微小颗粒,在一股轻风的吹拂下,绕着中间的巨阜循环,就如土星光环一样。假使有人从上往下看,景象定然更加离奇。 黑气带中的可见度已经下降到了两米左右,我们三个人只得相互靠近,不时发出暗号防止迷路失散。走了不多时,终于来到黑气的发源地,眼前就是一个巨大的风穴,大风携带着黑气从里面涌出,因为风速强劲,发出轰轰的波涛巨响,有若山魔吐出阵阵黑气,随时准备吞噬进入它们领地的一切。 难道我们的人都走在了里面去了?因为脚印就在风穴前消失,周围也没有其他痕迹,只能这样推断,于是我们就走了进去。我们越往前走,渐渐地风力越大,初始的轻风转化为狂风,简直波涛阵阵,卷起无数砂石黑气。我们本想退出,但是往后一看才发觉,后路已经无影无踪,竟不知道往哪里走了,而两边都是莫名其妙竖起来的巨崖,无法攀爬,进退不由,只得应着头皮往前继续前进。风越来越大,即使十二级台风也不过尔尔。我们犹如是海啸的大海里的几只孤舟,轻飘飘如叶子,突然身子骨最轻的三民浮了起来,犹如气球一样往后飞走。我大骇,纵身一跃,捉住三民的脚跟,拖了下来,按在地上。 萝卜丝伏在地上,解开背后的沙漠包,掏出一段身子,缚在自己腰间,然后又递给我,我心领神会,也穿过皮带,又递给三民,练成一串,在沙漠飓风中勉力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身子一轻,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往前蹿上去。那萝卜丝走在最先,于是成了我的肉垫,我又成了三民的肉垫,一起啊呀呀大叫,张开眼观察,我们竟然出了风眼。因为突然失去前面的压力,在惯性力道下推了上去。 我们爬了起来,往四周观察,两侧悬崖绝壁,四周云雾弥漫,阴气习习,奇怪的是光线明显,虽然不如外面明亮,但是毕竟勉强能够看清,根本不需要照明工具,一点也不像身处洞穴内部。目光由远及近,洞口的向内延伸处躺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我们顿时警惕起来,手中的步枪一一握紧。 “我上去看看,你们瞪着,万一有危险,救不了我就立即将我射杀,省的我多受苦!” 我冷冷地说道,眼前景象诡异,我越来越没有信心,索性托付了后事。三民和萝卜丝点点头,那三民稍微犹豫一下,想张嘴说什么,却又吞进了肚子。 我小心翼翼地持枪上前,凑近了才发觉,那只是一件普通的男人衣服,就是当地土人穿着的服饰,我们队员都是沙漠服饰,桃花人又都是女子的服饰,剩下的只有那帮不祥的敌人,怎么突然丢下这玩意?我看那衣服中间鼓鼓的,似乎捏藏着什么东西。于是一直走到衣服边,若是有埋伏机关,老早有反应了,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让我心生疑惑,越发警惕起来,拿着步枪头,慢慢挑起衣服,随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衣服里面没有尸体,但是居然有一张人皮! 那人皮软软地塞在衣服里面,好像一个放了气的**。人皮这种可憎的东西,除了看过西藏宗教里的法器人皮,再也没有接触过,刚开始我还认不出,以为是什么塑料,但是那扁扁的脑袋皮肤上,确有头发的残留痕迹,那五官触目惊心的几个大洞,叫我立即知道,这是人皮! 实在太可怕了,我一阵腻心,赶忙扔掉人皮。招招手,把三民和萝卜丝拉了上来。他们盯着这张人皮,没有多说话,想必看过一张活生生的人体,还带着血丝,有谁受得了。倒是萝卜丝发扬他一贯的变态精神,分析道:“这张人皮完整,没有刀切痕迹,似乎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把人体内部的所有都吃掉,只剩下一张人皮!” 我咽了一口气,说道:“别说了,怪恶心的!” 在人皮与衣服之下,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和萝卜丝那种类似,只是里面东西不多,稍微显的很扁。我把包裹挑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些细小的考古工具和笔记,翻开笔记,满是洋文,丢给萝卜丝,后者奇怪地说道:“这不是道格拉斯的包吗?” 我好奇之极,说道:“我们的行李在那批神秘的敌人进攻的时候,差不多都丢在了骷髅头岩里面了,怎么落在了这里呢?嗯,想必是我们把东西丢掉之后,敌人们把它捡起起来。但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也没有太重要的东西,为什么敌人一直把它带到这里,直到归天了才丢掉,令我想不通了!” 饶是我、三民、萝卜丝智慧惊人,三个臭皮匠还是想不出任何可能,只得无奈地放弃思考。我想了一下,索性把包裹背在自己的肩上,说不定可以带些东西呢! 在我们眼前是风洞的延伸部分,但是气流几乎静止,大风从顶部倾泻之下,涌出外面,所以里面反而没有动静。入口已经坍塌了大半,原本消失的脚印转而又出现,就是从这里一一走了进去的,我磨蹭了一下,里面暗度降低,虽然不至于什么也看不见,但视线受到很大限制,毕竟在我们前面就有那群神秘而狡猾的敌人,不可掉以轻心。 “不必担心!” 萝卜丝放下背包,从里面掏出一只手电筒,果然老兵知老兵,他预备的东西可真多。我把手电筒按亮,绑在枪口上,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现并射杀敌人,于是就第一个带头走了进去,我们自然而然地组成一个标准的波浪型攻击阵势,我在前面突击,三民在中间掩护,而萝卜丝在后面押阵,最强的两个人在最重要的两个方位。 我慢慢踏着小步,把手电筒的光线来回扫视整个洞穴,除了地上凌乱的脚印,并没有其他奇怪的发现。因为这个洞穴很奇怪,不像天然的洞穴那样,或弯弯曲曲,或积满石块钟乳石。这个洞穴太奇怪了,就像是人工开凿的一样,充满几何形状。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洞穴就是一个笔直径三米,标准的圆柱体空间,一览无余,中间没有任何物体阻碍视线,所以也不可能有敌人埋伏。 前方没有任何敌情,但在后面——方走了几步,我背后突然响起一阵发狂的叫声:“撒旦,撒旦!” 随之美制m-16独特的突突枪声立时响彻整个洞穴,子弹弹在岩石上的叮叮咚咚,敲打着我的神经。我迅即转身,不必使用手电筒的强光,只要借着远远的洞口余光,我就看到萝卜丝正对着一个人形疯狂射击。那子弹突突打在那人影的身上,好像拳头打在棉花上,除了掀起衣角,根本毫无作用。我在越南战场上可是吃过越南猴子m-16的苦楚,以它小口径子弹的这般疯狂扫射,即使铁人也被打成蜂窝,即使不然,那子弹的冲击力就够喝一壶了! 因洞口的光线对着我的眼睛,我看不清那个人影的模样,急忙把手电筒对准那人,先是瞪大眼睛,然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萝卜丝会发狂了! 据我所知的萝卜丝,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神经强韧得好像钛铁合金,又以变态举动出名,我几乎没有听到过他如此发狂的尖叫和开火,只因为面前的景象实在太过于骇人了! 那就是我们在洞穴口发现的死人皮,就如又活了一样,浮在半空中,一直跟着我们后面! 我想不到一张人皮居然会跟在我们后面,顿时想起林白水给我讲过的《画皮》故事,只觉得毛骨悚然,毫不犹豫地对准人皮开火。m-16的子弹口径较小,威力不大,但是我手中的ak系列可是大口径子弹中非常可怕的一种,若是平常打在人身上,立即一个碗口大的伤疤,里面的血肉统统炸飞。此刻打在人皮上,不免也是拳头打棉花,但这拳头有铁刃,几枪下去,把人皮打的破破烂烂,突然从半空中落在地上了! 我和萝卜丝这时才止住开火,面面相觑,都是大汗淋淋,眼神里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突然我们几乎同时叫起来。 我:“有鬼附在人皮上!” 萝卜丝:“有邪恶的撒旦把人皮穿上了!” “不!”一直在一旁既没有开火也没有发狂的三民冷冷地说道,在我们三人中,以她的能力和神经最差,但是此刻最冷静,有点反常。 我把疑惑的眼神对着她,但见她栗色的眸子里,陷入了一层恐惧的色彩,薄薄的嘴唇开始蠕动:“呼图壁,我们唤醒了呼图壁!” 呼图壁,这不是新疆行政区划里的一个县的名称吗?我常来新疆,对新疆的区域很熟悉。 但三民一个纵身呆在沙漠深处的女子,怎么晓得呼图壁呢?于是我奇怪地问道:“你说什么?呼图壁,这是什么?” 三民打了一个寒颤,急急忙忙地说道:“我……也不晓得,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传说,呼图壁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魔鬼,一直住在禁地里,我们永远不要招惹它,他是人类的噩梦!” 我猛然记起来,呼图在土语里译言鬼,呼图壁(注:呼图壁并非作者杜撰,出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翻译即是有鬼!看不见的魔鬼,不就是鬼魂吗? 于是这时的洞里陷入了一种莫名的诡异气氛,三民对呼图壁的传说深信不疑,合上眼睛口中喃喃不懂的萨满土教咒语。甚至萝卜丝这个神经坚韧的老兵,在第一个发现飞舞的人皮之后,惊吓过度,变得有点紧张兮兮,老是会莫名其妙地四下里张望,似乎就有一个看不见的隐身人处在身边,随时都会过来袭击他! 我死死盯着那张落在沙子上已经叫枪弹打得千疮百孔的人皮,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心,陡然怒从胆边生,掏出打火机把人皮点燃。人皮和外面包裹的衣服都是有机物,在沙漠干燥的环境下迅速脱水,极其易燃,轰然燃起一阵大火,空气顿时中弥漫了蛋白质和植物纤维燃烧的特有臭味,我恶狠狠地叫道:“别说你是鬼,就是人老子也会让你哭着怨恨为什么投胎做人!” 我强行镇定下来,一挥枪口,三人带着重重心事继续往前。我集中注意力观察远方的情形和眼前的脚印,那脚印依旧凌乱,夹杂着女人的小脚和老人拐杖的痕迹,而在他们脚印之上却是压着一排清一色的皮靴痕迹。我们没有人穿这种皮靴,显然只能是那帮敌人的!他们换上了当地土人的服饰,又口操极为标准的普通话,但是脚下的鞋却暴露出来他们的真实身份,如此精致耐用的沙漠作战鞋,世界上拥有研究实力的国家屈指可数,除去俄国美国,那么剩下的是谁呢?英国人?还是法国人?或许是德国人? 我百思不得其解,继续注意观察,脚下留着淡淡的人影。光线从远处的洞口射入,经过无数反射和折射,传递到此处已经相当微弱,只能把我们的人身在地上投射出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影子,我一边行走一边凝视着地面,戛然僵住,瞪大的眼睛,屏住呼吸。 地上居然有四个影子! 要知道,我走在最前面,后面的两个人的影子几乎被我踩在脚底,怎么又突然多出一个影子呢? 现在我才晓得,萝卜丝是如何察觉无声无息飞过来的人皮,他也看到了影子。但是人皮已经明明被我烧掉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呼图壁,就是呼图壁。在新疆土语里面,呼图壁的本意就是有影子! 我稍微一分神,地上的影子倏然躲进一个较矮小的人影下。 时不等人! 我猛然转身,面色阴沉地对准身后的两个人。把步枪口对准三民,在我的步枪枪杆下绑着手电筒,强力的光芒把三民整个人都照亮,毫无空隙,由此在她身后又拖了一条长长的人影。 三民不悦地用手遮住脸面,叫道:“你……怎么回事?” “有人,跟着我们,我看到了!” 我把枪口晃来晃去,仿佛随时就有看不见的敌人跟过来。 三民大骂:“如果说敌人在我们后面,起码是我比你先发觉,你把枪对着我干嘛?你疯了!” 我已经盯着地面,因为正面是根本无法找到呼图壁的,只有通过影子,才能看到呼图壁。忽然一个影子一晃,飞快地从三民的人影下飞过,我大吼一声,胡乱开火。三民被流弹弹得手舞足蹈,不住破口大骂。 呼图壁在哪里?在哪里?我到处打着手电筒找影子,额头涔涔汗水冒出来。这种情况,仿佛又回到了战火纷飞的越南丛林,小分队遭受越南猴子重兵突袭,损失惨重,我带着残余的战士好不容易突围,奔走在泥泞的雨林里。四面都是黑乎乎的,阳光让雨林遮住吸收了。不时有冷枪、陷阱发动,我们的战友在不断惨叫牺牲,似乎每一处角落里都藏着敌人。我抬头看看三民,渐渐地女人白皙的面颊化作黝黑的越南猴子,正狰狞的嘲笑我,我勃然大怒叫道:“老子劈碎你脑壳!” 正要把枪柄砸下去,突然后脑勺重重的一敲,立时什么也不知道,过了很久很久,一只冰凉粗糙的小手摸到我的额头上,让我陡然一震,张开眼,看到的是三民,她眼神有异,瞟了我几眼说道:“你太累了,身子有点发虚。这是沙漠里很常见的疾病,稍微休息一下,补充水源即可!” “是吗?” 我自言自语,身子一松,原本紧紧绷着的精神立即垮下来,垂头丧气。 三民向萝卜丝讨了水壶,拧开递给我,关切地说道:“慢慢喝,不要太急,不然会呛着的。你是太累了,自从昨天开始,你就只能稍微的打个盹,身子本来已经非常疲惫,以至于产生幻觉幻听。我以为你是一个老战士了,想不到刚才也这么失态,你几乎杀了我呢!要不是这个男人在一旁看着不对劲,马上把你砸昏,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是幻觉幻听吗?我耳朵里没有嗡嗡作响,只是凭着战士的本能,察觉到身边隐藏的危险。我们体会到,但是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我抬起头,萝卜丝同样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难道他没有察觉吗?不,我看到他的表情极为压抑,这是他故意作为,怕是刚才看到人皮的失态给他很大的打击,所以极力忍住自己的思绪爆发。 我喝了一口水,感觉好多了。其实我的身体自从遭遇东突恐怖分子以来,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丝毫没有调整过,终于物极必反,陷入极限状态。这在战场上时常发生,因为环境非常危险,所以本能地保护自己,发狂地杀死任何一个看到的人。幸好萝卜丝看出苗头不对了,想来他也经历过这种惨烈的教训吧! 我靠在洞穴的岩壁上,突然又是弹了起来,把三民吓了一跳,紧紧握住步枪,我叫道:“枪声,前面有枪声传过来!” 萝卜丝到底是老兵,了解到我的意思,迅即把耳朵贴到岩壁上,倾听片刻说道:“恐怕我们已经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不仅听到突击步枪的连发,也听到了老式步枪的单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大概只有离我们半里路了!” 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十 食脑猛兽 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 “上!” 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 其实洞穴因为周边隔绝,只有一个通道,传音效果极佳,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五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 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 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我甚至一度怀疑是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这个如同人造一般的洞穴一览无余,眼下的短短五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在洞穴里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百米不过是十几秒的功夫,一百米,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 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嗵嗵!突突! 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 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 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 “首领!” 对面一个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一个黑色的高挑身影飞快地扑进三民怀里,正是一心那小辣娘皮。 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对着一心瞪了一眼,骂道:“妈妈的,又是你这个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解决了!” 一心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 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呢!” 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林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林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 林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 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 对了!我放开林白水,然后把背上那只沙漠背包拿下来,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这个家伙,正狼狈不堪地躲在人群中,我高声叫道:“道格拉斯!” “在!” 道格拉斯抬起头,终于看到了我。 “接着!” 我把沙漠背包高高抛起,五年的手榴弹技术果然没有白练,准确无误地丢进道格拉斯的手里,我又说道:“这是我捡到的,你检查一下,缺了什么?” 道格拉斯一呆,这个家伙本来就是有书呆子的倾向,这时更加蠢样。他一边打开沙漠背包,一边口中喃喃自语:“奇怪,我不是在骷髅头岩那里丢失了嘛?怎么找回来的呢?” 他把手伸进去摸摸,陡然脸色大变,把手伸了出来,我看到,在他手心捧着一些米白色的碎块,这是…… 道格拉斯惊呼:“我的夜明珠,我的宝贝夜明珠碎掉了!都变成碎块了!” 他哭丧着脸,好像死了老爹老娘一样。我立时明白,这个该死的美国佬,原来在西夏古堡偷了那里的夜明珠之后,一直爱不释手,唯恐丢掉,居然随身携带,日日背在肩头。怕是那个敌人也是发现了里面的夜明珠,顿时贪心升起,也学起了道格拉斯,拿在身上。这是中国人的财产,不是给你们洋鬼子的! 我一边暗暗腹诽,一边凑过去,盯着道格拉斯手里的夜明珠碎片。那硕大如苹果的夜明珠,此刻化作如鸡蛋壳一般薄薄的碎片,堆砌在道格拉斯手里,虽然晶莹剔透,却毫无用处。我存心嘲讽,满面严肃地说道:“道格拉斯,我有个办法,把夜明珠回复如初!” 道格拉斯大喜,一手搭住我的肩膀,急急问道:“是什么办法,快教给我!” “就是用……”我故作神秘地说道,“胶水粘起来……” 一个冷笑话了。 道格拉斯满面沮丧,知道我在耍他。 我哈哈大笑,胡乱瞥了一眼,似乎在夜明珠碎片上,真的有胶水一样亮晶晶的半透明物质。等等……我戛然止笑,张口结舌,陡然间在脑中升起一个非常可怕的念头。 呼图壁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并不是在我们一进入禁地就出现了,而是直到我们发现了那张人皮之后才有呼图壁的存在。我再联想到,西夏古堡里的那无数神秘的夜明珠到底是什么,须知自然界很少有夜明珠一类的物质;西辽人千里迢迢运送的黄金匣子,里面居然只是一本史书,太过于滑稽了,假若那个念头属实,一切都可以串联起来了! 我从道格拉斯的手掌心里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夜明珠碎片,放到鼻子前嗅嗅,又把碎片上如同胶水一样的物质挑了少许看看,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蛋白质,果真如我料想的一样。我把碎片随手丢在地上,脸色煞白。 其实,夜明珠是一个卵——呼图壁之卵! 那么许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当年西辽建国之初,为什么借助魔国之力,能够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就横扫西域?纵然后来强横如蒙古铁骑,亦是花费了数年才镇压了西域人的反抗。西辽借助的魔国的女王,究竟用了什么恐怖的魔力? 答案很简单,就是呼图壁。 呼图壁这种看不见的杀人怪物,在夺取敌人的性命同时更夺取了敌人的意志。无名的恐惧立时压倒了西域诸国人们的抵抗意志,纷纷投降。然后到了西辽灭亡之际,虽然不知道西辽的统治者为何不使用呼图壁,但是为了不至于使得这种神奇的物种消失,所以几个西辽的使者带着呼图壁的种子千里迢迢逃到西夏避难,途中到那个敦煌的古堡休息。然后意外发生了,呼图壁逃了出来。面对看不见的敌人,人类是无法抵抗的,难怪那里的士兵骸骨都是非常奇特,好像自相残杀一样。 更可怕的是,呼图壁的幼虫是以人为食物!那只在古堡里的呼图壁产下无数的卵,如同夜明珠一般熠熠好看,众人不知情就拿到了手里。我顿时背后冷汗涔涔,幸好没有起贪心,不然,我们看到的那张人皮,就是我的下场!那个倒霉的敌人在背着夜明珠的时候,呼图壁幼虫孵化了出来,然后咬入他的身体…… 我正呆呆的陷入自己的构思中时候,萝卜丝拖着一个敌人过来,他果然好手段,留下了一个活口,把对方的一条腿给打瘸了,却没有伤到动脉,所以敌人动弹不得,仍由萝卜丝在地上拖来拖去。他极为硬朗,纵然因为疼痛而满面煞白,细小的汗珠一层层地下,却一声不吭。 我回过神来,暂时放下那个可怕的念头,先审问起眼前的俘虏来,我举起步枪,以枪口顶着他的脑袋喝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个俘虏一条腿受伤,所以只能躺在沙堆上,双手被捆住,陷在桃花女人们凶狠的仇恨目光里,除了因为疼痛而冒冷汗,对着我只是哼的一下,不加理睬。 我见他高鼻深目,头发浅黄,西方血统极为浓厚。先前他们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心里先入为主,就直接用汉语问话,此刻俘虏不再回答,或许是听不懂,扭头面向萝卜丝,后者点点头,口中叽里咕噜,用英语询问。 英语是西方世界的通用语言,西方人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这俘虏果然神态有变,是懂得英语,可是却仍旧紧紧抿住嘴巴不说,萝卜丝抬起头,目光闪烁,说道:“他不肯说!” 我和萝卜丝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闪过残忍的色彩。我们俩都是老兵出身,对待杀害自己伙伴的敌人绝对不会手软,更何况在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况下。 当下萝卜丝突然拔出刀子,割断了俘虏绑着的双手绳子。俘虏不由得一呆,不知道我们打什么注意。不过手臂很酸,相互按摩,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出手,一把拉住俘虏的右手,拖到沙地上,未待他反应,我已经举起枪托,重重地砸到这只右手上。 苏联货的枪托是沉重的西伯利亚原木制造,木质紧密坚硬,不亚于钢铁,加上我的千钧之力,那枪托瞬间落到俘虏的右手上,发出喀喇喀喇骨骼连续断裂击碎的响声,沙子地下冒出一团血水,向四周蔓延。 俘虏原本惊讶之极,待到枪托砸下,脸色立即发灰,嘴唇微微张开,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浑身战栗不已。手掌是人身上神经密集之初,把手掌活生生的砸扁,当真疼到无法想象,终于俘虏啊的惨叫一声,抱着化作碎肉和骨块的右手在地上滚来滚去。 四周一片寂静,或是被我们的残酷刑法吓呆了,或是如无法无天的桃花女一样,反而暗暗叫好,林白水目瞪口呆,拉着我的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恒淮,恒淮,你怎么能这般残忍,好像日本鬼子一样!” 我哼的一下,教训道:“你这就是妇人之仁了,难道你忘了,他们残酷杀害我们同伴的时候,可是起了一点善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众人中猛然站立起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我一看,本.拉丹这个家伙混迹其中,居然还活着,我原本老早把他忘个干干净净了。那桃花女人不知好歹,误把本.拉丹当成我们一伙的捉过来,后来受到袭击,但不是东突,于是本.拉丹和我们成了一条线上的蚱蜢,居然老老实实。这家伙狗屎运好,块头那么大,还没有中流弹归天。 只见本.拉丹动如脱兔,闪电一样地窜到一具被打死的敌人尸体边,我初始以为他要拿枪,顿时心生恶念,一枪打死算了,哪知,本.拉丹对着尸体,一把拉下了尸体的——裤子! 我几乎吐血,莫非本.拉丹中了萝卜丝的邪术,也开始变得变态起来了。他死死盯着死尸的下半身玩意儿,突然怒气冲冲地叫道:“包皮,这个家伙割过包皮!该死的犹太贱种,就是换了皮我也能闻到他们十里外的臭味!” 犹太人?他们来干什么? 犹太人?在我印象中就是胳膊别着黄色大卫六角星,受到希特勒迫害屠杀的弱小民族。他们于二战后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开国四十八小时即受到阿拉伯诸国联军袭击,居然硬挺了下来,并且从此在之后几十年内历次的中东战争中屡战屡胜。然而以色列与中国相隔万里,中间又横亘着多个国家,向来毫不搭旮。若说仇隙,那是没有的,反而中国人在二战的时候,曾经收留过两万多无家可归的犹太人,这些人很多成了后来以色列建国的中坚力量。他们犯不着来中国啊? 我瞅瞅那个躺在地上,面色死灰,几欲归天的俘虏,说是俄国人、德国人或者英国人我都相信,但是犹太人……既没有戴小帽子也没有养大胡子,实在和我记忆中的不像! 我摇摇头,转而问本.拉丹:“你确定,他就是一个犹太人?” 本.拉丹咬牙切齿,眼珠里冒出仇恨的火花:“这些该死的贱种,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 因犹太人占领了阿拉伯人的圣地耶路撒冷,两族之间势同水火,再说本.拉丹也没有必要欺瞒我们,所以我信了八九成,朝萝卜丝使了一个眼色,那意思是说:这个家伙懂英语,还是你文化比较方便。 我和萝卜丝都是尸山血海的战场里出来的老兵,结识不久,紧紧合作过几次,但是却如一起打拼了十多年的弟兄一样心意相同,这不禁让我对美帝产生了一些好感,毕竟他们那里也有斯诺、陈纳德等热心帮助中国的朋友。 萝卜丝点点头,朝那个俘虏叽叽咕咕问话,言辞之间凶狠之极,我勉勉强强能够听懂一些词汇,好像萝卜丝就威胁:我们已经知道你们的身份了,犹太人!眼前有一个你们的敌人,他是法赫塔的成员,对于你们恨之入骨,若是再不说,下次可不只是砸碎你的手掌那么简单了,等着你的包皮碎掉吧! 这变态…… 俘虏哆哆嗦嗦地抬起头,面目上都是恐惧的神色,因为剧烈的疼痛,使得牙关咬紧,咬破了嘴唇,流出鲜血。他的神经差不多崩溃了,我们稍微一动,就以为要动刑法,哆嗦不已,终于开口承认,萝卜丝翻译,但是他听完之后满面疑惑,抬起头看着我,几乎不相信一样,说道:“他说,他们在找约柜!” “约柜,那摩西和上帝通讯的玩意儿?” 我稍微一愣,怎么又扯到这玩意儿上去了,《圣经》我看过几张,看不下去了,就扔给林白水,好歹知道了一些常识。再转念一想,桃花人扯到亚马逊,那么在扯到离小亚细亚不远的中东,似乎也是理所当然了! 我说道:“那你再问问他,约柜怎么找到中国来了?” 萝卜丝叽叽咕咕询问,过了会儿告诉我们:“他们是根据一个人提供的情报,确认犹太人的圣物就在这一带附近,所以派遣了一个小分队先是赶到印度,再秘密潜入中国,哪知受到了猛烈打击!” “在这里的哪里?” 我急忙问道。 萝卜丝询问完毕,闭着嘴巴沉默好久才告诉我们:“就在一百里远的那片绿洲上,但是他们翻找了整个绿洲也没有发现。之后,再根据那个人的情报,认定可能被我们拿走了,所以追杀过来!也就是说,在我们中间,混迹有内奸!” 我大吃一惊,喝问道:“什么,有内奸!” 我细细一想,果然绝对有点不大对头,沙海茫茫,犹太突击队居然毫无困难地找到了骷髅头岩,须知,桃花人在此经营了几百年,保障措施做的很好,自明清到现在,一直没有发现过存在的痕迹,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再想到他们突袭的猛烈,突破的轻易,实在可疑。而且到了这处禁地之后,我挑选的地方已经够隐秘,还是被找到,可见这个内奸还在!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妈个巴子,害得老子死了这么多队员,若是发现他,一定将其碎尸万段。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是谁呢?我看每个人都像,每个人又都不是。当我看到本.拉丹的时候,那男人受到我猛烈的眼光一击,慌忙后退,摆手分辩:“不是我,我怎么会把灵魂出卖给肮脏的犹太贱种呢?” 本.拉丹退到了犹太突击队的一具尸体,顿时一个不小心跌倒,他个子高大,摔倒的声势惊人,只听刹的一下,从本.拉丹的怀里突然冒出一块闪亮的玩意儿,插在沙子堆里。众人稍微一愣,立时注意力被这块玩意儿发出的神秘紫色吸引住了。 我一阵头昏目眩,这不是本.拉丹在圣地里发掘了紫色魔晶嘛?献媚的给我看,结果造成我的失误,想不到他一直把这么大这么重的玩意儿拿在手里,居然还能于枪林弹雨的逃亡中活下来,那只能说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走了狗屎运! 紫色魔晶一出,种种惊呼就冒出。 有的叫:“水晶!”这是最平常的反应。 有的叫:“圣物!”这是桃花女人的反应。 那犹太俘虏,瞪大的眼珠,喃喃自语:“约柜……对,约柜的光,这是约柜的碎片!” 紫色魔晶的光芒虽然妖异媚人,但是稍微意志坚强的人就可抗拒,桃花女人三民首先挑了出来,喝问道:“这是你们在圣地里偷的吗?” 本.拉丹不知所措地点点头。他听不懂汉语,所以本能的点头表示不懂。在部分阿拉伯地区,点头表示否定,摇头才表示肯定。 但是三民汉化已久,却误会了本.拉丹的含意,暴怒之极,这个女人毫不犹豫地捡起紫色魔晶喝道:“这是我们的,你们这帮该死的强盗,统统要处死!” 我冷冷说道:“放下!” 三民回头看着我,呆呆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心念转动,桃花女人性情暴烈凶狠,手段残酷,方才是因为同在一条线上的蚱蜢,才能吴越同舟。但是眼下危险消除了,三民立即露出了暴戾的一面。我唯恐她们翻脸不认人,那老子惨了,不如先下手为强,拿了这个紫色魔晶,充作质物抵押,当下毫不犹豫的举起步枪命令道:“放下!” 三民狠狠地盯着我,牙关咬紧,正要放下紫色魔晶,突然有人喝道:“你放下枪!” 我眼角余光瞄过去,顿时勃然大怒,那一心老早看林白水不顺眼,此刻知道用枪指着我没用,索性瞄准了林白水威胁。林白水吓了一跳,紧紧搂住梵度拉,强作镇定,一动不动! 我眼光飞快地扫过,落到萝卜丝身上,他一点头,毕竟是我们这边的人,当然地抬起枪,对准一心,笑道:“女士,请放下枪。火药有害于肌肤!” 三民狠狠心,趁我注意力分散,飞快地右脚勾住步枪,脚尖一踢,落到手里,却对准萝卜丝,以表示威胁。 这样立时成为五人四枪的对峙局面,你杀我,我杀你,谁也奈何不了谁。顿时气氛凝重,好像用水泥固定了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的头上都冒出黄豆大小的汗珠,因为体力的消耗,特别是女人们,握着沉重步枪的手臂开始微微颤抖,但是若是放下枪械,就是完全的失败,所以谁也不肯能妥协的。 “哈哈!twodogsfightforabone,andathirdrunsawaywithit(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听到一声狞笑,转回头,心情立即沉了下去,我们居然忘了那个该死的犹太贱种。他居然拖着一条断腿,一只废手,爬到尸体边拿到了武器,此刻对准了我们说了这句话,虽然不懂,但是依然可以猜测里面的不怀好意! 这种局面谁也想不到,犹太俘虏是我们所有人的敌人,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们。顿时所有人的眼光如无线电报一样交流,暗暗说明,瞬间达成协议,只待一起放下枪,击毙这个该死的贱种。 但是谁放下第一枪呢? 谁保证不会在击毙贱种之后再偷袭呢? 局面依旧不利。 这时,我突然听到这条圆洞远处悉悉索索声响,似乎有大队东西在沙子上走动,越来越近了…… 奇怪了,在这个时候还会有什么东西从洞穴里跟过来呢?我警惕地盯着三民和犹太俘虏,所幸这个悍妇和贱种也被离奇的动静所吸引住,容得我有足够的时间细细思忖:所有的犹太突击队都干掉了,我一一确认过,因此不可能是他们。我们剩下的自己人都差不多集中在这里,也不可能是落队的。再说了,这种飒飒的急促走动声,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根本不是人类的脚步,好像是一种四足动物,就如一群野猪在奔跑。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群野猪在沙漠上风驰电掣,后面扬起万千尘土的搞笑画面,转眼就打断了这个思路,不会吧!在禁地里有什么奇怪的家伙?大号蝎虎,它是两足的吧。还是……猛然间我思想中映入了一幅可怕的画面,一个人的头部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的脑浆统统不见了! 我神经陡然收紧,莫非就是那食脑魔怪?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随着那奔跑声越来越近,我的额头汗水越来越多,却动弹不得,焦急的要命,那三民姣好的面庞在我此刻的眼里,就和恶魔一般可憎,当下心头升起一阵厌恶,恶狠狠地发誓,等老子脱出了险境,定将你这臭婆娘先杀后奸,奸了再杀,然后丢给萝卜丝这变态解剖! 洞穴那边的大队脚步声戛然而止,随之传递过来的是一阵奇怪的啾啾声,仿佛是一群小鸟在鸣叫,然后慢慢探出一只黑灰的鸟喙,有点似长嘴鹭鸶,又慢慢把整个脑袋探出,竟是犹如小鹿一样的可爱生物,金黄色的鹿脸上长着一双大大圆圆的水灵灵眼睛,一见之下,大为好感。据我所知,绝对部分的食肉动物都面目可憎,长有可怕的武器,显然像是这种生物不可能是怪物。 慢慢又走出几只鹿身鸟喙兽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像奇特,非鹿非鸟,但是体态清秀,全身披着鲜艳的金黄色短毛,两侧布满梅花似的淡黄色斑点,个头不高,只有六七十公分,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在沙漠上,东瞅瞅西看看,那鸟喙可以只有弯曲,扭来扭去,不时发出啾啾的鸣叫。 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对了!我恍然大悟,我在雷颂贤播放的录像里看过,在那些塞人的石像上雕刻了这些奇异的生物。那是什么引力把鹿嘴拉长了,原来是根本就有这种玩意儿! 这群可爱生物的进入,犹如传说中的美丽精灵,在这个残酷血腥的世界内,连灵魂也会被进化。不时,紧张的气氛开始缓解,我终于开口说道:“我数到一二三,大家一起把枪放下。” 至于那个犹太俘虏,我狞笑道:“你最好老实点,乖乖地听话,把枪给我放下。以你现在的伤势,若是没有人的帮助,别想活着出去。而且我们有这么多人,你能一下子全部打死吗?” 当然我说的是汉语,不远处的林白水知趣地口吐西语,翻译给那个犹太俘虏听。 犹太俘虏浑身发抖,倒不是由于紧张,像这种特殊突击队,心理素质也不见得特别糟糕。这是因为他受伤甚重,失血极多,体力已经吃不消了。过了许久,那俘虏终于颓然放下枪投降了,活命的欲望盖过了其他念头。 算他知趣,似乎连鹿身鸟喙兽也为他的想法高兴,靠近来在他身上东闻闻西看看。虽然鹿身鸟喙兽的个子不高,不过那个犹太俘虏此刻是坐在沙子上,那鹿身鸟喙兽差不多能够够到他的脖子。突然那头鹿嘴鸟喙犹如好奇的小狗一样,直起前身,用后腿支撑着,搭在了犹太俘虏的肩膀上,啾啾鸣叫,乱可爱的。 连我暴戾的心也有了温馨,不禁为刚才对三民的龌龊念头后悔,转过心来,口中说道:“好,现在我开始数数,一、二……” 噗! 猛然一股**喷到我脸上,热乎乎,有着一股腻心的味道。我惊异地把脑袋转向**喷过来的地方,却见到是那个犹太俘虏歪着脖子,双目惊恐地瞪大。而在他身上,哪知鹿嘴鸟喙的生物,鸟喙犹如钢针一般,深深地扎入俘虏的脑袋内,由于力道极大,竟然刺穿了脑袋。脑中的血压本来极高,所以鲜血立即溅了出来,喷到离他最近的我脸上。 刹那间,整个洞穴就如突然抽干了空气一样,没有声音传递,唯一能够感觉的就是自己心脏噗噗越来越快,好像打鼓一样在胸腔里加速。我惊诧地看着鹿身鸟喙兽用力吮吸,那鸟喙内一坨坨的东西滑入它的脖子下。由于内压的作用,那犹太俘虏眼珠往内凹进去,而嘴巴则是大大的张开,舌头翘了起来。这种死法,就是我们在环形山内看到的犹太突击队的死法。 原来这种可爱的生灵才是残酷的杀人凶手。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张口结舌,看到目瞪口呆。那鹿身鸟喙兽在吸食脑汁的时候,还瞪着一双无辜惹人怜爱的大眼珠,不时发出啾的一下。好像它不是在吃人,只是喝水罢了! 其他的鹿身鸟喙兽一起踏着小步,抢夺地上的尸体,只见它们有的先一步来到尸身的脑袋边,那可以转来转去的鸟喙瞬时僵直笔挺,夺地一下刺入脑子里,开始吸食。而没有抢到尸体的,则是啾啾地瞪大眼珠,把眼眸齐刷刷地瞄准我们。我霍然打了一个寒颤,在它们的眼里,我再也看不到可爱一词,有的只是贪婪和食欲。 “嗷嗷!怪物怪物!” 不知是谁在大声叫喊,我定睛一看,却是在犹太俘虏尸体边的本.拉丹,鹿身鸟喙兽已经开始缠上他了。本.拉丹从最初的惊恐吓过神来,突然抱起犹太俘虏丢下的突击步枪,胡乱开火,夺命的子弹飞速射出,扑向食脑魔怪。临近有几只立时被击中,被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弹开。 本.拉丹的开火犹如打开了一个信号灯,我们几个人不用发令,不约而同地调转枪头,朝着那些天使外表的魔鬼开枪!** 十一 无间魔窟 我压住手里的ak步枪枪杆,防止其巨大的后坐力造成跳弹,瞄准那些鹿身鸟喙兽就是嗵嗵一梭子。那大口径子弹高速旋转飞出去,当打在那些怪物身上的时候,立时犹如一把大锤重重砸上去,把怪物小小的身子弹到半空摔下,个别打中关节部位的,则是断裂成两截。这些怪物看似凶恶,但是根本不堪一击,我们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大片,地上很快就尸身累累,鹿身鸟喙兽尸体上流出的浓浓绿汁淌在沙子上,慢慢渗透,把地面都染绿。 可是我们即使刚打死一只鹿身鸟喙兽,就有另外一群涌过来,简直无穷无尽,啾啾发出惨烈的叫声,疯狂地冲向我们,简直叫人胆寒。我又是一通扫射,突然咔嚓几下,妈的,也用光了。赶紧盲装弹夹,一边回头看去,但见我们拼命保护的那帮队员和桃花女人根本没有撤退的迹象,不禁大怒道:“不想活了,这时候就是蠢驴也知道逃命!” 林白水无可奈何地摊开手回答:“我们是根本无路可退了……” 我一呆,抬头凝望,在林白水后面,根本是一堵巨大的石壁,难怪当时他们没有逃跑,而是和犹太突击队死拼,那是无路可退了!我暗暗骂了一声,眼见鹿身鸟喙兽不知有多少,无穷无尽地涌了进来,大喝一声:“起来,能战斗的都给我起来,即使拿起一块一头也好,给老子上!” 其实剩下的人里面,以年轻人为主,老头子和女人不多,即使女人,桃花女人也是凶悍之极。此刻叫我一动员,知道自身的处境,纷纷拿起趁手的家么上前。我们人手顿时加强了数倍。或是用枪扫射,或是用刀子肉搏,斩杀了无数鹿身鸟喙兽。可是它们还是无穷无尽地涌了上来,仿佛蚂蚁一般。在那大大的眼睛内,唯一的就是食欲。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可怕的东西啊! 那本.拉丹老早被吓地胆子失常,居然一个人站在最前线,疯狂地嚎叫扫射,枪口吐出汹涌的火舌,不知在他的脚下积累了多少鹿身鸟喙兽的尸身,重重叠叠,很快就可以筑堡垒了。突然咔嚓一下扣空,本.拉丹一呆,子弹打完了。 失去了子弹的威胁,无数鹿身鸟喙兽又涌了上来,蹬着小蹄子围着本.拉丹打转,向 我叹了一口气,虽然不是同一个阵营,念及本.拉丹也是一条好汉,我心头一冲动,立即扑上去拯救。因本.拉丹周围的鹿身鸟喙兽围地太多,我不敢开枪,唯恐误杀,也只得挥舞步枪。这样不过当作一根铁棍施用,杀伤力能有多大,不过把在我身边的东西砸开。我恼怒之极,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正好安装在步枪枪头,顿时就如一把红缨枪,在鹿身鸟喙兽的重围中进进出出,白刀子进,绿刀子出,杀到本.拉丹跟前,把他强行拖了出来,立马撤退。 方才三民、萝卜丝看到我的举动,心念转动之下,开火为我掩护,萝卜丝又打了几枪,终于也用光了子弹,这个家伙毫不犹豫地丢下枪械,姿势潇洒地从背脊上拿下背包,掏出两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吼道:“让开!” 小甜瓜抛到半空,我急忙把本.拉丹一拎,把他庞大的身躯推到前面,只听轰然轰然的两下,手雷在半空爆炸,弹片四射,发挥了最大的杀伤力。在其五米的半径内,鹿身鸟喙兽立时呈现放射性倒下了两个圈圈的尸体,我趁机把我把本.拉丹拖回来,扔在地上,后者犹如脱虚了一般,直挺挺躺着,面目苍白,那把大胡子不时抖动。 我狠狠盯着萝卜丝,暴怒之极,怎么胡乱就扔手雷,差点炸死老子!那萝卜丝嘿嘿阴笑,我就懒得再去计较,纵然理论,他也会说:“假若你被怪物活活吸食脑汁而死,还不如我给你个痛快!” 我从废枪上拿下匕首,正准备上去干活,一旁不住开火的三民突然盯着前方,露出惊讶的神色,伸出手臂指着前面叫道:“你们看?那是什么?” 我们顺着她的指示方向展望,刚才萝卜丝扔手雷的地方,露出一个小小的裂缝,发出奇异的七彩。在这个酷似人造的奇怪洞穴里,本来就有一种淡淡的白色黯淡光芒,当打穿岩壁之后,居然是这般颜色,里面是空的? 我心念一动,喝道:“萝卜丝,有炸弹吗?再扔一个!” 萝卜丝的想法和我差不多,把手里的另外一个东西也丢了过去,轰然一下,砸出一个一人多大的裂口。我这时随手捡起一只死去的鹿身鸟喙兽尸体丢了进去,发出嗵的一下声音,里面是实体! “往里面撤!” 我来不及多虑,未知的世界总比眼下的恐怖场面要好多吧!战斗到了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无力,甚至有数个人终于被鹿身鸟喙兽缠住,其中一只鹿身鸟喙兽爬到头顶,那鸟喙夺的一下,立时刺入人的脑袋,簌簌吮吸脑汁。人的身子就像突然抽走了灵魂一样,噗通倒下。 我一声令下,由我们几个战斗力较强的的人殿后,集中最猛烈的火力阻击,让剩下的人顺利逃脱。好在我们人手不多,不过几分钟就撤个一干二净,然后三民一心先进入,我笑着对萝卜丝说道:“老兄,该我们了。” “等等,我留给它们一样礼物。” 萝卜丝又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小甜瓜,抛向天空,我们两个人忙不迭地飞快往前奔,背后轰然的一下,再也没有声响。转眼就跑了半里多路,追上了队伍。此刻才有空闲,打量着我们进入的地方。与方才的白色暗光不一样,此刻仿佛走进一个梦幻世界,光怪陆离的色彩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色彩分明,叫人感到头昏目眩。这是什么地方呢?彩色之城? 我惊异地打量着这个离奇的世界,抬起头环视,头顶是深红、紫红、淡黄、碧绿、青灰和黑灰的多种光芒,组成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光柱,笔直地从上面延伸到脚底:低下头端详,地面的色彩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那各种各样的色带仿佛是一只只活动的虫子,不断地游来游去,又仿佛是我们掉进了一副巨大的印象派油画里,色彩斑斓多姿,叫人眼花缭乱。 色彩太过于灿烂,遮住了光线的本质作用,我们根本看不清前面的状况,只能像是瞎子一样在绚烂中摸索着前进。我走在后面,因为色彩很容易迷花眼睛,又看不到前边的状况,我索性就闭上了眼皮,凭着触觉和听觉行动。没有了视觉的阻碍之后,触觉灵敏之极,脚下步履平稳,没有那种走在沙子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虚浮感觉,俨然就是一片光滑的平地。我心中暗暗纳闷,这桃花女人的禁地越来越神秘了,它的里面究竟掩藏着什么秘密呢?假若在平常的考古,我或许有兴趣细细研究,只是眼下情形不对。为了防备身后的鹿身鸟喙兽上来追击,我和萝卜丝一直走在队伍的尾巴殿后,过了许久,也没有听到啾啾的鸣叫。既然没有追过来,那是最好的结局了,老子可不想被吸干脑子! 我继续闭着眼睛走路,耳朵灵敏地捕捉动静,前方是大队人马啪啪凌乱的脚步,后面则是萝卜丝有规律的脚步,倏忽之间,萝卜丝的脚步戛然而止,我霍然停步,张开眼睛,连头也没有转过去就低声喝问:“有情况?” 萝卜丝低低地喘着粗气,显得情绪紧张,他是一个资格摆老的士兵,作战经验丰富,心理素质过硬,没必要这样紧张?他碴地拔出匕首,快速说道:“后面有人跟着我们!” “谁?”我神经陡然收紧,“呼图壁!” “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有什么如影随形一样贴着我们走,走到那里就跟到那里。尽管我看不到它,但是清晰地察觉到一股异种的陌生感觉。” 我没有说话,重新合上眼睛,平稳呼吸和心跳,静静感觉这个看不清的世界。听,眼前这个寂静的世界一点也不宁静,随着大队的脚步离去,我逐渐能够听到萝卜丝的咚咚心跳,口水咽下的喉头**。声波向更远之处捕捉信息,隐隐约约触及到一阵风,一阵活着的风,始终跟随着我们的周边。 这种感觉好熟悉啊! 熟悉的感觉犹如一把钥匙,慢慢地插入内心深处的锁孔,回味到十多年前越南战场上的危机。我身边的战友都死光了,我手里唯一剩下只有一把铁铲,在漆黑夜晚的越南热带雨林里,周身不知掩藏有多少危险,不禁有毒蛇、地雷,更有可恶的越南猴子,这种感觉是我一辈子也不愿意再回忆的! 来了,危险接近! 我抬起右脚,飞快地从靴子里掏出匕首砍过去,叮当一下,我迅即弹开,不再出击。然后说道:“是你,刚才?” 萝卜丝说道:“嗯,你也感觉到它了。可惜跑了,动作好快,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看也不见,却能感觉的到。”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不清楚,或许是鬼吧!” “你说幽灵?” 东西方之间的鬼概念诧异很大,鬼在西方类似于长角的怪物,萝卜丝只能想象这种看不见,却能感觉的到的怪物是幽灵。 “不过很奇怪,假如以它的存在形式,老早就可以把我们干掉了,但是它却一直没有动手。自从在那个洞口发现人皮魔怪开始,这个影之怪物呼图壁只是遥遥跟随我们,似乎想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一样。” 结合重重不寻常的迹象,我做出如下推测,长叹一声,把匕首又塞入靴子内,我们对它无可奈何,既然它不来干扰我们,索性懒得计较。 萝卜丝亦是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思,当下放弃干掉呼图壁的念头,突然他一拍大腿叫道:“糟了!” “啥?” “我们和队伍失散了!” 我心头一凛,在呼图壁上实在是消耗了太多时间,前面那群王八羔子又不知道停下来查看一下失踪人口,转眼就把我们弄丢。我骂骂咧咧,撒开双腿往前奔去,萝卜丝倒是有耐心多了,笑道:“省点力气吧,等追到的时候,对那些桃花女人好好‘惩罚’!” 这个惩罚,当然是用男人的方式了。说到男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我和萝卜丝一起猥琐地大笑起来。萝卜丝又说道:“我看,那个女首领旁边的女人,似乎对你很有意思!” 我一愣,说道:“你说一心吧!呵呵,现在我毕竟是有妇之夫,何况白水也在队伍里面,总不好意思在老婆面前和别的女人调情说爱。若是之前,说不定就下毒手了。萝卜丝,假若你有兴趣,不如把那个女首领吃掉?” “哦,不,谢谢!” 萝卜丝黯然失声,似乎触到了什么心思。这个外国人我一直觉得他神神秘秘,看间谍又不像,那么他的真实身份又是谁呢? 我心中疑惑,索性这时候挑明,问道:“萝卜丝,我问你,你在之前究竟是做……” 我正大步迈出的右脚突然一个踏空,转眼身子往前跌倒,犹如掉入了一个巨大的陷坑,身底失重,耳边空气哗哗呼啸,我大骇,双手胡乱挣扎,猛然重重撞到地面,只觉得五脏六腑要碎了一样,转眼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很久很久,有一样东西在不住踢我脑袋,同时有人大叫:“wakeup!wakeup!” 我摇摇脑袋,犹如一百口闹钟在耳边嗡嗡作响,于是抬起头,迷迷糊糊看着前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沐浴在一片淡红色的光芒里,一道道整齐划一的沟渠像是用一把巨大的粉刷刷出来,每条沟渠每隔五六米,就生出一个小型雷达一样的古怪天线,对着头顶射下来的红光拼命吸收。天线下面是一个**在地表外的大号块茎,我估计有一个锅炉那么大,在锅炉底下生出无数昆虫细脚,牢牢抓住沟渠的边缘,支撑着锅炉和雷达天线不倒塌。 这是哪里? 我记忆只能追溯到突然从一个地方掉下来,然后呢?好像是有什么把我拖到这里了。 我陡然长大眼睛,完全清醒,四下里打量自己的情况,发现手脚被一种蚕丝一样的玩意儿牢牢绑住,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而对面那个踢老子脑壳的家伙,正是一个黄毛的外国佬,不是东突就是犹太突击队的。他也是被牢牢捆住,就是一只脚的运动空间大一点,所以不住踢我脑壳。 我大骂道:“找死,出了什么事情,这是哪里?” 那家伙结结巴巴说道:“救救……我,救救我……” “老子自顾不暇,没空!” 我不去理会他,寻思脱身的方法,突然前面的一个雷达天线锅炉倒了下来,那锅炉自动从雷达天线上脱开,顺着沟渠滚下来,落到那个犹太突击队身边。锅炉外表漆黑,仿佛是一层角质,倏然表面咔嚓一下,钻出一个尖尖的鸟喙出来,里面发出啾啾的鸣叫。不听则已,一听之下,立即变色。 鹿身鸟喙兽! 果然是这玩意,随着鸟喙的不断乱啄,慢慢地爬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摇来摇去地打量我和那个犹太突击队,似乎在选择那个更美味。最终选定的,就是黄毛外国佬,死死盯着他。那犹太突击队队员应该见识过鹿身鸟喙兽的厉害,眼见那个刚刚出生的小东西睁着无辜可爱的大眼睛,一摇一摆地朝他挪动过去,吓得拼命尖叫,那只脚胡乱蹬,想把鹿身鸟喙兽踢开。 我也焦急万分,这里八成就是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了。原来它们都是从锅炉里孵出来,看样子,不下有几百万个,老子可不想在这里送命。于是拼命扭动身体,要脱开蚕丝的缠绕。哪知越缠越紧,我焦急不安,而那犹太贱种的惨叫更是叫人心烦,倏忽戛然而止,我愕然抬头,正是那鹿身鸟喙兽津津有味地吸食脑汁,夺地拔下鸟喙,把像是小孩子要吃奶的渴求目光对准了我! 鹿身鸟喙兽的眼神固然如同婴儿般纯洁,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却是魔鬼一样的血腥可怖,我教它盯得毛骨悚然,于是挣扎地越发厉害,拼命想逃出去。哪知这些蚕丝犹如鱼网,越是挣扎,缠地越紧,让我动弹不得。眼看那只鹿身鸟喙兽离开吸干脑汁的尸体,转移到我身边来,用那只鸟喙在我身上东嗅嗅西看看。说是鸟喙,其实并非真正的鸟嘴是坚硬的角质,而是可软可硬,这时仿佛大象的鼻子那样柔软,扭来扭曲。陡然之间,绕指柔化作百炼钢,笔直坚挺,对准我的脑壳一面,缓缓抬起,倏然像闪电一样刺下去。 我大骇,电光火石之间,来不及多想,伸长脖子,张嘴就咬住鹿身鸟喙兽的那只鸟喙。莫小看人的嘴巴,小小的下颚肌肉,可是人体身上最强壮的部位,加上数颗门牙、臼齿的咬合力加起来不下数百公斤,心情又是极度紧张,竟然一下子就把鸟喙给咬了下来。一股苦涩酸酸的**流入嘴巴,我呸地吐出半段鸟喙。那鹿身鸟喙兽已经痛得受不了,倒在地上直抽搐。 我松了一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吸干脑子了。此刻心情平静下来,我顿时不像刚才那么只知道无用的扭动身体挣扎。我费力地抬起右脚,然后又把右手费力地往下面伸,终于触及一个匕首手柄,掏了出来,首先割断脚上的禁锢,然后相继把其他地方的蚕丝也割下,从容脱身。 我手握匕首,冷眼看着鹿身鸟喙兽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脚重重踩在它的肚子上。可怜鹿身鸟喙兽立即被我踩个开膛剖肚,红的绿的内脏之类统统滚了出来。我瞟了一眼,突然愣住,死死盯着内脏里面,竟然躺着一个小小的人类胚胎。 其实人体胚胎早期与其他动物并无多少不同,只是稍许的特点。当年林白水怀孕生孩子我一直不在身边,这女人恼怒之极,逼着我参加未来爸爸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预备将来再生一个的时候,充作全能保父。我这人学习起来非常认真,所以一眼就辨认出来,这个小小的胚胎起码有十多个礼拜了。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中会有人类的胚胎呢? 我渐渐回想起来,不仅在鹿身鸟喙兽的肚子里有,甚至初次在圣地中看到了铁锅怪,禁地中的蝎虎,统统在里面发现了发育不成熟的人类。似乎就是雷同我曾经看过的一部西方电影里的内容: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动物的子宫中培育人体胎儿,让小孩子生下来就有动物的体质。是不是它们也是这种情况呢? 我只觉得那小小的胚胎邪恶之极,一阵腻心,上前一脚就踩碎,省的将来诞生一个怪物。 我拿着匕首小心翼翼地踩到一个锅炉上,单手扶着雷达天线,四下里打量,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我视力所能涉及的范围内,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培育鹿身鸟喙兽的锅炉蛋,竟不下数万个,堆满了整个地方,触目惊心。而这里像是一个特意挖的大坑,四面是垂直高大数十米的悬崖峭壁,再向上就是笼罩在一片五颜六色流动光芒的世界,看不清楚任何东西,方才我就在那里行走,然后摔了下来。不知为何我没有摔死,反而被捉到这里来了。 我从锅炉蛋上面跳下,这里沐浴在一片红光之中,气温很高,我感觉起码在五六十度以上,比外面正午的沙漠还要高温,奇怪,这是在地下啊!难道有地热?据我所知,塔里木盆地之下的地质构造并不能形成地热效应。再说这热度感觉是直接从那些红光里散发的,而不是在我的脚下。 我虽然对这种热度几乎难以忍受,但是那些孵化鹿身鸟喙兽的东西却极其享用这种热度,那大大的雷达天线朝着热度来源的红光方向吸收光芒,好像就是向日葵向着太阳。我忽然心念一动,这种上面顶着一个雷达天线,下面是一个锅炉的东西,难道不像一颗植物吗? 一瞬间,自从我来到禁地之后产生的疑问一下子就想通了。 为什么地表的环形山上镶嵌着近乎天然的铁管? 为什么我们驻扎的巨阜周边会环绕黑气,并且有巨大的风穴产生风力推动?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的数量如此之多,在贫瘠的沙漠它们是靠什么生存的? 如果这种奇怪的东西是植物的话,一下子就可以解释通了。 之前我们一直在假设有没有超古文明或者外星人,我虽然将其诉之为伪科学,如今看来,不得不信奉了几分。如果这种雷达天线顶、锅炉蛋的东西是一种来自不知名的外星的植物,由于地球与其母星环境气候几乎天壤之别,为了生存,当初来到地球的智慧外星人就开始修建设施,局部改造地球环境,用以种植这种植物。 首先是他们在塔里木盆地的沙漠中心制造了一个小规模的盆地,盆地呈凹形,好像一个卫星天线一样的太阳能聚热器。而塔克拉玛干沙漠属于温带大陆沙漠气候,常年干燥无雨,日照丰富,用这种地质构造,可以尽可能的吸收、聚集太阳热量。 然后那些镶嵌的铁管,之前我猜测是呼吸的通风管,如今想来,其实是类似于光导纤维的物体,把地面的光线传递到了地下。然后在我们走过的五彩缤纷的那个地方,用类似三棱镜的装置把太阳光分解,排除其他波段的光线,最终把红光照到了这里。 这个生长外星植物的地方温度如此之高,而且有只用长波段的红色光芒,由此我推断外星植物的母星一定是一个大气层比地球更加稠密的星球,其他光线射不进去,只有波段较长的红光和红外线能够进入。而稠密的大气层有起到了保温被的作用,造成温室效应,使得它们星球的温度极高。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几乎可以两三分钟不用再呼吸,由此可见这里的氧含量非常高,难怪这些怪物都是绿色的血液。绿色血液就是含铜的血液,运输氧气的效率比较低,需要较高的氧含量。 但是地球在近千万年以来,大气中的含氧量一直比较稳定维持在百分之二十一左右。和外星人高含氧量的母星相比,几乎是一个叫人窒息的可怕地狱。我突然想起来,在雷颂贤父亲所拍摄的纪录片中,神秘文明塞人的石像上雕刻的小人都是有圈圈一样的古怪饰品,其实这是远古先民对于外星人的呼吸器的理解。遥远的记忆演化到了后来,就成了奇怪的饰品。 从我目前的所见说的来看,外星人的科学技术未必比我们高出多少,假若人类以现在这个速度发展,不出一百年,即可超越外星人的成就。这些迁移到地球的外星人似乎都是避难而来,失去了母星的支持,能力有限,因此无法对地球的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所以她们选择了一种比较更贴近实际的手段——改造自身以适应地球环境,特别是将体内血液中运载氧气的血红素基础元素从铜置换到铁,这样才能适应地球的低含氧量环境。或许外星人因与人类祖先在某些方面有所相近,所以就选择了人类作为改造摹本,诞生了下一代外星人。暂且把原来的外星人称之为幽冥星人,而新生的一代,就是桃花人。 我渐渐咀嚼出桃花民族祖先神话的本意了。混杂有人类血统的桃花人无论从基因还是意识上,都比较认同地球,而原本的幽冥星人却仍是把地球当作一个殖民地而已。为了争夺地球的控制权,于是爆发了类似美国开国的独立战争。移民与宗主激烈斗争,而宗主没有母星力量的支持,最终的结果导致宗主惨败。 残余的幽冥星人四散逃逸,困守几个最初的建立的据点。而桃花人也似乎元气大伤,蛰伏了无数年。奇怪的是,桃花人并没有继承幽冥星人的科技力量,反倒是人类获益非少,远古的种种神话传说,恐怕就是科技力量的体现。后来由于缺乏维护逐渐消失,但是人类毕竟已经学到了文明,于是辉煌的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国文明一一绽放开美丽的花朵。从此,人类的时代开始了!直到桃花人的直系后裔亚马逊人开始向东迁徙,血腥的种族战争才重新展开,到如今,已经几乎难以寻觅两族的踪迹了。 我暂且从不可思议的历史沉思中俄醒,得考虑一下眼前自己的问题了。目前我正处于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难保不时会有几只家伙醒来,啾啾地拿老子脑子当开胃菜。于是我把手指在干燥的嘴巴里沾湿,竖起来探查风向,这里是一个较大的地坑,由于地面温度较高,对流风很大。我看见那些锅炉雷达天线的植物在头顶不时吐出一团团好像烧烟煤一样的黑气,随着对流风飞上头顶,瞬时无影无踪,想必这些黑气就是我们在外面看到的围绕巨阜旋转的黑色气旋吧。 以沾湿的手指探风,这是在地下探险时候最常用的寻找出口的方式,看来传统的技巧不一定万能。眼下气温这么高,形成对流,风都往上吹的。而头顶这个最大的出口,我仰起头看了看,大坑边缘的悬崖峭壁那表面犹如涂了一层沥青,光滑无比,除非有特殊的攀爬工具,否则根本是难以上去。 我摸摸脑袋,放弃了这个不恰实际的计划。幸好我是半个乐天派,虽然限于险境,也不至于徒劳悲伤,试着沿大坑边沿行走,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就自然撞到出口了。我就不信,如此之多的鹿身鸟喙兽,都是飞天去不成?它们总有出口跑到外面去,不然如何来袭击我们? 我约莫走了大半个小时,被里面的高温烤地大汗淋漓,口干舌燥,说不定没等找到出口,我就变成人干了!正暗自寻思,是不是刺穿一个锅炉的外壳,把鹿身鸟喙兽拖出来,即使外星怪物老子也照吃不误了,眼前豁然显现一个大洞,我大喜,当下毫不犹豫,加快脚步跑了进去。 方进入这个洞里面,就感觉到环境极其不一样。在那个种植鹿身鸟喙兽的大坑里,高温红光,使得我现在看什么都是绿色的。而进入这个洞里面之后,却是白色的自然荧光,温度也陡然降低了如许,约莫三十多度左右,比之五六十度的高温,当真是清凉。 走了几百步,我越走越是生疑,地面上渐渐地开始布满白色的细细蚕丝,就是方才把我捆住的那种丝线,约莫有头发般粗细,没有黏性,极其坚韧,但不耐利器。而且地面上也有捆扎过的痕迹,我暗暗惊疑,莫非这里其实是居住了生产鹿身鸟喙兽的母兽老巢。老子不小心入盘丝洞了! 我暗暗戒备,顿时把匕首又扒了出来,握在手中,只要稍有异动,立马上前搏个你死我活。 又向前几步,在昏暗的荧光下看到地上躺着几只鹿身鸟喙兽,却都是开膛剖肚,死状凄惨。它们身体蹬地直直的,那僵硬的脖子上美丽的眼睛死不瞑目,依旧依恋地看着这个世界。 我握紧了匕首,盯住鹿身鸟喙兽的尸首,细细打量。很明显,这不是人类干的!鹿身鸟喙兽的主要死因是肚子爆裂,伤口都是呈由内而外的爆炸辐射状,把内部的脏器都弹了出来,可见力量之大。如果是人类,多半用枪或者刀具,不可能形成如此创口。难道是这个洞里住的怪物? 唉,只是我胡猜的,难道真的有怪物!它们的伤口更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突破出来,就像是小鸡从鸡蛋里孵化出来。我突然想起了看到过鹿身鸟喙兽肚子里的小小胚胎,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难道是长大了的胎儿,撕开母兽的肚子出来了! 我不敢想象这般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唛……” 我霍然一震,倏地闪电般转身,原本以为是有敌人袭击,连一丝杀气也察觉不到,不禁叫人大吃一惊。转身才发现,只是在我对面的不远处,躺着一头巨大的蝎虎,肚子鼓鼓的,蝎虎看到了我,不禁无力地抬起脑袋,一声呻吟,难受之极,似乎在求我过去杀了它解脱。老子可没有这么空!我又不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当下也懒得理会,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又突然响起了一个非男非女,断断续续地呼救声:“helpme!helpme!” 我迈开的脚步戛然止住,一身冷汗,这里还有人活着!方才却没有发现…… 我往干涸的咽喉里吞了一口唾沫,暗暗把匕首护在胸前,预备随时出击。以我多年老兵的经验和触觉,竟然事先没有闻到任何活人的生气时,陡然之间就冒出一声如鬼魅般幽幽的呼叫声,非妖既怪。我慢慢地往背后转过去,浑身就如一把绷紧弦的弓箭,瞬间即可发出最致命的打击。可是我眼光四下里扫描,不觉得一呆,眼下什么都没有,地上还是躺着那几具鹿身鸟喙兽的尸身,不远处的蝎虎偶尔有气无力地发出几下悲鸣。我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头皮麻起来。我明明听到呼救声了,除非是鬼魅在召唤活人替身?但若是鬼魅,为什么还要说洋文,难道鬼魅也崇洋媚外?想到这一层,我反倒是一阵轻松,或许又是我过于紧张,以至于产生幻觉了。 “救救我,救救我,朱领队救救我……” 我瞳孔刹那间缩紧,又听到了这个声音,而朱领队这个称呼,只有我们队伍里面的成员才会这么叫!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地搜索目标,抬起头向上仰望,都是空洞洞的一片漆黑,黯淡的荧光无法照明高处。我走到发声处的下面,仔仔细细寻找任何可疑之处,啪嗒,一陀黏乎乎的东西落到了我脑门上,冰凉冰凉。我伸手擦掉,放到眼前打量,却是一团半透明,类似蛋清的物质,顺着我的指间落下,滴到沙子里。 随后,又有大量的蛋清好像下雨一样,劈哩啪啦地落下来,我疑心有毒质,慌忙躲开,心中却暗暗称奇,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种情形似的。我死死盯着上面,也看不清什么状况,心念转动,就割下鹿身鸟喙兽的一条腿,拎起就扔上去。那鹿身鸟喙兽的腿子在半空中飞入黑暗的头顶,噗通,仿佛撞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辨声不像是石头一类。 腿子马上循着万有引力落下,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只听当啷一下,一样重物霍然掉落,落在地上,震了几下,扬起万千尘土。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在尘土包围圈中,耸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白色蚕茧,表面不时发出一亮一灭的荧光,居然正和呼吸频率,应该有活物在里面。 我心中暗暗称奇,如此巨大的蚕茧,孵出来的蚕宝宝恐怕都有小牛那么大小了。当然我也知道,在这个蚕茧里面根本不可能孵化出蚕宝宝,而是未明的怪物。看看鹿身鸟喙兽的尸身,我断定就是这种怪物干的好事。 我本想立即跑掉,省的说不定就孵出一只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把我吃掉。但是好奇心作祟,也引诱地我忍不住想持刀上去,把蚕茧剖开,瞅瞅里面的东西。正在犹豫之际,那蚕茧里面断断续续地发出幽幽的呼叫,叫我不禁脸色大变。 “救救我,救救我!” 我听到的声音,竟然是这里发出来的,难怪我一开始没有发觉。 原来如此,我立时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我所想象的怪物孵化的茧,而是它们储备的新鲜食物!在昆虫中,就有这么一种细腰蜂,专门活捉蜘蛛,注入麻醉剂之后,使得蜘蛛半死不活。然后在上面产卵,待细腰蜂幼虫孵化出来之后,就以蜘蛛为食。其实蜘蛛只是受到麻醉,尚未死去,居然要活生生地遭受啃噬,命运相当悲惨。 当下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剖开蚕茧拯救我的同僚。我举起匕首,噗的一下刺入蚕茧。果然这是蛋白质一类的物质黏合而成,弹性好但是并不耐利器。我深呼吸一口,双手压住匕首,把匕首往下使劲,割开蚕茧,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四十公分左右的裂缝。里面积满的汁液从这道裂缝里流出如许,只剩下一半左右。我扒开裂缝,看到蚕茧半透明的汁液中浸泡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我大喜,叫道:“同志,我来救你了!” 我把手从裂缝中深入,浸到汁液里,抓住里面人影的一只胳膊,拉了出来,正要大笑几声,定睛细看,眼前我抓住的那只胳膊,黑糊糊的,表皮溃烂,好像涂了一层粘稠的蜂蜜,当下大惊失色,慌得正要脱身而逃,那只胳膊手掌陡然反转,牢牢拉住我的手臂。 其实我因为受到惊吓,本能的反应就是向后退却,不料却叫这只胳膊抓住。我力气奇大无比,当下硬生生地把那个人影整个儿从蚕茧里面拖出来,可是裂缝太小,一时只能拖出半个身子,另外半个身子就卡在里面。 我对着这只溃烂的胳膊主人,只觉得恶心之极。这个人勉强算是拥有人的基本轮廓,但是浑身上下都被一层黏乎乎犹如蜂蜜的蜡色物质包裹,发出奇怪的味道。简直就是一个人掉进了烂泥塘里,身上都蘸满烂泥一样。我突然记起来,之前在西夏古堡里,我就看见过蜜尸,而眼前则是一个活生生的蜜人。 “救救我!” 蜜人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 我不禁一震,他莫非真是我的同僚,受到了怪物的残忍对待,以至于变成了这般德行。看样子也活不成了,不如我给他一个痛快。我握住匕首,转眼那蜜人又吼道:“你们这群食物,只是夺取了你脑子的记忆,不料还阴魂不散……” 我又是一愣,他在胡说什么呢?夺取脑子记忆……食脑?我把目光瞟向地上躺着的几具鹿身鸟喙兽的尸身,见它们的尖尖鸟喙上都残余红的白的鲜血脑浆痕迹,也就是说它们都吸食过人脑。 我的心冷静了下来,联系前后,稍微一推断即明白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开始我就奇怪,为什么鹿身鸟喙兽要吸食人脑,须知若是吃食,人脑并非最有营养的部位。雷颂贤之前说过,倘若夺取一个人的记忆,最佳的办法就是吃掉对方的脑子,用朊病毒间接转换吸收脑组织记忆细胞,从而获得该人的记忆。而鹿身鸟喙兽的主要工作就是吸食人脑,夺取记忆。 但是鹿身鸟喙兽本身却并不需要这些记忆,它只是一样工具,真正控制它的则是在其体内那小小的类人胚胎。获得人脑之后,鹿身鸟喙兽就兔死狗烹,毫无用处,类人胚胎立即**而出,不知道怎么地钻进这种大大的蚕茧内,继续如昆虫一样多次变态发育,并同时吸收消化人脑记忆。 我不清楚为何他们用如此复杂的手段吸收人脑,消化人类的记忆似乎并不容易,残存的记忆甚至会在他们本身上反应出来。之前这个蜜人对我的呼叫,其实是那个被吸走脑子的同僚残存意识在反抗,然而毫无抵抗能力。 正在我苦苦思索问题而发愣的时候,那蜜人陡然又伸出一只胳膊,牢牢抱住我的那只手,极力想从蚕茧中钻出来。蜜人的表皮冰凉、黏滑,上面布满了一块块突起的腐烂肌肤,触手极不叫人舒服,仿佛抚摸着一只癞蛤蟆。我立时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盯住那张黑乎乎、散发蜂蜡一样不爽快气味的面颊,依稀之间,就觉得就是硫酸池里钻出来的怪物,要将我拖进去,大骇之下,忽然挥动匕首。 我原本的匕首老早丢失了,此刻使用的是萝卜丝的美军伞兵匕首。美国货果然不赖,寒光闪动,血光乍现,那两只腐败如莲藕的胳膊顿时掉在地上,鲜红的血液如水龙头一样狂喷不已。蜜人痛得放声狂叫,我恶向胆边生,手起刀落,活生生地将其喉管割断。生命的血液大量涌出,蜜人只是嘟哝了几下就不吭声,软软地挂在蚕茧裂缝口,已经毙命了。 做完这一切,我仿佛一下子跑了十公里,有气无力地坐在沙子上,偶然才抬起头,盯着被我杀死的蜜人。这蜜人无论两只胳膊还是喉管,创口都极大,身上的血液大半被放干,尸体渐渐干瘪。等等,这不就是蜜尸吗?所谓蜜尸,就是蜜人死后的尸体! 我心底暗暗升起了一个疑惑。之前我就在敦煌的西夏古堡瞧见过类似的蜜尸,历史上全国各地发掘出来的蜜尸也不多,主要集中在河套一代。根据史书记载,蜜尸只产于西夏,少量进贡到宋王朝和辽国。虽然蜜尸模样恶心,就如冬虫夏草一样拥有独特神秘的医疗作用,向来被西夏宫廷奉为秘宝。其制作方式讳莫如深,世人根据蜜尸上的蜂蜜,胡乱猜测乃是把活人浸在蜂蜜中酿出来。后来随着蒙古大军剿灭西夏,屠尽夏人,这个秘密也就在历史的长河中神秘消失了。可是,蜜尸明明产于西夏,怎么在与西夏相隔千里之外的西域,居然发现了活着的蜜人呢? 我脑中渐渐升起了一个模糊的念头,看不清楚,却叫人极其不舒服。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好这时又有许多蛋清一样的胶水,从头顶落在我脸上,黏乎乎的非常难过,我不禁仰起头,顿时惊讶地哈大嘴巴! 在我头顶的正上方,居然像是晒腊肉一样,倒悬着一条一人多粗细的肉色肠子,蠕蠕而动,它的两侧各有一条小儿胳膊粗细的触角,正是在这两个触角尽头,不断分泌了蛋清物质,落在我身上。它看不到鼻子眼睛,但是前面一张开,那血盆大口上布满剃刀一样上百颗锋利的牙齿,疯狂转动,好像是一台生物绞肉机! 这是恐怖的虫子,恐虫! 恐虫大吼一声,不好!这是它要吐出毒液了! 恐虫一阵**,身子一节节地收缩,把力气从腹部集中到前头,噗噗对着我吐出脓汁!这是它的消化液,便如高浓度盐酸一般可怕,幸亏我曾经遭遇过,老早有了准备,一个打滚就避开了恐虫的毒液袭击。 对付这种怪物,除非我手头有迫击炮,外加多管加特林机枪,才勉强有信心对抗。眼前我除了一把老式的伞兵用匕首,什么家么也没有,哪敢对打,慌忙逃之夭夭。 恐虫勃然大怒,噗通一下,从头顶延伸下来,落在地上。这只恐虫的个头比我在西夏古堡中见过的要小巧多了,它们都没有肢体,所以不得不依靠身体蠕动前进。体积虽小,可是动作却灵敏多了。明明没有眼睛,不知道是怎么捕捉我的动静,行动极其迅速,我逃到东就追到东,逃到西就追到西。我变换了多条路线,还是不能摆脱这条怪虫。 忽前面是那条巨大的蝎虎挡道,但是它身体膨胀,痛苦地倒在地上,也不能理会我,当下我纵身一跃,跳过了蝎虎。而后面的恐虫以绞肉机的牙齿开道,如同火车一样轰轰隆隆压过来,压在那蝎虎身上,只听蝎虎尖利的惨叫,瞬间就被碾成两段,绿色的汁水四溢。我看的魂飞魄散,但是更叫我震惊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那蝎虎碾碎的身子里,咕噜冒出许多汁液,汁液里居然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她已经被恐虫碾成碎块,残躯中渗出绿色的血液。等等,我刚才看到的那个蜜人,她的血怎么是红色的?而蝎虎里出来的却是绿色的? 我以前见过的从铁锅怪物、蝎虎里跑出来的女人尸体,都是绿色的血液,唯独这蜜人与她们两样。看地面上的情形,明明是鹿身鸟喙兽抽取脑汁之后,把胚胎分别放入蚕茧和蝎虎体内继续发育。 刚才升起的那个模糊的念头稍微清楚了几分,但是我依旧看不清到底是什么! 不过眼下却容不得我多想,转眼恐虫就会把我也碾成无数段,正当我又要撒腿逃跑的时候,那恐虫却意外地停顿下来。我先是一呆,心思飞快转动,对了,我怎么忘记了,如此庞大的身躯,耗氧量必定非常惊人。所以这种大号怪物通常是把吸收空气中的氧气,提高浓度压缩之后储存在体内再行动,眼下似乎是存储的氧气用光了。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我紧紧握住匕首,转身朝恐虫极速奔过去。可能恐虫自己都意外地吓了一跳,我不仅没有逃跑,反而追过来。它仰起头,又是大吼一声,吐出如许毒汁,向我撒开。 我大叫一声,纵身跃起,每落下一次,借助地面的一点,又迅即弹高,巧妙地避开了毒液的袭击,此刻我已经在恐虫两三米处了,再是一个跳跃,于半空中三百六十度大翻滚,落下时,正好坐在恐虫身上! 恐虫被我的动作陡然吓了一跳,当即高高扬起脑袋,拼命摇晃,想要把我赶下来。恐虫身上的表皮光溜溜,果然是长期在洞穴里穿梭,竟毫无攀抓的地方,当下我就把匕首用力狠狠地刺下去,突地一下飚出绿色的汁液。我握住匕首柄,任凭恐虫如何挣扎,死活不肯放开。 恐虫痛得根本不顾氧气补充不足,掉头就游动。它是依靠身体一节节蠕动来向前运动,我坐在上面就好像坐在船上,不住地晃动。它速度极快地向洞穴深处延伸,除了偶然因为速度太快而对石头的撞击,根本没有任何多于的动作,有若放弃了抵抗。我暗暗纳闷,烈马哪有这般容易受驯服?就在这时,我坐在恐虫上的身体陡然向前倾起,重力倏然减压,我顿时大骇,怎么回事? 我低下头探视,疯了,这条虫子疯了!它见根本无法摆脱我的控制,索性自暴自弃,一头就跃进一条深渊里,垂直向下跌落。 妈的!今天老子怎么老是摔下去? 我双腿夹不住恐虫滑溜溜的身子,立时滑开,我只得抓紧了刺入恐虫的匕首。耳边狂风呼呼,下降地越来越快,因我的身子比恐虫轻多了,居然叫大风吹了起来,飘在恐虫的嘴巴上面。 恐虫瞅见仇人,分为眼红,张开血盆大嘴,把那转动的利牙亮出来,伸长脖子,对我就是一咬。 我瞪大眼珠,在恐虫可怕的牙齿逼近我的双腿之前,突然对着恐虫的肉嘴一蹬,身子纵身飞起,拔出了匕首,轻飘飘地飞在比恐虫更高的地方,恐虫只能无奈地看着我,突然大吼一声,吐出毒汁! 居然还会这一招!我身在空中,根本无处躲藏,眼见那汁液犹如高速子弹一样向我射过来,我只能无奈地撇撇嘴,骂了一句。这回真的完蛋了!还不如摔死痛快了。 突然轰得一下,恐虫巨大长长的身子首先落在了地上,它的脑袋装在地上,顿时脑浆崩裂。好机会!我咬咬牙,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空中一个筋斗翻动,那毒汁噗噗全部沾到我背脊上,我迅速用匕首割开衣服甩掉,尽管动作算快了,背部还是隐隐做灼热之痛, 然后我对着地上的恐虫身子一蹬,借助它的肉身缓和冲击力,但是力道依旧相当可怕。双腿陡然受力,我从恐虫身上滑了下来,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十几步,屁股轰然坐下,这才止住退势。 我浑身又酸又痛,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勉强动一下腿,肌肉犹如万把小针刺入密密地肉里,痛得一阵哆嗦,几乎如断掉一样,动弹不得。我只能坐在地上,好在最大的威胁恐虫已经归天了,跌了一个肚肠流出,铁定死翘翘。 不过这种生物的内脏真是奇特啊,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个半人大小的圆球,里面一闪一闪,似乎有活物。等等,这不是孵出蜜人的蚕茧吗?只是一时没有成熟罢了。我渐渐地明白,那个模糊的念头开始清晰起来。 以鹿身鸟喙兽的食人习性来看,这些类人胚胎孵化出来,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幽冥人吧!幽冥人是一个与蜜蜂一样拥有严格等级的社会。把血液中的铜元素置换成携氧效率更高的铁元素是一样很耗费功夫和力气的活,所以只有极少数处于顶尖位置的幽冥人才能获得这种能力。幽冥人就像蜜蜂一般,同样是一个蜂王产下,因生活的环境和接受的营养物质不同,形成了普通的绿血工“人”(雷同于工蜂)和红血的首领。须知,大脑思考需要很多氧气,毫无疑问,在地球低氧的条件下,只有红血才能充分发挥能力。 而这个禁地,恐怕就是在两千多年前被汉将陈汤毁灭的阿修罗魔国旧址。阿修罗魔国的毁灭,这是陈汤在桃花人的协助下完成的。之后,桃花人就完全统治了这里,建立了桃花石国。对于仇敌幽冥人,桃花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既然将其视之为魔鬼,手段亦是相当无情。不过出于某些目的,比如,就像人类食用蜂皇浆一样,桃花人认为蜜尸也是极其富有功效的补品,于是保留了少数幽冥人种子,不断地制造蜜尸。后来不知道如何传习到了西夏,或许是桃花石国的某位女王嫁给了西夏国王,其实想想看,西夏的崛起本来就富有传奇色彩,未必没有桃花石国的插手。 一千年后之后幽冥魔国再度复活,和西辽遗民合作,建立了西域最后一个大帝国,西辽王朝,与桃花石的西夏相互攻击。然而他们都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蒙古人可怕的武力打击了西辽王朝,使得她们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只有少数桃花石人逃到沙漠中,以过去阿修罗国的旧址为据点。她们毕竟损失极大,失去了文化、文字和历史,只能通过少数模糊的传说回忆祖先的历史。当历史成为传说,渐渐地这里就化作了禁地,使得桃花人不敢进入。 在我看来,桃花人除了不吃人肉,其所作所为,根本与幽冥人无异,毕竟这两者是源于同一个祖先的。桃花人与幽冥人主要差别在于繁殖后代的方式。桃花人拥有人类血统,她们也是通过男女**生下孩子。不过桃花女人有个特异之处,居然可以有选择的取男人的x基因,与本身任意一个x基因结合后,生下的都是女孩了。幽冥人就复杂多了,如我所见推测,要先产下卵,在某种兽类的体内孵化成胚胎,破壳而出之后再要进入第二种兽类体内,生成工人,或者被恐虫吞下形成蚕茧,在内孵化,才可长大成人。其效率非常低下! 原本我一直在暗暗纳闷,桃花人明明对幽冥人的控制失去了近八百多年,为什么幽冥人不趁机壮大力量?从眼前的情形来看,幽冥人仿佛才刚刚开始复苏。之前我在敦煌西夏古堡里看到过的夜明珠、人尸、恐虫、蜜尸,向来一整条繁殖的链条已经形成,却为何失败了?最终都化作蜜尸,活下来的只有夜明珠卵和恐虫了。** 十二 魔国都城 我猛然想起来,在西辽灭亡之前,不是有一帮西辽使臣逃到西夏去了吗?他们携带的那个黄金匣子,恐怕远远不只是一个宦官的史书,而是携带了更加重要的物品。或许,就是幽冥人的种子!在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让其孵化出来,造成古堡里面的大惨案。但是很不幸,所有的幽冥人都没有能够成功的孵化出来,如今向来推测一下,估计是古堡的低含氧量和低温造成的。 如此就可以想通,幽冥人这般复杂的繁殖方式是为了适应地球低温低含氧量(相对于她们的星球而言)的严酷环境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古堡那里的环境就没有这么好了,幽冥人的幼体非常娇贵,在恶劣的环境下,终于统统死绝。只有能够储备氧气和冬眠的恐虫活了下来。而在禁地里则拥有一套完整的加热加氧装置,但是明显近期才重新启动,我心中顿时又升起了一个疑惑,一时怎么也想不通,只得摸摸脑袋,无可奈何。 突然肚子咕咕乱叫起来,我稍微一愣,这才想起来,最后一次吃东西,好像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一样了。连续不断的搏击打斗和逃命,体力消耗非常惊人,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补充一下能量了。我只能望着眼前的虫尸,思量着好歹是几吨蛋白质,既然能在地球上活命,想来与我们的化学结构差不多吧!老子越南战场上的时候,老鼠、蛇都吃过,区区一条虫子,这算什么! 但是我盯着恐虫的尸体,觉得分外恶心,犹豫了片刻,终于放弃了,心中讷讷自我安慰,反正我还没有饿到吃虫子的地步,早点出去,找到了林白水们,就有机会大饱口福了。 我勉强站了起来,膝盖如同被削掉一样,疼痛难忍,我知这是从高处跳下之后的创伤,恐怕不仅有骨裂,韧带也多有裂口。不过眼下活命要紧,这点伤就当作没有一样,咬咬牙齿,一瘸一瘸地往扶着峭壁,拨开迷雾,慢慢向前方走去。 这条深渊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白蒙蒙雾气,打在脸上冰冷湿漉,很不是舒服。两侧悬崖峭壁叫云雾遮挡,看不出有多高。深渊的宽度随着往前走逐渐增大,原本两侧悬崖目测可见,过了半里多,我靠在右边悬崖走,就根本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了。眼前阴风阵阵,即使出现一个手持生锈铁剑的骷髅战士,我也不会感到有任何稀奇。只感觉,这里静寂阴冷的和阴间地狱无异。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正在想象有一个骷髅战士向我冲杀过来,白蒙蒙的雾气中竟然徐徐闪现一个细长的人影,手中隐隐约约握着长条形的兵器。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陡然收紧神经,把匕首又拿了出来,一旦发生冲突,立即进攻! 我放慢脚步前进,对面的人形轮廓依旧保持着那个不动,他高高举着长矛(?),身子弯曲,向我方向冲杀。我见他长久保持这个姿势,心中暗暗疑惑,会不会是雕像一类的物体呢?毕竟这里是阿修罗魔国的旧址,而且西域受到过希腊雕塑风格的影响,出现这种写实风格的也不稀奇。 随着我逐渐考进那个人影,轮廓慢慢地清晰起来,这果真是一座黑色的雕像,黑色玄武岩雕琢的战士手中握着一把长枪,高高扬起。他站在战车上,怒吼向前冲杀,但是有十多把长枪已经把他的身体刺穿了,使得他只能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待到我凑得更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一具石雕,而是尸雕,说白了,就是尸体形成的雕塑。 历来考古学家就有发现一些在剧烈运动之后死去的人,因身体肌肉僵硬的特别快,所以一直保持临死前的姿势,受到某种特殊原因,比如冻土等环境而保存下来,就形成了尸雕。眼前就是一具在潮湿环境下形成的腊尸,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干枯腊化,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腊油,已经看不清原本的面目,这比一般干涸露出骷髅面相的狰狞木乃伊减少几分恐怖,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橡皮泥捏成的人像。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腊尸,从他头顶的发髻痕迹和手中的武器推断,应该是汉代时候的人。他踩在一座已经完全腐朽的木质战车上,前头是几批马骨,而周边则围绕着把他杀死的敌人遗骸。他真是一个可怕的战士,受到重创之后依旧将所有敌人干掉,然后像个雕塑一样地屹立不倒死去,颇有虎死不倒之遗风。 我把目光转向他的敌人遗骸,后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尸骨完全白骨化,受到潮气的影响,骨骼发黑脆弱,轻轻一踩就化作粉末。从敌人骨骸的骨盆大小判断,就是女子的尸身,果然如我推想的一样,这里是陈汤剿灭阿修罗魔国的战场。既然汉兵能够就来,我就能出去! 等等!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刚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阿修罗魔国的幽冥人,居然有二十八根肋骨!一般人类,只有二十四根肋骨,果然是异星人!如果肋骨比较多的话,那么胸肌会比较发达,肺活量加大,或许这是对抗地球的低氧含量的一种措施吧! 我突然想起了圣经中关于造人的故事,传说上帝取了亚当一根肋骨做成女人。以眼下的规模看来,上帝足足为亚当做了四个老婆,难怪男人只剩下二十四根了…… 我摇摇头,一个冷笑话,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只能自己轻松一下了。我看着幽冥人的尸骨推想,好在她们都是身材高挑的女子,几乎与男性的汉兵不相上下,否则,因肋骨增加,上身必然增长,上下比例失调,靠着高个才掩盖如此缺陷。 我于是在想,既然汉兵能够驾长车,杀入这条大峡谷的深处,说明前方必然有大型的出口,那么我也不是陷于绝境死地了。顿时欣喜万分,重新抖擞精神,忍着小腿的剧痛和肚子咕咕的饥饿,继续向前行动。 随着我徐徐往前移动,身边的雾气也越发浓重了。在白茫茫的水汽中,能见度逐渐降低到三四米左右,阴冷湿气更是透入骨髓。我失去了原本的外套,上身只留下一件光溜溜的汗衫,冷地直打哆嗦,好像就在地狱与人间交界的奈何川上通行,只是我看不到鲜艳的彼岸花,能够见到的只有无数死人的骸骨。 那骸骨从最初的东一堆、西一对增加到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死者的遗骸。尽管在潮冷的气候影响下,尸骸尽数化作腊尸或者骨骼,由于没有生人的打搅,他们那些黑乎乎的骨骸依旧保持着数千年前临死之时的模样,甚至能够轻易分辨他们的身份。 比如,兵器多是腐朽的铁剑、身披铁甲的是汉兵,他们装备完善先进,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最强帝国;作为仆从军的西域诸国联军,则比较缺乏防御性装备;作为他们共同敌人的阿修罗魔国女战士们,她们虽然拥有高超的技术,但在武器方面显得非常落后,很多人手中拿的都是发绿的铜剑。传说汉兵战斗力惊人,一个赤手空拳的汉兵完全可以抵抗三个匈奴兵。地面上的汉兵和阿修罗魔国女战士尸骸数量几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想象女人们的战斗力。 于是就在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惨烈战斗的场景,汉兵们驾驶着长车,由于现代战争中一辆辆重型坦克,携着西域联军的步兵,杀向阿修罗魔国的女人们。双方有矛、枪和剑共同杀戮,留下满地的尸骸,几乎叫我无落脚之处。一不小心,便踩到了尸腊里,靴子变得肮脏不堪。 除了死人与马的尸骸,我突然在雾气中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轮廓,不禁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是一具完全腊化的巨虫尸体,庞大的身躯绵延超过十米,以其可怕的战斗力,使得在它身边密密麻麻地躺满了汉军的尸体。我这才恍然大悟,看来我还是过高评估了阿修罗魔国女人们的战斗力,我居然忘了,她们可以操控如此巨虫战斗。汉兵几乎把一半的实力投到这里,难怪死伤惨重。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百步,尸骸的分布反而渐渐少了起来,如此看来,汉兵终于以其强大的战斗力突破了阿修罗魔国的最终防御,我抬起头,眼前耸立着一样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当雾气稍微散去几分,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座极大的雕塑。 这座雕像极有古希腊雕塑的风格,所有看到的人往往第一眼就被她的巨大所震撼!我抬起头,只能在远处看清她的鼻子,粗略估计一下,竟然有一百多米高!想象一下,乐山大佛只有九十多米,已经占据了整座大山,一个脚趾头比成人还要高。而眼前的石像更加夸张,以至于从远处眺望,只能发现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山。 这座雕像的造型更加奇特,她居然有两个脑袋,一前一后,表情古怪,非男非女,而身体更是伸出四只手臂,分别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手臂婉转,似乎在指明方向,抑或舞动身躯?我知道阿修罗魔国崇拜女神偶像,只是历来考古发掘的资料极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崇拜偶像的形象,四臂魔女——我总不能说是四臂观音吧! 这个形象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心中升起一个隐隐的念头,而且是外国的。是什么呢?我一时想不起,也懒得去想,把目光渐渐移下来,在四臂魔女石像的基座上,却是一排十多米高的台阶,之上则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不过早在数千年前即已经被击破,于是从外往内,就可以看到那是一个宏大的宫殿入口。我步上台阶,停在宫殿入口处,小心翼翼地张望。奇怪,迷雾在宫殿内完全消失了,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它们驱散了。而整座宫殿地面以黑色的玄武岩铺就,唯独以一条笔直的白色大理石通道为中心,呈现严谨的对称状态。那条大理石通道一直延伸到宫殿深处,矗立着五座宝瓶似的华表,中心乃是一个灰色的圆台祭坛,皆是用巨石垒成,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和汉兵的毁灭,依旧耸立不倒,成为宫殿内最显著的标志。它那的恢弘壮观的气势,与外面的断壁残垣浑然一体,透射出一种残缺美,预示着一个王国的崩溃。 如今看来,阿修罗魔国并不是我们所想象如同地狱一般恐怖的魔鬼之国!除去吃食人肉的恶习,她们也建立了相当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毕竟阿修罗魔国也是远古时代外星遗民的后裔,家底充沛。然而昔日繁华的王国,老早因为他们自身的恶行而化作一个废城。如今宫殿里依稀残留的痕迹只有砖石、陶瓷残片、铁器、雕刻、和风化的白骨。 我慢慢冲着那祭坛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隐隐感觉那里不对劲,神秘异常,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一样。随着我走过去,四周那些华表的模样越发清晰,在黑色的玄武岩体表上,甚至雕刻有不少奇异花纹,呈现有规则的重复。这,是不是一种文字么?我看不懂这些,继续往中心祭坛走去。定睛一看,果然有猫腻。原来她们在设计建造祭坛的时候,故意使祭坛中心下限,距离稍远就因为视线的问题看不到里面。祭坛之内,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快步跑到祭坛口,趴着边沿往里面张望,不禁一愣。 祭坛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只是上半身的半具。 既然是祭坛,阿修罗魔国又是食人民族,以活人祭祀也不稀奇。 可是,这具尸体穿着现代人的服饰,尸体完全干枯木乃伊化,可以说,他死了不到五十年! 我心中陡然吃了一惊,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居然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外人来到过了阿修罗魔国的旧址。从他的服装来看,很明显他不是当地的土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了迷途误入的可能性。加之他身穿在那个年代算是非常先进的沙漠探险服装,我可以断定,他是有意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发生了离奇的死亡事件! 之所以说是离奇的死亡事件,是因为这个人的死法实在太奇特了。他只余下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全都没了。腰斩——这种古老的刑法。我细细端详打量,尽管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是木乃伊除了干枯之外,其他都保存的很好。腰部切口平整,坚硬的脊椎骨亦是非常光滑,好像是一台切割机,把他的身子齐刷刷锯成两半了。下半身不翼而飞,只剩下上半身。 腰斩这一酷刑废除于前清雍正年间,据古书记载,受刑腰斩的人多半是流血过多而死。这个人被劈开之后一时没有死绝,但是也没有慌乱,在失去一半身躯的痛苦中,居然只是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顶方向,那里隐藏着某个神秘的物件? 我也不禁好奇地抬起头,仰天长望。祭台之上的宫殿天顶采用人民大会堂一样的拱形结构,边缘无限,所以看似非常恢宏。拱形天顶刻着带有浓郁的希腊建筑风格的浮雕,雕饰的图案多为狮、象、马、孔雀等动物,这种雕饰映衬着无数颗熠熠发光的夜明珠,一面有一颗特别巨大的珠子,由其他珠子围绕着它。这是在模仿星空嘛?一颗颗夜明珠就是星星,而最大的那颗,则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然而天顶之中心却是空荡荡的,凿穿了整个宫殿,与外界相联系,于是一缕幽光传递进来,居然可以凝视到外面的夜空。 我愣了愣,传说一座埃及金字塔上铸造有一道细缝,每到特定年份,就可以看到天狼星。想不到这里也有类似的结构,是不是幽冥人追念她们母星的仪式? 我这样想着,突然噗通一下,因为仰角太高,失去了平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祭台里,与半截木乃伊滚在一起。我连忙恶心地把尸体推开,站直了身子。 嗯,好像有点不对劲!我疑惑地巡视周围,异动就是从那些华表上发出来的,此刻在这些华表上,黑色的玄武岩表面隐隐放出一层电离弧光。正感觉身上麻麻的时候,突然这时背后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这里除了我和尸体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了!我脸色陡然大变,小心翼翼地回过头,看到一只干枯的手正靠在我肩上,而手臂延伸尽头,正是那个只剩下半截的尸体,歪着脑袋对我笑。 我只感觉毛骨悚然,惊骇地向前一步,转过身死死盯着尸体。没有腿子的木乃伊,居然浮在半空中,双手耷拉,脑袋歪向一边,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更可怕的是,明明就是一个死人了,在他身上还会冒出一种犹如圣洁的弧光。 半截木乃伊慢慢上浮,我这时感到自己也轻了很多,似乎有一股大力在托着我上升。我恍然大悟,因半截尸体比我轻多了,自然先是浮了上去,害得老子以为见鬼了。 我正在发呆,眼前倏然一花,再次清晰的时候首先接触一个巨大的石像,然后噗通一下,重重摔在地上,屁股老疼!妈的!我站起来,旁边就是那半截歪歪扭扭的尸身,四下里环视,这是哪里呢? “恒淮,是恒淮!” 我猛然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叫声,有若五雷轰顶,张口结舌,慢慢转过身,看到的居然是林白水飞奔过来,兴奋地一把将我抱住,大骂道:“死鬼,一直不见你出来,我都以为你归天了呢!文清继父的姓都准备好了!” 如此这般教训入耳,却分为动听,犹如韩娥鸣唱,绕梁三日,我和林白水明明才分开不过一天多,感觉就像分开了很久一样,或许这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羁靡,小别胜久婚,我拍拍林白水的背脊,笑道:“老子没有那么容易归天的,你想找第二个男人,下辈子吧!” 林白水松开我,将两人的距离稍稍拉开,仔细端详着我的脸,说道:“看你浑身伤痕累累,外套都丢了,想必经过一番苦战。嗯,之前在那个洞里你和罗伯特断后,听罗伯特说道你掉下去了一个地方,本想来救你,但是实在太深,基本上没有生还的机会,也不得不放弃。然后,你怎么一下子来到了这里呢?” 我搔搔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就像做梦一样。” 确实如做梦一样,我原先还在祭台里瞪着半截尸身,突然之间就来到了这里。我抬头看看,看着周围的几座石像眼熟,问道:“这里是哪里呢?” 林白水顺着我的眼光瞄过去,介绍道:“这里,就是塞人石像的地方。我们一离开禁地,首先发现的就是这个地方。眼见天色已晚,就过来休息一下。我心中好奇,约了几个人一起过来,想不到一下子就遇到了你。真的和做梦一样啊!上天一定在保佑我们夫妻俩!” 啰嗦,女人就是多愁善感。贼老天怎么会保佑我们呢?还不是老子一手一脚地打出来,不过能和老婆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了。眼下我什么也不多想,只要和林白水一起安安稳稳地吃饭睡觉。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光顾着和老婆说话,居然没有发觉身边若干电灯泡,都是大眼瞪小眼地尴尬看着我们。我哼哼一声,提醒林白水,然后两个人又恢复成严肃的学者,我乘机踢踢顺便带来的半截尸骸,对着雷颂贤问道:“雷先生,我发现了这半具尸体,大概是在四五十年前死掉的,你看看,会不会是你父亲的遗骸?” 雷颂贤老早就把目光集中在半截遗骨,初始惊疑、兴奋、恐慌表情,一一在脸上闪现,现在逐渐平静下来,无奈地摇摇头回答:“不是我父亲,根本不可能是他!” 我一呆,迷惑不解,问道:“他不是正好是四十多年前在塞人石像这里失踪的嘛?” 雷颂贤指着尸骨说道:“但是尸骨,你看……” 雷颂贤单膝半跪在尸骸旁边,把双手的一端各自摆放在尸骸的头顶和腰间,比划一下,转头对我说道:“你看,这个人光是上身就有这么长,按照常理推论,其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之上。但我的父亲却是一名小个子,不过一米六出头,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我的父亲。” 我哑口无言,顿时呆住。方才一见到尸骸,立即联想到雷颂贤的父亲就是在塞人石像附近神秘消失的,加之尸骸穿着异于当地土人的服饰,理所当然就认定这是雷颂贤的父亲。现在答案是否定的。其实仔细打量一下,这具尸骸面部特征不同于我们。鼻梁高挺,眼窝深陷,明显的欧罗巴种,血统比之当地土人更加浓烈。该死,我怎么倏忽了! 这次我大大的丢了一回脸,又是在老婆面前,急于挽回面孔,于是笑嘻嘻说道:“无论从衣服还是从尸骸的受损程度判断,这个死人都是雷先生你父亲失踪的相同年代来到这里的。一起考古的伙伴吗?”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太清楚。” 我习惯性地要撸起袖子,一摸胳膊才察觉衣服老早喂了恐虫,当下直接蹲下,在尸体上摸索,一边检查一边说道:“好在保存完好,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样的破坏,我们或许能够从他身上的遗物,来确定这位先行者的真正身份。嗯,这是什么?” 我从尸骸的胸部口袋里掏出一块发黑的怀表,用嘴吹开上面积累的尘土,正要打开,突然听到有人叫道:“等等,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或许,他就是我的祖父!” 众人把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发言人身上,我定睛一看,还当是谁,却是道格拉斯,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到现在还没有归天。除了眼镜被踩破一半,头发乱糟糟都是沙子以外,看似毫无大碍。他的一番突然发言顿时把大家吓了一跳。我愣了稍许功夫,心里暗暗嘀咕:“有了一个千里寻父(祖)的故事就已经足够感人肺腑了,何必再来一个美国版本呢?” 正想着,咔嚓一下,怀表叫我打开了。里面的指针老早就停止运作,似乎时间也是凝住了,怀表盖上面的一张照片除了稍许发黄,一切都没有改变。这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居左的男子满头黄发,养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我看看小胡子男人,又看看道格拉斯,突然觉得,两者之前却是有七八分相像。 这时,一直不发话冷眼旁观的萝卜丝突然说道:“首先恭喜你,道格拉斯先生,您找到了贵祖父的遗骸。不过,事先您怎么没有告诉我们这件事情呢?” 听着萝卜丝一贯阴沉沉的腔调,我突然心底一沉。 这个道格拉斯,看似一个美国读书太多的书呆子,但人不可貌相,心机好深沉啊!须知,同样是寻找亲人的遗骸,雷颂贤大张旗鼓,所以我们队伍里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这个道格拉斯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此刻才突然公布出事实。这般心机,非常人所能达到。 为何他一直不想公开这件事情。从常理推断,寻找亲人遗骸理所当然。假若故意隐瞒,则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这件事情会干扰到他整个计划。当我把尸骸带来的时候,雷颂贤已经表示这不是他的父亲,那么就有可能是道格拉斯的祖父。为什么他直到我拿起怀表时候才宣布?对,一定是他知道怀表里有照片,我看了之后肯定怀疑,与其招致怀疑,不如主动现身,装作现在才发现这是他的祖父,岂不妙哉? 再往深处想一下,那对该死的犹太突击队,神秘尾随而来,我们逃到哪里都如附骨之蛆一样如影随形,当初我和萝卜丝就怀疑我们内部有内奸了。内奸是谁,因时间匆匆,一直来不及多想。此刻推断,桃花女人和国人可以排除,本.拉丹与犹太人有血海深仇,基本上也不可能。若是萝卜丝,他早点动手,就可以干掉我们所有人。那么剩下的只有道格拉斯。想想看,一个书呆子居然能够在一路上的毫无困难地化险为夷,比他强悍多的人都丢了命,这狗屎运不是一般的好,买彩票可以中大奖了! 我暗暗抬起眼,见萝卜丝眼眸中精光四射,看来他和我想到一块去了。要不要动手?我使了一个眼色。萝卜丝垂下眼皮,那意思是说,暂且不要动手,注意监视。 我便看道格拉斯怎么分辨,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祖母告诉我,四十多年前,我的祖父突然对祖母说,他们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这个发现之伟大,足以改变整个人类的历史。然后,他就和一帮同事一起乘船到了亚洲。过了一年多,那些人都回来了,却不见我祖父的身影,我的祖母于是追问,那些人讳莫如深,逼急了才告诉祖母,说我的祖父在中国和一个中国学者一起遇难了。我的祖母当然不信,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紧紧的等待,希望有一天亲自能去中国寻找祖父。但是中美关系恶化,直到现在才由我前来。开始我只是当作一个年老妇人的胡思乱想,所以根本不放在心上。但是随着越来越逼近事实的真相,我开始渐渐相信了。特别是看到了我祖父的这种模样,我更加确信!” 萝卜丝步步逼问:“什么秘密,如此惊人?” 道格拉斯额头上汗水涔涔,突然问道:“罗伯特先生,你信奉万能上帝吗?” 萝卜丝一愣说道:“我家是新教,况且我对宗教不是很热忱。” 道格拉斯兴奋地说道:“我祖父发现了秘密,就是关于门!通往天堂、地狱和人间的门!” 雷颂贤略微一沉思才说道:“在四十多年前参与新疆考古的众多人员中,尽管最后我的父亲坚持留了下来,以至于神秘失踪,但是他遗留的材料可是相当丰富。我潜心研究几十年,并没有发现任何涉及基督教文化的只言片语。况且,无论是印度河流域的古文明旧址还是塞人石像,他们的形成年代均早于基督教的创始年代。我不懂,这和门有什么关系。道格拉斯先生,请你不要把你的宗教信仰带到研究工作上来。任何历史考古研究,只要蘸上了宗教或者主义思想的色彩,其本身就失去了真实的价值!“ 雷颂贤一直是一个温和的老头,眼下措辞如此严厉,恐怕他也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只是他最多是从学术方面考虑,而不是我们这种阴谋论。 道格拉斯慌忙摆手解释:“不不,这只是我的一个比喻。门,即是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你们看看,眼前这些巨大的塞人石像,它们是用作什么的呢?” 此刻我们就身处塞人石像群的内部,傍晚的斜阳把高高的石像人影拖长,我们的周身好像被一群黑色的巨人所包围。整个石像群面积广大,是一个以中心为核心,半径超过六百米的庞大建筑群。在内部,每个石像高约六七米,是用黑色的玄武岩铸造,外表犹如一只只的石笋,仰天抬头才能眺望石像的面目。这些石像呈现一定的规律排列,外围第一圈是十八座石像,每座石像通体光滑,在基座刻了许多奇怪的花纹图案,然后到了顶部才雕刻人物面貌,它们每隔二十度放置一座石像,以顺时针方向环绕中心。内部的第二层只有六座石像,体积比外围的石像高大如许,它们的形象都是威武的武士,手中持长矛,怒目而视。它们也是以每隔六十度放置一座,顺时针围绕中心。而在中心,则是一座更加巨大的石像,与外围两层的男性人物不同,这座中心石像面部轮廓呈圆形的柔和,还有三角形的花纹装饰,这是一尊女人形象。 我猜测道:“这是原始社会末期,母系社会的女神崇拜残余。” 雷颂贤说道:“想当然应该是女神崇拜。不过这项工程也太浩大了。单以外围的一座石像而言,高约六七米,体重不下五六十吨,这样的石像不下二十来座。而在中心的石像更是惊人,粗略估计一下,起码有一百吨。在两三千年前的铜器时代,要竖立如此巨大的石像,工程必然惊人。恐怕要数万人劳作数年以上,以塔里木盆地贫瘠的沙土而言,供养数万不事农作物生产的劳动力,实在有所困难。” 道格拉斯说道:“不错,正像雷先生所说的那样,单单就是女神崇拜,这样的工程实在太夸张了。所以我想这里其实是一道门!” “门?假若这是一道门,那么它要打开哪里的通道呢?” 林白水疑问道。 道格拉斯点点头,说道:“对,这就是门。”他接下来并没有回答林白水的问题,而是突然转换话题,“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巴比伦通天塔的传说吧!相传在上古时期,人类都是说着一样的语言,他们迁徙到肥沃的两河流域时,决定建造一座塔,要一直通往天上,用塔来宣扬他们的名字,以免人们迁移到其他地方去的时候,遗忘了自己的名字和祖先的灵魂的故土。于是他们烧砖筑土,建造了一座通天塔,直冲云霄,震怒了上帝。上帝降临人世看到人们的塔,他说世界上的人都说着一样的话,以后他们做起事来,便没有做不成的。我要变乱他们的口音,使得他们语言彼此不同,做不成任何大事。于是上帝使得人们从那里分散到各地去了,他们就停工不再建造那座通天塔。因为他们的语言已经变乱,彼此不通,相见就如陌生人一样!” 萝卜丝说道:“从人类的迁移史来看,现代人类发源于东非大陆,之后迁出非洲,第一站就是两河流域一带,所以那里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发源地。之后人类相继迁移到了欧洲、亚洲和美洲,相隔时间太长,语言就改变了。巴比伦通天塔就是反应这一个古老事实的传说,只是我不明白,你想说明什么,这和门有何关系?” 道格拉斯眼珠精光四射,从他残破的眼镜里透出来,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再那书呆子,而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此刻淡淡地说道:“但是你别忘了,在古巴比伦语和古希伯来语中,巴比伦(babel)的意思就是‘神之门’或者说‘众神之门’!” 萝卜丝一怔,显然根本没有想到,对于西亚历史我缺乏研究,一时也不清楚道格拉斯究竟说的对不对,不过从雷颂贤的神态来看,似乎就是这样的! 萝卜丝疑问道:“你是说……” 道格拉斯说道:“根据民俗学研究的关键词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巴比伦、门、塔和石像,他们之间确实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比如塔和眼前的塞人石像,他们都是高高尖尖的圆锥体结构。这种造型不是偶然的,而是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那么你的意思是……” 抛开我们怀疑的内奸身份,道格拉斯的这种说法确实是相当新颖,相当诱人,叫人忍不住想探究一下奥秘。 道格拉斯此刻兴奋地脸色通红,瞳孔放大,说道:“对,就是门!我整理祖父的笔记和材料,加上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以为:在上古时期存在过一个超乎我们想象的文明社会,他们掌握着比我们现代先进无数倍的科技。所谓巴比伦塔,就是一个通往外宇宙空间的超远距离传输装置,也就是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门!” 我们陡然一怔,对于之前的超古文明遗迹,我们做过无数假设,或是上古时期的人类文明遗迹,或是外星人的科技。随着桃花人和幽冥人的事实渐渐发掘,我们逐步把观点集中在异星移民上。想不到眼下道格拉斯又抛出了超古文明的想法。 道格拉斯越说越兴奋,双手胡乱比划,叫道:“而眼前的塞人石像群,则是一个规模较小的短距离传输装置。它早在塞人之前就存在,自从超古文明毁灭之后,就在沙漠中风吹日晒,直到后来塞人重新发现了它们。塞人惊讶于其巨大的规模,于是就在巨石上雕刻形象,变成了自己的崇拜。除了塞人石像群这一个阵势外,世界上还留存着很多这样的遗迹,比如英格兰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等等!” 众人顿时一阵哗然,或斥骂之,或赞许之。唯独我犹如中枪了一样身子一颤,过了许久才低声说道:“或许他说的是对的!” 尽管我的声音很低,但是众人关注之下,居然慢慢地平静下来,听我细说:“刚才你们不是问我怎么突然到了这里的吗?其实我也糊里糊涂——林白水,我且问你,你们从离开禁地,来到到这里共走了多少路?” 林白水掐着手指估算一下,回答说:“粗略估计一下,大概是五十多公里吧!” 我说道:“正是这样的!之前我还在禁地里面徘徊,无意中走到一间幽冥人遗弃的宫殿内,在那里我同样发现了相似的石柱阵势,我刚走到那个阵势的中间,就不知道突然怎么了地,一下子飞到这里,瞬间弹跳近五十多公里,好像做梦一样!” 道格拉斯大喜,几乎跳过来搭着我的肩膀笑道:“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所谓的石像阵势,就是一个超古文明遗留下来的超距离传输设备。” 萝卜丝眉头一皱,问道:“但那些外星人怎么解释?难道原产地也是地球。他们奇特的生殖方式,以及与地球生物不一致的化学结构,很明显非我族类!绝对不会是在地球上诞生的!” 道格拉斯竖着手指说道:“这正是巴比伦通天塔的关键之所在。我猜想,上古文明建造巨大的巴比伦通天塔,是为了向外层空间探索未知的世界。然而却不幸引发了悲剧,他们引来了一群未知星球的魔鬼外星人,双方展开了大战,最终结局是上古文明惨败,外星人霸占了地球。幸好外星人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终于逐渐衰亡。但是上古文明已经元气大伤,人民四散到地球各处,各个孤立的遗民据点失去了科技力量的支持,渐渐地退化,除了留给我们一些遗迹之外,再也没有复兴。直到我们这一代,随着人口极其社会的进步,我们开始重新发展地球文明了!” 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道格拉斯继续说道:“我想,我的祖父和雷先生的父亲,一定是发现打开门钥匙的秘密,但是却不慎走错了门,以至于雷先生的父亲不幸失踪,而我的祖父,或许一不小心被门夹住,只剩下了半载身体。” 真的是这样吗?我突然想到,那些幽冥人的孵化系统,似乎才刚刚打开不久,而塞人石像群又紧密联接着幽冥人的宫殿,会不是两个人成功地打开了门,然而道格拉斯的祖父被夹死,而雷颂贤的父亲却活了下来,说不定就是他启动了幽冥人的孵化系统! 那么打开门的钥匙在哪里呢? 每个人都开始思考这个问题,雷颂贤突然说道:“等等,你们想想看,那些犹太突击队他们来干嘛呢?” 众人顿时如梦初醒,我说道:“你是说,那些犹太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来寻找打开门的钥匙。” 雷颂贤笑道:“别忘了,犹太人诞生中东地区,记载中东远古历史的文献《圣经旧约》出自他们之手。而他们又自称神选之民,或许真的和上古时期的超古文明有什么联系。要不然,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甚至不惜得罪一个大国,不仅仅是寻找一样传说中的‘约柜’那么简单。我在想,其实约柜,就是一个钥匙而已。” 我不由得长大嘴巴,总感觉到有种不可思议,既然约柜,也就是塞人石像阵势之门的打开钥匙,就这般容易地落到了我们手里。我回头瞅瞅三民,她对外面的科学文明所知不多,晓得几样也不过是她祖父王师长教习的一些简单常识,而王师长本人就是一个半文盲,能教习实在有限。所以我在谈话的时候她只能干瞪着眼,犹如看两只骆驼在鸣叫一般,不知所措地转着眼珠,直到我注意她的时候才稍微镇定下来,听我开始询问她:“三民,你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守护你们的圣地吗?” 三民无奈地摇摇头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们要保护圣地,这是我们族人的使命。”她对我瞥了一眼,显然看到我的眼神中流出不相信的目光,不禁恼火地说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确实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妈妈又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圣地是我们食物和水源的来源,这个理由就足够我们去保护圣地了!” 三民哼地一声,对我非常不满,转身踏着轻快地步伐跑开了。我失声笑了一下,盯着那裹在长袍底下的窈窕身躯,向众人摊摊手说道:“不过那个所谓的约柜此刻就藏在本.拉丹身上,我想这个幸运的家伙还活的好好吧!” 萝卜丝朝我点点头,于是大家兴奋地离开塞人石像中心,回到营地里面去。经过连番血战和搏杀,目前我们的队员和桃花女人所剩不过四十多人了,毕竟桃花女人身经百战,存活率也比较高,占了大半。我抬头看去,满是年轻的女人。这些女子一脱离了危险,本能驱动,犹如**的母兽一般,兴奋地寻那些活下来的男队员们。这次不用暴力了,而是亲热的上前坐在一起,施展女性的魅力勾引。要是郎情妾意,立即躲到一边的石像后,衣服、裤子飞快丢出来,干那调调了。 我看地目瞪口呆,林白水则是满面通红。其他人或一脸**笑,或一本正经,打量着女人们。 当我出现在营地里面的时候,原本地上坐着一个孤零零的桃花女人,不像其他人一样勾三搭四,似乎在生闷气。她猛然抬头看到我,顿时一阵惊呼,高兴地飞身扑上来,紧紧搂住我,大笑道:“你还活着呢!我以为你死了呢!” 我满脸窘困,狼狈不堪地瞅瞅林白水,我老婆哼地一下,翻翻白眼,扭头不理睬我。那意思是说,是这女人无礼,老娘我暂且忍一忍,要是你识相的话,赶快把她推开! 我两只胳膊抓住一心,虽然她个子高挑,但是份量毕竟轻了许多,加上我双手有千钧之力,顿时拎住一心的身体,把她拖开。一心倒也没有生气,好奇地瞅瞅我,此刻她那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好了许多,至少没有鼓起大包,仅留下一个淡淡的印痕。此女甚为娇美,年纪既幼,身材却发育地非常棒,于是幼稚与成熟两种水火不同的风格在她身上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看的叫人怦然心动。 一心伸出小手,摸摸我的脸颊,她的手心很粗糙,显示常年劳作的辛苦,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说道:“幸好你活着,不然我还在担心和谁一起生孩子呢!只有像你这么强壮,这么狠的男人,才配做我孩子的种子。” 这女人完全把我当种马了。 我懒得、也不敢再多理会一心,赶紧捂住她的嘴巴,施展哄女人的技巧,说道:“我暂且有事情忙碌,而且你看,我身上到处是伤痕。等我养好了力气,立马和你做上一百场,生上十多个!” 当然,后面几句话生怕林白水听到,是悄悄说的。一边哄一心,我一边乜斜,看到林白水走到不远处,陪着梵度拉。 一心白皙的面颊微微扬起红晕,如是我猜想,尽管一心秉承桃花女人对于繁衍后代的看法,在这些观念上肆无忌惮,可是毕竟还是处子,说重一点不免脸红。 我哄走一心,转移到林白水身边,后者白了我一眼说道:“大情圣,泡完幼女了!” 我笑嘻嘻说道:“胡说,我哪里是情圣了。看我满面大胡子,相貌狰狞,只有像我的好老婆这种注重内心的女人才会要我呢!至于那无知小儿,等我介绍几个男人过去,定将立马我忘个干干净净。” 林白水哼的一下,算是饶了我。 “白水,我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你有没有什么填肚子的?还有水,渴死了!” 林白水收拾了一下,摸出一块骆驼干肉和一皮袋水递给我。我大喜,上前碰了林白水的面颊一下,女人立即把我推开,低声骂道:“臭死了!不知道你这个魔王又杀了多少人!满是血腥味,还有奇怪的骚味。” 我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到处寻找本.拉丹。其人身材高大,非常显眼。他不仅活着,而且活地好好的!由于本.拉丹体格健壮,满面大胡子,正符合桃花女人追寻强者的审美观,身边围了两三个女人,本.拉丹左拥右抱,乐不可支,要不是碍于人多,老早去搞一龙多凤的调调去了。 道格拉斯与萝卜丝已经凑到本.拉丹身边,萝卜丝问道:“拉丹,那块紫色的水晶还在你手里吧,赶快拿出来。” 萝卜丝说话毫不客气,估计他吃过阿拉伯人的亏。此刻他手中紧紧握着步枪,万一本.拉丹不合作,立马挥动枪柄砸下去。出乎意料,本.拉丹身处七十二个处女的极乐天堂,哪会关注人间的事情,似乎对于圣战事业也淡漠的紧了,随手就掏出一块包裹着黑布的物件,正眼也不瞧一下地递给萝卜丝。 道格拉斯抢先伸手接著,变得犹如恶鬼一般,非常激动,急忙想要拉开布匹。萝卜丝按住道格拉斯,冷冷说道:“等等,我可不想受到这种奇异石头的影响。它好像是活的一样,很会**人心。再说了,万一真的是钥匙,打开之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凡事小心为妙!” 道格拉斯愣了一下,悻悻说道:“好吧!” 萝卜丝转眼就把物件抢夺过去,与其说他在担心紫色魔晶的不良反应,更不如说是防备道格拉斯,毕竟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说不清的隐秘,难保不会做出什么意外的举动。 萝卜丝放下步枪,从皮靴里掏出匕首,小心翼翼地挑开黑布,往里面一刺一挑,居然硬生生地从紫色魔晶那里刮下少许碎末。尽管那是一点点的物质,放在手上散发犹如萤火虫一样的光芒。不过毕竟份量减少,对人的影响不是太大,因此萝卜丝还能保持理智,冷静地观察这些碎末。 我上前凑过去,一同盯着这些水晶碎末,它们是一些半透明的紫色类水晶物质,不时配合着呼吸节奏散发光芒,萝卜丝抬起头问道:“朱,你对地质比较有深入涉及,你说,这是什么物质?” “很明显,这不是石英,也不是其他硅化物。”水晶的主要成分就是元素硅,既然不是硅,我说道,“它能散发光芒,在自然界中,大部分能够散发光芒的物质都是拥有放射性的!” 萝卜丝大惊失色,几乎失手掉下紫色魔晶,我笑道:“不必担忧,以其光芒的亮度,假若真是放射性物质,你我老早死翘翘了。即使不是放射性物质,至少它也是辐射能量的,而且比较特殊,这种能量的辐射有周期变化。” 萝卜丝暗自思量,对我说道:“或许这就是钥匙的关键。这块水晶散发出周期性变化的能量波,引起这个石像阵势的共振,就能打开异世界的大门!” 我点点头回复:“嗯,应该就是如你想的那样。” 道格拉斯在一边根本插不上嘴,此刻焦急地说道:“我们怎么还不试试看,到底能不能打开。只要实验成功了,我们就是改变世界的伟人了!” 好吧!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人就抱着紫色魔晶前去石像阵势内部,道格拉斯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萝卜丝放下紫色魔晶,缓缓地揭开黑布。尽管我是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遭遇过万年幽灵,碰到过时空转移,见识过不死僵尸,但是在萝卜丝那只毛手触到黑布的一瞬间,我还是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我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萝卜丝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魔晶黑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惊异地发现,那个紫色魔晶还在有节奏的释放光芒,但是我们周围仿佛时间停顿了一样,眼睛却能触及到一切视线:萝卜丝刚刚抬起的手,道格拉斯睁大的眼睛,我们好像浮在了时空的海洋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响。 倏然之间,时间又是流畅,萝卜丝立时收回手,道格拉斯眼珠突出,只见四周突突地几声,以女性石像为中心,围绕着它的六根石像刹那间各自放出光芒,射到旁边另一根石像上,顿时把这里围成一个六边形的空间。 这……就是打开的情形吗? 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奇异的事情?** 十三 魔门启动 我与任何遭遇陌生离奇情况的人一样反应,诧异地打量着这个环境。不由得便以左脚为轴心,自身在瞬间绕了三百六十度,把异样的状况尽收入眼底。只见六根石像之间,好像扯起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分别是红白绿紫青蓝六种不同的颜色。这六张电影屏幕一样的光屏将我们三人牢牢困住,各张电影光屏还会微微发生有规律的小幅度振荡,好像它们就是活的一样。 我不禁疑惑起来,这就是号称打开另一条通道的门?我是经历过穿梭的人,当时只感觉身上微微发麻,仿佛静电刺激,然后整个人就飘了起来,连眨眼的功夫都来不及,一瞬间自己就发现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根本不知道是如何传送的。然而眼前的景象实在有异,和刚才的情形一点都不相似,我盯着那六张光幕,莫非它们才是穿越时空的门? 我思虑的时候,萝卜丝已经首先行动起来了,他踏着迟缓的脚步小心翼翼凑近其中一面白色的光幕。我迟疑片刻,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挨近萝卜丝的左肩,面朝白色的光幕。我这才发觉,白色的光幕并不是纯粹白色,而是像海水一样,表面被光线反射的刺眼,其实是半透明,里面波光流转,隐隐约约,看到内部的世界。 光幕背后,理应是六根石像之外围的东西,但是我们在光幕里即没有看到其他十八根石像,也没有看到营地里的众人。透过半透明的海水物质,反而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奇异的世界,一个在沙漠里绝对不会出现的世界——大湖! 我们仿佛就站在了大湖的沿岸,放眼望去,波光粼粼,美得就像江南水乡。莫非这就是紫色魔晶发动石像阵势之后打开的门,门的另外一头就是一个水乡。 萝卜丝好奇地伸出手,就要触及白色光幕的时候,陡然缩了回来。其人毕竟为人小心谨慎,只是刚才太激动兴奋了,就不知不觉地凑过去,好在及时反应回来。我见他踌躇不前,低声说道:“匕首!” 顿时一语点醒梦中人,萝卜丝掏出匕首,刀尖对着白幕,慢慢把匕首捅进光幕里。说来也奇怪,亮晶晶的匕首假若放到白色半透明的光线里,理应还是白色的了,即使有差别,也不过光线稍微黯淡一些。然而当萝卜丝的匕首进去之后,我们惊奇地发现,那把匕首犹如产生剧烈地化学反应了一般,匕首的表层渐渐氧化,涂上了一层淡淡的银灰色,似乎一条银鱼一样了。 萝卜丝倏然一惊,慌忙抽出匕首,拿出来的时候匕首那部分依旧是银灰色的黯淡。萝卜丝在眼前摆弄了几下,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于是就蹲下身子,顺手就拿匕首对着地上的一块石头一砍。只听啪嗒一下,石头应声而碎,仿佛豆腐一般被匕首砍成了两块。 我大惊失色,叫道:“怪了,你们美国人的冶金技术纵然再发达,也不至于把普通的钢刀锻炼地犹如激光剑一样厉害吧!” 萝卜丝也是惊异不已,瞅着匕首,喃喃自语说道:“这把匕首,伸进去过的那部分,好像换成了另外一种金属一样。这是什么金属?我从来没有见识过。” 我的地质知识远比萝卜丝丰富,把他的匕首要了过来细细打量,这种银灰色的金属质地如此坚硬,闻所未闻,简直不是我们世界的物质。我试着弹了一下刀刃,感觉触手沉重,这种金属密度特别大。 道格拉斯急急忙忙叫道:“还用多想什么,直接进去瞧一瞧不就知道了吗?” 说着,侧身挤入那白色的光幕。犹如动作的关系,所以是右手先进去的,哪知他方把右手塞进光幕里,突然发出尖利的惨叫。萝卜丝眼疾手快,一头撞倒道格拉斯,把他连人带手从白色的光幕里扯了出来。再定睛细看,那道格拉斯额头汗水涔涔,不住喘着粗气,左手死死握着那已经变色的右手。 我初始见到那右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以我的身份和职业,不知道见习过要有多古怪就多古怪的右手。比如我曾经参与过云南一个土司的坟墓发掘,里面埋葬了一个活殉的奴隶,那个奴隶是特意培养出来供取乐的,他的双手手指之间,只有食指和中指中间分开,其余手指都在后天环境里强行被培养黏合在一起,所以他的手指就如螃蟹爪子一样。而眼前道格拉斯的手,几乎是瞬间就进行了基因移植,整只手柔软的皮肤居然变作了僵硬的皮革一样的物质,上面居然还熠熠散发着金属一样的光泽。 道格拉斯想努力控制右手,但是那右手一动不动,死了一般,不禁大哭起来:“我的手,我的手!” 自作孽,不可活。 明明萝卜丝事先做过了实验,证明光幕外面的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但是道格拉斯却一点也不听从,只能怨他自己了。 萝卜丝站了起来,摸摸下巴已经长成一圈的大胡子,突然向我问道:“你学过物理吗?你懂量子物理吗?” 我听得目瞪口呆,哈大嘴巴回答:“你不是要我命吗?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后来虽然学了不少知识,但是偏重于实用技术。说物理的话,我只能说我懂一些基本的经典力学,至于量子物理,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我向来是敬而远之!” 萝卜丝慢慢地说道:“现在我终于能够想通一个问题了。为什么远古的超古文明,就好像是凭空出现一样的,主要集中在一万五千年前到一万年前之间,之后的岁月我们可以发掘一些他们留下的遗迹,但是之前的呢?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文物。一个文明,总是有进化发展的过程啊!既然有繁盛时期,那么也应该有文明的早期。然而现在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超古文明早期历史的文物,甚至连一件铁器、一把青铜刀也看不到。似乎就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但明显不是外星人。现在这个问题,我终于想通了!假若用一个词汇来形容,就是用中国佛教中的六道众生!” 我瞳仁微微放大,听得迷迷糊糊,只感觉我之前所有认识的女人,突然一下子都聚集在我身边,为了争抢我一人叽叽咕咕吵闹不休,耳根子都生痛,不禁骇然说道:“萝卜丝,你怎么一下子就扯到了六道众生上去了?所谓六道众生,我也是知晓的,这是佛教术语,传说一切生灵,都不停地在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等六个世界里轮回转世,受尽生老病死等八苦。只有两种生灵摆脱了轮回之苦,一种是佛,永远不用轮回转世。另一种却是恶人,因为做的坏事太多,堕入无间道中,受尽一切苦难,永世不得脱离苦海!” “萝卜丝?”萝卜丝恰一愕然,随之释然,便明白这是我替他取的外号,脸上微嗔悄悄离去,也不生气,对我解释道:“因为我发现佛教中的六道众生,恰恰可以解释这个不寻常的现象。假若要完全解释,却还得从量子物理说起。” 萝卜丝目光转向前方,徐徐叙述道:“话说本世纪物理学界有一奇人,名曰普朗克。其人多智,几欲世界大聪明人爱因斯坦不相上下。只是两者一时瑜亮,各属不同流派。那爱因斯坦天资卓越,独立在倾倒牛顿力学门派之后,创建相对论一派。而普朗克却与诸多志同道合之人一起创建量子论一派,互有纷争。普朗克对量子物理最大贡献,就是测量了能量单位,也就是俗称为普朗克常量,世间所有能量,都是普朗克常量的整数倍!” 萝卜丝说的通俗易懂,我听了点点头,忽萝卜丝话锋一转,问我道:“你可知,这个世界由什么构成?” 这点还难不倒我,好歹北大的物理系不错,我在北大白听了十年的课啊? 我回答道:“这个世界,是由空间的长宽高三维,和时间这一维构成,这也是我们的基本世界。世界者,世,时间也;界,空间也!” 萝卜丝微微一笑:“你能说出这个世界是四维世界,已经算是不错了,常人多半以为是三维,把时间给漏掉了。其实,确切的说,这个世界是五维世界,还有一维就是能量!别忘了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式,物质和能量之间是可以转换的,核武器的出现就证明了这一点。物质构成空间,没有能量的流转,空间也就无法存在,空间不存在,时间就消失了!” 我初始一愣,仔细一想,倒是非常有道理。 萝卜丝继续说道:“普朗克常量的数据,本身是很复杂的,我也背不下来,那么我们假设它是整数一吧。也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所有的能量,不论大小,都是一的整数倍。这些能量构成物质,也连带着构成了整个世界。可以这么说,普朗克常量就是一块砖,我们现在的世界就是一栋大厦,无数的这样砖构成了这么一栋大赛。如果你想象一下,万一普朗克常量乃是二,哪会怎么样呢?” 我思索一下说道:“既然砖块的大小形状不一致,那么以此基础建造出来的也是另外一栋大厦。所以,你的意思是,可以存在一个以普朗克常量为二的世界!” 萝卜丝大笑道:“正是!朱老弟果然聪慧,虽然没有学过一点量子物理,但是一点即通。不错,不错!我告诉你,英国有一即爱因斯坦之后又一聪慧之人——斯蒂芬.霍金,其人身残志坚,自号剑桥废人。经过他的周密计算,认为在无限大的宇宙中,存在有六个稳定的普朗克常量值不同的世界。虽然数值不同,造成构成世界的基础不同,但是出于某种目前科学无法解释的道理,这六个世界相互照映,仿佛是六面相互对映的镜子,反射的都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在每一个世界里,都有和我们这个世界一样的银河、太阳和地球。不过宏观的东西一样,但是微观却存在诧异,同样每一个世界里都有一样的地球,但是进化以及发展的道路不同。有的世界很早就进化出了高级文明,他们发现了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方式,这就是门!” 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叫道:“原来如此,你是这个意思。你是说,这样六个的世界,正好和佛教中的六道众生相对应,难怪你如此来比喻。” 但其实我内心隐隐约约觉得,六道众生与普朗克常量的关系,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吧。或许很早的时候,释迦牟尼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萝卜丝说道:“所以我怀疑,我们之前的超古文明,其实并不是原产于地球,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发展的比我们早,然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就来到了这里定居!” 我突然说道:“不对!你看,方才你的刀子,一深入另外一个世界,就变得非常古怪。还有,道格拉斯的手,也变得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萝卜丝细想片刻说道:“嗯,毕竟能量的基础单位有诧异。一旦两个不同普朗克常量世界的东西接触,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奇异的变化。我估计那超古文明已经掌握了这种转化技术,才不至于如同我们这般狼狈不堪!” 我好奇地四下里走动,观看其他四个不同的世界,当我走到一道光幕之前的时候,陡然愣住,过了许久才徐徐说道:“或许,我知道了为什么那个世界的人要离开家乡,来到地球了!” 萝卜丝惊道:“什么?” 我淡淡地说道:“因为他们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萝卜丝赶到我面前来,死死盯着眼前的光幕。一般的光幕,就是颜色有所不同,我们也能看到景物,或山,或水等等。但是眼前的光幕,却是空荡荡的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们这个世界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剩下,就如无间地狱一般寂静可怕,叫人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这是一片白茫茫、空荡荡,什么也不存在的世界,没有物质,时间也似乎停顿了。这远比穷山恶水的环境要可怕,因为人类本能的畏惧未知的世界。譬如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有经验的船员是从来不会害怕海盗、暴风雨和海中怪兽,但是却对那弥漫在海上的无尽大雾心生恐惧。一片白茫茫的不知世界,仿佛堕入了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直至宇宙毁灭,奇点爆发,重新轮回。 我站在白幕之前,突然看的头昏脑胀,犹如发现自己居然正在向万丈深渊堕入,脚下无比的虚空,踩不到任何实物。我不禁伸手捂住眼睛,等再次抬起头盯着白幕的时候,那白幕的色彩渐渐减淡,里面的开始模模糊糊。 我心念转动,转过头回望那紫色魔晶,看到原本晶莹的水晶散发的紫色耀光,此刻减弱至粉红色。这是能量衰竭的表现,要支撑同时打开六个不同能量级别世界的通道,能源消耗是非常可怕。慢慢地紫色魔晶黯淡下来,开启的六道魔门终于关闭,世界又恢复了正常。 我捡起紫色魔晶,它已经变成了白色,就如一块普通的石头差不多,不过色彩又开始逐渐转深,看来在恢复能量,我收拾起了紫色魔晶,和大家一起回到营地里,道格拉斯的手可惜废了,变成了和金属一样,却偏偏还和血肉相连,委实古怪。这人深藏诸多秘密,不得不叫人提防,好在现在废了一个手,就是有事情,也可以减少许多害处。 到了晚上,众人一起休息,而我和萝卜丝、三民轮流巡夜,突然,林白水和道格拉斯一前一后走着,但接近的时候我却看见林白水脸色有异,似乎极不情愿的样子,暗暗纳闷,问道:“白水!” 咔嚓! 我听到扳机上环的声响,只见林白水背后的道格拉斯拿出一把手枪,指着林白水的脑袋,冷冷一笑,我顿时僵住,惊呼道:“道格拉斯,你干什么!” 道格拉斯说道:“快把紫色的水晶给我,不然我打死你老婆!” 我心底一沉,小瞧了这个家伙,他狗急跳墙,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我冷冷地说道:“那些犹太人,都是你叫来的,你这个内奸!” 道格拉斯大笑道:“不错!那些人都是摩萨德——以色列的特工,也是我把他们一路引过来,可惜这些不成器的家伙却都归天了,只好我自己出马!” “你究竟有什么目的!?”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萝卜丝看情况不对劲,也走过来。 道格拉斯略微一沉思才说道:“我们犹太人,是神选之民,上古的时候,上帝就通过约柜和我们联系。几十年前,我的祖父通过考古发现,终于再次确认了约柜的存在,这是每一个犹太人的梦想,所以我们这次派人出来,夺取约柜。” “这是疯了,刚才的景象,你也看到了,神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无所谓,这是神的地方,也是我们神之选民理应得到的地方。不要废话了,走,带着紫色水晶,我们去塞人石阵!” 我们警惕地看着他,走向了塞人石阵,他狂妄地笑道:“我们人类文明怎么说,最初的源头就是神——也就是幽冥人的文明,回归母源是我一生的梦想。为此我将不惜一切代价。”说着他把手枪指着林白水的太阳穴,说道:“朱恒淮,把紫色水晶交出来,不然……” 我拿出紫色魔晶,放在地上,道格拉斯喝道:“你后退一百步,不然我实在不放心!” 我只得和萝卜丝一起后退,远远看到道格拉斯推开林白水,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紫色魔晶,突然一声惨叫,顿时拿枪的手鲜血淋淋,转头看去,竟是三民恶狠狠地对着他,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在方才的时候,道格拉斯就把三民这个女人忘掉了,后者悄悄地埋伏在道格拉斯身后。尽管她不太喜欢林白水,但在我拼命使眼色的情况下,还是顾忌林白水没有发动进攻,此刻陡然出手,击伤了道格拉斯。 “还我圣物!” 三民扑了上去。 道格拉斯一咬牙,不顾伤口,用左手抄起紫色魔晶,急急忙忙前去石像阵势内部,三民、我和萝卜丝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眼看道格拉斯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那只左手手揭开金丝布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道格拉斯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魔晶金丝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们周围时间再次仿佛停顿了一样,六根石像之间,张扬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道格拉斯放声大叫:“回归母星!” 光幕陡然发生异动,猛然之间,一道青色光幕由外向内突出,鼓成一个半球型。像是原本覆盖在吹管口的肥皂水薄膜突然被吹出一个半球,这个半球渐渐地扩大,几乎就要吞噬了六根石像构成的整个六边形空间。我瞅见那些地上的石头、沙子纷纷被巨大的泡泡吞噬,好像进入了黑洞一样,瞬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泡泡上,轰得一下弹到天空中。石像群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顿足捶胸,叫道:“可恶,叫道格拉斯这小贼跑了!” 萝卜丝突然说道:“朱,我想幽冥人可以在地球上生存,那么她们的化学结构不至于和我们相差太多,也就是说,她们极有可能在太阳系内部。我问你,在太阳系内部,引力和地球差不多,拥有浓密大气层和极高气温的是哪颗行星?” 我微微一愣,回忆知识说道:“金星……你是说,幽冥人来自金星!” 金星表面的温度最高达四百多摄氏度,其大气密度是地球大气的一百倍,由于大气层极厚,只有长波的红外线才能进入。气压很高,约为地球的九十倍,且大气百分之九十七是二氧化碳。同时,金星大气中还有一层厚达二三十公里的由浓硫酸组成的浓云。如今向来,幽冥人和其怪虫的生活习性,确实比较适合金星高温高密度大气的环境。恐怕很久之前金星充满高含量氧气,不知道什么原因,尽数化为二氧化碳,所以只能逃到地球来。 我嘿嘿一笑:“希望道格拉斯会喜欢四百度的高温和硫酸雨……哈哈!” 倏然之间光幕再次蠢动,我惊讶之极,大叫道:“不好!” 眼见那白色光幕像是肥皂水泡泡一样越鼓越大,其表面半透明,并不妨碍视线,我看见肥皂泡里面的耸立着几根华表,中间矗立着一张巨大的祭台,感觉非常眼熟,这岂不是我来的那个阿修罗魔国宫殿吗?原来联接地球世界的是通往这里的啊! 我眉毛一挑,心想,既然是属于同一个世界,那么纵然被吸入进去,也是无妨的了? 其他五个光幕越来越黯淡,渐渐趋于透明消失的地步,能够看到外面的其他十八根石像了。我估计这个石像阵势发生了某种不知名的异动,一时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光幕上,所以其他几个就即将消亡。 那光幕泡泡已经停止膨胀,暂停在了那紫色魔晶边沿。紫色魔晶散发粉红色的光芒反射至泡泡上,犹如一只邪恶的红色眼珠,无情地打量着我们。 我死死注视着前方,萝卜丝也走了过来,用一种略带怀疑的口气说道:“好像,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要突破出来!” 我叫道:“那个里面就是我出来的阿修罗魔国宫殿,那里有什么呢?鹿身鸟喙兽和恐虫?我并没有看到!” 我话音方落,波的一声——事实上,并没有这个波的一声,而是我认为产生的——那泡泡陡然破灭,刹那间青色光幕也消失了,只余下紫色魔晶散发越来越黯淡的粉红色光线,整个世界又恢复原状。 不,根本没有恢复原状。我突然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感到周身寒气森森。现在已经接近晚上,弯月从东面升起。沙漠的夜晚很寒冷,可是再冷,也只是表皮的寒冷,而不是眼下那种透入骨髓的阴寒。我神经陡然如弓弦般绷紧,身体本能地在瞬间就进入战斗状态。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有巨大的危机悄悄临近! 那是什么危机?我环视四周,耳听八方,什么也没有看到听到,却感到一股不寒而栗的杀气。不,这不是我的错觉。这是我一个身经百战的老战士反应。 我接着眼角余光瞄了萝卜丝一下,他亦是神经高度紧张,肌肉紧缩,以至于连上面的毛也竖了起来,警惕地环视。萝卜丝战斗力极强,纵然身处众多敌手,也是从容应对,我还是第一次瞧见他这般如临大敌。** 十四 魔国复活 他呼吸微微加快,突然叫道:“呼图壁,是呼图壁!” 好像一盆凉水浇到我头上,顿时让我醒悟。对,就是呼图壁,之前那种异常的感觉,是发生过,然而却没有此时的杀气腾腾。呼图壁纠缠我们许久之后,终于要下毒手了! 我越发高度紧张,五感全面放开,搜索呼图壁。这是我从来没有面临过的敌人,即看不见,也听不见,只能模模糊糊地凭着直觉发现。如果它要下毒手,那是非常容易把我们干掉的! 长期保持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我好像连自己心脏咚咚跳跃的响声都听得清清楚楚,突然咔嚓一声,吓了我一跳,偱响声看过去,但见那紫色魔晶陡然之间碎开了一半,那只黑色袋子残片浮在半空中,不住晃动,呼图壁竟然在吃紫色魔晶! 我哈大嘴巴,几乎忘了反应。呼图壁怎么会吃紫色魔晶呢?那玩意啃得动才怪!我诧异地注视着电话机大小的紫色魔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托着,悬浮在半空中。周边好像有无数把看不见的隐形凿子,使劲琢磨紫色魔晶。魔晶的碎块纷纷扬扬飘落,体积渐渐缩小。说来也奇怪,紫色魔晶的能量本来接近衰竭,所以其表面呈现一股黯淡的粉红色,但是此刻紫色魔晶飞快地变小,逐渐露出内部核心部分,那色彩越发浓重,却是一团犹如黑宝石一样熠熠生辉的石块! 突然之间,那黑宝石暴露在空气中,受到刺激,瞬间爆发正午阳光一样强烈的光芒! 我瞳孔陡然收缩,本能地反应,用手臂挡住亮光,可是来不及了,眼泪哗哗落下,暴露在强光下的皮肤感受到一股灼热的气息迎面扑来。不好!这个紫色魔晶的内部不知蕴藏了什么能量,说不定是核爆炸! 我吓得心肝俱裂,慌忙躺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翻出到几米开外。因为眼不能视物,突然一头撞到一样硬物,一摸,好像是一个塞人石像,顿时摸着石像躲到背后,避开强光辐射。 过来几分钟,我张开眼睛,眼前一片黑乎乎,逐渐开始习惯强光的刺激。我在裤子上用力一拉,扯下一块布片,绑在脑袋的眼睛部位。这样我探出头打量黑宝石爆发的地方时,布片替我挡住了近百分之九十的亮光,我则透过布片的缝隙,把目光送出去。 我惊异地看到,距离我前面十几米的地方,也就是塞人石像群中心的女子石像下,那明亮的黑宝石依旧在放射耀眼的光芒,而在其旁边,却矗立着一个非常其他的生物。 既然号称矗立,该生物当然非常巨大。只见在半空中悬浮着一个巨大、蠕蠕而动的生物。它外型极其像是一把透明的雨伞,伞体直径大概有三四米,张开的时候,仿佛和人类呼吸一样,不停地收缩和舒张——这是我认为它是活物的理由。 透明的雨伞从伞体边缘长出许多须状的飘带,长约七八米,这是它的触手。有的触手向周围四面八方延展开来,随风轻轻飘荡:有的就竖在地上,若不是亦是随风而飞,我以为就是支撑它庞大身体站立的肢体了。还有一些触手,就托着不住发亮的黑宝石。 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这是什么怪物?浮在陆地的空气水母?由于这个水母体态晶莹剔透,在空气中漂浮,姿态优美。其时夜黑如漆,一轮孤月为背景,眼前黑宝石***通明,那伞状的水母被照射地熠熠发光,光线在不同物质里折射反射,使得水母周身闪烁着一股淡淡的蓝紫色光晕,甚是美丽,我看的几乎都发呆了!直到这个念头被一阵狂吼打断:“呼图壁,这就是呼图壁的真身!” 我猛然一震,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叫声,是萝卜丝发出来的。当黑宝石曝光的时候,他并没有趁乱逃跑,而是直愣愣地站立在原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珠子是什么材料制作的,居然能够在如此强光下看清水母的情形。当他一喊呼图壁,我就顿时明白了,这就是呼图壁的秘密。 呼图壁本意是看不见的魔鬼,世间真的存在看不见的魔鬼吗?没有,至少我闻所未闻。但是眼前就恰恰出现了这么一只。呼图壁就是这只大号的路上水母,它周身透明,触角极细,一般情况下,极难发觉。而我们每次接触到呼图壁,或是在光线昏暗的洞穴里,或是光线混乱的场所,是以根本发觉不到呼图壁。直到此刻,受到强光的刺激,我们终于看清了历史上被称为看不见魔鬼的杀手! “小心,萝卜丝!” 若是呼图壁,那就极其危险了,刚才凌厉的杀气,正是杀人的前兆。 我话音方落,那呼图壁陡然伸出一条长长的触角,犹如长鞭一样,啪地一下,击向萝卜丝。后者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侧身一个翻转,爬起来极速跑到一个塞人石像后面。 不过萝卜丝显然忘了,既然是触角,那么弯弯曲曲地绕过来,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那触角像是藤条一样蔓延过来,转眼就要触到萝卜丝。假若这真是陆地生的水母,它杀人的方式恐怕也和水生的差不多,以毒针杀死猎物。显然,萝卜丝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儿,随手拎起匕首,手起刀落,咔嚓一下,立时将触手砍断。呼图壁陡然一抖,勃然大怒,整个身子都移向萝卜丝的位置。呼图壁身体庞大,但是却轻飘飘的浮在空中,靠伞状体型的一张一合,将下伞腔内的空气压出体外,就如喷气式飞机一样,漂移极其快速。同时那千万触手,除了捧着黑宝石和垂在身下的几条触手以外,都统统向萝卜丝蔓延过去了。 萝卜丝趁触手未来得及飞过来之际,施展飞刀绝技,猛然挥出匕首,好像一把利剑射向呼图壁。他这手绝活可以与我的飞铲有的一比了,我正暗喜,猛然间一见之下,顿时心叫不好。 原来呼图壁的触手极多,铰接起来犹若鱼网一样,那飞射的匕首顿时像是鱼儿一样一头栽进去,动弹不得,叫呼图壁丢了出来。 萝卜丝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瞅见我的面孔,大叫道:“朱,掩护我。我去拿几手像样的家么过来,轰他娘的!” 我张口结舌,几乎开口就要骂。老子赤手空拳,拿什么掩护?正想着,萝卜丝脚底抹油,趁早溜了,呼图壁在后面紧追不舍。萝卜丝难道疯了,把呼图壁引到营地里去,难道要所有人为他陪葬? 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灵机一动,有主意了! 想到之后,我来不及多加思索,飞快地上前捡起萝卜丝丢下的匕首,抓紧脚程追赶呼图壁。距离呼图壁三四米的时候,突然腾空跃起,身子挺直,就如飞人一样,飞了两米,降落在沙子上再是一滚,已经深处呼图壁的身下了。 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我这般动作一气呵成,呼图壁一点反应都没有。据我所知,水母本身是没有视觉的,它唯一了解外界的途径,就是通过它灵敏的触手。方才我一直见到这只呼图壁有几条触手,始终垂在身下,偶然随风荡漾,突然想到,这是不是呼图壁专司感应的触手呢? 一时之间,我无暇多想,只得冒险一搏,飞快地赶上来,趁呼图壁刚刚察觉我自己,陡然飞身,使得它失去我走在沙子上的震动感应,待我重新接触地面的时候,我已经趁势滚到呼图壁的身下。当即,我毫不客气地挥动匕首,狠狠地把所有触角斩断!我丢下匕首,又是一个翻滚,趁其他触手回归之际,飞快地溜开,远远监视。果然,那呼图壁突然如无头苍蝇一般乱了起来,不足在原地打转转,那触手到处乱挥。 呼图壁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惨败而归。 从方才战斗的情形来看,呼图壁的战斗能力和技巧并不是很强,唯一的杀人手段,不外乎以毒针刺入肉体,而且它的行动也并非特别敏捷迅速,仅凭萝卜丝的几个跳跃就摆脱了呼图壁的追击。在我看来,所谓呼图壁,即是没有影子的魔鬼。历史上一直传言的恐怖无形杀人魔鬼。也就是说,其更加适合暗杀。 但是眼前的这个呼图壁绝对是蠢蛋中的蠢蛋,居然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特点隐身术,好好地干暗杀这一个有前途的职业,却死活不肯放开触手里的发光黑宝石,活生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萝卜丝已经引开了它的注意力,使得我乘机从容突破呼图壁触手的防御,突然将其耳目斩下。顿时凶恶的杀人魔鬼呼图壁变得就像是婴儿一样脆弱。 好机会,我咬咬牙,正要再次挥动匕首,将头顶的呼图壁犹如海蜇一样活活割开的时候。匕首方接触到呼图壁的身子,它陡然一震,原本直径数米宽大的伞状身体,瞬间收缩成一只热水袋那么大。空气已经支撑不住这么小的身体了,呼图壁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让风一吹,像一块破布一样翻来翻去,向前方逃跑。 我高声大叫:“萝卜丝,拦住呼图壁,不要让它逃跑了!” 萝卜丝一直在前面坐山观斗,此刻终于轮到他出击了,只见萝卜丝如饿虎下山一般凶猛扑下来,落在呼图壁前方,已经叫其逃跑了。 虽然在此危急时刻,那呼图壁还是不肯放开触角里的那块闪亮黑宝石,所以目标特别明显。那块黑宝石到底是什么物件,容得呼图壁这般玩命。而在我看来,呼图壁似乎也应该是一种高智商生物,否则它如何知道通过石像阵势来到地面上来? 仔细一想,越想越觉得奇怪。呼图壁身上布置的谜团实在太多了。在我原先的估计里,呼图壁本是被安放在西辽人的黄金匣子里,后来孵化出来,又产出了卵。道格拉斯一不小心当作了夜明珠偷来,不慎丢下,让一个犹太突击队队员捡到。于是可怕的呼图壁孵化出来,吃掉了那个倒霉鬼的肉身,只剩下一张人皮。却在我们过来的时候,呼图壁以人皮惊吓我们,然而一直尾随,直到此刻才想再杀我们。它那水母般的低等脑子,能够思考这么多问题吗? 我一愣,回过神来,眼睛注视着前方,突然之间浑身血液都如倒流了一般。林白水! 我老婆林白水盯着地上翻滚的呼图壁,不知所以然。然而那呼图壁滚到林白水身边的时候,仿佛察觉她这个女人是毫无战斗力的弱者一样,陡然之间身子膨胀,立时恢复了那伞状的巨大身体。伞的下端犹如张开的野兽大嘴,猛然扑向林白水。 “小心!” 我犹如疯了一般冲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梵度拉不知道何时过来,突然推开了林白水,顿时呼图壁整个儿抱住了梵度拉,把她好像缠在蚕茧里的蚕宝宝一样裹着。呼图壁的触手有剧毒,梵度拉立时之间一动不动,好像死去了一样。 林白水大骇,正要扑上去解救梵度拉,我已经冲到她身边,立即一把拉住林白水的胳膊,叫道:“不要动,我来。这个东西有毒!” 我再看去,地上的梵度拉浑身包裹着呼图壁,那神秘的黑宝石好像得到了能源一样,越发耀眼,然而只是闪过了几秒钟,就渐渐地黯淡下来。 我扯下眼睛上的布条,再看梵度拉,那层呼图壁的身体越来越薄,好像是被梵度拉吸收了一样,我越看越奇异。过了片刻,呼图壁竟然无影无踪。我唯恐这是呼图壁的隐身术,于是伸手摸摸,不过是少女的肌肤,原来呼图壁真的消失了。 林白水顿时蹲下把梵度拉抱住,松了一口气。我问道:“你们突然跑过来干嘛?吓死我了。” 林白水撇撇嘴,说道:“我看到你们这里老是在发光,红的,白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过来看了一下,想不到……” 我只是支支吾吾的应付:“还好,还好!” 我的话音方落下,梵度拉倏然张开眼眸,原本碧色的瞳仁,惊人妖异地闪出如同毒蛇一样的黄色光芒,林白水一呆,问道:“梵度拉……” 梵度拉猛然推开林白水,看她的个子小小的,也没有长什么肌肉,但是力气好大,林白水被她这么随手一推,竟然翻了一个跟斗,推开五六米远,好在这里是沙漠地区,地上的沙子好像毛毯一样极为柔软,林白水只是头昏脑胀,倒是没有受到什么伤害。我又惊又怒,盯着梵度拉,她缓缓站了起来,带有一股不可凌然的王者气质,高声用汉语说道:“低贱的食物们,我等待了三个一千年,终于再度复活了。世界将再度由我们统治!” 我从最初的惊讶,渐渐转变为惊奇,原本梵度拉一直像是弱智一样,但是此刻却开始说出莫名其妙的话来,我注视着她,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叫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就是伟大的万神之王,也就是你们口中的西域魔国的女王!” 众人都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只听梵度拉继续说道:“一千年前,我们再度遭到封印,并且被夺走了力量之源——魔力神晶!因此我们不得不陷入沉睡,等待着一千年后的再度复活。过了一千年,我们再度复苏,开始向埋藏魔力神晶的进发,但是受到一些阻碍,我不得不从外壳的保护中脱离出来,失去了一切能力。幸好我的仆人呼图壁忠心耿耿,一直尾随你们,想办法躲到了魔力神晶,让我恢复了力量!现在,我要复苏整个魔国!” 此刻,蓬勃的力量从梵度拉体内爆发,顿时整个塞人石柱阵又被打开,白色的光芒闪耀,刺得人眼睛发痛,等人们适应了光芒之后,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无数鹿身鸟喙兽被梵度拉从石柱阵中传递出来,啾啾对着我们咆哮。这种怪物,虽然战斗力不强,数量上却是一个大问题,根本难以对付,就如蚂蚁一般,多了也缠死人,我看得头皮都发麻! “快跑!”萝卜丝喊了一声,但是他并没有转身第一个跑开,而是来到我身边,抽出步枪,对着鹿身鸟喙兽打过去,一枪一个,掩护其他人撤离。 “射人先射马!”我抢过萝卜丝的步枪,抬手对准梵度拉就是一枪。她夹在鹿身鸟喙兽中间,显然根本没有想到会突然遇袭,顿时闷哼一声,胸口飚出一朵血花,倒在鹿身鸟喙兽群中间。 失去了梵度拉的控制,鹿身鸟喙兽群顿时一片大乱,有的毫无组织地冲过来,有的则是返身去保护梵度拉。毕竟这次通过“门”钻出来的鹿身鸟喙兽并不是很多,我和萝卜丝阻止了它们的袭击。 这时,我看到鹿身鸟喙兽中间,站起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想不到挨了一颗步枪子弹,梵度拉还没有死!须知这种步枪子弹,一颗打进去,就是碗口一样的大洞。她果然是非人类的异星人,生存能力惊人!但是显然也受了重伤,整个人摇摇晃晃,再也不向我们进攻,而是转身走入门中间,留下一堆鹿身鸟喙兽和我们纠缠,霎时,“门”又关闭了! 众人一起合力,将鹿身鸟喙兽杀个干干净净,然后商谈接下来的事情,很显然,虽然梵度拉受了重伤,但是她恢复能力很快,一定会马上杀出来的。 我掏出地图,指着现在的场所不远处,说道:“在我们东面十公里外,有一个军事基地,以前是为了保护中国的核武器的基地,不过现在因为停止核试验了,基地也公开出来,但是里面还是有强大的武力,假如我们向他们求助,应该能够摆脱幽冥人的袭击。” 萝卜丝和三民都表示赞同,虽然三民舍不得离开自己的老家,但是毕竟保命要紧。我们残余的四十多个男女,一一开始上路,现在没有死掉的人,基本上都是最为身强力壮的人,数量上,还是经常战斗的桃花女人多一点。我们在沙漠里缓慢前进,还好现在是晚上,天气不是那么酷热,我估计天亮之前,应该能够到达那个军事基地。 就是唯独林白水有点古怪,之前她一直把梵度拉当作女儿一样看待,突然之间,梵度拉就变成了邪恶的魔国女王,林白水心里到底不好受。她拉着我的肩膀,似乎是寻找慰藉一样,问道:“恒淮,你说我受到呼图壁袭击的时候,梵度拉将我推开,是不是为了保护我?” 我叹了一口气,不管是不是为了保护林白水,还是想得到紫色魔晶,结果都一样,但是为了安慰林白水,我还是说道:“是啊,她是为了保护你!” 林白水沉默不语。 经过一夜的跋涉,我们终于看到了军事基地,前方树立着一根十多米高的旗杆,上面红旗在黎明的曙光背景下飘扬,甚是绚丽。这个军事基地周径大概有三公里左右,由于在沙漠地区,地形上缺乏天然的地势,所以基地是以人工的手段,建起了五米高、三米厚的水泥墙,几乎可以抵挡除了核武器以外一起武力的进攻。 我们步行到基地前一百米就再也不敢前进了,因为前方树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心,地雷!” 说明这里埋有大量地雷,由于这里位于沙漠腹心,极少有人会过来,倒是不用怕误伤。 “有人吗?” 我对着军事基地的监控哨大喊,同时不停地挥舞手里的火把,如果有人看到,一定会回音,起码给我们几枪,但是过了很久,一定声响都没有,叫人啧啧称奇。 “似乎有点不对劲!”萝卜丝对我问道,“是不是老早就把这个基地废弃了?所有没人?” 我摇摇头说道:“不可能,如果是废弃了,好歹要把国旗降下,然后带走,这是军人的荣誉,怎么可能忘记,唯一的可能,就是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点点头,说道:“我们进去看看吧!” 他拔出匕首,伏到在地上,一边匍匐前进,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一颗颗地雷挖掘出来,短短的一百米路,大概花费了两个小时,太阳升了起来,萝卜丝终于走到军事基地的墙壁边,如猿猴一般爬上五米高的墙壁,跳了进去,不刻铁闸门轰轰隆隆打开,他走了出来,招招手示意我们进去。 我们沿着萝卜丝开辟的地雷小道,进入铁闸门里面,这便是军事基地,出乎我的意料,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人也没有,真的好像被废弃了。 萝卜丝对我说道:“我还没有检查军事基地里面的情况,但是很不对,我发现不少战斗的情形,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激烈的战斗!” “内讧?还是有敌人袭击?” 我嘱咐三民先去找食品仓库,我们一路逃命,把能丢的东西都丢个干干净净,现在最缺少食物和水,军事基地里面,储量一定不少。 而我和萝卜丝,则去寻找军事基地怪异之处的问题了,我们一路走向指挥中心,果真看到许多战斗的痕迹,墙壁上布满累累弹痕,地上胡乱丢着许多弹壳,甚至一滩一滩的鲜血,可是唯独看不到一具尸体,这是怎么回事呢? 指挥中心里也是一片狼藉,甚至还有手雷爆炸后的痕迹,整个中心的玻璃都被震碎。这显示了他们遇袭的突然性,只能使用轻武器,根本没法动用重武器。 “我们现在在沙漠腹心,距离最近的城市也有一千多公里,以我们的体力,看来走不出这个沙漠了,我试试看能不能用这里的工具联络外面。” 我来到指挥中心的通讯处,大功率的电台依旧闪烁着绿灯,显然一切完好,我刚刚摘下耳机,想要调频,就听到耳机里面一阵喊叫:“一七九一基地,请回复,一七九一基地,请回复……” 我稍微一迟疑,然后说道:“我们听到了。” 耳机那边的人一呆,问道:“你不是基地的人,你是谁?” “我是陆军预备役上士朱恒淮,带领一批考古人员刚刚逃到这里。” “你们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两天前就突然中断了信号。” “不清楚,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但是看情况,似乎受到过突然袭击。” 过了一会儿,那边说道:“好了,上士,你的身份已经和上级确认过了,你带领着一队国际友人,请尽快撤离沙漠。” “很抱歉,我手下的人员,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这里的器材有限,我无法将他们全部撤离。” “必须撤离,马上就要进行中国最后一次核试验了,地点就在这里!” “什么!”我吃了一惊。乖乖,原子弹,轰的来一下,跑也跑不了。 “放心,我们将会派遣直升飞机来接引你们的,你们有几个人?” “四十个左右。” “好的,我们会派遣两架直升飞机,两天后到底,你们做好接应的准备。七月二十九日,就是核爆的日子!”** 十五 核爆灭绝 “密斯特朱,你联络的怎么样?”萝卜丝问我。 我可不敢将核爆的事情告诉他,只是含含糊糊说道有直升飞机来接引我们,两天后到底。萝卜丝说道:“不过我却发现了整个军事基地为什么变成这样的原因。” “什么!” “你随我来。” 萝卜丝带我来到指挥中心之外的一个地方,指着前方,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凉气,地面上竟然开了一个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洞穴,里面黑漆漆,深不见底。地洞四周残留着少许奇怪的绿色汁液和几片绿色军装的碎片,显示袭击者就是从这里出现,偷袭了基地的。 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半晌他才说道:“我猜测,其实这个基地的人,也是受到了魔国怪物们的袭击。想想看,这里仅仅距离魔国首都不过六十公里,复活后的魔国怪物,需要吸食人类的脑浆,才能完全变态成形。而方面数百公里内,只有这个地方才有人类驻守,所以他们就过来吃人!” 我点点头,赞同萝卜丝的意见,顿时惨淡的一笑:“看来这里也不安全,我以为在军事基地里,好歹安全一点。” 萝卜丝意味深长地说道:“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安全的,但是在这里,我们至少有完整的屏障,还有我想武器也不会缺乏吧!” 我说道:“不错,只要能够熬上两天,我们就平安了。” 纵然魔国的怪物再是厉害,我想也抵挡不住数百万度高温的原子弹和强大的冲击波。 我们说干就干,三民等已经找到了足够的食物和水源,而经过仔细搜索,我们也在军火库里面找到了大量武器。这里不愧是军事基地,轻重武器一应俱全,大到坦克、榴弹炮,中到反坦克导弹、迫击炮,小到重机枪、步枪,简直可以组织一个团的兵力。但是我们人手太少,而且这些器械,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操作,所以我们不得不考虑采取积极防御的措施。 首先我们在基地周围的五百米处,又增加了一层地雷,这次不仅仅是反步兵地雷那么简单了,索性把反坦克地雷等一股脑儿地埋了进去,形成一个恐怖的地雷禁地。接下来,坦克等重型装备,因为没有几个能够操作,只好当作炮台使用,开到外面,改造好无线电操作系统,利用其自动填装炮弹的系能,届时遥控发射炮弹。榴弹炮射程极远,却也用不到了。 在基地内,我们也重点布置阵地,因为人数较少,经过考虑,就把主要阵地设在军火库里面,里面除了武器众多,更为重要的是地基坚实,不怕地底的怪物钻出来。而那么开通的大洞,也被萝卜丝用炸弹暴掉,然后又在泥土里埋了几百个地雷。 我们在军火库前,以泥土包叠垒了一米半高的防御工事,以十几挺重机枪打头阵,出于安全考虑,萝卜丝都将它们改造成红外线控制的自动机枪,射击范围达惊人的二百七十度。我们又在工事后面,安置了一排迫击炮,预备轰炸敌人的密集方阵。其他几乎人手一杆自动步枪,即使从来没有开火过的林白水,也简单地学习了半天,耗费上白发子弹,将一面墙壁打得都是弹孔,好像一张渔网一样。现在万事俱备,就等着敌人来袭,相距仅仅只有六十公里,我认为他们很快就会到来的。 到了晚上,突然轰轰隆隆的地雷声将我惊醒,这是警报,外面的魔国怪物,已经到来了! 我倏然弹起身子,随手抄起一把自动步枪就跑了过去,今晚是萝卜丝在巡夜,他紧张地透过瞭望孔盯着外面,我从另外一个瞭望孔瞄出去,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沙漠地区天气干燥,向来少云,而今天恰恰是农历十四夜,月光如灯塔一般,照亮了整个沙漠地区。月光下的层层沙漠,犹如波浪起伏的海洋,从中冒出了无数凶猛的海兽,在我们正前方,无数鹿身鸟喙兽闪亮着凶残的目光,啾啾嘶叫,像是一堆泡沫,淹没了整个海洋。方才有几只鹿身鸟喙兽前去试探,但是被地雷阵给炸了回去,所以暂时逡巡不前。 这时有几个人形生物走了上前,他们都是吸食了人类脑浆以后,转化为人形的异星魔种。在吸食脑浆的同时,也继承了脑子主人的记忆,于是用汉语呵斥道:“这是他们的地雷阵,我就不信到处都是,给我冲,就是炸也我炸出一条通道来。 幽冥人指挥着鹿身鸟喙兽,使之群体突出一个三角部,无数鹿身鸟喙兽被驱赶着,不顾生死地冲向地雷阵。 轰轰!反步兵地雷和反坦克地雷冲起一朵朵的烟花,在夜色下分外绚丽。但是好看,反坦克地雷的火焰更加靓丽,但是论杀伤力,还是不如反步兵地雷。每一颗反步兵地雷爆炸的时候,瞬间发射无数碎片,顿时砸到一大批。每一个地雷都会夺走五六个鹿身鸟喙兽的性命。但是他们数量众多,很快就冲开了地雷阵的范围。 “该死,想不到这么猛,跟蚂蚁一样!开火吧,不然来不及了!”我对萝卜丝招呼道,让他赶快操纵遥控坦克开火。 萝卜丝启动了按钮,那几辆坦克轰地吐出夺命的火焰。当初已经设定好了射击单元,都是近地,几辆坦克的炮火几乎覆盖了大半的鹿身鸟喙兽,连那几个幽冥人立时也炸死了大半。可惜这些坦克只是设定了简单的开火装置,对着固定目标开火,无法转动或者抬深,幽冥人发现了这点,指挥鹿身鸟喙兽赶紧越过生命构成的地雷阵安全通道,抢先来到墙壁下,顿时几辆坦克就成了摆设,毫无用处。 “动作比预料的还要快,赶快发动‘火烧赤壁’!” 这时众人都已经到达了墙壁边上了,惊恐地看着鹿身鸟喙兽冲过来,但是超过五米的墙壁,对于这种野兽来说,不啻于无可翻越的深渊,随着我一声令下,大家纷纷把摆在墙壁下的十十升装汽油桶,扔到墙壁外,然后再扔过去几个手雷。 手雷爆炸,产生的火焰引爆了汽油桶,继而又殉爆了事先埋在沙子底下的汽油罐,燃起冲天大火。鹿身鸟喙兽在烈火中不住嘶叫,却无法抵抗等离子的威力,很快被烧成焦炭,从外面飘过来一阵烤肉的香味。但是一想到这些是食人魔兽,总觉得味道怪怪的。 我透过瞭望孔观察,那些幽冥人也想不到鹿身鸟喙兽这么快就崩溃了。虽然他们吸收了人类的记忆,却没有加以利用,经验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根本无法预料现代战争的残酷。 幽冥人的进攻因为鹿身鸟喙兽的全军覆没暂时停顿,过了半夜,静寂无声,突然大地上传来咚咚打雷一般的巨响,我慌忙爬起来,倒吸一口寒气,沙漠地区晚上特有的寒气,甚至差点把我的肺部冻僵。只见前方走过来一头巨大的野兽,将近有十米高,六条腿每一条都有大象的身子那么粗。这只怪物的外形犹如是一个蟑螂,非常可憎,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似乎便是梵度拉。 怪兽在距离我们七八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心里打鼓,悄悄对萝卜丝吩咐,让他把榴弹炮给推过来,到时候,给他们一下子! 怪兽上面的人站了起来,高声喊叫,在沙漠里面声音非常清晰:“想不到你们的抵抗这么有力,还是乖乖地认命吧!迟早你们都会被消灭的,我们神之国度的再次复苏,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我还没有开口,突然身边的林白水叫了起来:“是梵度拉吗?是我啊,你还记得我吗?” 梵度拉一呆,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是你!我非常感谢你在我刚刚孵化出来的时候,全力保护我!但是我们终究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为了生存,要展开你死我活的战争,对不起了!” 梵度拉虽然记得林白水的恩情,但是战争无情。此刻林白水叹了一口气,神情低落,她一直把梵度拉当作女儿一般的,如今女儿去要杀她们了。 我看到萝卜丝和几个人把榴弹炮悄悄地拖了过来,为了防止惊动敌人,甚至不敢动用器械。他们把大炮架在地上,摇动炮管,虽然我们中间没有一个是炮兵出身,但是敌人的距离够近,目标够大,只听萝卜丝一开炮,轰地一声巨响,一颗炮弹打了过去,正中那只怪物,炸出一个大洞。 纵然这只怪物再是厉害,连续挨了几炮之后,就摇摇晃晃地倒了下来,梵度拉吃了一惊,几乎从怪物上掉了下来。那怪物缓缓地蹲下,让梵度拉走到地面。她气得浑身发抖,大声吼道:“进攻,进攻!” 这次除了鹿身鸟喙兽群以外,又增加了蝎虎人,它们身材长挑,弹跳能力惊人,速度极快,飞速地穿过地雷阵安全通道之后,纵身一跃,竟然跳过了五米高的围墙,落在地面上,向众人撕咬。 我大吃一惊,拿起自动步枪拼命扫射,打死了一只,就有更多的蝎虎人跳了进来,我们渐渐寡不敌众。 “撤退,撤退!” 萝卜丝招呼,只有逃到空间较为狭小的军火库那边,才能对付蝎虎人! 我和萝卜丝、三民掩护其他人撤退,因为事先路线老早确定好,撤退极为迅速。一旦进入防御工事里面,几挺重机枪立即开火,扇形的射击范围和恐怖的杀伤力,瞬间将一批又一批涌过来的蝎虎人和鹿身鸟喙兽扯成碎片,地面上绿色的血迹斑斑,到处都是残肢断臂,简直像是阿修罗地狱一样。倘若我们在对面杀的都是人类,恐怕老早就精神崩溃,但是毕竟这些怪物都是非人外形,使得我们没有心理负担。 打了几十分钟,机枪枪管都发红,这不怕,反正军火库里面枪械多的是,我们同时用自动步枪开火,终于抵挡住了敌人的进攻,前方几十米初,尸体堆积地犹如一堵墙,发出浓浓的臭味。 幽冥人不再进攻,天亮的时候,终于全部撤退。我们送一口气,似乎他们对阳光极为畏惧,这可能与他们诞生的星球金星长年被云层遮住太阳有关吧! “已经过了一天了,只要坚持到了今天晚上,直升飞机就会到达。”我鼓励大家说道,经过昨天的激战使得每个人无论精神还是身体上都异常疲惫,但是一想到晚上就能够离开这个鬼地方,顿时又抖擞起来,加紧修补工事,熬到了晚上,联系外面,确定直升飞机将在晚上十点左右到达。 今夜幽冥人再也没有进攻,仿佛放弃了我们一样,这不同寻常,我暗自纳闷,但是与萝卜丝讨论了许久,也没有什么结果,只好准备武器,随机应变。过了半晌,突然听到在军事基地里面传出几声爆炸的巨响,我顿时跳了起来,抬头一看,在军事基地里面黄沙滚滚,似乎是一台拖拉机在沙地上奔驰,期间不时夹杂着人类的惨叫。剩下的人们大惊失色,纷纷转身就逃跑,但哪里是黄沙怪的对手,不刻叫其追上,顿时一口吞入黄沙内,飞溅出如许血水,落在军事基地的水泥地上,顿时化作黑漆漆的一团,异常惊心夺目! 我喝道:“白水,你先走!” 林白水一言不发,转身逃跑。毕竟是老夫老妻,知我心意,并没有罗里罗嗦的生离死别,做事干脆利索。 我知以人类的速度,绝对快不过黄沙怪,为了争取林白水她们逃命的时间,我反而主动迎上去。当然,对付这么一个家伙,我当然不是赤手空拳,我拿起步枪就对着黄沙怪开火,但是这么大的怪物,子弹根本没有用,我心念一动,随手就拎起了一盏汽油灯。那萝卜丝瞟了我一眼,居然也跟了上来,随身拖着一桶汽油,甚是知我心意。 我的作战方法很简单,也很干脆,在那黄沙怪迎面滚滚而来的时候,猛然掷出汽油灯,然后飞快地从侧面打了一个滚避开。汽油灯正面撞上黄沙怪,一受到剧烈冲击,外壳顿时破碎,呈气雾化的汽油猛然被灯芯高温点燃,燃烧速度极快,瞬间产生爆炸。那萝卜丝抓住机会,又把汽油桶扔了上去,火上加油,伤害越发可怕。 那滚滚沙尘戛然而止,伴随着火焰,从黄沙中树立起一个巨大的柱状物体,随后我听见一个类似受伤野兽的疯狂惨叫。 我朝萝卜丝对望一眼,做了一个从文清那里学来表示成功的“ok”手势,与其相顾一笑,紧紧盯住黄沙怪。 那奔驰的黄沙怪停顿下来之后,黄沙尘土逐渐消散沉积,眼前显出一个惊人的怪物。这是一条长约十多米,几乎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虫子,原本的肉色因遭到汽油的焚烧而呈现黑色。 更离奇的是它的嘴巴,犹如一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南瓜花,黄艳艳的,甚是好看。哪知,这肉虫突然张开花朵嘴巴,南瓜花完全开放,里面没有美丽的花蕊,而是一排排犹如刀子一般的利刃,像是链锯一样不住上下盘旋,简直就是一台肉体切割机。 原来它是从地洞里钻出来的啊,当初他们就是这样袭击军事基地的,昨天因为损失巨大,今天就也想来这么一招,想不到萝卜丝在里面埋了很多地雷,顿时吃了不少苦。 那肉虫虽然吃痛,但是显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看见我们两个把它弄成这般德行的仇人,分外眼红,张开尖牙大嘴就扑向地面。 我和萝卜丝拔腿就分开逃跑,以那个低等动物的智商,一时搞不清该追哪个,趁它犹豫之间,原本百米跑只要十三秒,此刻玩命的干活,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顿时跑进了九秒内。我蒙头就径自往前跑,突然一股腥臭味对我扑过来。不好! 我来不及刹车,顿时一个懒驴打滚,翻了好几个跟斗才止住。天空中一闪一亮着幽蓝的光芒,飞碟? 我抬起头,倒吸一口冷气,妈的!这回老子完蛋了,居然遇到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在面前五六米开外的天空中,嗡嗡舞着一只极大的黑甲昆虫,说大,五六米长,几乎有两头牛前后连接拼起来那么大。头顶盖着一层透明的盔甲,和胸部链接在一起,伸出六条长腿,因为处在飞行状态,所以盘旋靠在腹部。那腿上一条条刚毛,就如钢针一般,来一下铁定完蛋。头部更是恐怖,两侧两排好像几十各小电珠集拢的眼珠盯住我,嘴巴一双大钳,咔嚓咔嚓上下合拢,似乎就等着把我夹死。而最为神奇的是它的腹部,居然一闪一闪,放出幽冷的蓝光!让我一开始以为是飞碟。 陆战不行,幽冥人居然排出空战的虫子! 正当我愕然之际,背后轰轰隆隆的巨响一直响彻,离我越来越近,但见那萝卜丝被肉虫追的狼狈不堪,终于逃到我这边来,而我又叫眼前奇异的生物堵住,竟是前后夹击,我们俩一个也跑不了。谁说这畜生没智商? 我和萝卜丝背对背,面前各对着一个怪物,他叫道:“你有什么法子吗?” “屁话,有法子的话我还被堵在这里发闲?” 可恶,前无退路,后无生路,而且手无寸铁,居然遇到这种困境。我苦思冥想,束手无策,陷入无比的绝望中。莫非真是天命注定我要在此归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林白水借此机会终于逃了出去,我心无遗憾。 于是我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但是,为何它们还不抓紧时间吃掉我们? 我猛然张开眼睛,看到虫子们只是在警惕地盯着我们,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攻击,我突然想到一个原因! 之前我跟随一个考古队挖掘恐龙化石,期间搜集了不少侏罗纪昆虫化石,其时昆虫异常巨大,蜻蜓竟有海鸥般大小,而现在陆上最大的昆虫也不过面盆如许。那带队的教授讲道,这是由于昆虫没有肺,全靠气管呼吸,吸氧有限,所以不能长的太大,不然耗氧太多。侏罗纪因为空气含氧量极高,所以昆虫体积增大,到了现代,含氧量减少就不得不变小。 而眼前这两条虫子,竟然有超乎人类想象的体积,那耗氧量一定非常可怕,恐怕就和喷气飞机的引擎一般。但是气管又决定不能有效工作,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它们在蓄氧,通过静止时候把空气中的氧气积蓄下来,存在体内,待到运动的时候再呼吸。 如此一来,我有主意了! 任何会活动的生命体,都无法对抗火的炙热毁灭力,所以火攻才是王道! 我扭头对背后的萝卜丝问道:“你,有手雷吗?” 图方便,我的手雷都是放在身边,而身上一只不带。 “有!” 他递给我一只。 “打开盖子,拉线下去就可以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动手,增加成功概率!” 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简单啊!凭我的直觉,他一定是一个也和我一样,从硝烟弥漫的战火中出来战士,布满了危险的杀气。平常像是冬眠的北极熊一样藏匿利爪,到了危机时刻,终于显现出来,只凭我短短的一句话,就推断出我的作战方略。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混迹在小小的考古队里? 那巨大的肉虫方才追击我们,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氧气,此刻剧烈地呼吸,补充氧气,以备下一次行动。我慢慢地蹲下来,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肉虫,一边悄悄捡起几块石头,突然扬起胳膊,不断地朝肉虫扔过去。 这些拳头大的石头自然对肉虫毫无伤害力,但是一块块都砸在嘴上,即使智商再低的生物都显得不耐烦,张开花朵大嘴,大吼一声! 好机会!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弹开手雷保护盖,拉下拉弦,用力一轮,朝着肉虫的嘴巴扔了进去。那肉虫根本没有料到小小的手雷飞入,不过等下这就是它毁灭的地狱魔门钥匙了! 肉虫即使身躯再是庞大,也属于虫子一类,其基本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因体积庞大显然不能通过体获得大量氧气,必然是通过嘴巴连接气管呼吸,在体内生长一个类似气囊的器官,储存氧气。氧气是化学反应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把手雷丢尽纯氧里…… 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那肉虫的身子像是被一只巨手拿住,往上猛然拉直,突然张开南瓜花大嘴,喷出冲天烈焰,在星光之下,犹如火花一样好看。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哈哈大笑,那肉虫身躯一节一节凹进去,又突然凸出来,到了与地面接触的尾部,倏然一下剧烈的爆炸,顿时炸地血肉横飞,肉虫轰轰然然倒下。 我们抓住机会,立即转身逃开,回头看去,那飞行的怪虫方才唯恐受到爆炸的冲击,于是向上浮起,此刻咆哮着向我们发动攻击。因其在空中,攻击范围很广,我们几乎没有逃跑的余地,话说间,那飞行怪虫猛然一个俯冲,伸出长长的爪子勾下来,我慌忙一蹲躲避。此刻高个子就吃了大亏,那萝卜丝就被刚毛勾住衣服提了起来,大喊大叫:“快救我!” 我朝地上一看,一个工具箱被倒翻,横七竖八一大堆东西露出,却叫我大喜,随手操起一把太平斧,对着空中的萝卜丝飞去。 那萝卜丝脸色徒然变掉,但是本事不错,一抓手稳稳拿住,往后一砍,斩断飞行怪虫的一只毛腿,从半空掉下来,打了一个滚,在地面上站起来。 那飞行怪虫又俯冲下来,对准萝卜丝发动进攻,后者以太平斧阻挡。 机不可失! 我拿起步枪对着虫子乱扫,但是用处不大,我就飞快地操起一把鹤嘴锄,加快脚步奔向飞行怪虫,约莫三四米的地方,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 我抡起鹤嘴锄,狠狠钉在飞行怪虫的背脊盔甲上,能够飞行的物体大都不是太重,所以飞行怪虫的盔甲也不是很厚,一下子让我凿穿。这时因为飞起时候的狂风一吹,我站立不稳倒下,一手牢牢抓住鹤嘴锄保持稳定。哪知我的体重加上手劲,竟然就一下子扯下一块盔甲皮来,涌出绿色的恶心**。 鹤嘴锄受到**的润滑,缓缓下滑,我另外一只手抓住飞行怪虫的一个凸起,拔出鹤嘴锄,抡起来又砍下去,牢牢钉住,乘势一拉,站了起来。 此刻飞行怪虫吃痛,飞行不太稳定,我眯着眼睛打量,我差不多在十几米的高空。如果下去,只能依靠飞行怪虫,如果跳下去,不摔成肉饼才怪呢! 当下我又抡起鹤嘴锄,狠狠砍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掀开盔甲,露出内部。里面结构果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当初我并没有看到飞行怪虫有双翅振动飞行,而且这么大的家伙,根本无法展翅高飞,只能靠漩涡发动机或者类似热气球的装置。我扒开里面,一个巨大的绿色气囊鼓鼓而动,我哈哈大笑,一嘴砍下去,猛然喷出灼热气体,几乎烫到我。由此我没有握住鹤嘴锄,顿时身子一震,已经掉下去。 我大惊失色,耳边呼呼风吹,双手胡乱攀抓,倏然握到一条东西,睁眼一看,我抓住了怪虫的一条大腿。 那飞行怪虫不住漏气,犹如齐柏林飞艇一样向下坠落。眼见大地越来越近,我冷不防松开大腿,在着陆的瞬间 那萝卜丝看的目瞪口呆,飞奔过来,对准我胸口就是一拳,笑骂道:“好小子,你真不简单,就和动作片电影的英雄一般厉害!有空教教我!” 我哈哈大笑:“哪里哪里!” 我回头看去,那飞行怪虫已经奄奄一息,快归天了。不远处就是断成两截的肉虫,真如做梦一般,瞬间就干掉两个超级怪物,我几乎是战斗天才了。 “救命救命!” 我听到一阵呼救。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好奇地走到肉虫尸体附近,在它其中的一截尸体断裂处,估计原本是胃,此刻许多囫囵吞枣进去的活人漏了出来,大半都被消化地不成样子,极为恶心。但是在其中,居然还有一个的身躯,蠕蠕而动。他浑身裹满犹如蜜尸上腊一样的物质却发出一阵异香,原来蜜尸就是这样形成的! 活着的人喃喃说道:“救我,救我……” 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哪里还救得活? 陡然眼前暗了起来,似乎天上什么东西遮住了星空,我正要抬起来,倏然一阵白色的亮光,随着一声清脆的轰鸣,我的背后一阵重物倒下的响声。我吓了一跳,转头看过去,竟是那肉虫还在蠕动,原来一时不死,此刻想袭击我们。 “幸好及时赶到了!” 一个清脆的响声落下。 我回头望过去,看到一架军用直升飞机在我们后面盘旋,机关炮炮口正袅袅冒着青烟。里面跳下一个人,对我们叫道:“天哪,你们在和什么玩意儿打架啊!” “别啰嗦,快点带我们离开,我可不想吃原子弹!” “没问题,赶快把你们的人收容起来,我们赶快离开!” 我吩咐别人把所有残余的人员收容起来,倒是萝卜丝等着一双碧油油的眼睛问我:“密斯特朱,原子弹是怎么回事?” 我干笑道:“为了让大家安心,我没有说出来,其实明天早上,这里将爆炸原子弹!” 萝卜丝倒吸一口凉气,没有多说话,赶紧坐上直升飞机逃命去。 逃到这里的时候有四十多个人,现在只剩下三十多个,良好的军事素养,使得桃花女人们活下来的更多,她们好奇地搭上直升飞机,当飞机升空的时候,一起尖叫,就是身为领袖的三民也脸色发白,不敢多说半个字。 两架直升飞机升上了高空,这时地面上传来一声怒吼:“我绝对饶不了你们,神之国一定会重新统治整个世界!” “下面还有人,去救她们,不然明天就死定了。” “不必。”我冷冷地说道,“她们不是人,而是那些怪物变的,只有死掉的幽冥人才是好的幽冥人!” 尾声 直升飞机飞快地逃命,飞到天亮的时候,已经飞出了五六百公里,这时为了防备原子弹爆炸产生的电磁波对飞机的影响,因此停到了沙漠上,等候核爆的瞬间。 突然,天空中闪出一个比一千个太阳还亮的光团,几秒钟之后,一团巨大的蘑菇云腾空而起,象征着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死神。西域魔国完蛋了,再厉害,也拗不过原子弹! 雷颂贤擦擦眼睛,说道:“可惜,到最后我也没有找到我父亲的遗骸!”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不必担心,大不了以后我再陪你进去一趟!” 雷颂贤大喜,说道:“太好了!“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对萝卜丝问道:“对了,萝卜丝,你的全名我还没有请教?” “罗伯特是我现在使用的名字,以前我叫约翰.兰博!” “三民,别闹!从我背上下去!” “不,你太狠了。我们桃花人现在损失极大,我们要多生几个,壮大族人!” “死小鬼,有老娘在,你敢碰他一下!” …… 最后,本.拉丹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要是我知道他是十几年后的大魔头,早就把他干掉了,可惜啊!** 第四案 一 以色列惊魂 八月特拉维夫,是地中海气候的干季,在沙漠地区,尤为干燥。 一个东亚青年大步走在机场候机大厅里面,他约莫二十出头,相貌英俊,凤眼剑眉,身材极为高大,甚至在高加索种的闪族人面前,也是不输于人,他体长近一米九,浑身肌肉鼓胀,绷紧了灰色的西装。手中领着一个黑色小皮箱,一端以手铐连在手腕上,显然极为重视皮箱里面的物件。他一遍走向安全检测门,一遍四下里警惕地环视。 青年走到安全检测门门口,以色列警察叫道:“嘿,先生,请把箱子解下来,通过x光检测!” 青年一言不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东西,交给警察。那警察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说道:“这是没用的,小子,你是从哪里搞来的?” 青年微微一愕,原本该物件在欧洲一路畅通,怎地跑到以色列就不灵了呢?开口用不熟练的希伯来语说道:“请拨打上面的号码,以验证我的身份!” 那警察转身拿来电话机,一边盯着青年,一边开始拨打电话,但听他叽里咕噜地极快地说了几句,青年希伯来语本是初学,根本拿捏不准,那警察叫道:“你是假的!” “什么?” 那青年一怔,说时迟那时快,那警察竟然举起电话机,迅雷不及掩耳,砸向青年太阳穴。 青年本能地往后一仰,避开警察这一击,用英语大叫道:“这不可能,我在欧洲一路……” 他警惕地环视一遍,顿时七八个警察和十多个乘客已经围了过来,但见一个前首都机场,乘客人数不多,而且尽是壮汉,青年明白他落入圈套,对方是存心攻击他。 在这种包围圈内,一旦被枪击,绝无生还之理。 未待那些警察拔枪,青年左手抢先抡起皮箱,重重地砸向最近的一个警察,身子徒然绕弯,转到那警察的背后,右手制住他的脖颈,以其为盾牌。 哪知其他警察毫不念同僚之情,纷纷拔枪开火,通通数下,青年手中的人质已经毙命,向下滑开,不能再为盾牌。幸好手枪穿透力不强,不致于击中青年。 青年一脚把尸体踢向对方,自己急忙打了一个滚,躲在机场柜台下面,心中暗暗懊悔。其实欧洲之旅一路惊险不断,好歹完成了任务,哪知苦苦作对的伊斯兰极端恐怖主义分子竟然埋伏在对头以色列的心脏,叫他措手不及。 恐怖分子向他围过来,青年掏出怀中的一只怀表,亲吻了一下念叨:“姐姐保佑我!” 说话间,青年随手拎起一把椅子,听风辨身,准确无误地击中一个歹徒,趁其他恐怖分子稍微发呆的份当中,青年急忙逃出柜台,弯腰一路避开枪林弹雨,穿过安全检测门,堵在后面。他素知,这些安全检测门之后看似普通玻璃,其实都是防弹的,尤其在以色列这个战乱不断的国家里面。果然避开了子弹,通通在玻璃门上打出一个个粉碎装状痕迹,却无一入内。 三个假警察放弃用枪,仗着身高力大,连撞了数次。青年固然力大,也难敌数个男子的力量,终于给撞开,跌坐在地上。冲进来的第一个假警察来不及取枪就向他扑上来,正好,青年一击“兔蹬鹰”,长腿硬生生踢在那假警察的胸口,咔嚓数声,却是肋骨断了。假警察口吐鲜血,缓缓倒在地上。 其他两个假警察又围了上来,青年一个铁板桥立身,抡起皮箱一舞。这皮箱当真是好东西,装物品实惠,就是砸人也异常卖力。那两个假警察面上喷血,竟然都给废了。此皮箱乃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上好选择! 打斗期间,又有几个乘客装恐怖分子涌进来,不知从何搞来几把阿拉伯弯刀,一言不发就砍下来。青年见识不妙,举起皮箱阻挡。铛!火花四溅,皮箱又立神功,却是上面的金属花边挡住了这一击。 阿拉伯帝国当年武力征服大半个的亚洲,弯刀占了五成的功勋,威力不可小觑,呼呼地划破空气之声响彻,劈头皮脑砸向青年。只能借着皮箱勉强阻挡,上面的蒙皮被砍地稀巴烂,狼狈不堪,眼见打不过。青年又施展皮箱舞绝技,呼啦暂时挡开两个恐怖分子,转身就跑。 青年脱离了候机大厅,拔腿就向飞机赶去。以色列国小民悍,长年累月战乱,反应极快,那些阿拉伯恐怖分子的伪装也只能蒙的了一时,枪声肯定惊动了真正的警察。果然不下一分钟,外面乌拉乌拉的警笛阵阵,机场上也出现了反恐特警的身影。他们武器精悍,不是m16步枪就是乌兹冲锋枪,一阵乱枪,顿时击毙了几个恐怖分子,其余的人顾不得青年,慌忙逃窜。 那青年冲向飞机,驱车赶来的特警向他打招呼——幸好不是子弹,他一个东亚人很容易认出,因为事先有打过叫道,不致于被误会也是恐怖分子。其中一个少校指挥官用英语问道:“嘿,布莱克.希尔.弗里斯特先生。你没有受伤吧!” 布莱克希尔是青年在欧洲活动的时候为了方便取的西洋名字,当下他点点头,说道:“我没事,不过请尽快安排一架飞机,让我赶到伊拉克去。我不需要专机,我希望的就是普通的民航飞机。” 此事并不难,清除恐怖分子之后,机场恢复正常秩序,少校便安排青年上了飞机,坐在经济舱,只觉得浑身疲惫不堪,真后悔接了这个任务啊! 青年靠在座椅上,合上双眼,飞机缓缓升空,他松了一口气,解开安全带,四下里环视了一下,以色列国防部安排的机子,应该不大会有问题吧。从以色列去伊拉克的乘客并不多,仅仅几十个,少数几个还是女人。青年稍稍放心,招呼空姐,用不熟练的希伯来语说道:“请给我来一杯水,清水!” 对方空姐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一双褐色的眼睛极为迷人,她微笑点头,看得青年直心神荡漾。虽然他武功极高,但是平常接触的女子极少。脸皮不免一红,那空姐端来一杯水,他接过来,正要入口,忽然心神一凛! 他之所以只要清水,以防止毒物入口,虽然世界上无色五味的毒物甚多,但是毕竟有迹可寻,杯子之上,透着一层不寻常的闪光,有异常! 青年不动神色,放下杯子,又招呼来空姐。那女子面带微笑,问道:“先生,需要什么嘛?” 青年笑起来,笑起来极为狰狞:“我只是想知道,你是基地的,还是塔里班?” 空姐脸色陡然大变,抄起手中的金属托盘就砸了下来,若是让这玩意砸中,不亚于叫一个弯月刀砍中,非死即伤。青年抡起拷在手上的皮箱,铛的一声,砸开了女恐怖分子的托盘。他用力极猛,那被砸开的托盘犹如一只飞碟,索索撞在飞机顶端,又掉了下来,火花四溅! 那女恐怖分子侧身推开,瞬时在青年旁边的几个男子,揭开安全带冲了过来,好在因为安检的缘故,没有携带任何武器,可是几个人的拳头砸下来,还是吃不消的。青年只得拿起皮箱左抵右挡,狼狈不堪。另外一只手腾出来,努力解开安全带。不知道哪头出了毛病,怎生也解不开。 “该死!” 青年暴怒之极,双腿蹬在地上,猛然身体一抬,硬生生地扯断安全带。如此一来,他的攻击范围大大增加,随手就抡起皮箱滑了一圈,嗵嗵,那几个恐怖分子脸上都挨了皮箱的一下。单不说皮箱本身的重量,青年使劲的力气也极大,简直就是被重锤砸中一样,那几个恐怖分子脸上淤青,五官冒出鲜血,暂时动不了了,缩在地上不住发抖。 青年环视一周,其他游客都吓得瑟瑟颤动,躲在座椅上不敢动,看来除了这几个男人,还有那个空姐之外,再也没有歹徒了。对了,那个空姐呢? 青年抬头看过去,只见空姐冲向飞机驾驶舱,拼命地敲门,惊慌失措地喊道:“救命,救命,飞机上有恐怖分子,快让我进来!” “不好!” 青年暗道,飞身赶过去,可是已经迟了。驾驶舱的飞行员熟识空姐,不知是计,轻易地打开了舱门。空姐诡异的一笑,袖子里倏然冒出一把塑料餐刀,极速捅进飞行员的喉头里,用力一转,马上拔出。喉头是人类最脆弱的部分,纵然塑料也可以轻易地刺穿。此刻飞行员的喉头的创口上,犹如打开了水龙头一样汩汩喷出鲜血,他竭力想捂住,但是根本无法阻止生命的流失。 空姐推开飞行员的尸体,窜入驾驶舱,只听一阵枪声。青年跑进去一开,空姐杀死了飞行员正驾驶,掏出了他的手枪,对着仪表盘一阵乱打,火花四溅,狞笑道:“这样东西我们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我们一起死吧!哈哈!” 女恐怖分子发出凄厉的恐怖的笑声,顿时飞机形势直转而下,极速侧身翻转,仿佛即将倾翻的泰坦尼克。女恐怖分子的破坏,导致飞机一个引擎失去动力,失去控制后从高空向下坠落,不过几分钟,就会化作一团火海,无人生还! “他妈妈的!” 青年顾不得对付恐怖分子,冲到后舱,翻出一个降落伞,背在身上,他根本没有降落的经验,但是此刻只有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他打开舱门,内外气压相差极大,顿时一阵狂风几乎将他从舱内抛出去。青年抓住舱门的把手,定定神,打算马上跳出去。 “要死一块死!” 凶悍的女恐怖分子偷袭过来,牢牢抱住青年的双腿,死活不让他跳出去。青年勃然大悟,皮箱一甩,就砸到了女恐怖分子的脑袋上,砸起一个大包。女恐怖分子两眼翻白,昏了过去,可是双手仍然像老鳖一样,死死抱住,不肯放开。 “管不了那么多了!” 青年只好拖着女恐怖分子一起跳了下去,然后根据电影上的启示,拉开右边的纤,马上打开降落伞。嗵,他只觉得身子一震,不再飞速下坠,而是平稳地滑行。 青年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旁边呜呜的一阵凄厉的惨叫,那家飞机极速地坠落,重重地撞在沙漠上,轰地扬起冲天火焰,无数飞机残片,犹如炮弹的弹片一样飞过来,青年吓得慌忙用皮箱抵挡要害,但是降落伞却不行,被残片割开了好几个大洞,而且着起火来,青年身在空中,无计可施,只能恨恨地骂道:“该死!” 呼!青年就如比萨斜塔的铁球一样,循着引力做自由落体运动,往事悠悠,引发这次惨案的罪魁祸首,就如放电影一般在他眼前闪过……** 二 巴格达的飞贼 “啊,听说你们 藏着汉默拉比的玉石美人 妙手琢成 她的容颜 就像天上的月亮那么娇艳 她的身姿 就像幼发拉底河那么动人 我非常喜欢 在今天的午夜时分 我将会如梦魇一样 踏着月光 前来索取 听说亲爱的你 向来慷慨大方 不至于让我 空手而归吧!” 读完这首诗,林黑山轻蔑地笑道“切,他当自己是谁,楚留香?亚森.罗宾?还是怪盗四十二面相?” 身为二十一岁就晋升为国际刑警国际反盗窃课最年轻警官的林黑山,自然有这个自傲的资本。他自由聪明无比,十七岁就从上海中文大学毕业。更难得的是他脑子好,身体素质更是优异。林黑山身高一米九一,体格健硕,浑身肌肉鼓胀,上身呈现一个优美的倒三角,双腿修长。不知何故,他选择进入警界,经过两年的系统学习,以侦缉国际大盗为目标。在他短短两年的国际刑警办案履历上, “十三罗汉”大盗、 “夜狐”、 “鲁邦三世”、 “怪盗基德”、 “猫眼三姐妹”、统统被他送进了监狱。现在突然冒出了一个号称 “巴格达飞贼”的怪盗,闻所未闻,难怪叫他轻视! “请不要小看这个飞贼,亲爱的刑警先生。” 巴格达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保安伦纳德看不惯这个年轻人的傲气,以带有教训的口气说道“巴格达的飞贼,从十几年前就出现了,但是沉寂了将近十年,直到去年开始,又突然神秘地出现,以盗窃伊拉克的文物为目标,无论看管的多么严密,都会被他以种种神秘狡猾的手段盗走。目前不下有几十件文物被盗走,甚至包括那块巨大的汉默拉比法典的石碑,重达数吨,深藏在美军驻军基地的深处,周围有几十万美军在看守,但是还被他轻易地盗走!你说,世界上还有哪个小偷有这么强的本事?” “很显然,那是你们无能的表现。” 林黑山以一贯的轻蔑的不屑的神情回答。 伦纳德大怒,他身为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在伊拉克横行无忌,哪里受过这种鸟气,正要发作,忽然一个声音想了起来。 “先生们,不要再争执了,我只想问一句话,为什么这张字条,会出现在这张桌子上!” 发话的人就是本次被预告要偷窃文物的主人,美国亿万富翁比尔,他以电脑软件起家,身价超过数百亿美元,功成名就之后,就开始热衷收藏各种文物。只是文物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管制物品,极难出手,纵然有少数腐败分子偷窃,大多也是三流货色。但是伊拉克战争却给比尔一个机会。美军攻占伊拉克以后,一片混乱,连命都保不住了,还管什么文物。因此比尔来到伊拉克,勾结伊拉克政府和驻伊美军,大肆搜罗文物。 须知,伊拉克这片土地,是古代四大文明中最早的两河流域文明发源地,文物数量众多,质量上层。单单说本次被预告要被盗取的文物——汉玉美人。这是一尊高半米的汉白玉石雕,传说是建造空中花园的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以他的妻子米底的公主米梯斯为原型雕琢而出,形象生动,仿佛活了一般。最离奇的是,传说这尊美人采用了一种神秘的原料,只需将其至于水中,在灯光下,汉玉美人就会活动起来,而且触摸汉玉美人,肌肤柔软,犹如活人一般。 一九九二年,伊拉克考古工作者在巴比伦空中花园废墟遗址发现这尊美人像后,被当时的伊拉独裁者萨达姆精心收藏,二零零三年其政权败亡之后,萨达姆唯独带着这尊石像逃跑。最后被美军捉住,这尊石像也辗转落入了比尔手里,甫一得到,就爱不释手手!但是眼下居然有小偷大胆地预告要来偷窃,能不让比尔生气吗? 比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有的是钱,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依旧能够做到很多事情,他要保护这件珍贵的汉玉美人。比尔以高科技项目创业,自然不是傻瓜,知道人越多,反而越碍事,因此他只聘请了两个一流的专家。 其一、巴格达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保安伦纳德,他是美军三角洲特种部队退役教官,无论特种战争还是保全任务,都经验丰富。二零零四年的时候,他曾经独自一个人,保护一个伊拉克线人,成功地闯过众多武装恐怖分子的袭击,带到美军司令部。 第二个,是在国际上有 “叫大盗闻风丧胆的警官”之称的国际刑警林黑山,无数猖狂一时的大盗,最终因林黑山难逃法网。说实在的,比尔初次见到林黑山,确实吓了一跳,想不到对方如此年轻,嘴边无毛,办事不牢,然而那青年自傲的神情,又让他放心下来,有自信的人才会自傲! 然而如此优秀的两个人,就在刚才——也就是五分钟前,忽然整个大厅停电,顿时陷入一片黑暗,备用发电机马上工作起来,恢复了光明,但是在原本一片空白的桌子上,却多了一张小偷的便笺。比尔顿时勃然大悟,两个优秀的保全人员,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小偷进来,戏弄一番。 “很显然,这是投石问路之计。他用这个方法使得我们惊慌失措,然后以为东西已经被偷了。因为汉玉美人所藏匿的地方,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他就想用这个法子,激我们前去探视,然后就知道了目标的位置!” 林黑山分析道。 伦纳德说道“我赞同林先生的看法,这种蹩脚的伎俩,差不多只有三流小偷才会施展出来。” 难得两个人的观点会趋于一致,所以比尔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他还是心悸地问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看看,说不定东西真地被盗了?” 林黑山笑道“随你,毕竟你是东家。” 他霍然从沙发上弹起来,身姿优美。伦纳德也慢慢地站了起来,点头表示同意。 比尔察看汉玉美人居然向两个雇员征求意见,是因为保险柜的三把钥匙,分别掌握在三个人手中,这样纵然其中一把丢失,也不会导致失窃。 三个人走到比尔在巴格达豪宅的外围,这里有一个巨大的游泳池,池边种植了几株伊拉克特有的沙漠植物椰枣。在缺水的沙漠地区,比尔还拥有这样的一个游泳池,一方面是他财力的表现,另一方面,却是他保密的需要,因为收藏文物的地下保险柜,入口就在游泳池下。没人会想到,最为隐秘的地方入口,却在最为公开的地方。 比尔拉住游泳池的一个栏杆,启动秘密入口,只听轰地一声,池子里面的水慢慢排开,然后逐渐升起了一个洞穴的入口。林黑山等人,早已来过这里,见怪不怪。每次比尔进去,都是借口换水,掩盖排水时候产生的巨大响声。 三个人走到游泳池底部,然后钻入洞穴入口,尽管其密封性非常好,但是在升降打开的时候,还是受到了一定的渗透,所以里面有点湿漉漉的感觉。三个人的皮靴、皮鞋踏在地面上,不时溅起水花,走了约莫十多分钟,终于到了第一重门前,比尔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林黑山打开了大门。 然后又走了五分钟,进入第二重大门,伦纳德打开了门。到了了第三重门,才由得比尔亲自打开。三重门每一重门都是钢铁铸造,纵然使用炸药炸开,那么通道也同样会被炸毁。 三重门一打开,里面就展现一个金碧辉煌的世界。这里都是摆放着公元前的精致文物,每一样文物放到世面上都是价值连城。只有恰逢这种乱世,才能借机巧取豪夺,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把国宝送给外国人。 比尔贪婪地跑到汉玉美人前,心静下来,说道“还好,还好,美人还在!” 这是一尊半米高左右的汉玉雕像,洁白的玉石上,雕琢了一个女性的形象,她浑身**,身躯弯成一个优美的 “s”形,她脑袋微微低下,长长的头发披在肩头,两只手垂下来,似乎害羞地极力遮挡**。雕像极尽妍态,本身就已经是一尊美轮美奂的艺术品,更不用提她的重重奇妙的用处了。 从骨子里来说,林黑山是根本瞧不起这种人,他们的行为和英法联军、八国联军在北京的所作所为毫无区别,但是责任上,比尔至少还是一个合法的商人,而且小偷比他更加可恶。所以林黑山上前一步,揪住比尔,冷笑道“巴格达的飞贼,不用装了!” 比尔愕然地反问“你说什么?” 林黑山说道“我是说,你就是巴格达的飞贼!别以为你自己有多少高明,但是恰恰是一系列自作聪明的主张,出卖了你自己。” “你说什么,我不懂!” 比尔吼道。 “看来不说明白,你真的是不服气!” 林黑山慢慢地说道“首先是你最大的破绽,当灯光熄灭的时候,突然在桌子上出现了一张便笺,神不知鬼不觉,简直是幽灵所为的一样,这实在是太蹊跷了。按照常理推断,只有在桌边你,才最有可能放便笺。而且再说宅子里面的发电机,也只有你可能做手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怀疑你了。” “哦?是吗?” 比尔狡黠地笑着。 “第二天,却是很简单。因为比尔身高一米七七,体重大概在八十公斤左右。但是我拎了一下你,发现你最多只有五十公斤左右。只有可能人胖起来,这么会这么快瘦起来,而且你体型未变,那么只有是比他瘦的人假扮了,是吗?亲爱的巴格达飞贼!” “完全正确!” 比尔俏皮地眨眨眼睛,但是在他这个大老爷们做出的动作看来,非常恶心。林黑山一怔,忽然比尔从衣袖中滑出一个喷雾剂,对着林黑山的脸就直喷。 林黑山大骇,这明显是防狼剂,要是给这玩意来一下,好几天动不了,他硬生生地将身体向后倾斜,犹如一顶拱桥,躲过了防狼剂的袭击。冒牌比尔乘机挣开林黑山的大手,向外逃之夭夭! “姓林的,算你狠,我跟你没完!” 话音未落,伦纳德就拔枪、瞄准、射击在一秒钟内一气呵成,对准冒牌比尔连连开火,子弹的超高速很快追上比尔,当当撞在他身上。伦纳德的对手都是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所以他向来没有必要对他们手软,他使用的手枪,是大口径手枪,威力惊人,不亚于步枪,但是击中冒牌比尔之后,后者只是受到了子弹的冲击力,身形略略踉跄,然后飞快地调整,耗子一样地溜出去。 林黑山正要追上去,伦纳德拦住了他,说道“没有必要,我们的责任毕竟只是保护汉玉美人,而不是去抓小偷。” 林黑山悻悻地说道“算你好运,巴格达的飞贼,迟早我会把你送进巴士底的!” “接下来的任务,我们就是找到真正的比尔了,说不定现在他正在某个汽车车后箱里面哭呢!希望不会被恐怖分子当成汽车炸弹炸掉!” 伦纳德说。** 三 飞贼的真面目 林黑山洋洋得意地迎着初生的太阳伸伸懒腰,自言自语:“今天是个好天气啊!” 一个礼拜前,他在巴格达,成功地保护了汉玉美人,并且拯救了被绑架的美国富豪比尔,因此他不禁得到了国家刑警总部的表彰,而且得到了三个礼拜的假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了,于是此刻他就来到了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在这个亚欧交界的城市,感受异域的风情。 虽然是在度假期间,但是林黑山并没有松懈下来,对于他这种时刻要进行搏击的警察来说,保持体能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不酗酒,不抽烟,每天早上七点钟准时起床,锻炼半个小时之后,吃早饭,然后再洗个澡,换上休闲的衣服,去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感受土耳其的风情。 伊斯坦布尔是土耳其最大的城市,它横跨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半岛,连接亚欧,该城历史悠久,曾经是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后被奥斯曼土耳其贡献,又变成了土耳其人的首都。老实说,林黑山对土耳其人的印象不佳,远的不说,什么亚美尼亚大屠杀,还胡说什么天下突厥人是一家,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目前国内的东突恐怖分子,或多或少受到土耳其人的支持。本来林黑山可以选择欧洲其他城市旅行,但是越是威胁的地方越有吸引力,所以他来到了伊斯坦布尔。 林黑山戴着墨镜,在街头随处乱逛。土耳其人虽然自称是突厥人,但是人种上已经非常欧化,随处可以见到金发碧眼的美人,引得林黑山心动不已。他身材高大,纵然在高加索种人目前也毫不吃亏,加上东方人的相貌,也吸引了不少土耳其美女指指点点。 “要是在这里不猎艳,都对不起自己!” 林黑山会心的微笑,土耳其虽然是一个伊斯兰国家,但是非常世俗化,近些年来不断向欧洲靠拢,因此观念上也不断向**荡的老欧洲接近。 他四处打量美女们,倏然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她低低地发出一声。 林黑山低头一看,自己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女士,慌忙将她扶了起来,他并不会土耳其语,由于他长期呆在位于法国的国际刑警总部,多半是由英语和法语交流,对着这个女士,他尝试用英语和法语道歉。 “没事,没事。” 那个女子用法语说道。 林黑山仔细端详着眼前的女子,她看上去很年轻,二十岁不到,但是画着很浓的妆,幼稚中带着成熟,清纯中带着妖艳。她长着一头褐色的蓬松头发,戴着一副蜻蜓大眼镜,肌肤如牛奶一般雪白。她的个子在欧洲人当中,只能算是中等,约莫一米七四左右,但是由于穿着高跟鞋,身材越发修长。不过论身材,这个女人稍微单薄了一点。 “长腿细腰飞机场。” 这是林黑山暗地里的评价。 女人,不应该说是女孩,她的胸部还没有完全发育,不过以她的年纪,几年后长成哈密瓜那么大,也不是不可能的。 女孩穿着一身鲜红的a字吊带裙,非常可人,虽然胸小了一点,但是毕竟是美女啊!此刻不泡,更待何时? “小姐,没事?但是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请你去喝咖啡!” “谢谢,这是我的荣幸。” 美女受宠若惊。 “尚未请教芳名?” “妮娜.卡拉。” 典型的法国名字,原来是法国游客啊! “那么先生您呢?” 妮娜巧笑倩兮,小嘴儿微微撅起来,鲜红鲜嫩,好像一只草莓。 “布莱克.希尔。” 这是林黑山在西欧用的名字,到了南欧,他的名字自动变成了蒙特内哥罗。国际刑警内部还流传着一个恶毒的笑话,传说前南斯拉夫联邦的黑山共和国独立的时候,林黑山特意捐赠一万美元,感谢他们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国名。 伊斯坦布尔是让全欧洲都跟风的咖啡城市,然而喝咖啡却没有欧洲那么讲究排场,全城上下无数咖啡小店,甚至有老式土耳其浴室盖在的咖啡屋,既然两人都是游客,就没有那么多讲究,来的就是感受风情。 同样都是说法语的,几句下来,到了咖啡馆的时候,林黑山就和妮娜勾肩搭背,搂着小妖精的细腰,心里暗暗**笑:“今天晚上,我可是准备了一打的套子。” 那鲜红的嫩唇吮吸咖啡,真叫人浮想联翩,妮娜摘下了眼镜,那是一双画着浓浓眼影的双目,画得很有技巧,很漂亮,很妖艳。小妖精冲着林黑山笑笑,说道:“你,还是第一个将我打败的人!” 林黑山不懂,反而说道:“你说什么?” 妮娜手指头的转着一个钥匙扣,上面似乎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骆驼,林黑山顿时跳了起来,吃吃叫道:“你,你是巴格达的飞贼!” 然后林黑山抓住妮娜白嫩的小手,狞笑道:“我一直逮不住你,想不到你自投罗网!嘿嘿!” “啊呦,你怎么能够这么对付美女呢?” 林黑山哼地一声,冷笑道:“老实交代,你有什么阴谋,我就不相信,你只是前来看将你打败的警察。” “是啊,我就是这么无聊。” 妮娜的小手,犹如泥鳅一样,轻轻地从林黑山手里滑走,然后像一只轻盈的蝴蝶一样飘走,转眼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你别走!” 林黑山正要追上去,咖啡馆的老板来讨账,林黑山一摸口袋,坏了!空空荡荡,钱包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小妖精,乘刚才撞过来的时候,偷了自己的钱包,真是无聊的飞贼!” 正当林黑山手忙脚乱地对付老板的讨账时候,我们轻盈的小蝴蝶飞贼,大笑着离开马路。尽管她是一个国际大盗,但是年龄毕竟才十七岁,心态上很多和儿童相似,能够捉弄一下自己的对手,也是一件乐事。当她乐陶陶地回去之际,没有注意到,已经有几个穿着便装的人,悄悄跟了上来。** 四 去基地组织那里偷盗 人品爆发,今天两更,不少于六千。 妮娜得意之后,马上恢复常态,打算今天晚上再去捉弄一下林黑山,这个大个子的东方人,真的很好玩。 虽然她有着儿童心态,但是妮娜毕竟是一个国际大盗,很快她就惊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而且这帮人非常狡猾,时不时地分开几个人,又聚拢几个人。妮娜吓得出了一声冷汗,是什么人在跟踪自己?虽然自己得罪过不少大人物,都是偷盗的多半是赃物,让他们有苦说不出。莫非那个美国大富豪比尔发飙了? 得赶紧甩开他们,然后离开土耳其。 妮娜心念转动,反而放慢步伐,不时地从口袋里掏出镜子,假装化妆,其实是在观察后面的敌情。 “一、二、三……” 一共有五个,妮娜暗暗计算着敌人的数量,很快她到了一个马路的十字路口,对面红灯刚刚亮起来,妮娜突然冲了过去,闯红灯! 她就如一只灵活的蟑螂,避开一辆辆的汽车,飞快地窜到对面,但是交通却被她搞得一塌糊涂,出租车,大卡车,都撞在了汽车,土耳其人不住地对骂。然而妮娜却成功地将跟踪者挡在了对面。 妮娜躲在一条小巷子里面,脸上的浓妆因为出汗而全部冲掉,她找个一个水龙头,冲掉脸上的化妆,凉水让她冷静下来。 对方是谁?不会是国家刑警,因为他们最好的人手刚刚和自己见面过。而大国的强力机关,自己又没有得罪过,算起来只有黑社会了,自己得罪过不少,肯定是来报复了。 妮娜脱下裙子,反过来穿,红色的吊带裙,变成了绿色,然后她又把头发扎起来,丢掉眼镜,素颜走出巷子,相信经过这么一番变化,至少一时之间不会叫人认不出了。 妮娜匆匆地赶回自己的住所,身为大盗,她住的地方很隐秘。妮娜走一刻钟,忽然呆住,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糟糕,敌人怎么又跟上来了?简直如跗骨之蛆一样,如影相随。这怎么可能?妮娜对自己的反跟踪术向来非常自信。 她偷偷地打量了后面的跟踪者,他们装的像是普通游客一样,但是毫无例外,耳朵上都擦着耳塞,似乎像是mp3,手里头或是手机,或是ipod,妮娜一愣,抬头看看天,顿时恍然大悟! 莫非他们在自己的身上做了手脚,衣服,头饰,甚至是内衣上,都装了gps定位系统,说不定还有窃听装置,难怪自己怎么也摆脱不了。 她定定神,自己总不能光天化日之下脱光衣服跑掉吧,而且又窃听器,一旦有什么动静,说不定会打草惊蛇。 聪明的巴格达飞贼很快想好了办法,她深呼吸一口气,转向另外一个方向,通往林黑山所住宿的酒店里,之前为了捉弄这个可怜的男人,她老早经过一番调查,因此毫无困难地到达那个酒店。当林黑山听到敲门声,打开房门的时候,不禁哈大嘴巴,虽然裙子的颜色变掉了,脸上的浓妆也洗掉了,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该死的飞贼。 “好啊,你胆子好大啊,居然敢自己送……” 林黑山本想说她自己送上门来的,之前在咖啡馆被偷走了钱包,搞得他狼狈不堪,最后不得不摘下自己的项链做抵押才逃回逃回来,他正在生飞贼的闷气,这个小妖精就自己送上门,未待他骂完一句完整的话,就被堵住了嘴巴,被一双犹如草莓一样,鲜红幼嫩,好看又好吃的嘴唇堵住。 妮娜将林黑山推倒床边去,小腿顺便一勾,关上了房门。她把林黑山压到在**,坐在他身上,然后开始脱起衣服来。 声波经过窃听器的转化,化作无线电重新还原,传送到窃听者的耳朵中,他们听到一阵男女**的呻吟声,嗯嗯啊啊,兴奋地不得了。然而事实上并不是如此。 林黑山目瞪口呆地看着妮娜在自己的身上脱下全身的衣服,少女除了胸部略微小了一点以外,体型优美,仿佛精致地雕像一样。林黑山看得哈大嘴巴,虽然自己接触过不少热情的法国女郎,想不到飞贼也爱好这个调调。 林黑山**笑着去摸飞贼,但是那手被她打了一下,顺便送个白眼。妮娜抽出床单,裹在身上,对着放在桌上林黑山的笔记本电脑一阵乱翻,果然和她想的一样,正常的男人都喜欢这种,一台电脑里面,总会放几部毛片,她打开一部,声音开到最响。男女**的响声,顿时响彻整个房间。 林黑山正想开口问这女人搞什么,嘴巴马上被草莓给堵住,妮娜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在电脑的word上打字给林黑山看:“不要说话,我被跟踪,身上装了窃听器。” “搞什么鬼?” 林黑山疑惑地打字问道。 “我被一个神秘的组织跟踪,身上有窃听器和gps,为了摆脱这些机器,我只好借助假装和你做那事来脱掉衣服。算起来,你是附近唯一能够帮我的人。” “见鬼,我是警察,你是飞贼,跟着我,你可是会坐牢的。” “坐二十年牢总比被人不明不白塞到黑海海峡的好。难道你不想获得活捉巴格达飞贼的荣誉吗?再说……” 妮娜舔舔丰润的草莓小嘴,她在勾引林黑山。 “切,我对飞机场兴趣不大!” 妮娜几乎气死,白了林黑山一眼。 不过林黑山虽然口头上讨了便宜,但是开始行动起来,拯救飞贼。他首先翻出自己的衣服,交给妮娜穿,不过两人的体型实在相差太大,林黑山的衬衫几乎可以当妮娜的a字裙了,但是此刻也顾不得。只是有了衣服,下身还凉飕飕,她一看到林黑山那几乎如女士热裤一样巨大的内裤,立即头昏,当下决定,即使走光也不穿。 伴随着毛片男女的呻吟,他们悄悄地打开门溜了出去,相信这可以迷惑住敌人一段时间,等到他们发现的时候,已经可以逃离伊斯坦布尔了。 但是事情往往不如预料的那么完美,当衣冠不整的警察与小偷乘着电梯出现在酒店大厅门口的时候,发现门前站着一排男人,右手不约而同地插在口袋里,里面突出一个尖锐的物体。毫无疑问,只要他们稍有异动,就会被活活打死! “该死!” 林黑山骂道,真是被这个女人害苦了啊! 两人被带进一辆汽车里,旁边挤着两个强壮的男人,刚刚坐到汽车里面,林黑山就觉得手臂一痛,定睛一看,却是旁边的那个男人,拿着一个高压注射器,在他手臂上打了一针。身边的妮娜也低低叫了一下,显然也挨了一针。但是这只针显然并非麻醉针,他毫无昏睡的感觉。两人一直被带到一间废弃的破房子里,引接他们的是一个褐色眼睛,半秃头的中年男子,操着一口美国南部口音说道:“欢迎你们,我的警察与小偷!” 妮娜盯着他们,冷冷地问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跟踪我。既然我已经落到了你们手里,想必也不需要隐瞒了吧!” “小姐很聪明啊,那么我也不在隐瞒了,你好,我是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生物防御局二级次官尼古拉斯.凯奇,我们的机构简称bd。” “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机构。” 妮娜低声的说道。 “当然,在正式的编制中,是不存在这个机构的,你去询问联邦政府,也会得到否认的答案。联邦政府每年购买一只一万美元的马桶,四千美元的凳子,就是为了养活我们这些不存在的部门。” “那你们干什么的?我还以为,是fbi来抓我。” “像你这个无害的小角色,还轮不到fbi来抓捕,我们找你,就是要利用你的技能,去偷取一样东西!” 尼古拉斯温和地说道。 “什么东西?为什么不去找关在监狱里的家伙呢?比如被这个警察抓住的猫眼三姐妹、怪盗基德等等,他们成名都比我早,水平应该更高。” “他们都拒绝了,小姐,一听说这个任务,宁可在监狱里被人戳屁眼,也不肯前去。” 妮娜吓了一跳,究竟是什么任务,使得众多前辈如此害怕! 尼古拉斯一字一语地说道:“就是前去基地组织的二号头目奥塔玛.拉顿那里,偷取炭疽病毒的疫苗。” 果然是十死无生的任务啊,难怪没有人敢去。 “我拒绝。” 妮娜干脆地回答说道:“即使去监狱里,被人**,被人戳屁眼,被人**,身上三个洞都被插满,也比去基地组织那里送死好!” 尼古拉斯微微一笑,似乎早已预料到这种场面,说道:“由不得你了,在刚才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你们身上注射了炭疽病毒,当然,这是一种经过改良的病毒,将在三十天之后发作。你可以去找世界上最优秀的病毒专家生产疫苗,不过可以告诉你的是,破解病毒并且生产疫苗的最短时间,也是两个月。” “你!” 妮娜气得浑身发抖。 尼古拉斯摊开双手说道:“没有办法,有证据表明,基地组织将使用这种病毒对美国进行袭击,但是我们又缺乏相关方面的人才,所以只有你们出动了。现在你不得不去了,事成之后,你在国际刑警那里的所有罪行都一笔购销,并且可以获得一笔一千万美元的奖励。” “看来我不得不答应了?” “是的。你在执行任务期间,我们会全方位支持,无论资金还是人员。” 妮娜沉默片刻,说道:“好的,我答应。” “似乎没有我什么事情吧,我是国际刑警,请放走我吧,我保证一切都保密。” 林黑山笑嘻嘻地说道。 尼古拉斯和妮娜古怪地看着林黑山,似乎在说,这个时候你还能脱身吗?** 五、调戏女恐怖分子 回忆犹如一场电影一般地终结谢幕,林黑山的降落伞也被烧了几个大洞,他顿时像个秤砣一样掉下去,耳际呜呜响着狂风。他大急,在空中倏然翻了十多个跟头,改变方向,对准一个沙丘,冲了下去。轰地,他重重地撞在沙丘上,好像炸开了一个手雷,无数沙子飞了起来。好在沙漠里的沙丘柔软,仿佛气垫一样防震。林黑山又连连滚了几十米,这才抵消了下坠的冲击力。 待到停止滚动,他瘫倒在啥子上,犹如一只死狗,舌头拖出,不住地喘气。沙漠地区毒辣的阳光照在他脸上,对他来说,俨然一个温柔姑娘小手的抚摸。 林黑山休息了片刻,挺起上半身,那个女恐怖分子,还是如要被斩头的老鳖一样,死死抱着他。林黑山一探她的鼻息,居然还活着,奇迹啊! 不过这样被拖着始终不好,林黑心念转动,施展中国五千年秘术,对准女恐怖分子双手的几个关键穴道,轻轻地刺激,那女人的双手就如死蛇一样弹开。 林黑山提着皮箱站起来,本想立即离开,但是想想,还是把地上的女恐怖分子翻了过来,这才倏然发现,恐怖分子脸色发白,胸口渐渐地印出一团血红的痕迹。 “该死!” 林黑山知道她被飞机爆炸后的弹片击中了,虽说她是恐怖分子,但是对着垂死的女人见死不救,这不是林黑山的风格,况且这个恐怖分子长得挺漂亮的。 林黑山拖着恐怖分子,走到飞机残骸那边,飞机坠落地上,爆炸以后分成了三段,机头和机翼完全被摧毁,机上除了他们两人,无人生还。机尾后舱却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这里是存放旅客行李和存放部分物品的地方。林黑山搜索了一下,找到一瓶矿泉水,一瓶可乐,还有几卷餐巾纸。 林黑山把女人拖到机尾的阴影下,躲避毒辣的太阳,然后打算撕开女人胸部的衣服,但是血液已经开始凝固,林黑山眉头一皱,打开矿泉水瓶,把水倒在她胸口的衣服上,让水溶化血凝,然后小心翼翼地撕开衣襟,一块拇指大的碎片插在女恐怖分子**之间,差点射穿心脏。 林黑山握住这块碎片,估计了一下,应该能够拔出来,只要注意不要让大量血液流出即可。因此林黑山一发狠,倏然拔出碎片。 “啊!” 女恐怖分子被剧痛惊醒,惨叫一声,看到林黑山的面庞,不免惊慌起来。 林黑山低声喝道:“别动,你有伤,我正在替你治疗。 林黑山一手压住女恐怖分子的伤口,一手把大量可乐浇在女恐怖分子的胸部。可乐是高糖分饮料,可以杀菌。然后林黑山小心翼翼地把多余的可乐用餐巾纸吸掉,随手从旁边一个行李里掏出一件女性的全棉内裤,撕开,包裹在女恐怖分子胸口。 在处理伤口的时候,那女恐怖分子虽然忍着剧痛,却一声不吭,意志力惊人。林黑山看她紧紧咬着牙关,姣美的面庞扭曲起来,一点也不可爱。瞅着她双峰丰满硕大,忍不住捏了一把。女恐怖分子恨恨地骂道:“干什么!这个无耻的家伙。” 林黑山狞笑道:“许得阿拉伯男人摸,不许我摸吗?再说你是我的俘虏,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先问你,你叫什么?” 女恐怖分子扭过头不理他。 林黑山就再摸摸她的胸部,甚至调皮地弹弹粉红的*。女恐怖分子有又气又羞,哪有几个女人能够忍受,更何况是保守的阿拉伯人。但是她受伤之后又无力反抗,只得瞪着林黑山叫道:“你别摸了,我叫山鲁佐德,我告诉你了,你别摸了。” “山鲁佐德?”林黑山咀嚼着这个名字,“《天方夜谭》里面为残暴国王讲故事的那个女人啊,好名字,你父亲挺有个性的。” 林黑山在伊拉克呆过一算时间,知道《天方夜谭》虽然在世界文学界评价极高,但是在保守的阿拉伯社会,这本书几乎是**书,等同于中国的《金瓶梅》。有人能够为女儿取这种名字,颇有个性。 山鲁佐德又扭过头,不理林黑山了,后者也无计可施,反正问不出什么,就赶忙在飞机残骸里搜罗起来,居然找到不少瓶装饮料。他估计这架飞机失事以后,伊拉克和以色列方面马上会派人来寻找,最多一两天,他就可以成功脱逃。在这一两天里,最重要的就是食物和水。 每隔一小时,林黑山就喂山鲁佐德一次可乐,因为她失血之后,需要补充大量糖分,手头唯一的糖分就是可乐了。当然,担心她的肺部已经受损,所以可乐都是放气之后才喝的,防止打嗝。 到了晚上,沙漠地区昼夜温差极大,霎时到了很低的温度。林黑山捡了一块还在燃烧的飞机残骸,烤火取暖。但是山鲁佐德失血过多,本来就极其畏寒,不住地发抖。林黑山叹了一口气,解开衣服,把山鲁佐德抱过来。 “你,你想干什么?” 山鲁佐德害怕地问道。 “温暖你的身我的心。” 林黑山解开山鲁佐德外面的一层衣服,然后把她裹在自己的怀里,利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山鲁佐德。 山鲁佐德伤重又累,迷迷糊糊地就在林黑山怀中睡熟了,醒来之时,倏然看到一个漆黑的人影,却是已经天亮了,那人背对着阳光,所以看不清面庞,但是他对惊讶地说道:“山鲁佐德,你活着?拉顿大师听说飞机失事以后,以为你死了,非常伤心!” “小心!” 山鲁佐德尖叫。 但是已经迟了,埋伏在暗处的林黑山猝然跃出来,一脚就踢中了那人。那人闷哼一声,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林黑山正欲上前,山鲁佐德尖叫道:“不要伤他,他是我的二师兄!” 林黑山一怔,想不到阿拉伯地区,也和中国古代的门派一样,搞师徒制度。 但是倏然那人跃了起来,原来刚才倒在地上只是装死,伺机发动攻击,他飞快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对准林黑山砰砰开火。 林黑山急忙跳开躲避子弹,他以皮箱为掩护,极速地跑动,与那人拉开距离。以他做警察的经验,跑动当中极难击中目标,更何况是短膛的手枪。没几下那人就打完了子弹,发出咔咔的空膛声,林黑山乘机逼上前,抡起皮箱就砸过去。与此同时,那人也抽出弯刀砍了过来。 咣当! 皮箱对弯刀,弯刀重重地砍在皮箱上,但是立即被卡住,林黑山抡起一脚,又踢在那人的肚子上。这次就不客气,一挨那人摔倒,马上冲上前,对准他的脑袋一顿猛揍,一直把他打到两眼翻白,然后抽出那人的缠头,将他紧紧捆住,丢在山鲁佐德旁边,嘲笑道:“你的二师兄本事也一般。” 山鲁佐德哼地一声,说道:“我二师兄号称沙漠飞驼,最擅长腿功,可以在沙漠上每天行走两百英里,论武功,却在我的师兄弟当中排行倒数第二。他擅长侦察,我父亲多半派他外出察看。” “那你就是倒数第一了。”林黑山不住嘲笑道,然后问道:“你说你父亲,他是谁?” “恐怖大师奥塔玛.拉顿!你死定了,得罪我父亲的人,就是本.拉丹也得死!” 山鲁佐德发狠地威胁道。 林黑山倒吸一口凉气,恐怖大师奥塔玛.拉顿的声名,如雷贯耳,虽然他只是基地的二号人物,排名在本.拉丹之下,但是他手段比拉丹更加毒辣凶横。据说他加入基地,本可以成为老大,但是佩服拉丹散尽家财搞事业,于是甘为老二。拉丹现在生死不明,基地组织,实际上就是拉顿在管理。 突然,一个粗糙的机械响声叫了起来:“阿里,报告情况。阿里,报告情况,找到飞机残骸了没有?山鲁佐德的尸体有没有找到?” 林黑山扭过头,偱声找过去,发现原来是阿里骑来的那匹骆驼上的一个背囊中发出声音的。他搜索了一下,掏出一只对讲机,放在阿里的脸上,冷冷地盯着他,示意地回答,但是不能暴露林黑山的存在。 “一切正常,我已经找到了飞机残骸,山鲁佐德还活着。” “太好了,师傅一定会很高兴的!” 对讲机里面传来一阵欢呼。 阿里又说道:“但是山鲁佐德受了重伤,我需要支援……“ 话音未落,林黑山就关闭了对讲机,说道:“你废话太多了。” 他暗想:“现在可真是糟糕啊,基地组织居然找上门来了,我得赶紧跑掉。幸好这个白痴阿里,给我送来了一只骆驼。” 他微微一笑,搜罗了一下剩下的饮料,留给山鲁佐德和阿里一半,剩下的一半自己全部带走。然后他又检查了一下阿里的全身和他的背囊,把他需要的东西统统带走,其中最重要的物品是地图和指南针,对比了一下地形,林黑山发现自己距离巴格达不过一百多公里。如果他骑着骆驼,估计到了明天就可以到达巴格达,只要进入美军基地,自己就安全了。真是天助我也! 林黑山哈哈大笑,带足物品,骑上骆驼,对着两个俘虏笑道:“我先走一步了,恕不奉陪,你们的人估计晚上就能到达,所以暂时在沙漠里熬一会儿吧!后会无期!” 林黑山骑上沙漠之舟,逐渐离开飞机残骸。骑骆驼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之前在伊拉克对付巴格达的飞贼的时候,就曾经学过骑骆驼。一想到巴格达,林黑山就记起了那个小妖精妮娜,都是这个女人,把自己卷了进来,而且她这个计划,能够成功吗?万一不能成功,不是被基地打死,就等着三十天后炭疽病毒发作,死无全尸吧!** 六、沙漠风暴卡扎菲 林黑山骑着骆驼悠悠地走在沙漠里,身子不住随着沙丘上下起伏,仿佛是在大海里行船,难怪有沙海与沙漠之舟的称呼,果然名不虚传。走了大半天,天色暗了下来,林黑山停下来休息片刻,要让骆驼保持脚力,以便于能够及早赶到巴格达。 他走到一个沙丘背面,坐了下来,从骆驼的背囊中掏出干草喂骆驼,自己也拿出几块肉干,合着可乐吃喝。然后他掏出地图,借着星光打量,估计了一下,自己在大半天时间内走了三十多里地,这个速度在沙漠里算快了。至于基地的追击,他并不担心,沙漠不是平原,沙子每时每刻都在流动,走过的脚印,很快会被掩埋。而且沙漠里极其空旷,人的视野有限,根本找不到人。除非那些基地组织的人,有狗一样的鼻子,或许能够凭借气味找到自己。 林黑山吃饱喝足,又休息了半个小时,就牵着骆驼向前走。幸好自己走的时候,把阿里的全身装备都扒了个干净,不禁有他的外套,甚至鞋子也扒了下来,原本自己的皮鞋并不适合沙漠行走,而需要专门的沙漠皮靴。唯一的坏处就是阿里个子不如他高,鞋子有点紧,只好马马虎虎凑合了。 走了几分钟,忽然从后面传来轰轰隆隆的响声,林黑山往后一看,惊讶地叫起来:“不会吧,这个季节也会有沙暴?” 林黑山见今天天气晴好,漫天星斗,既无大风,怎么会产生沙暴呢?但是由不得他选择,林黑山赶紧骑上骆驼,飞速狂奔,要寻找一个躲避之处,沙漠上遇到沙暴,若是没有地方躲避,真可是要被活活淹死了。 哪知这沙暴就跟准了他,纵然骆驼跑得再快,也比不上沙暴,而且这沙暴规模也小了一点,好像四个骆驼同时奔跑产生的灰尘一样。那沙暴渐渐追上来,忽然从沙暴里面,弹出一只腿来,重重地踢向林黑山。 林黑山双腿一弹,从骆驼上跳了起来,飞向天空,那只脚就重重地击在骆驼身上。那骆驼惨呼一声,竟被踢开了三十米远,开膛破肚,死得好不凄惨。 林黑山又惊又怒,平稳的降落在沙漠上,凝视着沙暴。其已经慢慢地平息下来,沙暴中心矗立着一个阿拉伯服饰的男子,约莫三十出头,留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微笑地说道:“你便是林黑山?我看也不过尔尔,不过你有武者的荣耀,不出手与没有反抗之力的人交手,并且还救了敌人的山鲁佐德,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和我公平比试,赢了你就离开,输了你就跟我走!” 林黑山叫道:“你是谁?好霸道的功夫,莫非就是奥塔玛.拉顿?” 那人露出轻蔑的笑容,说道:“凭你,还不值得我师傅出手,我是他的三弟子——沙漠风暴卡扎菲!” 难怪有沙暴,真的和沙漠风暴无异。 林黑山说道:“我只是觉得奇怪,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卡扎菲笑着指指自己的鼻子,说道:“这个!” 林黑山大骇,他们居然真的靠鼻子来闻气味。这点林黑山却不知道了,由于沙漠地区地域广泛,无论听觉还是视觉,都难以保障侦测。所以部分阿拉伯人就练就了一身奇特的本事,靠气味追踪。每年在沙特地区都会举行一次闻气味大赛,最猛的人能够闻到一百多公里的骆驼。所以林黑山被卡扎菲追上,倒是也不稀奇。 卡扎菲摆了一个起手式,说道:“请!” 林黑山当下便不客气,脱下笨重的阿拉伯外套,纵身冲了上去。他身材高大,体格健硕,向来喜欢猛打猛冲。早在警队学习搏击的时候,就根本不屑那些擒拿手,而是学习讲究力道的西洋拳术,融合了泰拳、截拳、少林金刚拳之后,形成自己独特的硬派功夫。之前与他交手的人,若是老老实实地投降还好,若不投降,少不得断几根骨头。最惨的是怪盗基德,不够老实,硬是被林黑山打断脊椎,终身瘫痪。 话说间,林黑山已经和卡扎菲交上了手,林黑山并没有任何卡扎菲的资料,出于谨慎,他还是用保守的打法。然而一上去就后悔,卡扎菲不愧是沙漠风暴,与他交手,简直就是在和沙暴交手。 卡扎菲身边扬起一阵阵的沙暴,连着他的人,一起冲向林黑山。林黑山只觉得自己击出的拳都空虚了一样,打在棉花上,力道尽数被沙暴吸走。 林黑山暗暗吃惊,像他这种硬派打法,最讨厌的就是类似太极拳这种借力打力的软式打法。只不过太极拳虽然入手容易,但是修炼成高手极其困难,起码要有几十年的公里,才能和他这种硬派打法交手,不然未修炼成功就贸然交手的话,老早被林黑山的铁拳砸断脊椎了。但是眼前这个卡扎菲,年纪不过三十出头,却已经修成了阿拉伯太极拳。林黑山一拳打过去,平常就是一头犀牛也被击毙了,可是打在卡扎菲身上,却软绵绵的根本施展不了力量。林黑山就知道自己遇到了克星,卡扎菲不愧是沙漠风暴,任何强大的力量,都如炮弹打在沙子上一样,毫无作用,只会被沙子掩埋。 林黑山不傻,再打下去绝对吃亏,虚晃一招,转身就逃。 他对自己的奔跑技术颇有信心,何况现在在晚上,不用担心沙漠灼热的阳光。 林黑山调整好呼吸,撒开长腿,一弹一跳,犹如一只蚱蜢一样,在沙丘上逐渐远行。 卡扎菲一愣,他方才见林黑山施展一个虚照,以为他乘势要进攻,哪知这个家伙毫无武人的荣誉,转身就逃,而且腿功不错,乘着卡扎菲发愣的时间,一下子就跑出了上百米。 卡扎菲阴阴地狞笑起来,论起沙漠奔驰,有谁比得过他沙漠风暴卡扎菲呢?纵然他的二师兄沙漠飞驼阿里,也只是在长途奔驰中略胜自己一筹,眼前这个中国人,居然敢和自己比,输定了。 他不知道林黑山心中另有打算,早年林黑山在国内的时候,多方拜师学艺,正好监狱里面关着一个解放时候就逮进来的飞贼,见林黑山身高腿长,资质优良,又不甘自己一身技术失传,便将全身的轻功尽数传给林黑山。 这个轻功,可不像武侠小说中写的那么神奇,什么蜻蜓点水,浮萍踏水等等,但是飞檐走壁,长途奔驰却有的。林黑山学了半年,基本上已经学全。但是他还不满足,中国的轻功,说白了就是锻炼腿力以及技巧,并且调整呼吸频率,便于长途奔跑。林黑山见轻功的呼吸技术与马拉松有点像,另辟蹊径,结合马拉松的现代科学技术,重新演绎了现代轻功。单不说他可以轻易地越过一堵三米高的墙壁,而在长途奔跑上,以他的体力,他也可以夜行一百公里,虽然在沙漠上稍稍吃亏,但是林黑山估计起码也能跑个七八十公里,拖也拖死卡扎菲。 卡扎菲却暗暗叫苦,他虽然技术上比林黑山优良,但是体力上却绝对不能撑那么久。他一听到阿里出了事情,马上抢了一批骆驼赶出来,等到救了阿里和山鲁佐德,听说那个该死的小子又跑了,马上又骑着骆驼追上来。骆驼哪经得起他这番折腾,半路上就死翘翘,卡扎菲不得不迈开两腿,拿出沙漠风暴的绝技里,拼命追赶。这样一来,他大半的体力已经消耗在赶路上,现在林黑山又玩起了铁人大赛,真***要命。 两人一前一后,相互追赶了二十多公里,都是开始显出疲惫的色彩。林黑山是因为不习惯沙漠的奔跑,在柔软的沙子上走路,大半的力道都在克服下陷和拔出,如此一来,就相当于抵消了林黑山一半的优势。而卡扎菲根本上体力上吃不消,他认为就是这时候追上林黑山,也绝对打不过他了。 又跑了二十多公里,林黑山终于吃不消,一屁股坐在沙丘上,气喘吁吁,骂道:“不玩了,老子累死了,现在就是拿枪击毙我,我也不跑了。” 卡扎菲在距离他五六米的地方止步下来,双手撑着膝盖,浑身发抖,舌头犹如死狗一样拖出来,不住喘着粗气,他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若是现在坐下来,根本站不起来。 林黑山瞅着卡扎菲的窘样,说道:“喂,老兄。我打不过你,你追不上我,不如我们都别费劲了,你回去,我也走回巴格达,大家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想,想得到美!”卡扎菲拖着舌头叫道,哪有那么容易,一来林黑山手中的皮箱是他们必得的,二来却是牵涉到山鲁佐德的事情。卡扎菲赶到的时候,发现山鲁佐德重伤的胸口被人包扎过,不是山鲁佐德自己,也不是阿里,那么只有可能是林黑山了。阿拉伯人极其重视贞洁,一些保守的地方,连脸都不能让其他男人看到,更何况是胸部?卡扎菲是个孤儿,被恐怖大师拉顿收养,向来视山鲁佐德如亲妹妹一般,眼看她受到了侮辱,说什么也要把林黑山抓回来,给个交代。 林黑山见卡扎菲没有答话,知道不可能,所以就等着休息够,再和他玩命,眼看卡扎菲累得比自己还厉害,拖下去,自己赢的可能性很大。 倏然卡扎菲趴在地上,耳朵侧听沙漠,高声叫道:“不好!” “嗯?” 卡扎菲叫道:“沙暴,沙暴来了!” 林黑山哈哈大笑,说道:“沙暴不是近在眼前吗?” 卡扎菲不理会林黑山,他抬起头四下里张望,沙漠地区极为平坦,视野辽阔,方圆几十公里内,竟然都是一览无余的沙丘,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有,不禁暗暗叫苦,之前一直为了追踪林黑山,竟然没有注意到沙漠上的动静,他这个沙漠风暴,可是白做了!** 七、地底的神秘迷宫 卡扎菲当机立断,找了一个大沙丘,躲在背阴处,林黑山初始觉得好玩,渐渐耳边也传来一阵轰轰隆隆,好像一百面大鼓在敲打的声响,于是循着声音看过去,脸色陡然大变。 远处的天际边,犹如挂起了一道巨大的灰色帷幕,铺天盖地地推进过来,很快吞没了夜空,速度极快。林黑山虽然在伊拉克呆过一段时间,但是从来没有遇到过沙暴,在他想来,伊拉克的沙暴,也和北京差不多,大不了落得身上一身是灰。哪知伊拉克沙漠的沙暴,威力非同小可。大风刮起来,沙子扬起数百米高,几十公里宽,以每秒数百米的高速,极快地推进,好像一台推土机一样,所过之处,寸草不生,鸡犬不留,统统死啦死啦底。当年美军初入伊拉克,不知道沙暴的威猛,以为中东的沙漠,就和美国西部的戈壁那么温柔,结果发生过一个连全军覆没的惨剧,从此开始重视沙暴,无论在执行什么任务,一遇到沙暴,纵然是本.拉丹在眼前,也赶紧先逃命吧! 林黑山心中惊恐不已,他没有遇到过沙暴,不知道如何躲避,瞅着卡扎菲躲在沙丘背后,索性见样学样,冲过去,伏在卡扎菲旁边。 卡扎菲大怒,叫道:“你到别处去,两个人占一个沙丘,实在太挤了。” 林黑山骂道:“挤个屁,这个沙丘别说再多一个人,就是多一百个人也无妨。” 卡扎菲心中恼怒,他原本就对林黑山颇有不满,若不是碍于任务,要将他活捉,老早就下毒手,现在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索性伸出双手,叫道:“老子掐死你这个侮辱山鲁佐德的混蛋!” “找死你!” 林黑山不甘示弱,当下还击。 卡扎菲不施展自己最拿手的沙漠风暴,反而和林黑山硬比力气,顿时大大的吃亏。林黑山身材虽然不如世界健美冠军那般肌肉纵横,但是也是一个肌肉男,这是他刻苦练出来的结果,身上每一寸肉,都可以一瞬间爆发强劲的力道,远胜那些看似好看,却都是死肉的健美冠军。 只听砰砰三拳,卡扎菲被打得鼻子流血,脑子顿时清醒,连忙施展自己的绝技,和林黑山斗在一起,只是这时候已经迟了,两个人都躺在沙丘上,地方狭小,没有施展的余地。这时,铺天盖地的沙暴压过来,两人扭成一团,从沙丘上不住往下滑。 “不好!”林黑山愕然发现,在沙丘底部,不知道什么时候裂了一个大坑,无数沙石陷进去,难怪两人会顺着沙丘往下滑,原来是沙子带着他们走啊! 林黑山慌忙推开卡扎菲,急急忙忙想往上爬,但是流沙的速度越来越快,林黑山发狠,突然施展出中国的轻功技巧,双腿插在沙子中,定住身形,顿时一个筋斗往上翻,落在了原来位置的几米外,只需这样连翻两个筋斗,他就可以逃命了。 卡扎菲看得目瞪口呆,他可没有林黑山的本事,落在流沙里的时候,就暗暗叫苦,他越是挣扎,越是陷进去,他徒劳地双手抓着沙子,心想:“老子纵横阿拉伯,想不到居然在这里归天。是不是沙漠风暴的名号,犯了忌讳?” 倏然,他看到林黑山伏到在沙子上,滑下来救他,顿时心里一阵感动,这个家伙,虽然临阵脱逃,但那是知道武者不会无谓地送死,保存实力才是最佳的选择。林黑山躺在沙子上,增大受力面积,不至于沉下去。但是下滑的时候,却无法控制力道,嗵地一下,居然撞在卡扎菲头上,两人撞得头昏眼花,连呼喊也呼不出,就被流沙淹没了。 “醒醒!” 林黑山倏然张开眼睛,看到卡扎菲点着一个打火机,正打着自己的脸,于是问道:“这是哪里?” “不知道,应该是流沙地步的一个大坑吧!不过我很感谢你来救我。” 林黑山暗暗叫苦,鬼才会来救他,只是自己刚刚 当然,林黑山是绝对不会说出实情的,乐得买个人情。 林黑山摇摇脑袋,使得脑部的血液流速加快,以便于恢复正常的运动机能和神智,过了片刻,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四下里环视。打火机的照明范围极其有限,只能涉及周围两三米开外,再远就看不清了。林黑山跺跺脚,发现踩着的是见识的地面,而不是柔软的泥沙,所以他趴了下来,扒开掩盖砸地上的尘土,露出地表的真实面目。 这居然是一块大理石雕琢的地板,平整的和其他几块地板一起并排排列在一起。上面的花纹由于时间久远,老早服饰,再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林黑山笑道:“难怪,我就觉得奇怪,虽然我对地质学是一知半解,但是好歹还知道,伊拉克沙漠的地下,都是平整的岩石,怎么可能有空荡的地穴。原来这是一个古代的地下宫殿,或者说是古墓吧!“ 卡扎菲点点头说道:“你说的不错,在你昏迷的时候,我在四周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空气良好,所以一定有通道将外界的空气流进来,找着找着,居然发现了一扇门。” 林黑山一震,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打开它?” “要是能够打开就好了,这扇门非常奇怪。”卡扎菲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带你去看看吧!似乎你对考古和历史有点研究,不像我,其实是经济学出身的。” 林黑山倒是一呆,那卡扎菲一边带他走过去,一边笑道:“怎么,你别以为我们圣战战士都是只会呜呜怪叫的野蛮人。我是哈佛大学商学院出身的,山鲁佐德是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出身的。至于我的师傅,他可是剑桥大学的历史学博士啊!” 林黑山叹道:“高,实在是高啊!其实我对历史和考古有点了解,却是因为我有个姐夫,他是这方面的行家,曾经多次来过西亚实地考察,参与过以色列人关于《圣经》上记载历史遗迹的发掘。” 卡扎菲说道:“原来如此,有机会倒是请他过来,我师父一定高兴的紧,他是研究中东远古文明的专家,只是这方面人才少啊!” 话说间,卡扎菲已经带着林黑山走到了一扇巨型的大门前。这扇大门约莫有七八米高,四米多宽,巍峨雄壮。大门全是一整块大理石雕琢而成,上面装饰有无数彩色的石头,在打火机的灯光下,熠熠发光,甚是好看,仿佛是阿里巴巴宝库的大门一样。大门是分两爿门,中间紧紧合在一起,紧地连一把匕首的都刺不进去。 卡扎菲摊开手,说道:“我已经试过了,即使用再大的力气,也推不开门。我想,这两扇门,一定有一米厚!” 林黑山敲敲石门,发出嗒嗒的响声,摇摇头,这两扇门,最多只有二十公分厚,饶是如此,也够为惊人。若是有工具在,他们倒是可以尝试开一个洞,可是目前两人都只是一个血肉之躯,如何打开呢? 两人想方设法,却始终没有办法打开门,打火机渐渐黯淡下来,卡扎菲不得不暂时熄灭火焰,说道留到要紧关头再开启。 “莫非这扇门真是阿里巴巴的魔门,我试试看!芝麻开门!”林黑山大叫一声,回响在空荡荡的地洞了。 卡扎菲哈哈大笑:“哪有可能,我看这个地洞,不下三千年的历史,那阿里巴巴的故事,才流传了多少年,怎么可能是那宝库的自动门呢?” 林黑山叹了一口气,黑暗之中,目不视物,其他器官变得敏锐起来,林黑山突然发觉有股奇异的力量,真拉着自己的皮箱,他怒道:“卡扎菲,那拿我皮箱干嘛?” “什么、我又没拿,如果你皮箱当中,现在是一箱子工程炸药,那么我很感兴趣。” 卡扎菲不紧不慢地说道。 林黑山暗暗称奇,那为什么会有这股神奇的力量,拖着自己的箱子呢?他尝试换了几个姿势,发现越靠近石门,那力量越大,林黑山的脑子忽然灵光一闪,叫道:“我明白了,卡扎菲,赶快打开打火机,我们可以出去了!” 卡扎菲一惊,想不到这个男人居然真有那么大的本事,于是将信将疑地点亮了打火机。只见林黑山抚摸着那些装饰的彩色石头,用链接着皮箱和自己手的手铐,去触碰,他笑着说道:“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这些彩色的石头,其实是磁石,只有磁力,才会吸引不锈钢做的手铐,使得我觉得有一股异样的力道。” “那和大门有什么关系?” 若是平常,林黑山必定先卖个关子再说,只是此刻却没有心情,直接把答案说出来:“这种门是磁力控制的门,我姐夫十年前在叙利亚参加考古发觉的时候,曾经发现过这种门,只是那扇门的规模,远远没有这么大。这些彩色的石头,表面上看只是装饰,其实它们是锁门的钥匙,这扇门分作两爿,每一爿上门装有大量的磁石,这些磁石是阴阳相对,牢牢的吸住,因为数量众多,吸力之大,常人根本无法打开。要打开也很简单。” 林黑山将其中的一块彩色石头,奇异地一扭,转了一个身,然后说道:“只要把这些磁石换个方向,阴阳相对就会变成阳阳相对或者阴阴相对,吸力变成斥力,门就可以打开。” 若是一整块磁石,分开谈何容易,但是聪明的古人化整为零,可以一块块地换方向。两人合力,不到半分钟,受到斥力的推动,整扇门轰的一声,自动打开了。 两人急忙走去,发现自己呆在一个圆形的大厅里面,周围有另外一模一样的七扇大门,总共八扇,两人倒吸一口凉气,不知道如何前去。** 八、初见恐怖大师 这八扇大门,仿佛中国的八卦一样,守住八个方位,中间却是一块石碑,林黑山以为有地图,走上前去一看,什么弯弯曲曲画着很多线条,明显知道这是一种文字,却根本不识得。 “看样子,这是比苏美尔人楔形文字更加古老的一种文字。”林黑山摸着下巴思考。 苏美人是两河流域最早的居民,在距今大约六千年前的时候,就开始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他们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太阴历和十二星座。据说他们是一只很奇怪的民族,苏美人是后来的闪族人给他们的称呼,而他们自称为“黑头人”。有学者认为,苏美尔人也是汉人的祖先之一。现在已知汉人的祖先在和藏人、羌人分家之后,生活在黄土高原上,当初只是一个万把人的小部落,后来强盛起来,终于成为世界主流民族。这些学者就认为,有一只苏美人的移民,溶入到了汉人血脉中。这种观点在五四时期非常流行,甚至一度号称汉人的都是从美索不达米亚米亚平原上迁移过来的,征服了东亚的土著民族。不过当时中国国力衰弱,民族自信心同样低落,流行凡是西方的就是好的,所以人种上也要靠近西方。近些年来,中国国力强盛以后,民族自信心大为提高,这种观点逐渐摆脱政治干扰,认为确实有苏美人加入过汉族。 比苏美人还要古老的文明,那是什么文明呢? 林黑山脑袋一转,现在可没有闲工夫去想这个,等自己老了,有的是空闲。 他环视这八扇大门,一一转过,说道:“这八扇大门里面,一定是有一扇可以出去的,其他几扇,则是死门,比如我们刚才那扇大门,就是流沙的陷阱。” 哈佛大学的经济学专家此刻完全依靠林黑山了,他对这些玩意一窍不通,让他去搞,纯粹送死罢了。 “似乎有两扇门我们不用去尝试了。” 林黑山微笑着走到一扇门前,拖出一具干尸。这具干尸头朝外倒下,显然他在里面的陷阱里挣扎了许久,撑着到了门口,却终于没有活下去。 沙漠地区天气极为干燥,人死了之后,不少是没人腐烂,而是化作干尸。但是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尽数风化了,根本看不出他来自什么年代。 “正好却燃料,白白送上门来的。” 卡扎菲狞笑着上前,撕下干尸的一段胳膊,用打火机点燃了,当作火炬。干尸脱水脱脂后,仅留下纤维素和尸蜡,是极好的燃料。林黑山无动于衷,他听自己的姐夫朱恒淮说过,经常这样干的,而且还有个名堂,叫做避免尸体被糟蹋。 这具尸体,是被刀子在背脊劈了一下,活不成了。其他一扇门的尸体,则是中毒。 “那么剩下五扇门,我们怎么判断呢?” 卡扎菲疑问道。 林黑山说道:“我就奇怪,从这里看,似乎是整个地方的中心,但是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呢?我们比较意外,是冲流沙进来的,而他们一定是从某一扇门进来的。现在除去三扇门,我们基本上可以判断就在五扇门当中的一扇,既然可以进来,当然也可以出去。那么是哪一扇呢?可惜,年代过得太久了,什么痕迹都消失,我们无法寻找。” 卡扎菲突然说道:“等等,我明白了。” 林黑山吃了一惊,问道:“你怎么明白的?” 卡扎菲指着那具被砍死的尸体说道:“你想想看,他的伤口在哪里?在背部啊!假若说那个门是死门,从伤口看,应该是刀具机关一类。他进去寻宝的话,伤口应该在正面,而不是背面。而他的伤口偏偏是背面,我有个念头,或许其实是这样的,他躲避他的仇人而跑进来,然后背上挨了一刀,到了这里终于断气了。” 林黑山一拍大腿说道:“不错,你想的比我明了。所以这扇门就是生门!”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然后一起走进去,因为这两个人,谁也不肯探头。说来也恰巧,如他们判断的一样,这个门果真是生门,走了不下半个多小时的山洞,忽然前面冒出一丝亮光。林黑山大喜,赶紧跑过去,探头一看,外面天气晴朗,已经是白天了。而这个门的出口,正在一座怪石嶙峋的山上,乍看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其实是一个地底世界的神秘入口。 “我爱这个世界!” 林黑山兴奋地大叫起来,突然只觉得头部重重地挨了一击,眼冒金星,他忘了,敌人还跟在后面。 “对不起,我必须把你带过去,这是我的责任,而非武者的荣耀。” 这是林黑山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等他醒来,倏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阿拉伯风格的**,身上的衣服也全部换过了,换成阿拉伯风格的白色外套。 “您需要什么吗?” 旁边一位蒙着面纱的侍女用英语问道。 林黑山呆了一下,觉得嘴巴干的厉害,一挥手,叫道:“水,另外给我一点吃的。” 侍女答应了一声,不刻端来了一瓶清洁凉爽的水,还有不少水灵灵的水果、馕饼和烤肉,放在床几上,转身离开,林黑山乘机捏了一把侍女翘翘的小屁股,吓得她尖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跑掉。 林黑山哈哈大笑,赶紧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时门口进来一个人,林黑山瞄眼看了一下,是卡扎菲,换了一身干净的袍子,头上包着缠头,面带微笑来看他。 “你可是真安稳啊,不仅大吃大喝,甚至不忘调戏一下女人。” 林黑山叹道:“既然被你抓来了,你们又没有把我关进水牢,我既来之则安之,好吃好喝,顺便调戏一下美女,有什么不对?” “说的好!”卡扎菲豪迈地笑道,然后脸色一变,说道:“我师父要见你。” “恐怖大师奥塔玛,我倒是想见识一下。” 林黑山冷笑一下,拿起餐巾布擦擦嘴巴,站起来,随着卡扎菲过去。他简单观察了一下这边的环境,没有窗户,靠得都是照明光,空气干爽清凉,这里应该是地下吧。 卡扎菲带着林黑山来到一个房间前,拨开卷帘,低声说道:“师父,我已经把人带来了。” “你退下吧!” 一个平淡中带着威严的响声传出。 卡扎菲行了一个礼,便离开。 “请坐。” 恐怖大师奥塔玛向林黑山挥手。 林黑山脱下拖鞋,盘膝坐在毯子上,对面就是叫西方人闻风丧胆的恐怖大师奥塔玛.拉顿。他的名头虽然响,但是样貌上非常普通。他盘膝坐在毯子上,比同样坐着的林黑山矮了半个头,因此林黑山估计奥塔玛只有一米七左右,一点也不像领袖。基地组织的一号人物,拉丹身高一米九,体格健硕,满面大胡子,极为威猛。而奥塔玛却只是养着两撇漂亮的波斯式胡须,鼻子高挺,一双狭长的双眼,眉毛和所有阿拉伯人一样,非常浓密,头发则是淡淡的栗色。按照山鲁佐德的年纪推断,奥塔玛起码在五十岁左右,岁月在他脸上没有留下一丝痕迹,保养地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与其说他是恐怖分子的头目,倒不如说是养尊处优的阿拉伯王子。 “初次见面,听说见过你的人,都已经归天了吧!”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别人见到我,吓得连尿也飚出来,唯独你见到我,还敢说这种话,有意思。” 林黑山微笑而不答。 奥塔玛说道:“你带来的箱子我们检查过了,只有一只保存完好的试管,据我得到的消息,是欧洲那边让你把这个炭疽病毒标本送到伊拉克美军基地。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叫你这个家伙送,而且还弄得这么大张旗鼓。” “很简单,你应该听说过中国有个古老的计策,叫做声东击西,我就是饵。” “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奥塔玛微笑道,“不过今天我们讨论的不是这件事情,而是关于山鲁佐德。” “她?” “是的,你来过伊拉克,知道我们阿拉伯人的风俗。我们对妇女的贞洁非常严格,然而你不仅看了她的身子,而且还摸了她的胸,这怎么解释?” 林黑山满头大汗,说道:“这个,这个是为了救她。当时她胸部受了重伤,不这样的话,她就死定了。” “我们阿拉伯人,宁可让她死掉,也不能随便让男人触碰。所以,现在我们有两个选择,第一,用石头砸死这个不贞洁的女人。第二,你娶她做妻子,既然是妻子,那么丈夫怎么看,怎么摸都没事。” 林黑山哈大嘴巴,半晌说不出话来,恐怖大师,居然要做他的岳父。 “你选择一下吧,要是没有考虑好,我回头将把山鲁佐德砸死算了。” 林黑山一咬牙,见死不救不是他的风格,说道:“好,我愿意娶她!” 奥塔玛满意地点点头,说道:“不错,我没有看错人。甚至当她是你的敌人的时候,你也肯救她,这样的男人,是不会亏待女人的。”** 九、成了基地二号头目的女婿 奥塔玛为人雷厉风行,林黑山甫一答应迎娶山鲁佐德成为自己的妻子,他就马上吩咐下人着手准备婚礼的各项事宜。和所有古老而漫长的文明一样,阿拉伯婚礼习俗有足够的时间发展成为一项细致甚至带有繁琐的独特艺术。当然由于时间的关系,许多程序都省略了,但是仍旧叫这里的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到处走来走去。这使得林黑山暗暗纳闷,觉得仿佛山鲁佐德活不下去了,要按照中国的风俗,来赶紧冲喜。但是他可是亲手处理山鲁佐德的伤口的,以她的伤势,主要是失血较多,休养几个月就可以恢复如初,至于皮外伤,可是可惜了山鲁佐德一身漂亮的肌肤,从此留下了难看的疤痕,好在她是阿拉伯人,平时就穿戴的比较厚实,当初他还在想哪个倒霉的男人后来娶了山鲁佐德,新婚之夜发现了难看的疤痕,不知道会怎么想,然而运命无常,最终这个冤大头,还得自己来当。 婚礼的诸番事宜,当然轮不到林黑山来管,况且他也不懂。和奥塔玛会面结束,被逼婚的林黑山让卡扎菲带回自己的卧室休养,大吃大喝,到了下午便在几个侍女的服饰下沐浴更衣,穿上阿拉伯传统的婚礼礼服。他本来就长身玉立,一米九的个头,配上宽宽的长袍,煞是有气势,卡扎菲不禁喝道:“不错,若是单从外貌上来说,你绝对配得上山鲁佐德了。” 林黑山有气无力地说道:“莫名其妙地被逼婚,你当我心里舒服吗?老实交代,其实你暗恋师妹已久,非常妒忌我!” 卡扎菲哈哈大笑说道:“我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山鲁佐德才是一个十岁的小鬼,我怎么会暗恋她呢?” “第一次结婚?莫非你又离婚过的?” 卡扎菲一愣,问道:“难道你不知道阿拉伯的风俗吗?一个男人,只要你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妻子,他就可以最少娶四个妻子。” 林黑山顿时大赞,他确实不知道阿拉伯地区有这个风俗,因为他向来只在伊拉克呆过,而伊拉克是一个非常世俗化的国家,许多习惯上于西方接近。 林黑山问道:“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待山鲁佐德和她的姐妹们。对了,问一下,山鲁佐德有几个姐妹?” “兄弟不少,姐妹倒是一个都没有。若是你很想再娶几个老婆,再等个三四年,等我大女儿满十八岁,我就可以把她嫁给你。” 林黑山知道卡扎菲存心在开玩笑,也没有多少在意。 到了晚上,卡扎菲将林黑山领了出去,到了一个大厅里,聚集了很多男人,他们都盘腿坐在地毯上,旁边的茶几布满各种阿拉伯传统的食物、咖啡和茶。虔诚的阿拉伯人,是不喝酒的,所以在阿拉伯的婚宴上,绝对看不到中国那番轮流向新郎灌酒的场面。只是他们看着林黑山的眼神,却是千奇百怪,最多的是奇怪、好奇,也有妒忌,也有深沉。 大厅最尊贵的位子空了出来,等待主人奥塔玛的到来。而林黑山这边是孤身一人到来,卡扎菲和他的关系比较好,算起来又是“媒人”,所以就由卡扎菲陪伴林黑山。而另外一侧的位置则是沙漠飞驼阿里,他摸摸脑袋,不知道如何面对林黑山。 林黑山低声问卡扎菲,说道:“奇怪,阿里明明比你年轻,可是为什么他是二师兄,而你是三师兄?” “很简单,我们是按照入门的先后派辈分。阿里一生出来就跟着大师,而我要等到快十岁了才遇到大师。而山鲁佐德却是大师的女儿,排不好辈分,所以她就按照年龄来排,不过我们所有人的年纪都比她大,所以她就是永远的小师妹了。” 卡扎菲一边吃葡萄,一边向林黑山解释。 林黑山暗暗心想:“我怎么越来越觉得像《笑傲江湖》里的故事了,不好,那个故事里面迎娶小师妹的是林平之,后来做了太监!” 倏然坐在地毯上的人纷纷站起来,林黑山便也跟着站起来,却是主人奥塔玛终于现身,众人向他行礼致意,此刻婚礼正式开始。虽说是婚礼,但是根据阿拉伯的婚俗,新娘却绝对不会在这里出现,因为阿拉伯男女界限分明,新娘哪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虽然奥塔玛为人开明,须得山鲁佐德外出活动,但是在传统习俗上,则有必要遵循。 奥塔玛走到林黑山身边,他个子不高,只有一米七出头,和身高一米九的林黑山相差极大。林黑山心念转动,立即施展中国五千年最强的马屁术,身躯微微弯曲,使得看起来和奥塔玛身形差不多,极为恭敬。 奥塔玛把手按照林黑山的手上,并用一块手帕盖起来,说道:“你的妻子是我的女儿。你愿意娶她吗?” “我愿意。”林黑山回答。 顿时欢声如雷,婚礼的庆典正式开始,年轻的人立即开始狂欢起来,年长的人持重,只是四下里交谈。大厅中间又空出一块地方,一群群舞女走来,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翩翩起舞。阿拉伯男女界限严格,但是仅限于高等地位的人,这群舞女,地位低下,在这些人眼里,或许连畜生的不如,所以当然不必介意。 林黑山询问卡扎菲:“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我的新娘?” “你别太猴急,忍忍吧。按照规矩,我们必须闹到凌晨一点钟!” 林黑山只能苦笑,闹到凌晨一点钟的时候,林黑山被送进装饰一新的洞房,虽然疲惫不堪,但是好歹不需要喝酒,神智是非常清晰的。他推门进去,看到一个靓丽的人儿穿着漂亮的服饰,坐在床沿。林黑山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到山鲁佐德身边,说道:“想不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斗个你死我活,然而现在却成了夫妻,真是奇妙的世界啊!” “或许这就是你们中国人信仰佛教所说的缘分吧!”山鲁佐德回答,“现在我是你的妻子了,你便是我的唯一。” 林黑山还是第一次如此细静地打量山鲁佐德的样貌,她穿着艳丽的紫色婚纱,既带有阿拉伯传统的风格,又显出欧洲的流行元素,繁复的蕾丝、彩色的珍珠,线条明快,突出了山鲁佐德修长而优美的曲线。她静静地坐在床沿,画着漂亮指甲的双手却局促地绞在一起,显出了作为新嫁娘的羞涩与不安。 林黑山轻轻摘下了山鲁佐德的面纱,山鲁佐德害羞地瞅了他一眼,马上低下头。林黑山可不管,手指轻佻地挑起山鲁佐德的下巴,好好欣赏她的美貌。与一般的阿拉伯女子不同,她似乎是混血儿,带有中东与北欧女子的双重特点,面庞轮廓如刀撬斧凿,线条清晰分明,鼻翼狭窄,鼻梁高挑,上面的一双杏核眼,画着很重的黑色眼影。她的睫毛很长,很好看,眉毛则是修长的直眉。她的小嘴薄薄,涂成粉红色,轻轻开启,发出局促不安的声音:“天色不晚了,请歇息吧!” 说完,山鲁佐德从枕头下面掏出一块白布,铺在**,然后羞涩地看着林黑山,低声说道:“虽然我没有什么经验,但是我会好好服侍你的。” 林黑山摇摇头,抱住山鲁佐德的腰,她的腰部如欧洲女人一般,坚实有力。然后林黑山把山鲁佐德的鞋子脱掉,把她平躺在**,后者发出了紧张的急促呼吸,然而过了许久,却没有见林黑山上来。 山鲁佐德好奇地张开眼睛,发现林黑山站在床沿,似乎在凝神思考着什么。 山鲁佐德爬起来,从后面抱住林黑山,她的个子比她夫妻高多了,大概在一米七七左右,所以垫起脚尖,刚好能够搭住林黑山的肩膀,在他耳边低声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与我父亲的关系?不必担心,现在我嫁给了你,我就是你的人,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来,看着我。” 山鲁佐德把林黑山的身子移过来,似乎下了很大决心,她咬咬嘴唇,轻解罗衫,漂亮的婚纱,好像蛇皮一样褪掉,露出了一条美女蛇。在里面,山鲁佐德什么也没有穿,因为厚厚的婚纱已经能够帮她遮掩住一切了。山鲁佐德身材长挑,尽管胸口还缠着纱布,但是不能掩饰她的国色天香。虽然面对的是丈夫,但是出于害羞,她还是局促地掩住的胸部。她的胸部丰满、高耸,顺着肌肤滑下来,常年锻炼的腰部坚实柔软,没有一丝赘肉,更好看的是修长的的双腿,完全符合黄金比例,纵然达芬奇再生,也画不出这般美好的双腿。 “请,请接受我吧!” 山鲁佐德低声地哀求,然后林黑山就把她抱了起来,放在**。山鲁佐德闭上眼睛,呼吸局促起来,等待着那甜蜜而又痛苦的一刻。 许久,微热的肌肤冷却,然而男人还没有过来,她张开眼睛,发现林黑山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山鲁佐德低头瞧瞧自己,受到屈辱的不甘于是留下了泪水。** 十、山中老人霍山的传承 今夜难以入眠的除了林黑山和山鲁佐德之外,注定还有其他人,这两个人就是奥塔玛与卡扎菲。奥塔玛坐在客人们都离开后变得一片狼藉的大厅里,无言地喝着红茶,想着心事,他突然问道:“卡扎菲,天色不早了,你怎么还不去睡觉?” 卡扎菲浅浅地行了一个礼,说道:“大师还没有入寝,因此我也不能走。”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卡扎菲,你是我的弟子,以你的聪明才智后武功,日后必定能够开宗立派。你不是奴仆,没有必要这般来伺候我。” 卡扎菲说道:“我觉得导师有心事,不妨讲出来,或许我这个做弟子的,能够为导师分担解忧。我想,是不是为了山鲁佐德的事情,以导师的开明,仅仅为了救人而不得不触摸到胸部,导师不应该就这样强逼山鲁佐德嫁给他?” “你也看出来了,就不知道山鲁佐德明白不明白我的心思了。”奥塔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卡扎菲,我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纵然身体再是健壮,能够活到七八十已经算是不错了,更何况,我又在做和世界上最强大国家对抗的事情,不知道何时会死于非命。” “以导师的身手,纵然打不过别人,逃命还是绰绰有余的,导师又不像我这个死脑筋,不会介怀。” 奥塔玛点点头,说道:“也是,我奥塔玛纵横大半辈子,倒是没有什么怕过。只是,我就是担忧山中老人的传承!霍山这个名字,已经传承了一千年,我不能让他在我手里断绝。” 奥塔玛全名为奥塔玛.本.拉顿.霍山,其中奥塔玛.本.拉顿是他的本名,霍山却是他在这个派别中地位的象征,只有拥有霍山这个名字的人,才是山中老人的合法传承者。 一提起山中老人,西方人无不色变,其创立的极端主义派别阿萨辛派,在一千年里震撼整个西方。山中老人是最早使用恐怖主义手段来打击对手的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阿拉伯的恐怖主义,都是从霍山那里传承下来的。 中国人对山中老人的故事并不陌生,这多半依靠浙江海宁人查良镛的小说《倚天屠龙记》中记述,然而查良镛身为文人拥有一流的文笔,然而作为历史研究学者,其水平最多只能算是三流,顶多一个南京大学历史学本科生的级别。小说中记述错误连篇,不免误导了中国人。 小说中记载,霍山与波斯明教关系密切,曾经派人刺杀海外大国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不免叫懂历史的人瞠目结舌。小说背景年代是元末明初,其时波斯明教在唐朝的时候就已经覆灭,波斯王子执圣火逃到中国。到了元朝,世界上仅在印度少数地方还有十万左右的明教教徒。那霍山二来是一个伊斯兰教徒,怎么可能会和明教扯上关系?那刺杀海外大国英格兰国王的事情,更是可笑之极。其时英格兰不过是孤悬海外的一个小岛国,人口不过百万,顶多中国一个大城市的人口,而且同时期也没有一个叫**德华的国王。倒是当时法兰西乃欧洲大国,又是数次十字军东征的发起国,国王菲利普就惨遭山中老人刺客的暗杀。 由于山中老人的恐怖刺杀活动威震整个西方世界,西方人闻之色变,日后英文中刺客一词,便是从阿萨辛派变体而来。 后到了蒙古帝国时期,山中老人的传承者屡次抢劫旅客,并且残忍地杀害,终于得罪了旭烈兀,派遣大军围困五年,消灭了山中老人一派。然而他们不知道,其实山中老人自从霍山去世以后,就分作了两派,其中一派显在明处,号称第一基地,另外一派却如历史大河中的一粒沙子,无人知晓,这派便是号称第二基地。第一基地覆灭后,第二基地便被激活,日后近一千年内,西方的重大暗杀行动,如十六世纪欧洲大国法国,连续有三个国王被暗杀,一八六五年新兴大国美国总统林肯遭到暗杀,一九一四年引发一战的奥匈帝国皇储被刺事件,一九六三年肯尼迪被刺事件,或多或少有第二基地的参与。当初拉丹创建恐怖组织之初,便是要发誓重建第一基地,以是名曰基地组织。 但是第二基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传承到奥塔玛手里的时候,他刻意保持了低调,远离政治冲突的漩涡,然而终究因为亏欠拉丹的人情,不得不出任基地的二号人物。 “导师,你还没有选好继承人?” 卡扎菲暗暗吃惊。 奥塔玛说道:“也只有你敢这样问了,因为我知道,你好名而不贪权,你的其他几个师兄弟一说起这个,都鬼鬼祟祟,好像做了亏心事一样。难怪啊,自从你大师兄过去以后,我就再也找不到好的传承者了。” 奥塔玛到现在除却山鲁佐德,共收过七个弟子,其中大弟子哈桑智勇双全,极有人缘,本是绝佳的传承者,但是天妒英才,他因为保护拉丹而不幸战死。而奥塔玛的几个儿子,个个不成才,剩下的六大弟子中,老二阿里武功低微,无人信服,老三卡扎菲虽然功夫出色,远胜哈桑,然而习武成痴,就如奥塔玛所说的那样:“过分的武者之心,制约了你的成长。” 而其他几个弟子,或是难以服从,或是年龄太小,所以奥塔玛竟然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继承人。 卡扎菲猜到了几分,微微颤动,失声说道:“难道,难道导师要把霍山之名,传给那个林黑山?”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怎么可能,他并不是我们派别的人。” “那导师究竟想干什么?既然不是林黑山,莫非是山鲁佐德?可惜她是一个女子,难以服众。” 奥塔玛叹道:“正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子,所以我更加不能让她陷在这里了。她第一次任务出击,就险些丧命,好在那个林黑山仁义,反而救了她。我让林黑山带走她,也是为了她好。我已经决定了,只要我死后,你们不论谁即位,都立即停止与拉丹的合作,我们第二基地,是不需要淌太多的浑水,我们只要秉承我们的责任,甘为破壁人即可。” 破壁人?卡扎菲身为最受重视的三弟子,隐隐听说过有关破壁人的事情,这也是第二基地传承一千年的使命,然而真正的任务是什么,他却根本不知道。只有每位霍山的传承者,在临死之前,才会将秘密告诉后来的继承人。 突然卡扎菲心神一凛,喝道:“什么人?” 奥塔玛不动神色,冷冷地看着前方过来阿里,后者行了一个礼,低声说道:“导师,我看到有个奇怪的人影过去,一直追到这里。” 奥塔玛淡淡地笑道:“不必理会,我们回去安寝吧!” 两个弟子行了一个礼,各自回去。 待到他们走开,奥塔玛运足中气,喝道:“林黑山,你出来吧!” 天花板上,悄无声息地飘下一个人影,正是林黑山。 奥塔玛说道:“新婚之夜,你不在新房里,来这里干嘛?我想我的女儿不丑,又是处女,而你似乎又很好色。” 林黑山干笑道:“有些时候,一些保命的事情,比上床还重要。” “那只炭疽疫苗?有本事,你就从我身边拿走。要是没有本事,乘早滚蛋吧!” 林黑山陡然发现,那个中等个子的男人,陡然发出狮子一般的气势,使得自己不禁开始犹如羚羊一样的畏缩。 奥塔玛冷冷地说道:“刚才的那些话,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 “听到了你就做好两件事情,第一,不要传出去,第二,好好照顾好山鲁佐德。她是个好女人,虽然并不爱你,但是一定会好好听你话的。” 奥塔玛转身就离开,林黑山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觉得背脊上冷汗涔涔,和奥塔玛这样的对视,虽然平时看起来他就像是人畜无害的阿拉伯王子,然而气势真正上来的时候,仿佛恐怖的魔王一样,令林黑山招架不住。 “希望他不要发现这个事情!” 林黑山张开一只握着的左手,上面鲜血淋淋,有一道狭长的口子裂开,这就是整个计划的关键,能不能成功,就看几天后了。** 十一、被捕的巴格达飞贼 林黑山返回自己的新房,此刻新娘已经穿好了衣服,正趴在床头暗自伤心落泪。林黑山又气又好笑,说道:“我听卡扎菲说过,你们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接受过西方的高等教育,好像你是莫斯科大学的吧?” 山鲁佐德瞟了他一眼,生硬地点了一下头,继续落泪。 林黑山说道:“那么好了,既然你在西方呆过,想必也接受过西方的文化风俗教育,没有爱情的婚姻,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不是打诳语,我林黑山风流好色,在巴黎相识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但是每一个女人,我都是和她们有了一段感情之后,才上床的,之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不管是我们分手还是继续保持露水关系,但是我们知道我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段爱。而你我的结合,完全是意外和一系列莫名其妙的原因。两天前我们还是不顾生死的仇敌,恰恰因为我为了救你而摸了一下胸脯,就被逼着娶你。像我这样的无赖,想必你也不是很喜欢,现在我不碰你,岂不是遂了你的愿吗?” 山鲁佐德狠狠地瞪了林黑山一眼,说道:“我们阿拉伯女人,也是有自尊的,尽管我一点也不爱你,但是毕竟我们是受过祝福的正式夫妻,身为丈夫的男人,居然连妻子拉下脸来主动引诱都不加理会,这对妻子来说,则是很大的侮辱。难道我真的很丑,丑地你把我当作一个随便上床的女人都不在乎?明天一早,我无法拿出染红的贞洁布,我会一辈子被人嘲笑,抬不起头来,出去的时候,永远有人喊:嘿,这就是那个不贞洁的妇人,新婚之夜,居然拿不出贞洁布。**荡啊!” 林黑山吓了一跳,山鲁佐德纵然受过西方的教育,但是骨子里还是一个非常传统的阿拉伯女人,视荣誉甚为性命。林黑山不禁恼羞成怒,喝道:“闭嘴,既然我是你丈夫,我叫你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要乖乖地听话。” 林黑山恼怒的原因,是因为突然发觉,自己有一丝丝喜欢上了这个倔强的阿拉伯女子。自己为什么不碰山鲁佐德,并不不爱她的原因。林黑山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在巴黎的国际刑警内部,有两大色狼,其一就是林黑山,号称什么都敢上,无论好坏美丑,只要是女人,下面有洞,他都会毫不在意的上。毕竟自己才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体格强壮,这方面的需求很高。 倘若在平时,林黑山老早毫不客气地扑上去,说不定乘机会玩变态的玩意,插满三个洞。然而在此际,他却绝对不能碰山鲁佐德,因为一碰的话,不仅会阻碍计划,更会伤害到山鲁佐德的性命。 这是因为,此刻林黑山的体内,充满了致命的炭疽病毒,虽然现在没有显现,但是一过三十天就会马上激活发作。当初被注射了病毒之后,bd的尼古拉斯严正警告自己,虽然这种经过改良的病毒不会通过空气、唾液、尿液传播,但是仍然会通过精液、血液等体液传染开去,一旦传染开去,他们概不负责,只会叫美军送来仅次于原子弹的武器——氢炸弹,统统炸平了防止扩散。 如果这个时候和山鲁佐德上床,岂不是害了她吗?当林黑山发觉自己开始重视山鲁佐德的存在,所以恼羞成怒。 山鲁佐德一呆,双肩微微颤动,眼神中流露出失望、无助的色彩,令林黑山心头一软,渗出左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叹气道:“对不起,我说话太重了,我有说不出的理由,所以我无法碰你,并不是我不喜欢你,你长得很漂亮,当初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其实我就开始动歪脑子,想把你骗到厕所里非礼。” 山鲁佐德初始一直板着脸,听到林黑山低声下气,稍微舒缓起来,听到后来那一句话,顿时噗嗤一笑,总算见识了这个男人的本性。然后他发现林黑山的左手缠着纱布,失声问道:“你的手……” “没事没事,不小心割破了手。” 林黑山慌忙缩回了手,伤口应该已经止住了血,但是依旧害怕传染给山鲁佐德。 “还是我拿点纱布给你包扎一下,阻止细菌感染。” “阻止细菌感染……” 林黑山忽然在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一样神奇的东西,这玩意连艾滋病病毒都能够阻碍,何况比艾滋病病毒大许多倍的炭疽病毒呢? 林黑山伸出右手,捉住山鲁佐德,把她拉过来,在耳边轻轻低语:“有套子吗?” 山鲁佐德脸一红,伸手从枕头下面摸出一个杰士邦,递给林黑山。然后就听到林黑山嘿嘿**笑几声,却已经将山鲁佐德推倒在**,未待她有所反应,一只邪恶的大手,已经伸进了衣服里面。在婚纱下面,山鲁佐德不着一缕布片,肌肤光滑细腻,感触到那只大手的灼热。它好像一条蛇在里面翻滚,渐渐地游向下面的茂密灌木丛,以及那隐秘的小溪泉眼。 山鲁佐德呼吸加快,明知道要发生什么,可是无力也无法阻止,她只能低低地说道:“第一次,请温柔一点……” 接下去再也讲不出,小嘴已经被堵住了。 一夜缠绵,第二天早上,山鲁佐德忍着痛,一拐一拐地走出门外,将贞洁布递给外面的女眷审阅。发现了上面的点点桃花,女眷们顿时发出一阵欢呼,赞美山鲁佐德的贞洁。然后把她带下去,教习常识。 林黑山则索性睡到八点多,直到侍女来催促,这才懒洋洋地起来,洗漱完毕,边和卡扎菲等一起吃早饭,正座上就是他的岳父奥塔玛,微笑向他点头,林黑山则学着卡扎菲的样子行了一个礼。 阿拉伯式样的早餐,是馕饼、烤骆驼肉和麦片,饮料是牛奶和咖啡,随意选择。林黑山就挑了烤骆驼肉和牛奶,大嚼起来。旁边的卡扎菲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昨天你大耗体力,今天可是要好好补充一下啊!哈哈!” 这时,有人上前来,向奥塔玛低声细语几句,奥塔玛点点头,叫那人走开,然后用餐巾擦擦嘴巴,对着林黑山笑道:“亲爱的林,虽然我们在名义上已经是翁婿的关系了,但是想必你根本没有投降我的念头吧!” 林黑山哈哈大笑,说道:“不错,好歹我也是一个国际刑警,如果和恐怖分子同流合污,成何体统。不过既然你们没有翻脸,我乐得白吃白喝,顺便讨一个漂亮的老婆。” 奥塔玛说道:“很好,你的任务已经失败了。” 林黑山说道:“我的任务是从正面牵引你们,然后让一个隐秘的人,将真正的疫苗交到伊拉克美军的手里。” 奥塔玛说道:“但是这个隐秘的人,已经被我们捉住了,不过她的身份可真是叫人吃惊啊!” 由于林黑山不太懂阿拉伯语,而这些人都接受过西方的高等教育,因此在对话上都是用英语,突然提到了女性的she,林黑山脸色顿时一沉。 “想不到居然是赫赫有名的巴格达飞贼,之前若不是碍于身份,我倒是想会会看这个神奇的盗贼,听说她把一块重达几吨的汉默拉比法典的石碑从美军重重包围下偷出来,厉害。就是我也没有这个本事。亲爱的林,想不到见见你的同伴?” “别把我和这个白痴相提并论,好歹我是身为警察,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而这个女人,恐怕是为了钱而不知手段,最终连命都不要了。” 奥塔玛一挥手,不刻阿里带来一个垂头丧气的女人,正是巴格达的飞贼,妮娜.卡拉。可怜的妮娜,因为不老实,挨了一顿暴打,眼眶乌青。林黑山得意洋洋地瞅着她,心里一阵痛快:“这个该死的女人,把老子拖进这件事情来,幸好,老子一切顺利,这娘们还挨了一顿打,活该!” 奥塔玛见林黑山毫无兔死狐悲的神情,反而露出幸灾乐祸的表现,不禁眉头一皱,心想美国人是怎么搞的,居然弄了这两个活宝来运输病毒。当初他们在欧洲的暗探,得知欧洲某个机构,秘密研制出了一种厉害的炭疽病毒,用来对付藏在深山老林里面的基地组织人手最好。但是生物武器毕竟是国际禁忌,美国人胆子再大,也不敢叫自己人运送,怕被一些大国抓住把柄,于是索性派遣民间人士运送。 第一波就是林黑山,大张旗鼓地宣扬出去,唯恐别人不知道他在运输病毒一样。奥塔玛不是傻瓜,一眼就看穿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一方面在巴格达准备人手,秘密侦察,另外一方面,对林黑山也不放松。初出茅庐的山鲁佐德自告奋勇前去,最终的结果却是把自己赔了进去,贞操难保。 逮住林黑山之后,一检查那病毒疫苗,果然是假的,只是普通的酵母菌,灌了一些果汁,居然已经发酵成酒了。奥塔玛哭笑不得,为了这次拦截行动,赔了自己女儿不说,二弟子被打个灰头土脸,最强的三弟子也差点丧命,不过幸运的是,却发现了那个神秘的地方。 而巴格达的人马则顺利多了,妮娜虽然是巴格达的地头蛇,但是仇家遍地,甫一到达,便被黑水公司的首席保安认了出来,马上传出消息,很快就让第二基地获知,抢在美军之前,将妮娜活捉过来。 对于这种人,有钱就是娘,奥塔玛都懒得杀,还不如争取像林黑山这般小事糊涂,大节把握的人好,而至于那无良的大盗妮娜,以后说不定也可以为自己服务。** 十二、吃醋的大盗 林黑山看到妮娜被虐的场景,满心欢喜,吃早饭都更加有胃口,由于又拿起一块烤骆驼肉啃,倏然之间,他想起一件大事忘了向山鲁佐德告诫,脸色陡然大变,豁然站起来。 “怎么了?” 奥塔玛看女婿神色不对劲。 “告诉我,现在山鲁佐德去哪里了?” “应该和女眷们在一起吧,可能要教她一些妻子要承担的责任。” 林黑山打听清楚山鲁佐德的所在场所,便由侍女急急忙忙带了过去。奥塔玛和卡扎菲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奥塔玛笑道:“不愧是年轻人,真是有精力啊,我还怕山鲁佐德吃不消呢!如果有这种猛力,恐怕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可以抱外孙了,希望他能够继承父亲以及母亲的优良血统。” 卡扎菲问道:“似乎导师有这个念头培养他?” 奥塔玛摆摆手,说道:“这只是想法,你不必太在意,若是重新培养,还得再花二十年时间,不知道我能够活那么久吗?” 林黑山随着侍女急促地走了过去,心里暗暗着急,想不到自己竟然弄出了如此之大的纰漏,不禁会害死山鲁佐德,更会导致整个计划的崩溃。那侍女脚步不快,林黑山发起怒来,索性一把夹着侍女,闯进了女眷的所在地,吓得诸多女眷狼狈逃窜,那山鲁佐德正坐在一块毯子上,看到林黑山一呆,站了起来问道:“这里都是女人的所在地,纵然你是我丈夫,也不拍方便进来。” 林黑山可不管,丢下侍女,走到山鲁佐德身边,盯着她大声喝道:“我不管,我只是问你吃饭了没有?” 山鲁佐德愕然,她根本没有想到林黑山如此着急地闯进来,居然是问这般生活式的问题,山鲁佐德不知所措,扭扭捏捏地低声说道:“这个,昨天你折腾的太厉害了,我现在那里还痛,所以没有什么胃口吃饭。” 林黑山稍微松了一口气,问道:“水呢?” “也不敢喝,上厕所也会痛的。” 林黑山终于完全松了一口气,像是跑完了一百公里后一样,只觉得浑身放松无力,瘫坐在地毯上,说道:“那就好。” “什么事情?” 山鲁佐德不太明白,虽然她已经嫁人了,但是丈夫连吃饭喝水这些小问题都管起来,实在是太奇怪了。 “你不用理会,只需乖乖地听我的话,从现在开始,不许吃这里的一点水,一粒饭。” 山鲁佐德大怒,这个丈夫也太霸道了,顿时秀眉怒张,喝道:“你也太霸道了,难道想饿死我吗?我知道,你中国人喜欢细腰的女人,我常年锻炼身体,比较壮实!是不是?” 林黑山哭笑不得,他常年在欧洲生活,审美观上也接近欧洲人,哪会喜欢那些细腰美人?山鲁佐德身材高挑,比例匀称,犹如古希腊的雕塑一样完美。他只好说道:“当然不是嫌弃你胖了,只是以后你只能吃灌装食品和瓶装水,至于新鲜的食物和水,千万不要动。” 山鲁佐德隐隐约约觉得这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但是既然已经嫁人了,受到过西方教育,骨子里却非常阿拉伯化的山鲁佐德,也只好听从林黑山的吩咐。 林黑山又施展在巴黎学到的挑逗女人的绝招,说了几句情话,叫山鲁佐德满心欢喜。这里毕竟是女眷的所在地,林黑山不敢多逗留,稍过片刻便告辞离开,留下山鲁佐德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虽然两人在之前一丝感情也没有,但是结合之后,山鲁佐德便觉得林黑山体貌不凡,更有顾讨人喜欢的气质。这个花花公子,在**之城巴黎可不是白呆的。 林黑山返回自己的房间,走到拐弯处,迎面走来一个戴着面纱的侍女,倏然串起他的胳膊。林黑山顿时一阵**笑,帅哥到底受欢迎,哪里都有女人主动上门。他便迫不及待地将这个侍女拉到隐秘处,哪知侍女拉下面纱,林黑山一看就气得不打紧,竟然是妮娜这小妖精。 “你不是被拖下去关起来了吗?” “逃脱这种粗糙的监牢,对于巴格达的飞贼来说,实在是太过于简单了,话说回来,若不是我放水,他们怎么能够捉住我?不过说回来,按照计划,我们分别想办法混进来,我可是被活活打了一顿,然后又关进地牢,只有黑面包和水。你倒是享福,我看到了,你不禁骗了一个漂亮的处女老婆,而且被当作上宾一样,这是什么世道啊!” 妮娜酸酸地说道,似乎有点吃醋的味道。 “哈哈,谁叫你平时作孽太多,有道是天作孽犹可为,人作孽不可活!活该!” 妮娜顿时将脸一板,问道:“我问你,按照计划,你执行的如何?” “一切都按照计划的制定执行下去了,你呢?” 妮娜叹道:“我随时可以出动,但是那奥塔玛和卡扎菲实在是太棘手,我若是动手起来,难免被发觉,万一发觉,我们两人都会被暴露。卡扎菲倒是罢了,那个奥塔玛……“妮娜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我怎么觉得像是面对一个妖怪一样,太恐怖了。“ “若不恐怖,为什么还叫恐怖大师。” “你想办法,只要能够把奥塔玛和卡扎菲暂时带离这里半个小时,我就有办法盗取炭疽病毒的标本了。” 林黑山叹道:“有点难度,不过我会劲量想办法的。” 交换完情报,两人迅速分开,林黑山又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躺在**苦思冥想,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把奥塔玛和卡扎菲调虎离山呢?想了半天,竟然没有一个好办法,除非自己突然翻脸,但是一翻脸,只需要卡扎菲一人,就可以捉住自己了。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山鲁佐德回来,看到林黑山闷闷不乐,问道:“亲爱的,你怎么了?” 林黑山心情烦躁,倏然抱住山鲁佐德的腰,将她推倒在**。山鲁佐德低声呼唤了一下,满面绯红,吃吃地求饶:“这个,你能不能让我休息几天,我还很痛,要是你不满足,我可以叫侍女过来。” 林黑山哑然,知道山鲁佐德误会了,当下只是亲亲山鲁佐德的面颊,然后问道:“山鲁佐德,要是我突然离开了这里,而把你留在这里,你会怎么办?” 山鲁佐德微微一颤,叹道:“你始终不是属于这里的,假若你要走,而我又是你累赘的话,你就尽管走,我绝对不会拖累你的。之后无论你到哪里,我都会追随你的脚步。” 林黑山叹息,阿拉伯女人就是贤惠,又听话,哪像中国女人,解放地够彻底了,个个变成母老虎。自己的姐夫朱恒淮纵横天下无敌手,无论是本.拉丹还是cia,碰到他都头疼无法,但是这样一个雄霸的男人,在自己姐姐面前,还不是乖乖地像一个熊猫。 两人稍微缠绵了一会儿,不刻侍女来叫林黑山吃饭。阿拉伯女人是没有资格和男人一起上台面的,林黑山习惯了也不以为杵,只是午饭比较私人化,来的只有奥塔玛、卡扎菲与阿里。林黑山向奥塔玛和卡扎菲打过招呼之后,便和阿里打招呼,那阿里蒙头应了一下,心里还耿耿于怀。 四人边吃便谈话,话题却是卡扎菲与林黑山无意中发现的那个神奇的地宫,以及八面大门。奥塔玛说道:“我在这边住了这么多年,想不到居然还有一个这般神奇的地方,值得看一下。” 奥塔玛是剑桥大学历史方面出身,虽然职业是一个恐怖分子,但并不妨碍他的业余爱好。他向林黑山询问:“我的林,听说你对历史考古方面并无特别的专长,但是怎么能够破解大门开启的秘密呢?” 林黑山寻思了一下,一直想不好叫奥塔玛什么好,索性还是老样子,说道:“大师,虽然我是一个警察,但是我姐夫却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考古专家。说实话,我和姐姐姐夫相差二十多岁,我的父母年老,所以我是由他们养大的。不过他们夫妻很忙,整天全世界地跑来跑去挖地洞,我平常读书还好,一放假,就肯定在考古工地上。我参加过以色列《圣经》之地的发掘工作,参加过玛雅黄金城的考古。不是吹牛,虽然我才二十一岁,但是参加过的考古项目,至少在全世界排得上前十位了,不亚于任何一个专家。” 奥塔玛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太好了,我正缺这方面的专家,虽然我是一个历史研究者,但是偏重于理论,实际的考古发掘没有参加过,当然,也没人敢请我参加。这次难得有机会,就在附近发现了一个古代遗迹,所以我绝对,由我、卡扎菲、阿里和你,一起同去探险那个地方。” 林黑山哈大嘴巴,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他正在寻思怎么样把奥塔玛等调虎离山,想不到奥塔玛主动提出要离开这里,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吗? 奥塔玛说道:“怎么?舍不得山鲁佐德?“ “哪里,能够陪同大师参加考古,是我的荣幸。” 奥塔玛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准备,准备的东西已经差不多了,所以下午我们就出发。吃完饭,你和山鲁佐德告别一下,叫她不要担心,我们马上会回来的。** 十三、太古之王的迷宫 林黑山吃完饭,马上就急着把消息告诉妮娜,他们联系有一种特殊的方式,在空气中撒入一种奇特的香水,妮娜就会过来,只是希望不会让狗鼻子的卡扎菲发觉。 林黑山等妮娜过来以后,把好消息告诉她,妮娜乐得几乎跳起来,说道:“我已经侦察过了,结合你的步骤,一旦病毒标本出现,我马上可以拿到手!” 两人马上分开,林黑山又回到自己的房间,和山鲁佐德亲热了一下,便告辞离开,看着山鲁佐德的脉脉的神情,林黑山都几乎有点舍不得。 奥塔玛所谓四个人一起出去,那是指主要的头脑人物有四个,恐怖大师、第二基地霍山的继承者、基地二号头目出巡,排场能小吗?光物品就有四十多头骆驼和十几个仆人运送,林黑山心想,这哪是是探险,根本当野外郊游。 他们从地底的住所通往外界,路途相当遥远,走路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并且地道忽上忽下,岔路极多,若是贸然闯进来,极有可能如地道战里面的鬼子一样,陷入人民战争的包围之中。地堡守卫也非常森严,需要经过七八个关卡,若非林黑山等故意被擒住,恐怕根本难以混进来。 地堡还有一个名号,叫做鹫巢,与纳粹德国时期希特勒建在巴伐利亚的狼穴遥遥相对。不过鹫巢建成的年份已经超过一千年了。爱好历史的奥塔玛向林黑山解释说,最初第一基地的鹫巢建设在山上,遭到蒙古大军的围困,全军覆没,所以第二基地顿时心生警惕,急忙从原来的所在地叙利亚迁移出去,到处寻找新的根据地。经过搜寻,发现了上百年前明教教徒建立的地下城堡。该城堡不禁隐秘,易守难攻,而且又有秘密的脱逃路线,遂成为第二基地的主要驻扎地。经过一千多年的修造,现在的鹫巢位于地下五百多米处,可以防核爆、灌水、毒药、毒气、病毒等多种进攻。加上第二基地向来低调,竟然不为世人所知。 林黑山暗叹,若是美军得知了有基地组织的分支在此,纵然派遣再多的大军,再先进的武器,也极难在短时间内攻陷此地,时间一长,却又会让他们逃走。 走出鹫巢之后,林黑山真有点不习惯外面灼热而又刺眼的太阳,他戴上太阳镜,由卡扎菲带路,前往那神秘的迷宫。其实在沙漠之中认路极为困难,沙丘无时不刻在变动,根本不可能有对照物,一般都是依靠鼻子闻气味。据说卡扎菲在离开那个迷宫之前,特意拉了一堆屎,作为自己独特气味的定位。林黑山愕然,这卡扎菲越来越像狗了。 其实那迷宫的所在地离鹫巢并不是很远,不然当初卡扎菲也无法在一人的情况下,把身高体重的林黑山拖回来。约莫在沙漠上骑着骆驼走了半个多小时,就走到了那座怪石嶙峋的上旁边,奥塔玛从骆驼上走下来,捡起一块石头,细细打量,过了一会儿说道:“伊拉克地区的石头,差不多都是水成岩,因为这里是古代大地中海的一部分,海洋生物丰富,所以拥有众多的石油。像这种火成岩极其少见,据我所知,这个区域,数百万年来并没有火山爆发过。我想,这些石头,可能是一颗巨大的陨石残骸,当然,起码有数百万年的历史吧!” 林黑山也从骆驼上跳了下来,说道:“大师原来对地质学也颇有研究。” “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我们进去吧,卡扎菲,带路。”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进了地洞,从生门进入,走到那个布置着八扇门的神秘迷宫前。由于人数众多,因此奥塔玛只叫一部分人进来,其他人在阴凉处休息接引。 为了这次探险,奥塔玛准备的仪器和设备也极其之多。他空拥有一个历史博士头衔,却从来没有实际参加过考古,时常扼腕叹息,若是自己不走恐怖组织这条路,恐怕现在已经是一个出色的中东历史学者了。难得这次有表现的机会,所以他毫不吝啬地弄来了最先进的仪器,要什么有什么。 这个迷宫的开口极为宏大,因为八扇门每一扇都有数米高,中间立着一块石碑,常年的风化,使得上面的文字开始有点脱落模糊。 “正如你说的那样,这块石碑的文字,是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奥塔玛凝视着石碑上的奇怪文字,对林黑山说道。这些文字,有点类似于楔形文字,成尖劈形,形似木楔,但是更加古老,是一种已经摆脱了象形文字范畴,进入拼音文字的文化。 由于不认识这些字,奥塔玛纵然才大如海,也一筹莫展,本来还可以根据石碑的雕琢样式和花纹判断建造年代,但是这块石碑干脆,根本是随便找来一块大石头,磨平了一面,就雕琢了文字。 奥塔玛沉默不语,过了片刻才说道:“虽然看不懂这些文字,但是从八扇门的布局和这块石碑来看,我们似乎找个了传说中的太古之王的迷宫!” “太古之王?”不仅是两个一窍不通的徒弟这样问,连林黑山也问了起来:“太古之王?听起来似乎是很古老的王者,巴比伦,还是苏美尔人的王?” “不,更加古老,只有传说中才存在的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 吉尔迦美什始见于古巴比伦王国时期的英雄史诗《吉尔迦美什》,传说吉尔迦美什是最早的人类之王,他拥有着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的极高神格,他乃获得诸世一切的超越者之完成型,世上无人能与其匹敌,然而最终无法对抗命运,产生的悲剧故事。近些年来,根据一些考古学者的考证,认为确实在一万到八千年前的遥远年代的中东地区,存在这这样一个太古之王。 人类产生于非洲,大概在五六万年前走出非洲的第二批人类,构成了现代人类文明的主要核心,由于欧洲过于寒冷,非洲太热,而亚洲的文明核心汉族祖先才刚刚走到黄土高原,没有足够的时间发展文明。两河流域则位于人类出走路线的中途,而且当时这里的土地肥沃,气候宜人,于是在一万年前,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文明,人类文明的核心,他们的历法、文字深深影响了后来的古埃及和古印度、古中国。比如冶铁技术,便是从中东传到中国,之前只能零碎地以陨铁为材料,打造少数神兵利器。 传说人类文明核心的最古老之王,便是吉尔迦美什,他聪明无比,发明文字,记述历史,这些文献深刻地影响了日后的中东,《圣经》中很多关键主体,都是来自于吉尔迦美什的文献。他用力过人,纵然是神,也只能风采所倾倒,甚至丰收之女神伊什妲尔主动向他求婚,但是反被拒绝。 然而最为人熟知的,却是太古之王的另外一个称号——黄金之王。这是因为吉尔迦美什最大的兴趣就是搜罗黄金和各种宝贝,古代世界产生的所有黄金,传说古代中国占了两份,古代印第安人占了一份,吉尔迦美什独占七份,剩下的分配到世界的其他地区。古代中国论起黄金来,纵然一个小小的诸侯,动辄也是百金计算,但是后来到了汉代以后,这些黄金就神秘消失了,也难以估计数量。可是独占一份的印第安人,却整整建起了一座黄金之城,由此可见数量之多。 后来的犹太人所罗门王,便发现了一部分了吉尔迦美什的宝藏,打造了强大的以色列国,后来他时候所有的财宝都埋进坟墓,号称所罗门的宝藏,就已经引得世界上所有人的疯狂。 所以,谁发现了太古之王的吉尔迦美什的宝藏,谁就掌握了全世界的财富! 在场的四个人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哪能不知道太古之王的宝藏传说,顿时脸色都变掉,眼珠中放射出贪婪的目光,阿里吃吃地问奥塔玛:“导师,你认为真的是吉尔迦美什的宝藏?” 奥塔玛淡淡地说道:“只是猜测罢了,因为这些文字我也不认识。不过假如我们能够破解眼前的几扇门建成的迷宫,我们就能够看一下,到底是不是吉尔迦美什的宝藏了!”** 十四、七块创世泥板 林黑山打量着这八扇大门,虽然每一扇门的外观极其相似,但是注意观察,还是能够发觉每一扇门在细微之处的不同,比如装饰它们花纹的石头颜色都不一样,红黄绿什么颜色都有。林黑山思忖着说道:“我觉得这八扇大门和中国的八面乾坤阵势很像,而且中国古代文明也受到过苏美尔人的影响,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 “这你就错了。”奥塔玛摇摇头说道,“亲爱的林,中国的文明虽然受到过苏美尔人的影响,但毕竟不是全盘接受,到达中国文明鼎盛时期的时候,两者已经相差近两千年的历史,很多方面已经有了全新的发展。比如八卦产生的时候,距离苏美尔人灭亡已经有一千年的历史,因此是不可能与眼前的八扇大门产生交集。我倒是觉得,这会不会是创世的七块泥板,每一块泥板代表一扇大门!” 创世的七块泥板,是指美索不达米亚的埃努玛—埃利什史诗,讲述了苏美尔人神话中创造天地人间的故事。天地初开,洪荒世界,诸神在在第一天创造世界,第二天创造黑夜白昼,接下来几天创造全世界的生灵物种,直到第六天创造了人类,第七天诸神开始休息。这个故事全盘被后来的犹太人吸收,编入《圣经》的创世纪章节里。 “但是,导师,所谓创世的七块泥板我是知道的,可是这里有八扇大门啊!”阿里想不明白,径直问奥塔玛。 奥塔玛被阿里问得哭笑不得,回答说道:“亲爱的阿里,你别忘了,还有一扇门是我们进来的通道,它并不算在创世的七块泥板里面的啊!” 原来如此。 毕竟这里除了奥塔玛是历史方面的行家以外,另外的人都只不过是业余级别,纵然是林黑山,也只不过擅长考古冒险,当真考校历史理论里,会把他难到一头扎进幼发拉底河。 奥塔玛喃喃自语:“创世的七块泥板,每一块泥板代表一扇门,分别是混沌、阴阳、星宿、植物、动物、人类和空虚。每一扇门里都隐藏着一个危机,现在已经有三扇门不用尝试了。第一扇门是我们进来的通道,第二扇门是卡扎菲与林黑山之前闯过的地方,应该是代表阴阳,还有一扇门已经有个可怜的家伙在很久以前为我们替身尝试过的,他的下场是中毒身亡,所以代表的应该是植物,那时候大部分的毒液都采自植物上。” 林黑山问道:“那么大师,你认为哪一扇门是安全可以通过的?空虚吗?” 奥塔玛摇摇头说道:“不一定,或许每一扇门都可以安全通过,也可能真正的通道隐藏在其他地方,这个很难说。现在我们只好一扇门一扇门的尝试,或许能够找到什么通道。” 他随便瞟了一眼,就指着一扇门说道:“就这扇门吧!我们准备一下进去,叫他们人预备接引。” 奥塔玛脱下宽宽的阿拉伯长袍,换上探险专用的服装,这种服装耐磨、具有一定的抗腐蚀性和抗毒能力,然后又在身上准备各种工具和装备。待到四个人都准备完毕,奥塔玛正要跨步进去,阿里抢先一步冲进去,说道:“导师,请让我打头阵吧!” 不愧为奥塔玛的二弟子,虽然武功低微,但是对他却忠心不二,唯恐里面有什么危险的事情,索性先打头阵。 阿里领头,其他三个人跟在他后面,推开了这扇门,一起走了进去。林黑山记住了这扇门上面装饰的石头是黑色的,于是他暗自揣测,这代表着七块创世泥板里面的什么意思呢?已知阴阳之门是花色的石头,植物之门是绿色的石头,他们进来的入口之门则是白色的石头,因此这扇门可能是混沌之门或者空虚之门。推开数米高的大门,呈现在四个人面前的是一条和大门一样高,可以容纳十个人并排行走的宽阔地洞。地洞开凿的非常粗糙,仅仅是用工具挖了一个洞,既没有磨平,也没有任何装饰地面上是平坦的沙子,阿里施展腿功,点在上面行走,唯恐地下有机关暗器,每一步都非常小心,后来的人就踏在他的脚印上行走,走了大概半个来小时,眼前豁然开朗,竟然进入了一座宏大的地下大厅,不下于北京的鸟巢那么大。 地下大厅虽然非常宏伟,但是亦是如同古老的吉尔迦美什时代的装饰一样,粗糙而朴素,偌大的大厅,仅在中心位置,围绕着一圈雕塑。他们凑近一看,这些雕塑都是用一种绿色的半透明玉石雕琢而成,栩栩如生,把每一个人的表情都完美的表现出来,简直不像是雕塑,而是印模印出来的一样。唯一叫人奇怪的是,这些雕塑的每个人表情都非常痛苦,好像在水里要淹死了一样。 雕塑中间则是摆放着七个半人大小的木盒子,呈放射线形状排列,其中有几个盒子已经莫名其妙地被打开,盖子扔到一边。盒子里面放着一个缠着麻布的人形物体,犹如木乃伊一样。 奥塔玛兴奋地直搓手,就要扑上去察看一下盒子里面的东西,卡扎菲拦住了他,说道:“等等,导师,请不要这么着急,说不定里面藏有什么可怕的机关,由我来吧!” 他提着探险杖,戳戳那被打开盒子里面的人形物体。探险杖下端尖锐,顿时刺穿了人形物体,把它抬了起来。麻布经过数千年的风化,老早腐朽不堪,稍微一动,就飒飒如沙子一样的落在地上,露出了人形物体的真面目。这竟然是一个小孩的木乃伊,他蜷缩成一团,骨骼清晰可见。 “人殉吧!在不少古老的文明里,新的建筑落成,需要幼儿的灵魂来守护。不过一般的人殉都是将尸体埋在建筑下面,而这种将尸体放在盒子——哦,棺材里面,摆在外面的,真是少之又少啊!” 奥塔玛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两位徒弟一来一窍不通,二来表示对导师的尊重,都没有反驳,而是点点头致意。奥塔玛苦笑一声,这个时候又不是权力的支配,需要独断横行,他也想听取别人的意见和看法,对了,那个能够说话的人呢? 奥塔玛回头寻找林黑山,发现他正在饶有兴趣地打量那些人形雕塑,于是笑道:“林,你有什么发现?” “不觉得这些雕塑很奇怪吗?好像活人一样。” “而且全是光屁股的!”奥塔玛哈哈大笑。 “而且没有头发。”卡扎菲也补充说道。 林黑山说道:“我可没有见过这么丑,却这么像活人的雕塑。要不是他们是用半透明的玉石做的话,我都想起古代中国残酷的人俑。把活人用泥巴封起来,做成守护坟墓的人俑。” 众人听得毛骨悚然,窃听奥塔玛说道:“这不是吉尔迦美什的坟墓,而是他建立的一个迷宫,怎么会有这些鬼东西呢?” 林黑山说道:“话说回来,这个迷宫下一步的路线呢?我只看到我们过来的那个通道,至于接下来,怎么走?” “所以说这是迷宫,迷宫不一定要弯弯曲曲到处是岔路,让你找不到路,这也是一个迷宫。” 奥塔玛说道:“我想,会不会和这些棺材有关,他们摆放成这种样子,一定有特定的关系。” 林黑山又说道:“我就觉得,为什么有几口棺材被人打开了?” 奥塔玛说道:“难保不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人来过了,他们找不到路,打开了几口棺材,又都是尸体,一怒之下,弃之而去。” 卡扎菲摇摇头,说道:“我看不可能,假如我是来到这里的人,兴冲冲地走过来一看,什么也没有,好歹把所有的棺材打开一看,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而他们却只打开了一半,这不是叫人很奇怪?” 阿里大大咧咧地说道:“这有什么难,打开几口棺材,看看有什么玩意就是了。” 说完,他就用力掀开一口棺材,里面还是一具包裹着麻布的木乃伊,受到震动,尸身上的麻布顿时烟消云散,只露出一具骸骨。众人不禁有一丝失望,什么也没有。 突然,林黑山眼睛盯住一样东西,走了过去,从一个雕像下面捡起一块木头,这本是一个刀柄,刀子被沙漠腐蚀掉之后,硬木制成的刀柄反而流传了下来。他看到刀柄上刻着一些古老的文字,当下就给奥塔玛观看。 “这是古波斯的楔形文字,让我破译一下。” 古波斯楔形文字在一八三五被一个英国人破解,因此阅读起来并不非常困难,奥塔玛思虑了一下,慢慢念叨:“恶魔,石头的恶魔!” 他放下刀柄,几个后辈给他的眼神都是莫名其妙的,他说道:“很奇怪,看这几个文字,似乎是急匆匆,在临死之前费尽力气才刻下来的。但是这里又没有什么死人或者遗骸,难道被人搬出去了。” 他倏然一呆,似乎想到了什么惊恐的答案,慢转过身,盯着那个林黑山从他脚下捡起刀柄的雕塑。那个雕塑,是一个面色凝重的中年人,虽然没有胡子,但是脸上的皱纹已经出卖了他的年龄。他和其他临死之前狂舞的雕像不同,他保持了左手托着什么,右手拿着什么的姿势,看样子仿佛在写东西一样! 奥塔玛厉声喝道:“阿里!伸出双手!” 阿里莫名其妙,但是导师的命令绝对服从,他伸出双手,惊骇地发觉,那十个食指,竟然已经开始结晶化,变作绿油油的玉石,阿里立时发出尖利的惨叫。 卡扎菲反应极快,抽出腰刀,手起刀落,将阿里几个变成结晶的手指头斩了下来。那手指头甫一落在地上,就化作一阵绿色的蒸汽,幽幽向四个人缠过来。 “赶快离开这里!”奥塔玛大声喊道。 四个人飞快地离开,阿里虽然手指头极痛,但是他是练武之人,能够忍受,刚才尖叫,却是因为场景太过于骇人了,倒是不至于手指结晶化会疼痛,否则他也不会在奥塔玛提醒以后才发觉。 四个人犹如一个魔鬼在追踪,跑了几百米才上气不接下气地停了下来,阿里哆哆嗦嗦地说道:“太可怕了,太可怕,这是混沌的诅咒,诅咒我们变成石头。” 林黑山凝神说道:“不,我不觉得这扇门代表混沌。倒是不是说过吗?这里在古代曾经坠落过一颗陨石。在地球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将人类化作石头,所以我怀疑这是一种宇宙的超级病毒,能够将活的的有机体吞噬后化作晶体,但是如头发之类的纤维,则不能,所以我们穿着衣服,能够暂时挡一阵子,只是阿里比较可怜,双手触到了,幸亏卡扎菲及时斩下手指,防止病毒的蔓延。我想古代的时候,吉尔迦美什一定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用七具木乃伊培育这种病毒,并不并不能吞噬死掉的有机体,并且把几个木乃伊放成一个奇怪的阵势,引诱人们打开。后来的人,都打开了棺材发觉中毒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尽数化作绿色的石头,外面的衣服和胡子、头发,则渐渐风化,就变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样子!” 奥塔玛喃喃自语,说道:“原来这里是星宿之门,方才我心里还在暗想,到底星宿之门、混沌之门会埋有什么可怕的陷阱,出乎意料之外,既不是刀剑也不是毒药,而是来自异域空间的恐怖病毒。” 奥塔玛搭在阿里的肩头,低声说道:“阿里,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荣幸。”所谓十指连心,阿里被卡扎菲斩去了几根手指之后,痛入骨髓,他以武者的意志力强行忍着。卡扎菲抽出随身携带的医疗包,里面有一只止痛的吗啡,为阿里打进去,使得他稍稍镇静下来。然后卡扎菲又撕开纱布,用药为阿里包扎起伤口来。 奥塔玛看阿里这幅模样,虽然阿里以腿功出色,日后手指的缺失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但是眼前却不便于继续探险,于是叹道:“阿里,我们送你出去,你好好休养吧!” “导师……” “反正又不是生死关头,只是满足一下我个人的爱好而已,犯不着拿我的几个弟子冒险。我教出来的几个徒弟,可惜哈桑早夭,剩下的除了你和卡扎菲以外,都还不成材,日后的大事,我需要你们的协力啊!” 阿里便不再坚持,四个人偱原路返回,然而甫一出洞口,林黑山不禁愣住,迎接他们的,并不是奥塔玛的仆人,竟是几十只自动步枪,以及持有他们的主人——美国陆军。 说时迟那时快,卡扎菲倏然闪电般地袭向自己的导师奥塔玛!** 十五、背叛与阴谋 卡扎菲这一手偷袭,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原本隐秘的行动,居然被仇敌美军偷袭埋伏,这已经叫人非常吃惊,纵然是林黑山这个非基地分子,在第一时间内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好,老子要赶紧逃命!” 然后,身为恐怖大师奥塔玛最信任的弟子沙漠风暴卡扎菲,像是仇敌一样,突然向导师偷袭,这更加让人大骇。 卡扎菲之所以号称沙漠风暴,是因为他的攻击,就如沙暴一样汹涌而至,绵绵不绝,柔中带刚,论世间,绝少有对手,之前与林黑山对峙,若不是存心想活捉林黑山和体力下降的缘故,林黑山绝对支撑不过三招。 卡扎菲狂暴地袭向奥塔玛,仿佛像是一头凶猛的狮子。卡扎菲身高将近一米八七,与一米七出头的奥塔玛相比,无论是身材还是年龄上,绝对占据优势,加上又是身为最信任的人,这番偷袭,除非奥塔玛是神,才能幸免于难。 然而更加叫人吃惊的场面出现了,奥塔玛面目波澜不惊,丝毫没有最亲密人背叛的情绪波动,卡扎菲偷袭过来的瞬间,就侧身弹开。当卡扎菲失去了第一次进攻机会的时候,再次猛烈攻击,既然已经背叛了,就要做的绝。 沙漠风暴汹涌而至,奥塔玛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冷笑。既然沙漠风暴柔中带刚,他就刚柔并济,一刹那就击开了卡扎菲。 高手交手,不会像电影电视那样打上十几分钟,一般长着一分钟,短则几秒钟中分开胜负。如奥塔玛和卡扎菲这种高手,只见两人飞一般地接触,倏然卡扎菲大叫一声,一个筋斗跳开,踉跄几步,满面通红,呼吸急促,似乎受了不小的伤害。纵然是大师武功最为高强的弟子,与大师的差距,还是非常明显的。 “导师快走!” 阿里醒悟过来,此刻必须阻止卡扎菲,他像是一头受伤的野狼一样,咆哮着扑向卡扎菲。奥塔玛是做大事的人,当然不会被这些情绪牵挂,飞身窜入一扇大门里面,顿时消失地无影无踪。 阿里是奥塔玛七大弟子里面,武功最为低微的一个,哪是最为高强的卡扎菲的对手,何况刚才又挨了一针吗啡,动作上受到牵连,迟缓了不少,只是一招,就被卡扎菲打倒,伏在地上,口吐鲜血,身子蜷成一团。 “你们刚才为什么不开枪?” 卡扎菲转身怒气冲冲地质问那些美军士兵。 “我们以为你能够制服那个恐怖大师,结果,却是你没有本事。”一个宽脸,身上的军衔是上尉的美军带有讽刺口吻的说道。这些该死的阿拉伯人,没有本事打仗,搞内讧却是最行的,最信任的弟子,居然会背叛导师,纵然是为他们美军服务的,也叫他鄙视。 卡扎菲阴沉着脸转向林黑山,冷冷地说道:“还有你!” 林黑山刚才并没有随奥塔玛逃走,因为他本来就不需要逃走,由于他已经和山鲁佐德结婚了,卡扎菲潜意识里当作了奥塔玛的心腹,所以有这么一问。 倒是林黑山走到了那个美军上尉旁边,突然骂道:“我要和你妈咪上床,听说她很骚。” “你妈才骚,当过你干爹的男人,超过了加利福尼亚的人口。” “屁,你家不仅你妈骚,你爸也骚,干过他屁股的,比整个中国的人还多。” “插,你妈连外星人都搞!” 倏然两人不约而同地骂道:“他妈妈的,国土安全部的这班废柴,是谁想出了这个该死的接头口令。” “你好,我是林黑山,国际刑警,现在负责获取基地组织的炭疽病毒疫苗。” “我叫约翰.屈伏塔,美国陆军特种部队上尉,负责处理恐怖主义分子。这次由于接到线人的报告,打算在这里把基地的二号人物奥塔玛干掉。”说完,屈伏塔横了一眼卡扎菲,颇是嘲笑的神色。 卡扎菲哼地一声,说道:“有时间做自我介绍,还不如马上去杀了奥塔玛。一旦让他逃脱,恐怖大师的外号,可不是白得的!” 林黑山抬头看过去,说道:“奥塔玛进了这扇门,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恐怖的陷阱。” 屈伏塔颇具有美国人的自信和傲慢,哈哈大笑道:“管他什么陷阱,我就是不信,能够抵挡地住子弹。留下五个弟兄看守,其他人跟我一起去追捕恐怖分子,还有你,林黑山,你也同去吗?” “可以,我想去看看。” “他可不能够信任,他可是奥塔玛的女婿!” 屈伏塔一呆,想不到林黑山还有这重身份。林黑山和山鲁佐德成婚一天,得知消息的仅限于少数基地分子,美军自然不可能搜集到这种情报。 林黑山见屈伏塔露出疑惑的神情,指着卡扎菲说道:“他可是奥塔玛收养的孤儿,并且教他习武,提供一切条件,和他相比,我才做了一天女婿,而且是被逼的。” 屈伏塔哈哈大笑,拍拍林黑山的肩膀,表示不会在意的。 林黑山见阿里躺在地上,卡扎菲下手当真狠辣,一下子就绞断了阿里的咽喉,进的气少,出的气多,活不成了。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问屈伏塔:“能把他打死吗?我不想见他受活罪。” 屈伏塔递给林黑山一把手枪,后者开启保险,对准阿里的脑袋就是一枪,顿时送他归西。 卡扎菲讽刺道:“我都不认识你了,什么时候有这般的仁慈之心?” 林黑山冷冷地说道:“我也不认识你了,什么时候,拥有武者之心的卡扎菲,已经开始堕落了呢?” 卡扎菲哼地一声,没有理会林黑山,此刻有美军在场,也不便于发作。 林黑山抬起头瞅着奥塔玛走进去的那扇门,门上装饰的石头,是鲜艳的红色,好像血水一样,有一种不吉利的征兆。 那些美国人大大咧咧地走了进去,一点也不知道畏惧,林黑山心念转动,走在了他们中间,这个位置比较安全,前面有送死的,后面有垫背的,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可以逃跑。倒是卡扎菲也有这个念头,走在林黑山旁边,只是两人心中已经有了耿介,相互看不顺眼,保持了一米的距离。 林黑山抬头四下里打量,这个地洞,比方才星宿之门的规模要小多了,眼前是一条狭长的通道,约莫直径是三米左右,只能容纳三个人并排行走。地上铺着厚厚的沙子,一脚踩下去,就陷到脚脖子边。幸好大家穿的都是长筒靴子,不至于遇到麻烦。 纵然这些美国人大大咧咧,但是在安全上却依旧一丝不苟,前面是两个美军士兵,手持自动步枪,小心翼翼地一边巡视,一边往前走。中间的那些美军士兵,则紧紧跟在后面。而后尾的五个美军士兵,更是如临大敌,因为在后面遭受攻击,是最难防御的。这些士兵都是百里挑一的高手,纵然受到基地组织的强袭,也可以进行有力的抵挡。 地上有奥塔玛走过以后留下的一个个浅浅的脚窝,不愧是教出沙漠飞驼的导师,自身腿功也非常出色,只见他两个脚窝之间,距离竟然相差三四米,腿步迈开地极大,但是走了几十步,他突然停了下来,脚步在沙子上留下了奇怪的印记。 卡扎菲走上前,观察导师留下的痕迹,说道:“很奇怪,他遇到了麻烦,与什么东西遭遇了,然后短暂地发生了一场争斗,然后他又飞快地逃走。” 林黑山面色凝重,说道:“这里的怪物终于出现了,看来这里就是动物之门!” 屈伏塔哈哈大笑,嗤之以鼻,说道:“怕什么,再厉害的怪物,在这个(他拍拍步枪)面前,就如一堆屎一样软掉。” “万一这堆屎塞进你嘴巴,堵住了你的气管呢?” 卡扎菲冷言讽刺。 屈伏塔勃然大悟,但是很快镇静下来,说道:“好的,我记住了。现在没有功夫和你争吵,等我干掉奥塔玛之后,会叫你见识到我的可怕!” “嗨,头儿,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东西!” 一个美军士兵叫道,屈伏塔、林黑山等扭头看过去,看到一个美军士兵蹲在地上,用匕首挑着一样奇怪的东西,这个东西像是一只大象腿一样粗的皮管,上面布满鳄鱼一样的鳞片,呈现沙子一样的黄色。 “不是奥塔玛身上的?” 屈伏塔看这条皮管一样的东西,颇有些年份了。他摆摆手,喝道:“不用理会,我们继续往前走。还有,所有人都打开保险,随时准备射击。” 他也做好了受到攻击的准备。 就在这时,走在后尾的一个美军惨烈的叫声惊动了所有人,大家一起往后看去,只见一个黑人士兵,丢掉了枪械,一只脚立在地上,好像树桩一样牢牢不动,而其他三肢却拼命乱舞。然后更加可怕的一幕出现了,黑人士兵仿佛被塞进了一个烤炉,身上的肌肉,竟然渐渐地干枯起来。虽然肌肉如漏气的皮球一样开始萎缩,但是皮肤却已经长好了固定的面积,并不会因此而缩小,于是紧紧地贴在枯萎的肌肉上,青筋弹跳。那黑人士兵浑身的汁液仿佛被吸收了一样,拼命挣扎,但是根本无法逃脱这种可怕的力量,当面部骷髅化之后,倏然软软地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每一个人都看得惊心动魄,在恐怖片中出现的场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十六、恐怖的地下魔兽 这扇门里面的机关终于发动了,而且不像前几扇门里面的机关一样,被动启发,居然是主动地直接攻击入侵者,也就是说,这里的机关是一个活物! 想到这里,林黑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看到卡扎菲居然不顾危险,走到了那具被吸干汁液的尸体边,半蹲了下来,仔细检查尸体。林黑山和屈伏塔也凑了过去,看到卡扎菲将尸体上上下下搜罗了一边,然后对着尸体那只被牢牢定在地上的脚翻开一看,能够抵挡最坚硬铁钉的作战皮靴,赫然冒出两个铅笔那么大的洞,还泊泊少许流着鲜血。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再看这只脚的下面,沙子里面出现了一个活物钻出过的痕迹。这个活物,它是游趟在沙子里面,向这个士兵发动偷袭的。 “头儿,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反正奥塔玛这个家伙,进去以后也会被怪物吃掉的,我们没有必要陪着那家伙送死!” 一个美军士兵战栗地对屈伏塔说道,他不怕战场上的生死,然而在此处被不知道来自何处的怪物不明不白地弄死,却绝对不甘心。 “闭嘴!”奥塔玛恶狠狠地叫道,“你这个懦夫,亲**死奥塔玛,是我们军人一辈子的荣耀,要是你胆小怕死,自己滚蛋吧!” “我可以走吗?”那个美军士兵疑问。 “滚蛋吧,我们特种部队不需要你这样的懦夫!” 那美军士兵知道屈伏塔做到做到,既然将他视作懦夫,自然不会将其当作自己人,当下连滚带爬地跑出去,但是没有跑几步,倏然脚底一陷,大半个身子竟然陷到了沙子里面,下面居然有空洞!他努力用双手撑着地面,想爬起来,其他几个士兵虽然鄙视他的胆量,但是毕竟是战友,赶忙过去扶他。 这时,这个士兵猛然脸色一边,浑身不住摇晃,嘴巴里不住地发出尖叫:“啊,有什么东西在咬我,快救救我!” 他的身子继续往下陷,几个士兵托住他的胳膊,使命往上拉,两边就像拔河一样,一来一往。冷不防,下面一放松,几个美军士兵猝然不妨,顿时将那个家伙拉了起来,但是定睛一看,这个倒霉的士兵竟然只剩下半截身子,从腰部开始的下身都没有了,腹腔里面的脏器流了出来,肠子、胃、肝脏撒了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叫人窒息的血腥味。 屈伏塔脸色大变,提起手中的自动步枪,对准那个陷阱一阵狂扫,陷阱里面还留着士兵的残骸,子弹打上去,血肉飞溅上来,落在屈伏塔脸上、身上,使得他相貌分外狰狞。 周围的士兵都看着长官开枪,等屈伏塔发泄完,他说道:“干掉它!” 英语里面他她它非常明显,这个它专门指的是地下的怪物。 卡扎菲突然说道:“等等,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动!” 屈伏塔奇怪地看着他,喝问道:“为什么?” 卡扎菲说道:“虽然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怪物,但是既然它生活在沙子底下,因此有一些特性可以推测起来。在沙子底下,不像是水底,视觉和嗅觉都没有用,听觉也基本报废,因此唯一的感触器官就是触觉。我们一走动,沙子就会震动,躲在沙子底下的怪物,就是通过沙子的震动感受到我们的存在。但是它不敢攻击大队的人马,所以首先偷袭落后的和单身的!” 屈伏塔狞笑道:“原来如此,现在你总算有点派上用场了。” “哪里,毕竟我生活在沙漠几十年了,这些经验总是有的。” 屈伏塔喝令士兵们严禁动弹,然后他拔出手枪,对准远处的沙漠,每隔一米就开一枪,模仿人类的走动的步伐。在地底的怪物感觉来,就好像有一个个子比较小的人类,渐渐远离了大队,向前方走去,正是可以攻击的好时候! 突然,那边的沙子上,倏然喷出一股沙子的喷泉,一条什么东西钻了出来。它本来想攻击人类,但是聪明的人类设下了一个陷阱将他引了出来。 “开火!” 屈伏塔暴喝一声,随着一声令下,几十把自动步枪,一起向那头怪物射出致命的子弹,子弹好像雨泼一样,尽数倾泻到怪物的身上。怪物猝然不及,发出凄厉的惨叫,整个身子钻了出来。 “那是一条蛇!” 卡扎菲恍然大悟,难怪方才会找到一条皮管一样有鳞片的带子,那是蛇褪下来的皮,这条蛇犹如沙漠中普通的沙蛇一样,但是体积却大了几十倍,好像一条粗大的消防水管,浑身发黄,它的脑袋成尖尖的三角形,这是一种极富有攻击性的蛇。因为长期生活在沙漠沙子底下,眼睛已经退化成以个小豆点一样的东西了。 子弹如金属风暴一样洒在蛇身上,但是蛇的鳞片好像重型坦克的装甲,五点五六口径的子弹,根本对它造成不了伤害。蛇已经从最初的震惊状态恢复过来,倏然冲过去,咬住离它最近的一个美军士兵。 那美军士兵落在大蛇的嘴里,拼命挣扎,发出凄厉的惨叫,身体里面的汁液逐渐被吸走,开始萎缩。有几个同僚不忍心见他受苦,一枪将其击毙,蛇吸食了汁液,丢下尸体,转而又要向另外一个士兵攻击。 “受死吧!” 屈伏塔咬牙切齿地拿出一个手雷,扔到大蛇身边,轰然爆炸。虽然手雷的弹片对大蛇伤害有限,但是巨大的冲击力震动了大蛇,它马上停止攻击,一下子就像蚯蚓一样钻进沙子里面消失了。 众人稍稍松了一口气,但是依旧不敢放松警惕,四下里对着沙子巡视。 由于卡扎菲和林黑山没有武器,他们反而乐得清闲,林黑山突然对卡扎菲说道:“你知道传说中的太古之王是怎么死的嘛?” “吉尔迦美什?”卡扎菲皱皱眉头,他虽然并不是历史方面的学者,但是对于史诗《吉尔迦美什》还是看过的,说道:“古代的神不像现代的神一样无所不能,也会有生老病死。虽然吉尔迦美什有三分之二的神格,但他也无法摆脱衰老和死亡。于是吉尔迦美什就去寻找不死神药。他在冥界终于找到了不死神药,但在回来的旅途中,因为洗澡而被蛇偷吃。从此蛇就可以蜕皮保持长生,而太古之王终究失去了不老不死,而在不停地悲叹中离开人世。” 林黑山狡黠地说道:“你看,这条蛇是专门吸食人体的汁液的,岂不是偷食了不死神药的蛇吗?” 卡扎菲一愣,说道:“原来它就是不死之蛇,有趣!既然是不死之蛇,我们对付起来就有点麻烦了。” 屈伏塔带领麾下的士兵们,手持轻重武器,打量着脚底沙地的动静,唯恐那条大蛇再次钻出来吃人,倏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那大蛇竟然狡猾地从旁边的石壁上钻了一个大洞,张开大嘴,极速地扑向一个士兵。 但是这个士兵也甚是机敏,他朝地上猛然翻了一个滚,把手中的步枪的子弹毫不客气地倾泻过去,由于大蛇正好长着大嘴,那子弹全部打到嘴巴里。虽然大蛇外表披有坚固的鳞片,但是嘴巴里就没有这样的装备了。子弹射过去,不仅打断了大蛇的獠牙,另外还将它的嘴里射个稀巴烂。大蛇一时不会死,痛得身子乱窜。 屈伏塔心思转动,大声喝道:“快,快把榴弹射到他的嘴巴里去!” 屈伏塔身边一个强壮的黑人士兵,拿着一把自动步枪,枪杆下是一个榴弹发射器,只见他滑动机关,轰地一炮射过去。但是大蛇灵活地避开,榴弹射到石壁上,乱石飞溅。大蛇受到攻击,想要撤回去,可是刚才那一炮炸毁了石壁,居然将他卡住了。 好机会!倏然卡扎菲飞身跃上去,虽说奥塔玛麾下几个弟子,以阿里轻功最佳,但是卡扎菲不亏是最出色的弟子,身手亦是非凡。但见他在沙地上留下一个个小脚窝,飞快地冲到石壁上,双腿用力一蹬,借助推力,反身飞向大蛇。 那大蛇的脑袋在不断地摇晃,躲开众人的攻击,这时候卡扎菲在空中灵活地翻了几个筋斗,双手一把抓住大蛇的脖子,然后双腿又夹住了大蛇的脖子,一跃而上,坐在了大蛇的脑袋上。 大蛇狂怒不已,根本不能忍受一个人坐在它的头上,它越发狠命地摇晃,要把卡扎菲摔下去。 卡扎菲一手抱住大蛇的脑袋,一手从裤腿里掏出匕首,突然用力一扎,顿时插入了大蛇的眼睛里。大蛇全身都覆盖有鳞片,唯独眼睛没有,虽然眼睛已经退化为废品,但是依旧是一个致命的要害。当匕首深深地插入眼睛之后,大蛇身体猛然挺直,显然痛得受不了。 “手雷!”卡扎菲大声喝道。 屈伏塔随手掏出一个手雷,没有拉弦,掷向卡扎菲,但是大蛇不停地晃动,卡扎菲没有办法准确地接住。 就在那手雷快掉到地上的时候,林黑山霍然出动,他身形如电,随手抄起那快掉到沙地上的手雷,跑到大蛇身下。那暴怒的大蛇正在全力对付卡扎菲,对林黑山依然深有忌讳,见到他过来,豁然以脖子扫过来。若是被扫中,差不多就等于挨了一击炮弹,死无全尸了。 林黑山纵身跃起,以一个即使体操运动员也难以做到的空翻避开大蛇的横扫,这时候他的身子地下就是骑着大蛇的卡扎菲飞身划过。说时迟,那时快,林黑山将手雷拉开弦,不偏不倚地塞进卡扎菲手里。那卡扎菲动作极快,一下子扔到大蛇嘴巴里,手雷顺着大蛇的咽喉落了下去。似乎大蛇知道了自己性命交关的时刻,竟然不顾生死,一头撞向石壁,想把卡扎菲也一头撞死。卡扎菲双足一立,弹跳开去。轰的一下,大蛇撞到石壁的时候,肚子里的手雷正好爆炸,纵然大蛇外表再是强横,也受不了从内部发出了这么一击,立时开膛破肚,死翘翘了。 卡扎菲和林黑山轻飘飘地落在沙地上,顿时松了一口气。** 十七、太古之王的神殿 屈伏塔暗暗佩服这两人,顿时收起了因为卡扎菲背叛奥塔玛而生起的小觑之心,纵然此人是一个叛徒,但是实力无以伦比,如此惊险地干掉大蛇,自己是绝对没有这个本事的。徒弟都已经是这般厉害了,那大师更加凶猛,难怪奥塔玛会有恐怖大师的称号。 他和几个士兵一起凑近了大蛇的尸体,看到大蛇脑袋上插了一把匕首,肚子被炸开,血肉横飞,这时屈伏塔突然举起步枪,对准死蛇的尸体就是一阵乱打,打到一个弹夹打完,这才说道:“心情好多了。” 他为人脾气暴躁,居然遇上如此劲敌,但不是自己杀死的,只好辱尸泄气。就在他指挥士兵要离开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从死蛇的肚子里面,钻出了许多像是蚯蚓一样的东西,黑乎乎的,游过他的脚边,一下子钻进沙子里面。 屈伏塔脸色陡然大变,叫道:“不好,是大蛇的幼崽,赶快离开这里!” 众人慌忙离开,担心小蛇的攻击,临走之时,又扔了几个炸弹,将死蛇的尸体炸个稀巴烂,也炸死了许多小蛇。 众人又向前循着奥塔玛留下的小脚窝,走了约莫半个多小时,看到在前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拱门,这种拱门完全以石块垒成,高约五米,修筑在一堵石壁上。拱门的形状是建成一头巨大的狮子张开大嘴,嘴巴就是大门,迎接众人,仿佛每一个进去的人,都是被狮子吞噬了一般。 屈伏塔上前,用手一摸,大门是两扇铁门,理应有机关可以打开,否则奥塔玛的脚印也不会在此消失,但是他懒得寻找机关,索性叫队伍里的爆破专家出来,在铁门上粘了c4炸药,只听通通一连串爆炸,硝烟弥漫,顿时在铁门上出现了一个圆形的大洞,一缕光线从里面射出来,温柔恬静,看得众人不禁惊讶万分。因为之前他们一直在地洞里,没有自然光,靠得是手电筒照明,怎么突然在地下的深处,出现了自然光呢?莫非回到了地面? 屈伏塔带着好奇,小心翼翼地穿过了大门上的洞口,进入了另外一端的世界,众人从洞口中看到,屈伏塔安然无恙,但是仿佛被什么事情吸引住了一样,垂下了枪口,凝视着前方。卡扎菲觉得心中怪异,于是也钻了出去,亦是呆呆地发愣。那些美军士兵,一个个地走了进去,最后林黑山也忍不住,从洞口钻出,察看这个世界,究竟有什么离奇之处! 他小心翼翼地弯腰钻出洞口,直起身来的时候,前方已经挡了一派美军士兵,他皱皱眉头,好在自己身材够高,不至于视线被遮挡。林黑山将目光送向前方,甫一入眼,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想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啊! 这根本不是在地下,而是仿佛存在神之国度一样奇妙的世界。林黑山所在的位置,处于七个入口之一,地势偏高,还得走几百个台阶,才能走到下面。但是高耸的地势,让他能够眺望整个世界的全貌。 这仿佛是一个蛋形的地方,但是空间异常庞大,近处还能够清晰地看到一栋栋地建筑物,但是目光极远,便是一片渐渐模糊起来,粗略估计一下,这个地方竟然不下几十公里长。 因为这里存在着自然光,林黑山一开始判断以为是回到了外面的世界,但是他很快重新认识到,他们还在地下。照亮整个世界的自然光,是一种温和地好像黄昏的阳光一样的光线,带着橘黄色的淡淡光芒,从世界的中心位置发射过来。那个中心位置,云雾缭绕,但是隐约可以瞄到,有一条巨大的擎天柱立在那里。 有了光线的整个世界,就也不像林黑山之前挖掘过的遗迹或者古墓,纵然面积广大,但是死气沉沉。在这里,泥土里、石缝中,见缝插针地长着很多弱小的植物,或是苔藓,或是沙漠中常见的荆棘和椰枣。使得这里不再是一个空寂的世界,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任何动物。 林黑山看得几乎入迷,过了一会儿叹道:“这里就大概是太古之王的神殿吧!简直是鬼斧神工。” 林黑山粗略估计,整个神殿的面积,相当于北京故宫加天安门广场再加北海公园总面积的十倍,如此浩大,真不知道古人如何修建。 “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旁边的屈伏塔问道。 林黑山点点头,倒是他觉得奇怪,屈伏塔这个傻当兵的,居然知道太古之王。须知,在美国流行一句话:好男好女不当兵。美国当兵是志愿制的,有钱有脑子的人,多半不愿意当兵。申请入伍的士兵,多半非贫既寒,或者想获得一张绿卡。例如屈伏塔队伍里面,黑人和拉美人士超过半数,远远超过这些人种在美国人口中的实际比例。既然当兵的都是穷鬼,受过的教育自然不会太高,能够有高中文化就不错了。 屈伏塔看出了林黑山的藐视,冷笑道:“别小看我,我当兵不是因为家里穷,而是喜欢杀戮的感觉!我可是耶鲁大学出来的。小子,你们发现的这个地方,到底有什么花样?” 林黑山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向来只存在于神话中,虽然有过一些人考证,但是资料甚少,我也不太了解。唯一可知的就是太古之王又好黄金之王,喜欢搜集宝物,这里也可能是他的藏宝的地方” 他一直用英语说的,所以其他人也能够听懂,一说到宝藏,其他的美军士兵顿时露出贪婪的神情,个个跃跃欲试,那拿榴弹枪的黑大个叫道:“头儿,我们赶紧下去吧,杀了奥塔玛,顺便找找看,有什么黄金,嘿嘿!” 屈伏塔为人严厉、残暴,但是体恤士兵,所以这些人都愿意跟着他干。他思量一下,说道:“也好,我们下去瞧瞧,但是不要放松警惕!” 因为之前动物之门那边的可怕遭遇,使得他收敛了小觑之心,唯恐在这里再出现恐怖的魔物他。屈伏塔虽然不是历史研究方面的高手,但是《夺宝奇兵》之类的电影看多了,好歹也知道,一个神殿里面,绝对不会如此简单地让人进去,就像进自己家的卧室一样。 他指挥几个士兵,布置成扇形的防御阵势,小心翼翼地沿着石阶走下去。说来也奇怪,整个神殿像是布置在一个超级大碗里面,而他们此刻就在碗的边沿。碗的边沿是一堵陡峭的悬崖,无法攀爬,只有在门的下面,才有台阶供步行下到神殿的位置。台阶非常宽大,几乎可以容纳两辆重型卡车并排前进,因此他们几十个人走过去绰绰有余。 从台阶上面下来,走到大碗的底下,在他们面前又出现了一堵将近五米高的石墙和一扇巨大的拱形入口。只不过这拱门装饰性大大超过军事用途,虽说是拱形入口,但是并没有门阻挡,所以他们顺利地走了进去,来到神殿的边缘地带, 在林黑山想来,所谓神殿,自然是希腊巴特农神庙那种宏伟而巨大的建筑物,无论是中国的故宫,还是俄罗斯的克里姆林宫,宫殿都是非常宏大,给人以畏惧的感觉。但是眼前的神殿建筑物,非常矮小,以石头叠垒而成,一般都只有一层。但是假若眺望大碗中心的话,就可以看到异常雄伟,将近几十层高的庞大建筑。两种风格格格不入。 他思忖着说道:“你们有没有这个感觉,与其说这是一个神殿,不如说这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外围的只是国民的普通住在,而在中间才是王者的住所。” 卡扎菲点点头说道:“应该是这样,我觉得其实这个首都原本应该在陆地上的,出于不知道什么缘故,整个儿沉到了地下,但是保存了大部分的建筑。” “会不会是吉尔迦美什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动用伟大的神格,那国民来陪葬呢?” “极有可能。” 他们商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而周围的美军士兵对这些对话充耳不闻,他们更加关注的是黄金和财宝。当林黑山和卡扎菲提出探寻几件建筑物的时候,这些美军士兵也欣然答应,陪着他们一起找到一件看起来较大的建筑物,走进去翻寻。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些粗糙的建筑物里面,除了一些古老的生活器具以外,根本找不到什么黄金和宝藏,至于林黑山颇感兴趣的尸骨,也没有找到一具。相反每一间屋子里面的器具都是摆放的非常整齐,显示居民人是安静地离开。 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毫无危险,美军士兵不禁松懈下来,有的把枪别在胸口,四下里张望整个神殿。虽然这些士兵大都大字不识几个,但是也能够感受到上古时期强大帝国的力量。这股力量虽然已经消失千年,但是如今依旧在眼前完整的险些出来。 很快,他们已经离开了外围的居民点,来到大碗中心高大宏伟的内宫神殿面前。与低矮的民居相比,神殿建筑异常宏大,单单围墙就是十多米高,人类在巨大的建筑面前,显得分外狭小。而眺望进去,那神殿中心的那条缠绕在云雾中的巨大石柱,竟然不下百米高,简直可以和纽约帝国的大厦相比了!** 十八、魔兽芬巴巴 宫神殿的围墙超过五公里,但这仅仅是保守的估计数们就看不清了。内宫神殿外围是由塔门、柱厅和诸神之殿构成。塔门是中东地区一种古老的建筑结构,有点类似于后来的凯旋门,建筑宏大,气势非凡,人们必须仰视着才能眺望塔门的天顶,上面雕刻着螺旋的花纹。 和其他地方一样,塔门说是门,但是并没有一扇门存在,原本应该有卫兵看守的,但是已经被六尊各自排列在两侧的蝎人巨大石雕所取代。蝎人上半身是一个狰狞的武士,手持一把短剑,似乎要劈下来一样,下半身这事以蝎子收尾,那毒高高地竖起,保持攻击状态。蝎人石雕在古代作为建筑物的看门神,即如中国人喜欢在大门上雕刻龙的儿子之一犴一样。 众人见四下里什么都没有,便小心翼翼地放大胆子走了进去。巨大的建筑,叫人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古代皇帝就喜欢在高高坐在巨大的建筑里,加深臣子对他的畏惧。但是除了那种与生俱来的畏惧感觉以来,另有一种叫人不舒服的窥视感,仿佛有一个神秘人在盯着他们看。 士兵们的斗志本能地被激发起来,拿着枪四下里扫视。身为格斗专家的林黑山对这种窥视的感觉更加敏锐,仿佛有一头狮子在看着他,打量他身上哪一块肉最好吃,叫人浑身不舒服。他谨慎地四下里打量。这边地方空旷,无法躲藏人,除了那六尊蝎人之外,只有正前方矗立地一尊巨大的怪物雕像。那雕像差不多有五六米高,人力而行,他有着狮子的掌爪,全身覆盖带角的鳞片,脚上是秃骛的利爪。头上还长着野牛的角,冷冷地睨视着脚底下的生灵,好像他是神一样。 林黑山认了出来,这是传说中的魔兽芬巴巴,王之宝藏地看守者。 因为芬巴巴的雕像非常巨大,林黑山只能从下往上慢慢地瞧上去,他把目光移上去,待到对上芬巴巴的眼珠——那大如皮球的眼珠,倏然一震,仿佛看到了传说中的恶魔。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大叫:“他是活的,他是活的!” 已经迟了,芬巴巴的雕像立在正中央,他们经过的话,必须穿过芬巴巴脚底,有几个脚步快的美军士兵就走到了雕像地基座下来,听到林黑山的警告。先是傻乎乎地看了一眼林黑山。然后再抬起头,愕然地发现,头顶居然有一头巨大的魔兽,从石化状态中恢复过来,咆哮一声,顿时咬住一个人的脑袋,咔嚓一下,咬成两截。芬巴巴像嚼棒棒糖一样。吃着脑袋。它一声长啸。无头的尸体落在地上。 芬巴巴猛然从基座上跳下来,落在地面上。沉重的身体在落下的一瞬间,使得地面都震了一震。 “愚蠢地人类,你们胆敢挑战芬巴巴地威名,只能以你们的死来赎罪!” 芬巴巴忽然口吐人言,而且是大家都听得懂的英语。就在大家惊讶的时候,芬巴巴手指一挥,众人的身后又响起一连串的咆哮。惊讶地发现,那些蝎人也活了过来,张牙舞爪地扑向众人。 几十个美军士兵和卡扎菲、林黑山一起被怪物们团团围住,这些怪物,即使最矮的也是超过了大个子黑人数倍。连林黑山这种高手也不禁牙齿咬得格格作响,完蛋了,这次真的完蛋了! 屈伏塔咬紧牙关,喝道:“弟兄们,既然要死,和他们拼了!” 一声令下,几十把自动步枪和榴弹枪,毫不客气地射向七个怪物。然后,叫林黑山目瞪口呆地一幕出现了。 屈伏塔带领地美军士兵,执行标准地作战方略,以两三个人为一组,对准一个怪兽集团攻击,几把自动步枪射过去地凶猛活力,丝毫不亚于一挺重机枪。子弹如暴雨一般地射到怪兽身上,怪物们措手不及,全部中弹,能够射穿钢板的子弹,瞬间给怪兽们造成了巨大地损害。那些怪物在子弹暴雨的袭击下,好像大雨中的沙丘,立时土崩瓦解。那榴弹枪最是威猛,一枪下去,轰地就在怪物身上砸出一个大洞。怪物毕竟是有实体的生灵,而非幽灵,一下子被炸开一个大洞,能活吗?不过一分钟时间不到,在怪物的惨叫声中,美军士兵无人伤亡,全歼除芬巴巴以外的全部怪物。 林黑山因此目瞪口张,他以为战斗会一边倒,只是结局反过来,在现代化武器的巨大威力面前,怪兽们毫无反抗力,被炸个稀巴烂。顿时美军士兵们的信心空前膨胀,而芬巴巴面无人色——假如他有表情的话。 屈伏塔一挥手,旌麾指向,将全部武器对准的芬巴巴,后者立时做出了一个任何人都不会相当的动作。 他噗通一声跪下,因为身子太重了,地面还震 ,趴在地上,苦苦哀求:“好汉饶命,小的有眼不识命!” “噗嗤!”林黑山终于受不了,笑了出来。 想不到怪物也像人一样,欺软怕硬,刚才横啊!现在就软掉了。 卡扎菲目瞪口呆,那屈伏塔也吓了一跳,之前对付的怪物,都是没有智商的东西,只有你死我活,难得碰到一个会说话的,哪知如此脓包。 屈伏塔冷冷地说道:“我们为什么要饶你,你不仅杀害了我的同袍,而且意图不轨。” 那芬巴巴趴在地面,磕头如捣米,说道:“我知道吉尔迦美什宝藏藏在什么地方,饶了我,我就可以带你们过去。 屈伏塔说道:“即使不用你带路,我们自己也可以找到,有意义吗?” 芬巴巴说道:“有,我知道吉尔迦美什最珍贵的宝藏——黄金宝库的所在,那个东西,收藏的十分隐秘,只有我知道,你们杀了我,就得不到这样东西了。” 屈伏塔心念一动,点点头,那芬巴巴大喜,立了起来,得意洋洋地立在美军士兵后面,犹如一头宠物一样。 卡扎菲突然问道:“怪物,我问你,刚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人单独过去?” 芬巴巴一愣,说道:“没有,一旦有人的话,我会马上发动,将其杀死。” 卡扎菲喃喃自语:“那倒是奇怪了,奥塔玛究竟去哪里了?且说这个内宫神殿如此显眼,他不至于是迷路了?还是有什么阴谋?” 林黑山说道:“我倒是奇怪,你怎么会说我们的话。” 芬巴巴露出尴尬地神色,只好回答说道:“刚才我吃了那个人的脑袋,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要吸收他的记忆。有了他的记忆,我就可以说你们的话了。” 屈伏塔哼地一声:“那怎么不知道枪的厉害?找死吗?” “时间不多,还没有来得及消化。” 芬巴巴便带着众人前往吉尔迦美什收藏宝藏的宫殿去,见识过了美军的威力之后,芬巴巴一下子从盛气凌人转变为非常恭敬,巨大的身躯像一只小猫一样,低头垂首,唯恐这些小个子的家伙发怒,一下子把自己炸成碎片。屈伏塔面无表情,不知道心里在想着什么,而林黑山却觉得颇为有趣。因为无论在电影还是其他传说中,所谓的怪物,不是一下子被爆头干掉,就是怪物干掉人类,如同芬巴巴这种通人性,而且拥有人类一样感情的怪物真是少见,因此林黑山忍不住开始询问芬巴巴。 “唉,芬巴巴。听说你最初是森林的守护神兽,后来因为被吉尔迦美什打败,才成为了他的守护神兽,是吗?” 芬巴巴愕然,回答说道:“这怎么可能、我本来就是吉尔迦美什创造的,理应服从他的命令。” 林黑山叹了一口气,上千年的历史流传,足以把事实歪曲到看不清它的本来面目。他看到刚才那些蝎人被炸碎以后,碎片既不是血肉,也不是机械零件,不知道是什么玩意,于是好奇地问道:“那些蝎人也是一起被制造出来的吗?你们究竟是用什么制造的?” 芬巴巴摊开手说道:“我不知道我们究竟用什么被制造出来的,当我开始知道自己存在的时候,潜意识里就被植入必须服从吉尔迦美什的命令。” 林黑山暗自琢磨,鬼神一类的说法他是不信的,想到数千年前,科技的发展思路不同,或许制造机械的水平也不一样。 “那么吉尔迦美什又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芬巴巴回答:“吉尔迦美什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称号。就像你们语言中的……”他思索了一下说道,“王中之王的含义。每一代的吉尔迦美什,都是统治大地的王者,在我被制造出来的八百年间,我见过了数十代王者。见识了他们的伟大的功勋,那时候真是一个强盛的年代,城市在天空中飞翔,人们畏惧王者。” “那为什么吉尔迦美什的帝国会毁灭?” 芬巴巴摇摇头,说道:“我不太清楚,因为我只呆在这里,负责守门,只晓得后来战争爆发,城市沉入地下,王者死去,帝国就毁灭了。” 穿过一座座造型古朴但是不失气势恢宏的宫殿,芬巴巴终于领着众人来到一扇巨大的门面前,说道:“到了,这里便是吉尔迦美什藏匿财宝的宝库!” 屈伏塔见大门紧闭,原本想用炸药炸开,但是芬巴巴力大,用力一推,便吱啊一声,推开沉睡千年的大门,里面射出来的金灿灿光芒,顿时迷住了每一个人的眼睛。** 十九、鹫巢的沦陷 在林黑山寻找吉尔迦美什宝藏的时候,另一个空间里战争,战争的核心是两个女人。 妮娜自从得知鹫巢里面的两个高手卡扎菲和奥塔玛被林黑山调走,心里简直乐开了花,现在鹫巢里面没有老虎,她这只飞机场猴子,也可以做大王了。 虽然妮娜很讨厌林黑山这个国际刑警,身为怪盗的一份子,每每听闻一个同行被林黑山捉住,不免兔死狐悲,不过林黑山叫人讨厌,办事却一点也不赖。如果没有他事先布局,自己根本无法从戒备森严的鹫巢中偷取炭病毒的疫苗了。 妮娜从监牢中偷偷溜了出去,瞒过看守的人,来到生活区域,她换上里面侍女的服饰,躲在厕所里,咬着牙将整个人胸部撕了下来,原来,这是一个人工制造的假胸部,若不是她是飞机场,还无法贴上这样的一个假胸部。看来飞机场也有飞机场的好处。 假胸部里面,藏着她所需要的工具。妮娜首先拿出一包荧光粉粒,这种粉粒原本是用于外太空探测生命用的,本身没有任何颜色,而且由于是纳米级别的尺度,一般人也看不到,但是借助特色的光学仪器,则可以很清晰地发觉。 这包粉粒只有旺旺米饼那么大,妮娜将其拆开,小心翼翼地吹了一口气,使其扩散到空气中。鹫巢虽然位于地下,但是人毕竟需要呼吸。而且这里空气干燥,肯定有通风管将外界地新鲜空气置换进来。这种荧光粉粒会随着通风管扩散到外界,数量只有小小地一包,但是扩散开来的话,在特殊仪器中,简直不亚于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美军会很快发现这个秘密,鹫巢的真实位置就会被暴露了。 妮娜估计了一下,起码要两个小时。荧光粉粒才会扩散到外界,在此时机内,她要抓紧完成任务。 妮娜又从假胸部里面取出化妆品,这是特殊的化妆品,并不是为了美容,妮娜对着镜子化妆完毕,连自己都觉得很满意,自己看起来,真想是发病了。 镜子里面的妮娜,面部、颈部和其他**的皮肤。浮肿并出现丘,少许地方长出了恶心成群的小水疱——这是炭病发作时候的场面,接下来她只要走出去就可以了。 妮娜装成重病缠身,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看到前面过来一个侍女,好像支撑不住了一样扑倒她身上,喃喃自语:“我不行了。我好像生病了。快带我去见医生。” 那侍女定睛一看,看妮娜露出地皮肤上都长满一颗颗疙瘩,有的还流,顿时恶心地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尖叫一声,推开妮娜,连忙去找医生了。 鹫巢里人数众多,而且深处地下。容易犯疾病。这里的医生绝对不会少的。不过多时。就匆匆跑过来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只瞥了一眼装作昏倒躺在地上的妮娜。就吓得脸色大变,叫道:“不好,炭病毒泄露了!” 医生不仅知道奥塔玛在制造储存炭病毒,而且是参与者之一,只是第二基地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制造这玩意,都是从拉丹那里拿过来的,医生也只是负责储藏和预防。他顿时头都大了十倍,该死的病毒怎么泄露了?明明锁在密封的冰柜里面!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故?炭病毒可以通过空气传播,眼前这个家伙已经发作成第一期地症状了,也就是说病毒至少传播了一个周期,以地下的封闭环境,人人都染上了炭病毒! 偏偏这个时候,主事的奥塔玛居然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算他马上回来,也不能让他进来染上病毒。 医生还是忠心耿耿的,他自己不能做主,忽然灵光一闪,这里不还有一个能够做主的人。他大声对着身边慌慌张张地侍女吼道:“快去找山鲁佐德!快!” 山鲁佐德正呆在房间里休养,她身上有外伤没有好,又刚刚成为新妇,那林黑山在女人方面特别勇猛,累得山鲁佐德现在还有点受不了。这几天她一直吃瓶装水和罐头,吃得闷死了,恨不得有时候就乘林黑山不在偷偷吃烤骆驼肉,但是又怕林黑山回来发现了,惹毛了他,绝对没有好果子吃。她正百般无聊,倏然一个侍女慌慌张张地跑过来通知她说道:“医生请你快过去,炭病毒泄露了!” 山鲁佐德大骇,惊叫道:“什么?” 她马上弹起来,跟着侍女,还是一拐一拐地跑了过去。 山鲁佐德身为奥塔玛唯一的一个女儿,本来就受宠爱,何况她的几个兄弟,都不长进,吃喝玩乐有一套,别地本事就没有,因此山鲁佐德从小就被器重,有时奥塔玛还在叹息他不是男人,若是男人,接下来霍山这个姓名就由得她承接。 山鲁佐德自视甚高,加上奥塔玛为人开明,须得她外出游离念书,并且接受各种格斗和恐怖分子训练,只是她运气不怠,初出茅庐就遇上了林黑山,不仅被打个半死,最终还莫名其妙地嫁给了他。这事山鲁佐德没有腹诽过父亲,却不敢质疑,只道是另有深意,自己乖乖地听话嫁人即可。 在旁人眼里,山鲁佐德地位就不一样了,她是奥塔玛七个弟子之外唯一教习地人,而且多方参与各项事务,甚至有人认为她会招赘女婿入门,继承奥塔玛 ,因此一旦奥塔玛和其他弟子不在,山鲁佐德是唯一主的人。 假装昏倒的妮娜被抬到了医务室,因此山鲁佐德也是前往了那里,虽说男女有别,但是此刻也顾不得这么多。医生领着山鲁佐德前去察看,后者一看到妮娜身上恶心地宝宝。顿时一阵头晕,双腿不住发颤。太可怕,这般痛苦残忍地死掉,那宁可一头从飞机上撞过去。 医生说道:“一开始我还希望是其他疾病,所以我抽了犯病人的血,简单化验了一下,她血液中炭是呈阳性。可能是她体质比较弱,所以最先发病。而炭又可以通过空气传播。我又随机化验了几个人,他们都是呈阳性,我们都染上疾病了!” 山鲁佐德强作镇定,说道:“不用担心,我们还有病毒疫苗,可以解除感染。” 说是如此,但病毒疫苗并非能百分百地消灭疾病,仍有部分体质弱的人,将会染病而死。 医生说道:“是的,因为现在主人不在。所以我想请示你,马上提取病毒地疫苗。” 山鲁佐德点点头,说道:“好地,要赶快。” 医生和山鲁佐德一起离开医疗室,妮娜偷偷睁开眼睛,发现里面只有一个护士还在留守,当下呈她背身之际。一闷棍打翻。然后再把身上地化妆物品捏在她身上。反正大家都蒙着面纱。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老母鸡变鸭子了。 妮娜赶紧追过去,跟踪山鲁佐德和医生,他们来到了一个地下仓库,颇有阴寒,这里是储藏病毒的所在地。医生就是纳闷,病毒怎么会泄露呢、纵然停电,使得冷气无法运转。那里面安装地机械装置。也会自动毁灭病毒。以免造成影响。 山鲁佐德输入密码,打开大门。因为必须有密码,所以医生才需要征得她的同意。密码只有奥塔玛父女两人知道,由此可见奥塔玛对女儿的重视了。 医生看了一下病毒标本,检测后说道:“奇怪,一切正常,怎么会泄露呢?” 这里的炭病毒当然没有泄露,因为传染地则是另外一种炭病毒。 之所以让林黑山先行潜入鹫巢,就是为了传染病毒,他们两人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毒库。不过由于妮娜和林黑山身上的炭病毒经过改良,只能通过体液传播,所以林黑山颇费了一番心思。他在新婚之夜,偷偷地找到整个鹫巢唯一的水源,用自己的鲜血污染了水源,然后每一个喝水的人,都会染上病毒。 不过林黑山毕竟对山鲁佐德有情分,他知道他身上感染的炭病毒与基地制造地是两种不同类型,后者疫苗无用。鹫巢里的每一个人都会生病而死,但是他舍不得山鲁佐德,就严厉禁止她食用污染的水源和食物,只需吃罐装食品。一旦获取了疫苗,就马上带山鲁佐德离开,远走高飞。 这方面山鲁佐德和妮娜都不知道,但是只要有疫苗就可以了。 医生和山鲁佐德小心翼翼地取来了炭病毒疫苗,打算解冻后送到医疗室给大家注射。妮娜本打算以自己的身体为容器,干脆挨一针,就是疫苗了。但是考虑到自己中的病毒和这种疫苗的不同,说不定产生了奇怪的反应,因此必须直接取得疫苗。 “时间也差不多了。”妮娜估计美军快攻进来,果然片刻,猛然间地动山摇,美军地钻地炸弹扔了过来爆炸了! 好机会!妮娜猛然间跳了出来,伸手夺走山鲁佐德手上地疫苗,她身为飞贼,身手不是一般的灵活。山鲁佐德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眼前一花,手中的疫苗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手里。 “你是谁?要干什么?”山鲁佐德戒备地盯着妮娜。 妮娜得意地摇摇手受伤的疫苗,看到山鲁佐德大胸部,又想到与林黑山的关系,不禁有些妒忌,于是咯咯笑道:“我是与林黑山合作,一起来夺取疫苗的人。现在恐怕美军快攻进来了吧!哈哈!” “你!”山鲁佐德面若冰霜,浑身不住颤动,想到林黑山与父亲一起出去,说不定糟了出卖!该死,自己的父亲聪明一世,为什么会相信那个男人,还害苦了自己一生! 妮娜转身就逃开,山鲁佐德胸口有伤,又初为人妇,施展不开。她咬咬牙,跑去鹫巢隐秘地地道逃走,离开之际,眼睛如冰霜般地盯着逐渐失陷地鹫巢,狠狠地说道:“这个仇我会记得地!” 然而想到林黑山,却又是莫名其妙地伤痛,这是为什么呢? 美军发现鹫巢的位置之后,就大规模攻进来,鹫巢里本来就缺了主事地人,一片混乱,没几下就被美军攻破。妮娜拿着疫苗和美军的高层见面,一开口先是对暗号:“你是个基佬!你爸爸是玻璃,你妈妈是蕾丝边,你们全家都是变态。” 那美军官员叫道:“放屁,我要插满你身上所有的洞!” 两人不约而同地啐了一口:“他妈妈的,谁搞出这套暗号的!” 妮娜说道:“我是国土安全部的人,本次任务负责获取炭病毒疫苗,已经成功获取,请协助联系我的上司!”** 二十、王之宝藏 在此同时,在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的宝藏库内。 大力的芬巴巴用力推开大门,甫一挤开一条门缝,那些财宝特有的金灿灿光芒,就像多雾的伦敦,突然从云层中射出的太阳光一样,照亮了整个世界。每个人的呼吸不由得加快,眼眶瞪得大大的,看着芬巴巴完全打开大门,整个世界最大规模的宝藏呈现在人们面前,那黄澄澄的金子、红润润的珍珠、白闪闪的银子,堆积的像山一样高,数量之多,简直使得每一个人都哈大嘴巴,露出惊讶的神情,一丝声响都没有,静得连地上一个纳米分子掉下的响声都听得见。许久,却是芬巴巴说道:“尊贵的人们,这些财宝,以后都是你们的了!” “是我们的了!” 屈伏塔身边的黑大个喃喃自语,他出身贫寒,无父无母,小时后连个面包也吃不到,长大了才仗着个子大欺男霸女,但是强横的国家暴力机关很快将其送进肖申克,被人戳屁股。直到有机会参军就可以减刑,他迫不及待地报名,以此改变一声的命运。如今,涂满金灿灿的自由女神在向她招手,他忙不迭地冲了进去,一把抓住一块三斤重的金子,塞进衣服口袋里,哈哈大笑:“都是我的了,都是我的了!” 其他人顿时眼红的要命,眼见有人先行进去,连屈伏塔的命令也不管,一个个争着冲了进去。或是抱住一块金子,或是抓取一把珍珠,表情各异,哈哈大笑者有,呈现痴呆状有,更多地是陷入了疯狂状态。 屈伏塔咽了一下口水,他是富裕家庭出身,但是瞅见如此众多的财宝。也终于忍不住。好歹身为上位者,颇是自制地慢慢走进去,或拿起一块金砖,或抓起一把宝石,东瞅瞅,西看看。 另外一个卡扎菲,钱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少意义,以他的能力,想要多少就多少,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玩意。反而叫人烦恼,但是另外有东西吸引了他。卡扎菲飞快地冲进宝库,伸手捞起一把插在珠宝堆中的弯刀,挥手对着空气一挥,闪出蓝幽幽的光芒,卡扎菲叹道:“好刀,好刀。比上好的大马士革刀还棒!” 众人被各自的爱好吸引。只有林黑山仍旧双手抱胸,和芬巴巴一起,像是看动物园里面地猴子一样,看着发狂的众人表演。 “你不喜欢财宝?”芬巴巴奇怪地问道。 “切,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再多有个屁用,及时用才可以。再说了。”林黑山冷笑道。“你光用这些玩意来打发我们。当我们是叫花子啊,最珍贵的王之宝藏。你怎么没有呈现出来?” “王之宝藏?”芬巴巴莫名其妙。 “你我都是有智商的人,且说你的智商到底有多高,但是装傻显然没用,别跟我说不知道王之宝藏!” “哦?那是什么?” “说你装傻,你还装,看我讲出来以后,你怎么抵赖。虽然我不是学历史出身的,但是我姐夫却对中东的历史颇有研究,我也跟过他一段时间,知道王之宝藏是怎么回事。传说,最初吉尔迦美什是一个残暴的君主,自恃拥有三分之二的神格,力大无比,聪明过人,骄傲自大,连众神也看不下去,于是制造了世界上第一个神造之人——半人半兽恩奇都。两者都强烈地意识到对方的存在,总有一天必定会狭路相逢。恩奇都在神妓地引诱下来到乌鲁克城下,与吉尔迦美什相遇,两人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人竟然成为了好友,于是两人共享王位,平等地治理国家。他们先后战神沙漠中的狮子,消灭城市里的天牛。但是恩奇都因为得罪了天神阿努,受到死的惩罚堕入冥界。之后的故事便是吉尔迦美什畏惧死亡,前往冥界去寻找不死的神药。” 芬巴巴说道:“神话大致如此,虽然和事实有些出入,但是差别不大。” 林黑山冷笑道:“但是你别忘了,很多事实流传了上千年,真实的含义已经别扭曲到无以复加。比如基督教里面地圣杯,本意是指基督耶稣地妻子抹大拉,但是被后来的男权者强行曲解为耶最后晚餐的盛酒的杯子。这个故事同样如此。拟人化的恩奇都并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宝藏,人称为王之宝藏,或者又称为深渊之宝藏。拥有这个宝藏,就拥有无穷的力量,吉尔迦美什失去了王之宝藏,才变得害怕恐惧,然后他再次前往冥界,获得了王之宝藏。你说是吗?芬巴巴?” 芬巴巴赞许地说道:“现在我才发觉,原来你是他们中间唯一一个没有被蒙蔽的人。” 山大笑道:“很简单,我不喜欢钱,也不喜欢武器。女,这里一个也没有。哈哈!” “太好了,我一直在寻找吉尔迦美什最珍贵地宝藏,想不到有人比我还先发觉。幸好把你叫过来。” 突然一个爽朗地笑声传过来,林黑山回头一看,竟是奥塔玛!他犹如一只巨大地飞隼一样,猛然飞了过来,落到林黑山身边,陡然伸手攻向林黑山。林黑山大骇,想不到女婿要被丈人袭击,他可不甘心,立即伸手还击。 但是高手与低手之间的差距相当明显,奥塔玛不愧是号称恐怖大师地超级高手,林黑山支持不到两招,就被奥塔玛一掌劈倒,然后像是麻袋一样被夹着。一米七出头的奥塔玛,抓住一米九身高的林黑山,飞身逃出。顿时消失在宫殿外。 林黑山之外的人,最先清醒过来的是屈伏塔,他不愧是带队的长官,当下理也不理会眼前的黄金,看到疯狂的众人,毫不客气地举枪射击。 嗵嗵!自动步枪巨大的响声,在封闭的宫殿里,更像是一个扩音器一样扩大了十倍,顿时把众人给惊醒。屈伏塔喝道:“士兵们,记住你们的身份,你们不是盗贼,而是战士!给我起来,我们先得去干掉奥塔玛再说!” 士兵们被枪响惊动,呆呆地看着长官,黑大个犹豫地说道:“但是长官……” “闭嘴,你这个曼哈顿乡下的穷小子,没有见过钱吗?这些钱我们即使一亿年也花不光,又不会跑掉,你们担心什么。给我起来,你们这帮蠢货,先给我执行任务!” 士兵们在屈伏塔的严厉命令下,不约而同地收敛身心,将放下的武器拿起来,集合成一队,屈伏塔大声喝道:“散开,以三人为一组,分开寻找奥塔玛,注意保持联络!” 卡扎菲拿着弯刀急匆匆地跑了下来,叫道:“不必分散力量,以免被奥塔玛各个击破。” 屈伏塔心中不快,质问道:“那我们怎么找到那个家伙?他可是逃得比兔子还快!” 卡扎菲冷笑着指指自己的鼻子,说道:“味道,奥塔玛的味道我不会忘记的。我可以闻到五公里外的味道,即使他逃到天边,我也可以追到。” “追!” 屈伏塔一声大喝,众多士兵跟随着卡扎菲,纵身追踪他们的最大目标去了。 林黑山好生郁闷,他这么大的块头,居然被一个中等身材的老男人,像是口袋一样地夹着飞奔,丢尽了男人的脸,而浑身却又不知道被一种神奇的秘术制住,动弹不得,只得无奈地看着眼前的景物在呼呼的风中快速划过。 他们穿过巍峨的诸神之殿,向着内宫神殿的中心位置靠近。方才林黑山从城市大碗的高处边沿,就已经看到过,在中心的整个大碗形状神殿的中心位置,是一根奇特的擎天柱,高耸入云,照亮整个地下世界的奇妙光线,就是从上面散发出来的。 奥塔玛虽然年过五旬,但是身体素质极佳,从储藏吉尔迦美什财宝的宫殿到中心位置的窃擎天柱,大约有三四公里,他还夹着一个上百斤的活人,不过二十来分钟就跑了过去。然后将林黑山放下,微笑道:“聪明的人,应该知道不会反抗的!” 说完,在林黑山的关节处抚摸了几下,林黑山倏然就觉得可以动弹,只是关节处的肌肉还酸痛的厉害。他一时有点丧失平衡感,过了几秒钟,才稳定下来,说道:“好神奇的功夫,几乎和中国的点穴术差不多!” 奥塔玛哈哈大笑:“这是霍山门人祖传的秘术,说白了也不稀奇,就是扭曲关节处的肌肉,使之抽筋。和你们中国人那种叫做点穴的打击神经中枢的秘术不同。” 林黑山奇怪地问道:“方才倒是一直没有见到你,怎么忽然之间就冒了出来,莫非你跟在我们后面,而不是故意逃走了。” 奥塔玛点点头说道:“不错,若是我一味地逃跑,岂不像丧家之犬一样了吗?其实在进入这个碗型的地底世界之前,不是有一座大门吗、我没有炸药,走不进去,所以就藏在暗处,待你们炸开大门之后,偷偷地尾随。” 林黑山皱眉说道:“我是警察,反跟踪手段不是非常高明,但是以卡扎菲的实力,还有那狗鼻子,怎么也不会发现你就在我们后面?” “你认为,我认识了卡扎菲几十年,而且他的功夫都是我教习的,连他的弱点也不知道吗?”** 二十一、通天巴比伦之塔 黑山摸摸鼻子,说道:“倒也是,我居然忘了他是你有师傅不了解自己的徒弟呢?话说回来,你抓我来干嘛,我可是你女婿,万一我归天了,你女儿就得一辈子守寡,甚至跳进火里陪葬!” 奥塔玛一愣说道:“跳进火里殉葬那是印度人的风俗,我们的寡妇也是可以改嫁的。” 林黑山显然不知道有这个风俗,讪讪说道:“这样啊,那么岳父大人把我带来,有什么丰富,请说吧!” 奥塔玛说道:“王之宝藏,想必你也是知道,我就不多说了。本来来到吉尔迦美什的神殿就是一个意外,但是身为剑桥大学的历史学者,来到了这里,不去拜会王之宝藏,就像是一个色狼,进了后宫不玩半个美女一样。更何况,王之宝藏,拥有巨大的力量,这对于我们基地的复兴事业,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 原来如此。林黑山点点头,问道:“难道王之宝藏就在这个地方?” 他抬头仰望眼前的那根巨大的擎天柱,看得脖子都酸了,也没有看到顶头。 “不错,因为眼前这根石柱,就是传说中的通天之塔——巴比伦塔!” 《圣经.旧约.创世记》第十一章记载,太古时代,人类都说同一种语言,他们联合起来,兴建一座能够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地语言。一夜之间,各个种族和民族无法沟通,因此计划失败,人类各自东奔西走。因此巴比伦塔也就有了一个混乱之塔的名字,在希伯来语中,巴比伦念作巴别,意思就是混淆、变乱的意思。 然而在古代巴比伦语中,“巴别”或“巴比伦”都是“神之门”的意思。同一词汇在两种语言里竟会意思截然相反。着实令人费解。 个中的原由,却是在古巴比伦时期,巴比伦的统治者根据传说,重新修建了一座巴比伦塔。然而这座巴比伦塔,即使是最为高大巍峨的时候,也不过九十六米高而已,和现在动辄上百米的建筑物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在古代却是一个相当雄伟地建筑。修建这么高的塔的人,便是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他灭掉犹太人的国家,将他们全部带到巴比伦,当作奴隶,直到六百年后波斯皇帝居鲁士才拯救了他们。将近半个千年的奴隶生涯,使得犹太人对巴比伦的神之门恨之入骨,对它施以诅咒,随着日后犹太人耶的基督教流行。巴比伦的本意反而被遗忘。 但是建立在巴比伦城的那座通天塔毕竟只是模仿神话的赝品。眼前地这座擎天柱,才是真正的巴比伦之塔! 林黑山和奥塔玛此刻都在巴比伦巨塔的基座上,从下往上眺望,整座巨塔蔚为壮观。巨塔是圆柱型的,仅仅基座部分周长就超过三公里。巨塔位于基座上,向上延伸,周长越高便越小,纵然如此。以基座的庞大基数在。到底顶部依旧有惊人的面积。 巴比伦之塔的基座和塔身都是呈现朱红色。上面雕刻有一道道砖块类似地花纹,但是整座塔却仿佛是一个整体。并非有一个个地部分拼接起来,上面没有一丝痕迹,没有一丝缝隙。 从地面到基座,有一派石阶连接,石阶差不多有几百级,通向五十多米高的基座上。 奥塔玛横了林黑山一眼,说道:“走吧,我的女婿。” 两人一起纵身从台阶上五步一踏地跃上去,奥塔玛是出名的高手,又有阿里这般轻功的徒弟,可见其腿功非同小可,他本以为林黑山跟不上,所以稍稍放慢脚步。但是借助眼角余光轻轻一瞥,就发现林黑山漫不经心地跟在他后面,之所以不想超过他,或是为了尊重,或是根本不想打头阵。奥塔玛暗暗佩服,对女婿的小觑也减少了几分。之前林黑山被卡扎菲活捉过来,而自己又轻易地擒住他,对其武功不免看轻。其实林黑山本身实力不凡,可他偏重硬派的打斗,一遇到卡扎菲和奥塔玛这种软硬兼施的人,立马束手就擒。 奥塔玛暗暗叹了一口气,可惜林黑山不是他地人,纵然把女儿嫁过去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否则以他地潜质和年龄,培养地几年,未必输给已经死掉的大弟子哈桑,那么霍山也有传人了。 他心念转动瞬间,两人已经跑了几百步台阶,一下 基座上面,是一片约莫数万平方米的空地,离他们不远,巨大的巴比伦之塔就矗立在前方。巴比伦之塔的底部,开裂着一扇空门,马、狗以及舌分两叉的一只龙的浮雕装饰。传说这些动物是上古大神马尔杜克 ,而巴比伦之塔就是为他建造的。于是便以这些浮 两人小心翼翼地步入巴比伦之塔的内部,里面也是光彩熠熠,因此视觉上没有什么困难。进入这些宏大的建筑,人类的目光本能地朝上眺望。林黑山抬起头,目光仰视,在巴比伦之塔内部,实在太大太高,以至于他不停地以自己为中心转圈。宏大的建筑,第一次给他以震撼的感觉,仿佛是一只蚂蚁在仰望埃菲尔铁塔一样。过了半晌,他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脖子酸得要命,询问奥塔玛:“岳父大人,我们怎么爬上去。” “那!” 奥塔玛指着巴比伦之塔内部,那儿如爬山虎一样,有一条阶梯螺旋盘上去。林黑山倒吸一口凉气,不知道要爬到猴年马月,他忍不住叫道:“啊,这实在太高了,爬一圈到上面的话,我看不亚于十场马拉松。王之宝藏虽然珍贵,但是拥有巨大的力量,吉尔迦美什时常要用它打仗。假如他每次都必须爬上去一次,我看不用打了,爬到顶端都已经脱力,直接投降敌人算了!” 奥塔玛耸耸肩,说道:“我不知道,不过看来我们得爬上去,来吧。女婿!别说你比我这个老家伙还不行,如果这样,山鲁佐德可不会喜欢。” 林黑山哀叹地跟着奥塔玛走到巴比伦之塔螺旋阶梯地入口,但甫一接近才不禁一怔,因为那个阶梯,底下根本是空的,只有外面的一层扶栏,至于下面步行的石板,却全部没有,从这里望过去,数公里高的地方也没有。 奥塔玛脸色一变,他料到年代久远的巴比伦之塔阶梯,或许会有损坏,但是以他的本事,可以轻易克服,哪知所以的阶梯底板都被抽空了,这可怎么上去,难怪他也呆住。 林黑山忽然说道:“等等,你看这是什么?” 在阶梯的护栏和两侧,都装饰有非常漂亮的纹路,上面镂空刻着一个男人的形象,站在阶梯上,但是脚下却站着一朵云,整个人像是风一样地飞了上去。 “不会是飞上去的吧!”林黑山疑问道。 奥塔玛苦笑道:“我倒是漏了,既然古代的人,能够造成这种十几公里高的建筑物,那么自然也会有相应的东西上去。不然的话,就像我们建了帝国大厦,却地一步步爬上去,累死了。因此,关键也在这个阶梯上,螺旋形的阶梯,让我想想看!” 奥塔玛仔细观察阶梯,发觉阶梯的扶栏上有一个突起的扭纹,好像是星星地图案,他尝试着转动和拉伸,于是在林黑山惊讶地目光中,阶梯缓缓地发出白色的荧光,好像一条发光的长蛇,逐渐蔓延上去。 奥塔玛一摆手,示意自己的聪明才智,然后尝试着把脚踏在空荡荡没有底板的阶梯上,叫林黑山也同时上来,这时,阶梯的荧光越发闪亮,猛然间眼前一花,等再张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这里绝对不是在巴比伦塔的内部,四周围绕着一层层的云雾,而前方一片空旷的地面上,却矗立着一座宫殿,论规模和宏大,比方才见到神殿不如,但是更加精巧细致。 林黑山一怔说道:“我们上来了?” 奥塔玛说道:“不错,我们上来了,想必这个阶梯,是使用一种类似磁力的机关把我们带上来,因为磁力的力场太大,甚至电离了空气,于是产生了白色的荧光。” 奥塔玛一言不发,带着林黑山一起朝前面的宫殿走过去,他们走的地面是由一整块一整块网球场那么大的地板拼接起来,地板光亮明净却不打滑,没走过一步,仿佛踩在草地上一样,似乎不像踩在玻璃上一样发出吱啊的奇怪响声。 他们两人飞快地冲到宫殿的入口处,在入口处,一个小巧地喷泉池矗立在眼前,中间是一个女性的形象,拿着花瓶倒水,水汨汨淌下来,池中长得不知名的花草,因为很久没有整理,花草蔓延出来。 旁边两侧,则是矗立着两只高大威猛的雕像,是人头狮身的塑像。人头上梳着古老的发髻,养着长胡子,而狮子的身体伏在地面上,肋下却长着一双翅膀。 “人头飞狮!”奥塔玛激动地叫了起来:“这只有王者才能使用的形象,这里就是吉尔迦美什真正的宫殿了!” 林黑山凝视着前方的宫殿,又看看周围缠绕的云雾,仿佛步入了仙境一样,因而叹道:“那么我们或许来到了空中花园,矗立在巴比伦之塔顶部的空中花园!”** 二十二、空中花园的悲剧 塔玛兴奋地直搓手,他向来爱好历史,但是碍于恐怖份,自从剑桥大学出来以后,就只能对着书本进行一些理论方面的研究,固然满肚子中东历史的材料,但是却根本没有任何机会直接参与考古活动,一直引以为憾,难得此次来到吉尔迦美什的神殿,首次就发现了巴比伦之塔和空中花园,能不让他兴奋吗?更何况,传说中的王之宝藏,拥有无穷的力量,在等待着他! 奥塔玛深呼吸一口气,扼住狂跳的心脏,对着林黑山说道:“走吧,我们进去看看!” 林黑山磨蹭了一下,终于随着奥塔玛进入神殿。 就在他们两人进入神殿的片刻功夫后,忽然阶梯又发出奇妙的荧光,随着卡扎菲与屈伏塔一起出现在这里,他们愕然地看着四周,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是奇妙,奥塔玛把我们带到了什么地方?天空之塔的顶端,居然还有一个花园宫殿!” 屈伏塔知道问卡扎菲也没有什么结果,两人都是半斤八两。因为每次阶梯只能运送两人左右,所以他等着芬巴巴过来。 又一阵荧光,芬巴巴巨大的身影出现在地面上,屈伏塔大声喝问道:“喂,我问你,这是什么地方?” “吉尔迦美什的空中花园,也是他的寝宫和神殿。”芬巴巴恭恭敬敬地回答。 卡扎菲凝望着前方。使劲抽抽鼻子,说道:“他们已经跑到里面去了,等所有人聚齐,我们就冲进去,干掉那个家伙。” 又闪烁了几次荧光,屈伏塔地手下一一到齐,大喝几声,壮壮胆。然后由芬巴巴带领,一起走进了空中花园的神殿。 神殿的地板与外面相比,极其相似,但是涂上了一层奇妙的质,在橘红色的光芒下,熠熠生辉,闪着金色的光芒。 神殿的布局类似于中国的故宫,从午门进去以后,沿着中轴线是一条长约一公里地的通道,这条通道的颜色与众不同。别的都是金色地板,唯独这条通道是青色。 通道位于一块巨大的广场上,两侧每隔五步,就矗立着一个穿着盔甲的武士。但是这些武士盔甲歪歪扭扭,有的竟然已经倒下,屈伏塔凑近看了一眼,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这些武士都是死人。历经了千百年,肌肉尽数腐蚀,只留下露着空荡荡眼洞的骷髅头,依靠盔甲和武器本身的支撑力维持体型,稍有风吹草动,就立马仆倒。沿着中轴线不下有几百个武士的残骸,化作死灵守卫着宫殿。 金碧辉煌地宫殿和骷髅武士,总感觉有一种特别的凄凉。在橘红色好像黄昏一样的光线下。这不是一座被废弃的宫殿。而是一个坟墓!无数的死尸为一个人殉葬!当他们沿着中轴线,踏上一百级台阶。步入一个犹如太和殿一样的宫殿内部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明显。 这座宫殿犹如林肯纪念堂一样宏大,良好地采光系统,清晰地展现宫殿里地每一丝细节。宫殿内铺满了文武百官和宫女侍卫的尸骸,可以想见,他们死的时候是多么的惊慌失措。在众多的尸骸中,唯独前方高高的宝座上,端坐着一个人,他身穿金黄色的盔甲,安详地靠在宝座上,若不是已经化作骷髅的面庞提醒着大家,众人都以为他只是在小觑。 这个在宝座上地尸骸,或许就是传说中地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 不过他们地目的除了王之宝藏以外,更重要地是恐怖大师。卡扎菲抽抽鼻子,惊讶地叫道:“怪了,奥塔玛和林黑山两人的气味,就在这里断掉,好像凭空消失在空气中,怎么回事?” 屈伏塔说道:“可能有陷阱!” 他看多了这种冒险电影,在宫殿的地板上,其实藏着一个暗盖,轻轻一翻,人品差的话,当即就掉下去死翘翘了。 卡扎菲摇摇头说道:“不像不像,世界上没有这种完全密封的陷阱,总有一点气味泄露出来。再说……” 卡扎菲沿着气味慢慢凑近宝座,端详着坐在宝座上的王者尸骸,说道:“他们是直到这里才消失的,奇怪……” 突然,王者尸骸身上的那件盔甲,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卡扎菲倏然吓了一跳,以为受到偷袭,他双腿一蹬,急速往后跳开,但是已经迟了。盔甲上陡然冒出一个黑洞,散发无比强大的吸引力,将卡扎菲吸了进去。他一边惨叫,一边拼命挣扎,强大的吸引力是人类无法抗拒的,卡扎菲终于被吸进了无际的空虚中,身子仿佛被撕裂一样的疼痛。过了许久,吸引力渐渐减小,他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片地上,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什么也没有,可是看看自己却非常清晰,仿佛就在白天的沙漠上一样。 “ 人来陪我们了,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远处传音,卡扎菲认了出来,这是林黑山,他高兴地简直像是遇到了二十年前的老情人一样,喊道:“快过来!” 远处渐渐显出两个白影,除了林黑山以外,奥塔玛也在场。卡扎菲瞳孔顿时一缩,摆开姿势喝道:“来来,我们再交手,看看谁厉害!” 然而奥塔玛根本懒得动手,嘲讽道:“我们到了这种地步,还要拼个你死我活?你是无聊吗?” 卡扎菲稍微放下身段,但是已经没有消除警惕心,问道:“我们这里在哪里?” 林黑山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现在就在王之宝藏里面!” 卡扎菲一愣,问道:“你说什么?” “王之宝藏,另外一个称呼便是深渊之宝藏,现在我们就在深渊里面。所谓深渊,就是深不见底,无边无际,永恒的空虚黑暗,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地狱!” “怎么出去?”卡扎菲急忙问道。 林黑山耸耸肩说道:“要是我知道,老早出去了。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们是来到宫殿里面以后,就去摸了一下盔甲,然后就被吸进里面了。” 奥塔玛说道:“我也和你们差不多。深渊,这个地方好奇怪。一开始我都以为是黑洞。” 林黑山说道:“是的,我和导师讨论一下,这里有空气,有正常的地球引力,因此我们还在地球上,但是却被隔开了正常的空间。至于那件盔甲为什么能够产生其他的吸引力,将我们吸到这个深渊世界里面,那我们就得问吉尔迦美什了。可惜他死了!” 奥塔玛说道:“传说深渊之宝藏是恩奇都送给吉尔迦美什的,那恩奇都半人半兽,说不定其实是外星人,鬼知道外星人能够找出什么玩意呢!” “外星人之说,我是向来不信的,要是真有外星人,老早就出来了,何必遮遮掩掩。古代的事情我不用管太多。倒是这里没有吃没有喝,我们迟早会被饿死的。” 卡扎菲倏然露出了狰狞的神色,林黑山叹道:“我只是说说而已,你就开始打我的主意,想吃我?别忘了,虽然我的功夫不如你,但是这里一片漆黑,只要我不发声,随便一藏,你根本找不到我。” 哼!卡扎菲忍不住冷笑一声,刚才他确实有这个心思,但是心里却暗暗害怕,自己什么时候竟然如此歹毒。他自认为是一个武者,只做出复合武者身份的事情,而他居然想起吃人肉,这是什么样的心思?恶魔! 倏然,四周开始渐渐亮了起来,三个人都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周围。除了四周色彩开始鲜明起来,声音也逐渐增大,一种陌生的语言围绕在耳际,热闹地简直像是集市一样。他们渐渐惊讶地发现,三个人居然呆在一个奇怪的集市上,周围是一群黑发黑眼的人,穿着朴素的衣服,熙熙攘攘。 一个人牵着羊向林黑山走过来,林黑山尝试地打了一声招呼,对方毫无反应,他于是伸手过去牵扯,但是却一下子穿过了那个人的身体。林黑山叫道:“这是幻影!” 其他两个人没有说话,显然也发觉了真相。 奥塔玛饶有兴趣地打量那些幻影中的人物、服饰和建筑物,说道:“从他们的人种和服饰、建筑物推断,我敢说他们是一万年前左右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居民,果然和历史上所说的一样,中东最早的居民是黄色人种,直到被闪米特人政府!” 忽然,这些幻影中的人一声欢呼,三个人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过去,却看到远处矗立着一座擎天柱,高不见顶,直插云霄。 “这不是巴比伦之塔吗?看来这些幻影是在回顾之前的历史。” 林黑山说道,然后继续关注幻影。 幻影的角度渐渐转变,从普通的民众转移到了高塔上,顺着高塔慢慢攀升到了顶端的空中花园,一个王者坐在宝座上,猛然站起来。他穿着金黄色的盔甲,装饰性的作用远远大于实战。这个王者身材极为高大,将近两米左右,他虽然是黄色人种,但是头发却是罕见的银色,犹如冰雪一样。王者一挥手,发出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他左手有一个黑球升起,右手是一个橘黄色的小球。 画面转到空中花园之上,慢慢地升起了一个小太阳一样的彩球,发出橘黄色的光芒。以太阳为中心,慢慢地出现一个透明的罩子,像气泡一样将整个城市都笼罩起来,底下的普通民众欢呼地越发厉害,王者也得意非凡。 冷不防,以外情况出现了!** 二十三、一万年前的万人坑 见天空中的橘黄色小球猛烈地震动,似乎失控了一样生爆炸,产生一圈圈白色的冲击波,射向四面八方。但是因为头顶已经形成了一个气泡型的罩子,冲击波无法释放,所以又被反弹了回去,弹到地面上去,所以地面的居民要承受双重的冲击波。 那冲击波射到地面上,这种冲击波不像原子弹爆炸产生的那种毁灭一切的可怕力量,非常奇特,只对动物的身体产生作用。当冲击波弹到人类身上的时候,就像太阳照到了冰雪一样,瞬间开始消融。有的人是头部先消融,毫无痛苦,但是有的人不小心倒在了地上,竟然是从腰部和胸部开始消融,他们一时死不了,发出凄厉的叫声,惨不忍睹。 有的人慌忙躲进房屋内,想躲避冲击波的袭击,但是这种冲击波毫无困难地穿过了砖石,射在人的身上,瞬间冰消瓦解。 随着第一波冲击波的结束,第二波被反弹过来的冲击波又开始侵袭,但是在第一波冲击波的袭击下,整个城市就已经空无一人,街道上摆满了人体消融以后留下的衣服鞋子,动物的毛发,一切寂静无声,仿佛坟墓一样。 而在此刻,空中花园的宫殿里,也发生着不寻常的事情,留在王者手里的黑洞,剧烈地晃动,王者拼命想控制它,但是迟了!轰地一下,黑洞四周荡漾起一圈圈地冲击波。这种冲击波,是正宗的冲击波,王者首先被集中,一下子瘫坐在宝座上,一动不动,口角流出鲜血,已经毙命了。 宫殿内的文武百官和宫女侍卫是第二批牺牲者,纷纷仆倒在地上。 冲击波弹出宫殿外。瞬间就将所有守在外面的武士内脏击碎,他们连吭都不吭一声,就死在岗位上。 随后,整个城市开始下沉,沉入地底。但是由于保护罩的存在,沙子无法侵袭。这样,幻影结束了,但是四周并没有暗下去,而是白茫茫的一片。 三个人看完这场惊心动魄的城市毁灭幻影,仍旧心有余悸。过了许久,奥塔玛才说道:“强大的力量,导致灭绝性地毁灭,这就是他们的命运的悲剧,现在我知道为什么强横一时的吉尔迦美什会消失在历史上,原来是这个原因,那两个奇怪的球。也就是传说中的王之宝藏。” 林黑山摸摸下巴。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他也长出了浓密的胡子,他说道:“现在,我大概能够猜出,所谓王之宝藏,也就是深渊之宝藏是什么了!” 奥塔玛吓了一跳,失声道:“你居然猜出了真相?厉害!” 林黑山笑道:“也不算什么,只是凑巧而已。这要从头说起。我时常去伦敦。偶尔听一个名叫史提芬.霍金的科学家演讲。他是研究宇宙和量子的。我们都知道,王之宝藏深渊具有吸附任何东西的力量。但是它显然不是黑洞,那么是什么呢、而且,深渊有两个,并非我们想象地一个,所以我敢确定,其实深渊,是两个关联宏粒子。所谓关联粒子,就是一个其他的粒子系统,不管相隔多远,十光年还是一亿光年,他们都会相互联系反应,所以叫做关联粒子。这两个关联粒子恰好性子相反,但是却又是关联粒子。” 卡扎菲迷惑起来,他受过高等教育,自然知道这个,但是却又开始搞不懂了,问道:“既然是关联粒子,怎么又性子相反呢、这岂不是正反物质相互湮灭一样!” 林黑山笑道:“所以它们真正的关系,和中国的太极图一样,黑白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原来如此。 “我们这个世界所有的粒子都是微粒子,不用我多解释,大家都知道,粒子是非常小的,小到根本看不见。但是宇宙很大,在我们身边,还存在着宏粒子,说白了是一种宏观尺度的超大粒子。现有地技术,只是预言宏粒子存在,但是还不能发觉。也不知道古代地吉尔迦美什时代是怎么发现宏粒子的,但是关联粒子的能量很大,何况又是宏粒子。黑粒子吸收能量,白粒子释放能量,和黑洞白洞一样。吉尔迦美什想利用关联宏粒子制造保护罩,但是不知道除了什么茬子,宏粒子失控了,产生了聚变,发出强大振荡。而这种振荡恰好针对动物的身体,以至于一下子所有人都被杀死消灭。(关于宏粒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刘慈欣的小说《球状闪电》,这里不做过多讨论,因为毕竟不是科幻小说。)” “可惜,即使知道了这个理论,也是没有什么用处,我们还是 里面的。” “嘿嘿,既然已经知道是关联宏粒子,那么我们有生机了。要知道,我们并不能存在于任何一个性子相反的关联粒子内,所以我们只可能在中间状态,也就是说,只要有振荡,d打破了这个平衡,我们就随时都可能出去!我就不信,外面地人放着这么一个东西,居然会一动不动!” 话音方落,空间就剧烈振荡起来,产生一股离奇地拉力,撕扯着三个人地身体,好像要化作碎片一样,刹那间三个人一起化作基本粒子,从空间中射出去。 外面,屈伏塔带领着士兵们正惊惧地盯着吉尔迦美什的盔甲,这个奇怪地玩意,一下就产生一个黑洞,将卡扎菲这个家伙吸了进去,生死不明。 屈伏塔大怒,拿起步枪就对准盔甲开了一枪,却见子弹射到盔甲上,当的一下立即弹开,随之那个黑洞又打开,这次不是将人吸进去,而是吐出了三个人。 屈伏塔目瞪口呆地看着三个人冒出来,他们一下子被扔到地上,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然后卡扎菲和奥塔玛,不约而同地将手伸向了盔甲。 盔甲就是王之宝藏,谁掌握了盔甲,谁就掌握了王之宝藏,拥有无穷的力量。 卡扎菲和奥塔玛这对师徒,虽然技术上奥塔玛远胜一筹,但是体力上毕竟已经年过五旬,是无法和三十出头的卡扎菲相提并论。两人交战,绝对不能在短时间内分开胜负,必定是千日之战。 但是周边还有其他人,他们随时都可以成为胜负的关键人物。 奥塔玛高叫起来:“林黑山,你赶快助我,我是你岳丈,日后你还需要我!” 卡扎菲顿时急了起来,他和林黑山没有什么密切地关系,若是两人合力,自己肯定要死翘翘。 但是哪知林黑山一个筋斗就翻了出去,唯恐遭受池鱼之殃,这下卡扎菲心神大定,因为除了林黑山之外,他还有其他盟友。 “屈伏塔,你给我赶紧杀了这个家伙。不然日后我们都没有好日子!” 卡扎菲对着屈伏塔大叫起来。 屈伏塔定定神,命令士兵们举起步枪,由于卡扎菲与奥塔玛缠斗在一起,如果射击的话,必定会误伤卡扎菲,士兵们犹豫地看着长官,屈伏塔喝道:“管他呢?给我打!” 反正这群该死的阿拉伯人,最好全部死光。恐怖分子不可信,叛徒也不可信。只有死的阿拉伯人,才是好的阿拉伯人。 子弹如暴雨一般地从枪口喷出,倾泻在卡扎菲和奥塔玛两人身边。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功也抵挡不住子弹,所以在子弹飞过来的一刹那,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放手,各自寻找地方去躲避。 卡扎菲额头冷汗涔涔,子弹差几毫米就击中他,气得卡扎菲大声骂道:“屈伏塔,你发什么疯,差点就杀了我!” “误击!” 屈伏塔皮笑肉不笑地回答,这是美国佬的一贯借口。 就在此刻,奥塔玛伸手抓住了盔甲,卡扎菲暗叫一声不好,飞身扑上去,可是已经迟了。 盔甲毕竟是王之宝藏,充满了神奇的力量,甚至连穿戴也非常简单。盔甲缓缓地排出尸骸,然后如溶化的蜡烛一样,整个儿吞没了奥塔玛,不刻盔甲重新定型,只见奥塔玛已经将盔甲穿在身上。 迟了,刹那间卡扎菲呆若木鸡。 奥塔玛一时还难以相信,自己居然穿上了盔甲,这件盔甲看似沉重,但是在身上一点也不吃力。而且又有一股神奇的力量贯穿全身,让他年老的肌体重新精神焕发。 这就是王之宝藏的力量吗? 奥塔玛首先针对的是卡扎菲,冷笑着说道:“卡扎菲,你实在令我太失望了,我一直看好你的,但是过分的武者之心,让你始终追求最强大的力量,因而背叛了我,甚至害死了你的师兄阿里!” 卡扎菲叫道:“我不甘心,我是你七个弟子里面最强悍的一个,之前有哈桑也罢了,但是直到他死掉以后,你为什么还不选择我?” 奥塔玛摇摇头说道:“我已经说过,你拥有过分的武者之心,你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武者,但是假如让你继承霍山这个名字,你却还缺少资格。” 屈伏塔叫道:“不要和他多说废话,射击!” 子弹再次如暴雨一般地射向奥塔玛,这次他能抵挡住吗?** 尾声、天空之城的终结 塔玛微微一笑,抬起右手,倏然就在他面前,出现了的保护膜,子弹射到保护膜上之后,仿佛是钻入了胶水里面一样,运动越来越慢,终于完全停顿在空中,不住地旋转。 屈伏塔和他手下的士兵不由得愣住,根本不能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奥塔玛大笑道:“这种感觉实在太爽了,拥有驾临一切的力量,难怪古代的吉尔迦美什会如此狂妄,仿佛自己是神一样!” 说完,奥塔玛一挥手,那停顿在空中的子弹受到一股大力的推动,立时反弹回去。美军士兵们措手不及,纷纷被射中,即使他们身穿防弹衣,也深受重伤。有几个被打中脑袋的,当场毙命,脑浆血浆流了一地。 “你们完蛋了!在我面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奥塔玛哈哈大笑,忽然看到了林黑山,不免脸色一黑,说道:“林黑山,你叫我很不满意。” 林黑山笑道:“是吗?身为你的女婿,却根本没有来帮你。我承认,当时我是怕死。但是你为什么不想想看,假如当时我乘着你们两人打斗的时候,自己夺到王之宝藏,那会如何呢?” 奥塔玛一愣,这个问题他没有想过,当时林黑山却是有这个机会,但是他却放弃了。 林黑山一拍身边的芬巴巴,冷笑道:“怪物,你也老实承认吧,你就是是要干什么?” “什么? 芬巴巴一如既往地装傻。 林黑山高声叫道:“我们在王之宝藏里面看到了整个城市毁灭的景象。但是当时我就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由于王之宝藏的失控,导致所有人的死亡,城市也陷入了地下。但是我们却还得经过吉尔迦美什的迷宫进来,这个迷宫是谁修建的呢?所有的人都死光了,而唯一不会死的,就是你们了!你们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故意修建一个迷宫将人们引进来!” “被你发现了。”芬巴巴地脸上是没有表情的,但是此刻他一定露出欣慰的笑容。“很简单,因为我是王之宝藏的守卫者,但是自从失控导致所有的人失望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使用王之宝藏了。我们的责任是守护王之宝藏,并且等到合适的继承人来拿到他。所以我们花了一千年时间修筑了一个迷宫,吸引有足够智慧的人来继承王之宝藏。等了差不多将近一万年,我终于等到了。” 林黑山激烈地说道:“但是王之宝藏失控的情况还是没有解决,一旦失去平衡,就是导致整个世界的毁灭。因此我建议最好永远将王之宝藏封印!” 芬巴巴摇摇头说道:“不可能,一旦启动。哪有那么容易被封印。尝到了无穷力量地人类,是无法摆脱这种滋味的。”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拥有这股力量,就等于可以和整个世界对抗,谁也不会放弃的。嗯?” 天空倏然黯淡下来,众人的眼光不由得瞄向外界。这里的光芒。都是靠外面一个类似小太阳的圆球发出的。它也是王之宝藏地一部分,是与黑球紧密联系地关联宏粒子。 林黑山冷笑道:“平衡已经被打破,崩溃已经开始了。” 一万多年来,外界的宏粒子,始终在释放能量,但是没有能量的补充,已经到了强弓之末,而奥塔玛又强行发动了王之宝藏的力量。成为了压弯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首先崩溃的是保护整个碗状城市的保护罩。整个城市都被深埋地下。上面是五百万吨黄沙。保护罩首先开始龟裂。破掉一个口子,黄沙像是海水一样涌入。开始填埋城市。黄沙涌入的越来越多,而保护罩地缺口也越来越大,终于形成雪崩一样地沙崩,狂潮一样地陷入整个地底世界。 每个人地脸都变绿了,在狂沙的璀璨下,是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地。整个城市首先从下面开始被掩埋,而空中花园位于巴比伦之塔上,位于上空,而且加上保护罩在这里的能量最强,暂时还能够支撑。 奥塔玛抬头看了一眼,暂且放弃干掉其他人的念头,大声吼着质问唯一可能知道的人——芬巴巴:“怪物,现在怎么办?我们如何离开这里。” 芬巴巴亦是毫无感情地回答:“你可以发动空中花园,它可是一种空中堡垒,能够浮在空中!” 奥塔玛一愣,反问道:“你说什么?” 芬巴巴说道:“你可以尝试着冥想,收拢王之宝藏的能量,然后将能量集中于空中花园,让它飞起来。” “这么简单?” 奥塔玛将信将疑,他合上双眼,深呼吸一口气,慢慢收拢王之宝藏的能量,四周的天空越来越暗,而地面却开始微微颤动。 林黑山一呆,想不到空中花园居然真的会飞。 但是由于一下子撤销了保护罩的能量,全部贯注入空中花园,使得黄沙顷刻间大量灌下,数万吨黄沙瞬间的冲击力,使得空中花园猛然一颤,又开始向下坠落。 黄沙冲入空中花园,犹如海水一样涌进来,许多人瞬间被黄沙掩埋,活活窒息,更为悲惨的却是被黄沙卷走,一下冲到空中花园的边沿,顿时从万丈高空摔了下去,死无葬身之地。 林黑山眼疾手快,一下子抓住了高大的芬巴巴,攀爬到了他的身上。果然这个是一个明智之举,芬巴巴身材高大,体重又非常惊人,在黄沙大潮冲过来的时候,屹立不倒,躲过了这一击。 而另一个人卡扎菲,他本事也非常出色,竟然一下子 奥塔玛自然不用说,有王之宝藏地保护,黄沙根本不能伤害到他一根寒毛。 至于其他的美军们,则倒霉多了,或是被活活淹死,或是被冲走,无一生还。 空中花园摇摇晃晃地在黄沙地冲击下往上攀爬,就如一条鲤鱼在像黄河壶口瀑布冲击一样。林黑山看那奥塔玛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倏然大喝一声:“起!” 轰!突然天空一亮,空中花园竟然整个儿冲出了黄沙,回到了地面的半空中。只是王之宝藏的能量再也支持不住,空中花园摇摇晃晃地落了下去,猛然撞到了黄沙上,产生强烈的震动,几乎将剩下的几个人活活震死。所幸方才的黄沙还没有完全被冲走,暂时做了一番软垫。那林黑山和芬巴巴一起落在沙堆上,摔个半死,过了半晌才爬了起来。 林黑山站在黄沙上。看到卡扎菲被震落在沙堆上,死生不明,而穿着王之宝藏盔甲地奥塔玛,则脸色发白,喘着粗气坐在宝座上,朝林黑山招招手凄惨地笑道:“果真如你所说的一样,王之宝藏。还是被封印的好。他不是人类所能够掌控,或许到了未来很久以后,才能够被复活。” 奥塔玛说完勉强站了起来,缓缓从王之宝藏上退了出来,然后整个人开始摇摇晃晃,一屁股坐在沙地上,好像跑完了马拉松一样。 林黑山慌忙上前扶住奥塔玛,后者摆摆手说道:“不必。我还没有那么无用。” 说完。自己撑着站起来。忽然一道黑影飞了起来。说时迟那时快,卡扎菲竟然在地上装死。看奥塔玛退出了王之宝藏,便出来抢夺。 他一下按住了王之宝藏,哈哈大笑:“奥塔玛,你这个傻瓜,强有力的武器,是永远不能抛弃的,你丢失了武者之心,武者就是要追求永恒的力量!” 王之宝藏会自动覆盖在人体身上,盔甲与卡扎菲慢慢地合成一体,当卡扎菲完全穿上王之宝藏的时候,他满意地点点头,笑道:“太爽快了,这种力量就像吸毒一样的痛快!奥塔玛,受死吧!” 卡扎菲发动王之宝藏,但是后者已经是强弩之末,勉强发动起来,不刻卡扎菲的脸色就陡然变掉,失声叫道:“怎么回事?我的力量怎么在消失?” 奥塔玛摇摇头,卡扎菲小看了王之宝藏地反噬,当年整个城市都化作废墟,何况他呢? 就在这时候,倏然一条人影从沙漠中钻出来,他手掌保护着枪口,可见是蓄意准备偷袭,此刻飞快地移开,将自动步枪对准身穿王之宝藏的卡扎菲,大叫道:“受死吧!奥塔玛!” 自动步枪的子弹如毒蛇吐信,尽数飞过去,缺少了王之宝藏的力量,这只是一具普通的盔甲,哪能够抵挡现代化武器。卡扎菲被子弹射地浑身颤动,然后不可思议地盯着前方的偷袭者,那是屈伏塔,他潜伏在沙子里面没有死掉,但是他显然搞错了目标,屈伏塔以为还是奥塔玛穿着盔甲,可是对象已经变成了卡扎菲! 卡扎菲身躯在缓缓倒下,但是不甘心,不甘心这样就死掉,他口中吐着鲜血,喝道:“要死一起死!” 王之宝藏最后的力量发动,一个大力倏然在屈伏塔身上种种一推,后者犹如被大锤敲打了一样,一下子撞到墙上,骨骼尽数锻炼,活不成了。 活下来地林黑山和奥塔玛吃惊地看着这一场同归于尽地搏斗,过了半晌奥塔玛叹道:“卡扎菲是我最出色的弟子,可惜他一直过份追求力量,这是他的悲剧。” 奥塔玛拍拍林黑山的肩膀,说道:“我们走吧,我的女婿。” 两人辗转从空中花园上 林黑山看奥塔玛往巴格达方向走去,奇怪地问道:“怎么,你不回鹫巢了?” 奥塔玛笑道:“假如我没有判断失误的话,恐怕鹫巢现在已经沦陷了。” 林黑山吃了一惊,他和妮娜本来就是这样商议地,想不到奥塔玛居然猜测出来。奥塔玛笑道:“你不必吃惊,我本来不是笨蛋,你们地诡计,为什么不能猜出来?” 他顿了顿说道:“其实你一被带入鹫巢,我们就检查了你地身体,发现你身上被感染了一种特殊的炭病毒,当时我就猜测到你其实是一个阴谋。然后你想用自己地血污染水源,我故意装作没有发现。其实后来我们吃喝的都是罐装水。然后我故意把那个女贼也带了进来,任由你们勾结,把美军引进来!” 林黑山浑身颤抖,失声问道:“你,你究竟想做什么?” “很简单,既然你想把病毒引到鹫巢,索性我就牺牲整个鹫巢,把病毒带到美军那里。一旦美军攻陷了鹫巢,那里就会自动释放病毒,感染每一个进来的美军,等他们回去,整个伊拉克的驻军都会麻烦了,哈哈!” 林黑山叹道:“好狠,连自己的老巢和女儿都敢牺牲,不愧是恐怖大师!” 奥塔玛摇摇头说道:“我本来不乐意加入基地组织,是受到拉丹的人情才不得不加入,现在正好有一个机会。鹫巢毁灭了,而奥塔玛又在探寻吉尔迦美什迷宫的时候生死不明。从此世界上就没有恐怖大师奥塔玛,只有历史学家哈桑!你明白吗?” 林黑山点点头,凝视着奥塔玛的身影消失在沙漠尽头。 等他回到巴格达,妮娜由于偷到了病毒疫苗,所以他们得以从国土安全部那里解除病毒的侵害。他们离开不久,美军军营里就爆发大规模疫病,为此国土安全部的尼古拉斯丢了官,送到阿拉斯加去看守气象站。 妮娜重新干她的老本行,而最叫林黑山牵挂的山鲁佐德则生死不明。他叹了一口气,接到国内的消息,说他姐夫朱恒淮出了事情,叫他马上回去。林黑山吃了一惊,朱恒淮虽然名为姐夫,但是自己实际上是被他养大的,向来当作父亲一样,他出了什么事情?林黑山急匆匆地坐飞机赶回国内,暗暗祈祷千万不要有问题!** 引子 东京都,新宿区户山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前。 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年轻警视八木教广尽管已经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看到了眼前这番景象之后,还是忍不住瑟瑟发抖,一刹那之间,就仿佛整个人都浸入了间隔人间与地狱的彼岸河弱水之中,万年冰冻的河水侵入皮肤、肌肉和骨骼,强烈的寒意刺激着神经,随时都有可能崩断。 “放松点!”突然从他的背后传来了一个悠哉悠哉的响声,这时八木教广才仿佛被从弱水里捞起来一样,吐着舌头大口大口地喘气。他回头看过去,尽管同僚三浦健太郎也是面色凝重,但是神态自然,心理素质强于自己。 八木教广叹了一口气,自己果然不能和他相比。 他心底清楚,虽然两人同为警视阶级,但是却有天壤之别的差距。三浦健太郎从小小的街头巡警开始,一步步踏实地工作,历经二十多年才升格为警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锻炼了强大的心理素质。这远远不是出身名牌大学早稻田大学,通过国家公务员甲等考试,三十出头就升任警视的自己所能比拟。 三浦健太郎递过来一罐可乐,八木教广接过来,喝了一口,定定神,说道:“谢谢!” 年长的老者温和地笑笑,说道:“走吧,我们一起上去,这是我们作为警察的命啊!” 两人一起登上这辆三十人座的丰田大巴,车辆完好无损,可是车子里的每个人,却都如蜡烛一般熔化掉,惨不忍睹。在八木教广身旁的座位上,躺着一具尸骸,通过服饰依稀可以辨认出是一个男人。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肌肉,犹如受到高温炙烤的石蜡一般,熔化开来,顺着人体向下淌,于是男人的头部露出了一个完整头颅颅骨,只是在颅骨上,眼珠却没有熔化,直愣愣地盯着前方。 八木教广忍住要呕吐的念头,回过头询问老刑警:“这是化学武器袭击吗?” 三浦健太郎摇摇头,凝神说道:“不像,假如是化学武器袭击,像这么具有强烈腐蚀性的气体,连人体也可以熔化,那么在车子里其他物体也一定会受到损失。可是你看,这里没有任何受过腐蚀的痕迹,甚至当初我们进来的时候,也没有闻到怪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八木教广暗想,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奇怪的事情,人体居然会熔化! “再说,他们是什么人?这里不是旅游区,没有必要过来。而且奇怪的是,在车辆上,看不到任何单位的标识。”八木教广疑问道。 三浦健太郎稍微迟疑一下,说道:“听说,昨天在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的建筑工地上,挖出了奇妙的东西,然后这些人就过来了。” “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八木教广惊呼道,“那不是前日本军队陆军军医学校,也就是七三一部队的所在地吗?” 一说到这里,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七三一部队,向来是日本政府讳莫如深的一个话题,每每谈及,避之不及。作为战后出生的一代人,他们俩也知晓不多,八木教广也是曾经在中国短暂访问学习过,才了解了这么一段历史。 “说不定就是七三一在战争中研制了什么奇怪恐怖的武器,战后米国人来了,就秘密封存起来,当所有的知情人死掉之后,又无意被发掘出来。于是这些不想透露身份的公安人员就跑过来,不知道怎么打开了封印的恶魔,一下子全部死翘翘了!” 三浦健太郎如此猜测,而八木教广突然发现在前面不远处,一个尸骸的怀里,紧紧抱着一个方形的盒子,盒子已经开启了一半,里面露出一个圆鼓鼓的黄色东西。 “那是什么?”八木教广好奇地伸手去开。 三浦健太郎突然想到,脸色陡然异变,失声叫道:“不要……” 然而已经迟了,八木教广打开了盒子,这是比潘多拉的盒子更加恐怖的盒子,它把地狱的焚风带了出来,两个警察不住惨叫着……** 外传:天灵盖 九龙鬼楼 香港,九龙。 我蓦然张开眼睛,视线所触及之处,都是一片虚幻的黑色夜空,尽管至少有五级以上的狂风在粗暴地批打我的面颊,可是额头上仍然涔涔地不住渗出冷汗,造成这一因素的是我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九龙隆昌大厦三十二层的顶楼护栏外,仅靠脚尖踮在有限的雨水搜集沟内,才能保持身体不至于立即摔到一百多米以外的地面,尸骨无存。 我不是胆小的人,也没有恐高症,长年累月的参与各式极限运动,使得我对高空危机一点也不会产生紧张感。我还遇到过更加糟糕的情况,那是在华山上的一个悬崖上,我单手吊在一棵摇摇欲坠的小松树上,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三千米,而且松树上居然爬过来一条蛇!纵然如此,也不会让我感到有眼前的局面紧张,我在意的是后面,我的身后! 我不敢回头,仅仅接着眼角余光,悄悄地瞄了一下身后,什么都没有!但这样才是最可怕呢!我怎么来到了这里?我记得方才我明明还在一楼的保安室里面,怎么一转眼就跑到了最高处,并且摆出一个要跳楼的姿势,难道真是那个东西在作祟? 我的肾上腺激素加快分泌,让我呼吸急促,心脏更是犹如水泵一样,把四千毫升鲜血抽上来,又压下去地来回循环。 那个东西在哪里?在哪里? 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到处搜寻,它不在吗?太好了,只是把我带到这里,吓唬一下了。 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合上眼睛,突然背后有一股寒气袭来,不好! 我连叫都来不及,就只觉得背后叫一股大力一推,双脚离开了大厦的支撑,惨叫着扑向地面,四肢不住乱舞,好像一只空中飞舞的蛤蟆一样! 一百米的垂直距离,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不用十秒即可到达,但是我感觉就像一千年那么长,眼看着地面越来越近,突然我一头扎进一个软绵绵的垫子上。 幸好早有准备! 我呼出一口气,摇摇有点被震晕的脑袋,从五米高的气垫上跳了下去。 “姿势太丑,你的姿势太丑,你的跳楼姿势实在是太丑了!怎么像是癞蛤蟆一样舞来舞去,应该摆好一个姿势,好像天鹅一般飞舞!” 地面上的人评价说。 所谓饱汉子不知饥汉子苦,大致就是如此吧。因为跳楼的是我,从一百多米高的地方摔下来,相信没有人会有心思摆出若干跳水远动员才能有的姿势。姐姐,你就饶了我吧! 虽然对面的人蛮横无理,但是此刻还是工作要紧,她接着说:“好了,方位已经侦测到了,你就跟我来吧!” 朱老板挥挥手,我再整整身上的保安服,两个人堂堂正正地走入了隆昌大厦的正门。或许很多人看了我表演后都在纳闷我的工作是什么。很显然,虽然我穿着保安服,但是根本不是保安,因为没有哪个保安会在三更半夜的时候跑到大楼顶端表演跳楼秀。而且我也不是特技演员,这里找不到一架摄影机,工作人员只有我们两个人。那么我究竟是干什么的呢? 其实,我只是一个打工的,我老板才是做正事的。 我的老板名叫朱文清,性别与我相反,是那种使用镜子符号的类型。女人的年龄是个秘密,我也猜不透她到底几岁,看起来很年轻,因此我估计最多比我大两三岁,也就是二十五六之间吧!她的相貌非常惊人,肌肤是健康的粉红色,面庞轮廓如刀凿斧雕般的大理石塑像一样分明,高挺的鼻梁,一双浓浓的剑眉,还有紧抿的嘴唇。她个子很高,拥有模特般完美的身材,假若世界上开始评比最具有黄金比例的女人,毫无疑问就是我们的这位阿芙罗狄蒂。然而我更愿意用另外一个女神去形容她,此刻穿着黑色的皮质紧身衣,简直就是女武神雅典娜真人版! 如此爱与美体现的女人,应该也是从事与爱和正义相关的事业了,带来圣斗士去消灭邪恶的冥王吧!错了,不是一般的错,简直是集九州之铁铸造的一个大错。我的老板是和冥王在作对,她从事一个非常古老的行当,那就是盗墓!据说她的老爸朱恒淮——目前国内最出名的考古学者,就是靠盗墓起家,后来不知道怎么走白道了。他们两父女,果然有遗传,干的都是一样的活! 盗墓?不是应该跑到深山老林中,借着什么十六字风水秘诀,去挖掘献王墓、七星鲁王宫等等,干嘛跑到一个大都市里来,而且先摆出一场跳楼秀呢?难道不怕被以恶意跳楼的罪名抓起来吗? 当然,她盗的墓有点特别。看下去就知道了! 现在我们所在的九龙隆昌大厦,是一栋出了名的鬼楼。家住在香港九龙的朋友们都或许知道,位于琉球路的隆昌大厦,是供许多公司做写字楼用的,然而即使再苛刻的老板,也不敢让员工晚上留下来加班,因为这个厉鬼非常厉害。每天晚上,路过琉球路隆昌大厦的人,都会看到,这栋一百多米高的大楼没有一层楼亮着灯光。真的吗?别胡说了,那七层楼上不是有点亮光吗?而且还会一个个窗户的移动,真***先进,不亏是日本人投资建设的。嗯,不对,那***怎么阴气森森的,而且有声音,你听…… 呜呜……呜呜…… 大厦里,总有小孩子在哭,说来也奇怪,这哭声并不响亮,可是叫每个听到的人头皮发麻,毛骨悚然。据说,大厦刚刚造好的时候,不少公司来这里做窝,有的人就留下来加班。晚上哭声一响,奇了,于是四下里寻找,看到一个小孩子躲在角落里,呜呜地哭。有人上前询问:“小弟弟,是不是你妈妈把你落在大厦里了?要不要叔叔给你棒棒糖啊?” 接下来的事情没有人知道了,但是第二天人们发现一具摔个稀巴烂的尸体。这样这栋大楼晚上就再也没有人值班了,那些黑心的老板要不是贪图这里的租金便宜,也老早搬走了! 但是我们的老板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异常欣喜,说道:“好事情,看来又有活干了!” 我疑问道:“只是一个小鬼的传说,难道在大厦地下,埋藏着一个古墓吗?” 朱文清摇摇手指头,笑道:“当然不是了,而是另有玄机,你跟我来了就是。” 于是我们两个人去应聘隆昌大厦的保安了,所谓保安,就是保全安宁的人,去守卫隆昌大厦里面财物的安危。不过由于隆昌大厦鬼名远外,寻常蟊贼,根本不敢进入。据说几年前来了一个名叫麦克的大贼,贪财胆大,偏不信隆昌大厦的鬼话,还以为是人们的胡说八道,某夜偷偷地潜入了里面。毫无疑问,第二天人们看到了一具差不多被绞肉机搅拌过一样的尸体。在此之后,整个香港的贼骨头就再也不会靠近隆昌大厦周边方圆两平方公里以内了! 当然,也因为同样的原因,隆昌大厦的保安是难上加难的招聘。大厦的物业公司开出种种优惠条件,比如保安只需要在大厦周边巡逻即可,根本不需要进入里面,月收入超过四万,一礼拜两休,每年过年还有年金等等。可是敢于接受整个挑战任务的人们还是少之又少,当我们上前主动应聘的时候,物业公司的经理大喜,不顾朱文清身为女性的因素,立即就发给我们每人一套保安服,另外问道:“需要保险吗?” “什么保险?” “人生意外保险,我们可以替你们投保,赔偿最多可达八十万,我们只抽取百分之一的佣金。” “这个,我看不必了,相信我们,一定会活着出来的!” 然后当天朱文清就开始了她神神秘秘的准备,拉来了一大卡车气垫,在大厦四周开始铺起来,我问道:“这是干嘛,需要有人表演跳楼吗?” “领悟力不错,正是如此!” 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寒,追问道:“主角不会是我吧……” “嗷呵呵,真是聪明的小孩。” 我倒吸一口凉气,问道:“我干嘛要跳楼?” 朱文清说道:“跳楼只是一个意外,到底会不会我也不敢肯定。不过我是一个注重员工性命的老板,为了以防万一,我事先准备了若干救急物资。” 饶了我吧,如果真的爱护我的性命,请不要随意让我表演跳楼秀。 朱文清说道:“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需要把钓鬼,所以需要你做鬼饵!” “钓鬼,鬼无影无踪,怎么钓呢?” “小孩子不懂事,等下姐姐再告诉你如何钓鬼!喏,带上手电筒,给我进到大厦里面去。” 老板的命令,比皇帝的敕令更加重要,她是我的衣食父母,所以我不得不听从。 我就拿着一个手电筒,戴上mp3的耳机,慢慢步入漆黑的大楼里面。说实在的,对于鬼怪之类,我的恐惧并不是太大,一来我信仰子不语怪力乱神,二来想想看,那些鬼怪纯粹靠惊吓来谋害人类,可见没有什么神通广大的能耐,那么还需要害怕什么呢? 因为夜里隆昌大厦不开电,所以我得打着手电巡视,我在听摇滚,理应听不到外面的声响,可是我依旧听到了一阵若有若无的哭声,好像小孩子的哭声,真的有鬼吗? 我顿时头皮发麻,把音量开大,可是那阵哭声,就如次声波一般,穿透鼓膜,直接透射进了我的大脑里,催命符一样嘶叫着。 可恶,老子就不信这个邪,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何方牛鬼蛇神。阿弥陀佛,上帝保佑!非凡的希瑞,请赐予我力量吧! 咔嚓咔嚓,玄关口传来了莫名的皮鞋声,这种脚步只有小孩子才能踏出来。我心底一紧,不由得把手电筒描向了玄关口,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突然咔嚓停顿了。 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我的眼珠不禁放大,真的是鬼吗? 我战战兢兢地往前靠近,黑暗之中,终于显露出了一个模糊人影,正是一个小孩的人影,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一直 朱老板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好了,我的鱼饵,你的任务完成了!” 总算完成了,不是一般地难!但是我很不明白,到底是怎么钓鬼的,我就遇到了那个小孩子鬼,然后跳了一次楼。 朱文清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告诉我:“你不是说过吗?鬼是无影无踪的,一般人都看不到鬼,除非长有阴阳眼或者开了天眼的。可惜我们两人都没有这个能耐,于是我就想了一个办法,借助人来发现鬼影!” 我疑问道:“怎么个借助法?” 朱文清说道:“我研究了隆昌大厦几起死亡事件,他们都是跳楼而亡,由此可见,他们是因为被鬼附身,才跳了下来。所以我把你派去,让鬼附身。但是我在你的身上装了跟踪器,一旦鬼附身了你的身之后,你的走向线路就变得非常古怪,我也就可以确定鬼的位置!” 原来如此,所以我才是鱼饵。 但是鬼不是飘来飘去的吗?纵然我被鬼附身,借着我可以发现鬼的踪迹,那么现在我已经自由了,鬼不在我身上,如何去找到鬼的影子呢? “大凡建筑物里的鬼,大都是束缚鬼,就是永远被禁锢在建筑的某个地方,不能出来。白天阳气足,应该会回到自己的老巢里,只有到了晚上,才可以稍稍在建筑里徘徊。而我就是借助你作为鱼饵,确定了鬼的老巢。就在这里!” 手上拿着便携式跟踪器的朱文清指着地下车库一角的地面,然后对我说道:“可以动手了!” 我从被背包里把所有工具都放下,指指地面问道:“你是说,开挖?” “废话,你难道让我这个纤弱的女子来挖吗?” 你要是纤弱,那么全世界都找不到强大这个词汇了。 虽然如此,作为员工的义务和男性的自尊,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抡起鹤嘴锄,咚地砸在地上,首先掀开了水泥皮。然后我再用铁铲拼命挖,而上面的女人则摆出一副啦啦队的面孔欢呼:“加油,小辉辉,加油!” 我讨厌小辉辉这个称呼,尽管老板确实比我大上几岁。 突然咔嚓一声,我铲到了坚硬的物体,自从我撬开水泥皮,挖出地基之后,下去一直都是泥土,第一次碰到硬物。我把泥土扒开,捡起一根条状的物体,吹开上面沾染的泥土,不禁心里头发冷:“这是人的骨头!” “不错,就是人骨头,也就是鬼的栖身之所!” 我接着挖下去,终于捡到一个小小的颅骨,掂摸大小,竟然是一个小孩子,我倒吸一口气说道:“看年份,骨头埋下的时间不长,所以不会是古代遗留的墓穴尸骨,那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谋杀!” 朱文清痛苦地摇摇头,说道:“不,更加可怕,这是打生桩!” 打生桩,这是一个相当可怕的词汇。 按照中国古老的阴阳风水,所谓建筑施工,称为动土。这意味着会翻动地下的泥土,破坏当地的风水,少不了触动居于地下的神灵恶鬼,他们会阻扰工程的进行,轻则令工程期间事故频繁,重则叫建筑倒塌。 为了平息神灵恶鬼的怒气,传说从春秋时候的鲁班开始,发明了一种恐怖的仪式,就是打生桩,方法就是在动工之前,拿活人来牺牲镇邪。由于通常是把活人埋入支撑整个建筑的主梁之下,谓之打生桩,或者是人柱!传说秦始皇陵、万里长城、大运河、故宫等许多建筑,都有无数人的性命来牺牲镇邪。只是这种方式毕竟不人道,随着文明的进步,逐渐采用猪头和人俑来代替。 可是到了上世纪初的时候,在香港还有少数建筑师遗留这种残忍的习俗,特别是遇到楼盘销售不畅的时候,无良开发商更会拐带来小孩,秘密杀死在地基底下,确保生意旺盛。 我抬起头看到朱文清,问道:“难道这也是?” 朱文清点点头说道:“听说隆昌大厦,是十多年前由一个香港建筑师承包,建成之后正好遇到经济不景气,楼盘难以销售,建筑师偏听偏信,以为是风水位不对,于是他们就采取了这种打生桩的邪魔外道。乃挑选一个吉日,请法师秘密选取吉位,然后将小童的活埋在里面。按照常理,小孩作为牺牲的祭品,鬼魂永远被禁锢在大厦里面,只会随着大厦的崩溃而消亡。可惜这个法师功力不够到位,选择的吉位有所偏差,以至于小童的鬼魂每到夜里,当禁锢不是太严谨的时候,都会出来作祟。” 我摇摇头叹道:“可怜的小孩,你生前受尽苦楚,死了还被囚禁在这里,难怪这么怨恨世人。” 朱文清说道:“走,我们把尸骸收拾一下,找个好地方安葬去。” 我这才发现,其实朱文清也是一个不错的女人,至少有同情心,我这个做鱼饵的还算是值得。然而当我把骨殖收拾到一个麻袋里,带回事务所之后,我便立即推翻了这个看法。假若相信这个女奸商会做善事,简直比骆驼穿过针孔,富人进入天堂还困难。 在事务所,一推门进去,在客厅里就看到一个猥琐的人。所谓猥琐,除了相貌上猥琐以外,更多的是指气质上猥琐。相貌乃是爹妈给的,最多只有丑美之分,但是若某人长期浸**在金钱或者权势的威势下,自己甘为奴隶,相貌上猥琐也渐渐显露出来,正如林肯所说,四十岁以前的相貌是爹妈给的,四十岁以后就是自己的了。这个猥琐的人应是如此,满面堆笑,说不出的虚假。他急急忙忙问道:“带来了吗?” 朱文清点点头,指指在后面抗骨殖麻袋的我。 那猥琐之人顿时大喜,笑道:“我就知道朱老板在业内信誉第一,从来不会收手!” 朱文清哼地一声,冷冷地说道:“给钱吧!” 那人笑笑:“哪个人敢对朱老板拖欠款项呢?” 他打开一个皮箱,里面慢慢地都是一扎扎红色的巨人像。朱文清只是简单地翻看了一下,挥挥手说道:“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那骨头……” “我来处理,要是让你们这些外行碰到,说不定出问题呢!” 那人笑嘻嘻地告辞,说下次再合作,朱文清淡淡地说道:“免了吧,和我合作,通常都不是好事情。” “他是谁?隆昌大厦的开发商?”我奇怪地问道。 朱文清呵呵笑道:“假若他是隆昌大厦的开发商,我们就不必偷偷摸摸地跑进去盗骨头了。” “那么,他是……” “隆昌大厦的竞争对手!” 据我所知,虽然隆昌大厦鬼名在外,但是其写字楼的租金实在太低廉了,所以顾客盈门,使得周边几个其他的写字楼大厦眼红不已。但是假若是竞争对手的话,为什么反而帮忙挖掉隆昌大厦的鬼呢? 朱文清回答我:“隆昌大厦之所以繁荣,完全是依靠打生桩带来的福气,一旦挖掉了生桩,完全可以想象,由于风水不对位,里面的恶果会逐渐显现出来。不久之后,恐怕会有另外一个外号等着隆昌大厦,那就是——倒闭大楼!” 在生意场上,钱比鬼更可怕。挖掉了鬼,却带来了衰神。假若让人们选择,估计都会选择前者吧! 原来如此,所以朱文清听说隆昌大厦的鬼故事就欣喜若狂,她并不是想去铲妖除魔,而是赚钱。精于生意,才是这个女人的本质。 “学着点吧,年轻人!” 朱文清从皮箱里抽出几扎,扔给我,然后说道:“我累了,你也可以回去了。明天再见吧!”** 民工自传 某一天,三个无聊之极的家伙在下班之后来到酒吧里,恰巧聚集在一起,酒吧酒吧,自然不是光喝酒的地方,而是男人们发泄闷气和泡妞的场所。他们在黄汤灌饱之后就开始相互埋怨自己工作的辛苦。 “唉,我整天都坐在办公室里面,缺乏运动,屁股长了痔疮。更加糟糕的是,耳边老是听到若干刁民的唠唠叨叨,还得忍住脾气为他们办事,压力巨大无比,胃溃疡时不时发作!” 这是公务员。 “屁,你那叫苦?也不过两病,我得的病都比你多。整天敲打键盘摆弄鼠标,胳膊得了肌腱炎和肩周炎,而眼睛因为一天四十八小时对着电脑屏幕,都有角膜炎了!” 这是编程员。 “妈了个巴子,你们两个鸟人,能够在办公室里吹空调还不够满足吗?格老子更苦,纵然太阳高照,也得顶着三十好几的高温搬石头,一天下来,人都烤干了!” 这是建筑工人。 三人哀叹生活的可悲,抱头痛哭,连在旁边听他们聊天的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说道:“你们再苦,好歹也是和人打交道,我呢……” 三人大吃一惊,公务员给我斟了一杯啤酒,问道:“兄弟,怎么说,让大家听听!” 好吧,我就说说我自己的故事。 我叫洪辉,出生在河南乡下的一个小村庄里,凭借着父母的劳力,小时候至少能够吃饱饭,穿好衣服。在我七岁的时候,还从高丽菜地里捡回了一个女婴,就当作妹妹抚养。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正当的出头之路就是念书上大学。我从小就学习很认真,考上了上海一个大学。 当初我选择在上海读书,一个原因就是以后发展前途比较大。我拿着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五千元来到上海,交完学费就没了钱,之后就全部靠我自己了。 一个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能够做的工作也是相当有限,不外乎勤工俭学、或者去麦当劳肯德基。万幸,我的父母赐予我一副好身板,虽然从小就只是靠大麦和土豆活过来,可是到了二十岁的时候,我的身高接近一米九,肩宽体壮,所以我选择了去干建筑。虽然这个活很辛苦,但是赚钱也比其他的打工稍微多一点。 直到接到一封信之后,我的人生全部改变了。妹妹寄信给我说:“哥哥,最近爸爸很辛苦,已经吐血了,据说得了什么胃病,可是家里又没有钱,爸爸一直不肯去看病!” 所以我要有钱,更多的钱。 这时,我恰好在街头看到一个小广告:“你想要有更多的钱吗?请来xxx公寓,认真工作,每次收入绝对不会低于万元!” 每次收入不会低于万元?是做什么,卖毒品? 我接下去看“要求,男性,身强体壮,不怕死!” 莫非做打手? 我犹豫着,终于看在这每次收入不低于万元的巨款上,咬咬牙跑过了过去。然后我就见到了朱文清。 初次见面,朱文清亦是如通常打扮,穿着一身紧身衣,身材曼妙,她相貌也不赖。但是我并没有注意美女,当时在我眼里,朱文清完全是一个“¥”的优美符号! 要我做什么呢?我疑惑地想,看这个娇弱的女子,是做保镖,还是……我不禁想起日前看到的一则新闻,说海南什么有富豪之女包鸭,将一男子**至性无能。我冒出一阵冷汗,听到朱文清说道:“正好,有活干了,你随我来,只要你这次成功了,就正式录用,收入是我所获金额总数的百分之十!” 于是我乘着朱文清的小别克就出发,第一次面对的就是金毛僵尸,我额头直冒冷汗,朱文清催促道:“还不快去!” 和人打架我有信心,即使群殴,我也有信心飞快地逃出去,可是面对僵尸…… 一边是僵尸,另外一边是逃命。 僵尸还是逃命,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正如哈姆雷特说过的那样,生存或者毁灭,是一个难以思考的问题。怎么办呢?按照中学作文的说法,在我心里陷入了艰难的抉择,就在一瞬间,我想到了爸爸的胃病,妹妹的学业,反了,老子怒了!为了一万块,向前冲!我发疯般地冲了上去,经过一番血战,终于干掉了僵尸! 朱文清非常满意,点点头说道:“成了,我录用你!” 之后我就在朱文清的手下干活了,她是一个都市盗墓贼,哪里有古墓哪里去,偶尔也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消灭几个僵尸啊,或者在敌人的地基下放几个作祟娃娃。我的职责就是打架、打杂或者其他朱文清不方便干的活。 在此看来,朱文清一定是一个很弱的女子。错了,据我所知,朱文清在四岁的时候,就有五四手枪的外号,然后随着年岁的增长,武器的威力也进一步提升,从五六自动步枪、加特林多管机枪、金属风暴、一百五十口径加农炮、十三寸军舰炮、巴黎大炮升级到人间大炮、雷神之锤、阿拉斯加大炮的规模,我毫无疑问地敢相信,朱文清最终会成为最终兵器彼女或者最终本土决战质量武器规模的恐怖武器! 有人在看了我的工作之后哀叹道,说我在从事泉田准一郎和横岛忠夫的角色。但毫无疑问,朱文清并不是药师寺凉子和美神令子。比之药师寺凉子,她并不是一个飞扬跋扈的女王,对待我就像对待奴隶一样;比之美神令子,只要我好好卖命,她给我的收入绝对不少。目前凭着这些钱,我交完学费,能够在上海过上舒服的生活,并且有余力负担父母的生活和小妹在学校读书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个人听了之后就暴跳如雷,骂道:“你这个小子,才最不知足,有美女老板,又赚大把大把的钞票,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加爽快呢?” 问题是,这都是要命的活啊!** 掀起你的头盖骨 “嗷嗷嗷,真是太无聊了!”朱文清不耐烦地打着哈欠,“唉,我说小辉辉,你能不能放下那本该死的《社经学》,讲个笑话出来,为我这个因为寂寞而越发美丽的女子排忧解难呢?” 朱文清褪去黑色的紧身衣,身穿一条性感的草绿色睡袍,侧躺在沙发上。睡袍群袂最长处仅达到大腿根部,于是一双映着淡淡粉红色肌肤的优美大腿**在不安宁的空气中,配合着纤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胸脯摆出一个撩人的姿势,嗷!是引发男人即使没有月圆也会化作狼人的邪恶姿势啊! 毫无疑问,纵然我和朱文清是性格迥异的两个男女,但是我们都为天生的劳碌命,当有活干的时候,即使面对千难万险,在内心深处确有一丝丝的对事业的兴奋。而无所事事的时候,两人不禁如同浸在盐水里的鼻涕虫一样软掉。自从解决九龙鬼楼事件以来,我和她已经连续数天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了,我还好,捧着一本厚达一千二百页的《社会经济学》课本消磨时间——此书经常被朱文清简称为带有暧昧含义的另外一个名字。 至于朱文清,发呆的时候她通常陷入了四种模式之中的第三种模式。忘了说一下,世界上双重性格的人不少见,四重的就少见了,朱文清就是此类,真不知道她在什么样的家庭长大。和她相熟之后,我就知道这个女人的性格,按照其类型特点,我私下里命名为:萝莉、御姐、人妻和熟女四种模式。 正是所谓萝莉天真可爱,御姐精明能干,人妻多愁善感,熟女老奸巨滑。在商战和鬼战上咄咄逼人的朱文清,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处于御姐模式,可是一旦陷入无所事事的境地,不免走到了人妻的边缘,喜欢撒娇,又多愁善感,现在就是这幅状态。 我合上课本,说道:“好吧,我说个笑话,是我们学校的论坛上的零六年经典口误。有一次学校有文艺汇演,其中有一个节目是新疆歌舞‘掀起你的盖头来!’,主持人报幕说道:‘下一个节目,新疆舞蹈,掀起你的头盖骨!’” 朱文清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半眯着眼睛说道:“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太冷了。” 我苦笑,我只会冷笑话。 幸好事务所之外有人替我解了围,突然门铃大作,朱文清顿时窜了起来,原本颓废、慵懒的眼神顿时炯炯有神,笑道:“有客人来了!” 这同时意味着,我们有活干了! 于是我走过去,从猫眼里看看来人,我必须小心一点,作为我们事务所,赚钱厉害,但是也得罪了不少人,除了同行之外,也有客户的对头。当然,一般情况下,统统都被朱文清解决掉,所以没有什么危险。但是开门的是我,我可没有朱文清那么神通广大。 来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炎炎夏日之下,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他手里提着一个小巧的皮箱,看样子不是皮包炸弹。 我打开门,那人见到我愣了一下,问道:“请问朱文清在吗?” “我老板在的。”我一回头,突然发现沙发上慵懒的女子消失不见,无影无踪,随之一声尖利的咯咯笑声传来:“嗷呵呵,无事不登三宝殿,贵客何人何事!” 在我视线之内的朱文清已经打扮齐整,活脱脱的一个职业女性装扮,这娘们动作真快,瞬间已经从人妻模式转变为御姐模式了。 那人点点头,放下皮箱,坐在沙发上,自我介绍道:“我叫小林善季……” 日本人。 他的自我介绍很叫人出乎意料,因为上门的客户,多半是从事不名誉的事情,那么当然也不敢将真实身份暴露。而我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自然毫不在意。 “……我是国际刑警组织特派员……” 噗,我把正喝到嘴巴里的果汁吐出来,国际刑警组织?那是类似于cia、kgb一样神秘的部门,怎么找上门来了,莫非朱文清做了什么邪恶的罪行。这不管我的事情,我只是她手下。 看到我们疑惑的面孔,小林善季笑笑:“我确实是国际刑警的人员,隶属于非常局,也就是处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的部门。” 朱文清眉头皱皱说道:“好了,我们不是来听你解释部门构成的,我只关心客户的要求和任务,以及他们能够支付的酬金,至于对方是什么人,即使外星人我也不管!” 小林善季笑笑:“果然和外界相传的一样,号称认钱不认人的沙俄女帝叶卡特琳娜。” 由此可见,朱文清在外声名败坏到何等程度。 朱文清长长的眉毛扬了扬,说道:“找我们什么事情?” 她亮晶晶的眼眸中充满了好奇的神采,不得不承认,朱文清是一位出色的美女,尤其在她处于认真状态的时候,散发出一股工作的女人才独有的韵味。 小林善季不由得眼前一亮,似乎被女人带着质问的惊叹勾起了回溯的欲望,忍不住就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一叠照片,摆放在茶几上,朱文清于是拿起一张看了起来。作为员工和助手,一般情况下我都是站在朱文清的背后,我低头瞄了下去,只瞟了照片一眼,就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心里都抽紧了。 这是一副怎么样的惨烈场面啊! 在一辆车子里,座位上三三两两躺着几个人形,衣服和其他器具完整,然而近看几个人体,却如蜡烛一般的熔化掉。或者用更加确切的比喻,就是一根冰棍熔化了,而里面的棍子露了出来。同样的道理,尸骸白生生的骨头凸出在一堆泛黄的堆积物之下。仔细看,那些堆积物似乎就是人的肌肉、脂肪。 我只觉得胃里直冒酸水,眼前的这种熔化,场面太直观刺激,简直在挑战人体神经的极限! 小林善季冷冷地说道:“一个月前,在日本东京新宿的户山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前,发生的一起奇怪事件。当天建筑工人在施工的时候挖出若干神秘物件,其后被日本政府一个秘密部门取走,随之就发生了惨案,然后据远处看到的人说,当时就冒出一团白烟,仿佛水蒸汽一样。等待烟消云散之后,就剩下如此惨烈的一幕了。在场三十几名人员全部都如蜡烛一般神秘的熔化掉。因为事关七三一部队,所以日本政府拼命掩饰,迄今为止都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发生了这起事件。有人怀疑这是七三一遗存的某种可怕武器,或许是细菌,或许是毒气!” 朱文清猜测道:“既然你在一开始就提到了日本的户山人体熔化事件,那么我想,这是不是也是七三一遗留武器造成的事故。化学武器?生物武器?” 小林善季不禁稍稍露出失望的神情,朱文清一愣问道:“怎么,都不是?” 小林善季叹道:“我以为朱女士既然是一位被业内称道的高手,应该充满想象力,但是一见之下,也不过尔尔。” 朱文清勃然大怒:“你提供给我猜想的凭据本来就少之又少。按照一般常理推测,能够熔化人体,而又不伤害身上衣物的,就是针对人身肉体的腐蚀性气体,或者专门吃人肉的吞噬细菌喽!” 小林善季摇摇头,说道:“根据国际刑警组织与我国警方的通力合作,我们在现场根本没有发现一丝化学武器或者生物武器袭击过的痕迹,反倒是发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东西!” “什么东西?” 这时小林善季提起了那只小巧的手提箱,放在茶几上,对着密码锁输入几十位数字。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箱子盖,在箱子里面,还有一个锃亮的金属匣子。我不禁生起好奇心来,方才看手提箱的密码锁,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只普通的手提箱,而是装载极其重要物件的箱子。其抗打击,耐火烧、酸腐,乃是收藏宝物的重要工具。一开始我以为里面装的是酬金,结果不是,那么里面有什么呢? 小林善季这时已经打开了第二个匣子,但是里面居然还有第三个匣子,这是一个圆筒状,类似于茶叶罐的盒子,分开之后,我眼前陡然一花,却是看到在里面有一块有机玻璃,而有机玻璃里面,却是如包裹在琥珀里虫子一样的一块暗褐色石头。一块小小的石头,这么值钱? 饶是朱文清见多识广,看到这片石头也不禁目瞪口呆,失声问道:“这是……” 小林善季正色说道:“这就是国宝——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 一九二九年,我国著名古人类学家裴文中,在周口店猿人洞发现第一具完整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之后七年内,连续发现了五具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由于中日大规模战争爆发在即,为了保存珍贵的文物。当时国民政府遂委托美国人威廉-弗利运送至美国,交由美国政府保管。哪知方运抵秦皇帝,恰逢日本偷袭珍珠港,日美战争全面爆发。一干美国人全部被俘,行李自然也被扣留。从此之后,北京人头盖骨便无影无踪,中美两国历尽六十多年,耗费数千万人力搜寻,依旧毫无踪迹,遂成谜团。想不到我居然能够在这种情况下看到国宝,难怪小林善季保护重重了。 小林善季解说道:“我们在建筑工人挖掘出的箱子里面,就只发现了这一块石头。通过放射性鉴定,亦有五十万年以上的历史,完全可以确定,这是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之一!” 朱文清问道:“北京人头盖骨残片,怎么跑到了那个箱子里去,怎么只有一片,而且,这和活人熔化事件有什么关联?” 小林善季苦笑道:“假若我们知道,就不必来寻找你了。” 朱文清点点头,若有所思:“原来如此,那么你们开个条件吧!” 小林善季笑道:“朱女士快人快语。那么我就开出条件,你们的任务就是调查活人熔化事件的真相,还有与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到底有没有关系。顺便的话,调查一下其他化石的下落。事成之后,你们将获得一亿人民币的奖赏。如果能够提供其他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线索,那么奖金将提高十倍!” 十亿元,那将是一笔怎么样的恐怖巨款!我暗暗发呆,假使办成功,按照分成,我也能获得至少一亿啊!瞬间我都能够成为亿万富翁。 但是朱文清眼睛都不眨巴一下,冷笑道:“国际刑警都不想办的事情,委托给我这个民间人士,恐怕这一亿元没有那么好拿吧!” 小林善季笑道:“当然,因为其中涉及中美日三国方方面面的关系,由官方出面,实在不太方便,所以就委托民间人士。事先申明,你们的所作所为,国际刑警组织将一概不承认!” 钱,不是那么好拿的! 伟大的导师马克思曾经在《资本论》里面告诉我们,任何生意,只要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家会不怕犯罪,甚至不惜冒着上绞架的威胁去干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朱文清。 “好,成交!” 我立时眼睛一亮,我的一亿元有希望了! 小林善季闻言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这时朱文清站了起来,伸出纤纤右手,示意握手言欢。小林善季知趣地伸出两只手,紧紧握住朱文清,知道的人还好,不知道的人以为小林善季却是对朱文清的玉手有不轨图谋。 “合作愉快!” 小林善季以转账的方式当场支付了五千万订金,随即收拾好皮箱离开。方走出门外,合上大门,朱文清就冷笑道“这个家伙,想要骗人,也不看看对象是谁!” “嗯,他在说谎?”我一愣。 朱文清脱下外套,里面还是那套草绿色的睡衣,我知道她很讨厌穿循规蹈矩的衣服。她站起来身来,优美的小屁股一翘,当我的面穿起衣服来——作战衣,也就是那身防水、防毒和防酸的黑色皮质紧身衣。 “这个小林善季,十句话里面有九句是谎言。开头就露出了破绽,哪有人一见面就自称国际刑警组织的,就如小辉辉,你老婆给了你带绿帽子,你要去请侦探社调查……” “我没有老婆,也没有女朋友,光棍中……” “闭嘴,假设还不行吗?好吧,就比如,我是你老婆,又美丽又能干,拼搏在商场上,吸引无数男人的目光,作为职业主男的你自惭形秽,不放心我,于是打算找侦探社帮忙调查。办这种事情,极端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少,难道你会对侦探说自己叫什么什么,是某某人的老公吗?不会!所以我一听他自称国际刑警组织,就觉得不对劲。他委托我们的事情,何等的机密,泄露的信息自然越少越好,假若真是国际刑警组织,伪造个身份还不简单?何必一开口就大刺刺地承认吗?” “那么我们就收下订金,不为他办事?” “不,事情还是要办的。他一口气拿出了五千万,手笔不小,而且那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也不是假的。不过我们先调查一下这个人再说,省得完成任务就旋即被灭口!走,随我来?” “去哪里?” “当然是追踪那个家伙了!” 朱文清刚好换好衣服,我们一起出门。尽管朱文清是个干练的女性,可是任何女人在换衣服上耗费的时间绝对是男人的三倍,幸亏平常我就喜欢穿运动休闲类衣服,马上可以动身。 我们坐上朱文清的小别克,算起来我们两个都是大块头的人,坐在狭小的车子里面真是拥挤。我就纳闷朱文清每天赚那么多钱,能不能换一辆大一点的车子?答案是否定的,这女人疯狂的喜欢这辆车子,每年花在上面的改装费已经可以购买一台重型坦克了。 “给你,帮我看着上面。” 朱文清扔给我一个好像gps定位系统一样的东西,上面小巧的屏幕上显示出了上海城区的道路和主要建筑,同时有一个小亮点在一闪一闪地移动。 “这是什么?” “趁和小林善季握手的时候,我在他皮箱里扔了一个跟踪器,有效范围达两公里,另外也可以窃听。” 我摸到跟踪器旁边有一个按钮,打开一听,除了发出车子引擎沉闷的响声,一切静悄悄的。 仗着跟踪器,我们悄悄地跟随小林善季来到香格里拉饭店。假若这个人真是国际刑警组织成员,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纳税人的金钱。 朱文清耐心地听着窃听器,但是里面除了一些日常的生活用语,根本没有别的信息。瞬间拿得出五千万的绝对是一个集团的力量,但是他连给同伙报信的联络都没有。 “他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朱文清暗自问道。 到了下午,以三明治和豆浆中西合璧的食物度过了能量危机之后,我们终于有了机会。 “他离开了房间!” 朱文清兴奋地叫道,潜台词就是,我们可以侵入房间去了。 通过窃听器,我们已经听到服务员报过小林善季的房间号码了,不难找到房间。我们稍稍花了一下妆,穿上预备好的几件高档服装,伪装成一对情侣,毫无困难地进入酒店。我们四下里察看走廊无人经过,在玄关装了一个无线摄像头放风,一旦有人过来,马上可以发现。朱文清又立即启用电子盗窃设备,打开小林善季房间的电子门,飞快地溜进去。 这是一件单人房间,干干净净,似乎没有人住过一样,那装载着价值连城宝物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皮箱,端端正正放在茶几上,业已开启,在茶几上面,还放着一张纸,用马克笔大大地写着一排字: “希望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对于你们调查有用!小林善季!” 镇着这张纸的,正是朱文清悄悄丢下的跟踪器。 朱文清顿时脸色大变,随之露出自嘲的神色:“想不到老娘还是被你算计了!” 但是,开启的皮箱里,根本没有头盖骨化石残片。 “小林善季这家伙,说送给我们作调查,还是自己拿走了残片!”我大怒骂道。 朱文清一摆手,说道:“不,我看小林善季不会,他出手那么大方,绝对不会吝啬一块头盖骨残片。那么剩下唯一可能……” 她盯着皮箱的几道锁,上面有暴力破坏的痕迹。 “那么是有人先下手为强了!” “可恶!”我狠狠地说。 朱文清眉头皱皱,说道:“无妨,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即使没有了头盖骨化石残片,亦是无妨。” 我们迅速撤离房间,正要合上门的时候,我突然一怔。 “你怎么了?”朱文清疑惑地问道。 我喃喃自语:“似乎有哪里不对劲。” 朱文清凑过来冷笑道:“哪里?” 我突然恍然大悟,叫道:“就是这里!” 我飞快地窜进房间,一把拉住盖在**的被褥,叫道:“别以为你躲在被子里面就不会被人发现,可惜,香气暴露了你。小林善季身上使用的是古龙男士香水,而朱文清一直喜欢用毒药香水,可是我在房间里突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夏奈尔香水,在我们监视下,这里又没有别的女人入侵过,所以只有你了,我的怪盗小姐!” 我冷冷笑着,突然掀起棉被,好家伙,里面的怪盗,竟然有如此神通,整个人硬生生地把席梦思压出一个人形,盖上被子之后,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身材窈窕,果然是一个女人,穿着一身灰色的紧身衣,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陡然袭向我。 可惜,我不是那么弱的人,在朱文清的**下,即使一头兔子也会强壮地像狮子。 怪盗小姐的目的是避开我逃离,对此我无所谓,因为在我身后还有一个更加厉害的朱文清,所以我的目的就是怪盗小姐的脸,蒙着纱布的脸。 怪盗小姐瞬间擦过我身边,同时我的右手也抓住了面纱。 吱! 面纱立时被撤下,但是我却陡然一呆。分神的瞬间,怪盗小姐已经逃离。 身后朱文清怒叱几声,叫我反应过来,回转头,却见朱文清面色悻悻,手中提着一个小巧的透明罐子,正是装化石残片的那个罐子。 “我急着夺回残片,居然叫她跑了。小辉辉,你看清她的脸了吗?” 我呆呆地望着房门外,过了许久才缓缓吐出一个词:“太美了!”** 莉娅儿.蒂桑 朱文清一听我当着她的面夸奖别的女人,顿时心里不悦,脸色一沉,死死瞄着我的下半身,看得我心里直发毛,以为她要动司马迁之刑法,吃吃说道:“你,你,想要干什么?” “哼!”妒忌的女人发出一声,“我以为只有漫画中的某个以城市为名的猥琐男子,才有女性探测棒,想不到我们的小辉辉也练成了这项绝技,可喜可贺啊!” 我苦笑一下,知道这只是朱文清心里发泄不满而已,任何女人都妒忌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自从有了朱文清这般容貌姿色的女子时时围绕在身边以后,寻常女子,我连看都懒得看,纵然再是美貌,也吝啬于一声漂亮,而这个怪盗小姐,不禁叫我出神,甚至发出了“太美了”的赞叹之词,由此可见,其美貌到何种程度。 打个比方吧!朱文清是那种类似于女武神雅典娜的英姿勃勃的美丽,我私下里认为她最适合身穿洁白的希腊长裙,左手持盾,右手拿矛,威风凛凛。而我们的怪盗小姐,却是海伦那种带有**力的女妖之美,任何男人看了都难以忘怀。如此惊人的美貌,可见不是泛泛之辈,所以我认识她,当然,她不认识我。 我认识她而她不认识我,想来只有一种身份,演艺明星了。 不错,我们的怪盗小姐,正是大名鼎鼎的混血之女,名为莉娅儿.唐娜.蒂桑的美国人。据传闻,她身上拥有法国、中国以及犹太血统,年仅十六岁就以貌美震惊美国,富豪、权贵,趋之若鹜。然而她在十九岁的时候,突然放弃美国如日中天的演艺事业,悄悄地前往日本发展。在今天,她正为日本某化妆品公司代言的一个产品,来到上海做宣传。难怪我们能够遇到她,可是我们的怪盗小姐,为什么要对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产生浓厚的兴趣呢? “你知道她是谁?”朱文清问道。 我思绪了片刻,终于摇摇头回答:“不,不清楚。” 朱文清没有追究我的谎言,而是笑吟吟地握着化石残片,笑道:“幸好没有丢掉,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啊!” 我说道:“不过我觉得奇怪,既然北京人的化石残片,价值连城,而且又是破解活人熔化之谜的要点,为什么小林善季却轻轻放弃了呢?” 朱文清点点头说道:“不错,你点到了关键之处,我也在怀疑。你认为,是我们的调查能力厉害,还是他们的调查能力厉害?” “自然是他们,连化石残片,都由他们首先获得的,肯定仔仔细细研究过,但是毫无进展,所以不得不推托到我们身上。” “嗯,他们那么强大的研究能力,也没有得出什么结论,那么只剩下一个答案了。既是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并不重要,破解活人熔化的关键,则是在于其他地方!” 我一震,失声道:“你说什么?” 朱文清一字一语说道:“那个装着化石残片的盒子,才是首要关键!我想小林善季也是想到了这点,觉得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无用,索性丢给了我们。” 是这样啊! “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就去日本,调查那个盒子。”朱文清吩咐。 我点点头,离开朱文清,回到学校的寝室去。可是脑子里老是念念不忘莉娅儿那绝美的容颜,真想再见到她一面啊! 我抬起头,夜已经黑,远东第一都市上海繁华之极,南京路上的商店正立着莉娅儿巨幅广告。我一呆,说是回学校的寝室,但是脑子里只有莉娅儿,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和平饭店这边。今天恰好有她的一个出席会。 我心里狂跳,既然来了,索性见莉娅儿一面。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匆匆弄来一张白纸,大大地写上了“pekingskull”的字样,仗着自己个子高,钻进人群,但被保安挡在了隔离线外边,我不会担心,因为莉娅儿看到这几个字和我的脸,一定会有所反应的。 片刻,一身金黄色旗袍的莉娅儿,中西合璧的脸上,带着笑靥款款出来,不住向粉丝和记者们招手致意,现场顿时发出惊人的呼声,闪光灯犹如闪电不停闪烁,顿时把整个和平饭店照明如白昼。 莉娅儿一边招手一边小踏步,逐渐走向外面停着的一辆加长林肯,突然她一怔,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 她看到了我。 我的身高和那醒目的文字,在人群中尤为突兀,莉娅儿不可能不会看到的。 莉娅儿顿时瞪大了眼珠,失态等盯着我,随之她意识到不能在此动作,于是马上勉强挤出一个笑靥,飞快地钻进轿车,可是迟迟不开车。这时,我的身边出现两个身高不亚于我的黑衣人,其中一人说道:“蒂桑小姐邀请您走一趟。” 这就是她的反应。 我浅笑一下,那保镖递给我一件黑色西装,让我穿上,再戴上墨镜,顿时如他们一样的保镖了。我伪装如此,钻进车后座,迎面的正是莉娅儿.蒂桑! “你究竟有什么阴谋!”美丽的女子,满面怒火地质问我。 车后座是一个单独的空间,拥有良好的隔音设备,前座的人们是听不到我们的声音。我淡淡笑道:“我倒是想问问你,亲爱的怪盗小姐,你要猎取北京人的头盖骨化石,要做什么呢?” 莉娅儿哼地一声,并不想回答,反而问道:“说吧,你要多少钱。” “我不需要钱……” 莉娅儿露出轻蔑的神情,冷笑道:“还是想其他低贱的男人一样,只是要我的人而已?” 我不怒反笑,说道:“都不是,虽然我很喜欢莉娅儿小姐,可是我并不是那么无耻的男人。我只是对你保持了好奇的心。既然你不想告诉我,那么我也不会强迫你说的。请停车,让我下去。” 莉娅儿愣了一愣,但是按照我的吩咐,打开话筒,让司机停车。我打开车门,径直出去,临走之时,突然想到一点,说道:“我想,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并不是你真正所需的吧。假若你想揭开谜底,那么关键在盒子那里。我们日本见!” 我整整衣领,步下轿车,留下了女人,上海的夜空,灰蒙蒙一片!** 威廉.爱伦坡 “据说在坠机之时,头等舱乘客的死亡率是经济舱的十倍!,就让他们有钱人去花钱买参观地狱的门票吧!” “客人,您怎么能这么说呢?太可怕了!” 我发出了乘机之际叫空中小姐花容失色的忌语,无他,就是发泄无良老板丢下可怜的员工在经济舱,而自己一个人乐颠颠地跑去头等舱享福的怨念,但又无能为力改变现状,对此不得不满足于阿q精神。 我们今天乘机去让日本,朱文清向来视时间为金钱,而且她的时间也恰恰都是钱,假若用人民币来衡量,大概每秒钟能够值好几块。所以在交通工具上她很喜欢用飞机,平常她都是与我一起乘坐,或是两人都在经济舱,或是两人都在头等舱,唯独今天例外,不禁叫我心生怨念,发出了上述的诅咒。 按照习惯,我向空姐要了一杯矿泉水,然后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未来战斗的时间还长着呢,有必要养精蓄锐。 现在飞机还没有开,乘客尚未完全满员,我的旁边就是一个空位。在一片清净的空气中,我突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夏奈尔香水,配合着那淡淡的女体香味,我猛然张开眼睛,转头惊问道:“是你,终于来了!” “嘘!”旁边座位的乘客浑身裹在一件肥大的风衣里面,头上戴着一定运动帽,压得低低的,鼻梁上则是架着一面大大的蜘蛛侠式太阳镜,整个人都见不得光。 “我怪盗小姐,北京人头盖骨的奥秘,还是把你引来了!” “小声点,现在我叫李亚裳。” “李亚裳?我叫李亚鸟!” 不错,我旁边的人,正是绝世美女莉娅儿.蒂桑,今天化妆成为一个普通人,悄悄地跟来。 “你们的身份,我也知道了。大名鼎鼎的叶卡特琳娜,还有她忠实的仆人——也就是你。你们两个,在业内声名狼藉,见钱不要命,认钱不认人。不过做事确实有能耐,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你们一手处理的,前几天还料理了九龙的一栋鬼楼。我只是奇怪,你们为什么突然对北京人头盖骨感兴趣了。” “我更是奇怪,大名鼎鼎的莉娅儿.蒂桑,放着明星不做,却化身为怪盗,来盗窃化石,有何居心?” “呵呵,看来我们对互相都非常感兴趣,不如我们交换一下情报吧!” “假若能够让我满意。” 莉娅儿正色道:“其实,我的原名叫做莉娅儿.爱伦坡。” “哦,居然与著名推理作家的姓氏相同,与他有什么血缘关系?” 莉娅儿的脸上不禁透出一丝恼火的不屑的神情,我顿时知道自己哪里搞错,她哼地一声,说道:“你们一直在侦缉北京人头盖骨的化石,怎么连大名鼎鼎的威廉.爱伦坡都不知道。他可是一手策划,并参与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发掘工作的燕京大学古人类学教授!” 冤枉啊!我在昨天开始才参与北京人头盖骨的侦缉,除了有限的几个中方人员如裴文中等,根本不太了解其他人员。 莉娅儿的脸上稍稍露出一丝无奈的神情,说道:“算了,现在除了几个专业人士之外,很少有人听到过威廉.爱伦坡这个名字了。他已经被封杀在历史尘埃深处了!” 我听莉娅儿的口吻,似乎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莉娅儿慢慢地叙述开来。 一九四一年,中国大地上战火弥漫,中日双方数百万军队在辽阔的东亚大地上决战。战火无情地吞噬着生命和财产,为了保护珍贵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当时国民政府委托美国政府代为保管。于是燕京大学的教授威廉,和美国驻华海军陆战队军医弗里,秘密把挖掘出来的化石残片藏在两个皮箱里面,在海军陆战队的护卫下,从北平前往秦皇岛,准备乘坐船只回到美国。哪知刚到秦皇岛,日军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全面爆发,所有在华美国人都被俘虏。 当时日本人对北京人头盖骨非常感兴趣,极力想要拿到手,但是一打开皮箱,却发现除了医疗用的几个骷髅标本,竟然没有任何北京人头盖骨的蛛丝马迹。 日本人怒不可遏,本来他们就生性残暴,拼命虐待毒打美国人,要他们说出北京人头盖骨的所在之处。头盖骨化石是由中国人江文中和美国人威廉一起包装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下落。江文中当时已经被拷打致死,那么只剩下一个威廉了。 但是威廉其人,和司徒雷登一样,是一个硬骨头,即使被打得伤痕累累,亦是死活不可说。日本人一计不成,另生一计,以其他美国人的性命为要挟,强迫他交出来。亲眼目睹了同胞被残忍杀死之后,威廉被还是不肯将真正的北京人头盖骨下落说出来。 歹毒的日本人于是把他一个人放出来,而其他和他关在一起的战俘,则统统处死,只有军医弗里凭借精湛的医术,装死逃过一劫。并且放出风声,说是威廉和日本人合作了,那些美国人都是他害死的。 威廉怒不可遏,咆哮道:“你们会后悔的!” 威廉违心地回到了燕京大学,一直等到战争结束。可是日本投降以后,他马上被以投敌的罪名送进监狱,理由就是告知敌人头盖骨的下落和使得其他同伴被杀,证人就是军医。而威廉却无力抗辩,日本人的记录也显示他曾经与日本人合作。美国人国民性,虽然能够容忍投降,却不能接受投敌。威廉在监狱一呆就是四十年,直到垂垂老矣才被放了出来。但是美国学界将其视作耻辱,封杀了他的一切。威廉向子孙说明了一切之后,就郁郁而终。 “我相信我爷爷是一个政治的人,所以我就要找到北京人的头盖骨,恢复他的名誉!” 这就是莉娅儿的目的!** 潘多拉的魔盒 我不否认我很喜欢莉娅儿,迷恋于莉娅儿高耸的鼻梁、秀媚的双眸,还有那丰润的小嘴,但是并不代表我会因此而陷入美人计中,居然会被这种三流的悲情故事所感动。这个故事编得实在太滥了,怎么看都像是从地摊文学上抄过来。假如我现在打开莉娅儿随身携带的皮包,说不定就会发现一张《法制xx报》。怪盗小姐精于手艺,然而高明的谎言是九句真话和一句假话构成的本领却没有学会。 我淡淡的一笑,没有打算揭破这个事实。反正目前我们两人处于相互利用的阶段,倘若信任起来反而不正常。她需要我们的情报,我也需要她的信息,就让尔虞我诈吧! “听得我太感动了,你的爷爷真是一个可怜的老头子,而你作为他的孙女,不惜一切代价要恢复他的名誉,更加叫我感动。中国人讲究孝,日后有什么需要,请尽管吩咐,我定当竭力所能。” 假惺惺地吐出谎言之后,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和朱文清待久,无恶不作,但亦是限于敲诈勒索,扮尽恶棍。伪君子的舌头,我可没有长出来。 莉娅儿现在的面庞二分之一的部分都被遮盖起来,我只见她嘴唇微微一动,没有过多的感情流露,说道:“真是荣幸能够和洪先生合作,待日后恢复了我爷爷的名誉,小女子定当有所报答!” 很快我飞跃了太平洋,来到了堕落之城东京。从飞机上看下去,东京和上海并没有什么不同,反而由于国土狭小,布局显得有些小气。我们在成田机场下飞机,甫一下飞机,我和莉娅儿就匆匆分手,双方并没有交换联系方式,因为下了飞机之后,我们就是敌对的人了。 至于如何寻找装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盒子,我问起老板,朱文清悠悠地答道:“很简单了,北京人头盖骨自然价值连城,可是盒子却个毛都不值,若不是作为证物,说不定老早丢掉了。我想此刻那个盒子,应该躺在当地博物馆仓库的某个阴暗角落里吧!” “也是,莫非……”我嘿嘿笑道,“干我们这行的,做事自然要隐秘一点,是不是晚上偷偷摸摸过去,拿过来啊!” “呵呵,知我者,小辉辉也!姐姐我真是这个意思。然而,谁知道那只鬼箱子里藏了什么古怪的东西,万一打开来有毛病就麻烦了。再说,三更半夜的,还得翻墙进去,多麻烦啊,所以我们此刻须得拜托某位怪盗小姐,请她帮忙了!” 请怪盗小姐帮忙——反话了,大致就是等着莉娅儿溜进去,偷出来的时候我们来个黑吃黑,莉娅儿的能力已经叫我们测试过,有我们在场,她绝对逃不出手心的。 “可是,我还有一个疑问,你怎么知道怪盗一定会在今天晚上偷偷地跑出去呢?” “因为……”朱文清狡黠地盯着我,“我们的小辉辉会去给莉娅儿美眉通风报信!” “我去给莉娅儿通风报信,呵呵,怎么可能……”朱文清连怪盗的名字都查得清清楚楚,我们的关系,听她的口气,也是一清二楚。当下我脸色大变,第一个念头就是转身逃开。 朱文清狡诈地拦在我前面,眼看逃不出去,我噗通跪下,低头认错:“老板,我错了,不该被那臭女人的美色所迷惑,背着你偷偷摸摸干了许多坏事!” 朱文清冷冷地说道:“放心,这次我不追究你。” 看着她的脸,虽然板了起来,但是并没有发作的意思,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同时也纳闷,朱文清是什么时候知道我们的关系的。 她冷笑道:“作为一个老板,连员工的所作所为都不清楚,岂不是无能之极?那天我看你脸色就知道不对劲,于是偷偷跟着,看到你和那小妖女勾结在一起。于是坐飞机的时候,我故意把你安排在经济舱,让你好小妖女有暇通奸。我在你身上按了窃听器,好在你虽然好色,但是脑子总算昏掉,总算维护我们的利益,而且狠狠坑了小妖女一把!不然,你以为我会饶你吗?” 原来如此,我一切都明白了。 回到了宾馆,为了工作方便,我们向来是住一个房间。和朱文清这种美女聚在同一屋檐下,不仅不是艳遇,根本是可怜员工被无良老板压榨,在下班之后还是要被她驱使。我来不及吃饭,就被赶了出去,要给莉娅儿“通风报信”。 但是,我并没有莉娅儿的联系方式啊!怎么通知呢? 正在彷徨之中,突然背后被人一拍,我回头一看,正是戴着眼镜的莉娅儿,顿时大喜——自己找上门来了! “哈哈!”我张开双臂,紧紧抱住莉娅儿,她的身材很棒,狠狠地吃了一顿西施豆腐。而莉娅儿是美国人,对于此礼节并不在意。 “怎么啊,看到我很高兴?” “唉,无良的老板,和美丽的影星,你说我见到哪个更加开心?” “呵呵,原来如此啊!你真是可怜,是不是没有完工,被赶出来了,连饭都没吃,这样吧,我请你!” “善!” 和美女进餐,理应在奢华的西餐厅,伴随着优雅的音乐脉脉凝视。然而我们都在意身份的隐秘,于是,我和混血美女,就在街头的大排档上,点了几样土产和几瓶啤酒,开始共进晚餐。 莉娅儿频频给我进酒,这娘们,要把我灌醉,正和我意。我出身北方,哪会容易醉酒,但是为了泄密需要,故意喝了几杯之后,红着脸握住莉娅儿柔嫩的小手,开始胡说八道,故意泄露了信息,然后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洪先生?” “嗯,莉娅儿,你的胸部真大啊……” 那莉娅儿蹑手蹑脚地离开,好戏要开场了! 我回去的时候,朱文清正在宾馆的大堂酒吧里无聊地消磨时间等候我,闻到我满身酒味,便酸溜溜地说道:“呵呵,我说小辉辉,你本事也真大了,居然能够钩到莉娅儿.蒂桑这般的美人儿,你可是很有女人缘!” 与女性老板相处之际,纵然她们并没有对你产生爱恋的念头,但是当员工与其他貌美的女性呆在一起,出于女性的本能,依旧挥发醋酸分子。对此最佳的反应就是闷头发大财,朱文清见问不出什么,哼地一下,揪住我的耳朵,转身拖到房间里,收拾了家么,便一起去博物馆的仓库边上了。 作为博物馆的仓库,里面放置的都是没有在博物馆具有展览价值的物品,所以看管亦是不太严密,管理人员老早坐在办公室里呼呼大睡,我们轻松地就入侵进去,然后呆在玄关口,静静等候莉娅儿小姐做我们的冤大头。 由于仓库里一片漆黑,朱文清扔给我一个红外线望远镜,低声说道:“给我盯住了,千万不能让那只小妖精跑掉。” 我苦笑一下,醋意迄今为止仍旧没有消掉。我闷声不响地拿着望远镜,百无聊赖地四下里乱瞄,果然过了不多久,就看到一条红红的苗条人形,飞快地窜了进来。 来了!我一边盯着莉娅儿的行动,一边轻轻拍打一下背后的朱文清,只听她低低的阴森冷笑道:“呵呵,小妖精,这次你可跑不掉了!” “走!”在莉娅儿通过玄关口,步入仓库之后,我们马上冲进去,与莉娅儿相隔不过几秒钟,预计当她打开木箱的时候,正是我们人赃俱获的最佳时机! 但是——当我们躲在树叶之后捕蝉之际,却没有料到自己也成为目标。突然一下,仓库之中猛然***通明,我和朱文清陡然吓了一跳,因为在黑暗中待久了,第一个反应就是遮住眼睛,过了几秒钟才适应过来。我张开眼皮,却见在眼前偌大的仓库内,莉娅儿苗条的身形僵硬地直立着,手中拎着木箱,在她五米远处,一大帮人正看着我们。 其中一人看似头头,大声喝道:“!#¥%……(我们是日本公安九课的,你们这帮犯罪者,竟敢来偷盗日本贵重文物,乖乖投降吧!” 我和朱文清面面相觑,什么时候日本公安也来凑热闹了。我知道,日本公安和中国的不一样,在中国,公安就等于警察。而日本的公安,却是类似盖世太保的秘密警察。 日本公安越来越多,我打量一圈,若干日本公安已经把我们缓缓包围住了,纵然能够突破出去,也得伤筋动骨。 九课的公安如潮水一般涌来。我的性别和身材引出了极大的**力,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员朝我这边冲过来,其余的跑向莉娅儿和朱文清。我可不想空手对付他们,正在找寻武器,一个个子矮小,头发染成红色的,右边脸颊有十字刀疤的娃娃脸持刀向我扑来,口出狂言了:“受死吧!看我绯村刀心的剑术……” 我冷眼瞟了一下,他的所谓剑术,与我水平的差距就如我们两人之间的身高。我不声不响地伸出长腿,悄悄绊了他一下,那个红发小子立即跌倒在地。因为倭刀高高举在手上,跌倒的时候,脸咔嚓地就贴上刀刃,顿时割破了面颊,满面鲜血,哎呀呀地哭喊着逃开,丢下倭刀在地。 眼见我瞬间就解决了红发小子,顿时震撼了不少日本公安,畏缩不前,但是仍有一个凶悍不畏死的家伙冲上前来。他穿着红色体恤衫,身上连着古怪的白色金属盔甲,头上的头盔尤为奇特,竟然是一个鸟翅膀的形状。我正在纳闷,他跳起来向我挑衅:“我车田真美……” “噗!” 我一刀斩下,准确无误地击中他头部的头盔,因为我无意伤人命,所以控制好了力度,只是恰好切开头盔,但是仍然用力过猛,割破了他的额头,鲜血又溜了下来。车田真美闻到鲜血的味道先是一呆,随之脸色发白,眼珠一翻,倒在地上。 “啊,这个可恶的中国人竟然杀了车田正美!” 九课的公安顿时大乱,我摇摇头,那个家伙只是自己吓昏过去而已。尽管前面的公安们拼命摇旗呐喊,但是终究没有一个敢上前。 我这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且看两位美女是怎么对付敌人了。身材高挑的朱文清吸引了不少对手,其中有一个戴墨镜的矮个胖子中年男子叫道:“我鸡山明……” “噗!” 下身重重挨了一脚,飞上三尺开外,捂住下面拼命抽搐。 “我xxxx” “噗!” …… 这些日本人怎么一个德行,都要先报名才打架,要知道,打架就是抢时间啊!谁先下手,谁就得到胜利。这可不是圣斗士,敌人会乖乖地等你把盔甲换上来再动**架。 转眼间在朱文清身边横七竖八躺满了一圈被踢中下体的男子。既然朱文清已经无需关照,我自然把目光转向美丽的莉娅儿,见她方才被追得如此狼狈不堪,想来里面有专门克制她的敌人了。 果然,莉娅儿神色慌张地躲避着三个女人的围攻。这三个女人,看上去都是美人儿。第一个相貌成熟性感,下巴长了一颗美人痣,第二个有御姐的潜质,至于老三,则是一个*。她们三姐妹动作灵活,硬生生地卡断了怪盗小姐的退路。难道她们是怪盗的克星,名侦探一族? 这时三个女人里面的两个在前面围堵住莉娅儿,乘着她无法招架的时候,老三倏然出击,打落莉娅儿手中的木箱。剧烈运动中的莉娅儿带动木箱,一下子就飞到了半空中。不好! 莉娅儿的死活我可以不管,但是重要的证据,绝对不能落入日本人手里。价值数亿人民币。 我抄起倭刀,极速奔上前,援助莉娅儿。倒霉的莉娅儿已经被可怕的三姐妹推了下来,在我赶过去的时候,顺手一把接住莉娅儿。方一入手,就觉得身子一沉。这女人身材丰满,体重也大。 莉娅儿感动的一塌糊涂,呜呜说道:“太好,想不到你还回来救我。实在叫人感动。” 妈的,我被这女人一百二十斤的体重压得手都快断了,哪有心思听女人哭哭啼啼。当下就把莉娅儿扔下去,她轻轻一动,立稳地面。 我正面对着那三姐妹,她们摆了一个动作,一个个叫道: “我叫南。” “我叫条。” “我叫司。” 一齐叫道:“我们合起来就是传说中梦幻之南条司!” 我低声对身边的莉娅儿说道:“听着,等会儿我上去,牵制住那三姐妹,而你动作比较灵活,一定要抓紧时间把背包夺过来,不如我们就来不及了。” 莉娅儿点点头。 我手持倭刀,如闪电一般地冲上前去,对准那三姐妹就开始乱砍。以我的个性,自然舍不得对美女们下毒手,不过现在情况紧急,我就尽量不要伤到他们罢了! 我的一阵疯魔刀法顿时把三姐妹逼得手忙脚乱,莉娅儿乘势攻上前。其实莉娅儿的身手并不比三姐妹差,但是所谓好狗架不住赖狗多,人数上吃了大亏。但是现在有我这个强力攻击性高手在,立即把人手上的劣势扳了回来。莉娅儿得以抢到背包,用力一扯,拿到手里。“不能让这个大盗得手,不然有负我们南条司三姐妹的名誉,上啊!” 三姐妹中的美人痣老大,大吼一声,凶猛的扑向莉娅儿。她们两人的身材差不多,力气大小也差不多。你争我夺,好像拉锯一般。为了名誉和利益,两个女人都拼劲了力气,突然咔嚓一声,两人顿时目瞪口呆。 箱子遵循万有引力的原则,以每秒九米八的加速度,在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掉到了地上。但在我们眼中,却是如慢动作一般,每个人都试图突破自己的极限,极力保护箱子。迟了! 咔嚓,箱子裂开。 “可恶!”莉娅儿吼道。 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随之就是从箱子里冒出的耀眼白光,仿佛瞬间进入了天堂,身体受到一股极大的压力,顿时什么也不知道。** 魔盒的死亡奥秘 我张开眼睛,闪耀白光造成的眩目效应还没有过去,但是意识回复,耳朵已经可以听到外界有一个女人急促的呼吸声,带着颤音,显然她十分害怕。这个响声,便是莉娅儿。我们还活着?视觉逐渐开始回复,眼前迷迷糊糊的人形变得清晰起来。由于木箱的白光只对人体产生作用,仓库的顶灯安然无恙,昏暗的***勉强照明了仓库。 前面的女人正是莉娅儿,她还保持着与南条司三姐妹美人痣老大争夺木箱的动作,只是此刻浑身战栗,颤抖不已。 在她的对面,美人痣老大也保持着争夺书包时候的动作。但是她整个人,却好像是一尊白色的石膏像,虽然栩栩如生,但是弥漫着一股残酷的死亡气息。 莉娅儿终于支持不住,软软地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她的动作通过书包的联系,牵动美人痣老大的身体,但见那石膏像一样的人形,顿时好像沙滩上的城堡开始崩塌,白色的外表瑟瑟掉落无数尘土碎屑,露出了亦是惨白色的骨骼。化作石膏的骨骼也异常脆弱,咔嚓几声便告折断,轰然!女人的整个身体倒在地上,留下只有一团尘埃而已。 我眉毛**,莉娅儿面对的只是石膏像,但是我却面对着更加可怕的蜡人。在我前面,原本和我争斗不休的南条司两姐妹,虽然立场不同,但是我不得不同意,之前的两个南条司姐妹,都是不错的小美人儿。然而现在我看到的,却比最恐怖的美国片还恶心的怪物。她们面部都已经熔化,犹如被大火猛烈炙烤过的蜡人一般,石蜡一样的皮肤尽速熔化,从身体上滴落下来,露出血红的肌肉。但是头发却不受影响,蓬乱地堆砌在脑袋上。而脸,不,根本不能说脸,而是一陀脂肪黄的石蜡黏在一个球形物体上。眼皮已经熔化了,但是眼球却还好端端地存在着,活生生地凸出眼眶,鼻子熔化了,可是鼻梁依旧存在,于是又露出了两个洞。至于嘴巴,更加恐怖,当嘴唇去掉之后一排白生生的利牙凸显在空气中,狰狞之极。 我咽了一口唾沫,身体稍微移动,之前保持的身姿就发生改变,那南条司两姐妹的尸身本来靠着我的胳膊,此刻哗啦一下崩溃,地上只剩下一堆死肉和烂泥一样的石蜡。 我走到莉娅儿旁边,她抬起头看看我,哇啦一声,就紧紧把我抱住,一边哭一边叫道:“太可怕,太可怕了。我以为自己死了……” 我轻轻拍着莉娅儿,把女人扶了起来。这个女人,在我印象里一直是阴险、狡猾,但是此刻,巨大的恐惧立即摧毁了她的自信心,犹如一个小女孩一样的畏缩胆小,死死拉住我的胳膊,唯恐我一下子就跑掉。 我们转回去,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在我们身边,尸横累累,数百个日本公安,受到木箱死光的冲击,瞬间都死绝。只是死状不一。以木箱为中心,呈辐射状蔓延,越到中心,死状越是恐怖,皆如熔化的蜡烛一般可怖。而到了边缘,尸体就逐渐恢复正常,仿佛只是受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毒气袭击,死死抓住自己的喉咙,眼珠凸出,窒息而死。 在尸骸的尽头,矗立着一个长挑的人形,正愣愣地看着遍地的尸骸。当初朱文清武力威猛,打架起来又专门下毒手,差不多大半的公安都围在她身边打转。所以此刻在她的身边,尸骸也最多。 尽管朱文清胆大包天,又经历过无数风风雨雨,但是眼前木箱白光的可怕威力还是极大的震撼了她,一直呆呆地不知所措,知道我们两人过来了,才失声叫道:“阿辉,这是怎么回事?” 阿辉,很久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小辉辉是朱文清多半在开玩笑的情况下叫的,阿辉这一声,多半是情况危机,朱文清脱口而出,显示了她内心深处对我的看法。她毕竟对我还是非常信任的。 “我也不知道,但是唯一奇怪的是,为什么所有日本人都死了,而我们都没事?” 朱文清茫然地摇摇头,我深处事发中心毫无知觉,她更加不可能知道了。 最关键的就是发动木箱,所以想到这点,我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敞开的箱子里,那里面露出一个发黄的球状物体,顶头有一个小拇指大小的洞口。 “这是什么东西?” 朱文清顿时升起好奇心来,找到木箱跟前,把黄色的球状物体掏了,摆在眼前打量。她原本充满好奇探求的表情,立时僵住。 朱文清拿起的是一个骷髅,由于年代久远,骨头开始发黄。奇怪的是,在骨头的头盖骨方向,钻了一个小孔。难道他是被步枪打死的,所以留下了这个弹孔。 朱文清直愣愣地盯着骷髅的两个空荡荡的眼窝,过了半晌才说道:“我感觉,这个骷髅充满了无比的怨恨,这股怨恨之深烈,迄今为止还在不断的诅咒世人!” “怎么回事?”朱文清喃喃自语,她抬起头,看到对面的敌人女性,猛然爆发出一场惊人的笑声:“哈哈,你眉毛……” “我怎么了?”莉娅儿莫名其妙。 我指着莉娅儿,吃吃说道:“你,你,眉毛不见……” 莉娅儿一震,慌忙从怀中摸出一个圆形镜子,对镜顾盼,顿时发出惨烈的叫声:“我的眉毛!” 此刻的莉娅儿,原本漂亮的眉毛,倏然之间不知道什么缘故,掉个干干净净,简直比鸡蛋还光滑。缺了眉毛的美人,显得特别滑稽。 不对,等等,刚才莉娅儿的眉毛还好好的,朱文清又没有下毒手。难道…… 我立即浑身上下**,头发、眉毛都好端端地在,但觉得下巴如太监一般光溜溜,我是毛发浓密的人,一天没有刮胡子了,起码留点渣,此刻却没了胡子。 原来,白木箱中发出的白光,没有把我们熔化,却让我们掉毛了。 不过胡子长起来也快,不过一个昼夜,定能布满下巴。 我又抬起头,看着朱文清,想她掉了什么毛,从上往下看下来,头发、眉毛一样都不少,我正疑惑中,忽然见地上落下几根头尖根粗,呈自然卷的毛,顿时大惊失色,失声叫道:“莫非,莫非,你那里的y毛掉了……” 砰! 一拳砸过来!** 罪魁祸首 “腋毛,也是y毛!” 回到宾馆里面,我瞅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眼眶呈现人为的熊猫化,这当然是某披着人皮的异形杰作。 “闭嘴,再说一个y字,我就把你身上所有的y毛统统拔光!” 朱文清怒气冲冲地吼道,她是一个天然运动者,信仰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原则,连耳孔都没有穿,自然不会剃腋毛了,所以不小心被我误会,以为是那里的毛。 “你们别说,最惨的是我。好歹你们掉的毛有和没有都一样,可是我呢?最重要的眉毛啊!何况我是明星!” 由于白木箱散发可怕的去毛神光,不知名的恐惧感压倒了我们,三人暂时结成统一战线,回到我们居住的宾馆里,每个人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照镜子。我看眼眶,莉娅儿看眉毛,朱文清脱了上衣,看光秃秃的胳肢窝。 但是朱文清不免对莉娅儿的美貌妒忌三分,此刻看到心头大患变成了丑女人,不禁乐开怀,笑嘻嘻地说道:“你现在是在日本发展吗?” “是啊!” “日本古代的时候,女人不是以没有眉毛为美吗?你就带动一股复古潮流吧!嗷呵呵!” 莉娅儿恼羞成怒,却又不能发作。 我赶忙劝架,但是对于心怀仇恨的两个女人,直接上去几乎等于**从太空返回地球的下场,所以我施展慕容家的绝学,斗转星移,赶忙换话题:“咦,我就奇怪,不是说一打开白箱子,现场的活人都会被熔化,可是我们紧紧掉了几根毛呢?里面有什么玄机?” “等等,这是什么?” 朱文清指着被打开的箱子的两侧,慢慢浮现出了几个古怪的金色符号,似文字又不象文字,似图案又不是图案,瞬间就如沙滩上的城堡被海水冲掉,转眼消失了。 这是……我和朱文清看得目瞪口呆。 “是甲骨文,我认出来了!”朱文清很快反应过来,我知道这个女人不简单,虽然品行恶劣,但是至少是哈佛大学东方文学系的高材生,认识几个甲骨文也很正常。 她马上拿起一支笔,飞快地在茶几上画下了甲骨文和另外一种方方正正,但是不知名的图案。皱着眉头研究了一会儿,豁然开朗地说道:“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样,这是一种‘消除’的诅咒!某位精通诅咒法术的人,在箱子里写下了咒文,保护箱子不被其他人打开。我想,写这个咒文的人,一定是极力保护北京人头盖骨的学者了。相传中国的诅咒术形成于信奉鬼神的殷商时期,所以咒文都是用甲骨文写成的。当年参与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科考的人员之中,有很多人精通甲骨文,因此会诅咒术也很正常。但是我很奇怪,中国的诅咒术是直接针对人体,中了之后,通常七孔流血而亡,或者天打雷劈。但是怎么会形成‘消除’这个可怕的邪术呢?难道与另外一种不知名的图案有关吗?这是什么呢?” “那是南美的玛雅文字!”另外一个女人说道,这是莉娅儿。 我顿时恍然大悟,第二种虽然有点眼熟,却怎么也想不到是什么文字。原来竟然是美洲的玛雅文字! 莉娅儿说道:“这果然和我的祖父有关,他是古代玛雅已经失传的骷髅魔术传人!” 朱文清紧紧皱起来的眉毛逐渐舒展开,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当然负责押运的两人之一的江文中,北京大学考古系毕业,出身于湘西,擅长诅咒术。恐怕当年为了保护北京人头盖骨化石,他们在箱子上下了诅咒。但是事情的发展大大超乎两个人的意料之外,两种不同文明的古老诅咒叠加的结果,产生了不可预料的可怕结果。于是当日本人强行夺取了存放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木箱之后,由日本的科学家研究。当他们把木箱打开的时候,可怕的熔化白光发出了!因为没有人存活下来,也就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加之日本很快就战败投降,于是箱子一直被密封起来,直到近日才被打开,产生了可怕的活人熔化事件。” “但是,为什么我们都没有死掉,而日本人却死光了呢?”我疑问道。 朱文清指着原本放在箱子里的骷髅头,说道:“答案可能就在这里。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个骷髅头,极有可能是是几十年前,七三一部队捉来的中国俘虏,拿做活人实验后留下的。中间的那个孔,据说是为了观察大脑,在不麻醉的情况下,活活钻出来的。” 我和莉娅儿不约而同地惊叹一声。难怪日本公安会苦苦追踪,日本政府在二战劳工问题上向来暧昧,甚至不惜把挖出的劳工遗骸毁尸灭迹,以达到逃避罪责的目的。 朱文清说道:“我以为,木箱死亡诅咒的发动,需要一定的引介。目前我们把木箱打开着,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所以即使下了咒语,也不会产生作用。但是一旦安放了引介,诅咒就可以发动了。发动诅咒的最终力量,就是怨恨!被抓的中国俘虏,让日本人活生生的实验了,即使死后,依旧无比怨恨日本人。当诅咒发动的时候,死掉的当然只是日本人了!幸好我们没有碰到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那个,因为北京人可不是‘人’。他和现代的人类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完全可以说,现代人类的祖先,非洲智人来到了东亚之后,激烈的竞争才使得北京人灭绝。所以他是对所有人类的怨恨!要是我们碰到,也会化作灰烬的。” 既然已经把祖父的清白洗清了,莉娅儿欢欢喜喜。我们也联系了小林善季,叫他过来收拾善后,虽然没有找到北京人的头盖骨化石,但是一亿元也足够我们花费了。 不过小林善季有点怪癖,居然把地点约在一个荒凉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孤单的路灯散发出凄冷的***,照明了大半条街道。有时一阵凉风掠过,卷起地上的废报纸,特别清冷。难怪这种气氛感染了我,使我特别觉得阴冷! 远处慢慢踱步过来一个黑色的人形,待到走进了,我们终于看清,原来就是小林善季,他左手提着一个箱子,大概是给我们的报酬吧。 朱文清迎上去,说道:“虽然没有找到北京人头盖骨的化石,不过,事情的真相我们替你搞清楚了。” “哦,这样也好,究竟是怎么回事。” 朱文清简略地把事情交代完,小林善季不住点点头,末了问道:“有一句中国古话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什么?” “兔死狗烹!” 我们顿时脸色大变,只见小林善季打开了那个皮箱,里面根本不是报酬,只是一些一件黑色的衣服,居然慢慢站起来一个人,这个人浑身都裹在一件黑色的宽大长袍内,看不出是男是女,连面部都如木乃伊般裹着一层黑布。我大惊失色,这怎么可能。 “不必理会,干掉他!”老板在背后低低地下令,倏然我身边一阵狂风掠过,朱文清已经如一只发射的弩箭,飞快地窜了上去。那儿一呆,也是飞扑过去。作为一个男人,我们可以比女人们落后呢?老子也上! 我纵身跃到三人战团边,但是根本没有插手的余地。战斗中,朱文清的身手亦如往常一样叫人赞叹,实用而强大。作为一个都市大盗,朱文清劣迹斑斑,得罪过的人可以从上海排到北京了,其中也有一些势力非常强大的集团人物。朱文清之所以没有被干掉,一方面脑子够聪明,另一方面,她自身的武力也足够强大,此刻状态而言,发挥着人间凶器的正常实力。 至于莉娅儿,她的身法就花招多了,几乎只在两人的战斗中蜻蜓点水似地偶然出手,坐等渔翁之利。 我不禁感到很奇怪了,以朱文清双拳凶猛到贫铀穿甲弹的威力,即使高手也支撑不了一分钟。而这个家伙,差不多扛了两三分钟了。在朱文清重型火力的攻击下,他根本没有一丝还手的机会,只是一味地躲避,身形轻飘飘无视地球引力,弹来弹去。 朱文清脸上慢慢显出了恼火的神情,她本来就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女人,何况今天又叫人摆了一局。我心念暗动,见那黑衣人过来,好机会,陡然出手,趁他在招架朱文清的时候,拉住他的衣袖,猛力一扯,吱!衣服扯破了。咦,里面什么都没有? 黑衣人的被扯破的衣服之下,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整个人,似乎就是空气鼓荡衣服,而冒出来的人形。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顿时毛骨悚然,这是鬼魅啊! 话说间,黑衣人叫我扯破了一角,如漏气的气球,顿时软到在地上,连朱文清都看得莫名其妙,愣愣看着我。 “啊,那是什么?”莉娅儿突然叫了起来,惊慌失措地指着前方,在我们不远处的路灯阴影下,犹如凭空现身一般,慢慢地伸出一个人形来! 这个人形就仿佛是以灯光照下来的光亮阴影构成的一样,整个身体慢慢地开始从黑暗中蠕动出来,站立在光亮处。这个黑暗中钻出来的奇怪人影,身形大致有成年男子那么大,酷似日本民间艺术中作为背景的影人。但他的动作又极为敏捷,又似影武者一般。我眼前倏然一花,那个影武者已经消失不见,再次确认存在的时候,他转移到了朱文清身边! “当心!”我失声大叫! 朱文清反应地比我想象的更加快捷,她抡起一拳,就恶狠狠地砸了下去。这种拳头的威力我尝到过,尽管只是开玩笑,力道降低到原先的十分之一,可是仍旧使得我头昏眼花。假如十足十地挨到这么一拳,恐怕就是施瓦辛格,也会鼻子喷血,仰天倒下。 但是我算计错了,朱文清更是大错特错,完全估算错了这一拳的威力。是的,拳头的力道十足,假如对方是物体,打中的话会好好受上一阵子。但是,这个从黑影中诞生的家伙,完全是虚的。所以,朱文清这一拳根本是打在空气中。 毫无疑问,我们这个世界还是遵从力学定理的。当朱文清打出这么一拳,必然产生反作用力,可是她这一拳完全打空,所以作用力完全由自己承受。当朱文清的拳头已经穿透影武者,她踉跄地往前扑倒下去,差点跪倒在地。我慌忙上前,扶住朱文清,只觉得原本精力充沛的女子,浑身软绵绵的,有气无力。我拨开她额头的长发,把脸露了出来,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低低地呻吟说道:“可恶……” 突然头一歪,朱文清顿时昏了过去。 我苦笑一下,至少可以证明了一点,就是朱文清的拳头,她自己也吃不消。 战斗甫一爆发,我们就失去了最大的战斗力。莉娅儿动作敏捷,偷东西技术十足,可是打斗便可以忽略。 我抬起头,冷冷看着一动不动的小林善季,喝问道:“你究竟有什么阴谋?” 小林善季哈哈大笑道:“谢谢你们给我揭开了一个几十年一直不能破解的谜团!” 我不解地盯着小林善季,他突然扯开衣襟,露出了身体。我先是一呆,瞅了一眼,便脸色大变,莉娅儿甚至失声叫起来,我吃吃说道:“你……” 在衣服底下,小林善季的身体,已经变得犹如木乃伊一样了。皮肤好像腐烂的布匹一样,粗糙不堪,底下隐约可以看到一些经络,但是经络里面的血液已经干枯了,却依旧如发条一般弹跳着。 小林善季说道:“其实,我已经是个死人了,几十年前,当我打开北京人头盖骨的那个箱子的时候,我就已经死掉了。” 我不太明白,喝问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林善季说道:“几十年前,我们终于得到了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欣喜若狂,可是想不到,那两个可恶的家伙,在上面下了诅咒,当场我们就有几十位同僚死掉。而我,因为距离较远,只有脖子以下被照射,一时之间没有死掉,但是身体却逐渐起来奇妙的变化。我的身体已经死掉了,但是依旧能够如僵尸一般的存在。在这几十年内,我一直苦苦思索着问题,想要破除我身体的诅咒,可是始终不得要领。直到一个月前,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一只箱子被发现,再次造成几十人死亡。终于,我隐隐猜到这可能和箱子里面的东西有关。于是我把箱子偷来,取出了化石残片,换作骷髅头。叫你们帮我调查。哈哈,你们这帮蠢货,说聪明,调查出了真相。说蠢,始终被我利用。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你们了!受死吧!” 小林善季再次挥动邪术,将我们一一弄死。可恶,我绝对不能让他的阴谋轻易得逞。为了正义与爱,为了世界和平。毫不犹豫地放下朱文清的身体,面对着小林善季的威胁,猛然转身,像蟑螂一样地逃走! 我这一举动,大大出乎了莉娅儿和小林善季的意料,看刚才的情形,还以为我要拼命! “洪辉,你不是男人!”莉娅儿破口大骂。 小林善季愕然,转眼我远远跑开,留下一段拖着长音的话:“放心,莉娅儿,你不会白死的,我会把小林善季的阴谋公布给全世界!” 小林善季暴跳如雷,顾不得莉娅儿,便向我追来。我溜达了一圈,绕了过去,突然对着小林善季的背后就发动攻击,一个重重连环腿,甚至把他的脑袋都踢歪了。 “似乎你忘了,我的身体老早死掉了,我是一个活死人!”小林善季冷笑着对我说,然后把脑袋扳了回来。 我也冷笑着对他说:“我的目的也不是袭击你,只是引开你的注意力而已。” “闪开!”小林善季的背后,一个尖利的女声响起来。 小林善季回过头,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原本应该昏倒的朱文清,嘴角流着鲜血,勉勉强强站起来,手中拿着木箱。方才我过去扶住朱文清的时候,她告诉了我她的计划,然后假装昏倒,要我曾经引开小林善季的注意力,好消灭敌人。 她打开木箱,飞快地把一块碎片——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碎片放了进去,然后合上,再次打开,一道刺眼的白光飞来。 “可恶,居然就这么完蛋了,明明刚刚得到重要的秘密……”这是小林善季留下的最后一段话。 朱文清这次松了一口气,身子一软,真的昏倒了。** 某人弄巧成拙和某人洪福齐天的尾声 我和莉娅儿一起把昏迷的朱文清送到一个宾馆。这间豪华的套房只有两个卧室,其中一个已经被朱文清占据了,剩下的那一个给莉娅儿分享。 至于我,返回朱文清的房间,她还是如睡美人一般地在熟睡。娇美的面颊上,苍白的脸色减淡如许,微微透出健康的红润,她的身体在逐渐恢复,以她的体格,明天就应该能够活蹦乱跳地打架了。 我轻轻抚摸了一下朱文清的额头,平静时候的朱文清,温柔恰如小女人,在她的四种模式中,我也最喜欢那种黏人的萝莉模式。有时心里头冒出荒唐的念头,要是朱文清永远是这幅性格,那该多好啊!我会讨来做老婆,好好宠着。 可惜,事实总是残酷的。我苦笑一下,听到房门吱啊一声打开,莉娅儿推门进来。当然,她不会像电影总那样,穿着性感的内衣进来,我正张嘴要问她来干什么,突然莉娅儿手一抖,顿时将一颗豆子似的东西丢尽我嘴里。 我大骇,用力掐着脖子,试图把豆子吐出来,一边责问莉娅儿:“可恶的女人,你往我嘴里扔了什么!” 莉娅儿笑嘻嘻地说道:“蓝色小药丸!” “你喂我这玩意干嘛,老子又没有ed!” 莉娅儿凑上前来,满面眼熟,搭着我的肩膀说道:“你,把她奸了吧!” 她,是指朱文清! 我满头大汗,喝道:“你疯了吗?即使我有贼心,也没有这个贼胆。要是让朱文清醒来知道,我会被凌迟的!” 莉娅儿摇摇头,开始怂恿我:“你奸了朱文清,于私,是享尽美人艳福,于公,是为民除害。被奸了的朱文清,自然只好嫁给你了。你不用怕,我什么都给你准备好了,你看。” 莉娅儿摊开手掌,里面有一颗红色小药丸。 莉娅儿介绍道:“你看,这是专给女人吃的红色小药丸,外号伟嫂!你把伟嫂喂到朱文清的肚子里,她就会主动配合,即使醒来了,她想说也说不清了!哦呵呵!” 我:…… 莉娅儿得意起来,把手中红色小药丸扔来扔去,拼命炫耀自己的手腕灵巧。突然,电话声响起,我吃了一惊,什么人会打电话过来,急忙拿起,一个日语的女声说道:“!@#¥%……(先生,要援助交际吗?)” 我挂上电话,扭头一看,不禁吃了一惊,但见莉娅儿满面通红,好似吃了一斤最辣的辣椒一样。她突然伸手,一把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不由分说,拖往房间外,来到莉娅儿的房间。我吃吃问道:“你,你怎么了?” 莉娅儿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吼道:“混蛋,我不小心把红色小药丸吞进去了,现在忍不住了。我不管了,我要非礼你!” 说完,莉娅儿如狼如虎地扑了上来,两只爪子拉住我的裤子,吱地一声撕开…… 第二天,恢复平静,在朱文清醒来之前,莉娅儿叫醒我,她头发蓬乱,眼珠直直地盯着我,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慌忙穿起衣服来,一边穿衣一边威胁道:“这件事情,你千万不能说出去。” “我会负责的……” “闭嘴,我是明星,传出去了,我可怎么混。即使我们有了孩子,你也不许承认是他的父亲,知道了吗?等我退出演艺界,我们就结婚!” 莉娅儿慌忙溜走,等到下午四点多,朱文清已经醒来了,伸伸懒腰向我问候:“早,小辉辉。” “嗯,昨晚休息的好吗?” “不好,昨天在梦中,似乎听到两头野兽**的大叫。睡不好。” 我脸皮其厚无比,若无其事。 朱文清叹道:“可惜,这次一分钱都没有赚到,亏大了。小辉辉,要努力找新工作啊!” “是,老板!” 是啊,要努力!未来可能还有一个美丽的女星要我养,但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朱文清知道,不然我死定了! 这就是我们的故事,今后还有更多的冒险!** 水脉如潮 一九九七年某日,上海陆家嘴。 天晴,大吉。 金茂大厦旁边的未来世界第一高楼——上海世界金融中心建筑工地热闹非凡,工人们忙碌地打地基。当打桩机重重地敲打支柱时,地面土层忽然下陷,如流水一般哗啦啦落下,不刻塌出一个半人直径、深不见底的大坑。工人们顿时停止工作,纷纷好奇地围上来窥探,议论不已。 “发生什么事情了?” 该大厦由日本人投资建设,所以监工也清一色是日本人,看到工人们奇怪的举动,总监加腾鹰过来查看。 加腾鹰好奇地把头探到洞穴上方,尽管是亚热带闷热的五月,洞口也是阴森森的透着凉气。他试着用脚把一块石头踢下去,许久,许久,也没有回音。作为北九州大学地质学系毕业,他是个出色的地质专家,笑着对工人们解释:“没事。上海土地属于长江泥沙淤积而成,有一两个空洞很正常。” 话音方落下,洞穴轰隆猛然喷出一团黑气,剧烈摩擦产生的空气嘶叫,犹如人类在绝望中惨烈嘶叫的“死”字,带来地狱的无尽业气! 加腾鹰在洞穴口附近,躲避不及,顿时冲了个正着。他发胖的身躯微微晃动,脸色由白转黑,竟犹如高温下的柏油,渐渐熔化。加腾鹰不相信地举起双手,似乎在确认自己身体的异状。扑通,已经化为黑油一般的**。 “撞煞啦!” 工人们惊慌失措地一哄而散,只余下那洞穴冲出的“死”字啸声,久久回荡在天空下! 五天后,金茂大厦顶楼旋转餐厅。 原本热闹的餐厅此刻只有少数几个人,上海世界金融中心投资方,森田株式会社总裁森田竜马和公司其他重要干部都恭恭敬敬地立在一边,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男子背对他们,正是亚洲第一的风水大师朱恒淮,他凝视前方世界金融中心的建筑工地,徐徐说道: “世间地脉,分水、火、金、木、土五种属性,其中水性地脉属阴。此间大河大江,都是水脉。以脉象而言,尼罗河地处热沙漠,虽绵长而力不足;亚马逊河水量大却嫌脉络短。唯独长江发源大寒的青藏高原,奔腾万里,水量亿兆吨,当是水脉中的极品。上海本是长江水携带泥沙淤积而成,自然是水脉中的至极阴寒。贵公司建造之大厦,却是以两面三角托起一轮空日,以吸收日月精华。本意是好,然而却在阴寒的水脉上,纵然是搬来撒哈拉的地热,亦是不敌,更不论小小空日。大凶!” 森田竜马于是操起不熟练的中文问道:“请问大师,该如何处置?” 朱恒淮声音不高,却有一种很大的压迫感,听他说道:“解决之道,不外乎以阳克阴,然长江水脉乃是大寒之极,世间阳刚无力克制。所以最妙之法,莫过于以阴顺道之!” 森田竜马问道:“详解?” 朱恒淮冷冷说道:“我只指明风水,解决之道,你们自己想办法。” 他转身就离开,待他一走,众人纷纷松了口气,总裁秘书南佳也恨恨地说道:“这个男人,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就要走了我们一亿元,是否过于看重他了?” 森田竜马掏出手绢擦擦额头的冷汗,说道:“权势和金钱只能操纵这个世界的物质,而他,却是能够掌握冥冥中不可触摸命运的伟大人物!虽然只是一个普通模样的男子,但他的威势犹如在觐见天皇陛下一般。不愧是掌握未来命运之男!一亿元也是值得的。” 然后森田竜马拍拍南佳也的肩膀,吩咐事情办好:“拜托你了,佳也君!” 南佳也面露阴森森的神情。 他虽然只有二十多岁,却值得森田竜马如此重视,并非他过人的才智或者高贵的血统,而因为他是日本第一的阴阳师传人,此次大厦的设计蓝图也经过他的指点。如今风水出了问题,由朱恒淮指出弱处,解决之道,其实已经在他心中。 与此同时,在森田株式会社里,一个中国雇员乘着主要干部都不在,兴奋地给自己的女伴打电话私聊:“你听说了嘛?亚洲第一的风水大师来了呢!他是像神一般的人物,公司里的头头原本傲慢无礼,即使见到他,也像哈巴狗一般摇尾巴。” 带着浓浓鼻音的女伴林树荀躺在**,有气无力地说道:“可惜我们这些小人物是无缘见到他了,你还是小心点,要是被捉住了,又要扣工钱。” “放心……啊,有好消息!公司福利,抽签去旅游,我中了!咦,你也中了噎!” 林树荀悻悻说道:“感冒生病,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然后放下电话,无聊地躺在**看电视,昏昏沉沉地入睡,忽然醒转,看到电视里面正在播送紧急新闻:“森田公司部分女职员在外出游玩的时候,汽车不慎冲入江中,目前还在紧急打捞中,估计无一幸免。以下是失踪人员名单……” 林树荀看到了自己朋友的名字,用力揪住头发。 第二天,她怀着悲伤的心情去上班,坐在公交车里面,回想那往日女伴一举一动,正发呆中,突然旁边有一个人对她说道:“今天你面色不祥,凶气大甚!” 这是一个约莫三十四五的中年男子,中等个子,一身灰色的西装,理了平头,两鬓略显斑白。他鼻子高挺,嘴唇紧抿,带着茶色太阳镜,相貌威严,透出一丝冷峻的魄力。 林树荀心情正不好,恶言相对:“大叔,你泡女孩子也不用这么低层次的手段吧!” 那人一笑:“今天当心一点就是了!” 到了公司,正在为昨天失事的女职员们哀悼,有些人小声说道:“好惨,连尸体都没有找到,估计都冲到大海里面了吧。” 林树荀一阵伤心,这是总裁秘书南佳过来,说道:“树荀女士,今晚可否有空?我有事拜托你?” 林树荀一呆,随口答道:“可以!” 于是夜月如勾,林树荀来到约定的地方——竟是大厦的建筑工地上!暗自纳闷为什么要在这般古怪的地方,莫非他对自己有意思?那也应该是去优雅的咖啡店。林树荀想起那地铁男的警告,不禁暗暗后悔。 “树荀女士,你来了!” 南佳也走了出来。 林树荀问道:“好奇怪,来这里干吗?” 南佳也叹气道:“也不瞒你说。今天来了一个风水大师,他说了,需要以阴制阴,所以,我们就选取了二十一个生日属阴的女职员作人柱,用计使她们失踪,却唯独缺了你,现在正好补上。” 林树荀一怔,惊慌失措:“救命!” 南佳也已经扑了上去,蒙住林树荀的小嘴,拖到洞穴前,准备丢下去。忽然建筑工地***通明,直直地照射在他身上。两人都是一呆! “现行绑架杀人!” 林树荀记得这个声音,就是那地铁男。 “朱恒淮!” 南佳也叫道。 朱恒淮缓缓从暗处走出来,面色冷峻如常。 南佳也吃吃问道:“你……你……” 朱恒淮说道:“日本人在破坏他国风水上向来缺德,以前就有埋下树桩钉死朝鲜龙脉旧事。如今五星出利东方,你们就像以建造两把军刀托起太阳大厦破坏水星脉风水。你们当我不知晓嘛?可惜,森田竜马狡诈,只是送了一只小蟹来。” 南佳也长叹一口气,放开林树荀。很多警察出来,逮捕了他。 林树荀微微叹了一口气,向朱恒淮道谢:“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么伟大的人物。要是听你警告就没事了。 朱恒淮微笑:“没事,我们有缘啊! 有缘?林树荀不解。 朱恒淮仰望星空,往事顿时悠悠闪过。** 平行世界外传:雷火焚城 引子 本文风格怪异,请谨慎阅读,以免影响到对本书的印象。 大明,天启六年五月初五,京师。 翰林院编修林舜琪拖着慢吞吞的脚步行走在王恭厂前侧的道途上,此刻正是巳时(约上午九点),即使身处北方的京师亦能感受到夏日炎炎的灼热了。林舜琪拿起袖子擦擦额头的汗水,抬头望望天,见天色依旧那么的晴朗,一道刺目的阳光射入眼帘,使得他骤然失明,一片漆黑,不得不眯起眼睛。 林舜琪叹了一口气,大明的朝政,此刻正是这般昏暗。皇上素来不喜上朝,只好木工。上有所好,下必有投。阉竖魏忠贤钻营取巧,极得皇上的宠幸,由得这个非常人把持朝政,大肆迫害忠良。如此一来,国之不国!有时真恨自己乃一介文弱书生,若是《史记》中那种堂堂侠客,飞剑就杀了这个阉竖,整顿朝政。可惜啊…… 林舜琪摇摇头,撇开无聊的想法,默念子不语怪力乱神。倏然之间,他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因为他冷不防想起,前几天有人传言,在前门角楼那里出现了鬼火,幽幽散发青光,有好几百团之多,飘忽不定,不刻鬼火又合并成一个耀眼的大团,霍然不见了。又听说后宰门的火神庙里有离奇音乐传出,丝竹悠悠,或细或粗,诡异之极。那守门的内侍方要进去查看,忽大火球腾空燃起,顿时将其烧焦成炭灰。难道真是国之大乱,必有妖孽? 这时,巨大雷声振聋发聩地响却,好像一面天大的鼓轰轰地从大地上滚过,林舜琪只觉得耳朵内部生痛,不由得张开眼睛。他惊讶地发现,此刻王恭厂前面冉冉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火球,瞬间涌起铺天盖地的黑云,不一会儿天空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余那巨大的火球妖异地燃烧。突然,又是一阵巨大的响声,天崩地裂,林舜琪顿时被震倒在地,耳朵里汩汩流出鲜血,抱着耳朵疼得不住打滚。他没有看到,那燃烧的火球释放出丝状、潮状的五彩云四处横飞,转眼之间冒出一团巨大而发亮的光芒。若是从百多里外的天津卫观察,这时的京师天空西南角徐徐升起一团又黑又大、呈现蘑菇状的烟云竖直起来。 霎时间,天昏地暗,灼热的狂风席卷了从顺成门大街至刑部街方圆十多里的地面,狂风所袭之处,无论人畜树木砖石,皆如豆腐一样轻轻摧垮,数万间房屋瞬间化作碎末。而被击碎的两万多民众则更是残肢断臂和人头,携带着人血,下起了恐怖的肢体血雨。一时之间尸骸遍地,腥风熏天。 处于爆炸中心的王恭厂被夷为一片平地,灼热的瓦砾、碎砖被天上下的血雨浇灌降温,腾腾冒着蒸汽,散发一股难闻的臭味,如此阿修罗地狱中中,居然蠕蠕而动着一个人体。他就是林舜琪,身处爆炸中心仍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挣扎地站了起来,看上去,除了被大爆炸扯破衣服和头冠,另外脸上熏地漆黑,似乎并没有受到伤害。 林舜琪犹如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摇摆着身子转折回走。他要去哪里,向上级回报可怕的天灾?不,此刻在林舜琪的心里只有一个字:家,回家!家里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这是他一切的牵挂! 他走啊走,能够活着从这里走出的人,或者确切的说唯一能够活动的物体,就只剩下他了。天空中在不停地下着碎尸雨,人头、胳膊、大腿和缺胳膊断腿的人,不断从天上掉下来。重重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不会发出呼叫,因为他们都已经被震死了。有时天空中还会突然掉下一张人脸,血糊糊地一下子盖在林舜琪面孔上,他也只是伸手扯掉,阻碍视线了。他走出了地狱的阿修罗场,留在身后的尽是人体的碎尸和浓浓的血腥味,以及更多的人临死前的痛苦惨状! 林舜琪带着满是血污和黑灰的衣服踯躅前行,前面依旧僵尸累迭,死人好像数不尽一样,但是血腥的味道却不如王恭厂一带浓重。路上无数遇难者,不分男女,衣服鞋帽尽是刮去,**裸地迭在一起,身上看似无伤痕,口鼻中却都流出了鲜血。但也有少许幸运者,没有在灾难里死绝,但全身也是光溜溜,不着一丝。那林舜琪住宅的元宏街上有一堆女轿聚在一起,轿顶和门帘皆掀走,里面的女客衣服全部被刮走,赤身**坐在轿子里,浑身没有一处伤痕,和外面也是光秃秃的轿夫一起目瞪口呆地相互惊愕,直到衣冠比较完整的林舜琪经过,这时女客才惊觉身子**,哪有脸面见人,顿时躲进轿子里背对着人。如此**的风景,林舜琪目光呆滞,好似看着骷髅木头一般,机械地移动身体路过。直到一个孩子的啼哭声,才使得林舜琪眼珠间或一轮,突然发狂地狂奔起来。 这是他才五岁的幼子! 林舜琪跑到自己的住所前,呆呆地看着岳父耗费巨资修筑的庭院已经尽数化为一片废墟,无数呻吟声在废墟内响却,不时从砖瓦的碎片里爬出一个活人来,却已经断手断脚,好像肉球一般地滚了出来。 孩子呢? 林舜琪呆呆地望着这一切,目光由远及近,触到一对搂在一起哭泣的母子。林舜琪记了起来,原来今日是他夫人去通州拜会已退休的岳父,走到半路上,突然天降巨灾,因远离爆炸中心,居然躲过一劫,便急急忙忙赶回来,看到自己的居所化作一片废墟,以为林舜琪归天了,不禁伤心地哭起来。 林舜琪大为欣慰,上前搂住夫人和孩子,家人的团聚才是最幸福的。然而当日如他一般幸运的人家并不多,整个京师共有两万多人遇难,连天启皇帝也差点被砸死。日后林舜琪以自己所见所闻,佚名撰写了《梼杌闲评》,详尽记载了整个灾难的发生经过。随着眼前的真实化作历史保存在文字上,恐怖的灾难也在人们的脑海里渐渐忘却,直到三百六十多年后,京师承天门英灵台前太祖孝陵内,南盗圣郭小驷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他绝对想不到,这是重复天启大灾难征兆的开始,命运之轮,又回转了……** 太祖孝陵 “恒淮,恒淮!” “咯咯,爸爸,爸爸!” 女人的呼唤,孩子的笑声,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音符,然而此刻仿佛梦魇一样地在我脑海里徘徊,久转不去,令我头痛异常。我吃力地张开眼睛,触及第一样事物乃是空洞的天花板,上面西洋风格的儿童天使造型,映入眼眶里,渐渐地化作拿着三叉戟的恶魔。我无力地呻吟一声! “啪!” 床头灯亮了,睡在一起的女人醒转,关切地看着我问道:“又做恶梦了?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太医?” 我摇摇头,表示不必要。或许是我孩子气的举动引发了女人的母性。她直起上半身,伸直两条腿,摸摸我的脑袋微笑道:“来,把你的头靠到我大腿上来。这是你最喜欢的舒服姿势,然后慢慢地告诉我,到底是什么恶梦!” 我依言把头枕在女人的大腿上,仰天躺着,合着眼睛说道:“这段时间,我老是在做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我在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人和我们一样,但是无论他们的说话方式还是生活习惯,则统统不一致。在梦中,我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孩子。对了,我还梦到你了!” 女人饶有兴趣地问道:“哦,那么我在梦里是什么?” “嗯……说出来你不要生气。在梦里,你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然后我就和你的弟子结婚……” “傻瓜!”女人摸摸我的额头,“快要当爸爸了,压力不要太大。我听说,这是当爸爸前的一种焦虑症,容易让人胡思乱想。” 我张开眼睛,从下面凝视女人的脸,她正低着头和蔼地打量我。这是一张年轻的娃娃脸,脸型呈鹅卵型,嘴唇小而丰润,微微张开,真想狠狠搂在怀里啃一口:她鼻子高挺,鼻翼两侧尖窄,乃是完美的女子鼻梁。一对柳叶眉、一双杏核眼,带着女子的温情,默默打量相守的对方。从我的角度很容易看到,她的小肚子已经鼓得又圆又大,不日即要生产,也就是说我要升级做爸爸了。 有这么一个拥有姐姐般的胸怀,却是妹妹容颜的女子,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很少有人能够猜到,我的妻子王玟琳实际年龄比我大上六岁,只是天生娃娃脸,又是一个小个子,似乎才二十出头。我们结婚甚迟,迄今才打算生育第一个孩子。 突然叮铃铃的电话响起,王玟琳方便,随手接起电话,喂地问候一下,然后递给我说道:“找你的,这么晚了还有事,必定是大事,稍微预备一下。” 我接过电话,听声音却是我的上峰锦衣卫刘指挥使,他低沉的命令道:“朱千户,我令你在半个时辰内赶到太祖孝陵,不得延误。” “是!” 我放下电话,飞快地穿衣。武人接受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倒是委屈了王玟琳,又得独守空房,只得尴尬地笑笑,后者扑上来抱住我的脖子,在脸颊亲亲,柔声道:“早点回来,如果来不了,通知我一下!” 我点点头,进了盥洗室,洗涮整衣。我乃堂堂锦衣卫千户,岂能仪表不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上身伤痕累累,国字型的面颊,鼻梁挺直,两排剑眉。和很多男人一样,我养着一撇威严的倒八字胡,左眼下的一道怵目惊心的伤痕不仅未能毁坏容颜,反而增添了几分男子汉气概。唯一的缺憾就是左耳少了半天,细看伤口痕迹乃是被人咬掉的,隐隐约约记得仿佛是一个凶狠的毒妇,是谁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之前我受过一次极重的伤,据王玟琳说道,我差点活不过来,虽然幸运地留下老命在人间,但失去了很多记忆,直到在她的帮助下才一点一滴收拾回来。 我穿好锦衣卫千户武官的服饰,搭上停在锦衣卫卫所门口的军车,一路赶去。凌晨京师人员车辆并不是很多,承天门前长安大道偶然才有一道闪光飞快掠过。偱本朝惯例,太祖孝陵前,任何车马均不得行驶,纵然眼前有急事,我也只能下车,匆匆穿过九丈高的英灵台,一路小跑赶到太祖孝陵。孝陵前老早被兵马团团围住,***通明。我心里暗暗纳闷,孝陵安置有太祖圣躯,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手,寻常人等不得入内。如今一眼望过去,那玄黑色的孝陵卫竟全部由穿酱紫衣物的锦衣卫所取代。怪哉! 我方接近孝陵外围,已被那守卫的卫士发觉,大喝道:“大胆,何人敢擅闯孝陵,罪当诛九族!” 我低声喝道:“我,锦衣卫朱恒淮。” 锦衣卫内卫士多半认识我,举着手电打量我,见果真如是,慌忙说道:“原来是千户大人!因昨夜孝陵发生大事,指挥使大人严令密密守护,是以有怪罪之处,原谅则个。” “无妨,发生了什么大事?” “属下不知。指挥使大人已在瞻仰厅等候千户大人,进去便知。” 我点点头,飞身跃上太祖孝陵台阶,步入大厅内。里面亦是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卫更加森严。不过因***通明,那锦衣卫的卫士们认得我,便没有阻拦,一路畅通无阻地步入瞻仰厅,迎面太祖皇帝的汉白玉立像便跃然入眼。 这太祖汉白玉立像背景乃是天下山河图浮雕,其宽以西洋度量衡计算为五十五米,代表本朝幅员千万之广阔土地,东西横贯五千五百公里;高十四米,代表南北纵横一万四千里。宏大背景之下,正是本朝太祖武皇帝之立像,其高约九米五,象征九五至尊,头戴十二旒冕冠,身穿金丝冕袍,相貌威严肃穆。其左手微微叉腰,右手前伸,那旌挥指向,仿佛百万天朝大军,东驱倭寇,南平交趾,西却身毒,北御罗刹。千秋万载,一统天下。 我虽平生无缘参见过太祖本人,其立像便如此威仪,看的心惊胆颤,哪敢多视,急忙低头匆匆而过,立像之后,正聚着一群人,除一些同僚外,基本不识。刘指挥使板着脸低声说道:“朱千户,你来了,且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圣旨驾到 说罢,刘指挥使便探手将方才一直捏在手里的一叠照片递到我手里,低声说道:“孝陵失窃!” “什么!” 我大吃一惊,手腕一抖,几乎把照片掉下。孝陵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守,里外三层,寻常人哪能进去。莫非监守自盗?难怪孝陵卫清一色地被锦衣卫替换掉了。我抬起头,打量刘指挥使身边的孝陵卫指挥使赵大人,其原本黑漆漆的面庞居然发白,嘴唇紫灰,额头豆大的汗珠沉沉而下,颤栗不已。孝陵失窃,渎职甚大,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我向刘指挥使拱手致意,便翻开了照片,入目第一眼,乃是安置太祖圣躯的万年水晶棺。当年有内侍问及太祖百年后事,太祖哈哈大笑:“昔武曌敢立无字碑,任由后人评价。朕堂堂大好男儿,岂能连一妇人都不如?传令,待朕驾崩了,不修陵,不立碑,火化后遗骨运抵故土,撒于如画江山中!” 可惜后人终不如太祖愿,及太祖驾崩,废帝即位,后者极为崇拜太祖,乃在英灵台之前修建陵墓,终于酿成今日太祖圣躯被扰之祸。而及废帝遭废黜,今太上皇即位,亦不敢动孝陵分毫。每年除了皇上,仅有少数有功之臣可瞻仰太祖遗容,至于如我之流五品小官,只能看看监视器拍摄的照片了。 看罢照片,我缓缓抬起头,那刘指挥使急忙问道:“朱千户,你出身江湖,可有何发现?” 我说道:“依属下之所见,盗墓贼乃是南派盗道高手!” 刘指挥使饶有兴趣,其乃是功勋之后出身,不像我一般来自民间,靠积累战功升官,所以不太了解江湖情况,因笑问:“这盗墓的蟊贼,居然也是分南北两派的?” “正是!据属下所知,我朝江湖中分南‘点心’北‘旺通’两大派!南点心传自西洋,最为讲究技术,纵然盗走墓中宝贝,也不伤坟墓一毫,正合西洋布列他尼亚语apieceofcake(小菜一碟)之意。而cake在西洋布列他尼亚语中意思为点心,是以江湖人称点心派。至于旺通派,为盗走墓中陪葬品无所不及,什么风钻、炸药,统统会上的,破坏性极大,却又好风雅,自诩为旺通,意思是发大财。属下见照片中作案手段精细,定是南点心所做,至于是何人,属下也不知情了。还得再去询问其他高人。敢问指挥使大人,不知太祖孝陵中,失窃了什么?” 刘指挥使脸色一沉,喝道:“此事你我不必知晓,记得尽快破案,抓捕蟊贼才是我们的职责。” 我一听,就知道涉及了某些皇家的隐私,若是让一些小人打报告参上一本,对我绝对不利。刘指挥使惜惜爱才,急忙阻止我。 这时突听外面一个又高又尖、阉割过公鸡一样的声部叫道:“圣旨到!” 两排十二个身穿朱红袍子,手持黄金色八一式步枪的羽林卫急急走来,朝两边分开,从中间缓缓步出一个宦官服饰的矮个子太监,摊开手里的一道黄布,上书圣旨二字,阴阳怪气地背起来:“圣旨到,孝陵卫指挥使赵,锦衣卫指挥使刘接旨!” 须知,为防止前明满清两朝宦官作乱的情形再度出现,本朝严厉规定,宦官不得识字。是以有时太监代皇上外出宣旨,都是事先找人念出来,硬生生地背熟,也难为这些当太监的了。 至刘指挥使以下,所有人都半膝跪下。依太祖旧例,武人身着武袍,可半跪。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孝陵卫指挥使赵,玩忽职守,竟使太祖孝陵遭窃,罪当诛九族!但念其守陵十八载辛苦,仅斩其一人,妻子父母,流放宁古塔!锦衣卫指挥使刘,朕令你三日之内,必须捉拿住盗墓恶贼,死活不论。各地官民,紧密配合。否则以谋逆论处!钦此!国朝四十年四月三十。” “吾皇万岁!” 众人站了起来,分别有两个指挥使接了圣旨。那孝陵卫的赵指挥使明知即将斩首,居然脸色好了很多。须知,看守不力可是诛九族,现在至少能够保住家人性命了。 太祖早年云:“昔黄宗羲曰,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又传亚美利加国首任大统制华盛顿,其人功勋极大,本可荣登大宝,然其甘心急流勇退,使得天下归天下人。彼大酋能行虞舜禅让之举,朕岂能不如一百多年的蛮夷?从今以后,皇帝轮流做。有敢违誓言者,天下共击之!”须知太上年老,废黜废帝之后,过了几年也退位。之后由德宗皇帝接位。德宗皇帝为人慈心仁厚,废除太祖年间一系列苛政,又为遭太祖所诛之功臣恢复名誉地位,无论民间庙堂,都颇得人心。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龙驾归天,今上才接位。哪知方接位不久,就出了孝陵被盗的大事,今上哪能不震怒。不过还是按下火气,只砍了赵指挥使一个人的脑袋。 那羽林卫出列二人,扯下赵指挥使的朝服乌纱,拖将下去。那太监又说道:“刘指挥使,圣上又有口谕,令我协助指挥使大人一同破案!” 这文不行,武不能的没种家伙,还能做什么,恐怕就是监视我们。但太监在皇上身边,纵然装作是偶然失言说上几句坏话,对我们也是大大不妙,是以不能得罪。 “无妨!”刘指挥使身材高大,对着那太监弯腰问道:“敢问公公姓名?” 那矮小的太监尖笑道:“贱名不足挂齿,本公姓郭。” “原来是郭公公!”刘指挥使哈哈大笑,“我们已经掌握了关键性的证据,贼人是跑不了的。待末将介绍一下,这位是末将麾下的朱千户!” “朱千户!” 太监拱手,既然它行礼了,我总不能失礼。 “郭公公!” 刘指挥使说道:“末将会坐镇京师,指挥破案。至于朱千户,他会执行一项重要的任务,我们虽然得到了关键的证据,但是一时还无法分辨其中的细微差别。所以朱千户将会前往天津拜访一位大儒,请他讲解,郭公公就陪着朱千户前去,大功是少不了的!” 我暗骂刘指挥使老奸巨滑,轻轻地就把阉人推给了老子对付。太监不知轻缓重急,高兴地连忙点头。 我在刘指挥使手下任职多年,脸色不好哪能不被看出,那刘指挥使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千户,你可知为何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无他,我们这些做武人的,大字不识几个,最怕和搞学问的打交道。而他们又一身臭脾气,难以接近。听说你的老婆王玟琳乃是翰林院大博士,连这种大学问家都能搞到手,想必厉害的紧。所以此次任务非你莫属,不成功,就成仁!” 原来如此! 注释: 锦衣卫官阶和对比现代类似官职:指挥使(师长)、指挥同知(副师长)、指挥佥事(参谋)、千户(团长)、百户(连长)总旗(排长)、小旗(班长)、校尉(上等兵)、番子(列兵)** 天津博士 那位精通易学风水,又善江湖杂学的大师,家住天津卫北洋大学堂内。我们有求于人,不得不亲自驱车百多里请教。我心想此次并非行军打仗,而是向一个糟老头请教学问,无需大张旗鼓。这些读书读到绝顶的家伙多半对我们武人抱有偏见,人马一多,反而适得其反,一怒之下就把我们赶出来。所以我就在手下的校尉中挑了几个面善的,然后再把郭公公犹如老爹一样的哄上车子,车顶按上警示灯,呼啸前往天津卫。 京师距离天津不过百多里,以高速公路的行程,不必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我度日如年,无他,身边伴着一个太监。老子见识过美女也干掉过死囚,但是和不男不女一起坐车还是第一次,说不出的难过。他身上散发着一个奇怪的腥味,为了掩盖,就用大量香水喷洒,一香一臭,更是难闻。再说郭公公的相貌,身材矮小,不满五尺,因缺了男人那玩意儿,不会分泌男性激素,脸蛋光溜溜,除了眉毛和头发,一根杂毛都没有,真像火星生物形象大使。说来也稀奇,它的下巴特别宽,和我这个大老爷们有的一比。正当我暗暗打量太监的时候,郭公公忽转过头来,露齿一笑,看地我毛骨悚然,尖尖地笑道:“听口音,朱千户似乎是南人?” “嗯,在下祖籍甘肃,出生于淮南,后来又到杭州卫当了五年兵,南方口音比较重。”不得不应付。 郭公公笑道:“我也是南人,我是四川自贡富顺人。” “哦,原来如此!” 我心不在焉地回复,心想怎么还没有到达天津呢?眼见天渐渐地亮了起来,那太监唧唧歪歪说个不停,我眼前忽然一亮,看到北洋大学堂的正门了,急忙打断郭公公的话:“公公,北洋大学堂到了。我朝惯例,车马不得在大学堂内行驶,我们就此下车去找那大儒吧。” “甚好!” 校尉急忙下车打开车门,迎接我和郭公公下车,我嘱咐他们留下,然后大跨步走了几步,猛然察觉身边没人,回头一看,那太监个子矮小,脚程慢,又体弱无力,气喘吁吁地叫道:“朱千户且等等本公!” 我只得放慢脚步,小心翼翼地配合着那个太监的脚程,以我这种块头的人,居然如女子一般迈着小步,着实让清早上课去的太学生们暗暗纳闷,犹如看猴戏一样看着我,令我恼火之极。这时守护大学堂的校尉狐假虎威喝道:“站住,何人敢擅闯大学堂!” 我一瞪眼,把胸章露出来,那校尉还算识货,顿时哈腰点头:“啊,原来是锦衣卫千户大人,不知大人来北洋大学堂何事?” “我问你,那个林博士在哪里?” “等等,小人带大人过去。” 说着,带着我们轻快地往前走,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那校尉把我们带到这里就驻足不前,说道:“大人,小的只能把您带到这里,再往里,小人就不敢了。大人小心,这林博士脾气古怪,千万不要惹怒了他,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说着,一溜烟儿跑了。对于这种顽固的老头子,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当下也不在意,向郭公公摆了一个请的手势,便沿着丛林里的小径慢行。这丛林极为茂密,遮天蔽日,也不知如何种植。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条分岔路,我循着方才西洋别墅方向位置的记忆挑了一条小径,再往前数步,居然又是一个分岔口。如此走了百多步,居然遇上了七八个分岔口,想退回去亦是不能,此刻连自己身处何方都不知道了。 那太监紧张地抓住我的衣袖,惊叫道:“朱千户,怎么回事,我们迷路了吗?” 我眉头一皱,挣开太监的拉扯,安慰道:“无妨,我会找到出路的。” 我心中暗暗思忖,这林博士既然精通易学,那么奇门八卦的布阵想当然亦是擅长,他居住在丛林里,脾气古怪,定是讨厌别人打搅,所以故意在丛林里设置了阵势,把人困住。只要一两个人传出风声,日后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既然只是阻碍别人来骚扰,那么根本不会安装机关暗器,如此一来我就有办法了。 我对郭公公说道:“公公暂且在此等候片刻,千万不要离开,我先去探路,待找到了路径再来接你。” 郭公公点点头。 其实我的计划也很简单,我看那些树木最高的也不过五六米,只要攀到树枝顶端,就可以看到西洋风格的别墅,判明方向。当下我一运气,嗤嗤犹如猿猴一样攀上树枝。这项功夫当年可是在交趾平叛的时候,为了活命才学了下来,自从进入锦衣卫之后难有发挥场所,如今才再展身手,不免有点生疏了。 我爬到树枝顶端,从枝叶里探出脑袋,瞧见西洋别墅,也懒得下去,索性如同猿猴一般在树与树之间攀援,很快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呼呼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南派盗圣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然而音波钻入耳朵的鼓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但是骂中有爱,特别的感情表达。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杀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五六,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本宅受朝廷特别保护,就是我开枪杀了你,也是毫无问题的!” 一听这话,我不禁摇摇头,这女人看似聪明,原来也是一个绣花枕头。蠢女人,打斗生死之间,容不得一丝犹豫,若是我老早开火,哪会讲这么多废话。再说了,你以朝廷威胁我,表明就是心虚。 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说道:“没事,没事!我是朝廷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那女子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女人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女人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女子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女人,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女子一下,那女子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问道:“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是朝廷派来的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特来拜见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女子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那女子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可以,多谢这位姑娘了。嗯,还未请教芳名?” “林白水!” 女子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 林白水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千户大人,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收藏,时常胁迫我看书,看得我头大如斗!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在下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奉上峰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之命,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大师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大师……”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北洋大学堂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京师的傻大兵,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六,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其实仔细想想,我老婆不也是博士吗?由此可见,女博士并不稀奇。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们锦衣卫找我有什么事情?我乃是家传风水卦爻,江湖典故,似乎和你们锦衣卫没有牵连吧!” 我一言不发,掏出照片,小心翼翼地递给林白水,说道:“昨夜太祖孝陵遭窃,以我看法,乃是南点心派高手做手脚,至于何人,则请林博士指教。” 林白水方闻孝陵被盗,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看着精巧的手法,恐怕是南派第一高手——盗圣郭小驷出马的!” “什么!” 我大吃一惊。 盗圣郭小驷我有所耳闻,据说是盗中极品,妙手空空极为厉害,向来不留痕迹,以是与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只是其人讳莫如深,真人面目从无有人看见过。 林白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得亲自去一趟,看看情况如何。毕竟,太祖孝陵乃是家祖设计,我绝对不能辜负爷爷的名誉!” “甚好!”我大喜,她去了更妙。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只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一起出去了。** 京师有变 我打量着林白水就这么一身白色衬衫,一条黑裤子,顺手拿了一串钥匙塞进口袋里,扶扶眼镜,径自带我走下楼梯。我心里暗暗纳闷,不禁好奇地问道:“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不需要梳妆打扮一下吗?” 林白水回转头,白了我一眼,反诘道:“哼,你当我是那种只知梳妆打扮讨你们男人欢心的女子吗?此次前往京师,我不过查勘孝陵状况,又不是相亲大会,何必打扮的不同一般得体?” 我哑然,原来女人与女人的性情也是不同。以我老婆王玟琳而言,若是外出,即便去菜场买颗青菜,亦是打扮地齐齐整整。假若乃社交宴会,更是花费若干时辰上妆换衣,等待地我心好焦。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 我们走出西洋别墅,林白水在前面带路,我跟在后面,突然说道:“等等,林姑娘,我还有一位同伴在林子里迷路了!” “啊!” 林白水捂住小口,朝我笑笑:“把林子迷宫设计地太复杂了,居然又困住人了。希望他不至于逃开,哪找起来就麻烦了。” 我们沿着林间小径,左拐右转,也不知过了多少岔口,眼前陡然一亮,一头矮小的动物猛然扑过来,靠在我怀中,鼻涕眼泪一大把,哭哭啼啼:“朱千户,我等你等地好苦啊!总算把你盼来了!” 我只觉得浑身寒毛竖起,如此被一个太监抱着哭,而非美女,可真不好受,于是急忙推开郭公公说道:“哪里哪里!我朝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失言。来,郭公公,大国之内侍,也得有大国的风范,务必哭哭啼啼。” 郭公公拿袖子抽抽眼泪,瞟了一眼林白水,我急忙介绍:“这是林白水林博士——这位是内侍司礼太监郭公公!” “哦,林白水林博士。” 太监简简单单地回话一句,也不多说了。 林白水带我们来到北洋大学堂门口,一起坐到了车子里面,有美女作伴,我心情舒畅如需,当下也不计较郭公公。由校尉开车直奔京师,行至半途,突然有人设卡阻拦,车子停了下来,一排人从关卡处冲过来,示意我们离开。 我勃然大怒,从窗口探出脑袋,见对方衣服乃是墨绿色的军装,不过是普通的天津卫校尉。纵然是他们的首领天津卫指挥使,也不过三品官员,和我这个京师锦衣卫千户的官阶平行。当下我打开车门站出来问道:“你们何事阻拦?” 国朝军队惯例,三人以上校尉必须列队走直线,领头者为官阶最大。但见他们却三三两两散开,以至于我不能分别谁是头头,当即心头就是一凛,眼珠打转环视,见他们似乎隐隐约约将我包围,顿时暗暗提起警惕。 其中一人持枪说道:“京师暴民作乱,为防骚扰天津,上峰下令,特地封闭了高速公路。” 我大喝道:“你小小校尉,见本千户居然不知行礼,该当何罪?依律打军棍八十!” 那校尉一愣,想不到我说出这番话来。我原本就在怀疑他们,直到这时才完全确认,须知下级向上级行礼,在军中几乎成为条件反射。此人见了我这一身耀眼的酱紫锦衣卫官服,连眼睛也不眨一眼,绝对有诈! 趁他倏忽间,我陡然出手,飞身上前,夺下那校尉手中的连发步枪,嗵嗵一阵乱射,顿时将那些校尉打地鬼哭狼嚎。也当真脓包之极,呼啸着就掉下枪械,逃之夭夭。 我送了一口气,因这次前来接送林白水,以为没有战事,不过拿了一把手枪和一把装饰用的腰刀,所以抢先夺下步枪。原本以为一番恶战,居然如此顺利地就干掉了他们。 我转回车子,里面的郭公公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问道:“朱千户,发生了什么事情?莫非有贼人打劫?”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哪有贼人这么大的胆子,居然冒充天津卫来打锦衣卫的劫,活的不耐烦了?我唯恐——京师有变!” “京师有变?” 郭公公和林白水一起发出这个疑问。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我这般隐隐猜测,当下吩咐开车的校尉:“快,撞开关卡,直奔京师。越快越好!” 坐上车子,我尝试用车载无线电联系刘指挥使询问情况,却听见无线电里满是嘈杂的响声,校尉告诉我,这是受到了严重的干扰。我心头一凛,果真给我猜到了,京师有变。须知,这是军用无线电,不像民用的那么脆弱,连它也受到了干扰,说明对方是极其强力的集团,妄图封锁整个京师。 自从铁腕的太祖驾崩之后,太祖皇后与一干内侍妄图以前唐武曌为先例,登基承制。旋为叶武定公等一干老臣打击下分崩离析,皇后被囚冷宫,一干内侍或杀或囚,然遗留庙堂江湖之党羽甚多。废帝即位,其声望不及太祖,其手腕亦不及太祖,却处处模仿太祖,民怨沸腾,至皇后逆党蠢蠢欲动。不过两年,就在一干老臣支持下,拥立首辅大人为帝,废黜废帝,首辅大人即为当今太上。太上年老,自知时日无多,乃择年富力壮的德宗即位。德宗为人宽厚,虽是大乱之后大治的明君,但是也过于宽容皇后逆党。想不到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陡然暴毙,世人纷传谣言,令当今圣上好不恼火。如今京师有变,是谁在作乱?皇后逆党?还是谋害德宗的奸逆? 我摇摇头,也罢了,这干朝廷大事,非我一介小小千户所能思虑的。 突然,一声尖啸声传来,随之车子一震,我陡然翻倒! ---------------------------------------------------------------------- 互动时间: 明日因故停止一天连载,见谅! 哎?又到明代了?又有电话了?又是指挥使了?郁闷,第六章怪了一点……linkkk2006-12-1823:30 第六篇情节与前文跳跃太大,有点目不暇接呵呵,还有,这种又古又今的写法象香港的荒诞片,多了就没劲,还是原来的风格好荩天使 第六部,看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作者是啥意思?黎日 第六部看不懂,怎么到明代,又是现代的样子jl1112006-12-1811:03 明朝已经普及照相机了吗158章怎么还一叠照片呢tyouu2006-12-1622:49 什么意思啊,第六部是什么来着,平行空间吗??????泰炎2006-12-1621:36 黄金色的81式步枪监视器大哥这是什么啊皇家卫队为什么不装备g36呢m134也弄点多壮观啊终点22006-12-1709:45 看不懂第6章的书友请进:首先提醒大家本书决不是什么架空小说静渊2006-12-1710:26 借四嘛玩映?锦衣位千户打电话,明朝巡逻兵使手电筒,您拉四要侧底侃晕我们那呵呵,期待下面的精彩表现哦挥剑断情2006-12-1518:55 昏了,公子最近身体不好?什么朝代的人,有电话?强汗中!!!!★恋上笨笨2006-12-1513:49 某些书友缺乏点imagination了吧?本部涉及一些**话题,太写实恐怕要被咔掉留头不留发2006-12-1513:25 这样的构思很好,用平行空间(或者说另一个量子世界)来规避一些**话题,保护本书顺利创作。另外,我认为保留互动时间为好,等进了vip在取消不迟,起码像我这样不常留言的读者不用总察看书评区了留头不留发2006-12-1513:18 锦衣卫??有意思,关注ing迷糊熊2006-12-1512:52 明朝的电话,手电汗啊star112006-12-1512:13 穿越了?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1512:05 又是锦衣卫,又是电话?公子发烧,还是老朱在梦中?秋水寒易逝2006-12-1511:46 呵呵,作者新一章明显有向架空方向转的趋势啊,看来最近集中劲力攻读架空了!言言2006-12-1510:31 是历史发生错乱,还是老猪疯了?看外貌描述是老猪啊白水啊,怎么明朝有电话汽车了,还有手电。悬念开始了。狂吻一只猪2006-12-1509:46 出差回来,发现开新篇了。lois的评论不错,期待公子的进步,期待新篇的……狂吻一只猪2006-12-1509:35 以上问题综合回答:大家看到第六部第一个感觉就是很怪。原因嘛……大家就当这是一个架空历史的异时空——后明帝国!是一个社会制度采用明制,但科技水平和国际形势类似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一个异时空。与本时空无关!关于本篇的于一些资料,若是有读者感兴趣,不妨用百度以“太祖武帝”为关键词搜索,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又,关于互动时间,支持取消的人不少,支持留下的也不少,折中一下,集结之后在正文综合发。 约翰.兰博,除了冷汗还是冷汗。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1720:43 回答:终于有人发现了。不知道他是谁?百度一下。 盗圣郭小驷,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我快笑的喘不过气了墨泄心 回答:嘿嘿! 修订版的第五章怎么这么少啊?看修订的还用看原版的吗?古月圣2006-12-1821:13 回答:推荐修正版了,更加完整,更加紧凑。 修正版魔国结局真搞笑啊,哈哈哈.其实三民人很不错哎,可惜若我是白水我也不愿意分享老朱.mut2006-12-1718:50 回答:哈哈,结局大家想不到吧。没看过的人再去温习。 鬼吹灯的网上书我看了,实体书我也看了(不过朋友都说这是本太监书,主要没有写完就推出了,有点心急)公子的风生水起写得不错,我花了6个小时的时间看到了第五部,一步步看来,总体是不错的,蛮有看头的支持你,加油!晒月亮滴狐2006-12-1502:24 回答:顶! 终于出差回来!一口气看完了,感觉这篇线索比较多,有些疑问没有解答,有点意由未尽的感觉,有点不能自圆其说了!精彩有余,而过分强调故事情节,未能刻画其他人物性格.skymoon2006-12-1422:20 回答:去看修正版的。 公子,书写得确实不错,为什么人气不够呢?因为你宣传不到位,应该把你的故事贴一部分到其他网站,贴到关键的章节,就说:"想看精彩下文,请到~~~"一叶轻盈2006-12-1415:59 回答:我懒,谁有空闲帮忙呢? skymoon2006-12-1422:23 为提供点背景知识: 376年前,北京城曾经发生了一起大爆炸事件,这次爆炸原因不明、现象奇特、灾祸巨大、死伤惨重是“乃古今未有之变也”。 人类历史上曾发生过许多次惊心动魄的灾难,但都莫过于解不开的自然灾难之谜,被人们称为世界三大自然之谜的是(1)3000多年前印度“死丘”事件;(2)1908年6月30日俄罗斯西伯利亚通古斯大爆炸;(3)1626年北京王恭厂大爆炸。这三大事件发生的原因引起人们浓厚兴趣,科学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至今仍是莫衷一是。 神秘的爆炸 明代自永乐年起火器制造就有了很大发展,驻守京城的京军所设三大营(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中神机营是明军主力部队,配备有当时最先进的火器和最强的兵力,为此明末的北京城内先后设立过6处火药厂局,凡是京营火器所需的铅子、火药都是由王恭厂预造,以备京营来领用,可见王恭厂当时是作为工部制造、储存火药的火药库。 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9时(即明熹宗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巳时),位于北京城西南隅的工部王恭厂火药库发生了一次离奇的大爆炸事件。这次爆炸范围半径大约750米,面积达到2.25平方公里。王恭厂所在位置是:(见[明]张爵《京师五城坊卷胡同集》)大约今西城区新文化街以南、象来街以北、闹市口南街以东、民族宫南街以西的永宁胡同与光彩胡同一带。关于大爆炸的情况,在《明实录·熹宗实录》、《国榷》、宦官刘若愚所著《酌中志》、北京史地著作《帝京景物略》、《宸垣识略》中都有记载,尤其是根据当时属于官方的、相当于现在政府新闻公报性质的邸报底本,佚名抄撰《天变邸抄》对王恭厂灾变记述极为详细。这部著作是最早记述王恭厂灾变的著述,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流传于明朝天启末年。其影响之大就连明代佚名小说《梼杌闲评》第四十回中也把这一事件写进了小说的情节之中。 《天变邸抄》对这次灾变的描述是:天启丙寅五月初六日巳时(天启丙寅即天启六年),天色皎洁,忽有声如吼,从东北方渐至京城西南角,灰气涌起,屋宇动荡。须臾,大震一声,天崩地塌,昏黑如夜,万室平沉。东自顺城门大街(今宣武门内大街),北至刑部街(今西长安街),西及平则门(今阜城门)南,长三四里,周围十三里,尽为齑粉,屋以数万计,人以万计。这次爆炸中心的“王恭厂一带糜烂尤甚,僵尸层叠、秽气熏天……” 正在爆炸中心范围内,走在街上的官员薛风翔、房壮丽、吴中伟的大轿被打坏,伤者甚众,工部尚书董可威双臂折断,御史何廷枢、潘云翼在家中被震死,两家老小“覆入土中”,宣府杨总兵一行连人带马并长班关7人没了踪影。承恩寺街上行走的女轿,事后只见轿俱被打坏在街心,女客和轿夫都不见了。更有甚者,炸飞的“大木远落密云”,石驸马大街上有一5000斤重的大石狮竟被掷出顺成门(今宣武门)外。中心区以外也受到强烈的冲击波影响,皇上感到大震,起身便冲出乾清宫直奔交泰殿,(情急间)“内侍俱不及随,止(只)一近侍掖之而行”,这时“建极殿槛鸳瓦飞堕”,正中近侍头部、脑浆迸裂,而“乾清宫御座、御案俱翻倒”,正修建大殿的工匠,因“震而下堕者二千人,俱成肉袋”。 小说《梼杌闲评》第四十回对这次爆炸的描绘是:到了五月六日巳刻,京师恰也作怪——京城中也自西北起,震天动地如霹雳之声,黑气冲天,彼此不辨。先是萧家堰,西至平则门、城隍庙,南至顺城门,倾颓房屋平地动摇有六里,城楼、城墙上砖瓦如雨点飞下…… 奇异的“脱衣”现象 王恭厂灾变发生在300多年前,今人已经无法重现当时的景象,由于前人对科学的认知不像今天那样深刻,对于某些还不能解释的事情具有恐惧心理或是出于某种动机,像对于魏忠贤之流的仇恨,会借助灾祸来表达一种“天怨人怒”的心情,可能要加以渲染,夸大其神秘、奇异的成分。但那时的多种史料都作了类似的记载,可见像“脱衣”这样奇异的现象确实是存在的。 “所伤男妇俱赤体,寸丝不挂,不知何故”(《天变邸抄》)。“凡死伤俱**,员弘寺街轿中女赤体无恙”(《国榷》)。“木石人复自天雨而下,屋以千数,人以百数……死者皆裸”(《帝京景物略》)。足见“脱衣”现象是大爆炸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由于放射状冲击波产生了难以想象的力量,强劲的气流使“脱下”的衣服飘挂西山之树,昌平教场衣服成堆(《国榷》),“衣服挂于西山树梢、银钱器皿飘至昌平阅武场中”(《绥寇纪略》)。 虽然爆炸后冲击波是向四面扩散的,但从记载中看,爆炸的力量主要是在王恭厂中心区内,如石驸马大街到工部衙门一带是官府衙门集中的地方。爆炸后“官员人等死伤者难以计数”,冲击力量在东、西和北三个方向,以东面和北面更强一些,惟独丝毫未提及南面。 灾变成因众说纷纭 对于王恭厂特大爆炸,几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地震引起的,有人说是火药自爆、也有人认为陨星坠落,认为隐火山热核强爆有之,认为是由地震、火药及可燃气体静电爆炸同时作用亦有之,更有甚者,认为是外星人入侵、ufo降临等。但每一个观点都没有摆出无可辩驳的证据,使人完全信服。 目前北京城正在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中,原明代王恭厂(注:吴长元《宸垣识略》:明火药厂今废,有前、后王恭厂胡同)遗址所在区域也在旧城改造范围内,如何保护遗址,在故址地层建设勘探中是否能够找到某些寻找王恭厂大爆炸的实证,是揭开王恭厂大爆炸神秘面纱的关键。在近年城市开发中并没有得到来自这方面的消息,那么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予以关注,是很重要的。也许有一天记载北京史上这一段离奇的灾害将会写上新的一笔。** 突然受袭 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车头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立即把坐在车后座的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重重撞在车前排座位上,瞬间又被安全带弹回去。而在前排开车的校尉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作为锦衣卫向来横行霸道,不知系安全带,整个人像是炮弹一样地从座位上弹出去,撞破车前窗玻璃飞出,凶多吉少。 随之车头受到阻拦,而后轮还在驱动前进,六缸柴油机产生的巨大推力立时把整辆车子从后掀起,犹如狂风暴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我们三人在狭小的车厢内撞来撞去,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四轮朝天倒立在地上。 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解开安全带,滚到原来的车顶——现在的车底。一脚踢开玻璃窗,爬了出去,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须知,我们的车子纵然不是专门作战的装甲战车,亦是结构坚固,而我此刻看过去,竟然发现车头整个人弹飞,只剩下半个车后座,仿佛有一把大刀将其切开了。我的目光由近及远眺望,公路上零零碎碎散落着汽车的零件和在车头被甩出去的校尉尸体,前方不远处公路上则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起码是反坦克地雷的杰作。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锦衣卫千户没有这种价值,郭公公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林白水了,难道这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吗?为了除掉她,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救救我!” 女人和太监呻吟着。 他们都没有死,由此可见,坐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我重新爬进车子内,先解放了林白水,把她拖了出来,然后再救出郭公公。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郭公公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目光呆滞,显然吓坏了。 我茫然无措地注视着前方,四下里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辆车子,看来之前那些冒充的天津卫校尉所说确实不假,京津高速公路已经被封闭,就只有我们一辆车。眼下无法求救,我只得说道:“我先去到附近的乡村里找寻帮助,你们呆在这里,不要离开!” 我走到高速公路边缘,刚跨下防护栏,突然听到林白水尖利的叫声:“救命,朱千户救命!” 我重新跳入高速公路内,之前远处啪啪跑来一辆军车,跳下几个校尉,捉住林白水和郭公公,死拖活拽抬入车子。这辆车子来地这么巧,恐怕绝对不是过来救人,又见他们的这些举动,想当然就是来确认灭口。因见主要人物还活着,索性全部活捉过去。 那车子上的校尉见到还有活口,又身穿锦衣卫的武官服饰,当下毫不犹豫地开火。老子就不如女人和太监值钱,犯得着用十多把枪来打过来,组成一道凶狠的火力网,把我压制得不时像猴子一样蹦蹦跳跳躲避子弹。毕竟我曾参与安南平叛,接受过枪林弹雨的沐浴,作战经验丰富,于是灵巧地躲开子弹,加上距离相当近,刹那间我已经冲到军车车头前,火力再也无法覆盖我。 然而同时军车也如一头呼啸的犀牛一样恶狠狠地撞过来,只听砰的一下,我的身影顿时消失在飞速行驶的车头之下。驾驶员从反光镜内看到车尾滚出一团紫色的东西,就当我已经被撞死,心满意足的离开。 当然,我哪里是这么容易被弄死的呢?我只是在车子撞过来的一瞬间,猛然抓住车头保险杠,身子钻入车子底下,单手牢牢抱住底盘,另一手脱下破破烂烂的武官服,丢在地上滚了出去,让敌人以为我已经被撞成肉泥了。 我双手牢牢抱住车子底盘,幸好军车轮胎甚高,我倒是不必担心路上被什么障碍物撞到。转眼我身下飞速闪过的柏油路化作泥泞的小径,车速也缓缓落了下来,不刻停止,粗粗估算一下,不过走了十几公里,应该在京师与天津交界的郊区,这里便是敌人的老巢。我倒是想探一探,这帮神秘的家伙是什么人?若是与太祖孝陵被盗有关,可是大功一件! 车上的人陆陆续续跳下来,林白水这女人还在不知趣地大喊大叫,什么你们无视朝廷王法,罪当凌迟。唉,女人,这帮作反的家伙,还有什么王法吗? 果然,片刻女人就嘤嘤唔唔说不出话来了,估计拿什么堵住嘴巴了。 我听到远处传来吱啊一下的铁门打开响声,随后一排整齐的军鞋踩在泥地上啪啪的音响传来,我偷偷瞄下去,约莫十多个人站在泥地里,但是其中却有一双黑色的布鞋。我稍微一怔,这大概是他们的头头吧。没穿军鞋,那么是文官。 果然,一个校尉上前向他行礼说道:“启禀大人,炸药火候正好,我们要的人一个都没有炸死,全部带回来。大人真英明!” “你们,带来了两个人?” 校尉摸不清这个人的意思,一愣才说道:“是!” “啪!” 这人打了校尉一个巴掌,骂道:“胡说,你这个废物!明明还有第三个!车子底下的朋友,就不必躲躲藏藏了,请出来吧!” 连我都不禁一愣,我躲在车子极为隐蔽的地方,身子叫轮胎遮住了,他怎么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莫非这人顺风耳,一下子就听出了我的呼吸声?** 军道杀拳 既然别人邀请了,我当然不能没礼貌地不出席,当即便哈哈大笑三声,钻出车子外,震震立在泥地上。之所以大笑,乃是为了掩盖浑身脏兮兮、破破烂烂之窘态。 我挺胸缩腹,目光倨傲地扫过去,看到对方有十七个人,清一色的校尉,手持全自动步枪,齐整地抬起来对准我。居于中间的那个穿布鞋的领袖,则是白衣白裤,脸上也包着白巾,讳莫如深,脚底却是一双黑色布鞋,甚是古怪。他这般遮遮掩掩,想必是不想让别人见到真面目,恐怕就是朝中的大人物。 再过去便是郭公公和林白水了,那郭公公还是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而林白水倒是蛮有精力,额头的伤口叫他们包扎好了,但嘴巴里也塞了一块纱布,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那白衣人上下打量我,忽笑道:“纵然身处逆境,亦是不肯放弃手中象征锦衣卫千户的腰刀。你这人,礼仪上倒真是武人楷模。” 我不由得把左手按到腰刀柄上,心中暗自思忖,我朝虽然复明制,但是时移事异,尖端武器发展日新月异,一把小小的手枪就比大刀厉害,所以武官发下去的刀具,多半是做装饰之用,甚至刀刃没有开锋。但我不是这么想,眼下我手头一点武器也没有,这腰刀虽然没有开锋,但好歹是上好精钢打造,砍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因此顺手带了过来。这个白衣人突然提起我的腰刀,似乎另有深意,果然又听他笑道:“可惜这迂腐之举出卖了你!我很佩服你,居然能一身不吭地在车底潜伏进来,可是这把腰刀就没有这般听话了,它的一角垂在地上,于是在泥地里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我手下的这帮蠢货没有人看到,但是我注意到了。” 该死!早知道就把刀子拎起来。我暗暗骂道,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寻找脱身之计。 “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武人的壮举,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逃出去,我绝对不追究。” 岂不是废话吗?我挥刀再快,也不如子弹快。当下我哈哈大笑,突然拔出腰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那白衣人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腰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白衣人眼前! 一把腰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白衣人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腰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腰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校尉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白衣人身边,一拳砸出去。那白衣人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腰刀。拳头化掌,捉住腰刀刀柄,使劲后拉,从校尉的脸上拔出腰刀。 从我掷刀,袭击白衣人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校尉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腰刀,这个校尉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白衣人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腰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白衣人。我算准时间,当腰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腰刀的刀柄上,霎时腰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白衣人。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白衣人——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白衣人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还是没有开锋的腰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根本不利于自动步枪火力的发挥,何况他们还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校尉的脖子。后者脑袋突然飞上半空,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脖腔里滚滚鲜血涌出,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里腰刀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开锋,但是古时蒙古骑兵就是用没有开锋的马刀一路砍到欧洲,所依仗不过是马的巨大冲击力。而我奇大无比的手劲弥补了这个缺点,东砍西杀,绝对不让他们有机会开火伤人。当下就砍死了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校尉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随后这个脑袋就像成熟的果子,砰的一下,硬生生从颈部这个树梗上被摘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做到京师最重要的部门锦衣卫千户的职位上,靠的并不是权势金钱,而是靠手里的拳头,一步步用战功打出来的! 那白衣人原本一直轻蔑地不屑地看着我们交手,直到我骤然出拳,瞳孔缩紧,才惊讶地发出叫声: “军道杀拳!”** 我是盗圣 我哈哈大笑道:“不错,正是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最早发源于三国时期,那是一个纷乱的年代,英雄辈出,除了天下无敌的人中龙吕布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天下拳术第一的高手——刘备! 刘备?居然是天下第一的拳术高手?世人被罗贯中《三国志》所误导,以为刘备就是那么一个只会掉眼泪的无用男人。岂不知三国完全是一个讲究实力的时代,根本不需要眼泪,需要的只是铁和血,若刘备真是这么一个家伙,哪会有出场的机会。其实,刘备真的是一个拳术高手,纵然《三国志》中亦是有所暗示。譬如小说开场描写刘备,他的外貌是这般模样:“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 刘备个子不矮,汉尺合现今公制,他的身高约莫一米七五。“双手过膝”,说明他的手臂几乎有一米五那么长,如此长的手臂,在拳击的时候,可是大大的占便宜。君不见,为何拳击场大个子居多?无他,个子高手臂也长,别人离自己还有一寸的时候,自己已经打到对方脸上了。“两耳垂肩”,说明他耳朵大。拳击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头部,耳朵大肉多,相当于戴上一个软盔,就是挨上几拳也暂时不怕。更重要的是,“目能自顾其耳”,也就是说他眼睛能看到自己的耳朵,视野多宽泛啊!常人双目视距不过一百二十度,刘备起码二百七十度,侧身袭击完全可以比别人更早察觉。如此优异的先天条件,造就了一代拳术天才,当是时,人称铁拳无敌刘玄德! 及刘备过世,拳法传习给他儿子刘禅。虽然这小子脑子有问题,智力不及常人一半。但是有一种白痴学者的说法,也就是说一些白痴擅长某些专业。刘禅恰好将刘备传下的拳术练就的炉火纯青,更上一层楼,以至于传习到后来便合称“备斗神拳”。备,刘备;斗,刘禅小名阿斗。 至三国始,备斗神拳流传甚广,及宋末,汉人豪杰郭侃随蒙古大军一直西征到如今的波兰,也一路将备斗神拳流传到了西方。后世百多年后,法兰西国大豪孟德斯鸠习备斗神拳,结合西洋拳术对力量的运用,开创了新流派,人称“三拳分立”。而明末备斗神拳亦随阳明派高手朱舜水东渡日本而传入东洋,倭人无知,见备斗神拳威力巨大,又以为北斗主死,便谐音称呼为北斗神拳。 到了满清末年,西洋三拳分立随留学西洋的国人传入,而日本北斗神拳亦随日人拳霞次郎传入国内。时国局势动荡,有英雄豪杰为国担忧,便把东西两个支派结合本土正宗备斗神拳,加以融合演化,终于打造成世界最强的拳术“五拳分立”。传说无人可抵挡五拳以上。该拳法首先在反清义军内传扬,杀伤力极大,之后不论在打击倭寇还是抗击美夷的战场上,都大展威风,后人便称为“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入手极易,所以本朝武人几乎人人修习。只不过军道杀拳越练到后面,固然威力越显大,但是难度亦是提高。军道杀拳按照级别分为九段,能够像我这样练到七段的,在国内已经屈指可数。那白衣人瞧见我使出了杀招,己方败局已定,却不忧反喜,捏捏拳头,指骨关节发出咯咯地欢叫,笑道:“正好!我倒是想会会你的军道杀拳。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的北斗神拳厉害!” 我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倒不是叹息自己的命运,而是觉得这个家伙真是白痴!眼见他们做事如此大手笔,又是反坦克地雷,又是军车步兵,想必事情非常要紧,理应当时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立即开火将我射杀。但是这个家伙居然罗里罗嗦讲废话,让我反攻倒算。这也罢了,然后我和那些校尉搏击的时候,这个白衣人居然站在一边慢悠悠地看猴戏。直到此刻败局显现,还想和我较量一番。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不是白痴,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柴。 当下我一合拳,笑道:“请。” “不客气……” 他恭恭敬敬地回礼,犹如江湖人比武,可惜我不是江湖人,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趁他双手合拢之际,陡然偷袭。两人只不过相距三四米,瞬间就让我迫近。我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太阳穴恶狠狠砸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白衣人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身手还是不错,我在如此促短的间隙里攻击,他仍旧能够反应过来,双手抵挡我的拳击。但是毕竟已经吃了大亏,我不能打到他的太阳穴,就缩回拳头,攻向其他要害,对准他的胸脯噗噗连续发出五拳。但听咳咳数下,白衣人瞳孔陡然缩紧,喷出一口鲜血,他的肺部受到重创! “保护大人!” 余下的几个校尉,原本在观看我和白衣人的决斗,此刻一见白衣人落下下风,慌忙过来搔扰。他们不敢开枪,因为我和白衣人相距太近,两人身形又不住变化,唯恐误伤。是以这些校尉只能拔出匕首,硬生生扑上来。 我眉头一皱,白衣人已经是强弩之末,无足轻重,倒是这些校尉犹如嗡嗡的苍蝇一样叫人讨厌。当下先回头对付校尉们,待到一一击毙,白衣人已经逃之夭夭,算他有自知之明。 我松了一口气,好一场血战,环顾四周,能够站立的只有我一个人了。那林白水坐在地上,脸色倏然由白转青,我大惊失色,让这些敌人下毒手暗害了! 我慌忙从地上捡起一把匕首,来到林白水身边,一把抽出塞在她嘴里的纱布,这女人眼珠一翻,当下就喔喔地呕吐了一地,把鼻涕眼泪挤出,好端端的一个小美女顿时化作无盐东施。 过了许久,她才吃力地抬起头,气喘吁吁,骂道:“你这个家伙,好残暴,杀人也罢了,怎么动辄斩首!” 原来是她见不得血腥,引发呕吐,嘴巴又被塞住,差点窒息。我哼地一声:“妇人之仁,要不是老子下手狠,慢一点,现在地上躺着的就是你了!而且凭你的姿色,恐怕不会让你简简单单的死掉。” 林白水当然明白我在说什么了,白了我一眼,不说话。我也懒得理会,割开了她身上的绳子,又救下郭公公。那太监原本吓得缩成一团,此刻突然抱住我的腰,吓得我毛骨悚然,那太监叫道:“朱千户,你如此神勇,此刻能够救我的只有你了。” 我极力挣开它,说道:“好说好说,郭公公有何吩咐,在下定当竭力而为。” 郭公公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胡言乱语道:“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要杀人灭口了。” “你说什么?” 郭公公抬起头,下颚硕大眉毛浓粗的古怪脸颊朝向我说道:“因为,我就是盗圣郭小驷!”** 孝陵幽冥 “什么,你就是盗圣郭小驷?”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地惊讶叫道,然后两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简直无法相信,大名鼎鼎的盗圣居然是眼前这个猥琐的太监。 郭公公苦笑道:“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的,不过——请看!” 郭公公说着抬起右手,手中提着一个亮晶晶的环扣,一荡一荡,看着觉眼熟。我一摸脖子,脸色陡然大变,这是我老婆王玟琳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向来被我视作珍宝,一直好端端地挂在脖子上,什么时候居然叫郭公公拿走了? 郭公公说道:“抱歉了,朱千户,这是我方才顺手牵羊拿到的。现在你信了吗?我就是郭小驷。” 我接过环扣,又重新挂在脖子上,点点头,信了八九分。我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触觉敏锐,能够有人有如此手段,不声不响地从我身上隐蔽处取走一样东西,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但是,你是盗圣,怎么在大内做宦官呢?以你的手段……” 郭小驷苦笑道:“往事不堪回首,冤孽啊!之前的事情我不多说了,我盗圣名号虽然大,但是得罪的人也多,无处可逃之下,只好跑到了大内做太监。正所谓大隐隐于朝。” 之前我就知道郭公公和郭小驷同姓,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他这般大着胆子以真名现身。以常理推断,盗圣隐蔽,当然是改名换姓,因此以真名显现,反而叫人意想不到。 林白水叹道:“原来如此,难怪五年前盗圣突然失踪,原本以为叫仇人诛杀了。但是谁也想不到,堂堂盗圣,居然混迹在大内做司礼太监。不过这次你何苦要重出江湖,放着好好的太监这副有前途的职业不干。而且居然破了太祖孝陵盗窃,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啊!” “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 郭小驷脸上浮现出一层喜悦的神情,他的脸相古怪,但是这时看来也顺眼多了。我稍微一怔,想不到太监也会恋爱,约莫是未受宫刑之前遇到的外面某个女子,一见钟情,所以甘愿冒奇险。但是——我突然想到,太祖孝陵虽然守卫森严,可这是为了保护太祖圣躯,以太祖节俭朴素的性格,绝对不会在孝陵内陪葬什么值钱的宝物。再说盗圣郭小驷的手段,要钱的话,随便盗几个大户贵族,甚至之前的满清皇帝陵墓即可。干嘛偏偏要去孝陵。那个女人指示郭小驷盗窃孝陵,究竟有什么目的?如此大费周章行事,这女人绝对不简单! 我心头一沉,正想询问郭小驷,转念一想,恋爱的男女,意志极为坚定,哪里那么容易探出口风,不如暗暗跟随,找出真正的主谋,当下叫道:“你这个家伙,害地我们好惨。要盗墓也罢了,何必摊上孝陵,里面又没有值钱的家么。不知道你拿了什么东西,现在好了,你看,这么多人来追杀我们,待会儿肯定又会来一批!” 郭小驷露出尴尬的神情,慢慢说道:“这……孝陵内,我只是拿了一样小东西,只要交给她,之后我们就可以远走高飞。我本以为定然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成功,不叫人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可是……”郭小驷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瘦小的身子顿时又缩了起来,抬起头,惊恐地看着我们:“我看到了不可能的事情!太可怕了!” 既然敢盗墓,自然胆子极大,但是眼下居然胆小如鼠,莫非真的遇到了非常可怕的事情? 林白水脱口问道:“什么事情?” “你们绝对想不到,绝对想不到。”郭小驷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越发抱紧了身子哆嗦,他吞咽了一口口水,绘声绘色地讲述道:“我看到,太祖活了!”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我怒道,“我朝太祖朱讳惠黎,自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以弱冠之龄起兵,征战天下三十余年,驱满鞑、灭倭寇,直至不惑之年才荣登大宝,重建我大明帝国。太祖高寿,自国朝二十七年以耄耋之龄驾崩,如今已经过了整整十几年了,阴寿九十好几了,你怎么胡说太祖又活了。太祖又不是妖怪!说驾崩就驾崩,说复活就复活!” 郭小驷惊恐地看着我们,似乎是第一次向大人撒谎的孩子,说道:“这是真的,我没有欺瞒你们,我真地看见了活着的太祖!” 我摇摇头,不至于否。倒是林白水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且说说,太祖皇帝怎么个活法?是不是你在盗墓的时候,太祖圣躯忽然张开眼睛?” 郭小驷摇摇头,说道:“不是这样的,当时,我正拿了那个东西,准备爬上天井出去的时候,偶然回头瞥了一眼……”他又缩缩脖子,明明是初夏,何必如寒冬腊月一般,“我居然看到,太祖身穿冕冠冕袍,就站在灵柩前……” 我突然也是如郭小驷一般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虽然置放太祖灵柩的内室尚未进去,但是光看过照片就可以想象,依稀之间,在那昏暗的太祖灵柩内室,长明灯日夜燃烧,却依旧叫人感觉阴气森森。当自己已经吊在天顶的时候,回转头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是阴气,带着死亡气息的阴气,居然能够看到原本躺在万年玄冰棺内的太祖居然立在旁边。而且由于从上往下,观看的角度非常古怪,更叫人觉得毛骨悚然,倏然之间太祖抬起头,森森一笑……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再看郭小驷,他大口大口地喘气,过了许久才平静下来,说道:“我必须去找她,只有找到她,我才能明白一切。”** 太监出逃 我顿时大喜,正和我意,当即笑道:“甚好,我且陪你过去。万一遇到了什么危险的事情,我可以保护你!” 郭小驷犹豫地瞟了我一眼,终于下定决心地点点头说道:“嗯,就这样。林姑娘也去吗?” “当然!”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们,老子可舍不得扔在乡下的荒郊野岭。 我扭头一看,哈哈,正好,那帮被我打死的废柴们还留下了一辆车子,我们不用双脚走路了。我连忙爬上驾驶室,扭动车钥匙,发动汽车。林白水、郭小驷一一上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郭小驷一直贴在我身边,这次居然是林白水先坐了过来,靠在我右侧。那驾驶室本来荷载两人,我们三个人囫囵挤成一团,纵然林白水、郭小驷都是瘦瘦的苗条人形,还是稍显狭窄。那林白水贴在我边上,一股少女的体味传来,可比太监的骚臭味要好闻多了。 我在郭小驷的指点下开上公路,一路狂奔,渐渐地从京师和天津交界的郊区步入十三陵。据郭小驷所言,他的那位住在十三陵一带。我一想,倒是合情合理。须知,我朝为防止宦官专权,严厉规定,未得皇上准许,擅自出宫者斩立决。一般情况下,郭小驷是极难离开皇宫,纵然离开,所去之处有限。倒是他作为司礼太监,因时常得去前明诸皇帝陵墓打扫拜祭,可以借此机会偷情幽会。 但是方入十三陵,我便觉得隐隐有些不对头。那十三陵虽然不如太祖孝陵那般守卫森严,但是本朝标榜以孝治国,所以不论前明满清,历代皇帝的陵墓都保护完好,由孝陵卫派出一部分校尉日夜看护。一般情况下,我大白天的就擅自闯入十三陵,起码有人上前警告。可是,我开车已经闯入神路了,尚未有人过来。难道那些孝陵卫的家伙们,因为首领指挥使刚刚被砍了脑袋,都吓得跑回家了吗? 牌坊、大红门、碑楼、石象,一个个在我眼前飞快闪过,我突然觉得很眼熟,恍惚之间,好像看到在很久以前,我曾经和一个女人一起来过这里一样。是王玟琳吗?不,好像不是她。那个女子的身形虽然模糊,但是那苗条的腰肢、高挑的个子,绝对不是王玟琳。我不禁摇摇头,努力从幻想中摆脱出来,瞟了一眼旁边的林白水,猛然间觉得,那个女人倒是很像她! 脑子昏了!我暗暗想,一定是很久没有碰女人,色急攻心,居然把眼前的女子给弄错了。要是让王玟琳知道,一定会在我的饭菜里下毒。 我苦笑一下,又摇摇头。林白水好奇地问道:“喂,你老是在摇头干嘛?还不安心开车。撞死了本姑娘,找谁去赔啊!” “是是!” 我又瞟了一眼林白水,见她脸上并无怒容,只是提醒我一下而已。眼角余光瞄到郭小驷,他的脸上阴晴不定,肌肉不住抽搐,眼珠直直地瞄着前方,似乎在做非常困难的抉择。 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于是收回眼神,在这一刹那,郭小驷霍然暴起,飞身扑向我,重重地一推。 若在平地上,别说这重重一推,就是一把大刀砍过来,我亦是轻松从容地应对。然而此刻我正在开车把握方向盘,我和郭小驷两人之间又隔着一个林白水,竟叫我无法应对! 霎时我受到冲击,方向盘猛然打滑,转向右边,于是带动整辆车子向右偏转。由于这次汽车打转角度极大,又在短短数秒中之内完成,惯性力量巨大之极。我们被这股怪力压到右边,林白水压在我身上,郭小驷又压在林白水身上。这样我受力最多,动弹不得。而郭小驷倒是轻松,其人既然号称盗圣,身形自然不是泛泛之辈。只见他如猿猴一般灵巧地脱开惯性力量,手指一扣,咔嚓就打开车门,纵身一跃,引得林白水啊的一声尖叫,以为便会摔死。郭小驷却如一只飞行的蝙蝠,张开宽大的太监服饰,轻飘飘落在地上,然后极快地脱下衣物,露出一身劲装,转身逃之夭夭。 我又惊又怒,这死太监老早就算计好了,故意让林白水靠近我坐下,而自己则在车门边,方便逃窜。这郭小驷如此处心积虑,恐怕绝不是脱身那么简单,再看十三陵内竟然没有一个守卫,就知道事情不寻常。 思虑之间,车子打滑,方向盘自己飞快地转动,已经难以控制。我抬头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车子正撞向一座牌坊。以眼下的速度和车子的重量,我们铁定被撞死! 我大喝一声,运足力气一头撞破车窗。须知,车子的玻璃窗不是一般的玻璃,经过强化,需要极大的力度。我的额头触到冰冷的玻璃上,只觉得一阵疼痛,劈哩啪啦一阵怪声,已经把车窗尽数撞碎。当下我顾不得额头上汩汩涌出的鲜血,一把拖住林白水轻盈的身子,一起钻出车外,站在轰轰隆隆作响的车头上。 转眼车头就要撞上牌坊,林白水吓得尖声大叫,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纵身一跃,跳下车头落在地上,连续打了好几个滚,才勉强坐稳。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背后传来一阵巨大的冲击波,又把我推到在地,回头看过去,原来那辆车子一头撞上牌坊,发动机引发柴油爆炸,顿时化作一团袅袅冒烟的废铁。 总算逃了一条小命,我松了一口气,回过头来,却发现那林白水仰天躺在地上,呈大字型排列,一动不动,难道摔死了?我心头又是一惊,慌忙扑上去,摸摸颈部动脉,勃勃跳得欢快。这女人,吓昏了。 我拍拍林白水的脸颊,大叫道:“喂,起来了!” “嗯……” 女人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第一句就骂道:“这该死的太监!” --------------------------------------------------------------------------- 互动时间: 第六部怎么看不懂了,感觉和前面没啥关系,还是按原先的构架来的好我在晃2006-12-2410:55 第六部,看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作者是啥意思?黎日2006-12-1918:47 第六篇情节与前文跳跃太大,有点目不暇接呵呵,还有,这种又古又今的写法象香港的荒诞片,多了就没劲,还是原来的风格好荩天使2006-12-1910:15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我回答了很多遍了,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改变。不过结局的时候会揭开一切! 第五部的结局能不能在改改,太仓促了,海底鱼2006-12-2411:44 回答:西域魔国可是已经修改过了。你不是看修正版的吧。 这部感觉很怪,像是莫明其妙跳出来的,和前几篇完全接不上,如果人物名字换一下,完全可以改成另一部文章,架空历史,怎么越来越回去了,太监,锦衣卫,要不要来个东厂西厂,对于历史,我还是喜欢唐朝多些.这样写,下一部呢??跳回去,还是继续接下去?轻风逐月2006-12-2609:42 回答:一般的架空历史大家或许看厌了吧,来给大家全新的! 太强了太强了,铁拳无敌刘玄德,哈哈哈哈,作者我服你了!御览 回答:呵呵,应该知道铁拳无敌孙xx吧! 这个本朝的故事是公子自己编的,还是有点历史原型?昏昏水中游2006-12-2320:24 回答:有原型,原因不能说。 居然有机动警察的情节~~~~~~bs一下~~~~~天涯无月Ⅺ2006-12-2320:00 回答:终于有人看出来了,呵呵! 军道杀拳,让我想起某港漫。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2311:37 回答:嘿嘿,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不知道的话百度一下,就会莞尔。 风格有所转变,描述深入了不少,刚看还有点不习惯,但相信以大大的思路,这样的写法比起前文应该有更精彩的表现。辛苦,恭喜,谢谢。狂吻一只猪2006-12-2209:39 回答:结局会给大家意想不到的。 非常喜欢,尤其第六部,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过,以后的章节还是不要那样写了。看着费劲!另外,我觉得那样写,偶一为之可以,如果老那麽写,情节好像是不大容易展开(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小英子啊2006-12-2121:15 回答:这一部比较特殊,以后的就不会了。 盗圣郭小驷,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我快笑的喘不过气了墨泄心2006-12-1918:59 回答:绝代双娇啊! 《烈火焚城》一卷开篇甚妙,个人感觉,超越前几卷已是必然趋势,我提的这点意见,也只希望能为此文锦上添花罢了,如若不能,就请公子一笑置之,无妨。 lois.shaw23201412006-12-2008:35 回答:善,我自己还没有注意。因为网络小说,毕竟不能字字计较,一般我写完之后,最多只是拣拣错别字而已了。至于具体语法,没有空闲钻研。谢谢了啊! 这两章小错误较多,既看见了,就挑拣出来吧,只当为作者长长眼。事先申明,我知道公子并非专业作者,我也不是那种吹毛求疵的读者,只是有些错误,真的是稍留点神便能避免的,替公子挑出来,也不过是希望阁下精益求精罢了。 1、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 这句话,语法错误比较明显,没有主语,视角混乱,读来极不通顺,不若改为:只是此刻满面怒容,简直是连鼻子都要被气歪了。她狠狠地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 2、再说了,你以朝廷威胁我,表明就是心虚。 表明?摆明吧?呵呵…… 3、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收藏,时常胁迫我看书,看得我头大如斗!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这一段描写,有细节有心理,很是生动。可惜,就因为在即时描写中穿插了心理活动,所以语法错误也就更多了。 首先是“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这句,主语定语皆无,读来好生别扭,谁的“正前方”?谁透过缝隙看见高瘦男子?虽然后面有一句“我凝神细看”,不过于事无补。 其次是“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这句。这句话和上一句并无转折关系,“只是”一词用得实在莫名其妙,其实一个破折号就能解决了。嗯,试改一下: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当即一缩脑袋。要知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做收藏,时常胁迫我看,害得我一看见书便胆战心惊……我苦笑一下,收拾情绪,抬眼透过正前方那道竹编门帘的缝隙细细看去,只见一名身材高瘦的男子立在书桌前,一动不动,如同石化。我知道他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这女人明明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4、以我老婆王玟琳而言,若是外出,即便去菜场买颗青菜,亦是(亦要)打扮地(得)齐齐整整。(为什么要用句号?逗号啊)假若乃社交宴会(这句好奇怪,什么叫“假若乃”?“若是参加正式的社交宴会”不就行了),(则)更是(更是得)花费若干时辰上妆换衣,等待地我心好焦(等得我好心焦)。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呃,这个这个,公子不觉得此句完全词不达意么?看公子的原意,似乎是在拿白水与王文琳比较,并且对白水的作派持赞赏态度?那么,可以改为“反观林白水之言行,倒是别有一番爽利之风。”) 5、趁他倏忽间(疏忽),我陡然出手,飞身上前,夺下那校尉手中的(一句话中,没必要对同一个人用两种称呼吧,白白增添阅读障碍。仍然用“他”不好么?)连发步枪,嗵嗵一阵乱射,顿时将那些校尉打地鬼哭狼嚎。也当真脓包之极,呼啸着就掉下枪械,逃之夭夭。(又是语法老问题,谁“脓包之极”?没有主语本来已经读着别扭,更别说你还在前面加了个“也”……另外,提个小小建议,“呼啸”一词不如换成“鬼哭狼嚎”,配合后面的“逃之夭夭”,对方宵小之态毕现,愈加衬托出主角神武,哈!) 最后,说一说上篇评论里提到的人物塑造问题,此章里恰好有适合举例的一段,就用它吧—— “京师有变?” 郭公公和林白水一起发出这个疑问。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我这般隐隐猜测,当下吩咐开车的校尉:“快,撞开关卡,直奔京师。越快越好!” 别看这一段对话篇幅不长,但是作者已经给了男猪两个亮点。 一:在场众人里,唯他第一时间意识到“京师有变”; 二:他都已经把这个怀疑说出来了,那两个人却仍旧一头雾水。 这两处描写,看似无心,而且细微,但效果却很好。其实写文就是这样的,无数个细微的“点”,慢慢地堆砌积累,人物形象便逐渐丰满,继而跃然纸上。 然而很可惜,公子接下来的描写,却把这个亮点完全抹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当白水二人问出“京师有变?”之后,公子要让男猪说出“我也不知道”这么煞风景的话?瞬间打碎了男猪的光辉形象。 和上面说的两处“细微亮点”一样,这种话对读者造成的暗示,也是极其细微的,但不可忽视。 诚然,男猪不一定要无所不知,但作为作者,作为他的创造者,你完全有权力、也应该让他“藏拙”。至少不要用这么直白幼稚的话,给读者以“这个男猪怎么有点弱弱的”这样的暗示。 同样是“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这句话,一个字都不用改,只把双引号去掉,将之变成男猪的心理活动,然后加一段直观的外貌描写,即能有很好的效果。 比如: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得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这般隐隐猜测着,我心中愈感不妥,但因无万全把握,不想徒增他人不安,当下只对郭公公和林白水笑了笑便一言不发地上了车,然而不经意间一转眸,却见车窗中映出自己的脸:双眉微蹙,眼底忧虑之色浓浓…… 咳,那什么,我只是随手举个例子,说个意思而已,公子不要把我的篡改当真。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用外貌描写衬托心理描写,继而给读者强烈的暗示——该男猪心思缜密、心怀国家、深沉难测……我想,这样总比让他说出“我也不知道”这种露怯的话,强一点吧?** 基佬太监 林白水讨厌武人,对我也不客气,向来是冷嘲热讽,恶作剧连连。若不是看在她是妇人份上,又是上峰交代的任务,我老早一拳将其打翻,叫她满地找牙了。难得这时说了一句甚合我意的人话,听得我简直热泪盈眶,旋即又咬牙切齿地乘热打铁:“别说废话了,假如要找太监算账,就赶紧和我一起追上去,他跑不远的!” 郭小驷本来就身材矮小,我在之前无意中触到他的身子,感到瘦地皮包骨头,肌肉虚软,这种身材只适合盗墓、偷窃等行为。再说一个太监,缺了那个玩意儿,没法子分泌男性激素,体力绝对有限,跑不远的。要是真打起架来,恐怕连一介妇人的林白水都能将轻易把郭小驷打倒在地。 我运足力气,呼呼跑动起来,眼珠时不时地朝后面一瞄,瞧瞧林白水有没有跟上。原本我就没有打算指望她帮忙,带着她只不过方便保护,不至于弄丢了。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个瘦瘦的高个女子却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气也不多喘一口,朝我笑笑,得意地说道:“不要小看女人哦,我可是马拉松大赛冠军,论耐力我绝对强于你!” 我:…… 当下我便聪明地不再理会,集中精神,全力在郭小驷逃跑的方向上搜寻,我们已经跑了大概一里多地了,已经超过郭小驷体力的极限的距离,但是依旧没有发现他的影子。前方渐渐露出一个卫所,我心念一动,不管里面是否有人,有的话可以寻求帮助,没有的话一间卫所里面起码会留下几件称手的武器。 我跑到卫所跟前,门虚掩着,从里面传递出来一阵浓重的、叫人感觉到危险的气味。我心生一凛,顿时提高警惕,贴着墙壁小心翼翼地凑到门前,猛然一脚踢开房门,朝里面一瞥,顿时呆住了。 “怎么了?” 后面紧追不舍的林白水好奇地问道,顺着我的目光,瞄向房门里,随之啊的一声,又蹲下身子不住呕吐。不过先前便已经将胃里的所有东西统统倾倒出来,此刻只能干呕出一些清水。 这间小小的卫所里,堆放了不下二十来具尸体,个个死状惨烈,或是被打爆脑袋,白的脑浆红的鲜血都喷了出来,或是肚子横切了一刀,肚肠啊、脾胃啊,一起流出来,落在地上。难怪见不得血的林白水又干呕起来。 我转身为林白水遮住阿修罗场的画面,将其扶了起来,轻轻拍打肩部,帮助她缓解呕吐带来的不适。女人总算带着少许感激地瞟了我一眼,慢慢说道:“好残忍,守卫十三陵的校尉全部被杀了,我就觉得奇怪,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呢?能够一下子干掉所有校尉的集团,必然势力不小,他们干嘛要冒着巨大风险打搅皇帝们的安眠。更何况,皇帝陵墓里埋藏的珍宝,定是价值连城,如何出手都是问题!” 我叹道:“这个问题,不是你我所能够想的通的。就如你我不明白,为什么郭小驷敢冒奇险去太祖孝陵盗宝,而且,他究竟盗走了什么东西呢?” 我苦苦思索,猛然间,有一道灵感电光火石地从我脑海里穿过,就像漆黑的夜里忽然划过一道明亮的闪电。然而闪电消失地实在太快,尽管我在那一刹那看到了真相的轮廓,却瞧不见真相的庐山真面。这样反而搅乱了思绪,犹如一个麻线团,乱糟糟地挤成一对,抽不出一个线头。 我的脑袋顿时又痛了起来,这是半年多前受过重伤的后遗症,时不时地会发生间歇性神经头痛。我抱住脑袋,慢慢蹲了下去,好像中了紧箍咒的孙悟空,脑袋活活被人夹住,一下子撬开头盖骨,搅拌脑汁。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下子都飞出来,红的,白的,绿的,突然又是一道绿光,依稀之间,我似乎看到自己接受一个穿着奇怪绿色衣服男人的任命,什么中士,让我接受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但是凭借直觉,我认为是军人。我为什么要接受这个奇怪绿色衣服军人的命令呢?然后我又看到一个模糊的女人身影,带着小孩子大声呼唤我的名字…… “你,醒了?” 我张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林白水,她瞪大眼睛,奇怪地俯视着我。 “我……怎么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林白水瞅瞅我,带着疑惑不解的目光:“你原本好好的,突然就一下子抱头倒地,滚来滚去,直到现在醒来。还有……”她迟疑地说道,“你一边抱头打滚,还一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什么意思!” 女人的口气渐渐重了起来,在她看来,若是被我念念不忘地惦记着名字,乃是相当可耻的。当下我苦笑一下回答:“我偏头痛发作了,什么都不知道。或许你是我昏迷前最后一个看到的人,所以叫着你的名字。” 林白水哼地一声,对我答案并不满意,不过也不深究了,冷冷地说道:“你自己还会走路吧!” “没事!” 后遗症发作起来蛮痛苦的,但是好起来也快,我除了脑袋还有点稍稍发胀,其他并不不适。 突然林白水叫道:“看,那是不是郭小驷?” 我一呆,抬头向着林白水指向的方向一看,果真是郭小驷。这个家伙的脑子长在屁股上吗?居然一动不动地专门等我们前来捉他,当下来不及多想,兴奋地只搓手,笑道:“这死太监现在跑不掉了,我叫他知道锦衣卫手段的厉害!” 郭小驷身形灵巧,犹如猿猴一样地在十三陵内跳跃,可惜耐力实在太差,不过追了几百米,这个家伙终于渐渐落下脚步,一边气喘吁吁地往前跑,一边用那鸡公的嗓子大声呼叫:“韩兄,我把他们引来了!” 不好,中了引蛇出洞之计!我慌忙停下脚步,只听咔嚓咔嚓数下拉动枪栓的声响,在我周围十多米的范围内,立时被七八个武装分子包围。他们个个手持突击步枪,又狡猾地与我保持十多米距离远,使得我深陷重围,近身格斗的优势荡然无存。 可恶,要不是后遗症刚刚发作完,脑子不太清新,怎么会中这种雕虫小技呢! 我狠狠地抬起头,想看看这个所谓的“韩兄”究竟是什么人。 但见郭小驷停下脚步,象只哈巴狗一样不住喘着粗气,目光所向之处,渐渐出现了一个高个的身形,随之目光炙热。我瞧见这个韩兄身材甚高,相貌英俊,极其眼熟,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他笑着走向郭小驷,摸摸后者脑袋,犹如一个主人对着撒娇的宠物:“做的好,做的好!” 郭小驷献媚地哈腰点头,阴阳怪气地说道:“韩兄,你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是为了韩兄的,我愿意赴汤蹈火。”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个声音和神态,简直不是太监对男人,而是女人对男人。原来郭小驷这个“她”,竟然是男的! 郭小驷乃是基佬!** 盗圣之死 韩兄放声大笑,说道:“我定不会亏待你!” 郭小驷消瘦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红晕,欢喜地叫道:“韩兄……” 话音未落,韩兄脸色陡然大变,那张笑嘻嘻的脸颊顿时换作满面狰狞,当真比变脸绝技还利索。他手腕一翻,手心里多了一把尖刀,夺!立时插进郭小驷腹腔,旋即拔出,鲜血如水龙头一样喷出。 郭小驷惨叫一声,翻倒在地。 这一场突兀变故,惊呆了所有人。 郭小驷半坐在地上,一手捂着鲜血不断汩汩涌出的伤口,另外一手撑在地上,保持身体平衡。他脸色苍白,浑身不住战栗,声音发颤地叫道:“韩兄,你为何要杀我?我对你是一片真心!” 韩兄丢下匕首,那面目依旧可怖,绕着郭小驷走了一圈,倏然暴怒之极地抬脚踢中郭小驷,把他踢到半空中,破口大骂:“你这个变态,老子若不是为了大事,怎么会与你这个猥琐的太监虚以委蛇。每次碰到你,老子都恶心的浑身起寒毛疙瘩!***,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韩兄在脚上显然下过苦功夫,郭小驷身子又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竟然被一脚咕噜咕噜踢到这边过来。那郭小驷距离我脚尖不住两米,仰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看模样活不成了。 韩兄哼地一下,舒了一口气,笑道:“阉人无用,自然除之,省的又出祸害。你说,是吗?锦衣卫朱千户!” 他居然认得我? 虽然锦衣卫千户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官职了,但是俗话说,京师的百姓看地方官都要高一等,也就是说,京师大官云集,如我这个小小的五品官职实在不值得称道,所相识之人,也不过是一些同僚和平级的官员。这韩兄气度不凡,手段狠辣,我居然记不起京师有这么一号人物了! 那韩兄目光转向林白水,换作笑嘻嘻的口气说道:“林博士也来了,倒是省的我亲自去迎接。若是有失礼节,请原谅则个,大事成了之后,必不亏待林博士您!” 听这段话就耳熟,我猛然记起来,失声叫道:“你就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 韩冷摇摇头:“朱千户现在才想起我,果真老了,得老年痴呆症了。” 我曾经随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一起外出办事,偶然碰到过羽林卫指挥使。羽林卫不比锦衣卫,乃是护卫圣上,能力其次,忠心才是重要,所担任的指挥使,大多是功勋之后。据说韩冷就是本朝开国功勋之后,所以年纪轻轻就坐上了羽林卫指挥使的座位。其人英俊潇洒,多传绯闻,见到漂亮姑娘就走不动了。所以我听到他调戏林白水就突然想起来了。 难怪如此,因为韩冷是羽林卫指挥使,一切都叫人想得通了。我一直在怀疑,以本朝对宦官的严厉制度,郭小驷是如何接触到外面的人员。原来祸起萧墙之内啊!羽林卫守护圣上,进出皇宫方便,轻易地即可接触到郭小驷。恐怕就是羽林卫察觉到郭小驷的真正身份,知道他练就了什么《葵花宝典》之类的邪功,偏爱男色。于是韩冷当真坚忍,居然亲自出马,要挟郭小驷盗窃孝陵。 那么,羽林卫究竟有什么阴谋。莫非要谋反篡位? 我心中倏然一惊,其实隐隐却有另外一个念头,据说圣上虽已即位,但是太上仍旧在背后垂帘听政。羽林卫如此胆大妄为,或许有圣上的默许也说不定。 这时韩冷说道:“林博士,且随我来一下,我保证绝对不会伤害你。而且这件事情,你也绝对会很感兴趣。” 林白水显然对韩冷的印象更加糟糕,冷冷地哼了一下:“哦,居然晓得我的爱好啊!嗷呵呵……韩先生对女人了解可真多啊,且说说,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韩冷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玫瑰色的笑容:“定陵!” “什么?”林白水陡然一呆,失声叫道,“定陵,莫非你们把他开启了?” 韩冷点点头。 林白水脸上露出欣喜的笑靥,连忙如母鸡啄米一样地点头,激动地说道:“好好,快,带我去!” 不会吧!这女人这般容易的就被**了。定陵究竟是哪个皇帝的坟墓,居然有如此魅力? 韩冷一挥手,那些武装分子分开一条路,让林白水通行。那韩冷乜斜盯着我,哼的一下,手又是一挥,做了一个砍头的姿势,要杀了我。那些家伙便咔嚓地子弹上膛,我心中暗暗着急,妈的,这回老子当真要挂了。 正当这危急时刻,林白水突然跳了出来,双手张开,将我牢牢护住,大声喊道:“等等,你们不许动朱千户。谁知道你们动什么歪脑筋,因此我也要有我自己的护卫。朱千户武艺超群,正是我需要的保镖。” 韩冷稍微呆了片刻,就挥挥手笑道:“也罢了,就随林博士的意思吧。朱千户,听说贵夫人是个学识渊博的美人儿。看来朱千户对此到底有一套啊!” 韩冷连讥带讽,我只能腼着脸皮,心中暗暗发狠,总有一天,老子教你后悔投胎做人。锦衣卫大牢准备了你的位子呢! 我跟在林白水后面,方迈出第一步,倏然之间,那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郭小驷霍然暴起,扑向于我。 我大惊失色,这个家伙明明快死了,怎么还有这番力气。听说一些邪功,可以把毕生精力凝聚在片刻发挥,莫非就是此种?但我与郭小驷无冤无仇,他要找人报仇,也是韩冷了。 我凝神全力预备,哪知郭小驷毕竟是个做太监的料,刚 韩冷骂道:“死了还要浪费我时间。” 我不去理会郭小驷,又随着林白水前走,突然一愣,觉得脚上有点不对劲!** 千古奇人 须知,我穿着的是特制的军用靴子,不渗水又防沙,透气吸汗,极为舒服。哪知此刻在左脚的靴子里,却好像塞进了一块坚硬的石子,硌地脚掌实在难受。我不是豌豆公主,脚底触觉不是那么**,但是痒得真想立即脱下靴子把石子倒出,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进去的。等等,我心念一动,我记得,方才郭小驷暴起的时候,似乎就碰到过我的左脚。其他人也罢了,但是盗圣,不得不多留心几分。 我猛然想到,郭小驷身为盗窃太祖孝陵的主要参与人员,纵然韩冷如何隐瞒,亦是会晓得一些秘密。韩冷杀他,恐怕更多的是为了杀人灭口。这郭小驷哪里这般死得甘心,他恨极了韩冷的无情冷酷,既然韩冷不忍,就不要怪郭小驷不义,索性破罐子破摔,将韩冷的秘密一口气捅出去,其中传递秘密的最佳人选,莫过于我了。因为我一来与郭小驷没有深仇大恨,二来我身为锦衣卫千户,假若获知了这个秘密,揭发起来,亦是更加容易。于是在临死前施展了妙手空空的绝技,偷偷把什么东西塞进来。我感触一下,估摸是蜡丸、纸头一类的玩意儿。 这事关韩冷及其背后神秘集团的阴谋,我暗暗留心,定要找机会揭发。眼下我们逐步走近了定陵宝城。所谓宝城,即是皇陵地宫之上建造的标志性建筑,那是以砖石围建的圆形或者椭圆形围城,内以黄土填满夯实,呈穹隆状,根本就是放大版的坟头。 我心里忽然咯噔一下,不对啊!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锦衣卫千户,并不是林白水这般才大如海的博士,读书不多,又向来无人教习,怎么会晓得如此详细的陵寝常识?心底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我在此之前就是做这个行当的。 我抬眼望过去,偌大的宝城城墙底已经被人挖开了一条深沟,远远望去,若干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显然非一般壮丁,或许乃是一批专门的土木校尉。这韩冷也甚是无聊,居然干起了摸金校尉的活计。 韩冷先行跳下深沟,我赶在林白水之前跳下。据我所知,大部分的女性并不是擅长跳跃,纵然是眼前的马拉松冠军。果然,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林白水正犹豫地盯着深沟。我张开双臂,叫道:“来吧,跳下来吧,我接着你。我的手臂力气很大,不用怕!” 韩冷非笑似笑,高声叫道:“朱千户好手段,恐怕尊夫人也是被你用这种手段拿到手的吧!” 我极为恼火,韩冷怎么老是惦记着我的女人。虽然我的老婆之前好歹是京城一美人儿,不知为何垂青于我,但是你也不必时时刻刻想着别人的。我压住怒火,暗暗发誓,总有一天,锦衣卫大牢里的落鸟刀会等着你,要你变成郭小驷那副德行。 那林白水性子极拗,闻韩冷之言反而大怒,立时跳了下来,稳稳当当落在我的怀里。她个子极高,但是份量并不重,身材瘦似无肉,好看是好看,摸起来不免不如丰满的女人舒服。 韩冷转过头,问深沟里一个身穿百户服饰的武将:“进展如何?” “启禀指挥使大人,我们已经挖到金刚墙了,在上面安装了炸药,只要大人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韩冷满意地点点头,说道:“甚好!” 林白水却大骇,瞪大圆圆的眼睛发怒问道:“你疯了,怎么用炸药对付皇陵,里面珍贵的文物咋办?” 韩冷叹气说道:“大事在即,时间不等人,我们没有心思细细磨洋工,只好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不过请你也放心,我们是很有分寸的,万一伤到了墓室你祖先留下的神器,我们岂不是白白来了一趟吗?” “神器?我祖先埋下的?” 林白水稍微一愣,细细推敲道:“定陵是神宗皇帝的陵墓,生活在万历一朝的只有舜琪公?他这个人,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但是除了写一本匿名小说之外,并没传奇的经历,哪里得来什么神器?” 韩冷哈哈大笑:“你这个子孙,怎么如此看不起自己的祖先?在我看来,林舜琪乃是中华五千年来,铄古震今的第一大智慧人!” 林白水摇摇头,表示不可理喻。 韩冷沿着深沟边走边说:“那么我问你,林白水,你可是知道明朝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回答:“这个当然知道,我家的舜琪公就是亲历者,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把这些事情详详细细地记载到他的匿名小说《梼杌闲评》里。” “但是你可知,为什么会发生天启大爆炸?”韩冷问道。 下了深沟之后,林白水一直追着韩冷辩驳,所以我跟在了林白水后面。此刻我陡然瞧见林白水细细的娇躯一震,脚步戛然停止,那韩冷也颇为礼貌地停止脚步,转过头来看着林白水。林白水过了片刻才悠悠说道:“这件事情,太神秘了,与罗刹国通古斯大爆炸,一起被列为世界两大神秘爆炸事件。有人猜测天启大爆炸是由火药引发的,但是稍微估算一下,以那场大爆炸的威力,起码有上万黄色炸药的当量,也就是说,起码要百万斤以上的火药才成,而当时整个京师储存的火药不过十几万斤。又有人说,乃是地震引发的,但是爆炸的时候出现了离奇的脱衣事件,人们的衣服尽数被摧毁,人却安然无恙,着实奇怪,不像地震。而且查询当年的地震记录,并没有发生地震。又有人提出什么是由反物质、等离子、外星人等等,太过于荒谬,不足为信。” 韩冷慢慢说道:“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来的突然,来的神秘,然而,却有人在十年前就预测到了。你说,这人是不是奇人?” 林白水脱口而出:“什么?”旋即猜度,“莫非就是舜琪公?” “正是!”** 天命所归 林白水背对着我,虽然不能看到女人脸上的表情,但是听到她张嘴啊地发出声音,就可以晓得对她相当震撼,忍不住质问道:“这……这怎么可能呢?纵然到了现在,人们对于地震的预测还处于萌芽阶段呢!更何况是神秘万分天启大爆炸呢!这乃是一种不可预测的离奇自然现象。以古人的科学能力,怎么可能事先知道,而且提前十年事先知道呢?” 韩冷紧紧盯着林白水问道:“林博士,请问你相信天命吗?” 林白水摇摇头,我顺口接道:“所谓天命,即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历史潮流,是吗?指挥使大人?” 韩冷漂亮的剑眉卷了起来,回答说:“我却相信,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在我们的头顶,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冥冥之中存在着无所不能的上天,我们只有顺从他的意志,才能存在。” 我简直听得匪夷所思,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信这玩意儿。本朝建国之后,大肆提倡“赛先生”,至于唯命论之流伪学问,大概只有一些年老的乡下无知愚民相信。我实在想不通眼前一介受过正规科学教育的指挥使大人,居然也会对天命论迷信不已。 韩冷大概从我脸上的表情看出了疑惑,微微愠怒,说道:“天命一说,小着关系人生运命,大则涉及政权兴废,王朝更替,极为重要!从表相来看,天命可是玄之又玄,似乎虚无缥缈一般,然而谁能勘破天命的本质,谁就能如神一样的永恒不灭。为此很早之前,人们就开始苦苦探索天命的本质,这种探索天命奥秘的学说即是堪舆学。不仅中国有堪舆学,西洋也有类似的占星术、塔罗牌等。只是中土文明发展极早,五千多年之前,古中国人就发挥无穷的想象力,建立了最早的天命模型——阴阳太极。之后天命模型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一些缺乏足够理论和深度支持的,很快就遭到淘汰,能够流传下来的,多是经过千锤百炼地考验。例如我们比较熟知的五德说——林博士,你专攻堪舆,由你说出来,比我更加有说服力。” 林白水稍微犹豫片刻,清清嗓子,终于说出来:“所谓五德,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它们五个相生相克。这个理论大概夏商时期就被发掘出来,只是缺乏足够的理论,一直不甚流行。到了战国末年,阴阳家大师邹衍发展了五行学说,与王朝兴盛结合起来,形成了五德转移说。大致就是说一个王朝对应一个属性。例如周属火,所以代周的秦属水,而代秦的汉则是属于土。五代之前,五德比较混乱,但是宋之后,却非常明晰,可以用一句口诀说明:宋木元金明火清水!” 韩冷顿了顿,继续往前走,便走便叙述,我们就跟着他:“除了五德说之外,还有比较流行的就是天干地支说。大致就是以中国本土从夏开始至今的正统王朝对应一个天干或地支。例如,以天干对应,那么是夏甲、商乙、周丙、秦丁、汉戊、晋己、隋庚、唐辛、宋壬、明癸。用这种学说来解释明末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比较合情合理。因为十个天干已经用尽,所以要重新轮回,也就是说要进行一次大洗牌。每次轮回的间隙,都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变动,所谓甲癸之乱,如是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柳叶眉卷了起来,更正道:“韩指挥使,不知道是不是你粗心,你似乎漏掉了一点。天干地支说,其实分作两派,除了天干派以外,还有地支派。假若以地支对应,那么是夏子、商丑、周寅、秦卯、汉辰、晋巳、隋午、唐未、宋申、明酉、前朝戌、本朝亥……” 林白水突然身子一颤,顿时僵住,韩冷大笑一声,似乎就在等这时刻,只听林白水喃喃自语:“假若从地支派的角度来说,那么本朝即是一个轮回的结束,即将面临子亥之乱。” 韩冷说道:“正是!而且乱象已现!明朝甲癸之乱前,发生过震死八十万人的陕西大地震,随后就是天启大爆炸。而本朝,在十几年前,也发生过唐山大地震,所以京师即将变动!” 林白水微微颤动,小声叫道:“原来,原来你们竟是要谋朝篡位!” 这笨女人,直到现在才想通。可笑啊!其实从韩冷的种种悖逆之举,就知道他的野心,只是目前还不知道他背后的指使人是谁! 话说间,我们已经到了宝城一侧,上面竖立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韩冷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林白水亦是跟随。我稍微犹豫一下,终于硬着头皮也跟了进去,其实内心深处却忐忑不安。这是皇帝的陵寝啊!谁知道安装了什么莫明其妙的机关暗器,老子才不想给几百年前的皇帝陪葬,要死,也在外头地面上。但是看着林白水一脸恬然,总不好意思比女人胆子还小。 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几个校尉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韩冷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皇陵毒雾 韩冷瞅了一眼金刚墙四角黏着的炸药块,甚是满意,不禁点头称是,下令道:“嗯,干地不错。那么就开始引爆吧!” “是,大人!” 四个土木校尉一行礼,各自分工,匆匆在金刚墙炸药块上黏上电线头,沿途把电线徐徐拖长,一直倒退了四十多米。我们亦是随着后退,以防爆破时被误伤。这时一个校尉把引爆开关双手奉到韩冷手里,请他亲自动手,以是庆贺成功。那韩冷略一思虑,却转而对着林白水笑道:“我作为一介武夫,是没有资格第一个开启定陵的地宫大门。因此,这个荣誉还是交给林博士您吧!” 说着,韩冷便把引爆开关递了上去。 林白水哼了一下,她一直对韩冷印象不佳,说话不冷不热,却没有推辞。这个女人,作为一流的学者文人,毕竟不能抵挡亲手开启定陵的荣誉,接住引爆开关,把那纤纤玉指按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手指方落下,隧道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震落隧道顶端的如许泥土。林白水哪经历过这般场面,惊慌失措地四处乱窜,我一把拉住她,强行按住,低声说道:“莫怕,只是爆破的正常现象,不会震塌隧道的。” 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扬起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手电筒的光柱存在。 过了片刻,尘雾徐徐降下,视线明晰,一个校尉抢先跑上前去探察,跌跌撞撞跑回来,欣喜地叫道:“大人,开了,开了!毫发无伤!” 韩冷大喜,做了一个表示成功的姿势。他返回来瞟了林白水一眼,脸色顿时僵住。 因方才怕林白水乱跑反而误伤,我把她按住。如今看来,这个姿势极为尴尬,而韩冷似乎又对林白水有点意思,一见之下,立时大怒。 林白水嘤咛一声,急忙推开我。 韩冷一言不发,带头上前,到了金刚墙前,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神宗皇帝入葬时候的入口吧! 几个校尉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梯形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大人,皇帝的地宫就在下面一丈的地方。” 韩冷点点头,没有表情地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 因古书上记载,许多皇帝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所以小心为妙,叫人先下去探探。 其中一个校尉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地宫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校尉落在地宫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突然,那个校尉卡住自己的脖子,挣扎起来,似乎非常痛苦,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韩冷大骇,叫道:“快拉上来!” 其他校尉慌忙拉动绳子,把那个先行者拉了上来,拖到隧道地面上。他致死都保持着双手掐住脖子的姿势,仿佛有什么厉害的毒气钻入身体。不可能,他明明带着防毒面具了,基本上能够过滤掉绝大部分的毒气。而另外不能过滤的毒气,却不是古人所能制造的了。 韩冷一把拉下那个校尉的防毒面具,只见这个倒霉的家伙,脸色发黑,舌头伸出,眼珠突出眼眶,直直瞪着前方,死状相当可怖。 林白水啊的一声,见不得死人,慌忙躲到一边去了。 “有鬼啊!”一个校尉战战兢兢地说道,“大人,你说是不是皇帝恼怒了我们打搅他的安眠,所以作祟弄死了他呢?不然,怎么带着防毒面具,还死得这般惨烈?” 韩冷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里有鬼。死了就是死了,一堆尘土而已。放大胆子,等会儿下去之后,除了那件神器你们不能碰,其他你们想要什么自己拿!” 韩冷不亏为羽林卫指挥使,并非我想象的那么脓包。他唯恐士气下降,影响大计,便急忙喝止众人的胡思乱想,又以皇陵内的殉葬宝贝加以**。果然一提及钱,校尉们顿时忘记了眼前同僚的下场,个个跃跃欲试。但韩冷却阴笑阳不笑地对我说道:“久闻锦衣卫朱千户勇猛无比,一人便在交趾战场上屠刃百多蛮夷。想必眼前小小坟墓,当然也不在话下了!” 韩冷怨恨林白水对我好,便使出这般伎俩,目前我身处他们手里,不下也得下。我哪能做孬种,哈哈大笑道:“何足道哉,拿防毒面具来!” 韩冷递给我一个,待我戴上,又在身上帮了绳子,便钻入开头。临走之时,我回头瞟了一眼,那林白水向我点点头,示意平安。 当下我吊下,落到了一丈下的地宫,半蹲着。地宫地表弥漫着一层约莫十五厘米左右的雾气,因此看不清脚下是什么,触脚坚硬,估计是石头一类的地板。 我正要站起来,稍一用力,突然觉得头昏眼花,浑身上下使不出力气,顿时大骇。莫非我也中了方才那个校尉一样的毒气或邪气?但是,我明明戴着防毒面具啊! 当下我惊恐之极,拼命挣扎,只觉得力气越来越弱,呼吸越来越艰难。突然腰间一紧,身子往上提,却是上面的人看我不对,拉了上去。我身子随着他们的拉动而慢慢站了起来,呼吸开始通畅,头昏眼花,使不出力气的感觉也逐渐消失。我多呼吸了几下,恢复元气,便向上面挥挥手,示意可以下来。 但是上面的人固然见我安然无恙,也甚是怀疑,过了许久,才又爬下来一个长条纤细的身影,瞧着那只包裹在女式衬衣下的蜂腰,我就知道,是林白水。 一帮大好男儿,胆子居然不如一个妇人!可悲之极。** 地下石棺 我伸出一双有力的大手,牢牢抱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接了下来。后者转过身就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刚才痛苦的好像要死了,现在怎么居然没事了呢?” 受到防毒面具的影响,我们只能凑近说话,几乎是防毒面具对着防毒面具。 我回答:“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林白水疑惑地问道。 “不错,正是二氧化碳做的孽。须知,我们所戴的防毒面具,是属于过滤性防毒面具,前端呼吸口埋有大量活性炭,可以吸收大部分烟雾和有毒物质。但是二氧化碳分子小于活性炭的空隙,依旧可以透过活性炭渗入进来。二氧化碳比空气重,一般都沉在底层。据我估计,在此地地表一米五到一米六以下,弥漫着大量的二氧化碳。若是人处于二氧化碳中,吸收不到氧气,会如在水中一样活活被淹死。方才哪个校尉,就是不知这个,而且个子也矮了一点,正好把嘴鼻都埋在二氧化碳里,活活憋死了。” 林白水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我笑道:“你个子很高,不必担心二氧化碳漫过来。” 这时在我们头顶的韩冷见我们两人都安然无恙,高声呼喊道:“两位如何?” 这人当真怕死之极。明明有三个人做过实验了,理应立即下来,饶是如此,还要询问确认。林白水抬起头,对他翻翻白眼,本来就印象不佳,此刻厌恶的同时又加上了鄙夷,不禁哼地一下,阴阳怪气地回答:“承蒙韩指挥使的招待,我和朱千户一切平安!” “那好,那好!” 韩冷自知在女人面前丢了大脸,他这人还不至于于无耻到不要脸,此刻尴尬无比,讪讪笑笑以作掩饰,聪明地一言不发,和几个校尉一起顺着绳索爬了下来,朝地宫深处走去。 我和林白水跟在韩冷后面,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本来对来到坟墓里怕的要命,此刻却兴奋起来,好奇地东张西望。这地宫号称带“宫”的,我看,完全是地洞。不过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重新启用手电筒。前面的地洞黑漆漆的,一阵阵阴风阴面扑来,叫人毛骨悚然。走在前面的韩冷戛然而止,大声叫道:“啊,前面就是皇帝的棺木,神器是我的,你们不许拿,其他都给你们!” 他这番话是说给校尉们听的,那些校尉大着胆子进来本来就是为了发财的,一听之下,狂喜之极,来不及探寻情况就纷纷涌进去。林白水也是大喜,叫道:“不能让你们破坏文物,我来!” 正要冲上去,我一把拉住林白水,她愕然问道:“你干嘛?” 话说此刻,突然前面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声音变得如非人喊出,众人听得面目全非,几个稍微落后的校尉顿时僵住身子,缩起来,回头盯着他们的上司。 我和韩冷虽然相识不久,但是见他所作所为,对他的伎俩非常了解,所以及时拉住了林白水。她顿时恍然大悟,指着韩冷恨恨地说道:“你好毒啊!因为不知前面的状况,又怕手下不肯执行命令,居然用财宝引诱他们过去替你寻死!” “大人!你……” 其他几个剩余的校尉对着韩冷怒目而视。 韩冷阴着脸,大喝一声:“闭嘴,成王败寇,要怪就他们太蠢了。你们要财宝的话,就好好跟着我,不然什么也得不到。老子回去之后,还要军法处置!” 这番话顿时压住了蠢蠢欲动的军心,韩冷也颇是有手段。 于是数把手电筒一起照了过去,增强亮度,但见地面上到处铺满了条状的腐朽木板,据林白水介绍,这是入葬时候为了避免沉重的棺木把地面压坏而使用到底垫板。 而在更前方,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那几个校尉的尸骸。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把棺材盖撬开。”韩冷命令道,但因方才的事件使得属下寒心,唯恐棺材里又冒出什么可怕的机关暗器,所以他们几个校尉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韩冷大怒,可是此刻发作不得,自己添了一句话:“我也来!把撬棍给我!” 说着,他从一个属下接过一条撬棍,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在高二氧化碳的环境里,毕竟有所风化。韩冷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韩冷小心翼翼地凑上去,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他又把撬棍放进去,胡乱搅拌,也不见任何异动,不禁松了一口气:“没事!” 话音方落,那几个校尉便贪婪地围了过来,争夺起石棺里的殉葬物品来。韩冷冷眼旁观,他只要那样神器,至于其他东西,实在无足轻重。林白水一个学者,哪能容忍一干大兵对文物如此破坏,扑上去大叫:“不要!” 女人的呼叫此刻在墓室里是那么的无力弱小。那些校尉嫌林白水碍事,一巴掌就扇开。我摇摇头,阴着脸把林白水拖了下去,然后对着出手伤她的男人一拳,打遍鼻子,算是报了仇。 林白水摸摸被打肿了的脸颊,只能无奈地看着石棺内的物件一样样被扯出来,里面除了一具衣衫完全腐朽的干尸之外,另外若干殉葬物品。我见韩冷一动不动,显然没有他要的东西。这时他把目光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当手电筒打上去的时候,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 太祖秘辛 我被韩冷的怪异举动所吸引,随着手电筒的光线,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时林白水瞟了一眼,忽然咦地叫道:“一个宦官怎么坐在皇帝的椅子上呢?” 我猛然醒悟,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从规格上来说,是只有皇帝才能坐的。而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的是他的衣物完整地保留下来,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不过是一个太监的衣物吧了! 莫非是殉葬!我思虑片刻,又摇摇头,推翻了自己的想法。有明一朝,从无以太监殉葬的传统,不符礼仪。再说了,纵然这是殉葬,哪有人大着胆子把太监的尸骸放在皇帝的座椅上,嫌脖子太痒了!除非…… 这是活殉!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听说明朝受到野蛮的蒙古影响,开国之初,确实存在殉葬的礼仪,不过到了英宗之后就已经废除,神宗年间怎么可能再发生。唯一的可能,这个太监自愿陪着皇帝入葬,他活着的时候就走进墓室,反正在里面也没有人可以管他了,就大着胆子坐在皇帝的座椅上慢慢死去。 我把手里的手电筒也打到这具太监的尸骸上,两把手电筒加起来,光线明亮如许。我从上自下,细细察看着太监的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保留下来。太监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再看下去,太监左手宽大的衣袖下鼓鼓囊囊,我不禁说道:“他手里藏着什么?” 韩冷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太监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掩藏在太监身后的东西终于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厚重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韩冷小心翼翼地从太监手里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厚重的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犹如罗盘一样的东西,最中间乃是一根指南针,静静指着南方,外围第一圈是五行,第二圈是八卦,第三圈是六十四卦,各自缓缓旋转,带着那幽绿的光芒,波光流转。 “这,这……”韩冷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神器——万象仪!” 我一呆,再凑上前瞟了一眼,心想所谓的神器也不过尔尔,看模样竟是如骗钱的算命瞎子的罗盘,而且更少了几圈天干地支。它唯一值得称道之处,便是以一种神秘的发绿光材料制作而成,哪能像韩冷吹嘘的那般预言神秘的事件! 林白水依旧不冷不热地说道:“那么恭喜韩指挥使了,不过在小女子看来,这哪是神器,根本不过罗盘尔!” 韩冷止笑,哼地一下:“无知妇人,亏你还是一介博士,怎么能如此少见多怪呢!方才我说过,在中国古代,无数人穷尽一生的精力构建了无数解析天命的模型。然而没有一种能够完全成功地解析,各有各的缺陷。例如五行偏重于物质的结构,天干地支偏重于时间。但是须知,天命之变,却是时间、空间等重重要素集合起来,缺一不可。所以到了明朝的时候,天命论渐渐趋于湮没,正当这时,一个铄古震今的天才横空出世,他就是林舜琪!” 韩冷舔舔嘴唇,兴奋地叙述,我知道很多人在一项工作完成之后,都会迫不及待的向旁人吹嘘,只是这件事情隐秘之极,韩冷无法向人**,直到这时才有机会说白,但是我心里却隐隐觉得不安! “林博士,虽然你比我更加清楚自己祖上的历史,不过在此我还是重复一遍。那林家本是海上巨商,多与西洋交往,因此可以接触到不少西洋的学说。林舜琪乃是万历年间的进士,官居翰林院编修,却不喜从政,专号研究一些杂学。他接触过不少堪舆学论,感觉传统学说再无发展之理。这时他结合西洋占星术、行星运动规律等新型学科,另辟蹊径,二十多岁的时候,就集堪舆学之大成,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万象仪。这个万象仪能够预言天命变化,乃是传说中的神器。然而林舜琪制作成这个万象仪,却并没有受到当时人们的重视,当献给皇帝的时候,因预言十多年后京师会发生大变,而触怒了皇帝,被闲置一旁。仪器也被收入宫中,不见天日。后来林舜琪就这样默默无闻地过完了这么一生,于满鞑入关的时候抗敌而死,家人流落到江苏。” “本以为这样一件神器就湮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无人知晓。然而两年前,我偶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终于得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一件神器!” “什么秘密?” 我脱口问道。 “那就是太祖百战得国的惊人秘密!” 韩冷一字一语地说道。 我大骇,林白水却摇摇头说道:“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太祖文治武功,均是数尽中国五千年历史的第一等人物,哪是你们这些宵小之徒能够诋毁!” 韩冷哈哈大笑:“数遍中国五千年历史,以布衣之身得天下者,不过刘邦、朱元璋和本朝太祖三人,其中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也最为离奇。有时明明即将大败,但是却时时有如神助,或敌将突然暴毙,或天气突变,简直神奇地叫人诡异。一次两次也罢了,不过是运气,但是无数次就不正常了!”** 王朝规律 如我从军之辈,识字不多,时常听监军诵读《太祖武皇帝实录》,因此对于太祖的经历极为熟悉,特别是征战的记录,更是听得津津有味。如今仔细回想,太祖的运气真是好的离谱。据我所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一战,乃是辽东奉天对倭一战。其时太祖率领二十万义军抗倭,无论装备还是数量都无法和占据绝对优势的七十五万倭人关东军比拟,身后又有南洋军政府处处钳制,世人都以为太祖必败无疑。哪知太祖竟然神助一样地奇迹逆天,趁倭人关东军四散开来,尚未集结,集中力量各个击破,百战百胜,不到半年就歼灭倭人大军,屠尽辽东倭人,直至挺进朝鲜,天下震动。南洋军政府大俱,不战而溃,太祖从此得国。 我从军多年,大战没有指挥过,但是小仗打过不少。以我的经历,打仗归根到底就是比谁人兵士多、武器多,数量绝对战胜质量。而太祖在数量不占优势,义军素质更是糟糕的情况下,奇迹般地击败了敌人。事后我们很多人都尝试着用兵棋推演一下,发觉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有如此逆天大能翻身,当时只能自叹太祖确实神人也,非我常人可比拟。 于是我不禁点点头,那韩冷继续说道:“而且太祖的身世也实在可疑,我们只知道他突然于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也就是伪清宣统三年,西洋一九一一年出现,随之以布衣之身起兵,征战三十于载得国。至于之前的经历,以及籍贯家世,竟然无人所知。” 林白水说道:“太祖不是自称建文后人嘛?靖难之后隐居湖南湘西,满清入关之时避难海外,后来因家人染上瘟疫死绝,无可奈何之下便回国。” 韩冷摇摇头说道:“这点除了太祖自言之外,再无人可对证。想来只是太祖为了得国名正言顺,自称建文后人罢了。至于真实的历史,永远没有人知道了。嗯,我再说另外一个事情。林博士,我问你,你可知中国皇朝命名的天命规律嘛?” 我一呆,问道:“有什么规律?” 林白水瞟了我一眼,晓得我大字不识得一箩筐,哪里知道命名规律,于是耐心地解释,同时算是对韩冷的回复:“天命之说,玄之又玄,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回顾中国历史,仔细查看各个大一统王朝的命名规律,却不得不叫人啧啧称奇,恐怕这就是规律了!朱千户,你可发现,从夏商周开始,一直到元明清,凡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历来没有重名的!” 我摇摇头说道:“不见得吧,虽然我才学不高,但是好歹知道东西两周、东西两汉、东西两晋和南北两宋,他们不是重名的吗?” 林白水笑道:“这里的重名王朝,是指并非有同一家族延续的王朝。例如东西周、两汉、两晋和两宋其实都是由同一家族前后继承的关系,这只能算是一个王朝短暂的中断,而不是另外一个王朝了。其实历史上并非没有出现重名大一统王朝的机会,例如东晋十六国时期,氐人苻坚建立的前秦王朝,从血统和家世上来看,与之前的赢秦毫无关系。当时氐秦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百万大军对阵东晋八万兵士,哪知一场淝水之战,居然莫名其妙地输掉了,顿时氐秦帝国灰飞烟灭。又如五代十国之际,后周西灭前蜀,南征南唐,北伐契丹,正在形式一片大好,统一整个中国在即,又一个周朝出现之际,后周世宗柴荣年仅三十多岁就毙命了,白白让赵匡胤捡了便宜。等等,这些历史上的例子举不胜数。它们似乎都在验证一个规律,只要一个国号让前一个大一统王朝使用,就有了魔咒一样,凡是后来使用者,必然遭到反噬,不得好死!所以自宋之后,极少出现重名的政权。那满清爱新觉罗氏,不知道是不是发现了这个规律,纵然那之前的金国只是占领了半个中国,唯恐遭到反噬,硬生生地将使用了几十年的‘金’国号改作了谐音的‘清’,这才避免了立即覆灭,挺过了两百多年。” 我听得目瞪口呆,想不到历史上居然还有如此玄奇的事情,突然想到了韩冷提问的理由,不禁脱口说道:“那六百多年前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已经有了一个‘明’的王朝,但是本朝国号也是‘明’,怎么没有受到任何诅咒,好端端地存在了几十年,日益兴旺?” 韩冷说道:“这就是离奇的地方了。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太祖以某种手段知道了天命,擅长运用天命,甚至可以逆天行事,强行建立了另一个大明王朝!” 他兴奋地说道:“当我勘破这个秘密的时候,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于是到处搜集太祖遗物。好在太祖为人简朴,不好奢华,所遗下的物品不多,我一一检索,却没有发现任何奇怪的物件。再仔细一想,如此重要的物品,要么被毁掉了,要么就一个可能,它陪着太祖来,当然也陪着太祖走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叫道:“难怪你指示郭小驷去盗窃太祖陵墓,居然是为了这个缘故!” 韩冷恨恨地嚷道:“可恨这阉竖,甚是狡猾,居然将太祖的宝物藏了起来。哼!虽然我别以为我找不到,我就没有办法。我心想,虽然太祖文才武略都是相当惊人,但是不见得在堪舆上有所造诣。那么太祖的神器定是从其他人手里得来的,在太祖之前,一定也存在相应的东西。所以我览尽天下群书,终于查到,原来在明万历年间,就有人发明了这个神器!那时候皇帝不识相,居然扔在宫里。不过有一个人却看出了他的宝贵。这人,就是当时的司礼太监……”** 置之死地 我抬起头,凝视着坐在皇帝御座上的尸骸,心想这大概就是那个司礼太监吧!正思虑间,一不小心漏掉了不少韩冷的话语。 “我查阅史书,终于知道这个太监名叫张宝,未入宫之前乃是一介秀才,博学多闻,在大字不识一个的宦官内部也是异数。话说这个张宝精通堪舆学,居然看破了万象仪的精妙绝伦,便有心把它藏了起来。这人也当忠心耿耿,在万历皇帝驾崩之后,抱着万象仪就带进坟墓陪葬去了。若不是《光宗实录》里面记载了那些殉葬物品,我还当真不知道这样一件宝贝,居然就埋藏在深深的地下。如今我完全可以断定,极有可能是林舜琪日后又做了若干个万象仪,其中之一流传到了太祖手里,终于建立了不朽的皇图霸业。既然朱惠黎能够做皇帝,我韩冷当然也可以了!” 我大骇,暴喝道:“大胆狂徒,竟敢直呼太祖名讳,按律当处以拔舌之刑!” 韩冷哈哈大笑:“荒唐,明日此时,我便登基称帝了,可惜你们看不到罢了!” 韩冷说话之时,一手悄悄地摸向背后,我心神一凛,正要扑上去,哪知看到韩冷摸出一只手雷来,已经拔了引信,吱吱冒着白烟,朝我们扔过来。 “不好!” 我大叫一声,转身把林白水扑到,拖到石棺背后蹲下,屏息躲藏。但听轰隆一声巨响,那几个校尉躲避不及,发出凄厉的惨叫。我急忙站起来,看到地面上肢体散落,还有几个校尉一时死不了,躺在地上滚来滚去,不可就被二氧化碳毒死。那韩冷夹着万象仪,正冲向入口处。 我拔腿追上去,那韩冷脚力甚是厉害,比我快上两倍不止。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吱溜攀上绳子,爬到入口处,转身笑嘻嘻对着我。 我勃然大怒,纵身一跃,抓住绳子的一段,正要飞身冲上去,抬头一看,顿时头皮发麻。韩冷手里又冒出一只手雷,狞笑着从我扔了下来。 可恶! 我跳下绳子,翻了几个滚,背后陡然一声剧烈的响动,一阵大风袭来,我急忙屏息扑到,躲过一劫。当我再次站起来的时候,眼前突然一黑,不禁把眼光投向原来的光源,之前我们都是靠探照灯的光亮。此刻我看过去,入口处竟然慢慢地缩小,不禁大骇,那韩冷居然想活活困死我们,好狠毒! 我怒发冲冠,大叫道:“韩冷,有种和我决一死战!” 韩冷大笑:“只有匹夫才动辄以决斗。我祝你和新妇林白水百年好合,在坟墓里好好地打理生活吧!哈哈……” 轰隆,终于整个洞口都被封住,韩冷的笑声戛然而止。 四周一下子陷入黑暗之中,我突然觉得四顾萧然,一个阴气冒出来,身边好像有无数鬼魂在飘舞,叫人头皮发麻。我打了一个寒颤,记起来墓室里还有几个手电筒,那里总比这边好,慌忙逃过去,正看到林白水打着手电筒找人,听她问道:“我们,被困住了?” “是的!” 我垂头丧气地摇摇头,偷偷瞅了林白水一眼,她嘴唇微微颤动,没有说一句话,眼珠瞪得大大的,露出惊恐的神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手电筒慢慢开始暗下去的时候,我开始打破沉默:“我觉得认识你已经很久了。” “是吗,我也觉得。” 林白水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在说我们意气相投,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其实我觉得很久之前见过她,不知怎么的,突然脑中冒出一个念头,脱口说道:“你的屁股的左边有三个痔,红色的,米粒大小,呈等边三角形排列。” 林白水大为惊讶,急急忙忙躲到石棺背后脱裤查看,回来甩手就是一个大嘴巴,把我打个仰八叉,怒气冲冲叫道:“这个流氓,是不是趁我昏睡的时候,做了坏事!” “绝对没有,不信就去检查一下,你那层膜一定在!” 林白水愤怒之极,咬牙切齿地扑上来,骂道:“还嘴硬,你这个大流氓。早知道今天就不随你出来,现在被你害成这样了,我怎么办呢!” 林白水又抓又咬,我被她搞得惹毛,大怒之极,小小妇人,虽然个子极高,却没有什么力气,立时被我推到在地上。我按住她的两只胳膊,手电筒滚落一边,光线正对着林白水的脸颊,因为愤怒而红彤彤的,甚是好看。她不老实地挣扎,扭动身子,使得衣服稍许有点扯破脱落,露出了晶莹白皙的肌肤,透过女式衬衫的缝隙,似乎还能隐隐约约看到那并不是很丰满但是充满青春韵味的胸脯。 我突然心念一动,自从王玟琳怀孕之后,我很久没有碰女人了,目前身子底下压着的女人,苗条纤细,与娇小丰满的王玟琳完全是两种女人,不禁叫我蠢蠢“欲”动。那林白水突然眼睛一直,满面通红,感觉到了我的蠢动,静下不久又开始挣扎,大叫道:“放开我,你这个坏蛋……” 我**笑道:“反正我们困在这里,迟早会归天的,与其惊恐吓死,还不如一起做男人与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舒服死掉!” “不要,不要!” 我哪容得她这么多废话,平常我作为锦衣卫,除了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老婆一人,不敢搞女人以外,基本上无恶不作。眼下既然老婆管不到这里,索性做一次恶人吧!我单手捉住林白水的双手,另外一只手腾出来,伸进她的衣襟里抚摸。似乎我对这具身体很熟悉,每一寸肌肤,都是那么的了解。渐渐地林白水拼命抵抗变成了低低的呻吟,吃力地说道:“你,你太坏了……让我也变坏了……放开我,换个舒服一点的方式……” 我嘻嘻笑道:“这才像话呢!” 林白水不像在说谎以摆脱我,于是我就放开了她。林白水满面通红,坐起来理理衣服,又重新躺下,合上眼睛说道:“轻一点……” 我扑了上去,林白水大叫一声:“你好重!” 她张开眼睛,朝上一瞥,突然面目扭曲,嘶声尖叫,顿时我把也吓了一跳,不禁纵身一跳站起来,问道:“怎么了!” 林白水惊恐地瞪着上面,伸出右手哆哆嗦嗦地指着,我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棺材之谜 林白水所指的地方,正是石棺的棺材盖。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方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林白水让我推倒,她仰天躺在地上,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可不得了! 须知,人类对恐惧都有一定的抵抗力,这皇陵地下本来就都是尸骸,我们看多了,反而习惯了,加上又被困在里面,绝无逃生的希望,反而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所以做起事情来更是肆无忌惮,眼看好事在即,居然叫棺材盖打搅了,我极为恼火,狠狠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们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 我大骇,再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方才那几个受到韩冷蛊惑,率先跑进来,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校尉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顿时欲念全无,慌忙站了起来,死死盯着棺材盖。那林白水哆嗦着双腿,也站了起来,拉着我的手藏在背后。 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大凡鬼神之说,我是敬而远之,素来不信。还有什么可能呢?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些校尉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必然贪婪地上前来攫取殉葬物品,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两条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不过说是如此,一个校尉找到了,还有其他几个人呢?总不至于无端失踪,莫非也被掩藏在这墓穴的某个地上?带着重重疑虑,我仔细搜索着整个墓穴。 林白水突然说道:“咦,你不觉得奇怪吗?方才你不是说,在这里,一米半以下布满了二氧化碳,可惜我们刚刚躺在地上,怎么一点也不觉得呼吸困难呢?” 她的话顿时如火柴点燃了我思维的炸药桶,我顿时恍然大悟,大叫道:“我明白了,秘密就在这个棺材底下!” “什么?”林白水迷惑不解。 我把方才的推想说给她听,然后又说道:“我猜测,其实在这口棺材底下,有个洞穴,原来是处于封闭状态的,但是我们的到来激发了机关,使得棺材盖一下子掉下来,把这个洞穴打开了。当洞穴打开一瞬间,可能里面气压极低,产生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就把围在棺材边上的人都吸了进去,所以我们找不到一具尸体。而由于这个洞穴的打开,它的地势更低,比空气重的二氧化碳就像流水一样慢慢流进洞里,现在这里以空气为主了,所以我们才不会窒息!” 林白水一愣,问道:“你确定?” 我想了一下,苦笑一声,把手摊开,说道:“除非我们想办法把棺材移开,可惜棺材太重了,我们根本无法移开。”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亏你还是男人,已经推测到了这个地步了,怎么再进一步想下去呢?既然洞穴在棺材底下,我们何必把棺材移开?只需在棺材底砸个口子即可。花岗岩虽然硬,但是也很脆,以你的力气,多砸几下即可!” 我不禁赞叹,读书多到底想的多,我哪里会想到这点,当下老老实实地捡来一块石头,拿到棺材边,对准棺材底恶狠狠地扔下去,只听哐嘡一下,顿时砸开一个黑漆漆的洞穴,发出咝咝地抽气声。 我大喜,再接再厉,又捡来几块石头,硬生生地把棺材开了一个一人多大的入口,我瞅着这个洞穴,不知所措,想来它曾经吞噬过如许人的性命,不知道有多危险。 林白水凑过来,当下发狠道:“反正我们被困在这里,与其白白等死,不如搏一搏。你敢和我一起下去吗?” 我明知她在用激将法,仍旧勃然大怒,叫道:“怕什么!走,老子陪你。不过先等一下!” 林白水瞅着我四处搜罗易燃物品,恍然大悟,以为我怕手电筒用光电池,没有照明,其实我倒是没有这个心思,而是在想,若是这么多二氧化碳涌入,难保里面的浓度很高,我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最妙的手段,莫过于用火试试看,熄灭的话,就表明里面有很高浓度。 待我做成了一只简陋的火把,我向她点点头,当下以火把探路,两人徐徐钻进了棺材地下的洞穴。** 皇帝指示 钻入洞穴,我抬头看了看棺材,见到棺材与地面之间有缝隙,那棺材原先也并不在这里,发动了机关才移过来,遮住洞穴,防止被人窥视。如此做来,似乎在洞穴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们的脚底是一节节的石阶,盘旋向下延伸。我将火把举在前方探寻,过了许久火把依旧明亮如许,周身布满从上往下的习习凉风,显然二氧化碳已经被冲淡到不足以致命的浓度了。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白水突然一个趔趄,我转身问道:“你,怎么了?” “我被什么绊了一下。”林白水低下头,陡然之间脸色大变,石阶上居然躺着一具已经被摔成肉饼的尸骸。毕竟林白水这天尸骸见多了,胆子也练大,没有一下子瘫倒在地,而是转而慌忙地避开。 我举着火把饶有兴趣地瞧了一下这具尸骸,见他服饰,便是那几个被洞穴吸进来摔死的校尉,恐怕继续走下去还会遇见几具尸体。果然,一直走到了地面,前前后后我们碰到了两具这样的尸骸。当下除了哀叹人为财亡之外,无话可说。 当我们双脚接触到了地面,我高高举起火把,林白水又打量了手电筒,打量眼前的世界。这是比上面一层更为宏大的地宫,分别由前、中、后、左、右五座高大宽敞的殿堂连接组成的,全部为石结构,此刻我们正位于前殿。方才刚进入第一层地宫的时候,心里就暗暗纳闷,哪个皇帝的陵墓居然如此小气,这么丁大的地方,一口棺材而已,恐怕乡下的土财主都比皇帝豪阔。看到眼前这般模样的地宫,我才暗暗赞叹,不亏为皇帝的陵寝。原来定陵的地下结构竟然是一个葫芦型,有上下两层,第一层恐怕是为了迷惑盗墓贼的吧! 我瞟了林白水一眼,她点点头,显然也和我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但是这个女人想地比我深入,突然问道:“唉,朱千户,你说既然上面一层是假坟墓,那么韩冷苦心夺得的万象仪也有可能是假的了。没有理由不放在这个更安全的地方。” 我点点头称是,灵光一闪,笑道:“我亦是这般认为,怎么看那个万象仪都像算命瞎子骗钱的罗盘。嗯,我突然想到,大凡自然界能发光的物质,多半含有放射性物质。看那个罗盘,放着绿油油的光芒,极有可能是含有放射性元素铀!” “铀?你说制造原子弹的那个铀?”林白水露出恐惧的神色,失声道:“那我们岂不是死定了,刚才我们一直暴露在铀的死光里!” 我摇摇头,回答道:“那倒不必太杞人忧天。铀在自然界以化合物形式存在,浓度降低了很多,短时间内,它放出的射线一时杀不死我们。以我们接触的时间来计算,程度最多是在夏日太阳底下暴晒了一日。但是韩冷……”我嘿嘿阴笑,“他把铀罗盘当宝贝一样藏着,时时接触,恐怕下次见面的时候,他变成头发也掉光了,皮肤也溃烂的一个废人了!” “活该!”林白水暗暗骂道,心情好了如许,便和我一起穿过前殿,进入中堂,里面虽然在五个殿堂里最为宏大,但是偌大的中堂居然只在中心停着一座孤零零的石床,上面隐隐躺着一个人形。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好奇之极,便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定睛细看,这是一具完全腐烂,只留下骨架的尸骸。 我顿时大失所望,原本以为,中堂好歹藏着什么东西,如今只有一堆骨头,当下毫无兴趣,便要离开。 “等等……”林白水突然拉住我,指着石**的尸骸,问道:“你不觉得……这具尸体的躺姿很古怪吗?” “有什么古怪?”我说是如此,但是依旧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尸骸,见他头西脚东仰卧,面向上,头顶微向右偏,右臂向上弯曲,手放在头右侧,左臂下垂,略向内弯,手放在腹部。手中持发黑檀香念珠一串,右腿稍弯曲,左腿直伸,两脚向外撇开。 **img780.photo**3**/areye/4738704/2682515266.jpg 我一愣,据我所知,大凡死人多半是仰躺,或者侧卧,这种古怪的姿势还是第一次瞧见过。况且人死之后,尸体僵硬,不可能硬是摆出这种姿势,除非是有意为之。 “你看,这种姿势,像是什么?”林白水提问道。 我死死盯着尸骸的模样,猛然想起一个极为熟悉的东西。 “北斗七星!”我大叫道。在我修习军道杀拳的时候,因其中一部分融合了北斗神拳,因此对于北斗星座极为熟悉。 林白水喃喃自语:“原来如此。传说古人以紫微星比如皇帝的居处。而北斗七星指向正北,位于天空中心,在星宿中属紫微垣。古代常以星象变化预测人事吉凶,紫微垣对应的是人间帝王,是帝星所在。所以北斗又被认为是天帝居住的地方。既然皇帝是上天派到人间的使者,那么皇帝归位了,自然是回到天上,聚气成仙。摆出这样的北斗姿势,则是从堪舆的角度来看,这种北斗七星式葬式最能够聚气。” 我凝视了一眼,却摇摇头,说道:“我不觉得这样,纵然是摆出了北斗七星的姿势,我不觉得是劳么子的聚气,似乎是更简单的原因。比如,北斗七星是指示北极星的坐标。假若这也是一个坐标呢……” 我绕着尸骸转了一圈,顺着他姿势的北极星位置看过去,然后把火把高高举起,林白水也好奇地打量手电筒,偌大的、空旷的、漆黑的中堂里立时明亮几分,把原本掩藏在历史尘埃里的真相暴露出来。我和林白水都不禁大吸一口凉气,难道,眼前的才是真正的万象仪吗? -------------------------------------------------------------------------- 纪念周文正公逝世三十一周年,他的品德使他的朋友和敌人都敬佩! 互动时间: 看了第六部,突然想起前面第三部的明镜,会不会又是一个历史乱流,因为明孝陵被盗引起时空倒流形成的不古不今?而主角妻子就是那个白某某???石头诔2007-1-818:45 第六部我怎么越看越乱呀,时空错乱,晕呀!!!!!!!!!!!!!歌丽·歌丽2007-1-816:46 好像是写回去了!刚刚看了最后一章,那个所谓的神奇,不会是明镜吧!小英子啊2007-1-408:15 回答:呵呵,看着吧,结果是叫人意想不到又理所当然的。最近在进行大动作修改,可能会出版。本部可能会与明镜篇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名字就叫《明朝秘史》! 少了每篇结尾的互动就好象少了些什么!~不习惯,非常强烈的不习惯~……點點幙蓯36102007-1-814:03 回答:大家说要不要恢复呢? 韩冷一开始留下林的姓名如果是处于对她有好感的话,后面拿到宝物之后却看都不看一下,甚至叫“我”跟新妇林百年好合,在坟墓里好好的打理生活,前后对比,之前留下“我”跟林的理由已经够莫明其妙了,之后还给机会让猪脚有机可乘,这……这……这……反差太大了,没给个好理由好好的刻画。还有以韩冷这样阴险的性格,怎么还会留下性命这样的破绽呢?虽然炸不死猪脚,传说样yy小说的猪脚才是永远杀不死的……恩……猪脚在爬绳子,从上面仍上来的炸弹还是让他的神行百变身法给避开了,这个速度啊……赶上天马流星拳了……呵呵……公子看看吧。狂吻一只猪2007-1-809:29 回答:韩冷初始对林白水有好感,可惜林白水一直对她不理不睬。以韩冷为人,自然出之后快了。 城市公子,新年好。初看《风生水起》,前两部,觉得一般,但看到《西域魔国》原版,觉得越来越有味道,但奈何公子偷懒,不愿再波澜壮阔的展开,而写了难度较低的修改版。其实,愿意看公子书的人,大都是喜欢动脑,想象力丰富,学识面相对比较广的朋友,公子不必过于担心写得复杂后大家看不下去。相比而言,《鬼吹灯》风格类似《盗墓迷城》,而《风生水起》风格类似《夺宝奇兵》。《风生水起》的优点在于想象力丰富,文章语言精练。缺点在于缺乏对书的整体构思,主线不明晰,一些细节硬伤太多,而且前后风格和写作水平不统一。不过,整体说来,公子的书还是好书,呵呵,支持一下。 给个建议。磨刀不费砍柴工,先花点时间把书的整体构架搭好,把主线理好,再来写故事。个人浅见,呵呵大大大华2007-1-212:56 回答:其实最近大动作修改,西域魔国绝对会重新修正过的,会给大家满意。估计还会增加五万字左右。 加油,看得出来对于事物的认知还是霸唱技高两筹,霸唱笔下的人物不说别的,就是给人专业的感觉,考虑、行事属于成人行为。而你笔下的人物还是感觉还是业余的,从各个方面来说未成年人,所以看起书来感觉总是在打岔做糊涂事,跟着感觉走,没有动脑子f232007-1-201:03 回答:我才二十四,老霸三十多了,阅历毕竟不是一朝一夕积累的。十年之后,假若我还在写书的话,绝对有深度了! 我个人认为本朝亦属火德,随便说说,见笑。留头不留发2007-1-108:54 回答:我也认为。本朝崇赤,当属火德。 终于有空来看书了,我看第一章的感觉就像是核弹爆炸似的,不过看后面又不像……月光下的纱纱2006-12-3010:49 回答:嘿嘿,看着吧。 这部感觉很怪,像是莫明其妙跳出来的,和前几篇完全接不上,如果人物名字换一下,完全可以改成另一部文章,架空历史,怎么越来越回去了,太监,锦衣卫,要不要来个东厂西厂,对于历史,我还是喜欢唐朝多些.这样写,下一部呢??跳回去,还是继续接下去?轻风逐月2006-12-2609:42 回答:架空历史太俗了,我不会多谢的,这部其实只要把明朝的名词换作现代的,亦是可以啊。 果然还是不及鬼吹灯多哉,知道问题在哪吗,老兄,这是盗墓,不是情情爱爱,白话文表现的太直接就没余味了,看你的主角,见到美色就走不动,亏得还是当过兵,上过战场的人,死人堆爬过的人意志力就这么点?冷九条2006-12-2700:59 回答:朱恒淮不是胡八一,假若是的话,本书就没有必要了。** 神机预言 皇帝尸骸摆成的北斗七星星座所指向的北极星位置,正是中堂偏北的方向,我们看到,在中堂的上方,悬挂着一座巨型方形高台,高二十来米,宽十五六米,差不多有四层楼那么庞大,因为实在太大了,加上光线不够明亮,一开始我们都把它当作是中堂建筑的一部分。在方型中间,乃是一座异常巨大的金属球体,几乎有北海公园的白塔塔身那么宏大。上面密密麻麻雕刻了许多小点点,不知道做何用。 我们正在发呆,突然地面轰轰隆隆,以放置皇帝尸骸的平台为中心,周围方圆两尺内的地面徐徐升起。我吃了一惊,正要跳下去,林白水拦住我说道:“等等,这好像是升到那个大铁球里面的,我们去看看!” 我瞅着林白水满面好奇,知道这些搞学问的人一钻起牛角尖了,就是一百台东方红火车也拉不动,心想反正这个平台升的这么慢,看情形不似杀人机关,就随它去,上去看看也好! 这个平台大约用了一分钟才缓慢地升到了上面方型的高台底座,我好奇地四下里张望,只见球体边缘布满了齿轮、机轮一类的玩意,紧密地黏合在一起,粗粗看起来,有种蒸汽时代巨型器械的粗犷味道。那个铁球也不像一般圆圆的铁球,除了身上布满一个个凸起的小点,周身部位环绕着两条金属带子,乍一看,就以为是我在博物馆看到的浑天仪模样,这是体积一下子增大了几百倍。 还林白水看了我一眼,先走上高台底座,沿着边缘的通道前进,我虽心不甘情愿,但是总不至于比女人落后,也只能跟在后面,随她一起走到通道尽头,却见巨型铁球上有一道小门,掀开小门进去一看,我当里面藏着什么宝贝,却见又是一张罗盘。 这是这张罗盘规模实在大多了,里面的内容也更加丰富。从圆心开始第一层是太极阴阳鱼的图案,摆着一个司南,第二层是天地人三才,第三层是东西南北四方,第四层是五行,第五层是八卦,第六层是九宫,第七层是天干,第八层是地支……如此蔓延开来,我数了一下,竟然有十九层之多,几乎包括了中国所有堪舆学中的体系理论基础。 我正在吃惊,整个空心大铁球突然也轰轰隆隆动了起来。我抓住里面的攀援物,防止掉下去,并不大惊慌,我知道这是机器经过几百年的沉睡之后,被我们激发,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试,重新开始运作。只是不清楚这个巨型“浑天仪”究竟是作甚的?难道它真的是万象仪?我开始有点怀疑了。 我们两人就这样静静等待着机器完全运作。这机器首先运作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响声,几乎以为要散架了一样。随后大铁球内部沿着球心的一圈孔洞,倏然嗵嗵冒起火花来,随之轰轰燃起大火,把整个大铁球照亮地通明。我们原先一直处于昏暗的世界里,猛然见到光明,反而吓了一跳。但是这时奇迹出现了,那铁球外面凸出的一些点点,此刻受到强光的反射,发出点点亮光,竟然犹如夜空下的满天繁星,同时一条银色的带子沿着球形的天顶不时移动,和两外两盏亮灯相互追逐。 林白水瞳孔放亮,大叫道:“我明白了,这是在模拟天象运动。从我们这里的角度看过去,我们仿佛在地球上,而天顶就是天空,那银色的带子就是银河,而两盏亮灯是太阳和月亮,外面的两条金属带子,则是黄道和赤道。古人真是鬼斧神工啊!居然能够用如此巧妙的器械做出如此精细的天象模型。” 我摇摇头,说道:“唬了我一跳,我当是什么能够预知未来的万象仪,原来不过是天象仪而已了。” “不对!” 林白水拉拉我的衣襟,指着罗盘,罗盘在天象转动之后,被齿轮带动起来,也开始旋转。罗盘内的每一层旋转的速度都不一致,有的很慢,有地很快,有内层快的,也有外层快的,转的字迹模糊,叫人看了眼花缭乱。不过那最外层却还要神奇,这最外层所占面积最大,上面分作数百格,每一格便是一个汉字,随着罗盘的不住转动,汉字之间的组合便不断翻滚。我听林白水口中喃喃自语,犹如念咒一般道出来:“甲申,水灭火,妖气东来……甲午,水脉动荡……辛丑,诸夷乱华……辛亥,巨木崛起,妖气熄灭……” 我一开始听得迷迷糊糊,但是到了“甲申、甲午、辛丑”等熟悉的天干地支,猛然心生一凛。甲申年,不正是满鞑入关,从此中国化蛮夷的那一年吗?甲午,便是倭人击败满清。按照堪舆学说,倭人和满清都属于水脉,水脉动荡,正是满清水脉转向倭人;辛亥年,正是前朝高祖文皇帝起事那一年,也是太祖起事那一年。按照五德说,前朝属于木德,本朝属于火德。这机器明明是万历年间制作的,这人居然有如此神通,居然能够用器械预言百年多后的大事!这,就是传说中的万象仪! 我瞳孔倏然放大,林白水口中的咒语吐出“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便随着罗盘的猛然刹车,戛然而止。 林白水扑了上去,大叫道:“怎么了,明明到了今年,怎么不下去预言了?” 罗盘一格也没有转动,犹如被什么东西卡住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器械摩擦声,想要努力转过去。那外面的天象也好像中了定身法一样,靠着惯性又转了一圈,再也动不了了。 只听砰地一声,罗盘上崩落下一颗螺丝,倏然间犹如风火轮一样,整个儿弹了出去,射向林白水! “小心!” 我来不及扑上去,只能飞起一脚,把林白水踢开,那罗盘本身便是用精铁打造,异常坚固,所受之力也大,冲着铁球一撞,咣地割开一条裂缝,飞了出去。 好险啊!我上前扶起林白水,小心翼翼问道:“没有伤到你吗?” “谢谢你又救了我。” 林白水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妇人,我控制好力度,除了胳膊有点扭伤之外,没有多少大碍。我正搀起林白水,这时突然一歪,我一愣,发觉并不是我自己垮了,而是铁球突然一转,慢慢向下倾下。 要倒了!** 因果报应 我们冲出铁球内,往后一看,不禁大骇!那北海白塔塔身那么庞大的铁球正对着我们砸了下来,倘若叫这个玩意正面来一下,就如被万吨水压机压过一样,恐怕连骨头渣渣都不会剩下什么。眼看铁球滚滚而来,周身只有一条小小的通道,根本无处躲藏,唯一的救命途径就是直接跳下去,落到十米以下的地面上。 两边都是死翘翘的路,说什么摔死总比砸死保留的尸体多一点,当下我来不及多思虑,,双手抱着林白水就径自跳了下去,与此同时,那大铁球轰的一下,也跟着砸了下来,毕竟我们人体重量比铁球小,受到空气阻力较大,落下的速度比铁球慢,于是铁球贴着我们的背脊落下。 我心念一动,眼看情况危急的要命,当下毫不犹豫地对着刚刚落下的脚下铁球一点。那铁球是滚着下来的,下降的时候还在不停地旋转,我双脚一点,几乎被旋转的球面拖到下面去,若是拖到了底下,等铁球落下了一压,估摸只剩下血水。说时迟,那时快,我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奇劲,猛然迈开大步,在铁球旋转的球面上跑动,不过跑了几步,我就被铁球巨大的旋转离心力给甩了出去。 我们原本是从十多米的高处跳下来,但是我在铁球上一点之后,又被甩了出去,力道大大降低,相当于是从四五米处跳了下来,这样的高度,一般受过训练的人都可以承受。只是我苦了,因为我手里还抱着一个林白水,所以双脚着地的时候,承受的是两个人的巨大下坠冲击力。当下马步一蹲,踉踉跄跄往后退却,连续退却了几十步,背后突然一痛,原来是撞到了墙壁,这才止住了退势,我噗通一下,丢下林白水,双膝已经支持不住,终于跪下,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轰!那大铁球先是落在了地上,又被反弹, 我抬起头,眼前林白水躺在地上,脸色煞白,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动也不动,只有嘴唇微微颤动,过了片刻,她眼珠一骨碌一转,终于醒转过来,单手撑着身子动了起来,问道“你还好吧!” 我只觉得膝盖剧烈的疼痛,方才跳跃下来,大部分的力道都是由膝盖承受,因此受创极重,不知道骨骼有没有问题,至少目前感觉起来,韧带肯定拉伤了。 林白水搀扶着我站起来,我觉得膝盖钻心的疼痛,马上一软,还是不行,只得又重新坐下休息,那林白水就跪坐在一边陪着我。我吃力地对她说道“帮我一下,在我的左靴子里,内层镶着一个筷子头大小的东西,拿出来。” 林白水颇是好奇地用小手把我的靴子脱下来,果真在里面摸到一罐小小的,只有筷子头那么大小的塑料喷剂,问道“这是什么玩意?你干嘛往臭哄哄的鞋子里塞这个玩意?” 我苦笑一下“这是治疗伤口的秘药。我们做武人的,难保不会受伤,一旦受伤无法动弹,就靠这个玩意救命了。少废话,帮我把它喷到我膝盖上!” 林白水便把捋起我的裤子,一直到膝盖上,果真见到膝盖又红又肿,麻痛不已,但是当那喷剂吱吱地喷在膝盖伤口上时,突然一股凉意蔓延开来,就如夏日太阳底下喝了冰镇水果一般舒服。其实这种喷剂是一种极强的神经麻醉剂,乃是救急之用,威力是大,但是后遗症也极大,若是有办法逃脱到了外面,我定要马上治疗双脚。 喷剂发挥作用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内,我只能躺在地上休息,身边的林白水只是跪坐,局促不安地看着我。我摇摇头,突然说道“林博士,你学识丰富,给我讲讲,你信不信因果报应?” 林白水犹豫地点点头,说道“原来我也是不信的,但是后来仔细研究历史,却不得不信了。” “为什么?”我颇是好奇。 林白水说道“我给你讲讲吧。因果报应,真的是很玄妙。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即定天下未尝杀一降王,但是他的弟弟赵光义篡位之后,逼杀侄子赵德芳,立已子为皇储,又毒杀被俘的南唐后主李煜等。赵光义作孽太深,终于报应到他子孙头上,结果女真人攻破东京城,俘虏其子孙后代,男子皆为奴隶,女子皆被**乐。到了宋高宗赵构建立南宋,终于把帝位传给了赵匡胤的后代。” 林白水顿了顿,又道“再说那被女真人俘虏的北宋二帝,他们昏庸失国,乃是咎由自取,但是女真人对他们父子宗族困饿污辱乃至杀戮,毕竟太过分,结果到了蒙古人兴起,攻灭金国,皇族的完颜氏惨受比北宋二帝更多苦厄,竟然无一幸免,岂不是报应?到了蒙元忽必烈攻灭南宋,却免去宋帝系项牵羊的俘囚之礼,并授上司徒,封瀛国公,对于赵氏皇族供奉甚厚。即使日后有宋人以宋帝为旗号反叛,蒙古也未有加害宋朝宗室。直到大明兴起,元顺帝虽然失国,毕竟得以身还,其宗室子孙在大漠数百年绵延不绝,这应该是蒙元祖先优待宋室的回报吧。至于满清兴起,杀尽明室后裔,例如崇祯毅宗皇帝的三子隐姓埋名几十年,年逾古稀,已成大清‘顺民’发现之后依旧全家凌迟,斩草除根!凡是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果然满清末年,同治、光绪和宣统三代都是无后,那末代皇帝溥仪,更是抛弃爱新觉罗的祖宗,居然奉了那倭人做祖宗,这亦是因果报应!” 我听得津津有味,历史这种东西,稍微懂一点,听起来是很有味道的,而且林白水讲的有根有据,令我不禁信了几分。同时感到膝盖凉意渐渐退去,那麻痛的感觉已经消失,取代的是重新充满力道的一双大脚。 林白水问道“咦,朱千户,你为什么问这些东西。在我看来,你不信天不信地的。” 我本想告诉她我最近一直做到的奇怪恶梦,这时林白水突然在地上捡起一个小小的纸团,问道“这是什么?” 我一瞥之下,顿时大惊失色,连忙夺过来,差点忘了,这就是郭小驷临死之前塞给我的纸条,幸好林白水及时发觉,不然我就可遗漏了揭破韩冷阴谋的一大力证! 我慌忙把纸团打开,借着墓室里昏暗的光线,看到纸条上歪歪扭扭写着一排字:法门寺,如来佛。 我看得莫名其妙,林白水在一旁凑过来,瞟了一眼,和我一样,面面相觑,不过她不晓得情形,就问道“什么意思?”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白水,后者柳叶眉微蹙,思虑道“郭小驷不是没有把他从太祖孝陵中盗窃来的宝物交给韩冷吗?是不是……这就是宝物掩藏的地点呢?” 我点点头,确实有可能。当时郭小驷唯一能够威胁韩冷的物品,就只剩下这样太祖宝物了。 “不对!” 林白水又叫道,随着站起来,瞪大四下里张望。 “出了什么事情?”我以为她又有了新的发现。 林白水说道“我们不是把火把和手电筒都丢掉了,怎么还能瞅见光呢?” 我猛然一怔,差点忘记了,于是也和林白水一样,站起来张望,两个人的视线终于集中到了中堂天顶,只见上面露出丝丝天光。 “我们得救了!” 林白水狂喜之极,我估摸便是巨大的铁球下坠之时,可怕的冲击力把定陵给震塌了,所以就露出了外面光线!** 伊人是谁 两个原本深陷绝境等待死亡的人,突然之间眼前又冒出了生还的希望,顿时欣喜之极,做出了平常自己也觉得罕见的举动。那林白水转身主动抱住我,又蹦又跳,高兴地不得了。其实林白水性格矜持,除了几次因为危机时刻才不得不的贴身接触我以外,其他情形下,即使我拉拉手也是狠狠翻白眼的。当柔软的胸脯肉触到硬梆梆的男人身体,林白水立时有所察觉,肌肉僵挺,把我推开,低着头尴尬地瞟了我一眼。 不知怎么地,我这个向来厚脸皮的人也不禁红起来了脸,过了片刻,搔搔脑袋讷讷说道:“这个,林博士,我们赶快出发吧。万一迟了,说不定出口又堵上!” “好!” 林白水答应了一声。 于是我在前,林白水在后,两人通往了下来的石阶,一边走一边听着踏踏的脚步声,林白水突然说道:“朱千户,听说你已经结婚了。想必您的妻子一定是既美丽又温柔的女子。因为我每次听你提及她,脸上都不禁露出了温馨的笑容,是吗?” 我想不到林白水怎么想起了王玟琳,对于自己的妻子,即使不是一个优秀的妇人,在别的女人面前也要好好夸奖,更不论我身边那样的女人了。 “是啊!”我淡淡地说道,“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虽然比我大上了六岁,但是她很美丽,又很聪明,对我就像是孩子一样的细心照顾。喏,这是她的照片。” 我小心翼翼地把脖子上的环套解下来,递给林白水,她轻轻一按,咔嚓,环套打开,露出了王玟琳的半身照片。王玟琳是一个美丽精致的女子,出身良好,加上又非常有钱,气质不凡,果然林白水脸上微微露出羡慕与妒忌混合的表情,但是渐渐地就变掉了,从女人的情绪转换到了惊讶,失声叫道:“是她!是她!” “怎么了?” 我奇怪地问道。 “你的妻子,竟然是王玟琳!” “这又不稀奇!虽然我的妻子原本是京城的一大美女,又是世家出身的美女,但是你也不必如此大惊小怪。不是所谓美女配野兽吗?” 我自嘲地笑笑,林白水摇摇头,回答:“我的意思不是说你配不上王玟琳。我的意思是,想不到她还活着!” 我大怒,一把夺过了环套,小心翼翼地套到脖子上,叫道:“你不喜欢她也罢了,何必诅咒!女人的妒忌真是可怕!” 林白水睚眦必报,一点小事也会尖牙利嘴的报复,这次居然见她难得沉著气,冷冷地问道:“你可知,你的妻子之前是什么样的人?” 我恼火地回答:“玟琳是有教养的女子,哪是像你这个小心眼的女子。她出身豪贵,乃是太祖开国元勋后裔,从小家教良好,家财万贯,为人又比较低调,平常只是喜欢看看书,研究一些费脑子的问题,偶然也喜欢和我开玩笑。”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那就大错特错了,你以为王玟琳是这么简单的女人吗?不……也确实不能怪你,因为知道这种事情的人实在太少了,仅限于极小的范围,而且十几年过去了,很多当事人都已经过去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别以为你是一介妇人,我就不会客气。当心我将你推倒,让你后悔莫及!” 林白水根本不理会我的威胁,问道:“你可知,十三年前,京师东北的大邑唐山,为何会发生百年难遇的大地震?” 我又气又好笑:“地理难测,就如我们无法预知为什么会诞生人一样,我怎么知道会要发生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说道:“在我们堪舆学界内,流传着一种说法。据说,这场巨变,并非地震,而是另外的因素!” “什么因素?” 林白水叹气道:“具体是什么因素,这个我就难以获知了。但是毫无疑问的肯定,这场大巨变,与太祖的驾崩有关。太祖一直龙体安康,按照御医的说法,即使活到九十岁也很正常。可是在大巨变之后,太祖就匆匆离世,你说岂不奇怪?” 我说道:“皇家秘辛,非你我所能知晓,而且也不为知晓为妙,否则大大的糟糕。” 林白水说道:“可是,在那场巨变中,你的妻子王玟琳,却是其中的一个参与者!” 我心神一凛,细细推算起来,十三年前,王玟琳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年幼无知,最多贪玩,能有什么花头可闹的。转念一想,眼前也不是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吗?却已经被人恭恭敬敬地称呼为博士了!难道,王玟琳真的有什么瞒着我吗? 林白水说道:“正如你所讲,皇家秘辛,非常人所知。之后,参与这件事情的人,不是年老死去,就是秘密失踪,唯独你的妻子,却还安然无恙,不过也被软禁在家,数年不能外出。直到太祖过世,废帝遭到罢黜,才能够出来。只是这样之后,她便不在世人面前出现,我都几乎以为她也死了呢!” 如今细细想起来,对于王玟琳,我究竟了解什么呢?我突然一阵恐慌,在我印象里,王玟琳一直是一个温柔美丽,略带有一点调皮的好妻子。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脑子中竟然一片空白!据说半年前,我脑部受过一次重伤,失去了部分记忆,醒来第一个人便是王玟琳,她自称是我妻子,我便信了。日后询问起来,我是如何认识她的,她说在十三年前,因唐山大地震,她不幸遇难,幸得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我救命。多年后我们再次相逢,颇为投缘,便下嫁了当时只是一个穷大兵的我。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王玟琳告诉我的,我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印象! 唉!头又开始痛起来了。 我不再去想,抬起头,眼前一缕亮光透过来,我们到了第一层,上面原本宝城位置,塌了一个大洞!** 蚂蚁上树 所谓宝城,就是在四周以砖石砌成一堵围墙,里面填有大量的黄泥,但是想不到宝城下面居然存在一个空洞。当大铁球剧烈撞击地宫墙壁的时候,产生的冲击力波及到了地宫上层支撑黄泥的部分。这个结构原本就被韩冷盗墓时候的野蛮施工有所破坏,终于承受不住黄泥的重量,塌陷了一个口子,大量黄泥滚滚而下,堆积成了一条天然的黄泥斜坡,一直通到宝城上面露出的口子。嘿,真是天佑啊!连费脑子爬上去都省掉了。 我暂且忘记林白水对王玟琳评价带来的不快,抬头瞧着那个口子,但是天光倏然一暗,被什么遮住了,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人头! 有人在口子处探头探脑,往里面张望情形。当下我心底一沉,韩冷这般谨慎!唯恐我们没有死掉,居然布置了人手查看。好在我们处在暗处,我们能够看到那个人,而那个人却不能看到我们。 林白水轻轻地张开嘴巴,见到一个活人就不知好歹地要喊出来“救命”,我慌忙捂住她的嘴巴,低声嘘道:“那是敌人!” 哪知我这一低低的嘘声却惹来了麻烦,这里非常空旷,是一个极好的扩声器,发声出口就是那个口子,所以居然让那人听到了嘘声,便疑惑地把脑袋转过来,瞧着我们所处的方向。 不好! 我当机立断,捡起地上一个破手电筒,大喝一声,用力掷上去。十多米距离一秒就到达,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那人应声捂着脸仰天倒下,我来不及关照林白水,就急匆匆地冲上斜坡,跑出口子。 我这么做是唯恐还有敌人,万一施展毒手,随便扔一个手雷,我们就完蛋了。跑出去我第一件事情是四下里张望,没见其他敌人,只有一个在宝城泥土里滚来滚去的倒霉蛋,当下扑上去,揪住那人的衣襟,拖起来,问道:“韩冷叫你留下来做什么?” 那人没头没脑地问道:“韩冷,他是谁?” 这个家伙被砸坏了脑子!我先是两个巴掌,让他清醒清醒。两个巴掌下去,果然好多了,那人摇摇脑袋,终于正视我,见他脸上有一个奇怪的印记,原来是手电筒砸下之后的伤痕。不过这小子却硬朗,闭口不语,要充作好汉。 我微微一笑,我们锦衣卫就是专门把好汉变成孬种的地方,别说你是钢筋铁骨,就是世间最硬的金刚石,我也有能耐把他磨圆。我冷笑一声,说道:“你不说,锦衣卫有的是刑法等着你。眼下我就可以施展一种——蚂蚁上树!将你绑在树上,脑袋上割开一个口子。说来也奇怪,脑袋是人最重要的部位,可是割开一个口子并不会死。还没完呢,我在口子里洒上蜜糖,然后再引来蚂蚁。蚂蚁一看这里有好吃的,又暖和,就会开始筑巢。于是你的脑袋就变成了蚂蚁巢穴。脑袋没有痛觉,可是会很痒,痒地就像一万个蚂蚁在里面爬来爬去。哦,我说错了,真的是有一万个蚂蚁爬来爬去。你会在六天六夜受尽折磨,死后还让蚂蚁吃掉。好了,我说完了,你想不想做好汉?” 那人脸色大变,艰难地吐出来:“不要不要!” “好,告诉我,韩冷去哪里了?老子要找他算账!” “韩冷?我不是韩冷派来的。”那人说道。 我一惊,居然搞错了,心思转动,猛然醒悟,叫道:“你们的头头,是不是穿着白衣,擅长北斗神拳?” “对对,就是他,他就是我们的首领,石原镇太郎!” 我又是一怔,问道:“你们是倭人?你们来干嘛?” 那倭人老老实实回答:“我不太清楚,我只是一个小部下,是首领派我跟着一辆军车,悄悄过来。” 我知道来到十三陵乘坐的那辆军车实在显眼,沿着车迹过来即可,想必是要确认我们在干什么。我问道:“他呢?” “首领去捉一个叫作王玟琳的女人了……” “什么!” 我大惊失色。 那个石原要捉王玟琳干嘛?纵然再是恨我,也不必如此愚蠢地干不必要的事情。之前他来捉拿林白水,莫非是基于同样的理由。王玟琳,真的像林白水说的那样,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往宝城之下瞥了一眼,看到一辆摩托车,当即心一横,伸手咔嚓把倭人的脖子拧断,丢在地上。 “啊,你怎么又随便杀人了?” 背后传来林白水的叫声,她已经里面爬了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 我心里正焦躁不安,闻言更是勃然大怒,转身大喝道:“闭嘴!” 林白水身子一颤,猛然受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之前我对他一直是和颜悦色,不敢丝毫怠慢,此刻大发脾气,吓坏了林白水。 我烦闷之极,再看看林白水,只觉得那姣好的面颊竟然分外丑恶,当下便懒得理会林白水,急匆匆地跑下宝城,坐在那倭人的摩托车上,轰轰隆隆地发动。 林白水心中害怕,哪敢和一具尸体呆在一起,慌忙跟着下来,见我正要离开,一把就拉住我的衣服,叫道:“你走了,我怎么办呢?” 我回头瞥了一眼,看到林白水满面哀愁,那高傲的脾性荡然无存,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女子罢了。我心中咯噔一下,把她那张脸顿时与心目中一个模糊而却熟悉的形象重叠起来,不觉得一软,叹道:“好吧,你坐上摩托车。但是,我说话的时候,没有吩咐,你最好闭嘴!” 林白水个性独立,哪轮得我指手画脚,可是眼看天色黯淡,若是再得罪我,把她丢在这个死人的荒郊野外,陪着一具尸体,想想头皮都发麻,于是硬生生地把话吞下去,虎着脸,一言不发坐在摩托车后座,抱住我的腰。** 愚之蠢动 于是我开动摩托车,以最大的速度冲向京城。从十三陵至京城中心承天门不过百来里路,我风驰电掣,中途又加了一次油,赶到京城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左右,天色开始灰蒙蒙地暗了下去。方进京城城区,我便暗暗奇怪,原本车水马龙的路上空无一人,仿佛是一座废弃了百多年的死城一样,地上到处堆积着废纸、玻璃碎屑和砸破的车子。纵然觉得奇怪,我也无心打理,心中惦记着王玟琳的安危,先行跑到了锦衣卫卫所里。虽说王玟琳祖上留下的财产颇丰,但是她不太喜欢留在那个老家里,宁可陪着我住在简陋的锦衣卫军官卫所里。不过毕竟是有钱人家出身的大小姐,心思细致,把那小窠打扮地就和王宫一样舒服。然而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温暖的家时,却见门口大开! 我心底一沉,连摩托车也来不及停下,就随便扔掉,冲进房门里,目光所触之处,一片狼籍,整个儿被翻了一个遍。王玟琳有危险了!纵然如此,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冲进了卧室,希望能够看到王玟琳正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然而我看到的,却是整张被掀起的床,没有一丝人迹。 王玟琳失踪了! 我那温柔美丽,犹如姐姐一样细心关怀我的妻子失踪了。 我的心完全沉到了大海深处,颓然一屁股坐下,一瞬间产生天地之大,自己仿佛一个孤零零地矗立在茫茫草原上,千里不见人烟的孤独感。 我低下头,发现脚底是一个相框,已经被踩破了,里面正是我和王玟琳补拍的结婚照片,上面王玟琳正枕着我的胳膊,笑靥如花,刹那之间,笑容却已经失去了。 这时,不远处咔嚓一下。有人,我心头狂跳,失声叫道:“玟琳!” “是我!” 这个声音是林白水,我陡然失望。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走进来,已经怕了我,她慢慢举起一个东西,说道:“我找到这个东西,或许对你有用?” 我闻言猛然跳了起来,冲到林白水身边抢过来,放在掌心定睛细看,却是一片女子的长指甲。王玟琳出身豪贵,也有一些恶习,居然信奉一个女人的优越关键看她手的歪理邪说,素来不肯做家务,把手指甲养地长长的,好像满清时期的慈禧老妖婆,让我哭笑不得。这片折断的手指甲,不正是她受到伤害的唯一遗留吗? “你仔细看看手指甲上的刻痕——对着光!” 林白水又说道。 我虽然不明她的意思,但是依照吩咐,把手指甲倾斜,隐隐约约看到手指甲上刻着一个“门”字,顿时一惊,抬起头看着林白水问道:“这是……” 林白水慢慢解释道:“尊夫人十分聪明,又擅长随机应变。当危机来临之时,她来不及留下其他线索,就悄悄用一个指甲在另外一个指甲上刻字。女人通常涂有指甲油保养指甲,在上面刻字的话,一般是看不见的,因为指甲油太薄了。假若对着光的话,则反光的因素,才能看到字。” 我听了林白水的解释慢慢冷静下来,自言自语:“那……门,是什么意思呢?家里的大门,还是城门?” 林白水问道:“尊夫人知不知道你早上执行的任务?” 我回忆道:“嗯,应该知道吧。电话首先是她接到的。” 林白水说道:“你早上的第一个任务是去太祖孝陵查看盗墓情况,因此我推测,这个门,便是承天门!” 我吃了一惊,转念一想,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的,你又不是王玟琳?”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我也是女人,我只是依着女人的心思揣测而已罢了。若是你不信,随便你。” 我仿佛不认识眼前的女人一样,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来,林白水到底是大博士,和王玟琳是同一号女人,单论智慧的话,我绝对不是她们的对手,当下就说道:“好!我们马上去承天门!” 转身正要离开之际,突然看到身上衣物破破烂烂,顺手就脱下,换了一身便装上路。自然而然地,林白水就跟着我又坐上那摩托车。从锦衣卫卫所到承天门之间短短十多里路,一路上人越来越多,仿佛整个京师百万人都聚集在了承天门之前。到了最后我不得不放弃骑车,改为步行,艰难地前行。我心中暗暗纳闷,今日又不是春节元宵,没有什么庆典,干嘛聚集了如此之多的人。 过了片刻我就知道原因了,忽然我看到一个中年眼镜,正口水横飞地对着众人演讲:“朱惠黎这个民贼独夫,专制独裁,为一己私欲,搜刮民脂民膏……” 每说一句,周围的愚民便一阵欢呼。 我听得暴跳如雷,哪容得这人如此诋毁太祖,指着这眼镜大骂:“大胆刁民,太祖文采武略,经纬天地,乃是古今中外第一人。若不是太祖艰难驱除倭寇满鞑,尔等愚民,定在外族统治下过着生不如死的亡国奴生活!” 中年眼镜闻言一呆,指着我大叫道:“这是一个独裁者的走狗,打死他!” 这眼镜的言语就如圣旨一般,周围的愚民顿时眼冒红光,冲上来向我雨点般地挥拳。我初始还能打倒几个人,到了最后人越来越多,几乎把我活活压倒,纵然我武艺超群也无法发挥。想不到老子一生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魔灭魔,居然最后会丧命在一群愚民的拳头的下。 这时林白水扑上来抱住我,将我护住,苦苦哀求:“饶过我丈夫吧!他也是受过苦的人,脑子受了刺激,不大正常,一旦接触什么太祖的名讳,就会发作起来!” 那些愚民见林白水一介柔弱妇人,总不好意思打下去,她表演逼真,一把鼻涕一把泪,哀婉动人,加上听说是个疯子,顿时索然无趣,纷纷离开,跟着那中年眼镜又去喊:“打倒帝制,创建共和”了。 我脱离了险境,又要扑上去,林白水拉住我,在我耳边细语:“大丈夫能伸能屈,何必同这些升斗宵小计较。你是锦衣卫千户,日后随你怎么报复他们。你还得救你夫人!” 最后一句如雷轰顶,顿时震醒了我,我叹了一口气,暂且忍下这口恶气,回头瞟了一眼,林白水白嫩的脸上不小心也挨了几拳,乌青乌青,感到内疚,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林白水笑笑:“没什么,你救了我几次,算是欠债还钱!” 我猛然想到林白水方才自称是我的老婆,似乎又与脑海里什么印象联系上了,却想不到起来,一时无瑕顾及,便拉着林白水往前挤,不知穿了多少人海浪潮,倏然看到一派酱紫色的锦衣卫正在守护,警备那些愚民冲击承天门。 我大喜,凑了上去,那几个锦衣卫是我治下,发现我也是大喜,一个百户叫道:“朱千户,你终于回来了!快,去通知指挥使大人。” 我先把林白水推进锦衣卫的护卫,示意保护他,然后问百户:“究竟出了什么事情,怎么这么多人聚在承天门?而且很多刁民在喊大逆不道的话,你们怎么不去弹压?” 百户叹道:“启禀大人,属下也不是很清楚。约莫上午开始,就有很多人聚集过来,喊着大逆不道的言论,我们本想立即弹压,但是大内来了圣旨,说百姓请愿,不得阻拦。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们便实在无力弹压了!” 我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到那茫茫人头海洋,倏然又瞅见那中年眼镜,顿时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指着中年眼镜对百户说道:“喏,看到那个中年眼镜了吗?你们把他给我捉来,好好收拾收拾!” “这个,大人……怕群情激奋,属下也不好处理!” 我大怒,骂道:“你没脑子,这帮愚民,都是感性动物,平生最恨两样东西,一是贪官污吏,二是汉奸卖国贼。而且恨后者甚于前者。等会你们拿了几把日元,暗暗藏在衣袖里,上去压倒中年眼镜,装作从他身上搜出日元,大叫这是倭国奸细,拿了倭人的脏钱,意欲扰乱我国国政!” 百户叹道:“高,实在是高!” 说着百户带着几个下去,揪住那中年眼镜,假装搜出了倭国的钞票,大叫倭人奸细,顿时大哗,人人扑上去,几乎把他打死。百户他们好不容易抬了下去,慢慢去收拾了,哪知过了片刻,那百户匆匆跑过来,神色有异,大叫道:“大人,不好了!” “出了什么事情?” 我也是一惊。 百户刚才大喊大叫,到了我身边却凑过来,低声说道:“真的是倭人奸细!” “什么!” 我更是一惊。 百户说道:“我们原本只想让他记住教训,哪知水火棍一下去,那家伙就招了,真个是倭国的奸细,不过是拿了美夷的‘道乐’。” 我哈大嘴巴,难道真是上天保佑我,歪打正着,居然捉住了一个倭国的奸细。 转念一想,我脸色一沉说道:“兹事体大,不可乱说,我先去禀报指挥使大人!”** 刘之野望 耳际忽而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朱千户回来了,甚好!方才一直没有你的音讯,只当被某事耽搁,想不到却带来了一个小美人儿。若是你将其带回家,不怕河东狮吼吗?” 对面正是锦衣卫指挥使刘,此间功夫,我无暇欣赏刘指挥使的冷笑话,低声禀报道:“大事不妙,大人!” “有何大事?” 我便将捉到倭人奸细的事情细细禀明,刘指挥使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收敛,转而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此话当真?祈愿民众中,竟混杂倭人奸细,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 刘指挥使自言自语,又似在向我询问,于是我回答:“属下推测,乃是当今圣上宠信了若干小人,奸邪当道,民众有所不满。于是美日奸细趁机兴风作浪,暗中煽动蛊惑一干无知愚民,或言清君侧,或言废帝制等大逆不道言论。待到我朝廷天威弹压之际,便可把此事大肆宣扬,叫寒了百姓的心,才可伺机作乱,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也!眼下奸细尚未完全发动,理应断然采取措施,不然我朝危矣!” 刘指挥使叹了一口气:“但是,羽林卫传了大内的话,说百姓祈愿,不可阻拦,叫我如何可好!” 我冷冷地说道:“大人莫非没有考虑过,朝中有人与美日奸细勾结吗?” 一语点醒梦中人,刘指挥使死死盯住我,问道:“难道朝中另有奸佞!你说这奸佞是谁?” 我点点头,这奸佞当然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他反叛并阴谋夺取太祖孝陵宝物,但眼下事情却不能贸然说出来,因为手中并无确凿证据,万一被倒打一把,可就糟糕了,我说道:“暂且不能告诉刘指挥使,之后我会另禀明圣上,由皇上裁决。” 刘指挥使叹道:“原来如此。既然事情既已如此。锦衣卫!” “在!” 众校尉一声暴喏! “……疾速捉拿民众中煽动叛乱的美日奸细,快!” 有人踌躇:“若是有群情激奋阻拦呢?” 刘指挥使哼了一声,骂道:“难道你不会采用方才朱千户的计策吗?如法炮制即可。” 刘指挥使一下令,各个千户、百户携了属下了校尉、番子下去弹压暴乱愚民,先行捉了煽动阴谋的奸细,约莫几百号人。所谓擒贼先擒王,这些鼓噪之徒被带走之后,若干聚在广场上的愚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一些番子拎着水火棍一番恐吓,便顿时吓得鸟兽散去。不到半个钟头,原本百多万人的承天门前方广场,竟空无一人,只留下若干锦衣卫和捉住的美日奸细。 众人纷纷大赞刘指挥使智慧得当,轻而易举地便挫败了一起美日特务颠覆我朝的阴谋。刘指挥使得意洋洋,完全忘了我给他的主意,当下我暗中忍下一口气,问道:“大人,那些捉住的奸细如何处置?” 刘指挥使说道:“带下去细细拷问,捉住其他余党,不可使之漏掉一个。” 刘指挥使一挥手,其他低级军官纷纷退下,现场只留有几个五品以上的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我暗暗奇怪,莫非刘指挥使有大事商议,所以才屏除其他人等。这时刘指挥使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朱千户此功甚伟,若不是你发现了美日特务的奸谋,我朝危矣!待到圣上论功行赏之际,我定会向圣上禀明。” 我大喜,笑道:“哪里,还是靠指挥使大人指挥得当,某将哪敢居功!” 两人哈哈大笑,这时刘指挥使突然脸色一沉,下令道:“众将听令!” “在!” 我身边的几个将官喝道。 我正莫名其妙,却又听刘指挥使喝道:“查锦衣卫千户朱恒淮,阴谋不轨,意图叛乱,现捉拿归案!” 我大惊失色,什么时候我成了这种身份的人了。未待我反应过来,旁边几个将官一起冲上来,顿时将我掀倒,活活按住,使得我无力挣扎。我又惊又怒,质问道:“指挥使大人,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冷冷地说道:“只因为你得知了不该知道的事情!” 我心头一冷,原本莫名其妙,转念一想,莫非刘指挥使和韩冷勾结,不像啊!再想想看,突然意识到,在我去接林白水的时候,那个石原事先知道一样埋伏着。这种可能只有一个!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竟然是你与美日特务勾结,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笑道:“不错,正是我!若不是和他们合作,平常分散在四处的两万多锦衣卫哪里有理由聚集在一起。” 我明白了,说道:“原来如此,你是要造反!京师中只有锦衣卫、羽林卫、孝陵卫三只武装力量,其他的京师三大营则驻扎在京师郊外。而京师三卫中,以锦衣卫实力最为强悍,只是根据本草管理,锦衣卫从来不能全部集中在一起。而你借助这个机会,集结所有锦衣卫。眼下孝陵卫指挥使已经被砍了脑袋,不足为虑。只要借口羽林卫阴谋造反,以清君侧,即可乘机控制皇宫,牵制圣上!是吗?” “正是如此!本来我也想招揽你入伙,可惜……”刘指挥使摇摇头。 难怪如此,方才我说我知道了朝中谁是奸佞,我指的是韩冷,而刘指挥使却当作阴谋被我发觉了,当下便想除掉我,他挥挥手说:“你这个人来历不明,我实在不放心!带下去,杀了……” 我死命挣扎,那几个将官押着我,避开众多校尉,忽然这时候开进来一队红衣人,定睛一看,却是宫中的内侍过来。带头的那内侍来到我们前边,卷开一块黄布喝道:“圣旨到!” 刘指挥使一惊,难道大内这么快知道了他造反的事情。不像啊!眼下还没有完全准备妥当,暂且看看什么事情吧。于是单膝跪下,那内侍宣旨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锦衣卫指挥使刘,擅自弹压祈愿民众,嫌阴谋作乱,现此拿下!” 刘指挥使陡然一惊,抬起头看去,内侍暴喝一声,其他内侍扯开红色的太监衣物,竟然露出一身金灿灿的羽林卫服装,拿出藏在衣物内的枪械,对着地上半跪的人就是一阵乱枪,刘指挥使躲避不及,顿时给击杀了。众人大骇,纷纷拔枪自卫。但哪里躲得了,在场的几个将官顿时被击杀。远处低阶的校尉们眼看长官受袭,赶过来协助,毕竟锦衣卫人多势众,不过片刻,就把这些羽林卫杀得干干净净。但是锦衣卫损伤也极大,刘指挥使以下,高级武将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伤亡殆尽。唯独我因为被绑了起来拖到下面,反而阴差阳错地保住了性命。 那些低级武官和校尉并不知道事情,眼见上峰死伤殆尽,群情激奋。一些人不知刘指挥使的命令,便将我放了出来。眼下五品以上的官员,就只剩下我一个了。按本朝惯例,指挥使毙命,指挥同知权代,如此推下来,眼下偌大的锦衣卫系统,顿时落入我手,使得我心中极为震撼。真是上天造化弄人,事情犹如翻云覆雨一般地飞速变化。方才我刚刚沦为阶下囚,转眼叛逆者就归天了,我成了他职务的继承者。我心中暗自寻思,恐怕是韩冷也要造反,怀着同样的心思,乘刘指挥使不明,索性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将军决断 京城三大卫中,除孝陵卫把守孝陵,不问世事外,其他两个卫所,锦衣卫与羽林卫向来不合。锦衣卫负责京城宫外巡检,权限极大,肆无忌惮;而羽林卫直接负责皇帝的护卫,有点狗仗人势,权限亦是不小。平常两个卫所就有所摩擦,到了目前,羽林卫竟然暗杀了锦衣卫指挥使,顿时我们对羽林卫积累的不满全部爆发出来了! 我周身围满了锦衣卫校尉们,个个情绪激动,有的指着地上横躺着的刘指挥使和露出金灿灿羽林卫衣物的尸体叫道:“羽林卫欺人太甚,竟然连我们指挥使也敢杀了,我们和他们没完,走,弟兄们,大家一起进宫去,杀了他个狗血淋头!” “杀!” 众人应附。 “住口!” 我喝道! 说起来,我还不得不感谢羽林卫的偷袭,不然我反而叫刘指挥使给杀了。若是他不死,由他带着锦衣卫去造反,这几万弟兄,恐怕大半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们都是不知情的,所以我必须有个交代给他们。 我一个个指着他们的鼻子骂道:“你们反了吗?皇宫是皇上的住所,我们闯进去了,岂不是谋反?” 我武艺超群,在锦衣卫内素有威名,那些校尉们还算听我的,个个低下头,有人问道:“朱千户,现在我们锦衣卫就属你官衔最高,你说怎么办?我们就跟着你做!” 我沉思片刻,说道:“你们先守住现场,我带领一些弟兄们,进宫去面圣,禀明事情经过,由圣上裁决……” “不好了!指挥使大人!” 我好奇地转过头,却见一个校尉满头大汗的狂奔而来,见到我们问道:“刘指挥使呢?” 我叹道:“刘指挥使不幸遇难,目前我权代指挥使一职!” 那校尉颇是聪明,也见到了地上刘指挥使的尸体,对我一合拳禀报道:“朱权指挥使大人,大事不妙了。” “什么大事?你慢慢说,莫非那些暴民有聚拢起来了?” “不是,是比暴民更加糟糕的一伙人。很多羽林卫——不下一万人,口中嚷着锦衣卫造反,前来弹压,已经和前面的弟兄们交火上了。弟兄们的武器不如羽林卫,吃亏很大!权指挥使,你说怎么办?” “什么!” 我几乎跳了起来,心中暗想,韩冷好狠!今天他要造反,居然放着刘指挥使把所有锦衣卫聚拢起来,暗杀掉高层指挥人士之后,就派遣大军来镇压。我们锦衣卫武器绝对不如羽林卫,因为我们对付的都是一些手无寸铁的刁民,水火棍以上即可,很多情况下只有校尉以上才配备有手枪。而羽林卫乃是护卫圣上的卫队,武器自然精良,手中自动步枪、火箭筒,一个都不少,尽管人数上少于我方,但是凭借先进武器,可以一举歼灭锦衣卫。一旦失去锦衣卫之后,京师唯独羽林卫一支独大了!任他为所欲为! 我向前眺望,隐隐约约看到黑暗中火光四散,羽林卫前锋已经和锦衣卫交上火了,不断地想这边推进。 我把目光从远处收回,近看四周,锦衣卫内人心浮动,很多人面露惊恐之色,若不是承天门唯一通道就是羽林卫所推进的方向,无路可逃,几欲立即转身逃跑。 我一咬牙,大声喝道:“弟兄们!现在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前面就是羽林卫的疯子,他们要来杀我们!后面就是承天门,下去就是故宫,乃是皇上的住所!现在,羽林卫造反了!要杀皇帝篡位夺权。我们眼前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死路,乖乖地等着羽林卫将你打死,再扣上一个谋逆造反的帽子,让你家人也会被凌迟处死!还有一条路,就是跟着老子拼到底!只要熬到了天亮,京城外的三大营自然会开进来,,到那时,立了保卫皇上的大功,升官发财你就是想推也推不走!你们要走那条路!” 众人都已经知道了哪条路才能走,纷纷乱喊起来:“朱指挥使就是我们锦衣卫的大救星,跟着朱指挥使走,我们就有肉吃!” 我大喜,士气转眼就被调动起来。韩冷毕竟是一个未上过战场的公子哥儿,才智出众,却并不是擅长打仗,难道没有听说过背水一战的典故吗? 不过我虽然上过战场,但是当时不过一个小小的总旗,指挥不过百把人,眼下上万人的大阵仗,还当真是第一次面临!当下心一横,根据己方的特点和缺陷,凭借着承天门的地理位置布防。 “甲百户,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三千校尉番子,布防在金水河内,未得命令,不得擅动,违令者杀无赦!” “乙总旗,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两千校尉番子,布防在承天门城楼上,未得命令,擅动者杀无赦!” …… 我一个个命令下去,瞧着这两万多锦衣卫弟兄忙忙碌碌地布防,原本心中还有指挥如此之多的人打仗的兴奋,此刻突然心头一冷,手心里皆是冷汗,这些人的性命,都掌握在我的口中,稍微不当,两万及其他们的家属,都将陷入无尽的痛苦中!顿时我额头汗水潺潺,紧张不已,浑身激动还不知是兴奋,微微颤抖。 一只小手悄悄伸过来,拿着手帕替我擦擦汗,我扭过头,看到正是林白水,几乎忘了她,不晓得她怎么跑了过来,我苦笑道:“现在情况危急,你趁早跑掉吧。羽林卫自负之极,不太会为难你一个妇人的。假若现在不走,等会儿打起仗来,流弹无眼!” “无妨。”林白水说道,“今天真是奇怪的一天啊,自从遇到了你,真是倒霉事不断,先是被鬼子劫车,接着又差点在古墓里闷死,现在居然有打起仗来了!一个人一辈子就这样的遭遇,就已经够了!” 我笑笑:“没办法,谁叫我是白虎投胎,带有凶杀之气。” 我转念一想,向旁边的一个校尉讨要了一把手枪,打开保险,递给林白水,淡淡地说道:“等会儿注意保护自己!” 说着,我就叫人把他带到安全地方去了。至于我这个指挥官,则是留在原地指挥。 五分钟之后,羽林卫终于突破了锦衣卫前锋的防线,潮水一般地涌过来。若是从高处眺望,甚是好看,但见满是一片金灿灿的衣甲,犹如无数盛开的**,在夜幕下不断前行。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诗,是王玟琳教我的: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迎接一万羽林卫的,将是锦衣卫在承天门布下的天罗地网,只是可惜,承天门这座拥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古老城门,今夜将毁于战火!** 承天一战 今夜无月,原本***通明的承天门漆黑一片,任何能够照明的灯具都被锦衣卫们砸掉。纵然目不视物,羽林卫也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好像金色的波浪一样涌向无尽的黑暗深处。正要接近金水桥一侧的时候,突然,从金水桥下面掷出无数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噗噗落在羽林卫中间。 羽林卫久经训练,以为这便是我们锦衣卫扔过来的手雷,迅速伏倒。哪知这些手雷一样的东西并没爆炸,却发出丝丝的尖叫,冒出一坨坨黑绿的、带有极强刺激性味道的烟雾来。这便是我们锦衣卫的贴身利器——催泪弹! 须知,锦衣卫对付的只是大群作乱的刁民,无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只要扔上几个催泪弹,将刁民驱走即可。所以眼下我们手头并没有多少枪械,但是催泪弹却不少,三万多人里面,搜罗出了六百多个,一见这些玩意,我顿时心生一计。我们锦衣卫缺陷就在没有足够的枪械,无法长距离袭击,但是近身格斗却是我们的拿手好戏,只要化短处为长处,我们就有必胜的因素。 当下我命令将承天门所有照明的灯具统统砸掉,黑暗对锦衣卫有力。因为我们穿着的是酱紫色的衣服,而羽林卫则是金灿灿的衣物。黑暗的情况下,他们的目标比我们明显。 当羽林卫逼近到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当即下命令掷出全部催泪弹,一来阻碍羽林卫的视线,二来则是影响他们的感官。当是时,我将沾了水的布条绑在脸上,高举腰刀,爆发出惊人的大吼:“杀!” “杀!” 数千锦衣卫中不怕死的好汉,在我们带领之下,短短十多秒就冲入羽林卫阵中。羽林卫本来就已经被催泪弹搞得鼻涕眼泪横流,至少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让我们闯入阵内,犹如狮子闯入绵羊阵中,展开血腥的大屠杀! 我挥动手里的腰刀,只要见到金灿灿的颜色就毫不留情地砍下去,鲜血飞溅起来,扑到我脸上,敌人倒下了,我马上又去找另外一个目标。在这个热兵器横行的时代,还会出现这种大规模的冷兵器战斗,乃是非常罕见的。 羽林卫一方,尽管手中持有犀利的突击步枪,但是在进展中根本无法施展威力,一旦开火杀人,在击中锦衣卫的同时,不长眼睛的子弹也把周围的同僚击杀了,误杀的人数比我们杀的还要多。所以眼下锋利的突击步枪只能当作一条铁棍使用,砸来砸去,哪及腰刀威猛,顿时被杀了个血流成河。 而我方锦衣卫并非无敌状态,毕竟冷兵器的战争,对于心理素质的要求更加严酷。把一个大活人砍得血肉模糊,并非人人能够如我一般冷血地迅速去找下一个目标。尽管我已经竭力挑选或参加过打仗,或杀过人的家伙,但是仍有几个不成器的见血之后,立即蹲下呕吐不已,马上叫人砸倒了。 羽林卫不亏是护卫圣上的精英集团,很快从最初的震愕中恢复,迅速回调,不惜抛下仍旧在与我们苦苦拼杀的几千校尉,退到催泪弹烟雾之外,对准任何站立的人形射击,不论他是羽林卫与锦衣卫。这手非常狠毒,我们锦衣卫瞬时就被击杀了几百人,我看时候也差不多,高声大呼:“后撤,后撤!” 然后我率先逃出去,余下的锦衣卫跟在我后面逃离。羽林卫唯恐我们还有埋伏,稍微迟疑了片刻,却叫我们携着金水桥中的锦衣卫顺利大逃亡。我狂奔着冲向承天门底下的大门,大叫:“开门,放我们进来!” 守在里面的锦衣卫缓缓打开承天门,迎着几千锦衣卫逃入大门内,虽然羽林卫并没有立即追来,我们却没有把门关上。 这并不是空城计,而是另有计谋。 我回头仇视着羽林卫们,他们看到没有什么埋伏,便缓缓推进来,这次不像一开始那样贸然急进,而是步步为营。方才那掷出催泪弹的金水桥底下,唯恐还有人埋伏,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先用手雷扫了一遍。幸亏我有预见,叫兄弟们及早撤了出来,不然几千人的性命又白白损失了。 而金水桥之后,便是承天门的正门,眼看正门大启,受到我方才妙计袭击的羽林卫稍微停顿了一下,不刻有人大喊:“想不到锦衣卫里面还有这么一位高人!我当以为,杀了刘指挥使之后,锦衣卫便是群龙无首。阁下是哪位,叫我损失了如许弟兄,不妨显身展示展示!” 我一震,这竟然是韩冷的声音,他亲自来指挥作战! 当下我哈哈大笑,说道:“哦,原来是韩指挥使,在下不才,乃是朱恒淮,权代锦衣卫指挥使!” “是你!” 我听到韩冷的声音中一颤,他万万想不到我还活着。 “你是人还是鬼!” 我说道:“当然是人,托指挥使大人的福,我不禁得平安生还,而且凭空得了锦衣卫指挥使的要权。” 韩冷年纪轻轻即为羽林卫指挥使,又悍然发动叛乱,自然尤其过人之处,历时恢复常态,阴森森地冷笑:“可惜,这个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你只能坐到天明!” 话音方落,羽林卫重新向我们进攻,韩冷果然认为这只是我布置的空城计,可惜不是了! 那涌入承天门的羽林卫,还未来得及举起步枪开火射击,陡然就受到猛烈的枪火袭击。之前我方战斗,除了使用催泪弹之外,一直是冷兵器作战。这个不禁让韩冷产生错觉,以为我们没有热兵器。其实我们是有热兵器的,不过就是威力小了一点,乃是手枪而已。两万人多,手枪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有几千把。我灵机一动,索性把所有手枪集合起来一起用,发挥最大火力。而且承天门城门空间有限,一次性能够涌入的羽林卫校尉数量有限。面对同时几千把手枪的射击,活力密集不下于几十挺马克沁重型机枪的火力,顿时把羽林卫打得鬼哭狼嚎。想必韩冷此刻一定痛苦地想要杀了我吧!** 满城金甲 韩冷当然不是蠢蛋,当城门口堆积的尸体犹如小山一样高,伤者的呻吟声超过枪炮的吼叫,他立即下令回防,抽调精锐高手,以火箭筒和手雷开路。那火箭筒打在城门口的尸体堆上,立时把人肉山炸飞,肢体血肉横飞,,溅满了承天门城门口一百米以内的地方。我大骇,明明还有许多伤者,他们一时死不了,作为自己的部下,理应相当设法救回来。韩冷冷血之极的性格我是见识过的,但是羽林卫难道对同僚没有一丝怜悯之情吗?说不定其中还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呢! 韩冷高声喊道:“杀杀!打进紫禁城去。我有神的佑护,天下必定是我们的。等我做了皇帝,升官发财,少不了你们的!” 众多羽林卫一阵鼓噪,纷纷扬起手中的突击步枪,齐齐地以波浪型突击方式攻入承天门城门。对此我早有对策,哪会让自己的手下以劣势火力对抗强大的火力,去白白送死呢?方才羽林卫回防之极,我就带着锦衣卫的部下们逃之夭夭了,待到韩冷攻进来,除了得到空旷的一片午门广场,什么人也没有,连死伤的尸体也被拖走。 “朱恒淮!”韩冷气恼地嚷叫,“你屡次坏我好事,若是让我捉住,千刀万剐!” 韩冷对羽林卫下令:“不必理会,赶快去抢占太和殿、承乾宫,皇帝老儿就在那里!” 羽林卫浩浩荡荡冲进来,远远望去,就如无数金灿灿的**在夜空中闪烁,甚是好看。待到余下的七千多羽林卫齐齐进入,把来路承天门抢占了,正逼近太和殿前方的太和门时候,突然从太和门以及旁边的围墙上,涌出无数酱紫色的人来。韩冷初始一怔,随之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不是脑袋吓傻了,居然使出如此昏招。我方兵器利长,你方兵器利短,你以己之短攻我之长,岂不是自寻死路?哈哈!” “未必!” 我冷冷地说道。 韩冷一挥手,羽林卫就发起了凶猛的进攻。韩冷说的不错,羽林卫是擅长长距离攻击,但是他显然忘了,在承天门与太和门之间的一段空间内,空空荡荡,毫无掩体,羽林卫校尉们不得不**在毫无防备的地方挨子弹。而我们锦衣卫方面,太和门不用说了,是一座大门,有足够的地方掩护,而东西两面都是墙壁,亦是有足够的掩体。我们凭借地利人和,一时间与羽林卫杀个难解难分。 双方交战的场面异常激烈,太和门之前的广场不过小小的几亩地,却云集了近三万兵士,以现代化的枪械展开一场血腥屠杀。我们方才偷袭羽林卫的时候,夺走了不少他们的枪械,一时之间,火力也不逊色于羽林卫。双方射出的子弹在夜空里织成一张密集的火力网,不时夺走人的性命。 那羽林卫方面缺乏掩体,不时有人中弹倒下,活着的同僚索性以死者的尸体作为掩体。有人一时未死,也被堆叠起来,发出痛苦的呻吟。羽林卫步步推进,数次攻破围墙,与锦衣卫发生贴身肉搏,形势危急地几乎让我立时下令撤退。好在锦衣卫校尉们自知无路可退,拼死血战,凭借着优势人力把羽林卫驱逐出去。然而胜利的天平,还是渐渐向羽林卫倾斜。 “指挥使大人,弟兄们快顶不住了!我们撤退吧!”一个百户浑身血淋淋,捂着一只受伤的胳膊向我报告,“我手底下的弟兄,都死光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们不能退,一旦退下了,大家一起完蛋!中国虽然之大,则无你我容身之处!” 眼看羽林卫逐渐逼近太和门,我拔出腰刀,高高扬起,喝道“弟兄们,跟我上!” 我正要带着身边校尉们冲出去拼命,突然看到羽林卫背后大乱,轰轰隆隆的声响不绝。我初始愕然,随之大喜,大声叫道:“京师三大营赶到了,弟兄们,再坚持一会儿!” 锦衣卫一阵欢呼!京师三大营只属于皇帝,绝对不可能叛变的,看眼前的情形,他们猛攻羽林卫的后方,说明他们认为羽林卫是叛变的,我们就有救了。 话音方落,那羽林卫本因立即军心涣散,一击而溃。哪知他们此刻反而越发整齐,这时我看到羽林卫齐齐地组成一个个方阵,不去援助后面受到袭击的同伙,而是猛攻我们太和门。 该死!我怎么也忘了背水一战的道理。羽林卫眼下只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回防,以羽林卫的武器和实力,绝对不是野战军队京师三大营之一的对手。另外一条路,就是率先击败我们,只要想办法控制住了皇帝,京师三大营就根本无所畏惧。毫无疑问,我们的实力比京师三大营弱小很多,拿着我们当鱼腩,眼下承受的压力更加巨大。 羽林卫不畏生死地向我们发起进攻,野战与巷战不同,极其重视阵势的作用,有时一个阵势的优劣,几乎可以提升一倍的战斗力。只见数千羽林卫排成一个“老汉推车”的阵势,口中齐齐喊道:“推!” 那羽林卫的这个阵势,以两翼为掩护,中间突破,齐齐地向我们推进来。我们全力狙击,但是这个古典阵势实在太厉害了,很快羽林卫就推到了眼前,却被太和门挡住。 那羽林卫又飞快地变化阵势,排成一个“玉女吹箫”,大声叫道:“升!” 所谓“玉女吹箫”,就是羽林卫差不多以五个人为一组,其中四个人在底下,一个人在上面,那四个人联合起来,一起把上面的人推上去。若是从高处眺望,无数小**组成一朵朵大的**,吐出花蕊,无数羽林卫士兵就如壁虎一样,借力爬上了六米多高的太和门。情况不妙! 我大声一声:“杀!” 说着,带头冲向太和门,挥刀乱砍,见一个杀一个。因为能够爬上太和门的羽林卫校尉,必然不能带上太多东西,不然身子太重,爬不上来。加上人数有限,在我带领下,锦衣卫很快把他们驱逐下去。 在下面羽林卫又变化阵势,高叫道:“承!” 这次变换的阵势,却是“观音坐莲”!把他们掉下来的校尉一个个接著。但是这毕竟在仓促之间,难免有失误,摔死了大半。 轰! 羽林卫背后的承天门防线终于被攻破,冲进来一队队紫黑色服饰的士兵。正是京师三大营之一的神机营。他们一边冲进来与羽林卫搏杀,一边高叫:“羽林卫阴谋叛乱,杀无赦!锦衣卫护驾有功,赏!” 锦衣卫顿时欢声雷动,而羽林卫听到杀无赦不免垂死挣扎。可惜神机营不是吃白饭的,在他们强大火力的打击下,本来人数上就逊色的羽林卫顿时吃了大亏。小小的太和门广场几乎成了死亡的海洋,无数金灿灿的**飞溅起一朵朵血花,立时倒下身亡。满城的黄金甲,毕竟不如酱瓜(民间对锦衣卫的笑称)厉害!** 皇宫阴谋 惨烈的紫禁城一战已经接近尾声,作乱的羽林卫在神机营与锦衣卫的联合绞杀下溃不成军。由于圣上下了圣旨,对于这干奸佞一律杀无赦,所以羽林卫抵抗甚是激烈,但是难成气候,耳边偶尔才听到零零碎碎的枪战声,以及人死之时的惨叫。 我眺望打量太和门至承天门之间,入目皆是遍地的尸骸,那金灿灿的羽林卫犹如严冬里的**,倒在地上枯萎,消逝了生命。其实锦衣卫损失也极为惨重,粗略统计了一下,两万多弟兄中,超过三分之二有伤亡,乃是一场惨胜。若非神机营及时赶到,恐怕此刻躺在地上的,就是遍地酱瓜了。 那神机营提督笑吟吟地迎上来,笑道:“朱指挥使护驾有功,圣上必定欢喜的很,日后指挥使大人升官发财,可不要忘了本官啊!” 我拱拱手,笑道:“哪里。提督大人客气了。要不是提督大人率麾下勇士及时赶到,我哪能立下如此泼天大功。日后还需大人多多提携!” 神机营提督官衔上比我大上几品,加上人家好歹救了一条老命,当下客气之极。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向提督问道:“敢问提督大人,那作乱的羽林卫指挥使韩冷,可曾捉到?” 提督眉头皱皱,说道:“这个家伙,甚是狡猾,眼看情形不对,居然抛下苦苦作战的属下,一个人逃跑了,当真无耻的很!” 我叹了一口气:“一将功成万骨枯。眼下如此之多的锦衣卫、羽林卫伤亡,都是被韩冷一个人的野心谋害的。若是捉住了这个家伙,必要在午门凌迟处死。” 提督点点头,这时大内快步走来几个内侍,其中一人展开黄布,念道:“圣旨到!” 我心头一凛,唯恐又是羽林卫伪装的,仔细一看,这些内侍面白无须,体质纤弱,乃是真宦官,这下才安然地半膝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锦衣卫千户朱恒淮,平定叛逆,护驾有功,特升锦衣卫指挥使。赏一等忠勇男爵。即刻进宫面圣!钦此!” 我大喜:“谢主龙恩!” 提督向我说道:“恭喜男爵大人。” “哪里哪里!” 寒暄客套了一下,我便和内侍们进宫面圣。大内原本是羽林卫守卫的,因为羽林卫叛变,全部被清除出去,目前外城由神机营和锦衣卫守护,内城却比较空虚。一路上,除了看到几个有气无力的太监拿着枪械紧张不安地站岗以外,几乎没有看到其他防卫。我心里咯噔一下,隐隐升起这么一个念头,倘若当时我立即入宫,捉拿住皇帝,是不是我也能篡权夺位成功?这个念头越想越诱人,如今看来,却是叫人懊悔不已,连神机营都赶到了,我已经失去了最佳时机。 我猛然一震,怎么能有如此大逆不道的念头呢?受韩冷蛊惑太深了。当下我摇摇头,继续跟着那几个内侍往前走,走了没几步,那些内侍戛然止步,尖尖的声音响起:“什么人?鬼鬼祟祟,快出来!” 我顿时戒备,凝神搜索,却见从暗处缓缓出来一个白色的人影,看身形似乎是女子。待凑近了一看,乃是林白水,我吃了一惊,她怎么跑到大内来了。我不是一直叫她呆在安全的地方吗?莫非迷路,误闯进来了。心思所想,我便笑嘻嘻地对那些内侍讲道:“诸位公公……” 砰砰! 林白水身后忽然吐出一条火舌,我来不及吃惊,身体本能地反应,立时伏倒打滚,避开这些枪火。至于那些内侍,却没有这么好的身手,转眼就被杀个干干净净。我躲在隐蔽处怒道:“林白水,你这是什么意思?” 女人没有回答,代替的是小声的抽泣,我偷偷描出一眼,细看林白水满面泪水,浑身战栗不已,害怕之极。在她身后,隐隐约约藏着什么人。当下我冷冷地说道:“后面的那位朋友,躲在女人背后,算什么东西!” “哈哈,朱千户……不,朱指挥使大人,我们又见面了!”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过来,我顿时一震,失声叫道:“韩冷!” 难怪方才捉不到这个家伙,居然逃到了大内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撞见了林白水,便拿来做人质了。 韩冷牙齿咯咯作响地说道:“朱指挥使啊,你害的我好惨。我韩冷一身自负天命所附,哪知却三番五次叫你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武夫莽汉坏了大事!” 我哈哈大笑:“由此可见,天命并不在你身上,而在我身上!” “呵呵,你错了。正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这是上天在考验我,他没有抛弃我,不然,我怎么又遇上了你们?” “哦,我们对于你的霸业,有何裨益?” 韩冷笑道:“我有神器——万象仪!” 我哈哈大笑,极力嘲讽激怒韩冷,以伺机救出林白水:“你那个所谓的万象仪,乃是假货。真正的万象仪,我和林白水一起看到过,绝对不是那个什么瞎子骗钱的罗盘。” 韩冷不怒反笑:“恰恰相反,是你错了。我知道你们说的万象仪,那是预言未来的万象仪。但是有那个玩意我有个屁用,我需要的是掌握未来的万象仪。而那个东西,正在我手里!” 我冷冷说道:“牛皮也不要吹的太厉害!” 韩冷哼地一声,说道:“那是因为你不懂风水的本质。但是我知道,所以我才是掌握未来的人,不,确切的说是神!朱恒淮,我令你出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我踌躇不已,终究舍不得林白水被弄死,只得老老实实出来,同时暗自防备韩冷偷袭。出乎意料,他并没有多少攻击的念头,而是躲在林白水背后,睨视着我。 我问道:“你想作甚?别说拿她来威胁我去刺杀皇上。” “你认为这么蠢的念头,我会想得出吗?”韩冷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低着头对林白水说道:“既然你们看到过预言的万象仪,那我问你,对于今天,它有什么预言?” 林白水颤抖地说道:“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 这句话我也听说过,但是什么意思不太明白。韩冷似乎自言自语,又似乎在解释给我们听:“己巳便是今年;幽,便是幽州,也就是京城的古称;常,正常,常态;乱,动乱!加上烈火焚城!我明白了,它的意思就是说,今年京师注定有一场在常态下发生的大动乱,这场动乱,便是和几百年前,天启大爆炸一样的可怕事故!哈哈!只要我引发了这场事故,我就是神了!” 他疯了!** 京师风水 我冷冷盯着韩冷,他一只手拿枪对准林白水,以威胁我,另外一只手向背后伸过去,要把背包拿下来,在他眼眸稍稍偏转的一瞬间,我连连向林白水使眼色,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林白水与我合作多次,心意相通,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猛然抡起小手,攥紧了拳头,狠狠地对着韩冷的太阳穴砸下去。 韩冷吃了一击,惨叫一声,身子摇摇晃晃,我大喜,正要扑上去,形势陡然又变化。韩冷站直了身躯,大怒之极,捉住林白水的小手扭到她的背后,转瞬即将不利局面扭转,我连出击的机会都没有。唉,林白水实在太弱了,打起拳头了有气无力,对韩冷几乎没有什么伤害,若是换作我,恐怕韩冷连脑袋都已经被打飞了。 韩冷先是瞟了我一眼,喝道:“朱恒淮,你不要轻举妄动!” 因为有人质在手,我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然后韩冷面对着林白水,甚是恼火:“你这个女人,真是可恶,差点坏了我的大事!我定要将你绑起来!” 他四下里寻找,并没有看到绳子一类的工具,一度把眼光投向我,很快移开。我知道他的心思,因为韩冷只能动用一只手,不能绑人,但是要我来做,肯定会留下什么猫腻。韩冷无计可施之下,突然把空着的那只手搭在林白水背脊上,抓住衣服,使其鼓起一条皱褶。只听吱啊一声,林白水背脊上的衣服立时被扯下一条布来。 林白水只觉得背脊倏然发亮,衣服竟被扯破,以为韩冷要施暴,吓得花容失色,放声大叫。我怒叫道:“韩冷,你算是男人吗?” 韩冷喝道:“闭嘴!” 我只觉得血气上涌,我作为一个男人,哪能容忍另外一个男子在我面前对女人施暴,于是暗暗蓄力,只待韩冷稍微露出破绽,便一拳将他砸死。 韩冷一言不发,那只手在林白水身上撕来撕去。林白水拼命抵挡,躲来躲去,却始终逃不掉。夏日炎炎,不论男女衣物都不多,且以轻薄为主,很快,林白水被剥的上身只余下一个文胸。那韩冷当然毫不客气地捉住文胸背后的那条带子,用力一扯,吱!断成了两段,叫韩冷随手丢在地上。林白水又是一声惊叫,双手慌忙护住**的胸脯,跪在地上,吓得魂不附体,哆哆嗦嗦。 出乎意料,韩冷没有进一步的暴行了。此刻林白水上身光溜溜的,只能靠双手遮住胸脯。她是个传统的女子,哪敢在男人面前露出身子,顿时吓得一动不动。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韩冷实在无法制住林白水,索性利用女性的害羞心理,把林白水的上衣剥个干干净净,让她的双手无暇运动,只能片刻不停地捂住胸脯。 韩冷用冰凉的枪管戳戳林白水肩部白嫩的肌肤,叫道:“女人起来!要是你下次再不听话,可不只是剥光衣服这么简单了!”说着,嘿嘿地**笑起来。 林白水慢慢站了起来,满面通红,低着头不看见我们,赶紧抢在先头走路,使得我们看到的不过她的背部。那林白水个子长挑,身材纤细,那腰肢更是纤细若无。配上洁白如方剥出来的鸡蛋一般的肌肤,随着走动一扭一扭,越发好看。 韩冷**笑道:“朱指挥使,此间风光可好?” 我哼地一下:“非我辈大好男儿所为!” 韩冷愤怒之极,却无可奈何,过了半晌才说道:“你可知,我是如何发现万象仪的秘密?” 我懒洋洋地说道:“我怎么知道,若是想炫耀,不妨老老实实,一口气说出来。” 韩冷不怒反笑:“朱指挥使毕竟是爽快人,我也不多废话了。自从我取了万象仪之后,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万象仪上的司南方针,从来不指向南方!令我不禁疑惑万分,初始以为,这个司南不带磁力,稍微一测验,是带着磁力的。既然是司南,自然配对着地图,我把两者一对,顿时发觉了其中的秘密!” “什么秘密!” 我心中好奇起来了。 “我发现,这根司南,始终指着紫禁城的一角!一开始我也没有想通,苦思冥想了半天,设置出了种种可能,例如紫禁城附近有大型铁矿等等,根本不可能。我这人有个习惯,一旦想不通了,便看看书,从别人的思维里,或许能够得到什么灵感。于是我查阅了一本本堪舆学的著作,猛然之间我灵感一动,我明白了,这是为什么!” “那是什么缘故?” 韩冷却转而问前面的林白水:“林博士,你是个大学问家,你说说,紫禁城在建筑上,有什么不对头吗?” 林白水害羞之极,唯唯诺诺:“嗯,这个中轴线,歪了!” 我莫名其妙:“什么中轴线歪了?” 韩冷解释道:“京师的中轴线,是从永定门到钟鼓楼的一条中轴线,是京师的中心标志。中轴线理应与子午线重叠,合‘正南正北’的方向,这才是天经地义的常识。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十几年前,有人测量中轴线的时候,竟然发现它是歪的,和子午线有两度左右的偏角!” 我大吃一惊,说道:“何人如此大胆,在建城的时候,竟然把中轴线给弄歪了,这样不论放在哪朝哪代都是凌迟的大罪啊!” 韩冷说道:“如今之京师中轴线,仍旧沿用蒙元大都时期的的那条。据说蒙元大都的设计者乃是刘秉忠、郭守敬。他们都是大科学家,会采用精度较高的天文测量,而不是当时就证明误差极大的磁针定位,不禁叫人奇怪。之后七百多年,几十个皇帝都坐在了歪的中轴线上,细想起来叫人不禁纳闷,但是如果联想到风水的本质,就不奇怪了。” 我问道:“你一直在说什么风水的本质,那究竟是什么?” 韩冷说道:“世人纷传风水乃是伪科学,在我看来,风水之说,确实有一定的科学性。譬如勘察风水,必定用上司南,我想那风水便与地球磁场有莫大的关系。不仅仅是磁场,风水之说还涉及太阳、引力等种种因素。所以我就认为,所谓的风水,就是宇宙种种能量对人的干涉,有好有坏,风水的本质就是要利用宇宙能量,顺从宇宙能量。” 我点点头说道:“这点我也赞同。譬如我就听我老婆讲过,人们睡觉最好头南脚北,以适应地球磁场。” 韩冷又说道:“古人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他们建造城市、房屋都要依靠风水。我问你,你看看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 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棋盘?” 韩冷摇摇头,说道:“你再想想看,像什么?” 我莫名其妙,不禁陷入了沉思,苦苦思索,究竟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呢?恍惚之间,我忽然想起了王玟琳童心大发,把家里的电视机给拆了,那…… “集成电路!“ 我推口而出。 “不错,就是集成电路。京师的整个布局,其实是一块巨大的集成电路,每一栋房子、每一条胡同,都是不同的电阻。而上面奔驰的不是电流,而是磁力、引力等宇宙能量。你想,那小小的一块集成电路,能够带动巨大的能量。而整个京师方圆百里之大,乃是一个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系统,它能够带动的能量更加庞大。” 韩冷越说越兴奋,我越听越惊异。 “一旦京师的集成电路启动,将会带来巨大的力量。我怀疑,明朝天启年间的神秘爆炸,其实是一场集成电路接受能量符合过大所引起的事故。想想那场事故的规模就知道!所以我只要掌握了这个巨大的集成电路,我就能控制世界!而发动这个集成电路的开关,便是我手中的万象仪!它上面的司南,时刻不停地提醒我找到启动开关的地方!”** 魔盒开启 韩冷双目突出,神情相当兴奋,额头冒出了细细的汗珠,甚至因为说话太急了,以至于气喘吁吁。他所说的这些都是相当隐秘的事情,断然不可对别人贸然吐露。俗话说物极必反,不要让人说,反而更想告诉别人。就如吃饭时喉咙里堵住了一块饭团,不吐不快。而我们两人都是事关人员,此刻必定让我们知道才能办事。说完,韩冷手腕一转,从背包里掏出了万象仪。 好像罗盘一样的万象仪在漆黑的夜空下,发出幽幽的绿光,仿佛一团鬼火,诡异之极。我畏缩地后退几步,唯恐放射性物资的毒性沾染到了我。而韩冷丝毫不知情,捧着宝贝不住探视司南,喃喃自语:“快了,快了,就在前方……”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在我感觉以来,都是一直朝西面在行进。倏然眼前霍然开朗,入目乃是一片极为平坦的地面,原本高高低低、此起彼伏的建筑物立时消失。我从未来过紫禁城,哪知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感觉眼前空旷的可怕,不禁叫道:“这是哪里?” “中南海!” 韩冷又补充一句:“前清时期,慈禧妖后囚禁光绪小儿,垂帘听政的地方,就在这里!” 原来是一片水面,难怪如此之宽广。因为实在太黑了,我看不清楚,便以为是一片平地了。 本朝开国之后,历代帝王均居住于紫禁城慈宁宫一带,至于中南海,偏于西瓯,倒是极少有人来往,因此我们在这里看不到一个人员,也没有一盏电灯。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团,树影、屋影隐隐约约。韩冷高举起万象仪,借助万象仪的发出的亮光打量四周,点点头,说道:“不错,此地风景优雅,龙气十足,他日我登基之后,必然以此地为住所。” 我和林白水没有搭理人,韩冷察觉场面冷落,讪讪地笑笑。话说间,已经转到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前,看那牌额,却是勤政殿。因为极少有人来往,为了保管方便,便以一把大锁牢牢将正门锁住。此锁只能放君子,哪能防备韩冷之流无法无天的暴徒,当下冷笑一声,对准大锁砰的一枪,打断了索栓。这时再添上一脚在门上,轰的一声,尘封了近百年的勤政殿霍然开启,迎面扑来一股木制建筑物特有的发霉味道,叫人不住皱皱眉头。我只得拿衣袖遮住鼻子,眼角一瞥,那林白水可就倒霉了。因为她被韩冷扒走了上身的衣物,这时一直是用两只胳膊捂住要紧的部位,面对霉味的进攻,只能紧紧把眉毛蹙起来,忍受着不悦的气味。我本想立即上前为林白水披上一件衣服,转念一想,犯不着此刻打草惊蛇,等会儿会给韩冷好看的! 韩冷高举着万象仪,借助绿油油的亮光四处打量,脑袋扭来扭去,兴奋、焦急的神情融合在一起,到处找寻类似开关的物件。其实勤政殿历经满清、前朝和本朝三代的动乱,里面的物件几乎都被毁于一旦,连个凳子都没有留下。而本朝又向来不太重视这里,因此勤政殿内空空荡荡,往前看过去,殿内做北朝南是九龙宝座的遗存基座,原案老早毁于八国联军的战火。九龙基座之上是一块残破的匾额,依稀可见“正大光明”几个大字! “在哪里,在哪里?” 韩冷额头又冒出丝丝冷汗,他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林白水的一只胳膊,将后者拖过来。只听林白水一声尖叫,胳膊被拉开,顿时走光严重,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团白皙上点缀红艳艳素点色彩飞过。那林白水运动细胞很糟糕,此刻却又飞快地护住了胸脯,吓得魂不附体,叫道:“你,你要做什么?” 韩冷焦急地双目发赤,高声叫道:“你是大博士,学问毕竟比我丰富,我问你,这个万象仪的启动开关,到底在哪里?” 林白水稍稍镇静下来,这女人读书太多,脑子爱钻牛角尖,居然忘了眼前的形势,慢慢陷入问题的沉思中,那韩冷也难道没有打搅。过了片刻林白水说道:“我想,既然是能够掌控命运的万象仪,它象征着王霸之权。又在勤政殿内,那你试试看坐在前面的九龙宝座上,说不定,就有结果了。” 韩冷点点头,自言自语:“不错。” 他登上九龙宝座的基座,坐在上面。虽然九龙宝座如今只剩下了一个基座,但是地势甚高,从我们的角度看上去,韩冷高高在上,真的如皇帝一样。那韩冷初始坐上基座,仍旧死死盯住我们,唯恐我们发动逆袭,片刻那韩冷表情慢慢凝固,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我看到他双目渐渐放大,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单手指着前方,高声叫道:“在那里!” 我倏然一震,回转头瞥过去,并没有什么,随之醒悟,韩冷的位置比我高,那么他指向的位置也比我高出很多。我马上抬起头,头顶正是勤政殿的顶梁。勤政殿乃是秉承明清风格的建筑物,但是顶部却奇怪设置成一个八卦形状,中间是太极阴阳鱼,与四方四角的建筑物本身格格不入,招人怀疑。 韩冷面露微笑,说道:“原来如此,这里就是发动万象仪的关键啊!” 说着,韩冷突然一跃而起,攀上了勤政殿的顶梁。我素知他的腿功极佳,做个梁上君子也不稀奇。本来我可以乘此机会携着林白水逃之夭夭,但是不知道怎么地,我还是留了下来,想看看韩冷搞什么花头。我一边盯着韩冷的行动,一边脱下外衣,披在林白水身上。 “谢谢!” 林白水感激地说道,有若珍宝一样,急急忙忙穿在身上,总算遮住了女性的秘密。不过我们两个身材相差太大,我是一个大块头,而林白水身材纤瘦,因此看上去犹如一个小孩穿着大人的衣服,甚是好玩。 话说间,韩冷已经来到了那八卦图案的位置,他双腿夹住横梁,小心翼翼地把万象仪放置在中心的阴阳鱼上。但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顿时哈哈大笑:“果然,你所相信的都是一派胡言,世界上哪有什么可以掌控的天命呢?” 话音方落,陡然绿光一闪,我们立时被笼罩在一层绿光之中。那勤政殿闪亮一下,犹如巨大的手电筒,把这绿光传递到空中。地面,忽然轰轰地摇晃起来! 我脸色陡然大变,万象仪,发动了! 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又重新发动了! ---------------------------------------------------------------------------- 最近这几天家里装修,电脑搬来搬去,不能及时更新了,见谅! 互动时间: 写的这么乱,古不古现不现的。怎么让人顶你啊!唉!失败啊!难道是江郎才尽!铁雪之鹰 第六部3为什么那么乱??????给个理由啊?铁雪之鹰 回答:当然不是江郎才尽了。只是有一些不得以的原因。不过我会在结尾给一个完美的解释。 我觉得《西域魔国》修正版反而没有原版讲述的清楚,我在看修正版时很多事都看不明,在看了原版才明白,删剪的太厉害。应该在原版上稍稍修改一下就好了,总之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书!的确,原版中关于通天塔以及六道轮回的构思还是相当不错的。另外,不确定是不是我看错了,修正版的最初也是有文清登场,但是后文里就没有了?云$杉 回答:西域魔国当初没有想到写了这么长,拖得太长了,不得不删除了三分之一字数。其实现在已经开始又重新开始修改了。希望会给大家满意的,预计字数十五万左右。 作者取名真搞笑,寒冷——还韩寒呢,哈哈~苍月*水仙2007-1-2114:35 回答上海绝恋怎么能少人了?既然有了郭,自然有韩。 老汉推车阵玉女吹箫阵观音坐莲阵暴汗帅帅的小强2007-1-2020:31 xo36式都出来了……狂吻一只猪2007-1-2009:41 回答:恶搞黄金甲的。 公子,你疯了么?太和门几亩地就够三万人厮杀?人摞人啊?风入罗幛2007-1-2002:34 回答:也是恶搞黄金甲的,张艺谋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 作者说的真雅,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其实历史是婊子,是胜利者就可以上她。诸天泪2007-1-1918:36 回答:确实如此。不过真实是时间的女儿来源于一本推理小说,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恩~~~这个故事在一天之内完成所有的剧情的……呵呵……狂吻一只猪2007-1-1809:24 回答:似乎发生的越来越急促了。内蒙古篇花了一个月,明镜花了两年,古墓花了一个礼拜,西域魔国花了一个礼拜左右,就这部一天之内完成了。哈哈。 公子就学的京师大学堂在那时可是冲锋陷阵敢为人先阿,在书中却只字不提,是不是有意护短啊!开个玩笑,呵呵留头不留发2007-1-1714:21 回答:我……就读于国立浙江大学堂。 来,说一个恶心的,那个在沙漠里面尝便便的根本是错误的,因为外面气温高于人体温度!说便便还是凉的,判断人没有走远还差不多,最合理的是说便便还有水分,所以人没有走远ash2007-1-1619:58 回答:搞错了。 清末民初四大高手——铁拳无敌孙中山、穿林北腿蒋中正、天魔共残毛泽东、神行太保邓小平。其中孙中山和蒋中正合成“南拳北腿”。闇夜守護2007-1-1515:39 回答:是铁拳无敌孙中山的恶搞吧…… 跟公子讨论下小说中的一个部分“按照五德说,前朝属于木德,本朝属于火……御览2007-1-1020:36 回答:见作品相关。有讨论。** 万象仪争 地面轰轰隆隆的震动,规模不下于里氏六级地震。伴随着地动天摇的还有韩冷发狂一样的笑声,他双腿夹住横梁,受到地震的影响,浑身不住晃动,纵然如此,这个人还是像是疯子一样大喊大叫:“哈哈,我终于启动了万象仪。我是神,我是世界之主,你们都必须服从我!” 话音方落,韩冷终于承受不住晃动,摔了下来,这个人反应极快,飞速一个筋斗就落在地上,微微后退几步,原本握在手里的手枪咔嚓,掉在地上。 韩冷吃了一惊,盯着那把手枪,抬起头的时候,目光正和我的视线相接触,只听我大喊一声:“韩冷,受死吧!”顿时一只铁拳砸了过来。 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发作,就是忌讳韩冷的手枪,虽然我能够从容逃跑,可是林白水却不可能有生还的机会。眼看大好时机摆在眼前,我哪肯放过,立时推开林白水,冲上去和韩冷对打。 我从未和韩冷直接交手过,只知道他的腿功极为出色,至于手上功夫,便是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并不畏惧,单是以功夫而论,京城之中,我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一身军道杀拳练到炉火纯青,此刻抢占先机,拳头逼近了韩冷的面颊。 呼!韩冷上身不动,双腿急剧地摆动,往后退却,身形极快。我的拳头牢牢跟踪住他的面颊,只要击中脸颊,即使再厉害的人,也会至少数秒钟不醒人事。 韩冷右手挥拳,硬生生地和我对轰一拳。 咔嚓,骨头碎裂的声音爆响。 韩冷大叫一声,抱着右手一个筋斗翻开。我受到自己挥拳的反作用力,身形微微一颤,稳住脚步,哈哈大笑:“小子,你以为京城里有几个人可以和老子比划拳头。” 韩冷吃亏不小,他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对峙着。倏然韩冷开口说道:“朱恒淮,你现在不过是一介小小的指挥使,在京城中,官衔大于你之人,多之如牛毛。眼下我掌控了天地元素,这天下,便是我的了。只要你辅佐我登上皇位,我封赏你为一字并肩王,荣华富贵,仍你享受,天下女子,仍你挑选,例如这眼前的林白水,你随意纳为小妾即可。” 韩冷说别的不好,偏偏扯上了林白水,当下林白水气得七窍冒烟,大叫道:“不要相信他的鬼话!” 我冷笑一声,韩冷的阴冷性格,我是领教过的。他这种人,只爱他自己,别人在他眼里,连一堆狗屎都不如。我说道:“韩指挥使,还不如我将你杀了,由我来掌控这个天下。这大明帝国由我姓朱的继承,也是理所当然。” 韩冷脸色变掉,面露狰狞,大叫道:“哪有那么容易,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说着,韩冷猛然扑过来。 我正面迎上去,方才的交手我便心中有底,韩冷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韩冷一招懒驴打滚,翻了一个身,急切地往地上的手枪摸过去,但同时我也飞身上来,两个人两只手几乎是同时抓住了那把手枪。 一把手枪由两个人来争夺,谁先把枪口对准对方,并且扣动扳机,谁就是胜利者。不过眼下韩冷拿著了枪柄,而我只是拿住了枪口,所以我只能把枪口往上推,防止子弹飞出来打到我身上。韩冷却毫不犹疑地扣动扳机,砰的一下,一颗子弹飞出来。然后韩冷又连续不断地扣动扳机,一颗颗地把子弹射出来。 我心头一凛,枪口朝天,韩冷根本打不到我,何必这么浪费子弹?不对! 我猛然抬头,顿时明白。 韩冷的目标是天顶的万象仪,他方才不是说过,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所以他要击毁万象仪。 可恶,我绝对不允许韩冷破坏万象仪,不然我们怎么制止可怕的灾变呢? 当下我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把枪口扭向韩冷的方向。而韩冷也知道这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拼了老命。两人你争我夺,不相上下。 我们打斗激烈之处,都忘了房中还有另外一个人。此刻这个人慢慢地走了过来,顿时我和韩冷才惊觉。 我大喜:“林博士,快快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在韩冷的头上,把他打倒!” 韩冷急切地叫道:“林博士,你千万不要被这条恶棍蒙骗了。这个朱恒淮面似忠厚,其实奸诈之极。他的老婆王玟琳,乃是京师第一美女,却被他骗到手里。你可知,是用什么方法吗?当然是生米煮成熟饭了。假若你落在他手里,将一生痛苦不堪!” 我平生最为敬重王玟琳,不禁大怒骂道:“胡说八道!” 韩冷笑道:“你看,这人便开始抵赖了。” 林白水从地上缓缓捡起一块石头,正对着我们两个人。 “快动手!”韩冷叫道。 “你难道忘了他对你的侮辱吗?”我叫道。 林白水高高举起石头,猛然间外面天光大亮,犹如升起了一个太阳一般。我们习惯于黑暗的眼睛顿时失明,突听一声惨叫,我倏然一震,眼睛慢慢地适应了亮光,看到韩冷倒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而林白水正呆在一边,不住喘气,那宽大的衣服里面,不时露出一丝白肉的痕迹,甚是暧昧。 我松了一口气:“谢谢你。” 林白水说道:“说起来,我还是更相信你一点。” 我抬起头,疑问道:“外面怎么这般明亮?” 这说着,突然勤政殿大门开启,涌进来一批人,我乍见一惊,随之大喜,却是一帮锦衣卫,那为首的百户见我一愣说道:“属下一直找不到指挥使大人,原来大人在这里。我们突见勤政殿冒出绿光,过来看看,大人,什么事体?” 我指着韩冷说道:“这是今日羽林卫叛乱的头目韩冷,将他押解下去,便是大功一件。” 那百户大喜,笑道:“恭喜大人,再立大功!” 我冷笑一声:“这韩冷害死我如许锦衣卫弟兄,哪能这般容易便宜他。在交给大内之前,让他尝尝我们锦衣卫大牢诸般刑法的厉害。对了,先用落鸟刀,叫他做不成男人!” “是,大人。” 一干如狼如虎的锦衣卫扑上去,将半死不活的韩冷拖下去。 我和林白水也走出了勤政殿,突见一角红光闪耀,抬眼望去,不禁惊讶地哈大嘴巴。** 烈火焚城 在西北面的天空中,飘渺着无数条变幻莫测的炫目之光,有的如彩绸一般抛向天空,上下飞舞,有的似山茶吐艳,一片红火。今夜本是一个无月之夜,天空昏暗如裹上了一层漆黑的天鹅绒,这时突然展现如此鬼魅的光芒,亮度之强,简直可以当作电灯看书。当真叫人心生恐惧,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 “天空,着火了!” 林白水喃喃自语,她那纤长的身材以火红色的光芒为背景,好像站立在一座燃烧的城池之下。我突然记起来,那预言的万象仪,给以今年的预言,不就是烈火焚城吗? 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收敛心态,说道:“这不是极光吗?我记得,好像在南北极圈内才能看的到,怎么一下子蔓延到了北纬四十多度的京师附近?”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猜想,按照韩冷所说,其实风水就是控制地球磁场的一种工具。不知道古人怎么获得了如此先进的文明,利用地形,建立了一个可怕的磁场控制机关——万象仪。由于韩冷启动了万象仪,造成磁场变化,使得中纬度的京师也能够看到磁场!” 我点点头,说道:“大概如此!” 林白水突然一愣,问道:“你不是自己说过,你是一个识字都不多的人,怎么精通如此深奥的地质知识?怪哉?” 我自己也是突然一愣,方才想都没有想,脑中理所当然地就冒出了这些知识。连我自己都暗暗纳闷,虽说家中趴着一只母老虎的大博士,但是此女素来只喜欢教我劳么子的《诗经》之流,我哪里懂得极光的常识。于是连我自己心里不禁暗暗称奇。 林白水说道:“事不宜迟,我们得马上行动起来,制止万象仪的发动。不要忘了,前明天启年间,京师发动的可怕灾祸!” 我脸色突然大变,这场灾祸,我也是听说过的,于是急忙问道:“那如何是好,怎么做呢?” 林白水思忖片刻,说道:“既然勤政殿是发动万象仪的生门,世上阴阳对应,有生便有死,因此我猜测,一定还有一个死门!” “这个死门在哪里?快快告诉我,我派遣士兵过去,将其捣毁,制止灾难?” 林白水盯着我,慢慢说出一个地点:“法门寺!” “法门寺!”我瞳孔突然缩紧,那郭小驷临死之前,就曾经告诉我过这个地点,说道常有太祖秘宝。 我不禁疑问道:“你确定?真的是法门寺?”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不错,我非常肯定。而且,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你的妻子王玟琳,恐怕此刻也被捉拿在法门寺!” 我顿时跳了起来,大喝一声:“快,我们出发!” 当即我拖着林白水,抛出中南海,在路上遇到几个锦衣卫,便向他们征用了车辆,直奔西北角的法门寺。在路上我们一边开车,我一边疑问道:“你,怎么确定,我的妻子就一定在法门寺呢?” 林白水叹气道:“这是我的直觉罢了。” 我勃然大怒,大骂道:“眼下事情关天,你居然凭着感觉行事,成何体统!” 林白水冷笑道:“我自然是有理由的。其一,盗圣郭小驷拿来了太祖秘宝,好藏不藏,为什么放到偏僻的的深山老林的法门寺呢?其中有诡异!其二,你的妻子王玟琳身世极为诡秘,曾经参与过太祖的秘事,其他人都死掉,唯独她侥幸不死。如今天下大乱,不论是原锦衣卫的刘指挥使、羽林卫的韩冷,还是那倭人石原,都蠢蠢欲动,目标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太祖的秘宝。想当初,那石原要捉拿我和盗圣,便是为了秘宝之中掩藏的秘密。但是我侥幸脱逃,那石原无计可施之下,不得不另想办法。而石原与刘指挥使勾结,自然晓得你妻子的私隐,便把她给捉拿了。郭小驷把秘宝掩藏在法门寺瞒不了多少人的,迟早会有人想到。而为什么死门就是法门寺呢?因为根据堪舆学的说法,勤政殿火气冲天,法门寺却正是镇压火气的命门。综上所述,我便认为,一切的关键都在法门寺。” 我一言不发,将车子开的飞快,直奔法门寺。京师此刻已经渐渐露出灾难之象,那街头到处是匆匆逃跑到乡下的黎民百姓,使得道路混乱不堪,叫我狂暴地只想把这些人统统撞死,让出一条路来。突然前方大乱,那些百姓们哭喊着一起狂奔过来,仿佛有猛兽在追赶,场面极度混乱,无数人涌过车辆,拼命向后逃窜,有几个不小心滑倒了,立时叫旁人踩死。 我大骇,究竟出来什么事情? 这时地面突然一震,地面咔嚓咔嚓,缓缓裂开了一道深不见底的口子,我脸色陡然大变,高叫道:“地震,地震!” 人群争先恐后的跑过来,在前面的人发现地震震出的裂开,忙不迭地止步,可是后面无尽的人群还是源源不断地推过来,前排的人顿时躲避不及,活生生地被挤下裂缝,发出惨烈的叫声。这样一连摔死了几十个人,才止住了跌落的形势。 但是恐怖的灾难还没有结束,地缝里悠悠冒出一团团鬼火,闪烁着蓝色的妖异光芒,随风飘动,倏然碰到了一个人的胳膊,那人顿时惨叫一声,犹如中了磷火一样,浑身燃烧起来,轰隆一下,化作一团灰烬。他旁边的人躲避不及,纷纷被燃烧鬼火,很快一大片人都被烧成灰烬,地面上除了一层灰尘,顿时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看得头皮发麻,眼看那鬼火悠悠地从我们飘过来,赶忙发动车子,飞奔而走,乘着高速逃开。走了五百多米,就从反光镜里看到后面已经是一片火海。 这便是烈火焚城!** 法门猜想 整个京师已经弥漫在一场大火之中,火焰噌噌蹿出三十多米高,纵然在远远的天津卫也能看到这熊熊烈火。燃烧的罗马的命运降临在京师这座千年古都上,人们哭喊着逃命,瞬时就被大火吞没,无数古迹毁于烈火之中!这种火焰来之甚是奇怪,从地下冒出来,触物既燃,绵延不绝。林白水看在眼里,不断地拍打我的肩膀,焦急地催促:“快快!我们必须马上赶到法门寺去,再不然,京师就毁于一旦!” 我调整车辆,把时速拔到最高档,飞一般地冲向法门寺,渐渐地背后的灼热和橘红色光芒减淡了,我们已经出了京师,来到郊外的古刹法门寺。这法门寺破落已久,平常都没有人过来,我借着车灯打量过去,古刹门口大刺刺地停着几辆车子,里面空无一人,而前面的法门寺洞口大开,类似手电筒的光柱不住闪烁。 我立时停住车辆,拉开车门,和林白水一起跳下,赶到门口,初始我担心受到袭击,便拔出了手枪,小心翼翼地探头侦查,看到几个手电筒把一个身形臃肿的女子围在中间,好似女皇一样,我顿时一惊,失声叫出来:“玟琳!” 那女子倏然一惊,转过脑袋过来,果然是王玟琳,她也瞧见了我,叫道:“恒淮,你过来了!” 王玟琳身边的正是石原等一干人,他们脸色阴沉,一言不发,我见王玟琳神色安详,并没有受到石原等人的伤害,反倒是像王玟琳威胁住了石原一样。我素知我的这个老婆才智出众,平常我向来是服服帖帖,此刻却不知道她使了什么神通,把石原给逼住。 当下我便显身,身后的林白水也跟着,慢慢走出来。王玟琳瞟了林白水一眼,悻悻不快,不过并没有当场发作,而是直直地目光对准林白水,后者亦是毫不客气地对视,世界上两个最可怕的女人,终于展开了斗争。 但是显然,别的人并没有兴趣观赏女人的战争,那石原焦急地说道:“王博士,你所说的一切可都是真实的?” 王玟琳收回目光,淡淡地说道:“若是你不信,自己打开一看即可!” 林白水算是胜利了,洋洋得意地收回目光,却把身子把我身边一靠,叫我好不尴尬。这时收到王玟琳的逼视,顿时打了一个寒颤。那女人的眼神说,小子,算你狠,居然背着老娘搞女人。不过眼下事情要紧,暂且绕过你罢了! 那石原可就不客气了,王玟琳和他们所在的中间,就是一尊残破的佛像,约莫两三米高,恐怕是当年破落的法门寺唯一遗迹。石原朝佛像胸口的“卐”字伸出手指,对着四角各点了一点,只听咔嚓一下,“卐”字图案缓缓凹陷,露出一个手腕粗细的洞口,那石原大喜,忙不迭地把手腕伸进去,突然见他脸色一变,肌肉扭曲,发狂地叫起来:“救命,救命,里面有东西把我咬住了!” 石原拼命挣扎,我见情况不妙,当下扑上去挥拳击在他的手腕上,咔嚓一声,整只手腕硬生生地被我打断。石原惨叫一声,踉踉跄跄后退几步,脸色发白。他并不是那么不知道好歹的家伙,一手捂着断腕,同时向我鞠躬道谢。 我莫名其妙,转身问自己的老婆:“到底怎么回事?佛像里藏着什么?” 王玟琳哼地一声:“不过是从太祖陵墓里盗窃出来的东西,这干日本人将我掳来,把事情前前后后说了一遍,我稍微一分析,就知道东西被藏在这里。” 我心里大为赞叹,这些聪明人的脑子真不一般,我要不是盗圣临死之前把东西交给我,我怎么都不会知道是在这里。但是王玟琳一猜就知道。 那石原冷冷地说道:“接下来,该轮到你们了,赶快把里面的秘宝取出来,不然,真的大祸临头了!” 我大不已然的说道:“你们真笨,何必把手给牺牲呢?在我看来,反正有这么多人,大伙儿合力,用绳子把佛像拉倒、砸碎即可!” 石原一怔,过了半晌才说道:“好主意!” 于是就有人欣欣然地从外面车子里取来绳子,把佛像绑住,这些人倒是也学乖,连人力也省掉,直接用车子的机械力拖拉。车子轰轰发动,这尊大佛在车辆的拼命拉扯中轰然倒地,扬起漫天尘埃,倏然几枚碎片弹出来,将一个躲避不及的倒霉蛋砸倒。那人呵呵发出惨叫,我惊异地发现,插在他脑门上的竟是一块白生生的骨头! 那个家伙倒在地上,伤口流出的血转化为黑紫色,把插在伤口的上白骨染黑。更叫我们惊悸不已的是,那大佛肚子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骨头,不知几何,林白水啊地一声,吓得魂飞魄散。待得到林白水鄙夷的目光,顿时静下来。 在森森白骨之上,却耸立着一个小小的包裹,以金线包裹,微微发黑,有些年份了。初始我不明细看,似乎便是太祖孝陵被盗的物品,顿时大惊失色,只听耳边王玟琳说道:“恒淮,你把那个包裹拿来,并且打开看一看。” “我?” 我甚是奇怪。 王玟琳点点头,犹如下定决心地说道:“不错,正是你。因为这是命运的选择,只有你才有资格打开。” 我虽然心里觉得奇怪,但是王玟琳的话我向来遵循,于是便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包裹飞快地拿过来,幸好没有什么机关暗器之类的东西。我当下放心下来,但是要打开包裹之际,又稍微疑惑一下,看看王玟琳,得到其鼓励的眼光之后,我便把包裹慢慢打开,从里面慢慢取出一张彩色的纸片,徐徐摊开。当我把目光集中在纸片上的时候,突然浑身一颤,恍然之间,犹如一股电流流过了我身子,这是……** 降魔大阵 我眼睛直视的是一张印刷精致的暗绿色纸币,上面以宋体整整齐齐书写着“中国人民银行”与“壹佰圓”的字样,有汉字说明是汉语言文化国度的纸币,可是纸币的风景明显是雄壮的井冈山,当年太祖在那里起事,所以我非常熟悉。既然如此,显然不是日本、朝鲜或者安南的钱币。传说中国从满清一朝开始印刷现代纸币,不论哪朝都是以政要头像为图案。然而这张纸币上的四巨头人像,明明不认识,却觉得非常眼熟,好像之前常常看到过的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我双手微微颤动,继而浑身发抖,可恶的头痛病又来临。那深藏在记忆海洋深处的记忆残片,乘着头痛的风浪,一波波地卷上来,叫我痛苦不堪,我咬紧牙关,生生忍住。蓦然脑中一道闪电亮过,我呆呆地愣住,转向王玟琳,口中嗫嚅道:“玟琳……” 王玟琳痛苦地把脑袋扭到一边,眼眶里泪水潸然落下,说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知道,不是我的,终究不是我的。何时你想起,那一天就是你离开我的日子!” 我犹豫地点点头,叹气道:“对不起,我毕竟不是这里的人,我不肯能永远呆下去。在我的地方,也有亲人们在等待着我。” 林白水听得莫名其妙,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好像,好像朱千户要离开了一样。怎么回事?” 我朝她苦苦一笑,王玟琳收敛了泪水,刚毅的女人立时回复常态,说道:“林博士,早有耳闻,听说你一直在揭发我隐私,是吗?”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不错,那又如何?在堪舆学界,就属你古怪。十几年前的唐山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除了你之外,一个人都没有回来?我的父亲到底怎么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林白水苦苦纠缠着林白水不放,原来,她的父亲也在几十年前的事件中失踪了。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太祖也早已过世,而今这个‘宇宙封’又打开了,这个事情的真相,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及地揭开了。” 王玟琳捶捶背部,她是一个怀孕的女子,腰间非常吃力,我慌忙上前,把她扶下,坐在地面的一块石头上,听他慢悠悠地叙述:“大约在十三年前,那时我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不是自吹,当时我已经是堪舆学界内首屈一指的行家了。那年七月初一,我突然接到了上头的通知,赶紧赶到唐山,到了那里,我才发现竟然聚集了不少堪舆学界内的高手——包括你的父亲:林至若。” 这句话王玟琳是专门对林白水说的,之后她继续慢慢说下去:“我甚是奇怪,因为堪舆学界内门户之成见,比之武林门派更为深刻,向来老死不相往来,甫一见如此之多的人物,当真吓了我一跳。我们之间因为成见之故,并没有多说话。不刻,君临天下四十多年的太祖皇帝驾临!” “当年太祖已经八十有三,却依旧神采奕奕,但见他单独召见我们,面色沉重,对我们讲道:‘诸位爱卿你们知道,前明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吗?’这个事情,我们当然知道,并且试图从不少角度进行解释。我们正在怀疑太祖说话的意思时,太祖又说:‘朕也知道这件事情,而且朕晓得,这是妖孽在作怪!’当时我就开始怀疑,太祖是不是老的不行了?太祖又说:‘为此,朕几十年前就开始开始准备,预防妖魔的作怪。你们见今日之唐山,所有布局,均是为了预防妖魔,设置的降魔大阵!’” “我们大惊失色,想不到为了什么妖魔,下了如此大手笔。须知,寻常的堪舆学内,设置一个几件屋子的大阵,就相当了不起了。而眼前,却是几十万间房屋、道路布局的大阵,真不知道发动起来,究竟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们被迫在晚上被赶着匆匆上架,结局你们也就知道了!”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说道:“那唐山大地震,原来竟然是这个缘故!” 王玟琳点点头说道:“当时,我就在阵势内,突然在唐山的一角冒出强大的力量过来。我们马上发动降魔大阵,拼命阻止,我似乎能够感觉得到,那里有什么东西一定要出来,但是被我们的力量阻止了。两股强大力量的对撞结果,使得整个唐山毁灭。我运气好,侥幸逃过一难,被恒淮……”她看了看我,“不,确切的说是另外一个恒淮救起。但是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据说差不多都死绝了。我直到两个月后才苏醒,听说太祖已经驾崩了,而唐山,对外则说是大地震毁灭的!” “我作为唯一的一个生还者,一方面元气大伤,另一方面,被人严密监视,防止秘密泄露。直到废帝下台,新帝上台,我才稍稍自由一点,但是也差不多过了十多年。在这段时间内,我日思夜想,到底太祖想要做什么。直到两年前,我才终于想通了,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白水说道:“到底是为了什么?你说了这么多,我还是很糊涂!” “且随我来。” 王玟琳吃力地站起来,我叹道:“我来抱你。” 说着,我将王玟琳抱起。她个子小巧,即使怀孕之后,身形变臃肿,亦是没有增加多少份量。我们随王玟琳的指点,走进法门寺的一个后院,手电筒一扫,到处是凸凸的坟包,在漆黑的夜里,叫人感到尤为的诡异。 王玟琳示意我把他放下来,指着前面一个坟头说道:“把它挖开。” 我迟疑了一下,眼前是凸起一堆泥土,长满杂草,看上去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打理过。这个坟头甚至连墓碑也没有,不知道里面埋着什么。莫非不是人。而是我身世的秘密?我顿时心跳加快,在附近拾起一块木板,忙不迭地挖起来,向下挖了三寸,噗地挑出一根人骨。我吃了一惊,回头看了看王玟琳,后者点点头,示意我继续挖下去。 我虽然不明白王玟琳的意思,但是她的话一向来就有道理,就继续挖了下去。坟墓里面有死人,我不能打搅他的安眠,手脚立时安稳了很多,慢慢把整具尸骸刨了出来。这是一个大块头的男人,估计身形和我有七八分相似,脖子上还留着一块军牌,我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抹开泥土。军牌是用用以识别士兵之用,乃是以钛铁合金制作,纵然埋入土里百年,也不会生锈。于是这样,死者的名字依然留存,上面刻着端端正正的三个字: 朱恒淮!** 穿梭时空 我口中喃喃着自己的名字,随之大笑道:“这不是我的军牌吗?如何丢在了这里,和这个死人陪葬了。幸好是我自己发现了这具尸体,若是别人,都以为我老早归天了!” 王玟琳摇摇头,语气仍旧是她那一贯冷静的腔调:“不,这就是你!” 王玟琳素来不打诳语,她那确信的口气使得我倏然一惊,失声叫道:“你说什么?” 王玟琳淡淡的说道:“我说你,其实已经在两年前就已经死掉了!” 我暴跳如雷,又惊恐万分,明明自己还活着,却别人说道自己两年前就归天了,而且这句话还是从自己信任的女子口中冒出来。我不禁陷入了一个古怪的逻辑怪圈,我活着?我死了? “tobeornottobe!”从林白水的口中冒出一句洋鬼子的话,“生存还是毁灭,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王博士,我渐渐能够明白你的意思了。” 我扑上去,一把揪住林白水纤弱的肩膀,喝问道:“你明白了什么?我被搞得糊里糊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还是由王博士解答吧。虽然我大致能够推测出,但是说不好。” 我转向王玟琳,听她继续淡淡地说道:“我带你来这里看这具尸骸,就是为了解答之前那个问题。之前我说过,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叫我苦思冥想了十年,一直没有答案,然后我终于遇到了一个改变了我一辈子的人——就是你!我们之前在唐山会面过,不过那时我处于半昏迷状态,而你实在太年轻,我们并没有多少交往。之后我们在京城再次相会,你已经是锦衣卫的一个低阶军官了,而我也被放逐出来。相会之后,就像许仙与白娘子的故事一样,我们持续交往,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刻。你不嫌弃我比你大上六岁,我也不计较你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兵,我们安安稳稳的结婚了。那段日子虽然很平淡,却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就像你一直说我的,读书太多的人,总是想得太多,我始终被太祖的那件事情困惑,怏怏不乐,这时你就对我说:‘说太祖的事情,当然是我最了解了!我钻研太祖十几年,对其实在佩服的不得了。太祖事事占敌先机,犹如超越时空,从未来得知了结果一样!’我蓦然醒悟,原来是这样啊!” “究竟是怎么样?”我问道。 王玟琳反问:“那张纸币,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苦笑一声,回答:“那是我的世界的钱币,和这个时代完全不一致。” 王玟琳说道:“那就对了。当时我便暗自揣测,莫非太祖真的是从未来过来,既然是从未来过来,当然知道过去所有发生的事情结果。以此太祖占敌先机,岂有败亡之理?如今我看了这张钱币,上面标注的西洋年份,恰是我们这个世界现代的年份,因此我越发肯定,太祖必然是从原先历史的西洋八十年代,因为某个原因而来到过去,也就是满清末年。根据蝴蝶效应的原理,太祖在那时的一闪翅膀,将整个世界都改变了。从此历史改变,你们那个世界的一切都不存在,后明帝国重新建立!” 我惊悸不已,林白水却已经抢着问道:“那太祖在唐山的那次干什么呢?” 王玟琳说道:“我暗自揣测了一下,既然太祖能够从未来到达过去,那么难保其他人也不来到过去吗?所以,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乃是为了阻止其他人也来到过去!宇宙中有四种基本力,分别是万有引力、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其中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只作用于微观的基本粒子,万有引力主要作用于空间和物质,只有电磁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到达宇宙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间!而风水之基本原理,就是借用我们这个世界最强大的电磁力——地球磁场!通过改变地表建筑的一定方位等方式,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打通或者隔离时间!太祖在唐山,正是通过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阻止了其他时空的人来到我们的世界。但是这股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最终导致矩阵崩溃,引发地壳运动,于是发生了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么如今的京师发生了如此惨烈的变化,也是由于电磁矩阵的异动?” 王玟琳说道:“现在的京师格局,组建于八百多年前的蒙元时代,建造者是郭守敬和刘秉忠,凭借古人的科学技术水平,他们居然组建了如此恐怖庞大的电磁矩阵,不禁叫觉得我奇怪。然后三百多年前,又有一个人突破了智慧的极限,发明了能够预言未来的万象仪……” 林白水脱口打断道:“那是我的先祖林舜琪!” 王玟琳点点头:“连续不断出现的超越智慧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心底就渐渐有了一个明晰的答案,那就是很久以来,一直有未来人不断地来到我们的世界。我把他们叫做穿越众。他们的到来,使得原本明晰的历史不断模糊,不断变化。我们眼前的世界,已经不是恒淮眼中的世界了。究竟最本质的世界是如何,已经没有人能够了解!” “那我是怎么回事?”我焦急地问道。 王玟琳脸上渐渐露出悲哀的神色,说道:“自从我发现太祖的秘密之后,我就开始试图尝试他的所作所为。但是一直没有成功,直到有天,我最爱的恒淮,突然被人杀死了!” 我吃了一惊,问道:“我被杀了?” 王玟琳点点头:“就在半年前,如今推算起来,恐怕是阴谋叛乱的锦衣卫刘指挥使认为你不够忠诚,有意杀了你!那时我伤心之极,只觉得没有活着的必要了。于是就来到了法门寺——京师的电磁矩阵死门,发动矩阵,企图把整个京师毁灭了。然而……上天眷顾我,竟然又赐予了我一个恒淮!” 我恍然大悟,说道:“难怪我觉得奇怪,我迷迷糊糊记得,之前我正在执行一个机密任务,与日人户川夏也争夺明太祖遗留的神秘明镜(详见拙作《明镜秘史》),但是我遭到偷袭,顿时什么也记不得了!” 王玟琳说道:“正是,那时你头部受了重伤,我将你送到医院,你什么也记得了。我虽然曾经推测,是不是凑巧把另外一个世界的恒淮召唤过来。不过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要有你在,我便心满意足,我便教你的一切,让你以为你就是这个世界的恒淮!” (按,在《明镜秘史》里已经提及,明镜具有穿越时空的大能,比之庞大的风水矩阵,更加犀利可怕。我们的主人公就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来到了这个异时空。相对论认为:空间本身是有形状的,当没有任何物质或能量存在时,空间应该是平直光滑的,而当一个大质量物体进入空间后,平直的空间就发生了弯曲凹陷,这就像一条拉得很平很直的床单,当放上一个保龄球时,床单就凹陷下去,所谓引力就是因为这样的空间弯曲而导致的。地球在绕着太阳的轨道上运行,是因为地球滚入了太阳周边弯曲空间的一道“沟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太阳对地球的引力作用。两个人、两块大石头之间的引力几乎不存在的原因就是,这么小的质量使空间的弯曲几乎为零。因此,普通物体之间的引力作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时空管理 我无奈地摇摇头,低声说道:“我终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在我的世界里,也有我的亲人在等待着我。对不起,我必须离开你。”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你终究会离开我的,这个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我已经很满足了,在这半年内,你让我留下了最宝贵的骨血,我今生已经无憾!” 说完,王玟琳撇转了脑袋。王玟琳外表看似柔弱,其实性格刚毅,如此生离死别的时刻,她不想让我看到自己在流泪,所以把头转开。我只能静静地上前,温柔地搂住王玟琳,让她靠在我胸口,默默地流泪。 这时在我们身边,又有一个人长叹一声,却是那个名叫石原的日本人。虽然属于不同阵营,这人又掳走了王玟琳,但是其人颇为硬朗,对王玟琳彬彬有礼,叫我少许对他有些好感,因此之前才救了他一下。那石原仰天长叹,欲哭无泪:“原来如此,这天下的归宿,竟有这么多玄机,不禁叫我心灰意冷!” 林白水凝视着石原,过了片刻突然说道:“你是……废帝是你什么人?” “你们终于有人看出来了。”石原淡淡地说道,:“不错,废帝正是我父亲,这个天下,原本属于我的!” 本朝太祖驾崩后,废帝即位,旋即遭今太上逼宫,幽禁在冷宫内,其子女去向不明,想不到竟然逃到了日本,化名倭人。 那石原说道:“我本名石仲勋,倘若没有今太上的逼宫,假以时日,这天下,必然由我来继承的。可惜,竟然遭到那奸佞的逼宫。我一直心怀不满,发誓要夺回这个帝位!” 原来如此,我就心里纳闷。那日本乃是撮尔小国,若不是依仗美夷卵翼的庇护,老早被天朝大杀器轰杀至“日本沉没”了。居然还有这个胆子来扰乱天朝朝政,难道嫌蘑菇云吃地不够?原来这个石原,是废帝子嗣,依照法统,倒是有可能继承帝位、所以他回国来,与刘指挥使勾结,妄图夺宫。 我又摇摇头,摸摸王玟琳的背脊,问道:“我如何回去?” 王玟琳抬起头,眼眶里依旧湿润润的,抽搐了一下鼻子说道:“等下我发动了京师磁场矩阵,一旦打开了通道,你就可以回去了。” 我看着王玟琳,相对无言,一时竟是泪千行。她默默地转身,又来到了法门寺方才的那尊被移开的佛像基座下,扫开众多的人骨,便露出了一个基座,抹去灰尘,居然是一个类似罗盘的圆盘,中心是一个司南,正直直地指着北方。 王玟琳口中喃喃自语:“北方主死,南方主活,生门打开,死门合闭!” 她按着司南,先是往南转了一圈,又往东转了一圈,突然咔嚓一声,轰地一下,以这个基座为中心,方圆几十米内,倏然冒出了绚丽的极光,同时身上衣服吱吱冒着电火花,静电闹得厉害,吓得我慌忙把衣服脱下,惊奇地看着眼前的情形。在之前的那个世界里,我精通地质学,知道此刻是由于磁场陡然增强,造成空气电离化,使得静电和极光都一下子出现。 电磁场本来以人类的眼睛,是看不到的。但是由于极光环绕着电磁场,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电磁场渐渐向一个中心集中,形成一个约莫直径两米左右的光圈,越来越亮,刺激地人眼睛发痛。我隐隐约约,似乎看到里面有人走了出来,不禁大骇,失声叫道:“你是谁!” “我?”光圈里的人慢慢走出来,他穿着和我们类似的衣服,相貌亦是雷同,并不是我想象的怪物一般,“我,是时空管理局西元二十世纪时间段管理员!” “时空管理局?”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这个名次,回头瞥了王玟琳和林白水一眼,这两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一脸茫然,显然也是第一次听说。 管理员笑笑说道:“既然天空和宇宙由航空航天管理局管辖,大地由国土资源局管辖,那么时空,当然是由时空管理局管辖。” 我渐渐地明白了,既然未来人能够来到过去,那么更未来的人必然更加理智,为了防止无序地穿越时空行为,必然成立一个时空监督管理机构,来管辖这些人。我顿时心里发怵,因为我就是一个穿越众,尽管不是出于本意穿越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来带我回去的吗?”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不,我并没职权要求你一定要回自己的时空。” 我顿时奇怪起来,问道:“你不是管辖我们这些穿越众,哪是管什么的?” 王玟琳也觉得奇怪,也问道:“我以为,你们时空管理局,必然是来管理那些胡乱穿越,改变历史的行为。不然根据蝴蝶效应原理,历史岂不是变地一塌糊涂了吗?” 那管理员愕然,反问道:“蝴蝶效应?什么理论?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蝴蝶效应。我知道你们的意思,说道什么一只巴黎的蝴蝶轻闪一下翅膀,就引来纽约的风暴。蝴蝶效应源于数学中的拓扑学,其认为已知世界是混沌的,当一个人从一个世界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相当于混沌映射该空间的任意一个点。假如这个是奇点,类似于宇宙大爆炸之时的那个容纳一切的奇点,那么混沌映射就无限展开!但是另外一个问题出现了,这个奇点真的那么容易出现吗?奇点出现的几率不会比宇宙大爆炸那个奇点出现的机会大!所以蝴蝶效应只存在于宇宙诞生的最初那一刻,而问题是,现在的宇宙已经诞生了整整一百三十多亿年了,所以蝴蝶效应不存在。” 王玟琳一愣,她毕竟是聪明人,一听就懂,倒是我闻之那些什么拓扑啊,头顿时大了十倍! 林白水急急忙忙问道:“那时间,历史究竟是怎么回事?假如历史不会改变的话?我们这个世界,已经和朱千户原本的世界不同了。” 管理员狡黠地笑笑:“时间理论上,有个著名的祖父悖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杀了自己的祖父,那么按照逻辑,自己应该不会存在,但是自己不存在,他的祖父怎么会死呢?他的祖父不死,自己又存在了!对于这个悖论,最初的解释是平行空间理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就已经创造了一个时间分岔,与原本的历史不同了!” 林白水思索一下,说道:“听你口气,似乎平行空间理论,也是存在很大问题喽?” 管理员点点头,说道:“嗯,其实。时间的本质,就是距离!你有没有做过这么一个游戏,就是让两面镜子面对面,你会看到,两面镜子里面,都有无数面镜子。这就是镜的无限映像!” “什么意思?” “两维的镜面之中,只能存在两维的映像,即长宽。你可以想象一下,假设宇宙中存在两个三位的镜面,他们面对面的话,就会产生无数三维的映像!” 林白水渐渐地明白了,呻吟道:“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是三维映像?” 管理员说道:“正确,我们所谓的世界,其实都是无数的三维映像。譬如两个距离三十万公里的镜面,恰好是光移动所需要的一秒时间,他们的镜像就是两个相差一秒的时间。比如一九一九年和一九一八年,这两个映像相差一光年。所以,所谓的时光穿梭,其实就是从一个镜面 尾声 管理员稍微顿了一顿,说道:“我的职责并不是拘捕穿越众,而是管理各个时空出现的异常情况,比如京师现在的状况?” 我暗暗纳闷,问道:“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两个映像之间并没有联系,为什么还要管理这些异常情况,又不会干涉到其他的镜像。”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你错了。穿越时空并改变历史,这并不可怕。据我了解,西元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是个穿越的高峰时期,单单在我手里,成功穿越并且改变历史的人物就有好几个,什么杨沪生、张伟、雨辰。这种人只是单纯的改变一个历史,并不可怕。但是有一号人,便非常可怕了,例如,你们所说的你们时代的皇帝朱惠黎!”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我朝太祖,他这个人有什么可怕的呢?”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别忘了,他曾经以整个唐山的代价,阻止了其他穿越众的进入。现在我猜测起来,这个穿越众,就是指你吧。太祖生怕管理员你把他带回去,所以就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你了!” 管理员说道:“正是,这种掌握了时空技术的人才是最可怕的人。朱恒淮,你也是一个穿越众,你知道的,在你们的世界里,也是发生过唐山大地震!” 我点点头,回答:“是的,来的非常奇怪。我们损失非常严重。” 管理员说道:“这就对了。本来在任何时空里,都不会存在唐山灾变——我们的称呼。但是朱惠黎生怕我们把他带回来,于是使用这种技术来阻止我们。这种技术的基础是源于电磁力,因为宇宙中的四种力中,只有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干涉!” 林白水顿时大叫:“我明白了。正是因为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影响,所以它会穿透时空,在各个镜面里造成影响。” 管理员说道:“是啊,这样在很多时空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灾害,我的职责就是预防这种灾害。” 林白水大喜,问道:“那么眼前京师的大难,你正是来解决的喽!” “嗯。”管理员只是简单地点点头,并没有像林白水那么激动,因为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普通个工作而已,而非像我们一样事关生死存亡。 这时一直呆在一旁的石仲勋突然问道:“方才你说那些什么杨沪生、张伟等人,原先是什么人?之后穿越了,又成为了什么人?” 管理员颇是好奇,回答说:“他们啊……好像那个杨沪生成了什么国家的国父,张伟则建立一代霸业。在穿越之前,他们都是极其普通的人,一个是交警,一个是无业游民。因为凭着事先对历史的素知,终于成功!” 石仲勋自从得知了本朝太祖是穿越众之后,一直怏怏不乐,此刻眼神突然发亮,仰天哈哈大笑:“原来如此,只要凭着自己对历史的熟知,就是一个凡人,也能够建立不世霸业。好,好!” 话音方落,石仲勋陡然出击,移到管理员背后,伸出剩余的那只手,顿时制住了管理员。那管理员虽然对时空有极其深奥的造诣,拳脚方面却一窍不通,而这个时代却恰恰以崇拜武力至上的时代。一时形势变化,叫我大吃一惊,我牢牢守在王玟琳身边,唯恐她受到伤害。这样,林白水可是遭殃了,那石仲勋哼哈几下,又逮住了林白水,我大喝道:“石仲勋,你要作甚?” “霸业啊!凭什么我堂堂帝皇之后,只能坐着冷板凳,那一干刁民,就称王称霸,我不服!他们只是穿越了什么时空,所以我也要穿越时空,打造一个大大的中华帝国!这个林博士,你历史熟知,所以你必须跟我走。只要我建立了不世霸业,你就是万众之上的皇后了!” 林白水老早吓得瑟瑟发抖,那石仲勋领着管理员的脖子说道:“快,快带我穿越,我要去前清时代。驱逐鞑虏,回复中华,剪除倭夷。我就是不世的英雄了!” 那管理员昂着脑袋气呼呼说道:“不行,我带着你穿越时空,就违反了规定,打死我也不能带你去!” 石仲勋狞笑道:“那就由不得你了!” 说完,石仲勋突然下毒手,一把将林白水推到那个光圈里,随后挟持管理员进入。林白水死命不肯进去,大声向我求救:“朱千户,救救我!” 看着那一模一样的脸颊,我心念一动,回头瞟了一眼,看到王玟琳温和却刚毅地点点头,我顿时了无牵挂,一头钻进光圈里,去拯救林白水! 我本以为在光圈里,就是穿梭时空,那必然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洞,里面映出一个个时空的景象,哪知眼前却都是一面面的镜子不知闪过,叫我眼花缭乱,忽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林白水等三人,正由石仲勋挟持着往前跑。 “哪里跑!” 我大叫一声,追了上去。 石仲勋毕竟是由两个人拖累,那林白水又不住挣扎,很快被我追上。对方挟持人质的敌人,当然不能手软,当下我对着石仲勋就是一拳砸过去。 石仲勋吃过我拳头的厉害,本能地一躲,把前面的管理员推给我。可怜的管理员嫩脸迎上我的铁拳,噗的一下鼻血长流,仰天倒下。 这样石仲勋手里只有了林白水一人,他怎么也不肯放开,拉住林白水,拼命往一面镜子里拖。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被抓住的那只胳膊袖子,突然吱啊一声,竟然被扯破了,顿时林白水脱离了石仲勋的掌控,拼命往我这边逃过来。 我则是迎上去,石仲勋自知无法与我匹敌,索性对着一面镜子跳下去,留下一句话:“朱恒淮,我会给你看,我将成为一代霸主,哈哈!” 说着跳了下去,整个人顿时无影无踪。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上前拍拍林白水表示安慰,那管理员没有被我砸昏,捂着鼻子过来,我说道:“对不住了,救人心切。” “无妨……” 我把林白水推过去,说道:“那么麻烦你一下,把他送回去,可以吗?” 管理员点点头,林白水突然一怔,脸色僵白,问道:“你,打算回去了吗?” “是的。” 我犹豫地点点头。 林白水叹气道:“那位叫你牵挂的女性真是幸福啊,你能告诉我,她是怎么一个女人吗?” 我笑笑没有回答,而是叫管理员找到我的世界入口,正要离开之际,我贴近林白水的耳际,慢慢说道:“你要我说出那个女人,那我就告诉你,那个女人,名叫林白水!” 这里的林白水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哈哈大笑一声,已经跳入了我的世界。 前面,未知的未来在等着我!** 第五案:始皇帝的金人 一、项羽的宝藏 国是一个世界性的大国,整体面积与欧洲相当,两者时代也非常接近。当地中海克里特岛的居民门在石碑上雕刻文字的时候,中国商代的祭祀,也同样在龟甲上留下文字。漫漫五千年以后,欧洲除了罗马帝国时代短暂统一以外,直至现在为止,依旧四分五裂,诸国林立。而中国有将近两千多年的时间是处于大一统的帝国治理下,两个地方出现如此巨大差异的缘故,首推中国产生了一个不世奇人,他就是始皇帝嬴政,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号称皇帝的君主! 传说始皇帝消灭了他的六个敌对国家,结束了长达两千五百多年的封建时代,他的国土,从东一直到大海,从西到达陇西,与野蛮人接壤,在北方修建了绵延上万华里的长城,将异族驱赶出去,在南方多雨的丛林里,第一次确立了华夏族的统治权。 他修建了世界上最豪华的宫殿阿房宫,他的陵墓即使三十万人花上十年时间,也无法搬离。他为了防止六国贵族复辟,收缴天下的兵器,化作铜汁,铸成十二个金人,矗立在咸阳宫殿前。他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他的功绩,无人可以比拟。 然而他建立的强大帝国,在他死后不到十年,就被反叛者攻破。来自江东的楚国旧贵族项羽,是他帝国的世仇,当他进入伟大帝国的首都咸阳之后。世界上最可怕地暴行发生了! 西元前二零六年,咸阳。 阿房宫的熊熊大火燃烧了整整三天三夜,火焰直冲天际,即使远在百里之外的潼关也看得一清二楚。木材和建筑物燃烧产生的浓烟遮住了天空,使得整个世界仿佛陷入了核冬天一样的可怕境地! “烧吧!烧吧!烧毁这一切的罪恶,让这个丑陋的帝国不留下一切痕迹!” 对着大火放声大笑的将领是名为项籍地西楚将领,他字为羽,日后被人们称为西楚霸王项羽。他的家族是旧楚国的军政世家。在楚国败亡之后,几乎死殆,唯有他的叔叔和他活了下来。项羽对秦帝国的任何事物都非常仇恨,当他的盟友刘邦攻入咸阳,并且安定了关中之后,项羽却屠杀了秦的所有宗室,并且焚烧了咸阳! 远处匆匆赶来一辆车,未待车轮刹住,就从车上跳下一个白胡子的老人,他大概七十多岁。是项羽的亚父范增。亚父,既是仅次于父亲的人。他不仅教导项羽地成长,也是项羽的首席智囊团。 范增脾气暴躁,即使对万人敌的项羽也毫不客气,急匆匆地跑过来冲着项羽大骂:“竖子不可谋!你得到了咸阳,就应该好好经营它!以关中的人口和地势,你将成为继秦的始皇帝之后。第二个统一天下的男人!” “仅次于嬴政?” 项羽厌恶地念叨着这个名字。狂笑道:“我是无人匹敌的英雄,何必要在仇人地家乡建设自己地基业?我讲回到我的老家彭城,在那里,我会成为家乡人万人敬仰的王!” 范增气得不打紧,但是城市已经被焚烧了,人口也已经被屠杀了,将不可能成为未来的都城,既然木已成舟。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做。他询问项羽旁边的族人项庄:“虽然烧掉了宫殿。但是你们总不会把所有的财宝也烧掉吧?” 项庄洋洋得意地回答:“亚父。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们搜罗了足够的金银财宝和美女。即使用大车拉,一千辆大车花上一年也拉不完。我就是奇怪,在我们搜罗金银财宝和美女的时候,刘邦那个家伙,却让萧何把那些御史府地图册全部带走,真是怪人!” 范增吃了一惊,刘邦这个东楚地流氓,想不到志向不小。金银珠宝虽然珍贵,但是对于争夺天下用处不大,而御史府有关国家户籍、地形、法令等图书档案才是最重要地资源。 范增忧心忡忡地看着项羽,他没有子女,一直把项羽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样,而且项羽也是他从小教导出来地,对于他,自己可是非常熟悉,虽然他是一个聪明无比的男人,在战斗方面更是拥有天赋,可是狂妄自大是他最大的缺点。这就如历史上商的纣王一样,两个人的性格太像了,遇上刘邦这种野心家,非常危险,迟早有一天会败亡。他必须及早做好准备。 “项庄!” “在!” “听着,你是项羽的族人,你不会背叛他,现在我有一个任务吩咐给你。你马上去完成。” “请亚父吩咐。” “你马上把搜罗的金银财宝搜罗出一半,然后秘密运回江东,我要你,去建造一个宝藏库——项羽的宝藏!” “什么!” 项庄陡然吃了一惊,然而盯着范增那严肃的眼神,他知道这不是开玩笑。 秘密的宝库在一年后建成,这个宝库的位置只有项庄和范增知道,甚至连项羽也不清楚,所有参与建设的工匠和士兵,都被秘密的屠杀。他们把这个秘密刻在一块金饼上,用神秘的符号记录。 果然如范增所料,项羽和刘邦的战争很快爆发。项羽经过拥有最强大的武力,却始终无法与天下最聪明的张良,以及运用兵法如神的韩信相匹敌。短短四年时间内,他就溃败成山,当时范增已去世,即使他活着,也无法改变历史 ]兵突出重围,途中项庄中箭身亡,临死之前用满是血的手将一块金饼放在项羽怀中,想要说出那个秘密,有了那个宝藏,项羽可以在江东东山再起。但是他伤了肺部,无法说话,支吾了半天,终于瞪着眼睛断气,死不瞑目。 项羽收拢残兵,一直血战到乌江边上,早有家乡人在等候,船小。只能容纳一人,船夫急切地说道:“将军,请赶快上船,我带你回江东,江东地父老乡亲们,永远支持你!” 项羽朝天惨烈的一笑:“当初拉出去的八千江东子弟兵,却只有我一个回来,我项羽没有脸面去见江东的父老啊!” “将军,快走,汉兵来了!” 项羽把项庄给他的金饼扔给船夫。说道:“你回去吧,这块金饼给你作为酬金。我项羽是个英雄,即使死也要像个英雄。” 项羽拒绝了船夫的好意,下马步战,斩杀了百多个汉兵以后,气力不足,他不想死在无名小辈手里。于是挥刀割下自己的脑袋。无头的尸体却依旧屹立不倒。 刘邦听说了项羽地事情后,叹息着用王侯的礼节安葬了他。 刘邦清点缴获的项羽财宝,发现只有当初了一半,其余的一般消失地无影无踪,他早有耳闻项羽有一个宝库,预备今后东山再起,可是即使项羽死了,也没有动用。他秘密地派遣人员在项羽活动过的各个地方寻找。一无所获。他不知道。那个接受了金饼的船夫也不知道。加载着天大秘密的金饼,就落在一个小人物手里。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慢慢掩埋秘密的宝藏,转眼两千多年过去了。 西元二十一世纪,江东,钱塘江南岸萧山开元明珠大酒店。 高约两百多米的开元明珠大酒店是浙江省内最高地建筑物,不仅高度一流,里面的设备和服务也是一流,今天我就在酒店里,但是坐立不安,因为我现在正在参加一部电影的首映式,这部电影名叫《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讲述一伙盗墓贼的故事,但问题是,我却是一个合法的考古学者。 我叫朱恒淮,当过大兵,打过仗,干死了很多越南猴子,之后我因为我战斗工兵的身份,在退役后从事考古发掘工作,并且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林白水,现任地北京大学历史学教授。我只有小学文化,但是多年地学习和考古工作,并且有几部专著出版,使得我在业界内名声颇为响亮,获得了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教授的头衔和美国哈佛大学东方历史学名誉博士的头衔。 前几天我还在野地里发掘文物,突然被老朋友拉来,说什么参加典礼,过来一看,居然是讲述几个盗墓贼的故事,这可把我弄地哭笑不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盗墓贼非常猖狂,挖掘古墓,破坏了很多文物。我身为珍贵的考古工作者,向来与他们针锋相对,不止扭送过一个盗墓贼进局子。现在居然让我参加这种电影的首映式,相当于让和尚参加狗肉大宴,我坐立不安,另外衣服也是问题。 我身材非常魁梧,一米八二的身高,体重却超过一百五十公斤,浑身肌肉发达,结实地犹如一头狗熊,因此我的妻子时常说我与其说是一个学者,更不如说是一个摔跤运动员。 因为体格壮硕,我一般喜欢穿宽松地衣服,但是今天出席首映式,自然不能丢脸,穿着订做地西装,感觉浑身紧绷绷,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撕破衣服。 今天相貌上也精心打扮过,平常我地头发和胡子都是不剪的,因为工作忙,没空,今天只好理了一个平头,并且挂掉络腮胡。老朋友见我还是霸气逼人,特意为我配了一副金丝边地平光眼镜,这样看上去文质彬彬,犹如学者的摸样。 等到制片、导演、演员一个致辞,电影剪彩完毕,终于轮到酒宴了,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正好这几天工作太累,不如喝点酒,吃点西餐放松一下,我拿了一杯香饼,正要找一个稍微安静点的地方,突然老朋友带着几个人过来,热情地介绍:“这位就是国内外数一数二的考古学专家——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名誉,被他省略了)朱恒淮朱先生,也是本片的顾问之一!” 我打量过去,是几个主要的演员,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其中之一的主演范雪雪,她年仅十七岁就演了电视剧《珍珠地公主》。讲述乞丐与公主的皇家故事,那段时间天天放,我家那个智商号称超过二百二的女人,天天看,烦死我了。我就奇怪,这么聪明的女人,也会喜欢如此庸俗的电视剧?看多了,我不得不记住这个叫做范雪雪的美丽女演员。 现在她已经二十出头了。个子一米七左右,肌肤雪白,相貌甜美,有狐狸精的称号。今天范雪雪盘了一个哥特式的螺旋发髻,身穿紫色地鱼尾裙,妖媚而不失大方。初始她并不在意我,但是听到“哈佛”两个字的时候,顿时眼睛一亮,问道:“原来朱教授是这么有名望的人啊!” “哪里哪里!” 我嘴巴被香饼和西点堵住了,随口应承了几句。这个范雪雪。我知道她自称智商有一百四十五,外号小天女,喜欢说有她聪明的没有她漂亮,有她 没有她聪明。最好附庸风雅。 我带着蛋糕和香饼跑掉,丢下范雪雪和我的老朋友,他们不禁愕然,那范雪雪低声问道:“他真是教授吗?瞧那吃相?第一次看我还以为是演反派的恶棍呢!” 我哑然。不过对于这种评价已经习惯了。所以吃饱喝足以后,感到肚子有点涨,就去厕所释放内存,但是连连看到厕所门口放着“清洁中”的牌子。太奇怪了,这种大酒店,怎么会犯如此低级错误,男厕所罢了,连女厕所也一样。两个一起坏了? 我心念转动。警惕心上来。多年的平民生涯,并没有丢失我战斗工兵时期的素质。我顿时发觉女厕所有问题,但是又不能贸然冲进去。 我忽然想到,厕所对面有天窗开着,于是马上跑过去,对面是车库,果然看到一伙男人,其中有几个在外围紧张地守护,而中间一个男人则扛着一个被绑架地紫色衣服女子,正要往一辆商务车里走。 想不到在这里碰到了犯罪场面,说起来,我的拳头很久都没有运动了,开始发痒了。 我伏下身子,借助一辆辆车,悄悄潜伏过去,那伙人已经坐到了商务车里面,正要关门,我忽然窜出去,闪电般地拉住车门。 里面关门的人陡然一愣,透过车窗看到我,脸色倏地大变,正要拉紧门,但是他的力气哪能和我比?我大喝一声,用力拉开门,立时讲他带过去,一头撞到前面的座椅上,昏了过去。 车子里面其他的人似乎惊呆了,直到我穿进车子,才开始有反应,可是迟了。一头狮子窜入羊群是什么结局,就是如此。 我犹如猛虎一样,把车子里面的人拖出来,扔到地上。车子里面地其他人见状,立即从另外地门走出来,将我包围住,一言不发,径直抽出匕首,凶悍地捅过来。 该死!这帮人不是普通的小混混,而是真的混黑道的。 俗话说,好狗架不住赖狗多,纵然如我这种战斗高手,也比较畏惧群殴,双拳难敌四脚。 当下我避开一个人刺过来的匕首,回头就是狠狠一拳,击在他脸上。骨破裂的响声和牙齿飞离身体同时发生,那个人重重地撞在地上,一动不动。 你们狠,我更狠。 我狞笑着,因为我是士兵出身,而且打过仗,不会讲什么客气。 我从那个被打倒的人方向冲出去,以车库里的汽车为掩护,分散敌人,制造一对一打斗地机会。只要是一对一地情况下,我稳赢。 很快敌人被我打倒了两三个,一瞬间失去战斗力,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时有一个敌人凶横地冲上来,他不像那些家伙那么容易对付,我和他交手几招,打了一个照面,不禁失声道:“是你。” “是你!” 对面这个人,是我地老对手胡建军。 他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风头最劲的盗墓贼,无论东北、新疆还是云南,都犯下了一系列骇人听闻地盗墓大案。我和他交手过五六次,互有胜负,知道他是一个难缠的对手。他和我一样,也是当兵出身的,也参加过对越战争,手段凶狠残忍,至少有十个武警伤在他手里。到了零零年以后,国家对盗墓打击的越发严厉,胡建军在国内实在混不下去了,据说偷渡去了美国,国内至少安宁了一阵子,想不到此刻他又出现了。 “朱恒淮,我们又见面了,我可是想念你得紧啊!” 胡建军舔舔嘴巴说道。 “我也很想念你啊!” 既然胡建军在此,那么他秤不离砣的伙伴王肥也一定在。虽然对付他们两个我有必胜的把握,但是别忘了这里还有那么多可恶的杂鱼啊! 我当机立断,指着前方叫道:“警察!” 胡建军一呆,我就乘着他这会儿功夫,飞快地钻进那辆车子,拉上车门,闯到前面,伸手一拳,把司机从车窗里打到外面,发动汽车,飞也似地溜了。 胡建军一伙在后面叫骂不已,我洋洋得意,回头看看被绑架的人,她躺在座椅上呜呜不已,嘴巴塞了纱布,我随手扯开,她叫道:“太好了,谢谢你救了我,我还以为会被奸杀呢!” 我听到声音顿时愕然,回头看去,她也呆住了,两人一起叫道:“是你!” 她居然是范雪雪! 范雪雪叫道:“你果然不像教授,其实你是便衣警察吧!” “不是,我奇怪,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那个胡建军我知道的,他主要以文物盗窃和贩卖为主,至于绑架女明星拍裸照,他可是向来不屑一顾的!” 范雪雪气鼓鼓地说道:“我怎么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呢?又不是我招惹他们的。不过他们一抓住我,就问我这块金饼是哪里弄来的。” “金饼?” 一块饼状的金块挂在范雪雪脖子上,约莫女人巴掌那么大,看成色,纯度不是很高,并不太值钱,但是上面刻有奇怪的纹路。我只看了一眼,脑中电光火石地闪过一个念头,叫道:“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了!那是为了项羽的宝藏!”** 二、到绍兴寻找宝藏 “为什么啊?” 女人问。 我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说道:“前几天的电视新闻你有没有看?绍兴那边,发现了传说中项羽宝藏的藏宝图,当地的山上有一块石头,上面刻得字符,与你上面的一模一样!” 我身为考古工作者,特别重视这种关于考古发现的新闻,当时看得津津有味,打算过几天前去瞧瞧,看看究竟是不是项羽宝藏的藏宝图。历史上项羽宝藏吹得很有名,但是谁也没有发现过一丝痕迹。 智商一百四十五的女人摇摇头,当然,像她这种明星,要求她关注时事新闻,就如要求只知吃喝的猪关注新闻一样难。 范雪雪看出了我的鄙视,白了我一眼,说道:“这块金饼,是我在欧洲逛的时候,从一个收藏家那里要来的,他祖上来过中国,搜罗了不少中国的文物,说这块金饼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不知道干什么的,里面成分一半是金子一半是铜,不太值钱,就给我了。” 我叹道:“运气真好!天上掉下宝贝,好了,我送你去公安局。” 萧山我不太熟,反正离杭州近,而杭州我还是比较认识路的,因为以前我就在杭州当兵,所以把她送到杭州的公安局去,下了车,陪同大明星一起进去。所有人都愕然看着我们,当然,大明星忽然出现在公安局里面,任谁都会惊奇地。 “我要报案。我差点被绑架了,太可怕了!” 范雪雪叽叽咕咕地对报案的警察说,那警察愕然地看着我们,突然指着我说道:“抓住他,他就是绑匪!” “什么!” 我一呆,定睛一看,看到里面的电脑上,出现一个布告。上面正是我的照片,而文字则注明,有个叫朱恒淮的绑架了大明星范雪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额头汗水涔涔,我可是守法好公民,等我回过神的时候,一群警察将我包围了。 我心里飞快地转动念头,范雪雪明明是我拯救的,怎么一转眼我却成了黑帮绑匪?以胡建军的身份,他还没有这个能耐,但是想见胡建军向来是独来独往。最多带一个王肥,这次有如此多地好手,可见在他的背后,一定有更加强大的黑暗势力。 他们诬陷我是绑匪,无非是报复我坏了他们的好事,一旦我进了局子,失去只有。还不是让他们为所欲为。老子可没有那么蠢! 我眼角瞄了一下,至少有五个警察蠢蠢欲动地围了上来,不过我可真要感谢我自己的决定,没有去萧山的公安局,而直接来到了杭州。因为继承的警察系统,一般都是直接面对凶残的歹徒,所以身体素质和搏击水平要求很高,而杭州的总局里面。还是以文职为主。这些警察大多在三十岁以上。身体虚弱,那是我这个大块头的对手。但是我也不想伤害这些警察,当下大喝一声,扯开衣服喊道:“炸弹!” 随手丢出一样东西。 那群警察条件反射一样地伏到在地面,我乘机溜了出去,回到车上,正要拉上门赶紧逃命,忽然看到一个紫色地影子冲了过来,钻进车子,我定睛一看,叫道:“你来干什么?有警察保护你,我才是被诬陷的!” 紫色鱼尾裙的范雪雪嗔怪地瞟了我一眼,骂道:“笨蛋,连你都被诬陷了,可见他们的势力异常强大,我这个只靠脸蛋的戏子,回去之后还有活路吗?” 我一呆,笑道:“看似你倒不蠢。” “本来就是,我可是有一百四十五的智商!” 当下我便不在废话,赶紧开车逃走,后面的警察亦是叫骂不停。 范雪雪穿上高跟鞋,刚才逃出来地时候,她脱下了鞋子,以便于跑地快些。她凑过来问道:“唉,刚才你扔了什么东西,黑乎乎的,大家都吓了一跳,我没有看清楚就跑了出来。” “你会开车吗?” 范雪雪点点头,我就把方向盘交给她,脱下外套,然后回答:“袖子!” 刚才打斗的时候,紧绷绷的西装终于不堪重负,被撕破了,我就随手撕下一段袖子,当作炸弹扔了出去。 范雪雪哈哈大笑,问我:“下一步怎么办?可以有强大的黑势力在追捕我们呢!” 我思忖了一下说道:“我们索性直接去绍兴,寻找项羽的宝藏,同时可以引蛇出洞,看看这个黑暗势力究竟是什么人在主持。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先得换衣服,你的裙子和我的西装,都不太适合冒险!” 范雪雪点点头,一路上我们尽捡偏僻地小道走,江南地区人口密集,说是偏僻,每个几公里还是会遇到几个小镇地,从杭州到绍兴并不是很远,过了钱塘江之后,我们首先碰到了一个大难题,车子快没油了。 钱了吗?” 我问范雪雪,杭州地区她不熟,因此很快又转给我开车。 那双漂亮地大眼睛扑闪着回答:“你认为,我这样的大明星,会随身带钱吗?” “这倒是。” “我反倒奇怪,你身为平民,怎么没钱带?我看你已经结婚了,莫非老婆凶悍,河东狮吼,不让你有私房钱。” “胡说,还不是为了救你,衣服被扯破,钱包、手机,一个都没有留下。” “麻烦了。” 车子耗尽动力,慢慢地在当地一个小镇地街道上停了下来,我和范雪雪只好垂头丧气的走了下来。 “咦,那不是《珍珠的公主》里面,饰演乞丐公主的范雪雪吗?” 接上很快有人认出了大明星,范雪雪瞪大那双作为招牌的无辜的大眼睛,不愧是智商一百十五的女人,很快随机应变:“是啊,我是来这里取景的,很快要拍一部新的电视剧。这是……” 她回头瞅了我一眼,生怕被人误会,下定决心地说道:“这是我保镖。” 我的身材,确实适合做保镖。 顿时有一大群范雪雪的“雪菜”围了上来,叽叽咕咕,一米七身高加上有高跟鞋,范雪雪在个子矮小的江南女子中鹤立鸡群,她四下里应付,摘下一只纯金的耳环,对一个看似大妈的女子说道:“不好意思,我的钱包丢了,能不能用这个金耳环向大家换一点钱吗?” 大明星的面子,别说有了金耳环,就是白给也愿意,很快范雪雪用首饰换了一笔钱,她招招手,对我说道:“我去买衣服,你赶紧去弄点汽油。” “还有一件事情。” 我抽空看了一下墙头,中国特色,到处是办证的字样。 “我们要做几个假身份证。你想用什么名字?” 范雪雪一愣,然后俏脸露出一个恶毒的笑容,说道:“就邵薇吧!” 这个人也是一个明星,她们两人在演《珍珠的公主》时候相遇,为了争夺戏份,斗得好生激烈,我也有耳闻。 “你呢,叫什么?” “胡建军。” “就是那个绑架我的恶棍?” 我们一起哈哈大笑,反正以后做了坏事,由他们两个仇敌背黑锅。 范雪雪去买衣服,我去买汽油和订做假身份证。我们没有照片,这不难,范雪雪的脸网上到处都是,胡建军的脸在网上的通缉令上也到处都是,然后再用电脑加工一下,看得和我们有些像就可以了。 我回到车子那边,范雪雪已经买了衣服,自己也换好了。她头顶戴着一定冒牌的耐克遮阳帽,用蜻蜓眼太阳镜遮住了招牌大眼睛。脱下那套张扬的晚礼服,换上了一件白色的体恤衫,上面用巨大的黑体印着“mlgb”,下身是一条蓝色>登山鞋,真不知道这个小镇也能买到专业级别的鞋子。 “malegebi!” 我看着她的体恤衫念道。 “笨蛋,这是英文make:ingtter的缩写,不是malegebi的缩写。糟糕,和你这个野人在一起,我淑女也粗鲁了。” 她递给我一套衣服,说道:“你的块头太大了,衣服比较难找,我只好挑最大的。” 是一套工人的工作服,勉勉强强合身,鞋子倒是非常合适,也是骆驼的登山鞋。这女人眼光很毒,要是以后做不了明星,去卖衣服倒是不错。 只是工人和休闲衫女在一起,总叫人感觉怪怪的。 项羽宝藏的藏宝图所在地是柯岩街道项里村,我们买了地图,一边问人,终于在傍晚时分到达那个村子。跳下车子,范雪雪施展一向蛊惑人心的微笑,对着坐在小店门口的大伯们随口撒谎:“大伯啊,我是香港《新闻报》的记者,听说你们这里发现了项羽宝藏的线索,是吗?” 自从六月份的时候发现了项羽宝藏的线索之后,被电视台报道出来,各路记者犹如见了血的苍蝇,一波波地飞来,村民已经是见怪不怪,但是香港来的却还是第一批,果然他们动容了,说道:“香港来的?好啊,你们要看吗?我带你们过去瞅瞅!” “太好了!” 范雪雪跳起来,人情世故,她非常精通,当下花钱四处打点,人人有份,喜得村民眉开眼笑,一下子有十几个人陪着我们上山去看项羽宝藏的遗迹。 (注:项羽宝藏确实存在,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用项羽搜索,近的朋友也可以去绍兴实地勘察。)** 三、藏宝图 羽宝藏的藏宝图位于草湾山上,这座山是绍兴着名的景区的一部分,从资料图册上来看,这座山的海拔不过七十多米而已,在江南丘陵地区,只是一个土包!山上没有高大的乔木,覆盖了一层茂密的灌木林,平常村民很少上山,如果要上去的话,必须人工开路。 十几个村民和我们一起上山,初入山,灌木丛就漫及腰部,一位村民在前面一边砍树开路,一边提醒我们注意蛇类,现在是秋天,蛇类正在拼命吃喝,补充能量,预备冬眠。 山越来越陡,越来越难爬,不时就有几个村民打了退堂鼓,灰溜溜地逃回去,只剩下几个常年在山上奔爬的年长村民。等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前面已经不是齐腰的灌木丛,而是横七竖八的竹林,夹带着带刺的荆棘,我们只好匍匐前进。 这种野外探险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比之更加艰险的地方都走过,何况一个小土包?倒是我比较关注落在我们的大明星小姐,初始她兴奋地叽叽喳喳乱叫,走了半个多小时,就闭嘴不说,额头大汗淋漓,到了此刻咬着牙坚持,脸色却已经发白。我忍住笑意问道:“要不要我背你?” “不要小看女人好不好!” 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挤出这几个字,漂亮的脸上到处是泥巴、杂草和树叶,我开始稍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并不是我想得那么无用地戏子。 “找到了,找到了!” 走在前面带路的村民兴奋地大声喊道,指着前面一块大石头叫道:“你们看,这就是项羽的藏宝图!” 这是一块长约三米,宽在两米左右的大石头,大半陷落在泥土里面,四周杂草丛生。大石头的正面被磨平,像是有利器深深地刻入了几道裂缝。每道裂缝有一掌深,两指宽,纵然过了千百年,也没有腐蚀消失。但是图案的表面已经非常粗糙,各个边角非常光滑。 这些裂缝拼成了一个类似文字的图案,但是既不像当时流行的篆文,也不像更加古老地金文,反倒是有点像迷宫的平面图。 村民兴奋地告诉我们:“当年项羽在这里招兵买马,为了训练士兵,铸造了十二面金锣。每一面金锣都是以一半的黄金一半的黄铜铸造,锣大如轮,声宏音清,背面铸有十二生肖图,后来项羽起兵反秦,就将十二面金锣留在此地,秘密隐藏。然后在草湾山刻下字符。只要能够认出这些字。就可以找到十二面金锣了!” 我将信将疑,历史上项羽的基地主要是在如今江苏苏州一带的东楚,楚国灭掉越国之后,以地理方位,将旧时的吴地命名为东楚。秦灭六国,残存下来的楚国贵族纷纷在东楚避难,直至二世反秦。但是项羽并没有来过越地,怎么会留下这种传说呢?是不是项庄曾经来过。因为他是项羽的族人。以讹传讹。便认为是项羽亲自在此训练士兵一样! 我暗自琢磨着,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这个古怪的鬼文字有什么含义。便用假身份证买来地山寨手机拍下了照片,和范雪雪嘀咕了几声,她拿出金饼对比一下,也没有什么吻合的痕迹。 我就让村民带着我们一起下山。走到山脚,一轮金光射过来,太阳快要落山了,这么一天折腾下来,我又累又饿,看那范雪雪,样子更惨,走路都开始摇摇晃晃了。 由于当地并没有住宿的旅馆,所以我们不得不开车到了轻纺城,住宿在那里的旅馆里。这是一家经济型酒店,按照范雪雪的本来意思,大吵大闹,非要五星级大酒店,我瞪了她一眼,叫道:“你还当你是大明星吗?别忘了现在你正在被追杀,一旦住到五星级大酒店,不等于在向别人招手,我在这里,快来杀我吧!” 大明星终于板着脸答应住小旅馆,我们在这家旅馆用假身份证登记。 “胡建军、邵薇,住在一起啊,你们是什么关系,万一遇到警察查房,也可以说得清楚,被当作卖**嫖娼可不好!” 当初就已经定下,我们两人住在一起,这样比较安全,有个照应。 “夫妻夫妻!” 一切交道都由范雪雪交涉。 “嘿嘿,说起来你的名字和那个明星邵薇一模一样,但是你的脸很像范雪雪,我都以为是她亲自来我们小店呢!” “嗷呵呵,大家都说我很像范雪雪,甚至叫我去参加明星模仿秀。至于邵薇这个名字,我真恨啊,为什么和那个又肥又痴呆地女人一模一样呢?要是和美丽聪明地范雪雪差不多就好了!” 我一愣,女人在什么时候都不忘诋毁对手。 领了钥匙,我们进入房间,范雪雪迫不及待地跑去浴室,哪知夫妻房的浴室居然是透明的,范雪雪一呆,脸色通红,恶狠狠地盯着我说道:“我要洗澡,你不许偷看,不然我就告诉你老婆!” “切,你那干巴巴的身材,谁要看! 部长大如哈密瓜,或许我还有兴趣!” 范雪雪向我吐吐小舌头以表示抗议,便去唏哩哗啦地洗澡。 房间里配有电脑,我打开之后下了谷歌地球的软件,找到绍兴地区。谷歌地球真是好东西啊!我们野外探测的时候,精彩遇到地形不明,用了这玩意一看就知道,分辨率有的高达十米,因此被我们戏称穷人的卫星测控。 我怀疑项羽宝藏地藏宝图,那些笔画其实是当地地形地略缩变形,因此拿来对比一下,看得我眼花缭乱,也没有发现什么吻合。 “洗干净了,真是舒服啊!” 香喷喷地大明星从浴室里出来。她穿着睡衣,摸样非常家居,一点也看不出就是号称狐狸精的女人。 我站起来,轮到我洗澡了,恶作剧心起,说道:“不要来偷窥我洗澡?” “呸,你那浑身肌肉地身材,看了就叫人晚上做噩梦!” 我哈哈大笑。自己走进去。 洗完澡,两个人的肚子都饿得受不了,小旅馆不提供饭食,我们便去外面的大排档吃饭。我看到有一家大排档在卖德州扒鸡,便去那里,点了扒鸡、大饼和大葱,外加一瓶啤酒,范雪雪胃口大开,笑眯眯地说道:“想不到你这个人还挺有心的,知道我是山东人。老实交代,你老婆是不是这样骗来的?” 我微微一笑:“你想不想被我骗?” “切!~” 大明星脱下了那层耀眼的光环,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地邻家女人,脾气倔强,小心眼、贪吃,而且还有口臭——吃了大葱之后的下场,这样使得我对范雪雪的印象好了很多。吃完山东大餐。我们慢慢地走回旅馆。顺便散散步,帮助消化。 范雪雪迈着轻快地步伐说道:“真是惬意啊,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自在了,什么都不用管,也不用理会别人的眼色。” “你们大明星不是很爽吗?就拍拍片子,拍拍广告就可以了。哪像我们干考古的,成年累月地在深山老林里面爬,和僵尸、盗墓贼斗个昏天黑地。” “切。明星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表面上很风光。实际上个中的酸楚只有自己才知道。每天的日程表都排得漫漫的,就连上个厕所都要抽时间。坐车基本就是打盹度过。自从成名以来,我还没有尝试支配过自己的时间。这样也好,我被大绑架犯朱恒淮穷凶极恶地绑住了,合同也不用管,因为那是不可抗拒力!” 我无语地摇摇头,我和她基本是两个世界的人,永远没有交点。 “天上的星星真好看啊,一直在大城市,污染太严重,根本看不到星星。” 范雪雪双手绞在一起,仰头凝视天空,过了半晌,她突然叫道:“等等,我有个想法,项羽宝藏的那些横七竖八的藏宝图,其实和天上的星相有关?” 我眼睛一亮,说道:“极有可能!根据传说,宝藏是由范增设立,他本来就是一个研究星相的大师,极有可能用我们想不到地方式来绘制藏宝图。看来你还挺聪明地。” “当然,我可是智商一百四十五的小天女,有我聪明的没我漂亮,有我漂亮的没我聪明!” 回到旅馆,我们重新打开谷歌地球,调到天空项目中,出现了漫天的星相,我将手机拍摄的照片和星相对比,果真非常吻合,稍有一些差异。这很正常,毕竟过了两千多年,星相上也会有一些变化。 我一拍桌子,笑道:“正是如此!” 电脑上的星相可以由我们任意调动方位,但是实际上的在地面观测星相却不可能如此,能够得到这幅星相必定是某个特定地方位,只要找到了这个地方,就可以找到项羽地宝藏。 我用其他天文软件测算了一下,得到地经纬度大概也是绍兴地区,输入谷歌地球之后一看,居然是柯岩! “柯岩,什么东西?” 范雪雪莫名其妙。 “到了那里,你就知道了,那可是非常奇妙的地方!” 晚上我们睡在一张**,范雪雪带有讥讽地说道:“你可是第一个与大明星范雪雪同床共枕地男人啊!” 我本想问你有没有被潜规则之类,但是感觉不好,就懒得说,盖上被子就睡觉。半夜忽听声如雷,我大骇,莫非我鼾声之大,已经连自己也惊醒了?但是仔细一听,却是旁边传过来的,这女人发出很大的鼾声,好像一百头猪在打呼噜。 “吵死我了!” 我肚子有点饿了,索性先下去买点吃的,再回来教训这个女人。我买了一盘红烧肉和一扎啤酒,正要上去,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妈妈的,朱恒淮这个家伙,老是和我作对,累得老子到处跑来跑去。” 居然是胡建军过来了!** 四、柯岩的秘宝 暗暗叫苦,若单单只有我一人,当然可以毫无顾忌地军,冲出去逃之夭夭。不过房间里还睡着一个鼾声如雷的范雪雪,若是那女人落在胡建军手里,绝对没有好下场。 我蹑手蹑脚地躲到玄关那里,进可逃到房间里,退可一下子击倒胡建军,听他们有什么阴谋,跑到这里来。 “住宿!” 胡建军把身份证扔过去,不住埋怨:“真是倒霉,怎么风景区里的宾馆都住满了,只好来这破不吧唧的小地方。” “胡建军?原来你也叫胡建军,真是好巧啊,今天先前就住进了一个胡建军。” 胡建军一呆,没有过多的反应,像他这种同名同姓的多的是。但是唠唠叨叨的前台可以透露出我们的身份:“那个胡建军块头很大,对了,他的老婆好漂亮,长得很像大明星范雪雪!” 胡建军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这时有一个手下跑过来,对着他说道:“老大,我们发现了那辆车子,就停在院子里面,想不到他们居然也住在这里,真是跑到了初一跑不过十五。” 胡建军嘿嘿奸笑,问前台服务员:“请问那两个人住在哪个房间,有空我倒是想会会同名同姓的人。” 我赶紧跑到房间里,推搡睡得像死猪一样的范雪雪,叫道:“起来,绑匪来了!” “干什么啦,让我睡!” 我见叫不醒。心生一计,说道:“经理人来了,今天你还有一个演唱会。” 范雪雪吓得顿时弹了起来,失声叫道:“啊,什么时候,我还没有准备?” 过了片刻她才醒悟过来,满面怒火,我对她喝道:“没时间生气。绑匪们跟过来了,赶快穿衣逃命。” 范雪雪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在我面前脱下睡衣,换上日常穿地那套,我也没有兴趣看那干巴巴没有胸的身体,在她穿衣的同时,我把床单撕成一段段,绑在一起,从窗口放了下去,我们在三楼。不是很高。 我问范雪雪:“能爬下去吗?有恐高症吗?” 范雪雪心虚地点点头,说道:“别小看女人,我拍片的时候,不用替身。” “那就好,我先下去,如果我的体重都可以支撑,那么你绝对没有问题。” 战斗工兵出身。又常年野外探险。对于这种攀爬来说,不值一提,我吱遛一下,花了不到两秒钟窜到下面,向范雪雪招招手,示意她赶快爬下来,我已经能够听到跩门的响声和胡建军的高声大骂。 我没有时间照看范雪雪,立即出发去找自己的车子。果真发现那辆商务车旁边站着两个小喽啰。当下我就毫不客气地一拳一个打翻。再看旁边地车子就是胡建军他们一伙的。嘿嘿阴笑一下,从花坛里抓起几把泥土。把排气管给堵上。 这时我看范雪雪还没有过来,忍不住跑过去一看,只见范雪雪掉在半空中,那胡建军一伙正要把她拉上去,范雪雪吓得尖声大叫。 胡建军发现我也过来了,哈哈大笑:“姓朱的,你救不了这个女人了,今天我就让她陪陪我了!” 我大怒,冲着范雪雪大叫:“你快跳下来,只有两层楼了!” “我怕,我会摔死的!” 顾不得了,我把一个个花盆捡起来,往范雪雪身上扔,要是她再不跳,索性被我砸死算了。范雪雪不住惊叫,终于受不了花盆袭击,一松手,掉了下来,掉在底下装饰用的花坛里,摔个半死,我一把扛起她,溜进车子里面。 胡建军大怒,就在眼前了还让我跑掉,丢尽了他的脸,于是一半的人跳下来追击,另一半人赶楼梯,开车追过来。两辆车前后相差不到半里地,一前一后,追赶得甚是激烈。忽然后面的车子里面冒出一股浓烟,使得他们不得不停下来,胡建军狼狈不堪地跳下车子,不住咳嗽,回头一检查,才发现排气管被我堵上了,气得不打紧:“姓朱的,我和你没完!” 然而此刻,我已经和范雪雪安安稳稳地逃开了。 范雪雪气得要死,不住捶打我,骂道:“都怪你都怪你,差点杀了我,你知道吗?掉下来的时候,屁股很痛!” “反正你屁股大,肉多,不会有事地。总比那个胡建军**好。” 范雪雪生完气,问道:“那么接下来我们去哪里?连个安稳觉都没得睡!” “连夜去柯岩吧,因为我突然想到,我们根本没有删除电脑的记录,以胡建军的聪明才智,迟早会知道我们去哪里的,因此动作越快越好!” 从轻纺城到柯岩并不是很远,大概二三十公里左右,我们驾车飞快地赶到柯岩,在夜市里购买了一些工具,跑去位于鉴湖公园的柯岩。公园晚上并不开放,我们避开保安,如同做贼一样溜了进去。 范雪雪偷偷笑道:“看你轻车熟路,以前一定没有少做,原来大教授也不是个清白人。” “ 我可是当兵出身的,当年打越南猴子的时候,比这还快。” 他们向柯岩进发,在夜幕下,远处渐渐出现一条矗立地高大黑影,仿佛一个巨大地蘑菇立在地上。今夜月亮半圆,月光淡淡,待到凑近那条黑影,范雪雪才惊讶地叫道:“这就是柯岩吗?好神奇啊!” 的确,眼前的柯岩,不禁叫人赞叹自然的鬼斧神工。柯岩是一座将近三十米高的巨型石柱,平地而起,形体曲折。叫人惊奇的是,柯岩顶部宽约十多米,而底围仅有四米,头重脚轻,耸立如锥,甚为壮观。柯岩顶部古柏苍翠。虬枝横斜,据说考证树龄已逾千载。 范雪雪问道:“难道宝藏就在这里吗?我看这块石头就是全部是金子,才差不多算是一个宝藏。” 我笑道:“估计柯岩上面藏着地秘密,只能算是一个中转点,我们还得寻找下一个地方。” 我拿着买了的工具,都是一些攀爬之类地绳子、钉锤、安全帽,因为担心惊动保安,所以我不敢用灯。这对于攀爬来说,难度增加了不少。 范雪雪鼓励地对我说道:“小心,我在下面等你。” 这小娘们还挺有良心地!我点点头,冲她笑笑,竖起拇指,表示非常有信心。我绕着柯岩走了一圈,寻找最佳地攀爬路线,确认了攀爬点之后,就举起钉锤,砍在柯岩上。牢牢钉住,用力一擎,便把自己拖了上去,用脚踩住岩石的突出部分。 柯岩头重脚轻,仿佛一个倒立地锥形,如果直线攀爬的话,因为是仰角地缘故。难度很大。我就转换方式,采用一条螺旋的路线,缓缓绕上去。这柯岩属于海底沉积岩,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风化非常厉害,我估计如果没有人工保护,不出一百年便会自然倒塌。但是风化岩也给我造成很大麻烦,我身体很重。往往踩住一块岩石。就会突然断裂碎掉。好几次都差点掉下去。同时黑夜中一点也看不清,难度更大。这短短的三十米高度,我差不多花了平常五倍的时间,才勉强爬上顶端。 到达了顶端,有一个好像坟包一样的岩石,表面非常光滑,应是风化地比较厉害。按照之前的推测,柯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就是宝藏的,因为它的体积太小了,只有可能存在宝藏的线索。恐保安发觉,调到了最小档,开始四下里寻找项羽宝藏地线索。忽见那块坟包一样的巨岩上,有一块被人工磨平的痕迹,上面隐隐约约似乎刻着什么,顿时大喜,赶忙凑过去一看,顿时浑身的血液都开始倒流。 该死!上面的刻痕看起来是有如草湾山那边一样的星相图,可是因为年代久远,竟然腐蚀不堪,根本看不出有什么! 可恶啊!居然白来一趟,所有的线索都断掉了! 我垂头丧气,正要打算离开这里,忽然又看到刻痕地旁边隐约刻着一排歪歪扭扭地小字,因为被杂草遮住了一时没有看到。那排小字是楷书,而不是秦时流行的篆书,显然是后人留下的。 “山阴人张玫觅项羽宝藏探柯岩乾隆十九年六月初六留。” 我顿时心念一动,想不到还有前辈,比我们早就开始探索项羽的宝藏,他会不会留下一些线索呢? 我定下了计划,转身离去,想想看,又把这排小字刮掉,省得胡建军看到了,抢先一步。 下去就容易多了,我在巨石上绑了一条绳子,然后顺着绳子缓缓滑下去,接近地面,却听到几个人在说话,心头一紧。 “喂,兀那女子,你来这里干嘛?不知道公园晚上关门的吗?没有交门票,罚款罚款!咦,你好像那个演《珍珠的公主》里范雪雪?” “呵呵,我本来就是范雪雪。” “啊,大明星,你来这里干嘛?” “这个啊,我告诉你,我来拍戏的……” 我松了一口气,以那女子撒谎的口才,绝对可以瞒过那人。 不刻范雪雪就笑嘻嘻地为保安签名,送走他们,我就从黑暗处走出来,范雪雪介绍我说是保镖,保安就欢送我们离开,临走之际,范雪雪突然想到一点,对保安说道:“对了,明天可能会有一个男人过来,他大概长得这样……” 范雪雪描述了胡建军地相貌。 “他是也是一个演员。导演会把摄影机藏起来偷偷拍摄,到时候拍地戏是那个演员被人淋狗血、泼屎尿、扔臭鸡蛋,我们需要很多群众演员,届时你多叫几个人,一起朝他淋狗血、泼屎尿、扔臭鸡蛋,越多越好,拍好了,我送你一张有我签名地照片!” 我忍不住想笑起来,范雪雪看似漂漂亮亮,龌龊的心思一点也不差,胡建军要倒霉了,大庭广众之下他绝对不敢发作,因为他还是一个通缉犯。** 五、大明星,我们同去盗墓吧! “怎么样了?你爬上去后。” 范雪雪上了车之后问我,她非常关心项羽宝藏的事情。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有点麻烦。” 就把藏宝图被毁坏和张玫已经开始探宝的事情说出来,范雪雪思忖说道:“历史上好像并没有项羽宝藏被发现的记录,所以张玫还没有发现,但是应该会留下一些资料,我们回去之后查查。” 今天已经太晚了,何况两人都没有休息好,体力不支,不利于明天的活动,所以我们找了一个僻静安全一点的地方,在车上就过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我迎面就看到一个蓬头怪物,顿时吓了一跳,叫道:“你是谁?” “嗯?你叫我吗?” 范雪雪打着哈欠说道,还没有睡醒。我叹道,没有梳妆打扮的女人真丑,不愧是之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 简单吃了一点当地的小吃当早餐以后,我们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能够无线上网的那种,防止信息泄露。经过查询才知道,张玫是清代乾隆年间绍兴当地的一个举人,家里有钱,又懒得读书做官,最喜欢效仿徐霞客到处旅游,自号霞客居士。他对各种民间故事和传说非常感兴趣,尤其是项羽的宝藏。于是四处寻找,也亏得他毅力惊人,在草湾山发现藏宝图之后,探到了柯岩,之后又根据藏宝图到了另外一个神秘地地方。可是回来之后就大病一场,家人询问,张玫支支吾吾,只说遇到了可怕的事情,不到一个月就一命呜呼。家人认为他鬼迷心窍,非常晦气,于是将他所有探宝的东西统统都烧掉,剩下没有办法烧掉的。扔进棺材陪葬。 网上能够找到的信息就是这些,再多的就没有了,最关键的信息,张玟究竟去了哪里,遇到了什么,却没有说出来,不禁令我恼火异常。但是看了最后一段话,不禁心念一动,还有一些东西跟着张玫殉葬了,说不定现在还保存着。比较张玟死了不过两百多年。绍兴地区的棺材一般习惯放石灰,具有极佳地防腐作用。 “喂,大明星,我们有新的事情了,我们要去盗墓!” “盗墓,真的,太好了!” 一说到盗墓。范雪雪顿时两眼放光。射出惊喜的神采。这不像一个人正常的女人,正常的女人应该害怕地缩起来,而不是兴奋异常。 我奇怪地瞪着她,范雪雪龇牙说道:“好歹我也拍过电影,就是关于盗墓的,但是那都是假的,所以我对真正的盗墓非常有兴趣。大教授,同去同去!” 寻找张玫的坟墓还是废了一番心思。按理说张家是绍兴大族。族人都葬在一个地方。号称族坟。但是张玟怪诞不经地行为,以及遭遇鬼神暴毙的传闻。使得张玟不被张家人接受,他的坟墓被扔到了距离张家祖坟十多里外的一个荒郊野外。这样也好,因为张家的祖坟毕竟位于人口密集的江南小镇附近,被人撞见大明星和大教授合伙盗墓可不好,至于荒郊野外就容易多了。我们大白天地大摇大摆过去,也没有人管! 不过盗墓的工具搜罗起来却非常困难,我手头并没有任何一样趁手地家么,而前去购买专业地考古、地质工具,又担心被人察觉,毕竟考古和盗墓都是一丘之貉,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身为考古工作者,我在对盗墓分子技术水平佩服的同时,非常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一般盗墓分子,挖开坟墓以后只拣取那些值钱的金银珠宝和瓷器,然而另外更加珍贵的尸骸、绢布等文物,因为难以出手,就地舍弃,往往造成重大地破坏。反倒是胡建军这个盗墓高手,叫我暗暗敬佩,传说他出身于国内地著名地盗墓流派,有一套行规,只拿一两件最值钱的东西,事后还要将坟墓完好地填埋,这样破坏稍小一点。但是他专门针对大地坟墓下手,不禁叫警察们头痛起来,据说跑到美国以后,不止一次打过林肯坟墓的主意,要不是守卫森严,中国盗墓分子可真是要扬名天下了。 没有办法,我只好弄了一些农具,比如铁锨、锄头等,这样谁也不会怀疑我了,洛阳铲则现场用竹子做了一把。首先砍下一段三米长、手腕粗的竹子,修去枝叶,然后在竹子的每一节都向下斜砍一个口子,这样就差不多了。 张玫的坟墓过了两百多年,地面的坟包差不多都被填平了,只留下一块字迹模糊的墓碑,我们正是借着这块墓碑才确定张玫的坟墓。 发掘之前,按照规矩先祭奠了一番,申明这不 挖他的墓,而是有急事。事毕一定多烧值钱,若无清明重阳,不会忘记。 我将竹子洛阳铲用锤子敲入地下,然后拔出来,斜砍的口子带着泥土,我观察了一下,非常满意,张玫的坟墓在地下两米处,泥土干燥,覆盖了一层草灰,棺材都保存地非常好,那么里面的东西肯定还在了。 我是男人,又力大,干起了苦力,用铁锨把土给挖起来,范雪雪当然也不能光做拉拉队,她得把积累的泥土清楚,不到片刻范雪雪就累得腰酸背痛,骂骂咧咧。这娘们,以为盗墓就是书上写的一样,跑去深山老林,随便找一个洞,打倒僵尸啊,怪物啊,就找到了无数金银财宝。哪有可能,这不是电影,这是现实!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干苦力吧! 不过好在张玫的坟墓也不是太深,由此可见张玫在其家族中的声誉,不仅没人祭祀扫墓,甚至连坟墓也是胡乱挖了一个洞。 棺材露了出来,表面发黑碳化,但是整体保存非常完好,我向范雪雪要来了鹤嘴锄,钩住棺材盖与棺材结合的缝隙,大喝一声,用力往上拉,只听咔嚓一声,棺材板被我整个儿掀了起来,我猝然不及,也跌倒在地上,好在都是柔软的泥土,也屁股也不用担心。 但是,棺材板甫一掀起,一个黑影猛然弹起,范雪雪吓得尖声大叫:“僵尸,僵尸!” 我哭笑不得,打开棺材以后,诈尸是常有的事情,尤其是在一些没有腐烂透彻的尸体上。由于棺材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尸体腐烂以后,放出气体,气压增大,猛然打开棺材盖,内外气压不一致,就把尸体弹起来。最猛的时候,甚至还有把尸体的脑袋炸飞。 范雪雪吓得魂不附体,过了半晌看到我像是在瞅着傻瓜一样地瞧着她,顿时恼火之极,啐了我一口:“怎么,我想表演一下女主角在遇到僵尸时候的反应,不行吗?” “演技非常出色,和真的一样,我觉得可以拿奥斯卡了!” 我回头打量僵尸,这具尸骸浑身发黑,衣服已经尽数腐蚀,露出光秃秃的身子,他的肌肤萎缩,有一定程度的腊化,面部表情扭曲,嘴巴哈大,露出尖尖的黄牙,干枯的舌头伸了出来。头顶盘着一条证明他那个时代的辫子,依旧完好。 我稍等了一会儿,等到棺材里秽气全部散尽,戴上橡胶手套。虽说埋了几百年,细菌都死光了,但是尸骸产生的毒素还是会对人的皮肤有一定恶劣作用。据说马王堆出土的女尸,尸水就让不少工作人员的皮肤脱落。 我双腿撑在棺材外的泥土里,没有伸到棺材里,防止破坏里面的殉葬品,然后扶着尸体,四下里寻找有用的东西,一件件递给外面的范雪雪。这些陪葬的物品大多是张玟当年的生活用具,比如毛笔、砚台等等,却没有我要的文字资料等。我搔搔脑袋,麻烦了,这样永远找不到项羽宝藏。 忽然我发现棺材下面的草灰层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埋着,鼓鼓囊囊的,于是我叫了一声:“大明星,帮我一下。” “干嘛?” “帮我把这具尸体扶一下,我到棺材底找找东西。” “啊,要我扶这么恶心的东西?” “嘿嘿,我就知道,胆小的女人……” “谁说的!” 相处了几天,我摸透了范雪雪的脾气,她为人倔强,又好出风头,最受不了激将法。 范雪雪过来扶住尸体,但是脑袋却撇向一边,唯恐看到这具尸体。 我 范雪雪慌慌张张地推开尸骸,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我慢慢地揭开包裹的油纸,终于露出了里面的庐山真面目,原来是几卷书籍,但是正面没有书名题字,我疑惑地翻开一页,里面的文字都是手写体,而且写得颇为简单快速,细看竟是一本日记,记述了一个人在某地旅游的经历。我顿时心跳加快,莫非这里张玫的游记吗?他不是效仿徐霞客,极有可能也像他一样写下了所作所为的经历!我急急忙忙翻下去,寻找他前往某个神秘地方寻找项羽宝藏的资料!** 六、张玫的可怕遭遇 玫的日记是按照日期排列,一笔笔记下来的,我记得十九年六月初六登上柯岩,那么前去神秘的藏宝地点探宝,应该在此之后。我兴奋地赶紧翻下去,找到乾隆十九年六月初六的日记,日记本也快完结了,页数所剩无几,接下来的最后几页,就是他在藏宝地点的所见所闻了。 我不禁呼吸加快,深呼吸了一口,才扼住颤抖的双手,然后翻开下一页,低头就印入一行字“乾隆十九年六月十七余前往某某……” 我不禁一愣,关于地点的字样,竟然被人用墨笔给涂黑了,什么也看不到。我慌忙翻下去,接下来的几页,直到最后,所有记述地点的字样,都被人给涂黑了,看不清什么字。该死,这是怎么搞的!一直到我看见日记最后一排字,才稍稍明白,这个将地点字样涂黑的人,就是张玟,他写道:“余所历之事,蔚为可怕,俨然阿鼻地狱一游,危险之极。倘若后人按图索骥,不免为余所害,是以将所有地点抹去。慎之!慎之!” 张玫在那个神秘的藏宝地方遭遇到了什么事情,以至于如此惊恐失策,不惜将地点抹去,不让后人知道,唯恐他们也受到意外伤害。我心中好奇之极,翻开日记读下去。 “你看到了什么?” 范雪雪好奇地问。 我点点头,说道:“我念给你听吧!” 由于张玫是举人出身。文采斐然,全是文言文,没有标点符号,我就根据句读,翻译成白话文,念给范雪雪听。 以下,就是张玫地可怕遭遇: 初六的时候,我登上了柯岩。找到了掩藏在乱石堆里面的藏宝图,根据星相的观测,我确定了那个地方,在某某。我很兴奋,想不到能够在有身之年,第一个破解项羽宝藏的奥秘。 第二天,我马上赶回家,准备好一辆马车和旅游的物品,准备前往那个地方。家里人不放心,叫我带上两个仆人。一个名叫阿达,是打杂的。还有一个叫阿南,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壮丁,就是路上遇到土匪,也不用担心。 我们三人坐着马车,沿着官道往南走,大概走了十多天才赶到那里。 (这时我暗想。他们是往浙江南部走地。只能走陆路,路程在十多天左右,应该在现在的温州、丽水一带。) 我交游甚广,那里也有我的朋友,当地的县令,便是我是同窗好友,听说家乡有老乡过来,非常高兴。前来接待我们。我们在客栈住下。晚上洗尘吃酒宴。酒过三旬,那位朋友就问我:“子瞻(张玟字)。这次来某某,是不是又来游玩啊?” 我想寻找项羽宝藏,还是要他帮忙,至于宝藏里面有什么东西,我并不是很感兴趣,而是出名成就,才是我最大的愿望,于是我就将寻找项羽宝藏的事情告诉了他,并且请他帮忙,派人带我前去某某山。 朋友脸色陡然变掉,惊地酒杯都掉下,我连忙问有什么不妥?那是朝廷禁地,还是其他缘故? 朋友四下里张望,看没有人,就低声对我说:“那里有鬼!” 我哈哈大笑,说道:“亏你还是孔门的门徒,岂不知,子不语怪力乱神。” “这是我亲眼所见,绝对没有半句虚言!” 他把事情详细地说来:“你要去的某某山,自古以来,就是一座鬼山,六七月份,时不时地就有一群鬼从山里钻出来。六七月份的时候,恰好是鬼节时分,因此有人就说,某某山其实直通冥界,每到六七月份的时候,冥界大门开启,阴阳路打开,便有一群鬼逃出来,在山里作祟。我刚刚来地这里的时候,也和你一样,根本不信这套,就当是山民愚昧,胡说八道而已。因此,我特意带上几个衙役,前去一探。那山地势甚高,终年云雾缭绕,不时有闪电划过。我到了那里,恰好遇到鬼门打开,一群鬼在云雾中奔跑。初始我以为只是幻觉,待我凑近,竟然发现那真的是鬼!那群鬼有着人的摸样,但是浑身上下鲜血淋漓,面目狰狞。他们在前面跑,后面还追着一群地狱的将士,持刀要将他们追回地狱。我不敢过份接近,只是远远地看着,所以那些鬼也没有来理我。然后地狱的将士,将众鬼赶进一个山洞,就再也不见了!我当时吓得魂不附体,回来之后就大病一场。” 朋友面色凝重,看似不像在撒谎,然而问我:“听完我的叙述,你还要去吗?” 我坚定地点点头,说道:“我还要去!”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我就知道阻止不了你。我派人将你带到某某山地山口,若是 之后还没有出来,我便只能向你家报丧了!” 我嗤之以鼻,世界上哪有什么鬼神,都是人类地幻觉。我也看过一些人的的书,他们就指出,很多人看到的鬼,其实都是心理暗想的。若真有鬼,也不必害怕,这些鬼如此遮遮掩掩,是他们怕人罢了! 这个县多山,山路崎岖,朋友派了一个年长走惯了山路的衙役带我们三个人去。为了以防万一,朋友还建议我带几把刀防身。我摇摇头,若是真有鬼,刀子有用吗? 衙役带着我们走了好几个时辰的山路,才赶到某某山,那座山终年云雾缭绕,湿气颇重。在山的入口处,立着一个土地爷,到那里衙役就说什么也不肯带我们进去了。他说,万一在里面遇到了鬼怪,而又来不及逃出来,就在山里找到一座地藏王菩萨庙,他会保佑你们地。 我便向衙役告辞,他并不会马上离开,而是在当地山民家住上三天,一直等我们回来才会回去,倘若三天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回来,他就回去报丧。 我和阿达、阿南两人,带着工具是食物就走进了山里。山地地势向下倾斜,我们必须先走进一个山谷。到了山谷里面,四周云雾缭绕,湿淋淋地,伸手不见十指,我们三人担心失散,就用绳子绑在每个人的腰上,然后约定若是失散,就大声地呼喊对方地名字。 我们看不清路,但是幸好我习惯随身带上一个司南,这样不至于会东西南北分不清。我们从东面走进去,一直往西走,明明在山外太阳猛烈,但是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一丝阳光,周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这里没有高大的树木,空旷的平地上,只长着一些嗜湿的苔藓植物,也看不到一个动物,或者它们留下的痕迹,仿佛这里是死绝之地一样。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开始有点后悔没有听朋友的劝告了。 我们从县衙走到某某山就花了大半天的时间,走进去不久,天色就开始暗了下来,于是我们三人就地安营扎寨。阿达搜罗了一些苔藓,想要点火生起来,但是这里的湿气实在太重了,怎么也点不着。天色又暗的很快,我们没有办法,就把灯笼点了起来,幸好蜡烛还是能够抵抗一些雾气的。 靠着微薄的***,我们吃完干粮,就入寝睡觉。阿南拿起刀子,守在旁边,替我们看夜。上半夜归阿南,下半夜阿达。 我走路太累了,就很快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张开眼睛,天色还是灰蒙蒙的,却是阿南将我摇醒,他惊慌失措地说道:“少爷,少爷,阿达不见了!” 阿达不见了!我一惊,霍然惊醒,发现阿达的行李物品还在,因为不可能是逃走,再说他做了多年的仆人,忠心耿耿。 我和阿南马上一人一把刀拿在手里,四下里寻找阿达。湿气有一个好处,地上的泥土也非常软,踩一脚就是一个脚印。我们找到阿达的脚印,偱了过去,在雾气中远远看到一个奇怪的人影。他跪在地上,头朝下,屁股撅了起来。 凑近一看,果然是阿达,但是他已经死了,死得非常离奇。口鼻流出鲜血,眼睛瞪得大大的,他的裤带还没有拉上,似乎在出恭。但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把他活活吓死了。 “少爷,这里有鬼,我们赶紧离开吧!” 连胆大的阿南都开始害怕起来。不行,我还要找到项羽的宝藏,我不能马上离开。我喝令阿南,世界上没有鬼怪,只是阿达有心疾,出恭的时候用力,心破了才死掉。 但是我知道这个借口也不能撑多久,所以我们要趁着白天,赶紧找到项羽的宝藏,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也觉得这里越来越阴森可怕,仿佛真是冥界的出口一样。 即使在白天,某某山也是阴风阵阵,吹得人浑身起疙瘩。我们暂时把阿达的尸体放在远处,等回来的时候带回去。我和阿达轻装上阵,只带了必要的东西,赶紧去爬山,这里看不到星星,我也不知道究竟真正的星相是在哪里。我怎么找到项羽的宝藏呢? 没有了阳光,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似乎又渐渐地黯淡下来,我心中开始恐慌,是不是应该马上离开呢?但是即使回去,也来不及赶在天黑之前离开。就在我们惴惴不安的时候,忽然电闪雷鸣,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随后一阵阴风怒号,有无数人凄惨的叫声响起。我的眼睛越来越大,我竟然看到鬼来了!** 七、阴谋的背叛者 面飞也似地跑过来一只鬼,他相貌狰狞,面部皮包骨以看到了骷髅。他蓬头乱发,满面血污,张开大嘴,露出黄澄澄的牙齿,浑身衣衫破破烂烂,赤着脚尖啸地向我们奔来。之所以我认定他是鬼,而不是人,是因为他居然是浮在半空中的! “鬼啊鬼啊!” 阿南终于吓破了胆子,丢下刀子,连滚带爬地逃命。我也吓个半死,不禁跟着阿南跑过去,但是他跑得很快,我怎么也追不上,很快他的身影就消失在浓浓的大雾中,而那只鬼依旧在我们后面紧紧追击。我更加害怕了,跑得更快,忽然前面传来一声惨叫,那是阿南的叫声,他已经遇害了,被鬼捉住吃掉! 我魂不附体,倏然脚下一滑,滑了下去,落到一条狭缝里,我摸摸地面,似乎有很多圆鼓鼓的东西,此刻天色还没有完全黑,我定睛一看,几乎吓死,地上全是骷髅头,密密麻麻,填满了整座狭缝。这里就是鬼窟,鬼吃人的地方。 那鬼尖利的叫声在我们耳边响彻,我想也不想就爬了起来,不知道往哪里随处跑,这条狭缝很长,天色暗了下来,鬼越来越多,不住地在我头顶跑过,我心中越来越怕,突然看到前面有一块斜坡,赶忙顺着斜坡爬了上去,在我的眼前,竟然出现了一座庙宇,匾额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地藏王菩萨庙”! 太好了。有地藏王菩萨保佑,我就不用怕鬼了。 我拿出全身地力气一头撞进庙里面,庙规模不是很大,里面树立了一个地藏王菩萨,两侧是十殿阎罗王。我躲进庙里,外面的鬼哭鬼笑更加厉害,孤魂野鬼从地狱里跑出来,四处捉人。那一个个狰狞的恶鬼四下里徘徊。直到猛然之间,一队队身穿盔甲的鬼武士跑出来,捉拿厉鬼,拿剑将鬼一个个杀了,鲜血流出,尸体扔进鬼窟。 我赶忙缩进地藏王菩萨庙,口中不住念叨《不动明王咒》,那厉鬼的尖叫响彻一夜,却始终没有一只敢进入菩萨庙。到了第二天早晨,我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地面上什么痕迹也没有,根本看不出有厉鬼肆虐,鬼武士杀鬼的痕迹。 我已经吓破了胆子,慌慌张张地顺着脚印返回,等走出某某山的时候,我几乎动都不能动,那衙役正等着我。见到我大骇。问道:“少爷是鬼还是人?” “自然是人!” 回去之后,朋友见我神色不对劲,见到了不得了的景象,开了几幅药方,又叫和尚道士做了几场法事驱鬼,但是我还是大病一场。他没有办法,只好派人将我送回去。 回到老家之后,我夜夜梦到鬼怪。身体日益衰弱。我知道我不行了。因为我冲撞了鬼神,不能活下来。某某山实在太可怕地。这不是人类所能够去的地方。假如有后人看到我的东西,千万不要去那里!非常危险!切记,切记! 这就是张玫的全部记述。 即使在燥热的季节里,范雪雪还是禁不住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凑到了我身边,甚至我一低头,就能闻到她身上香水和汗臭混合的味道。 听完我的讲述,她失声尖叫道:“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 我耸耸肩,说道:“我不清楚,不过我可不相信世界上有鬼!” 范雪雪张望着四周,天色已晚,夜幕降临,在一团漆黑的山路上开车非常危险,因此我们留了下来。我点燃一堆柴火,噗嗤噗嗤燃烧,再远处就是张玫的棺材和僵尸了,刚才忙着看他地游记,所以暂时没有把他安葬好,于是僵尸就矗立在棺材里。范雪雪盯着那具僵尸的影子,瑟瑟说道:“我觉得这里也好可怕,荒山野岭,孤坟野鬼。” “也对,我应该把前辈探索者给安葬了。” 我拿起铁锨,提着汽油灯走了过去,把灯放在一边,先合上棺材盖,再填上土,费了半个钟头时间,回去的时候范雪雪老早钻到车子里去了,我就丢下工具,回到车子里面休息。 范雪雪正在翻阅张玫的游记,眉头皱地紧紧的,对我叹道:“直到最后,张玫还是没有透露项羽宝藏的真正所在地,可恶啊!” 我狡黠地说道:“张玫的游记是分好几天断断续续写完地。在当地撰写地时候,毛笔必然会将当地的灰尘带入墨迹里面。每一粒灰尘,都是独特的地质资料,只要我们能够分析一下这些灰尘,就大致能够确定张玟去了什么县。然后再打听一下当地的鬼山传说,即可找到项羽宝藏了。” 范雪雪眼睛一亮,笑道:“真的?好神奇!” “只是我们没有这种仪器,所以必须向我的老朋友请求帮忙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杭州。” 范雪雪点点头,今天晚上我们就在车上过夜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昨天搞得脖子很酸,所以还特意买了一个可以靠在座椅上的枕头,这样舒服多了。商务车的车座很多,我和范雪雪各占一排,正当我迷迷糊糊地时候,怎么感觉耳边呼噜如雷,张开眼睛一看,却是 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抓住我地胳膊睡觉。 “喂,你过来干嘛?放开我地手,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有意见吗?只许你老婆牵你的手,不许我牵吗?” 那倒不是,我女儿有时也喜欢牵。 范雪雪这娘们,八成是听了张玫地可怕经历,被吓坏了,所以就靠在我身边壮胆。我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忍受霹雳呼噜。 第二天,我们就前往杭州。不过我现在还是一个通缉犯地身份。范雪雪也不见得光明正大,所以我们把车子停在僻静的地方,然后化妆之后潜入朋友所在的学校杭州中文大学。我这个朋友他比较擅长历史和地质学,手头又有仪器,绝对可以帮忙。他叫王峻山,比我大十岁,因为经常接触才认识。 我偷偷摸摸地来到他的住处,甫一打开门。他看到我就叫道:“你疯了吗?听说你绑架了范雪雪,正在被通缉!” “说我吗?” 范雪雪摘下眼镜,吐吐小舌头。 王峻山稍微一愣,显然不能意识怎么回事,人质居然和绑匪合作。 “先进来吧!” 他面无表情地把我们带进来。 我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然后就请他帮忙,化验一下墨迹上面灰尘的属性,然后对比浙江省地质资料,就可以了解张玫究竟去了什么地方。 王峻山点点头,说道:“可以。不过要花点时间,你们先呆在我家里,不要出去,我去一下学校找机器化验。” 待王峻山离开之后,范雪雪狐疑地看着他背影说道:“这个人,我看有问题。” 我诧异地说道:“不会吧,有什么问题?” 范雪雪说道:“我看人一向很准的。向他这种人。表面上装得很好,内心其实非常污秽,说不定就马上出卖我们!” “怎么可能?我们都认识十多年了!” “养肥的猪杀起来肉才多!若是你不信,不妨我们先离开这里,在一边悄悄地观察,看有没有问题。”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瞬间我动摇了。终于决定我们离开王峻山的房子。埋伏在周围。过了不久。忽然无数辆警车开来,他们为了不惊动屋子里面地人。甚至没有开警灯,然后一拥而上,进入王峻山的房子里面。 “你看吧!我说过,我看人很准,所以当初我宁可跟着你。” 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王峻山居然会出卖我,知人知面不知心! “现在怎么办?” 我沉思一下,说道:“只有一个办法了,我前去中文大学,找到王峻山,然后强迫他把化验结果给我,而你马上把车子开到中文大学,等会儿我们逃命可以快点。” 范雪雪做了一个ok的手势,之前向来是我们合伙动,因此有些蠢蠢欲动。 我们两人分头行动,从王峻山的房子到中文大学,不过十分钟的路程,但是中文大学的校园面积甚大,一时之间难以找到,我又不敢打他手机,怕打草惊蛇,忽然看到学校的广播站,灵机一动。我进入广播站,谎称是中国地质协会的,正在找王峻山,请广播站帮忙联系。那负责管理广播站的学生很好客,马上发布通知:“王峻山教授,中国地质协会有人找你,请尽快与广播站联系,电话……” 片刻就有人打电话进来,学生接了之后告诉我,说王峻山在地质化验室。 学生指点了一下路径,我就径直前往地质化验室,敲敲门,里面的王峻山说道:“请进。” 我推门进入,他抬头一看,不禁愕然,想不到居然是我出现在他面前,按照正常地想法,我应该已经被警察们捉进去了。 我冷笑道:“想不到啊,你居然会出卖我!” 王峻山发了一会儿呆,说道:“这不能乖我,要怪就怪你自己。我实在不甘心,我是大学生毕业,苦读了十几年书,现在才不过是一个学校的普通教授。而你,一个小学毕业的半文盲,就是运气好,讨了一个聪明的老婆,混到现在居然是业界内显赫的人物。我实在不甘心,为什么我们差距会这么大!” 我想不到,居然是这个原因,导致王峻山出卖我,这种人更加叫我看不起,如果单纯地只是认为我是通缉犯,那情有可原。 我扭头看了一眼,化验结果已经在电脑上显示了,对比资料后得出,宝藏居然埋在那个地方。 我冷冷一笑,得知了结果,也不必要再和这种人浪费时间,于是马上离开,范雪雪会在学校的车库接我的。 我甫一入车库,就发觉不对劲,前面有一排人,其中地胡建军对我笑道:“好啊,老朱,这几天我都没有睡觉,总算把你找到了。” 我一瞥眼,该死,范雪雪居然被他们捉了起来,由两个人牢牢压住口中塞了一只臭袜子,呜呜不已!** 八、项羽宝藏的真正所在地 冷笑道:“老胡,别来无恙啊!听说你九十年代的时了,过了几年怎么又想到回来了?” “承蒙你的关照,这几天来我一直睡眠不足,不过今天应该能够睡个安稳觉了。我们都是聪明人,我也不废话了。老实说,本来你与这件事情毫无关联,全都是这女人才卷了进来,不过出乎意料之外,你竟然能够比我先一步找到有关项羽宝藏的种种线索,因此不禁让我产生了一个念头,不如我们合作吧!一起去找项羽的宝藏,你的智力,加上我的技术和人力,这实在是太完美了!” “我有必要和你合作吗?” “当然,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是差遣不到人的。所以事后我们这样分红,找到项羽宝藏的发现权归你,我取走里面百分之八十的宝藏,剩下的你去交公,另外我顺便帮你洗清绑架大明星这个黑锅。” 他非常了解我,不愧是和我交手多次的敌人。像我这种人,普通的利已经没有任何利诱效果了,现在的我能够随时支配上百万的资金,再多的钱也没有用。但是项羽宝藏的发现权,对我来说却是非常美妙的光环。 胡建军又说道:“不用害怕我说话不算数,虽然我在黑道上臭名昭著,不过这诺言,还是看的紧的!” 胡建军这人确实如此,说话算好,有一次他发誓要杀一个骗了他文物地客全家。捉住之后,那客苦苦哀求放了他妻儿,胡建军回答:“在江湖上混,说话要算数,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 竟然将客全家都活埋!心狠手辣之极。 “成交!” 我思考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 胡建军说道:“不过大明星暂时还得跟我们在一起,一方面是为了不泄露我们的机密。另外一方面,也是成朱兄之美!” 这个家伙,以为我是贪恋范雪雪的美色,才出手相救。他不想范雪雪这么早离开,就将其强行留了下来,用以牵制我的行动。 胡建军叫手下放开范雪雪,后者板着脸,来到我身边,我问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就被捉住了呢?” “想不到车子一进城就被发现了。他们守株待兔,我就自己撞上去了。”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范雪雪白了我一眼,向我吐吐小舌头。 我们分批坐上汽车,胡建军和我坐在一个位置,后面便是范雪雪。 我将我发现的线索简单地告诉了胡建军,然后把张玫的游记交给他看,胡建军翻了几页。问道:“那么项羽宝藏的真正所在地。是在哪里?” “雁荡山!” 我回答。 “想不到在那里啊!嗯,确实,那里非常适合藏匿宝藏!” 雁荡山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内,总面积超过四百五十平方公里,距离杭州大概三百公里左右。在古代行路的话大概用上十天左右,和我地推测基本相符。雁荡山造型奇特,在古代火山频发,后来又遇到流水侵蚀。山体呈现出独具特色的峰、柱、墩、洞、壁等奇岩怪石。山区地形险要。自古以来极少人进入。所以非常适合藏匿大批量的财宝。 我询问胡建军:“在国内,你可是一个重罪通缉犯。怎么想到又回来,是不是美国也混不下去了?” 胡建军摇摇头,说道:“那倒不是,在美国我混得风生水起,好的不得了。这次回国,却是为了偿还某个人的恩情。当然,他的事情我不会讲明白,但是可以稍稍透露一点。他祖上是盗墓世家,和我有一点师承关系,积累了无数财宝,成为了一个豪门。年青的时候,又一次盗墓我不慎中了机关,幸亏他连夜出动,将我救了出来,否则我老早一命呜呼了。前几个月,他突然通知我,请我帮忙。我胡建军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有恩必报,于是冒险回到国内,原来他快死了,临死之前,想要我帮他揭开一个谜团。据说他家与项羽的宝藏有个密切的关系,所以让我来寻找项羽地宝藏。” 想不到胡建军这个人,倒是有个性,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无情无义。 “不过项羽宝藏,这个消息虽然流传了千年,但是根本没有一丝线索,我毫无头绪,直到不久前在电视里看到范雪雪带着的金饼,这不是有关项羽宝藏的藏宝图吗?当下我就大喜,前来杭州。我的身份你也是知道的,一个人行动不方便,好在他家是一个豪门,将手底下的人交给我使用。刚到杭州,好运连篇,绍兴也发现了项羽宝藏地藏宝图。这或许是命中注定要我报答他地恩情吧!” 这个人是盗墓世家,又有钱又有势,而 了,我想破了脑袋,一时也想不到起来有这么一个人 从杭州到温州要开车数个小时,因此我们暂时休息,到了温州再行商议。我对胡建军说道:“有件事情可以帮忙吗?” “什么事情?” “你能和范雪雪换个位置吗?和大老爷们在一起,我更喜欢和美女在一起。” 胡建军一愣,笑着和后面的范雪雪换了一个位置。范雪雪因为刚才我骂了她一句,还是没有好脸色。毕竟好几天没有安稳休息了,不刻就脑袋一歪,靠在我肩膀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噜。 后座的胡建军叹道:“想不到大明星打起呼噜来也非同凡响,但是我更加佩服朱兄,这几天亏你忍下来!若是我,必定一拳打倒。” “岂不知世界上有种叫做耳塞的东西?” 我拿出耳塞,放在耳朵里,对胡建军说道:“到了温州叫我一声,我也休息一下。” 下午时分我们就到达温州乐清,但是并没有立即除非前往那座山寻找项羽的宝藏,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我们暂时安定下来,定了几个旅店,当胡建军看到我手里那张假的胡建军身份证之后,哭笑不得。 我和胡建军都是这方面地高手,虽然一个是合法地考古,另外一个是非法地盗墓,但是殊归同途,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是一致的。我们列出了一张表格,上面注明了我们必须地探险工具,有些工具一时间在乐清这个小县城买不到,不得不派人去温州购买。至于其他准备,我们已经探听到那座山名叫鬼哭山,但是地理资料非常缺乏。即使通过谷歌地球查询,发现上面也因为终年被云雾缭绕,而根本看不清什么。 由于初来乍到,路途不熟,我们不得不考虑找一个向导带路,但是当地人一听是前去鬼哭山,顿时色变,胡建军将价码开到一万块,还是无人敢应征。不得已,我这个正牌的考古学教授出马,试试看联系当地的地质局,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向导。 这个正牌的考古历史方面的教授资格还是非常有用的,我在业界内声名显赫,一听说我过来了,当地地质局的局长亲自来欢迎我,她是比较少见的女性局长,约莫三十多岁,脸上、手上并没有常年野外考察的痕迹,估计是行政官僚出身,而非专业的地质人员出身。我心里忐忑不安,不知道是否能够在她身上得到什么帮助,这时女局长开口了:“呵呵,大名鼎鼎的朱教授来我们这个小地方考察,真是有失远迎啊!” 我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下,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向导前往鬼哭山,当然胡建军等土匪的身份隐过不算,那女局长脸色立时变了变,失声道:“什么,你们要去鬼哭山!” “不错!” “这实在是太危险了!鬼哭山,自古以来,就是非常可怕的一个地方,很早以前被列为禁地,官府严禁任何人进入,以防不测!” 女局长絮絮向我讲述了古老的禁忌,最早的鬼哭山,被列为神之山岭,一直很少有人进去的。但是两年多年前,发生了可怕的变故,鬼门从那里打开,每当夏秋季节,无数厉鬼会从鬼门跑出来,在山岭里奔跑哭泣。一些人不信邪,尝试着进去,但是就再也没有出来。 进入近代,首先开始冒险想进入鬼哭山的居然不是中国人,而是一伙日本人。侵华日军攻占乐清之后,其中的一个宪兵队长小林善纪,对中国历史有浓厚的兴趣,而且胆子也特别大,觉得这件事情很有意思,就带领了一队士兵和十几个当地的乡民,潜入鬼哭山,但是再也没有出来。 当地日军大为震撼,初始以为受到游击队攻击,便企图派兵进入,但是受到汉奸极力劝住,考虑到里面可能存在的不知名的危险,日军终于放弃了派兵的计划。 建国以后,社会进入安定期,对于雁荡山山脉的调查也从五十年代开始。两位从北京过来的地质勘察员不顾众人的劝住,前去鬼哭山勘测,便再也没有回来。这件事震动了当时,因为建国初期仍有相当多的敌特活动。当地驻军是山东人,对本地的传说嗤之以鼻,就又派了一队解放军战士进入鬼哭山。和其他人一样,仿佛被山岭给吞噬了一样,再也没有活着出来。 鬼哭山危险之极,女局长严重建议我不要前去,但是我摇摇头,终于拒绝了她的请求。女局长只好无奈地表示,她会派人将我们带到山口,但是向导无论如何不会进山的。** 九、鬼哭山的尸体 备大概在三天后准备完毕,非常齐备,夸张的说,就能活上一年。我们分别乘坐几辆越野车,在向导的带领下来到鬼哭山山口。然后向导就说什么也不肯进去,让我们自行前往。胡建军留了一个心眼,只挑选最能干的十名手下一同前去,至于其他人,则留在山外接应。 一同前去的共有十三个人,本来范雪雪也是被留在外面的人选,但是她坚持要求跟上去,被她闹得烦了,就随她去。 鬼哭山的入口呈现一个凹字形,左右两侧山岭矗立,中间低陷。叫人感到离奇的是,入口之外还是晴天郎朗的世界,可是甫一到入口处,便是大雾弥漫,翻腾不已。两地不过一米之隔,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差距,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又仿佛是传说中地狱的入口。根据古老的神话,分隔阴阳两地的三途川,沿岸种满了鲜红的彼岸花,在弥漫的大雾中,仿佛燃烧的火一样。 “注意保持距离,不要离散,一旦看不到人,马上用无线电联系。” 带头的人是我,在进入之前我事先警告大家。由于大雾弥漫,稍稍离开远点就看不清楚,所以我们配备了充分的装备。首先是无线电和指南针,这两样在手,基本能够保证不至于迷路。而每个人的肩头还挂着一个不时闪闪发亮的小球,这是野外探险用的特殊指示器。它是特种材料制成,不需要任何能源,每隔两秒钟闪烁一次,发出穿透力最强地红光,可以为此十天时间。另外就是每个人配备了一个哨子,这是最后无奈的时候使用的。 我打开头上安全帽的矿工灯,手里拿着探险杖,深呼吸一口。就潜入鬼哭山的大雾之中,后面的人紧紧跟着我前行,相距不超过两米。最初担心鬼哭山的大雾含有致命的物质,现在放心了。我地探险杖前面有特殊装置,可以探测有毒物质,现在探险杖一只保持绿色的安全状态,表明一切正常。 鬼哭山的入口是一段下坡路,非常平坦,偶有几块小石子露出来,因为缺乏阳光。地上没有任何灌木或者乔木,只长着很多低矮的苔藓,芶延残喘。走了半个小时,就从下坡路上下来了,前面的雾气越发浓重,不知道什么时候,全身都已经湿淋淋。仿佛被大雨淋过一样。 雾气浓重。我们对于这里的地理环境一点也不熟悉,即使有指南针也是一个摆设。这时候走在我后面的胡建军拿出了雷达枪。说是枪,其实更像是一个喇叭。从喇叭里不断地发出探测电波,然后再搜集反射回来的电波,在喇叭后面的液晶屏幕上显出具体的探测结果。这个雷达枪一般用于野外探险,唯一地缺点是探测范围有限,最高不过四百米。 这样我走在前面,胡建军通过雷达枪探测周围地形。后面还有人不断地撒下带有无线电发射信号的小球。我们把它们叫做图钉。图钉也是用于探测地形用的。但是和雷达枪不同,它可以探测到整体的地形。就如一张地图,每隔一个交通点插上一个图钉,于是整条路线就大致明了了,图钉就是这个用处。 我们一直往前走,这里是通往鬼哭山的一个山谷,地势平坦,除了一望无际的白茫茫大雾,就什么也没有发现,气氛比较诡异,但是说到危险,恐怕只要不迷路,就非常安全了。 “嘀嘀!” 雷达枪探测到物体,发出警告的响声。胡建军瞟了一眼,说道:“前方三百米处,有一块石头一样地东西,正好顺路,过去看看是什么!” 三百米地距离,不用几步路就到达,在我们前面慢慢出现了一个模糊的黑色影子,但是怎么看这块石头的摸样都很怪。随着我们距离的接近,慢慢清晰起来,显出一个卡车的轮廓,待到我们凑近一看,竟然是一辆废弃的卡车。这辆车子的款式甚是古老,起码有五十年的历史,外表斑斑驳驳,金属腐蚀地非常厉害,表面已经看不清任何记号,不知道是哪一伙人留下来地。 出于谨慎,我们都没有立即接近报废地卡车,而是在其前面三四米开外打量。头顶地矿工灯缓缓扫过卡车,在车门位置,有一个斑驳的红丸印迹。 “是日本人地卡车,想不到当年他们居然是开车进来的。” 地质局的女局长介绍过,曾经有一队日本人来过鬼哭山,再也没有出去,那么他们都应该死在这里了。车子我们已经找到了,不知道尸骸在哪里。 我和胡建军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整辆卡车检查一下,万一有什么线索发现, 前做好准备。 于是我刚踏上前一步,就听到脚底咔嚓一声,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抬起脚,脚上竟然挂着一副死人的肋骨。该死! 我手忙脚乱地踢掉骸骨,不过这么容易就找到了一具骸骨,还算不错的。 我蹲下身子,地上仰天躺着一具骸骨,半埋在泥土里,由于这里的环境潮湿,骨头腐蚀地非常厉害,我一时之间没有发现,所以误踩中了。骸骨的衣物等都已经腐烂,旁边是一把三八大盖步枪,木柄也烂掉,就剩下一条锈迹斑斑的枪管。 “不像是受到物理攻击而死掉的,他骨头没有任何伤痕。” 胡建军这个盗墓贼对这种尸体的检验非常有经验,这能够让他方便观察坟墓里面的危险。 “也不像是中毒而死的,骨头虽然发黑,但那是正常腐蚀的发黑,而不是中毒后的发黑。我看这具尸骸死前还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似乎是……”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被鬼杀死!” “被鬼杀死?” 我眉头一皱,说道:“好歹你也是干盗墓出身的,也会相信有鬼?” 胡建军蹙眉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这只是我的初步判断,叫大家搜集一下,看看周围有没有其他骸骨了。” 十几个人小心翼翼地分散开来,但是竭力保持和周围同伴相视的距离,在周围搜罗了一下,发现了至少十三具骸骨,这是一个旧日本军队标准班的人数,指挥官的尸体在汽车驾驶座上被发现,虽然也烂掉了,但是那把破破烂烂的军刀让我们辨认了他的身份。 这十三具尸骸基本上分布在卡车周围十米左右的范围内,死前都经过痛苦的挣扎,然而身上却一点伤痕都没有。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 日本人开车来到这里之后,天色已晚,所以他们打算就地休息。可怕的袭击过来,每个人都莫名其妙地非常痛苦,他们想逃开去,没逃几步,就倒地毙命了! 究竟是什么离奇的力量,导致了十三个日本人的暴毙?莫非真的是鬼在杀人?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只有鬼才会无声无臭、无伤无痛地杀人! 胡建军抬头看看天,又看看手表,向我建议:“天色不早了,今天我们也在这里休息吧!” “你不怕吗?刚才你还担心是鬼杀人。” “怕也没有用。不过我们稍微离开车远一点再休息。” 我点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思量了一下,叫每个人准备好防毒面具,万一是一种看不出来的毒气就完蛋了。 营地驻扎在距离卡车一百米处的地方,每个人都放下包裹,支好帐篷,紧紧地排在一起。这里湿度太大,又缺乏燃料,无法生火,只能用汽油灯照明。吃完干粮,范雪雪忽然向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心中奇怪,她找我有什么事情。进入鬼哭山之后,范雪雪基本上非常安静,见到尸骸也没有大喊大叫,毕竟人多势众,她胆子也大了起来。 我走了过去,问范雪雪:“什么事情?” “喂,大教授,我在那辆卡车上,发现了奇妙的东西。” “刚才为什么不说?” “刚才我也没有注意,现在回想起来,可能非常重要,所以就和你说说。我们过去再看看吧!” 我犹豫了一下,反正卡车离营地也不是特别远,收拾了一些简单的装备,就准备前去。那营地非常小,胡建军看到我们有动静,问道:“你们俩去干嘛?” 他满面暧昧,这里是鬼哭山,也不怕我们两人偷偷溜掉,所以他想到只有可能是我们两人欢快地奔往通奸地点,顿时变得色迷迷,说道:“啊,打搅了,请随意。” 我哭笑不得,说道:“范雪雪发现了一点东西,你要是有兴趣,不妨和我们一起过去。” 胡建军思忖片刻,点点头说道:“也罢,过去看看也好。” 三个人结伴又回到那辆卡车前,因为天色已晚,所以我打开了头顶的矿工灯,照亮了汽车。在大雾中,斑驳的汽车,总有一股诡异的色彩。 “你们看,我就是在这里,看到的东西。” 范雪雪指着那个日本指挥官倒下的方向车门内侧,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汉字和日本的平假名,文字已经发黑,看似竟然是用鲜血写就,莫非是日本指挥官临死的留言?** 十、彼岸花的杀人事件 本指挥官写的那些字,我只认得出三途川、曼珠沙华似乎和地狱有关。其他意思我就看不懂了。 “我可以翻译下。” 范雪雪说。 “你懂日语?” “稍微懂一些,以前和日本人拍片的时候,学过几句。” 范雪雪看着那些日本字,慢慢开始翻译起来:“大地好像种满了红色的彼岸花,我们就在三途川,燃烧着灵魂,直到到达彼岸!” “莫名其妙,诗不诗歌不歌,死鬼子大概死的时候脑子混乱,就胡乱写下了。” 胡建军不屑一顾地说道。 范雪雪说道:“但是我觉得,他一定有另外的深意。” 然而纵然另有深意,我们一时之间也猜不透。这里明明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怎么可能会扯上那鲜红若血的彼岸花呢?那彼岸花开放的时候,连绵一片,好像一块燃烧到天际的红色地毯一样,非常耀眼。因此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日本人死的时候疯了,脑袋里产生幻觉,就胡乱写下了这行字。 忽然,远处一声沉闷的低鸣响起,方向依稀便是我们驻扎的营地。 “那是什么?” 范雪雪指着前方疑问。 我和胡建军扭过头,白茫茫的大雾中,忽然冒出一个闪亮的红点点,随之就如落到火药堆里面的火星一样,顿时以星星之火燎原之势。一发不可收拾地迅速四下蔓延开来。不过几秒钟,便已经冲到了我们跟前,那鲜红地火苗,离地一尺,仿佛是一块红色的巨毯,占据了整个地面。 “不好!” 我大叫一声,心念转动,立时抓住范雪雪的胳膊。用力一推,将她扔到卡车顶部,随之我也跳上去。那胡建军身手矫捷,反应过来之后立即纵身飞到了卡车顶部。 我们三个人挤在狭小的卡车顶部,惊讶地看着燃烧的火焰。幸好这些火焰只是贴地蔓延,不至于窜到卡车顶部,将我们烧死。 “你们看,这想不想鲜红的彼岸花?” 范雪雪瞪大眼睛,惊恐的说道。 那些燃烧的跳动地火苗,好像一株一株的彼岸花。鲜红的花朵,蔓延到整片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大雾,仿佛我们真地来到了地狱的入口三途川一样! “难怪,那个日本人在临死的时候,会写下这样的话,看来真的像地狱彼岸花一样!” 胡建军吃惊地说道:“地面怎么会燃烧起来呢?” 我思忖一下,地质学是我的专长。很快得出结论:“应该是一氧化碳吧!雁荡山在古代是由火山喷发形成。虽然到了现在,很多已经成为死火山,不会喷发,但是时不时地还会有一些火山特性出现。比如大量的高浓度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比空气中,沉积在地面,平常因为这里湿度大,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有人一旦进入,产生火苗。便会爆发性地燃烧。蔓延整块谷底。一旦燃烧。就会形成距离地面一米到两米左右地缺氧层,那些人不是被烧死就是窒息而亡。难怪那些日本人死地好奇怪。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原来都是被憋死的。那指挥官因为坐在地势较高的驾驶室,死得迟一点,看到了宛如绚烂彼岸花一样的火苗!” 胡建军大叫一声:“不好,我们的人!” 我摇摇头,搭住他的肩膀,说道:“迟了,他们不是被烧死,就是已经窒息。那个火苗,就是从那里爆发出来的!” 我回头看了一眼范雪雪,她额头大汗淋漓,不仅是被大火烤地,更是暗自庆幸躲过一劫。说起来真是好运,就是因为我们过来看范雪雪发现地日本字,才能够躲过一劫,而不至于像其他人一样,立即毙命。 燃烧的火焰产生高温,蒸发了大雾,使得离地三米左右产生了一个干净的无雾隔离层,但是很快大雾又补充进来,高温和冷气相遇,居然产生强对流,下了一场下雨。冰冷的雨水浇灭了大火,也浸湿了我们全身。我和胡建军还好,常年的重体力活动,体壮如牛,但是纤弱的范雪雪就不行了,被冻得浑身瑟瑟发抖,不由得蹲下来抱住身子,减少体温散发。 因为有强对流,底下那层缺氧层很快地就被空气补充完毕,我尝试着从车上跳下,深呼吸一口,没有异样,然后招呼另外两个人下来。胡建军轻巧地跳下,至于范雪雪,我把她抱了下来。三个人一言不发,赶往营地。 不到百米,就回到了营地,情况比我们想象地还要糟糕。当时由于火苗从这里产生,瞬间产生爆炸性的冲击,以火苗为中心,形成了一个直径十多米的爆炸坑,所有东西都被掀到远处。至 地人,更是倒霉。运气好地,直接在爆发地时候被尸。运气差的,倒在缺氧层中被活活窒息。更惨地人是一边被炙烤,一边窒息,尸体形状惨不忍睹,范雪雪甫一见到,立即蹲下身子喔喔呕吐。 我看着范雪雪,于心不忍,她呕吐完毕以后,脸上挂着泪水和痛苦的神情,加上个因为寒冷而发抖,楚楚可怜。我叹了一口气,四下里在残骸中翻找,找到了范雪雪的包裹,由于外面是用防火材料制成,所以完整地保留下来,我把衣服掏出来,丢给范雪雪,说道:“你换一下衣服,冻坏了身子就不妙了。” 范雪雪接过衣服,犹豫了一下,帐篷老早被炸个稀巴烂,而周围又没有遮挡的东西,她又不敢里我们太远。我心思转动,哈哈大笑,说道:“放心,我不会偷看的,你那干巴巴的身材,我还没有兴趣,等你胸部长成哈密瓜再说!” 我转身去找胡建军,他呆呆地坐在一个包裹边,面色阴沉,我就坐在他旁边,问道:“想不到我们刚刚进来,就遭遇了大祸,死了十几个人,不过至少比其他人运气好多了,那帮小鬼子都死光光。接下来你看如何了,是回去,还是继续找项羽的宝藏?” 胡建军脸色初始转黑,再而转白,终于摇摇头,咬牙说道:“不行,我没有时间耽搁了,我的恩人快死了,我希望能够在他死之前帮他事先愿望,我多耽搁一天多浪费他的时间。因此我们要继续前进,不管前面有多么危险!朱兄,拜托你了!” 现在胡建军能够依仗的人只有我一个了,范雪雪自然不算进去。 我长叹一声,说道:“随你了,不管如何,项羽的宝藏,我是找定了!” 突然,远处范雪雪发出尖利的惨叫,我一惊,纵身一跃,飞身跑过去。 那范雪雪见我过来了,衣冠不整,吓得连忙窜进我怀里,吃吃叫道:“哪里,哪里有妖怪!” 妖怪? 我顺着范雪雪目光的方向一看,其实是一个被烧焦的人,胡建军的手下之一。被烈火炙烤之后,相貌相当狰狞,面色焦黑,红的、白的肉翻起来,嘴唇和眼皮已经被烧掉,血红的眼珠、锃亮的牙齿露出来。更为可怕的是,他居然还活着,伸出被烧成一段木炭一样的胳膊,呜呜向我们求救,难怪范雪雪吓了一大跳。 胡建军赶了过来,那妖怪看到了他,叫的更加响亮,我和胡建军对视一眼,然后说道:“活不成了,全身被烧伤,很快就会被感染。给他一个痛快吧!” 即使现在马上送出来,也来不及送到大医院,这种烧伤面积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很难能够活下来。 胡建军一言不发,掏出一把匕首,一刀就捅在妖怪的心口,顿时毙命,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我知道他心里不好受,这人虽然残忍,但是讲究情义,好歹这个部下也相处了很久。 接下来轮到我的事情了,我低头瞄瞄怀里的美人,她才刚刚穿好一条内裤,内衣没有来得及换,只用一件衬衫遮住。我推开她,然后说道:“现在我看到了,这不算偷看吧!” 范雪雪脸色一红,低声喝道:“闭嘴!” 她转身背对着我,没有叫我离开,也没有躲开,想必是害怕再遇到什么东西。她没有戴文胸,不过以她那罩杯,戴和不戴都一样。她飞快地穿上衬衫,然后再套上一条牛仔裤。我就欣赏着美女更衣。说起来,范雪雪的身材其实非常曼妙,她个子长挑,超过一米七,身材纤瘦,腰肢细若无骨,一双大腿极为修长,叫人想入非非。不过我已经过了那个一见美女就眼睛发直的年纪,耐心地她穿好衣服,一起走回去,但是范雪雪却再也不敢抬头看我。想必当着一个男人的面换衣服,她也是第一次经验。 回到营地,我和胡建军一起开始搜罗起来,查找没有被损坏的装备、食物和水。运气还不错,搜集了足够我们三个人呆上一个礼拜的食物和水,至于装备,那些电子设备损失比较大,但是传统留下了不少。 整理完毕,我和胡建军又将所有人的尸体拖过来,集中在一个地方。现在一氧化碳已经被消耗殆尽,短时间内不会出现,所以我们就在尸体上浇上煤油,一把火点燃,烧个干干净净,但愿他们能够在到达彼岸,不必在这座地狱的入口处徘徊。 由于担心再次受到一氧化碳的偷袭,我们选了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休息,等待明天天明。** 十一、两具橡胶尸体 当兵打过仗,在越南战场上,需要时刻保持警觉,这退伍以后也依旧保持着,虽然睡着了,但是警惕心一点也没有减弱,忽然察觉有异样,我倏然张开眼睛,却没有发现危险性,而是一个瘦瘦的身影,一下子钻进了我的睡袋。 “很温暖啊!当暖炉不错!” 范雪雪趴在我的胸口说道。 我哭笑不得,低声说道:“你疯了吗?大明星半夜里钻到一个男人的**,传出去你别想混了。难道不怕我非礼你吗?” “切,你这种人我见识多了。自持身份,哪肯拉下脸皮来胡搞,就算我脱光衣服在你面前,也会一声不吭地跑掉。” 范雪雪看来摸透了我的性子,我无言,过了一会儿摸摸她的小脑袋,说道:“是不是感到害怕?后悔了吧,冒险绝对不是像电影那样有惊无险,它可是随时伴随着生死。” 范雪雪点点头,叹道:“我今天才第一次感触到离死是那么近,稍微走错一步,就可能会死地那么恐怖。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冒出来的都是那个被烧成妖怪一样的男人,我怕地实在受不了,就索性跑到你这里来的了。” “傻瓜,这次你明明可以不必跟来的,为什么硬要来呢?若是你真的非常害怕,不如回去吧!” 范雪雪激动地说道:“不,我不会地!在别人眼中。我只是一个长得漂亮的戏子而已,唱歌、演戏都是靠别人包装出来。我要证明,我也有勇气和胆识!只要我跟着你一起发现了项羽的宝藏,日后的历史书上,必定会写下美女影星范雪雪的记录。” 想不到这个女人的野心这么大!戏子与文化人物的不同之处就是一百年后,没人记得曾经有个貌美女子范雪雪,却记得有个多项惊人考古发现的朱恒淮。范雪雪不甘心被埋没,她也要出人头地。 我叹了一口气。摸摸她地脑袋,说道:“那么好好休息,明天必定更加辛苦。” 她低低地应了一声,趴在我胸口睡熟了。 第二天,天色在浓浓的雾霭中亮起来,我们依旧看不到一丝阳光,就仿佛在阴阳之间交界的三途川徘徊一样。 有了昨天的教训,我们再也不敢用火苗,所以早饭都是冷食。吃完之后,就将搜罗到的设备和物质分类。因为这些东西的数量绝对超过我们三个人的使用配额,所以我们只取了其中一部分和三天分量的食物水源,其他都置放在原地,作为物质储备。我们担心回来的时候找不到这些东西,出来放上一个能够连续闪烁十天的红灯之外,还特意插上一面鲜红地旗子。 大概在上午八点时分,我们开始向前进发。这次行动。我们人员大大减少。缩减到了三人的规模,因此布局也有所改变,我在前面探路,范雪雪则在中间,而胡建军殿后压阵,并且注意周围的路况。 我们走啊走,道路渐渐向上倾斜,因此可以表明。我们已经从山谷走出。正向鬼哭山方向走去。途中没有什么意外。道路也比想象地要平坦,在前方微朦的大雾中。渐渐显现两个背靠背坐着的人影,这座恐怖的杀人之山自然不可能有活人,他们两个是死人。 这是即日本人的尸骸之后,我们在鬼哭山第二次发现尸骸了。前次惨烈地教训,使得我们丧失大半地人手,因此当现在看到这些尸骨的时候,不禁叫我们胆战心惊。 他们与日本人的尸骸非常不一致,那些日本人的尸骸,懒得连骨头都要碎掉了,而这两个人,尸体还保存得相当完好。尸体表面呈现黑色,这是典型的轻微碳化现象,肌肉和皮肤都有相当的弹性。他们的死状也非常奇特,背靠背坐着,脑袋都仰天,嘴巴张地大大的,露出漆黑地牙齿,仿佛是两个人走路累极了,然后就背靠背坐在一起休息,突然一下子就毙命了。 “看他们地衣服和头发,似乎是建国初地那两个地质探测队员,据说他们进来之后再也没有出去,原来就是死在这里了。他们比日本人更加前进几步。” 我检查了一下衣服和头发说道,同样比日本人好的是,他们地头发、衣服、甚至身上的各种物品,都相当完整的保持了下来。 胡建军疑惑地上前,打量着尸体,过了一会儿用手捏捏尸体的皮肤,用力一拉,那皮肤就像是橡胶一样,保持着很好的弹性。 胡建军说道:“奇怪,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尸体。” 他是盗墓 ,挖的坟墓不少,见过的尸体自然比我这个正牌考古多。 “我见过干尸、湿尸、冻尸、腊尸和鞣尸,在这种潮湿的环境中,应该只能存在腊尸和鞣尸,这种和橡胶一样的尸骸,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 范雪雪躲在我背后悄悄地问:“那湿尸,不是在湿淋淋的地方才有吗?他怎么不说?” “笨蛋,湿尸是说浸在**里面形成的尸骸,较多见的是由于棺椁密封,又埋于深土中,并皆浸泡在棺液中,比如马王堆的辛追夫人。这里湿度虽然大,但是没有形成的条件。” 我思忖一下,沉吟说道:“而且,他们的死法,并非和日本人一样,受到突然的袭击而暴毙身亡,似乎在另外什么地方,被别人带过来的一样。” 胡建军失声说道:“你也有这种感觉?” 我点点头,说道:“正是!你看他们的坐姿,是背靠背坐着的,虽然看起来像是走累了路,两个人靠在一起休息一样,但是他们的姿势非常僵硬。还不如说是他们在什么地方遇害,然后有人把他们带过来,放在一起,以防摔倒,这肯定是认识他们的人做的,避免尸体受到损害。” “但是那些人呢?” 范雪雪急切地问道。 我摊开手说道:“我不知道,但是我有一个感觉,他们一定没有什么好结果,不然老早就把尸体运出去了。” 胡建军点点头,说道:“我们继续前进,但是小心为妙,他们的尸体如此之古怪,我怀疑是什么毒类,所以把防毒面具预备好。” 我从包裹里拿出防毒面具,挂在脖子下面,又将身上的衣服系紧,防止**的皮肤被毒物侵蚀。这时我回头看看范雪雪,她从来没有机会接触过防毒面具,拿在手里,翻来覆去,不知所措。我笑着摇摇头,上前教会她基本的用法。然后见她的衣服袖口、领口都是敞开的,于是帮她扣上。 范雪雪美目瞄着我,絮絮说道:“长到二十多岁了,还是第一次又男人帮我穿衣服。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后,爸爸为我穿衣一样。是吗?爸爸!” 我吓了一跳,说道:“虽然我的年纪确实可以做你爸爸了,但是也不必要直呼我为爸爸,不然你父亲会生气的。” “他没办法生气的!因为他已经躺在地底很多年了。” 我一愣,道歉说道:“对不起。” “没什么,反正因为时间太久了,我都忘记了悲伤是什么滋味了。倒是你,或许年纪相似的缘故吧,有时候让我想起了他。爸爸。” “不要用这个称呼,已经有两个女人这么叫我了。你这么漂亮,她们会妒忌生气的。” “好吧,之前我们都是大教授大明星之类的乱叫,以后也不需要这样了,你叫我雪雪吧!叔叔!” 我又是一愣,叹气着摇摇头,女人的心思真是难以捉摸。这时胡建军不满地对我叫道:“喂,大情圣,跑完妞没有?我们出发了。” 范雪雪朝胡建军吐吐小舌头示威,我摸摸她的脑袋,就像摸摸小孩的脑袋一样,然后继续带路前进。 越往山顶走,由于高度的缘故,温度更加下降,湿气凝成一团团的露珠,反而使得雾霭浓度减轻,之前伸手不见五指,现在至少能够看清十米以外的地方。我察看了一下气压计,我们大概在海拔四百多米的地方,被一个火山湖给挡住了去路。 “想不到山上也有湖,真是稀奇啊!” 范雪雪好奇地问道。 “很正常,这是一座死火山,喷发之后有了一个大坑。这里湿度这么大,经常下雨,雨水很快就会把大坑给积满。这不稀奇,若是湖里还有鱼,那才稀奇。” 范雪雪好奇心起,顿时跑到湖边去观鱼。 “这个湖范围比较大,把路都给堵上了,看来难过了。” 我凑上前和胡建军商量。 自从上山之后,他一直阴沉着脸,非常可怕,盯着远处蹲在湖边的范雪雪一会儿,说道:“可恶,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大湖,我们什么准备也没有。” “张玫日记上根本没记载,或许是近百年里刚刚形成的吧!这种火山湖一般都不会太深,大不了我们浮水过去,你会游水吗?” 胡建军点点头,说道:“水性不错,横渡长江没有问题。”** 十二、恐惧之湖 所以我只询问胡建军会不会游水,是因为在我们三个是水陆两栖部队出身,水性自然不在话下,而范雪雪擅长游泳也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平常没事她就喜欢泡到水里,演绎一番美女出浴图。既然胡建军也会水,那我放心下来了。 接下来就比较简单,我们的包裹和衣物,是特制的防水制品,包裹里面携带的东西也比较齐全,拿出几个大塑料袋,吹足气绑在包裹上,就可以当作浮筒。这时蹲在湖边的范雪雪向我招招手,让我过去,指着湖水说道:“真的被你说中了,你看,这个湖里居然还有鱼。” 这个火山湖湖水非常清澈,没有多少渣滓,可以瞅见数米深的水底。水底悠闲着游着几条手指长的银色鱼儿,追来逐去。 我一愣,过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个湖形成还不到一百年,里面本来是没有什么生物的。这些鱼估计也是一些偶尔来到此地的鸟儿带过来,真是稀奇,不知道它们吃什么过活。” 水里的鱼小小地满足了一下范雪雪的好奇心,然后她就和我们一起吹塑料袋做准备,但是在下湖之前,范雪雪忽然变得扭扭捏捏,面色绯红,凑到我跟前低声问道:“叔叔,等会儿游水的时候,是不是要脱光衣服?但是我又没有带泳装,内衣是棉制的,浸水之后就很容易透光!” 我惊讶万分。说道:“你疯了吗?在这种气温里脱光衣服游水,还不冻死!你知道泰坦尼克号那些落水地游客是怎么死的吗?——冻死!低温的海水把他们冻死了!现在山间的气温在摄氏七八度之间,水温可能会高一点,但是也不会超过十度。假如你光身下水,很快热量就会被冷水带走,不到十米,就会嘴唇发紫,浑身颤动。因为过多的热量而心脏衰竭,沉入水底淹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穿衣服游水才是正确的常识。你没有参加过野外探险,所以不知道。不过叔叔这个称呼感觉怪怪的!” 范雪雪嘻嘻哈哈,不过我也很高兴,连这种事情都肯对我说,她至少对我打开了心扉。 我们甫一潜入水中,就感到非常意外,要知道,随着海拔的提升。气温也在不断下降,和地面三十多度地平均气温相比,这里非常寒冷。但是湖水却很温暖,起码有三十多度,仿佛是在浸温泉一样。这是火山湖的特性,地下灼热的岩浆虽然无法喷发,但是热量透过岩石层缓缓释放上来。将湖水升温。这样温暖的湖水避免我们身体损失过多的热量。有足够的力气支撑到对面。 我们三个人,由我和胡建军守在两边,将范雪雪夹在中间游水。我不时地拿指南针调整位置,避免迷途,毕竟水面上雾气还是非常浓重,根本无法看清远处的情况,只能依赖仪器。 湖泊的水面非常洁净,生物数量异常稀少。这叫人感到有点奇怪。这个湖泊已经形成了一百多年。连水里都开始已经有鱼。按照江南地区繁多的生物种类,应该老早就把这里占据得密密麻麻。可是直到目前为止。我们也只能看到少数的鱼类,水底连一根藻类都没有。倒是偶尔地情况下,会有一只水鸟从天空穿透迷蒙的大雾,落到湖面上来。它不可能是特意飞过来,或许只是被大雾给迷失了方向,暂且歇息吧! 那只水鸟好奇地看着我们,缓缓游了过来,现在环保深入人心,加上各种枪械从民间收缴,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打鸟了,所以它根本不怕我们。反而在我们身边转了一圈,见我们没有食物丢给它,这才飞快地游到远处,屁股一撅,钻到水里捉鱼了。不一会儿捉到一条鱼,咽到喉咙里,呱呱高兴地游走。 范雪雪噗嗤一笑,说道:“真是好玩!难得这么近能够看到野生动物,要是在城市里根本不可能,你们搞这个真是痛快啊!” 我和胡建军不约而同地嗤之以鼻,无论盗墓还是考古,都是辛苦活,不是大明星能够体会的生活。 范雪雪盯着远处的水鸟,一直到它消失在大雾里,但是呱呱的响声还非亮。倏然,呱呱戛然而止,随之就是水面剧烈的一阵拍动声,然后什么也没有了。 我们顿时警觉起来,远处似乎发生了不可预料的事情。 “怎么怎么回事,我好像感到有些不妥!” 范雪雪紧张地说道,并且脑袋四下里张望,女人地感觉,总是比我们男人灵敏。 “不清楚,好像有什么东西偷袭了水鸟。” “难道水里有水兽?但是像这样地一个生物稀少的湖泊里,能够养活大型水兽吗?” 我将耳朵沉入水里,假若真的有水兽的话,我应该能够听到水里的动静。但是水里空空荡荡,只有水花不断波动的响声。 不到两分钟,方才水鸟波动的地方,水波传了过来,一圈又一圈,显示当时的激烈程度,水鸟一定搏斗地非常惨烈。那是什么东西?能够在这里生存地,一定不是一般地东西。 我们密切地注意着前方,由于水里不太能够使用枪械,因此我们和胡建军都是把砍刀给抽了出来,这是野外探险专用的刀具,适宜砍树开路和与野兽对战,这里没有什么树可以开路,自然留下最后一种用处了。 “有东西来了!” 胡建军低声喝道。 水平线上,浮着一个东西,慢慢地飘过来。 我将范雪雪推到我身后保护,然后将砍刀对准前方。 近了,近了,那个东西近了。我地呼吸也加快。 那是一团毛绒绒的东西,浑身发黑,但是怎么瞧着眼熟?等到它飘到我们跟前三四米开外,我才认出来,这就是方才的那只水鸟。但是它已经化作了尸体,身体软软地浮在水面上,而脑袋,已经丢掉了,只剩下脖子浸在水里,不断地排出鲜红的血液。 我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是我们大惊小怪。 猛然之间,我背后的范雪雪尖叫一声,我蓦地回头,竟然看到范雪雪极速地倒退,有一样东西,钩住了她的背部,尽数往水里拖! 该死,我们竟然中了声东击西之计,这个水里的东西,目标始终是我们,而水鸟只是引开我们注意力的靶子! 我飞快地推开包裹,将砍刀咬在嘴里,双手施展,飞快地游过去。我水陆两栖部队出身,水上功夫自然非同小可,加上力大,转眼之间,就追上了范雪雪。那东西拖着范雪雪,稍微拖累了一下时间。于是我伸手抓住范雪雪的胳膊,往前一拉,与水里的东西形成拔河的态势。 但是我可不会蠢到和一个水生生物去比力气,我只是拉住范雪雪的胳膊,借势拉上前,对准范雪雪的后背就是一砍。 砰! 水花溅起,我感到砍刀重重地斩中一样东西,顿时水里鲜血冒出,剧烈地晃动。 水里的东西,没有意料被我如此重击。 我拉住范雪雪的胳膊,大声叫道:“你快走,到胡建军那里去,我给你断后!” 范雪雪稍微一迟疑,突然,水里的东西再次冒出来,抓住范雪雪的后背,我一愣,正要挥刀砍下去,那个东西也扑上来和我搏斗。 这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样的水鬼,我从来没有见过。它皮肤漆黑,好像皮革一样,相貌更是古怪,一个圆圆的球,没有头发,没有眼睛,看不到鼻子,就只有一张露出焦黄牙齿的嘴。 我一分神,那水鬼就凶猛的扑上来。 我一方面要自保,一方面要营救范雪雪,顿时难以顾及。哪知范雪雪却咬咬牙,使劲一挣,惨叫一声,背部鲜血淋漓,她竟然不惜被撕下一块皮肉,逃开水鬼的抓捕。这女人当真狠! 她忍着痛楚,向胡建军那边游过去,于是我顿时可以专心致志地对付眼前的水鬼了。 我对准水鬼挥刀斩下去,在水中我脚底虚空,不能踏着实地,挥刀是完全依靠腕力,力道上弱了很多,砍得不如陆地上猛力。那水鬼张开大嘴,竟然一口叼住砍刀,焦黄的牙齿死死咬住,我怎么拖也拉不出来。 我勃然大怒,另外空着的一只手挥拳打过去,哪知水鬼也毫不示弱,用一只手拨开我的攻击。此刻我两只手已经完全施展开了,但是水鬼只是用了一个嘴巴和一只手,另有空闲,于是用剩下的那只手,拉住我的衣领,死死往水里拖去。 我猝然不及,来不及深呼吸一口气,就被水鬼拖到水底去。该死!我当机立断,马上放弃砍刀,双手牢牢抓住水鬼的胳膊,强力要把它拉开。水里的阻力甚大,我最多只能施展一半的力道,与水鬼缠斗不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越来越觉得肺部闭气,意识越来越模糊,双手渐渐地无力化,难道我纵横一时,竟要在这里毙命?这是我眼前一片漆黑前的最后一丝意识。** 十三、活死人 迷糊糊中,我感到有人拉着我的一条腿,在往前把我 我缓缓地张开眼睛,很久以前,在部队接受的良好训练以及强壮如狗熊一般的体格,帮了我的大忙,我很快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但是身体因为淹水缺氧,暂时还没有恢复过来,我就耐心地等待着。 我张开眼皮向上张望,这是一个漆黑的巢穴,什么也看不见,鼻子里能够闻到一股奇怪的臭鸡蛋味道和腐肉的味道。我被拖在地上,地面感觉很滑,应该是湿泥巴。 前面有一个东西喘着粗气,拉着我的腿拖过去。就是那个水鬼,虽然在水里它非常勇猛,但是陆地上虚弱多了,尤其拖着我这个一百五十公斤重的重型坦克,非常吃力。 我任由水鬼拖着我过去,直到他停下了脚步,呱呱怪叫,这里应该是它的老巢。因为我块头过大,水里不方便宰割,拖到这里才可以吃食。幸亏如此,我才赖得逃过一劫。 我呼了一口气,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我试着摸摸口袋,幸好打火机还在,没有丢掉,野外火柴不太方便,还是以打火机为妙。打火机旁边还有什么圆圆的东西,我摸摸,不禁心念一动,竟是一瓶驱虫剂。 太好了,居然还可以做火焰喷射器。 这时水鬼呼呼地扑上来,满嘴的臭气喷到我脸上,不禁叫我厌恶万分。此时不出。更待何时?说时迟那时快,我将驱虫剂至于打火机后,猛然同时扣动,顿时一束长长地火焰从驱虫剂喷口射了出来。 驱虫剂里面的**,本来是高压的有机溶质,极其易燃,而特制的野外打火机防水,一点即燃。两者结合。就是土制的火焰喷射器,刹那间就落到了水鬼身上。 火焰非常明亮,我看到淡蓝色的烟火一下子蔓延到水鬼的脸上,它的眼睛已经退化,但是高温和驱虫剂本身地毒性,立即让水鬼捂住面颊,大声惨叫。 我乘机一脚踢过去,重重地踢在水鬼身上。 在陆地上,我就恢复了实力,这一脚的力道。就是大象被打中了,恐怕也会内脏破裂。 水鬼受了这么一脚,顿时又是惨叫一声,被我踢飞了十多米开外,然后重重地撞在一堵墙壁上,跌下来之后就一动不动了。 除去心腹大患之后,我不禁松了一口气。费力地站了起来。身上没有什么伤口,只有被水淹后的后遗症,使得我脑袋阵阵疼痛。 我点亮了打火机,将火苗调到最小一档,估计可以支持个十分钟左右。我借着微弱的光芒,四下里打量水鬼的巢穴。 这里应该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岩洞,洞穴里布满了难闻的气温,仔细分辨。竟然是类似臭鸡蛋的硫化。这应该是一个火山喷发后形成的岩洞。被水鬼占据做了巢穴。 地上是很多动物的尸体残骸。包括鱼、水鸟还有少许误入进来地野兽。我没有兴趣探查这个洞穴的究竟,转身朝出口走去。脚下忽然哗啦啦一声,似乎踢中了一个圆球,我低头一看,顿时怒气蓬发。 这是一个人类的骷髅头,落在我脚边。这个该死的水鬼,竟然还捉住了活人吃掉。我心中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若不是我体能出色,恐怕以后我也将是这个下场。 我接着看过去,顿时又打了一个寒颤。像我这种人已经见惯了恐怖的场景,可是见到眼前的景象,仍然觉得非常阴森森可怕。 除却我脚底下的那只骷髅头以外,在我视线范围内,至少还乱七八糟地丢弃着五个死人地骸骨,单是这些骨头也罢了,看多了不稀奇,真正叫人感到一阵莫名其妙心悸地,却是在对面石壁上,挂着的几个黑色的人形影子,定睛一看,竟是几张人皮! 我倒吸一口凉气,喉头呱呱地发出响声,想来就害怕,水鬼不禁食人肉,甚至还剥人皮。我缓缓走过去,到了对面的墙壁前,对着那几张人皮,用手轻轻抚摸,触觉非常柔软具有弹性,好像橡胶一样。这岂不是和我之前看到的那两具地质队员的尸体一模一样吗?到底是什么因素,叫人皮产生这种效果。 我叹了一口气,用打火机点燃几张人皮,使得它们燃烧起来,整个岩洞里顿时一片光亮,我就关掉了打火机。人死为安,它们的人皮,也不应该留在世界上,我就为他们消灭了。 借着燃烧人皮的光线,我发现地面上掉着很多乱七八糟地小东西,其中一样是一颗红五星,想来这些人,便是为了拯救地质队员而进来地士兵了,终于在这里殒命身亡,甚为可惜。 突然,我听到一声“救救我”,顿时吓了一大跳。难道这里除了我以外,还有别地活人? 我循着声音找过去,四下里并没有其他活人,当我把声音终于定位在某个目标上的时候,又倒吸一口凉气,我想不到地是,发出声音的,就是刚才被我一脚踢开,落在地上的水鬼。它居然会说人话! 我稍微迟疑了一下,仔细一看,那水鬼虽然面目可憎,但是确有人形。它外表纤弱,四肢细长,皮肤因为长久在水里浸泡,已经形成光滑的外层。水鬼蜷缩成一团,低低地呢喃:“救救我,救救我!” 我小心翼翼地凑近,唯恐中计受袭,因此不肯靠得太近,厉声大喝:“你是谁!” “我,我是一个当兵的。” 水鬼的口音带着浓浓的北方味道。我突然想起来,当年进来拯救那些地质人员的士兵,多半来自北方,莫非水鬼是其中一员? 我急忙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我也不知道。我记得,就是那天,我们救出了那两个地质队员,突然外面扬起了一层黄色烟尘,一下子就将我们全部掩盖,每个人都在惨叫,非常可怕。我感觉浑身都在燃烧一样,然后我地眼睛看不见了。我跌跌撞撞地乱跑。一下子钻进了水里,以后我就不太清楚,好像做梦一样,直到现在才清醒过来。” 我叹了一口气,逐渐明白过来。恐怕,当年他们遇到了一层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混合的烟尘,顿时将大部分的人烧死。而硫又具有硫化作用,使得死人的肌肤产生类似橡胶一样的效果,使得我们迷惑不解。而眼前这个家伙,则是幸运地活了下来。但是不知道是惊吓过度还是烧坏了脑子,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满足口欲的活死人怪物。日久天长,直到现在才清醒过来。这恐怕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我颇为同情他,于是蹲下身问道:“你有什么愿望?我帮你实现?” 水鬼口中吐着鲜血,已经活不成了,一直吃吃着,说不出话。突然大叫一声。向我扑来。我大吃一惊,他又丧失了神智,变成怪物,我就对准他的脑袋用力一拳,只听咔嚓一下,他地脑壳都被我打碎了,立时毙命。 我叹了一口气,想不到他死得时候。还是像妖怪一样地毙命。 我离开这个岩洞。钻了出去。出去之后是湖岸的一面,就是不知道在哪里。我尝试着走走看看。沿着湖岸走了一圈,终于看到一排四个脚印,那小小如儿童一般的脚印,便是范雪雪留下的。 我松了一口气,至少他们两人平安的活了下来,接下来我只要找到他们就可以了。 我顺着脚印慢慢前进,现在天色已经快变黑了,四周雾气还是一样的弥漫,一望看不到边际。远处的天空,传来轰轰的巨大打雷声,不时有一道电光穿透大雾,照亮世界。这是该季节常见的强对流天气,即使是在山上,也非常多,而且因为这里空空荡荡没有遮掩,更加危险,一不小心被雷给劈中了,那可就完蛋了。 我缩缩肩膀,加快脚步,但是前方的泥土渐渐减少,化作**地红色岩石,这些岩石应该含有大量的三氧化二铁,在江南高铁土壤中,比较常见。 岩石上很难留下脚印,我渐渐失去了对范雪雪他们的追踪,正在彷徨之际,漫天大雨落了下来。大雨冲掉了大雾,但是视线并没有因此改善。天变得更黑,伸手不见五指,唯独依靠远处不时打下来的闪电,才能看清楚周围的一丝状况。 我踌躇了片刻,终于决定,与其留在原地挨雨淋,还不如冒险往前走,寻找范雪雪他们的下落。于是我就借着闪电的余光,一只脚高,一只脚低地依照感觉分辨方向,继续往前走。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浑身湿淋淋地,绕是我体壮如牛,也吃不消冰凉的雨水漏进衣服里面那种叫人发颤的感觉。再这样下去,恐怕我还没有找到范雪雪,就会因为体温极速流逝而倒毙。 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传来几下沉闷的雷声。我顿时打了一个激灵,警惕起来,凝视着前方黑洞洞的世界。这绝对不是雷声,雷声不可能这般连续、有规律的发出,以我多年从军打仗的经验,这分明是大口径手枪开枪时候发出的声音。我们这些人里面,只有胡建军藏着手枪,莫非他们遇到了危险? 我心念转动,看到了希望,顿时升起一股力气,急忙向枪响方向跑过去,从枪响地强弱来判断,他们最多离我一里地左右,以我现在地体能,也只不过几分钟地脚程。 我兴高采烈地赶过去,走了不远,就迷迷糊糊地地发现对面一个跌跌撞撞的人影跑过来,看那纤瘦地身形,依稀便是范雪雪,我一惊,她为何如何慌张? 范雪雪拼命地往前跑,但是似乎已经耗尽了体力,几乎是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纵然如此,她也坚持往前跑。我急忙迎上前,一把扶住范雪雪。她抬起头,看到我的面颊,惊喜地叫道:“是你,是你,你还活着,太好了!” 随之范雪雪紧紧抓住我,失声叫道:“当心,胡建军疯了!”** 十四、猎物追踪 抬头看过去,距离范雪雪不远处,一个黑影跟着跑过飞速,极具野战风格,不亏和我相同,都是从越南战场的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男人。他手中拿着一把枪,看到我们聚在一起,瞄也不瞄,对准我们就是砰的一下。 我稍微一愣,直到子弹弹到我附近的岩石上,溅出火花,我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家伙真是疯了! 假如不疯,他应该知道,现在人手极其匮乏,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三个人应该团结一致,对抗危险。他脑袋坏掉了,居然想杀了我们。 当下我也不理会,一把扛起范雪雪,把她像麻袋一样搭在肩膀上,飞也似地逃命去。其实这一天下来,我体力消耗的七七八八,一直没有休息过,好在范雪雪身材纤瘦,一百斤都不到,使得我可以支持下来,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地方避雨,并且躲开胡建军。 因为胡建军手里有枪,所以我就跑起了之字步伐。我是打过仗的人,知道枪械怎么玩。听枪响,我估计胡建军手里拿着的是五四手枪,这玩意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精度差,不过穿透力强。虽然不是一把理想的手枪,但是因为结构简单,仿造容易,所以各地黑帮组织都喜欢使用。而我们这一代参加过战争的人,对其也有特殊的感情。由于手枪的精度差,只要我不走直线即可避免被打中。而胡建军发疯之后。显然忘了奔跑时不能开枪地禁忌,因为稍微一抖动,目标就会距离十万八千里。 我灵活地避开胡建军的袭击,但是体力上渐渐吃不消,我开始喘起了粗气,气喘如牛,脚步也放慢下来。 “放我下来吧,我是一个累赘。这样下去,你我都会死的。反正我不行了,你放我下来吧!” 范雪雪的脑袋垂在我肩膀上,低低地哀求。 我勃然大怒,骂道:“笨蛋,把你一个娘们丢下了,我还算男人吗?” 不过我也得思量,不能继续这样光是逃命下去了,我得反击。 可是手里一样武器都没有,都在和水鬼搏斗的时候。丢个干干净净。 思忖间,我已经 我把范雪雪放了下来,她身子软软的,一动不动,似乎受了极重的伤。不对啊。我记得水鬼抓破了她的皮肤。那只是皮外伤,为何如此严重。 之后我就开始埋伏起来。这块巨岩会暂时造成胡建军地一个视觉盲点,只要有一秒钟的时间,我就可以搏杀他。我朱恒淮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转眼之间,胡建军就翻到了巨岩,但是他也不亏是士兵出身,立即看破了我这个盲点的诡计。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以为。你用这种伎俩就可以挡住我吗?看我不杀了你!” 他理所当然地对着巨岩下方,也就是最好的埋伏点开火射击。 但是我根本没有埋伏在那里。我埋伏的地方,就在巨岩之上。黯淡的天色,将我和巨岩完美地掩饰起来,他根本没有发觉。 我顿时一击扫堂腿,袭向胡建军。 这是多年来,我再一次和胡建军交手。 他身为盗墓贼,和我这个考古工作人员,在十多年里,交手不下数次,论实力,我完全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他每次不得不依赖他的伙计王肥才逃过一劫。但是这次,我体力消耗到了极点,而且手头又没有武器,胜负实在是五五半数。 思虑间,我地腿已经平推向胡建军了。 胡建军反应极快,纵身一跃,索性跳下巨石,避开我这一击。同时举起手枪,在巨石上的我,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即使小孩也可以轻易击中。 可是他忘记了,我把范雪雪藏在巨石下面。 范雪雪吃力地拿起一块石头,恶狠狠地砸在胡建军的脚跟上。 胡建军顿时大叫一声,痛地要死。同时飞身跳了下来,扑倒胡建军,两人缠斗在一起。论身形,虽然我们身高差不多,但是体重我足足是他的两倍,都是肌肉,没有一丝赘肉,充满了压倒性的优势。 我抓住胡建军那只拿枪的右手,企图夺过手枪。但他也知道,一旦手枪被夺下,他地优势更加少,所以坚决不肯放开,而且摇着牙齿,努力地想把枪口指向我,妄图一枪毙了老子。 我紧紧按住胡建军地手臂,可他极力扭过来,突然手指受力,猛然扣动扳机,嘣地一下,一颗子弹在我耳边擦过。好险! 建军也是一愣,想不到走火了。我乘机抓住他的胳马上砸下去,砸在石头上,连续几下,手枪掉了下去。 范雪雪从旁边爬了过来,举起手枪,对准胡建军喝道:“不许动,否则我开枪了。” 但是胡建军老早是一个疯子了,哪会听范雪雪的话,哈哈一阵疯笑。范雪雪似乎被吓怕了,失手就扣动扳机,可是只听啪啪响声,却没有子弹射出来。子弹光了! 不过纵然如此,也无妨。我抓住胡建军的脑袋,用自己的脑壳狠狠撞上去,只听胡建军大叫一声,顿时被撞昏过去。虽说如此,我也不敢疏忽,马上脱下胡建军的外套,把他两条胳膊卷了起来,牢牢捆住。 范雪雪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失去力气一样。 我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怎么发疯了?” 范雪雪说道:“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疯了。自从你把我从水鬼那里救出来以后,我们上了岸,发现了一座古庙。因为天开始下起雨来,然后我们就躲了进去。但是没有多少时间,胡建军突然开始喊起来,他叫道:‘朱恒淮不是个好东西!’” 范雪雪忽然脸红了一下,我问道:“后来呢?不要太监。” 范雪雪吃吃说道:“他大叫:‘朱恒淮不是个好东西,他的女人范雪雪更坏,我要先奸后杀!’,然后就朝我扑了过来,我吓个半死,逃了出来,接下来就遇到了你。” 我点点头,说道“你说你们找到一座古庙,那好,我们先去那里避避雨吧!” 我啪啪两个巴掌,将胡建军打醒,他像野兽一样嚎叫,但是被捆了起来,动弹不得。于是我扶着范雪雪,像是牵着一条狗一样拉着胡建军,朝古庙走回去。 走了约莫一里地,就看到前面红光闪烁,再凑近发现不远处隐隐约约矗立着一个建筑的轮廓,门口大开,透出红彤彤地光芒。这时一道闪电忽然打过来,顿时天地间一片光明,借着刹那地明亮,我看清了整个建筑。 这是一件中国式样地传统庙宇,规模不见得小,起码有上百平方米,但是外表破败不堪,估计有几百年无人修缮。庙宇是一个长方形结构,座北朝南,南面大门常开,里面点了火,火光透了出来。原本范雪雪等就在这里歇息。 我们走上前去,只见正门上面挂着一块匾额,清清楚楚地写着一排大字:地藏王菩萨庙。 这里便是清朝张玫避免的地藏王菩萨庙,不过我们还没有遇到过任何一只鬼。 我走进庙里面,四下里打量,正前方高高树立着地藏王菩萨地偶像,他身着华丽的金色袈裟,虽然因为时间的长久,已经失去了灿烂的色彩,但是依旧可以察觉当年修建之初的华美景象。地藏王菩萨端坐在上面,背后悬有金轮,右手单掌合十,左手持着锡杖,仪态万千。 传说地藏王菩萨受到现世佛释迦牟尼嘱托,要在他灭度后、未来佛弥勒降诞前的无佛之世留住世间,教化众生度脱沉沦于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诸道中的众生。地藏王看地狱最苦,于是发誓“地狱未空,誓不成佛”。因此他也成了地狱之主。古人修建地藏王菩萨庙,向来就是为了镇压鬼哭山的恶鬼们。 地藏王菩萨塑像两侧,各矗立着五个十殿阎罗,仪态万千,栩栩如生,只是有几个已经被损毁。 而在庙宇中间,燃烧着一堆大火,便是刚才胡建军没有发疯前点燃的,其他几个背包还丢在地上,物质完备。 甫一到庙里,范雪雪终于支撑不住,软软地倒下。我大惊失色,但是唯恐胡建军作乱,所以先拿出绳子将他牢牢绑在柱子上,然后再去察看范雪雪。 范雪雪犹如涂了白垩一样满面惨白,嘴唇哆哆嗦嗦发紫,她缩在地上,颤动不已。我问道:“你哪里不舒服?” “浑身,浑身……” 她哆嗦地说道。 我心里疑惑,一摸范雪雪的脑门,她现在发着高烧,而身体又有感染的迹象,于是将她翻了过来,察看背面,这才晓得,为什么范雪雪伤病如此严重。 范雪雪的背部伤痕累累,开始溃烂,散发出一股臭味。之前她被水鬼抓伤,伤口浸在水里,又被雨水浸泡,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整理,因此开始发炎。** 十五、古刹鬼影 叹了一口气,从背囊中取出药物,由于是野外探险,们准备地非常充分,各种消炎药尤其之多。但是范雪雪的伤口太严重了,已经开始溃烂,所以我必须切除死肉才行。 我扶起范雪雪,对她说道:“好了,现在我要为你处理伤口,因此不得不脱下你的衣服,见谅。” 范雪雪浑身哆嗦,咬咬牙,说道:“脱吧,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被人看到了,不过你要负责!万一我嫁不出去,我就找你麻烦!” 我哭笑不得,捡起一块木头,示意范雪雪叼在嘴巴里,她迷惑不解,我说道:“等下你就知道了。” 范雪雪自己揭开了衣服前排的纽扣,然后我用刀具缓缓割开袖子,但是背部的溃肉已经和衣服黏在一起了,必须撕下来,我一咬牙,用力一撕,顿时她的背脊变得鲜血淋漓。 范雪雪口中含着木头,喊不出来,顿时呜地沉闷一声,脸色越发雪白,额头豆大的汗珠一颗颗落下来。她牙关紧紧咬住木头,若非我事先有准备,剧痛可能让她咬掉自己的舌头。不过这女人毅力也非同一般,居然没有昏过去。 只是脱下了范雪雪的外套之后,我才忽然意识到,女人的衣服和男人不同,还多了一个文胸,若不揭开,无法处理伤口。我只好割开了文胸在背后的带子,范雪雪一声不吭,将它丢开。 老实说。我是第一次如此凑近地观察范雪雪的**的上半身,她身材长挑,腰肢纤细,肌肤雪白,背脊构成了一个优美的曲线,但是溃烂的肌肤,却好像一只恐怖的蜘蛛盘在上面。 我把匕首在火里烤过,冷却到体温的温度之后小心翼翼地在范雪雪背脊上割去死肉。虽然死肉毫无感觉,但是我同时用酒精在清洗伤口,个中剧痛,实在是常人难以忍受,范雪雪居然一声不吭,身子微微颤动,和关羽一样忍耐。 不刻,我除去了死肉,用消炎生肌的药粉涂好伤口。范雪雪脱虚了一样,侧躺在地上。 我笑道:“你毅力可真行。要是我,也会忍不住大叫。” 范雪雪哼哼哈哈,说道:“别小看女人啊!不知道你手艺如何,要是伤口处理地很难看,以后嫁不出去,只好把你赔给我。” “居然还有力气说笑,有种!” 我顺便处理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和她相比。我身上的只是小伤,等我休息到明天,体力恢复了即可。 我拿出食品,这些都是军用的野战食品,不知道胡建军怎么搞来的。除了干粮之外,也有热汤。我烧了一点热汤,喂范雪雪吃下,其他食物。她一点胃口也没有。至于胡建军。只要饿他几顿。消磨了力气再说。 我吃饱喝足之后,捡了一把匕首。拿在手里,然后靠着一根廊柱闭目休息。我前面是一团火,火堆对面,是范雪雪背对着我侧躺睡觉,因为养伤的缘故,整个背脊**。她侧躺下来,整个身躯弯成优美的曲线,同时雪白的背脊和怵目惊心的伤口,构成一幅反差极大的图案。 我体力也消耗到了极限,渐渐合上了眼睛,四下里除了胡建军粗鲁地呼吸和外面不断的下雨声、雷声,再也没有其他响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一个激灵醒来。 怎么回事?我习惯倒头就睡,除非睡饱,不然不会醒来,除非…… 警觉心发动! 我警惕地四下里张望,察看有何异状。 火堆还在燃烧,但是柴禾消耗地七七八八,火焰黯淡了不少。在我正对面是范雪雪,她背对着我,依旧酣睡不醒,今天难得不发出可怕的呼噜,只是嘘嘘的轻微呼吸声。旁边的胡建军被绑在柱子上,这么不舒服的姿势他也睡着了。到底有什么叫我心绪不宁呢? 周围并没有异常的情况,大概是我今天太过于紧张,有点疑神疑鬼。我稍稍松了一口气,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火,烧得更旺一些,就合上眼皮,继续睡觉。 嗒嗒! 一个诡异地脚步声响彻在古刹里面。 这好像是一只僵尸,双腿不能弯曲走路,只得一蹦一跳地往前走。 我再次倏然惊醒,这次惊醒地可不是很舒服,就好像是做了一个梦魇,活生生地吓醒,我额头都汗水涔涔,警觉地到处打量,看看这古刹到底有什么古怪。蓦地,我目光转移到一根廊柱后面,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在廊柱后面,矗立着一个人。火光照过去,地上拖出了一个长长的人影,叫人感觉恐惧的是,他头上居然长着一双角,俨然传说中的夜叉鬼! 记得睡觉之前,我曾经仔细地环顾整座古刹,根本没廊柱后面有鬼影,难道在这件地藏王菩萨庙里面,真的有鬼在守护吗? 我素来不信鬼神,但是此刻呼吸也开始加快,小心翼翼地爬了起来,抽出胡建军留下的砍刀,蹑手蹑脚地接近。我本想叫醒范雪雪,但是一想到这女人即使醒着,也是碍手碍脚,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动手。 我慢慢地凑近廊柱,背靠在廊柱后,用眼角余光悄悄一瞄,那个鬼影并没有发觉我的到来,然后我就举起砍刀,猛然绕到廊柱后面,大喝一声,就要砍下去。管他是鬼是人,先砍一刀再说。老子见神杀神,遇佛灭佛! 但是我这一刀砍刀一半就落不下去了。我定睛一看,地面上竖着的是一个一尺来高地小鬼木雕,长着两只木角,栩栩如生。由于火光折射地缘故,影子放大,看起来很魁梧一样了。 我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一个木雕啊,倒是自己吓自己了。嗯,不对,我记得临睡之前,这里并没有一个木雕,怎么会倏然出现呢? 既然不是鬼搞地,那么只能是人搞的鬼。想来想去,我自己没有那么无聊,我也没有梦游或者人格分裂,胡建军绑在柱子上,动弹不得,那么剩下地只有一个人有这个嫌疑,便是范雪雪。 这女人真是无聊! 我恼火地蹲在范雪雪身边,她姣美的面庞,宁静地犹如睡熟的婴儿一样,我不悦地拍拍她脸蛋,叫道:“喂,起来!” “干嘛?讨厌!” 范雪雪被我打醒,像只被叫醒的猫咪一样,喵喵叫。然后她睁开睡眼朦胧的双眸,直起了上半身,意识虽然还在懵懂中,但是还知道用双手遮掩胸部。 我强行将这个女人拉到廊柱后面,指着小鬼说道:“你这个女人,真是无聊,干嘛拿着这样一个小鬼木头像吓人。” 范雪雪朦朦胧胧,说道:“胡说,我干嘛吓你。定是你故意摆的,然后乘机向来偷窥我。” “切,就你拿葡萄级别的,等长大哈密瓜那么大再说。” 我们两人吵闹不休,把睡熟中的胡建军也吵醒了,他扭过头来瞅了一眼,突然啊啊地嚎叫起来,拼命挣扎,叫道:“会走路的小鬼,会走路的小鬼!” “嗯,你说什么?” 我抬起头,胡建军被绑在一根柱子上,从角度上来说,正好可以看到这里的情况,莫非他看到了什么? 我上前揪住胡建军的衣领,喝问道:“你说,刚才你看到了什么,那个小鬼的塑像,你说居然会走?” 胡建军惊恐不已,叫道:“会走的小鬼,会走的小鬼,他一步步跳过来的,吓死我了。” 再多的话,我就问不出了,胡建军此刻疯疯癫癫。 我吞了一下口水,难道这里真的有鬼? 突然范雪雪又叫了起来:“快看快看!” 我大步上前,只见范雪雪指着小鬼前面的一段地面。原本地面上,因年常年没有清理,布满了灰尘,然而在灰尘之上,却多出了几个清晰的脚印,每隔一脚的距离,就有一个脚印。这个脚印非常新鲜,显然还是刚刚踏出来的。 我和范雪雪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都闪现出惊恐的神色,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 小鬼的脚印不断地往那边延伸,渐渐地消失在黑暗中。我心一横,翻身找来一根烧着的柴禾,做成火炬,另一只手拿着一把砍刀,对范雪雪说道:“走,我们去看看!” 范雪雪也不敢留下来,陪着那个疯疯癫癫的胡建军,索性和我一起前往。她飞快地穿好衣服,因为原本的衣服已经破损了,就穿了一件备用的男式衣服,非常宽大,但也恰好可以避免摩擦她背脊的伤口。 我们两人小心翼翼地踏着轻脚步,慢慢向前沿着小鬼的脚印走。其实这个地藏王菩萨庙的规模庞大,但是我们只局限于正门那一块,至于两侧,根本没有机会去探索,此刻我们就前往了左侧。火把照亮了前面一块黑暗,地面的上的小鬼脚印非常清晰。越往前走,我们的心跳就越快,我们已经完全陷入一片黑暗之中,火堆在遥远的地方,能够照明的就只有火把四周的小小一块。 突然,范雪雪不知道怎么触到了一个东西,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我将火把移过去,范雪雪立时发出尖利的惨叫。四周,无数小鬼大鬼,凝视着我们!** 十六、活见鬼 活了几十岁了,什么没有经历过,我在越南打过血仗过皇陵、在楼兰刨过干尸、在湘西斗过僵尸,哪有什么感到害怕的,但是到了眼前的这种境况,我还是被吓了一跳,只见在我们周围,无数大大小小的夜叉罗刹,将我团团包围住。它们张牙舞爪,一双双的鬼眼,仿佛夜里野狼的目光,熠熠生辉,极为恐怖。 “啊!” 范雪雪已经抱住脑袋,蹲在地上大声尖叫起来了,我身为一介男子汉,总不能如女人一样懦弱,当下提气大喝一声,对着看似最凶横的一只罗刹鬼,挥刀就砍下去。别说你这个小鬼,就是阎罗王来了,我也要斩杀再说! 我本身力气就很大,单手就可以运起一百多斤的重物,加之此刻心中畏惧,力道刻意加大了几分,这一刀斩过去,砍到了罗刹鬼的脖子上,犹如切豆腐一样,将罗刹鬼的脑袋割了下来,骨碌碌掉在地上。既没有血喷出来,也没有惨叫,我定睛一看,地面上只留着一个木头脑袋,而那眼前的罗刹鬼,也是用木头雕琢的。 我一愣,用刀挑了一下火把,将不会燃烧的死物挑开,火把顿时亮了几分。我将火把高高举起,脑袋环顾四周,我们所处的地方,竟然是一个塑像的王国,这里到处是一个个精雕细琢的恶鬼,身上的色彩因为年代久远而已经剥落,但是依旧能够看出当时地艺术造诣。 “好了。” 我拍拍蹲在地上的范雪雪。她一抬头,也发现了眼前的景象,就慢慢站了起来,眼珠绕了一周,埋怨道:“好多的菩萨头,怎么都放在这里呢?” 我端详了一下这些塑像,说道:“我也不太清楚,这些塑像。到处造好之后应该摆放在正殿里面的,不知道被什么人挪到了这里。” 范雪雪眉头一皱,说道:“我不管,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这边阴森森的气氛,实在叫我害怕。” 既然已经确定了不是妖魔鬼怪,我就放下心来了,而且出于老本行的习惯,我对于这些珍贵的文物产生非常浓厚地兴趣,于是对范雪雪说道:“要走你自己走。我先研究一下。” 范雪雪哪有这个胆子一个人回去,陪着疯疯癫癫的胡建军和会走动的小鬼,只得硬着留下来。 这些塑像的艺术风格我一时还辨别不清,毕竟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更加擅长辨别古墓的种类和构造,至于挖出来的文物,还是交给那些行家去打理吧! 不过这也不打紧。我挚友办法。我凑近那尊被我砍下脑袋的罗刹鬼塑像。仔仔细细地在胳肢窝、脚底、下巴下等隐蔽的地方,找寻线索。依照中国匠人的传统习惯,必定要在自己地工艺品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和年份,以作纪念。比如秦始皇兵马俑里面,很多兵马俑都刻着工匠的名字和籍贯。甚至如送到皇宫的贡品,也有工匠冒险刻下遗迹。传说乾隆朝有个陶瓷大师,在自己制作的茶壶壶嘴里面刻下了自己的名字。瞒天过海。但是后来茶壶被摔破。发现了秘密,终于被人砍头。 而眼前的这些塑像。也必定会留下这些信息地,由此我即可了解塑像地历史。 “找到了。” 我在塑像的战甲一个褶皱里,看到了一排不起眼的小字:大中祥符六年九月初六温州匠人李云造。 “大中祥符?” 我喃喃自语。 范雪雪卖弄地说道:“我知道,是北宋年间宋真宗的年号。” “你怎么知道?” “哼,别把我当作傻瓜。虽然历史书我读得不多,但是电视剧还看得不少。《包青天少年事件薄》和续集《名府尹包拯》,里面都讲过不少这个年号的。” 我一愣,我很少看电视剧,要看也是美剧为主,想不到国产电视剧在历史教化上,做的还不错,不顾我估计除了年号正确以外,内容一定改得一塌糊涂。 我叹气说道:“想不到这个庙宇比我料想的还要古老,居然是在北宋年间修建的,算起来到现在差不多一千多年了,居然还没有坍塌。不对,我看外观明明是明朝时代地风格,怎么是宋朝呢?里面一定有猫腻!” 一时之间我也想不透,本来我们是来寻找会走地小鬼地秘密,结果去发现了一大堆大鬼,幸好这些大鬼不会走动,不然的话,可真要活活吓死我们了。 我便带着范雪雪返回火堆那边,然而乍到出发地廊柱,我们顿时又是一惊,原本呆在廊柱脚下的那个小鬼塑像,竟然 见了。 难道小鬼又走了? 我吞咽了一口口水,实在是惊骇万分,那些大鬼也罢了,看起来吓人,一刀子下去,也不过给我做劈柴料的,可是这个小鬼实在恐怖,居然会乘着我们不在的时候,一步步走动。我混了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们小心翼翼地绕过廊柱,看到那小鬼已经走到了火堆旁边,此刻一动不动,那怪异的表情,仿佛在嗤笑我们。 我和范雪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越走越近,范雪雪就躲在我的背后,越发拉住了我的衣服,我拿着砍刀,伸出刀尖,拨弄了一下小鬼。那小鬼的塑像噗通一声,倒在了地面上,不过又很快翻身站了起来,倒是吓了我们一跳。我定睛一看,只是他的造型比较特殊,重心位于下面,一旦翻动,就会像不倒翁一样地站起来。 我试着用刀尖又劈了小鬼几个巴掌,他也只是翻倒又爬起来,至于有什么危害,不见得吧! 我和范雪雪面面相觑,心想小鬼也不过尔尔,看来是唬人的。 当下我们松了一口气,但是依旧不敢太过于放松,我们坐在地板上,虽然非常疲惫,但是老早睡意全无。我伸手先是触碰了一下小鬼,感到是正常的木头,手也没有被小鬼咬到,就大着胆子,伸手把小鬼拎了过来。这个小鬼一尺多高,全是用木头雕琢而成,但是分量却挺重的,比寻常的木头重多了,或许是特别坚硬的硬木雕琢的吧。 我将小鬼翻来覆去地察看,这个小鬼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是比较沉重,而且表面涂了一层特殊的漆,上千年过去了,也没有变动。 范雪雪见我安然无恙,心中好奇心起,向讨要糖果的小孩一样,伸出白嫩的小手,对我说道:“快,快,给我看看。” 我将小鬼塑像丢到范雪雪手里,她啊呀一声,不得不用两手捧住,这女人,见我一只手随便的摆弄塑像,还以为自己也有这个力气,岂不知,那是我力大,以小鬼的重量,起码在十几斤左右,不是一个纤细手骨的女人能够随便举起的。 范雪雪摆弄着这个小鬼塑像,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就不禁没了兴趣,双手抱住,正要交给我的时候,忽然——小鬼塑像冷不防从范雪雪手里跳了出来,一下子跳进火里。 我们不禁愕然,两个人同时从地上弹了起来,惊骇万分地看着小鬼塑像落在火堆里,它表面的那层漆极其易燃,此刻发出熊熊的烈火。这也罢了,小鬼塑像在火里也不安分,跳来跳去,好像掉进了油锅的鬼魂一样。 “鬼,鬼!” 范雪雪牙齿嘎嘎打架,躲在我们背后。 我也是呆了,方才绝对不可能是范雪雪故意把小鬼塑像丢到火里去的,她的手丝毫没有用力,我看得清清楚楚,是那小鬼自己从范雪雪手里跳了出来,不偏不倚,掉进了火堆里。 小鬼咯咯在火堆里挣扎,最好终于好像耗尽了力气一样,一动不动,仍由大火炙烤。而我和范雪雪,站在一旁呆呆地看着,完全被吓坏了。 过了许久,我看到那只小鬼在火里渐渐被烧开,硬木也忍受不了大火。俗话说,鬼是属阴的,人和火是属于阳性,我们阳盛阴衰,克制了小鬼吧! 我松了一口气,安慰范雪雪,然后坐到了地面上。她依偎着我的胳膊,已经被吓怕了,再也不敢松开。 我盯着火里的小鬼,小鬼外层已经被大火烧得七七八八,突然一下子断开,但是叫人奇怪的是,小鬼断开以后,却不是一段木头,而是从里面滚出了很多奇怪的黑色东西。 我一愣,心想即使小鬼也已经被烧死了,怕什么。于是我就用刀尖将小鬼的残骸,从火里掏了出来,扔在地板上。 由于刚刚被大火烤过,小鬼的残骸乌黑乌黑,变成了焦炭,好像是被原子弹炸过一样,而从小鬼肚子里冒出来的东西,却是几块奇怪的黑色石头,还有一圈圈的线圈,用刀尖敲打,似乎是金属,不是铜就是铁。奇怪,为什么会在小鬼的肚子里面,放这些玩意?难怪这个小鬼如此之重,原来肚子里有货啊! 等小鬼稍微冷却之后,我捏着乌黑的石头,擦掉上面的焦炭,仔细辨别,我出身是地质学,在中国境内,几乎没有什么石头能够逃过我的眼睛,我瞥了一眼,失声说道:“这是磁石!”** 十七、鬼来了 “这是磁石?我试试看!” 范雪雪好奇地捡起那把砍刀,将刀尖贴上去,可是磁石一动不动,一点磁性也没有,范雪雪顿时嚷嚷起来:“你骗人,既然是磁石,怎么连钢刀也无法吸引?” “磁石遇到高温,失去磁性。别说你这个也不知道?这可是初中的物理常识!” 范雪雪嘟哝着小嘴发牢骚:“本来嘛!女孩子的理科就学不好,我可是文科出身的哦!” 我哭笑不得,也不点破初中可是不分文理的。 我更在意的是为什么在木头雕琢的小鬼塑像里面,会塞上一圈铜线和磁石?关于铜线,我只晓得西南一些地区殉葬的时候,会在尸骨上缠上铜线,千百年后我们打开坟墓,就会发现一具很罕见的金属化的尸骸。但是为什么在小鬼的肚子里面,也会放这些玩意呢? 我捉摸不透,那么多塑像里面,只有这个小鬼塑像非常特殊,会自动走路,莫非有什么特别的玄机? “不行,我还得过去看看,仔细搜索一下,看看到底有什么奥秘!” 我站了起来,转身就要返回摆放大量恶鬼塑像的那个地方。范雪雪吓了一跳,失声说道:“你,你还要过去?” “对啊!你留着这里就可以了。” 范雪雪犹豫地看了一眼疯疯癫癫的胡建军,终于觉得还是跟着我身边比较安全。 方才过去地太过于匆忙。所以只是随便捡了一根木柴当作火把,不仅光线不够明亮,反而叫人觉得阴森森特别恐怖。所以我特意从包裹里面掏出了一盏微型汽油灯,点燃之后,顿时犹如太阳一样的明亮,提着汽油灯就走了过去。 在强光的照射下,那些塑像便叫人感觉顺眼多了,怎么看也只是普通的木头塑像——尽管还是非常张牙舞爪。 这些塑像被整齐地排在了一起。应该是某个人特意把他们从原来的地方挪过来的,至于为什么挪过来,我们却不是很清楚。 我和范雪雪两人,一手提着汽油灯,漫步在这个恶鬼塑像的丛林里,仿佛地藏王在地狱中悠闲从容地走步一样。虽然这些塑像极为骇人,我却没有感到什么害怕,直到渐渐地走入了塑像的深处,忽然见到一个相貌狰狞地修罗,两只手张牙舞爪。可是在手臂上,却悬着两块牌子,上面都写着文字,历经多年,字迹依旧清晰可见。 一块是:阎王在此,小鬼速速离开! 另外一块是:地藏王菩萨敕令,小鬼休得胡闹! 范雪雪卖弄地说道:“这是宋体。所以就是宋朝时候留下来的。” “笨蛋。自作聪明。宋体是南宋才发明的,北宋大中祥符年间,有什么宋体字?再说宋体开始流行,起码要到明朝!” 范雪雪吐吐舌头,我懒得理会这个笨蛋,径直拿下两块木板,翻过来一看,想不到背面还密密麻麻地写着很多字。顿时来了兴趣。我叫范雪雪拿住汽油灯。然后我便开始仔细阅读文字。写这些文字的人知识水平并不是很高,字体虽然端正。但是文体却是白话文,风格接近明清时期,因此我估计他是一个匠人,负责刻写的匠人,识字有限。 “上面写什么?” 女人的好奇心永远是无限的。 我皱着眉头,一边把明朝的白话文翻译成现代白话文,说道:“上面说,他们是在明朝景泰年间,被地方官要求,前来修复鬼哭山地藏王菩萨庙的匠人。看来在明朝的时候,鬼哭山就已经声名在外了,大家都以为这里是冥界通往人间地通道,不时有恶鬼逃出来,幸好宋朝的时候修建了一座地藏王菩萨庙,镇压了小鬼。但是过了这么多年,庙宇残破不堪,他们怕地藏王菩萨不满人类没有修缮他的庙宇,因此由地方官员发动乡邻募捐了一笔资金,前来修缮庙宇。他们在夏秋交界之时,鬼哭山雾气最淡的时候前来修庙,每天他们早上进来,然后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回去,避免被夜里出来的恶鬼撞上。但是有一天,突然天降暴雨,天色一刹那一片漆黑,他们就躲在庙宇里面避雨,就在这个时候,一百零八个小鬼塑像里面,突然有一个开始自行走动!” 读到这里,我和范雪雪都吓了一身冷汗,想不到明朝的这些人,居然遇到了和我们一样的情况:暴雨,然后是走动小鬼。 我继续念下去:“当时工匠们都吓得几乎要死,以为是有恶鬼进来,俯身在小鬼地塑像上。但是小鬼除 ,却并没有做出什么其他害人地事情。反正大家仗渐胆子大了起来,盯着小鬼自行走动。过了半晌,雨停了,小鬼也开始不在走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于是走到外面,打算继续干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外面,先是传来一阵阵鬼哭的嚎叫,大家脸色发白,盯着远处声音传来地方看。然后,一个个恶鬼从鬼哭山的山坳里面冲了出来,飘舞在空中,向大家扑了过来。当场就有两个工匠从庙上掉了下来,摔到地上,口鼻流血而死。剩下的人赶紧躲进庙宇里面,关上庙门,心中恐惧不已,冲着地藏王菩萨膜拜,保佑恶鬼不要闯进来。那地藏王菩萨真是神灵,恶鬼始终在庙宇外面徘徊,却根本不敢走进来。那哀号非常凄苦,用一种听不懂的话在哭喊。声音渐渐地低靡,这时有人大着胆子从门缝中往外看,恶鬼们终于全部离开了。” 我和范雪雪面面相觑,不知道他记述这件事情的意义,接下来我继续阅读,面色却越来越凝重。 “后来,又连着发生了几次恶鬼出没的事情,每次都是小鬼突然开始走动,然后过不了多久,恶鬼就开始在空中徘徊,因为事先得了警告,我们就躲进了庙宇里面,躲过一劫。这时候大家才意识到,小鬼地塑像,其实是地藏王菩萨附身上去,要拯救大家地性命啊!” 范雪雪发抖地问道:“难道小鬼一动,那些恶鬼就会出来么?” 因为小鬼是一个警报器,所以明朝地匠人,才把他们搬到这里来,这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突然正殿里传来胡建军鬼哭狼嚎地嘶叫:“鬼啊,鬼啊!” 我心念一动,拉着范雪雪往回走,跑到正殿里,那原本关着的庙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大风吹开,一阵阵雾气涌了进来,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外面的雾气比平常淡了不少,清晰度也明显如许。我只朝庙外瞅了一眼,顿时呼吸暂停,整个人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不动,因为我真的见了鬼! 我本是大胆之辈,又是干考古这行的,摸尸那是常有的事情,这么多年来,别说一个鬼,就连个鬼影子也没有见过,因此我向来不信世界上有什么鬼,即使听说了类似的事情,也是嗤之以鼻,然而,我此刻真的见到了鬼。 我看到,在外面的云雾当中,飘飘荡荡地徘徊着一个鬼影,他没有脚,下半身就拖着一道云雾。鬼发出凄厉的惨叫,向庙门口奔过来,它越来越近,我也越发看得清楚。这只鬼,穿着破烂的衣衫,露出焦黄消瘦的身体,身上伤痕累累,蛆虫在伤口里扭来扭去,白骨都**出来。它的面目更是可憎,披头散发,形容消瘦,仿佛就是一张皮覆盖在骷髅上,但是两只眼珠却凸凸地冒出,尖声就要扑过来。 不知怎么的,我身体一动不动,老早被吓得呆住,眼看那恶鬼越来越近,我的身体猛然之间反应过来,倏然冲了过去,一下子将门合上。那恶鬼仿佛撞到了一堵墙,顿时消散地无影无踪,无法进入庙宇内! 我吓得额头冷汗涔涔,背靠在庙门上,这么一个扑上来关门的简单动作,竟然叫我浑身都开始虚脱。 嗵嗵! 恶鬼在门外拼命敲打着,我死死扛住,绝对不能让恶鬼进来,不然大家都死无葬身之地。 恶鬼在咆哮,用一种不知名的语言在嘶叫,我听得脑袋都要涨开,只知道死死顶住门,不让恶鬼进来。也不知道熬了多久,那火堆都开始慢慢黯淡下来,我突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还顶着门,但是外面的鬼哭狼嚎已经不见了。 我大着胆子朝门外瞟去,门外什么也没有,大雾重新开始弥漫,天色已经渐渐开始转明了,想不到第二天到来了。 我松了一口气,即使是鬼,白天也不能行动吧! 我瘫倒到门上,过了许久,才慢慢爬起来,走到火堆边,发现范雪雪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吓了一跳,以为她死掉了,慌忙上前探探鼻息,还有气,似乎是惊吓过度,昏迷了过去。也难怪,那时候的情况,连我都支持不住,何况范雪雪? 我把她侧放在地上,避免压住伤口,自己也疲惫之极,打算靠在廊柱上休息一下,这时候胡建军突然叫道:“老朱,老朱!”** 十八、通往冥界 正想睡觉,就被这阵声音吵醒,勃然大悟,喝道:“吼,再叫,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胡建军低声地说道:“老朱,放开我,我已经清醒过来了,不是刚才的那个发狂的人。” 我一愣,满面戒备,反问:“你清醒过来了?” 胡建军说道:“我不是诈你,我真的清醒过来了。你也许不知道,我在越南战场的时候,脑袋里曾经飞入过一块弹片,因为靠近神经系统,医生不敢取出来,生怕会把我弄惨。平常我虽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些时候,就会因为这块弹片压迫神经而发狂起来。昨天不知道怎么了的,我的脑子中好像有人在叫唤,让我去杀人,所以我就发狂起来。直到现在我才恢复过来。” 我心中疑虑,会不是是胡建军故意诳我们?我瞅瞅胡建军的眼睛,已经恢复正常,不再是昨天那种充血的杀人狂眼神。我暗中思量,现在我体力已经恢复七七八八,对付起胡建军来,并不是非常吃力,再说他手头都没有了武器。 于是我把绑着胡建军的绳索解开,他疲惫不堪地坐在地上,想我讨要了一些食物和水,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当初我怕他有气力,所以故意饿胡建军。 胡建军吃饱喝足,坐在了地上,稍稍休息,我说道:“你还要去寻找项羽的宝藏吗?你也看到了,昨天真地有鬼出现!” 胡建军哈哈大笑道:“想不到堂堂朱恒淮。也会怕起鬼来了。” 我极为恼火,骂道:“你这个疯子,自然不怕鬼,我可是正常人!孔子说过,敬鬼神而远之!连圣人都说了,和那些鬼们离地远一点。” 胡建军叹了一口气,说道:“别以为我会发狂,就一定是一个疯子。我脑子可是很正常的。说起来,昨天缺乏非常的怪异。我虽说会有时候发狂,但是那是非常有规律的。我算准了这段时间无恙,才跑了出来。可是昨天就离奇了,当你被水鬼捉走以后,我带着范雪雪往前走,脑子里面就冒出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人在说话,这些话很奇怪,我一句话也听不懂。而且他们非常凄惨,似乎被人在砍杀一样。然后我的脑子就糊涂起来。径直要追杀范雪雪。真是搞不清楚。” 我忿忿不平,心里极其不满,胡建军又说道:“别忘了,找到项羽宝藏的荣誉,可是归于你的啊!难道你不想被日后地万人传颂?” 这句话不由得说进了我心坎里,我们干这行的,赚钱不多。图的就是一个名!因此我虽然还是有点不满。但是已经开始和胡建军合作起来,两人一起收拾了包裹内可用的器具,还有部分食品。这次只是轻装上阵,我和胡建军商议好,假如日落还没有找到宝藏的话,我们要赶紧回来,以免遇到了恶鬼。 “你女人怎么办?” 胡建军指着酣睡在地上的范雪雪,皱着眉头问道。 范雪雪本来就太累了。精神又受到惊吓。昏睡了过去。我曾经检查过她的身体,没有大碍。只要小心地养好伤口即可。如今我们两人前去探险,范雪雪跟着实在累赘,乘着她昏睡,索性丢下算了。反正这个地藏王菩萨庙比较安全,又能够遮风挡雨,等我们回来之后,再带范雪雪一起回去吧! 我担心范雪雪醒来的时候,忽然发现我们两个人都不在了,会感到惊慌失措,就半跪在地上,写下了一张便笺,留在范雪雪的身边。再看看周边留下的食物和水源,足够支撑一阵子了。 “走吧!” 我朝胡建军招招手。 我推开大门,一阵冰凉地白色雾气迎面扑来,使得我感觉仿佛走进了一个异度空间,我深呼吸一口,便大踏步往前走。 我和胡建军两人并排行走,周围因为昨晚下了一场大雨的缘故,能见度稍稍提升,至少能够看到不远处的景物,但是一旦涉及到十米开外,便就是隐隐约约的一团。 周围茫茫大雾,方向感失去,偏偏下雨又逢漏水,指南针居然坏了。 胡建军摆弄着手里的玩意,怎么也不能指明正确的方位,摇来摇去,他不禁眉头一皱,说道:“想不到这里还有巨大的地下矿藏。” 近代科学已经证明,指南针地失灵,多半是由于地下磁场变动,比如埋藏着一个巨大地铁矿,就会造成磁场异动。胡建军是这方面的行家,自然不会不知道。 我说道:“很正常,这里是火山的喷发口,本来就是矿藏的诞生地。只是有一件事情,我感到非常迷惑。” “为什么,在刚刚进来的时候,指南针没有问题呢?” 须知,一个能够影响指南针的矿藏,起码有几百 涉及几十公里,但是我们在刚刚进来的时候,指南针而只有到了这里的时候,指南针才出了问题,就感觉,有人故意搞鬼一样! 我陷入了深深地忧虑当中,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尽管如此,方向感地却是并没有给我们造成多大地影响,因为这个问题老早在几十年前就解决了。几十年前,有人模仿黄帝的指南车,制造了一种微型仪器,不论怎么转动都指向南方。由于这个玩意是纯机械装置,磁场根本不能对它起作用,我们地双腿依旧迈在依旧在正确的路线上。唯一带给我们的不解,便是指南针的神秘失灵。 我们越往前走,风越大,这是山间特有的山谷风,由于山谷和山峰高度不同,气温有差异,便形成了气压不均衡,产生强大的风力。我们对抗着大风往前走,前面隐约露出了一个巨大的山峰。待到我们凑近,不禁愕然。 这是一堵石头山峰,由于鬼哭山很少有植物,遭受的破坏不是很大,山峰上从上往下刻着一排篆文,色彩虽然已经褪去,但是那巨大的字体,使得气势依旧不减。我和胡建军都是这方面的行家,看得懂这些篆文,上面写着: “此去为黄泉,一入后土永不归。” 现代中国人的冥界和地狱观念,是佛教传入中国之后才产生的。在佛教传入之前,中国人对阴间是非常模糊的概念,只知道人死之后,要到黄泉,至于黄泉里面是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 从上面这些话分析,很明显写这些字的人,至少在西汉以前的人物。这里果真和项羽的宝藏有关! 胡建军哭笑不得,说道:“这哪像一个宝藏,分明是是去地狱。老朱,是否有兴趣陪我去一趟地狱?” 我叹道:“不去不行啊!” 本来这次探宝我就是被莫名其妙的卷进来。 我们越过山峰的岔口,迎面便是一条布满风化碎石子的下坡路,不由得暗暗叫苦。俗话说,上坡容易下坡难,对于我们这些经年在外冒险的人来说,更是深有体会。我平生谁怕的就是走碎石子、泥土和大雪这三种下坡路。因为这三种路都很滑,一不小心摔倒,就很容易摔倒谷底去。这些路当中,尤其以碎石子路最为危险,因为摔倒的同时,必定会带动大量的碎石子一起下滑。若是泥土或者大雪,大不了难看一点。可是碎石子,锐利的尖口,可是会随时弄死人的! 我和胡建军都取下了探险杖,以尖头插在碎石子当中,一步步地往下走。这样的路途步行有个说法,要侧身走,避免重心向下倾斜。 我们慢慢地往下走,越往下,雾气开始发黑,似乎有毒一样,我和胡建军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取下了防毒面具戴上。 我们越来越接近黑雾的世界,因此也越发小心,但是我们光注意着是否会中毒,却料不到其他情况。黑雾之中,忽然窜出一只赤足的鬼,在碎石子路上奔驰,向我们奔来。 我吓了一跳,想不到大白天恶鬼也会出来。那恶鬼冲着我飞过来,我正要有所动作,忽然重心不稳,脚底一划,顿时整个人仰天摔倒,在碎石子地上极速向下滑去。 “当心!” 胡建军叫了一声,飞快地扑上来,伸手拉住我的胳膊的袖子,想把我托住,但是此刻我的体重却吃了大亏,因为太重了,只听叱的一下,半条袖子被撕了下来,但是我的下滑颓势依旧不改,越来越快地往下滑。 该死,如果这样继续滑下去的话,我撞到什么坚硬的东西就死定了。 我匆忙地想用探险杖撑住,但是只见探险杖一弯,一下子就断成了两截。我正扬起眉头惊讶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冲进了黑雾当中,倏然脚下一空,飞了起来。 不好,我恰好遇到了一片断头路,下面是空的! 我心念转动,飞快地调整姿势,双腿微微弯曲,做好准备,以牺牲两条腿,换得一条命。 正思虑间,我已经降落下去了,双腿重重地插到了地上,我随之一个筋斗,借势减轻冲击力,连滚十多米,终于停了下来。 我坐了起来,除了感到浑身都酸痛以外,其他并没有大碍,看来运气不错,活了下来。 我打量四周,这里应该是一条山体裂开的狭缝,地面上铺着很多圆圆的白色石头,我好奇地拿起一个,不禁呆住了,这是一个骷髅头,正对着我笑。 我立即将眼光瞄向前方,难道这里一片,都是骷髅头铺成的吗?** 十九、宛如无间地狱 层叠叠的骷髅头,好像卵石一样,铺就在地面上,蔓处,一直到我眼睛看不见位置。那些骷髅头,空荡荡的眼窝凝视着我,死不瞑目。此刻黑色的雾气弥漫,我宛如来到了地狱一样! “老朱,朱恒淮?你死了没有?” 头顶上有人扯着嗓子喊我的名字,我抬起头,因为黑雾的遮掩,使得我看不清情况。 “我死了的话,还会给你说话吗?” “还好!” 上面的胡建军松了一口气,又叫道:“你不要动,我下来了。” 我心中奇怪,他干嘛下来,应该是把我救上去才对。不过胡建军不是一个蠢蛋,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的。 不一会儿从头顶垂下了一条登山缆,随后有个人影一跳一跳地攀岩下来,我警告说道:“当心,地面很不平整,要有心里准备。” 胡建军从绳索上跳了下来,笑着对我说道:“准备个屁。” 他方才走了一步,脚底就踩着了一个骷髅头,低头一看,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说道:“妈呀,我真是来到了地狱啊!怎么这么多死人的骨头?什么人的坟墓,要如许多人陪葬。” 这条狭小的沟渠里面,密密麻麻的骷髅头,粗略估计一下,就不下数万人,这已经不是殉葬了,根本是大屠杀。古代的时候,战争中常有这种情形。我曾经主持发掘过秦代古战场。就发现了项羽坑杀秦降军地遗骸,脑袋都被一个个砍了下来,筑成京观。那成千上百个骷髅头的黑眼窝直瞪瞪地看着自己,即使如我经历血火的人也感觉浑身发毛。 “你怎么下来了?” 我问胡建军。 他摊开手,说道:“没有办法,我在对面发现了一个洞穴,但是被这条沟渠给挡住了,只能先下了这条沟渠。才可以顺着对面的山岩爬上去。因此我索性先来找找你看,看看你这个家伙,有没有死。” “皮坚肉厚,哪有这么容易死,我老婆老早说过了,我是狗熊的命!哈哈!” 别看胡建军一口一个死,好像在诅咒我一样,但是此刻他是真心在关切我的安危。我不禁叹了一口气,此人能力出众,又和我有相似的经历。若他不是从事盗墓的活动,可以说是一个极好地朋友。 我们寒暄完毕,就没有多废话,顺着胡建军发现的那个洞穴方向走过去。我们踩在密密麻麻的骷髅头上,估算脚步,走的差不多了,胡建军和我就从背包里面掏出爬山用的家伙。开始往山岩上攀爬。我们都是个中的高手。不用多废话,渐渐地爬出了黑雾的覆盖,这样往上一步的时候,忽然一个人影掉了下来。 除了我们,还会有别人? 莫非是范雪雪? 我心头一紧,那疯女人却是有可能跟上来。 但是我定睛一看,却见那是一个长发飘飘,衣衫褴褛的人。看身材是男人。绝对不是范雪雪。 这时从上面又扔下一个人。直直地对着我飘了下来,我不由得哈大嘴巴。这是一个没有脑袋的人,无头尸体地颈部还在不断喷血,就冲着我砸下来,我根本来不及躲避。 我瞪大眼睛盯着无头尸体砸在我身上,那是仿佛幻影一般,无头尸体直接穿过了我的身体,缓缓飘落。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莫非是鬼,只有鬼,才没有实体。但是鬼怎么又会被砍掉脑袋扔下来呢? 旁边的胡建军老早呆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在没有发疯的情况下见鬼。 不管是鬼还是什么东西,我要想办法爬上去。 我高声喝了一下,惊醒了胡建军,说道:“快,我们上去,别管这个。” 我们两人手脚并用,飞快地爬上了山岩,穿透了黑雾,那个洞穴,正对着我们。于是我和胡建军正要爬上去,忽然又是一具无头的幻影尸体扔下来。我一惊,和胡建军对视一眼,他也暗暗奇怪,示意我们两人要小心从事。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往山洞里探视进去,看到两个身穿金甲的武士,押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忽然一剑砍掉脑袋,然后将尸体扔了下去。 莫非,这就是张玫日记中所记载地鬼武士,在斩杀逃到人间地恶鬼,而这个洞穴,也是通往冥界的入口。 我正呆呆地看着,忽然脚底下一滑,一大片石头落了下去,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这里本来就是风化岩地区,之前心里谨慎,专门挑最坚实的石头,此刻因为心里紧张,不自觉地踩了个空。 糟糕, 发现了我! 我暗暗叫苦,已经拔出了匕首准备对付鬼武士了,戒备起来,也不知道手里的家伙能不能用。 但是那两个鬼武士像是聋子一样,根本没有察觉我的动静,这么大的响声了,还没有察觉。 我心中奇怪起来了,随手从风化岩上撬下一块石头,对准两个鬼武士就扔了过去。 我当兵的时候投掷了十多年手榴弹,准确无比,石头轻飘飘地落在了一个鬼武士脑袋上,穿越过幻影,掉在了地上,发出啪嗒一声。 即使如此,鬼武士也毫无动静,依旧去抓人,砍头。 胡建军也瞧见了这般奇怪地景象,和我对视一眼,忽然说道:“莫非,是那种情况。” “那种情况?” “空山怪声。” 胡建军报出一个名字,我顿时醒悟,莫非真是这种情况? 话说间,胡建军已经一个跃身, 鬼哭山一切的鬼影谜题,终于拆除啊了。 之前胡建军所说地空山怪声,是地质学上一个著名的案例。话说某地有一座山,每到下雨时节,山中就会传来喊杀声,当地居民都以为有鬼。后来有一位地质人员不信邪,走进山里,终于破解了这个谜题。说白了也很简单,当地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铁质,是磁带的主要成分,下雨天正好打雷,雷电刺激含铁的土壤,于是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录音机,把当时打仗的场面声音露了下来。一旦以后遇到合适的条件,就会重新把声音放出来。 而我们遇到的情况,与其极为相似,只是规模更大,场面更加惊心动魄。 我简单分析了一下当地的土壤岩石,不仅含有大量的铁质,而且由于是火山喷发形成的,石块存在着硫玻璃薄膜结构。硫玻璃薄膜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激光全息感光材料,恰好可以作为全息底版。每当下雨的时候,在雷电云层的电场激发下,可以使大气粒子处于高能态,而闪电恰好可以作为合适的激发能,产生受激辐射,也就是激光,组成一个激光全息照相系统。这样,不仅把当时的声音露了下来,甚至还把映像露了下来。 恰好鬼哭山海拔较高,空气湿度大,容易产生雷电,这样的场面不断重复播放,加上大雾浓重,遮挡了部分视线,使人无法轻易辨别,久而久之,便成了一个可怕的传说。 这种事情在自然界中并不是非常罕见,光是本世纪就发现了十几初类似的事情,但是我们一开始就被误导,内心深处就以为是有鬼在作祟,加上遭遇了那么多离奇的死亡事件,不得不信。 至于那会警报鬼的小鬼塑像,说白了也不稀奇,它的肚子里塞满了磁铁和线圈,是一个简单的发动机装置。每当下雨打雷,空气中充满电荷的时候,线圈吸收了电荷,就是启动了发动机,于是小鬼就会跳动。只是线圈积累电荷需要一段时间,小鬼就这样慢慢地跳了过来。 古代的人估计是偶尔发现了这个线索,无法解释,深以为敬,当作是地藏王菩萨的报警。 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场景,恐怕就是项羽宝藏完工之后的最后一个步骤了。 如项羽宝藏,积累了差不多秦朝近半数的财宝,数量规模巨大,因此修建藏宝库也需要众多的人手。因此被捉住的战俘和当地土著,成了免费的劳力,修建宝藏库。修建完毕之后,为了保证秘密不至于泄露,这些奴隶们,必须被杀掉。 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一具具的无头尸体被抛掷下来,堆积在沟壑的底部,至于如张玫等看到的鬼武士追杀恶鬼,却是那些逃亡出去的奴隶们,被追杀。 我抬头看了一下这个洞穴,恐怕眼前这个地方,就是蕴藏项羽宝藏的宝库了。 胡建军和我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微笑,我们历经如此之多的磨难,终于发现了项羽的宝藏。 “走!” 胡建军兴奋地从背包里掏出安全帽和电筒,绑在帽子上,戴上后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深呼吸一口,前面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走过去,找到宝藏!** 二十、拜见王小姐 我们朝洞穴里面走进去,与其说是走,还不如说是爬。非常狭窄,大概只能同时容纳两人行走,高度也只有一米五左右,所以如我这样身材的人,不得不爬在地上过去。这也难怪,以秦代人的工具,只有简单的铜制品,连铁器都还不太流行,在石头上开凿这样一个洞穴已经是非常难能可贵了。我们忽上忽下,大概爬了十几分钟,突然眼前豁然一宽,居然到了一个巨大的洞穴里面。 我费力地直起腰,四下里张望,鼻子里面闻到一股浓重的硫磺味道,这里恐怕在过去是一个火山熔岩烧出来的天然洞穴,古人就利用这里开凿。 我四下里张望,发现前面有一条宽宽的岩石沟渠,差不多有一条护城河那么宽,我们无法越过去。不过沟渠深度倒不是很大,只有两米多,我们只要下去之后,走到对面再翻上来即可。 我对胡建军一点头,两人心有默契,在一块坚实的石头上绑上一段绳子,等会儿可以顺着绳子爬下去。 系好绳子以后,我正要下去,胡建军突然叫道:“等等,那是什么?” 我扭头一看,头顶的灯光照下去,在沟渠底部,树立着几个人人形的石柱,乍一看,还真想是几个活人站着,预备我们下来的时候捅几刀。 “几个石头,怕什么,只是长得像人而已!” 我哈哈大笑。这次轮到胡建军疑神疑鬼了。 胡建军说道:“你不懂,你是做考古了,每次发掘古墓,都是人手充足,大张旗鼓,有地是时间,因此对付古墓里的一些机关,也是不必担心。但是我和你不同。我是盗墓出来的,经常只有两三个人,要在一夜的时间里挖出一个洞,对古墓的机关尤其当心,所以我比你有警觉心。我总觉得,这些人身石柱有诡异!” 他这么一说,我也警觉起来,于是我重新上去,索性举起几块石头,一下子就砸过去。乒乒乓乓,那几个人形石柱顿时被哦我砸断了几个,只瞟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这哪是什么类人石柱,根本就是死人! 被我砸坏的石柱,表皮剥剥地落下,露出了碳化后黑色的肌肤。和部分森森的白骨。死人地面部尤为怪异。黑色的骷髅头长大嘴巴,干枯的舌头拖了出来,死不瞑目的样子。 我不由得惊骇万分,这种死法,我曾经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看见过。传说秦始皇的殉葬坑内,有不少活人的武士,被涂上了泥巴。活生生的制成了兵马俑。有人无意中发掘出来。便差不多就是这幅德行。 但是仔细一看,这些人柱。似乎并不是直接被表面涂了一层东西而窒息死掉的,更像是受到高温炙烤而活活烤死。这种死法我只在新闻上看过一个美国人经历过,他是一个公路工人,在公路上铺设沥青的时候,不小心摔倒,整个人都倒在了沥青池里面。他在高温的沥青池里面苦苦挣扎,很快就被烫死。当人们把他地尸骸捞起来的时候。这个人浑身都盖着一层沥青,水分已经被蒸发,当沥青凝固以后,便保持不动,所以连他时候的姿势都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他们不听话,被古代时候的人,活活地丢尽岩浆池里面烧死的话。 突然,一阵汹涌的灼热气体从沟渠里面涌了出来,我一闻就大叫不好:“是硫磺!” 硫磺蒸汽宛如喷泉一样喷了出来,冲到顶端,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我和胡建军早有了准备,一口气逃到十米开外,惊骇地看着这个惊险地场面,额头汗水涔涔,倘若我刚才爬在沟渠里地话,老早就被硫磺蒸汽给烧死了。那些所谓的人柱,可能就是当初的牺牲者,被硫磺蒸汽日积月累地熏染,表面逐渐矿化,所以看起来就像石头一样了。 那硫磺蒸汽喷射的时间有限,很快就慢慢地消散下来。我松了一口气,拍拍胡建军的肩膀,说道:“老胡,这次可谢谢你了,不然我我地拜托你把我的熏肉带回家去了。” 胡建军摇摇头,说道:“现在我们站在一条线上,不分彼此,何必如此说呢?” 我们再次将目光放到了前方,有这个一个可怕的硫磺喷发沟渠,却是是天然的护城河,叫人防不胜防,根本无法跃过。但是古人又是如何走过去地呢?我们僵持了半晌,终于发现了规律,原来这个硫磺蒸汽喷泉,其实是一个间歇泉,大概每隔十六分钟喷发一次,然后暂停九分钟。我们两人就抓紧这九分钟地时间,飞快地爬了过去。 过了死亡地硫磺喷泉,在前面的路上 什么危险地机关了。这也很正常,因为这里本来就而不是坟墓,里面的财宝随时都可能需要调用,因此不可能设置太多的机关,不然自己要来拿的时候,破解起机关也颇为麻烦。我们又走了十多分钟,前面就再也没有通道了,一扇巨大的铜门挡住了去路。 胡建军急忙扑上去,敲敲铜门。常年处于高硫地区,铜门的表面已经开始腐蚀,但是敲打之后,铜门发出铛铛的沉闷响声,由此看来铜门的厚度不小,起码有五十厘米厚。 胡建军颇为着急,见铜门极厚,用一般的手段根本无法打开,沉思一下说道:“我们用炸药砸开它!” 我大吃一惊,叫道:“你疯了吗?五十厘米后的铜门啊!那要用多大分量的炸药,以这种分量的炸药,恐怕一旦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将整个洞穴给震塌的! 胡建军顿时垂头丧气,说道:“那怎么办?” 我眉头一皱,说道:“你稍微等等,这么大的铜门,古人自己也要打开,肯定有机关的。” 我小心翼翼地在铜门上抚摸,摸了半天,忽然摸到一个凹陷处,不由得叫道:“老胡,你过来看看,这里似乎便是机关。” 胡建军过来,将电灯打量,对准了这个凹陷处。凹陷处呈现混圆形,大小就如一个成年女子的手掌,里面凸出了几条线条,似乎是应该将什么东西放进里面的一样。 我略微沉思片刻,便大叫:“不好,我们居然忘了这个东西!” “什么?” 千算万算,我们居然把这样东西,也就是引起整个事情的罪魁祸首给忘了。那样东西,便是范雪雪脖子上挂着的金饼。 如果没有这个金饼,胡建军便不会绑架范雪雪,我也不会被以外卷入。之后,金饼毫无用处,我们又忙于对付各种危机,这次落下范雪雪,过来的时候,居然忘了同时将金饼拿过来。 “该死!该死!” 胡建军气得直蹬脚,但是也无能为力,金饼远在地藏王菩萨庙里的范雪雪脖子上,即使我们本事再大,也没有办法立即拿过来。胡建军明明看着宝藏就在眼前,却毫无办法,就如一个色狼,对着一个穿金属贞操裤的美女,火冒三丈,却无可奈何! 他颓然坐在了地上,我见他可怜,于是安慰说道:“反正已经找了很久了,多少时间都熬了过来,还在乎一天时间吗?大不了我们现在回去,明天再过来罢了!” 胡建军摇摇头,说道:“等不及啊!我实在担心,他,他熬不过来!” 他就是那个指派胡建军前来寻找项羽宝藏的人,因为对其有恩情,所以胡建军不顾安慰,从美国偷渡回来,寻找项羽的宝藏。 我叹了一口气,但是现在毫无办法,除非范雪雪一下子出现在我们前面。 等等,莫不是我眼花,我真的看到了范雪雪。 范雪雪踏着小碎步,慢慢地从黑暗深处显身。 我一定是压力太大,以至于出现了幻觉,这绝对不可能,这么危险的路途,范雪雪一介女流之辈,是绝对不肯能出现的。 但是范雪雪已经找到了我面前,忽然一下子就扑了上来,双手勾住我脖子,双腿夹住我的腰部,恶狠狠地叫道:“死男人,居然想抛下我一个人,独享发现项羽宝藏的荣誉,没门!” “你,你,你是怎么过来的?” 我惊讶地吃吃问道。 “当然是走过来的。”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范雪雪的背后,还跟着一群人,胡建军见到这群人,立即站了起来,迎上前去,拉住一个短发中等个子的人,问道:“王小姐,你怎么也过来了?” “抱歉,胡叔叔,因为家父实在等不及了,所以将我也派遣了出来。” 那个有点像男孩子的女人说道。 胡建军垂头丧气,满面羞愧,说道:“应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才对,不仅辜负了王先生的期望,拖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找到项羽的宝藏,甚至还折损了不少弟兄,真是愧对王先生啊!” “胡叔叔,你怎么能这样说呢?要不是您千辛万苦地找到线索打头阵,我们又怎么能够轻松地跟过来呢?” 轻松地走过来?我看不见得,每个人身上都沾满了泥巴、草叶,个个伤痕累累。 此刻王小姐终于注意到了我的存在,指着我问道:“这是……”“朱教授,朱恒淮教授,本次我的合作伙伴!”** 二十一、白来一趟 这次寻宝,我出力甚大,胡建军虽然在身份上和我敌对人讲究交情,我救了他不止一次,他买了个面子,所以也没有把话所死。 不过这个王小姐可不买账,哼地一声,嘀嘀咕咕,说道:“中国有什么专家教授,每年枪毙几个专家,国家说不定都会变得更好。” “不好意思,我们的老朱这个教授头衔,不过国内大学授予的,是哈佛大学!” 所有人都不自觉地把名誉两个字前缀去掉了。 王小姐哈大嘴巴,过了半晌,才自言自语说道:“谁知道是不是哈萨克斯坦佛学院呢!” 看来她对什么教授专家,向来敌对的很。 我懒得理会她,低声问范雪雪:“你们怎么混在一起的?” 范雪雪说道:“你们这两个坏蛋,乘着我睡觉偷偷溜走了,把我一个人留下,真是吓死我了。后来他们就闯了进来,要我带他们来见你们。我就顺路过来了。” 胡建军却是大喜,连连叫道:“喂,明星,赶紧把金饼交出来,老子要用。” 范雪雪横了他一眼,然后转向我,我努努嘴巴,示意她交出金饼,范雪雪这才不甘心地从脖子上拿下金饼,递给胡建军。 胡建军迫不及待地将金饼放在凹陷处,对准合拢,然后缓缓转动,只听里面咔嚓一声,铜门有所动静。然后胡建军叫招呼王小姐身后地几个人:“你们过来。一起推门!” 开锁之后,几个人合力慢慢地推开了铜门,我们不由得将目光瞄向铜门,呼吸逐渐加快。 铜门打开,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硕大的空间,无数木箱整齐地犹如棋子一样摆放在地面上。胡建军欢呼一声,仿佛兔子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闯进去。对准离他最近的一个箱子,用力掀开。哪知他陡然面对里面的财宝,却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这,怎么可能?” 他惊慌失措地叫道,然后又打开了旁边的几个箱子,他失望地越发厉害,大声叫道:“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 到底怎么回事,我莫名其妙,于是我一个健步窜上去。察看胡建军打开的第一口箱子,里面竟然是一堆发绿毛的废铜。 我回转目光,旁边地几口箱子,同样都是绿毛废铜。这里数千口箱子,里面竟然装的都是废铜! 连我也不禁开始失望,但是转念一想,秦代的时候。金银不太流行。铜为主要的流通金属,即可铸造货币,又可以铸造兵器,当时的古人可以当作宝贝一样的收藏,但是到了现代,这根本和废物一样。 胡建军瘫倒在地上哭喊:“辛辛苦苦几个月,想不到到头来,却都是找到了一堆废物。我都白干了。” 我于心不忍。告诉他:“别失望。这里好歹有几千吨废铜吧!虽然是废铜,但是现在国际市场上废铜的价格是每吨四五万一吨。除去运输、冶炼的成本,价值依然不下数亿!” 胡建军苦笑说道:“别忘了,我是什么身份。” 他是一个盗墓贼,需要的都是那些体积小而价值大的东西,如此众多地废铜,虽然价格惊人,但是以他的身份根本无法运输倒卖。 胡建军说道:“我们交情一场,与其把这些废铜浪费掉,还不如都交给算了,老朱,这次你发了,名利双收。” 他顺便瞅了一眼范雪雪,更正说道:“不,名色利三收。” 我摇摇头,哭笑不得。 至于王小姐带来的一伙人,却在废铜堆里开始翻找起来,检查地非常仔细,每一口箱子都不肯放过。这里不下数千口箱子,他们人数只有十多个人,耗费时间甚多。我心中好奇,低声问胡建军:“老胡,你就交代吧,除了项羽的宝藏,你们还要找什么?” 胡建军摇摇头,苦笑道:“不可说,不可说。对不起,这是我答应别人的事情,不能说出来。” 我心中暗暗疑惑,难怪胡建军这么大方,当初寻找项羽宝藏的时候,就轻松地分给我发现权和部分宝藏,现在更是索性什么都不要了,看来在项羽宝藏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这样苦苦寻找。 当下我隐忍不发,胡建军这人聪明狡诈,他不肯说的事情,就是打死他也撬不开口,所以我将目标放在了那个王小姐身上。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见此女颇为傲气,却阅历不多,在我这只老狐狸面前,是绝对能够暴露出来地。 找了半天,箱子还没有翻完,但是王小姐带来地那十多个人都已经开始气喘吁吁了,王小姐体贴下属,便招呼他们一起过来,翻出包裹里面的食物和饮水,吃喝休息。 我笑嘻嘻地走了过去,说道 小姐,还没有找到啊,要不要我帮忙?” 王小姐天生对我们这些带称号的反感,顿时硬邦邦地回答:“不必。” “不就是秦朝的那个东西吗?你们以为是项羽把它带了出来,这怎么可能呢?” 王小姐顿时一震,开始注意到我说的话来。 其实这也很简单,这里的宝物都是项羽从秦帝国的皇宫里搜刮出来的,说什么也和秦朝有关。以胡建军一介盗墓贼,王小姐却和他认识,因此家世上一定也和考古有些关系,我初步断定可能是秦代一些年代久远,非常有价值地东西,不是传国玉玺,便是九鼎之类地。但是我故意不说破,试探王小姐。 我见她已经吸引了她,顺口胡说八道:“那玩意项羽找出来就一直随身带着,怎么可能放在这里呢?你别找了,还不如去挖秦始皇地陵墓算了。” 王小姐愕然,反问道:“十二金人那么大个的东西,项羽怎么可能随身带着呢?” “十二金人?” 我吃惊地问道。 王小姐一张嘴,立时发觉自己失言,无意中被我套了出来,她立即恶狠狠地叫道:“不管你地事情。” 我才懒得理她,转身就去询问胡建军:“老胡,我真是奇怪,你们怎么对十二金人感兴趣了呢?传说那玩意是秦始皇收缴天下兵器以后,筑成了十二个巨大的金属士兵。后来这些家伙,不是毁掉了就是被人熔了铸钱。” 胡建军苦笑一下,想不到王小姐这白痴这么容易就被我套了出来,但是这个家伙依旧滴水不漏地回答:“不可说,不可说,有点事情,少知道为妙。” 我自讨没趣,便没了兴趣,等到王小姐一伙人检查完所有的箱子,垂头丧气,什么也没有找到,我向胡建军要了数码照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做纪念,预备出去之后马上发表。 我们休息完毕,就离开了鬼哭山,走了一天,回到了山外,然后我就此和胡建军王小姐分别,我招手对胡建军说道:“老胡,乘早金盆洗手吧!回你的美国做富家翁,这盗墓的营生,实在不是人干的。” 胡建军叹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倒是王小姐大声咆哮地向我威胁:“姓朱的,你给我记着,有关我们的事情,一件也不许说出去,你已经知道我们王家的厉害了,聪明的话,就不要自找死路。” “在下绝对不敢!” 我无语了,这女人。 我和范雪雪回到杭州之后,立即公布了找到项羽宝藏的的事情,顿时在考古界、文化界和娱乐界引起了轰动。 考古界、文化界自然,难得发现了项羽的宝藏,至于娱乐界,却是范雪雪的加入而引起轰动的。早在前几天,范雪雪失踪之后,大小八卦媒体就纷纷猜测,有的说是怀孕生孩子去了,有的说是到外国拍电影去了,更加离谱的说是被拉丹给绑票,威胁云云。范雪雪的经纪人急得向热锅上的蚂蚁,四下里寻找,根本没有范雪雪的消息,这次总算回来了,而且是项羽宝藏的发现者之一,顿时宣布解释: “拍摄完毕《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之后,范雪雪小姐就对考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巧在酒会上碰到了国内外著名的朱恒淮先生,两者想去相投,一拍之下,就商议一起去寻找项羽的宝藏。功夫不负有心,范雪雪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项羽的宝藏。” 有娱记问:“那么范雪雪小姐,有没有和同行的朱恒淮教授磨出感情呢?” “我?呵呵,当然产生了非比寻常的感情了!” 所有闪光灯都对准了我,现在他们才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原本以为我只是保镖,当看到带上教授两个字的家伙,既不是英俊书生,也不是秃顶糟老头,而是宛如职业摔跤手一样庞然大物之后,众人顿时理解范雪雪是在开玩笑。 趁此机会,经纪人马上宣布,范雪雪会将此次经历写成一本书,并且以此真实经历为蓝本,开拍电影《盗墓手记之项羽的宝藏》,片中朱姓教授,已经内定为一个姓刘的英俊小生。 云云,反正范雪雪是大红特红,红上发红,没老子的事情了。 “累死了。” 我扯掉领带,一屁股就坐在宾馆的**,这娱乐明星真不是人干的,开了一个小时新闻发布会,我就感觉在荒山野岭跑了一百公里一样辛苦。 突然外面有人敲敲门,我站起来,不耐烦地问道:“谁?” “我。” 范雪雪。 不要说来勾引我的吧!** 二十二、盗墓世家 打开门,看到门口的范雪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裸肩睡里面的内衣都清晰可见,不会吧,她真是来勾引我的? 但见范雪雪狠命地向我施眼色,我心念转动,这时从范雪雪身边两侧,突然冲过来两个男人,一人一个,抱住了我的胳膊,猛然用力,想把我压到擒住。 我冷笑一声,玩偷袭也先要看看我的身材,老子在年轻的时候就有铁臂阿童木的外号,打仗的时候,别人两手拿着一把步枪,我可是单手持着一把重机枪扫射的。 当下我反而向前一甩,重重地把他们两个人扔到地上,未待他们反应过来,就扑了上去,一人一拳,鼻子打歪,统统混了过去。 “怎么回事?” 我眉头皱皱,说道:“和你这个女人在一起,运气真是背到了极点,怎么老是有流氓啊、土匪来袭击我们。” 范雪雪无奈地咧开嘴笑笑,我拉住她的胳膊,一起来到她的房间。门紧闭着,我懒得敲门,飞起一腿,将把门给踢坏,冲了进去,定睛一看,冷笑道:“果然是你!” 王小姐穿着黑色的西装,打扮地像一个黑社会老大,正坐在椅子上安逸地喝着红酒。 而**则是可怜的经纪人,被帮了起来,正在暗自垂泪。 因为经纪人也是女性,为了方便,她一直和范雪雪住在一起,防止莫名其妙的男人骚扰。也保全范雪雪地玉女形象。 王小姐想不到她的手下这么快就败退,吃了一惊,当下就把就被向我扔过来。我侧身避开,看到王小姐已经掏出一把匕首朝我刺过来。我摇摇头。这种水平的格斗。在我这种参加过战争的真正杀人狂面前,就如儿童一样好笑。 我一巴掌就劈开了王小姐地匕首。然后把她压到到**,大声向范雪雪招呼:“快。拿绳子来。” “没有绳子,胶带纸可以吗?” “你笨蛋啊!当然可以。” 我绑了了王小姐,她骂骂咧咧,所以我特意在她嘴巴上多绕了一圈。范雪雪解开经纪人地绳子,那经纪人甚是泼辣,甩手就是对着王小姐两个巴掌,骂道:“哪里来的小娘皮,敢和老娘斗。老娘叫你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说着,经纪人就要把王小姐往厕所里拖。我唯恐结怨太深,慌忙阻止,说道:“算了,绕了她吧!” “不必客气,这女娃儿娇宠惯了,吃点苦头也是应该地,不然等老子归天了,看她怎么办!” 背后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响声。 我一惊,想不到有人无声无息地就转到了我背后。我回过头去。看到一个糟老头子坐在轮椅上,推车地居然是胡建军。 只是这个老头子看着眼熟,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但是范雪雪叫了起来:“啊,不是王老吗?” 我顿时心底一沉,居然是这个老家伙。 王老是建国功勋,他出身富豪之家,但是从小就参加了革命,功成名就之后,自然是封疆大吏。后来他退出官场,但是在国内外依旧有无以伦比的影响力。难怪胡建军这个偷渡犯和盗墓贼,可以有恃无恐地回国,这个王小姐也这般嚣张。 我不由得恭敬地说道:“原来是王老,失敬失敬。” 我尊敬这个人,倒不是畏惧他的势力,而是此人退出官场之后,改行从事文化项目,国内很多的考古发掘工作都是由他赞助,甚至一手策划参与。在考古学界,他的名声非常响亮,只是近些年来,年老之后,便淡了下来。 王老说道:“哪里,倒是小女不懂事,还望朱教授谅解。我叫她去请朱教授过来,哪知道她用了这个方式来请。我回过头来一想,就知道不好,还好没有伤到朱教授。” 我哭笑不得,大概由于王老行事霸道,王小姐沾染了他的脾气,一说到请,就想到用暴力拉过来,哪知道这次却是真真的邀请。 我不想多得罪了人,就揭开了王小姐的绳子,她摸摸手腕地红印,狠狠地看了我一眼,叫道:“我记住你了,姓朱的!” 说完,转身离开。 王老喝道:“站住,你这个混账!” “爸爸,他这样欺负我!” “到底是谁欺负谁?你带了两个人想偷袭他,幸好朱教授身手出众,不然得罪了人,你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现在还不赶快滚回去!” 王小姐撇撇小嘴,红着眼睛走开。 王老说道:“此次过来,是由要事商谈,无关人等,一律走开吧!” 他说的是范雪雪还有经纪人,那经纪人知趣,滑溜溜地走开,反倒是范雪雪磨磨蹭蹭地想留下来,王老不禁眉头皱了起来:“你这个戏子,留下来干嘛?想跳**助兴吗?抱歉,老头子我年纪大了,没有这个兴趣,还不滚蛋!” 范雪雪被骂了一通,垂头丧气地走出房门。 王老指着沙发 “做吧,本次我有事相求,大家不必太拘禁。” 我暗暗纳闷,他势力通天,有什么事情找我?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考古人员而已。 我做了下来,那王小姐的红酒没有喝完,我就掏出三只纸杯,一人一个,倒了一些红酒,先敬王老,他喝了一口说道:“味道不错,是一九八八年年份的葡萄酒,过了十多年,味道比较醇厚了。” 他放下纸杯,说道:“这历史,也想是红酒一样,越古老就越醇厚。本次我过来,以朱教授的聪明才智,想必已经猜到了吧!” 我沉思说道:“莫不是为了十二金人?” “不错,正是如此。” 我说道:“但是我很奇怪。那十二金人,差不多在南北朝的时候,就已经完全被人毁掉了,为何您会对这个如此感兴趣呢?” “说到点子上了。这个。我要从头说起,或许朱教授不知道。我地家世是如何地?其实,我家是一个盗墓世家!” 我一愣。转念一想,谁的祖上可能清清白白,就是说我的祖宗朱元璋,也做过和尚,这并不稀奇。 “但是我们这个盗墓世家比较特殊,差不多延续了一千八百多年,正确地说,我家是从西元一九零年开始发家地。” 我心念转动。调出脑子里的历史知识,说道:“一九零年,东汉末年,莫非您地家世,和曹操有关。” “不错,正和曹操有关,我家先祖便是曹操的发丘中郎将。” 发丘中郎将,说白了就是官方地盗墓机构。当时曹操为了缓解军饷缺乏的问题,特意在军中设立负责发掘陵墓的机构,下设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专司偷坟掘墓,盗取他人祖宗陵寝,将所得财宝冠冕堂皇的据为己有。第一个项目就是汉梁孝王的墓群,现在很少有人知道曹操到底盗了多少坟墓,但是可以肯定,就是凭借着盗墓偷来的财宝,曹操足足养了他的军队三年。 这种祖先不光彩的历史,王老也肯说出来,极有可能涉及某一个神秘地事情。果然,王老缓缓开口说道:“我的先祖负责偷盗坟墓,挖了不少坟墓,从殷商两周到秦汉,无所不包,反正是坟墓就先挖出来看看再说,但是在挖开一座西汉初年坟墓的时候,出了怪事!” 我心神一震,注意倾听。 “那是西汉初年,刘邦开国功臣的一个坟墓,因为年代久远,也考证不出到底是哪个功臣,管他张良还是樊哙,反正是刘邦身边亲密的战友。因为坟墓巨大,不可能一下子挖开,所以他们分作两天开挖,第一天他们挖到了坟墓的外表,已经凿穿了内室,就等着明天拖出棺材。但是怪事发生了,第二天,坟墓又忽然变得完好无损。” 我疑问道:“不是有人故意盖上了泥土?” 王老说道:“一开始,我的祖先也以为,是有人无聊之极,趁着夜里又重新盖上了泥土。他恼火之极,不得不花了一天时间,重新刨开。因为唯恐那些家伙晚上又过来,索性派人呆在坟墓边上,然后,晚上开始闹鬼了,那个坟墓上,竟然有一个看不到的隐身人,将坟墓重新盖上。” “我的祖先吓得魂飞魄散,慌忙报告给了曹操。曹操为人天不怕地不怕,顿时来了兴致,派遣大军,一下子就刨开了坟墓,然后亲自下去。接下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一愣,还以为王老会说明白到底发现了什么,哪知却是一个毫不知情。 王老见我面色有异,说道:“确实如此,因为我的祖先只是一个地位地发丘中郎将,哪有什么地位,发掘坟墓的时候,却是曹操的亲信发掘,我的祖先被远远地赶到一边,什么也不知道。曹操得了坟墓里面的东西之后,就得意地笑道:莫非天意果真如此?他一定得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王老继续说道:“我的祖先好奇之极,想尽办法打听这个事情,他终于攀上了曹操的一个亲信,用计灌醉他,套出话来。那人说道,其实曹操发掘的乃是十二金人之一。我祖先虽然读书不多,但是好歹也知道十二金人,董卓进洛阳的时候,实在缺钱,就熔化了两个金人铸钱。那金人非常庞大,怎么在这个规模并不是非常巨大的坟墓里,也会有金人呢?这时那亲信又吐出了一句话,道出金人的秘密:金人不是金,金人不是人!这句话非常古怪,我的祖先怎么也想不通。但是他突然想到,这个金人一定非常重要,不然曹操为何千方百计的保密,如今自己得知了,以曹操多疑的性格,岂不是自寻死路?他吓得连夜出逃,逃到了几千里地,到了当时比较安宁的南方番禹。一直小心翼翼,直到三国结束,司马家的西晋一统天下,才回到了洛阳。”** 二十三、人品高洁余求雨 老继续说道:“也不知道是我先祖天生有长寿基因,暖的南方小心保养的好,从东汉末年曹操崛起,一直到天下一统归西晋,这期间整整过了八十年,他居然还活着。回到洛阳的时候,他年纪已经超过一百岁,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安详地度过晚年,但是八十年前十二金人的秘密,一直叫他念念不忘,于是重返洛阳,寻找金人的下落。八十年过去了,曹魏时期的风流老早逝去,我先祖寻找了五年,徒劳无功,郁郁而终,临死之前,嘱咐后人,一定要仔细寻找金人的下落。唉……” 王老接着说的却是王家的历史,之后王家以盗墓为业,积累财富成为巨富,在政治上有小心翼翼,一见风吹草动,就赶紧逃到安全的地方,如此一来,盗墓历史上显赫的“开山派”,就此流传了上千年,一直到了现在,王老也是对十二金人的秘密好奇不已,念念不忘。 然后王老告诉我:“建军已经对我讲你的事情了,说你聪明机警,在考古上面有独树一帜,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因此向我推荐你,协助我们寻找十二金人的下落。朱教授,你可有什么想法?” 我抬起头,瞧见胡建军向我微微颔首,我苦笑一下,低头沉思片刻,说道:“我不知道你们这千年,到底是怎么打听金人的下落的。假若是我的话,既然当年曹操得到了金人,不妨先去他的坟墓瞧瞧下落。” 王老大笑道:“朱教授果然聪慧。一点就击中了目标。不错,一开始我们地先祖也是这样设想的,不过,你也知道。曹操这个家伙。实在是太狡猾了。” 一说起曹操的坟墓,无论是考古界还是盗墓贼。都不住地摇头,因为这个坟墓已经成为一个谜团。一个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谜团。 曹操为人多疑,奸诈狡猾,他又是盗墓贼起家地,唯恐在自己死后,不得安宁。所以一方面宣扬自己喜好简朴,即使死了之后,坟墓里面也不会埋入任何珍宝殉葬,彻底断了盗墓贼地心。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坟墓地点上,大肆布下疑阵。 民间有传言,曹操有七十二疑冢,其实多半出自盗墓贼地杜撰。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曹操在洛阳病死之后,他的灵柩运抵城,在夏侯尚,司马懿地陪奉下,于同年二月丁卯埋葬在他亲自选定的城西南的山冈上。当时称作“高陵”,后世又以其地处城西面,大多称它为“西陵”,与西门豹祠近在咫尺。据说陵墓内除了曹操本人预先准备的四箱送终衣服,以及质朴无华的陶制明器,没有金玉珠宝铜铁之累的陪葬品,甚至未曾建造纪念性的建筑物。在曹操下葬后不久,就有盗墓贼对其下手。但他们在悉数发掘西门豹祠附近的山头之后,别说曹操坟墓里有什么陪葬地物品,就连尸体也看不到,一无所获,于是在沮丧之余,就编造了这一传说,聊以**。 于是曹操的坟墓成了一个谜团。到了清代,一些笔记小说里面宣称挖到了曹操的坟墓,里面不禁有美女陪葬,甚至曹操的尸体也没有化掉,最出名的莫过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之曹操冢》。不过这只是民间幻想之说,历来没有考古人士相信。 直到现在,过去了一千八百多年,虽然有这种传言,但是依然没有人能够找到。曹操之墓,遂成千古谜团。 王老开头问道:“朱教授,倘若我全力支持你,你可否寻找到曹操的坟墓?” 我沉思不想,这个难度太大,我根本无法敢打保票答应,正在思虑当中,忽然有人高声喝道:“他不行,我行!” 我抬头一看,便看到一个男子走了进来,身后跟着王小姐,颇是不服气地瞅了我一眼,说道:“爸爸,别信这个野人学者,他有什么能耐呢?我找来的这个人,本事才大呢!” 我瞅着眼前的这个人眼熟,一时之间又认不出来,但见此人约莫四十多岁,年纪和我差不多,形容气质上,却和我有极大差别。他衣冠楚楚,染了黑发,相貌俊雅,又特意戴着一副金丝边眼睛,看上去更是风度翩翩,哪像我,根本是一个民工穿西装一样。 这人向王老行了一个礼,自我介绍说道:“在下余求雨,见过王老先生!” 这名字一报出来,顿时轰动。 此人便是堂堂上海演戏学院院长,文化名人,只是名声不大好听,行内人一说到此人,无不摇头,无他,此人沽名钓誉,无耻之极。 他这个人,毫无文人的风骨,在文革期间,投靠造反派,丑行不断。这也罢了,毕竟那个时候,有几个人能够挺住,连老舍也不堪侮辱投河自尽。 但是文革结束之后,此人名 攀高,便对文革时期地丑行,尽力掩盖,毫不忏悔,骨,于是反话讽刺,赠送一个雅号:人品高洁余求雨。 于是此人便与“铮铮铁骨郭沫若、从不抄袭郭小四、淡薄名利查良”等人,一同号称“中国文人楷模”! 见到此人,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夺路而逃,省得他嘴巴里面放出的毒气,把我熏翻,若是我家里的老婆知道我和这个家伙混在一起,说不定立马掀翻桌子,将我一扫帚踢出。 王老稍稍有些心动,问道:“你对曹操坟墓,有什么看法,说来给我听听?” “好的,王老。” 余求雨便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毫无新意,不外乎加大探测,利用卫星遥感等,听得王老好不耐烦,他是考古学界的高人,这些手段老早用过。也不知道这次余求雨这个毫无考古经验的人过来干嘛?八成是看到王老在文化考古学界极有权威,便出来投靠。 我听得烦了,大喝一声,叫道:“说完了没有,老掉牙的东西。” 余求雨扶正眼镜,这才发现了我的存在,以不屑地口气疑问道:“你是谁?这里的保镖。” “哪里哪里,我好歹也是文化界的人物,只是名气无法和人品高洁余求雨您相提并论,哈哈!” 余求雨脸色陡然大变,好像一只癞蛤蟆一样气鼓鼓的,若不是看我身材出众,一百个他上来也不像话,说不定老早扑上来扇我几个耳光了。 余求雨气氛地说道:“王老,这个粗人在你面前,实在是太不象话了,把他赶出去。” 王老皱皱眉头,根本没有理会余求雨,反而对我问道:“哦,那么朱教授,你有什么看法。” 我淡然地说道:“说起来也是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可能你们闻所未闻。” “不妨说说看。” 我说道:“以前考古,不外乎察看历史典籍、分析文物,或者利用先进的技术寻找。我这个方式,却比较独特,叫做性格分析考古!” “性格分析考古?却是闻所未闻,不妨说说看,到底怎么个性格分析考古?” 王老明显有了兴趣了,好奇地向我问道。 我说道:“其实性格分析考古,已经在很多考古方面利用了,只是没有经过整理、系统化而已了。比如,始皇帝秦始皇的性格是好大喜功,所以他的坟墓也是造的异常宏大。武则天虽然是皇帝,但是出于女性谨慎的心理,所以她的坟墓修建在大山里面,根本难以撼动。而曹操是一个性格多疑、狡猾的人,因此,他建造坟墓,也一定符合他的性格特点。” “哈,这就是性格分析考古,实在是太好笑了,一点科学依据也没有。” 那个人品高洁余求雨,依旧带着不屑的神情嘲笑。 王老哼地一声,表示被打断的严重不满,那余求雨立即如哈巴狗一样地低头揣笑。 我懒得理会,继续说道:“首先,曹操多疑,又干过盗墓的营生,生怕自己的坟墓也被别人盗窃,所以在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非常隐秘,而且叫别人想不到。” “怎么叫别人想不到呢?” 王老咀嚼着我的话。 我笑笑,说道:“现在很多人以为,只要把坟墓造到深山老林里面,就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盗墓。这点错了,中国人这么多,即使再危险的地方,也还是有人在的,现在还有哪个地方,不存在隐秘的坟墓呢?除非像是铁木真一样,连坟墓也不要了,秘密安葬。” 我见王老还是有点不明白,说道:“那么我打个比方吧。比如我手里有一块钱硬币,我要把他藏起来,怎么藏才好呢?” “放在隐蔽的地方。” 胡建军回答。 “但是也迟早可以找到的啊!比如我用特殊的仪器,不,甚至只是磁铁就够了。” “那你说到底怎么藏起来。” “很简单,把这一块钱硬币扔到一万个硬币当中。” 胡建军恼火地说道:“都一模一样,那不是根本寻不出来了吗……等等……” 他终于意识到了,笑道:“也就是说,就好像这一块钱的硬币,丢在一万个硬币当中,根本难以察觉,而曹操的坟墓,建在大量的墓群当中,也是几乎难以找到的了?” 王老点点头说道:“不错,大隐隐于朝,好计谋。” 我继续说道:“曹操想必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坟墓,一定在大型墓群里面。这种大型墓群中国并不多见,但是恰好洛阳附近就有一个!北邙山!”** 二十四、达芬奇密码式开头 “北邙山!” 一听到我说到这个地点,众人都不约而同地在口中念叨这个词汇了。 北邙山,对于在此的几个人来说,估计除了文痞余求雨以外,都非常熟悉。那北邙山又叫作北芒、邙山、北山、平逢山、太平山、山,东西横亘数百里,在中国七大古都洛阳的北面,是秦岭山脉的余脉,崤山支脉。北邙山山势雄伟,水深土厚,伊、洛之水自西而东贯洛阳城而过。立墓于此,即圆了古人所崇尚的“枕山蹬河”的风水之说。而且在北邙山地表以下数十米处的土层,渗水率低、粘结性能良好、土壤紧硬密实,王刘葬于北邙山,其后王侯公卿多选墓地于此,就连朝鲜半岛的百济国国王在客死他乡后,也选择了邙山为自己的安葬之地。唐代诗人王建说“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白居易则问“何事不随东洛水,谁家又葬北邙山?”。俗语道:“生在苏杭,葬在北邙”皆源于此北邙山自东汉以来就是洛阳人的墓地。现存有秦相吕不韦、南朝陈后主、南唐李后主、西晋司马氏、汉光武帝刘秀的原陵、唐朝诗人杜甫、大书法家颜真卿等历代名人之墓。 既然都是坟墓,盗墓贼出身的胡建军和王老自然不会陌生,这里坟墓众多,倘若有念头去盗墓,便如黑瞎子进了包谷地。满眼的包谷,叫人眼花缭乱,都不知道从何下手了。 “北邙山上列坟茔,万古千秋对洛城。果然是好地方!” 那文痞余求雨人品底下。不过才学确实出众。随口就吟出一句诗来,这点我万万做不到。他见自己地计划失败。当即改弦更张,脑子动得倒是飞快。说道:“王老,此去寻找曹操墓,必要我前去。不是我吹牛,我对各地各时的墓穴,都有深刻的研究。” 王老皱皱眉头,还是没有理他,而是径直对我问道:“朱教授果然不愧为哈佛的名教授,一出手就显出不凡身手。教授。那么此次寻找曹操墓穴地重任,恐怕要全部压在你地身上了。” “我拒绝!”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王老当即愕然,他见我已经点出了曹操墓穴的可能所在地,以为我心有志向,哪知道一口就回绝了,于是慌忙问道:“为何?莫非你是当心与你名誉有损?放心,此次活动,绝非是你想象地那般非法活动。之前是因为有一些隐私,所以不得不叫建军以地下活动。而此次寻找曹操墓穴,完全是官方活动。你大可以正常的考古活动名义进行,绝对不用担心被人落下把柄。至于资金,人员上面,我全力支持,你不用担心地。”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不,我不太想参加,至于个中原因,请恕我无法回答。” 王老直愣愣地看着我,终于确定我是铁了心不参加此次考古活动,于是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人各有志,我也不勉强,只是请朱教授口风把的严谨一些。倘若有什么泄露,我也不得不有所动静。” “这个当然了。” 文痞见我不想参加,急不可耐地表白:“王老,姓朱的不去,我来。” 王老眉头卷得越发厉害了,挥挥手说道:“你先走吧,此事从长计议,暂时不会做决定。” 那余求雨讷讷地离开,等他走了之后,王老问王小姐:“你怎么越来越不长进了?得罪朱教授也罢了,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种小丑人物,看了我眼睛里就要生疮了。” “爸爸!” 王小姐委屈地叫道。 “闭嘴,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回去好好反省反省!” 王老叹了一口气,向我挥挥手告别,让胡建军推车离去。 我摇摇头,王老家门不幸啊,居然摊上这么一样的一个女儿。 等他们离去之后,我一屁股就坐在了范雪雪的**,顾自喝红酒,过了一会儿,就看到范雪雪笑嘻嘻地走了进来,涎皮赖脸地向我问道:“刚才,你们在说什么啊?那老头似乎非常厉害啊!” “有的事情,你不要知道的为妙。” 我摸摸范雪雪的脑袋,站了起来,回到自己地房间,索性蒙头大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悠悠地醒转,感到肚子饿了,打算去外面弄点吃的。我穿好衣服,忽然发现门缝下面塞着一张纸片,于是捡了起来,这是一个女性秀丽的字体: “八点,到一二零二,有事!” 是范雪雪,这女人,神神秘秘地叫我去干嘛?明明就非真的要勾引。 我嘿嘿笑了一声,看看时间,八点还不到,就先下去餐厅吃饱了饭,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前去一二零二室。我敲敲门,门没有关,不禁心中纳闷,于是我就推门进去了,叫道:“雪雪!” 里面一团漆黑,这女人搞什么毛? 我点亮电灯,定睛一看,顿时吃了一惊,竟然看到王老坐在轮椅上,脑袋垂下,肚子上插了一把匕首。我大骇,急忙奔上前去,用手一探他的鼻息,感觉肌肤冰凉,已经死去多时了。 我顿时额头汗水涔涔,王老说起来也是一个横跨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一下子就被人神秘地暗杀了呢?他身边的保镖,还有胡建军呢?以胡建军的身手,虽说不一定能够完全保护王老,但是单身突围出去,找来帮手还是有这个能力的。 我站了起来,发现这里丝毫没有打斗地痕迹,应该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有人故意将其转移过来。 我忽然察觉王老的手,一直抓住轮椅的一个扶手,非常怪异。因为被刺中的人,本能的就是捂住伤口,而他去按住了扶手,有问题。 正当我要察看的时候,门口传来了声响,我回头看过去,却是王小姐愕然地看着这惊人的一幕,失声叫道:“啊!你杀了我爸爸!” 我顿时脸色大变,不好,有人存心把我叫到这里来,便是要故意陷害我。我居然没有意识到,该死! 我跨上前去,对王小姐解释:“不是我!“ 王小姐却已经大声地尖叫起来:“杀人了啊,杀人了啊!” 像这种高级的酒店,必然和警方有密切地联系,不到十分钟,警察就涌了过来,我作为第一嫌疑人,被逮捕进去。我苦笑一下,本来当然可以立即跑掉的,但是想想,又要做逃犯,实在是麻烦,干脆不走不逃,束手就擒。 于是我被送到了局子里面去,照例是拍照、受审,我不想惹什么麻烦,就非常配合警察,唯独绝对不肯承认我是杀人凶手。警察无奈,说到会搜集证据证明我是杀人凶手,然后关进牢饭里面。 如我这种杀人嫌疑的人,自然不可能有好的地方。这个牢房,甫一进去,我就眉头皱了起来。房间很小,大概只有六平方米左右,但是里面却已经关了五个人,见有新人进来,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面露凶光,大概向立威。 只是我一转进来,那庞大的身材,以及狰狞的面目,连出手就不用,顿时吓住了所有人。他们吞了一下口水,各自缓缓地倒退几步,让出一个空间来。其中一个看似老实的人小心地问道:“兄弟,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狞笑道:“你说呢?” 我的体型和表情实在够吓人,他们心里估计着,肯定是重罪,我也懒得解释,对他们说道:“爷爷我先睡一觉,谁要是敢放半个屁,我就把他的鼻子塞进他屁眼里面,明白了吗?” 然后,毫不客气地霸占了里面唯一的一把椅子坐下打盹。看来长得像恶人,也是有好处啊!至少不用打架就树立的威风。 我一边闭目养神,一边暗自思量,究竟是什么人要害我?想来想去,竟然想不到有什么人要害我。因为我只是一个考古学方面的学者,害我毫无必要。而且,这个凶手杀的人可是王老啊!王老横跨黑白两道,他一死,必然引起震动。哪个人要冒这么大的险杀人? 我在心头把线索梳理了一边。 我发现王老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好几个钟头了,尸体都开始冰冰凉。那么凶手一定是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杀了王老的,等杀了人之后,就开始栽赃。他想到了我,以范雪雪的名义将我骗出来。既然以范雪雪的名义,那么这个人不仅认识我,而且知道我和范雪雪的关系有多么亲密,知道我一定会听从范雪雪的召唤的。 这样推导起来,竟然只有一个人符合条件,那就是胡建军。不,他不可能是凶手。他是一个重恩情的人,当初在美国混地风生水起,为了报答王老,还是特意从美国冒险赶过来,提防着被警察抓捕和仇人追杀的危险行事。这种人会有可能杀了王老吗? 那么是谁呢? 我一时间想不透。忽然榔一声,又有人进来了。** 二十五、越狱 察打开了牢门,推推搡搡,将两个身穿普通条纹西装的男子送了进来。我打量了他们一眼,这两个人约莫三十出头,非常精干,看他们的脚步扎实,有过练家子。他们相互瞟了一眼,马上散开,应该相互认识,而且是那种长期配合工作的伙伴。像这种人,不是军队里的高手,就是地方上的黑帮人物。 说来也奇怪,原本守在牢房外面的警察,忽然自言自语地说道:“啊呀,肚子疼了,我去一下厕所。” 说完,卷了一叠报纸,飞也似地溜走。 顿时拘留所里面,只剩下我们几个。 原本狭小的牢房,因为关进了两个人之后,越发狭隘。这两个新人浑身散发着一股杀气,使得其他人根本不敢上前考验考验。这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冲了上来,低声喝道:“不相干的闪开,我们的目标是他!” 也就是我! 两个人配合默契地封锁了我的所有退路,便要施展重手杀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一直在闭目养神的我忽然张开双眼,大喝一声,一个马步砸稳,顿时抡起屁股底下的椅子,就砸向那两个人。 只听乒乓一声,椅子砸在他们身上,粉身碎骨,他们却若无其事,各自挥拳打过来。 有点猛!我暗暗吃惊,这些年来,除了碰到一些蟊贼以外,都很少出手,即使遇到胡建军这个家伙。他也是十个打不过我一个,难得碰到如此硬碰硬的高手。 我冷笑一声,迎击上去。 牢房地空间非常狭小,不能大开大合。我们都是贴身搏斗。 那两个人挥拳砸过来。我用手肘阻挡,顿时手臂一痛。我闷哼一声。他们的胳膊好硬,根本不是人类的胳膊。 他们又是打过来。我不敢硬碰,施展四两拨千斤的手法,使得他们撞在一起。只听他们地胳膊一撞,就发出咣当地金属撞击声,该死!这两个家伙,居然在手上套了护腕,难怪这么硬邦邦的。 当下我心念已决,待他们拳头挥过来地时候。以拳头对拳头,两只拳头碰他们四只拳头,我只能接住两只,另外两只,却是胸口硬撑下了。 嗵嗵,我胸口一震,剧痛无比,好像骨头都要断掉一样。 但是我的两只拳头,也挡住了他们地两只拳头,这个结果可不一样。 我的身高一米八二。但是体重却超过一百几十公斤,这么大的块头,全部都是坚实的肌肉,因此我的力气非常巨大,一个人相当于平常的十个成年男子。而他们只有两个人,即使再经过锻炼,他们的身材本能地限制了体力,因此当我们直接是拳头对阵的时候,我地力量远远超过他们,顿时将他们弹开,犹如风筝一样,轻飘飘地倒退,一下子撞到了牢房的栅栏上。他们当真是好手,立即蹲下马步,试图以鞋子的摩擦减少撞击力度。 但是我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的,我大喝一声,犹如下山猛虎一样地扑了上去,抓住了他们的衣领,未待两个人有所反应,就将他们的脑袋重重撞在一起,连撞数下,保证他们已经昏昏沉沉为止,这才松了一口气,丢下两个人。 我环顾四周,旁边的人都看傻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番搏斗,实际上还不到二十秒就结束。这两个家伙一看就知道是高手,却还是败在我手里,牢房里的其他人,应该在暗自庆祝,在我进来的时候没有为难我了吧! 我随便抓起一个家伙,啪啪两个巴掌,将他打醒,冷冷地问道:“什么人?” 那人狞笑道:“你杀死了王老,我们不会放过你地!” 我心头一凛,该死,报复这么快就到来了。 王老是横跨黑白两道的顶尖人物,他一死,立时震动两个地方。他手下的那些势力,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报复。之前我也碰到胡建军带领的那些王老的手下,只是因为胡建军是一个外来人,不可能有太高的威信,所以派遣的都是比较听话的人。而听话的人不会有高手,真正的高手都是桀骜不驯的。 眼前这些人,才是黑暗势力的真正骨干。 我大怒,一拳砸在这人的鼻梁上,硬生生地打断,他倒是也硬气,一声不吭地昏倒。 我凝视外面,看来警察也是和他们沟通好的,不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恰巧地上厕所?看来再不走的话,老命都地留在这里了。 当即我冷冷一笑,看了一下四周,问道:“谁会开锁,我要出去?” 所有人都摇摇头,看来没有什么小偷小摸的人。 那么我只好用蛮力了。 我一只手一个人,将地上的两个家伙举了起来,然后以手肘压住他们的身体,倒退几步,大喝一声,我 便飞奔上去,重重地撞到牢房栅栏上,只听轰隆一声撞弯了。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我后后退发力,以两个家伙为肉垫,又一次撞上去。这次力道规模更大,轰隆的一下,铁杆被撞弯,而栅栏与墙壁**处不堪重力,顿时被压垮,整个儿栅栏都倒下去了。 我哈哈大笑,对着那些目瞪口呆的人说道:“要走的话,乘早走,不想走的,就留下来吃牢饭吧!” 说完,我丢下两个不住吐血的杀手,顾自离开。 那些警察与杀手勾结,要杀我,以为还需要一段时间,哪知道我不禁干掉了杀手,反而逃了出来,他们直到听到了巨大的动静才出来,但是一干犯人们却已经吵吵闹闹地逃了出去,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我就乘此机会,一口气逃出了警察局。 面对空荡荡漆黑的大街,我是获得了自由,接下来怎么走呢? 冷风吹拂我的脑门,让我渐渐冷静下来,我必须调查清楚是什么人杀害了王老,并且陷害我。回想一下,王老临死前死死攥住的扶手,似乎有什么猫腻。 我打算先潜回酒店,找找这个轮椅,看看有什么问题,有机会的话,再看看能不能弄到钱。进局子的时候,钱包等一干私人物品,全部被没收了。假如我要逃命的话,没钱是绝对不行的。 当下我就先去酒店,酒店离警察局并不是很远,不然当初警察不能在几分钟内就赶到了。我步行进入,想了一下,脱下西装,上面被那两个杀手的血染红了。我只穿着衬衫,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没人会想到,一个杀人嫌疑犯居然还会潜回现场,那门童甚至还客气地对我讲欢迎词。 我进入电梯,到了王老被害的那个房间,现场已经被警察调查过,此刻没有了人。警察只是简单的用黄色布条围住了现场,其他一点也没有变。我悄悄地溜进去,还好,现场除了王老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以外,其他一切都没有变动。 我凑上前去,对着那个王老临死前死死攥住的扶手仔细检查。这是一个木制的扶手,可以拿下来。我稍微一用力,就拉开了扶手,里面是一个暗格,藏着什么。 我从暗格里面拿出收藏物,这是一卷布匹,折成了一个卷轴,表面花花绿绿的,我暗暗纳闷,为什么王老那么重视这个玩意。 不过先不管,我将卷轴塞进了口袋里。接下来就是去弄点钱了。 我回到我自己的房间里,希望警察还没有搜查过。 门关着,我又没有门房卡,瞅着四下里没人,一脚就将房门踢开,进入里面一看,白来了,老早被搜查过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该死,我懊悔地捶捶脑袋,走出房门,来到走廊上,抬头就愕然发现一个人物,正吃惊地看着我。 对面是范雪雪。 “你怎么出来了?我听说你被抓住了,好像杀了王老,怎么回事?” “不要多说,现在我要逃亡了。你有钱吗?” 范雪雪说道:“现金我没有,都是经理人拿着的,我只有卡,但是这样你会被查出来的。要不首饰?” 我叹了一口气,都没有什么用,只好向范雪雪告辞,说道:“我先要逃命了,有机会我会和你联系的,对了,你替我关注一下,王小姐的动静。” 范雪雪点点头,忽然想到什么,从坤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递到我手里,说道:“这个或许你有用。” 我低头一看,原来是胡建军的假身份证,我完事之后就随手丢掉,想不到居然被范雪雪精心收藏着。我抬起头,看到她脸色一红,说道:“你快走,这里人很多。” 我迅速离开,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范雪雪会不会存心帮我,毕竟人心难测,我遇到的背叛,也算不少了。 我赶紧搭乘电梯下去,哪知电梯门一开,又遇到一个熟人——胡建军。 他见到我也吓了一跳,伸手将我怀里摸。我一沉,难道要拿枪,立时做好准备,随时反击。 但见胡建军从怀里摸出一个钱包,丢在地上,然后四下里寻找,说道:“奇怪,我的钱包怎么不见了?里面可是有好几万现金啊!” 然后,当我不存在一样地走出电梯离开。 我松了一口气,捡起钱包,打开一看,果真有上百张巨人头。胡建军是盗墓贼出身,做惯了逃犯,知道现金最为方便,因此随身都带着不少现金。 我暗暗感谢这个家伙,之前我们势同水火,合作了一次之后,他念及恩情,肯出手帮我,难能可贵。** 二十六、奇怪的密码 过此刻我可没有时间感激胡建军的恩情,我匆匆地在出所有现金,塞进口袋里面,然后将钱包丢弃在垃圾桶里面,顺着电梯下去。这个酒店的电梯建造在楼层外面,是全透明的灯罩式外形,方便住客欣赏外面的风景,因此我也可以打量下面的情况。果然,警察们很快察觉到我有可能回到酒店里面来,于是派了一辆警车过来,里面走出五六个警车,四下里封锁住了所有出口。该死,看来我得硬闯了! 我心念转动,这时候电梯在八层的时候停了一下,进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我眼睛顿时一亮,运气太好了! 我看这个外国人,身材和我差不多,满面胡须,一头金色的头发扎成一只马尾辫,鼻梁上还夹着一幅花花公子的眼镜,非常讲究时髦。 我微笑着说道:“兄弟,借你东西一用。” 那外国人愕然,他听不懂中文,但是我用他明白的方式向他借了东西。我一拳就将外国人击倒,扒下他的衣服自己换上,然后又顺便拿走了他的眼镜。想想看,又搜罗了一下外国人的口袋,摸出一把钥匙,就用这个钥匙割断了他的头发,将满头的金发,胡乱披在自己的脑袋上,这样我就像是一个嬉皮士一样,乍看是认不出人的。 中间我稍微停了一下,把外国人扔到了五楼,下了一楼之后,我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那些警察们因为时间匆匆,甚至连我地照片也没有拿到,只能根据描述找人。在他们的印象中是一个大块头的中国人,而不是什么金发的大块头嬉皮士。我乘机顺利地溜了出去。钻入茫茫黑夜里面。想必警察们虽然下发了通缉令。但是还来不及在各个出口封锁捉拿人员,所以我赶紧跑到火车站。在夜班站买了车票,估计天亮以后可能就会受到排场。所以我只是买了去上海地火车票,以火车地速度,将在两个小时后到达,也就是凌晨四点。 上了火车,我稍稍松了一口气,眼下只能靠时间差逃命了,但是接下来怎么走,我还是没有计划过。想到那个扶手里拿到的布卷。我心念一动,赶紧去了厕所,锁上门,悄悄地拉开了卷轴,看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这是一块丝绸布匹,看年代,应该有几十年以上地历史了,布匹表面发黄,显示经常被人抚摸察看。这块布匹是白色的,上面用墨水画了许多稀奇古怪地图形。看起来就像是一幅毕加索的印象派油画。我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什么猫腻来,就小心地将卷轴收好,又走出厕所,坐在位置上,闭目养神。 我暗自猜测,这块布匹上的图画,其实是一些暗号,不过我并不是破解暗号的高手,这些事情,需要有些人的协助。当下,我心里渐渐有了一个决定,我必须先去一趟北京。因为我知道一个人擅长破解暗号,而且她绝对不会背叛我,她就是我的妻子——林白水。 凌晨四点的时候,我悄悄地下了火车,从上海南站出发,先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然后再做计划去北京。 旅馆之类的我自然不能去了,省地被人发觉,而朋友之流,自从发生王峻山事件以后,我也不禁留了一个心眼。因此算来算去,我认为只有最混乱的地方才适合我。哪里鱼龙混杂,而我自保绝对没有问题。 上海我不止来过一次,对于这里的地理风土,是非常熟悉的。据我所知,川沙那个地方,是非常混乱的。不仅红灯区非常出名,黑帮团伙也有几个,鱼龙混杂,实在适合我这种“逃犯”藏身。 我便招呼了一辆面包车过去,这种车俗称黑车,既然是黑车,自然也不管我的身份底细,只赚赚钱。从南站出发到川沙,坑了老子两百块,若不是不想惹事,老早打死这个家伙了。 到了川沙镇,果然一片混乱,这时候已经是凌晨六点了,夜里的喧闹刚刚结束,沿街的一个个发廊关门歇业,我看中一个,未待她们拉上卷闸门,就径直闯了进去,那里面的小姐倒是还有几分姿色,愕然对我说道:“兄弟,现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做生意了,你晚上来吧!” 她以为我是嫖客,要来做皮肉生意,我哪里有那么无聊,随手三百块扔过去,说道:“借你这个地方,睡上一觉,不用你做生意。” 小姐颇为 据以前公安局的人吹牛说,一般小姐地行情,发廊的一百五,地段差的、相貌差的更加便宜,而且费力又可能得艾滋病。我随便就是三百,抵得上她干两次了。 至于发廊里面,本来就是做那种无本生意的,除了一张床以外,还剩下什么,就是我全部拆了卖掉,恐怕也不值三百。 当下小姐欢欢喜喜,抛了一个媚眼说道:“那么兄弟你就睡吧,口渴里面有矿泉水,自己拿来喝。若是你有心情,我们晚上再见。” 说完她也懒得拉上卷闸门,顾自回去睡觉了。 我忙碌了一夜,也哈欠连天了,正要躺下去,见那床实在肮脏,说不定有什么奇怪的病菌,我哪敢睡,索性就在地板上躺下了,本来就打算扮作流浪汉,弄脏一点比较好。 这一觉睡到天黑,直到小姐又拉开门进来,我才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那小姐抛了一个媚眼,问道:“兄弟想不想做我的第一笔生意?” “不必,我是有家室的人。” 那小姐眼睛玲珑,说道:“我看你啊,是不是做那个大买卖的,现在正在被警察找?” “算你有眼光,不过多管闲事,可能会送命的!” 我冷冷地警告,这种卖身的女人,不知廉耻,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干得出来,我顿时后悔来这里睡觉了。当下又抽出几张钱,塞住她的嘴巴,说道:“我来这里,只有你知,我知和天知道!明白了吗?” 说完,我径直离开,先去找个地方换身不起眼的衣服,再吃喝一顿,肚子实在饿了。 好在这种小镇上,地摊是足够多的,就是如我身材的衣服比较难找。最后我弄了一件大号体恤衫和牛仔裤穿上。这样的话,口袋不够多了,我没有办法,除了卷轴随身携带以外,其他的钱财分出一部分,放在了一只买来的腰包里面,这样我看起来就像是大腹便便的民工。想想,又买了一副蜘蛛侠样式的太阳镜和一定冒牌李宁运动帽,戴在头上。 接下来我就到附近的一个大排档吃喝,叫了几碗肉食和一大盆子饭,至于酒是绝对不敢喝了。我拼命吃,这时候大排档上面来了一伙年轻人,带头的是一个光头,**的左臂上纹身一个,飙!看起来颇为凶悍,他叫了几瓶啤酒,和一些小菜,和几个同伙吃喝起来。 我横了一眼,正被那个纹身飙给看到,顿时啪的一拍桌子,拎起一个啤酒瓶,敲碎瓶身,就拿着一个瓶嘴,过来将我包围,喝道:“看什么看,你这个苏北民工!” 他说的是上海话,我以前在浙江当兵,懂得吴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反正我已经吃好饭了,当下一抹嘴巴,冷笑一声,站了起来。 因为吃饭坐在椅子上,泰半身体被桌子遮住,待我站了起来,我那职业摔跤手一样的体型顿时给了瘪三们相当大的压力,他们不由得后退一步,喝道:“老子被你搞得吃饭都没有心情了,你要赔钱!不然当心打断你的狗腿!” 我不欲惹事,并不代表我不敢惹事。我说道:“你知道你手臂上飙的意思吗?” 他莫名其妙,横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又回过头叫嚣:“叫什么!” “就是像三只狗一样狼狈逃窜!” 说完,我掀翻桌子,然后抡起椅子,就一口气砸在纹身飙的脑袋上。啪啦啦,木头做的椅子把他的光头砸得鲜血淋漓,踉跄几步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的几个同伙大骇,倒是也凶悍,立马敲碎啤酒瓶扑过来。四下里将我包围,想群殴我。 老子可是这方面的高手,当年打几十个越南猴子,好歹人家也是正规军,可不比你们这些小瘪三。 当下我仗着力大,搬起了桌子,呼呼乱舞,既可以做盾牌,又可以当作攻击武器。那几个小瘪三被我砸得头破血流,胆子小的立即飞也似地逃开,我哈哈大笑。倒是经营大排档的河南小夫妻吓得瑟瑟发抖,我看这里也损坏了不少,掏出几张巨人头,丢给他们说道:“算是我赔的!” 说完,也没有看他们的反应,急忙溜走。忽然,旁边窜出一个人影,站在我面前!我心神一凛!** 二十七、丧犬彪 是我定睛一看,眼前是一个个子矮小的小鬼,年纪大五岁,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头顶是一定已经变黑的冒牌耐克遮阳帽,脸上布满灰尘污垢,连相貌都看不清。他挡在我面前,叫道:“你好厉害,连丧犬彪都干打!” “丧犬彪?” 我寻思着,说道:“是不是刚才一个光头,手臂上有纹身,写着一个彪字的家伙?” 那小鬼点点头说道:“就是他!他可是我们川沙这边的老大啊!你一下子就把他打垮,厉害!不过我知道,他们是不会饶过你的!刚才只有几个人,等会儿丧犬彪就会叫来一帮人打死你了!” 我觉得眼前的小鬼颇为有趣,说道:“那你为什么还向我通风报信,不怕他们打死你吗?” 小鬼嘻嘻笑道:“我觉得你不是坏人,砸烂了人家的东西,还照常赔偿,所以你也不会对我太坏,不如这样吧,看在我通风报信的份上,你带我离开这里吧!” 我摇摇头,说道:“一来,你这个小鬼我不相信你,二来,即使我要带走你,你爸妈怎么办?” “我爸妈?” 小鬼神色顿时黯然,说道:“我没有爸妈,我家都是东北人,来这里打工,后来爸爸在建筑工地上摔死了,包工头不肯赔钱,妈妈受不了清苦,就跑掉了。原来家里还有爷爷***,后来他们都老了死掉。” 我一愣。想不到小鬼的身世如此凄惨,不免同情了几分,于是上面摸摸他脑袋,说道:“你知道吗?其实我是一个逃犯!” 哪知小鬼毫不在意。惊讶地叹道:“好厉害。逃犯能够做到你这种牛逼地程度,随手就快打死丧犬彪。真厉害!” 我暗自寻思,以我现在的身份。做人自然是越低调越好,想不到一下子惹毛了一群流氓,虽说我瞬间可以秒杀,但是闹大了就给警察晓得了,还是趁早跑掉的好。于是询问小鬼:“喂,我答应带你离开,你先想办法带我离开这里吧!” 那小鬼大喜,说道:“好的。我带你去车站。” 说着,小鬼就飞快地转身,在前面带路,我们步行了几公里,一直在上海特有地石窟门建筑中弯弯曲曲地行走,忽然小鬼低声叫道:“不好,丧犬彪封锁了车站!” 他拉着我隐蔽起来,我看到前面原本我坐车过来的黑车停靠场,被一帮流氓给占据了,他们大概有六七十个人。或蹲或坐,领头地是一个头上包着纱布的男子,就是那个一把椅子被我击倒地丧犬彪。但是很奇怪,流氓中间还有一个身穿裙子的女人,被丧犬彪不住地打巴掌:“你这个混蛋女人,不是说那个人是肥羊吗?” “是肥羊,我看到他带来很多钱,又要住在我那里,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人,因此即使抢了他的钱也没事!” 我一听那个声音,就记起了是那个租住房间给我睡觉的小姐,想不到她竟然出卖我。 “混账!” 丧犬彪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小姐脸上,骂道:“要不是你胡说很好对付,我怎么会被他打破脑袋,都是你这个贱货害的!” 小姐不敢反抗,任凭丧犬彪殴打。 现在我逐渐明白了,原本想想就感觉不对,就看了一眼挑衅,这种事情极少,原来是小姐出卖了我,丧犬彪存心碰瓷,但是我又不是好对付的,索性把他痛打一顿。于是丧犬彪就将怨气撒在小姐头上。 这时一个手下匆匆赶过来说道:“老大,镇子里面我们都搜索过了,没有,他一定想逃出去,唯一能够走的路就是这个车站,另外,除非就是跳海!” 丧犬彪点点头,说道:“很好,我们就等着他送上门来吧!” 然后丧犬彪拎住小姐地头发,拖在地上,对手下的人说道:“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就用这个贱货乐乐吧,注意,一定要戴上套子,当心艾滋病!” 小姐眼看这么多人冲着她狞笑,若是被**,恐怕生不如死,顿时苦苦哀求:“不要,不要……“ 丧犬彪一个巴掌就将她打倒,置之不理。 传来了女人的嘶叫和男人们的**笑。 我摇摇头,打算站起来出去,小鬼拉住我,大骇说道:“你干吗?疯了吗?” 我拨开小鬼,说道:“有的事情,男人必须做的。” 说完,我就大刺刺的走了出去,那丧犬彪一看我,顿时愕然,嘴巴上的香烟都掉了下来,想不到我胆子如此之大,径直走过来。 “脑袋还痛吗?” 我笑着问道。 丧犬彪摸摸脑袋,心有余悸,冷笑道:“托你的福,很痛啊!你居然自己上门来,有胆色!老实的话,交出钱做医疗费,我只打你个半死!” 我摇摇 道:“其实有更好地解决办法!” “什么?” 我攥紧拳头,抬了起来。 …… 十分钟后,我呼了一口气,摸摸后背,挨了两闷棍,有点痛。 不过此刻地面上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躺在地上,不住的呻吟。那小鬼咕噜咕噜跑出来,叫道:“你好猛啊,一个人对付六十个,还全胜,半滴血都没有流,高,实在是高!” 我看这个小鬼手里还拿着一块砖头,打算乘人不备来救我,有点感动,然后转身对那个被我救出来的小姐说道:“现在知道下场了吧,做这行的不好,我看你还年轻,趁早从良了,嫁人过安稳日子。” 小姐呆呆地看着我,脸孔老早被打肿了。我就从丧犬彪一伙人哪里搜索一番,倒是搜出了几千块现金和一些金银首饰,全部送给小姐。说道:“快走吧,再不走,他们可要你命了!” 小姐站了起来,连声道谢,然而飞也似地逃掉。 希望她有个好结局吧! 我叹了一口气,手里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车钥匙,是丧犬彪的车子,一辆桑塔纳三千,看模样还不错,我就进了车子,朝小鬼招招手,开车离开川沙,转向下一个目的地。 以现在的时效,恐怕我的通缉令已经贴满了大街小巷,每一个路口的警察都会注意我。偏偏我的体貌特征实在太明显了,这么大的块头,又满面凶相,想认不出来都是难!我寻思火车坐不了,飞机坐不了,索性开车过去吧!反正上海到北京也不过一千五百多公里路,我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每天开足十个小时,也不过两天多一点的时间而已。当即我就下了决心,在路边的报亭买了一本中国公路地图册,对着地图册,专走僻静的小道,避开国道和高速公路,估计弄个一个礼拜,也大概能够混到北京了。 但是开了半天,就发现一些路旁就时常有警察巡查,令我不免心惊胆战,忽然旁边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警察居然看也不看,我不免心念一动。 汽车这个目标实在太大了,警察因此特别关注,但是摩托车呢?谁会想到可以从上海骑到北京,再说摩托车需要带上头盔,这又避免被人看到面目。而且摩托车的速度也不见得慢! 想到了这个主意,我立即停下车载路边,挥手招呼摩托车停下,过了片刻,果真有一辆大排量摩托车停了下来,上面的骑手拿下头盔问道:“哥们,车子坏了?要我帮忙?” 我嘿嘿笑了一下,说道:“现在有个天下掉馅饼的好事情,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干。我用这辆桑塔纳,和你的摩托车换!” 骑手顿时哈大嘴巴,一辆摩托车不过一万不到,而桑塔纳三千起码十多万,足足是摩托车的十倍啊!反常既是妖!他露出疑惑的神情,我索性挑明了说道:“这是赃车,有种你就拿下来和我换!” 这人当真也是狠角色,立马答应说道:“好,我和你换。” 说完,就下了摩托车,把头盔交给我,两人交换了钥匙,各自分离。 我戴上了头盔,跨上摩托车,叫小鬼坐在我后面,笑道:“汽车改摩托车,有意见吗?” “感觉很好玩啊!” 我开足六十公里的速度前进,到了前面的路口,又为小鬼买了一顶头盔戴上。如此我们风餐露宿,专走僻静小道,一路从上海出发,途径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花了整整一个礼拜才赶到北京。但是到了北京一看,果然到处都有我的通缉令。好在我平时不太喜欢拍照,因为上面的是我的描绘像,理了一个平头,满面大胡子,一脸凶相。 “看来有必要改变一下形象了。” 我摸摸下巴上的胡子,因为一个多礼拜没有打理,已经很长了。 京城不许骑摩托车,我就在郊区用摩托车贿赂一个农家旅馆,让我们免费住宿,他们是不会和钱过不去的。我除了要改变形象以外,也顺便休息一下。这么长的路途,连我也有点吃不消,更不用说那个小鬼了。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名字,你叫什么?” “孔威!” 挺猛的! 我叫小鬼呆在旅馆里,自己出去,到地摊上买了一套廉价西装、皮鞋和一个平光金丝眼镜,想想看,估计了小鬼的身材,又买了他需要穿的衣服。 等我回到旅馆的时候,不见小鬼的人影,但见肮脏不堪的衣服扔了一地,浴室里稀里哗啦在响。正好我也要洗澡了,就走了进去,浴室是拉门,我拉开了门,里面就是小鬼,但是瞟了一眼倏然愣住!** 二十八、我本女儿身 面我没有发现小鬼,却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体,她的身躯苗条、纤瘦,刚刚从儿童走向女人,女性的特征开始显现出来。她显然也看到了我,同样也是愣住。但是毕竟我吃过的饭多,见识过的女人也多,首先反应过来,拉上门。 “居然是个女孩子,见鬼,我一直没有发现。” 十几岁的孩子本来就是雌雄莫辨,我见她打扮得非常男性化,先入为主,一直以为她是男孩子,哪知是个小女儿。 里面没有声音,并不像其他女人一样被发现了偷窥就大喊大叫。我呆了一下说道:“你先洗澡吧,外面的衣服太脏,洗完之后用浴巾裹着身子吧!我去帮你弄点衣服过来。” 我摸摸脑袋,走了出去,到了外面的小摊上,想想档次太低了,又去了几家休闲服的专卖店,买了女孩子的衣服,毕竟我有较多的女人经验,而且养过女儿,没有忘记为她买了内衣。而且根据打量,估计了一下咪咪的罩杯,顺便买了文胸。那店员叹道:“像你这么关照女儿的爸爸真好,我家女孩子大了,连爸爸见面都很害羞。” 我只有苦笑,回到旅馆,果真看到孔威没有穿脏、臭的衣服,而是裹着浴巾乖乖躺在**,见我进来才起来,我把衣服丢给她,说道:“喏,穿上。” 她打量一眼,瞪着我说道:“裙子?” 我反瞪她一眼,叫道:“废话。你是女孩子,当然穿裙子。” 她乖乖地回到浴室换好衣服,走了出来,我瞟了一眼。自己眼光不错。非常合身。孔威相貌虽然不是那种美丽的类型,但是非常秀气。精致小巧地鼻子,薄薄的嘴唇紧抿着。显示她是一个刚烈的孩子。我为她挑了一身白色的短袖衬衫,还有草绿色地及膝百褶裙,但是再一看,喝道:“那个胸口地玩意怎么没带?” “本来就没有多少嘛!太小了,戴和不戴都一样!” “笨蛋,你是女孩子,再小,也得戴。回去给我穿起来。” 我怎么像一个怕女儿走光的爸爸了? 等孔威再次穿好衣服出来,我叫她安静等着,轮到我打扮了。我洗澡好,刮了胡子,正巧头发已经长了出来,就抹了摩丝梳成了一个大背头,再戴上眼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模狗样地文化人士了。 我穿好廉价西装,走了出去,连孔威都吃了一惊。叫道:“你谁?” 我哈哈大笑,先带着孔威外出吃饭去了,饭桌上,我说道:“恐怕你的名字孔威,是蔷薇地薇,而不是威风的威吧!” 孔威自嘲说道:“我本来就读书不多,哪里分得清这两个字呢?” 算是孔薇薇吧!像女孩子。然后我问起了她为什么打扮成男孩子,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她的父母一个过世,一个跑掉以后,就要孔薇薇一个人在残酷的世界上生存了,她干得就是讨饭和小偷小摸。作为女孩子,而且是逐渐开始长大的秀气女孩子,她发现很多人都在觊觎着自己,因此就改变了形象,裁短头发,并且穿上男孩子的衣服,浑身搞的脏兮兮地,因此再也没有人注意这个脏小鬼了。 唉!可怜的孩子!我摸摸她的脑袋。 第二天我带着孔薇薇进北京城里面去,我女人的大学在中关村那一带,那里的南朝鲜棒子很多,我正好冒充一下,反正我懂得几句朝鲜话,然后对孔薇薇说道:“要是有人问起你,甭管别人问什么,你就回答:‘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斯密达’,明白了吗?” 孔薇薇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你好厉害,居然懂外国话,你一定是一个读过很多书的人,真看不出,我一直以为你是特种部队出来的!” “不用管,还有,我的名字是朴德欢,你叫做朴昌姬,明白吗?” 囧…… 我哈哈大笑,就带着孔薇薇,冒充一大一小两个棒子,前去中关村。此去北京,恰逢万国来朝,本朝优待洋人,连棒子都优待了不少,加之我外貌变化极大,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中关村,我女人的大学那里。家里我可不敢去,说不定老早有人埋伏,学校就难说了。 我到了学校里,现在正是下课休息的时间,以林白水地习惯,肯定不会呆在教室里面,一定是在办公室里喝茶。我径直往办公室方向走去,但是保安拦住了我,问道:“先生,你来干吗?” “哦,请转告林白水教授,就说她的韩国游人朴德欢前来拜访。” 保安疑惑之极,但是还前去了办公室通知。其实保安司认识我的,只是在他的印象中,林白水的先生通常是一个乱糟糟头发,好像野人一样的家伙,而不是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人。 至于林白水听到这个名字,一定会过来的,这是我们夫妻间的闺房私语,现在不得不用来做暗号。 果然不久,一个身材硕长的女子急急忙忙走了出来,孔薇薇看了她一眼,叹道:“好高的个子啊!” 林白水个子极高,假如穿上高跟鞋,足足比我还高出几寸。她身材苗条,是模特儿体形,即使生过孩子,过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变化。此刻她扶着了眼镜,冷冰冰地说道:“朴先生,欢迎过来,请到办公室细谈吧!” 我们进了办公室,林白水关上了门,确认没有人之后便揪住我的衣襟叫道:“这次你又惹了大祸,变成了通缉犯,警察都好几次来排查我了,气得我烦死。” 我苦笑着摊开手说道:“这不能怪我,是有人陷害我。” “先不管这个,我问你,她是这么回事?” 林白水指着在一旁乖乖地坐着的孔薇薇,这小鬼,换了衣服就换了德行。 我讪讪说道:“路上捡的。” “哼,我以为你那诱拐少女的毛病又犯了呢!之前家里还养着两个呢!现在又多了一个。” 家里的两个,自然是指长女和养女,只是她们长大了之后,自然离开家庭,到外面的天空去闯荡,如今极少回家,偶尔才回来一次,使得偌大的家里,只有两个人,空荡荡的非常寂寞。 我说道:“我也是想为家里增加一点生气,你看她多可爱,多乖巧。” 林白水沉默不语,叹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先放下这个,你把你发生的事情详细给我说一遍,我来听听,到底是什么问题。” 我于是便将我所知道的和分析出来的事情,向林白水叙说了一遍,她一边听一边点头,然后说道:“你认为杀害王老的人,是你认识的人,他对你比较熟知,所以才会故意陷害你!是吗?” “不错!” “但是我们假如换个角度来考虑,杀死王老之后,谁获利最大!首先,胡建军吧。他本来就是受王老邀请回到国内,即使杀死了王老,也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失去了王老的庇护,处处担心国内的警方。第二个是范雪雪,不过这个女人只是一个戏子,杀死王老,毫无益处。第三个是那个了流氓文人余求雨,他根本是对着王老吹牛拍马,王老死了,对他来说只是换个主子罢了。但是说他杀死王老,却没有任何好处。因此,剩下的唯一一个人,简直呼之欲出了!” “你是说,是王小姐!” 我颤抖地说道,这简直是人间悲剧,居然弑父。 林白水毫无感情地说道:“首先,根据你的描述,王老对王小姐的管教非常严厉,简直不近人情,根本不像父女,倒是上司和属下,因此杀死了王老,王小姐就没有必要天天挨骂挨打了,这也是逆反心理。第二,一旦杀死王老,他的势力必然会找个替代品,王小姐就是合理的继承人。第三,她对你也非常不满,因此由你作为替罪羊太合适了。” 我沉默不语,过了许久才叹了一口气,大概是林白水分析出来的事实,叫我太过于震撼了。我点点头,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卷轴,递给林白水说道:“你看看,这是王老轮椅的扶手里找出来的东西,他死的时候都非常关切,因此一定是非常重要,但是我看不出有什么猫腻,你比较擅长猜谜推理,帮我看看吧!” 林白水非常疑惑,慢慢地摊开了卷轴,查看那幅奇怪的图画,渐渐的,林白水的神情越来越凝重,过了半晌抬起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说道:“想不到,这样东西,居然被你拿到了手,真是了不起!”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急忙追问道。 林白水说道:“说起来你也不可能相信,这样东西,事关一个国家的命运,简直是国宝级别的物品。” 我越来越奇怪,这时林白水接着解释说道:“或许你不太相信风水,不过眼前的这件东西,却和风水很有关系!” “它是什么?” “国脉一览图!”林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 二十九、国脉动荡 白水解释说道:“俗话说,人有经脉,地有地脉,水国家,自然也有国脉。既然是脉,扣死了要害之处。试想看,若是人的经脉断了,即使一时不死,也和废人差不多。同样的道理,国脉就是一个国家的要害之处,若是国脉被扣死,那一个国家就会一蹶不振。例如二战的时候,日本侵占朝鲜,便托阴阳法师找到朝鲜的国脉,用木桩扣死。后来虽然因为日本战败,朝鲜独立出来。但是国脉受损,从此朝鲜半岛便一分为二。” 我摇摇头,说道:“你说的太玄乎了,风水之说,我是向来不信的,怎么扯到了国脉上了呢?” 我身为一个出名的地质学和考古学教授,对于中国的传统风水自然也有所研究。古代风水又称为堪舆,就是仰视星相,俯瞰地貌,用来探索墓地和建筑,偶尔也被一些有经验的老人来寻找矿藏。古代的时候堪舆非常流行,但是见过以后,破除迷信,那堪舆的人或是老死,或是蹲牛棚去了,到了现在,本土的堪舆学一点也不旺盛。俗话说墙内开花墙外香,这堪舆通过香港和海外华人,流传到了国外,反倒是流行起来,那些洋鬼子们,设计新建筑物,动辄就口中念叨:fengshui。例如本朝今年的万国竞技大会,那主体育馆鸟巢和水立方,设计者都是洋鬼子,但是风水之道,却非常吻合。 我研究风水。却主要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研究。仔细分析风水,发现确实在有些方面,特别是建筑上,与科学非常密切。比如一个建筑物。除了要勘察地质条件以外。还得考虑磁场、光线、噪音、风向等多方面地问题。 比如香港有一栋大厦,四年里面有十多个人跳楼自杀。被誉为风水不好。经过仔细研究,发现这栋大厦正好位于香港的磁场中心。高强度的磁场影响人脑,导致自杀事故增加,后来增加了一些吸收磁力的物质,这栋大楼才恢复正常。 所以我不相信风水之说,只是认为它有一些可取之处,应是古代人民对于建筑构造上地科学研究,通过经验总结下来地综合而已。至于什么一条国脉动摇国本之类,我根本不信。 林白水见我使劲摇头。简直比拨浪鼓还勤快,说道:“那么好吧,我知道你不太相信,不过这张国脉一览图,确实是一件宝贝,你不知道,为了这张图,几十年前还发生过一场血腥的特工战。而核心人物,正是王老地父亲!” 我一愣,这我并不是很清楚。且听林白水叙说。 王家是一个千年的盗墓世家,后来不知道怎么得到了一张世界国脉一览图,号称只要找到这个国家地国脉,就可以克制其国。在当时的社会上,科学还不太昌明,因此很多人是宁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无。国脉一览图在一九三七年甫一出世,便引起了多方的觊觎。日本人、美国人、国民党、伪满洲国等等,各方面势力都开始争夺这张国脉一览图。 本来王家能给千年不衰,就靠的是在政治上投机,哪家力量大,就抱哪家的大腿。即使满清入侵中国的时候,身为汉人的王家就投靠了满清,成为大汉奸。但是轮到了王老父亲这一辈,却碰到了一个极为血性的汉子。 他说,这是国家瑰宝,宁与国人,不可外贼。于是,与各方面势力斗成一团。在这几股势力当中,日本人最为野心勃勃,极力试图得到这张国脉一览图。尤其是抗战全面爆发以后,中国人民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人皆有守土抗日之责,全力抗日。数场惨烈地大战打下来,日本号称三个月灭亡中国狂言破产,甚至反而被陷在了中国这个巨大的泥潭里面,因此对于国脉一览图更是势在必得,妄图用这种手段制服中国。 那王老英雄逃过惨烈的南京大屠杀,对日本人恨之入骨,辗转全国各地,破坏中国国脉的痕迹,并且到处制造假象。同时根据对国脉一览图的研究,发现了日本国脉的所在,远赴日本,破坏日本国脉。 果然,一九四五年日本就投降了,后来虽然重新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但是在政治军事上一蹶不振,沦为美国的经济殖民地,就是因此国脉受到破坏的缘故。 后来王家的政治投机又产生了作用,成为新的统治者一部分。而王老英雄地国脉一览图,便被秘密地收藏在王家人手里。所以王老视作最珍贵的东西,随身收藏,不过最后居然落到了我手里。 林白水见我还有疑惑的神情,说道:“你不信也罢了,不过这样东西十分宝贵,我看凶杀杀害王老的原因之 是为了这个。” 我摸摸脑袋,说道:“不过即使国脉一览图在我手里,受到各方面觊,那么我下一步该怎么走呢?难道去找王小姐报仇?” 林白水多智,沉吟片刻说道:“不,这样风险太大,简直是送上门找死。什么国脉一览图之类的,我也是听人叙说罢了。我建议你去找她,她比较擅长堪舆风水,或许她能够帮你。” “她,你是说无双!” “对!” 林白水经不住露出酸酸的神情。 无双是我的养女,在她十七岁的时候把她收养(详见本书《悬棺赶尸》)。无双相貌极美,为人聪明,来到北京之后治好了喉咙。因为我们一家都是以历史考古方面为主的,所以她也开始学习历史考古方面的知识。随着无双年岁渐长,越发出落的漂亮。但是林白水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产生了白雪公主后母情结,开始妒忌起来无双,老是认为我和无双有不明不白的关系,那段时间是我家最糟糕的时候,我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无双也被迫离开,甚至连我的长女都不能忍受家里的气氛,索性到外国留学去了。林白水毕竟是聪明的女人,很快冷静下来,想办法和我破镜重圆,但是无双却永远无法再回到家里,因为她伤透了心。现在无双也成为一方面的专家,和我的长女文清关系比较好,每年的父亲节和情人节,都会寄贺卡给我。父亲节的贺卡让我叹气,但是情人节的贺卡却莫名其妙,或许她是存心想气林白水吧! 目前无双研究的就是风水堪舆学,号称行业内的专家,只是她相貌甚美,多次被电视台请过去做节目,时间长了,就被誉为学术超女,名气很大,收入更不是我们两个清淡教授可以比拟的。 “不知道她愿不愿意见我。” 我叹气说道。 “假如我的话,无双或许不肯见,至于你,一定会的。” 林白水一脸面无表情的模样。 我点点头,亲了一下她,说道:“希望你不要妒忌啊!” “哼!” 女人瞪了我一眼。 其实她心里非常后悔吧! “对了。” 我突然想起自己带过来的那个小鬼,便拉过来,她刚才一直傻忽忽地停止我们在说不知道的东西。我说道:“我把她交给你了,因为在我身边,实在是不方便。” 孔薇薇一愣,叫道:“不要,我要和叔叔在一起。” 我摸摸她脑袋,说道:“小傻瓜,跟着叔叔有什么好呢、成天受苦,听话,跟着阿姨一起,她会带你到处去玩,有好吃的,又可以读书,以后不必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了。” 林白水点点头,她还是一副冷淡的神情,我知道她面色冰冷,其实对待小孩子非常热心。 孔薇薇泪汪汪的看着我,见我要求坚决,只得无奈地点点头。 这时门外咚咚的响声,林白水眉头一皱,自言自语:“什么人,我已经说过不要来打搅我。” 她站起来在门口,透过门缝瞟了一眼,顿时脸色大变,急促而低声地叫道:“不好,是警察,你是吗时候被人发现了!你赶快离开,从厕所的玻璃窗里面跳出去。我拖延一会儿。” “该死!” 不知道哪里出岔子了。 我飞快地奔向后面的厕所,然后听到林白水打开了房门,问道:“警察先生,有什么事情吗?” “有人举报说,你通缉犯的丈夫,已经回来了。” “哦?哪里呢?” “所以请你让一让,叫我进去搜查一下。” “你有搜查令吗?” “有!” …… 过了半晌,忽然一个女声喊道:“非礼啊,非礼啊!救命,警察要非礼我!” 我暗暗好笑,谁也想不到,一个堂堂大学教授也会撒泼,顿时一片混乱,闻讯而来的教师和学生们义愤填膺,恨不得把警察打死,我乘机爬出窗外,见警察被围困在人群当中,而警车钥匙都没有拔出来,索性恶向胆边生,我坐了进去,正要发动汽车,忽然一个人儿钻了进来。 我一呆,定睛一看,居然是孔薇薇,喝道:“你怎么来了?为什么不和阿姨住在一起!” 孔薇薇说道:“我不喜欢阿姨,她看起来冷冰冰的,心机有太重,我不喜欢。” 我叹了一口气,时间来不及了,只好叫这个小鬼一起走。 “走,我们一起去天津!”** 三十、学术超女朱无双 警车做掩护,果然一路上畅通无阻,若是停下的时候我瞪他一眼,喝道:“现在乃是天朝万国竞技大会期间,我便衣巡逻,你有意见吗?若是耽误了大事,唯你是问,滚开!” 盘问者就吓得缩回脑袋。 我开着特权车好爽啊!难怪那些人一开特权车,就特别喜欢违反交通规则。但是我可不会这么蠢,毕竟现在低调才是王道,我估计顺利的话,差不多十几分钟之后,警方就会发现这辆警车已经被盗了,所以我得抓紧时间赶到天津去。 从中关村出发,到天津南开区,也不过一百多公里,走高速公路一个多小时就赶到了天津。但是一进大城市,我就担心被排查,于是在一个道口停了车,随便拦住一辆路上行人的轿车,说道:“执行公务,现在征用你的车子!” 那人长大嘴巴,说不出话来。我瞪了他一眼,喝道:“难道怕我贪污你的车子?放心,我把警车留下来做抵押,不用怕的!” 说完,也不管他同意不同意,拖了下来,带着孔薇薇上车跑掉了。 这样又开了几十分钟,我来到南开大学附近。无双自从离家出走之后,便一直住在天津,她的地址因为每年都有贺卡寄过来,所以我牢牢记着。待到附近差不多五六公里的时候,我便抛弃了汽车。改为公交车前进,下了站之后才步行过去。我唯一担心的是这次根本没有通知到无双,不知道在不在家。作为出名地学术超女,她时常外出做节目和替人看风水。 无双的家是在南开大学附近的别墅群里面,我找到了她的房子,按了一下门铃。里面传来一个女人慵懒地响声:“来了!” 门打开。出现在我面前地是一位二十七八岁,。正当最为成熟年纪的女性,她穿着一身睡袍。长长地头发披散下来,此刻搔搔脑袋,说道:“你终于来了,爸爸!” 我一愣,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的?” “因为妈刚才联系了我,所以我就等着你,等啊等,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我吃了一惊。想不到林白水居然主动联系无双,两人地关系不是非常微妙吗? “先进来吧!” 无双招呼我们进入房子里面,孔薇薇叹道:“好漂亮的姐姐啊!” 一直处于半睡眠状态的无双这时才发觉孔薇薇的存在,瞪了一眼,再瞪了我一眼,问道:“她谁?妈没有说过?难道是我的妹妹?” 我点点头,说道:“差不多。” 我打算收养孔薇薇做养女了。 无双哭笑不得,说道:“爸爸喜欢诱拐少女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 “要是没有这个习惯,能把你诱拐过来吗?” 无双一呆,过了半晌才悠悠地说道:“是啊。把握的一切命运都改变了。如果没有爸爸,或许我现在就在那样的小山村里面,作为一个普通地女人,毫无成就地度过一辈子,或许现在小孩都好几个了。” 她发完牢骚,带着我们走进了客厅,随手从冰箱里面掏出一堆饮料堆在茶几上,说道:“我先去梳妆打扮一下,稍等。” 孔薇薇注视着她缓缓离去,才对我说道:“叔叔,她是你女儿吗?好漂亮,不过我想不通,叔叔怎么能生出这么大的女儿,不然叔叔十几岁就生孩子了。” “她是我养女,我收养她的时候,都已经十六岁了,女孩子长大很快的,一晃就十多年过去了啊!” 我心绪复杂,此刻静下心来,真不知道如何面对无双,我们之间的关系太复杂,说是养女,但是又被林白水那么一闹,搞得不明不白。 过了一会儿,无双简单打扮一番就出来了,她的穿着基本是居家型的,只是简单的白色衬衫,加上一条米色的短裙,脚上一双拖鞋,头发扎了起来,脸上根本没有化妆,但是既是是素颜,她的美貌也是无与伦比。虽然可能是我地错觉,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程度上无双在刻意模仿林白水,她的气质、她的态度,都像林白水一样。 “现在过得怎么样?” 我问道。 无双随便一挥手,说道:“看看这副样子,就知道我过得如何了。” 豪华的别墅,说明无双在物质上绝对不缺乏,但是我问的是其他方面,比如说:“无双,你年纪也不小了,好歹快三十,怎么还是一条光棍,莫非想做老处女?想当年你爸爸我,二十出头就讨了老婆生孩子。” 无双噗哧一笑,说道:“没有好男人啊!所以一直是光棍,或许我还在等着爸爸。说起来父亲是女儿的第一个情人,再说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是吗? “别胡闹了。” “好吧,我们来说正事吧!事情的经过妈已经和我说过了,我大致已经了解,接下来的问题是你如何洗清嫌疑,然后恢复清白之身。我的建议是,你混入王小姐那一伙里面!” 我失声说道:“混进去?我可是好不容易逃了出来的,怎么又混进去?我这幅模样,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我了。” 无双说道:“我已经帮你想好办法了,你要做的就是稍微整容一下,化妆成外国人!” “外国人?” 无双点点头,说道:“爸爸你的最大特点就是身材,这副魁梧的身材在国内是非常少见的,但是国外就不稀奇了,特别是欧美国家,有的是这种身材,你只需要稍微整容一下,化妆成外国人即可。我记得以前和一帮美国佬合作过,英语都不错,因此我建议你化妆成一个美籍的考古学教授,说说带美国东部口音的英语就可以了。” “说说简单,怎么化妆?好歹我们人种不同。” 无双说道:“这个简单,现在技术来说,别说一个黄人要变成白人,就是一个猴子变成白人也不稀奇。简单的说吧,爸爸只需要在身上涂一层特殊的药剂,使得皮肤色素减淡,然后眉骨稍稍加深一点,至于鼻子,爸爸倒是有个高鼻子。还有头发染成白色即可。” 我心中暗暗疑惑,这行吗? 无双看出我的疑惑,拍拍我的肩膀说道:“不必担心。我办事,你放心。” 这时忽然叮咚地又响起了铃声,无双眉头一皱,说道:“什么人?我记得好像没有其他人了。你们坐着,我去看看。” 说完无双离开客厅前往门口,忽然传来噼里啪啦的响声,然后无双大声尖叫:“啊呀,不要这样,不要,救命,救命!” 孔薇薇吓了一跳,连忙拉着我的衣服叫道:“叔叔,你怎么还不去救姐姐呢!她遇到危险了。” 我摇摇头,若无其事,说道:“她有力气叫,至少表明没事,你等着吧!” 过了半晌,声音停了下来,然后我们看到无双拖着两个黑衣人走进了客厅,没气好笑的说道:“爸爸真是没有情意,听到我喊救命怎么没有来呢?” 我哈哈大笑:“你那德行我还不知道吗?寻常有几个男人是我对手,恐怕就是我和你对打,也得提防一点。” 无双白了我一眼,说道:“你们回避一下吧,我审问审问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 我耸耸肩,离开客厅,进了厨房,眉头皱了一下,一片混乱,冰箱里倒是有些材料,便开始做饭。 客厅里面的电视机声音开到了最响,但是还能够听到人类的惨叫,使得孔薇薇身子微微发颤,害怕地盯着客厅方向。片刻无双回来,对我说道:“是一帮流氓,王小姐手下的,前来查看你的亲属,看看是不是你来投靠。” 与全国性的警察组织不同,黑道势力是有相当的地域性的。王老的黑暗势力主要集中在南方,北方就不是他们的地盘了,这也是我当初考虑来北方的缘故,毕竟落在警察手里还好,落到黑帮手里难说了。那些黑帮从南方赶过来,来到北方人头不熟,浪费了很多时间才查到。他们以为无双一个女人非常好欺负,随便派了两个人过来。哪知无双可不简单,不然一个漂亮的孤女,为什么能够独自安然地生活呢? “好香啊!爸爸开始做饭了?太好了,很久没有吃爸爸的食物了。” “我看你啊,这个厨房几乎没有动过。” “嘻嘻,谁要朱家的女人,都不会下厨房呢!” 在我家,三个女人一个都不会做菜,反倒是我一介大男人,擅长烹调,平常没事的时候我就坐家庭宴席。不过这里的材料不是很多,都是鸡蛋、腊肉之类的,还有速冻食品,我也只能简单地做一下。 “好了,开动吧!” 我指着桌上的食物说道。 桌上摆了一盆炒鸡蛋、腊肉青菜汤,主食是馄饨。 “不客气了。爸爸!” 无双首先盛了一碗馄饨给孔薇薇,然后再给我一碗,最后自己一碗。三个人开始吃了起来,我们吃馄饨用勺子,夹菜却用筷子,忙得不亦乐乎。 我正埋头苦吃,忽然发现无双死死盯着孔薇薇,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嫌她吃得太多?” 孔薇薇咧开嘴傻笑。 “没事!” 无双淡然地说道,但是我认识她这么多年,怎么不知道她的性格。她一定有什么给我隐瞒了。** 三十一、宝藏猎人本.盖茨 到王小姐地下势力的侵袭之后,无双的别墅也不太安吃完饭就马上转移,至于那两个倒霉的家伙,被我丢到了垃圾箱里,和臭味、老鼠做伴。 无双马上带我们去了另外一间住处,这个女人狡猾,狡兔有三窟,她至少有五窟。我疑惑的看着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一间公寓,问道:“你怎么搞来的,钱再多也不至于浪费到这里吧!” “哈哈,爸爸,你要知道,美丽的女人,总是占很多便宜的。你看我这么漂亮,难道不会有男人白送公寓给我吗?” 非常正确,我居然忘了她的最大的优势。 接下来就是无双给我们找了一个地下的黑医,说他黑医,但是医术绝对精湛。据说是他之前是协和医科大学出身的,后来得罪了什么人,被剥夺了行医的资格。这个家伙哪会乖乖地听话,索性无照行医。因为医术精湛,口风又严,非常受地下势力的欢迎。 如何从一个黄人变成白人,对我来说是非常奇妙的事情,说不定还有可能像电影《变脸》一样。问题对他来说简单多了,首先是在我全身涂上一层特殊的药剂,破坏色素,变成白~了。我心绪地问道:“无双啊,难道以后我一辈子就要这样吗?” 无照医生说道:“这个你不用担心,药剂只是破坏表层皮肤。人体每隔三个月就要换一次皮肤,等三个月后。你就恢复原来的肤色了。” 然后医生又在我眉骨上加工,由于我坚决不同意动手术,他只是用化妆品黏上了东西在我眉骨上。然后又把握地鼻子用胶水缩紧,增加脸蛋皱褶。头发也染成金白相间。这样花了一个礼拜时间,等全部搞定。我对这镜子一看,连自己都吓了一跳。镜子里面的是我吗?根本是一个北极熊一样的洋鬼子。 “couldueak 我对着镜子用英文自言自语。老实说,我从来没有正式地学过洋文,要到三十出头了之后,因为工作需要,和一帮洋鬼子打交道,呆的时间长了,自然而然学会了洋文。后来我出国去了美国做了一段时间地访问学者,口语更是突飞猛进。甚至稍稍带有美国地东部口音,使得我不免洋洋得意,这可比国内一些苦读多年洋文的人还要猛啊! 无双为我准备了假身份,以后我地名字就叫做本.盖茨,和那个卖软件变成世界首富的一个姓。据说这个叫本地男人,是美国著名的宝藏猎人,像什么美国建国之初的所罗门宝藏,还有南北战争时期的印加黄金之城宝藏,都是给他找到的。我疑惑地问无双,说道:“无双。这个人名气这么大,我冒充他行吗?万一有人去审核,那我岂不是完蛋了吗?” “不用担心,有哪个人无聊到去核对一个外国人的身份,再说现在这个本.盖茨正在南美洲考察玛雅遗址,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说不定就被食人族给吃掉了,他们怎么去核对身份呢?” 我点点头,这个也是,无双在各个方面都为我考虑好了,我多虑了。现在我的身份就是美国人本.盖茨,至于朱恒淮,他已经在世界上消失了。 接下来无双就开始为我造势,以她学术界的身份,为我造势自然非常容易。她去了几个电视台做节目,宣传已经把美国著名地宝藏猎人盖茨先生请了过来,要在中国寻找上古时代的宝藏云云,立即在学术界引起了轰动。 一般的人士或者学者,只是会把盖茨当作一个新鲜猎奇的对象,不过对于正要寻找曹操坟墓的王小姐一伙来说,却意义非常不同。不是我吹牛,考证历史,寻找古迹和探测墓穴方面,目前国内还没有人能够和我比拟。所以当初王老千方百计地试图将我拉过去参加曹操墓穴的探寻。目前据我所知,王小姐虽然已经组建了“曹墓”考古队,却一直没有行动,无他,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士。她的左膀右臂,胡建军擅长挖墓,但是让他找坟墓就不行了。至于另外一个文痞余求雨,不得不承认,他的人脉很广,拉了很多考古专家来,然而真正寻找起曹操墓穴来却非常困难,所以一直到现在,已经足足过去一个月了,他们都没有行动,一直窝在上海没有动静。 之所以无双拼命宣传盖茨,就是为了能够混入曹墓考古队,作为核心人物参与,最终找到真相。当初林白水认为王小姐是杀害王老的凶手,但是仔细一想,还是疑惑重重。王老中风快要死了,王小姐只要耐心等几个月就可以了,何必犯上杀人罪呢?再说王老一旦过世,他手下地那些人物不一定都是 姐的命令,何必自寻没趣?因此我开始逐渐认为,还手,真相绝对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简单。 果然没过几天,无双就哼着小曲,手中拿着一张纸片说道:“和我预料地差不多,王小姐开始来找你了。” 我点点头,问道:“这是请柬吗?” “不,她亲自来拜访,这是上门函!” 无双把上门函递给我,我定睛一看,上面写着什么拜会之类的客气话,都是英文,最后署名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王开山! “王开山?他是谁?难道不是王小姐吗、我不知道王老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无双耸耸肩,说道:“我也不知道这个王开山,简直闻所未闻,不过如果是男人的话……嘿嘿!” 她下面的意思就是可以用自己的魅力来为所欲为了。 我摇摇头,说道:“好了,听爸爸一句话,这件事情结束以后,你也给我安分一点,找个好男人嫁掉吧!” 晚上王开山正式来拜访,但是来的却是王小姐和胡建军两个人,我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只好装作不知情,上前握住胡建军的手说道:“欢迎欢迎,王先生!” 胡建军吃了一惊,连忙摆手说道:“不是我,不是我!” 他的目光移向王小姐,我没有装,而是真的一愣,失声叫道:“你是王开山?” 王小姐无奈地说道:“盖茨先生中文说得真好,所以也应该知道这个名字是男人用的,难怪会误会。不好意思,我就叫做王开山。” 这下子连在场的无双和孔薇薇都吓了一跳,我只好说道:“王小姐的名字真有个性啊!” 我招呼大家坐到了沙发上,无双收敛了悍妇的本质,乖巧地犹如小妇人一样上茶待客,而孔薇薇则乖乖地坐在一边不说话。 王开山说道:“难得世界著名的宝藏猎人盖茨先生来到中国,莫不是对中国传说中的宝藏也产生了兴趣?” “哪里哪里,我只是在美国的时候,认识了美丽的朱无双女士,本次受到她的邀请,前来中国交流访问,算是旅游吧!” 我凝视着无双,她媚然一笑,美艳动人,毫无疑问,即使我不用说明,聪明的其他人也应该猜到,盖茨是被无双的美丽吸引才过来的。这也是我们计划的一部分,无双必须参与在其中,不然的话,光凭我一个人难以应付众多的阴谋诡计。 王开山呵呵笑道:“无双小姐真是受人欢迎啊,要是我也有你这样的美丽多好。” “谢谢称赞,不过我觉得王小姐也非常有个性。” 无双难得假正经一次。 王小姐继续说道:“那么盖茨先生,你中文怎么好,一定对中国的历史文化也非常了解吧,想必应该知道,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国鼎立的时期,那时候,有一个伟大的丞相叫做曹操。” 我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三国演义》这本书,在西方也很受欢迎,他被誉为孙子兵法的教科书案例版本。曹操是一个很伟大的人物,我们通常叫他optimusime——.这样的俾斯麦人物在,所以汉帝国才不至于分裂为无数个小国。可惜最后他的儿子还是败坏了他的声誉,变成了阴谋篡夺者的典型。” 王开山说道:“除此之外,曹操的坟墓也是非常神秘,叫人着迷,据说他建立了七十二个伪造的坟墓,防止后人来盗墓。一般中国伟大的人物,他的坟墓都是公开的,叫人来崇拜,唯独曹操的坟墓好像一个谜团,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不过,目前我们正在组建一个团队,去寻找曹操的墓穴。” “哦?” 我的口气似乎很不是感兴趣,因为现在我的身份是盖茨,一个宝藏猎人,而不是考古学者。 王开山知道如此,所以继续说道:“传说曹操的坟墓里面,收藏了一个大概五十英尺那么高,完全是用黄金制造的塑像。” 王开山欺外国人不懂中国古代的金是指铜,故意胡说八道。 我大吃一惊,说道:“什么?五十英尺!那大概有三层楼那么高的黄金巨人!他怎么收藏的?” 王开山**说道:“中国最伟大的皇帝嬴政在世的时候,搜罗了天下所有的黄金,一共铸成了十二个这样的黄金巨人,到了后来,都被砸碎,只有这个黄金巨人还留在人间,被曹操秘密收藏。盖茨先生,您有兴趣参与我们的行动吗?这可是合法的啊!”** 三十二、美女咖啡肥料 摸摸下巴,装作开始有点动心,然而王小姐继续说道生不用着急,慢慢考虑,机会不止这一次,以后我们还可以一同进行别的活动啊!曹操墓穴,不一定让你喜欢。” 欲擒故纵,用这种小把戏,难不倒老子的。我暗暗冷笑一下,回头问无双:“亲爱的朱,看看我们的行程,有空吗?” “可以啊,时间多的是!” 我正色说道:“这个我非常感兴趣,不如我们下次详细地谈谈吧!” 王开山面色稍稍露出喜色,马上遮掩住,说道:“那好,我们下次再见。” “等等。” 无双忽然冷冷地问道:“有件事情我向问问王小姐,前几天的时候,我被一批人袭击了,那些人,据说是你的手下!” 王开山正要离开,听到这句话顿时僵住,我苦笑一下,真想埋怨无双提出这个问题,好不容易的合作计划,说不定就被搞砸了。 王开山苦笑一下,说道:“我也不隐瞒,我的家世大家都知道,若不开诚布公,反而不能够得到你们的信任。老实说吧,自从家父去世以后,我已经失去了对他手下人的控制,我并不像家父那样的拥有控制力,他们根本看不起我这个小姑娘,眼下我能够相信的人都不是很多。朱小姐的身份我们也都不知道,和涉嫌杀害我父亲的朱恒淮教授是养父女关系,所以他们找上门来。因为这些人现在正在内斗。谁先找到杀害我父亲的凶手,谁就能站住理由,成为我父亲地继承人。至于我这个合法的继承人,若是单单成为傀儡还好。甚至有可能被秘密杀掉呢!” 我一呆。这才发现,眼前的王开山王小姐。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刁蛮、任性地女孩子了,相信这些日子她也吃了不少苦。压力巨大,人也开始成熟起来。 “暂且告辞,我会找时间联系盖茨先生地,若是有什么事情,也可以直接来找我,我住在滨海小区的别墅里面。这是我地地址。晚安!” 王开山和胡建军姗姗离去,我松了一口气,说道:“总算能够挑上关系了。无双啊,刚才你太鲁莽了,险些闹僵。” 无双哼地一声,说道:“若是我不讲出来,这才怪诞。” “不过我看王小姐真是失势了,以前她出来都是前拥后抱,现在就孤零零的只有胡建军一个人,她能够相信地人,实在不多啊!” “你有心同情她话,还不如自己想想自己的麻烦吧!我的老爸!” 无双毫不客气。 我苦笑着摇摇头。女生外向,对着老爹一点也没有情面,以至于我看到孔薇薇这个我未来的干女儿,正在偷偷地扯笑,这小鬼,最近似乎迷上了无双,要向她效仿,那可糟糕之极,我可不想养这样的女儿。 我本以为和王小姐一伙搭上线即可,就等着混入里面调查事情的真相,但是事实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想不到除了王小姐,同时还有另外一帮人在窥视着我们。在王小姐离开不到半小时后,门口又响起了敲门声。但是这次是粗暴地、不耐烦地敲打,仿佛是我们欠了他一百万,上门来讨债一样。 无双莫名其妙,这个时候还会有谁过来?我笑道:“无双,是不是你的追求者之一,听说了你过来,前来讨情债?” “我地追求者,没有这么粗暴的人物。” 无双走过去,一点也不提防地打开门,随后懒懒地问道:“什么人啊?” 我突然心头一紧,不禁感到不妙,只听砰的一声,无双刚刚打开锁,房门就被人粗暴地一脚踢开,无双踉跄一步,幸好躲地快,不然面部就得挨房门一下了。我本想无双会立即勃然大悟,但是却发现无双只是后退了几步,冷冷地凝视着门外。以她的性格,这说明遇到了她无法应付的对手。 我站了起来,胆敢欺负我女人的家伙,我是绝对不会客气的。 门外先是涌进了几个男人,每个个子都比我高,块头比我更大,简直是参加世界健美大赛的选手在此汇聚一样。难怪无双不敢贸然出手,她虽然搏击技术精湛,但是毕竟是女人,力量上吃亏,若是出手的话,恐怕毫无胜算,但见对方没有动手,她也索性沉默下来。 大块头们守在门口,然后又进来两个穿黑衣的戴眼镜男子,都是金毛地外国人,乍看似乎是俄罗斯的,他们个个脚步坚实,右手微微偏后,预备随 里抽枪,他们应该是保镖一类的人物,而且都是受过特种保镖。 究竟是什么大人物过来?我暗自纳闷,如此作风,不像正派,铁定是什么黑帮老大,但是我得罪什么黑帮呢?就说王老的,他手下的人杀我还来不及,怎么会摆姿势上门,以为拍电影啊? 这时候,门口才走出来一个男子,和我想像的黑帮老大不一样,那是一个二十八九岁的男子,穿的非常休闲,一件体恤衫、一条白色休闲裤,脚上居然托着一双拖鞋,大刺刺地走过来,一屁股就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对我笑道:“怎么,如此待客?不会上一杯茶水吗?”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没有见过如此嚣张的客人而已,我们美国人信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什么样的客人我们就上什么样的茶,尊贵的客人,我们给他红茶,至于无礼的家伙,我们只会给他请客茶!” 后面那几个保镖大怒,就要发作,那黑帮老大哈哈大笑,阻止了手下的动作,说道:“不愧是美国著名的宝藏猎人盖茨先生,连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都敢绑架,何况我这样一个地下势力的人呢?” 我皱皱眉头,问道:“你是谁?我初来中国,怎么老是遇到莫名其妙的家伙?” “茶?” “无双,有什么茶?先上来。” 无双磨蹭了一下,就到冰箱里拿了几包东西,然后到饮水机旁边泡了之后送过来。她的个人生活相当邋遢,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茶,都是一些袋装茶,给我的是绿茶——她还是知道我喜欢喝绿茶的习惯。至于对面的“客人”,似乎是咖啡,没有加糖。因为我看到他喝了一口之后,眉头皱了一下,马上放下,然后说道:“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作刘永丹,当然,盖茨先生可能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那么容许我介绍一下我的职业吧,我的职业是地下势力,也就是和美国黑手党类似的职业。” 我冷冷地说道:“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来中国,既不是走私毒品,也不是买卖军火,不过如果你喜欢子弹的话,我可以送你一颗!” 刘永丹笑道:“盖茨先生真是豪迈,对什么人都不客气。但是别忘了这是中国,既是你可以从容出去,但是你的小情人呢?” 他回头瞟了一眼无双,她上完茶就自动走开,在不远处候命。 “漂亮的女人我见过不少,不过像这位女士一样的漂亮的真是少见,盖茨先生一定舍不得吧!” “你在威胁我,有屁快放,我不喜欢罗索而且拐弯抹角的人!” 刘永丹正色说道:“那么好吧,我实话实说,盖茨先生,我组织了一个考古队,去探索曹操的坟墓,我希望你能够加入我们的队伍。” “又是一个?” 刘永丹说道:“我知道,之前王小姐已经上门来找过你了,不过放心,他们不会再有机会邀请你。我喜欢盖茨先生好好考虑一下,不然我真的很难为。其实之前我们已经和无双小姐打过交道了,只是想不到她挺有魄力的,让我们失算了。等到你过来,我们开始认识到无双小姐的重要性,所以一直盯着。假如盖茨先生聪明的话,不会贸然行事吧?” 无双一震,叫道:“原来那两个废物是你派来的?为了向我询问我养父的事情?” “不错,不过现在我们的目的已经改变了,朱恒淮已经无足轻重,无双小姐还是更担心自己的安危吧!” 说完,刘永丹站起身来,一口气喝完咖啡,啧啧说道:“无双小姐,虽然你很漂亮,不过你的咖啡真苦啊!希望你不要老是露出一副苦瓜脸,让你的美国情人不高兴。还有啊,我有个劝告,不要试图离开天津,不然你可会化作咖啡的肥料。唉,美人咖啡肥料,种出来的咖啡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他说完就离开,我和无双面面相觑,过了半晌无双才说道:“什么时候我们成了香馍馍,又有人找上门来了。” 我也非常纳闷,摇摇头说道:“不清楚,为什么他们也要去找曹操的坟墓呢?真是奇怪。他说王小姐没有机会了……不好!” 我突然跳了起来,叫道:“胡建军有危险,那个刘永丹要排出他们,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干掉!”** 三十三、曹墓的真相 然我对王开山毫无兴趣,但是却欠了胡建军一份恩情何,我都要想办法偿还。我马上跳起来,拿出王开山给我的地址,对无双说道:“我出去一下,看看他们的情况。” 无双担忧地说道:“那他们会不会对你下手?” 我摇摇头说道:“不会,因为你被当作人质,暂时不会有什么动作的。” “小心啊,爸爸!” 我飞速地赶往那边,大概十五分钟以后,我来到滨海别墅区,看到那里停满了警车,封锁了现场,据说发生黑社会火拼,死伤无数人,正在调查当中。该死,我来迟一步了! 现在我身份特殊,不能挤进去查看现场带出来的尸体或者伤者有没有胡建军,只能无奈地要离开,忽然有人轻轻一碰我的手,我抬头一看,看到一个熟悉的眼睛,正是胡建军,他身穿警服,朝我微笑,不禁使得我愕然。 胡建军带着我来到一个停车场,走到了一辆商务车上,王开山和几个人正在里面,她眉头一皱,问道:“你怎么来了,盖茨先生?” “我还要问你呢?你走之后,突然来了一个奇怪的刘永丹,说要我和他合作,至于你们,只好除掉了,我不放心,就过来看看。” 王开山恨恨地说道:“果然是这个家伙。” “他是谁?” “我父亲手下原本最得力的一个干将,他桀骜不驯。在我父亲过世之后,首先背叛了我,干掉其他几个手下,吞并了他们地人马。然后又到处追杀我父亲的凶嫌。站稳了脚跟。他一直看我不上眼,想不到这次居然趁我离开大本营的时候。终于开始下毒手了。” 难怪如此,这个刘永丹会派人麻烦无双。 我眉毛卷起来。说道:“我不管你们的恩怨如何,他居然也想叫我和他组队去挖曹操坟墓,这里面,到底还有什么秘密,你们隐瞒着我呢?”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劲了,明明王老手里有比曹操墓穴里面地金人更加珍贵地国脉一览图,为什么还会去寻找曹操坟墓呢?而且他们的祖宗疯了一千八百多年,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诡异,只是王开山一伙瞒着我罢了。 王开山小姐露出尴尬地笑容,显然不想开**代,我冷冷地危险说道:“你们不说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我和那个刘永丹合作,或许他很乐意会告诉我的!” 王开山沉静片刻,终于咬咬牙说道:“好吧,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秘密!” 事情地起因,还是要从曹操挖掘一座汉墓,发现了一个金人开始说起。一个金人。说白了就是铜做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然而就如有人泄露给王家祖先的那样说:“金人不是金,金人不是人”,金人本身蕴藏着巨大的秘密,传说与国脉有关。 那始皇帝首铸金人,就是为了保佑大秦江山统治万万年,但是却在关键上出了问题,大秦帝国在他死后不到十五年就崩溃。但是金人巨大的效果还在,日后首先被刘邦获得了秘密,确定了大汉江山五百年的命运。 之后到了东汉末年,曹操发现了金人,只要根据一定的线索,定住命脉,就可以确立国家地兴衰。曹操初始不信,因为无论秦还是汉,都最终灭亡了。但是后来他发现了秘密,就是改变了主意,将金人隐藏的起来。而这个秘密就是王家首先开始调查,当时作为曹操的部下,为他调查真相。他们最终发现了国脉一览图,据说这份图纸是从上古时期就流传下来的,只要就金人在特定地方定住国脉,就可以决定一个国家的生死。 然而王家有图却没有金人,终于一事无成,所以他们一直在寻找曹操的墓穴,想得到金人,这样过了一千八百多年。 我听得目瞪口呆,说道:“虽然我是美国人,但是风水我也懂,这个我是绝对不信的,怎么金人能够定住国脉?” 王开山说道:“我们家族的后人也是一样,渐渐地怀疑起祖先了,所以自从南北朝以后,就把这件事当作一个传说而已,不再在乎。可是到了六十多年前,这个传说终于被证实了真相。” “六十多年前,那大概是二战时期,你们正和邪恶的日本人打仗,死了很多人。” “是的,当时我地祖父发掘了祖先的宝藏,找到了国脉一览图,受到了日本人的觊觎,他们因为无法战胜中国,妄图借此来灭亡中国。我的祖父多番血战,又经历了惨烈 大屠杀,对日本人恨之入骨,所以他勘破了国脉一览找到了日本人的国脉,死死定住!不过由于没有金人,所以他只是用其他东西代替,所以日本人没有灭亡,却不死不活,做着美国人的奴隶。这件事情当年也有一部分美国友人参与,若是不信,你可以向他们询问,至今还有几个活着。” 我一震,说道:“不会吧!” “确实如此!” 王开山又说起了刘永丹的事情:“这个男人,他一直以来受到我父亲的器重,加上他的相貌个性与我父亲有点相似,因此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我父亲和外面女人生的私生子。于是他的野心也开始膨胀起来,一心想取代我的地位。但是我父亲却只是让他当我的手下,这让他很不满。当我父亲过世以后,他就开始视我作眼中钉了。同时,一直由我父亲收藏的国脉一览图也失踪,可能被他拿走。他因此想借着拿到金人,获得莫大的地位。” 然后王开山盯着我看,目光凶狠,问道:“那么盖茨先生,接下来你会作出什么决定呢?是与他合作,还是和我们合作?” 我借着眼角的余光,看到她的手下悄悄掏出了兵刃,万一我一言不对,就立马斩了我。我哈哈大笑,说道:“我都跑到这里来了,你说我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 王开山也笑着说道:“盖茨先生果然是豪杰,重信守诺,倒是我们误会盖茨先生人品了。” 我摆摆手说道:“不必客气。” 我之所以选择和王开山合作,一来是考虑到对于他们我比较熟悉,即使翻脸也可以从容应对,而且在关系上,他们有求于我,至少两边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但是到了刘永丹那伙人身上,我可是被威胁着干活,一不小心,说不定事后拿我灭口,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问道:“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王开山说道:“天津这边不能呆了,我们会马上离开,前往洛阳,曹操的坟墓,可能在洛阳背面的北邙山一带。盖茨先生,你和我们一起走吧!” 我苦笑一声说道:“我建议你们把器具和人员准备充分,先行前往洛阳北面的北邙山,然后我会马上赶过来和你们回合的。” 王开山一呆,问道:“为什么,你不和我们一起走?” “假如只有我一个单身行走,自然方便了,但是我的那位可爱的女孩,却被一帮匪徒监视着,只要她稍有异动,就会面对惨烈的下场,不得不谨慎行事。” 王开山温柔地一笑,说道:“倒是,若我也绝对无法割舍那漂亮的女人。那么盖茨先生尽快来到洛阳吧,届时我们一起汇合,只要钻进了北邙山里面,一百多平方公里,看他们怎么能够搜到我们!” 我点点头说道:“好的,告辞!” 我离开王开山这边,心情异常沉重,现在无双被人监视着,我根本无法带他离开,恐怕刘永丹看准了这点,才大刺刺地放我前来接触王开山。我不禁恼火异常,随便一脚,把地上的一张报纸踢了起来,飞到我面前,正要一拳打穿个洞,忽然发现上面一张巨大的照片,不由得愣住。我看到照片上面的标题写着:“国际著名影视歌三栖明星范雪雪前来天津宣传新作《盗墓手记之项羽的宝藏》。 这个家伙,居然也来天津了。我摇摇头,照片上的范雪雪越发漂亮了,这时我忽然升起了一个主意。 或许我能够请她帮忙! 事不宜迟,我瞟了一眼范雪雪下榻的宾馆名称,然后谨慎地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人跟踪,便小心翼翼地前往范雪雪的宾馆。或许刘永丹太过于自信了,认为有无双在手,根本不用担心我逃走,所以连盯梢的人都没有,这样反而能够叫我容易行事。 我来到了范雪雪下榻的宾馆,只满清统治中国开始,国人便落后于西洋,鸦片战斗以后连续的惨败使得国人敬畏洋人,这种心理自卑现在还没有改变,我此刻一个洋鬼子的相貌,轻松地进入了戒备森严的宾馆,看哪里保镖最多,就确定范雪雪在什么地方。确定了她的房间号码之后,我随便溜进一个房间,拿起内线电话拨打到范雪雪那里,幸好接通的人就是她,我微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屁股的左侧有一颗痣!”** 三十四、争风吃醋 你是谁?竟敢偷窥我!要钱吗?不怕我报警吗?” 范雪雪冷冷地说道。 “笨蛋,还不知道我是谁吗?” 范雪雪一呆,顿时认出我的声音来,惊喜地叫道:“是你?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胆子好大啊!喂,你看过我的身体,可不许对别人乱说我的身体特征啊!” “有件事情我想请你帮忙,你现在能不能来五一五房间。” 我报出了现在这个房间的号码。 “稍等。” 她挂了电话,估计此刻正在电梯里面,我静静地等待着范雪雪的过来。不过即使是曾经同甘共苦过的范雪雪,我也不得不多个心眼,人心难测,万一她出卖我,那可是非常糟糕。于是我离开了这个房间,来到玄关处,恰好可以看到这个房间的动静,只要有人过来,我便可以察觉。 过了不到五分钟,我看到一个高挑纤长的女子贼头贼脑地走了过来,四下里小心翼翼地打量,虽然她带着帽子和墨镜,不过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人是范雪雪。还好,她并没有出卖我! 范雪雪对着那个房间轻轻地敲门,但是里面没有动静,房门却吱啊一声打开了。自从房门被我踢破以后,门锁就只是摆设作用。 范雪雪眉头一皱,便推门走了进去,我赶紧从玄关这边前行过去,在范雪雪推门进入的同时也到了门口,她蓦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大个子地外国人。顿时吓得要尖叫起来,我慌忙捂住她的嘴巴,嘘地一声说道:“是我!” 范雪雪渐渐地从惊慌的神情上镇定下来,我也拿开了手。她惊讶地问道:“真的是你吗?好神奇。居然把你化妆成了外国人,这个化妆师以后一定要带我去见见!” 不愧是电影明星。想法都与众不同。 我们进了里面,掩上门。里面一团漆黑,范雪雪问道:“为什么不开灯?” “抱歉,我是非法入侵,哪有什么门卡,无法开灯啊!” 现在地宾馆一般都采用门卡控制电源,只有拥有门卡地人,才能使用里面的设备。 范雪雪无奈地摇摇头,从随身地包包里面一阵翻腾。抽出一张卡片,我以为是门卡,细看却是一张名片,插在门卡电源插口上,整个儿房间就亮了起来,她摊开手说道:“就这么简单!” 不愧是宾馆住多的人。我再次赞叹。 范雪雪一屁股坐在**,然后仰躺下去,问我说道:“你怎么会变成了这幅德行,找我什么事情呢?” “一言难尽啊!” 我把事情挑要点简略地叙说了一下,当然。事关国脉一览图之类地我不想她被无端卷进来,所以没有告诉她。只说现在我被一群黑帮给监视着,我自己一个人逃命容易,但是我的两个干女儿就难了,所以请范雪雪帮忙协助。 范雪雪轻快地点点头说道:“这个简单,让我做什么呢?你说说,只要我能够帮上忙!” 我对着范雪雪一阵细语,她微笑着点点头说道:“完全没有问题!” 第二天,范雪雪正在上一个节目,为了宣传她的新书《项羽的宝藏》,现场接到许多热情读者的电话,忙忙碌碌。这个节目有外景采访的,这时范雪雪说道:“各位亲爱的朋友们,今天我接到一位热情读者的来电,她被抽中成为幸运地读者,就让我们现场去看看她吧!” 顿时范雪雪偕同一大帮人马前往滨海的一个公寓区,记有摄影师、化妆师、记者、主持、保镖、司机、经纪人等外加若干雪菜,零零散散超过两百人。一伙人便浩浩荡荡前往滨海公寓,前往我们住宿的地方。 无双不用看电视就发现了外面的动静,一帮人挤着上电梯,几乎将整个走廊都占据了,范雪雪带头,敲门打开隔壁的房间,把错愕的雪菜着实吓了一跳! 就在众人热闹地开展电视直播的时候,我忽然说道:“好,现在就可以行动了!无双,薇薇,我们走!” 这个计划我昨天就已经告诉了她们,我们就是利用范雪雪前来的机会,混入庞大的人群当中。 我们三个人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隔壁房间地那个幸运儿,因此没有人能够发现我们的存在。此刻我们也经过一番打扮,尽量不引人瞩目。无双和薇薇也罢了,唯独我因为化妆成了洋鬼子,反而最麻烦,最后不得不带上帽子和墨镜,然后穿着一件很多口袋的马夹,索性装成一个技术人员。 范雪雪虽然一直和雪菜在聊天,但是目光却盯着我们这边,见我们都出来了,便俏皮地眨眼,表示一切ok,,一马,又浩浩荡荡地回去了。 路上我看到几个鬼鬼樂樂的人,焦急 这一大群人。我们仨的出门根本无法瞒过去,但是众多,而且又有电视台在直播,即使黑帮要动手,也得掂量一下。毕竟他们只是黑帮而已,没有办法上台面,万一事情搞大了,激怒了民众,后果可不是一般的严重。 我们就是借着狐假虎威,很快随范雪雪回到电视台,几个人到了僻静处,范雪雪高兴地摸摸孔薇薇的脑袋说道:“好可爱的小女孩啊,她叫什么?教授。” “孔薇薇。” 范雪雪点点头,然后毫不客气地抬起头,死死盯着无双,指着她问道:“这女人是谁?你老婆?” 无双年纪也不小了,但是做我的女儿,显然是太大了,所以范雪雪一眼就认定不是我女儿,而是我老婆。尤其叫她受不了的是,这个女人相貌极美,远远超过范雪雪,更重要的是,胸部也比瘦巴巴的范雪雪大!本来无双名气极大,但是范雪雪不学无术,从来不看学术节目,居然不认识无双。 无双显然也不对美丽的发消息客气,横了她一眼,冷淡之极。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这句话放在美女身上,非常贴切。 无双走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冷冷地对范雪雪说道:“虽然不是老婆,但是比老婆更近一步,我们可是情人啊!” 范雪雪勃然大怒,我慌忙推开无双解释:“别听她的,她是我干女儿。女儿是父亲的半个情人,她在和你开玩笑呢!无双,一大把年纪了,别胡闹!” 范雪雪酸酸地说道:“好大的女儿啊,简直可以做妈妈了。” “哼,成熟的女人,才能吸引男人。像你这种身无三两肉,性格又不幼稚的小鬼,和我斗,早了一亿年!” “你!” 范雪雪几乎气昏,论口才绝对不是无双的对手。 我忍不住喝道:“都给我闭嘴。” 范雪雪这才反应过来,问我说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沉思说道:“刚才我们人多势众,所以黑帮不敢动手,但是一旦我们离开这里,恐怕他们就会袭击我们,因此我们要趁他们的人马还没有赶过来的时候,赶紧离开电视台,前往火车站。我们坐车去洛阳!” 范雪雪干脆地说道:“好,我换一下衣服,开车送你们过去!” 此刻范雪雪还是在上节目时候的裙装,她转了出去,一分钟后过来,便成了干练的劲装,拉着我说道:“走!车子准备好了!” 范雪雪的车子,居然是一辆悍马。我以为像她这种女人,应该开宝马迷你这类的。再仔细一看,这辆悍马非常新,看起来买了没有多久。 范雪雪抿嘴笑道:“自从上次和你一起前去探险之后,我就迷上了越野车,开这种车去探险,最爽了!” 从来也不看文艺节目的无双疑惑地说道:“爸爸,你居然和这个戏子一起去探险?你疯了吗?” 我耸耸肩,说道:“意外。” 范雪雪开车离开了电视台的停车场,驶入大马路,没走几分钟,就发现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几辆轿车,就是刘永丹的手下。想必他非常恼火,我们居然逃了出去。只是范雪雪一开车就玩起了极品飞车,一下子飚到了高速公路上,在这里动手非常麻烦,他们硬是被我们拖了两百公里,拉到了北京。接下来,我们要去北京火车站坐火车,当初不敢在天津买票,就怕被人察觉堵上。 下了高速公路,进入普通车道之后,那些轿车就慢慢地开了过来,要把我们给堵住。我心一抽紧,对范雪雪说道:“我来开车吧,让我摔开他们!” 范雪雪摇摇头说道:“不用,系好安全带,我开撞开他们!” 话音方落,范雪雪倏然刹车,后面的轿车措手不及,便撞到了悍马的屁股上,只听稀里哗啦几声。虽然我们进入了普通车道,但是速度起码也有六十码,在这个速度上,甫一撞车,后面那辆车的人就受到惯性力量的冲击,前座的司机顿时一头撞破玻璃,飞了出来,撞到悍马上,死活不知! 范雪雪哈哈大笑,原来这就是她特意挑悍马的缘故,普通轿车能够和专门打仗用的军车相提并论吗? 范雪雪这个疯狂的撞车行动也使得旁边几辆车子吓了一跳,他们马上加速,开到悍马的左右两侧,避免被急刹车撞击。但是范雪雪更加疯狂了,她不住地左右晃动,走之字形路线,想把旁边的几辆车子也撞倒。但是那些车子已经见识到了教训,哪会这么不小心,范雪雪徒劳无功。她勃然大怒,叫道:“可恶,让你们知道老娘我的厉害。”** 三十五、发现三国时代的尸体 次范雪雪不再撞车,而是飞快地加速,飚车到了一个边,我顿时心跳加快,失声叫道:“你,你居然要上西直门立交桥?那是即使美军海军陆战队上来,也会因为迷路而饿死的可怕立交桥啊!我住在北京这么多年,向来不敢上去的!” 范雪雪狞笑道:“放心,为了能够离开西直门立交桥,我可是苦练了一年多,终于成功。看着吧,我就把他们给甩掉。” 说完就哧溜窜上了桥,后面的几辆车子也跟了上来。范雪雪加快速度,在几个拐角处甩开跟踪的车辆,然后一路飞快地下了立交桥。我朝后面看了几眼,果真不见那几辆车了。 “不见了!” 我说道。 “应该在上面孤单的徘徊吧!” 范雪雪非常高兴,开着车跑到了火车站,从售票点拿了车票,一一交给我们。这次可真是靠她帮忙啊!我抱了一下范雪雪,回视无双,见她没有反对,应该是默认感谢一下吧。 “这次真多谢你了。那么我们就此告别,下次北京再会!” 哪知范雪雪一脸愕然,说道:“你说什么啊!我也是跟着你们,一起前去冒险的。” 我和无双顿时愕然,这才惊觉,范雪雪居然拿着一只旅行包,看起来铁定要和我们一起走了。 我毫不客气地说道:“回去,你一个大明星,跟着我们前去挖坟墓。成何体统。” 无双出言讽刺道:“你啊,还是乖乖地回去,做你的戏子吧!” 范雪雪大怒,当即撒泼。叫道:“你这是过河拆桥。过马路涂斑马线,上完厕所偷便池!连这个小鬼(她指着孔薇薇)。这个胸大无脑熟女(她指着无双)都能去,凭什么我不能去!要知道。我可是跟着你跑过鬼哭山地,那么可怕的山峦我都去过了,还有什么可以担心呢?你若是不让我去,我便在这里撕破衣服,大喊非礼,看你们怎么办!” 我头痛万分,只得举手投降说道:“好好,你就跟着我们去吧。到时候不要后悔啊!” “这才差不多。” 范雪雪洋洋得意,扬着手里的火车票,看来她老早准备好了。 “算你狠!” 无双对范雪雪跟来非常不满! 上了火车之后,我们在软卧间,一行四个人,霸占了四个位子。周围的那些男人们,看着我带着两个大美女在一起,妒忌地眼睛都绿了,尤其是这两个美女,一个很像地大明星范雪雪。另外一个则很像学术超女朱无双。不过像归像,在性格上,却和人们想像的一点也不同。这两个女人势如水火,针锋相对,就是为谁地饭盒里多了一根青菜,也要大吵一番,我头都大了十倍不止,这两个女人啊! 我有自知之明,她们之间的战争,绝对不是为了我而争风吃醋,根本是出于女人地本能,对同性的妒忌。范雪雪出身明星,向来受到众人追捧,最受不了的是比自己漂亮的美女。但是眼前的朱无双,相貌远远超过自己,胸部也很大,而且由于年纪上的差距,性格和气质比范雪雪成熟很多,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类型。而自己唯一所能够依仗的优点就是自己个子比较高和年纪比较小而已。 当然,由于我现场看着,她们至少没有打架,但我也算见识了女人地斗嘴,叽叽咕咕什么都能说出来,就是睡觉做梦也要说几句梦话。我又是只得无奈地搂住乖巧的孔薇薇,长叹一声,说道:“以后千万不要学她们,你看连他们做爸爸的人慌了,看她们怎么能够嫁出去!知道了吗?” “放心,叔叔,我绝对不会学她们两个的,太丢女人的脸了!” 说来孔薇薇这女孩儿,我第一次遇到的时候,根本和一个流浪儿差不多,分不出男女。然后我带着她跑了出来,虽说仍然过着逃亡的生活,但是日子绝对比作流浪汉好多了,有吃有喝,而且绝对不差。让我养了一个多月,水灵灵的丰润起来,我估摸着再养几年,虽然在相貌上绝对追不上无双,但是也是一个小美女。她羡慕无双和范雪雪等女人,把一些原本做流浪汉时期的恶习改了过来,开始学做女孩子。现在这个年纪,可塑性很强,渐渐有了淑女的风度。我也暗暗下决心,绝对不让她成为继泼妇林白水、悍妇朱无双、女版孙悟空朱文清之后朱家第四个女流氓,一定要培 话乖巧地淑女。 如此在火车上折腾了几天,总算从北京赶到了洛阳,甫一下车,我当真还不知道如何联系王开山他们。好在王开山想的周到,日日在火车站这边埋伏了人手,一见到一个洋鬼子就上前来问道:“请问你是盖茨先生吗?” “正是我!” “王小姐在等着你,请随我来!” 想不到我们居然在洛阳市博物馆附近见到了王开山,她微笑着迎接我们,然后扫视了一下我身后的三个女人,顿了顿说道:“盖茨先生果然非同凡响,这三个女人……” “不必理会他们,就当作不存在,是他们应要跟过来的。” 王开山便叫手下的人前去招呼这三个女人,本来她们与这次工作便没有多大关系,要不是事情逼得紧,才不会带过来呢!她们也要自知之明,不再打搅我,自己前去休息了。 我和王开山一边走路一边聊天,我问道:“你们怎么在这里?我以为起码是在宾馆。” 王开山说道:“事情有变动,我们已经发现了曹操墓穴的线索!” 我一震,失声问道:“你说什么?” 王开山手指挥挥,示意小声,毕竟这里是博物馆,然后她对我说道:“之前我们通过某个人的指点,推测曹操墓穴的可能所在地是北邙山。但是北邙山实在太大了,方圆数百平方公里,找起来恐怕一辈子也不信,而且这里墓穴众多,很难推断哪个是曹操的墓穴。直到前几天我们过来的时候,事情才有了转机。” 我问道:“你们发现了什么线索?” 王开山说道:“上个月,北邙山的一个农民在挖地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一句尸骨,据考证可能是三国末期的魏国士兵遗骸。不过三国末期这里是魏国的统治区域,基本上没有战争,怎么可能出现一具士兵的遗骸?而且他是被砍死的。因此胡叔叔推断,这个士兵,可能是被秘密派遣过来埋葬曹操,然后被杀人灭口的!” 我一震,这个确实有可能!我倒是忘了,这方面胡建军倒是一个专家! 王开山继续说道:“因为事情有了眉目,所以我在这里招揽一批民工和学者一起前往北邙山挖掘,正好也遇到了你们过来,索性我们一起同去。不知道你的那几位女伴,吃不吃地消。” 她没有说将那三个女人留下,是因为考虑到刘永丹的威胁,万一被抰持可就糟糕了。我想想,范雪雪虽然看起来一副大小姐的派头,其实性格刚毅,小小的苦楚根本不在话下。无双为人坚忍,十几岁的时候和我多次参加考古。至于孔薇薇,她是流浪汉出身,估计也应该能够忍受的吧! 我点点头说道:“没问题的。” 王开山点点头说道:“那好,我们晚上就出发,等到了北邙山,茫茫数百里的大山,看刘永丹怎么找到我们!” 因为大山深处极难搜寻踪迹,即使我们中间有人被安装了gps定位器等,也可能被大山给屏蔽信号,这点我是非常了解的。 到了晚上,王开山带着几辆卡车,运载着一批人员和物质前往北邙山。这次她是公开的考古活动,大模大样。 北邙山位于洛阳的北面,黄河的南岸,是秦岭山脉的余脉,崤山支脉,从洛阳被起,沿着黄河南岸绵延至郑州北,长约一百多公里。我们所去的方位,位于孟津县,是黄河中游的标志性地点。我们大概花了几个小时就赶到了那里。我也是第一次来到北邙山,与我想像的崇山峻岭不同,北邙山是一座平均海拔在三百米左右的小山,和江南的丘陵差不多,这使得我大为意外。我还以为起码和秦岭那种崇山峻岭差不多,足够巍峨,足够雄壮。北邙山山川绚丽,风光宜人,山虽不高,土厚水低,宜于殡葬,所以邙山上多古代帝王陵墓,比较有名的有东周皇陵、东汉皇陵,曹魏、西晋和北魏时期的皇陵。邙山自东汉以来就是洛阳人的墓地。现存有秦相吕不韦、南朝陈后主、南唐李后主、西晋司马氏、汉光武帝刘秀的原陵、唐朝诗人杜甫、大书法家颜真卿等历代名人之墓。所以我当初推断曹操墓穴也可能在这里,因为除了这里以外,没有再好的风水宝地了。** 三十六、一千八百年前的线索 们赶往的地方位于洛阳以北的孟津县中西部,距离洛十公里左右。这里地势平坦,公路系统又非常完善,平常只要十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不过因为夜间行车,为了安全期间,稍微开得慢了一点,然后在进入小山村的时候稍微花了一点时间,这样差不多用了一个小时赶到了小华冈村。 这是一个人口不足百人的小山村,村里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外出打工,或者迁移到了城里去,只有一些老头和孩子留了下来,因为看到这么多外面的人进来,都非常好奇,站在屋子的门口瞧着我们。 我们下了车,王开山首先和村民们去商量,她来了不止一次,自然熟悉,叽叽咕咕几句话,似乎叫村民们准备热水和热食,让我们吃点夜宵,然后就给了他们一捆钞票。那些村民很高兴地拿了天上掉下的钱财。 我抬头看看,村子外面不远处,有一个工地,***通明,于是就和王开山一起走了过去,看到那里挖了一条数米深的考古壕沟,旁边扎着几个帐篷。一群人正在忙忙碌碌地仔细发掘现场,而在现场指挥的则是胡建军。世事变迁,真是叫人莫名其妙,一个盗墓者居然干起了考古学者的活,叫人哭笑不得。 胡建军看到我们过来了,立即站起来迎接我们,对着我笑道:“盖茨先生真是信人啊!果真赶了过来。正好我也发现了一些线索,或许可以帮我们找到曹操的墓穴。” 我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你就直接给我看看线索吧!” 胡建军长期生活在美国,非常熟悉美国人地直接性格,当下也不以为然。带着我走进了一件帐篷。在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积了不少仪器和资料,正中则是一张移动桌。上面铺了一层白布,有一具发黑发黄的事故摆在上面。 胡建军介绍说道:“这是我们发掘出来的尸骨。极有可能是三国末期曹操的士兵。” 我瞧着那具尸骨,因为年代久远,已经腐蚀不堪,好多部位都缺失,那空荡荡地眼窝,仿佛叙述着遥远地故事。 王开山说道:“说起来,这次真谢谢胡叔叔了。几天前,这里的农民在种地地时候。无意间发现了一具骸骨,当地的警察过来调查,发现是古代地遗骸,就不再进行深入调查,让记者写了一篇短讯发在报纸上。胡叔叔无意间看到这篇东西,就断定可能与曹操有关。因为尸骨的一些随身物品,都显示三国末期的物品,当时位于魏国中心的地方,怎么可能发生战乱,导致这个士兵身亡呢?这一定与曹操的坟墓有关。因为是杀人灭口!” 王开山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情况,然后胡建军继续对我详解:“首先我是看到了报纸上同时刊登的一些文物,其中有一枚建安钱币,是东汉末年发行的样子,恰好与曹操去世的日期相似,时间上大体可以确定。其次是,他地盔甲的样式,无疑是曹操手下最精锐的士兵虎豹骑。” 虎豹骑,我是知道的,是曹操手下最精锐的部队,但是历史上记载极少,可见曹操对其的保密程度。它相当于纳粹的党卫军骷髅师,都是承担一些要紧和机密的任务。 胡建军继续说道:“身为一个虎豹骑士兵,因为都是百里挑一的,所以对他的照顾也非常特殊,一般战死地话,都会将尸体收敛安葬。可是这个虎豹骑士兵,死了之后,尸体只是胡乱被埋在土里,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伤口,多达二十多处,最后被人从背后一刀砍死。这就使得我很奇怪了,在魏国的腹地,有什么机密的任务,又不是在吴蜀的边境上。更何况死了之后尸体都没法按照,说明他是死的不明不白的。那么这样唯一的可能就是作为曹操下葬时候运输灵柩的士兵,事后被人灭口。但是他身为精锐的虎豹骑,实力非同小可,竟然逃脱出来,逃了一段距离以后才被杀死。尸体被人隐藏,直到现在我们发现为止!” 我点点头,说道:“那非常有可能。因此我们只要以他尸体发现地为中心,画一个大致的方位圈,即可找到曹操的坟墓!” 胡建军说道:“正是如此,只是我还有一点不放心,所以叫人重新检测一遍。” 话音方落,有一个年轻人兴冲冲地走进来说道:“胡先生,我们队尸骨进行了碳十四检查,推断他大概是在西元二二十年左右,正负五年!” 胡建军兴奋地敲了一下桌子,笑道:“太好了 确定!” 我问道:“有地图吗、我们现在就找找什么地方有可能!” 胡建军点点头,拿来了一张大比例尺地形图,细看似乎是从谷歌地球上下载过来了。这年头,谷歌地球果然成了穷人的卫星遥感器。 根据虎豹骑士兵遗骸的伤口判断,他最多只能支撑十公里,因此曹操的墓穴就有可能是在以他尸骸为中心,方圆十公里的范围内。不过考虑到一些其他的因素,我们把范围扩大到了二十公里的***。 虽然范围很大,但是找起来并不非常难。首先参考古代的地形,河流、山川之类的地方首先被排除,因为这不适宜安葬的。然后有曹魏以前坟墓的也一律排除,这不符合中国人安葬的习俗。然后再排除一些地形差,不符合风水的地方,剩下的地点就屈指可数了。其中一个名叫流血碑岗,名字非常骇人,不知道有什么离奇的传说。 我们都不是当地人,不太清楚情况,于是王开山就请了一个当地的老人,客气地问道:“大爷,您说,这个地方,为什么叫做流血碑岗?名字好可怕啊!” 王开山自从父亲过世以后,脾气改了不少,原本傲慢的大小姐,此刻非常和蔼,大概是因为她出手大方,村里的人都受过她的恩惠,于是老人就说道:“啊呀,这个流血碑岗,我倒是听说过它的来历,扯起来,还要讲到宋朝时候的包青天包大人!” 我和胡建军古古怪怪地对视了一眼,怎么说到了包拯身上?不过这里是位于洛阳,包拯曾经做过开封府府尹,很难说他没有来过,然后就在这里有什么传说流传下来了。 老人说道:“传说宋朝仁宗的时候,黄河里突然出来了一个妖孽,是一头背脊上背着一座石碑的乌龟,每日吼声不断,而且喜欢吃人肉。这里被乌龟精折腾地民不聊生,于是有人便跑到东京去向皇上报信求救,皇上先是派了十万禁军前来。但是这乌龟精实在厉害,十万禁军也被它吃的干干净净。没办法了,这时皇上听说包青天通晓阴阳,能够克制乌龟精。就赏赐了包青天一把尚方宝剑,前来斩杀乌龟精。那包青天可厉害了,他赶到了孟津县,见到乌龟精正在吃人,大叫一声:妖孽敢作怪!说完就挥剑斩过去。包青天与乌龟精大战了三天三夜,每次将乌龟精的头斩下,又马上会生一个。包青天暗暗称奇,忽然想到了乌龟精身上的石碑非常奇怪,于是挥剑斩向石碑。只听咔嚓一声,石碑被斩断,顿时从石碑上流出汨汨鲜血,那乌龟精大吼一声,立时毙命了。后人为了纪念包青天,就将包青天斩杀乌龟精的地方,唤作那流血碑岗!” 非常有趣,不过和曹操墓穴毫无关系。 那老人缩缩脑袋,看了我们一眼,问道:“你们要去那里?” 王开山一愣,由于候选地有好几个,最终我们并没有决定,这个老头怎么问起了这个? 他说道:“你们还是不要去的为妙,据说那里有鬼!地上不干净!以前有人不信邪,专门跑过去,结果在地上挖出了一具美女僵尸,还是什么三国时期的。那僵尸美女可怕啊!当即就把他给吃了!” 初始我们并没有在意老头说的话,但是当说到“三国”两个字的时候,我们都是一震,胡建军问道:“他怎么知道是三国时期的美女呢?” 老头说道:“好像是看衣服看出来的。这个家伙死了,但是村里有几个小伙子被他雇佣过去,见到这时期都吓坏了,跑了回来。” 王开山大喜,问道:“小伙子们呢?” 老头无奈的摇摇头,说道:“那是民国三十年时候的事情了,后来河南旱灾,鬼子又打过来,那些小伙子们,都已经死光了,我还是以前听村里的老人说,才知道这件事情的!” 我看了一眼胡建军,他点点头,示意王开山把老人送走,然后对着地图说道:“我们就先去流血碑岗!这里绝对有猫腻!” 这时忽然外面吵吵闹闹,我听了声音,眉头一皱,果然打开帐篷,王开山带着那一伙娘子军进来了,王开山微笑着对我说道:“那么盖茨先生,你今晚就好好休息一下吧,明天我们就可以打包进山找曹操的坟墓了。” “怎么是你?”胡建军惊叫道!** 三十七、流血碑岗 建军认识范雪雪,乍见范雪雪,非常吃惊,怎么也想星又跟了过来。 范雪雪笑道:“我们真是有缘啊!所以这次我又过来了,难道看到这样一个美女,你没有感到激动吗?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胡建军将目光移向了我,我只好摊开手耸耸肩说道:“这次我们出逃,承蒙范雪雪小姐的帮助,她是一个探险爱好者,硬要跟过来,所以我不得不让他过来。” 胡建军哼的一声,对范雪雪警告道:“希望到时候你不要捣蛋!这可是严肃的考古活动。” 他算是默认了范雪雪的过来,毕竟这次考古活动,是处于一个比较安全的环境当中,叫她参加也无妨。接下来胡建军又瞧见了无双,顿时眼睛一亮,欣欣然地走上去说道:“想不到朱小姐也过来了,太好了。你在电视里主讲的节目《大话五千年》,是我在美国最爱看的节目。上次见面,因为公事没有谈话,这次见面,能够给我一个签名吗?” 无双先是一愣,然后抿嘴微笑:“无妨啊,反正我们有的是合作机会。” 范雪雪气得要命,她几乎被无视掉了,这对一个大明星来说,自然是很难容忍的。我摇摇头,眼看又要爆发战争,这时候孔薇薇悄悄地拉着我的手,说道:“叔叔,村里人的夜宵做好了,我们一起去吃吧!” 我长叹一声:“还是你最乖巧,我们走吧!” 或许以前的饥饿经历。使得孔薇薇对吃特别执着,任何一次机会都不会放过。我们吃完夜宵,就根据王开山地安排,让孔薇薇借住在村子里面。而我则是睡帐篷。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走水了,走水了!” 我倏然弹了起来。马上冲出帐篷外面,看到熊熊烈火在帐篷中间燃烧。正逐渐向我这边蔓延,我慌忙跑了出去,不敢逗留。以这样规模的大火,一旦产生气旋,被卷进去可不是太好! 不远处王开山正满面怒气地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待我凑近的时候,忍不住叫道:“该死!怎么着火了?” 我焦急地问道:“我带来地几个女孩子没事吧?” “没事。主要是在村子外面地帐篷区着火,至于村子里面。没有事情,我把他们安置在村子里面,应该没事的。” 我稍稍放心下来,王开山忙碌地指挥大家灭火,村子里面地人也出来帮忙,这里地方偏僻,消防队是一时之间不可能过来的。加上现在秋高气爽,火焰更是猛烈,我们整整忙碌了一夜,在拂晓时分。大火才渐渐地消散,现场一片狼藉。王开山恨得要命,虽然没有任何地人员伤亡,因为着火的地方主要是在村子的帐篷区,很多仪器和物质都放在这里,被一把火烧个精光。这样的话,又得回到洛阳采购,一些关键的仪器洛阳还没有,必须到上海才能够买到,浪费不少时间。 胡建军也颇是恼火,他一直恭恭敬敬地对着王开山的,此刻忍不住问道:“我不是告诫你,现在天气干燥,最要当心着火了,还好没有人员伤亡,不然麻烦大了。” 王开山委屈地说道:“我防火设施布置的很彻底了啊,那些易燃的柴油、还有发电机,我都特意放在外面,昨天又没有风,怎么会一下子就发生那么大地火!” 我忽然灵感一动,问道:“等等,昨天是谁先看到着火的,在什么地方先着起来的?” 胡建军说道:“是我,回到国内以后,时差我一直没有倒过来,所以夜里很迟才能睡觉,昨晚忽然看到摆放仪器和治疗的帐篷那边着火了,于是就把大家叫醒救火。” “奇怪,那些仪器晚上都关闭了,而且又没有什么明火,怎么会着火?除非……” 胡建军和王开山浑身一震,失声说道:“你是说,是有人故意放火?” 我点点头,说道:“不错,我正是怀疑,我们中间有内奸存在,他可能是刘永丹派过来的!” 这时一个年轻的考古队员忽然说道:“对了,昨天晚上我上厕所的时候,是看到一个人影鬼鬼樂樂地接近帐篷,当时我以为是有人要找资料,没有注意,但是不到一刻钟就发生了大火。” 王开山急忙问道:“你看到那个人长什么样子吗?” 考古队员摇摇头说道:“没有,当时我没有戴眼镜,只看到一个黑影,其他都不知道了。” 王开山面色凝重,过了半晌才说道:“他有什么目的 “恐怕是为了拖延时间。没有伤人,而专门烧掉仪器和资料,使得我们不得不回到洛阳采购,这样他才能拖延时间,等什么人过来。” 王开山恨恨地说道:“该死的刘永丹,我绝对不会让他称心如意。胡叔叔,你帮我清点一下剩下的物质!” 片刻胡建军回来报告说道:“食物和水没有问题,可以在当地采购。发电机还有一台备用地,挖掘机器和探测机器由于一时之间没有用处,还放在汽车上,所以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我们损失最多的是一些考古的分析机器,比如碳十四仪等。” 王开山冷笑道:“差不多了,虽然损失了不少机器,但是去挖掘曹操坟墓还是可以的。胡叔叔,通知一下大家,不必再牵挂损失的物质了,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前往流血碑岗。” 胡建军点点头,忽然愣住,王开山奇怪地问道:“怎么了?” “这个,大小姐,你还没有换衣服呢!” 王开山低头一看,顿时满面通红,因为大火事情紧急,她来不及换衣服,穿着睡衣就跑了出来。秋季天气还是比较炎热的,她的睡衣很薄,加上又不戴文胸,走光严重,一开始大家都没有注意,直到此刻才蓦然发觉。 她至少也有女人的表情了。我低头看看自己,穿着一条裤衩就跑了出来,趁大家正色迷迷地看着王开山,赶紧溜回去找衣服穿,不小心让无双看到,抿嘴扯笑。 我们中午的时候就收拾好,大家吃完午饭就出发。这次前往山岭,没有公路可以行走,开车很慢,二十公里,我看要花上两个小时。我和王开山坐在一起,其他几个女的让女人呆在一起吧! “内奸怎么办?难道一直不揪出来?” 我问王开山。 “谁是内奸呢?” 王开山叹气地说道:“我们和刘永丹本来就是一伙的,难保没有几个人又异心,但是我们又不知道是谁。只能等他自己暴露出来。” “对了,以前看到的那个人品高洁余求雨呢?” 王开山咯咯笑道:“那个马屁精,跟刘永丹跑了,我倒是希望他在那边,因此刘永丹会走很多冤枉路的!哈哈!” 王开山忽然醒悟,疑惑地向我问道:“奇怪,你怎么知道我身边在以前有那个文痞呢?我和你在天津财第一次见面,而那个文凭却在上海就跑掉了!” 我头皮发麻,一时口误,竟然将作朱恒淮时期看到事情说了出来,若是让她察觉我也是朱恒淮,那可就糟糕了!我转念一想,微笑说道:“我也是很关注中国的事情啊!别忘了,我的那位小情人,可是做什么的!” 王开山点点头,接受了我的解释。因为无双是专门做学术超女的,而文凭余求雨也是类似的浩荡,号称南有余秋雨,北有朱无双,一时瑜亮。因此我关注余求雨也不算稀奇了。幸好,这次又无双跟过去,等会儿我就把事情告诉她,让她关注一下。 “对了,胡先生呢?” “他啊……” 王开山微笑说道:“去做伪装了,反正他是这方面的高手。我们这里有内奸,难保不会留下什么面包屑之类的玩意儿做记号。胡叔叔就去把面包屑吃掉,撒到其他地方去。” 面包屑的典故来自格林童话,说一对夫妻要抛弃自己的孩子,给了他们一只面包,送到森林里面去了。聪明的小孩偷偷洒下面包屑,找到了回家的路。 傍晚四点多的时候,我们就到达了流血碑岗。现在已经是秋季,过了秋分,开始昼短夜长,加上北方纬度高,四点多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一个硕大的火球悬在西面,晚霞好像火球垂下来的火焰苗,血红一片,映照地所有地方都仿佛着了火一般! 我跳下汽车,四下里张望,眼前就是流血碑岗啊! 既然号称岗,自然有岗了。在北面,地形隆起了一道大概一百米高的小岗,光秃秃的,寸草不生,好像一个人的癞头,被晚霞映得红彤彤。 小岗下,和北方很多黄河冲刷的平原一样,这里是一片平坦的地方,地面是酥松的黄土。土地非常贫瘠,因此只是长了不少低矮的小草,有的地方甚至是光秃秃的,露出了黄土的本色。不过在地面的中央处,长了一片茂密的杨树林,可以遮风挡雨。** 三十八、公孙策庙 是我总觉得这个地方,有一股死气,那鲜艳的晚霞,这里将是一个流血的场所。 我叹了一口气,和大家一起开始先把从车上物质搬运,支好帐篷,再安装仪器和发电机。很快天暗了下来,我们首先弄好了发电机,随着哒哒的机器响起,工地上亮起了明亮的白炽灯,大家一阵欢呼。 接下来,众人先是简单地吃了一点食物,然后继续把所有的设备都装备好。帐篷搭在杨树林外,防止可能蔓延起大火,至于其他机器设备,也和帐篷拉开了距离,上次大火对王开山的刺激不小啊! 等到全部搞好,差不多已经是晚上八九点左右了,众人疲惫不堪,除了几个人留守放哨以外,纷纷钻进帐篷睡觉。这几天那三个女人没有来缠我,当真是过着神仙一般舒服的日子,我正要钻进帐篷里面睡觉,忽然看到小岗上孤独地好像猫头鹰一样地站着一个人影,心中奇怪,于是走了过去。 小岗是一条平缓的坡道,因此走上去也不是很难,等走到小岗上的时候,我发现原来是王开山,她也瞧见我过来了,却没有说话,依旧凝视着前方。 “你在看什么?放哨吗?这里确实是一个放哨的好地方啊!” 小岗大概有一百多米高,在周围的地方居高临下,方圆五里的范围内一览无余,任何有人过来的动静都瞒不住这里地。 王开山摇摇头,说道:“不。我在等胡叔叔,他怎么还没有过来。差不多半天过去了,做伪装应该也全部搞定了。” 王开山神色焦急,担心着胡建军的安危。不像是做作。所以才特意站在最高的地方,好像望夫崖一样地等待着胡建军。 想到望夫崖。我忽然心念一动,好歹我也是个过来人。女人的神态还看不出吗?她根本不像是等待伙伴,更像是一个恋爱中地少女,等待着情人,于是开玩笑说道:“哈哈,我以为你爱上了他了!” 王开山先是一愣,然后脸红了起来,即使在夜里也非常明显,神态已经出卖了她。但是嘴巴还硬,叫道:“你胡说什么,他这个老男人,年纪几乎可以做我爸爸了!你再胡说,当心我撕烂你地嘴巴!” 我嘿嘿奸笑,便离开了小岗。果真是恋爱中的少女啊!胡建军年龄虽然大,但是正值壮年,成熟地男人最吸引人。他相貌也不差,堂堂正正,身材出色。对于王小姐。向来是非常尊重。对比王开山真正的父亲,简直视作她为手下一样,当然是胡建军地好了!等王开山的父亲去世以后,王家顿时树倒猢狲散,能走的人都走个干干净净,唯独外来的胡建军留了下来,帮助王开山苦苦支撑。恐怕就是因为这样,王开山渐渐地打开了心扉,从最初的感激转变为喜欢。 我摇摇头,不知道胡建军敢不敢要王开山,以前王小姐的脾气臭了点,现在好多了。 我方走下小岗,钻进了帐篷,忽然觉得不对劲,里面幽谷奇异的香味,正要打开手电筒,里面就有一双柔软的臂膀缠住了我,低声说道:“这个机会,我等了好久。” 我一下子听出了是范雪雪地声音,推开她说道:“你胡闹什么,要是被人看到,大明星居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以后你怎么混?” “无所谓啊,大不了我嫁给你得了。” “笨蛋,我年纪比你大而且已经有老婆了。再说,我要找,也会找个胸部比较大的,比如无双一样。” “切,找借口也要找好一点的借口。我见过你老婆的照片了,她个子比我还高,咪咪也不见得大,所以你一定是喜欢又高又瘦的女子,比如我一样的。” 我被范雪雪死死缠住,动弹不得,看来她今天根本不打算放我出去了,我怒道:“不怕我非你吗?其实我喜欢玩**!” “太好了,我也喜欢。我最喜欢扮作女王了,不过要是你喜欢玩虐待奴隶,我也可以任你处置。” “这女人,简直是硫酸和王水都滴不进。 她双臂用力,把我的脑袋死死扣在她的胸部上,发出低低的呻吟。虽然范雪雪地胸部不够大,但是毕竟还是有货的,我能够感到那两团微热的小兔子。 今天见鬼了,我有自知之明,绝对不是帅哥,哪能轻易地勾搭上超级女明星。但是女明星说来就来,看样子要把握非礼了一样。倘若时间倒退个十年,或许我对送上门来的绝对不 ,但是现在年长了,克制力非同一般,想办法要推开然外面传来一声娇叱:“你们在干什么!” 我们两人顿时打了一个激灵,好像通奸的男女被人逮住了,范雪雪手一送,我乘机钻出了帐篷,定睛一看,外面的是无双。她手里捧着一件衣服,是昨天救火的时候弄坏的,手头又没有备用,就叫无双给补一下,此刻她送了过来。 范雪雪也从帐篷里钻出了脑袋,洋洋得意地抱住我,无双气得把衣服一丢,骂道:“流氓!我要告诉妈妈!” 说完就跑开了。我大急,甩开范雪雪去追无双。她钻进杨树林,转眼就不见了。好在这片杨树林不大,加上今夜又有月光,我耐心找了一会儿,终于在杨树林中间的有个好像土地庙一样的小庙里,看到无双缩成一团,坐在地上。 我摸摸她的脑袋,说道:“笨蛋。” “不公平。” 她抬起头说道:“我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十七岁了,那时候你也很年轻,三十岁都不到。那时候我就对你有心意,你也是知道的。可是我足足等了你十几年,女人最宝贵的时候都过去了,现在你居然胡乱就上一个戏子。论美貌,我比她强,论胸部,也比她大,更不用说智慧了。爸爸,你说说,为什么你从来不看我一眼!是在顾及妈妈吗?那么当初我和她决裂,你为什么也跟着离开了妈妈,而不是留下来。说明你心里还是有我的。” 我也很难说对无双的感情,当初见到她的时候,就被她的容貌惊呆,简直有了一生守护的决心。但是我毕竟不是小孩了,之后我将无双收养为女儿,未尝没有斩断这份心情的想法。但是后来大大出乎我的意料,终于导致我和林白水一度不和,和无双的关系也明朗化。 我没有办法对无双说什么,只能摸摸她的头,说道:“起来吧,我们一起回去。” “抱我回去。” 她在撒娇。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无双整个人抱了起来,她个子不是很高,体重很轻,好像是一个布娃娃一样。然后无双高兴地圈住了我的脖子,这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庙宇,说道:“咦,这个庙好奇怪,不像是土地庙。放我下来。” 小女儿的情态撤去,正经的学者又回来了。 我拿出打火机,点燃照射,这座庙很小,大概只有篮球场的四分之一大,里面最多只能钻进一个人。庙门老早不见了,我们看到里面竖了一尊菩萨,细看却是穿汉服的长须男子。然后无双盯着菩萨前面的牌位,念叨:“公孙策庙!” “公孙策?” 我和无双面面相觑,虽然公孙策这个人物,在传说中是作为包拯的幕僚,名气很大,但是在真实的历史中,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人物。怎么在这里建造了一座公孙策的庙宇呢?叫人非常奇怪。 无双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庙宇,说道:“从建筑构造来看,这座庙是在宋朝的时候修建的,日后有人不断地修缮。不过公孙策这个人物,实际上是在明朝的时候才被创造出来,怎么又了他的模样呢?” 我思虑说道:“这里传说包拯曾经来过,会不会他化名为公孙策?你看,这个塑像的相貌,倒是和他有点像。”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并不像民间传说的那样是黑面额头有月牙,他白面长须,相貌堂堂正正,生出来的女儿还坐了皇帝的妃子。由此可见,至少他的相貌不错。所以我怀疑公孙策其实是包拯的化名,前来此次办案。 “但是,好端端的包拯为什么要化名前来,难道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无双蹙眉又提出了一个疑问,我怎么知道呢?她绕着公孙策庙走来走去,想找到一点什么线索。这时候杨树林外有人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和无双的名字,我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范雪雪和孔薇薇走了进来,看见我和无双凑在一起,范雪雪哼的一声,没有多说话,倒是孔薇薇问道:“叔叔和无双姐姐在这里干吗?” “看见一个土地庙,过来拜拜。” 我老脸一红随口撒谎。 范雪雪哼哼哈哈说道:“我看似月老庙吧!有事情找你,外面似乎发现了什么东西!”我一惊,失声说道:“什么!发现了什么?”** 三十九、三国女尸 事要紧,我和无双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雪雪他们回到了工地上。发电机在咔嚓咔嚓地运作,明亮的白炽灯照亮整个工地如同白昼一般。此刻人数不多,大部分都在休息,储备精力准备明天的工作。但是也有少部分精力旺盛的人留了下来,为明天的工作先期进行准备。我看到王开山正和几个考古工作者拿着一张纸片,在讨论着什么,于是上前问道:“发现了什么?似乎很重要。” 王开山瞟了我一眼,还有身后的无双,对我说道:“我们运气不错,一到这里,就找到了好东西。” 她把纸片交给我,让我观看,我拿在手里,后面的无双也凑了过来,由于她个子不高,我稍稍将纸片拿低一点。 这是一张普通的打印纸,上面用黑白色彩打印了一些图形,我粗粗看了一眼,似乎便是这里的地形图。但是在我们脚下附近,却蜷曲着几个人形,我一惊,失声问道:“你们发现了尸体?” 王开山说道:“不错。这张图,是我吗用超声波探测仪,扫描了地面之后发现了。原本超声波探测仪只对表层两米左右的地方有效,我们一开始根本不报任何希望,只是想分析一下土层。但是不扫不知道,一扫吓一跳,一下子就看到了地下有几具尸体。” 我抬头看看,已经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拿着测量工具在确定方位了。我问道:“你要连夜开工?” 王开山点点头说道:“是啊,这种事情。越快越好。我打算分作两批人,在上下半夜各有一批,那么明天成果就可以出来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这种事情怎么能够少得了我呢?我没有什么本事。唯独力气特别大!” “盖茨先生客气了。” 等确定好了方位。我就和几个强壮的工作人员,一起拿着铁锨。对准下面地泥土挖掘下去。黄河沿岸的土壤都是疏松的黄土,挖掘起来比江南的红土轻松多了。我们很快挖到了地下一米左右,挖成了一个方形地坑,然后就放弃铁锨,用精巧地工具小心翼翼地挖掘,唯恐破坏尸骸。那范雪雪和孔薇薇先是非常兴奋地看着,没过几个钟头就开始犯困打瞌睡,我就叫她们早点回去算了。至于无双,她本来就是这方面人才出身。我挖开地面之后,小心翼翼地拿着小铁铲整理地面。 到了下半夜的时候,两具尸骸终于被发掘出来。看情况,他们并不是被安葬在这里地,更像是由于地形变动,而将尸体移动过来,因此有些骨残缺,不过根据骨盆和头盖骨,初步断定,这两具尸骸是女性。死的时候年纪不超过二十岁。死因是活埋,距今大概一千八百多年左右,一些随身发现地饰品,也证明了她们是三国末期时候的人物。 “看来真的是曹操坟墓里面殉葬的人了,传说曹操去世的时候,坟墓里活埋了很多美女!最初我们以为只是传说,但是看到这两具尸骸,不得不让我相信了。” 无双对我说道。 曹操叫美女殉葬,虽然在历史上多有传说,但是向来不足信。曹操为人简朴,在“遗令”中确实提到死后如何处置身边的女人,但不是要殉葬,他说:“吾婢妄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从“遗令”中看,即使是没有本事的女人,曹操也无让她殉葬之意,而是嘱其学会针线活,做鞋子卖,自食其力。而较早时候曹操甚至表示,让妻妾在自己死后改嫁他人。 大概从明代开始,就流传曹操坟墓有人殉葬了。这大概是《三国演义》开始流传,曹操的形象被颠覆成一个阴险狡诈地小人的缘故,到了清代,蒲松龄更在《聊斋志异》中记载了有人在漳河河底发现了曹墓,里面有美女殉葬,历经千年还未腐化。 两具尸骸被我们两夜整理出来,放在了桌子的白布上,我身体强壮,而且又是军人出身,习惯了几天几夜不睡觉的经历,但是无双和王开山却吃不消,连连打哈欠,只是为了研究需要才留下来。到了凌晨四点左右的时候,我看她们实在吃不消,建议先回去睡觉,明天下午开始再来工作,此刻只需要我和下半夜留守的人员即可。 这时,忽然有人掀开了帐篷,随之一股香气传来过来,我们回头一看,居然是范雪雪提着一只篮子走了进来,香气正是从篮子里面传了出来的。她说道:“大家忙了一夜,一定 了吧,我用现成的材料做了一些吃的,希望大家喜欢 她掀开篮子,里面居然是一些山东大饼,我笑道:“想不到大明星也会做饭啊!” “别把我当成四体不勤的家伙,好歹我也是平民出身地啊!” 范雪雪白了我一眼,然后把大病一个个递给我们。四周叽叽咕咕地开始响起了声音。 “真的是范雪雪啊!” “是啊,一开始我就在怀疑了,怎么也没有想到真是她。” 范雪雪来到了这里之后,由于相貌酷似大明星,一些人心中便奇怪了,只是她一直没有承认自己的身份,直到此刻才承认。 世界上有几人能够吃到大明星亲手做的食物呢?众人一阵欢呼,个个拿了大饼,那样子,就是大便也会一口吞下去的。 我将信将疑,不知道范雪雪的手艺如何,小心地咬了一口,看来还不错,肚子饿的时候填起来很美味。 范雪雪笑吟吟地看着大家吃自己做的食物,就在这时侯,帐篷里面的白炽灯忽然吱吱几声,一下子暗下来,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有人在忽然陷入黑暗的时候叫了几声,连我也吓了一跳,眼睛不能一下子从光明进入黑暗,眼前一片模模糊糊,但是似乎看到,就在那放在尸骸骷髅的桌子上,有一个人体骨架的白色影子从上面爬了起来。我一惊,再定睛一看,那骷髅似乎还盯着我。 我顿时毛骨悚然,忽然眼前一亮,有人打开了手电筒,那骷髅立时消失地无影无踪。 是我幻觉吗? 有人检查了一下电灯,说道:“电灯没有问题。” “那么是发电机出问题了?” “不,你听,外面发电机还在转着。” 我钻出了帐篷,看到外面也是一团漆黑,外面的那盏白炽灯,亦是神秘地失去了光明。 邪门了! 我卷起袖子,正要招呼几个小伙子一起过去看看,这时一下子所有的电灯都亮了起来,光线亮地叫人刺眼。 “短路了吧!” 我这样猜测,很多人都赞同我的观点。 我回到帐篷里面,看到大家或是坐着或是站着,都保持停电时候的姿势,唯独范雪雪却一屁股坐在地上,好像被吓趴下了一样,于是我好奇地扶起她,问道:“怎么了?” “没,没事!” 她脸色惨白,额头冷汗涔涔,但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正好王开山和无双也要回去休息了,反正她们都是女人,所以我建议三个一起结伴。我和其他几个人留守到上午再回去休息。 王开山和无双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唯独范雪雪抓住我的衣袖,叫道:“不不,你陪我过去,好吗?” “又在撒娇了。” 无双哼地一声,和王开山一起先行离开。 范雪雪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紧张,既然这样,我也只能送她过去。 范雪雪倚着我的肩膀走了出去,叫外面的人羡慕不已。她的个子正好和我的身高匹配,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她抓住我的肩膀,仿佛一只受惊的小羊羔,非常害怕,颤栗不已。我问道:“你怎么了,一开始高高兴兴的,怎么从刚才开始,好像见鬼了一样。” 一说到见鬼,范雪雪就浑身一个哆嗦,难道真被我说中了,她见鬼了? “别说你真的见鬼了?” 我哈哈大笑。 她抓住我的衣服,问道:“你说,世界上有鬼吗?” “胡说,有什么鬼?以前我们在鬼哭山的事情你也经历过的,那个什么鬼?根本是一些误会而已了。” “但是刚才我真的看到鬼了。就在帐篷里面,在停电的时候,我看到那个骷髅头上面飞起了一只鬼,冲着我古怪地笑。我吓得半死。” 我心中咯噔一下,她居然见到了和我一样的情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心念转动,说道:“好了,那是你的幻觉,不必在意,好好睡觉,明天就好了,乖!” 我送她到了帐篷那边,在离杨树林不远的地方,无双和王开山已经先去睡觉了,范雪雪走在我后面,忽然直挺挺地愣住,我心中奇怪,问道:“怎么了?” 她嘴巴哈大,眼睛冷冷地看着前面,我顺着她眼光一看,什么也没有,然后就拍拍她的肩膀,说道:“走吧,到了已经。”范雪雪好像木偶一样,身体僵直地躺下。** 四十、鬼惑 顿时吓了一跳,这女人说昏倒就昏倒,简直跟澳大利一样。我慌忙伸手把她扶住,本想拖回她的帐篷里面,想想看觉得不妥,只得麻烦别人了。 我抱起范雪雪,来到无双的帐篷前面,叫道:“无双,无双,你出来。” “什么事情?” 无双刚刚睡下,还没有入眠,听到我的声音赶忙钻出来,原本脸上带着欣喜的表情,但是看到范雪雪之后立即神情顿时垮了下来,酸酸地说道:“你是不是向我示威,连这个女人都敢带到我面前来。” 我苦笑着摇摇头,说道:“无双,不知道怎么回事,范雪雪在半路上忽然昏倒了,我一个大男人照顾起来不方便,还是你们女人比较好。” 无双白了我一眼,让我将范雪雪放下,然后返身从帐篷里面拿出一个医疗箱,里面掏出一瓶香正气水。这可是号称最难吃的中药之一,连我也受不了那刺激的味道。无双捏开范雪雪的嘴巴,将一瓶香正气水整个儿倒了进去,片刻范雪雪就呼吸急促,脑袋猛然扬了起来,清醒过来,不住咳嗽。 无双早有准备,给了她一瓶矿泉水漱口,范雪雪慢慢平静下来,张望着看看我和无双,奇怪地问道:“怎么回事,我怎么了?” “问他吧!” 无双还是一副没气好笑的样子。 范雪雪回过头来看着我,我说道:“很奇怪。我们一起回来的时候,你看着前面,忽然地就一下子混了过去。我也搞不清楚你是怎么回事。” “我记起来了。” 范雪雪抱着脑袋,惊慌失措地说道:“我看到了一个泥菩萨。他好像活了一样。就在树林那边盯着我。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非常害怕。然后顿时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泥菩萨?” 我和无双面面相觑,在杨树林里面地泥菩萨。只有那个公孙策庙里面的一个了,范雪雪怎么说是看到了他?公孙策庙在杨树林中间,被茂密的枝叶给遮挡,根本无法看到。再说,泥菩萨是在庙里面的,也不可能被看到。 然而范雪雪这副惊恐地模样,绝对不像是作假,她地性格我也是了解的。是一位豪爽大气地女子。 “不如我们去看看吧。” 我提议说道。 无双坚地点点头,范雪雪犹豫地看着我们,终于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有你们陪着,我也稍微不再害怕了,我们过去看看。” 我们三个人离开了帐篷,一起前往杨树林,范雪雪想躲在我的背后,无双横了一眼,故意把她给阻挡住。那么范雪雪只能无奈地和无双一起手拉手,由我走在前面探路了。 我们靠近杨树林,范雪雪说道:“就是这里,我看到一个泥菩萨站着,然后眼珠盯着我看。” “什么也没有啊!一定是你幻觉。” 无双嘲笑她。 我摆摆手,示意两个女人别多嘴。我蹲了下去,仔细查看了一下泥土。这里地土质是松软的黄土,因此一脚踩下去,必定有一个脚印,我看了看泥土说道:“虽然这里没有脚印,但是泥土有受到重物挤压的迹象。” 范雪雪尖叫起来:“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这里有一个泥菩萨看着我。” 无双将信将疑,和我一起继续往林子深处走过去,我们踏着千百年积累下来的杨树枯叶,吱啊吱啊作响,很快来到了那个公孙策庙前。刚才范雪雪已经来过一次了,但是没有继续深入,所以也根本没有看到过公孙策的相貌。当我们一走进庙里面,范雪雪抬头一看公孙策的泥塑,顿时失声大叫:“就是他,我看到的就是这个泥菩萨。他死死地盯着我,活了一样。” 无双抬头瞧着泥塑,于是伸手上去摸摸,这个泥塑一动不动,而且因为年久失修,表面开始有点脱落,手一摸,石灰哗啦哗啦地落下。无双有继续大着胆子爬上供台,盯着上面公孙策的脑袋和眼睛。他地眼睛是用琉璃珠做的,虽然比较非常逼真,但是毫无生气,说白了就是一尊死泥菩萨。 无双摇摇头,对我示意这毫无意识,就跳了下来。 我回头看着范雪雪,她吱吱唔唔地说道:“怎么会这么呢,我明明看到这个泥菩萨,盯着我看,为什么这时候又不动呢?我明白了,一定是有鬼附身,所以刚才他会动,这个时候鬼离开了,反而不动。” 我和无双一起叹气,使得范雪雪越发窘困,不知道如何是好,她认为在我们的眼里,自己恐怕已经成为了一个神经质的女人了吧。 我们转身就要离开,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仔细一回想 叫道:“不对,这里不对!” 无双问道:“怎么回事?哪里不对了。” 我拉着无双,指着公孙策的泥菩萨对她说道:“你看,这个泥菩萨,原本是摆放在供台上的,但是此刻,供台上却又移动过的痕迹。” 无双定睛一看,果然发现供台有移动过的痕迹。因为供台长久没有人打理,布满了灰尘,一点变动都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 范雪雪开始神经质地尖叫:“我说过,我真的见到了泥菩萨在动,他是有鬼附身地。” 无双眼中还有不信的神色,问道:“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将泥菩萨抱起来,装神弄鬼呢?别忘了,我们这里可是有敌人的内奸,他们要扰乱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神弄鬼吓唬人。” 我点点头,一脚踏上了供台,然后尝试着抱了一下泥菩萨,哪知道这个玩意异常沉重,连我这般的大力士都根本不能移动分毫。我跳下来对无双摇摇头说道:“不可能的,这个泥菩萨太重了,除非是用器具,比如铲车一类的。但是一来我们没有,而来还会产生发动机的响声,但是我们根本没有听到。因此,范雪雪看到的事情,有非常大的可能性。” 无双倒吸一口凉气,这件事情信了七八分,四下里张望一番,仿佛就有一只恶鬼窥视在身边,准备随时追上来撕咬一番。她越想越怕,慌忙扯扯我的衣袖说道:“我们赶紧离开吧,这里阴森森的,叫人害怕。” 我也觉得这里不对劲,带着两个女人立即离开。原本朱无双与范雪雪相互视作仇人一样,哪知道这时候因为害怕,两个女人相互牵着手,逃地飞快。回到帐篷那边的时候,双腿似乎还在瑟瑟抖个不停,哪敢睡觉。我倒是无所谓,毕竟胆子大多了,于是说道:“那么我先去休息了,你们还睡觉去吧。” “我怕,你留下来陪陪我吗吧!” 范雪雪急忙叫道。 无双性子高傲,自然不会出声求救。 我抬头看看天,说道:“现在也快差不多天亮了,好吧,我就陪你们到了天亮。即使有鬼,他也不会在白昼出现的。”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两个女人战战兢兢地抱成一团,现在已经快五点钟了,很快太阳就升了起来,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就告辞先去睡觉休息。这两个女人大概也累了,胆子又小,索性相互抱着睡觉。好像一对好姐妹一样,根本看不出他们原先斗的厉害啊! 这一觉我一直睡到下午才醒过来,简单地吃了一点食物,就回到工地上,除了外出两具女尸以外,暂时还没有其他发现,因为大家都在紧张地进行探测。流血碑岗的面积甚大,一时之间探测起来也没有那么快。这也罢了,叫王开山真正担心的是胡建军这个时候还没有回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她心里忐忑不安,派人回去查看,但是依旧没有任何消息。 至于其他两个女人,似乎经历了昨天的事情,把她们吓得不轻,这时候还没有起来,我也懒得叫醒她们。倒是孔薇薇颇为无聊地坐在工地上,看着那些工作人员挖了一天的土。我拍拍她的肩膀说道:“后悔了吧!” “不会后悔,跟着叔叔好玩的事情多了。” 小女孩这样回答。 说起来性格,孔薇薇算是这几个人里最好的,既乖巧又听话,似乎是常年艰难的生活造就了她这样的性格,作为一个弱者,倘若不能迎合强者,根本没有活下去的希望。有时候她也会有意无意地迎合我的需求。 我叹了一口气,没有多说话,继续回去干活。很快到了晚上,一部分人停工休息,另外一部分人继续开夜工,我们把搜索范围继续扩大,迟早会遭到曹操的坟墓。但是我心里就是担心,万一这次我们估计错误,可就白来了。 我手中拿着一个金属探测器,和一帮人慢慢地往前探测。一般古墓里面,会有大量的金属殉葬,所以用金属探测器,也是搜寻古墓的一种方式。我看着探测器的屏幕,线条平稳地跃动,忽然剧烈地跳动起来,我惊喜地说道:“这里有情况!” 王开山赶忙过来,却大叫道:“这是什么?” 我定睛一看,却呆了,在探测器的屏幕上,那些线条,组成了犹如骷髅一样的形状,难怪王开山乍看就吓了一跳。 这时候,帐篷那边的电灯,又像昨晚一样,噗哧噗哧的,一个个灭掉,今天偏偏月亮被云遮住了,整个世界里一片漆黑,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境界里。** 四十一、鬼影重重 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咔嚓一声,一条微弱的火苗在橘黄色***的照耀下,王开山的脸色惨白而诡异,不禁大声叫道:“这是怎么回事,又和昨天一样,突然断电了。一次还好说,那是意外,但是怎么连续两天这样,莫非有鬼在作樂?就是曹操的鬼,怕我们打搅了他的安眠?” 王开山在这些方面到底经历的少,假若是胡建军来坐镇,他挖过的坟墓不知道有多少,自然经历过大风大雨,立即能够镇定下来。我看王开山有点慌乱,当即大喝一声:“别胡说,世界上哪有鬼。即使真有鬼,为什么不敢面对面交锋,偏偏搞这些玩意儿来吓唬人,可见鬼是虚弱而且不堪一击的。大家不要惊慌,找几个人陪我去看看发电机。” 王开山和几个考古工作人员和我一起来到了发电机边上,有懂行的人检查了一下发电机,并没有察觉什么问题,既没有短路也没有烧坏,只是瞬间电流大量损失,使得发电机一下子熄火。那人重新打开了发电机,顿时***通明,世界又回到了光明里面。 我松了一口气,关掉了打火机,和大家一起重新回到了工地勘察。 王开山在我身边,忽然疑惑地问道:“你说,这个世界上没有鬼?” 我点点头,说道:“当然,人死了就是死了,化作一堆肥料,什么也不会留下。灵魂之说,实在是太玄妙了。很难叫人相信。以前我参加的很多冒险活动,不止一次碰到所谓鬼地情况,结果事后一调查,不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就是电磁干扰。或者空谷传音现象,没有遇到过一次真正的鬼。所以我也不大相信。说起来我更加怀疑是另外一个问题。” “你说是有内奸破坏吧。” 王开山冷笑道:“虽然目前我还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一旦调查出来,我将会让他明白。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果然是黑帮出身的人。 勘察继续下去,但是我们再也没有遇到奇怪地事情了。唯独那个金属探测仪屏幕上出现地奇怪骷髅头像,叫我感到非常奇怪。如果是那些线条天然形成,那实在太巧了吧!我总觉得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隐隐作祟。他们就在身边窥视着我们,叫人背脊上地寒毛都竖了起来,却始终无法捕捉他们的一丝踪迹。 到了午夜时分,整个场地调查了差不多一半左右,我觉得有点口渴。一摸口袋,水喝光到那边的时候,寂静无人,但是忽然感到背脊一阵发寒,顿时转身喝道:“谁!” 我看到了目前的景象,纵然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此刻也不禁哈大嘴巴,一动不动地盯着眼前的情形。 在我两三米开外的半空中。漂浮着一个人影。之所以说是人影而不是人,是因为她的形象隐隐约约,好像是投射在空气中的海市蜃楼。这是一个女人的模样,穿着东汉年间地衣服,相貌上,和现代人的审美观有很大区别,但是依旧是一个美人。她两脚离地,浮在半空中,随着微风吹拂,身形不住地晃动,只要风一大,她就会被吹走一样。 毕竟我已经不是三岁孩童了,摇摇头,清醒过来,确认这不是有人在恶作剧,是用激光全息投影。但是不像。因为激光全息投影,我也是在鬼哭山遇到过的,有光源。这里根本找不到光源,这个女人的身影,就仿佛是空气直接发光闪现出来的。 我颤抖着伸手探过去,直接穿过了女人影子的身体,吓得我立即缩回来,这时候女人的影子忽然飘飘荡荡,开始向旁边飞了过去。 我定定神,追了上去。女人影子的速度并不快,我小跑即可追上,女人的影子先是穿过了帐篷,来到摆放三国女人尸骸的帐篷里面,浮在尸骸上面,凝视着我。 “你是说,这是你地骨骸?” 女人一动不动,没有表情,然后马上钻出帐篷,又飞了过去。 她穿墙容易,可是我就得绕一个***了。好在黑夜之中,一个发光的女人总是非常容易找到的,而且她的速度又不快。 女人的影子飞向了我们调查工地的另外一边,那边还没有经过调查,所以没有安装任何灯具,一片漆黑。我看着他飘飘荡荡地飞到了一篇空地上,浮在上空,一动不动。我刚刚赶过去,就看到那边女人的身边,忽然浮起了几十个东汉末年武士打扮的人影,齐刷刷地盯着我,叫我目瞪口呆。 随后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这些影子,猛然之间,瞬即地从人像,化作了一片骷髅,发出无声的嘶叫,仿佛地狱一样。就在我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的时候,所 想都消失了。 过了许久,我摸摸脑袋,心想这究竟是这么回事?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我始终不愿意承认有鬼,但是这些情况,真的像鬼一样。 我站了起来,脱下衣服在这里做了记号,然后返回工地,叫来几个人,一起拿着铁锨,还有金属探测仪过来。到了这边,我捡起衣服,叫人用金属探测仪探测地面看看。 王开山莫名其妙,问道:“干吗把人都叫过来,这里有什么吗?” 未等我回答,金属探测仪就吱吱地大叫起来,有人兴奋地叫道:“这里有动静!” 不过地下是什么却还不知道,随后又有人拿来了超声波探测仪,只不过几秒钟,又顿时山呼阵阵,王开山急忙问道:“发现了什么?” “尸体,地下数米处埋着不下几十具尸体,我们发现了尸体!” 王开山瞧着我,疑惑重重,他们花了大半夜的时间,都没有什么发现,但是我一来随便就找到了埋着尸体的地方,不禁叫人奇怪,王开山说道:“不愧是宝藏猎人盖茨,随便都能找到。” 我不知与否,对于这个发现,我讳莫如深,那些什么女人人影啊,还有武士人影,实在是过于玄妙,有几人能够相信呢?因此我索性闭口不谈,反正借着宝藏猎人盖茨的名头,就是我现在发现秦始皇的坟墓,也不稀奇。 确定了尸体的位置之后,大家热情高涨,拿着工具开始动手起来。考古挖掘,和建筑挖掘是两回事情。建筑挖掘可以动用大量器械甚至炸药,但是考古挖掘为了保证文物的完整性,迄今为止,还在使用原始的手工劳动。大家用手、铁、锄头,一步步地挖掘。眼下人手不足,甚至那些已经去休息的人也被叫醒,前来帮忙。至于那两个原本就是来凑热闹的女人,瞥了几眼,就打着哈欠回去睡觉了。看在美女的份上,没人和他们计较。 大家情绪高昂,齐心协力,花了半天时间,终于挖开了一条三米深的壕沟。也幸亏这里的土质是松软的黄土,不必太费力气。很快第一个骷髅头被人发掘,小心翼翼地拿出来,摆放在专门设置的帐篷里面,有专人清理。 这个骷髅头,和一般发现的骷髅头不同,表体呈现呈现黑色,有无数微笑的金属颗粒黏在骷髅头的表面,仿佛是天然生长的一样。王开山其实对考古是外行,心里非常好奇,说道:“这个骷髅头怎么是这样的?假如是活人,一定是畸形。” “那倒不是。形成这样的骷髅头,是由于死者死的时候,头上还带着铁制的头盔,然后一起被掩埋起来。在土里,受到氧气和水分的共同作用,头盔渐渐地被腐蚀,一些微小的金属颗粒,钻进骨头表面的缝隙里面,就形成了这样的情况。” 我对她解释说道,王开山心念一动说道:“他戴着头盔,那么说明是士兵,而且是精锐士兵,因为只有精锐士兵才有资格戴上头盔。这些人其实都是被杀人灭口的,我想曹操的坟墓就在附近,我们没有找错!” 王开山兴奋地眼睛发亮。 我们从尸骸坑里面找到了越来越多的尸骸,层层叠叠,胡乱被叠放在一起,竟然不下几百具。而且陪葬的东西也极多,无论铜币还是武器的残骸,都显示这是三国末期的物品,看来曹操的坟墓真的在这里。 发掘出来的尸骸,都被一一搜集起来,放在这间帐篷里面,由专人仔细地拼合成一个人完整的骨骼。由于尸骸较多,因此只选择拼合了几具比较完整的尸骸,摆在桌子上。 我颇是疲倦,一时之间反正也没有我的事情,就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但是心里还是想着莫名其妙冒出来的鬼影,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不知不觉过了很久,忽然耳际响起了一个大叫,我倏然惊醒,张开眼睛,却是一团漆黑。这叫我不禁大骇,我的眼睛怎么回事?瞎了吗? 噗哧一声,有人点燃了打火机,帐篷里面又亮了起来。我逐渐适应了光亮,看来倒不是我的眼睛出现了问题,显然刚才又停电了。 “怎么回事,老是停电,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王开山眉头皱皱,她无意间瞟了我一眼,忽然长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已经呆住了。 我心神一凛,难道我背后有奇怪的东西吗?再看其他几个人,个个长大嘴巴看着我,惊骇地已经失神。有什么东西,竟然如此吓人?我好奇而小心地慢慢扭过脑袋,顿时愣住了。** 四十二、庙里的秘密 止是愣住,简直是一刹那间,脑袋犹如机器人一样忽么也不明白,就这样直愣愣地站着。 我眼前的情形诡异之极,几十年来我还是第一次碰到。 原本是躺在桌子上,零零散散,勉强被拼合在一起的死人骸骨,此刻居然完整地组合成了一具骨架。这倒也罢了,叫人感到诡异的是这具骨架,竟然笔直地站在我对面,仿佛有生命力了一样。 一具骷髅头在黑暗中忽然闪现,已经实在够吓人了,想不到这具骨架,居然还像活了一般,黑洞洞的眼窝盯着我,那布满金属颗粒的骷髅上,根本没有表情。 骷髅缓缓地蠕动,似乎便要向我靠近来,我猛然大叫一声,伸手一挥。我的手臂力量极大,别说骨架,就是终结者来了,亦是被我打个稀里哗啦。只听啪啦啪啦几声,这具骷髅顿时散架,顿时化为一堆骸骨。与此同时,电流也偏巧地飞过来,电灯呲地一声亮了起来。 我顿时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胸口剧烈地上下起伏,感觉艰难于呼吸。如此骇人的场景,任谁也受不了,我居然没有昏过去,已经是奇迹了。 但是这种场景实在是骇人,大家都惊呆了,因此过了半晌,才有人反应过来,王开山走过来,盯着那堆骷髅,仍然心有余悸,若不是这里人多势众,老早就大叫一声昏了过去。她指着骷髅失声说道:“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死人的骨头居然又重新拼合起来活了过来。简直就像神鬼电影一样!” 我此刻才清醒过来,站起身拍拍屁股上地灰尘,也盯着这堆骨头,心里恐惧之心已经消去了不少。但是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想起了范雪雪的事情,她在之前。不是也说看到一个泥菩萨活了过来,还累的我和无双前去检查一遍。还当真是发现了骇人的真相。莫非…… 我忽然心念一动,等等,这两件事情,有许多共同点。 首先是事情发生之前,都突然出现了断电地情况。 然后一个死物就活了过来。虽然活了过来,却并没有对大家造成什么伤害,只不过非常骇人,最多吓昏几个胆小鬼罢了。 那么说。这两件事情之间一定有联系。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额头上冒出了兴奋地汗水,在王开山的一声惊呼当中,拿起了一根死人骨头,拿到眼前打量,仔细查看一番,又用鼻子嗅嗅,倒是也没有什么异常。 当然了,若是光用眼和鼻就能够发现端倪,就不是现代考古学了。我回头看到那个操纵仪器地工作人员。随手就把骨头扔给他,说道:“喂,小伙子,你帮我检查一下,看看上面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可以吗?” 那工作人员唯恐中了上面地邪气,但是又怕砸坏文物,对这根骨头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最终居然手臂一弯,用手腕借住,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他问道:“你要检查哪方面,磁共振,还是超声波?” 我说道:“能够利用上的仪器都给我们用上,好好检查一下。刚才那种恐怖的情形你们也看到了,里面有鬼!不过这个鬼不是真是的鬼,而是其他方面的鬼。” 说完,我带着一个手电筒走了出去,王开山追上来问道:“盖茨先生,你去哪里?” “稍微有点事情,很快回来的,你帮我注意一下,能够检查出来什么东西。” 我打开手电筒,走进了杨树林,在无月的夜里,树林好像死了一样沉寂,这里既没有鸟,也没有虫子,干净得不像话。 我回到了公孙策庙里,从泥菩萨身上扳下一块干泥巴,带了回去。倘若我估计正确的话,在那根骨头上能够发现什么,这块泥巴上也能发现什么。 我回去地时候,他们似乎已经发现了什么,正聚在一起叽叽咕咕地交谈,看见我过来了招招手说道:“盖茨先生,您预料的果然不错,我们在这块骨头上,确实有奇妙的发现。” 我大喜,问道:“是什么发现,快告诉我。” 那个工作人员递给我一张照片,我低头一看,照片上有一根人骨的轮廓,依稀便是我递给工作人员的那根,但是表面却好像附着一层萤火虫一样,熠熠生辉。虽然我是考古和历史方面的专家,但是操纵机器实在不是我的专长,所以以前的考古活动,机器一般都是由其他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我此刻实在看不出这张照片意味着什么。 我抬起头,问道:“这是什么照片、好像不是x光,或者超声波照 那工作人员点点头说道:“不错,这不是一般的照片。刚才您吩咐过我用任何手段来检测这根骨头,因此我想到,常规地x光和超声波在一开始就已经用过,那么我试着用了检测金属用的比较少见的电离设备。” 他见我露出迷惑的神情,知道这种专业的机器就是我这类专家也不懂,于是解释说道:“这种设备,是用来检测金属表面的电子活跃程度,用以分析金属的构成。每一种金属的电子活跃都是不一样的,越活跃就越容易导电,比如像黄金。虽然没有试过用来检测人骨头,但是我依旧试了一下,结果发现,这块人骨曾经在刚才的段时间内,有大量的能量涌入,这叫人非常奇怪。这种现象,除非是一个霹雳打下来,正好打中了骨头一样。” 我点点头,心里已经有了七八分把握,就把手里的干泥巴丢给工作人员,说道:“你顺便给我检查一下这块泥巴,看看有没有类似的情况。” 工作人员莫名其妙,但是还是按照我的吩咐,检测起来,过了不多久,他给我了答案:“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内,这块泥巴也有过大量能量通过,奇怪了。” 我坐下来思考,长叹一声,终于和我预料的差不多,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构思,但是事情还是有点非常奇妙的感觉。 王开山一直看着我的举动,对她来说,我反而是个怪人吧。于是走过来问我为什么,我说道:“或许你不知道,像骷髅复活之类的可怕事情,其实我已经接触过了一次,只是那次不是骷髅,而是另外的一样东西。说来也奇怪,每次发生这种奇怪的事情,都会遇到停电,因此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设想。” 王开山脸色一紧,问道:“是什么想法,跟我说说看。” 我环视一圈,发现周围的工作人员都在看着我,于是徐徐说道:“我的意思是,在这个地方,存在着一种我们看不到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什么呢、我现在也不知道,只能假设它存在,是种跟原子分子差不多的玩意,我们就叫做他们假子——假设存在的子。这种假子有一种奇特的性质,能够吸收人的记忆。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件可怕的事情,那就是曹操在这里下葬,有一些宫女被殉葬,一些士兵被杀人灭口。他们临死前产生的强烈负面情绪,激动了假子,于是假子就把这些记忆吸收下来。然后过了很久,直到我们来到了这里。我们的到来无意中惊醒了假子,因为我们有发电机。假子的活动需要大量的能量,而发电机恰巧提供了这些能量。所以我们经常遇到莫名其妙的断掉,都是被假子给吸收了。假子吸收了能量之后,处于激发状态。便调动了遥远时代吸收的人类记忆,只是由于年代久远,受到的破坏很严重,因此这些假子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让骷髅复活等等,而且消耗能量也很大,很快就消失了。这就是我们遇到一连串怪事的真相。” 王开山张开大嘴,说道:“真的吗?” “只是我的假设。” 不过已经有别人开始喝彩说道:“精彩,已经有量子物理的层次了。” 量子物理?老子只懂力学物理。 王开山说道:“也不管这些,但是我们只要记住,世界上没有鬼就是了。” 我忽然问一个工作人员,说道:“你能不能拍一张照片,就是我们整个地形的生命电子活跃什么照片。” 那个工作人员点点头说道:“可以,原本很难,需要飞机飞上去。不过我们附近有一个一百多米的小岗,站在那里就可以了。我得麻烦一些同事把机器搬过去。” 我猛然挥手说道:“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动手吧!” 似乎是我刚才的分析,让我多了不少威望,在我一声令下之后,大家纷纷动手。好在这台机器也不是很重很大,顺着山坡搬到小岗上,连上了电线,就开始工作,只听咔嚓咔嚓工作声响,不一会儿拍好了照片,他那给我看。 与一般的照片不同,在这里,正常的景物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而电子活跃的地方,光亮却非常明显。我勉强辨认出,以发电机为中心的周围,非常明亮,然后拖出一条带子,蔓延到了杨树林深处,那里的中间也有一个光亮点,竟是公孙策庙!奇怪!忽然有人叫道:“谁!在干什么?”** 四十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无月的黑夜中,远处有一个黑色的人影急促地从斜坡来,相距我们大概五十多米,本来我们是看不到的,但是恰好这里到处都是仪器,上面的灯光照射下来,使得人们无意中发现了那个人影。看身形,她似乎是女性,这次考古的女人本来就少,长发的女人更少,就在我们暗自揣度这个女人究竟是谁的时候,她忽然蹲到了地上,随之一道鲜红的焰火从她脚底飞了出来,霎时间弹到天空之中,绽开一朵美丽的红色火焰花朵。 别人还在呆呆地看着烟火,军人出身的我却大叫一声不好。这是内奸的通风报信,因为在这里的山区,无线电本来就很难运用,还不如视觉效果的好。这么一朵烟花,在无月的夜空中特别明显,就是在五公里以外的地方,也可以清晰的看到。她在招呼敌人的进攻。 “可恶!” 我骂了一声,拔腿就飞快地追踪上去。 那个内奸一旦放完了信号,就转身逃开,她极为狡猾,知道若是往空地里或者帐篷区逃跑,很容易被我捉到。女人的脚程绝对不是男人的对手。所以她钻入了杨树林,在黑漆漆的杨树林里面,只要蛰伏不动,我根本难以发觉。 等这个内奸钻到了杨树林里面,我在外面踌躇不前,到底要不要走进去追踪呢?我心念转动,此刻逮捕内奸根本是马后炮,而赶紧做好防御才是亡羊补牢。 我立即返身回去。在路上遇到了王开山,她赶紧问道:“怎么回事,我看到了烟火。” “这是内奸给敌人在指示方向,我们已经暴露了地点。要赶紧做好防御准备。敌人会很快攻击我们的。” 王开山点点头,正要布置下去。忽然我们听到一阵马达地轰鸣声,随之看到在小岗上。猛然出现了一辆越野汽车,车头亮着明亮的车灯,从敝篷里面钻出一个人,站起来大笑道:“王开山,你再怎么逃,也是逃不出我的手心的。哈哈!” 王开山和我脸色陡然大变,竟然是刘永丹。他动作好快啊,就在内奸刚刚发射地信号几分钟。就赶了过来,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布置防御了。 刘永丹哈哈大笑,驾车从小岗上飞驰下来,在他身后有几十辆越野汽车一起飞奔,那气势,简直如千军万马在一起冲刺一样。 越野汽车群冲进了帐篷区,把几个帐篷冲垮,旋即停驶下来,跳下几个刘永丹地手下,个个拎着一根钢管。见人就打下去。 王开山此刻的真正手下没有几个,另外地都是考古方面的工作人员,哪是刘永丹黑帮流氓地对手,顿时崩溃,纷纷抱头鼠窜。那刘永丹的手下四下里追杀,倒是也没有杀人,只是见到一个就捉住一个。 一辆越野汽车朝我和王开山冲过来,竟是刘永丹要亲自捉拿王开山,我推开王开山喝道:“你先走,去杨树林,逃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替你挡一阵子!” 王开山是黑帮老大的女儿出身,做事果断坚决,当下一咬牙,转身就逃开。 越野汽车对着我冲了过来,我怎么可能让它撞上呢?就在越野汽车冲过来的一瞬间,我一个侧身倒在地上,躲过了这一撞击,同时右手往地上一抓,抓起了一把泥土,此刻身体正好凑到了越野汽车的侧身。这种越野汽车是敞篷无盖的,我就将手里的泥土铺天盖地地撒向驾驶座。 砰! 泥土全部砸在刘永丹的脸上,迷住了眼睛,他慌忙用手拨开,但是却放了方向盘,车子失去控制,一下子就撞到了杨树林地一棵树上。刘永丹脑袋撞到了方向盘上,抬起头来的时候,血流满面。 刘永丹大怒,叫道:“杀死他!” 车子上的几个剽悍的保镖跳了下来,掏出匕首,向我杀过来。 我照例是先一把泥土撒过去,乘着那几个保镖或是遮挡,或是摸脸擦掉泥土的时候,飞身撞了过去。 我身高体重,体格比寻常人壮硕数倍,加上本来的力量就巨大,这一撞过去,那保镖眼睁睁地看着我犹如一把巨锤打过来,尚未来得及反应,将匕首拿过来刺我,便已经被我撞到了胸口,立时如打起的高尔夫球一样飞了起来,飞了五六丈,背脊撞在了一颗树上,咔嚓一声,不知道是树断了还是他的骨头断了,反正那个家伙就落在地上,软绵绵的一动不动。 这样,我已经在几个保镖的包围下,打开了一个缺口,当下我马不停蹄地 去,一口气钻进黑色地杨树林,捡了一棵大树,犹如噌噌爬了上去。一方面便于隐藏,另一方面也可以随时观察敌人的动静。 刘永丹并没有派人走进来搜索,过了片刻,忽然一个声音从喇叭里面响了起来,喝道:“盖茨,你给我出来。若是你心疼你小情人,就马上给我出来!” 我暗叫糟糕,这次我带来的三个女人,除了无双身手不错以外,其他两个都不行。孔薇薇说不定还可以仗着小流氓的的手段逃走,但是范雪雪就根本是个天生的人质。我最怕他们拿这几个女人来威胁我。 我心中犹豫,这时候又响了起来:“盖茨先生,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做出伤害你的举动,别忘了,我们还需要你来帮我们打开曹操的坟墓。” 我叹了一口气,跳下杨树,从杨树林中走了出去,举起双手,示意没有武器。对面范雪雪被人捉住,两手扭在后背上,倒是无双和孔薇薇没有见到人影,恐怕老早逃之夭夭了,这点让我稍稍安心。 我立即被一群人押住,无法逃窜,那刘永丹拎着范雪雪,洋洋得意地过来,忽然推了范雪雪一把,推到我面前,笑道:“你应该好好谢谢她,就是她出卖了你的一切行踪。” 我一呆,盯着范雪雪喝道:“什么?” 刘永丹笑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策划的,你以为从我手里溜出去是那么容易的吗?范雪雪为什么这般凑巧的出现,因为这些都是我的欲擒故纵的计谋!哈哈!然后你们就混入了一个内奸,一切都被我掌握。” 范雪雪在我的凝视下面无表情,淡淡地说道:“我的经纪人被他抓住了,假若我不配合他的行动,经纪人就会被先奸后杀,我不得不这么做。” 我长叹一口气,范雪雪与经纪人情如姐妹,这么做我也能够理解,于是说道:“那么刚才小岗上释放烟火的人也是你了?” “烟火?什么、我一直呆在帐篷这边。” 范雪雪目瞪口呆。 连刘永丹也奇怪地问道:“烟火不是你们放的吗、我老早就埋伏在这里了,看到烟火,还以为你们发现了我于是放信号,因此我不得不马上动手!” 我心念转动,这究竟是这么回事?释放烟火的内奸,竟然不是刘永丹派来的人,那是谁呢?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此刻,刘永丹身边的两个保镖,忽然一下子软倒在地上,随之我身边的那几个把我包围的人,也倒了下来。 我心念急速转动,几十年前在战场上的遭遇立即回来,大声喝道:“狙击!赶快逃到树林里去!” 我拉着范雪雪的小手,飞快地走之字路线,一下就逃进了黑暗的杨树林里面。然后回头一看,刘永丹的手下当真忠心耿耿,硬生生地以肉身掩护刘永丹,把他掩护走进了杨树林里面,但是那些保镖却死的七七八八。至于其他手下,更是损失惨重,不知道如何躲避,猛然就被爆头毙命。只有几个少数机灵的,躲进了树林,或者逃到了帐篷区。 我心中暗暗吃惊,想不到除了刘永丹之外,还有第三股势力。我之所以如此判断,是因为他们不分敌我的猛烈袭击。我是因为被人包围着,有了肉墙,反而逃过一劫。至于刘永丹,他却得了个子不如保镖高的福气。 枪声虽然无声无息,是无声狙击枪,但是依照子弹飞过来的轨迹,我判断狙击手在小岗那边。这才是烟火点燃以后真正引来的敌人。 “飒飒。” 我听到旁边有人过来的走动声,正是刘永丹,他低声喝道:“暂时停战,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我没有考虑就选择了停战,除了面对共同的敌人以外,我内心深处更是担心。虽然刘永丹蛮横无理,好歹他出手不伤人命,就把人殴打一顿捉起来罢了。但是那帮神秘的敌人却不同,他们毫无顾忌地胡乱射杀任何人,简直是要将这里的人都灭口一样。地上躺着的除了刘永丹手下的尸体以外,更有那些毫无关联的考古工作人员,这叫我非常愤怒! 我横了一眼刘永丹,问道:“你难道没有注意到有人在你后面吗?” 刘永丹叹气说道:“没有注意到。我本以为就我对这个有兴趣了,想不到又冒出一批人,他们究竟是什么势力!”** 四十四、捕鸟人 摊开双手说道:“我要是知道答案就好了。“ 刘永丹顿时泄气,不过我又说道:“虽然不知道他们属于什么势力,但是也能够猜出几分。” 刘永丹眼睛一亮,问道:“什么特点。” “他们的袭击手段,非常具有特种部队的特点。我以前当过兵,在越南打过仗,以前我们对付越南佬的时候,有时候就会这么地干。他们的手法简直一模一样!”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但是刘永丹毫无反应,我一想,顿时释然,不仅我国和越南打过仗,美国也和越南打过仗,身为美国人的盖茨,参加过越战很正常。 刘永丹失声说道:“你是说,这是国家来对付我们了?” 他一听到军队二字,就以为是国家机关终于来对付他了,顿时惶惶不安。任何强大的黑社会势力,都无法与国家暴力机关抗衡。 我摇摇头说道:“绝对不可能的,要是真的是我国自己的军队,首先他们是不会杀害无关的考古工作人员。其次他们机会多的是,何必在深山老林里面伏击我们?因此绝对不是我们国家自己人。而是别的国家!” “别的国家?” 刘永丹的双眸紧紧盯着我,似乎便认为那帮人就是美国人。 我摇摇头说道:“他们不是美国人了,虽然袭击的手法和美国的特种部队一模一样,但是别忘了。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度,许多国家都效仿美国地作法,因此作战手法一模一样不稀奇。想必你应该知道曹墓的真相吧!里面的东西,据说和国脉一览图有关。而你又想想看。历史上有哪个国家被封住了国脉?假若这件事情是真的话!” “日本!” 刘永丹立即得出了答案。 根据传说。日本在二战时期被封住了国脉,只是这件事情虚构多于真实。因此难以叫人相信,以至于我不得不加上一个假设地理由。 我点点头。说道:“不过这是我地推测而已,真正的面目,要等到他们暴露以后才知道。我们目前呆在杨树林里面是安全地。” 我们安排了一下,留下几个人放哨,其他人则分散开来。我们缺乏武器,硬拼根本不是对手,因此只能接着黑暗来袭击。 范雪雪被我救了出来,但是她又作为背叛者。一直不敢正眼看我,老是低着头,扯着衣角,低声说道:“对不起,我这样一个女人,一定被你看不起吧。” 我摸摸她的脸颊说道:“傻瓜,你为了亲密地人儿不得不做出这种事情,我可以理解的。” “谢谢!” “有情况!” 放哨的人忽然低声招呼,我赶忙凑过去查看,却发现有个穿着深蓝色夜行衣的男子站在灯光亮处。故意让我们看到,他左手里拿着一个白旗,右手里拿着一个扩音器,用字正腔圆的国语喊道:“听着,所有在杨树林里面的人,立即出来投降,我们可以给你们活命的机会,否则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嗤之以鼻,难道上前送死吗? 忽然嗵嗵沉闷地两声,然后我听到驹的响声,顿时脸色大变,喝道:“迫击炮,卧倒!” 这里面只有我有战争经验,其他人都是茫然地呆着,倒是范雪雪听从我的吩咐,立即扑倒。其他人正要学样,但是已经迟了,炮弹落了下来,但是却落在了杨树林外围,立即喷起冲天的火焰。好家伙,居然是凝固汽油弹。 那个家伙又喊了起来:“这是警告,你们再不出来,我们就用凝固汽油弹直接轰击杨树林,你们将在地狱的业火里面死无葬身之地!” 这不是危言耸听,万一真的是凝固汽油弹扔到这里的话,以森林的茂密程度,会立即燃起冲天大火。将近一半的人会立即被炸死,然后有一半的人会被大火产生地缺氧层窒息而死。 “可恶!他们准备的好充分,不过他们没有直接进攻,而是比我们出来,说明想要利用我们的一个特点。” 我说出了我的看法,然后对大家说:“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出去了。” “等等!” 刘永丹叫住大家,然后狡猾地说道:“他们并不清楚我们的具体人数,全部出去,万一被一网打尽可就不妙了。所以我们要留下一些人手以备万一。” 我一愣,居然没有想到,这个刘永丹不愧是黑帮里面最出色的人才。 我点点头,刘永丹就挑出了几个精干的人物留下,他自己必须出去的,因为 种头头想必已经是榜上有名了。 我们无奈地全部走了出去,在杨树林外面,那帮人并没有上前来捆住我们,而是在周围的黑暗中,谨慎地布下了狙击手,一旦我们稍有异动,便可以开枪杀人。 我暗自揣度他们不知道有什么目的,随后从那个讲话的人身后,又出现了几个人物,其中一个身影看着眼熟,便是从我手里逃出去,释放烟火信号的那个家伙。她带着面具,一言不发,全部由那个讲话的人代言,可是一看就知道,这个面具人的职位比讲话的要高。 他说道:“接下来我们会挑选人员开始发掘曹操的坟墓,只要你们好好合作,我们保证事后让你们安全离开。若不合作,那么我们只好将你们全部杀死。” 目的果然是曹操的坟墓。 大家都一言不发。 那个面具女人正要转身离开,说时迟,那时快,倏然不知道从哪里闪出一条人影,极快地奔驰到面具女人跟前,因为动作实在太快,角度实在太刁钻,几乎没有人能够反应过来。等我们看清情况的时候,已经发现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手中拿着一把匕首,夹在面具女人的脖子上,而这个女人正是无双。 她好本事啊! 无双的偷袭极为成功,面具女人身边的守护都目瞪口呆,那个讲话的更是哈大了嘴巴。只是这个女人身份极高,以至于他们投鼠忌器,不敢有所动作。 无双冷笑着说道:“好了,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个人的真面目吧!” 说完,用另外一只空手摘掉了面具女人的笼罩,露出了庐山真面目,这个女人,居然是万万想不到的—— “孔薇薇,怎么是你!” 我吃惊地大叫,想不到面具后面,竟然是孔薇薇的面颊。 她面无表情,过了半晌才说道:“不错,孔薇薇是我的化名,我的任务就是潜入你们的队伍里面,寻找线索。我只是奇怪,朱无双,你怎么发现我的,然后事先准备好做偷袭。这叫我非常想不通,我想我的习惯动作已经是非常完美了吧!” 无双冷笑着说道:“不错,你在一些方面,确实是非常完美的中国人,可是有一些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却是根本改变了的。幸好爸爸那天做的馄饨,让我猜出了你的真实身份。” 我记得确实在无双家煮过馄饨,但是怎么让无双看出了破绽了呢?连孔薇薇都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孔薇薇说道:“答案就是筷子!” “筷子?” 孔薇薇不明白。 “由于中国和日本的主要食物水稻的黏性不同,两个国家人们拿筷子的手法也不同。中国的水稻黏性大,可以用筷子拿起一大团饭,而且桌子又大,必须去远处夹菜,所以中国人拿筷子都是很长的,差不多拿到了顶部。但是日本不同,一来水稻的黏性差,而且采用的是分食制,每个人都是单独的菜在案几上吃,无需伸长筷子,一般都拿在根部。别人或许看不出这些细微的小处,可是我作为访问学者,在日本呆过两年,可是从各个方面考察过日本,所以我一眼就看出你是日本人。一个日本人,怎么变成流浪汉,又和我爸爸牵涉在一起?这不叫人很奇怪吗?所以从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防备你,今天我看到了烟花,立即知道情况不对,然后果然发现了放烟花的人就是你!” 孔薇薇自嘲地说道:“想不到在这么小处上都被你看出了破绽,真是出乎意料啊!不错,我便是前日本自卫队陆军少尉滨崎步!” 我上前喝问道:“我想不到,居然是你混了进来,你们究竟有什么目的!” “为了国脉!” 滨崎步回答:“自从日本的国脉被封住以后,日本一蹶不振,现在基本是美国的殖民地。我们要成为正常的国度,必须打开封印的国脉!”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和我猜测的差不多,他们果真是为了国脉一览图。 “那为什么你们要跟住我?” 滨崎步说道:“没有办法,我们探听到国脉一览图收藏在王老的手里,但是当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掉了,我们找不到国脉一览图,就想办法陷害了朱恒淮教授。因为我们认为他有能力找到国脉一览图。” 若是此刻王开山听到这番话,我一定不必再这么化妆了!(** 四十五、逆袭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王老在你们到达之前,已经死 我急忙追问道,这是事关我洗脱嫌疑的关键。 刚开始的时候,林白水曾经怀疑是王开山杀害了王老,但是缺乏证据和理由,而且杀死了王老之后,对王开山本人也不利,因此我否认了这种可能性。接下来王开山认为是刘永丹杀害了王老,不过细想之后,同样发现,对于刘永丹毫无益处,反而陷入了不利的地步。这就是他为什么急于追捕是嫌犯的我,为的就是摆脱嫌疑。接下来突然冒出了第三股势力,这帮日本人,他们对于国脉一览图是最感兴趣的,但是想不到接触王老的时候,他也已经死掉了。 滨崎步点点头说道:“不错,一开始我们就接触了王老,但他奚落我们,就是知道了国脉的所在地,我们也无法揭开封印,这叫我们非常奇怪。然后我们约定在某个时候会见,等到了之后才发觉,他竟然已经被人杀害了。这叫我们非常惊奇,搜索了一番,没有找到我们要的东西。为了避免曝光,我们考虑之后,认为同在酒店里面的朱恒淮教授最有可能在未来找到国脉一览图。所以设计陷害他,并且在警察局里面,想办法帮助他逃走,我们就一路跟踪过去。” 滨崎步横了我一眼,她是知道我的真面目的,不过此刻还没有挑开,我有点感激她。 接下来的事情,我大致了解了。不外乎就是滨崎步冒充一个流浪汉,和我接触,博得我地信任,然后死皮赖脸地跟着我。居然一路稳稳当当地混了进来。若不是无双为人警觉。此刻我们老早都全军覆没了。 “有件事情我很奇怪,你究竟几岁了?” 我问道。 滨崎步没气好笑地回答:“二十三了。只是脸长的年轻,身体发育又比较差。所以看起来和十几岁的毛孩差不多。” 无双哼地一声,她快三十岁了,自然听到这句话有点不满。滨崎步落在她手里,动弹不得,连带周围的那帮日本人都不敢动弹。 就在这时,原本蛰伏地滨崎步忽然有了动作。她双手猛然抓住无双那只架住她脖子地胳膊,用力向前拉,竟是一个柔道中的过肩摔姿势。此刻我们地命都捏在无双手里。这一幕不免叫人大惊失色,有人叫道:“小心!” 无双表情不变,双脚一蹬,反而顺势翻过过去,却用手紧紧拉住了滨崎步的胳膊,借势一拖,反而把滨崎步给拉倒在地,然后一屁股坐在滨崎步背脊上面,抓住她地头发,拎起了她的脑袋冷笑道:“想和我斗。你还未够班!” 滨崎步脸上除了恼火,更多的是惊讶的表情,想不到无双的身手如此出色。这是当然的了,我一手**出来的弟子,能够水平差吗?只是由于身体的缘故,无双无法像我一样大开大合,一骑当千。但是她近身短打地功夫,别说是滨崎步这个小娘们,就是我也无法招架。滨崎步却是未够班与无双交手。 现场又重新回到了无双的控制下,那些日本人看的眼睛都呆了,于是同时,埋伏在杨树林里面的人,悄悄地开始行动,乘着两个女人打斗的时候,忽然发难,顿时制服了在这里所有的日本人,或是一闷棍,或是一脚踢爆蛋蛋。那个讲话的更加不受欢迎,似乎挨打特别多。顿时情况发生了逆转,我们夺回了这里的控制权。 滨崎步嘶叫道:“没用的,外面还有我们的很多人,你们那些手下,都在我们控制之下。” “不过我们也有你们作为人质啊!” 我对滨崎步说道。 我颇为恼火,这个家伙居然利用我地同情心,哄骗我潜入进来。说起来,我身边竟然埋伏了两个内奸,这实在是我太过于掉以轻心的缘故啊! 我挥挥手,和刘永丹商量了之后,把所有人质和人手都带进了杨树林,在黑暗的森林里面,一来人质在手,他们不敢用燃烧弹之类的歹毒武器,二来树木和黑暗也可以阻挡狙击手的进攻。在之前的偷袭当中,狙击枪无处不在的飞舞子弹,实在叫人胆战心惊,心有余悸。 果然不久,就在外面陆续出现了几个人影,潜伏在隐蔽处,人数一时难以估计。滨崎步这次是轻敌了,她以为埋伏了人手,就可以把我们一网打尽,但是想不到被一个捕鸟人从背后“斩首”,使得指挥系统瞬间崩溃,这边的人全部被擒获,而那边的人则根本没 到任何信息,使得我们轻易地赢得了主动的机会。 过了一会儿,那边似乎选出了一个头头,向我们喊话,依旧是标准到像播音主持人一样的国语:“里面的人听着,我们掌握着你们所有的人质,你们赶快投降,不然我们不客气了!” 我横了滨崎步一眼,见她正冷冷睨视着我,就顺手在她小屁股上狠狠捏了一把。她想不到我会做这样的举动,只觉得屁股一痛,顿时叫了一声。于是我就在此刻也大叫起来:“你们听着,你们的人,包括你们的头头,也在我们手里,要是你们敢进来,我就弄死她!” 对面冷场了一会儿,又喊道:“我们日本国的勇士,向来以被俘为耻,她无能地被你捉住,已经不是我们的首领了,要杀要剐随便你!我还是劝你老老实实投降,省的吃苦头!” 老子才不信,你们日本人被美国人驯服了这么多年,养出来的都是一帮宅男和废柴,自卫队的单兵战斗力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的,恐怕只比台湾的草莓兵稍微强一点。现在的日本人还能够谈勇气吗?那简直像妓女谈贞操一样可笑。 我又捏了一把滨崎步的屁股一把,这次她咬着牙忍住不叫,我也没有办法,只好光对着外面空喊:“你们来啊,我叫你们看看,什么叫做勇气!” 对面火冒三丈,叫道:“混账,若你是勇者,就出来试试看单挑!我们黑龙会有的是勇者!” 我讥笑道:“要是你们有勇者,刚才就不需要偷偷摸摸地进攻了,而是想你们的先辈一样,面对俄国人的堡垒,无畏地冲上去,而不是现在像老鼠一样的堕落,即使伊拉克的民兵,也比你们有资格说勇气两个字!” 我满面不屑,他们根本不敢进来,滨崎步一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不然他们为什么不在刚才进攻,定可以将我们打个落花流水,而不是磨磨蹭蹭到现在,处处落于下风。 对面愕然,我回头又问:“黑龙会是什么玩意,我记得以前有的,怎么现在又搞出来了?” 她哼的一声,装作入禅的和尚一样不肯回答,我正要上去捏屁股,无双已经迫不及待地跃跃欲试了,说道:“让我来,保证让她说真话!” 我点点头,那无双立马就扒下了滨崎步的裤子,引得范雪雪窃窃私笑,撇过脑袋不去看,我目瞪口呆,盯着滨崎步白嫩的小屁股,不知道无双要做什么。 滨崎步大叫道:“你们来啊,我是不怕**的!” 这倒是,据说日本的处女,只有在十三岁以下才能够找到。 无双**笑道:“我是女人,是不会**女人的,不过我要做另外的事情哦!” 说完,也不知道从哪里拖过来一条又黑又粗到底树枝,对准滨崎步的**眼,喳喳叹道:“好嫩的地方啊,要是被这根树枝一捅,真不知道会变成怎么样丑陋的样子!” 我只觉得**一紧,无双实在太变态了,那滨崎步拼命嚎叫挣扎,待到那树枝方接触,终于崩溃嚎道:“我说,我说。” “这样才乖,呵呵!” 大概此刻无双在滨崎步的眼中,不啻于恶魔一般的微笑。 滨崎步老老实实交代,自从日本被美国占领,教训地服服帖帖,虽然发展了军力,但是基本上和废柴一般,连听到朝鲜入侵都面如土色。但是日本国内的一干右翼势力毕竟强大,千方百计想恢复日本往昔的地位水平,于是就从自卫队退役的军官那里,招募人手,秘密地组建了一个新的黑龙会。但是和之前老牌的黑龙会势力遍布亚洲不同,新黑龙会势力不足,而且组建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军队的行动比较引人注目,一旦在外国曝光,引发其他亚洲国家反应,干爹美国自然不会宽恕。但是民间组织就容易多了,只说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就可以推脱政府的责任。黑龙会组建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解开封印的日本国脉。但是他们没有国脉一览图,毫无头绪,只能来到中国找到王老。也托了民间组织的福气,若是自卫队的人马,老早被国安给监视了,至于一般的散客,根本没有人在乎。后来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搞到了武器,出来偷袭我们。其中滨崎步是里面的高级官员,职位很重,所以那些手下不敢乱动。** 四十六、永恒的利益 来如此,我们徐徐从滨崎步口中套出了对方的情况,局面还是比较难以应付的。现下我们靠相互挟持人质形成对峙,这样拖下去,到了白天,恐怕局面对我们相当不利。因为现在我们是靠着杨树林的黑暗作为掩护,到了白天,光线充足,这个优势很快失去,而我们又没有充足的武器,人手上也处于劣势,一旦他们布置好,通过狙击枪掩护,再进行猛攻,恐怕我们会很快败亡的! 我喃喃自语:“要是王开山在这里就好了。” “找她做什么?” 刘永丹哼了一声,有点不满。 我哈哈笑道:“好歹她可能是你妹妹,何必如此视之如仇人呢?因为王开山手里,藏着对外联络的发射器,与外界沟通,因为这次考古活动,毕竟是公开合法的活动,而且有如此众多的工作人员,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是有必要进行必要的联系的。当然,为了防止你们探听到,一直没有使用。如果能够用到那个东西联络到外面,局面就很快翻转。” 刘永丹冷笑道:“我也会完蛋的。警察不会饶我的。” 我故作惊讶问道:“你有什么问题呢?我知道,你的真正身份是黑帮,不过别忘了王开山也是。一旦外面的人过来,你们只是此次来参加考古的合法国人。真正要完蛋的则是外面的家伙。一帮日本人,无缘无故来到中国。还杀了不少人,存心找死啊!” 刘永丹心念一动,不愧为枭雄,很快定下主意。问道:“那么王开山在哪里。刚才我见她逃了这里来,怎么没有看见呢、这么大动静。她不可能没有反应的。” 我眉头一皱说道:“是啊,我也在奇怪。她人去哪里了。要不我们找找看吧。” 刘永丹安排好手下,注意监视对面地日本人,然后挑了几个人,一起前去寻找王开山。那范雪雪和无双没有事情,也一起带过去找人,至于滨崎步,我实在不放心这个娘们,天知道会搞出什么花头来。索性一并带在身边,在脖子上绑了一圈绳子,像是牵狗一样带着。滨崎步恨地直咬牙,但是只要一看到无双妩媚的一笑,顿时打了一个寒战。 杨树林的面积并不是很大,最多只有几亩地,在贫瘠的黄土上,根本没有办法长得太多,很快我们就将整个杨树林搜索了一遍,但是根本没有发现任何王开山地影子。不禁叫人暗暗奇怪。 “或许,她去了公孙策庙。” 无双小声地说道。 范雪雪瑟瑟打了一个寒战,说道:“去哪里干吗,怪可怕地。” 其他人都莫名其妙,想不到森林里面还有一个庙宇,不过他们都不了解那里的可怕之处。我点点头,说道:“好吧,我们去那边看看吧,有可能真地躲着。” 我们一群人来到了公孙策庙前面,未到庙门口,范雪雪就尖叫起来:“你们看,这里果然不对劲,菩萨像居然倒下来了。” 我定睛一看,果然发现在公孙策庙内,原本好端端地立在供台上的泥菩萨,此刻居然翻倒在地上,而且断成了两节。于是我一个箭步赶过去,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仔细打量供台,上面地痕迹显示,似乎是有人故意把泥菩萨给推开的。除此之外,供台的灰尘上还有两个鞋印,比划了一下脚的大小,大致可以推断出身高,和王开山差不多,就应该是她。她也来过公孙策庙,但是现在不知道去哪里了?这么小的一个庙,是藏不住人的。 “想不到这里还有一个庙,公孙策庙?哈哈,为什么不是包青天庙呢?” 刘永丹大笑着,她并非专家出身,平常电视看多了,便以为历史上真有公孙策这个人。 无双警惕地走了上前,细心查看一番,忽然在供台上**,弄得满手灰尘,待她拨开灰尘,却看到供台上有一个圆形的印记。她摸索着,仿佛抓住了什么东西,然后用力一拉,但是眉头皱起来,对我说道:“帮帮我,有点重。” 我上前握住无双的胳膊,入手沉重,用力缓缓拉起来,只听轰轰隆隆地一阵响声,一个圆形的盖子被我们从供台上拉了起来,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大洞。我和无双顺着眼往大洞里面眺望,入目都是一片无尽的深渊,透出一股阴寒的气息,叫人不寒而栗。 “这里有洞!” 无双低声说道,忽然她不顾肮脏,直接趴在地上,用手在洞里抹了一下,说道:“洞里有阶梯,上面有人踏过的痕迹,我想是不是王开山来到这里之后,发现供 问题,所以就推开了泥菩萨,找到了入口,然后她就去。” 我忽然心念一动,因为我们通过那种电子仪器,曾经检测到一个入口就可能在杨树林里面,但是很快被刘永丹一伙的入侵所打断,莫非王开山就乘机前来探险,终于找到了这个入口。之前我和无双等虽然来过,但是老早被泥菩萨吓坏了,哪有胆子查看呢? 刘永丹却惊喜之极,说道:“莫非,莫非这里就是曹操坟墓的入口?” “极有可能。” 我表示肯定。 滨崎步顿时露出了欣喜的神色,她来到这里的目地,也是寻找曹操坟墓里面的东西。 刘永丹建议说道:“既然王开山也进去了,我们也不能落后于她,所以也赶快进去吧!” 我苦笑着摇摇头,说道:“你们以为探险跟玩似的,非常危险啊!现在我们手头的所有工具,都留在外面,叫那帮小日本给看守。我们怎么进去?连个起码好一点的手电筒都没有,一到里面,万一遇到麻烦就糟糕了。” 滨崎步忽然说道:“或许我们可以结束敌对状况,一起合作如何?” 立时,每个人像是看妖怪一样,盯着滨崎步看。我冷笑道:“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合作吗?城下之盟,我可不会签订的。” 滨崎步侃侃而谈地说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虽然在之前我们发生了一些误会,不过在利益面前我们都是一致的。” “你有什么利益能够给我们呢?” “首先,我们取消对立的状态,然后我把装备还给你们。而你们,则让我们参加曹墓的探险,并且在事后将日本国脉的地方告诉我们。” 虽然国脉一览图在我的手里,可是那些弯弯曲曲的线条,谁看得懂呢?不过王老似乎有诀窍,他知道日本国脉的所在地,还说日本人即使知道了,也没有胆子过去的地方。 我忽然心念一动,想到即使日本的国脉,自然在日本本土了,连日本人自己也不敢去的地方,那么只有一个地方了。 我顿时醒悟,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成交,不过首先你们要把所有的人质放掉,然而给我们一些武器,我怕你们会反悔。” “没问题。” 滨崎步一口答应。 我先放她回去,无双疑惑地说道:“难道你不怕她反悔吗?” “怕个鸟,她反悔了,日本国脉的所在地她就不知道了,也无法得到曹墓的真相了。” 这句话我故意说的很响,让远去的滨崎步能够听到,警告她不要耍花样。不刻外面的人报告说,日本人果真放了所有的人质,并且将一部分武器转交给我们。我检查了一下,这些武器没有做手脚。 “这番诚意,你们应该了解了吧!” 滨崎步说道。 我兴高采烈,笑道:“成交。只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们一开始老老实实说要和我们合作,反而故意搞个偷袭,何必呢?” 滨崎步没有回答,但是我们知道他们的心思,想要独吞,可惜事后却被搞砸了。 挑选前去探险的人,日本人方面,只有滨崎步参加,我是必须前去的,刘永丹坚持也要去,我考虑了一下,答应了他。剩下的无双表示,她是历史考古方面的行家,身手亦是出色,由她过去非常合适。这居然没有人反对,想必刘永丹考虑多一个自己人,就多一份自己的力量,至于滨崎步,也是考虑无双的身手吧! “我,能够去吗?” 忽然一个怯生生的响声出现,我回头一看,居然是范雪雪,虽然大明星很叫人关注,但是刚才事情紧急,老早没有人关注她了。 我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拍拍她的肩膀说道:“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你还是留在上面吧!” “我知道,是你看不起我,因为我曾经背叛过你。” 范雪雪气愤地说道。 无双洋洋得意地看着她,之前两人交手甚是厉害,但是转眼间范雪雪就落了下风。她不仅背叛,而且还拖后腿,与无双一下子克制敌人的功绩根本无法相比。范雪雪完全败了。 我仍然摇摇头,拒绝范雪雪的前往。 之后大家收拾了一些工具,就有四个人准备充分,往大洞前进。其实洞里面是布置有铁制的阶梯,我们顺着阶梯慢慢走了下去。** 四十七、谶纬之毒 打开手电筒,咬在嘴里,往下面照下去,同时手脚并往下爬,大约走了十几米,终于解除到了地面,我从阶梯上下来,踩在结实的土地上,拿着手电筒四下里照射,周围都是粗糙的土质,一点也没有修饰。 这里的地区,土质都是以黄土为主,厚达几公里。黄土土质疏松,能够挖出一个这样的通道而没有倒塌,确实也不叫少见。 还有几个人也陆陆续续走了下来,等人到齐了之后,我说道:“我在前面探路,两个女士在中间,刘永丹,麻烦你在后面压阵!” 他们没有反对意见,于是我首先从旁边的一个洞穴里钻了进去。这个洞穴直径只有一米多,根本无法自立行走,只能用屈身爬行。我摸摸头上的安全帽,拿出一叠胶带纸,把手电筒绑在帽子上,然后才进去。在我后面,分别是无双、滨崎步和刘永丹。 说来也奇怪,地面比较潮湿,双手贴上去,粘乎乎的非常不舒服。后面的滨崎步嘀嘀咕咕:“该死的曹老贼,为什么挖了这么一个洞,好歹大一点。” 无双冷冷地说道:“我们运气还不错,这不是墓道,而是一个藏兵洞。” 滨崎步一愣,说道:“难道不是通向坟墓的吗?” 无双说道:“虽然是通向坟墓的,不过有点特殊,这是一条藏兵洞。曹操这个人,特别擅长打洞。除了挖掘别人的坟墓以外,也喜欢在地下藏兵。在他地旧都许昌,就曾经挖掘了许多道地下的通道,将士兵藏在里面,让敌人无法知晓他手下的虚实。等敌人进攻的时候,忽然从地下涌出无数士兵,顿时将敌人打败。” “真是狡猾,不愧是三国的狐狸啊!” 女人果然喜欢聊天。就在这个情况下也不例外。在她们嘀嘀咕咕的说话声中。我们逐渐走出了藏兵洞,却到了一个空间比较大的地方,说来离奇之极,我的手电筒照射过去,居然看到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一排整齐地楷书。我吃了一惊,三国地时候怎么会有楷书?这起码要南北朝时候才有。 其他人除了无双以外。显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而是纷纷好奇地凑上去,啧啧称奇,想不到在地下居然也有一块石碑。只有我和无双谨慎地往下看,在看到落款地时候,不由得一愣,立下这块石碑的人,居然自称庐州包拯! “包青天。怎么回事。他也来过这里吗?” 滨崎步显然对中国文化历史有一定了解,居然知道包拯。 我和无双对视一眼,现在开始仔细查看碑文了。 石碑上说。靠近京城的洛阳北邙山,忽然发生了奇怪的事情,不时有山民看到了骷髅复活、猛鬼出没等事情。于是皇帝派遣包拯前来调查。经过仔细调查,他发现祸根在这里,他找到了一个入口处,深入之后,发现前面有莫名其妙的可怕之处,就再也不敢深入了。他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就立下了一块石碑,警告后人不得入内。他又担心有人会无意中发现这个入口,索性就建造了一座庙宇。中国人虽然不信神,但是敬神,有庙存在了,至少不会有无聊的人过来。至于公孙策这个名字,则是保证的化名而已。 原来如此,这揭开了我心中地一个谜团,为什么这里会有一座公孙策庙,为什么这里会流传包拯的传说,原来他早已经来过这里进行调查了。 “不过他说前面非常危险,警告我们不要前去,到底有什么危险?” “去了再说吧!” 我带着疑惑,唯恐前面有什么奇怪的危险,所以小心翼翼地前进,走了几十步,周围的泥土墙面,组建变成了青石板的墙面,上面还刻着奇怪的花纹。越往里面走,奇怪的花纹越多,仿佛是一种奇妙的文字,当手电筒照射到上面地时候,花纹闪现妖异地神采,不仅叫人有一种异样的心绪。 走了不久,我忽然发现原本平整的地面上,有一个人形物体躺着,我放缓脚步,定睛细看,发现竟然是王开山。她自从走进这里之后,我们一直没有她地任何痕迹发现。我快步上前,蹲在王开山身边,她闭着眼睛,脸色苍白,我探探鼻息,还活着。 其他几个人凑了上来,滨崎步说道:“我来吧,我对治疗这个伤害有经验。” 她好歹是前自卫队军官出身,我想了一下,让她来处理。 滨崎步拿着手电筒,拨开王开山的眼皮,照射瞳孔,然后又摸摸她 ,说道:“基本上没有收到什么伤害,似乎是被强烈昏迷的。奇怪,究竟是这么回事,她看到什么东西,所以昏了过去。” 我忽然心神一凛,无双已经代替我回答了:“莫非就是包拯所说的可怕的危险?” “有可能。” 我沉默一下,叫无双帮我把王开山背到背脊上来。刘永丹叫道:“你疯了吗,为什么要带这个累赘。我们可以放在这里,回去的时候再带走!” 我说道:“你也未免太缺乏情意了吧,好歹她可能是你妹妹。” 刘永丹哼的一声,说道:“你会后悔的!” 无双帮我把王开山用绳子绑在我背脊上,这样方便我行走。她个子不算高大,因此对我的负担不大,就相当于背了一个大号的包裹而已。 大家继续往前走,这里是曹操的墓穴,可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历史上曹操是一个相当奸诈的人,为了防止别人盗墓,甚至将墓穴巧妙地设置在这个隐蔽的地方。可是在墓穴里面,却没有设置任何机关暗器,叫我们非常奇怪,一开始我们是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渐渐地胆子大了起来,大踏步前进,就在此刻,忽然我身后啪嗒一声,我回头一看,无双居然不声不响地一头栽倒在地上了。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刘永丹或者滨崎步偷袭,因为除了这两个人以外,没有其他外来因素造成无双突然倒下。这也不可能是无双自己生病了,她常年锻炼,身体素质向来很好。更不可能是曹操墓穴里面的机关,假如有机关的话,走在前面的我才是第一个受害者。 我顿时警惕地盯着对面的两个人,右手悄悄地摸向腰间,随时准备拔出匕首,战斗一番。但是对面的两个人并没有反应,而是首先由滨崎步开始发生异动,她脸色惨白,身体摇摇晃晃,倏然单膝跪下,想努力站起来,可是仿佛有一股奇特的力量一样,压迫着她倒下。 刘永丹同时坐了下去,但他毕竟是男人,抵抗力比较强,咬着牙对我说道:“不对劲,我怎么浑身无力,好像中暑了一般,脑袋很昏!。空气里面有毒!” 说话之间,我也一下子感到了自己身体的不对劲,浑身肌肉酸软,脑袋非常地晕,仿佛得了重感冒一样,没有力气。我渐渐地发现身体开始不停使唤,双腿开始打颤要软下去。我们中毒了吗?不像,古代科技不够发达,并不能像现在一样开发无色无味的毒气。他们制造的毒药,多半是萃取动植物或者天然矿物的毒性。有机物不必说了,放了这么多年老早变质了,而天然的毒物多半是有色彩味道的。莫非是强烈的放射性物质?这也不对,假如有这么强烈能够使得我们中毒倒下的放射源,应该我们在地面上的仪器就已经发觉了。 这到底怎么回事? 我的身体越来越软,双腿跪下,喘着粗气,抬头看着墙面,上面的花纹越发迷乱。忽然一道亮光在我脑中闪现,我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关掉手电筒!” 我自己首先关掉了手电筒,刘永丹不知道我要干什么,但是还用剩下的力气关掉了。剩下的两个手电筒,一个在无双软倒的时候砸坏了,滨崎步的却被她压在身子底下,立时这里陷入了一片黑暗当中。 我跪在地上,不住地喘着粗气,心脏咚咚乱跳,随着时间的推移,力气渐渐开始恢复,对面的刘永丹也是如此,半晌我听到他挣扎着起来,问我说道:“这是怎么回事,只要我们关掉了手电筒,我们就开始没有事情了,怎么回事?” “我们中了纬之毒啊!” 刘永丹叹道:“我们果然中毒了,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关了手电筒就没有毒了呢?” “因为这种毒比较特殊,是通过眼睛传播的!” 进入曹墓开始,我就觉得很奇怪。假如是通道的话,要么不装饰,一装饰,以汉代的习惯,都是壁画为主,怎么会乱七八糟地绘了如此众多的花纹?直到我们都开始昏倒,我才猛然察觉,这根本不是花纹,而是谶纬! 谶纬在中国历史上非常悠久,主要以古代河图、洛书的神话及西汉薰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为理论依据,将自然界的偶然现象神秘化,并视为社会安定的决定因素。盛行于西汉后期,东汉末期渐衰。** 四十八、金属尸体之谜 是纬在三国的时候,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神秘的诅咒传说只要中了纬之毒,无色无味,不出一个月,即可会毙命!说起来非常神奇,但是放到现代,说穿了就是心理学上的一个分支,利用奇妙的花纹,使得人产生心理幻觉,进一步导致人体的失控。例如人们看着不断旋转的螺旋花纹,会产生眩晕呕吐的不适感,其原理差不多。曹墓通道上的花纹,都是暗示符号,我们一路走过来,一开始没有问题,但是看多了,渐渐影响脑部。不过因为身体素质的关系,首先是身为女人的无双最先倒下,然后军人出身的滨崎步第二个,而两个男人情况稍微好一点,能够坚持的久些。 当初,恐怕包拯就是发现了这点,不明所以,深以为惧,才立下了那个警告的石碑。而王开山不知情,最终倒了下来。若没有人救援,恐怕不久之后便会饿死渴死。难怪曹操的墓穴通道如此之长啊! 我忽然想到,历史上曹操是得头痛病死掉的,或许他本身是一个纬高手,但是不免的受到职业病困扰啊! “因此,只要不再看这些奇怪的花纹,就可以了。不过这样的话,我们行走也有困难了,在这种环境里面,摸黑行走是非常困难和危险的。” 刘永丹说道,我回答他说道:“我知道,我已经想到了办法了。你能不能站起来?” “可以,我的体力大半已经恢复了。” “那好。你就从包裹里面拿出纱布,抱在眼睛上,这样地话视线模糊,虽然能够勉强看清路况,但是细微之处却无法瞄清楚,也就是说无法辨别那些可怕的花纹了。” 刘永丹一笑说道:“这个主意倒是不错。哈哈。” 我瑟瑟站了起来,往包裹里面翻东西,过了一会儿。他叫我从他手上拿过纱布。这是医用纱布。本来是为了防备受伤之用。我们的医疗用品都放在刘永丹身上。 我在眼睛上绑住了纱布,确认刘永丹也绑住了之后,就打开手电筒。然后我们两个人分别行动,为三个女人在脸上也绑上纱布。我尝试着拍拍无双和滨崎步的面颊,试图将他们弄醒,过了一会儿,无双首先清醒过来。呻吟说道:“我的眼睛,怎么都看不到。” “不必担心。” 我安慰着无双,然后把事情告诉了她,无双也是历史学者,是知道这种谶纬之毒的,只是以前一直以为是传说中存在,想不到此刻确确实实亲身经历,差点要了小命。 滨崎步也在不久以后信过来。就差王开山了。可能她看着谶纬的时间过久,影响程度比较深,一直昏迷不醒。我也就放弃了叫醒她的打算。 纱布虽然可以帮助我们阻挡纬地侵袭,但是这样,我们行动地速度也大大减缓,差不多是一路上摸索着前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前面露出一扇铁门,阻挡了我们前进地方向,上面再也没有纬的图案。我一把扯下纱布,说道:“眼前就应该是曹墓的墓室了。” 无双点点头,这时候滨崎步上前推推门,皱着说道:“铁门很坚实,你们有办法打开吗?” 我哈哈大笑,说道:“当然用炸药了。” 其实使用爆炸物品,在考古上可是大忌,这可能会严重破坏文物,我向来不赞成的。不过眼前情况特殊,我不得不抓紧时间,无暇西溪钻研铁门的奥秘,索性用炸药炸开算了。 当然,我们总不会像开山一样,轰隆一下子炸个大洞,那么蛮干,在地下土层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说不定把我们自己都活埋了。好歹我也是战斗工兵出身,干过一段时间纯工兵的活计,对于玩弄炸药也是非常在行地。 我放下王开山,从背包中拿出c4炸药,如同口香糖一样的均匀分布黏在铁门的关键处,然后埋入电线。我叫众人离开一段距离,于是按动遥控器,只听砰砰砰几声沉闷的爆炸,铁门上涌出一股浓烟,顿时开了一个一人大小的洞口。这时,忽然吹起一股大风,急速地往里面涌,仿佛惊醒了里面沉睡的千年死尸,发动了妖风一样。这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稀奇,考古上时常碰到。是由于空间封闭,一旦打开,内外气压不同,空气就急速涌入。这样也好,让新鲜空气进化一下,省的里面有什么毒气,只是里面的文物多半被毁掉了吧! 我们估计里面地空气差不多新鲜多了,妖风也渐渐熄灭,于是打着 ,缓缓而小心翼翼地走进了神秘地曹墓墓室。我们这是一间大概一个标准篮球馆那么大的地方,墙壁黑黝黝,丝毫不见任何装饰。往中间走过去,看到了一张石床,旁边有数十个美人,或坐或倚或卧,分列两行。但见这些美女栩栩如生,仿佛依旧活着一样,但是面色铁青,显见是用水银注入其体内防腐。 殉葬这种事情,在中国古代并不稀奇,犹如殷商西周,动不动就斩杀数百奴隶陪葬,说起来曹操还算“仁慈”,只是过了千百年,这些殉葬的女子,依旧如生一般,面貌秀丽,便觉得非常残忍,拿着好端端地美女陪葬,太恶心了。 美人中间,坐着一个人,冠服,俨如王者,中立一碑,应该便是曹操了吧。 但是我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来看曹操的尸体的,我们来寻找的,是传说中的金人。那个号称金人不是金,金人不是人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藏在哪里呢? 我一点头,几个人都走了上去,小心翼翼地围住石床,越到目的地的时候,越要小心,谁知道曹操会不会在这个时候设下陷阱,乘着人们心理疏忽的时候,一举击杀众人呢? 我们在石床的四周,一起把手电筒照到了中间的曹操尸体上,光线充足,但是我看了一眼,不由得一愣,说道:“这具尸体好奇怪!” 的确,眼前曹操的尸体,根本就不像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金属的雕塑,直愣愣地看着前方。我们面面相觑,因为还距离几尺,只能直接凑上去观察一番了。我正要抬腿迈到石**,就发现自己体形过于庞大了,无论从哪个角度上去,都会触到女尸的身体。一旦将女尸碰到,灌满水银的身体,会立即破碎,将里面的蒸汽蒸发出来,污染这里的空气。我们根本没有防毒面具,恐怕立即会死翘翘的。 看到我的犹豫,这时候滨崎步沉吟一声说道:“我来吧,我的体形在几个人里面是最小的。” 看到我们面色有些犹豫,滨崎步又笑道:“大家的眼睛都看着,怕我做什么手脚吗?” “好吧,你上去,当心一点。” 我们同意了她,后面这句话,不知道我怎么就加上去了,或许还在怀念她作为孔薇薇时候吧。 滨崎步慢慢地踏上石床,避开了周边的水银女尸,接近曹操的“尸体”,她轻轻碰了一下,失声对我们说道:“这不是尸体,根本就是一具塑像。” “什么,这里难道不是曹操的墓穴?” 我有些失望。 对面的滨崎步回答说道:“不知道,看起来根本不是尸体,也不像是将一具尸体包裹在金属外表里面,根本是直接用铁水铸造的。” 一开始我怀疑是曹操将自己的尸体,用熔化的铁水铸成一个塑像,不过这可能性不大,因为铁水有数千度的高温,尸体老早被烧掉了。 这时候,我背上忽然一动,居然是王开山醒了过来,我正扭头看过去,王开山悠悠醒转,转转脑袋,抬起头,自言自语地说道:“怎么回事?我在哪里,你们在干什么?” 突然,她看到了旁边的刘永丹,甫一见仇敌,顿时怒从心起,厉声喝道:“你来干什么!” 王开山不知道怎么发飙起来,明明在我背脊上,一下子扯掉我绑在帽子上的手电筒,对着刘永丹就扔了过去。那刘永丹慌忙避开,手电筒呼呼朝后面飞去。 我高声喝道:“王小姐,不要冲动,我们暂时已经休战了。” 王开山清醒过来,眼神凌厉,说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先放我下来。” 我割断身上的绳子,把王开山放了下来,她双脚一落地,就紧张地四下里张望,在确认什么东西。我说道:“这里是曹墓,我们已经到达了。” 王开山点点头,但是就在这时侯,我们后面传来滨崎步的尖叫:“不好,谁扔的手电筒,砸坏了女尸!” 我们一起回头,竟然发现石**有一具女尸倒下了,历经千年的尸体虽然有水银防腐,但是老早脆弱不堪,尤其是额头上,被一根手电筒砸了一下,汨汨流出银色的**,慢慢蒸发,浮在空气中。 “快跑,日本女人!” 我大叫道。水银蒸汽可是剧毒,中招必死无疑。** 四十九、神秘的金人 死的王开山,真是大小姐的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硬是突然醒来,打翻了灌满水银的女尸,现在完蛋了,我们都必须立即离开这里,否则留下来陪葬了。 滨崎步动作极快,眼看慢慢地走出来不行,索性丢下背包,双腿一跃,一个筋斗弹了起来,飞过石床,宛如体操运动员一般,稳稳落在地上。这或许拜托了她矮小的个子,体形小,重心低,若是范雪雪这般高个子来,绝对不行。 待到滨崎步离开石床,水银蒸汽已经蔓延开来了。与水蒸气不同的是,水银蒸汽颗粒比较分散,所以视线没有被阻挡,我们依旧能够看清石床那边的动静,然后就在这时侯,水银蒸汽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围绕在曹操的雕塑身上,开始腐蚀铁面。倏然,曹操的铁像一动。 “是不是我眼花了,我看到那个铁像在动!” “不是!我也看到了。” 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无双回答。 我们稍稍拉开距离,避免了水银蒸汽的直接侵蚀,回头眺望那边的情况。 曹操的铁像慢慢站了起来,不像是有机械力量在驱动,而是仿佛活了一样,因为水银蒸汽的腐蚀,外表的铁皮不住啵啵掉下来,露出了里面的真面目,使得我们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在我们面前,站立着一个铁人,不是铁的机器人,而是真地一样的铁人。当曹操铁人外面的铁片掉落以后。身上露出了人体的器官和复杂的静脉动脉缠结,再往深处看,甚至能够看到内部有金属做的骨骼。而在骨架上面,血管经脉都是仿造的,是用一种铁丝以复杂的编织工艺缠绕而成地。在这些密密麻麻地脉络上面不足流动着红色和蓝色地闪亮**,犹如动脉和静脉,在寂静中这种景象尤其显得恐怖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金人!这里其实不是曹操的墓穴。而是金人的墓穴!” 王开山咬着牙。咯咯说道。其他人都已经骇然。 这具金属尸体一样的铁人从石**站起来,若不是里面看不到任何机械部件,我都以为是终结者从未来过来的了一样。然后,更加可怕的事情出现了。石**地那些水银女尸,居然也慢慢站了起来,向我们走过来。 “快跑!”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大家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好在没有腿软,转身就往出口跑出去,但是忽然轰轰的一阵巨响,一道巨大的铁栅门,猛然之间从出口上面降了下来,顿时关闭了整个墓室,叫人目瞪口呆,回头一看。那些水银女尸和铁人已经逼近过来。 我们只能慢慢地后退。手里摸摸,看看有什么称手的武器。 倏然,滨崎步首先发动了进攻。她掏出一把手枪,对准水银女尸开火。子弹近距离穿透女尸的额头,顿时让女尸从眼眶里面流出了银色的眼泪,然后耳朵、鼻子、嘴巴等七窍,都一起流出了水银。天长地久,这些女尸老早被水银腐蚀,脆弱不堪,受到外力打击之后,顿时崩溃,一下子被水银本身的重力压垮,瘫倒在地上,犹如一堆烂泥。 滨崎步又开了几枪,她是军人出身,枪法很准,一枪一个爆头,顿时把所有的水银女尸给打烂了脑袋,化作烂泥。 此刻就只留下了那个铁人,慢慢向我们逼近。滨崎步还余下几颗子弹,正要开枪,我心念一动,忽然喝声制止说道:“等等!” “怎么了?” 滨崎步奇怪地问道。 “不要开枪,你看他们虽然站起来,向我们靠近,但是有过伤害我们地举动吗?只是比较骇人,我们就当作是吃人地怪物,反击他们。这个铁人,似乎有什么事情一样,要接近我们。” 滨崎步一愣,确实如此,她把手指从扳机上放下,但是依旧没有把枪口离开铁人。 铁人嗵嗵地逼近我们,待到三尺左右的时候,忽然一下子跪倒在地上,身上的一个个部件松开,身躯缓缓地散架,露出了身体里面地核心,在他的胸口,藏在一个心形的盒子。然后整个铁人仿佛邪气的皮球一样,顿时一动不动,原本流淌在铁线上红色和蓝色的光芒,也停止了闪耀。 “这是什么?” 王开山疑惑地问道。 “可能是里面藏着的文书吧!” 我看这个铁盒子,体积狭小,不可能放太多的东西,只有可能是文书一类的东西。 大家四下里看看,用目光交流,如此重要的东西,谁都想要,谁都不肯放弃,最后达成一致 ,由我取了过来。我把盒子拿在手里,轻飘飘的,时候,却怎么也开不了,里面竟然有锁! “我来!我比较擅长开锁。” 滨崎步对我说道,我记得她小偷小摸的事情很擅长,犹豫了一下,递给了她。 滨崎步手脚飞快地打开了盒子,拿出一本小册子一样的东西,惊喜地要命,立即丢下盒子,首先看了起来,其他人顿时眼红,一个个叫道:“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争先恐后,但是不到一秒钟,都哑然了,拿着那本小册子无所适从。我哈哈大笑,老早预料到了这件事情,从滨崎步手里拿过了小册子,翻开一看,果然和我想的一样,里面写的是三国时期流行的汉隶,这些文字和现代文字区别很大,一时之间根本难以辨认,除非是我和无双这类的历史专家,才能够解读。 我翻看了几眼,似乎是某人记叙的一件事情,当我正要翻看下去的时候,忽然觉得一阵头晕,摇摇头,大叫道:“不好!水银蒸汽!” 方才一直忙着争抢这本小册子,居然忘了,几个水银女尸暴毙之后,从她们身上泄露的水银,逐渐开始蒸发,浓度越来越大,难怪我觉得一阵头晕,竟然已经中毒了。好在水银毒素不瞬间发作的,不然我老早毙命了。 滨崎步急忙问我:“还有炸药吗?” 我摇摇头,说道:“不够了,而且在这里我也不敢用,别忘了,水银是做雷炸药的主要成分,水银蒸汽也有可能会爆炸的!” “该死,难道我们就得在这里毙命陪葬吗?” 王开山恼火地说道。 “还不怪你,要不是你打翻了一具水银女尸,我们会陷落到这种地步吗?” 刘永丹冷冷地说道。 两个人吵架起来,我听得耳朵里烦,放声喝道:“闭嘴,都什么年纪了,还像小孩子一样吵架?” 这时候无双忽然叫道:“你们过来看看,这里好像有办法逃出去。” 我抬头一看,无双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石床那边去了。我屏息避免吸入水银蒸汽,赶了过去,看到无双指着石**的一个小小石碑。由于之前我们的目光都被铁人所吸引,因此根本没有注意到这块石碑的存在。 “汉曹魏公国脉碑!” 我失声说道:“这里果然不是曹墓,而是国脉的封印处!那么封印国脉的东西,就在这里了!” “什么,国脉!” 滨崎步一听说国脉两个字,立即跑过来,她为了解开日本的国脉,极其关注此事。 但是这里除了空荡荡的一张石床以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无双猜测道:“说不定,在这张石床下面,还有另外的通道?这在古代来说,根本不稀奇,时常有建造这种墓中墓的。” 其实这里已经算不上坟墓了,不过我也懒得纠正无双的错误。我对她点点头,然后贴住石床的一头,尝试着用自己的蛮力推开石床。石床大致有五六吨左右,果然我力量即使再大,也无法推动石床,因此我招呼众人:“大家都来帮帮忙,说不定生路就在下面!” 无双、滨崎步都马上贴在石**,王开山和刘永丹斗完嘴,一言不发,分别在两头贴住石床,我喊一二三,大家一起用力,五个人的力量不下一吨,加上只需要推动石床就可以了,所以石床轰轰隆隆地开始滑动,地上慢慢地露出一个黑洞,当真和无双预料的一模一样。 “太好了!” 众人一阵欢呼,刘永丹急急忙忙就像钻进去,我慌忙叫道:“当心,里面可能沉寂了数千年的气体,有毒!” “总比上面的水银蒸汽安全!” 刘永丹丢下一句话,就径直钻了下去,我想想看,倒是觉得他挺有道理的,索性也跟着下去。 黑洞里面,有一条向下倾斜的台阶,我打量手电筒照射,刘永丹就在我前面走动,随着我下去之后,无双等人也相继下来。我用力吸了一口气,除了有一点怪味以外,倒是没有其他的问题。 刘永丹看我们下来,稍微等了一下,然后凑齐几根手电筒,一起照射,这样比较明亮,我们四下里打量,这里空间比大,在我们面前,竟然矗立着一个无比巨大的人形。 “金人!始皇帝的金人!”有人失声叫道。** 五十、曹操的神秘发现 我们面前,矗立着一座巨大的金属铜人像,但是他只身,却依旧庞大无比。这个半身的金人,相貌是秦代典型的士兵模样,发髻朝左,胡子翘起来,身上披着盔甲。双手只剩下一个肘部,其他的部分已经失去了。而他的下半身,在胸部部分以下就全部不见了,尽管如此,他也非常的巨大,差不多有五六个人那么高。 “不是说金人不是人,金人不是金。我们眼前的金人,不是正宗的金人吗?” 无双对我窃窃私语,我也搞糊涂了,回头看看王开山,这件事情是从他们王家传开去的,只有她才知道最详细的情况。 王开山沉吟说道:“我也不太清楚,我的祖先是这么说的,我们绕过去看看吧!” 我们从金人的侧面绕到了他的后面,却看到金人的背后居然是空的,叫人不免一愣。金人的胸口差不多有一个房间那么大,被人凿开,做成了一个祭台一样的地方,中间放着一盏莲花灯一样的东西,上面悠悠燃烧着一团紫色的火苗。 千年神灯? 我们面面相觑,事情越来越怪了,从最初的寻找曹墓,到现在居然变成了阿拉丁的神灯,怎么都觉得这事情太过于荒唐了。 王开山没有说话,她径直走了上前,凝视着那盏莲花灯,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过了一会儿突然对我说道:“盖茨先生,那本小册子还在你手里。现在正好大家也有空休息一下,不如你把里面的内容翻译出来,给大家听听如何?” 我差点忘了,那本小册子似乎是曹操地日记。我从口袋里拿出来,坐在地上,一个手电筒照着,另外一支手翻页,开始细细看起来。 这本小册子果然是曹操日记式的文字。其他事情没有多说。只叙述了发现金人前前后后的事情而已。我一边观看。一边对大家翻译讲解—— 初平元年(西元一九零年),为了解决粮饷不足的问题,我设置了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开凿历年来的王公贵族坟墓,把里面的金银财宝挖出来,充做军饷。想不到这个主意却是不错,单单是挖了梁孝王的陵寝。所得财富,就可以满足我军三年之用。 但是在今天,发丘中郎将王孝突然来通报,说在发掘坟墓的时候,发生了奇怪地事情,原本已经挖开地坟墓,一夜之间忽然又自己复合了,这很奇怪。仿佛传说中会自动生长地息壤一样。 我赶紧带着自己手下亲信的虎豹营前去。暂时将发丘的兵士调开,让虎豹骑的前来挖掘。他们人多势众,不到半天。就挖开了坟墓,陆陆续续找出了一些金银财宝,看陪葬物品的规格,应该是西汉初年一个有功之臣的坟墓。 但是挖到他的棺木地时候,离奇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棺木非常奇特,不是用上好的阴沉木制作,而是一整块铁铸造。但是这块铁也非常奇特,长约一丈,犹如梭子,浑身光滑,竟然找不到一丝缝隙。既然是棺木,那么自然要把尸骸放进去,可是连缝隙都没有,叫人感到非常奇怪。 这时有人试着用剑刺了一下,棺木忽然自动滑开,慢慢地露出了一条缝,然后好像是被剖开的肚子一样,整个儿露出了里面的东西,竟然藏着一具完好的尸骸。西汉初年到现在,差不多过了四百多年,尸体依旧保存的非常好,仿佛只是刚刚死去地人一样。 我命人将尸体掏出来,刚刚抱出棺木,尸体一下子变黑,化作骸骨,继而又变成灰尘,洒在地上。然后棺木就产生了奇特地变化,倏然变成了一个闪着银光的圆球,落在地上。 这件事情莫名其妙,连我也搞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一定非常重要,所以我叫人将这件事情严格保密,带着圆球,回到了府邸。 然后我拼命查阅古书,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答案,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苦笑一下,算起来这个玩意,只能以后等我死掉之后,用来当棺材了。 当天下起了大雨,雷声阵阵,忽然一个闪电劈到了我府邸里,顿时那个圆球犹如得了魔力一样,飞了起来,飞到半空中,立时无数闪电劈在上面,闪亮如太阳一般。我们看得非常惊奇,莫非这是雷公地法器,落到了人间? 这时候,更加奇特的事情发生了,倏然我腰间的剑飞了出去,刺向那个圆球。然后不止是我的剑,方圆五十尺范围内,所有兵士的金属盔 器,还有家里的金属器具,都像是有了吸引力一样,吸收,空中放出闪亮的光芒,圆球的体积越来越大,不到半天,雷雨停止的时候,半个巨大的金属形象轰隆就落在了府邸里,叫人目瞪口呆。 “这不是始皇帝的金人吗?” 我的谋士郭嘉说道,他才学出众,对于古代的历史尤其有研究。 这个金属形象,确实有可能是始皇帝的金人。 我看到这个金人只有半个左右,上半身非常完整,但是胸部以下就没有了。金人梳着秦代模样的发髻,穿着秦代的盔甲。 郭嘉看到这个金人,也没有多说什么,向我拱拱手,示意他要回去查阅资料。我就耐心等着他,但是这个金人实在太骇人了,南面有些人好奇过来看,我就叫士兵,在周围一百尺以内,严禁有人进去。 到了晚上,郭嘉终于有了答案,我过来告诉我说道:“说起来这件事情也非常离奇,但是恭喜主公,您将成为今后的霸主!” 我问他为什么,郭嘉回答说道:“传说在春秋时代,秦国陈仓那个地方,有人捉到了一只怪兽,献给秦文公,路上遇到了两个儿童,说这是喟精,常在地下吃死人脑浆。猎人听后,想打死这怪兽,就用枝条抽打兽头。此时,怪兽突然高喊着说这两个儿童不是人,都是野鸡精,名叫陈宝。得雄的,可成为天下之王;得雌的,能称霸于天下。儿童的本来面目被揭露以后,就变成野鸡飞走。雌的,飞到陈仓山北坡,被捕捉后,变成石鸡;雄的,飞往东南。传说是这样,但是真实的历史确实天将异宝,协助秦日后获得霸权!这样东西,就是主公所获得的圆球,叫做陈宝。” 我非常好奇,问道:“那他为什么变成了半个金人?” 郭嘉继续说道:“陈宝是一样神奇的东西,只要确定了国脉,镇住国脉,就可以获得霸权。等到政获取了天下的霸权,他不信这个,就把陈宝从秦的国脉那里挖出来,不知道施展了什么法术,用以制作金人。传说始皇帝制作的金人,个个有二十仗那么高,重达一百万斤。这么大的巨人,别说以秦时候的技术,就是现代也很难制造,他就是用陈宝,吸收了金属,做成了十二个金人。果然,失去了陈宝镇压国脉,秦不过二十年就垮掉了。” 我说道:“那么我得到了陈宝,莫非是天意?” “所以我恭喜主公了!” 郭嘉说道。 我顿时感到踌躇满志,连老天都照看我,我曹操果然不是一般的人啊! 不过现在出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陈宝吸收了各种金属,又变成了半个金人。郭嘉认为,这是因为施展在陈宝上的法术还没有消失的缘故。自从秦灭亡以后,咸阳被项羽一把火烧个精光,十二个金人,有几个被他溶解掉做铜钱了,现在咸阳那边,一个金人也找不到,想必都已经遗失了,万幸我居然得到了陈宝。 我没有办法,只好派人割开了金人的身体,在里面挖出陈宝,说来也稀奇,此刻陈宝上面,悠悠闪着紫光,仿佛紫微星一样的仙气。 根据郭嘉的推测,接下来我只要找到曹家的地脉,然后将陈宝放上去,我就能够获得天下的霸权。但是曹家的地脉在哪里?我秘密派人寻找。 …… (书里并不是完整的记叙,而是一些片段,上面那段结束以后,接下来就是过了几十年了。) 我找了曹家的地脉很久,也一直没有找到,忽然有人通报我说,一个名叫左慈的道人,自称能够找到曹家的地脉。 我又惊又喜,惊的是这件事情我一直隐秘的很,从不向任何人透露,喜的是终于有人找到了曹家的地脉。我将其召见进来,这是一个白发的老头儿,不知道是不是神棍,若是,一刀砍掉脑袋算了。 “你想杀我?” 左慈说道,我没有回答,他继续说道:“我这次过来,是向你告知陈宝的秘密。” “陈宝有什么秘密,你快告诉我,它真是天庭上掉下来的吗?” 左慈说道:“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只是知道,根据古书记载,在很久很久以前,比大禹治水还早的时候,有一群奇异的法术师,陈宝就是他们制作的法器。陈宝最初,是用来修补天柱的!” 无双低声问我:“你不怕那些日本人反悔吗?” “不怕,因为我有克制他们弱点的秘密。” “就是那个国脉的所在地?为什么即使日本人知道,也无法前去呢?” “你想想看,在日本的土地上,有什么地方不能前去呢?** 五十一、火种源与霸天虎 什么,补天柱?” “不错,曹公也应该知道,上古时期,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争夺天地的霸权,爆发战争,战败的共工撞倒了不周山。不周山是支撑天地的天柱之一,那陈宝就是女娲用来弥补天地的法宝之一。陈宝可以配合地脉,获得巨大的作用。而我们人都是女娲用泥土做的,所以我们也受到陈宝的作用,当配合一定地脉的时候,人心会有所归向。” 我忽然想到最初找到陈宝的时候,它几乎吸收了所有的金属。 “但是曹公,你知道这个陈宝还有一样神奇的力量,可以控制任何没有生命的东西,并且使得他们获得生命。当初你知道为什么始皇帝要将陈宝从秦的地脉中拿开呢?这是因为他要建造一只无敌的军队。传说始皇帝用泥土烧炼了一只瓦俑的大军,陈宝使得他们复活,去攻击六国,战无不胜。” 我暗想,难怪如此,秦国数百年没有能够统一六国,却偏偏在始皇帝的时候才实现梦想,这里面或许有瓦俑大军的因素在里面吧! 我问道:“那么你能够帮我找到曹家的命脉吗?” 左慈回答:“当然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 接下来,就没有任何的记叙了,我的翻译也到此停止。在历史上。左慈确实有这样地一个人物,他字远放,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方士,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葛洪,就是左慈徒弟的孙子。左慈确实与曹操有密切接触过,不过很快曹操就翻脸要杀左慈,但是让狡猾的方士轻易地逃脱了。曹操的记载中没有说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联想一些历史的发展。我勉强能够猜测推理出。便是左慈欺骗了曹操。拿走了什么贵重的东西,然后曹操虽然找到了曹家地命脉,但是并不能够保佑曹家,反而很快被司马氏夺走了霸权。 我将这些事情告诉众人,他们各自凝神细想,过了一会儿滨崎步说道:“倒是那个陈宝,我觉得像是一个什么东西——比如说。它地性质很像《变形金刚》中地火种源,能够使得任何没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 我一愣,失声说道:“《变形金刚》?我也看过,是不是飞机大炮变来变去的那个玩意?这部电影最近刚刚上映。” 王开山嗤之以鼻,说道:“其实陈宝是火种源,传国玉玺是矩阵,而十二金人便是十二个霸天虎,被火种源激活。协助秦始皇统一六国。古代中国人真猛啊!要十二个霸天虎才能压制六国。而六个霸天虎就可以把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国打的一塌糊涂。是不是呢?” 滨崎步哼的一声,知道王开山明显在嘲笑她,也不搭理。 无双搔搔脑袋。说道:“我倒是想起来了,历史上,最早获得陈宝的应该是夏启吧!” “怎么说?” 我问道。 无双回答:“夏启他是第一个从部落联盟首领,转变为东方式奴隶大国国君地人物,这样剧烈的转变不是很奇怪吗?之后他铸造了九鼎,上面刻画了整个东亚大陆的山川地势,也就是各条命脉!他要控制所有的命脉,防止别人破坏他的统治。所以九鼎才成了政权的象征。” 我点点头,这种设想倒是非常有可能的。 这时候刘永丹喝道:“好了,你们有空闲聊,还不如抓紧时间把陈宝拿下来吧!” 但是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尤其是刘永丹、王开山和滨崎步三方面,他们根本不相信对方,所以渐渐地把眼光落到了第四方的我们身上,我和无双明显与陈宝无关。 王开山微笑道:“这次就拜托盖茨先生了。” 我点点头,嘴里叼着手电筒,爬上了金人空心地背部,在千年未熄灭地神灯前,仔细打量,不知道如何才能拿出神灯。 我低头凝视神灯上面的火焰,这不太像火苗,似乎是一种等离子的形态,我尝试着用手放在“火苗”上面,果然一点也不热。 我试着想拔出神灯,但是一动也不动,被底下地基座牢牢吸住,动弹不得,我不敢用强,生怕弄坏什么东西。想了一下,忽然记起来,曹操的记载中,似乎记录了陈宝吸收闪电的能量。而我们之前,我发生过种种莫名其妙的事情,每次都是发电机停机,这一定与陈宝需要电能有关。 不过说来也奇怪,陈宝明明能够在这里,但是怎么能够影响到外 况呢?我对陈宝的性质也不是太过于了解,眼下不敢先拿出来再说。 我心念转动,对下面的人喊道::“谁拿一只手电筒上来?” 话音方落,无双就把一只手电筒扔了上来,我口里叼着一只手电筒,而把无双给我的拆开,拿出电池,和电线,接在神灯上面,只见一通电,忽然神灯当面的紫色火苗熄灭,然后神灯慢慢地旋转,整个基座裂开,顿时露出了一个银光闪闪的铁球。 哇! 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叫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将陈宝拿在手里,它比我想像的还要小,只有棒球那么大,很轻,看起来象是铁球,但是比同体积的铁球小很多。 我拿着陈宝走了下了金人的空心背部,其他三个人的手臂,不约而同地伸了过来,抢夺陈宝。 “是我的!” “滚开,是我的!” 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爆发三国大战,我大喝一声:“住手!” 滨崎步冷笑道:“原来朱恒淮朱教授,也对陈宝有兴趣啊!” 她笑吟吟地看着王开山,忽然揭露了我的真实身份。 王开山一听到我的名字,马上跳了起来,指着我说道:“你,你是朱恒淮?” 我环视一下,刘永丹不为所动,想见范雪雪老早告诉他了,我唯一瞒着的人就是王开山,此刻时候也差不多,我的冤屈也被洗清了,正是可以解开伪装的时候。 “不错,我正是朱恒淮。” 我拿下了伪装的眉骨和眉毛,至于皮肤和头发,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自动消失,古怪的美国式中国话我也没有必要讲了,在王开山浑身颤抖着发飙前,将事实说出来:“我不是杀害你父亲的仇人,这件事情滨崎步可以作证,他们在我到达之前就发现王老已经死去了,然后栽赃于我!” 王开山蓦然盯着滨崎步,后者傲慢地点点头说道:“不错,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杀了你父亲的。不过我看他非常骇然,一定是他亲信的人,以至于他非常吃惊。” 王开山冷冷地盯着滨崎步,显然是半信半疑,很快他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陈宝身上,比起死掉的老爹,眼前的这个东西,才值得更加关注。 我说道:“你们要争夺这个玩意的话,我建议还是出去之后再说吧,留在这里,即使拿到又有什么用处呢?” 刘永丹思虑说道:“我赞成,我们先出去再说。” 外面他有不少人手,只要出去了,抢到陈宝对他来说并不难。 滨崎步抱着同样的心思同意。 王开山无可奈何,只得答应。 接下来,我们就是想办法离开这里了。经过一番搜索,这里并没有任何通道,因此我们不得不从原先的通道离开。但是那里已经被封锁了,我们根本没有办法。炸药的数量又不足,而且由于水银蒸汽的弥漫,只可以短时间呆在上面。我们一筹莫展,大家先把包裹里面所有的东西拿出来,看看有什么用的,当拿到医疗保的时候,忽然我心念一动,说道:“我有办法了!” 大家看着我,我拿起一个医疗包,从里面拿出一小瓶消毒用的酒精,说道:“外面有的是水银,而我们这里有酒精,可以制造雷,增加爆炸的威力!” 我是战斗工兵出身,对于炸药方面极其精通,说这话的时候自信满满,其他人也就将信将疑。 不过因此也只有我懂这方面的技术,别人没有办法插手,我不得不亲自冒着水银蒸汽的危险,前去布置炸药了。我将全身的衣服都扎紧,然后戴上手套,在脸上扎着一块纱布,猛吸一口气,抱着炸药和酒精冲了上去,那时的感觉,就好像董存瑞去炸碉堡一样。 我飞快地跃了上去,跨过水银女尸,跑到出口处,将炸药安置完毕,然后拖过来一具水银女尸,撒上了酒精。接下来一口气又重新回到了地下室,腿都几乎软掉了。 我稍稍休息一下,终于按动无线电遥控器,只听外面轰然一阵巨响,地动天摇,似乎整个地洞都要他塌陷一样。过了片刻,等平静之后,刘永丹大着胆子凑出去一看,欣喜地叫道:“打通了,打通了!” 众人大喜,憋着一口气,飞快地冲了出去,一直爬了出去为止,当看到外面明亮的灯光,以及无数人,我感觉仿佛重生了一样。** 五十二、全军覆没 刚刚出去,王开山就大叫道:“朱恒淮,你把陈宝给 我一愣,想不到他们这么快就发难了,待王开山一说话,刘永丹马上叫道:“是给我才对!” 我瞟向滨崎步,只见她也蠢蠢欲动,只是比其它两个人精明,没有声张虚势,而是悄悄地向她的手下做暗示,预备随时发难。 我长叹一口气,我实在不愿意卷入这种危机中,对他们三个人说道:“陈宝我是不要的,既然我已经洗脱了冤屈,我就会马上离开,陈宝由你们自己想办法去分配吧。” 说完,我将陈宝掏了出来,朝天空中扔了过去。那三个人死死盯着陈宝,待落下去的时候,顿时一窝蜂涌上去,你争我夺。 我悄悄向无双做了一个手势,我们两人趁乱溜走,离地越远越好,我看到那边的空地上,还留着几辆刘永丹开过来的吉普车,正好可以让我们离开这个山地。 “接下来你要去哪里了?爸爸?” 无双坐上车问道。 我想想说道:“也没有什么打算,先修养几个月,正这层白皮蜕变成黄皮了,我再干老本行吧!” “不如和我呆在一起吧。” 无双笑嘻嘻地说道。 “傻瓜。” 我一愣,开口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糊弄过去。 我发动汽车,正要转弯开上小岗,忽然前面闪现出一个人影,我慌忙刹车。防止撞到,定睛一看,那个人居然是范雪雪,她搓着衣角,低着头,局促不安,问道:“我能够跟你们一起离开吗?” 回顾往事,她的背叛固然叫我非常恼火。但是毕竟是受制于人。不得不从事。我心一软,拉开车门,说道:“上来吧!” 范雪雪点点头,坐上了后座,前面地副驾驶座,老早被无双霸占了,她横了范雪雪一眼。带着轻蔑的不屑的神情,此刻范雪雪也没有能力和无双对抗了。 我打开车灯,一口气冲过小岗,顺着崎岖的山路开出去,由于路况不是太熟,加上又是山地,我不敢托大,开车非常小心。速度也不快。顺利的话,再过三个小时就能够到达洛阳市区,然后我们休息一下。明天就可以回到北京了。 无双低声问我:“你不怕那些日本人反悔吗?” “不怕,因为我有克制他们弱点的秘密。” “就是那个国脉的所在地?为什么即使日本人知道,也无法前去呢?” “你想想看,在日本的土地上,有什么地方不能前去呢? “驻日美军基地!” “聪明!” 倏然,我一凛,高声喝道:“低头!” 无双和范雪雪一愣,无双反应极快,立即低头,我一边低头,一边按住范雪雪地脑袋往下按。这时无数拖曳着弧光地子弹,犹如暴风一样地飞过来。我低着头,无法看到对面地情况,见到子弹的方向,索性就一头撞过去。 轰,汽车一头撞到了土堆上,动弹不得。我随手抽了一根放在车子上的钢管,立即跳下车,果然看到对面不远处有一个人,穿着黄土迷彩服,在黑暗中极难分别,若不是我战场上培养的危机感,老早被他们埋伏开枪打死了。 对面的人一愣,想不到我们还活着,正要抬枪射击,我动作比他更快,猛然将钢管抛掷过去。那钢管犹如标枪一样,瞬间从他的眼睛钻入,穿透脑袋,空心的管子里顿时爆发出高压水龙头一样地血液。 我记得应该还有一个,就在车子的旁边,他们两个埋伏人,一左一右,我正要潜过去,只听一声娇叱,然后无双说道:“搞定。” 我松了一口气,这个女人果然不简单。 我走了过去,无双可比我手软多了,这个家伙没有被杀死,而是打晕过去。我见他长着一张亚洲人的脸,但是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气质,感觉不是中国人,也不是日本人一样。 我捆住了他的胳膊,然后对着这个人啪啪两个巴掌打醒,他醒来蓦然发现我们,猛力挣扎,我冷笑一声说道:“别费劲了,你是逃不出的,老实交代,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袭击我们?” 那人轻蔑地对我一笑,我暗叫不好,正要捏住他的下巴,已经迟了,他咬破埋在牙齿里面的胶囊,里面地毒药流出来,瞬间发作,顿时毙命。 我懊悔不已,离开战场太久,和我一直打交道地都是一帮无聊的盗墓贼而已,他们可不会自杀保存秘密,在中国,盗墓最多判个几十年而已。但是我眼前的这个家伙,显 普通人,而是某国精要地秘密部队,所以一定要死守 “可恶。” 我低低骂了一声,对无双说道:“现在情况不对劲,我不知道流血碑岗那边情况如何,我得回去看看。你喝范雪雪,先一起回去,你自保可以,范雪雪就要拜托你照顾了。” 无双一脸不悦,便去叫范雪雪,那女人老是不应,无双大怒叫道:“你算什么大牌,啊!” 无双忽然尖利地惨叫起来,以无双的胆识和能耐,有什么能够叫她感到害怕呢? 我纵身飞过去,陡然瞟了一眼,顿时愣住,然后慢慢地走过去,抱住无双安慰,而我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范雪雪。 我始终迟了一步,在我把范雪雪脑袋按下去的时候,已经有子弹击中了她的额头,鲜血溅到我的衣服上,居然没有发觉。此刻范雪雪眼睛睁得大大,仰天躺在座椅上,额头裂开了一个可怕的口子,脑浆混合着鲜血,汨汨而下。 世事无常,哪个刁蛮、硬气的女明星,转眼就在我眼前毙命,死妆骇人,恐怕是爱美的她无法忍受的事情。我心里空空的,一瞬间,无数感觉流上来,酸的、甜的,一时不知所措。过了许久,才长叹一声,搂住无双,低声说道:“你赶快离开,情况非常危险,当心,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无双点点头,她性格刚强,不会做小女儿姿态,忽然从我嘴巴一碰,就立刻转身走开。 我看着她苗条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叹了一口气,从两个偷袭者手里拿下了武器,居然是制式的自动步枪,中国武器管制非常严格,连寻常的猎枪都比较难搞到,不知道他们怎么拿到自动步枪的。他们还有夜视仪,当然不客气地取走。 我检查了一下弹药,然后背上枪往回走,靠着夜视仪,小心翼翼地侦查。很快我到了流血碑岗,却一片寂静。奇怪,这里人数极多,又在争夺陈宝,哪里会如墓地一样安静? 我悄悄地探头出去眺望,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小岗下,好一片阿修罗地狱,地面上硝烟袅袅,到处是残肢断臂,好像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战斗——不,根本是大屠杀一样。 我四下里张望,确认没有敌人之后,就跑了下去,检查还有没有活口,这里的尸体众多,考古工作人员的,刘永丹的、还有日本人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日本人吓毒手,但是他们也遭遇了不测,莫非还有第四股力量在侧?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 很快我就找到了王开山和刘永丹的尸体,他们相互拥在一起,似乎是刘永丹极力保护王开山,最终全部被打死。这对兄妹,死后终于能够和解了。 我叹了一口气,正要离开,忽然听到一个低微的呻吟,我大喜,立即在尸体当中寻找,很快从几具日本人的尸体底下,挖出了滨崎步,但是见她受伤颇重,眼看也活不下去了。 她看到是我,惨烈地笑了一声说道:“是你啊,你运气真好,居然能够逃过一劫,为什么还要回来呢?” “是什么人袭击你们的?” 滨崎步吃力地说道:“不知道,他们都是蒙着脸的人,说话是用汉语,非常标准,我听不出是什么人,但是……其中有一个人好像是那个胡建军的声音。” 什么!我陡然吃了一惊,胡建军失踪已久,一直不知道他的情况,怎么会是他?我再想问滨崎步,却见她瞪大眼睛,一动不动,终于耗尽了最后一丝生命力。 我无奈地摇摇头,她这个日本人,为了自己国家的独立自主,死在异国的土地上,虽然我和她相互敌对,但是也有几分佩服。这里尸体极多,但是为什么没有处理呢?一旦被我国政府发觉,定然会缜密调查。 我忽然心念一动,立即逃到杨树林里面藏起来,果然过了不久,就有几个人又回来了,他们开车拉着一桶桶汽油,前来毁尸灭迹。 在他们刚刚下车,把汽油抬下来的时候,我悄悄瞄准了汽油桶,只听噗噗几声,子弹射在上面,那几个人还没有反映过来,汽油桶就被子弹点燃,顿时燃起冲天大火。 当场就有两个抬汽油的人被炸死烧死,还有一个坐在车上的动作反应极快,避开了火苗,可是却避不开我的子弹,我将步枪瞄准他的手臂、大腿相继开火,故意没有打要害,要流着活口询问情况。** 五十三、密林逃亡 飞快地奔出去,那个家伙拿不动步枪,就掏出手枪射之字形的不规则步伐,避开子弹,一下子逼近他身边,抡起步枪,用枪托狠狠地把他砸倒。然后我捏住他的下巴,防止咬破嘴巴里面的胶囊自杀,冷冰冰地问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袭击我们?” 手里的俘虏笑笑,不回答,我说道:“你不说也可以,但是我知道一百种方式让你开口。” “fucku” 俘虏骂道,我一愣,听他口音纯正,果然不是中国人,依稀便是美国东部的口音,正是我以前出国交流时候学到的语音。 我耳朵竖起,猛然意识到了情况不对,倏然一个转身,顿时一排子弹如暴风一样地射过来,将那个俘虏打得如筛子一样。我抬头一看,小岗上埋伏了数个敌人,他们是看到情况不对劲,匆匆赶过来的人。 我极快地撤离,一边不停地借着周围的障碍物隐蔽,同时还击,他们人手有限,我可以从容地干掉他们。但是时间一长感觉不对劲了,明明已经打死了几个人,但是火力怎么越来越猛了呢?不好!他们的人手又来增援了。 此刻我寡不敌众,只能抓紧时间逃跑了。 我打出一串子弹,然后弯着腰,犹如山猫一样,钻进了林子里面,向公路方向逃亡。这感觉仿佛回到了十几年前和越南猴子一起干架的时候,不过黄土地区地林子不够茂密。稀稀拉拉,而且地上也没有长灌木之类的障碍物,我只能抓紧时间阻碍一下这些家伙,然后逃到公路上,只要想办法上了车,这些人绝对不敢追过来。他们本来就是从事隐秘的工作,被人发觉了,就白费劲。 我一边飞速地往前窜。一边不时地还击。黑夜对于逃亡者和追击者来说。都仿佛不存在一样,我们都有夜视仪,夜里也非常清楚。 其实今夜我已经消耗了相当多的体力,这样逃亡,就感觉很吃力,速度不知不觉地降了下来。那些子弹不时地在我身边擦过,敌人追击上来了。我必须想办法摆脱他们。根据火力的密集程度,估计对方至少有十个人左右。 我跃过前面的一道土丘,忽然有了一个主意,我把步枪放在土丘上面,微微露出一个枪口,这样看起来,就好像有人在伏击一样。由于对方有夜视仪,他们可以看的很清楚。 接下来。我得找个地方隐藏。我放弃了步枪,必须直接用肉搏取胜,因此距离不可以太远。一旦过远,对方很容易反应过来将我射杀。 我看到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杨树,心念转动,犹如猴子一样,蹭蹭爬上,借助茂密地树冠,我可以躲藏一下,希望对方没有红外线夜视仪,不然我就完蛋了。 敌人果然上来了,他们发现了枪口,以为我在这里设立了埋伏,立即开枪射击,并且扔出了几个手雷,炸得一塌糊涂,过了片刻,见这里没有动静,便认为我已经归天了,就派出一组三人地小分队,前来查看。 他们三个人跃过土丘,惊讶地看到只有一只砸烂地步枪,然后又一个拿起耳际的通话器报告:“nothing,heone!” 果然是英语,他们是美国人。 说时迟那时快,我猛然从树冠上跳下来,犹如飞舞在天空中的死神一样,落在三个人中间,手中的匕首画了一个螺旋,顿时割开三个人的喉咙,鲜血陡然喷出,他们叫也无法呼叫,捂着伤口倒下毙命。 由于土丘遮挡了视线,敌人一时之间还无法发觉真相。 我极快地从敌人的尸体上搜罗武器,拿了一只崭新的步枪,又捡了几个弹夹,然后我搜到几个手雷,忽然心念转动,有主意了。 我用匕首将敌人地脑袋割下,虽然非常残忍,但是想想看他们杀了我们这么多人,也是活该。我将他们的首级平整地放在土丘一侧,排好队,然后再首级之下埋伏好手雷。敌人看到了狂怒之下,必然会有所动作,那时候就等着吃手雷吧!哈哈。 我狂笑一声,吸引敌人的注意,然后飞也似地往前逃过去,我走了不到半分钟,就听到轰隆的响声,这一下,至少会死个一两个人吧! 果然,接下来对我的追击力度小了很多,只有两三个人对我锲而不舍地追击,人数一旦减少,对我来说,就容易对付多了。好歹我也是丛林作战出身的,在林子里面,我就是老虎。 我见他们如.:树, 击,首先打死了跑在最前面的一个家伙。 后面的两个人麻烦停下来,和我一样,寻找树木做掩护。由于我们都是用小口径地步枪,子弹穿透力无法贯穿杨树,不怕中弹。 他们躲了起来,可是我还拿着手雷啊。我马上扔了出去,其中一个见到了大惊失色,慌忙逃窜,可是迟了,即使他没有被手雷砸死,我地步枪也不是吃素的。 现在只剩下一个人了,我冷笑着高声用英语叫道:“你也看到了,你的伙计都是这个下场,要是不想死地话,乘早逃命吧!” 话音方落,一串手雷就扔了过来,同时伴随密集的子弹雨。 想学老子的套路?我早有准备,一个打滚翻倒前面的杨树下,避开子弹雨。不到两秒,手雷爆炸,虽然可以避开弹片,但是冲击波震地我脑袋生疼。不好,敌人就在等这个机会。 我马上抓起步枪,也不管前面有没有人,胡乱一阵射击,很快脑袋恢复了正常,定睛一看,果然面前躺着一具尸体,真是狗屎运啊! 我松了一口气,但是没有松懈,用夜视仪扫描了一下周围,确定没有敌人之后,才站了起来,走到那个坚持到最后的敌人跟前,用枪口捅捅。猝然,一道寒光从我面前闪过。 好厉害的家伙,居然装死勾引我上钩。 我本能地身体往后仰,形成一个铁板桥,然后一侧身,滚在地上,拿起枪还来不及开火,那人就拿到砍过来。 铛! 枪管挡住了匕首的袭击,我此刻躺在地上和他搏斗,顺便伸出一脚,来个小兔蹬鹰,一脚飞过去。 那人挨了一脚,低低叫了一声,我们拉开了距离,但是听他声音很熟悉。 我拉下夜视仪,夜视仪虽然夜里远处看的清楚,但是细节便不信了,反而不如直接用眼睛好。当看到那人的脸孔我叫道:“是你!” “不错,是我!” 此人便是胡建军。 “你究竟是什么身份,连王开山都不放过。” 我冷冷地盯着他询问。 胡建军冷笑一下,没有答话,倏然将匕首猛力抛过来,我用枪管一挡,却见他转身飞快地逃开,我可以追踪下去,但是难免不是一个陷阱。 “可恶。” 我低低骂了一声,转身离开,过了半个多小时就到达了一条乡间公路上,此刻大概是凌晨三点左右,这种小路不像国道那么多车子,我等了半天,才看到一辆拖拉机过来,见我招手不停,我大怒之下开了几枪,拖拉机才老老实实停下来。 “大哥,小本生意,何必动粗呢!” 我定睛一看,原来这是制造假烟,乘着夜里偷偷贩运。我松了一口气,恶狠狠地说道:“不管你的事情,我只是搭车,开到县城里面,就没有你的事情了。” 那拖拉机手倒是老实,一路开过去,天亮的时候到了县城,我手里的武器实在危险,就把步枪砸烂,子弹全部丢尽河里,倒是手雷留下了一个防身。 我告别了拖拉机手,反正他也是干非法行当的,不怕报警。 我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破烂烂了,砸破了一间服装店,偷了几件衣服穿好,偷了钱,然后又到附近的一个理发店,把满头银发染黑,既然不需要扮演盖茨了,我的模样实在古怪。头发染黑之后,就是皮肤非常白,不过这在中国也不稀奇,至少我看起来十之八九是国人了。 我和无双约好在北京见面,接下来我就是想办法去北京了,反正胡建军的假身份证还在,完全可以混。一说到假身份证,我就想起了范雪雪,顿时一阵黯然。 我先坐车赶到洛阳,正要买票上车,但是心念转动,唯恐敌人此刻也混了进来,索性又坐车去了开封,在那里买车票坐火车站。火车站一个卖方便面的大妈忽然对我说道:“你是不是叫做朱朱?” 我一愣,这是我的昵称,向来只有无双高兴的时候这么叫我。 我疑惑的看着大妈,她却满面兴奋,高兴地说道:“有个很漂亮的姑娘叫我捎话给你,说什么寻找中国的国脉。” 我非常疑惑,这时大妈又伸手说道:“给钱吧,她说只要告诉你这句话,就会有一百快钱的。” 我丢给她从服装店抢来的钱,坐上火车后静静地思考。无双显然料到我会从开封坐车,所以留下口信给我,但是为什么这么说呢?** 五十四、突袭央视大楼 脉一览图虽然在我手里,但是根本看不懂任何机密。到,我们已经判断出了日本的国脉在驻日美军基地,而日本的国脉又是根据国脉一览图找到的,那么我们已经确定了一个点,这样找起来就容易多了。接下来,无双要我找中国的国脉,为什么呢? 我猛然将所有的事情联系在一起、陈宝、美国人、中国国脉! 如果这个假设是确凿的话,那么美国人抢夺了陈宝,是要封住中国的国脉。因为只有中国,才是美国最大的战略对手! 所以现场的那些人虽然都是亚洲人的面孔,却都说英语,因为一个金毛鬼子来到中国,非常醒目,反正美国人种众多,派些印第安人、日本人、越南人的后裔也没有关系。 真的是这样吗?我暗自询问自己,假若如我猜测的一样,事情实在是太严重了。这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 我心里这样思考着,也疲惫之极,不知不觉就在卧铺上睡着,然后一路开到北京,没有到林白水那里去,而是径直去了天津无双的别墅,她果然在那里等着我,见到我就紧紧抱住我,说道:“太好了,你没有事情。” 我搂着她坐到沙发上,无双给我泡了一杯茶,于是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无双说道:“那事情非常紧急,你为什么不报告给有关部门?” “谁信呢?” 我苦笑着说道:“封锁一个国家的命脉,这番话到现在有几个人相信呢?说不定我现在去国安局报告。立马就把握送到小汤山精神病院。” 无双苦笑道:“那倒是,不过既然日本地命脉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中国的命脉,你可以了解?” 我叹道:“这就需要仔细研究一下了,等等,我拿出国脉一览图再说。” 无双莫名其妙,却见我在房子的一个角落里,撕开装饰板。将砖头拿下来。取出了一个包裹。她就大笑道:“好啊,你把我家当作免费储藏室了。” 我无奈地说道:“这有什么办法呢?我总不可能在冒险的时候,随身携带这么贵重的东西。” 我摊开国脉一览图,和无双两人一起细细研究,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来,上面莫名其妙的一条条线条。好像蚯蚓一样,扭来扭去,叫人头痛,我叹气说道:“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去找她了,毕竟她是这方面的行家。” 无双身子一颤,低声说道:“你是说,白水吗?” 我点点头。说道:“无双。和她和好吧!” 过了半晌,无双点点头说道:“好吧。” 我们接下来赶往北京,到了林白水工作的大学和她会面。无双颇是胆怯,两人见面,沉默了好一阵子,林白水才先开口说道:“你越发漂亮了,无双。” “谢谢!” 我便将事情和林白水说了一遍,并且指出了几条线索,林白水说道:“这个国脉一览图我也是看地稀里糊涂,如果要研究出来地话,可能会呆上一段时间,你们要稍等。” 我表示明白。 无双和林白水虽然要和好,但是两人毕竟还是有些尴尬,所以无双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而是另外寻地方居住。她是一个文化届地名人,来到了北京,不久就被央视邀请,出席几个节目的制作,每天都能在电视上看到她。 有一天正在看电视的时候,忽然电视画面中断,这让我非常奇怪,再转了几个台,除了央视的节目以外,其他如北京卫视之类的,都好端端,就央视出了问题。 “奇怪。”我暗暗纳闷,看看时间,无双的节目应该老早好了,我试着打电话到她家,一直没有人来接,莫非出了什么情况? 我带着疑虑,穿好衣服出去,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林白水还在大学的研究所工作,她是一个工作狂。 我打地到了新建好的央视大楼,但是在前面一公里处就被警戒线拦住,警察告诫我们:“这里的路段暂时封锁,请绕路吧!” “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从车子里面询问。 警察摇摇头,只是示意我们离开,没有回答。 我越来越奇怪,嘱咐司机开车离开,然后悄悄地付钱下车,找到警戒不是非常严密的地方,暗自潜入。这对于我这个老兵来说,一点也不难,毕竟警察人手有限,不可能全面封堵所有的路况,待我潜入之后,发现除了警察以外,还有一些便衣的人在,他们个个面色严肃,包围了央视大楼,如临大敌。 我躲在灌木丛中观察,忽然有 手电筒,从我背后照明,喝道:“什么人?” 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中年人面色严峻的看着我,我想也不想,挥拳便将他打倒,他根本没有料到我会反击,顿时昏了过去。我搜索了一下他的身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证件,翻看一看,居然是国安局地。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我拿走了他地证件,还有手枪和手电筒,装模作样地来到大楼前,凝视着央视大楼。 似乎因为我故作镇静的缘故,居然没有人过来盘查我,我抬头看着央视大楼,这个建筑的造型非常奇特,犹如一条立体裤衩。旁边地一些便衣国安和警察窃窃私语:“想不到居然会有匪徒突袭央视大楼。” “是啊,根本想不到。他们的活力非常凶猛,以至于看守大楼的武警根本没有能力反抗。” “这是一般的匪徒吗?” “不知道!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已经切断了所有央视大楼的信号,那些匪徒也没有提出什么条件。现在大楼里面,一万多工作人员撤出了七千多,还有部分困在里面,主要是位于三十八层以上的。” 该死,那不是无双做节目的那层楼,原来她被困住了,难怪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得想办法混进去,救出无双。 我四下里张望,央视大楼的大门老早被特警团团围住,但是他们没有攻进去,似乎还在了解情况,我加入贸然过去,必然叫人怀疑,想了一下,索性拿出随身携带的手机,上网查询了一下,找到央视大楼的地下停车库,从地下进去。在地下停车库,也有人守着,见我过来便拿枪警惕地上前,我掏出国安局的证件,会了一下,说道:“我是国安的。” 那人见我如此大牌,也没有仔细检查证件,我便摆脱他,找到了电梯,心里暗自寻思,此刻电梯必然被突袭央视大楼的匪徒们给控制,我贸然进去,不是当靶子吗?但是爬三十八层的楼梯又太累了。 笨蛋啊!他们只在三十八层以上,我干吗非得到哪里,到了其他楼层也可以的。 思绪间,我走进了电梯,抬头一看,头顶就是一个探头,假如匪徒们控制了电梯间,必然可以察觉我的到来。我一跃扯断了电梯探头,然后从三十层开始,每一层的号码都按了一下,这样使得他们无法判断我到底去了哪一层。然后我就再某一层下来,通过紧急救生通道上去。 但是他们肯定也不蠢,如果没法观察到我的存在,一定会控制紧急救生通道的。 我心念转动,在三十九、四十层上也按了一下,然后纵身一跃,砸掉头顶的通风罩,我抓住上面的边沿,从通风罩的口子爬了出去,爬到电梯外面,仔细地盖好通风罩,随着电梯上升。 外面风好大啊!这个电梯速度真快,眨眼就到了三十层,电梯门打开,骤然一阵密集的枪声从里面传出来,果然和我预料的一样,他们在三十层埋伏。 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有人低声地报道:“noethinkis.oke!” 是英语,我心念一动,莫非又是那帮美国佬,难道国脉就在央视大楼地下吗?转眼电梯又开动了,我一直坐到四十层,猛然抓住一跳,抓住外面的电梯门,然后用力扳开,走了出去,这里没有人守卫。哈哈,他们以为我会从下面袭击,但是我偏偏从上面袭击下去。 不过对于央视大楼,里面的结构我一点也不熟,只晓得无双在三十八层,她曾经跟我说过,但是央视大楼一层就不下数百万平方米,我如何去寻找呢? 不管了,先下去再说。我不能再坐电梯,从紧急救生通道下去,这样居高临下,一目了然,三十八层的通道口,果真有人看守,拿着一支自动步枪。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上面的危险,我从上面拿枪对准他的脑袋,毫不客气地就是砰一下。 那人立时到底毙命,我飞快地窜下去,拿到步枪,又把手枪塞回,换了武器。估计枪声很快会吸引敌人过来的。我要马上离开,临走之极,忽然看到他肩膀上的步话机,随手拿了下来。 我离开紧急救生通道,走出去,是厕所间和洗室,通道非常宽敝,适合逃命。我警惕地往前急速步行,一边到处寻找墙壁上的标志。无双是在直播的时候被掐断信号袭击的,那么此刻还应该在直播间。** 五十五、短兵交接 视大楼的规模庞大,我又不认识路,犹如无头苍蝇一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找到直播间,片刻我就顺着走廊到达了一个演播大厅,贸然闯了进去,迎面就看到一个戴着面罩的匪徒,持枪正要挟着七八个央视的工作人员。陡然看到顿时大吃一惊,挥抢就要开火,可是已经迟了,这短短的零点几秒功夫,已经可以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抬枪开火,子弹犹如死神一样穿透他的身体,他摇晃了几下,叫也没有叫一声就颓然倒下。而旁边被抰持的工作人员却大叫起来。 我慌忙拿出冒牌的国安证件说道:“不用担心,我是国安局的,现在来解救你们。” 这时一个看起来世面见的比较多的中年主持人战战兢兢站了起来,小声问道:“真的吗?” 我点点头,嘱咐道:“不过目前人手还不足,所以虽然我已经解救了你们,但是接下来就要看你们自己了。我建议你们拿起那个家伙的武器,然后把演播大厅的门关起来,等大队人马进来的时候,再离开这里,明白了吗?” 说完,我就过去捡那个家伙的步枪,忽然一愣,只觉得有点不对劲,说时迟那时快,那个明明已经被我打死的家伙,竟然一下子张开眼睛,手中的步枪抬起来,冲着我的胸口就要射击。该死,完蛋了。 嗵! 一把椅子重重地砸在这个家伙的脑袋上,沉重的座椅顿时把他地脑袋砸个稀巴烂,持枪的手顿时颓然倒下。我松了一口气。抬头看看,是那个大胆的中年人,看着有点眼熟,问道:“你胆识不错。你叫什么?” “白松岩。” 怪不得,有点胆识。我记得这个记者曾经去过枪林弹雨的伊拉克和塞尔维亚,也采访过巴勒斯坦,枪弹还不算太陌生。 我低头察看死人,原来他穿着防弹背心,难怪我击中他地胸口没有问题。一开始被我打死的倒霉蛋,是被我爆头的。 我把死人手里的步枪拿下来,扔到他手上。问道:“会用吗?只要扣动扳机就可以,保险已经打开了。记住,射人要射脑袋。” 他翻看着步枪,说道:“可以。” 我说道:“现在有件事情我想请你帮忙,我要去央视十套《百家讲坛》的直播间。但是路况不熟,你能不能带我过去?你不去也可以。只要把路线告诉我就可以了。” 他脸上露出了犹豫的神色,毕竟一个记者不能和职业军人出身的我相提并论,但是看到背后那些小女生崇拜的目光,白松岩心一横。提起步枪说道:“没问题。” 我吓了一跳,他地步枪就指着我。外行拿枪是很危险的。一不小心就会乱射人,我只要再次教他:“枪口不要随便指着人。还有,手指也不要放在扳机上。” 他点点头,然后我安排了这个演播间的布置之后,建议他们马上想办法通知楼下的大批武警和国安们。因为手机信号已经被切断了,有个聪明的家伙就在一块布上写了信息,用一只包着,然后砸破玻璃扔到外面传递信息了,至于会不会砸死人,我可不管。 我和白松岩一起出去,我走在前面,毕竟我是这方面地高手。央视大楼巨大的面积不仅给我造成了麻烦,但是给匪徒们也造成了麻烦。我估计他们是化妆突袭进来地,人数毕竟有限,在偌大的央视大楼里面,要守卫好几层楼,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他们只能把守几个要紧的路口和房间,这样我们一路上根本没有遇到半个匪徒,畅通无阻地来到了央视十套地直播间里面,闯进去一看,里面什么人也没有。 我勃然大怒,叫道:“怎么回事?人呢?” “可能被赶到演播舞台了吧!” 我一愣,问道:“为什么?” “刚才那个匪徒,他就要把我们赶到演播舞台那边去!” 我顿时明白,因为匪徒们人手有限,根本无法看管这么多的人质,只能集中管理,而央视大楼里面,就是以演播舞台地面积最大,不到哪里去还是到哪里去呢? “好,现在我们赶去那里!” 白松岩带着我前去演播舞台,所谓地演播舞台,就是平常我们看到的春节联欢晚会之类演出地地方,可以同时容纳一万人,面积是够大的。我们穿行十分钟就到达了演播舞台,甫一到入口,就有一个人在守卫,看到我们两人先是一愣,然后抬枪要射击。我哪里会让他得手,对准脑袋就是一阵乱枪,脑浆、血液直流,立。 我若无其事地走过去,白岩松却看的脸色发白,毕竟他不是经历过战争的军人。 我估计枪声可以吸引一批匪徒过来,于是就借着几个垃圾桶作为掩护,守株待兔,果然一个匪徒冒失地闯了出来,顿时被我一枪爆头,后面就个就谨慎多了,也没有出来,但是一个东西忽然咕噜咕噜滚出来。 我定睛一看,大叫:“不好,闪光弹!” 我飞速地用袖子遮住眼睛,只听一声巨响,耳朵里面嗡嗡作响,脑袋都昏昏沉沉了,我拿下袖子,看到白松岩没有准备,在地上胡乱爬动,正要离开垃圾桶,转眼就会成为靶子。 该死。我随手摘下一直不会响的步话机,扔了过去,大叫:“手雷!” 然后从垃圾桶冒出头,开火射击。 这个步话机一直没有敌人的声音传出来,一开始我以为是敌人发现了被偷,后来想想看,连手机都用不了,估计被强大的信号干扰了,既然没用,看起来有点像手雷,索性扔了过去,敌人肯定会本能地反应掩护,我正好抓住机会,开火射击。步枪猛烈的弹雨顿时打死了门口一个匪徒,剩下几个缩了回去,又扔出几个闪光弹。 我抓住白松岩的胳膊,拎了出去,一起逃开闪光弹的冲击,等他恢复了神智问道:“这里进不去,还有其他通道吗?” — 白松岩点点头说道:“这里是观众的出入口通道,除此之外,还有演员的后台通道,我们试试看从那边进去吧!” 我同意,于是两人一起绕过去,从后台的通道进去。白松岩刚才吃了亏,再也不敢大意,特别小心,而且据他所说,后台通道其实也不止一条,出去演员出入的通道以后,在演播舞台下面,还有供道具操作人员进出的通道,这条通道就比较隐秘了,我们从这里进去,根本没有人发觉。 我们走进里面,就是在演播舞台下面了,果然那帮匪徒,对于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以为下面是实心的,但是没有料到有人进入。白松岩指点观察窗让我向外查看。 在央视大楼,逃不出的人质,除了被杀死和没有发觉以外的,都差不多赶到了这里,零零散散有将近数千人,被数十个匪徒用自动步枪威逼着。我当然可以突然偷袭,用自动步枪扫射,将这些匪徒一一射杀,但是他们非常接近人质,倘若这样的话,有可能伤到人质。除非我们想办法将他们引过来,然后再想办法射杀! 我考虑了很久,突然问白松岩:“你有没有胆量?” 白松岩怒道:“既然我都跟你到了这里,我怎么会没有胆量呢?” “现在我有一个计策,可以消灭这些歹徒,但是需要你配合,甚至是冒险。你走出舞台的下面,去引诱那些匪徒,然后我用步枪狙击,将他们一一射杀!你行吗?” 白松岩大吃一惊,叫道:“什么?你叫我送死?他们那么多人!” 我说道:“所以我征询你的意见,按照我的判断,你不拿步枪,而是将手枪藏好出去,他们肯定非常奇怪你怎么能够逃出来,会来活捉你而不是开枪打死。如果事情成功的话,我会将功劳全部交给你。你想想看,一个大记者,显神通消灭所有的匪徒救了同仁,这是多么大的功绩啊!以后女人们都会一个个扑上来求你日她们!” 白松岩考虑一下,此人当真狠,一咬牙喝道:“行!本来就是生死里面求富贵,我都这把年纪了,混个人模狗样也行!” 我们交换了枪械,将手枪全部给他,然后我教他如何打开保险,藏起来的时候当然不能开着保险,万一走火可能会打爆蛋蛋。 商定完毕,我就操纵升降台,把白松岩缓缓地提升上去。然后我留在观察窗那边查看,果然和我想像的一样,匪徒们没有料到从后面冒出了敌人,他们有点眼光,认出了这是白松岩。 “这个家伙,怎么会在这里?刚才外面偷袭我们的,是不是他?” 一个看似头头的用汉语说道,我倏然一震,他是胡建军! 胡建军派遣几个人过去捉拿白松岩,后者哪会那么容易被捉住,如猴子一样在后台逃命。正好,我调整好自动步枪,美国货到底好,居然有狙击镜,我就拿来当狙击枪使用,反正小口径步枪子弹穿透力有限,不怕伤到人质。** 五十六、声东击西的诡计 噗! 伴随着小口径步枪低沉的枪响,我将步枪拿来当狙击枪使,犹如在玩射气球,在短短地不到两秒钟时间内,就打爆了三个匪徒的脑袋,鲜血和脑浆飞溅在人质身上,引得他们大叫。 匪徒们反应过来,马上寻找掩体躲避,或是拿着人质要挟,但是就在他们寻找掩护的时候,我又打死了两个人。剩下的已经躲在人质当中,胡建军捉住一个人质,脑袋没有露出来,大声喝道:“什么人?你要是再敢开枪的话,当心我杀了这个人质。” 人质是一个美丽的女主播,老早吓得双腿瑟瑟发抖,穿着裙子居然湿了起来,原来吓得尿裤子了。 我眉头一皱,还是反映慢了一点,现在除去追击白松岩的匪徒以外,还有三个匪徒留在人质当中。麻烦大了,干脆我狠心击毙人质和匪徒,反正我躲在暗处,没有人能够看到我,那个白松岩,大概也以为我是国安吧。 当我正在犹豫的时候,忽然一道刀光闪过,随之血液飞溅,一个匪徒捂住喉头倒下,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个满面乌黑的女人,手中拿着一把瑞士军刀,瞬间将匪徒的脖子割断。 这是无双,看不到她的脸,但是身形非常熟悉,而且除了她以外,谁会喜欢用突袭的手段。她抹黑了脸,怕是被胡建军认出,两人毕竟见过面。 胡建军和另外一个匪徒也是愣了一下,想不到人质当中还有埋伏。说时迟那时快,我乘着一个匪徒发呆的时候。一枪飞过去,顿时打爆了他的脑袋,剩下地胡建军眼见情况不对,索性带着人质逃了出去。 不管了。我先去救白松岩吧。 我飞快从舞台下面离开,在后台看到白松岩狼狈不堪地在逃窜,根本没有用枪,我看那几个匪徒也太托大了,索性躲在暗处,一个个开枪打死,然后出来拍拍白松岩,说道:“现在出去吧。匪徒我都消灭了,你就是英雄了。” 白松岩被我推了出去,他愣愣地出现在舞台上,手持双手枪,顿时掌声如雷。平时看起来装模作样的女主播们,发疯地跳上舞台去。抓住白松岩叫道:“想不到你这么猛,你是我吗的英雄啊!” 白松岩摸摸脑袋,不知所措,嘿嘿傻笑。 乘着人群大乱。我悄悄走了出去,果然在僻静的角落里。发现一个抹黑脸地女性。她一见到我就高兴地扑上来, 说完,不顾一切地亲吻我的面颊。 “别闹,你的脸都是泥巴,弄脏我了。” “切!” 无双跳下,我说道:“这次你也应该发现了吧,是胡建军率领过来的。” 无双失声说道:“到底有什么阴谋,他拿到了陈宝,难道这里是中国的国脉吗?” “不像,如果是,应该占据地下停车所才对,何必在天空中呢?你想办法和白水联系,问她国脉调查的怎么样了。我先去追击胡建军。” 无双点点头,我立即循着胡建军出逃的方向追过去,路上看到女主播被打了一拳,扔在地上,昏迷不醒,看来胡建军已经出逃了,往哪里逃呢? 我暗自判断,这里地出口老早被武警和国安给牢牢封锁住了,虽然进来可以,可是出去的话,根本无法通过电梯或者紧急救生通道,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 我豁然抬起脑袋,凝视天空,就是直升飞机,我记得央视本身有自己的航拍飞机的,借住直升飞机,可以轻松地逃离这里! 但是我路途不熟,不知道直升飞机放在哪里,假如再返回找人的话,实在浪费时间,不过眼下正要有一个现成地,我抱起昏倒在地上的女主播,定睛一看,似乎是体育频道的主持人,凑近就闻到一股尿臊味,我皱皱眉头,对准女主播拍打了几个巴掌,将其敲醒,她慢慢地张开眼睛,甫一见到我,就放声尖叫。 “闭嘴,我是来救你的国安人员!” 我捂住她地嘴巴,让女主播慢慢平静下来,好在她不是蠢蛋,终于承认了我的身份,等我放开手掌之后就问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想问你,央视地直升飞机放在哪里?刚才捉你地那个匪徒,正要往那里逃出去。” 女主播思忖一番说道:“我曾经坐过直升飞机,一般放在机库里面,需要的时候,由自动升降梯抬升到顶楼。” 我点点头,说道:“那么你愿不愿意带我过去,捉住伤害 个家伙呢?” 女主播露出了犹豫和害怕的神情,我说道:“不用担心,你只要带路即可,一旦到达,马上离开那里。” 女主播终于同意,带着我前去那里。她穿着高跟鞋,走路很慢,我心急,索性抗在肩上带过去,我们坐了电梯一直来到机库,我抬头一看,还没有打开顶棚,知道胡建军还没有逃出去,就对女主播说道:“好了,你可以走了。” 女主播乖乖地溜走,我小心翼翼地蹑手蹑脚闯入机库,看到有几个人正在处理直升飞机,我悄悄地抬起步枪,射出一串子弹,顿时打死了几个,剩下的慌忙躲起来,胡建军厉声喝道:“什么人?” 我躲在隐蔽处冷冷地说道:“胡建军,原来我念及你还是一条好汉,但是你什么时候投靠了外国人,甘心卖国?” — “哦,原来是朱恒淮,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我以为你死在了流血碑岗,不过一直没有见到尸体,而且不少我们的弟兄都死掉了。不错,现在的身份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一名高级特工。” 我问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居然来突袭央视大楼?你已经得到了陈宝,难道是为了中国的国脉?” “当然如此了,苏联已经解体,目前中国是美国最大的敌人,但是假如直接冲突,对于中美两国来说,实在是损失太大了。美国需要的是一个富裕但是并不强大的中国,就和日本一样。当年国脉封印的作用,日本已经非常明显了,所以我们想重来一次。” “不过,央视大楼里面并没有国脉。” “确实如此,但是以你聪明的大脑,难道没有相通我们为什么要袭击央视的理由吗?” 难道……一瞬间我就得到了答案,脱口而出:“声东击西!” 身为一个大国的首都,北京自然是守卫极其严密,单不说京郊的卫戍部队军力强大,就是在北京城里,也有无数武警内卫看守。美国人不可能直接派遣大军突袭,只能以游客等名义,偷偷地派遣精干的特种部队,虽然短小精悍,但是毕竟不可以与大军缠斗。因此,为了封印中国的国脉,他们必须想办法先吸引一下军队和警察的注意力。而这样的目标,央视无疑是最好的,一来作为国家级别电视台,引人注目,二来楼层结构复杂,易守难攻,便于拖延时间。 我说道:“原来如此,我倒是小看你了,你应该从一开始就有了计划,接近王老,也是为了得到国脉一览图,是吗?” “嗯,那老头居然不肯给我,我只好杀了他,最终也没有拿到。不过也没有关系,幸好事后一个文痞,虽然人品差了很多,才学却不错,从古书中,根据北京的布局,帮我们找到了国脉所在地。” 我叹了一口气,杀死王老的真凶终于找到了,然后在此刻,却没有任何意义,所有的当事人都已经死掉了。 胡建军笑道:“不错,现在任务已经完成了,我们就要去实现最后一步了,哈哈!再见!” 胡建军猛然蹿了出来,钻进直升飞机里面,刚才他肯陪我说话,将事实讲出来,就是为了拖延时间,让直升飞机有足够的准备可以升空。 只见自动升降梯将直升飞机缓缓抬升上去,上面的顶棚也逐渐敞开,我拿起步枪对准直升飞机乱射。现实可与电影中不一样,电影中直升飞机一打就爆。可是现实中,小口径步枪打在钢铁制造的直升飞机上,只是叮叮当当作响,毫无损害,他们很快地地升到了出口,转动风翼,留下一长串大笑逃走。 “可恶!” 我好不知道国脉的所在地。 我心里开始思索,这件事情如果捅给军队和警察,恐怕没人会相信,说不定反而把我送到协和医院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去,那么只有我一个人可以阻止他们了,想不到我居然要做救世主了,哭笑不得。 我丢掉武器,毕竟在北京城内拿着这些玩意儿非常危险而且醒目,所以我索性丢掉。我和无双联系之后,一起混入央视的人质大军出去。武警得到我解救的人的通报,已经冲了上来,打死了几个留守匪徒,解救了全部人质,大家一一下去。我和无双呆在一起,好在无双的名头众人皆知,我贴着一个她爸爸的名义,好无阻拦,反而有人上前奉承,垂涎无双的美貌啊!** 五十七、中国的国脉所在地 在从央视大楼出去的时候,我发现了白松岩得意洋洋人人都把他当作英雄,就是武警听到了也连说高,实在是高!他蓦然抬头,首先盯着无双,然后看到了我,吃了一惊,我竖起食指,摇摇,他便面露微笑,没有说话,转身离开。 “你认识他?” 无双问我。 “嗯,我认识他,电视上天天看到,可是他不认识我,哈哈!” “这个家伙,曾经想追我呢!” 无双说道。 我一呆,还真是有缘啊!果然美女好,人见人爱。我忽然想到,问无双:“那么,你联系了白水没有?” 无双说道:“联系过了,不过她说还没有头绪,现在还呆在学校里面。要不我们过去看看如何?” 我点点头,现在我不知道胡建军一伙到底跑到哪里去,只能拜托林白水尽快将国脉的所在地寻找出来。 我招**的,和无双一起前往海淀中关村一带,现在是深夜,路上没有什么人,车子跑得飞快,差不多过了十几分钟就到了林白水所在的学校。学校保安是认得我的,就轻易地放了我们进去,赶到林白水的实验室,她正痛苦地在思索问题,看到我们过来了,皱着眉头说道:“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无双告诉了我,我也晓得你们很想知道国脉的真正所在,但是国脉一览图实在是太难分析了,就好像是一团乱麻,毫无头绪” 我说道:“白水。又有新的线索了,刚才我从一个家伙的嘴巴里套出口风,说他们即使没有国脉一览图,但也从历史古书中分析出来。国脉地真正所在!” 林白水一呆,跳了起来喝道:“你,你说的是真的吗?居然从历史古书中分析出来国脉的所在,这人才华倒是不凡。” “可惜人品不咋样。” 我知道那个文痞便是人品高洁余求雨。 林白水说道:“但是这样也给了我一些线索,从历史古书中分析。那么说明古人已经有了线索,曾经发现过一些问题地。那么在北京城里面,古代有什么奇妙的事情呢?” 话音方落,三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叫了起来:“天启大爆炸!” 所谓天启大爆炸。就是明朝天启六年五月初六巳时,西元一六二六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时,在北京西南隅的工部王恭厂火药库发生离奇的大爆炸,范围半径大约七百五十米,面积达到两平方公里。造成两万多人死伤。 单单的大爆炸也罢了,还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这次大爆炸。不论男女,不论死活,也不管是在家中还是在路上,很多人衣服鞋帽尽被刮去。全都是赤身**,一丝不挂。一篇当时的人写的笔记记载着这么一件事:在元宏街上有一乘女轿经过。只听一声震响。轿顶被掀去,女客全身地衣服都被刮走。**裸地仍旧坐在轿中,全身竟没有一丝伤处。爆炸中心却“不焚寸木,无焚烧之迹”,而爆炸威力之大,撼天动地之巨,远非火药库失事或地震引起灾变所能解释。因此天启大爆炸和通古斯大爆炸,被誉为两大离奇爆炸事件。 近代有科幻小说者推测,这次大爆炸,可能是明代的人,在偶尔的机会下提纯了高浓度的,掌握了核爆的技术,在实验地时候不慎发生意外。想像力丰富,但是错误连篇。 “陈宝……国脉……大爆炸……我明白了。” 林白水突然大叫起来。 我一怔,问道:“你知道国脉的所在之处了吗?”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仔细分析一下陈宝地特异之处,就能够明白国脉的本质了。你曾经告诉过我,陈宝控制任何没有生命的东西,也能够吸附金属。仔细一想,唯独这种东西有其特性,那就是磁力!” “磁力?” 我和无双疑问。 “不错,正是磁力。首先,通过磁力,可以控制任何没有生命的东西,这是很简单地,而且通过大规模的磁力场,也可以造成一些死人地记忆保存,所以你们能够看到一些鬼魂一样地东西。第二,磁力能够吸附金属,那我不用多说了。而且高强度的磁力场,可以产生高温,熔化金属,形成任何它所需要地形状。不过磁力场需要大量的能量,当初你们的发电机才会屡屡断电,都是被陈宝吸收了。” 无双问道:“那么,这和国脉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林白水说道:“磁力也可以控制人的思想!不过这种控制思想,不是像我们平常的以为那样,是禁锢思想,它是一种更加隐蔽的手段,使人的情 动。为什么月圆的时候,人的思绪会发生变化,这力的作用。同样,数亿年下来,不仅仅月球的引力对地球生物产生作用,地球本身的磁力,对生物的影响更大!我想,所谓的国脉,就是地球磁场上,一个高强度的磁力点,而陈宝就是用特殊的方式,刺激磁力点发射磁力,让辐射范围内的人,或是屈服,或是坚强。譬如日本,现在就变得很乖。所以,国脉一览图上面一条条的线条,其实就是地球的磁力线!” 我叹道:“原来如此啊!” 无双自言自语地说道:“不过驱动陈宝需要大量的能源,古代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手段,所以曹操使用陈宝的计划失败了。但是,这和北京有什么关系呢?” 林白水说道:“你别忘了,北京城真正是在什么时候建造的,它有什么特点。” 无双一愣,说道:“虽然北京城的历史很久,但是开始经营是在南宋时期的金,元代开始建成大都,但真正建成了北京城,却是在明朝永乐年间!我明白了!” 无双突然叫了起来,她眼睛一亮,说了起来:“一般而言,建造城池,都是就地取材,但是北京城却不一样,它的所有建造材料,都是从全国各地运输过来的,有的甚至千里迢迢,成本高昂,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它的设计者要布局。” 我问道:“怎么布局?” 无双说道:“你看,古代的北京城,像什么东西?” “棋盘。” “假若比如成现代社会的东西呢?” — 我呆呆地思索着,忽然大叫:“大规模集成电路板!” “不错。之所以每一块砖头,都是从外地运过来,是因为这些砖头里面的成分,是建造这个布局的关键,建成之后,整个北京城,就是一个超大规模的基层电路板,通过打雷等手段吸附能量,一年下来,吸附的能量非常惊人,完全可以驱动陈宝。当初的设计者,或许就有陈宝之类的东西。有了陈宝,就可以通过地下的国脉,控制人心!” 林白水说道:“正是如此,那么国脉的核心,就是紫禁城,也就是现代的故宫!” 我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我先赶过去阻止胡建军,我可不想变成磁力的奴隶!” 我正要转身离开,林白水忽然叫道:“等等,你知道国脉的核心在哪里吗?别忘了,故宫可是个达数百万平方米的大地方,而安置陈宝的场所,只需要小小的几平方厘米即可,你去哪里寻找呢?” 我一愣,摸摸脑袋说道:“这倒是,那怎么办?” 林白水说道:“不用急,根据刚才的推测,我重新设定电脑数据,相信我们凭着国脉一览图,很快就能够找到国脉的核心了。” 林白水返回电脑桌前,重新设定电脑,原来她是根据日本国脉的所在地,然后配着国脉一览图,用电脑来搜索合适的对象,但是这样难度也是很大,她花了很久的时间都没有找到。如今却已经知道了国脉就是地磁的磁力线,国脉一览图上已经表明,那么电脑计算起来就方便多了,不到十分钟,林白水就叫道:“找到了!” “在哪里?” “北海公园!” “什么?不是在故宫里面,而是在湖里面?” 北海公园就在故宫的北面,我转念一想,顿时明白,古代的时候,故宫的范围远远比现在要大,别说北海公园,旁边的中南海等等,都是紫禁城的一部分,我们拘束于现代的目光,不由得只是想到故宫博物院。 我点点头,向林白水告别说道:“我去了,想不到还要当一次救世主!” 无双拉住我的胳膊,说道:“我也去。” 我一阵犹豫,无双说道:“别忘了,我的身手可是非常不错,至少可以帮你的忙。” 我看看林白水,她除了有点妒忌,倒是没有反对,于是我和无双一起离开林白水所在的大学,开着她的汽车,一路狂奔,飞向北海公园,途径西直门的时候,看到很多人围着一样东西查看,我心中好奇,放慢了车速,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架直升飞机,停在马路边上,上面醒目的印着央视的标志。 我立时明白,知道胡建军一伙,怕乘坐直升飞机直接到达北海公园,等于给我们指明方向,所以他干脆在离公园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徒步前进,这样至少为我省却了一部分时间!** 五十八、古老的秘密 海公园位于故宫北侧,占地大概有七十一公顷,公园海湖和白塔,两者最为出名。不过叫北海公园为世人所知的,却是那首《让我们荡起双桨》的儿歌,里面就是在讲述北海公园的场景。 因为北海公园靠近故宫,加上原本也是皇家园林之一,里面有不少珍贵的文物,一直以来看守非常严密,但是待我们靠近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来阻拦,门口不远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但没有尸体,毫无疑问,里面的保安老早就被胡建军一伙干掉了,将尸体藏了起来。或许是人手不足的缘故,所以没有在北海公园的门口派人设哨。 我阴着脸和无双一起进入北海公园,公园面积庞大,我不知道国脉真正在什么地方,思忖间,无双说道:“白塔居高临下,整个公园一目了然,我们先到白塔上去,然后看下去,一定会有什么发现的。” 我心念一动,同意了无双这个计划。北海公园我来过多次,非常熟悉这里的路况,一路狂奔径直通过永安桥,到达了琼华岛。白塔就在琼华岛岛上的最高点,立于白塔,就可以俯瞰整个北海公园。若是有心人,在上面布置一个狙击手,恐怕任何人都无法逃脱。 不好,若是我有这个想法,同样军人出身的胡建军,定然不会放过。 一刹那,忽然几声沉闷的噗噗声在我们身边响起,果然狙击手从白塔上面向我们进攻了。好在我们一直处于高速运动状态,加上距离遥远。没有被打中。 无双忽然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来不及问话,一把拉往旁边的树丛当中。作为掩护,问道:“你怎么了?” “我受伤了,好像被击中了。” 我大骇,以狙击枪的子弹而言,被打中就基本上是粉笔大进去,碗口大出来,中腿腿废,无双捂着小腿痛苦不已。我急忙拉开她地裤管,稍微检查了一下,松了一口气说道:“是擦伤,问题不大,尽管有点痛。” 我思虑了一下说道:“无双。你就暂时留在这里,慢慢上来。我先上去。你作为一支奇兵,做好突袭准备吧!” 我想到无双毕竟不是正式军人出身,无法在这种类似战争的环境中战斗,还不如借住她擅长偷袭的特点。作为一支尖兵呢?她已经很好地做了两次示范,我非常信任她。 无双点点头。自己开始为小腿爆炸。而我则通过树林和建筑物的掩护,一步步奔向白塔。不到十分钟。我就已经逼近了白塔,因为处在死角,狙击手无法向我袭击,但是他们已经发现了我,聪明地话,就应该在此刻向我袭击。 我慢慢地靠近白塔,忽然眼前亮光一闪,我飞速躲避,一连串的子弹在我头顶飞过,前面有人叫道:“朱恒淮,想不到你居然能够找到这里俩,让我非常惊讶。” 那是胡建军,我一边想办法过去,一边回话:“我倒是非常惊奇,明明你们没有国脉一览图,居然能够找到这里来,这才叫我惊讶。” 胡建军哈哈大笑:“很简单,因为我有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胡建军向我问道:“你知道,元大都是什么人设计的吗?” 北京城是在蒙元时期开始有了巨大的建设,虽然是蒙古人统治中国,但是大都的设计者却是一个汉人,名叫刘秉忠。他曾经做过全真教的道士,号为藏春散人,又熟读《易经》及宋代道学大家邵雍的《皇极经世书》,对天文、地理、律历、卜等各门学问都非常精通,不愧是大都设计的不二人选。在设计大都地时候,他最大的一次手笔,便是将元大都的皇宫中轴线,并不是按照黄道赤道来设计对准,而是有所偏颇。到处叫人非常奇怪,如今想起来,莫非是对准了磁力线? “与刘秉忠有关?当初他就故意把中轴线弄歪了,想来另有深意。” 胡建军说道:“正是如此,当初整个北京城的设计,无不围绕着今后可以发动陈宝这个目的来建设。可惜蒙元毕竟是胡人外族,自古胡人无百年之运,不到八十年,蒙古人就从中原滚了出去,朱家王朝统治了中国,但是北京城也被废弃,以南京为首都了,刘秉忠地一番心血完全白费。“ 我说道:“后来燕王反叛,夺了他侄子的天下,首都又迁回北京,然而大兴土木,重新规划建设,冥冥之中,这似乎有定数一样。” 哈哈大笑:“什么定数,根本就是有人在幕后操纵着或许你不相信,数千年来,一直有一个神秘的组织,传承着陈宝的秘密。” — 我失声说道:“你说什么?居然有这样的一号神秘组织,现今还存在吗?” “当然存在,不然我为什么会听从他们地指挥呢?” 胡建军似乎对这个组织的秘密了解极多,且听他细细道来:“这个组织,传说从殷商时代流传,这个我也不敢打保票,不过到了春秋地时候,他们终于第一次公开露面,他们自称为墨家,擅长工艺。墨家地核心目的就是找到陈宝,并且发动它。但是现实与理想差距太大,墨家很快失败,并且消失在历史大河中。在接下来地数千年间,墨家的传人只是苦苦保存着这个秘密而已,毫无作为。直到蒙元的时候,墨家才第一次崭露头角,他们擅长工艺的技术得到承认,巧妙地将自己的目的,设计在了城市当中。后来又协助燕王获得了天下的霸权,重新设计北京城。你知道,郑和为什么要下西洋吗?” “为什么?不是去找建文帝,也不是去宣扬国威吗?” “都不是,郑和下西洋,他有两个目的,第一是寻找传承这个秘密的源头,第二却是寻找一块天边的大陆。” “传承秘密的源头,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什么陈宝,什么北京城的设计,都已经超越了我们现代科技的水平,莫非是外星人?” “胡说,世界上哪有什么外星人。但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确实有一个超越我们想像的文明,后来毁灭在了诸多民族流传的大洪水传说中,但是他们毕竟有人活着,这些人的目的就是启动陈宝,究竟干什么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知道陈宝可以控制人心。身为墨家弟子的永乐皇帝对此非常疑惑,所以派郑和去寻找文明的源头,而且终于找到了。” 我心念一动,问道:“在哪里?” “我不知道!历史的记录,已经被毁掉了。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既不在大西洋,也不在印度洋,更不在太平洋里面。那些传说中的什么亚特兰蒂斯、姆大陆等等,都不是。” “然后呢?” 我渐渐被吸引,明知道胡建军在拖延时间,但是经不住就像知道。 “郑和的第二个目的,是寻找未知的大陆,这个我们大家都知道,就是美洲大陆,他找到了,然后把陈宝放在了那里。” 我忽然心念一动,喝问道:“你说什么,陈宝不是一直躺在曹操的密室里面吗,怎么又出现了一个陈宝?” 胡建军哈哈大笑:“你别忘了,传说中陈宝就是一个雌一个雄的。被秦拿下手的只是雌陈宝,雄陈宝后来被墨家的传人得到。不过后来根据美国人的研究,陈宝和磁力有关,而磁力分为阴阳两级,所以雌雄陈宝正和两者对应。” 我恍然大悟,难怪陈宝分作两个,原来和磁力对应。 胡建军继续说道:“雄陈宝只能在美洲大陆上使用,而雌陈宝只能在亚洲大陆上使用,这注定了北京城建立之后,一直没有什么用处,直到现在雌陈宝的找到。反而北京城已经因为吸收的能量过多,在天启年间发生过了一次大爆炸。不过美洲虽然有陈宝,却没有城池无法使用,因此墨家的人,不得不到欧洲,策动欧洲人来到美洲建设,而他们秘密地建成一个社团,控制了整个美洲。这个社团,便是骷髅社!” 骷髅社?我也有所耳闻,它是美国耶鲁大学的一个顶级秘密社团,创始于一八三二年,每个年级的学生会有十五个具有超级家世与能力者被邀参加。由于长期的自我繁殖,这个上层秘密团体,可以说已成了实质统治美国的“隐形帝国”。“骷髅社”的成员出人头地的非常多,这与它的总体成员之少形成了明显的对比,现任美国总统就是骷髅社成员。最初骷髅社的实际成立者都是墨家人,也就是华人,但是后来因为不断地融入当地,逐渐变得西洋化,但是仍然严格执行最初的秘密目标。 “美国的陈宝,就放在美国国脉胡佛水坝之下,用巨大的电能供应陈宝,确保美国成为最强大的国度。而如今,我就要发动中国的国脉,不知道两个陈宝的发动会有什么结果?”** 五十九、旋转的地球仪 然我背后响起了一阵动静,与此同时有一个人低低地许动!” 我借着眼角瞄了一眼,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胡建军的手下,悄悄地绕到了我背后,用枪指着我,我心底一沉,这时候胡建军叫道:“把他带过来,我让他看看,陈宝的最终威力。” 我只能举起双手,那人将我押到胡建军身边,后者笑道:“你的功夫实在是太出色了,作为见证陈宝发动的人员,我不希望你成为破坏者!” 说完,他用绳子把握捆了起来,带到白塔前,那里正有一个人打着手电筒在研究白塔,我定睛一看,冷笑道:“人品高洁余求雨,不愧是人品高洁,居然卖国起来。” 余求雨听到我说话转过头来,虽然他人品极差,但是起码的脸皮还是有的,不由得脸面一红,恼羞成怒地喝道:“你这个文盲,你懂什么,要中美提携,才能世界和平。现在中美两国关系不好,正是因为中国不够民主,等陈宝发动了,中国就会民主,这些东西,只有我们这种精英才知道。” 精英卖国啊! 那余求雨虽然是个人渣,但是文采却是一流,他面对着白塔的壶门式眼光门,门内刻藏文咒语,忽然手舞足蹈,兴奋地叫了起来:“我发现了,我发现了。” 胡建军心念一动,问道:“你发现了什么?” 余求雨激动地说道:“我终于找到了,中国的国脉核心,也就是陈宝的释放地。就在下面地北海湖里面,这些花纹,其实是一种古老的藏传文字,提示着我们。我终于破译了这种文字。” 胡建军大喜,问道:“怎么走,快快说。” 余求雨说道:“你们随我来吧!” 说完,他一转身,带着胡建军和他的若干手下,一起从白塔所在的琼华岛最高点下去,一直走到北面地渡船口,那边有一条石头做的画舫。余求雨问道:“你能不能把这个石坊炸个口子,但是不要伤到里面?” 胡建军点点头,他是盗墓高手出身,最喜欢用炸药开路,玩的非常熟练。他叫手下把炸药搜集起来,放在石坊上。定向爆破,只听轰隆一声巨响,火光飞溅,乱石飞舞。一件好好的历史文物,便叫这伙恶徒炸开了一个大洞。 余求雨急不可耐地 过了半晌,毫无动静。 我忍不住讽刺道:“似乎你是人品很差啊!” 这里的人品,还是说运道的意思,是时下青年地流行语,说道什么事情运气不好,便是人品差的缘故。我一语双关,气得余求雨浑身哆嗦,忽然,湖面发出巨大的响声,仿佛是一台巨大的滚筒洗衣机在工作,有人循着响声把手电筒打过去,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整个北海湖的湖水,好像是一个浴缸,被拔开了塞子,水急剧地流失,因为水流巨大,形成了一个巨大地漩涡,仿佛连岸边的石坊也要吸进去一样。随着湖水地不断退却,湖心却渐渐地露出一个奇怪地建筑物。 说奇怪,这个建筑物,像是神龛又像一座小小的土地庙,在水里浸泡了多年,老早布满了水草和淤泥。胡建军一伙激动地几乎要跳起来,未待湖水完全退却,便踩着齐腰深的湖水,一步步赶过去了。 我也呆住了,因为身上被绑着,也和胡建军他们一起赶了过去。那个神龛细看可能是用金属雕琢的,为什么清理北海湖里买呢淤泥地时候,没有发现这个神龛呢?我暗暗奇怪,直到凑近了才发现,似乎神龛就是被埋在淤泥地下,随着水流的退去,牵动某个机关,把它从地底升了上来,因此其实这个东西地表面还是非常干净地,胡建军他们极快地用手去清理。 将神龛简单地清理了一下之后,终于发现了摆放陈宝的地方,余求雨将其打开,然后看着胡建军。后者深深呼了一口气,从背脊上拿下包裹,小心翼翼地掏出了呈现银色犹如贴胆一样地美丽陈宝,正要把陈宝放进去的时候,我忽然喝道:“等等!” 胡建军倏然停住,回头笑道:“即使你想阻止我,现在也来不及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似乎你把我看的太简单了,我岂是这般轻易地让你 若不是嫌硬闯过来太麻烦,我假意装作不知道你暗派被你抓住吗?” 胡建军面色倏然一变,但是很快恢复:“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将你绑住了,看你如何?” “小看我的,都没有好下场。” 我猛然暴喝一声,双臂用力,只听嘣的一声,竟然硬生生地折断了捆在我身上的麻绳。然后借旁边的那个胡建军手下看呆的时候,一拳砸过去,击中他面部,又将他拎住,乘机夺了手枪。 我以其人为盾牌,在后面用手枪消灭胡建军的手下。这里是在湖中央,哪有什么掩护,底下就是淤泥了,顿时被我打死了多个人,正当我把目光移向胡建军的时候,却发现他一把扯过了余求雨,以其为肉盾,正要把陈宝送过去。 — 砰。 我开枪打死了余求雨,但是已经迟了,陈宝被送到了神龛里面,忽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陈宝已经启动了,朱恒淮,你来不及了,哈哈哈!” 胡建军疯狂地大笑着,我心里恼火之极。 此刻周围发生了一些奇妙的事情,周边竟然出现了如同极光一样美丽的色彩,这是陈宝发动以后,强电磁场电离了周围的空气,产生了极光。 随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胡建军脸色大变,叫道:“不是说陈宝发动以后,所有人都会变作奴隶一样吗?我已经做了调整。” 我也莫名其妙,方才还担心之极,现在却没有了害怕,狞笑着朝胡建军奔过去。 胡建军惊慌失措,他万万不是我的对手,我正要去抓他,忽然看到前面的一样事物,哈大了嘴巴,几乎合不拢,我揉揉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 “月亮,月亮怎么在动?” 今夜并非是一个明月之夜,天空中只挂着半轮。俗话说,月亮走我也走,月亮绕着地球转动,是会变动的。但是此刻的情况有点诡异,月亮在短暂的时间里,发生了轻微地移动,这不像月亮在公转。 随后忽然刮起了大风,这不是正常的大风,这是异常的妖风,从北面刮过来,强烈如台风。 “这是怎么回事?” 胡建军惊恐地叫道。 我盯着月亮,它还在缓慢的变动,身为一个地质学出身的专家,我默然意识到了可怕的真相。 “不好了,地轴在变动了!” 并不是月亮在变动,而是地球在变动。地球本身的赤道与黄道有二十四度左右的夹角,但是此刻,根据我的推测,地球的夹角竟然在缓缓地减少。 地球在这样短暂的时间内夹角减少,会导致热带扩大,温带减少,而且会产生剧烈的破坏,几千万年以来形成的环境将在一瞬间遭到毁灭。即使人类不被毁灭,也会受到重创。 我对着胡建军叫道:“胡建军,这就是你想要的陈宝威力,现在好了,中国会完蛋的,但是美国也同样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这到底是这么回事?” 我简单地和胡建军做了一下解释,他瞪大眼睛叫道:“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呢?” 说完,他突然跑到神龛那里,双手捏住陈宝,要用力拉出来,却惨叫一声,翻倒在淤泥里面,双手犹如被火烤过的羊肉串一样,乌焦漆黑。 我上前过去,见胡建军一动不动,已经昏了过去,但是我对陈宝的控制一窍不通,只能依赖于这个家伙了。于是我拿起一把淤泥,贴在胡建军的脸上,连打多个巴掌,终于把他惊醒,他低低地一声声音,我冷冷地说道:“如果你想为你的美国还有人类着想,就老实把消除陈宝的办法告诉我。” “炸,炸掉它。” 胡建军呻吟道。 “你脑袋进水了吗?现在地球已经开始有点偏转了,我们必须控制陈宝,让地球回到原先的角度才可以。” 胡建军摇摇头说道:“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想办法联系到美国那边的人。见到这种情况,他们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你从我的口袋里,把一个卫星电话掏出来,然后拨打保密电话xxxxxxx 我从胡建军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巧的摩托罗拉卫星电话,拨打了那个号码,片刻从里面传出了一个低沉的美国男人响声: “hello,i=w** 六十、未完的结尾 到这个声音我不由得一愣,我不曾一次在电视新闻中男人的响声,而他自报家门,更加叫我大吃一惊,想不到胡建军直接联系的人,竟然是这个家伙。但是转念一想,却也非常正常,因为他同时也是骷髅社的最高职位的男人,而骷髅社就是这整个事件的幕后主使。 我定定神,对这个名叫布什的男人,用美国东部口音的英语说道:“很高兴能够遇到你啊,现在搞成这幅德行,想必你心里暗爽吧!” 对面的男人一呆,喝问道:“你是谁,什么意思?”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就是在中国和你们的人手一直作对的男人,现在情况很糟,地轴开始倾斜,作为大国的总统,想必你已经知道情况的危害了吧。” 虽然在世人的眼中,这个男人向来以白痴的行为出名,但是我却知道,能够当上一国总统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白痴,只是他大智若愚罢了。 我说道:“现在只有一个办法,才能制止这个危害,眼下我们中国这边,由于陈宝已经和神龛牢牢结合,加上手段有限,因此我们根本不可能终结他们。而在美国,你们研究了陈宝上百年,必然有办法终止陈宝。它们两个是一对,一旦其中之一终止活动之后,马上会停顿下来的。” 布什冷冷地说道:“我疯了吗?这事关美国的国脉,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要是你不听我的话,美国的国脉还会在,但是美国国土上,将不会有一个人存在。你应该知道,由于地轴的变动,会产生铺天盖地的环境变化,美国至少会在一个月内死掉两亿人,剩下的人在一年内也逃不过的。这只是后果,而真正让我担心的,却是那伙人的威胁!” “那伙人,什么人?难道是俄国人吗?” “不是俄国人,也不是中国人,而是在背后操控美国,操控骷髅社的人!” 他哈哈大笑:“有什么人能够操控美国呢?除非是神。” “不错,他们就是神一样的人物。那些制造陈宝的人,就是他们在操控着一切。我怀疑从头到尾一切都是阴谋。在很久以前,有一伙人,他们掌握了巨大的力量,但是不慎就毁掉了自己,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大陆。但是他们还有不少人活了下来,为了生存,也为了以后能够把他们的故乡带回来,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利用我们的祖先来达成目的。他们通过宗教或者秘密结社的办法,把一个晦涩的目的一代代流传下来。其中陈宝是至关重要的工具。你想想看,事情实在是太奇怪了,为什么陈宝会有控制人心的作用呢?显然这是为了便于统治,一点有统治者上台,那伙人的传人就会影响他,大兴土木,制造符合陈宝发动的城市,最终发动陈宝,使得地轴倾斜,将他们消失的故乡带回来。” 布什在对面沉默不语,显然他也有点动摇了,毕竟眼前的事实摆着。过了片刻,他说道:“好吧,就算我暂且相信你。” 说完,他挂掉了电话。过了不多久,我忽然发现月亮停止了移动,大风也逐渐小起来,一切都开始恢复平静。 我带着胡建军回到了岸边,无双过来接应,很快就有很多士兵包围了北海公园,但是没有伤害我们,而是将我们带到了一个地方。我推测应该是中美高层有了接触,了解了事情,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估计联合国都一片大乱。 接下来的事情,又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我将会和美国人联手,一同探索古代文明的真正秘密,以及找到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大陆。它既不在大西洋,也不在太平洋,更不在印度洋。前面未知的将来等着我,我将一往无前地探索。 谢谢欣赏,全书完。 后记:不收钱的。 好像完了,我不想搞那种大**一样的结尾,所以就这样有了一个没有结束的结尾。后面还有故事,但是我写不写不知道了。老实说,写这本书,我很累,收益很差,能够坚持写完这篇很不容易了。我会休息一下,以后写什么书难说了。不过还是谢谢大家支持我。** 阅读提示 看书之前的阅读提示 一、本部小说从二零零六年月月份开始连载,迄今将近一年,写作时间漫长,里面内容作者或许有所疏漏,不可能面面俱到。而阁下可能是在一天之内看完,比我详细,欢迎提出整改意见,因为我在出书,需要进行修改。 二、关于两个外传。第一个外传与本篇故事毫无关系,只是主人公名字相同,大家就当作在平行世界的故事吧。第二个故事明镜外传,是明镜的外篇,也在解释为什么第二部的时候主人公会失踪两年多。有一定联系,但不是完全相关。 三、西域魔国修改篇幅较大,很多内容没有包括进去,喜欢的话,还是看看原版吧。 那么,请各位读者开始欣赏吧! ** 一 第一部:幽浮游灵 我叫朱恒淮,祖籍甘肃,爷爷一辈的人在满清末年躲避灾荒逃到现在淮南一个小村落里。一九五九年,我出生了,家里人都目不识丁,村里一个前清秀才给我取了这个奇怪的名字,因此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是不是老秀才和我家有仇隙,报复到我头上来?日后遇到了某个人,我才得以了解蕴涵在这个名字里面的真正含义。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人祸的三年大饥荒,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十几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一军第一师战斗工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当是正是天怨人怒的文革期间,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系统,受到的冲击毕竟比较少。尽管该部的创始者——大名大名鼎鼎的贺龙元帅惨遭四人帮迫害,含冤屈死。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战斗工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七九年的时候,还和小越南狠狠地干上一架,毙敌五个,伤敌若干,脸上的伤疤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常年的参军生涯使得我脱离社会很久,根本不会种田。家乡又是出了名的贫瘠之地,同样是分田到户,因为缺乏了集体的力量,产量反而越发下降,大家更加穷地叮当响。我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有位老乡,这个老兄姓王,排行老二,称呼王二,但是大家更多叫他王六二,谐音有狡诈的意思,加一下又是八!说笑了,这人轻浮脑子活,分田之后没有多少收成,索性丢下田地,到处往外跑,有一天回来之后突然来招募懂土木技术的工人,做过泥水匠的亦是可以,原来是一只考古队在当地发掘古墓,急需大量熟练工人。不仅包吃包住,而且每天有五角钱的收入!这是天大的好事啊!我一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参加了。 当时文革刚结束不久,经过十年浩劫的摧残,虽然考古方面的专家学者这帮老家伙都从牛棚里出来了,但是从事简单技术挖掘的基层考古人员却大量匮乏,培养起来又来不及,不得已只能雇佣当地有土木工程经验的农民们。不过我们毕竟不是专业技工,不时有从事几十年考古发掘经验的专家来指点。他们之中有外国一流大学出来的学者,也有解放前横行一时的盗墓贼,后来被政府征用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中国农民说是愚昧,但只表现在思想上,聪明才智丝毫不亚于知识分子,只是经过少许指点,我们就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拿人家的钱,又白吃白喝,干的自然异常卖力。 出于军人的警觉,我发现最近几天考古作业现场忽然出现了一批鬼鬼祟祟的人,时常偷偷地监视我们,待我们追过去又跑掉了。听以前的盗墓贼说道,这肯定是他们的新同行,在改革开放后利欲熏心,操起了前辈的洛阳铲。但是由于解放后到八十年代之间近三十年断层的关系,一点没有传承老前辈的技术,只能偷偷摸摸跟在考古队拣些不小心丢下的玩意。 对此我们一笑了之,只要不来打搅我们,何必管他们呢!直到一个事件的发生,不仅改变了那个人,更改变了我今后的命运! 我们基本上是白天干活到天黑,夜晚休息,大家都是同乡,聚在在一座大帐篷下。一天,王二见村里最老实的孙万平回来的时候眼神闪烁,腹中好像藏着什么东西,顿时起疑,叫我合力捉住他,掀开衣服一看,不得了啊!居然在衣服里面藏了一件文物。 我恨铁不成钢,骂道:“老孙啊老孙,说你是村子里最老实,哪知手脚不干净,偷了这玩意!我们吃考古队的用考古队的,这样做对得住他们嘛?再说,这可是犯法的事情,万一逮住了,可是蹲大狱!” 孙万平抹抹眼泪,哭诉道:“我敢嘛?平常多拿生产队里的一粒粮食就心不安,可是这回实在不行了。我老娘生病,送到南京的医院说要两千块钱,把我买了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实在没办法,前天那几个在外边转悠的人对我说,只要我有本事拿出文物来,就可以给我两千块!” 我们顿时沉默不语,我是孤儿,无法体会,但是孙万平是一个大孝子,为了救老娘不得不出此下策。这时,农民狭隘的小团体意识立即显现出来,我们清一色的选择沉默包庇孙万平,只是警告他一旦拿了钱之后,切记不可贪心再次出手。 经过这件事情使得我们大开眼界,想不到地下埋的东西这么值钱。当我们看到先发财的干部和投机商人穿金戴银,眼红得不得了,不少人纷纷对我说:“老猪,干吧!别人发得了不义之财,唯独我们受穷?这是什么世道啊!干吧,老猪,我们也从考古队学的差不多,要技术有技术,要人有人,干吧!” 我在部队受过这么多年教育,怎么能随意损害国家利益呢?但是瞧见那些干部倚仗手中权利大发横财,心中也是忿忿不平。他们损害的是活人的利益,我们找死人要点钱,有什么不对?前人载树,后人乘凉! 说干就干!不过我们盗亦有道,立下规矩,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这些人中属我的文化水平最高,当过战斗工兵,土木技术最行,所以队伍由我带领组织,到处勘查古墓。而王二见多识广,舌头抹油,让他同文物贩子打交道,不然再珍贵的宝贝到我们手里也一文不值。 我们的第一票做在福建,初出茅庐嘛,自然要开门红!我和王二一同打听了许久,符合我们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还真不多。费了许久功夫才听说了这边有个施琅的大墓。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清妖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 盗墓可是个犯法的事情,不论你挖谁家的坟墓,即使汉奸也一样,倘若被国家逮住还好说,大不了蹲上几年大狱,若是被乡下的农民捉住,说不定就打死!为此我们还动了一番脑筋,我们一行人来到福建,穿着地质勘测队员的服饰,在施琅墓,到处跑来跑去勘查。遇到有人询问,就亮出花了二十块钱买的伪造证明,硬邦邦地声言这里是对敌前线,需要勘测地质,预备未来统一祖国,一般人也不敢多废话了。 施琅的坟墓建筑规模颇大,不下八十亩地,我们心想,这个大汉奸不知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才建这么大啊!这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如果直接采用考古挖掘的方法,动作未免太大,容易惊动别人,我们决定采用“鼠行”!其实倒是我们多虑了,当时文革结束不久,旧思想一时没有转换过来,没破四旧就算好了,谁会来管一个汉奸的坟头?直到我们干完都没人来过问。 在考古队发掘的时候,一个解放前的老盗墓贼曾经向我们介绍过,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炸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支持,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盗墓贼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不是吹牛,我们这个集团光论技术,可比以前的盗墓贼老祖宗们先进。单是勘测工具,不少新来的同行还在吃老祖宗的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我们就用上了先进的地质勘测仪——这是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们先拿炸药制造一次小型人工地震,再用这地震波勘测仪记录下来,绘出地下墓的构造。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听盗墓贼前辈说过,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确定结构后,我就拿出几年战斗工兵的看家本领,设定盗洞,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我们分工合理,组织严密,我们白天拿地质勘查做掩护,晚上拼命挖掘。有专人放风。安全措施我注意的极其严格,我可不想把一个横着的乡亲拉回老家。所以盗洞里面有木头支撑,并且制作了简易防毒面具(就是两层口罩中间放上活性炭。活性炭一般药店里都有买。这是部队里学的防化知识),大家轮流,不出三天,就打了一条五百米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施琅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炸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说道钻进坟头里面去捞死人的殉葬品,大家虽然眼红的不得了,到了要紧关头个个心虚,胆小如鼠!我摇摇头,难成大器。一咬牙,反正越南战场上什么样的死人都见过了,还怕一个几百年的死尸,说不定烂得连骨头都没了! 我头顶安全帽和矿工灯,身穿一件紧身皮衣,戴上安全口罩,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把我拖出去!说着我就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爬了半里路,钻进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第一次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心虚之极。我在越南战场上死尸见多了,但是再跑到坟墓里面的感觉又不一样,当下只觉得心发慌,听以前的盗墓前辈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我寻思,莫不是真得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心中不禁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 我想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我顺手操起几只破碗,垂头丧气地爬出去。大家虽然怀疑我私吞了财宝,但是又没勇气爬进去!这样我们第一盗墓以失败告终,只拣了几只破碗拿做纪念。大家顿时没了盗墓的性子,一哄而散。 而日后拿破碗让行家鉴定,竟是宋代哥窑瓷器,若是完整,价值不下十万。我们顿时后悔不已,再想去大汉奸墓碰运气,其时已经叫政府保护起来了! 唉!我们说是把考古队挖坟墓的技术学了个七七八八,但是却根本不会勘探,不知道哪里的地形有大墓,哪里埋有宝贝!而且即使文物到了我们手里,没鉴宝的眼光,形同废物! 业余盗墓集团解散之后,只余下我和王二两个人了。我是孤家寡人,自然无所谓,王二则是二流子,自言无处可去!我和王二合计一下,还是做考古这个有前途的职业吧!不禁可以学到真技术,万一顺手,就捞一把! 从此我和王二两人听说哪里有考古队就去哪里做小工,当时八十年代初,正是中国第二波考古**的时候,我们这些技术工不愁没地方吃饭。我们都是土木出身,技术精湛,又有经验,很受那些为缺乏基层人手而头痛的考古队欢迎,一来二去,居然在考古界混了个不小的名声。光专家教授级别的人物认识了不少,有时做完了小工,都是他们推荐去另外一只队伍里面! 忽然有一天,说道有只考古队要去内蒙古,问我们去不去?内蒙古而已了,又不是南极,怕什么,欣然答应,于是前去报。 ** 二 那招人的头头是个半秃的老头,拍拍我的胸膛说道:“小伙子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战斗工兵。” 半秃老头大喜:“那好,要你了!” 然后考古队又找了十多个搬运工,加上专家三个,保卫科一个人,一行人从甘肃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 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这个老头刚从牛棚里钻出来不久,年纪也不小了,体力自然差,而年轻一辈的学生中,则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战斗工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一点也不比作战部队放松。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这帮考古队专家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文革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王二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专家在讲,西汉赏手下动辄百金,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王玟琳大姐是和我接触最多的一个人,其实她很很年轻,三十刚出头,据说丈夫在文革时候死了,迄今单身一人。她个子不高,一张娃娃脸很清秀,那双杏核眼颇是好看,原比实际年龄小了几岁。她是上海人,说着一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因为我当兵时驻地在杭州,能够听懂江浙话,这个原因使得她也比较愿意和我接触。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 “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 “你是回民?所以说猪坏!” 不一而足…… 王玟琳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王玟琳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肃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倒是冤枉了那个前清秀才,他是得知了我家的规律之后才这样替我取名字。他也在三年自然灾害中归天了,下次回乡好好拜祭一番。 王二回来之后拍拍我的肩膀,暧昧地笑道:“老猪啊,原来你对老女人感兴趣!” “去你妈的!我把她当我姐姐一样!” 老猪是我外号,来历自然不用说了。 休整之后我们再次出发,这次进入内蒙古高原腹地的克什克腾旗,往东就是南北纵贯上千公里的大兴安岭。我本以为高原都是像青藏高原一般呼吸都很困难,其实内蒙古高原海拔低于青藏高原,对于我们这些体格健壮的家伙来说影响不大,但是考古队的老东西却倒霉了。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成员有三人。带队的就是那招人的半秃老头,叫杨爱苏,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文革吃了不少苦。他自己说这苏是苏东坡的苏,不是苏联的苏,不过小将们可不管你!对了,说道苏东坡,我自从退伍以来,很久没有吃到东坡肉了。 王玟琳是她助理,不多说了。还有一个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我暗地里叫她小丫头,意思是嫩蛋的意思……这丫头唧唧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 另外一个较年轻,约莫四十出头,整天沉默寡言,也不多说话,他叫老赵。有枪,说是保护专家,但我怀疑是为了监视他们。毕竟这里离蒙古很近,那时文革结束不久,人心尚待安宁,就说不定就叛逃到了苏联。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我看惯了浙西崎岖的丘陵,甘肃无际的沙漠,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呼和浩特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叫人惋惜不已。我暗暗记下方位,日后趁人不备,同王二合伙来挖。 ** 三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杨老头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杨老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带你们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这个蒙古大汉名叫巴特尔,据说蒙古语是钢铁的意思。他身材高大,浑身肌肉一块块当真如铁一般,高原特有的黑黝黝面色显出他刚毅的性格。虽然才三十多岁,蒙古人结婚早,他的大儿子都十五了。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巴特尔背上一只猎枪就和我们一起出发。他老爹虽然对砧子山畏惧如虎,终不阻拦儿子,和巴特尔的老婆、儿子、女儿在一边默默告别。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巴特尔看到了我的举动哈哈大笑:“小子,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巴特尔对视一眼,暧昧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羊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巴特尔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巴特尔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巴特尔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杨老头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杨老头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那个老赵也过来察看,拿起一个骷髅,抚摸从眉骨开始削掉的头盖骨,难得听他说道:“这是用钢丝锯一类的工具切割的,而且从他们残留的表情来看,我怀疑是不是把活人的脑袋夹起来,然后活生生地锯呢?”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尽数变掉,倘若真是如此,那残忍之极了。 杨老头颤颤悠悠地说道:“莫非,莫非是京观?” 我悄然问身边的王玟琳:“京观是什么东西?风景?这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风景。” 王玟琳细声说道:“京观就是把杀死的敌人尸体像土山一样堆起来,用来夸耀战功,或者威慑敌人!” 难道说,这附近几个土包里面堆积的可怕骷髅,就是有人为了威慑敌人,防止他们过来而设置的嘛?众人默然不语,然后清点了一下,一共一百零八个骷髅,《西游记》中沙和尚也不是有一百零八个骷髅的项圈?其中蕴涵着某种宗教含义。但是对于我们这次考古来说,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 四 我们沿达里诺尔湖岸向北走,草原平整,远远就看到一座突兀的平顶山。平常山脉或是如卧龙蜿蜒,或是如利剑挺拔,唯独这山很奇怪,就是一个圆锥体硬生生被削掉了尖头,表面光滑,好像一只碗倒扣在大地上。 巴特尔指着平顶山介绍说:“这座山很像铁匠们用来打铁的砧子,所以叫砧子山,从远处看线条平滑,其实山上的石头棱角都极其锐利,像是融化后又重新凝结的钢铁,所以我们当地人又叫钢子岩。你们要的找的岩画,就刻在钢子岩上,不过都在山的里头。” 我初次见到这般景象,不免好奇地问道:“这山看似平整的一块大石头,难道内部中空?” 巴特尔点点头,王玟琳接口说道:“其实这是一座死火山,数百万年前喷出灼热的岩浆,形成巨大的火山基座和高耸的火山锥。当火山熄灭为死活山之后,无数年风霜雨雪的打磨侵蚀就会削平相对脆弱的火山锥,只留下一个平缓的火山基座。这种基座往往被人们俗称为桌子山或者是砧子山。” 我凝视着这个砧子山,晚霞染的岩石通红,仿佛浸满了人血一般,回想起那被削去头盖骨的骷髅,莫不是和削去山锥的砧子山有什么关联?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汽车开了半个多小时就到达砧子山,远处眺望山体平整,凑近一看,那砧子山上乱石林立,巨大而突兀的黑色岩石就像怪物的利牙,环绕整个山体。我们绕山体半周,终于找到一个缺口进入中空的砧子山内。这时抬头张望,好像进入了一个环状的城堡,四面是高耸达几百米的城墙。走在羊肠小道上曲折颠簸,狭窄难行,很明显这是人工开凿的一条小路。杨老头很奇怪地问道:“这山中有什么物产,常常有人来,所以修了路?”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我在周围住了几十年,没有听说有任何物产,倒是常常听到有人传言是妖魔的老巢,这还是第一次过来。” 天色越来越暗,在砧子山高高四壁阻挡光线下,暗更是快。坐在前面的小丫头眼尖,咦地一声兴奋地叫道:“快看,快看,前面有房子啊!” 我们从卡车上站起来往前眺望,在黄昏朦胧的光线里面,确实隐隐约约地显出一个小村庄的轮廓,既不是海市蜃楼也不是酷似房子的怪石。当车子开到村落前面的时候,天色也不早了,杨老头命令道:“今晚就驻扎在这里吧!明天一早出发。” 巴特尔和老赵先下了车,拿着枪进去,毕竟山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村子,确实很奇怪,不免叫人心疑。我看天晚还没有点灯,估计这个村子老早废弃了。确认没有危险后,我们几个搬运工再下车,点燃汽油灯,鱼贯把物资从车子上卸下来。 我第一脚步入这个村落,就有一种不寻常的感觉,四下里好奇地张望。这是一个很小的村落,几十间低矮的房子三三两两围聚在一间大殿周围。而大殿前面开了一片颇大的广场,估计是供村民聚会之用。房子制作的很粗糙,现场取材用石头叠垒而成,所以很低矮,房顶用茅草遮盖起来,差不多都腐朽,估计起码已经废弃几十年以上了。 既然有现成的房屋,就不必搭建帐篷了。原先我们也是这么考虑的,但是房子三三两两分散,最终大家还是为了安全起见,一起搭帐篷住在大殿前面的广场上。一起吃过晚饭后,有些人无聊就拿出扑克牌聚赌。原本我也想参一脚,但是念及我那逢赌必输的衰运之后,顿时断了念头。回头瞟到那黑漆漆没有门窗的小石头屋,心里面好奇地痒痒,于是借了一只手电筒走进附近的一间,万一有危险,大呼即可有人来相救。 石头屋建地颇为低矮,我弯下腰才进入里面。这大概一个普通人家的住所,有地灶、有炕,也有一张石头桌,上面散落着几只木碗,似乎还有尚未腐烂干净的食物。他们当年离开的时候相当匆忙,我甚至可以想象,一家人正围着吃饭,突然因为某个原因,急匆匆地离去。 “嗒!” 我倏然一惊,猛然把手电往后一照:“谁?” 那人遮住迷花的眼睛,说道:“我,巴特尔。” 我松了口气,他说道:“我见一间房子里面光影乱晃,一好奇就来看看。” 他随手摆弄着里面存下的物件,说道:“仔细一看,里面的摆设非常具有蒙古特色,应该是我们的族类在以前居住过。” 我说道:“我说,你们蒙古人不是择水草丰美的地方游牧嘛?何时定居下来,那他们为什么离去了?是不是当年响应政府号召,离开了这边艰苦的环境?”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现在才晓得这里居然还有人居住。以前一直传言,砧子山有妖魔,要吃人!” 我们走出石头屋,外边那群人正赌地厉害,杨老头坐庄,吆喝连连,巴特尔也忍不住凑上去,拿出散钱下注。我心里头痒痒,但是一想到钱财如流水一般泼出去,顿时心痛似刀割,当下忍住了念头,硬生生跑回帐篷边,遇到王玟琳和小丫头。 王玟琳微微一笑,江南女子的恬美展现无遗:“我见过十个男人九个好赌,小淮倒是一个不错的男人!” 小丫头哼哼哈哈,就好像一头小猪呼呼,与王玟琳一比,高下若然:“我看,他哪是这么好,定是手气极差,有自知之明才不敢呢!”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王玟琳说道:“正好,不如陪我们去看看喇嘛庙。说不定有力气活,麻烦你这劳力了!” 与王玟琳在一起说不错的舒服,我当下就答应,只是看小丫头不顺眼。这丫头是北方人,相貌倒清秀,一双圆圆的眼睛,头顶扎了一对羊角辫,只是个子很高,身材没有发育好,偏瘦,没胸没屁股的女人,和丰腴娇媚的王玟琳排在一起,简直是骷髅和美女的差距! 我以为的大殿其实是喇嘛庙,两边各树立着一个白色的经塔,浓浓夜色下,喇嘛庙黯淡的身影仿佛涂抹了一层神秘色彩的魔匣,一旦打开,无数恶魔将被释放出来,祸害人间。正门老早摧毁,我提着汽油灯首先进入,这庙宇虽然残破,但是没有完全倒塌,里面的香炉、神龛大致保存完好。神龛中央供奉着一个巨大狰狞的妖魔塑像,由于长时间没有保修,涂金彩绘已经剥落,肢体残缺,露出了泥胎,不过轮廓仍然清楚。特别是在面部,红红的面颊似乎是用鲜血涂抹,张牙咧嘴,神情极为恐怖。他的脚底踩踏了十几个小人的塑像,约莫只有土狗那么大,造型生动,栩栩如生。这些人类的面部稍许残留了部分彩绘,个个姿态扭曲,神情恐怖,嘴巴大大地张开,伸出舌头,发出无声的呐喊,不禁看到的人犹如参观地狱的体会,不寒而栗。 我小心翼翼地说道:“玟琳姐,这庙邪门!不去供奉菩萨佛主,居然供奉邪魔歪道!是不是像巴特尔说的那样,以前这里的人就是妖怪?” 王玟琳摇摇头,回答说道:“世界上哪有什么妖怪啊!蒙古人信奉藏传佛教,也就是喇嘛教。喇嘛教分支极多,从这个雕塑来看,应该是红教的守护神降魔天尊,代表了这支宗教早期的艺术风格。” 我们这次考古偏重于石器时代的考查,在队伍里面,唯独王玟琳是个全才,不仅精通数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对于当地的民俗文化亦有一定的研究。她忽然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不过降魔天尊一般只是作为佛主释迦牟尼的辅像,极少单独被供奉,莫非有什么奇特的原因?” 小丫头向来眼神好,倏然大声叫道:“玟琳姐姐,你看,这里好像藏着什么东西呢!” 我抬起汽油灯,顺着小丫头手指的方向照过去,在降魔天尊胸部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痕迹,可能最初被涂料装饰所遮掩,当外面的涂料脱落以后,就露出了痕迹。莫非里面藏有宝贝?我顿时心跳加快,以前老早听说,古人就最喜欢在佛像中藏匿金银财宝。可惜今天有人在场,不然就可以独吞了! 我把汽油灯交给个子较高的小丫头,然后爬上降魔天尊的身上,心中暗暗念叨:“老子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出来的,不信你这妖魔鬼怪!” 我对着那块圆形痕迹敲敲打打,一拳砸碎泥胎,从里面取出一个黑色的圆筒,跳下来交到王玟琳手上。她轻轻捏开圆筒的一段,缓缓拉出一段皮质的绣边,吹去灰尘之后,上面用针刺青了很精致的图画,虽然历经百年,依旧保存完好。 王玟琳口中淡淡念叨:“居然是人皮刺青,这样隆重的仪式,一定有什么重大的事情!” 我毛骨悚然,指着皮质刺青问道:“人皮?” 王玟琳点点头,回答说道:“红教中如果需要把重大的事情记录下来,为了长久保存,会选择人皮刺青。首先找人在他背脊皮肤上刺青下图画。因为死人的皮会皱皱,所以要趁人活着的时候刺青,并且剥下来!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完美的刺青图。” 她的语调平稳而且语气极淡,但是我和小丫头不约而同的缩缩身子,感到寒气森森。 王玟琳半蹲下来,我于是赶忙站在她身后,高高举起汽油灯为她照明。她轻轻翻开人皮刺青卷的第一层,摊在膝盖上,用手小心翼翼地拂去灰尘。历经数百年岁月无情的冲刷,人皮刺青印记已有褪色。我的目光顺着王玟琳的小手慢慢移动,那时刺青的工匠当真了不起,寥寥数笔就勾勒出鲜明的人物形象,神态栩栩如生,仿佛在看连环画小人书,讲述着一个故事! 第一层人皮刺青上是一群蒙古骑兵围在一个气派很大人的周围,显然他就是头头,一起来到砧子山里。第二层是他们插着香炉祭祀,忽然冒出一个带放射线的圆球,看似太阳,但刺青是红青两色,这个太阳则是青色!而且,这个圆球还画着象征恶魔的利牙和狰狞的笑容。第三层上圆球挂在一个人的头顶,好像变成了民间传统神仙头上的光环,但是那人挥刀斩向别人,其他人纷纷自卫,顿时尸横遍野。第四层上一个光头和尚——穿着打扮不像我见过的和尚,大概是喇嘛吧。他手中摇着一个经轮,和其他和尚一起强行镇压了圆球恶魔,并在他身上建造了一座佛塔,使得他永世不得超升。大人物指派一些人就在砧子山里驻扎,看护佛塔。 最后一层里面似乎包裹着一些东西,上面弯弯曲曲画着奇怪的图案,王玟琳看完文字,抬起头,眼神中充满困惑,说道:“这是喇嘛庙建庙的历史经过,可以估计里面就是九转经轮。上面以古蒙古人写着唵、嘛、呢、叭、咪、吽六字真言,用来封印九转经轮。并且警告,一旦解除封印,就必须承担释放恶魔的责任!” 我说道:“我曾经听巴特尔说过,这里居住了很多恶魔,但是古人的话可信也不可信,譬如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佛塔,去哪里了?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一切都是人类想象出来的!” 王玟琳咬咬牙,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打开了最后一卷人皮的封印,里面包裹着一个枯黑的木制九转经轮,看似极其普通,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神秘! 小丫头捡起九转经轮,这是以一般的白杨木所制作,上面刻了一些宗教的图案,原本应该还有颜色,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脱落。她说道:“世界上真的有恶魔嘛?我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摇一下,看看究竟会有什么恶魔出来。如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证明只是古代的喇嘛为了统治劳动人民,编造的瞎话而已。” 王玟琳心存疑惑,最终点点头,示意小丫头可试试看。后者纤瘦无肉的手腕摇动,那九转经轮犹如拨浪鼓一样,扑通扑通转起来,与常见的经轮并无不同,发出的声音比较沉闷,似乎敲打一张蒙猪皮的大鼓。夜深人静,声音悠远绵长,回声重叠起来,更有一股诡异的味道。我屏住呼吸,只觉得心脏噗噗剧烈跳动,神情紧张之极,越战中敌人只距我们二十米远也没有这样体会过。 小丫头约莫摇了二十多下,什么动静也没有发生,我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看来只是哄人罢了!” 突然哒哒一阵冲过来,我们三人脸色顿时变掉,回头一看,却只是那帮赌博的群众涌了过来,看到我们仨摇着一个经轮,亦是松了一口气,有人骂道:“我还以为啥子事体,性质正高,忽然传来一阵咚咚的鼓声,吓得魂飞魄散,还以为有什么邪门的事情发生。妈的,就你们三个在胡闹!” 众人见无事就一哄而散,王玟琳叹气说道:“我隐隐觉得这里有些不对劲……算了,或许是我的错觉。我看天色也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日我们就去寻找石器时代的壁画。你要辛苦喽!” 我点点头,和王玟琳、小丫头一起离开喇嘛庙,回到营地,众人老早没了赌性,统统睡觉去。我钻进帐篷,和王二挤在一起,他还没有睡着,听见是我过来说道:“老猪啊,你老哥我比你痴长几岁,不是我摆长辈的架子教训你,实在是有些处世经验我要说说!那姓王的女人不简单啊!把你迷的晕晕呼呼的,指东你就不敢往西!女人的亏我是吃过了,像这种有学问、有脑子的女人更可怕,何况还是个寡妇!她现在对你好,是有所求,若是以后没用了,定是一脚踢开!” 我面皮顿时一崩,垮下脸来,叫道:“老王,你们情同兄弟,我不许你这样诋毁玟琳姐!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我是配不上她的,只要呆在她身边,我就心满意足了!” 王二叹气道:“日后你便明白了……” 说着,转身就睡,不刻打起呼噜。我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王二这般说话为何?一定是妒忌我! 想到同王二这些时段的交情,我心中难色,烦闷异常,于是钻出帐篷。天空一片灿烂,繁星点点,一轮钩月孤独地悬在天际,射出黯淡的红色光芒,照射在大地上,像染上了一层红色的血迹,妖色异常!耳际忽然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女声,好像一个音质不好的收音机,在寂静的暗夜特别嘈杂,我不禁打了个酣战,莫非那九转经轮转动即引来了女鬼? 我摇摇脑袋,竭力驱走这个念头,世界上哪有鬼啊!我随手操起一根钢条,小心翼翼地踮脚循着声源地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似乎便是那小丫头的嗓门,与白天听起来的相比,却说不出的诡异! 我远远瞧见小丫头的人影,心中恐惧,躲在一间石屋后面,慢慢探出半个脑袋张望。月光固然黯淡,习惯了黑暗的眼睛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小丫头单膝跪在地上,神情亲昵,口中喃喃自语,一手伸出,似乎在抚摸什么。 “小朋友,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还在外面啊!你家里没人嘛?哦,他们都不在了。为什么……” 我努力瞪大眼睛,试图找出小丫头对面的人,然而对面空荡荡的一片,顿时浑身汗毛竖起,见鬼了!小丫头和鬼在说话! 这般情景实在诡异之极,莫不是我们转动经轮,终于打开了地狱之门,把冥界的恶鬼放出来!我定定神,吞咽一下口水,润润几乎冒烟的嗓子,然后攥紧手中的钢条。小丫头虽然对我不善,我却不能对她不仁。纵然是恶鬼当道,老子也要试试看,你的邪气到底有多高! 想着,我就迈开脚步出去,嗒嗒故意踩地很响,一方面壮胆,一方面暗自寻思,是不是如王玟琳以前讲过的,梦游呢? 听到我的脚步,小丫头转过头瞟了我一眼,目光清澈,看来不是梦游,当真见鬼了!她瞥见我手中的钢条,咦地一下:“你拿了条棍子干吗?是不是想趁机打死我?告诉你啊,这里有人证!” 待她回过头,四下里张望,自言自语:“咦,小弟弟,你去哪里了?人呢?” 小丫头向我问道:“你看到刚才有个穿蒙古族服饰的小弟弟了嘛?大概六七岁,这么高,我一直和他在说话,怎么转眼就不见了?” 我冷冷说道:“从刚才起我就只看到你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要不是你产生幻觉,要不是你见鬼了!”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叫道:“你胡说!刚才他明明在的!” 我说道:“方才你一直在用汉语说话,一个蒙古小孩,怎么能用汉语同你对话?就是巴特尔,汉语也说地勉勉强强!” 小丫头啊地一下,体味到我话里的意思,顿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开。 我哼地一下,不知怎么就松了一口气,目送小丫头纤瘦的背影飞快离开,忽然觉得腹中鼓胀,一定是刚才太吓人了,幸好没有尿出来,寻个偏僻的角落里放放水,正准备把钢条搁在一边,看到石屋的阴影里面也站着一个人,打招呼道:“老兄,也来轻松一下?” 那人缓缓走出来,踩在地面上踏踏,是马靴,这里只有巴特尔穿着靴子。但是巴特尔是条蒙古大汉,身材高大,这人比我还矮半个头。我心中正在疑惑的时候,这人已经走出黑影,我的表情立即僵掉! 假如这时来了一个苏联毛子,一个美帝特务,甚至满清余孽我都不会稀奇。对方居然穿着一身日本鬼子的军装。那黑色翻梆皮鞋、土黄色棉布军装、船形军帽,腰间挎着倭刀,和我在电影中看到的鬼子军官印象一模一样。鬼子军官口中发出低低的吼叫,原本躲藏在军帽阴影下的脸慢慢抬起来,竟是一张腐烂得只剩下几片皮肉挂着的骷髅头。我来不及惊讶,鬼子军官拔出倭刀就向我砍来! ** 五 电光火石之间,我本能地抬起钢条抵挡!只听铛一下,金属与金属之间激烈碰撞,火花四溅!好歹我当过几年兵,身手不赖,正准备反击之际,蓦然发觉眼前的鬼子军官已然消失,就如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夜色! 刚才那样骇人的情形,我活了二十几年,才是头一回碰到。纵然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当那矮小黝黑的越南猴子狰狞地扑过来时,也是咬紧牙关轮起工兵铲劈下去,从未像现在浑身筋肉僵直,抽筋似地微微抖动。过了许久我才呼出一口浊气,松垮下身子,瞪大眼睛,不相信地凝视着钢条上的新鲜刀痕。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我背后汗水涔涔,微微颤抖,我知道,我也见鬼了,而且居然还是个鬼子军官鬼!在我们旋转经轮的同时,终于唤醒了无比可怕的恶魔! 我犹如一百八十公里拉练后疲惫无力地拖着钢条往回走,王玟琳怒气冲冲朝我逼近,见到我的脸一怔,稍微显惊讶地说道:“你的脸好可怕!” “是吗?” 我自言自语,摸摸面颊,凉得在发低烧。 然后王玟琳马上换上刚才那副怒容,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欺负白水!我知道她讨厌你,一直排斥你!但是你毕竟是男人,要有容人之心,何必与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我问你,刚才你动了什么鬼念头!对她做了什么!” 我闻“鬼”字,失声叫道:“鬼!我们都见鬼了!” “你胡说什么啊!” 王玟琳一脸迷惑,我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勉力稳住心情,结结巴巴讲出来,我的口才本不是很好,刚才一惊一诈,更是语无伦次,王玟琳费了很大劲听明白,小脸儿唰地雪白,瞪圆了眼睛说道:“你和白水都见过了鬼?白水见到了一个蒙古小孩鬼,你见到的却是一个鬼子军官鬼?” 我渐渐镇定下来,说道:“巴特尔的老爹以前不是带一队鬼子来过这里,从此再也没有出去了嘛?一定是他们造孽无数,冲撞了这里的邪魔,死不瞑目化作厉鬼!” 王玟琳厉声喝道:“你别胡思乱想了,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妖魔鬼怪!都是这里环境太压抑,以至于产生幻觉!走,我带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就往帐篷那边回走。天阴得重,乌云弥漫开,遮住了黯淡的月光和星光,周围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唯一能够指明标志是远处那盏值岗的照明汽油灯。眼见只有短短百米多路径,走了十几分钟还没有接近,以我们的脚程估算,起码走了一公里以上了。王玟琳焦急起来,拉住我加快脚步。四周一片寂静,只有两个人解放牌球鞋踩在石头上啪嗒啪嗒的响声,先是好像闹钟齿轮有规律的节奏,然后越来越快,犹如一阵疾风骤雨,戛然又停止,只剩下一个女人急促的呼吸声。 王玟琳惊慌起来,胸腹风箱似地**,上下起伏。那汽油灯明明就在眼前,伸手即可触摸到,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达到。 我打了一个酣战,失声说道:“莫不是遇到了鬼打墙!” “鬼打墙?” 王玟琳不由得挽住我的胳膊,靠在我身边。虽然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的女子,遇到怪力乱神的离奇事件,终究显出了小女人的一面。这个小巧的江南女子身材相当丰腴,当手肘触到软软的两团肉时,心头一热,脸上红了起来,幸好天色漆黑,王玟琳看不到。 好歹我也是男人,理应表现出男人的本色,我强挺挺胸,说道:“以前我在部队拉练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黑灯瞎火,指南针也用不了,一个连的战士转悠了一夜也没法子出去。直到天亮才发现竟然被困在一个坟场里!这里阴气森森,定是一帮鬼在我们前面筑了一堵墙,让我们无法通过!” “那要如何才好?” 我支支吾吾,王玟琳怒道:“大男人,犹豫啥!” 我只好说道:“后来听说,破解鬼打墙,最佳的方法莫过于秽物破邪,用黑狗血或者人的秽物均可!” 王玟琳啊地轻轻一下,此刻我们没有黑狗血,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拍了我一下,意思是叫我上,但是我刚才让日本鬼子军官鬼一吓,老早没意了,憋了半天,满头大汗还是不行! 王玟琳脸一红,说道:“你转过去,不许偷看!” 我是是的应诺,背过身,再次接到警告:“不许偷看!” 然后听到淅沥哗啦的一阵水声,过了一会儿,衣角被拉拉,她轻声说道:“我们走走试试看!” 我们一起往那张照明的汽油灯跑去,怕两人之一会迷路,所以手紧紧牵在一起。我们走了很长时间,汽油灯像是月亮一样,我们走它也走,始终保持一段伸手可及,却遥遥不可触摸的距离。王玟琳又焦急起来,问道:“你的法子究竟有没有用?” 我也急起来,说道:“以前试过很灵!对了,这鬼打墙也邪门,一般都是黑灯瞎火的夜里,什么也看不到,今天却能够瞧见一盏灯。玟琳姐,你记得出来的时候,究竟有没有灯亮着?” 王玟琳皱起眉头,苦苦回忆:“有是有,不过是老赵巡逻拿着。” 我脸色大变,叫道:“不好,我们上当了!这鬼故意制造一盏亮灯,让我们以为帐篷就在以前,其实是把我们引诱到别处去了!” 王玟琳一呆,惊呼:“他们要做什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知道呢?心头沉沉压着一块石头,是不是真是旋转九转经轮引出的邪魔?我思虑一下,说道:“我们索性不要再走了,再走下去也是白走。就呆在这里等到天亮,自然识得路,别人也会来找我们。” 我们一屁股坐下来,背靠着背,走了大半夜路,累极了。内蒙古高原夏夜依旧凉意森森,方才一直在走路没有感觉到,此刻冷风直往脖子里灌,浑身哆嗦。王玟琳忽然问道:“你冷嘛?” 我点点头,却准备把衣服脱下来,因为我是男人。 王玟琳伸手止住,说道:“这样你会冻死的!我们抱着一起取暖吧!” 我呆呆地愣住,几乎不敢相信,直到王玟琳张开双臂搂住我,我本能地又揽住她,那娇小柔软的身子在怀里,真真切切感觉,这不是做梦!我和爱慕的女子拥抱在一起了,这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没有感受过,迷迷糊糊,冷风也成了温暖春风。不知过了许久,耳际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叫我们的名字,我倏然睁开眼睛,眼前就是一张清秀的娃娃脸,发丝垂在额头,恬美的几乎不忍心叫醒她。 考古队其他人已经找到我们,看到我们拥抱在一起睡觉,个个神色暧昧,非笑似笑,似乎我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王玟琳被吵醒,张开稀松睡眼,站了起来,捋捋头发,笑道:“太好了,昨天遇到鬼打墙,现在终于出来了!” 她毕竟是一位成熟的女子,丝毫不介意这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偶然碰到,亦是装作故意避开。小丫头也赶过来,一下子扑到王玟琳身上,嘤呜不已。王二拍拍我的肩膀,小声说道:“老弟,好本事啊!” 我怒道:“不要乱想!” 王二嘿嘿奸笑:“谁都知道你们做了什么。又没大不了的。” 我摇摇头,不去理会,抬头四下里张望,这边是一片石林,黑色的玄武岩石柱犹如一片森林,只是没有枝叶罢了。想不到我们居然走到了这里,离开村庄很远,邪门了!大家呼号着回去,我方走几步,脚下忽然一滑,地面的砂土漏斗似地吸下去,我们急忙跳开,地面顿时如一只怪物张开了嘴,倏然塌陷下一个空荡荡的大洞。 我们冷不防吓了一跳,大汗涔涔,盯着那突然裂开的大洞好一会儿,确认再没有倒塌的危险,才三三两两地聚起来,凑到大洞边沿伸长脖子,把脑袋探出往下张望。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胸口犹如打鼓咚咚乱响。 这个塌陷的地洞约莫一个篮球场大小,初晨的阳光斜斜射入,光线明亮,映在雪白的尸骨上,惨白惨白,纵然是在明媚的白天,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方才的大汗顿时化为冷水。下面不下有一百具白骨,胡乱叠放在一起,最离奇的是个个都没有头骨,不由使人联想到草原咸湖边发现的无顶骷髅头堆。原来,这就是为什么鬼打墙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原因,一定是死得太悲惨了,冤魂不散,要我们把他们好好埋葬! 小丫头啊地一声惊呼,我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一具小小的骸骨躺在大人的骨架当中,弱小的身躯特别引人瞩目。莫非这便是小丫头遇到的那个蒙古族小孩的鬼魂尸骨?我转过头,无意间瞄到王玟琳的脸孔煞白,嘴唇发紫,身躯微微颤动。 他们的尸骨与我们毫无关系,念在相聚一场的份上,我们替他们好好安葬。于是派了几个胆大之人下去,把尸骨一一捧上来,预备和草原咸湖边的头骨一起安葬。我们从尸骨之间发现了不少装饰品,经确认属于蒙古族式样,巴特尔就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念颂经文超度。 我们考古队本来是挖掘死人的东西,但是一大早就遇到这么阴寒的事情,气氛异常沉闷。那个老赵捧着步枪蹲下,翻来覆去检查死者的骸骨,自言自语,又好像故意说给我们听:“死了差不多五十几年了,尸骨上刀砍的伤痕非常清晰,很明显这是大屠杀。”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巴特尔的父亲不是和我们讲过,以前他被逼带一队日本鬼子进来嘛?莫非是他们干的?” 老赵点点头:“极有可能。” 王玟琳疑问道:“可是,他不是也说过,从此那队日本鬼子就像迷雾一般消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们只发现了当地村民的尸骸,他们去哪里了?假如都死了,我们就能发现枪和其他遗物的尸骨。” 正说着,下面收集尸骨的人忽然大声呼喊,我们急忙都趴到大洞边沿,只见他们向我们招呼,指着下面一个洞穴喊道:“这里还有洞,上面画了很多奇怪的小人,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原始人壁画。” 杨老头顿时眼睛发亮,连忙爬了下去,细细观察,手舞足蹈,欢呼:“奇迹啊,奇迹!我们居然在内蒙古找到了新石器时代古人类岩画,这必然改变整个考古界的大发现啊!” 因为岩画一直延伸入洞穴内部,杨老头要求立即出发考查。考古队发生了争执,有人认为这里邪气太重,不应该进去,万一碰到什么鬼魅,那可就完了。有人嗤之以鼻,世界上哪有任何妖魔鬼怪,怕什么,有了大发现,人人拿一百块奖金!最终杨老头拍板,想拿奖金的跟去,不想去的留守在此。 王玟琳作为一个考古队队员,理所当然前去,所以我也跟着进去,小丫头这回居然胆子变得很大,也要跟着过去。我的老兄王二对我则说道:“老弟啊,我还有是留条小命享福吧。你为了女人不顾一切,恕哥哥不奉陪!” 哭笑不得。 于是现场留下三个人看守物资,剩余的人都进洞穴。一共十八个人,老赵拿着步枪在前面开路,巴特尔殿后,中间先是考古队员,之后就是我们一帮搬运工,拿着各式工具材料。见山开山,见渠架桥。几盏明亮的矿工照明灯,一直弯弯曲曲沿向前方。 ** 六 洞穴探险对我而言并不陌生,我在部队当战斗工兵的时候,参与的最大一项工程是浙西国防战略隐蔽场所。那边丘陵起伏,群山环绕,沟壑阡陌,是天然的隐蔽场所。我们建设的工程大部分依托山体洞穴构造,一年差不多有三百天呆在洞里面。这是浙西基本都是水侵蚀而成的喀斯特溶洞,这个洞穴属于远古时期火山喷发岩浆熔化石头后构成,非常干燥,地面积了一层浮土,一脚踩下去轻轻飞扬。 当初考古队没有涉及到洞穴探险,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设备有些不足。前面老赵即使头顶头盔灯,手里还是举了一个浇上汽油的火把,万一碳酸气等有害气体侵袭,火把会熄灭预警。而留在最后的人不时拿荧光剂涂上,防止迷路。 洞穴没有钟乳石一类阻碍视野,极其开阔,向上有十多米,左右两边五六米,大家不得不用绳子吊在一起避免走失。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火山喷发的规模,岩浆像是大江潮水滚滚冲击。光滑的岩洞表面不时能够看到人物或动物的刻印,其实在古人生活之前,达里诺尔是个方圆百里的超级大湖,一直把山洞浸在水里,于是石头表面形成了一层坚硬的石灰岩,古人就在湖水退却后居住山洞中遮风挡雨,出于对大自然的崇敬和艺术萌芽的发展,在石头上留下他们生活的印记。数万年之后,人类离开了早期的摇篮,只留下那时的痕迹。 我们渐行渐远,封闭的空间中失去了时间感,只能通过数脚步估计大概走了两公里多,眼前豁然开朗,犹如走进一口巨大的钟内部,环形光滑的岩壁,雕刻了无数奇奇怪怪的壁画,一直衍生向上一百多米高处,不知道古代的人如何攀爬雕刻。在大钟中心位置,则是突起了一个尖尖的圆锥,距离太远,光线又不足,很难看清那是什么。 走在最前面的老赵手一摆,拦住我们向前,先把火把伸出去,上下左右各自试探一次,没有任何异样,才放心地说道:“可以进去了。” 这句话刚落下,对面差不多同时响起一句空荡的“可以进去了”,众人脸色一变,莫非有鬼?随之醒悟,由于这个空间类似于鸣钟,自然有回音效果了。 杨老头举着汽油灯,凝视墙壁上的雕刻,哈哈大笑:“这十多年牛棚没有白熬,我终于有震惊世界的发现了!哈哈哈!”钟型岩洞的扩音效果很好,他的大笑嗡嗡大作,震得众人耳朵生疼。 走进钟型岩洞,地面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像是细纱,稍微一拖动就灌入鞋帮低矮的解放牌球鞋,着实讨厌。我们这些搬运工在没有得到指示前无所事事,众人三三两两散开,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西洋镜一般地发呆四下里张望。而几个考古人员先忙碌起来,展开调查。 我看到小丫头向后退却,试图将视野更加扩大,忽然一个趔趄,叫埋在尘土堆里犹如小坟头一样的东西绊倒。小丫头惨呼一下,摔倒在地,众人看得哈哈大笑,难得有这些乐子。小丫头坐起来大怒之极,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根东西就向我们扔过来,连续数下,叮当叮当,又捞起一颗球,感到触觉异常,忍不住瞟了一眼,顿时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此刻正像掷铅球一样托着,忙不迭丢掉,慌慌张张以手往后爬,哪知摸到了更多死人骨头,更是怕得要死,直到王玟琳赶来搂住她才哭哭啼啼安静下来。 我们干考古一行的,死人骨头见多了,倒是不稀奇,我捡起小丫头丢掉的骷髅,看模样不是古人的死尸。于是上前在小丫头方才爬行的地方,用脚尖踢开尘土堆,猛然冒出一支步枪,我一愣,拣起来。 “三八大盖!” 好歹我是当过几年兵的,部队的纪念品展览室里面就放着当年和鬼子对干之后缴获的枪支。莫非这些尸骨就是当年来到这里屠杀了村民的鬼子们? 老赵也过来,我们两人或脚或手,陆续扒出一些骸骨遗物,因为比较干燥,保存非常好,不仅有三八大盖,甚至还有一把鬼子军刀。奇怪,他们怎么来到这里死掉了?尸骨上伤痕累累,似乎是经过一番血战战死,但是以当时鬼子们的武力,蒙古部落如何对抗?四下里又没有其他死人的遗迹,我带着迷惑抬起头,和老赵碰了一个眼,他摇摇头,是以也不明白。 不过鬼子作恶多端,死了活该! 我们这些人,或是被造物主的天工开物所震撼,或是叫古代人民的绝美岩画吸引,又或是让鬼子兵的离奇死亡所迷惑,唯独有个女人,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场地中间那个好似敖包一般突起的圆锥型沙堆,一步步趋向那里,缓缓拨开积累千百年的尘沙,里面揭开一个犹如香炉的铜器。王玟琳的小手一边抚摸,一边中了邪似地口中喃喃发出奇怪音调,在念一段咒语,语调更俨然沉重的警告!我一直关切王玟琳,又好奇之,于是凑上前讷讷地叫道:“玟琳姐……” “小淮……”王玟琳头也不回地招呼我,充满了兴奋的喜悦,“发现了了不得的文物哩!” 我伸长脖子,低头端详,眼前的铜器在缺水,又让细沙掩埋的环境下,保存非常完好,连绿色的铜锈也不见,上面刻着一些鬼符般方方正正的图案,似汉字又不识。我疑惑万分,瞧王玟琳信心满满,追问道:“这是蒙古喇嘛的画符?” 王玟琳摇摇头,笑道:“胡说什么呢!这是八思巴蒙古字。史载忽必烈命吐蕃萨斯迦喇嘛八思巴系依据藏文字母制蒙古字,一直为蒙元官方文字,北元灭亡后始废弃。至少我们知道,这些文字是在蒙元年间签刻,奇怪的是……来,你看看!” 王玟琳指指香炉文字下的刮痕,仿佛隐隐透出另一种花纹的途案,我顿时恍然大悟:“是有人故意把以前刻下的东西刮掉,重新刻上了文字。为什么?” 她手指滑过蒙古文字,一个个的翻译下来:“草原的太阳已经化为邪恶的蓝色魔鬼,黄金家族已经堕落到无间道,后来的人们啊!千万不要启封禁忌的鬼灯,否则无尽的痛苦降临这个世界!”她思忖道:“似乎以前有人来过了,并且发现了某种可怕的东西,他幸运地活下来,于是刻下文字警告后来的人们。怪了,既然他活着,应该是战胜了那个邪恶的东西,至少能够毁了它,这里没有一点销毁的废墟,他说的禁忌鬼灯在哪里呢?” 王玟琳秀眉微蹙,忽然舒展,双手往下托住香炉,用力拉起来,叫道:“小淮,你力气大,帮帮我!” 我忙不迭地伸手帮忙,一拉,咔咔数下,香炉裂开一个口子,下面是一串灯芯,数百年过去之后,竟然还奇迹般地存有油脂。 王玟琳说道:“这是雪莲油与龙涎香油的混合物,可以保存数百年。他的意思是点灯就可以打开了?” 我犹豫了一下,劝诫道:“玟琳姐,这是不是太危险了,要不和大家商量一下?” 这个娇小的女人看似文弱,性格刚毅,容不得反驳,冰冰地说道:“借你一下火柴。” 我不敢违逆,慌忙掏出来给她。王玟琳滑着火柴,毫不犹豫地点燃灯芯。 灯芯慢慢燃起一黄豆大小的火苗,散发奇怪而又好闻的香味。我们紧紧盯住***,心情极度紧张,许久,也没有反应,我不禁嗤之以鼻:“古人吓唬人也太厉害了,枉了我们虚惊一场。” 忽然轰轰隆隆巨响,顿时天摇地动,我们一齐唰地变颜色,众人大惊失色,莫名其妙地惊恐四望! 王玟琳身躯剧烈晃动,犹如在跳快节奏的忠字舞,猛然肩膀一斜,低头看去,顿时脸色煞白,地面竟然裂开一个口子,仿佛欲望无穷的野兽一样吞噬着地面。王玟琳一只脚陷在砂石中,动弹不得,拼死挣扎,生命似砂时计的流沙一样飞速溜走。 她绝望地闭眼,我心头一撼,一下子扑到她身边,拦腰抱住王玟琳娇小的身子,急忙拖开,两人顾不得狼狈,连滚带爬逃到安全地带,这时再直愣愣地望去。伴随着那地面的裂口越来越大,圆锥型的香炉下部轰轰隆隆呈螺旋状缓缓升起,好像一颗巨大的螺丝钉般,花费两分钟多才完全升起。 这是一座纯金属打造的佛塔,体积实在庞大,我们完全被震惊!它约莫有三十多米高,底座直径近七八米,气势骇人。浑身黑黝黝,比我以前挖掘地下国防工程时见过的洲际导弹还要庞大!上面没有窗,没有门,也任何装饰品,只在各个檐角挂着一盏灯。从上往下,似乎有个隐身人在操作一样,一盏盏地自动点亮,上百盏***的火光极为亮堂,顿时盖过了我们的汽油灯。但是灯光幽幽,投射到地上的人影似乎恶魔模样,极为鬼魅。 “幽冥鬼塔!” 正当我们震撼于古人的智慧结晶时,巴特尔忽然大叫起来,我扭头看过去,这个胆大的汉子第一次面色惊恐,肌肉完全扭曲。 王玟琳猛然一凛,她熟知蒙古文化习俗,自然晓得,告诉我说道:“幽冥鬼塔是蒙古喇嘛教用来镇压邪魔的,层数越多,妖魔越厉害。这一、二、三……竟然有三十三层,代表佛教三十三重天。需得如此镇压,不是简单的家伙啊!” 她沉吟一下,招呼我说:“小淮,你跟我来一下。” 王玟琳大着胆子凑上前去,我虽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跟在她后面。王玟琳轻轻抚摸佛塔,擦掉了一层黑乎乎的墨烟,露出一行奇怪的文字,让她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又好像对我说道:“蒙古畏兀儿字?这是蒙古人早期的文字,和香炉上的八思巴蒙古文字几乎有一百到两百多年的时间差。究竟是什么人,有能力建造如此巨大的工程呢?除非……” “元朝的皇帝吧!” 我猜度。 王玟琳点点头,面露微笑:“小淮真不简单,和我想的差不多。 我是战斗工兵出身,以我的土木经验,即使以现代的科技,要建造如此庞大的幽冥鬼塔,所需人力物力亦是不菲,更不用提古代了。古代倘若有财力建造这般工程,而且又在偏僻的草原,想来只有元朝的皇帝了。说道元朝的皇帝,我只知道一个奔逃草原的元顺帝,这还是看小人书《大明英烈传》晓得的。 众人见我们呆在幽冥鬼塔边安然无恙,没有巴特尔说的那么恐怖,于是一个个大着胆子陆续凑近,最后连巴特尔也犹豫地上前。大家东摸摸,细看看,其中一人扭下一颗东西,放在嘴里一咬,欢呼雀跃:“是银子啊!” 除了考古队成员外,这帮搬运工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这幽冥鬼塔这么大,起码有几百吨吧,人人平分,每人也得个几吨银子。于是纷纷掏出工具想挖一把,扰乱不已,阻止不住,直到老赵朝天放了一枪,才镇住众人! “嚷什么,这是国家的!谁要是敢碰一丁点,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当时国家的权力在众人面前非常具有权威性,很快安静下来。 杨老头叹了一口气,从搬运工那里收回了刚才扭下的银子,重新安在上面,他扶一下老花镜,忽然凑近端详,招招手叫王玟琳过来:“小王,有玄机!” 王玟琳马上小跑上去,仔细查看一下,挥手叫我和巴特尔各拉一只角,只听哄地一下,在幽冥鬼塔上拉开了一道门。这幽冥鬼塔原来是有门的,与墙身紧密结合。制作的材料金属银经过几百年的氧化变黑,遮掩了门与墙身的界限,需得仔细注意才能分辨。 面对黑洞洞门后面未知的世界,王玟琳理所当然地正要踏出第一步,杨老头此刻突然出手阻止了她:“小王,够了,一路上我们的冒险已经够多了。毕竟我们的任务是找到石器时代人类的遗迹即可。没有必要参与一些和我们毫不相干的考古。”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对不起,我又要任性了,即使如此,我还要下去看一看。古人的奥秘在吸引着我!假如你不去,我一个人也会去的。” 我心头一热,马上跳出来叫道:“玟琳姐,我跟你去!” 小丫头居然也符合:“我也去!” 巴特尔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你们至少需要一个人保护,应付未知的危险吧!” 杨老头叹了一口气,说道:“唉,有其父必有其女!好了,我也不阻拦你。你们去吧,我们就在外面等待。带上足够的工具,千万不要冒险。若是一个小时后你们没有回来,我会派人来找你们的。” 我们缺乏地下探险的专业工具,所以只能在现有的器具中挑选。杨老头当真大方,随我们任取任取,这看在王玟琳的面子上。我心中暗暗称奇,相处久了,我晓得杨老头是国内位于前沿的考古专家,名望不逊于郭沫若等人,人品更甚一筹。王玟琳才这般年轻,尚且没有表现出色的考古才能,有杨老头这般看重她,应该是刚才那句“有其父必有其女”一样,其与父执一辈交往。 我和巴特尔便不再客气,有多少就拿多少,到底我是专门的战斗工兵出身,经验知识丰富,这点上巴特尔认同我的主意。我和她戴了安全帽和矿工灯,又背上一圈绳子,我走在先头开路,女子们列于中间,巴特尔断后,冒着未知生死之险,进入幽冥鬼塔。 ** 八 幽冥鬼塔内部中空,黑洞洞的一片,即使强烈的矿工灯照射进去,也只可照亮附近几公尺外的距离,远望就是无尽无际的黑暗空虚。我们辗转绕行,不知不觉竟然产生了一种悬浮在半空中的错觉,只有脚下嗒嗒响声,才证明我踩在实地上。 一行人踯躅螺旋状的阶梯上,不知走了多少时间多少路程,小丫头终究太年轻,精神意志不过关,开始担忧地问道:“玟琳姐,我怎么觉得我们一直在兜***呢!听说古代的遗迹一般都有机关,是不是我们被困住了?” 我听小丫头在耳边唧唧歪歪,嫌她鼓噪,于是说道:“不要怕,错觉而已。因为在幽冥鬼塔内部漆黑一片,光线仅能涉及一部分,由于眼睛缺乏对照物,会产生空间无限和时间虚化的错觉。其实……”我停顿一下,“我们只大概过了七八分钟而已。” 小丫头咦地问道:“好像你手中并没有手表哩!是如何推算出时间的呢!” 我笑道:“以前我在部队的时候,野外拉练规定不许发出丝毫声音和亮光。有时遇到月黑风高的夜晚,身边一片漆黑,只能循着战友身上特意沾染的气味跟从。走的时间久了,眼睛又仿佛蒙住了一样看不见,很容易失去空间感和时间感,产生不知何时何地的错觉。我们通常通过数心跳计时,我的心脏大概每分钟跳五十次左右。” 一直不开口的巴特尔忽然说道:“我们一共走了五百六十一步,大概二百三十多米。” 我赞许说道:“不错。” 原本一直被虚空气氛压抑的小队顿时开朗起来,王玟琳说道:“塔这个事物中土向来所没有,乃是从印度传承而来。原本塔的作用是存放高僧的骨灰舍利子,因此开始的时候塔规模不是很大。后来与中土的习俗结合,塔逐渐产生了镇邪的作用。譬如民间传说中的白娘子,就是让法海和尚镇压在了雷峰塔。小淮曾经在杭州当过兵,对此应该很熟悉吧。” 我不禁摇摇头说道:“世人纷纷传言雷峰塔下镇压了白娘子,妖气如何森森之类鬼话,言过其实罢了。以前趁着部队轮休,我和几位战友一起跑到那边去看看鲜,但见四处断壁残垣、杂草丛生,把好端端的一项风景名胜糟蹋成废墟。” 王玟琳莞尔,说道:“每个塔的建成,都有其一定的特殊历史含义。就拿雷峰塔来说,那是吴越国国王为保佑爱妃修建。而眼下的幽冥鬼塔,则是另外的意义。在塔基以上共有三十三层,象征佛教中至高无上的三十三重天;塔基地下部分幽暗阴寒,无限下陷,代表了十八层地狱。” 小丫头瑟瑟打了个酣战,支支吾吾说道:“那,那,我们岂不是就在通往地狱的黄泉路上?” 王玟琳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我啐了一口,教训道:“亏你还是无产阶级教育出来的知识分子,你是共青团员吧?怎么能相信地狱之流牛鬼蛇神呢?” 小丫头不服气地哼了一下,不理睬我,转而向王玟琳问道:“玟琳姐,你说过幽冥鬼塔是为了将一个古代的妖魔镇住而建造的。但是塔最初是存放骨灰,相当于陵寝。同时塔基地下部分代表地狱,不正是死亡世界?你说,这会不会其实是某个人的陵墓?” 王玟琳一怔,喃喃自语:“这点我倒是没有考虑过,极为有可能。我国古代的大部分王公贵族统治者都喜欢大兴土木建立陵墓,只有蒙元一朝,信奉秘葬。砧子山一带杳无人烟,倒是极好的埋葬场所。说不定下面就躺着一个元朝皇帝的棺材!” 大家一边说笑着往前走,谈到发现元朝皇帝陵墓之后如何如何,我依旧警惕地注视着前面,猛然脚下塌空,踉跄几步,幸好部队的平衡训练没有丢掉,硬生生地收住身子。其他几个可没有我这么好了,顿时三人跌了个荤七素八,好在已经踩实平地了,不至于受伤。原来幽冥鬼塔里面一片漆黑,矿工灯照射距离有限,看不清脚下的阶梯,心理一直默认是走阶梯的步伐。冷不防踩到平地的时候,身体平衡系统没有调整,几乎就要摔倒。 小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哭又闹,大骂我是存心整人。我无可奈何,但是不肯削面子像她道歉,也懒于应付,只是看着她的时候忽然问道:“你……手心按着什么?” 小丫头抬手一看,按着一个圆圆的光滑的球形,原本以为是石头,哪知又是一颗骷髅头,顿时魂飞魄散,妈呀一声惨叫,缩到王玟琳背后。 我讥讽道:“看来你真的惹鬼啊!不是碰到骷髅就是遇到鬼。” 小丫头顿时不说话了,悻悻盯着我。 巴特尔估计空间足够宽敞,从背囊取下汽油灯点亮,纵然如此,亦是照亮了周围三四尺而已。方才小丫头身下躺着一具尸骸,凌乱散落一些物品,有钢盔、水壶、手枪,看情形似乎和地上日本鬼子一起来的人,为何唯独此鬼子死在这里? 我突然看到鬼子尸骨下压着一个圆盘状的物体,从骨骸的姿势判断,仿佛是他故意藏起来。我把尸骸踢开,捡起圆盘,翻来覆去地研究。历经五十几年的岁月,圆盘已经微微发黑,里面却仍旧存有凝固的油脂。我好奇地熏熏,忍不住舔了一下。 “等等!” 巴特尔倏然止住我,抢过圆盘,拿在手上端详,浑身战栗不已,颤颤悠悠说道:“这,这不是人骨油灯吗?看年份,就是用达里诺尔边发现骷髅的头盖骨做的!” 我们三人脸色一起变掉。 我问道:“鬼子把山中居民杀掉,用他们的头盖骨做人骨油灯何用?我虽然知道鬼子们残忍异常,但做这个事情也太邪门了!” 巴特尔面色凝重,说道:“我猜,当年鬼子们来到这里之后,依据喇嘛教某些黑暗流派的邪门仪式,把这里村民们活活锯下头盖骨做人骨油灯,然后又把骷髅堆积在一起,防止怨灵作怪。最后的结果是都死在这里。倒是这人骨油灯里面的油脂……”他凑近鼻子嗅嗅,面色凝重,“存放了四十几年也没有变坏、挥发,既非牛亦非羊,我肯定这是尸膏!” “尸膏?” 我奇怪地问道,转念一想,牛羊死后不也是尸体吗? “尸膏特制用人的尸体煎熬的油脂,添加某种特殊物质之后制造出来的油膏,在平常室温下不易溶解挥发,只有点着了火,才会熊熊燃烧。据说这是蒙古帝国时期拔都元帅远征西域,从波斯人那边学过来的。” 我脸色唰地雪白,刚才还舔了一下,当即作呕。 王玟琳一边替我捶背,一边埋怨说:“亏你还是当过兵打过仗的人,怎能这般不谨慎?幸好只是人油罢了,若是有毒,此刻你老早一命呜呼了。咦,这是什么?” 王玟琳弯腰从鬼子尸骸边捡起一个笔记本,由于光线昏暗,封皮又是黑色,方才一直没有发觉。当我吐得昏天黑地时,王玟琳屈身为我捶背,眼见顿时发现了这个笔记本。 毕竟五十多年过去了,经受岁月的摧残,笔记本已经极为脆弱。王玟琳小心翼翼地翻开本子,随便翻看了几眼,忽嘴角扬起一丝微笑: “原来如此!” 王玟琳喃喃自语,合上笔记本,闭目思忖。片刻她向我拿走汽油灯,高高举起,四下里搜寻一番,果在稍微不远处,露出一个巨大的岩洞。她站在岩洞口向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赶快过去。 我凝视那黑漆漆的岩洞,表面不规则的玄武岩垂下来,竟然好似一头巨蟒张开了大嘴引诱我们被吞下去,心中莫名的一阵恐慌,但见王玟琳已经进去,便不得不跟上。本来由我探路,此刻王玟琳走在前面,我飞快地窜到她身边,一把抢过汽油灯,厉声叫道:“我来!” 王玟琳先是一愣,随后摆出会心的笑靥。我转身好像听到背后她在轻声嘀嘀咕咕:“我就知道,只有你对我好……” 越往前走,鼻中闻到的一股硫磺味道越发浓重,纳闷之极。忽一块巨石仿佛天外陨石,插在我们前行的道途上。我举起汽油灯,眼前巨石高约七八米,光滑平整,漆黑的岩石层上刻着一个佛像,两边是奇怪的蒙古文字,依稀就是喇嘛庙里面发现的九转经轮上那六字真言(嗡、嘛、呢、叭、咪、吽)。 王玟琳推开我,走到前面来仰头看着巨石,口中念道:“黄金家族的子孙们,请远离吧!祸厣墀疴谫的恐怖力量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这是一种长生天也畏惧的恶魔。不要在前进了!否则,面对的将是无间道里的黑暗未知力量!” “祸厣墀疴谫?” 王玟琳自言自语,“这是什么?” 我说道:“上面在警告我们,九转经轮、幽冥鬼塔,加上这块镇邪石,已经是第三次!莫非里面真的常有非常可怕的东西?” 王玟琳默然,顷刻道:“不必理会,这是统治阶级用来吓唬劳动人民的把戏!” 我老早疑惑不已,心中念叨着王玟琳的名字,于是硬着头皮往里面走,越走越宽敞,约莫走了几百米,脚下冷不防打滑,幸亏事先做了准备,低头一看,是一只动物的骨骸,看体型模样,大概就是马吧! 我跨过马骨入内,眼看这样的动物尸骨越来越多,甚至人类的尸骨也夹杂在其中,或头身分离,痛苦地伏在地上,便是惨遭杀害的殉葬奴隶;或人死骨不倒,身穿铠甲威武地骑在马骨上,这是自愿殉葬的武士。层层叠叠,堆积近半米高,竟不下数千具尸骨。我们各自都心惊不已,一起拉着手依次通过尸骨的海洋,平常小丫头见到尸骨就大呼小叫了,估计光是今天也已经看多,见怪不怪,难得闭嘴,只余下沉沉的呼吸声。 汽油灯的光线照射范围有限,我只能看清尸骨堆的一部分,推测可能形成以中心围成圆环状,走过尸骨堆第一眼看到一个石头平台,刻有代表马和鹰的图案,栩栩如生。平台上陈列着一排灯架,陈列了几个人骨油灯,恰好空缺了一只。 王玟琳大喜,笑道:“终于找到这里了!” 我们拣到的人骨油灯放在巴特尔手里,王玟琳示意巴特尔放回去,点着火尝试一下。 我担忧地问道:“玟琳姐,这会不会……” 王玟琳打断我的话:“没关系的!人骨是通灵的,其中灵气最集中部分就在头部。而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地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凡是喇嘛教祭祀,最喜用头盖骨。据说西藏宗教某次即使,点燃了一千盏童男女头盖骨做的灯。通过点燃的火散发人的灵气,沟通天地。所以人的头盖骨是最神圣的,用头盖骨做灯来召唤,肯定不是恶魔,而是圣洁的神灵。” 我顿时默不做声,不知她是如何理解这番道理,虽说头盖骨是圣洁的,但是来路不正,是日本鬼子活活把人的头盖骨锯下来,那惨烈的表情迄今让我不寒而栗,怎么还算圣洁? 其他人好奇心压过了担忧,巴特尔掏出打火机把火苗引入一个人骨油灯,轰地幽蓝的火焰猛然弹起,紧接着,周围的人骨油灯就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一个接着一个自动燃起火焰。不出十多秒,立时把这里照亮如白昼,远远望去,人骨油灯竟然排成了整齐的“卐”字形状。***幽幽,异常诡秘! “德国法西斯!” 联想到苏联二战电影中常常看到的德国法西斯标准,我失声叫出来。然,如此诡秘的气氛下,王玟琳居然噗哧一下,我顿时懊悔,莫非哪里搞错了? 小丫头气势汹汹地向我发起进攻:“笨蛋,这哪是什么纳粹符号啊!这分明就是佛教中的‘卐’字,由武则天钦点读作‘万’,象征吉祥如意。而纳粹符号恰好形状相反,叫做逆‘卐’字。且说了,德国法西斯打不过苏联,跑到中国来干吗?和日本鬼子一起寻死?” 竟被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鬼教训,我异常恼火,但是又不好在王玟琳面前发作,正龇牙咧嘴中,大地猛然轰轰烈烈,仿佛几百辆坦克在身边开过,声震乾坤。然后咔嚓咔嚓,地下传来巨大齿轮运作的声响,原本排成整齐“卐”字的人骨油灯缓慢移动,围成一个圈,中央地面裂成两块,一口似乎棺材样的大匣子呈螺旋状徐徐升起。我们不禁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紧紧盯住。其实我手心都是汗水,心中暗想,万一触动了某个杀人机关,我第一时间就要拉王玟琳逃命。 ** 九 棺材终于从地下升起,完全暴露在人骨油灯的照亮下,然而叫我大失所望。我本以为,有能力建造巨大的地下宫殿和几百吨幽冥鬼塔的人物,起码把最重要的东西打造的好看一点。哪知眼前出现的匣子根本是三人合抱粗细的原木桩,以红漆细细粉刷一通。历经几百年岁月的冲洗,原木丝毫没有裂痕,依旧紧紧阖密。不过我看原木中间段有一道人工制造的整齐金边镶痕,似乎在里面做了什么手脚。 王玟琳欣喜若狂,眼神和那时杨老头看到古人岩画的表情一模一样,甚至更加狂热。对面的原木桩至于她而言就是饿汉对着米饭,流氓看着美女,脚下不禁一步步趋向原木桩,正要跨过人骨油灯时,我猛然跳起来高叫:“小心!” 人骨油灯地表下轰地扬起一团火焰,幸亏我及时把王玟琳拉开,没有烧着,那火焰蓝幽幽,点着了尸骨遗骸,不易燃烧的骨骼像是蜡烛一样熔化。 “好险!” 我额头汗水涔涔,幸亏我反应够快,方才别人都盯住原木桩,唯独我注意到人骨油灯之下的地面居然像是有生命一样缓缓裂开,火焰扑向王玟琳。 渐渐地前方冒出灼热的火焰,我心中暗自不禁诧异,怎么着火了?莫非是人骨油灯温度如此之高,竟然点着了岩石?片刻心中恍然大悟,砧子山本是一座死火山,地下岩浆无力喷射,却依旧未熄灭,遇到裂缝就冒了出来。 我唯恐王玟琳再次冒险,不顾一切强行把王玟琳拖开。 王玟琳兴奋之余,把不能靠近原木的心情转化为**向我倾诉:“你知道我们发现了什么?奇幄温•;孛儿只斤•;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的陵墓啊!这是多么伟大的发现,比兵马俑出土还伟大无数倍。因为蒙古人奉行秘葬风俗,死后毫无例外埋到不知晓的地区去。为皇帝掩埋尸体的人都是最忠心的侍卫,埋葬之后,他们自己就会自杀殉葬。这样,历代蒙古帝王的陵寝都成了一个谜团,特别是蒙古人的第一君王成吉思汗!传说,成吉思汗最忠心的将领遵循“密不发丧”的遗嘱,把他遗体悄悄埋葬在事先选好的陵墓内,随后,这最忠心的将领命令将发丧的所有士兵灭口,只身回到大都,却旋即遭到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的灭口,于是这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永远埋藏在死者的地狱。后来日本人不知道如何得知了这个秘密,于是派遣关东军的一只特种小分队前来考察,却神秘地死去。我依照他们记载的方法,终于启开了世界上征服土地最多、杀人最多的统治者的陵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热情地像是着火了一般,仿佛回到文革时候红卫兵的眼眸,不禁打了个酣战,疑问说:“但这皇帝也太寒酸了,陵墓造地很宏大,棺材却是一根木头?” 王玟琳从我怀中挣开,笑道:“你不懂,那时喇嘛教刚刚传入蒙古,蒙古人还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认为只有把尸体放在木头中间才会灵魂不朽。” 其实我心中还埋着几个疑问,说是秘葬,但由幽冥鬼塔的留下的两种不同蒙古文字和鬼子的遗骸来看,成吉思汗的陵墓已经不止一次有人来过。在我印象中,皇帝的陵墓一旦被打开了,没有几个好下场。慈禧太后单不用说,硬是叫孙殿英炸开坟墓,尸体也被拖出来,烂得都长白毛了,甚至连国家开掘的万历皇帝陵墓,亦是不得安宁,陵寝被红卫兵砸个稀巴烂,尸骸遭到焚毁。成吉思汗陵墓第一次来的人是四百多年前的蒙古贵族,那时大概刚刚被明朝太祖打回老家了,想借助祖先的伟大英灵夺回中原,是以不敢动祖先的陵墓,这样好说。第二次来的是鬼子们,他们不仅没有动一丝一毫,甚至全都在这里陪葬了。难道皇帝的陵墓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吗? 我倏地打了一个酣战,心头凛然,隐隐约约想到什么,却是如一团乱麻,找不到头绪。扔不住抱住脑袋苦苦思索,喃喃自语:“到底哪里有问题呢?” 小丫头头一回参加考古探险任务就有如此重大的发现,心中异常兴奋,又没有谈话倾诉的对象,转头瞥见巴特尔,冒冒失失地问道:“巴特尔,你不是蒙古人嘛?参见伟大祖先的英灵,拿出你的虔诚来!” 巴特尔不屑地哼一声:“黄金家族的荣誉与我何干。我可是王罕的后人,若是我拜倒在仇人的脚下,长生天定然不会宽恕我,天打雷辟!” 说话间,几下沉闷的轰轰隆雷声传来,巴特尔脸色倏变,我笑道:“巴特尔,酒可以乱喝,女人可以乱搞,唯独誓言不可乱发,你看,长生天真的生气了!” 那雷声咚咚隆隆,音响有异,不似寻常的雷击,且说声波再凶猛,毕竟需要空气传播,在外面的怎么能传到与世隔绝的百多米深的地下呢?我再侧耳倾听,脸唰地转白,挥挥手大喊道:“不好了!上面有人引爆炸药!” 须知,本次野外考古,多是荒山野岭,预计可能要开山辟路,于是特意带了几十公斤工程炸药。我出身战斗工兵,又打过仗,不知拉响过多少个炸药包,爆破技术虽不敢自吹炉火纯青,但也精湛到仅仅凭爆炸声响就可以判定炸药种类和炸药数量了。光听这沉闷的雷声就知道,上面哪个王八蛋把十多公斤炸药引爆了,其爆炸威力,足以把一座小山炸飞。而在在这个结构不稳定的地下岩洞里引爆,将是一场的彻底灾难! 头顶的乱石受到剧烈震荡,摇摇晃晃,顿时像是下雨一般劈劈啪啪砸下来,若直接击中的话不亚于挨了一颗步枪子弹。眼下我只能顾及身边的女子,对巴特尔和小丫头大喊大叫,示意他们自己逃命,然后顾不得自己危险,飞快地脱下安全帽就扣在王玟琳脑袋上,拉住她的小手四下里寻找可躲避落石的场所。我们过来的那个山洞此刻距离我们太远,还得跨过一片尸骨堆,搞不好半路上就被砸死。我心急如焚,猛然间瞥见一个地方,立时欣喜地暗叫一声:“天不亡我也!” 我紧紧拉住王玟琳,冒险跳过喷着滚滚浓烟的地缝,两人径直冲到成吉思汗棺木边,我低头一看,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成吉思汗的棺材既然是象电梯一样从地下升上来,必然有一条上升的通道。虽然空隙不大,躲避两个人却绰绰有余。我把王玟琳托了起来,说道:“小心!” 说着,就把王玟琳扔了下去,然后纵身一跃,也跳了进去! ** 十 我一跳进去就后悔不已,耳边呼呼风吹,怕不下有几十米吧。这样人摔下去,还能活命嘛?早就化为肉酱! 只是下落速度之快,竟然容不得我多想,猛然双腿一震,好像插到了面粉堆里面一样,然而下降之势不减,身子往前一仰,竟然把整个人拔了出来,连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才止住落势。摔得头昏脑胀,摸摸身上,除了惹着一身尘土,倒是也没有受伤,奇迹了! 我捂住鼻子,这里硫磺味很浓,估计是一片火山灰,恰巧救了我,不知王玟琳安危如何,我急忙站起来,大声呼喊:“玟琳姐,玟琳姐!” “我在这里……” 不远处传来一个微弱的女声,我睁眼瞎地迎上去,先触到一团软软的肉,倏一惊,急忙把手缩回,倒是对方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胳膊,两人互相摸摸,确认对方才送了一口气。 那王玟琳咯咯娇笑,遇到危机不仅不担心,反而开心地笑起来,真是个怪异的女子。 脑袋上突然盖上一顶安全帽,王玟琳说道:“你才要当心,那般情况下,还惦记着先把安全帽给了我,所以刚才那个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我讷讷,不知道说什么好,尴尬地搔搔脑袋。 “玟琳姐,我不是有意的……” 王玟琳淡淡地说道:“傻弟弟,我怎么会怪你呢?” “你有没有带照明工具?” 她问。 由于刚才只顾逃命,身边的一些器具统统没有来得及带,安全帽上的矿工灯似乎也摔坏了。眼下一片漆黑,我们只能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地前进。脚底踩在柔软的火山灰上,深一步,浅一步,耳际边则传来咔嚓咔嚓有节奏的声响,显然不是天然出产,我估摸就是成吉思汗陵墓的地下机关。明知不一定会成功,我们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循声前行。 我们的眼睛在黑暗里面呆了许久,逐渐适应暗光,似乎看到远处隐隐约约透着一股模糊的红光。当越走越近,那红光越发明亮,耳边的器械运作声响也越大,就像是几十台车床一起在大吼。 王玟琳兴奋地拉着我向前跑出来,那红光明亮如白昼,她高兴地大叫:“我们出来了!” 然而她的脸色顿时僵住,就像是一刹那间结冰,无力地跪下。 我默不做声,在黑暗未知的世界里面我们心存一份侥幸,眼下却绝望了!不错,这正是成吉思汗陵墓内部的器械运作区域,就是这些巨大的金属齿轮铸成的杰作把庞大的幽冥鬼塔和成吉思汗棺木推到外面。方才我就一直在怀疑,如果把几十吨银子推动,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动力啊!纵然借助现代的器械,起码也要十多台东方红拖拉机合力,那么古代的人们用什么呢?我猜测起来不在乎自然力量,水力或者风力,但是干燥的内蒙古高原一年也不过降雨几十毫米,风倒很大,百米多深的地下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古人用了我们现代人也不敢动用的力量——岩浆的热能! 眼下我们就呆在一块峭壁上,对面是一组庞大的器械,说不定就直接可以通到外面,然而中间却叫一道七八米宽的岩浆河阻塞。桔红色的岩浆不停翻滚,热浪腾腾,映在脸上一片灼热。这些岩浆冲到数台巨大的金属水轮上,咔咔转动,齿轮带起黑色的零件,一直绵延的远处。 我们根本无法渡过岩浆河!而退回去的话,目不视物,说不定就迷路活活困死! 我顿时颓然坐下,垂下头,有气无力,心中黯然,虽然我只是一条光棍,无妻子无父母,了无牵挂,毕竟对活命恋恋不舍,心头一片迷茫。正郁闷中,背后一双冰凉柔软的小手悄悄伸过来,勾住了我的脖子,背脊靠上两团软肉,耳边吹气若兰:“小淮,你还不是男人吧……” 我一呆,我怎么不是男人,当我转过头,却看到王玟琳面颊呈玫瑰色的粉红,娇艳欲滴。她本是个极为出色的江南美女,但在此刻,更有一种致命的**力,甚至连她的声音也是特别好听:“来吧,姐姐教你做男人……” 我不由自主地顺着王玟琳的引导,那灼热的岩浆河边,是更为灼热的两个人。 许久,王玟琳懒洋洋地趴在我的胸口,额头汗津津,眼帘半眯,那白皙细嫩的南方女子肌肤,忍不住让我粗糙的手老是去抚摸。我忽然冲动地把王玟琳抱住,叫道:“玟琳姐,你嫁给我吧!” 王玟琳轻笑地推开我,叹道:“我年纪比你大,又是一个寡妇,倘若嫁给你,还不给人笑死!” “我不在乎!” “傻孩子!” 王玟琳蓦然凝视前方,似乎陷入了无尽的思索,听她絮絮说道:“我家是个考古世家,我爷爷祖上是大地主,他无所事事,整日考据,曾经是第一批发现并研究甲骨文的人员之一;我爸爸就读英国剑桥大学的博士学位,每每看到大英博物馆里陈列的中国国宝就痛心不已,听说新中国成立之后,毅然突破重重障碍,带着我和妈妈回到祖国。开头几年还可以,爸爸带着极大的热情深入古代帝王陵墓的研究,曾经和郭沫若一起打报告,要求开挖秦始皇陵墓。然而到了六十年代,他一夜之间就被打倒为反动学术权威,受到批斗、游街,我爸爸性子高傲,不堪受辱,愤然自杀抗议,之后妈妈也思念伤心过度去世。我爸爸有一个贫农出身的学生,为了保护我和我结婚了。虽然我很感谢他,但是我毕竟不喜欢他。不久他在保护文物活动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又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在爸爸朋友的庇护下,我一直安然呆到了文革结束,开始参与其他考古发掘。我一直想完成爸爸的心愿,发掘一个帝王的陵墓,眼前纵然是个大好机会,可笑我们却成了殉葬品。” 她无奈地笑笑摇头,我说道:“不,我一定会让你达成心愿!” 我瞥见胡乱堆在地上的衣物,忽然心念一动! 我在衣服堆里面摸索翻腾,无意中挑起一件女子的贴身亵衣,正讷讷脸红之际,王玟琳恼羞成怒,扑上来推开我,一把夺过,抢到手里,嗔骂道:“你这大流氓,做甚?” 我搔搔脑袋,尴尬地笑笑,心中暗自嘀咕:“人都看过摸过做过了,光是一个文胸,发什么大火?” 当然口中哪敢吐出来,王玟琳不知我的龌龊心思,白了我一眼,背过身穿衣。 其实王玟琳的背影更加好看,纤弱的腰肢、滑腻的肌肤,构成一幅旖旎曼妙的画卷。我方打量几眼,王玟琳转过头瞪了我一下:“看,还没有看够!流氓!” 我灰溜溜地收回目光,低头认罪。 王玟琳穿好衣物,便一言不发地帮我搜罗衣服总夹带的工具。她毕竟是一个聪慧的女子,稍微一点指示即洞察下一步行动。我计划用我们两人所穿的外套做成一条绳子,长度恰好能够延长到对面。只是当我稍许碰到她的衣服,王玟琳就狠狠地抢走,啐道:“大流氓,我的衣服你不许动。之前要做什么,也得事先说声。若直接动手,害得我以为你老大不正经!” 结果最后只找到一把钢笔大小的考古锤,刚才急于逃命,顾不得丢弃的大部分工具。这只考古锤还是因为小巧,王玟琳顺手插进上衣口袋里才得以保存。 我们实在缺乏趁手的工具,外衣都是用非常结实的帆布编织,一方面足以支撑我们两人的体重安然掠过岩浆河,另一方面,我们或用手撕,或用牙咬,十八般武艺全上,费了半天劲也只是撕开一条裤腿。我和王玟琳牙疼手酸。累得气喘吁吁,坐在衣服上,相对无语。 那王玟琳秀眉微蹙,无意中瞥见随手丢在地上的无用考古锤,忽然眉毛舒展,大喜叫道:“我怎么忘了?” 我一怔,王玟琳走到岩壁边,捡起两块石头相互敲击,待到打碎之后,于碎片中挑挑拣拣,选了一块边缘锋利的石块,稍微加工,就成了一把锐利的石刀。 我顿时恍然大悟,我们是石器时代古人类的考古队,时常发掘出一些石刀、石斧。既然十几万年前的原始人都能制作出不亚于现代刀具的石头制品,我们当然也能!火山喷发形成的玄武岩无比坚硬,是制作石刀的极好材料。 我正要上前帮忙,王玟琳似乎发现了什么,趴在岩壁上细细摸索,向我招招手:“小淮,你快来看看!这是——……” 我上前,王玟琳用手抚摸岩壁,擦去一层尘土,借助岩浆火红的光芒,岩壁上显现一个个线条虽简陋,但是形象清晰的小人儿画像。跟了考古队十几天,我学到不少知识,懂得这便是杨老头苦苦找寻的原始人的岩画,想不到在洞穴深处也残留。原始人的岩画珍贵无比,今日里看多了,倒不觉得如何稀奇。 王玟琳指着岩画,上面一个个小人,分别用一个圈代表头,五条线代表躯干和四肢,粗糙得如有小孩子的涂鸦。他们手中执矛一类的兵器,却在围攻另外一个小人。那小儿画面极为奇特,头顶照着一个圆圈。只见其他小人纷纷倒下,断头断手,惨不忍睹。那圆圈小人则又多了一个类似骷髅的图案。我心中倏然一惊,听王玟琳说道:“你看,这像什么?” 我打了一个酣战,说道:“这不是和人皮刺青上看到的几乎一致!难道……”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也就是说,这个一直被人们恐惧的怪物,不仅仅出现在几百年前,甚至几十万年前也存在了。究竟是怎么样可怕的东西,竟然可以存在数万年呢?” 我拉住王玟琳,急切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赶快走吧! 王玟琳点点头,释然同意。用她制作的石刀,轻易地就割开了帆布衣服,撕扯成一条条的细索,搓为一条长绳!我在绳子一头绑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挥舞几下,瞄准对岸的齿轮唰地扔出去。不偏不倚,正中对岸一个齿轮的空隙里。王玟琳一阵欢呼,激动地抱了抱我。我毫不在意,部队中手榴弹扔了五六年,可不是白训的! 我收收绳子,卡在齿轮里,王玟琳个子小巧,一百斤都不到,加上我的重量,总共两百多,绳子差不多够结实。于是对背后的王玟琳问道:“准备好了吗?” 王玟琳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胸脯,两人腰间用剩余的绳子绑住,万无一失。之所以决定带王玟琳一起过去,则是考虑到她即使常年野外活动,但是对于飞崖走壁之类的技术毕竟不擅长。万一我先跳了过去,她过不来;或者我失败摔死,她也没有办法渡过。与其如此,倒不如我们两人一起冒险一搏。我们的运命已经牢牢系在一起! 王玟琳嗯的一下,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蓦地大喝一声,快速前跑,奔到悬崖峭壁口,双足往下一蹲,猛然一跃,整个人借着加速度飞一般地掠过岩浆河,那沸腾的热岩浆噗噗直冒起,一不小心就会掉下烫死。眼看飞到了对岸,正要撞到齿轮时,我一下子松手,掉在地面上,踉跄后退几步,戛然刹住,眼角余光往后瞄了瞄,额头汗水涔涔,几乎要摔进岩浆河。 王玟琳背后伸手,拿她的衬衫在我额头轻轻擦拭,温柔恰如一个小妻子。我口中不住喘气,心中余悸未了,这回真的是千钧一发的危险,纵然在越南战争上与子弹为伴的岁月,也是没有这么凶险,只觉得两腿战栗不已,忽然一软,顿时跪倒。 王玟琳解开绳子,离开我的背脊,温存地搂住我,贴在我的脸上摩娑,喃喃说道:“我们成功了,我以为,我们原本都会死在哪里!” 她的面庞肌肤凝脂般光滑细腻,衣襟没有系好,稍许敞开,露出了两只可爱的小兔子,我冲动地猛然将王玟琳推倒。后者一声惊呼,脸上扬起红晕,推推搡搡拒绝我:“等等,我们回去了再说,反正,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听她的口气,似乎以后就跟定我一辈子了,我大喜,把脑袋埋在她胸口胡乱摩擦,王玟琳痒地咯咯娇笑:“好了,好了,你饶了我吧,我们先出去再说……哈哈……呜” ** 十一 王玟琳狠狠在我头上敲了个暴栗,矜立端坐,一本正经地教训我:“都要娶媳妇的大人了,别老是像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我摸摸脑袋,不满地瞟了她一眼,但想到日后这个美丽的女人将是我的老婆,顿时把不快丢到九霄云外,此刻也得表现自己男人的一面。我抬起头,细细察看周围的结构,果然如我推测的一般,元朝时候的古人虽然穷尽思维,创造出即使如今也叹为观止的机关,但是毕竟技术有限,庞大的器械之间空隙极大,转动亦是不快,我们尽可以从容爬上去。 我转过脑袋朝王玟琳示意地点点头,她明白我的心意,跟着我上来。毕竟王玟琳一个女子,体弱且不说,个子矮小,手短脚短,有时实在够不着,幸亏我事先把绳子收了回来,便直接系在她腰间,好像货物一样的吊上去。每拉一次,她脸上怏怏不乐的神情增加几分,还说我小孩子,自己也不是这副德行吗? 我们终于在抬升成吉思汗棺材机关的附近裂口钻了出来,但见陵墓里面一片凌乱,相当于几十门重炮轰击过一般,小丫头、巴特尔全不见了,王玟琳露出焦急的表情,我安慰说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他们全部逃脱了,我们走回去瞧瞧,说不定就在等我们!” 我们照明工具全部丢失,我和王玟琳就各自拿了一盏人骨油灯,举在手上。我们穿过山洞、又爬进幽冥鬼塔,纵然燃烧甚旺的人骨油灯,也只能照亮眼前尺许的范围,有时阴风吹过,那蓝莹莹的***忽闪扑腾,当真邪气的紧,我头皮发麻,只有那掌心中握着的一只柔软小手,才让我稍稍平静下来。 幽冥鬼塔内极为静谧,除了我们两人的脚步和呼吸声响,隐隐约约之间,却似乎能够听到一种滴滴答答的怪声。人类有很强的危机警觉,不太会体会普通的噪音,若是有规律的声响,不免叫人生疑。我捏捏王玟琳的小手,示意警惕,两人不约而同地蹑手蹑脚,屏住呼吸,缓缓地向发出噪声的地点靠近。越逼越近,背后的王玟琳蓦然止住脚步,我疑惑地回过头,看见她奇怪地仰起脑袋,低低说道:“有水滴在我脸上!” 内蒙古草原一年降水量不过几十毫米,又深处地下,幽冥鬼塔漏水才见鬼!我高高举起人骨油灯,光亮闪处,正和一只眼睛对视了一下。 王玟琳毛骨悚然地惨叫一声。 一只眼睛,有什么可怕的? 只因为它是一只脱离了人类眼眶的眼珠!正确的说,那只眼珠已经拉出眼眶,靠仅余的几根经脉垂吊在我们头顶。而他的主人存有另一只眼睛的部位则是一团模糊血肉,血水正不住从里面涌出来,滴滴答答落下来。 我忙不迭地拉住王玟琳往上爬。幽冥鬼塔内的阶梯是螺旋型阶梯,那个尸体躺在我们头顶,正是前进的路段。王玟琳尸骨见多了,不过都是几百几千年前,这新鲜尸体绝对不敢接近,掩面躲在我背后。我毕竟是打仗见过血的人,于是壮大胆子把尸体翻过来。虽然他的脸面一半遭到摧毁,我还是认出他,正是我们搬运工之一,平常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怎么遭到如此毒手?两个眼眶,一个成了血窝窝,另外一个眼球被扯出外头,看手法残忍,不用器具,根本是直接是用手抠出!他一时死不了,挣扎地跑到这里,终于因为失血过多毙命。 我正犹豫着思虑,王玟琳拉拉我的衣角,颤抖地问道:“你说,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居然死得如此凄惨!” 我面色凝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想象,外面的情况,绝对比我们预料的要糟糕百倍。 我搜罗了一下尸体,翻出一把榔头,递到王玟琳手中防身。王玟琳惴惴不安地看着我,又将榔头还给我,叹气道:“若是连你也跑不了,我一个弱女子,谈何自保呢?还是给你有用一点。” 我便不犹豫地收下了榔头。 再往前走几百步,幽冥鬼塔出口大门牢牢锁住,我东敲西打,不知碰到哪里的机关,轰地一下,大门自动起开,我大喜之极,忍不住高举双臂欢呼:“我们终于出来……” 话音戛然止住,随之我的心脏也如战鼓一般咚咚敲打起来! 王玟琳从我背后钻出来,奇问道:“小淮,如何了?” 她的视角往外稍微一瞥,脸色徒然大变,立即蹲下身喔喔呕吐。今天折腾了一天,没有机会进过食,胃中食物消化待罄,只能艰难地呕出了一滩清水。 眼前这是怎么样的地狱场景啊!听到炸药爆炸声之后,虽然我有了心理准备,但是也没有料到如此惨烈!我曾经见过被我军重炮轰击后的越南阵地,到处是血肉横飞,尸骨无存。但是因为没有完整的人体部分,虽然恶心,也不至于反胃。至于眼前,人体的尸骸被分成一段一段的,内脏四溢,不像是用炸药爆炸产生的伤亡,更像是经过一场血腥肉搏。仿佛播放了几十头人形野兽互相撕咬,不寒而栗! 王玟琳摇摇晃晃站起来,两腿直打哆嗦,即使我这个杀戮见多的当兵也心惊肉跳,何况一介弱女子,算起来她的胆子算大了,至少没有昏倒。 突然,我从残肢断臂的血肉中听到一声人类的呻吟,倏然一呆,便带着榔头扑到尸骸堆里面,双脚踢开尸体,扒下一个活人——满身是血的杨老头。奇迹啊!这个老头子居然没有挂掉! 我大声问道:“杨老头,杨老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他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说道:“不知道怎么了,老赵突然狂性大发,引爆了炸药,死了一半人,他又像疯狗一样到处袭击人,我好不容易躲在死人中间逃过一命!” “他在哪?” 我没有在尸骸中发现任何关于老赵的熟悉部分,唯恐这个拿枪的危险人物突袭,当下凛然! 杨老头吃力地抬起右手,颤颤悠悠地指着一个方向,那边光滑的石壁叫炸药爆炸时产生的巨大冲击波震裂了一道狭长的口子。他说道:“我躲在死人堆里,听他自言自语说,要等你们出来之后,一一捕杀!” 我警惕地瞄瞄那道口子,黑漆漆的,仿佛一个丑陋的家伙诡异的微笑。于是问道:“杨老头,你还能走吗?” 杨老头点点头,我又转头朝王玟琳说道:“事不宜迟,不管那个家伙到底是不是发疯了,我们赶快出去,拿了家伙和他对干,不然都要死在这里!” 王玟琳点点头,走在前面探路,我放下一盏人骨油灯,架起杨老头,往入洞口撤退,走了不过百来步眼前豁然冒出一杆猎枪,直直地指着我们。我倒吸一口冷气,却见出现的是巴特尔和小丫头,大喜道:“你们没死?” 巴特尔脸色阴沉,小丫头也是一样神情严肃,大声向我们警告:“快离开杨老头,他发疯了,所有人都是他杀的!” 我先是一呆,转头瞄向身边的杨老头,他嘿嘿冷笑,猛然扭住我的胳膊,徒然施加压力,想绞断我的手臂。 部队里训练出来的格斗技巧已经成为本能,条件反射地要顺势而倒下,同时拉到了杨老头。我个子不高,块头也不大,可是接受过五六年的职业军人训练,又干过一年的搬运工,力大无比,寻常两三个壮汉根本无法近身,想不到此刻只能与一个矮小的老头子打成平手,连我自己大吃一惊。间不容发,短短的几秒内,转换了数十种动作,用力摔开杨老头。后者双足轻轻一跃, 巴特尔一枪一枪地射击,草原的汉子大多枪法极准,然而杨老头的动作实在太过于敏捷,刚刚瞄准射击就飞速地 巴特尔慌忙从口袋里掏出子弹,杨老头哪容得他反应,拾起一块尖锐的石块掷开,如离弦之箭飞出,咄!正中巴特尔胸口。巴特尔几乎不相信似地看着胸口凸出的石块,啊地一声倒下。 在他倒下之前,我已经飞速扑过去抢夺猎枪。哪知杨老头动作比我更加迅速,夺到了猎枪,指着我嘿嘿阴笑,只听喀嗒一下,他扣动了扳机。我脸色突然转变,转而又面露喜色。这个老头根本不懂枪械,连子弹都没有装,其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子! 说道棍子,我掏出系在腰间的榔头,恶狠狠地扑上去,趁他发愣之际重重砸下去。杨老头动作再快,也让我敲中肩膀,惨叫一声,慌忙逃往钟型岩洞内,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询问小丫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小丫头神情刚强了几分,镇定自若地说道:“炸药爆炸的时候,巴特尔就带着我飞快地退回入口,怎么也等不到你们过来,就先回去搬救兵,刚出了幽冥鬼塔,怎么也没有想到……”小丫头痛苦地摇摇头,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我和王玟琳见过事后场景已经心惊不已,更何况她是现场目睹的,“巴特尔拿着枪,边打边退到这里,把杨老头逼了回去。他到底怎么了,就像那个人皮刺青中的可怕妖魔一样!” 小丫头兀自瞪大眼眸,间或一轮,倏然转动,问道:“等等,你们的衣服?” 我老脸一红,连王玟琳也难得露出羞涩的神情。眼下我只穿了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裤,王玟琳稍稍好点,也不过比我多了一件衬衫,使劲拉下摆遮住大腿。小丫头满脸鄙夷,似乎在说,你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她再也没有反应,面色铁青,恨恨地看着我。王玟琳急于解释,上前说道:“白水……” 忽然天摇地动,随之一声轰隆的巨响,我大叫:“不好,杨老头点燃了炸药袭击我们!” 脆弱的石柱、石笋顿时立时摇摇晃晃,像是下雨一样落下来,我们四下里找寻避难场所。原本我们以为死掉的巴特尔,似乎刚才只是昏死过去,此刻叫震动摇醒了,发出呻吟。小丫头急急忙忙拖起她逃命,头顶一块巨石却砸将下来! “小心!” 小丫头边上的王玟琳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推开小丫头,自己却被石块砸中,陷入一片尘土中。 我眼睛徒然放大,发疯地扑过去,拔开石块,慢慢地震动平缓下来,我看见王玟琳下半身压在石头底下,口中不住咳血,面色苍白,眼见已经活不成了。 我捧起她的身子,像小孩子一样呜呜哭泣:“玟琳姐,你不能死啊!你答应我的,你还要做我老婆,你不能死!” 王玟琳只是咳血,说不出话来,眼珠转动,瞄了小丫头一眼,渐渐黯淡下来,终于平静地闭上美丽的眼眸。 我如孤狼一般仰天长啸,心中舒怀,居然也不哭了,抹抹眼泪。倒是小丫头,呆呆地看着王玟琳的尸身,猛然间扑上来大叫:“玟琳姐……,玟琳姐……” 我一脚踢开她,大喝:“闭嘴!” 小丫头滚了一圈,像个受到委屈的小孩子一样,圈起身子,簌簌发抖,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玟琳姐没了,玟琳姐没了,是我害死她的,是我害死她的……” 战场是生离死别我见多了,即使亲如兄弟的战友,下一刻也马上离开你,所以我能当即就镇定下来,小丫头却不同,她视王玟琳作亲姐姐一般,极为依恋后者,眼下伤心过度,神情呆滞。我上前去啪啪几个巴掌,打在小丫头脸上,说道:“听着,玟琳姐不是你害死的,是那个杨老头,我会去报仇的!” 小丫头眼珠一转,终于稍许有了神采,叫道:“好!” ** 十二 我和小丫头把重伤昏迷的巴特尔拖到一个安全的凹洞里,撕下汗衫简单包扎一下,顺便从他身上搜罗出一些弹药和一把军用匕首。我捡起巴特尔的猎枪,这是一杆老旧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因射速慢,子弹容量有限,在我参加的越南战场上基本遭到淘汰。唯一好处是该枪身长体重,近身肉搏时效果极佳。我一发发地安上子弹,本想将匕首嵌在枪头,转念一想,便递给了小丫头作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一前一后,钻入钟型岩洞,瞧见杨老头并无防御,怕是以为我们都砸死了,正蹲在尸骸堆中蠕动,听到我们过来的动静,转过头嘿嘿冷笑。他一双眼珠冒着红光,满面血污,口中蠕蠕咀嚼,嘴角下拖一只手指,竟在吃人肉!我顿时头皮发麻,举枪便射击。我受过正统射击训练,又上过战场实地开枪杀人的我,无论射击水准还是心理水平,远远超出巴特尔一大节。只见那杨老头快如鬼魅,飞速闪开,我连开数枪,均是没有击中,不小心让他跑到暗处了,一时找不到。我心中暗暗懊悔,要是有一只五六式全自动步枪,早就把他轰杀成渣了。 我示意小丫头靠过来,不要离开我太远,两手托着枪,双眼仔细地搜寻暗处。其实幽冥鬼塔上面的***原本把整个钟型岩洞照亮如白昼,因为炸药爆炸的震动,落下了几盏***,形成少数几片暗影。我眼睛都要看花的时候,忽然一个东西飞出来! 我忙不迭地开枪射击,那东西好像西瓜一样被击个稀巴烂。汁水四爆,喷了我一身!我闻着味道不对,不好,上当了!我当即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人头,杨老头引诱我消耗子弹,两次开火下来,十发子弹打光了。 我单手托着步枪,另一只手慢慢摸向盛子弹的袋子,说时迟,那时快,杨老头如离弦之箭飞扑过来,顿时踢飞了步枪。两人近身搏击在一起,用拳头互相朝对方的脑袋砸了几十下,都打的头昏眼花,只是杨老头状若疯狂,丝毫不在意,我命休矣! 砰! 一团火花砸在杨老头身上,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我居然忘了小丫头,其实不是忘记,而是根本没有把她的战斗力考虑进去,此刻难得帮了我的大忙。 我急忙撤退,那火焰幽幽,,就是我从地下陵墓取来的人骨油灯,方才丢在这里,燃烧极为凶猛,烧得杨老头双手捂住面颊,不住嘶叫,却还是不死。渐渐地他头顶冒出一圈蓝色的光环,乍看似乎神仙的光环一般,慢慢地扩大,犹如一颗蓝球,包裹住了杨老头的头部。 我和小丫头一起变色,无论是线条简单的原始人壁画,还是蒙古人的人皮刺青图,上面描述的恶魔,都和此刻的杨老头一模一样! 那蓝球渐渐熄灭了火焰,于是杨老头松开双手,他的面部肌肤全部被烧焦,眼皮褪去,凸凸的两颗血红肉丝的眼珠暴露在空气外,鼻梁上只有两个孔,至于嘴唇放开,狞笑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牙,当真如魔鬼一般可怖! 小丫头方才只是逞一时之勇,胆子根本没有壮大,被吓得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快退到那边的裂缝里面去!” 我高声呼喊。 在空旷的地方,根本无法应对杨老头惊人的速度,更何况子弹差不多消耗光了,我只能退到狭窄的场所迎战。 我拉起小丫头,且战且退,进入岩洞的裂缝里,这里空间有限,很容易遭到伏击中,杨老头狡猾地不肯进来。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裂缝深处忽然一声呻吟,顿时神经再度崩紧,抱住枪问:“谁!” 小丫头定睛一看,欢喜地叫道:“是老赵!” 杨老头说过老赵躲到了裂缝里,我初始以为不过哄骗,果真如此。借助透过来的亮光,我看到那老赵躺在地上,胸部衣裳潮湿,身边放着一杆枪,喘着出气,也受了重伤,幸好意识尚且清醒。 小丫头手忙脚乱地为老赵包扎伤口,后者无力地拒绝:“不必了,自己身子的状况自己知道,我快不行了。” 小丫头停住手,颓然坐下,问道:“连老赵你都这样了,你不是我们的保镖吗?到底发生了怎么回事,我们上来的时候就看到杨老头发疯?” 老赵有气无力地说道:“我也感到很奇怪,大概我们中邪了!你们走进幽冥鬼塔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塔尖忽然冒烟,落下一层蓝色的奇怪东西……” 我和小丫头对视一眼,估摸时候,那时不正是我们点燃人骨油灯,打开陵墓的时候吗? “……一些人沾染了这些,顿时发疯,你杀我的,我杀你的。我因为守在洞口,幸免遇难。他们自己杀自己杀光了,就剩下杨老头一个人,我上去想解救他。结果杨老头他拉响了炸药包,我来不及回避,当即被炸伤,只能躲到这里,靠枪抵抗,一直等到你们出来了!” “蓝色的东西,是不是就像那一样的?” 坐在我后面的小丫头突然插口说道。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后一瞥,徒然失色,背后一块岩石,方才激战时候流弹烧过,擦落一片白色的石皮,露出亮晶晶的蓝色内部,里面蓝色的粉末犹如毒气一样四溢开来,我来不及动身就已经笼罩在我周边。我一边拼命挥手一边咳嗽,吸入了不少蓝色烟雾,只觉得迷迷糊糊,神智黯然…… 这是哪里? 我张开眼睛,我还活着! 我猛然打了个激灵。不对!我怎么一下子来到了水里? 在我身边是一片蓝色的汪洋,无数奇怪的鱼虾游来游去,我仿佛是一只气球一样,在水中无根地飘荡。虽说在水中,我的呼吸却一点也不显得不顺畅,就如在陆地上一样。 忽然眼前又是一片漆黑,头痛欲裂,再度张开眼睛,却是老赵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已经一命呜呼了,小丫头,待在不远处,抱成一团瑟瑟发抖。一双大眼睛尤为害怕的盯住我,我稍微一动,她便发疯地叫起来:“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我正要张嘴,嘴巴犹如不是自己,失却了控制,费足力气才勉勉强强开口:“我,怎么了……” 小丫头先是瞄瞄我,再瞄瞄老赵。 记忆似乎觉醒了,记起了不愿回忆的事情,我不信!我颤颤悠悠地抬起双手,沾满了鲜血,散发浓烈的气味。 我噗通跪在地上,双手撑在地上,苦苦回想,是的!我发了疯,想弄死小丫头,老赵来阻止我,结果被我活活弄死。是的,我被蓝色的烟雾感染之后,变得和杨老头一样疯狂残忍,现在的我还是和方才一样吗? 我徐徐靠近小丫头,她抖地越来越厉害,却一动也不敢动,当我当手搭在她肩上时候,小丫头终于哇地大哭起来:“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我不会的!我回来了,不再是刚才那个杀人狂的我了!” 小丫头见我许久不动手,收住了眼泪,仍然是十分害怕,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吗?” 我点点头,转过身,返回方才那块石头边,蓝色的内部已经退化成黑色,露出多空蜂窝状的结构。我大着胆子摸了一下,没有意外,就抡起枪托砸下一块。手中掂量掂量,很轻,只有同体积其他石头的四分之一重量,什么类型我吃不大准,估计是什么石灰岩的一种吧。 小丫头终于确认我,贴近来低低地说道:“让我看看!” 我把石块扔到小丫头手里,她翻来覆去地检查,下定结论:“这是一种古代类似于珊瑚虫生物死后遗骸的化石!百万多年前,达里诺尔湖多范围比现今更大,约莫数万平方公里左右,这座平顶山火山也有一半浸在水里。湖水里面生活了一种腔肠类的小虫子,生长时吸收碳酸气和钙质形成自己的石灰质外壳,由于它们是群居在一起的,一代代积累下来就变成礁岩。日后达里诺尔湖水退却,百万年之后就变成了化石。” 我自知才学远远不及科班出身的小丫头,虚心请教,问道:“那你说,这些化石里面冒出来的蓝色烟雾,那是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踌躇的神色,过了片刻摇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景象。倘若说是小虫子的化石,那么老早应该凝结在一起了。假设是小虫子存活在现在,那更不可能,哪种生物能够历经百万年不死呢?” 我脑中恍惚又浮现那些水中的情景,猛然间灵光一闪,对小丫头说道:“你说,世界上有没有鬼?” 小丫头毫不犹豫地摇摇头:“没有!” 我再问道:“那你看到地那个忽然消失的蒙古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支支吾吾说不出! 我说道:“这个地方有古怪,你看到过蒙古小孩鬼,我看到过鬼子军官鬼,我和玟琳更被鬼迷过。所以,我想这里是个特别容易产生鬼的地方!既然人有鬼,那么动物们也有鬼,只要是活着的东西都有鬼魂……” 小丫头毕竟不是笨人,一点即通:“你是说,那些蓝色的烟雾,是小虫子的鬼魂们?” 我点点头,说道:“方才我被迷住的时候,就迷迷糊糊看到它们生前的景象。不知什么缘故,死后就留下了灵魂。” 小丫头低着脑袋,陷入沉思状态,过了许久才说道:“我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苏联科学家发现,把物质无限分下去,从分子到原子到质子,一直下去到几乎不可分,存在一种介乎于物质与能量中间状态的东西,暂且称为浮游子,它既表现物质特征又表现能量特征。浮游子排列构成物质,物质构成生命,由于浮游子的排列具有一定的记忆力,有人认为,鬼魂就是浮游子呈现中间状态时候的一种片段式排列。” 我听得糊里糊涂,一挥手说道:“甭管什么浮游生物,反正那种蓝色的虫子灵魂很可怕,一旦被附身了,轻则如我一样,暂时性发狂,重则和杨老头一样,变成怪物!” 小丫头点点头说道:“这种蓝色的恶魔,蒙古人叫它‘祸厣墀疴谫’,我们不妨取个新名字,就叫‘幽浮游灵’!” 我一听就觉得好名字,是幽灵,又带有浮游生物的称呼。 小丫头细细推测道:“凡是被幽浮游灵沾上的,都有不死之身和近乎魔鬼的恐怖战斗力!很久以前成吉思汗也染上了这种东西,变得非常可怕,他统一了整个蒙古,疯狂地向外到处侵略,克城必屠,几乎杀掉了半个世界近一亿多人!死后人们虽然景仰他,但是更多的是畏惧他,所以把他的陵墓建造如镇邪大阵一般。后来蒙古人被明太祖赶回老家了,于是跑来借助祖先的力量,却发觉根本无法控制这股魔鬼的力量,不得不封印起来。后来日本人不知从何听到了消息,战败前狗急跳墙,也过来寻找扭转战局的关键,最后却也失败!” 我不住点头,小丫头说的合情合理,以前倒是小觑这女人了,其实她很聪明,因为处在才华横溢的王玟琳身边,一时无法显现出来,到了此刻,终于发挥本色! 她顿了顿,又慢慢说道:“因为腔肠类生物本身就是一种低等生物,没有智慧,表现的只有动物消灭异类的无穷原始欲望,我想,要是真的如你说,是虫子灵魂附身的话,人就陷入疯狂,变得特别残暴嗜杀。但是……不知何种缘故,你居然能够恢复神智?” 我一怔,然后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我能克制虫子灵魂的原始冲动,而不是象杨老头一样发疯,是不是我的神经特别坚韧呢?” 小丫头说道:“我又想到,以前的成吉思汗大概也能够克制一部分冲动吧,不然光有战斗力而没有智力的家伙,只是一个无敌的战士,却不是无敌的统帅,根本无法征服半个世界。个中,一定有我们疏漏的关键!” 疏漏的关键!我猛然一震,失声叫道:“我明白了,我们漏掉了什么要紧之处!” ** 十三 小丫头眼睛努力瞪得大大,急切地问道:“你想到了,到底是什么关键?” 我说道:“难道你忘了,在人皮刺青图案上,那个喇嘛是用什么法器战胜幽浮游灵吗?” “九转经轮!” 我叹气地摇摇头,说道:“只是可惜,那个法器遗留在地面上,我们此刻根本无法上去拿来,消灭杨老头身上的幽浮游灵!” 小丫头一摆手,失魂一样口中不住喃喃“九转经轮”,不时又冒出“钟型岩洞”、“声音”等几个词汇,滴溜溜转着身子,片刻平静下来,面颊露出微笑,稍微捋了一下头发,说道:‘我知道怎么样才能战胜杨老头——不需要九转经轮!” 我大喜,问道:“如何?” 小丫头神秘地卖了一下关子:“你且说说看,成吉思汗的陵墓,有何特征?” 我尴尬地搔搔脑袋说道:“好妹妹,你晓得我是个大老粗,念书又不多,考我就免掉了吧!” 小丫头啐了一口:“你这人啊,平常小丫头小丫头的乱叫,临到关头,便假惺惺地称哥哥了。” 不过此刻实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小丫头假以颜色,顿时严肃地说道:“九转经轮以不断旋转发出声音战胜了幽浮游灵,而成吉思汗的陵墓之上却有一个钟型岩洞,传音效果良好,很显然,幽浮游灵只能以某种音波频率控制。聪明的古人老早就发现了,所以特意修建了这个钟型结构的岩洞,万一成吉思汗的幽浮游灵苏醒,正好镇压之!仔细一想,原来我一直在奇怪幽冥鬼塔到底有什么用场,这时候才想到,根本不是通往陵墓的入口,而是一根巨大的撞针。一旦在某处敲击幽冥鬼塔,全金属结构的塔身好像一根巨大的琴弦,发出响声,引起钟型岩洞的共鸣,这样就可以镇压幽浮游灵!” 原来这样!我摩拳擦掌,恨得咬牙切齿,杨老头!我终于有机会找你为我的女人报仇了! 我拎起老赵的步枪,检查了一下子弹,对小丫头说道:“等下我们一起冲出去,我会拖住杨老头的。你不用管我,只管逃出去。我会敲响鬼塔,打倒杨老头!” 小丫头吃惊地叹道:“你!” 说说是容易,真实做起来,当真九死一生。 小丫头见我意志果决,便叹气说道:“好吧!” 老赵的尸身不便于带走,我和小丫头就一起把他埋在碎石地下,心中默默念叨:“老赵啊老赵!我和你往日无怨,今日无仇,失手杀了你也非我之心,你不必怪罪我!现在我还得把小丫头完完整整领出去,等日后我见了马克思,再向你赔罪吧!” 我向老赵坟墓鞠一个躬,拉着小丫头头也不回地冲到裂缝出口,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四下侦察,杨老头在哪里呢?我正暗自迷惑中,忽然头顶哈哈一声狂笑,他竟然一直攀在裂缝之上,等待我们自投罗网! 杨老头脑袋被烧焦,眼球牙齿尽外露,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浑身鲜血,当真如鬼魅一般。他居高临下纵身一跃,我猝然不及被扑到,步枪顿时丢得远远! 我大骇,拼尽全身力气与之搏斗。不对,之前即使加上步枪和小丫头的协助,我也只能与其勉强打个平手,那快如闪电的动作我根本无法应付。然而在了此时,那挥拳慢得好像打太极,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了,我也受过幽浮游灵的感染,也获得了这种可怕的力量,却没有失去神智而已。 顿时我信心大增,大打出手,拳脚相加,打得不亦乐乎。而且我受过一整套完整的职业杀人技巧训练,出手又准又狠,不仅如此,我在体型上也比瘦小的杨老头占优势,一时间我竟然压制住了杨老头。 其实我心中还不能放下小丫头,借着眼角余光,瞟见小丫头远远地逃进出口,心中稍微宽慰,这个女孩毕竟是把握大局的人。哪知这么一疏忽,杨老头脱开我的纠缠,飞奔小丫头那边! 我心中大急,撒开腿也追上去,到了幽冥鬼塔那边,杨老头倏然停住,原来他的目标不是小丫头,却在此处有何阴谋? 杨老头哈哈大笑,冷不防从死人堆里面掏出一个包裹,徒然扔过来,掉在地上嗤嗤冒着火花,我脸色大变。以引信燃烧速度,我是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出口那里,半途就会被因爆炸而塌方的岩石砸死。思虑间,杨老头已经逃往出口,他比我近,自然可以脱身! 我灵机一动,捡起炸药包就扔到幽冥鬼塔里头,方向外迈开两步,轰得巨大的冲击波几乎把我掀翻。借着冲击波的推力,我前脚追上杨老头,一把抓住杨老头,我一定要拖他到小丫头逃出成功! 但是背后先是一阵嗡嗡的响声,越来越响,俨然是一百架歼七同时打开发动机,在我耳边震撼!我随着音波浑身发抖,无力地松开杨老头,捂住耳朵,向后探望。 我把炸药包扔到幽冥鬼塔里面,无意中敲响了丧钟!那幽冥鬼塔是一根巨大的琴弦,把声音传到顶端,扩大无数倍,向四面发散,撞击到钟型岩洞里面,终于引起共振,产生可怕的音波。 那杨老头跳舞一样地浑身抽筋,原本口鼻耳器官处冒出鲜血,血如泉涌,慢慢跪倒地上。我也只觉得浑身越来越无力,依靠强大精神意志支撑着往出口走去。寥寥数十米,我便无法支持,腿脚一软,正要弯倒时候,一双纤弱倒小手搀住我,搀着我往出口去。 小丫头把我拖到巴特尔休养的那边,我无力地躺下,五官鲜血淋淋,强大地音波把我震得七孔流血。小丫头撕下衣服的一角为我擦拭血痕,我说道:“谢谢!” “你救了我好几次,难得我救你一回呢!” 小丫头露出顽皮的笑靥。 我躺在地上休养了半个多小时,力气渐渐回复,吩咐小丫头照看好巴特尔,然后自己转身来到把王玟琳压倒的巨石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面色平静,合着眼睛,长长的头发散开披在地上,似乎不是离开了我,而只是睡着了一般。 背后响起了一串清晰的脚步,我叹气道:“我不是叫你照顾巴特尔吗?” 小丫头说道:“他已经清醒过来,说让我过来看看你,怕你太伤心了!” 她无措地搓搓手,低声说道:“对不起,你和玟琳姐这么好,却因为我的缘故,生生分离!” 我摇摇头,说道:“不怪你,人是讲究一个缘份的,我和玟琳毕竟有缘无分。” “那么……”小丫头嗫嚅,“我和你……” 我听小丫头支支吾吾,猛然间天摇地动,顿时脸色大变,难道杨老头没有死透,又拿炸药包来攻击我们?片刻我醒悟,脆弱的火山口终于承受不住数次爆炸的猛烈冲击,即将爆发! “快走!” 我冲着小丫头大喊,后者惊慌失措,瞟了我一眼,旋即跑开。 我抚摸着王玟琳的脸庞,凑上前低低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先走了,以后我们还会在一起的!” 我扯下她的一段头发,塞进口袋里,转身就追向小丫头。我知道,玟琳一定会要我这样做的,活着永远比死更好! 巴特尔身受重伤,行动不变,我把他扛在肩上,与小丫头一起循着进时留下的荧光轨迹逃跑。幽浮游灵在我体内的影响还存在,即使背负着一条百多斤重的大汉也是健步如飞,小丫头竟然有些跟不上。我们一起冲出洞穴,外头已经夕阳斜下,王二正担忧地四下里踱步,见到我大喜:“老猪,你终于出来了!咦,其他人呢?” 我一挥手:“先不要管!火山爆发了!” 留守的几个人脸色一起变掉,慌慌张张地就夹着我们跑到营地里,幸好王二这家伙会开车,众人窜上一辆卡车,把能丢的东西统统扔掉,飞速赶时间逃离。王二开车状若疯狂,车上颠颠簸簸,不过半小时就冲出砧子山一公里开外,只听背后轰隆一声震天价地巨吼,我回转头,砧子山喷出冲天火焰,仿佛一颗原子弹爆炸的瞬间,浓烟滚滚,乱石飞溅,灼热的岩浆勃勃溢出,顿时把砧子山化作一团火海。夜幕之下,甚为壮观。却在同时,有无数半透明状的人形纷纷扬扬飘上天空,被这片奇异土地上拘禁的灵魂终于获得自由! 然而我痴,呆呆凝视着火山的绮丽,直到一只小手擦拭我的眼眸,我才觉察我哭过了。 “谢谢!” 再见了,我的爱人! ** 十四 我焦急地在教职工宿舍外踱步,不时借着白水房间门缝里透出的昏暗灯光打量手表。 “……三、二、一,到!” 我迅即挺立,大踏步来到白水房间门前,手指轻轻一碰,竟然没有锁门,应是白水预备等待我,于是毫不犹豫地推门进去,大声叫道:“白……” 然而我却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剩下半个“水”字,硬生生吞进肚子里去。白水正**上半身,下面只着一条白色短裤,前面是一盆水,手中拿着毛巾,惊慌失措地转过半个身子,用毛巾遮住胸部,狠狠盯着我。我先是一呆,眼睛不由自主地凑上去上去。 白水个子高挑,腰肢纤细若蜂,甚是好看。她是东北人,皮肤犹如新雪一样的白皙。自从脱离了以前风餐露宿的艰苦野外考古生活,这几个月安定下来,身子丰腴了不少,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但白水性情激烈,那容得我这般色咪咪地盯着她的身体看,当即一手抱胸,另一手端起水盆,毫不客气扔过来,大骂道:“流氓!你滚!” 我叫这女子的白嫩的娇躯迷住,以前部队里训练的反应不知道丢哪里了,顿时叫女人的洗澡水淋了个浑身湿透,那毛巾、肥皂等家么雨点般地飞过来,打地我落荒而逃,狼狈不堪地跑开教职工宿舍,好惨!借几本书都会有这般下场! 自从内蒙古原始遗迹考古队全军覆没之后,我们退回巴特尔的蒙古包,在里面白吃白喝,一直熬到政府救援队过来。由于事情太过于玄奇,文革教训在先,我们不约而同选择相似的借口——忽遇火山爆发不幸遇难。 考古队解散之后,白水结束实习,返回母校北京大学留校任教。王二这二流子又四处溜达了,我无依无靠,天下之大,竟不知何处安身。白水出于对我与玟琳心存内疚,主动叫上我,一起来到北京。正好学校里面的一个锅炉工师傅退休了,在她的介绍下由我顶替。 干锅炉工这活,每日不过铲几把煤,以我的体力而言,何足道哉!闲时我穿戴整齐,偷偷溜到大学生们上课的教室里旁听,听了不少课,终于还是选中自己的老本行地质和考古方面。白水为了补偿我,渐渐取代玟琳来照顾我,平时多有来往,见到我好学,又没有图书馆的借书证,便约定时间叫我来取书,哪知便遇到这般尴尬的局面。我懊悔的想,唉!以后大学里面也混不下去喽! 我回到简陋的斗室,同事一个老锅炉工见到我满脸颓气,大笑道:“我说过,凭你这小学没有毕业的儍大兵,有资格去和人家堂堂大学生搞对象吗?看看,如今这下场……” 我勃然大怒,要不是看老家伙年纪一大把,老早就加以老拳。 老家伙姓舒,自吹是旗人,而且是红顶子的。我时常耻笑他:“还旗个屁,一句满语不会说,一个满字也不识,有你这般旗人吗?” 舒老头这时就会老脸一红,讷讷走开。 我蒙头大睡,第二天五点起来,按我的习惯,必定是绕学校跑步一圈,想不到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倾盆大雨,只得在锅炉房练蛙跳一千下,保证身体时刻处于紧绷状态,不至于松弛。到了下午,干完活正在斗室里休息,忽然舒老头喊叫道:“老猪,有人来看你!” 我一骨碌从**爬起来,心中暗暗纳闷,我又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在北京,是谁呢? 却见白水拎着一把湿淋淋的雨伞进来,左手捧着一捆书,右半边衣服湿淋淋的,像是为了保住书不至于淋湿。我正要开口说些什么,白水便虎着脸说道:“昨天就饶你,想必也是无心之故。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呢?” 我说道:“不早啊,正好八点整,一秒不差。” 白水愕然,说道:“我以为以国人散漫的个性,必定还会拖拖拉拉半个小时,哪知你哪么精准。” 我哭笑不得,我当过兵的,又打过仗。这时间可是一分一毫都不许差,否则就是怠误战机,枪毙的大事! 白水把书丢给我,斗室里没有凳子,就坐在床沿。我把毛巾取来,供她擦拭头发。以前白水还想为我收拾房间,满打满算,以为我们男人定是邋邋遢遢。方进入我的斗室则大吃一惊,里面整理地干干净净,物件虽少,各有位置,那**的被褥,更是叠得方方正正,状若豆腐块。我当兵近五六年,习惯哪是这么容易改变的。从此白水便断绝了念头,只叫我好好看书: “你这人啊,年纪也不小了,除了力气大,刨土和放炸药包以外,也得学点本事,不然将来一事无成怎么办?以后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玟琳姐不在了,我代替她来看管你!” 明明白水年纪比我小,却老是喜欢摆出一副大姐的模样,刻意在模仿玟琳。想到玟琳,我心中黯然,倘若她真的还在,我们此刻就卿卿我我的在一起了。 白水和我又叽叽咕咕聊了半天,蜚短流长,见雨水渐止,便向我告辞:“我先走了,还有课得去上。有空我亲自会来看你。但你绝对不许再来找我,知道吗?” 我哭笑不得,这便是后遗症。 白水从床沿站起,小蛮腰一扭,薄薄衬衫飞起来。秋老虎厉害,白水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挨雨淋之后湿湿贴在身上,清晰可见,甚至文胸上的纹路都一清二楚。我不敢再盯下去,惟恐她发觉。 “等等!……” 我徒然叫道。 “嗯?” 白水转身,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我。 我伸出手臂,颤颤悠悠指着她的背脊下靠近臀部一块。在蘸水的白衬衫下非常明显,上面有一只血红色的手掌印。 “这是什么?” 白水脸色顿时大变,顾不得女儿家的羞耻,当即掀起衬衫,那手掌印鲜红若血,掌纹清晰可见,在雪白的背脊肌肤上,妖艳地闪烁。 白水又气又羞:“哪个无聊之徒的恶作剧!” 她素知我为人一本正经,倒是不会怀疑到我头上来。 我知趣地打来水和肥皂,白水恼火之极,直接在我的斗室里面却清洗,却怎么擦拭都不会退色,渐渐地发现,这不是染料,而是犹如胎记一般的痕迹。 白水颓然丢下肥皂,转过头来,额头汗水涔涔,沾湿了头发,贴在脑门上,惊惶看着我询问:“你,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 “就在刚才——你转身的时候。怪了昨天我还明明看到你身上很白,一点瑕疵也没有。怎么在今天就忽然长了一只血掌印,邪门!”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摸摸看吗?” 白水稍一犹豫,然后点点头,撩起衬衫。我探手过去,细细摸索,感觉不像是人类女子细腻柔和的肌肤,就像一层软皮革,触觉极为不舒服。我拿自己的手和血手印比划一下,手掌纤小,手指纤长,似乎是女人的掌印。 突然门外舒老头进来,叫道:“老猪……” 白水自己掀起衣服,我正在里面探索,在外人看来,行为极其暧昧,那舒老头哈大嘴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白水脸皮顿时红得象烧热的煤炭,急急忙忙跑出去。 舒老头这时才合上下巴,嘿嘿**笑:“小老弟,看来你本事不小,居然弄到了一个大学生。不过胆子未免忒大了,大白天就干着调调。啊哈哈!” 我懒得理睬这猥琐老头,想到以白水好面子的个性,教人瞧见这般不好意思的一幕,定是好几天都不敢再见我。正无奈地叹气,忽眼角余光瞥到白水落下的雨伞搁在床沿,拎了起来,犹豫是否寻机送过去,半晌我咬咬牙:“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爽快干脆,哪婆婆妈妈的!” 于是我飞快地赶到白水寝室,呼喊一番,无人应答,再询问旁边的邻居,说道也是不曾发现白水回归。我暗暗纳闷,拖着雨伞转回。此刻天色渐渐黯下来,未名湖畔一个长挑的女子身影徘徊,看身形似乎就是白水,我高兴地一面迎上前一面打招呼:“白水……” 我笑容蓦地僵住,看到白水脸色惨白惨白如抹上了一层白垩,目光呆滞,口中含含糊糊,念叨着什么词句,像个提线木偶一样,摇摇晃晃走向湖中,渐渐地湖水淹没了鞋子、裤管,也是毫无知觉往深处前行。 不好!白水要寻死! 我丢下雨伞,慌忙冲到湖里,拦腰抱住白水。虽白水不住挣扎,哪敌得过一个大兵的力气,便叫我扛在肩上架回来,然后平放在湖岸的椅子上,连连敲打了她几十个耳光,大声呼喊:“林白水,林白水!快回来,快回来!” 白水倏地打了个激灵,猛然张开惊恐的眼睛,失声问道:“我怎么了?” 我松了口气,无力地坐在椅子上,说道:“我看你好像丢魂了。” 白水用手捂住额头,支起半身,慢慢说道:“我不知道我怎么了,只是刚才从你那边离开之后,就变得迷迷糊糊,什么都不记得,醒来时候就在你身边……我出了什么事情?” 我面色凝重,说道:“我怕,你是中了冤鬼的诅咒,要你拿作替死鬼!” 白水张惶不已。 我继续说道:“在我小时候,淮南一个农村里,一个年轻寡妇和下放的知青通奸,事情败露后寡妇受不了侮辱,投河自尽,捞起来的时候死人都开始发胀,就草草葬在乱坟岗上。有一天,一位大娘路过乱坟岗之后,身上显出两道血指印,晚上忽然发疯,口中胡说八道,似乎就是那个寡妇的语气。后来趁人不备,竟然上吊自杀了!村里的老人说,这是寡妇要下地狱,就找个替死鬼投胎。” 白水纤瘦的双肩颤动不已,可以依稀看到她浑身颤栗,张惶惊恐,平时那作风大大咧咧的清爽女孩子消失地无影无踪,猛然抱住我,哭哭啼啼:“我怕我怕!我不要作替死鬼!” 我一怔,只好想哄小孩一样安慰,心中暗暗奇怪,我见过的小丫头在成吉思汗陵墓中冒险时,英姿飒爽,纵然一时遭到挫折,也不至于如此孤立无援的畏惧。我轻轻拍拍她的背脊,说道:“好好,不怕,不怕,有我在。” 白水低声抽泣:“我知道你在心里笑我,笑我胆小,可是我真的怕死了。以前在那座山里面我遇鬼又遇幽灵,我再也不想碰到这些牛鬼蛇神!” 我嘎噔一下,原来白水便是在那里留下阴影,我便正色说道,努力让她有信心:“白水,不要紧张,事情总有解决之道。你安静下来,仔细想想,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白水渐渐地镇定下来,凝神思虑,慢慢回忆:“好像就是从今天下午开始,刚在下雨的时候,我正好闲着,顺便把书送给你。走到未名湖边的,隐隐感到背后有人跟着,我回头看却没有任何人。于是心中害怕,加快脚步跑到你这边。” “虽说是下雨,大白天的就有冤鬼跑出来,邪门啊!再说,再说,听说北京大学以前是一个皇家园林吧,福贵之气很重,照理不会存有冤鬼幽魂,莫非发生了什么奇怪的重大事情!” 猛然,我一震,和白水不约而同地喊出一个名字: “老舍!” ** 十五 我念书不多,除了课本和语录,其他读过的书屈指可数,老舍的作品没有碰过,但听说他的名气很大。当日白水初带我游览校园,途经未名湖畔,就指点该处乃老舍跳湖自杀之所。那时还叹息不已,为何不像巴金茅盾一般挺过来,所以记得清清楚楚。当一想到溺死鬼寻替身,脑子不加思索地就弹出老舍字样!(注:历史上老舍是在太平湖自杀身亡,本文为了小说情节的需要,移到了北大未名湖,读者请勿误会。) 白水簌簌打了个寒颤,眼光移往未名湖,此刻天色转暗,湖水远处一团漆黑,弥漫着一股未知世界的黑暗恐惧气息。她努力睁大眼睛,似乎就能穿透历史的屏障看到: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夜,文革的炸药包已经绽放它最初的可怕威力,老舍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面一根又一根地抽烟,烟蒂堆满了整个烟灰缸,不少都落到木桌上,烧出一个个小洞。作为一个文人,他无法忍受这种压抑的气氛,毅然决然地步入湖水深处,杀身成仁! 稍微思虑一番,我心中却又暗暗纳闷起来。大人物归天后,鬼神有灵,气魄也当大地紧,譬如关帝作了武圣,尉迟和秦叔宝成为门神,顶不济当,好歹也是城隍一类的,如老舍之身份,死后起码也升入文曲星级别,哪会这么小气,居然寻自己的学生作替死鬼。 白水转身面对我,脸有惧色,说道:“恒淮大哥,我们回去吧!” 我点点头,说道:“我送你。” 两人踱步于北大幽静的校园内,不少路灯损坏,因官僚主义发作,尚且来不及修,有的地方黑咕隆咚一团,不免为这个前皇家园林添了一笔不详之色。我送白水到了寝室,她打开电灯,为我泡了一杯水,随意聊了几句,看天色不早,我不便再呆下去,站起身告辞:“我先走了,若是有什么事情,来叫我即可,或者告诉舒老头也一样。他会转告的。” 我站起的时候白水还坐在床沿,满脸惧色,待我转身到了门口,她忽然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后腰,哀求说道:“你不要走,我真是害怕的要命……” 我低下头,女子的脸上有种悲凉的哀怨,无限留念的遗憾,刹那间不由得与玟琳过世前的表情重叠起来。 我不是傻子,怎能不懂白水的心思呢? 于是电灯按灭的时候,**霎时迸发出来。我大吃一惊,白水明明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处子,放得很开,后来渐渐觉得她有种自暴自弃,或者说满足临死前愿望一样的做法。 我素知其好面子,纵然心中喜欢,也不敢表现出来,甚至会故意装出凶巴巴的模样惹对方生气,这样也是为了多接触一会儿。我多次救过她之后,其实心中暗暗有了感觉。加上玟琳因她过世之后,更有一种以身相许的味道。只是她为人不如玟琳大方,显得有些小气,迟迟不敢表示,我则是长期陷于玟琳的怀念中,对她更多视而不见,直到此刻才发觉! **过后,白水又惊又累,已经睡熟,象一只章鱼一样紧紧缠住我,不肯放开。她个子本来就高,再加上我一个,狭小的床铺越发拥挤。我心中正在思虑,究竟该怎么才能帮助白水。到北京城里寻几个道士和尚作法事?一来文革刚过去不久,哪有那么容易找到,再说,学校肯放进来吗?那么只能我自己想办法了,我又不知…… 忽然心念一动,北大图书馆不是号称中国最大,藏书最多,说不定就藏有这些破邪除魔的书籍,估计文革时候可能会丢掉一些,现在应该陆续要回来了吧! 主意已定,我便抓紧时间休息,然后挨到凌晨四点醒转,费尽心思不至于吵醒又能脱开白水。万一早上被她同事看到,这破鞋和流氓的黑锅,我们是背定了! 我摸黑在她房间里搜罗一番,偷走白水的图书馆借阅证,先回家梳洗吃早饭。八点一到就跑到图书馆,那门卫向我要借阅证,我拿出来飞快晃晃,又塞进去。上面贴的可是白水的照片啊!门卫见我衣装整洁,看年纪以为是学生,倒也不细究。 我在偌大的图书馆里面四处找寻,心想这些封建迷信的书籍,能保留下来的定然放在古籍部,果真找到一些,拿出一看,顿时傻眼,又是文言文又是繁体字!我硬着头皮看,囫囵吞枣看了不少,中午时分去吃饭,路经档案馆,心念一动,那老舍有什么留下呢? 于是下午冒充工作人员偷偷溜进去,哪知不晓得档案保存方式,看着别人,费了半天才学会,摸出老舍的档案。当年老舍去世之后,有三人自称亲**捞了老舍的尸体,分别是片警郝希如、朱军和修理厂工人白鹤群。怪哉,死一个人,怎么有三个人号称捞出他的尸体呢? 我看时候也不早了,一整天都不搭理白水,一定着急的要命了,于是我先赶到白水的寝室,哪知门开着,人却不在。她的邻居说道:“你是不是那个和白水搞对象的?” 我难得老脸一红,随后心底一沉,那人说道:“白水发了很厉害的高烧,送进校医院了。她虽然很瘦,但身子一向很健康的啊!” 我转而去了校医院,打听到白水的病房,正由她的同事照料,见到我纷纷说叫白水对象来照顾。我无奈地摇摇头,白水实在是个不擅长把东西藏在心里的女子啊!一发烧说胡话,嘴里喊的都是我名字。虽然地位悬殊,幸好当年鼓励大学生和工农子弟兵结合,我这个前工兵和现锅炉工,不至于受到歧视。 白水得了很严重的感冒,病情暂时控制下来,须得住院观察几天。现在没有什么人生病,病房里面只有我们两人。我没钱买床位,只能趴在她病床的床沿休息。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感到背后冷嗖嗖的凉意,徒然张开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今夜月明,皎洁的月色之下,晨间白水换下的衣服,直挺挺地悬浮半空之中,月光穿透薄薄的衬衫,衣服内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仿佛是一个透明人穿上了她的衣物,一步步缓缓走出去。 鬼附衣! ** 十六 传说鬼没有实体,若是显身,必须附着在某样物件上,沾满生人灵气的衣物最为理想。这恶鬼想要作甚?如今想来,白水这场大病来得也是莫名其妙。她虽然身材瘦弱,可是体格健康,纵然在内蒙古草原那般恶劣的环境下,风餐露宿,亦是同我这受过特殊训练的士兵一样坚持下来。 鬼附衣浮在半空,慢慢移向房门,空空如也的袖口鼓荡空气,吱啊一声打开门锁,穿过房门。我悄悄跟在后面,惟恐教它发觉。 深更半夜,校医院的走廊静悄悄,十五瓦的灯泡放出昏暗的光线,照射一件衣服浮在半空,感觉尤为妖异。鬼附衣移到大门口,外面值班室医生视线叫窗户遮住,只瞧见一个白色的衬衫,站起来喝道:“什么人,半夜……” 我只听到噗通一声,可怜的医生,怕是吓昏过去了。谁看到这样一种鬼魅的状况能不害怕?纵然是我,不过壮大胆子,面前跟随,其实双脚直在打哆嗦。 鬼附衣飘荡在北大幽静的校园里面,幸亏此刻正值夜半,几乎没有什么人在外徘徊,否则看到一件浮在半空的衣服,后面又偷偷摸摸尾随着一个男人,这番景象实在离奇! 鬼附衣渐行渐远,竟来到了未名湖畔,我心头一紧,果真是老舍的冤魂在作怪,只是这般折腾白水做啥,干脆迷地她跳河上吊,岂不更加简单? 未名湖畔花圃上流连着鬼附衣,倘若从远处观察,似乎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的高挑女子趁夜色赏花,近看实着一具无头无手无足,悬浮在半空中的鬼物。 以前我曾经听家乡的老人们说起过,鬼魂因没有实体,所以只要拿走它附身的物件,就不得不驻留在原处,无法离身。老子连横行数百万年的幽浮游灵都轻松干掉,难道怕你这一介小小鬼魂?我咬紧牙关,猫腰蹿出花丛,扑向鬼附衣! 我飞身掠过,已将白水的衣物抢在怀里,转身倏地眼前景象一变,明明是黑夜,怎地一下子到了白天,我奇怪地四下里张望,周围雾气浓密,原处隐隐约约有个人的影子,于是凑上去,看到百花丛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居然穿着满清时代的衣物,手中捧着一只绣花鞋缝纫,我问道:“姑娘?” 连叫几声,都没有反应,莫不是聋子?我伸手探过去,不料就穿透了她的身子,不禁一怔,这只是幻觉! 我正在发呆,那女子忽然放下绣花鞋,高兴地站起来,害羞地看着我后面。我立即回头,后边站着一个男人,大吃一惊,猛然后退几步,顿时醒悟,不过幻觉,何必紧张! 男子个子超出我半个头,相貌英俊,唯一不爽的是一个大男人拖着一条辫子,十足的猪尾巴一般,难看之极。他拉住女人的手便说起绵绵情话来,但见嘴唇蠕动,声音绝无。渐渐地男人动作幅度大起来,争吵什么,神情激动,倏地扔下女人,拂袖而去。 那女人顿时软倒,掩面流泪。我摇摇头,男女之事,毕竟不能强求。这时,又涌来一帮人,看服饰似乎是看满清电影时常有的太监,不由分说,捂住女人的嘴巴就架起。我正要追上去,忽然脚下一绊,猛然张开眼睛,天光大亮,刺得生疼,耳边有人叫道:“起来,起来!” 面前正是舒老头,古古怪怪地盯着我看,面有讥色:“昨夜我见你不回来,还以为又去大学生对象那里乱搞,怎么?被赶出来了?” 我勃然大怒,这乌鸦嘴吐不出好东西来,倒也懒得理会。此刻脑袋里糊里糊涂,昨夜我不是追踪鬼附衣,正拿着了,然后就看到满清的那女子,最终怎么睡到了花圃里?此刻手中抓着白水的衣服,莫非我也叫鬼附衣迷住了?于是瑟瑟打了个寒颤,赶忙在身上四下里查看,幸好!连根毛也没有多! 我先回到寝室,吃过早饭,干完活之后就去探望白水,在医院里我就听到悄悄流传着一个可怕的故事!医院里有鬼!昨天值班医生就看到一个无头无手的女鬼…… 我哭笑不得,摇摇头。 白水依旧昏迷不醒,趁人不注意,我偷偷检查了她背后的血手印,只见越发鲜艳,似乎白水的全部生命力都注入里面。我不免更加忧郁,无可奈何地回去,舒老头见我不快,问道:“女人如衣服,何必在意!” 我突然问道:“你是老北京?” 舒老头洋洋得意:“不是我吹牛,我可是正宗的正红旗,要是到清朝年间,起码还是个贝子……” 我懒得听他吹牛,大声喝问:“我问你,既然你在北京呆了这么多年,这北大燕园,可有什么邪门的地方?” 舒老头一拍大腿,兴奋地说道:“哈,你这可是问对人了,举凡北京城,就属我舒老头最通风水!话说帝王之气历来轮流转,之前长安洛阳,慢慢轮到了燕京城,做了元明清三朝六百多年,终于也渐渐显出衰败之气,单不说天启年间的天灾,到了清朝中叶,邪气开始盛起来。据说燕园,乃是京城邪气之源,乾隆皇帝命最崇信的和珅建宅镇邪。哪知乾隆皇帝一驾崩,继位的嘉庆不知该典故,贪图和珅的银子,硬生生地把和家抄了,从此邪气开始发散,清朝也终于撑不下去了!到了民国年间,那司徒雷登虽是一个洋人,却从小长在中国,精通风水,企图建校以正气压制邪气。特意在未名湖——邪气之源模仿通州燃灯塔,建起了如今未名湖畔的博雅塔!燃灯塔属火德,邪气属于水德,自然镇压住了!不过文革年间正气破坏甚大,我看也渐渐压制不住了!北大怕有萧墙之祸!”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问道:“那为什么邪气属于水德呢?” 舒老头解释道:“我们居住的人间本没有邪气,都是从地下的冥界蔓延上来。土地有绝缘邪气的功能,所以我们要把死人埋在土里。但是水恰好是邪气良好的导体,尤其遇到阴雨天,雨水满布大地,正是邪气最重之时!” 那天也是下雨天,白水又途经未名湖…… 我忽然一震,问舒老头:“你说未名湖乃是邪气之源,那么你可知,若是有人跳湖自杀之后,会不会变成鬼魅,专门候在湖里等待替死鬼?譬如老舍!” 他猝然不及,失声道:“老舍!” 一个已故作家,何必大惊小怪。 他慢慢镇定下来,难得说道:“哦,老舍,我倒是知道一些情况。我以前看到过他!” 舒老头说道:“老舍本名舒庆春,也是满人,算是我的本家。他父亲是个护军,战死在八国联军入侵的炮火中,他本人便是一个大儒,正气凌人,怎么会死后化为厉鬼呢?” 我冷笑一声:“我已经明白了!” 下午,我拎着一块牌子,背了一把铁锹就跑到未名湖边的花圃,先把牌子插在花圃边,上书:修缮当中,请勿打搅!然后毫不客气地蒙头挖土。北大历经文革浩劫,迄今尚未回复元气,人手缺乏,加之官僚主义作风,居然没有对我这个伪花匠的做法提出异议。纵然就是有人敢,我这个干多坑蒙拐骗的家伙自然经验丰富,一瞪眼,理直气壮地叫道:“是校长让我做的,你去找他来!” 我在花圃里到处打野猫子洞,挖了半天,直到天色昏暗,亦是毫无成果,不免有点泄气,啃了一个馒头后,又抓紧时间趁着日落余辉干活,忽然铁锹碰到咔嚓一下的声响,我心念一动,忙不迭地丢下铁锹,用手小心翼翼地拨出一根骨头,拿在手里细细打量。这骨头发黑发脆,以我的经验而言,正是一根人骨! 我四下里张望,见没有人,便慌忙拔开土层,把一根根人骨捡起来,仔细数了一遍,确认没有缺失,就丢进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里面,洗干净手。我事先已经打探清楚了,连夜跑去蓟县。这蓟县位于天津北部,距北京大概一百公里左右,我一直折腾到第二天中午才赶到下属的刘村。在乡亲们指点下果然看到一个和家墓,于是把尸骨埋进坟墓里面,烧了一把纸钱,默默祷告:“尘归尘,土归土,你既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我业帮你达成了心愿,你就不要再留念尘世!” 我转身离开,走了半里地回头看去,北方的平原一览无遗,回头瞻望那和家墓,坟头残余的纸钱青烟袅袅,似乎像在我致谢。我叹了一口气,马不停蹄地赶回北京,白天搭车比晚上容易多了,约莫傍晚时分,我就回到了北大校园,满面疲惫之色,顾不得休息,填了两个包子就来到校医院探视白水,那白水的同事骂道:“你这家伙,居然还是白水的对象,这一整天混到哪里去了,白水都醒转了!” 我心中早已知晓,但是还很高兴地再次反问:“醒了?” 未待后者回答,便闯进病房,白水正直起半身由护士喂饭,瞧见了我,面色依旧惨白,嘴唇发紫,神色却好了不少,向我微微点头致意。 我接过护士的饭碗,说道:“我来吧!” 护士见我常来,晓得我和白水的关系,倒是没有拒绝,忙自己的去了。我一边喂白水饭,一边和她聊天。 白水说道:“真像做梦一样啊!昏迷之中,脑袋总是昏昏沉沉的,似乎看到一个穿过去清朝服饰的一对男女相爱,最终分离的惨剧!” 我说道:“或许是真的吧!” 白水咦地问道:“这场高烧来的实在突然,我醒来时,已经过了好几天,掀开衣服一看,那血手印居然不见,是不是你弄没的?怎么做,快跟我说说?” 见我笑而不语,顿时白了我一眼,哼哼哈哈:“不说也罢,你这人,最喜装神弄鬼!” 其实事情很简单,但是我们都被老舍这个意外的因素混淆了。燕园古时候是和珅的宅子,后来和珅倒台之后,他的儿子丰绅殷德也跟着倒霉,被发配到乌里雅苏台(今蒙古首府乌兰巴托)充军。他的妻子乃是乾隆的女儿,十公主固伦和孝公主,两人感情很好,却面临生离死别,固伦和孝公主要被强行带回宫里去,不从,便跳湖殉情了,然而她的尸体却怎么也捞不上来,为此砍了好几个太监的脑袋。 其实固伦和孝公主尸体陷入淤泥当中,古时候未名湖远比现在大上好几倍,日后渐渐淤积成为陆地。她心怀丈夫,一直阴魂不散,正如舒老头所说的,水乃是阴间的媒介,那场大雨,雨水渗入泥土,使得她的阴魂附上了白水。 那天白水挨了一场雨淋,身子不佳,意外叫邪气入侵,终于生病,倒不是固伦和孝公主的鬼魂故意如此!她本想借助白水回到和家安葬之处,但在后者生病后动弹不得,只得附身着衣服回去,终于被我发现。我听舒老头讲解之后,忽然想起看到的书上有类似记载,顿时醒悟,这才马上把尸骨挖出来,送到和家墓地,让她安息。 至于老舍,则是意外的发现,这件事情对一个人说。 “舒老头,我觉得,老舍还没有死!” 舒老头脸色大变,惊恐地说道:“你怎么说?老舍不是在十几年前叫几个人把尸体都捞起来了嘛?” 我慢慢说道:“根据资料记载,老舍的尸体却是给三个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捞起来的,他们的证词互相矛盾,不禁奇怪,但是死人的事实倒是相信了,其实,在里面掩盖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我读书不多,但是当兵时候学过一点兵法。在军事上,常用散发大量错误信息掩饰真实的信息这种手段来误导敌人。三个人的证词虽然都相互矛盾,但都证明老舍死掉,这样恰恰加强了世人认为老舍已经死掉的印象!三个人中,两个是警察,在文革那种混乱的时候,弄一具死尸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加上若当时有人故意包庇,那么老舍的金蝉脱壳之计完全可以实施,或许,老舍如今就像你一样安逸地生活着!你说,是吗?” 舒老头从最初的惊愕转为佩服,点点头,微笑道:“或许吧!” 我笑而不语,今后我只需考虑白水的事情即可,头痛的是,我的工资收入远远不如她,我配吗?—— 附录: 本书属于带玄幻色彩的历史悬疑小说,老舍的生死,也是值得我们深究。到目前为止,自称亲**捞了老舍先生尸体的共有三位。他们都称“是我亲眼见的,我是惟一的”,包括是什么时间或是怎么接到的通知、怎么到的现场、怎么处理现场,并且还能提供旁证…… 但三个人的证据也是不同的。 三位恕不相识的人,却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打捞上了同一个人。那么只有三种可能: 一、如果说他们当中有真实的,只能有一个人真实; 二、如果三个人都真实,就等于那一天打捞起了三个老舍。 三、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三个都不真实,他们三个人捞起来的都不是老舍。 那么如果第三个属实的话,或许真的如本小说所猜测,老舍化妆为某人,安然读过了晚年! 郝希如:是我打捞老舍并处理的现场 口述者:原北京北太平庄派出所民警郝希如采写:傅光明郑实 时间、地点:2000年12月23日郝希如家 郑:1966年8月时,您正在北京北太平庄派出所工作,那时是什么职务? 郝:是片警,没有行政职务。 老舍的事当时都有记录本,但我1968年调离北太平庄派出所后记录本上交了,估计很难找到了。 我记得老舍是24日出的事。文革当中事情太多了,这件事我为什么记得呢,因为后来每年到这个时间,都登一些文章。那天正好我值班。派出所是轮流值班。我是早上6点左右接到电话的。 傅:这个日子您能肯定吗? 郝:是这个日子。 一个男同志打来电话说湖里死了人。我问是男是女,他说看不清楚。我问他在什么位置。他说在太平湖的东南角,离岸有20多米。我让他在那里等我,我说马上就去,得叫他把发现的情况跟我说一下。 我起来以后,没洗脸,没漱口,叫了一个人看电话,就去了。让那个人先别向分局报,我看看是什么情况。派出所就在现在的北太平庄立交桥,骑车过来就几分钟的工夫。 那个报案的在公园门口等我。老舍死的地方离太平湖公园门口不远。 进去,我一看,是个男的。他问怎么知道是男的。我说男的死面冲下,女的死面向上。这个人住在电影演员宿舍院里。我当时看了一下表是6点40分。 郑:报案人是来太平湖遛弯的吗?大约多大岁数? 郝:是。记不太清了,也就40来岁吧。详细的在记录本上。 养渔场有船。我就去了值班室。当时值班的还没起床呢。是韩文元值班看渔。我说,老韩,你快起来,那边淹死一个,咱俩把他捞上来。 我们就划船过去了。我说,看样子岁数不小了。当时拿了一支竹竿,就咱们搭蚊帐那种。还拿了一个消防用的带一个钩的竿子。我说别用钩,钩坏了。用竹竿试试,看能不能给弄走。用竹竿一拨拉,能跟着走。他面冲下,我用竹竿搭着他的肩膀,就划着走。 太平湖有个小桥,我们划过桥到了太平湖西边,桥头那边,水离岸比较近。 我们把他放在地上。他怀里还抱着一摞纸,有这么厚吧,很不整齐,就像咱们的报纸折起来这么大,捆着,是宣纸。 根据情况判断,他投水时间不长,顶多一个多小时。 纸外面全湿了,里面没湿透多少张。我印象中老舍当时穿的是一件浅色的大褂。过去文人穿的那种到脚面的大襟。穿的是中式圆口步鞋。身上没伤,脸上也没伤,头上也没伤,衣服整齐。这些对判断是自杀还是他杀特别重要。我认为是自杀。 我看了看手稿,大概是《骆驼祥子》或者是《茶馆》的手稿。写着老舍的名字。全都是墨笔写的。 郑:您一直在现场吗? 郝:一直在现场。 傅:胡青第一次来看到老舍尸体时有什么表示? 郝:掉眼泪了。没有大哭。站在那儿挺难受的。胡那种表情肯定也有想法,因为正是“文革”。 郑:您检查老舍遗物时,有没有眼镜、手杖、钱包之类的东西? 郝:没有,都没有。我说了,惟一的就是那些纸。 朱军:老舍尸体是我捞的! 口述者:北京颐和园派出所退休民警朱军 采写:傅光明郑实 时间、地点:2002年6月20日下午颐和园派出所会客室 傅:是您接到通报说太平湖发现了尸体吗?您记得这个通报的日子是8月24日,还是8月25日? 朱:印象当中,我总记得是8月23日。可是现在呢,人们都说是8月24日。 傅:大概几点。 朱:大概七点多钟。谁值班记不得了,反正值班员说了,太平湖死人了。我说那去吧。那个地方死的人多了。6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红卫兵就开始上街了,扫“四旧”。那地方死的人是城里边的人多,城外的少,都是自杀的,最多的一天我跟湖里捞上来十好几个。 傅:是您自己去的吗? 朱:还有另外一个人,叫葛林。 傅:照您的说法,郝希如根本就没去? 朱:他没去。当时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是不是他值班,我记不很清楚。如果说他们对这事很清楚,有可能是他值班。当时我和葛林骑着自行车,几分钟就到了太平湖。(注:朱郝当时在同一派出所) 傅:那天您发现老舍尸体的时候,是在湖的什么位置?看到之后,是您又叫人去捞的吗? 朱:我上渔场找船。 傅:您刚捞上来的时候,尸体是仰面朝天,还是趴着? 朱:仰面。 傅:您跟胡青有交接吗? 朱:对。 傅:胡青是什么时候来的?您又是怎么确定这个人是老舍的? 朱:当时捞上来之后,有个演毛主席的特型演员,姓什么我不太记得了,反正老见面。他在马路西边原来老的电影学院,这地方归我管。所以一些老师、演员当时我都认识。这个特型演员,那天到太平湖玩去了。我们一进太平湖东门,他就匆匆走过来说,这死的人是老舍。 傅:他在你们一进东门的时候就说死的人是老舍? 朱:对。老舍我们从来都没见过,仅仅是听说过。但他说见过,就是我们捞的时候,这人一直在。 傅:可在没捞上来之前他怎么知道这人是老舍呢? 朱:人家见过,这尸体浮在水里,他能看得见。 傅:那他怎么知道的? 朱:咱就不好说了,反正他说我见过他,我认识他。我说我们可不认识,咱不能说这死的人是谁。 傅:就等于说这位特型演员是在没捞之前,就说这人是老舍。 朱:我们没敢确定这个人是不是老舍。捞上了人,他拿着个钱包。 傅:胡青在看到尸体,并确认是老舍之后,有什么反应吗? 朱:没表情,很严肃,一点眼泪都没有。 傅:遗物里有什么东西吗? 朱:我记得当时在河边只有散落的一些稿纸。字不多,是毛笔字,就是一般的纸。印象当中写的好像是香山红叶之类的内容。 郑:您有没有统计过,1966年在太平湖自杀的大概有多少人? 朱:死了有几十人吧。8月前后那一段死的人不多,8月24日,就老舍一个。那时不像现在工作上这么规范,那时有记录的拿个笔记本哗哗这么一写就完事了。 白鹤群:我说是我捞的 口述者:原北京市汽车修理总厂第四修理厂工人白鹤群 采写:傅光明郑实 时间、地点:2001年11月19日白鹤群家 傅:您是1966年8月24日还是25日发现老舍尸体的? 白:24日。确信无疑。 傅:您家住在哪儿? 白:太平湖的北岸。我那天上中班。我每天有到太平湖遛早儿的习惯。 傅:您记得早上到太平湖大约是几点? 白:大约是6点50。整个太平湖一共有两个码头,一个在东湖一个在西湖,游泳的人在东湖,跳湖自杀的人在西湖。我家距离太平湖超不过60米。我那天上中班,下午两点半到晚上十点半钟。 郑:您说您知道是谁打捞的老舍尸体? 白:我看见有人说是他捞的老舍尸体,我说是我捞的。一共是三个人捞的,另外两个人的姓名我都可以告诉你们。第一个站在岸边的是绰号叫麻子李三的,他是柳和居的掌柜;第二个是铜厂李棋王,因为他们老去,我们都认识,但不知道叫什么;第三个是唐浩澜,我就是通过他知道死者是老舍的。 郑:就是说捞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是谁。 白:对。惟独唐浩澜知道。当天九点钟,他就告诉我消息了,他来我们家告诉的我。 傅:您当时不是在现场吗? 白:七点钟就完事回来了。我们那时捞上来就算完事儿。到十点多钟知道是老舍的人已经特别多了,一个叫刘正和,是北京美术公司工艺美术厂的画家;还有一个叫张芳禄;还有关增铸,是对外经贸大学的。我说的这些人当时都在湖边住,都能找的着。 傅:您那天有没有等到警察来? 白:没有。当天最早发现死的是老舍的就是唐浩澜,打捞完尸体,九点多钟,唐浩澜就到我们家告诉我死的是老舍。 傅:您九点多离开现场,后来还去过吗? 白:十一点多我又去了。 傅:您那时去有没有见到警察、法医? 白:没有。 傅:有没有见到家属? 白:没有。 郑:有什么遗物吗?眼镜、手杖什么的? 白:没有。 郑:您捞的时候也没有? 白:没有。 傅:就一个孤零零的尸体在那儿摆着? 白:对。 郑:您刚才提到的唐浩澜,他怎么会知道死者是老舍呢? 白:唐浩澜是中国著名的金石鉴定家,解放前大概是故宫博物院的鉴定人员,好像是故宫文物陈列所的副所长。他爱人王学敏是张大千的学生。他和老舍是亲戚。 郑:您从什么地方上的船呢? 白:从渔场码头把船划过去的。那时侯没有人肯下去把人给拉上来,因为那会儿自杀叫“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我们能对反革命好吗?所以就是拿棍和钩子钩过来的。 郑:那有没有可能碰破尸体? 白:有。腋窝就是破的。其实用的也不是钩子,就是用松树钎子连打带扒拉,因为到岸边起码十几米船就过不来了。 ** 十七 眼前的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特制的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位先生,您似乎对它很感兴趣!” 我点点头,不假思索地开口说道:“嗯,我记得小时候不知道在哪里看到了类似的铜镜……” 我忽然一怔,猛然抬起头,对面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少见的穿着西装,再听他口音,颇是古怪,不像中国人士,于是疑问道:“你是?” 那人微微一笑,伸出手自我介绍:“哦,我就是本次文物展的举办人——户川夏也!” 我当即脸面变色,妈的,谈了半天的家伙居然是个日本鬼子。虽然我家在抗战的时候没人死在鬼子的手里,但是看多了鬼子的暴行,甚至五六十年代鬼子的毒气弹和细菌仍然祸害人间,不免更加恨之入骨。尽管现在是中日关系蜜月时期,我亦是免不了讨厌日本人! 我明显的鄙夷之色自然让户川尴尬不已,白水读书太多,做事瞻前顾后,怕影响两国关系,旋即打圆场,转移话题:“咦,我看这个铜镜过于光泽,似乎不是百年文物?” 户川点点头说道:“正是,这不过根据图画仿制出来的赝品。其实,我是朱明皇室后裔,我家的先人乃永历帝后人。满清派遣大汉奸施琅攻占台湾之后,我先人北逃到日本,意图复国,可惜力不逮兮。如今传到了我这一代,希望能为中日两国和平共处做出一份自己的贡献,所以把家传珍宝都展示出来。” 我哼的一声,单不说几百年过去了,这皇室后裔还有没有意义,且说我是肃王一脉,比他逃到日本混杂了鬼子血统的家伙更加正统。那户川小心翼翼问道:“阁下看到过类似的铜镜,不知是在哪里?” 我脾气大的紧,一挥手,拉着白水就走,丢下一句话:“没有必要告诉你!” 我气鼓鼓地走出博物馆,白水哭笑不得,说道:“一个日本人,他又不一定是当年鬼子的后人,何必发那么大的火?” 我教训道:“当真是妇人之见,哪个鬼子有好心肠?依我看,定是又下了什么毒计,想来谋害我们中国人民。哼哼!” 白水见我气恼,晓得我向来顽固之极,认准了道理就不肯回头,只得遵从我的意思,说道:“好好,我们去看电影!” 别人谈对象,趁着礼拜天不是到北海公园划船,就是去电影院看张瑜主演的《庐山恋》。唯独我们两个特殊,居然跑去参观博物馆。其实白水从事考古事业,我深受熏陶,隐隐也是一个半调子专家了。 于是两手相牵,慢慢踱步在大街上。我们两人中,白水个子高挑,比我要超出大半个头,并肩在一起,女高男矮,够奇怪了!街上无知妇人指指点点,令我心中不快,有时偶然却看到白水偷偷瞄着我,目光里蕴含着女人的幸福喜悦,顿时开怀。也罢,连她也不在乎,我一介大好男儿,怎能介意? 忽一个穿喇叭裤、戴蛤蟆镜、头长发曲卷的小青年撞过来,白水轻轻一喊,我勃然大怒,揪住喇叭裤的手腕,捏得他直喊疼,叫道:“小子,你作甚?” 白水劝慰:“我没有撞坏,他也不住道歉,饶了他吧!” 我哼的一下,松开手,喇叭裤忙不迭地逃开。我叹道:“不说我是个老古板,现在社会风气,就是叫这些受到西方资产阶级自由风潮毒害的青年败坏了,以后迟早惹出大祸!” 白水倒不介意,她本人就爱赶时髦,只是不至于那么出格了,我看她现在就穿着和《庐山恋》里张瑜一样的衣服,笑笑了之。 待到了电影院,白水一摸口袋,叫道不好,钱包丢了!我恍然大悟,原来叫那喇叭裤小子给掏走了。今天去博物馆遇到一鬼子,本想到电影院消消火,钱包又被偷,当真一肚子火,怒气冲冲地回北大。白水不住说道:“算了,里面也没有几块钱,就是电影票丢了可惜!” 回到北大差不多快晚上八点了,我送白水先到教职工楼,在走廊抱了一下就分开,实在不好意思留下来。白水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走进房间,打开电灯,突然一声大叫。 “什么!” 我猛然闯进去,狭小的房间被翻地一塌糊涂,书籍、衣物到处乱扔,似乎在找什么。哪个白痴会来北大这些穷老师家里偷钱呢?我心思转动,问道:“你那被偷的钱包里面,有你的地址?” 白水点点头说道:“我的图书馆借阅证,上面写了。我本以为不重要,补办一张即可!” 我心中隐隐想到什么,暗叫不好,迅即离开白水房间,叫道:“你等下马上来我的地方!” 我的住所离白水寝室约莫一里地,我一路狂奔,果真见到里面有个人影。今天礼拜天,舒老头不在。寻常小偷根本不敢过来,好歹我也是北大一霸。自从前几个月,月月逮住若干小偷,一律先暴打一顿,再丢进未名湖淹到半死。手段狠了点,但是至此贼人胆寒,不敢入内。这件事情我受到广大师生一致赞许,校长还特意发了奖状,白水洋洋得意许久。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直到我拳头飞过来,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加上我就做锅炉工的活,日日铲煤,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逃之夭夭。 我也懒得追上去,这是白水过来,看到我家的一幕,惊奇地说道:“你也遭劫了……” 我没有吱声,捡起那人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 日本人? 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会有哪个小偷拿着这么昂贵的手电来偷两个穷人呢?我脑中顿时闪现出那个名叫户川的鬼子身影!他们似乎在找什么! 铜镜,对,就是铜镜! 刹那间,我把今天遇到的所有事情一一串联起来!户川听说我曾经见过类似的铜镜,就认为其在我手中,急不可耐地派人来盗取!先偷走了白水的钱包,调查我们的地址。哪知人算不如天算,丢了电影票的我们提前回来,把他的人打个抱头鼠窜。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什么铜镜至于那个自称太祖后裔的鬼子这么重要?铜镜而已,明朝的文物并不是很贵重,这点常识我尚且知晓。 在我沉思中,白水已经默默地开始为我收拾房间。当兵的人退伍之后生活一样很简单,实在没有几样东西,片刻就整理好,倒是不经意翻出很多以前的杂物。我拿起一张当年入伍时村子里的推荐表,突然心神一震,我记起来,我究竟是在哪里看到过铜镜的!就在小时候,帮我取名字的那个前清老秀才家里! 这老秀才孤苦伶仃一个人,平常常常受到邻居的我家照顾。他是读书人,便叫我念几个字,在他家里,我就看到过那样的铜镜,绝对错不了! “白水!” “嗯?” 我讷讷说道:“你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差不多该结婚了吧!” 白水张口结舌,想不到我会在这种情形下提出终身大事,顿时脸色一红,扭扭捏捏,嘤咛一声:“听你的,等见见了我爸妈再说!” 我笑道:“岳父岳母自然需的拜会的,只是我却是一个孤儿,没有什么亲人。又想到很多年没有回老家了,我们结婚之前,回我老家一趟,为家人扫扫墓,拜谢一下乡亲,也算有个交代!” 白水见我说的恳切,于是点点头。商量好,过几天,等寒假了再回乡。户川那鬼子倒也知趣,被打了一顿之后不敢动弹,许久不闻消息,我就懒得理会。 过了不久就是寒假,我和白水通过学校买了火车票,再捎上一些北京土产,踏上了回乡之路。一天一夜后在淮南火车站下车,白水满面疲惫,我体恤她,便先休息了一天,落脚招待所。隐隐约约中,军人的本能发挥,我总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四下里却没有踪影,高手! 次日我们赶车几十里地,来到淮南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居仁村。村子似乎和几年前一样,没有什么改变,村头的老樟树还是半死不活。入村就有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子围上来,白水急忙发糖。几个认识我的年纪稍大的小子一边啃糖,一边大声呼喊:“老猪叔叔回来了,还带着一个漂亮老婆!” 村子不大,此刻又是农闲,顿时老老少少都涌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来迎接我,拍拍肩膀说道:“朱家的小子,当初我看你觉得不一般,现在发达了,弄了个漂亮老婆,居然还是大学生,有本事!” 人群中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王二!” 王二立时上来将我抱住,两人开怀一番之后问起情况来。当初王二离开考古队,便回家老老实实干农活,迄今混的马马虎虎。我介绍白水时,她初遇乡亲仅仅显出未婚女子的羞涩,然而面对王二这个熟人顿时闹个满脸通红!王二不禁竖起手指对我赞道:“老弟啊!你高,实在是高!居然有本事骗了个大学生来作老婆!” 乡下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劳作,只有正月里几天才可放松。这次遇到我带着对象衣锦还乡的喜事,哪里肯这般容易放过,一帮大老爷么拥着我去敲诈买酒喝。白水近日极易疲惫,我以为长途旅行后遗,村长让他老婆先安排她去休息。男人们坐在村委会礼堂的地铺上,点着电灯,大吃大喝,酒过三巡,村长的舌头也大了,我向他说道:“老村长啊,这次我回乡,是要圆两个心愿!一来我家里人都过去的早,靠着乡里乡亲接济吃百家饭才长大。我也不算有本事,这次带着对象过来请大家欢宴一顿,当作感谢!二来,我也为家人的扫扫墓了,这么多年了,需的我尽尽孝心!” 村长含含糊糊说道:“做人不忘本,好,好。”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忽然记起来,我家邻居的那个老秀才,他帮我取名字又教我识字,我认他作干爹了。他死了这么多年,还留下什么东西,我替他收拾一下?” 村长细细思量,说道:“好像是留下了一些破烂玩意,都放在大队仓库里面,几十年没有动过了,要不明天我替你开门找找!” 我暗暗记下,心里放松了不少,喝到醉醺醺为止。忽然耳际响起叫喊:“走水了,走水了!” 顿时酒醒,众人也慌忙起来,忙不迭地冲出来,往外一看,却是村西的老仓库方向炎焰张天,喷出几十米高,不少村民都已经拿了水桶打水救火。我心里徒生疑惑,哪有这么巧,我刚得知消息就着火了,又联想到有人跟踪的隐隐感觉,顿时暗叫不好,我一个人人手单薄,此刻也顾不得了,急忙对村长说:“村长,这是有人故意放火! 村长一怔,反问:“什么?” 我说道:“仓库本来存储粮食,放火设施构建极好,你看哪有这么巧着火!定是有贼人偷了东西放火转移我们注意力!” 村长当官几十年,毕竟老奸巨猾,一拍大腿叫道:“妈的小兔崽子,恒淮,你叫上村里的几个民兵,带上锄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地,他们跑不了!” 我叫上几个熟识的青年,随手抄了趁手的家伙,一行人急急忙忙搜索。淮南这个地方一片平原,几十里地内一目了然,加上今夜月光明媚,更是显眼,片刻就搜到两个人影狂奔,他们没敢动用汽车,怕人听到动静。 我们熟门熟路,很快追上了这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五个对一个,哪知有点棘手,好几个青年被打得鼻青脸肿,到底仗着人多势众,锄头、镰刀、斧子、铁锹招呼上去,一下子就擒住了。 我们回到村子的时候仓库火灾已经扑灭,大家敲锣打鼓来看小偷。穷人平生最恨贼人,要是劫富济贫也罢了,偏偏还要来偷没有什么钱的穷人,于是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先是被打个半死,然后浸到冰冻的河水里,只是想不到他们也硬气,一声不吭。从他们身上搜出一面铜镜,村长细细看了之后就说:“是老秀才的东西,没有错!” 然后笑嘻嘻地拍拍我肩膀:“恒淮啊,大家乡里乡亲,也不打诳语,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刚问道老秀才的遗物,小偷便过来了?” 果然瞒不住这老油条,不得不和盘托出,唯独在关键处打了折扣,推说这些都是文物,有文物盗窃分子秘密过来偷盗。为自己按了顶高帽子,说到奉了国家的命令前来保护! 托国家这个大后台的福气,村长果然不再多说。令人捆住两个贼人,塞到猪圈。外头天寒地冻,贼人挨打又浸水,此刻已经牙齿咯咯作响,早上起来时恐怕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那块头大的眼瞧我们毫不理会即要离开,终于忍不住叫道:“诸君,请拜托!” 我们都是一怔,听他的口音古怪,像是外国人嚼着舌头说话,不禁疑惑地转回头。躺在地上的小个子明明不行了,挣扎地爬起来,与大块头叽哩咕噜吵起来,一开口说话,众人的脸色顿时变掉。妈的,居然是两个日本鬼子! 村长全家都死在鬼子的轰炸下,国仇家恨下投了新四军,拿刀砍杀了数个鬼子过,一直遗憾没有多杀几个,当即眼睛红了,用力揪起一个鬼子,大吼道:“小鬼子,你们来这里又放火又偷东西,到底有何阴谋,要是不老老实实交代,当心老子敲掉你的脑袋!” 虽然我也异常痛恨鬼子,但是这毕竟不是四十年前,慌忙抱住村长,防止他一怒之下弄死了鬼子们。接下来处理这两个鬼子却麻烦了,以我所知,若是直接交到县里面,只怕那些做官的只把鬼子当上宾一样,实在太便宜了他们! 我叫青年把激动的村长拖下去,眼珠一转,蹲下对大块头鬼子说道:“你也看到了,我们这位老人脾气不好——当然,他以前杀过不少日本人,再多你们两个也没有问题,所以你们老老实实地交代吧!你们跟着我,到底是为了什么?铜镜?” 眼下的鬼子挨打浸水受冻,远远没有几十年前鬼子那么凶狠硬气,瑟瑟发抖,忙不迭地交代:“我们只是陆上**队士官,退伍后被户川先生雇佣,来中国取回一样属于他的东西。此次就要我们跟着你拿到铜镜,我们得到密报,说铜镜在仓库里,于是我们就拿走了。具体什么秘密,我们实在不知晓!” 我看鬼子满脸恐惧,问不出什么来,摇摇头,现在鬼子的军队不如当年他们的爷爷,脓包之极,好歹两个职业军人,居然叫一帮只受过简单军训的农民干翻。我怕他们冻死,烧了一堆火烘烤,然后派人看守着。一边走回王二家住宿一边寻思,我们里面有内奸。谁呢?在场的十几个人都有嫌疑,村长对鬼子恨之入骨,倒是可以排除,那么剩下还会有谁老是惦记着我? 头痛,困的要死,明天再说,于是挤在王二的**。到了第二天,白水见到我神情紧张地问道:“听说捉了两个日本人,是吗?” 我笑道:“谁要他们要好不好,不送收音机过来,偏偏做贼。” 白水叹道:“你们这些人啊,怕是又要惹出大祸端。” 我和白水商量一下,还是直接丢到县里去算了,正当准备拖拉机进城,忽浩浩荡荡开来几辆本田吉普车,下来一人,正是我的老相识——户川。 户川瞟见我,苦笑一下道:“与阁下交手,我回回处于下风,今次我两个不成器手下不幸落到你手里,我们是否可以开诚布公地商议,把他们换回去?” 我冷冷说道:“这事由不得我作主,请教村长吧!” 我带他去见村长,说明原委。村长对日本鬼子恨之入骨,但是好歹是官员,晓得时移事异,如今社会,打死几个鬼子可是犯法的。于是答应户川和解,开出的条件当真漫天要价,反正村子里缺什么就要什么,户川苦着脸答应,终于见到两倒霉的鬼子。一瞅见户川,抱头痛苦,叽哩咕噜不知讲什么,后来白水翻译给我听:“中国人实在太厉害太狠了,我们堂堂**队军官竟叫几个农民逮住,以后再也不敢来中国做歹事!” 我听后洋洋得意。 放了人之后,户川命令手下先走,自己留在村子里面,显然有事请求。我说道:“户川,你是不是惦记着铜镜?我估摸着铜镜是太祖皇帝的东西,但是如此急不可耐的要他,到底有什么秘密?如果不老实交代,别怪老子不客气!” 户川犹豫片刻,叹气道:“也罢,反正你也是太祖苗裔,让你知道,也不算什么违反祖训。其实,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我们一起走进村里的办公室,这边比较僻静,大家各坐一张椅子,我讨厌日本人,故意隔得远远,户川只得屁股靠在椅子上,身子向前延长,活像一只老乌龟伸头。他拿出香烟跑给我,待我示意不抽,自己点了一根,我也懒得计较,为自己泡了一杯茶水。然后户川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屌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户川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三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本朝太祖武皇帝,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三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户川说的口干舌燥,见我没有意向为他倒茶,只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喝了一口再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户川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户川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 十八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 徐达恶狠狠地叫道,他杀人如麻,再多三万无所谓,反而血管里有股膨胀的兴奋。 在场的不少将领举臂附和。 “好好,杀尽这些元狗!”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朱元璋摇摇头,盯着自己靴底湿湿的泥土,呈现紫色的妖异,那是人血染红的!三万降兵,一个处置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坑杀固然省事,但是日后与敌作战,对方多了一份恐惧,必然会血战到底,于招降不利。不杀,那么无论粮食还是看守的士卒,都成了问题。他抬起头凝望着他的智囊团刘基,后者原本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迸出一句话:“借刀杀人!”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收伏这些降兵,借城内敌人之手,一一清除,留下的人数,不足为患,尽可为己所用。 但是,如何收伏呢?连刘基都痛苦地皱着眉头,收伏人心,可不是简单几句话,几锭银子那么方便。如今降兵惶惶不安,随时都可能生兵变! 忽然天摇地动,轰隆隆巨响不绝,朱元璋立即弹起来,拔刀喊道:“难道元兵大炮袭来?” 常遇春胆大,拔刀跑出帐外,片刻脸色苍白地回来,结结巴巴说道:“元帅,外面,外面,好大一个坑!” 朱元璋、众多将领急忙跑出帐外,只见离帐五百多步远的地方,忽然裂开了一个直径百来步的巨坑,约莫十多丈深,坑面平滑,似乎炸药炸开一般。然而若是动用炸药,不下几十万斤。恐怕整个江南也没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 汤和逼问一个在附近的小兵。 小兵结结巴巴说道:“突然……突然天降巨雷,咔嚓地一下,地上就炸开一个巨坑了!” 徐达喜道:“这是上天要我们杀胡狗啊!你们看,连坑都替我们挖好了,杀完了,扔到坑里就是了!” “胡说!” 朱元璋一瞪眼,徐达顿时禁口。 常遇春眼见,瞅见坑底似乎有东西,除下佩刀就奔赴下去,他身形灵活,一跃一跃,片刻落到坑底,只有如五六岁小孩一般大小了。但见他取了物件,急急忙忙冲上来,将手上物件奉到朱元璋面前,原来竟是一个黑色的铁盒! 朱元璋正要伸**开,汤和低沉地喊道:“等等,我来!” 朱元璋转念一想,大笑道:“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假若我不能通过,这便是我的命!” 他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铁盒,里面既没有毒气也没有刀剑飞出去,但是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反光倒是刺得眼睛生疼,好久才恢复过来,铁盒里面,藏着两面铜镜! 刘基通古博今,细细钻研着铜镜,忽然跪下,说道:“恭喜元帅!贺喜元帅!” 朱元璋问道:“有何之喜?” 刘基笑道:“统一天下霸业关键,此刻就握在元帅的手中!” 这一夜,朱元璋在降兵中挑选了五百个骁勇健壮之人,带到自己的营房,夜里让他们环榻而寝,他一个人脱甲而睡直至天明。是日,五百降兵竟像是从小就跟随朱元璋,人人争先要为他奉身效命。不日,朱元璋用这五百降兵作为先锋攻打金陵城,果真异常骁勇。其他三万余名降兵见到朱元璋果真以诚相待,也感激不已,纷纷争先效仿,大明的霸业,从此奠基! ** 十九 我反问:“你的意思……那两面铜镜,竟然具有蛊惑人心的不可思议力量?” 户川点点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至于是否存有其他神奇的功效,却因为我家历代口口相传,几百年来散逸如许,除了一张铜镜图纸,亦是不得而知矣!” 我冷笑道:“我刚听出一个破绽!你方才说过,太祖百战得国,最为艰辛。倘若真有如此神器,统一天下,就如儿戏一般了,哪会如此吃力!” 户川叹道:“刚听到这个传说,我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是祖父慎之又慎的态度,使得我即使心生疑惑,也要好好探究一番!从图纸铜镜的纹样看,明显具有殷商风格,我于是查遍中国古书,终于发觉,原来铜镜在历史上早已存在!铜镜有两面,名曰日镜和月镜,合起来就是明镜。大明得国,或许其中也有因素。其最早有记录是在殷商,所以也称为殷鉴,至于是不是由更早年代的古人制造,已经不可考证。明镜在历代中国统治者手中辗转流传,秦朝始皇帝那能看透人的镜子,其实就是明镜中的日镜。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明镜忽然神秘地消失了,一直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太祖时代才再次发觉!因此我怀疑是南北朝时代因动荡不安,皇室出了某种目的埋藏了明镜!” 我说道:“纵然明镜有如此神奇功效,为何大明在遭遇流寇辫虏的时候没有拿出施用呢?大明末代皇帝毅宗,虽然刚愎自用,但是毕竟不是个蠢蛋,生死存亡之际,怎么还不拿来保命保江山!” 户川说道:“这不得不涉及靖难之役了!当年成祖发兵夺了他侄儿的皇位,攻入南京城的时候,不仅建文帝渺无踪迹,更重要的是明镜亦是消失!成祖大怒,当下拷问宫中掌管内务的宗人府宗人令——也就是秦王朱樉。后秦王说道,只同成祖语。成祖想来帝王家事,不便与外人晓,于是秘密和秦王谈话。出来之后成祖脸色发白,从此不再过问明镜之事。根据辗转下来的说法,虽然明镜的功效极大,但是后遗亦是极重!所以太祖秘密将之封印在某处,而这个秘密的关键,世代由秦王一系掌管!” 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家虽然居住日本久已,但是历来只当客土,有朝一日,终究要返回故土。自从满清覆灭之后,我家就重返故土,开始了漫漫找寻之路。其实满清开国之初,对我朱氏宗室杀戮极重,秦王后裔还有没有都难说。一连找了几十年,终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因当时我们是日本人,国人不信我们,而我们对日本政府不尊,日人亦不信我们!艰难无比,战争结束后,却不料东西冷战,所以拖到了现在,我们终于发现了秦王后裔!” 我的心头猛然一跳,原来那个教书的老秀才,竟是秦王后代,同为太祖苗裔。他孑然一身,没有子女,正当忧心忡忡无法把使命传承下去的时候,偶然遇到我们,仔细探听,竟然是肃王后代,那欣喜若狂的心情,我完全可以体会。 我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如此苦苦找寻明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户川一怔,慢慢收敛眼神,说道:“皇图霸业,与我们已经无关!但是作为一富家翁,未尝不可!明镜是我们朱家的东西,我们有权力收回!恒淮,与我合作吧!到时中国首富的帽子,怕是你想脱也脱不掉!” 我当下说道:“好!” 户川又是一怔,哪知我如此痛快,却也笑道:“爽快!不愧于我太祖苗裔!” 我们携手走出办公室,一席话谈下来,已经晌午,炊烟袅袅。日本人出了这么多血,一顿饱饭还是要照顾的,村长邀请户川和我一起吃饭,淮南菜系属咸辣油,吃得户川不住喝茶。倒是北方人的白水也皱着眉头,不习惯特色,在我乡亲面前,不好意思削我面子,硬着头皮吃下去,难为她了。 饭后,那户川急不可耐地问道:“恒淮君,此刻就有一面铜镜掌握在你手中,请暂时交出来给我看看,我们寻找另一面月镜的关键,就落在日镜里面。” 我将那老秀才遗下的镜子小心翼翼拿出来,交给户川,后者拿着如此珍贵的宝物,手都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细细打量,欣喜地叹道:“四百多年了,我终于达成先祖们的愿望,再次瞧见了明镜!看纹路,这面应该是日镜,但是……”他疑虑地翻看日镜,“月镜的关键从何得知呢?据说两面明镜必须是合二合一,才能施展惊天地的神通魔力。” 我不由得愣住,原本以为户川就是知道如何破解明镜的谜团,想不到这家伙不过一知半解的白丁。霎时往事悠悠,仿佛回到过去,那老秀才不顾我年幼,谆谆教诲在耳边回荡,我猛然醒悟,失声叫道:“我知道了!” 户川大喜:“恒淮君,你难道知晓了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 我冷笑着点点头,在日本人面前我向来没有好脸色:“不过,之前我们还必须去南京太祖陵前拜祭一番,只有在那里,我们才能得到他的启迪!” 由于关键掌握在我手中,户川事事唯我遵从,有时他居心叵测地讲道:“恒淮君,难道你不怕我将白水女士扣押作人质,逼迫你替我办事?” 我哈哈大笑:“你我合作事态已成,没有必要动用如此手段。退一万步讲,纵然你绑架了白水,而你呆在我身边,以我之能,取你小命还是易如反掌!” 户川也笑道:“恒淮君说笑了!” 我叹道:“户川,可惜你是个日本鬼子,要不然,和你做朋友倒是不错的!” 户川动容,说道:“怎么,你还不肯放下成见?毕竟我亦是太祖苗裔。” 我冷笑道:“子曾经曰过,华夏入蛮夷则为蛮夷。纵然太祖苗裔,入日本三四百年,连祖先的姓氏也改了,岂能说中国人氏?我这个人心理藏不住东西,有话就要说出来,要是我在肚子里暗暗腹诽,倒显得我不够大方!” 户川半晌不说话,一直阴沉着脸,最后长叹一口,因曰:“诚如恒淮君言,我家久居日本,变衣冠甚至遗忘了先祖姓氏,若是去南京孝陵拜祭,定招人耻笑。我不配太祖苗裔啊!” 我一愣,这日本人老实,不像有些家伙一样死不认帐,这样我也不好意思讥讽,不然反显得我泱泱大国大国人氏小鸡肚肠了。 六、 趁着无人之处,我招呼白水过来,说道:“白水,我有事必须要外出去一趟南京,不得不暂时和你分别。” 白水惊恐地问道:“我见你和那日本人说了一通之后就要离开,究竟是什么事体隐瞒着我?你不是最讨厌日本人吗?为什么还要和他们混在一起?” 我摸摸白水的头发,以前干练大胆的女孩子,怎么越来越像一个小妇人,莫非要结婚的女子都是这般?我叹道:“暗斗不如明斗。倘若我不和日本人直接交手,他们必定在暗地里捣鬼,敌暗我明,吃亏的就是我们。这样还不如索性与他们合作,大家都光明正大,看他们也搞不出花样来,于我方有利!再说,我们也快要结婚了,难道你想我们结婚后还挤在小小的斗室里面,日后有了孩子,怎么办呢?” 白水低下头,慢慢说道:“好吧,我同你一起去南京,在同学家住上几天,记住,我等着你!” 我亲亲白水的脸颊,说道:“一定会的!” 我瞅见四下里无人,把白水拖到村里办公室,白水当然知道我要干什么,面色通红,指着我鼻子骂道:“死鬼……真色!” 当晚我们准备出发离开淮南,奔赴南京的时候,王二忽然过来拜访我,期期艾艾,婉言地让我也带他过去。我一笑了之,本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与我同行的都是日本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难保暗地里悄悄干些什么勾当,到那时候,我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王二虽然贪生怕死,毕竟是几十年一起长大的乡里乡亲,总比鬼子们可靠。于是和户川说了一些,后者也没有反对,携上王二一起前去。 于是我们驱车一天一夜,赶到南京。南京过去曾经为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之首都,但人们习惯称为六朝古都。该城弥漫着一层悲情色彩,历代定都南京者,无一不是短命王朝。从堪舆学上来说,长江乃是中国最大最浩荡的水脉,绵延万里,携带地气旺盛,而南京恰位于下游长江和中国三大干龙之一和南方干龙尽头的交汇之处,所谓“襟带长江而为天下都会”,加之该城处于群山环抱中,环绕首尾相衔,龙盘虎踞,当为大一统王朝首都。据说始皇帝灭六国统一天下,听说南京城王霸气十足,于是与阴阳家合谋,开秦淮河泄了龙脉,于是南京依旧出王帝,然而个个都短命无比。 我安顿完白水,顺便去了一趟南京大学图书馆,之后便携户川同去明孝陵。那时已经下午时分,冬日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当真说不出的舒服。我一边查看借阅来的明孝陵资料副本,一边悠然自得地游赏钟山风景,人生快活就该如此。美妙的风景对户川而言乃是对牛弹琴,他不时以蕴含怒火的眼光瞪着我,打自让他瞧了日镜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一种焦躁的亢奋状态中,因有求于我,不敢发作。哪知我越发不给他面子,慢腾腾地要其陪同从四方城出发,沿石像路、神道一路走到明孝陵跟前,约莫好几公里。户川终于忍耐不住爆发:“恒淮君,既然你能够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那么请立即动手,不要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你我的时间!” 我哼的一声,冷笑道:“你在威胁我?我且问问你,方才游览的孝陵一遍,你且说说看,明孝陵与其他皇家园陵,有何不一致?” 户川一怔,到底是个聪明人,又对明清历史多有研究,结结巴巴说道:“似乎……太祖陵墓有所不同,对了,他的陵墓,将以前历代皇帝陵前的笔直神道形式改成弯曲的形状,很是意外!恒淮君,请把地形图给我看看吧。” 明孝陵地形图 **img533.photo**3**/areye/4738704/1686869738.jpg 我随手递给他,户川凝视着明孝陵的地形图,说道:“是了,一定是太祖出身布衣,不喜循规蹈矩,所以建造自己的陵墓也是别出心裁,或者让他陵墓前的的孙权墓看大门! 我摇摇头,拿过地形图,对他说道:“亏你还是研究历史的学者,我问你,神宗皇帝出土时候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户川猛然醒悟,喜道:“竟是这样!” 我用圆珠笔草草在明孝陵地形图上从四方城开始,沿着石像路、神道,一直到陵宫,画出一条连接线,组合起来,竟是一个巨大的北斗七星阵! 明孝陵神道及陵宫、宝城布局航拍图 **img533.photo**3**/areye/4738704/1684986604.jpg 户川随口就说道:“太祖曾经写过一首诗:‘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长伸腿,恐把山河一脚穿。’诗歌霸道十足,不过也体现了太祖对天象的崇拜。如果仔细对比明孝陵的地形图,那里面的七个主要建筑,下马坊、大金门、望柱、棂星门、五龙桥、享殿和宝城分别构成了北斗七星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由此可见,太祖深信魂归北斗之说!” 我不禁摇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以为就国人会读书读傻,看来日本人也不例外,太祖把陵墓造成这个形状,就是要指明我们一个事实,哪有掉这么多书袋子! 户川呆呆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搞错了事情,不过这个家伙也有一个优点,有错就改,当下老老实实的请教:“恒淮君,请问太祖陵墓摆成北斗形状,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毫不客气地教训道:“我问你,在天上,北斗七星是用来作什么呢?” 户川脑子一转,终于开窍:“找北极星用的!” “还有呢?” “……” 我摇摇头,只得自己出口:“北斗七星一年四季每天的转向都不一样,通过它的方位,可以推定当时是哪一个月的哪一天!而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阵,虽然布置粗糙,但是大致方位已经确定,通过经纬度计算,完全可以推定是哪个月哪一天了!” 想想也是,户川虽然受到过正规高等教育,但是这些常识估计不会涉及到,而我们部队,常年累月野外生存,这是活命的宝贵知识啊! 户川恭恭敬敬地鞠躬说道:“受教了!” 我凝望远方,那就是揭开月镜之谜的关键了! ** 二十 此刻忽然听到一阵吵吵闹闹的喧哗,我扭转脑袋看过去,一帮打扮颇为入时的青年吵吵闹闹爬上明孝陵陵宫。明孝陵大半毁于满清和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文革期间又遭一群无知小将的破四旧,如今残破不堪,因为游人本不多。即使过来的,也多是和我一般寻古探幽,安静地四下里游览。其实他们爬上陵宫顶头我就不悦,好歹是我的祖宗。一直到这些鼠辈,掏出裤裆里的脏东西,对准陵宫就稀里哗啦,我顿时勃然大怒,立时冲将上去,抡起一个小子大骂道:“你们是什么东西,胆敢在此撒野!我只听闻过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集体在大汗奸汪精卫的坟头上撒尿!明太祖可是带领我们驱除鞑虏的大英雄啊!”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明显是头头的青年张嘴对我骂道:“fuckyou!” 我一呆,不懂洋文,看看刚赶上来的户川,他一摊手翻译道:“他在骂你,说要操你!” 我先操你个娘! 我扑上去,以我这个杀人如麻的职业级杀手而言,对付这帮小流氓易如反掌,毕竟手下留情,打得他们鬼哭狼嚎。尤其那带墨镜的,学了几句洋鬼子的话就大方洋屁,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于是对他下手重了几分。一帮人统统扔下陵宫,那墨镜爬起来,捂着被打肿的面颊威胁:“你等着!这江山,本是我大清的江山!我正黄旗江上苇绝对不会饶恕你!有种就留下名字!” “大明肃王系——朱恒淮!” 原来是一条满遗狗!我稍许把沉重的心情轻松了一点,要是汉人如此,我一定要打得他们见到祖宗为止! 眼下的事情让一我最讨厌的日本人瞅见,当真削掉我的面子,我转身对户川苦笑道:“见笑了,国门不幸,出了这等奸佞。” 户川讪讪说道:“每个国家,都有叛徒。在日本,就有一干人,叫嚣要抱住米国的大腿,一心为米国之为用。国家之耻辱!” 我们都明智地回避了这个问题,毕竟不是一个国家的人,谈论起来,都有所顾忌。 我们通过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寻找北极星点,理论上,从天璇和天枢两星之间连一条直线,再延长五倍的距离,那就是北极星,在这里也就是下马坊和大金门之间的距离延长五倍。我们确定好方位,披荆斩棘地往前走。一边走我一边思虑,听说那些满遗在东北闹得很欢,嚣叫什么先要建立东北满洲自治区,然后再妄图建立伪满洲国。对于满人我并没有特别的恶感,我所敬重的作家老舍和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都是满人,我并没有一丝的一毫的讨厌。但是之于溥仪这种满清遗老遗少,就像汪精卫、施琅之流的汉奸一般,是我们打击的敌人!绝对不能手软,日后必定成为心腹大患!果然,我之后几十年里斗争的主要敌人,都是满遗分子!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们一直走到北极星位,两个人的衣服都被荆棘撕地破破烂烂,我难得几次穿上西装,而且是白水特意为我买的,当真心痛。再看看天,也不早了,太阳缓缓落下,晚霞余光洒在这里,一片血红。四周不过是一些石碑、石雕之类的东西,在钟山风景区,多之如牛毛,是以也没有人来关注,一看那些石碑、石雕都几乎有一半埋在土里了,就知道业已荒废几百年! 我到处在这些石碑、石雕上东摸摸西瞧瞧,最后来到背面的一个雕塑上。这是一只巨大的玄武驮着一块石碑,石碑倒塌了近三分之一。我只得比划一下,估算出石碑原先的高度,对户川召唤道:“户川,你过来一下,拿着日镜!” 我小心翼翼地掏出日镜,让户川爬上玄武,高高举着日镜,就在石碑的高度左右,然后望望落下的太阳。哪知户川会错我的意思,大为失望:“恒淮君,既然是日镜,肯定与太阳有关。只可惜今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摇摇头,说道:“大谬!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为什么摆成这个位置?我方才不是说过,除了计算北极星位置,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计算某一天的阳光照射才有用场。今天的太阳就不见得是那个日子!” “啊!” 户川越发失望! 我笑道:“这个你不必担心了,古人没有强力的灯光,所以只能用太阳光,不过现代科技不同了……”我掏出户川手下人丢在我那里的强力微型手电,后者难堪的一笑,“日头的时候我已经算好,现在只需要用手电模拟阳光即可。夜里正好施用!” 倏地耳边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我以为自己反应过敏,问户川:“你听到什么?” “好像是什么在爬?” 我暂时不在意,吃力地爬到一块石碑上,对准十多米开往的户川打开手电,那明亮的光柱映在日镜上,忽然光芒四下里散开,顿时包围了整个北极星位置。那些石碑、石雕的影子映在南面朱雀停驻的一块石碑上,清晰地照出一片奇怪的纹路。地上也是一片清清楚楚,户川看的明白,惨烈地叫起来:“orochi!orochi!(大蛇!)” 我往地下一盯,顿时头皮发麻!玄武石雕下,竟然爬出一蓝球粗细的大蛇,约莫有十多米长,正寻寻爬上石碑。我在越南的热带雨林中也见过蟒蛇,碗口粗细,三四米长已经是庞然大物了,想不到冬天的南京居然会爬出这么巨大的家伙! 我手中拿着手电,急中生智,猛然对着大蛇的眼珠,部分蛇对光线**,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见大蛇稍微停顿,我慌忙对户川说道:“快,快撒尿!蛇怕人尿!” 户川单手持镜,单手拿出裤裆里的玩意,哗哗洒下去。大蛇猛然受到热水冲击,味道又不好闻,开始退缩。我知道不能延缓多久,对户川叫道:“快动手,我马上来救你!” 户川激动地浑身发抖,几乎拿捏不住日镜,但见他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单手持镜,从口袋里拿出微型相机,对着那石碑上的纹路猛然一阵拍摄! 那大蛇又爬上来,我把电筒丢在嘴里,跳下去飞奔过去,抡起一块巨石就砸向大蛇。那大蛇吃痛,猛然转向我,它上爬速度不是很快,但是平地上就如飞一半射过来。 我正是等这一刻,手中的圆珠笔撰得紧紧,倏然插到迎面飞来的大蛇下颚,挑起来,猛然下划,把它的嘴巴割掉一半!这是我在越南学到的对付蟒蛇的技巧,可能是冬天的寒冷限制了大蛇的动作,我一击成功,迅即打滚跑开。果然大蛇恼怒地把尾巴扫过来! 我拉起户川转身就跑,弥补的荆棘丛林对我们有利,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甩开了大蛇,我和户川都气喘吁吁,他说道:“萨满咒!” “什么?” “据说是通古斯人对付敌人的诅咒。” 我顿时大骂:“我就知道,这些满清狗贼不是好东西。世上以满清最为假惺惺。明亡之后,满清一面惺惺作态,号称要照顾明朝皇室后裔,一边大肆捕杀,毅宗皇帝第四子活到康熙年间,八十多岁的老翁了,满清狗贼还不肯放过,全家凌迟处死!为了防止大明复辟,除了不停破坏明十三陵,在明孝陵居然种下这种东西!” 然后我对户川微笑道:“拿来。” “什么?” 他装糊涂,但是看着我的笑靥中杀气越来越重,乖乖掏出日镜献上,讪讪道:“开个玩笑罢了,我怎么会忘记呢!” ** 二十一 我和户川逃到钟山脚下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公交车早已停驶,八十年代,除了上海等大城市,一般的地方很少有出租车。我们硬是又步行了五六公里,瞅见路边一个小摊点,饿得实在不行,当下驻足吃饭,点了两个淮扬小吃,大米饭却足足消灭了六碗。平常户川锦衣玉食,非美食不入口,现在吃相比我还难看。我哈哈大笑,心想我好歹小时候饿过,忍耐力比出身豪门的鬼子强。 吃完饭摸摸口袋才发觉两人的钱包都丢了,老板娘见我们衣服破破烂烂,以为是吃霸王餐,几乎要报警,说好说歹,拿了户川的戒指作抵押。最后上路碰到一路军车,居然是以前的一个部队出来的,顺便搭车才能回去。 第二天,那纹路照片洗出来之后,户川顿时又萎靡不振,垂头丧气。只见那纹路稀奇古怪,既不是地图,也不是文字。扭曲如脉络,究竟是什么,竟然无法看明白! 我疑惑地盯住照片,猛然间心神震动,叫道:“我知道了!” 户川惊讶地问道:“恒淮君!这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我冷笑道:“说穿了也不稀奇,其实这些纹路,不过是地下溶洞的分布图,而且是我很熟悉的地方——浙西!” 我当兵作为一个工程兵,曾经在浙西挖了好几年的国防工事,日日对着勘测出来的地下洞穴形势图,背都背得下来。此刻内心隐隐觉得,倘若我不当过工程兵去挖洞,那么我们根本无法看懂纹路的含义,冥冥之中,竟是上天注定要我得到明镜? 户川大喜,我便叫他预备地下探险的工具。然后我们和王二三人路过杭州,与户川先前的几个手下汇合,取来诸多器具,然后径自奔赴衢州山区。初到江山县,见远山重峦叠嶂,冬季的山野一片枯黄,偶尔点缀着几串绿色,不禁心旷神怡。这里毕竟是我生活过好几年的熟悉之地。每当逢年过节,部队里买来当地土产,那兔头又辣又香,非常好吃!我转过头,瞥见户川正拿着铜镜纹路的照片对比着一张卫星遥感图片,我顿时心底一沉! 虽然在资本主义国家有钱人可以为所欲为,但是事关国防安全的卫星遥感图片,并非随意就能获得。单以我了解,连地下溶洞都能如此清清楚楚拍下的卫星遥感照片,世上不过美苏两大超强有这个实力。户川一介美帝走狗国家的人,却在得到铜镜纹路照片两天之后就弄到了卫星遥感图片,里面实在有猫腻,不得不叫人怀疑。 户川这时瞅见我,笑问:“恒淮君有何感叹?” 我当下隐忍不发,说道:“我倒是怀念起以前在这里吃过的美食,等勘察结束之后,我做东,请你品尝品尝!” “甚好!” 其实浙西原是国防重地,外人严禁入内,违者不经警告既开枪击毙。近些年来,国际环境日益宽松,加上浙西的地质结构不稳定,时常出现塌方,经综合考虑之后,耗费了几十年的国防工程终于遭到废弃,另择要地重新开凿。这倒是便宜了我们,只需沿着军用通道即可行走。我循着记忆来到一个军事基地入口前面,废弃不过几年,那基地门口已经是破破烂烂,杂草重生。里面光秃秃,什么东西都没有,到处离开的时候,能拿走的基本都拿走了! 那地下人工开凿的石窟恢宏浩大,一个连着一个,每个石窟都有北京人民大会堂那么宏大,由天顶垂直向下延伸,深约一百多米,呈倒斗型,而且不需要擎柱支撑着窟顶窟顶。这石窟设计精巧科学,施工规范先进,当真鬼斧神工。参与了这些国防工程,日日抬头就见到,一点都没有感觉,倒是这帮日本人,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头顶的矿工灯四下里漫射,白坂悠叹道:“如此规模浩大的工程,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你们中国政府也太奢侈了,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何不留下来做为战略物质储备仓库?” 白坂悠是探险队里面唯一的一个女性,约莫二十五六,肤白貌美,身材娇小,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口日本女子少有的好牙。探险队有这些人,武藤岚是出色的地质专家,朝河阑是水文学者、饭岛乂是职业溶洞探险家,大石彩乡则是器械工程师。我算是爆破专家,户川和白坂悠对明史文物多有研究,唯独可怜的王二,只能出卖劳力。我寻思,当初是不是该带他来?也罢,日本人不可信任!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心底就咯噔一下,依稀之间,竟然和已过世的王玟琳形象重叠在一起。许久才摇摇头,大概她们都是小个子女人,同样的知识分子气质不禁让我产生错觉。有时心底怀疑,是不是日本人晓得我的心病,故意派了美女间谍迷惑我? 这时我摇摇头,说道:“我国还不是很富裕,即使再奢侈,也不会平白放弃耗费很多金钱的工程。其实,这些地下石窟并非我们开凿,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 白坂悠一怔,倒是户川点点头说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部分石窟岩壁上遍地都是青苔,风化严重,估计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吗,恒淮君?” 我回答道:“五六十年代,美苏争霸愈演愈烈,核战随时可能爆发,为了应对危机,毛主席提出:‘深挖洞,广积粮’政策。浙西地区穷乡辟野,人口稀少,加上地形险要,又是对敌前线,难得的战略要地。于是派遣解放军地质部队来勘察,无意中发现了许多天然存在的石窟,于是就我们借助这些石窟,只需进行加工修正即可!正如户川所言,当初来此的专家勘测过,这里石窟最早的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最晚的也在宋代形成,全部都是人工开凿,痕迹很明显。但是,古人开凿这些石窟用来干嘛呢?有人说是取石建屋,其实粗粗计算一下就知道,所有石窟的容积加起来不下几亿方,即使只有一半的石头取出来,也足够从地球到月球铺上一条路了。是以,这种理由不成立!” 白坂悠问道:“那究竟是用来什么呢?” 我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很清楚,以古人的人力物力,若是开凿这些石窟,即使一万多年也不够。有人提出外星人造!造来干嘛呢?——停飞船。太过于荒谬,也就没人信。不过宋代那些石窟,却是明教方腊叛乱时候屯兵之用……”说到这里我心里一愣,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明朝的建立,与明教有莫大关系,闽浙一带又是明教的大本营。太祖把明镜收藏在这里,或许另有深意? “除了地质结构不够稳定迫使我们放弃这些石窟以外,另外一个原因……”我顿顿,神秘莫测地说道,“这里有鬼!” 我突然蹦出“有鬼”这个词汇,王二倒是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里察看,反问:“有鬼?这里有鬼?怕是千年老鬼了!” 我点点头,认真说道:“是的!怎么说呢,也可以认为是个神秘事件,但是我们更愿意相信鬼魅在作怪!” 那几个日本人不禁神色凝重,他们出身在鬼神信仰的国度,比我这个从小接受无神论的无产阶级工人更加迷信鬼神。有像是武藤,居然在胸口划起了十字,妈的,还是一个信耶稣教的。 回忆以前,迄今我仍旧感到不寒而栗,手中的电筒无意识地四下里胡乱照射。 那时我不过十七岁,入伍刚刚两年,才是从一名新兵成长技术工兵。因为我出身贫农,政治清白,所以能够被派遣来参加这项绝密的国防工程。我们分成十几个小组,各自坐在全封闭的卡车里,摸黑来到基地,到来的第一天,基地领导就在偌大的石窟大厅里对我们集训: “稍息!欢迎同志们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该国防工程!你们将在这里呆上三百六十二天,年中休息。期间,未经连队以上领导允许,严禁单独离开,或到偏远地方去……” 当时以为是为了防止内部混入敌人搞破坏,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另外蕴含有深意!我们这批新人大部分都才十七八岁,正是好动的年纪,整天呆在山洞里,除了偶然看几场电影,没有任何其他娱乐活动,闷也闷死。 其实地下石窟的主体结构古人就已经替我们奠定,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清理和整修,把石窟建设成为军事基地。我们时常在石窟岩壁上发掘出鸟兽鱼类的浮雕,当初我们认定这里曾经是古代某个贵族的墓地,那时刚刚开掘了马王堆汉墓和明朝神宗皇帝的陵墓,我们都很好奇,是不是这里也能够找出什么离奇的东西呢?我们主要的活动区域在于靠近外头的几个巨大石窟,至于更深一层,则是没有深入过,每当我们遥望那漆黑的洞穴,都有说不出的好奇。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一个山东战士,他块头很大,胆子也很大,实在无聊,怂恿我们一起去内部看看。带上手表、带上电筒,走个一个晚上,天亮了就回来,那么领导们也不会发现。然而慑于军队的严格纪律,我们都谢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趁晚上睡觉时段,悄悄离去了。 第二天,他没有回来。 领导发现少了一个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那可是大事件啊!于是发动了参与建设的两千多工兵,深入内部几个洞窟,像筛子一样筛了一遍,硬是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而在更深的石窟里,领导怕出事故,便禁止我们进去。 本来这件事情定性为战士不遵守纪律,私自外出导致失踪,就草草结案了,但是想不到第三天后,我们正在修正石窟的时候,冷不防石窟的一面岩壁坍塌下来,我们看到了惊恐的一幕:一具白骨就像马赛克一样地镶嵌在石壁上,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他是怎么嵌上去的,就像是合着模子印上去的一样。那种场景异常诡异。 军医马上过来检查,核对齿模,就是三天前失踪的那位战士!我们非常奇怪,石窟里空气干燥,是个天然储存物品的好地方,不过三天,他的身体怎么烂成这副德行?而且还莫名其妙地夹在石头中间,他是怎么进去的。但是更加离奇的是,这位战士身上没有任何致命伤痕,也没有感染疾病的痕迹,军医发现他居然是饿死的。以这位战士的体格,就是一个礼拜不吃不喝也能活着回来。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部队的政委很震动,提升到了政治层面,日后严禁我们单独行动,即使上厕所也必须两人结伴,这样才避免了再次发生失踪事件!直到现在,我依旧在疑惑这个谜团。 众人一时失却了言语的功能,似乎被我讲述的故事吓住,又或对前途缺乏信心,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开口道:“等等!” 白坂悠挥挥手。 我问道:“怎么,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白坂悠面色凝重的说道:“鬼神之说,终究过于荒诞,这是一个科学的时代。难道你不认为,他无意中闯入了明镜的地方,然后被明镜的某种神秘力量施用!” 我一怔,当初不知晓明镜的事情,两者绝对没有联系起来,明镜到底有什么力量,直到现在我也不过了解可以蛊惑人心。此刻心中隐隐升起一个念头,思虑的碎片过于缠绕,暂时无法拼合成一个完整的想法。 白坂悠说道:“恒淮君,能否带我们去那个失踪战士发现的地方看看。或许会有什么线索。” 我点点头,或许真的有什么联系。户川拍下来的明镜纹样照片,对比卫星遥感图片之后有了比较详细的地图,但是上面竟然没有任何关于入口和明镜收藏地点的指示,完全像是一张无加工的地图。当时就怀疑是不是祖先在哄我们,或许另有深意。只是在遗憾朱明皇室最后一个宗人府宗人令没有把秘密全部吐露出来就一命呜呼了,累的我们可能要走遍整个地下石窟区,也许可能找不到任何线索呢! 我带着他们走到当年发现白骨的地方,废弃多年后,物是人非。那时领导惟恐战士们产生恐慌心理,当即下令凿去人形痕迹,再在上面抹上一层水泥,画着雄赳赳的英勇战士形象。 白坂悠绕着一圈,没有表态,或许根本不能发现什么。 户川说道:“要不这里!我们马上炸开一个口子,看看有什么乾坤!” 我一摆手,怒道:“你疯了?这里是脆弱的溶洞,几克黄色炸药的震撼就可以晃动整个地方,何况要炸开一个大洞?这里只是掩藏月镜的仓库,并不是什么坟墓!” 我无奈地摇摇头,摸摸口袋里的铜镜,心道:“日镜啊日镜,你能够给我什么启示吗?” 我忽然一怔,我知道了! ** 二十二 我叫道:“户川,把那张纹样的图给我,我有新的发现了!” 户川向来依从我,乖乖地掏出图纸,我拿着圆珠笔在纸上一划,交给户川,洋洋得意地说道:“你看,原来秘密就在这里,我们都没有发现而已!” 户川接过图纸,看着我所画的线条,顿时恍然大悟,喜上眉梢:“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恒淮君,你真是天才!” 众人纷纷涌上来观看,立时豁然开朗。原来,之前我常年累月的观看地下石窟地形图,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一时就想不到什么。当我摸到铜镜时,忽然记起太祖陵墓组成的神秘北斗七星方阵,迅即开窍,多年来缠绕在心头的疑惑一一展开,原来在我看到的地形图上,石窟的分布并非随意造就,连接起来,恰好也是一个北斗七星方阵! 户川浑身颤抖,他兴奋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人举一反三,说道:“原来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方阵竟然还有这个深意,我们只要再次找到北极星位,秘密就揭开了!” 他蹲下身子,拿笔在纸上测算,算出北极星位置就说道:“我们走!” 正欲动身之际,那白阪悠忽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等等,我看情形有异。恒淮君,这次你可错也!” 我顿时勃然大怒,这个女鬼子懂得屁,有什么资格来指示我,于是恼火地问道:“你有什么新颖的见地,不妨说出来,让我们洗耳恭听。” 那白阪悠当真不客气,从户川手中拿来地形图,用一只铅笔勾勒,然后展现给我们看,那图纸上我所连接起来的北斗七星阵,被她涂掉,画上另外一个图形,却也是斗型,不过只有六个支点,我疑惑地猜测道:“南斗?” 白阪悠淡然说道:“正是!恒淮君一开始就在主观上认定了这便是北斗七星,所以在勾勒图案轮廓的时候,即使最后一点非常勉强,也硬是把它画上去充当北斗的一个星,而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与北斗非常相近的南斗图形。” 我老脸一红,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聪明无比,为人出事,向来先人一筹,做事未免自大成狂,咄咄逼人。想不到居然叫这个女人挑错了问题。 户川与我相处多了,晓得我的脾性,当下便来打圆场,说道:“既然是南斗星座,那么北极星位置我们便不能再去寻找。难道找南极星?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南极星啊?” 白阪悠静静地说道:“历来北斗主死,南斗主生。明太祖的陵墓成北斗七星状,而这里却是南斗六星形状,其中定然另有深意。我听说,南京城的城门分布,就是按‘南斗北斗’聚合形布局。南斗六星的星座以聚宝门、三山门、清凉门、石城门、定淮门、仪凤门六座城 门隐喻,那么不言而喻了。北斗恰是死门,我们就要找的是南斗的生门!” 我心悦诚服:“原来如此,我们走聚宝门即可。” 所谓聚宝门就是至今的中华门,研究明清历史的户川白阪悠自然轻而易举地可以找出方位,正是居南方位。然而出于某种本能的自觉,我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只得埋在深处。 我和洞穴探险专家饭岛不时穿插,在错综复杂的地下溶洞和石窟中带头探路,通过手上的微光电子表,我可以清楚的掌握时间。日本在火箭、核武器等重大科技上毫无突出建树,但是在小东西上当真做的不错,那只小小的手表,居然含有气压仪、指南针等多个功能,其他各种小巧的东西也是举不胜举。但是用到溶洞探险的关键器具,就清一色的美国货了。由此看来,日本的小东西只能算是精致,核心水平不足,中看不中用! 果然,不刻就出现问题。饭岛忽然说道:“不对啊!” “怎么了?” 我上前疑问。 饭岛拿着指南针上下颠簸颠颠,对我说道:“无论我怎么摆弄,指南针的指针都指着地面,难道地下有巨大的铁矿?” 我摇摇头,说道:“若是真有能够吸引指南针的铁矿,起码在亿吨以上。这里都细细勘探过几十年了,别说铁矿,连块铁屑都没有发现。别犯傻了,定是东西坏掉。” 我拿过指南针一瞧,指南球内部浮动的圆针果然对着地面。这次我们带来了两种指南针,一种是常见的圆盘状,另外一种就是这样的可以测量水平方位的球状指南针,后者由于内部的指针是悬浮在油里,异常**,稍微一点异动都可以察觉得到。 我疑惑地掏出自己的圆盘指南针,这是在越南战场上缴获的美国货,制作极为精良,我就不信它也出了问题。我左右各转动,但见指针一动不动,顽固地贴在底盘,不禁叫我倏然一惊,头皮发麻,暗暗叫道不好 我们约莫走了四个多小时,庞大的军事基地我们已经离开,此刻真正在没有任何人迹的溶洞里前行,前方无任何标记,先前涂上的荧光剂就如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数亿年前,浙西地区属于古扬子海,典型的沉积岩层地区,地下溶洞多是海水冲刷而成,古时徐霞客就说明了。溶洞结构曲折复杂,目不视物,只能依靠指南针和水平仪、气压计来核对带有经纬度的卫星遥感图片判定方位。若是指南针坏了,我们岂不是迷路了吗? 户川颇是冷静,说道:“对,我们还有雷达枪,快用雷达枪射出声波判定方位!” 大石摇摇头,悲哀地讲道:“雷达枪只是作为一个短距离测试工具,有效范围五十到一百米之间,在地下深达数公里的溶洞内,毫无作用!” 我忽然灵机一动,等等,虽然雷达枪没有效用,但是我们还有地震仪,这玩意的有效范围不止几十公里。我招手藤、朝河,进行一次地震波地下勘测,于是他们两人眼前倏然宜良,顿时明白我的想法,急急忙忙解下机器,安装调试。我则埋好少量炸药,只听轰得一下,制造了一场微型地震,在这空洞的世界里,声波发出轰隆隆的回响,石头震慑,掉下如许灰尘,竟惊得我们以为要塌陷。 不过二十来秒,地震波反弹回来的勘测数据就分析出来,武藤口操生硬的汉语道:“恒淮君,根据反射回来的横波纵波显示,在我们脚下,有一……有一个……这是什么!”武藤惊呼! 我正站在外围,抢先上去,紧紧盯住地震仪,在上面分辨率不高的小小屏幕上,绿色的象素根据地震纵横波反射回来的信息,模拟出一组模糊的方形物体。地下溶洞里面的物体受到水的冲刷,多是带圆的不规则物体。眼前忽然显出一组规则几何,很明显就是人工建筑! “宫殿群,地下宫殿群!” 武藤兴奋地叫嚷起来,其他人纷纷凑上前来查看,个个面露喜色。能够有如此规模的建筑,定然是保存重要物件的场所,那么说,就是月镜的地点?辛苦的探险果真没有白费,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目的地! 在喜气洋洋的众人中,唯独我站直身体,抚摸了下巴,陷入沉沉思虑,在这群人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户川一拍我的肩膀,问道:“恒淮君,你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不,我没有。我只是在想其他的事情。比如……” 我拨开众人,虽然我的个头不是最大,但是手劲很明显最重。在地震仪的屏幕前,我用手指虚拟的把这些规则几何画了一边,说道:“你们看,这是什么?” “一、二、三……”大石惊叫道,“这些宫殿,一共是六个,连接起来,又是按照南斗的形状排列!” 我点点头,说道:“我在想,或许里面蕴含着什么深意。” 户川笑道:“多虑了,等会儿我们只要小心翼翼,就可以避免危险。再说了,你不是提过,这里只是储藏月镜的仓库,又不是陵墓,总不会设置异常多的机关吧。呵呵!” “希望如此吧!” 我发布命令:“大家休息半小时,吃点东西,我们马上动身出发!” 在这只探险队里,户川虽然是组织者,但是明显我才是指挥者和领袖,无论气派还是睿智方面,我远远胜过户川。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索性全部由我来带领。 约莫半个小时后,我们背起行囊动身。饭岛手持雷达枪,在前面不断地探路,忽然他叫道:“有两个人!” “有人?” 我上前接过饭岛的雷达枪,雷达枪的背后是一个小小的屏幕,幽蓝的液晶上,过着有两个人形并排站在一起,一动不动。 我笑道:“应该是石雕吧。否则的话,怎么会如此高大。大家加把劲,在一百米!” 大家的脚步都不由得稍稍加快,待到了前方,就被一堵巨大的石门阻拦。拿着强力手电在石门附近游走,那石门约莫有十米多高,受到地下水气和碳酸气的腐蚀,表面斑斑驳驳,呈现一种灰色。石门是两个巨大的守门神石雕,,面目凶恶,手中各执一把剑竖在地上。 “如何进去?” 我笑道:“别急,总有办法的。这是仓库啊!会有钥匙口的!” 我们几个人都在石门和石雕附近摸索,片刻就有人喊道:“我在石雕上找到一个类似拉环的东西。” “我也找到了!” 我和户川对视一眼,两人都认可这一组便是打开大门的机关。既然月镜的收藏地点已经造就的如此隐秘,多半不会再在机关上动脑筋。于是叫武藤和饭岛各拉住一个拉环,一起用力,咯嗒寂静的两声——毫无反应! 我和户川又对视一眼,面面相觑,正疑惑中,猛然间就轰轰隆隆地响却起来,却是两个巨大的石雕缓缓移动到石门跟前。那石雕的块头不亚于石门,两个巨人顿时把石门堵住。正当我们暗暗叫苦的时候,那石雕忽然就砸向石门。十多米高,几百顿重的玩意,威力何其大也!当下把石门砸个稀巴烂,碎石乱飞。我心中暗道,有必要搞个这么夸张吗?难道就预计,只来这里一次? 饭岛正要进去,我拉住他说道:“等等!” 说完,拿走他的雷达枪,对准里面细细探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难保我祖先不是故意在门口示弱,然后里面布满机关,不小心进去,一一射杀。不过看雷达枪展现的情形,里面除了一堆堆的东西外,似乎并没有其他什么杂物。 于是我们就小心翼翼地进去,唯恐有机关,稍有风吹草动便伏倒,几只强力矿工灯映入里面,却反射的眼睛生疼,待反应过来,顿时眼前一亮,不是小亮,而是大亮! 里面,堆满的竟然都是金块! 那一块块,大小不下一千盎司的金块,如今却想砖头一样胡乱堆在一起,如果此时看到这般景象都没有反映的人,那么他不是伪君子就是大圣人,很遗憾我们都不是!贪婪的目光扫描着每一块金子,似乎都想立即把他们纳入怀中! “喂!我们的目标,可不是这些亮晶晶的东西!” 发出这番警告的并非是我,而是白阪悠这个女人。她居然刀枪不入,甚至我自以为克制力够好了,一刹那间心思都发到了白水身边,想象着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 户川顿时醒悟,他志向不小,这几百吨金子岂能填满他的欲望?于是这个男人冷冷地说道:“大家不要看了,这不是属于我们的,这是属于中国政府的,我们是无权拿走一分钱!” 这番话顿时击碎了每个人的美梦,大家不甘心地瞧瞧,但是事实这是在中国内陆地区,别说那块金子,就是连根金毛都无法掏走! 而户川果然有蛊惑人心的能力,说道:“但是,明镜具有更大的价值,无论在考古还是金钱方面,一面明镜,都超出这些金子几百倍。我们找到了明镜,就是获得了更多的财富!” 众人恋恋不舍地离开,然而王二却舍不得走,对我说道:“老猪,我就留在这里,作个接应,万一你们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我知道他是舍不得这些金子,但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于是答应了,我们一行人继续往前,前面又是一道门,过了门,则是一间巨大的明清风格宫殿,物品抬头仰望,宫殿的牌匾上写着“人道”二字。我心中疑惑,古代还讲究什么人道,眼角无意中往回瞄,正看到王二乐颠颠地呆在金子堆中,嘴巴都笑开花,假若这里是人道的话,那边便是天堂了! 不对,金子好像在动!是我眼花吗? 我揉揉眼睛,转过身凝视那些金子。根本不是我眼花,那些金子真的在动!蠕蠕而动。好像活了一样的肉块虫子,失却了坚韧的金子堆顿时瓦解,那些肉块虫就如蚯蚓一样,一扭一扭地转向王二。 不好! 我狂奔过去开口大叫:“王二,快跑!再不跑,就没命了!” 王二听到我的声音,只是傻乎乎地扭过头向我笑笑,直到眼前的金子也变成了肉块虫,脸色倏然大变,看着它们爬到脚边,忽然一口咬住靴子。王二顿时疼地大叫起来,摔倒在地上,拼命向我呼救! 我急速奔跑过去,这时越来越多的肉块虫涌向王二身边。很明显它们都是食肉动物,或许几百年都没有吃肉了,饥渴的很。短短百来米路,我不过十多妙就跑到王二跟前,他身上已经爬满蠕蠕而动的肉东西,好像放大了无数倍的蛆虫一般恶心。我随手抄起登山锤,一阵乱舞,打下无数肉块虫,另外一只手拎起已经昏迷的王二,扛在肩上转身就跑! 纵然我再是力大,身上多了一百多斤,速度大大减缓,百多米就像不可逾越的铁丝网一般,前面几个日本鬼子,是不可能出来迎接我的,只能靠自己。我一手扶着王二,一手拼命乱舞,且战且退。那肉块虫汹涌而来,转眼要将我淹没!它们的牙齿异常锋利,我忽觉得脚趾一痛,低头看去,竟是一只东西咬住了我的靴子。这种皮靴可是野战靴,一般别说钉子,就是步兵地雷也难以刺穿! 我大骇,正要加快速度,那一边的肉块虫攻势减缓,我抬头看去,竟是户川和白阪悠一起过来迎接我。户川不能少我,尚且能够理解。而白阪悠一个日本女鬼子,难道是打入敌后的日本共产党,怀着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精神来救我?不会吧! 他们两人一个手拿工兵铲,一个手拿登山镐,胡乱挥舞,至少打杀了不少肉块虫,容得我有时间逃到门口。方走出门口,那大门忽然自动咔咔地要合拢,我吃了一惊,妈的,还挺先进的,刚才怎么不早点关? 户川、白阪悠相继退却,人的速度毕竟比需要蠕动的虫子快多了,眼看肉块虫在关门之前来不及赶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拍拍王二脸蛋,叫道:“妈的,下次叫你小子贪财。记住,金子可不是这么好容易赚的!” “啊!” 武藤突然奇怪地叫了一声,我们不禁抬起头瞧着他,渐渐地每个人的脸上都涌起了莫明其妙的惊恐神色,武藤自知不妙,疑问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啊……”武藤惨烈地嘶叫,倏然从他背包里伸出一个肉块虫的脑袋,那嘴角触须晃动,三排几百颗牙齿像是钻机一样转动,转眼就 这只肉块虫的体格比寻常的虫子大上一半,力气异常大,那武藤顿时跌倒,由得肉块虫往回拉走,我几乎看呆了,此刻立时醒悟,抄起登山锤砸过去。 那肉块虫猛然弹开,锤子就不小心砸在武藤身上,引得又是一个惨叫声。那肉块虫已经把武藤拖到了门口,附近的饭岛和朝河立即行动起来,各拉住一个武藤的胳膊往回拉。 旋即那肉块虫汹涌而至,肉麻麻地叼住武藤的双腿不住往后拖,两个男人的力气竟然比不过虫子,我和户川、大石相继加入,白阪悠不停地消灭企图入界的肉块虫。 可怜武藤就像拔河的绳子一样,被两方悬在空中,不住惨叫。此刻大门越合来越紧,渐渐地只留下一条一个人的缝隙,正把武藤挤在中间,不停地压迫,越抠越紧,初时武藤还叫几声,渐渐地不再言语。忽然我们手头一松,武藤半个血淋淋的身子被我们拉断,丢在地上,肠子流了一地。大家顿时呆住,只见他的背包上有一个大洞,怕是他贪心偷了一块金子,终于酿就杀身之祸! ** 二十三 气氛顿时如水泥一般地凝固,没人说话或者动作,过了许久,朝河忽然跳起来,他向来和武藤关系不错,此刻一把揪住户川的衣领,大喊大叫:“来中国之前,你不是许诺过,没有任何危险,只是一次简单的探险。现在武藤都这副下场了,你如何解释!” 户川勃然大怒,推开朝河,他向来彬彬有礼,纵然被我占了便宜也只是苦苦笑也,此刻脸色阴沉得像是雷雨天的乌云,推开朝河咆哮道:“没有九死一生的风险,哪有百分之一千的利益,这句话你懂不懂!既然你来了,就好好干下去。武藤死了,就证明他没有这个福气,命不好!” 日本人的团体已经出现裂痕,作为一个旁观的外国人,我颇是幸灾乐祸,看着户川和朝河仿佛两只发怒的公鸡一样对峙,不知如何揭开绳索。这时啊哟的一声,众人不约而同地转过脑袋,我瞥眼看看哪个家伙,却是昏迷的王二醒过来,抱着受伤的脚直喊痛。 户川和朝河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利用这个契机各自走开。 我来到王二身边,见他脚上还留着半个肉块虫的脑袋,就是死了也不放地叼着他的脚趾头,于是拔出匕首,用淮南土语恶狠狠地叫道:“妈的,你这个无胆匪类,在一群小鬼子面前哭爹喊娘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赶快给我闭嘴!” 王二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合上嘴巴,小声呻吟,我拿匕首把肉块虫撬了下来,挑在匕首上细细观察,这个肉块虫嘴巴上长满了像是老虎钳一圈的牙齿,牙床特别发达,难怪把我的皮靴都咬破了。 我让王二脱下鞋子,拿药好好敷上。匕首让户川接走,看着肉块虫的脑袋说道:“这叫做黄金虫,传说他们作茧冬眠的时候,模样酷似黄金。一旦苏醒,就会啃噬周围一切活物。原本以为这是《山海经》中记载的传说而已,想不到真的有这种生物。” 大石不禁担忧地问道:“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地过来,唯独在此遇到黄金虫的袭击,退路已经被封死,前面还有五个宫殿,我们是不是还要冒五次险?” 户川冷冷地说道:“既然后无退路,我们只能破釜沉舟往前走!” 我们稍微收拾了一下武藤的半个尸体,预计回来之后拿走,然后一行人头也不回地再次往前。王二只是被咬破脚趾头,虽然疼痛,忍一下走路倒是无妨。 这件宫殿里面不像前面那件一样,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排列一队,前面的我拿着雷达枪不住探索,小心翼翼,忽然咯嗒一下,我踩中一个东西,低头捡起来,却是一只手表,破旧不堪,看年份有三四年了吧。 “恒淮君,你捡到了什么东西,亮晶晶的莫非是钻石?” 我一笑了之,传递下去,那饭岛顿时大叫起来:“嘿,这手表居然和我的差不多,稀奇了。” 我寻思说道:“这手表已经有好几年的年份了,莫非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户川戛然止住脚步,大叫道:“不对!” 我心底一沉,问道:“怎么了?” 户川大声问饭岛:“饭岛,你手中的手表,是不是卡西欧新出的石英表。” 饭岛奇怪地反问:“是啊,今年十月出的限量品,我就特意买了一只!” 户川疑问道:“看这手表,丢在这里的年份起码有两三年了,卡西欧新出的石英表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不禁都咯噔一下,疑惑的沉积物浮上心头。 大石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样说地我尿都要出来了。我去方便一下,大家等等我!” 大石在我们的矿工灯下走到一只角落里,正摆好姿势,蓦然之间手舞足蹈,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地呼叫起来:“木乃伊……木乃伊!” 我们几个人慌忙赶到大石身边,在几盏矿工灯光线的照耀下,异常明亮,照亮了整个角落,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干尸。他们穿着与我们类似的探险服装,模样非常恐怖,或脸色发黑,呲牙咧嘴,面目狰狞;或面颊干瘪如软皮袋子,紧紧贴着,布满了皱纹和瘤子;或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森森黑色尖牙,眼窝空荡荡地凝望着天空。这种保留的表情来看,他们死前一定充满了绝望。我们之前的探险队不知道遭遇了何种危机,被困在这里,活活渴死饿死! 户川蹲下身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东西挑起来,放在眼前,徒然浑身颤悠悠。 “你……” 我正要开口说话,户川已经转向面对我,但见他脸色极为惨白,就像流了五斤血一样,牙床咯吱咯吱打架,眼珠瞪地大大,充满了一股子绝望。户川这人性格我蛮是了解,心有大志,坚韧胆大,到底是什么,竟然让他如此害怕? 户川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我,却是一个小小的玉佩,再仔细钻研,不过上面刻了一行英文“togawa”。我不识英文,但是有何大惊小怪, 却见他颤抖地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竟然与我手中从干尸哪里摘下来的一模一样!连上面的刻字都没有区别! 户川小声急速地说道:“你看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倘若玉佩一样还可以解释,这togawa是户川的日语罗马读法,是我妈妈在我小时候亲手刻上去的,绝对不可能出现第二块一样的。你再想想看,饭岛的手表……” 我读书不多,但是我并不是个笨人,当我想到那个可怕的念头的时候,玉佩失手当啷一下掉下! 难道说,这些干尸就是我们? 户川结结巴巴,胡言乱语:“原来,这些干尸就是我们未来的下场。我们离月镜越来越近,日月双镜的威力已经渐渐显现出来了。现在我才明白,明镜的效能并不是蛊惑人心,而是看到未来!难怪当年太祖只是和那些降兵一起睡了一夜就招降了他们,并不是太祖拢络人心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让他们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太祖推翻元朝建立了大明帝国,所以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快完蛋的王朝效命,个个奋勇杀敌。但是明镜不知怎么的,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而且把未来的东西都移动过来了!” ** 二十五 户川说话的音量并不高,但是地宫内部寂静异常,加上空间宽阔,极具良好的扩音效果,周围的人显然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面如土色。那饭岛忽然扑到尸骸堆里,在里面仔仔细细找寻,猛然举起一具干尸,不住狂笑:“哈哈,这就是我,这就是我。你们看,我的尸体都在这里,我已经死了。哈哈……” 我初始大惊失色,也叫户川吓得面目全非,看到这种情形不由得面色一沉,倒是静了下来,饭岛这个人心理素质不过关,脑子被吓坏了。我回头瞥了一眼户川,他亦是脸色惨白,但是毕竟作为召集人,情绪冷静多了。他向我一点头,心意相通,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上去,一个从背后抱住饭岛,一个扯下干尸,将饭岛牢牢制服。如果此刻不断然采取措施,日后必定成为大患!谁知道一个疯子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饭岛被制服后,还在不住狂笑,王二嫌难听,脱了鞋子把袜子扯下,囫囵塞进饭岛嘴巴。 难得安静片刻,大石又忽然大叫起来:“不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 我稍微一怔,当初确实没有想过怎么只剩下五具尸体。 大石开始仔细地辨认每一具尸体,朝河便也过去帮忙,只听他们一一道来:“这是武藤君,这是饭岛君,这是朝河君,这是我……”那越听越心凉,他们最后统计出来:“缺少户川君、恒淮君和白阪悠小姐的尸体,这么说,他们是活着出去的?” 这两人疑惑地盯着我和户川,这时白阪悠突然又叫了起来:“你们看,你们看!” 白阪悠蹲了下来,头顶的矿工灯正对着一具干尸,她白嫩的小手颤悠悠指着干尸的胸口,与其黑色的碳化干尸皮革色彩相差对比极为显著。那上面正扎入一把匕首,一直没柄。干尸本身就是黑乎乎,匕首历尽数年,早已腐蚀,埋在衣服堆里,原本一时之间难以分辨,白阪悠不知何故眼尖发现了。 朝河上前,用脚踩住尸体,拔出了匕首,在眼前晃来晃去端详,说道:“这是一把美军军用匕首,作工非常精细。杀人者一刀就捅地这么深,可见他的力气很大!而且正对着心脏,可见非常老道!大石,你再检查检查其他尸体,有没有致命伤!” 大石立时检查尸体,不住地报出令人心惊的事实:“朝河君,你的颈部有伤口;饭岛君胸部中了一刀;王二君,你的头部受到猛烈袭击过,头盖骨都凹了;我,是被捅进肚子杀死的!” 朝河挥舞着匕首咆哮道:“我明白了,只有你户川在自卫队服役过,才能得到匕首!刚才检查的时候我就发现,每个干尸身上的物品都没有短缺,唯独粮食找不到一粒。一定是你户川夏也和朱恒淮相互勾结,弄死我们这些负担,抢走粮食自己独自逃生!幸好明镜提醒了我们,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得逞!” 朝河吼叫地扑向我们,但这个业余的人手怎么是户川的对手,顿时叫他打翻。朝河唯恐立时被户川杀掉,竟然徒生一股蛮力,一时之间与户川不相上下,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渐渐地突然升起一个疑惑,再打量干尸,顿时霍然明了,于是马上冲上前,强行分开户川与朝河,当头棒喝:“你们疯了,你们都上明镜的当了!” 两人怒目而视,至少不再互相殴打了。 我说道:“既然我们离明镜越来越近,因此明镜的威力也越来越大。虽说明镜的效能可能是未来的见证,但是你也不能否认明镜也许就是蛊惑人心的作用,或许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幻觉!你们仔细想想看,刚才武藤已经被绞成两段死掉了,而现在的武藤干尸竟然是一个完整的身子。难道你们不认为,这是前人故意布下的一个防御陷阱,让我们自相残杀?” 户川一呆,脸色渐渐好转,自言自语:“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过这种可能性呢?” 朝河立时清醒,觉得我也说得有道理。 我又说道:“这种幻觉的力量实在太大了,甚至让我们无法分别真伪,既然如此,我们索性不去计较,趁早离开这里为妙!” 众人点头称是,虽然内部的危机暂时解决,但是我知道,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方离开人道宫,忽然背后轰然一下,那大门顿时关闭,众人倒是吓了一跳,我自嘲道:“古人真是先进,发明的自动门都比我们要早” 这句话逻辑混乱,居然没有人指出。 前面就是另外一个地宫了,抬头看看牌匾,上面写着:阿修罗道。 白阪悠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我一呆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阿修罗是什么?和刚才的人道有什么关系。” 白阪悠解释道:“阿修罗是传说中的恶鬼,喜欢打斗,男的个个丑陋无比,女的却个个貌美如花。因阿修罗没有美食,天神没有美女,两者时常打架。而阿修罗道和前面的人道则是六道众生之一,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们最初进来的那个宫殿,则是天道。所谓六道众生,分别为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世间一切生灵,生生死死在这六个范畴内轮回,永无止尽。然而脱离了六道众生,就是万劫不复的无间道了。” 王二打了个寒颤,说道:“怎么名字越听越邪门,我们刚刚过了天道和人道,这会儿到了阿修罗道,那岂不是在下地狱?” 我冷笑道:“你以为人道和人道的时候觉得好过吗?不见得吧,这天道又不是天堂,差点要你的小命!别废话,我们进去再说!” 于是我们一排人走进了阿修罗道,里面亦是同前几个宫殿一样黑咕隆咚的一团,只有几盏矿工灯在飘浮,照亮不多的一部分。这时,猛然间天光大亮,刺地我们眼睛生疼,等恢复过来,前面一片清清楚楚,有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是户川和朝河。户川面目狰狞,手中正执着一把匕首,一下子就捅进朝河的胸口!后者痛苦之极,想要叫出来,却无法发声。户川蓦地拔下匕首,鲜血旋即飙出来,洒在户川的脸上,面目异常可怖! 这是一场谋杀!但我转过头,瞥见身边的户川与朝河,面色惨白则凝重,正视前方! ** 二十六 我一愣,竟然同时出现两组户川朝河,莫非我眼花?正当我扭头再去确认的时候,明亮的光芒旋即熄灭,仿佛其昙花一现的唯一目的就是挑拨我们原本异常脆弱的信任。 户川挥舞双臂,大声辩白:“幻觉!这是明镜制造的幻觉!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太祖皇帝要封印明镜,因为其力量实在太强太可怕,超乎了人类所能掌控的极限!历来明镜的拥有者向来受到明镜的反噬而没有好下场!最早殷商的纣王,鹿台自焚;始皇帝客死沙丘,偌大的帝国短短时间内分崩离析,唯独太祖皇帝晚年一时迷惑,终究摆脱了明镜的蛊惑,将其封印!“ 朝河疑虑重重地瞟了户川一眼,顾自前行,孤寂的矿工灯在黑色海洋里悬浮,当他来到原本命案的现场,稍微一怔,什么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血迹。户川得意地大笑:“我说过,这是幻觉!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必败……” 话音方落,黑暗的角落里猛然窜出一条人影,凶猛地扑到朝河身边,只听夺一下,一把雪亮的匕首扎在朝河胸口。后者不相信地盯着袭击者,头顶矿工灯尽数映在那人的脸面上——户川! 身边的户川顿时哈大嘴巴,我同时刻已经飞奔上去,抡起登山锤就往下砸。虽没有和户川正式交手过,凭其**队的训练,恐怕不是我这个久经实战的人员的对手。 那个户川狡猾地把怀中的朝河尸体推过来,自身立时隐入黑暗中。我放下尸体,不敢冒然追踪,唯恐中计。 而还有一个户川便追了上来,我再一愣,打量两人,顿时心底有了区分。眼前的户川,下巴上干干净净,至于刚才交手的那个,却长了一圈胡子,估计半个月没有剃了。 户川浑身发抖,失神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他看到其他人不信任的眼神,急忙表示:“不是我,不是我,那是,那是另外一个人!”户川转头面对我,眼珠瞪大的可怕,叫道:“恒淮君,你和他照面过,你应该能够证明……” 照户川以前的推断,明镜可以把未来的事物送过来,难得那是几十天以后的户川?我心中存有疑惑,然而此刻户川切实不是敌人,我没有必要增加对手,于是沉声说道:“不错,大家分别两个户川很简单。杀人犯户川长着大胡子,眼前的好户川则是光下巴。” 众人虽然还在怀疑,但是显然有着我一样的想法,于是暂时不再追究户川。 王二战战兢兢问道:“万一那个杀人犯过来,我们怎么办?他藏在黑暗中,我们一时找不到!” 我冷笑道:“假若他真的是户川,好像还忘了一样东西!” 我走到发疯的饭岛跟前,一直象小狗一样牵着他的白阪悠自觉地往后一退,不知脚边踢到什么东西,咕噜咕噜地乱滚动,她好奇地往后面一瞧,顿时尖叫道:“鸭卖蛋……” 鸭卖蛋?我立时醒悟这是日语罢了。循着白阪悠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我的脸色也转白。 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了一些死人尸体,地宫空气干燥,气温凉爽,尸体就像地窖里的肉类一样保存良好。然而这些尸体也象屠宰后的牛羊,一一被肢解开,那一条条大腿、胳膊,上面的人肌肉细细地被削去,只剩下半载白森森的骨头。而白阪悠踢到的正是一个头颅,上面皮肤尽数被剥走,满面血淋淋,眼珠瞪着前方,两排牙齿像是妖怪一样露出来,脑门上开了一个口子,似乎里面的脑浆已经叫吸光了。 白阪悠吓得不轻,一边说着叽哩咕噜的鬼子话,一边急忙窜到我身边来。 我白着脸,头皮发麻,转过头正看到户川,他吞了一下口水,问道:“恒淮君,你看这是……” “怕是他们被困在这里之后,粮食匮乏,便自相残杀,胜利者以失败者的身体为食!” 我冷冷地说道。 白阪悠女声尖利地叫道:“实在是太残忍了!” 大石哼地一下:“这并不少见,人到了饥饿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地出来、据说在终战之前,日本被abcd(注:aamericabbritaihinaddutch)包围,粮食匮乏,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人相食的情况!何况在此地,一旦食物消耗完毕,困在其中的强者就会以弱者为食。” “不对!” 户川心虚地问道:“恒淮君,你又发现了什么?” 我说道:“你不记得吗?我们在人道地宫发现了五具干尸,其中的朝河也是干尸之一,那么到了这里应该只有三个人!可是我们刚才明明看到另外一个户川杀了另外一个朝河,而且从现场的尸骨推断,尸体不会少于四具,也就是说,似乎人道地宫与这个阿修罗道地宫毫无关系一样!” 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推论,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表达,无奈地挥挥手。 户川焦急地说道:“还多想什么,我们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看着这些尸身就恶心的要命。幻觉,明镜真实幻觉了!” 其实户川不敢面对现实罢了。 我冷冷说道:“不过我们还得对付另外一个食人恶棍,虽然他躲在黑暗中,可是这个东西恰是能够找到他!” 我把饭岛的雷达枪掏出来,打开按钮,雷达枪发出呱呱的奇怪声响,开始工作。它的有效范围打一百米左右,地宫不可能太大,任何物体都一一显示在雷达枪的屏幕上,果真看到一个人形物体出现在一角,缓缓移动,蹑手蹑脚,我大笑道:“你跑不了了!” 人形物体似乎听到了雷达枪的工作声音,不静反而急切地跑动起来,冲向下一个畜生道地宫,正中了我的诡计。我们离出口比他近,他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击都在我的攻击范围内。只见越奔越近,嗒嗒脚步声音都异常清晰,我大喝一声,手中的登山锤如离弦之箭,单手抛出。哪个户川在黑暗中反而成为了劣势,无法觉察登山锤的来势,噗的,在雷达枪屏幕上顿时倒下。 我大喜,奔跑上去,矿工灯对着那个户川,见他满脸鲜血,登山锤不知去向,正当疑惑中,这家伙猛然张开眼眸,口中喷出一口血,顿时迷住了我的眼睛。 我暗叫不好,胸口已是一痛,急速反应,一个筋斗后翻,耳听嘿哈地打斗,旋即擦去血迹,正是大胡子户川和光下巴户川在打斗。看来他急于洗清自己,踊跃表现。 我胸口虽然隐隐作痛,却不是被扎了一刀,而是受到重物撞击,想到胸口怀藏的护身符毛主席胸章,默默祈祷:“毛主席,你又救了我!” 我立即取下我的匕首,冲上前去搏斗,如此近身搏击,正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是战斗工兵出身,射击不如步兵,但出击时常遭遇近身战斗,是以特别重视该项目。两个户川互不胜负,一旦我加入战局逆转,大胡子户川顿时落败,被我先是一刀扎在脖子上,那光下巴立时又在胸口补上一刀,眼见对方已经不行了。 那家伙慢慢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含含糊糊叫道:“朱恒淮,你不得好死,哈哈……” 我一脚踩在他胸口,立时一命呜呼。 我与户川结伴回去,白阪悠担心地问道:“如何了?” 我点点头,示意干掉了。 剩下的几个人便加快脚步,赶到畜生道地宫,放入门口,里面正对着一张镜子,不对,那就是我自己!我一呆,见他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忽然口袋里日镜蠢蠢欲动,只见白光一闪,眼前竟是…… ** 二十七 白光闪烁同时,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自我保护,未张开之前,耳边响起白阪悠惊惶失措地尖叫:“恒淮君,我们怎么回来了?” 回来?我抬起眼皮,第一眼瞟见那金灿灿的金块堆,顿时如被毛毛虫蛰了一下地一颤,心中大骇,顿时失声问道:“我们怎么又回到了天道地宫?方才明明已经走过,对了,其他人呢?为何只余下你一个了?” 我身边只有一个白阪悠,她娇小的身子靠过来,簌簌抖动,一双明亮的圆眼不安地四下里探视。 “你说,该怎么办?” 女人在关键时刻完全把拿主意的责任推诿给男人。 我摇摇头,其实自己心里迷惑地不得了。我看到了自己?这个念头荒唐不已,然而确实如此。现在我可以体会户川瞅见自己那种局促不安的心情了。为何当时我一见到自己就忽然弹到了天道地宫,记得当时口袋里的日镜蠢动不已,莫非就是它做的孽? 不过当务之急,便是赶紧离开天道地宫,在我看来这里是最为引诱人的地方,也是最为危险的地方。我径自拉着白阪悠的小手,才前行几步,那金子堆的黄金虫便开始蠕动,旋即如潮水一般地涌来。妈的! 那玩意跑地好快,转眼脚边就多了几只,死死抱住靴子猛啃,只觉得脚趾生疼,白阪悠又叫了起来。痛苦之极,我忽然想到,这里是布置明镜的场所,那么日镜能不能克制它们呢?于是当即掏出日镜,头顶矿工灯照在上面,反射出白色光芒,黄金虫如遇大火,纷纷让开一条通道,我心中稍微宽松,原来日镜果然是神通广大! 我们一边以日镜胁迫黄金虫退开,一边赶往出口,我忽然问道:“白阪悠同志,你觉得奇不奇怪?方才我们明明看到武藤的半个身子被拖进来,怎么地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白阪悠说道:“或许叫虫子啃地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吧?” 我摇摇头说道:“不对,那么好歹留下不易消化的塑料、衣物和稍许的血迹,但是地上当真干干净净,连根毛也不见到,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 然而这也并非我和白阪悠智慧之力所能想到,两人像是屁股着火一样,忙不迭地逃开天道地宫,唯恐黄金虫追将上来。但方接近人道地宫门口,一声惨叫便传来,我随手握住匕首,低声对白阪悠说道:“当心!” 我们戒备十足地进入人道地宫,却看到一幅惨不忍睹的场面,地上横七竖八地躺在几具尸体,或开膛剖肚,或满面鲜血,一个个死翘翘,正是饭岛、武藤等人。我一愣,武藤不是在天道地宫就死了吗?而饭岛还是活着,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眼前便是户川面目扭曲,满是鲜血,甚是狰狞地执着一把匕首,另外一手夹住王二,嘿嘿对我们笑道:“你们终于来了,受死吧!” 户川匕首轻轻滑过王二的脖颈,后者原本光滑的脖子上面突然冒出一条血线,鲜血滚滚如消防水枪一样喷出,白阪悠立时惨叫起来!而受害者则是抓住脖子,却怎么也喊不出来,蜷在地上像是虾子一般地扭动,鲜血乱喷,终于慢慢地不动了。 我虽然在越南杀了不少人,但是那是以致命为唯一目的,讲究快准狠,一刀下去,连血都没有喷出就毙命,那是有这种残忍的手段。,何况,他杀的是我的老乡,我的眼神冷了下去。 户川猛然扑上来,狂叫着乱舞匕首。 前次交手我就知道,户川体力不如我,经验亦是不如我。此刻他已经杀了好几个人,搏击消耗了大量气力,我以逸待劳,在他接近的一刹那,冷不防出腿一击,顿时打到了户川胸口,飞出三米开外。 不亏是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立时明白不是我的对手,转身就逃亡下一个地宫。我拉住白阪悠说道:“快追!” 毕竟户川先动脚,在我们追到之前,地宫门就轰隆关闭,功亏一篑。我甚是恼火地把匕首一扔,转念一想,又捡了起来。 我靠着大门坐下,这是目前唯一所能做的事,前进又不行,后退又不敢。莫非真的被困在这里了,到最后要象户川一样食人而活?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白阪悠也就靠在大门上慢慢坐下,忽然指着那些尸体,惊诧地说道:“你看,这些尸体的排列,你看像不像我们之前来到时,看到的干尸排列?” 我凝视这些尸体的布局,倏然惊讶住,确实一模一样,但是这些尸体明明新鲜着,而不是干尸,却和我们之前看到的分布,甚至致命伤都一样!原本沉寂在内心深处的那个不安的念头渐渐浮上来。拨开半透明的湖水,越来越清晰。 “我想,明镜不禁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地方,甚至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时候!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士无意中失踪,发现的时候却夹在石头里饿死了。我猜,就是明镜,将他送到几年前的石头里面,然后慢慢饿死直到我们发现,你说,是吗?” 白阪悠看着惊愕万分的我,不由得说道:“我想,就是这样吧!你记得,明太祖得国,以哪一场战争最为艰辛?” 我摇摇头,毕竟我读书不多,所知的历史大部分来自小人书。明朝历史,我只知道明太祖驱逐蒙元鞑子,至于具体战役,不如这些专家。 白阪悠于是对我说道:“据我所知,明太祖虽然以驱逐蒙古鞑虏、恢复汉室荣光功绩最为显赫宏大,然而征战一生最艰辛的敌人并非蒙古王朝,乃是汉王陈友谅。当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占据两湖地区,兵精粮足,在所有义军中实力最为雄厚。西元一三六三年春,陈友谅亲率六十完大军东征,猛攻朱元璋控制的南昌,一路势如破竹。朱元璋被迫在鄱阳湖与其决战。双方兵力悬殊,朱元璋只有二十万兵马。初战第一天,朱元璋就遭遇惨败,旗舰搁浅,差点儿自己也成为了俘虏。然而第三天开始他就神奇逆袭,天上纷纷降下大火球,焚烧陈友谅的战舰。一时鄱阳湖上烟焰张天,火光水天一线。朱军见陈友谅遭天诛,士气大振,全线出击,终于在第五天击毙陈友谅,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此战之后,朱元璋再无可比肩的敌手,奠定了他一统天下的基础。然而在这场战争里,留下了两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让后人苦苦捉摸不透。第一是朱元璋在战舰搁浅差点被俘的时候,忽然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部下的旗舰上,其二却是天降烈火。若是明镜可以转移空间的功能来解释,倒是可以解释的清了。朱元璋便是用明镜逃生,并且发动神器,降下陨石!明镜,果真有改天换地的神奇力量!” 白阪悠那眉飞色舞的神情,使得我猛然一怔,思绪飞远,顿时想到了某个老早离我而去的人儿! 白阪悠觉察到我的异情,笑问道:“你看着我干吗?是不是我很像你认识的某个人?” 我此刻清醒过来,仔细凝视一遍白阪悠,不禁说道:“不,你和她的相貌一点都不像。但是你们的身形和神态气质,却是有几分接近,刚才我一发愣就错认了。” 白阪悠微笑道:“她是谁,你妻子?还是你妈妈?” “我以前最心爱的女人。” “哦,现在你们一定很恩爱了。” “不,她已经过世了。” 白阪悠一呆,过会儿低低地道歉说道:“对不起,触及了你的伤心事。” 我似乎有哭的感觉,摇头的同时隐隐觉得心口异常疼痛,这时白阪悠内疚地靠过来安慰我。她的小手搭在我肩头,那熟悉的感受,我猛然转身,冲动地把白阪悠推倒,后者只是轻轻地惊呼了一声,她不反抗的动作,表明了她暧昧的态度。 我颤抖地手拉开白阪悠胸口衣物的拉链,虽然她个子矮小,然而胸脯非常丰满,肌肤白皙细腻,散发着女子的淡淡幽香。此刻只见面颊绯红,眼眸微微合上,眼波流转,甚是迷人。 我压了上去,埋头在她饱满的胸脯。白阪悠低低地急促呻吟,口中吐出炙热的气体,吹到我身上。身子犹如一只上了岸的鲤鱼,不老实地扭动,然而这般给我极其受用,一点看不出她初始的生疏动作,竟然还是未经人事的女人。 许久,白阪悠跪坐在地上,通红着脸穿上衣物,我则懒懒散散地靠在大门上休息,欣赏着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见她整理好衣物后一直跪坐着,偶尔抬起头瞟我一眼。我问道:“你不表示什么吗?” “嗯?” 白阪悠低低哼了一下。 我说道:“比如要我负责之类的,要我做什么之类的?” 白阪悠叹气道:“在日本,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我没有这个资格向你提出要求,只要你不抛弃我,我便非常满足了。到底中国的妇女解放彻底,不仅能和男人平起平坐,甚至压倒男人呢!” 我顿时想到白水,心生内疚,于她不在的时候,居然和别的女人好上,居然还是日本女人。 正在思虑之中,猛然之间大门轰轰隆隆移开,我吓了一跳,立时 白阪悠顺从地答应一声,扭扭捏捏站起来,走路的姿势有点古怪,转念一想,恍然大悟。 当再次进入阿修罗道地宫,总觉得有点异样,鼻中问道刺鼻的血腥味,这时前方迎面走来两个人,矿工灯一照,居然是户川和朝河,心中徒生警惕,暗暗握住匕首,只听那户川说道:“你们可是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见我不答话,户川又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刚才来的那个杀人恶魔,我看他衣服上都是血迹,便与朝河一起合力捉住了他,仔细一询问,竟然杀了所有的人,又把你们困住。”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想到问:“嗯,其他人呢?你们怎么又回这里来了?畜生道地宫发生了什么事情?” 户川说道:“刚才不是说过吗,在等你们……等着吃你们的肉啊!” 我一愣,户川已经扑上来,凶狠地把我推倒,一时之间手中的匕首当啷丢下。该死,这时我才发觉,眼前的户川,下巴长了一圈胡子,竟然就是之前在阿修罗地宫干掉的食人恶魔! 朝河捉住白阪悠,嘿嘿奸笑,声音中充斥着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白阪悠,看见你我就食指大动,我最喜欢吃白白嫩嫩的女人肉了,但在吃之前,我会让你好好享受享受!” 立时传来撕衣服的声音和白阪悠低声无力反抗的哭泣,我怒发冲冠,但是眼前被户川压住,他挥动匕首刺下来,妄图一刀捅死我,却叫我单手托住!我本来力大无比,而户川看他形容消瘦,颧骨凸出,眼眸血红,当真如饿鬼一般,怕是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气力不足,一时之间竟然叫我抵御住。可是白阪悠并非朝河的对手,我心急如焚,剩下的手到处**,倏然触手一个圆圆的东西,心念转动,也不管是什么,抡起来随手就狠狠砸在户川太阳穴上。 户川大叫一声,翻身倒下,抱住脑袋不住打滚! 我顾不得户川,这时有暇瞧瞧手中的东西,迎面又是一张户川的面颊,一呆一愣,这个户川满面惊恐,下巴光滑,原来是叫这边的自己和朝河合力杀死后砍下脑袋。而我目前正手指抠入他的双眼,握起来。 我顿时一阵恶心,随手把脑袋掷向朝河,趁他稍微分神,我已经抢救出白阪悠,拉着她转身就逃亡畜生道地宫。后面不住有人用日语叫骂,会咬人的狗不叫,终究让我们逃出了。 来到畜生道地宫,我松了一口气,脱下衣服披在白阪悠身上。她原本的外衣被撕的破破烂烂,露出晶莹的肌肤,小声的抽泣,我搂住她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们已经逃出来了。” 白阪悠顺从地点点头,日本女人真听话,若是白水在场,定是怒气冲冲抄着匕首去报仇! 我环视一遍畜生道地宫,这里既没有人,也没有任何东西,空荡荡的,心中正在疑惑,忽然大门轰地打开,我心中大骇,一摸腰间匕首,这才觉察那时丢了。 然而迎面进来的竟是自己那张惊愕的脸颊,我心念转动,顿时想通,原来如此。那时我看到了自己,却被明镜谈到从前,经历了一番事情之后终于等到自己,之后就轮到这个时段的我重复我经历的事情了,于是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那个我自己脸色大变,口袋里的日镜蠢蠢欲动,猛然白光闪烁,他和身边的白阪悠已经消失,于是户川惊诧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笑道:“不必惊慌,我慢慢告诉你,来,我们先去下一个地宫!” ** 二十八 白阪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依照日本女子的风俗习惯,红着脸,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跟随在我身后一步距离处,而户川等人或疑惑于我,获惊诧于我神秘失踪又出现,内心升起生恐惧,竟然不约而同地也小心地与我保持一定距离。我哼地一下,自然懒得理会,一边径自穿过畜生道地宫来到饿鬼道地宫,一边把方才我所经历的事情讲述一遍,当然我与白阪悠的私情留得一手,无论如何不可以公开。 户川听了半晌才说道:“假若明镜真的有转移时空的力量,那么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无尽的莫比乌斯环。” “墨笔钨丝环,什么玩意?” 我惊异地问道。 户川晓得我读书不多,倒也不显耐烦,向我招招手说道:“你过来,我指示给你看。” 我来到户川身边,两人蹲在地上,户川以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粗糙的莫比乌斯环: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322.jpg 户川解释道:“拓扑数学上,将一条纸带扭转一百八十度之后粘接,就形成了正面和背面连成一体的莫比乌斯环。假如存在一只蚂蚁,它可以不经过纸带边缘就自然而然地从一面爬到另外一面。把三维的莫比乌斯环扩大到四维世界,就是克莱因瓶。”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601.jpg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773.jpg 他又说道:“这个瓶子,虽然在现实中不存在,理论上,它的出口就是入口,也可以说没有出口和入口,但是出口和入口都存在,整个空间是一种无限循环的构造。你是否记得,我们刚刚过来的时候,指南针竟然神秘地指着地面?” 我点点头,说道:“当时我万分奇怪,这里没有大型铁矿,怎么会形成巨大的磁场呢?” 户川说道:“那么现在很容易解释了,因为我们就是处于一个空间扭曲的世界。那时我们刚刚走进扭曲的空间,指南针没有撒谎,它依旧指着南极磁点,但是我们的空间却与南北极连线之间呈现九十度交角,所以指南针指着地面。在这里,不仅空间扭曲,可以从一个地宫 时空扭曲模型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9077.jpg 我听得有些茫然,但是我不是个笨人,渐渐地开始想通,叹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明镜的后遗症了。一旦动用明镜,它们的时空转移,就是在我们这个世界形成时空扭曲,而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于是形成了一些难以名状的神秘事实,因此动用明镜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越来越怀疑,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恐怕再发展一百年也难以制造这种科技规模的神器。以古人的水平,又怎么制造出来呢?” 户川摇摇头,说道:“这不是你我可以猜度了。嗯,那是什么?” 户川倏然指着一边,我本能地脑袋一偏,循着他的手势看过去,忽然头顶咚的一下,顿时疼痛难忍,勉强支起身子来,转过头一看,竟然是王二袭击我!我心口如同爆炸一般,勃然大怒,咬牙切齿道:“怎么是你,枉我这般信任你……” 我猛然想到,回乡的第一天,刚刚从村长哪里探听到明镜的消息,马上就被日本人放火夺取,当初还怀疑是村子里的人出卖我,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到是王二! 我孤儿一个,唯一的乡党便是王二,一想到当作亲兄弟一样的王二竟然出卖我,心痛如捣,遂直目视王二,头发尽数上指,目眦尽裂,眼眶流下鲜血,面目甚是可怖。 王二想不到我头部遭受打击之后依旧有余力站起来,被我吓得一步步后退,喉头蠕动,挤出几句话:“老猪,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无可奈何……” 户川急促地叫道:“快快动手杀了他,朱恒淮一死,明镜就归我们了!” 王二一咬牙,拔出匕首,对准我就扑上来,哪知我大吼一声,吓得王二连连后退。他见识过我的手段,素来杀人不眨眼,哪敢靠近。户川冷冷说道:“没用的废物,还得我亲自动手!” 说着,户川拔出自己的匕首,对我狞笑道:“也别怪我心狠手辣,实在是你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当你一次次羞辱于我,故意削我面子,我便暗暗下定决心非除去你不可,只是你一直掌握着明镜的秘密,我不能在未得知之前动手。现下你也是黔驴技穷,留之无用,还不如趁早让我送你上西天吧,哈哈!” 户川恶狠狠地扑上来,吓退王二我已经是强弩之末,实在无力与户川搏斗,只觉得身子摇摇晃晃,脑袋异常疼痛,眼前的户川越来越模糊,迷迷糊糊中,耳际忽然传来极为清晰的一声喊叫:“不要!” 白阪悠,是她! 然而我顿时如同断电的机器,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冥冥中我似乎看到王玟琳来接我,我不禁问道:“玟琳姐,我死了吗?所以你特意来接我,想不到真的有阴间!” 王玟琳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你哪里这么容易死,你这么早死了,背着我乱搞别的女人的帐要好好清算一下。快滚,回到你的阳间去!” 我倏然张开眼睛,第一眼便是看到白阪悠压在我身上,眼睛瞪地大大的,一动不动。 我吃力地支起身子,胸口插了一把匕首,忍痛拔出来,这次又是毛主席的像章又救了我一命。似乎户川下狠手,一刀就扎在我心口,哪知正好卡在像章上,而他以为卡在肋骨上,拔不出匕首也就算了,竟然这样瞒过了他。其实匕首只是割破了胸口的皮肉,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不致命。 我再转向白阪悠,把她抱起,顿时心灰若死,只见白阪悠软软地垂下脑袋,她脖子上波波流着鲜血,地上好大一滩,我地把她抱在怀里,不相信地试探着摸摸鼻息,似乎这样可以救活一般,过了许久,我终于不再欺骗自己,白阪悠已经死了。 我心痛之极,身边的女人,竟然没有一个有好下场,顿时如野兽一般仰天长啸。 王二,十多年如兄弟的情意还不如一个女人一天的交情, 户川,算你狠!算你能忍!我竟然看错了你这个人!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对天发誓:“王二户川,我若不将你们碎尸万断,我朱恒淮誓不为人!” 我手中紧紧攥着户川的匕首,带着满腔仇恨离开饿鬼道地宫,蹑手蹑脚步入地狱道地宫。在入地宫之前,我就曾经思虑过,若是单凭我一个人的实力,绝对不是那几个家伙的对手,因此我只可放手一搏,只要能够干掉户川,纵然同归于尽亦是无妨! 方步入地狱道地宫,瞅见户川和其他人正背对着我,愣愣凝视了前方,我心头暗自窃喜,好机会!为了偷袭他们,我不惜关掉矿工灯隐藏自己! 只听大石焦急地说道:“户川,你为何要杀死恒淮君,甚至连累了白阪悠。好歹恒淮君救过你好几次,而且他也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人物。你为了得到明镜,竟然不惜杀死他,你是个忠义之人吗?” 户川暴跳如雷,大怒道:“我想杀就杀,哪里轮的到你多废话!若是你逆忤我,当心我连你一块宰了。” “你……” 户川招呼王二说道:“你,过来,给我看看这面日镜……” 他们两人相互凑在一起,好机会,正好把要害部位暴露给我,时机转瞬消失间不容发,我猛然间弹起,犹如利箭一般射出,大叫道:“户川,受死吧!” 我和户川之间不过相距短短十多米,以人类的速度,不过一秒多的反应,猝然之间我已经飞到户川背后,高高举起匕首正要刺下去,忽然腰腹一痛。我暗叫不好,飞快弹开,保持警戒防御姿势,再转眼过去,又是王二突袭了我,执着一根探测棍,恶狠狠地红着眼睛盯着我。我与他已经成视同水火之势,他急于向主子表明,下手异常恶毒。 户川转身哈哈大笑,说道:“恒淮君,你是不是气糊涂了,别忘了日镜在我手里,纵然它是一面普通镜子,也可以把你的身影清清楚楚地倒映下来,你想偷袭我,没门!” 我哼地一下:“正好,我们可以一对一的交手!” 户川说道:“我明明记得把匕首插入你的心口,你居然还没有死,怕是心脏长在左边吧!莫非真是上天关注我,我如何取得月镜产生了一个极大的困难,这个迷题,或许只有你才能揭开。我们不妨合作,你帮我得到月镜,我则放你一条生路!” 我冷冷说道:“白阪悠的大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的放过你!” 户川不住大笑:“亏你还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还为一个女人如此记挂。这种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假若你喜欢,随便到处即使。我也不晓得为何,这个白阪悠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你勾搭上了,果真不可信任女人!我现在警告你,要么为我服务,要么死!” 我一言不发,径自扑上去。 若是单纯短兵格斗,无疑一百个户川也不是我对手。短兵搏击不是不是训练那么简单,乃是刀刀见血,招招致命,通常十几妙内就分生死。这些很需要经验和实战体验。我在越南的时候,数次和经年与美军格斗的越南黑鬼较量,生死一线间,能活下来,证明我的实力不凡。至于户川,我估计他只是参加过军队训练,而缺乏实战经验,所以一开始交手并非我的对手。但是此刻我受过一次重伤,而户川又有王二协助,勉强才能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时间越长,我的体力越差劲,渐渐地节节败退。若不是他们想生擒我,早就一命呜呼。 正危机时刻,哪知户川脸色一凛,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甚至匕首都当啷一下丢下,王二顿时也是吓了一跳。我一震,我必败无疑,他们显然没有必要故意如此,于是也抬眼看过去,竟然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人! 白阪悠,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手检查过,白阪悠颈部大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此刻她的衣领上亦是鲜血琳琳,显然不是明镜把其他时空中的人挑选出来,而是真正死而复生的白阪悠。 户川吃吃说道:“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白阪悠呵呵娇笑:“因为我不是人,所以我不会死!” 我顿时毛骨悚然,吃惊地看着白阪悠一步步接近,直接从户川手里抽走日镜,那户川就如同中邪一般,动弹不得,只是死死盯住白阪悠。 “你究竟要干吗?” 户川这才反应过来,便要抢夺日镜。 白阪悠说道:“你不是要月镜吗?一直摸索不到个中的关键,我就展示给你看!” 户川一愣,终于放开了日镜。 那白阪悠拿走日镜之后,先前进几步,来到地狱道地宫里唯一明显的标记——一座空荡荡的祭台上,把日镜放上去。 日镜突然光芒四射,似乎慢慢地移出一个影子,莫非是我眼花?那影子越来越清晰,便是如同日镜一般的模样,稍许有点不同。这时户川蓦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明镜是镜,自然有影子,日镜的影子就是月镜,根本是两位一体的。可笑我们一直不知道,苦苦追寻到这里,原来明镜竟然就在手上!” 原本一直在不远处的王二眼睛冒出血红的贪婪目光,忽然扑上去,抱住明镜大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是我的了!只要有了镜子,我就可以成为世界富翁!” 户川勃然大怒,也扑了上去,推开王二叫道:“这是我的财产,哪里轮的到你来染指,滚开!” 两人为了争夺明镜,顿时打斗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明镜的表面越来越亮,终于亮光突破界限,形成一个空洞,卷起惊人的狂风,把一切东西都统统往里面吸,户川脸色大变:“不好,明镜启动,新的空间制造重新开始,它要把旧的都毁灭了!” 户川转身就想离开,明镜巨大的吸力死死吸住他,慢慢的把他偌大的身躯卷入窄小的镜子里面,户川不住发出可怕的嚎叫,双臂乱挥,忽然扯住不远处的王二,苦苦哀求:“拉我出来,拉我出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叫明镜吸入绞为碎肉。 然而王二此刻也被明镜吸住,他发疯般地乱抓,拼命想逃出来,忽抬头望着我,嘶叫:“老猪,救救我,救救我,我们好歹是几十年的乡党!” 我心念一动,于是扑上去,顿时拉住王二的一只胳膊,他稍许露出轻松的笑意:“还是你好……” 我也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我不需要叛徒……” 我蓦然松开手,那王二立时也陷入明镜深处,嚎叫着同户川一起堕入永世难劫的无间道地狱! 明镜的空间渐渐打开了,我转身面对白阪悠,鼓起勇气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不然就来不及了。” 白阪悠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 我摇摇头:“我早猜到了。” 白阪悠倒是一呆:“什么时候?” 我解释道:“刚入人道地宫的时候,你不记得大石说道:‘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当时我就有点怀疑了。” 大石一怔,反问:“我说过吗?” 我问道:“你再想想看,我们究竟有几个人?” 大石仔细一算,说道:“七个。” “好。我、户川、武藤、饭岛、朝河、王二加上你,一个七个,那么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大石脸色突然变掉,指着白阪悠颤颤悠悠问道:“你,你究竟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似乎直到进入地下,你才突然出现!” 我说道:“我也奇怪,我们每个人都是针对一个行业的高手,就是王二做苦力也算是一种。唯独我们有两个历史学者,你和户川,所以我开始怀疑了。虽然你在地下才突然出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对你的突然而来丝毫没有感到生硬奇怪,仿佛理所当然一样,但是潜意识里保持认识,晓得我们只有七个人的!” 白阪悠说道:“不错,其实我就是明镜制造出来——更准确的说,我是你——朱恒淮制造出来的!” “我?” 我一怔! “不错,因为你拥有明镜。但是明镜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使用,只有在一定阵势里面才可以,譬如这个地下南斗六星宫殿群,其实是明镜的发动开关。一到了地下,就进入明镜的启用范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它能满足拥有者的欲望。你内心深处最大的欲望,便是一个姓王的女性,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她活过来。但是理性又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欲望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调和便产生了我。我就是你脑海中的年轻版王玟琳,我的名字又叫做白阪悠” 我思绪万千,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我创造出来的,凝视着她,似乎便是王玟琳与白水的综合体,我过了许久,苦涩地说道:“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女人,你跟我走!” 白阪悠眼睛发亮,看着我说道:“难道你不爱王玟琳吗?你跟我走吧,一起到明镜的世界中去!” 看着那酷似王玟琳的面颊,我竟然不知道受到了什么蛊惑,颤颤悠悠地跟着白阪悠。 “朱君!”大石叫道。 我根本没有听到他话,随着白阪悠,一起走进了明镜打开的世界…… ** 二十九 大明,天启六年五月初五,京师。 翰林院编修林舜琪拖着慢吞吞的脚步行走在王恭厂前侧的道途上,此刻正是巳时(约上午九点),即使身处北方的京师亦能感受到夏日炎炎的灼热了。林舜琪拿起袖子擦擦额头的汗水,抬头望望天,见天色依旧那么的晴朗,一道刺目的阳光射入眼帘,使得他骤然失明,一片漆黑,不得不眯起眼睛。 林舜琪叹了一口气,大明的朝政,此刻正是这般昏暗。皇上素来不喜上朝,只好木工。上有所好,下必有投。阉竖魏忠贤钻营取巧,极得皇上的宠幸,由得这个非常人把持朝政,大肆迫害忠良。如此一来,国之不国!有时真恨自己乃一介文弱书生,若是《史记》中那种堂堂侠客,飞剑就杀了这个阉竖,整顿朝政。可惜啊…… 林舜琪摇摇头,撇开无聊的想法,默念子不语怪力乱神。倏然之间,他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因为他冷不防想起,前几天有人传言,在前门角楼那里出现了鬼火,幽幽散发青光,有好几百团之多,飘忽不定,不刻鬼火又合并成一个耀眼的大团,霍然不见了。又听说后宰门的火神庙里有离奇音乐传出,丝竹悠悠,或细或粗,诡异之极。那守门的内侍方要进去查看,忽大火球腾空燃起,顿时将其烧焦成炭灰。难道真是国之大乱,必有妖孽? 这时,巨大雷声振聋发聩地响却,好像一面天大的鼓轰轰地从大地上滚过,林舜琪只觉得耳朵内部生痛,不由得张开眼睛。他惊讶地发现,此刻王恭厂前面冉冉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火球,瞬间涌起铺天盖地的黑云,不一会儿天空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余那巨大的火球妖异地燃烧。突然,又是一阵巨大的响声,天崩地裂,林舜琪顿时被震倒在地,耳朵里汩汩流出鲜血,抱着耳朵疼得不住打滚。他没有看到,那燃烧的火球释放出丝状、潮状的五彩云四处横飞,转眼之间冒出一团巨大而发亮的光芒。若是从百多里外的天津卫观察,这时的京师天空西南角徐徐升起一团又黑又大、呈现蘑菇状的烟云竖直起来。 霎时间,天昏地暗,灼热的狂风席卷了从顺成门大街至刑部街方圆十多里的地面,狂风所袭之处,无论人畜树木砖石,皆如豆腐一样轻轻摧垮,数万间房屋瞬间化作碎末。而被击碎的两万多民众则更是残肢断臂和人头,携带着人血,下起了恐怖的肢体血雨。一时之间尸骸遍地,腥风熏天。 处于爆炸中心的王恭厂被夷为一片平地,灼热的瓦砾、碎砖被天上下的血雨浇灌降温,腾腾冒着蒸汽,散发一股难闻的臭味,如此阿修罗地狱中中,居然蠕蠕而动着一个人体。他就是林舜琪,身处爆炸中心仍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挣扎地站了起来,看上去,除了被大爆炸扯破衣服和头冠,另外脸上熏地漆黑,似乎并没有受到伤害。 林舜琪犹如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摇摆着身子转折回走。他要去哪里,向上级回报可怕的天灾?不,此刻在林舜琪的心里只有一个字:家,回家!家里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这是他一切的牵挂! 他走啊走,能够活着从这里走出的人,或者确切的说唯一能够活动的物体,就只剩下他了。天空中在不停地下着碎尸雨,人头、胳膊、大腿和缺胳膊断腿的人,不断从天上掉下来。重重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不会发出呼叫,因为他们都已经被震死了。有时天空中还会突然掉下一张人脸,血糊糊地一下子盖在林舜琪面孔上,他也只是伸手扯掉,阻碍视线了。他走出了地狱的阿修罗场,留在身后的尽是人体的碎尸和浓浓的血腥味,以及更多的人临死前的痛苦惨状! 林舜琪带着满是血污和黑灰的衣服踯躅前行,前面依旧僵尸累叠,死人好像数不尽一样,但是血腥的味道却不如王恭厂一带浓重。路上无数遇难者,不分男女,衣服鞋帽尽是刮去,**裸地叠在一起,身上看似无伤痕,口鼻中却都流出了鲜血。但也有少许幸运者,没有在灾难里死绝,但全身也是光溜溜,不着一丝。那林舜琪住宅的元宏街上有一堆女轿聚在一起,轿顶和门帘皆掀走,里面的女客衣服全部被刮走,赤身**坐在轿子里,浑身没有一处伤痕,和外面也是光秃秃的轿夫一起目瞪口呆地相互惊愕,直到衣冠比较完整的林舜琪经过,这时女客才惊觉身子**,哪有脸面见人,顿时躲进轿子里背对着人。如此**的风景,林舜琪目光呆滞,好似看着骷髅木头一般,机械地移动身体路过。直到一个孩子的啼哭声,才使得林舜琪眼珠间或一轮,突然发狂地狂奔起来。 这是他才五岁的幼子! 林舜琪跑到自己的住所前,呆呆地看着岳父耗费巨资修筑的庭院已经尽数化为一片废墟,无数呻吟声在废墟内响却,不时从砖瓦的碎片里爬出一个活人来,却已经断手断脚,好像肉球一般地滚了出来。 孩子呢? 林舜琪呆呆地望着这一切,目光由远及近,触到一对搂在一起哭泣的母子。林舜琪记了起来,原来今日是他夫人去通州拜会已退休的岳父,走到半路上,突然天降巨灾,因远离爆炸中心,居然躲过一劫,便急急忙忙赶回来,看到自己的居所化作一片废墟,以为林舜琪归天了,不禁伤心地哭起来。 林舜琪大为欣慰,上前搂住夫人和孩子,家人的团聚才是最幸福的。然而当日如他一般幸运的人家并不多,整个京师共有两万多人遇难,连天启皇帝也差点被砸死。日后林舜琪以自己所见所闻,佚名撰写了《梼杌闲评》,详尽记载了整个灾难的发生经过。随着眼前的真实化作历史保存在文字上,恐怖的灾难也在人们的脑海里渐渐忘却,直到三百六十多年后,京师承天门英灵台前太祖孝陵内,南盗圣郭小驷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他绝对想不到,这是重复天启大灾难征兆的开始,命运之轮,又回转了…… ** 三十 (注:本篇开始比较奇怪,看完就知道原委) “恒淮,恒淮!” 女人的呼唤,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音符,然而此刻仿佛梦魇一样地在我脑海里徘徊,久转不去,令我头痛异常。我吃力地张开眼睛,触及第一样事物乃是空洞的天花板,上面西洋风格的儿童天使造型,映入眼眶里,渐渐地化作拿着三叉戟的恶魔。我无力地呻吟一声! “啪!” 床头灯亮了,睡在一起的女人醒转,关切地看着我问道:“又做恶梦了?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太医?” 我摇摇头,表示不必要。或许是我孩子气的举动引发了女人的母性。她直起上半身,伸直两条腿,摸摸我的脑袋微笑道:“来,把你的头靠到我大腿上来。这是你最喜欢的舒服姿势,然后慢慢地告诉我,到底是什么恶梦!” 我依言把头枕在女人的大腿上,仰天躺着,合着眼睛说道:“这段时间,我老是在做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我在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人和我们一样,但是无论他们的说话方式还是生活习惯,则统统不一致。在梦中,我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孩子。对了,我还梦到你了!” 女人饶有兴趣地问道:“哦,那么我在梦里是什么?” “嗯……说出来你不要生气。在梦里,你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然后我就和你的弟子结婚……” “傻瓜!”女人摸摸我的额头,“快要当爸爸了,压力不要太大。我听说,这是当爸爸前的一种焦虑症,容易让人胡思乱想。” 我张开眼睛,从下面凝视女人的脸,她正低着头和蔼地打量我。这是一张年轻的娃娃脸,脸型呈鹅卵型,嘴唇小而丰润,微微张开,真想狠狠搂在怀里啃一口:她鼻子高挺,鼻翼两侧尖窄,乃是完美的女子鼻梁。一对柳叶眉、一双杏核眼,带着女子的温情,默默打量相守的对方。从我的角度很容易看到,她的小肚子已经鼓得又圆又大,不日即要生产,也就是说我要升级做爸爸了。 有这么一个拥有姐姐般的胸怀,却是妹妹容颜的女子,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很少有人能够猜到,我的妻子王玟琳实际年龄比我大上六岁,只是天生娃娃脸,又是一个小个子,似乎才二十出头。我们结婚甚迟,迄今才打算生育第一个孩子。 突然叮铃铃的电话响起,王玟琳方便,随手接起电话,喂地问候一下,然后递给我说道:“找你的,这么晚了还有事,必定是大事,稍微预备一下。” 我接过电话,听声音却是我的上峰锦衣卫刘指挥使,他低沉的命令道:“朱千户,我令你在半个时辰内赶到太祖孝陵,不得延误。” “是!” 我放下电话,飞快地穿衣。武人接受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倒是委屈了王玟琳,又得独守空房,只得尴尬地笑笑,后者扑上来抱住我的脖子,在脸颊亲亲,柔声道:“早点回来,如果来不了,通知我一下!” 我点点头,进了盥洗室,洗涮整衣。我乃堂堂锦衣卫千户,岂能仪表不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上身伤痕累累,国字型的面颊,鼻梁挺直,两排剑眉。和很多男人一样,我养着一撇威严的倒八字胡,左眼下的一道怵目惊心的伤痕不仅未能毁坏容颜,反而增添了几分男子汉气概。唯一的缺憾就是左耳少了半天,细看伤口痕迹乃是被人咬掉的,隐隐约约记得仿佛是一个凶狠的毒妇,是谁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之前我受过一次极重的伤,据王玟琳说道,我差点活不过来,虽然幸运地留下老命在人间,但失去了很多记忆,直到在她的帮助下才一点一滴收拾回来。 我穿好锦衣卫千户武官的服饰,搭上停在锦衣卫卫所门口的军车,一路赶去。凌晨京师人员车辆并不是很多,承天门前长安大道偶然才有一道闪光飞快掠过。偱本朝惯例,太祖孝陵前,任何车马均不得行驶,纵然眼前有急事,我也只能下车,匆匆穿过九丈高的英灵台,一路小跑赶到太祖孝陵。孝陵前老早被兵马团团围住,***通明。我心里暗暗纳闷,孝陵安置有太祖圣躯,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手,寻常人等不得入内。如今一眼望过去,那玄黑色的孝陵卫竟全部由穿酱紫衣物的锦衣卫所取代。怪哉! 我方接近孝陵外围,已被那守卫的校尉发觉,大喝道:“大胆,何人敢擅闯孝陵,罪当诛九族!” 我低声喝道:“我,锦衣卫朱恒淮。” 锦衣卫内校尉多半认识我,举着手电打量我,见果真如是,慌忙说道:“原来是千户大人!因昨夜孝陵发生大事,指挥使大人严令密密守护,是以有怪罪之处,原谅则个。” “无妨,发生了什么大事?” “属下不知。指挥使大人已在瞻仰厅等候千户大人,进去便知。” 我点点头,飞身跃上太祖孝陵台阶,步入大厅内。里面亦是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卫更加森严。不过因***通明,那锦衣卫的校尉们认得我,便没有阻拦,一路畅通无阻地步入瞻仰厅,迎面太祖皇帝的汉白玉立像便跃然入眼。 这太祖汉白玉立像背景乃是天下山河图浮雕,其宽以西洋度量衡计算为五十五米,代表本朝幅员千万之广阔土地,东西横贯五千五百公里;高十四米,代表南北纵横一万四千里。宏大背景之下,正是本朝太祖武皇帝之立像,其高约九米五,象征九五至尊,头戴十二旒冕冠,身穿金丝冕袍,相貌威严肃穆。其左手微微叉腰,右手前伸,那旌挥指向,仿佛百万天朝大军,东驱倭寇,南平交趾,西却身毒,北御罗刹。千秋万载,一统天下。 我虽平生无缘参见过太祖本人,其立像便如此威仪,看的心惊胆颤,哪敢多视,急忙低头匆匆而过,立像之后,正聚着一群人,除一些同僚外,基本不识。刘指挥使板着脸低声说道:“朱千户,你来了,且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说罢,刘指挥使便探手将方才一直捏在手里的一叠照片递到我手里,低声说道:“孝陵失窃!” “什么!” 我大吃一惊,手腕一抖,几乎把照片掉下。孝陵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守,里外三层,寻常人哪能进去。莫非监守自盗?难怪孝陵卫清一色地被锦衣卫替换掉了。我抬起头,打量刘指挥使身边的孝陵卫指挥使赵大人,其原本黑漆漆的面庞居然发白,嘴唇紫灰,额头豆大的汗珠沉沉而下,颤栗不已。孝陵失窃,渎职甚大,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我向刘指挥使拱手致意,便翻开了照片,入目第一眼,乃是安置太祖圣躯的万年水晶棺。当年有内侍问及太祖百年后事,太祖哈哈大笑:“昔武曌敢立无字碑,任由后人评价。朕堂堂大好男儿,岂能连一妇人都不如?传令,待朕驾崩了,不修陵,不立碑,火化后遗骨运抵故土,撒于如画江山中!” 可惜后人终不如太祖愿,及太祖驾崩,废帝即位,后者极为崇拜太祖,乃在英灵台之前修建陵墓,终于酿成今日太祖圣躯被扰之祸。而及废帝遭废黜,今太上皇即位,亦不敢动孝陵分毫。每年除了皇上,仅有少数有功之臣可瞻仰太祖遗容,至于如我之流五品小官,只能看看监视器拍摄的照片了。 看罢照片,我缓缓抬起头,那刘指挥使急忙问道:“朱千户,你出身江湖,可有何发现?” 我说道:“依属下之所见,盗墓贼乃是南派盗道高手!” 刘指挥使饶有兴趣,其乃是功勋之后出身,不像我一般来自民间,靠积累战功升官,所以不太了解江湖情况,因笑问:“这盗墓的蟊贼,居然也是分南北两派的?” “正是!据属下所知,我朝江湖中分南‘点心’北‘旺通’两大派!南点心传自西洋,最为讲究技术,纵然盗走墓中宝贝,也不伤坟墓一毫,正合西洋布列他尼亚语apieceofcake(小菜一碟)之意。而cake在西洋布列他尼亚语中意思为点心,是以江湖人称点心派。至于旺通派,为盗走墓中陪葬品无所不及,什么风钻、炸药,统统会上的,破坏性极大,却又好风雅,自诩为旺通,意思是发大财。属下见照片中作案手段精细,定是南点心所做,至于是何人,属下也不知情了。还得再去询问其他高人。敢问指挥使大人,不知太祖孝陵中,失窃了什么?” 刘指挥使脸色一沉,喝道:“此事你我不必知晓,记得尽快破案,抓捕蟊贼才是我们的职责。” 我一听,就知道涉及了某些皇家的隐私,若是让一些小人打报告参上一本,对我绝对不利。刘指挥使惜惜爱才,急忙阻止我。 这时突听外面一个又高又尖、阉割过公鸡一样的声部叫道:“圣旨到!” 两排十二个身穿朱红袍子,手持黄金色八一式步枪的羽林卫急急走来,朝两边分开,从中间缓缓步出一个宦官服饰的矮个子太监,摊开手里的一道黄布,上书圣旨二字,阴阳怪气地背起来:“圣旨到,孝陵卫指挥使赵,锦衣卫指挥使刘接旨!” 须知,为防止前明满清两朝宦官作乱的情形再度出现,本朝严厉规定,宦官不得识字。是以有时太监代皇上外出宣旨,都是事先找人念出来,硬生生地背熟,也难为这些当太监的了。 至刘指挥使以下,所有人都半膝跪下。依太祖旧例,武人身着武袍,可半跪。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孝陵卫指挥使赵,玩忽职守,竟使太祖孝陵遭窃,罪当诛九族!但念其守陵十八载辛苦,仅斩其一人,妻子父母,流放宁古塔!锦衣卫指挥使刘,朕令你三日之内,必须捉拿住盗墓恶贼,死活不论。各地官民,紧密配合。否则以谋逆论处!钦此!国朝四十年四月三十。” “吾皇万岁!” 众人站了起来,分别有两个指挥使接了圣旨。那孝陵卫的赵指挥使明知即将斩首,居然脸色好了很多。须知,看守不力可是诛九族,现在至少能够保住家人性命了。 太祖早年云:“昔黄宗羲曰,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又传亚美利加国首任大统制华盛顿,其人功勋极大,本可荣登大宝,然其甘心急流勇退,使得天下归天下人。彼大酋能行虞舜禅让之举,朕岂能不如一百多年前的蛮夷?从今以后,皇帝轮流做。有敢违誓言者,天下共击之!”须知太上年老,废黜废帝之后,过了几年也退位。之后由德宗皇帝接位。德宗皇帝为人慈心仁厚,废除太祖年间一系列苛政,又为遭太祖所诛之功臣恢复名誉地位,无论民间庙堂,都颇得人心。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龙驾归天,今上才接位。哪知方接位不久,就出了孝陵被盗的大事,今上哪能不震怒。不过还是按下火气,只砍了赵指挥使一个人的脑袋。 那羽林卫出列二人,扯下赵指挥使的朝服乌纱,拖将下去。那太监又说道:“刘指挥使,圣上又有口谕,令我协助指挥使大人一同破案!” 这文不行,武不能的没种家伙,还能做什么,恐怕就是监视我们。但太监在皇上身边,纵然装作是偶然失言说上几句坏话,对我们也是大大不妙,是以不能得罪。 “无妨!”刘指挥使身材高大,对着那太监弯腰问道:“敢问公公姓名?” 那矮小的太监尖笑道:“贱名不足挂齿,本公姓郭。” “原来是郭公公!”刘指挥使哈哈大笑,“我们已经掌握了关键性的证据,贼人是跑不了的。待末将介绍一下,这位是末将麾下的朱千户!” “朱千户!” 太监拱手,既然它行礼了,我总不能失礼。 “郭公公!” 刘指挥使说道:“末将会坐镇京师,指挥破案。至于朱千户,他会执行一项重要的任务,我们虽然得到了关键的证据,但是一时还无法分辨其中的细微差别。所以朱千户将会前往天津拜访一位大儒,请他讲解,郭公公就陪着朱千户前去,大功是少不了的!” 我暗骂刘指挥使老奸巨滑,轻轻地就把阉人推给了老子对付。太监不知轻缓重急,高兴地连忙点头。 我在刘指挥使手下任职多年,脸色不好哪能不被看出,那刘指挥使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千户,你可知为何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无他,我们这些做武人的,大字不识几个,最怕和搞学问的打交道。而他们又一身臭脾气,难以接近。听说你的老婆王玟琳乃是翰林院大博士,连这种大学问家都能搞到手,想必厉害的紧。所以此次任务非你莫属,不成功,就成仁!” ** 三十一 那位精通易学风水,又善江湖杂学的大师,家住天津卫北洋大学堂内。我们有求于人,不得不亲自驱车百多里请教。我心想此次并非行军打仗,而是向一个糟老头请教学问,无需大张旗鼓。这些读书读到绝顶的家伙多半对我们武人抱有偏见,人马一多,反而适得其反,一怒之下就把我们赶出来。所以我就在手下的校尉中挑了几个面善的,然后再把郭公公犹如老爹一样的哄上车子,车顶按上警示灯,呼啸前往天津卫。 京师距离天津不过百多里,以高速公路的行程,不必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我度日如年,无他,身边伴着一个太监。老子见识过美女也干掉过死囚,但是和不男不女一起坐车还是第一次,说不出的难过。他身上散发着一个奇怪的腥味,为了掩盖,就用大量香水喷洒,一香一臭,更是难闻。再说郭公公的相貌,身材矮小,不满五尺,因缺了男人那玩意儿,不会分泌男性激素,脸蛋光溜溜,除了眉毛和头发,一根杂毛都没有,真像火星生物形象大使。说来也稀奇,它的下巴特别宽,和我这个大老爷们有的一比。正当我暗暗打量太监的时候,郭公公忽转过头来,露齿一笑,看地我毛骨悚然,尖尖地笑道:“听口音,朱千户似乎是南人?” “嗯,在下祖籍甘肃,出生于淮南,后来又到杭州卫当了五年兵,南方口音比较重。”不得不应付。 郭公公笑道:“我也是南人,我是四川自贡富顺人。” “哦,原来如此!” 我心不在焉地回复,心想怎么还没有到达天津呢?眼见天渐渐地亮了起来,那太监唧唧歪歪说个不停,我眼前忽然一亮,看到北洋大学堂的正门了,急忙打断郭公公的话:“公公,北洋大学堂到了。我朝惯例,车马不得在大学堂内行驶,我们就此下车去找那大儒吧。” “甚好!” 校尉急忙下车打开车门,迎接我和郭公公下车,我嘱咐他们留下,然后大跨步走了几步,猛然察觉身边没人,回头一看,那太监个子矮小,脚程慢,又体弱无力,气喘吁吁地叫道:“朱千户且等等本公!” 我只得放慢脚步,小心翼翼地配合着那个太监的脚程,以我这种块头的人,居然如女子一般迈着小步,着实让清早上课去的太学生们暗暗纳闷,犹如看猴戏一样看着我,令我恼火之极。这时守护大学堂的校尉狐假虎威喝道:“站住,何人敢擅闯大学堂!” 我一瞪眼,把胸章露出来,那校尉还算识货,顿时哈腰点头:“啊,原来是锦衣卫千户大人,不知大人来北洋大学堂何事?” “我问你,那个林博士在哪里?” “等等,小人带大人过去。” 说着,带着我们轻快地往前走,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那校尉把我们带到这里就驻足不前,说道:“大人,小的只能把您带到这里,再往里,小人就不敢了。大人小心,这林博士脾气古怪,千万不要惹怒了他,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说着,一溜烟儿跑了。对于这种顽固的老头子,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当下也不在意,向郭公公摆了一个请的手势,便沿着丛林里的小径慢行。这丛林极为茂密,遮天蔽日,也不知如何种植。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条分岔路,我循着方才西洋别墅方向位置的记忆挑了一条小径,再往前数步,居然又是一个分岔口。如此走了百多步,居然遇上了七八个分岔口,想退回去亦是不能,此刻连自己身处何方都不知道了。 那太监紧张地抓住我的衣袖,惊叫道:“朱千户,怎么回事,我们迷路了吗?” 我眉头一皱,挣开太监的拉扯,安慰道:“无妨,我会找到出路的。” 我心中暗暗思忖,这林博士既然精通易学,那么奇门八卦的布阵想当然亦是擅长,他居住在丛林里,脾气古怪,定是讨厌别人打搅,所以故意在丛林里设置了阵势,把人困住。只要一两个人传出风声,日后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既然只是阻碍别人来骚扰,那么根本不会安装机关暗器,如此一来我就有办法了。 我对郭公公说道:“公公暂且在此等候片刻,千万不要离开,我先去探路,待找到了路径再来接你。” 郭公公点点头。 其实我的计划也很简单,我看那些树木最高的也不过五六米,只要攀到树枝顶端,就可以看到西洋风格的别墅,判明方向。当下我一运气,嗤嗤犹如猿猴一样攀上树枝。这项功夫当年可是在交趾平叛的时候,为了活命才学了下来,自从进入锦衣卫之后难有发挥场所,如今才再展身手,不免有点生疏了。 我爬到树枝顶端,从枝叶里探出脑袋,瞧见西洋别墅,也懒得下去,索性如同猿猴一般在树与树之间攀援,很快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呼呼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然而音波钻入耳朵的鼓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但是骂中有爱,特别的感情表达。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杀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五六,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本宅受朝廷特别保护,就是我开枪杀了你,也是毫无问题的!” 一听这话,我不禁摇摇头,这女人看似聪明,原来也是一个绣花枕头。蠢女人,打斗生死之间,容不得一丝犹豫,若是我老早开火,哪会讲这么多废话。再说了,你以朝廷威胁我,表明就是心虚。 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说道:“没事,没事!我是朝廷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那女子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女人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女人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女子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女人,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女子一下,那女子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问道:“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是朝廷派来的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特来拜见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女子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那女子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可以,多谢这位姑娘了。嗯,还未请教芳名?” “林白水!” 女子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 林白水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千户大人,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收藏,时常胁迫我看书,看得我头大如斗!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在下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奉上峰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之命,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大师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大师……”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北洋大学堂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京师的傻大兵,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六,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其实仔细想想,我老婆不也是博士吗?由此可见,女博士并不稀奇。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们锦衣卫找我有什么事情?我乃是家传风水卦爻,江湖典故,似乎和你们锦衣卫没有牵连吧!” 我一言不发,掏出照片,小心翼翼地递给林白水,说道:“昨夜太祖孝陵遭窃,以我看法,乃是南点心派高手做手脚,至于何人,则请林博士指教。” 林白水方闻孝陵被盗,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看着精巧的手法,恐怕是南派第一高手——盗圣郭小驷出马的!” “什么!” 我大吃一惊。 盗圣郭小驷我有所耳闻,据说是盗中极品,妙手空空极为厉害,向来不留痕迹,以是与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只是其人讳莫如深,真人面目从无有人看见过。 林白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得亲自去一趟,看看情况如何。毕竟,太祖孝陵乃是家祖设计,我绝对不能辜负爷爷的名誉!” “甚好!”我大喜,她去了更妙。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只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一起出去了。 我打量着林白水就这么一身白色衬衫,一条黑裤子,顺手拿了一串钥匙塞进口袋里,扶扶眼镜,径自带我走下楼梯。我心里暗暗纳闷,不禁好奇地问道:“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不需要梳妆打扮一下吗?” 林白水回转头,白了我一眼,反诘道:“哼,你当我是那种只知梳妆打扮讨你们男人欢心的女子吗?此次前往京师,我不过查勘孝陵状况,又不是相亲大会,何必打扮的不同一般得体?” 我哑然,原来女人与女人的性情也是不同。以我老婆王玟琳而言,若是外出,即便去菜场买颗青菜,亦是打扮地齐齐整整。假若乃社交宴会,更是花费若干时辰上妆换衣,等待地我心好焦。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 我们走出西洋别墅,林白水在前面带路,我跟在后面,突然说道:“等等,林姑娘,我还有一位同伴在林子里迷路了!” “啊!” 林白水捂住小口,朝我笑笑:“把林子迷宫设计地太复杂了,居然又困住人了。希望他不至于逃开,哪找起来就麻烦了。” 我们沿着林间小径,左拐右转,也不知过了多少岔口,眼前陡然一亮,一头矮小的动物猛然扑过来,靠在我怀中,鼻涕眼泪一大把,哭哭啼啼:“朱千户,我等你等地好苦啊!总算把你盼来了!” 我只觉得浑身寒毛竖起,如此被一个太监抱着哭,而非美女,可真不好受,于是急忙推开郭公公说道:“哪里哪里!我朝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失言。来,郭公公,大国之内侍,也得有大国的风范,务必哭哭啼啼。” 郭公公拿袖子抽抽眼泪,瞟了一眼林白水,我急忙介绍:“这是林白水林博士——这位是内侍司礼太监郭公公!” “哦,林白水林博士。” 太监简简单单地回话一句,也不多说了。 林白水带我们来到北洋大学堂门口,一起坐到了车子里面,有美女作伴,我心情舒畅如需,当下也不计较郭公公。由校尉开车直奔京师,行至半途,突然有人设卡阻拦,车子停了下来,一排人从关卡处冲过来,示意我们离开。 我勃然大怒,从窗口探出脑袋,见对方衣服乃是墨绿色的军装,不过是普通的天津卫校尉。纵然是他们的首领天津卫指挥使,也不过三品官员,和我这个京师锦衣卫千户的官阶平行。当下我打开车门站出来问道:“你们何事阻拦?” 国朝军队惯例,三人以上校尉必须列队走直线,领头者为官阶最大。但见他们却三三两两散开,以至于我不能分别谁是头头,当即心头就是一凛,眼珠打转环视,见他们似乎隐隐约约将我包围,顿时暗暗提起警惕。 其中一人持枪说道:“京师暴民作乱,为防骚扰天津,上峰下令,特地封闭了高速公路。” 我大喝道:“你小小校尉,见本千户居然不知行礼,该当何罪?依律打军棍八十!” 那校尉一愣,想不到我说出这番话来。我原本就在怀疑他们,直到这时才完全确认,须知下级向上级行礼,在军中几乎成为条件反射。此人见了我这一身耀眼的酱紫锦衣卫官服,连眼睛也不眨一眼,绝对有诈! 趁他倏忽间,我陡然出手,飞身上前,夺下那校尉手中的连发步枪,嗵嗵一阵乱射,顿时将那些校尉打地鬼哭狼嚎。也当真脓包之极,呼啸着就掉下枪械,逃之夭夭。 我送了一口气,因这次前来接送林白水,以为没有战事,不过拿了一把手枪和一把装饰用的腰刀,所以抢先夺下步枪。原本以为一番恶战,居然如此顺利地就干掉了他们。 我转回车子,里面的郭公公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问道:“朱千户,发生了什么事情?莫非有贼人打劫?”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哪有贼人这么大的胆子,居然冒充天津卫来打锦衣卫的劫,活的不耐烦了?我唯恐——京师有变!” “京师有变?” 郭公公和林白水一起发出这个疑问。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我这般隐隐猜测,当下吩咐开车的校尉:“快,撞开关卡,直奔京师。越快越好!” 坐上车子,我尝试用车载无线电联系刘指挥使询问情况,却听见无线电里满是嘈杂的响声,校尉告诉我,这是受到了严重的干扰。我心头一凛,果真给我猜到了,京师有变。须知,这是军用无线电,不像民用的那么脆弱,连它也受到了干扰,说明对方是极其强力的集团,妄图封锁整个京师。 自从铁腕的太祖驾崩之后,太祖皇后与一干内侍妄图以前唐武曌为先例,登基承制。旋为叶武定公等一干老臣打击下分崩离析,皇后被囚冷宫,一干内侍或杀或囚,然遗留庙堂江湖之党羽甚多。废帝即位,其声望不及太祖,其手腕亦不及太祖,却处处模仿太祖,民怨沸腾,至皇后逆党蠢蠢欲动。不过两年,就在一干老臣支持下,拥立首辅大人为帝,废黜废帝,首辅大人即为当今太上。太上年老,自知时日无多,乃择年富力壮的德宗即位。德宗为人宽厚,虽是大乱之后大治的明君,但是也过于宽容皇后逆党。想不到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陡然暴毙,世人纷传谣言,令当今圣上好不恼火。如今京师有变,是谁在作乱?皇后逆党?还是谋害德宗的奸逆? 我摇摇头,也罢了,这干朝廷大事,非我一介小小千户所能思虑的。 突然,一声尖啸传来,随之车子一震,我陡然翻倒! ** 三十二 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车头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立即把坐在车后座的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重重撞在车前排座位上,瞬间又被安全带弹回去。而在前排开车的校尉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作为锦衣卫向来横行霸道,不知系安全带,整个人像是炮弹一样地从座位上弹出去,撞破车前窗玻璃飞出,凶多吉少。 随之车头受到阻拦,而后轮还在驱动前进,六缸柴油机产生的巨大推力立时把整辆车子从后掀起,犹如狂风暴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我们三人在狭小的车厢内撞来撞去,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四轮朝天倒立在地上。 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解开安全带,滚到原来的车顶——现在的车底。一脚踢开玻璃窗,爬了出去,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须知,我们的车子纵然不是专门作战的装甲战车,亦是结构坚固,而我此刻看过去,竟然发现车头整个人弹飞,只剩下半个车后座,仿佛有一把大刀将其切开了。我的目光由近及远眺望,公路上零零碎碎散落着汽车的零件和在车头被甩出去的校尉尸体,前方不远处公路上则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起码是反坦克地雷的杰作。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锦衣卫千户没有这种价值,郭公公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林白水了,难道这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吗?为了除掉她,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救救我!” 女人和太监呻吟着。 他们都没有死,由此可见,坐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我重新爬进车子内,先解放了林白水,把她拖了出来,然后再救出郭公公。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郭公公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目光呆滞,显然吓坏了。 我茫然无措地注视着前方,四下里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辆车子,看来之前那些冒充的天津卫校尉所说确实不假,京津高速公路已经被封闭,就只有我们一辆车。眼下无法求救,我只得说道:“我先去到附近的乡村里找寻帮助,你们呆在这里,不要离开!” 我走到高速公路边缘,刚跨下防护栏,突然听到林白水尖利的叫声:“救命,朱千户救命!” 我重新跳入高速公路内,之前远处啪啪跑来一辆军车,跳下几个校尉,捉住林白水和郭公公,死拖活拽抬入车子。这辆车子来地这么巧,恐怕绝对不是过来救人,又见他们的这些举动,想当然就是来确认灭口。因见主要人物还活着,索性全部活捉过去。 那车子上的校尉见到还有活口,又身穿锦衣卫的武官服饰,当下毫不犹豫地开火。老子就不如女人和太监值钱,犯得着用十多把枪来打过来,组成一道凶狠的火力网,把我压制得不时像猴子一样蹦蹦跳跳躲避子弹。毕竟我曾参与安南平叛,接受过枪林弹雨的沐浴,作战经验丰富,于是灵巧地躲开子弹,加上距离相当近,刹那间我已经冲到军车车头前,火力再也无法覆盖我。 然而同时军车也如一头呼啸的犀牛一样恶狠狠地撞过来,只听砰的一下,我的身影顿时消失在飞速行驶的车头之下。驾驶员从反光镜内看到车尾滚出一团紫色的东西,就当我已经被撞死,心满意足的离开。 当然,我哪里是这么容易被弄死的呢?我只是在车子撞过来的一瞬间,猛然抓住车头保险杠,身子钻入车子底下,单手牢牢抱住底盘,另一手脱下破破烂烂的武官服,丢在地上滚了出去,让敌人以为我已经被撞成肉泥了。 我双手牢牢抱住车子底盘,幸好军车轮胎甚高,我倒是不必担心路上被什么障碍物撞到。转眼我身下飞速闪过的柏油路化作泥泞的小径,车速也缓缓落了下来,不刻停止,粗粗估算一下,不过走了十几公里,应该在京师与天津交界的郊区,这里便是敌人的老巢。我倒是想探一探,这帮神秘的家伙是什么人?若是与太祖孝陵被盗有关,可是大功一件! 车上的人陆陆续续跳下来,林白水这女人还在不知趣地大喊大叫,什么你们无视朝廷王法,罪当凌迟。唉,女人,这帮作反的家伙,还有什么王法吗? 果然,片刻女人就嘤嘤唔唔说不出话来了,估计拿什么堵住嘴巴了。 我听到远处传来吱啊一下的铁门打开响声,随后一排整齐的军鞋踩在泥地上啪啪的音响传来,我偷偷瞄下去,约莫十多个人站在泥地里,但是其中却有一双黑色的布鞋。我稍微一怔,这大概是他们的头头吧。没穿军鞋,那么是文官。 果然,一个校尉上前向他行礼说道:“启禀大人,炸药火候正好,我们要的人一个都没有炸死,全部带回来。大人真英明!” “你们,带来了两个人?” 校尉摸不清这个人的意思,一愣才说道:“是!” “啪!” 这人打了校尉一个巴掌,骂道:“胡说,你这个废物!明明还有第三个!车子底下的朋友,就不必躲躲藏藏了,请出来吧!” 连我都不禁一愣,我躲在车子极为隐蔽的地方,身子叫轮胎遮住了,他怎么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莫非这人顺风耳,一下子就听出了我的呼吸声? ** 三十三 既然别人邀请了,我当然不能没礼貌地不出席,当即便哈哈大笑三声,钻出车子外,震震立在泥地上。之所以大笑,乃是为了掩盖浑身脏兮兮、破破烂烂之窘态。 我挺胸缩腹,目光倨傲地扫过去,看到对方有十七个人,清一色的校尉,手持全自动步枪,齐整地抬起来对准我。居于中间的那个穿布鞋的领袖,则是白衣白裤,脸上也包着白巾,讳莫如深,脚底却是一双黑色布鞋,甚是古怪。他这般遮遮掩掩,想必是不想让别人见到真面目,恐怕就是朝中的大人物。 再过去便是郭公公和林白水了,那郭公公还是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而林白水倒是蛮有精力,额头的伤口叫他们包扎好了,但嘴巴里也塞了一块纱布,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那白衣人上下打量我,忽笑道:“纵然身处逆境,亦是不肯放弃手中象征锦衣卫千户的腰刀。你这人,礼仪上倒真是武人楷模。” 我不由得把左手按到腰刀柄上,心中暗自思忖,我朝虽然复明制,但是时移事异,尖端武器发展日新月异,一把小小的手枪就比大刀厉害,所以武官发下去的刀具,多半是做装饰之用,甚至刀刃没有开锋。但我不是这么想,眼下我手头一点武器也没有,这腰刀虽然没有开锋,但好歹是上好精钢打造,砍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因此顺手带了过来。这个白衣人突然提起我的腰刀,似乎另有深意,果然又听他笑道:“可惜这迂腐之举出卖了你!我很佩服你,居然能一身不吭地在车底潜伏进来,可是这把腰刀就没有这般听话了,它的一角垂在地上,于是在泥地里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我手下的这帮蠢货没有人看到,但是我注意到了。” 该死!早知道就把刀子拎起来。我暗暗骂道,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寻找脱身之计。 “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武人的壮举,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逃出去,我绝对不追究。” 岂不是废话吗?我挥刀再快,也不如子弹快。当下我哈哈大笑,突然拔出腰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那白衣人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腰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白衣人眼前! 一把腰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白衣人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腰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腰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校尉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白衣人身边,一拳砸出去。那白衣人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腰刀。拳头化掌,捉住腰刀刀柄,使劲后拉,从校尉的脸上拔出腰刀。 从我掷刀,袭击白衣人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校尉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腰刀,这个校尉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白衣人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腰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白衣人。我算准时间,当腰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腰刀的刀柄上,霎时腰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白衣人。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白衣人——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白衣人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还是没有开锋的腰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根本不利于自动步枪火力的发挥,何况他们还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校尉的脖子。后者脑袋突然飞上半空,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脖腔里滚滚鲜血涌出,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里腰刀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开锋,但是古时蒙古骑兵就是用没有开锋的马刀一路砍到欧洲,所依仗不过是马的巨大冲击力。而我奇大无比的手劲弥补了这个缺点,东砍西杀,绝对不让他们有机会开火伤人。当下就砍死了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校尉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随后这个脑袋就像成熟的果子,砰的一下,硬生生从颈部这个树梗上被摘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做到京师最重要的部门锦衣卫千户的职位上,靠的并不是权势金钱,而是靠手里的拳头,一步步用战功打出来的! 那白衣人原本一直轻蔑地不屑地看着我们交手,直到我骤然出拳,瞳孔缩紧,才惊讶地发出叫声: “军道杀拳!” 我哈哈大笑道:“不错,正是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最早发源于三国时期,那是一个纷乱的年代,英雄辈出,除了天下无敌的人中龙吕布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天下拳术第一的高手——刘备! 刘备?居然是天下第一的拳术高手?世人被罗贯中《三国志》所误导,以为刘备就是那么一个只会掉眼泪的无用男人。岂不知三国完全是一个讲究实力的时代,根本不需要眼泪,需要的只是铁和血,若刘备真是这么一个家伙,哪会有出场的机会。其实,刘备真的是一个拳术高手,纵然《三国志》中亦是有所暗示。譬如小说开场描写刘备,他的外貌是这般模样:“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 刘备个子不矮,汉尺合现今公制,他的身高约莫一米七五。“双手过膝”,说明他的手臂几乎有一米五那么长,如此长的手臂,在拳击的时候,可是大大的占便宜。君不见,为何拳击场大个子居多?无他,个子高手臂也长,别人离自己还有一寸的时候,自己已经打到对方脸上了。“两耳垂肩”,说明他耳朵大。拳击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头部,耳朵大肉多,相当于戴上一个软盔,就是挨上几拳也暂时不怕。更重要的是,“目能自顾其耳”,也就是说他眼睛能看到自己的耳朵,视野多宽泛啊!常人双目视距不过一百二十度,刘备起码二百七十度,侧身袭击完全可以比别人更早察觉。如此优异的先天条件,造就了一代拳术天才,当是时,人称铁拳无敌刘玄德! 及刘备过世,拳法传习给他儿子刘禅。虽然这小子脑子有问题,智力不及常人一半。但是有一种白痴学者的说法,也就是说一些白痴擅长某些专业。刘禅恰好将刘备传下的拳术练就的炉火纯青,更上一层楼,以至于传习到后来便合称“备斗神拳”。备,刘备;斗,刘禅小名阿斗。 至三国始,备斗神拳流传甚广,及宋末,汉人豪杰郭侃随蒙古大军一直西征到如今的波兰,也一路将备斗神拳流传到了西方。后世百多年后,法兰西国大豪孟德斯鸠习备斗神拳,结合西洋拳术对力量的运用,开创了新流派,人称“三拳分立”。而明末备斗神拳亦随阳明派高手朱舜水东渡日本而传入东洋,倭人无知,见备斗神拳威力巨大,又以为北斗主死,便谐音称呼为北斗神拳。 到了满清末年,西洋三拳分立随留学西洋的国人传入,而日本北斗神拳亦随日人拳霞次郎传入国内。时国局势动荡,有英雄豪杰为国担忧,便把东西两个支派结合本土正宗备斗神拳,加以融合演化,终于打造成世界最强的拳术“五拳分立”。传说无人可抵挡五拳以上。该拳法首先在反清义军内传扬,杀伤力极大,之后不论在打击倭寇还是抗击美夷的战场上,都大展威风,后人便称为“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入手极易,所以本朝武人几乎人人修习。只不过军道杀拳越练到后面,固然威力越显大,但是难度亦是提高。军道杀拳按照级别分为九段,能够像我这样练到七段的,在国内已经屈指可数。那白衣人瞧见我使出了杀招,己方败局已定,却不忧反喜,捏捏拳头,指骨关节发出咯咯地欢叫,笑道:“正好!我倒是想会会你的军道杀拳。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的北斗神拳厉害!” 我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倒不是叹息自己的命运,而是觉得这个家伙真是白痴!眼见他们做事如此大手笔,又是反坦克地雷,又是军车步兵,想必事情非常要紧,理应当时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立即开火将我射杀。但是这个家伙居然罗里罗嗦讲废话,让我反攻倒算。这也罢了,然后我和那些校尉搏击的时候,这个白衣人居然站在一边慢悠悠地看猴戏。直到此刻败局显现,还想和我较量一番。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不是白痴,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柴。 当下我一合拳,笑道:“请。” “不客气……” 他恭恭敬敬地回礼,犹如江湖人比武,可惜我不是江湖人,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趁他双手合拢之际,陡然偷袭。两人只不过相距三四米,瞬间就让我迫近。我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太阳穴恶狠狠砸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白衣人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身手还是不错,我在如此促短的间隙里攻击,他仍旧能够反应过来,双手抵挡我的拳击。但是毕竟已经吃了大亏,我不能打到他的太阳穴,就缩回拳头,攻向其他要害,对准他的胸脯噗噗连续发出五拳。但听咳咳数下,白衣人瞳孔陡然缩紧,喷出一口鲜血,他的肺部受到重创! “保护大人!” 余下的几个校尉,原本在观看我和白衣人的决斗,此刻一见白衣人落下下风,慌忙过来搔扰。他们不敢开枪,因为我和白衣人相距太近,两人身形又不住变化,唯恐误伤。是以这些校尉只能拔出匕首,硬生生扑上来。 我眉头一皱,白衣人已经是强弩之末,无足轻重,倒是这些校尉犹如嗡嗡的苍蝇一样叫人讨厌。当下先回头对付校尉们,待到一一击毙,白衣人已经逃之夭夭,算他有自知之明。 我松了一口气,好一场血战,环顾四周,能够站立的只有我一个人了。那林白水坐在地上,脸色倏然由白转青,我大惊失色,让这些敌人下毒手暗害了! 我慌忙从地上捡起一把匕首,来到林白水身边,一把抽出塞在她嘴里的纱布,这女人眼珠一翻,当下就喔喔地呕吐了一地,把鼻涕眼泪挤出,好端端的一个小美女顿时化作无盐东施。 过了许久,她才吃力地抬起头,气喘吁吁,骂道:“你这个家伙,好残暴,杀人也罢了,怎么动辄斩首!” 原来是她见不得血腥,引发呕吐,嘴巴又被塞住,差点窒息。我哼地一声:“妇人之仁,要不是老子下手狠,慢一点,现在地上躺着的就是你了!而且凭你的姿色,恐怕不会让你简简单单的死掉。” 林白水当然明白我在说什么了,白了我一眼,不说话。我也懒得理会,割开了她身上的绳子,又救下郭公公。那太监原本吓得缩成一团,此刻突然抱住我的腰,吓得我毛骨悚然,那太监叫道:“朱千户,你如此神勇,此刻能够救我的只有你了。” 我极力挣开它,说道:“好说好说,郭公公有何吩咐,在下定当竭力而为。” 郭公公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胡言乱语道:“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要杀人灭口了。” “你说什么?” 郭公公抬起头,下颚硕大眉毛浓粗的古怪脸颊朝向我说道:“因为,我就是盗圣郭小驷!” ** 三十四 “什么,你就是盗圣郭小驷?”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地惊讶叫道,然后两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简直无法相信,大名鼎鼎的盗圣居然是眼前这个猥琐的太监。 郭公公苦笑道:“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的,不过——请看!” 郭公公说着抬起右手,手中提着一个亮晶晶的环扣,一荡一荡,看着觉眼熟。我一摸脖子,脸色陡然大变,这是我老婆王玟琳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向来被我视作珍宝,一直好端端地挂在脖子上,什么时候居然叫郭公公拿走了? 郭公公说道:“抱歉了,朱千户,这是我方才顺手牵羊拿到的。现在你信了吗?我就是郭小驷。” 我接过环扣,又重新挂在脖子上,点点头,信了八九分。我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触觉敏锐,能够有人有如此手段,不声不响地从我身上隐蔽处取走一样东西,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但是,你是盗圣,怎么在大内做宦官呢?以你的手段……” 郭小驷苦笑道:“往事不堪回首,冤孽啊!之前的事情我不多说了,我盗圣名号虽然大,但是得罪的人也多,无处可逃之下,只好跑到了大内做太监。正所谓大隐隐于朝。” 之前我就知道郭公公和郭小驷同姓,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他这般大着胆子以真名现身。以常理推断,盗圣隐蔽,当然是改名换姓,因此以真名显现,反而叫人意想不到。 林白水叹道:“原来如此,难怪五年前盗圣突然失踪,原本以为叫仇人诛杀了。但是谁也想不到,堂堂盗圣,居然混迹在大内做司礼太监。不过这次你何苦要重出江湖,放着好好的太监这副有前途的职业不干。而且居然破了太祖孝陵盗窃,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啊!” “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 郭小驷脸上浮现出一层喜悦的神情,他的脸相古怪,但是这时看来也顺眼多了。我稍微一怔,想不到太监也会恋爱,约莫是未受宫刑之前遇到的外面某个女子,一见钟情,所以甘愿冒奇险。但是——我突然想到,太祖孝陵虽然守卫森严,可这是为了保护太祖圣躯,以太祖节俭朴素的性格,绝对不会在孝陵内陪葬什么值钱的宝物。再说盗圣郭小驷的手段,要钱的话,随便盗几个大户贵族,甚至之前的满清皇帝陵墓即可。干嘛偏偏要去孝陵。那个女人指示郭小驷盗窃孝陵,究竟有什么目的?如此大费周章行事,这女人绝对不简单! 我心头一沉,正想询问郭小驷,转念一想,恋爱的男女,意志极为坚定,哪里那么容易探出口风,不如暗暗跟随,找出真正的主谋,当下叫道:“你这个家伙,害地我们好惨。要盗墓也罢了,何必摊上孝陵,里面又没有值钱的家么。不知道你拿了什么东西,现在好了,你看,这么多人来追杀我们,待会儿肯定又会来一批!” 郭小驷露出尴尬的神情,慢慢说道:“这……孝陵内,我只是拿了一样小东西,只要交给她,之后我们就可以远走高飞。我本以为定然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成功,不叫人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可是……”郭小驷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瘦小的身子顿时又缩了起来,抬起头,惊恐地看着我们:“我看到了不可能的事情!太可怕了!” 既然敢盗墓,自然胆子极大,但是眼下居然胆小如鼠,莫非真的遇到了非常可怕的事情? 林白水脱口问道:“什么事情?” “你们绝对想不到,绝对想不到。”郭小驷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越发抱紧了身子哆嗦,他吞咽了一口口水,绘声绘色地讲述道:“我看到,太祖活了!”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我怒道,“我朝太祖朱讳惠黎,自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以弱冠之龄起兵,征战天下三十余年,驱满鞑、灭倭寇,直至不惑之年才荣登大宝,重建我大明帝国。太祖高寿,自国朝二十七年以耄耋之龄驾崩,如今已经过了整整十几年了,阴寿九十好几了,你怎么胡说太祖又活了。太祖又不是妖怪!说驾崩就驾崩,说复活就复活!” 郭小驷惊恐地看着我们,似乎是第一次向大人撒谎的孩子,说道:“这是真的,我没有欺瞒你们,我真地看见了活着的太祖!” 我摇摇头,不至于否。倒是林白水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且说说,太祖皇帝怎么个活法?是不是你在盗墓的时候,太祖圣躯忽然张开眼睛?” 郭小驷摇摇头,说道:“不是这样的,当时,我正拿了那个东西,准备爬上天井出去的时候,偶然回头瞥了一眼……”他又缩缩脖子,明明是初夏,何必如寒冬腊月一般,“我居然看到,太祖身穿冕冠冕袍,就站在灵柩前……” 我突然也是如郭小驷一般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虽然置放太祖灵柩的内室尚未进去,但是光看过照片就可以想象,依稀之间,在那昏暗的太祖灵柩内室,长明灯日夜燃烧,却依旧叫人感觉阴气森森。当自己已经吊在天顶的时候,回转头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是阴气,带着死亡气息的阴气,居然能够看到原本躺在万年玄冰棺内的太祖居然立在旁边。而且由于从上往下,观看的角度非常古怪,更叫人觉得毛骨悚然,倏然之间太祖抬起头,森森一笑……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再看郭小驷,他大口大口地喘气,过了许久才平静下来,说道:“我必须去找她,只有找到她,我才能明白一切。” 我顿时大喜,正和我意,当即笑道:“甚好,我且陪你过去。万一遇到了什么危险的事情,我可以保护你!” 郭小驷犹豫地瞟了我一眼,终于下定决心地点点头说道:“嗯,就这样。林姑娘也去吗?” “当然!”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们,老子可舍不得扔在乡下的荒郊野岭。 我扭头一看,哈哈,正好,那帮被我打死的废柴们还留下了一辆车子,我们不用双脚走路了。我连忙爬上驾驶室,扭动车钥匙,发动汽车。林白水、郭小驷一一上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郭小驷一直贴在我身边,这次居然是林白水先坐了过来,靠在我右侧。那驾驶室本来荷载两人,我们三个人囫囵挤成一团,纵然林白水、郭小驷都是瘦瘦的苗条人形,还是稍显狭窄。那林白水贴在我边上,一股少女的体味传来,可比太监的骚臭味要好闻多了。 我在郭小驷的指点下开上公路,一路狂奔,渐渐地从京师和天津交界的郊区步入十三陵。据郭小驷所言,他的那位住在十三陵一带。我一想,倒是合情合理。须知,我朝为防止宦官专权,严厉规定,未得皇上准许,擅自出宫者斩立决。一般情况下,郭小驷是极难离开皇宫,纵然离开,所去之处有限。倒是他作为司礼太监,因时常得去前明诸皇帝陵墓打扫拜祭,可以借此机会偷情幽会。 但是方入十三陵,我便觉得隐隐有些不对头。那十三陵虽然不如太祖孝陵那般守卫森严,但是本朝标榜以孝治国,所以不论前明满清,历代皇帝的陵墓都保护完好,由孝陵卫派出一部分校尉日夜看护。一般情况下,我大白天的就擅自闯入十三陵,起码有人上前警告。可是,我开车已经闯入神路了,尚未有人过来。难道那些孝陵卫的家伙们,因为首领指挥使刚刚被砍了脑袋,都吓得跑回家了吗? 牌坊、大红门、碑楼、石象,一个个在我眼前飞快闪过,我突然觉得很眼熟,恍惚之间,好像看到在很久以前,我曾经和一个女人一起来过这里一样。是王玟琳吗?不,好像不是她。那个女子的身形虽然模糊,但是那苗条的腰肢、高挑的个子,绝对不是王玟琳。我不禁摇摇头,努力从幻想中摆脱出来,瞟了一眼旁边的林白水,猛然间觉得,那个女人倒是很像她! 脑子昏了!我暗暗想,一定是很久没有碰女人,色急攻心,居然把眼前的女子给弄错了。要是让王玟琳知道,一定会在我的饭菜里下毒。 我苦笑一下,又摇摇头。林白水好奇地问道:“喂,你老是在摇头干嘛?还不安心开车。撞死了本姑娘,找谁去赔啊!” “是是!” 我又瞟了一眼林白水,见她脸上并无怒容,只是提醒我一下而已。眼角余光瞄到郭小驷,他的脸上阴晴不定,肌肉不住抽搐,眼珠直直地瞄着前方,似乎在做非常困难的抉择。 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于是收回眼神,在这一刹那,郭小驷霍然暴起,飞身扑向我,重重地一推。 若在平地上,别说这重重一推,就是一把大刀砍过来,我亦是轻松从容地应对。然而此刻我正在开车把握方向盘,我和郭小驷两人之间又隔着一个林白水,竟叫我无法应对! 霎时我受到冲击,方向盘猛然打滑,转向右边,于是带动整辆车子向右偏转。由于这次汽车打转角度极大,又在短短数秒中之内完成,惯性力量巨大之极。我们被这股怪力压到右边,林白水压在我身上,郭小驷又压在林白水身上。这样我受力最多,动弹不得。而郭小驷倒是轻松,其人既然号称盗圣,身形自然不是泛泛之辈。只见他如猿猴一般灵巧地脱开惯性力量,手指一扣,咔嚓就打开车门,纵身一跃,引得林白水啊的一声尖叫,以为便会摔死。郭小驷却如一只飞行的蝙蝠,张开宽大的太监服饰,轻飘飘落在地上,然后极快地脱下衣物,露出一身劲装,转身逃之夭夭。 我又惊又怒,这死太监老早就算计好了,故意让林白水靠近我坐下,而自己则在车门边,方便逃窜。这郭小驷如此处心积虑,恐怕绝不是脱身那么简单,再看十三陵内竟然没有一个守卫,就知道事情不寻常。 思虑之间,车子打滑,方向盘自己飞快地转动,已经难以控制。我抬头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车子正撞向一座牌坊。以眼下的速度和车子的重量,我们铁定被撞死! 我大喝一声,运足力气一头撞破车窗。须知,车子的玻璃窗不是一般的玻璃,经过强化,需要极大的力度。我的额头触到冰冷的玻璃上,只觉得一阵疼痛,劈哩啪啦一阵怪声,已经把车窗尽数撞碎。当下我顾不得额头上汩汩涌出的鲜血,一把拖住林白水轻盈的身子,一起钻出车外,站在轰轰隆隆作响的车头上。 转眼车头就要撞上牌坊,林白水吓得尖声大叫,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纵身一跃,跳下车头落在地上,连续打了好几个滚,才勉强坐稳。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背后传来一阵巨大的冲击波,又把我推到在地,回头看过去,原来那辆车子一头撞上牌坊,发动机引发柴油爆炸,顿时化作一团袅袅冒烟的废铁。 总算逃了一条小命,我松了一口气,回过头来,却发现那林白水仰天躺在地上,呈大字型排列,一动不动,难道摔死了?我心头又是一惊,慌忙扑上去,摸摸颈部动脉,勃勃跳得欢快。这女人,吓昏了。 我拍拍林白水的脸颊,大叫道:“喂,起来了!” “嗯……” 女人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第一句就骂道:“这该死的太监!” 林白水讨厌武人,对我也不客气,向来是冷嘲热讽,恶作剧连连。若不是看在她是妇人份上,又是上峰交代的任务,我老早一拳将其打翻,叫她满地找牙了。难得这时说了一句甚合我意的人话,听得我简直热泪盈眶,旋即又咬牙切齿地乘热打铁:“别说废话了,假如要找太监算账,就赶紧和我一起追上去,他跑不远的!” 郭小驷本来就身材矮小,我在之前无意中触到他的身子,感到瘦地皮包骨头,肌肉虚软,这种身材只适合盗墓、偷窃等行为。再说一个太监,缺了那个玩意儿,没法子分泌男性激素,体力绝对有限,跑不远的。要是真打起架来,恐怕连一介妇人的林白水都能将轻易把郭小驷打倒在地。 我运足力气,呼呼跑动起来,眼珠时不时地朝后面一瞄,瞧瞧林白水有没有跟上。原本我就没有打算指望她帮忙,带着她只不过方便保护,不至于弄丢了。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个瘦瘦的高个女子却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气也不多喘一口,朝我笑笑,得意地说道:“不要小看女人哦,我可是马拉松大赛冠军,论耐力我绝对强于你!” 我:…… 当下我便聪明地不再理会,集中精神,全力在郭小驷逃跑的方向上搜寻,我们已经跑了大概一里多地了,已经超过郭小驷体力的极限的距离,但是依旧没有发现他的影子。前方渐渐露出一个卫所,我心念一动,不管里面是否有人,有的话可以寻求帮助,没有的话一间卫所里面起码会留下几件称手的武器。 我跑到卫所跟前,门虚掩着,从里面传递出来一阵浓重的、叫人感觉到危险的气味。我心生一凛,顿时提高警惕,贴着墙壁小心翼翼地凑到门前,猛然一脚踢开房门,朝里面一瞥,顿时呆住了。 “怎么了?” 后面紧追不舍的林白水好奇地问道,顺着我的目光,瞄向房门里,随之啊的一声,又蹲下身子不住呕吐。不过先前便已经将胃里的所有东西统统倾倒出来,此刻只能干呕出一些清水。 这间小小的卫所里,堆放了不下二十来具尸体,个个死状惨烈,或是被打爆脑袋,白的脑浆红的鲜血都喷了出来,或是肚子横切了一刀,肚肠啊、脾胃啊,一起流出来,落在地上。难怪见不得血的林白水又干呕起来。 我转身为林白水遮住阿修罗场的画面,将其扶了起来,轻轻拍打肩部,帮助她缓解呕吐带来的不适。女人总算带着少许感激地瞟了我一眼,慢慢说道:“好残忍,守卫十三陵的校尉全部被杀了,我就觉得奇怪,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呢?能够一下子干掉所有校尉的集团,必然势力不小,他们干嘛要冒着巨大风险打搅皇帝们的安眠。更何况,皇帝陵墓里埋藏的珍宝,定是价值连城,如何出手都是问题!” 我叹道:“这个问题,不是你我所能够想的通的。就如你我不明白,为什么郭小驷敢冒奇险去太祖孝陵盗宝,而且,他究竟盗走了什么东西呢?” 我苦苦思索,猛然间,有一道灵感电光火石地从我脑海里穿过,就像漆黑的夜里忽然划过一道明亮的闪电。然而闪电消失地实在太快,尽管我在那一刹那看到了真相的轮廓,却瞧不见真相的庐山真面。这样反而搅乱了思绪,犹如一个麻线团,乱糟糟地挤成一对,抽不出一个线头。 我的脑袋顿时又痛了起来,这是半年多前受过重伤的后遗症,时不时地会发生间歇性神经头痛。我抱住脑袋,慢慢蹲了下去,好像中了紧箍咒的孙悟空,脑袋活活被人夹住,一下子撬开头盖骨,搅拌脑汁。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下子都飞出来,红的,白的,绿的,突然又是一道绿光,依稀之间,我似乎看到自己接受一个穿着奇怪绿色衣服男人的任命,什么中士,让我接受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但是凭借直觉,我认为是军人。我为什么要接受这个奇怪绿色衣服军人的命令呢?然后我又看到一个模糊的女人身影,带着小孩子大声呼唤我的名字…… “你,醒了?” 我张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林白水,她瞪大眼睛,奇怪地俯视着我。 “我……怎么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林白水瞅瞅我,带着疑惑不解的目光:“你原本好好的,突然就一下子抱头倒地,滚来滚去,直到现在醒来。还有……”她迟疑地说道,“你一边抱头打滚,还一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什么意思!” 女人的口气渐渐重了起来,在她看来,若是被我念念不忘地惦记着名字,乃是相当可耻的。当下我苦笑一下回答:“我偏头痛发作了,什么都不知道。或许你是我昏迷前最后一个看到的人,所以叫着你的名字。” 林白水哼地一声,对我答案并不满意,不过也不深究了,冷冷地说道:“你自己还会走路吧!” “没事!” 后遗症发作起来蛮痛苦的,但是好起来也快,我除了脑袋还有点稍稍发胀,其他并不不适。 突然林白水叫道:“看,那是不是郭小驷?” 我一呆,抬头向着林白水指向的方向一看,果真是郭小驷。这个家伙的脑子长在屁股上吗?居然一动不动地专门等我们前来捉他,当下来不及多想,兴奋地只搓手,笑道:“这死太监现在跑不掉了,我叫他知道锦衣卫手段的厉害!” 郭小驷身形灵巧,犹如猿猴一样地在十三陵内跳跃,可惜耐力实在太差,不过追了几百米,这个家伙终于渐渐落下脚步,一边气喘吁吁地往前跑,一边用那鸡公的嗓子大声呼叫:“韩兄,我把他们引来了!” 不好,中了引蛇出洞之计!我慌忙停下脚步,只听咔嚓咔嚓数下拉动枪栓的声响,在我周围十多米的范围内,立时被七八个武装分子包围。他们个个手持突击步枪,又狡猾地与我保持十多米距离远,使得我深陷重围,近身格斗的优势荡然无存。 可恶,要不是后遗症刚刚发作完,脑子不太清新,怎么会中这种雕虫小技呢! 我狠狠地抬起头,想看看这个所谓的“韩兄”究竟是什么人。 但见郭小驷停下脚步,象只哈巴狗一样不住喘着粗气,目光所向之处,渐渐出现了一个高个的身形,随之目光炙热。我瞧见这个韩兄身材甚高,相貌英俊,极其眼熟,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他笑着走向郭小驷,摸摸后者脑袋,犹如一个主人对着撒娇的宠物:“做的好,做的好!” 郭小驷献媚地哈腰点头,阴阳怪气地说道:“韩兄,你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是为了韩兄的,我愿意赴汤蹈火。”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个声音和神态,简直不是太监对男人,而是女人对男人。原来郭小驷这个“她”,竟然是男的! 郭小驷乃是兔儿相公! ** 三十五 韩兄放声大笑,说道:“我定不会亏待你!” 郭小驷消瘦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红晕,欢喜地叫道:“韩兄……” 话音未落,韩兄脸色陡然大变,那张笑嘻嘻的脸颊顿时换作满面狰狞,当真比变脸绝技还利索。他手腕一翻,手心里多了一把尖刀,夺!立时插进郭小驷腹腔,旋即拔出,鲜血如水龙头一样喷出。 郭小驷惨叫一声,翻倒在地。 这一场突兀变故,惊呆了所有人。 郭小驷半坐在地上,一手捂着鲜血不断汩汩涌出的伤口,另外一手撑在地上,保持身体平衡。他脸色苍白,浑身不住战栗,声音发颤地叫道:“韩兄,你为何要杀我?我对你是一片真心!” 韩兄丢下匕首,那面目依旧可怖,绕着郭小驷走了一圈,倏然暴怒之极地抬脚踢中郭小驷,把他踢到半空中,破口大骂:“你这个变态,老子若不是为了大事,怎么会与你这个猥琐的太监虚以委蛇。每次碰到你,老子都恶心的浑身起寒毛疙瘩!***,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韩兄在脚上显然下过苦功夫,郭小驷身子又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竟然被一脚咕噜咕噜踢到这边过来。那郭小驷距离我脚尖不住两米,仰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看模样活不成了。 韩兄哼地一下,舒了一口气,笑道:“阉人无用,自然除之,省的又出祸害。你说,是吗?锦衣卫朱千户!” 他居然认得我? 虽然锦衣卫千户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官职了,但是俗话说,京师的百姓看地方官都要高一等,也就是说,京师大官云集,如我这个小小的五品官职实在不值得称道,所相识之人,也不过是一些同僚和平级的官员。这韩兄气度不凡,手段狠辣,我居然记不起京师有这么一号人物了! 那韩兄目光转向林白水,换作笑嘻嘻的口气说道:“林博士也来了,倒是省的我亲自去迎接。若是有失礼节,请原谅则个,大事成了之后,必不亏待林博士您!” 听这段话就耳熟,我猛然记起来,失声叫道:“你就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 韩冷摇摇头:“朱千户现在才想起我,果真老了,得老年痴呆症了。” 我曾经随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一起外出办事,偶然碰到过羽林卫指挥使。羽林卫不比锦衣卫,乃是护卫圣上,能力其次,忠心才是重要,所担任的指挥使,大多是功勋之后。据说韩冷就是本朝开国功勋之后,所以年纪轻轻就坐上了羽林卫指挥使的座位。其人英俊潇洒,多传绯闻,见到漂亮姑娘就走不动了。所以我听到他调戏林白水就突然想起来了。 难怪如此,因为韩冷是羽林卫指挥使,一切都叫人想得通了。我一直在怀疑,以本朝对宦官的严厉制度,郭小驷是如何接触到外面的人员。原来祸起萧墙之内啊!羽林卫守护圣上,进出皇宫方便,轻易地即可接触到郭小驷。恐怕就是羽林卫察觉到郭小驷的真正身份,知道他练就了什么《葵花宝典》之类的邪功,偏爱男色。于是韩冷当真坚忍,居然亲自出马,要挟郭小驷盗窃孝陵。 那么,羽林卫究竟有什么阴谋。莫非要谋反篡位? 我心中倏然一惊,其实隐隐却有另外一个念头,据说圣上虽已即位,但是太上仍旧在背后垂帘听政。羽林卫如此胆大妄为,或许有圣上的默许也说不定。 这时韩冷说道:“林博士,且随我来一下,我保证绝对不会伤害你。而且这件事情,你也绝对会很感兴趣。” 林白水显然对韩冷的印象更加糟糕,冷冷地哼了一下:“哦,居然晓得我的爱好啊!嗷呵呵……韩先生对女人了解可真多啊,且说说,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韩冷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玫瑰色的笑容:“定陵!” “什么?”林白水陡然一呆,失声叫道,“定陵,莫非你们把他开启了?” 韩冷点点头。 林白水脸上露出欣喜的笑靥,连忙如母鸡啄米一样地点头,激动地说道:“好好,快,带我去!” 不会吧!这女人这般容易的就被**了。我只知道定陵乃是万历皇帝的陵寝,那定陵居然有如此魅力? 韩冷一挥手,那些武装分子分开一条路,让林白水通行。那韩冷乜斜盯着我,哼的一下,手又是一挥,做了一个砍头的姿势,要杀了我。那些家伙便咔嚓地子弹上膛,我心中暗暗着急,妈的,这回老子当真要挂了。 正当这危急时刻,林白水突然跳了出来,双手张开,将我牢牢护住,大声喊道:“等等,你们不许动朱千户。谁知道你们动什么歪脑筋,因此我也要有我自己的护卫。朱千户武艺超群,正是我需要的保镖。” 韩冷稍微呆了片刻,就挥挥手笑道:“也罢了,就随林博士的意思吧。朱千户,听说贵夫人是个学识渊博的美人儿。看来朱千户对此到底有一套啊!” 韩冷连讥带讽,我只能腼着脸皮,心中暗暗发狠,总有一天,老子教你后悔投胎做人。锦衣卫大牢准备了你的位子呢! 我跟在林白水后面,方迈出第一步,倏然之间,那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郭小驷霍然暴起,扑向于我。 我大惊失色,这个家伙明明快死了,怎么还有这番力气。听说一些邪功,可以把毕生精力凝聚在片刻发挥,莫非就是此种?但我与郭小驷无冤无仇,他要找人报仇,也是韩冷了。 我凝神全力预备,哪知郭小驷毕竟是个做太监的料,刚 韩冷骂道:“死了还要浪费我时间。” 我不去理会郭小驷,又随着林白水前走,突然一愣,觉得脚上有点不对劲! 须知,我穿着的是特制的军用靴子,不渗水又防沙,透气吸汗,极为舒服。哪知此刻在左脚的靴子里,却好像塞进了一块坚硬的石子,硌地脚掌实在难受。我不是豌豆公主,脚底触觉不是那么**,但是痒得真想立即脱下靴子把石子倒出,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进去的。等等,我心念一动,我记得,方才郭小驷暴起的时候,似乎就碰到过我的左脚。其他人也罢了,但是盗圣,不得不多留心几分。 我猛然想到,郭小驷身为盗窃太祖孝陵的主要参与人员,纵然韩冷如何隐瞒,亦是会晓得一些秘密。韩冷杀他,恐怕更多的是为了杀人灭口。这郭小驷哪里这般死得甘心,他恨极了韩冷的无情冷酷,既然韩冷不忍,就不要怪郭小驷不义,索性破罐子破摔,将韩冷的秘密一口气捅出去,其中传递秘密的最佳人选,莫过于我了。因为我一来与郭小驷没有深仇大恨,二来我身为锦衣卫千户,假若获知了这个秘密,揭发起来,亦是更加容易。于是在临死前施展了妙手空空的绝技,偷偷把什么东西塞进来。我感触一下,估摸是蜡丸、纸头一类的玩意儿。 这事关韩冷及其背后神秘集团的阴谋,我暗暗留心,定要找机会揭发。眼下我们逐步走近了定陵宝城。所谓宝城,即是皇陵地宫之上建造的标志性建筑,那是以砖石围建的圆形或者椭圆形围城,内以黄土填满夯实,呈穹隆状,根本就是放大版的坟头。 我心里忽然咯噔一下,不对啊!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锦衣卫千户,并不是林白水这般才大如海的博士,读书不多,又向来无人教习,怎么会晓得如此详细的陵寝常识?心底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我在此之前就是做这个行当的。 我抬眼望过去,偌大的宝城城墙底已经被人挖开了一条深沟,远远望去,若干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显然非一般壮丁,或许乃是一批专门的土木校尉。这韩冷也甚是无聊,居然干起了摸金校尉的活计。 韩冷先行跳下深沟,我赶在林白水之前跳下。据我所知,大部分的女性并不是擅长跳跃,纵然是眼前的马拉松冠军。果然,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林白水正犹豫地盯着深沟。我张开双臂,叫道:“来吧,跳下来吧,我接着你。我的手臂力气很大,不用怕!” 韩冷非笑似笑,高声叫道:“朱千户好手段,恐怕尊夫人也是被你用这种手段拿到手的吧!” 我极为恼火,韩冷怎么老是惦记着我的女人。虽然我的老婆之前好歹是京城一美人儿,不知为何垂青于我,但是你也不必时时刻刻想着别人的。我压住怒火,暗暗发誓,总有一天,锦衣卫大牢里的落鸟刀会等着你,要你变成郭小驷那副德行。 那林白水性子极拗,闻韩冷之言反而大怒,立时跳了下来,稳稳当当落在我的怀里。她个子极高,但是份量并不重,身材瘦似无肉,好看是好看,摸起来不免不如丰满的女人舒服。 韩冷转过头,问深沟里一个身穿百户服饰的武将:“进展如何?” “启禀指挥使大人,我们已经挖到金刚墙了,在上面安装了炸药,只要大人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韩冷满意地点点头,说道:“甚好!” 林白水却大骇,瞪大圆圆的眼睛发怒问道:“你疯了,怎么用炸药对付皇陵,里面珍贵的文物咋办?” 韩冷叹气说道:“大事在即,时间不等人,我们没有心思细细磨洋工,只好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不过请你也放心,我们是很有分寸的,万一伤到了墓室你祖先留下的神器,我们岂不是白白来了一趟吗?” “神器?我祖先埋下的?” 林白水稍微一愣,细细推敲道:“定陵是神宗皇帝的陵墓,生活在万历一朝的只有舜琪公?他这个人,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但是除了写一本匿名小说之外,并没传奇的经历,哪里得来什么神器?” 韩冷哈哈大笑:“你这个子孙,怎么如此看不起自己的祖先?在我看来,林舜琪乃是中华五千年来,铄古震今的第一大智慧人!” 林白水摇摇头,表示不可理喻。 韩冷沿着深沟边走边说:“那么我问你,林白水,你可是知道明朝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回答:“这个当然知道,我家的舜琪公就是亲历者,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把这些事情详详细细地记载到他的匿名小说《梼杌闲评》里。” “但是你可知,为什么会发生天启大爆炸?”韩冷问道。 下了深沟之后,林白水一直追着韩冷辩驳,所以我跟在了林白水后面。此刻我陡然瞧见林白水细细的娇躯一震,脚步戛然停止,那韩冷也颇为礼貌地停止脚步,转过头来看着林白水。林白水过了片刻才悠悠说道:“这件事情,太神秘了,与罗刹国通古斯大爆炸,一起被列为世界两大神秘爆炸事件。有人猜测天启大爆炸是由火药引发的,但是稍微估算一下,以那场大爆炸的威力,起码有上万黄色炸药的当量,也就是说,起码要百万斤以上的火药才成,而当时整个京师储存的火药不过十几万斤。又有人说,乃是地震引发的,但是爆炸的时候出现了离奇的脱衣事件,人们的衣服尽数被摧毁,人却安然无恙,着实奇怪,不像地震。而且查询当年的地震记录,并没有发生地震。又有人提出什么是由反物质、等离子、外星人等等,太过于荒谬,不足为信。” 韩冷慢慢说道:“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来的突然,来的神秘,然而,却有人在十年前就预测到了。你说,这人是不是奇人?” 林白水脱口而出:“什么?”旋即猜度,“莫非就是舜琪公?” “正是!” ** 三十六 林白水背对着我,虽然不能看到女人脸上的表情,但是听到她张嘴啊地发出声音,就可以晓得对她相当震撼,忍不住质问道:“这……这怎么可能呢?纵然到了现在,人们对于地震的预测还处于萌芽阶段呢!更何况是神秘万分天启大爆炸呢!这乃是一种不可预测的离奇自然现象。以古人的科学能力,怎么可能事先知道,而且提前十年事先知道呢?” 韩冷紧紧盯着林白水问道:“林博士,请问你相信天命吗?” 林白水摇摇头,我顺口接道:“所谓天命,即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历史潮流,是吗?指挥使大人?” 韩冷漂亮的剑眉卷了起来,回答说:“我却相信,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在我们的头顶,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冥冥之中存在着无所不能的上天,我们只有顺从他的意志,才能存在。” 我简直听得匪夷所思,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信这玩意儿。本朝建国之后,大肆提倡“赛先生”,至于唯命论之流伪学问,大概只有一些年老的乡下无知愚民相信。我实在想不通眼前一介受过正规科学教育的指挥使大人,居然也会对天命论迷信不已。 韩冷大概从我脸上的表情看出了疑惑,微微愠怒,说道:“天命一说,小着关系人生运命,大则涉及政权兴废,王朝更替,极为重要!从表相来看,天命可是玄之又玄,似乎虚无缥缈一般,然而谁能勘破天命的本质,谁就能如神一样的永恒不灭。为此很早之前,人们就开始苦苦探索天命的本质,这种探索天命奥秘的学说即是堪舆学。不仅中国有堪舆学,西洋也有类似的占星术、塔罗牌等。只是中土文明发展极早,五千多年之前,古中国人就发挥无穷的想象力,建立了最早的天命模型——阴阳太极。之后天命模型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一些缺乏足够理论和深度支持的,很快就遭到淘汰,能够流传下来的,多是经过千锤百炼地考验。例如我们比较熟知的五德说——林博士,你专攻堪舆,由你说出来,比我更加有说服力。” 林白水稍微犹豫片刻,清清嗓子,终于说出来:“所谓五德,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它们五个相生相克。这个理论大概夏商时期就被发掘出来,只是缺乏足够的理论,一直不甚流行。到了战国末年,阴阳家大师邹衍发展了五行学说,与王朝兴盛结合起来,形成了五德转移说。大致就是说一个王朝对应一个属性。例如周属火,所以代周的秦属水,而代秦的汉则是属于土。五代之前,五德比较混乱,但是宋之后,却非常明晰,可以用一句口诀说明:宋木元金明火清水!” 韩冷顿了顿,继续往前走,便走便叙述,我们就跟着他:“除了五德说之外,还有比较流行的就是天干地支说。大致就是以中国本土从夏开始至今的正统王朝对应一个天干或地支。例如,以天干对应,那么是夏甲、商乙、周丙、秦丁、汉戊、晋己、隋庚、唐辛、宋壬、明癸。用这种学说来解释明末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比较合情合理。因为十个天干已经用尽,所以要重新轮回,也就是说要进行一次大洗牌。每次轮回的间隙,都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变动,所谓甲癸之乱,如是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柳叶眉卷了起来,更正道:“韩指挥使,不知道是不是你粗心,你似乎漏掉了一点。天干地支说,其实分作两派,除了天干派以外,还有地支派。假若以地支对应,那么是夏子、商丑、周寅、秦卯、汉辰、晋巳、隋午、唐未、宋申、明酉、前朝戌、本朝亥……” 林白水突然身子一颤,顿时僵住,韩冷大笑一声,似乎就在等这时刻,只听林白水喃喃自语:“假若从地支派的角度来说,那么本朝即是一个轮回的结束,即将面临子亥之乱。” 韩冷说道:“正是!而且乱象已现!明朝甲癸之乱前,发生过震死八十万人的陕西大地震,随后就是天启大爆炸。而本朝,在十几年前,也发生过唐山大地震,所以京师即将变动!” 林白水微微颤动,小声叫道:“原来,原来你们竟是要谋朝篡位!” 这笨女人,直到现在才想通。可笑啊!其实从韩冷的种种悖逆之举,就知道他的野心,只是目前还不知道他背后的指使人是谁! 话说间,我们已经到了宝城一侧,上面竖立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韩冷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林白水亦是跟随。我稍微犹豫一下,终于硬着头皮也跟了进去,其实内心深处却忐忑不安。这是皇帝的陵寝啊!谁知道安装了什么莫明其妙的机关暗器,老子才不想给几百年前的皇帝陪葬,要死,也在外头地面上。但是看着林白水一脸恬然,总不好意思比女人胆子还小。 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制作,极其坚硬,几个校尉在上面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韩冷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韩冷瞅了一眼金刚墙四角黏着的炸药块,甚是满意,不禁点头称是,下令道:“嗯,干地不错。那么就开始引爆吧!” “是,大人!” 四个土木校尉一行礼,各自分工,匆匆在金刚墙炸药块上黏上电线头,沿途把电线徐徐拖长,一直倒退了四十多米。我们亦是随着后退,以防爆破时被误伤。这时一个校尉把引爆开关双手奉到韩冷手里,请他亲自动手,以是庆贺成功。那韩冷略一思虑,却转而对着林白水笑道:“我作为一介武夫,是没有资格第一个开启定陵的地宫大门。因此,这个荣誉还是交给林博士您吧!” 说着,韩冷便把引爆开关递了上去。 林白水哼了一下,她一直对韩冷印象不佳,说话不冷不热,却没有推辞。这个女人,作为一流的学者文人,毕竟不能抵挡亲手开启定陵的荣誉,接住引爆开关,把那纤纤玉指按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手指方落下,隧道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震落隧道顶端的如许泥土。林白水哪经历过这般场面,惊慌失措地四处乱窜,我一把拉住她,强行按住,低声说道:“莫怕,只是爆破的正常现象,不会震塌隧道的。” 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扬起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手电筒的光柱存在。 过了片刻,尘雾徐徐降下,视线明晰,一个校尉抢先跑上前去探察,跌跌撞撞跑回来,欣喜地叫道:“大人,开了,开了!毫发无伤!” 韩冷大喜,做了一个表示成功的姿势。他返回来瞟了林白水一眼,脸色顿时僵住。 因方才怕林白水乱跑反而误伤,我把她按住。如今看来,这个姿势极为尴尬,而韩冷似乎又对林白水有点意思,一见之下,立时大怒。 林白水嘤咛一声,急忙推开我。 韩冷一言不发,带头上前,到了金刚墙前,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神宗皇帝入葬时候的入口吧! 几个校尉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梯形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大人,皇帝的地宫就在下面一丈的地方。” 韩冷点点头,没有表情地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 因古书上记载,许多皇帝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所以小心为妙,叫人先下去探探。 其中一个校尉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地宫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校尉落在地宫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突然,那个校尉卡住自己的脖子,挣扎起来,似乎非常痛苦,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韩冷大骇,叫道:“快拉上来!” 其他校尉慌忙拉动绳子,把那个先行者拉了上来,拖到隧道地面上。他致死都保持着双手掐住脖子的姿势,仿佛有什么厉害的毒气钻入身体。不可能,他明明带着防毒面具了,基本上能够过滤掉绝大部分的毒气。而另外不能过滤的毒气,却不是古人所能制造的了。 韩冷一把拉下那个校尉的防毒面具,只见这个倒霉的家伙,脸色发黑,舌头伸出,眼珠突出眼眶,直直瞪着前方,死状相当可怖。 林白水啊的一声,见不得死人,慌忙躲到一边去了。 “有鬼啊!”一个校尉战战兢兢地说道,“大人,你说是不是皇帝恼怒了我们打搅他的安眠,所以作祟弄死了他呢?不然,怎么带着防毒面具,还死得这般惨烈?” 韩冷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里有鬼。死了就是死了,一堆尘土而已。放大胆子,等会儿下去之后,除了那件神器你们不能碰,其他你们想要什么自己拿!” 韩冷不亏为羽林卫指挥使,并非我想象的那么脓包。他唯恐士气下降,影响大计,便急忙喝止众人的胡思乱想,又以皇陵内的殉葬宝贝加以**。果然一提及钱,校尉们顿时忘记了眼前同僚的下场,个个跃跃欲试。但韩冷却阴笑阳不笑地对我说道:“久闻锦衣卫朱千户勇猛无比,一人便在交趾战场上屠刃百多蛮夷。想必眼前小小坟墓,当然也不在话下了!” 韩冷怨恨林白水对我好,便使出这般伎俩,目前我身处他们手里,不下也得下。我哪能做孬种,哈哈大笑道:“何足道哉,拿防毒面具来!” 韩冷递给我一个,待我戴上,又在身上帮了绳子,便钻入开头。临走之时,我回头瞟了一眼,那林白水向我点点头,示意平安。 当下我吊下,落到了一丈下的地宫,半蹲着。地宫地表弥漫着一层约莫十五厘米左右的雾气,因此看不清脚下是什么,触脚坚硬,估计是石头一类的地板。 我正要站起来,稍一用力,突然觉得头昏眼花,浑身上下使不出力气,顿时大骇。莫非我也中了方才那个校尉一样的毒气或邪气?但是,我明明戴着防毒面具啊! 当下我惊恐之极,拼命挣扎,只觉得力气越来越弱,呼吸越来越艰难。突然腰间一紧,身子往上提,却是上面的人看我不对,拉了上去。我身子随着他们的拉动而慢慢站了起来,呼吸开始通畅,头昏眼花,使不出力气的感觉也逐渐消失。我多呼吸了几下,恢复元气,便向上面挥挥手,示意可以下来。 但是上面的人固然见我安然无恙,也甚是怀疑,过了许久,才又爬下来一个长条纤细的身影,瞧着那只包裹在女式衬衣下的蜂腰,我就知道,是林白水。 一帮大好男儿,胆子居然不如一个妇人!可悲之极。 我伸出一双有力的大手,牢牢抱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接了下来。后者转过身就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刚才痛苦的好像要死了,现在怎么居然没事了呢?” 受到防毒面具的影响,我们只能凑近说话,几乎是防毒面具对着防毒面具。 我回答:“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林白水疑惑地问道。 “不错,正是二氧化碳做的孽。须知,我们所戴的防毒面具,是属于过滤性防毒面具,前端呼吸口埋有大量活性炭,可以吸收大部分烟雾和有毒物质。但是二氧化碳分子小于活性炭的空隙,依旧可以透过活性炭渗入进来。二氧化碳比空气重,一般都沉在底层。据我估计,在此地地表一米五到一米六以下,弥漫着大量的二氧化碳。若是人处于二氧化碳中,吸收不到氧气,会如在水中一样活活被淹死。方才哪个校尉,就是不知这个,而且个子也矮了一点,正好把嘴鼻都埋在二氧化碳里,活活憋死了。” 林白水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我笑道:“你个子很高,不必担心二氧化碳漫过来。” 这时在我们头顶的韩冷见我们两人都安然无恙,高声呼喊道:“两位如何?” 这人当真怕死之极。明明有三个人做过实验了,理应立即下来,饶是如此,还要询问确认。林白水抬起头,对他翻翻白眼,本来就印象不佳,此刻厌恶的同时又加上了鄙夷,不禁哼地一下,阴阳怪气地回答:“承蒙韩指挥使的招待,我和朱千户一切平安!” “那好,那好!” 韩冷自知在女人面前丢了大脸,他这人还不至于于无耻到不要脸,此刻尴尬无比,讪讪笑笑以作掩饰,聪明地一言不发,和几个校尉一起顺着绳索爬了下来,朝地宫深处走去。 我和林白水跟在韩冷后面,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本来对来到坟墓里怕的要命,此刻却兴奋起来,好奇地东张西望。这地宫号称带“宫”的,我看,完全是地洞。不过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重新启用手电筒。前面的地洞黑漆漆的,一阵阵阴风阴面扑来,叫人毛骨悚然。走在前面的韩冷戛然而止,大声叫道:“啊,前面就是皇帝的棺木,神器是我的,你们不许拿,其他都给你们!” 他这番话是说给校尉们听的,那些校尉大着胆子进来本来就是为了发财的,一听之下,狂喜之极,来不及探寻情况就纷纷涌进去。林白水也是大喜,叫道:“不能让你们破坏文物,我来!” 正要冲上去,我一把拉住林白水,她愕然问道:“你干嘛?” 话说此刻,突然前面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声音变得如非人喊出,众人听得面目全非,几个稍微落后的校尉顿时僵住身子,缩起来,回头盯着他们的上司。 我和韩冷虽然相识不久,但是见他所作所为,对他的伎俩非常了解,所以及时拉住了林白水。她顿时恍然大悟,指着韩冷恨恨地说道:“你好毒啊!因为不知前面的状况,又怕手下不肯执行命令,居然用财宝引诱他们过去替你寻死!” “大人!你……” 其他几个剩余的校尉对着韩冷怒目而视。 韩冷阴着脸,大喝一声:“闭嘴,成王败寇,要怪就他们太蠢了。你们要财宝的话,就好好跟着我,不然什么也得不到。老子回去之后,还要军法处置!” 这番话顿时压住了蠢蠢欲动的军心,韩冷也颇是有手段。 于是数把手电筒一起照了过去,增强亮度,但见地面上到处铺满了条状的腐朽木板,据林白水介绍,这是入葬时候为了避免沉重的棺木把地面压坏而使用到底垫板。 而在更前方,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那几个校尉的尸骸。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把棺材盖撬开。”韩冷命令道,但因方才的事件使得属下寒心,唯恐棺材里又冒出什么可怕的机关暗器,所以他们几个校尉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韩冷大怒,可是此刻发作不得,自己添了一句话:“我也来!把撬棍给我!” 说着,他从一个属下接过一条撬棍,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在高二氧化碳的环境里,毕竟有所风化。韩冷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韩冷小心翼翼地凑上去,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他又把撬棍放进去,胡乱搅拌,也不见任何异动,不禁松了一口气:“没事!” 话音方落,那几个校尉便贪婪地围了过来,争夺起石棺里的殉葬物品来。韩冷冷眼旁观,他只要那样神器,至于其他东西,实在无足轻重。林白水一个学者,哪能容忍一干大兵对文物如此破坏,扑上去大叫:“不要!” 女人的呼叫此刻在墓室里是那么的无力弱小。那些校尉嫌林白水碍事,一巴掌就扇开。我摇摇头,阴着脸把林白水拖了下去,然后对着出手伤她的男人一拳,打遍鼻子,算是报了仇。 林白水摸摸被打肿了的脸颊,只能无奈地看着石棺内的物件一样样被扯出来,里面除了一具衣衫完全腐朽的干尸之外,另外若干殉葬物品。我见韩冷一动不动,显然没有他要的东西。这时他把目光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当手电筒打上去的时候,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 ** 三十七 我被韩冷的怪异举动所吸引,随着手电筒的光线,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时林白水瞟了一眼,忽然咦地叫道:“一个宦官怎么坐在皇帝的椅子上呢?” 我猛然醒悟,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从规格上来说,是只有皇帝才能坐的。而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的是他的衣物完整地保留下来,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不过是一个太监的衣物吧了! 莫非是殉葬!我思虑片刻,又摇摇头,推翻了自己的想法。有明一朝,从无以太监殉葬的传统,不符礼仪。再说了,纵然这是殉葬,哪有人大着胆子把太监的尸骸放在皇帝的座椅上,嫌脖子太痒了!除非…… 这是活殉!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听说明朝受到野蛮的蒙古影响,开国之初,确实存在殉葬的礼仪,不过到了英宗之后就已经废除,神宗年间怎么可能再发生。唯一的可能,这个太监自愿陪着皇帝入葬,他活着的时候就走进墓室,反正在里面也没有人可以管他了,就大着胆子坐在皇帝的座椅上慢慢死去。 我把手里的手电筒也打到这具太监的尸骸上,两把手电筒加起来,光线明亮如许。我从上自下,细细察看着太监的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保留下来。太监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再看下去,太监左手宽大的衣袖下鼓鼓囊囊,我不禁说道:“他手里藏着什么?” 韩冷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太监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掩藏在太监身后的东西终于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厚重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韩冷小心翼翼地从太监手里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厚重的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犹如罗盘一样的东西,最中间乃是一根指南针,静静指着南方,外围第一圈是五行,第二圈是八卦,第三圈是六十四卦,各自缓缓旋转,带着那幽绿的光芒,波光流转。 “这,这……”韩冷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神器——万象仪!” 我一呆,再凑上前瞟了一眼,心想所谓的神器也不过尔尔,看模样竟是如骗钱的算命瞎子的罗盘,而且更少了几圈天干地支。它唯一值得称道之处,便是以一种神秘的发绿光材料制作而成,哪能像韩冷吹嘘的那般预言神秘的事件! 林白水依旧不冷不热地说道:“那么恭喜韩指挥使了,不过在小女子看来,这哪是神器,根本不过罗盘尔!” 韩冷止笑,哼地一下:“无知妇人,亏你还是一介博士,怎么能如此少见多怪呢!方才我说过,在中国古代,无数人穷尽一生的精力构建了无数解析天命的模型。然而没有一种能够完全成功地解析,各有各的缺陷。例如五行偏重于物质的结构,天干地支偏重于时间。但是须知,天命之变,却是时间、空间等重重要素集合起来,缺一不可。所以到了明朝的时候,天命论渐渐趋于湮没,正当这时,一个铄古震今的天才横空出世,他就是林舜琪!” 韩冷舔舔嘴唇,兴奋地叙述,我知道很多人在一项工作完成之后,都会迫不及待的向旁人吹嘘,只是这件事情隐秘之极,韩冷无法向人**,直到这时才有机会说白,但是我心里却隐隐觉得不安! “林博士,虽然你比我更加清楚自己祖上的历史,不过在此我还是重复一遍。那林家本是海上巨商,多与西洋交往,因此可以接触到不少西洋的学说。林舜琪乃是万历年间的进士,官居翰林院编修,却不喜从政,专号研究一些杂学。他接触过不少堪舆学论,感觉传统学说再无发展之理。这时他结合西洋占星术、行星运动规律等新型学科,另辟蹊径,二十多岁的时候,就集堪舆学之大成,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万象仪。这个万象仪能够预言天命变化,乃是传说中的神器。然而林舜琪制作成这个万象仪,却并没有受到当时人们的重视,当献给皇帝的时候,因预言十多年后京师会发生大变,而触怒了皇帝,被闲置一旁。仪器也被收入宫中,不见天日。后来林舜琪就这样默默无闻地过完了这么一生,于满鞑入关的时候抗敌而死,家人流落到江苏。” “本以为这样一件神器就湮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无人知晓。然而两年前,我偶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终于得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一件神器!” “什么秘密?” 我脱口问道。 “那就是太祖百战得国的惊人秘密!” 韩冷一字一语地说道。 我大骇,林白水却摇摇头说道:“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太祖文治武功,均是数尽中国五千年历史的第一等人物,哪是你们这些宵小之徒能够诋毁!” 韩冷哈哈大笑:“数遍中国五千年历史,以布衣之身得天下者,不过刘邦、朱元璋和本朝太祖三人,其中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也最为离奇。有时明明即将大败,但是却时时有如神助,或敌将突然暴毙,或天气突变,简直神奇地叫人诡异。一次两次也罢了,不过是运气,但是无数次就不正常了!” 如我从军之辈,识字不多,时常听监军诵读《太祖武皇帝实录》,因此对于太祖的经历极为熟悉,特别是征战的记录,更是听得津津有味。如今仔细回想,太祖的运气真是好的离谱。据我所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一战,乃是辽东奉天对倭一战。其时太祖率领二十万义军抗倭,无论装备还是数量都无法和占据绝对优势的七十五万倭人关东军比拟,身后又有南洋军政府处处钳制,世人都以为太祖必败无疑。哪知太祖竟然神助一样地奇迹逆天,趁倭人关东军四散开来,尚未集结,集中力量各个击破,百战百胜,不到半年就歼灭倭人大军,屠尽辽东倭人,直至挺进朝鲜,天下震动。南洋军政府大俱,不战而溃,太祖从此得国。 我从军多年,大战没有指挥过,但是小仗打过不少。以我的经历,打仗归根到底就是比谁人兵士多、武器多,数量绝对战胜质量。而太祖在数量不占优势,义军素质更是糟糕的情况下,奇迹般地击败了敌人。事后我们很多人都尝试着用兵棋推演一下,发觉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有如此逆天大能翻身,当时只能自叹太祖确实神人也,非我常人可比拟。 于是我不禁点点头,那韩冷继续说道:“而且太祖的身世也实在可疑,我们只知道他突然于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也就是伪清宣统三年,西洋一九一一年出现,随之以布衣之身起兵,征战三十于载得国。至于之前的经历,以及籍贯家世,竟然无人所知。” 林白水说道:“太祖不是自称建文后人嘛?靖难之后隐居湖南湘西,满清入关之时避难海外,后来因家人染上瘟疫死绝,无可奈何之下便回国。” 韩冷摇摇头说道:“这点除了太祖自言之外,再无人可对证。想来只是太祖为了得国名正言顺,自称建文后人罢了。至于真实的历史,永远没有人知道了。嗯,我再说另外一个事情。林博士,我问你,你可知中国皇朝命名的天命规律嘛?” 我一呆,问道:“有什么规律?” 林白水瞟了我一眼,晓得我大字不识得一箩筐,哪里知道命名规律,于是耐心地解释,同时算是对韩冷的回复:“天命之说,玄之又玄,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回顾中国历史,仔细查看各个大一统王朝的命名规律,却不得不叫人啧啧称奇,恐怕这就是规律了!朱千户,你可发现,从夏商周开始,一直到元明清,凡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历来没有重名的!” 我摇摇头说道:“不见得吧,虽然我才学不高,但是好歹知道东西两周、东西两汉、东西两晋和南北两宋,他们不是重名的吗?” 林白水笑道:“这里的重名王朝,是指并非有同一家族延续的王朝。例如东西周、两汉、两晋和两宋其实都是由同一家族前后继承的关系,这只能算是一个王朝短暂的中断,而不是另外一个王朝了。其实历史上并非没有出现重名大一统王朝的机会,例如东晋十六国时期,氐人苻坚建立的前秦王朝,从血统和家世上来看,与之前的赢秦毫无关系。当时氐秦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百万大军对阵东晋八万兵士,哪知一场淝水之战,居然莫名其妙地输掉了,顿时氐秦帝国灰飞烟灭。又如五代十国之际,后周西灭前蜀,南征南唐,北伐契丹,正在形式一片大好,统一整个中国在即,又一个周朝出现之际,后周世宗柴荣年仅三十多岁就毙命了,白白让赵匡胤捡了便宜。等等,这些历史上的例子举不胜数。它们似乎都在验证一个规律,只要一个国号让前一个大一统王朝使用,就有了魔咒一样,凡是后来使用者,必然遭到反噬,不得好死!所以自宋之后,极少出现重名的政权。那满清爱新觉罗氏,不知道是不是发现了这个规律,纵然那之前的金国只是占领了半个中国,唯恐遭到反噬,硬生生地将使用了几十年的‘金’国号改作了谐音的‘清’,这才避免了立即覆灭,挺过了两百多年。” 我听得目瞪口呆,想不到历史上居然还有如此玄奇的事情,突然想到了韩冷提问的理由,不禁脱口说道:“那六百多年前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已经有了一个‘明’的王朝,但是本朝国号也是‘明’,怎么没有受到任何诅咒,好端端地存在了几十年,日益兴旺?” 韩冷说道:“这就是离奇的地方了。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太祖以某种手段知道了天命,擅长运用天命,甚至可以逆天行事,强行建立了另一个大明王朝!” 他兴奋地说道:“当我勘破这个秘密的时候,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于是到处搜集太祖遗物。好在太祖为人简朴,不好奢华,所遗下的物品不多,我一一检索,却没有发现任何奇怪的物件。再仔细一想,如此重要的物品,要么被毁掉了,要么就一个可能,它陪着太祖来,当然也陪着太祖走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叫道:“难怪你指示郭小驷去盗窃太祖陵墓,居然是为了这个缘故!” 韩冷恨恨地嚷道:“可恨这阉竖,甚是狡猾,居然将太祖的宝物藏了起来。哼!虽然我别以为我找不到,我就没有办法。我心想,虽然太祖文才武略都是相当惊人,但是不见得在堪舆上有所造诣。那么太祖的神器定是从其他人手里得来的,在太祖之前,一定也存在相应的东西。所以我览尽天下群书,终于查到,原来在明万历年间,就有人发明了这个神器!那时候皇帝不识相,居然扔在宫里。不过有一个人却看出了他的宝贵。这人,就是当时的司礼太监……” ** 三十八 我抬起头,凝视着坐在皇帝御座上的尸骸,心想这大概就是那个司礼太监吧!正思虑间,一不小心漏掉了不少韩冷的话语。 “我查阅史书,终于知道这个太监名叫张宝,未入宫之前乃是一介秀才,博学多闻,在大字不识一个的宦官内部也是异数。话说这个张宝精通堪舆学,居然看破了万象仪的精妙绝伦,便有心把它藏了起来。这人也当忠心耿耿,在万历皇帝驾崩之后,抱着万象仪就带进坟墓陪葬去了。若不是《光宗实录》里面记载了那些殉葬物品,我还当真不知道这样一件宝贝,居然就埋藏在深深的地下。如今我完全可以断定,极有可能是林舜琪日后又做了若干个万象仪,其中之一流传到了太祖手里,终于建立了不朽的皇图霸业。既然朱惠黎能够做皇帝,我韩冷当然也可以了!” 我大骇,暴喝道:“大胆狂徒,竟敢直呼太祖名讳,按律当处以拔舌之刑!” 韩冷哈哈大笑:“荒唐,明日此时,我便登基称帝了,可惜你们看不到罢了!” 韩冷说话之时,一手悄悄地摸向背后,我心神一凛,正要扑上去,哪知看到韩冷摸出一只手雷来,已经拔了引信,吱吱冒着白烟,朝我们扔过来。 “不好!” 我大叫一声,转身把林白水扑到,拖到石棺背后蹲下,屏息躲藏。但听轰隆一声巨响,那几个校尉躲避不及,发出凄厉的惨叫。我急忙站起来,看到地面上肢体散落,还有几个校尉一时死不了,躺在地上滚来滚去,不可就被二氧化碳毒死。那韩冷夹着万象仪,正冲向入口处。 我拔腿追上去,那韩冷脚力甚是厉害,比我快上两倍不止。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吱溜攀上绳子,爬到入口处,转身笑嘻嘻对着我。 我勃然大怒,纵身一跃,抓住绳子的一段,正要飞身冲上去,抬头一看,顿时头皮发麻。韩冷手里又冒出一只手雷,狞笑着从我扔了下来。 可恶! 我跳下绳子,翻了几个滚,背后陡然一声剧烈的响动,一阵大风袭来,我急忙屏息扑到,躲过一劫。当我再次站起来的时候,眼前突然一黑,不禁把眼光投向原来的光源,之前我们都是靠探照灯的光亮。此刻我看过去,入口处竟然慢慢地缩小,不禁大骇,那韩冷居然想活活困死我们,好狠毒! 我怒发冲冠,大叫道:“韩冷,有种和我决一死战!” 韩冷大笑:“只有匹夫才动辄以决斗。我祝你和新妇林白水百年好合,在坟墓里好好地打理生活吧!哈哈……” 轰隆,终于整个洞口都被封住,韩冷的笑声戛然而止。 四周一下子陷入黑暗之中,我突然觉得四顾萧然,一个阴气冒出来,身边好像有无数鬼魂在飘舞,叫人头皮发麻。我打了一个寒颤,记起来墓室里还有几个手电筒,那里总比这边好,慌忙逃过去,正看到林白水打着手电筒找人,听她问道:“我们,被困住了?” “是的!” 我垂头丧气地摇摇头,偷偷瞅了林白水一眼,她嘴唇微微颤动,没有说一句话,眼珠瞪得大大的,露出惊恐的神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手电筒慢慢开始暗下去的时候,我开始打破沉默:“我觉得认识你已经很久了。” “是吗,我也觉得。” 林白水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在说我们意气相投,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其实我觉得很久之前见过她,不知怎么的,突然脑中冒出一个念头,脱口说道:“你的屁股的左边有三个痔,红色的,米粒大小,呈等边三角形排列。” 林白水大为惊讶,急急忙忙躲到石棺背后脱裤查看,回来甩手就是一个大嘴巴,把我打个仰八叉,怒气冲冲叫道:“这个流氓,是不是趁我昏睡的时候,做了坏事!” “绝对没有,不信就去检查一下,你那层膜一定在!” 林白水愤怒之极,咬牙切齿地扑上来,骂道:“还嘴硬,你这个大流氓。早知道今天就不随你出来,现在被你害成这样了,我怎么办呢!” 林白水又抓又咬,我被她搞得惹毛,大怒之极,小小妇人,虽然个子极高,却没有什么力气,立时被我推到在地上。我按住她的两只胳膊,手电筒滚落一边,光线正对着林白水的脸颊,因为愤怒而红彤彤的,甚是好看。她不老实地挣扎,扭动身子,使得衣服稍许有点扯破脱落,露出了晶莹白皙的肌肤,透过女式衬衫的缝隙,似乎还能隐隐约约看到那并不是很丰满但是充满青春韵味的胸脯。 我突然心念一动,自从王玟琳怀孕之后,我很久没有碰女人了,目前身子底下压着的女人,苗条纤细,与娇小丰满的王玟琳完全是两种女人,不禁叫我蠢蠢“欲”动。那林白水突然眼睛一直,满面通红,感觉到了我的蠢动,静下不久又开始挣扎,大叫道:“放开我,你这个坏蛋……” 我**笑道:“反正我们困在这里,迟早会归天的,与其惊恐吓死,还不如一起做男人与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舒服死掉!” “不要,不要!” 我哪容得她这么多废话,平常我作为锦衣卫,除了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老婆一人,不敢搞女人以外,基本上无恶不作。眼下既然老婆管不到这里,索性做一次恶人吧!我单手捉住林白水的双手,另外一只手腾出来,伸进她的衣襟里抚摸。似乎我对这具身体很熟悉,每一寸肌肤,都是那么的了解。渐渐地林白水拼命抵抗变成了低低的呻吟,吃力地说道:“你,你太坏了……让我也变坏了……放开我,换个舒服一点的方式……” 我嘻嘻笑道:“这才像话呢!” 林白水不像在说谎以摆脱我,于是我就放开了她。林白水满面通红,坐起来理理衣服,又重新躺下,合上眼睛说道:“轻一点……” 我扑了上去,林白水大叫一声:“你好重!” 她张开眼睛,朝上一瞥,突然面目扭曲,嘶声尖叫,顿时我把也吓了一跳,不禁纵身一跳站起来,问道:“怎么了!” 林白水惊恐地瞪着上面,伸出右手哆哆嗦嗦地指着,我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林白水所指的地方,正是石棺的棺材盖。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方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林白水让我推倒,她仰天躺在地上,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可不得了! 须知,人类对恐惧都有一定的抵抗力,这皇陵地下本来就都是尸骸,我们看多了,反而习惯了,加上又被困在里面,绝无逃生的希望,反而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所以做起事情来更是肆无忌惮,眼看好事在即,居然叫棺材盖打搅了,我极为恼火,狠狠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们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 我大骇,再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方才那几个受到韩冷蛊惑,率先跑进来,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校尉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顿时欲念全无,慌忙站了起来,死死盯着棺材盖。那林白水哆嗦着双腿,也站了起来,拉着我的手藏在背后。 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大凡鬼神之说,我是敬而远之,素来不信。还有什么可能呢?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些校尉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必然贪婪地上前来攫取殉葬物品,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两条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不过说是如此,一个校尉找到了,还有其他几个人呢?总不至于无端失踪,莫非也被掩藏在这墓穴的某个地上?带着重重疑虑,我仔细搜索着整个墓穴。 林白水突然说道:“咦,你不觉得奇怪吗?方才你不是说,在这里,一米半以下布满了二氧化碳,可惜我们刚刚躺在地上,怎么一点也不觉得呼吸困难呢?” 她的话顿时如火柴点燃了我思维的炸药桶,我顿时恍然大悟,大叫道:“我明白了,秘密就在这个棺材底下!” “什么?”林白水迷惑不解。 我把方才的推想说给她听,然后又说道:“我猜测,其实在这口棺材底下,有个洞穴,原来是处于封闭状态的,但是我们的到来激发了机关,使得棺材盖一下子掉下来,把这个洞穴打开了。当洞穴打开一瞬间,可能里面气压极低,产生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就把围在棺材边上的人都吸了进去,所以我们找不到一具尸体。而由于这个洞穴的打开,它的地势更低,比空气重的二氧化碳就像流水一样慢慢流进洞里,现在这里以空气为主了,所以我们才不会窒息!” 林白水一愣,问道:“你确定?” 我想了一下,苦笑一声,把手摊开,说道:“除非我们想办法把棺材移开,可惜棺材太重了,我们根本无法移开。”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亏你还是男人,已经推测到了这个地步了,怎么再进一步想下去呢?既然洞穴在棺材底下,我们何必把棺材移开?只需在棺材底砸个口子即可。花岗岩虽然硬,但是也很脆,以你的力气,多砸几下即可!” 我不禁赞叹,读书多到底想的多,我哪里会想到这点,当下老老实实地捡来一块石头,拿到棺材边,对准棺材底恶狠狠地扔下去,只听哐嘡一下,顿时砸开一个黑漆漆的洞穴,发出咝咝地抽气声。 我大喜,再接再厉,又捡来几块石头,硬生生地把棺材开了一个一人多大的入口,我瞅着这个洞穴,不知所措,想来它曾经吞噬过如许人的性命,不知道有多危险。 林白水凑过来,当下发狠道:“反正我们被困在这里,与其白白等死,不如搏一搏。你敢和我一起下去吗?” 我明知她在用激将法,仍旧勃然大怒,叫道:“怕什么!走,老子陪你。不过先等一下!” 林白水瞅着我四处搜罗易燃物品,恍然大悟,以为我怕手电筒用光电池,没有照明,其实我倒是没有这个心思,而是在想,若是这么多二氧化碳涌入,难保里面的浓度很高,我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最妙的手段,莫过于用火试试看,熄灭的话,就表明里面有很高浓度。 待我做成了一只简陋的火把,我向她点点头,当下以火把探路,两人徐徐钻进了棺材地下的洞穴。 ** 三十九 钻入洞穴,我抬头看了看棺材,见到棺材与地面之间有缝隙,那棺材原先也并不在这里,发动了机关才移过来,遮住洞穴,防止被人窥视。如此做来,似乎在洞穴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们的脚底是一节节的石阶,盘旋向下延伸。我将火把举在前方探寻,过了许久火把依旧明亮如许,周身布满从上往下的习习凉风,显然二氧化碳已经被冲淡到不足以致命的浓度了。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白水突然一个趔趄,我转身问道:“你,怎么了?” “我被什么绊了一下。”林白水低下头,陡然之间脸色大变,石阶上居然躺着一具已经被摔成肉饼的尸骸。毕竟林白水这天尸骸见多了,胆子也练大,没有一下子瘫倒在地,而是转而慌忙地避开。 我举着火把饶有兴趣地瞧了一下这具尸骸,见他服饰,便是那几个被洞穴吸进来摔死的校尉,恐怕继续走下去还会遇见几具尸体。果然,一直走到了地面,前前后后我们碰到了两具这样的尸骸。当下除了哀叹人为财亡之外,无话可说。 当我们双脚接触到了地面,我高高举起火把,林白水又打量了手电筒,打量眼前的世界。这是比上面一层更为宏大的地宫,分别由前、中、后、左、右五座高大宽敞的殿堂连接组成的,全部为石结构,此刻我们正位于前殿。方才刚进入第一层地宫的时候,心里就暗暗纳闷,哪个皇帝的陵墓居然如此小气,这么丁大的地方,一口棺材而已,恐怕乡下的土财主都比皇帝豪阔。看到眼前这般模样的地宫,我才暗暗赞叹,不亏为皇帝的陵寝。原来定陵的地下结构竟然是一个葫芦型,有上下两层,第一层恐怕是为了迷惑盗墓贼的吧! 我瞟了林白水一眼,她点点头,显然也和我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但是这个女人想地比我深入,突然问道:“唉,朱千户,你说既然上面一层是假坟墓,那么韩冷苦心夺得的万象仪也有可能是假的了。没有理由不放在这个更安全的地方。” 我点点头称是,灵光一闪,笑道:“我亦是这般认为,怎么看那个万象仪都像算命瞎子骗钱的罗盘。嗯,我突然想到,大凡自然界能发光的物质,多半含有放射性物质。看那个罗盘,放着绿油油的光芒,极有可能是含有放射性元素铀!” “铀?你说制造原子弹的那个铀?”林白水露出恐惧的神色,失声道:“那我们岂不是死定了,刚才我们一直暴露在铀的死光里!” 我摇摇头,回答道:“那倒不必太杞人忧天。铀在自然界以化合物形式存在,浓度降低了很多,短时间内,它放出的射线一时杀不死我们。以我们接触的时间来计算,程度最多是在夏日太阳底下暴晒了一日。但是韩冷……”我嘿嘿阴笑,“他把铀罗盘当宝贝一样藏着,时时接触,恐怕下次见面的时候,他变成头发也掉光了,皮肤也溃烂的一个废人了!” “活该!”林白水暗暗骂道,心情好了如许,便和我一起穿过前殿,进入中堂,里面虽然在五个殿堂里最为宏大,但是偌大的中堂居然只在中心停着一座孤零零的石床,上面隐隐躺着一个人形。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好奇之极,便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定睛细看,这是一具完全腐烂,只留下骨架的尸骸。 我顿时大失所望,原本以为,中堂好歹藏着什么东西,如今只有一堆骨头,当下毫无兴趣,便要离开。 “等等……”林白水突然拉住我,指着石**的尸骸,问道:“你不觉得……这具尸体的躺姿很古怪吗?” “有什么古怪?”我说是如此,但是依旧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尸骸,见他头西脚东仰卧,面向上,头顶微向右偏,右臂向上弯曲,手放在头右侧,左臂下垂,略向内弯,手放在腹部。手中持发黑檀香念珠一串,右腿稍弯曲,左腿直伸,两脚向外撇开。 **img780.photo**3**/areye/4738704/2682515266.jpg 我一愣,据我所知,大凡死人多半是仰躺,或者侧卧,这种古怪的姿势还是第一次瞧见过。况且人死之后,尸体僵硬,不可能硬是摆出这种姿势,除非是有意为之。 “你看,这种姿势,像是什么?”林白水提问道。 我死死盯着尸骸的模样,猛然想起一个极为熟悉的东西。 “北斗七星!”我大叫道。在我修习军道杀拳的时候,因其中一部分融合了北斗神拳,因此对于北斗星座极为熟悉。 林白水喃喃自语:“原来如此。传说古人以紫微星比如皇帝的居处。而北斗七星指向正北,位于天空中心,在星宿中属紫微垣。古代常以星象变化预测人事吉凶,紫微垣对应的是人间帝王,是帝星所在。所以北斗又被认为是天帝居住的地方。既然皇帝是上天派到人间的使者,那么皇帝归位了,自然是回到天上,聚气成仙。摆出这样的北斗姿势,则是从堪舆的角度来看,这种北斗七星式葬式最能够聚气。” 我凝视了一眼,却摇摇头,说道:“我不觉得这样,纵然是摆出了北斗七星的姿势,我不觉得是劳么子的聚气,似乎是更简单的原因。比如,北斗七星是指示北极星的坐标。假若这也是一个坐标呢……” 我绕着尸骸转了一圈,顺着他姿势的北极星位置看过去,然后把火把高高举起,林白水也好奇地打量手电筒,偌大的、空旷的、漆黑的中堂里立时明亮几分,把原本掩藏在历史尘埃里的真相暴露出来。我和林白水都不禁大吸一口凉气,难道,眼前的才是真正的万象仪吗? 皇帝尸骸摆成的北斗七星星座所指向的北极星位置,正是中堂偏北的方向,我们看到,在中堂的上方,悬挂着一座巨型方形高台,高二十来米,宽十五六米,差不多有四层楼那么庞大,因为实在太大了,加上光线不够明亮,一开始我们都把它当作是中堂建筑的一部分。在方型中间,乃是一座异常巨大的金属球体,几乎有北海公园的白塔塔身那么宏大。上面密密麻麻雕刻了许多小点点,不知道做何用。 我们正在发呆,突然地面轰轰隆隆,以放置皇帝尸骸的平台为中心,周围方圆两尺内的地面徐徐升起。我吃了一惊,正要跳下去,林白水拦住我说道:“等等,这好像是升到那个大铁球里面的,我们去看看!” 我瞅着林白水满面好奇,知道这些搞学问的人一钻起牛角尖了,就是一百台东方红火车也拉不动,心想反正这个平台升的这么慢,看情形不似杀人机关,就随它去,上去看看也好! 这个平台大约用了一分钟才缓慢地升到了上面方型的高台底座,我好奇地四下里张望,只见球体边缘布满了齿轮、机轮一类的玩意,紧密地黏合在一起,粗粗看起来,有种蒸汽时代巨型器械的粗犷味道。那个铁球也不像一般圆圆的铁球,除了身上布满一个个凸起的小点,周身部位环绕着两条金属带子,乍一看,就以为是我在博物馆看到的浑天仪模样,这是体积一下子增大了几百倍。 还林白水看了我一眼,先走上高台底座,沿着边缘的通道前进,我虽心不甘情愿,但是总不至于比女人落后,也只能跟在后面,随她一起走到通道尽头,却见巨型铁球上有一道小门,掀开小门进去一看,我当里面藏着什么宝贝,却见又是一张罗盘。 这是这张罗盘规模实在大多了,里面的内容也更加丰富。从圆心开始第一层是太极阴阳鱼的图案,摆着一个司南,第二层是天地人三才,第三层是东西南北四方,第四层是五行,第五层是八卦,第六层是九宫,第七层是天干,第八层是地支……如此蔓延开来,我数了一下,竟然有十九层之多,几乎包括了中国所有堪舆学中的体系理论基础。 我正在吃惊,整个空心大铁球突然也轰轰隆隆动了起来。我抓住里面的攀援物,防止掉下去,并不大惊慌,我知道这是机器经过几百年的沉睡之后,被我们激发,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试,重新开始运作。只是不清楚这个巨型“浑天仪”究竟是作甚的?难道它真的是万象仪?我开始有点怀疑了。 我们两人就这样静静等待着机器完全运作。这机器首先运作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响声,几乎以为要散架了一样。随后大铁球内部沿着球心的一圈孔洞,倏然嗵嗵冒起火花来,随之轰轰燃起大火,把整个大铁球照亮地通明。我们原先一直处于昏暗的世界里,猛然见到光明,反而吓了一跳。但是这时奇迹出现了,那铁球外面凸出的一些点点,此刻受到强光的反射,发出点点亮光,竟然犹如夜空下的满天繁星,同时一条银色的带子沿着球形的天顶不时移动,和两外两盏亮灯相互追逐。 林白水瞳孔放亮,大叫道:“我明白了,这是在模拟天象运动。从我们这里的角度看过去,我们仿佛在地球上,而天顶就是天空,那银色的带子就是银河,而两盏亮灯是太阳和月亮,外面的两条金属带子,则是黄道和赤道。古人真是鬼斧神工啊!居然能够用如此巧妙的器械做出如此精细的天象模型。” 我摇摇头,说道:“唬了我一跳,我当是什么能够预知未来的万象仪,原来不过是天象仪而已了。” “不对!” 林白水拉拉我的衣襟,指着罗盘,罗盘在天象转动之后,被齿轮带动起来,也开始旋转。罗盘内的每一层旋转的速度都不一致,有的很慢,有地很快,有内层快的,也有外层快的,转的字迹模糊,叫人看了眼花缭乱。不过那最外层却还要神奇,这最外层所占面积最大,上面分作数百格,每一格便是一个汉字,随着罗盘的不住转动,汉字之间的组合便不断翻滚。我听林白水口中喃喃自语,犹如念咒一般道出来:“甲申,水灭火,妖气东来……甲午,水脉动荡……辛丑,诸夷乱华……辛亥,巨木崛起,妖气熄灭……” 我一开始听得迷迷糊糊,但是到了“甲申、甲午、辛丑”等熟悉的天干地支,猛然心生一凛。甲申年,不正是满鞑入关,从此中国化蛮夷的那一年吗?甲午,便是倭人击败满清。按照堪舆学说,倭人和满清都属于水脉,水脉动荡,正是满清水脉转向倭人;辛亥年,正是前朝高祖文皇帝起事那一年,也是太祖起事那一年。按照五德说,前朝属于木德,本朝属于火德。这机器明明是万历年间制作的,这人居然有如此神通,居然能够用器械预言百年多后的大事!这,就是传说中的万象仪! 我瞳孔倏然放大,林白水口中的咒语吐出“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便随着罗盘的猛然刹车,戛然而止。 林白水扑了上去,大叫道:“怎么了,明明到了今年,怎么不下去预言了?” 罗盘一格也没有转动,犹如被什么东西卡住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器械摩擦声,想要努力转过去。那外面的天象也好像中了定身法一样,靠着惯性又转了一圈,再也动不了了。 只听砰地一声,罗盘上崩落下一颗螺丝,倏然间犹如风火轮一样,整个儿弹了出去,射向林白水! “小心!” 我来不及扑上去,只能飞起一脚,把林白水踢开,那罗盘本身便是用精铁打造,异常坚固,所受之力也大,冲着铁球一撞,咣地割开一条裂缝,飞了出去。 好险啊!我上前扶起林白水,小心翼翼问道:“没有伤到你吗?” “谢谢你又救了我。” 林白水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妇人,我控制好力度,除了胳膊有点扭伤之外,没有多少大碍。我正搀起林白水,这时突然一歪,我一愣,发觉并不是我自己垮了,而是铁球突然一转,慢慢向下倾下。 要倒了! ** 四十 我们冲出铁球内,往后一看,不禁大骇!那北海白塔塔身那么庞大的铁球正对着我们砸了下来,倘若叫这个玩意正面来一下,就如被万吨水压机压过一样,恐怕连骨头渣渣都不会剩下什么。眼看铁球滚滚而来,周身只有一条小小的通道,根本无处躲藏,唯一的救命途径就是直接跳下去,落到十米以下的地面上。 两边都是死翘翘的路,说什么摔死总比砸死保留的尸体多一点,当下我来不及多思虑,,双手抱着林白水就径自跳了下去,与此同时,那大铁球轰的一下,也跟着砸了下来,毕竟我们人体重量比铁球小,受到空气阻力较大,落下的速度比铁球慢,于是铁球贴着我们的背脊落下。 我心念一动,眼看情况危急的要命,当下毫不犹豫地对着刚刚落下的脚下铁球一点。那铁球是滚着下来的,下降的时候还在不停地旋转,我双脚一点,几乎被旋转的球面拖到下面去,若是拖到了底下,等铁球落下了一压,估摸只剩下血水。说时迟,那时快,我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奇劲,猛然迈开大步,在铁球旋转的球面上跑动,不过跑了几步,我就被铁球巨大的旋转离心力给甩了出去。 我们原本是从十多米的高处跳下来,但是我在铁球上一点之后,又被甩了出去,力道大大降低,相当于是从四五米处跳了下来,这样的高度,一般受过训练的人都可以承受。只是我苦了,因为我手里还抱着一个林白水,所以双脚着地的时候,承受的是两个人的巨大下坠冲击力。当下马步一蹲,踉踉跄跄往后退却,连续退却了几十步,背后突然一痛,原来是撞到了墙壁,这才止住了退势,我噗通一下,丢下林白水,双膝已经支持不住,终于跪下,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轰!那大铁球先是落在了地上,又被反弹, 我抬起头,眼前林白水躺在地上,脸色煞白,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动也不动,只有嘴唇微微颤动,过了片刻,她眼珠一骨碌一转,终于醒转过来,单手撑着身子动了起来,问道“你还好吧!” 我只觉得膝盖剧烈的疼痛,方才跳跃下来,大部分的力道都是由膝盖承受,因此受创极重,不知道骨骼有没有问题,至少目前感觉起来,韧带肯定拉伤了。 林白水搀扶着我站起来,我觉得膝盖钻心的疼痛,马上一软,还是不行,只得又重新坐下休息,那林白水就跪坐在一边陪着我。我吃力地对她说道“帮我一下,在我的左靴子里,内层镶着一个筷子头大小的东西,拿出来。” 林白水颇是好奇地用小手把我的靴子脱下来,果真在里面摸到一罐小小的,只有筷子头那么大小的塑料喷剂,问道“这是什么玩意?你干嘛往臭哄哄的鞋子里塞这个玩意?” 我苦笑一下“这是治疗伤口的秘药。我们做武人的,难保不会受伤,一旦受伤无法动弹,就靠这个玩意救命了。少废话,帮我把它喷到我膝盖上!” 林白水便把捋起我的裤子,一直到膝盖上,果真见到膝盖又红又肿,麻痛不已,但是当那喷剂吱吱地喷在膝盖伤口上时,突然一股凉意蔓延开来,就如夏日太阳底下喝了冰镇水果一般舒服。其实这种喷剂是一种极强的神经麻醉剂,乃是救急之用,威力是大,但是后遗症也极大,若是有办法逃脱到了外面,我定要马上治疗双脚。 喷剂发挥作用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内,我只能躺在地上休息,身边的林白水只是跪坐,局促不安地看着我。我摇摇头,突然说道“林博士,你学识丰富,给我讲讲,你信不信因果报应?” 林白水犹豫地点点头,说道“原来我也是不信的,但是后来仔细研究历史,却不得不信了。” “为什么?”我颇是好奇。 林白水说道“我给你讲讲吧。因果报应,真的是很玄妙。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即定天下未尝杀一降王,但是他的弟弟赵光义篡位之后,逼杀侄子赵德芳,立已子为皇储,又毒杀被俘的南唐后主李煜等。赵光义作孽太深,终于报应到他子孙头上,结果女真人攻破东京城,俘虏其子孙后代,男子皆为奴隶,女子皆被**乐。到了宋高宗赵构建立南宋,终于把帝位传给了赵匡胤的后代。” 林白水顿了顿,又道“再说那被女真人俘虏的北宋二帝,他们昏庸失国,乃是咎由自取,但是女真人对他们父子宗族困饿污辱乃至杀戮,毕竟太过分,结果到了蒙古人兴起,攻灭金国,皇族的完颜氏惨受比北宋二帝更多苦厄,竟然无一幸免,岂不是报应?到了蒙元忽必烈攻灭南宋,却免去宋帝系项牵羊的俘囚之礼,并授上司徒,封瀛国公,对于赵氏皇族供奉甚厚。即使日后有宋人以宋帝为旗号反叛,蒙古也未有加害宋朝宗室。直到大明兴起,元顺帝虽然失国,毕竟得以身还,其宗室子孙在大漠数百年绵延不绝,这应该是蒙元祖先优待宋室的回报吧。至于满清兴起,杀尽明室后裔,例如崇祯毅宗皇帝的三子隐姓埋名几十年,年逾古稀,已成大清‘顺民’发现之后依旧全家凌迟,斩草除根!凡是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果然满清末年,同治、光绪和宣统三代都是无后,那末代皇帝溥仪,更是抛弃爱新觉罗的祖宗,居然奉了那倭人做祖宗,这亦是因果报应!” 我听得津津有味,历史这种东西,稍微懂一点,听起来是很有味道的,而且林白水讲的有根有据,令我不禁信了几分。同时感到膝盖凉意渐渐退去,那麻痛的感觉已经消失,取代的是重新充满力道的一双大脚。 林白水问道“咦,朱千户,你为什么问这些东西。在我看来,你不信天不信地的。” 我本想告诉她我最近一直做到的奇怪恶梦,这时林白水突然在地上捡起一个小小的纸团,问道“这是什么?” 我一瞥之下,顿时大惊失色,连忙夺过来,差点忘了,这就是郭小驷临死之前塞给我的纸条,幸好林白水及时发觉,不然我就可遗漏了揭破韩冷阴谋的一大力证! 我慌忙把纸团打开,借着墓室里昏暗的光线,看到纸条上歪歪扭扭写着一排字:法门寺,如来佛。 我看得莫名其妙,林白水在一旁凑过来,瞟了一眼,和我一样,面面相觑,不过她不晓得情形,就问道“什么意思?”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白水,后者柳叶眉微蹙,思虑道“郭小驷不是没有把他从太祖孝陵中盗窃来的宝物交给韩冷吗?是不是……这就是宝物掩藏的地点呢?” 我点点头,确实有可能。当时郭小驷唯一能够威胁韩冷的物品,就只剩下这样太祖宝物了。 “不对!” 林白水又叫道,随着站起来,瞪大四下里张望。 “出了什么事情?”我以为她又有了新的发现。 林白水说道“我们不是把火把和手电筒都丢掉了,怎么还能瞅见光呢?” 我猛然一怔,差点忘记了,于是也和林白水一样,站起来张望,两个人的视线终于集中到了中堂天顶,只见上面露出丝丝天光。 “我们得救了!” 林白水狂喜之极,我估摸便是巨大的铁球下坠之时,可怕的冲击力把定陵给震塌了,所以就露出了外面光线! 两个原本深陷绝境等待死亡的人,突然之间眼前又冒出了生还的希望,顿时欣喜之极,做出了平常自己也觉得罕见的举动。那林白水转身主动抱住我,又蹦又跳,高兴地不得了。其实林白水性格矜持,除了几次因为危机时刻才不得不的贴身接触我以外,其他情形下,即使我拉拉手也是狠狠翻白眼的。当柔软的胸脯肉触到硬梆梆的男人身体,林白水立时有所察觉,肌肉僵挺,把我推开,低着头尴尬地瞟了我一眼。 不知怎么地,我这个向来厚脸皮的人也不禁红起来了脸,过了片刻,搔搔脑袋讷讷说道“这个,林博士,我们赶快出发吧。万一迟了,说不定出口又堵上!” “好!” 林白水答应了一声。 于是我在前,林白水在后,两人通往了下来的石阶,一边走一边听着踏踏的脚步声,林白水突然说道“朱千户,听说你已经结婚了。想必您的妻子一定是既美丽又温柔的女子。因为我每次听你提及她,脸上都不禁露出了温馨的笑容,是吗?” 我想不到林白水怎么想起了王玟琳,对于自己的妻子,即使不是一个优秀的妇人,在别的女人面前也要好好夸奖,更不论我身边那样的女人了。 “是啊!”我淡淡地说道,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虽然比我大上了六岁,但是她很美丽,又很聪明,对我就像是孩子一样的细心照顾。喏,这是她的照片。” 我小心翼翼地把脖子上的环套解下来,递给林白水,她轻轻一按,咔嚓,环套打开,露出了王玟琳的半身照片。王玟琳是一个美丽精致的女子,出身良好,加上又非常有钱,气质不凡,果然林白水脸上微微露出羡慕与妒忌混合的表情,但是渐渐地就变掉了,从女人的情绪转换到了惊讶,失声叫道“是她!是她!” “怎么了?” 我奇怪地问道。 “你的妻子,竟然是王玟琳!” “这又不稀奇!虽然我的妻子原本是京城的一大美女,又是世家出身的美女,但是你也不必如此大惊小怪。不是所谓美女配野兽吗?” 我自嘲地笑笑,林白水摇摇头,回答“我的意思不是说你配不上王玟琳。我的意思是,想不到她还活着!” 我大怒,一把夺过了环套,小心翼翼地套到脖子上,叫道“你不喜欢她也罢了,何必诅咒!女人的妒忌真是可怕!” 林白水睚眦必报,一点小事也会尖牙利嘴的报复,这次居然见她难得沉著气,冷冷地问道“你可知,你的妻子之前是什么样的人?” 我恼火地回答“玟琳是有教养的女子,哪是像你这个小心眼的女子。她出身豪贵,乃是太祖开国元勋后裔,从小家教良好,家财万贯,为人又比较低调,平常只是喜欢看看书,研究一些费脑子的问题,偶然也喜欢和我开玩笑。”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那就大错特错了,你以为王玟琳是这么简单的女人吗?不……也确实不能怪你,因为知道这种事情的人实在太少了,仅限于极小的范围,而且十几年过去了,很多当事人都已经过去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别以为你是一介妇人,我就不会客气。当心我将你推倒,让你后悔莫及!” 林白水根本不理会我的威胁,问道“你可知,十三年前,京师东北的大邑唐山,为何会发生百年难遇的大地震?” 我又气又好笑“地理难测,就如我们无法预知为什么会诞生人一样,我怎么知道会要发生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说道“在我们堪舆学界内,流传着一种说法。据说,这场巨变,并非地震,而是另外的因素!” “什么因素?” 林白水叹气道“具体是什么因素,这个我就难以获知了。但是毫无疑问的肯定,这场大巨变,与太祖的驾崩有关。太祖一直龙体安康,按照御医的说法,即使活到九十岁也很正常。可是在大巨变之后,太祖就匆匆离世,你说岂不奇怪?” 我说道“皇家秘辛,非你我所能知晓,而且也不为知晓为妙,否则大大的糟糕。” 林白水说道“可是,在那场巨变中,你的妻子王玟琳,却是其中的一个参与者!” 我心神一凛,细细推算起来,十三年前,王玟琳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年幼无知,最多贪玩,能有什么花头可闹的。转念一想,眼前也不是有一个 “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吗?却已经被人恭恭敬敬地称呼为博士了!难道,王玟琳真的有什么瞒着我吗? 林白水说道“正如你所讲,皇家秘辛,非常人所知。之后,参与这件事情的人,不是年老死去,就是秘密失踪,唯独你的妻子,却还安然无恙,不过也被软禁在家,数年不能外出。直到太祖过世,废帝遭到罢黜,才能够出来。只是这样之后,她便不在世人面前出现,我都几乎以为她也死了呢!” 如今细细想起来,对于王玟琳,我究竟了解什么呢?我突然一阵恐慌,在我印象里,王玟琳一直是一个温柔美丽,略带有一点调皮的好妻子。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脑子中竟然一片空白!据说半年前,我脑部受过一次重伤,失去了部分记忆,醒来第一个人便是王玟琳,她自称是我妻子,我便信了。日后询问起来,我是如何认识她的,她说在十三年前,因唐山大地震,她不幸遇难,幸得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我救命。多年后我们再次相逢,颇为投缘,便下嫁了当时只是一个穷大兵的我。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王玟琳告诉我的,我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印象! 唉!头又开始痛起来了。 我不再去想,抬起头,眼前一缕亮光透过来,我们到了第一层,上面原本宝城位置,塌了一个大洞! ** 四十一 所谓宝城,就是在四周以砖石砌成一堵围墙,里面填有大量的黄泥,但是想不到宝城下面居然存在一个空洞。当大铁球剧烈撞击地宫墙壁的时候,产生的冲击力波及到了地宫上层支撑黄泥的部分。这个结构原本就被韩冷盗墓时候的野蛮施工有所破坏,终于承受不住黄泥的重量,塌陷了一个口子,大量黄泥滚滚而下,堆积成了一条天然的黄泥斜坡,一直通到宝城上面露出的口子。嘿,真是天佑啊!连费脑子爬上去都省掉了。 我暂且忘记林白水对王玟琳评价带来的不快,抬头瞧着那个口子,但是天光倏然一暗,被什么遮住了,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人头! 有人在口子处探头探脑,往里面张望情形。当下我心底一沉,韩冷这般谨慎!唯恐我们没有死掉,居然布置了人手查看。好在我们处在暗处,我们能够看到那个人,而那个人却不能看到我们。 林白水轻轻地张开嘴巴,见到一个活人就不知好歹地要喊出来“救命”,我慌忙捂住她的嘴巴,低声嘘道:“那是敌人!” 哪知我这一低低的嘘声却惹来了麻烦,这里非常空旷,是一个极好的扩声器,发声出口就是那个口子,所以居然让那人听到了嘘声,便疑惑地把脑袋转过来,瞧着我们所处的方向。 不好! 我当机立断,捡起地上一个破手电筒,大喝一声,用力掷上去。十多米距离一秒就到达,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那人应声捂着脸仰天倒下,我来不及关照林白水,就急匆匆地冲上斜坡,跑出口子。 我这么做是唯恐还有敌人,万一施展毒手,随便扔一个手雷,我们就完蛋了。跑出去我第一件事情是四下里张望,没见其他敌人,只有一个在宝城泥土里滚来滚去的倒霉蛋,当下扑上去,揪住那人的衣襟,拖起来,问道:“韩冷叫你留下来做什么?” 那人没头没脑地问道:“韩冷,他是谁?” 这个家伙被砸坏了脑子!我先是两个巴掌,让他清醒清醒。两个巴掌下去,果然好多了,那人摇摇脑袋,终于正视我,见他脸上有一个奇怪的印记,原来是手电筒砸下之后的伤痕。不过这小子却硬朗,闭口不语,要充作好汉。 我微微一笑,我们锦衣卫就是专门把好汉变成孬种的地方,别说你是钢筋铁骨,就是世间最硬的金刚石,我也有能耐把他磨圆。我冷笑一声,说道:“你不说,锦衣卫有的是刑法等着你。眼下我就可以施展一种——蚂蚁上树!将你绑在树上,脑袋上割开一个口子。说来也奇怪,脑袋是人最重要的部位,可是割开一个口子并不会死。还没完呢,我在口子里洒上蜜糖,然后再引来蚂蚁。蚂蚁一看这里有好吃的,又暖和,就会开始筑巢。于是你的脑袋就变成了蚂蚁巢穴。脑袋没有痛觉,可是会很痒,痒地就像一万个蚂蚁在里面爬来爬去。哦,我说错了,真的是有一万个蚂蚁爬来爬去。你会在六天六夜受尽折磨,死后还让蚂蚁吃掉。好了,我说完了,你想不想做好汉?” 那人脸色大变,艰难地吐出来:“不要不要!” “好,告诉我,韩冷去哪里了?老子要找他算账!” “韩冷?我不是韩冷派来的。”那人说道。 我一惊,居然搞错了,心思转动,猛然醒悟,叫道:“你们的头头,是不是穿着白衣,擅长北斗神拳?” “对对,就是他,他就是我们的首领,石原镇太郎!” 我又是一怔,问道:“你们是倭人?你们来干嘛?” 那倭人老老实实回答:“我不太清楚,我只是一个小部下,是首领派我跟着一辆军车,悄悄过来。” 我知道来到十三陵乘坐的那辆军车实在显眼,沿着车迹过来即可,想必是要确认我们在干什么。我问道:“他呢?” “首领去捉一个叫作王玟琳的女人了……” “什么!” 我大惊失色。 那个石原要捉王玟琳干嘛?纵然再是恨我,也不必如此愚蠢地干不必要的事情。之前他来捉拿林白水,莫非是基于同样的理由。王玟琳,真的像林白水说的那样,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往宝城之下瞥了一眼,看到一辆摩托车,当即心一横,伸手咔嚓把倭人的脖子拧断,丢在地上。 “啊,你怎么又随便杀人了?” 背后传来林白水的叫声,她已经里面爬了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 我心里正焦躁不安,闻言更是勃然大怒,转身大喝道:“闭嘴!” 林白水身子一颤,猛然受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之前我对他一直是和颜悦色,不敢丝毫怠慢,此刻大发脾气,吓坏了林白水。 我烦闷之极,再看看林白水,只觉得那姣好的面颊竟然分外丑恶,当下便懒得理会林白水,急匆匆地跑下宝城,坐在那倭人的摩托车上,轰轰隆隆地发动。 林白水心中害怕,哪敢和一具尸体呆在一起,慌忙跟着下来,见我正要离开,一把就拉住我的衣服,叫道:“你走了,我怎么办呢?” 我回头瞥了一眼,看到林白水满面哀愁,那高傲的脾性荡然无存,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女子罢了。我心中咯噔一下,把她那张脸顿时与心目中一个模糊而却熟悉的形象重叠起来,不觉得一软,叹道:“好吧,你坐上摩托车。但是,我说话的时候,没有吩咐,你最好闭嘴!” 林白水个性独立,哪轮得我指手画脚,可是眼看天色黯淡,若是再得罪我,把她丢在这个死人的荒郊野外,陪着一具尸体,想想头皮都发麻,于是硬生生地把话吞下去,虎着脸,一言不发坐在摩托车后座,抱住我的腰。 于是我开动摩托车,以最大的速度冲向京城。从十三陵至京城中心承天门不过百来里路,我风驰电掣,中途又加了一次油,赶到京城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左右,天色开始灰蒙蒙地暗了下去。方进京城城区,我便暗暗奇怪,原本车水马龙的路上空无一人,仿佛是一座废弃了百多年的死城一样,地上到处堆积着废纸、玻璃碎屑和砸破的车子。纵然觉得奇怪,我也无心打理,心中惦记着王玟琳的安危,先行跑到了锦衣卫卫所里。虽说王玟琳祖上留下的财产颇丰,但是她不太喜欢留在那个老家里,宁可陪着我住在简陋的锦衣卫军官卫所里。不过毕竟是有钱人家出身的大小姐,心思细致,把那小窠打扮地就和王宫一样舒服。然而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温暖的家时,却见门口大开! 我心底一沉,连摩托车也来不及停下,就随便扔掉,冲进房门里,目光所触之处,一片狼籍,整个儿被翻了一个遍。王玟琳有危险了!纵然如此,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冲进了卧室,希望能够看到王玟琳正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然而我看到的,却是整张被掀起的床,没有一丝人迹。 王玟琳失踪了! 我那温柔美丽,犹如姐姐一样细心关怀我的妻子失踪了。 我的心完全沉到了大海深处,颓然一屁股坐下,一瞬间产生天地之大,自己仿佛一个孤零零地矗立在茫茫草原上,千里不见人烟的孤独感。 我低下头,发现脚底是一个相框,已经被踩破了,里面正是我和王玟琳补拍的结婚照片,上面王玟琳正枕着我的胳膊,笑靥如花,刹那之间,笑容却已经失去了。 这时,不远处咔嚓一下。有人,我心头狂跳,失声叫道:“玟琳!” “是我!” 这个声音是林白水,我陡然失望。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走进来,已经怕了我,她慢慢举起一个东西,说道:“我找到这个东西,或许对你有用?” 我闻言猛然跳了起来,冲到林白水身边抢过来,放在掌心定睛细看,却是一片女子的长指甲。王玟琳出身豪贵,也有一些恶习,居然信奉一个女人的优越关键看她手的歪理邪说,素来不肯做家务,把手指甲养地长长的,好像满清时期的慈禧老妖婆,让我哭笑不得。这片折断的手指甲,不正是她受到伤害的唯一遗留吗? “你仔细看看手指甲上的刻痕——对着光!” 林白水又说道。 我虽然不明她的意思,但是依照吩咐,把手指甲倾斜,隐隐约约看到手指甲上刻着一个“门”字,顿时一惊,抬起头看着林白水问道:“这是……” 林白水慢慢解释道:“尊夫人十分聪明,又擅长随机应变。当危机来临之时,她来不及留下其他线索,就悄悄用一个指甲在另外一个指甲上刻字。女人通常涂有指甲油保养指甲,在上面刻字的话,一般是看不见的,因为指甲油太薄了。假若对着光的话,则反光的因素,才能看到字。” 我听了林白水的解释慢慢冷静下来,自言自语:“那……门,是什么意思呢?家里的大门,还是城门?” 林白水问道:“尊夫人知不知道你早上执行的任务?” 我回忆道:“嗯,应该知道吧。电话首先是她接到的。” 林白水说道:“你早上的第一个任务是去太祖孝陵查看盗墓情况,因此我推测,这个门,便是承天门!” 我吃了一惊,转念一想,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的,你又不是王玟琳?”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我也是女人,我只是依着女人的心思揣测而已罢了。若是你不信,随便你。” 我仿佛不认识眼前的女人一样,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来,林白水到底是大博士,和王玟琳是同一号女人,单论智慧的话,我绝对不是她们的对手,当下就说道:“好!我们马上去承天门!” 转身正要离开之际,突然看到身上衣物破破烂烂,顺手就脱下,换了一身便装上路。自然而然地,林白水就跟着我又坐上那摩托车。从锦衣卫卫所到承天门之间短短十多里路,一路上人越来越多,仿佛整个京师百万人都聚集在了承天门之前。到了最后我不得不放弃骑车,改为步行,艰难地前行。我心中暗暗纳闷,今日又不是春节元宵,没有什么庆典,干嘛聚集了如此之多的人。 过了片刻我就知道原因了,忽然我看到一个中年眼镜,正口水横飞地对着众人演讲:“朱惠黎这个民贼独夫,专制独裁,为一己私欲,搜刮民脂民膏……” 每说一句,周围的愚民便一阵欢呼。 我听得暴跳如雷,哪容得这人如此诋毁太祖,指着这眼镜大骂:“大胆刁民,太祖文采武略,经纬天地,乃是古今中外第一人。若不是太祖艰难驱除倭寇满鞑,尔等愚民,定在外族统治下过着生不如死的亡国奴生活!” 中年眼镜闻言一呆,指着我大叫道:“这是一个独裁者的走狗,打死他!” 这眼镜的言语就如圣旨一般,周围的愚民顿时眼冒红光,冲上来向我雨点般地挥拳。我初始还能打倒几个人,到了最后人越来越多,几乎把我活活压倒,纵然我武艺超群也无法发挥。想不到老子一生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魔灭魔,居然最后会丧命在一群愚民的拳头的下。 这时林白水扑上来抱住我,将我护住,苦苦哀求:“饶过我丈夫吧!他也是受过苦的人,脑子受了刺激,不大正常,一旦接触什么太祖的名讳,就会发作起来!” 那些愚民见林白水一介柔弱妇人,总不好意思打下去,她表演逼真,一把鼻涕一把泪,哀婉动人,加上听说是个疯子,顿时索然无趣,纷纷离开,跟着那中年眼镜又去喊:“打倒帝制,创建共和”了。 我脱离了险境,又要扑上去,林白水拉住我,在我耳边细语:“大丈夫能伸能屈,何必同这些升斗宵小计较。你是锦衣卫千户,日后随你怎么报复他们。你还得救你夫人!” 最后一句如雷轰顶,顿时震醒了我,我叹了一口气,暂且忍下这口恶气,回头瞟了一眼,林白水白嫩的脸上不小心也挨了几拳,乌青乌青,感到内疚,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林白水笑笑:“没什么,你救了我几次,算是欠债还钱!” 我猛然想到林白水方才自称是我的老婆,似乎又与脑海里什么印象联系上了,却想不到起来,一时无瑕顾及,便拉着林白水往前挤,不知穿了多少人海浪潮,倏然看到一派酱紫色的锦衣卫正在守护,警备那些愚民冲击承天门。 我大喜,凑了上去,那几个锦衣卫是我治下,发现我也是大喜,一个百户叫道:“朱千户,你终于回来了!快,去通知指挥使大人。” 我先把林白水推进锦衣卫的护卫,示意保护他,然后问百户:“究竟出了什么事情,怎么这么多人聚在承天门?而且很多刁民在喊大逆不道的话,你们怎么不去弹压?” 百户叹道:“启禀大人,属下也不是很清楚。约莫上午开始,就有很多人聚集过来,喊着大逆不道的言论,我们本想立即弹压,但是大内来了圣旨,说百姓请愿,不得阻拦。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们便实在无力弹压了!” 我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到那茫茫人头海洋,倏然又瞅见那中年眼镜,顿时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指着中年眼镜对百户说道:“喏,看到那个中年眼镜了吗?你们把他给我捉来,好好收拾收拾!” “这个,大人……怕群情激奋,属下也不好处理!” 我大怒,骂道:“你没脑子,这帮愚民,都是感性动物,平生最恨两样东西,一是贪官污吏,二是汉奸卖国贼。而且恨后者甚于前者。等会你们拿了几把日元,暗暗藏在衣袖里,上去压倒中年眼镜,装作从他身上搜出日元,大叫这是倭国奸细,拿了倭人的脏钱,意欲扰乱我国国政!” 百户叹道:“高,实在是高!” 说着百户带着几个下去,揪住那中年眼镜,假装搜出了倭国的钞票,大叫倭人奸细,顿时大哗,人人扑上去,几乎把他打死。百户他们好不容易抬了下去,慢慢去收拾了,哪知过了片刻,那百户匆匆跑过来,神色有异,大叫道:“大人,不好了!” “出了什么事情?” 我也是一惊。 百户刚才大喊大叫,到了我身边却凑过来,低声说道:“真的是倭人奸细!” “什么!” 我更是一惊。 百户说道:“我们原本只想让他记住教训,哪知水火棍一下去,那家伙就招了,真个是倭国的奸细,不过是拿了美夷的‘道乐’。” 我哈大嘴巴,难道真是上天保佑我,歪打正着,居然捉住了一个倭国的奸细。 转念一想,我脸色一沉说道:“兹事体大,不可乱说,我先去禀报指挥使大人!” 我叫一个校尉带领,匆匆寻找刘指挥使,一边心中暗想,倭人美夷,素来是我朝大患,眼下时局动荡,我本来是以为一干愚民在作乱,但是想想若是愚民,便暴乱一通也罢了,居然搞出这么大的声势,而且既有章法,仔细查处,原来真的有猫腻,是倭人美夷在暗中策划捣鬼。不知道那个石原的,是做什么的。 我正在思量当中,耳际传来一阵刘指挥使爽朗的大笑:“朱千户回来了。甚好,甚好!我还以为你看中了哪家姑娘,今日不肯回来。听说你带着一个小美人儿,难道不怕你老婆吃醋吗?” ** 四十二 耳际忽而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朱千户回来了,甚好!方才一直没有你的音讯,只当被某事耽搁,想不到却带来了一个小美人儿。若是你将其带回家,不怕河东狮吼吗?” 对面正是锦衣卫指挥使刘,此间功夫,我无暇欣赏刘指挥使的冷笑话,低声禀报道:“大事不妙,大人!” “有何大事?” 我便将捉到倭人奸细的事情细细禀明,刘指挥使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收敛,转而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此话当真?祈愿民众中,竟混杂倭人奸细,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 刘指挥使自言自语,又似在向我询问,于是我回答:“属下推测,乃是当今圣上宠信了若干小人,奸邪当道,民众有所不满。于是美日奸细趁机兴风作浪,暗中煽动蛊惑一干无知愚民,或言清君侧,或言废帝制等大逆不道言论。待到我朝廷天威弹压之际,便可把此事大肆宣扬,叫寒了百姓的心,才可伺机作乱,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也!眼下奸细尚未完全发动,理应断然采取措施,不然我朝危矣!” 刘指挥使叹了一口气:“但是,羽林卫传了大内的话,说百姓祈愿,不可阻拦,叫我如何可好!” 我冷冷地说道:“大人莫非没有考虑过,朝中有人与美日奸细勾结吗?” 一语点醒梦中人,刘指挥使死死盯住我,问道:“难道朝中另有奸佞!你说这奸佞是谁?” 我点点头,这奸佞当然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他反叛并阴谋夺取太祖孝陵宝物,但眼下事情却不能贸然说出来,因为手中并无确凿证据,万一被倒打一把,可就糟糕了,我说道:“暂且不能告诉刘指挥使,之后我会另禀明圣上,由皇上裁决。” 刘指挥使叹道:“原来如此。既然事情既已如此。锦衣卫!” “在!” 众校尉一声暴喏! “……疾速捉拿民众中煽动叛乱的美日奸细,快!” 有人踌躇:“若是有群情激奋阻拦呢?” 刘指挥使哼了一声,骂道:“难道你不会采用方才朱千户的计策吗?如法炮制即可。” 刘指挥使一下令,各个千户、百户携了属下了校尉、番子下去弹压暴乱愚民,先行捉了煽动阴谋的奸细,约莫几百号人。所谓擒贼先擒王,这些鼓噪之徒被带走之后,若干聚在广场上的愚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一些番子拎着水火棍一番恐吓,便顿时吓得鸟兽散去。不到半个钟头,原本百多万人的承天门前方广场,竟空无一人,只留下若干锦衣卫和捉住的美日奸细。 众人纷纷大赞刘指挥使智慧得当,轻而易举地便挫败了一起美日特务颠覆我朝的阴谋。刘指挥使得意洋洋,完全忘了我给他的主意,当下我暗中忍下一口气,问道:“大人,那些捉住的奸细如何处置?” 刘指挥使说道:“带下去细细拷问,捉住其他余党,不可使之漏掉一个。” 刘指挥使一挥手,其他低级军官纷纷退下,现场只留有几个五品以上的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我暗暗奇怪,莫非刘指挥使有大事商议,所以才屏除其他人等。这时刘指挥使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朱千户此功甚伟,若不是你发现了美日特务的奸谋,我朝危矣!待到圣上论功行赏之际,我定会向圣上禀明。” 我大喜,笑道:“哪里,还是靠指挥使大人指挥得当,某将哪敢居功!” 两人哈哈大笑,这时刘指挥使突然脸色一沉,下令道:“众将听令!” “在!” 我身边的几个将官喝道。 我正莫名其妙,却又听刘指挥使喝道:“查锦衣卫千户朱恒淮,阴谋不轨,意图叛乱,现捉拿归案!” 我大惊失色,什么时候我成了这种身份的人了。未待我反应过来,旁边几个将官一起冲上来,顿时将我掀倒,活活按住,使得我无力挣扎。我又惊又怒,质问道:“指挥使大人,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冷冷地说道:“只因为你得知了不该知道的事情!” 我心头一冷,原本莫名其妙,转念一想,莫非刘指挥使和韩冷勾结,不像啊!再想想看,突然意识到,在我去接林白水的时候,那个石原事先知道一样埋伏着。这种可能只有一个!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竟然是你与美日特务勾结,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笑道:“不错,正是我!若不是和他们合作,平常分散在四处的两万多锦衣卫哪里有理由聚集在一起。” 我明白了,说道:“原来如此,你是要造反!京师中只有锦衣卫、羽林卫、孝陵卫三只武装力量,其他的京师三大营则驻扎在京师郊外。而京师三卫中,以锦衣卫实力最为强悍,只是根据本草管理,锦衣卫从来不能全部集中在一起。而你借助这个机会,集结所有锦衣卫。眼下孝陵卫指挥使已经被砍了脑袋,不足为虑。只要借口羽林卫阴谋造反,以清君侧,即可乘机控制皇宫,牵制圣上!是吗?” “正是如此!本来我也想招揽你入伙,可惜……”刘指挥使摇摇头。 难怪如此,方才我说我知道了朝中谁是奸佞,我指的是韩冷,而刘指挥使却当作阴谋被我发觉了,当下便想除掉我,他挥挥手说:“你这个人来历不明,我实在不放心!带下去,杀了……” 我死命挣扎,那几个将官押着我,避开众多校尉,忽然这时候开进来一队红衣人,定睛一看,却是宫中的内侍过来。带头的那内侍来到我们前边,卷开一块黄布喝道:“圣旨到!” 刘指挥使一惊,难道大内这么快知道了他造反的事情。不像啊!眼下还没有完全准备妥当,暂且看看什么事情吧。于是单膝跪下,那内侍宣旨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锦衣卫指挥使刘,擅自弹压祈愿民众,嫌阴谋作乱,现此拿下!” 刘指挥使陡然一惊,抬起头看去,内侍暴喝一声,其他内侍扯开红色的太监衣物,竟然露出一身金灿灿的羽林卫服装,拿出藏在衣物内的枪械,对着地上半跪的人就是一阵乱枪,刘指挥使躲避不及,顿时给击杀了。众人大骇,纷纷拔枪自卫。但哪里躲得了,在场的几个将官顿时被击杀。远处低阶的校尉们眼看长官受袭,赶过来协助,毕竟锦衣卫人多势众,不过片刻,就把这些羽林卫杀得干干净净。但是锦衣卫损伤也极大,刘指挥使以下,高级武将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伤亡殆尽。唯独我因为被绑了起来拖到下面,反而阴差阳错地保住了性命。 那些低级武官和校尉并不知道事情,眼见上峰死伤殆尽,群情激奋。一些人不知刘指挥使的命令,便将我放了出来。眼下五品以上的官员,就只剩下我一个了。按本朝惯例,指挥使毙命,指挥同知权代,如此推下来,眼下偌大的锦衣卫系统,顿时落入我手,使得我心中极为震撼。真是上天造化弄人,事情犹如翻云覆雨一般地飞速变化。方才我刚刚沦为阶下囚,转眼叛逆者就归天了,我成了他职务的继承者。我心中暗自寻思,恐怕是韩冷也要造反,怀着同样的心思,乘刘指挥使不明,索性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京城三大卫中,除孝陵卫把守孝陵,不问世事外,其他两个卫所,锦衣卫与羽林卫向来不合。锦衣卫负责京城宫外巡检,权限极大,肆无忌惮;而羽林卫直接负责皇帝的护卫,有点狗仗人势,权限亦是不小。平常两个卫所就有所摩擦,到了目前,羽林卫竟然暗杀了锦衣卫指挥使,顿时我们对羽林卫积累的不满全部爆发出来了! 我周身围满了锦衣卫校尉们,个个情绪激动,有的指着地上横躺着的刘指挥使和露出金灿灿羽林卫衣物的尸体叫道:“羽林卫欺人太甚,竟然连我们指挥使也敢杀了,我们和他们没完,走,弟兄们,大家一起进宫去,杀了他个狗血淋头!” “杀!” 众人应附。 “住口!” 我喝道! 说起来,我还不得不感谢羽林卫的偷袭,不然我反而叫刘指挥使给杀了。若是他不死,由他带着锦衣卫去造反,这几万弟兄,恐怕大半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们都是不知情的,所以我必须有个交代给他们。 我一个个指着他们的鼻子骂道:“你们反了吗?皇宫是皇上的住所,我们闯进去了,岂不是谋反?” 我武艺超群,在锦衣卫内素有威名,那些校尉们还算听我的,个个低下头,有人问道:“朱千户,现在我们锦衣卫就属你官衔最高,你说怎么办?我们就跟着你做!” 我沉思片刻,说道:“你们先守住现场,我带领一些弟兄们,进宫去面圣,禀明事情经过,由圣上裁决……” “不好了!指挥使大人!” 我好奇地转过头,却见一个校尉满头大汗的狂奔而来,见到我们问道:“刘指挥使呢?” 我叹道:“刘指挥使不幸遇难,目前我权代指挥使一职!” 那校尉颇是聪明,也见到了地上刘指挥使的尸体,对我一合拳禀报道:“朱权指挥使大人,大事不妙了。” “什么大事?你慢慢说,莫非那些暴民有聚拢起来了?” “不是,是比暴民更加糟糕的一伙人。很多羽林卫——不下一万人,口中嚷着锦衣卫造反,前来弹压,已经和前面的弟兄们交火上了。弟兄们的武器不如羽林卫,吃亏很大!权指挥使,你说怎么办?” “什么!” 我几乎跳了起来,心中暗想,韩冷好狠!今天他要造反,居然放着刘指挥使把所有锦衣卫聚拢起来,暗杀掉高层指挥人士之后,就派遣大军来镇压。我们锦衣卫武器绝对不如羽林卫,因为我们对付的都是一些手无寸铁的刁民,水火棍以上即可,很多情况下只有校尉以上才配备有手枪。而羽林卫乃是护卫圣上的卫队,武器自然精良,手中自动步枪、火箭筒,一个都不少,尽管人数上少于我方,但是凭借先进武器,可以一举歼灭锦衣卫。一旦失去锦衣卫之后,京师唯独羽林卫一支独大了!任他为所欲为! 我向前眺望,隐隐约约看到黑暗中火光四散,羽林卫前锋已经和锦衣卫交上火了,不断地想这边推进。 我把目光从远处收回,近看四周,锦衣卫内人心浮动,很多人面露惊恐之色,若不是承天门唯一通道就是羽林卫所推进的方向,无路可逃,几欲立即转身逃跑。 我一咬牙,大声喝道:“弟兄们!现在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前面就是羽林卫的疯子,他们要来杀我们!后面就是承天门,下去就是故宫,乃是皇上的住所!现在,羽林卫造反了!要杀皇帝篡位夺权。我们眼前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死路,乖乖地等着羽林卫将你打死,再扣上一个谋逆造反的帽子,让你家人也会被凌迟处死!还有一条路,就是跟着老子拼到底!只要熬到了天亮,京城外的三大营自然会开进来,,到那时,立了保卫皇上的大功,升官发财你就是想推也推不走!你们要走那条路!” 众人都已经知道了哪条路才能走,纷纷乱喊起来:“朱指挥使就是我们锦衣卫的大救星,跟着朱指挥使走,我们就有肉吃!” 我大喜,士气转眼就被调动起来。韩冷毕竟是一个未上过战场的公子哥儿,才智出众,却并不是擅长打仗,难道没有听说过背水一战的典故吗? 不过我虽然上过战场,但是当时不过一个小小的总旗,指挥不过百把人,眼下上万人的大阵仗,还当真是第一次面临!当下心一横,根据己方的特点和缺陷,凭借着承天门的地理位置布防。 “甲百户,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三千校尉番子,布防在金水河内,未得命令,不得擅动,违令者杀无赦!” “乙总旗,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两千校尉番子,布防在承天门城楼上,未得命令,擅动者杀无赦!” …… 我一个个命令下去,瞧着这两万多锦衣卫弟兄忙忙碌碌地布防,原本心中还有指挥如此之多的人打仗的兴奋,此刻突然心头一冷,手心里皆是冷汗,这些人的性命,都掌握在我的口中,稍微不当,两万及其他们的家属,都将陷入无尽的痛苦中!顿时我额头汗水潺潺,紧张不已,浑身激动还不知是兴奋,微微颤抖。 一只小手悄悄伸过来,拿着手帕替我擦擦汗,我扭过头,看到正是林白水,几乎忘了她,不晓得她怎么跑了过来,我苦笑道:“现在情况危急,你趁早跑掉吧。羽林卫自负之极,不太会为难你一个妇人的。假若现在不走,等会儿打起仗来,流弹无眼!” “无妨。”林白水说道,“今天真是奇怪的一天啊,自从遇到了你,真是倒霉事不断,先是被鬼子劫车,接着又差点在古墓里闷死,现在居然有打起仗来了!一个人一辈子就这样的遭遇,就已经够了!” 我笑笑:“没办法,谁叫我是白虎投胎,带有凶杀之气。” 我转念一想,向旁边的一个校尉讨要了一把手枪,打开保险,递给林白水,淡淡地说道:“等会儿注意保护自己!” 说着,我就叫人把他带到安全地方去了。至于我这个指挥官,则是留在原地指挥。 五分钟之后,羽林卫终于突破了锦衣卫前锋的防线,潮水一般地涌过来。若是从高处眺望,甚是好看,但见满是一片金灿灿的衣甲,犹如无数盛开的**,在夜幕下不断前行。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诗,是王玟琳教我的: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迎接一万羽林卫的,将是锦衣卫在承天门布下的天罗地网,只是可惜,承天门这座拥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古老城门,今夜将毁于战火! ** 四十三 今夜无月,原本***通明的承天门漆黑一片,任何能够照明的灯具都被锦衣卫们砸掉。纵然目不视物,羽林卫也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好像金色的波浪一样涌向无尽的黑暗深处。正要接近金水桥一侧的时候,突然,从金水桥下面掷出无数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噗噗落在羽林卫中间。 羽林卫久经训练,以为这便是我们锦衣卫扔过来的手雷,迅速伏倒。哪知这些手雷一样的东西并没爆炸,却发出丝丝的尖叫,冒出一坨坨黑绿的、带有极强刺激性味道的烟雾来。这便是我们锦衣卫的贴身利器——催泪弹! 须知,锦衣卫对付的只是大群作乱的刁民,无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只要扔上几个催泪弹,将刁民驱走即可。所以眼下我们手头并没有多少枪械,但是催泪弹却不少,三万多人里面,搜罗出了六百多个,一见这些玩意,我顿时心生一计。我们锦衣卫缺陷就在没有足够的枪械,无法长距离袭击,但是近身格斗却是我们的拿手好戏,只要化短处为长处,我们就有必胜的因素。 当下我命令将承天门所有照明的灯具统统砸掉,黑暗对锦衣卫有力。因为我们穿着的是酱紫色的衣服,而羽林卫则是金灿灿的衣物。黑暗的情况下,他们的目标比我们明显。 当羽林卫逼近到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当即下命令掷出全部催泪弹,一来阻碍羽林卫的视线,二来则是影响他们的感官。当是时,我将沾了水的布条绑在脸上,高举腰刀,爆发出惊人的大吼:“杀!” “杀!” 数千锦衣卫中不怕死的好汉,在我们带领之下,短短十多秒就冲入羽林卫阵中。羽林卫本来就已经被催泪弹搞得鼻涕眼泪横流,至少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让我们闯入阵内,犹如狮子闯入绵羊阵中,展开血腥的大屠杀! 我挥动手里的腰刀,只要见到金灿灿的颜色就毫不留情地砍下去,鲜血飞溅起来,扑到我脸上,敌人倒下了,我马上又去找另外一个目标。在这个热兵器横行的时代,还会出现这种大规模的冷兵器战斗,乃是非常罕见的。 羽林卫一方,尽管手中持有犀利的突击步枪,但是在进展中根本无法施展威力,一旦开火杀人,在击中锦衣卫的同时,不长眼睛的子弹也把周围的同僚击杀了,误杀的人数比我们杀的还要多。所以眼下锋利的突击步枪只能当作一条铁棍使用,砸来砸去,哪及腰刀威猛,顿时被杀了个血流成河。 而我方锦衣卫并非无敌状态,毕竟冷兵器的战争,对于心理素质的要求更加严酷。把一个大活人砍得血肉模糊,并非人人能够如我一般冷血地迅速去找下一个目标。尽管我已经竭力挑选或参加过打仗,或杀过人的家伙,但是仍有几个不成器的见血之后,立即蹲下呕吐不已,马上叫人砸倒了。 羽林卫不亏是护卫圣上的精英集团,很快从最初的震愕中恢复,迅速回调,不惜抛下仍旧在与我们苦苦拼杀的几千校尉,退到催泪弹烟雾之外,对准任何站立的人形射击,不论他是羽林卫与锦衣卫。这手非常狠毒,我们锦衣卫瞬时就被击杀了几百人,我看时候也差不多,高声大呼:“后撤,后撤!” 然后我率先逃出去,余下的锦衣卫跟在我后面逃离。羽林卫唯恐我们还有埋伏,稍微迟疑了片刻,却叫我们携着金水桥中的锦衣卫顺利大逃亡。我狂奔着冲向承天门底下的大门,大叫:“开门,放我们进来!” 守在里面的锦衣卫缓缓打开承天门,迎着几千锦衣卫逃入大门内,虽然羽林卫并没有立即追来,我们却没有把门关上。 这并不是空城计,而是另有计谋。 我回头仇视着羽林卫们,他们看到没有什么埋伏,便缓缓推进来,这次不像一开始那样贸然急进,而是步步为营。方才那掷出催泪弹的金水桥底下,唯恐还有人埋伏,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先用手雷扫了一遍。幸亏我有预见,叫兄弟们及早撤了出来,不然几千人的性命又白白损失了。 而金水桥之后,便是承天门的正门,眼看正门大启,受到我方才妙计袭击的羽林卫稍微停顿了一下,不刻有人大喊:“想不到锦衣卫里面还有这么一位高人!我当以为,杀了刘指挥使之后,锦衣卫便是群龙无首。阁下是哪位,叫我损失了如许弟兄,不妨显身展示展示!” 我一震,这竟然是韩冷的声音,他亲自来指挥作战! 当下我哈哈大笑,说道:“哦,原来是韩指挥使,在下不才,乃是朱恒淮,权代锦衣卫指挥使!” “是你!” 我听到韩冷的声音中一颤,他万万想不到我还活着。 “你是人还是鬼!” 我说道:“当然是人,托指挥使大人的福,我不禁得平安生还,而且凭空得了锦衣卫指挥使的要权。” 韩冷年纪轻轻即为羽林卫指挥使,又悍然发动叛乱,自然尤其过人之处,历时恢复常态,阴森森地冷笑:“可惜,这个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你只能坐到天明!” 话音方落,羽林卫重新向我们进攻,韩冷果然认为这只是我布置的空城计,可惜不是了! 那涌入承天门的羽林卫,还未来得及举起步枪开火射击,陡然就受到猛烈的枪火袭击。之前我方战斗,除了使用催泪弹之外,一直是冷兵器作战。这个不禁让韩冷产生错觉,以为我们没有热兵器。其实我们是有热兵器的,不过就是威力小了一点,乃是手枪而已。两万人多,手枪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有几千把。我灵机一动,索性把所有手枪集合起来一起用,发挥最大火力。而且承天门城门空间有限,一次性能够涌入的羽林卫校尉数量有限。面对同时几千把手枪的射击,活力密集不下于几十挺马克沁重型机枪的火力,顿时把羽林卫打得鬼哭狼嚎。想必韩冷此刻一定痛苦地想要杀了我吧! 韩冷当然不是蠢蛋,当城门口堆积的尸体犹如小山一样高,伤者的呻吟声超过枪炮的吼叫,他立即下令回防,抽调精锐高手,以火箭筒和手雷开路。那火箭筒打在城门口的尸体堆上,立时把人肉山炸飞,肢体血肉横飞,,溅满了承天门城门口一百米以内的地方。我大骇,明明还有许多伤者,他们一时死不了,作为自己的部下,理应相当设法救回来。韩冷冷血之极的性格我是见识过的,但是羽林卫难道对同僚没有一丝怜悯之情吗?说不定其中还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呢! 韩冷高声喊道:“杀杀!打进紫禁城去。我有神的佑护,天下必定是我们的。等我做了皇帝,升官发财,少不了你们的!” 众多羽林卫一阵鼓噪,纷纷扬起手中的突击步枪,齐齐地以波浪型突击方式攻入承天门城门。对此我早有对策,哪会让自己的手下以劣势火力对抗强大的火力,去白白送死呢?方才羽林卫回防之极,我就带着锦衣卫的部下们逃之夭夭了,待到韩冷攻进来,除了得到空旷的一片午门广场,什么人也没有,连死伤的尸体也被拖走。 “朱恒淮!”韩冷气恼地嚷叫,“你屡次坏我好事,若是让我捉住,千刀万剐!” 韩冷对羽林卫下令:“不必理会,赶快去抢占太和殿、承乾宫,皇帝老儿就在那里!” 羽林卫浩浩荡荡冲进来,远远望去,就如无数金灿灿的**在夜空中闪烁,甚是好看。待到余下的七千多羽林卫齐齐进入,把来路承天门抢占了,正逼近太和殿前方的太和门时候,突然从太和门以及旁边的围墙上,涌出无数酱紫色的人来。韩冷初始一怔,随之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不是脑袋吓傻了,居然使出如此昏招。我方兵器利长,你方兵器利短,你以己之短攻我之长,岂不是自寻死路?哈哈!” “未必!” 我冷冷地说道。 韩冷一挥手,羽林卫就发起了凶猛的进攻。韩冷说的不错,羽林卫是擅长长距离攻击,但是他显然忘了,在承天门与太和门之间的一段空间内,空空荡荡,毫无掩体,羽林卫校尉们不得不**在毫无防备的地方挨子弹。而我们锦衣卫方面,太和门不用说了,是一座大门,有足够的地方掩护,而东西两面都是墙壁,亦是有足够的掩体。我们凭借地利人和,一时间与羽林卫杀个难解难分。 双方交战的场面异常激烈,太和门之前的广场不过小小的几亩地,却云集了近三万兵士,以现代化的枪械展开一场血腥屠杀。我们方才偷袭羽林卫的时候,夺走了不少他们的枪械,一时之间,火力也不逊色于羽林卫。双方射出的子弹在夜空里织成一张密集的火力网,不时夺走人的性命。 那羽林卫方面缺乏掩体,不时有人中弹倒下,活着的同僚索性以死者的尸体作为掩体。有人一时未死,也被堆叠起来,发出痛苦的呻吟。羽林卫步步推进,数次攻破围墙,与锦衣卫发生贴身肉搏,形势危急地几乎让我立时下令撤退。好在锦衣卫校尉们自知无路可退,拼死血战,凭借着优势人力把羽林卫驱逐出去。然而胜利的天平,还是渐渐向羽林卫倾斜。 “指挥使大人,弟兄们快顶不住了!我们撤退吧!”一个百户浑身血淋淋,捂着一只受伤的胳膊向我报告,“我手底下的弟兄,都死光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们不能退,一旦退下了,大家一起完蛋!中国虽然之大,则无你我容身之处!” 眼看羽林卫逐渐逼近太和门,我拔出腰刀,高高扬起,喝道“弟兄们,跟我上!” 我正要带着身边校尉们冲出去拼命,突然看到羽林卫背后大乱,轰轰隆隆的声响不绝。我初始愕然,随之大喜,大声叫道:“京师三大营赶到了,弟兄们,再坚持一会儿!” 锦衣卫一阵欢呼!京师三大营只属于皇帝,绝对不可能叛变的,看眼前的情形,他们猛攻羽林卫的后方,说明他们认为羽林卫是叛变的,我们就有救了。 话音方落,那羽林卫本因立即军心涣散,一击而溃。哪知他们此刻反而越发整齐,这时我看到羽林卫齐齐地组成一个个方阵,不去援助后面受到袭击的同伙,而是猛攻我们太和门。 该死!我怎么也忘了背水一战的道理。羽林卫眼下只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回防,以羽林卫的武器和实力,绝对不是野战军队京师三大营之一的对手。另外一条路,就是率先击败我们,只要想办法控制住了皇帝,京师三大营就根本无所畏惧。毫无疑问,我们的实力比京师三大营弱小很多,拿着我们当鱼腩,眼下承受的压力更加巨大。 羽林卫不畏生死地向我们发起进攻,野战与巷战不同,极其重视阵势的作用,有时一个阵势的优劣,几乎可以提升一倍的战斗力。只见数千羽林卫排成一个“老汉推车”的阵势,口中齐齐喊道:“推!” 那羽林卫的这个阵势,以两翼为掩护,中间突破,齐齐地向我们推进来。我们全力狙击,但是这个古典阵势实在太厉害了,很快羽林卫就推到了眼前,却被太和门挡住。 那羽林卫又飞快地变化阵势,排成一个“玉女吹箫”,大声叫道:“升!” 所谓“玉女吹箫”,就是羽林卫差不多以五个人为一组,其中四个人在底下,一个人在上面,那四个人联合起来,一起把上面的人推上去。若是从高处眺望,无数小**组成一朵朵大的**,吐出花蕊,无数羽林卫士兵就如壁虎一样,借力爬上了六米多高的太和门。情况不妙! 我大声一声:“杀!” 说着,带头冲向太和门,挥刀乱砍,见一个杀一个。因为能够爬上太和门的羽林卫校尉,必然不能带上太多东西,不然身子太重,爬不上来。加上人数有限,在我带领下,锦衣卫很快把他们驱逐下去。 在下面羽林卫又变化阵势,高叫道:“承!” 这次变换的阵势,却是“观音坐莲”!把他们掉下来的校尉一个个接著。但是这毕竟在仓促之间,难免有失误,摔死了大半。 轰! 羽林卫背后的承天门防线终于被攻破,冲进来一队队紫黑色服饰的士兵。正是京师三大营之一的神机营。他们一边冲进来与羽林卫搏杀,一边高叫:“羽林卫阴谋叛乱,杀无赦!锦衣卫护驾有功,赏!” 锦衣卫顿时欢声雷动,而羽林卫听到杀无赦不免垂死挣扎。可惜神机营不是吃白饭的,在他们强大火力的打击下,本来人数上就逊色的羽林卫顿时吃了大亏。小小的太和门广场几乎成了死亡的海洋,无数金灿灿的**飞溅起一朵朵血花,立时倒下身亡。满城的黄金甲,毕竟不如酱瓜(民间对锦衣卫的笑称)厉害! 惨烈的紫禁城一战已经接近尾声,作乱的羽林卫在神机营与锦衣卫的联合绞杀下溃不成军。由于圣上下了圣旨,对于这干奸佞一律杀无赦,所以羽林卫抵抗甚是激烈,但是难成气候,耳边偶尔才听到零零碎碎的枪战声,以及人死之时的惨叫。 我眺望打量太和门至承天门之间,入目皆是遍地的尸骸,那金灿灿的羽林卫犹如严冬里的**,倒在地上枯萎,消逝了生命。其实锦衣卫损失也极为惨重,粗略统计了一下,两万多弟兄中,超过三分之二有伤亡,乃是一场惨胜。若非神机营及时赶到,恐怕此刻躺在地上的,就是遍地酱瓜了。 那神机营提督笑吟吟地迎上来,笑道:“朱指挥使护驾有功,圣上必定欢喜的很,日后指挥使大人升官发财,可不要忘了本官啊!” 我拱拱手,笑道:“哪里。提督大人客气了。要不是提督大人率麾下勇士及时赶到,我哪能立下如此泼天大功。日后还需大人多多提携!” 神机营提督官衔上比我大上几品,加上人家好歹救了一条老命,当下客气之极。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向提督问道:“敢问提督大人,那作乱的羽林卫指挥使韩冷,可曾捉到?” 提督眉头皱皱,说道:“这个家伙,甚是狡猾,眼看情形不对,居然抛下苦苦作战的属下,一个人逃跑了,当真无耻的很!” 我叹了一口气:“一将功成万骨枯。眼下如此之多的锦衣卫、羽林卫伤亡,都是被韩冷一个人的野心谋害的。若是捉住了这个家伙,必要在午门凌迟处死。” 提督点点头,这时大内快步走来几个内侍,其中一人展开黄布,念道:“圣旨到!” 我心头一凛,唯恐又是羽林卫伪装的,仔细一看,这些内侍面白无须,体质纤弱,乃是真宦官,这下才安然地半膝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锦衣卫千户朱恒淮,平定叛逆,护驾有功,特升锦衣卫指挥使。赏一等忠勇男爵。即刻进宫面圣!钦此!” 我大喜:“谢主龙恩!” 提督向我说道:“恭喜男爵大人。” “哪里哪里!” 寒暄客套了一下,我便和内侍们进宫面圣。大内原本是羽林卫守卫的,因为羽林卫叛变,全部被清除出去,目前外城由神机营和锦衣卫守护,内城却比较空虚。一路上,除了看到几个有气无力的太监拿着枪械紧张不安地站岗以外,几乎没有看到其他防卫。我心里咯噔一下,隐隐升起这么一个念头,倘若当时我立即入宫,捉拿住皇帝,是不是我也能篡权夺位成功?这个念头越想越诱人,如今看来,却是叫人懊悔不已,连神机营都赶到了,我已经失去了最佳时机。 我猛然一震,怎么能有如此大逆不道的念头呢?受韩冷蛊惑太深了。当下我摇摇头,继续跟着那几个内侍往前走,走了没几步,那些内侍戛然止步,尖尖的声音响起:“什么人?鬼鬼祟祟,快出来!” 我顿时戒备,凝神搜索,却见从暗处缓缓出来一个白色的人影,看身形似乎是女子。待凑近了一看,乃是林白水,我吃了一惊,她怎么跑到大内来了。我不是一直叫她呆在安全的地方吗?莫非迷路,误闯进来了。心思所想,我便笑嘻嘻地对那些内侍讲道:“诸位公公……” 砰砰! 林白水身后忽然吐出一条火舌,我来不及吃惊,身体本能地反应,立时伏倒打滚,避开这些枪火。至于那些内侍,却没有这么好的身手,转眼就被杀个干干净净。我躲在隐蔽处怒道:“林白水,你这是什么意思?” 女人没有回答,代替的是小声的抽泣,我偷偷描出一眼,细看林白水满面泪水,浑身战栗不已,害怕之极。在她身后,隐隐约约藏着什么人。当下我冷冷地说道:“后面的那位朋友,躲在女人背后,算什么东西!” “哈哈,朱千户……不,朱指挥使大人,我们又见面了!”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过来,我顿时一震,失声叫道:“韩冷!” 难怪方才捉不到这个家伙,居然逃到了大内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撞见了林白水,便拿来做人质了。 韩冷牙齿咯咯作响地说道:“朱指挥使啊,你害的我好惨。我韩冷一身自负天命所附,哪知却三番五次叫你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武夫莽汉坏了大事!” 我哈哈大笑:“由此可见,天命并不在你身上,而在我身上!” “呵呵,你错了。正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这是上天在考验我,他没有抛弃我,不然,我怎么又遇上了你们?” “哦,我们对于你的霸业,有何裨益?” 韩冷笑道:“我有神器——万象仪!” 我哈哈大笑,极力嘲讽激怒韩冷,以伺机救出林白水:“你那个所谓的万象仪,乃是假货。真正的万象仪,我和林白水一起看到过,绝对不是那个什么瞎子骗钱的罗盘。” 韩冷不怒反笑:“恰恰相反,是你错了。我知道你们说的万象仪,那是预言未来的万象仪。但是有那个玩意我有个屁用,我需要的是掌握未来的万象仪。而那个东西,正在我手里!” 我冷冷说道:“牛皮也不要吹的太厉害!” 韩冷哼地一声,说道:“那是因为你不懂风水的本质。但是我知道,所以我才是掌握未来的人,不,确切的说是神!朱恒淮,我令你出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我踌躇不已,终究舍不得林白水被弄死,只得老老实实出来,同时暗自防备韩冷偷袭。出乎意料,他并没有多少攻击的念头,而是躲在林白水背后,睨视着我。 我问道:“你想作甚?别说拿她来威胁我去刺杀皇上。” “你认为这么蠢的念头,我会想得出吗?”韩冷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低着头对林白水说道:“既然你们看到过预言的万象仪,那我问你,对于今天,它有什么预言?” 林白水颤抖地说道:“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 这句话我也听说过,但是什么意思不太明白。韩冷似乎自言自语,又似乎在解释给我们听:“己巳便是今年;幽,便是幽州,也就是京城的古称;常,正常,常态;乱,动乱!加上烈火焚城!我明白了,它的意思就是说,今年京师注定有一场在常态下发生的大动乱,这场动乱,便是和几百年前,天启大爆炸一样的可怕事故!哈哈!只要我引发了这场事故,我就是神了!” 他疯了! ** 四十四 我冷冷盯着韩冷,他一只手拿枪对准林白水,以威胁我,另外一只手向背后伸过去,要把背包拿下来,在他眼眸稍稍偏转的一瞬间,我连连向林白水使眼色,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林白水与我合作多次,心意相通,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猛然抡起小手,攥紧了拳头,狠狠地对着韩冷的太阳穴砸下去。 韩冷吃了一击,惨叫一声,身子摇摇晃晃,我大喜,正要扑上去,形势陡然又变化。韩冷站直了身躯,大怒之极,捉住林白水的小手扭到她的背后,转瞬即将不利局面扭转,我连出击的机会都没有。唉,林白水实在太弱了,打起拳头了有气无力,对韩冷几乎没有什么伤害,若是换作我,恐怕韩冷连脑袋都已经被打飞了。 韩冷先是瞟了我一眼,喝道:“朱恒淮,你不要轻举妄动!” 因为有人质在手,我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然后韩冷面对着林白水,甚是恼火:“你这个女人,真是可恶,差点坏了我的大事!我定要将你绑起来!” 他四下里寻找,并没有看到绳子一类的工具,一度把眼光投向我,很快移开。我知道他的心思,因为韩冷只能动用一只手,不能绑人,但是要我来做,肯定会留下什么猫腻。韩冷无计可施之下,突然把空着的那只手搭在林白水背脊上,抓住衣服,使其鼓起一条皱褶。只听吱啊一声,林白水背脊上的衣服立时被扯下一条布来。 林白水只觉得背脊倏然发亮,衣服竟被扯破,以为韩冷要施暴,吓得花容失色,放声大叫。我怒叫道:“韩冷,你算是男人吗?” 韩冷喝道:“闭嘴!” 我只觉得血气上涌,我作为一个男人,哪能容忍另外一个男子在我面前对女人施暴,于是暗暗蓄力,只待韩冷稍微露出破绽,便一拳将他砸死。 韩冷一言不发,那只手在林白水身上撕来撕去。林白水拼命抵挡,躲来躲去,却始终逃不掉。夏日炎炎,不论男女衣物都不多,且以轻薄为主,很快,林白水被剥的上身只余下一个文胸。那韩冷当然毫不客气地捉住文胸背后的那条带子,用力一扯,吱!断成了两段,叫韩冷随手丢在地上。林白水又是一声惊叫,双手慌忙护住**的胸脯,跪在地上,吓得魂不附体,哆哆嗦嗦。 出乎意料,韩冷没有进一步的暴行了。此刻林白水上身光溜溜的,只能靠双手遮住胸脯。她是个传统的女子,哪敢在男人面前露出身子,顿时吓得一动不动。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韩冷实在无法制住林白水,索性利用女性的害羞心理,把林白水的上衣剥个干干净净,让她的双手无暇运动,只能片刻不停地捂住胸脯。 韩冷用冰凉的枪管戳戳林白水肩部白嫩的肌肤,叫道:“女人起来!要是你下次再不听话,可不只是剥光衣服这么简单了!”说着,嘿嘿地**笑起来。 林白水慢慢站了起来,满面通红,低着头不看见我们,赶紧抢在先头走路,使得我们看到的不过她的背部。那林白水个子长挑,身材纤细,那腰肢更是纤细若无。配上洁白如方剥出来的鸡蛋一般的肌肤,随着走动一扭一扭,越发好看。 韩冷**笑道:“朱指挥使,此间风光可好?” 我哼地一下:“非我辈大好男儿所为!” 韩冷愤怒之极,却无可奈何,过了半晌才说道:“你可知,我是如何发现万象仪的秘密?” 我懒洋洋地说道:“我怎么知道,若是想炫耀,不妨老老实实,一口气说出来。” 韩冷不怒反笑:“朱指挥使毕竟是爽快人,我也不多废话了。自从我取了万象仪之后,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万象仪上的司南方针,从来不指向南方!令我不禁疑惑万分,初始以为,这个司南不带磁力,稍微一测验,是带着磁力的。既然是司南,自然配对着地图,我把两者一对,顿时发觉了其中的秘密!” “什么秘密!” 我心中好奇起来了。 “我发现,这根司南,始终指着紫禁城的一角!一开始我也没有想通,苦思冥想了半天,设置出了种种可能,例如紫禁城附近有大型铁矿等等,根本不可能。我这人有个习惯,一旦想不通了,便看看书,从别人的思维里,或许能够得到什么灵感。于是我查阅了一本本堪舆学的著作,猛然之间我灵感一动,我明白了,这是为什么!” “那是什么缘故?” 韩冷却转而问前面的林白水:“林博士,你是个大学问家,你说说,紫禁城在建筑上,有什么不对头吗?” 林白水害羞之极,唯唯诺诺:“嗯,这个中轴线,歪了!” 我莫名其妙:“什么中轴线歪了?” 韩冷解释道:“京师的中轴线,是从永定门到钟鼓楼的一条中轴线,是京师的中心标志。中轴线理应与子午线重叠,合‘正南正北’的方向,这才是天经地义的常识。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十几年前,有人测量中轴线的时候,竟然发现它是歪的,和子午线有两度左右的偏角!” 我大吃一惊,说道:“何人如此大胆,在建城的时候,竟然把中轴线给弄歪了,这样不论放在哪朝哪代都是凌迟的大罪啊!” 韩冷说道:“如今之京师中轴线,仍旧沿用蒙元大都时期的的那条。据说蒙元大都的设计者乃是刘秉忠、郭守敬。他们都是大科学家,会采用精度较高的天文测量,而不是当时就证明误差极大的磁针定位,不禁叫人奇怪。之后七百多年,几十个皇帝都坐在了歪的中轴线上,细想起来叫人不禁纳闷,但是如果联想到风水的本质,就不奇怪了。” 我问道:“你一直在说什么风水的本质,那究竟是什么?” 韩冷说道:“世人纷传风水乃是伪科学,在我看来,风水之说,确实有一定的科学性。譬如勘察风水,必定用上司南,我想那风水便与地球磁场有莫大的关系。不仅仅是磁场,风水之说还涉及太阳、引力等种种因素。所以我就认为,所谓的风水,就是宇宙种种能量对人的干涉,有好有坏,风水的本质就是要利用宇宙能量,顺从宇宙能量。” 我点点头说道:“这点我也赞同。譬如我就听我老婆讲过,人们睡觉最好头南脚北,以适应地球磁场。” 韩冷又说道:“古人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他们建造城市、房屋都要依靠风水。我问你,你看看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 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棋盘?” 韩冷摇摇头,说道:“你再想想看,像什么?” 我莫名其妙,不禁陷入了沉思,苦苦思索,究竟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呢?恍惚之间,我忽然想起了王玟琳童心大发,把家里的电视机给拆了,那…… “集成电路!“ 我推口而出。 “不错,就是集成电路。京师的整个布局,其实是一块巨大的集成电路,每一栋房子、每一条胡同,都是不同的电阻。而上面奔驰的不是电流,而是磁力、引力等宇宙能量。你想,那小小的一块集成电路,能够带动巨大的能量。而整个京师方圆百里之大,乃是一个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系统,它能够带动的能量更加庞大。” 韩冷越说越兴奋,我越听越惊异。 “一旦京师的集成电路启动,将会带来巨大的力量。我怀疑,明朝天启年间的神秘爆炸,其实是一场集成电路接受能量负荷过大所引起的事故。想想那场事故的规模就知道!所以我只要掌握了这个巨大的集成电路,我就能控制世界!而发动这个集成电路的开关,便是我手中的万象仪!它上面的司南,时刻不停地提醒我找到启动开关的地方!” 韩冷双目突出,神情相当兴奋,额头冒出了细细的汗珠,甚至因为说话太急了,以至于气喘吁吁。他所说的这些都是相当隐秘的事情,断然不可对别人贸然吐露。俗话说物极必反,不要让人说,反而更想告诉别人。就如吃饭时喉咙里堵住了一块饭团,不吐不快。而我们两人都是事关人员,此刻必定让我们知道才能办事。说完,韩冷手腕一转,从背包里掏出了万象仪。 好像罗盘一样的万象仪在漆黑的夜空下,发出幽幽的绿光,仿佛一团鬼火,诡异之极。我畏缩地后退几步,唯恐放射性物资的毒性沾染到了我。而韩冷丝毫不知情,捧着宝贝不住探视司南,喃喃自语:“快了,快了,就在前方……”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在我感觉以来,都是一直朝西面在行进。倏然眼前霍然开朗,入目乃是一片极为平坦的地面,原本高高低低、此起彼伏的建筑物立时消失。我从未来过紫禁城,哪知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感觉眼前空旷的可怕,不禁叫道:“这是哪里?” “中南海!” 韩冷又补充一句:“前清时期,慈禧妖后囚禁光绪小儿,垂帘听政的地方,就在这里!” 原来是一片水面,难怪如此之宽广。因为实在太黑了,我看不清楚,便以为是一片平地了。 本朝开国之后,历代帝王均居住于紫禁城慈宁宫一带,至于中南海,偏于西瓯,倒是极少有人来往,因此我们在这里看不到一个人员,也没有一盏电灯。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团,树影、屋影隐隐约约。韩冷高举起万象仪,借助万象仪的发出的亮光打量四周,点点头,说道:“不错,此地风景优雅,龙气十足,他日我登基之后,必然以此地为住所。” 我和林白水没有搭理人,韩冷察觉场面冷落,讪讪地笑笑。话说间,已经转到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前,看那牌额,却是勤政殿。因为极少有人来往,为了保管方便,便以一把大锁牢牢将正门锁住。此锁只能放君子,哪能防备韩冷之流无法无天的暴徒,当下冷笑一声,对准大锁砰的一枪,打断了索栓。这时再添上一脚在门上,轰的一声,尘封了近百年的勤政殿霍然开启,迎面扑来一股木制建筑物特有的发霉味道,叫人不住皱皱眉头。我只得拿衣袖遮住鼻子,眼角一瞥,那林白水可就倒霉了。因为她被韩冷扒走了上身的衣物,这时一直是用两只胳膊捂住要紧的部位,面对霉味的进攻,只能紧紧把眉毛蹙起来,忍受着不悦的气味。我本想立即上前为林白水披上一件衣服,转念一想,犯不着此刻打草惊蛇,等会儿会给韩冷好看的! 韩冷高举着万象仪,借助绿油油的亮光四处打量,脑袋扭来扭去,兴奋、焦急的神情融合在一起,到处找寻类似开关的物件。其实勤政殿历经满清、前朝和本朝三代的动乱,里面的物件几乎都被毁于一旦,连个凳子都没有留下。而本朝又向来不太重视这里,因此勤政殿内空空荡荡,往前看过去,殿内做北朝南是九龙宝座的遗存基座,原案老早毁于八国联军的战火。九龙基座之上是一块残破的匾额,依稀可见“正大光明”几个大字! “在哪里,在哪里?” 韩冷额头又冒出丝丝冷汗,他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林白水的一只胳膊,将后者拖过来。只听林白水一声尖叫,胳膊被拉开,顿时走光严重,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团白皙上点缀红艳艳素点色彩飞过。那林白水运动细胞很糟糕,此刻却又飞快地护住了胸脯,吓得魂不附体,叫道:“你,你要做什么?” 韩冷焦急地双目发赤,高声叫道:“你是大博士,学问毕竟比我丰富,我问你,这个万象仪的启动开关,到底在哪里?” 林白水稍稍镇静下来,这女人读书太多,脑子爱钻牛角尖,居然忘了眼前的形势,慢慢陷入问题的沉思中,那韩冷也难道没有打搅。过了片刻林白水说道:“我想,既然是能够掌控命运的万象仪,它象征着王霸之权。又在勤政殿内,那你试试看坐在前面的九龙宝座上,说不定,就有结果了。” 韩冷点点头,自言自语:“不错。” 他登上九龙宝座的基座,坐在上面。虽然九龙宝座如今只剩下了一个基座,但是地势甚高,从我们的角度看上去,韩冷高高在上,真的如皇帝一样。那韩冷初始坐上基座,仍旧死死盯住我们,唯恐我们发动逆袭,片刻那韩冷表情慢慢凝固,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我看到他双目渐渐放大,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单手指着前方,高声叫道:“在那里!” 我倏然一震,回转头瞥过去,并没有什么,随之醒悟,韩冷的位置比我高,那么他指向的位置也比我高出很多。我马上抬起头,头顶正是勤政殿的顶梁。勤政殿乃是秉承明清风格的建筑物,但是顶部却奇怪设置成一个八卦形状,中间是太极阴阳鱼,与四方四角的建筑物本身格格不入,招人怀疑。 韩冷面露微笑,说道:“原来如此,这里就是发动万象仪的关键啊!” 说着,韩冷突然一跃而起,攀上了勤政殿的顶梁。我素知他的腿功极佳,做个梁上君子也不稀奇。本来我可以乘此机会携着林白水逃之夭夭,但是不知道怎么地,我还是留了下来,想看看韩冷搞什么花头。我一边盯着韩冷的行动,一边脱下外衣,披在林白水身上。 “谢谢!” 林白水感激地说道,有若珍宝一样,急急忙忙穿在身上,总算遮住了女性的秘密。不过我们两个身材相差太大,我是一个大块头,而林白水身材纤瘦,因此看上去犹如一个小孩穿着大人的衣服,甚是好玩。 话说间,韩冷已经来到了那八卦图案的位置,他双腿夹住横梁,小心翼翼地把万象仪放置在中心的阴阳鱼上。但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顿时哈哈大笑:“果然,你所相信的都是一派胡言,世界上哪有什么可以掌控的天命呢?” 话音方落,陡然绿光一闪,我们立时被笼罩在一层绿光之中。那勤政殿闪亮一下,犹如巨大的手电筒,把这绿光传递到空中。地面,忽然轰轰地摇晃起来! 我脸色陡然大变,万象仪,发动了! 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又重新发动了! ** 四十五 地面轰轰隆隆的震动,规模不下于里氏六级地震。伴随着地动天摇的还有韩冷发狂一样的笑声,他双腿夹住横梁,受到地震的影响,浑身不住晃动,纵然如此,这个人还是像是疯子一样大喊大叫:“哈哈,我终于启动了万象仪。我是神,我是世界之主,你们都必须服从我!” 话音方落,韩冷终于承受不住晃动,摔了下来,这个人反应极快,飞速一个筋斗就落在地上,微微后退几步,原本握在手里的手枪咔嚓,掉在地上。 韩冷吃了一惊,盯着那把手枪,抬起头的时候,目光正和我的视线相接触,只听我大喊一声:“韩冷,受死吧!”顿时一只铁拳砸了过来。 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发作,就是忌讳韩冷的手枪,虽然我能够从容逃跑,可是林白水却不可能有生还的机会。眼看大好时机摆在眼前,我哪肯放过,立时推开林白水,冲上去和韩冷对打。 我从未和韩冷直接交手过,只知道他的腿功极为出色,至于手上功夫,便是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并不畏惧,单是以功夫而论,京城之中,我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一身军道杀拳练到炉火纯青,此刻抢占先机,拳头逼近了韩冷的面颊。 呼!韩冷上身不动,双腿急剧地摆动,往后退却,身形极快。我的拳头牢牢跟踪住他的面颊,只要击中脸颊,即使再厉害的人,也会至少数秒钟不醒人事。 韩冷右手挥拳,硬生生地和我对轰一拳。 咔嚓,骨头碎裂的声音爆响。 韩冷大叫一声,抱着右手一个筋斗翻开。我受到自己挥拳的反作用力,身形微微一颤,稳住脚步,哈哈大笑:“小子,你以为京城里有几个人可以和老子比划拳头。” 韩冷吃亏不小,他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对峙着。倏然韩冷开口说道:“朱恒淮,你现在不过是一介小小的指挥使,在京城中,官衔大于你之人,多之如牛毛。眼下我掌控了天地元素,这天下,便是我的了。只要你辅佐我登上皇位,我封赏你为一字并肩王,荣华富贵,仍你享受,天下女子,仍你挑选,例如这眼前的林白水,你随意纳为小妾即可。” 韩冷说别的不好,偏偏扯上了林白水,当下林白水气得七窍冒烟,大叫道:“不要相信他的鬼话!” 我冷笑一声,韩冷的阴冷性格,我是领教过的。他这种人,只爱他自己,别人在他眼里,连一堆狗屎都不如。我说道:“韩指挥使,还不如我将你杀了,由我来掌控这个天下。这大明帝国由我姓朱的继承,也是理所当然。” 韩冷脸色变掉,面露狰狞,大叫道:“哪有那么容易,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说着,韩冷猛然扑过来。 我正面迎上去,方才的交手我便心中有底,韩冷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韩冷一招懒驴打滚,翻了一个身,急切地往地上的手枪摸过去,但同时我也飞身上来,两个人两只手几乎是同时抓住了那把手枪。 一把手枪由两个人来争夺,谁先把枪口对准对方,并且扣动扳机,谁就是胜利者。不过眼下韩冷拿著了枪柄,而我只是拿住了枪口,所以我只能把枪口往上推,防止子弹飞出来打到我身上。韩冷却毫不犹疑地扣动扳机,砰的一下,一颗子弹飞出来。然后韩冷又连续不断地扣动扳机,一颗颗地把子弹射出来。 我心头一凛,枪口朝天,韩冷根本打不到我,何必这么浪费子弹?不对! 我猛然抬头,顿时明白。 韩冷的目标是天顶的万象仪,他方才不是说过,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所以他要击毁万象仪。 可恶,我绝对不允许韩冷破坏万象仪,不然我们怎么制止可怕的灾变呢? 当下我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把枪口扭向韩冷的方向。而韩冷也知道这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拼了老命。两人你争我夺,不相上下。 我们打斗激烈之处,都忘了房中还有另外一个人。此刻这个人慢慢地走了过来,顿时我和韩冷才惊觉。 我大喜:“林博士,快快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在韩冷的头上,把他打倒!” 韩冷急切地叫道:“林博士,你千万不要被这条恶棍蒙骗了。这个朱恒淮面似忠厚,其实奸诈之极。他的老婆王玟琳,乃是京师第一美女,却被他骗到手里。你可知,是用什么方法吗?当然是生米煮成熟饭了。假若你落在他手里,将一生痛苦不堪!” 我平生最为敬重王玟琳,不禁大怒骂道:“胡说八道!” 韩冷笑道:“你看,这人便开始抵赖了。” 林白水从地上缓缓捡起一块石头,正对着我们两个人。 “快动手!”韩冷叫道。 “你难道忘了他对你的侮辱吗?”我叫道。 林白水高高举起石头,猛然间外面天光大亮,犹如升起了一个太阳一般。我们习惯于黑暗的眼睛顿时失明,突听一声惨叫,我倏然一震,眼睛慢慢地适应了亮光,看到韩冷倒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而林白水正呆在一边,不住喘气,那宽大的衣服里面,不时露出一丝白肉的痕迹,甚是暧昧。 我松了一口气:“谢谢你。” 林白水说道:“说起来,我还是更相信你一点。” 我抬起头,疑问道:“外面怎么这般明亮?” 这说着,突然勤政殿大门开启,涌进来一批人,我乍见一惊,随之大喜,却是一帮锦衣卫,那为首的百户见我一愣说道:“属下一直找不到指挥使大人,原来大人在这里。我们突见勤政殿冒出绿光,过来看看,大人,什么事体?” 我指着韩冷说道:“这是今日羽林卫叛乱的头目韩冷,将他押解下去,便是大功一件。” 那百户大喜,笑道:“恭喜大人,再立大功!” 我冷笑一声:“这韩冷害死我如许锦衣卫弟兄,哪能这般容易便宜他。在交给大内之前,让他尝尝我们锦衣卫大牢诸般刑法的厉害。对了,先用落鸟刀,叫他做不成男人!” “是,大人。” 一干如狼如虎的锦衣卫扑上去,将半死不活的韩冷拖下去。 我和林白水也走出了勤政殿,突见一角红光闪耀,抬眼望去,不禁惊讶地哈大嘴巴。 在西北面的天空中,飘渺着无数条变幻莫测的炫目之光,有的如彩绸一般抛向天空,上下飞舞,有的似山茶吐艳,一片红火。今夜本是一个无月之夜,天空昏暗如裹上了一层漆黑的天鹅绒,这时突然展现如此鬼魅的光芒,亮度之强,简直可以当作电灯看书。当真叫人心生恐惧,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 “天空,着火了!” 林白水喃喃自语,她那纤长的身材以火红色的光芒为背景,好像站立在一座燃烧的城池之下。我突然记起来,那预言的万象仪,给以今年的预言,不就是烈火焚城吗? 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收敛心态,说道:“这不是极光吗?我记得,好像在南北极圈内才能看的到,怎么一下子蔓延到了北纬四十多度的京师附近?”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猜想,按照韩冷所说,其实风水就是控制地球磁场的一种工具。不知道古人怎么获得了如此先进的文明,利用地形,建立了一个可怕的磁场控制机关——万象仪。由于韩冷启动了万象仪,造成磁场变化,使得中纬度的京师也能够看到磁场!” 我点点头,说道:“大概如此!” 林白水突然一愣,问道:“你不是自己说过,你是一个识字都不多的人,怎么精通如此深奥的地质知识?怪哉?” 我自己也是突然一愣,方才想都没有想,脑中理所当然地就冒出了这些知识。连我自己都暗暗纳闷,虽说家中趴着一只母老虎的大博士,但是此女素来只喜欢教我劳么子的《诗经》之流,我哪里懂得极光的常识。于是连我自己心里不禁暗暗称奇。 林白水说道:“事不宜迟,我们得马上行动起来,制止万象仪的发动。不要忘了,前明天启年间,京师发动的可怕灾祸!” 我脸色突然大变,这场灾祸,我也是听说过的,于是急忙问道:“那如何是好,怎么做呢?” 林白水思忖片刻,说道:“既然勤政殿是发动万象仪的生门,世上阴阳对应,有生便有死,因此我猜测,一定还有一个死门!” “这个死门在哪里?快快告诉我,我派遣士兵过去,将其捣毁,制止灾难?” 林白水盯着我,慢慢说出一个地点:“法门寺!” “法门寺!”我瞳孔突然缩紧,那郭小驷临死之前,就曾经告诉我过这个地点,说道常有太祖秘宝。 我不禁疑问道:“你确定?真的是法门寺?”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不错,我非常肯定。而且,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你的妻子王玟琳,恐怕此刻也被捉拿在法门寺!” 我顿时跳了起来,大喝一声:“快,我们出发!” 当即我拖着林白水,抛出中南海,在路上遇到几个锦衣卫,便向他们征用了车辆,直奔西北角的法门寺。在路上我们一边开车,我一边疑问道:“你,怎么确定,我的妻子就一定在法门寺呢?” 林白水叹气道:“这是我的直觉罢了。” 我勃然大怒,大骂道:“眼下事情关天,你居然凭着感觉行事,成何体统!” 林白水冷笑道:“我自然是有理由的。其一,盗圣郭小驷拿来了太祖秘宝,好藏不藏,为什么放到偏僻的的深山老林的法门寺呢?其中有诡异!其二,你的妻子王玟琳身世极为诡秘,曾经参与过太祖的秘事,其他人都死掉,唯独她侥幸不死。如今天下大乱,不论是原锦衣卫的刘指挥使、羽林卫的韩冷,还是那倭人石原,都蠢蠢欲动,目标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太祖的秘宝。想当初,那石原要捉拿我和盗圣,便是为了秘宝之中掩藏的秘密。但是我侥幸脱逃,那石原无计可施之下,不得不另想办法。而石原与刘指挥使勾结,自然晓得你妻子的私隐,便把她给捉拿了。郭小驷把秘宝掩藏在法门寺瞒不了多少人的,迟早会有人想到。而为什么死门就是法门寺呢?因为根据堪舆学的说法,勤政殿火气冲天,法门寺却正是镇压火气的命门。综上所述,我便认为,一切的关键都在法门寺。” 我一言不发,将车子开的飞快,直奔法门寺。京师此刻已经渐渐露出灾难之象,那街头到处是匆匆逃跑到乡下的黎民百姓,使得道路混乱不堪,叫我狂暴地只想把这些人统统撞死,让出一条路来。突然前方大乱,那些百姓们哭喊着一起狂奔过来,仿佛有猛兽在追赶,场面极度混乱,无数人涌过车辆,拼命向后逃窜,有几个不小心滑倒了,立时叫旁人踩死。 我大骇,究竟出来什么事情? 这时地面突然一震,地面咔嚓咔嚓,缓缓裂开了一道深不见底的口子,我脸色陡然大变,高叫道:“地震,地震!” 人群争先恐后的跑过来,在前面的人发现地震震出的裂开,忙不迭地止步,可是后面无尽的人群还是源源不断地推过来,前排的人顿时躲避不及,活生生地被挤下裂缝,发出惨烈的叫声。这样一连摔死了几十个人,才止住了跌落的形势。 但是恐怖的灾难还没有结束,地缝里悠悠冒出一团团鬼火,闪烁着蓝色的妖异光芒,随风飘动,倏然碰到了一个人的胳膊,那人顿时惨叫一声,犹如中了磷火一样,浑身燃烧起来,轰隆一下,化作一团灰烬。他旁边的人躲避不及,纷纷被燃烧鬼火,很快一大片人都被烧成灰烬,地面上除了一层灰尘,顿时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看得头皮发麻,眼看那鬼火悠悠地从我们飘过来,赶忙发动车子,飞奔而走,乘着高速逃开。走了五百多米,就从反光镜里看到后面已经是一片火海。 这便是烈火焚城! ** 四十六 整个京师已经弥漫在一场大火之中,火焰噌噌蹿出三十多米高,纵然在远远的天津卫也能看到这熊熊烈火。燃烧的罗马的命运降临在京师这座千年古都上,人们哭喊着逃命,瞬时就被大火吞没,无数古迹毁于烈火之中!这种火焰来之甚是奇怪,从地下冒出来,触物既燃,绵延不绝。林白水看在眼里,不断地拍打我的肩膀,焦急地催促:“快快!我们必须马上赶到法门寺去,再不然,京师就毁于一旦!” 我调整车辆,把时速拔到最高档,飞一般地冲向法门寺,渐渐地背后的灼热和橘红色光芒减淡了,我们已经出了京师,来到郊外的古刹法门寺。这法门寺破落已久,平常都没有人过来,我借着车灯打量过去,古刹门口大刺刺地停着几辆车子,里面空无一人,而前面的法门寺洞口大开,类似手电筒的光柱不住闪烁。 我立时停住车辆,拉开车门,和林白水一起跳下,赶到门口,初始我担心受到袭击,便拔出了手枪,小心翼翼地探头侦查,看到几个手电筒把一个身形臃肿的女子围在中间,好似女皇一样,我顿时一惊,失声叫出来:“玟琳!” 那女子倏然一惊,转过脑袋过来,果然是王玟琳,她也瞧见了我,叫道:“恒淮,你过来了!” 王玟琳身边的正是石原等一干人,他们脸色阴沉,一言不发,我见王玟琳神色安详,并没有受到石原等人的伤害,反倒是像王玟琳威胁住了石原一样。我素知我的这个老婆才智出众,平常我向来是服服帖帖,此刻却不知道她使了什么神通,把石原给逼住。 当下我便显身,身后的林白水也跟着,慢慢走出来。王玟琳瞟了林白水一眼,悻悻不快,不过并没有当场发作,而是直直地目光对准林白水,后者亦是毫不客气地对视,世界上两个最可怕的女人,终于展开了斗争。 但是显然,别的人并没有兴趣观赏女人的战争,那石原焦急地说道:“王博士,你所说的一切可都是真实的?” 王玟琳收回目光,淡淡地说道:“若是你不信,自己打开一看即可!” 林白水算是胜利了,洋洋得意地收回目光,却把身子把我身边一靠,叫我好不尴尬。这时收到王玟琳的逼视,顿时打了一个寒颤。那女人的眼神说,小子,算你狠,居然背着老娘搞女人。不过眼下事情要紧,暂且绕过你罢了! 那石原可就不客气了,王玟琳和他们所在的中间,就是一尊残破的佛像,约莫两三米高,恐怕是当年破落的法门寺唯一遗迹。石原朝佛像胸口的“卐”字伸出手指,对着四角各点了一点,只听咔嚓一下,“卐”字图案缓缓凹陷,露出一个手腕粗细的洞口,那石原大喜,忙不迭地把手腕伸进去,突然见他脸色一变,肌肉扭曲,发狂地叫起来:“救命,救命,里面有东西把我咬住了!” 石原拼命挣扎,我见情况不妙,当下扑上去挥拳击在他的手腕上,咔嚓一声,整只手腕硬生生地被我打断。石原惨叫一声,踉踉跄跄后退几步,脸色发白。他并不是那么不知道好歹的家伙,一手捂着断腕,同时向我鞠躬道谢。 我莫名其妙,转身问自己的老婆:“到底怎么回事?佛像里藏着什么?” 王玟琳哼地一声:“不过是从太祖陵墓里盗窃出来的东西,这干日本人将我掳来,把事情前前后后说了一遍,我稍微一分析,就知道东西被藏在这里。” 我心里大为赞叹,这些聪明人的脑子真不一般,我要不是盗圣临死之前把东西交给我,我怎么都不会知道是在这里。但是王玟琳一猜就知道。 那石原冷冷地说道:“接下来,该轮到你们了,赶快把里面的秘宝取出来,不然,真的大祸临头了!” 我大不已然的说道:“你们真笨,何必把手给牺牲呢?在我看来,反正有这么多人,大伙儿合力,用绳子把佛像拉倒、砸碎即可!” 石原一怔,过了半晌才说道:“好主意!” 于是就有人欣欣然地从外面车子里取来绳子,把佛像绑住,这些人倒是也学乖,连人力也省掉,直接用车子的机械力拖拉。车子轰轰发动,这尊大佛在车辆的拼命拉扯中轰然倒地,扬起漫天尘埃,倏然几枚碎片弹出来,将一个躲避不及的倒霉蛋砸倒。那人呵呵发出惨叫,我惊异地发现,插在他脑门上的竟是一块白生生的骨头! 那个家伙倒在地上,伤口流出的血转化为黑紫色,把插在伤口的上白骨染黑。更叫我们惊悸不已的是,那大佛肚子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骨头,不知几何,林白水啊地一声,吓得魂飞魄散。待得到林白水鄙夷的目光,顿时静下来。 在森森白骨之上,却耸立着一个小小的包裹,以金线包裹,微微发黑,有些年份了。初始我不明细看,似乎便是太祖孝陵被盗的物品,顿时大惊失色,只听耳边王玟琳说道:“恒淮,你把那个包裹拿来,并且打开看一看。” “我?” 我甚是奇怪。 王玟琳点点头,犹如下定决心地说道:“不错,正是你。因为这是命运的选择,只有你才有资格打开。” 我虽然心里觉得奇怪,但是王玟琳的话我向来遵循,于是便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包裹飞快地拿过来,幸好没有什么机关暗器之类的东西。我当下放心下来,但是要打开包裹之际,又稍微疑惑一下,看看王玟琳,得到其鼓励的眼光之后,我便把包裹慢慢打开,从里面慢慢取出一张彩色的纸片,徐徐摊开。当我把目光集中在纸片上的时候,突然浑身一颤,恍然之间,犹如一股电流流过了我身子,这是…… 我眼睛直视的是一张印刷精致的暗绿色纸币,上面以宋体整整齐齐书写着“中国人民银行”与“壹佰圓”的字样,有汉字说明是汉语言文化国度的纸币,可是纸币的风景明显是雄壮的井冈山,当年太祖在那里起事,所以我非常熟悉。既然如此,显然不是日本、朝鲜或者安南的钱币。传说中国从满清一朝开始印刷现代纸币,不论哪朝都是以政要头像为图案。然而这张纸币上的四巨头人像,明明不认识,却觉得非常眼熟,好像之前常常看到过的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我双手微微颤动,继而浑身发抖,可恶的头痛病又来临。那深藏在记忆海洋深处的记忆残片,乘着头痛的风浪,一波波地卷上来,叫我痛苦不堪,我咬紧牙关,生生忍住。蓦然脑中一道闪电亮过,我呆呆地愣住,转向王玟琳,口中嗫嚅道:“玟琳……” 王玟琳痛苦地把脑袋扭到一边,眼眶里泪水潸然落下,说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知道,不是我的,终究不是我的。何时你想起,那一天就是你离开我的日子!” 我犹豫地点点头,叹气道:“对不起,我毕竟不是这里的人,我不肯能永远呆下去。在我的地方,也有亲人们在等待着我。” 林白水听得莫名其妙,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好像,好像朱千户要离开了一样。怎么回事?” 我朝她苦苦一笑,王玟琳收敛了泪水,刚毅的女人立时回复常态,说道:“林博士,早有耳闻,听说你一直在揭发我隐私,是吗?”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不错,那又如何?在堪舆学界,就属你古怪。十几年前的唐山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除了你之外,一个人都没有回来?我的父亲到底怎么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林白水苦苦纠缠着林白水不放,原来,她的父亲也在几十年前的事件中失踪了。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太祖也早已过世,而今这个‘宇宙封’又打开了,这个事情的真相,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及地揭开了。” 王玟琳捶捶背部,她是一个怀孕的女子,腰间非常吃力,我慌忙上前,把她扶下,坐在地面的一块石头上,听他慢悠悠地叙述:“大约在十三年前,那时我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不是自吹,当时我已经是堪舆学界内首屈一指的行家了。那年七月初一,我突然接到了上头的通知,赶紧赶到唐山,到了那里,我才发现竟然聚集了不少堪舆学界内的高手——包括你的父亲:林至若。” 这句话王玟琳是专门对林白水说的,之后她继续慢慢说下去:“我甚是奇怪,因为堪舆学界内门户之成见,比之武林门派更为深刻,向来老死不相往来,甫一见如此之多的人物,当真吓了我一跳。我们之间因为成见之故,并没有多说话。不刻,君临天下四十多年的太祖皇帝驾临!” “当年太祖已经八十有三,却依旧神采奕奕,但见他单独召见我们,面色沉重,对我们讲道:‘诸位爱卿你们知道,前明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吗?’这个事情,我们当然知道,并且试图从不少角度进行解释。我们正在怀疑太祖说话的意思时,太祖又说:‘朕也知道这件事情,而且朕晓得,这是妖孽在作怪!’当时我就开始怀疑,太祖是不是老的不行了?太祖又说:‘为此,朕几十年前就开始开始准备,预防妖魔的作怪。你们见今日之唐山,所有布局,均是为了预防妖魔,设置的降魔大阵!’” “我们大惊失色,想不到为了什么妖魔,下了如此大手笔。须知,寻常的堪舆学内,设置一个几件屋子的大阵,就相当了不起了。而眼前,却是几十万间房屋、道路布局的大阵,真不知道发动起来,究竟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们被迫在晚上被赶着匆匆上架,结局你们也就知道了!”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说道:“那唐山大地震,原来竟然是这个缘故!” 王玟琳点点头说道:“当时,我就在阵势内,突然在唐山的一角冒出强大的力量过来。我们马上发动降魔大阵,拼命阻止,我似乎能够感觉得到,那里有什么东西一定要出来,但是被我们的力量阻止了。两股强大力量的对撞结果,使得整个唐山毁灭。我运气好,侥幸逃过一难,被恒淮……”她看了看我,“不,确切的说是另外一个恒淮救起。但是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据说差不多都死绝了。我直到两个月后才苏醒,听说太祖已经驾崩了,而唐山,对外则说是大地震毁灭的!” “我作为唯一的一个生还者,一方面元气大伤,另一方面,被人严密监视,防止秘密泄露。直到废帝下台,新帝上台,我才稍稍自由一点,但是也差不多过了十多年。在这段时间内,我日思夜想,到底太祖想要做什么。直到两年前,我才终于想通了,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白水说道:“到底是为了什么?你说了这么多,我还是很糊涂!” “且随我来。” 王玟琳吃力地站起来,我叹道:“我来抱你。” 说着,我将王玟琳抱起。她个子小巧,即使怀孕之后,身形变臃肿,亦是没有增加多少份量。我们随王玟琳的指点,走进法门寺的一个后院,手电筒一扫,到处是凸凸的坟包,在漆黑的夜里,叫人感到尤为的诡异。 王玟琳示意我把他放下来,指着前面一个坟头说道:“把它挖开。” 我迟疑了一下,眼前是凸起一堆泥土,长满杂草,看上去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打理过。这个坟头甚至连墓碑也没有,不知道里面埋着什么。莫非不是人。而是我身世的秘密?我顿时心跳加快,在附近拾起一块木板,忙不迭地挖起来,向下挖了三寸,噗地挑出一根人骨。我吃了一惊,回头看了看王玟琳,后者点点头,示意我继续挖下去。 我虽然不明白王玟琳的意思,但是她的话一向来就有道理,就继续挖了下去。坟墓里面有死人,我不能打搅他的安眠,手脚立时安稳了很多,慢慢把整具尸骸刨了出来。这是一个大块头的男人,估计身形和我有七八分相似,脖子上还留着一块军牌,我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抹开泥土。军牌是用用以识别士兵之用,乃是以钛铁合金制作,纵然埋入土里百年,也不会生锈。于是这样,死者的名字依然留存,上面刻着端端正正的三个字: 朱恒淮! 我口中喃喃着自己的名字,随之大笑道:“这不是我的军牌吗?如何丢在了这里,和这个死人陪葬了。幸好是我自己发现了这具尸体,若是别人,都以为我老早归天了!” 王玟琳摇摇头,语气仍旧是她那一贯冷静的腔调:“不,这就是你!” 王玟琳素来不打诳语,她那确信的口气使得我倏然一惊,失声叫道:“你说什么?” 王玟琳淡淡的说道:“我说你,其实已经在两年前就已经死掉了!” 我暴跳如雷,又惊恐万分,明明自己还活着,却别人说道自己两年前就归天了,而且这句话还是从自己信任的女子口中冒出来。我不禁陷入了一个古怪的逻辑怪圈,我活着?我死了? “tobeornottobe!”从林白水的口中冒出一句洋鬼子的话,“生存还是毁灭,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王博士,我渐渐能够明白你的意思了。” 我扑上去,一把揪住林白水纤弱的肩膀,喝问道:“你明白了什么?我被搞得糊里糊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还是由王博士解答吧。虽然我大致能够推测出,但是说不好。” 我转向王玟琳,听她继续淡淡地说道:“我带你来这里看这具尸骸,就是为了解答之前那个问题。之前我说过,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叫我苦思冥想了十年,一直没有答案,然后我终于遇到了一个改变了我一辈子的人——就是你!我们之前在唐山会面过,不过那时我处于半昏迷状态,而你实在太年轻,我们并没有多少交往。之后我们在京城再次相会,你已经是锦衣卫的一个低阶军官了,而我也被放逐出来。相会之后,就像许仙与白娘子的故事一样,我们持续交往,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刻。你不嫌弃我比你大上六岁,我也不计较你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兵,我们安安稳稳的结婚了。那段日子虽然很平淡,却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就像你一直说我的,读书太多的人,总是想得太多,我始终被太祖的那件事情困惑,怏怏不乐,这时你就对我说:‘说太祖的事情,当然是我最了解了!我钻研太祖十几年,对其实在佩服的不得了。太祖事事占敌先机,犹如超越时空,从未来得知了结果一样!’我蓦然醒悟,原来是这样啊!” “究竟是怎么样?”我问道。 王玟琳反问:“那张纸币,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苦笑一声,回答:“那是我的世界的钱币,和这个时代完全不一致。” 王玟琳说道:“那就对了。当时我便暗自揣测,莫非太祖真的是从未来过来,既然是从未来过来,当然知道过去所有发生的事情结果。以此太祖占敌先机,岂有败亡之理?如今我看了这张钱币,上面标注的西洋年份,恰是我们这个世界现代的年份,因此我越发肯定,太祖必然是从原先历史的西洋八十年代,因为某个原因而来到过去,也就是满清末年。根据蝴蝶效应的原理,太祖在那时的一闪翅膀,将整个世界都改变了。从此历史改变,你们那个世界的一切都不存在,后明帝国重新建立!” 我惊悸不已,林白水却已经抢着问道:“那太祖在唐山的那次干什么呢?” 王玟琳说道:“我暗自揣测了一下,既然太祖能够从未来到达过去,那么难保其他人也不来到过去吗?所以,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乃是为了阻止其他人也来到过去!宇宙中有四种基本力,分别是万有引力、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其中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只作用于微观的基本粒子,万有引力主要作用于空间和物质,只有电磁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到达宇宙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间!而风水之基本原理,就是借用我们这个世界最强大的电磁力——地球磁场!通过改变地表建筑的一定方位等方式,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打通或者隔离时间!太祖在唐山,正是通过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阻止了其他时空的人来到我们的世界。但是这股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最终导致矩阵崩溃,引发地壳运动,于是发生了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么如今的京师发生了如此惨烈的变化,也是由于电磁矩阵的异动?” 王玟琳说道:“现在的京师格局,组建于八百多年前的蒙元时代,建造者是郭守敬和刘秉忠,凭借古人的科学技术水平,他们居然组建了如此恐怖庞大的电磁矩阵,不禁叫觉得我奇怪。然后三百多年前,又有一个人突破了智慧的极限,发明了能够预言未来的万象仪……” 林白水脱口打断道:“那是我的先祖林舜琪!” 王玟琳点点头:“连续不断出现的超越智慧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心底就渐渐有了一个明晰的答案,那就是很久以来,一直有未来人不断地来到我们的世界。我把他们叫做穿越众。他们的到来,使得原本明晰的历史不断模糊,不断变化。我们眼前的世界,已经不是恒淮眼中的世界了。究竟最本质的世界是如何,已经没有人能够了解!” “那我是怎么回事?”我焦急地问道。 王玟琳脸上渐渐露出悲哀的神色,说道:“自从我发现太祖的秘密之后,我就开始试图尝试他的所作所为。但是一直没有成功,直到有天,我最爱的恒淮,突然被人杀死了!” 我吃了一惊,问道:“我被杀了?” 王玟琳点点头:“就在半年前,如今推算起来,恐怕是阴谋叛乱的锦衣卫刘指挥使认为你不够忠诚,有意杀了你!那时我伤心之极,只觉得没有活着的必要了。于是就来到了法门寺——京师的电磁矩阵死门,发动矩阵,企图把整个京师毁灭了。然而……上天眷顾我,竟然又赐予了我一个恒淮!” 我恍然大悟,说道:“难怪我觉得奇怪,我迷迷糊糊记得,之前我正在执行一个机密任务,与日人户川夏也争夺明太祖遗留的神秘明镜(详见拙作《明镜秘史》),但是我遭到偷袭,顿时什么也记不得了!” 王玟琳说道:“正是,那时你头部受了重伤,我将你送到医院,你什么也记得了。我虽然曾经推测,是不是凑巧把另外一个世界的恒淮召唤过来。不过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要有你在,我便心满意足,我便教你的一切,让你以为你就是这个世界的恒淮!” ** 四十七 我无奈地摇摇头,低声说道:“我终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在我的世界里,也有我的亲人在等待着我。对不起,我必须离开你。”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你终究会离开我的,这个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我已经很满足了,在这半年内,你让我留下了最宝贵的骨血,我今生已经无憾!” 说完,王玟琳撇转了脑袋。王玟琳外表看似柔弱,其实性格刚毅,如此生离死别的时刻,她不想让我看到自己在流泪,所以把头转开。我只能静静地上前,温柔地搂住王玟琳,让她靠在我胸口,默默地流泪。 这时在我们身边,又有一个人长叹一声,却是那个名叫石原的日本人。虽然属于不同阵营,这人又掳走了王玟琳,但是其人颇为硬朗,对王玟琳彬彬有礼,叫我少许对他有些好感,因此之前才救了他一下。那石原仰天长叹,欲哭无泪:“原来如此,这天下的归宿,竟有这么多玄机,不禁叫我心灰意冷!” 林白水凝视着石原,过了片刻突然说道:“你是……废帝是你什么人?” “你们终于有人看出来了。”石原淡淡地说道,:“不错,废帝正是我父亲,这个天下,原本属于我的!” 本朝太祖驾崩后,废帝即位,旋即遭今太上逼宫,幽禁在冷宫内,其子女去向不明,想不到竟然逃到了日本,化名倭人。 那石原说道:“我本名石仲勋,倘若没有今太上的逼宫,假以时日,这天下,必然由我来继承的。可惜,竟然遭到那奸佞的逼宫。我一直心怀不满,发誓要夺回这个帝位!” 原来如此,我就心里纳闷。那日本乃是撮尔小国,若不是依仗美夷卵翼的庇护,老早被天朝大杀器轰杀至“日本沉没”了。居然还有这个胆子来扰乱天朝朝政,难道嫌蘑菇云吃地不够?原来这个石原,是废帝子嗣,依照法统,倒是有可能继承帝位、所以他回国来,与刘指挥使勾结,妄图夺宫。 我又摇摇头,摸摸王玟琳的背脊,问道:“我如何回去?” 王玟琳抬起头,眼眶里依旧湿润润的,抽搐了一下鼻子说道:“等下我发动了京师磁场矩阵,一旦打开了通道,你就可以回去了。” 我看着王玟琳,相对无言,一时竟是泪千行。她默默地转身,又来到了法门寺方才的那尊被移开的佛像基座下,扫开众多的人骨,便露出了一个基座,抹去灰尘,居然是一个类似罗盘的圆盘,中心是一个司南,正直直地指着北方。 王玟琳口中喃喃自语:“北方主死,南方主活,生门打开,死门合闭!” 她按着司南,先是往南转了一圈,又往东转了一圈,突然咔嚓一声,轰地一下,以这个基座为中心,方圆几十米内,倏然冒出了绚丽的极光,同时身上衣服吱吱冒着电火花,静电闹得厉害,吓得我慌忙把衣服脱下,惊奇地看着眼前的情形。在之前的那个世界里,我精通地质学,知道此刻是由于磁场陡然增强,造成空气电离化,使得静电和极光都一下子出现。 电磁场本来以人类的眼睛,是看不到的。但是由于极光环绕着电磁场,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电磁场渐渐向一个中心集中,形成一个约莫直径两米左右的光圈,越来越亮,刺激地人眼睛发痛。我隐隐约约,似乎看到里面有人走了出来,不禁大骇,失声叫道:“你是谁!” “我?”光圈里的人慢慢走出来,他穿着和我们类似的衣服,相貌亦是雷同,并不是我想象的怪物一般,“我,是时空管理局西元二十世纪时间段管理员!” “时空管理局?”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这个名次,回头瞥了王玟琳和林白水一眼,这两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一脸茫然,显然也是第一次听说。 管理员笑笑说道:“既然天空和宇宙由航空航天管理局管辖,大地由国土资源局管辖,那么时空,当然是由时空管理局管辖。” 我渐渐地明白了,既然未来人能够来到过去,那么更未来的人必然更加理智,为了防止无序地穿越时空行为,必然成立一个时空监督管理机构,来管辖这些人。我顿时心里发怵,因为我就是一个穿越众,尽管不是出于本意穿越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来带我回去的吗?”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不,我并没职权要求你一定要回自己的时空。” 我顿时奇怪起来,问道:“你不是管辖我们这些穿越众,哪是管什么的?” 王玟琳也觉得奇怪,也问道:“我以为,你们时空管理局,必然是来管理那些胡乱穿越,改变历史的行为。不然根据蝴蝶效应原理,历史岂不是变地一塌糊涂了吗?” 那管理员愕然,反问道:“蝴蝶效应?什么理论?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蝴蝶效应。我知道你们的意思,说道什么一只巴黎的蝴蝶轻闪一下翅膀,就引来纽约的风暴。蝴蝶效应源于数学中的拓扑学,其认为已知世界是混沌的,当一个人从一个世界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相当于混沌映射该空间的任意一个点。假如这个是奇点,类似于宇宙大爆炸之时的那个容纳一切的奇点,那么混沌映射就无限展开!但是另外一个问题出现了,这个奇点真的那么容易出现吗?奇点出现的几率不会比宇宙大爆炸那个奇点出现的机会大!所以蝴蝶效应只存在于宇宙诞生的最初那一刻,而问题是,现在的宇宙已经诞生了整整一百三十多亿年了,所以蝴蝶效应不存在。” 王玟琳一愣,她毕竟是聪明人,一听就懂,倒是我闻之那些什么拓扑啊,头顿时大了十倍! 林白水急急忙忙问道:“那时间,历史究竟是怎么回事?假如历史不会改变的话?我们这个世界,已经和朱千户原本的世界不同了。” 管理员狡黠地笑笑:“时间理论上,有个著名的祖父悖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杀了自己的祖父,那么按照逻辑,自己应该不会存在,但是自己不存在,他的祖父怎么会死呢?他的祖父不死,自己又存在了!对于这个悖论,最初的解释是平行空间理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就已经创造了一个时间分岔,与原本的历史不同了!” 林白水思索一下,说道:“听你口气,似乎平行空间理论,也是存在很大问题喽?” 管理员点点头,说道:“嗯,其实。时间的本质,就是距离!你有没有做过这么一个游戏,就是让两面镜子面对面,你会看到,两面镜子里面,都有无数面镜子。这就是镜的无限映像!” “什么意思?” “两维的镜面之中,只能存在两维的映像,即长宽。你可以想象一下,假设宇宙中存在两个三位的镜面,他们面对面的话,就会产生无数三维的映像!” 林白水渐渐地明白了,呻吟道:“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是三维映像?” 管理员说道:“正确,我们所谓的世界,其实都是无数的三维映像。譬如两个距离三十万公里的镜面,恰好是光移动所需要的一秒时间,他们的镜像就是两个相差一秒的时间。比如一九一九年和一九一八年,这两个映像相差一光年。所以,所谓的时光穿梭,其实就是从一个镜面 管理员稍微顿了一顿,说道:“我的职责并不是拘捕穿越众,而是管理各个时空出现的异常情况,比如京师现在的状况?” 我暗暗纳闷,问道:“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两个映像之间并没有联系,为什么还要管理这些异常情况,又不会干涉到其他的镜像。”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你错了。穿越时空并改变历史,这并不可怕。据我了解,西元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是个穿越的高峰时期,单单在我手里,成功穿越并且改变历史的人物就有好几个,什么杨沪生、张伟、雨辰。这种人只是单纯的改变一个历史,并不可怕。但是有一号人,便非常可怕了,例如,你们所说的你们时代的皇帝朱惠黎!”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我朝太祖,他这个人有什么可怕的呢?”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别忘了,他曾经以整个唐山的代价,阻止了其他穿越众的进入。现在我猜测起来,这个穿越众,就是指你吧。太祖生怕管理员你把他带回去,所以就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你了!” 管理员说道:“正是,这种掌握了时空技术的人才是最可怕的人。朱恒淮,你也是一个穿越众,你知道的,在你们的世界里,也是发生过唐山大地震!” 我点点头,回答:“是的,来的非常奇怪。我们损失非常严重。” 管理员说道:“这就对了。本来在任何时空里,都不会存在唐山灾变——我们的称呼。但是朱惠黎生怕我们把他带回来,于是使用这种技术来阻止我们。这种技术的基础是源于电磁力,因为宇宙中的四种力中,只有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干涉!” 林白水顿时大叫:“我明白了。正是因为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影响,所以它会穿透时空,在各个镜面里造成影响。” 管理员说道:“是啊,这样在很多时空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灾害,我的职责就是预防这种灾害。” 林白水大喜,问道:“那么眼前京师的大难,你正是来解决的喽!” “嗯。”管理员只是简单地点点头,并没有像林白水那么激动,因为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普通个工作而已,而非像我们一样事关生死存亡。 这时一直呆在一旁的石仲勋突然问道:“方才你说那些什么杨沪生、张伟等人,原先是什么人?之后穿越了,又成为了什么人?” 管理员颇是好奇,回答说:“他们啊……好像那个杨沪生成了什么国家的国父,张伟则建立一代霸业。在穿越之前,他们都是极其普通的人,一个是交警,一个是无业游民。因为凭着事先对历史的素知,终于成功!” 石仲勋自从得知了本朝太祖是穿越众之后,一直怏怏不乐,此刻眼神突然发亮,仰天哈哈大笑:“原来如此,只要凭着自己对历史的熟知,就是一个凡人,也能够建立不世霸业。好,好!” 话音方落,石仲勋陡然出击,移到管理员背后,伸出剩余的那只手,顿时制住了管理员。那管理员虽然对时空有极其深奥的造诣,拳脚方面却一窍不通,而这个时代却恰恰以崇拜武力至上的时代。一时形势变化,叫我大吃一惊,我牢牢守在王玟琳身边,唯恐她受到伤害。这样,林白水可是遭殃了,那石仲勋哼哈几下,又逮住了林白水,我大喝道:“石仲勋,你要作甚?” “霸业啊!凭什么我堂堂帝皇之后,只能坐着冷板凳,那一干刁民,就称王称霸,我不服!他们只是穿越了什么时空,所以我也要穿越时空,打造一个大大的中华帝国!这个林博士,你历史熟知,所以你必须跟我走。只要我建立了不世霸业,你就是万众之上的皇后了!” 林白水老早吓得瑟瑟发抖,那石仲勋领着管理员的脖子说道:“快,快带我穿越,我要去前清时代。驱逐鞑虏,回复中华,剪除倭夷。我就是不世的英雄了!” 那管理员昂着脑袋气呼呼说道:“不行,我带着你穿越时空,就违反了规定,打死我也不能带你去!” 石仲勋狞笑道:“那就由不得你了!” 说完,石仲勋突然下毒手,一把将林白水推到那个光圈里,随后挟持管理员进入。林白水死命不肯进去,大声向我求救:“朱千户,救救我!” 看着那一模一样的脸颊,我心念一动,回头瞟了一眼,看到王玟琳温和却刚毅地点点头,我顿时了无牵挂,一头钻进光圈里,去拯救林白水! 我本以为在光圈里,就是穿梭时空,那必然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洞,里面映出一个个时空的景象,哪知眼前却都是一面面的镜子不知闪过,叫我眼花缭乱,忽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林白水等三人,正由石仲勋挟持着往前跑。 “哪里跑!” 我大叫一声,追了上去。 石仲勋毕竟是由两个人拖累,那林白水又不住挣扎,很快被我追上。对方挟持人质的敌人,当然不能手软,当下我对着石仲勋就是一拳砸过去。 石仲勋吃过我拳头的厉害,本能地一躲,把前面的管理员推给我。可怜的管理员嫩脸迎上我的铁拳,噗的一下鼻血长流,仰天倒下。 这样石仲勋手里只有了林白水一人,他怎么也不肯放开,拉住林白水,拼命往一面镜子里拖。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被抓住的那只胳膊袖子,突然吱啊一声,竟然被扯破了,顿时林白水脱离了石仲勋的掌控,拼命往我这边逃过来。 我则是迎上去,石仲勋自知无法与我匹敌,索性对着一面镜子跳下去,留下一句话:“朱恒淮,我会给你看,我将成为一代霸主,哈哈!” 说着跳了下去,整个人顿时无影无踪。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上前拍拍林白水表示安慰,那管理员没有被我砸昏,捂着鼻子过来,我说道:“对不住了,救人心切。” “无妨……” 我把林白水推过去,说道:“那么麻烦你一下,把他送回去,可以吗?” 管理员点点头,林白水突然一怔,脸色僵白,问道:“你,打算回去了吗?” “是的。” 我犹豫地点点头。 林白水叹气道:“那位叫你牵挂的女性真是幸福啊,你能告诉我,她是怎么一个女人吗?” 我笑笑没有回答,而是叫管理员找到我的世界入口,正要离开之际,我贴近林白水的耳际,慢慢说道:“你要我说出那个女人,那我就告诉你,那个女人,名叫林白水!” 这里的林白水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哈哈大笑一声,已经跳入了我的世界。 前面,未知的未来在等着我! ** 四十八 一九二九年冬,奉天城东二十里外天柱山。 马伯镛仰头喝下一口烧刀子烈酒,口中吐出酒精提供能量的热气,立时在极端严寒的空气中化为晶体状颗粒,粘在两腮的大胡子上,变做白蓬蓬一片,直到他用手一抹,才恢复胡子的本来颜色。三九四九冻死人,尤其在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鹅毛大雪之后,天地之间弥漫一股令人窒息的酷寒,若不是家中熬不过去,他实在不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干不法勾当,特别是还带着弟弟马仲琻。 他随手把酒壶丢给弟弟御寒,四下里打量,雪后天柱山银妆素裹,只有偶尔树枝一颤,震落少许雪团,方能还原本质。天上明月似乎灯塔一样孤悬,照亮大地如白昼一般清晰,这即可分辨大雪覆盖之下物体的轮廓。 这是石下马牌坊,这是华表,不一而云,马伯镛心中暗暗默念着,为了能够一举成功,事先他已经费尽心思,甚至从老毛子那里搞来千里镜,在远处不下探视这里过好几遍,把地形一一画在纸上,心底熟悉的不得了,那么此刻他们已经到了福陵的“心脏”——宝城边缘,而在宝城地下,便埋葬了满清开国君主奴儿哈赤及其皇后。 时移事异,过去的禁地皇家陵墓,在满清帝国轰然垮台之后,变得野狗也来筑窝。原本应该竭力看守陵寝的八旗子弟,不堪忍受这般守陵的艰辛困苦,盗得值钱文物之后竟然一哄而散。反倒是东北王胡子大帅张作霖,唯恐世人指责他看守文物不力,偶然派人来打扫一番,逢清明重阳,奴儿哈赤的子孙溥仪也会派人来祭祀,但在今夜这个恶劣的环境下,除了他们这两个盗墓贼,死者的寝室里不会出现任何活的生灵! 福陵恢宏巨大,占地二十余里。建筑布局循山势前低后高,南北狭长。从风水上说,福陵背靠辉山、兴隆岭,前临浑河,按堪舆家选择陵址“风水”要诀,前河后山的标准而言,不亏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风水轮流转,二百多年过去之后,福陵已经保不住满清的江山,现在的天下是属于姓蒋的浙江人! “大哥,动手?” 马仲琻向马伯镛询问,素来长兄如父,何况马家一直以来都是马伯镛当家,所以马仲琻事事遵从他。 马伯镛再次勘查了一边福陵宝城,终于点点头,不过两兄弟的目标并非是宝城下的奴儿哈赤,虽然他做过皇帝,一定陪葬有许多金银财宝,但是既然是皇陵,埋藏也极深,仅凭他们两个人,是无法在一夜里掘出任何成果的。所以他们针对的是福陵旁边殉葬的宾妃棺木。 按照满清早期的习俗,一旦皇帝过世,后宫没有子女的宾妃都要殉葬,以等级为一起,葬在宝城旁边的红楼里面。于是马家兄弟俩踏着齐腰深的大雪,一步步挪到红楼前,从拖在雪地上的雪袋里取出洋油,一一浇在红楼附近,然后后退数十步。马伯镛小心翼翼地拿出洋火,点着了一个塞着布条的酒瓶,用力掷到红楼边,猛然轰地一下,红楼四周燃起冲天大火。木料燃烧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寒冷的砖块猛然受到热火烤炙,顿时崩坏,倒塌。 马家兄弟静静注视着燃烧毁坏的红楼,他们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因为在这个寒冷的夜晚,除了山上的野狼偶然嘶叫几声,不会有任何人存在。 红楼的烈火渐渐熄灭,不仅烧毁了红楼,也融化了周边的雪堆,但是水很快凝结成冰。马家兄弟立时上前,把建筑物的砖块推开,然后取出携带的铁锹,鹤嘴锄,一个砸破坚硬的冻土,一个撬开土壤,幸好刚才一场大火,把地面烧软如许,不一会儿挖出两口棺材,马家兄弟对视一眼,会意一笑。 马仲琻拿着铁锹,正要上前把棺材盖掀开,马伯镛拦住他:“等等,我来!” 马仲琻心头一热,他知道大哥关照自己,老早听说陵墓的棺材里埋着暗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大哥是家中的顶梁柱,哪能让他去? 马伯镛大怒,一把夺走铁锹,径自上前,对准棺材盖的缝隙,用力一抬,咔嚓!几百年前的红木棺材也腐朽不堪,顿时棺材盖被抬起,里面没有暗器,也没有毒气,两兄弟稍微松了一口气。 突然,棺材里突然弹起一个人影,同时发出尖利的嘶叫。 马家兄弟大骇,莫非是僵尸?干盗墓这一行的,一直以来就有传说,传说只要过了百年尸体不腐烂,就会化作厉鬼僵尸! 马仲琻脸色大变,伸手摸向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镇邪的鸡血和狗血,由于害怕大寒天中会结冰,所以藏在怀里保温。他打开瓶口盖子,便要把血撒上去镇邪,这时马伯镛又拦住他,沉着地说道:“等等,我看有点不对劲!” 马伯镛握住铁锹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人影,唯恐突然暴起伤人。等接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具极为狰狞的干尸,整个身体像木炭一样成黑色,面部表情十分恐怖,头发乱蓬蓬如笤帚,嘴大张着,露出一排黑乎乎的牙齿,眼眶空荡荡挂着两颗干瘪的眼珠,上肢成奇怪的抬升状,身上的衣服尽数烂掉。 马伯镛观察许久,也不见干尸有何动作,这时马仲琻过来,他叹气说道:“我看,这个女人是被活埋的。” 马仲琻吓了一跳:“活埋?” 马伯镛指着不远处被掀开的棺材盖说道:“你看,那棺盖上划着一些明显的抓痕,而且这个干尸抬起的双手手指也残缺不全,因此可以推断她是被活活按进棺材,在里面不住地用手指抓取和推抬棺材盖,死后也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产生惯性弹力。当我们一下子打开棺材盖的时候,就弹了起来!” 马仲琻听得毛骨悚然,闭上眼睛摇摇头,清醒一下说道:“妈了个巴子,真是残忍。那方才开馆的声音,是不是她死前留下呢?” 马伯镛说道:“大概吧!” 两兄弟合力把干尸拉出来,撒上汽油焚烧,马仲琻口中念念有词:“你生前被活埋,我们积德把你放出来,你就好好升天吧!不要打搅我们。” 马伯镛笑笑摇头,却在棺材里搜罗殉葬物品,忽听到外面咚咚,头还是埋在棺材里问道:“仲琻,你在干什么?” “没有啊。” 咚咚! “那咚咚的怪声是谁在弄!搞地老子心烦。” “不是我,我也奇怪呢!” 于是马伯镛抬起头,恼火地张望,却见弟弟满面惨白,凝视着前方那口棺材,而在那口棺材里,发出了有节奏的咚——咚…… ** 四十九 五十多年后,北京海淀。 虽然才过了一个礼拜,但是感觉很久没有回到北大了,处处都变化很大,然而事实上确实很久了,我在山中仅仅呆了一日,世间已经过了两年! 自从浙西地宫出来之后,我和剩下的探险队员分手,手头一时拮据,宁死不可向日本人借钱,打电话给白水,却又联系不上,只得做了几天临时工,赚足了路费先到杭州,找以前的营长借钱,这才回到北京。我欣欣然走到北大,眼望变化万千,南门新开了一条大街,那里店铺林立,繁华若梦。不知白水还在吗。我先去寻锅炉工同事舒老头,哪知他一年前去世了,只得硬着头皮到白水以前的寝室碰碰运气。 我在白水的寝室前逡巡如许,终于大着胆子敲敲门,里面有女子说道:“请进!门没有锁。” 是白水吗?她声音没有这么成熟。 我试着推门进去,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背对着我在收拾床铺,我说道:“请问……” 那个身影戛然僵住,慢慢地转身过来,正是白水,两年过去了,她无论相貌气质都成熟如许,梳着一头齐耳短发,已经带上银丝边小框眼镜,身子微微颤动,猛然扑上来,埋在我胸口,激动地哭道:“死鬼,这两年去哪里了。自从南京一别,从此杳无音讯,我怎么也找不到你,都以为你归天了,连灵位都天天上香!” 我哭笑不得,说道:“因为某个事件,我才耽搁了两年,等会儿我慢慢说给你听。” 这时**忽然传出一个女童稚嫩的声音:“妈妈抱……” 白水丢下我,从**抱起一个小女孩,那家伙面目与白水有几分相似,我顿时大怒:“两年不见,你竟然背着我和别人结婚生子了!” 白水立时更加勃然大怒,发丝尽数上竖,叫道:“胡说八道,我怎么背着你找其他男人了?她是你的女儿!” “我的女儿?” 我一怔,再细看那女童,面目更多的象我,尤其是那高高的鼻子,朱家的典型特征。再回想之前,白水忽然性情大变,原来是这样啊!据说怀孕的女人性格都会变化。 白水骂道:“还不是你害的!你走了不到一个月,我就发现肚子里有你的种了。苦苦等了很久都没有你的消息,我忍着别人的嘲笑生下孩子。未婚先孕,我都两年不敢回家了。呜呜!” 我徒生内疚,握住白水说道:“真是辛苦你了,我们赶快办个手续吧,也好让你正正当当地,扬眉吐气地抱着小孩外出。” 白水正才收敛起泪水,点点头,然后握住小孩的手向我招呼:“来,见见爸爸。” 小孩畏缩地抱紧白水,她妈妈尴尬地笑笑:“文清怕生,第一次见爸爸也这样,熟了就没有问题了。” “她叫文清?不行,按照朱家肃王一系,她是隆字辈,木字偏旁,不如叫隆梵!” “随便你!” 白水向来在这些事情上懒得和我计较,不过就是我也习惯叫女儿的小名文清,毕竟一个女孩子以隆字为名叫起来实在太霸道。 白水给我倒了杯水,一边哄女儿一边向我询问事情,我仔细地说出来,当然把白阪悠的自动删除。她听了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户川如此可恶,当初还是你提醒我的,你怎么还是上当?” 我摸摸脑袋:“不是我无能,而是敌人太狡猾!” 白水忽然兴奋地说道:“对了,正好你来了,乘着寒假,我们赶紧回我老家。我两年多没有见爸妈了,生了女儿之后一只没脸过去。这次你回来了,我们马上办完手续,就堂堂正正地过去拜访!” 我点点头,其实心虚,毕竟第一次拜见岳父岳母,而且先下手强,弄大了肚子才来。 白水心急,特事特办,当天就拉我去办结婚手续。感谢北大的官僚主义,我失踪两年都没有把我除名,不然若是没有北京户口,结婚还很麻烦。 离开婚姻登记处,我摸摸口袋里的结婚证,感觉恍恍惚惚,我这就结婚了?似乎没有之前想象的那般热闹。白水倒是兴奋的紧,她苦苦等待着,就是要这个名分,今天终于可以挺直腰杆抱着女儿四下里走动了。 晚上稍微喝了一点酒,白水哄女儿睡着之后,便害羞地看着我,眼波流转,仿佛蕴满了水,我也一笑,抱住了白水的腰肢,于是在她狭窄的****一番。之后仍然很兴奋地谈天,我忽然说道:“白水,你好像胖了。” 白水大怒:“你是嫌弃我了?是不是瞄上别的女人?” 我急忙解释:“我是说,你胖了更加好看。原本我就嫌你太瘦无肉,到底还是丰腴的女人摸起来舒服。” 白水悻悻说道:“这才像话。” 现在寒假临近春节,火车票紧张,即使托学校的关系,一时也买不到。我反正不心急,整日窝在白水小小的房间里逗着女儿玩,几日几下父女便混熟了,她老是喜欢坐在我肩膀上摇来晃去,看得白水妒忌不已。二年的母女不如几天的父女,果真女儿偏向爸爸。 快到了年三十的时候,我们终于买到了火车票,白水兴奋之极,急急忙忙带着我们赶去火车站。那正是人流高峰,人潮汹涌,然而在这片人海中,却唯独有一只队伍保持着纪律,数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把一个甚是年轻的瘦弱男子围在中间,保护着他冲开人潮,慢慢挤入火车高价车厢。其中一人我忽然觉得眼熟,仔细想想,顿时记起,这个家伙便是在明孝陵撒尿的流氓,被我打得连他妈妈都认不出了。只是两年多以后,显然他忘了我的模样,洋洋得意的嚣张。 而那个青年,虽然瘦小,却是以一种轻蔑的不可一世的眼光俯视众生,仿佛自己是皇帝一般!他慢慢扫过来,猛然之间和我打个照面,那锐利的目光,似乎要杀人,我毫不示弱的对峙,他稍微一愣,慢慢地收敛起。在众人的拥护下,已经步入车厢。 这人是谁?我有预感,他将是我终身的大敌! ** 五十 我们一家三口早上七点多从北京登上火车,到达沈阳北火车站的时候接近下午五点。东北纬度高,冬季昼短夜长,我放眼望去,入目皆华灯璀璨。白水家本住在城里的工厂集体宿舍,但是绝大部分亲戚都在乡下。逢年过节,差不多都是回去团聚,图个热闹。今个一整天都是阴沉沉的,寒风低低的呼啸,估摸晚上可能会下雪,我劝慰白水明日再动身。白水两年多未曾见过父母,心里焦的很,将心比心,我只好顺从她,连晚饭也顾不得吃,买了几个热包子就急匆匆上路。 我扛着行李,白水抱着文清,先搭上一辆公交车,待到了没有公路的地方,只能下车步行。此刻天色已经全暗,天上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心中发怵,幸好文清在妈妈怀里睡熟,不至于害怕的哭出来。白水倒是健步如飞,估计这路程都走熟了,老马识途,我只要跟在她后面即可。 黑暗中没有时间感,也不知走了多久,脚底下稍微平坦的地面越来越坑坑洼洼,一拐弯,白水戛然止住脚步,后退到我身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说道:“恒淮,你看前面什么,漂浮着一团团白色的灯光。我记得,我记得这里好像是乱坟岗!” 我一睁眼,黑夜中亮光特别显眼,无奈地笑笑:“鬼火罢了,怕什么,我都见多了,听指导员说过,不是什么人死后产生的白磷接触空气燃烧。你一大学生,连这都不懂!” 白水手劲加大一倍,说道:“不对。鬼火我也看见过,但是一般都是一动不动,这些光乱飞,而且,你听,什么动静?” 我侧耳倾听,扑通扑通的声音,顿时醒悟,妈的,盗墓贼在作业。那鬼火其实就是手电筒在乱晃,夜深人静,我也不想惹是生非,正要告诉白水不必理会,忽然远方传来一串长长的惨叫:“妈呀,救命!” 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在空旷的原野里特别凄惨,我神经一凛,把行李丢在地上,告诫白水:“你当心一点,不要离开这里,我过去看看什么情况!” 白水晓得阻止不了我,只是说道:“小心!” 我飞快地冲过去,忽然身边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逃开,口中不住喊道:“诈尸了,诈尸!” 我不由得止住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盗墓这勾当,之前我也是干过的,听这些老前辈说过,某些人死后,或心怀怨恨,死不瞑目,或墓穴穴位风水有误,,都会形成僵尸。然而我无论盗墓也好考古也好,从未遇到过所谓僵尸,心中便淡漠几分。眼下居然真的冒出一个诈尸,对付僵尸的黑狗血、桃木剑,手头一样也没有。本想立即转身逃走,但转念一想,若真的是僵尸,必定会循我们生气跳过来,终究逃不掉,于是硬着头皮上去。 我见地上散落着一只手电筒,便弯腰捡起来,手指忽然碰到人,还冒着热气,我疑惑地把手电对准地上,正是一个男子眼珠瞪着大大,躺在地上,似乎死了一般。我心中正惊疑,那人眼珠间或一轮,口中吐出鲜血,喃喃说道:“救救我……” “好!” 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伸手去扶他,怎么手上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 我把手抬到筒光柱下,妈呀,手电筒都险些掉下。我的手上血糊糊,摸着他内脏的一部分! 当真毛骨悚然,老子越南战场上见多了血肉横飞,但是亲手摸到人的内脏还是第一次,恶心地立时在地上**手。待回过身来,那手电筒照那个家伙,已经死翘翘了,再循着他身子下去,被开膛剖肚,从胸口到下腹,长长的一道口子,划破棉衣,胃啊、肠子啊、都滚了出来,红的绿的,非常恶心。 当下我腻住想吐的感觉,往前走了几步,前面一大团黑乎乎的物件,正是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掀开,正坐着一个人影,我把手电筒打上去,蓦然一惊,正是一头白毛僵尸,外表轻微腐烂,露出白骨,眼皮已经上翻,突突两只惨白的眼珠,身穿一件不黑不白的衣裳,浑身长满白毛,双手露在外面,已经发黑,指甲却越发加长,不知何故,僵尸浑身长满白毛,犹如可怖,散发着浓浓的尸臭。 见到这僵尸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是一具半腐烂的尸体,见多了不怪。可能是下葬之后尸体开始腐烂,棺材里密封充满气体,当盗墓贼掀开棺材盖的时候猛然弹起来,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倒是那个家伙怎么被开膛剖肚了,莫非真是僵尸的指甲作祟?我稍微一琢磨,顿时明白,原来棺材上布满钉子,上面一颗留着血迹,八成是那个家伙不小心勾到了钉子,又害怕僵尸,死命往前逃,反而割破了自己的肚皮,一命呜呼。 我也懒得理会,正要离开,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盗尸贼,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 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误会,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农民,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不过毕竟不是阶级敌人,我手底下留了几分情面。 正打得不亦乐乎,忽然白水赶过来大声喊道过来:“不要打了,他是我男人,不是盗墓贼!” 为首的一呆,认识白水,发令道:“住手!” 大家暂时止战,那为首的问白水:“是林家小妹妹啊,你回家了,怎么回事!” 白水说道:“我正和我家男人赶夜路,忽然看到两个盗墓贼。我男人见义勇为就上去驱赶,想不到你们误会了。” 那为首的顿时摆出尴尬地笑容,对我抱抱拳:“误会了,误会了,原来是林家小妹妹的姑爷。呵呵,见外,见外。” 那人拱拱手说道:“我是本村的治保主任,最近由于盗墓贼横行,因此带领了一批青年巡视,不慎误会了这位同志,莫怪,莫怪!” 这样我也不好意思打下去,大家收拾好家么,把手言欢。我见这帮人唯恐僵尸作孽,把尸骨连同棺材一起拖出来,浇上汽油,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至于那个倒霉的盗墓贼,则装入编织袋抬回来,日后找人算帐。白水招呼其余几个帮我们扛起行李,慢慢地回到村子里。 村子小,差不多都有拐七抹八的亲属关系,听说林家姑娘在首都读书,现在带回了姑爷,这可是小村子难得的喜事,大家一起聚到林家的院子里拜访。白水初见到父母,先是抱头痛哭,然后就得意洋洋地向远亲近邻们炫耀自己的女儿,而文清显然被一干妇人逗弄地不耐烦,放声大哭。 我也是初次见到我的岳父岳母。岳父是一个身材极为高大中年汉子,个头不下一米九,虎背熊腰,理了一个平头,沉默寡言,正是一个老工人的形象。据说岳父身世与我相似,在抗战中失去父母,解放战争的时候随十万共产党干部一起闯关东,建国后来落户沈阳,娶了当地一个农家的女子,就是我岳母。岳母则是一个不高的农村妇人,热情之极。看来白水象她父亲的多。 东北人好客,大老爷们一起坐到炕上吃喝起来,我也饿地慌,便不再客气。正好不打不相识,不少汉子一边摸着被打肿的脸颊,一边向我敬酒:“林家的姑爷,你可当真不一般的厉害,我们以十个打你一个,你赤手空拳,不仅不落下风,反而打地我们好生疼。” 白水听到耳中,心中好不痛快,这女人虚荣,于是吹牛道:“我家恒淮可生厉害了,当年在越南战争上,有一次奉命外出侦察,被敌人一个营团团围住,等援军两个钟头后赶来,你们猜怎么了?恒淮毫发无伤,敌人尸横遍野。原来,当时他手里只有一挺机枪,一把砍刀。当即他就用机枪干掉二百五十个越南猴子,然后又用砍刀劈死一百个猴子,连刀刃都砍地卷了,他就又抡起机枪柄,砸死五十个猴子,最后赤手空拳,硬是掐死了最后十个猴子,你说厉害不?” 白水每吹一段牛,众人就惊呼一声,读过大学的人果真猛,连吹牛都比平常人强。这还是我吗?比李向阳还凶猛十倍。其实越南历经数十年战争,经验丰富,虽然设备上逊色于我军,但是单兵作战甚至强于我军。我是专门的作战工兵出身,原本就是比一般步兵厉害了,宰过越南猴子不假,但加起来不过五六个。就是丛林第一杀手向小平,杀掉的也不过三十来个。 众人听得面如土色,心中暗自庆幸,纷纷恭维:“原来恒淮哥上过战争啊,难怪打起来就有一股子杀气。幸亏手下留情了。佩服!” 虽说这是白水牛皮捧出来的,但是听到心中也好不得意,当真比夏日里灌入一吨冰镇汽水还舒服。大家酒碗你来我往,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脑子半醉不醒,我拍拍治保主任问道:“老兄,我就是奇怪,几个盗墓贼罢了,又是盗窃乱葬岗的坟墓,并非你家祖坟,何必大惊小怪,如临大敌呢?” 哪知我这么一问,原本已经醉醺醺的治保主任顿时醒了一半,握住我的手说道:“老弟,你们住在北京久了,当然不知道这里的情况,今天你们运气算好,遇到的只是几个盗墓贼,之后又马上碰到了我们,若是一不小心,可就麻烦了!” 我一惊,如是大问题,忙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看似很严重的一样!” 治保主任浓浓的眉毛凝住,片刻说道:“是很严重的事情!话说我们这边的村子的地界,之前其实是满清皇帝的坟头,不过现在是社会主义,也不管这些封建老皇历。但是,邪门的事情就有了,大概半年前开始,周邻突然兴起了一股盗墓贼,不盗皇陵,也不盗地主家的,却专门盗那些有点年份的老坟头。而且,他们盗墓也不是偷盗那些陪葬的金银财宝,却是那尸骨!” 盗墓的行当好歹我干过几天,向来只是为了钱财古玩,哪有对尸骨感兴趣的?据说国外有一些行家,专门收集木乃伊干尸,但是起码要几千年以上的,这类墓葬非常之少,要去盗窃,也是新疆之类容易形成干尸的地方。我又细细想了一下,疑问道:“莫非,这是作为药引?我听说一些骨殖可以治疗一些毛病。” 治保主任摇摇头,说道:“中药讲究正压邪,哪会有这么邪门歪道的药引。再说,半年来被盗走的尸身不下一百来具,到底是什么毛病,要这么多药引?后来,还是老一辈人看出门道来了!” “是什么!?” 我紧紧追问。 “风水填穴!就是,就是……” 治保主任摸摸脑袋,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 风水,说道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以前干盗墓的时候,研究过一些风水知识,只是玄之又玄,封建迷信的太多,后来学习考古知识,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便把那风水丢置一遍,因为毫无科学道理。如今听到这个词语,心念一动,立时浮了上来。 我说道:“据说一旦人死了百年多以后,若是尸骨还没有化作尘土,那阴气聚集起来,就有着一股子煞气,年份越长,煞气越重。那几千年的埃及木乃伊挖出来,一下子就咒死了很多人,就是这个道理。北方一些风水派别,结合萨满教的邪祭部分,为了辅佐运势,便挖掘古尸,埋葬在自己坟墓边,形成邪煞大运,短则十几年,长则百年,子孙后代的运道都会很强。不过这种手段毕竟过于邪门,听说只有满清开国的几个皇帝动用过,后来就全部禁止了。” 治保主任看的呆呆的,一拍大腿说道:“对,你说的和老一辈的差不多,毕竟是在北京大学读书出来的!” 治保主任误会我了,不过虚荣心作怪,也懒得解释。 治保主任又说道:“单是尸首被盗也罢了,反正又和我们无关,但是更加邪门的在后头,竟然不时有人无缘无故失踪。开始我们以为是到南方去打工了,后来一直杳无音讯,才渐渐地怀疑,听说邻村的也有人失踪,我们这才认识到大事情了。据说,那邪门的阵势除了要古尸之外,更要活人的生气!闹地这里人心惶惶,我只得带着青年们到处巡逻。如果你去问表叔,他知道的更多。” 表叔?这人是谁。似乎是一个很尊敬的家伙。 正好外面有人喊道:“表叔来了!” 我转过头,但见棉布门帘被掀开,进来一个高瘦的汉子,身上雪白,原来外面已经在下雪了。他抖掉雪花,脱下棉帽口罩,却是一个养着小胡子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治保主任明明年纪比他大,为什么叫他表叔? ** 五十一 白水哄文清睡着之后,一直帮妈妈在一边伺候我们这群大老爷们,看见表叔高兴地叫道:“表叔大哥来了。” 咦,既然是表叔,为什么还要加上大哥二字? 表叔微笑道::“我在附近办完案子,听说白水回来了,还带回了姑爷,所以特意过来探望一下。” 白水忙安排表叔上炕,害羞地把我介绍出去:“这是我爱人,朱恒淮,上过越南战场,现在是我同事。” 表叔大喜,握住我的手说道:“好小子,看你就不简单,居然把白水骗到了手。这姑娘可是我们村子的骄傲啊。唉,时间可是过得真快,以前那小不点,这么快自己也做了妈妈。” 白水微嗔地推了表叔一下:“大哥!” 表叔哈哈大笑,我也只能陪着干笑,然后他忽然一怔,说道:“忘了说一下,我姓骉(念:表),三个马的骉,名速!” 见我不明白,便沾了酒水在托盘上写下骉速二字。原来姓如此罕见的姓,周围人大部分不认识,便开玩笑谐音叫他表叔了。 治保主任拉着表叔笑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表叔,我正和白水的姑爷讲那盗尸贼的事儿。你处理这个案子,比我熟,你来说吧。” 表叔闪过一丝严重怀疑的目光,转瞬而逝。也难怪他不信任,我毕竟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忽然问起这些隐秘的事体,实在招人嫌疑。治保主任以为我们一时之间没有话头,拍拍表叔的肩膀说道:“表叔啊,你可不要小看恒淮,他可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刚才我们就交手过,我们十个壮小伙,就是有兵器在手也不是他对手,被打得个个鼻青脸肿,你说厉害不?” 表叔先为我斟了一杯酒,然后又给自己斟酒,微笑道:“一看你的身板,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练家子。其实我也去过越南,但是不是正规军,而是作为一个武警去哪里剿灭毒贩。那毒贩狡诈凶横,确实很难对付。你连越南正规军也干过,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喝!” 我们喝了各自喝了一杯。东北喝酒都是烧刀子,大碗大碗喝就是猪八戒吃西瓜了,所以我们的杯子都是一个小酒盏,浅斟细饮,白水赶忙为我们倒上。 然后表叔问道:“奇怪,你一个外乡人,刚来到这里,怎么就突然对这些案件感兴趣了呢?再听说你那身手,我甚至怀疑你是北京派来调查的特派员呢!” 我笑道:“我哪里有那么狠,只是北京大学一工人而已。但是一来到这里就捉住一个盗尸贼,也差点被当作盗尸贼挨打,你说冤不冤,好歹知道缘由。” 说道这里,治保主任尴尬地摸摸脑袋。 表叔说道:“我也不瞒你了,实话实说,我看这里将会出现大事,不亚于五九年那次的大事情一样!” 治保主任一怔,问道:“咋得又扯上五九年了。我听说,那年这边好像出了一个反革命大案,是吧?” 表叔点点头,说道:“我还是从头说起吧。这里突然盛行的盗尸贼,是大概从半年前开始横行,当时我们也不太注意,因为被盗窃的大部分无主坟墓,而且也没有珍贵的文物,连文化部门也懒得管。但是连人都开始失踪的时候,我们便开始渐渐关注了。最早失踪的一个是石岗村的舒家浑小子,这家伙不务正业,又不好好种田,整天就想着发财。有一天突然不见了,大家一时也不以为然,毕竟这小子时常无缘无故不见了,不是去广东就是去上海,等没钱再灰溜溜地回来。这次却不同了,家里一份钱没少,他姐姐过来报案,我们循旧例先排查一遍,到火车站了解一下,没有这号人走出去的消息,我们这才开始怀疑。若是山中弄丢了,几十年都住在这里还走失,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要是犯罪分子绑架,这小子没钱没人品。我们一筹莫展,之后几个月里,陆续有人失踪。差不多象这种赖皮小子,粗看似乎是为民除害一样,但是周边的盗尸活动越发猖狂,终于有经验的老公安翻出旧案卷,一看不对,这和五九年那个反革命案件出奇的相似!” 五九年正是我出生的年份,不知在这片黑土地上,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表叔说道:“五九年,正是国家关于人民公社调整的时候,社员们清理公社的财产,连平常不太去的山林也走过一遍,这可好了。皇陵村的社员们,在皇陵附近的林子里,你们猜发现了什么?” “古尸?” 我们异口同声回答。 既然是皇陵,有的当然是古尸了。 表叔摇摇头说道:“不是。那社员看到林子里的树上吊着一串串的尸首,不下几十具,像是晾衣服的得挂在一起,尸首都已经风干了,变得轻飘飘。风稍微一吹,就呼啦啦地飘起来。当时那社员吓得不轻,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回村子,由村长带人守住林子,再来派出所报案。” “我的前辈们在现场看到这场景就吓了一跳,他们很多人都是从解放军转业过来的,除了在东北剿匪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如此多尸体悬挂的景象以外,建国十年来,治安一直很好。当初见这些尸体已经风干,一度怀疑是日伪时期鬼子杀死抗日战士,但是检查尸体后才发现,这些人多半是在建国后死去,而且主要集中在五六年以后。再细细排查当地人口,不得了,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几十个人,全部在这里化为干尸。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如此胆大妄为。当时美蒋反动分子非常猖狂,于是政治需要把这个案件定性为美蒋特务对人民的示威,侦察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任何线索。” “这时,一位曾经在龙虎山学道的公安战士指出,这不是反动分子的示威,而是某种特殊的风水仪式。他的理由如下,第一被害的人没有一个是革命干部,第二尸体悬挂极有特殊含义,循五行方阵。可能是有封建余孽分子,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特意制造如此悬尸案!假若当初循着他的路线继续走下去,或许能够侦破案件,可惜啊,当时的环境。没过几年就**,公安机关都被打倒,这个战士也杳无音信,那个案件也作为悬案耽搁下来。但是如今看来,我们觉得深以为然。前几年的时候曾经抓住一个大中华后清国的反动分子,他就提到过这种尸体悬挂意义!” “大中华后清国?我知道满清王朝,也知道伪满洲国。这是大中华后清国什么玩意,莫明其妙?” 白水历史出身,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朝代。 表叔哈哈大笑,说道:“少见多怪了吧,其实还有什么大中华佛国,中原皇清国等反动组织,都是一干无知农民,中封建余毒甚重,于是搞起了莫明其妙的玩意。譬如那中原皇清国的皇帝,还要封台湾蒋介石为威国王,岂不知当时老蒋老早一命归天了。” 白水抿嘴浅笑。 表叔又说道:“好了,文归正题。那自称大中华后清国祥瑞亲王的家伙,土头土脑地到处在县里闲逛,找人去公安局,说道要揭发大中华后清国皇帝的罪行。于是真的有人把他送过来,询问了一通,觉得他满口胡言乱语,认定是个神经病,教训了一下就哄出去。哪知他忽然叫道:‘你们可知,五九年的那个林中悬尸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吗?我知道,这是要发动万尸黑水阵。’但是当时多是年轻的一批公安战士,多半不知道五九年的案件,如今想来,非常可惜,错过了这一村,我们不知道要走多少弯路!” 治保主任叹息说道:“难道这个案件真的一点线索也没有,那实在麻烦,现在村子里一片人心惶惶,早点解决早点安定人心!” 表叔说道:“那也不尽然,不要把我们公安战线的同志当作无能的官僚,毕竟我们掌握了一部分关键线索,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一时不能追查下去,这个问题,却是需要和恒淮老弟来解决!” 我一怔,反问道:“我?我能干什么?” 表叔笑道:“好吧,容我慢慢说下去,你便会知晓,你当真是天上掉下来帮助我们破案的人啊!” 我眼角余光却瞄到白水显出一丝忧虑的神情,默默地给我们倒上水酒。只听表叔继续说道:“我们掌握的线索,就是从那个大中华后清国祥瑞亲王的身上突破。虽然一时放松警惕,把这个重要的宝贝白白丢掉,但是毕竟我们觉得他是一个好笑的人物,面目上记得很熟。于是我们现在回想起来,就按照拼图,把这个老人的相貌弄出来,然后暗暗按图索骥,终于找到了他!却是皇陵村的一个老汉,名叫马伯镛!” “马伯镛?” 治保主任眯着眼睛思索半晌,说道:“我听说过这个老汉,好像以前还做过盗墓贼,被伪满洲国的警察逮住,差点要了老命,幸好鬼子投降了才保命。” 表叔说道:“正是!他做过盗墓贼,而且五九年那次林中悬尸案件又发生在皇陵村,更加叫我们怀疑。我们原本想暗地里侦查,但是队伍里面的战士大部分露面多了,眼熟,一在皇陵村出现,旋被发现,然而皇陵村变成一个组织严密的集团,村民之间分工严密,相互通报,我们一无所获。暗的不行我们就明来,于是我们组织了一次突袭,十多个公安武警一起出发,在皇陵村大大的搜查了一番,不仅没有搜查到任何证据,而且战士都被暗袭,好几个人受伤,不得不耽搁下来!” 我渐渐体会表叔的心情了,问道:“莫非,你要我去暗地里侦查一番?” 表叔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正是!一来我考虑到你是外乡人,面生,不太会招人怀疑;二来你是当兵出身,去过越南战场较量过,具有一定的侦察和反侦察能力。再说身法高超,一般十几个人都难以近身,自保有余。实在麻烦你了!另外,我们不会让你白去一趟的。县里拨出了一千块钱的破案经费,假若你侦察出什么关键线索,我们绝对不会吝啬!” 我顿时觉得心里跃跃欲试,然而更加吸引我的是那一千块钱。这些时日我一直吃白水的喝白水的,一个大好男儿,靠女人过活,实在丢脸,得想个办法赚钱。我文化低,只能做些体力活。倘若得了这一千块钱,抵得上白水好几个月的工资了! 当下心情大悦,和表叔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酒筵散去。白水收拾了家么就和我挤到一个炕上,我问道:“看你一脸忧心忡忡的,怎么,担心我?” 白水叹道:“你初来乍到,哪知道事情的轻缓急重。表叔这人,我从小就怕他。倒不是他能打架,若是打架,我弟弟身板就比他强。只是表叔为人城府极深,今天居然推心置腹的和你说了一通,我越听越心惊,竟是一步步把你引入磬中,投你所好,假以利诱,生生地把这一件险事推到你头上。你说,我能放心吗?” 我顿时呆住,想不到白水想的这么深,但是心里不服气,辩驳道:“你担心什么,就连越南战场我也活了过来,这里的乡农再是厉害,比的过手拿五六自动步枪的猴子吗?我和你经历的事情不算少了,哪一次我不化险为夷。不必担心,我会回来了!” 白水伸手紧紧把我搂住,我感到她的脸上,有湿湿的水,那是担忧的泪水吧! ** 五十二 第二天,我扛着一根木棒,穿的破破烂烂,打扮成一个苏北盲流。我老家在淮南,本来和苏北很近,一口江淮口音,东北人也分不出来。在东北有很多苏北人在讨生活,我这副模样也不稀奇。 不过东北的严寒我第一感受到,方出了房子,踏着半尺厚的大雪行走,入眼到处白茫茫的,吐出白气,眼睛生疼。我揉揉眼球,便上路,走到附近几个村的交汇公路上,也就是当地的一个集市,寻机会跑到皇陵村去。 正走着,忽然一个人叫住我:“喂,苏北佬!” 我转过身,对面是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不高,长着一张国字型脸蛋,驼峰鼻,鬓发浓密,眼睛细眯眯成一条直线,偶尔开起来,便露出一丝凶光,对我恶狠狠地问道:“喂,苏北佬,要做活吗?” “做啥子活?” 我用江淮口音说道。 那人说道:“我要储存萝卜,挖个地窖。” 我说道:“大冬天,雪都下得这么厚,土冻的多硬啊!怎么能挖呢?” 那人说道:“少啰嗦,我给你三十块钱,你来皇陵村挖地窖,干不干?” 我咯噔一下,三十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人出手如此豪阔,看外貌又不像,穿的很普通,其中必有猫腻,又在皇陵村,我忙说道:“好的,好的,三十块钱,一块也不许少!” 我就跟在这个汉子身后走了几里地来到皇陵村,来到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前,那瓦顶土屋非常低矮,立在村中,坐南朝北,立在屋前四周一览无余,我总觉得这屋子似乎有特殊含义。我东张西望,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看什么看?” 我打了个哆嗦:“我觉得这里阴气很重!” 那人叫道:“啥子阴气,叫你干活就干。喏,就在屋前的地上,雪已经铲开了,我在地上划了线条打好框框,你就沿着线条挖,千万不要越界!” 只见黑色的耕地上果然用石灰打了线,我心想这人做事还很讲究的。他丢给我一把锄头、一把铁锹,先放火烧软了地面冻土,然后我朝手心吐吐唾沫,抡起锄头挖掘,那人就在一边盯着。挖了半天,已经显出一个地窖的模样,我在沿西边的石灰线下挖的时候,碰到一块巨石,为了挖出巨石,不得不把石灰线往前移动一段,突然土里掉下一块白白的东西。我好奇地捡起来,细细打量,咯噔一下。 以我从前参与考古发掘的经验,这是一块人骨! 七、 那人一直呆在旁边监视,见到我有所异动赶过来问道:“喂,苏北佬,你不好好做活,干啥呢?” 我见隐瞒不住,于是喊道:“这里埋着人,有骨头!” 那人骂道:“这是老坟,叫你不要挖过去,丢掉,快挖其他地方!” 我随手丢掉人骨,暗暗思忖,这块人骨非常新鲜,表层附着尚未腐烂的肉,绝非老坟尸骨。以东北寒冷的天气估算,大概是几个月前埋下去的。我抬头看看天,日头有气无力地挂在枝头,整个皇陵村笼罩在一层诡异的色彩下。 中午那人提供了几个馒头,但是我不敢吃,趁他不注意丢掉,吃自己带出来的馒头。东北冬天白昼短,约莫三四点太阳就开始黯下去了,整个萝卜地窖却只挖了一半,于是那人说道:“苏北佬,你今天就住在这间屋子里,明天再把活干完?” 见我有异色,不禁讥讽道:“是不是怕屋子前的老坟,胆子可真小!” 我怒道:“好,我今天就睡在这间屋子里面。” 我收拾好工具,转身就和那人推门进入屋子,迎面顿时一股臭气扑鼻而来,异常难闻,仿佛是一块鱼肉放在阴暗处发霉的味道一样!这屋子入门是前厅,以一堵墙分为左右两厢,再进去就是和灶社连在一起的炕台,门口有一把梯子,搭在阁楼上。我再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实在肮脏的不得了,就像是垃圾堆和盲流栖息地一样。墙角到处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什么柴草、空酒瓶等等,一抬头就是满脸蜘蛛网。 我不禁疑惑道:“这间屋子是人住的吗?怎么有一股臭气?” 那人说道:“哦,以前是有人住的,不过已经废弃,打算过冬后就拆掉。臭气,就是这屋子有个地窖,储存萝卜的,但是萝卜爱发酵,一股臭气,所以要在外面重新打一个洞。你就自己睡在这里,炕火自己烧。晚上没事千万别乱动,这里夜里有狼!” 我唯唯诺诺,那人才不放心地离去,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那一股子臭气从屋子深处抽出来,越来越浓。其实我今天干了一天的活,实在疲惫不堪,靠在炕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中仿佛又回到了越南战场,枪林弹雨,最熟悉莫过于那股味道。我忽然一怔,渐渐地从臭气中分辨出另外一种味道,若隐若现的味道,这种味道在越南战场上时常闻到——腐尸的臭味!那时两军交战,有些尸体来不及收拾,而越南又是高温炎热,很快腐败,那股味道,一辈子都不想再闻!莫非…… 我瑟瑟打了个寒颤,这里有个萝卜地窖,我从怀里拿出一只小巧的手电筒,扒开杂物,果真见到一个萝卜地窖,当时心脏砰砰剧跳,惊人的事实就要发现! 哪知萝卜地窖居然是空的,连根杂草也找不到,可以那股难闻的味道越来越浓密,我不禁把目光转向头顶,阁楼上面。 我叼住手电筒,顺着梯子爬到阁楼上,上面居然还有一扇门,握住把手没有灰尘,显然时常有人过来。我用力一推,这门后面好像被什么东西顶住了,不过在我的蛮力下渐渐滑开,门露出了一个半人大小的口子,我脱下棉衣,勉强挤了进去。 阁楼上也是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放着很多杂物,我转过头,看看什么东西顶着门,却是一堆柴草。柴草有这么重吗?我顺便踢了一下,触觉鼓鼓的结实的,好像沙包之类实物。我用脚拨开柴草,;露出一只化肥编织袋,鼓鼓囊囊,半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显出一个蜷曲人的轮廓,不住散发难闻的臭味,难道…… 我吞咽一下唾沫,颤抖着剥开袋子,顿时差点喊出声,浑身毛都竖了起来!老子什么尸体没有见过,干尸、碎尸、古尸,唯独这种模样的尸体还是一次见到过!这尸体蜷缩成一团,表面似乎浇上了一层油,异常光滑。那尸身是个男人,全身**,一双眼睛死不瞑目地看着这个世界。虽然东北天气寒冷,但是时间久了,毕竟开始腐化,下面渗出很多尸液,那奇怪的味道就是尸液发出的,滴到楼下之后,就让我以为萝卜地窖里才藏着尸体。 这个人明显是被杀死后放在这里。邪门,假若我杀了人之后,是要干净埋到土里,或者放火烧掉,哪是这般明目张胆地放着,用臭气引人前来?况且,这尸身似乎是某种重要的仪式,特意涂了一层奇怪的油。 忽然我听到外面有脚踩雪堆嚓嚓的声音,虽然他故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在冬季异常寂静的夜晚,反而越发清晰了。我急忙奔到阁楼一角,透过缝隙看下去。雪地的反光很明亮,所以我能清楚地看到白天招我的人抽烟踏雪过来,若是让我发现我已经看到了尸体,那可不好! 我跌跌撞撞跑回去,黑暗中,不慎叫一样东西绊倒,拿着手电筒一看,又惊又怒,柴草堆下伸出一条人腿,浮现出一具,不两具,三具叠在一起的裸尸。 我越发惊恐,急忙爬下阁楼,这时那人正把房门敲地整天价响:“开门开门,苏北佬!” 我赶过去打开房门,那人抽着烟,问我:“要来一只吗?” 我摇摇头,那人又说道:“初来借一步说话。” 我徒生警惕,和那人走出房门,暗中戒备,唯恐他偷袭。 那人说道:“苏北佬啊……” 嗵!我来不及反应,后脑勺就被击中,顿时疼痛异常,但见那人顿时面露凶光,而在他背后则是另外一个人举着一把锄头。心念转动,原来如此,竟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引我放松警惕,另一个暗中下毒手! 另外一人低低骂道:“老二,我说你昏了头吗?现在公安盯得这么紧,你居然还有胆子找人过来,万一发现,岂不是坏了大哥的大计吗?” 那人满不在乎地说道:“怕什么,若是这么胆小,如何成就我们的复兴大清皇国大业!” 另外一人说道:“我只是叫你小心点。居然还把招来的人搁在那件屋子里,如果那个盲流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怎么办?” 那人说道:“反正迟早都是死,让他看到又如何?最多先认识几个伙伴,下去之后好多交往交往啊!哈哈!” 那人放声大笑,声音凄厉如暗夜中的枭。 我受过严格的抗打击训练,哪这么容易倒下,匆匆几秒就醒转,只是后脑勺乃是旧伤口,似乎伤到了神经,竟然浑身动弹不得,不禁又惊又怒,只能暂时装作昏迷不醒,暗中查看他们的下一步动作。 那两人合力将我抬起来,另外一个人说道:“嗯,想不到这个苏北盲流个子不高,倒是挺重的,身板不错。” 那人说道:“相城,这次就辛苦一下,不过也请你不要告诉大哥,不然他非骂死我不可!” 那叫相城的苦笑一声:“看来也只有大哥能够制住你这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我这人啊,只能给你擦屁股!” 那人嘿嘿地偷笑,然后哼哧哼哧地抬着我在雪中行走,约莫走了五六分钟,纵然闭着眼皮也能感受到一阵强烈的亮光,里面热气腾腾,不时听到水流冲刷的声响。只听一个苍老却有力的声音叫道:“又是你们两个给我带货来了。现在不是公安盯的很紧,皇上不许我们私下里行动?你们好大的胆子啊!皇上素来英明公正,礼亲王合城,纵然你皇上的亲兄弟,皇上为了法度,还会挥泪斩马谡的!” 那人原来叫合城,此刻破口大骂道:“放你妈狗屁,要拍皇上马屁,也要在皇上听得到的地方。扒露秃,你这老小子,做的恶事比我们少吗?少啰嗦,给我搬!” 即使此刻危急万分,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是不禁莞尔。好歹我跟了白水学过不少知识,在北大历史系又听多了课,似乎这帮愚民偱满清旧制建立了贵族制度,但是又四不像。譬如那扒露秃,仔细一想,哪有人会有这样的名字,应该是满清“勇士”的封号吧!假若白水听到,一定活活笑断肚肠而亡。但是下一刻我便乐不起来了,只听那扒露秃说道:“是不是老规矩,先开膛剖肚,然后浸在玉油中七七四十九天?” 两人用力一挥,把我扔到一张木桌上,我只觉得浑身一震,后脑勺又重重磕下,痛得几乎要叫出来,拼命忍住。 合城点点头,说道:“嗯,是的!唉,最近这段时间紧,就是到手的尸身也不能埋入穴中。” 相城失声道:“合城,不是说过不能带尸字吗?这叫做天柱!” 合城不禁怒道:“死人就是尸身,哪有那么多讲究,又是那个外国来的老鬼搞出来的花样!” 说着怒气冲冲地离开,相城接着追上去。 扒露秃仿佛拿了两个金属物件,一边摩擦一边笑道:“小子,别怪大爷心狠手辣。等皇上大事已成,少不得你们的祭祀。” 扒露秃用尖刀割开我的棉衣,冰凉的刀子在胸口肌肤上划过,只觉得一阵凉意,那家伙笑道:“你这个家伙,身板不错,可惜了,小子!” 扒露秃正要把刀子刺下去,我猛然张开眼睛,迎面是一张极为丑陋的秃子脸,牙齿别在外头,鼻子歪歪,更好笑的是脑袋瓜光溜溜的,半根毛都没长。看来扒露秃便有戏虐之意! 扒露秃见我张开眼睛,不禁吃了一惊,他解剖了十几个人,还从来没有人开眼过。那情形就和看见诈尸一般!其实我心里未尝不是惊险万分,冷汗涔涔。方才我一直动弹不得,直到又撞到了后脑勺,手指才微微麻木有了感觉。那刀子划过皮肤的凉意,我当真要叫出来,眼见要刺下来,我心中一急,拼命挣扎,终于张开了眼睛! 扒露秃手持一把剔骨刀,一把钩刀,原本要解剖人的,此刻见我起来,不怒反喜,笑道:“好家伙,虽然我号称扒露秃,但是从未和人真正交手过,向来不过在村子里打架罢了。也好,今天便让我会会你,不负扒露秃的称号!” 说着,手拿尖刀便冲过来! 其实我手无寸铁,身子又刚刚恢复,总觉得有股麻木的感觉,运动起来也不甚灵活,见他一刀刺过来,无可躲避,灵机一动,便立时钻入桌子底下。扒露秃刺了个空,弯身便又刺过来。好机会!只要我把桌子拱翻,就可压住扒露秃。 哪知向上**,桌子纹丝不动,当下愕然,眼见扒露秃刺过来,硬生生吃了一刀。 那扒露秃笑道:“你以为我勇士的称号是白得的吗?我早看穿你的诡计,这桌子乃是老杉木制作,重达百多斤,岂是你可以搬得动?” 他微笑着低头下来,见我一动不动,以为我死了,但是刚弯下笑容立时僵住。我竟然毫发未伤!原来我灵机一动,把割破的棉衣脱下,这棉衣厚达五六公分,两层垫在一起不下十公分。扒露秃刺刀的力气,全部陷在棉花当中。 我哪会放掉这个好机会,冷不防一脚踢上去,正中扒露秃鼻梁。鼻梁乃是人体要害之处,汇集数个死穴,扒露秃大叫一声,翻身倒地,一动不动。 我松了一口气,脱下棉衣之后,在东北零下几十度的严寒中渐渐觉得寒冷,于是我钻出桌子底下,动手就想去拔那个家伙的棉衣。 我方凑近扒露秃,猛然他张开眼睛,冒出凶狠的目光,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狞笑道:“小子,你装死的招数我也会!” 下一刻扒露秃又面露惊愕,我的手腕,渐渐把他的手扳开。 扒露秃的个子超过一米九,体格异常强壮,手腕上肌肉鼓鼓。然而他岂是知道我在部队中就有“无敌铁腕”的外号,扳手腕全师无敌,退役后都是干铲土、铲煤的活,力气锻炼地更是夸张,此刻神经协调已经恢复,我毫不客气的动用手劲! 我和扒露秃两个力大无比的家伙打架,就像是大象和犀牛在对撞,谁也奈何不了谁。不仅扒露秃大急,我也大急,这般打斗,一定惊动了不少人。人多了,吃亏的肯定是我。 我倏然瞅见扒露秃方才丢下的剔骨刀,就落在附近地上,然而在稍稍分神,立即教后者把握住机会,顿时又掐住我的脖子,却不再施展力气按下去,而是直接不住把我往后推。我一时用不上力,只觉得喉头痛苦异常,背后猛然一震,撞在一个地方,眼角余光瞄下去,似乎是水池一类的东西,飘着一层油,里面浮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扒露秃用力把我按下去,想把我浸在水里淹死,我身子后仰,双手无法用力,渐渐觉得眼前一片空白,意识模模糊糊,要死绝了,双脚乱蹬,突然扒露秃大叫一声,放开了我,双手捂住下部,原来我濒死的乱蹬,竟然踢中他的男人要害。这激烈打斗,一般人很难会顾虑到! 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我心头一紧,狠狠心,一头撞在扒露秃身上,他躲避不及,顿时掉入水池中,我到处寻找武器,等他上来时候刺死他! 哪知这时我看到了惊险的一幕。那扒露秃如同掉入了硫酸池一般惊恐不已,拼命要挣扎上来。我奇怪,这只是普通的油,又不是沸油。但是扒露秃越来越惊恐,竟然向我呼救:“救命!救命!” 他双手乱抓,倏然摸到一个东西,高高举起来,我顿时大骇,居然是一具浑身**的男尸,面目浸地发胀,尤为狰狞,更可怕的是,他的胸腔腹腔洞开,里面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内脏。扒露秃害怕之极,掉下男尸,正好搁在他头上,又是一阵挣扎,慢慢地沉入水底。 我叹了一口气,你杀人,必被人杀!何况是冤鬼! ** 五十三 原本搁在扒露秃头顶的男尸在其沉入水底后慢慢浮上来,从侧面看过去,表情古怪,似诡异地微笑。那男尸身上金灿灿的油层更加神异,透明如蛋清又粘稠似松脂。我本想伸手沾点查看一番,回望到扒露秃碰到男尸之后即可毙命的下场,里面仿佛蕴含剧毒,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断绝了好奇心! 我唯恐其他村民立刻过来围攻,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棉衣,打开门冲出。外面冰天雪地,我冷得缩缩身子,呼出一口气就凝结成霜粘在胡子头发上。这次侦察真***惊险,老子的命都差点丢掉,难怪表叔将此绝命任务推到我头上,回去一定找他算账!眼下抱怨无用,逃命为先。 这个村子远比天柱山村规模大多了,布局也甚是有军事要塞的特点,学尽冈村宁次的风格,以房屋为点,以周边的栅栏为线,牢牢将整个村子封闭起来,形成囚笼一样的结构,设计这村子的家伙一定是日伪分子!我只能穿过村子才可以脱逃,于是尽量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在皇陵村里穿梭,纵然如此,踩在新雪上也是咯吱咯吱作响。 正如表叔所言,皇陵村的人包成团干着违法勾当,警惕心也非常重,不时有一组人来回巡逻,方走过一个拐角,便察觉前面一派手电筒在乱瞄,趁他们稍微发现,我急忙挤到两间屋子中间的缝隙里躲藏,眼看他们走过,心底放松下来。 但是,背后怎么热气腾腾? 我转过头,几乎跳起来,原来这条缝隙竟是一条狼狗的巢穴,深更半夜见我来打搅,不满之极,口鼻喷着热气,低低小吠。 “老弟,你安静一点,哥哥给你……” 妈的,这狗也不受贿赂,忽然汪汪大叫,并且凶狠地扑上来,只是头颈教项链拴住,才咬不到我。 但我已经魂飞魄散,慌忙逃出去,远处的巡逻队立即发觉大喊:“有贼!” 当下我便顾不得,全力往村口冲出去,背后敲锣打鼓,刹那间整个村子沸腾起来。那扒露秃的尸身应当很快被发现,我就不是被当作贼那么简单了! 我加快脚步,只是在雪地上一脚一个洞,怎么也跑不快,后面人声越来越响,似乎夹杂着把我骗来的合城:“不要让这小子跑了,事情败露,大家都没好下场!放枪,放枪打死他!” 有枪?我心头一紧,便听得砰地一声巨响,背脊就犹如被一头牛重重撞了一下,顿时跌倒在地,酸软不已。 我又惊又恐,往背后一摸,却立时转惊为喜,原来山民们毕竟没有军用武器,不过土制猎枪而已,砂子为子弹,一枪打在背上,大半砂子教厚厚的棉衣吸收,剩余的不足为患。倘若是一杆五六步枪,我老早归天了! 我马上爬起来,忙不迭地往前冲,毕竟我受过军事训练,体力大大超过这些村民,终于跑出了村口,看天上星星,辨别方位,转向天柱山村方向,进入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 东北的林木极为茂密,多半是亚寒带针叶林,伸张的遮天蔽日,盖住了天空,看不清方向。我一时之间哪里顾得了这么多,只管往前拼命奔跑。背后响声渐渐消失,是皇陵村村民放弃追踪,或是我已经摆脱了他们。 不过我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终于慢下步伐回过精神来,只觉得身子越发寒冷,除了重重的喘息和无力的脚步,当真孤寂之极,此刻特别想念老婆温暖的怀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木渐渐稀疏,远处闪现人家的***,我大喜,天柱山村快到了! 正当我要加快脚步之时,猛然间天上掉下一个人将我扑倒,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天柱山村派来的探子?” 听声音熟悉,立即记起便是那个叫合城的家伙,他洋洋得意地说道:“别以为我们脚程没有你快,但是看你往天柱山村的方向就知道你的目的。那里只有一个村子,于是我就事先趁马车绕过来埋伏,果然等到你这个家伙,快说!” 我掐住我的脖子,不过这个家伙忘了一件事情,近身搏斗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因为……” 我说话越来越低,合城一怔,以为手劲太大弄死了我,正松开,我猛然一拳砸过去,击中他的鼻梁。合城惨叫一声,翻身倒地! 我毫不犹豫地又扑上去,唯恐他未致命,拎住他的两条胳膊,猝然发力,只听咔嚓一下,已经被我折断。合城又是惨叫一声,却渐渐不再啃声了。我冷冷说道:“小子,你想和我斗,还早了十亿年。这就是对你欺骗我的报应!” 当下也懒得理会他,飞快地冲向天柱山村,到了村口附近就遇到治保主任带着民兵巡逻,瞅见我先是一紧,再是一呆,问道:“白水的姑爷,你怎么这番德行了?” 我挥挥手说道:“少废话,叫表叔过来!” 果然表叔正呆在村子里等候我的消息,见到我笑道:“可是有好消息吗?” 我怒气冲冲地叫道:“老子命都快没了!” 表叔说道:“我看人的眼光向来不会错的,以你之能,一定侦测到了什么。” 我怒气稍微减少几分,说道:“正如你们猜测的那样,皇陵村的人在干那非法勾当,骗来外地人,做成尸干,不知何用。莫非是邪教祭祀?” 表叔脸色一变,问道:“你说真的?他们杀人?” “废话,光是我见到的尸体就有三四具,连老子自己也差点被杀了。你快快点齐人手,否则迟了,证据定是教他们湮灭!” 表叔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我去召集人手,你暂时在这里休息一下,等下我们人多了,一起动手!” 说着转身离去。 我只觉得又冷又饿,治保主任把我送到家里,白水正在炕上读书,见到我衣服破破烂烂、浑身伤痕累累,头发胡子上结满冰雪,心疼不已,一边收掇一边埋怨:“我叫你别去你偏偏爱逞英雄。英雄哪是这般好做,流血流汗哩!” 我又气又好笑,说道:“少啰嗦,拿一瓶酒过来,我冷死饿死了!” 白水恶狠狠地说道:“活该!” 这女人,心肠毒啊!居然诅咒老公归天! 酒没有拿来,白水取了生姜水和白面馒头,我狼吞虎咽,辣到身子里,一身热汗!外面动静倒是越来越大,片刻表叔进来说道:“恒淮,你带路,我们去抄他们老巢,为你报仇!” 我恨地咬牙切齿,当下丢掉馒头,穿好衣服,白水拉住我的胳膊,低低说道:“小心!” 我点点头,出了外面。好家伙,不下五百人,小小的天柱山村几乎被挤满。原来皇陵村是个大地方,表叔唯恐派出所的一点力量不够,硬是动用自己的威望,在周边几个和皇陵村有仇隙的村里召集了百多号人,一路乘坐拖拉机、马车,浩浩荡荡杀向皇陵村。 表叔和我挤在拖拉机上,表叔笑道:“白水是个好女人,就是性子有点傲,发点脾气你可不要怪她。” 我笑道:“我若是这般小气,那白水还会嫁给我吗?” 说话间,已经杀到皇陵村,表叔拿着一个高音喇叭指挥:“这次,我们是逮捕罪犯,不是鬼子进村,谁敢做打砸抢的事儿,别怪老子不客气!”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进去,因为人多,也没有排什么阵势,但是奇怪的是,偌大的村子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众人不禁面面相觑,表叔发令:“大家四下里找寻,就是条狗,也得给我挖出来。” 表叔说道:“恒淮,你先带我去那些埋藏尸体的地方看看!” 我马上带着他去了那个水池房,但是里面水池老早放干,什么也没有留下,到了那间破屋子,尸体也不见了。不刻大家都陆续过来回报,说道别说活人活狗,就是连根毛都没有了。 表叔呆立半晌,恨恨地说道:“这帮人好狠,明知事情败露,竟然立即弃村逃跑,做主的人手段不凡啊!” 我见表叔神色凝重,看来事态严重,忽然记起来,忙道:“我在这间小屋子的地里挖出过尸骸,我见土层没有松过,一定还埋着尸体!” 表叔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我们赶快动手!” 我指着那间小屋子外面空地的石灰线外,叫几个壮小伙挖地。冬天土层冻得硬梆梆,于是先放火焚烧,然后几个小伙子脱掉上衣,挥汗如雨地挖掘,突然咔嚓一下,铲起来一些玉米枝干,壮小伙停顿下来。 “挖呀!”表叔催促。 那壮小伙接着往下挖,一铲一铲的泥土往上翻,越来越多的玉米枝叶被挖上来。当又一铲土被翻上来时,那壮小伙倏然向后一退,目光瞪得大大的,就像蝎子蛰手一样惨叫一声,丢下铁铲就逃到地面上。 表叔于是亲自下去,捡起那把铁铲,数十个手电筒光照下,只见那铁铲的铲头上,蘸上了一层粘稠似皮蛋的物体,散发奇怪的臭味。再看地面上,有一些暗红发黑的**渗出来,将周边的泥土浸湿。 看到这番情景,任谁都知道找到了什么,于是个个面色凝重。表叔叫来几个胆大的一起下挖,掀开玉米枝叶,一张腐败的人脸立时露了出来…… ** 五十四 在小小土坑四边原本一直密密麻麻围着一群人,号称是帮忙,挖坑哪需要这么多劳力,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过来,表叔也不禁止。皇陵村村民处事向来神神秘秘,又不与外人结交,非常引人好奇,而大能人表叔又对小屋的天地极为关注,不住挖掘,村民们纷纷猜度里面埋藏有宝贝,于是好奇心高高被吊起。 当那玉米枝叶将要掀开一刻,现场气氛终于达到**,后面的人不顾一切涌上来看稀奇,前面的人慌忙后退,看过之后莫不面如土色,顷刻间惊呼地鸟兽散,远远躲在一边,余下几个派出所的公安干警,因见惯了死人,才不至于一时那么惊恐。 该男尸已经高度腐化,面目膨胀发黑,眼球突出,舌尖伸长,经过方才地面的加热,开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腐尸臭味,把几个稍微年轻的公安熏地忍不住呕吐起来。表叔勃然大怒,冲着他们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先勘察现场,再把尸体抬上来!” 公安们畏缩不敢,我摇摇头,先跳了下去,尸体我见得还要多了,各式各样,都习惯,腐尸也不是那么可怕恶心。表叔怒目一瞪,几个公安便羞愧不已,毕竟我只是平民,胆子居然比他们还大,没脸见人了。于是又下来一个公安,我们带上橡胶手套,合力把尸体抬到土坑外的裹尸袋里。 我正在外面,突然听到表叔啊地一下,心头一震,表叔为人喜怒不形于色,哪会如此失态,莫非…… 我慌忙赶过去,只见表叔还站在土坑里,原本在那尸体下,还有一层玉米枝叶,表叔好奇地揭开……此刻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面颊苍白地像是抹了一层白粉。我不禁低下头,瞳孔倏然放大,浑身瑟瑟寒颤! 这般景象,我从未见过,实在是太惊悚了! 稍微瞟了一眼,就看到玉米枝叶下垫着五六具尸体,仿佛铺地砖一样,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头和脚彼此之间交错倒置,是以排放地非常紧密,但是从边隙之间,还是可以看到,下面隔着一层又是一层的尸体。 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的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或是愣愣地看着尸体,一时手足无措,或是浑身战栗,胆小的家伙甚至裤裆下冒出水来。空气越发寒冷,似乎就到了凝固起来,人们都被这种如同梦魇一般的场景吓坏了! 表叔为人坚忍之极,神经用锰铁合金锻造,终于回复过来,大吼道:“还不叫几个人过来,把这坑扩大!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人类社会本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下层因为震撼一时之间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只有上面的人下令,此刻大家忙碌起来。有的招募几个大胆的村民一起挖掘,有的寻来挖掘工具和煤油。小小的几个手电筒已经无法供应照明需要,于是一盏盏简陋的土制煤油灯在杆子上竖起来。公安干警和村民们丝毫不敢松懈,大家以原本的土坑为中心,方圆十米之内连夜开始挖掘,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小小的土坑扩大为一个直径八米、深约十多米的大坑,而犹如地狱冥河水一般阴寒的场面,再次刺激我们已经到了极限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土坑,埋了不下五十来具尸体,呈金字塔形状,底层埋的尸体最多,已经完全白骨化,然后一层又一层的铺上来,一直叠到十米多深。最上面的一层稍微腐败,容得我们一窥尸身死前的状态,清一色被扒光衣服,开膛剖肚,塞满纸钱,死相非常可怕。挖出来的尸骨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小屋前面的地块,这般惨烈的景象,就是在越南战场上也极为罕见! 到了黎明时分,周围几个村子的妇人都送来早点,我们不许她们过来,唯恐看到了吓坏,虽然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但是盯着馒头,想起那白花花的尸骨,顿时没了胃口。 我蹲在一家屋子底下休息,表叔过来,扔给我一壶酒说道:“暖暖身子!这可是我的家传宝啊!” 我喝了一口,却是南方的女儿红,醇厚甘甜而后劲十足,我知他舍不得,喝了几口便还了回去。 表叔也在我身边蹲下,我问道:“看你满面兴奋,这么高兴啊!连看家宝都挖了出来。” 表叔叹道:“大案啊!除去文革时候的武斗,一次性死这么多人的刑事案件,据我所知,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碰到。而且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已经引起省里的高度重视了!你说,作为一个警察,一生当中能跑到这样的大案,就和你们当兵的打过大仗一样,不值得庆祝?” 我摇摇头,问道:“亏你的,就是棺材店的老板,唯恐不死人!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皇陵村的人要杀这么多人,而且排成这般奇怪的方式呢?据我所知,假若是搞风水的话,死的人太多,怨气太重,不祥啊!” 表叔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民间一直有传说,说沈阳天柱山这块地界风水好,会出皇帝的!这种说法源于何时,好像是从明朝的时候就开始流传。但是,这不是一般的风水!北方属于玄武,也就是黑色,水性。水主杀伐,也就是说,动用这片风水宝地,可是要活人的鲜血启动啊!当年满清奴儿哈赤入侵辽东,占领沈阳之后,大肆杀伐,杀了一百万人,使得春秋以来一直繁华的辽东千里无人烟,奴儿哈赤就用这滚滚尸骨来填穴。所以他的子孙才能发达起来做皇帝。或许皇陵村的人也是一样的心思,想做皇帝,就学奴儿哈赤,杀人以填穴。” 我又摇摇头,说道:“我看事情不那么简单!” 这时忽有人来报告:“表叔,我们捉到一个家伙,自称皇陵村的什么祥瑞亲王马伯镛!” 表叔大喜,笑道:“好家伙,一直在找他!居然自动送上门来了,恒淮,和我一起去见识见识所谓的祥瑞亲王!” 我和表叔来到一间房子边,外面几个民兵吊儿郎当守着,仿佛一点也不必担忧敌人会逃跑。表叔懒得计较,让他们开门放两人进去。屋子里温暖如春,墙角壁炉烧着柴火。东北一带颇受老毛子风俗影响,就是烧得空气特别干燥,让我这个习惯冬天寒冷潮湿天气的南方人不太适应。屋子里的椅子上局促不安地坐着一个老汉,约莫七八十了,一见我们慌忙站起来,身板还显硬朗,口中不住念叨:“我有罪,我有罪!” 表叔挥挥手,示意老汉坐下,还亲自动手为他泡了一碗大麦茶。然后说道:“你就是马伯镛?政府的政策,想来你也知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也不是第一次来报案了,政府绝对会记牢你的功绩。你是皇陵村的老住户了,说说看那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是怎么回事?还有你的什么亲王……” “祥瑞亲王。” 我补充说道。 “对对,就是祥瑞亲王,怎么这么古怪的封号,都八十年代,地球人上月球了,还拿出这些老封建玩意。” 马伯镛手中捧着茶水,忽然老泪纵横,哭道:“都是我造的孽啊!如果不是我的错,也不会这样!” 我和表叔面面相觑,虽然已经了解到那马相城、马合城都是马伯镛的侄孙,但是本着不连坐的原则,丝毫不会怪罪他的。为何老汉如此自责?表叔忙说道:“老汉你慢慢说,不要激动。” 马伯镛抹抹眼泪,说道:“事情如果要从头说起,那得回到四十多年前的一九二九年,也是这么冷的一个冬天,我们家里实在穷的过不下去了,没办法,我和我弟弟马仲琻合伙去盗窃满清奴儿哈赤的陵墓,正当我们撬开一个陪葬妃子的坟墓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咚咚的响声……” ** 五十五 马仲琻惊慌失措地问道:“大哥,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莫非,这是僵尸?” 马伯镛恶狠狠地叫道:“别吵,就是僵尸,我们也不用怕。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要是这次我们再不带回一个子儿,就只有饿死的份了。与其饿死,还不如拼死一搏!” 马仲琻盯着家中的主心骨,心神镇定下来,稍稍壮大胆子,看着前面的一口棺材,奇怪的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仔细倾听,除了咚咚的敲打棺材响声,甚至还夹杂着微弱的女子呼喊,犹如传说中**男子的古墓女妖一样诡异! 马伯镛对弟弟说道:“你把那里的剩下的洋油拣起来,我上去撬开棺材,看看到底是什么邪门的。万一是诈尸,你不必理会我,直接把洋油泼上来点火,这样还能救我一命,若是迟了,你我两兄弟都活不成,记住了吗?” 马仲琻点点头。 于是马伯镛拎起铁锹,小心翼翼地接近棺材,把铁锹头插入棺材与棺材盖的缝隙之间,陡然施展蛮力。那棺材掩埋了几百年,老早腐朽不堪,在马伯镛的大力之下,顿时掀开棺材盖。马伯镛唯恐僵尸此刻就跳出来,迅即地往后一滚,飞速地站直。却见那棺材里头毫无动静,咚咚的响声停止,但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越发清晰。 马伯镛和马仲琻相互对视一眼,在一个皇陵里挖出的棺材,里面没有僵尸,却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这般情景诡异万分。静悄悄的雪夜里,似乎温度又下降了几度,阴寒无比! 马伯镛正要上前查看,马仲琻拦住了他。 “大哥,让我来,你不能再冒险了!” 马伯镛本想训斥,但见马仲琻一脸刚毅,知道弟弟已经长大,总不能老是躲在背后,长叹一声,把铁锹交到他手里,低声说道:“小心!” 马仲琻阴沉着脸小心翼翼凑上前,在棺材边,先是蹲下身子,猛然之间站起来,大喝一声,立时要把铁锹砸下去。刹那间,不知何缘故,马仲琻硬生生收住铁锹,奇怪地盯着棺材里面,目光渐渐转柔和。 “老弟,你怎么了?中邪?” 马伯镛大骇,莫非是鬼魅迷住了马仲琻? “大哥,你过来看看。” 马伯镛带着疑惑走上前,往棺材里瞄了一眼,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呆住。 棺材里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衣着华丽,双腿无意识地不足敲打棺材,口中喃喃自语,说着奇怪听不懂的话。这女子面貌姣好,高挺的鼻子、弯弯的眉毛、丰润的小嘴,马伯镛暗想:当真比村子里地主家在北平读书的小姐还漂亮。 不对! 马伯镛猛然惊觉,见棺材里其他的物件都腐朽了,唯独这女子面如常人,非妖即怪。慌忙拉住马仲琻说道:“老弟,这不是人,哪有埋了几百年还活着的,定是妖孽!” 马仲琻一脸惊愕,说道:“不会的,她就是人。村子里的教书先生说过,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对了,她一定吃了什么长生不死药而活了下来。据说秦始皇就吃过,等待以后复活!” 马伯镛眼见说服不了弟弟,只得答应他,两人便合力把这女子从棺材里抱出来,连夜送到村子里照料。 ** 五十六 我和表叔听后满脸诧异,表叔不禁说道:“这可能吗?假死个两三天又复活我倒听说过,但是谁能够在棺材里活上几百年?难道人变成了青蛙冬眠?” 我沉思片刻说道:“这未必不是不可能。我曾经听白水说过,东汉的时候,有人发掘战国魏坟,在坟墓里找到一个昏迷的殉葬女子,浑身冰冷,救活之后,还活了两三年。东北气候奇异,天气寒冷,冻土常年不化,就如冰箱一样,或许就是这样活了下来。之后呢,老汉?” 马伯镛叹道:“我们把她送到家里,想尽办法才救活过来,她满口叽里咕噜奇怪的话,我们也听不懂,有点像蒙古话,但是我们这边又没有蒙古人。养了一个多月,身子差不多恢复,我虽然怀疑她是妖孽,但是既没有青面獠牙,也不像画皮一样,渐渐地放心下来,正好我们兄弟俩都没有老婆,于是要了她作女人。” 解放之前东北女人金贵,数个兄弟娶一个女人作老婆不算稀奇。 马伯镛又说道:“后来那女人和我们生活的久了,慢慢学会汉话,自称名叫阿巴鲁,蒙古人,是三百年前的满清皇帝奴儿哈赤的小老婆。后来皇帝归天了,就逼她们殉葬。阿巴鲁和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年左右,为我们兄弟生下几个小子,后来溥仪复辟,建立的伪满,盘剥百姓,生活实在艰辛,贫病交加,阿巴鲁便去世了。” 马伯镛叹道:“当初我以为她是妖孽,其实阿巴鲁就是一个普通女人,和她一起生活的十多年来,虽然过的辛苦,却是我们一家三口最快乐的日子。但是……”马伯镛打了个哆嗦,“阿巴鲁只是怀着祸胎,那个墓生儿才是真正的妖孽!” “墓生儿?坟墓里生出的小孩?” 十二、 “所谓墓生儿,便是在坟墓里生下的小孩。多半是由于孕妇难产而死,孩子尚且留在腹中。当体内消化酶及肠道细菌增殖腐败产生气体导致身体膨胀,把小孩从子宫里推出来。古人科学不发达,见到这种情况,以为是死尸生下孩子,自然视之为不祥妖孽。不过墓生儿多半已经死去的,如果活着,那不得了!” 远处传来一个女子清晰的解释,我转过头,瞥到白水捧着熟睡的文清站在门口,不禁大喜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叹道:“谁叫我男人老是呆在外面不肯回来,担惊受怕的,不如过来看看到底在做什么活。于是让治保主任陪着一起来。咦,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民兵连瞧一眼都不许我!” 我联想到那层层叠叠的尸身,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喃喃说道:“不去的为妙,不去的为妙……” 表叔却说道:“白水学识丰富,若是我们不懂的地方,正好解释!” 马伯镛则说道:“这位姑娘,我说的墓生儿倒不是这样的!那阿巴鲁过来五个月就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推算时间,恰是阿巴鲁强逼殉葬之前就怀上了,还是那奴儿哈赤的种!我们倒也不见外,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大,然而以前算命先生说他‘五黄大煞’,如今想来,当真是灵验之极!” “五黄大煞!” 表叔失声叫道! 连白水都稍微变脸一番,说道:“五黄大煞,那可是凶煞之极!《堪舆术机》曰:‘五黄连绵,位镇东北,其色黑,五行属水,凶常天下。’那可是要天下大乱的征兆啊!” 我急忙问道:“哪五黄,你且说下来!” 白水说道:“那五黄,正是亢、氐、虚、室、危。亢象征天旱、瘟疫;氐主疾病之星。虚指动洫不安,兵乱无宁;室象征天下大乱,瘟疫横行;危主有大灾难。一旦五黄联接,将会在人间降生无穷灾祸!中国历史五千年,只不过出现过少数几次,例如西晋五胡乱华;明末满清入关,杀得万里无人烟,繁华之极的天下大都扬州一夜之间化为阿鼻地狱。” 我忽然想到,朝着马伯镛问道:“你说你们是在一九二九年挖的坟墓,救出了阿巴鲁?” 马伯镛点点头。 “而那个墓生儿差不多在五个月后降生,也接近一九三零年了,之后……便是兵祸连结、死了几千万中国人的抗日战争啊!” 马伯镛呆呆地望着我们,突然失声叫道:“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啊!早知如此,就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弄死他!省的克犯如此惨烈灾祸!” 一直没有发言的表叔说道:“也罢了,所谓五黄大煞的说法,毕竟是封建风水之说,可一听而笑之,若是深信不疑,反倒显得我们迷信。你还是继续说下去,他倒地犯了什么事情?” 马伯镛又缓缓讲述起来:“我将他取名叫做马全福,因为是家中的长子,便他送去读书!好歹识得几个字。唉,真是读书越多越反动。那小子读了几年书就跑回来,口中胡说八道:‘我也是大清皇帝的后裔,而且血统更加纯正,那溥仪逊帝都可以加冕登基,为什么我不能?’阿巴鲁曾经和他说过身世,但是我想几百年都过去了,他所谓的那个生父说不定连骨头渣也烂没,因此不屑理会,量他也没有能耐做出什么事情!” “但是我们实在低估了他的能力,想不到全福这人在今后几十年内,瞒过了日伪满洲国、瞒过了国民党、瞒过了新政府,居然建立了一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自任皇帝,封几个兄弟什么八旗贝勒,连我们几个老的都封亲王,我那祥瑞亲王,就是这样来的!” “他不知施展了什么手段,把村子里的人哄地服服帖帖,不论男女老少惟命是从。我老汉昏了头,贪图享受,心想儿子有本事,在村子里做土皇帝未尝不可。直到一九五九年的时候,一件事情东窗事发!” 表叔问道:“莫非就是那林中悬尸案件?” 马伯镛打了个哆嗦,摇摇头,说道:“正是!一开始我也以为是反革命分子妄图以屠杀来吓倒革命群众。但是我毕竟是家中的长老,有些事情是瞒不过我的,渐渐地得知了一些只鳞片爪。我心中大骇,他要做皇帝,我不管。假若干起杀人放火的事情来,我可要插手。马家做过盗匪也讨过饭,唯独不会去干杀人放火的勾当。于是我赶忙追问他。全福对我一点也不隐瞒,大大咧咧地回答,他认为要作皇帝,就要和他生父奴儿哈赤一样,埋尸填穴!” 我心头一震,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马伯镛说道:“那奴儿哈赤,正如这位姑娘所说的一样,是千年罕见的五黄大煞。这种五黄大煞,不禁祸及敌人、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最终自己也会遭到反噬。那奴儿哈赤下场很惨,被大明的将军炮轰毙,尸骨支离破碎。他的儿子们很伤脑筋,因为奴儿哈赤是五黄大煞的灾星,一个处理不好,祸及后人。但是处理的好,却是可以福延十代。于是他们根据山西一个风水师的指点,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原始的办法——人殉!” 白水眉头皱了一下,说道:“根据史书记载,奴儿哈赤死后陪葬的也没有几个人,以五黄大煞的凶气,光是几个人就够吗?” 马伯镛摇摇头说道:“这位姑娘,难道你忘了吗?满清攻占辽东之后,杀了多少人啊?一百多万啊!正是这一百多万的累累尸骨,破解了五黄大煞,反而成就了爱新觉罗皇家的百年好运!” 白水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么你的那个大儿子,他也要杀人百万?” 马伯镛说道:“不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玄天破邪阵!只需将七七四十九具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叠成金字塔形状,掩埋在特定风水宝地,周围各四座,男女分别两座。将会吸取天地精气,破解五黄大煞的凶气!” 表叔倒吸一口凉气:“还有三座!我们挖开过一座,就见到了层层叠叠的尸山。每座七七四十九人,几十年来,竟然一共杀害了一百九十六人!残忍之极!” 马伯镛摇摇头,悲哀地说道:“哪里止这个数目。全福疯了,为了做什么皇帝,他丧心病狂,把凡是反对他的人统统害死。即使他死后,这种恶事还一直延续下去!” 表叔反而一怔,问道:“马全福死了?据我所知,像是这种农村的封建组织,基础完全建立在对头目的忠诚上,一旦头目死掉,组织立即分崩离析。那马全福怎么死了?推算一下,他现在的年纪,不过比我大上三十岁而已,不算太大!” 马伯镛咬牙切齿地恶狠狠说道:“我杀了他!” “什么!” 我们三个人都大吃一惊,虽说不是亲生儿子,但是毕竟一手养大,任谁也下不了这个毒手! 马伯镛老泪纵横,叫道:“冤孽,冤孽!既然这是我的责任,就由我来解决,我就在十多年前的一天,趁他不注意,在他喝的酒里面下了好大份量的耗子药。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跟前七窍流血而死。养儿不教父之过!纵然我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是毕竟是我把他养大?我怎么教出这般一个恶魔来?唉……” 我们顿时沉默起来了,听到慈父杀子的人伦惨剧,没有人能够不无动于衷,何况像是我这种做了父亲的人。我不禁瞟了白水怀中的文清一眼,不知道小女孩长大了,是怎么样一个孩子。 表叔问道:“马全福死了,但是这个活动还一直在进行下去,这到底如何解释?” 马伯镛擦擦眼泪,叹道:“自古父死子继,全福归天了,但是他还有儿子。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的孙子将是更加可怕的一个人……” “他怎么了……” 话音未落,忽然天摇地动,随之震天价的一声巨响从远处传来。初始我以为是地震,喊话临到口边的时候变成:“炸药!爆破!” 门口哗地被撞开,一个民兵满头虚汗,惊慌失措,表叔沉着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民兵哭丧着脸说道:“爆炸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正在处理哪些尸身的时候,忽然轰的一下,中间冒出一团火光,当场炸死五六个人,还有很多重伤,疼得在地上直打滚。表叔,怎么办?” 表叔大怒,叫道:“还愣着干嘛,死的先不用管。受伤的马上抬上拖拉机,送到县里的医院去,快!” 民兵慌忙离去,表叔脸色阴沉,听到马伯镛喃喃自语:“他的报复来了!” 表叔转身问道:“他,你说就是你的孙子,马全福的儿子?” 马伯镛点点头,说道:“我说过,他是一个比他老爹更加可怕的人物。从小就睚眦必报,而且必定出阴手,若是得罪了他,不出几天,或家里的牛羊忽然丧命,或家里的秧苗枯死,村里的任谁都不敢惹怒他。全福归天之后,我假说是不小心吃了耗子药死掉的。没人怀疑是他老爹药死了儿子,唯独他一直怀疑,暗中把我软禁起来,好不容易上了县城报案,可惜又没人相信。而且他这几年,和外国人勾结上了!” “外国人?”表叔眉头一皱,“外国人就麻烦了,他如何与外国人勾结上的?奇怪,外国人干嘛对国内的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干兴趣?” 马伯镛说道:“具体详情我也不太清楚,因为他们已经不信任我了。我只是要警告你们,千万要当心他!我的时间不多了,你们要记住,他不好惹!” “时间不多,老汉你怎么了?” 马伯镛苦笑道:“你们以为,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能活这么久吗?为什么我的弟弟都去世了,唯独我在呢?”他脸上显出悲哀的神色,“我就是要告诉你们事情的真相,我马家绝对不是孬种!记住,当心马立城!” 老汉一字一语地念叨着这个名字,合上眼皮。我觉得诧异,他的原本焦黄的脸面倏然涂了一层黑漆一般,变得黝黑,肌肉更像是放了气的轮胎一样慢慢干枯,刹那间,一个好端端的活人就变成了干尸,扑通倒在地上!白水吓得厉声尖叫,顿时惊醒了文清,两个女人的哭喊响彻一片。 连我和表叔都不禁吓了一跳,干尸是见多了,但是亲眼见过一个活人在眼前化作干尸还是第一次,只觉地那地上的尸体狰狞无比,妖异恐怖之极。心头噗噗乱跳,我一边安慰白水,一边把她带出去。但见表叔半蹲下身子,查看地上的干尸。 过了一会儿表叔出来说道:“应该是一种古老的邪术吧!传说古代的盗墓贼都有一种本事,能够把自身精气蕴藏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释放,这样就像冬眠一样,等于延长了几十年的寿命。马伯镛做过盗墓贼,自然也晓得这个法子,他原本活不了这么久,于是积蓄精气支撑到现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们。” 然后表叔沉声道:“白水,对不住了,我把你也拖进来。” 白水一呆问道:“表叔,你怎么说呢?” 表叔说道:“事情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我本以为,皇陵村就是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和那种叫花子帮派差不多,一赶就跑,现在想来,事情非常复杂。恒淮跟我把这里他们的老巢掀了,他们必定不会饶恕,说不定连你也牵扯进去,所以,你赶紧回北京。那边山高地远,不是他们势力所能够达到!” 白水脸色大变,叫道:“你说什么!” 我也觉得事情不容小觑,既然他们能朝民兵那边扔炸药包,难保什么时候也朝我们的住所扔一个。于是对白水劝道:“还是去北京的好,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向祖国心脏里的一所大学扔炸药包,至少哪里安全一点!放心,我留在这里,没事的!” 白水叹了一口气,微微垂下眼帘,过了一会儿说道:“好的,我回去吧。但是,你千万不要如同上次一样,一下子就两年不见人影!” 这女人性格刚强,硬生生地忍住泪水。表叔不放心用火车,所以三人一起赶到沈阳城内,想办法和当地的一个邮局联系上,趁他们去北京的时候,一同捎带。目送白水的车影消失在马路尽头,表叔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连累你了!” 我无奈地笑道:“习惯了,就当作又上战场吧!战斗现在才打响!” 我们两人一同回到了公安局,我不敢住在白水家,唯恐连累到她家人,而表叔则是一条老光棍,父亲已经过世,母亲由他出嫁到山东的姐姐接过去奉养了,所以也了无牵挂。两个人方走进公安局,一群穿着检察院服饰的人迎面而来,带头的一个胖大检察对穿制服的表叔问道:“你就是骉速?” 表叔点点头,心中正疑惑。那胖大检察一挥手,背后的人立时一拥而上,将表叔扭住。表叔大骇,急切地问道:“干什么抓我?” 那胖大检察冷冷说道:“骉速!我代表人民,以现行反革命和阴谋颠覆社会主义的罪行逮捕你!” 表叔大怒,狂吼道:“现行反革命?我什么时候成了这种人,这一定是诬告,诬告!” 表叔拼命挣扎,那几个扭住他的人一顿拳打脚踢,将表叔死拖活拽下去。 那胖大检察转身面向我,疑问道:“你便是朱恒淮?” “何事?”我突然用浙江话说道,“朱恒淮是何东西?伊叫偶来抬东西,钞票都还麽付……唉,是不是侬捭我?” 胖大检察厌恶地挥挥手,叫道:“滚滚!”便叫人把我赶出去。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幸好我在浙江当了好几年的兵,学了一口不地道的浙江话,北方人很难分别其中的差异。而今天又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棉衣,打扮地就如街头那些卖零碎、修鞋的浙江小贩一样。当时富裕的东北人很瞧不起做这些低贱活的南方人,风水轮流转,几十年后便倒转过来。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唯恐那些检察发现破绽,转身忙不迭离开,躲在一条小巷里才稍微觉得安全一点,心头狂跳不已,额头汗水涔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表叔怎么一下子成了反革命?虽然接触他的时间不久,但是为人倒是清楚,怎么可能会做出反对人民反对国家的事情呢?对!一定是马立城地反击!我与表叔都有仇隙的,就只有马立城了! 我顿时怒火中烧,想不到那家伙玩这手阴的。算你狠!不过另外也带来一个信息,马立城组织实在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庞大,已经渗入国家机器内部。表叔进局子后恐怕凶多吉少,得想个办法救他出来! 在公安局里,胖大检察施展偷袭捉住了表叔,因其人缘极好,唯恐里面的公安们反弹,立即匆匆离去,此刻应该在检察院的监狱里。想通这点,我稍微化妆一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一个盲流一般,然后心事匆匆地走上大街。 额头一下子冰冰凉,我抬起头,天空中又下起了小雪,远望灰蒙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自己仿佛一个没有根的浮萍,特别孤寂,当即就想拔腿回北京,躲到白水小小却温暖的窝里面。然而做人毕竟要讲义气,于是竖起衣领,挡住凌厉的寒冷,悄悄来到了检察院门口。 我侦察一番,大门口有武警持枪守卫,虽然以我的能力勉强能够突破防线进入,出来可是难了。军事上正面不行,侧面偷袭乃是常有手段,我绕道检察院后门,正好看到一个拉着一车煤要进去,心念转动,上前搭讪:“老兄?” 那人转过头:“谁是你老……” 噗!我一拳砸在他鼻梁上,顿时将他砸昏,趁四下没人注意,把他拖到一个隐蔽处,心里暗暗念叨:“对不起了,委屈你一下。我救人要紧!” 这样我从盲流变成了车夫,在后门守卫处,那守卫似乎认得拉煤的,疑问道:“今天怎么不是老赵,他怎么了?” “哦,老赵今天砸伤了腿,临时叫我代替一下。这样大兄弟,锅炉房在哪里?” 守卫说道:“也罢,我带你过去。” 防卫真是松懈啊!我暗地里摇摇头,要是打仗,早就被人端了老窝。地方上的毕竟不能和部队相提并论。我跟在守卫后面,畅通无阻,记下了周边的地形,然后来到锅炉房。那守卫正要离开,我猝然动手,擒住守卫,鹰抓手按住他的脖子,稍微异动,立即掐下去。我厉声喝问:“今天抓住了一个公安,他现在在哪里?” 哪知守卫非常硬气,正要高呼,我一拳将他砸昏,拖到暗处,心念转动,便剥下了他的衣服穿在身上,随手顺便摸出一只五六式手枪。我大喜,这玩意好,威力大!于是关上保险匣,塞在背后皮带上。 我拉低了军帽,悄悄地四下里查看,检察院大厅东侧一排房子建筑严密,应该是属于关押一类的建筑,于是我走上去。和我估计的差不多,现在正是吃饭时间,大部分人都不在场,随我到处搜查也不会有人怀疑。但是这毕竟太耗时间了,眼见天色暗下来,电灯打亮,我心里暗暗焦急,看到一个年轻的家伙过来,霍然喝道:“站住!” 那人吓了一跳,反问:“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见你鬼鬼祟祟,一定是今天捉住的那个公安的同伙,前来解救他!” 青年大怒道:“胡说什么,他明明关在那边……” 一只拳头伸过去,青年来不及反应就倒下,老规矩,又拖到暗处。现在我地点已经查问出来了,我赶忙上前,一个房间正亮着***,里面不住传来拷打声,我循着北方特有的双层窗户看进去,隐隐约约,似乎就是表叔!当下毫不迟疑,敲打房门。 “谁?” 里面惊问! “我,有急事!” 我以毫无语气的口吻回答。 房门打开,对面一个家伙,迎接他的是拳头,顿时鼻血溅出,倒在地上。 我趁房间里面的人还没有反应,迅即冲进去,入内站着两个人,表叔被铐在椅子上,鼻青脸肿。 其中的胖大检察一怔,我已经随手抄起一把椅子砸在他脑袋上,哗啦,椅子碎掉,人也倒下。 另一个寻机扑过来,满面恶狠狠,我瞧也不瞧,猛然弹腿踢到他裤裆下。那人恶狠狠立时扭曲为一个古怪的表情,哼都不哼一下倒下。 整个过程不过五六秒,一口气干掉三个家伙。 我松了一口气,从胖大检察上搜出钥匙,揭开表叔的手铐,问道:“能走吗?” 表叔摸摸拷的发酸的手腕回答:“没事,皮外伤,筋骨不动。你好狠,打成这样了!” 我微笑道:“你们公安是要抓人,我们当兵的是要杀人,自然下手极狠!快走,我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来救你的!” 表叔挥挥手,阴沉着脸,双手拎起胖大检察压在桌子上,啪啪两个耳光,打醒胖大检察,凶暴地问道:“说,是谁叫你们来捉我的?” 胖大检察被砸地满面鲜血,头脑昏沉沉,口中求饶:“不管我的事啊,是上面的人要我抓你的。” “上面的人,是谁?” “不知道啊,我没有见过他,他说明天会在故宫会见一个重要人物,捉住你他会来处理你的……” 表叔扔下胖大检察,心中不解恨,踢到他像虾米一样弓起来,才随我一起走出检察院。 外面已经漫天飞雪,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在路灯下,照亮小小的一块。 表叔问道:“连累你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哈哈一笑:“我也没有什么打算,公安变成了逃犯,反正国内是呆不下去了。走,和我一起先逃到朝鲜去!” 表叔冷笑:“好歹我也是一地头蛇,哪里需要逃到朝鲜去。所谓小隐于野,大隐于市。我有办法即使走在大街上,别人也不会认出我。不过,我先得去会会那个逮我的家伙。” “故宫,正好我回北京。” 表叔摇摇手:“这是沈阳故宫,乃是满清奴儿哈赤龙兴之地,原名盛京宫阙,后称奉天行宫。传说有神秘的龙脉,那个人为什么要去会见重要人物呢?莫非……” ** 五十七 我们冒着风雪走到沈阳老城区,在一个棚户前敲开一扇门,里面的人勃然大怒:“哪个王八,深更半夜的……” “我。” 表叔冷冷说道。 开门方见表叔,那人眼珠瞪大,说话都结结巴巴:“表表表叔,想不到您大驾光临,请进,请进!” 那人哈腰点头,像是汉奸遇到鬼子一般,慌忙把我们迎进去,里面正聚着一群人在赌博,乌烟瘴气,看到表叔顿时都如老鼠见了猫,双腿筛糠似战栗不已,嘴巴上叼的烟掉到手心里也浑然不知,表叔一哼,众人立时一抖。 “今天,我有事在这里住一晚……” 众人纷纷上前献媚:“这是我们的荣幸。” “表叔,您坐好,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不必客气。” 表叔哼了一下:“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一碗肉丝面,加辣的。”然后问我,“你呢?” “米饭吧,上几个小菜,不要辣的!” 表叔对众人大吼:“明白了吗?今晚我在这里睡觉,谁敢打搅我一下,我叫他活的好痛苦!还有,再带点云南白药来。” “是是!” 那些人忙不迭地去办事,我笑道:“你好大的威风,有如此一帮手下。不怕出卖你吗?” 表叔笑道:“谁敢?他们每人都被我带进局子里去过,出来之后,连对我腹诽半个字也不敢!” 我心知以表叔的手段,一定折磨地这帮地痞生不如死,下过十八层地狱之后哪敢再回头。 不刻晚餐一一上来,居然是牛排、羊肉串、水煮鱼,当下不再客气,扒了两碗饭。酒足饭饱之后,表叔一挥手,将众人赶出去,对着镜子细细敷上云南白药,然后两人挤在一张炕上睡觉。 表叔突然问道:“恒淮啊,我和你相识不算长久,交情亦是不算深厚。我的部下朋友都没有来救我,唯独你却冒险出手,为何?” 我笑道:“你感动了?呵呵!我当过兵,在越南打仗的时候,连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兄弟,只要我活着,就会把身陷险境的弟兄救出来。若是我落入敌手,他们也会这样干!人心齐,我们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虽说你我交情不算深厚绵长,毕竟一起战斗过,于情于理,我都得救你!” 表叔默然无声,好像心头烦闷之极,只说了睡觉睡觉,就盖上被子,我其实累极,当下呼呼大睡。 次日清早,我胡乱吃了几个馒头,两人开始细细化妆。云南白药当真灵验,表叔脸上的青肿伤痕好地差不多,他刮掉常年蓄养的威风小胡子,面目陡然一新,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然后掏出两件衣服,我抖开一看,原来是仿制警服的保安服,原来要冒充故宫保安人员。当下穿上衣服,两人一起外出。 昨夜下了一夜,地上又积了半尺厚的大雪,太阳开出来,雪花不仅没有融化,反而刺地眼睛生疼。表叔递给我一副宽边墨镜,戴上之后,恐怕白水也一时认不出我来。这叫我不禁感叹:“军队的伪装和公安的伪装非常不同,士兵为了在周围环境中隐蔽,公安是为了在人群中隐蔽。” 表叔笑道:“不是废话吗?能够在故宫里到处走来走去又不至于招人怀疑的,只有保全人员了。” 我们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搭车来到沈阳故宫。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屹立于故宫正前方的“大清门”,看过北京故宫宏伟身姿的我立时对沈阳故宫嗤之以鼻:“有这么小的门就号称故宫了,若是北京故宫有灵,一定会活活气死。” 表叔说道:“建造大门之前,满清只是地方政权,哪能和大明王朝比拟。据说这大清门来历还有一个说法。那皇太极听说北京故宫的正门叫‘大明门’,为了针锋相对,克其锋芒,于是把这座大门命名为‘大清门’。” 我们从正门进入,我说道:“话说回来,虽然昨天那个胖子已经承认是奉上头人的命令行事,但是这人连他也不知道,你怎么能够认出来?即便认出来,你能干什么?当即干掉他?” 表叔摆摆手:“这个你不必担忧,山人只有妙计。”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则是咯噔一下,表叔没有完全信任我,对我尚且有所保留。而且,表叔这个人,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下我们只在门口巡视,过来八九点,突然过来一群人,嚣张之极,包了一辆大巴过来,下车之后,我定睛一看,里面居然还有几个我的老熟人。一个是两年前在明孝陵被我打地他妈妈也认不出的江上苇,还有一个是被我折断两条胳膊,现在只能都吊到脖子上的马合城,置于中间的,却是在北京火车站和我对视的瘦弱青年。见他面目姣好,但是脸色苍白,一个病夫尔。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其中一个高个的不相识人,似乎是其中的头头,沉声道:“大首领,这便是沈阳故宫,大清龙脉发源之地!” 我在表叔耳边细语:“是他们。如何应对?” “静观其变,伺机行动!” 我听到表叔冷冷地发话,每一个字,都几乎是齿缝之间挤出来——他恨极! 那瘦弱青年发出像是鸡叫一般娘娘腔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几乎怀疑他是太监:“这便是大清国的龙脉吗?我看也不见得如何。若是真的这般神奇,那么宪宗皇帝(指清废帝溥仪)还是难逃失国厄运?” 那头头说道:“启禀大首领,可不要小觑这故宫。我大清之兴起,风水之功不可抹!当年太祖皇帝(指满清奴儿哈赤)经风水师指点,方知沈阳孕龙脉王气。那西南角娘娘庙那边乃是龙头,东门弥陀寺那边乃是龙爪,风岭山下千佛寺乃是龙尾。但是三座寺庙只压住了龙首、龙爪和龙尾,城中的龙脊却没有被压住。若是龙一弓身,即会飞走,于是太祖便在龙潜之地再造宫殿,压住了龙气。这样,我大清才能战胜明朝,统治天下三百年!” 表叔暗道:“你跟踪他们,我去布置一下。” 于是我慢慢跟随在那群人后面,一个保安跟着一大群旅客团,并不稀奇,是以也没有人怀疑。在他们走入崇政殿之后,我也悄悄跟进。可能见我跟着不爽,马合城走了过来,叫道:“喂,那边的保安,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 我稍稍退后几步,马合城与我擦肩而过,眼角余光瞄去,但见他眼神稍微露出疑惑的神情,转瞬即逝,显然我的化妆技术不错。他抽抽鼻子,面部肌肉陡然抽搐,大声叫道:“我记得你的味道,你是那个探子!” 顿时众人哗然,转过头来,凶光射向我! 该死!这几天一直没空洗澡,浓重的体味暴露了我的真身份。白水说的好,洗澡有益身心啊!不过我也特别纳闷,这个马合城的鼻子也太灵敏了罢!如同狗一般牢牢记住我的味道。当下此人迅即退下,算他有自知之明,就是两个胳膊完好,也不是我的对手。而其他的分出一半人手,立时堵住我的退路,呈扇形攻击面将我四下里包围住。 那个头头哼地一下,冷冷说道:“就是你?毁掉了自从西肃慎代天启运后清诸上神圣千年上等开明大帝国太祖威武文圣德仁昭明高贤景匡弘皇帝马讳全福皇帝辛苦创建的皇陵村基业?好大的狗胆!今日不将你擒住碎尸万段,我誓不为人……” 我目瞪口呆,好长的名字啊!炫耀也要分时候,能够在这种场合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也只能说他是个废物,不知道怎么当上头头的。在他说话间,我猛然飞扑上去,冲向那个娘娘腔青年。众人大惊失色,慌忙阻拦我。但是我的目标根本不是那人,而是说废话的头头,见他们人手压力陡然降低,我已经突破防守,在那个头头说出“誓不为人”的时候,将他喉咙掐住,硬生生逼下去。 “大哥!” 马合城失声叫道。 看来这个家伙就是马立城了,原先马伯镛说道其人阴险狡诈,现在信手捏来,也不过尔尔,一废物! 马立城吓得浑身战栗不已,我懒得理会,环视周围,抽准空档就会突破重围。那马合城阴森森地叫道:“大家当心了,将这个小子牢牢围住,不能让他跑了,大哥定然能救出来!” 说着,他眼望那个娘娘腔青年,似乎等待他的许可。娘娘腔青年微微一点头,他身边了两个保镖便走了下来。他们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然而步伐稳重,眼中精光四射,不是简单的主儿啊! 那其中一人飞扑上来,我把马立城挟持在手,当作盾牌一样迎击,那人束手束脚,不敢大工作! 我心中窃喜,倏然背后凉风袭来,心念转动,该死,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了。另外一个保镖才是主力。我来不及转身回避,猛然往下一蹲,双手拎住马立城双足,把他倒掀起来,拿作肉盾,霍霍几下,马立城一声惨叫。我急忙拖着他往后退,但见手里的人质嘴角鲜血流出,脑袋一歪,昏了过去,怕是断了几根肋骨吧。 “好身手!竟然能够躲过我们金家兄弟联手攻击的。我是金阿大!” 年长者说。 “不过下次可没有这么好机会了!我金老二定会干掉你!” 年轻者说。 他们便又要逼上来,我倏然掏出抢来的五四手枪,瞄准前方,笑道:“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那金家兄弟一怔,金阿大说道:“这个手枪对我们无用。我们虽然快不过子弹,但是只要快过你的反应,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避开即可!” 我说道:“抱歉,我的目标不是你们,而是你们的主子,那个娘娘腔!” “娘娘腔?” 估计平常没人敢这样称呼他们的主子,所以稍微一愣才反应过来,金老二回过头,使了一个眼色,其他保镖立时围成一个肉盾墙,牢牢保护好那娘娘腔青年。 金阿大洋洋得意笑道:“据我所知,五四手枪乃是半自动手枪。你只有射出一发子弹的时间,在你射出第二发之前,我们兄弟就有能耐将你干掉。而你不过只能打倒一个人!” 我说道:“你们不住在中国吧。在中国,即使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五四手枪的威力,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能够在二十五米内击穿三毫米钢板,六厘米厚的砖墙、十厘米木板、三十五厘米土层。你们几个保镖的肉身,恐怕没有钢板砖墙那么结实。我射出的子弹可以轻而易举地射穿他们,打死躲在背后的娘娘腔。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参加过越南战争,在漆黑的丛林里,我也击杀过百米外的越南猴子。若是怀疑我的射击水平,不妨放马过来试试看!” 金老二回过头向马合城瞄了一眼,后者沉声说道:“这个家伙说的是实话。五四手枪威力确实如此。而且这个家伙的能耐也不要小看,在被我一闷棍打翻的情况下,仍然击毙我们最勇敢的扒露秃。千万不可对他松懈!” 但是守护娘娘腔青年的那群保镖却有所动作,并非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对主子的忠诚,奉献一片奴才心,将他密不透风地遮住,缓缓向后退却。我冷冷说道:“千万不要有所妄动,以免我怀疑。要是惹得我不安,恐怕先会射出子弹,将你们那病鬼一样的主子,打得不会生病!” 金阿大叹了一口气,向保镖们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我手中的马立城居然悠悠醒转,似乎听了一半的话语,脑袋又迷迷糊糊,问道:“什么人不会生病?” “当然是死人了!” 我狞笑起来。 众人一阵怒目,齐刷刷指向马立城。 马合城痛心疾首,哭喊道:“大哥,你怎么能如此无用,不免叫外人瞧不起我们!枉大家捧你作皇帝!” 那马立城羞愧恼怒之极,忽然张嘴咬住我的胳膊,纵然穿着厚厚棉衣,也被他狼犬一般的利牙刺穿肌肤,痛得不得了,我大叫一声,金家兄弟面露喜色,正要冲动,我一个手压,压住马立城的颈部大动脉。这里乃是供应大脑血液的通道,一旦不畅通,大脑立时缺氧昏迷。我依旧忍痛抬着胳膊,警告道:“我不希望出现走火现象,这可是由你们决定的!” 其实我心里暗暗着急,如此不上不下,要僵持到何时。早知如此,当初就冒险突围,表叔他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过来?要是他帮手,我逃命的机会大上一半! 思虑间,猛然听到门口嗒嗒响声,似乎来了不下十几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出去。无论来的是谁,对我来都是好机会。假如是普通游客或者保安,看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叫,造成混乱,以我目无法纪的性格,定然乘机溜走。若是表叔,不必说了。假使敌人的帮手,我也可以趁他们呼叫的时候先放一枪,再从容逃走。 慢慢地,脚步声近了,每个人心头都是咚咚乱跳,心念自己的计划,这时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表叔,我擒住了马立城,你快来帮手!”表叔还是和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他不是马立城,因为……我才是马,立,城!” ** 五十八 我顿时愕然,失声叫道:“马立城,就是你?” 表叔说道:“不错,我正是如假包换的马立城!” 我脑子一片混乱,怎么可能,马伯镛警告我们最要提防的敌人就是马立城,他竟然一直埋伏在我们身边。难怪,最亲近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不过我隐隐存在一个疑虑,马伯镛不是和表叔打过照面吗?前者怎么不认识后者了呢? 远处马合城恨得直咬牙切齿:“马立城,你这个马家的大叛徒,太祖的奸逆,终于露面了!我们皇陵村的基业遭毁,怕也是你捣的鬼,只恨当初没有将你除掉,终成大患!” 听马合城的口气,马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马立城还被赶了出去,险些有生命之忧,于是现在赶过来报复。这马立城当真毒辣,利用我和其他村民,轻轻松松一手就将皇陵村马家的基业毁掉,其人心智城府可见一斑。我猛然记起,白水不是让马立城派人送走,以他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放掉,心底顿时沉下一块石头,冷冷说道:“我不管你们马家有什么矛盾,我问你,白水她们,究竟有没有送到北京去?” 马立城坦白:“没有!” 我的担忧终于化为事实,又问道:“她们现在怎么了,在哪里?” 马立城说道:“现在她们很安全,一直被我的人保护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照顾地像是皇后公主一样。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好,以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沈阳,半路途中即有可能遭到劫杀!” 我忽然发狂地叫道:“马立城,若是你敢动他们一根寒毛,我叫你不得好活!” 马立城不见动怒,态度诚恳地说道:“恒淮,你跟我干吧!你为人讲义气信用,又机智过人,擅长打斗,而且救过我一次。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只要你跟着我干,你就是我们内部的二号人物,吃香喝辣随你。我也知道,你们一家三口全凭白水工资过活,日子过的紧巴巴。你跟了我,保管你吃人参如嚼萝卜!” 马立城以利诱我,以质胁我,但是我朱恒淮,哪是这般容易受到威胁利诱? 马立城还没有动手? 我忽然心念一动,马立城带来的人手远远超过了另外一帮人,动起手来即使不考虑我,也是稳赢。但是他怎么还不动手? 原因只有两个:一、等待时机;二、顾忌某事。 时机竟在马立城手中,他随时都可以动手,那么只有他在顾忌某件事情了。我盯着马立城,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眼角余光还是偶然瞟向那个娘娘腔青年方向,他也在顾忌这个娘娘腔?仿佛是一个各方面都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把他掌握在手的话…… 我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忽然推开手里已经无用的人质,把他扔到金家兄弟的身边,然后胡乱开了一枪,响声震动如雷,口中大嚷:“马立城,千万不要放走那个娘娘腔,动手!” 马立城瞬间一惊一怒。 惊的是我猝然发动袭击,局势顿时一片混乱,立时众人打架斗殴成一团;怒的是立时猜破我的用意,果然是个人才,知道我的目标是那个娘娘腔,在我弹出的瞬间,马立城也冲了过来! 但是还有金家兄弟。 他们丝毫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关系,以为我已经被马立城利诱,此刻发动攻击,是听从马立城的指挥,于是两人立即分开分别阻拦我和马立城。迎接我的是金老二,他不要忘了,即使他们兄弟俩合力,我手中有一个累赘,他们也只能勉强与我打个平手。如今一对一,金老二根本没有任何优势,何况我手中有枪! 我毫不犹豫对准金老二扣动扳机,后者扭身避开,我已经乘机欺上前,枪柄恶狠狠地砸在金老二的脑袋上。我连看一下是否死活都不管,急忙冲向那群保镖们。 那群保镖一直护卫着娘娘腔后撤,见我冲上来,当下有两个迎击。我冷笑一下,忠心可嘉,愚不可及。把五四手枪插在后腰,径自上前拎住两个保镖。他们双手立时抓住我的手臂,想一把扭开。我既然这般出手,自然相当自信,我的膂力可是非常可怕,竟然硬生生抬起两具庞大的身躯,对头一撞。咣当!两颗脑袋碰在一起,鲜血直流。 我随手丢掉两个家伙,其他保镖大惊失色,但是胆色不错,一个个都冲上来送死,叫我像小鸡一样捏翻,扔在地上。小流氓怎么能和杀过人的士兵交手呢? 那个娘娘腔吃惊地看着我,吃吃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你了!” 说着一把拎起娘娘腔,像是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飞奔而去。 “不好!” 一直在缠斗的金阿大和马立城见到娘娘腔被我抢走,对望一眼,迅速达成一致目标,双双追过来。纵然我力大无比,那娘娘腔瘦弱如鸡,我跑步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不刻他们追上来,大叫道:“站住!恶贼,放下我家主人!——朱恒淮,你给我滚回来!” 我背后感觉两股迅即的凉风逼近,立时亮出我的老招数,拎住娘娘腔的双腿,把他如同肉盾一样乱舞。果然,金阿大和马立城都在顾忌这个娘娘腔,硬生生地收住攻击。我冷笑道:“要是你们再赶追过来,这个娘娘腔病鬼,可要变成死鬼了!” 说着哈哈大笑逃走。 马立城一时束手束脚,气闷之极,竟然忘了拿白水来威胁我。而金阿大更是见过我的目无法纪,心狠手辣,一时不敢追踪,叫我从容出走。 幸亏事先马立城给我看过故宫地图,于是我熟门熟路地离开走到大街上。这样肩上扛着一个人当然引人怀疑,于是转手抱在怀里,口中不住嚷嚷:“让开让开,病人,送医院!” 当下转了几个巷口,见四下里无人,跳过低矮的围墙,逃到一家人的院子里。院子里空空荡荡,通过窗户望进去,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床头挂着一个相框,乃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都是双职工,今日工作不在家。好机会,我用帽子抱住手,一拳砸破玻璃,打开插销,从容跃入房间,把娘娘腔扔在**。可怜的家伙,又惊又吓,已经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毫无用处的主子啊! 当下我打了他几个巴掌也不醒来,于是扒下他的大衣透透气。妈的,到底是有钱人,居然是貂皮大衣,老子干一辈子也穿不起,心中忿忿不平。我又扯开他衣领,四下里找凉水,打算灌进去浇醒娘娘腔,手掌无意中掠过胸脯,只觉得软软一团,不禁愣住,好熟悉的感觉。 我心中怀疑,双手用力,吱啊,撕开这个家伙的衣襟,露出胸脯,一对肉肉软软的白面馒头滚出来,圆顶点着一点红。 居然是个母的! 我一怔,搔搔脑袋。当初见这个家伙短短头发,与我狠狠对视,内心深处先入为主地把她当作男子,女性化的动作和语气却认为娘娘腔。想不到真的是一个女人!我再细细打量,这个女子面庞如刀雕斧凿,轮廓清晰,加上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不禁叫人怀疑她有洋鬼子血统。不过肌肤细腻如雪,浓浓的眉毛,眼睫毛纤长,此刻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眼帘,第一眼瞥见到的是我,立时瞪大眼睛,蹭地直起身子,倏然发觉胸脯**,更是大惊失色,哦地一声,叽里咕噜冒出一阵洋话,害怕之极,当意识到我听不懂,才用国语结结巴巴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扮作大灰狼,狞笑道:“刚才不是说过,干你了!” 女人眼神迷惑,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干我?怎么干?刚才,刚才你做过什么坏事吗?” 我也一愣,忍俊不禁,这个大小姐估计是温室里长大,不明白“干”在俗语里的龌龊意思,我懒得解释,随**开床头柜,掏出一些普通的中国年轻女人衣服,扔在**。 “穿上!” 女子这身华丽的衣服实在太引人瞩目了。 “什么?” 我吼叫道:“我叫你穿上就穿上,不然别怪我不客气,老子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干过。当心将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奸了再杀,反复轮流十八遍,叫你堕落到十八层地狱!” 女子刚才也见过了我的凶狠与手段,眼前我对她凶巴巴,害怕地哆哆嗦嗦拿起衣服开始穿。我眉头一皱:“你不会穿衣服吗?先要把里面的脱掉,然后全部换掉!” 女子脸色一白,我一拳砸在床头挡板,一个大洞。 危险如此明显,女人只能微弱地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本想一口回绝,见她神情哀婉,忽然想到了王玟琳,小声叹了一口气,背过头,后面传来唧唧嗦嗦脱衣穿衣的声音,猛然凉风袭来! 我陡然一怔,放松了警惕,冷不防遇袭,一个跟斗躲开,心头狂跳,冷汗涔涔,回头看过去,那女子手中握着一把剪子,刚才正是她动手。幸好是这个女人,动作太大,若是高手,我老早归天了。 我勃然大怒,一把夺过剪子,捏住女子的小脸,狠狠比划,威胁道:“这次饶了你,要是下次再敢这样,我破了你的相。” 任何女人都怕破相,女人哆哆嗦嗦,显示她已经屈服了。但见她刚刚穿了一件衬衫,扣子尚未扣上,因为文胸已经被我扯破,所以没有戴上,这时酥胸微微颤动,甚是诱人。我忍不住半是恶作剧,半是惩罚地捏了一把,手感很好。女人立时又是惊叫。 我哈哈大笑,心中一口怨气出去。今日实在不顺畅,先是发觉身边埋伏了最危险的敌人,然后又闻悉老婆孩子被捉,挟持作人质,郁闷的不得了。现在捉来了敌人的大头目,难得欺负一下散散心。幸亏还是女人,倘若男子,少不得饱以老拳。 那个女人换好了衣服,因为天生骨架纤细,穿上牛高马大的东北女子服饰后,越发显得瘦小,见她苍白的面颊因为激动和害怕微微泛出红晕,可爱地就像一个洋娃娃,心中暗暗有点喜欢,于是问道:“喂,你叫什么?” 女子恨恨地说道:“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恶棍。” 我叹息地摇摇头:“唉,满清皇室,真是一代比一代无能!奴儿哈赤被袁督师一炮轰毙,好歹是战死沙场的勇士;那皇太极就开始堕落,争风吃醋,被他兄弟多尔衮搞掉,老婆也保不住;他的儿子顺治无能之极,为了女人出家作和尚;虽说康熙这小子还有一点能耐,可惜做人太过阴险,乃是古今中外天字第一号小人;雍正乾隆两父子,荒唐之极;至于嘉庆之后,道光、咸丰无一是带种的,割地赔款,外敌入侵的时候仓惶逃窜,想想看,同样的皇帝,大明毅宗宁死不降;同治、光绪、宣统,三个大太监,那同治更惨,染上梅毒归天的!到了武昌一声枪响,那些满清皇亲贵族,不时逃窜外国,就是纷纷改名隐匿,没一个有骨气。同样宋朝灭亡时,那小皇帝投海自尽,有十万军民毅然殉国。轮到你这一代,却是连个名字也不敢承认的超级无能可悲的小女子!” “你……”女子咬咬牙,“我乃是大清和硕公主爱新觉罗.毓敏,你这恶贼,不许侮辱这样我先祖!” 小姑娘到底没有心机,轻易地叫我套出名字。我口中念念有词:“毓敏毓敏,叫地还马马虎虎。” 不对,毓敏不就是愚民吗?看来这干贼党,包藏祸心啊! 我脱下外衣,毓敏吓了一跳,以为不慎惹怒了我,便要非礼她,吃吃惊道:“你,你想作甚?不要过来……” 我懒得理会,在衣柜里搜罗一番,找出几件平常的男人外衣,换下保安服饰,毓敏这才惊魂初定,拍拍胸口。我打量她一下,觉得这女人欧化的面貌还是太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在她头上套了一个带耳朵的棉帽,又把墨镜摘下来戴在她脸上,如此遮住了近一半面颊。 我满意地点点头,拽着毓敏往外走,这里迟早会被表叔他们找到的。毓敏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偷偷摸摸拣走一团毛线,暗地里打了许多个奇怪的结,不时扔在地上。我暗暗好笑,这个女子虽然看似柔弱,但是性格比我想象地坚韧多了,费尽心机想从我手里逃出去,那这些毛线结指引她的手下过来。我看在眼里,只是并不点破,因为我还需要依靠他们来误导敌人! 我在沈阳城里转了一圈,到了晚上,找到一家廉价招待所,以夫妻名义登记一个房间,然后把毓敏捆在里面出去,回来时候带给她几个馒头吃,毓敏大发小姐脾气:“我乃是堂堂的公主,怎么能吃平民的这种粗糙的食物?” 我啃了一个馒头,含含糊糊说道:“省省你的公主招牌吧,都什么时候了。你公主,我还王爷呢?” 毓敏饶有兴趣,问道:“你是哪个王系,快说出来听听。” “大明,肃王系。” 毓敏脸色大变,叫嚣道:“你这个恶贼,迟早我的阿大他们会找到,将你衣服剥光吊在雪地里,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我嘿嘿奸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串毛线结,问道:“是这些吗?我出去之后好辛苦才搜集拢,到处撒了一波,现在那个金阿大怕是被引到朝鲜去了吧!哈哈!” 毓敏脸色立时变得好难看,倒头睡觉,不理睬我。 这一整夜,我都听到叽里咕噜的怪叫,谁叫我们的公主不吃饭呢?半夜里她忽然悄悄起来,向我身边摸过来,估计便是在找吃剩的几个馒头。但是那只手却摸到我的脸上,温柔似情人的手,我心中暗自奇怪,莫非这女子发花痴了。她缓缓凑近身,搂住我的身子,在我耳边低沉而亲切地呼唤:“我,来了,我的王爷……” 我陡然一怔,如遇鬼魅! ** 五十九 我张开眼睛,猛然推开女人,冷冷警告:“你少犯贱,老子可不吃这套,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对我这个身经百战的无产阶级战士是没用的!” 女人让我推开时,轻轻啊地一叹,滚到床尾。她单手撑起上半身,娇躯横卧床头,双腿微微并拢合曲,弯成一个优美的姿势。原本毓敏唯恐我兽性大发非礼她,连衣服也不敢脱就和衣睡觉,然而此刻一双纤长的美腿尽数露在我眼里,仅在女人私隐处着了西洋小小的黑色花边镂空亵裤,被那件偌大的衬衫下摆垂下遮住一半。想不到这个小小的女人,双腿倒是非常优美,看来身材与身高无关。胸口纽扣自然早已开启,垂下一角,里面脱兔微微颤动,若隐若现,更是诱人。远处***透过窗户投进来,映在女子中西合璧的面颊上,泛起一层玫瑰色的晕红,眼波流转,释放无尽蕴含**的秋波。 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这几天连续不断处于高度危险紧张的状态下,身体积累了不少压力,一直没有宣泄通衢,此刻看到这番美景,终于受不了压上去,把毓敏推倒,按住她的双手。女人一声低低的惊呼,眼媚如丝,轻启薄薄的嘴唇:“王爷,不要这么粗暴嘛……奴家是不会反抗的!” 我眼睛倏然一亮,瑟瑟打了寒颤,立时理智回归,慌忙推开女人,险些就中了媚惑,里面一定深藏可怕的奸计,好险! 女人又娇声呼唤:“王爷啊……” 真是媚地浸心,骚地入骨。 我皱起眉头,白天竟是我调戏毓敏,晚上反被调戏。这个原先胆小刚强的女子,怎么立即就变成**的贱货,变脸好快,如同邪魔附身了一样,我说道:“毓敏,你中邪了!” 女人咯咯娇笑:“错矣,我不是毓敏,我是毓灵,毓敏的姐姐!” 我一呆,怎么连名字也换掉了?我突然想起白水曾经说过,据说有的人精神分裂,就会产生不同的人格,莫非就是这种情况? 我不悦地叫道:“你发什么疯!给我穿好衣服。” 毓灵噗哧一笑:“果真是马立城重视的男人,不受色诱,定力惊人!我这招百战百胜,很少有男人可以把持住!” 我喝道:“到底有什么阴谋?老老实实说出来,不然,别老子我不客气!将你衣服剥光,扔到雪地里,和雪人去亲热吧!” “好也!” 毓灵媚然一笑,收敛魅力,正色道:“我要和你商议,我们合作的事宜!” 我不屑地说道:“合作?你有什么资格,你现在人在我手上,生杀予夺,尽归我手!” 毓灵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们才有合作的必要。我且猜度一下,你为何挟持我们姐妹?逃命?非也,以阁下的手段,纵然千军万马也是从容出走。那……是为了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为了你的妻儿!” 我脸色变了变,毓灵继续说道:“你也看出了,马立城其实十分顾忌我们姐妹,所以便捉了我们为人质,日后好换回妻儿。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的单枪匹马,何以对抗马立城。你可知,马立城的实力有多大?” 我老老实实回答:“不清楚。” 毓灵说道:“那我便告诉你,马立城明里只是沈阳一个小小的警察,其实在暗地里,乃是东北亚黑社会老大,势力遍布东三省、苏俄远东、蒙古、南朝鲜以及日本,底下成员不下上万人!” 我冷笑道:“你莫不是吹牛?单说东北也罢了,他还有本事渗透到外国去?吹牛也要打个草稿。” 毓灵摇摇头说道:“这是事实!以马立城一人而言,当然不能创造如此基业,这乃是马家三代人六十多年的努力。早在张作霖时代,马家便以盗墓起家,后来日本人打进来,又投靠了日本人,直到新朝建立,气焰才有所收敛,只在暗地里偷偷地埋伏隐匿。但是这几年,马家突然分裂,分别成立了以马立城和马志诚为核心的两个集团。马志诚你也见过,就是被你捉住当作肉盾的那个无用废物。而马立城主要势力都在外国,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听说还险些丧命,若不是你去救援,恐怕现在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端了!” 其实我心里老早在暗暗懊悔,我的心情,就像陈赓救了蒋介石一般痛苦啊! 我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我看样子是流落海外的满清皇室后裔?为何居然跑回来和马家合作?还想作皇帝?” 毓灵叹气道:“时移事异,我们爱新觉罗家也不是这么蠢的,现在天朝如日中天,我们既无兵又无民心,哪有能耐复辟?我先祖其实是醇亲王一系,辛亥叛乱,袁逆世凯将我们驱逐下皇位,除了皇上(指溥仪)留在宫中,部分宗室遍逃到了美国,组成清遗会,期待日后能够复辟!当年张勋进京我们欢呼雀跃,满洲国成立弹冠相庆,但是皇上居然捧回了日本人的三大神器,丢弃祖宗,便叫我们破口大骂。日后天朝成立,我们从此心灰意冷,也不再指望复辟!” 我摇摇头,这帮遗老遗少,纯粹痴心妄想。有溥仪这种国民大奸贼,才搞得中国动乱无常,幸好没有留下子嗣,不然又被一批愚民遗民,捧来做皇帝了! 此刻毓灵露出尴尬地神色,说道:“正像你所说,自从太祖皇帝之后,我们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移到美国的那批宗室,本事没什么,花钱却个个好手,抽鸦片,玩女人,二十尺的游艇非要买三十尺的。结果不出几十年,便将那价值不下几十亿的资产败个精光,留到我手里,没剩下多少钱了!” 方才一直在听毓灵胡说八道,满口封建君王,什么皇帝,辛亥革命也成了叛乱,本想破口大骂,但是听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虽说皇朝末期普遍衰败,但是像满清皇室之流无骨气之极的家伙,数尽中国历史五千年也是极为罕见!譬如南明唐王桂王兄弟被俘,宁死不屈,绝食而亡。而满清的那些皇室贵族们,不是屈膝投靠外国人,就是整日鸦片度日,一帮抽骨乌贼! 毓灵越发尴尬,妖媚的神情转而不好意思的脸红,慢慢说道:“因为实在没有钱了,连起码的排场也不能维持,在美国一直被侨界视为笑柄,无奈之极,家中的长老们终于决定,动用传说中——太祖龙脉宝藏!” “龙脉宝藏?” 我嗤之以鼻,冷笑一声,忍不住大加讽刺:“所谓龙脉,也不见得能保佑你们爱新觉罗氏坐稳龙庭,凡子孙后代,不是卖祖求荣,断子绝孙的;就是远遁异域,混迹人生的!” 毓灵恼火之极,叫骂道:“你们明室不一样也是完蛋了吗?” 我摇摇头叹道:“明室的子孙,毅宗、唐王、桂王都是自杀殉国,比你们这些苟活的爱新觉罗氏有尊严多了!你举举例子看,爱新觉罗家可否有自裁殉国者?” 毓灵哼的一下:“你是存心和我抬杠是了吧!不要忘记,你的妻儿还在马立城手中,倘若要回来,还需得我帮助。” 我哈哈大笑:“马立城为人我了解,断然不会妄自伤害人质,更何况我有你作质在手,可与马立城合作交换。纵然实在不可以,大不了我投降马立城算了。也省的和你们这些夸夸其谈的家伙合作的为妙!所以反而是你需要我的帮助!” 毓灵让我重重一击,颓然举白旗,垂头丧气地说道:“我投降,算我求你,可以吗?” 她哀求说道。 我为人争强好胜,赢了这一把,明知毓灵施展哀婉政策,但在心中也是不禁洋洋得意,说道:“好了。现在你就把什么龙脉宝藏事情细细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考虑与你合作!” 毓灵点点头,徐徐说道:“当年我大清一路顺利地入关的时候,八旗军不过老少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万,即使算了吴三桂的人马,亦是感觉难以统治中原大地。当时就在八旗内部产生了争议,有的说有蒙古前车之鉴,即使武力像蒙古骑兵那么强大,总有一天也会被赶出中原,所以还不如抢掠一番,退回关外,继续做他们的东北王。有的说,这中原的花花江山不要白不要,八旗的子弟享受过了中原的奢华生活,退回关外还能习惯吗?争论不休,最后摄政王多尔衮拍板决定,一方面继续派兵攻打李闯和南明残余势力,一面到处搜刮金银财宝,运到关外秘密埋藏!(金庸,原谅我吧!)” 听到这段历史叫人气闷之极,蒙元满清,是中国历史上两个亡国史。南宋说是弱小,但是也抵抗了打遍天下无敌蒙古骑兵四十多年,而且击毙蒙古大汗蒙哥,后来不过八十年,大明便崛起,驱走蒙古鞑虏。而满清入关时,明朝力量百倍于其,但是人心不齐,竟然叫满清八旗一一击破!成就了满清,真是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从此天下三百年膻腥岁月,衣冠变换,华夏为蛮夷,几百年后,竟然让东夷倭人自称中华正朔了! 毓灵继续说道:“当年击败李闯,攻入北京城的时候,发现了大量李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李闯入京时,大肆搜刮,光是内库就搜出了两千万两白银,加上其他大臣的财产,不下五千万两。而八旗亦在山东、河北、山西,加紧搜刮,总共收拢的金银财宝,折合白银不下一亿两,分作十二批,每批一百辆四马大车,运抵关外某个秘密的地方埋藏!多尔衮言,这些金银财宝是大清立国之本,非到要紧关头,不得使用。这个秘密一直皇帝传给太子,可惜后来子孙不孝,渐渐淡忘了这个秘密。直到慈禧太后时期,内忧外患,急需银子,才记起这个秘密,但是几乎已经失传,连埋藏的地点都遗忘了,不得不派人重新找寻。花了几十年,终于得到了这个关键线索,可惜那时候大清国已经覆灭,天下改朝换代了!当年去找寻宝藏的人,正是我的祖父,他说道:这般财宝,乃是我大清辛苦搜集而来,断不可给民贼得之!于是远赴异域,组建清遗会守住这个秘密!” 我冷笑道:“这些财宝,本不是你们爱新觉罗家的,而是抢掠天下人得来的。好一个强盗,抢了别人的东西,居然振振有词说是自己的!” 毓灵对我怒目而视,但是没有反驳,一来事实,二来反驳没有好处。 我问道:“假若你们是来寻找宝藏,但是怎么和马家扯上关系了?” 毓灵说道:“唉,说到底,太祖的子孙无能,人才日渐凋零,到了这一代,便只得让我这个小姑娘主持大局,若不是还有一些忠心的包衣相助,恐怕我连来到中国都困难。而马家毕竟人多势大,几年前,马家人到处搜寻前清遗民,争取过去,他们想要做皇帝,念头荒诞不堪,但是毕竟可以利用,于是我们便开始合作起来。只是想不到马家内部已经开始分裂,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想象,马家的嫡长子马志诚和精明的马立城发生继承冲突问题,目前斗个旗鼓相当,一时难以分胜负。” 我疑问道:“既然马家势大人多,随便投靠任何一方不就可以了吗?反而和我这个孤身的合作?有猫腻!” 毓灵苦笑:“其实你也看到了,与其说是合作,还不如说一开始我们就被马志诚集团控制。毕竟我们势单力薄,而马家则是地头蛇。幸好两个马家人起了冲突,而你将我劫持,反而使得我脱身,不和你合作,难道还和谁?” 我点点头认可:“算你有脑子。也好,那你说说看,首先如何动手?” 毓灵说道:“找到龙脉宝藏的关键,看来还得去外地盗墓一次。” 我奇怪地问道:“沈阳不是你们的龙脉吗?还要去外地?” “沈阳只是龙兴之地,真正的龙脉,乃是会让你轻易知道。明日我们便细细商议,今晚且睡吧,王爷,需的小女子服侍吗?” 毓灵又施展媚功粘过来,我冷笑一声,忽然动手将她手脚捉住,包在一捆被子像蚕蛹一样卷起来,然后于左右两脚中,脱下最臭的一只袜子,塞住她的嘴巴。 这女人绝对有问题,我可不放心。再说,目前形式就像是在赌博,赌运道、赌手段。谁先将自己的底牌先露出来,谁就先完蛋。看毓灵所作所为也不像这种蠢女人,怎么如此早就把内容透露,定是有所隐瞒,不好好教训一下,岂会老实交代?这样我随便一脚就把她踢到地上,自己安安稳稳睡觉,养精蓄锐。 ** 六十 早上,我被一阵噗通噗通类似虫子蠕动的响声和呜呜的低鸣惊醒,张开眼睛看到裹着被子的毓灵像条春卷一般在地上滚来滚去,口中嘤唔不已。我穿好衣服下床,一脚踩中毓灵,从她嘴里抽出臭袜子,笑问道:“昨日睡眠可否安稳?” 哪知毓灵眼眶里泪水滚滚,几乎要落下来,小嘴一扁,哭诉道:“你,你这个恶人,就只会欺负我!” 这是毓灵吗?我转而醒悟,问道:“你是……毓敏?” 毓敏点点头,说道:“昨天你见过我姐姐了吧。” 我把毓敏从被子里解放出来,后者忽然啊地一下,原来察觉自己竟然只穿了很少的衣物,立时满面通红,扯住被子的一角遮起来,吃吃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叹了一口气,转过身说道:“你自己穿好衣服,我保证不会偷看。” 背后兮兮嗦嗦的便是女子的穿衣声响,好生奇怪,莫非心机敏捷的毓灵属于黑暗,而单纯的毓敏属于光明?但是我们合作的事宜,便是如何是好?无论如何,叫我相信这个笨姑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片刻毓敏说道:“好了。” 这次她没有做手脚,我转过身,女人安静地坐在床脚,垂着头,不敢看我,仿佛非常害怕我一样。见我一直没有说话,她说道:“我们,不出去吗?” “出去干嘛?找死?马立城、马志诚和你的那些手下,都在搜索我呢!” 毓敏说道:“昨天姐姐和你商议过了合作的事宜,这些事情我都是知道的,现在姐姐不在,我会代替她完成任务。” “你?” 似乎听出我语气中怀疑的成分,毓敏马上说道:“是的,是的。我和姐姐是一个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隐瞒,姐姐要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做的事情。请你相信我,虽然我不如姐姐聪明,但是我一定可以坐好的!” 眼前便俨然是一个新兵向老兵恳求溯源,我犹豫了一下,心想毓敏这个笨蛋总比毓灵好对付,说不定能够套出什么,当下答应。问道:“那么我们去哪里?做什么呢?” “沈阳故宫。准备一些工具,我们可能会需要挖墓。” 老子又干老行当的!顿时觉得手痒痒。干考古的行当久了,一日不见干尸骷髅,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唉,不对啊!这不是有毛病了吗? 只是心中暗暗怀疑,沈阳故宫里面有坟墓吗?那岂不是大大的破坏风水?除非人殉?想到那皇陵村叫人毛骨悚然的人殉金字塔,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以满清鞑子的残暴手段,极有可能,当初辽东三百万汉人,尽数叫满清鞑子杀绝了,以至于之后数百年,本来已经开发了数千年的辽东居然渺无人烟。 我带着毓敏出去,既然处于合作状态,双方的敌对态度就减少了很多,我也不怕她一下子逃掉。以毓敏的言论和自己观察而言,目前马家内部正斗地不亦乐乎,虽然双方都在寻找我们,因为相互牵制,反而不太那么灵活。我们简单化妆一下即可。我手头没有趁手的工具,一般的铁锹等又不行,看来只能向以前的“同行”借了。于是我们来到故宫附近的沈阳古玩市场。 所谓古玩市场,其实就乘着故宫的名气,开辟了一处地方,一干爱好古玩相互交流,正品赝品都有。后来文物贩子也来了,销赃一些不能在公开场合摆弄的玩意,于是市场越发乌烟瘴气,鱼龙混杂。 我唯恐毓敏不小心走丢,牵着她的手慢慢在市场里找寻。不刻找到一个地摊,上面排放了一些明清古玩,细看乃是出土不久,我心中便明了,这定是一个和盗墓贼勾结的文物贩子,循着这条线即可。 我蹲下来随便挑了一个烛台,摆弄一番,不屑地扔到地上,冷笑:“太次了!” 文物贩子大怒叫道:“小子,这玩意可是很值钱的,万一弄坏了,将你全身卖了也赔不起!”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这个烛台明明是晚清时候的作品,值钱个屁,倒贴给我都不要。老子也是干过这行的!” 我说的是实话,几年在北大历史系呆着,老婆又是搞这个玩意的,水平能不提高,不然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 文物贩子顿时露出狐疑的神色,自称也干过盗墓这行的只有两种人,真的盗墓贼和警察探子!后者可能性更大! 我说道:“我这次是为了一个大客户过来,海外,有钱呢!” 我把毓敏拉过来,摘下她的墨镜,然后伸手在她翘起的小屁股上轻轻一个巴掌!毓敏受惊,顿时失声惊叫,叽里咕噜尽是洋文来,配合了她那张亦中亦洋的面庞,文物贩子不禁信了几分。当时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洋鬼子,来的不是投资办厂,就是暗地里干不良勾当的。凡是贩卖文物的贩子都清楚,一块秦砖在自己手里叠屁股都嫌硬,但是到了洋鬼子手里,换回的可是同体积高的钞票啊! 文物贩子大喜,哈腰点头,收拾好文物就说道:“随我来!” 盗墓贼和文物贩子可是内外勾结的典范,一个偷盗,一个在外销赃,只是盗墓贼也不能太信任文物贩子,手中总是留一手,最值钱的东西捏在手心。 我们随着文物贩子左拐右拐,来到一个棚户里,文物贩子高声叫道:“老胡,有同行带客人来!” 里面有人说道:“树有分岔,源有支流,不知道阁下属于哪一派?” 他这是在考究我,假若我回答不出,便是冒牌货。盗墓贼内部流传了一套自己的术语,外人是极难得知。可惜,你爷爷我跟过几个解放前就干的老家伙,资格比你老啊! 我说道:“地分南北,所谓南淘宝北易趣,我是淘宝的传人!” 里面人哈哈笑道:“南派的叫做淘宝,北派的叫做易趣。我们南人实在,挖坟墓就是为了发财。北人花花肠子太多,挖坟墓掏死尸了,还要取个雅名,胡说什么易趣。易者,交换也,拿命去换。趣,乐也。拿命去换的乐趣,还乐个屁?同行,同行,我也是淘宝一派的!” 里面出来一个人,年纪和我差不多,个子不高,出门便叫道:“我姓胡,名建军,又叫胡八一。外号阿里巴巴,就是说有我就有宝库,喊一声芝麻开门即可!阁下带什么人过来,要什么货?说好了,今年收钱不收钱,收钱只收支付宝!” 我冷冷说道:“我姓阎名罗,家住冥界十八层地狱,带勾魂无常一名,要你小命一条!” 胡八一脸色大变,大吼道:“小子,你来拆场子吗?咱家中老大外号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老二即我,老三外号胡汉三,不是说出生汉口,而是在汉口杀过三个人!你找死!” 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咬人的狗不叫!真理啊!如此虚张声势,就说明胡八一心中有鬼,他正想转身逃跑,我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拎回来,狞笑着凑上去说道:“老弟,哥哥我其实也不想要你的狗命,不过借两样东西而已!” 胡八一拍拍胸脯说道:“老大,您看中了什么就尽管拿吧,不用和我商量,也不必客气。只要我有的,就是老婆也可以借!说吧,缺什么?” 算你识相,不过还有一个人倒不是如此乖巧了。文物贩子忽然暴起,扑向毓敏,后者尖叫一声就被制住。文物贩子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路,你给我放开我的兄弟,我就放开你的女人!” 我摇摇头,叹道:“她又不是我老婆,她的生死,管我屁事。不信你问她,我是怎么和她相识的。” 毓敏结结巴巴说道:“我,我是被他捉来的……” 文物贩子稍微一怔,果然毓敏虽然外表软弱,内心刚毅之极,乘机把右脚抬起,狠狠地一跺。那文物贩子立时惨叫,放开了毓敏,抱着脚跳来跳去。毓敏慌忙凑到我身边,我看她眼泪珠儿又几乎要落下来了,责怪我道:“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不是刚才说过吗,你又不是我老婆,我没这个义务。” 毓敏几乎气死,之后一直板着脸不理我。我无所谓,拍拍胡八一的肩膀,说道:“也没事,就借你吃饭的家伙?把你那些盗墓的工具,借我一下。” 胡八一怔住,原本他以为我是黑吃黑的文物贩子,哪知不过借几样盗墓的工具,这些洛阳铲啊,老鼠衣之类的工具,并非特别昂贵的东西,虽说一时难得,细心搜集一下,不过几个礼拜的功夫又可以弄过来了。我见胡八一发愣,说道:“我不是刚才说过吗,我也是同行,现在有个大买卖,但是缺少趁手的工具,所以向你借一下。” 胡八一为人圆滑,借此喜道:“不如让兄弟我也参一把,有财大家发!” 我说道:“眼下还不需要你,我先去探探风声,倘若真的人手不足,叫你来也无妨。” 于是胡八一转身入棚户,打开炕洞,掏出一皮袋给我,我稍微检查了一下,这个胡八一是好手,里面的工具一应俱全。离开时候我说道:“对了,要是有个叫马立城的人过来,你就告诉他,就说我朱恒淮去一趟故宫了。” 胡八一骤然听到“马立城”的名字,立时张口结舌,脸色煞白。表叔好生厉害,道上的人对他怕极了。 毓敏一推我埋怨:“你糊涂了不成,存心透露给马立城消息?” 我摸摸她的小脑袋,叹道:“可惜,你不如你姐姐聪明,要是她立即能够想通。这叫作欲擒故纵。以马家的势力,迟早都会探明清楚我们来过这边。但是我却直白地告诉胡八一我要去故宫,然而手中的工具又是盗墓之用。你且想想看,故宫有坟墓吗?没有!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这是我的疑兵之极,故意引开他们去其他地方,其实恰恰相反。” 毓敏恍然大悟,眼神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便只有蛮力,就知道欺负我,现在看来,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狡猾奸诈之极!” “过奖!过奖!” 这是我过去在越南打仗时候最常用的计策,打地越南猴子鬼哭狼嚎,眼下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热带丛林,无处不在的敌人,没有任何援兵……思虑之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不远处的故宫,买票进入之后,毓敏急急忙忙拉着我找寻线索。 “首先,找到故宫的中轴线!” 所谓中轴线,古代帝王皆自诩受命于天,皇宫对应天上九重天庭,坐北朝南,宫殿中轴线必须与子午线重合。一入沈阳故宫正门,就以大清门、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中心分割线为中轴线,把沈阳故宫完整的分为东西两部,也把整个沈阳老城分割为两半。由此可见中轴线的重要性,它往往对应天命。 哪知下一句毓敏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沈阳故宫的中轴线并不对准了正南,它偏西一点!” 我不信,掏出指南针核对,果真向西偏角三四度。我说道:“不对啊,这岂不是不正常了。十七世纪的时候,我知道测量技术已经很高了,这么庞大的建筑,不至于出现偏差。这事关皇权风水,设计师一个不好,可要砍脑袋的!” 毓敏摇摇头,说道:“这是有意为之……” 忽然一阵喧哗传过来,我们看过去,不禁吃了一惊,原来是马志诚的人马和原本毓敏的手下一起来到故宫,虽然不是马立城的人,不过也够人头痛了。毓敏面露惊喜之色,我冷冷浇凉水:“此刻你要过去也可以,大不了再做马志诚的傀儡罢了,完事之后,说不定就丢入黑龙江的冰水中,冲入大海!” 毓敏顿时醒悟,咬咬牙,脸色刚毅的神情显现,她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避开他们,沿着中轴线,一直走到和子午线交叉点,那里……” 眼见他们越来越近,一时躲避不了,我忽然侧过身,抓紧毓敏的腰肢,亲住毓敏的小嘴。她呜呜叫不出声,眼睛瞪地大大,那些人马走过,看到我们都是显出鄙视的语调“狗男女”,当时民风不开放,像这种西方式礼节人们好奇多于鄙视。却也不理会我们,顾自走开了。 我放下毓敏,她满脸通红,抵着头害羞,我拉着她低声道:“没时间装娘们了,走!” 我们极速飞奔到两条线交叉点,正是在凤凰楼的一块地砖上。从外表上看,丝毫不起眼。我狐疑地盯着毓敏,她说:“打碎这块砖,然后挖下去!” 我吓了一跳,这么大的工程,能不惊动人吗?转念一想,于是把几个游客赶了出去,关上大门,从皮袋里掏出一点石灰在门上写到:“装修!”暂时不会有人打搅! 然后我又在皮袋里掏出几样家么,好家伙,这个胡八一手段不错,弄来了美国货,装卸式的鹤嘴锄。我抡起锄头噼噼啪啪,砸碎两层砖头,露出一块一尺见方的大石板。据我所知,古代宫殿的地基都是以砖块密密麻麻铺就而成,例如北京故宫不下用了数百万块,最厚的地方用了五十层砖块。虽说沈阳故宫不如北京的那么宏大,但是不至于用石板代替,寒酸之极。我又抬头疑惑的凝视毓敏,她点点头,示意我继续干下去。 我抡起锄头一顿蛮力,砸碎了石板,那石板碎块噗噗往下面掉下,我伸长脖子凝视挖掘的洞口,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石板之下,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在寒冷的冬天里嗤嗤冒着暖气,犹如一头猛兽张开大嘴在呵气…… 我呵出一口凉气,想不到在沈阳故宫内部,竟然深藏如此隐蔽的通道,回过头瞟了毓敏一眼,问道:“这便是你们先祖万一战事不利,用来逃命的隧道?” 毓敏怒道:“胡说八道,这怎么可能!虽说后来的子孙不孝,但是创建故宫的乃是太祖奴儿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他们都是战场拼杀的英雄,怎么会修建逃命的隧道呢?这里面,蕴藏着我们满洲人的一个大秘密?” 我问道:“这是什么秘密,你且说说给我听一下,也好证明,这并非奴儿哈赤胆小害怕而布置的亡命场所!” 毓敏缺乏心机,叫我随便一激就滔滔不绝说出来:“所谓中原正统王朝,便是金、木、水、火、土‘五德’相生相克,循环轮回,例如金元代木宋,火明取金元。我满洲大清原先叫唤作大金,明火克金,大大的不吉利,于是便更名满洲清,以三水克制日月明。但是光光改名字只是治标之举,有风水高人指点我们,需的以五世先祖填穴掩埋,对应五行。这五世就是我太祖之上五世,直至远祖孟特穆为止,正好五个。福陵且不用说,里面是我太祖皇帝,故宫内掩埋的就是显祖塔克世,故宫只是掩人耳目……” 毓敏见我眼角露出狡黠的神色,这姑娘毕竟不是绝顶大笨蛋,顿时醒悟,骂道:“你这个大坏蛋,我就知道你只会欺骗我!” 我哈哈大笑,所谓的秘密也套出个十八九,但是还忍不住讽刺说道:“我看故宫布局,十王亭八字排列,正是‘献花’态势,表明宫廷内部有污秽之事。难怪皇太极一命呜呼之后,连他的老婆孝庄也嫁给了弟弟多尔衮,帽子绿绿啊!正所谓成也风水,败也风水!” 毓敏狠狠瞪了我一眼,忍住发怒叫道:“你这人好歹也是男儿,此刻便不必多废话,好好下去探索即是了!” 我冷笑一下,从皮袋里掏出一团浸过煤油的绒毛,点燃之后扔到洞穴深处,约莫在地下十米多依旧燃烧不已,证明底下碳酸气浓度没有过高,也没有其他有毒气体。于是我放下一把坚固的尼龙绳,一角吊在宫殿的廊柱上,一角垂下,向毓敏摆了个邀请的姿势:“女士优先!” 毓敏惊慌失措地瞪大眼睛反问:“你,你,叫我也下去?” “很抱歉,我不能百分百信任你,万一你趁我在底下砸下一块石头,我岂不是一命呜呼?陪你祖先去?” 毓敏眼见势态骑虎难下,只得扭扭小屁股,顺着绳子爬下去。这条绳子专门是攀爬之用,每个二十公分打上一个结以供落脚,稍微一点能够运动的人都不困难。待毓敏下去之后,我也跟着爬下去,在洞穴底下,脚踩着泥巴,湿漉漉的。温度也比地面高,大概在零上十度左右,我们穿着棉衣都感觉非常燥热了。 我从皮袋里掏出一盏矿工灯,套在毓敏头顶,又拿出一只摺叠式灯笼,点燃里面的芯子。这皮袋真好,几乎是百宝囊一样。有机会和胡八一交流几下,把我过去考古时记熟的墓地交给他去发掘。 毓敏好奇心起,摸着矿工灯问道:“既然有了电灯,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我摇头说道:“这是为了探测地底碳酸气浓度和有害气体的!一旦浓度过高,他就会自动熄灭,而若有有害气体,***颜色就会变掉。盗墓者三宝:洛阳铲、老鼠衣和气死风,其中的灯笼就是气死风。乃是盗墓万万不可缺少!” 毓敏点点头,我就在前面领路。洞穴底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布满了好像锅炉房一样难闻的气味,泥土湿答答、温热热。走了约莫几百米,前方霍然开朗。这个墓地的布局,似乎是蛇长一类,方才刚刚从狭窄的蛇颈通过,来到硕大的蛇腹。那毓敏仿佛非常讨厌狭窄的地方,此刻前方开阔,原本一直缩在我后面的便挤到前面来,方走了几步,忽然啊的一声,尖叫起来:“骨头啊!” 我抬起灯笼,在地面上犹如骨头铺就的一层路一样,地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人身尸骨,当初埋葬的时候,因为本来就处于地下,就没铺上泥土,任其暴尸天然,几百年来,不过盖了一层薄薄的尘土,尸骨形状的轮廓异常清晰,都是遭斩首之后弃尸,然而下肢全部诡异地蜷曲着! 毓敏吓得退缩到土墙上,伸手随意地摸到一团突出的枝干上,初始我也以为只是树枝吧。但是毓敏头顶的矿工灯照在上面,清清楚楚的显示,这也是一段人骨!毓敏哦卖糕的一声,毫不犹豫地扑到我怀中,紧紧抱住我的胳膊,不敢睁开眼睛,抽泣道:“太可怕了,好多死人,我们快走吧!” 我抬起灯笼,那层土墙上,密密麻麻地突出了一段段的人骨,不是腿骨就是手骨,偌大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地不下数万条突出的肢骨!场面惊人。果然是人殉!奴儿哈赤占据辽东之后,杀绝三百万汉人,然而后世发掘的尸骨不多,叫人不禁啧啧称奇,想来都是埋藏在特殊的场所,一来掩人耳目,二来人殉! 毓敏抱紧了我,叫我行动不便,我的手落在她脑袋上,轻轻抚摸,说道:“这都是你祖先造的孽,你后人居然不敢看?” “我不要我不要!” 毓敏死死不敢睁开眼睛,我无可奈何,说道:“你抓住我的手,我慢慢带你过去,记住,要是你自己绊倒了,碰到什么骨头之类的,是你自找的麻烦!” 我只能像牵着小孩子一样,拉着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慢慢通过这条殉葬坑,粗略估计一下,面积大概在五千平米左右,尸骨不下十万具,真是杀人如麻!假如包括那些看不见,那数目更是惊人。按照堪舆学术上的说法,那么多尸骨人殉,岂不是大煞?不是祸及子孙,就是自己不得好死! 毓敏忽然摇摇我的胳膊,低声说道:“你听,是不是有声音,我好像听到有人过来了!” 我叹道:“胡说八道,这里除了你我是活人,其他的都是死人,会有什么声音。说不定是田鼠啊冬眠的蛇啊,被我惊醒了!” “不是不是,我真的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低头见毓敏满面委屈,似乎真的是如此,她双目合上,注意力集中在耳朵,听力自然比我敏锐,我也试着闭上眼睛,凝神倾听,似乎真的有人在讲话,越来越近,我猛然张开眼皮,回头展望来路,顿时脸色大变! ** 六十一 蛇颈小道里***攒动,人影叠曳,几十个火把呼啦飞掷过来,或落在殉葬坑里,或钩在土墙突起的人骨上,照亮如白昼。敌人踪迹尚未完全展现,便给我先来一个下马威,我心头一凛,马志诚的人马和毓敏部下一一从蛇颈小道里挤出来。 带头的家伙我认识,正是老相识,两年前被我在明孝陵痛殴到连他妈妈也认不出来的江上苇。他单手持一个火把,指着我大叫道:“我说过事情奇怪,这对男女怎么看都眼熟。况且之前来故宫的时候,就是为了寻找线索。而凤凰楼大门紧闭,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呵呵,朱恒淮,这次你逃不了了,我脸上的伤口可是对你记得很熟!” 我冷冷一笑:“终于想起了,上次见面,我还以为你胆小不敢出声,原来是被我打成脑震荡失忆了!” “你!” 江上苇暴跳如雷,金阿大制住他说道:“不要轻举妄动,主子还在他手里!” 我眼角余光偷偷瞄了毓敏一眼,他们原来是顾忌这个女人,难怪不敢大打出手。心念转动,立即扑上去捉住毓敏,把手掐在她脖子上,威胁道:“你们不要过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同时又在毓敏耳边轻轻低语:“你也配合一下,不然被带回去,倒霉的可是你,秘密我都知道了!” 毓敏正义凛然地高声呼叫:“你们不要管我,上来打死这个恶贼!” 我心中颇为满意,毓敏没有装作弱不禁风,反而高喊不要顾忌她,却越发使得对方束手束脚,金阿大不住约束马志诚的人马,以防一不小心,就伤及毓敏。 我挟持毓敏慢慢退下,从蛇腹进入蛇尾部分,通道霎时又变得狭窄。我们两人快速穿越,沿途不时破坏,制造路障。 一边走我一边赞扬道:“你比我认识的勇敢聪明。” “谢谢,恭维话我喜欢听。” 女子沉静地回答,我倏然愣住,察觉不对,迟疑地问道:“你是……毓灵?” 女人点点头,我好奇心起,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莫非你们姐妹交替丝毫没有规律?” 毓灵说道:“刚才,就是你捉住我的时候,我便回来了。呵呵,我也不清楚我们姐妹为什么会换来换去,不过即使有规律,我也不会让你这个塞我臭袜子的恶贼知道!”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小声说道:“谁要你色诱我,我怕一时抵挡不住,只好捆住你!” 毓灵媚然微笑:“你承认我的魅力了,且放你一马!” 她往前头瞟了一眼,举手示意停住,轻声说道:“到了!” 毓灵指的便是满清显祖塔克世的坟墓到了。 我举起灯笼,抬头看着前方,一看之下,大失所望,好歹也是一个蕃王,虽然也是追封的。但是墓室简陋之极,就是一堆木头搭成三角形,中间竖起来,就如一把举行雨伞,而木头就是伞骨。这结构有点类似于流行于西汉前的“黄肠题凑”形式,但是形式大大的简化。恐怕就是当时的中等人家墓室都造的比这个好! 我心中奇怪万分,疑问道:“机关呢?好歹也是所谓的皇帝,怎么如此简陋?看来你们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大大地怠慢祖宗了!” 毓灵说道:“我满人先祖信奉萨满教,殡葬习俗是火葬、树葬以及兽葬,土葬是受到你们汉人习俗影响才渐渐形成习惯的。再说了,墓穴虽然简陋,但是上面的乃是我大清的皇宫,有这般浩大的建筑群为陵寝,也不枉风光一场。置于机关无所谓,这里是依照风水师布置,若是有机关反而大煞风水。再说了,墓穴隐蔽异常,又是皇陵,有大清一日,就不可能遭到发掘,有何必要装设机关?” 我点点头,萨满教是一种原始宗教,被通古斯人信奉,墓穴简陋也不稀奇。之前我看到的蒙元开国大汗铁木真,亦是一般的简陋异常。说实在的,毓灵聪敏伶俐,乃是非常妙的伙伴以及助手,可惜不知怎么的,我更加怀念那个笨姑娘。 我从皮袋里掏出工具,一把铁铲,装上折叠柄之后拨开堆积在一起的木头。数百年过去了,这些木头不是上好的黄肠木,仅仅普通的杉木,发黑腐朽,老早破烂不堪,轻轻一动,立时化为一堆碳末,露出了里面的棺木。毓灵阻止了我的进一步打算,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我看着不住冷笑,既然掘了祖宗的坟墓,何必再这般假惺惺地作态一番呢? 毓灵睁开眼睛,说道:“让我先进去!” 我稍稍发愣,这女人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毓灵顶着矿工灯,向我讨了鹤嘴锄,扭扭小蛮腰先从那拨开的洞口进去,我问道:“可以吗?我也进来了。” “好的!一切正常!” 里面回答。 虽说如此,我疑心病仍然很重,顶着铁铲进去,唯恐毓灵给来个那么一下子,就得留在这里陪葬了。到了里面,大约十几尺见方,能够容纳二十来个人,居中正是一架东北才有的三人合抱巨木挖空的棺材,地上零零碎碎放着一块棺盖碎片,都叫毓灵用鹤嘴锄劈开。我也凑上去查看,看到毓灵跳进棺木里面凝视着里面的情形。她脚边躺着一具硕长的骨架,推测身高不下一米八,头西而脚东,因为通古斯人以西为贵。旁边陪葬了一些已经发黑东西,勉强才能辨认是铠甲、马镫和武器等。不过我见颅骨歪在一边,颈部明显有刀砍的痕迹。 “他是被斩首而死的?” 毓灵说道:“我家先祖,可是为你们明室卖命而死啊!却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太祖才以七大恨公告天下!” 我呸的一下,嗤之以鼻:“所谓七大恨我也听说过,所谓一恨塔克世为大明征战而死,既然是军人,征战而死死得其所,而且明朝也没有亏待奴儿哈赤,辽东大帅李成梁还收养了他。结果却是养虎为患,奴儿哈赤反而卑鄙地坑害了养父。这样彻底暴露了奴儿哈赤是一个阴险狡诈、忘恩负义的伪君子真小人!二恨和四恨是世仇叶赫部落,本是蒙古人,也把这个帐算在明朝头上。三恨却是他胡乱杀人,杀人自然要偿命,他反而振振有词,杀人有理,果真是个杀人狂、大屠夫!五恨是他老婆被蒙古人夺走,又算在明朝头上!六恨是奴儿哈赤非法侵占别人土地,这自然不允许。七恨最为可笑,因为讨厌一个人,硬生生把个人恩怨也凑数算上!由此可见,所谓七大恨只是一个流氓土匪造反的借口而已!” “你!” 毓灵气得眼珠鼓鼓,和青蛙一样,本以为我读书少便可以压住,岂不知我老婆连历史学硕士都读完了,我再烂也不至于无知到这种地步! 砰! 一个火把猛然之间落在墓穴的腐化木上,已经碳化的木头立即燃烧起来,冒出滚滚浓烟。随之一阵嘈杂,越来越多的火把扔过来,不时有人叫道:“困住朱恒淮,快把主子救出来!” 我和毓灵对望一眼,立时把对峙抛开。我拉住毓灵的小手,以一把铁铲开路,拨开飞来的火把,慌忙逃窜出墓穴。 转眼墓穴大火滚滚,因为场地有限,烟雾不能散开,视线受阻,反而让我大大的便利。只因马志诚的人马都手拿火把,明晃晃,一看就知道在何处。我心念转动,关掉毓灵的矿工灯和手里的灯笼,顿时在浓烟里犹如隐身人一样。我拉着她的小手避开众人,摸索来到土墙边,趁着那些家伙一片混乱,慢慢移出蛇尾小道,逃之夭夭。 毓灵喘喘气,说道:“好不容易逃出来了。” “下次难说了,这回是他们太蠢,没有盗墓经验,哪里能在墓穴里放大火,这才让我们有机可趁!不过……” 我忽然揪住毓灵的衣领,把她高高举起,喝问道:“你对我究竟隐瞒了什么!” “方才在塔克世的坟墓里,由你先行进去的,之后我才过来。直到马志诚一伙开始进攻,你并没有任何动作!别以为我是白痴!必定先前你在那里隐藏了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毓灵呼吸困难,小手只是握着我的手腕。我把她放下来,这妖妇方喘了一口气,又放出媚态,如蜗牛一般粘上来,在我耳边吹起若兰:“恒淮贝勒怀疑奴家了。那么,要不……”女人拉着我的右手深入她的衣襟内,“将奴家的衣服一件件剥开,细细检查一番,说不定有贝勒爷喜欢的东西呢!” 我的手掌触到一团温软的圆肉,当即如触电一般缩回。毓灵既然这般有恃无恐,若是真搜查起来,连根毛也找不到。因此不必要再大动干戈,万一中什么奸计,那可糟糕大吉。 “滚开!” 我不耐烦地赶开毓灵。 女人发出胜利笑声,咯咯说道:“恒淮贝勒真是有色心五贼胆,方才你明明摸得好厉害!” 我恼羞成怒叫道:“你这**,给我自重一点!真的惹恼了老子,定将你剥开衣服,好好**一番,满足你的受虐感!” 毓灵洋洋得意,我算败给她了。 我一言不发,拖着毓灵来到传过蜿蜒的蛇颈小道,来到洞穴出口,那条绳子依旧悬着。我抬头仰望,上面天光大亮,偶然有人影压过,应该是马志诚的人马在巡视。假如这般贸然爬上去,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我眉头一皱,转回身在殉葬坑取来了几个骷髅头。毓灵浓眉微蹙,不悦地低声说道:“带这个东西来干嘛?怪恶心的!” “闭嘴,这是我们等会儿的逃命法宝。我先爬上去,你跟着,千万不要落下了。” 然后掏出一条细绳,穿过骷髅眼窝,挂在背后,爬上绳子,快要到达的时候,把骷髅取下来,用力抛出去。骷髅咕噜咕噜滚在地上,果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我不时听到有人惊呼:“啊,这里怎么有个人头骨,有鬼?” 好机会! 我猛然跳出洞穴,落在地上,环视四周,不过五六个马志诚的人马。他们也被吸引过来,认识我这人,立时面露凶光扑上来。可惜,五六个人而已,对我而言小菜一碟! 我狞笑着掏出铁铲,噼噼啪啪,砸得好生痛快,那几个家伙被打得抱头鼠窜,狼狈逃跑。这时毓灵也爬了出来,忽然高兴地抱住我的胳膊,笑嘻嘻说道:“朱恒淮有勇有谋,我毓灵算是见识了。不如我嫁给你,咱们明清皇室本是世仇,借此和解,如何?” 我装作可惜说道:“不成,我已经结婚了,就是我老婆肯,你也只能做小的。堂堂满清的和硕公主,居然做朱家肃王的小老婆,传出去不叫那些世家皇族笑死?” 毓灵脸皮奇厚无比,对此嗤之以鼻:“无妨,反正只是虚名,现在穷的到处找宝藏。假使找个有本事的男人做小老婆,也胜过做别人的傀儡。” 算你狠! 我带毓灵出去,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于是趁人不注意,偷了几套衣服,回到旅馆换上。毓灵这**先脱下外套,抛了一个眼神:“贝勒爷要不要欣赏奴家沐浴更衣?” “滚你娘的!” 我们简单地吃了一下中饭,这点上毓灵就不太计较,再是粗糙的食物也是皱着眉头吃下。我问道:“恐怕那个秘密你已经知晓了,那么下一步去哪里?” 毓灵淡淡说道:“沈阳城东两百里,哈达沼泽!” 我说道:“那岂不是到了抚顺?先不说我们怎么过去,现在连出沈阳城都是问题!到处是马立城和马志诚的手下,交通要道必然被把守,我们几乎动弹不得?” 毓灵只是简单的弹了弹眉毛,说道:“我看中的男人,不至于无能到连这点能耐都不行?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我暴跳如雷,这个娘们真不知道好歹,见她侧躺在**休息,真想狠狠揍一顿!只是打量那优美的姿态,却又软下来。 我外出买了一张地图,细细钻研,无论水路陆路,都是几乎毫无把握,不禁叹了一口气。猛然之间,心里忽然有了个想法,既然不能从道路上下手,为什么不能能从人上面下手? 大喜之下,我把毓灵从**拖下来问道:“你会开车吗?” “当然,在美国,几乎每个正常人都会开车。” 我满意的点点头,带着毓灵外出,隐蔽着来到检察院,上次被我轻易地入侵,这次防守亦是如常,丝毫没有改进。据我所知,警察方面有不少马立城的人马,而检察院却是马志诚的地盘,两方势同水火,斗的相当激烈。我悄悄的摸掉警卫,把毓灵安置在一边,走了进去,迎面就碰到冤大头——那个胖大检察,我笑着打招呼:“老兄可好?” “你是……” 胖大检察脸色陡然变掉,立时认出我便是那个救出马立城的入侵者,正要转身逃跑,我已经制住胖子了,狞笑道:“老子杀人如麻,你要死要活?” “活,活!” 胖大检察忙不迭地答应。 “要活,好的,先打电话告诉马志诚,就说道在城东出城口发现朱恒淮和毓敏的踪迹,但是也被马立城的人发现了,现在正在大打出手,快来支援!” 于是胖大检察照吩咐做了,我再说道:“顺便借你一辆车子!” 我把毓灵叫出来,偷了几件检察院的衣服披在身上挂羊头卖狗肉,挟持胖大检查开车出门。毓灵听了我的计策之后眉头扭起来说道:“你怎么出了这般拙劣的一个主意,想挑逗马家内部争斗,假如我是马志诚,先去确认一下,就可以揭破你的诡计。” 我微微一笑:“假如马志诚也这么想,那么我的计策就成功了。当马志诚确认东边没有问题,而又收到检察院受到袭击的报告,你想,他会怎么认为?他一定会想,定是朱恒淮这个家伙想挑动两方斗争,吸引注意力,然后乘机从相反的地方逃跑。那么,东边的守卫力量必然大大削弱,何况我们又披着检察院的皮!” 毓灵点点头说道:“这个主意才可以。” 我们一路有惊无险地闯过,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胖大检察可怜巴巴地求饶:“你们出也出来了,放小的一条生路……” 这个家伙看着就恶心,我平生最讨厌光头和胖子,偏偏他两者都占据,当下一脚把他踢到车外,扬长而去。 到了抚顺,我买了一点备用物品,汽油、食物和其他工具,一起开车载到沼泽边。沼泽是东北特殊的湿冷地理环境下产物,大多分布在低洼河流、水泡地域。因寒冷气候中蒸发量极少,地下粘土、冻土层结合形成不透水层,加上地势低陷,地表水源排泄不畅,就使得土壤中水分积累过度产生了沼泽。到了冬天,原本容易陷入的沼泽不少地段都冻得硬梆梆和柏油路一样,所以很容易地把汽车开进去,直到晚上天色渐渐转黑,前方露出一栋小棚子的黑影,我对毓灵说道:“天色不早了,今天我们暂时休息一下,明天再行动。毕竟黑灯瞎火的情况下在沼泽是很危险的。” 毓灵点点头,刹车停下。我开门走下车子,外面可比封闭的车子冷多了,冷风呼呼咆哮,打在脸上非常疼,四周都是突起的一团团,估计为芦苇之类的植物,叫大雪覆盖了。我走到小棚子门前,高声叫道:“有人吗?” 没有回音,我见棚子门没有锁上,正要推门进入,忽然发现门口堆砌了不少衣物,被寒冷冻的硬梆梆,心中暗自奇怪,不禁提高警惕,于是方推门进入,猛然看到里面躺着一具裸尸! ** 六十二 我骤然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后退几步。纵然我是从事考古行业,见过的尸体不下几十种,有干尸、有腊尸,从未遇到过这般离奇的死法,除了在皇陵村看到的那种人尸……我瑟瑟打个寒颤,夜深人静,越发诡异! “发生了什么事情?” 毓灵拎着灯笼过来,循着我的目光瞟过去,啊的轻轻一叹,浓眉卷起来。她胆子比毓敏大上很多,不至于见到尸身也害怕。 我让毓灵隐蔽在身后,拾起铁铲小心翼翼地闯入小棚子,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有危险才送了一口气。我走到尸体边,用铁铲头把尸体翻了一个身。冬季死人很难判断死亡时间,此刻尸体冻的硬梆梆,加上那白花花的肉,就如冻猪肉条一样,不禁叫人一阵恶心。我半跪在地上,地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由此尸体留下一个明显的人形,可见他死了不下一个礼拜。不过衣服堆在一边,衬衣的扣子掉下,仿佛死者是匆忙脱衣,但是到最后死掉也没有把扣子揭开。 毓灵细细打量了尸体一遍,分析道:“尸体身上除了死亡前跌倒的碰伤之外,没有任何伤痕,类似于冻死!一般冻死的人,由于血液供氧不足,大脑会迷乱产生幻觉,让死者以为是在火炉边,热得脱掉衣服,这样越发加快死亡过程。”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 我把尸体的硬梆梆的脖子勉强抬起来,指着颈部和下巴接合处,有一个细微的小洞,我说道:“似乎被什么东西袭击了,而且这种东西有剧毒,使得他在极短时间内因神经中毒产生幻觉,活活冻死!” 毓灵微笑道:“你的毒物常识挺丰富的!” “别忘了,我参加过越南战争,在丛林里面,毒物可不少,几乎天天打交道!” 毓灵抿嘴微笑:“你这个西毒欧阳峰!” 我愕然问道:“什么?吸毒……我可不吸毒……” (注,当时金庸小说在大陆本土以手抄本等形式开始流传,不过我们的主人公似乎还没有看到过) 我把尸体拖了出去,浇上汽油,毁尸灭迹。烧不尽,正好把地上的冻土烧软了,正好草草掩埋了事。我闻到一股烤肉香味,毛骨悚然,几乎想到是那种肉了! 待我回到小棚子的时候毓灵已经把里面简单打扫了一遍,此刻正发起了炕火,暖烘烘的。毓灵脱下笨重的外衣,着轻巧的毛线衫,利用小棚子里的锅子正在煎肉,原来肉香是从这里来的啊! 毓灵听到我进来,转过头笑靥如花,招呼道:“老公,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吧,快来吃饭!” 我一怔,也没有发火,只是辩解道:“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你可不要打主意啊!” 毓灵霎时呆住,许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夺不走你的心。因此请求你,便在此刻扮演一下我的男人,即使你想着其他女人也无妨……” 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毓灵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妻儿。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毓灵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毓灵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小棚子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毓灵难道没有**,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毓灵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孩子的!要是你早两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毓灵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爱尔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毓灵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毓灵最大的悲哀! 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原本趴在我胸口的毓灵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毓灵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半里外汽车压榨大雪的声音,顿时暗暗后悔。我缺乏雪地作战的经验,怎么忘了,在雪地上追踪最是容易,只要循着汽车轮胎印一路跟过来就可以了。不过对方也太托大了,居然只派了一辆汽车! 我低声对毓灵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毓灵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女人撅起小嘴不高兴地嘀咕:“我又不是姐姐,那么聪敏机灵!” 原来是毓敏!不知怎么地,我一阵失望。 毓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敌人只在半里之外,以汽车的速度,转瞬即到,我忙不迭地拉起毓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 在小棚子外面,沼泽地上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过来一辆汽车,在我们的车子边停下,我听到有人惊奇地说道:“有人来过了!这车子,不是那个朱恒淮的吗?” 果然是来找我们的,但是下一句又道:“可恶,大雪天的冷的要死。我们到处搜寻那个姓朱的家伙。而且老陈也许久不见消息,顺便过来看看,他那件事情到底做的如何了!” “当心一点,那姓朱的很厉害!” 那两人悄悄潜伏到小棚子旁,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的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邪地大笑! 身边的毓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若是毓灵,说不定会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 “啊,这里有烧火过的痕迹。你来看看,好像还埋着什么!” 两人掏出工具,七手八脚地把烧焦的尸体刨出来,兔死狐悲,两人大哭:“老陈,你死的好惨啊!” “不对,这……这,怎么回事……动了,那个事情,竟然是真的!不要,不要……” “啊,救命!” 外面奇奇怪怪的声音,我觉察有异变,急忙从小洞窥视出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迹,工具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心中暗暗奇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想引我们出去,这种手法未免太低劣了! 啊—— 远处一声人类临死前惨叫,充满了恐惧,打破了夜的沉寂。 我心底一沉! 我心中暗暗戒备,从皮袋里掏出铁铲与鹤嘴锄,装配之后,捏在手里掂量,还是觉得铁铲趁手。想当年在越南战场上,我们战斗工兵连遭遇近身格斗,一人一把工兵铲,将手持美国丛林砍刀的越南猴子劈的鬼哭狼嚎。那铁铲砸在猴子脑袋上,顿时飞去半个头盖骨,脑浆鲜血直溅到脸上的刺激迄今记忆犹新,令我不时心跳。 我将鹤嘴锄递给毓敏,低声嘱咐:“听着,我出去查探一下动静。你好好呆在这里,不要乱动。要是有什么东西威胁你,就用这玩意砸他脑袋。保证一击毙命!” 毓敏大大的灰色瞳仁盯着我,小心翼翼说道:“我怕……” 我瞪了她一眼叫道:“闭嘴,等我回来,乖!” 我抄起铁铲,拿在右手预备随时攻击,然后钻出芦苇丛。下了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洁净,空气干冷异常,呼出的白气黏在胡子上化作白霜。我四下里打量,远处听着一辆汽车,开着车灯,明晃晃的慑人眼神。原本我埋葬尸体的地方被挖开了一个大洞,铁锹、锄头扔了一地,却不见半个人影,那具尸体也无影无踪。我心中暗暗纳闷,人跑了也罢了,干嘛连烧焦的尸体也拖走? 我凑过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汽车那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跟过去,走了几步,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但是又不像人,因为人类无法形成这种古怪的角度。顿时生疑,拿铁铲拍打几下,把物体翻过来,竟是一个死人! 他脸上满是死前惊恐不安的表情,因为实在太害怕了,面部肌肉扭曲的可怕,印在雪地上,清清楚楚的一个人形。而脊柱被打断,所以才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形状。据我所知,脊柱非常坚硬,平常极难打断,看衣服的痕迹也不像机械力施加,那是什么呢? 我心里头越来越疑惑,忽然不远处传来类似野狼的呼叫,随之是一声人类的惨叫。 沼泽地区怎么会有野狼?那是在丛林生活的! 我舞着铁铲赶过去,在汽车边,并没有人类和野狼。我到处警惕地张望,蓦地发现车门上印着一个血手印,我伸出手指摸了一下,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寒冷下也没有凝固,非常新鲜。 啪! 我腿上猛然被人一拍,我一震,抡起铁铲防备,再低头看下去,却是一个伸出半身从车下爬出来,右手紧紧抱着我的小腿,苦苦哀求:“快救救我,快救救我……” 听声音,似乎就是那两个人之一。 我眉头一皱,弯腰拉住那人的胳膊,用力把他从车下拖出来,哪知一个趔趄,顿时仰天摔倒在雪地上,那人也被我拖出来,趴在我身上。只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正要一看,魂飞魄散。 ——他只有半个身子! 一个人只有半个身子,他只有上半身,下面从腰部就断绝,肠子啊,腰子啊,稀里哗啦拖着,因为天气寒冷而冻绝,凝固血液,所以一时没有死掉,。半个身子的人我也见过,但是那只是死人。会爬会动的活人我还没有见过,当下毛发尽竖,慌忙把半截人推开。那家伙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喊救命,我大怒之极,挥动铲子将他手指劈断。半截人惨叫一声,落在雪地上! 汽车后面传来了刚才那种野狼一般的叫声,我心头一凛,操持铁铲紧紧注意着那边,雪地上嚓嚓雪花摩擦的声响,慢慢出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如同一段木头在火里烧过之后,又埋在泥土里。但是他会动!这,这不是我烧掉的那具尸体吗?他怎么活了? 这是僵尸! 我顿时醒悟,毛骨悚然,我几年来不知道挖过多少坟墓,虽说曾经听过坟墓里有僵尸,但是无论干尸还是湿尸,都一动不动的死人。因此我根本不在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然而此刻我看到了。这具尸体还是我亲手烧的。也幸亏我把他烧过掩埋,不然我和毓灵老早一命呜呼。 那僵尸动作迟缓,一步步地挪过来,我却两腿瑟瑟发抖,一动也动不了,直到那僵尸接近半截人——后者拼命叫唤,让僵尸一脚在胸口踩了个大洞,终于归天。 我咬咬牙,恶向胆边生,抡起铁铲砍向僵尸,咔嚓一下,硬生生地把僵尸一条胳膊切下来。僵尸哞哞大叫,另外一只手捉住铁铲,咔嚓几下,硬钢制造的铁铲化作废铁。 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转身逃开,那僵尸一步步朝我追来,我心中暗暗着急,这样我迟早会被累死,怎么手边没有趁手的玩意呢? 我陡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只要把汽油点着,岂不是一场大爆炸?以僵尸的速度,定然逃不掉! 当下我转身回到那边的汽车旁,找到油箱,捏开阀门,汽油汩汩落在雪地上,万事俱备,只欠明火。 那僵尸冲着我和汽车过来,我只需把手头的半截铁管狠狠砸在汽车上,利用火花点着汽油,即可干掉僵尸,这时我的心霎时吊起来……毓敏这娘们竟然不听我话,私自跑过来,开口叫道:“恒淮……” 那僵尸听到声响,居然转身朝毓敏过去。那女人一见恐怖的黑僵尸,立时软到在地。 这娘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勃然大怒,但是也只得飞快地奔过去,仗着腿脚比僵尸快,一把捞起毓敏,扛在肩上,转身又退回汽车边。 那僵尸就如笨重的黑熊一般过来,好机会,我猛然打击汽车金属护栏,砰的火星四溅,汽油顿时腾起大火,那僵尸越来越近,已经在我数尺之遥,几乎伸手可及。我冷不防以脚挑起着火的雪花,踢到僵尸身上,那僵尸动作一缓,叫我乘机扛起毓敏逃掉。 僵尸正要追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隆的惊天动地一响,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大力推过来,两人顿时在雪地上跌了个嘴啃泥。回头再看,僵尸让汽车压在底下,熊熊燃烧。 我送了一口气,但是看到毓敏又不禁大怒道:“你这个白痴蠢丫头,我不是叫你不要过来,差点坏了我的好事!什么时候你才能像你姐姐那么聪敏一点!” 原本毓敏只是惊恐不安,此刻却小嘴一扁,哭了出来:“我就知道,你也讨厌我,大家都讨厌我。你喜欢姐姐,妈妈也喜欢姐姐,为什么不喜欢我,呜呜……” 我心头一软,双重性格的毓敏(灵)里面,毓敏比较软弱,在危机重重的大家庭里面,自然不受欢迎。毓灵又骚又聪敏,相比之下,不知道比毓敏受欢迎几百倍。小姑娘一定心有不甘,带有争宠的味道! 我叹了口气:“好了,都二十好几了,还苦什么鼻子!” “不要,人家才十七吗!” 我愕然,那么说毓灵也只有十七?带有西洋血统的女人脸相长得成熟,我都几乎以为她二十五以上了,只是身材暂时有些欠缺,估摸几年之后,即可长成大胸女子! ** 六十三 我本想趁夜色及早离开这里,毓敏提醒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行走沼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万一不小心陷入大雪覆盖的冰层,就会活活冻死淹死。我只得放弃这个计划,回到小棚子里,不敢脱衣服,相互拥抱取暖将就一夜算了。 晨曦微明,我低头看看怀中的女子犹如睡美人一般沉静恬美,偶然缩缩身子,露出一个可爱的表情,心中哀叹她的不幸。我摇摇毓敏,叫道:“起来了,天亮了!” “不要!”毓敏把脑袋钻入我怀里,“让我再睡一会儿,很舒服呢!” 我苦笑不得,不知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毓敏还是毓灵,忽然恶作剧心起,猛然拍拍她的屁股,大叫:“太阳都晒屁股了!起来!” “啊!” 女人马上弹起来,这个动作毫无疑问就是毓敏。 她不悦地朝我翻翻白眼,顾自下床,在外头简单地用白雪擦擦面颊算是洗漱了。之后我们吃了一点昨天剩下的大列巴,马上驱车前行,约莫走了十几公里,毓敏不时拿着指南针核对地图,来到一片几条小溪河流交汇的地方,她高兴地大声欢呼:“我们到了,五指洲!这是我们祖父觉昌安的墓地!” 我不禁疑惑起来,眼望前方,所谓的五指洲,是一片小河洲,受到河水经年的冲刷,形成一条条沟渠。整个个河洲恰好伸出五块陆地,沟渠便是指缝,形象之极。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话说你个什么先祖,好歹也是三百多年前死的。以河水冲刷来估算,这个河洲老早应该不见了,你会不会观测错误?” 毓敏狡黠地眨眨眼,笑道:“别忘了几十年前,我的曾祖父又调查过所有的情况!” 毓敏快步带着我向五指洲的中指奔去,来到一棵白桦树下,毓敏叹道:“沧海桑田,几十年前的小白桦都变作参天大树了。就在这下面,是觉昌安的墓地” 我掏出鹤嘴锄试了一下,泥土远比我想象的松软,不禁暗暗奇怪。冬天的冻土总是很硬的,这次我连烧土解冻都不必了。挖了半晌,一个两米多深洞穴下,露出一块石板。毓敏大喜说道:“就是这里!快快!” 我都成了苦力! 我腹诽一声,索性将石板砸个稀巴烂,下面便是石阶。我用棉绒测试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之后,示意毓敏可以和我一起下来。 我们不过走了七八步,就到了墓穴。这里是沼泽地区,虽然冻土经年不化,但是毕竟是有水的区域,墓穴不可能造的太深,防止被水淹没。不知怎么的,我的危机感觉越发浓重,莫非里面埋伏了僵尸? 想到昨晚那个怪物,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像这种沼泽加冻土的环境,极其容易产生湿尸或者腊尸,说不定就是变成僵尸! 毓敏则是一阵欢呼,被成功的喜悦压倒,居然不再变得害怕尸体和骨架,正要打开腐朽的棺木之际,只听哗啦呼啦一下,棺木盖猛然从内而外破碎,跳出一个人形! 这是什么?僵尸? 我大骇,正要扑上去拯救毓敏,倏然旁边墓穴的墙壁泥土忽然崩塌,冲出几个戴着呼吸面具的人,趁我惊愕之极没有反应,顿时把我按倒在地上。这是人! 墓穴里一片嘈杂,脚步声、说话声和毓敏的呼喊响彻一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眼角余光瞄到把我制服家伙的面具,乃是典型的毛子货,军用级别,是谁有这种手段和能力? 不久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恒淮,许久不见。” 后面的人把我拖起来,我当然也看到了这个熟悉的人——表叔马立城,他面色一如既往的冷淡平静,而旁边的就是毓敏,被两个人紧紧抓住,眼神中充满恐惧。 我冷笑道:“表叔好手段,果然不像马志诚那么蠢,数次让我从容出逃。” 马立城说道:“要把你逮住我可是费尽心思,但不说叫国外的弟兄带来许多先进设备,光是把这个墓穴布置一番都费了我很多心思。不过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情报!” 从马立城背后走出一个家伙,面熟,那个江上苇。 毓敏立时惊讶地问道:“你,你不是和阿大他们一起在马志诚那边吗?” 江上苇讥笑道:“那个马志诚无脑无能,做他的手下吃亏多受惠少。选主子也要一个能干的。再说,我和这个姓朱的有深仇大恨,今日终于能报的大仇!” 毓敏大怒,骂道:“你这个叛徒,亏你还自称正黄旗,妄为旗人!” 江上苇得意洋洋地指着马立城说道:“听着,他才是正牌的皇帝继承人,太祖奴儿哈赤的苗裔,而不是像你这种,血统玷污到居然混上洋鬼子的女人!” 毓敏猛然抬腿,重重地在江上苇裤裆里踢了一脚。后者立时面目扭曲,捧着下身软软倒下,痛苦地滚来滚去。 我大笑道:“踢地好!” 马立城懒得理会这种卑劣人物,转而问毓敏:“我得到了觉昌安的遗骨和遗物,但是我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下一步的线索,你告诉我,这个秘密究竟在哪里?” “死也不会!” 毓敏转过脸。 我素知毓敏看似柔弱,但是也有刚强的一面。若是用强,马立城恐怕不会得到任何消息,我暗暗叫苦,若是毓灵在,定会周旋一番。 幸好马立城没有打女人的爱好,说道:“我会有办法让你说的。” 他一挥手,一个黄毛洋鬼子过来,手中拿着一个注射器,马立城介绍说道:“这是苏联刚刚发明的自白剂,一旦注射,即使性格再刚强的人也会乖乖吐露心头最隐秘之事。当然,唯一的坏处是对大脑有严重损害。我给你二十秒选择!” 毓敏犹豫地看了我一眼,我淡淡笑道:“即便你说了,失去的不过财宝而已,日后还有机会获得,若是变成白痴,大大的不妙!” 毓敏点点头,低声说道:“好吧!先把我放开,我有几句话和他说说。” 马立城露出笑容道:“不亏是我好兄弟,居然说服了这个女人。似乎她很重视你,可不要做出对不起白水的事情啊!” 毓敏揉揉受到粗暴对待的胳膊,走过来,在我耳边低语:“等下我一喊,马上 说着,忽然一口咬住我的耳朵,我猝然不防,惨叫一声,只觉得撕心裂肺的疼痛,耳朵一下子少了一块。 那毓敏口中叼着我一片血琳琳的耳朵,恶狠狠叫道:“你这个恶贼,先是劫掠我,再以重重恶毒下流的手段欺负我,恨不得将你肉食!今日终于可以尝我心愿。” 马立城等目瞪口呆。 这种情形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原本以为我和毓敏亲密无间,至少也是通力合作。哪知女人一口就咬掉我几乎半个耳朵,血琳琳地吞下去,显示仇恨之极。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你这个毒妇,原来一切都是你伪装出来的!好狠毒!你这般蛇蝎心肠,迟早遭到报应!” 马立城不耐烦地阻止我们:“好了,统统给我闭嘴。我没有心情和时间听你们打情骂俏、报仇雪恨。女人,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交代,秘密究竟是什么?” 毓敏冷冷说道:“你需的把觉昌安的遗骸抬出来,放到外面五指洲的中指部位。” 马立城眉头稍微皱了一下,虽然不明白毓敏为何要这般做,但是想想也没有其他坏处,于是吩咐手下照做。其实整个觉昌安墓穴老早叫马立城在另外一头打通,开了一个三人大小的口子,叫上数个精壮汉子一起抬起觉昌安的腐朽棺材,小心翼翼地抬到外面。余下几个人押着我,跟随马立城一起走出。倒是那个江上苇,毓敏那一脚踢地太狠,此刻还在地上滚来滚去,没人理会。纵然活下来,恐怕也做不成男人,当真是前有古人后无来者了! 毓敏走到觉昌安棺木前,棺盖已经打开,半腐朽的尸骨和殉葬物品发出的奇怪臭味熏地毓敏浓眉卷起来,看了几眼,她捂着鼻子说道:“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马立城点点头,这般重要的关键,确实不能让其他人知晓。 毓敏凑近马立城,正要对着他耳朵悄悄话,马立城忽然说道:“你稍微离开我一点,我可不想也被咬掉耳朵。我说是吗?恒淮老弟?” 他略带讥笑地瞟了我一眼,我不禁大怒,耳边似乎疼地越发厉害了。 毓敏怏怏不快,说道:“好吧。” 她向后退了几步,这时她做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动作! 毓敏大叫一声:“跳河!”说着飞身纵入冰冷的河内,撞破冰面,随水流下滑。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几乎是她呼喊的同时,带动押着我的两个人前进。虽然我双手被抓住,动弹不得,但是我身子和脚还能运动,加上我力大无穷,猛然间就拖着两个人纵身一跃,摔入河面! 那零下几十度的冰水一激,我顿时打了个哆嗦,抓住我的两个人受到刺激也放开了我,岸边马立城猝然不及,顿时恼羞成怒,大叫道:“快,快抓住他们!” 因为冬季河水冻结,只有冰面之下暗潮涌动,所以他们立即冲到冰面上来。 我伸出左手一拳,击打在旁边被拖下的那个家伙身上。但是水里运动不畅,原本这一拳能够打碎头骨的力道,如今只是把这个家伙打远。而另外一个家伙也过来,伸出双臂从后将我拦腰抱住。 这个姿势在水中最能制服敌人,可惜我出身的解放军陆军第一军第一师却是一个水陆两栖部队,号称陆上猛虎,水中蛟龙(注,这是事实。我在该部队受过训练)!小小水中作战,哪能难道我,顿时一个筋斗翻入水里。那人猝然不及,连接着被我带到水下,失去平衡感,胡乱挥手,乘机叫我掐住脖子,咔嚓一下解决。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游向另外一个,他让我一拳打懵了,此刻清醒过来,眼见同伴归天,分外眼红,张开双臂扑过来。 我随手砸下一块碎冰,迎面斗上去,不顾那人乱拳挥过来,强行突破,拿起碎冰直刺其咽喉。碎冰冻住之后几乎和玻璃一般锋利,立时刺穿了那个家伙的颈部,我抽出来,鲜血噗噗水枪一样地喷出来,那人浑身不住抽搐,快归天了。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自己戴上一只,瞄准毓敏的方位,潜入水下,摸到毓敏时候钻出来,对她说道:“快,戴上这个!” 毓敏也戴上面具呼吸器,睁眼一看,马立城阴沉着脸扑上来,拉住毓敏的胳膊。我立即捡起一块碎冰,重重砸在他脸上,迫使其放开。于是我拉着毓敏,一起陷入冰层底下。 冰层下暗流涌动,一直往前冲,我们忍受着可怕的酷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面具呼吸器只能坚持五六分钟,以河水的潮流速度而言,此刻我们已经飘过了三四公里。而且冰层底下看不清情况,马立城等根本无法追击! 那面具呼吸器快坚持不住了,我奋力冲破冰面,拉着毓敏海龟上岸一般地慢慢爬上冰层,双腿一蹬一蹬,移到岸边,才能勉强站起来。 我其实疲惫之极,加上浑身湿透,冷得不得了,反正几乎不能控制身子,手脚没有知觉,不住地颤动。那毓敏也是一般可怜的模样,脸色惨白,嘴唇乌青,头发很快结了一层霜。他吐出一口白气,拉着我说道:“快,找个地方脱掉衣服,不然水结冰,连皮带衣服才能脱下来!” 我勉强站起来,两人相互搀扶跌跌撞撞往前走,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哪有遮风的场所。毓敏说道:“这一定有的地方的,我曾祖父曾经说过,沿河流下去,离觉昌安五六里地的地方,有一个山洞,虽然不大,但是可以遮风挡雨。” 我虽然快坚持不下,但是不得不硬撑着。我南方人,不太适应这种寒冷气候,反倒不如毓敏耐久,过了不知多久,我意识开始模糊,渐渐觉得身边烤着一堆火,有人正在剥我衣服。这是死前的幻觉吗? 我张开眼睛,眼前的毓敏脱光了衣服,正在剥我的衣服,我身上光秃秃,就剩下最后一条短裤,我大窘,叫道:“这个就不必了。” 毓敏蛮横地说道:“不行,要是不脱掉,你那个东西万一冻坏了,今后就只能看不能用了!” 顿时说到男人的要害,只得乖乖脱掉。 我恢复一点力气,爬了起来,眼前是一个两人高的山洞,里面铺了不少稻草,有股怪味,似乎有人常常过来避风挡雨,因此柴火也留了一些。外面已经下起了鹅毛大雪,正好可以遮掩我们的踪迹。 虽然生了一堆火,但是刚刚从冷水里捞出来,感觉还是很冻,真巴不得浸在热汤中。我背后慢慢地靠近一个柔软的身子,我一个哆嗦,回头见是毓敏,叫道:“干什么?” “我冷,我们之前不是一直抱着取暖吗?现在怎么不行了……” “因为,我们都光着身子……” “不是借口!” 毓敏还是贴过来,脑袋靠在背脊上叹道:“好暖和啊!” 男人和女人光着身子在一起,只要都是健康的正常人,有谁能把持地住?所谓干柴烈火,何况我们并非圣人君子。当下我只觉得身子越来越热,热地过火了,好像从丹田升起一团火,转过头再看毓敏,只见她面色潮红,眼波流转,嫩地几乎要渗出水来,那身子单手撑在地上,摆成一个诱人的姿势。由于毓敏的西方血统很重,身材比同龄的女子丰腴,非常肉感,正是我所喜欢的类型。她扑上来,涌到我怀里,那种感觉,当下撞针击中子弹,火柴点燃导火索,一发不可收。 ** 六十四 许久,好像洗过热水澡一般舒服。毓敏趴在我胸口胡说八道:“据说,纳粹德国曾经做过人体实验,要是人类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受冻,最好的恢复方法就是泡热水澡和做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我一个巴掌打在她头上,骂道:“你才几岁,怎么尽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毓敏不满地嘟哝:“哼,在美国,有的女孩十四岁就做了妈妈,我还是第一次呢!我妈是个清教徒,她说把你的第一次要么留给上帝,要么给你最爱的人。” 我摇摇头说道:“真不能想象你们美国佬在想什么东西。” 毓敏趴在我身上胡**索,叫道:“你好壮实啊!怎么锻炼的,我曾经看过健美表演,他们虽然有很多肌肉硬块,但是在我看来都是填充物而已,你力气真大。” 然后她摸着我胸肌下去,一边摸一边还说:“现在我是你的人了,你也是我的人了。这块肌肉是我的,这块也是我的,尤其这个,更是我的!” 我倏然一懵,她调皮地摸着我的老二摇来摇去玩耍,这乃是最**的地方,那受得了刺激,顿时蠢蠢欲动,我怒火攻心,翻身又把毓敏压倒,叫道:“天作孽有可为,人作孽不可活。这是你自找的,不要怨我!” 又是很久,毓敏终于有气无力地安静躺着,忽然问道:“你耳朵还痛吗?” 我摸摸耳朵,受到凉水冻结,现在已经结痂,不是那么疼痛,只是少了一块,以后只能养长发遮掩,一想到这里,不禁怒从心起,在毓敏光溜溜的屁股上重重一打,叫道:“你这毒妇,我知道当初是为了迷惑马立城,但是为什么不下手轻点?” 毓敏柔声安慰:“我害得你出血,你也弄得我出血。再说了,你少了一块耳朵,我却得赔你一个人呢!” “赔我一个人?” 毓敏合上眼睛,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肚子说道:“我有预感,这次我一定会怀孕。我们孩子,将是继承明清皇室血统的伟大人物!” 我蓦然想到白水和文清,顿时感到内疚不已,背着她和别的女人在胡搞,虽然也有客观原因,主观上还是我把持不定。 然而我瞅见毓敏那飘忽不定的眼神,似乎在哪里接触过,心神一震,失声问道:“你是毓敏,还是毓灵?” 女人噗哧一笑,说道:“这时才察觉,不算太笨。你说说看,我是谁呢?” 我说道:“毓敏外表柔弱,但是性格刚烈,宁折不曲。在为人处世和随机应变,却有所不足。毓灵则狡猾多变,果断坚决。方才而言,毓敏的刚烈我见过了,但是那灵活的手腕和机智的变动,不禁叫我怀疑。何况,毓敏是个害羞的孩子,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胆呢?我觉得,你即使毓敏,又是毓灵!” 女人低头半响才说道:“或许这才是真的我,以前的我被分成了两个人。你知道,在那种破落大家族生存的压力非常巨大,于是就有了狡猾的毓灵,然而她内心也是需要有倚靠,又有了柔弱的毓敏。只是在遇见你之后,我渐渐的恢复成了一个人。现在的我,应该便是两人的综合,叫我灵敏吧!” “灵敏?” 从此我熟悉的毓敏和毓灵都已经过去,全新取代的将是灵敏。 我抽回心思,问道:“话缩回来,现在觉昌安的墓穴和陵寝完全被马立城控制,我们还得再冒险回去,把里面的秘密线索抢回来。” “不必了。”灵敏懒洋洋地回答,“因为,秘密线索我都已经掌握了!” 我不禁非常疑惑,说道:“那时我只见到你不过瞟了那具棺材几眼,甚至连凑都没有凑近就被赶出来,难道秘密线索不是存在什么物体上?” 灵敏咯咯娇笑:“别以为所谓的线索一定是画在某张画上或者其他什么的。其实,这个关键线索说穿了一点也不值钱。要我告诉你吗?如果想,就叫我一声好老婆!” 灵敏以为我或者举手投降,乖乖地叫出来,或者一言不发,哪知我勃然大怒:“我朱恒淮岂是这般容易受到胁迫?你不说也罢,反正得知了也无用,我只需跟着你即可,而你是绝对不能离开我的。再说,你要做我女人,只能排老二……”我突然想起白坂悠,“不,老三!” 灵敏估计错我的性格,目瞪口呆,过来半晌悻悻说道:“也罢,就告诉你,叫你知道我灵敏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其实,线索的关键就在尸骨的手指上!” 灵敏伸出纤纤右手,食指和拇指完成一个圈,有伸出中指,说道:“譬如这个手势,表示往北一百里,两个手指就是两百里,依此类推。其他东南西北,亦是有不同姿势代表。当年我家先祖下葬的时候,特意以一种药物凝固尸骨,即使几百年后也不会变化!”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一直埋在我心头的疑虑一扫而光。那我何毓灵从故宫底下塔克世走出来的时候,我一直怀疑毓灵藏了什么东西,就是如何也搜寻不到。原来竟然是这样的小小秘密,难怪她只要看几眼就可以得知线索。 灵敏浓眉卷起来,说道:“只是我在疑惑,那个江上苇虽然也是知道觉昌安墓穴的大致位置,但是茫茫沼泽,居然让他们这般轻易地找到,不禁叫我非常奇怪!” 我摇摇头说道:“不要小看,那个马立城远比你所想象的厉害,你知道他的什么情况呢?比如家世?” 灵敏嗤之以鼻:“不过是一个土匪盗墓贼世家了,陡然暴发,冒充起皇室后裔来。” 我叹气道:“看来你是真的不太了解,马立城的身份远比你知道的复杂。单是指血统,他可是比你更加接近奴儿哈赤,以辈分论,他是奴儿哈赤的孙子!” 灵敏失声叫道:“什么!” 我便把马立城的身世告诉灵敏,当说道那层层叠叠的金字塔尸身的时候,灵敏冷笑道:“原来他也知道,只是不得法而已!” 我疑问道:“既然这些尸身金字塔并非用来克制五黄大煞的邪气,那么你说说看,究竟有何种神秘的用偿?” 灵敏狡黠地眨眨眼,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不要,假若你不叫我好老婆,打死我也不告诉你!” 我心知这个女人刚才受了一口怨气,心里不服,此刻向我报复,听她嗯嗯地撒娇声音,我不耐烦起来,而且对那个尸身的邪门用法又非常好奇,再想我和灵敏既然有了夫妻之实,这个虚名索性也给了她算了,一边默念白水对不起,一边猛然在她屁股拍一下,叫道:“好了,算你狠!乖老婆,老实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终于认了!” 灵敏一骨碌爬起来,因动作幅度较大,那两只小白兔胡乱晃动,不禁引人蠢蠢“欲”动。 她眼直勾勾的,喜滋滋说道:“好,我就告诉我的好老公!” 她却转换话题问道:“那你可知,为什么当年我满清八旗大军天下无敌,有‘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称号。那萨尔浒一战,八万八旗大军便击破了明朝十万大军,可是世界上以少胜多的典范之战啊!” 我哼的一下表示不同意,然后叹气说道:“只怪每个王朝的末期,无论政府军队,都是腐败之极。不然你们所谓的八旗大军,到了满清末年,别说武器精良的外国佬,就是一帮拿着菜刀的农民造反也是落荒而逃呢!最夸张的记录是四个不过手持砍刀的太平军战士,驱赶了两千多八旗骑兵,斩杀数百,换算比例,比你号称的什么萨尔浒还要伟大。再说了,那奴儿哈赤被谁轰毙?皇太极遇到谁屡战屡败?袁崇焕袁督师!所以只能说,那‘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过吹牛,是因为当时明朝军队腐败,杨镐指挥无能,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灵敏也是哼的一下,说道:“你也太贬低明朝大军的战斗力了,毕竟这只军队在几十年前还援助朝鲜,两次击败倭人。再加上明朝军队武器精良,装备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枪和大炮。指挥杨镐也不是无能之辈,在此之前,我太祖奴儿哈赤一直被这人死死压住,直到得到了一样神奇的秘器!” “那是什么?” “使得战士拥有不死之身的秘方!” “鸦片?” 我在部队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二战纳粹为了使得士兵勇敢不畏死,让他们服用神经药物,吃下之后浑身亢奋,没有痛觉,不过因为副作用太大,最后还是取消了实验。想在当时的环境,那么只有鸦片了? 灵敏摇摇头说道:“不,更加神奇。据说,只要战士的身体还在,即使没有了脑袋也能够不知疲倦的战斗,所以这种秘药被称作‘刑天’,你们汉人神话中的无头英雄。不过这种秘药制作极其困难,首先要从人体内提炼出一种叫做的人精的物质,该种物质极其难得,一万个人凑不起一克。所以太祖便杀尽辽东人口,不仅杀汉人,也杀朝鲜人,杀蒙古人,屠杀了不下百万人,才获得了足够一千战士服用的人精。而另外一种东西稍微好得一点,可惜现在已经失传了。” 我忽然想到,在那个皇陵村里,我险些被扒露秃宰掉,最后他反而我被打入一口池水里,那池水里漂浮的油状**,莫非正在提炼人精?而且那夜遇到的僵尸,莫非也是这般样子,因为某种意外情况造就的? 灵敏继续说下去:“传说满洲勇士鳌拜就是一个服用了这种秘药的勇士,最后圣祖(指玄烨)诛杀他的时候,不得不使用烈火将其焚尸。这种秘药毕竟过于灭绝人性,在顺治之后渐渐的废弃,到现在,至少在我们皇族内部已经失传了。不过……” 灵敏又说道:“既然马立城乃是那个活埋几百年也不死的女人的后裔,恐怕有机会得知这种秘方,于是正在秘密实验。假若真的让他得逞了,恐怕世界都不得安宁!” 我几乎无法想象一群不死的无敌战士肆虐天下,枪炮都不容易致命,恐怕只能动用原子弹了! 灵敏沉默半响说道:“但是他为什么还在找最后的宝藏呢?以他的实力,应该不会再对这些钱放在眼里,除非有其他特殊的因素。” “比如秘方不完整!” 我补充。 灵敏点点头,说道:“我也想也是这个可能,事不宜迟,我们赶快动身,必须赶在这帮恶棍之前,我们可是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放在火堆边烤火的衣服差不多已经干了,我们穿上衣服,外出还是漫天大雪,只得冒着风雪步行了约莫三十多里。不过这样也遮住了我们的踪迹,不至于让敌人尾随而来。 我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小镇子,有招待所也有饭馆。两人在口袋里摸了半天,凑齐了三十块钱,幸亏纸钞票不会被水冲走。我现在很可惜那个百宝皮囊和五四手枪掉在了不知哪里。 我们以夫妻名义登记了一个房间,灵敏高高兴兴领了钥匙,挽着我的胳膊一起过去,边走边说:“老公,今晚你也要好好努力啊,我期待你的表现!” 我忍不住一拍她的脑袋,骂道:“叫你多嘴,这种丑事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口,看我不弄死你!” 这种几千人的小镇,招待所说不上有多好,不过提供伙食、饮水和暖气。我们叫他们把饭菜送到房间里面,坐在炕上吃,那大妈级别的服务员带着满脸暧昧进来,肯定是偷听了刚才灵敏的胡说八道,退出去的时候偷偷告诉我:“晚上轻点,墙壁很薄……” 饭菜不算精致,但是非常可口,白面大馒头,配着一碗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和锅包肉,吃得津津有味。灵敏这娘们吃饭也不老实,一口一个好老公,然后把好吃的统统夹走。她活泼可爱的性格比起少年老成的白水来,自然讨人喜欢,恍恍惚惚之间,我竟以为灵敏就是我老婆一般,似乎此刻是带着新婚的妻子蜜月度假,两人不住打情骂俏,心头顿时一阵冷汗! 那晚上不用多说,和灵敏又做了数次,心中虽然感觉对不起白水,但是毕竟木已成舟,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越发**。灵敏最喜欢趴在我胸口,忽然象只小狗一样嗅嗅,皱着浓眉说道:“你好臭,几天没有洗澡了?” 我翻过身,埋在她怀里一阵乱嗅,说道:“你也不是一样吗?似乎比我更臭!” “去!”灵敏把我推开,嘟哝道:“我西方血统很浓,奶奶、妈妈不是撒克逊就是日耳曼的,白种人本来就体味重嘛!” “好好!”我像一个宠爱小娇妻的男人一样安慰她,“明天上路之前,先洗个澡吧!” 次日一早,我们找到镇子里唯一的一家公共浴室,在男女浴室入口,灵敏紧紧拉着我的胳膊,笑眯眯地撒娇:“老公,我们一起洗鸳鸯浴吧!” “笨蛋!”我本想训斥这个白痴一番,转念一想,说道,“我可不想让你的身子被别人看光,不论男女,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老公真好!”灵敏倏然踮起脚尖,小嘴在我面颊上轻轻一碰,飞快地逃开,钻进女浴室里去了。 我摸摸面颊上那被灵敏轻吻过的地方,感觉热热的,不太习惯这种西方式的礼节。对于女人,哄果然比打骂灵光,灵敏那聪敏的小脑袋瓜,怎么不仔细想象,那句话里的破绽,她进入女浴室照样是被人看光。唯独后面跟着的一句,顿时把她的智商消磨了。 我叹了一口气,恐怕这时是灵敏唯一能够像小孩子一样撒娇胡闹的时刻,之后不久,到底会发生什么结果呢,我也无法预料,或许重新进入敌对状态,即使保持友情,我也是无法选择她的。 我进入了男浴室,里面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大群光着屁股的男人,晃来晃去。我也不多废话,搭着毛巾浸到热水里。真***舒服!自从来到东北之后,再也没有这么安逸的享受过,我把毛巾盖住脸,后脑勺靠在浴缸上,如同吸食鸦片一般的上天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熙熙攘攘,又来了很多男人,嘻嘻哈哈,正在争论着什么。怎么听着耳熟? 我蓦然惊觉,这不是马志诚那伙人吗?里面的金阿大、金老二交手过,声音很熟。我暗暗叫苦,他们怎么来了,单是我一人的话,我自然可以从容出逃,但是对面女浴室还是一个灵敏,如何是好? 我只得暂时潜伏,反正毛巾遮住了面颊,他们一时之间也认不出来。那些人陆陆续续泡到浴缸里,说说笑笑,我渐渐听出了头绪。原来马志诚一伙毕竟不是蠢蛋,虽说中了我的声东击西之计,但是听到马立城的人马也跑到沼泽地区去了,当即怒气冲冲地赶过去。正好遇见马立城一伙,当即交火。那马立城人马稀少,不敌,落荒而逃。于是马志诚的人马便洋洋得意,来到附近唯一一个小镇休养。因娱乐设施稀少,只得泡澡养身。 眼见对方的人越来越多,我只能及早出手,于是脸上盖着毛巾慢慢浮到浴缸边缘,站了起来。像我这般脸上盖着毛巾走路非常奇特,但是顾不得了,终于有人好奇地问道:“老兄,你怎么了,干嘛脸上盖着毛巾,不怕走路摔跤吗?” “嗯,没事!” “哦……” 我只是透过毛巾之间的缝隙模模糊糊看清来路,猛然眼前一阵凉风,毛巾叫人扯了下来,那人忍不住好奇动手,一见之下,顿时脸色大变,叫道:“朱恒淮,朱恒淮!” 那日我打地马志诚一伙鬼哭狼嚎,印象深刻,几乎人人都记得我朱恒淮。这一叫不好,浴室里顿时站起五六十个人,光秃秃的身子,肉山肉海,外加几十条棍子,当真有趣,若不是场面不对,我老早想笑出来了。 我当机立断,随手抄起一只附近的脸盆,乒乓砸在揭开我毛巾家伙的脑袋上。这塑料面盆的质量不好,中间砸穿了一个洞,正好套在那家伙的脖子上,犹如套上了一个奇怪的项圈。我哈哈大笑一声,趁他懵住的时候,一脚踢开,立时冲向浴室出口。 其他人顿时勃然大怒,纷纷追上来,口中不住乱叫站在之流。笨蛋,要是会站住还会逃跑吗?跑步最忌讳开口说话,气息接不上。 我冲出男浴室的厚厚棉布门帘,顿时感到一阵哆嗦,外面好冷,然后毫不犹豫地,冲向女浴室! 一个光着身子的大男人忽然冲进了女浴室,顿时引起了一阵女人的尖叫,那小媳妇年轻姑娘纷纷害怕地捂住身子,唯恐走光,倒是一些大妈大嫂级别的女子,却饶有兴趣地打量我,目光清一色集中在下面。 那灵敏正在泡澡,听到呼喊钻出来,见到居然是我,惊讶地问道:“老公,你怎么……” 我急急忙忙拉住她的胳膊说道:“少废话,快跑,他们追来了!”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 我回头一看,那马志诚的几十号人怒气冲冲地钻进女浴室,立时引发了更大的一阵女人尖叫。那小媳妇和年轻姑娘是害怕的尖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男人,猛然眼前出现一大群光屁股的大男人,哪能不害怕?至于大妈大嫂级别的,更加兴致勃勃地发射目光弹,飞向男人们的下面。倒是有一些年轻的不好意思,红着脸捂住下面,纷纷找东西遮掩。 眼前的局面因为男女光着身子共聚一室,以中国人的性格,非常不习惯,因为暂时平静下来。以一大帮男人和我一个男的外加身后数个女人,进行目光战争,不知何时会打破这种局面呢? 历史是由偶然造成的,此话果然不假。那马志诚的人马中,有一个无意中向前踏了一步,正好踩在一个肥皂上,吱溜,滑了过来。 人人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忽见一个人飞过去,顿时以为进攻信号发动,几十条腿冲上来,这小小的浴室一角哪里能够容纳这么多人呢?我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叫一大帮男人压住,味道真***差,如果是一群香喷喷的美女,才不错呢! 男女浴室之间,本来就只是简单的用一层三夹板隔起来,男人山一压之下,顿时倒塌,我半个人埋在底下,忽然一双小手拉住我的两条腿,死拖活来地拽出来,我看是灵敏,心中好奇,问道:“我的脸埋在下面,你怎么认得出?” 答曰:“上面看不到,但是认得下面。” 我一个巴掌拍在她脑袋上,骂道:“好色!” 灵敏不满地嘟哝着小嘴,然而背后一片嗨的声音,我回头看去,却是男浴室里其他男人正目瞪口呆地盯着女浴室和男人山。灵敏啊的一下,慌忙躲在我背后,以防走光。 我恶向胆边生,指着男人山告状:“这帮家伙,想偷袭女浴室非礼。我来保护我老婆!” 男浴室剩余的男人,多半是女浴室女人的老公、父亲、兄长、儿子、姘头,自己最关切女人的身子居然让这帮无耻的外地人看光,哪能不眼红,号召起来,疯一般地冲向马志诚的人马。唯独见我身边护着女人,便轻轻放过了。 这五十来号男人打起群架来,当真天昏地暗。大家都是光着身子,手无寸铁,随手便抄起身边的家么上场。但是澡堂里面干干净净,有什么可拿?不外乎肥皂、脸盆和毛巾之流。我可算开了眼界,长了见识,想不到毫无杀伤力的日常用品,到了这帮牛人手里,个个乃是大规模杀伤武器。那肥皂被挤成一块块,到处乱丢,敌人一步小心就滑倒,寸步难行。不过这也有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所以更多的人是把肥皂抹在手上,满是泡沫,扑上去对准敌人脸上一阵**,那肥皂水渗入眼睛,痛得哭爹喊娘,凶猛的化学武器。脸盆不必废话,方才我已经掩饰过一遍了,唯独那毛巾用法新鲜,蘸水之后一阵乱舞,打在人身上,犹如鞭子一般厉害,因为现在都是光溜溜的,只要打倒必然生痛,于是毛巾成了最可怕的远程武器,半米之内不能近人。 浴室里男人的斗殴声、惨叫声和女人的惊呼声响彻一片,我偷偷摸摸牵住灵敏的小手,趁乱逃走,居然没有人注意我们这两个引发事端的中心人物! 因两个人都是光着身子,只得先跑到更衣室把衣服取来。那灵敏盯着我身体一直抿嘴吃吃笑笑,我勃然大怒:“有什么可笑的!你自己还不是光着身子,惹恼了老子,当心打屁股!” 灵敏笑得越发厉害,说道:“你的身子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过了,只是看到男人那般光着身子跑来跑去,原本的威风都没了,特别好玩!” 我一把夹住灵敏,对准灵敏的小屁股狠狠打了几下,教训道:“女人一天不打就要上房掀瓦!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灵敏一边吃吃大笑一边求饶:“不要,饶了我吧,下次不笑你就罢了……” 咚咚一响,又跑来两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看到我们这般情景,尴尬不已,我们则立即僵住。 对面的是金阿大、金老二! 那浴室群架越大越大,初始马志诚集团人手齐,训练充分,一时占了上风。但是毕竟有当地人一见苗头不对,慌忙外出报信。当地是一个伐木形成的小镇,不是同事就是同乡,当下几百号男人领着真家么过来,马志诚集团转眼落败,眼见不行,如金阿大之流武艺高超的,施展泥鳅神功,硬生生地挤出来,先跑到更衣室换衣服! “主……主子” 金阿大憋红了脸,老二则是脾气暴躁,当即跳起来叫道:“姓朱的,你究竟对我家主人做了什么!” 我放下灵敏,她知趣地躲到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虽然她是由毓敏毓灵性格混合而成,脸皮终究不如毓灵厚,红着脸,烧得我背脊发热,她小手抓紧我身子,合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和他,从今以后就是一个人了,他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他了!” 灵敏说的够明显了,但是金阿大脸皮紧绷,而老二还是跳来跳去地叫骂:“朱恒淮,一定是对我主人做了不法的事情,胁迫她跟你在一起!主子,你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要相信他,回来,我们保护你!” (注:所谓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syndrome),或称人质综合症,是犯罪学名词,意即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灵敏睁开眼睛,坚决地摇摇头说道:“不,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们不要逼迫我,我是自己喜欢这个男人!” 金老二又要大叫,一直不说话的金阿大忽然张口叫道:“闭嘴!” 金老二蓦然失声。 金老大冷冷地对我们说道:“主子,你先去穿上衣服,我和朱恒淮说几句话。放心,论打架我不是他对手。” 灵敏瞟了我一眼,我点点头,先脱下一件大衣披在她身上,于是转身就去女更衣室。金阿大指着我说道:“朱恒淮,我不知道你是施展了什么手段让主人老老实实跟着你,但是若你敢对主人又半分不敬,当心我杀了你!” 我哼地一下冷笑:“你有这个能力嘛?” 金阿大立时张口结舌,论打架不如我,谈何资格。 我说道:“你也少废话,灵敏是自愿跟着我的。” “灵敏?”金阿大倏然一惊,“你叫她灵敏,她……” 外面穿来灵敏尖利地嘶叫:“恒淮救命……” 我霍然惊觉,金老二趁我分神已经溜走,劫持了灵敏,该死!我竟然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我脸色变了变,那金阿大飞身扑上来阻拦。其实我暴怒之极,见他飞来,迎面一拳,顿时砸地后者鼻梁折断,飞出两三米开外,动弹不得。我不去理会他,追了出去。那雪地上明明白白地显示金老二背着灵敏飞奔而去。 我迈开大步冲上去,金老二背着一人速度不免减弱几分,加上刚才一场剧斗更是吃力,不过片刻就让我追上,我一击扫堂腿,扬起万千雪花,急速攻向金老二,拦住了他的前进路线,后者只能放下灵敏逃命。 哪知金老二硬气之极,生生地吃了这一腿,闷哼一声。纵然他不放下灵敏,他身子也是吃不消,开始摇晃,我乘机攻上前,一群砸在他胸口,打斗不过数回合,金老二便已经击昏倒地。我慌忙抱起灵敏,她还是光着身子,裹在那件大衣里面。我拿雪擦擦她的面颊,叫道:“灵敏,灵敏……” 灵敏微微张开眼睛,见到我只是眼神一亮,顿时又黯然,断断续续说道:“我就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的……我在你心中……很重要。我心满意足了,死而无憾……” 我大惊失色,是不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小心击中了灵敏,我那一拳千钧之力,平常人受着,伤筋动骨,万一伤到了小巧的女人……我不敢想下去。 灵敏越说声音越低,渐渐地只是嘴唇蠕动,陡然脑袋一歪,合上了双目! 我心犹如刀锯绞动,痛苦不已,直到此时,我才发觉灵敏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我们认识不久,感情不及白水绵长深厚,但是毕竟朝夕相处,同甘共苦,心心相印,她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个牢牢不可动摇的位置。眼见灵敏苍白的面色,颤悠悠把手伸过去,轻轻摸索着她的脸颊发髻,肠断处,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 六十五 倏然怀中的灵敏阿嚏的一下,把我吓了一跳,目瞪口呆看着,却是灵敏眼帘飘动,那浓浓的眉毛竖了起来,摸摸自己可爱的翘鼻子说道:“啊,你手上毛真多,搔来搔去的,害得我痒的不得了!” “你!……” “嘻嘻,人家装死试试看。试出来了,我在你心里很重要,你都哭了哦!” 我气得不打紧,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死小鬼,竟敢欺骗老子,今日若不将你屁股打开花,我就不姓朱了!” 灵敏嘻嘻哈哈:“姓朱有什么好,姓马的不是好人,反正和动物沾边的都不是好人,不如你也改姓吧……” 我暴跳如雷,大叫道:“奴儿哈赤在满语里还不是野猪皮的意思!” 灵敏见我动了大怒,咯咯娇笑地光着脚丫子,随身只披着一件大衣,在雪地里奔跑逃命。我自然一跃而上去捉住,好好教训一番,然后扶着一瘸一瘸的女人回去,那灵敏不住唠叨:“老公,你下手也太狠了,人家屁股现在还痛呢!” “下次看你再敢!” “绝对不敢了,要不你换另外一种惩罚吧!” 镇子里的群架也终于分出胜负,自然是人多势众的镇子人马大胜,马志诚集团惨败,除了少数如阿大老二之类的好手逃脱,其余被绑起来,用绳子穿着一串,赤条条的只在下身围着一块毛巾,在冰天雪地里游街。若不是顾忌妇女儿童,说不定连这个也省掉了呢!这帮可怜虫浑身瑟瑟发抖,不住地相互埋怨。而镇子里的儿童不时捡起雪块打在身上,更是如同兔子一般跳来跳去,有趣之极。 我和灵敏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忍俊不禁,心里好大一口怨气冲掉了。这时我再打量灵敏,身上光是披着一件大衣,两只赤脚埋在雪地里簌簌发抖,心想给她足够教训了,就将此女抱起来。灵敏安静温软地圈住我的脖子,两人一起回到招待所。 招待所里面只有服务员大妈一人,其他的都去看热闹了,她见我们这般德性,灵敏两只白皙的小脚从衣服里露出来,大半个身子裹在大衣里,露出部分光秃秃,显然没有穿衣服。她暧昧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真大,也不怕冻着……” 灵敏脸红了红,把我搂的越发紧,我把她送到**盖好被子,说道:“我去帮你拿衣服,你不要乱走。若是有什么事情,我会拜托那位大妈一下。” 灵敏听话地点点头。 我又回到浴室,取回了灵敏的衣物,虽说连她的身子都不止一次看过摸过,但是拿着女人的贴身衣物总感觉不太好意思。走在路上,顺便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出去的路线。那人说道:“这里有一列火车通过,不知你们要去哪里。我建议先去抚顺再转车,不过有的辛苦了!” 我也不在意,火车有什么辛苦呢? 回去之后把衣服给灵敏穿好,事不宜迟,越快越好,我问道:“之后我们又要去哪里?” 灵敏说道:“我已经查过了,我们之后的地方,将是新宾县永陵,清三陵之一!也是我家先祖最早的陵墓,传说安葬了自太祖奴儿哈赤以上的四位先祖,其实只安葬了曾祖福满。” 我点点头,便开始及早做了准备,除购买一些食物和衣物,最叫我发愁的是那些称手的盗墓工具统统丢失,眼下这个小镇,又弄不到,只得将就着找了一把铁铲和一把斧子。 我们前去火车站,动身出发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原来小镇本来即可自给自足,唯一通向外地的是一条窄轨小火车铁路,用以运送砍伐下来的木材。和火车司机说好,他倒是大方,不过只得委屈我们在装木头的车厢里了。那车厢里黑咕隆咚,又透气,火车一开,冷气直往里面灌,当真辛苦。好在灵敏机灵,事先买了一床被子,把两个人裹起来,才不至于冻死! 那火车轰轰隆隆、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灵敏生性活泼,哪安静地下来,又不老实起来,躲在被子里悉悉索索,干着不知名的勾当。我正疑惑,忽然灵敏竟从我的衣服下面钻进来,把脑袋贴在我胸口,叹道:“好暖和啊!老公,你真是个天然的暖炉。” 我感觉灵敏身上光溜溜的,八成这女人又脱光了衣服,那两团软肉贴在胸口,当真叫人不安份。那灵敏说道:“老公,觉得我们是不是在私奔啊!一个大家小姐,和一个工人私奔了,真的好浪漫啊!不如我们真的就私奔吧,我不管什么爱新觉罗家的荣誉,你也别管你那老婆,跟我回美国去。每天晚上这样抱着你睡!我会为你生好多小孩,一起叫你爸爸。再说了,我年纪比你小好多,等你变成一个半老头子的时候,妻子还是年轻美丽,不幸福吗?” 这几日我一直沉浸在和灵敏一起的快乐日子里,此刻忽然听到这些,想起了白水,顿时如当头凉水,清醒起来。诚然,以马立城和白水的交情,他定然不会亏待后者。当我明智地退出时,马立城反而会放了白水。但是人毕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我和灵敏的关系已经是大忌了,再进一步,我怎么能对得起白水和文清呢? 于是我摸摸灵敏的小脑袋,叹道:“傻瓜,你也得为自己的今后考虑了,我终究会离开你!” 灵敏立即钻出来,脸上满是惊愕的表情,似乎不在相信,过了许久才淡淡地叹了一口气:“是啊,以你的性格,怎么能轻易地放弃你的老婆呢?可笑我却一直在做梦,这个梦如果不醒就好了……” 她撇过脸,低声的抽泣,然而我却无能为力,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灵敏的头发,过了许久,她又说道:“也好,这样也好,让我清醒一下,不至于分别的时候太伤心。但是在此之前,请让你我就像夫妻一样,好吗?” 这几乎是小女人的哀求,我一动,便答应了:“好吧!” 灵敏钻进被窝,安静地躺在我胸口,这一路,什么话也没有说。 火车开了一天的功夫赶到抚顺站,我们下车的时候除了一身衣物,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身无分文,穷得一塌糊涂。我和灵敏面面相觑,第一次开始为钱财的短缺发愁。之前从未担忧过,因为不是抄家就是抢夺敌人,来的快,自然也大手大脚去的快。自从用光上次勉强凑足的三十块钱以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下子暴发! 打零工赚钱虽是正道,可是来的太慢,时间不等人,万一撞见任何一匹马,都是完蛋大吉,所以我们动起歪脑筋来,因为两人都是目无法纪之徒,竟然丝毫没有负疚感。不过欺负老实的平民自然不是我们的兴趣,黑吃黑王道! 方法很简单,灵敏露出她的高鼻深目和一头褐色头发在大街上走一圈,立即引来不少三只手。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有一些懒惰之徒,不思勤劳致富,居然学起妙手空空的主意。当看到灵敏这个女老外在街上胡逛,以为是个有钱的主儿,眼睛都红了,待到被引到胡同里,正要动手……哪知背后忽飞来一条闷棍,旋即打翻在地,就叫我们搜罗一番,不义之财毫不客气地遭到没收,而整个人剥光衣服,扔到雪堆里直到冻醒!让他们尝尝苦头! 如此为民除了几次害之后,凑足了一笔三百块钱的巨款!那城里也开始流传蒙面雌雄劫匪的谣言,我们立即收手。那灵敏捧着一叠钞票乐花了眼,笑眯眯说道:“自己赚钱的感觉真好!” 我大汗,敢情这女人娇生惯养,不过想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能干啥呢? 灵敏勾住我的胳膊笑道:“唉,你说我们像不像抢钱夫妻?” “什么?”我摸摸脑袋,“你说的一些东西我都不懂,比如这个抢钱夫妻,似乎是个典故!” 灵敏点点头说道:“嗯,是七十年代拍的电影,讲的一对中产阶级夫妻,因为失业而变的太穷了,就开始抢银行,发家致富!” 我摇摇头叹道:“罪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把人都逼成这般德行了!” 有了钞票事情便好办,但是一些像样的盗墓工具并不是能够在抚顺这种城市里能够搞到的,时间不等人,我只得匆忙弄了几样称手的家伙动身。 那目的地永陵也不想沈阳故宫那般戒备森严,我和灵敏趁夜里偷偷摸摸溜进去,竟然无人发觉。永陵位于新宾县的永陵镇西北角,山河环绕,占地并不大,最多十几亩地,和福陵、昭陵动辄数平方公里相比,异常狭小。内埋葬了号称“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德皇帝”奴儿哈赤先祖,其实他们并无多大建树,只是因子孙为帝显贵,才被追封为“肇兴四祖”。不过满清诸帝入关之后,都是单独建陵,所以永陵四祖同葬也是一大奇观! 此次行动异常顺利,那两大阻碍——马立城集团惨遭马志诚集团打击,而后者又被伐木工集团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两个都无法一时之间恢复元气,所以我们倒不必提心吊胆。永陵里面其实只埋葬了奴儿哈赤曾祖福满一人,待我开了墓室门,驱除里面的秽气,灵敏急急忙忙地跑进去,循惯例看那密语指示,我却四下里搜罗,看看有没有值钱的文物。灵敏忍不住啐了一口笑道:“你这人,真是穷疯,看你眼红的,就和三天没吃东西饿狼一般!” 我叹道:“我是穷苦出身的,自然重财。话说回来,这个家伙好歹是你祖先,怎么一点都不恭敬?若是我,别说去动那明孝陵,就是去拜祭也得战战兢兢!” 灵敏也叹道:“爱新觉罗的荣光,早已沉寂,何必记惦?他们老早失去了生命与灵魂,留下的不过是尘土,我何必对一对没有思维的尘土恭敬呢?” 我目瞪口呆,美国人的观念果然不一般。 其实墓穴里的陪葬物品以铁器和木器居多,差不多都腐烂,我连根毛也没有捞到,不禁有些沮丧,回头好奇地瞟了那福满的尸骨一眼。倏然心念一动,然而模模糊糊是什么,却说不出来,总觉得有个奇怪的想法无法找到头绪。 我们退出永陵,回到租住的招待所休息,那灵敏一上床便把衣服脱个精光,拉着我好一番亲热。事后女人依旧靠在我胸口,我却累得要死,喘着粗气埋怨:“你这个**,真***好色,几乎要榨干老子了!” 灵敏摸摸我的胸肌说道:“以后说不定会分离,所以我先要把今后的次数补足! 无言。 “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灵敏反问。 我说道:“那奴儿哈赤,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真的是女真人吗?” 灵敏摇摇头说道:“传说他留下了十二桩历史疑案:先世之谜、姓氏之谜、身世之谜、幽弟之谜、杀子之谜、族名之谜、八旗之谜、建元之谜、大妃之谜、叶赫老女之谜、炮伤之谜和遗诏之谜!其中先世之谜,即使我作为他的后代,也不太相信他是女真人。那女真人发源于十二世纪,由完颜部率领入关,建立了金国。后被蒙古人所灭,子孙后裔,或被残杀,或融入汉族,从此不见身影。宋代的女真人已经高度文明化,不仅习汉人制度,甚至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细细考证,到了我那先祖奴儿哈赤时代,所谓的女真人居然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连文字也失传,岂不是奇怪?就如同十八世纪我们在坐火车了,到了二十司机,我们反而在坐驴车。文明会暂时后退,但是退到如此悬殊的程度历史上根本没有过。因此我非常怀疑,其实满洲人和女真人毫无关系。然事实上,满洲族直到入关才开始形成,组成满族的不仅有原先的一些东北土著,还有蒙古人,汉人等等。” “那为什么刚开始奴儿哈赤打出后金的旗帜?” “托过名号罢了,你们汉人造反岂不是也一定要托个名号?比如姓刘的会自称汉高祖后裔,其实天下刘姓千千万万,谁知道他和刘邦有没有关系呢!我想,我那奴儿哈赤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他不是汉人,不能托用汉人的口号,在东北地区兴起的政权也只有辽、金等不多政权,想来想去,辽毕竟离去太久,所以自称后金了!” “我又说道:“最初满人自称族名为‘珠申’,乃是席北族墨尔根部落的后裔。细细考证起来,奴儿哈赤应该是源出于北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而且在爱新觉罗家族中也流传着禁忌伤害鸦鹊,这与通古斯人萨蛮教的乌鹊崇拜类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证据!” 灵敏点点头说道:“不错,传说爱新觉罗先祖,在天池沐浴时吞鸟蛋怀孕,于是就生下了我们的祖先。不过传说毕竟荒诞不堪,不信也罢。可以考证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元明之交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迁徙到东北。” 我心中那个模糊的想法似乎有了一点灵光,但是依旧抓不住。 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历史是她蒙蔽的面纱,揭开之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样的面庞呢? ** 六十六 第二天一早,我和灵敏便向最后一个目的地——长白山进发。长白山位于吉林省内,我们从辽宁出发,坐火车花了两天功夫穿省而过,第三天到达了延边。延边朝鲜族人多,无论大街小巷,那店铺招牌上的古怪文字展现了这座边境城市的独特风情,恍恍惚惚之间,仿佛来到了外国,唯独那流通的人民币提醒着我们,这是中国的土地。 我看了身边的灵敏一眼,她情绪一直不佳,知道我们分别在即,那哀愁侵袭了女人刚强的神经。一路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唯恐一松手就让我跑掉。我想逗逗她的心情,于是一起去浸温泉。若是在以前,灵敏必定大大的兴奋,不是玩水就是和我胡闹,如今却是安安静静地黏在我身边,我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小傻瓜,你在担忧什么啊!这不像你!” 灵敏叹道:“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有时我真妒忌你的那个老婆,在心想,是不是该和马立城合作,害死你老婆呢?这样,你就会乖乖的和我走!” 我心头一凛,女人的妒嫉真可怕,转念一想,灵敏如此坦然地告诉我,就说明她不敢实施。我笑着说道:“看来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倘若你真的这般做,我一定会将你恨之入骨,今生定然以除去你作为唯一目标。” 灵敏把半个身子埋在水里,吐吐吹着泡泡说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才没有做呢!” “虽然分别了,但是又不是永别,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你才十七,我也不是那么老,纵然一年见一次,也不算少。” “真的!”灵敏兴奋起来,转眼又嘟哝,“不要,一年才一次,一天一次我都嫌少。不如我们移民沙特阿拉伯,那里的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我委屈一下做老三,把你那个大老婆和二老婆接过来就是了……” 我目瞪口呆,这女孩子小小年纪脑袋瓜不知道在想什么! 突然—— “胸袭!” 灵敏大叫一声,我背后忽然贴上两团软软的肉,顿时一凛,不知怎么的,鼻子热辣辣的有流血的念头,是不是温泉泡太久了?…… 一夜温存,榨干无数,不多说了。 那长白山因终年积雪而得名,天池乃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正如杭州的西湖、上海的外滩,不到天池就等于不到过长白山。我们从西坡登山,途径松江河镇,又花了几个钟头,终于爬到海拔两千多米的长白山天池,登高望远,四眺天池群峰矗立,云雾缭绕,犹如是镶嵌在天宫中的一块碧玉,不禁豪气大发,吟道:“江山如此多娇!” 灵敏却哼地一声,和平常一样跟我作对,说道:“此言差矣!” 我一愣,问道:“有什么不对?” 灵敏说道:“这天池历来全部属于中国,可惜,现在只能算一半了。另外一半,却被本朝太祖,轻轻的一句以什么千年友谊,转而赠送给了朝鲜。你说,这江山如此多娇,岂不差矣?” 我恼火异常,第一次无言反驳。太祖虽是伟人,却不是圣人,还是犯过一些的错误,这些小错误比起文革之流,却又是不值一提了。这小小天池千来平方公里,在动辄百万计数的中国几乎视而不见,倘若当初以此把日本海入口换出来,于我国有大大的好处。可惜只是白送的! 话说间,远处嗨呦嗨呦地跑来一队人,大冬天零下几十度,又是在海拔两千米的山上,这群人发疯了一般,光着上身,头上围着一圈布,似乎写着“還我河山”四个字。见到我们的时候停了下来,为首的那个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洋屁,灵敏应声回答。 “他们在说什么?” 我低头问灵敏。 “他们问我是不是美国人,我说是的。” 我眉头一皱,说道:“你去问问他们,在发什么疯!头上绑着你布条干嘛?又不是鬼子占据的时候!” 一阵叽里咕噜,灵敏告诉我:“他们说自己是大韩民国的,高句丽的后裔。不仅长白山是他们的,东北也是他们的,只要长人参的地方都是他们的!”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放屁!那南朝鲜屁大的地方都敢叫大,那美国、苏联都死光了?高丽棒子都不是好东西!美国也长西洋参,有种到美国去还我河山,看他们的美国爷爷不操烂他们的屁眼!” 灵敏眉头一皱,说道:“你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小国寡民,除了叫喊几声,还有什么本事?这个世界是强权即公理,偌大的中国幅员千万,人口十亿,兵员百万,手握核武器,动动小拇指都能灭掉的撮尔小国,你若是生气,岂不是太无能了?” 灵敏的话说到我心坎里,舒服之极,虽然知道这是她的劝慰,但也懒得生气。只见那些南朝鲜疯子又朝湖里跑下去,似乎是冻的受不了了,终于下水。由于天池是火山湖,水温常年在零度之上,倒是比零下十几度的地面舒服多了。南朝鲜棒子纷纷下水,我忽然想到一个笑话:“你可是知道,为什么叫他们棒子吗?” 灵敏灰色的眼眸迷茫,摇摇头。 我告诉她:“当年日本鬼子招揽朝鲜人做二鬼子警察,但是又不放心,于是不发武器,这些二鬼子就只能拿妇女洗衣服的棒子狐假虎威。所以就叫做高丽棒子!” 我和灵敏哈哈大笑,那天池里忽然传出人们惨厉的呼叫,我们大惊失色,往下看过去,但见浸在水里的棒子们拼命往岸边游动,背后水波晃动,一个白色斑点在深蓝的湖水中格外醒目,仿佛游动着某种奇异的生物。不时有棒子惨叫一声,猛然间沉入水底,不见踪影。倒是有一只棒子动作飞快,眼看就要游到岸边,倏然—— 轰隆的一声巨响,冲天跃起一条巨大的怪物,长约数十米,头大如牛,体形如狗,嘴状如鸭,张开大嘴,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叼住那个倒霉蛋,转身摇摇尾巴,钻入水底,消失不见,只留下满湖波澜。 我和灵敏面面相觑,额头汗水涔涔,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怪物? 灵敏瞪大眼睛,吃惊地大声叫道:“原来,原来,长白山天池里生活着水中怪物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她转身激动地对我说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目睹天池里存在异常的庞大生物。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还有人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在美国华侨界引起巨大轰动,纷纷说道这是中国的尼斯湖。我原本嗤之以鼻,以为是有人故意造假耸人听闻,想不到,竟然这是真的!” 我眉头皱起来,摸着下巴苦苦思索,疑问道:“我好歹也是地质出身。据我所知,天池是一个火山喷发熄灭后在火山口积水形成的湖泊。在这五百年中不下喷发过三次,有哪种生物能够逃脱火山的可怕威力呢?再说了,那么大的家伙,一定要吃很多东西。火山湖非常干净,微生物难以生长,因此食物链断绝,最多有一些小鱼小虾,怎么能够有如此巨大的怪物呢?” 转念一想,我笑道:“我都忘了,我们不是来寻找湖怪的,所以其与我何干,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乘机拍照下来。哈哈,那些讨厌的高丽棒子,既然是来保卫圣湖的,就让圣湖回收他们吧!” 我拉着灵敏转身离开天池边,向北沿着乘槎河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河流突然断绝,地面上出现一个峭壁,犹如一个巨人在大地上用剑劈开,那河水倾下五六十米,飞流直下。由于山高坡斜,水流湍急,远远望去,竟如一条水做的天梯一般!这就是长白山瀑布。那天池本来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之源,而这个瀑布,就是三江之瀑! 灵敏呆呆地看着瀑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苦苦寻找的最终目的入口,就在这三江瀑布下。瀑布规模虽然无法比拟黄果树和尼加拉瓜大瀑布,但是水流更加凶猛,根本难以入内。她手足无措,低低地叫唤道:“这……我们如何进去是好?” 我也眉头一皱,寻思片刻说道:“假若直接穿过瀑布进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有孙悟空的本事。但也不定需要如此,比如,我们可以从侧面经过。或者在瀑布上游修建水坝,阻隔河水,方法多的是。也罢,反正我们不是急于这一时。今天不行,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再来!” 灵敏由于地点点头。我们折身转回山下的旅馆。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土木工程计划,就是手头缺少炸药。炸药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一时还弄不来,真是头痛! 晚饭后,照例是泡温泉消除疲劳,不知道怎么地,灵敏牢牢把我黏住,一身不吭。我知道是这女人有心事的举动,怕是担心我们马上分离。待回到房间里,那灵敏就兽性大发,几乎缠着我活活要了好多次,我叫道:“累死老子了,明天还要干体力活,你这么折腾干嘛!” 灵敏浑身汗津津地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人家想要吗!” 我无可奈何说道:“那也要分场合,能在这大战前夕吗?你老老实实呆着,等完事了,老子先不配老婆,和你血战几天再说,直到你投降!” “嗯!” 这女人高兴地眯起眼睛,问道:“口渴吗?我拿一些朝鲜清酒过来!” 正好出了一身大汗,于是点点头。灵敏拿了一瓶清酒,倒给我。清酒这玩意,跟开水差不多,一点味道也没有,别说二锅头,就是南方的老酒也比它凶十倍。不知南朝鲜人怎么喝这么娘娘腔的酒,难怪挨着谁就被谁揍!我也当开水喝,顿时一饮而尽。 灵敏满面欢喜地服侍我喝酒,转眼面色变得忧愁,我问道:“你怎么了?” “对不起,老公,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把你卷进来……” 我慢慢觉得头发昏,怎么回事?绝对不是酒醉——难道这娘们在酒里下药了! 我勃然大怒,伸手就要抓过去,顿时扯下灵敏的浴巾,露出光溜溜的身子。我搭在灵敏肩上,龇牙咧嘴叫道:“你……” 灵敏一动不动,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那力拔千钧的手,就叫一个娇弱的女人轻轻推开! 我的眼神越来越模糊,似乎看到灵敏渐渐地飞上了天,之后什么也不知道…… 许久,透过一丝天光。 我猛然张开眼睛,弹起身子,却是看到表叔马立城坐在对面,非笑似笑地盯着我。 我挤出一排话:“是不是灵敏那婊子把我出卖给你?” 马立城说道:“确切的说,是她投靠了马志诚。但是又怕你阻碍,所以下药把你迷倒。我听到旅馆里睡着一个奇怪的客人,过来一看,果真是你!” 我咬牙切齿道:“果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女人小小年纪,心机如此之深,心肠如此之毒,委实罕见。下次见到她,定然碎尸万段!” 马立城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和我合作了吧!” 我哼了一下,眼下却不得不跟着马立城。 那马立城招招手,说道:“过来,正好陪着我喝喝酒!” 我下了床,用浴巾围住下身,坐在马立城对面。他替我倒了一杯酒,笑道:“放心,里面没有下药。” 我仰头一口喝干,正统的白酒,比***女人样清酒爽快极了。 “白水可好?” “我把她们安置在沈阳郊外的疗养院里,过的日子不见得比皇后公主差!”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怪,我三番五次坏你好事,若是其他人,老早将我弄死了!” 马立城笑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怪人,所以才被马家其他的成员抛弃。”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想必你听说了我祖父马伯镛的话语,知道了我的身份吧!我们马家是奴儿哈赤最直系的后裔,所以非常有资格做皇帝,但是我觉得这很蠢。中国人有最长的帝制历史,但是一旦废除,却比任何国家的人都铲除的彻底。自从一九一一年以后,历来称帝者,绝无好下场!那帮人居然还要傻乎乎地做皇帝,疯了,真的疯了!所以我在马家一向不讨人喜欢,很小就被迫离家,以骉速的身份生活。白水是我小时候一个很好的玩伴,要不是我不擅长读书,我就追到北京去了,结果,下手迟了一步,叫你小子得逞。老实说,那第一天见面我把你派到皇陵村去,纯粹叫你去送死,好让白水变成寡妇,我从容接手!” “看来你也是一个恶徒!” 我替马立城倒了一杯酒。 “一般般。好在你不是个无能的男人,倒让我收起小看之心!竟慢慢地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想不到,你这家伙最终还是中了美人计。洋格格的味道好,但是毒性也很大!” 一说到灵敏我就恨的要死,突然想到: “我睡了多久?” “大概一天吧!” 我失声道:“什么,那他们已经进去了!” 马立城慢慢说道:“不急,后发制人,坐享其成,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 ** 六十七 既然马立城如此气定神闲,定有他的自信,我也懒得干涉,当下稍微吃喝一点,回到**闭目养神。因已经睡过一天,根本无法入眠,脑子一时三刻静不下来,胡思乱想。有时想到白水文清,更多的身影却是灵敏那毒妇。念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细腻肌肤,她的柔软身躯,以及那狂野**,竟然恨不起来! 次日,马立城召唤我出发,和他那二十来个部下一样,带上必备的工具武器,悠然上山,与其是去夺宝,不如说是郊游。那些家伙多半和我打过交道,其中还让我干掉过两个。所以一见到我不禁咬牙切齿,只是慑于马立城,丝毫不敢有所表露。马立城见到不爽,为了队伍的团结,眉头一皱,开头大骂道:“这个世界,是讲究实力的世界,没用的家伙要么去死,要么乖乖听强者的吩咐。你妈这群狗头记住,他比你们强,你们就得服从!” 马立城以高压带领队伍,恐怕今后会出大问题! 来到三江之瀑附近,果然马志诚一伙在瀑布侧面开了一个口子进去,因为筑坝截河工程量巨大,以这个方式最为简单方便。马立城笑道:“我说过,怎么事情别人都替我们办好了!” 他兴奋起来,口中居然唱起《游击队之歌》:“没有枪没有炮,只有那敌人送上前……” 进入瀑布内,里面深邃漆黑,大家打开头顶的矿工灯,沿着弯弯曲曲的岩洞前进。长白山是火山喷发形成,所以岩洞属于干燥的熔岩洞,没有钟乳石,倒是比喀斯特型溶洞安全多了。约莫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隐隐放出亮光,马立城一招手,示意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前面就是入口了!” 马立城低声对身边的我说道:“待会儿如果有岗哨,你是这方面的行手,悄悄上去摸掉!” 我点点头,正迈出一步,倏然之间,犹如炒豆子一般的响声爆炸而起。我脸色倏然大变,这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枪声!枪声在空旷的溶洞特别响亮,声波折射反射,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射击。我只得慌忙伏倒,那枪声骤响骤听,片刻又响起了手枪、八一步枪的响声,杂乱无章,似乎不是向我们袭击,我这才疑惑地站起,朝背后的马立城望了一眼,他也是疑惑不已,示意小心前进,谨防受埋伏。 我们一直到了入口处,这是在地面上开了一个大口子,向下俯视,距离地面约莫十多米。下面是一个大厅一样的地方,四周的铁盆中熊熊燃烧着大火,闻气味似乎是汽油。有几个铁盆倒在地上,于是汽油蔓延开来,照亮的越发明显。下面看不到一个人,只是地面零碎扔着一些闪亮的子弹壳,也有少许鲜血痕迹,一片狼籍,似乎刚才发生过一场剧烈的枪战。 “他们内讧了?” 马立城自言自语。 “内讧了,岂不是对我们有好处!” “也是!” 一个部下将军用绳索一端绑在附近的凸起岩石上,一端垂下去,有人带头慢慢地滑下去,见没有危险,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为何,大家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栓。 我一手拿着乌兹冲锋枪,一手保持平衡慢慢下来。表叔手下外国人多,于是他弄了不少外国货过来,这乌兹冲锋枪身材小巧,弹夹容量大,乃是近战的利器。 我一踏上地面,就接引下一个马立城,他下来之后对我说道:“怪哉,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气深深呢?” 我四下里环视,这里如果从坟墓陵寝的角度来说,就是墓室前的正殿,虽然浩大,但是做工相当粗糙,只是挖成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两面在墙壁上凿空,放上铁盆,以油焚烧照明。我的眼光一下子停留在远处一团黑乎乎的长条形上,上前一看,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一只人手!手中还握着一把手枪,从肘部断裂,断层锯齿装,一段完整的白森森骨头露出来。这不是刀刃等利器切断,而是活生生地从肢体上扯下来!所以肌肉呈锯齿断裂,而骨头非常完整! 其他人也相继发现了其他残破的人体残骸,顿时个个面色惨白,若是让他们上前打架,个个眉头不皱就上去。然而眼前如此可怕的对手,不禁叫人心生恐惧! 马立城捡起一只残骸,自言自语:“是什么东西呢?好大的力气!不,这绝对不是人类,而是某种怪物!因为这些人毕竟一番血战过,枪管还热着,射出不少子弹,好歹打中过敌人几发,怎么没有任何敌人的伤口踪迹呢?” 我说道:“要当心,说不定,这里埋伏着可怕的怪物,而马志诚一伙已经完蛋了!” 马立城点点头,做了一个手势,叫大家小心为妙! 这二十来个人组成一个防御突阵,手指不离扳机,小心翼翼地从正殿撤离,沿着前方的墓道前进。看这些土层岩石,应该有些年份,是在最近才受到人类的打搅。每隔十多米远,墙壁上就凿出一个空洞,放上铁盆,所以非常明亮。地上除了零碎散落着一些武器的残骸,偶然也会发现死了几百年的人体肢骨,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任何一样是完整。莫非,在古代就有人来过?而且死伤惨重? 不刻,前方出现两条岔路,马立城眉头一皱,不知道走哪一条好,只得下令:“分作两队,分别前进,注意接应!” 我跟随马立城走向左边的岔路,那墓道向下倾斜,越往下走,就有一股雾气越发浓密,这些雾气没有毒性,但是阻碍视线,再走了几十米,前面就一片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走在前面的一个部下惨叫一声,立时消失! “停!” 马立城阻止众人,我小心翼翼伸脚探过去,前面有一条断崖! 前面是断头路! 我无奈地摇摇头,马立城下令回去。 约莫正要走出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另外一条岔路枪声大作,那乌兹独特的突突响声有十多条交织在一起,加上人们兴奋的呼叫,受伤甚至死亡前的惨叫,异常惊心动魄。那乌兹的枪声渐渐的稀落,而另外岔路那边则踢踢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手里的枪举起来,瞄准洞口,心情异常激动地等待敌人出现。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然能够在一瞬间消灭十多个手拿乌兹冲锋枪的战士呢? 突然敌人出现,也不知哪个家伙心情紧张,扣下了扳机,突突发射,众人顿时也开枪,待看清却是我们的一个同伴,正满身鲜血地愣愣瞧着我们,口中模糊不清地吐出: “妖……怪……” 说完,这个倒霉的家伙噗通一下,倒在地上毙命了。 马立城的手下惊慌失措看着首领,终于有一个部下战战兢兢大着胆子问道:“老大,这里怪邪门的。而且我听说,大凡古墓,都有什么邪神机关守护,莫非,真是妖怪现身?” 马立城眉头一皱,见人心浮动,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有妖怪。真的有妖怪,老早现身了,何必躲躲藏藏?定是马志诚这帮猥琐男在装神弄鬼,想一举歼灭我们。大家把平时的胆子和勇气拿出来。老子养着你妈,可不是充作恐怖片的观众!” 马立城把手中的乌兹提起来,换了一个弹夹,带头走在前面,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了不过几步,豁然后退一步!我们看到非常恐怖的一幕,在那条岔道上,到处是人体的断肢残骸,内脏器官滚出来,落在地上,而鲜血犹如油漆一样,喷洒在石壁上,鲜艳淋淋,异常惊心夺目。这帮十多人的小部队,可是堪比正规军的战士,寻常人们若是不下数百人围攻,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样一只分队,竟然尽数遭到消灭,且肢体惨遭分尸,那是多么可怕的战斗力!这不是人,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妖怪呢? 马立城面色铁青,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残肢行走,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又走了几步,倏然马立城一挥手,大家静下来,他说道:“听,有什么声音?” 我贴在墙壁,侧耳倾听,说道:“好像,好像石头里有东西在移动……” 话音未落,猛然石壁轰隆一声倒塌,我猝然不及,顿时跌倒在地面,惊恐地看到从石壁倒塌的废墟里,走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形!因为角度不同,我只能看到他的背部,这是一个身穿古装电影中满清八旗棉甲的巨汉,即使头顶的头盔高度不算进去,他的身形也绝对超过两米以上。只见他左手持一面铁盾,右手拿着一把大剑。不知何故,无论棉甲还是武器,都是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仿佛几百年没有使用过一样。 这个巨汉正面对着马立城和他的部下们,他们脸色一起陡然变掉,犹如见到鬼魅一般,不顾我就在这个巨汉的身后,径自拿起乌兹突突发射。几十条火力线顿时交织成网,把我和巨汉裹在其中。我慌忙打滚躲避,跑开三四米才逃开枪械射出的子弹。抬眼望去,那巨汉只是单手持盾阻挡,不理会其他子弹,步步逼近马立城一伙。 毕竟古代的盾牌是无法抵抗现代先进武器,不过打了数枪,那盾牌就被打个稀巴烂,就像一把破雨伞,根本无法遮住子弹雨。哪知八旗武士根本无视子弹的威胁,挥剑扑上去,一剑之下,顿时劈死了一个。那受到剑伤的人从肋下直斜斜地劈到骨盆,一时死不了,口中吐出鲜血,大声惨叫,仿佛我们人在杀猪时候那种凄惨的悲鸣,可怖之极。 而那大剑也因为卡在骨头里,暂时无法抽出。马立城趁那八旗武士无法攻击的时候,大声喝道:“火力集中,集中到他头上!” 于是子弹尽数集中于那个八旗武士的头部,那飞驰的子弹犹如锯子一样,硬生生切下他的脑袋,噗通落在地上,向我的方向滚过来,被地面凸起挡住,正好和我面对面,我打量一下,顿时一个寒蝉!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脑袋! 他的面部肌肉发黑干瘪,布着一层蜡,就如我们在冬天常吃的腊肉一般。因为肌肉收缩,嘴唇上翻,白森森的牙齿尽数露出来。更为可怖的是那眼珠,像是两颗死鱼眼凸出。我只觉得一阵恶心,难怪马立城一见之下,如遇鬼怪。 虽说八旗武士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还是挺直着身子,把大剑抽出来,胡乱挥舞,我大叫道:“子弹没用,用火,用火!他的身子易燃!” 顿时一语提醒,马立城心机转动,从背后抽出工兵铲,挑起旁边的一个照明火盆,扔在那无头武士身上,旋即燃起大火。初始无头武士还挣扎几下,片刻就噗通一下,倒在地上,和蜡烛无疑地燃烧着。 终于去掉一个大患,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额头上都是大汗淋漓。马立城走过来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弱点是火?” “以前我见过。” 我稍许把在沼泽见到的僵尸告诉马立城,后者脸皮紧紧绷住,说道:“果真如此,马志诚这个家伙,还死不悔改在开发这种怪物!当初我抄了他的老巢,就为了让他放弃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 我问道:“不过我奇怪,为什么当初并没有见到他们成功,而在沼泽里那个僵尸却出现了呢?” 马立城说道:“具体情形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制作僵尸需要一种蛇毒,而这种蛇毒只能在冬季的沼泽里寻找。可能是那个捕蛇人被蛇咬死,然后意外地变成了僵尸。” 我回头盯着那个僵尸武士的头颅,不禁心有余悸,说道:“好可怕的武器,我看这个僵尸武士,恐怕已经在此呆了数百年,居然还能活动,若非他的身体已经干枯而怕火,恐怕我们这几十人又得送命在这里了!” 马立城也看了一眼,心事重重。而他的部下则在大声庆祝,其中一人哈哈大笑:“我当什么怪物,不过一个小小僵尸,也不是让我们轻易干掉吗?哈哈……” 笑声未落,他背后的石壁轰然倒塌,在尘土飞扬中闪现一个人形黑影,手中持着一把镰刀,眨眼间的功夫朝脖子一割,抓住他的脑袋拎起来。因为速度很快,无头尸体一时间不倒,鲜血犹如喷泉一般从颈腔地涌出来,洒满地面。 立时人们的惊恐的吼叫和乌兹冲锋枪突突的声响彻一片,那个镰刀死神实在威猛,子弹对他毫无用处。我眼见抵挡不住,心想老子可跟你们交情不深,不想在这里陪命,家里还是二十出头的美貌娇妻,逃命先! 趁马立城不注意,飞快地往深处冲过去,越走越偏,渐渐地火盆也少了很多,光线昏暗,地面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把膝盖以下遮住。我心头一凛,握着乌兹冲锋枪警惕地巡视,又往前走了几步,背后倏然塔拉几声,我回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 ** 六十八 在我面前冒出一团毛茸茸的球状物体,下边是并排的两只闪亮小电珠,熠熠生光。我猝然一惊,本能地往后一弹,那东西也倏然后退,两只电珠移动,转身就要逃跑。 我心念转动,坟墓里的僵尸都是死物,不会呼吸又没有生气,而眼前的这个东西,呼吸急促,我基本可以肯定是某个家伙!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飞快地扑上去,捉住那人,手中提着他的头发拎到亮光处一照,几乎僵住,吃吃说道:“你,灵敏……” 灵敏满面污黑,唯独那两只灰色的眸子精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叫道:“老公……” 一见之下,我顿时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把将她推倒地上,大骂:“你这个毒妇,终于落到老子手里了!” 说着提起乌兹冲锋枪柄,就要将她好好揍一顿! 灵敏大急,抱住我的双腿,眼睛像是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苦苦哀求:“不要啊,好歹我们也是一夜夫妻,再说,我那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怒道:“你这个毒妇,胡说八道,还念及什么夫妻情分!先前色诱我,一旦毫无利用价值,就毫不客气地丢掉!” 灵敏急忙辩解:“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实在是眼下危机重重,毕竟你还有家人小孩,我不忍心将你拖下来。再说,若是我要害你,早在酒里下好大份量的毒药,怎么就安眠药了事?” 我盯着灵敏,长叹一声,终于放下冲锋枪,我下不了这个手。 灵敏畏缩地站了起来,我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他人呢?那个什么金家兄弟,怎么不在保护你?” 哪知我一问之下,灵敏就嘤嘤哭出来,摸着眼泪,我一愣,才想起,虽然灵敏心机多端,但是毕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我只好像是叔叔安慰小孩子一样地哄一下,那灵敏摸摸脸颊,泪水冲地脸上一条条的,说道:“还是老公最好!” 爱哭的狡猾女子慢慢道出来:“真是太可怕了,第一天我们刚刚进来,还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直到炸开了墓穴大门……”灵敏迄今心有余悸,面露惊恐地神色,“有好多好多就像异形一样的怪物跑出来,他们身上穿着古代八旗的盔甲,手中拿着刀剑,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我们用子弹怎么也打不死他们!我们很多人都被怪物僵尸砍死了,地上到处都是血和人体的残骸,我吓坏了,到处乱跑,一直钻到这里遇上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遇到了很多僵尸,打也大不死,只得到处逃命!” 灵敏握住我的胳膊高兴地说道:“别人胡乱逃窜都没有遇到,唯独却是你和我碰面。老公,我们天生有缘,你想赖也赖不掉!” 我一个巴掌拍到灵敏脑袋上,骂道:“搞浪漫也要看时候,现在这种状况,谁有心思?我看,这次马立城和马志诚死定了,一旦他们归天后,组织定然瓦解,你要命的话,就不要管什么龙脉宝藏,老老实实和我一起逃出去算了!” “当然喽!一切听你的。” 我朝腰部的皮带上摸摸,拿出一把手枪,递给灵敏。这是马立城发下来的,我嫌威力太小,一直没用。于是简单教了灵敏一下如何打开保险栓和射击,让她做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手牵着手,一前一后继续往深处前进,借着头顶的矿工灯照明,脚底还是弥漫着一片雾气,看不清楚,坑坑洼洼,似乎叠垒了不少骨头。约莫走了几步,眼前的石墙上竟然镶嵌着一具动物的骨骼,灵敏啊的一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我稍微愣愣,细细打量后说道:“不过是一具动物骨骼化石,有什么稀奇,看样子是洞熊。” 灵敏惊讶万分,叫道:“想不到你如此知识渊博……” 我骂道:“笨蛋,老子考古出身,第一次参加的野外考察就是新时期时代生物遗迹考察,见的骨头多了,若是连这些也没有见过,当真是白痴!不过居然能够在火山口保留下来,也是奇迹!古人在挖掘墓穴的时候,估计挖到了这种骨骼,视为鬼斧神工,于是留了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狭窄的墓道渐渐宽敞起来,我们应该是走在一条喇叭口的地方。我头顶的矿工灯只能照明前方狭小的一块地方,所以我时常四下里转一周,防止有什么意外或者埋伏,幸好僵尸之流都没有出现。灯影闪烁,矿工灯飞快地闪过四面,黑漆漆的洞穴中,突然一条大鱼张开满口利齿大嘴像我们扑过来!我立时吓了一跳,谁会想到,干燥的火山洞穴里也有巨鱼! 灵敏也看到了,但是这女人开口叫道:“天池鱼怪,怎么来到了底下……” 我定定神,耳边没有水声,也没有大鱼的咆哮,于是又把矿工灯移到那个位置,顿时闪现了巨鱼满口尖牙,龇牙咧嘴的恐怖模样,只是这个动作凝固住,一动不动。巨鱼前面的一层异样的折射光显示,这是一层冰面! 原来如此! 灵敏倒是好奇地上前摸摸冰层,倏然又缩回小手,叹道:“好冰,起码有零下几十度!老公,你说,这冻鱼和天池里的怪物像不像?” 我凑近冰层,强力的矿工灯射入冰面,构成奇怪的反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射出里面的情况,除了巨鱼,还有很多中其他水生生物,只是个个长得非常离奇古怪,竟然没有一样是我们现今见到过的!我沉吟一下,说道:“或许这是几十万年前冰川时期结束,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把这些生物封印在冰层里面,度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存到现今!” 灵敏突然问道:“老公,你说除了这条巨鱼以外,是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其他地方也封了不少远古的巨鱼。当冰层解冻,这些怪物生命力顽强,竟然又活过来,就生活在天池里,人们便以为是类似尼斯湖的怪物了!” 我一愣,这倒没有想过,不禁点点头赞同:“极有可能!” 我作为考古出身,见到远古生物就如饕餮见到美食,色狼遇到美女,恋恋不舍,只是眼下情况不允许,贪婪地又看了一眼。我瞳孔蓦然缩紧,我看到,在冰层外,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形影子,莫非是僵尸? 好在他一动不动,显然不是。我心中好奇,拉着灵敏绕过冰层,矿工灯扫射一遍,眼前的景象让我们两人倒吸一口冷气! 在我们眼前是一座十多米高的巨大人工山包,以我的土木工程常识粗略估计,面积不下六千多平方米。在山包的每一寸地面上,都密密麻麻插满大小不一的木桩,而每一个木桩上面,都钉着一具死人的尸骸!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一个玉米面馒头上,插满羊肉串,只是这些羊肉串叫人悚然地恶心!我方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恐怕就是这些尸骸! 火山洞穴小气候干燥,加上火山灰中的硫元素是极好的杀菌物质,所以每个死人都只是脱水干瘪,尸体不至于腐败,临死前的表情清清楚楚保存下来。就我面前的那根木桩上,钉着一个死人,从身材判断似乎是一个儿童,衣服已经完全腐蚀,少许才残留。他**的身子缩起来,遍布伤痕,尤其是肚子上那道裂痕,最是触目惊心,干枯的肠子露出一段,使得他嘴巴大大张开,即使死后数百年也保留了这种姿势! 灵敏纵然胆子再大,见到这密布的尸骸,也不禁头皮发麻,啊的轻轻一声,抓住我的胳膊,我只觉得她小手微微颤动,问道:“这,这是不是殉葬的人,也未免太残忍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只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候有殉葬,西周即废除,之后数千年,除了个别残暴的君主,很少有殉葬。直到蒙古入侵,带来野蛮文化,影响中原,使得明初一度实行殉葬,不过很快废除。殉葬多半是砍头、活埋或者吊死毒死,如此残酷的刑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不像是殉葬,而是另有目的!” 我指的就是在山包上,还残存了许多尸骨的残骸,很明显是刀刃斩断,有一些地方火山灰颜色都变得酱黑,仿佛在这里浇灌过大量鲜血! 灵敏专业方面不如我,但广域才识上,这个美国佬毕竟胜过我,看了几眼,沉吟说道:“他们好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人体实验?莫非……” 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奴儿哈赤无敌军团,墓穴中的不死武士,最初都是从这里发源!我仿佛可以看到,数百年之前,野蛮的满清先祖,将捉到的各族平民,尽数擒到这里来,绑在木桩上,实验可怕的药物。人类受到酷刑的惨叫似乎在几百年后还回荡在空气中,叫我不寒而栗。但是随之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奴儿哈赤和他的先祖怎么知道这种制造不死战士的手段?而且非要做过重重实验,显然他们只是得知一种方法,而不是具体制造的手段。那么,最初的来源是哪里呢? 我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这思虑间,灵敏慌慌张张地拉着我的胳膊问道:“老公,有没有感觉的一股子妖风?” “胡说八道,洞穴里怎么可能有妖风呢?” 我正说着,倏然也感觉一阵神秘的风向,凉飕飕的,而且土包也缓缓晃动,犹如发生了地震!长白山地区地质稳定,断然不是地震,莫非是火山爆发?也不可能! 我和灵敏惊慌失措地四下里打量,努力保持身子稳定,渐渐地我被身边一样东西吸引过去,那我看到的儿童干尸,原本长大的嘴巴慢慢合拢,这是地面晃动的缘故?哪知儿童干尸猛然又张开嘴巴,露出一口细牙,扑将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肩膀。 我心肝俱裂,死了几百年的干尸还会复活,而且还咬住了我的肩膀。若不是身上穿着特制的凯夫拉防暴背心,没准就咬穿一个大洞! 虽说吓得浑身毛都要掉了,但是本能还是抡起乌兹冲锋枪,狠狠地砸在儿童干尸上,那干尸脑袋立时掉下,又张嘴咬我皮靴,于是毫不客气把它踩到土里! 我再向四周看过去的时候,其他尸骸也蠢蠢欲动,纷纷摇动把自己钉住的木桩,挣扎地想扑上来,少数块头大的干尸已经凭借自己的体重脱离木桩,一步步地移向我们。 我大吼一声:“快跑!” 自己刚走了几步,怎么还不见灵敏过来,回头一看,才发觉灵敏似乎吓傻了,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有几只干尸已经爬到了她脚边。 我来不及过去,抬手就是一梭子弹,顿时把干尸弹开,却不能把僵尸伤害半分,如今逃才是上策!过去伸手拉住灵敏,忙不迭地逃窜,心中暗暗叫骂,这里也太邪门了,到处都是干尸,而且会复活!要不是老子动作快,就要在此丧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眼见背后没有了动静,我才缓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见到灵敏还是傻乎乎的模样,眉头皱起来,劈哩啪啦几个巴掌,但见其灰色的眼珠一转,哇的一声叫出来:“妖怪!” 过了半晌才发觉已经脱离险境,不由得无力跪倒在地面上,汗水涔涔,喃喃自语:“太可怕太可怕,怎么会这样呢?” 我冷笑道:“这都是你那个什么猛哥帖木耳的祖先干的好事!毫不利己,专门害人,连自己的子孙都差点弄死了!” 这次灵敏难得没有和我生气,只是说道:“猛哥帖木耳这人在历史上记叙甚少,是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传说他是母亲吞食乌鸦卵而诞生的人,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后世皇帝编造出来维护统治的神话。” 我叹道:“历史总是蒙在面纱的后面。传说时间有女名曰历史,其喜蒙上一块名叫迷雾的面纱,谁能揭开这块面纱,谁就能看到历史的真正面目。然而历史总是狰狞的,绝不不想人们想像的那么温情脉脉。最近我看到一则趣闻,说道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认为古代周人祖先踩到脚印怀孕,其实是外星人的种子。黄帝也是外星人,羽化成仙,就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虽然荒谬不堪,但是也是历史真实可能性的一种,或许,猛哥帖木耳就是外星人的后代!” 灵敏长大嘴巴,合不拢,半晌才说道:“伪科学,唯独想象力可以赞许,应该获得雨果奖!外星人之说,我向来不信,荒谬不堪。为何古代外星人和我们先祖频频接触,唯独人类开化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注,雨果奖是美国科幻小说的最高奖项) 虽然灵敏还在高谈阔论,作为职业战士,多年的作战经历使得我时刻保持警惕,我猛然摆手,急促而低沉地喝道:“禁声,有动静!” 灵敏瑟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握紧我交给她的手枪,拔出保险栓,这娘们不蠢,一点即通。 我抬高手里的乌兹冲锋枪,靠在墓穴通道一侧,耳朵贴在石壁上倾听,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滴滴答答,不下五人。尽管他们刻意放低了脚步,但是在空洞的石头洞穴里,传音还是很明显。渐渐地越来越近了,我不仅额头汗水涔涔,连手心里都是冷汗,上一次这么绷紧神经的机会,留在越南丛林里,那时一个连的战士不幸被敌人一个营困住,不少弟兄都倒在了沼泽里。 他们几乎要拐弯了,我当机立断,先先下手为强,猛然蹲低身子,滚了出去,瞄准对方,正要开枪,却发现并非干尸! “是你?” 我们两方不约而同地这样叫出来。 好在两方都是受过训练的战士,对枪械的把握及其严格,在这种危机重重的状态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贸然开火,若是新丁,只怕一场误杀难免。 对面正是金阿大和金老二。 灵敏高兴地走来,扑上去抱住金阿大,几乎哭出来:“我终于找到你们了!” “格格,这太失礼了!” 这两个家伙这时还不忘礼节,无聊之极。 后面陆续来了一批人,原来金阿大他们只是探路的。我抬眼望过去先是马立城,带着剩下几个部下,个个浑身破破烂烂,显然经过一番苦斗,之后就是几张熟面孔,马志诚和他的手下也过来,除了马相城,居然没有见到马合城,或许他因为胳膊受伤,没有过来,反而给了他一个生机。马立城和马志诚原本是水火不容,此刻聚在一起,只是形势所逼,在共同危机面前被迫团结在一起,矛盾重重。总的来说,灵敏的手下和马志诚的人马加在一起远远超过马立城,所以后者看到我首先眼睛一亮,上来搭住我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我以为你在混战中归天了,想不到仍然逃出来了!” 我是一个极强的战斗力,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和我干过,马立城如此表态,朝马志诚在暗示:老子多了一个强悍的生力军,你别打鬼主意! 马志诚倒是仗着人多势众,懒得理会,皱皱眉头,直接问道:“前面怎么样,能走吗?僵尸多吗?” 我摇摇头,苦笑道:“前面就是制造僵尸的老巢了,我们能够活着出来,已经是大幸。你们从哪里过来?” 马志诚的眉头皱的更加深刻。原来马志诚他们一进来就被困住,且战且退,一直到了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但是又被几个守卫僵尸挡住,后来碰到了马立城的残军,当下两人达成协议合作,先行出去再说,便向这边走来。 我说道:“对付僵尸,我倒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 众人大喜。 “知道金刚石吗?世界上最硬的玩意,但是它也是很脆的玩意,轻轻一击,都会碎掉。那些僵尸看似强悍,用枪打怎么也没有用,因为子弹造成的创口实在太小了,对于这些毫无生命力毫无痛楚的僵尸根本没有用尝。对付僵尸,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碎他们!” 马志诚冷笑道:“你说的轻巧,如何打碎呢?方才马立城企图用火攻战术,但是一不小心,连自己人也伤到。” 我回头看去,方才没有觉察,原来马立城满面污黑,狼狈不堪。不过他倒是对我颇为自信,向我点点头,我于是说道:“火攻不行,但是假若我们用更加原始的方式呢?” 我从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大剑,用力一挥,在空中划过一个耀眼的影子,说道:“直接把他们斩断!单打独斗我们或许不行,但是这么多人,几十把大剑砍上去,不把他切成肉块才怪!” 马立城拍手笑道:“好主意,我赞同!” 马志诚转念一想,他毕竟不是一个蠢人,此刻也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当下吩咐下来。于是众人一阵搜罗,把能找到的武器一一拿来。最先进的莫过于原本砍柴用的刀锯。剩下的大部分是几百年前留下的腐朽兵器。我嫌不好使大剑,挑了一条狼牙棒,入手沉重,反正我力大无比,正好称手!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杀向墓室入口,那墓室入口徘徊了数个身穿八旗战甲的僵尸武士,他们负责看护墓室,所以倒没有追击,此刻见我们折而复返,拖着铁剑砸过来。 我作为提倡者,以身作则,抡起狼牙棒气势汹汹对打。只听咔嚓一下,僵尸武士的大剑折断。其实两件武器经过数百年风雨折磨,都是腐朽不堪,不过毕竟是厚重的狼牙棒耐强一点。转眼该名僵尸武士被我一棒打倒,众人一拥而上,顿时将其砍成几十截,虽然仍旧蠕蠕而动,威胁全无。 这样如此类推,顿时干掉了几个僵尸武士,自身伤亡不过数人而已。方才以先进武器攻击无效,反而不如狼牙棒实惠,造化弄人,还是在嘲笑人? 这时我才有暇打量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是整块石板叠垒住入口,石板表面非常粗糙,风化厉害,但是依旧不倒,可见石板厚度不简单。我一呆问道:“灵敏,如何进去?” 未待灵敏开口,马志诚冷笑道:“罗嗦什么,直接把大门炸开了事?” 我怒道:“你有炸药?方才怎么不用来消灭僵尸?” 马志诚说道:“老早试过了,这是工程炸药,必须电力点燃,对付僵尸,实在是过于笨重不便,结果反而连累死了我的几个手下。” 我沉默不语,看着马志诚的人在石板门上装上炸药,砰砰四次定向爆破,那石板结构崩坏,轰然地碎成数十块。我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这就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你争我夺,死伤无数得来的猛哥帖木耳的墓室——龙脉宝藏的藏匿之处! ** 六十九 龙脉宝藏的种种神秘传闻和历尽艰辛的磨难,使得在墓穴开启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就如是上战场的前一夜,辗转难眠的兴奋。待到几十只明晃晃的矿工灯照射进去,我不禁一愣,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龙脉宝藏,并没有我想像的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考虑到那是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发迹之初,没钱也可以原谅,照例外面这么多僵尸武士守卫,那么一旦打开,里面应该有更多的人殉和机关。哪知偌大的石洞空荡荡的平坦,唯独在中间以石块粗糙地叠垒成一个高台,上面摆放了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骸,周边有若干陪葬物品,亦是非常粗糙,瓶瓶罐罐外加已经腐朽的盔甲武器。我眼角余光瞄到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地一阵失望,唯独马志诚眼珠发亮,哈哈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马志诚大刺刺步入墓穴,在尸骨的陪葬物品之间一阵搜寻,拎起一个封住的陶瓷窄口大肚瓶,面向我们。此刻大家看到马志诚没有收到什么机关的攻击和僵尸武士的袭击,放下心来,虽然没有预料的宝藏,但是经不住好奇,一一入内。 马志诚得意地摇晃着瓶子,大声向马立城炫耀道:“老二,你可知道,这是怎么?” 马立城哼地一下:“我怎么知道,谁晓得你找到什么毒药!” 马志诚大笑道:“你当然不知道了,因为你不是马家的嫡长子,你永远没有资格知道这个秘密!” 马立城大吃一惊,惊道:“什么,老爹还瞒着我什么?” “多着呢!这是马家传下来的规矩,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知道的秘密,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死神药!” 马志诚又摇了摇瓶子,叫道:“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不死神药!” 马立城瞳孔陡然缩紧,问道:“那么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龙脉宝藏库里面什么财宝也没有,而且,你制作不死僵尸,也不是为了制造无敌战士,而是为了试药?” “不错!”马志诚一口干脆地回答,“这要从我们的祖母说起。我们的祖母,也就是阿巴鲁,她曾经是三百多年前奴儿哈赤的妃子,当年奴儿哈赤一命归天之后,令其陪葬,你可知,为什么其他陪葬的妃子都化作尘土,唯独我们祖母只是沉睡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又重新苏醒了?” “她喝了不死神药!” 远处的灵敏突然说道。 马志诚点点头,笑道:“正是。其实,自从猛哥帖木耳始,他得到了神秘的不死神药配方,就动手制作,可惜一直失败,那些僵尸武士就是副产品,制作出只有不死身体却没有思维的死物。而他需要的则是不死神药!然后历经数代,到了奴儿哈赤时期,有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终于有了成果,但是奴儿哈赤生性奸诈多疑,唯恐是毒药,所以叫阿巴鲁试药。真药是真药,可惜奴儿哈赤来不及吃下去,就一命呜呼!” 奴儿哈赤不是马家的先祖吗,怎么马志诚对其毫无尊敬之意,我正在疑惑,那家伙就解释了:“我们马家是否真是奴儿哈赤的遗腹子,这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许只是想抬高身份,但是阿巴鲁活了三百年毕竟是事实。这个不死神药的秘密随着她开始流传下来,但是只限于嫡长子。我们父亲知道,所以他一直在尝试。你一直以为我想做皇帝?笑话,我现在的生活比皇帝还舒服,傻瓜才会想去做什么虚名的皇帝。但是,你不知道,我得了一种绝症,根本治不好的绝症……” 马志诚忽然声音低婉,把他的秘密吐露出来,于是马立城冷笑道:“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要寻找不死神药来活命?” “正是像你说的,原本都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幸好海外的傻瓜过来了!”马志诚狞笑着面向灵敏,“刚才老二你提醒了我,说不定这是毒药,所以我也要一个试药人,这个人,非你莫属了,皇室的后代!” 金阿大勃然大怒,骂道:“你疯了,弟兄们……” 他惊讶地发现,原本与自己相互并肩战斗的人马,除了金老二之外,都向他抬起了枪口。 马志诚大笑道:“谁愿意跟着这个没钱又爱讲排场的没落皇族?还是我马志诚的孔方兄实在!小妞,若你不愿意,我可要施展蛮力了!” 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马志诚,救出灵敏的时候,哪知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马志诚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递给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马志诚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马志诚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奴儿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的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马志诚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马志诚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马志诚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马志诚对着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马志诚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马志诚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马志诚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你手劲太大!” 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那马志诚的忠实手下马相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大哥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立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马相城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老四,你愿意跟着我吗?好歹我也是马家的继承人,现在老大归天了,我就是头号人物。我不希望马家分裂,借此机会,我们把马家重新整合,打下一个大大的王朝!以前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马相城跪在地上,就如向马立城投降了一般,只听他低低地说道:“是……你说的是……” “噗!” 猝然之间,马相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借跪下挡住马立城的视线,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立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相城呻吟:“你……” 马相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相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立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相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诚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相城的号召力并不如马志诚伟大,但是马立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相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立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立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立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猛哥帖木耳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立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看到塔克世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的骨骼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满清祖先的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几百年前解冻的时候,一个人猿竟然活了下来。他就是猛哥帖木耳!传说猛哥帖木耳相貌奇特,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窥探一二。在西伯利亚通古斯语里,猛哥帖木耳是吃生肉人的意思。 虽然种族不同,但是毕竟是同一科目,就如狮子和老虎也能生下狮虎兽,马和驴能够生下骡子,他和人类女子通婚诞下了后代,接着一代代传下去,到了奴儿哈赤时期,基本和普通人类无异,古猿人的血统淡薄到撒哈拉沙漠里的一滴水。 奴儿哈赤应该知道祖先的来历,所以他要追溯这个不死秘密。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 七十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立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合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立城片刻,转身回到灵敏身边,因马立城马志诚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我转头面向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 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向借机摆脱我,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灵敏,却是让金家兄弟夹着,原来这两个家伙也学我们逃出来了!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立城果然没有亏待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立城和马志诚,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立城、马志诚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我们都是赢家。这有何不对,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我长叹一声,灵敏在如此要紧关节隐瞒着我,什么宝藏、什么情怀,都是***屁话。假若是白水,就我和心心相知,不会存心隐瞒。 我狠下心,转身便往疗养院走去,听到背后灵敏的哭腔:“朱恒淮,你回来……” 往事不可追。 我进了疗养院,白水正抱着文清晒太阳,看见我站起来问道:“恒淮你回来了。听表叔说你们正和一个黑社会团体斗争,怎么样了?” “赢了!” 白水忽然摸摸我的耳朵,心有余悸地问道:“一定很激烈,你的耳朵都只剩下半边了。表叔呢?” “牺牲了!” 我为他编了一个谎言,伸手把两人搂在怀里,只觉得浑身疲惫之极。 后来听说灵敏返回美国,策动海内外满清遗老遗少、包衣奴才,以庞大的资金收买国内一干无耻文人败类、汉奸卖国贼,拼命为满清诸帝吹嘘,大肆翻案历史人物。不出几年,国内辫子戏成灾,那满清诸帝,甚至连同治、宣统和慈禧之流,也是个个英明神武。大汉奸施琅、尚可喜,也变成了什么英雄功臣,而岳飞等民族英雄居然成了抗拒“统一”的奸雄。如此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简直是国之大耻!恐怕在这么下去,我们又得为汪精卫等树立英雄纪念碑了。 至于马家一个漏网之鱼马合城,据说化名李宖志,创立法圈邪教,祸害人间,甚至妄图颠覆政权,最终被一举歼灭,逃到美国,与灵敏勾结在一起! 此是后话,我也不多说了,至少我们一家人是团聚,幸福就在这一刹那! ** 七十一 第六部、西域魔国 考古不是游乐园过山车,有惊无险,它是一种追寻,更是一种冒险! 我是一名职业考古工作者,之所以没有点明具体的职位,是因为我方方面面都涉及,什么向导、领队、搬运苦力、爆破技工、土木工程师,外兼保镖和打手,几乎没有老子不行的。正因为我是一个这样万能人手,非常受国内外的考古队伍欢迎,一年之中,几乎有三百六十天在野外度过。对此我也乐此不疲,唯独心中内疚对不起老婆孩子。 我发出这样的感叹是看了一部最近从美国偷偷传来了一个传来一个电影,叫做什么《约柜》,主人公印第安纳.琼斯也是一个考古教授,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战无不胜,每每女人自投罗网。我不禁心中大骂那叫斯皮尔伯格的导演,真是吃白痴饭长大的,考古那么轻松如意?发现一西元前文物如儿戏,当真如此,何必要我们这些考古工作者? 考古发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抢救性发掘,就是某地在修马路、造房子的时候,突然挖到了地下的文物,这可不得了了。赶紧报到文物局去,于是一干大学者过来,团团圈住现场,不出几个月,就有震惊世界的发现。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咸阳几个农民随便往地上一掏,就挖出个瓦王爷,也挖出了世界最庞大的地下军团。这种吗,是靠运气,看谁运气好了,我们考古人员,差不多是善后的主。 第二种探索性发掘,那才是真正考验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勇气和耐心的时候。特洛伊古城乃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记叙的美女战争战场,一直被世人认为只是诗人的浪漫幻想。但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坚信特洛伊遗迹存在土耳其小亚细亚一带,于是阅遍欧亚诸多古书,循小亚细亚沿海一线搜寻,穷尽十年之精力,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特洛伊古城遗迹!这般探索性的发掘没有过人的勇气和非凡的意志,根本无法达成!怎么看我都觉得那个穷死集傻、大、粗一体!不像这号英勇人物。 好了,讲了了一大通废话,那么我现在哪里探险呢?告诉你们,此刻我就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一片绿洲里。 ** 七十二 说起这次野外考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考古,而是另外带有政治意义。作为国内最优秀的野外考古人员,我时常被国家派遣干一些意义重大的任务。那次我接到任务,前去接见今后我将要保护的人,他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台湾来的,我叫雷文定,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共产党,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美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文革时又回到美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两岸关系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文定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文定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文定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文定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文定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文定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文定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文定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文定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文定长叹一声。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文定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文定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兽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身,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文定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文定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兽,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文定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 七十三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改行做宇航员——登陆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我的老婆林白水——现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副教授,正好和她参与的一个中美合作丝绸之路重新探索的项目,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一拍即合,路上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受到苏联入侵,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东突厥斯坦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因事关中美合作事宜,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不过毕竟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声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美国人领队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 说起萝卜丝,真名当然不是这个,只是我借着谐音取的外号。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因与一个美国奸诈的女**往过一段时间,简直后患无穷,如今还时不时地拿私隐来要挟,幸亏老婆不知道,这也是我经年逃在外头的缘故。这萝卜丝是一个身材高大粗壮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估计行伍出身,虽然印象不佳,但是他也分配了枪支弹药。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这片绿洲受到地下水源滋润,绿草丰富。上面还耸立了一个巨大的土包,估计是上古时候战争时候的堡垒。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居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看到前面有动静,一排排脚印延伸入绿洲土包开出的一个洞窟里。脚印杂乱,人数众多,看脚印深浅,似乎还带着重物。当下我和萝卜丝取了武器,招呼了几个人手,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进入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若不是循着脚印根本找不到,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 洞窟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伙计嘀嘀咕咕,之一说道:“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西域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僵尸……”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手下的胃口,顿时一干人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步枪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人马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大家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里面有人叫道:“等等!不要打!” 偱着手电筒打量,我看到了里面聚集了一群人,身穿当地土人的服饰,相貌也多半类似,散发着一股难闻的羊骚味。我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的是一个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他狡猾地笑笑:“诸位朋友,请不要误会,我们只是行脚的商人,要从北疆到南疆去。那么你们是什么人呢?” “考古队的。” 我一边回答,一边暗暗纳闷。现在交通发达,一般的新疆人从北到南多是走新藏线,哪里还有傻瓜横穿死亡之海!虽然这些人看似奇怪,但是也没有见他们携带武器。估计可能是盗墓分子,来到沙漠的一些西域古国遗址,发点小财。我见他们遮遮掩掩,似乎在隐藏什么,不禁好奇心起,使劲强行突破,果然见到他们藏了一个宝贝。当到手电筒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但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果然是盗墓贼!” 我大叫道。 那胖子顿时露出尴尬的神色,看我们武器精良,绝对是逃不出去的,突然脸一扁,哀求道:“看到同行的份上,就放弟兄一马吧!我们也只是混饭吃而已。” “谁和你同行了!” 我冷笑一声,转念一想,我又不是公安局,目前无法关押逮捕处理他们,当下就说道:“好吧!只要你们告诉我,腊尸是在哪里发现的,我就放过你们!” “好好!” 盗墓贼头头像哈巴狗一样哈腰点头,指着上方。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难道这个土包其实是一个坟墓,不是堡垒? “出了什么事情,一大帮人都失踪了!” 白水赶了过来,瞅见腊尸,职业本能顿时发作,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域有一国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域那国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壁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盗墓贼头头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呀,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盗墓贼头头哈大嘴巴。白水问道这是什么人,我就介绍说是准同行。 那萝卜丝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域的这个国家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 七十四 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对萝卜丝说道:“罗伯特先生,请你把雷文定先生请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萝卜丝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飞行太保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考古队队员们,雷文定笑嘻嘻说道:“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什么好东西!” 那雷文定带来的几个手下都是美国佬,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白水轻装上阵,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但是我看过史书,这里并没有古墓。但是那些盗墓贼又过来了,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塔里木盆地地质构造不稳定,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成了城堡的塌陷,现在犹如土包一样了。” 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南北沙漠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沟通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域诸国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辽、金、吐蕃、西辽等,真正给西域带来严重威胁的则是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白水,你发了!” 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梆梆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匕首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刀尖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 我顺着白水手指的方向探视,看到在那些蜜尸当中,有一具蜜尸姿势极为古怪,其他蜜尸都是老老实实站立着,唯独这具蜜尸要学体操运动员,右侧犹如扭屁股一样倾斜,目光移过去,在他左侧肋下,稍微突出了一个尖锐的三角形。 我不禁好奇地抽出来,入手极为沉重,这是一个长约二十厘米,宽为十多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匣子,估计成分为铅。但是在拨开蜜汁之后,匣子的表面顿时露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符号,竟是全金制造! 黄金性质相当稳定,所以历经千年也没有丝毫腐蚀。连匣子也是用几十斤金子打造,可见里面的物件价值不菲,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抬头望望白水,她急忙道:“让我瞧瞧,快!” 我存心和她开玩笑,装作毫不吃力地递给白水,她方一接手,几乎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我哈哈大笑,于是乘机揽住,那白水白了我一眼,懒得责怪,显然对我的惫懒习以为常。 她仔细凝视着黄金匣子表面的花纹特征,说道:“奇怪,这不是西域的风格。” 我答曰:“也不稀奇,西域联接内地,或许是从那边传过来的。” 白水秀眉微蹙,反驳道:“也不是,这种风格的符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奇怪!” 正说着,只听啪嗒一声,我们两人抬起头,却是一具蜜尸失去支持倒下,当下也不觉得稀奇,低头又去研究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才惊得我们盯住蜜尸。 那把蜜尸系在身上的枣核型物体,此刻摇摇晃晃,不断地把身上的蜜尸甩掉,更稀奇的是,整个枣核型的物体,犹如一只巨大的发光二极管,突然闪闪发亮,顿时把周围照亮如白昼,同时微微颤动不已。 我和白水看的惊悸不已,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里面,似乎存在着一只活物。 我和白水对视一眼,于是我大着胆子把“假手”火把伸过去,方接触枣核,立时剧烈晃动。里面果然有活物,而且是一种极为怕热的活物。 突然枣核表皮破裂,猛然伸出一只黑色的爪子,一下子就抓住火把,硬生生夺过去,随手抛掷在一边。火把虽然落在地上,但是因为接触面更广,反而燃烧地越发剧烈。在熊熊火光中,我们看到枣核里又伸出一只黑色的铁爪,努力破壳而出。 “不好!” 我大叫一声,和白水对视一眼,果然心意相通,白水把黄金匣子扔给我,我就用力抛到洞外。再抱住白水,随手也把她扔出洞穴。不刻女人满脸狼狈地从洞外伸下胳膊给我,因为洞穴本身不是很深,我纵身一跃,向上跳出一两米,趁势牵住白水的胳膊,突然腰部一紧,白水啊的一声大叫! 我回头一看,妈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伸出爪子勾住了我的皮带,正要把我拉下去。我正要挣扎,哪知咔嚓一下,这根皮带质量不好,居然硬生生地被扯断。我拉住白水的手,借势狼狈不堪地爬上。 那双脚刚落在地上,原本靠腰部肌肉压住的裤子顿时哗地一下掉下,露出两条毛腿。 白水先是一怔,虽然形势不对,也忍不住噗哧一下,抿嘴浅笑。我怒道:“女人,看你老公出丑好玩吗?” 白水从腰部抽出自己的腰带,扔给我说道:“我腰细,暂时不需要腰带,你凑合一下,可能比较紧!” 我急匆匆地系上,何止比较紧,根本是勒地老子头昏眼花,就如十九世纪欧洲贵小姐束腰的痛苦。眼下无可奈何之极,总比光屁股好。 我回头一看,那黑乎乎的家伙虽然体积庞大,但是似乎不太擅长攀爬,纵然如此,我们也是急急忙忙地往前逃命,方走了几步,那过来的甬道***通明,人声鼎沸,正在疑惑中,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居然是胖乎乎的盗墓贼头子等等一干摸金校尉,惊奇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亲爱的汉人兄弟们!”胖盗墓贼头子说道,“我们听说了你们不幸陷入危机中,本着民族兄弟之间友谊,所以我们来救你了!” 我心底哼地一下,这些准同行们哪有这么好心,八成贪图里面的财宝,进来了。萝卜丝怎么把关的? 果然这些家伙根本不是来救我们的,当看到这里遍地都是亮光闪闪的夜明珠时,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胖盗墓贼头子兴奋地只搓手,笑道:“兄弟,感谢你发现了如此伟大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考古发掘,将不亚于罗布泊遗址!本着民族友谊的精神,我们将挖掘几颗亮晶晶的小珠子作为研究。当然,这里有数百万颗,这小小的一两颗,您当然不在乎了!” 白水几乎就要出去阻止,我拦住她,冷笑道:“好戏你想不想看?等回来就要这些盗墓贼尝到厉害。盗墓,打搅死者的亡灵,自然会受到制裁!” 那些老盗墓贼们见我没有回音,以为得到了默许,发疯地奔向万千夜明珠的地方,在地势稍微低矮的地方,两个牛高马大的盗墓贼叠罗汉在一起,立时就有了两三米高,骑在上面的盗墓贼拿刀拼命撬镶嵌在石壁中的夜明珠。个个兴奋地乌拉乌拉大叫,转眼腔调就变掉: “啊,怎么回事,这么多胶水是哪里来的?” “我的脚不能动了!” “我的手也不能动了!” “我们俩都黏在一起了!救命!” 盗墓贼们顿时又吵吵闹闹,我暗暗好笑,突然啊的一声惨烈的叫声,我不禁一怔,众人也是一呆,大家不约而同把手电筒集中在惨叫声的地上,但见一个盗墓贼居然神通广大地倒悬在天顶!他上半身从天顶倒垂下来,下半身黏在上面。好本事!就是杂技演员也没有这手好功夫!盗墓贼果然不是一般人。 不对! 那个盗墓贼有气无力地挥着手,微弱地呼吸,因为数只手电筒都集中在一起,光线异常明亮,可以看到,在他的脸上,缓缓滴下鲜血! 蓦地,那盗墓贼又是往上一伸,发出惨烈的叫声,好像非常痛苦一般,于是大家集中把手电筒往上移动,看到的景象叫每个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夜明珠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光线昏暗,正如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这时几十把强力手电筒照在上面,照亮的异常清晰,却让人们恨不得平生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那天顶的岩壁上打钻出一个洞穴,伸出一只蠕蠕而动的肉条,长约三四米,甚至呈现暗红色,犹如一条巨大的肉肠。可是这条肉肠不是被人吃,而是吃人的肉肠!肉肠虽不见鼻子眼睛,但那一张血盆大口上镶满数百颗利齿,仿佛一台绞肉机,不断地把那个可怜的盗墓贼吞噬。盗墓贼下半身被肉虫咬在嘴里,一时死不了,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双手努力撑在肉虫的大嘴上,大声向我们呼救。 胖盗墓贼头子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一双肥腿颤抖不已,冷不防上面一块人肉掉在他脸上,顿时发颠一般地大叫一声,满脸血水,在他胖胖的脸上,尤为可怕。胖盗墓贼头子不住挥手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头子一发命令,其他盗墓贼如梦初醒,捡起石块不住地往上丢,我以为他们根本没有武器,其实我错了!这些盗墓贼拿起一把把土制的火箭射向那里。 “砰砰!” 火箭发射,打在肉虫身上。原本石头没有多少攻击力,于是肉虫没有反应,这时骤然挨到燃烧的火箭,吃痛不已,把嘴边的食物丢下,立时缩回洞里。 那盗墓贼噗通一下掉在地上,已经没了声响,大家把手电筒照在他身上,立时满嘴血腥味。那盗墓贼只剩下了一半身体,下半身全部被咬掉,肠子、胃等脏器流了一地,似乎受到古代腰斩的残酷刑法一样! 白水脸色煞白,蹲下身子呜呜呕吐。这些年的考古经历,胆子是练大了,但是毕竟没有到我这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程度。 我同时蹲下去拍拍白水的背部,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 白水抹抹嘴巴,脸颊似乎因为憋涨而通红。 那几个盗墓贼仰天望着肉虫钻入的洞穴,聚集过去,甚至连胖盗墓贼头子也在火箭的撑腰下大着胆子观看。突然…… 肉虫猛然从洞穴里钻出来,未待众人反应过来,大吼一声,仿佛高压水龙头的喷嘴,吐出满天脓汁。那聚在洞穴下的盗墓贼们浑身沾满,竟然袅袅冒着青烟,痛得捂住双眼不断哭爹喊娘。我们因稍微离得远了一点,只有少部分沾染。我忽然觉得胳膊一痛,只见一小块脓汁滴在手臂上,吱吱地好像冰块上的钠粒,烧穿皮肤肌肉,渗入内部! 我大骇,当机立断,飞快地掏出匕首,狠下心,刺入胳膊,一下子把这块肉挑出来。当下只觉得剧痛阵阵,浑身冒冷汗,双眼不禁闭上,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那挑着肉块的匕首竟然也被腐蚀了一半!好厉害的酸水! 白水眼见我自残自保,当下立即扯下剩下的一只袖子,把我的胳膊包扎起来,尽管血水还在不断往外冒,至少勉强可以活动。 那肉虫又伸出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一个人。那人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我们只看得毛骨悚然,夹着黄金匣子转身就要逃跑,这时那胖盗墓贼头子摸索到我们这边,双手伸出,口中喃喃自语:“救救我,救救我!” 我们稍稍停顿数秒,那胖盗墓贼头子已经抓住白水的胳膊,后者发出惨烈的尖叫,我睁眼看去,那胖盗墓贼头子的面部被毁掉一半,从嘴巴到眼睛斜斜的一片,完全被强酸烧掉,肌肉皮肤发黑,露出深深白骨。完全一半是人,一半是骨头,甚为可怖! 我不禁一阵恶心,满肚子翻腾,当下抬起一脚,重重地把胖盗墓贼头子踢开。老子本来就是只顾自己老婆的人,哪管别人死活,更何况与我毫无干系的盗墓贼,立刻就拉着白水逃之夭夭! 我们一路飞奔,原本半小时才要走的路不过在数分钟内跑完,当一口气跳下裂缝,抬头第一眼就是萝卜丝红彤彤的鼻子,竟然觉得分外亲切分外可爱,那洞里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 七十五 萝卜丝关切地问道:“米斯特朱,那群我们的准同行进去之后,我们就特别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脸色苍白,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摇头,拉着同样难看的白水蹒跚走出去,外面满天星空,六月的夏风吹拂,才觉得终于活过来了! 我和白水坐在火堆边休息片刻,精神稍微恢复了不少。白水把医疗箱拿过来,重新将我的伤口上药包扎了一下。 在我们休息的时候,美国佬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组织了一次洞穴考察。不过美国佬可是比盗墓贼狡猾多了,方进去就见情况不妙,慌忙撬了一些夜明珠就撤退,居然毫发无伤,只是个个脸色难看无比,显然也被盗墓贼的可怕下场吓呆了。 这次最大的发现莫过于白水捡到的黄金匣子,她拿着毛巾,细细擦掉匣子的污垢,露出上面精致的浮雕。我好奇地凑过去,在黄金匣子的表面,缠绕着一群奇异的装饰,非龙非凤,似乎一种西域异兽。那异兽对着天空,天空中浮现太阳月亮和数颗星星,旁边装饰着几个壁画繁杂,不似汉字也非西域文字的方块字,白水一边摸索,一边慢慢诵读出来:“诸神庇护,天佑我国!” “这是什么文字?” 我觉得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辽文。” 白水眉头皱起来,在西域区域发现辽文的遗迹,显然非常了不起。 她摸索着黄金匣子,在外侧转动悬扣,咔嚓的轻轻一下,居然打开了锁。白水一怔,看了我一眼,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如此轻易地被打开。想来黄金匣子里的东西,异常珍贵,自然是苦苦保存了! “我来,当心里面有危险!” 我说道,那白水摆摆手:“不必,我看黄金匣子乃是经常打开,所以不必太严密的锁,估计应该不会设有机关!” 我鼓励地赞同她打开看看,白水于是下定决心,呼出一口气,揭开黄金匣子的盖子,没有毒气,也没有暗器。 我们呆呆的一愣,不约而同地凑上去,白水失声叫道: “《西辽绝书》!” 我不由得屏住呼吸,唯恐大一点的吐气,都会吹掉匣子里面的文物,于是瞪大眼珠,死死盯着,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黄金匣子里,端端正正躺着一卷古书,约莫三寸厚左右,制作精美,封皮以金箔镶嵌一排古怪的辽文。虽然匣子里面没有金银财宝和更加贵重的宝物,但是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人员来说,一卷古书的价值远远超过同体积的钻石! 我们夫妻俩同样都是考古工作者,不过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侧重从远古到史前的文明探幽,而白水则是中古的历史。我不明白《西辽绝书》的意义,但是看到白水伸出双手,不住微微颤动,以其向来镇定的性格而言,相当罕见的举动,简直比她拿到结婚证一刻还要激动十倍,由此可见,《西辽绝书》珍贵之极! 那白水捧起古书,轻轻翻开古书的封面,入鼻一股羊皮气味,看材质乃是小羊羔皮磨制的羊皮纸。西域诸国即使从中原传入植物纤维纸之后,凡是记录重要文献,依旧采用羊皮纸,确保历经千年不朽。 尽管白水的额头上还是细汗涔涔,但是镜片之后的瞳仁慢慢平静,返回以前那种内敛的目光,放下《西辽绝书》反问我道:“你说,《西辽绝书》可信吗?” 我又气又好笑,这中古历史我通晓不多,仅仅知道西辽王朝是在辽国被崛起于东北的女真人灭掉之后,其中有一个皇室贵族名曰耶律大石,率领一部不甘臣服女真人的族人,奔逃到西域。原本耶律大石部下不过四万人左右,想不到进军异常顺利,竟然占领了中亚大部,于是一一二四年,在中亚起尔漫城(现今乌孜别克斯坦的布哈拉与撒玛尔罕之间)宣布建立喀喇契丹王朝,因与原东北的契丹辽国相区别,史称西辽王朝。从此契丹人又苟延残喘了近百年,直到被蒙古人哲别率领大军攻灭,至于《西辽绝书》是什么玩意,我闻所未闻。 于是我不禁摇摇头,反问道:“你说,《越绝书》可信吗?在我看来,大凡带‘绝’的书,大半是可信的,因为绝,就是死,人死了都会说实话,由此类推,书要死了,也定会老老实实交代!” 白水白了我一眼,知道我在责怪她专门拿我不知道的东西询问,存心让老子出丑,索性挑出另外一部“绝书”讥讽,她解释说道:“《西辽绝书》,是一本记录西辽从建立至强盛近六十多年历史的笔记体史书。传说乃是西辽王朝内,一个精通汉、夏、辽和西域诸国文字的内侍所著。由于该内侍深受皇室崇信,能够得知许多没有在历史正式史书上流传的秘闻,所以在史学上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一九零五年,在当时的沙俄布哈拉一带的一个古墓中,发掘出十六卷羊皮古书,轰动整个世界,珍贵价值,可比死海古卷和初版《可兰经》。于是史称《西辽绝书》!但是这十六卷《西辽绝书》残缺不全,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刻竟在我手里也有一卷!”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那岂不是你的幸运?等出了成果,铁定得田野奖和夏鼐奖(我国考古界最高奖项),我这做你老公的,也好沾光了!哈哈!” 白水摇摇头,秀美微蹙,叹道:“假如能够得到这个奖就好了。先摆回来说,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秘闻。” 我脱口道:“什么秘闻,有何奇异之处?” 白水合上秀目,立时又张开,慢慢叙述道:“故契丹遗民耶律大石,率四万残兵,竟然不可思议地在几个月内就征服了西域近数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数千万人口,建立了一个西南至阿姆河,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向东则包括今天山南北各地,你说,数尽人类历史,能有哪个强人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以残兵建立这般大帝国?” 我思虑片刻,终于回答:“没有,我看没有。历史上的大帝国,无一不是历经几十年才建立。纵然有的是极快地以武力占领,也不可能长期保持统治。而西辽能够存活一百年,由此可见实力不弱!” 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哦,有什么秘密,不妨且让我也听听。” 身边忽然响起一阵怪里怪气的腔调,我们抬头一看,竟是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知何时过来,因我们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西辽绝书》上,一时倒没有发觉。 白水不悦地卷起眉毛,我本想把他赶走,但是白水使了一个眼色,我便暂且不动手。心想,即使让美国佬听到又如何?反正关键证据在我们手里,考古界历来讲究口说无凭。 白水开始慢慢地叙述: 自女真兴起,击败辽国七十万大军,天祚帝奔逃。其族人贵族耶律大石率残兵四万,西逃欲借大食兵。路阻喀喇汗王朝有力伏击,损兵数万。耶律大石狼狈逃至伊犁河谷,所存族人已不足数千!其仰天长叹:难道天真欲亡我大辽? 时天降异彩,有磨轮大如车者盘旋,从天而降飞天神女若干,其中为首者,貌美不可方物。其女曰:汝欲重新复国乎? 耶律大石曰:莫不是神女助我助复兴? 神女曰:汝娶我为妻,建国则为后,我便助汝复国。 耶律大石曰:善! 于是,耶律大石娶妻神女,在其法力相助之下,果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时辽人不堪女真统治,纷纷西逃至西域,共推耶律大石为皇帝。于是其建国西辽,庙号德宗! 而他的妻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昭德皇后萧氏。 白水说道:“正史记载看来,这昭德皇后姓萧,似乎是辽人一大族萧氏,然而《西辽绝书》显示,这萧氏的真正身份,乃是桃花石国女皇!” “桃花石国!” 我和萝卜丝不约而同喊出来! 我转念一想,不禁摇摇头说道:“中古历史非我所擅长,但是据我所知,桃花石国乃是过去中国本土的故称,等同于摩诃震旦、西诺、赛里斯等。其时中国本土为宋金对峙,怎么会在西域冒出一个桃花石国女王呢?荒谬不堪!” 萝卜丝笑道:“朱先生,这点你错矣。桃花石这个历史名词,虽然多有争议,但在史学界不外乎三种看法。 其一,桃花石乃是‘拓拔’的对音、拓跋氏在中国北方建立过北魏帝国,国力强盛,影响广及西域及中亚,是以桃花石成了中国和中国人的代称。自隋唐以降,东罗马帝国和其他西域诸国,皆称呼中国为tangas,发音确实与拓跋氏相似。 另一种说法乃是来源于唐朝,系‘唐家子’的讹音,因特指唐朝,转而指代中国。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向西拓展最广阔的一个朝代,其深入西域,势力范围远达波斯。中亚及西域诸国无不景仰万分,称呼唐朝皇帝为‘天可汗’。即使唐朝灭亡之后,西域一些国家的统治者仍然喜欢僭称‘桃花石可汗’。例如辽、宋时期出现的喀喇汗王朝,其首领的头衔中都有“桃花石汗”这一称号。 不过眼下这个桃花石可汗,显然只能是第三种看法,也是历史上最模糊的一种看法——传说中的桃花石女儿国!” 此刻连白水都开始摇头,说道:“西域桃花石国我曾经听说过,但是怎么又扯出了女儿国?桃花石国历来因缺乏史书记载和文物发掘作为证据,一直被史学界认为只是一个传说存在的国度。” 萝卜丝笑道“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向来被历史这一层面纱蒙蔽着,我们只能通过史书和文物这些小小的装饰品,一窥真实的面目。桃花石国虽然缺乏直接的史书记载,但在不少神话传说中却经常出现,譬如在贵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就展现了一个美丽的国度。” 《西游记》恐怕是中国普及率最高的一本小说,我几乎耳熟能详,脑中灵光一闪,叫出来:“唐三藏被女儿国国王逼婚!” “正是!” 萝卜丝喜道,他笑嘻嘻的模样使得那只红彤彤的酒糟鼻子越发闪亮可爱,惹得文清不时在他身边转悠,想乘机摸上一把。 “民间传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在一定的真实基础上积累。但正如一句西方谚语说的好:时间漫长,历史变传说,传说为神话。时间越长,原本保存在历史中的真实散佚的越多。譬如你们中国人崇拜的关帝,在同时代不远的陈寿《三国志》中,只是一个好色的武将,然而到了现在,却是一个与孔子同等地位的武圣!桃花石国距今差不多有八百年左右,积累的偏差使得失真程度相当可怕。《西游记》中,女儿国是一个完全女人组成的国家,由一个美丽的女王统治,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相当恐怖!我且问你,朱先生。《西游记》里面的女儿国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是如何繁衍后代呢?” 我说道:“她们是一旦成年之后,假若想要生孩子,就喝子母河的水,就会怀孕生子。唐僧等一干人,正是不小心喝了河水,结果男人怀孕,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最后喝了落胎泉之水才堕了胎。” 萝卜丝说道:“好吧,历史学上研究民俗有一种类比方法,比较相类似的神话传说,得出成果。比如,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大洪水的记录。这表明曾经发生过世界范围的大洪水,但是地质记录表明并没有全球范围的洪水。那么换一个角度考虑,比如人类是同一个祖先,曾经经历过一次洪水,因记忆深刻,即使迁居到全世界各地也不能忘怀,流传在各支遗民的神话里,这从侧面证明了人类非洲起源说。那么我们把女儿国传说的关键字挑选出来:全部是女人、女王、河水、男人堕胎、落胎泉,那么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目瞪口呆,哪里有什么想法,根本不知所以然,转头望向老婆,白水沉静的说道:“亚马逊女战士!” “verygood!” 这洋鬼子一高兴,不小心露出母语来,他说道:“完全正确!根据希腊人的古书记载,传说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生活在现今欧亚大陆交界的土耳其北部特尔莫冬河附近,河水向东注入黑海。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这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土地肥沃,非常隐蔽。亚马逊部落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保持着母系氏族的特点,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凶狠强悍,常常掠夺周边部落的男子为奴隶,成年女战士与其**,生下子女后便杀死男奴。若生下女孩,则留下养育长大,成为新一代的战斗力,若是男孩,则是浸入特尔莫冬河溺毙,冲入黑海!但是自进入西元后就很少有关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记录了,传说她们已经迁移到遥远的东方,如今看来,所谓的桃花石国,有可能就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后裔所构成。虽然亚马逊(amazon)与桃花石(tanhans)一点都不像。但是别忘了,桃花石本身就是汉语从西域古吐火罗语中转译过来的。古吐火罗语的特点是喜欢擅自改首音,那么我们把t去掉……” “anhans与amazon就非常相近了!亚马逊女战士擅长弓箭,战斗力十分强悍,又是地头蛇,若是耶律大石与其女王联姻,倒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强援,短时间内统一西域,极有可能!” 我大为赞叹,这洋鬼子不简单,叫我佩服别人极难,更何况是洋鬼子。眼前的萝卜丝学识渊博,本着不知下问的原则,向他好好学习未必不可。正这样想着,萝卜丝又说道:“不过听《西辽绝书》所说,那桃花石国女王降临之际,天空飞翔战车那么大的磨盘,而且光彩夺目,我在想,是不是有外星人也参与了?” 我顿时哑然,敬佩之心减少几分,萝卜丝这家伙,《星球大战》看多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外星人?而且,这些外星人偏偏喜欢在古代文明不发达的时候拜访人类,唯独现在人类都进入太空了,却隐遁失踪?将心比心,我们人类,是喜欢去和同样技术的人交往,还是深入原始丛林,挨那食人族的几把毒箭?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号《西辽绝书》,怎么从西辽一下子跑到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来呢?” 白水说道:“西辽亡于一二一八年,有可能是西辽人认为《西辽绝书》有极佳的保存意义,不能落入蒙古人手中,于是逃到西域。” ** 七十六 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盗墓贼在此偷盗,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识穿,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我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拿出武器抵抗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盗墓贼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盗墓贼,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我大吃一惊,这还是盗墓贼吗?如此强大的火力,几乎就是一个排的半正规军队了!莫非他们乃是境外流窜过来的民族分裂集团势力——东突恐怖分子?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果然被我猜中了。这些家伙,绝对不是简单的盗墓贼,而是勾结境外反动势力的恐怖分子。但是因为贪心来偷盗古堡的文物,结果一下子被我们瓮中捉鳖,无法反抗。最后有心冒险一把,进入古堡里另寻出口,结果统统归天。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盗墓贼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这片绿洲本来可藏匿物品的地方不多,不外乎古堡里面和沙子底下。作为考古队,先进仪器我们携带自然不少,只需用那个金属探测仪探寻,吱吱几下就找到了。 我来到一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美国,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支持,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 七十七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我小心翼翼地持枪上前,凑近了才发觉,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就是那帮恐怖分子穿着的服饰,怎么突然丢下这玩意?我看那衣服中间鼓鼓的,似乎捏藏着什么东西。于是一直走到衣服边,若是有埋伏机关,老早有反应了,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让我心生疑惑,越发警惕起来。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随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衣服里面没有尸体,但是居然有一张人皮! 那人皮软软地塞在衣服里面,好像一个放了气的**。人皮这种可憎的东西,除了看过西藏宗教里的法器人皮,再也没有接触过,刚开始我还认不出,以为是什么塑料,但是那扁扁的脑袋皮肤上,确有头发的残留痕迹,那五官触目惊心的几个大洞,叫我立即知道,这是人皮! 实在太可怕了,我一阵腻心,赶忙扔掉人皮。我盯着这张人皮,没有多说话,想必看过一张活生生的人体,还带着血丝,有谁受得了。我又看到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有残留的**,便以枪管点起一丝对准鼻子闻闻。有股酸性的味道,似乎乃是消化液一类的。心中不禁涌起一个古怪的念头:这张人皮完整,没有刀切痕迹,似乎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把人体内部的所有都吃掉,只剩下一张人皮!”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露出一张软软的人皮。我又惊又奇,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我正要撤退,戛然僵住,瞪大的眼睛,屏住呼吸。 地上居然有两个个影子! 要知道,这里只有我,怎么又突然多出一个影子呢? 我扭过头。不,前面正站着一个人影。以他的服饰判断,就应该是敌人。但是眼前的情形过于骇人,纵然看到是敌人,我也觉得分外亲切,于是上前叫道:“喂,举起手来!” 因光线昏暗,我看不清那个人影的模样,急忙把掏出腰间的手电筒对准那人,先是瞪大眼睛,然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居然是一张死人皮,就如又活了一样,浮在半空中,面对着我! 我想不到一张人皮居然会像活了一样,顿时想起白水给我讲过的《画皮》故事,只觉得毛骨悚然,毫不犹豫地对准人皮开火。我手中的五六步枪系列可是大口径子弹中非常可怕的一种,若是平常打在人身上,立即一个碗口大的伤疤,里面的血肉统统炸飞。此刻打在人皮上,不免也是拳头打棉花,但这拳头有铁刃,几枪下去,把人皮打的破破烂烂,突然从半空中落在地上了! 我这时才止住开火,额头大汗淋淋,心中里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 有鬼附在人皮上! 忽然一阵阴风闪过,我只觉得毛骨悚然,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扭头看过去,竟然是又有几张人皮飘了起来,跟在我后面,难怪萝卜丝如见鬼魅。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皮中了五六枪,飘飘然然落下。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些人皮魔怪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所有的敌人都变成人皮了,然后人皮飘了起来,追来了……” 萝卜丝:“有邪恶的撒旦把人皮穿上了!” “不!”担心我安危的白水刚才过来,一直看着我前去侦查,然后被人皮魔怪迫回来。我把疑惑的眼神对着她,但见她栗色的眸子里,陷入了一层恐惧的色彩,薄薄的嘴唇开始蠕动:“呼图壁,我们唤醒了呼图壁!” 呼图壁!呼图壁! 我猛然记起来,在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种看不见的魔鬼呼图壁。而呼图在土语里译言鬼,呼图壁翻译即是有鬼!看不见的魔鬼,不就是鬼魂吗?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在小坑里面,却淌出了一层半透明**。 萝卜丝立时抓住我的肩膀,紧张地说道:“不知道这呼图壁是什么怪物。虽然我们看不见,但是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所以启动了。” 说话间,那重机枪突然又突突冒出响声。我们紧张地往前面看去,那机枪胡乱打在空地上,子弹只是把沙土扬起来。只见机枪摇转,似乎在追踪什么物体射击。但是在我们眼里,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重机枪是受到红外线机关控制的,沙漠夜晚温度背景明显,也就是说,重机枪在打击我们看不见的敌人,而它的红外线却是可以看到! 嘎! 重机枪陡然止住射击,因为机枪头已经几乎转到我们这边来了。当初为了防止误击,萝卜丝设定了一个小小的机关,避免机枪转向自己人方向。 萝卜丝开始低低地喘着粗气,显得情绪紧张。从刚才的情形来看,他是一个资格摆老的士兵,作战经验丰富,心理素质过硬,没必要这样紧张?他碴地抬起步枪,颤抖地说道:“什么东西?来了?” “谁?”我神经陡然收紧,“呼图壁!” “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有什么如影随形一样贴着我们。尽管我看不到它,但是清晰地察觉到一股异种的陌生感觉。” 我没有说话,重新合上眼睛,平稳呼吸和心跳,静静感觉这个看不清的世界。听,眼前这个寂静的世界一点也不宁静,随着大队的脚步离去,我逐渐能够听到萝卜丝的咚咚心跳,口水咽下的喉头**。声波向更远之处捕捉信息,隐隐约约触及到一阵风,一阵活着的风,始终跟随着我们的周边。 这种感觉好熟悉啊! 熟悉的感觉犹如一把钥匙,慢慢地插入内心深处的锁孔,回味到十多年前越南战场上的危机。我身边的战友都死光了,我手里唯一剩下只有一把铁铲,在漆黑夜晚的越南热带雨林里,周身不知掩藏有多少危险,不禁有毒蛇、地雷,更有可恶的越南猴子,这种感觉是我一辈子也不愿意再回忆的! 来了,危险接近! 我猛然张开眼睛,前面没人,因步枪刚才丢掉了,所以抬起右脚,飞快地从靴子里掏出匕首砍过去,叮当一下,我迅即弹开,不再出击。危机不见了。 萝卜丝说道:“嗯,你也感觉到它了。可惜跑了,动作好快,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看也不见,却能感觉的到。”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不清楚,或许是鬼吧!” “你说幽灵?” 东西方之间的鬼概念诧异很大,鬼在西方类似于长角的怪物,萝卜丝只能想象这种看不见,却能感觉的到的怪物是幽灵。 正呆在我们旁边的一个队员,突然啊啊的惨叫,只见他身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腐败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陡然失却,而这时身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只留下一张人皮,噗通倒下。 众人脸色大变,胆小者顿时扔掉武器,妈呀的一声惨叫逃开。我老婆白水倒是没有跑,却是吓得一屁股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萝卜丝心念转动,突然掏出一颗照明弹,猛然拉弦往天空中扔去。 突然之间,那照明弹爆炸,悬在半空中,瞬间爆发正午阳光一样强烈的光芒! 我瞳孔陡然收缩,本能地反应,用手臂挡住亮光,可是来不及了,眼泪哗哗落下,暴露在强光下的皮肤感受到一股灼热的气息迎面扑来。我慌忙躺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翻出到几米开外。因为眼不能视物,我在裤子上用力一拉,扯下一块布片,绑在脑袋的眼睛部位。这样我探出头打量照明弹爆发的地方时,布片替我挡住了近百分之九十的亮光,我则透过布片的缝隙,把目光送出去。 我惊异地看到,距离我前面几米的地方,也就是那个变成人皮的死人下,那明亮的照明弹依旧在放射耀眼的光芒,而在其旁边,却矗立着一个非常其他的生物。 既然号称矗立,该生物当然非常巨大。只见在半空中悬浮着一个巨大、蠕蠕而动的生物。它外型极其像是一把透明的雨伞,伞体直径大概有三四米,张开的时候,仿佛和人类呼吸一样,不停地收缩和舒张——这是我认为它是活物的理由。 透明的雨伞从伞体边缘长出许多须状的飘带,长约七八米,这是它的触手。有的触手向周围四面八方延展开来,随风轻轻飘荡:有的就竖在地上,若不是亦是随风而飞,我以为就是支撑它庞大身体站立的肢体了。 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这是什么怪物?浮在陆地的空气水母?由于这个水母体态晶莹剔透,在空气中漂浮,姿态优美。其时夜黑如漆,一轮孤月为背景,眼前照明弹***通明,那伞状的水母被照射地熠熠发光,光线在不同物质里折射反射,使得水母周身闪烁着一股淡淡的蓝紫色光晕,甚是美丽,我看的几乎都发呆了!直到这个念头被一阵狂吼打断:“呼图壁,这就是呼图壁的真身!” 我猛然一震,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叫声,是萝卜丝发出来的。当照明弹曝光的时候,他直愣愣地站立在原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珠子是什么材料制作的,居然能够在如此强光下看清水母的情形。当他一喊呼图壁,我就顿时明白了,这就是呼图壁的秘密。 呼图壁本意是看不见的魔鬼,世间真的存在看不见的魔鬼吗?没有,至少我闻所未闻。但是眼前就恰恰出现了这么一只。呼图壁就是这只大号的路上水母,它周身透明,触角极细,一般情况下,极难发觉。而我们每次接触到呼图壁,或是在光线昏暗的洞穴里,或是光线混乱的场所,是以根本发觉不到呼图壁。直到此刻,受到强光的刺激,我们终于看清了历史上被称为看不见魔鬼的杀手! “小心,萝卜丝!” 若是呼图壁,那就极其危险了,刚才凌厉的杀气,正是杀人的前兆。 我话音方落,那呼图壁陡然伸出一条长长的触角,犹如长鞭一样,啪地一下,击向萝卜丝。后者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侧身一个翻转避开。 不过萝卜丝显然忘了,既然是触角,那么弯弯曲曲地绕过来,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那触角像是藤条一样蔓延过来,转眼就要触到萝卜丝。假若这真是陆地生的水母,它杀人的方式恐怕也和水生的差不多,以毒针杀死猎物。显然,萝卜丝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儿,他怕误伤众人,不敢用步枪。所以随手拎起匕首,手起刀落,咔嚓一下,立时将触手砍断。呼图壁陡然一抖,勃然大怒,整个身子都移向萝卜丝的位置。呼图壁身体庞大,但是却轻飘飘的浮在空中,靠伞状体型的一张一合,将下伞腔内的空气压出体外,就如喷气式飞机一样,漂移极其快速。同时那千万触手,除了捧着黑宝石和垂在身下的几条触手以外,都统统向萝卜丝蔓延过去了。 萝卜丝趁触手未来得及飞过来之际,施展飞刀绝技,猛然挥出匕首,好像一把利剑射向呼图壁。他这手绝活可以与我的飞铲有的一比了,我正暗喜,猛然间一见之下,顿时心叫不好。 原来呼图壁的触手极多,铰接起来犹若鱼网一样,那飞射的匕首顿时像是鱼儿一样一头栽进去,动弹不得,叫呼图壁丢了出来。 萝卜丝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瞅见我的面孔,大叫道:“朱,掩护我。我去拣几手像样的家么过来,轰他娘的!” 我张口结舌,几乎开口就要骂。老子赤手空拳,拿什么掩护?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灵机一动,有主意了!想到之后,我来不及多加思索,抓紧脚程追赶呼图壁。距离呼图壁三四米的时候,突然腾空跃起,身子挺直,就如飞人一样,飞了两米,降落在沙子上再是一滚,已经深处呼图壁的身下了。 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我这般动作一气呵成,呼图壁一点反应都没有。据我所知,水母本身是没有视觉的,它唯一了解外界的途径,就是通过它灵敏的触手。方才我一直见到这只呼图壁有几条触手,始终垂在身下,偶然随风荡漾,突然想到,这是不是呼图壁专司感应的触手呢? 一时之间,我无暇多想,只得冒险一搏,飞快地赶上来,趁呼图壁刚刚察觉我自己,陡然飞身,使得它失去我走在沙子上的震动感应,待我重新接触地面的时候,我已经趁势滚到呼图壁的身下。当即,我毫不客气地挥动匕首,狠狠地把所有触角斩断!我丢下匕首,又是一个翻滚,趁其他触手回归之际,飞快地溜开,远远监视。果然,那呼图壁突然如无头苍蝇一般乱了起来,不足在原地打转转,那触手到处乱挥。 呼图壁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惨败而归。 从方才战斗的情形来看,呼图壁的战斗能力和技巧并不是很强,唯一的杀人手段,不外乎以毒针刺入肉体,使之溶化。而且它的行动也并非特别敏捷迅速,仅凭萝卜丝的几个跳跃就摆脱了呼图壁的追击。在我看来,所谓呼图壁,即是没有影子的魔鬼。历史上一直传言的恐怖无形杀人魔鬼。也就是说,其更加适合暗杀。 但是眼前的这个呼图壁绝对是蠢蛋中的蠢蛋,活生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迫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特点隐身术,失去好好地干暗杀这一个有前途的职业。萝卜丝已经引开了它的注意力,使得我乘机从容突破呼图壁触手的防御,突然将其耳目斩下。顿时凶恶的杀人魔鬼呼图壁变得就像是婴儿一样脆弱。 好机会,我咬咬牙,正要再次挥动匕首,将头顶的呼图壁犹如海蜇一样活活割开的时候。匕首方接触到呼图壁的身子,它陡然一震,原本直径数米宽大的伞状身体,瞬间收缩成一只热水袋那么大。空气已经支撑不住这么小的身体了,呼图壁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让风一吹,像一块破布一样翻来翻去,向前方逃跑。 我高声大叫:“萝卜丝,拦住呼图壁,不要让它逃跑了!” 只见萝卜丝如饿虎下山一般凶猛扑下来,落在呼图壁前方,却已经叫其逃跑了。 我眼睛注视着前方,突然之间浑身血液都如倒流了一般。白水! 我老婆白水瘫在地上,那呼图壁滚到白水身边的时候,仿佛察觉这个女人是毫无战斗力的弱者一样,陡然之间身子膨胀,立时恢复了那伞状的巨大身体。伞的下端犹如张开的野兽大嘴,猛然扑向白水。 “小心!” 我犹如疯了一般冲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白水猛然从背后抽出一把手枪,嗵嗵不住开火。这是我给她的五四手枪,其威力巨大。加之呼图壁就在眼前,根本不需要瞄准,一瞬间白水就打出了全部子弹。受到强大穿透力子弹的袭击,呼图壁那脆弱的身子顿时被开了八个大洞。纵然没有身亡,也是受不了了。此刻萝卜丝就乘机捡起他的步枪,一阵乱枪,把呼图壁弹开,落在沙子上,流出一层半透明的**。 照明弹终于徐徐落下,大地又恢复了黑暗。 我扯下头上的布块,只觉得疲惫不堪,顿时蹲下把白水抱住,松了一口气。我们夫妻相互安慰,总算把事情告了一个段落。这时,我听到异动,不禁把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 七十八 远处那条有两层楼高、绵延数公里的巨大沙丘,犹如一下子挨了数百吨黄色炸药的定向爆破,轰轰隆隆,扬起无数沙尘,好像在黄色的海洋上卷起了一层海啸的浪波。我似乎听到里面有咝咝的怪响,待到砂石尘土渐渐的沉淀下来,在原本沙丘的位置,变魔术一般凭空冒出一段残垣断壁。而在之前,地上的沙子卷起一个漩涡,仿佛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砂石计里面,把沙粒飞快地往下陷落,很快吸空。 塔里木盆地地质结构本不是非常稳定,可能在该地地下存在一个巨大的镂空地穴,手雷、反坦克导弹和反步兵地雷的数次爆炸引起地层共振,脆弱的岩层终于无法支撑而塌陷,居然一下子抽干了所有砂石,露出数千或者数万年前的地表。我看到的这段残垣断壁,很明显是人类产物。 考古队的队员们这时纷纷过来,原本大部分人都躲在营地里,此刻危险解除,见到这段墙壁,哪能不心痒。白水、雷文定等一干人,都要过去。 我叫道:“小心地雷!” 白水原本踏出的脚小心翼翼缩回来。 我关掉机枪,又引着他们避开地雷,一起走到这段残垣断壁前。我抬起头观察,这段墙壁高出地面三米左右,以粘土、砂石和植物纤维间层夯筑。墙段有的地段坍塌严重,呈锯齿状。因掩埋在砂石地下,躲开了风化,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依旧保存完好。蜿蜒于沙漠之中,气势相当雄伟。而在地面上散落了不少绳纹、素面灰陶片、红陶片、碎砖块等物,依稀是秦汉时候的产品。不过中古历史并非我所长,也不敢确定,于是转过头瞅瞅两个这方面的专家。 白水、雷文定,这两个四眼,此刻不约而同地扶正眼镜,借助沙漠里明亮的月光,细细观察墙壁,或不时蹲下身子,捡起一块陶片。那雷文定文人酸性发作,竟然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这般意境,真的好!” 我眉头一皱,问道:“你说什么呢?” 雷文定微微一笑,把一块陶片丢给我,我看着上面,刻着几个篆文,吃力地辨认出:“永乐未央!这是汉武帝时期的!” 雷文定点点头,嗯地说道:“不错,正是!此地应该是属于西域都护府的一个重要基地,不过由于时间久远,我并没有听说过在和田以南沙漠一代拥有这么一个基地。” 我听得脑袋嗡嗡作响,因对中古历史实在缺乏了解,当下哪敢应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两个专家叽里咕噜讨论。我转头扫视,大部分队员都在兴奋地研究这段城墙,虽然不是原定行程上的目的地,但是考古本来就讲究意外发觉。 我收回心神,正眼观看。方才的时候,雷文定和一干队员,方才在整理镶嵌在墙壁中镇邪的铜钱,突然墙壁倒塌,想不到竟然在墙壁中另外埋藏了一块石碑,顿时大惊失色。这块石碑高约两米,上尖下方,为“圭”形状,碑身长方形竖石。他们小心翼翼地整理,拿猪鬃刷慢慢地擦去外表泥土,然后在碑身上露出无数阴刻弯弯曲曲的汉隶。我所识汉隶不多,阅读相当吃力,只能勉强从跋上看出,这是汉元帝时代的遗物,到底在说劳么子,看不懂。 不过雷文定这个老头,却是相当熟悉,只见他慢慢地抚摸着碑身,手指开始颤抖,面露喜色,叫道:“想不到居然是这个碑文。” 我问道:“是谁的?汉人的碑文立于此处,我看多半是夸耀战功。” 雷文定点点头,笑道:“正是!而这碑文讲述的主人公,正是陈汤!” “陈汤?”我依稀有记忆,好久才想起,“那个讲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英雄。” 萝卜丝虽然不识该人,但是听到这句话不禁叫道:“好大气魄!” 雷文定摸着碑文说道:“这里,正是记叙了他带领兵卒,受于阗的邀请,一起歼灭邪恶的阿修罗国!现在我们所处的和田地区,正是古于阗国的国度。于阗乃是西域文明大国之一,地处欧亚大陆教会的腹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约在西元前六十年归属汉。” 我疑问道了:“所谓阿修罗国,似乎是佛教用语。我记得,两千多年前,佛教并没有传入中国!” “此言差矣。佛教的创始人和孔子大约同时代,到了西汉元帝时期,佛教在西域已经相当流行。不过,这个阿修罗国,我倒是从未听说过,是不是只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还是指代匈奴人?” 白水乘机讥笑我,连老公都要欺负,这女人心眼未免小了点。 雷文定一直盯着碑文,说道:“不,它是货真价实存在的一个国度。阿修罗者,意译为‘非天’,生性好斗残忍。男性阿修罗五官不端正,可是女性阿修罗的相貌非常美丽。据说阿修罗国是从很远的西方迁徙过来,因该国由一群女人统治,可是又异常残忍好斗,所以于阗国人便称呼其为阿修罗国。” 我一愣,这不是和亚马逊女战士、桃花石国人很像吗?推算时间,那亚马逊女战士离开小亚细亚来到中亚,正好符合时间。我扭头再去看萝卜丝的时候,只见他面露惊讶的表情,嘴巴蠕动几下,但是终于决定听雷文定讲完再提问。 雷文定讲述完阿修罗国的来历,便又转身,面对着碑身,细细回顾,似乎历史又回到了西元前时代,他慢慢说道:“根据碑文记载说,很久很久之前,于阗以产麻出名,因西域日照充沛,麻的质量很好,甚至远销到中原内陆,有一天,大汉帝国的首都、世界的中心之都,突然行销了一种血红的麻巾……”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首都长安繁华之极,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乃是世界中心,东西商人往来不已,倭国的海角、占城的珍珠、北海的貂皮,以及西域的宝石,四方货物,应有尽有。有一天,突然在市面上流行一种名叫绛红巾的麻巾。这种麻巾鲜艳夺目,仿佛是人血浸泡过一样,永不褪色,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它对男人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把绛红巾当作饰品佩带在身上,无一例外会把花心的男人从外边勾引回来。虽然绛红巾的价格是同等长度的丝绸的好几倍,但是依旧在长安富豪贵族妇人的争抢下畅销不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也发生了,在长安城里,连续出现妇人神秘死亡的的事件,她们浑身干枯,犹如被抽干了鲜血一样!而且她们都佩带着绛红巾,那围在脖子上的麻巾,仿佛把妇人的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样,异常鲜艳! 在宫中的汉元帝震怒之极,因为他的一个心爱妃子,也神秘的死去,限令查找凶手。有西域于阗使者看到了绛红巾,不禁失声说道:“这不是魔国的魔物吗、为何在大汉公开销售?在我国,即使用手碰过一次魔物,也会被斩首!所谓的绛红巾,就是用活人鲜血浸泡的魔物,会吸收他人性命,保持自己的永恒!” 汉元帝问道:“你说这是魔国的产品,大汉在西域经营了数百年,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魔国?” 于阗使者拜倒哭喊:“皇帝啊,伟大的皇帝啊!自从几十年前从遥远的天竺迁徙来一群魔女,我国快要被灭族了!这群阿修罗,她们先是假意以美女贡献给我国国王,迷惑国王提供给她们一个住所。阿修罗魔女们立国之后,立即翻脸!她们是人间的恶魔,固然貌美如花,但是却要吃人肉!之前每日要求国王送给她们三十个健壮的男子食用,老国王昏庸无能,竟然答应了魔女的请求。自从新王登记之后,奋发图强,把魔女的妃子赶出宫中。魔女们愤怒了,用邪恶的魔物攻击我国,每日捉走一百个活人生吃,把一个山谷吃的都是人类的累累白骨。我国现在处在灭国边缘,请伟大的皇帝替我们主持公道! 汉元帝大怒,派遣了宿将陈汤前往西域剿灭阿修罗国。陈汤率领了三千汉军,招集西域十几个国家两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阿修罗魔国。其实魔国已经成为西域公害,每日不断地派出魔物捕猎活人,西域各国对其恨之入骨。 陈汤一路攻掠,终于杀到了阿修罗魔国的中心魔鬼城。魔鬼城是上古时期魔鬼的住所,怪石林立,妖物重重。阿修罗的魔女王出来,她有着血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就像月牙,湛蓝的眼睛就像宝石,脸庞如满月一样完美,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跪倒在其裙下。 阿修罗的魔女王说道:“我们与你们华夏族往来无怨,今日无仇,几千年前我们在极西昆仑上瑶池的时候,我们的女王西王母就和你们的周穆王交往,为何到了现在,你们反而与我族为敌呢?” 陈汤回答:“你们吃人的行径就是人神共愤,再说你们和穆天子的交往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大汉天子无关。我代表西域的百姓,剿灭你们魔国!” 说完,陈汤用布蒙上眼睛,唯恐受到魔女的**,他听风辨影,一箭射中魔女王。然后率领手下的士兵冲入山谷。山谷中真是惨不忍睹,到处是死人的尸骨,密密麻麻,还有一些活着的人,身子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场面更加惨烈! 陈汤和他的士兵们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与魔女们的魔物不断搏斗,终于战胜了魔族,将她们赶出了西域,临走之时,魔女王愤怒地叫道:“我会回来了!等我回来了,必定带来千百倍的报复!” 自此西域再无食人魔国,但是为了提防他们再次回来,而后人又忘却了,陈汤特意篆刻这块碑文,警示后来者! 雷文定此刻讲完了碑文上的内容,我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究竟是传说,还是历史?难道历史上真的有食人魔国?但是任何史书和发掘的文物,都没有类似的记载!” 雷文定思量片刻,说道:“比较难说,既然这块碑文郑重其事的记述了这件事情,那么就是说事情绝对不假,而且是亲历者陈汤自己的记述。或许是处于某个原因,因而没有在正式史书上流传。” 萝卜丝突然说道:“我赞成你的观点。即使无法从正式史书上看到记载,但是有民间传说的旁证。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已经散失了不少内容,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始终留了下来。譬如在民间的《西游记》中,差不多所有的食人妖怪都集中在西域一代,你说,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我宁可是怀疑是流传过久的失真现象!” 我哭笑不得,大伙是不是被洗脑了,被一个传说搞的煞有其事一样,回头看了白水一眼,倒是这女人默默不语,保持意见,过了一会儿说道:“西王母是否存在?为什么在碑文中,那个魔国女王会自称西王母的后裔,并且乃是迁徙过来的?罗伯特先生,你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民族迁徙,不妨考证一下!” 萝卜丝摸摸脑袋,说道:“也好,对比一下,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 他蹲在地上,随手拿起一个弹壳在沙地上乱画,汉字很糟糕。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从西元前十二世纪开始有传说左右 乙:周穆王:公元前九七六年到九二二年在世,传说于九六四年开始西游。 甲乙推导,时间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 乙:周穆王:阴山以西行车一万二千里,大概到现在土耳其黑海一带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高加索山脉 乙:西王母: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昆仑之丘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我蓦然一怔,难道,西王母与亚马逊有关? 萝卜丝越说越兴奋,那张被沙漠毒日晒成古铜色的脸皮发烧,红得和关公一个德行,显示其体内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血液循环加快,居然把酒糟鼻子加热成红炭。有时我在恶毒地想,是不是萝卜丝抽烟向来不用打火机?光是用他的鼻头就完全可以把香烟点燃。萝卜丝眉飞色舞,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地双手乱挥,美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奔放的民族,若是此刻还镇静地蹲在沙漠上,我怀疑都是德国佬了。萝卜丝大叫道:“西王母和亚马逊女王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可思议的离奇相近,所以我们几乎就可以认定,两者一定是在不同地区对那个神秘的女性部落首领的不同称呼。这次来到东方果然没有错,我说过,很多消失的民族在中东再找先去无异于大海捞针,只有在东方,才有如此神奇的发现。现在我们确认了假说,唯一的任务就是寻找支持的证据!“ 雷文定还在瞪着那块汉代碑文,出于东方人独特的沉静性格,他对萝卜丝的发癫毫无兴趣地当作不存在,但是倏然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他拉住我的胳膊叫道:“快快,朱领队,给我看看地图!” 当下我从背囊里取出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地图,把地图摊在沙漠上,雷文定也取出了他的地图。当然,对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的地图是西元前汉代西域形势图,他对比着两张地图,枯瘦的手指瞄来瞄去比划,越来越颤抖不已,好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一般,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仰天大笑:“天诚不欺我!我老父的确认果真不假!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找塞人遗迹了!” 我们都听得莫名其妙,一时无法联想,那雷文定此刻镇静下来,又拿出一份民用地图,对照着古西域地图,手指还在不时抖动地比划画圈,一边指向一边口齿含糊地解释:“你看,你看,这里,对,就是这里!我父亲找到的塞人石像遗迹,和阿修罗国的地点,岂不是重合在一起?” 我看着两张地图上,一张现在地图是标明古代塞人遗迹,另外一张则是圈着阿修罗国之魔鬼谷,陡然怔住,确实如此,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早知如此,老早抄近路过去,还等什么在沙漠里苦苦搜寻吃苦呢? 雷文定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文定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文定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文定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文定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文定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文定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假设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权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文定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文定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文定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文定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文定,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文定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文定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文定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文定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文定疑问道:“什么错误?” 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文定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借此地魔国蓄养的无影之魔守护。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似乎,在石碑之下,还埋藏了重要的文物!” 雷文定当机立断喝道:“好!我们搬起石碑看看!” 此刻人多势众,加之工具充沛。十多个壮汉用工具抬起了重达数百斤的石碑,果真露出了一个腐烂掉的铜盒子。白水小心翼翼挑开了铜盒子,片刻从里面捞出一块用永不腐烂的金丝布编织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白水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我来打开!” 我说道。 白水把物件放在地上。然后我用匕首一层层挑开金丝布,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旁边的火光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灵敏那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隐隐又出现了我第一个女人王玟琳的身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放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 ** 七十九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两天左右就可以到达塞人石像那里。” 众人表示同意,便去休息了。次日一早,大家收拾行李,因不便携带,便就地埋葬了不幸牺牲的同僚们。至于东突恐怖分子遗留下来的武器,我们便只选择了少数几样精良杀伤力较大的,剩下全部炸毁。于是大家驾着骆驼向魔鬼城方向走去,在沙漠上行走的速度并不是很快,我们只能走完一半的路程。到了傍晚,就在靠近一块岩石的避风口安营扎寨。到了半夜正在入睡时候,突然噪声大作,呼喊不断,我顿时惊醒,提起步枪冲出去。 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男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虽然以我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大家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 一个人捡起我丢下的步枪,另外一个人则是押送我们,我只得老老实实前进,心底暗自寻思,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初始我瞧见他们当地土人式样的打扮,还以为是东突恐怖分子的同伙。但是恐怖分子分子没有这么客气,老早将我们一一射杀了,还要什么活捉。难道是土匪?真是疯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连毛都不长,除了少数考古工作者和地质学家会进入,还会有谁?若是干土匪,恐怕会穷死。抑或盗猎贼,前来偷盗野生动物?但是也不像,他们的装备太落后了。据说盗猎贼动不动就是吉普冲锋枪。 我们押送到营地的时候,考古队所有的成员都被一群相同打扮的土人从帐篷里赶出来,聚成一圈,莫名其妙地相互打量,窃窃私语。我看这帮怪人武器低劣,大部分是土制猎枪、老式步枪、甚至不过砍刀,以我们的武装力量,轻易即可击溃,可惜吃了暗亏,叫他们偷袭,居然不放一枪就把我们全部擒获,立时后悔不已,。 我被推入人群,正遇到白水,她低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是什么人?东突恐怖分子?” 我摇摇头说道:“不像。” 突然外面有个黑衣人喝道:“喂,大胡子,不要说话!”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无敌铁臂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莫非又遇到灵敏的那般情况?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三民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 白水突然拿起发夹,往我肉里一刺,我痛地大叫一声,肩头肌肉一抖,已经拿出了子弹。 白水随手丢下子弹,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好像是刚刚搞对象那段时间,一口气做了十次那么累! “你很勇敢!” 头顶响起一个声音,我抬起头,正是土匪首领,他随手丢下一个瓶子,一言不发,转身又离开。 白水好奇地捡起瓶子,拉开木塞闻闻,说道:“是酒!”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正好消毒,我没力气了,老婆你帮我涂一下。” 白水仰头饮了一口,小心翼翼地把烈酒往我伤口喷洒,顿时钻心的疼痛,但是比起刚才哪会儿,便感觉好多了。之后白水撕下自己的全棉内衣,帮我包扎好伤口。 众人又饥又渴,眼见那帮土匪痛饮凉水,炙烤骆驼肉,见我刚才的表现,胆子大起来,纷纷叫骂不息,土匪们怒目而视,但是方才的情形看到,也不敢太过分,倒是那首领颇通情达理,不刻派人送来了饮水和干粮,还有两块烤熟的骆驼肉,却是专门给我的。 约莫休息了半个小时,众土匪便纷纷把我们赶起来上路。饶是我体格再是健壮,挨了一枪,流血一斗,加上昨夜战斗不息,从凌晨走到傍晚之后已经体力透支,脚步虚软。倒是白水这女人,到底是东北姑娘,女人耐久的特性显现出来,到了最后则是她搀我行走。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仍然在沙漠里辛苦地踱步,身体老早疲惫不堪,同样的土匪们也是有气无力,背着的枪也是歪歪扭扭。倘若此刻出击,定然一举击溃,可惜的是我再也无力发动攻击。不过,在我的手里,迄今还握着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就是萝卜丝! 萝卜丝这个人不简单,隐隐约约透出一副参军几十年的老兵特色,极富战斗技巧,为人又狡诈,倘若叫我和他一对一单打,胜负难说。但是在人群中,我并没有见到萝卜丝的身影,显然他一旦发觉情况不妙,立时遁身。以其个性,加上他的几个队员都被土匪捉住,定然不会只身脱逃,而是悄悄追踪上来,抓住机会,一举击溃土匪。一路上我每次趁休息,都留下了不少只有我们士兵才能明白的暗号。我眼望天边,落日犹如沉入酱缸的染料,把天际与地平线染地血红一片。 我们翻过一座沙丘,站在沙丘脊上,眼前豁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凸出在布满深浅不一沟壑的大地上。其实只是千百万年来,在起伏的山坡地的一块巨石由于风雨剥蚀,被狂风雕琢得呲牙咧嘴,天然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更是由于周围密布了血红、湛蓝、洁白、橙黄的各色石子,宛如魔女遗珠,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初见之下,顿时大吃一惊,感觉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把被斩杀之后,遗骨落在了凡间,那骷髅头斑斑驳驳,就像是被人砍了无数刀,**的石层让傍晚的斜阳染地仿佛涂满血水,空荡荡的眼窝里猛然冒出两团火,血牙张牙舞爪,一阵风吹过,似乎隐隐约约听到来自死亡世界的狰狞狂笑。 但是那帮土匪就如回家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而雷文定凝视着眼前一片深沉的阴森景象,却吃吃地说道:“这,这不是我们一直魔鬼城吗?” 土匪们推推搡搡,将我们犹如赶鸭子一样,驱赶至骷髅头巨岩前。靠近骷髅头巨岩,远看甚是可怕,近观也不过是一块表面被风沙侵蚀的坑坑洼洼的雅丹地貌岩石。其体积极为巨大,我估计可能有澳大利亚那红色的大堡礁那么庞大!突然骷髅头巨岩的嘴巴里钻出几个小小的黑影,仿佛尸骨里面吐出的蛆虫,慢慢爬下,近了才看到这是两个和土匪相同打扮的人物,朝首领问道:“回来了?将那帮恶贼从我们的圣地驱逐出去了吗?” 首领气魄大的紧,哼的一声,表示回答。那两个蛆虫立即爬上骷髅头的牙齿间,缓缓放下楼梯。土匪们驱赶我们上去,进入骷髅头巨岩里面,我环视四周,这边乃是极佳的防守阵地,易守难攻,地址偏僻,又深处沙漠腹地,难怪我来回塔克拉玛干数次,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帮土匪!心底寻思,他们虽然穿着当地土人的服饰,但是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语,甚至有江淮一带的口音,已经在暗暗怀疑,难道他们是当年流落到沙漠里的国民党残部? 其时天空西面暮日已经降落,无月之夜空繁星点点滴滴。而在骷髅头巨岩里面,夜幕笼罩,而土匪们个个都是猫头鹰眼,没有打灯,伸出手臂即看不到手指,似乎在黑暗中,随时会挑出可怕的魔鬼!夜风呼啸,在雅丹岩石之间穿梭,发出惨烈的呼叫,于是在骷髅头巨岩弥漫着一股慑人的气氛,沙漠夜间温度不断下降,更加叫人战战兢兢!我心情不免激荡起来,警惕地探视,忽然眼前豁然开朗,***通明,在骷髅头巨岩里面露出一块巨大的露天空地,中间燃烧了火堆。我瞅见另一个方向也放出光线,顿时醒悟,此刻我们进入了骷髅头巨岩的一个眼窝里! 土匪将我们放在一边,以此坐在空地上,其实大家已经累得受不了,纷纷一屁股就坐下,坐在冰冷的沙子上,又饥又渴,眼巴巴盯着土匪们。土匪头子骑着骆驼,晃晃鞭子就往另外一边走去,不再理会我们。 此刻四周只有我们一干俘虏和若干看守,围着一堆火堆,大家冷得搓搓手,靠近火堆取暖,这时一下子突然闪出三四个土匪,在人群里面好像挑选肥壮畜生一样东挑西捡,一下子拉起一个男队员,径自走向远方暗处。众人顿时纷纷扰扰,我暗自奇怪,若是唯恐我们作乱,那么首先应该除掉我这个打手,若是兽性大发,也应该挑队伍里几个漂亮一点的女队员。怎么就随随便便拉了一个男人就过去呢? 作为领队,我无时不刻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起来大叫道:“你们要作甚?” 其他一个土匪把枪对准我,恶狠狠地叫道:“你们不要乱动,只是缺少劳力,暂且干一些苦活,不会弄死他的!” 我们一时闹不清作甚,只得作罢只由得他被带走,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一刻多钟,那个倒霉的队员就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叫两个土匪抬着过来,随便扔下,走之大吉。我赶上去,一见那队员,顿时脸色大变。只见他脸色煞白,嘴唇发青,浑身缩成一团,不住瑟瑟发抖,口中吐出一口冷气,呻吟道:“好毒辣的酷刑,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叫问道了:“说,他们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不能说……” 那队员满脸苦衷,但是眼神中忽然闪过一丝幸福。我越发纳闷,猛然瞅见脖子上有少许几个牙印。莫非……那帮魔头在吃人血? 我猛然记起来,雷文定不时说过那个阿修罗国的食人魔女,而我们此刻就在魔国旧址,难道他们欲将我们像是家畜一样养起来宰杀吃喝?而且这些魔头进化的越发厉害,吸血之后,能和西方的吸血鬼一般控制人心。 我已经想得面无人色,又来了几个土匪,拉起一个队员就走。后者看到先行者的惨烈下场,哪肯轻易就范,拼命挣扎,狂呼乱叫,犹如杀猪一般痛苦!土匪大怒,拳打脚踢,将他按到捉住。此刻众情激愤,纷纷暴乱,土匪们抡起枪托就乱砸,一时间混乱不堪。 “住手!” 一声暴喝,随之的一声枪响,惊住了众人,土匪首领此刻现身,那双栗色的眼珠冷冷地扫视众人,慢慢落在我身上,挥动鞭子叫道:“你,你,你,出来!” 他一连叫了我、雷文定一起出来,那雷文定被几个土匪手下推推搡搡拖出来,我便索性大大方方出去,同样冷冷对视着土匪首领,只要稍有异动,立马扑上去,拼个同归于尽! “你们两个,随我来吧!” 土匪首领落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我愕然,周围的手下并没有驱赶,于是心头一横,怕什么刀山火海,就你一个家伙,还怕老子对付不了,何况我们有两个,如雷文定即使再弱,也不是拖后腿的! 于是我向雷文定打了个眼色,我第一个向前跟住土匪首领,雷文定纵然犹豫不决,此刻也只能跟随。 那路上看到刚才被捉住的倒霉队员,大呼小叫,被两个土匪压住,我愤怒之极,如此虐待我的队员,正要上前阻止。那还有一个土匪,却急急忙忙把他的裤子脱下,高兴地欢呼一下,随手就扯开自己的宽大的袍子,露出**的身子,竟是一个高挑的女子,长长的辫子披在身后,常年运动的身体健美而不累赘,加之人种关系,有似希腊雕塑一般完美,那女土匪一声狞笑,便朝可怜的队员扑上去。 初始那队员或是害羞,不住挣扎,但是尝了**的好处之后,由杀猪喊叫变为嗯嗯。只见那女土匪折腾了半晌,轰然倒下,立时又一个女土匪急急忙忙上前。 我看得目瞪口呆,回头和雷文定面面相觑,难怪刚才那个家伙,我们还以为他身受什么酷刑,却一声不吭,竟然是叫几个女人惨遭如此“性福”酷刑了,几乎是带有哭笑不得,阻止也不是,不阻止也不是。倘若我贸然上前,不禁女土匪们绕不了我,说不定连队员都要杀我! 唯独那雷文定此刻还有心情,哈哈打花腔:“别看我年纪大,其实我是很强的!等会儿,若是她们出动大队人马,我对付一半!” 我只得摇摇头,转头凝视着走在前面的土匪头子,想不到这么多土匪都是女子,那么他呢?我试图从他宽大的袍子下辨别出窈窕的身影,可惜不能。 我们走到另外一个眼窝的洞口前,里面黑乎乎,不知深藏了哪种危机,首领打亮***。这个洞穴乃是一个普通的雅丹地貌风蚀洞穴,在沙漠寒冷的夜晚,却温暖如春,眼前***通明,我便看到,首领然后转身对着我们,揭下了面罩。 果然也是一个女人,新疆高鼻深目种,只是年纪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上几岁,约莫四五十岁。女人的大敌——皱纹已经悄悄爬上了面颊,再不年轻。但是从她面部的轮廓,依稀可以回味三十年前的美丽。 “你们,来这里作甚?” 这是一个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 “我们只是一些考古队员,无意中路过这里,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们?”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我自己当然可以狂妄不羁,但是毕竟队员们的性命捏在他们手里,不得不为后者考虑一下。 “考古队员?这是做什么的?” 我回答道:“就是找到很久之前的东西的人。” 首领迷惑不解,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道:“看你们就不像那些敌人,太弱了。难怪……不过,好久都没有来你们这样的人了。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坐着大鸟落在这里,教我们说他们的话,写他们的字。可惜他们都年老死去了,正好头痛那个麻烦的时候,你们来了,就委屈你们,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吧!”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恐怕很久之前有人做飞机(大鸟)来到过这里。我看这里没有一个男人,女人们又这么饥渴,莫非拿我们做种?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但是心里却暗暗做梦,怎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还会有这么一个部落呢? ** 八十 正思忖间,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突突枪响,又惊又怒,难道这些土匪在残杀队员们?然而稍微一细听,就听出来不同,那些土匪多半是老旧的拉栓步枪,哪有这么密集的火力,似乎是几十把自动步枪在攻击,萝卜丝来了?我又惊又喜,猛然一想,又是不对!他只身一个人,哪有这般强大的火力?是谁? 这时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手中提着一把步枪,一言不发,突然抬枪,指着我吼道:“是你,是你的人在袭击我们!” 首领惊愕地问道:“三民,究竟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此刻她没有佩戴面巾,露出了真面目。就是那个被我打昏的女人,此刻脸肿了半边,名字怪异了点。这是一个刚毅的女人,相貌也显出了同样的性格。她个子很高,几乎和白水差不多,衣衫下**的少许身体衬出常年的运动的健美身材。她长着一张国字脸,混血种的鼻子高高尖尖,眼眸泛栗色,和很多沙漠地区的人种一样,睫毛极长,这使得她满身男人的气息中少许增加了一丝女人的妩媚。此刻那双浓浓的剑眉绞在一起,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双目冷冷地、死死地盯着我,只要我稍微有异动,立马开枪将我击毙! 我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的人,我的人全部在手里!” 出于私心,我并没有把萝卜丝给捅出来,他可是我最后一张王牌。老子受了伤,战斗力不免打折扣,只能依赖这个美国老兵了。 三民依旧盯着我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少许敌意,我当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瞪着她,老子可不能处于女人下风。其实仔细打量,这个女人虽然男人味很重,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 许久,三民终于垂下步枪,算是信了我,冷冷说道:“你们跟我过来,要是真的是我们的敌人,那么你们也跑不了!” 她转身向外奔跑,临走时大叫:“必信、必忠,照顾好首领!” 我们也赶忙随着三民离开洞穴,转而到了另外一个眼窝,我环视一下,这帮土匪还算有人道,把我的队员都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而她们拿着步枪正和突袭进来的敌人猛烈交火。敌人火力异常强大,突击步枪、手雷,一个也不少,而这帮可怜的女人土匪实力就弱多了,虽然缴获了我们的自动步枪,但是居然不会使用,只好用那种打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的老旧武器,怎么是现代先进武器的对手呢?不刻就有数个女人被击倒。 战场我上过,尸体我也见多了,什么千奇百怪、粉身碎骨的家伙我都见过,但是如此众多的女人尸身堆在地上,却给我相当大的震撼!自动步枪的火力凶猛,杀伤力也非常大,有个女土匪倏然被击中,,身子陡然一呆,立时又有几十发子弹射入她体内,巨大的子弹推力马上把她掀起,重重砸在地上,身上的部分衣服被撩起,露出洁白好看的胴体,但是脑袋已经被打个稀巴烂,对比极具有震撼效果! 三民老早怒火万丈地冲上去打仗,我叹了一口气,身边的雷文定没有看过这般血腥场面,吐得一塌糊涂。我就飞身上去,捡起一杆死去的土匪的步枪,加入战团。 “让开!” 我推开一个受伤的女人,趴在岩石后。此刻我们攻击力极弱,全靠骷髅头岩易守难攻的天然工事阻挡进攻,正面防御几乎不可能,被敌人火力压制地太厉害了。我灵机一动,把步枪背在背后,伸长手臂,攀上岩石,爬到两米多高,然后把枪托垫在左肩,预备举枪射击。可惜,我的右肩受了重伤,只能使用左肩,射击精度不免打了一个折扣。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向外搜索,因没有点灯,一片漆黑,敌人步枪不断发出的火舌,偶尔照亮了他们自己。这些人多半和当地土人的打扮无异,但是手中武器的火力极为凶猛,我观察一下,除了自动步枪以外,也配备了相应的班用机枪,压制我们的火力,然后敌人就以三人一组,不断波浪行渗透攻击。 好机会,黑暗中我们摸不清敌人,敌人也摸不清我们,趁他们的机枪吐出火舌之时,我突然射击,立时将机枪手击毙。 敌人火力顿时大为衰竭,女土匪们立即抬头还击,把几个正要突击的敌人身体射穿! 敌人恼羞成怒,击中火力向我攀在岩石上的位置开火。老子那么傻,专门等着挨枪子?其实这是在越南战场上学到的本事,因为黑夜中进攻时,视线有限,通常攻击范围在从地面起到一米半之间,也就是一个普通人站立时候要害最集中的位置,很少会有人想到两米多高的地方有袭击。越南猴子常常躲在树上打冷枪,不得不让我们先扔手雷再开枪。如今我把从越南猴子手里学的这把戏送给这些敌人,让他们好受了! 当我从岩石上跳下来,躲在掩体背后,对面的三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赞叹道了:“好样的!”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疑惑,这是什么部队、绝对不是那帮乌合之众的东突恐怖分子!前次我们和东突对干的时候,他们毫无章法,只会蛮横地正面冲锋,让机枪杀个干干净净。而目下这些敌人,却执行正规军的渗透战术,极具巷战经验。他们是什么团伙?若是解放军,我已经在执行这个任务,因此不必再多费人手,而周边大国,恐怕只有北方的那个社会主义帝国,有这个野心和实力! 对面的敌人被我这么来一下,受到了猛烈的打击,至少死了四个人,可能因人员有限,损失不少,暂时偃旗息鼓。顿时在对面出现一个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黑暗世界。在搞什么名堂?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然而这边的女土匪们根本没有大战的经验,面面相觑,这时她们的首领也赶了过来,于是有人向首领疑问道:“首领,我们把敌人打退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那首领正要张口说话,对面洞穴的敌人那里突然火光一闪,随之一阵吱吱的尖啸划过来,我顿时变色,大叫:“不好,他们用火箭炮袭击!” 话音未落,火箭弹轰然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爆炸,数十公斤的炸药扬起冲天火焰,处于爆炸中心的几个女人甚至连叫喊也来不及,顷刻间灰飞烟灭,而在周边的人则是被高高掀起,又重重砸在地上,虽然表面没有任何伤口,但是口鼻都流出了鲜血,内脏受创,竟然活活被震死! 我安然无恙,幸亏有战争的经验,知道如何躲避炮弹火箭弹的爆炸伤害,在那火箭弹飞过来的一瞬间,陡然趴在地上,避开了弹片和冲击波的袭击,除了比较狼狈,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我此刻抬起头,土匪们差不多死了五六多个,防御力量完全崩坏,满地都是残肢断臂,偶然看到那洁白细嫩的肌肤才察觉,她们都是千娇百媚的年轻女子,触目惊心。我满口苦涩,正打算乘机溜走,在女人的尸身堆中,忽然蠕蠕而动,爬起来一个人影。 笨蛋,没有了掩护,你想挨枪子! 我慌忙匍匐过去,拉住那个人的胳膊,把她拖出尸身,按在地上,虽然这人满面鲜血,但是我一眼就认出,她便是那土匪的首领,她额头受到重伤,轻声呻吟和做出一些无意识的本能动作,看来活不下去了。 我眼见这里已经守不住,当下心一横,背起首领就撤向另外一个骷髅头岩的眼窝,至于残存的女土匪和我们的考古队员,眼见不妙,当下在几个有过当兵经验的人带领下,立即撤退,却省了我不少心。 我们退守另外一个眼窝,布好下一个防御阵地。骷髅头岩易守难攻,防御之势一层接着一层,为了防备火箭弹的袭击,我们这次是在较开阔的地方,有充足的时间和地方躲避。 我把首领拖过来,立时围上几个女人,轮流呼叫她。首领呻吟了几下,突然弹起身子,回光返照地叫道:“人呢?” “都死了!” 我以一个见惯了战场上生离死别的老兵身份淡淡说道。 首领纵然刚强,毕竟是女人,泪如泉涌,喃喃说道:“她们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地扑在我身上,多么好的孩子,都是看着从小长大的人,转眼就没了!”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家伙?之前我们也和一伙人发生过战斗,但是他们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圣地!他们是为了圣地!” 首领坚定地说道。 “圣地?哪里?” 三民冷冷地说道:“你们在圣地里的所作所为我们都看在眼里,因此我们特意把你们在半路上埋伏捉住!以为你们就是那群敌人!” 我实在想不通那片绿洲算什么圣地,倘若有宗教意义,那么为了宗教而开战则是最蠢的! “朱先生,你似乎疏忽了一个问题。”雷文定此刻突然开口,我不禁转过头,看着他,这老头每每都有惊人之言,且听他如何说法,“你难得没有想过吗?当年陈汤将军率领大军灭掉了阿修罗魔国,为了警示后人而立碑留言。一般而言,这种警示碑应该在最显著的地方,比如阿修罗魔国的旧址,或者西域各个大城市。但是,为什么却是在那片绿洲呢?显而易见,那片绿洲之下,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你说,这位女士,你们的祖先,是不是和阿修罗魔国有关系?” 三民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自言自语:“阿修罗魔国?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是桃花人,传说我们的祖先来自一个很远很热的地方,后来祖先分作了两派,一派是邪恶的幽冥人,另一派就是我们桃花人。我们桃花人的祖先与一位伟大的将军结合,生下的后代便守在这里,世世代代看守圣地,防止魔鬼的苏醒!” 我和雷文定对视一眼,果然有玄机,虽然不知道阿修罗魔国,但是她们却自称桃花人,是不是与历史上的桃花石国有关?桃花石国自从蒙古大军西征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记录传说流传下来。 这时另一个骷髅头眼窝那里传来极大的叫声,说着一口汉语,听不出口音,非常纯正,好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一样。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限你们五分钟内投降,可以享受战俘待遇,倘若不投降,这些女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我小心翼翼地抬高半个脑袋,防止狙击,在另外一个眼窝的空地上,那团火光憧憬,光线昏暗,在背景下,似乎有人影,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当地土人服饰的人物坐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武器,周边数个土人模样的侍立,他们没有佩戴防沙面巾,却个个在脸上绑着面目狰狞的面具。新疆人多半信仰回教,回教乃是不立偶像的宗教,这些人果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 那个坐在岩石上的似乎是头目,他一挥手,手下把几个女子提了出来,强迫她们跪在地上。她们应该是刚才保卫战失败之时,一时未死,或是在外面的岗哨,此时面巾统统给扯去,但见面目姣好,是那种人们想象的新疆美女。但大部衣衫破烂,有暴力迫害过的痕迹。那些敌人的一个家伙扯住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脑袋拎起来,露出白皙纤长的脖子,用军用匕首抵着美丽的脖颈喝道:“现在还有四分钟!” 这边的几个女土匪冲动不已,几乎要立即上去解救姐妹,三民喝道了:“你们疯了,不许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民面目阴沉,脸上色彩变换不定,显然内心深处百般斗争,要不要投降、要不要解救。纵然是寒冷的沙漠夜晚,细小的汗流也从她额头落下来,从下巴掉下,落在沙子里,无影无踪。 老子的想法可是比她简单多了,眼见敌人如此凶横,定然是某国的特种部队,他们潜入中国腹地,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外交纠纷,甚至酿成军事冲突,所以哪能留活口。我打算死拼到底,若是我的队员比我早死,则立马逃逸,日后报仇雪恨! “时间到!” 那人一声大叫,我赶忙抬起头,一见之下,顿时再也不忍再看。那敌人竟然残暴地用匕首切割女子的脖子,因喉管先是被割断,女子甚至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活生生地被斩首。那敌人一手拿着血淋淋匕首,一手拎着脑袋的头发猛然提起,那脖腔内的鲜血像是泉水一样轰隆喷出,溅了敌人一身,无头的尸身扑通倒下。敌人提着脑袋,炫耀地展示,叫道了:“这是第一个,再给你们一分钟!” 三民大叫一声,立马昏倒。 我怒发冲冠,我上过战场,在越南战场上,虽然看不起越南猴子,但是毕竟双方都是以军人对待军人,决没有出现阵前斩杀俘虏的恶劣举动。这些敌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魔鬼! 我握紧了步枪,悄悄抬起来,老子给你们好看! 但是突然被人拖住,我回头一看,是已经苏醒的三民,她双目近赤,却温和地说道:“自己的人,我来!” 我一愣,三民误会我了,以为我怕那几个俘虏受尽虐待,索性先行射杀,不让她们受到痛苦。她打算自己动手,决心下定,我笑道:“好,但是不能太便宜这些混蛋,让我干掉几个!” 三民又取了一把步枪,瞄准前方自己的姐妹们,她们在敌人的屠刀之下,颤栗不已,三民一咬牙,砰地开枪。 我一听枪声,也赶忙射击。那些女人们跪在地上,一动不动,转眼叫三民射杀完。但是敌人久经战场,极其狡猾,一听到枪声,立时寻找掩体,我追踪着那个斩首的敌人,砰的一下,首先击中他的膝盖。 这老式步枪杀伤力不强,但是穿透力极佳,立即打碎了敌人的膝盖骨。他勉力想站起来,我砰的又是一枪,击穿他的手臂关节。周围的敌人想来抢救他,我抢先一步,射穿了那个残暴家伙的颈骨,只见脑袋一歪,几乎像是断掉一样,噗通倒在地上。 我收回步枪,三民垂眉看着我,低声说道:“谢谢!” 敌人料想不到我们心意坚忍,竟然痛下决心,将威胁自己的人质一一射杀,而他们的一个人手也被我用残酷的枪法打断手脚关节,痛苦而死,顿时恼羞成怒,捡起武器凶猛地向我们开火。一只只自动步枪吐出的火舌组成一道子弹瀑布,狂暴地泼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乱石飞溅,不时有人被流弹击中。纵然我们火力弱小,也是趁机会不断还击,一时我们凭借地利和敌人打成僵局,敌人眼见不行,故计重施,又想以火箭筒的凶狠火力突破我们的的防御。 但是这次可是打错了算盘。之前的那道防御阵地上,敌我双方都处于黑暗之中,彼此摸不到对方的动作,但是他们凭借先进的火力,把我们打个措手不及。而到了眼下,不仅我们事先有了准备,而且他们气昏了头,居然忘了。他们就在一个空旷的骷髅头岩眼窝里,背后就是一团火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起火箭筒,安装弹药的动作教我们看的清清楚楚,不待三民下令,每个手中握着步枪的人不约而同把子弹射向那个家伙。一把枪械的弹药有限,但是几十把加起来就如一挺重机枪,从四面八方围攻,那人的胸口猛然冒出几朵血花,仰天倒下,不知那个家伙,射击极为准确,抑或走了狗屎运,居然射中了火箭弹,砰的一下,火箭弹弹出,因为没有指引,歪歪扭扭地向上飞行,轰得一下,在天空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和无数弹片就如下雨一般,砸向毫无防备的敌人头顶,顿时死伤累累! “好耶!” 我高兴地大叫,众人也一声欢呼,这是我们在薄弱的火力之下,取得的一个非常巨大的胜利。 但是我心底又是一沉,我们凭借防御工事,但是仍然伤亡惨重,转眼又有三四个人被击毙,数人受伤。桃花人的战士已经残留不多,都是我们考古队里面几个当过兵的中美退伍军人主动上前,一时也死伤不少,我们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打死火箭弹人的功绩乃是运气多于实力,眼下乘敌人手忙脚乱之际,撤退才是王道! 我爬到三民跟前,她诧异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三民,我们实在不能再打下去了,我们问你,下面能撤到哪里去?” 三民乍听之下,美丽的栗色眸子露出悲哀的神色,摇摇头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们了!我们的职责就是包围圣地,一旦敌人打到我们的基地,表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所以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只是可惜,我们误把你们当作坏蛋捉来,连累你们了!” 我心头发冷,眼下竟然到了这种局面,我再四下里张望,这些桃花人都有视死如归的表情,并非三民有意欺瞒我。而我们的队员根本不知道情况的严重,虽然在哀叹同伴的死去,但是居然有家伙不知时机地和那些桃花人打情骂俏,难道是被这些桃花人“凌辱”的时候上瘾了? 我素知以我的本事,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几率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带不走白水,教我硬起心肠抛弃老婆去独自逃命,终究舍不得,顿时长叹一声,老子居然困在这里被一帮毛子干掉了。莫非是我对那些毛子考古队员见死不救的报应? 这时那将死的首领喘气地说道:“快走,走禁地!” 三民大吃一惊,叫道:“禁地?我们怎么能去禁地呢?禁地,不是有无数魔鬼吗?” 首领苦笑一声,满是鲜血的手颤抖地握住三民,说道:“纵然是如此,你也要进去,总比我们桃花人灭绝的好!我快不行了,以后,族人的命运就交给你了!” 首领说完这般话已经油尽灯枯了,双眸慢慢地合上,那只手无力地从三民那里滑下。三民大悲,哭嚎起来。我明明因三民曾经打穿过我的肩膀,所有不满,此刻只觉得她像个死去妈妈的小孩一样,顿时无数压力都靠在其身上了,顿时心头一软,轻轻拍打她的微微颤抖的肩膀道:“请节哀顺变!” 三民心情刚烈,顿时一抹眼泪说道:“我不用你安慰,姐妹们,随我来!” 也好!众人纷纷行动,或者抬着伤者,或者携带上一些必要的用具,跟着他前进。钻进这边骷髅头岩眼窝石壁上密密麻麻的洞穴之一,走了约莫六七十米,突然出现五个呈半圆状排列的大洞,每个洞口都有二三米高,黑乎乎,看似非常深,洞口附近的沙地上堆着不少动物骨头,还有残破的兵器以及一些年代久远的朽木等物。 我捡起几块朽木,包上破布,让其他人把一些动物油浇在上面,做成一个粗糙的火把,如此做了七八个,分别由几个人手持,一一进入其中的一个洞穴,留下我和三民殿后。我向三民一点头,心意相通,我们都想到,既然有多个洞穴入口,那么作为疑兵真好!因为我们在后面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阻击,敌人很快会发现不对劲,追踪上来,用疑兵之洞脱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吧!我们相继抹去洞口附近沙地上大量的人物活动痕迹,又因为动物脂肪燃烧会产生独特的气味,索性把手中的火把分作两块,随手扔进两个洞里,诡计以及布置的差不多,当下追上众人一伙。眼前豁然一空,我们出来了,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奇异世界啊! ** 八十一 这是怎么样一个世界啊!抬眼望去,满目荒凉,绝少人烟,黄黄的稀疏的石子散落在戈壁上,没有一丝风,望向天空,今夜本是天空晴朗,繁星漫天,此刻却不见一粒亮光,灰蒙蒙的一片,但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漂浮在空气中,所以遮住天空。在灰色世界下,映衬戈壁黄也有些刺眼,旁边褐色的山峦似乎也显得有些峥嵘而令人不敢多望。在旷野中一片寂静,更为这绝对荒凉的风景添了分令人心酸的味道——这是一个死的世界! 三民凝望这片奇异的大地,那双栗色的眼眸一动不动,仿佛被这个世界所吸引,慢慢地露出惊恐的神色,陡然颤抖地惊叫道:“这,这就是我们先人一直传说,严厉禁止进入的禁地——幽冥绝域!若不是我们种族生死存亡的要紧关头,与其去送死,不如来这个不知预想的禁地闯一闯!” 三民性格刚烈,即使同伴身死,也不过咬咬牙关,但是到了这片大地,她却不免露出女人害怕的一面,难道传说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在我看来,这是环境怪异了点。 我对他们所言的禁地并没有多少感触,倒是抬头看看天,感觉非常不对劲,伸出手掌,上面黑乎乎的黏在血水和动物脂肪,片刻之后,就在手腕上积累了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细小尘埃。我一皱眉头,说道:“不对啊,我们在骷髅头岩那边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为什么到了这里却一片灰暗,好像天地都笼罩在一层面纱中一样。我估计了一下,从骷髅头岩走到这里大概两公里左右,不算太远的距离,同一个区域内,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雷文定拿起气压计,其他考古和地质用具大部分都已经在逃命的时候丢掉,但是因为气压计特别小巧,随身携带,所以他藏了下来,此刻测量一下,对我说道:“这里的气压,比当地的平均气压要高上数个毫巴,按照常理分析,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坑一样巨大的下限盆地!”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以这样形容,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在大地上扣的一口锅的底部,飞扬起来的尘埃遮住了整一口锅,但是没有蔓延到锅之外,所以造成不同的环境。但是这口地锅实在太庞大了,对于我们渺小的人类而言,几乎无法察觉,只能依靠气压计**地觉察气压的稍许不同。 我挥挥手中的步枪,吼道:“不管是禁地还是鬼域,既然我们进来了,就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认为那些秘洞只能阻挡敌人一下子,迟早他们都会追踪过来的,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找个地方躲起来!” 由于我在战斗中的出色表现,桃花人开始认同我,而她们的新首领三民也迟疑地点点头,我原本就是考古队的头头,不用多说,当下带着全部的人马前进。只是目下损失惨重,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桃花人和我的队员们人数差不多都过半,只剩下五十多人了,能够拿枪的不过二十来个。我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已经牺牲这么多人了,日后纵然有国家的赔偿,可是听到他们亲人的哭声,依旧不是滋味! 我们越往前走,尘埃的密度越大,渐渐地就如下雪一般,飒飒落下如飘絮一样雪白的轻盈尘埃,视线一时还不会阻碍,可是吸入气管中引起剧烈的咳嗽。我曾经挖过地下基地,情知吸入过量灰尘会引发尘肺病,但是眼下没有工具,一筹莫展,突然见那些桃花人们纷纷把麻巾面纱佩戴起来阻挡,顿时一拍脑袋,忙叫大家撕下自己的内衣,包在自己的口鼻上。棉花纤维的缝隙小于尘埃,足可以阻挡灰尘进去。 大概走了五六多公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我拿出指南针,但是怎么摆动都不会动弹,在塔里木盆地下据说埋藏有巨大的铁矿,时常影响指南针的运作,莫非眼前就遇到了这般情况?我叹了一口气,收回指南针,因为无法检索星体,只能到处寻找巨大的明显的物体作为坐标,大概左边一二公里处,皆积沙无寸土,直到登上一个土包,往下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呈现在眼前的情形如同科普影片里的月球表面,戈壁上冒出一座环形山,中间陷落一个深坑,四周围有高耸直立的岩石壁,大小如同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 环形山岩石壁大部高约两米左右,厚度超过一米多,由上往下厚度逐渐增加。虽然由于长久岁月的风化,此刻玄武岩构成的岩石壁已经残破不堪,在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倒塌现象,但是作为一个营地,四面有岩石壁掩护,几乎可以抵挡大部分轻武器的袭击,而且场所巨大,可以纵容出逃,易守难攻,我心念一动! 此刻大家的体力和精神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连我这般自夸体格健壮,跑马拉松如儿戏的壮汉,几乎也拿不动手里的步枪。再看队员们,女人已经个个脸色发灰,不少人已经让男队员搀扶着走,白水亦是有气无力。 我对身边的三民商量道:“这样吧,大家都快不行了,我们不如到前面的那块环形山下休整,周边围着一圈岩石,比较安全,不至于让敌人轻松偷袭,如何?” 三民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赞成你的意见。” 我顿时开头大吼,申明到了那边的环形山下就休息,立时引起一阵欢呼,有了目标,大家将体内最后一份保留的力气使用出来,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倍,我们快步离开土包,走在松软的沙石上,脚下有一种松软的感觉,好象在低重力的月球表面那样。 我们凑近环形山岩石壁,多有破损,但见很多已然风化的铁质管状口散布在岩石壁的表面上,以我的地质经验,这个岩石壁少说形成已经数万年,而铁质管状物应该是在岩石壁形成的同时镶嵌在上面,但是那时的人类还在使用粗糙的石头,那么这些壮观粗重的铁质管状物究竟是谁遗失在这一片荒蛮地带的呢? 可以想象一下,大约在数万年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远比现今温暖湿润,绿洲分布的更多更广,无数史前的奇怪生物乐在其中,亚洲双峰骆驼的祖先巨骆驼正在悠闲的咀嚼胡杨木的叶子,突然,晴朗明晰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火光,一颗有着一个单间那么大的陨石燃烧着熊熊烈火,不断翻滚,重重地砸下来。巨骆驼本能地察觉到危机,慌忙撒开长腿逃开,错愕地凝视着火球轰隆一下子砸在戈壁滩上,浓烟滚滚,摩擦地球浓密的大气层产生的灼热高温老早使得陨石内部崩溃,熔化为岩浆,在受到撞击的冲击力后,内部岩浆立时呈放射性溅开,在周围形成了一堵圆形的墙,随后在沙漠寒冷的夜晚慢慢凝固,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个神秘环形山 其实我更好奇的却是镶嵌在环形山岩石壁上的神秘铁质管状物质,显然这是在环形山形成不久之后就立即镶嵌,所以结合非常完美,数万年之后,仍不见一丝缝隙。我心中暗自思忖,以我在地质学上的知识所知,如芦苇等类的茎管植物在高压下形成铁质化石。很可惜,任何植物仅仅能保持其原样,而不可能形成有规律、排列整齐的铁质管状物质,那一排排的铁质管状物质,虽然已经锈迹斑斑,但是构造甚是完美,犹如制造枪炮一样的无缝钢管,镶嵌在这些环形山岩石壁上,正如我当兵时期,在地下挖掘洞穴时候的排气管。排气管?我心念一动,难道数万年之前,有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在此建立地下基地,虽然我一直不承认所谓的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我们在此作为营地,大家纷纷坐下休息,有的人实在太累了,一坐下靠着岩石就打起呼噜,而几个桃花人把携带过来的馕饼(一种新疆的小吃,有点像烤饼)、骆驼腊肉切下来,分给众人食用,当下众乐融融,仿佛不是在逃命,而是在郊游。 我一屁股坐下,感到浑身无力,肌肉一阵阵抽搐,更为骇人的是右肩的伤口渗出黄色的汁液来,莫非发炎了?我大为惊恐,老子可是靠体力吃饭的,没了家伙,怎么干活? 这时,我面前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起头,不是白水,而是一个穿着桃花女人服饰的人,正是三民,而是一个很陌生的女子,手中拎着一个亮晶晶的瓶子,估计是伤药一类的,我疑问道:“你……” “你的伤口,还没事吧?”那女人笑道。 我顿时怒气冲冲地叫道:“好啊,就是你这个臭娘们,老子没有来找你算账,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三民跪下来,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英雄,你实在是太强了!不过也亏得你,今天救了我们许多族人。我们桃花女人是恩怨分明的,假若你要惩罚我,请下手开枪吧!若是我皱一下眉头,我就不是三民。” 若是报复,反而显得我小气。 她把伤药拿起来,拨开瓶栓,立时,一股类似云南白药的香味飘逸开来,说道:“你伤口很厉害了,需要赶快敷药,不然会烂掉,要把整只手臂都得切下来!” 我吓了一跳,但是又不放心这个女人,一把抢过瓶子,叫道:“老子自己来!” 我用左手实在不方便,加之今日打枪打了一夜,左手的锻炼毕竟不如右手,肩上又酸又痛,还得撕开包扎,急得满头大汗,三民微微一笑,拿过瓶子,温柔地说道:“我来帮你,放心,我不会下毒药的,不然首领可是会杀了我呢!” 我盯着她的眼神,完全是一种信任的目光,就暂且相信她一回吧! 女人于是掏出匕首,把我右肩浸满黄色脓汁的包扎棉布小心翼翼地割开,部分伤口结痂之后,和包扎的棉布黏在一起,一旦撕下来,就好像生生地把皮肤揭下,痛不欲生!我低下头,棉布揭开了一般,伤口露出发炎的肌肉,又红又肿,狰狞地如同恶魔一样,真不知道我的身上怎么会长这个东西。负责处理伤口的女人丝毫不见惊异,见怪不怪,习惯了这种场面,见我满头冷汗,微微一笑,说道:“若是你痛的厉害,不妨说说话,思考一些问题,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心里琢磨,倒是也不错,问道:“你为什么叫三民,姓什么呢?” “姓?我是没有的,我们的族人都没有姓,只有名字。” 三民,名字这么都怎么古怪呢?我好奇之极,问道:“喂,你们的名字是谁取的,怎么一个比一个古怪。在我想来,你们既然都是女人,起码要取好听一点的名字,比如像维吾尔姑娘叫古丽娜一般的。” 三民慢慢说道:“我们的名字都是之前来的男人替我们取的,据说之前很早的时候,我们妈妈、奶奶一辈的名字不是这样的,但是后来男人们来了,他们比我们有文化,就根据一首歌的歌词为我们取名字!想听听吗?我可以唱给你听!” 甚好,我倒是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古怪的歌曲,取出这么离奇的名字。我就点点头,且听分解。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三民刚唱了开头一句,我立时目瞪口呆,原来桃花女人的名字,竟然都是来自前中华民国国歌!想来之前那些男人,怕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残部,但是旧社会军人多半目不识丁,文化素质不高,打仗杀人可以,若是一个个为女人取名字,初始还有什么阿香阿菊之类民间女子名字,一旦心中资料用光,只得想出这个馊主意!三民乃是开头第一个词,果真做老大的料。 此刻三民也慢慢唱到“必信必忠;三民一德,贯彻始终……”,我突然问道:“你几岁了?” “十五啊!” 三民满面单纯。 我顿时热泪盈眶,沙漠的桃花女子,发育的真好,小小年纪就已经这般完美的身材了,看她宽大的袍子下隐隐透出的如陕西大号红富士一样丰硕的胸脯,几乎双手一括的纤细蜂腰,浑圆的屁股以及结实修长的大腿,我都以为她是二十来岁的成熟女子了。 三民凑过来,暧昧的小声说道了:“唉,你做我的男人吧!” 我吓了一跳,正色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是我女人的,那边那个,便是我老婆。若是让她知道了,一定打死你!” 三民满脸诧异,奇怪地说道:“不是吧?一个男人,不是可以有很多女人吗?以前的男人就和很多女人生过孩子。之前我们只要年满十五岁,就可以到外面捉来最少十个男子,让他们相互搏击,最后胜利的也是最强最勇敢的男人,只有他才有资格让我们生下孩子。我已经满十五岁了,也到了找男人的时间。你这般勇敢善战,击杀的敌人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所以我要定你了。哼,我才能和你生下第一个孩子呢!” 我开始醒悟,虽然桃花人在技术文明上一直追随了时代的脚步,但是文化风俗上,还是追求祖先亚马逊女人那种野蛮残酷的婚配,我突然想到,不禁颤悠地问道:“假如你们生下的是男孩,是不是,都要扔到外面沙漠里去?” “男孩?啊……”三民想了想,“我们只会生女孩,一千多年来,我们族内从未诞生过男孩,所以我们都是女人!” 这好生奇怪,从基因学上根本讲不通。不过对于基因我仅是一知半解,思索了片刻,不得所以然,索性懒得去想。 三民已经重新为我切除腐肉,抹上药膏,包扎了伤口,当下觉得一阵清凉,说不错的舒服。女人拉住我的胳膊,暧昧地叫道:“现在我已经为你偿还了枪伤的债,你也给我一个孩子吧!” 我苦笑一下,老子满面大胡子,又缺了半边耳朵,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大概除了白水,谁也不会嫁给我,想不到此刻还会被一个沙漠女子纠缠上,本想一脚踢开,转念一想,女人不是这么哄的,于是说道:“今天实在太累了,不如改日,我们好好聚聚!” “好的!” 三民欢欢喜喜地离去。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 八十二 这时众人们都在安逸地休息,不可能有人私下里外出。再说了,我已经守在营地的外围第一层岗哨上,以我老兵的警觉性,怎么可能没有察觉有人外出呢?是敌人的游走侦察兵追踪上来了?我吓了一跳,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眼看那个影子越跑越远,当机立断,抬起步枪,拉栓、瞄准、扣动扳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砰的左肩一震,击中远处那个黑影的头部。后者只是轻微的摇晃一下,立时跌倒! 步枪的响声在寂静的环形山营地上极为震撼,犹如敲响了一口大钟,惊醒所有人。在我五六米开外的三民原本也是抱着步枪睡觉,这时猛然张开眼睛,飞也似地扑到我身边,沙哑的声响喝问道:“谁?敌人?” 我摇摇头,望着远处说道:“不清楚,我看到了一个影子,不是我们的人,就先下手为强,把他打死了!我去看看!” 三民低声说道:“我随你一起去,两个人可以相互照料。” 我们不约而同地再次拉好枪栓,提在手中,弯腰小心翼翼地快速前行。前方天色微朦,比方才亮了不少,怕是天亮了吧。只可惜我的手表在战斗中摔坏,永远停在了午夜,不然即可知道确切时间。 沙漠皮靴和兽皮鞋的四只脚踩在黄沙和碎石的隔壁上,发出嚓嚓的摩擦声响,后面的营地离我们越来越远,渐渐剩下一个黑灰的影子,而前面被我击中的黑影则是越来越清楚,隐隐约约看到,地面黄色的背景上躺着一个黑色的影子,甚为长大,几乎是常人的一倍。我悄悄抬起步枪,走到那个黑影之前,原先料想是人类,但是一旦见到他,我和三民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地上躺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奇异的东西。 这东西约莫三四米长,长颈、瘦胸、大肚、细尾和两只大足,表皮披着一层细碎闪烁绿光的鳞片,粗看根本是一只特大号的蝎虎。禁地里本来就寸草不生,居然来了这么大块头的一只蝎虎,越发离奇。 它脑袋挨了我一枪,几乎被子弹削去一半。我便蹲下身疑惑地查看,陡然蝎虎弯胸一弹,霍然跳了起来,转而又想逃跑。此刻蝎虎立在我面前,两三米之高,犹如一头巨兽,细小的脑袋让步枪子弹削去了一半,淌下汁液,好像不死僵尸,狰狞着扑向我! 我大骇,明明击中它的脑袋,这汩汩流淌绿色的汁液,怎么又动了?几乎吓得一动不动,刹那间—— 三民眼疾手快,当下又打了一枪,穿透力极强的子弹击中蝎虎的胸口,从另外一面飞出。蝎虎一个趔趄,立时翻倒。 我回过头,对三民笑笑:“谢谢!” 三民转眼露出的却是更加不可思议的神情,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一排细碎的小牙,瞪着我背后。 我心底一沉,握住步枪,猛然转身,难道又是那个蝎虎活过来了? 当我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候,顿时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垂下步枪,这是怎么回事呢? 蝎虎的表皮渐渐地干枯,好像一层破旧的塑料薄膜,在半透明的皮肤之下,有东西微微蠕动,猛然间皮肤撕开,伸出一只人手来!笔直地挺立,手指乱动,莫非是蝎虎乃食人怪物,竟然活活吞下人类。 可是不像,因为假若是吞下去的,那么这时已经消化的不成样子,但是这只手腕皮肤光洁,似乎婴儿一般。薄膜的皮肤越拉越大,慢慢地伸出半个肩膀,又钻出一只脑袋,看相貌似乎是一个少女一般。接着她又努力爬出半个身子,可是胸口却受了重伤,叫刚才三民的子弹击中,她挣扎了片刻,生命力耗尽,终于不动,仰天躺着,半开的眼眸中绿色渐渐退去,化作灰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无法思考了,怎么会在怪物里钻出少女尸体,而且在她头部被我击中的伤口那里,流出的却是绿铜色的血液!这是为什么? “魔鬼,这是魔鬼!” 三民发狂地大叫,牙齿咬地咯咯作响,倏然抬起步枪,在少女已经死亡的尸体上一口气射了四枪,才终于发泄完怒气,还不知道是恐惧,至少在她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里,竟然是那么的无助,身子微微颤动,说道:“禁地,果然不是我们所能到来了!” “我们先回去!” 虽然我心事重重,但是只能这样说道,在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当我们回到营地,众人满面惊恐,不时有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开了这么多枪?” 我只好回答:“有动物呢,可惜没打死,让它跑了,所以才打了这么多枪。” 这个谎话让大多数人满意,然后我们叫几个人站岗哨,我和三民则是回到营地当中。坐下之后,三民依旧瑟瑟发抖,紧紧抱住了步枪,一言不发,我突然问道:“在禁地上,你似乎有所隐瞒,是不是?” 三民一怔,过了许久才扭过脑袋,终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我没有告诉你们,这是关于我们祖先和禁地的传说!” 雷文定闻之传说即可大喜,问道了:“什么传说,你且说说看。” 三民略微踌躇,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个传说向来只是传给首领,就是一般人也不知道!” 三民开始细碎地诉说,语调清幽,仿佛在吟唱一首长诗。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一群女神,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地方,热的就像在太阳身边,所以天堂里的水都沸腾了,树木都枯死了。有一天,女神王说:“我们要去人间!” 于是神她们就驾着喷火的战车,来到人间。 起初,这个世界只有天空、太阳和人间,诸神降临人间,见地面到处是白色的沙漠,没有水,没有草,存活的只有凶猛的恶兽,神就说,要有水! 于是大地倾斜,涌出许多洪水,这个世界就有了水。 神又说,要有植物! 于是太阳普照,大地滋润,神把带来的种子播撒,世界上就布满花与果实。有了花和果实,世界上的动物也从土里苏醒,这样世界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神感到很寂寞,因为只有她们生活着,神就说,我要伙伴! 于是神依照世界上最美的生灵,给了他们智慧,这种生灵,就是人! 然后神认为自己不如最美的生灵美丽,于是改变自己的形貌,变得和最美的生灵一样,她们就成了太古之神。 人和神于是一起住在高高的山上,快活地过着日子。神看到,人是分男女的,他们之间可以相互婚配,生下下一代。神是永生不死,但是很羡慕人,于是神就和男人们婚配,生下的都是女孩,她们就是第二代诸神。 第二代神更加美丽,更加拥有力量,太古之神们很妒忌,她们说:我们是创造这个世界,连你们第二代诸神,都是我们创造的,但是你们比我们更加有力量,让我们很是担心! 第二代诸神与太古之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惨烈的战争。由于第二代诸神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多的智慧,太古之神渐渐不敌。她们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 太古之神化作了堕落的魔鬼,虽然她们也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是终究不能敌过第二代诸神,因为后者有人的帮助。惨烈的战争持续了几千年,终于所有的太古之神都被打下深远的地狱。 但是第二代诸神也元气大伤,她们说,这个世界的诸神时代已经结束,之后便是人的时代。 于是人繁衍开来,少数第二代诸神与人类结合,诞下的后裔,就是我们桃花人。但是也有少部分太古之神与人类结合,他们诞下的后代就是幽冥人。我们桃花人与幽冥人世世代代战争,这是命运的指引! 三民舒缓的语调吟唱完了她们的全部的神话历史,在这片幽静而灰蒙蒙的世界里,讲述古老的神话似乎就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旁的人都是在静静地听着,雷文定不时做笔记记录下来,直到三民讲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这个神话恐怕已经流传了近千年吧!” 三民点点头,说道:“嗯,好像是的吧。据说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的祖先居住在遥远的西方的时候,就开始流传这个传说。” 雷文定说道:“由于你们桃花人本身没有文字,缺乏原始的书面记载。而这个神话传说,恐怕在你们祖先亚马逊人近千年的迁徙之中,不知不觉受到了犹太教创世神话和希腊人创世神话的很大影响,刚开头的时候,我都以为是《圣经》的创世纪章节。” 我也点点头,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出于研究上古历史的需要,我看过好几遍《圣经》,其中却是有很多相似的情节,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向雷文定说道:“我不以为然,创世纪的神话几乎是每个拥有长久历史民族神话的开端。比如中国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乍看也是很像那个犹太人的神话,但是两者相隔近万里,虽然偶然交往,但是并不足以影响对方的文化系统。”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不,我们恰恰可以从这里找出不同点来。比如,《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中国神话中女娲也是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但在桃花人的神话中,却是神根据人的外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 我一愣,摸摸脑袋,刚才确实没有注意这点,转头凝望三民求证,她点点头,表示肯定。 雷文定扶扶眼镜,竖起食指说道:“而且,在她们的神话中,初代的神是被二代的神打垮,堕落为魔鬼。尽管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也有下一代神篡夺上代神的经过,但是上代神堕落为魔鬼,这在几乎地球所有民族的神话中都是很罕见的。由此说明桃花人的神话中神性很弱,恰恰符合了人类历史文明中的一个规律,就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神!” 这点我也是晓得,世界上并没有神,所谓的神,是人类把对自然界恐怖力量和自己所无法理解事情的人物化,于是产生了拥有巨大力量的人——神! 雷文定又说道:“因此我可以断定,在桃花人的神话中,保留了较多的原始色彩,尽管历经千年,而且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但是在关键点上,这个神话的失真并不多,是以我们可以得出很多关键词——女神、洪水、初代诸神、二代诸神、神与神之间的战争。” 我缺乏对这些方面分析的能力,急忙问道:“那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雷文定一阵茫然,眼珠凝视着前方,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回答:“这就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女神可以理解为母系氏族社会,洪水可以理解为上古时期的大规模灾难,这在很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相关的记载,初代神可以理解为某个迁徙的民族,而二代神则是她们迁徙之后与其他民族婚配的后代,战争代表两者之间权力的争夺。但是,她们到底要表明什么意义呢?我想不通!” 我哈哈大笑:“算了,我们缺乏资料,一时很难得出结论,不如等到出去后,好好研究一下。” 雷文定苦笑一下,说道:“也只能这样了,我总不至于像是我看到的一个倪姓作家,他专门写科幻小说,开头写的天花乱坠,到结尾江郎才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外星人。我虽然晓得那些所谓的从天空来的女神有可能是外星人,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有外星人,来地球这个野蛮世界干嘛?吃饱了撑着?” “对了,”我转而问三民,“那么为什么把这里称为禁地,你在刚才并没有说明过啊!” 三民栗色的眼珠幽幽,喃喃自语:“这里,就是第二代神战胜化作魔鬼的太古诸神后,将之埋骨的地方——幽冥之丘!也是邪恶的幽冥人诞生的地方,许多年前,幽冥人回到了这里,借助魔鬼的残余力量,到处捉人,捉来之后,就把他们像是畜生一样屠宰吃掉!直我们的祖先来到这里,和伟大的将军一起驱逐了他们。” “等等,”雷文定突然说道,他抬起头,脸色一下子发白,狂叫道:“我们都错了,都错了!” 我大骇,问道:“什么错了,走错路了?” 雷文定揪住自己的头发叫道:“原本我们一直把亚马逊人——阿修罗国人——桃花石人和现在的桃花人视作一脉相承的体系,可以称之为桃花系列民族的变迁。但是现在听了三民的讲说,我突然意识到,阿修罗国人并非跟她们属于同一个系列,似乎就是凭空冒出来一样!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勃然大怒,根本是一个学术问题,何必搞得生死攸关一般,看着这个学术狂,我哭笑不得,转而问三民:“你知道那些食人的幽冥人是从哪里来呢?” 三民原本听我们讲学术就莫名其妙,此刻更加迷茫,说道:“她们来自南方,炎热的南方!我们一直追随着幽冥人的脚步,阻止她们的阴谋!” 我灵机一动,顿时恍然大悟,按住发狂的雷文定说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原先设定的亚马逊人的迁徙,是为了追寻超古文明遗迹,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她们不是为了寻找超古文明,而是为了消灭她们的世仇幽冥人而一路前进。这些幽冥人,就是之前比她们更早出发的雅利安种——传说中的塞人!” 雷文定先是一怔,之后欣喜若狂,笑道:“不错啊,朱老弟,你的想法很有创新点!比如说塞人就是幽冥人的话,她们出发的时间比桃花人更早,一路从小亚细亚一带来到了印度—中国,时间大约是在中国的夏商时期。我突然想到,在夏商的末代,都有一个导致亡国的女子,她们都性格残暴,把人视作动物。联想到同样以美貌和残暴著称的阿修罗女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说不定很早的时候幽冥人就企图干涉控制古老的东方帝国。而在印度,更早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传说,恐怕这是幽冥人的一贯手法。而周代的兴起就一直与之对抗,为了争取盟友,周穆王便万里迢迢跑到西亚,邀请了西王母一族!你说,是不是?” “不对不对!”我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捉住雷文定假说中的一个破绽,“先前在圣地那里发掘的汉碑上记载,阿修罗国的魔女王乃是西王母一族的后裔,但是你在这里又说周人为了对抗阿修罗族的祖先塞人而邀请西王母一族作为盟友,岂不是自相矛盾?” 雷文定干笑几下,回答:“一时假设错误,这也是难免的。我就此更正,亚马逊——西王母——桃花石国——桃花人才是一脉相承,而塞人——阿修罗魔国——幽冥人,乃是另外发源的一个体系,这样才能说的通。” 我提出疑问道:“只是我一直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幽冥人的民族系统,特别强调喜欢吃人?无论那个民族,进入比较先进的金属时代之后,大规模正常吃人就很罕见了(非正常食人指爆发饥荒、战争等)。我此刻突然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假设,实在勉勉强强,说不通。” 雷文定笑笑,指着三民说道:“喏,眼下岂不是有一个桃花人的遗民,她们与幽冥人战斗近千年,一定了解的紧,你问问她即可。” 三民莫名其妙,回答:“幽冥人吃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她们是魔鬼的后裔,当然以人为食物。就像我们吃牛肉吃羊肉一样,先把牛羊驯养长大,再行宰割。只是人聪明,会自己找食物,不必太多管理,吃人当然比吃牛羊省力了!” 我心头猛然一凛,其实老早就有一个疑问一直在我心头旋绕,只是之前一直模模糊糊,就如一团黑气,看不清模样,到了现在我不断找到线索,终于拨开了稍许黑气,露出狰狞的面目。假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她们移民到了地球,在这个世界上自然要找食物吃了,而这个食物,就是人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念头实在太可怕了,谁会想到我们的祖先居然是牛羊一样的食物。如果再进一步想下去,人类并没有嗜吃同类的习惯。根据考古发掘,早在石器时代,古人就有了生死的概念,会妥善地把自己死去的同类安葬。我突然想到,现在发掘的所谓食人遗迹,大部分是在火堆旁。会不会是这样一种场景,天空中飞舞的奇怪的飞行器,外星人举枪狩猎,猎物就是人类的祖先。获得猎物之后,则是顺便在附近炙烤食用。就如我们现在的野外狩猎一样,纯粹是郊游玩乐。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外星人消失了,但是她们留下了少部分后裔,就是幽冥人! 我正陷入深深思考中,靠外层的岗哨突然乒乒乓乓,打起枪来,火力相当猛力,我一凛,顿时弹了起来,叫道:“敌人追上来?” ** 八十三 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负责岗哨的桃花人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她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以牙还牙,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没有炸掉的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山头,然后我看到就在山头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东突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可能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果真如我猜测的一样,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苏军的风格。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有什么目的呢?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勾结在一起!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八九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支持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 八十四 当下我慢慢缓下脚步,一来是恢复体力,不至于到达营地的时候毫无战斗力,二来越是接近越要小心翼翼。沙漠中多数平坦,除了有一些不高的沙丘土包,并没有其他阻碍视线的物体,一览无余,但是在这个禁地里,天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整个世界一片灰蒙蒙,可见度大大降低,基本上百米开外,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了。 我叫道:“枪声,前面有枪声传过来!” 萝卜丝到底是老兵,了解到我的意思,迅即把耳朵贴到地上,倾听片刻说道:“恐怕我们已经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不仅听到突击步枪的连发,也听到了老式步枪的单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大概只有离我们半里路了!” 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 “上!” 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 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两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 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 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眼下的短短一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 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嗵嗵!突突! 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 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 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 “首领!” 对面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 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瞪了她们一眼,骂道:“妈妈的,你们这些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们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们解决了!” 三民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 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两年呢!” 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 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 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 萝卜丝拖着一个敌人过来,他果然好手段,留下了一个活口,把对方的一条腿给打瘸了,却没有伤到动脉,所以敌人动弹不得,仍由萝卜丝在地上拖来拖去。他极为硬朗,纵然因为疼痛而满面煞白,细小的汗珠一层层地下,却一声不吭。 我先审问起眼前的俘虏来,我举起步枪,以枪口顶着他的脑袋喝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个俘虏一条腿受伤,所以只能躺在沙堆上,双手被捆住,陷在桃花女人们凶狠的仇恨目光里,除了因为疼痛而冒冷汗,对着我只是哼的一下,不加理睬。 我见他高鼻深目,头发浅黄,西方血统极为浓厚。先前他们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心里先入为主,就直接用汉语问话,此刻俘虏不再回答,或许是听不懂,扭头面向萝卜丝,后者点点头,口中叽里咕噜,用俄语询问。 俄语是苏联及其盟友的通用语言,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这俘虏果然神态有变,是懂得俄语,可是却仍旧紧紧抿住嘴巴不说,萝卜丝抬起头,目光闪烁,说道:“他不肯说!” 我和萝卜丝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闪过残忍的色彩。我们俩都是老兵出身,对待杀害自己伙伴的敌人绝对不会手软,更何况在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况下。 当下萝卜丝突然拔出刀子,割断了俘虏绑着的双手绳子。俘虏不由得一呆,不知道我们打什么注意。不过手臂很酸,相互按摩,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出手,一把拉住俘虏的右手,拖到沙地上,未待他反应,我已经举起枪托,重重地砸到这只右手上。 苏联货的枪托是沉重的西伯利亚原木制造,木质紧密坚硬,不亚于钢铁,加上我的千钧之力,那枪托瞬间落到俘虏的右手上,发出喀喇喀喇骨骼连续断裂击碎的响声,沙子地下冒出一团血水,向四周蔓延。 俘虏原本惊讶之极,待到枪托砸下,脸色立即发灰,嘴唇微微张开,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浑身战栗不已。手掌是人身上神经密集之初,把手掌活生生的砸扁,当真疼到无法想象,终于俘虏啊的惨叫一声,抱着化作碎肉和骨块的右手在地上滚来滚去。 四周一片寂静,或是被我们的残酷刑法吓呆了,或是如无法无天的桃花女一样,反而暗暗叫好,白水目瞪口呆,拉着我的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恒淮,恒淮,你怎么能这般残忍,好像日本鬼子一样!” 我哼的一下,教训道:“你这就是妇人之仁了,难道你忘了,他们残酷杀害我们同伴的时候,可是起了一点善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但是那俘虏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俘虏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俘虏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笑,摸向俘虏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俘虏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萝卜丝放下俘虏,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俘虏仍是毛骨悚然,哆哆嗦嗦地抬起头,面目上都是恐惧的神色,因为剧烈的疼痛,使得牙关咬紧,咬破了嘴唇,流出鲜血。他的神经差不多崩溃了,终于开口承认,萝卜丝翻译,但是他听完之后满面疑惑,抬起头看着我,几乎不相信一样,说道:“他说,他们是前苏联特种兵,被人雇用到了这里。根据一个人提供的情报,派遣了一个小分队秘密潜入中国一个地方,拿一样东西。” “哪里?” 我急忙问道。 萝卜丝询问完毕,闭着嘴巴沉默好久才告诉我们:“就在一百里远的那片绿洲上,但是他们翻找了整个绿洲也没有发现。之后,再根据那个人的情报,认定可能被我们拿走了,所以追杀过来!也就是说,在我们中间,混迹有内奸!” 我大吃一惊,喝问道:“什么,有内奸!” 我细细一想,果然绝对有点不大对头,沙海茫茫,雇佣军居然毫无困难地找到了骷髅头岩,须知,桃花人在此经营了几百年,保障措施做的很好,自明清到现在,一直没有发现过存在的痕迹,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再想到他们突袭的猛烈,突破的轻易,实在可疑。而且到了这处禁地之后,我挑选的地方已经够隐秘,还是被找到,可见这个内奸还在!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妈个巴子,害得老子死了这么多队员,若是发现他,一定将其碎尸万段。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是谁呢?我看每个人都像,每个人又都不是。 ** 八十五 待我回过神来,四下里找来找去,唯独不见萝卜丝这个洋鬼子,这么多人里,我和他算是投缘了,因担忧其安全保障,我便拿着枪搜寻,对了,那个蝎虎怪物里跑出来的少女尸体呢? 我猛然发觉这个玩意不见了,她在黄色的沙漠上极为明显,估计考古队员们没有人会对一具死的相当狰狞的尸体干兴趣。但见沙漠上还有拖曳的痕迹,当下小心翼翼地追踪过去。我环形山岩石壁背后,看到那具尸体摆在地上,萝卜丝背对着我正不住摆弄。 莫非在**! 当下喉头一阵泛酸,我对这个美国佬的变态可没有信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凑过去。他突然发声:“是朱吗?” “嗯,你知道我?” 萝卜丝头也不回地笑道:“我第六感觉察到有人来了,但是背后毫无动静。整个考古队,除了你还能有谁不声不响接近我?过来看看,我有什么发现?” 我把枪口朝天,松了一口气,走近才发觉,刚才由于视线被萝卜丝宽阔的背脊挡住,搞不清他在干嘛,凑近了才发现这个变态竟然把少女的尸体开膛剖肚。尽管明知这个少女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但是她毕竟有人形相貌,此刻看到犹如猪肉一样被劈开,仍旧不太舒服。 萝卜丝满手鲜绿的**,还握着一把匕首,此刻往地上沙子里擦了擦,指着少女肚皮里的内脏说道:“朱,你看!尽管她是从那个怪物里冒出来的,但是,各种器官仍然和人类一模一样。” 我腻着恶心,告诉自己,这不是人,只是长得像,凝神看过去。在少女肚皮内部,果真这种脏器都如我看到的人体脏器一样,唯一有区别的话,就是血液是绿色的! 我说道:“她的血是绿色的,说明含有大量铜元素。人体的血液中有血红素,血红素以铁元素为基础,所以呈现红色。虽然铜元素同样能够组成血绿素,但是铜吸附氧元素的能力不如铁,体积一大就有可能供氧不足,因此陆地上绝大部分大型高等生物的血都是红色。但是她的块头不见得小,除非是生活在高含氧环境下!” 萝卜丝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又说道:“我把她整个身体的内部器官都检查了一边,基本发育良好,甚至连内部生殖的子宫也完全成熟,就如人类进入了青春期的一样,但是这里……” 萝卜丝说着,从已经被劈开脑袋的可怜少女里捧出一个鲜绿的脑子,说道:“你看,这么小?” 萝卜丝的大手上捧着一个脑子,几乎只有寻常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甚至连婴儿的体积都不如。以这么小的脑子,控制一个人体,实在困难。萝卜丝说道:“令我奇怪的是,虽然脑子很小,但是脑部空间很大,被绿色的**填充,仍旧有发育的机会。朱,你说说看,这个这么像人、却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呢?” 我迷茫了片刻,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地球上光有人类就够了,总不会在这里诞生,要是猜测起来,我想,大概外星人了吧!哈哈!” 突然,背后灌木丛声响,我猛然转身。幸好不是怪物,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在我们背后的是白水。刚才我们把全部注意力都贯注在少女尸骸上,一直到白水拨开灌木丛才惊动。她呆呆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双杏核眼里布满不可思议的神情,先是把目光对着我,再朝向萝卜丝,最后瞄到残尸上,胸脯剧烈的**,倏然合上双眼,噗通一下软倒。 我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抱住了白水,猛掐人中,又打了几个巴掌。白水悠悠醒转,第一眼看到了我,还是充满了惊惧,突然又是合上双眼,猛然一把将我推翻,尖叫道:“你们在作甚?太可恶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明了,紧紧抓住白水的肩膀,大力摇晃,喊道:“没事没事!我们不是在切割人体,你记住,在你对面,是一头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 “是,是吗?” 白水渐渐恢复平静,原本落在鼻梁上的眼镜让她扶了扶,问道:“你们,解剖尸体干嘛?” 我握着的白水消瘦肩头依旧颤抖不已,苦笑一下。我和萝卜丝都是战场里出来的,残肢断臂的尸骸见多了,就是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飞来炮弹,把战友削去一半脑袋,脑浆溅到饭碗里,依旧能一抹嘴巴吃下去。可是白水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固然平常各种尸体见着多了,可是几百年前的玩意到底和刚死的新鲜货色不一般。当她看到我们两个围着一具被大卸八块的少女尸体,这般情景是相当骇人,在她眼中,或许我们和食人恶魔无疑。 我说道:“你认为,一个流着绿血的怪物,却和人长得一模一样,不奇怪吗?所以我们解剖了一下,看看有什么异常。” 这时,我突然听到远处悉悉索索声响,似乎有大队东西在沙子上走动,越来越近了。 奇怪了,在这个时候还会有什么东西在沙漠里走动?我细细思忖:所有的雇佣军都干掉了,我一一确认过,因此不可能是他们。我们剩下的自己人都差不多集中在这里,也不可能是落队的。再说了,这种飒飒的急促走动声,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根本不是人类的脚步,好像是一种四足动物,就如一群野猪在奔跑。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群野猪在沙漠上风驰电掣,后面扬起万千尘土的搞笑画面,转眼就打断了这个思路,不会吧!在禁地里有什么奇怪的家伙?大号蝎虎,它是两足的吧。还是……猛然间我思想中映入了一幅可怕的画面,一个人的头部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的脑浆统统不见了! 我神经陡然收紧,莫非就是那群吃掉半只雇佣军的食脑魔怪?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随着那奔跑声越来越近,我的额头汗水越来越多,大队脚步声戛然而止,随之传递过来的是一阵奇怪的啾啾声,仿佛是一群小鸟在鸣叫,然后从环形山岩壁背后慢慢探出一只黑灰的鸟喙,有点似长嘴鹭鸶,又慢慢把整个脑袋探出,竟是犹如小鹿一样的可爱生物,金黄色的鹿脸上长着一双大大圆圆的水灵灵眼睛,一见之下,大为好感。据我所知,绝对部分的食肉动物都面目可憎,长有可怕的武器,显然像是这种生物不可能是怪物。 慢慢又走出几只鹿身鸟喙兽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像奇特,非鹿非鸟,但是体态清秀,全身披着鲜艳的金黄色短毛,两侧布满梅花似的淡黄色斑点,个头不高,只有六七十公分,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在沙漠上,东瞅瞅西看看,那鸟喙可以只有弯曲,扭来扭去,不时发出啾啾的鸣叫。 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对了!我恍然大悟,我在雷文定播放的录像里看过,在那些塞人的石像上雕刻了这些奇异的生物。那是什么引力把鹿嘴拉长了,原来是根本就有这种玩意儿! 这群可爱生物的进入,犹如传说中的美丽精灵,在这个残酷血腥的世界内,连灵魂也会被进化。我们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这时气氛开始缓解。 有队员好奇,便走过去看看。鹿身鸟喙兽靠近来在他身上东闻闻西看看。虽然鹿身鸟喙兽的个子不高,不过那个队员此刻是蹲在沙子上,那鹿身鸟喙兽差不多能够够到他的脖子。突然那头鹿嘴鸟喙犹如好奇的小狗一样,直起前身,用后腿支撑着,搭在了队员的肩膀上,啾啾鸣叫,乱可爱的。 连我暴戾的心也有了温馨…… 噗! 猛然一股**喷到我脸上,热乎乎,有着一股腻心的味道。我惊异地把脑袋转向**喷过来的地方,却见到是那个队员歪着脖子,双目惊恐地瞪大。而在他身上,哪知鹿嘴鸟喙的生物,鸟喙犹如钢针一般,深深地扎入队员的脑袋内,由于力道极大,竟然刺穿了脑袋。脑中的血压本来极高,所以鲜血立即溅了出来,喷到离他最近的我脸上。 刹那间,整个环形山内就如突然抽干了空气一样,没有声音传递,唯一能够感觉的就是自己心脏噗噗越来越快,好像打鼓一样在胸腔里加速。我惊诧地看着鹿身鸟喙兽用力吮吸,那鸟喙内一坨坨的东西滑入它的脖子下。由于内压的作用,那队员眼珠往内凹进去,而嘴巴则是大大的张开,舌头翘了起来。这种死法,就是我们在其他地方看到的雇佣军的死法。 原来这种可爱的生灵才是残酷的杀人凶手。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张口结舌,看到目瞪口呆。那鹿身鸟喙兽在吸食脑汁的时候,还瞪着一双无辜惹人怜爱的大眼珠,不时发出啾的一下。好像它不是在吃人,只是喝水罢了! 其他的鹿身鸟喙兽一起踏着小步,抢夺地上的尸体,只见它们有的先一步来到尸身的脑袋边,那可以转来转去的鸟喙瞬时僵直笔挺,夺地一下刺入脑子里,开始吸食。而没有抢到尸体的,则是啾啾地瞪大眼珠,把眼眸齐刷刷地瞄准我们。我霍然打了一个寒颤,在它们的眼里,我再也看不到可爱一词,有的只是贪婪和食欲。 “嗷嗷!怪物怪物!” 不知是谁在大声叫喊,我定睛一看,却是在队员旁边的三民,鹿身鸟喙兽已经开始缠上她了。三民从最初的惊恐吓过神来,突然抱起步枪胡乱开火,夺命的子弹飞速射出,扑向食脑魔怪。临近有几只立时被击中,被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弹开。 三民的开火犹如打开了一个信号灯,我们几个人不用发令,不约而同地调转枪头,朝着那些天使外表的魔鬼开枪! 我压住手里的步枪枪杆,防止其巨大的后坐力造成跳弹,瞄准那些鹿身鸟喙兽就是嗵嗵一梭子。那大口径子弹高速旋转飞出去,当打在那些怪物身上的时候,立时犹如一把大锤重重砸上去,把怪物小小的身子弹到半空摔下,个别打中关节部位的,则是断裂成两截。这些怪物看似凶恶,但是根本不堪一击,我们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大片,地上很快就尸身累累,鹿身鸟喙兽尸体上流出的浓浓绿汁淌在沙子上,慢慢渗透,把地面都染绿。 可是我们即使刚打死一只鹿身鸟喙兽,就有另外一群涌过来,简直无穷无尽,啾啾发出惨烈的叫声,疯狂地冲向我们,简直叫人胆寒。我又是一通扫射,突然咔嚓几下,妈的,也用光了。赶紧盲装弹夹,一边回头看去,但见我们拼命保护的那帮队员和桃花女人根本没有撤退的迹象,不禁大怒道:“不想活了,这时候就是蠢驴也知道逃命!” “哪里跑?”白水叫道。 我暗暗骂了一声,眼见鹿身鸟喙兽不知有多少,无穷无尽地涌了进来,大喝一声:“哪里都可以,我给你们顶住!” 其实剩下的人里面,以年轻人为主,即使女人,桃花女人也是凶悍之极。此刻叫我一动员,知道自身的处境,纷纷拿起趁手的家么上前。我们人手顿时加强了数倍。或是用枪扫射,或是用刀子肉搏,斩杀了无数鹿身鸟喙兽。可是它们还是无穷无尽地涌了上来,仿佛蚂蚁一般。在那大大的眼睛内,唯一的就是食欲。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可怕的东西啊! 那三民似乎被吓地胆子失常,居然一个人站在最前线,疯狂地嚎叫扫射,枪口吐出汹涌的火舌,不知在她的脚下积累了多少鹿身鸟喙兽的尸身,重重叠叠,很快就可以筑堡垒了。突然咔嚓一下扣空,三民一呆,子弹打完了。 失去了子弹的威胁,无数鹿身鸟喙兽又涌了上来,蹬着小蹄子围着三民打转,向 我心头一冲动,立即扑上去拯救。因三民周围的鹿身鸟喙兽围地太多,我不敢开枪,唯恐误杀,也只得挥舞步枪。这样不过当作一根铁棍施用,杀伤力能有多大,不过把在我身边的东西砸开。我恼怒之极,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正好安装在步枪枪头,顿时就如一把红缨枪,在鹿身鸟喙兽的重围中进进出出,白刀子进,绿刀子出,杀到三民跟前,把她强行拖了出来,立马撤退。 方才萝卜丝看到我的举动,心念转动之下,开火为我掩护,萝卜丝又打了几枪,终于也用光了子弹,这个家伙毫不犹豫地丢下枪械,姿势潇洒地从背脊上拿下背包,掏出两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吼道:“让开!” 小甜瓜抛到半空,我急忙把三民一拎,把她的身躯推到前面,只听轰然轰然的两下,手雷在半空爆炸,弹片四射,发挥了最大的杀伤力。在其五米的半径内,鹿身鸟喙兽立时呈现放射性倒下了两个圈圈的尸体,我趁机把我把三民拖回来,扔在地上,后者犹如脱虚了一般,直挺挺躺着,面目苍白,不时抖动。 我狠狠盯着萝卜丝,暴怒之极,怎么胡乱就扔手雷,差点炸死老子!那萝卜丝嘿嘿阴笑,我就懒得再去计较,纵然理论,他也会说:“假若你被怪物活活吸食脑汁而死,还不如我给你个痛快!” 我从废枪上拿下匕首,战斗到了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无力,甚至有数个人终于被鹿身鸟喙兽缠住,其中一只鹿身鸟喙兽爬到头顶,那鸟喙夺的一下,立时刺入人的脑袋,簌簌吮吸脑汁。人的身子就像突然抽走了灵魂一样,噗通倒下。 我一声令下,由我们几个战斗力较强的的人殿后,集中最猛烈的火力阻击,让剩下的人顺利逃脱。好在我们人手不多,不过几分钟就撤个一干二净,地面一片凌乱,大件物品丢弃满地,然后三民先撤退,我笑着对萝卜丝说道:“老兄,该我们了。” “等等,我留给它们一样礼物。” 萝卜丝又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小甜瓜,抛向天空,我们两个人忙不迭地飞快往前奔,背后轰然的一下,再也没有声响。为了防备身后的鹿身鸟喙兽上来追击,我和萝卜丝一直走在队伍的尾巴殿后,过了许久,也没有听到啾啾的鸣叫。既然没有追过来,那是最好的结局了,老子可不想被吸干脑子!转眼就跑了半里多路,追上了队伍。 ** 八十六 在禁地里无法使用指南针,又不能利用天体辨别方位,加之空气中布满阻碍视线的尘埃物质,我们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闯,渐渐地步入一条峡谷。这条峡谷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白蒙蒙雾气,打在脸上冰冷湿漉,很不是舒服。两侧悬崖峭壁叫云雾遮挡,看不出有多高。 方才经过商议,我和三民走在前面开路,萝卜丝在后面押阵。眼看深渊的宽度随着往前走逐渐增大,原本两侧悬崖目测可见,过了半里多,我和三民带领大家靠在右边悬崖走,就根本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了。眼前阴风阵阵,即使出现一个手持生锈铁剑的骷髅战士,我也不会感到有任何稀奇。只感觉,这里静寂阴冷的和阴间地狱无异。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正在想象有一个骷髅战士向我冲杀过来,白蒙蒙的雾气中竟然徐徐闪现一个细长的人影,手中隐隐约约握着长条形的兵器。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陡然收紧神经。身边的三民条件反射般抬起步枪,一旦发生冲突,立即进攻! 我示意大家止住,然后我一个人放慢脚步前进,对面的人形轮廓依旧保持着那个不动,他高高举着长矛(?),身子弯曲,向我方向冲杀。我见他长久保持这个姿势,心中暗暗疑惑,会不会是雕像一类的物体呢?毕竟这里是阿修罗魔国的旧址,而且西域受到过希腊雕塑风格的影响,出现这种写实风格的也不稀奇。 随着我逐渐考进那个人影,轮廓慢慢地清晰起来,这果真是一座黑色的雕像,黑色玄武岩雕琢的战士手中握着一把长枪,高高扬起。他站在战车上,怒吼向前冲杀,但是有十多把长枪已经把他的身体刺穿了,使得他只能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待到我凑得更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一具石雕,而是尸雕,说白了,就是尸体形成的雕塑。 历来考古学家就有发现一些在剧烈运动之后死去的人,因身体肌肉僵硬的特别快,所以一直保持临死前的姿势,受到某种特殊原因,比如冻土等环境而保存下来,就形成了尸雕。眼前就是一具在潮湿环境下形成的腊尸,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干枯腊化,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腊油,已经看不清原本的面目,这比一般干涸露出骷髅面相的狰狞木乃伊减少几分恐怖,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橡皮泥捏成的人像。 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腊尸,从他头顶的发髻痕迹和手中的武器推断,应该是汉代时候的人。他踩在一座已经完全腐朽的木质战车上,前头是几批马骨,而周边则围绕着把他杀死的敌人遗骸。他真是一个可怕的战士,受到重创之后依旧将所有敌人干掉,然后像个雕塑一样地屹立不倒死去,颇有虎死不倒之遗风。 我把目光转向他的敌人遗骸,后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尸骨完全白骨化,受到潮气的影响,骨骼发黑脆弱,轻轻一踩就化作粉末。从敌人骨骸的骨盆大小判断,就是女子的尸身,果然如我推想的一样,这里是陈汤剿灭阿修罗魔国的战场。既然汉兵能够就来,我就能出去! 等等!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刚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阿修罗魔国的幽冥人,居然有二十八根肋骨!一般人类,只有二十四根肋骨,果然是异星人!如果肋骨比较多的话,那么胸肌会比较发达,肺活量加大,或许这是对抗地球的低氧含量的一种措施吧! 我突然想起了圣经中关于造人的故事,传说上帝取了亚当一根肋骨做成女人。以眼下的规模看来,上帝足足为亚当做了四个老婆,难怪男人只剩下二十四根了…… 我摇摇头,一个冷笑话,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只能自己轻松一下了。我看着幽冥人的尸骨推想,好在她们都是身材高挑的女子,几乎与男性的汉兵不相上下,否则,因肋骨增加,上身必然增长,上下比例失调,靠着高个才掩盖如此缺陷。 三民见没有危险,凑过来问道:“我们能够过去吗?” “绝对可以!”我斩钉截铁地回答,“这里是之前汉兵攻陷阿修罗魔国的旧战场。我于是在想,既然汉兵能够驾长车,杀入这条大峡谷的深处,说明前方必然有大型的出口,那么我也不是陷于绝境死地了。” 三民顿时欣喜万分,重新抖擞精神,忍着胸口的剧痛,继续向前行动。 随着我们一行人地徐徐往前移动,身边的雾气也越发浓重了。在白茫茫的水汽中,能见度逐渐降低到三四米左右,阴冷湿气更是透入骨髓。我冷地直打哆嗦,好像就在地狱与人间交界的奈何川上通行,只是我看不到鲜艳的彼岸花,能够见到的只有无数死人的骸骨。 那骸骨从最初的东一堆、西一对增加到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死者的遗骸。尽管在潮冷的气候影响下,尸骸尽数化作腊尸或者骨骼,由于没有生人的打搅,他们那些黑乎乎的骨骸依旧保持着数千年前临死之时的模样,甚至能够轻易分辨他们的身份。 比如,兵器多是腐朽的铁剑、身披铁甲的是汉兵,他们装备完善先进,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最强帝国;作为仆从军的西域诸国联军,则比较缺乏防御性装备;作为他们共同敌人的阿修罗魔国女战士们,她们虽然拥有高超的技术,但在武器方面显得非常落后,很多人手中拿的都是发绿的铜剑。传说汉兵战斗力惊人,一个赤手空拳的汉兵完全可以抵抗三个匈奴兵。地面上的汉兵和阿修罗魔国女战士尸骸数量几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想象女人们的战斗力。 于是就在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惨烈战斗的场景,汉兵们驾驶着长车,由于现代战争中一辆辆重型坦克,携着西域联军的步兵,杀向阿修罗魔国的女人们。双方有矛、枪和剑共同杀戮,留下满地的尸骸,几乎叫人无落脚之处。 我听到白水轻轻一声叫唤,心神一凛,转过头去,却是白水一不小心便踩到了尸腊里,靴子变得肮脏不堪。原来没有危险,我一时无暇安慰,就重新往前走。 除了死人与马的尸骸,我突然在雾气中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轮廓,不禁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是一具完全腊化的巨大的长条形尸体,庞大的身躯绵延超过十米,几乎就是一辆小火车!这是什么魔怪、莫非就是阿修罗国魔女凭借横行西域的妖物?其可怕的战斗力,使得在它身边密密麻麻地躺满了汉军的尸体。我这才恍然大悟,看来我还是过高评估了阿修罗魔国女人们的战斗力,她们操控如此巨虫战斗。汉兵几乎把一半的实力投到这里,难怪死伤惨重。 我们继续往前走了几百步,尸骸的分布反而渐渐少了起来,如此看来,汉兵终于以其强大的战斗力突破了阿修罗魔国的最终防御,我抬起头,眼前耸立着一样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当雾气稍微散去几分,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座极大的雕塑。 这座雕像极有古希腊雕塑的风格,所有看到的人往往第一眼就被她的巨大所震撼!我抬起头,只能在远处看清她的鼻子,粗略估计一下,竟然有一百多米高!想象一下,乐山大佛只有九十多米,已经占据了整座大山,一个脚趾头比成人还要高。而眼前的石像更加夸张,以至于从远处眺望,只能发现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山。 这座雕像的造型更加奇特,她居然有两个脑袋,一前一后,表情古怪,非男非女,而身体更是伸出四只手臂,分别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手臂婉转,似乎在指明方向,抑或舞动身躯?我知道阿修罗魔国崇拜女神偶像,只是历来考古发掘的资料极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崇拜偶像的形象,四臂魔女——我总不能说是四臂观音吧! 这个形象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心中升起一个隐隐的念头,而且是外国的。是什么呢?我一时想不起,也懒得去想,把目光渐渐移下来,在四臂魔女石像的基座上,却是一排十多米高的台阶,之上则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不过早在数千年前即已经被击破,于是从外往内,就可以看到那是一个宏大的宫殿入口。 如今看来,阿修罗魔国并不是我们所想象如同地狱一般恐怖的魔鬼之国!除去吃食人肉的恶习,她们也建立了相当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毕竟阿修罗魔国也是远古时代外星遗民的后裔,家底充沛。然而昔日繁华的王国,老早因为他们自身的恶行而化作一个废城。如今宫殿里依稀残留的痕迹只有砖石、陶瓷残片、铁器、雕刻、和风化的白骨。 我步上台阶,停在宫殿入口处,小心翼翼地张望。奇怪,迷雾在宫殿内完全消失了,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它们驱散了。而整座宫殿地面以黑色的玄武岩铺就,唯独以一条笔直的白色大理石通道为中心,呈现严谨的对称状态。那条大理石通道一直延伸到宫殿深处,矗立着五座宝瓶似的华表,中心乃是一个灰色的圆台祭坛,皆是用巨石垒成,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和汉兵的毁灭,依旧耸立不倒,成为宫殿内最显著的标志。它那的恢弘壮观的气势,与外面的断壁残垣浑然一体,透射出一种残缺美,预示着一个王国的崩溃。 我慢慢冲着那祭坛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隐隐感觉那里不对劲,神秘异常,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一样。随着我走过去,四周那些华表的模样越发清晰,在黑色的玄武岩体表上,甚至雕刻有不少奇异花纹,呈现有规则的重复。这,是不是一种文字么?我看不懂这些,继续往中心祭坛走去。定睛一看,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快步跑上前,不禁一愣,地面上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只是上半身的半具。 既然是祭坛,阿修罗魔国又是食人民族,以活人祭祀也不稀奇。 可是,这具尸体穿着现代人的服饰,尸体完全干枯木乃伊化,可以说,他死了不到五十年! 我心中陡然吃了一惊,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居然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外人来到过了阿修罗魔国的旧址。从他的服装来看,很明显他不是当地的土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了迷途误入的可能性。加之他身穿在那个年代算是非常先进的沙漠探险服装,我可以断定,他是有意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发生了离奇的死亡事件! 之所以说是离奇的死亡事件,是因为这个人的死法实在太奇特了。他只余下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全都没了。腰斩——这种古老的刑法。我细细端详打量,尽管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是木乃伊除了干枯之外,其他都保存的很好。腰部切口平整,坚硬的脊椎骨亦是非常光滑,好像是一台切割机,把他的身子齐刷刷锯成两半了。下半身不翼而飞,只剩下上半身。 突然一个人啪啪单膝跪在半截尸骸跟前,正是雷文定。 他就把目光集中在半截遗骨,初始惊疑、兴奋、恐慌表情,一一在脸上闪现,大声叫道:“他是我父亲,我终于找到他了!” 我一呆,迷惑不解,问道:“他不是正好是四十多年前在塞人石像这里失踪的嘛?” 雷文定从尸骸的胸部口袋里掏出一块发黑的怀表,用嘴吹开上面积累的尘土,咔嚓一下,怀表叫他打开了。里面的指针老早就停止运作,似乎时间也是凝住了,怀表盖上面的一张照片除了稍许发黄,一切都没有改变。这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居左的男子满头黑发,养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我看看小胡子男人,又看看雷文定,突然觉得,两者之前却是有七八分相像。 我大喜,我的任务总算完成了,帮助雷文定找到其父亲的遗骸,呵呵笑道:“恭喜你,雷文定先生,您找到了父亲的遗骸!” 雷文定却皱着眉头,指着尸骨说道:“但是他——你看……” 雷文定的父亲受到腰斩一类的酷刑。腰斩废除于前清雍正年间,据古书记载,受刑腰斩的人多半是流血过多而死。这个人被劈开之后一时没有死绝,但是也没有慌乱,在失去一半身躯的痛苦中,居然只是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那里隐藏着某个神秘的物件? 我也不禁好奇地扭过脑袋,细看才发觉,祭台周边采用人民大会堂一样的拱形结构,边缘无限,所以看似非常恢宏。地面刻着带有浓郁的希腊建筑风格的浮雕,雕饰的图案多为狮、象、马、孔雀等动物,这种雕饰映衬着无数颗熠熠发光的夜明珠,一面有一颗特别巨大的珠子,由其他珠子围绕着它。这是在模仿星空嘛?一颗颗夜明珠就是星星,而最大的那颗,则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然而在中心,也就是祭台一处却是空荡荡的,从常理推测就觉得不合理。 我摸摸上前摸摸祭台中心,有一个凹处,应该能够放置一个长条形的物体。我不太了解,寻思一下,把三民招呼过来,问道:“在你们桃花人的传说里,有没有关于阿修罗魔国祭台的资料。” 三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盯着祭台的凹处,吃吃说道:“这是,这是打开邪恶根源,复苏魔鬼的大门!只有通过秘宝才能够打开!我们的祖先和那位剿灭魔鬼的将军,一起夺走了秘宝,把它封印到世人不知道的地方!” 秘宝?在之前三民曾经一不小心说漏过嘴,之后就再也不提了,此刻说出来就是在警告我们。她口中的伟大将军估计就是那位陈汤。陈汤,汉碑……我猛然一震,莫非我们发现的紫色妖晶,就是打开魔门的钥匙? ** 八十七 “白水!” 我招呼老婆。 白水站出来,多年的夫妻,心意相通,拿出了一条包裹着金线布的物体,徐徐上前,掀开金线布,露出紫色的妖异。紫色妖晶的光芒虽然妖异媚人,但是稍微意志坚强的人就可抗拒,三民一见之下,顿时又惊又怒,喝问道:“这是你们在圣地里偷的吗?” 她老早看白水不顺眼,突然抬起枪瞄准了白水威胁,暴喝道:“喝道:“这是我们的,你们这帮该死的强盗,统统要处死!” 白水吓了一跳,强作镇定,一动不动!我心念转动,桃花女人性情暴烈凶狠,手段残酷,三民已经露出了暴戾的一面。我唯恐她们翻脸不认人,那老子的女人惨了,不如先下手为强,眼光飞快地扫过,落到萝卜丝身上,他一点头,毕竟是我们这边的人,当然地抬起枪,对准三民,笑道:“女士,请放下枪。火药有害于肌肤!” 我趁她注意力分散,飞快地右脚勾住步枪,脚尖一踢,落萝卜丝手里。三民被解除武装,眼见无法威胁我们,又气又恼,毕竟还是小孩子,大吵大闹。 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就走上去,像是哄宠物一般,在三民的脑袋上摸摸,笑道:“下次不要再这样不乖了,当心我惩罚你!” 三民呆呆地看着我,她那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好了许多,仅留下一个淡淡的印痕。此女甚为娇美,年纪既幼,身材却发育地非常棒,于是幼稚与成熟两种水火不同的风格在她身上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看的叫人怦然心动。突然脸色一红,嘤咛一声便逃回了族人身边躲起来。 白水白了我一眼说道:“大情圣,泡完幼女了!” 我满脸窘困,狼狈不堪地瞅瞅白水,我老婆哼地一下,凑过来低声说道:“小妮子没有见过男人,恋父情结!要不是看在不是你主动招惹的份上,我就暂且饶了你!” 我接过紫色妖晶,之所以要动念头打开三民口中的魔门,我是在想,现在都不知道从何出去,与其这样,不如索性冒险一把。眼看雷文定的父亲盯着这个地方,定有猫腻!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把紫色妖晶按在凹处,只见四周突突地几声,以祭台为中心,围绕着它的六根华表刹那间各自放出光芒,射到旁边另一根石像上,此刻仿佛走进一个梦幻世界,光怪陆离的色彩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色彩分明,叫人感到头昏目眩。 我惊异地打量着这个离奇的世界,抬起头环视,头顶是深红、紫红、淡黄、碧绿、青灰和黑灰的多种光芒,组成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光柱,笔直地从上面延伸到脚底:低下头端详,地面的色彩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那各种各样的色带仿佛是一只只活动的虫子,不断地游来游去,又仿佛是我们掉进了一副巨大的印象派油画里,色彩斑斓多姿,叫人眼花缭乱。 色彩太过于灿烂,遮住了光线的本质作用,我们根本看不清前面的状况。我心念一转,说道:“我先去前面探路,万一有危险,你们千万过来!” 我像是瞎子一样在绚烂中摸索着前进,因为色彩很容易迷花眼睛,深一脚、浅一脚的虚浮感觉,俨然就是一片沙地。忽然眼前色彩一变,于是抬起头,看着前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沐浴在一片淡红色的光芒里,地面上到处是一道道整齐划一的沟渠,像是用一把巨大的粉刷刷出来,每条沟渠每隔五六米,就生出一个小型雷达一样的古怪叶片,对着头顶射下来的红光拼命吸收。天线下面是一个**在地表外的大号球茎,我估计有一个球茎那么大,在球茎底下生出无数昆虫细脚,牢牢抓住沟渠的边缘,支撑着球茎和叶片不倒塌。 这是哪里? “救救……我,救救我……” 我陡然长大眼睛,四下里打量,发现一个黄毛的外国佬,不是东突就是雇佣军的。他手脚被一种蚕丝一样的玩意儿牢牢绑住,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 我大骂道:“找死,出了什么事情,这是哪里?” 突然前面的一个叶片球茎倒了下来,那球茎自动从叶片上脱开,顺着沟渠滚下来,落到那个雇佣军身边。球茎外表漆黑,仿佛是一层角质,倏然表面咔嚓一下,钻出一个尖尖的鸟喙出来,里面发出啾啾的鸣叫。不听则已,一听之下,立即变色。 鹿身鸟喙兽! 果然是这玩意,随着鸟喙的不断乱啄,慢慢地爬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摇来摇去地打量我和那个雇佣军,似乎在选择那个更美味。最终选定的,就是黄毛外国佬,死死盯着他。那雇佣军队员应该见识过鹿身鸟喙兽的厉害,眼见那个刚刚出生的小东西睁着无辜可爱的大眼睛,一摇一摆地朝他挪动过去,吓得拼命尖叫,那只脚胡乱蹬,想把鹿身鸟喙兽踢开。 我也焦急万分,这里八成就是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了。原来它们都是从球茎里孵出来,看样子,不下有几百万个,老子可不想在这里送命。那雇佣军的惨叫更是叫人心烦,倏忽戛然而止,我愕然抬头,正是那鹿身鸟喙兽津津有味地吸食脑汁,夺地拔下鸟喙,把像是小孩子要吃奶的渴求目光对准了我! 鹿身鸟喙兽的眼神固然如同婴儿般纯洁,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却是魔鬼一样的血腥可怖,我教它盯得毛骨悚然,动弹不得。眼看那只鹿身鸟喙兽离开吸干脑汁的尸体,转移到我身边来,用那只鸟喙在我身上东嗅嗅西看看。说是鸟喙,其实并非真正的鸟嘴是坚硬的角质,而是可软可硬,这时仿佛大象的鼻子那样柔软,扭来扭曲。陡然之间,绕指柔化作百炼钢,笔直坚挺,对准我的脑壳一面,缓缓抬起,倏然像闪电一样刺下去。 我大骇,电光火石之间,来不及多想,伸长脖子,张嘴就咬住鹿身鸟喙兽的那只鸟喙。莫小看人的嘴巴,小小的下颚肌肉,可是人体身上最强壮的部位,加上数颗门牙、臼齿的咬合力加起来不下数百公斤,心情又是极度紧张,竟然一下子就把鸟喙给咬了下来。一股苦涩酸酸的**流入嘴巴,我呸地吐出半段鸟喙。那鹿身鸟喙兽已经痛得受不了,倒在地上直抽搐。 我松了一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吸干脑子了。此刻心情平静下来,我顿时不像刚才那么惊吓,拔出匕首,冷眼看着鹿身鸟喙兽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脚重重踩在它的肚子上。可怜鹿身鸟喙兽立即被我踩个开膛剖肚,红的绿的内脏之类统统滚了出来。我瞟了一眼,突然愣住,死死盯着内脏里面,竟然躺着一个小小的人类胚胎。 其实人体胚胎早期与其他动物并无多少不同,只是稍许的特点。当年白水怀孕生孩子我一直不在身边,这女人恼怒之极,逼着我参加未来爸爸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预备将来再生一个的时候,充作全能保父。我这人学习起来非常认真,所以一眼就辨认出来,这个小小的胚胎起码有十多个礼拜了。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中会有人类的胚胎呢? 我渐渐回想起来,不仅在鹿身鸟喙兽的肚子里有,甚至初次在禁地中的蝎虎,统统在里面发现了发育不成熟的人类。似乎就是雷同我曾经看过的一部西方电影里的内容: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动物的子宫中培育人体胎儿,让小孩子生下来就有动物的体质。是不是它们也是这种情况呢? 我只觉得那小小的胚胎邪恶之极,一阵腻心,上前一脚就踩碎,省的将来诞生一个怪物。 我拿着匕首小心翼翼地踩到一个球茎上,单手扶着叶片,四下里打量,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我视力所能涉及的范围内,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培育鹿身鸟喙兽的球茎蛋,竟不下数万个,堆满了整个地方,触目惊心。而这里像是一个特意挖的大坑,四面是垂直高大数十米的悬崖峭壁,再向上就是笼罩在一片五颜六色流动光芒的世界,看不清楚任何东西,方才我就在那里行走过来的。 我从球茎蛋上面跳下,这里沐浴在一片红光之中,气温很高,我感觉起码在五六十度以上,比外面正午的沙漠还要高温,奇怪,这是在地下啊!难道有地热?据我所知,塔里木盆地之下的地质构造并不能形成地热效应。再说这热度感觉是直接从那些红光里散发的,而不是在我的脚下。 我虽然对这种热度几乎难以忍受,但是那些孵化鹿身鸟喙兽的东西却极其享用这种热度,那大大的叶片朝着热度来源的红光方向吸收光芒,好像就是向日葵向着太阳。我忽然心念一动,这种上面顶着一个叶片,下面是一个球茎的东西,难道不像一颗植物吗? 一瞬间,自从我来到禁地之后产生的疑问一下子就想通了。 为什么地表的环形山上镶嵌着近乎天然的铁管?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的数量如此之多,在贫瘠的沙漠它们是靠什么生存的? 如果这种奇怪的东西是植物的话,一下子就可以解释通了。 之前我们一直在假设有没有超古文明或者外星人,我虽然将其诉之为伪科学,如今看来,不得不信奉了几分。如果这种叶片顶、球茎蛋的东西是一种来自不知名的外星的植物,由于地球与其母星环境气候几乎天壤之别,为了生存,当初来到地球的智慧外星人就开始修建设施,局部改造地球环境,用以种植这种植物。 首先是他们在塔里木盆地的沙漠中心制造了一个小规模的盆地,盆地呈凹形,好像一个卫星天线一样的太阳能聚热器。而塔克拉玛干沙漠属于温带大陆沙漠气候,常年干燥无雨,日照丰富,用这种地质构造,可以尽可能的吸收、聚集太阳热量。 然后那些镶嵌的铁管,之前我猜测是呼吸的通风管,如今想来,其实是类似于光导纤维的物体,把地面的光线传递到了地下。然后在我们走过的五彩缤纷的那个地方,用类似三棱镜的装置把太阳光分解,排除其他波段的光线,最终把红光照到了这里。 这个生长外星植物的地方温度如此之高,而且有只用长波段的红色光芒,由此我推断外星植物的母星一定是一个大气层比地球更加稠密的星球,其他光线射不进去,只有波段较长的红光和红外线能够进入。而稠密的大气层有起到了保温被的作用,造成温室效应,使得它们星球的温度极高。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几乎可以两三分钟不用再呼吸,由此可见这里的氧含量非常高,难怪这些怪物都是绿色的血液。绿色血液就是含铜的血液,运输氧气的效率比较低,需要较高的氧含量。 但是地球在近千万年以来,大气中的含氧量一直比较稳定维持在百分之二十一左右。和外星人高含氧量的母星相比,几乎是一个叫人窒息的可怕地狱。我突然想起来,在雷文定父亲所拍摄的纪录片中,神秘文明塞人的石像上雕刻的小人都是有圈圈一样的古怪饰品,其实这是远古先民对于外星人的呼吸器的理解。遥远的记忆演化到了后来,就成了奇怪的饰品。 从我目前的所见说的来看,外星人的科学技术未必比我们高出多少,假若人类以现在这个速度发展,不出一百年,即可超越外星人的成就。这些迁移到地球的外星人似乎都是避难而来,失去了母星的支持,能力有限,因此无法对地球的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所以她们选择了一种比较更贴近实际的手段——改造自身以适应地球环境,特别是将体内血液中运载氧气的血红素基础元素从铜置换到铁,这样才能适应地球的低含氧量环境。或许外星人因与人类祖先在某些方面有所相近,所以就选择了人类作为改造摹本,诞生了下一代外星人。暂且把原来的外星人称之为幽冥星人,而新生的一代,就是桃花人。 我渐渐咀嚼出桃花民族祖先神话的本意了。混杂有人类血统的桃花人无论从基因还是意识上,都比较认同地球,而原本的幽冥星人却仍是把地球当作一个殖民地而已。为了争夺地球的控制权,于是爆发了类似美国开国的独立战争。移民与宗主激烈斗争,而宗主没有母星力量的支持,最终的结果导致宗主惨败。 残余的幽冥星人四散逃逸,困守几个最初的建立的据点。而桃花人也似乎元气大伤,蛰伏了无数年。奇怪的是,桃花人并没有继承幽冥星人的科技力量,反倒是人类获益非少,远古的种种神话传说,恐怕就是科技力量的体现。后来由于缺乏维护逐渐消失,但是人类毕竟已经学到了文明,于是辉煌的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国文明一一绽放开美丽的花朵。从此,人类的时代开始了!直到桃花人的直系后裔亚马逊人开始向东迁徙,血腥的种族战争才重新展开,到如今,已经几乎难以寻觅两族的踪迹了。 ** 八十八 我暂且从不可思议的历史沉思中苏醒,得考虑一下眼前自己的问题了。目前我正处于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难保不时会有几只家伙醒来,啾啾地拿老子脑子当开胃菜。于是我把手指在干燥的嘴巴里沾湿,竖起来探查风向,这里是一个较大的地坑,由于地面温度较高,对流风很大。我看见那些球茎叶片的植物在头顶不时吐出一团团好像烧烟煤一样的黑气,随着对流风飞上头顶,瞬时无影无踪。 以沾湿的手指探风,这是在地下探险时候最常用的寻找出口的方式,看来传统的技巧不一定万能。眼下气温这么高,形成对流,风都往上吹的。而头顶这个最大的出口,我仰起头看了看,大坑边缘的悬崖峭壁那表面犹如涂了一层沥青,光滑无比,除非有特殊的攀爬工具,否则根本是难以上去。 我摸摸脑袋,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计划。幸好我是半个乐天派,虽然限于险境,也不至于徒劳悲伤,试着沿大坑边沿行走,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就自然撞到出口了。我就不信,如此之多的鹿身鸟喙兽,都是飞天去不成?在我们用紫色妖晶打开大门之前,它们总有出口跑到外面去,不然如何来袭击我们? 我约莫走了大半个小时,被里面的高温烤地大汗淋漓,口干舌燥,说不定没等找到出口,我就变成人干了!正暗自寻思,眼前豁然显现一个大洞,我大喜,当下毫不犹豫,加快脚步跑了进去。 方进入这个洞里面,就感觉到环境极其不一样。在那个种植鹿身鸟喙兽的大坑里,高温红光,使得我现在看什么都是绿色的。而进入这个洞里面之后,却是白色的自然荧光,温度也陡然降低了如许,约莫三十多度左右,比之五六十度的高温,当真是清凉。 走了几百步,我越走越是生疑,地面上渐渐地开始布满白色的细细蚕丝,约莫有头发般粗细,没有黏性,极其坚韧,但不耐利器。我暗暗惊疑,莫非这里其实是居住了生产鹿身鸟喙兽的母兽老巢。老子不小心入盘丝洞了!我暗暗戒备,因害怕惊动大批鹿身鸟喙兽,不敢用枪,顿时把匕首又拔了出来,握在手中,只要稍有异动,立马上前搏个你死我活。 又向前几步,在昏暗的荧光下看到地上躺着几只鹿身鸟喙兽。我倏然一惊,再看才发觉,这是一个鹿身鸟喙兽的蜕下的外壳。我握紧了匕首,盯住鹿身鸟喙兽的外壳,细细打量。鹿身鸟喙兽外壳的肚子上有个口子,呈由内而外的爆炸辐射状,想不到这怪物居然和昆虫一样会蜕皮。 “唛……” 我霍然一震,倏地闪电般转身,原本以为是有敌人袭击,连一丝杀气也察觉不到,不禁叫人大吃一惊。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又突然响起了一个非男非女,断断续续地呼救声:“救我!救我!” 我迈开的脚步戛然止住,一身冷汗,这里还有人活着!方才却没有发现! 我往干涸的咽喉里吞了一口唾沫,暗暗把匕首护在胸前,预备随时出击。以我多年老兵的经验和触觉,竟然事先没有闻到任何活人的生气时,陡然之间就冒出一声如鬼魅般幽幽的呼叫声,非妖既怪。我慢慢地往背后转过去,浑身就如一把绷紧弦的弓箭,瞬间即可发出最致命的打击。可是我眼光四下里扫描,不觉得一呆,眼下什么都没有,地上还是躺着那几具鹿身鸟喙的外壳。我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头皮麻起来。我明明听到呼救声了,除非是鬼魅在召唤活人替身? “救救我,救救我,朱领队救救我……” 我瞳孔刹那间缩紧,又听到了这个声音,而朱领队这个称呼,只有我们队伍里面的成员才会这么叫!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地搜索目标,抬起头向上仰望,都是空洞洞的一片漆黑,黯淡的荧光无法照明高处。我走到发声处的下面,仔仔细细寻找任何可疑之处,啪嗒,一陀黏乎乎的东西落到了我脑门上,冰凉冰凉。我伸手擦掉,放到眼前打量,却是一团半透明,类似蛋清的物质,顺着我的指间落下,滴到沙子里。 随后,又有大量的蛋清好像下雨一样,劈哩啪啦地落下来,我疑心有毒质,慌忙躲开,心中却暗暗称奇,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种情形似的。我死死盯着上面,也看不清什么状况,心念转动,就捡起一块石头,拎起就扔上去。那石头在半空中飞入黑暗的头顶,噗通,仿佛撞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辨声不像是石头一类。 石头马上循着万有引力落下,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只听当啷一下,一样重物霍然掉落,落在地上,震了几下,扬起万千尘土。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在尘土包围圈中,耸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白色蚕茧,表面不时发出一亮一灭的荧光,居然正和呼吸频率,应该有活物在里面。 我心中暗暗称奇,如此巨大的蚕茧,孵出来的蚕宝宝恐怕都有小牛那么大小了。当然我也知道,在这个蚕茧里面根本不可能孵化出蚕宝宝,而是未明的怪物。看看鹿身鸟喙的外壳,莫非有某种联系。 我本想立即跑掉,省的说不定就孵出一只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把我吃掉。但是好奇心作祟,也引诱地我忍不住想持刀上去,把蚕茧剖开,瞅瞅里面的东西。正在犹豫之际,那蚕茧里面断断续续地发出幽幽的呼叫,叫我不禁脸色大变。 “救救我,救救我!” 我听到的声音,竟然是这里发出来的,难怪我一开始没有发觉。 原来如此,我立时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我所想象的怪物孵化的茧,而是它们储备的新鲜食物!在昆虫中,就有这么一种细腰蜂,专门活捉蜘蛛,注入麻醉剂之后,使得蜘蛛半死不活。然后在上面产卵,待细腰蜂幼虫孵化出来之后,就以蜘蛛为食。其实蜘蛛只是受到麻醉,尚未死去,居然要活生生地遭受啃噬,命运相当悲惨。 当下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剖开蚕茧拯救我的同僚。我举起匕首,噗的一下刺入蚕茧。果然这是蛋白质一类的物质黏合而成,弹性好但是并不耐利器。我深呼吸一口,双手压住匕首,把匕首往下使劲,割开蚕茧,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四十公分左右的裂缝。里面积满的汁液从这道裂缝里流出如许,只剩下一半左右。我扒开裂缝,看到蚕茧半透明的汁液中浸泡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我大喜,叫道:“同志,我来救你了!” 我把手从裂缝中深入,浸到汁液里,抓住里面人影的一只胳膊,拉了出来,正要大笑几声,定睛细看,眼前我抓住的那只胳膊,黑糊糊的,表皮溃烂,好像涂了一层粘稠的蜂蜜,当下大惊失色,慌得正要脱身而逃,那只胳膊手掌陡然反转,牢牢拉住我的手臂。 其实我因为受到惊吓,本能的反应就是向后退却,不料却叫这只胳膊抓住。我力气奇大无比,当下硬生生地把那个人影整个儿从蚕茧里面拖出来,可是裂缝太小,一时只能拖出半个身子,另外半个身子就卡在里面。 我对着这只溃烂的胳膊主人,只觉得恶心之极。这个人勉强算是拥有人的基本轮廓,但是浑身上下都被一层黏乎乎犹如蜂蜜的蜡色物质包裹,发出奇怪的味道。简直就是一个人掉进了烂泥塘里,身上都蘸满烂泥一样。我突然记起来,之前在西域古堡里,我就看见过蜜尸,而眼前则是一个活生生的蜜人。 “救救我!” 蜜人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 我不禁一震,他莫非真是我的同僚,受到了怪物的残忍对待。那蜜人陡然又伸出一只胳膊,牢牢抱住我的那只手,极力想从蚕茧中钻出来。蜜人的表皮冰凉、黏滑,上面布满了一块块突起的腐烂肌肤,触手极不叫人舒服,仿佛抚摸着一只癞蛤蟆。我立时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盯住那张黑乎乎、散发蜂蜡一样不爽快气味的面颊,依稀之间,就觉得就是硫酸池里钻出来的怪物,要将我拖进去。这时,他的胸口如河豚一样奇异地鼓了起来,越来越大。噗的一下,猛然爆炸,鲜血瀑布一样狂喷开,我来不及躲避,被溅了一身,定睛看过去,但见蜜人的胸口爬出一个小小的,类似鹿身鸟喙兽的漆黑胎儿,狞笑着落到地上,顿时向我爬过来。 我大骇之下,恶向胆边生,忽然挥动匕首,寒光闪动,血光乍现,活生生地将其喉管割断。那胎儿鲜红的血液如水龙头一样狂喷不已,生命的血液大量涌出,胎儿只是嘟哝了几下就不吭声,软软地挂在地上,已经毙命了。 做完这一切,我仿佛一下子跑了十公里,有气无力地坐在沙子上,偶然才抬起头,盯着被蜜人。其胸口炸裂,创口极大,身上的血液大半被放干,尸体渐渐干瘪。等等,这不就是蜜尸吗?所谓蜜尸,就是蜜人死后的尸体! 我心底暗暗升起了一个疑惑。之前我就在西域古堡瞧见过类似的蜜尸,历史上全国各地发掘出来的蜜尸也不多,主要集中在西域一代。根据史书记载,蜜尸只产于西域,少量进贡到宋王朝和辽国。虽然蜜尸模样恶心,就如冬虫夏草一样拥有独特神秘的医疗作用,向来被西域宫廷奉为秘宝。其制作方式讳莫如深,世人根据蜜尸上的蜂蜜,胡乱猜测乃是把活人浸在蜂蜜中酿出来。后来随着蒙古大军剿灭西域,屠尽西域民族,这个秘密也就在历史的长河中神秘消失了。 我脑中渐渐升起了一个模糊的念头,看不清楚,却叫人极其不舒服。 我以前见过的从铁锅怪物、蝎虎里跑出来的女人尸体,都是绿色的血液,唯独这蜜人与她们两样。看地面上的情形,明明是鹿身鸟喙抽取脑汁之后,把胚胎分别放入蚕茧和蝎虎体内继续发育。 刚才升起的那个模糊的念头稍微清楚了几分,但是我依旧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好这时又有许多蛋清一样的胶水,从头顶落在我脸上,黏乎乎的非常难过,我不禁仰起头,顿时惊讶地哈大嘴巴! 在我头顶的正上方,居然像是晒腊肉一样,倒悬着一条一人多粗细的肉色肠子,蠕蠕而动,它的两侧各有一条小儿胳膊粗细的触角,正是在这两个触角尽头,不断分泌了蛋清物质,落在我身上。它看不到鼻子眼睛,但是前面一张开,那血盆大口上布满剃刀一样上百颗锋利的牙齿,疯狂转动,好像是一台生物绞肉机! 这,这——不是西域古堡中,曾经遭遇血战的恐虫嘛?想不到在这里也出现! 恐虫大吼一声,不好!这是它要吐出毒液了! 恐虫一阵**,身子一节节地收缩,把力气从腹部集中到前头,噗噗对着我吐出脓汁!这是它的消化液,便如高浓度盐酸一般可怕,幸亏我曾经遭遇过,老早有了准备,一个打滚就避开了恐虫的毒液袭击。 对付这种怪物,除非我手头有迫击炮,外加多管加特林机枪,才勉强有信心对抗。眼前我除了一把自动步枪和匕首,什么家么也没有,哪敢对打,慌忙逃之夭夭。 恐虫勃然大怒,噗通一下,从头顶延伸下来,落在地上。这只恐虫的个头比我在西域古堡中见过的要小巧多了,约莫五六米长。它没有肢体,所以不得不依靠身体蠕动前进。体积虽小,可是动作却灵敏多了。明明没有眼睛,不知道是怎么捕捉我的动静,行动极其迅速,我逃到东就追到东,逃到西就追到西。我变换了多条路线,还是不能摆脱这条怪虫。 那恐虫却意外地停顿下来。我先是一呆,心思飞快转动,对了,我怎么忘记了,如此庞大的身躯,耗氧量必定非常惊人。所以这种大号怪物通常是把吸收空气中的氧气,提高浓度压缩之后储存在体内再行动,眼下似乎是存储的氧气用光了。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我紧紧握住匕首,转身朝恐虫极速奔过去。可能恐虫自己都意外地吓了一跳,我不仅没有逃跑,反而追过来。它仰起头,又是大吼一声,吐出如许毒汁,向我撒开。 我大叫一声,纵身跃起,每落下一次,借助地面的一点,又迅即弹高,巧妙地避开了毒液的袭击,此刻我已经在恐虫两三米处了,再是一个跳跃,于半空中三百六十度大翻滚,落下时,正好坐在恐虫身上! 恐虫被我的动作陡然吓了一跳,当即高高扬起脑袋,拼命摇晃,想要把我赶下来。恐虫身上的表皮光溜溜,果然是长期在洞穴里穿梭,竟毫无攀抓的地方,当下我就把匕首用力狠狠地刺下去,突地一下飚出绿色的汁液。我握住匕首柄,任凭恐虫如何挣扎,死活不肯放开。 恐虫痛得根本不顾氧气补充不足,掉头就游动。它是依靠身体一节节蠕动来向前运动,我坐在上面就好像坐在船上,不住地晃动。它速度极快地向洞穴深处延伸,除了偶然因为速度太快而对石头的撞击,根本没有任何多于的动作,有若放弃了抵抗。我暗暗纳闷,烈马哪有这般容易受驯服?就在这时,我坐在恐虫上的身体陡然向前倾起,重力倏然减压,我顿时大骇,怎么回事? 我低下头探视,疯了,这条虫子疯了!它见根本无法摆脱我的控制,索性自暴自弃,一头就撞向岩壁。妈的!我双腿夹不住恐虫滑溜溜的身子,立时滑开,我只得一手抓紧了刺入恐虫的匕首。一手拿出自动步枪,不管三七二十一,对准恐虫的脑袋就噗噗乱打,顿时绿色的汁液乱飞,眼看它的脑袋就要被我打个稀巴烂了。 突然轰得一下,恐虫脑袋撞在岩壁上,顿时脑浆崩裂。好机会!我咬咬牙,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我对着地上的恐虫身子一蹬,空中一个筋斗翻动,双腿落在地上,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十几步,屁股轰然坐下,这才止住退势。 我浑身又酸又痛,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勉强动一下腿,肌肉犹如万把小针刺入密密地肉里,痛得一阵哆嗦,几乎如断掉一样,动弹不得。我只能坐在地上,好在最大的威胁恐虫已经归天了,跌了一个肚肠流出,铁定死翘翘。 不过这种生物的内脏真是奇特啊,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个半人大小的圆球,里面一闪一闪,呈现半透明状,似乎有类似鹿身鸟喙兽的活物。等等,我渐渐地明白,那个模糊的念头开始清晰起来。 原来这是产生鹿身鸟喙兽的母兽,产卵之后,犹如植物一样长大,再化身为鹿身鸟喙兽。但地球环境不同,他们必须把血液中的铜元素置换成携氧效率更高的铁元素。这怎么做呢!答案就是用人来融合!当初他们一进入地球,就把人当作置换血液基础元素的中介。把人活捉过来,钻入其体内,渐渐侵袭吞噬整个人类,不仅置换血液,甚至还置换人类的基因。这就是阿修罗魔女吃人的真相!到了一定时间,这些鹿身鸟喙兽就孵出来,变作蝎虎模样。但不知道什么缘故,她们一辈子要经过多次变态发育,可是最后在蝎虎形状的时候还要继续发育,直到长一个女人。 阿修罗魔国的毁灭,这是陈汤在桃花人的协助下完成的。之后,桃花人就完全统治了这里,建立了桃花石国。对于仇敌幽冥人,桃花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既然将其视之为魔鬼,手段亦是相当无情。不过出于某些目的,比如,就像人类食用蜂皇浆一样,桃花人认为蜜尸也是极其富有功效的补品,于是保留了少数幽冥人种子,不断地制造蜜尸。 之后桃花石国和西辽遗民合作,建立了西域最后一个大帝国,西辽王朝。然而他们也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蒙古人可怕的武力打击了西辽王朝,使得她们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只有少数桃花石人逃到沙漠中,以过去阿修罗国的旧址为据点。她们毕竟损失极大,失去了文化、文字和历史,只能通过少数模糊的传说回忆祖先的历史。当历史成为传说,渐渐地这里就化作了禁地,使得桃花人不敢进入。 在我看来,桃花人除了不吃人肉,其所作所为,根本与幽冥人无异,毕竟这两者是源于同一个祖先的。桃花人与幽冥人主要差别在于繁殖后代的方式。桃花人拥有人类血统,她们也是通过男女**生下孩子。不过桃花女人有个特异之处,居然可以有选择的取男人的x基因,与本身任意一个x基因结合后,生下的都是女孩了。幽冥人就复杂多了,如我所见推测,要先产下卵,卵呈植物化成长,破壳而出之后再要进入进行作茧,出来之后则是蝎虎,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蜕去蝎虎外壳,变成人的样子。其效率非常低下! 原本我一直在暗暗纳闷,桃花人明明对幽冥人的控制失去了近八百多年,为什么幽冥人不趁机壮大力量?从眼前的情形来看,幽冥人仿佛才刚刚开始复苏。之前我在西域古堡里看到过类似的情景,恐怕是在西辽灭亡之前,桃花女人跑到这里,尝试孵化幽冥人制造蜜尸。但是很不幸,所有的幽冥人都没有能够成功的孵化出来,如今向来推测一下,估计是古堡的低含氧量和低温造成的。 ** 八十九 我休息地差不多了,站了起来,正要去寻找其他路径。等等,一道月光照在我脸上,这里怎么可能有月光呢?我这才发觉,原来恐虫一头撞碎了岩壁,居然打通了往外的通道!我大喜,欢欢喜喜地奔出去,但见一轮钩月悬挂,觉得分外美丽! 我赶忙原来返回,招呼了大家一起过来。路过无数鹿身鸟喙兽卵群的时候,大家小心翼翼,唯恐惊动了这些怪物,再次招致围攻。好在一路平安无事,终于出来了。 “等等,我们似乎忘了做一件大事!” 萝卜丝突然说道。 我一呆,问道:“什么事情?” 萝卜丝一指出来的路口,说道:“难道我们就放过了这群怪物?” 我大笑道:“当然不能了!” 原来萝卜丝是这个意思,只见他掏出一个甜瓜手雷,拉了弦扔进去,一帮人急急忙忙逃开。过了五秒,陡然间整天价的一声巨响,山崩地裂,砂石如下雨一般噼噼啪啪砸下。我目瞪口呆,一颗手雷有这么大威力吗?心念一转,那孵化鹿身鸟喙兽卵的地方氧气含量极高,一下子就引起了大爆炸,那颗手雷不过是导火索。 白水突然大叫道:“看!这里就是塞人石像的地方。” 顺着白水目光指示过去,此刻我们就身处塞人石像群的百米多前,晚上的钩月把高高的石像人影拖长,我们的周身好像被一群黑色的巨人所包围。整个石像群面积广大,是一个以中心为核心,半径超过六百米的庞大建筑群。在内部,每个石像高约六七米,是用黑色的玄武岩铸造,外表犹如一只只的石笋,仰天抬头才能眺望石像的面目。这些石像呈现一定的规律排列,外围第一圈是十八座石像,每座石像通体光滑,在基座刻了许多奇怪的花纹图案,然后到了顶部才雕刻人物面貌,它们每隔二十度放置一座石像,以顺时针方向环绕中心。内部的第二层只有六座石像,体积比外围的石像高大如许,它们的形象都是威武的武士,手中持长矛,怒目而视。它们也是以每隔六十度放置一座,顺时针围绕中心。而在中心,则是一座更加巨大的石像,与外围两层的男性人物不同,这座中心石像面部轮廓呈圆形的柔和,还有三角形的花纹装饰,这是一尊女人形象。 我几乎喜极而泣,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这里! 但这时雷文定犹如死了爹娘一样,连滚带爬地飞快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口中带着哭腔大声喊道:“大虫子啊!大虫子啊!” 他音调惊恐地都变了腔,显然是非常紧张的事情,这时白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瞪大眼睛叫道:“恒淮,你快看后面!” 我又回转脑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我们出来的洞口黄沙滚滚,似乎是一百台拖拉机在沙地上奔驰,期间不时夹杂着人类的惨叫。剩下的人们大惊失色,纷纷转身就逃跑,但哪里是黄沙怪的对手,不刻叫其追上,顿时一口吞入黄沙内,飞溅出如许血水,落在沙地戈壁上,顿时化作黑漆漆的一团,异常惊心夺目! 我喝道:“白水,你先走!” 白水一言不发,转身逃跑。毕竟是老夫老妻,知我心意,并没有罗里罗嗦的生离死别,做事干脆利索。 我知以人类的速度,绝对快不过黄沙怪,为了争取白水她们逃命的时间,我反而主动迎上去。当然,对付这么一个家伙,我当然不是赤手空拳,随手就提起了步枪。那萝卜丝瞟了我一眼,居然也跟了上来,甚是知我心意。 我的作战方法很简单,也很干脆,在那黄沙怪迎面滚滚而来的时候,拿枪猛烈射击,萝卜丝又摸出一个甜瓜手雷,扔了上去,轰轰隆隆的爆炸。那滚滚沙尘戛然而止,伴随着火焰,从黄沙中树立起一个巨大的柱状物体,随后我听见一个类似受伤野兽的疯狂惨叫。 我朝萝卜丝对望一眼,做了一个从白水那里学来表示成功的“ok”手势,与其相顾一笑,紧紧盯住黄沙怪。那奔驰的黄沙怪停顿下来之后,黄沙尘土逐渐消散沉积,眼前显出一个惊人的怪物。这是一条长约十多米,几乎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虫子,原本的肉色因遭到汽油的焚烧而呈现黑色。更离奇的是它的嘴巴,犹如一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南瓜花,黄艳艳的,甚是好看。哪知,这肉虫突然张开花朵嘴巴,南瓜花完全开放,里面没有美丽的花蕊,而是一排排犹如刀子一般的利刃,像是链锯一样不住上下盘旋,简直就是一台肉体切割机。 又是一条恐虫,而且块头更大! 那恐虫虽然吃痛,但是显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看见我们两个把它弄成这般德行的仇人,分外眼红,张开尖牙大嘴就扑向地面。 我倒吸一口冷气,和萝卜丝拔腿就分开逃跑,以那个低等动物的智商,一时搞不清该追哪个,趁它犹豫之间,原本百米跑只要十三秒,此刻玩命的干活,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顿时跑进了九秒内。但是那恐虫就对着我穷追不舍,不过跑了几百步,就被逼入了一座悬崖下,动弹不得。 可恶,前无退路,后无生路,而且手无寸铁,居然遇到这种困境。我苦思冥想,束手无策,陷入无比的绝望中。莫非真是天命注定我要在此归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白水借此机会终于逃了出去,我心无遗憾。 于是我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但是,为何它们还不抓紧时间吃掉我? 我猛然张开眼睛,看到恐虫只是在警惕地盯着我,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攻击,我突然想到一个原因!之前我跟随一个考古队挖掘恐龙化石,期间搜集了不少侏罗纪昆虫化石,其时昆虫异常巨大,蜻蜓竟有海鸥般大小,而现在陆上最大的昆虫也不过面盆如许。那带队的教授讲道,这是由于昆虫没有肺,全靠气管呼吸,吸氧有限,所以不能长的太大,不然耗氧太多。侏罗纪因为空气含氧量极高,所以昆虫体积增大,到了现代,含氧量减少就不得不变小。 而眼前这条虫子,竟然有超乎人类想象的体积,那耗氧量一定非常可怕,恐怕就和喷气飞机的引擎一般。但是气管又决定不能有效工作,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它在蓄氧,通过静止时候把空气中的氧气积蓄下来,存在体内,待到运动的时候再呼吸。 如此一来,我有主意了! 任何会活动的生命体,都无法对抗火的炙热毁灭力,所以火攻才是王道! 我远远看到萝卜丝,向他做了一个手雷的招呼,萝卜丝摊开手,表示没有了。我哈大嘴巴,这不是要老子的命,怎么这时候没有了? 我突然灵机一动,问道:“你,有打火机吗?” “有!” 他远远扔过来一只。 那巨大的恐虫方才追击我,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氧气,此刻剧烈地呼吸,补充氧气,以备下一次行动。我慢慢地蹲下来,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肉虫,一边悄悄捡起几块石头,突然扬起胳膊,不断地朝肉虫扔过去。 这些拳头大的石头自然对肉虫毫无伤害力,但是一块块都砸在嘴上,即使智商再低的生物都显得不耐烦,张开花朵大嘴,大吼一声! 好机会!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弹开打火机保护盖,按下点火钮,用力一轮,朝着肉虫的嘴巴扔了进去。那恐虫根本没有料到小小的打火机飞入,不过等下这就是它毁灭的地狱魔门钥匙了! 恐虫即使身躯再是庞大,也属于虫子一类,其基本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因体积庞大显然不能通过体获得大量氧气,必然是通过嘴巴连接气管呼吸,在体内生长一个类似气囊的器官,储存氧气。氧气是化学反应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把打火机丢尽纯氧里…… 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那肉虫的身子像是被一只巨手拿住,往上猛然拉直,突然张开南瓜花大嘴,喷出冲天烈焰,在星光之下,犹如火花一样好看。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哈哈大笑,那肉虫身躯一节一节凹进去,又突然凸出来,到了与地面接触的尾部,倏然一下剧烈的爆炸,顿时炸地血肉横飞,肉虫轰轰然然倒下。 我抓住机会,立即向前逃开,来到萝卜丝身边,那萝卜丝看的目瞪口呆,飞奔过来,对准我胸口就是一拳,笑骂道:“好小子,你真不简单,就和动作片电影的英雄一般厉害!有空教教我!” 我洋洋得意,笑道:“哪里哪里……” 萝卜丝脸色陡然变掉,惊讶地盯着我后方。我猛然收缩神经,在后面,除了被炸成两段的恐虫尸体,还有什么呢? 我倏然转头,在恐虫其中的一截尸体断裂处,慢慢钻出一个奇怪的长条形东西,一抖翅膀,轰然一下飞上天空。天空中一闪一亮着幽蓝的光芒。我抬起头,倒吸一口冷气,妈的!居然遇到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在面前五六米开外的天空中,嗡嗡舞着一只极大的黑甲昆虫,说大,五六米长,几乎有两头牛前后连接拼起来那么大。头顶盖着一层透明的盔甲,和胸部链接在一起,伸出六条长腿,因为处在飞行状态,所以盘旋靠在腹部。那腿上一条条刚毛,就如钢针一般,来一下铁定完蛋。头部更是恐怖,两侧两排好像几十各小电珠集拢的眼珠盯住我,嘴巴一双大钳,咔嚓咔嚓上下合拢,似乎就等着把我夹死。而最为神奇的是它的腹部,居然一闪一闪,放出幽冷的蓝光! 不论幽冥人还是恐虫,怎么都是俄罗斯套娃一样,一环套着一环,肚子里都有货色! 那飞行的怪虫向上浮起,此刻咆哮着向我们发动攻击。因其在空中,攻击范围很广,我们几乎没有逃跑的余地,话说间,那飞行怪虫猛然一个俯冲,伸出长长的爪子勾下来,我慌忙一蹲躲避。此刻高个子就吃了大亏,那萝卜丝就被刚毛勾住衣服提了起来,大喊大叫:“快救我!” 那萝卜丝脸色徒然变掉,拔出匕首,往后一砍,斩断飞行怪虫的一只毛腿,从半空掉下来,打了一个滚,在地面上站起来。 那飞行怪虫又俯冲下来,对准萝卜丝发动进攻,后者以匕首阻挡。 机不可失! 我飞快地操起一手里没子弹的废枪,加快脚步奔向飞行怪虫,约莫三四米的地方,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 我抡起步枪,狠狠钉在飞行怪虫的腹部盔甲上,顺势一拉, 步枪受到**的润滑,缓缓下滑,我另外一只手抓住飞行怪虫的一个凸起,拔出步枪,抡起来以枪柄又砍下去,牢牢钉住,乘势一拉,站了起来。 此刻飞行怪虫吃痛,飞行不太稳定,我眯着眼睛打量,我差不多在十几米的高空。如果下去,只能依靠飞行怪虫,如果跳下去,不摔成肉饼才怪呢! 当下我又抡起步枪,狠狠砍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掀开盔甲,露出内部。里面结构果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当初我并没有看到飞行怪虫有双翅振动飞行,而且这么大的家伙,根本无法展翅高飞,只能靠漩涡发动机或者类似热气球的装置。我扒开里面,一个巨大的绿色气囊鼓鼓而动,我哈哈大笑,一嘴砍下去,猛然喷出灼热气体,几乎烫到我。由此我没有握住步枪,顿时身子一震,已经掉下去。 我大惊失色,耳边呼呼风吹,双手胡乱攀抓,倏然握到一条东西,睁眼一看,我抓住了怪虫的一条大腿。 那飞行怪虫不住漏气,犹如齐柏林飞艇一样向下坠落。眼见大地越来越近,我冷不防松开大腿,在着陆的瞬间 ** 九十 总算干掉了两个大家伙! 萝卜丝上来拍拍我的肩膀,吹牛道:“到底是我老了,要是我再年轻二十岁,我也能和你一样,干掉这个大家伙的!” 我哭笑不得,偏偏又不能多说什么,好歹萝卜丝在一路上出力甚多。这时我打量一下,活着的人都陆续从躲避的地方钻了出来,白水和雷文定一前一后走着,但接近的时候我却看见白水脸色有异,似乎极不情愿的样子,暗暗纳闷,问道:“白水!” 咔嚓! 我听到扳机上环的声响,只见白水背后的雷文定拿出一把手枪,指着白水的脑袋,冷冷一笑,我顿时僵住,惊呼道:“雷文定,你干什么!” 雷文定说道:“快把紫色的水晶给我,不然我打死你老婆!” 他要紫色妖晶干嘛?假若需要研究,只需要向我借一下即可,何必武力威胁?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你就是内奸!” 雷文定大笑道:“不错!那些雇佣军就是我雇用的,也是我把他们一路引过来,可惜这些不成器的家伙却都归天了,只好我自己出马!” 萝卜丝冷冷问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雷文定略微一沉思才说道:“在四十多年前参与新疆考古的众多人员中,尽管最后我的父亲坚持留了下来,以至于神秘失踪,但是他遗留的材料可是相当丰富。我潜心研究几十年,最终发现,这是门!” “什么?” 我们迷惑不解。 雷文定大笑道:“你们看看,眼前这些巨大的塞人石像,它们是用作什么的呢?林女士,你说说看呢?” 白水哼地一下回答:“这是原始社会末期,母系社会的女神崇拜残余。” 雷文定说道:“想当然应该是女神崇拜。不过这项工程也太浩大了。单以外围的一座石像而言,高约六七米,体重不下五六十吨,这样的石像不下二十来座。而在中心的石像更是惊人,粗略估计一下,起码有一百吨。在两三千年前的铜器时代,要竖立如此巨大的石像,工程必然惊人。恐怕要数万人劳作数年以上,以塔里木盆地贫瘠的沙土而言,供养数万不事农作物生产的劳动力,实在有所困难。单单就是女神崇拜,这样的工程实在太夸张了。所以我想这里其实是一道门!” “门?到底是什么东西?” 白水疑问道。 雷文定眼珠精光四射,从他残破的眼镜里透出来,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再那书呆子,而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此刻淡淡地说道:“所谓塞人石像群,就是一个通往外宇宙空间的超远距离传输装置,也就是回到幽冥行星的门!” 我们陡然一怔,雷文定越说越兴奋,没有拿枪的手胡乱比划,叫道:“而眼前的塞人石像群,它早在塞人之前就存在,自从超古文明毁灭之后,就在沙漠中风吹日晒,直到后来塞人重新发现了它们。塞人惊讶于其巨大的规模,于是就在巨石上雕刻形象,变成了自己的崇拜。除了塞人石像群这一个阵势外,世界上还留存着很多这样的遗迹,比如英格兰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等等!” 我冷冷问道:“我已经猜出你的想法了,就是说,那个紫色妖晶,即是打开门的钥匙!你究竟要做何?” 雷文定狂妄地笑道:“我们人类文明怎么说,最初的源头就是幽冥人的文明,回归母源是我一生的梦想。为此我将不惜一切代价。”说着他把手枪指着白水的太阳穴,说道:“朱恒淮,把紫色水晶交出来,不然……” 我拿出紫色妖晶,放在地上,雷文定喝道:“你后退一百步,不然我实在不放心!” 我只得和萝卜丝一起后退,远远看到雷文定推开白水,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紫色妖晶,突然一声惨叫,顿时拿枪的右手鲜血淋淋,转头看去,竟是三民恶狠狠地对着他,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在方才的时候,雷文定就把三民这个女人忘掉了,后者悄悄地埋伏在雷文定身后。尽管她不太喜欢白水,但在我拼命使眼色的情况下,还是顾忌白水没有发动进攻,此刻陡然出手,击伤了雷文定。 “还我圣物!” 三民扑了上去。 雷文定一咬牙,不顾伤口,用左手抄起紫色妖晶,急急忙忙前去石像阵势内部,三民、我和萝卜丝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眼看雷文定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那只左手手揭开金丝布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雷文定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妖晶金丝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惊异地发现,那个紫色妖晶还在有节奏的释放光芒,但是我们周围仿佛时间停顿了一样,眼睛却能触及到一切视线:萝卜丝刚刚抬起的手,三民睁大的眼睛,我们好像浮在了时空的海洋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响。 只见六根石像之间,好像扯起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六张电影屏幕一样的光屏将我们三人牢牢挡在外面,各张电影光屏还会微微发生有规律的小幅度振荡,好像它们就是活的一样。 雷文定放声大叫:“回归母星!” 光幕突然发生异动,猛然之间,一道青色光幕由外向内突出,鼓成一个半球型。像是原本覆盖在吹管口的肥皂水薄膜突然被吹出一个半球,这个半球渐渐地扩大,几乎就要吞噬了六根石像构成的整个六边形空间。我瞅见那些地上的石头、沙子纷纷被巨大的泡泡吞噬,好像进入了黑洞一样,瞬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泡泡上,轰得一下弹到天空中。石像群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顿足捶胸,叫道:“可恶,叫雷文定这老贼跑了!” 萝卜丝突然说道:“朱,我想幽冥人可以在地球上生存,那么她们的化学结构不至于和我们相差太多,也就是说,她们极有可能在太阳系内部。我问你,在太阳系内部,引力和地球差不多,拥有浓密大气层和极高气温的是哪颗行星?” 我微微一愣,回忆知识说道:“金星……你是说,幽冥人来自金星!” 金星表面的温度最高达四百多摄氏度,其大气密度是地球大气的一百倍,由于大气层极厚,只有长波的红外线才能进入。气压很高,约为地球的九十倍,且大气百分之九十七是二氧化碳。同时,金星大气中还有一层厚达二三十公里的由浓硫酸组成的浓云。如今向来,幽冥人和其怪虫的生活习性,确实比较适合金星高温高密度大气的环境。恐怕很久之前金星充满高含量氧气,不知道什么原因,尽数化为二氧化碳,所以只能逃到地球来。 我嘿嘿一笑:“希望雷文定会喜欢四百度的高温和硫酸雨……哈哈!” “对了,萝卜丝,你的全名我还没有请教?” “罗伯特是我现在使用的名字,以前我叫约翰.兰博!” “三民,别闹!从我背上下去!” “不,你太狠了。我们桃花人现在损失极大,我们要多生几个,壮大族人!” “死小鬼,有老娘在,你敢碰他一下!” …… ** 原稿 幽浮游灵 一 看书之前的阅读提示 一、本部小说从2006年5月份开始连载,迄今将近一年,写作时间漫长,里面内容作者或许有所疏漏,不可能面面俱到。而阁下可能是在一天之内看完,比我详细,欢迎提出整改意见,因为我在出书,需要进行修改。 二、关于两个外传。第一个外传与本篇故事毫无关系,只是主人公名字相同,大家就当作在平行世界的故事吧。第二个故事明镜外传,是明镜的外篇,也在解释为什么第二部的时候主人公会失踪两年多。有一定联系,但不是完全相关。 三、西域魔国修改篇幅较大,很多内容没有包括进去,喜欢的话,还是看看原版吧。 四、互动时间或许是诟病最多的一项。大家不要在意,跳过去即可。 我叫朱恒淮,祖籍甘肃,爷爷一辈的人在满清末年躲避灾荒逃到现在淮南一个小村落里。一九五九年,我出生了,家里人都目不识丁,村里一个前清秀才给我取了这个奇怪的名字,因此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是不是老秀才和我家有仇隙,报复到我头上来?日后遇到了某个人,我才得以了解蕴涵在这个名字里面的真正含义。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人祸的三年大饥荒,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几十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一军第一师工程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当是正是天怨人怒的文革期间,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系统,受到的冲击毕竟比较少。尽管该部的创始者——大名大名鼎鼎的贺龙元帅惨遭四人帮迫害,含冤屈死。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工程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七九年的时候,还和小越南狠狠地干上一架,虽然没有亲自拿枪杀敌,但是脸上的伤疤已经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常年的参军生涯使得我脱离社会很久,根本不会种田。家乡又是出了名的贫瘠之地,同样是分田到户,因为缺乏了集体的力量,产量反而越发下降,大家更加穷地叮当响。我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有位老乡,这个老兄姓王,排行老二,称呼王二,但是大家更多叫他王六二,谐音有狡诈的意思,加一下又是八!说笑了,这人轻浮脑子活,分田之后没有多少收成,索性丢下田地,到处往外跑,有一天回来之后突然来招募懂土木技术的工人,做过泥水匠的亦是可以,原来是一只考古队在当地发掘古墓,急需大量熟练工人。不仅包吃包住,而且每天有五角钱的收入!这是天大的好事啊!我一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参加了。 当时文革刚结束不久,经过十年浩劫的摧残,虽然考古方面的专家学者这帮老家伙都从牛棚里出来了,但是从事简单技术挖掘的基层考古人员却大量匮乏,培养起来又来不及,不得已只能雇佣当地有土木工程经验的农民们。不过我们毕竟不是专业技工,不时有从事几十年考古发掘经验的专家来指点。他们之中有外国一流大学出来的学者,也有解放前横行一时的盗墓贼,后来被政府征用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中国农民说是愚昧,但只表现在思想上,聪明才智丝毫不亚于知识分子,只是经过少许指点,我们就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拿人家的钱,又白吃白喝,干的自然异常卖力。 出于军人的警觉,我发现最近几天考古作业现场忽然出现了一批鬼鬼祟祟的人,时常偷偷地监视我们,待我们追过去又跑掉了。听以前的盗墓贼说道,这肯定是他们的新同行,在改革开放后利欲熏心,操起了前辈的洛阳铲。但是由于解放后到八十年代之间近三十年断层的关系,一点没有传承老前辈的技术,只能偷偷摸摸跟在考古队拣些不小心丢下的玩意。 对此我们一笑了之,只要不来打搅我们,何必管他们呢!直到一个事件的发生,不仅改变了那个人,更改变了我今后的命运! 我们基本上是白天干活到天黑,夜晚休息,大家都是同乡,聚在在一座大帐篷下。一天,王二见村里最老实的孙万平回来的时候眼神闪烁,腹中好像藏着什么东西,顿时起疑,叫我合力捉住他,掀开衣服一看,不得了啊!居然在衣服里面藏了一件文物。 我恨铁不成钢,骂道:“老孙啊老孙,说你是村子里最老实,哪知手脚不干净,偷了这玩意!我们吃考古队的用考古队的,这样做对得住他们嘛?再说,这可是犯法的事情,万一逮住了,可是蹲大狱!” 孙万平抹抹眼泪,哭诉道:“我敢嘛?平常多拿生产队里的一粒粮食就心不安,可是这回实在不行了。我老娘生病,送到南京的医院说要两千块钱,把我买了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实在没办法,前天那几个在外边转悠的人对我说,只要我有本事拿出文物来,就可以给我两千块!” 我们顿时沉默不语,我是孤儿,无法体会,但是孙万平是一个大孝子,为了救老娘不得不出此下策。这时,农民狭隘的小团体意识立即显现出来,我们清一色的选择沉默包庇孙万平,只是警告他一旦拿了钱之后,切记不可贪心再次出手。 经过这件事情使得我们大开眼界,想不到地下埋的东西这么值钱。当我们看到先发财的干部和投机商人穿金戴银,眼红得不得了,不少人纷纷对我说:“老猪,干吧!别人发得了不义之财,唯独我们受穷?这是什么世道啊!干吧,老猪,我们也从考古队学的差不多,要技术有技术,要人有人,干吧!” 我在部队受过这么多年教育,怎么能随意损害国家利益呢?但是瞧见那些干部倚仗手中权利大发横财,心中也是忿忿不平。他们损害的是活人的利益,我们找死人要点钱,有什么不对?前人载树,后人乘凉! 说干就干!不过我们盗亦有道,立下规矩,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这些人中属我的文化水平最高,当过工程兵,土木技术最行,所以队伍由我带领组织,到处勘查古墓。而王二见多识广,舌头涂油,让他同文物贩子打交道,不然再珍贵的宝贝到我们手里也一文不值。 我们的第一票做在福建,初出茅庐嘛,自然要开门红!我和王二一同打听了许久,符合我们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还真不多。费了许久功夫才听说了这边有个施姓大汉奸的大墓。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清妖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 ** 二 盗墓可是个犯法的事情,不论你挖谁家的坟墓,即使汉奸也一样,倘若被国家逮住还好说,大不了蹲上几年大狱,若是被乡下的农民捉住,说不定就打死!为此我们还动了一番脑筋,我们一行人来到福建,穿着地质勘测队员的服饰,在施姓大汉奸墓,到处跑来跑去勘查。遇到有人询问,就亮出花了二十块钱买的伪造证明,硬邦邦地声言这里是对敌前线,需要勘测地质,预备未来统一祖国,一般人也不敢多废话了。 施姓大汉奸的坟墓建筑规模颇大,不下八十亩地,我们心想,这个大汉奸不知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才建这么大啊!这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如果直接采用考古挖掘的方法,动作未免太大,容易惊动别人,我们决定采用“鼠行”!其实倒是我们多虑了,当时文革结束不久,旧思想一时没有转换过来,没破四旧就算好了,谁会来管一个汉奸的坟头?直到我们干完都没人来过问。 在考古队发掘的时候,一个解放前的老盗墓贼曾经向我们介绍过,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炸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支持,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盗墓贼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不是吹牛,我们这个集团光论技术,可比以前的盗墓贼老祖宗们先进。单是勘测工具,不少新来的同行还在吃老祖宗的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我们就用上了先进的地质勘测仪——这是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们先拿炸药制造一次小型人工地震,再用这地震波勘测仪记录下来,绘出地下墓的构造。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听盗墓贼前辈说过,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确定结构后,我就拿出几年工程兵的看家本领,设定盗洞,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我们分工合理,组织严密,我们白天拿地质勘查做掩护,晚上拼命挖掘。有专人放风。安全措施我注意的极其严格,我可不想把一个横着的乡亲拉回老家。所以盗洞里面有木头支撑,并且制作了简易防毒面具(就是两层口罩中间放上活性炭。活性炭一般药店里都有买。这是部队里学的防化知识),大家轮流,不出三天,就打了一条五百米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施姓大汉奸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炸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说道钻进坟头里面去捞死人的殉葬品,大家虽然眼红的不得了,到了要紧关头个个心虚,胆小如鼠!我摇摇头,难成大器。一咬牙,反正越南战场上什么样的死人都见过了,还怕一个几百年的死尸,说不定烂得连骨头都没了! 我头顶安全帽和矿工灯,身穿一件紧身皮衣,戴上安全口罩,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把我拖出去!说着我就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爬了半里路,钻进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第一次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心虚之极。我在越南战场上死尸见多了,但是再跑到坟墓里面的感觉又不一样,当下只觉得心发慌,听以前的盗墓前辈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我寻思,莫不是真得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心中不禁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 我想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我顺手操起几只破碗,垂头丧气地爬出去。大家虽然怀疑我私吞了财宝,但是又没勇气爬进去!这样我们第一盗墓以失败告终,只拣了几只破碗拿做纪念。大家顿时没了盗墓的性子,一哄而散。 而日后拿破碗让行家鉴定,竟是宋代哥窑瓷器,若是完整,价值不下十万。我们顿时后悔不已,再想去大汉奸墓碰运气,其时已经叫政府保护起来了! 唉!我们说是把考古队挖坟墓的技术学了个七七八八,但是却根本不会勘探,不知道哪里的地形有大墓,哪里埋有宝贝!而且即使文物到了我们手里,没鉴宝的眼光,形同废物! 业余盗墓集团解散之后,只余下我和王二两个人了。我是孤家寡人,自然无所谓,王二则是二流子,自言无处可去!我和王二合计一下,还是做考古这个有前途的职业吧!不禁可以学到真技术,万一顺手,就捞一把! 从此我和王二两人听说哪里有考古队就去哪里做小工,当时八十年代初,正是中国第二波考古**的时候,我们这些技术工不愁没地方吃饭。我们都是土木出身,技术精湛,又有经验,很受那些为缺乏基层人手而头痛的考古队欢迎,一来二去,居然在考古界混了个不小的名声。光专家教授级别的人物认识了不少,有时做完了小工,都是他们推荐去另外一只队伍里面! 忽然有一天,说道有只考古队要去内蒙古,问我们去不去?内蒙古而已了,又不是南极,怕什么,欣然答应,于是前去报。 ** 三 那招人的头头是个半秃的老头,拍拍我的胸膛说道:“小伙子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工程兵。” 半秃老头大喜:“那好,要你了!” 然后考古队又找了十多个搬运工,加上专家三个,保卫科一个人,一行人从甘肃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 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这个老头刚从牛棚里钻出来不久,年纪也不小了,体力自然差,而年轻一辈的学生中,则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工程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一点也不比作战部队放松。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这帮考古队专家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文革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王二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专家在讲,西汉赏手下动辄百金,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王玟琳大姐是和我接触最多的一个人,其实她很很年轻,三十刚出头,据说丈夫在文革时候死了,迄今单身一人。她个子不高,一张娃娃脸很清秀,那双杏核眼颇是好看,原比实际年龄小了几岁。她是上海人,说着一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因为我当兵时驻地在杭州,能够听懂江浙话,这个原因使得她也比较愿意和我接触。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 “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 “你是回民?所以说猪坏!” 不一而足…… 王玟琳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王玟琳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汉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倒是冤枉了那个前清秀才,他是得知了我家的规律之后才这样替我取名字。他也在三年自然灾害中归天了,下次回乡好好拜祭一番。 王二回来之后拍拍我的肩膀,暧昧地笑道:“老猪啊,原来你对老女人感兴趣!” “去你妈的!我把她当我姐姐一样!” 老猪是我外号,来历自然不用说了。 休整之后我们再次出发,这次进入内蒙古高原腹地的克什克腾旗,往东就是南北纵贯上千公里的大兴安岭。我本以为高原都是像青藏高原一般呼吸都很困难,其实内蒙古高原海拔低于青藏高原,对于我们这些体格健壮的家伙来说影响不大,但是考古队的老东西却倒霉了。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成员有三人。带队的就是那招人的半秃老头,叫杨爱苏,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文革吃了不少苦。他自己说这苏是苏东坡的苏,不是苏联的苏,不过小将们可不管你!对了,说道苏东坡,我自从退伍以来,很久没有吃到东坡肉了。 王玟琳是她助理,不多说了。还有一个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我暗地里叫她小丫头,意思是嫩蛋的意思……这丫头唧唧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 另外一个较年轻,约莫四十出头,整天沉默寡言,也不多说话,他叫老赵。有枪,说是保护专家,但我怀疑是为了监视他们。毕竟这里离蒙古很近,那时文革结束不久,人心尚待安宁,就说不定就叛逃到了苏联。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我看惯了浙西崎岖的丘陵,甘肃无际的沙漠,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呼和浩特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叫人惋惜不已。我暗暗记下方位,日后趁人不备,同王二合伙来挖。 ** 四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杨老头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杨老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带你们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这个蒙古大汉名叫巴特尔,据说蒙古语是钢铁的意思。他身材高大,浑身肌肉一块块当真如铁一般,高原特有的黑黝黝面色显出他刚毅的性格。虽然才三十多岁,蒙古人结婚早,他的大儿子都十五了。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巴特尔背上一只猎枪就和我们一起出发。他老爹虽然对砧子山畏惧如虎,终不阻拦儿子,和巴特尔的老婆、儿子、女儿在一边默默告别。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巴特尔看到了我的举动哈哈大笑:“小子,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巴特尔对视一眼,暧昧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牛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巴特尔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巴特尔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巴特尔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杨老头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杨老头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那个老赵也过来察看,拿起一个骷髅,抚摸从眉骨开始削掉的头盖骨,难得听他说道:“这是用钢丝锯一类的工具切割的,而且从他们残留的表情来看,我怀疑是不是把活人的脑袋夹起来,然后活生生地锯呢?”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尽数变掉,倘若真是如此,那残忍之极了。 杨老头颤颤悠悠地说道:“莫非,莫非是京观?” 我悄然问身边的王玟琳:“京观是什么东西?风景?这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风景。” 王玟琳细声说道:“京观就是把杀死的敌人尸体像土山一样堆起来,用来夸耀战功,或者威慑敌人!” 难道说,这附近几个土包里面堆积的可怕骷髅,就是有人为了威慑敌人,防止他们过来而设置的嘛?众人默然不语,然后清点了一下,一共一百零八个骷髅,《西游记》中沙和尚也不是有一百零八个骷髅的项圈?其中蕴涵着某种宗教含义。但是对于我们这次考古来说,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 五 我们沿达里诺尔湖岸向北走,草原平整,远远就看到一座突兀的平顶山。平常山脉或是如卧龙蜿蜒,或是如利剑挺拔,唯独这山很奇怪,就是一个圆锥体硬生生被削掉了尖头,表面光滑,好像一只碗倒扣在大地上。 巴特尔指着平顶山介绍说:“这座山很像铁匠们用来打铁的砧子,所以叫砧子山,从远处看线条平滑,其实山上的石头棱角都极其锐利,像是融化后又重新凝结的钢铁,所以我们当地人又叫钢子岩。你们要的找的岩画,就刻在钢子岩上,不过都在山的里头。” 我初次见到这般景象,不免好奇地问道:“这山看似平整的一块大石头,难道内部中空?” 巴特尔点点头,王玟琳接口说道:“其实这是一座死火山,数百万年前喷出灼热的岩浆,形成巨大的火山基座和高耸的火山锥。当火山熄灭为死活山之后,无数年风霜雨雪的打磨侵蚀就会削平相对脆弱的火山锥,只留下一个平缓的火山基座。这种基座往往被人们俗称为桌子山或者是砧子山。” 我凝视着这个砧子山,晚霞染的岩石通红,仿佛浸满了人血一般,回想起那被削去头盖骨的骷髅,莫不是和削去山锥的砧子山有什么关联?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汽车开了半个多小时就到达砧子山,远处眺望山体平整,凑近一看,那砧子山上乱石林立,巨大而突兀的黑色岩石就像怪物的利牙,环绕整个山体。我们绕山体半周,终于找到一个缺口进入中空的砧子山内。这时抬头张望,好像进入了一个环状的城堡,四面是高耸达几百米的城墙。走在羊肠小道上曲折颠簸,狭窄难行,很明显这是人工开凿的一条小路。杨老头很奇怪地问道:“这山中有什么物产,常常有人来,所以修了路?”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我在周围住了几十年,没有听说有任何物产,倒是常常听到有人传言是妖魔的老巢,这还是第一次过来。” 天色越来越暗,在砧子山高高四壁阻挡光线下,暗更是快。坐在前面的小丫头眼尖,咦地一声兴奋地叫道:“快看,快看,前面有房子啊!” 我们从卡车上站起来往前眺望,在黄昏朦胧的光线里面,确实隐隐约约地显出一个小村庄的轮廓,既不是海市蜃楼也不是酷似房子的怪石。当车子开到村落前面的时候,天色也不早了,杨老头命令道:“今晚就驻扎在这里吧!明天一早出发。” 巴特尔和老赵先下了车,拿着枪进去,毕竟山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村子,确实很奇怪,不免叫人心疑。我看天晚还没有点灯,估计这个村子老早废弃了。确认没有危险后,我们几个搬运工再下车,点燃汽油灯,鱼贯把物资从车子上卸下来。 我第一脚步入这个村落,就有一种不寻常的感觉,四下里好奇地张望。这是一个很小的村落,几十间低矮的房子三三两两围聚在一间大殿周围。而大殿前面开了一片颇大的广场,估计是供村民聚会之用。房子制作的很粗糙,现场取材用石头叠垒而成,所以很低矮,房顶用茅草遮盖起来,差不多都腐朽,估计起码已经废弃几十年以上了。 既然有现成的房屋,就不必搭建帐篷了。原先我们也是这么考虑的,但是房子三三两两分散,最终大家还是为了安全起见,一起搭帐篷住在大殿前面的广场上。一起吃过晚饭后,有些人无聊就拿出扑克牌聚赌。原本我也想参一脚,但是念及我那逢赌必输的衰运之后,顿时断了念头。回头瞟到那黑漆漆没有门窗的小石头屋,心里面好奇地痒痒,于是借了一只手电筒走进附近的一间,万一有危险,大呼即可有人来相救。 石头屋建地颇为低矮,我弯下腰才进入里面。这大概一个普通人家的住所,有地灶、有炕,也有一张石头桌,上面散落着几只木碗,似乎还有尚未腐烂干净的食物。他们当年离开的时候相当匆忙,我甚至可以想象,一家人正围着吃饭,突然因为某个原因,急匆匆地离去。 “嗒!” 我倏然一惊,猛然把手电往后一照:“谁?” 那人遮住迷花的眼睛,说道:“我,巴特尔。” 我松了口气,他说道:“我见一间房子里面光影乱晃,一好奇就来看看。” 他随手摆弄着里面存下的物件,说道:“仔细一看,里面的摆设非常具有蒙古特色,应该是我们的族类在以前居住过。” 我说道:“我说,你们蒙古人不是择水草丰美的地方游牧嘛?何时定居下来,那他们为什么离去了?是不是当年响应政府号召,离开了这边艰苦的环境?”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现在才晓得这里居然还有人居住。以前一直传言,砧子山有妖魔,要吃人!” 我们走出石头屋,外边那群人正赌地厉害,杨老头坐庄,吆喝连连,巴特尔也忍不住凑上去,拿出散钱下注。我心里头痒痒,但是一想到钱财如流水一般泼出去,顿时心痛似刀割,当下忍住了念头,硬生生跑回帐篷边,遇到王玟琳和小丫头。 王玟琳微微一笑,江南女子的恬美展现无遗:“我见过十个男人九个好赌,小淮倒是一个不错的男人!” 小丫头哼哼哈哈,就好像一头小猪呼呼,与王玟琳一比,高下若然:“我看,他哪是这么好,定是手气极差,有自知之明才不敢呢!”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王玟琳说道:“正好,不如陪我们去看看喇嘛庙。说不定有力气活,麻烦你这劳力了!” 与王玟琳在一起说不错的舒服,我当下就答应,只是看小丫头不顺眼。这丫头是北方人,相貌倒清秀,一双圆圆的眼睛,头顶扎了一对羊角辫,只是个子很高,身材没有发育好,偏瘦,没胸没屁股的女人,和丰腴娇媚的王玟琳排在一起,简直是骷髅和美女的差距! ** 六 我以为的大殿其实是喇嘛庙,两边各树立着一个白色的经塔,浓浓夜色下,喇嘛庙黯淡的身影仿佛涂抹了一层神秘色彩的魔匣,一旦打开,无数恶魔将被释放出来,祸害人间。正门老早摧毁,我提着汽油灯首先进入,这庙宇虽然残破,但是没有完全倒塌,里面的香炉、神龛大致保存完好。神龛中央供奉着一个巨大狰狞的妖魔塑像,由于长时间没有保修,涂金彩绘已经剥落,肢体残缺,露出了泥胎,不过轮廓仍然清楚。特别是在面部,红红的面颊似乎是用鲜血涂抹,张牙咧嘴,神情极为恐怖。他的脚底踩踏了十几个小人的塑像,约莫只有土狗那么大,造型生动,栩栩如生。这些人类的面部稍许残留了部分彩绘,个个姿态扭曲,神情恐怖,嘴巴大大地张开,伸出舌头,发出无声的呐喊,不禁看到的人犹如参观地狱的体会,不寒而栗。 我小心翼翼地说道:“玟琳姐,这庙邪门!不去供奉菩萨佛主,居然供奉邪魔歪道!是不是像巴特尔说的那样,以前这里的人就是妖怪?” 王玟琳摇摇头,回答说道:“世界上哪有什么妖怪啊!蒙古人信奉藏传佛教,也就是喇嘛教。喇嘛教分支极多,从这个雕塑来看,应该是红教的守护神降魔天尊,代表了这支宗教早期的艺术风格。” 我们这次考古偏重于石器时代的考查,在队伍里面,唯独王玟琳是个全才,不仅精通数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对于当地的民俗文化亦有一定的研究。她忽然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不过降魔天尊一般只是作为佛主释迦牟尼的辅像,极少单独被供奉,莫非有什么奇特的原因?” 小丫头向来眼神好,倏然大声叫道:“玟琳姐姐,你看,这里好像藏着什么东西呢!” 我抬起汽油灯,顺着小丫头手指的方向照过去,在降魔天尊胸部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痕迹,可能最初被涂料装饰所遮掩,当外面的涂料脱落以后,就露出了痕迹。莫非里面藏有宝贝?我顿时心跳加快,以前老早听说,古人就最喜欢在佛像中藏匿金银财宝。可惜今天有人在场,不然就可以独吞了! 我把汽油灯交给个子较高的小丫头,然后爬上降魔天尊的身上,心中暗暗念叨:“老子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出来的,不信你这妖魔鬼怪!” 我对着那块圆形痕迹敲敲打打,一拳砸碎泥胎,从里面取出一个黑色的圆筒,跳下来交到王玟琳手上。她轻轻捏开圆筒的一段,缓缓拉出一段皮质的绣边,吹去灰尘之后,上面用针刺青了很精致的图画,虽然历经百年,依旧保存完好。 王玟琳口中淡淡念叨:“居然是人皮刺青,这样隆重的仪式,一定有什么重大的事情!” 我毛骨悚然,指着皮质刺青问道:“人皮?” 王玟琳点点头,回答说道:“红教中如果需要把重大的事情记录下来,为了长久保存,会选择人皮刺青。首先找人在他背脊皮肤上刺青下图画。因为死人的皮会皱皱,所以要趁人活着的时候刺青,并且剥下来!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完美的刺青图。” 她的语调平稳而且语气极淡,但是我和小丫头不约而同的缩缩身子,感到寒气森森。 王玟琳半蹲下来,我于是赶忙站在她身后,高高举起汽油灯为她照明。她轻轻翻开人皮刺青卷的第一层,摊在膝盖上,用手小心翼翼地拂去灰尘。历经数百年岁月无情的冲刷,人皮刺青印记已有褪色。我的目光顺着王玟琳的小手慢慢移动,那时刺青的工匠当真了不起,寥寥数笔就勾勒出鲜明的人物形象,神态栩栩如生,仿佛在看连环画小人书,讲述着一个故事! 第一层人皮刺青上是一群蒙古骑兵围在一个气派很大人的周围,显然他就是头头,一起来到砧子山里。第二层是他们插着香炉祭祀,忽然冒出一个带放射线的圆球,看似太阳,但刺青是红青两色,这个太阳则是青色!而且,这个圆球还画着象征恶魔的利牙和狰狞的笑容。第三层上圆球挂在一个人的头顶,好像变成了民间传统神仙头上的光环,但是那人挥刀斩向别人,其他人纷纷自卫,顿时尸横遍野。第四层上一个光头和尚——穿着打扮不像我见过的和尚,大概是喇嘛吧。他手中摇着一个经轮,和其他和尚一起强行镇压了圆球恶魔,并在他身上建造了一座佛塔,使得他永世不得超升。大人物指派一些人就在砧子山里驻扎,看护佛塔。 最后一层里面似乎包裹着一些东西,上面弯弯曲曲画着奇怪的图案,王玟琳看完文字,抬起头,眼神中充满困惑,说道:“这是喇嘛庙建庙的历史经过,可以估计里面就是九转经轮。上面以古蒙古人写着唵、嘛、呢、叭、咪、吽六字真言,用来封印九转经轮。并且警告,一旦解除封印,就必须承担释放恶魔的责任!” 我说道:“我曾经听巴特尔说过,这里居住了很多恶魔,但是古人的话可信也不可信,譬如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佛塔,去哪里了?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一切都是人类想象出来的!” 王玟琳咬咬牙,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打开了最后一卷人皮的封印,里面包裹着一个枯黑的木制九转经轮,看似极其普通,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神秘! 小丫头捡起九转经轮,这是以一般的白杨木所制作,上面刻了一些宗教的图案,原本应该还有颜色,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脱落。她说道:“世界上真的有恶魔嘛?我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摇一下,看看究竟会有什么恶魔出来。如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证明只是古代的喇嘛为了统治劳动人民,编造的瞎话而已。” ** 七 王玟琳心存疑惑,最终点点头,示意小丫头可试试看。后者纤瘦无肉的手腕摇动,那九转经轮犹如拨浪鼓一样,扑通扑通转起来,与常见的经轮并无不同,发出的声音比较沉闷,似乎敲打一张蒙猪皮的大鼓。夜深人静,声音悠远绵长,回声重叠起来,更有一股诡异的味道。我屏住呼吸,只觉得心脏噗噗剧烈跳动,神情紧张之极,越战中敌人只距我们二十米远也没有这样体会过。 小丫头约莫摇了二十多下,什么动静也没有发生,我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看来只是哄人罢了!” 突然哒哒一阵冲过来,我们三人脸色顿时变掉,回头一看,却只是那帮赌博的群众涌了过来,看到我们仨摇着一个经轮,亦是松了一口气,有人骂道:“我还以为啥子事体,性质正高,忽然传来一阵咚咚的鼓声,吓得魂飞魄散,还以为有什么邪门的事情发生。妈的,就你们三个在胡闹!” 众人见无事就一哄而散,王玟琳叹气说道:“我隐隐觉得这里有些不对劲……算了,或许是我的错觉。我看天色也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日我们就去寻找石器时代的壁画。你要辛苦喽!” 我点点头,和王玟琳、小丫头一起离开喇嘛庙,回到营地,众人老早没了赌性,统统睡觉去。我钻进帐篷,和王二挤在一起,他还没有睡着,听见是我过来说道:“老猪啊,你老哥我比你痴长几岁,不是我摆长辈的架子教训你,实在是有些处世经验我要说说!那姓王的女人不简单啊!把你迷的晕晕呼呼的,指东你就不敢往西!女人的亏我是吃过了,像这种有学问、有脑子的女人更可怕,何况还是个寡妇!她现在对你好,是有所求,若是以后没用了,定是一脚踢开!” 我面皮顿时一崩,垮下脸来,叫道:“老王,你们情同兄弟,我不许你这样诋毁玟琳姐!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我是配不上她的,只要呆在她身边,我就心满意足了!” 王二叹气道:“日后你便明白了……” 说着,转身就睡,不刻打起呼噜。我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王二这般说话为何?一定是妒忌我! 想到同王二这些时段的交情,我心中难色,烦闷异常,于是钻出帐篷。天空一片灿烂,繁星点点,一轮钩月孤独地悬在天际,射出黯淡的红色光芒,照射在大地上,像染上了一层红色的血迹,妖色异常!耳际忽然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女声,好像一个音质不好的收音机,在寂静的暗夜特别嘈杂,我不禁打了个酣战,莫非那九转经轮转动即引来了女鬼? 我摇摇脑袋,竭力驱走这个念头,世界上哪有鬼啊!我随手操起一根钢条,小心翼翼地踮脚循着声源地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似乎便是那小丫头的嗓门,与白天听起来的相比,却说不出的诡异! 我远远瞧见小丫头的人影,心中恐惧,躲在一间石屋后面,慢慢探出半个脑袋张望。月光固然黯淡,习惯了黑暗的眼睛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小丫头单膝跪在地上,神情亲昵,口中喃喃自语,一手伸出,似乎在抚摸什么。 “小朋友,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还在外面啊!你家里没人嘛?哦,他们都不在了。为什么……” 我努力瞪大眼睛,试图找出小丫头对面的人,然而对面空荡荡的一片,顿时浑身汗毛竖起,见鬼了!小丫头和鬼在说话! 这般情景实在诡异之极,莫不是我们转动经轮,终于打开了地狱之门,把冥界的恶鬼放出来!我定定神,吞咽一下口水,润润几乎冒烟的嗓子,然后攥紧手中的钢条。小丫头虽然对我不善,我却不能对她不仁。纵然是恶鬼当道,老子也要试试看,你的邪气到底有多高! 想着,我就迈开脚步出去,嗒嗒故意踩地很响,一方面壮胆,一方面暗自寻思,是不是如王玟琳以前讲过的,梦游呢? 听到我的脚步,小丫头转过头瞟了我一眼,目光清澈,看来不是梦游,当真见鬼了!她瞥见我手中的钢条,咦地一下:“你拿了条棍子干吗?是不是想趁机打死我?告诉你啊,这里有人证!” 待她回过头,四下里张望,自言自语:“咦,小弟弟,你去哪里了?人呢?” 小丫头向我问道:“你看到刚才有个穿蒙古族服饰的小弟弟了嘛?大概六七岁,这么高,我一直和他在说话,怎么转眼就不见了?” 我冷冷说道:“从刚才起我就只看到你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要不是你产生幻觉,要不是你见鬼了!”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叫道:“你胡说!刚才他明明在的!” 我说道:“方才你一直在用汉语说话,一个蒙古小孩,怎么能用汉语同你对话?就是巴特尔,汉语也说地勉勉强强!” 小丫头啊地一下,体味到我话里的意思,顿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开。 我哼地一下,不知怎么就松了一口气,目送小丫头纤瘦的背影飞快离开,忽然觉得腹中鼓胀,一定是刚才太吓人了,幸好没有尿出来,寻个偏僻的角落里放放水,正准备把钢条搁在一边,看到石屋的阴影里面也站着一个人,打招呼道:“老兄,也来轻松一下?” 那人缓缓走出来,踩在地面上踏踏,是马靴,这里只有巴特尔穿着靴子。但是巴特尔是条蒙古大汉,身材高大,这人比我还矮半个头。我心中正在疑惑的时候,这人已经走出黑影,我的表情立即僵掉! 假如这时来了一个苏联毛子,一个美帝特务,甚至满清余孽我都不会稀奇。对方居然穿着一身日本鬼子的军装。那黑色翻梆皮鞋、土黄色棉布军装、船形军帽,腰间挎着倭刀,和我在电影中看到的鬼子军官印象一模一样。鬼子军官口中发出低低的吼叫,原本躲藏在军帽阴影下的脸慢慢抬起来,竟是一张腐烂得只剩下几片皮肉挂着的骷髅头。我来不及惊讶,鬼子军官拔出倭刀就向我砍来! ** 八 电光火石之间,我本能地抬起钢条抵挡!只听铛一下,金属与金属之间激烈碰撞,火花四溅!好歹我当过几年兵,身手不赖,正准备反击之际,蓦然发觉眼前的鬼子军官已然消失,就如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夜色! 刚才那样骇人的情形,我活了二十几年,才是头一回碰到。纵然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当那矮小黝黑的越南猴子狰狞地扑过来时,也是咬紧牙关轮起工兵铲劈下去,从未像现在浑身筋肉僵直,抽筋似地微微抖动。过了许久我才呼出一口浊气,松垮下身子,瞪大眼睛,不相信地凝视着钢条上的新鲜刀痕。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我背后汗水涔涔,微微颤抖,我知道,我也见鬼了,而且居然还是个鬼子军官鬼!在我们旋转经轮的同时,终于唤醒了无比可怕的恶魔! 我犹如一百八十公里拉练后疲惫无力地拖着钢条往回走,王玟琳怒气冲冲朝我逼近,见到我的脸一怔,稍微显惊讶地说道:“你的脸好可怕!” “是吗?” 我自言自语,摸摸面颊,凉得在发低烧。 然后王玟琳马上换上刚才那副怒容,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欺负白水!我知道她讨厌你,一直排斥你!但是你毕竟是男人,要有容人之心,何必与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我问你,刚才你动了什么鬼念头!对她做了什么!” 我闻“鬼”字,失声叫道:“鬼!我们都见鬼了!” “你胡说什么啊!” 王玟琳一脸迷惑,我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勉力稳住心情,结结巴巴讲出来,我的口才本不是很好,刚才一惊一诈,更是语无伦次,王玟琳费了很大劲听明白,小脸儿唰地雪白,瞪圆了眼睛说道:“你和白水都见过了鬼?白水见到了一个蒙古小孩鬼,你见到的却是一个鬼子军官鬼?” 我渐渐镇定下来,说道:“巴特尔的老爹以前不是带一队鬼子来过这里,从此再也没有出去了嘛?一定是他们造孽无数,冲撞了这里的邪魔,死不瞑目化作厉鬼!” 王玟琳厉声喝道:“你别胡思乱想了,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妖魔鬼怪!都是这里环境太压抑,以至于产生幻觉!走,我带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就往帐篷那边回走。天阴得重,乌云弥漫开,遮住了黯淡的月光和星光,周围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唯一能够指明标志是远处那盏值岗的照明汽油灯。眼见只有短短百米多路径,走了十几分钟还没有接近,以我们的脚程估算,起码走了一公里以上了。王玟琳焦急起来,拉住我加快脚步。四周一片寂静,只有两个人解放牌球鞋踩在石头上啪嗒啪嗒的响声,先是好像闹钟齿轮有规律的节奏,然后越来越快,犹如一阵疾风骤雨,戛然又停止,只剩下一个女人急促的呼吸声。 王玟琳惊慌起来,胸腹风箱似地**,上下起伏。那汽油灯明明就在眼前,伸手即可触摸到,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达到。 我打了一个酣战,失声说道:“莫不是遇到了鬼打墙!” “鬼打墙?” 王玟琳不由得挽住我的胳膊,靠在我身边。虽然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的女子,遇到怪力乱神的离奇事件,终究显出了小女人的一面。这个小巧的江南女子身材相当丰腴,当手肘触到软软的两团肉时,心头一热,脸上红了起来,幸好天色漆黑,王玟琳看不到。 好歹我也是男人,理应表现出男人的本色,我强挺挺胸,说道:“以前我在部队拉练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黑灯瞎火,指南针也用不了,一个连的战士转悠了一夜也没法子出去。直到天亮才发现竟然被困在一个坟场里!这里阴气森森,定是一帮鬼在我们前面筑了一堵墙,让我们无法通过!” “那要如何才好?” 我支支吾吾,王玟琳怒道:“大男人,犹豫啥!” 我只好说道:“后来听说,破解鬼打墙,最佳的方法莫过于秽物破邪,用黑狗血或者人的秽物均可!” 王玟琳啊地轻轻一下,此刻我们没有黑狗血,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拍了我一下,意思是叫我上,但是我刚才让日本鬼子军官鬼一吓,老早没意了,憋了半天,满头大汗还是不行! 王玟琳脸一红,说道:“你转过去,不许偷看!” 我是是的应诺,背过身,再次接到警告:“不许偷看!” 然后听到淅沥哗啦的一阵水声,过了一会儿,衣角被拉拉,她轻声说道:“我们走走试试看!” 我们一起往那张照明的汽油灯跑去,怕两人之一会迷路,所以手紧紧牵在一起。我们走了很长时间,汽油灯像是月亮一样,我们走它也走,始终保持一段伸手可及,却遥遥不可触摸的距离。王玟琳又焦急起来,问道:“你的法子究竟有没有用?” 我也急起来,说道:“以前试过很灵!对了,这鬼打墙也邪门,一般都是黑灯瞎火的夜里,什么也看不到,今天却能够瞧见一盏灯。玟琳姐,你记得出来的时候,究竟有没有灯亮着?” 王玟琳皱起眉头,苦苦回忆:“有是有,不过是老赵巡逻拿着。” 我脸色大变,叫道:“不好,我们上当了!这鬼故意制造一盏亮灯,让我们以为帐篷就在以前,其实是把我们引诱到别处去了!” 王玟琳一呆,惊呼:“他们要做什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知道呢?心头沉沉压着一块石头,是不是真是旋转九转经轮引出的邪魔?我思虑一下,说道:“我们索性不要再走了,再走下去也是白走。就呆在这里等到天亮,自然识得路,别人也会来找我们。” ** 九 我们一屁股坐下来,背靠着背,走了大半夜路,累极了。内蒙古高原夏夜依旧凉意森森,方才一直在走路没有感觉到,此刻冷风直往脖子里灌,浑身哆嗦。王玟琳忽然问道:“你冷嘛?” 我点点头,却准备把衣服脱下来,因为我是男人。 王玟琳伸手止住,说道:“这样你会冻死的!我们抱着一起取暖吧!” 我呆呆地愣住,几乎不敢相信,直到王玟琳张开双臂搂住我,我本能地又揽住她,那娇小柔软的身子在怀里,真真切切感觉,这不是做梦!我和爱慕的女子拥抱在一起了,这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没有感受过,迷迷糊糊,冷风也成了温暖春风。不知过了许久,耳际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叫我们的名字,我倏然睁开眼睛,眼前就是一张清秀的娃娃脸,发丝垂在额头,恬美的几乎不忍心叫醒她。 考古队其他人已经找到我们,看到我们拥抱在一起睡觉,个个神色暧昧,非笑似笑,似乎我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王玟琳被吵醒,张开稀松睡眼,站了起来,捋捋头发,笑道:“太好了,昨天遇到鬼打墙,现在终于出来了!” 她毕竟是一位成熟的女子,丝毫不介意这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偶然碰到,亦是装作故意避开。小丫头也赶过来,一下子扑到王玟琳身上,嘤呜不已。王二拍拍我的肩膀,小声说道:“老弟,好本事啊!” 我怒道:“不要乱想!” 王二嘿嘿奸笑:“谁都知道你们做了什么。又没大不了的。” 我摇摇头,不去理会,抬头四下里张望,这边是一片石林,黑色的玄武岩石柱犹如一片森林,只是没有枝叶罢了。想不到我们居然走到了这里,离开村庄很远,邪门了!大家呼号着回去,我方走几步,脚下忽然一滑,地面的砂土漏斗似地吸下去,我们急忙跳开,地面顿时如一只怪物张开了嘴,倏然塌陷下一个空荡荡的大洞。 我们冷不防吓了一跳,大汗涔涔,盯着那突然裂开的大洞好一会儿,确认再没有倒塌的危险,才三三两两地聚起来,凑到大洞边沿伸长脖子,把脑袋探出往下张望。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胸口犹如打鼓咚咚乱响。 这个塌陷的地洞约莫一个篮球场大小,初晨的阳光斜斜射入,光线明亮,映在雪白的尸骨上,惨白惨白,纵然是在明媚的白天,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方才的大汗顿时化为冷水。下面不下有一百具白骨,胡乱叠放在一起,最离奇的是个个都没有头骨,不由使人联想到草原咸湖边发现的无顶骷髅头堆。原来,这就是为什么鬼打墙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原因,一定是死得太悲惨了,冤魂不散,要我们把他们好好埋葬! 小丫头啊地一声惊呼,我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一具小小的骸骨躺在大人的骨架当中,弱小的身躯特别引人瞩目。莫非这便是小丫头遇到的那个蒙古族小孩的鬼魂尸骨?我转过头,无意间瞄到王玟琳的脸孔煞白,嘴唇发紫,身躯微微颤动。 他们的尸骨与我们毫无关系,念在相聚一场的份上,我们替他们好好安葬。于是派了几个胆大之人下去,把尸骨一一捧上来,预备和草原咸湖边的头骨一起安葬。我们从尸骨之间发现了不少装饰品,经确认属于蒙古族式样,巴特尔就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念颂经文超度。 我们考古队本来是挖掘死人的东西,但是一大早就遇到这么阴寒的事情,气氛异常沉闷。那个老赵捧着步枪蹲下,翻来覆去检查死者的骸骨,自言自语,又好像故意说给我们听:“死了差不多五十几年了,尸骨上刀砍的伤痕非常清晰,很明显这是大屠杀。”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巴特尔的父亲不是和我们讲过,以前他被逼带一队日本鬼子进来嘛?莫非是他们干的?” 老赵点点头:“极有可能。” 王玟琳疑问道:“可是,他不是也说过,从此那队日本鬼子就像迷雾一般消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们只发现了当地村民的尸骸,他们去哪里了?假如都死了,我们就能发现枪和其他遗物的尸骨。” 正说着,下面收集尸骨的人忽然大声呼喊,我们急忙都趴到大洞边沿,只见他们向我们招呼,指着下面一个洞穴喊道:“这里还有洞,上面画了很多奇怪的小人,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原始人壁画。” 杨老头顿时眼睛发亮,连忙爬了下去,细细观察,手舞足蹈,欢呼:“奇迹啊,奇迹!我们居然在内蒙古找到了新石器时代古人类岩画,这必然改变整个考古界的大发现啊!” 因为岩画一直延伸入洞穴内部,杨老头要求立即出发考查。考古队发生了争执,有人认为这里邪气太重,不应该进去,万一碰到什么鬼魅,那可就完了。有人嗤之以鼻,世界上哪有任何妖魔鬼怪,怕什么,有了大发现,人人拿一百块奖金!最终杨老头拍板,想拿奖金的跟去,不想去的留守在此。 王玟琳作为一个考古队队员,理所当然前去,所以我也跟着进去,小丫头这回居然胆子变得很大,也要跟着过去。我的老兄王二对我则说道:“老弟啊,我还有是留条小命享福吧。你为了女人不顾一切,恕哥哥不奉陪!” 哭笑不得。 于是现场留下三个人看守物资,剩余的人都进洞穴。一共十八个人,老赵拿着步枪在前面开路,巴特尔殿后,中间先是考古队员,之后就是我们一帮搬运工,拿着各式工具材料。见山开山,见渠架桥。几盏明亮的矿工照明灯,一直弯弯曲曲沿向前方。 ** 十 洞穴探险对我而言并不陌生,我在部队当工程兵的时候,参与的最大一项工程是浙西国防战略隐蔽场所。那边丘陵起伏,群山环绕,沟壑阡陌,是天然的隐蔽场所。我们建设的工程大部分依托山体洞穴构造,一年差不多有三百天呆在洞里面。这是浙西基本都是水侵蚀而成的喀斯特溶洞,这个洞穴属于远古时期火山喷发岩浆熔化石头后构成,非常干燥,地面积了一层浮土,一脚踩下去轻轻飞扬。 当初考古队没有涉及到洞穴探险,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设备有些不足。前面老赵即使头顶头盔灯,手里还是举了一个浇上汽油的火把,万一碳酸气等有害气体侵袭,火把会熄灭预警。而留在最后的人不时拿荧光剂涂上,防止迷路。 洞穴没有钟乳石一类阻碍视野,极其开阔,向上有十多米,左右两边五六米,大家不得不用绳子吊在一起避免走失。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火山喷发的规模,岩浆像是大江潮水滚滚冲击。光滑的岩洞表面不时能够看到人物或动物的刻印,其实在古人生活之前,达里诺尔是个方圆百里的超级大湖,一直把山洞浸在水里,于是石头表面形成了一层坚硬的石灰岩,古人就在湖水退却后居住山洞中遮风挡雨,出于对大自然的崇敬和艺术萌芽的发展,在石头上留下他们生活的印记。数万年之后,人类离开了早期的摇篮,只留下那时的痕迹。 我们渐行渐远,封闭的空间中失去了时间感,只能通过数脚步估计大概走了两公里多,眼前豁然开朗,犹如走进一口巨大的钟内部,环形光滑的岩壁,雕刻了无数奇奇怪怪的壁画,一直衍生向上一百多米高处,不知道古代的人如何攀爬雕刻。在大钟中心位置,则是突起了一个尖尖的圆锥,距离太远,光线又不足,很难看清那是什么。 走在最前面的老赵手一摆,拦住我们向前,先把火把伸出去,上下左右各自试探一次,没有任何异样,才放心地说道:“可以进去了。” 这句话刚落下,对面差不多同时响起一句空荡的“可以进去了”,众人脸色一变,莫非有鬼?随之醒悟,由于这个空间类似于鸣钟,自然有回音效果了。 杨老头举着汽油灯,凝视墙壁上的雕刻,哈哈大笑:“这十多年牛棚没有白熬,我终于有震惊世界的发现了!哈哈哈!”钟型岩洞的扩音效果很好,他的大笑嗡嗡大作,震得众人耳朵生疼。 走进钟型岩洞,地面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像是细纱,稍微一拖动就灌入鞋帮低矮的解放牌球鞋,着实讨厌。我们这些搬运工在没有得到指示前无所事事,众人三三两两散开,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西洋镜一般地发呆四下里张望。而几个考古人员先忙碌起来,展开调查。 我看到小丫头向后退却,试图将视野更加扩大,忽然一个趔趄,叫埋在尘土堆里犹如小坟头一样的东西绊倒。小丫头惨呼一下,摔倒在地,众人看得哈哈大笑,难得有这些乐子。小丫头坐起来大怒之极,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根东西就向我们扔过来,连续数下,叮当叮当,又捞起一颗球,感到触觉异常,忍不住瞟了一眼,顿时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此刻正像掷铅球一样托着,忙不迭丢掉,慌慌张张以手往后爬,哪知摸到了更多死人骨头,更是怕得要死,直到王玟琳赶来搂住她才哭哭啼啼安静下来。 我们干考古一行的,死人骨头见多了,倒是不稀奇,我捡起小丫头丢掉的骷髅,看模样不是古人的死尸。于是上前在小丫头方才爬行的地方,用脚尖踢开尘土堆,猛然冒出一支步枪,我一愣,拣起来。 “三八大盖!” 好歹我是当过几年兵的,部队的纪念品展览室里面就放着当年和鬼子对干之后缴获的枪支。莫非这些尸骨就是当年来到这里屠杀了村民的鬼子们? 老赵也过来,我们两人或脚或手,陆续扒出一些骸骨遗物,因为比较干燥,保存非常好,不仅有三八大盖,甚至还有一把鬼子军刀。奇怪,他们怎么来到这里死掉了?尸骨上伤痕累累,似乎是经过一番血战战死,但是以当时鬼子们的武力,蒙古部落如何对抗?四下里又没有其他死人的遗迹,我带着迷惑抬起头,和老赵碰了一个眼,他摇摇头,是以也不明白。 不过鬼子作恶多端,死了活该! 我们这些人,或是被造物主的天工开物所震撼,或是叫古代人民的绝美岩画吸引,又或是让鬼子兵的离奇死亡所迷惑,唯独有个女人,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场地中间那个好似敖包一般突起的圆锥型沙堆,一步步趋向那里,缓缓拨开积累千百年的尘沙,里面揭开一个犹如香炉的铜器。王玟琳的小手一边抚摸,一边中了邪似地口中喃喃发出奇怪音调,在念一段咒语,语调更俨然沉重的警告!我一直关切王玟琳,又好奇之,于是凑上前讷讷地叫道:“玟琳姐……” “小淮……”王玟琳头也不回地招呼我,充满了兴奋的喜悦,“发现了了不得的文物哩!” 我伸长脖子,低头端详,眼前的铜器在缺水,又让细沙掩埋的环境下,保存非常完好,连绿色的铜锈也不见,上面刻着一些鬼符般方方正正的图案,似汉字又不识。我疑惑万分,瞧王玟琳信心满满,追问道:“这是蒙古喇嘛的画符?” 王玟琳摇摇头,笑道:“胡说什么呢!这是八思巴蒙古字。史载忽必烈命吐蕃萨斯迦喇嘛八思巴系依据藏文字母制蒙古字,一直为蒙元官方文字,北元灭亡后始废弃。至少我们知道,这些文字是在蒙元年间签刻,奇怪的是……来,你看看!” 王玟琳指指香炉文字下的刮痕,仿佛隐隐透出另一种花纹的途案,我顿时恍然大悟:“是有人故意把以前刻下的东西刮掉,重新刻上了文字。为什么?” 她手指滑过蒙古文字,一个个的翻译下来:“草原的太阳已经化为邪恶的蓝色魔鬼,黄金家族已经堕落到无间道,后来的人们啊!千万不要启封禁忌的鬼灯,否则无尽的痛苦降临这个世界!”她思忖道:“似乎以前有人来过了,并且发现了某种可怕的东西,他幸运地活下来,于是刻下文字警告后来的人们。怪了,既然他活着,应该是战胜了那个邪恶的东西,至少能够毁了它,这里没有一点销毁的废墟,他说的禁忌鬼灯在哪里呢?” 王玟琳秀眉微蹙,忽然舒展,双手往下托住香炉,用力拉起来,叫道:“小淮,你力气大,帮帮我!” 我忙不迭地伸手帮忙,一拉,咔咔数下,香炉裂开一个口子,下面是一串灯芯,数百年过去之后,竟然还奇迹般地存有油脂。 王玟琳说道:“这是雪莲油与龙涎香油的混合物,可以保存数百年。他的意思是点灯就可以打开了?” 我犹豫了一下,劝诫道:“玟琳姐,这是不是太危险了,要不和大家商量一下?” 这个娇小的女人看似文弱,性格刚毅,容不得反驳,冰冰地说道:“借你一下火柴。” 我不敢违逆,慌忙掏出来给她。王玟琳滑着火柴,毫不犹豫地点燃灯芯。 灯芯慢慢燃起一黄豆大小的火苗,散发奇怪而又好闻的香味。我们紧紧盯住***,心情极度紧张,许久,也没有反应,我不禁嗤之以鼻:“古人吓唬人也太厉害了,枉了我们虚惊一场。” 忽然轰轰隆隆巨响,顿时天摇地动,我们一齐唰地变颜色,众人大惊失色,莫名其妙地惊恐四望! ** 十一 王玟琳身躯剧烈晃动,犹如在跳快节奏的忠字舞,猛然肩膀一斜,低头看去,顿时脸色煞白,地面竟然裂开一个口子,仿佛欲望无穷的野兽一样吞噬着地面。王玟琳一只脚陷在砂石中,动弹不得,拼死挣扎,生命似砂时计的流沙一样飞速溜走。 她绝望地闭眼,我心头一撼,一下子扑到她身边,拦腰抱住王玟琳娇小的身子,急忙拖开,两人顾不得狼狈,连滚带爬逃到安全地带,这时再直愣愣地望去。伴随着那地面的裂口越来越大,圆锥型的香炉下部轰轰隆隆呈螺旋状缓缓升起,好像一颗巨大的螺丝钉般,花费两分钟多才完全升起。 这是一座纯金属打造的佛塔,体积实在庞大,我们完全被震惊!它约莫有三十多米高,底座直径近七八米,气势骇人。浑身黑黝黝,比我以前挖掘地下国防工程时见过的洲际导弹还要庞大!上面没有窗,没有门,也任何装饰品,只在各个檐角挂着一盏灯。从上往下,似乎有个隐身人在操作一样,一盏盏地自动点亮,上百盏***的火光极为亮堂,顿时盖过了我们的汽油灯。但是灯光幽幽,投射到地上的人影似乎恶魔模样,极为鬼魅。 “幽冥鬼塔!” 正当我们震撼于古人的智慧结晶时,巴特尔忽然大叫起来,我扭头看过去,这个胆大的汉子第一次面色惊恐,肌肉完全扭曲。 王玟琳猛然一凛,她熟知蒙古文化习俗,自然晓得,告诉我说道:“幽冥鬼塔是蒙古喇嘛教用来镇压邪魔的,层数越多,妖魔越厉害。这一、二、三……竟然有三十三层,代表佛教三十三重天。需得如此镇压,不是简单的家伙啊!” 她沉吟一下,招呼我说:“小淮,你跟我来一下。” 王玟琳大着胆子凑上前去,我虽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跟在她后面。王玟琳轻轻抚摸佛塔,擦掉了一层黑乎乎的墨烟,露出一行奇怪的文字,让她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又好像对我说道:“蒙古畏兀儿字?这是蒙古人早期的文字,和香炉上的八思巴蒙古文字几乎有一百到两百多年的时间差。究竟是什么人,有能力建造如此巨大的工程呢?除非……” “元朝的皇帝吧!” 我猜度。 王玟琳点点头,面露微笑:“小淮真不简单,和我想的差不多。 我是工程兵出身,以我的土木经验,即使以现代的科技,要建造如此庞大的幽冥鬼塔,所需人力物力亦是不菲,更不用提古代了。古代倘若有财力建造这般工程,而且又在偏僻的草原,想来只有元朝的皇帝了。说道元朝的皇帝,我只知道一个奔逃草原的元顺帝,这还是看小人书《大明英烈传》晓得的。 众人见我们呆在幽冥鬼塔边安然无恙,没有巴特尔说的那么恐怖,于是一个个大着胆子陆续凑近,最后连巴特尔也犹豫地上前。大家东摸摸,细看看,其中一人扭下一颗东西,放在嘴里一咬,欢呼雀跃:“是银子啊!” 除了考古队成员外,这帮搬运工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这幽冥鬼塔这么大,起码有几百吨吧,人人平分,每人也得个几吨银子。于是纷纷掏出工具想挖一把,扰乱不已,阻止不住,直到老赵朝天放了一枪,才镇住众人! “嚷什么,这是国家的!谁要是敢碰一丁点,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当时国家的权力在众人面前非常具有权威性,很快安静下来。 杨老头叹了一口气,从搬运工那里收回了刚才扭下的银子,重新安在上面,他扶一下老花镜,忽然凑近端详,招招手叫王玟琳过来:“小王,有玄机!” 王玟琳马上小跑上去,仔细查看一下,挥手叫我和巴特尔各拉一只角,只听哄地一下,在幽冥鬼塔上拉开了一道门。这幽冥鬼塔原来是有门的,与墙身紧密结合。制作的材料金属银经过几百年的氧化变黑,遮掩了门与墙身的界限,需得仔细注意才能分辨。 面对黑洞洞门后面未知的世界,王玟琳理所当然地正要踏出第一步,杨老头此刻突然出手阻止了她:“小王,够了,一路上我们的冒险已经够多了。毕竟我们的任务是找到石器时代人类的遗迹即可。没有必要参与一些和我们毫不相干的考古。”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对不起,我又要任性了,即使如此,我还要下去看一看。古人的奥秘在吸引着我!假如你不去,我一个人也会去的。” 我心头一热,马上跳出来叫道:“玟琳姐,我跟你去!” 小丫头居然也符合:“我也去!” 巴特尔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你们至少需要一个人保护,应付未知的危险吧!” 杨老头叹了一口气,说道:“唉,有其父必有其女!好了,我也不阻拦你。你们去吧,我们就在外面等待。带上足够的工具,千万不要冒险。若是一个小时后你们没有回来,我会派人来找你们的。” 我们缺乏地下探险的专业工具,所以只能在现有的器具中挑选。杨老头当真大方,随我们任取任取,这看在王玟琳的面子上。我心中暗暗称奇,相处久了,我晓得杨老头是国内位于前沿的考古专家,名望不逊于郭沫若等人,人品更甚一筹。王玟琳才这般年轻,尚且没有表现出色的考古才能,有杨老头这般看重她,应该是刚才那句“有其父必有其女”一样,其与父执一辈交往。 我和巴特尔便不再客气,有多少就拿多少,到底我是专门的工程兵出身,经验知识丰富,这点上巴特尔认同我的主意。我和她戴了安全帽和矿工灯,又背上一圈绳子,我走在先头开路,女子们列于中间,巴特尔断后,冒着未知生死之险,进入幽冥鬼塔。 ** 十二 幽冥鬼塔内部中空,黑洞洞的一片,即使强烈的矿工灯照射进去,也只可照亮附近几公尺外的距离,远望就是无尽无际的黑暗空虚。我们辗转绕行,不知不觉竟然产生了一种悬浮在半空中的错觉,只有脚下嗒嗒响声,才证明我踩在实地上。 一行人踯躅螺旋状的阶梯上,不知走了多少时间多少路程,小丫头终究太年轻,精神意志不过关,开始担忧地问道:“玟琳姐,我怎么觉得我们一直在兜***呢!听说古代的遗迹一般都有机关,是不是我们被困住了?” 我听小丫头在耳边唧唧歪歪,嫌她鼓噪,于是说道:“不要怕,错觉而已。因为在幽冥鬼塔内部漆黑一片,光线仅能涉及一部分,由于眼睛缺乏对照物,会产生空间无限和时间虚化的错觉。其实……”我停顿一下,“我们只大概过了七八分钟而已。” 小丫头咦地问道:“好像你手中并没有手表哩!是如何推算出时间的呢!” 我笑道:“以前我在部队的时候,野外拉练规定不许发出丝毫声音和亮光。有时遇到月黑风高的夜晚,身边一片漆黑,只能循着战友身上特意沾染的气味跟从。走的时间久了,眼睛又仿佛蒙住了一样看不见,很容易失去空间感和时间感,产生不知何时何地的错觉。我们通常通过数心跳计时,我的心脏大概每分钟跳五十次左右。” 一直不开口的巴特尔忽然说道:“我们一共走了五百六十一步,大概二百三十多米。” 我赞许说道:“不错。” 原本一直被虚空气氛压抑的小队顿时开朗起来,王玟琳说道:“塔这个事物中土向来所没有,乃是从印度传承而来。原本塔的作用是存放高僧的骨灰舍利子,因此开始的时候塔规模不是很大。后来与中土的习俗结合,塔逐渐产生了镇邪的作用。譬如民间传说中的白娘子,就是让法海和尚镇压在了雷峰塔。小淮曾经在杭州当过兵,对此应该很熟悉吧。” 我不禁摇摇头说道:“世人纷纷传言雷峰塔下镇压了白娘子,妖气如何森森之类鬼话,言过其实罢了。以前趁着部队轮休,我和几位战友一起跑到那边去看看鲜,但见四处断壁残垣、杂草丛生,把好端端的一项风景名胜糟蹋成废墟。” 王玟琳莞尔,说道:“每个塔的建成,都有其一定的特殊历史含义。就拿雷峰塔来说,那是吴越国国王为保佑爱妃修建。而眼下的幽冥鬼塔,则是另外的意义。在塔基以上共有三十三层,象征佛教中至高无上的三十三重天;塔基地下部分幽暗阴寒,无限下陷,代表了十八层地狱。” 小丫头瑟瑟打了个酣战,支支吾吾说道:“那,那,我们岂不是就在通往地狱的黄泉路上?” 王玟琳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我啐了一口,教训道:“亏你还是无产阶级教育出来的知识分子,你是共青团员吧?怎么能相信地狱之流牛鬼蛇神呢?” 小丫头不服气地哼了一下,不理睬我,转而向王玟琳问道:“玟琳姐,你说过幽冥鬼塔是为了将一个古代的妖魔镇住而建造的。但是塔最初是存放骨灰,相当于陵寝。同时塔基地下部分代表地狱,不正是死亡世界?你说,这会不会其实是某个人的陵墓?” 王玟琳一怔,喃喃自语:“这点我倒是没有考虑过,极为有可能。我国古代的大部分王公贵族统治者都喜欢大兴土木建立陵墓,只有蒙元一朝,信奉秘葬。砧子山一带杳无人烟,倒是极好的埋葬场所。说不定下面就躺着一个元朝皇帝的棺材!” 大家一边说笑着往前走,谈到发现元朝皇帝陵墓之后如何如何,我依旧警惕地注视着前面,猛然脚下塌空,踉跄几步,幸好部队的平衡训练没有丢掉,硬生生地收住身子。其他几个可没有我这么好了,顿时三人跌了个荤七素八,好在已经踩实平地了,不至于受伤。原来幽冥鬼塔里面一片漆黑,矿工灯照射距离有限,看不清脚下的阶梯,心理一直默认是走阶梯的步伐。冷不防踩到平地的时候,身体平衡系统没有调整,几乎就要摔倒。 小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哭又闹,大骂我是存心整人。我无可奈何,但是不肯削面子像她道歉,也懒于应付,只是看着她的时候忽然问道:“你……手心按着什么?” 小丫头抬手一看,按着一个圆圆的光滑的球形,原本以为是石头,哪知又是一颗骷髅头,顿时魂飞魄散,妈呀一声惨叫,缩到王玟琳背后。 我讥讽道:“看来你真的惹鬼啊!不是碰到骷髅就是遇到鬼。” 小丫头顿时不说话了,悻悻盯着我。 巴特尔估计空间足够宽敞,从背囊取下汽油灯点亮,纵然如此,亦是照亮了周围三四尺而已。方才小丫头身下躺着一具尸骸,凌乱散落一些物品,有钢盔、水壶、手枪,看情形似乎和地上日本鬼子一起来的人,为何唯独此鬼子死在这里? 我突然看到鬼子尸骨下压着一个圆盘状的物体,从骨骸的姿势判断,仿佛是他故意藏起来。我把尸骸踢开,捡起圆盘,翻来覆去地研究。历经五十几年的岁月,圆盘已经微微发黑,里面却仍旧存有凝固的油脂。我好奇地熏熏,忍不住舔了一下。 “等等!” 巴特尔倏然止住我,抢过圆盘,拿在手上端详,浑身战栗不已,颤颤悠悠说道:“这,这不是人骨油灯吗?看年份,就是用达里诺尔边发现骷髅的头盖骨做的!” 我们三人脸色一起变掉。 我问道:“鬼子把山中居民杀掉,用他们的头盖骨做人骨油灯何用?我虽然知道鬼子们残忍异常,但做这个事情也太邪门了!” 巴特尔面色凝重,说道:“我猜,当年鬼子们来到这里之后,依据喇嘛教某些黑暗流派的邪门仪式,把这里村民们活活锯下头盖骨做人骨油灯,然后又把骷髅堆积在一起,防止怨灵作怪。最后的结果是都死在这里。倒是这人骨油灯里面的油脂……”他凑近鼻子嗅嗅,面色凝重,“存放了四十几年也没有变坏、挥发,既非牛亦非羊,我肯定这是尸膏!” ** 十三 “尸膏?” 我奇怪地问道,转念一想,牛羊死后不也是尸体吗? “尸膏特制用人的尸体煎熬的油脂,添加某种特殊物质之后制造出来的油膏,在平常室温下不易溶解挥发,只有点着了火,才会熊熊燃烧。据说这是蒙古帝国时期拔都元帅远征西域,从波斯人那边学过来的。” 我脸色唰地雪白,刚才还舔了一下,当即作呕。 王玟琳一边替我捶背,一边埋怨说:“亏你还是当过兵打过仗的人,怎能这般不谨慎?幸好只是人油罢了,若是有毒,此刻你老早一命呜呼了。咦,这是什么?” 王玟琳弯腰从鬼子尸骸边捡起一个笔记本,由于光线昏暗,封皮又是黑色,方才一直没有发觉。当我吐得昏天黑地时,王玟琳屈身为我捶背,眼见顿时发现了这个笔记本。 毕竟五十多年过去了,经受岁月的摧残,笔记本已经极为脆弱。王玟琳小心翼翼地翻开本子,随便翻看了几眼,忽嘴角扬起一丝微笑: “原来如此!” 王玟琳喃喃自语,合上笔记本,闭目思忖。片刻她向我拿走汽油灯,高高举起,四下里搜寻一番,果在稍微不远处,露出一个巨大的岩洞。她站在岩洞口向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赶快过去。 我凝视那黑漆漆的岩洞,表面不规则的玄武岩垂下来,竟然好似一头巨蟒张开了大嘴引诱我们被吞下去,心中莫名的一阵恐慌,但见王玟琳已经进去,便不得不跟上。本来由我探路,此刻王玟琳走在前面,我飞快地窜到她身边,一把抢过汽油灯,厉声叫道:“我来!” 王玟琳先是一愣,随后摆出会心的笑靥。我转身好像听到背后她在轻声嘀嘀咕咕:“我就知道,只有你对我好……” 越往前走,鼻中闻到的一股硫磺味道越发浓重,纳闷之极。忽一块巨石仿佛天外陨石,插在我们前行的道途上。我举起汽油灯,眼前巨石高约七八米,光滑平整,漆黑的岩石层上刻着一个佛像,两边是奇怪的蒙古文字,依稀就是喇嘛庙里面发现的九转经轮上那六字真言(嗡、嘛、呢、叭、咪、吽)。 王玟琳推开我,走到前面来仰头看着巨石,口中念道:“黄金家族的子孙们,请远离吧!祸厣墀疴谫的恐怖力量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这是一种长生天也畏惧的恶魔。不要在前进了!否则,面对的将是无间道里的黑暗未知力量!” “祸厣墀疴谫?” 王玟琳自言自语,“这是什么?” 我说道:“上面在警告我们,九转经轮、幽冥鬼塔,加上这块镇邪石,已经是第三次!莫非里面真的常有非常可怕的东西?” 王玟琳默然,顷刻道:“不必理会,这是统治阶级用来吓唬劳动人民的把戏!” 我老早疑惑不已,心中念叨着王玟琳的名字,于是硬着头皮往里面走,越走越宽敞,约莫走了几百米,脚下冷不防打滑,幸亏事先做了准备,低头一看,是一只动物的骨骸,看体型模样,大概就是马吧! 我跨过马骨入内,眼看这样的动物尸骨越来越多,甚至人类的尸骨也夹杂在其中,或头身分离,痛苦地伏在地上,便是惨遭杀害的殉葬奴隶;或人死骨不倒,身穿铠甲威武地骑在马骨上,这是自愿殉葬的武士。层层叠叠,堆积近半米高,竟不下数千具尸骨。我们各自都心惊不已,一起拉着手依次通过尸骨的海洋,平常小丫头见到尸骨就大呼小叫了,估计光是今天也已经看多,见怪不怪,难得闭嘴,只余下沉沉的呼吸声。 汽油灯的光线照射范围有限,我只能看清尸骨堆的一部分,推测可能形成以中心围成圆环状,走过尸骨堆第一眼看到一个石头平台,刻有代表马和鹰的图案,栩栩如生。平台上陈列着一排灯架,陈列了几个人骨油灯,恰好空缺了一只。 王玟琳大喜,笑道:“终于找到这里了!” 我们拣到的人骨油灯放在巴特尔手里,王玟琳示意巴特尔放回去,点着火尝试一下。 我担忧地问道:“玟琳姐,这会不会……” 王玟琳打断我的话:“没关系的!人骨是通灵的,其中灵气最集中部分就在头部。而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地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凡是喇嘛教祭祀,最喜用头盖骨。据说西藏宗教某次即使,点燃了一千盏童男女头盖骨做的灯。通过点燃的火散发人的灵气,沟通天地。所以人的头盖骨是最神圣的,用头盖骨做灯来召唤,肯定不是恶魔,而是圣洁的神灵。” 我顿时默不做声,不知她是如何理解这番道理,虽说头盖骨是圣洁的,但是来路不正,是日本鬼子活活把人的头盖骨锯下来,那惨烈的表情迄今让我不寒而栗,怎么还算圣洁? 其他人好奇心压过了担忧,巴特尔掏出打火机把火苗引入一个人骨油灯,轰地幽蓝的火焰猛然弹起,紧接着,周围的人骨油灯就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一个接着一个自动燃起火焰。不出十多秒,立时把这里照亮如白昼,远远望去,人骨油灯竟然排成了整齐的“卐”字形状。***幽幽,异常诡秘! “德国法西斯!” 联想到苏联二战电影中常常看到的德国法西斯标准,我失声叫出来。然,如此诡秘的气氛下,王玟琳居然噗哧一下,我顿时懊悔,莫非哪里搞错了? 小丫头气势汹汹地向我发起进攻:“笨蛋,这哪是什么纳粹符号啊!这分明就是佛教中的‘卐’字,由武则天钦点读作‘万’,象征吉祥如意。而纳粹符号恰好形状相反,叫做逆‘卐’字。且说了,德国法西斯打不过苏联,跑到中国来干吗?和日本鬼子一起寻死?” 竟被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鬼教训,我异常恼火,但是又不好在王玟琳面前发作,正龇牙咧嘴中,大地猛然轰轰烈烈,仿佛几百辆坦克在身边开过,声震乾坤。然后咔嚓咔嚓,地下传来巨大齿轮运作的声响,原本排成整齐“卐”字的人骨油灯缓慢移动,围成一个圈,中央地面裂成两块,一口似乎棺材样的大匣子呈螺旋状徐徐升起。我们不禁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紧紧盯住。其实我手心都是汗水,心中暗想,万一触动了某个杀人机关,我第一时间就要拉王玟琳逃命。 ** 十四 棺材终于从地下升起,完全暴露在人骨油灯的照亮下,然而叫我大失所望。我本以为,有能力建造巨大的地下宫殿和几百吨幽冥鬼塔的人物,起码把最重要的东西打造的好看一点。哪知眼前出现的匣子根本是三人合抱粗细的原木桩,以红漆细细粉刷一通。历经几百年岁月的冲洗,原木丝毫没有裂痕,依旧紧紧阖密。不过我看原木中间段有一道人工制造的整齐金边镶痕,似乎在里面做了什么手脚。 王玟琳欣喜若狂,眼神和那时杨老头看到古人岩画的表情一模一样,甚至更加狂热。对面的原木桩至于她而言就是饿汉对着米饭,流氓看着美女,脚下不禁一步步趋向原木桩,正要跨过人骨油灯时,我猛然跳起来高叫:“小心!” 人骨油灯地表下轰地扬起一团火焰,幸亏我及时把王玟琳拉开,没有烧着,那火焰蓝幽幽,点着了尸骨遗骸,不易燃烧的骨骼像是蜡烛一样熔化。 “好险!” 我额头汗水涔涔,幸亏我反应够快,方才别人都盯住原木桩,唯独我注意到人骨油灯之下的地面居然像是有生命一样缓缓裂开,火焰扑向王玟琳。 渐渐地前方冒出灼热的火焰,我心中暗自不禁诧异,怎么着火了?莫非是人骨油灯温度如此之高,竟然点着了岩石?片刻心中恍然大悟,砧子山本是一座死火山,地下岩浆无力喷射,却依旧未熄灭,遇到裂缝就冒了出来。 我唯恐王玟琳再次冒险,不顾一切强行把王玟琳拖开。 王玟琳兴奋之余,把不能靠近原木的心情转化为**向我倾诉:“你知道我们发现了什么?奇幄温•;孛儿只斤•;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的陵墓啊!这是多么伟大的发现,比兵马俑出土还伟大无数倍。因为蒙古人奉行秘葬风俗,死后毫无例外埋到不知晓的地区去。为皇帝掩埋尸体的人都是最忠心的侍卫,埋葬之后,他们自己就会自杀殉葬。这样,历代蒙古帝王的陵寝都成了一个谜团,特别是蒙古人的第一君王成吉思汗!传说,成吉思汗最忠心的将领遵循“密不发丧”的遗嘱,把他遗体悄悄埋葬在事先选好的陵墓内,随后,这最忠心的将领命令将发丧的所有士兵灭口,只身回到大都,却旋即遭到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的灭口,于是这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永远埋藏在死者的地狱。后来日本人不知道如何得知了这个秘密,于是派遣关东军的一只特种小分队前来考察,却神秘地死去。我依照他们记载的方法,终于启开了世界上征服土地最多、杀人最多的统治者的陵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热情地像是着火了一般,仿佛回到文革时候红卫兵的眼眸,不禁打了个酣战,疑问说:“但这皇帝也太寒酸了,陵墓造地很宏大,棺材却是一根木头?” 王玟琳从我怀中挣开,笑道:“你不懂,那时喇嘛教刚刚传入蒙古,蒙古人还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认为只有把尸体放在木头中间才会灵魂不朽。” 其实我心中还埋着几个疑问,说是秘葬,但由幽冥鬼塔的留下的两种不同蒙古文字和鬼子的遗骸来看,成吉思汗的陵墓已经不止一次有人来过。在我印象中,皇帝的陵墓一旦被打开了,没有几个好下场。慈禧太后单不用说,硬是叫孙殿英炸开坟墓,尸体也被拖出来,烂得都长白毛了,甚至连国家开掘的万历皇帝陵墓,亦是不得安宁,陵寝被红卫兵砸个稀巴烂,尸骸遭到焚毁。成吉思汗陵墓第一次来的人是四百多年前的蒙古贵族,那时大概刚刚被明朝太祖打回老家了,想借助祖先的伟大英灵夺回中原,是以不敢动祖先的陵墓,这样好说。第二次来的是鬼子们,他们不仅没有动一丝一毫,甚至全都在这里陪葬了。难道皇帝的陵墓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吗? 我倏地打了一个酣战,心头凛然,隐隐约约想到什么,却是如一团乱麻,找不到头绪。扔不住抱住脑袋苦苦思索,喃喃自语:“到底哪里有问题呢?” 小丫头头一回参加考古探险任务就有如此重大的发现,心中异常兴奋,又没有谈话倾诉的对象,转头瞥见巴特尔,冒冒失失地问道:“巴特尔,你不是蒙古人嘛?参见伟大祖先的英灵,拿出你的虔诚来!” 巴特尔不屑地哼一声:“黄金家族的荣誉与我何干。我可是王罕的后人,若是我拜倒在仇人的脚下,长生天定然不会宽恕我,天打雷辟!” 说话间,几下沉闷的轰轰隆雷声传来,巴特尔脸色倏变,我笑道:“巴特尔,酒可以乱喝,女人可以乱搞,唯独誓言不可乱发,你看,长生天真的生气了!” 那雷声咚咚隆隆,音响有异,不似寻常的雷击,且说声波再凶猛,毕竟需要空气传播,在外面的怎么能传到与世隔绝的百多米深的地下呢?我再侧耳倾听,脸唰地转白,挥挥手大喊道:“不好了!上面有人引爆炸药!” 须知,本次野外考古,多是荒山野岭,预计可能要开山辟路,于是特意带了几十公斤工程炸药。我出身工程兵,又打过仗,不知拉响过多少个炸药包,爆破技术虽不敢自吹炉火纯青,但也精湛到仅仅凭爆炸声响就可以判定炸药种类和炸药数量了。光听这沉闷的雷声就知道,上面哪个王八蛋把十多公斤炸药引爆了,其爆炸威力,足以把一座小山炸飞。而在在这个结构不稳定的地下岩洞里引爆,将是一场的彻底灾难! 头顶的乱石受到剧烈震荡,摇摇晃晃,顿时像是下雨一般劈劈啪啪砸下来,若直接击中的话不亚于挨了一颗步枪子弹。眼下我只能顾及身边的女子,对巴特尔和小丫头大喊大叫,示意他们自己逃命,然后顾不得自己危险,飞快地脱下安全帽就扣在王玟琳脑袋上,拉住她的小手四下里寻找可躲避落石的场所。我们过来的那个山洞此刻距离我们太远,还得跨过一片尸骨堆,搞不好半路上就被砸死。我心急如焚,猛然间瞥见一个地方,立时欣喜地暗叫一声:“天不亡我也!” 我紧紧拉住王玟琳,冒险跳过喷着滚滚浓烟的地缝,两人径直冲到成吉思汗棺木边,我低头一看,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成吉思汗的棺材既然是象电梯一样从地下升上来,必然有一条上升的通道。虽然空隙不大,躲避两个人却绰绰有余。我把王玟琳托了起来,说道:“小心!” 说着,就把王玟琳扔了下去,然后纵身一跃,也跳了进去! ** 十五 我一跳进去就后悔不已,耳边呼呼风吹,怕不下有几十米吧。这样人摔下去,还能活命嘛?早就化为肉酱! 只是下落速度之快,竟然容不得我多想,猛然双腿一震,好像插到了面粉堆里面一样,然而下降之势不减,身子往前一仰,竟然把整个人拔了出来,连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才止住落势。摔得头昏脑胀,摸摸身上,除了惹着一身尘土,倒是也没有受伤,奇迹了! 我捂住鼻子,这里硫磺味很浓,估计是一片火山灰,恰巧救了我,不知王玟琳安危如何,我急忙站起来,大声呼喊:“玟琳姐,玟琳姐!” “我在这里……” 不远处传来一个微弱的女声,我睁眼瞎地迎上去,先触到一团软软的肉,倏一惊,急忙把手缩回,倒是对方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胳膊,两人互相摸摸,确认对方才送了一口气。 那王玟琳咯咯娇笑,遇到危机不仅不担心,反而开心地笑起来,真是个怪异的女子。 脑袋上突然盖上一顶安全帽,王玟琳说道:“你才要当心,那般情况下,还惦记着先把安全帽给了我,所以刚才那个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我讷讷,不知道说什么好,尴尬地搔搔脑袋。 “玟琳姐,我不是有意的……” 王玟琳淡淡地说道:“傻弟弟,我怎么会怪你呢?” “你有没有带照明工具?” 她问。 由于刚才只顾逃命,身边的一些器具统统没有来得及带,安全帽上的矿工灯似乎也摔坏了。眼下一片漆黑,我们只能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地前进。脚底踩在柔软的火山灰上,深一步,浅一步,耳际边则传来咔嚓咔嚓有节奏的声响,显然不是天然出产,我估摸就是成吉思汗陵墓的地下机关。明知不一定会成功,我们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循声前行。 我们的眼睛在黑暗里面呆了许久,逐渐适应暗光,似乎看到远处隐隐约约透着一股模糊的红光。当越走越近,那红光越发明亮,耳边的器械运作声响也越大,就像是几十台车床一起在大吼。 王玟琳兴奋地拉着我向前跑出来,那红光明亮如白昼,她高兴地大叫:“我们出来了!” 然而她的脸色顿时僵住,就像是一刹那间结冰,无力地跪下。 我默不做声,在黑暗未知的世界里面我们心存一份侥幸,眼下却绝望了!不错,这正是成吉思汗陵墓内部的器械运作区域,就是这些巨大的金属齿轮铸成的杰作把庞大的幽冥鬼塔和成吉思汗棺木推到外面。方才我就一直在怀疑,如果把几十吨银子推动,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动力啊!纵然借助现代的器械,起码也要十多台东方红拖拉机合力,那么古代的人们用什么呢?我猜测起来不在乎自然力量,水力或者风力,但是干燥的内蒙古高原一年也不过降雨几十毫米,风倒很大,百米多深的地下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古人用了我们现代人也不敢动用的力量——岩浆的热能! 眼下我们就呆在一块峭壁上,对面是一组庞大的器械,说不定就直接可以通到外面,然而中间却叫一道七八米宽的岩浆河阻塞。桔红色的岩浆不停翻滚,热浪腾腾,映在脸上一片灼热。这些岩浆冲到数台巨大的金属水轮上,咔咔转动,齿轮带起黑色的零件,一直绵延的远处。 我们根本无法渡过岩浆河!而退回去的话,目不视物,说不定就迷路活活困死! 我顿时颓然坐下,垂下头,有气无力,心中黯然,虽然我只是一条光棍,无妻子无父母,了无牵挂,毕竟对活命恋恋不舍,心头一片迷茫。正郁闷中,背后一双冰凉柔软的小手悄悄伸过来,勾住了我的脖子,背脊靠上两团软肉,耳边吹气若兰:“小淮,你还不是男人吧……” 我一呆,我怎么不是男人,当我转过头,却看到王玟琳面颊呈玫瑰色的粉红,娇艳欲滴。她本是个极为出色的江南美女,但在此刻,更有一种致命的**力,甚至连她的声音也是特别好听:“来吧,姐姐教你做男人……” 我不由自主地顺着王玟琳的引导,那灼热的岩浆河边,是更为灼热的两个人。 许久,王玟琳懒洋洋地趴在我的胸口,额头汗津津,眼帘半眯,那白皙细嫩的南方女子肌肤,忍不住让我粗糙的手老是去抚摸。我忽然冲动地把王玟琳抱住,叫道:“玟琳姐,你嫁给我吧!” 王玟琳轻笑地推开我,叹道:“我年纪比你大,又是一个寡妇,倘若嫁给你,还不给人笑死!” “我不在乎!” “傻孩子!” 王玟琳蓦然凝视前方,似乎陷入了无尽的思索,听她絮絮说道:“我家是个考古世家,我爷爷祖上是大地主,他无所事事,整日考据,曾经是第一批发现并研究甲骨文的人员之一;我爸爸就读英国剑桥大学的博士学位,每每看到大英博物馆里陈列的中国国宝就痛心不已,听说新中国成立之后,毅然突破重重障碍,带着我和妈妈回到祖国。开头几年还可以,爸爸带着极大的热情深入古代帝王陵墓的研究,曾经和郭沫若一起打报告,要求开挖秦始皇陵墓。然而到了六十年代,他一夜之间就被打倒为反动学术权威,受到批斗、游街,我爸爸性子高傲,不堪受辱,愤然自杀抗议,之后妈妈也思念伤心过度去世。我爸爸有一个贫农出身的学生,为了保护我和我结婚了。虽然我很感谢他,但是我毕竟不喜欢他。不久他在保护文物活动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又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在爸爸朋友的庇护下,我一直安然呆到了文革结束,开始参与其他考古发掘。我一直想完成爸爸的心愿,发掘一个帝王的陵墓,眼前纵然是个大好机会,可笑我们却成了殉葬品。” 她无奈地笑笑摇头,我说道:“不,我一定会让你达成心愿!” 我瞥见胡乱堆在地上的衣物,忽然心念一动! ** 十六 我在衣服堆里面摸索翻腾,无意中挑起一件女子的贴身亵衣,正讷讷脸红之际,王玟琳恼羞成怒,扑上来推开我,一把夺过,抢到手里,嗔骂道:“你这大流氓,做甚?” 我搔搔脑袋,尴尬地笑笑,心中暗自嘀咕:“人都看过摸过做过了,光是一个文胸,发什么大火?” 当然口中哪敢吐出来,王玟琳不知我的龌龊心思,白了我一眼,背过身穿衣。 其实王玟琳的背影更加好看,纤弱的腰肢、滑腻的肌肤,构成一幅旖旎曼妙的画卷。我方打量几眼,王玟琳转过头瞪了我一下:“看,还没有看够!流氓!” 我灰溜溜地收回目光,低头认罪。 王玟琳穿好衣物,便一言不发地帮我搜罗衣服总夹带的工具。她毕竟是一个聪慧的女子,稍微一点指示即洞察下一步行动。我计划用我们两人所穿的外套做成一条绳子,长度恰好能够延长到对面。只是当我稍许碰到她的衣服,王玟琳就狠狠地抢走,啐道:“大流氓,我的衣服你不许动。之前要做什么,也得事先说声。若直接动手,害得我以为你老大不正经!” 结果最后只找到一把钢笔大小的考古锤,刚才急于逃命,顾不得丢弃的大部分工具。这只考古锤还是因为小巧,王玟琳顺手插进上衣口袋里才得以保存。 我们实在缺乏趁手的工具,外衣都是用非常结实的帆布编织,一方面足以支撑我们两人的体重安然掠过岩浆河,另一方面,我们或用手撕,或用牙咬,十八般武艺全上,费了半天劲也只是撕开一条裤腿。我和王玟琳牙疼手酸。累得气喘吁吁,坐在衣服上,相对无语。 那王玟琳秀眉微蹙,无意中瞥见随手丢在地上的无用考古锤,忽然眉毛舒展,大喜叫道:“我怎么忘了?” 我一怔,王玟琳走到岩壁边,捡起两块石头相互敲击,待到打碎之后,于碎片中挑挑拣拣,选了一块边缘锋利的石块,稍微加工,就成了一把锐利的石刀。 我顿时恍然大悟,我们是石器时代古人类的考古队,时常发掘出一些石刀、石斧。既然十几万年前的原始人都能制作出不亚于现代刀具的石头制品,我们当然也能!火山喷发形成的玄武岩无比坚硬,是制作石刀的极好材料。 我正要上前帮忙,王玟琳似乎发现了什么,趴在岩壁上细细摸索,向我招招手:“小淮,你快来看看!这是——……” 我上前,王玟琳用手抚摸岩壁,擦去一层尘土,借助岩浆火红的光芒,岩壁上显现一个个线条虽简陋,但是形象清晰的小人儿画像。跟了考古队十几天,我学到不少知识,懂得这便是杨老头苦苦找寻的原始人的岩画,想不到在洞穴深处也残留。原始人的岩画珍贵无比,今日里看多了,倒不觉得如何稀奇。 王玟琳指着岩画,上面一个个小人,分别用一个圈代表头,五条线代表躯干和四肢,粗糙得如有小孩子的涂鸦。他们手中执矛一类的兵器,却在围攻另外一个小人。那小儿画面极为奇特,头顶照着一个圆圈。只见其他小人纷纷倒下,断头断手,惨不忍睹。那圆圈小人则又多了一个类似骷髅的图案。我心中倏然一惊,听王玟琳说道:“你看,这像什么?” 我打了一个酣战,说道:“这不是和人皮刺青上看到的几乎一致!难道……”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也就是说,这个一直被人们恐惧的怪物,不仅仅出现在几百年前,甚至几十万年前也存在了。究竟是怎么样可怕的东西,竟然可以存在数万年呢?” 我拉住王玟琳,急切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赶快走吧! 王玟琳点点头,释然同意。用她制作的石刀,轻易地就割开了帆布衣服,撕扯成一条条的细索,搓为一条长绳!我在绳子一头绑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挥舞几下,瞄准对岸的齿轮唰地扔出去。不偏不倚,正中对岸一个齿轮的空隙里。王玟琳一阵欢呼,激动地抱了抱我。我毫不在意,部队中手榴弹扔了五六年,可不是白训的! 我收收绳子,卡在齿轮里,王玟琳个子小巧,一百斤都不到,加上我的重量,总共两百多,绳子差不多够结实。于是对背后的王玟琳问道:“准备好了吗?” 王玟琳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胸脯,两人腰间用剩余的绳子绑住,万无一失。之所以决定带王玟琳一起过去,则是考虑到她即使常年野外活动,但是对于飞崖走壁之类的技术毕竟不擅长。万一我先跳了过去,她过不来;或者我失败摔死,她也没有办法渡过。与其如此,倒不如我们两人一起冒险一搏。我们的运命已经牢牢系在一起! 王玟琳嗯的一下,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蓦地大喝一声,快速前跑,奔到悬崖峭壁口,双足往下一蹲,猛然一跃,整个人借着加速度飞一般地掠过岩浆河,那沸腾的热岩浆噗噗直冒起,一不小心就会掉下烫死。眼看飞到了对岸,正要撞到齿轮时,我一下子松手,掉在地面上,踉跄后退几步,戛然刹住,眼角余光往后瞄了瞄,额头汗水涔涔,几乎要摔进岩浆河。 王玟琳背后伸手,拿她的衬衫在我额头轻轻擦拭,温柔恰如一个小妻子。我口中不住喘气,心中余悸未了,这回真的是千钧一发的危险,纵然在越南战争上与子弹为伴的岁月,也是没有这么凶险,只觉得两腿战栗不已,忽然一软,顿时跪倒。 王玟琳解开绳子,离开我的背脊,温存地搂住我,贴在我的脸上摩娑,喃喃说道:“我们成功了,我以为,我们原本都会死在哪里!” 她的面庞肌肤凝脂般光滑细腻,衣襟没有系好,稍许敞开,露出了两只可爱的小兔子,我冲动地猛然将王玟琳推倒。后者一声惊呼,脸上扬起红晕,推推搡搡拒绝我:“等等,我们回去了再说,反正,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听她的口气,似乎以后就跟定我一辈子了,我大喜,把脑袋埋在她胸口胡乱摩擦,王玟琳痒地咯咯娇笑:“好了,好了,你饶了我吧,我们先出去再说……哈哈……呜” ** 十七 王玟琳狠狠在我头上敲了个暴栗,矜立端坐,一本正经地教训我:“都要娶媳妇的大人了,别老是像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我摸摸脑袋,不满地瞟了她一眼,但想到日后这个美丽的女人将是我的老婆,顿时把不快丢到九霄云外,此刻也得表现自己男人的一面。我抬起头,细细察看周围的结构,果然如我推测的一般,元朝时候的古人虽然穷尽思维,创造出即使如今也叹为观止的机关,但是毕竟技术有限,庞大的器械之间空隙极大,转动亦是不快,我们尽可以从容爬上去。 我转过脑袋朝王玟琳示意地点点头,她明白我的心意,跟着我上来。毕竟王玟琳一个女子,体弱且不说,个子矮小,手短脚短,有时实在够不着,幸亏我事先把绳子收了回来,便直接系在她腰间,好像货物一样的吊上去。每拉一次,她脸上怏怏不乐的神情增加几分,还说我小孩子,自己也不是这副德行吗? 我们终于在抬升成吉思汗棺材机关的附近裂口钻了出来,但见陵墓里面一片凌乱,相当于几十门重炮轰击过一般,小丫头、巴特尔全不见了,王玟琳露出焦急的表情,我安慰说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他们全部逃脱了,我们走回去瞧瞧,说不定就在等我们!” 我们照明工具全部丢失,我和王玟琳就各自拿了一盏人骨油灯,举在手上。我们穿过山洞、又爬进幽冥鬼塔,纵然燃烧甚旺的人骨油灯,也只能照亮眼前尺许的范围,有时阴风吹过,那蓝莹莹的***忽闪扑腾,当真邪气的紧,我头皮发麻,只有那掌心中握着的一只柔软小手,才让我稍稍平静下来。 幽冥鬼塔内极为静谧,除了我们两人的脚步和呼吸声响,隐隐约约之间,却似乎能够听到一种滴滴答答的怪声。人类有很强的危机警觉,不太会体会普通的噪音,若是有规律的声响,不免叫人生疑。我捏捏王玟琳的小手,示意警惕,两人不约而同地蹑手蹑脚,屏住呼吸,缓缓地向发出噪声的地点靠近。越逼越近,背后的王玟琳蓦然止住脚步,我疑惑地回过头,看见她奇怪地仰起脑袋,低低说道:“有水滴在我脸上!” 内蒙古草原一年降水量不过几十毫米,又深处地下,幽冥鬼塔漏水才见鬼!我高高举起人骨油灯,光亮闪处,正和一只眼睛对视了一下。 王玟琳毛骨悚然地惨叫一声。 一只眼睛,有什么可怕的? 只因为它是一只脱离了人类眼眶的眼珠!正确的说,那只眼珠已经拉出眼眶,靠仅余的几根经脉垂吊在我们头顶。而他的主人存有另一只眼睛的部位则是一团模糊血肉,血水正不住从里面涌出来,滴滴答答落下来。 我忙不迭地拉住王玟琳往上爬。幽冥鬼塔内的阶梯是螺旋型阶梯,那个尸体躺在我们头顶,正是前进的路段。王玟琳尸骨见多了,不过都是几百几千年前,这新鲜尸体绝对不敢接近,掩面躲在我背后。我毕竟是打仗见过血的人,于是壮大胆子把尸体翻过来。虽然他的脸面一半遭到摧毁,我还是认出他,正是我们搬运工之一,平常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怎么遭到如此毒手?两个眼眶,一个成了血窝窝,另外一个眼球被扯出外头,看手法残忍,不用器具,根本是直接是用手抠出!他一时死不了,挣扎地跑到这里,终于因为失血过多毙命。 我正犹豫着思虑,王玟琳拉拉我的衣角,颤抖地问道:“你说,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居然死得如此凄惨!” 我面色凝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想象,外面的情况,绝对比我们预料的要糟糕百倍。 我搜罗了一下尸体,翻出一把榔头,递到王玟琳手中防身。王玟琳惴惴不安地看着我,又将榔头还给我,叹气道:“若是连你也跑不了,我一个弱女子,谈何自保呢?还是给你有用一点。” 我便不犹豫地收下了榔头。 再往前走几百步,幽冥鬼塔出口大门牢牢锁住,我东敲西打,不知碰到哪里的机关,轰地一下,大门自动起开,我大喜之极,忍不住高举双臂欢呼:“我们终于出来……” 话音戛然止住,随之我的心脏也如战鼓一般咚咚敲打起来! 王玟琳从我背后钻出来,奇问道:“小淮,如何了?” 她的视角往外稍微一瞥,脸色徒然大变,立即蹲下身喔喔呕吐。今天折腾了一天,没有机会进过食,胃中食物消化待罄,只能艰难地呕出了一滩清水。 眼前这是怎么样的地狱场景啊!听到炸药爆炸声之后,虽然我有了心理准备,但是也没有料到如此惨烈!我曾经见过被我军重炮轰击后的越南阵地,到处是血肉横飞,尸骨无存。但是因为没有完整的人体部分,虽然恶心,也不至于反胃。至于眼前,人体的尸骸被分成一段一段的,内脏四溢,不像是用炸药爆炸产生的伤亡,更像是经过一场血腥肉搏。仿佛播放了几十头人形野兽互相撕咬,不寒而栗! 王玟琳摇摇晃晃站起来,两腿直打哆嗦,即使我这个杀戮见多的当兵也心惊肉跳,何况一介弱女子,算起来她的胆子算大了,至少没有昏倒。 突然,我从残肢断臂的血肉中听到一声人类的呻吟,倏然一呆,便带着榔头扑到尸骸堆里面,双脚踢开尸体,扒下一个活人——满身是血的杨老头。奇迹啊!这个老头子居然没有挂掉! 我大声问道:“杨老头,杨老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他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说道:“不知道怎么了,老赵突然狂性大发,引爆了炸药,死了一半人,他又像疯狗一样到处袭击人,我好不容易躲在死人中间逃过一命!” ** 十八 “他在哪?” 我没有在尸骸中发现任何关于老赵的熟悉部分,唯恐这个拿枪的危险人物突袭,当下凛然! 杨老头吃力地抬起右手,颤颤悠悠地指着一个方向,那边光滑的石壁叫炸药爆炸时产生的巨大冲击波震裂了一道狭长的口子。他说道:“我躲在死人堆里,听他自言自语说,要等你们出来之后,一一捕杀!” 我警惕地瞄瞄那道口子,黑漆漆的,仿佛一个丑陋的家伙诡异的微笑。于是问道:“杨老头,你还能走吗?” 杨老头点点头,我又转头朝王玟琳说道:“事不宜迟,不管那个家伙到底是不是发疯了,我们赶快出去,拿了家伙和他对干,不然都要死在这里!” 王玟琳点点头,走在前面探路,我放下一盏人骨油灯,架起杨老头,往入洞口撤退,走了不过百来步眼前豁然冒出一杆猎枪,直直地指着我们。我倒吸一口冷气,却见出现的是巴特尔和小丫头,大喜道:“你们没死?” 巴特尔脸色阴沉,小丫头也是一样神情严肃,大声向我们警告:“快离开杨老头,他发疯了,所有人都是他杀的!” 我先是一呆,转头瞄向身边的杨老头,他嘿嘿冷笑,猛然扭住我的胳膊,徒然施加压力,想绞断我的手臂。 部队里训练出来的格斗技巧已经成为本能,条件反射地要顺势而倒下,同时拉到了杨老头。我个子不高,块头也不大,可是接受过五六年的职业军人训练,又干过一年的搬运工,力大无比,寻常两三个壮汉根本无法近身,想不到此刻只能与一个矮小的老头子打成平手,连我自己大吃一惊。间不容发,短短的几秒内,转换了数十种动作,用力摔开杨老头。后者双足轻轻一跃, 巴特尔一枪一枪地射击,草原的汉子大多枪法极准,然而杨老头的动作实在太过于敏捷,刚刚瞄准射击就飞速地 巴特尔慌忙从口袋里掏出子弹,杨老头哪容得他反应,拾起一块尖锐的石块掷开,如离弦之箭飞出,咄!正中巴特尔胸口。巴特尔几乎不相信似地看着胸口凸出的石块,啊地一声倒下。 在他倒下之前,我已经飞速扑过去抢夺猎枪。哪知杨老头动作比我更加迅速,夺到了猎枪,指着我嘿嘿阴笑,只听喀嗒一下,他扣动了扳机。我脸色突然转变,转而又面露喜色。这个老头根本不懂枪械,连子弹都没有装,其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子! 说道棍子,我掏出系在腰间的榔头,恶狠狠地扑上去,趁他发愣之际重重砸下去。杨老头动作再快,也让我敲中肩膀,惨叫一声,慌忙逃往钟型岩洞内,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询问小丫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小丫头神情刚强了几分,镇定自若地说道:“炸药爆炸的时候,巴特尔就带着我飞快地退回入口,怎么也等不到你们过来,就先回去搬救兵,刚出了幽冥鬼塔,怎么也没有想到……”小丫头痛苦地摇摇头,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我和王玟琳见过事后场景已经心惊不已,更何况她是现场目睹的,“巴特尔拿着枪,边打边退到这里,把杨老头逼了回去。他到底怎么了,就像那个人皮刺青中的可怕妖魔一样!” 小丫头兀自瞪大眼眸,间或一轮,倏然转动,问道:“等等,你们的衣服?” 我老脸一红,连王玟琳也难得露出羞涩的神情。眼下我只穿了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裤,王玟琳稍稍好点,也不过比我多了一件衬衫,使劲拉下摆遮住大腿。小丫头满脸鄙夷,似乎在说,你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她再也没有反应,面色铁青,恨恨地看着我。王玟琳急于解释,上前说道:“白水……” 忽然天摇地动,随之一声轰隆的巨响,我大叫:“不好,杨老头点燃了炸药袭击我们!” 脆弱的石柱、石笋顿时立时摇摇晃晃,像是下雨一样落下来,我们四下里找寻避难场所。原本我们以为死掉的巴特尔,似乎刚才只是昏死过去,此刻叫震动摇醒了,发出呻吟。小丫头急急忙忙拖起她逃命,头顶一块巨石却砸将下来! “小心!” 小丫头边上的王玟琳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推开小丫头,自己却被石块砸中,陷入一片尘土中。 我眼睛徒然放大,发疯地扑过去,拔开石块,慢慢地震动平缓下来,我看见王玟琳下半身压在石头底下,口中不住咳血,面色苍白,眼见已经活不成了。 我捧起她的身子,像小孩子一样呜呜哭泣:“玟琳姐,你不能死啊!你答应我的,你还要做我老婆,你不能死!” 王玟琳只是咳血,说不出话来,眼珠转动,瞄了小丫头一眼,渐渐黯淡下来,终于平静地闭上美丽的眼眸。 我如孤狼一般仰天长啸,心中舒怀,居然也不哭了,抹抹眼泪。倒是小丫头,呆呆地看着王玟琳的尸身,猛然间扑上来大叫:“玟琳姐……,玟琳姐……” 我一脚踢开她,大喝:“闭嘴!” 小丫头滚了一圈,像个受到委屈的小孩子一样,圈起身子,簌簌发抖,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玟琳姐没了,玟琳姐没了,是我害死她的,是我害死她的……” 战场是生离死别我见多了,即使亲如兄弟的战友,下一刻也马上离开你,所以我能当即就镇定下来,小丫头却不同,她视王玟琳作亲姐姐一般,极为依恋后者,眼下伤心过度,神情呆滞。我上前去啪啪几个巴掌,打在小丫头脸上,说道:“听着,玟琳姐不是你害死的,是那个杨老头,我会去报仇的!” 小丫头眼珠一转,终于稍许有了神采,叫道:“好!” ** 十九 我和小丫头把重伤昏迷的巴特尔拖到一个安全的凹洞里,撕下汗衫简单包扎一下,顺便从他身上搜罗出一些弹药和一把军用匕首。我捡起巴特尔的猎枪,这是一杆老旧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因射速慢,子弹容量有限,在我参加的越南战场上基本遭到淘汰。唯一好处是该枪身长体重,近身肉搏时效果极佳。我一发发地安上子弹,本想将匕首嵌在枪头,转念一想,便递给了小丫头作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一前一后,钻入钟型岩洞,瞧见杨老头并无防御,怕是以为我们都砸死了,正蹲在尸骸堆中蠕动,听到我们过来的动静,转过头嘿嘿冷笑。他一双眼珠冒着红光,满面血污,口中蠕蠕咀嚼,嘴角下拖一只手指,竟在吃人肉!我顿时头皮发麻,举枪便射击。我受过正统射击训练,又上过战场实地开枪杀人的我,无论射击水准还是心理水平,远远超出巴特尔一大节。只见那杨老头快如鬼魅,飞速闪开,我连开数枪,均是没有击中,不小心让他跑到暗处了,一时找不到。我心中暗暗懊悔,要是有一只五六式全自动步枪,早就把他轰杀成渣了。 我示意小丫头靠过来,不要离开我太远,两手托着枪,双眼仔细地搜寻暗处。其实幽冥鬼塔上面的***原本把整个钟型岩洞照亮如白昼,因为炸药爆炸的震动,落下了几盏***,形成少数几片暗影。我眼睛都要看花的时候,忽然一个东西飞出来! 我忙不迭地开枪射击,那东西好像西瓜一样被击个稀巴烂。汁水四爆,喷了我一身!我闻着味道不对,不好,上当了!我当即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人头,杨老头引诱我消耗子弹,两次开火下来,十发子弹打光了。 我单手托着步枪,另一只手慢慢摸向盛子弹的袋子,说时迟,那时快,杨老头如离弦之箭飞扑过来,顿时踢飞了步枪。两人近身搏击在一起,用拳头互相朝对方的脑袋砸了几十下,都打的头昏眼花,只是杨老头状若疯狂,丝毫不在意,我命休矣! 砰! 一团火花砸在杨老头身上,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我居然忘了小丫头,其实不是忘记,而是根本没有把她的战斗力考虑进去,此刻难得帮了我的大忙。 我急忙撤退,那火焰幽幽,,就是我从地下陵墓取来的人骨油灯,方才丢在这里,燃烧极为凶猛,烧得杨老头双手捂住面颊,不住嘶叫,却还是不死。渐渐地他头顶冒出一圈蓝色的光环,乍看似乎神仙的光环一般,慢慢地扩大,犹如一颗蓝球,包裹住了杨老头的头部。 我和小丫头一起变色,无论是线条简单的原始人壁画,还是蒙古人的人皮刺青图,上面描述的恶魔,都和此刻的杨老头一模一样! 那蓝球渐渐熄灭了火焰,于是杨老头松开双手,他的面部肌肤全部被烧焦,眼皮褪去,凸凸的两颗血红肉丝的眼珠暴露在空气外,鼻梁上只有两个孔,至于嘴唇放开,狞笑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牙,当真如魔鬼一般可怖! 小丫头方才只是逞一时之勇,胆子根本没有壮大,被吓得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快退到那边的裂缝里面去!” 我高声呼喊。 在空旷的地方,根本无法应对杨老头惊人的速度,更何况子弹差不多消耗光了,我只能退到狭窄的场所迎战。 我拉起小丫头,且战且退,进入岩洞的裂缝里,这里空间有限,很容易遭到伏击中,杨老头狡猾地不肯进来。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裂缝深处忽然一声呻吟,顿时神经再度崩紧,抱住枪问:“谁!” 小丫头定睛一看,欢喜地叫道:“是老赵!” 杨老头说过老赵躲到了裂缝里,我初始以为不过哄骗,果真如此。借助透过来的亮光,我看到那老赵躺在地上,胸部衣裳潮湿,身边放着一杆枪,喘着出气,也受了重伤,幸好意识尚且清醒。 小丫头手忙脚乱地为老赵包扎伤口,后者无力地拒绝:“不必了,自己身子的状况自己知道,我快不行了。” 小丫头停住手,颓然坐下,问道:“连老赵你都这样了,你不是我们的保镖吗?到底发生了怎么回事,我们上来的时候就看到杨老头发疯?” 老赵有气无力地说道:“我也感到很奇怪,大概我们中邪了!你们走进幽冥鬼塔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塔尖忽然冒烟,落下一层蓝色的奇怪东西……” 我和小丫头对视一眼,估摸时候,那时不正是我们点燃人骨油灯,打开陵墓的时候吗? “……一些人沾染了这些,顿时发疯,你杀我的,我杀你的。我因为守在洞口,幸免遇难。他们自己杀自己杀光了,就剩下杨老头一个人,我上去想解救他。结果杨老头他拉响了炸药包,我来不及回避,当即被炸伤,只能躲到这里,靠枪抵抗,一直等到你们出来了!” “蓝色的东西,是不是就像那一样的?” 坐在我后面的小丫头突然插口说道。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后一瞥,徒然失色,背后一块岩石,方才激战时候流弹烧过,擦落一片白色的石皮,露出亮晶晶的蓝色内部,里面蓝色的粉末犹如毒气一样四溢开来,我来不及动身就已经笼罩在我周边。我一边拼命挥手一边咳嗽,吸入了不少蓝色烟雾,只觉得迷迷糊糊,神智黯然…… 这是哪里? 我张开眼睛,我还活着! 我猛然打了个激灵。不对!我怎么一下子来到了水里? 在我身边是一片蓝色的汪洋,无数奇怪的鱼虾游来游去,我仿佛是一只气球一样,在水中无根地飘荡。虽说在水中,我的呼吸却一点也不显得不顺畅,就如在陆地上一样。 忽然眼前又是一片漆黑,头痛欲裂,再度张开眼睛,却是老赵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已经一命呜呼了,小丫头,待在不远处,抱成一团瑟瑟发抖。一双大眼睛尤为害怕的盯住我,我稍微一动,她便发疯地叫起来:“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终于离职了,好好休息一下! ** 二十 我正要张嘴,嘴巴犹如不是自己,失却了控制,费足力气才勉勉强强开口:“我,怎么了……” 小丫头先是瞄瞄我,再瞄瞄老赵。 记忆似乎觉醒了,记起了不愿回忆的事情,我不信!我颤颤悠悠地抬起双手,沾满了鲜血,散发浓烈的气味。 我噗通跪在地上,双手撑在地上,苦苦回想,是的!我发了疯,想弄死小丫头,老赵来阻止我,结果被我活活弄死。是的,我被蓝色的烟雾感染之后,变得和杨老头一样疯狂残忍,现在的我还是和方才一样吗? 我徐徐靠近小丫头,她抖地越来越厉害,却一动也不敢动,当我当手搭在她肩上时候,小丫头终于哇地大哭起来:“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我不会的!我回来了,不再是刚才那个杀人狂的我了!” 小丫头见我许久不动手,收住了眼泪,仍然是十分害怕,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吗?” 我点点头,转过身,返回方才那块石头边,蓝色的内部已经退化成黑色,露出多空蜂窝状的结构。我大着胆子摸了一下,没有意外,就抡起枪托砸下一块。手中掂量掂量,很轻,只有同体积其他石头的四分之一重量,什么类型我吃不大准,估计是什么石灰岩的一种吧。 小丫头终于确认我,贴近来低低地说道:“让我看看!” 我把石块扔到小丫头手里,她翻来覆去地检查,下定结论:“这是一种古代类似于珊瑚虫生物死后遗骸的化石!百万多年前,达里诺尔湖多范围比现今更大,约莫数万平方公里左右,这座平顶山火山也有一半浸在水里。湖水里面生活了一种腔肠类的小虫子,生长时吸收碳酸气和钙质形成自己的石灰质外壳,由于它们是群居在一起的,一代代积累下来就变成礁岩。日后达里诺尔湖水退却,百万年之后就变成了化石。” 我自知才学远远不及科班出身的小丫头,虚心请教,问道:“那你说,这些化石里面冒出来的蓝色烟雾,那是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踌躇的神色,过了片刻摇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景象。倘若说是小虫子的化石,那么老早应该凝结在一起了。假设是小虫子存活在现在,那更不可能,哪种生物能够历经百万年不死呢?” 我脑中恍惚又浮现那些水中的情景,猛然间灵光一闪,对小丫头说道:“你说,世界上有没有鬼?” 小丫头毫不犹豫地摇摇头:“没有!” 我再问道:“那你看到地那个忽然消失的蒙古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支支吾吾说不出! 我说道:“这个地方有古怪,你看到过蒙古小孩鬼,我看到过鬼子军官鬼,我和玟琳更被鬼迷过。所以,我想这里是个特别容易产生鬼的地方!既然人有鬼,那么动物们也有鬼,只要是活着的东西都有鬼魂……” 小丫头毕竟不是笨人,一点即通:“你是说,那些蓝色的烟雾,是小虫子的鬼魂们?” 我点点头,说道:“方才我被迷住的时候,就迷迷糊糊看到它们生前的景象。不知什么缘故,死后就留下了灵魂。” 小丫头低着脑袋,陷入沉思状态,过了许久才说道:“我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苏联科学家发现,把物质无限分下去,从分子到原子到质子,一直下去到几乎不可分,存在一种介乎于物质与能量中间状态的东西,暂且称为浮游子,它既表现物质特征又表现能量特征。浮游子排列构成物质,物质构成生命,由于浮游子的排列具有一定的记忆力,有人认为,鬼魂就是浮游子呈现中间状态时候的一种片段式排列。” 我听得糊里糊涂,一挥手说道:“甭管什么浮游生物,反正那种蓝色的虫子灵魂很可怕,一旦被附身了,轻则如我一样,暂时性发狂,重则和杨老头一样,变成怪物!” 小丫头点点头说道:“这种蓝色的恶魔,蒙古人叫它‘祸厣墀疴谫’,我们不妨取个新名字,就叫‘幽浮游灵’!” 我一听就觉得好名字,是幽灵,又带有浮游生物的称呼。 小丫头细细推测道:“凡是被幽浮游灵沾上的,都有不死之身和近乎魔鬼的恐怖战斗力!很久以前成吉思汗也染上了这种东西,变得非常可怕,他统一了整个蒙古,疯狂地向外到处侵略,克城必屠,几乎杀掉了半个世界近一亿多人!死后人们虽然景仰他,但是更多的是畏惧他,所以把他的陵墓建造如镇邪大阵一般。后来蒙古人被明太祖赶回老家了,于是跑来借助祖先的力量,却发觉根本无法控制这股魔鬼的力量,不得不封印起来。后来日本人不知从何听到了消息,战败前狗急跳墙,也过来寻找扭转战局的关键,最后却也失败!” 我不住点头,小丫头说的合情合理,以前倒是小觑这女人了,其实她很聪明,因为处在才华横溢的王玟琳身边,一时无法显现出来,到了此刻,终于发挥本色! 她顿了顿,又慢慢说道:“因为腔肠类生物本身就是一种低等生物,没有智慧,表现的只有动物消灭异类的无穷原始欲望,我想,要是真的如你说,是虫子灵魂附身的话,人就陷入疯狂,变得特别残暴嗜杀。但是……不知何种缘故,你居然能够恢复神智?” 我一怔,然后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我能克制虫子灵魂的原始冲动,而不是象杨老头一样发疯,是不是我的神经特别坚韧呢?” 小丫头说道:“我又想到,以前的成吉思汗大概也能够克制一部分冲动吧,不然光有战斗力而没有智力的家伙,只是一个无敌的战士,却不是无敌的统帅,根本无法征服半个世界。个中,一定有我们疏漏的关键!” 疏漏的关键!我猛然一震,失声叫道:“我明白了,我们漏掉了什么要紧之处!” 辞去了工作,正准备寻找新的,有公司已经电话打来了。 ** 二十一 小丫头眼睛努力瞪得大大,急切地问道:“你想到了,到底是什么关键?” 我说道:“难道你忘了,在人皮刺青图案上,那个喇嘛是用什么法器战胜幽浮游灵吗?” “九转经轮!” 我叹气地摇摇头,说道:“只是可惜,那个法器遗留在地面上,我们此刻根本无法上去拿来,消灭杨老头身上的幽浮游灵!” 小丫头一摆手,失魂一样口中不住喃喃“九转经轮”,不时又冒出“钟型岩洞”、“声音”等几个词汇,滴溜溜转着身子,片刻平静下来,面颊露出微笑,稍微捋了一下头发,说道:‘我知道怎么样才能战胜杨老头——不需要九转经轮!” 我大喜,问道:“如何?” 小丫头神秘地卖了一下关子:“你且说说看,成吉思汗的陵墓,有何特征?” 我尴尬地搔搔脑袋说道:“好妹妹,你晓得我是个大老粗,念书又不多,考我就免掉了吧!” 小丫头啐了一口:“你这人啊,平常小丫头小丫头的乱叫,临到关头,便假惺惺地称哥哥了。” 不过此刻实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小丫头假以颜色,顿时严肃地说道:“九转经轮以不断旋转发出声音战胜了幽浮游灵,而成吉思汗的陵墓之上却有一个钟型岩洞,传音效果良好,很显然,幽浮游灵只能以某种音波频率控制。聪明的古人老早就发现了,所以特意修建了这个钟型结构的岩洞,万一成吉思汗的幽浮游灵苏醒,正好镇压之!仔细一想,原来我一直在奇怪幽冥鬼塔到底有什么用场,这时候才想到,根本不是通往陵墓的入口,而是一根巨大的撞针。一旦在某处敲击幽冥鬼塔,全金属结构的塔身好像一根巨大的琴弦,发出响声,引起钟型岩洞的共鸣,这样就可以镇压幽浮游灵!” 原来这样!我摩拳擦掌,恨得咬牙切齿,杨老头!我终于有机会找你为我的女人报仇了! 我拎起老赵的步枪,检查了一下子弹,对小丫头说道:“等下我们一起冲出去,我会拖住杨老头的。你不用管我,只管逃出去。我会敲响鬼塔,打倒杨老头!” 小丫头吃惊地叹道:“你!” 说说是容易,真实做起来,当真九死一生。 小丫头见我意志果决,便叹气说道:“好吧!” 老赵的尸身不便于带走,我和小丫头就一起把他埋在碎石地下,心中默默念叨:“老赵啊老赵!我和你往日无怨,今日无仇,失手杀了你也非我之心,你不必怪罪我!现在我还得把小丫头完完整整领出去,等日后我见了马克思,再向你赔罪吧!” 我向老赵坟墓鞠一个躬,拉着小丫头头也不回地冲到裂缝出口,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四下侦察,杨老头在哪里呢?我正暗自迷惑中,忽然头顶哈哈一声狂笑,他竟然一直攀在裂缝之上,等待我们自投罗网! 杨老头脑袋被烧焦,眼球牙齿尽外露,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浑身鲜血,当真如鬼魅一般。他居高临下纵身一跃,我猝然不及被扑到,步枪顿时丢得远远! 我大骇,拼尽全身力气与之搏斗。不对,之前即使加上步枪和小丫头的协助,我也只能与其勉强打个平手,那快如闪电的动作我根本无法应付。然而在了此时,那挥拳慢得好像打太极,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了,我也受过幽浮游灵的感染,也获得了这种可怕的力量,却没有失去神智而已。 顿时我信心大增,大打出手,拳脚相加,打得不亦乐乎。而且我受过一整套完整的职业杀人技巧训练,出手又准又狠,不仅如此,我在体型上也比瘦小的杨老头占优势,一时间我竟然压制住了杨老头。 其实我心中还不能放下小丫头,借着眼角余光,瞟见小丫头远远地逃进出口,心中稍微宽慰,这个女孩毕竟是把握大局的人。哪知这么一疏忽,杨老头脱开我的纠缠,飞奔小丫头那边! 我心中大急,撒开腿也追上去,到了幽冥鬼塔那边,杨老头倏然停住,原来他的目标不是小丫头,却在此处有何阴谋? 杨老头哈哈大笑,冷不防从死人堆里面掏出一个包裹,徒然扔过来,掉在地上嗤嗤冒着火花,我脸色大变。以引信燃烧速度,我是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出口那里,半途就会被因爆炸而塌方的岩石砸死。思虑间,杨老头已经逃往出口,他比我近,自然可以脱身! 我灵机一动,捡起炸药包就扔到幽冥鬼塔里头,方向外迈开两步,轰得巨大的冲击波几乎把我掀翻。借着冲击波的推力,我前脚追上杨老头,一把抓住杨老头,我一定要拖他到小丫头逃出成功! 但是背后先是一阵嗡嗡的响声,越来越响,俨然是一百架歼七同时打开发动机,在我耳边震撼!我随着音波浑身发抖,无力地松开杨老头,捂住耳朵,向后探望。 我把炸药包扔到幽冥鬼塔里面,无意中敲响了丧钟!那幽冥鬼塔是一根巨大的琴弦,把声音传到顶端,扩大无数倍,向四面发散,撞击到钟型岩洞里面,终于引起共振,产生可怕的音波。 那杨老头跳舞一样地浑身抽筋,原本口鼻耳器官处冒出鲜血,血如泉涌,慢慢跪倒地上。我也只觉得浑身越来越无力,依靠强大精神意志支撑着往出口走去。寥寥数十米,我便无法支持,腿脚一软,正要弯倒时候,一双纤弱倒小手搀住我,搀着我往出口去。 小丫头把我拖到巴特尔休养的那边,我无力地躺下,五官鲜血淋淋,强大地音波把我震得七孔流血。小丫头撕下衣服的一角为我擦拭血痕,我说道:“谢谢!” “你救了我好几次,难得我救你一回呢!” 小丫头露出顽皮的笑靥。 晚上放出本部结尾。 ** 二十二 尾声 我躺在地上休养了半个多小时,力气渐渐回复,吩咐小丫头照看好巴特尔,然后自己转身来到把王玟琳压倒的巨石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面色平静,合着眼睛,长长的头发散开披在地上,似乎不是离开了我,而只是睡着了一般。 背后响起了一串清晰的脚步,我叹气道:“我不是叫你照顾巴特尔吗?” 小丫头说道:“他已经清醒过来,说让我过来看看你,怕你太伤心了!” 她无措地搓搓手,低声说道:“对不起,你和玟琳姐这么好,却因为我的缘故,生生分离!” 我摇摇头,说道:“不怪你,人是讲究一个缘份的,我和玟琳毕竟有缘无分。” “那么……”小丫头嗫嚅,“我和你……” 我听小丫头支支吾吾,猛然间天摇地动,顿时脸色大变,难道杨老头没有死透,又拿炸药包来攻击我们?片刻我醒悟,脆弱的火山口终于承受不住数次爆炸的猛烈冲击,即将爆发! “快走!” 我冲着小丫头大喊,后者惊慌失措,瞟了我一眼,旋即跑开。 我抚摸着王玟琳的脸庞,凑上前低低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先走了,以后我们还会在一起的!” 我扯下她的一段头发,塞进口袋里,转身就追向小丫头。我知道,玟琳一定会要我这样做的,活着永远比死更好! 巴特尔身受重伤,行动不变,我把他扛在肩上,与小丫头一起循着进时留下的荧光轨迹逃跑。幽浮游灵在我体内的影响还存在,即使背负着一条百多斤重的大汉也是健步如飞,小丫头竟然有些跟不上。我们一起冲出洞穴,外头已经夕阳斜下,王二正担忧地四下里踱步,见到我大喜:“老猪,你终于出来了!咦,其他人呢?” 我一挥手:“先不要管!火山爆发了!” 留守的几个人脸色一起变掉,慌慌张张地就夹着我们跑到营地里,幸好王二这家伙会开车,众人窜上一辆卡车,把能丢的东西统统扔掉,飞速赶时间逃离。王二开车状若疯狂,车上颠颠簸簸,不过半小时就冲出砧子山一公里开外,只听背后轰隆一声震天价地巨吼,我回转头,砧子山喷出冲天火焰,仿佛一颗原子弹爆炸的瞬间,浓烟滚滚,乱石飞溅,灼热的岩浆勃勃溢出,顿时把砧子山化作一团火海。夜幕之下,甚为壮观。却在同时,有无数半透明状的人形纷纷扬扬飘上天空,被这片奇异土地上拘禁的灵魂终于获得自由! 然而我痴,呆呆凝视着火山的绮丽,直到一只小手擦拭我的眼眸,我才觉察我哭过了。 “谢谢!” 再见了,我的爱人! ** 原稿 燕园血魅 二十三 我焦急地在教职工宿舍外踱步,不时借着白水房间门缝里透出的昏暗灯光打量手表。 “……三、二、一,到!” 我迅即挺立,大踏步来到白水房间门前,手指轻轻一碰,竟然没有锁门,应是白水预备等待我,于是毫不犹豫地推门进去,大声叫道:“白……” 然而我却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剩下半个“水”字,硬生生吞进肚子里去。白水正**上半身,下面只着一条白色短裤,前面是一盆水,手中拿着毛巾,惊慌失措地转过半个身子,用毛巾遮住胸部,狠狠盯着我。我先是一呆,眼睛不由自主地凑上去上去。 白水个子高挑,腰肢纤细若蜂,甚是好看。她是东北人,皮肤犹如新雪一样的白皙。自从脱离了以前风餐露宿的艰苦野外考古生活,这几个月安定下来,身子丰腴了不少,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但白水性情激烈,那容得我这般色咪咪地盯着她的身体看,当即一手抱胸,另一手端起水盆,毫不客气扔过来,大骂道:“流氓!你滚!” 我叫这女子的白嫩的娇躯迷住,以前部队里训练的反应不知道丢哪里了,顿时叫女人的洗澡水淋了个浑身湿透,那毛巾、肥皂等家么雨点般地飞过来,打地我落荒而逃,狼狈不堪地跑开教职工宿舍,好惨!借几本书都会有这般下场! 自从内蒙古原始遗迹考古队全军覆没之后,我们退回巴特尔的蒙古包,在里面白吃白喝,一直熬到政府救援队过来。由于事情太过于玄奇,文革教训在先,我们不约而同选择相似的借口——忽遇火山爆发不幸遇难。 考古队解散之后,白水结束实习,返回母校北京大学留校任教。王二这二流子又四处溜达了,我无依无靠,天下之大,竟不知何处安身。白水出于对我与玟琳心存内疚,主动叫上我,一起来到北京。正好学校里面的一个锅炉工师傅退休了,在她的介绍下由我顶替。 干锅炉工这活,每日不过铲几把煤,以我的体力而言,何足道哉!闲时我穿戴整齐,偷偷溜到大学生们上课的教室里旁听,听了不少课,终于还是选中自己的老本行地质和考古方面。白水为了补偿我,渐渐取代玟琳来照顾我,平时多有来往,见到我好学,又没有图书馆的借书证,便约定时间叫我来取书,哪知便遇到这般尴尬的局面。我懊悔的想,唉!以后大学里面也混不下去喽! 我回到简陋的斗室,同事一个老锅炉工见到我满脸颓气,大笑道:“我说过,凭你这小学没有毕业的儍大兵,有资格去和人家堂堂大学生搞对象吗?看看,如今这下场……” 我勃然大怒,要不是看老家伙年纪一大把,老早就加以老拳。 老家伙姓舒,自吹是旗人,而且是红顶子的。我时常耻笑他:“还旗个屁,一句满语不会说,一个满字也不识,有你这般旗人吗?” 舒老头这时就会老脸一红,讷讷走开。 我蒙头大睡,第二天五点起来,按我的习惯,必定是绕学校跑步一圈,想不到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倾盆大雨,只得在锅炉房练蛙跳一千下,保证身体时刻处于紧绷状态,不至于松弛。到了下午,干完活正在斗室里休息,忽然舒老头喊叫道:“老猪,有人来看你!” 我一骨碌从**爬起来,心中暗暗纳闷,我又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在北京,是谁呢? 却见白水拎着一把湿淋淋的雨伞进来,左手捧着一捆书,右半边衣服湿淋淋的,像是为了保住书不至于淋湿。我正要开口说些什么,白水便虎着脸说道:“昨天就饶你,想必也是无心之故。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呢?” 我说道:“不早啊,正好八点整,一秒不差。” 白水愕然,说道:“我以为以国人散漫的个性,必定还会拖拖拉拉半个小时,哪知你哪么精准。” 我哭笑不得,我当过兵的,又打过仗。这时间可是一分一毫都不许差,否则就是怠误战机,枪毙的大事! 白水把书丢给我,斗室里没有凳子,就坐在床沿。我把毛巾取来,供她擦拭头发。以前白水还想为我收拾房间,满打满算,以为我们男人定是邋邋遢遢。方进入我的斗室则大吃一惊,里面整理地干干净净,物件虽少,各有位置,那**的被褥,更是迭得方方正正,状若豆腐块。我当兵近五六年,习惯哪是这么容易改变的。从此白水便断绝了念头,只叫我好好看书: “你这人啊,年纪也不小了,除了力气大,刨土和放炸药包以外,也得学点本事,不然将来一事无成怎么办?以后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玟琳姐不在了,我代替她来看管你!” 明明白水年纪比我小,却老是喜欢摆出一副大姐的模样,刻意在模仿玟琳。想到玟琳,我心中黯然,倘若她真的还在,我们此刻就卿卿我我的在一起了。 白水和我又叽叽咕咕聊了半天,蜚短流长,见雨水渐止,便向我告辞:“我先走了,还有课得去上。有空我亲自会来看你。但你绝对不许再来找我,知道吗?” 我哭笑不得,这便是后遗症。 白水从床沿站起,小蛮腰一扭,薄薄衬衫飞起来。秋老虎厉害,白水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挨雨淋之后湿湿贴在身上,清晰可见,甚至文胸上的纹路都一清二楚。我不敢再盯下去,惟恐她发觉。 “等等!……” 我徒然叫道。 “嗯?” 白水转身,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我。 我伸出手臂,颤颤悠悠指着她的背脊下靠近臀部一块。在蘸水的白衬衫下非常明显,上面有一只血红色的手掌印。 “这是什么?” 小院子:那那个“我”以后不就是超人了 回复:本书不会有无敌、种马、yy等庸俗情节。 ** 二十四 白水脸色顿时大变,顾不得女儿家的羞耻,当即掀起衬衫,那手掌印鲜红若血,掌纹清晰可见,在雪白的背脊肌肤上,妖艳地闪烁。 白水又气又羞:“哪个无聊之徒的恶作剧!” 她素知我为人一本正经,倒是不会怀疑到我头上来。 我知趣地打来水和肥皂,白水恼火之极,直接在我的斗室里面却清洗,却怎么擦拭都不会退色,渐渐地发现,这不是染料,而是犹如胎记一般的痕迹。 白水颓然丢下肥皂,转过头来,额头汗水涔涔,沾湿了头发,贴在脑门上,惊惶看着我询问:“你,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 “就在刚才——你转身的时候。怪了昨天我还明明看到你身上很白,一点瑕疵也没有。怎么在今天就忽然长了一只血掌印,邪门!”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摸摸看吗?” 白水稍一犹豫,然后点点头,撩起衬衫。我探手过去,细细摸索,感觉不像是人类女子细腻柔和的肌肤,就像一层软皮革,触觉极为不舒服。我拿自己的手和血手印比划一下,手掌纤小,手指纤长,似乎是女人的掌印。 突然门外舒老头进来,叫道:“老猪……” 白水自己掀起衣服,我正在里面探索,在外人看来,行为极其暧昧,那舒老头哈大嘴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白水脸皮顿时红得象烧热的煤炭,急急忙忙跑出去。 舒老头这时才合上下巴,嘿嘿**笑:“小老弟,看来你本事不小,居然弄到了一个大学生。不过胆子未免忒大了,大白天就干着调调。啊哈哈!” 我懒得理睬这猥琐老头,想到以白水好面子的个性,教人瞧见这般不好意思的一幕,定是好几天都不敢再见我。正无奈地叹气,忽眼角余光瞥到白水落下的雨伞搁在床沿,拎了起来,犹豫是否寻机送过去,半晌我咬咬牙:“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爽快干脆,哪婆婆妈妈的!” 于是我飞快地赶到白水寝室,呼喊一番,无人应答,再询问旁边的邻居,说道也是不曾发现白水回归。我暗暗纳闷,拖着雨伞转回。此刻天色渐渐黯下来,未名湖畔一个长挑的女子身影徘徊,看身形似乎就是白水,我高兴地一面迎上前一面打招呼:“白水……” 我笑容蓦地僵住,看到白水脸色惨白惨白如抹上了一层白垩,目光呆滞,口中含含糊糊,念叨着什么词句,像个提线木偶一样,摇摇晃晃走向湖中,渐渐地湖水淹没了鞋子、裤管,也是毫无知觉往深处前行。 不好!白水要寻死! 我丢下雨伞,慌忙冲到湖里,拦腰抱住白水。虽白水不住挣扎,哪敌得过一个大兵的力气,便叫我扛在肩上架回来,然后平放在湖岸的椅子上,连连敲打了她几十个耳光,大声呼喊:“林白水,林白水!快回来,快回来!” 白水倏地打了个激灵,猛然张开惊恐的眼睛,失声问道:“我怎么了?” 我松了口气,无力地坐在椅子上,说道:“我看你好像丢魂了。” 白水用手捂住额头,支起半身,慢慢说道:“我不知道我怎么了,只是刚才从你那边离开之后,就变得迷迷糊糊,什么都不记得,醒来时候就在你身边……我出了什么事情?” 我面色凝重,说道:“我怕,你是中了冤鬼的诅咒,要你拿作替死鬼!” 白水张惶不已。 我继续说道:“在我小时候,淮南一个农村里,一个年轻寡妇和下放的知青通奸,事情败露后寡妇受不了侮辱,投河自尽,捞起来的时候死人都开始发胀,就草草葬在乱坟岗上。有一天,一位大娘路过乱坟岗之后,身上显出两道血指印,晚上忽然发疯,口中胡说八道,似乎就是那个寡妇的语气。后来趁人不备,竟然上吊自杀了!村里的老人说,这是寡妇要下地狱,就找个替死鬼投胎。” 白水纤瘦的双肩颤动不已,可以依稀看到她浑身颤栗,张惶惊恐,平时那作风大大咧咧的清爽女孩子消失地无影无踪,猛然抱住我,哭哭啼啼:“我怕我怕!我不要作替死鬼!” 我一怔,只好想哄小孩一样安慰,心中暗暗奇怪,我见过的小丫头在成吉思汗陵墓中冒险时,英姿飒爽,纵然一时遭到挫折,也不至于如此孤立无援的畏惧。我轻轻拍拍她的背脊,说道:“好好,不怕,不怕,有我在。” 白水低声抽泣:“我知道你在心里笑我,笑我胆小,可是我真的怕死了。以前在那座山里面我遇鬼又遇幽灵,我再也不想碰到这些牛鬼蛇神!” 我嘎噔一下,原来白水便是在那里留下阴影,我便正色说道,努力让她有信心:“白水,不要紧张,事情总有解决之道。你安静下来,仔细想想,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白水渐渐地镇定下来,凝神思虑,慢慢回忆:“好像就是从今天下午开始,刚在下雨的时候,我正好闲着,顺便把书送给你。走到未名湖边的,隐隐感到背后有人跟着,我回头看却没有任何人。于是心中害怕,加快脚步跑到你这边。” “虽说是下雨,大白天的就有冤鬼跑出来,邪门啊!再说,再说,听说北京大学以前是一个皇家园林吧,福贵之气很重,照理不会存有冤鬼幽魂,莫非发生了什么奇怪的重大事情!” 猛然,我一震,和白水不约而同地喊出一个名字: “老舍!” ** 二十五 我念书不多,除了课本和语录,其他读过的书屈指可数,老舍的作品没有碰过,但听说他的名气很大。当日白水初带我游览校园,途经未名湖畔,就指点该处乃老舍跳湖自杀之所。那时还叹息不已,为何不像巴金茅盾一般挺过来,所以记得清清楚楚。当一想到溺死鬼寻替身,脑子不加思索地就弹出老舍字样!(注:历史上老舍是在太平湖自杀身亡,本文为了小说情节的需要,移到了北大未名湖,读者请勿误会。) 白水簌簌打了个寒颤,眼光移往未名湖,此刻天色转暗,湖水远处一团漆黑,弥漫着一股未知世界的黑暗恐惧气息。她努力睁大眼睛,似乎就能穿透历史的屏障看到: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夜,文革的炸药包已经绽放它最初的可怕威力,老舍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面一根又一根地抽烟,烟蒂堆满了整个烟灰缸,不少都落到木桌上,烧出一个个小洞。作为一个文人,他无法忍受这种压抑的气氛,毅然决然地步入湖水深处,杀身成仁! 稍微思虑一番,我心中却又暗暗纳闷起来。大人物归天后,鬼神有灵,气魄也当大地紧,譬如关帝作了武圣,尉迟和秦叔宝成为门神,顶不济当,好歹也是城隍一类的,如老舍之身份,死后起码也升入文曲星级别,哪会这么小气,居然寻自己的学生作替死鬼。 白水转身面对我,脸有惧色,说道:“恒淮大哥,我们回去吧!” 我点点头,说道:“我送你。” 两人踱步于北大幽静的校园内,不少路灯损坏,因官僚主义发作,尚且来不及修,有的地方黑咕隆咚一团,不免为这个前皇家园林添了一笔不详之色。我送白水到了寝室,她打开电灯,为我泡了一杯水,随意聊了几句,看天色不早,我不便再呆下去,站起身告辞:“我先走了,若是有什么事情,来叫我即可,或者告诉舒老头也一样。他会转告的。” 我站起的时候白水还坐在床沿,满脸惧色,待我转身到了门口,她忽然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后腰,哀求说道:“你不要走,我真是害怕的要命……” 我低下头,女子的脸上有种悲凉的哀怨,无限留念的遗憾,刹那间不由得与玟琳过世前的表情重叠起来。 我不是傻子,怎能不懂白水的心思呢? 于是电灯按灭的时候,**霎时迸发出来。我大吃一惊,白水明明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处子,放得很开,后来渐渐觉得她有种自暴自弃,或者说满足临死前愿望一样的做法。 我素知其好面子,纵然心中喜欢,也不敢表现出来,甚至会故意装出凶巴巴的模样惹对方生气,这样也是为了多接触一会儿。我多次救过她之后,其实心中暗暗有了感觉。加上玟琳因她过世之后,更有一种以身相许的味道。只是她为人不如玟琳大方,显得有些小气,迟迟不敢表示,我则是长期陷于玟琳的怀念中,对她更多视而不见,直到此刻才发觉! **过后,白水又惊又累,已经睡熟,象一只章鱼一样紧紧缠住我,不肯放开。她个子本来就高,再加上我一个,狭小的床铺越发拥挤。我心中正在思虑,究竟该怎么才能帮助白水。到北京城里寻几个道士和尚作法事?一来文革刚过去不久,哪有那么容易找到,再说,学校肯放进来吗?那么只能我自己想办法了,我又不知…… 忽然心念一动,北大图书馆不是号称中国最大,藏书最多,说不定就藏有这些破邪除魔的书籍,估计文革时候可能会丢掉一些,现在应该陆续要回来了吧! 主意已定,我便抓紧时间休息,然后挨到凌晨四点醒转,费尽心思不至于吵醒又能脱开白水。万一早上被她同事看到,这破鞋和流氓的黑锅,我们是背定了! 我摸黑在她房间里搜罗一番,偷走白水的图书馆借阅证,先回家梳洗吃早饭。八点一到就跑到图书馆,那门卫向我要借阅证,我拿出来飞快晃晃,又塞进去。上面贴的可是白水的照片啊!门卫见我衣装整洁,看年纪以为是学生,倒也不细究。 我在偌大的图书馆里面四处找寻,心想这些封建迷信的书籍,能保留下来的定然放在古籍部,果真找到一些,拿出一看,顿时傻眼,又是文言文又是繁体字!我硬着头皮看,囫囵吞枣看了不少,中午时分去吃饭,路经档案馆,心念一动,那老舍有什么留下呢? 于是下午冒充工作人员偷偷溜进去,哪知不晓得档案保存方式,看着别人,费了半天才学会,摸出老舍的档案。当年老舍去世之后,有三人自称亲**捞了老舍的尸体,分别是片警郝希如、朱军和修理厂工人白鹤群。怪哉,死一个人,怎么有三个人号称捞出他的尸体呢? 我看时候也不早了,一整天都不搭理白水,一定着急的要命了,于是我先赶到白水的寝室,哪知门开着,人却不在。她的邻居说道:“你是不是那个和白水搞对象的?” 我难得老脸一红,随后心底一沉,那人说道:“白水发了很厉害的高烧,送进校医院了。她虽然很瘦,但身子一向很健康的啊!” 我转而去了校医院,打听到白水的病房,正由她的同事照料,见到我纷纷说叫白水对象来照顾。我无奈地摇摇头,白水实在是个不擅长把东西藏在心里的女子啊!一发烧说胡话,嘴里喊的都是我名字。虽然地位悬殊,幸好当年鼓励大学生和工农子弟兵结合,我这个前工兵和现锅炉工,不至于受到歧视。 白水得了很严重的感冒,病情暂时控制下来,须得住院观察几天。现在没有什么人生病,病房里面只有我们两人。我没钱买床位,只能趴在她病床的床沿休息。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感到背后冷嗖嗖的凉意,徒然张开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今夜月明,皎洁的月色之下,晨间白水换下的衣服,直挺挺地悬浮半空之中,月光穿透薄薄的衬衫,衣服内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仿佛是一个透明人穿上了她的衣物,一步步缓缓走出去。 鬼附衣! 今天终于离职了 ** 二十六 传说鬼没有实体,若是显身,必须附着在某样物件上,沾满生人灵气的衣物最为理想。这恶鬼想要作甚?如今想来,白水这场大病来得也是莫名其妙。她虽然身材瘦弱,可是体格健康,纵然在内蒙古草原那般恶劣的环境下,风餐露宿,亦是同我这受过特殊训练的士兵一样坚持下来。 鬼附衣浮在半空,慢慢移向房门,空空如也的袖口鼓荡空气,吱啊一声打开门锁,穿过房门。我悄悄跟在后面,惟恐教它发觉。 深更半夜,校医院的走廊静悄悄,十五瓦的灯泡放出昏暗的光线,照射一件衣服浮在半空,感觉尤为妖异。鬼附衣移到大门口,外面值班室医生视线叫窗户遮住,只瞧见一个白色的衬衫,站起来喝道:“什么人,半夜……” 我只听到噗通一声,可怜的医生,怕是吓昏过去了。谁看到这样一种鬼魅的状况能不害怕?纵然是我,不过壮大胆子,面前跟随,其实双脚直在打哆嗦。 鬼附衣飘荡在北大幽静的校园里面,幸亏此刻正值夜半,几乎没有什么人在外徘徊,否则看到一件浮在半空的衣服,后面又偷偷摸摸尾随着一个男人,这番景象实在离奇! 鬼附衣渐行渐远,竟来到了未名湖畔,我心头一紧,果真是老舍的冤魂在作怪,只是这般折腾白水做啥,干脆迷地她跳河上吊,岂不更加简单? 未名湖畔花圃上流连着鬼附衣,倘若从远处观察,似乎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的高挑女子趁夜色赏花,近看实着一具无头无手无足,悬浮在半空中的鬼物。 以前我曾经听家乡的老人们说起过,鬼魂因没有实体,所以只要拿走它附身的物件,就不得不驻留在原处,无法离身。老子连横行数百万年的幽浮游灵都轻松干掉,难道怕你这一介小小鬼魂?我咬紧牙关,猫腰蹿出花丛,扑向鬼附衣! 我飞身掠过,已将白水的衣物抢在怀里,转身倏地眼前景象一变,明明是黑夜,怎地一下子到了白天,我奇怪地四下里张望,周围雾气浓密,原处隐隐约约有个人的影子,于是凑上去,看到百花丛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居然穿着满清时代的衣物,手中捧着一只绣花鞋缝纫,我问道:“姑娘?” 连叫几声,都没有反应,莫不是聋子?我伸手探过去,不料就穿透了她的身子,不禁一怔,这只是幻觉! 我正在发呆,那女子忽然放下绣花鞋,高兴地站起来,害羞地看着我后面。我立即回头,后边站着一个男人,大吃一惊,猛然后退几步,顿时醒悟,不过幻觉,何必紧张! 男子个子超出我半个头,相貌英俊,唯一不爽的是一个大男人拖着一条辫子,十足的猪尾巴一般,难看之极。他拉住女人的手便说起绵绵情话来,但见嘴唇蠕动,声音绝无。渐渐地男人动作幅度大起来,争吵什么,神情激动,倏地扔下女人,拂袖而去。 那女人顿时软倒,掩面流泪。我摇摇头,男女之事,毕竟不能强求。这时,又涌来一帮人,看服饰似乎是看满清电影时常有的太监,不由分说,捂住女人的嘴巴就架起。我正要追上去,忽然脚下一绊,猛然张开眼睛,天光大亮,刺得生疼,耳边有人叫道:“起来,起来!” 面前正是舒老头,古古怪怪地盯着我看,面有讥色:“昨夜我见你不回来,还以为又去大学生对象那里乱搞,怎么?被赶出来了?” 我勃然大怒,这乌鸦嘴吐不出好东西来,倒也懒得理会。此刻脑袋里糊里糊涂,昨夜我不是追踪鬼附衣,正拿着了,然后就看到满清的那女子,最终怎么睡到了花圃里?此刻手中抓着白水的衣服,莫非我也叫鬼附衣迷住了?于是瑟瑟打了个寒颤,赶忙在身上四下里查看,幸好!连根毛也没有多! 我先回到寝室,吃过早饭,干完活之后就去探望白水,在医院里我就听到悄悄流传着一个可怕的故事!医院里有鬼!昨天值班医生就看到一个无头无手的女鬼…… 我哭笑不得,摇摇头。 白水依旧昏迷不醒,趁人不注意,我偷偷检查了她背后的血手印,只见越发鲜艳,似乎白水的全部生命力都注入里面。我不免更加忧郁,无可奈何地回去,舒老头见我不快,问道:“女人如衣服,何必在意!” 我突然问道:“你是老北京?” 舒老头洋洋得意:“不是我吹牛,我可是正宗的正红旗,要是到清朝年间,起码还是个贝子……” 我懒得听他吹牛,大声喝问:“我问你,既然你在北京呆了这么多年,这北大燕园,可有什么邪门的地方?” 舒老头一拍大腿,兴奋地说道:“哈,你这可是问对人了,举凡北京城,就属我舒老头最通风水!话说帝王之气历来轮流转,之前长安洛阳,慢慢轮到了燕京城,做了元明清三朝六百多年,终于也渐渐显出衰败之气,单不说天启年间的天灾,到了清朝中叶,邪气开始盛起来。据说燕园,乃是京城邪气之源,乾隆皇帝命最崇信的和珅建宅镇邪。哪知乾隆皇帝一驾崩,继位的嘉庆不知该典故,贪图和珅的银子,硬生生地把和家抄了,从此邪气开始发散,清朝也终于撑不下去了!到了民国年间,那司徒雷登虽是一个洋人,却从小长在中国,精通风水,企图建校以正气压制邪气。特意在未名湖——邪气之源模仿通州燃灯塔,建起了如今未名湖畔的博雅塔!燃灯塔属火德,邪气属于水德,自然镇压住了!不过文革年间正气破坏甚大,我看也渐渐压制不住了!北大怕有萧墙之祸!”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问道:“那为什么邪气属于水德呢?” 舒老头解释道:“我们居住的人间本没有邪气,都是从地下的冥界蔓延上来。土地有绝缘邪气的功能,所以我们要把死人埋在土里。但是水恰好是邪气良好的导体,尤其遇到阴雨天,雨水满布大地,正是邪气最重之时!” ** 二十七 尾声 那天也是下雨天,白水又途经未名湖…… 我忽然一震,问舒老头:“你说未名湖乃是邪气之源,那么你可知,若是有人跳湖自杀之后,会不会变成鬼魅,专门候在湖里等待替死鬼?譬如老舍!” 他猝然不及,失声道:“老舍!” 一个已故作家,何必大惊小怪。 他慢慢镇定下来,难得说道:“哦,老舍,我倒是知道一些情况。我以前看到过他!” 舒老头说道:“老舍本名舒庆春,也是满人,算是我的本家。他父亲是个护军,战死在八国联军入侵的炮火中,他本人便是一个大儒,正气凌人,怎么会死后化为厉鬼呢?” 我冷笑一声:“我已经明白了!” 下午,我拎着一块牌子,背了一把铁锹就跑到未名湖边的花圃,先把牌子插在花圃边,上书:修缮当中,请勿打搅!然后毫不客气地蒙头挖土。北大历经文革浩劫,迄今尚未回复元气,人手缺乏,加之官僚主义作风,居然没有对我这个伪花匠的做法提出异议。纵然就是有人敢,我这个干多坑蒙拐骗的家伙自然经验丰富,一瞪眼,理直气壮地叫道:“是校长让我做的,你去找他来!” 我在花圃里到处打野猫子洞,挖了半天,直到天色昏暗,亦是毫无成果,不免有点泄气,啃了一个馒头后,又抓紧时间趁着日落余辉干活,忽然铁锹碰到咔嚓一下的声响,我心念一动,忙不迭地丢下铁锹,用手小心翼翼地拨出一根骨头,拿在手里细细打量。这骨头发黑发脆,以我的经验而言,正是一根人骨! 我四下里张望,见没有人,便慌忙拔开土层,把一根根人骨捡起来,仔细数了一遍,确认没有缺失,就丢进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里面,洗干净手。我事先已经打探清楚了,连夜跑去蓟县。这蓟县位于天津北部,距北京大概一百公里左右,我一直折腾到第二天中午才赶到下属的刘村。在乡亲们指点下果然看到一个和家墓,于是把尸骨埋进坟墓里面,烧了一把纸钱,默默祷告:“尘归尘,土归土,你既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我业帮你达成了心愿,你就不要再留念尘世!” 我转身离开,走了半里地回头看去,北方的平原一览无遗,回头瞻望那和家墓,坟头残余的纸钱青烟袅袅,似乎像在我致谢。我叹了一口气,马不停蹄地赶回北京,白天搭车比晚上容易多了,约莫傍晚时分,我就回到了北大校园,满面疲惫之色,顾不得休息,填了两个包子就来到校医院探视白水,那白水的同事骂道:“你这家伙,居然还是白水的对象,这一整天混到哪里去了,白水都醒转了!” 我心中早已知晓,但是还很高兴地再次反问:“醒了?” 未待后者回答,便闯进病房,白水正直起半身由护士喂饭,瞧见了我,面色依旧惨白,嘴唇发紫,神色却好了不少,向我微微点头致意。 我接过护士的饭碗,说道:“我来吧!” 护士见我常来,晓得我和白水的关系,倒是没有拒绝,忙自己的去了。我一边喂白水饭,一边和她聊天。 白水说道:“真像做梦一样啊!昏迷之中,脑袋总是昏昏沉沉的,似乎看到一个穿过去清朝服饰的一对男女相爱,最终分离的惨剧!” 我说道:“或许是真的吧!” 白水咦地问道:“这场高烧来的实在突然,我醒来时,已经过了好几天,掀开衣服一看,那血手印居然不见,是不是你弄没的?怎么做,快跟我说说?” 见我笑而不语,顿时白了我一眼,哼哼哈哈:“不说也罢,你这人,最喜装神弄鬼!” 其实事情很简单,但是我们都被老舍这个意外的因素混淆了。燕园古时候是和珅的宅子,后来和珅倒台之后,他的儿子丰绅殷德也跟着倒霉,被发配到乌里雅苏台(今蒙古首府乌兰巴托)充军。他的妻子乃是乾隆的女儿,十公主固伦和孝公主,两人感情很好,却面临生离死别,固伦和孝公主要被强行带回宫里去,不从,便跳湖殉情了,然而她的尸体却怎么也捞不上来,为此砍了好几个太监的脑袋。 其实固伦和孝公主尸体陷入淤泥当中,古时候未名湖远比现在大上好几倍,日后渐渐淤积成为陆地。她心怀丈夫,一直阴魂不散,正如舒老头所说的,水乃是阴间的媒介,那场大雨,雨水渗入泥土,使得她的阴魂附上了白水。 那天白水挨了一场雨淋,身子不佳,意外叫邪气入侵,终于生病,倒不是固伦和孝公主的鬼魂故意如此!她本想借助白水回到和家安葬之处,但在后者生病后动弹不得,只得附身着衣服回去,终于被我发现。我听舒老头讲解之后,忽然想起看到的书上有类似记载,顿时醒悟,这才马上把尸骨挖出来,送到和家墓地,让她安息。 至于老舍,则是意外的发现,这件事情对一个人说。 “舒老头,我觉得,老舍还没有死!” 舒老头脸色大变,惊恐地说道:“你怎么说?老舍不是在十几年前叫几个人把尸体都捞起来了嘛?” 我慢慢说道:“根据资料记载,老舍的尸体却是给三个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捞起来的,他们的证词互相矛盾,不禁奇怪,但是死人的事实倒是相信了,其实,在里面掩盖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我读书不多,但是当兵时候学过一点兵法。在军事上,常用散发大量错误信息掩饰真实的信息这种手段来误导敌人。三个人的证词虽然都相互矛盾,但都证明老舍死掉,这样恰恰加强了世人认为老舍已经死掉的印象!三个人中,两个是警察,在文革那种混乱的时候,弄一具死尸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加上若当时有人故意包庇,那么老舍的金蝉脱壳之计完全可以实施,或许,老舍如今就像你一样安逸地生活着!你说,是吗?” 舒老头从最初的惊愕转为佩服,点点头,微笑道:“或许吧!” 我笑而不语,今后我只需考虑白水的事情即可,头痛的是,我的工资收入远远不如她,我配吗? 进入三江阁推荐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下礼拜持续更新,休息天也更新! 又, [精华]作者你好,看样子你对风水有很大的研究,我也有些兴趣,不知道可否发几本这方面的书看看。天地龙魔 在下看了一些风水的书,感觉迷信的成分特别大,所以将在本书中以独特的角度解释。下部《明镜秘史》,大明朝的秘密! ** 原稿 明镜秘史 二十八 眼前的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特制的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位先生,您似乎对它很感兴趣!” 我点点头,不假思索地开口说道:“嗯,我记得小时候不知道在哪里看到了类似的铜镜……” 我忽然一怔,猛然抬起头,对面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少见的穿着西装,再听他口音,颇是古怪,不像中国人士,于是疑问道:“你是?” 那人微微一笑,伸出手自我介绍:“哦,我就是本次文物展的举办人——户川夏也!” 我当即脸面变色,妈的,谈了半天的家伙居然是个日本鬼子。虽然我家在抗战的时候没人死在鬼子的手里,但是看多了鬼子的暴行,甚至五六十年代鬼子的毒气弹和细菌仍然祸害人间,不免更加恨之入骨。尽管现在是中日关系蜜月时期,我亦是免不了讨厌日本人! 我明显的鄙夷之色自然让户川尴尬不已,白水读书太多,做事瞻前顾后,怕影响两国关系,旋即打圆场,转移话题:“咦,我看这个铜镜过于光泽,似乎不是百年文物?” 户川点点头说道:“正是,这不过根据图画仿制出来的赝品。其实,我是朱明皇室后裔,我家的先人乃永历帝后人。满清派遣大汉奸施琅攻占台湾之后,我先人北逃到日本,意图复国,可惜力不逮兮。如今传到了我这一代,希望能为中日两国和平共处做出一份自己的贡献,所以把家传珍宝都展示出来。” 我哼的一声,单不说几百年过去了,这皇室后裔还有没有意义,且说我是汉王一脉,比他逃到日本混杂了鬼子血统的家伙更加正统。那户川小心翼翼问道:“阁下看到过类似的铜镜,不知是在哪里?” 我脾气大的紧,一挥手,拉着白水就走,丢下一句话:“没有必要告诉你!” 我气鼓鼓地走出博物馆,白水哭笑不得,说道:“一个日本人,他又不一定是当年鬼子的后人,何必发那么大的火?” 我教训道:“当真是妇人之见,哪个鬼子有好心肠?依我看,定是又下了什么毒计,想来谋害我们中国人民。哼哼!” 白水见我气恼,晓得我向来顽固之极,认准了道理就不肯回头,只得遵从我的意思,说道:“好好,我们去看电影!” 别人谈对象,趁着礼拜天不是到北海公园划船,就是去电影院看张瑜主演的《庐山恋》。唯独我们两个特殊,居然跑去参观博物馆。其实白水从事考古事业,我深受熏陶,隐隐也是一个半调子专家了。 于是两手相牵,慢慢踱步在大街上。我们两人中,白水个子高挑,比我要超出大半个头,并肩在一起,女高男矮,够奇怪了!街上无知妇人指指点点,令我心中不快,有时偶然却看到白水偷偷瞄着我,目光里蕴含着女人的幸福喜悦,顿时开怀。也罢,连她也不在乎,我一介大好男儿,怎能介意? 忽一个穿喇叭裤、戴蛤蟆镜、头长发曲卷的小青年撞过来,白水轻轻一喊,我勃然大怒,揪住喇叭裤的手腕,捏得他直喊疼,叫道:“小子,你作甚?” 白水劝慰:“我没有撞坏,他也不住道歉,饶了他吧!” 我哼的一下,松开手,喇叭裤忙不迭地逃开。我叹道:“不说我是个老古板,现在社会风气,就是叫这些受到西方资产阶级自由风潮毒害的青年败坏了,以后迟早惹出大祸!” 白水倒不介意,她本人就爱赶时髦,只是不至于那么出格了,我看她现在就穿着和《庐山恋》里张瑜一样的衣服,笑笑了之。 待到了电影院,白水一摸口袋,叫道不好,钱包丢了!我恍然大悟,原来叫那喇叭裤小子给掏走了。今天去博物馆遇到一鬼子,本想到电影院消消火,钱包又被偷,当真一肚子火,怒气冲冲地回北大。白水不住说道:“算了,里面也没有几块钱,就是电影票丢了可惜!” 回到北大差不多快晚上八点了,我送白水先到教职工楼,在走廊抱了一下就分开,实在不好意思留下来。白水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走进房间,打开电灯,突然一声大叫。 “什么!” 我猛然闯进去,狭小的房间被翻地一塌糊涂,书籍、衣物到处乱扔,似乎在找什么。哪个白痴会来北大这些穷老师家里偷钱呢?我心思转动,问道:“你那被偷的钱包里面,有你的地址?” 白水点点头说道:“我的图书馆借阅证,上面写了。我本以为不重要,补办一张即可!” 我心中隐隐想到什么,暗叫不好,迅即离开白水房间,叫道:“你等下马上来我的地方!” 我的住所离白水寝室约莫一里地,我一路狂奔,果真见到里面有个人影。今天礼拜天,舒老头不在。寻常小偷根本不敢过来,好歹我也是北大一霸。自从前几个月,月月逮住若干小偷,一律先暴打一顿,再丢进未名湖淹到半死。手段狠了点,但是至此贼人胆寒,不敢入内。这件事情我受到广大师生一致赞许,校长还特意发了奖状,白水洋洋得意许久。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直到我拳头飞过来,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加上我就做锅炉工的活,日日铲煤,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逃之夭夭。 我也懒得追上去,这是白水过来,看到我家的一幕,惊奇地说道:“你也遭劫了……” 我没有吱声,捡起那人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 日本人? ** 二十九 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会有哪个小偷拿着这么昂贵的手电来偷两个穷人呢?我脑中顿时闪现出那个名叫户川的鬼子身影!他们似乎在找什么! 铜镜,对,就是铜镜! 刹那间,我把今天遇到的所有事情一一串联起来!户川听说我曾经见过类似的铜镜,就认为其在我手中,急不可耐地派人来盗取!先偷走了白水的钱包,调查我们的地址。哪知人算不如天算,丢了电影票的我们提前回来,把他的人打个抱头鼠窜。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什么铜镜至于那个自称太祖后裔的鬼子这么重要?铜镜而已,明朝的文物并不是很贵重,这点常识我尚且知晓。 在我沉思中,白水已经默默地开始为我收拾房间。当兵的人退伍之后生活一样很简单,实在没有几样东西,片刻就整理好,倒是不经意翻出很多以前的杂物。我拿起一张当年入伍时村子里的推荐表,突然心神一震,我记起来,我究竟是在哪里看到过铜镜的!就在小时候,帮我取名字的那个前清老秀才家里! 这老秀才孤苦伶仃一个人,平常常常受到邻居的我家照顾。他是读书人,便叫我念几个字,在他家里,我就看到过那样的铜镜,绝对错不了! “白水!” “嗯?” 我讷讷说道:“你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差不多该结婚了吧!” 白水张口结舌,想不到我会在这种情形下提出终身大事,顿时脸色一红,扭扭捏捏,嘤咛一声:“听你的,等见见了我爸妈再说!” 我笑道:“岳父岳母自然需的拜会的,只是我却是一个孤儿,没有什么亲人。又想到很多年没有回老家了,我们结婚之前,回我老家一趟,为家人扫扫墓,拜谢一下乡亲,也算有个交代!” 白水见我说的恳切,于是点点头。商量好,过几天,等寒假了再回乡。户川那鬼子倒也知趣,被打了一顿之后不敢动弹,许久不闻消息,我就懒得理会。 过了不久就是寒假,我和白水通过学校买了火车票,再捎上一些北京土产,踏上了回乡之路。一天一夜后在淮南火车站下车,白水满面疲惫,我体恤她,便先休息了一天,落脚招待所。隐隐约约中,军人的本能发挥,我总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四下里却没有踪影,高手! 次日我们赶车几十里地,来到淮南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居仁村。村子似乎和几年前一样,没有什么改变,村头的老樟树还是半死不活。入村就有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子围上来,白水急忙发糖。几个认识我的年纪稍大的小子一边啃糖,一边大声呼喊:“老猪叔叔回来了,还带着一个漂亮老婆!” 村子不大,此刻又是农闲,顿时老老少少都涌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来迎接我,拍拍肩膀说道:“朱家的小子,当初我看你觉得不一般,现在发达了,弄了个漂亮老婆,居然还是大学生,有本事!” 人群中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王二!” 王二立时上来将我抱住,两人开怀一番之后问起情况来。当初王二离开考古队,便回家老老实实干农活,迄今混的马马虎虎。我介绍白水时,她初遇乡亲仅仅显出未婚女子的羞涩,然而面对王二这个熟人顿时闹个满脸通红!王二不禁竖起手指对我赞道:“老弟啊!你高,实在是高!居然有本事骗了个大学生来作老婆!” 乡下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劳作,只有正月里几天才可放松。这次遇到我带着对象衣锦还乡的喜事,哪里肯这般容易放过,一帮大老爷么拥着我去敲诈买酒喝。白水近日极易疲惫,我以为长途旅行后遗,村长让他老婆先安排她去休息。男人们坐在村委会礼堂的地铺上,点着电灯,大吃大喝,酒过三巡,村长的舌头也大了,我向他说道:“老村长啊,这次我回乡,是要圆两个心愿!一来我家里人都过去的早,靠着乡里乡亲接济吃百家饭才长大。我也不算有本事,这次带着对象过来请大家欢宴一顿,当作感谢!二来,我也为家人的扫扫墓了,这么多年了,需的我尽尽孝心!” 村长含含糊糊说道:“做人不忘本,好,好。”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忽然记起来,我家邻居的那个老秀才,他帮我取名字又教我识字,我认他作干爹了。他死了这么多年,还留下什么东西,我替他收拾一下?” 村长细细思量,说道:“好像是留下了一些破烂玩意,都放在大队仓库里面,几十年没有动过了,要不明天我替你开门找找!” 我暗暗记下,心里放松了不少,喝到醉醺醺为止。忽然耳际响起叫喊:“走水了,走水了!” 顿时酒醒,众人也慌忙起来,忙不迭地冲出来,往外一看,却是村西的老仓库方向炎焰张天,喷出几十米高,不少村民都已经拿了水桶打水救火。我心里徒生疑惑,哪有这么巧,我刚得知消息就着火了,又联想到有人跟踪的隐隐感觉,顿时暗叫不好,我一个人人手单薄,此刻也顾不得了,急忙对村长说:“村长,这是有人故意放火! ** 三十 村长一怔,反问:“什么?” 我说道:“仓库本来存储粮食,放火设施构建极好,你看哪有这么巧着火!定是有贼人偷了东西放火转移我们注意力!” 村长当官几十年,毕竟老奸巨猾,一拍大腿叫道:“妈的小兔崽子,恒淮,你叫上村里的几个民兵,带上锄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地,他们跑不了!” 我叫上几个熟识的青年,随手抄了趁手的家伙,一行人急急忙忙搜索。淮南这个地方一片平原,几十里地内一目了然,加上今夜月光明媚,更是显眼,片刻就搜到两个人影狂奔,他们没敢动用汽车,怕人听到动静。 我们熟门熟路,很快追上了这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五个对一个,哪知有点棘手,好几个青年被打得鼻青脸肿,到底仗着人多势众,锄头、镰刀、斧子、铁锹招呼上去,一下子就擒住了。 我们回到村子的时候仓库火灾已经扑灭,大家敲锣打鼓来看小偷。穷人平生最恨贼人,要是劫富济贫也罢了,偏偏还要来偷没有什么钱的穷人,于是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先是被打个半死,然后浸到冰冻的河水里,只是想不到他们也硬气,一声不吭。从他们身上搜出一面铜镜,村长细细看了之后就说:“是老秀才的东西,没有错!” 然后笑嘻嘻地拍拍我肩膀:“恒淮啊,大家乡里乡亲,也不打诳语,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刚问道老秀才的遗物,小偷便过来了?” 果然瞒不住这老油条,不得不和盘托出,唯独在关键处打了折扣,推说这些都是文物,有文物盗窃分子秘密过来偷盗。为自己按了顶高帽子,说到奉了国家的命令前来保护! 托国家这个大后台的福气,村长果然不再多说。令人捆住两个贼人,塞到猪圈。外头天寒地冻,贼人挨打又浸水,此刻已经牙齿咯咯作响,早上起来时恐怕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那块头大的眼瞧我们毫不理会即要离开,终于忍不住叫道:“诸君,请拜托!” 我们都是一怔,听他的口音古怪,像是外国人嚼着舌头说话,不禁疑惑地转回头。躺在地上的小个子明明不行了,挣扎地爬起来,与大块头叽哩咕噜吵起来,一开口说话,众人的脸色顿时变掉。妈的,居然是两个日本鬼子! 村长全家都死在鬼子的轰炸下,国仇家恨下投了新四军,拿刀砍杀了数个鬼子过,一直遗憾没有多杀几个,当即眼睛红了,用力揪起一个鬼子,大吼道:“小鬼子,你们来这里又放火又偷东西,到底有何阴谋,要是不老老实实交代,当心老子敲掉你的脑袋!” 虽然我也异常痛恨鬼子,但是这毕竟不是四十年前,慌忙抱住村长,防止他一怒之下弄死了鬼子们。接下来处理这两个鬼子却麻烦了,以我所知,若是直接交到县里面,只怕那些做官的只把鬼子当上宾一样,实在太便宜了他们! 我叫青年把激动的村长拖下去,眼珠一转,蹲下对大块头鬼子说道:“你也看到了,我们这位老人脾气不好——当然,他以前杀过不少日本人,再多你们两个也没有问题,所以你们老老实实地交代吧!你们跟着我,到底是为了什么?铜镜?” 眼下的鬼子挨打浸水受冻,远远没有几十年前鬼子那么凶狠硬气,瑟瑟发抖,忙不迭地交代:“我们只是陆上**队士官,退伍后被户川先生雇佣,来中国取回一样属于他的东西。此次就要我们跟着你拿到铜镜,我们得到密报,说铜镜在仓库里,于是我们就拿走了。具体什么秘密,我们实在不知晓!” 我看鬼子满脸恐惧,问不出什么来,摇摇头,现在鬼子的军队不如当年他们的爷爷,脓包之极,好歹两个职业军人,居然叫一帮只受过简单军训的农民干翻。我怕他们冻死,烧了一堆火烘烤,然后派人看守着。一边走回王二家住宿一边寻思,我们里面有内奸。谁呢?在场的十几个人都有嫌疑,村长对鬼子恨之入骨,倒是可以排除,那么剩下还会有谁老是惦记着我? 头痛,困的要死,明天再说,于是挤在王二的**。到了第二天,白水见到我神情紧张地问道:“听说捉了两个日本人,是吗?” 我笑道:“谁要他们要好不好,不送收音机过来,偏偏做贼。” 白水叹道:“你们这些人啊,怕是又要惹出大祸端。” 我和白水商量一下,还是直接丢到县里去算了,正当准备拖拉机进城,忽浩浩荡荡开来几辆本田吉普车,下来一人,正是我的老相识——户川。 户川瞟见我,苦笑一下道:“与阁下交手,我回回处于下风,今次我两个不成器手下不幸落到你手里,我们是否可以开诚布公地商议,把他们换回去?” 我冷冷说道:“这事由不得我作主,请教村长吧!” 我带他去见村长,说明原委。村长对日本鬼子恨之入骨,但是好歹是官员,晓得时移事异,如今社会,打死几个鬼子可是犯法的。于是答应户川和解,开出的条件当真漫天要价,反正村子里缺什么就要什么,户川苦着脸答应,终于见到两倒霉的鬼子。一瞅见户川,抱头痛苦,叽哩咕噜不知讲什么,后来白水翻译给我听:“中国人实在太厉害太狠了,我们堂堂**队军官竟叫几个农民逮住,以后再也不敢来中国做歹事!” 我听后洋洋得意。 放了人之后,户川命令手下先走,自己留在村子里面,显然有事请求。我说道:“户川,你是不是惦记着铜镜?我估摸着铜镜是太祖皇帝的东西,但是如此急不可耐的要他,到底有什么秘密?如果不老实交代,别怪老子不客气!” 户川犹豫片刻,叹气道:“也罢,反正你也是太祖苗裔,让你知道,也不算什么违反祖训。其实,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 三十一 我们一起走进村里的办公室,这边比较僻静,大家各坐一张椅子,我讨厌日本人,故意隔得远远,户川只得屁股靠在椅子上,身子向前延长,活像一只老乌龟伸头。他拿出香烟跑给我,待我示意不抽,自己点了一根,我也懒得计较,为自己泡了一杯茶水。然后户川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屌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户川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三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本朝太祖武皇帝,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三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户川说的口干舌燥,见我没有意向为他倒茶,只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喝了一口再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户川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户川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 徐达恶狠狠地叫道,他杀人如麻,再多三万无所谓,反而血管里有股膨胀的兴奋。 在场的不少将领举臂附和。 “好好,杀尽这些元狗!”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朱元璋摇摇头,盯着自己靴底湿湿的泥土,呈现紫色的妖异,那是人血染红的!三万降兵,一个处置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坑杀固然省事,但是日后与敌作战,对方多了一份恐惧,必然会血战到底,于招降不利。不杀,那么无论粮食还是看守的士卒,都成了问题。他抬起头凝望着他的智囊团刘基,后者原本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迸出一句话:“借刀杀人!”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收伏这些降兵,借城内敌人之手,一一清除,留下的人数,不足为患,尽可为己所用。 但是,如何收伏呢?连刘基都痛苦地皱着眉头,收伏人心,可不是简单几句话,几锭银子那么方便。如今降兵惶惶不安,随时都可能生兵变! 忽然天摇地动,轰隆隆巨响不绝,朱元璋立即弹起来,拔刀喊道:“难道元兵大炮袭来?” 常遇春胆大,拔刀跑出帐外,片刻脸色苍白地回来,结结巴巴说道:“元帅,外面,外面,好大一个坑!” 朱元璋、众多将领急忙跑出帐外,只见离帐五百多步远的地方,忽然裂开了一个直径百来步的巨坑,约莫十多丈深,坑面平滑,似乎炸药炸开一般。然而若是动用炸药,不下几十万斤。恐怕整个江南也没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 汤和逼问一个在附近的小兵。 小兵结结巴巴说道:“突然……突然天降巨雷,咔嚓地一下,地上就炸开一个巨坑了!” 徐达喜道:“这是上天要我们杀胡狗啊!你们看,连坑都替我们挖好了,杀完了,扔到坑里就是了!” “胡说!” 朱元璋一瞪眼,徐达顿时禁口。 常遇春眼见,瞅见坑底似乎有东西,除下佩刀就奔赴下去,他身形灵活,一跃一跃,片刻落到坑底,只有如五六岁小孩一般大小了。但见他取了物件,急急忙忙冲上来,将手上物件奉到朱元璋面前,原来竟是一个黑色的铁盒! 朱元璋正要伸**开,汤和低沉地喊道:“等等,我来!” 朱元璋转念一想,大笑道:“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假若我不能通过,这便是我的命!” 他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铁盒,里面既没有毒气也没有刀剑飞出去,但是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反光倒是刺得眼睛生疼,好久才恢复过来,铁盒里面,藏着两面铜镜! 刘基通古博今,细细钻研着铜镜,忽然跪下,说道:“恭喜元帅!贺喜元帅!” 朱元璋问道:“有何之喜?” 刘基笑道:“统一天下霸业关键,此刻就握在元帅的手中!” 这一夜,朱元璋在降兵中挑选了五百个骁勇健壮之人,带到自己的营房,夜里让他们环榻而寝,他一个人脱甲而睡直至天明。是日,五百降兵竟像是从小就跟随朱元璋,人人争先要为他奉身效命。不日,朱元璋用这五百降兵作为先锋攻打金陵城,果真异常骁勇。其他三万余名降兵见到朱元璋果真以诚相待,也感激不已,纷纷争先效仿,大明的霸业,从此奠基! 疯了,今天再连载一章! 有的朋友抱怨小说不好看,像开水,没有味道。只是我的小说讲究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金庸的小说,开头也不好看。要是等不及,不妨过几天,等公子写满了几万字再看吧!**_** ** 三十二 我反问:“你的意思……那两面铜镜,竟然具有蛊惑人心的不可思议力量?” 户川点点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至于是否存有其他神奇的功效,却因为我家历代口口相传,几百年来散逸如许,除了一张铜镜图纸,亦是不得而知矣!” 我冷笑道:“我刚听出一个破绽!你方才说过,太祖百战得国,最为艰辛。倘若真有如此神器,统一天下,就如儿戏一般了,哪会如此吃力!” 户川叹道:“刚听到这个传说,我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是祖父慎之又慎的态度,使得我即使心生疑惑,也要好好探究一番!从图纸铜镜的纹样看,明显具有殷商风格,我于是查遍中国古书,终于发觉,原来铜镜在历史上早已存在!铜镜有两面,名曰日镜和月镜,合起来就是明镜。大明得国,或许其中也有因素。其最早有记录是在殷商,所以也称为殷鉴,至于是不是由更早年代的古人制造,已经不可考证。明镜在历代中国统治者手中辗转流传,秦朝始皇帝那能看透人的镜子,其实就是明镜中的日镜。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明镜忽然神秘地消失了,一直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太祖时代才再次发觉!因此我怀疑是南北朝时代因动荡不安,皇室出了某种目的埋藏了明镜!” 我说道:“纵然明镜有如此神奇功效,为何大明在遭遇流寇辫虏的时候没有拿出施用呢?大明末代皇帝毅宗,虽然刚愎自用,但是毕竟不是个蠢蛋,生死存亡之际,怎么还不拿来保命保江山!” 户川说道:“这不得不涉及靖难之役了!当年成祖发兵夺了他侄儿的皇位,攻入南京城的时候,不仅建文帝渺无踪迹,更重要的是明镜亦是消失!成祖大怒,当下拷问宫中掌管内务的宗人府宗人令——也就是秦王朱樉。后秦王说道,只同成祖语。成祖想来帝王家事,不便与外人晓,于是秘密和秦王谈话。出来之后成祖脸色发白,从此不再过问明镜之事。根据辗转下来的说法,虽然明镜的功效极大,但是后遗亦是极重!所以太祖秘密将之封印在某处,而这个秘密的关键,世代由秦王一系掌管!” 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家虽然居住日本久已,但是历来只当客土,有朝一日,终究要返回故土。自从满清覆灭之后,我家就重返故土,开始了漫漫找寻之路。其实满清开国之初,对我朱氏宗室杀戮极重,秦王后裔还有没有都难说。一连找了几十年,终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因当时我们是日本人,国人不信我们,而我们对日本政府不尊,日人亦不信我们!艰难无比,战争结束后,却不料东西冷战,所以拖到了现在,我们终于发现了秦王后裔!” 我的心头猛然一跳,原来那个教书的老秀才,竟是秦王后代,同为太祖苗裔。他孑然一身,没有子女,正当忧心忡忡无法把使命传承下去的时候,偶然遇到我们,仔细探听,竟然是汉王后代,那欣喜若狂的心情,我完全可以体会。 我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如此苦苦找寻明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户川一怔,慢慢收敛眼神,说道:“皇图霸业,与我们已经无关!但是作为一富家翁,未尝不可!明镜是我们朱家的东西,我们有权力收回!恒淮,与我合作吧!到时中国首富的帽子,怕是你想脱也脱不掉!” 我当下说道:“好!” 户川又是一怔,哪知我如此痛快,却也笑道:“爽快!不愧于我太祖苗裔!” 我们携手走出办公室,一席话谈下来,已经晌午,炊烟袅袅。日本人出了这么多血,一顿饱饭还是要照顾的,村长邀请户川和我一起吃饭,淮南菜系属咸辣油,吃得户川不住喝茶。倒是北方人的白水也皱着眉头,不习惯特色,在我乡亲面前,不好意思削我面子,硬着头皮吃下去,难为她了。 饭后,那户川急不可耐地问道:“恒淮君,此刻就有一面铜镜掌握在你手中,请暂时交出来给我看看,我们寻找另一面月镜的关键,就落在日镜里面。” 我将那老秀才遗下的镜子小心翼翼拿出来,交给户川,后者拿着如此珍贵的宝物,手都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细细打量,欣喜地叹道:“四百多年了,我终于达成先祖们的愿望,再次瞧见了明镜!看纹路,这面应该是日镜,但是……”他疑虑地翻看日镜,“月镜的关键从何得知呢?据说两面明镜必须是合二合一,才能施展惊天地的神通魔力。” 我不由得愣住,原本以为户川就是知道如何破解明镜的谜团,想不到这家伙不过一知半解的白丁。霎时往事悠悠,仿佛回到过去,那老秀才不顾我年幼,谆谆教诲在耳边回荡,我猛然醒悟,失声叫道:“我知道了!” 户川大喜:“恒淮君,你难道知晓了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 我冷笑着点点头,在日本人面前我向来没有好脸色:“不过,之前我们还必须去南京太祖陵前拜祭一番,只有在那里,我们才能得到他的启迪!” 由于关键掌握在我手中,户川事事唯我遵从,有时他居心叵测地讲道:“恒淮君,难道你不怕我将白水女士扣押作人质,逼迫你替我办事?” 我哈哈大笑:“你我合作事态已成,没有必要动用如此手段。退一万步讲,纵然你绑架了白水,而你呆在我身边,以我之能,取你小命还是易如反掌!” 户川也笑道:“恒淮君说笑了!” 我叹道:“户川,可惜你是个日本鬼子,要不然,和你做朋友倒是不错的!” 户川动容,说道:“怎么,你还不肯放下成见?毕竟我亦是太祖苗裔。” 我冷笑道:“子曾经曰过,华夏入蛮夷则为蛮夷。纵然太祖苗裔,入日本三四百年,连祖先的姓氏也改了,岂能说中国人氏?我这个人心理藏不住东西,有话就要说出来,要是我在肚子里暗暗腹诽,倒显得我不够大方!” 户川半晌不说话,一直阴沉着脸,最后长叹一口,因曰:“诚如恒淮君言,我家久居日本,变衣冠甚至遗忘了先祖姓氏,若是去南京孝陵拜祭,定招人耻笑。我不配太祖苗裔啊!” 我一愣,这日本人老实,不像有些家伙一样死不认帐,这样我也不好意思讥讽,不然反显得我泱泱大国大国人氏小鸡肚肠了。 今天有事外出,更新迟了。 在这里说一下,本书是以历史悬疑为主线,辅助风水、盗墓、科幻等内容。并非纯粹的风水盗墓,现在这类书太多了,除了少数几本,大都不行。 又,格耐森瑙书友提出主角是肃王家系,因肃王最初分为汉王,所以我把他叫做汉王,肃王亦可。 肃藩王府是明朝分封在西北要道兰州上的一支宗室。其开基始祖第一代肃王朱楧,是明太祖与一个没有名号的妃子郜氏所生的庶十四子。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封为汉王,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改封为肃王,第二年就国。初建藩于平凉府,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就藩甘州,兼管陕西行都司甘州五卫军务。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又内迁,建藩于兰州(今甘肃兰州市)。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年)去世,谥为庄,史称肃庄王。 肃王朱楧后裔,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等20字为派语。 为了和成祖一个儿子的汉王有所区别,下文开始,汉王全部称为肃王。 谢谢大家的支持! ** 三十三 本篇请注意,一定要看地图,不然无法揭开谜团。没有明孝陵的地形图,我可是对着googleearth寻找,对南京不熟悉,好辛苦才找到! 趁着无人之处,我招呼白水过来,说道:“白水,我有事必须要外出去一趟南京,不得不暂时和你分别。” 白水惊恐地问道:“我见你和那日本人说了一通之后就要离开,究竟是什么事体隐瞒着我?你不是最讨厌日本人吗?为什么还要和他们混在一起?” 我摸摸白水的头发,以前干练大胆的女孩子,怎么越来越像一个小妇人,莫非要结婚的女子都是这般?我叹道:“暗斗不如明斗。倘若我不和日本人直接交手,他们必定在暗地里捣鬼,敌暗我明,吃亏的就是我们。这样还不如索性与他们合作,大家都光明正大,看他们也搞不出花样来,于我方有利!再说,我们也快要结婚了,难道你想我们结婚后还挤在小小的斗室里面,日后有了孩子,怎么办呢?” 白水低下头,慢慢说道:“好吧,我同你一起去南京,在同学家住上几天,记住,我等着你!” 我亲亲白水的脸颊,说道:“一定会的!” 我瞅见四下里无人,把白水拖到村里办公室,白水当然知道我要干什么,面色通红,指着我鼻子骂道:“死鬼……真色!” 当晚我们准备出发离开淮南,奔赴南京的时候,王二忽然过来拜访我,期期艾艾,婉言地让我也带他过去。我一笑了之,本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与我同行的都是日本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难保暗地里悄悄干些什么勾当,到那时候,我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王二虽然贪生怕死,毕竟是几十年一起长大的乡里乡亲,总比鬼子们可靠。于是和户川说了一些,后者也没有反对,携上王二一起前去。 于是我们驱车一天一夜,赶到南京。南京过去曾经为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之首都,但人们习惯称为六朝古都。该城弥漫着一层悲情色彩,历代定都南京者,无一不是短命王朝。从堪舆学上来说,长江乃是中国最大最浩荡的水脉,绵延万里,携带地气旺盛,而南京恰位于下游长江和中国三大干龙之一和南方干龙尽头的交汇之处,所谓“襟带长江而为天下都会”,加之该城处于群山环抱中,环绕首尾相衔,龙盘虎踞,当为大一统王朝首都。据说始皇帝灭六国统一天下,听说南京城王霸气十足,于是与阴阳家合谋,开秦淮河泄了龙脉,于是南京依旧出王帝,然而个个都短命无比。 我安顿完白水,顺便去了一趟南京大学图书馆,之后便携户川同去明孝陵。那时已经下午时分,冬日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当真说不出的舒服。我一边查看借阅来的明孝陵资料副本,一边悠然自得地游赏钟山风景,人生快活就该如此。美妙的风景对户川而言乃是对牛弹琴,他不时以蕴含怒火的眼光瞪着我,打自让他瞧了日镜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一种焦躁的亢奋状态中,因有求于我,不敢发作。哪知我越发不给他面子,慢腾腾地要其陪同从四方城出发,沿石像路、神道一路走到明孝陵跟前,约莫好几公里。户川终于忍耐不住爆发:“恒淮君,既然你能够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那么请立即动手,不要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你我的时间!” 我哼的一声,冷笑道:“你在威胁我?我且问问你,方才游览的孝陵一遍,你且说说看,明孝陵与其他皇家园陵,有何不一致?” 户川一怔,到底是个聪明人,又对明清历史多有研究,结结巴巴说道:“似乎……太祖陵墓有所不同,对了,他的陵墓,将以前历代皇帝陵前的笔直神道形式改成弯曲的形状,很是意外!恒淮君,请把地形图给我看看吧。” 明孝陵地形图 **img533.photo**3**/areye/4738704/1686869738.jpg 我随手递给他,户川凝视着明孝陵的地形图,说道:“是了,一定是太祖出身布衣,不喜循规蹈矩,所以建造自己的陵墓也是别出心裁,或者让他陵墓前的的孙权墓看大门! 我摇摇头,拿过地形图,对他说道:“亏你还是研究历史的学者,我问你,神宗皇帝出土时候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户川猛然醒悟,喜道:“竟是这样!” 我用圆珠笔草草在明孝陵地形图上从四方城开始,沿着石像路、神道,一直到陵宫,画出一条连接线,组合起来,竟是一个巨大的北斗七星阵! 明孝陵神道及陵宫、宝城布局航拍图 **img533.photo**3**/areye/4738704/1684986604.jpg 户川随口就说道:“太祖曾经写过一首诗:‘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长伸腿,恐把山河一脚穿。’诗歌霸道十足,不过也体现了太祖对天象的崇拜。如果仔细对比明孝陵的地形图,那里面的七个主要建筑,下马坊、大金门、望柱、棂星门、五龙桥、享殿和宝城分别构成了北斗七星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由此可见,太祖深信魂归北斗之说!” 我不禁摇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以为就国人会读书读傻,看来日本人也不例外,太祖把陵墓造成这个形状,就是要指明我们一个事实,哪有掉这么多书袋子! 户川呆呆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搞错了事情,不过这个家伙也有一个优点,有错就改,当下老老实实的请教:“恒淮君,请问太祖陵墓摆成北斗形状,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毫不客气地教训道:“我问你,在天上,北斗七星是用来作什么呢?” 户川脑子一转,终于开窍:“找北极星用的!” “还有呢?” “……” 我摇摇头,只得自己出口:“北斗七星一年四季每天的转向都不一样,通过它的方位,可以推定当时是哪一个月的哪一天!而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阵,虽然布置粗糙,但是大致方位已经确定,通过经纬度计算,完全可以推定是哪个月哪一天了!” 想想也是,户川虽然受到过正规高等教育,但是这些常识估计不会涉及到,而我们部队,常年累月野外生存,这是活命的宝贵知识啊! 户川恭恭敬敬地鞠躬说道:“受教了!” 我凝望远方,那就是揭开月镜之谜的关键了! ** 三十四 此刻忽然听到一阵吵吵闹闹的喧哗,我扭转脑袋看过去,一帮打扮颇为入时的青年吵吵闹闹爬上明孝陵陵宫。明孝陵大半毁于满清和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文革期间又遭一群无知小将的破四旧,如今残破不堪,因为游人本不多。即使过来的,也多是和我一般寻古探幽,安静地四下里游览。其实他们爬上陵宫顶头我就不悦,好歹是我的祖宗。一直到这些鼠辈,掏出裤裆里的脏东西,对准陵宫就稀里哗啦,我顿时勃然大怒,立时冲将上去,抡起一个小子大骂道:“你们是什么东西,胆敢在此撒野!我只听闻过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集体在大汉奸汪精卫的坟头上撒尿!明太祖可是带领我们驱除鞑虏的大英雄啊!”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明显是头头的青年张嘴对我骂道:“fuckyou!” 我一呆,不懂洋文,看看刚赶上来的户川,他一摊手翻译道:“他在骂你,说要操你!” 我先操你个娘! 我扑上去,以我这个杀人如麻的职业级杀手而言,对付这帮小流氓易如反掌,毕竟手下留情,打得他们鬼哭狼嚎。尤其那带墨镜的,学了几句洋鬼子的话就大方洋屁,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于是对他下手重了几分。一帮人统统扔下陵宫,那墨镜爬起来,捂着被打肿的面颊威胁:“你等着!这江山,本是我大清的江山!我正黄旗江上苇绝对不会饶恕你!有种就留下名字!” “大明肃王系——朱恒淮!” 原来是一条满遗狗!我稍许把沉重的心情轻松了一点,要是汉人如此,我一定要打得他们见到祖宗为止! 眼下的事情让一我最讨厌的日本人瞅见,当真削掉我的面子,我转身对户川苦笑道:“见笑了,国门不幸,出了这等奸佞。” 户川讪讪说道:“每个国家,都有叛徒。在日本,就有一干人,叫嚣要抱住米国的大腿,一心为米国之为用。国家之耻辱!” 我们都明智地回避了这个问题,毕竟不是一个国家的人,谈论起来,都有所顾忌。 我们通过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寻找北极星点,理论上,从天璇和天枢两星之间连一条直线,再延长五倍的距离,那就是北极星,在这里也就是下马坊和大金门之间的距离延长五倍。我们确定好方位,披荆斩棘地往前走。一边走我一边思虑,听说那些满遗在东北闹得很欢,嚣叫什么先要建立东北满洲自治区,然后再妄图建立伪满洲国。对于满人我并没有特别的恶感,我所敬重的作家老舍和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都是满人,我并没有一丝的一毫的讨厌。但是之于溥仪这种满清遗老遗少,就像汪精卫、施琅之流的汉奸一般,是我们打击的敌人!绝对不能手软,日后必定成为心腹大患!果然,我之后几十年里斗争的主要敌人,都是满遗分子!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们一直走到北极星位,两个人的衣服都被荆棘撕地破破烂烂,我难得几次穿上西装,而且是白水特意为我买的,当真心痛。再看看天,也不早了,太阳缓缓落下,晚霞余光洒在这里,一片血红。四周不过是一些石碑、石雕之类的东西,在钟山风景区,多之如牛毛,是以也没有人来关注,一看那些石碑、石雕都几乎有一半埋在土里了,就知道业已荒废几百年! 我到处在这些石碑、石雕上东摸摸西瞧瞧,最后来到背面的一个雕塑上。这是一只巨大的玄武驮着一块石碑,石碑倒塌了近三分之一。我只得比划一下,估算出石碑原先的高度,对户川召唤道:“户川,你过来一下,拿着日镜!” 我小心翼翼地掏出日镜,让户川爬上玄武,高高举着日镜,就在石碑的高度左右,然后望望落下的太阳。哪知户川会错我的意思,大为失望:“恒淮君,既然是日镜,肯定与太阳有关。只可惜今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摇摇头,说道:“大谬!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为什么摆成这个位置?我方才不是说过,除了计算北极星位置,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计算某一天的阳光照射才有用场。今天的太阳就不见得是那个日子!” “啊!” 户川越发失望! 我笑道:“这个你不必担心了,古人没有强力的灯光,所以只能用太阳光,不过现代科技不同了……”我掏出户川手下人丢在我那里的强力微型手电,后者难堪的一笑,“日头的时候我已经算好,现在只需要用手电模拟阳光即可。夜里正好施用!” 倏地耳边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我以为自己反应过敏,问户川:“你听到什么?” “好像是什么在爬?” 我暂时不在意,吃力地爬到一块石碑上,对准十多米开往的户川打开手电,那明亮的光柱映在日镜上,忽然光芒四下里散开,顿时包围了整个北极星位置。那些石碑、石雕的影子映在南面朱雀停驻的一块石碑上,清晰地照出一片奇怪的纹路。地上也是一片清清楚楚,户川看的明白,惨烈地叫起来:“orochi!orochi!(大蛇!)” 我往地下一盯,顿时头皮发麻!玄武石雕下,竟然爬出一蓝球粗细的大蛇,约莫有十多米长,正寻寻爬上石碑。我在越南的热带雨林中也见过蟒蛇,碗口粗细,三四米长已经是庞然大物了,想不到冬天的南京居然会爬出这么巨大的家伙! 我手中拿着手电,急中生智,猛然对着大蛇的眼珠,部分蛇对光线**,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见大蛇稍微停顿,我慌忙对户川说道:“快,快撒尿!蛇怕人尿!” 户川单手持镜,单手拿出裤裆里的玩意,哗哗洒下去。大蛇猛然受到热水冲击,味道又不好闻,开始退缩。我知道不能延缓多久,对户川叫道:“快动手,我马上来救你!” 户川激动地浑身发抖,几乎拿捏不住日镜,但见他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单手持镜,从口袋里拿出微型相机,对着那石碑上的纹路猛然一阵拍摄! 那大蛇又爬上来,我把电筒丢在嘴里,跳下去飞奔过去,抡起一块巨石就砸向大蛇。那大蛇吃痛,猛然转向我,它上爬速度不是很快,但是平地上就如飞一半射过来。 我正是等这一刻,手中的圆珠笔撰得紧紧,倏然插到迎面飞来的大蛇下颚,挑起来,猛然下划,把它的嘴巴割掉一半!这是我在越南学到的对付蟒蛇的技巧,可能是冬天的寒冷限制了大蛇的动作,我一击成功,迅即打滚跑开。果然大蛇恼怒地把尾巴扫过来! 我拉起户川转身就跑,弥补的荆棘丛林对我们有利,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甩开了大蛇,我和户川都气喘吁吁,他说道:“萨满咒!” “什么?” “据说是通古斯人对付敌人的诅咒。” 我顿时大骂:“我就知道,这些满清狗贼不是好东西。世上以满清最为假惺惺。明亡之后,满清一面惺惺作态,号称要照顾明朝皇室后裔,一边大肆捕杀,毅宗皇帝第四子活到康熙年间,八十多岁的老翁了,满清狗贼还不肯放过,全家凌迟处死!为了防止大明复辟,除了不停破坏明十三陵,在明孝陵居然种下这种东西!” 然后我对户川微笑道:“拿来。” “什么?” 他装糊涂,但是看着我的笑靥中杀气越来越重,乖乖掏出日镜献上,讪讪道:“开个玩笑罢了,我怎么会忘记呢!” ** 三十五 我和户川逃到钟山脚下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公交车早已停驶,八十年代,除了上海等大城市,一般的地方很少有出租车。我们硬是又步行了五六公里,瞅见路边一个小摊点,饿得实在不行,当下驻足吃饭,点了两个淮扬小吃,大米饭却足足消灭了六碗。平常户川锦衣玉食,非美食不入口,现在吃相比我还难看。我哈哈大笑,心想我好歹小时候饿过,忍耐力比出身豪门的鬼子强。 吃完饭摸摸口袋才发觉两人的钱包都丢了,老板娘见我们衣服破破烂烂,以为是吃霸王餐,几乎要报警,说好说歹,拿了户川的戒指作抵押。最后上路碰到一路军车,居然是以前的一个部队出来的,顺便搭车才能回去。 第二天,那纹路照片洗出来之后,户川顿时又萎靡不振,垂头丧气。只见那纹路稀奇古怪,既不是地图,也不是文字。扭曲如脉络,究竟是什么,竟然无法看明白! 我疑惑地盯住照片,猛然间心神震动,叫道:“我知道了!” 户川惊讶地问道:“恒淮君!这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我冷笑道:“说穿了也不稀奇,其实这些纹路,不过是地下溶洞的分布图,而且是我很熟悉的地方——浙西!” 我当兵作为一个工程兵,曾经在浙西挖了好几年的国防工事,日日对着勘测出来的地下洞穴形势图,背都背得下来。此刻内心隐隐觉得,倘若我不当过工程兵去挖洞,那么我们根本无法看懂纹路的含义,冥冥之中,竟是上天注定要我得到明镜? 户川大喜,我便叫他预备地下探险的工具。然后我们和王二三人路过杭州,与户川先前的几个手下汇合,取来诸多器具,然后径自奔赴衢州山区。初到江山县,见远山重峦叠嶂,冬季的山野一片枯黄,偶尔点缀着几串绿色,不禁心旷神怡。这里毕竟是我生活过好几年的熟悉之地。每当逢年过节,部队里买来当地土产,那兔头又辣又香,非常好吃!我转过头,瞥见户川正拿着铜镜纹路的照片对比着一张卫星遥感图片,我顿时心底一沉! 虽然在资本主义国家有钱人可以为所欲为,但是事关国防安全的卫星遥感图片,并非随意就能获得。单以我了解,连地下溶洞都能如此清清楚楚拍下的卫星遥感照片,世上不过美苏两大超强有这个实力。户川一介美帝走狗国家的人,却在得到铜镜纹路照片两天之后就弄到了卫星遥感图片,里面实在有猫腻,不得不叫人怀疑。 户川这时瞅见我,笑问:“恒淮君有何感叹?” 我当下隐忍不发,说道:“我倒是怀念起以前在这里吃过的美食,等勘察结束之后,我做东,请你品尝品尝!” “甚好!” 其实浙西原是国防重地,外人严禁入内,违者不经警告既开枪击毙。近些年来,国际环境日益宽松,加上浙西的地质结构不稳定,时常出现塌方,经综合考虑之后,耗费了几十年的国防工程终于遭到废弃,另择要地重新开凿。这倒是便宜了我们,只需沿着军用通道即可行走。我循着记忆来到一个军事基地入口前面,废弃不过几年,那基地门口已经是破破烂烂,杂草重生。里面光秃秃,什么东西都没有,到处离开的时候,能拿走的基本都拿走了! 那地下人工开凿的石窟恢宏浩大,一个连着一个,每个石窟都有北京人民大会堂那么宏大,由天顶垂直向下延伸,深约一百多米,呈倒斗型,而且不需要擎柱支撑着窟顶窟顶。这石窟设计精巧科学,施工规范先进,当真鬼斧神工。参与了这些国防工程,日日抬头就见到,一点都没有感觉,倒是这帮日本人,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头顶的矿工灯四下里漫射,白坂悠叹道:“如此规模浩大的工程,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你们中国政府也太奢侈了,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何不留下来做为战略物质储备仓库?” 白坂悠是探险队里面唯一的一个女性,约莫二十五六,肤白貌美,身材娇小,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口日本女子少有的好牙。探险队有这些人,武藤岚是出色的地质专家,朝河阑是水文学者、饭岛乂是职业溶洞探险家,大石彩乡则是器械工程师。我算是爆破专家,户川和白坂悠对明史文物多有研究,唯独可怜的王二,只能出卖劳力。我寻思,当初是不是该带他来?也罢,日本人不可信任!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心底就咯噔一下,依稀之间,竟然和已过世的王玟琳形象重叠在一起。许久才摇摇头,大概她们都是小个子女人,同样的知识分子气质不禁让我产生错觉。有时心底怀疑,是不是日本人晓得我的心病,故意派了美女间谍迷惑我? 这时我摇摇头,说道:“我国还不是很富裕,即使再奢侈,也不会平白放弃耗费很多金钱的工程。其实,这些地下石窟并非我们开凿,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 白坂悠一怔,倒是户川点点头说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部分石窟岩壁上遍地都是青苔,风化严重,估计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吗,恒淮君?” 我回答道:“五六十年代,美苏争霸愈演愈烈,核战随时可能爆发,为了应对危机,毛主席提出:‘深挖洞,广积粮’政策。浙西地区穷乡辟野,人口稀少,加上地形险要,又是对敌前线,难得的战略要地。于是派遣解放军地质部队来勘察,无意中发现了许多天然存在的石窟,于是就我们借助这些石窟,只需进行加工修正即可!正如户川所言,当初来此的专家勘测过,这里石窟最早的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最晚的也在宋代形成,全部都是人工开凿,痕迹很明显。但是,古人开凿这些石窟用来干嘛呢?有人说是取石建屋,其实粗粗计算一下就知道,所有石窟的容积加起来不下几亿方,即使只有一半的石头取出来,也足够从地球到月球铺上一条路了。是以,这种理由不成立!” 白坂悠问道:“那究竟是用来什么呢?” 我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很清楚,以古人的人力物力,若是开凿这些石窟,即使一万多年也不够。有人提出外星人造!造来干嘛呢?——停飞船。太过于荒谬,也就没人信。不过宋代那些石窟,却是明教方腊叛乱时候屯兵之用……”说到这里我心里一愣,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明朝的建立,与明教有莫大关系,闽浙一带又是明教的大本营。太祖把明镜收藏在这里,或许另有深意? “除了地质结构不够稳定迫使我们放弃这些石窟以外,另外一个原因……”我顿顿,神秘莫测地说道,“这里有鬼!” ** 三十六 我突然蹦出“有鬼”这个词汇,王二倒是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里察看,反问:“有鬼?这里有鬼?怕是千年老鬼了!” 我点点头,认真说道:“是的!怎么说呢,也可以认为是个神秘事件,但是我们更愿意相信鬼魅在作怪!” 那几个日本人不禁神色凝重,他们出身在鬼神信仰的国度,比我这个从小接受无神论的无产阶级工人更加迷信鬼神。有像是武藤,居然在胸口划起了十字,妈的,还是一个信耶稣教的。 回忆以前,迄今我仍旧感到不寒而栗,手中的电筒无意识地四下里胡乱照射。 那时我不过十七岁,入伍刚刚两年,才是从一名新兵成长技术工兵。因为我出身贫农,政治清白,所以能够被派遣来参加这项绝密的国防工程。我们分成十几个小组,各自坐在全封闭的卡车里,摸黑来到基地,到来的第一天,基地领导就在偌大的石窟大厅里对我们集训: “稍息!欢迎同志们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该国防工程!你们将在这里呆上三百六十二天,年中休息。期间,未经连队以上领导允许,严禁单独离开,或到偏远地方去……” 当时以为是为了防止内部混入敌人搞破坏,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另外蕴含有深意!我们这批新人大部分都才十七八岁,正是好动的年纪,整天呆在山洞里,除了偶然看几场电影,没有任何其他娱乐活动,闷也闷死。 其实地下石窟的主体结构古人就已经替我们奠定,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清理和整修,把石窟建设成为军事基地。我们时常在石窟岩壁上发掘出鸟兽鱼类的浮雕,当初我们认定这里曾经是古代某个贵族的墓地,那时刚刚开掘了马王堆汉墓和明朝神宗皇帝的陵墓,我们都很好奇,是不是这里也能够找出什么离奇的东西呢?我们主要的活动区域在于靠近外头的几个巨大石窟,至于更深一层,则是没有深入过,每当我们遥望那漆黑的洞穴,都有说不出的好奇。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一个山东战士,他块头很大,胆子也很大,实在无聊,怂恿我们一起去内部看看。带上手表、带上电筒,走个一个晚上,天亮了就回来,那么领导们也不会发现。然而慑于军队的严格纪律,我们都谢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趁晚上睡觉时段,悄悄离去了。 第二天,他没有回来。 领导发现少了一个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那可是大事件啊!于是发动了参与建设的两千多工兵,深入内部几个洞窟,像筛子一样筛了一遍,硬是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而在更深的石窟里,领导怕出事故,便禁止我们进去。 本来这件事情定性为战士不遵守纪律,私自外出导致失踪,就草草结案了,但是想不到第三天后,我们正在修正石窟的时候,冷不防石窟的一面岩壁坍塌下来,我们看到了惊恐的一幕:一具白骨就像马赛克一样地镶嵌在石壁上,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他是怎么嵌上去的,就像是合着模子印上去的一样。那种场景异常诡异。 军医马上过来检查,核对齿模,就是三天前失踪的那位战士!我们非常奇怪,石窟里空气干燥,是个天然储存物品的好地方,不过三天,他的身体怎么烂成这副德行?而且还莫名其妙地夹在石头中间,他是怎么进去的。但是更加离奇的是,这位战士身上没有任何致命伤痕,也没有感染疾病的痕迹,军医发现他居然是饿死的。以这位战士的体格,就是一个礼拜不吃不喝也能活着回来。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部队的政委很震动,提升到了政治层面,日后严禁我们单独行动,即使上厕所也必须两人结伴,这样才避免了再次发生失踪事件!直到现在,我依旧在疑惑这个谜团。 众人一时失却了言语的功能,似乎被我讲述的故事吓住,又或对前途缺乏信心,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开口道:“等等!” 白坂悠挥挥手。 我问道:“怎么,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白坂悠面色凝重的说道:“鬼神之说,终究过于荒诞,这是一个科学的时代。难道你不认为,他无意中闯入了明镜的地方,然后被明镜的某种神秘力量施用!” 我一怔,当初不知晓明镜的事情,两者绝对没有联系起来,明镜到底有什么力量,直到现在我也不过了解可以蛊惑人心。此刻心中隐隐升起一个念头,思虑的碎片过于缠绕,暂时无法拼合成一个完整的想法。 白坂悠说道:“恒淮君,能否带我们去那个失踪战士发现的地方看看。或许会有什么线索。” 我点点头,或许真的有什么联系。户川拍下来的明镜纹样照片,对比卫星遥感图片之后有了比较详细的地图,但是上面竟然没有任何关于入口和明镜收藏地点的指示,完全像是一张无加工的地图。当时就怀疑是不是祖先在哄我们,或许另有深意。只是在遗憾朱明皇室最后一个宗人府宗人令没有把秘密全部吐露出来就一命呜呼了,累的我们可能要走遍整个地下石窟区,也许可能找不到任何线索呢! 我带着他们走到当年发现白骨的地方,废弃多年后,物是人非。那时领导惟恐战士们产生恐慌心理,当即下令凿去人形痕迹,再在上面抹上一层水泥,画着雄赳赳的英勇战士形象。 白坂悠绕着一圈,没有表态,或许根本不能发现什么。 户川说道:“要不这里!我们马上炸开一个口子,看看有什么乾坤!” 我一摆手,怒道:“你疯了?这里是脆弱的溶洞,几克黄色炸药的震撼就可以晃动整个地方,何况要炸开一个大洞?这里只是掩藏月镜的仓库,并不是什么坟墓!” 我无奈地摇摇头,摸摸口袋里的铜镜,心道:“日镜啊日镜,你能够给我什么启示吗?” 我忽然一怔,我知道了! 好厉害的小日本探险队……之前只看到户川夏也还没觉出什么,毕竟**里男的不如女的出名嘛~这下大家出场就强了……户川夏也=户川夏也、白坂悠=白坂ゆう、武藤岚=武藤兰=朝河阑=朝河兰、饭岛乂=饭岛爱、大石彩乡=大石彩香?一萝猪 嘿嘿,终于有人发现秘密了! ** 三十七 我叫道:“户川,把那张纹样的图给我,我有新的发现了!” 户川向来依从我,乖乖地掏出图纸,我拿着圆珠笔在纸上一划,交给户川,洋洋得意地说道:“你看,原来秘密就在这里,我们都没有发现而已!” 户川接过图纸,看着我所画的线条,顿时恍然大悟,喜上眉梢:“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恒淮君,你真是天才!” 众人纷纷涌上来观看,立时豁然开朗。原来,之前我常年累月的观看地下石窟地形图,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一时就想不到什么。当我摸到铜镜时,忽然记起太祖陵墓组成的神秘北斗七星方阵,迅即开窍,多年来缠绕在心头的疑惑一一展开,原来在我看到的地形图上,石窟的分布并非随意造就,连接起来,恰好也是一个北斗七星方阵! 户川浑身颤抖,他兴奋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人举一反三,说道:“原来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方阵竟然还有这个深意,我们只要再次找到北极星位,秘密就揭开了!” 他蹲下身子,拿笔在纸上测算,算出北极星位置就说道:“我们走!” 正欲动身之际,那白阪悠忽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等等,我看情形有异。恒淮君,这次你可错也!” 我顿时勃然大怒,这个女鬼子懂得屁,有什么资格来指示我,于是恼火地问道:“你有什么新颖的见地,不妨说出来,让我们洗耳恭听。” 那白阪悠当真不客气,从户川手中拿来地形图,用一只铅笔勾勒,然后展现给我们看,那图纸上我所连接起来的北斗七星阵,被她涂掉,画上另外一个图形,却也是斗型,不过只有六个支点,我疑惑地猜测道:“南斗?” 白阪悠淡然说道:“正是!恒淮君一开始就在主观上认定了这便是北斗七星,所以在勾勒图案轮廓的时候,即使最后一点非常勉强,也硬是把它画上去充当北斗的一个星,而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与北斗非常相近的南斗图形。” 我老脸一红,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聪明无比,为人出事,向来先人一筹,做事未免自大成狂,咄咄逼人。想不到居然叫这个女人挑错了问题。 户川与我相处多了,晓得我的脾性,当下便来打圆场,说道:“既然是南斗星座,那么北极星位置我们便不能再去寻找。难道找南极星?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南极星啊?” 白阪悠静静地说道:“历来北斗主死,南斗主生。明太祖的陵墓成北斗七星状,而这里却是南斗六星形状,其中定然另有深意。我听说,南京城的城门分布,就是按‘南斗北斗’聚合形布局。南斗六星的星座以聚宝门、三山门、清凉门、石城门、定淮门、仪凤门六座城 门隐喻,那么不言而喻了。北斗恰是死门,我们就要找的是南斗的生门!” 我心悦诚服:“原来如此,我们走聚宝门即可。” 所谓聚宝门就是至今的中华门,研究明清历史的户川白阪悠自然轻而易举地可以找出方位,正是居南方位。然而出于某种本能的自觉,我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只得埋在深处。 我和洞穴探险专家饭岛不时穿插,在错综复杂的地下溶洞和石窟中带头探路,通过手上的微光电子表,我可以清楚的掌握时间。日本在火箭、核武器等重大科技上毫无突出建树,但是在小东西上当真做的不错,那只小小的手表,居然含有气压仪、指南针等多个功能,其他各种小巧的东西也是举不胜举。但是用到溶洞探险的关键器具,就清一色的美国货了。由此看来,日本的小东西只能算是精致,核心水平不足,中看不中用! 果然,不刻就出现问题。饭岛忽然说道:“不对啊!” “怎么了?” 我上前疑问。 饭岛拿着指南针上下颠簸颠颠,对我说道:“无论我怎么摆弄,指南针的指针都指着地面,难道地下有巨大的铁矿?” 我摇摇头,说道:“若是真有能够吸引指南针的铁矿,起码在亿吨以上。这里都细细勘探过几十年了,别说铁矿,连块铁屑都没有发现。别犯傻了,定是东西坏掉。” 我拿过指南针一瞧,指南球内部浮动的圆针果然对着地面。这次我们带来了两种指南针,一种是常见的圆盘状,另外一种就是这样的可以测量水平方位的球状指南针,后者由于内部的指针是悬浮在油里,异常**,稍微一点异动都可以察觉得到。 我疑惑地掏出自己的圆盘指南针,这是在越南战场上缴获的美国货,制作极为精良,我就不信它也出了问题。我左右各转动,但见指针一动不动,顽固地贴在底盘,不禁叫我倏然一惊,头皮发麻,暗暗叫道不好 我们约莫走了四个多小时,庞大的军事基地我们已经离开,此刻真正在没有任何人迹的溶洞里前行,前方无任何标记,先前涂上的荧光剂就如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数亿年前,浙西地区属于古扬子海,典型的沉积岩层地区,地下溶洞多是海水冲刷而成,古时徐霞客就说明了。溶洞结构曲折复杂,目不视物,只能依靠指南针和水平仪、气压计来核对带有经纬度的卫星遥感图片判定方位。若是指南针坏了,我们岂不是迷路了吗? 户川颇是冷静,说道:“对,我们还有雷达枪,快用雷达枪射出声波判定方位!” 大石摇摇头,悲哀地讲道:“雷达枪只是作为一个短距离测试工具,有效范围五十到一百米之间,在地下深达数公里的溶洞内,毫无作用!” 我忽然灵机一动,等等,虽然雷达枪没有效用,但是我们还有地震仪,这玩意的有效范围不止几十公里。我招手藤、朝河,进行一次地震波地下勘测,于是他们两人眼前倏然宜良,顿时明白我的想法,急急忙忙解下机器,安装调试。我则埋好少量炸药,只听轰得一下,制造了一场微型地震,在这空洞的世界里,声波发出轰隆隆的回响,石头震慑,掉下如许灰尘,竟惊得我们以为要塌陷。 不过二十来秒,地震波反弹回来的勘测数据就分析出来,武藤口操生硬的汉语道:“恒淮君,根据反射回来的横波纵波显示,在我们脚下,有一……有一个……这是什么!”武藤惊呼! 顶才是王道,我绝对不会吝啬加精的! ** 三十八 我正站在外围,抢先上去,紧紧盯住地震仪,在上面分辨率不高的小小屏幕上,绿色的象素根据地震纵横波反射回来的信息,模拟出一组模糊的方形物体。地下溶洞里面的物体受到水的冲刷,多是带圆的不规则物体。眼前忽然显出一组规则几何,很明显就是人工建筑! “宫殿群,地下宫殿群!” 武藤兴奋地叫嚷起来,其他人纷纷凑上前来查看,个个面露喜色。能够有如此规模的建筑,定然是保存重要物件的场所,那么说,就是月镜的地点?辛苦的探险果真没有白费,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目的地! 在喜气洋洋的众人中,唯独我站直身体,抚摸了下巴,陷入沉沉思虑,在这群人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户川一拍我的肩膀,问道:“恒淮君,你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不,我没有。我只是在想其他的事情。比如……” 我拨开众人,虽然我的个头不是最大,但是手劲很明显最重。在地震仪的屏幕前,我用手指虚拟的把这些规则几何画了一边,说道:“你们看,这是什么?” “一、二、三……”大石惊叫道,“这些宫殿,一共是六个,连接起来,又是按照南斗的形状排列!” 我点点头,说道:“我在想,或许里面蕴含着什么深意。” 户川笑道:“多虑了,等会儿我们只要小心翼翼,就可以避免危险。再说了,你不是提过,这里只是储藏月镜的仓库,又不是陵墓,总不会设置异常多的机关吧。呵呵!” “希望如此吧!” 我发布命令:“大家休息半小时,吃点东西,我们马上动身出发!” 在这只探险队里,户川虽然是组织者,但是明显我才是指挥者和领袖,无论气派还是睿智方面,我远远胜过户川。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索性全部由我来带领。 约莫半个小时后,我们背起行囊动身。饭岛手持雷达枪,在前面不断地探路,忽然他叫道:“有两个人!” “有人?” 我上前接过饭岛的雷达枪,雷达枪的背后是一个小小的屏幕,幽蓝的液晶上,过着有两个人形并排站在一起,一动不动。 我笑道:“应该是石雕吧。否则的话,怎么会如此高大。大家加把劲,在一百米!” 大家的脚步都不由得稍稍加快,待到了前方,就被一堵巨大的石门阻拦。拿着强力手电在石门附近游走,那石门约莫有十米多高,受到地下水气和碳酸气的腐蚀,表面斑斑驳驳,呈现一种灰色。石门是两个巨大的守门神石雕,,面目凶恶,手中各执一把剑竖在地上。 “如何进去?” 我笑道:“别急,总有办法的。这是仓库啊!会有钥匙口的!” 我们几个人都在石门和石雕附近摸索,片刻就有人喊道:“我在石雕上找到一个类似拉环的东西。” “我也找到了!” 我和户川对视一眼,两人都认可这一组便是打开大门的机关。既然月镜的收藏地点已经造就的如此隐秘,多半不会再在机关上动脑筋。于是叫武藤和饭岛各拉住一个拉环,一起用力,咯嗒寂静的两声——毫无反应! 我和户川又对视一眼,面面相觑,正疑惑中,猛然间就轰轰隆隆地响却起来,却是两个巨大的石雕缓缓移动到石门跟前。那石雕的块头不亚于石门,两个巨人顿时把石门堵住。正当我们暗暗叫苦的时候,那石雕忽然就砸向石门。十多米高,几百顿重的玩意,威力何其大也!当下把石门砸个稀巴烂,碎石乱飞。我心中暗道,有必要搞个这么夸张吗?难道就预计,只来这里一次? 饭岛正要进去,我拉住他说道:“等等!” 说完,拿走他的雷达枪,对准里面细细探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难保我祖先不是故意在门口示弱,然后里面布满机关,不小心进去,一一射杀。不过看雷达枪展现的情形,里面除了一堆堆的东西外,似乎并没有其他什么杂物。 于是我们就小心翼翼地进去,唯恐有机关,稍有风吹草动便伏倒,几只强力矿工灯映入里面,却反射的眼睛生疼,待反应过来,顿时眼前一亮,不是小亮,而是大亮! 里面,堆满的竟然都是金块! 那一块块,大小不下一千盎司的金块,如今却想砖头一样胡乱堆在一起,如果此时看到这般景象都没有反映的人,那么他不是伪君子就是大圣人,很遗憾我们都不是!贪婪的目光扫描着每一块金子,似乎都想立即把他们纳入怀中! “喂!我们的目标,可不是这些亮晶晶的东西!” 发出这番警告的并非是我,而是白阪悠这个女人。她居然刀枪不入,甚至我自以为克制力够好了,一刹那间心思都发到了白水身边,想象着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 户川顿时醒悟,他志向不小,这几百吨金子岂能填满他的欲望?于是这个男人冷冷地说道:“大家不要看了,这不是属于我们的,这是属于中国政府的,我们是无权拿走一分钱!” 这番话顿时击碎了每个人的美梦,大家不甘心地瞧瞧,但是事实这是在中国内陆地区,别说那块金子,就是连根金毛都无法掏走! 而户川果然有蛊惑人心的能力,说道:“但是,明镜具有更大的价值,无论在考古还是金钱方面,一面明镜,都超出这些金子几百倍。我们找到了明镜,就是获得了更多的财富!” 众人恋恋不舍地离开,然而王二却舍不得走,对我说道:“老猪,我就留在这里,作个接应,万一你们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我知道他是舍不得这些金子,但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于是答应了,我们一行人继续往前,前面又是一道门,过了门,则是一间巨大的明清风格宫殿,物品抬头仰望,宫殿的牌匾上写着“人道”二字。我心中疑惑,古代还讲究什么人道,眼角无意中往回瞄,正看到王二乐颠颠地呆在金子堆中,嘴巴都笑开花,假若这里是人道的话,那边便是天堂了! 不对,金子好像在动!是我眼花吗? 我揉揉眼睛,转过身凝视那些金子。根本不是我眼花,那些金子真的在动!蠕蠕而动。好像活了一样的肉块虫子,失却了坚韧的金子堆顿时瓦解,那些肉块虫就如蚯蚓一样,一扭一扭地转向王二。 不好! 我狂奔过去开口大叫:“王二,快跑!再不跑,就没命了!” 王二听到我的声音,只是傻乎乎地扭过头向我笑笑,直到眼前的金子也变成了肉块虫,脸色倏然大变,看着它们爬到脚边,忽然一口咬住靴子。王二顿时疼地大叫起来,摔倒在地上,拼命向我呼救! 我急速奔跑过去,这时越来越多的肉块虫涌向王二身边。很明显它们都是食肉动物,或许几百年都没有吃肉了,饥渴的很。短短百来米路,我不过十多妙就跑到王二跟前,他身上已经爬满蠕蠕而动的肉东西,好像放大了无数倍的蛆虫一般恶心。我随手抄起登山锤,一阵乱舞,打下无数肉块虫,另外一只手拎起已经昏迷的王二,扛在肩上转身就跑! 纵然我再是力大,身上多了一百多斤,速度大大减缓,百多米就像不可逾越的铁丝网一般,前面几个日本鬼子,是不可能出来迎接我的,只能靠自己。我一手扶着王二,一手拼命乱舞,且战且退。那肉块虫汹涌而来,转眼要将我淹没!它们的牙齿异常锋利,我忽觉得脚趾一痛,低头看去,竟是一只东西咬住了我的靴子。这种皮靴可是野战靴,一般别说钉子,就是步兵地雷也难以刺穿! 我大骇,正要加快速度,那一边的肉块虫攻势减缓,我抬头看去,竟是户川和白阪悠一起过来迎接我。户川不能少我,尚且能够理解。而白阪悠一个日本女鬼子,难道是打入敌后的日本共产党,怀着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精神来救我?不会吧! 他们两人一个手拿工兵铲,一个手拿登山镐,胡乱挥舞,至少打杀了不少肉块虫,容得我有时间逃到门口。方走出门口,那大门忽然自动咔咔地要合拢,我吃了一惊,妈的,还挺先进的,刚才怎么不早点关? 户川、白阪悠相继退却,人的速度毕竟比需要蠕动的虫子快多了,眼看肉块虫在关门之前来不及赶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拍拍王二脸蛋,叫道:“妈的,下次叫你小子贪财。记住,金子可不是这么好容易赚的!” “啊!” 武藤突然奇怪地叫了一声,我们不禁抬起头瞧着他,渐渐地每个人的脸上都涌起了莫明其妙的惊恐神色,武藤自知不妙,疑问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啊……”武藤惨烈地嘶叫,倏然从他背包里伸出一个肉块虫的脑袋,那嘴角触须晃动,三排几百颗牙齿像是钻机一样转动,转眼就 这只肉块虫的体格比寻常的虫子大上一半,力气异常大,那武藤顿时跌倒,由得肉块虫往回拉走,我几乎看呆了,此刻立时醒悟,抄起登山锤砸过去。 那肉块虫猛然弹开,锤子就不小心砸在武藤身上,引得又是一个惨叫声。那肉块虫已经把武藤拖到了门口,附近的饭岛和朝河立即行动起来,各拉住一个武藤的胳膊往回拉。 旋即那肉块虫汹涌而至,肉麻麻地叼住武藤的双腿不住往后拖,两个男人的力气竟然比不过虫子,我和户川、大石相继加入,白阪悠不停地消灭企图入界的肉块虫。 可怜武藤就像拔河的绳子一样,被两方悬在空中,不住惨叫。此刻大门越合来越紧,渐渐地只留下一条一个人的缝隙,正把武藤挤在中间,不停地压迫,越抠越紧,初时武藤还叫几声,渐渐地不再言语。忽然我们手头一松,武藤半个血淋淋的身子被我们拉断,丢在地上,肠子流了一地。大家顿时呆住,只见他的背包上有一个大洞,怕是他贪心偷了一块金子,终于酿就杀身之祸! 不要怨我,这几天天气太热了,我都中暑了,明天看病去,今天先上传了。 ** 三十九 气氛顿时如水泥一般地凝固,没人说话或者动作,过了许久,朝河忽然跳起来,他向来和武藤关系不错,此刻一把揪住户川的衣领,大喊大叫:“来中国之前,你不是许诺过,没有任何危险,只是一次简单的探险。现在武藤都这副下场了,你如何解释!” 户川勃然大怒,推开朝河,他向来彬彬有礼,纵然被我占了便宜也只是苦苦笑也,此刻脸色阴沉得像是雷雨天的乌云,推开朝河咆哮道:“没有九死一生的风险,哪有百分之一千的利益,这句话你懂不懂!既然你来了,就好好干下去。武藤死了,就证明他没有这个福气,命不好!” 日本人的团体已经出现裂痕,作为一个旁观的外国人,我颇是幸灾乐祸,看着户川和朝河仿佛两只发怒的公鸡一样对峙,不知如何揭开绳索。这时啊哟的一声,众人不约而同地转过脑袋,我瞥眼看看哪个家伙,却是昏迷的王二醒过来,抱着受伤的脚直喊痛。 户川和朝河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利用这个契机各自走开。 我来到王二身边,见他脚上还留着半个肉块虫的脑袋,就是死了也不放地叼着他的脚趾头,于是拔出匕首,用淮南土语恶狠狠地叫道:“妈的,你这个无胆匪类,在一群小鬼子面前哭爹喊娘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赶快给我闭嘴!” 王二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合上嘴巴,小声呻吟,我拿匕首把肉块虫撬了下来,挑在匕首上细细观察,这个肉块虫嘴巴上长满了像是老虎钳一圈的牙齿,牙床特别发达,难怪把我的皮靴都咬破了。 我让王二脱下鞋子,拿药好好敷上。匕首让户川接走,看着肉块虫的脑袋说道:“这叫做黄金虫,传说他们作茧冬眠的时候,模样酷似黄金。一旦苏醒,就会啃噬周围一切活物。原本以为这是《山海经》中记载的传说而已,想不到真的有这种生物。” 大石不禁担忧地问道:“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地过来,唯独在此遇到黄金虫的袭击,退路已经被封死,前面还有五个宫殿,我们是不是还要冒五次险?” 户川冷冷地说道:“既然后无退路,我们只能破釜沉舟往前走!” 我们稍微收拾了一下武藤的半个尸体,预计回来之后拿走,然后一行人头也不回地再次往前。王二只是被咬破脚趾头,虽然疼痛,忍一下走路倒是无妨。 这件宫殿里面不像前面那件一样,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排列一队,前面的我拿着雷达枪不住探索,小心翼翼,忽然咯嗒一下,我踩中一个东西,低头捡起来,却是一只手表,破旧不堪,看年份有三四年了吧。 “恒淮君,你捡到了什么东西,亮晶晶的莫非是钻石?” 我一笑了之,传递下去,那饭岛顿时大叫起来:“嘿,这手表居然和我的差不多,稀奇了。” 我寻思说道:“这手表已经有好几年的年份了,莫非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户川戛然止住脚步,大叫道:“不对!” 我心底一沉,问道:“怎么了?” 户川大声问饭岛:“饭岛,你手中的手表,是不是卡西欧新出的石英表。” 饭岛奇怪地反问:“是啊,今年十月出的限量品,我就特意买了一只!” 户川疑问道:“看这手表,丢在这里的年份起码有两三年了,卡西欧新出的石英表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不禁都咯噔一下,疑惑的沉积物浮上心头。 大石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样说地我尿都要出来了。我去方便一下,大家等等我!” 大石在我们的矿工灯下走到一只角落里,正摆好姿势,蓦然之间手舞足蹈,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地呼叫起来:“木乃伊……木乃伊!” 我们几个人慌忙赶到大石身边,在几盏矿工灯光线的照耀下,异常明亮,照亮了整个角落,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干尸。他们穿着与我们类似的探险服装,模样非常恐怖,或脸色发黑,呲牙咧嘴,面目狰狞;或面颊干瘪如软皮袋子,紧紧贴着,布满了皱纹和瘤子;或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森森黑色尖牙,眼窝空荡荡地凝望着天空。这种保留的表情来看,他们死前一定充满了绝望。我们之前的探险队不知道遭遇了何种危机,被困在这里,活活渴死饿死! 户川蹲下身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东西挑起来,放在眼前,徒然浑身颤悠悠。 “你……” 我正要开口说话,户川已经转向面对我,但见他脸色极为惨白,就像流了五斤血一样,牙床咯吱咯吱打架,眼珠瞪地大大,充满了一股子绝望。户川这人性格我蛮是了解,心有大志,坚韧胆大,到底是什么,竟然让他如此害怕? 户川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我,却是一个小小的玉佩,再仔细钻研,不过上面刻了一行英文“togawa”。我不识英文,但是有何大惊小怪, 却见他颤抖地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竟然与我手中从干尸哪里摘下来的一模一样!连上面的刻字都没有区别! 户川小声急速地说道:“你看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倘若玉佩一样还可以解释,这togawa是户川的日语罗马读法,是我妈妈在我小时候亲手刻上去的,绝对不可能出现第二块一样的。你再想想看,饭岛的手表……” 我读书不多,但是我并不是个笨人,当我想到那个可怕的念头的时候,玉佩失手当啷一下掉下! 难道说,这些干尸就是我们? 户川结结巴巴,胡言乱语:“原来,这些干尸就是我们未来的下场。我们离月镜越来越近,日月双镜的威力已经渐渐显现出来了。现在我才明白,明镜的效能并不是蛊惑人心,而是看到未来!难怪当年太祖只是和那些降兵一起睡了一夜就招降了他们,并不是太祖拢络人心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让他们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太祖推翻元朝建立了大明帝国,所以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快完蛋的王朝效命,个个奋勇杀敌。但是明镜不知怎么的,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而且把未来的东西都移动过来了!” ** 四十 户川说话的音量并不高,但是地宫内部寂静异常,加上空间宽阔,极具良好的扩音效果,周围的人显然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面如土色。那饭岛忽然扑到尸骸堆里,在里面仔仔细细找寻,猛然举起一具干尸,不住狂笑:“哈哈,这就是我,这就是我。你们看,我的尸体都在这里,我已经死了。哈哈……” 我初始大惊失色,也叫户川吓得面目全非,看到这种情形不由得面色一沉,倒是静了下来,饭岛这个人心理素质不过关,脑子被吓坏了。我回头瞥了一眼户川,他亦是脸色惨白,但是毕竟作为召集人,情绪冷静多了。他向我一点头,心意相通,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上去,一个从背后抱住饭岛,一个扯下干尸,将饭岛牢牢制服。如果此刻不断然采取措施,日后必定成为大患!谁知道一个疯子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饭岛被制服后,还在不住狂笑,王二嫌难听,脱了鞋子把袜子扯下,囫囵塞进饭岛嘴巴。 难得安静片刻,大石又忽然大叫起来:“不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 我稍微一怔,当初确实没有想过怎么只剩下五具尸体。 大石开始仔细地辨认每一具尸体,朝河便也过去帮忙,只听他们一一道来:“这是武藤君,这是饭岛君,这是朝河君,这是我……”那越听越心凉,他们最后统计出来:“缺少户川君、恒淮君和白阪悠小姐的尸体,这么说,他们是活着出去的?” 这两人疑惑地盯着我和户川,这时白阪悠突然又叫了起来:“你们看,你们看!” 白阪悠蹲了下来,头顶的矿工灯正对着一具干尸,她白嫩的小手颤悠悠指着干尸的胸口,与其黑色的碳化干尸皮革色彩相差对比极为显著。那上面正扎入一把匕首,一直没柄。干尸本身就是黑乎乎,匕首历尽数年,早已腐蚀,埋在衣服堆里,原本一时之间难以分辨,白阪悠不知何故眼尖发现了。 朝河上前,用脚踩住尸体,拔出了匕首,在眼前晃来晃去端详,说道:“这是一把美军军用匕首,作工非常精细。杀人者一刀就捅地这么深,可见他的力气很大!而且正对着心脏,可见非常老道!大石,你再检查检查其他尸体,有没有致命伤!” 大石立时检查尸体,不住地报出令人心惊的事实:“朝河君,你的颈部有伤口;饭岛君胸部中了一刀;王二君,你的头部受到猛烈袭击过,头盖骨都凹了;我,是被捅进肚子杀死的!” 朝河挥舞着匕首咆哮道:“我明白了,只有你户川在自卫队服役过,才能得到匕首!刚才检查的时候我就发现,每个干尸身上的物品都没有短缺,唯独粮食找不到一粒。一定是你户川夏也和朱恒淮相互勾结,弄死我们这些负担,抢走粮食自己独自逃生!幸好明镜提醒了我们,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得逞!” 朝河吼叫地扑向我们,但这个业余的人手怎么是户川的对手,顿时叫他打翻。朝河唯恐立时被户川杀掉,竟然徒生一股蛮力,一时之间与户川不相上下,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渐渐地突然升起一个疑惑,再打量干尸,顿时霍然明了,于是马上冲上前,强行分开户川与朝河,当头棒喝:“你们疯了,你们都上明镜的当了!” 两人怒目而视,至少不再互相殴打了。 我说道:“既然我们离明镜越来越近,因此明镜的威力也越来越大。虽说明镜的效能可能是未来的见证,但是你也不能否认明镜也许就是蛊惑人心的作用,或许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幻觉!你们仔细想想看,刚才武藤已经被绞成两段死掉了,而现在的武藤干尸竟然是一个完整的身子。难道你们不认为,这是前人故意布下的一个防御陷阱,让我们自相残杀?” 户川一呆,脸色渐渐好转,自言自语:“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过这种可能性呢?” 朝河立时清醒,觉得我也说得有道理。 我又说道:“这种幻觉的力量实在太大了,甚至让我们无法分别真伪,既然如此,我们索性不去计较,趁早离开这里为妙!” 众人点头称是,虽然内部的危机暂时解决,但是我知道,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方离开人道宫,忽然背后轰然一下,那大门顿时关闭,众人倒是吓了一跳,我自嘲道:“古人真是先进,发明的自动门都比我们要早” 这句话逻辑混乱,居然没有人指出。 前面就是另外一个地宫了,抬头看看牌匾,上面写着:阿修罗道。 白阪悠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我一呆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阿修罗是什么?和刚才的人道有什么关系。” 白阪悠解释道:“阿修罗是传说中的恶鬼,喜欢打斗,男的个个丑陋无比,女的却个个貌美如花。因阿修罗没有美食,天神没有美女,两者时常打架。而阿修罗道和前面的人道则是六道众生之一,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们最初进来的那个宫殿,则是天道。所谓六道众生,分别为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世间一切生灵,生生死死在这六个范畴内轮回,永无止尽。然而脱离了六道众生,就是万劫不复的无间道了。” 王二打了个寒颤,说道:“怎么名字越听越邪门,我们刚刚过了天道和人道,这会儿到了阿修罗道,那岂不是在下地狱?” 我冷笑道:“你以为人道和人道的时候觉得好过吗?不见得吧,这天道又不是天堂,差点要你的小命!别废话,我们进去再说!” 于是我们一排人走进了阿修罗道,里面亦是同前几个宫殿一样黑咕隆咚的一团,只有几盏矿工灯在飘浮,照亮不多的一部分。这时,猛然间天光大亮,刺地我们眼睛生疼,等恢复过来,前面一片清清楚楚,有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是户川和朝河。户川面目狰狞,手中正执着一把匕首,一下子就捅进朝河的胸口!后者痛苦之极,想要叫出来,却无法发声。户川蓦地拔下匕首,鲜血旋即飙出来,洒在户川的脸上,面目异常可怖! 这是一场谋杀!但我转过头,瞥见身边的户川与朝河,面色惨白则凝重,正视前方! 感谢大家的鼎力支持!盗墓类小说看多了,发觉已经陷入了一个模式,要挖的坟墓不是秦始皇皇陵就是什么武则天陵墓这些有名的。我向写与众不同的一类小说,前几篇都是拙劣的模仿作品,不过现在开始慢慢步入正轨,有了自己的风格,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我也会继续奉献我的灵感! ** 四十一 我一愣,竟然同时出现两组户川朝河,莫非我眼花?正当我扭头再去确认的时候,明亮的光芒旋即熄灭,仿佛其昙花一现的唯一目的就是挑拨我们原本异常脆弱的信任。 户川挥舞双臂,大声辩白:“幻觉!这是明镜制造的幻觉!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太祖皇帝要封印明镜,因为其力量实在太强太可怕,超乎了人类所能掌控的极限!历来明镜的拥有者向来受到明镜的反噬而没有好下场!最早殷商的纣王,鹿台自焚;始皇帝客死沙丘,偌大的帝国短短时间内分崩离析,唯独太祖皇帝晚年一时迷惑,终究摆脱了明镜的蛊惑,将其封印!“ 朝河疑虑重重地瞟了户川一眼,顾自前行,孤寂的矿工灯在黑色海洋里悬浮,当他来到原本命案的现场,稍微一怔,什么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血迹。户川得意地大笑:“我说过,这是幻觉!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必败……” 话音方落,黑暗的角落里猛然窜出一条人影,凶猛地扑到朝河身边,只听夺一下,一把雪亮的匕首扎在朝河胸口。后者不相信地盯着袭击者,头顶矿工灯尽数映在那人的脸面上——户川! 身边的户川顿时哈大嘴巴,我同时刻已经飞奔上去,抡起登山锤就往下砸。虽没有和户川正式交手过,凭其**队的训练,恐怕不是我这个久经实战的人员的对手。 那个户川狡猾地把怀中的朝河尸体推过来,自身立时隐入黑暗中。我放下尸体,不敢冒然追踪,唯恐中计。 而还有一个户川便追了上来,我再一愣,打量两人,顿时心底有了区分。眼前的户川,下巴上干干净净,至于刚才交手的那个,却长了一圈胡子,估计半个月没有剃了。 户川浑身发抖,失神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他看到其他人不信任的眼神,急忙表示:“不是我,不是我,那是,那是另外一个人!”户川转头面对我,眼珠瞪大的可怕,叫道:“恒淮君,你和他照面过,你应该能够证明……” 照户川以前的推断,明镜可以把未来的事物送过来,难得那是几十天以后的户川?我心中存有疑惑,然而此刻户川切实不是敌人,我没有必要增加对手,于是沉声说道:“不错,大家分别两个户川很简单。杀人犯户川长着大胡子,眼前的好户川则是光下巴。” 众人虽然还在怀疑,但是显然有着我一样的想法,于是暂时不再追究户川。 王二战战兢兢问道:“万一那个杀人犯过来,我们怎么办?他藏在黑暗中,我们一时找不到!” 我冷笑道:“假若他真的是户川,好像还忘了一样东西!” 我走到发疯的饭岛跟前,一直象小狗一样牵着他的白阪悠自觉地往后一退,不知脚边踢到什么东西,咕噜咕噜地乱滚动,她好奇地往后面一瞧,顿时尖叫道:“鸭卖蛋……” 鸭卖蛋?我立时醒悟这是日语罢了。循着白阪悠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我的脸色也转白。 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了一些死人尸体,地宫空气干燥,气温凉爽,尸体就像地窖里的肉类一样保存良好。然而这些尸体也象屠宰后的牛羊,一一被肢解开,那一条条大腿、胳膊,上面的人肌肉细细地被削去,只剩下半载白森森的骨头。而白阪悠踢到的正是一个头颅,上面皮肤尽数被剥走,满面血淋淋,眼珠瞪着前方,两排牙齿像是妖怪一样露出来,脑门上开了一个口子,似乎里面的脑浆已经叫吸光了。 白阪悠吓得不轻,一边说着叽哩咕噜的鬼子话,一边急忙窜到我身边来。 我白着脸,头皮发麻,转过头正看到户川,他吞了一下口水,问道:“恒淮君,你看这是……” “怕是他们被困在这里之后,粮食匮乏,便自相残杀,胜利者以失败者的身体为食!” 我冷冷地说道。 白阪悠女声尖利地叫道:“实在是太残忍了!” 大石哼地一下:“这并不少见,人到了饥饿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地出来、据说在终战之前,日本被abcd(注:aamericabbritaihinaddutch)包围,粮食匮乏,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人相食的情况!何况在此地,一旦食物消耗完毕,困在其中的强者就会以弱者为食。” “不对!” 户川心虚地问道:“恒淮君,你又发现了什么?” 我说道:“你不记得吗?我们在人道地宫发现了五具干尸,其中的朝河也是干尸之一,那么到了这里应该只有三个人!可是我们刚才明明看到另外一个户川杀了另外一个朝河,而且从现场的尸骨推断,尸体不会少于四具,也就是说,似乎人道地宫与这个阿修罗道地宫毫无关系一样!” 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推论,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表达,无奈地挥挥手。 户川焦急地说道:“还多想什么,我们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看着这些尸身就恶心的要命。幻觉,明镜真实幻觉了!” 其实户川不敢面对现实罢了。 我冷冷说道:“不过我们还得对付另外一个食人恶棍,虽然他躲在黑暗中,可是这个东西恰是能够找到他!” 我把饭岛的雷达枪掏出来,打开按钮,雷达枪发出呱呱的奇怪声响,开始工作。它的有效范围打一百米左右,地宫不可能太大,任何物体都一一显示在雷达枪的屏幕上,果真看到一个人形物体出现在一角,缓缓移动,蹑手蹑脚,我大笑道:“你跑不了了!” 人形物体似乎听到了雷达枪的工作声音,不静反而急切地跑动起来,冲向下一个畜生道地宫,正中了我的诡计。我们离出口比他近,他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击都在我的攻击范围内。只见越奔越近,嗒嗒脚步声音都异常清晰,我大喝一声,手中的登山锤如离弦之箭,单手抛出。哪个户川在黑暗中反而成为了劣势,无法觉察登山锤的来势,噗的,在雷达枪屏幕上顿时倒下。 我大喜,奔跑上去,矿工灯对着那个户川,见他满脸鲜血,登山锤不知去向,正当疑惑中,这家伙猛然张开眼眸,口中喷出一口血,顿时迷住了我的眼睛。 我暗叫不好,胸口已是一痛,急速反应,一个筋斗后翻,耳听嘿哈地打斗,旋即擦去血迹,正是大胡子户川和光下巴户川在打斗。看来他急于洗清自己,踊跃表现。 我胸口虽然隐隐作痛,却不是被扎了一刀,而是受到重物撞击,想到胸口怀藏的护身符毛主席胸章,默默祈祷:“毛主席,你又救了我!” 我立即取下我的匕首,冲上前去搏斗,如此近身搏击,正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是战斗工兵出身,射击不如步兵,但出击时常遭遇近身战斗,是以特别重视该项目。两个户川互不胜负,一旦我加入战局逆转,大胡子户川顿时落败,被我先是一刀扎在脖子上,那光下巴立时又在胸口补上一刀,眼见对方已经不行了。 那家伙慢慢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含含糊糊叫道:“朱恒淮,你不得好死,哈哈……” 我一脚踩在他胸口,立时一命呜呼。 我与户川结伴回去,白阪悠担心地问道:“如何了?” 我点点头,示意干掉了。 剩下的几个人便加快脚步,赶到畜生道地宫,放入门口,里面正对着一张镜子,不对,那就是我自己!我一呆,见他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忽然口袋里日镜蠢蠢欲动,只见白光一闪,眼前竟是…… ** 四十二 白光闪烁同时,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自我保护,未张开之前,耳边响起白阪悠惊惶失措地尖叫:“恒淮君,我们怎么回来了?” 回来?我抬起眼皮,第一眼瞟见那金灿灿的金块堆,顿时如被毛毛虫蛰了一下地一颤,心中大骇,顿时失声问道:“我们怎么又回到了天道地宫?方才明明已经走过,对了,其他人呢?为何只余下你一个了?” 我身边只有一个白阪悠,她娇小的身子靠过来,簌簌抖动,一双明亮的圆眼不安地四下里探视。 “你说,该怎么办?” 女人在关键时刻完全把拿主意的责任推诿给男人。 我摇摇头,其实自己心里迷惑地不得了。我看到了自己?这个念头荒唐不已,然而确实如此。现在我可以体会户川瞅见自己那种局促不安的心情了。为何当时我一见到自己就忽然弹到了天道地宫,记得当时口袋里的日镜蠢动不已,莫非就是它做的孽? 不过当务之急,便是赶紧离开天道地宫,在我看来这里是最为引诱人的地方,也是最为危险的地方。我径自拉着白阪悠的小手,才前行几步,那金子堆的黄金虫便开始蠕动,旋即如潮水一般地涌来。妈的! 那玩意跑地好快,转眼脚边就多了几只,死死抱住靴子猛啃,只觉得脚趾生疼,白阪悠又叫了起来。痛苦之极,我忽然想到,这里是布置明镜的场所,那么日镜能不能克制它们呢?于是当即掏出日镜,头顶矿工灯照在上面,反射出白色光芒,黄金虫如遇大火,纷纷让开一条通道,我心中稍微宽松,原来日镜果然是神通广大! 我们一边以日镜胁迫黄金虫退开,一边赶往出口,我忽然问道:“白阪悠同志,你觉得奇不奇怪?方才我们明明看到武藤的半个身子被拖进来,怎么地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白阪悠说道:“或许叫虫子啃地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吧?” 我摇摇头说道:“不对,那么好歹留下不易消化的塑料、衣物和稍许的血迹,但是地上当真干干净净,连根毛也不见到,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 然而这也并非我和白阪悠智慧之力所能想到,两人像是屁股着火一样,忙不迭地逃开天道地宫,唯恐黄金虫追将上来。但方接近人道地宫门口,一声惨叫便传来,我随手握住匕首,低声对白阪悠说道:“当心!” 我们戒备十足地进入人道地宫,却看到一幅惨不忍睹的场面,地上横七竖八地躺在几具尸体,或开膛剖肚,或满面鲜血,一个个死翘翘,正是饭岛、武藤等人。我一愣,武藤不是在天道地宫就死了吗?而饭岛还是活着,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眼前便是户川面目扭曲,满是鲜血,甚是狰狞地执着一把匕首,另外一手夹住王二,嘿嘿对我们笑道:“你们终于来了,受死吧!” 户川匕首轻轻滑过王二的脖颈,后者原本光滑的脖子上面突然冒出一条血线,鲜血滚滚如消防水枪一样喷出,白阪悠立时惨叫起来!而受害者则是抓住脖子,却怎么也喊不出来,蜷在地上像是虾子一般地扭动,鲜血乱喷,终于慢慢地不动了。 我虽然在越南杀了不少人,但是那是以致命为唯一目的,讲究快准狠,一刀下去,连血都没有喷出就毙命,那是有这种残忍的手段。,何况,他杀的是我的老乡,我的眼神冷了下去。 户川猛然扑上来,狂叫着乱舞匕首。 前次交手我就知道,户川体力不如我,经验亦是不如我。此刻他已经杀了好几个人,搏击消耗了大量气力,我以逸待劳,在他接近的一刹那,冷不防出腿一击,顿时打到了户川胸口,飞出三米开外。 不亏是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立时明白不是我的对手,转身就逃亡下一个地宫。我拉住白阪悠说道:“快追!” 毕竟户川先动脚,在我们追到之前,地宫门就轰隆关闭,功亏一篑。我甚是恼火地把匕首一扔,转念一想,又捡了起来。 我靠着大门坐下,这是目前唯一所能做的事,前进又不行,后退又不敢。莫非真的被困在这里了,到最后要象户川一样食人而活?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白阪悠也就靠在大门上慢慢坐下,忽然指着那些尸体,惊诧地说道:“你看,这些尸体的排列,你看像不像我们之前来到时,看到的干尸排列?” 我凝视这些尸体的布局,倏然惊讶住,确实一模一样,但是这些尸体明明新鲜着,而不是干尸,却和我们之前看到的分布,甚至致命伤都一样!原本沉寂在内心深处的那个不安的念头渐渐浮上来。拨开半透明的湖水,越来越清晰。 “我想,明镜不禁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地方,甚至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时候!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士无意中失踪,发现的时候却夹在石头里饿死了。我猜,就是明镜,将他送到几年前的石头里面,然后慢慢饿死直到我们发现,你说,是吗?” 白阪悠看着惊愕万分的我,不由得说道:“我想,就是这样吧!你记得,明太祖得国,以哪一场战争最为艰辛?” 我摇摇头,毕竟我读书不多,所知的历史大部分来自小人书。明朝历史,我只知道明太祖驱逐蒙元鞑子,至于具体战役,不如这些专家。 白阪悠于是对我说道:“据我所知,明太祖虽然以驱逐蒙古鞑虏、恢复汉室荣光功绩最为显赫宏大,然而征战一生最艰辛的敌人并非蒙古王朝,乃是汉王陈友谅。当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占据两湖地区,兵精粮足,在所有义军中实力最为雄厚。西元一三六三年春,陈友谅亲率六十完大军东征,猛攻朱元璋控制的南昌,一路势如破竹。朱元璋被迫在鄱阳湖与其决战。双方兵力悬殊,朱元璋只有二十万兵马。初战第一天,朱元璋就遭遇惨败,旗舰搁浅,差点儿自己也成为了俘虏。然而第三天开始他就神奇逆袭,天上纷纷降下大火球,焚烧陈友谅的战舰。一时鄱阳湖上烟焰张天,火光水天一线。朱军见陈友谅遭天诛,士气大振,全线出击,终于在第五天击毙陈友谅,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此战之后,朱元璋再无可比肩的敌手,奠定了他一统天下的基础。然而在这场战争里,留下了两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让后人苦苦捉摸不透。第一是朱元璋在战舰搁浅差点被俘的时候,忽然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部下的旗舰上,其二却是天降烈火。若是明镜可以转移空间的功能来解释,倒是可以解释的清了。朱元璋便是用明镜逃生,并且发动神器,降下陨石!明镜,果真有改天换地的神奇力量!” 晚上再更新一章! ** 四十三 白阪悠那眉飞色舞的神情,使得我猛然一怔,思绪飞远,顿时想到了某个老早离我而去的人儿! 白阪悠觉察到我的异情,笑问道:“你看着我干吗?是不是我很像你认识的某个人?” 我此刻清醒过来,仔细凝视一遍白阪悠,不禁说道:“不,你和她的相貌一点都不像。但是你们的身形和神态气质,却是有几分接近,刚才我一发愣就错认了。” 白阪悠微笑道:“她是谁,你妻子?还是你妈妈?” “我以前最心爱的女人。” “哦,现在你们一定很恩爱了。” “不,她已经过世了。” 白阪悠一呆,过会儿低低地道歉说道:“对不起,触及了你的伤心事。” 我似乎有哭的感觉,摇头的同时隐隐觉得心口异常疼痛,这时白阪悠内疚地靠过来安慰我。她的小手搭在我肩头,那熟悉的感受,我猛然转身,冲动地把白阪悠推倒,后者只是轻轻地惊呼了一声,她不反抗的动作,表明了她暧昧的态度。 我颤抖地手拉开白阪悠胸口衣物的拉链,虽然她个子矮小,然而胸脯非常丰满,肌肤白皙细腻,散发着女子的淡淡幽香。此刻只见面颊绯红,眼眸微微合上,眼波流转,甚是迷人。 我压了上去,埋头在她饱满的胸脯。白阪悠低低地急促呻吟,口中吐出炙热的气体,吹到我身上。身子犹如一只上了岸的鲤鱼,不老实地扭动,然而这般给我极其受用,一点看不出她初始的生疏动作,竟然还是未经人事的女人。 许久,白阪悠跪坐在地上,通红着脸穿上衣物,我则懒懒散散地靠在大门上休息,欣赏着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见她整理好衣物后一直跪坐着,偶尔抬起头瞟我一眼。我问道:“你不表示什么吗?” “嗯?” 白阪悠低低哼了一下。 我说道:“比如要我负责之类的,要我做什么之类的?” 白阪悠叹气道:“在日本,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我没有这个资格向你提出要求,只要你不抛弃我,我便非常满足了。到底中国的妇女解放彻底,不仅能和男人平起平坐,甚至压倒男人呢!” 我顿时想到白水,心生内疚,于她不在的时候,居然和别的女人好上,居然还是日本女人。 正在思虑之中,猛然之间大门轰轰隆隆移开,我吓了一跳,立时 白阪悠顺从地答应一声,扭扭捏捏站起来,走路的姿势有点古怪,转念一想,恍然大悟。 当再次进入阿修罗道地宫,总觉得有点异样,鼻中问道刺鼻的血腥味,这时前方迎面走来两个人,矿工灯一照,居然是户川和朝河,心中徒生警惕,暗暗握住匕首,只听那户川说道:“你们可是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见我不答话,户川又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刚才来的那个杀人恶魔,我看他衣服上都是血迹,便与朝河一起合力捉住了他,仔细一询问,竟然杀了所有的人,又把你们困住。”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想到问:“嗯,其他人呢?你们怎么又回这里来了?畜生道地宫发生了什么事情?” 户川说道:“刚才不是说过吗,在等你们……等着吃你们的肉啊!” 我一愣,户川已经扑上来,凶狠地把我推倒,一时之间手中的匕首当啷丢下。该死,这时我才发觉,眼前的户川,下巴长了一圈胡子,竟然就是之前在阿修罗地宫干掉的食人恶魔! 朝河捉住白阪悠,嘿嘿奸笑,声音中充斥着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白阪悠,看见你我就食指大动,我最喜欢吃白白嫩嫩的女人肉了,但在吃之前,我会让你好好享受享受!” 立时传来撕衣服的声音和白阪悠低声无力反抗的哭泣,我怒发冲冠,但是眼前被户川压住,他挥动匕首刺下来,妄图一刀捅死我,却叫我单手托住!我本来力大无比,而户川看他形容消瘦,颧骨凸出,眼眸血红,当真如饿鬼一般,怕是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气力不足,一时之间竟然叫我抵御住。可是白阪悠并非朝河的对手,我心急如焚,剩下的手到处**,倏然触手一个圆圆的东西,心念转动,也不管是什么,抡起来随手就狠狠砸在户川太阳穴上。 户川大叫一声,翻身倒下,抱住脑袋不住打滚! 我顾不得户川,这时有暇瞧瞧手中的东西,迎面又是一张户川的面颊,一呆一愣,这个户川满面惊恐,下巴光滑,原来是叫这边的自己和朝河合力杀死后砍下脑袋。而我目前正手指抠入他的双眼,握起来。 我顿时一阵恶心,随手把脑袋掷向朝河,趁他稍微分神,我已经抢救出白阪悠,拉着她转身就逃亡畜生道地宫。后面不住有人用日语叫骂,会咬人的狗不叫,终究让我们逃出了。 来到畜生道地宫,我松了一口气,脱下衣服披在白阪悠身上。她原本的外衣被撕的破破烂烂,露出晶莹的肌肤,小声的抽泣,我搂住她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们已经逃出来了。” 白阪悠顺从地点点头,日本女人真听话,若是白水在场,定是怒气冲冲抄着匕首去报仇! 我环视一遍畜生道地宫,这里既没有人,也没有任何东西,空荡荡的,心中正在疑惑,忽然大门轰地打开,我心中大骇,一摸腰间匕首,这才觉察那时丢了。 然而迎面进来的竟是自己那张惊愕的脸颊,我心念转动,顿时想通,原来如此。那时我看到了自己,却被明镜谈到从前,经历了一番事情之后终于等到自己,之后就轮到这个时段的我重复我经历的事情了,于是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那个我自己脸色大变,口袋里的日镜蠢蠢欲动,猛然白光闪烁,他和身边的白阪悠已经消失,于是户川惊诧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笑道:“不必惊慌,我慢慢告诉你,来,我们先去下一个地宫!” 今天人品爆发,更新两章。明天下午更新。 ** 四十四 白阪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依照日本女子的风俗习惯,红着脸,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跟随在我身后一步距离处,而户川等人或疑惑于我,获惊诧于我神秘失踪又出现,内心升起生恐惧,竟然不约而同地也小心地与我保持一定距离。我哼地一下,自然懒得理会,一边径自穿过畜生道地宫来到饿鬼道地宫,一边把方才我所经历的事情讲述一遍,当然我与白阪悠的私情留得一手,无论如何不可以公开。 户川听了半晌才说道:“假若明镜真的有转移时空的力量,那么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无尽的莫比乌斯环。” “墨笔钨丝环,什么玩意?” 我惊异地问道。 户川晓得我读书不多,倒也不显耐烦,向我招招手说道:“你过来,我指示给你看。” 我来到户川身边,两人蹲在地上,户川以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粗糙的莫比乌斯环: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322.jpg 户川解释道:“拓扑数学上,将一条纸带扭转一百八十度之后粘接,就形成了正面和背面连成一体的莫比乌斯环。假如存在一只蚂蚁,它可以不经过纸带边缘就自然而然地从一面爬到另外一面。把三维的莫比乌斯环扩大到四维世界,就是克莱因瓶。”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601.jpg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773.jpg 他又说道:“这个瓶子,虽然在现实中不存在,理论上,它的出口就是入口,也可以说没有出口和入口,但是出口和入口都存在,整个空间是一种无限循环的构造。你是否记得,我们刚刚过来的时候,指南针竟然神秘地指着地面?” 我点点头,说道:“当时我万分奇怪,这里没有大型铁矿,怎么会形成巨大的磁场呢?” 户川说道:“那么现在很容易解释了,因为我们就是处于一个空间扭曲的世界。那时我们刚刚走进扭曲的空间,指南针没有撒谎,它依旧指着南极磁点,但是我们的空间却与南北极连线之间呈现九十度交角,所以指南针指着地面。在这里,不仅空间扭曲,可以从一个地宫 时空扭曲模型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9077.jpg 我听得有些茫然,但是我不是个笨人,渐渐地开始想通,叹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明镜的后遗症了。一旦动用明镜,它们的时空转移,就是在我们这个世界形成时空扭曲,而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于是形成了一些难以名状的神秘事实,因此动用明镜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越来越怀疑,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恐怕再发展一百年也难以制造这种科技规模的神器。以古人的水平,又怎么制造出来呢?” 户川摇摇头,说道:“这不是你我可以猜度了。嗯,那是什么?” 户川倏然指着一边,我本能地脑袋一偏,循着他的手势看过去,忽然头顶咚的一下,顿时疼痛难忍,勉强支起身子来,转过头一看,竟然是王二袭击我!我心口如同爆炸一般,勃然大怒,咬牙切齿道:“怎么是你,枉我这般信任你……” 我猛然想到,回乡的第一天,刚刚从村长哪里探听到明镜的消息,马上就被日本人放火夺取,当初还怀疑是村子里的人出卖我,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到是王二! 我孤儿一个,唯一的乡党便是王二,一想到当作亲兄弟一样的王二竟然出卖我,心痛如捣,遂直目视王二,头发尽数上指,目眦尽裂,眼眶流下鲜血,面目甚是可怖。 王二想不到我头部遭受打击之后依旧有余力站起来,被我吓得一步步后退,喉头蠕动,挤出几句话:“老猪,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无可奈何……” 户川急促地叫道:“快快动手杀了他,朱恒淮一死,明镜就归我们了!” 王二一咬牙,拔出匕首,对准我就扑上来,哪知我大吼一声,吓得王二连连后退。他见识过我的手段,素来杀人不眨眼,哪敢靠近。户川冷冷说道:“没用的废物,还得我亲自动手!” 说着,户川拔出自己的匕首,对我狞笑道:“也别怪我心狠手辣,实在是你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当你一次次羞辱于我,故意削我面子,我便暗暗下定决心非除去你不可,只是你一直掌握着明镜的秘密,我不能在未得知之前动手。现下你也是黔驴技穷,留之无用,还不如趁早让我送你上西天吧,哈哈!” 户川恶狠狠地扑上来,吓退王二我已经是强弩之末,实在无力与户川搏斗,只觉得身子摇摇晃晃,脑袋异常疼痛,眼前的户川越来越模糊,迷迷糊糊中,耳际忽然传来极为清晰的一声喊叫:“不要!” 白阪悠,是她! 然而我顿时如同断电的机器,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冥冥中我似乎看到王玟琳来接我,我不禁问道:“玟琳姐,我死了吗?所以你特意来接我,想不到真的有阴间!” 王玟琳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你哪里这么容易死,你这么早死了,背着我乱搞别的女人的帐要好好清算一下。快滚,回到你的阳间去!” 我倏然张开眼睛,第一眼便是看到白阪悠压在我身上,眼睛瞪地大大的,一动不动。 我吃力地支起身子,胸口插了一把匕首,忍痛拔出来,这次又是毛主席的像章又救了我一命。似乎户川下狠手,一刀就扎在我心口,哪知正好卡在像章上,而他以为卡在肋骨上,拔不出匕首也就算了,竟然这样瞒过了他。其实匕首只是割破了胸口的皮肉,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不致命。 我再转向白阪悠,把她抱起,顿时心灰若死,只见白阪悠软软地垂下脑袋,她脖子上波波流着鲜血,地上好大一滩,我地把她抱在怀里,不相信地试探着摸摸鼻息,似乎这样可以救活一般,过了许久,我终于不再欺骗自己,白阪悠已经死了。 我心痛之极,身边的女人,竟然没有一个有好下场,顿时如野兽一般仰天长啸。 王二,十多年如兄弟的情意还不如一个女人一天的交情, 户川,算你狠!算你能忍!我竟然看错了你这个人!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对天发誓:“王二户川,我若不将你们碎尸万断,我朱恒淮誓不为人!” 我只是写了一点关于平行世界的,好像不是很复杂吧。架空历史的都写滥了。 ** 四十五 结局 我手中紧紧攥着户川的匕首,带着满腔仇恨离开饿鬼道地宫,蹑手蹑脚步入地狱道地宫。在入地宫之前,我就曾经思虑过,若是单凭我一个人的实力,绝对不是那几个家伙的对手,因此我只可放手一搏,只要能够干掉户川,纵然同归于尽亦是无妨! 方步入地狱道地宫,瞅见户川和其他人正背对着我,愣愣凝视了前方,我心头暗自窃喜,好机会!为了偷袭他们,我不惜关掉矿工灯隐藏自己! 只听大石焦急地说道:“户川,你为何要杀死恒淮君,甚至连累了白阪悠。好歹恒淮君救过你好几次,而且他也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人物。你为了得到明镜,竟然不惜杀死他,你是个忠义之人吗?” 户川暴跳如雷,大怒道:“我想杀就杀,哪里轮的到你多废话!若是你逆忤我,当心我连你一块宰了。” “你……” 户川招呼王二说道:“你,过来,给我看看这面日镜……” 他们两人相互凑在一起,好机会,正好把要害部位暴露给我,时机转瞬消失间不容发,我猛然间弹起,犹如利箭一般射出,大叫道:“户川,受死吧!” 我和户川之间不过相距短短十多米,以人类的速度,不过一秒多的反应,猝然之间我已经飞到户川背后,高高举起匕首正要刺下去,忽然腰腹一痛。我暗叫不好,飞快弹开,保持警戒防御姿势,再转眼过去,又是王二突袭了我,执着一根探测棍,恶狠狠地红着眼睛盯着我。我与他已经成视同水火之势,他急于向主子表明,下手异常恶毒。 户川转身哈哈大笑,说道:“恒淮君,你是不是气糊涂了,别忘了日镜在我手里,纵然它是一面普通镜子,也可以把你的身影清清楚楚地倒映下来,你想偷袭我,没门!” 我哼地一下:“正好,我们可以一对一的交手!” 户川说道:“我明明记得把匕首插入你的心口,你居然还没有死,怕是心脏长在左边吧!莫非真是上天关注我,我如何取得月镜产生了一个极大的困难,这个迷题,或许只有你才能揭开。我们不妨合作,你帮我得到月镜,我则放你一条生路!” 我冷冷说道:“白阪悠的大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的放过你!” 户川不住大笑:“亏你还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还为一个女人如此记挂。这种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假若你喜欢,随便到处即使。我也不晓得为何,这个白阪悠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你勾搭上了,果真不可信任女人!我现在警告你,要么为我服务,要么死!” 我一言不发,径自扑上去。 若是单纯短兵格斗,无疑一百个户川也不是我对手。短兵搏击不是不是训练那么简单,乃是刀刀见血,招招致命,通常十几妙内就分生死。这些很需要经验和实战体验。我在越南的时候,数次和经年与美军格斗的越南黑鬼较量,生死一线间,能活下来,证明我的实力不凡。至于户川,我估计他只是参加过军队训练,而缺乏实战经验,所以一开始交手并非我的对手。但是此刻我受过一次重伤,而户川又有王二协助,勉强才能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时间越长,我的体力越差劲,渐渐地节节败退。若不是他们想生擒我,早就一命呜呼。 正危机时刻,哪知户川脸色一凛,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甚至匕首都当啷一下丢下,王二顿时也是吓了一跳。我一震,我必败无疑,他们显然没有必要故意如此,于是也抬眼看过去,竟然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人! 白阪悠,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手检查过,白阪悠颈部大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此刻她的衣领上亦是鲜血琳琳,显然不是明镜把其他时空中的人挑选出来,而是真正死而复生的白阪悠。 户川吃吃说道:“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白阪悠呵呵娇笑:“因为我不是人,所以我不会死!” 我顿时毛骨悚然,吃惊地看着白阪悠一步步接近,直接从户川手里抽走日镜,那户川就如同中邪一般,动弹不得,只是死死盯住白阪悠。 “你究竟要干吗?” 户川这才反应过来,便要抢夺日镜。 白阪悠说道:“你不是要月镜吗?一直摸索不到个中的关键,我就展示给你看!” 户川一愣,终于放开了日镜。 那白阪悠拿走日镜之后,先前进几步,来到地狱道地宫里唯一明显的标记——一座空荡荡的祭台上,把日镜放上去。 日镜突然光芒四射,似乎慢慢地移出一个影子,莫非是我眼花?那影子越来越清晰,便是如同日镜一般的模样,稍许有点不同。这时户川蓦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明镜是镜,自然有影子,日镜的影子就是月镜,根本是两位一体的。可笑我们一直不知道,苦苦追寻到这里,原来明镜竟然就在手上!” 原本一直在不远处的王二眼睛冒出血红的贪婪目光,忽然扑上去,抱住明镜大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是我的了!只要有了镜子,我就可以成为世界富翁!” 户川勃然大怒,也扑了上去,推开王二叫道:“这是我的财产,哪里轮的到你来染指,滚开!” 两人为了争夺明镜,顿时打斗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明镜的表面越来越亮,终于亮光突破界限,形成一个空洞,卷起惊人的狂风,把一切东西都统统往里面吸,户川脸色大变:“不好,明镜启动,新的空间制造重新开始,它要把旧的都毁灭了!” 户川转身就想离开,明镜巨大的吸力死死吸住他,慢慢的把他偌大的身躯卷入窄小的镜子里面,户川不住发出可怕的嚎叫,双臂乱挥,忽然扯住不远处的王二,苦苦哀求:“拉我出来,拉我出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叫明镜吸入绞为碎肉。 然而王二此刻也被明镜吸住,他发疯般地乱抓,拼命想逃出来,忽抬头望着我,嘶叫:“老猪,救救我,救救我,我们好歹是几十年的乡党!” 我心念一动,于是扑上去,顿时拉住王二的一只胳膊,他稍许露出轻松的笑意:“还是你好……” 我也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我不需要叛徒……” 我蓦然松开手,那王二立时也陷入明镜深处,嚎叫着同户川一起堕入永世难劫的无间道地狱! 明镜吸入了两个人便满足了,渐渐地恢复正常。我转身面对白阪悠,鼓起勇气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 白阪悠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 我摇摇头:“我早猜到了。” 白阪悠倒是一呆:“什么时候?” 我解释道:“刚入人道地宫的时候,你不记得大石说道:‘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当时我就有点怀疑了。” 大石一怔,反问:“我说过吗?” 我问道:“你再想想看,我们究竟有几个人?” 大石仔细一算,说道:“七个。” “好。我、户川、武藤、饭岛、朝河、王二加上你,一个七个,那么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大石脸色突然变掉,指着白阪悠颤颤悠悠问道:“你,你究竟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似乎直到进入地下,你才突然出现!” 我说道:“我也奇怪,我们每个人都是针对一个行业的高手,就是王二做苦力也算是一种。唯独我们有两个历史学者,你和户川,所以我开始怀疑了。虽然你在地下才突然出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对你的突然而来丝毫没有感到生硬奇怪,仿佛理所当然一样,但是潜意识里保持认识,晓得我们只有七个人的!” 白阪悠说道:“不错,其实我就是明镜制造出来——更准确的说,我是你——朱恒淮制造出来的!” “我?” 我一怔! “不错,因为你拥有明镜。但是明镜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使用,只有在一定阵势里面才可以,譬如这个地下南斗六星宫殿群,其实是明镜的发动开关。一到了地下,就进入明镜的启用范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它能满足拥有者的欲望。你内心深处最大的欲望,便是一个姓王的女性,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她活过来。但是理性又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欲望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调和便产生了我。我与王玟琳很像,但是却是一个日本人。” 我思绪万千,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我创造出来的,凝视着她,似乎便是王玟琳与白水的综合体,我过了许久,苦涩地说道:“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女人,你跟我走!” 白阪悠摇摇头:“我是不能离开明镜的范围的,一旦离开,我就不能够存在。这样也好,反正我原本就是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让我永远守护着明镜。若是你怜悯我,等你老了快死了,就来这里,让你的魂灵陪伴我直到永恒。” 我对她恋恋不舍,但是想到地上的白水,竟然又是心痛,白阪悠催促我说道:“你们快离开这里,不然你们会后悔的!” 大石问道:“为什么?” “回去了你们就知道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大石于是也带着疑惑和发疯的饭岛,和我一起走开。走了很久,我才转过头来,远远凝视着白阪悠,但见她挥挥手,口中似乎在喊:“记住要回来!” 我苦笑一下,今生我不能陪伴你,就让魂灵赎罪吧! 等出来基地门口,天色已经是凌晨,我们找到吉普车后不禁一愣,上面满是灰尘落叶,好像摆放了很长时间,再也不能启动。我和大石面面相觑,只能在山中苦苦熬了六天,才终于找到一户人家,仔细打听才才大吃一惊,竟然过去两年了! 原来真有山中方一日,世上已两年的事实!我思绪复杂,终于明白白阪悠的担忧。明镜可怕的力量已经把我们延迟到了未来,我们如何面对这个完全崭新陌生的世界呢? 欢迎观看下部:神秘古尸的复活、沈阳地下风水、层层叠叠的尸骨、国际满遗复国分子 ** 原稿 古墓邪尸 四十六 一九二九年冬,奉天城东二十里外天柱山。 马伯镛仰头喝下一口烧刀子烈酒,口中吐出酒精提供能量的热气,立时在极端严寒的空气中化为晶体状颗粒,粘在两腮的大胡子上,变做白蓬蓬一片,直到他用手一抹,才恢复胡子的本来颜色。三九四九冻死人,尤其在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鹅毛大雪之后,天地之间弥漫一股令人窒息的酷寒,若不是家中熬不过去,他实在不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干不法勾当,特别是还带着弟弟马仲琻。 他随手把酒壶丢给弟弟御寒,四下里打量,雪后天柱山银妆素裹,只有偶尔树枝一颤,震落少许雪团,方能还原本质。天上明月似乎灯塔一样孤悬,照亮大地如白昼一般清晰,这即可分辨大雪覆盖之下物体的轮廓。 这是石下马牌坊,这是华表,不一而云,马伯镛心中暗暗默念着,为了能够一举成功,事先他已经费尽心思,甚至从老毛子那里搞来千里镜,在远处不下探视这里过好几遍,把地形一一画在纸上,心底熟悉的不得了,那么此刻他们已经到了福陵的“心脏”——宝城边缘,而在宝城地下,便埋葬了满清开国君主奴儿哈赤及其皇后。 时移事异,过去的禁地皇家陵墓,在满清帝国轰然垮台之后,变得野狗也来筑窝。原本应该竭力看守陵寝的八旗子弟,不堪忍受这般守陵的艰辛困苦,盗得值钱文物之后竟然一哄而散。反倒是东北王胡子大帅张作霖,唯恐世人指责他看守文物不力,偶然派人来打扫一番,逢清明重阳,奴儿哈赤的子孙溥仪也会派人来祭祀,但在今夜这个恶劣的环境下,除了他们这两个盗墓贼,死者的寝室里不会出现任何活的生灵! 福陵恢宏巨大,占地二十余里。建筑布局循山势前低后高,南北狭长。从风水上说,福陵背靠辉山、兴隆岭,前临浑河,按堪舆家选择陵址“风水”要诀,前河后山的标准而言,不亏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风水轮流转,二百多年过去之后,福陵已经保不住满清的江山,现在的天下是属于姓蒋的浙江人! “大哥,动手?” 马仲琻向马伯镛询问,素来长兄如父,何况马家一直以来都是马伯镛当家,所以马仲琻事事遵从他。 马伯镛再次勘查了一边福陵宝城,终于点点头,不过两兄弟的目标并非是宝城下的奴儿哈赤,虽然他做过皇帝,一定陪葬有许多金银财宝,但是既然是皇陵,埋藏也极深,仅凭他们两个人,是无法在一夜里掘出任何成果的。所以他们针对的是福陵旁边殉葬的宾妃棺木。 按照满清早期的习俗,一旦皇帝过世,后宫没有子女的宾妃都要殉葬,以等级为一起,葬在宝城旁边的红楼里面。于是马家兄弟俩踏着齐腰深的大雪,一步步挪到红楼前,从拖在雪地上的雪袋里取出洋油,一一浇在红楼附近,然后后退数十步。马伯镛小心翼翼地拿出洋火,点着了一个塞着布条的酒瓶,用力掷到红楼边,猛然轰地一下,红楼四周燃起冲天大火。木料燃烧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寒冷的砖块猛然受到热火烤炙,顿时崩坏,倒塌。 马家兄弟静静注视着燃烧毁坏的红楼,他们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因为在这个寒冷的夜晚,除了山上的野狼偶然嘶叫几声,不会有任何人存在。 红楼的烈火渐渐熄灭,不仅烧毁了红楼,也融化了周边的雪堆,但是水很快凝结成冰。马家兄弟立时上前,把建筑物的砖块推开,然后取出携带的铁锹,鹤嘴锄,一个砸破坚硬的冻土,一个撬开土壤,幸好刚才一场大火,把地面烧软如许,不一会儿挖出两口棺材,马家兄弟对视一眼,会意一笑。 马仲琻拿着铁锹,正要上前把棺材盖掀开,马伯镛拦住他:“等等,我来!” 马仲琻心头一热,他知道大哥关照自己,老早听说陵墓的棺材里埋着暗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大哥是家中的顶梁柱,哪能让他去? 马伯镛大怒,一把夺走铁锹,径自上前,对准棺材盖的缝隙,用力一抬,咔嚓!几百年前的红木棺材也腐朽不堪,顿时棺材盖被抬起,里面没有暗器,也没有毒气,两兄弟稍微松了一口气。 突然,棺材里突然弹起一个人影,同时发出尖利的嘶叫。 马家兄弟大骇,莫非是僵尸?干盗墓这一行的,一直以来就有传说,传说只要过了百年尸体不腐烂,就会化作厉鬼僵尸! 马仲琻脸色大变,伸手摸向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镇邪的鸡血和狗血,由于害怕大寒天中会结冰,所以藏在怀里保温。他打开瓶口盖子,便要把血撒上去镇邪,这时马伯镛又拦住他,沉着地说道:“等等,我看有点不对劲!” 马伯镛握住铁锹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人影,唯恐突然暴起伤人。等接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具极为狰狞的干尸,整个身体像木炭一样成黑色,面部表情十分恐怖,头发乱蓬蓬如笤帚,嘴大张着,露出一排黑乎乎的牙齿,眼眶空荡荡挂着两颗干瘪的眼珠,上肢成奇怪的抬升状,身上的衣服尽数烂掉。 马伯镛观察许久,也不见干尸有何动作,这时马仲琻过来,他叹气说道:“我看,这个女人是被活埋的。” 马仲琻吓了一跳:“活埋?” 马伯镛指着不远处被掀开的棺材盖说道:“你看,那棺盖上划着一些明显的抓痕,而且这个干尸抬起的双手手指也残缺不全,因此可以推断她是被活活按进棺材,在里面不住地用手指抓取和推抬棺材盖,死后也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产生惯性弹力。当我们一下子打开棺材盖的时候,就弹了起来!” 马仲琻听得毛骨悚然,闭上眼睛摇摇头,清醒一下说道:“妈了个巴子,真是残忍。那方才开馆的声音,是不是她死前留下呢?” 马伯镛说道:“大概吧!” 两兄弟合力把干尸拉出来,撒上汽油焚烧,马仲琻口中念念有词:“你生前被活埋,我们积德把你放出来,你就好好升天吧!不要打搅我们。” 马伯镛笑笑摇头,却在棺材里搜罗殉葬物品,忽听到外面咚咚,头还是埋在棺材里问道:“仲琻,你在干什么?” “没有啊。” 咚咚! “那咚咚的怪声是谁在弄!搞地老子心烦。” “不是我,我也奇怪呢!” 于是马伯镛抬起头,恼火地张望,却见弟弟满面惨白,凝视着前方那口棺材,而在那口棺材里,发出了有节奏的咚——咚…… ** 四十七 五十多年后,北京海淀。 虽然才过了一个礼拜,但是感觉很久没有回到北大了,处处都变化很大,然而事实上确实很久了,我在山中仅仅呆了一日,世间已经过了两年! 自从浙西地宫出来之后,我和剩下的探险队员分手,手头一时拮据,宁死不可向日本人借钱,打电话给白水,却又联系不上,只得做了几天临时工,赚足了路费先到杭州,找以前的营长借钱,这才回到北京。我欣欣然走到北大,眼望变化万千,南门新开了一条大街,那里店铺林立,繁华若梦。不知白水还在吗。我先去寻锅炉工同事舒老头,哪知他一年前去世了,只得硬着头皮到白水以前的寝室碰碰运气。 我在白水的寝室前逡巡如许,终于大着胆子敲敲门,里面有女子说道:“请进!门没有锁。” 是白水吗?她声音没有这么成熟。 我试着推门进去,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背对着我在收拾床铺,我说道:“请问……” 那个身影戛然僵住,慢慢地转身过来,正是白水,两年过去了,她无论相貌气质都成熟如许,梳着一头齐耳短发,已经带上银丝边小框眼镜,身子微微颤动,猛然扑上来,埋在我胸口,激动地哭道:“死鬼,这两年去哪里了。自从南京一别,从此杳无音讯,我怎么也找不到你,都以为你归天了,连灵位都天天上香!” 我哭笑不得,说道:“因为某个事件,我才耽搁了两年,等会儿我慢慢说给你听。” 这时**忽然传出一个女童稚嫩的声音:“妈妈抱……” 白水丢下我,从**抱起一个小女孩,那家伙面目与白水有几分相似,我顿时大怒:“两年不见,你竟然背着我和别人结婚生子了!” 白水立时更加勃然大怒,发丝尽数上竖,叫道:“胡说八道,我怎么背着你找其他男人了?她是你的女儿!” “我的女儿?” 我一怔,再细看那女童,面目更多的象我,尤其是那高高的鼻子,朱家的典型特征。再回想之前,白水忽然性情大变,原来是这样啊!据说怀孕的女人性格都会变化。 白水骂道:“还不是你害的!你走了不到一个月,我就发现肚子里有你的种了。苦苦等了很久都没有你的消息,我忍着别人的嘲笑生下孩子。未婚先孕,我都两年不敢回家了。呜呜!” 我徒生内疚,握住白水说道:“真是辛苦你了,我们赶快办个手续吧,也好让你正正当当地,扬眉吐气地抱着小孩外出。” 白水正才收敛起泪水,点点头,然后握住小孩的手向我招呼:“来,见见爸爸。” 小孩畏缩地抱紧白水,她妈妈尴尬地笑笑:“文清怕生,第一次见爸爸也这样,熟了就没有问题了。” “她叫文清?不行,按照朱家肃王一系,她是隆字辈,木字偏旁,不如叫隆梵!” “随便你!” 白水向来在这些事情上懒得和我计较,不过就是我也习惯叫女儿的小名文清,毕竟一个女孩子以隆字为名叫起来实在太霸道。 白水给我倒了杯水,一边哄女儿一边向我询问事情,我仔细地说出来,当然把白阪悠的自动删除。她听了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户川如此可恶,当初还是你提醒我的,你怎么还是上当?” 我摸摸脑袋:“不是我无能,而是敌人太狡猾!” 白水忽然兴奋地说道:“对了,正好你来了,乘着寒假,我们赶紧回我老家。我两年多没有见爸妈了,生了女儿之后一只没脸过去。这次你回来了,我们马上办完手续,就堂堂正正地过去拜访!” 我点点头,其实心虚,毕竟第一次拜见岳父岳母,而且先下手强,弄大了肚子才来。 白水心急,特事特办,当天就拉我去办结婚手续。感谢北大的官僚主义,我失踪两年都没有把我除名,不然若是没有北京户口,结婚还很麻烦。 离开婚姻登记处,我摸摸口袋里的结婚证,感觉恍恍惚惚,我这就结婚了?似乎没有之前想象的那般热闹。白水倒是兴奋的紧,她苦苦等待着,就是要这个名分,今天终于可以挺直腰杆抱着女儿四下里走动了。 晚上稍微喝了一点酒,白水哄女儿睡着之后,便害羞地看着我,眼波流转,仿佛蕴满了水,我也一笑,抱住了白水的腰肢,于是在她狭窄的****一番。之后仍然很兴奋地谈天,我忽然说道:“白水,你好像胖了。” 白水大怒:“你是嫌弃我了?是不是瞄上别的女人?” 我急忙解释:“我是说,你胖了更加好看。原本我就嫌你太瘦无肉,到底还是丰腴的女人摸起来舒服。” 白水悻悻说道:“这才像话。” 现在寒假临近春节,火车票紧张,即使托学校的关系,一时也买不到。我反正不心急,整日窝在白水小小的房间里逗着女儿玩,几日几下父女便混熟了,她老是喜欢坐在我肩膀上摇来晃去,看得白水妒忌不已。二年的母女不如几天的父女,果真女儿偏向爸爸。 快到了年三十的时候,我们终于买到了火车票,白水兴奋之极,急急忙忙带着我们赶去火车站。那正是人流高峰,人潮汹涌,然而在这片人海中,却唯独有一只队伍保持着纪律,数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把一个甚是年轻的瘦弱男子围在中间,保护着他冲开人潮,慢慢挤入火车高价车厢。其中一人我忽然觉得眼熟,仔细想想,顿时记起,这个家伙便是在明孝陵撒尿的流氓,被我打得连他妈妈都认不出了。只是两年多以后,显然他忘了我的模样,洋洋得意的嚣张。 而那个青年,虽然瘦小,却是以一种轻蔑的不可一世的眼光俯视众生,仿佛自己是皇帝一般!他慢慢扫过来,猛然之间和我打个照面,那锐利的目光,似乎要杀人,我毫不示弱的对峙,他稍微一愣,慢慢地收敛起。在众人的拥护下,已经步入车厢。 这人是谁?我有预感,他将是我终身的大敌! 这一章写的不是很好,凑合看看吧。 ** 四十八 我们一家三口早上七点多从北京登上火车,到达沈阳北火车站的时候接近下午五点。东北纬度高,冬季昼短夜长,我放眼望去,入目皆华灯璀璨。白水家本住在城里的工厂集体宿舍,但是绝大部分亲戚都在乡下。逢年过节,差不多都是回去团聚,图个热闹。今个一整天都是阴沉沉的,寒风低低的呼啸,估摸晚上可能会下雪,我劝慰白水明日再动身。白水两年多未曾见过父母,心里焦的很,将心比心,我只好顺从她,连晚饭也顾不得吃,买了几个热包子就急匆匆上路。 我扛着行李,白水抱着文清,先搭上一辆公交车,待到了没有公路的地方,只能下车步行。此刻天色已经全暗,天上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心中发怵,幸好文清在妈妈怀里睡熟,不至于害怕的哭出来。白水倒是健步如飞,估计这路程都走熟了,老马识途,我只要跟在她后面即可。 黑暗中没有时间感,也不知走了多久,脚底下稍微平坦的地面越来越坑坑洼洼,一拐弯,白水戛然止住脚步,后退到我身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说道:“恒淮,你看前面什么,漂浮着一团团白色的灯光。我记得,我记得这里好像是乱坟岗!” 我一睁眼,黑夜中亮光特别显眼,无奈地笑笑:“鬼火罢了,怕什么,我都见多了,听指导员说过,不是什么人死后产生的白磷接触空气燃烧。你一大学生,连这都不懂!” 白水手劲加大一倍,说道:“不对。鬼火我也看见过,但是一般都是一动不动,这些光乱飞,而且,你听,什么动静?” 我侧耳倾听,扑通扑通的声音,顿时醒悟,妈的,盗墓贼在作业。那鬼火其实就是手电筒在乱晃,夜深人静,我也不想惹是生非,正要告诉白水不必理会,忽然远方传来一串长长的惨叫:“妈呀,救命!” 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在空旷的原野里特别凄惨,我神经一凛,把行李丢在地上,告诫白水:“你当心一点,不要离开这里,我过去看看什么情况!” 白水晓得阻止不了我,只是说道:“小心!” 我飞快地冲过去,忽然身边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逃开,口中不住喊道:“诈尸了,诈尸!” 我不由得止住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盗墓这勾当,之前我也是干过的,听这些老前辈说过,某些人死后,或心怀怨恨,死不瞑目,或墓穴穴位风水有误,,都会形成僵尸。然而我无论盗墓也好考古也好,从未遇到过所谓僵尸,心中便淡漠几分。眼下居然真的冒出一个诈尸,对付僵尸的黑狗血、桃木剑,手头一样也没有。本想立即转身逃走,但转念一想,若真的是僵尸,必定会循我们生气跳过来,终究逃不掉,于是硬着头皮上去。 我见地上散落着一只手电筒,便弯腰捡起来,手指忽然碰到人,还冒着热气,我疑惑地把手电对准地上,正是一个男子眼珠瞪着大大,躺在地上,似乎死了一般。我心中正惊疑,那人眼珠间或一轮,口中吐出鲜血,喃喃说道:“救救我……” “好!” 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伸手去扶他,怎么手上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 我把手抬到筒光柱下,妈呀,手电筒都险些掉下。我的手上血糊糊,摸着他内脏的一部分! 当真毛骨悚然,老子越南战场上见多了血肉横飞,但是亲手摸到人的内脏还是第一次,恶心地立时在地上**手。待回过身来,那手电筒照那个家伙,已经死翘翘了,再循着他身子下去,被开膛剖肚,从胸口到下腹,长长的一道口子,划破棉衣,胃啊、肠子啊、都滚了出来,红的绿的,非常恶心。 当下我腻住想吐的感觉,往前走了几步,前面一大团黑乎乎的物件,正是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掀开,正坐着一个人影,我把手电筒打上去,蓦然一惊,正是一头白毛僵尸,外表轻微腐烂,露出白骨,眼皮已经上翻,突突两只惨白的眼珠,身穿一件不黑不白的衣裳,浑身长满白毛,双手露在外面,已经发黑,指甲却越发加长,不知何故,僵尸浑身长满白毛,犹如可怖,散发着浓浓的尸臭。 见到这僵尸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是一具半腐烂的尸体,见多了不怪。可能是下葬之后尸体开始腐烂,棺材里密封充满气体,当盗墓贼掀开棺材盖的时候猛然弹起来,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倒是那个家伙怎么被开膛剖肚了,莫非真是僵尸的指甲作祟?我稍微一琢磨,顿时明白,原来棺材上布满钉子,上面一颗留着血迹,八成是那个家伙不小心勾到了钉子,又害怕僵尸,死命往前逃,反而割破了自己的肚皮,一命呜呼。 我也懒得理会,正要离开,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盗尸贼,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 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误会,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农民,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不过毕竟不是阶级敌人,我手底下留了几分情面。 正打得不亦乐乎,忽然白水赶过来大声喊道过来:“不要打了,他是我男人,不是盗墓贼!” 为首的一呆,认识白水,发令道:“住手!” 大家暂时止战,那为首的问白水:“是林家小妹妹啊,你回家了,怎么回事!” 白水说道:“我正和我家男人赶夜路,忽然看到两个盗墓贼。我男人见义勇为就上去驱赶,想不到你们误会了。” 那为首的顿时摆出尴尬地笑容,对我抱抱拳:“误会了,误会了,原来是林家小妹妹的姑爷。呵呵,见外,见外。” 杭州天气真热啊,受不了了。 ** 四十九 那人拱拱手说道:“我是本村的治保主任,最近由于盗墓贼横行,因此带领了一批青年巡视,不慎误会了这位同志,莫怪,莫怪!” 这样我也不好意思打下去,大家收拾好家么,把手言欢。我见这帮人唯恐僵尸作孽,把尸骨连同棺材一起拖出来,浇上汽油,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至于那个倒霉的盗墓贼,则装入编织袋抬回来,日后找人算帐。白水招呼其余几个帮我们扛起行李,慢慢地回到村子里。 村子小,差不多都有拐七抹八的亲属关系,听说林家姑娘在首都读书,现在带回了姑爷,这可是小村子难得的喜事,大家一起聚到林家的院子里拜访。白水初见到父母,先是抱头痛哭,然后就得意洋洋地向远亲近邻们炫耀自己的女儿,而文清显然被一干妇人逗弄地不耐烦,放声大哭。 我也是初次见到我的岳父岳母。岳父是一个身材极为高大中年汉子,个头不下一米九,虎背熊腰,理了一个平头,沉默寡言,正是一个老工人的形象。据说岳父身世与我相似,在抗战中失去父母,解放战争的时候随十万共产党干部一起闯关东,建国后来落户沈阳,娶了当地一个农家的女子,就是我岳母。岳母则是一个不高的农村妇人,热情之极。看来白水象她父亲的多。 东北人好客,大老爷们一起坐到炕上吃喝起来,我也饿地慌,便不再客气。正好不打不相识,不少汉子一边摸着被打肿的脸颊,一边向我敬酒:“林家的姑爷,你可当真不一般的厉害,我们以十个打你一个,你赤手空拳,不仅不落下风,反而打地我们好生疼。” 白水听到耳中,心中好不痛快,这女人虚荣,于是吹牛道:“我家恒淮可生厉害了,当年在越南战争上,有一次奉命外出侦察,被敌人一个营团团围住,等援军两个钟头后赶来,你们猜怎么了?恒淮毫发无伤,敌人尸横遍野。原来,当时他手里只有一挺机枪,一把砍刀。当即他就用机枪干掉二百五十个越南猴子,然后又用砍刀劈死一百个猴子,连刀刃都砍地卷了,他就又抡起机枪柄,砸死五十个猴子,最后赤手空拳,硬是掐死了最后十个猴子,你说厉害不?” 白水每吹一段牛,众人就惊呼一声,读过大学的人果真猛,连吹牛都比平常人强。这还是我吗?比李向阳还凶猛十倍。其实越南历经数十年战争,经验丰富,虽然设备上逊色于我军,但是单兵作战甚至强于我军。我是专门的作战工兵出身,原本就是比一般步兵厉害了,宰过越南猴子不假,但加起来不过五六个。就是丛林第一杀手向小平,杀掉的也不过三十来个。 众人听得面如土色,心中暗自庆幸,纷纷恭维:“原来恒淮哥上过战争啊,难怪打起来就有一股子杀气。幸亏手下留情了。佩服!” 虽说这是白水牛皮捧出来的,但是听到心中也好不得意,当真比夏日里灌入一吨冰镇汽水还舒服。大家酒碗你来我往,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脑子半醉不醒,我拍拍治保主任问道:“老兄,我就是奇怪,几个盗墓贼罢了,又是盗窃乱葬岗的坟墓,并非你家祖坟,何必大惊小怪,如临大敌呢?” 哪知我这么一问,原本已经醉醺醺的治保主任顿时醒了一半,握住我的手说道:“老弟,你们住在北京久了,当然不知道这里的情况,今天你们运气算好,遇到的只是几个盗墓贼,之后又马上碰到了我们,若是一不小心,可就麻烦了!” 我一惊,如是大问题,忙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看似很严重的一样!” 治保主任浓浓的眉毛凝住,片刻说道:“是很严重的事情!话说我们这边的村子的地界,之前其实是满清皇帝的坟头,不过现在是社会主义,也不管这些封建老皇历。但是,邪门的事情就有了,大概半年前开始,周邻突然兴起了一股盗墓贼,不盗皇陵,也不盗地主家的,却专门盗那些有点年份的老坟头。而且,他们盗墓也不是偷盗那些陪葬的金银财宝,却是那尸骨!” 盗墓的行当好歹我干过几天,向来只是为了钱财古玩,哪有对尸骨感兴趣的?据说国外有一些行家,专门收集木乃伊干尸,但是起码要几千年以上的,这类墓葬非常之少,要去盗窃,也是新疆之类容易形成干尸的地方。我又细细想了一下,疑问道:“莫非,这是作为药引?我听说一些骨殖可以治疗一些毛病。” 治保主任摇摇头,说道:“中药讲究正压邪,哪会有这么邪门歪道的药引。再说,半年来被盗走的尸身不下一百来具,到底是什么毛病,要这么多药引?后来,还是老一辈人看出门道来了!” “是什么!?” 我紧紧追问。 “风水填穴!就是,就是……” 治保主任摸摸脑袋,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 风水,说道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以前干盗墓的时候,研究过一些风水知识,只是玄之又玄,封建迷信的太多,后来学习考古知识,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便把那风水丢置一遍,因为毫无科学道理。如今听到这个词语,心念一动,立时浮了上来。 我说道:“据说一旦人死了百年多以后,若是尸骨还没有化作尘土,那阴气聚集起来,就有着一股子煞气,年份越长,煞气越重。那几千年的埃及木乃伊挖出来,一下子就咒死了很多人,就是这个道理。北方一些风水派别,结合萨满教的邪祭部分,为了辅佐运势,便挖掘古尸,埋葬在自己坟墓边,形成邪煞大运,短则十几年,长则百年,子孙后代的运道都会很强。不过这种手段毕竟过于邪门,听说只有满清开国的几个皇帝动用过,后来就全部禁止了。” 治保主任看的呆呆的,一拍大腿说道:“对,你说的和老一辈的差不多,毕竟是在北京大学读书出来的!” 治保主任误会我了,不过虚荣心作怪,也懒得解释。 治保主任又说道:“单是尸首被盗也罢了,反正又和我们无关,但是更加邪门的在后头,竟然不时有人无缘无故失踪。开始我们以为是到南方去打工了,后来一直杳无音讯,才渐渐地怀疑,听说邻村的也有人失踪,我们这才认识到大事情了。据说,那邪门的阵势除了要古尸之外,更要活人的生气!闹地这里人心惶惶,我只得带着青年们到处巡逻。如果你去问表叔,他知道的更多。” 表叔?这人是谁。似乎是一个很尊敬的家伙。 正好外面有人喊道:“表叔来了!” 我转过头,但见棉布门帘被掀开,进来一个高瘦的汉子,身上雪白,原来外面已经在下雪了。他抖掉雪花,脱下棉帽口罩,却是一个养着小胡子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治保主任明明年纪比他大,为什么叫他表叔? ** 五十 白水哄文清睡着之后,一直帮妈妈在一边伺候我们这群大老爷们,看见表叔高兴地叫道:“表叔大哥来了。” 咦,既然是表叔,为什么还要加上大哥二字? 表叔微笑道::“我在附近办完案子,听说白水回来了,还带回了姑爷,所以特意过来探望一下。” 白水忙安排表叔上炕,害羞地把我介绍出去:“这是我爱人,朱恒淮,上过越南战场,现在是我同事。” 表叔大喜,握住我的手说道:“好小子,看你就不简单,居然把白水骗到了手。这姑娘可是我们村子的骄傲啊。唉,时间可是过得真快,以前那小不点,这么快自己也做了妈妈。” 白水微嗔地推了表叔一下:“大哥!” 表叔哈哈大笑,我也只能陪着干笑,然后他忽然一怔,说道:“忘了说一下,我姓骉(念:表),三个马的骉,名速!” 见我不明白,便沾了酒水在托盘上写下骉速二字。原来姓如此罕见的姓,周围人大部分不认识,便开玩笑谐音叫他表叔了。 治保主任拉着表叔笑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表叔,我正和白水的姑爷讲那盗尸贼的事儿。你处理这个案子,比我熟,你来说吧。” 表叔闪过一丝严重怀疑的目光,转瞬而逝。也难怪他不信任,我毕竟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忽然问起这些隐秘的事体,实在招人嫌疑。治保主任以为我们一时之间没有话头,拍拍表叔的肩膀说道:“表叔啊,你可不要小看恒淮,他可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刚才我们就交手过,我们十个壮小伙,就是有兵器在手也不是他对手,被打得个个鼻青脸肿,你说厉害不?” 表叔先为我斟了一杯酒,然后又给自己斟酒,微笑道:“一看你的身板,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练家子。其实我也去过越南,但是不是正规军,而是作为一个武警去哪里剿灭毒贩。那毒贩狡诈凶横,确实很难对付。你连越南正规军也干过,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喝!” 我们喝了各自喝了一杯。东北喝酒都是烧刀子,大碗大碗喝就是猪八戒吃西瓜了,所以我们的杯子都是一个小酒盏,浅斟细饮,白水赶忙为我们倒上。 然后表叔问道:“奇怪,你一个外乡人,刚来到这里,怎么就突然对这些案件感兴趣了呢?再听说你那身手,我甚至怀疑你是北京派来调查的特派员呢!” 我笑道:“我哪里有那么狠,只是北京大学一工人而已。但是一来到这里就捉住一个盗尸贼,也差点被当作盗尸贼挨打,你说冤不冤,好歹知道缘由。” 说道这里,治保主任尴尬地摸摸脑袋。 表叔说道:“我也不瞒你了,实话实说,我看这里将会出现大事,不亚于五九年那次的大事情一样!” 治保主任一怔,问道:“咋得又扯上五九年了。我听说,那年这边好像出了一个反革命大案,是吧?” 表叔点点头,说道:“我还是从头说起吧。这里突然盛行的盗尸贼,是大概从半年前开始横行,当时我们也不太注意,因为被盗窃的大部分无主坟墓,而且也没有珍贵的文物,连文化部门也懒得管。但是连人都开始失踪的时候,我们便开始渐渐关注了。最早失踪的一个是石岗村的舒家浑小子,这家伙不务正业,又不好好种田,整天就想着发财。有一天突然不见了,大家一时也不以为然,毕竟这小子时常无缘无故不见了,不是去广东就是去上海,等没钱再灰溜溜地回来。这次却不同了,家里一份钱没少,他姐姐过来报案,我们循旧例先排查一遍,到火车站了解一下,没有这号人走出去的消息,我们这才开始怀疑。若是山中弄丢了,几十年都住在这里还走失,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要是犯罪分子绑架,这小子没钱没人品。我们一筹莫展,之后几个月里,陆续有人失踪。差不多象这种赖皮小子,粗看似乎是为民除害一样,但是周边的盗尸活动越发猖狂,终于有经验的老公安翻出旧案卷,一看不对,这和五九年那个反革命案件出奇的相似!” 五九年正是我出生的年份,不知在这片黑土地上,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表叔说道:“五九年,正是国家关于人民公社调整的时候,社员们清理公社的财产,连平常不太去的山林也走过一遍,这可好了。皇陵村的社员们,在皇陵附近的林子里,你们猜发现了什么?” “古尸?” 我们异口同声回答。 既然是皇陵,有的当然是古尸了。 表叔摇摇头说道:“不是。那社员看到林子里的树上吊着一串串的尸首,不下几十具,像是晾衣服的得挂在一起,尸首都已经风干了,变得轻飘飘。风稍微一吹,就呼啦啦地飘起来。当时那社员吓得不轻,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回村子,由村长带人守住林子,再来派出所报案。” “我的前辈们在现场看到这场景就吓了一跳,他们很多人都是从解放军转业过来的,除了在东北剿匪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如此多尸体悬挂的景象以外,建国十年来,治安一直很好。当初见这些尸体已经风干,一度怀疑是日伪时期鬼子杀死抗日战士,但是检查尸体后才发现,这些人多半是在建国后死去,而且主要集中在五六年以后。再细细排查当地人口,不得了,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几十个人,全部在这里化为干尸。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如此胆大妄为。当时美蒋反动分子非常猖狂,于是政治需要把这个案件定性为美蒋特务对人民的示威,侦察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任何线索。” “这时,一位曾经在龙虎山学道的公安战士指出,这不是反动分子的示威,而是某种特殊的风水仪式。他的理由如下,第一被害的人没有一个是革命干部,第二尸体悬挂极有特殊含义,循五行方阵。可能是有封建余孽分子,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特意制造如此悬尸案!假若当初循着他的路线继续走下去,或许能够侦破案件,可惜啊,当时的环境。没过几年就**,公安机关都被打倒,这个战士也杳无音信,那个案件也作为悬案耽搁下来。但是如今看来,我们觉得深以为然。前几年的时候曾经抓住一个大中华后清国的反动分子,他就提到过这种尸体悬挂意义!” 隆重纪念抗战胜利,不能忘却的记忆! ** 五十一 “大中华后清国?我知道满清王朝,也知道伪满洲国。这是大中华后清国什么玩意,莫明其妙?” 白水历史出身,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朝代。 表叔哈哈大笑,说道:“少见多怪了吧,其实还有什么大中华佛国,中原皇清国等反动组织,都是一干无知农民,中封建余毒甚重,于是搞起了莫明其妙的玩意。譬如那中原皇清国的皇帝,还要封台湾蒋介石为威国王,岂不知当时老蒋老早一命归天了。” 白水抿嘴浅笑。 表叔又说道:“好了,文归正题。那自称大中华后清国祥瑞亲王的家伙,土头土脑地到处在县里闲逛,找人去公安局,说道要揭发大中华后清国皇帝的罪行。于是真的有人把他送过来,询问了一通,觉得他满口胡言乱语,认定是个神经病,教训了一下就哄出去。哪知他忽然叫道:‘你们可知,五九年的那个林中悬尸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吗?我知道,这是要发动万尸黑水阵。’但是当时多是年轻的一批公安战士,多半不知道五九年的案件,如今想来,非常可惜,错过了这一村,我们不知道要走多少弯路!” 治保主任叹息说道:“难道这个案件真的一点线索也没有,那实在麻烦,现在村子里一片人心惶惶,早点解决早点安定人心!” 表叔说道:“那也不尽然,不要把我们公安战线的同志当作无能的官僚,毕竟我们掌握了一部分关键线索,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一时不能追查下去,这个问题,却是需要和恒淮老弟来解决!” 我一怔,反问道:“我?我能干什么?” 表叔笑道:“好吧,容我慢慢说下去,你便会知晓,你当真是天上掉下来帮助我们破案的人啊!” 我眼角余光却瞄到白水显出一丝忧虑的神情,默默地给我们倒上水酒。只听表叔继续说道:“我们掌握的线索,就是从那个大中华后清国祥瑞亲王的身上突破。虽然一时放松警惕,把这个重要的宝贝白白丢掉,但是毕竟我们觉得他是一个好笑的人物,面目上记得很熟。于是我们现在回想起来,就按照拼图,把这个老人的相貌弄出来,然后暗暗按图索骥,终于找到了他!却是皇陵村的一个老汉,名叫马伯镛!” “马伯镛?” 治保主任眯着眼睛思索半晌,说道:“我听说过这个老汉,好像以前还做过盗墓贼,被伪满洲国的警察逮住,差点要了老命,幸好鬼子投降了才保命。” 表叔说道:“正是!他做过盗墓贼,而且五九年那次林中悬尸案件又发生在皇陵村,更加叫我们怀疑。我们原本想暗地里侦查,但是队伍里面的战士大部分露面多了,眼熟,一在皇陵村出现,旋被发现,然而皇陵村变成一个组织严密的集团,村民之间分工严密,相互通报,我们一无所获。暗的不行我们就明来,于是我们组织了一次突袭,十多个公安武警一起出发,在皇陵村大大的搜查了一番,不仅没有搜查到任何证据,而且战士都被暗袭,好几个人受伤,不得不耽搁下来!” 我渐渐体会表叔的心情了,问道:“莫非,你要我去暗地里侦查一番?” 表叔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正是!一来我考虑到你是外乡人,面生,不太会招人怀疑;二来你是当兵出身,去过越南战场较量过,具有一定的侦察和反侦察能力。再说身法高超,一般十几个人都难以近身,自保有余。实在麻烦你了!另外,我们不会让你白去一趟的。县里拨出了一千块钱的破案经费,假若你侦察出什么关键线索,我们绝对不会吝啬!” 我顿时觉得心里跃跃欲试,然而更加吸引我的是那一千块钱。这些时日我一直吃白水的喝白水的,一个大好男儿,靠女人过活,实在丢脸,得想个办法赚钱。我文化低,只能做些体力活。倘若得了这一千块钱,抵得上白水好几个月的工资了! 当下心情大悦,和表叔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酒筵散去。白水收拾了家么就和我挤到一个炕上,我问道:“看你一脸忧心忡忡的,怎么,担心我?” 白水叹道:“你初来乍到,哪知道事情的轻缓急重。表叔这人,我从小就怕他。倒不是他能打架,若是打架,我弟弟身板就比他强。只是表叔为人城府极深,今天居然推心置腹的和你说了一通,我越听越心惊,竟是一步步把你引入磬中,投你所好,假以利诱,生生地把这一件险事推到你头上。你说,我能放心吗?” 我顿时呆住,想不到白水想的这么深,但是心里不服气,辩驳道:“你担心什么,就连越南战场我也活了过来,这里的乡农再是厉害,比的过手拿五六自动步枪的猴子吗?我和你经历的事情不算少了,哪一次我不化险为夷。不必担心,我会回来了!” 白水伸手紧紧把我搂住,我感到她的脸上,有湿湿的水,那是担忧的泪水吧! 第二天,我扛着一根木棒,穿的破破烂烂,打扮成一个苏北盲流。我老家在淮南,本来和苏北很近,一口江淮口音,东北人也分不出来。在东北有很多苏北人在讨生活,我这副模样也不稀奇。 不过东北的严寒我第一感受到,方出了房子,踏着半尺厚的大雪行走,入眼到处白茫茫的,吐出白气,眼睛生疼。我揉揉眼球,便上路,走到附近几个村的交汇公路上,也就是当地的一个集市,寻机会跑到皇陵村去。 正走着,忽然一个人叫住我:“喂,苏北佬!” 我转过身,对面是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不高,长着一张国字型脸蛋,驼峰鼻,鬓发浓密,眼睛细眯眯成一条直线,偶尔开起来,便露出一丝凶光,对我恶狠狠地问道:“喂,苏北佬,要做活吗?” “做啥子活?” 我用江淮口音说道。 那人说道:“我要储存萝卜,挖个地窖。” 我说道:“大冬天,雪都下得这么厚,土冻的多硬啊!怎么能挖呢?” 那人说道:“少啰嗦,我给你三十块钱,你来皇陵村挖地窖,干不干?” 我咯噔一下,三十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人出手如此豪阔,看外貌又不像,穿的很普通,其中必有猫腻,又在皇陵村,我忙说道:“好的,好的,三十块钱,一块也不许少!” 我就跟在这个汉子身后走了几里地来到皇陵村,来到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前,那瓦顶土屋非常低矮,立在村中,坐南朝北,立在屋前四周一览无余,我总觉得这屋子似乎有特殊含义。我东张西望,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看什么看?” 我打了个哆嗦:“我觉得这里阴气很重!” 那人叫道:“啥子阴气,叫你干活就干。喏,就在屋前的地上,雪已经铲开了,我在地上划了线条打好框框,你就沿着线条挖,千万不要越界!” 只见黑色的耕地上果然用石灰打了线,我心想这人做事还很讲究的。他丢给我一把锄头、一把铁锹,先放火烧软了地面冻土,然后我朝手心吐吐唾沫,抡起锄头挖掘,那人就在一边盯着。挖了半天,已经显出一个地窖的模样,我在沿西边的石灰线下挖的时候,碰到一块巨石,为了挖出巨石,不得不把石灰线往前移动一段,突然土里掉下一块白白的东西。我好奇地捡起来,细细打量,咯噔一下。 以我从前参与考古发掘的经验,这是一块人骨! 有关中原皇清国等有趣资料,可以看作品相关。 我的剥壳开通了,直接在作品首页就可以进入,欢迎大家讨论小说的发展。 买了一个天文望远镜,可以看星星了。 ** 五十二 那人一直呆在旁边监视,见到我有所异动赶过来问道:“喂,苏北佬,你不好好做活,干啥呢?” 我见隐瞒不住,于是喊道:“这里埋着人,有骨头!” 那人骂道:“这是老坟,叫你不要挖过去,丢掉,快挖其他地方!” 我随手丢掉人骨,暗暗思忖,这块人骨非常新鲜,表层附着尚未腐烂的肉,绝非老坟尸骨。以东北寒冷的天气估算,大概是几个月前埋下去的。我抬头看看天,日头有气无力地挂在枝头,整个皇陵村笼罩在一层诡异的色彩下。 中午那人提供了几个馒头,但是我不敢吃,趁他不注意丢掉,吃自己带出来的馒头。东北冬天白昼短,约莫三四点太阳就开始黯下去了,整个萝卜地窖却只挖了一半,于是那人说道:“苏北佬,你今天就住在这间屋子里,明天再把活干完?” 见我有异色,不禁讥讽道:“是不是怕屋子前的老坟,胆子可真小!” 我怒道:“好,我今天就睡在这间屋子里面。” 我收拾好工具,转身就和那人推门进入屋子,迎面顿时一股臭气扑鼻而来,异常难闻,仿佛是一块鱼肉放在阴暗处发霉的味道一样!这屋子入门是前厅,以一堵墙分为左右两厢,再进去就是和灶社连在一起的炕台,门口有一把梯子,搭在阁楼上。我再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实在肮脏的不得了,就像是垃圾堆和盲流栖息地一样。墙角到处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什么柴草、空酒瓶等等,一抬头就是满脸蜘蛛网。 我不禁疑惑道:“这间屋子是人住的吗?怎么有一股臭气?” 那人说道:“哦,以前是有人住的,不过已经废弃,打算过冬后就拆掉。臭气,就是这屋子有个地窖,储存萝卜的,但是萝卜爱发酵,一股臭气,所以要在外面重新打一个洞。你就自己睡在这里,炕火自己烧。晚上没事千万别乱动,这里夜里有狼!” 我唯唯诺诺,那人才不放心地离去,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那一股子臭气从屋子深处抽出来,越来越浓。其实我今天干了一天的活,实在疲惫不堪,靠在炕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中仿佛又回到了越南战场,枪林弹雨,最熟悉莫过于那股味道。我忽然一怔,渐渐地从臭气中分辨出另外一种味道,若隐若现的味道,这种味道在越南战场上时常闻到——腐尸的臭味!那时两军交战,有些尸体来不及收拾,而越南又是高温炎热,很快腐败,那股味道,一辈子都不想再闻!莫非…… 我瑟瑟打了个寒颤,这里有个萝卜地窖,我从怀里拿出一只小巧的手电筒,扒开杂物,果真见到一个萝卜地窖,当时心脏砰砰剧跳,惊人的事实就要发现! 哪知萝卜地窖居然是空的,连根杂草也找不到,可以那股难闻的味道越来越浓密,我不禁把目光转向头顶,阁楼上面。 我叼住手电筒,顺着梯子爬到阁楼上,上面居然还有一扇门,握住把手没有灰尘,显然时常有人过来。我用力一推,这门后面好像被什么东西顶住了,不过在我的蛮力下渐渐滑开,门露出了一个半人大小的口子,我脱下棉衣,勉强挤了进去。 阁楼上也是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放着很多杂物,我转过头,看看什么东西顶着门,却是一堆柴草。柴草有这么重吗?我顺便踢了一下,触觉鼓鼓的结实的,好像沙包之类实物。我用脚拨开柴草,;露出一只化肥编织袋,鼓鼓囊囊,半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显出一个蜷曲人的轮廓,不住散发难闻的臭味,难道…… 我吞咽一下唾沫,颤抖着剥开袋子,顿时差点喊出声,浑身毛都竖了起来!老子什么尸体没有见过,干尸、碎尸、古尸,唯独这种模样的尸体还是一次见到过!这尸体蜷缩成一团,表面似乎浇上了一层油,异常光滑。那尸身是个男人,全身**,一双眼睛死不瞑目地看着这个世界。虽然东北天气寒冷,但是时间久了,毕竟开始腐化,下面渗出很多尸液,那奇怪的味道就是尸液发出的,滴到楼下之后,就让我以为萝卜地窖里才藏着尸体。 这个人明显是被杀死后放在这里。邪门,假若我杀了人之后,是要干净埋到土里,或者放火烧掉,哪是这般明目张胆地放着,用臭气引人前来?况且,这尸身似乎是某种重要的仪式,特意涂了一层奇怪的油。 忽然我听到外面有脚踩雪堆嚓嚓的声音,虽然他故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在冬季异常寂静的夜晚,反而越发清晰了。我急忙奔到阁楼一角,透过缝隙看下去。雪地的反光很明亮,所以我能清楚地看到白天招我的人抽烟踏雪过来,若是让我发现我已经看到了尸体,那可不好! 我跌跌撞撞跑回去,黑暗中,不慎叫一样东西绊倒,拿着手电筒一看,又惊又怒,柴草堆下伸出一条人腿,浮现出一具,不两具,三具叠在一起的裸尸。 我越发惊恐,急忙爬下阁楼,这时那人正把房门敲地整天价响:“开门开门,苏北佬!” 我赶过去打开房门,那人抽着烟,问我:“要来一只吗?” 我摇摇头,那人又说道:“初来借一步说话。” 我徒生警惕,和那人走出房门,暗中戒备,唯恐他偷袭。 那人说道:“苏北佬啊……” 嗵!我来不及反应,后脑勺就被击中,顿时疼痛异常,但见那人顿时面露凶光,而在他背后则是另外一个人举着一把锄头。心念转动,原来如此,竟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引我放松警惕,另一个暗中下毒手! ** 五十三 另外一人低低骂道:“老二,我说你昏了头吗?现在公安盯得这么紧,你居然还有胆子找人过来,万一发现,岂不是坏了大哥的大计吗?” 那人满不在乎地说道:“怕什么,若是这么胆小,如何成就我们的复兴大清皇国大业!” 另外一人说道:“我只是叫你小心点。居然还把招来的人搁在那件屋子里,如果那个盲流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怎么办?” 那人说道:“反正迟早都是死,让他看到又如何?最多先认识几个伙伴,下去之后好多交往交往啊!哈哈!” 那人放声大笑,声音凄厉如暗夜中的枭。 我受过严格的抗打击训练,哪这么容易倒下,匆匆几秒就醒转,只是后脑勺乃是旧伤口,似乎伤到了神经,竟然浑身动弹不得,不禁又惊又怒,只能暂时装作昏迷不醒,暗中查看他们的下一步动作。 那两人合力将我抬起来,另外一个人说道:“嗯,想不到这个苏北盲流个子不高,倒是挺重的,身板不错。” 那人说道:“相城,这次就辛苦一下,不过也请你不要告诉大哥,不然他非骂死我不可!” 那叫相城的苦笑一声:“看来也只有大哥能够制住你这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我这人啊,只能给你擦屁股!” 那人嘿嘿地偷笑,然后哼哧哼哧地抬着我在雪中行走,约莫走了五六分钟,纵然闭着眼皮也能感受到一阵强烈的亮光,里面热气腾腾,不时听到水流冲刷的声响。只听一个苍老却有力的声音叫道:“又是你们两个给我带货来了。现在不是公安盯的很紧,皇上不许我们私下里行动?你们好大的胆子啊!皇上素来英明公正,礼亲王合城,纵然你皇上的亲兄弟,皇上为了法度,还会挥泪斩马谡的!” 那人原来叫合城,此刻破口大骂道:“放你妈狗屁,要拍皇上马屁,也要在皇上听得到的地方。扒露秃,你这老小子,做的恶事比我们少吗?少啰嗦,给我搬!” 即使此刻危急万分,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是不禁莞尔。好歹我跟了白水学过不少知识,在北大历史系又听多了课,似乎这帮愚民偱满清旧制建立了贵族制度,但是又四不像。譬如那扒露秃,仔细一想,哪有人会有这样的名字,应该是满清“勇士”的封号吧!假若白水听到,一定活活笑断肚肠而亡。但是下一刻我便乐不起来了,只听那扒露秃说道:“是不是老规矩,先开膛剖肚,然后浸在玉油中七七四十九天?” 两人用力一挥,把我扔到一张木桌上,我只觉得浑身一震,后脑勺又重重磕下,痛得几乎要叫出来,拼命忍住。 合城点点头,说道:“嗯,是的!唉,最近这段时间紧,就是到手的尸身也不能埋入穴中。” 相城失声道:“合城,不是说过不能带尸字吗?这叫做天柱!” 合城不禁怒道:“死人就是尸身,哪有那么多讲究,又是那个外国来的老鬼搞出来的花样!” 说着怒气冲冲地离开,相城接着追上去。 扒露秃仿佛拿了两个金属物件,一边摩擦一边笑道:“小子,别怪大爷心狠手辣。等皇上大事已成,少不得你们的祭祀。” 扒露秃用尖刀割开我的棉衣,冰凉的刀子在胸口肌肤上划过,只觉得一阵凉意,那家伙笑道:“你这个家伙,身板不错,可惜了,小子!” 扒露秃正要把刀子刺下去,我猛然张开眼睛,迎面是一张极为丑陋的秃子脸,牙齿别在外头,鼻子歪歪,更好笑的是脑袋瓜光溜溜的,半根毛都没长。看来扒露秃便有戏虐之意! 扒露秃见我张开眼睛,不禁吃了一惊,他解剖了十几个人,还从来没有人开眼过。那情形就和看见诈尸一般!其实我心里未尝不是惊险万分,冷汗涔涔。方才我一直动弹不得,直到又撞到了后脑勺,手指才微微麻木有了感觉。那刀子划过皮肤的凉意,我当真要叫出来,眼见要刺下来,我心中一急,拼命挣扎,终于张开了眼睛! 扒露秃手持一把剔骨刀,一把钩刀,原本要解剖人的,此刻见我起来,不怒反喜,笑道:“好家伙,虽然我号称扒露秃,但是从未和人真正交手过,向来不过在村子里打架罢了。也好,今天便让我会会你,不负扒露秃的称号!” 说着,手拿尖刀便冲过来! 其实我手无寸铁,身子又刚刚恢复,总觉得有股麻木的感觉,运动起来也不甚灵活,见他一刀刺过来,无可躲避,灵机一动,便立时钻入桌子底下。扒露秃刺了个空,弯身便又刺过来。好机会!只要我把桌子拱翻,就可压住扒露秃。 哪知向上**,桌子纹丝不动,当下愕然,眼见扒露秃刺过来,硬生生吃了一刀。 那扒露秃笑道:“你以为我勇士的称号是白得的吗?我早看穿你的诡计,这桌子乃是老杉木制作,重达百多斤,岂是你可以搬得动?” 他微笑着低头下来,见我一动不动,以为我死了,但是刚弯下笑容立时僵住。我竟然毫发未伤!原来我灵机一动,把割破的棉衣脱下,这棉衣厚达五六公分,两层垫在一起不下十公分。扒露秃刺刀的力气,全部陷在棉花当中。 我哪会放掉这个好机会,冷不防一脚踢上去,正中扒露秃鼻梁。鼻梁乃是人体要害之处,汇集数个死穴,扒露秃大叫一声,翻身倒地,一动不动。 我松了一口气,脱下棉衣之后,在东北零下几十度的严寒中渐渐觉得寒冷,于是我钻出桌子底下,动手就想去拔那个家伙的棉衣。 我方凑近扒露秃,猛然他张开眼睛,冒出凶狠的目光,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狞笑道:“小子,你装死的招数我也会!” 下一刻扒露秃又面露惊愕,我的手腕,渐渐把他的手扳开。 扒露秃的个子超过一米九,体格异常强壮,手腕上肌肉鼓鼓。然而他岂是知道我在部队中就有“无敌铁腕”的外号,扳手腕全师无敌,退役后都是干铲土、铲煤的活,力气锻炼地更是夸张,此刻神经协调已经恢复,我毫不客气的动用手劲! 我和扒露秃两个力大无比的家伙打架,就像是大象和犀牛在对撞,谁也奈何不了谁。不仅扒露秃大急,我也大急,这般打斗,一定惊动了不少人。人多了,吃亏的肯定是我。 我倏然瞅见扒露秃方才丢下的剔骨刀,就落在附近地上,然而在稍稍分神,立即教后者把握住机会,顿时又掐住我的脖子,却不再施展力气按下去,而是直接不住把我往后推。我一时用不上力,只觉得喉头痛苦异常,背后猛然一震,撞在一个地方,眼角余光瞄下去,似乎是水池一类的东西,飘着一层油,里面浮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扒露秃用力把我按下去,想把我浸在水里淹死,我身子后仰,双手无法用力,渐渐觉得眼前一片空白,意识模模糊糊,要死绝了,双脚乱蹬,突然扒露秃大叫一声,放开了我,双手捂住下部,原来我濒死的乱蹬,竟然踢中他的男人要害。这激烈打斗,一般人很难会顾虑到! 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我心头一紧,狠狠心,一头撞在扒露秃身上,他躲避不及,顿时掉入水池中,我到处寻找武器,等他上来时候刺死他! 哪知这时我看到了惊险的一幕。那扒露秃如同掉入了硫酸池一般惊恐不已,拼命要挣扎上来。我奇怪,这只是普通的油,又不是沸油。但是扒露秃越来越惊恐,竟然向我呼救:“救命!救命!” 他双手乱抓,倏然摸到一个东西,高高举起来,我顿时大骇,居然是一具浑身**的男尸,面目浸地发胀,尤为狰狞,更可怕的是,他的胸腔腹腔洞开,里面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内脏。扒露秃害怕之极,掉下男尸,正好搁在他头上,又是一阵挣扎,慢慢地沉入水底。 我叹了一口气,你杀人,必被人杀!何况是冤鬼! 今天更新迟了,在外面找工作,无业游民的痛苦! 江山就是衢州那里的江山。我寝室同学是那里人,猕猴桃的味道很好,还有那芝麻糕真叫人怀念啊! ** 五十四 原本搁在扒露秃头顶的男尸在其沉入水底后慢慢浮上来,从侧面看过去,表情古怪,似诡异地微笑。那男尸身上金灿灿的油层更加神异,透明如蛋清又粘稠似松脂。我本想伸手沾点查看一番,回望到扒露秃碰到男尸之后即可毙命的下场,里面仿佛蕴含剧毒,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断绝了好奇心! 我唯恐其他村民立刻过来围攻,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棉衣,打开门冲出。外面冰天雪地,我冷得缩缩身子,呼出一口气就凝结成霜粘在胡子头发上。这次侦察真***惊险,老子的命都差点丢掉,难怪表叔将此绝命任务推到我头上,回去一定找他算账!眼下抱怨无用,逃命为先。 这个村子远比天柱山村规模大多了,布局也甚是有军事要塞的特点,学尽冈村宁次的风格,以房屋为点,以周边的栅栏为线,牢牢将整个村子封闭起来,形成囚笼一样的结构,设计这村子的家伙一定是日伪分子!我只能穿过村子才可以脱逃,于是尽量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在皇陵村里穿梭,纵然如此,踩在新雪上也是咯吱咯吱作响。 正如表叔所言,皇陵村的人包成团干着违法勾当,警惕心也非常重,不时有一组人来回巡逻,方走过一个拐角,便察觉前面一派手电筒在乱瞄,趁他们稍微发现,我急忙挤到两间屋子中间的缝隙里躲藏,眼看他们走过,心底放松下来。 但是,背后怎么热气腾腾? 我转过头,几乎跳起来,原来这条缝隙竟是一条狼狗的巢穴,深更半夜见我来打搅,不满之极,口鼻喷着热气,低低小吠。 “老弟,你安静一点,哥哥给你……” 妈的,这狗也不受贿赂,忽然汪汪大叫,并且凶狠地扑上来,只是头颈教项链拴住,才咬不到我。 但我已经魂飞魄散,慌忙逃出去,远处的巡逻队立即发觉大喊:“有贼!” 当下我便顾不得,全力往村口冲出去,背后敲锣打鼓,刹那间整个村子沸腾起来。那扒露秃的尸身应当很快被发现,我就不是被当作贼那么简单了! 我加快脚步,只是在雪地上一脚一个洞,怎么也跑不快,后面人声越来越响,似乎夹杂着把我骗来的合城:“不要让这小子跑了,事情败露,大家都没好下场!放枪,放枪打死他!” 有枪?我心头一紧,便听得砰地一声巨响,背脊就犹如被一头牛重重撞了一下,顿时跌倒在地,酸软不已。 我又惊又恐,往背后一摸,却立时转惊为喜,原来山民们毕竟没有军用武器,不过土制猎枪而已,砂子为子弹,一枪打在背上,大半砂子教厚厚的棉衣吸收,剩余的不足为患。倘若是一杆五六步枪,我老早归天了! 我马上爬起来,忙不迭地往前冲,毕竟我受过军事训练,体力大大超过这些村民,终于跑出了村口,看天上星星,辨别方位,转向天柱山村方向,进入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 东北的林木极为茂密,多半是亚寒带针叶林,伸张的遮天蔽日,盖住了天空,看不清方向。我一时之间哪里顾得了这么多,只管往前拼命奔跑。背后响声渐渐消失,是皇陵村村民放弃追踪,或是我已经摆脱了他们。 不过我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终于慢下步伐回过精神来,只觉得身子越发寒冷,除了重重的喘息和无力的脚步,当真孤寂之极,此刻特别想念老婆温暖的怀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木渐渐稀疏,远处闪现人家的***,我大喜,天柱山村快到了! 正当我要加快脚步之时,猛然间天上掉下一个人将我扑倒,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天柱山村派来的探子?” 听声音熟悉,立即记起便是那个叫合城的家伙,他洋洋得意地说道:“别以为我们脚程没有你快,但是看你往天柱山村的方向就知道你的目的。那里只有一个村子,于是我就事先趁马车绕过来埋伏,果然等到你这个家伙,快说!” 我掐住我的脖子,不过这个家伙忘了一件事情,近身搏斗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因为……” 我说话越来越低,合城一怔,以为手劲太大弄死了我,正松开,我猛然一拳砸过去,击中他的鼻梁。合城惨叫一声,翻身倒地! 我毫不犹豫地又扑上去,唯恐他未致命,拎住他的两条胳膊,猝然发力,只听咔嚓一下,已经被我折断。合城又是惨叫一声,却渐渐不再啃声了。我冷冷说道:“小子,你想和我斗,还早了十亿年。这就是对你欺骗我的报应!” 当下也懒得理会他,飞快地冲向天柱山村,到了村口附近就遇到治保主任带着民兵巡逻,瞅见我先是一紧,再是一呆,问道:“白水的姑爷,你怎么这番德行了?” 我挥挥手说道:“少废话,叫表叔过来!” 果然表叔正呆在村子里等候我的消息,见到我笑道:“可是有好消息吗?” 我怒气冲冲地叫道:“老子命都快没了!” 表叔说道:“我看人的眼光向来不会错的,以你之能,一定侦测到了什么。” 我怒气稍微减少几分,说道:“正如你们猜测的那样,皇陵村的人在干那非法勾当,骗来外地人,做成尸干,不知何用。莫非是邪教祭祀?” 表叔脸色一变,问道:“你说真的?他们杀人?” “废话,光是我见到的尸体就有三四具,连老子自己也差点被杀了。你快快点齐人手,否则迟了,证据定是教他们湮灭!” 表叔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我去召集人手,你暂时在这里休息一下,等下我们人多了,一起动手!” 说着转身离去。 我只觉得又冷又饿,治保主任把我送到家里,白水正在炕上读书,见到我衣服破破烂烂、浑身伤痕累累,头发胡子上结满冰雪,心疼不已,一边收掇一边埋怨:“我叫你别去你偏偏爱逞英雄。英雄哪是这般好做,流血流汗哩!” 我又气又好笑,说道:“少啰嗦,拿一瓶酒过来,我冷死饿死了!” 白水恶狠狠地说道:“活该!” 这女人,心肠毒啊!居然诅咒老公归天! 酒没有拿来,白水取了生姜水和白面馒头,我狼吞虎咽,辣到身子里,一身热汗!外面动静倒是越来越大,片刻表叔进来说道:“恒淮,你带路,我们去抄他们老巢,为你报仇!” 我恨地咬牙切齿,当下丢掉馒头,穿好衣服,白水拉住我的胳膊,低低说道:“小心!” 我点点头,出了外面。好家伙,不下五百人,小小的天柱山村几乎被挤满。原来皇陵村是个大地方,表叔唯恐派出所的一点力量不够,硬是动用自己的威望,在周边几个和皇陵村有仇隙的村里召集了百多号人,一路乘坐拖拉机、马车,浩浩荡荡杀向皇陵村。 表叔和我挤在拖拉机上,表叔笑道:“白水是个好女人,就是性子有点傲,发点脾气你可不要怪她。” 我笑道:“我若是这般小气,那白水还会嫁给我吗?” 说话间,已经杀到皇陵村,表叔拿着一个高音喇叭指挥:“这次,我们是逮捕罪犯,不是鬼子进村,谁敢做打砸抢的事儿,别怪老子不客气!”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进去,因为人多,也没有排什么阵势,但是奇怪的是,偌大的村子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众人不禁面面相觑,表叔发令:“大家四下里找寻,就是条狗,也得给我挖出来。” 表叔说道:“恒淮,你先带我去那些埋藏尸体的地方看看!” 我马上带着他去了那个水池房,但是里面水池老早放干,什么也没有留下,到了那间破屋子,尸体也不见了。不刻大家都陆续过来回报,说道别说活人活狗,就是连根毛都没有了。 表叔呆立半晌,恨恨地说道:“这帮人好狠,明知事情败露,竟然立即弃村逃跑,做主的人手段不凡啊!” 我见表叔神色凝重,看来事态严重,忽然记起来,忙道:“我在这间小屋子的地里挖出过尸骸,我见土层没有松过,一定还埋着尸体!” 表叔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我们赶快动手!” 我指着那间小屋子外面空地的石灰线外,叫几个壮小伙挖地。冬天土层冻得硬梆梆,于是先放火焚烧,然后几个小伙子脱掉上衣,挥汗如雨地挖掘,突然咔嚓一下,铲起来一些玉米枝干,壮小伙停顿下来。 “挖呀!”表叔催促。 那壮小伙接着往下挖,一铲一铲的泥土往上翻,越来越多的玉米枝叶被挖上来。当又一铲土被翻上来时,那壮小伙倏然向后一退,目光瞪得大大的,就像蝎子蛰手一样惨叫一声,丢下铁铲就逃到地面上。 表叔于是亲自下去,捡起那把铁铲,数十个手电筒光照下,只见那铁铲的铲头上,蘸上了一层粘稠似皮蛋的物体,散发奇怪的臭味。再看地面上,有一些暗红发黑的**渗出来,将周边的泥土浸湿。 看到这番情景,任随都知道找到了什么,于是个个面色凝重。表叔叫来几个胆大的一起下挖,掀开玉米枝叶,一张腐败的人脸立时露了出来…… 写了差不多一个月了吧,我的更新速度还算快,到现在十五万字左右了,针对作品的不足,我做了一个小小的调查,看看我哪一方面最糟糕,结果居然是悬念最为不足,我觉得我悬念每一篇都留足了,或许旁观者清,读者们的目光比我更加锐利。另外叙事平淡也是我的一个毛病,大概以前我是写言情小说出身,淡淡的情愫是我原本的风格。为了使得小说更加好看,大家多多提意见啊!可以在博客或者留言上留下,不过我建议博客上,因为留言到一定时间就会被自动删除。谢谢大家的支持! ** 五十五 在小小土坑四边原本一直密密麻麻围着一群人,号称是帮忙,挖坑哪需要这么多劳力,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过来,表叔也不禁止。皇陵村村民处事向来神神秘秘,又不与外人结交,非常引人好奇,而大能人表叔又对小屋的天地极为关注,不住挖掘,村民们纷纷猜度里面埋藏有宝贝,于是好奇心高高被吊起。 当那玉米枝叶将要掀开一刻,现场气氛终于达到**,后面的人不顾一切涌上来看稀奇,前面的人慌忙后退,看过之后莫不面如土色,顷刻间惊呼地鸟兽散,远远躲在一边,余下几个派出所的公安干警,因见惯了死人,才不至于一时那么惊恐。 该男尸已经高度腐化,面目膨胀发黑,眼球突出,舌尖伸长,经过方才地面的加热,开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腐尸臭味,把几个稍微年轻的公安熏地忍不住呕吐起来。表叔勃然大怒,冲着他们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先勘察现场,再把尸体抬上来!” 公安们畏缩不敢,我摇摇头,先跳了下去,尸体我见得还要多了,各式各样,都习惯,腐尸也不是那么可怕恶心。表叔怒目一瞪,几个公安便羞愧不已,毕竟我只是平民,胆子居然比他们还大,没脸见人了。于是又下来一个公安,我们带上橡胶手套,合力把尸体抬到土坑外的裹尸袋里。 我正在外面,突然听到表叔啊地一下,心头一震,表叔为人喜怒不形于色,哪会如此失态,莫非…… 我慌忙赶过去,只见表叔还站在土坑里,原本在那尸体下,还有一层玉米枝叶,表叔好奇地揭开……此刻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面颊苍白地像是抹了一层白粉。我不禁低下头,瞳孔倏然放大,浑身瑟瑟寒颤! 这般景象,我从未见过,实在是太惊悚了! 稍微瞟了一眼,就看到玉米枝叶下垫着五六具尸体,仿佛铺地砖一样,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头和脚彼此之间交错倒置,是以排放地非常紧密,但是从边隙之间,还是可以看到,下面隔着一层又是一层的尸体。 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的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或是愣愣地看着尸体,一时手足无措,或是浑身战栗,胆小的家伙甚至裤裆下冒出水来。空气越发寒冷,似乎就到了凝固起来,人们都被这种如同梦魇一般的场景吓坏了! 表叔为人坚忍之极,神经用锰铁合金锻造,终于回复过来,大吼道:“还不叫几个人过来,把这坑扩大!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人类社会本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下层因为震撼一时之间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只有上面的人下令,此刻大家忙碌起来。有的招募几个大胆的村民一起挖掘,有的寻来挖掘工具和煤油。小小的几个手电筒已经无法供应照明需要,于是一盏盏简陋的土制煤油灯在杆子上竖起来。公安干警和村民们丝毫不敢松懈,大家以原本的土坑为中心,方圆十米之内连夜开始挖掘,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小小的土坑扩大为一个直径八米、深约十多米的大坑,而犹如地狱冥河水一般阴寒的场面,再次刺激我们已经到了极限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土坑,埋了不下五十来具尸体,呈金字塔形状,底层埋的尸体最多,已经完全白骨化,然后一层又一层的铺上来,一直叠到十米多深。最上面的一层稍微腐败,容得我们一窥尸身死前的状态,清一色被扒光衣服,开膛剖肚,塞满纸钱,死相非常可怕。挖出来的尸骨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小屋前面的地块,这般惨烈的景象,就是在越南战场上也极为罕见! 到了黎明时分,周围几个村子的妇人都送来早点,我们不许她们过来,唯恐看到了吓坏,虽然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但是盯着馒头,想起那白花花的尸骨,顿时没了胃口。 我蹲在一家屋子底下休息,表叔过来,扔给我一壶酒说道:“暖暖身子!这可是我的家传宝啊!” 我喝了一口,却是南方的女儿红,醇厚甘甜而后劲十足,我知他舍不得,喝了几口便还了回去。 表叔也在我身边蹲下,我问道:“看你满面兴奋,这么高兴啊!连看家宝都挖了出来。” 表叔叹道:“大案啊!除去文革时候的武斗,一次性死这么多人的刑事案件,据我所知,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碰到。而且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已经引起省里的高度重视了!你说,作为一个警察,一生当中能跑到这样的大案,就和你们当兵的打过大仗一样,不值得庆祝?” 我摇摇头,问道:“亏你的,就是棺材店的老板,唯恐不死人!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皇陵村的人要杀这么多人,而且排成这般奇怪的方式呢?据我所知,假若是搞风水的话,死的人太多,怨气太重,不祥啊!” 表叔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民间一直有传说,说沈阳天柱山这块地界风水好,会出皇帝的!这种说法源于何时,好像是从明朝的时候就开始流传。但是,这不是一般的风水!北方属于玄武,也就是黑色,水性。水主杀伐,也就是说,动用这片风水宝地,可是要活人的鲜血启动啊!当年满清奴儿哈赤入侵辽东,占领沈阳之后,大肆杀伐,杀了一百万人,使得春秋以来一直繁华的辽东千里无人烟,奴儿哈赤就用这滚滚尸骨来填穴。所以他的子孙才能发达起来做皇帝。或许皇陵村的人也是一样的心思,想做皇帝,就学奴儿哈赤,杀人以填穴。” 我又摇摇头,说道:“我看事情不那么简单!” 这时忽有人来报告:“表叔,我们捉到一个家伙,自称皇陵村的什么祥瑞亲王马伯镛!” 表叔大喜,笑道:“好家伙,一直在找他!居然自动送上门来了,恒淮,和我一起去见识见识所谓的祥瑞亲王!” ** 五十六 我和表叔来到一间房子边,外面几个民兵吊儿郎当守着,仿佛一点也不必担忧敌人会逃跑。表叔懒得计较,让他们开门放两人进去。屋子里温暖如春,墙角壁炉烧着柴火。东北一带颇受老毛子风俗影响,就是烧得空气特别干燥,让我这个习惯冬天寒冷潮湿天气的南方人不太适应。屋子里的椅子上局促不安地坐着一个老汉,约莫七八十了,一见我们慌忙站起来,身板还显硬朗,口中不住念叨:“我有罪,我有罪!” 表叔挥挥手,示意老汉坐下,还亲自动手为他泡了一碗大麦茶。然后说道:“你就是马伯镛?政府的政策,想来你也知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也不是第一次来报案了,政府绝对会记牢你的功绩。你是皇陵村的老住户了,说说看那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是怎么回事?还有你的什么亲王……” “祥瑞亲王。” 我补充说道。 “对对,就是祥瑞亲王,怎么这么古怪的封号,都八十年代,地球人上月球了,还拿出这些老封建玩意。” 马伯镛手中捧着茶水,忽然老泪纵横,哭道:“都是我造的孽啊!如果不是我的错,也不会这样!” 我和表叔面面相觑,虽然已经了解到那马相城、马合城都是马伯镛的侄孙,但是本着不连坐的原则,丝毫不会怪罪他的。为何老汉如此自责?表叔忙说道:“老汉你慢慢说,不要激动。” 马伯镛抹抹眼泪,说道:“事情如果要从头说起,那得回到四十多年前的一九二九年,也是这么冷的一个冬天,我们家里实在穷的过不下去了,没办法,我和我弟弟马仲琻合伙去盗窃满清奴儿哈赤的陵墓,正当我们撬开一个陪葬妃子的坟墓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咚咚的响声……” *************** 马仲琻惊慌失措地问道:“大哥,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莫非,这是僵尸?” 马伯镛恶狠狠地叫道:“别吵,就是僵尸,我们也不用怕。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要是这次我们再不带回一个子儿,就只有饿死的份了。与其饿死,还不如拼死一搏!” 马仲琻盯着家中的主心骨,心神镇定下来,稍稍壮大胆子,看着前面的一口棺材,奇怪的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仔细倾听,除了咚咚的敲打棺材响声,甚至还夹杂着微弱的女子呼喊,犹如传说中**男子的古墓女妖一样诡异! 马伯镛对弟弟说道:“你把那里的剩下的洋油拣起来,我上去撬开棺材,看看到底是什么邪门的。万一是诈尸,你不必理会我,直接把洋油泼上来点火,这样还能救我一命,若是迟了,你我两兄弟都活不成,记住了吗?” 马仲琻点点头。 于是马伯镛拎起铁锹,小心翼翼地接近棺材,把铁锹头插入棺材与棺材盖的缝隙之间,徒然施展蛮力。那棺材掩埋了几百年,老早腐朽不堪,在马伯镛的大力之下,顿时掀开棺材盖。马伯镛唯恐僵尸此刻就跳出来,迅即地往后一滚,飞速地站直。却见那棺材里头毫无动静,咚咚的响声停止,但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越发清晰。 马伯镛和马仲琻相互对视一眼,在一个皇陵里挖出的棺材,里面没有僵尸,却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这般情景诡异万分。静悄悄的雪夜里,似乎温度又下降了几度,阴寒无比! 马伯镛正要上前查看,马仲琻拦住了他。 “大哥,让我来,你不能再冒险了!” 马伯镛本想训斥,但见马仲琻一脸刚毅,知道弟弟已经长大,总不能老是躲在背后,长叹一声,把铁锹交到他手里,低声说道:“小心!” 马仲琻阴沉着脸小心翼翼凑上前,在棺材边,先是蹲下身子,猛然之间站起来,大喝一声,立时要把铁锹砸下去。刹那间,不知何缘故,马仲琻硬生生收住铁锹,奇怪地盯着棺材里面,目光渐渐转柔和。 “老弟,你怎么了?中邪?” 马伯镛大骇,莫非是鬼魅迷住了马仲琻? “大哥,你过来看看。” 马伯镛带着疑惑走上前,往棺材里瞄了一眼,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呆住。 棺材里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衣着华丽,双腿无意识地不足敲打棺材,口中喃喃自语,说着奇怪听不懂的话。这女子面貌姣好,高挺的鼻子、弯弯的眉毛、丰润的小嘴,马伯镛暗想:当真比村子里地主家在北平读书的小姐还漂亮。 不对! 马伯镛猛然惊觉,见棺材里其他的物件都腐朽了,唯独这女子面如常人,非妖即怪。慌忙拉住马仲琻说道:“老弟,这不是人,哪有埋了几百年还活着的,定是妖孽!” 马仲琻一脸惊愕,说道:“不会的,她就是人。村子里的教书先生说过,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对了,她一定吃了什么长生不死药而活了下来。据说秦始皇就吃过,等待以后复活!” 马伯镛眼见说服不了弟弟,只得答应他,两人便合力把这女子从棺材里抱出来,连夜送到村子里照料。 *************** 我和表叔听后满脸诧异,表叔不禁说道:“这可能吗?假死个两三天又复活我倒听说过,但是谁能够在棺材里活上几百年?难道人变成了青蛙冬眠?” 我沉思片刻说道:“这未必不是不可能。我曾经听白水说过,东汉的时候,有人发掘战国魏坟,在坟墓里找到一个昏迷的殉葬女子,浑身冰冷,救活之后,还活了两三年。东北气候奇异,天气寒冷,冻土常年不化,就如冰箱一样,或许就是这样活了下来。之后呢,老汉?” 马伯镛叹道:“我们把她送到家里,想尽办法才救活过来,她满口叽里咕噜奇怪的话,我们也听不懂,有点像蒙古话,但是我们这边又没有蒙古人。养了一个多月,身子差不多恢复,我虽然怀疑她是妖孽,但是既没有青面獠牙,也不像画皮一样,渐渐地放心下来,正好我们兄弟俩都没有老婆,于是要了她作女人。” 解放之前东北女人金贵,数个兄弟娶一个女人作老婆不算稀奇。 马伯镛又说道:“后来那女人和我们生活的久了,慢慢学会汉话,自称名叫阿巴鲁,蒙古人,是三百年前的满清皇帝奴儿哈赤的小老婆。后来皇帝归天了,就逼她们殉葬。阿巴鲁和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年左右,为我们兄弟生下几个小子,后来溥仪复辟,建立的伪满,盘剥百姓,生活实在艰辛,贫病交加,阿巴鲁便去世了。” 马伯镛叹道:“当初我以为她是妖孽,其实阿巴鲁就是一个普通女人,和她一起生活的十多年来,虽然过的辛苦,却是我们一家三口最快乐的日子。但是……”马伯镛打了个哆嗦,“阿巴鲁只是怀着祸胎,那个墓生儿才是真正的妖孽!” “墓生儿?坟墓里生出的小孩?” ** 五十七 “所谓墓生儿,便是在坟墓里生下的小孩。多半是由于孕妇难产而死,孩子尚且留在腹中。当体内消化酶及肠道细菌增殖腐败产生气体导致身体膨胀,把小孩从子宫里推出来。古人科学不发达,见到这种情况,以为是死尸生下孩子,自然视之为不祥妖孽。不过墓生儿多半已经死去的,如果活着,那不得了!” 远处传来一个女子清晰的解释,我转过头,瞥到白水捧着熟睡的文清站在门口,不禁大喜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叹道:“谁叫我男人老是呆在外面不肯回来,担惊受怕的,不如过来看看到底在做什么活。于是让治保主任陪着一起来。咦,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民兵连瞧一眼都不许我!” 我联想到那层层叠叠的尸身,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喃喃说道:“不去的为妙,不去的为妙……” 表叔却说道:“白水学识丰富,若是我们不懂的地方,正好解释!” 马伯镛则说道:“这位姑娘,我说的墓生儿倒不是这样的!那阿巴鲁过来五个月就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推算时间,恰是阿巴鲁强逼殉葬之前就怀上了,还是那奴儿哈赤的种!我们倒也不见外,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大,然而以前算命先生说他‘五黄大煞’,如今想来,当真是灵验之极!” “五黄大煞!” 表叔失声叫道! 连白水都稍微变脸一番,说道:“五黄大煞,那可是凶煞之极!《堪舆术机》曰:‘五黄连绵,位镇东北,其色黑,五行属水,凶常天下。’那可是要天下大乱的征兆啊!” 我急忙问道:“哪五黄,你且说下来!” 白水说道:“那五黄,正是亢、氐、虚、室、危。亢象征天旱、瘟疫;氐主疾病之星。虚指动洫不安,兵乱无宁;室象征天下大乱,瘟疫横行;危主有大灾难。一旦五黄联接,将会在人间降生无穷灾祸!中国历史五千年,只不过出现过少数几次,例如西晋五胡乱华;明末满清入关,杀得万里无人烟,繁华之极的天下大都扬州一夜之间化为阿鼻地狱。” 我忽然想到,朝着马伯镛问道:“你说你们是在一九二九年挖的坟墓,救出了阿巴鲁?” 马伯镛点点头。 “而那个墓生儿差不多在五个月后降生,也接近一九三零年了,之后……便是兵祸连结、死了几千万中国人的抗日战争啊!” 马伯镛呆呆地望着我们,突然失声叫道:“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啊!早知如此,就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弄死他!省的克犯如此惨烈灾祸!” 一直没有发言的表叔说道:“也罢了,所谓五黄大煞的说法,毕竟是封建风水之说,可一听而笑之,若是深信不疑,反倒显得我们迷信。你还是继续说下去,他倒地犯了什么事情?” 马伯镛又缓缓讲述起来:“我将他取名叫做马全福,因为是家中的长子,便他送去读书!好歹识得几个字。唉,真是读书越多越反动。那小子读了几年书就跑回来,口中胡说八道:‘我也是大清皇帝的后裔,而且血统更加纯正,那溥仪逊帝都可以加冕登基,为什么我不能?’阿巴鲁曾经和他说过身世,但是我想几百年都过去了,他所谓的那个生父说不定连骨头渣也烂没,因此不屑理会,量他也没有能耐做出什么事情!” “但是我们实在低估了他的能力,想不到全福这人在今后几十年内,瞒过了日伪满洲国、瞒过了国民党、瞒过了新政府,居然建立了一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自任皇帝,封几个兄弟什么八旗贝勒,连我们几个老的都封亲王,我那祥瑞亲王,就是这样来的!” “他不知施展了什么手段,把村子里的人哄地服服帖帖,不论男女老少惟命是从。我老汉昏了头,贪图享受,心想儿子有本事,在村子里做土皇帝未尝不可。直到一九五九年的时候,一件事情东窗事发!” 表叔问道:“莫非就是那林中悬尸案件?” 马伯镛打了个哆嗦,摇摇头,说道:“正是!一开始我也以为是反革命分子妄图以屠杀来吓倒革命群众。但是我毕竟是家中的长老,有些事情是瞒不过我的,渐渐地得知了一些只鳞片爪。我心中大骇,他要做皇帝,我不管。假若干起杀人放火的事情来,我可要插手。马家做过盗匪也讨过饭,唯独不会去干杀人放火的勾当。于是我赶忙追问他。全福对我一点也不隐瞒,大大咧咧地回答,他认为要作皇帝,就要和他生父奴儿哈赤一样,埋尸填穴!” 我心头一震,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马伯镛说道:“那奴儿哈赤,正如这位姑娘所说的一样,是千年罕见的五黄大煞。这种五黄大煞,不禁祸及敌人、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最终自己也会遭到反噬。那奴儿哈赤下场很惨,被大明的将军炮轰毙,尸骨支离破碎。他的儿子们很伤脑筋,因为奴儿哈赤是五黄大煞的灾星,一个处理不好,祸及后人。但是处理的好,却是可以福延十代。于是他们根据山西一个风水师的指点,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原始的办法——人殉!” 白水眉头皱了一下,说道:“根据史书记载,奴儿哈赤死后陪葬的也没有几个人,以五黄大煞的凶气,光是几个人就够吗?” 马伯镛摇摇头说道:“这位姑娘,难道你忘了吗?满清攻占辽东之后,杀了多少人啊?一百多万啊!正是这一百多万的累累尸骨,破解了五黄大煞,反而成就了爱新觉罗皇家的百年好运!” 白水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么你的那个大儿子,他也要杀人百万?” 马伯镛说道:“不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玄天破邪阵!只需将七七四十九具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叠成金字塔形状,掩埋在特定风水宝地,周围各四座,男女分别两座。将会吸取天地精气,破解五黄大煞的凶气!” 欢迎来博客评论小说**cmfu**/blog/read.asp?id=9391为了小说好看,大家一起努力! ** 五十八 表叔倒吸一口凉气:“还有三座!我们挖开过一座,就见到了层层叠叠的尸山。每座七七四十九人,几十年来,竟然一共杀害了一百九十六人!残忍之极!” 马伯镛摇摇头,悲哀地说道:“哪里止这个数目。全福疯了,为了做什么皇帝,他丧心病狂,把凡是反对他的人统统害死。即使他死后,这种恶事还一直延续下去!” 表叔反而一怔,问道:“马全福死了?据我所知,像是这种农村的封建组织,基础完全建立在对头目的忠诚上,一旦头目死掉,组织立即分崩离析。那马全福怎么死了?推算一下,他现在的年纪,不过比我大上三十岁而已,不算太大!” 马伯镛咬牙切齿地恶狠狠说道:“我杀了他!” “什么!” 我们三个人都大吃一惊,虽说不是亲生儿子,但是毕竟一手养大,任谁也下不了这个毒手! 马伯镛老泪纵横,叫道:“冤孽,冤孽!既然这是我的责任,就由我来解决,我就在十多年前的一天,趁他不注意,在他喝的酒里面下了好大份量的耗子药。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跟前七窍流血而死。养儿不教父之过!纵然我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是毕竟是我把他养大?我怎么教出这般一个恶魔来?唉……” 我们顿时沉默起来了,听到慈父杀子的人伦惨剧,没有人能够不无动于衷,何况像是我这种做了父亲的人。我不禁瞟了白水怀中的文清一眼,不知道小女孩长大了,是怎么样一个孩子。 表叔问道:“马全福死了,但是这个活动还一直在进行下去,这到底如何解释?” 马伯镛擦擦眼泪,叹道:“自古父死子继,全福归天了,但是他还有儿子。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的孙子将是更加可怕的一个人……” “他怎么了……” 话音未落,忽然天摇地动,随之震天价的一声巨响从远处传来。初始我以为是地震,喊话临到口边的时候变成:“炸药!爆破!” 门口哗地被撞开,一个民兵满头虚汗,惊慌失措,表叔沉着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民兵哭丧着脸说道:“爆炸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正在处理哪些尸身的时候,忽然轰的一下,中间冒出一团火光,当场炸死五六个人,还有很多重伤,疼得在地上直打滚。表叔,怎么办?” 表叔大怒,叫道:“还愣着干嘛,死的先不用管。受伤的马上抬上拖拉机,送到县里的医院去,快!” 民兵慌忙离去,表叔脸色阴沉,听到马伯镛喃喃自语:“他的报复来了!” 表叔转身问道:“他,你说就是你的孙子,马全福的儿子?” 马伯镛点点头,说道:“我说过,他是一个比他老爹更加可怕的人物。从小就睚眦必报,而且必定出阴手,若是得罪了他,不出几天,或家里的牛羊忽然丧命,或家里的秧苗枯死,村里的任谁都不敢惹怒他。全福归天之后,我假说是不小心吃了耗子药死掉的。没人怀疑是他老爹药死了儿子,唯独他一直怀疑,暗中把我软禁起来,好不容易上了县城报案,可惜又没人相信。而且他这几年,和外国人勾结上了!” “外国人?”表叔眉头一皱,“外国人就麻烦了,他如何与外国人勾结上的?奇怪,外国人干嘛对国内的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干兴趣?” 马伯镛说道:“具体详情我也不太清楚,因为他们已经不信任我了。我只是要警告你们,千万要当心他!我的时间不多了,你们要记住,他不好惹!” “时间不多,老汉你怎么了?” 马伯镛苦笑道:“你们以为,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能活这么久吗?为什么我的弟弟都去世了,唯独我在呢?”他脸上显出悲哀的神色,“我就是要告诉你们事情的真相,我马家绝对不是孬种!记住,当心马立城!” 老汉一字一语地念叨着这个名字,合上眼皮。我觉得诧异,他的原本焦黄的脸面倏然涂了一层黑漆一般,变得黝黑,肌肉更像是放了气的轮胎一样慢慢干枯,刹那间,一个好端端的活人就变成了干尸,扑通倒在地上!白水吓得厉声尖叫,顿时惊醒了文清,两个女人的哭喊响彻一片。 连我和表叔都不禁吓了一跳,干尸是见多了,但是亲眼见过一个活人在眼前化作干尸还是第一次,只觉地那地上的尸体狰狞无比,妖异恐怖之极。心头噗噗乱跳,我一边安慰白水,一边把她带出去。但见表叔半蹲下身子,查看地上的干尸。 过了一会儿表叔出来说道:“应该是一种古老的邪术吧!传说古代的盗墓贼都有一种本事,能够把自身精气蕴藏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释放,这样就像冬眠一样,等于延长了几十年的寿命。马伯镛做过盗墓贼,自然也晓得这个法子,他原本活不了这么久,于是积蓄精气支撑到现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们。” 然后表叔沉声道:“白水,对不住了,我把你也拖进来。” 白水一呆问道:“表叔,你怎么说呢?” 表叔说道:“事情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我本以为,皇陵村就是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和那种叫花子帮派差不多,一赶就跑,现在想来,事情非常复杂。恒淮跟我把这里他们的老巢掀了,他们必定不会饶恕,说不定连你也牵扯进去,所以,你赶紧回北京。那边山高地远,不是他们势力所能够达到!” 白水脸色大变,叫道:“你说什么!” 我也觉得事情不容小觑,既然他们能朝民兵那边扔炸药包,难保什么时候也朝我们的住所扔一个。于是对白水劝道:“还是去北京的好,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向祖国心脏里的一所大学扔炸药包,至少哪里安全一点!放心,我留在这里,没事的!” 白水叹了一口气,微微垂下眼帘,过了一会儿说道:“好的,我回去吧。但是,你千万不要如同上次一样,一下子就两年不见人影!” 这女人性格刚强,硬生生地忍住泪水。表叔不放心用火车,所以三人一起赶到沈阳城内,想办法和当地的一个邮局联系上,趁他们去北京的时候,一同捎带。目送白水的车影消失在马路尽头,表叔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连累你了!” 我无奈地笑道:“习惯了,就当作又上战场吧!战斗现在才打响!” 我们两人一同回到了公安局,我不敢住在白水家,唯恐连累到她家人,而表叔则是一条老光棍,父亲已经过世,母亲由他出嫁到山东的姐姐接过去奉养了,所以也了无牵挂。两个人方走进公安局,一群穿着检察院服饰的人迎面而来,带头的一个胖大检察对穿制服的表叔问道:“你就是骉速?” 表叔点点头,心中正疑惑。那胖大检察一挥手,背后的人立时一拥而上,将表叔扭住。表叔大骇,急切地问道:“干什么抓我?” 那胖大检察冷冷说道:“骉速!我代表人民,以现行反革命和阴谋颠覆社会主义的罪行逮捕你!” ** 五十九 表叔大怒,狂吼道:“现行反革命?我什么时候成了这种人,这一定是诬告,诬告!” 表叔拼命挣扎,那几个扭住他的人一顿拳打脚踢,将表叔死拖活拽下去。 那胖大检察转身面向我,疑问道:“你便是朱恒淮?” “何事?”我突然用浙江话说道,“朱恒淮是何东西?伊叫偶来抬东西,钞票都还麽付……唉,是不是侬捭我?” 胖大检察厌恶地挥挥手,叫道:“滚滚!”便叫人把我赶出去。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幸好我在浙江当了好几年的兵,学了一口不地道的浙江话,北方人很难分别其中的差异。而今天又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棉衣,打扮地就如街头那些卖零碎、修鞋的浙江小贩一样。当时富裕的东北人很瞧不起做这些低贱活的南方人,风水轮流转,几十年后便倒转过来。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唯恐那些检察发现破绽,转身忙不迭离开,躲在一条小巷里才稍微觉得安全一点,心头狂跳不已,额头汗水涔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表叔怎么一下子成了反革命?虽然接触他的时间不久,但是为人倒是清楚,怎么可能会做出反对人民反对国家的事情呢?对!一定是马立城地反击!我与表叔都有仇隙的,就只有马立城了! 我顿时怒火中烧,想不到那家伙玩这手阴的。算你狠!不过另外也带来一个信息,马立城组织实在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庞大,已经渗入国家机器内部。表叔进局子后恐怕凶多吉少,得想个办法救他出来! 在公安局里,胖大检察施展偷袭捉住了表叔,因其人缘极好,唯恐里面的公安们反弹,立即匆匆离去,此刻应该在检察院的监狱里。想通这点,我稍微化妆一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一个盲流一般,然后心事匆匆地走上大街。 额头一下子冰冰凉,我抬起头,天空中又下起了小雪,远望灰蒙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自己仿佛一个没有根的浮萍,特别孤寂,当即就想拔腿回北京,躲到白水小小却温暖的窝里面。然而做人毕竟要讲义气,于是竖起衣领,挡住凌厉的寒冷,悄悄来到了检察院门口。 我侦察一番,大门口有武警持枪守卫,虽然以我的能力勉强能够突破防线进入,出来可是难了。军事上正面不行,侧面偷袭乃是常有手段,我绕道检察院后门,正好看到一个拉着一车煤要进去,心念转动,上前搭讪:“老兄?” 那人转过头:“谁是你老……” 噗!我一拳砸在他鼻梁上,顿时将他砸昏,趁四下没人注意,把他拖到一个隐蔽处,心里暗暗念叨:“对不起了,委屈你一下。我救人要紧!” 这样我从盲流变成了车夫,在后门守卫处,那守卫似乎认得拉煤的,疑问道:“今天怎么不是老赵,他怎么了?” “哦,老赵今天砸伤了腿,临时叫我代替一下。这样大兄弟,锅炉房在哪里?” 守卫说道:“也罢,我带你过去。” 防卫真是松懈啊!我暗地里摇摇头,要是打仗,早就被人端了老窝。地方上的毕竟不能和部队相提并论。我跟在守卫后面,畅通无阻,记下了周边的地形,然后来到锅炉房。那守卫正要离开,我猝然动手,擒住守卫,鹰抓手按住他的脖子,稍微异动,立即掐下去。我厉声喝问:“今天抓住了一个公安,他现在在哪里?” 哪知守卫非常硬气,正要高呼,我一拳将他砸昏,拖到暗处,心念转动,便剥下了他的衣服穿在身上,随手顺便摸出一只五六式手枪。我大喜,这玩意好,威力大!于是关上保险匣,塞在背后皮带上。 我拉低了军帽,悄悄地四下里查看,检察院大厅东侧一排房子建筑严密,应该是属于关押一类的建筑,于是我走上去。和我估计的差不多,现在正是吃饭时间,大部分人都不在场,随我到处搜查也不会有人怀疑。但是这毕竟太耗时间了,眼见天色暗下来,电灯打亮,我心里暗暗焦急,看到一个年轻的家伙过来,霍然喝道:“站住!” 那人吓了一跳,反问:“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见你鬼鬼祟祟,一定是今天捉住的那个公安的同伙,前来解救他!” 青年大怒道:“胡说什么,他明明关在那边……” 一只拳头伸过去,青年来不及反应就倒下,老规矩,又拖到暗处。现在我地点已经查问出来了,我赶忙上前,一个房间正亮着***,里面不住传来拷打声,我循着北方特有的双层窗户看进去,隐隐约约,似乎就是表叔!当下毫不迟疑,敲打房门。 “谁?” 里面惊问! “我,有急事!” 我以毫无语气的口吻回答。 房门打开,对面一个家伙,迎接他的是拳头,顿时鼻血溅出,倒在地上。 我趁房间里面的人还没有反应,迅即冲进去,入内站着两个人,表叔被铐在椅子上,鼻青脸肿。 其中的胖大检察一怔,我已经随手抄起一把椅子砸在他脑袋上,哗啦,椅子碎掉,人也倒下。 另一个寻机扑过来,满面恶狠狠,我瞧也不瞧,猛然弹腿踢到他裤裆下。那人恶狠狠立时扭曲为一个古怪的表情,哼都不哼一下倒下。 整个过程不过五六秒,一口气干掉三个家伙。 我松了一口气,从胖大检察上搜出钥匙,揭开表叔的手铐,问道:“能走吗?” 表叔摸摸拷的发酸的手腕回答:“没事,皮外伤,筋骨不动。你好狠,打成这样了!” 我微笑道:“你们公安是要抓人,我们当兵的是要杀人,自然下手极狠!快走,我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来救你的!” 表叔挥挥手,阴沉着脸,双手拎起胖大检察压在桌子上,啪啪两个耳光,打醒胖大检察,凶暴地问道:“说,是谁叫你们来捉我的?” 胖大检察被砸地满面鲜血,头脑昏沉沉,口中求饶:“不管我的事啊,是上面的人要我抓你的。” “上面的人,是谁?” “不知道啊,我没有见过他,他说明天会在故宫会见一个重要人物,捉住你他会来处理你的……” 表叔扔下胖大检察,心中不解恨,踢到他像虾米一样弓起来,才随我一起走出检察院。 外面已经漫天飞雪,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在路灯下,照亮小小的一块。 表叔问道:“连累你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哈哈一笑:“我也没有什么打算,公安变成了逃犯,反正国内是呆不下去了。走,和我一起先逃到朝鲜去!” 表叔冷笑:“好歹我也是一地头蛇,哪里需要逃到朝鲜去。所谓小隐于野,大隐于市。我有办法即使走在大街上,别人也不会认出我。不过,我先得去会会那个逮我的家伙。” “故宫,正好我回北京。” 表叔摇摇手:“这是沈阳故宫,乃是满清奴儿哈赤龙兴之地,原名盛京宫阙,后称奉天行宫。传说有神秘的龙脉,那个人为什么要去会见重要人物呢?莫非……” 大家多多砸票啊!拉人过来也好! ** 六十 我们冒着风雪走到沈阳老城区,在一个棚户前敲开一扇门,里面的人勃然大怒:“哪个王八,深更半夜的……” “我。” 表叔冷冷说道。 开门方见表叔,那人眼珠瞪大,说话都结结巴巴:“表表表叔,想不到您大驾光临,请进,请进!” 那人哈腰点头,像是汉奸遇到鬼子一般,慌忙把我们迎进去,里面正聚着一群人在赌博,乌烟瘴气,看到表叔顿时都如老鼠见了猫,双腿筛糠似战栗不已,嘴巴上叼的烟掉到手心里也浑然不知,表叔一哼,众人立时一抖。 “今天,我有事在这里住一晚……” 众人纷纷上前献媚:“这是我们的荣幸。” “表叔,您坐好,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不必客气。” 表叔哼了一下:“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一碗肉丝面,加辣的。”然后问我,“你呢?” “米饭吧,上几个小菜,不要辣的!” 表叔对众人大吼:“明白了吗?今晚我在这里睡觉,谁敢打搅我一下,我叫他活的好痛苦!还有,再带点云南白药来。” “是是!” 那些人忙不迭地去办事,我笑道:“你好大的威风,有如此一帮手下。不怕出卖你吗?” 表叔笑道:“谁敢?他们每人都被我带进局子里去过,出来之后,连对我腹诽半个字也不敢!” 我心知以表叔的手段,一定折磨地这帮地痞生不如死,下过十八层地狱之后哪敢再回头。 不刻晚餐一一上来,居然是牛排、羊肉串、水煮鱼,当下不再客气,扒了两碗饭。酒足饭饱之后,表叔一挥手,将众人赶出去,对着镜子细细敷上云南白药,然后两人挤在一张炕上睡觉。 表叔突然问道:“恒淮啊,我和你相识不算长久,交情亦是不算深厚。我的部下朋友都没有来救我,唯独你却冒险出手,为何?” 我笑道:“你感动了?呵呵!我当过兵,在越南打仗的时候,连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兄弟,只要我活着,就会把身陷险境的弟兄救出来。若是我落入敌手,他们也会这样干!人心齐,我们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虽说你我交情不算深厚绵长,毕竟一起战斗过,于情于理,我都得救你!” 表叔默然无声,好像心头烦闷之极,只说了睡觉睡觉,就盖上被子,我其实累极,当下呼呼大睡。 次日清早,我胡乱吃了几个馒头,两人开始细细化妆。云南白药当真灵验,表叔脸上的青肿伤痕好地差不多,他刮掉常年蓄养的威风小胡子,面目徒然一新,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然后掏出两件衣服,我抖开一看,原来是仿制警服的保安服,原来要冒充故宫保安人员。当下穿上衣服,两人一起外出。 昨夜下了一夜,地上又积了半尺厚的大雪,太阳开出来,雪花不仅没有融化,反而刺地眼睛生疼。表叔递给我一副宽边墨镜,戴上之后,恐怕白水也一时认不出我来。这叫我不禁感叹:“军队的伪装和公安的伪装非常不同,士兵为了在周围环境中隐蔽,公安是为了在人群中隐蔽。” 表叔笑道:“不是废话吗?能够在故宫里到处走来走去又不至于招人怀疑的,只有保全人员了。” 我们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搭车来到沈阳故宫。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屹立于故宫正前方的“大清门”,看过北京故宫宏伟身姿的我立时对沈阳故宫嗤之以鼻:“有这么小的门就号称故宫了,若是北京故宫有灵,一定会活活气死。” 表叔说道:“建造大门之前,满清只是地方政权,哪能和大明王朝比拟。据说这大清门来历还有一个说法。那皇太极听说北京故宫的正门叫‘大明门’,为了针锋相对,克其锋芒,于是把这座大门命名为‘大清门’。” 我们从正门进入,我说道:“话说回来,虽然昨天那个胖子已经承认是奉上头人的命令行事,但是这人连他也不知道,你怎么能够认出来?即便认出来,你能干什么?当即干掉他?” 表叔摆摆手:“这个你不必担忧,山人只有妙计。”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则是咯噔一下,表叔没有完全信任我,对我尚且有所保留。而且,表叔这个人,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下我们只在门口巡视,过来八九点,突然过来一群人,嚣张之极,包了一辆大巴过来,下车之后,我定睛一看,里面居然还有几个我的老熟人。一个是两年前在明孝陵被我打地他妈妈也认不出的江上苇,还有一个是被我折断两条胳膊,现在只能都吊到脖子上的马合城,置于中间的,却是在北京火车站和我对视的瘦弱青年。见他面目姣好,但是脸色苍白,一个病夫尔。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其中一个高个的不相识人,似乎是其中的头头,沉声道:“大首领,这便是沈阳故宫,大清龙脉发源之地!” 我在表叔耳边细语:“是他们。如何应对?” “静观其变,伺机行动!” 我听到表叔冷冷地发话,每一个字,都几乎是齿缝之间挤出来——他恨极! 那瘦弱青年发出像是鸡叫一般娘娘腔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几乎怀疑他是太监:“这便是大清国的龙脉吗?我看也不见得如何。若是真的这般神奇,那么宪宗皇帝(指清废帝溥仪)还是难逃失国厄运?” 那头头说道:“启禀大首领,可不要小觑这故宫。我大清之兴起,风水之功不可抹!当年太祖皇帝(指满清奴儿哈赤)经风水师指点,方知沈阳孕龙脉王气。那西南角娘娘庙那边乃是龙头,东门弥陀寺那边乃是龙爪,风岭山下千佛寺乃是龙尾。但是三座寺庙只压住了龙首、龙爪和龙尾,城中的龙脊却没有被压住。若是龙一弓身,即会飞走,于是太祖便在龙潜之地再造宫殿,压住了龙气。这样,我大清才能战胜明朝,统治天下三百年!” 表叔暗道:“你跟踪他们,我去布置一下。” 于是我慢慢跟随在那群人后面,一个保安跟着一大群旅客团,并不稀奇,是以也没有人怀疑。在他们走入崇政殿之后,我也悄悄跟进。可能见我跟着不爽,马合城走了过来,叫道:“喂,那边的保安,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 我稍稍退后几步,马合城与我擦肩而过,眼角余光瞄去,但见他眼神稍微露出疑惑的神情,转瞬即逝,显然我的化妆技术不错。他抽抽鼻子,面部肌肉徒然抽搐,大声叫道:“我记得你的味道,你是那个探子!” 顿时众人哗然,转过头来,凶光射向我! 周六不休息,坚持更新。大家加油推啊! 注:长久以来,人们对中国的末代皇帝溥仪的称呼都是宣统帝或者清废帝、末代皇帝、逊帝等,他没有庙号和谥号,因为帝制取消了,继承满清的中华民国及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能给他上庙号和谥号。爱新觉罗家族在台湾的后人却妄自给溥仪上了庙号和谥号,庙号曰:宪宗,谥号曰:配天同运法古绍统粹文敬孚宽睿正穆体仁立孝襄皇帝。按谥法,行善可记曰宪,在约纯思曰宪,圣能法天曰宪,圣善周达曰宪,创制垂法曰宪,刑政四方曰宪,文武可法曰宪,聪明法天曰宪,表正万邦曰宪,懿行可纪曰宪,仪范永昭曰宪,表正万邦曰宪,博闻多能曰宪,赏善罚恶曰宪,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因事有功曰襄,执心克刚曰襄,协赞有成曰襄,威德服远曰襄。显然,把头号国贼溥仪极大美化了。 而在北京的爱新觉罗家族后人在2004年的时候,也给废帝溥仪上了庙号和谥号,他们上的庙号是:恭宗,谥号:愍皇帝。按谥法,知过能改曰恭,逊顺事上曰恭,卑以自牧曰恭,使民折伤曰愍,在国连忧曰愍,佐国逢难曰愍,危身奉上曰愍,在国遭忧曰愍,在国逢艰曰愍,祸乱方作曰愍,使民悲伤曰愍。从谥法解释来看,这个庙号和谥号还是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溥仪的一生。但从溥仪一生的所作所为来看,作为头号国民大奸贼,他分裂国家,建立伪满洲国,投靠外虏,出卖祖宗,只有汪贼精卫可以比拟,即使谥谬丑也不为过。 ** 六十一 该死!这几天一直没空洗澡,浓重的体味暴露了我的真身份。白水说的好,洗澡有益身心啊!不过我也特别纳闷,这个马合城的鼻子也太灵敏了罢!如同狗一般牢牢记住我的味道。当下此人迅即退下,算他有自知之明,就是两个胳膊完好,也不是我的对手。而其他的分出一半人手,立时堵住我的退路,呈扇形攻击面将我四下里包围住。 那个头头哼地一下,冷冷说道:“就是你?毁掉了自从西肃慎代天启运后清诸上神圣千年上等开明大帝国太祖威武文圣德仁昭明高贤景匡弘皇帝马讳全福皇帝辛苦创建的皇陵村基业?好大的狗胆!今日不将你擒住碎尸万段,我誓不为人……” 我目瞪口呆,好长的名字啊!炫耀也要分时候,能够在这种场合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也只能说他是个废物,不知道怎么当上头头的。在他说话间,我猛然飞扑上去,冲向那个娘娘腔青年。众人大惊失色,慌忙阻拦我。但是我的目标根本不是那人,而是说废话的头头,见他们人手压力徒然降低,我已经突破防守,在那个头头说出“誓不为人”的时候,将他喉咙掐住,硬生生逼下去。 “大哥!” 马合城失声叫道。 看来这个家伙就是马立城了,原先马伯镛说道其人阴险狡诈,现在信手捏来,也不过尔尔,一废物! 马立城吓得浑身战栗不已,我懒得理会,环视周围,抽准空档就会突破重围。那马合城阴森森地叫道:“大家当心了,将这个小子牢牢围住,不能让他跑了,大哥定然能救出来!” 说着,他眼望那个娘娘腔青年,似乎等待他的许可。娘娘腔青年微微一点头,他身边了两个保镖便走了下来。他们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然而步伐稳重,眼中精光四射,不是简单的主儿啊! 那其中一人飞扑上来,我把马立城挟持在手,当作盾牌一样迎击,那人束手束脚,不敢大工作! 我心中窃喜,倏然背后凉风袭来,心念转动,该死,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了。另外一个保镖才是主力。我来不及转身回避,猛然往下一蹲,双手拎住马立城双足,把他倒掀起来,拿作肉盾,霍霍几下,马立城一声惨叫。我急忙拖着他往后退,但见手里的人质嘴角鲜血流出,脑袋一歪,昏了过去,怕是断了几根肋骨吧。 “好身手!竟然能够躲过我们金家兄弟联手攻击的。我是金阿大!” 年长者说。 “不过下次可没有这么好机会了!我金老二定会干掉你!” 年轻者说。 他们便又要逼上来,我倏然掏出抢来的五四手枪,瞄准前方,笑道:“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那金家兄弟一怔,金阿大说道:“这个手枪对我们无用。我们虽然快不过子弹,但是只要快过你的反应,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避开即可!” 我说道:“抱歉,我的目标不是你们,而是你们的主子,那个娘娘腔!” “娘娘腔?” 估计平常没人敢这样称呼他们的主子,所以稍微一愣才反应过来,金老二回过头,使了一个眼色,其他保镖立时围成一个肉盾墙,牢牢保护好那娘娘腔青年。 金阿大洋洋得意笑道:“据我所知,五四手枪乃是半自动手枪。你只有射出一发子弹的时间,在你射出第二发之前,我们兄弟就有能耐将你干掉。而你不过只能打倒一个人!” 我说道:“你们不住在中国吧。在中国,即使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五四手枪的威力,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能够在二十五米内击穿三毫米钢板,六厘米厚的砖墙、十厘米木板、三十五厘米土层。你们几个保镖的肉身,恐怕没有钢板砖墙那么结实。我射出的子弹可以轻而易举地射穿他们,打死躲在背后的娘娘腔。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参加过越南战争,在漆黑的丛林里,我也击杀过百米外的越南猴子。若是怀疑我的射击水平,不妨放马过来试试看!” 金老二回过头向马合城瞄了一眼,后者沉声说道:“这个家伙说的是实话。五四手枪威力确实如此。而且这个家伙的能耐也不要小看,在被我一闷棍打翻的情况下,仍然击毙我们最勇敢的扒露秃。千万不可对他松懈!” 但是守护娘娘腔青年的那群保镖却有所动作,并非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对主子的忠诚,奉献一片奴才心,将他密不透风地遮住,缓缓向后退却。我冷冷说道:“千万不要有所妄动,以免我怀疑。要是惹得我不安,恐怕先会射出子弹,将你们那病鬼一样的主子,打得不会生病!” 金阿大叹了一口气,向保镖们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我手中的马立城居然悠悠醒转,似乎听了一半的话语,脑袋又迷迷糊糊,问道:“什么人不会生病?” “当然是死人了!” 我狞笑起来。 众人一阵怒目,齐刷刷指向马立城。 马合城痛心疾首,哭喊道:“大哥,你怎么能如此无用,不免叫外人瞧不起我们!枉大家捧你作皇帝!” 那马立城羞愧恼怒之极,忽然张嘴咬住我的胳膊,纵然穿着厚厚棉衣,也被他狼犬一般的利牙刺穿肌肤,痛得不得了,我大叫一声,金家兄弟面露喜色,正要冲动,我一个手压,压住马立城的颈部大动脉。这里乃是供应大脑血液的通道,一旦不畅通,大脑立时缺氧昏迷。我依旧忍痛抬着胳膊,警告道:“我不希望出现走火现象,这可是由你们决定的!” 其实我心里暗暗着急,如此不上不下,要僵持到何时。早知如此,当初就冒险突围,表叔他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过来?要是他帮手,我逃命的机会大上一半! 思虑间,猛然听到门口嗒嗒响声,似乎来了不下十几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出去。无论来的是谁,对我来都是好机会。假如是普通游客或者保安,看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叫,造成混乱,以我目无法纪的性格,定然乘机溜走。若是表叔,不必说了。假使敌人的帮手,我也可以趁他们呼叫的时候先放一枪,再从容逃走。 慢慢地,脚步声近了,每个人心头都是咚咚乱跳,心念自己的计划,这时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表叔,我擒住了马立城,你快来帮手!” 表叔还是和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他不是马立城,因为……我才是马,立,城!” 周日不休息,坚持更新两千多,大家投票支持才是王道! ** 六十二 我顿时愕然,失声叫道:“马立城,就是你?” 表叔说道:“不错,我正是如假包换的马立城!” 我脑子一片混乱,怎么可能,马伯镛警告我们最要提防的敌人就是马立城,他竟然一直埋伏在我们身边。难怪,最亲近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不过我隐隐存在一个疑虑,马伯镛不是和表叔打过照面吗?前者怎么不认识后者了呢? 远处马合城恨得直咬牙切齿:“马立城,你这个马家的大叛徒,太祖的奸逆,终于露面了!我们皇陵村的基业遭毁,怕也是你捣的鬼,只恨当初没有将你除掉,终成大患!” 听马合城的口气,马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马立城还被赶了出去,险些有生命之忧,于是现在赶过来报复。这马立城当真毒辣,利用我和其他村民,轻轻松松一手就将皇陵村马家的基业毁掉,其人心智城府可见一斑。我猛然记起,白水不是让马立城派人送走,以他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放掉,心底顿时沉下一块石头,冷冷说道:“我不管你们马家有什么矛盾,我问你,白水她们,究竟有没有送到北京去?” 马立城坦白:“没有!” 我的担忧终于化为事实,又问道:“她们现在怎么了,在哪里?” 马立城说道:“现在她们很安全,一直被我的人保护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照顾地像是皇后公主一样。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好,以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沈阳,半路途中即有可能遭到劫杀!” 我忽然发狂地叫道:“马立城,若是你敢动他们一根寒毛,我叫你不得好活!” 马立城不见动怒,态度诚恳地说道:“恒淮,你跟我干吧!你为人讲义气信用,又机智过人,擅长打斗,而且救过我一次。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只要你跟着我干,你就是我们内部的二号人物,吃香喝辣随你。我也知道,你们一家三口全凭白水工资过活,日子过的紧巴巴。你跟了我,保管你吃人参如嚼萝卜!” 马立城以利诱我,以质胁我,但是我朱恒淮,哪是这般容易受到威胁利诱? 马立城还没有动手? 我忽然心念一动,马立城带来的人手远远超过了另外一帮人,动起手来即使不考虑我,也是稳赢。但是他怎么还不动手? 原因只有两个:一、等待时机;二、顾忌某事。 时机竟在马立城手中,他随时都可以动手,那么只有他在顾忌某件事情了。我盯着马立城,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眼角余光还是偶然瞟向那个娘娘腔青年方向,他也在顾忌这个娘娘腔?仿佛是一个各方面都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把他掌握在手的话…… 我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忽然推开手里已经无用的人质,把他扔到金家兄弟的身边,然后胡乱开了一枪,响声震动如雷,口中大嚷:“马立城,千万不要放走那个娘娘腔,动手!” 马立城瞬间一惊一怒。 惊的是我猝然发动袭击,局势顿时一片混乱,立时众人打架斗殴成一团;怒的是立时猜破我的用意,果然是个人才,知道我的目标是那个娘娘腔,在我弹出的瞬间,马立城也冲了过来! 但是还有金家兄弟。 他们丝毫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关系,以为我已经被马立城利诱,此刻发动攻击,是听从马立城的指挥,于是两人立即分开分别阻拦我和马立城。迎接我的是金老二,他不要忘了,即使他们兄弟俩合力,我手中有一个累赘,他们也只能勉强与我打个平手。如今一对一,金老二根本没有任何优势,何况我手中有枪! 我毫不犹豫对准金老二扣动扳机,后者扭身避开,我已经乘机欺上前,枪柄恶狠狠地砸在金老二的脑袋上。我连看一下是否死活都不管,急忙冲向那群保镖们。 那群保镖一直护卫着娘娘腔后撤,见我冲上来,当下有两个迎击。我冷笑一下,忠心可嘉,愚不可及。把五四手枪插在后腰,径自上前拎住两个保镖。他们双手立时抓住我的手臂,想一把扭开。我既然这般出手,自然相当自信,我的膂力可是非常可怕,竟然硬生生抬起两具庞大的身躯,对头一撞。咣当!两颗脑袋碰在一起,鲜血直流。 我随手丢掉两个家伙,其他保镖大惊失色,但是胆色不错,一个个都冲上来送死,叫我像小鸡一样捏翻,扔在地上。小流氓怎么能和杀过人的士兵交手呢? 那个娘娘腔吃惊地看着我,吃吃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你了!” 说着一把拎起娘娘腔,像是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飞奔而去。 “不好!” 一直在缠斗的金阿大和马立城见到娘娘腔被我抢走,对望一眼,迅速达成一致目标,双双追过来。纵然我力大无比,那娘娘腔瘦弱如鸡,我跑步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不刻他们追上来,大叫道:“站住!恶贼,放下我家主人!——朱恒淮,你给我滚回来!” 我背后感觉两股迅即的凉风逼近,立时亮出我的老招数,拎住娘娘腔的双腿,把他如同肉盾一样乱舞。果然,金阿大和马立城都在顾忌这个娘娘腔,硬生生地收住攻击。我冷笑道:“要是你们再赶追过来,这个娘娘腔病鬼,可要变成死鬼了!” 说着哈哈大笑逃走。 马立城一时束手束脚,气闷之极,竟然忘了拿白水来威胁我。而金阿大更是见过我的目无法纪,心狠手辣,一时不敢追踪,叫我从容出走。 幸亏事先马立城给我看过故宫地图,于是我熟门熟路地离开走到大街上。这样肩上扛着一个人当然引人怀疑,于是转手抱在怀里,口中不住嚷嚷:“让开让开,病人,送医院!” 当下转了几个巷口,见四下里无人,跳过低矮的围墙,逃到一家人的院子里。院子里空空荡荡,通过窗户望进去,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床头挂着一个相框,乃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都是双职工,今日工作不在家。好机会,我用帽子抱住手,一拳砸破玻璃,打开插销,从容跃入房间,把娘娘腔扔在**。可怜的家伙,又惊又吓,已经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毫无用处的主子啊! 当下我打了他几个巴掌也不醒来,于是扒下他的大衣透透气。妈的,到底是有钱人,居然是貂皮大衣,老子干一辈子也穿不起,心中忿忿不平。我又扯开他衣领,四下里找凉水,打算灌进去浇醒娘娘腔,手掌无意中掠过胸脯,只觉得软软一团,不禁愣住,好熟悉的感觉。 我心中怀疑,双手用力,吱啊,撕开这个家伙的衣襟,露出胸脯,一对肉肉软软的白面馒头滚出来,圆顶点着一点红。 居然是个母的! ** 六十三 我一怔,搔搔脑袋。当初见这个家伙短短头发,与我狠狠对视,内心深处先入为主地把她当作男子,女性化的动作和语气却认为娘娘腔。想不到真的是一个女人!我再细细打量,这个女子面庞如刀雕斧凿,轮廓清晰,加上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不禁叫人怀疑她有洋鬼子血统。不过肌肤细腻如雪,浓浓的眉毛,眼睫毛纤长,此刻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眼帘,第一眼瞥见到的是我,立时瞪大眼睛,蹭地直起身子,倏然发觉胸脯**,更是大惊失色,哦地一声,叽里咕噜冒出一阵洋话,害怕之极,当意识到我听不懂,才用国语结结巴巴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扮作大灰狼,狞笑道:“刚才不是说过,干你了!” 女人眼神迷惑,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干我?怎么干?刚才,刚才你做过什么坏事吗?” 我也一愣,忍俊不禁,这个大小姐估计是温室里长大,不明白“干”在俗语里的龌龊意思,我懒得解释,随**开床头柜,掏出一些普通的中国年轻女人衣服,扔在**。 “穿上!” 女子这身华丽的衣服实在太引人瞩目了。 “什么?” 我吼叫道:“我叫你穿上就穿上,不然别怪我不客气,老子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干过。当心将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奸了再杀,反复轮流十八遍,叫你堕落到十八层地狱!” 女子刚才也见过了我的凶狠与手段,眼前我对她凶巴巴,害怕地哆哆嗦嗦拿起衣服开始穿。我眉头一皱:“你不会穿衣服吗?先要把里面的脱掉,然后全部换掉!” 女子脸色一白,我一拳砸在床头挡板,一个大洞。 危险如此明显,女人只能微弱地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本想一口回绝,见她神情哀婉,忽然想到了王玟琳,小声叹了一口气,背过头,后面传来唧唧嗦嗦脱衣穿衣的声音,猛然凉风袭来! 我徒然一怔,放松了警惕,冷不防遇袭,一个跟斗躲开,心头狂跳,冷汗涔涔,回头看过去,那女子手中握着一把剪子,刚才正是她动手。幸好是这个女人,动作太大,若是高手,我老早归天了。 我勃然大怒,一把夺过剪子,捏住女子的小脸,狠狠比划,威胁道:“这次饶了你,要是下次再敢这样,我破了你的相。” 任何女人都怕破相,女人哆哆嗦嗦,显示她已经屈服了。但见她刚刚穿了一件衬衫,扣子尚未扣上,因为文胸已经被我扯破,所以没有戴上,这时酥胸微微颤动,甚是诱人。我忍不住半是恶作剧,半是惩罚地捏了一把,手感很好。女人立时又是惊叫。 我哈哈大笑,心中一口怨气出去。今日实在不顺畅,先是发觉身边埋伏了最危险的敌人,然后又闻悉老婆孩子被捉,挟持作人质,郁闷的不得了。现在捉来了敌人的大头目,难得欺负一下散散心。幸亏还是女人,倘若男子,少不得饱以老拳。 那个女人换好了衣服,因为天生骨架纤细,穿上牛高马大的东北女子服饰后,越发显得瘦小,见她苍白的面颊因为激动和害怕微微泛出红晕,可爱地就像一个洋娃娃,心中暗暗有点喜欢,于是问道:“喂,你叫什么?” 女子恨恨地说道:“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恶棍。” 我叹息地摇摇头:“唉,满清皇室,真是一代比一代无能!奴儿哈赤被袁督师一炮轰毙,好歹是战死沙场的勇士;那皇太极就开始堕落,争风吃醋,被他兄弟多尔衮搞掉,老婆也保不住;他的儿子顺治无能之极,为了女人出家作和尚;虽说康熙这小子还有一点能耐,可惜做人太过阴险,乃是古今中外天字第一号小人;雍正乾隆两父子,荒唐之极;至于嘉庆之后,道光、咸丰无一是带种的,割地赔款,外敌入侵的时候仓惶逃窜,想想看,同样的皇帝,大明毅宗宁死不降;同治、光绪、宣统,三个大太监,那同治更惨,染上梅毒归天的!到了武昌一声枪响,那些满清皇亲贵族,不时逃窜外国,就是纷纷改名隐匿,没一个有骨气。同样宋朝灭亡时,那小皇帝投海自尽,有十万军民毅然殉国。轮到你这一代,却是连个名字也不敢承认的超级无能可悲的小女子!” “你……”女子咬咬牙,“我乃是大清和硕公主爱新觉罗.毓敏,你这恶贼,不许侮辱这样我先祖!” 小姑娘到底没有心机,轻易地叫我套出名字。我口中念念有词:“毓敏毓敏,叫地还马马虎虎。” 不对,毓敏不就是愚民吗?看来这干贼党,包藏祸心啊! 我脱下外衣,毓敏吓了一跳,以为不慎惹怒了我,便要非礼她,吃吃惊道:“你,你想作甚?不要过来……” 我懒得理会,在衣柜里搜罗一番,找出几件平常的男人外衣,换下保安服饰,毓敏这才惊魂初定,拍拍胸口。我打量她一下,觉得这女人欧化的面貌还是太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在她头上套了一个带耳朵的棉帽,又把墨镜摘下来戴在她脸上,如此遮住了近一半面颊。 我满意地点点头,拽着毓敏往外走,这里迟早会被表叔他们找到的。毓敏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偷偷摸摸拣走一团毛线,暗地里打了许多个奇怪的结,不时扔在地上。我暗暗好笑,这个女子虽然看似柔弱,但是性格比我想象地坚韧多了,费尽心机想从我手里掏出去,那这些毛线结指引她的手下过来。我看在眼里,只是并不点破,因为我还需要依靠他们来误导敌人! 我在沈阳城里转了一圈,到了晚上,找到一家廉价招待所,以夫妻名义登记一个房间,然后把毓敏捆在里面出去,回来时候带给她几个馒头吃,毓敏大发小姐脾气:“我乃是堂堂的公主,怎么能吃平民的这种粗糙的食物?” 我啃了一个馒头,含含糊糊说道:“省省你的公主招牌吧,都什么时候了。你公主,我还王爷呢?” 毓敏饶有兴趣,问道:“你是哪个王系,快说出来听听。” “大明,肃王系。” 毓敏脸色大变,叫嚣道:“你这个恶贼,迟早我的阿大他们会找到,将你衣服剥光吊在雪地里,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我嘿嘿奸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串毛线结,问道:“是这些吗?我出去之后好辛苦才搜集拢,到处撒了一波,现在那个金阿大怕是被引到朝鲜去了吧!哈哈!” 毓敏脸色立时变得好难看,倒头睡觉,不理睬我。 这一整夜,我都听到叽里咕噜的怪叫,谁叫我们的公主不吃饭呢?半夜里她忽然悄悄起来,向我身边摸过来,估计便是在找吃剩的几个馒头。但是那只手却摸到我的脸上,温柔似情人的手,我心中暗自奇怪,莫非这女子发花痴了。她缓缓凑近身,搂住我的身子,在我耳边低沉而亲切地呼唤:“我,来了,我的王爷……” 我徒然一怔,如遇鬼魅! 现在看来,马立城应该早早就已经为朱恒淮布好了局。但是从朱跟着白水回家,到按照安排去捣毁皇陵村,仅3天的时间,再到救援和沈阳故宫,一共也没用多久。这么短时间马立城可以布下这么复杂的局吗?一萝猪 回答:慢慢看吧,会解释的。 兄弟们,碰到这软软的东西很好吃哦水果饼 回答:嘿嘿! 新一周,新的开始,请多多加油呀~``````minuovia 回答:大家多多投票才是王道,以前每天更新2000,现在基本在2400以上了,大家越多投票,更新力度更大。 格格?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算是吧。不过现在时代了,还有什么格格,本人最反感这些自称皇室的。以满清皇室后裔为例子,正宗的都不姓爱新觉罗,冒牌的和偏支的却纷纷自称爱新觉罗,恶心的要命! ** 六十四 我张开眼睛,猛然推开女人,冷冷警告:“你少犯贱,老子可不吃这套,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对我这个身经百战的无产阶级战士是没用的!” 女人让我推开时,轻轻啊地一叹,滚到床尾。她单手撑起上半身,娇躯横卧床头,双腿微微并拢合曲,弯成一个优美的姿势。原本毓敏唯恐我兽性大发非礼她,连衣服也不敢脱就和衣睡觉,然而此刻一双纤长的美腿尽数露在我眼里,仅在女人私隐处着了西洋小小的黑色花边镂空亵裤,被那件偌大的衬衫下摆垂下遮住一半。想不到这个小小的女人,双腿倒是非常优美,看来身材与身高无关。胸口纽扣自然早已开启,垂下一角,里面脱兔微微颤动,若隐若现,更是诱人。远处***透过窗户投进来,映在女子中西合璧的面颊上,泛起一层玫瑰色的晕红,眼波流转,释放无尽蕴含**的秋波。 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这几天连续不断处于高度危险紧张的状态下,身体积累了不少压力,一直没有宣泄通衢,此刻看到这番美景,终于受不了压上去,把毓敏推倒,按住她的双手。女人一声低低的惊呼,眼媚如丝,轻启薄薄的嘴唇:“王爷,不要这么粗暴嘛……奴家是不会反抗的!” 我眼睛倏然一亮,瑟瑟打了寒颤,立时理智回归,慌忙推开女人,险些就中了媚惑,里面一定深藏可怕的奸计,好险! 女人又娇声呼唤:“王爷啊……” 真是媚地浸心,骚地入骨。 我皱起眉头,白天竟是我调戏毓敏,晚上反被调戏。这个原先胆小刚强的女子,怎么立即就变成**的贱货,变脸好快,如同邪魔附身了一样,我说道:“毓敏,你中邪了!” 女人咯咯娇笑:“错矣,我不是毓敏,我是毓灵,毓敏的姐姐!” 我一呆,怎么连名字也换掉了?我突然想起白水曾经说过,据说有的人精神分裂,就会产生不同的人格,莫非就是这种情况? 我不悦地叫道:“你发什么疯!给我穿好衣服。” 毓灵噗哧一笑:“果真是马立城重视的男人,不受色诱,定力惊人!我这招百战百胜,很少有男人可以把持住!” 我喝道:“到底有什么阴谋?老老实实说出来,不然,别老子我不客气!将你衣服剥光,扔到雪地里,和雪人去亲热吧!” “好也!” 毓灵媚然一笑,收敛魅力,正色道:“我要和你商议,我们合作的事宜!” 我不屑地说道:“合作?你有什么资格,你现在人在我手上,生杀予夺,尽归我手!” 毓灵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们才有合作的必要。我且猜度一下,你为何挟持我们姐妹?逃命?非也,以阁下的手段,纵然千军万马也是从容出走。那……是为了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为了你的妻儿!” 我脸色变了变,毓灵继续说道:“你也看出了,马立城其实十分顾忌我们姐妹,所以便捉了我们为人质,日后好换回妻儿。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的单枪匹马,何以对抗马立城。你可知,马立城的实力有多大?” 我老老实实回答:“不清楚。” 毓灵说道:“那我便告诉你,马立城明里只是沈阳一个小小的警察,其实在暗地里,乃是东北亚黑社会老大,势力遍布东三省、苏俄远东、蒙古、南朝鲜以及日本,底下成员不下上万人!” 我冷笑道:“你莫不是吹牛?单说东北也罢了,他还有本事渗透到外国去?吹牛也要打个草稿。” 毓灵摇摇头说道:“这是事实!以马立城一人而言,当然不能创造如此基业,这乃是马家三代人六十多年的努力。早在张作霖时代,马家便以盗墓起家,后来日本人打进来,又投靠了日本人,直到新朝建立,气焰才有所收敛,只在暗地里偷偷地埋伏隐匿。但是这几年,马家突然分裂,分别成立了以马立城和马志诚为核心的两个集团。马志诚你也见过,就是被你捉住当作肉盾的那个无用废物。而马立城主要势力都在外国,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听说还险些丧命,若不是你去救援,恐怕现在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端了!” 其实我心里老早在暗暗懊悔,我的心情,就像陈赓救了蒋介石一般痛苦啊! 我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我看样子是流落海外的满清皇室后裔?为何居然跑回来和马家合作?还想作皇帝?” 毓灵叹气道:“时移事异,我们爱新觉罗家也不是这么蠢的,现在天朝如日中天,我们既无兵又无民心,哪有能耐复辟?我先祖其实是醇亲王一系,辛亥叛乱,袁逆世凯将我们驱逐下皇位,除了皇上(指溥仪)留在宫中,部分宗室遍逃到了美国,组成清遗会,期待日后能够复辟!当年张勋进京我们欢呼雀跃,满洲国成立弹冠相庆,但是皇上居然捧回了日本人的三大神器,丢弃祖宗,便叫我们破口大骂。日后天朝成立,我们从此心灰意冷,也不再指望复辟!” 我摇摇头,这帮遗老遗少,纯粹痴心妄想。有溥仪这种国民大奸贼,才搞得中国动乱无常,幸好没有留下子嗣,不然又被一批愚民遗民,捧来做皇帝了! 此刻毓灵露出尴尬地神色,说道:“正像你所说,自从太祖皇帝之后,我们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移到美国的那批宗室,本事没什么,花钱却个个好手,抽鸦片,玩女人,二十尺的游艇非要买三十尺的。结果不出几十年,便将那价值不下几十亿的资产败个精光,留到我手里,没剩下多少钱了!” 方才一直在听毓灵胡说八道,满口封建君王,什么皇帝,辛亥革命也成了叛乱,本想破口大骂,但是听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虽说皇朝末期普遍衰败,但是像满清皇室之流无骨气之极的家伙,数尽中国历史五千年也是极为罕见!譬如南明唐王桂王兄弟被俘,宁死不屈,绝食而亡。而满清的那些皇室贵族们,不是屈膝投靠外国人,就是整日鸦片度日,一帮抽骨乌贼! 毓灵越发尴尬,妖媚的神情转而不好意思的脸红,慢慢说道:“因为实在没有钱了,连起码的排场也不能维持,在美国一直被侨界视为笑柄,无奈之极,家中的长老们终于决定,动用传说中——太祖龙脉宝藏!” “龙脉宝藏?” 互动时间: 万一来个啥啥借尸还魂之类的,送上门的美味也难以下咽啦.一萝猪 回答:好主意,会认真考虑的! 这个格格还是外国种的,郁闷哦水果饼 回答:为什么郁闷?杂交品种不是优良吗? 这女人有问题,不过送上门的美味不可浪费水果饼 回答:肉偿。 确实不好写,为大大的脑细胞默哀mingwa 回答:知我心也!昨日杭州气温高达39.2摄氏度,我还要出去,热杀人了,回来呆在酷热的房间里写作,辛苦啊! ** 六十五 我嗤之以鼻,冷笑一声,忍不住大加讽刺:“所谓龙脉,也不见得能保佑你们爱新觉罗氏坐稳龙庭,凡子孙后代,不是卖祖求荣,断子绝孙的;就是远遁异域,混迹人生的!” 毓灵恼火之极,叫骂道:“你们明室不一样也是完蛋了吗?” 我摇摇头叹道:“明室的子孙,毅宗、唐王、桂王都是自杀殉国,比你们这些苟活的爱新觉罗氏有尊严多了!你举举例子看,爱新觉罗家可否有自裁殉国者?” 毓灵哼的一下:“你是存心和我抬杠是了吧!不要忘记,你的妻儿还在马立城手中,倘若要回来,还需得我帮助。” 我哈哈大笑:“马立城为人我了解,断然不会妄自伤害人质,更何况我有你作质在手,可与马立城合作交换。纵然实在不可以,大不了我投降马立城算了。也省的和你们这些夸夸其谈的家伙合作的为妙!所以反而是你需要我的帮助!” 毓灵让我重重一击,颓然举白旗,垂头丧气地说道:“我投降,算我求你,可以吗?” 她哀求说道。 我为人争强好胜,赢了这一把,明知毓灵施展哀婉政策,但在心中也是不禁洋洋得意,说道:“好了。现在你就把什么龙脉宝藏事情细细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考虑与你合作!” 毓灵点点头,徐徐说道:“当年我大清一路顺利地入关的时候,八旗军不过老少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万,即使算了吴三桂的人马,亦是感觉难以统治中原大地。当时就在八旗内部产生了争议,有的说有蒙古前车之鉴,即使武力像蒙古骑兵那么强大,总有一天也会被赶出中原,所以还不如抢掠一番,退回关外,继续做他们的东北王。有的说,这中原的花花江山不要白不要,八旗的子弟享受过了中原的奢华生活,退回关外还能习惯吗?争论不休,最后摄政王多尔衮拍板决定,一方面继续派兵攻打李闯和南明残余势力,一面到处搜刮金银财宝,运到关外秘密埋藏!(金庸,原谅我吧!)” 听到这段历史叫人气闷之极,蒙元满清,是中国历史上两个亡国史。南宋说是弱小,但是也抵抗了打遍天下无敌蒙古骑兵四十多年,而且击毙蒙古大汗蒙哥,后来不过八十年,大明便崛起,驱走蒙古鞑虏。而满清入关时,明朝力量百倍于其,但是人心不齐,竟然叫满清八旗一一击破!成就了满清,真是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从此天下三百年膻腥岁月,衣冠变换,华夏为蛮夷,几百年后,竟然让东夷倭人自称中华正朔了! 毓灵继续说道:“当年击败李闯,攻入北京城的时候,发现了大量李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李闯入京时,大肆搜刮,光是内库就搜出了两千万两白银,加上其他大臣的财产,不下五千万两。而八旗亦在山东、河北、山西,加紧搜刮,总共收拢的金银财宝,折合白银不下一亿两,分作十二批,每批一百辆四马大车,运抵关外某个秘密的地方埋藏!多尔衮言,这些金银财宝是大清立国之本,非到要紧关头,不得使用。这个秘密一直皇帝传给太子,可惜后来子孙不孝,渐渐淡忘了这个秘密。直到慈禧太后时期,内忧外患,急需银子,才记起这个秘密,但是几乎已经失传,连埋藏的地点都遗忘了,不得不派人重新找寻。花了几十年,终于得到了这个关键线索,可惜那时候大清国已经覆灭,天下改朝换代了!当年去找寻宝藏的人,正是我的祖父,他说道:这般财宝,乃是我大清辛苦搜集而来,断不可给民贼得之!于是远赴异域,组建清遗会守住这个秘密!” 我冷笑道:“这些财宝,本不是你们爱新觉罗家的,而是抢掠天下人得来的。好一个强盗,抢了别人的东西,居然振振有词说是自己的!” 毓灵对我怒目而视,但是没有反驳,一来事实,二来反驳没有好处。 我问道:“假若你们是来寻找宝藏,但是怎么和马家扯上关系了?” 毓灵说道:“唉,说到底,太祖的子孙无能,人才日渐凋零,到了这一代,便只得让我这个小姑娘主持大局,若不是还有一些忠心的包衣相助,恐怕我连来到中国都困难。而马家毕竟人多势大,几年前,马家人到处搜寻前清遗民,争取过去,他们想要做皇帝,念头荒诞不堪,但是毕竟可以利用,于是我们便开始合作起来。只是想不到马家内部已经开始分裂,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想象,马家的嫡长子马志诚和精明的马立城发生继承冲突问题,目前斗个旗鼓相当,一时难以分胜负。” 我疑问道:“既然马家势大人多,随便投靠任何一方不就可以了吗?反而和我这个孤身的合作?有猫腻!” 毓灵苦笑:“其实你也看到了,与其说是合作,还不如说一开始我们就被马志诚集团控制。毕竟我们势单力薄,而马家则是地头蛇。幸好两个马家人起了冲突,而你将我劫持,反而使得我脱身,不和你合作,难道还和谁?” 我点点头认可:“算你有脑子。也好,那你说说看,首先如何动手?” 毓灵说道:“找到龙脉宝藏的关键,看来还得去外地盗墓一次。” 我奇怪地问道:“沈阳不是你们的龙脉吗?还要去外地?” “沈阳只是龙兴之地,真正的龙脉,乃是会让你轻易知道。明日我们便细细商议,今晚且睡吧,王爷,需的小女子服侍吗?” 毓灵又施展媚功粘过来,我冷笑一声,忽然动手将她手脚捉住,包在一捆被子像蚕蛹一样卷起来,然后于左右两脚中,脱下最臭的一只袜子,塞住她的嘴巴。 这女人绝对有问题,我可不放心。再说,目前形式就像是在赌博,赌运道、赌手段。谁先将自己的底牌先露出来,谁就先完蛋。看毓灵所作所为也不像这种蠢女人,怎么如此早就把内容透露,定是有所隐瞒,不好好教训一下,岂会老实交代?这样我随便一脚就把她踢到地上,自己安安稳稳睡觉,养精蓄锐。 顶才是王道! ** 六十六 早上,我被一阵噗通噗通类似虫子蠕动的响声和呜呜的低鸣惊醒,张开眼睛看到裹着被子的毓灵像条春卷一般在地上滚来滚去,口中嘤唔不已。我穿好衣服下床,一脚踩中毓灵,从她嘴里抽出臭袜子,笑问道:“昨日睡眠可否安稳?” 哪知毓灵眼眶里泪水滚滚,几乎要落下来,小嘴一扁,哭诉道:“你,你这个恶人,就只会欺负我!” 这是毓灵吗?我转而醒悟,问道:“你是……毓敏?” 毓敏点点头,说道:“昨天你见过我姐姐了吧。” 我把毓敏从被子里解放出来,后者忽然啊地一下,原来察觉自己竟然只穿了很少的衣物,立时满面通红,扯住被子的一角遮起来,吃吃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叹了一口气,转过身说道:“你自己穿好衣服,我保证不会偷看。” 背后兮兮嗦嗦的便是女子的穿衣声响,好生奇怪,莫非心机敏捷的毓灵属于黑暗,而单纯的毓敏属于光明?但是我们合作的事宜,便是如何是好?无论如何,叫我相信这个笨姑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片刻毓敏说道:“好了。” 这次她没有做手脚,我转过身,女人安静地坐在床脚,垂着头,不敢看我,仿佛非常害怕我一样。见我一直没有说话,她说道:“我们,不出去吗?” “出去干嘛?找死?马立城、马志诚和你的那些手下,都在搜索我呢!” 毓敏说道:“昨天姐姐和你商议过了合作的事宜,这些事情我都是知道的,现在姐姐不在,我会代替她完成任务。” “你?” 似乎听出我语气中怀疑的成分,毓敏马上说道:“是的,是的。我和姐姐是一个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隐瞒,姐姐要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做的事情。请你相信我,虽然我不如姐姐聪明,但是我一定可以坐好的!” 眼前便俨然是一个新兵向老兵恳求溯源,我犹豫了一下,心想毓敏这个笨蛋总比毓灵好对付,说不定能够套出什么,当下答应。问道:“那么我们去哪里?做什么呢?” “沈阳故宫。准备一些工具,我们可能会需要挖墓。” 老子又干老行当的!顿时觉得手痒痒。干考古的行当久了,一日不见干尸骷髅,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唉,不对啊!这不是有毛病了吗? 只是心中暗暗怀疑,沈阳故宫里面有坟墓吗?那岂不是大大的破坏风水?除非人殉?想到那皇陵村叫人毛骨悚然的人殉金字塔,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以满清鞑子的残暴手段,极有可能,当初辽东三百万汉人,尽数叫满清鞑子杀绝了,以至于之后数百年,本来已经开发了数千年的辽东居然渺无人烟。 我带着毓敏出去,既然处于合作状态,双方的敌对态度就减少了很多,我也不怕她一下子逃掉。以毓敏的言论和自己观察而言,目前马家内部正斗地不亦乐乎,虽然双方都在寻找我们,因为相互牵制,反而不太那么灵活。我们简单化妆一下即可。我手头没有趁手的工具,一般的铁锹等又不行,看来只能向以前的“同行”借了。于是我们来到故宫附近的沈阳古玩市场。 所谓古玩市场,其实就乘着故宫的名气,开辟了一处地方,一干爱好古玩相互交流,正品赝品都有。后来文物贩子也来了,销赃一些不能在公开场合摆弄的玩意,于是市场越发乌烟瘴气,鱼龙混杂。 我唯恐毓敏不小心走丢,牵着她的手慢慢在市场里找寻。不刻找到一个地摊,上面排放了一些明清古玩,细看乃是出土不久,我心中便明了,这定是一个和盗墓贼勾结的文物贩子,循着这条线即可。 我蹲下来随便挑了一个烛台,摆弄一番,不屑地扔到地上,冷笑:“太次了!” 文物贩子大怒叫道:“小子,这玩意可是很值钱的,万一弄坏了,将你全身卖了也赔不起!”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这个烛台明明是晚清时候的作品,值钱个屁,倒贴给我都不要。老子也是干过这行的!” 我说的是实话,几年在北大历史系呆着,老婆又是搞这个玩意的,水平能不提高,不然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 文物贩子顿时露出狐疑的神色,自称也干过盗墓这行的只有两种人,真的盗墓贼和警察探子!后者可能性更大! 我说道:“我这次是为了一个大客户过来,海外,有钱呢!” 我把毓敏拉过来,摘下她的墨镜,然后伸手在她翘起的小屁股上轻轻一个巴掌!毓敏受惊,顿时失声惊叫,叽里咕噜尽是洋文来,配合了她那张亦中亦洋的面庞,文物贩子不禁信了几分。当时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洋鬼子,来的不是投资办厂,就是暗地里干不良勾当的。凡是贩卖文物的贩子都清楚,一块秦砖在自己手里叠屁股都嫌硬,但是到了洋鬼子手里,换回的可是同体积高的钞票啊! 文物贩子大喜,哈腰点头,收拾好文物就说道:“随我来!” 盗墓贼和文物贩子可是内外勾结的典范,一个偷盗,一个在外销赃,只是盗墓贼也不能太信任文物贩子,手中总是留一手,最值钱的东西捏在手心。 我们随着文物贩子左拐右拐,来到一个棚户里,文物贩子高声叫道:“老胡,有同行带客人来!” 里面有人说道:“树有分岔,源有支流,不知道阁下属于哪一派?” 他这是在考究我,假若我回答不出,便是冒牌货。盗墓贼内部流传了一套自己的术语,外人是极难得知。可惜,你爷爷我跟过几个解放前就干的老家伙,资格比你老啊! 我说道:“地分南北,所谓南淘宝北易趣,我是淘宝的传人!” 里面人哈哈笑道:“南派的叫做淘宝,北派的叫做易趣。我们南人实在,挖坟墓就是为了发财。北人花花肠子太多,挖坟墓掏死尸了,还要取个雅名,胡说什么易趣。易者,交换也,拿命去换。趣,乐也。拿命去换的乐趣,还乐个屁?同行,同行,我也是淘宝一派的!” 里面出来一个人,年纪和我差不多,个子不高,出门便叫道:“我姓胡,名建军,又叫胡八一。外号阿里巴巴,就是说有我就有宝库,喊一声芝麻开门即可!阁下带什么人过来,要什么货?说好了,今年收钱不收钱,收钱只收支付宝!” 我冷冷说道:“我姓阎名罗,家住冥界十八层地狱,带勾魂无常一名,要你小命一条!” 胡八一脸色大变,大吼道:“小子,你来拆场子吗?咱家中老大外号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老二即我,老三外号胡汉三,不是说出生汉口,而是在汉口杀过三个人!你找死!” 现在那些女的不是看到平等了有好处时,就把‘;男女平等‘;大喊出来么,那么就没必要在这还给区别对待了.在好多别的小说中,那些男的被女的踩那么惨都成,这儿不过是睡个地而已,不用计较啦。一萝猪 回答:男女平等,不是形式平等,追求事实平等才是王道。有些状况男强女弱,还是男人出面,比如战争、重体力劳动。反之,需要女性,比如生育、部分教育等! 这个格格虽说有问题,但毕竟是女孩子,就这样一脚踢下去?他一个大男人睡床,叫人家女孩子睡地,有点过分了吧~~小说里的男主,有本事固然重要,可风度也得有一点吧?lois.shaw 回答:敌对状态,正像雷锋同志说过,对敌人要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对敌仁慈,那是妇人之仁。主角参加过越战,估计吃过不少越南女兵的亏,所以才对女敌人毫不客气。不过至少没有殴打强暴,算是不错了。 又是明朝王爷,又是清朝格格的,看得有些闷,固然讨厌清朝,对明朝也没什么好感,除了朱元璋,没几个有用的.朱元璋本人也有些残暴.子孙更是没用,宦官当道,搞得乌烟瘴气的。不过公子用第一人称写的很不错,用心在刻划主角的心理。感觉比较人性化,也较为真实,并没有那种主角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一看就很假的感觉。有优点,有缺点,不会像其他人一样把主角写得神化了。继续加油吧!轻风逐月 回答:中国政治,以宋朝最好,可惜被野蛮的蒙元打断了历史。明朝继承了不少蒙元的野蛮制度,皇帝是有些残暴。他的子孙成祖、宣宗等,都是很出色的皇帝,远比满清吹牛的康熙乾隆优秀,只是满清刻意丑化,现在一些无耻文人也跟着褒清抑明。目前政策也有问题,最好笑的是在张纪中版的《神雕侠侣》中,天下聚义反抗暴元,金庸原著的“驱除鞑虏,还我河山”,居然变成了“驱除他们,还我河山”,不知所云。明朝是中国民主萌芽的开始,内阁取代皇权,大臣跟着皇帝对干,皇帝也无可奈何。基本可以说,明朝的皇帝组建象征化,神宗二十年不上朝理国政,国家也照常运行。假若满清,皇帝一天不理政事都不行,把国家放在了一个人身上!可惜,明朝的民主化被落后的满清打断,中国社会发展倒退一千年,可以说是中国的黑暗中世纪。 小说有王爷和格格,但根本是反讽。亲爱的读者,难道没有发现吗? 主角性格是人,他为人重情意家庭,但是又极为残暴,尤其对待敌人和背叛者。他的性格日后我一篇东西细细分析吧! 有句俗语叫:上等男人怕老婆,中等男人爱老婆,下等男人打老婆,众看馆们有听过吗? 回答:呵呵,我不是上海男人。 最后老话,大家加紧投票才是王道! ** 六十七 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咬人的狗不叫!真理啊!如此虚张声势,就说明胡八一心中有鬼,他正想转身逃跑,我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拎回来,狞笑着凑上去说道:“老弟,哥哥我其实也不想要你的狗命,不过借两样东西而已!” 胡八一拍拍胸脯说道:“老大,您看中了什么就尽管拿吧,不用和我商量,也不必客气。只要我有的,就是老婆也可以借!说吧,缺什么?” 算你识相,不过还有一个人倒不是如此乖巧了。文物贩子忽然暴起,扑向毓敏,后者尖叫一声就被制住。文物贩子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路,你给我放开我的兄弟,我就放开你的女人!” 我摇摇头,叹道:“她又不是我老婆,她的生死,管我屁事。不信你问她,我是怎么和她相识的。” 毓敏结结巴巴说道:“我,我是被他捉来的……” 文物贩子稍微一怔,果然毓敏虽然外表软弱,内心刚毅之极,乘机把右脚抬起,狠狠地一跺。那文物贩子立时惨叫,放开了毓敏,抱着脚跳来跳去。毓敏慌忙凑到我身边,我看她眼泪珠儿又几乎要落下来了,责怪我道:“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不是刚才说过吗,你又不是我老婆,我没这个义务。” 毓敏几乎气死,之后一直板着脸不理我。我无所谓,拍拍胡八一的肩膀,说道:“也没事,就借你吃饭的家伙?把你那些盗墓的工具,借我一下。” 胡八一怔住,原本他以为我是黑吃黑的文物贩子,哪知不过借几样盗墓的工具,这些洛阳铲啊,老鼠衣之类的工具,并非特别昂贵的东西,虽说一时难得,细心搜集一下,不过几个礼拜的功夫又可以弄过来了。我见胡八一发愣,说道:“我不是刚才说过吗,我也是同行,现在有个大买卖,但是缺少趁手的工具,所以向你借一下。” 胡八一为人圆滑,借此喜道:“不如让兄弟我也参一把,有财大家发!” 我说道:“眼下还不需要你,我先去探探风声,倘若真的人手不足,叫你来也无妨。” 于是胡八一转身入棚户,打开炕洞,掏出一皮袋给我,我稍微检查了一下,这个胡八一是好手,里面的工具一应俱全。离开时候我说道:“对了,要是有个叫马立城的人过来,你就告诉他,就说我朱恒淮去一趟故宫了。” 胡八一骤然听到“马立城”的名字,立时张口结舌,脸色煞白。表叔好生厉害,道上的人对他怕极了。 毓敏一推我埋怨:“你糊涂了不成,存心透露给马立城消息?” 我摸摸她的小脑袋,叹道:“可惜,你不如你姐姐聪明,要是她立即能够想通。这叫作欲擒故纵。以马家的势力,迟早都会探明清楚我们来过这边。但是我却直白地告诉胡八一我要去故宫,然而手中的工具又是盗墓之用。你且想想看,故宫有坟墓吗?没有!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这是我的疑兵之极,故意引开他们去其他地方,其实恰恰相反。” 毓敏恍然大悟,眼神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便只有蛮力,就知道欺负我,现在看来,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狡猾奸诈之极!” “过奖!过奖!” 这是我过去在越南打仗时候最常用的计策,打地越南猴子鬼哭狼嚎,眼下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热带丛林,无处不在的敌人,没有任何援兵……思虑之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不远处的故宫,买票进入之后,毓敏急急忙忙拉着我找寻线索。 沈阳故宫地形图: **img609.photo**3**/areye/4738704/1943869157.gif “首先,找到故宫的中轴线!” 所谓中轴线,古代帝王皆自诩受命于天,皇宫对应天上九重天庭,坐北朝南,宫殿中轴线必须与子午线重合。一入沈阳故宫正门,就以大清门、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中心分割线为中轴线,把沈阳故宫完整的分为东西两部,也把整个沈阳老城分割为两半。由此可见中轴线的重要性,它往往对应天命。 哪知下一句毓敏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沈阳故宫的中轴线并不对准了正南,它偏西一点!” 我不信,掏出指南针核对,果真向西偏角三四度。我说道:“不对啊,这岂不是不正常了。十七世纪的时候,我知道测量技术已经很高了,这么庞大的建筑,不至于出现偏差。这事关皇权风水,设计师一个不好,可要砍脑袋的!” 毓敏摇摇头,说道:“这是有意为之……” 忽然一阵喧哗传过来,我们看过去,不禁吃了一惊,原来是马志诚的人马和原本毓敏的手下一起来到故宫,虽然不是马立城的人,不过也够人头痛了。毓敏面露惊喜之色,我冷冷浇凉水:“此刻你要过去也可以,大不了再做马志诚的傀儡罢了,完事之后,说不定就丢入黑龙江的冰水中,冲入大海!” 毓敏顿时醒悟,咬咬牙,脸色刚毅的神情显现,她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避开他们,沿着中轴线,一直走到和子午线交叉点,那里……” 眼见他们越来越近,一时躲避不了,我忽然侧过身,抓紧毓敏的腰肢,亲住毓敏的小嘴。她呜呜叫不出声,眼睛瞪地大大,那些人马走过,看到我们都是显出鄙视的语调“狗男女”,当时民风不开放,像这种西方式礼节人们好奇多于鄙视。却也不理会我们,顾自走开了。 我放下毓敏,她满脸通红,抵着头害羞,我拉着她低声道:“没时间装娘们了,走!” 我们极速飞奔到两条线交叉点,正是在凤凰楼的一块地砖上。从外表上看,丝毫不起眼。我狐疑地盯着毓敏,她说:“打碎这块砖,然后挖下去!” 我吓了一跳,这么大的工程,能不惊动人吗?转念一想,于是把几个游客赶了出去,关上大门,从皮袋里掏出一点石灰在门上写到:“装修!”暂时不会有人打搅! 然后我又在皮袋里掏出几样家么,好家伙,这个胡八一手段不错,弄来了美国货,装卸式的鹤嘴锄。我抡起锄头噼噼啪啪,砸碎两层砖头,露出一块一尺见方的大石板。据我所知,古代宫殿的地基都是以砖块密密麻麻铺就而成,例如北京故宫不下用了数百万块,最厚的地方用了五十层砖块。虽说沈阳故宫不如北京的那么宏大,但是不至于用石板代替,寒酸之极。我又抬头疑惑的凝视毓敏,她点点头,示意我继续干下去。 我抡起锄头一顿蛮力,砸碎了石板,那石板碎块噗噗往下面掉下,我伸长脖子凝视挖掘的洞口,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石板之下,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在寒冷的冬天里嗤嗤冒着暖气,犹如一头猛兽张开大嘴在呵气…… ** 六十八 我呵出一口凉气,想不到在沈阳故宫内部,竟然深藏如此隐蔽的通道,回过头瞟了毓敏一眼,问道:“这便是你们先祖万一战事不利,用来逃命的隧道?” 毓敏怒道:“胡说八道,这怎么可能!虽说后来的子孙不孝,但是创建故宫的乃是太祖奴儿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他们都是战场拼杀的英雄,怎么会修建逃命的隧道呢?这里面,蕴藏着我们满洲人的一个大秘密?” 我问道:“这是什么秘密,你且说说给我听一下,也好证明,这并非奴儿哈赤胆小害怕而布置的亡命场所!” 毓敏缺乏心机,叫我随便一激就滔滔不绝说出来:“所谓中原正统王朝,便是金、木、水、火、土‘五德’相生相克,循环轮回,例如金元代木宋,火明取金元。我满洲大清原先叫唤作大金,明火克金,大大的不吉利,于是便更名满洲清,以三水克制日月明。但是光光改名字只是治标之举,有风水高人指点我们,需的以五世先祖填穴掩埋,对应五行。这五世就是我太祖之上五世,直至肇祖孟特穆为止,正好五个。福陵且不用说,里面是我太祖皇帝,故宫内掩埋的就是显祖塔克世,故宫只是掩人耳目……” 毓敏见我眼角露出狡黠的神色,这姑娘毕竟不是绝顶大笨蛋,顿时醒悟,骂道:“你这个大坏蛋,我就知道你只会欺骗我!” 我哈哈大笑,所谓的秘密也套出个十八九,但是还忍不住讽刺说道:“我看故宫布局,十王亭八字排列,正是‘献花’态势,表明宫廷内部有污秽之事。难怪皇太极一命呜呼之后,连他的老婆孝庄也嫁给了弟弟多尔衮,帽子绿绿啊!正所谓成也风水,败也风水!” 毓敏狠狠瞪了我一眼,忍住发怒叫道:“你这人好歹也是男儿,此刻便不必多废话,好好下去探索即是了!” 我冷笑一下,从皮袋里掏出一团浸过煤油的绒毛,点燃之后扔到洞穴深处,约莫在地下十米多依旧燃烧不已,证明底下碳酸气浓度没有过高,也没有其他有毒气体。于是我放下一把坚固的尼龙绳,一角吊在宫殿的廊柱上,一角垂下,向毓敏摆了个邀请的姿势:“女士优先!” 毓敏惊慌失措地瞪大眼睛反问:“你,你,叫我也下去?” “很抱歉,我不能百分百信任你,万一你趁我在底下砸下一块石头,我岂不是一命呜呼?陪你祖先去?” 毓敏眼见势态骑虎难下,只得扭扭小屁股,顺着绳子爬下去。这条绳子专门是攀爬之用,每个二十公分打上一个结以供落脚,稍微一点能够运动的人都不困难。待毓敏下去之后,我也跟着爬下去,在洞穴底下,脚踩着泥巴,湿漉漉的。温度也比地面高,大概在零上十度左右,我们穿着棉衣都感觉非常燥热了。 我从皮袋里掏出一盏矿工灯,套在毓敏头顶,又拿出一只摺叠式灯笼,点燃里面的芯子。这皮袋真好,几乎是百宝囊一样。有机会和胡八一交流几下,把我过去考古时记熟的墓地交给他去发掘。 毓敏好奇心起,摸着矿工灯问道:“既然有了电灯,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我摇头说道:“这是为了探测地底碳酸气浓度和有害气体的!一旦浓度过高,他就会自动熄灭,而若有有害气体,***颜色就会变掉。盗墓者三宝:洛阳铲、老鼠衣和气死风,其中的灯笼就是气死风。乃是盗墓万万不可缺少!” 毓敏点点头,我就在前面领路。洞穴底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布满了好像锅炉房一样难闻的气味,泥土湿答答、温热热。走了约莫几百米,前方霍然开朗。这个墓地的布局,似乎是蛇长一类,方才刚刚从狭窄的蛇颈通过,来到硕大的蛇腹。那毓敏仿佛非常讨厌狭窄的地方,此刻前方开阔,原本一直缩在我后面的便挤到前面来,方走了几步,忽然啊的一声,尖叫起来:“骨头啊!” 我抬起灯笼,在地面上犹如骨头铺就的一层路一样,地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人身尸骨,当初埋葬的时候,因为本来就处于地下,就没铺上泥土,任其暴尸天然,几百年来,不过盖了一层薄薄的尘土,尸骨形状的轮廓异常清晰,都是遭斩首之后弃尸,然而下肢全部诡异地蜷曲着! 毓敏吓得退缩到土墙上,伸手随意地摸到一团突出的枝干上,初始我也以为只是树枝吧。但是毓敏头顶的矿工灯照在上面,清清楚楚的显示,这也是一段人骨!毓敏哦卖糕的一声,毫不犹豫地扑到我怀中,紧紧抱住我的胳膊,不敢睁开眼睛,抽泣道:“太可怕了,好多死人,我们快走吧!” 我抬起灯笼,那层土墙上,密密麻麻地突出了一段段的人骨,不是腿骨就是手骨,偌大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地不下数万条突出的肢骨!场面惊人。果然是人殉!奴儿哈赤占据辽东之后,杀绝三百万汉人,然而后世发掘的尸骨不多,叫人不禁啧啧称奇,想来都是埋藏在特殊的场所,一来掩人耳目,二来人殉! 毓敏抱紧了我,叫我行动不便,我的手落在她脑袋上,轻轻抚摸,说道:“这都是你祖先造的孽,你后人居然不敢看?” “我不要我不要!” 毓敏死死不敢睁开眼睛,我无可奈何,说道:“你抓住我的手,我慢慢带你过去,记住,要是你自己绊倒了,碰到什么骨头之类的,是你自找的麻烦!” 我只能像牵着小孩子一样,拉着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慢慢通过这条殉葬坑,粗略估计一下,面积大概在五千平米左右,尸骨不下十万具,真是杀人如麻!假如包括那些看不见,那数目更是惊人。按照堪舆学术上的说法,那么多尸骨人殉,岂不是大煞?不是祸及子孙,就是自己不得好死! 毓敏忽然摇摇我的胳膊,低声说道:“你听,是不是有声音,我好像听到有人过来了!” 我叹道:“胡说八道,这里除了你我是活人,其他的都是死人,会有什么声音。说不定是田鼠啊冬眠的蛇啊,被我惊醒了!” “不是不是,我真的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低头见毓敏满面委屈,似乎真的是如此,她双目合上,注意力集中在耳朵,听力自然比我敏锐,我也试着闭上眼睛,凝神倾听,似乎真的有人在讲话,越来越近,我猛然张开眼皮,回头展望来路,顿时脸色大变! 要加精的去简评趋,书评区不能加的。 附录:满清爱新觉罗氏前五代世系: 肇祖原皇帝孟特穆(追封) 兴祖直皇帝福满(追封) 景祖翼皇帝觉昌安(追封) 显祖宣皇帝塔克世(追封) 太祖武皇帝奴儿哈赤 ** 六十九 蛇颈小道里***攒动,人影叠曳,几十个火把呼啦飞掷过来,或落在殉葬坑里,或钩在土墙突起的人骨上,照亮如白昼。敌人踪迹尚未完全展现,便给我先来一个下马威,我心头一凛,马志诚的人马和毓敏部下一一从蛇颈小道里挤出来。 带头的家伙我认识,正是老相识,两年前被我在明孝陵痛殴到连他妈妈也认不出来的江上苇。他单手持一个火把,指着我大叫道:“我说过事情奇怪,这对男女怎么看都眼熟。况且之前来故宫的时候,就是为了寻找线索。而凤凰楼大门紧闭,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呵呵,朱恒淮,这次你逃不了了,我脸上的伤口可是对你记得很熟!” 我冷冷一笑:“终于想起了,上次见面,我还以为你胆小不敢出声,原来是被我打成脑震荡失忆了!” “你!” 江上苇暴跳如雷,金阿大制住他说道:“不要轻举妄动,主子还在他手里!” 我眼角余光偷偷瞄了毓敏一眼,他们原来是顾忌这个女人,难怪不敢大打出手。心念转动,立即扑上去捉住毓敏,把手掐在她脖子上,威胁道:“你们不要过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同时又在毓敏耳边轻轻低语:“你也配合一下,不然被带回去,倒霉的可是你,秘密我都知道了!” 毓敏正义凛然地高声呼叫:“你们不要管我,上来打死这个恶贼!” 我心中颇为满意,毓敏没有装作弱不禁风,反而高喊不要顾忌她,却越发使得对方束手束脚,金阿大不住约束马志诚的人马,以防一不小心,就伤及毓敏。 我挟持毓敏慢慢退下,从蛇腹进入蛇尾部分,通道霎时又变得狭窄。我们两人快速穿越,沿途不时破坏,制造路障。 一边走我一边赞扬道:“你比我认识的勇敢聪明。” “谢谢,恭维话我喜欢听。” 女子沉静地回答,我倏然愣住,察觉不对,迟疑地问道:“你是……毓灵?” 女人点点头,我好奇心起,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莫非你们姐妹交替丝毫没有规律?” 毓灵说道:“刚才,就是你捉住我的时候,我便回来了。呵呵,我也不清楚我们姐妹为什么会换来换去,不过即使有规律,我也不会让你这个塞我臭袜子的恶贼知道!”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小声说道:“谁要你色诱我,我怕一时抵挡不住,只好捆住你!” 毓灵媚然微笑:“你承认我的魅力了,且放你一马!” 她往前头瞟了一眼,举手示意停住,轻声说道:“到了!” 毓灵指的便是满清显祖塔克世的坟墓到了。 我举起灯笼,抬头看着前方,一看之下,大失所望,好歹也是一个蕃王,虽然也是追封的。但是墓室简陋之极,就是一堆木头搭成三角形,中间竖起来,就如一把举行雨伞,而木头就是伞骨。这结构有点类似于流行于西汉前的“黄肠题凑”形式,但是形式大大的简化。恐怕就是当时的中等人家墓室都造的比这个好! 我心中奇怪万分,疑问道:“机关呢?好歹也是所谓的皇帝,怎么如此简陋?看来你们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大大地怠慢祖宗了!” 毓灵说道:“我满人先祖信奉萨满教,殡葬习俗是火葬、树葬以及兽葬,土葬是受到你们汉人习俗影响才渐渐形成习惯的。再说了,墓穴虽然简陋,但是上面的乃是我大清的皇宫,有这般浩大的建筑群为陵寝,也不枉风光一场。置于机关无所谓,这里是依照风水师布置,若是有机关反而大煞风水。再说了,墓穴隐蔽异常,又是皇陵,有大清一日,就不可能遭到发掘,有何必要装设机关?” 我点点头,萨满教是一种原始宗教,被通古斯人信奉,墓穴简陋也不稀奇。之前我看到的蒙元开国大汗铁木真,亦是一般的简陋异常。说实在的,毓灵聪敏伶俐,乃是非常妙的伙伴以及助手,可惜不知怎么的,我更加怀念那个笨姑娘。 我从皮袋里掏出工具,一把铁铲,装上折叠柄之后拨开堆积在一起的木头。数百年过去了,这些木头不是上好的黄肠木,仅仅普通的杉木,发黑腐朽,老早破烂不堪,轻轻一动,立时化为一堆碳末,露出了里面的棺木。毓灵阻止了我的进一步打算,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我看着不住冷笑,既然掘了祖宗的坟墓,何必再这般假惺惺地作态一番呢? 毓灵睁开眼睛,说道:“让我先进去!” 我稍稍发愣,这女人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毓灵顶着矿工灯,向我讨了鹤嘴锄,扭扭小蛮腰先从那拨开的洞口进去,我问道:“可以吗?我也进来了。” “好的!一切正常!” 里面回答。 虽说如此,我疑心病仍然很重,顶着铁铲进去,唯恐毓灵给来个那么一下子,就得留在这里陪葬了。到了里面,大约十几尺见方,能够容纳二十来个人,居中正是一架东北才有的三人合抱巨木挖空的棺材,地上零零碎碎放着一块棺盖碎片,都叫毓灵用鹤嘴锄劈开。我也凑上去查看,看到毓灵跳进棺木里面凝视着里面的情形。她脚边躺着一具硕长的骨架,推测身高不下一米八,头西而脚东,因为通古斯人以西为贵。旁边陪葬了一些已经发黑东西,勉强才能辨认是铠甲、马镫和武器等。不过我见颅骨歪在一边,颈部明显有刀砍的痕迹。 “他是被斩首而死的?” 毓灵说道:“我家先祖,可是为你们明室卖命而死啊!却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太祖才以七大恨公告天下!” 我呸的一下,嗤之以鼻:“所谓七大恨我也听说过,所谓一恨塔克世为大明征战而死,既然是军人,征战而死死得其所,而且明朝也没有亏待奴儿哈赤,辽东大帅李成梁还收养了他。结果却是养虎为患,奴儿哈赤反而卑鄙地坑害了养父。这样彻底暴露了奴儿哈赤是一个阴险狡诈、忘恩负义的伪君子真小人!二恨和四恨是世仇叶赫部落,本是蒙古人,也把这个帐算在明朝头上。三恨却是他胡乱杀人,杀人自然要偿命,他反而振振有词,杀人有理,果真是个杀人狂、大屠夫!五恨是他老婆被蒙古人夺走,又算在明朝头上!六恨是奴儿哈赤非法侵占别人土地,这自然不允许。七恨最为可笑,因为讨厌一个人,硬生生把个人恩怨也凑数算上!由此可见,所谓七大恨只是一个流氓土匪造反的借口而已!” “你!” 毓灵气得眼珠鼓鼓,和青蛙一样,本以为我读书少便可以压住,岂不知我老婆连历史学硕士都读完了,我再烂也不至于无知到这种地步! 砰! 一个火把猛然之间落在墓穴的腐化木上,已经碳化的木头立即燃烧起来,冒出滚滚浓烟。随之一阵嘈杂,越来越多的火把扔过来,不时有人叫道:“困在朱恒淮,快把主子救出来!” 我和毓灵对望一眼,立时把对峙抛开。我拉住毓灵的小手,以一把铁铲开路,拨开飞来的火把,慌忙逃窜出墓穴。 转眼墓穴大火滚滚,因为场地有限,烟雾不能散开,视线受阻,反而让我大大的便利。只因马志诚的人马都手拿火把,明晃晃,一看就知道在何处。我心念转动,关掉毓灵的矿工灯和手里的灯笼,顿时在浓烟里犹如隐身人一样。我拉着她的小手避开众人,摸索来到土墙边,趁着那些家伙一片混乱,慢慢移出蛇尾小道,逃之夭夭。 毓灵喘喘气,说道:“好不容易逃出来了。” “下次难说了,这回是他们太蠢,没有盗墓经验,哪里能在墓穴里放大火,这才让我们有机可趁!不过……” 我忽然揪住毓灵的衣领,把她高高举起,喝问道:“你对我究竟隐瞒了什么!” 问题:马立诚的身份不是很隐蔽么?怎么随便一个盗墓贼都知道表叔就是马立诚? 回答:马立城的身份是公开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黑社会大哥,但是表叔却是马立城另外一个隐蔽的身份,只有极少人才知道。在小说中,我并没有说盗墓者知道表叔的身份啊!他只害怕黑社会大哥马立城! ** 七十 “方才在塔克世的坟墓里,由你先行进去的,之后我才过来。直到马志诚一伙开始进攻,你并没有任何动作!别以为我是白痴!必定先前你在那里隐藏了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毓灵呼吸困难,小手只是握着我的手腕。我把她放下来,这妖妇方喘了一口气,又放出媚态,如蜗牛一般粘上来,在我耳边吹起若兰:“恒淮贝勒怀疑奴家了。那么,要不……”女人拉着我的右手深入她的衣襟内,“将奴家的衣服一件件剥开,细细检查一番,说不定有贝勒爷喜欢的东西呢!” 我的手掌触到一团温软的圆肉,当即如触电一般缩回。毓灵既然这般有恃无恐,若是真搜查起来,连根毛也找不到。因此不必要再大动干戈,万一中什么奸计,那可糟糕大吉。 “滚开!” 我不耐烦地赶开毓灵。 女人发出胜利笑声,咯咯说道:“恒淮贝勒真是有色心五贼胆,方才你明明摸得好厉害!” 我恼羞成怒叫道:“你这**,给我自重一点!真的惹恼了老子,定将你剥开衣服,好好**一番,满足你的受虐感!” 毓灵洋洋得意,我算败给她了。 我一言不发,拖着毓灵来到传过蜿蜒的蛇颈小道,来到洞穴出口,那条绳子依旧悬着。我抬头仰望,上面天光大亮,偶然有人影压过,应该是马志诚的人马在巡视。假如这般贸然爬上去,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我眉头一皱,转回身在殉葬坑取来了几个骷髅头。毓灵浓眉微蹙,不悦地低声说道:“带这个东西来干嘛?怪恶心的!” “闭嘴,这是我们等会儿的逃命法宝。我先爬上去,你跟着,千万不要落下了。” 然后掏出一条细绳,穿过骷髅眼窝,挂在背后,爬上绳子,快要到达的时候,把骷髅取下来,用力抛出去。骷髅咕噜咕噜滚在地上,果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我不时听到有人惊呼:“啊,这里怎么有个人头骨,有鬼?” 好机会! 我猛然跳出洞穴,落在地上,环视四周,不过五六个马志诚的人马。他们也被吸引过来,认识我这人,立时面露凶光扑上来。可惜,五六个人而已,对我而言小菜一碟! 我狞笑着掏出铁铲,噼噼啪啪,砸得好生痛快,那几个家伙被打得抱头鼠窜,狼狈逃跑。这时毓灵也爬了出来,忽然高兴地抱住我的胳膊,笑嘻嘻说道:“朱恒淮有勇有谋,我毓灵算是见识了。不如我嫁给你,咱们明清皇室本是世仇,借此和解,如何?” 我装作可惜说道:“不成,我已经结婚了,就是我老婆肯,你也只能做小的。堂堂满清的和硕公主,居然做朱家肃王的小老婆,传出去不叫那些世家皇族笑死?” 毓灵脸皮奇厚无比,对此嗤之以鼻:“无妨,反正只是虚名,现在穷的到处找宝藏。假使找个有本事的男人做小老婆,也胜过做别人的傀儡。” 算你狠! 我带毓灵出去,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于是趁人不注意,偷了几套衣服,回到旅馆换上。毓灵这**先脱下外套,抛了一个眼神:“贝勒爷要不要欣赏奴家沐浴更衣?” “滚你娘的!” 我们简单地吃了一下中饭,这点上毓灵就不太计较,再是粗糙的食物也是皱着眉头吃下。我问道:“恐怕那个秘密你已经知晓了,那么下一步去哪里?” 毓灵淡淡说道:“沈阳城东两百里,哈达沼泽!” 我说道:“那岂不是到了抚顺?先不说我们怎么过去,现在连出沈阳城都是问题!到处是马立城和马志诚的手下,交通要道必然被把守,我们几乎动弹不得?” 毓灵只是简单的弹了弹眉毛,说道:“我看中的男人,不至于无能到连这点能耐都不行?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我暴跳如雷,这个娘们真不知道好歹,见她侧躺在**休息,真想狠狠揍一顿!只是打量那优美的姿态,却又软下来。 我外出买了一张地图,细细钻研,无论水路陆路,都是几乎毫无把握,不禁叹了一口气。猛然之间,心里忽然有了个想法,既然不能从道路上下手,为什么不能能从人上面下手? 大喜之下,我把毓灵从**拖下来问道:“你会开车吗?” “当然,在美国,几乎每个正常人都会开车。” 我满意的点点头,带着毓灵外出,隐蔽着来到检察院,上次被我轻易地入侵,这次防守亦是如常,丝毫没有改进。据我所知,警察方面有不少马立城的人马,而检察院却是马志诚的地盘,两方势同水火,斗的相当激烈。我悄悄的摸掉警卫,把毓灵安置在一边,走了进去,迎面就碰到冤大头——那个胖大检察,我笑着打招呼:“老兄可好?” “你是……” 胖大检察脸色徒然变掉,立时认出我便是那个救出马立城的入侵者,正要转身逃跑,我已经制住胖子了,狞笑道:“老子杀人如麻,你要死要活?” “活,活!” 胖大检察忙不迭地答应。 “要活,好的,先打电话告诉马志诚,就说道在城东出城口发现朱恒淮和毓敏的踪迹,但是也被马立城的人发现了,现在正在大打出手,快来支援!” 于是胖大检察照吩咐做了,我再说道:“顺便借你一辆车子!” 我把毓灵叫出来,偷了几件检察院的衣服披在身上挂羊头卖狗肉,挟持胖大检查开车出门。毓灵听了我的计策之后眉头扭起来说道:“你怎么出了这般拙劣的一个主意,想挑逗马家内部争斗,假如我是马志诚,先去确认一下,就可以揭破你的诡计。” 我微微一笑:“假如马志诚也这么想,那么我的计策就成功了。当马志诚确认东边没有问题,而又收到检察院受到袭击的报告,你想,他会怎么认为?他一定会想,定是朱恒淮这个家伙想挑动两方斗争,吸引注意力,然后乘机从相反的地方逃跑。那么,东边的守卫力量必然大大削弱,何况我们又披着检察院的皮!” 毓灵点点头说道:“这个主意才可以。” 我们一路有惊无险地闯过,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胖大检察可怜巴巴地求饶:“你们出也出来了,放小的一条生路……” 这个家伙看着就恶心,我平生最讨厌光头和胖子,偏偏他两者都占据,当下一脚把他踢到车外,扬长而去。 到了抚顺,我买了一点备用物品,汽油、食物和其他工具,一起开车载到沼泽边。沼泽是东北特殊的湿冷地理环境下产物,大多分布在低洼河流、水泡地域。因寒冷气候中蒸发量极少,地下粘土、冻土层结合形成不透水层,加上地势低陷,地表水源排泄不畅,就使得土壤中水分积累过度产生了沼泽。到了冬天,原本容易陷入的沼泽不少地段都冻得硬梆梆和柏油路一样,所以很容易地把汽车开进去,直到晚上天色渐渐转黑,前方露出一栋小棚子的黑影,我对毓灵说道:“天色不早了,今天我们暂时休息一下,明天再行动。毕竟黑灯瞎火的情况下在沼泽是很危险的。” 毓灵点点头,刹车停下。我开门走下车子,外面可比封闭的车子冷多了,冷风呼呼咆哮,打在脸上非常疼,四周都是突起的一团团,估计为芦苇之类的植物,叫大雪覆盖了。我走到小棚子门前,高声叫道:“有人吗?” 没有回音,我见棚子门没有锁上,正要推门进入,忽然发现门口堆砌了不少衣物,被寒冷冻的硬梆梆,心中暗自奇怪,不禁提高警惕,于是方推门进入,猛然看到里面躺着一具裸尸! 那个墓室不是在皇宫下面么~!那要是着火了会烧到皇宫????????喵!~~~~~~~~~~[點點⿴可愛 回答:真是可爱啊! 一句老话,大家加油投票才是王道。我写的算是卖力气了,但是看看票数还不如几部才几万字的小说。 ** 七十一 我骤然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后退几步。纵然我是从事考古行业,见过的尸体不下几十种,有干尸、有腊尸,从未遇到过这般离奇的死法,除了在皇陵村看到的那种人尸……我瑟瑟打个寒颤,夜深人静,越发诡异! “发生了什么事情?” 毓灵拎着灯笼过来,循着我的目光瞟过去,啊的轻轻一叹,浓眉卷起来。她胆子比毓敏大上很多,不至于见到尸身也害怕。 我让毓灵隐蔽在身后,拾起铁铲小心翼翼地闯入小棚子,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有危险才送了一口气。我走到尸体边,用铁铲头把尸体翻了一个身。冬季死人很难判断死亡时间,此刻尸体冻的硬梆梆,加上那白花花的肉,就如冻猪肉条一样,不禁叫人一阵恶心。我半跪在地上,地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由此尸体留下一个明显的人形,可见他死了不下一个礼拜。不过衣服堆在一边,衬衣的扣子掉下,仿佛死者是匆忙脱衣,但是到最后死掉也没有把扣子揭开。 毓灵细细打量了尸体一遍,分析道:“尸体身上除了死亡前跌倒的碰伤之外,没有任何伤痕,类似于冻死!一般冻死的人,由于血液供氧不足,大脑会迷乱产生幻觉,让死者以为是在火炉边,热得脱掉衣服,这样越发加快死亡过程。”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 我把尸体的硬梆梆的脖子勉强抬起来,指着颈部和下巴接合处,有一个细微的小洞,我说道:“似乎被什么东西袭击了,而且这种东西有剧毒,使得他在极短时间内因神经中毒产生幻觉,活活冻死!” 毓灵微笑道:“你的毒物常识挺丰富的!” “别忘了,我参加过越南战争,在丛林里面,毒物可不少,几乎天天打交道!” 毓灵抿嘴微笑:“你这个西毒欧阳峰!” 我愕然问道:“什么?吸毒……我可不吸毒……” (注,当时金庸小说在大陆本土以手抄本等形式开始流传,不过我们的主人公似乎还没有看到过) 我把尸体拖了出去,浇上汽油,毁尸灭迹。烧不尽,正好把地上的冻土烧软了,正好草草掩埋了事。我闻到一股烤肉香味,毛骨悚然,几乎想到是那种肉了! 待我回到小棚子的时候毓灵已经把里面简单打扫了一遍,此刻正发起了炕火,暖烘烘的。毓灵脱下笨重的外衣,着轻巧的毛线衫,利用小棚子里的锅子正在煎肉,原来肉香是从这里来的啊! 毓灵听到我进来,转过头笑靥如花,招呼道:“老公,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吧,快来吃饭!” 我一怔,也没有发火,只是辩解道:“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你可不要打主意啊!” 毓灵霎时呆住,许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夺不走你的心。因此请求你,便在此刻扮演一下我的男人,即使你想着其他女人也无妨……” 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毓灵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妻儿。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毓灵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毓灵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小棚子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毓灵难道没有**,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毓灵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孩子的!要是你早两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毓灵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爱尔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毓灵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毓灵最大的悲哀! 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原本趴在我胸口的毓灵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毓灵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半里外汽车压榨大雪的声音,顿时暗暗后悔。我缺乏雪地作战的经验,怎么忘了,在雪地上追踪最是容易,只要循着汽车轮胎印一路跟过来就可以了。不过对方也太托大了,居然只派了一辆汽车! 我低声对毓灵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毓灵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女人撅起小嘴不高兴地嘀咕:“我又不是姐姐,那么聪敏机灵!” 原来是毓敏!不知怎么地,我一阵失望。 毓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敌人只在半里之外,以汽车的速度,转瞬即到,我忙不迭地拉起毓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 在小棚子外面,沼泽地上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过来一辆汽车,在我们的车子边停下,我听到有人惊奇地说道:“有人来过了!这车子,不是那个朱恒淮的吗?” 果然是来找我们的,但是下一句又道:“可恶,大雪天的冷的要死。我们到处搜寻那个姓朱的家伙。而且老陈也许久不见消息,顺便过来看看,他那件事情到底做的如何了!” “当心一点,那姓朱的很厉害!” 那两人悄悄潜伏到小棚子旁,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的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邪地大笑! 身边的毓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若是毓灵,说不定会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 “啊,这里有烧火过的痕迹。你来看看,好像还埋着什么!” 两人掏出工具,七手八脚地把烧焦的尸体刨出来,兔死狐悲,两人大哭:“老陈,你死的好惨啊!” “不对,这……这,怎么回事……动了,那个事情,竟然是真的!不要,不要……” “啊,救命!” 外面奇奇怪怪的声音,我觉察有异变,急忙从小洞窥视出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迹,工具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心中暗暗奇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想引我们出去,这种手法未免太低劣了! 啊—— 远处一声人类临死前惨叫,充满了恐惧,打破了夜的沉寂。 我心底一沉! 互动时间: 票少是不是因为广告打少了,好多人没注意到这书?一萝猪 回答:我要多多打广告了,大家野帮忙! 还有一句!~什么时候写新书??點點⿴可愛 回答:《风生水起》写完吧,大概六十万字,以现在的速度,估计几个月后就可以完成。之后或许会写武侠、灵异或者架空。 ** 七十二 我心中暗暗戒备,从皮袋里掏出铁铲与鹤嘴锄,装配之后,捏在手里掂量,还是觉得铁铲趁手。想当年在越南战场上,我们战斗工兵连遭遇近身格斗,一人一把工兵铲,将手持美国丛林砍刀的越南猴子劈的鬼哭狼嚎。那铁铲砸在猴子脑袋上,顿时飞去半个头盖骨,脑浆鲜血直溅到脸上的刺激迄今记忆犹新,令我不时心跳。 我将鹤嘴锄递给毓敏,低声嘱咐:“听着,我出去查探一下动静。你好好呆在这里,不要乱动。要是有什么东西威胁你,就用这玩意砸他脑袋。保证一击毙命!” 毓敏大大的灰色瞳仁盯着我,小心翼翼说道:“我怕……” 我瞪了她一眼叫道:“闭嘴,等我回来,乖!” 我抄起铁铲,拿在右手预备随时攻击,然后钻出芦苇丛。下了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洁净,空气干冷异常,呼出的白气黏在胡子上化作白霜。我四下里打量,远处听着一辆汽车,开着车灯,明晃晃的慑人眼神。原本我埋葬尸体的地方被挖开了一个大洞,铁锹、锄头扔了一地,却不见半个人影,那具尸体也无影无踪。我心中暗暗纳闷,人跑了也罢了,干嘛连烧焦的尸体也拖走? 我凑过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汽车那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跟过去,走了几步,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但是又不像人,因为人类无法形成这种古怪的角度。顿时生疑,拿铁铲拍打几下,把物体翻过来,竟是一个死人! 他脸上满是死前惊恐不安的表情,因为实在太害怕了,面部肌肉扭曲的可怕,印在雪地上,清清楚楚的一个人形。而脊柱被打断,所以才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形状。据我所知,脊柱非常坚硬,平常极难打断,看衣服的痕迹也不像机械力施加,那是什么呢? 我心里头越来越疑惑,忽然不远处传来类似野狼的呼叫,随之是一声人类的惨叫。 沼泽地区怎么会有野狼?那是在丛林生活的! 我舞着铁铲赶过去,在汽车边,并没有人类和野狼。我到处警惕地张望,蓦地发现车门上印着一个血手印,我伸出手指摸了一下,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寒冷下也没有凝固,非常新鲜。 啪! 我腿上猛然被人一拍,我一震,抡起铁铲防备,再低头看下去,却是一个伸出半身从车下爬出来,右手紧紧抱着我的小腿,苦苦哀求:“快救救我,快救救我……” 听声音,似乎就是那两个人之一。 我眉头一皱,弯腰拉住那人的胳膊,用力把他从车下拖出来,哪知一个趔趄,顿时仰天摔倒在雪地上,那人也被我拖出来,趴在我身上。只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正要一看,魂飞魄散。 ——他只有半个身子! 一个人只有半个身子,他只有上半身,下面从腰部就断绝,肠子啊,腰子啊,稀里哗啦拖着,因为天气寒冷而冻绝,凝固血液,所以一时没有死掉,。半个身子的人我也见过,但是那只是死人。会爬会动的活人我还没有见过,当下毛发尽竖,慌忙把半截人推开。那家伙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喊救命,我大怒之极,挥动铲子将他手指劈断。半截人惨叫一声,落在雪地上! 汽车后面传来了刚才那种野狼一般的叫声,我心头一凛,操持铁铲紧紧注意着那边,雪地上嚓嚓雪花摩擦的声响,慢慢出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如同一段木头在火里烧过之后,又埋在泥土里。但是他会动!这,这不是我烧掉的那具尸体吗?他怎么活了? 这是僵尸! 我顿时醒悟,毛骨悚然,我几年来不知道挖过多少坟墓,虽说曾经听过坟墓里有僵尸,但是无论干尸还是湿尸,都一动不动的死人。因此我根本不在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然而此刻我看到了。这具尸体还是我亲手烧的。也幸亏我把他烧过掩埋,不然我和毓灵老早一命呜呼。 那僵尸动作迟缓,一步步地挪过来,我却两腿瑟瑟发抖,一动也动不了,直到那僵尸接近半截人——后者拼命叫唤,让僵尸一脚在胸口踩了个大洞,终于归天。 我咬咬牙,恶向胆边生,抡起铁铲砍向僵尸,咔嚓一下,硬生生地把僵尸一条胳膊切下来。僵尸哞哞大叫,另外一只手捉住铁铲,咔嚓几下,硬钢制造的铁铲化作废铁。 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转身逃开,那僵尸一步步朝我追来,我心中暗暗着急,这样我迟早会被累死,怎么手边没有趁手的玩意呢? 我徒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只要把汽油点着,岂不是一场大爆炸?以僵尸的速度,定然逃不掉! 当下我转身回到那边的汽车旁,找到油箱,捏开阀门,汽油汩汩落在雪地上,万事俱备,只欠明火。 那僵尸冲着我和汽车过来,我只需把手头的半截铁管狠狠砸在汽车上,利用火花点着汽油,即可干掉僵尸,这时我的心霎时吊起来……毓敏这娘们竟然不听我话,私自跑过来,开口叫道:“恒淮……” 那僵尸听到声响,居然转身朝毓敏过去。那女人一见恐怖的黑僵尸,立时软到在地。 这娘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勃然大怒,但是也只得飞快地奔过去,仗着腿脚比僵尸快,一把捞起毓敏,扛在肩上,转身又退回汽车边。 那僵尸就如笨重的黑熊一般过来,好机会,我猛然打击汽车金属护栏,砰的火星四溅,汽油顿时腾起大火,那僵尸越来越近,已经在我数尺之遥,几乎伸手可及。我冷不防以脚挑起着火的雪花,踢到僵尸身上,那僵尸动作一缓,叫我乘机扛起毓敏逃掉。 僵尸正要追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隆的惊天动地一响,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大力推过来,两人顿时在雪地上跌了个嘴啃泥。回头再看,僵尸让汽车压在底下,熊熊燃烧。 我送了一口气,但是看到毓敏又不禁大怒道:“你这个白痴蠢丫头,我不是叫你不要过来,差点坏了我的好事!什么时候你才能像你姐姐那么聪敏一点!” 原本毓敏只是惊恐不安,此刻却小嘴一扁,哭了出来:“我就知道,你也讨厌我,大家都讨厌我。你喜欢姐姐,妈妈也喜欢姐姐,为什么不喜欢我,呜呜……” 我心头一软,双重性格的毓敏(灵)里面,毓敏比较软弱,在危机重重的大家庭里面,自然不受欢迎。毓灵又骚又聪敏,相比之下,不知道比毓敏受欢迎几百倍。小姑娘一定心有不甘,带有争宠的味道! 我叹了口气:“好了,都二十好几了,还苦什么鼻子!” “不要,人家才十七吗!” 我愕然,那么说毓灵也只有十七?带有西洋血统的女人脸相长得成熟,我都几乎以为她二十五以上了,只是身材暂时有些欠缺,估摸几年之后,即可长成大胸女子! 互动时间: 公子,你该不会姓朱吧?呵呵,很多写书人都喜欢把自己幻想成主角,主角性格中会带有本身的一些痕迹,不过公子两本书主角性格差很多呢! 回答:我不姓朱啊,和明朝皇室也毫无关系。我姓是周王室的封国之一。 ** 七十三 我本想趁夜色及早离开这里,毓敏提醒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行走沼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万一不小心陷入大雪覆盖的冰层,就会活活冻死淹死。我只得放弃这个计划,回到小棚子里,不敢脱衣服,相互拥抱取暖将就一夜算了。 晨曦微明,我低头看看怀中的女子犹如睡美人一般沉静恬美,偶然缩缩身子,露出一个可爱的表情,心中哀叹她的不幸。我摇摇毓敏,叫道:“起来了,天亮了!” “不要!”毓敏把脑袋钻入我怀里,“让我再睡一会儿,很舒服呢!” 我苦笑不得,不知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毓敏还是毓灵,忽然恶作剧心起,猛然拍拍她的屁股,大叫:“太阳都晒屁股了!起来!” “啊!” 女人马上弹起来,这个动作毫无疑问就是毓敏。 她不悦地朝我翻翻白眼,顾自下床,在外头简单地用白雪擦擦面颊算是洗漱了。之后我们吃了一点昨天剩下的大列巴,马上驱车前行,约莫走了十几公里,毓敏不时拿着指南针核对地图,来到一片几条小溪河流交汇的地方,她高兴地大声欢呼:“我们到了,五指洲!这是我们景祖觉昌安的墓地!” 我不禁疑惑起来,眼望前方,所谓的五指洲,是一片小河洲,受到河水经年的冲刷,形成一条条沟渠。整个个河洲恰好伸出五块陆地,沟渠便是指缝,形象之极。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话说你个什么先祖,好歹也是三百多年前死的。以河水冲刷来估算,这个河洲老早应该不见了,你会不会观测错误?” 毓敏狡黠地眨眨眼,笑道:“别忘了几十年前,我的曾祖父又调查过所有的情况!” 毓敏快步带着我向五指洲的中指奔去,来到一棵白桦树下,毓敏叹道:“沧海桑田,几十年前的小白桦都变作参天大树了。就在这下面,是觉昌安的墓地” 我掏出鹤嘴锄试了一下,泥土远比我想象的松软,不禁暗暗奇怪。冬天的冻土总是很硬的,这次我连烧土解冻都不必了。挖了半晌,一个两米多深洞穴下,露出一块石板。毓敏大喜说道:“就是这里!快快!” 我都成了苦力! 我腹诽一声,索性将石板砸个稀巴烂,下面便是石阶。我用棉绒测试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之后,示意毓敏可以和我一起下来。 我们不过走了七八步,就到了墓穴。这里是沼泽地区,虽然冻土经年不化,但是毕竟是有水的区域,墓穴不可能造的太深,防止被水淹没。不知怎么的,我的危机感觉越发浓重,莫非里面埋伏了僵尸? 想到昨晚那个怪物,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像这种沼泽加冻土的环境,极其容易产生湿尸或者腊尸,说不定就是变成僵尸! 毓敏则是一阵欢呼,被成功的喜悦压倒,居然不再变得害怕尸体和骨架,正要打开腐朽的棺木之际,只听哗啦呼啦一下,棺木盖猛然从内而外破碎,跳出一个人形! 这是什么?僵尸? 我大骇,正要扑上去拯救毓敏,倏然旁边墓穴的墙壁泥土忽然崩塌,冲出几个戴着呼吸面具的人,趁我惊愕之极没有反应,顿时把我按倒在地上。这是人! 墓穴里一片嘈杂,脚步声、说话声和毓敏的呼喊响彻一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眼角余光瞄到把我制服家伙的面具,乃是典型的毛子货,军用级别,是谁有这种手段和能力? 不久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恒淮,许久不见。” 后面的人把我拖起来,我当然也看到了这个熟悉的人——表叔马立城,他面色一如既往的冷淡平静,而旁边的就是毓敏,被两个人紧紧抓住,眼神中充满恐惧。 我冷笑道:“表叔好手段,果然不像马志诚那么蠢,数次让我从容出逃。” 马立城说道:“要把你逮住我可是费尽心思,但不说叫国外的弟兄带来许多先进设备,光是把这个墓穴布置一番都费了我很多心思。不过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情报!” 从马立城背后走出一个家伙,面熟,那个江上苇。 毓敏立时惊讶地问道:“你,你不是和阿大他们一起在马志诚那边吗?” 江上苇讥笑道:“那个马志诚无脑无能,做他的手下吃亏多受惠少。选主子也要一个能干的。再说,我和这个姓朱的有深仇大恨,今日终于能报的大仇!” 毓敏大怒,骂道:“你这个叛徒,亏你还自称正黄旗,妄为旗人!” 江上苇得意洋洋地指着马立城说道:“听着,他才是正牌的皇帝继承人,太祖奴儿哈赤的苗裔,而不是像你这种,血统玷污到居然混上洋鬼子的女人!” 毓敏猛然抬腿,重重地在江上苇裤裆里踢了一脚。后者立时面目扭曲,捧着下身软软倒下,痛苦地滚来滚去。 我大笑道:“踢地好!” 马立城懒得理会这种卑劣人物,转而问毓敏:“我得到了觉昌安的遗骨和遗物,但是我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下一步的线索,你告诉我,这个秘密究竟在哪里?” “死也不会!” 毓敏转过脸。 我素知毓敏看似柔弱,但是也有刚强的一面。若是用强,马立城恐怕不会得到任何消息,我暗暗叫苦,若是毓灵在,定会周旋一番。 幸好马立城没有打女人的爱好,说道:“我会有办法让你说的。” 他一挥手,一个黄毛洋鬼子过来,手中拿着一个注射器,马立城介绍说道:“这是苏联刚刚发明的自白剂,一旦注射,即使性格再刚强的人也会乖乖吐露心头最隐秘之事。当然,唯一的坏处是对大脑有严重损害。我给你二十秒选择!” 毓敏犹豫地看了我一眼,我淡淡笑道:“即便你说了,失去的不过财宝而已,日后还有机会获得,若是变成白痴,大大的不妙!” 毓敏点点头,低声说道:“好吧!先把我放开,我有几句话和他说说。” 马立城露出笑容道:“不亏是我好兄弟,居然说服了这个女人。似乎她很重视你,可不要做出对不起白水的事情啊!” 毓敏揉揉受到粗暴对待的胳膊,走过来,在我耳边低语:“等下我一喊,马上 说着,忽然一口咬住我的耳朵,我猝然不防,惨叫一声,只觉得撕心裂肺的疼痛,耳朵一下子少了一块。 那毓敏口中叼着我一片血琳琳的耳朵,恶狠狠叫道:“你这个恶贼,先是劫掠我,再以重重恶毒下流的手段欺负我,恨不得将你肉食!今日终于可以尝我心愿。” 马立城等目瞪口呆。 互动时间: “我徒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徒然?呵呵,是陡然吧。你的文读者不少……lois.shaw 回答:啊,搞错了,会认真改正。 经常熬夜的人最好买些柠檬泡水喝,对皮肤好好地~喵~!书是要写地,但……點點⿴可愛 回答:我喜欢喝绿茶 ** 七十四 这种情形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原本以为我和毓敏亲密无间,至少也是通力合作。哪知女人一口就咬掉我几乎半个耳朵,血琳琳地吞下去,显示仇恨之极。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你这个毒妇,原来一切都是你伪装出来的!好狠毒!你这般蛇蝎心肠,迟早遭到报应!” 马立城不耐烦地阻止我们:“好了,统统给我闭嘴。我没有心情和时间听你们打情骂俏、报仇雪恨。女人,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交代,秘密究竟是什么?” 毓敏冷冷说道:“你需的把觉昌安的遗骸抬出来,放到外面五指洲的中指部位。” 马立城眉头稍微皱了一下,虽然不明白毓敏为何要这般做,但是想想也没有其他坏处,于是吩咐手下照做。其实整个觉昌安墓穴老早叫马立城在另外一头打通,开了一个三人大小的口子,叫上数个精壮汉子一起抬起觉昌安的腐朽棺材,小心翼翼地抬到外面。余下几个人押着我,跟随马立城一起走出。倒是那个江上苇,毓敏那一脚踢地太狠,此刻还在地上滚来滚去,没人理会。纵然活下来,恐怕也做不成男人,当真是前有古人后无来者了! 毓敏走到觉昌安棺木前,棺盖已经打开,半腐朽的尸骨和殉葬物品发出的奇怪臭味熏地毓敏浓眉卷起来,看了几眼,她捂着鼻子说道:“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马立城点点头,这般重要的关键,确实不能让其他人知晓。 毓敏凑近马立城,正要对着他耳朵悄悄话,马立城忽然说道:“你稍微离开我一点,我可不想也被咬掉耳朵。我说是吗?恒淮老弟?” 他略带讥笑地瞟了我一眼,我不禁大怒,耳边似乎疼地越发厉害了。 毓敏怏怏不快,说道:“好吧。” 她向后退了几步,这时她做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动作! 毓敏大叫一声:“跳河!”说着飞身纵入冰冷的河内,撞破冰面,随水流下滑。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几乎是她呼喊的同时,带动押着我的两个人前进。虽然我双手被抓住,动弹不得,但是我身子和脚还能运动,加上我力大无穷,猛然间就拖着两个人纵身一跃,摔入河面! 那零下几十度的冰水一激,我顿时打了个哆嗦,抓住我的两个人受到刺激也放开了我,岸边马立城猝然不及,顿时恼羞成怒,大叫道:“快,快抓住他们!” 因为冬季河水冻结,只有冰面之下暗潮涌动,所以他们立即冲到冰面上来。 我伸出左手一拳,击打在旁边被拖下的那个家伙身上。但是水里运动不畅,原本这一拳能够打碎头骨的力道,如今只是把这个家伙打远。而另外一个家伙也过来,伸出双臂从后将我拦腰抱住。 这个姿势在水中最能制服敌人,可惜我出身的解放军陆军第一军第一师却是一个水陆两栖部队,号称陆上猛虎,水中蛟龙(注,这是事实。我在该部队受过训练)!小小水中作战,哪能难道我,顿时一个筋斗翻入水里。那人猝然不及,连接着被我带到水下,失去平衡感,胡乱挥手,乘机叫我掐住脖子,咔嚓一下解决。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游向另外一个,他让我一拳打懵了,此刻清醒过来,眼见同伴归天,分外眼红,张开双臂扑过来。 我随手砸下一块碎冰,迎面斗上去,不顾那人乱拳挥过来,强行突破,拿起碎冰直刺其咽喉。碎冰冻住之后几乎和玻璃一般锋利,立时刺穿了那个家伙的颈部,我抽出来,鲜血噗噗水枪一样地喷出来,那人浑身不住抽搐,快归天了。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自己戴上一只,瞄准毓敏的方位,潜入水下,摸到毓敏时候钻出来,对她说道:“快,戴上这个!” 毓敏也戴上面具呼吸器,睁眼一看,马立城阴沉着脸扑上来,拉住毓敏的胳膊。我立即捡起一块碎冰,重重砸在他脸上,迫使其放开。于是我拉着毓敏,一起陷入冰层底下。 冰层下暗流涌动,一直往前冲,我们忍受着可怕的酷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面具呼吸器只能坚持五六分钟,以河水的潮流速度而言,此刻我们已经飘过了三四公里。而且冰层底下看不清情况,马立城等根本无法追击! 那面具呼吸器快坚持不住了,我奋力冲破冰面,拉着毓敏海龟上岸一般地慢慢爬上冰层,双腿一蹬一蹬,移到岸边,才能勉强站起来。 我其实疲惫之极,加上浑身湿透,冷得不得了,反正几乎不能控制身子,手脚没有知觉,不住地颤动。那毓敏也是一般可怜的模样,脸色惨白,嘴唇乌青,头发很快结了一层霜。他吐出一口白气,拉着我说道:“快,找个地方脱掉衣服,不然水结冰,连皮带衣服才能脱下来!” 我勉强站起来,两人相互搀扶跌跌撞撞往前走,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哪有遮风的场所。毓敏说道:“这一定有的地方的,我曾祖父曾经说过,沿河流下去,离觉昌安五六里地的地方,有一个山洞,虽然不大,但是可以遮风挡雨。” 我虽然快坚持不下,但是不得不硬撑着。我南方人,不太适应这种寒冷气候,反倒不如毓敏耐久,过了不知多久,我意识开始模糊,渐渐觉得身边烤着一堆火,有人正在剥我衣服。这是死前的幻觉吗? 我张开眼睛,眼前的毓敏脱光了衣服,正在剥我的衣服,我身上光秃秃,就剩下最后一条短裤,我大窘,叫道:“这个就不必了。” 毓敏蛮横地说道:“不行,要是不脱掉,你那个东西万一冻坏了,今后就只能看不能用了!” 顿时说到男人的要害,只得乖乖脱掉。 我恢复一点力气,爬了起来,眼前是一个两人高的山洞,里面铺了不少稻草,有股怪味,似乎有人常常过来避风挡雨,因此柴火也留了一些。外面已经下起了鹅毛大雪,正好可以遮掩我们的踪迹。 虽然生了一堆火,但是刚刚从冷水里捞出来,感觉还是很冻,真巴不得浸在热汤中。我背后慢慢地靠近一个柔软的身子,我一个哆嗦,回头见是毓敏,叫道:“干什么?” “我冷,我们之前不是一直抱着取暖吗?现在怎么不行了……” “因为,我们都光着身子……” “不是借口!” 毓敏还是贴过来,脑袋靠在背脊上叹道:“好暖和啊!” 男人和女人光着身子在一起,只要都是健康的正常人,有谁能把持地住?所谓干柴烈火,何况我们并非圣人君子。当下我只觉得身子越来越热,热地过火了,好像从丹田升起一团火,转过头再看毓敏,只见她面色潮红,眼波流转,嫩地几乎要渗出水来,那身子单手撑在地上,摆成一个诱人的姿势。由于毓敏的西方血统很重,身材比同龄的女子丰腴,非常肉感,正是我所喜欢的类型。她扑上来,涌到我怀里,那种感觉,当下撞针击中子弹,火柴点燃导火索,一发不可收。 (本书不是h小说,所以相关具体动作自行想象。什么?想象力贫乏,建议参考任何一部a片。下载地址恕不提供) 感谢大家支持!希冀继续投票! ** 七十五 许久,好像洗过热水澡一般舒服。毓敏趴在我胸口胡说八道:“据说,纳粹德国曾经做过人体实验,要是人类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受冻,最好的恢复方法就是泡热水澡和做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我一个巴掌打在她头上,骂道:“你才几岁,怎么尽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毓敏不满地嘟哝:“哼,在美国,有的女孩十四岁就做了妈妈,我还是第一次呢!我妈是个清教徒,她说把你的第一次要么留给上帝,要么给你最爱的人。” 我摇摇头说道:“真不能想象你们美国佬在想什么东西。” 毓敏趴在我身上胡**索,叫道:“你好壮实啊!怎么锻炼的,我曾经看过健美表演,他们虽然有很多肌肉硬块,但是在我看来都是填充物而已,你力气真大。” 然后她摸着我胸肌下去,一边摸一边还说:“现在我是你的人了,你也是我的人了。这块肌肉是我的,这块也是我的,尤其这个,更是我的!” 我倏然一懵,她调皮地摸着我的老二摇来摇去玩耍,这乃是最**的地方,那受得了刺激,顿时蠢蠢欲动,我怒火攻心,翻身又把毓敏压倒,叫道:“天作孽有可为,人作孽不可活。这是你自找的,不要怨我!” 又是很久,毓敏终于有气无力地安静躺着,忽然问道:“你耳朵还痛吗?” 我摸摸耳朵,受到凉水冻结,现在已经结痂,不是那么疼痛,只是少了一块,以后只能养长发遮掩,一想到这里,不禁怒从心起,在毓敏光溜溜的屁股上重重一打,叫道:“你这毒妇,我知道当初是为了迷惑马立城,但是为什么不下手轻点?” 毓敏柔声安慰:“我害得你出血,你也弄得我出血。再说了,你少了一块耳朵,我却得赔你一个人呢!” “赔我一个人?” 毓敏合上眼睛,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肚子说道:“我有预感,这次我一定会怀孕。我们孩子,将是继承明清皇室血统的伟大人物!” 我蓦然想到白水和文清,顿时感到内疚不已,背着她和别的女人在胡搞,虽然也有客观原因,主观上还是我把持不定。 然而我瞅见毓敏那飘忽不定的眼神,似乎在哪里接触过,心神一震,失声问道:“你是毓敏,还是毓灵?” 女人噗哧一笑,说道:“这时才察觉,不算太笨。你说说看,我是谁呢?” 我说道:“毓敏外表柔弱,但是性格刚烈,宁折不曲。在为人处世和随机应变,却有所不足。毓灵则狡猾多变,果断坚决。方才而言,毓敏的刚烈我见过了,但是那灵活的手腕和机智的变动,不禁叫我怀疑。何况,毓敏是个害羞的孩子,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胆呢?我觉得,你即使毓敏,又是毓灵!” 女人低头半响才说道:“或许这才是真的我,以前的我被分成了两个人。你知道,在那种破落大家族生存的压力非常巨大,于是就有了狡猾的毓灵,然而她内心也是需要有倚靠,又有了柔弱的毓敏。只是在遇见你之后,我渐渐的恢复成了一个人。现在的我,应该便是两人的综合,叫我灵敏吧!” “灵敏?” 从此我熟悉的毓敏和毓灵都已经过去,全新取代的将是灵敏。 我抽回心思,问道:“话缩回来,现在觉昌安的墓穴和陵寝完全被马立城控制,我们还得再冒险回去,把里面的秘密线索抢回来。” “不必了。”灵敏懒洋洋地回答,“因为,秘密线索我都已经掌握了!” 我不禁非常疑惑,说道:“那时我只见到你不过瞟了那具棺材几眼,甚至连凑都没有凑近就被赶出来,难道秘密线索不是存在什么物体上?” 灵敏咯咯娇笑:“别以为所谓的线索一定是画在某张画上或者其他什么的。其实,这个关键线索说穿了一点也不值钱。要我告诉你吗?如果想,就叫我一声好老婆!” 灵敏以为我或者举手投降,乖乖地叫出来,或者一言不发,哪知我勃然大怒:“我朱恒淮岂是这般容易受到胁迫?你不说也罢,反正得知了也无用,我只需跟着你即可,而你是绝对不能离开我的。再说,你要做我女人,只能排老二……”我突然想起白坂悠,“不,老三!” 灵敏估计错我的性格,目瞪口呆,过来半晌悻悻说道:“也罢,就告诉你,叫你知道我灵敏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其实,线索的关键就在尸骨的手指上!” 灵敏伸出纤纤右手,食指和拇指完成一个圈,有伸出中指,说道:“譬如这个手势,表示往北一百里,两个手指就是两百里,依此类推。其他东南西北,亦是有不同姿势代表。当年我家先祖下葬的时候,特意以一种药物凝固尸骨,即使几百年后也不会变化!”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一直埋在我心头的疑虑一扫而光。那我何毓灵从故宫底下塔克世走出来的时候,我一直怀疑毓灵藏了什么东西,就是如何也搜寻不到。原来竟然是这样的小小秘密,难怪她只要看几眼就可以得知线索。 灵敏浓眉卷起来,说道:“只是我在疑惑,那个江上苇虽然也是知道觉昌安墓穴的大致位置,但是茫茫沼泽,居然让他们这般轻易地找到,不禁叫我非常奇怪!” 我摇摇头说道:“不要小看,那个马立城远比你所想象的厉害,你知道他的什么情况呢?比如家世?” 灵敏嗤之以鼻:“不过是一个土匪盗墓贼世家了,陡然暴发,冒充起皇室后裔来。” 我叹气道:“看来你是真的不太了解,马立城的身份远比你知道的复杂。单是指血统,他可是比你更加接近奴儿哈赤,以辈分论,他是奴儿哈赤的孙子!” 灵敏失声叫道:“什么!” 我便把马立城的身世告诉灵敏,当说道那层层叠叠的金字塔尸身的时候,灵敏冷笑道:“原来他也知道,只是不得法而已!” 杭州入秋,气候多变,不慎中疴,勉强码字,凑合看看。 互动时间: 好像没几个男人是不色的,郁闷。那个不是毓敏吗?怎么性格一下子来了个大变样,跟毓灵差不多了。 回答:文中有解释了。朱恒淮并不是圣人,有时他也经不住**。 文章的结构紧凑,很吸引人~!但是再加上些惊悚会更好~! 回答:会加的。 ** 七十六 我疑问道:“既然这些尸身金字塔并非用来克制五黄大煞的邪气,那么你说说看,究竟有何种神秘的用偿?” 灵敏狡黠地眨眨眼,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不要,假若你不叫我好老婆,打死我也不告诉你!” 我心知这个女人刚才受了一口怨气,心里不服,此刻向我报复,听她嗯嗯地撒娇声音,我不耐烦起来,而且对那个尸身的邪门用法又非常好奇,再想我和灵敏既然有了夫妻之实,这个虚名索性也给了她算了,一边默念白水对不起,一边猛然在她屁股拍一下,叫道:“好了,算你狠!乖老婆,老实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终于认了!” 灵敏一骨碌爬起来,因动作幅度较大,那两只小白兔胡乱晃动,不禁引人蠢蠢“欲”动。 她眼直勾勾的,喜滋滋说道:“好,我就告诉我的好老公!” 她却转换话题问道:“那你可知,为什么当年我满清八旗大军天下无敌,有‘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称号。那萨尔浒一战,八万八旗大军便击破了明朝十万大军,可是世界上以少胜多的典范之战啊!” 我哼的一下表示不同意,然后叹气说道:“只怪每个王朝的末期,无论政府军队,都是腐败之极。不然你们所谓的八旗大军,到了满清末年,别说武器精良的外国佬,就是一帮拿着菜刀的农民造反也是落荒而逃呢!最夸张的记录是四个不过手持砍刀的太平军战士,驱赶了两千多八旗骑兵,斩杀数百,换算比例,比你号称的什么萨尔浒还要伟大。再说了,那奴儿哈赤被谁轰毙?皇太极遇到谁屡战屡败?袁崇焕袁督师!所以只能说,那‘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过吹牛,是因为当时明朝军队腐败,杨镐指挥无能,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灵敏也是哼的一下,说道:“你也太贬低明朝大军的战斗力了,毕竟这只军队在几十年前还援助朝鲜,两次击败倭人。再加上明朝军队武器精良,装备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枪和大炮。指挥杨镐也不是无能之辈,在此之前,我太祖奴儿哈赤一直被这人死死压住,直到得到了一样神奇的秘器!” “那是什么?” “使得战士拥有不死之身的秘方!” “鸦片?” 我在部队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二战纳粹为了使得士兵勇敢不畏死,让他们服用神经药物,吃下之后浑身亢奋,没有痛觉,不过因为副作用太大,最后还是取消了实验。想在当时的环境,那么只有鸦片了? 灵敏摇摇头说道:“不,更加神奇。据说,只要战士的身体还在,即使没有了脑袋也能够不知疲倦的战斗,所以这种秘药被称作‘刑天’,你们汉人神话中的无头英雄。不过这种秘药制作极其困难,首先要从人体内提炼出一种叫做的人精的物质,该种物质极其难得,一万个人凑不起一克。所以太祖便杀尽辽东人口,不仅杀汉人,也杀朝鲜人,杀蒙古人,屠杀了不下百万人,才获得了足够一千战士服用的人精。而另外一种东西稍微好得一点,可惜现在已经失传了。” 我忽然想到,在那个皇陵村里,我险些被扒露秃宰掉,最后他反而我被打入一口池水里,那池水里漂浮的油状**,莫非正在提炼人精?而且那夜遇到的僵尸,莫非也是这般样子,因为某种意外情况造就的? 灵敏继续说下去:“传说满洲勇士鳌拜就是一个服用了这种秘药的勇士,最后圣祖(指玄烨)诛杀他的时候,不得不使用烈火将其焚尸。这种秘药毕竟过于灭绝人性,在顺治之后渐渐的废弃,到现在,至少在我们皇族内部已经失传了。不过……” 灵敏又说道:“既然马立城乃是那个活埋几百年也不死的女人的后裔,恐怕有机会得知这种秘方,于是正在秘密实验。假若真的让他得逞了,恐怕世界都不得安宁!” 我几乎无法想象一群不死的无敌战士肆虐天下,枪炮都不容易致命,恐怕只能动用原子弹了! 灵敏沉默半响说道:“但是他为什么还在找最后的宝藏呢?以他的实力,应该不会再对这些钱放在眼里,除非有其他特殊的因素。” “比如秘方不完整!” 我补充。 灵敏点点头,说道:“我也想也是这个可能,事不宜迟,我们赶快动身,必须赶在这帮恶棍之前,我们可是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放在火堆边烤火的衣服差不多已经干了,我们穿上衣服,外出还是漫天大雪,只得冒着风雪步行了约莫三十多里。不过这样也遮住了我们的踪迹,不至于让敌人尾随而来。 我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小镇子,有招待所也有饭馆。两人在口袋里摸了半天,凑齐了三十块钱,幸亏纸钞票不会被水冲走。我现在很可惜那个百宝皮囊和五四手枪掉在了不知哪里。 我们以夫妻名义登记了一个房间,灵敏高高兴兴领了钥匙,挽着我的胳膊一起过去,边走边说:“老公,今晚你也要好好努力啊,我期待你的表现!” 我忍不住一拍她的脑袋,骂道:“叫你多嘴,这种丑事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口,看我不弄死你!” 这种几千人的小镇,招待所说不上有多好,不过提供伙食、饮水和暖气。我们叫他们把饭菜送到房间里面,坐在炕上吃,那大妈级别的服务员带着满脸暧昧进来,肯定是偷听了刚才灵敏的胡说八道,退出去的时候偷偷告诉我:“晚上轻点,墙壁很薄……” 饭菜不算精致,但是非常可口,白面大馒头,配着一碗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和锅包肉,吃得津津有味。灵敏这娘们吃饭也不老实,一口一个好老公,然后把好吃的统统夹走。她活泼可爱的性格比起少年老成的白水来,自然讨人喜欢,恍恍惚惚之间,我竟以为灵敏就是我老婆一般,似乎此刻是带着新婚的妻子蜜月度假,两人不住打情骂俏,心头顿时一阵冷汗! 那晚上不用多说,和灵敏又做了数次,心中虽然感觉对不起白水,但是毕竟木已成舟,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越发**。灵敏最喜欢趴在我胸口,忽然象只小狗一样嗅嗅,皱着浓眉说道:“你好臭,几天没有洗澡了?” 我翻过身,埋在她怀里一阵乱嗅,说道:“你也不是一样吗?似乎比我更臭!” “去!”灵敏把我推开,嘟哝道:“我西方血统很浓,奶奶、妈妈不是撒克逊就是日耳曼的,白种人本来就体味重嘛!” “好好!”我像一个宠爱小娇妻的男人一样安慰她,“明天上路之前,先洗个澡吧!” 互动时间: 阁下还是日本**爱好者啊juanerx 回答:非也,只是上次看到因为武藤兰去世的假新闻,许多网友都在祭奠,这才知道了有这么多女优,随便挑了几个。算是恶搞吧。下次恶搞日本漫画作者。 当然是主角自制力超级无敌强了~`````minuovia 回答:他是人,有时也把持不住。犯错误了。 又,病体未愈,凑合一下。 ** 七十七 次日一早,我们找到镇子里唯一的一家公共浴室,在男女浴室入口,灵敏紧紧拉着我的胳膊,笑眯眯地撒娇:“老公,我们一起洗鸳鸯浴吧!” “笨蛋!”我本想训斥这个白痴一番,转念一想,说道,“我可不想让你的身子被别人看光,不论男女,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老公真好!” 灵敏倏然踮起脚尖,小嘴在我面颊上轻轻一碰,飞快地逃开,钻进女浴室里去了。 我摸摸面颊上那被灵敏轻吻过的地方,感觉热热的,不太习惯这种西方式的礼节。对于女人,哄果然比打骂灵光,灵敏那聪敏的小脑袋瓜,怎么不仔细想象,那句话里的破绽,她进入女浴室照样是被人看光。唯独后面跟着的一句,顿时把她的智商消磨了。 我叹了一口气,恐怕这时是灵敏唯一能够像小孩子一样撒娇胡闹的时刻,之后不久,到底会发生什么结果呢,我也无法预料,或许重新进入敌对状态,即使保持友情,我也是无法选择她的。 我进入了男浴室,里面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大群光着屁股的男人,晃来晃去。我也不多废话,搭着毛巾浸到热水里。真***舒服!自从来到东北之后,再也没有这么安逸的享受过,我把毛巾盖住脸,后脑勺靠在浴缸上,如同吸食鸦片一般的上天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熙熙攘攘,又来了很多男人,嘻嘻哈哈,正在争论着什么。怎么听着耳熟? 我蓦然惊觉,这不是马志诚那伙人吗?里面的金阿大、金老二交手过,声音很熟。我暗暗叫苦,他们怎么来了,单是我一人的话,我自然可以从容出逃,但是对面女浴室还是一个灵敏,如何是好? 我只得暂时潜伏,反正毛巾遮住了面颊,他们一时之间也认不出来。那些人陆陆续续泡到浴缸里,说说笑笑,我渐渐听出了头绪。原来马志诚一伙毕竟不是蠢蛋,虽说中了我的声东击西之计,但是听到马立城的人马也跑到沼泽地区去了,当即怒气冲冲地赶过去。正好遇见马立城一伙,当即交火。那马立城人马稀少,不敌,落荒而逃。于是马志诚的人马便洋洋得意,来到附近唯一一个小镇休养。因娱乐设施稀少,只得泡澡养身。 眼见对方的人越来越多,我只能及早出手,于是脸上盖着毛巾慢慢浮到浴缸边缘,站了起来。像我这般脸上盖着毛巾走路非常奇特,但是顾不得了,终于有人好奇地问道:“老兄,你怎么了,干嘛脸上盖着毛巾,不怕走路摔跤吗?” “嗯,没事!” “哦……” 我只是透过毛巾之间的缝隙模模糊糊看清来路,猛然眼前一阵凉风,毛巾叫人扯了下来,那人忍不住好奇动手,一见之下,顿时脸色大变,叫道:“朱恒淮,朱恒淮!” 那日我打地马志诚一伙鬼哭狼嚎,印象深刻,几乎人人都记得我朱恒淮。这一叫不好,浴室里顿时站起五六十个人,光秃秃的身子,肉山肉海,外加几十条棍子,当真有趣,若不是场面不对,我老早想笑出来了。 我当机立断,随手抄起一只附近的脸盆,乒乓砸在揭开我毛巾家伙的脑袋上。这塑料面盆的质量不好,中间砸穿了一个洞,正好套在那家伙的脖子上,犹如套上了一个奇怪的项圈。我哈哈大笑一声,趁他懵住的时候,一脚踢开,立时冲向浴室出口。 其他人顿时勃然大怒,纷纷追上来,口中不住乱叫站在之流。笨蛋,要是会站住还会逃跑吗?跑步最忌讳开口说话,气息接不上。 我冲出男浴室的厚厚棉布门帘,顿时感到一阵哆嗦,外面好冷,然后毫不犹豫地,冲向女浴室! 一个光着身子的大男人忽然冲进了女浴室,顿时引起了一阵女人的尖叫,那小媳妇年轻姑娘纷纷害怕地捂住身子,唯恐走光,倒是一些大妈大嫂级别的女子,却饶有兴趣地打量我,目光清一色集中在下面。 那灵敏正在泡澡,听到呼喊钻出来,见到居然是我,惊讶地问道:“老公,你怎么……” 我急急忙忙拉住她的胳膊说道:“少废话,快跑,他们追来了!”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 我回头一看,那马志诚的几十号人怒气冲冲地钻进女浴室,立时引发了更大的一阵女人尖叫。那小媳妇和年轻姑娘是害怕的尖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男人,猛然眼前出现一大群光屁股的大男人,哪能不害怕?至于大妈大嫂级别的,更加兴致勃勃地发射目光弹,飞向男人们的下面。倒是有一些年轻的不好意思,红着脸捂住下面,纷纷找东西遮掩。 眼前的局面因为男女光着身子共聚一室,以中国人的性格,非常不习惯,因为暂时平静下来。以一大帮男人和我一个男的外加身后数个女人,进行目光战争,不知何时会打破这种局面呢? 历史是由偶然造成的,此话果然不假。那马志诚的人马中,有一个无意中向前踏了一步,正好踩在一个肥皂上,吱溜,滑了过来。 人人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忽见一个人飞过去,顿时以为进攻信号发动,几十条腿冲上来,这小小的浴室一角哪里能够容纳这么多人呢?我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叫一大帮男人压住,味道真***差,如果是一群香喷喷的美女,才不错呢! 男女浴室之间,本来就只是简单的用一层三夹板隔起来,男人山一压之下,顿时倒塌,我半个人埋在底下,忽然一双小手拉住我的两条腿,死拖活来地拽出来,我看是灵敏,心中好奇,问道:“我的脸埋在下面,你怎么认得出?” 答曰:“上面看不到,但是认得下面。” 我一个巴掌拍在她脑袋上,骂道:“好色!” 灵敏不满地嘟哝着小嘴,然而背后一片嗨的声音,我回头看去,却是男浴室里其他男人正目瞪口呆地盯着女浴室和男人山。灵敏啊的一下,慌忙躲在我背后,以防走光。 我恶向胆边生,指着男人山告状:“这帮家伙,想偷袭女浴室非礼。我来保护我老婆!” 男浴室剩余的男人,多半是女浴室女人的老公、父亲、兄长、儿子、姘头,自己最关切女人的身子居然让这帮无耻的外地人看光,哪能不眼红,号召起来,疯一般地冲向马志诚的人马。唯独见我身边护着女人,便轻轻放过了。 互动时间: 病得似乎越发厉害了,原本都是晚上写作,现在晚上累得不行,只得白天补上。凑合一下吧。 小油菜发表于2006-9-1119:48:21白坂悠是探险队里面唯一的一个女性,约莫二十五六,肤白貌美,身材娇小,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口日本女子少有的好牙。探险队有这些人,武藤岚是出色的地质专家,朝河阑是水文学者、饭岛乂是职业溶洞探险家,大石彩乡则是器械工程师。哇塞,老大实在是太弓虽了,佩服啊佩服! 回答:嘿嘿! juanerx发表于2006-9-1114:26:10感觉故事性不够,一件一件的事匆匆而过,可以从容下笔,好好挖掘一下 回答:我写的小说是不是节奏太快了?基本上每隔两三千一场大战,三四千一个悬疑。大家说说看,要不是降低速度? ** 七十八 这五十来号男人打起群架来,当真天昏地暗。大家都是光着身子,手无寸铁,随手便抄起身边的家么上场。但是澡堂里面干干净净,有什么可拿?不外乎肥皂、脸盆和毛巾之流。我可算开了眼界,长了见识,想不到毫无杀伤力的日常用品,到了这帮牛人手里,个个乃是大规模杀伤武器。那肥皂被挤成一块块,到处乱丢,敌人一不小心就滑倒,寸步难行。不过这也有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所以更多的人是把肥皂抹在手上,满是泡沫,扑上去对准敌人脸上一阵**,那肥皂水渗入眼睛,痛得哭爹喊娘,凶猛的化学武器。脸盆不必废话,方才我已经演示过一遍了,唯独那毛巾用法新鲜,蘸水之后一阵乱舞,打在人身上,犹如鞭子一般厉害,因为现在都是光溜溜的,只要打倒必然生痛,于是毛巾成了最可怕的远程武器,半米之内不能近人。 浴室里男人的斗殴声、惨叫声和女人的惊呼声响彻一片,我偷偷摸摸牵住灵敏的小手,趁乱逃走,居然没有人注意我们这两个引发事端的中心人物! 因两个人都是光着身子,只得先跑到更衣室把衣服取来。那灵敏盯着我身体一直抿嘴吃吃笑笑,我勃然大怒:“有什么可笑的!你自己还不是光着身子,惹恼了老子,当心打屁股!” 灵敏笑得越发厉害,说道:“你的身子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过了,只是看到男人那般光着身子跑来跑去,原本的威风都没了,特别好玩!” 我一把夹住灵敏,对准灵敏的小屁股狠狠打了几下,教训道:“女人一天不打就要上房掀瓦!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灵敏一边吃吃大笑一边求饶:“不要,饶了我吧,下次不笑你就罢了……” 咚咚一响,又跑来两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看到我们这般情景,尴尬不已,我们则立即僵住。 对面的是金阿大、金老二! 那浴室群架越大越大,初始马志诚集团人手齐,训练充分,一时占了上风。但是毕竟有当地人一见苗头不对,慌忙外出报信。当地是一个伐木形成的小镇,不是同事就是同乡,当下几百号男人领着真家么过来,马志诚集团转眼落败,眼见不行,如金阿大之流武艺高超的,施展泥鳅神功,硬生生地挤出来,先跑到更衣室换衣服! “主……主子” 金阿大憋红了脸,老二则是脾气暴躁,当即跳起来叫道:“姓朱的,你究竟对我家主人做了什么!” 我放下灵敏,她知趣地躲到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虽然她是由毓敏毓灵性格混合而成,脸皮终究不如毓灵厚,红着脸,烧得我背脊发热,她小手抓紧我身子,合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和他,从今以后就是一个人了,他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他了!” 灵敏说的够明显了,但是金阿大脸皮紧绷,而老二还是跳来跳去地叫骂:“朱恒淮,一定是对我主人做了不法的事情,胁迫她跟你在一起!主子,你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要相信他,回来,我们保护你!” (注:所谓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syndrome),或称人质综合症,是犯罪学名词,意即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灵敏睁开眼睛,坚决地摇摇头说道:“不,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们不要逼迫我,我是自己喜欢这个男人!” 金老二又要大叫,一直不说话的金阿大忽然张口叫道:“闭嘴!” 金老二蓦然失声。 金老大冷冷地对我们说道:“主子,你先去穿上衣服,我和朱恒淮说几句话。放心,论打架我不是他对手。” 灵敏瞟了我一眼,我点点头,先脱下一件大衣披在她身上,于是转身就去女更衣室。金阿大指着我说道:“朱恒淮,我不知道你是施展了什么手段让主人老老实实跟着你,但是若你敢对主人又半分不敬,当心我杀了你!” 我哼地一下冷笑:“你有这个能力嘛?” 金阿大立时张口结舌,论打架不如我,谈何资格。 我说道:“你也少废话,灵敏是自愿跟着我的。” “灵敏?”金阿大倏然一惊,“你叫她灵敏,她……” 外面穿来灵敏尖利地嘶叫:“恒淮救命……” 我霍然惊觉,金老二趁我分神已经溜走,劫持了灵敏,该死!我竟然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我脸色变了变,那金阿大飞身扑上来阻拦。其实我暴怒之极,见他飞来,迎面一拳,顿时砸地后者鼻梁折断,飞出两三米开外,动弹不得。我不去理会他,追了出去。那雪地上明明白白地显示金老二背着灵敏飞奔而去。 我迈开大步冲上去,金老二背着一人速度不免减弱几分,加上刚才一场剧斗更是吃力,不过片刻就让我追上,我一击扫堂腿,扬起万千雪花,急速攻向金老二,拦住了他的前进路线,后者只能放下灵敏逃命。 哪知金老二硬气之极,生生地吃了这一腿,闷哼一声。纵然他不放下灵敏,他身子也是吃不消,开始摇晃,我乘机攻上前,一群砸在他胸口,打斗不过数回合,金老二便已经击昏倒地。我慌忙抱起灵敏,她还是光着身子,裹在那件大衣里面。我拿雪擦擦她的面颊,叫道:“灵敏,灵敏……” 灵敏微微张开眼睛,见到我只是眼神一亮,顿时又黯然,断断续续说道:“我就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的……我在你心中……很重要。我心满意足了,死而无憾……” 我大惊失色,是不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小心击中了灵敏,我那一拳千钧之力,平常人受着,伤筋动骨,万一伤到了小巧的女人……我不敢想下去。 灵敏越说声音越低,渐渐地只是嘴唇蠕动,陡然脑袋一歪,合上了双目! 我心犹如刀锯绞动,痛苦不已,直到此时,我才发觉灵敏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我们认识不久,感情不及白水绵长深厚,但是毕竟朝夕相处,同甘共苦,心心相印,她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个牢牢不可动摇的位置。眼见灵敏苍白的面色,颤悠悠把手伸过去,轻轻摸索着她的脸颊发髻,肠断处,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互动时间: 现在这个节奏蛮好的。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是吗? 靠,这本写的不比鬼吹灯差啊,紧密结合历史,不错我踏月色而来 回答:很荣幸! ** 七十九 倏然怀中的灵敏阿嚏的一下,把我吓了一跳,目瞪口呆看着,却是灵敏眼帘飘动,那浓浓的眉毛竖了起来,摸摸自己可爱的翘鼻子说道:“啊,你手上毛真多,搔来搔去的,害得我痒的不得了!” “你!……” “嘻嘻,人家装死试试看。试出来了,我在你心里很重要,你都哭了哦!” 我气得不打紧,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死小鬼,竟敢欺骗老子,今日若不将你屁股打开花,我就不姓朱了!” 灵敏嘻嘻哈哈:“姓朱有什么好,姓马的不是好人,反正和动物沾边的都不是好人,不如你也改姓吧……” 我暴跳如雷,大叫道:“奴儿哈赤在满语里还不是野猪皮的意思!” 灵敏见我动了大怒,咯咯娇笑地光着脚丫子,随身只披着一件大衣,在雪地里奔跑逃命。我自然一跃而上去捉住,好好教训一番,然后扶着一瘸一瘸的女人回去,那灵敏不住唠叨:“老公,你下手也太狠了,人家屁股现在还痛呢!” “下次看你再敢!” “绝对不敢了,要不你换另外一种惩罚吧!” 镇子里的群架也终于分出胜负,自然是人多势众的镇子人马大胜,马志诚集团惨败,除了少数如阿大老二之类的好手逃脱,其余被绑起来,用绳子穿着一串,赤条条的只在下身围着一块毛巾,在冰天雪地里游街。若不是顾忌妇女儿童,说不定连这个也省掉了呢!这帮可怜虫浑身瑟瑟发抖,不住地相互埋怨。而镇子里的儿童不时捡起雪块打在身上,更是如同兔子一般跳来跳去,有趣之极。 我和灵敏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忍俊不禁,心里好大一口怨气冲掉了。这时我再打量灵敏,身上光是披着一件大衣,两只赤脚埋在雪地里簌簌发抖,心想给她足够教训了,就将此女抱起来。灵敏安静温软地圈住我的脖子,两人一起回到招待所。 招待所里面只有服务员大妈一人,其他的都去看热闹了,她见我们这般德性,灵敏两只白皙的小脚从衣服里露出来,大半个身子裹在大衣里,露出部分光秃秃,显然没有穿衣服。她暧昧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真大,也不怕冻着……” 灵敏脸红了红,把我搂的越发紧,我把她送到**盖好被子,说道:“我去帮你拿衣服,你不要乱走。若是有什么事情,我会拜托那位大妈一下。” 灵敏听话地点点头。 我又回到浴室,取回了灵敏的衣物,虽说连她的身子都不止一次看过摸过,但是拿着女人的贴身衣物总感觉不太好意思。走在路上,顺便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出去的路线。那人说道:“这里有一列火车通过,不知你们要去哪里。我建议先去抚顺再转车,不过有的辛苦了!” 我也不在意,火车有什么辛苦呢? 回去之后把衣服给灵敏穿好,事不宜迟,越快越好,我问道:“之后我们又要去哪里?” 灵敏说道:“我已经查过了,我们之后的地方,将是新宾县永陵,清三陵之一!也是我家先祖最早的陵墓,传说安葬了自太祖奴儿哈赤以上的四位先祖,其实只安葬了曾祖福满。” 我点点头,便开始及早做了准备,除购买一些食物和衣物,最叫我发愁的是那些称手的盗墓工具统统丢失,眼下这个小镇,又弄不到,只得将就着找了一把铁铲和一把斧子。 我们前去火车站,动身出发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原来小镇本来即可自给自足,唯一通向外地的是一条窄轨小火车铁路,用以运送砍伐下来的木材。和火车司机说好,他倒是大方,不过只得委屈我们在装木头的车厢里了。那车厢里黑咕隆咚,又透气,火车一开,冷气直往里面灌,当真辛苦。好在灵敏机灵,事先买了一床被子,把两个人裹起来,才不至于冻死! 那火车轰轰隆隆、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灵敏生性活泼,哪安静地下来,又不老实起来,躲在被子里悉悉索索,干着不知名的勾当。我正疑惑,忽然灵敏竟从我的衣服下面钻进来,把脑袋贴在我胸口,叹道:“好暖和啊!老公,你真是个天然的暖炉。” 我感觉灵敏身上光溜溜的,八成这女人又脱光了衣服,那两团软肉贴在胸口,当真叫人不安份。那灵敏说道:“老公,觉得我们是不是在私奔啊!一个大家小姐,和一个工人私奔了,真的好浪漫啊!不如我们真的就私奔吧,我不管什么爱新觉罗家的荣誉,你也别管你那老婆,跟我回美国去。每天晚上这样抱着你睡!我会为你生好多小孩,一起叫你爸爸。再说了,我年纪比你小好多,等你变成一个半老头子的时候,妻子还是年轻美丽,不幸福吗?” 这几日我一直沉浸在和灵敏一起的快乐日子里,此刻忽然听到这些,想起了白水,顿时如当头凉水,清醒起来。诚然,以马立城和白水的交情,他定然不会亏待后者。当我明智地退出时,马立城反而会放了白水。但是人毕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我和灵敏的关系已经是大忌了,再进一步,我怎么能对得起白水和文清呢? 于是我摸摸灵敏的小脑袋,叹道:“傻瓜,你也得为自己的今后考虑了,我终究会离开你!” 灵敏立即钻出来,脸上满是惊愕的表情,似乎不在相信,过了许久才淡淡地叹了一口气:“是啊,以你的性格,怎么能轻易地放弃你的老婆呢?可笑我却一直在做梦,这个梦如果不醒就好了……” 她撇过脸,低声的抽泣,然而我却无能为力,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灵敏的头发,过了许久,她又说道:“也好,这样也好,让我清醒一下,不至于分别的时候太伤心。但是在此之前,请让你我就像夫妻一样,好吗?” 这几乎是小女人的哀求,我一动,便答应了:“好吧!” 灵敏钻进被窝,安静地躺在我胸口,这一路,什么话也没有说。 互动时间: 今天回来了,工作真辛苦! 公子,是杭州的?我有朋友也在杭州。呵呵印相 回答:是吗?在哪里。 听说不错,来看看筱筱月 回答:欢迎支持! 为啥总要让人对某角色产生了好感后再被公子害死?王玟琳如此,白坂如此,灵敏还是如此,b4!!一萝猪 回答:嘿嘿,小说中仔细看去,下一条吧! 公子的文字蛮有镜头感的,所以,在这方面多下点功夫吧!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好的。 节奏是太快了,你看鬼吹灯写的就好些,我们是跟他慢慢的游览,在你的书里好象是被你推着往前走,**太多,人很容易疲乏的juanerx 回答:看来还是要放慢节奏。我的小说基本是海浪型,小**一波接着一波,最终来个海啸! ** 八十 火车开了一天的功夫赶到抚顺站,我们下车的时候除了一身衣物,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身无分文,穷得一塌糊涂。我和灵敏面面相觑,第一次开始为钱财的短缺发愁。之前从未担忧过,因为不是抄家就是抢夺敌人,来的快,自然也大手大脚去的快。自从用光上次勉强凑足的三十块钱以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下子暴发! 打零工赚钱虽是正道,可是来的太慢,时间不等人,万一撞见任何一匹马,都是完蛋大吉,所以我们动起歪脑筋来,因为两人都是目无法纪之徒,竟然丝毫没有负疚感。不过欺负老实的平民自然不是我们的兴趣,黑吃黑王道! 方法很简单,灵敏露出她的高鼻深目和一头褐色头发在大街上走一圈,立即引来不少三只手。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有一些懒惰之徒,不思勤劳致富,居然学起妙手空空的主意。当看到灵敏这个女老外在街上胡逛,以为是个有钱的主儿,眼睛都红了,待到被引到胡同里,正要动手……哪知背后忽飞来一条闷棍,旋即打翻在地,就叫我们搜罗一番,不义之财毫不客气地遭到没收,而整个人剥光衣服,扔到雪堆里直到冻醒!让他们尝尝苦头! 如此为民除了几次害之后,凑足了一笔三百块钱的巨款!那城里也开始流传蒙面雌雄劫匪的谣言,我们立即收手。那灵敏捧着一叠钞票乐花了眼,笑眯眯说道:“自己赚钱的感觉真好!” 我大汗,敢情这女人娇生惯养,不过想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能干啥呢? 灵敏勾住我的胳膊笑道:“唉,你说我们像不像抢钱夫妻?” “什么?”我摸摸脑袋,“你说的一些东西我都不懂,比如这个抢钱夫妻,似乎是个典故!” 灵敏点点头说道:“嗯,是七十年代拍的电影,讲的一对中产阶级夫妻,因为失业而变的太穷了,就开始抢银行,发家致富!” 我摇摇头叹道:“罪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把人都逼成这般德行了!” 有了钞票事情便好办,但是一些像样的盗墓工具并不是能够在抚顺这种城市里能够搞到的,时间不等人,我只得匆忙弄了几样称手的家伙动身。 那目的地永陵也不想沈阳故宫那般戒备森严,我和灵敏趁夜里偷偷摸摸溜进去,竟然无人发觉。永陵位于新宾县的永陵镇西北角,山河环绕,占地并不大,最多十几亩地,和福陵、昭陵动辄数平方公里相比,异常狭小。内埋葬了号称“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德皇帝”奴儿哈赤先祖,其实他们并无多大建树,只是因子孙为帝显贵,才被追封为“肇兴四祖”。不过满清诸帝入关之后,都是单独建陵,所以永陵四祖同葬也是一大奇观! 此次行动异常顺利,那两大阻碍——马立城集团惨遭马志诚集团打击,而后者又被伐木工集团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两个都无法一时之间恢复元气,所以我们倒不必提心吊胆。永陵里面其实只埋葬了奴儿哈赤曾祖福满一人,待我开了墓室门,驱除里面的秽气,灵敏急急忙忙地跑进去,循惯例看那密语指示,我却四下里搜罗,看看有没有值钱的文物。灵敏忍不住啐了一口笑道:“你这人,真是穷疯,看你眼红的,就和三天没吃东西饿狼一般!” 我叹道:“我是穷苦出身的,自然重财。话说回来,这个家伙好歹是你祖先,怎么一点都不恭敬?若是我,别说去动那明孝陵,就是去拜祭也得战战兢兢!” 灵敏也叹道:“爱新觉罗的荣光,早已沉寂,何必记惦?他们老早失去了生命与灵魂,留下的不过是尘土,我何必对一对没有思维的尘土恭敬呢?” 我目瞪口呆,美国人的观念果然不一般。 其实墓穴里的陪葬物品以铁器和木器居多,差不多都腐烂,我连根毛也没有捞到,不禁有些沮丧,回头好奇地瞟了那福满的尸骨一眼。倏然心念一动,然而模模糊糊是什么,却说不出来,总觉得有个奇怪的想法无法找到头绪。 我们退出永陵,回到租住的招待所休息,那灵敏一上床便把衣服脱个精光,拉着我好一番亲热。事后女人依旧靠在我胸口,我却累得要死,喘着粗气埋怨:“你这个**,真***好色,几乎要榨干老子了!” 灵敏摸摸我的胸肌说道:“以后说不定会分离,所以我先要把今后的次数补足! 无言。 “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灵敏反问。 我说道:“那奴儿哈赤,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真的是女真人吗?” 灵敏摇摇头说道:“传说他留下了十二桩历史疑案:先世之谜、姓氏之谜、身世之谜、幽弟之谜、杀子之谜、族名之谜、八旗之谜、建元之谜、大妃之谜、叶赫老女之谜、炮伤之谜和遗诏之谜!其中先世之谜,即使我作为他的后代,也不太相信他是女真人。那女真人发源于十二世纪,由完颜部率领入关,建立了金国。后被蒙古人所灭,子孙后裔,或被残杀,或融入汉族,从此不见身影。宋代的女真人已经高度文明化,不仅习汉人制度,甚至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细细考证,到了我那先祖奴儿哈赤时代,所谓的女真人居然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连文字也失传,岂不是奇怪?就如同十八世纪我们在坐火车了,到了二十司机,我们反而在坐驴车。文明会暂时后退,但是退到如此悬殊的程度历史上根本没有过。因此我非常怀疑,其实满洲人和女真人毫无关系。然事实上,满洲族直到入关才开始形成,组成满族的不仅有原先的一些东北土著,还有蒙古人,汉人等等。” “那为什么刚开始奴儿哈赤打出后金的旗帜?” “托过名号罢了,你们汉人造反岂不是也一定要托个名号?比如姓刘的会自称汉高祖后裔,其实天下刘姓千千万万,谁知道他和刘邦有没有关系呢!我想,我那奴儿哈赤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他不是汉人,不能托用汉人的口号,在东北地区兴起的政权也只有辽、金等不多政权,想来想去,辽毕竟离去太久,所以自称后金了!” “我又说道:“最初满人自称族名为‘珠申’,乃是席北族墨尔根部落的后裔。细细考证起来,奴儿哈赤应该是源出于北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而且在爱新觉罗家族中也流传着禁忌伤害鸦鹊,这与通古斯人萨蛮教的乌鹊崇拜类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证据!” 灵敏点点头说道:“不错,传说爱新觉罗先祖,在天池沐浴时吞鸟蛋怀孕,于是就生下了我们的祖先。不过传说毕竟荒诞不堪,不信也罢。可以考证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元明之交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迁徙到东北。” 我心中那个模糊的想法似乎有了一点灵光,但是依旧抓不住。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历史是她蒙蔽的面纱,揭开之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样的面庞呢? 互动时间: 不是很刺激啊!恐怖气氛不够,文中好象没什么恐怖的东东没什么刺激被你们打败了 回答:写恐怖小说我毕竟不如鬼吹灯,索性我就扬长避短,以我擅长的历史悬疑为主线,本书中最主要的就是揭开一个个历史的谜点,将是大家无法想到的!另外,动作戏和暧昧戏也是本书特有的!嘿嘿! 书写得不错,主角没有鬼吹灯里那种自大的思想,很好,就是节奏稍微快了一点,一个**还没体味过来,又一个**就到了rk 回答:是太快了,可能我收到动作片电影分镜头剧本影响太大,那里就讲究让读者喘不过气来。小说就毕竟不能这么照搬了。 感觉作者写作的时候,自身的思想也在不断转变.以修练过程而言,作者的交待……!!!!!!!feixueshanli 回答:一边写,一边学习。 ** 八十一 第二天一早,我和灵敏便向最后一个目的地——长白山进发。长白山位于吉林省内,我们从辽宁出发,坐火车花了两天功夫穿省而过,第三天到达了延边。延边朝鲜族人多,无论大街小巷,那店铺招牌上的古怪文字展现了这座边境城市的独特风情,恍恍惚惚之间,仿佛来到了外国,唯独那流通的人民币提醒着我们,这是中国的土地。 我看了身边的灵敏一眼,她情绪一直不佳,知道我们分别在即,那哀愁侵袭了女人刚强的神经。一路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唯恐一松手就让我跑掉。我想逗逗她的心情,于是一起去浸温泉。若是在以前,灵敏必定大大的兴奋,不是玩水就是和我胡闹,如今却是安安静静地黏在我身边,我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小傻瓜,你在担忧什么啊!这不像你!” 灵敏叹道:“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有时我真妒忌你的那个老婆,在心想,是不是该和马立城合作,害死你老婆呢?这样,你就会乖乖的和我走!” 我心头一凛,女人的妒嫉真可怕,转念一想,灵敏如此坦然地告诉我,就说明她不敢实施。我笑着说道:“看来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倘若你真的这般做,我一定会将你恨之入骨,今生定然以除去你作为唯一目标。” 灵敏把半个身子埋在水里,吐吐吹着泡泡说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才没有做呢!” “虽然分别了,但是又不是永别,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你才十七,我也不是那么老,纵然一年见一次,也不算少。” “真的!”灵敏兴奋起来,转眼又嘟哝,“不要,一年才一次,一天一次我都嫌少。不如我们移民沙特阿拉伯,那里的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我委屈一下做老三,把你那个大老婆和二老婆接过来就是了……” 我目瞪口呆,这女孩子小小年纪脑袋瓜不知道在想什么! 突然—— “胸袭!” 灵敏大叫一声,我背后忽然贴上两团软软的肉,顿时一凛,不知怎么的,鼻子热辣辣的有流血的念头,是不是温泉泡太久了?…… 一夜温存,榨干无数,不多说了。 那长白山因终年积雪而得名,天池乃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正如杭州的西湖、上海的外滩,不到天池就等于不到过长白山。我们从西坡登山,途径松江河镇,又花了几个钟头,终于爬到海拔两千多米的长白山天池,登高望远,四眺天池群峰矗立,云雾缭绕,犹如是镶嵌在天宫中的一块碧玉,不禁豪气大发,吟道:“江山如此多娇!” 灵敏却哼地一声,和平常一样跟我作对,说道:“此言差矣!” 我一愣,问道:“有什么不对?” 灵敏说道:“这天池历来全部属于中国,可惜,现在只能算一半了。另外一半,却被本朝太祖,轻轻的一句以什么千年友谊,转而赠送给了朝鲜。你说,这江山如此多娇,岂不差矣?” 我恼火异常,第一次无言反驳。太祖虽是伟人,却不是圣人,还是犯过一些的错误,这些小错误比起文革之流,却又是不值一提了。这小小天池千来平方公里,在动辄百万计数的中国几乎视而不见,倘若当初以此把日本海入口换出来,于我国有大大的好处。可惜只是白送的! 话说间,远处嗨呦嗨呦地跑来一队人,大冬天零下几十度,又是在海拔两千米的山上,这群人发疯了一般,光着上身,头上围着一圈布,似乎写着“還我河山”四个字。见到我们的时候停了下来,为首的那个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洋屁,灵敏应声回答。 “他们在说什么?” 我低头问灵敏。 “他们问我是不是美国人,我说是的。” 我眉头一皱,说道:“你去问问他们,在发什么疯!头上绑着你布条干嘛?又不是鬼子占据的时候!” 一阵叽里咕噜,灵敏告诉我:“他们说自己是大韩民国的,高句丽的后裔。不仅长白山是他们的,东北也是他们的,只要长人参的地方都是他们的!”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放屁!那南朝鲜屁大的地方都敢叫大,那美国、苏联都死光了?高丽棒子都不是好东西!美国也长西洋参,有种到美国去还我河山,看他们的美国爷爷不操烂他们的屁眼!” 灵敏眉头一皱,说道:“你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小国寡民,除了叫喊几声,还有什么本事?这个世界是强权即公理,偌大的中国幅员千万,人口十亿,兵员百万,手握核武器,动动小拇指都能灭掉的撮尔小国,你若是生气,岂不是太无能了?” 灵敏的话说到我心坎里,舒服之极,虽然知道这是她的劝慰,但也懒得生气。只见那些南朝鲜疯子又朝湖里跑下去,似乎是冻的受不了了,终于下水。由于天池是火山湖,水温常年在零度之上,倒是比零下十几度的地面舒服多了。南朝鲜棒子纷纷下水,我忽然想到一个笑话:“你可是知道,为什么叫他们棒子吗?” 灵敏灰色的眼眸迷茫,摇摇头。 我告诉她:“当年日本鬼子招揽朝鲜人做二鬼子警察,但是又不放心,于是不发武器,这些二鬼子就只能拿妇女洗衣服的棒子狐假虎威。所以就叫做高丽棒子!” 我和灵敏哈哈大笑,那天池里忽然传出人们惨厉的呼叫,我们大惊失色,往下看过去,但见浸在水里的棒子们拼命往岸边游动,背后水波晃动,一个白色斑点在深蓝的湖水中格外醒目,仿佛游动着某种奇异的生物。不时有棒子惨叫一声,猛然间沉入水底,不见踪影。倒是有一只棒子动作飞快,眼看就要游到岸边,倏然—— 轰隆的一声巨响,冲天跃起一条巨大的怪物,长约数十米,头大如牛,体形如狗,嘴状如鸭,张开大嘴,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叼住那个倒霉蛋,转身摇摇尾巴,钻入水底,消失不见,只留下满湖波澜。 我和灵敏面面相觑,额头汗水涔涔,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怪物? 互动时间: 公子文章里面说的是野史吗??清朝留下的什么疑还挺多的,不过八十章的东西都没怎么听过,看得有点迷糊.轻风逐月 回答:要是你们看过,就不是历史悬疑了,放心,后面会揭开一个惊人的大秘密! ** 八十二 灵敏瞪大眼睛,吃惊地大声叫道:“原来,原来,长白山天池里生活着水中怪物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她转身激动地对我说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目睹天池里存在异常的庞大生物。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还有人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在美国华侨界引起巨大轰动,纷纷说道这是中国的尼斯湖。我原本嗤之以鼻,以为是有人故意造假耸人听闻,想不到,竟然这是真的!” 我眉头皱起来,摸着下巴苦苦思索,疑问道:“我好歹也是地质出身。据我所知,天池是一个火山喷发熄灭后在火山口积水形成的湖泊。在这五百年中不下喷发过三次,有哪种生物能够逃脱火山的可怕威力呢?再说了,那么大的家伙,一定要吃很多东西。火山湖非常干净,微生物难以生长,因此食物链断绝,最多有一些小鱼小虾,怎么能够有如此巨大的怪物呢?” 转念一想,我笑道:“我都忘了,我们不是来寻找湖怪的,所以其与我何干,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乘机拍照下来。哈哈,那些讨厌的高丽棒子,既然是来保卫圣湖的,就让圣湖回收他们吧!” 我拉着灵敏转身离开天池边,向北沿着乘槎河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河流突然断绝,地面上出现一个峭壁,犹如一个巨人在大地上用剑劈开,那河水倾下五六十米,飞流直下。由于山高坡斜,水流湍急,远远望去,竟如一条水做的天梯一般!这就是长白山瀑布。那天池本来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之源,而这个瀑布,就是三江之瀑! 灵敏呆呆地看着瀑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苦苦寻找的最终目的入口,就在这三江瀑布下。瀑布规模虽然无法比拟黄果树和尼加拉瓜大瀑布,但是水流更加凶猛,根本难以入内。她手足无措,低低地叫唤道:“这……我们如何进去是好?” 我也眉头一皱,寻思片刻说道:“假若直接穿过瀑布进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有孙悟空的本事。但也不定需要如此,比如,我们可以从侧面经过。或者在瀑布上游修建水坝,阻隔河水,方法多的是。也罢,反正我们不是急于这一时。今天不行,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再来!” 灵敏由于地点点头。我们折身转回山下的旅馆。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土木工程计划,就是手头缺少炸药。炸药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一时还弄不来,真是头痛! 晚饭后,照例是泡温泉消除疲劳,不知道怎么地,灵敏牢牢把我黏住,一身不吭。我知道是这女人有心事的举动,怕是担心我们马上分离。待回到房间里,那灵敏就兽性大发,几乎缠着我活活要了好多次,我叫道:“累死老子了,明天还要干体力活,你这么折腾干嘛!” 灵敏浑身汗津津地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人家想要吗!” 我无可奈何说道:“那也要分场合,能在这大战前夕吗?你老老实实呆着,等完事了,老子先不配老婆,和你血战几天再说,直到你投降!” “嗯!” 这女人高兴地眯起眼睛,问道:“口渴吗?我拿一些朝鲜清酒过来!” 正好出了一身大汗,于是点点头。灵敏拿了一瓶清酒,倒给我。清酒这玩意,跟开水差不多,一点味道也没有,别说二锅头,就是南方的老酒也比它凶十倍。不知南朝鲜人怎么喝这么娘娘腔的酒,难怪挨着谁就被谁揍!我也当开水喝,顿时一饮而尽。 灵敏满面欢喜地服侍我喝酒,转眼面色变得忧愁,我问道:“你怎么了?” “对不起,老公,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把你卷进来……” 我慢慢觉得头发昏,怎么回事?绝对不是酒醉——难道这娘们在酒里下药了! 我勃然大怒,伸手就要抓过去,顿时扯下灵敏的浴巾,露出光溜溜的身子。我搭在灵敏肩上,龇牙咧嘴叫道:“你……” 灵敏一动不动,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那力拔千钧的手,就叫一个娇弱的女人轻轻推开! 我的眼神越来越模糊,似乎看到灵敏渐渐地飞上了天,之后什么也不知道…… 许久,透过一丝天光。 我猛然张开眼睛,弹起身子,却是看到表叔马立城坐在对面,非笑似笑地盯着我。 我挤出一排话:“是不是灵敏那婊子把我出卖给你?” 马立城说道:“确切的说,是她投靠了马志诚。但是又怕你阻碍,所以下药把你迷倒。我听到旅馆里睡着一个奇怪的客人,过来一看,果真是你!” 我咬牙切齿道:“果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女人小小年纪,心机如此之深,心肠如此之毒,委实罕见。下次见到她,定然碎尸万段!” 马立城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和我合作了吧!” 我哼了一下,眼下却不得不跟着马立城。 那马立城招招手,说道:“过来,正好陪着我喝喝酒!” 我下了床,用浴巾围住下身,坐在马立城对面。他替我倒了一杯酒,笑道:“放心,里面没有下药。” 我仰头一口喝干,正统的白酒,比***女人样清酒爽快极了。 “白水可好?” “我把她们安置在沈阳郊外的疗养院里,过的日子不见得比皇后公主差!”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怪,我三番五次坏你好事,若是其他人,老早将我弄死了!” 马立城笑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怪人,所以才被马家其他的成员抛弃。”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想必你听说了我祖父马伯镛的话语,知道了我的身份吧!我们马家是奴儿哈赤最直系的后裔,所以非常有资格做皇帝,但是我觉得这很蠢。中国人有最长的帝制历史,但是一旦废除,却比任何国家的人都铲除的彻底。自从一九一一年以后,历来称帝者,绝无好下场!那帮人居然还要傻乎乎地做皇帝,疯了,真的疯了!所以我在马家一向不讨人喜欢,很小就被迫离家,以骉速的身份生活。白水是我小时候一个很好的玩伴,要不是我不擅长读书,我就追到北京去了,结果,下手迟了一步,叫你小子得逞。老实说,那第一天见面我把你派到皇陵村去,纯粹叫你去送死,好让白水变成寡妇,我从容接手!” “看来你也是一个恶徒!” 我替马立城倒了一杯酒。 “一般般。好在你不是个无能的男人,倒让我收起小看之心!竟慢慢地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想不到,你这家伙最终还是中了美人计。洋格格的味道好,但是毒性也很大!” 一说到灵敏我就恨的要死,突然想到: “我睡了多久?” “大概一天吧!” 我失声道:“什么,那他们已经进去了!” 马立城慢慢说道:“不急,后发制人,坐享其成,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 互动时间: 对高丽棒子的描写十分的到位!!就是这个德行!!小国寡民!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 回答:日本鬼子是可恶,但是不得不承认它有实力。高丽棒子是可笑,它老家还是靠它的美国爷爷撑着,居然大放厥词,和相邻实力大它不下不下百倍的大国相争,这不是纯粹找死吗?老话,会叫的狗不会咬人,就是听着心烦,到时候踢几脚就老实了。 拜托不要写那么多黄色的东西,要不这本书还是不错的……滴血的月亮 回答:好像没有什么黄色的吧!关于具体的性过程描写,本书中没有,都是一笔带过。那些文字可能会被认为色情,不过最多只能算是暧昧。我想把小说写的真实一点,里面的人物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们也会喜怒哀乐,吃喝拉撒。不过既然有读者提出来,以后会减少相应的内容。 ** 八十三 既然马立城如此气定神闲,定有他的自信,我也懒得干涉,当下稍微吃喝一点,回到**闭目养神。因已经睡过一天,根本无法入眠,脑子一时三刻静不下来,胡思乱想。有时想到白水文清,更多的身影却是灵敏那毒妇。念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细腻肌肤,她的柔软身躯,以及那狂野**,竟然恨不起来! 次日,马立城召唤我出发,和他那二十来个部下一样,带上必备的工具武器,悠然上山,与其是去夺宝,不如说是郊游。那些家伙多半和我打过交道,其中还让我干掉过两个。所以一见到我不禁咬牙切齿,只是慑于马立城,丝毫不敢有所表露。马立城见到不爽,为了队伍的团结,眉头一皱,开头大骂道:“这个世界,是讲究实力的世界,没用的家伙要么去死,要么乖乖听强者的吩咐。你妈这群狗头记住,他比你们强,你们就得服从!” 马立城以高压带领队伍,恐怕今后会出大问题! 来到三江之瀑附近,果然马志诚一伙在瀑布侧面开了一个口子进去,因为筑坝截河工程量巨大,以这个方式最为简单方便。马立城笑道:“我说过,怎么事情别人都替我们办好了!” 他兴奋起来,口中居然唱起《游击队之歌》:“没有枪没有炮,只有那敌人送上前……” 进入瀑布内,里面深邃漆黑,大家打开头顶的矿工灯,沿着弯弯曲曲的岩洞前进。长白山是火山喷发形成,所以岩洞属于干燥的熔岩洞,没有钟乳石,倒是比喀斯特型溶洞安全多了。约莫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隐隐放出亮光,马立城一招手,示意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前面就是入口了!” 马立城低声对身边的我说道:“待会儿如果有岗哨,你是这方面的行手,悄悄上去摸掉!” 我点点头,正迈出一步,倏然之间,犹如炒豆子一般的响声爆炸而起。我脸色倏然大变,这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枪声!枪声在空旷的溶洞特别响亮,声波折射反射,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射击。我只得慌忙伏倒,那枪声骤响骤听,片刻又响起了手枪、八一步枪的响声,杂乱无章,似乎不是向我们袭击,我这才疑惑地站起,朝背后的马立城望了一眼,他也是疑惑不已,示意小心前进,谨防受埋伏。 我们一直到了入口处,这是在地面上开了一个大口子,向下俯视,距离地面约莫十多米。下面是一个大厅一样的地方,四周的铁盆中熊熊燃烧着大火,闻气味似乎是汽油。有几个铁盆倒在地上,于是汽油蔓延开来,照亮的越发明显。下面看不到一个人,只是地面零碎扔着一些闪亮的子弹壳,也有少许鲜血痕迹,一片狼籍,似乎刚才发生过一场剧烈的枪战。 “他们内讧了?” 马立城自言自语。 “内讧了,岂不是对我们有好处!” “也是!” 一个部下将军用绳索一端绑在附近的凸起岩石上,一端垂下去,有人带头慢慢地滑下去,见没有危险,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为何,大家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栓。 我一手拿着乌兹冲锋枪,一手保持平衡慢慢下来。表叔手下外国人多,于是他弄了不少外国货过来,这乌兹冲锋枪身材小巧,弹夹容量大,乃是近战的利器。 我一踏上地面,就接引下一个马立城,他下来之后对我说道:“怪哉,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气深深呢?” 我四下里环视,这里如果从坟墓陵寝的角度来说,就是墓室前的正殿,虽然浩大,但是做工相当粗糙,只是挖成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两面在墙壁上凿空,放上铁盆,以油焚烧照明。我的眼光一下子停留在远处一团黑乎乎的长条形上,上前一看,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一只人手!手中还握着一把手枪,从肘部断裂,断层锯齿装,一段完整的白森森骨头露出来。这不是刀刃等利器切断,而是活生生地从肢体上扯下来!所以肌肉呈锯齿断裂,而骨头非常完整! 其他人也相继发现了其他残破的人体残骸,顿时个个面色惨白,若是让他们上前打架,个个眉头不皱就上去。然而眼前如此可怕的对手,不禁叫人心生恐惧! 马立城捡起一只残骸,自言自语:“是什么东西呢?好大的力气!不,这绝对不是人类,而是某种怪物!因为这些人毕竟一番血战过,枪管还热着,射出不少子弹,好歹打中过敌人几发,怎么没有任何敌人的伤口踪迹呢?” 我说道:“要当心,说不定,这里埋伏着可怕的怪物,而马志诚一伙已经完蛋了!” 马立城点点头,做了一个手势,叫大家小心为妙! 这二十来个人组成一个防御突阵,手指不离扳机,小心翼翼地从正殿撤离,沿着前方的墓道前进。看这些土层岩石,应该有些年份,是在最近才受到人类的打搅。每隔十多米远,墙壁上就凿出一个空洞,放上铁盆,所以非常明亮。地上除了零碎散落着一些武器的残骸,偶然也会发现死了几百年的人体肢骨,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任何一样是完整。莫非,在古代就有人来过?而且死伤惨重? 不刻,前方出现两条岔路,马立城眉头一皱,不知道走哪一条好,只得下令:“分作两队,分别前进,注意接应!” 我跟随马立城走向左边的岔路,那墓道向下倾斜,越往下走,就有一股雾气越发浓密,这些雾气没有毒性,但是阻碍视线,再走了几十米,前面就一片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走在前面的一个部下惨叫一声,立时消失! “停!” 马立城阻止众人,我小心翼翼伸脚探过去,前面有一条断崖! 前面是断头路! 我无奈地摇摇头,马立城下令回去。 约莫正要走出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另外一条岔路枪声大作,那乌兹独特的突突响声有十多条交织在一起,加上人们兴奋的呼叫,受伤甚至死亡前的惨叫,异常惊心动魄。那乌兹的枪声渐渐的稀落,而另外岔路那边则踢踢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手里的枪举起来,瞄准洞口,心情异常激动地等待敌人出现。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然能够在一瞬间消灭十多个手拿乌兹冲锋枪的战士呢? 突然敌人出现,也不知哪个家伙心情紧张,扣下了扳机,突突发射,众人顿时也开枪,待看清却是我们的一个同伴,正满身鲜血地愣愣瞧着我们,口中模糊不清地吐出: “妖……怪……” 互动时间: 今天是九一八,不可忘却的历史! 其实说实话,在韩国40岁以上的人对中国还是抱有一定的敬畏之心的(原因很简单,叫志愿军打痛过),叫的狂的大都是六、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正好赶上四小龙腾飞的好时光,一时间就狂的不知道姓啥了。其实狂个屁啊,消费水平高的要死,收入也不多,买块牛肉还得合计合计!!(真实情况,02年本人去韩国看球得来的感触)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 回答:高棒向来无耻,所以只能意**了。 奴儿哈赤一定是被某小白穿越了,可惜与穿越了崇祯的小白不在一个时空段上面。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这倒是没有想过,穿越向来我不考虑的,因为写滥了。或许会偶然穿插一下吧。 ** 八十四 说完,这个倒霉的家伙噗通一下,倒在地上毙命了。 马立城的手下惊慌失措看着首领,终于有一个部下战战兢兢大着胆子问道:“老大,这里怪邪门的。而且我听说,大凡古墓,都有什么邪神机关守护,莫非,真是妖怪现身?” 马立城眉头一皱,见人心浮动,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有妖怪。真的有妖怪,老早现身了,何必躲躲藏藏?定是马志诚这帮猥琐男在装神弄鬼,想一举歼灭我们。大家把平时的胆子和勇气拿出来。老子养着你妈,可不是充作恐怖片的观众!” 马立城把手中的乌兹提起来,换了一个弹夹,带头走在前面,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了不过几步,豁然后退一步!我们看到非常恐怖的一幕,在那条岔道上,到处是人体的断肢残骸,内脏器官滚出来,落在地上,而鲜血犹如油漆一样,喷洒在石壁上,鲜艳淋淋,异常惊心夺目。这帮十多人的小部队,可是堪比正规军的战士,寻常人们若是不下数百人围攻,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样一只分队,竟然尽数遭到消灭,且肢体惨遭分尸,那是多么可怕的战斗力!这不是人,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妖怪呢? 马立城面色铁青,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残肢行走,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又走了几步,倏然马立城一挥手,大家静下来,他说道:“听,有什么声音?” 我贴在墙壁,侧耳倾听,说道:“好像,好像石头里有东西在移动……” 话音未落,猛然石壁轰隆一声倒塌,我猝然不及,顿时跌倒在地面,惊恐地看到从石壁倒塌的废墟里,走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形!因为角度不同,我只能看到他的背部,这是一个身穿古装电影中满清八旗棉甲的巨汉,即使头顶的头盔高度不算进去,他的身形也绝对超过两米以上。只见他左手持一面铁盾,右手拿着一把大剑。不知何故,无论棉甲还是武器,都是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仿佛几百年没有使用过一样。 这个巨汉正面对着马立城和他的部下们,他们脸色一起陡然变掉,犹如见到鬼魅一般,不顾我就在这个巨汉的身后,径自拿起乌兹突突发射。几十条火力线顿时交织成网,把我和巨汉裹在其中。我慌忙打滚躲避,跑开三四米才逃开枪械射出的子弹。抬眼望去,那巨汉只是单手持盾阻挡,不理会其他子弹,步步逼近马立城一伙。 毕竟古代的盾牌是无法抵抗现代先进武器,不过打了数枪,那盾牌就被打个稀巴烂,就像一把破雨伞,根本无法遮住子弹雨。哪知八旗武士根本无视子弹的威胁,挥剑扑上去,一剑之下,顿时劈死了一个。那受到剑伤的人从肋下直斜斜地劈到骨盆,一时死不了,口中吐出鲜血,大声惨叫,仿佛我们人在杀猪时候那种凄惨的悲鸣,可怖之极。 而那大剑也因为卡在骨头里,暂时无法抽出。马立城趁那八旗武士无法攻击的时候,大声喝道:“火力集中,集中到他头上!” 于是子弹尽数集中于那个八旗武士的头部,那飞驰的子弹犹如锯子一样,硬生生切下他的脑袋,噗通落在地上,向我的方向滚过来,被地面凸起挡住,正好和我面对面,我打量一下,顿时一个寒蝉!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脑袋! 他的面部肌肉发黑干瘪,布着一层蜡,就如我们在冬天常吃的腊肉一般。因为肌肉收缩,嘴唇上翻,白森森的牙齿尽数露出来。更为可怖的是那眼珠,像是两颗死鱼眼凸出。我只觉得一阵恶心,难怪马立城一见之下,如遇鬼怪。 虽说八旗武士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还是挺直着身子,把大剑抽出来,胡乱挥舞,我大叫道:“子弹没用,用火,用火!他的身子易燃!” 顿时一语提醒,马立城心机转动,从背后抽出工兵铲,挑起旁边的一个照明火盆,扔在那无头武士身上,旋即燃起大火。初始无头武士还挣扎几下,片刻就噗通一下,倒在地上,和蜡烛无疑地燃烧着。 终于去掉一个大患,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额头上都是大汗淋漓。马立城走过来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弱点是火?” “以前我见过。” 我稍许把在沼泽见到的僵尸告诉马立城,后者脸皮紧紧绷住,说道:“果真如此,马志诚这个家伙,还死不悔改在开发这种怪物!当初我抄了他的老巢,就为了让他放弃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 我问道:“不过我奇怪,为什么当初并没有见到他们成功,而在沼泽里那个僵尸却出现了呢?” 马立城说道:“具体情形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制作僵尸需要一种蛇毒,而这种蛇毒只能在冬季的沼泽里寻找。可能是那个捕蛇人被蛇咬死,然后意外地变成了僵尸。” 我回头盯着那个僵尸武士的头颅,不禁心有余悸,说道:“好可怕的武器,我看这个僵尸武士,恐怕已经在此呆了数百年,居然还能活动,若非他的身体已经干枯而怕火,恐怕我们这几十人又得送命在这里了!” 马立城也看了一眼,心事重重。而他的部下则在大声庆祝,其中一人哈哈大笑:“我当什么怪物,不过一个小小僵尸,也不是让我们轻易干掉吗?哈哈……” 笑声未落,他背后的石壁轰然倒塌,在尘土飞扬中闪现一个人形黑影,手中持着一把镰刀,眨眼间的功夫朝脖子一割,抓住他的脑袋拎起来。因为速度很快,无头尸体一时间不倒,鲜血犹如喷泉一般从颈腔地涌出来,洒满地面。 立时人们的惊恐的吼叫和乌兹冲锋枪突突的声响彻一片,那个镰刀死神实在威猛,子弹对他毫无用处。我眼见抵挡不住,心想老子可跟你们交情不深,不想在这里陪命,家里还是二十出头的美貌娇妻,逃命先! 趁马立城不注意,飞快地往深处冲过去,越走越偏,渐渐地火盆也少了很多,光线昏暗,地面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把膝盖以下遮住。我心头一凛,握着乌兹冲锋枪警惕地巡视,又往前走了几步,背后倏然塔拉几声,我回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 互动时间: 其实书倒也不觉得很色,可是公子不要学什么《康熙xx记》,出一趟门,就多个红颜知已,身边的女子多比较光荣么??轻风逐月 回答:呵呵! ** 八十五 在我面前冒出一团毛茸茸的球状物体,下边是并排的两只闪亮小电珠,熠熠生光。我猝然一惊,本能地往后一弹,那东西也倏然后退,两只电珠移动,转身就要逃跑。 我心念转动,坟墓里的僵尸都是死物,不会呼吸又没有生气,而眼前的这个东西,呼吸急促,我基本可以肯定是某个家伙!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飞快地扑上去,捉住那人,手中提着他的头发拎到亮光处一照,几乎僵住,吃吃说道:“你,灵敏……” 灵敏满面污黑,唯独那两只灰色的眸子精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叫道:“老公……” 一见之下,我顿时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把将她推倒地上,大骂:“你这个毒妇,终于落到老子手里了!” 说着提起乌兹冲锋枪柄,就要将她好好揍一顿! 灵敏大急,抱住我的双腿,眼睛像是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苦苦哀求:“不要啊,好歹我们也是一夜夫妻,再说,我那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怒道:“你这个毒妇,胡说八道,还念及什么夫妻情分!先前色诱我,一旦毫无利用价值,就毫不客气地丢掉!” 灵敏急忙辩解:“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实在是眼下危机重重,毕竟你还有家人小孩,我不忍心将你拖下来。再说,若是我要害你,早在酒里下好大份量的毒药,怎么就安眠药了事?” 我盯着灵敏,长叹一声,终于放下冲锋枪,我下不了这个手。 灵敏畏缩地站了起来,我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他人呢?那个什么金家兄弟,怎么不在保护你?” 哪知我一问之下,灵敏就嘤嘤哭出来,摸着眼泪,我一愣,才想起,虽然灵敏心机多端,但是毕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我只好像是叔叔安慰小孩子一样地哄一下,那灵敏摸摸脸颊,泪水冲地脸上一条条的,说道:“还是老公最好!” 爱哭的狡猾女子慢慢道出来:“真是太可怕了,第一天我们刚刚进来,还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直到炸开了墓穴大门……”灵敏迄今心有余悸,面露惊恐地神色,“有好多好多就像异形一样的怪物跑出来,他们身上穿着古代八旗的盔甲,手中拿着刀剑,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我们用子弹怎么也打不死他们!我们很多人都被怪物僵尸砍死了,地上到处都是血和人体的残骸,我吓坏了,到处乱跑,一直钻到这里遇上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遇到了很多僵尸,打也大不死,只得到处逃命!” 灵敏握住我的胳膊高兴地说道:“别人胡乱逃窜都没有遇到,唯独却是你和我碰面。老公,我们天生有缘,你想赖也赖不掉!” 我一个巴掌拍到灵敏脑袋上,骂道:“搞浪漫也要看时候,现在这种状况,谁有心思?我看,这次马立城和马志诚死定了,一旦他们归天后,组织定然瓦解,你要命的话,就不要管什么龙脉宝藏,老老实实和我一起逃出去算了!” “当然喽!一切听你的。” 我朝腰部的皮带上摸摸,拿出一把手枪,递给灵敏。这是马立城发下来的,我嫌威力太小,一直没用。于是简单教了灵敏一下如何打开保险栓和射击,让她做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手牵着手,一前一后继续往深处前进,借着头顶的矿工灯照明,脚底还是弥漫着一片雾气,看不清楚,坑坑洼洼,似乎叠累了不少骨头。约莫走了几步,眼前的石墙上竟然镶嵌着一具动物的骨骼,灵敏啊的一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我稍微愣愣,细细打量后说道:“不过是一具动物骨骼化石,有什么稀奇,看样子是洞熊。” 灵敏惊讶万分,叫道:“想不到你如此知识渊博……” 我骂道:“笨蛋,老子考古出身,第一次参加的野外考察就是新时期时代生物遗迹考察,见的骨头多了,若是连这些也没有见过,当真是白痴!不过居然能够在火山口保留下来,也是奇迹!古人在挖掘墓穴的时候,估计挖到了这种骨骼,视为鬼斧神工,于是留了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狭窄的墓道渐渐宽敞起来,我们应该是走在一条喇叭口的地方。我头顶的矿工灯只能照明前方狭小的一块地方,所以我时常四下里转一周,防止有什么意外或者埋伏,幸好僵尸之流都没有出现。灯影闪烁,矿工灯飞快地闪过四面,黑漆漆的洞穴中,突然一条大鱼张开满口利齿大嘴像我们扑过来!我立时吓了一跳,谁会想到,干燥的火山洞穴里也有巨鱼! 灵敏也看到了,但是这女人开口叫道:“天池鱼怪,怎么来到了底下……” 我定定神,耳边没有水声,也没有大鱼的咆哮,于是又把矿工灯移到那个位置,顿时闪现了巨鱼满口尖牙,龇牙咧嘴的恐怖模样,只是这个动作凝固住,一动不动。巨鱼前面的一层异样的折射光显示,这是一层冰面! 原来如此! 灵敏倒是好奇地上前摸摸冰层,倏然又缩回小手,叹道:“好冰,起码有零下几十度!老公,你说,这冻鱼和天池里的怪物像不像?” 我凑近冰层,强力的矿工灯射入冰面,构成奇怪的反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射出里面的情况,除了巨鱼,还有很多中其他水生生物,只是个个长得非常离奇古怪,竟然没有一样是我们现今见到过的!我沉吟一下,说道:“或许这是几十万年前冰川时期结束,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把这些生物封印在冰层里面,度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存到现今!” 灵敏突然问道:“老公,你说除了这条巨鱼以外,是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其他地方也封了不少远古的巨鱼。当冰层解冻,这些怪物生命力顽强,竟然又活过来,就生活在天池里,人们便以为是类似尼斯湖的怪物了!” 我一愣,这倒没有想过,不禁点点头赞同:“极有可能!” 我作为考古出身,见到远古生物就如饕餮见到美食,色狼遇到美女,恋恋不舍,只是眼下情况不允许,贪婪地又看了一眼。我瞳孔蓦然缩紧,我看到,在冰层外,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形影子,莫非是僵尸? 好在他一动不动,显然不是。我心中好奇,拉着灵敏绕过冰层,矿工灯扫射一遍,眼前的景象让我们两人倒吸一口冷气! 互动时间: 嘿嘿!~看到了这里才觉得以前的铺垫到了一个**!加油哦!~一……點點⿴可愛 回答:嘿嘿,小说也快结束了。 挺喜欢的,但最近为什么同类书都越来越血腥了呢,好像都不应该称为灵异了,……筱筱月 回答:好像本来就是恐怖小说吧。 最近找到一个工作,需要住宿,从此可能不太及时更新了,正要由于要不要去。 ** 八十六 在我们眼前是一座十多米高的巨大人工山包,以我的土木工程常识粗略估计,面积不下六千多平方米。在山包的每一寸地面上,都密密麻麻插满大小不一的木桩,而每一个木桩上面,都钉着一具死人的尸骸!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一个玉米面馒头上,插满羊肉串,只是这些羊肉串叫人悚然地恶心!我方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恐怕就是这些尸骸! 火山洞穴小气候干燥,加上火山灰中的硫元素是极好的杀菌物质,所以每个死人都只是脱水干瘪,尸体不至于腐败,临死前的表情清清楚楚保存下来。就我面前的那根木桩上,钉着一个死人,从身材判断似乎是一个儿童,衣服已经完全腐蚀,少许才残留。他**的身子缩起来,遍布伤痕,尤其是肚子上那道裂痕,最是触目惊心,干枯的肠子露出一段,使得他嘴巴大大张开,即使死后数百年也保留了这种姿势! 灵敏纵然胆子再大,见到这密布的尸骸,也不禁头皮发麻,啊的轻轻一声,抓住我的胳膊,我只觉得她小手微微颤动,问道:“这,这是不是殉葬的人,也未免太残忍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只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候有殉葬,西周即废除,之后数千年,除了个别残暴的君主,很少有殉葬。直到蒙古入侵,带来野蛮文化,影响中原,使得明初一度实行殉葬,不过很快废除。殉葬多半是砍头、活埋或者吊死毒死,如此残酷的刑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不像是殉葬,而是另有目的!” 我指的就是在山包上,还残存了许多尸骨的残骸,很明显是刀刃斩断,有一些地方火山灰颜色都变得酱黑,仿佛在这里浇灌过大量鲜血! 灵敏专业方面不如我,但广域才识上,这个美国佬毕竟胜过我,看了几眼,沉吟说道:“他们好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人体实验?莫非……” 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奴儿哈赤无敌军团,墓穴中的不死武士,最初都是从这里发源!我仿佛可以看到,数百年之前,野蛮的满清先祖,将捉到的各族平民,尽数擒到这里来,绑在木桩上,实验可怕的药物。人类受到酷刑的惨叫似乎在几百年后还回荡在空气中,叫我不寒而栗。但是随之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奴儿哈赤和他的先祖怎么知道这种制造不死战士的手段?而且非要做过重重实验,显然他们只是得知一种方法,而不是具体制造的手段。那么,最初的来源是哪里呢? 我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这思虑间,灵敏慌慌张张地拉着我的胳膊问道:“老公,有没有感觉的一股子妖风?” “胡说八道,洞穴里怎么可能有妖风呢?” 我正说着,倏然也感觉一阵神秘的风向,凉飕飕的,而且土包也缓缓晃动,犹如发生了地震!长白山地区地质稳定,断然不是地震,莫非是火山爆发?也不可能! 我和灵敏惊慌失措地四下里打量,努力保持身子稳定,渐渐地我被身边一样东西吸引过去,那我看到的儿童干尸,原本长大的嘴巴慢慢合拢,这是地面晃动的缘故?哪知儿童干尸猛然又张开嘴巴,露出一口细牙,扑将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肩膀。 我心肝俱裂,死了几百年的干尸还会复活,而且还咬住了我的肩膀。若不是身上穿着特制的凯夫拉防暴背心,没准就咬穿一个大洞! 虽说吓得浑身毛都要掉了,但是本能还是抡起乌兹冲锋枪,狠狠地砸在儿童干尸上,那干尸脑袋立时掉下,又张嘴咬我皮靴,于是毫不客气把它踩到土里! 我再向四周看过去的时候,其他尸骸也蠢蠢欲动,纷纷摇动把自己钉住的木桩,挣扎地想扑上来,少数块头大的干尸已经凭借自己的体重脱离木桩,一步步地移向我们。 我大吼一声:“快跑!” 自己刚走了几步,怎么还不见灵敏过来,回头一看,才发觉灵敏似乎吓傻了,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有几只干尸已经爬到了她脚边。 我来不及过去,抬手就是一梭子弹,顿时把干尸弹开,却不能把僵尸伤害半分,如今逃才是上策!过去伸手拉住灵敏,忙不迭地逃窜,心中暗暗叫骂,这里也太邪门了,到处都是干尸,而且会复活!要不是老子动作快,就要在此丧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眼见背后没有了动静,我才缓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见到灵敏还是傻乎乎的模样,眉头皱起来,劈哩啪啦几个巴掌,但见其灰色的眼珠一转,哇的一声叫出来:“妖怪!” 过了半晌才发觉已经脱离险境,不由得无力跪倒在地面上,汗水涔涔,喃喃自语:“太可怕太可怕,怎么会这样呢?” 我冷笑道:“这都是你那个什么猛哥帖木耳的祖先干的好事!毫不利己,专门害人,连自己的子孙都差点弄死了!” 这次灵敏难得没有和我生气,只是说道:“猛哥帖木耳这人在历史上记叙甚少,是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传说他是母亲吞食乌鸦卵而诞生的人,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后世皇帝编造出来维护统治的神话。” 我叹道:“历史总是蒙在面纱的后面。传说时间有女名曰历史,其喜蒙上一块名叫迷雾的面纱,谁能揭开这块面纱,谁就能看到历史的真正面目。然而历史总是狰狞的,绝不不想人们想像的那么温情脉脉。最近我看到一则趣闻,说道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认为古代周人祖先踩到脚印怀孕,其实是外星人的种子。黄帝也是外星人,羽化成仙,就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虽然荒谬不堪,但是也是历史真实可能性的一种,或许,猛哥帖木耳就是外星人的后代!” 灵敏长大嘴巴,合不拢,半晌才说道:“伪科学,唯独想象力可以赞许,应该获得雨果奖!外星人之说,我向来不信,荒谬不堪。为何古代外星人和我们先祖频频接触,唯独人类开化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注,雨果奖是美国科幻小说的最高奖项) 感谢大家的支持!我决定去了,不过小说还是会坚持更新。古墓邪尸很快将结束,欢迎观看下一部《西域魔踪》!更加惊险、更加恐怖、更加穷凶极恶的敌人出来!邪恶轴心美日苏特务又将会有什么蠢动呢? ** 八十七 虽然灵敏还在高谈阔论,作为职业战士,多年的作战经历使得我时刻保持警惕,我猛然摆手,急促而低沉地喝道:“禁声,有动静!” 灵敏瑟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握紧我交给她的手枪,拔出保险栓,这娘们不蠢,一点即通。 我抬高手里的乌兹冲锋枪,靠在墓穴通道一侧,耳朵贴在石壁上倾听,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滴滴答答,不下五人。尽管他们刻意放低了脚步,但是在空洞的石头洞穴里,传音还是很明显。渐渐地越来越近了,我不仅额头汗水涔涔,连手心里都是冷汗,上一次这么绷紧神经的机会,留在越南丛林里,那时一个连的战士不幸被敌人一个营困住,不少弟兄都倒在了沼泽里。 他们几乎要拐弯了,我当机立断,先先下手为强,猛然蹲低身子,滚了出去,瞄准对方,正要开枪,却发现并非干尸! “是你?” 我们两方不约而同地这样叫出来。 好在两方都是受过训练的战士,对枪械的把握及其严格,在这种危机重重的状态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贸然开火,若是新丁,只怕一场误杀难免。 对面正是金阿大和金老二。 灵敏高兴地走来,扑上去抱住金阿大,几乎哭出来:“我终于找到你们了!” “格格,这太失礼了!” 这两个家伙这时还不忘礼节,无聊之极。 后面陆续来了一批人,原来金阿大他们只是探路的。我抬眼望过去先是马立城,带着剩下几个部下,个个浑身破破烂烂,显然经过一番苦斗,之后就是几张熟面孔,马志诚和他的手下也过来,除了马相城,居然没有见到马合城,或许他因为胳膊受伤,没有过来,反而给了他一个生机。马立城和马志诚原本是水火不容,此刻聚在一起,只是形势所逼,在共同危机面前被迫团结在一起,矛盾重重。总的来说,灵敏的手下和马志诚的人马加在一起远远超过马立城,所以后者看到我首先眼睛一亮,上来搭住我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我以为你在混战中归天了,想不到仍然逃出来了!” 我是一个极强的战斗力,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和我干过,马立城如此表态,朝马志诚在暗示:老子多了一个强悍的生力军,你别打鬼主意! 马志诚倒是仗着人多势众,懒得理会,皱皱眉头,直接问道:“前面怎么样,能走吗?僵尸多吗?” 我摇摇头,苦笑道:“前面就是制造僵尸的老巢了,我们能够活着出来,已经是大幸。你们从哪里过来?” 马志诚的眉头皱的更加深刻。原来马志诚他们一进来就被困住,且战且退,一直到了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但是又被几个守卫僵尸挡住,后来碰到了马立城的残军,当下两人达成协议合作,先行出去再说,便向这边走来。 我说道:“对付僵尸,我倒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 众人大喜。 “知道金刚石吗?世界上最硬的玩意,但是它也是很脆的玩意,轻轻一击,都会碎掉。那些僵尸看似强悍,用枪打怎么也没有用,因为子弹造成的创口实在太小了,对于这些毫无生命力毫无痛楚的僵尸根本没有用尝。对付僵尸,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碎他们!” 马志诚冷笑道:“你说的轻巧,如何打碎呢?方才马立城企图用火攻战术,但是一不小心,连自己人也伤到。” 我回头看去,方才没有觉察,原来马立城满面污黑,狼狈不堪。不过他倒是对我颇为自信,向我点点头,我于是说道:“火攻不行,但是假若我们用更加原始的方式呢?” 我从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大剑,用力一挥,在空中划过一个耀眼的影子,说道:“直接把他们斩断!单打独斗我们或许不行,但是这么多人,几十把大剑砍上去,不把他切成肉块才怪!” 马立城拍手笑道:“好主意,我赞同!” 马志诚转念一想,他毕竟不是一个蠢人,此刻也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当下吩咐下来。于是众人一阵搜罗,把能找到的武器一一拿来。最先进的莫过于原本砍柴用的刀锯。剩下的大部分是几百年前留下的腐朽兵器。我嫌不好使大剑,挑了一条狼牙棒,入手沉重,反正我力大无比,正好称手!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杀向墓室入口,那墓室入口徘徊了数个身穿八旗战甲的僵尸武士,他们负责看护墓室,所以倒没有追击,此刻见我们折而复返,拖着铁剑砸过来。 我作为提倡者,以身作则,抡起狼牙棒气势汹汹对打。只听咔嚓一下,僵尸武士的大剑折断。其实两件武器经过数百年风雨折磨,都是腐朽不堪,不过毕竟是厚重的狼牙棒耐强一点。转眼该名僵尸武士被我一棒打倒,众人一拥而上,顿时将其砍成几十截,虽然仍旧蠕蠕而动,威胁全无。 这样如此类推,顿时干掉了几个僵尸武士,自身伤亡不过数人而已。方才以先进武器攻击无效,反而不如狼牙棒实惠,造化弄人,还是在嘲笑人? 这时我才有暇打量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是整块石板叠累住入口,石板表面非常粗糙,风化厉害,但是依旧不倒,可见石板厚度不简单。我一呆问道:“灵敏,如何进去?” 未待灵敏开口,马志诚冷笑道:“罗嗦什么,直接把大门炸开了事?” 我怒道:“你有炸药?方才怎么不用来消灭僵尸?” 马志诚说道:“老早试过了,这是工程炸药,必须电力点燃,对付僵尸,实在是过于笨重不便,结果反而连累死了我的几个手下。” 我沉默不语,看着马志诚的人在石板门上装上炸药,砰砰四次定向爆破,那石板结构崩坏,轰然地碎成数十块。我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这就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你争我夺,死伤无数得来的猛哥帖木耳的墓室——龙脉宝藏的藏匿之处! 互动时间: 其实我倒很想看关于外星人的书,卫斯理的小说看多了,总觉得外星人是应该存在的,宇宙那么大,不应该只有地球上有生物吧!轻风逐月 回答:找机会会写写的,但是不会象倪匡一样,写到最后什么都往外星人头上一推,不免显得黔驴技穷、江郎才尽。 ** 八十八 龙脉宝藏的种种神秘传闻和历尽艰辛的磨难,使得在墓穴开启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就如是上战场的前一夜,辗转难眠的兴奋。待到几十只明晃晃的矿工灯照射进去,我不禁一愣,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龙脉宝藏,并没有我想像的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考虑到那是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发迹之初,没钱也可以原谅,照例外面这么多僵尸武士守卫,那么一旦打开,里面应该有更多的人殉和机关。哪知偌大的石洞空荡荡的平坦,唯独在中间以石块粗糙地叠垒成一个高台,上面摆放了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骸,周边有若干陪葬物品,亦是非常粗糙,瓶瓶罐罐外加已经腐朽的盔甲武器。我眼角余光瞄到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地一阵失望,唯独马志诚眼珠发亮,哈哈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马志诚大刺刺步入墓穴,在尸骨的陪葬物品之间一阵搜寻,拎起一个封住的陶瓷窄口大肚瓶,面向我们。此刻大家看到马志诚没有收到什么机关的攻击和僵尸武士的袭击,放下心来,虽然没有预料的宝藏,但是经不住好奇,一一入内。 马志诚得意地摇晃着瓶子,大声向马立城炫耀道:“老二,你可知道,这是怎么?” 马立城哼地一下:“我怎么知道,谁晓得你找到什么毒药!” 马志诚大笑道:“你当然不知道了,因为你不是马家的嫡长子,你永远没有资格知道这个秘密!” 马立城大吃一惊,惊道:“什么,老爹还瞒着我什么?” “多着呢!这是马家传下来的规矩,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知道的秘密,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死神药!” 马志诚又摇了摇瓶子,叫道:“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不死神药!” 马立城瞳孔陡然缩紧,问道:“那么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龙脉宝藏库里面什么财宝也没有,而且,你制作不死僵尸,也不是为了制造无敌战士,而是为了试药?” “不错!”马志诚一口干脆地回答,“这要从我们的祖母说起。我们的祖母,也就是阿巴鲁,她曾经是三百多年前奴儿哈赤的妃子,当年奴儿哈赤一命归天之后,令其陪葬,你可知,为什么其他陪葬的妃子都化作尘土,唯独我们祖母只是沉睡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又重新苏醒了?” “她喝了不死神药!” 远处的灵敏突然说道。 马志诚点点头,笑道:“正是。其实,自从猛哥帖木耳始,他得到了神秘的不死神药配方,就动手制作,可惜一直失败,那些僵尸武士就是副产品,制作出只有不死身体却没有思维的死物。而他需要的则是不死神药!然后历经数代,到了奴儿哈赤时期,有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终于有了成果,但是奴儿哈赤生性奸诈多疑,唯恐是毒药,所以叫阿巴鲁试药。真药是真药,可惜奴儿哈赤来不及吃下去,就一命呜呼!” 奴儿哈赤不是马家的先祖吗,怎么马志诚对其毫无尊敬之意,我正在疑惑,那家伙就解释了:“我们马家是否真是奴儿哈赤的遗腹子,这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许只是想抬高身份,但是阿巴鲁活了三百年毕竟是事实。这个不死神药的秘密随着她开始流传下来,但是只限于嫡长子。我们父亲知道,所以他一直在尝试。你一直以为我想做皇帝?笑话,我现在的生活比皇帝还舒服,傻瓜才会想去做什么虚名的皇帝。但是,你不知道,我得了一种绝症,根本治不好的绝症……” 马志诚忽然声音低婉,把他的秘密吐露出来,于是马立城冷笑道:“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要寻找不死神药来活命?” “正是像你说的,原本都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幸好海外的傻瓜过来了!”马志诚狞笑着面向灵敏,“刚才老二你提醒了我,说不定这是毒药,所以我也要一个试药人,这个人,非你莫属了,皇室的后代!” 金阿大勃然大怒,骂道:“你疯了,弟兄们……” 他惊讶地发现,原本与自己相互并肩战斗的人马,除了金老二之外,都向他抬起了枪口。 马志诚大笑道:“谁愿意跟着这个没钱又爱讲排场的没落皇族?还是我马志诚的孔方兄实在!小妞,若你不愿意,我可要施展蛮力了!” 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马志诚,救出灵敏的时候,哪知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马志诚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递给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马志诚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马志诚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奴儿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的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马志诚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马志诚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马志诚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马志诚对着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互动时间: 看内容这篇应该要结束了吧,快的话一章,慢得话最多也就三章了。不知道灵敏是不是能活着回去,虽然不是很喜欢她,但还是希望她能活着。引子里说得主角好像挺厉害的,不过现在看着除了胆子大些,反应快些,其他的没有特别显示出来。还没写到吗?希望可是看到他慢慢进岁,而不是一下子神化。轻风逐月 回答:是快完了,想不到一口气写了十多万。因为那些yy角色太多了,我不想主角如神一般无敌,他是在成长中变强。过程或许需要几十年! 从天涯追到了起点……呵呵,这儿更新的快多了~我是猛将兄 回答:呵呵,因为已经签约了,所以我停止在天涯的更新,如果大家不知道,希望多多公告! ** 八十九 马志诚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马志诚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马志诚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你手劲太大!” 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那马志诚的忠实手下马相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大哥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立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马相城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老四,你愿意跟着我吗?好歹我也是马家的继承人,现在老大归天了,我就是头号人物。我不希望马家分裂,借此机会,我们把马家重新整合,打下一个大大的王朝!以前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马相城跪在地上,就如向马立城投降了一般,只听他低低地说道:“是……你说的是……” “噗!” 猝然之间,马相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借跪下挡住马立城的视线,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立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相城呻吟:“你……” 马相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相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立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相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诚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相城的号召力并不如马志诚伟大,但是马立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相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立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立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立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猛哥帖木耳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立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看到塔克世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的骨骼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满清祖先的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几百年前解冻的时候,一个人猿竟然活了下来。他就是猛哥帖木耳!传说猛哥帖木耳相貌奇特,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窥探一二。在西伯利亚通古斯语里,猛哥帖木耳是吃生肉人的意思。 虽然种族不同,但是毕竟是同一科目,就如狮子和老虎也能生下狮虎兽,马和驴能够生下骡子,他和人类女子通婚诞下了后代,接着一代代传下去,到了奴儿哈赤时期,基本和普通人类无异,古猿人的血统淡薄到撒哈拉沙漠里的一滴水。 奴儿哈赤应该知道祖先的来历,所以他要追溯这个不死秘密。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互动时间: 原来大大也是混天涯的,真的很好奇呀?灵敏怎么没事呢???筱筱月 回答:偶然混。 每天都在更新,写得也好看,大家多多推荐啦!姓马的就这样死啦,还是变成那种僵尸怪物了?发现到结束时,坏人死得好像特别快,那个灵敏为什么没事呀,没喝下去吗??轻风逐月 回答:坏人吗,自然死的快。这篇里灵敏的小伎俩就暴露了。对付坏人,并不一定需要原子弹。 他是在成长中变强。过程或许需要几十年!‘这个也太久了点吧?难道也要让朱把这不死药吃吃?不然几十年后都该挪不动步了,还上哪表现开篇时的强悍哎。一萝猪 开篇第一章,感觉主角是个历尽沧桑,儒雅,强大的世外高人,可看到现在觉得主角完全不一样啊橘子先生 两个一起回答:别忘了,开头的主角那时已经三四十岁了,成熟的中年大叔!而在第一部主角出场的时候不过二十出头,即使如今娶妻生子,也不过二十四五。相对同龄人,已经非常能干,能和马立城之流老奸巨滑的家伙打交道而不落下风。不过下一部开始,主角会越来越年纪大了。 ** 九十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立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合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立城片刻,转身回到灵敏身边,因马立城马志诚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我转头面向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 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向借机摆脱我,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灵敏,却是让金家兄弟夹着,原来这两个家伙也学我们逃出来了!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立城果然没有亏待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立城和马志诚,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立城、马志诚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我们都是赢家。这有何不对,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我长叹一声,灵敏在如此要紧关节隐瞒着我,什么宝藏、什么情怀,都是***屁话。假若是白水,就我和心心相知,不会存心隐瞒。 我狠下心,转身便往疗养院走去,听到背后灵敏的哭腔:“朱恒淮,你回来……” 往事不可追。 我进了疗养院,白水正抱着文清晒太阳,看见我站起来问道:“恒淮你回来了。听表叔说你们正和一个黑社会团体斗争,怎么样了?” “赢了!” 白水忽然摸摸我的耳朵,心有余悸地问道:“一定很激烈,你的耳朵都只剩下半边了。表叔呢?” “牺牲了!” 我为他编了一个谎言,伸手把两人搂在怀里,只觉得浑身疲惫之极。 后来听说灵敏返回美国,策动海内外满清遗老遗少、包衣奴才,以庞大的资金收买国内一干无耻文人败类、汉奸卖国贼,拼命为满清诸帝吹嘘,大肆翻案历史人物。不出几年,国内辫子戏成灾,那满清诸帝,甚至连同治、宣统和慈禧之流,也是个个英明神武。大汉奸施琅、尚可喜,也变成了什么英雄功臣,而岳飞等民族英雄居然成了抗拒“统一”的奸雄。如此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简直是国之大耻!恐怕在这么下去,我们又得为汪精卫等树立英雄纪念碑了。 至于马家一个漏网之鱼马合城,据说化名李宖志,创立法圈邪教,祸害人间,甚至妄图颠覆政权,最终被一举歼灭,逃到美国,与灵敏勾结在一起! 此是后话,我也不多说了,至少我们一家人是团聚,幸福就在这一刹那! 终于写完了,想不到断断续续竟然一口气写了十万字,不过结局显得太仓促。没办法,我上班了,可能之后无法及时更新,所以就写了这么一个结局。欢迎观看下部《西域魔国》。美苏特务明争暗斗,神秘魔国桃花石! ** 原稿 西域魔国 九十一、敦煌经洞 考古不是游乐园过山车,有惊无险,它是一种追寻,更是一种冒险! 我是一名职业考古工作者,之所以没有点明具体的职位,是因为我方方面面都涉及,什么向导、领队、搬运苦力、爆破技工、土木工程师,外兼保镖和打手,几乎没有老子不行的。正因为我是一个这样万能人手,非常受国内外的考古队伍欢迎,一年之中,几乎有三百六十天在野外度过。对此我也乐此不疲,唯独心中内疚对不起老婆孩子。 我发出这样的感叹是看了一部最近从美国偷偷传来了一个传来一个电影,叫做什么《约柜》,主人公阴地按捺穷死也是一个考古教授,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战无不胜,每每女人自投罗网。我不禁心中大骂那叫死皮而勃割导演,真是吃白痴饭长大的,考古那么轻松如意?发现一西元前文物如儿戏,当真如此,何必要我们这些考古工作者? 考古发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抢救性发掘,就是某地在修马路、造房子的时候,突然挖到了地下的文物,这可不得了了。赶紧报到文物局去,于是一干大学者过来,团团圈住现场,不出几个月,就有震惊世界的发现。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咸阳几个农民随便往地上一掏,就挖出个瓦王爷,也挖出了世界最庞大的地下军团。这种吗,是靠运气,看谁运气好了,我们考古人员,差不多是善后的主。 第二种探索性发掘,那才是真正考验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勇气和耐心的时候。特洛伊古城乃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记叙的美女战争战场,一直被世人认为只是诗人的浪漫幻想。但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坚信特洛伊遗迹存在土耳其小亚细亚一带,于是阅遍欧亚诸多古书,循小亚细亚沿海一线搜寻,穷尽十年之精力,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特洛伊古城遗迹!这般探索性的发掘没有过人的勇气和非凡的意志,根本无法达成!怎么看我都觉得那个穷死集傻、大、粗一体!不像这号英勇人物。 好了,讲了了一大通废话,那么我现在哪里探险呢?告诉你们,此刻我就在敦煌——西夏藏经洞故址。 说起这次野外考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考古,而是另外带有政治意义。自苏联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后,中苏关系缓解,虽然双方都没有在边境地带撤离百万大军,但是一些文化活动却先行展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西夏研究。 西夏是存在于我国两宋时期西部重要的边境政权,蒙古兴起后成吉思汗发兵攻打灵州。后病死在征途中,临死之前下令,屠尽夏人。自此除少数夏人融入汉人之中,存在了数百年的党项族西夏竟然一夜之间从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却留下了数量不菲的西夏文字书籍。 西夏文是一种模仿汉字创造的方块字,酷似汉字却又不是汉字。史学界一直有西夏在中国,研究在俄国的说法。其时,沙俄趁中国衰弱之际,一干干打着学者旗号的骗子恶棍,掠走了大量西夏文献,以至于我国本土不如外国多,文献不足,巧媳妇难做无米炊,才有这般说法。 对此我一直愤愤不平,横看竖看那帮老毛子不顺眼,若不是这个任务乃是原本部队上级交代下来,老早趁机在沙漠里丢掉。平常还是耍一下小手腕,满足一下小小的报复心理。比如在他们夜晚上厕所时候,猛然扑上去套上麻袋,一顿痛打。那老毛子们还以为是自己内部有人对自己不满,个个见面就怒目而视,让我暗暗好笑。 话说这天我和若干毛子加翻译一起来到西夏藏经洞,当地土人说这里保存了不少西夏古国的历史典籍,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在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里别说壁画,就连一个佛像雕塑也没有,甚至一点痕迹也没有,显然不是被人故意铲除,而是天生就没有。加上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黑,我们上了那些土人的大当,不仅白白走了二十几里路,还花了十多块钱呢! 这洞窟与其他高大开朗的石窟不同,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毛子嘀嘀咕咕,和他们相处几个月,俄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至于日常会话也无碍。 那两个毛子之一说道:“巴罗托夫,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莫洛托夫,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中国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毛子党代表脸色大变,他是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名叫苏罗诺夫,一般我故意发音不准,叫他猪猡诺夫,翻译也狡猾地装作不知。他不仅身材肥胖,智商更是可怕——当然是指负方面的,此刻颤抖地叫道:“僵尸……” 洞窟入口毫无痕迹,显然数百年来根本没有人、也没有动物来过,不可能事先在前面埋伏,若是埋伏,何必闹这么大动静呢?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毛子胃口,顿时除了猪猡诺夫,一干毛子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鹤嘴锄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毛子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只是这种状况下,谁也不敢先跳出去,枪打出头鸟,绝对是真理,老毛子们也深谙这点,个个滑头地盯着我。我暴跳如雷,老子才不去送死! 我们内部正僵持中,一个东西咕噜咕噜沿着沙地滚过来,大家都没头没脑地看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跳出去! 妈的,这是一颗手雷!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众毛子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唯独我冷静下来瞟了一眼,大声叫道:“等等!” 互动时间: 辫子戏现在感觉比以前少了些,可能国家有关单位也感觉老拍这种片子对国民素质和思想由影响把,据说砍掉不少。谁知道哪?反正我是不看这种片,全市垃圾……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 回答:少看辫子戏有益身心健康,多看会降低智商。 结局感觉还真有点仓促,灵敏变化得太快了,虽然她一向狡诈,那他的小孩呢,没有下文了?李宏志这个人我个人以为可以省略,岳飞,和清朝没什么关系吧,郑成功倒是明朝的英雄呢!下一部是什么,可以多贴几章出来吗??轻风逐月 回答:以后说不定有修改,灵敏或许会再次出场吧!这般大恶棍,退场实在可惜。 顺便我再问一句,风声写得是挺快的,每天更新也挺积极的,不过,那个荷田居你不会给忘了吧,啊,两个多月了呢,不是两天两星期,你不会给tj了吧??我们要结局呀!轻风逐月 荷田居,慢慢等吧,不过结局不会在网上贴出来了,因为已经签约给了其他地方。 顺便说一下,有很多读者反应本部《西域魔国》写的不好,如果看不下去,请直接去看修正版吧! ** 九十二、夫妻团聚 因为我在剑拔弩张的人群中,居然看到了白水的身影。 等等,她不是在北京一边教书一边照顾小孩,怎么千里迢迢跑到宁夏来了呢?总不至于我撞到鬼吧! 于是我挤开人群,快步跑上前,对着白水上上下下打量,她仍旧像是以前那般,高挑的身材挺立,即使一身难看的专业沙漠服装亦是非常得体,腰肢纤细柔软,不像是一个六岁孩子的妈,养长的头发简简单单帮做一个马尾辫,唯独眼睛读书越多,越发近视,幸亏在这女人好赶时髦,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副漂亮的金丝边眼镜。此刻透过镜片颇是欣喜地看着我,我高兴地问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白水四下里瞟了一眼,说道:“眼下这些美国人似乎和你的朋友们有点小冲突,待到暂时平静下来再说吧!” 我回头吼道:“不要打,谁打谁就是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 我在这帮老毛子里面算是有点威信,这个威信,可是用拳头打出来的,用拳头说话,毕竟肯听的人多。 眼下美苏两国的考察队汇集在一起,若是打起来,当真是两犬相争必有一伤,弄得外交部不好收拾。我知这些人既然来到中国,或多或少懂得一些中文,在了解了状况之后,双方一言不发地收起家么。 我高兴地抱起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偏瘦,属于那种最近从港澳传过来的模特身材,份量并不是很重,加之我力大无比,一下子就抬起来。 白水哭笑不得,连忙阻止:“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等等,我让你惊喜一下?” “你就是最大的惊喜!” 白水这女人,居然还卖关子,我暗暗期待。 因这个藏经洞经过美苏两国考察队并进搜索过后,连根毛也没有发现,天色不晚,索性沿美国佬来的方向出去。外头美国佬已经打了营寨,派专人看守。我方步入营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亮起来:“爸爸!” 我睁眼看去,大喜过望,却是文清飞快地奔过来, 我哈哈大笑,忍不住亲亲文清,那小女孩拼命推开我的脸,叫道:“不要不要,爸爸的胡子像板刷,扎死人了!” 我一愣,因我毛发浓密,三十不到就满面大胡子,平常可以刮干净,唯独在野外不太方面,索性懒得理会。再说本次考察大部都在回民地区,大胡子男人比较容易取得乡民的信任。 我把文清抱起来问道:“你怎么过来了?我想想看,你妈妈你绝对不会让你跟来的。” 文清说道:“妈妈也要外出考古,我听说就在爸爸活动的一带,就偷偷钻进袋子里,等妈妈发现了,我们已经在银川,她再也不能把我赶走!” 我回头瞟了一眼白水,只见她哼地一下:“这死小鬼我再也管不了了,她是你们朱家的人,就让你自己搞定!” 白水看似对女儿恨恨不得了,其实她宠爱女儿,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方法有异。我把文清当作小大人一般照看,爱而不宠,白水则是对自己的女儿疼得要命,犹如养了个小皇帝一般。一旦文清撒泼,顿时束手无策。反不及有时我与之平等相处,凡事是商议而非顺从。 夜幕降临,我和党代表猪猡懦夫商议之后,便在此安营扎寨。这美苏两国人员泾渭分明,各自占据东西一边,互不相干。倒是两边的国人高高兴兴聚在一起,便在中间做了中立国,大家相互交换食物吃喝,其乐融融。不过我却看着两边的美苏毫无动静,叹道:“感觉我们是做了他们的狗腿子一样。” 我们一家三口倒是其乐融融,聚在火堆边吃喝玩闹,不知哪里来了一个不知趣的美国佬,笑嘻嘻地凑近我,口操不纯正的汉语说道:“你好,你是林女士的先生?” 屁话! 因与一个美国奸诈的女**往过一段时间,简直后患无穷,如今还时不时地拿私隐来要挟,幸亏老婆不知道,这也是我经年逃在外头的缘故。所以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狠狠瞪了他一眼,咆哮道:“滚开,阻碍别人夫妻团聚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应该下地狱煮油锅!” 那美国佬吓了一跳,白水狠狠白了我一眼,撇嘴骂道:“没礼貌!”然后叽里咕噜冒出一段洋鬼子鸟文,听地我直瞪眼。 哪知文清这小鬼,天赋异禀,和这些美国佬不过呆了短短一个月,鸟语就非常利索,径自给我口译:“妈妈说爸爸你和俄国佬呆久了,性格脾气不免像俄国佬,所以请道格拉斯原谅爸爸的粗鲁!” 我哭笑不得,反问白水:“我什么时候变成老毛子了?” 白水叹道:“你一直以来就非常像!譬如,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极为精细。脾气暴躁,动辄喜欢以拳头讲道理,喝白酒如饮开水,加上今天我看到你这脸大胡子,说什么我都觉得你是俄国佬了!” 我张口结舌,说不过白水,于是转过头对道格拉斯叫道:“喂,狗拉屎,你来干嘛?” 道格拉斯说道:“我叫道格拉斯,不是狗拉屎!” “屁!别欺我不懂鸟文。道格,在鸟语里就是狗,拉斯,明显是拉屎。老子不说你是狗吃屎,算是便宜你了!” 此刻轮到白水哭笑不得了,轻轻打了我一下,无奈地摇头:“你这人啊!” 倒是文清一骨碌钻到道格拉斯怀里,抱其脖子说道:“道格拉斯叔叔人不错,说话风趣,我的英文就是他教的。还有,他没有爸爸的板刷胡子。” 原来是个没胡子的太监。 文清拉住道格拉斯的鼻子说道:“走,我们去玩吧。对了,叔叔那个手雷打火机呢?” 道格拉斯说道:“因为今天吓唬那些俄国佬,丢到洞里去了。” “正好,今天妈妈不许我进去,我们现在就去吧!” 两人说着,一大一小便牵着手离开,我勃然大怒,正要起身,白水压住我,说道:“放心,道格拉斯是一个可以托付重任的男人!再说,有些事情小孩子在中不好……” 白水倏然面颊扬起一层红晕,眼波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是啊,有些事情是需要避开小孩子。 毕竟我和白水都是年轻人,我三十不到,白水比我还年轻几岁,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何况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 之后的事情很顺理成章,直到道格拉斯面色惨白的闯过来,我脸色大变,暴怒地扯起道格拉斯大叫:“文清呢?” “她……” 互动时间: 灵敏不是还说会纠缠一辈子么?结果这么就没有了……微风清扬 回答:等着吧 难道公子加入了那个叫中国e元的“年轻、**和具有丰富运作经验的专业创业团队”?不过似乎都是浙江的商家啊,俺是基本没啥光顾的机会了。ps:猪猡诺夫如果改叫“猪猡懦夫”会不会更恶毒了些?一萝猪 回答:很无聊。居然叫我做客服,不干。老子不是这个出身的。猪猡懦夫改了,谢谢支持。 这一部是讲西夏的吗??前一部还碰上不什么不死的怪物僵尸,怎么这里却说世界上哪来的僵尸?前后不是不一致了吗??轻风逐月 回答:小说需要。 古猿和不死神药有虾米关系?努尔哈赤又怎么研究成了?汗……没看懂,难道我比较笨?dd2new 回答:这个,古猿活了几十万年,努尔哈赤以为长生不老,就去探索这个秘密很简单吧! ** 九十三、西夏蜜尸 那道格拉斯块头看似极大,个子超出我一个头,其实就若发酵过的面包,大而无力,被我一拎,一把就提起来。我凶狠地揪着道格拉斯的衣襟,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其吓坏了,结结巴巴说道:“文清、文清没事,只是我们有了惊人的发现!” 白水这时匆匆赶过来,提着一盏汽油灯,喝道:“还废话什么,赶快过去才是!让文清那一个小孩子在洞里,你说我放心吗?” 白水毕竟爱女心切,三人大快步地赶过去,一边走一边道格拉斯指手画脚,以其美国佬特有的夸张叙述着事情的经过: “哇!那小女孩真是天生的福星!我和她正走在洞里,寻找刚才丢掉的手雷打火机,文清突然站住,指着洞窟头顶一角问道:‘这里有好多虫子啊!’我举起手电筒一看,哇!那个角落里面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蚂蚁。这是当地特有的蚂蚁,块头个个有苍蝇那么大,一起堆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奇妙的东西在吸引它们!文清建议我找来了探棒一捅,噗通,你们猜,找到了什么?” “不用猜了,就在眼前!” 我已经看到,文清小小的孤寂身影站在一个人形东西旁边,带到汽油灯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小鬼文清正蹲在那只腊尸旁边,小手托着腮帮,根本看不出有害怕的表现。那旁边的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 我看文清呆在腊尸边满不在乎的模样,联想到她妈当年十几岁了,见到骷髅都魂飞魄散,更不用提更加可怖的腊尸了,于是问道:“你不怕吗?万一是个僵尸,来捉你呢?” 文清哼地一下:“若是僵尸前来,先拉屎丢过去,再不行,放火烧之!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谁教她的。 倒是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还不是你平常讲的那些故事害的吗?” 说着,这女人教训完老公,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夏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壁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文清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将其冷落,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互动时间: 要艳福做什么,要每回都碰上艳福那才奇怪呢,又不是yy小说,众美转绕的。有老婆有女儿,真是幸福人生呀,我又想起了卫斯理(公子莫怪),只是这个朱先生没什么定力,不像卫一样痴情不变,很容易就让人给引诱了。文清被抓了??可别让她有事啊,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轻风逐月 看来猪脚折回就是碰上艳遇业无福享受了,呵呵muzi 两个一起回答:这次是少泡妞多干活,并且老婆也不是丑女,总不能冷落吧。 这个,古猿活了几十万年,努尔哈赤以为长生不老,就去探索这个秘密很简单吧!古猿活了几十万年没错,可是它自己知道么?大大你自己说的被冰封了,难道冰块中的古猿还能计算时间?冰封前后的两个世界的不同之处对于古猿和古人来说,他们能够如此深刻地理解到是几十万年的演化么?我看还不如说是穿越来的合适——前提是猛哥帖木耳有足够的智力和语言能力。dd2new 回答:猛哥帖木耳当然没有这个智力,是直到努尔哈赤一代,智商和人类差不多了,才想通这个问题的。 呵呵隔了几天才来看,灵敏竟然一下子被写得这么不好了呀~~~~晕哦我是猛将兄 回答:小说需要嘛! ** 九十四、敦煌古堡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孙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说道:“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没有惊动俄国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老毛子卖命,就随他去,至少萝卜丝比猪猡懦夫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苏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白水轻装上阵,那文清吵闹着也要去,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本来听说当地有一个藏经洞,但是我查阅了当地数百年来的记录,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经书的任何记录,但是为何明明这样,却叫它藏经洞呢?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多藏经洞,乡民见这也是一个洞窟,以讹传讹,便叫成藏经洞了。” 白水点点头,说道:“非常有道理,但是缺乏根据。我则是这么想的,在古代西夏语言里,城堡的发音是‘楚那其’,你不觉得,这和当地藏经洞的发音很像吗?” 我一震,说道:“的确,我怎么没有想到。我的老婆果然非常聪明!” 白水洋洋得意,继续说道:“在西夏国的历史上,敦煌是一个作为西夏的西大门和与西域联系的关口,还担负着沉重的边防任务,所以,即使这里是一座城堡也毫不稀奇,只是经过一千多年的时间冲刷,逐渐废弃。而当地人也以讹传讹,把城堡讲成藏经洞了!” 我猜想道:“那么,我看地下的洞窟,其实是一个藏兵洞,本来埋在地下,因为地震把它抬起来。” 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西夏人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西夏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东西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互动时间: 公子有书友群么~!?點點⿴可愛 回答:这个,我的qq只能建一个群,用光了,哪个书友能建立一个呢? 发现后面的章节终于有标题了,不错,这样几天没来后还是比较容易找到以前看到哪里了我是猛将兄 回答:其实起标题很费神。 我还是比较喜欢文清这个小姑娘,呵呵……****我感觉白水的性格不够鲜明,还没有灵敏给人的印象深刻,既然是男主角的老婆,是不是要给着重刻划一下,加深一下印象呀??轻风逐月 回答:这次白水要全程了,没女人和她争。 ** 九十五、星空魔水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西夏通往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夏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宋、辽、金、吐蕃、西域等,真正给西夏带来严重威胁的也不过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白水,你发了!” 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梆梆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瑞士军刀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开瓶器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道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 互动时间: 难道西夏士兵受到核弹攻击?微风清扬 回答:不是 这么多人都喜欢文清,公子可以考虑写这个故事的续集了哈哈,就拿文清做主角……我是猛将兄 回答:会的,名字已经想好了,就叫《女皇的霸权》 嘿嘿猜到你群不够了!~我来赞助吧!~我还有n个空群呢~點點⿴可愛 回答:非常感谢,书友群2381202,欢迎加入。 文清这小丫头是个可人啊,呵呵,谁有个这样的丫头可就乐大了,我喜欢~~~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 回答:有这么一个女儿确实不错。可惜俺连老婆都没有。 ** 九十六、食人恐虫 人品好,即使国庆也不休息! 我顺着白水手指的方向探视,看到在那些蜜尸当中,有一具蜜尸姿势极为古怪,其他蜜尸都是老老实实站立着,唯独这具蜜尸要学体操运动员,右侧犹如扭屁股一样倾斜,目光移过去,在他左侧肋下,稍微突出了一个尖锐的三角形。 我不禁好奇地抽出来,入手极为沉重,这是一个长约二十厘米,宽为十多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匣子,估计成分为铅。但是在拨开蜜汁之后,匣子的表面顿时露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符号,竟是全金制造! 黄金性质相当稳定,所以历经千年也没有丝毫腐蚀。连匣子也是用几十斤金子打造,可见里面的物件价值不菲,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抬头望望白水,她急忙道:“让我瞧瞧,快!” 我存心和她开玩笑,装作毫不吃力地递给白水,她方一接手,几乎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我哈哈大笑,于是乘机揽住,那白水白了我一眼,懒得责怪,显然对我的惫懒习以为常。 她仔细凝视着黄金匣子表面的花纹特征,说道:“奇怪,这不是西夏人的风格。” 我答曰:“也不稀奇,敦煌连接西域,或许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 白水秀眉微蹙,反驳道:“也不是,这种风格的符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奇怪!” 正说着,只听啪嗒一声,我们两人抬起头,却是一具蜜尸失去支持倒下,当下也不觉得稀奇,低头又去研究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才惊得我们盯住蜜尸。 那把蜜尸系在身上的枣核型物体,此刻摇摇晃晃,不断地把身上的蜜尸甩掉,更稀奇的是,整个枣核型的物体,犹如一只巨大的发光二极管,突然闪闪发亮,顿时把周围照亮如白昼,同时微微颤动不已。 我和白水看的惊悸不已,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里面,似乎存在着一只活物。 我和白水对视一眼,于是我大着胆子把“假手”火把伸过去,方接触枣核,立时剧烈晃动。里面果然有活物,而且是一种极为怕热的活物。 突然枣核表皮破裂,猛然伸出一只黑色的爪子,一下子就抓住火把,硬生生夺过去,随手抛掷在一边。火把虽然落在地上,但是因为接触面更广,反而燃烧地越发剧烈。在熊熊火光中,我们看到枣核里又伸出一只黑色的铁爪,努力破壳而出。 “不好!” 我大叫一声,和白水对视一眼,果然心意相通,白水把黄金匣子扔给我,我就用力抛到洞外。再抱住白水,随手也把她扔出洞穴。不刻女人满脸狼狈地从洞外伸下胳膊给我,因为洞穴本身不是很深,我纵身一跃,向上跳出一两米,趁势牵住白水的胳膊,突然腰部一紧,白水啊的一声大叫! 我回头一看,妈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伸出爪子勾住了我的皮带,正要把我拉下去。我正要挣扎,哪知咔嚓一下,这根皮带质量不好,居然硬生生地被扯断。我拉住白水的手,借势狼狈不堪地爬上。 那双脚刚落在地上,原本靠腰部肌肉压住的裤子顿时哗地一下掉下,露出两条毛腿。 白水先是一怔,虽然形势不对,也忍不住噗哧一下,抿嘴浅笑。我怒道:“女人,看你老公出丑好玩吗?” 白水从腰部抽出自己的腰带,扔给我说道:“我腰细,暂时不需要腰带,你凑合一下,可能比较紧!” 我急匆匆地系上,何止比较紧,根本是勒地老子头昏眼花,就如十九世纪欧洲贵小姐束腰的痛苦。眼下无可奈何之极,总比光屁股好。 我回头一看,那黑乎乎的家伙虽然体积庞大,但是似乎不太擅长攀爬,纵然如此,我们也是急急忙忙地往前逃命,方走了几步,那过来的甬道***通明,人声鼎沸,正在疑惑中,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居然是猪猡懦夫、没落驼夫、无理羊懦夫等一干老毛子,惊奇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亲爱的朱同志!”猪猡懦夫说道,“我们听说了你们受到邪恶的资本主义帝国美国佬的欺骗,不幸陷入危机中,本着国际主义无产阶级互助的精神,所以我们来救你了!” 我心底哼地一下,老毛子哪有这么好心,八成与美国佬分赃不成,一怒之下,就强行冲了进来,说不定,等会儿美国佬也过来了。 果然这些家伙根本不是来救我们的,当看到这里遍地都是亮光闪闪的夜明珠时,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猪猡懦夫兴奋地只搓手,笑道:“朱同志,感谢你发现了如此伟大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考古发掘,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本着中苏友谊的精神,我们将挖掘几颗亮晶晶的小珠子作为研究。当然,这里有数百万颗,这小小的一两颗,您当然不在乎了!” 白水几乎就要出去阻止,我拦住她,冷笑道:“好戏你想不想看?等回来就要这些老毛子尝到厉害。在中国盗宝,自然会受到制裁!” 那些老毛子们见我没有回音,以为得到了默许,发疯地奔向万千夜明珠的地方,在地势稍微低矮的地方,两个牛高马大的老毛子叠罗汉在一起,立时就有了两三米高,骑在上面的毛子拿刀拼命撬镶嵌在石壁中的夜明珠。个个兴奋地乌拉乌拉大叫,转眼腔调就变掉: “啊,怎么回事,这么多胶水是哪里来的?” “我的脚不能动了!” “我的手也不能动了!” “我们俩都黏在一起了!救命!” 毛子们顿时又吵吵闹闹,我暗暗好笑,突然啊的一声惨烈的叫声,我不禁一怔,众人也是一呆,大家不约而同把手电筒集中在惨叫声的地上,但见一个毛子居然神通广大地倒悬在天顶!他上半身从天顶倒垂下来,下半身黏在上面。好本事!就是杂技演员也没有这手好功夫!毛子果然不是一般人。 不对! 那个毛子有气无力地挥着手,微弱地呼吸,因为数只手电筒都集中在一起,光线异常明亮,可以看到,在他的脸上,缓缓滴下鲜血! 蓦地,那毛子又是往上一伸,发出惨烈的叫声,好像非常痛苦一般,于是大家集中把手电筒往上移动,看到的景象叫每个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互动时间: 蜜尸难道是被这种性能超过502的奇怪水给粘的?一萝猪 回答:慢慢就知道了! 哈哈……公子要把续集取名《女皇的霸权》这个这个,,黄果树瀑布汗……我是猛将兄 回答:完全可以预见,文清长大之后,将是武则天+药师寺凉子+美神令子,所以,以女皇称呼比较适合。 老大,你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接着写呀????我都等了好久了。快快……余儿洛洛 回答:我不是天天连载吗? ** 九十七、逃出生天 夜明珠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光线昏暗,正如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这时几十把强力手电筒照在上面,照亮的异常清晰,却让人们恨不得平生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那天顶的岩壁上打钻出一个洞穴,伸出一只蠕蠕而动的肉条,长约三四米,甚至呈现暗红色,犹如一条巨大的肉肠。可是这条肉肠不是被人吃,而是吃人的肉肠!肉肠虽不见鼻子眼睛,但那一张血盆大口上镶满数百颗利齿,仿佛一台绞肉机,不断地把那个可怜的毛子吞噬。毛子下半身被肉虫咬在嘴里,一时死不了,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双手努力撑在肉虫的大嘴上,大声向我们呼救。 猪猡懦夫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一双肥腿颤抖不已,冷不防上面一块人肉掉在他脸上,顿时发颠一般地大叫一声,满脸血水,在他胖胖的脸上,尤为可怕。猪猡懦夫不住挥手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党代表一发命令,其他毛子如梦初醒,或者捡起石块不住地往上丢,或者拿起仅有的两把散弹枪,装上子弹。由于我们身处中国内陆,除了野兽威胁,一般没有什么危险,所以携带的武器不多,只有两把防身用的散弹枪。 “砰砰!” 散弹枪发射,打在肉虫身上。原本石头没有多少攻击力,于是肉虫没有反应,这时骤然挨到散弹,吃痛不已,把嘴边的食物丢下,立时缩回洞里。 那毛子噗通一下掉在地上,已经没了声响,大家把手电筒照在他身上,立时满嘴血腥味。那毛子只剩下了一半身体,下半身全部被咬掉,肠子、胃等脏器流了一地,似乎受到古代腰斩的残酷刑法一样! 白水脸色煞白,蹲下身子呜呜呕吐。这些年的考古经历,胆子是练大了,但是毕竟没有到我这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程度。 我同时蹲下去拍拍白水的背部,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 白水抹抹嘴巴,脸颊似乎因为憋涨而通红。 那几个毛子仰天望着肉虫钻入的洞穴,聚集过去,甚至连猪猡懦夫也在散弹枪的撑腰下大着胆子观看。突然…… 肉虫猛然从洞穴里钻出来,未待众人反应过来,大吼一声,仿佛高压水龙头的喷嘴,吐出满天脓汁。那聚在洞穴下的毛子们浑身沾满,竟然袅袅冒着青烟,痛得捂住双眼不断哭爹喊娘。我们因稍微离得远了一点,只有少部分沾染。我忽然觉得胳膊一痛,只见一小块脓汁滴在手臂上,吱吱地好像冰块上的钠粒,烧穿皮肤肌肉,渗入内部! 我大骇,当机立断,飞快地掏出瑞士军刀,狠下心,刺入胳膊,一下子把这块肉挑出来。当下只觉得剧痛阵阵,浑身冒冷汗,双眼不禁闭上,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那挑着肉块的瑞士军刀竟然也被腐蚀了一半!好厉害的酸水! 白水眼见我自残自保,当下立即扯下剩下的一只袖子,把我的胳膊包扎起来,尽管血水还在不断往外冒,至少勉强可以活动。 那肉虫又伸出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一个人。那人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我们只看得毛骨悚然,夹着黄金匣子转身就要逃跑,这时那猪猡懦夫摸索到我们这边,双手伸出,口中喃喃自语:“救救我,救救我!” 我们稍稍停顿数秒,那猪猡懦夫已经抓住白水的胳膊,后者发出惨烈的尖叫,我睁眼看去,那猪猡懦夫的面部被毁掉一半,从嘴巴到眼睛斜斜的一片,完全被强酸烧掉,肌肉皮肤发黑,露出深深白骨。完全一半是人,一半是骨头,甚为可怖! 我不禁一阵恶心,满肚子翻腾,当下抬起一脚,重重地把猪猡懦夫踢开。老子本来就是只顾自己老婆的人,哪管别人死活,更何况与我毫无干系的老毛子,立刻就拉着白水逃之夭夭! 我们一路飞奔,原本半小时才要走的路不过在数分钟内跑完,当一口气跳下裂缝,抬头第一眼就是萝卜丝红彤彤的鼻子,竟然觉得分外亲切分外可爱,那洞里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道格拉斯关切地问道:“米斯特朱,那群俄国佬进去之后,我们就特别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脸色苍白,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摇头,拉着同样难看的白水蹒跚走出去,外面满天星空,六月的夏风吹拂,才觉得终于活过来了! 我和白水坐在火堆边休息片刻,精神稍微恢复了不少。文清甚是乖巧,见爸妈情绪不佳,拿来了烈酒让我们压惊。又把医疗箱拿过来,只是自己不敢动手,还是白水把我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了一下。 在我们休息的时候,美国佬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组织了一次洞穴考察。不过美国佬可是比老毛子狡猾多了,方进去就见情况不妙,慌忙撬了一些夜明珠就撤退,居然毫发无伤,只是个个脸色难看无比,显然也被老毛子们的可怕下场吓呆了。 这次最大的发现莫过于白水捡到的黄金匣子,她拿着毛巾,细细擦掉匣子的污垢,露出上面精致的浮雕。我好奇地凑过去,在黄金匣子的表面,缠绕着一群奇异的装饰,非龙非凤,似乎一种西域异兽。那异兽对着天空,天空中浮现太阳月亮和数颗星星,旁边装饰着几个壁画繁杂,不似汉字也非西夏字的方块字,白水一边摸索,一边慢慢诵读出来:“诸神庇护,天佑我国!” “这是什么文字?” 我觉得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辽文。” 白水眉头皱起来,在西夏区域发现辽文的遗迹,显然非常了不起。 她摸索着黄金匣子,在外侧转动悬扣,咔嚓的轻轻一下,居然打开了锁。白水一怔,看了我一眼,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如此轻易地被打开。想来黄金匣子里的东西,异常珍贵,自然是苦苦保存了! “我来,当心里面有危险!” 我说道,那白水摆摆手:“不必,我看黄金匣子乃是经常打开,所以不必太严密的锁,估计应该不会设有机关!” 我鼓励地赞同她打开看看,白水于是下定决心,呼出一口气,揭开黄金匣子的盖子,没有毒气,也没有暗器。 我们呆呆的一愣,不约而同地凑上去,白水失声叫道: “西辽绝书!” 不好意思,昨天得了节日病,肚子吃坏了,所以没有更新。 ** 九十八、西辽秘史 我不由得屏住呼吸,唯恐大一点的吐气,都会吹掉匣子里面的文物,于是瞪大眼珠,死死盯着,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黄金匣子里,端端正正躺着一卷古书,约莫三寸厚左右,制作精美,封皮以金箔镶嵌一排古怪的辽文。虽然匣子里面没有金银财宝和更加贵重的宝物,但是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人员来说,一卷古书的价值远远超过同体积的钻石! 我们夫妻俩同样都是考古工作者,不过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侧重从远古到史前的文明探幽,而白水则是中古的历史。我不明白《西辽绝书》的意义,但是看到白水伸出双手,不住微微颤动,以其向来镇定的性格而言,相当罕见的举动,简直比她拿到结婚证一刻还要激动十倍,由此可见,《西辽绝书》珍贵之极! 那白水捧起古书,轻轻翻开古书的封面,入鼻一股羊皮气味,看材质乃是小羊羔皮磨制的羊皮纸。西域诸国即使从中原传入植物纤维纸之后,凡是记录重要文献,依旧采用羊皮纸,确保历经千年不朽。 尽管白水的额头上还是细汗涔涔,但是镜片之后的瞳仁慢慢平静,返回以前那种内敛的目光,放下《西辽绝书》反问我道:“你说,《西辽绝书》可信吗?” 我又气又好笑,这中古历史我通晓不多,仅仅知道西辽王朝是在辽国被崛起于东北的女真人灭掉之后,其中有一个皇室贵族名曰耶律大石,率领一部不甘臣服女真人的族人,奔逃到西域。原本耶律大石部下不过四万人左右,想不到进军异常顺利,竟然占领了中亚大部,于是一一二四年,在中亚起尔漫城(现今乌孜别克斯坦的布哈拉与撒玛尔罕之间)宣布建立喀喇契丹王朝,因与原东北的契丹辽国相区别,史称西辽王朝。从此契丹人又苟延残喘了近百年,直到被蒙古人哲别率领大军攻灭,至于《西辽绝书》是什么玩意,我闻所未闻。 于是我不禁摇摇头,反问道:“你说,《越绝书》可信吗?在我看来,大凡带‘绝’的书,大半是可信的,因为绝,就是死,人死了都会说实话,由此类推,书要死了,也定会老老实实交代!” 白水白了我一眼,知道我在责怪她专门拿我不知道的东西询问,存心让老子出丑,索性挑出另外一部“绝书”讥讽,她解释说道:“《西辽绝书》,是一本记录西辽从建立至强盛近六十多年历史的笔记体史书。传说乃是西辽王朝内,一个精通汉、夏、辽和西域诸国文字的内侍所著。由于该内侍深受皇室崇信,能够得知许多没有在历史正式史书上流传的秘闻,所以在史学上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一九零五年,在当时的沙俄布哈拉一带的一个古墓中,发掘出十六卷羊皮古书,轰动整个世界,珍贵价值,可比死海古卷和初版《可兰经》。于是史称《西辽绝书》!但是这十六卷《西辽绝书》残缺不全,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刻竟在我手里也有一卷!”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那岂不是你的幸运?等出了成果,铁定得田野奖和夏鼐奖(我国考古界最高奖项),我这做你老公的,也好沾光了!哈哈!” 白水摇摇头,秀美微蹙,叹道:“假如能够得到这个奖就好了。先摆回来说,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秘闻。” 我脱口道:“什么秘闻,有何奇异之处?” 白水合上秀目,立时又张开,慢慢叙述道:“故契丹遗民耶律大石,率四万残兵,竟然不可思议地在几个月内就征服了西域近数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数千万人口,建立了一个西南至阿姆河,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向东则包括今天山南北各地,你说,数尽人类历史,能有哪个强人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以残兵建立这般大帝国?” 我思虑片刻,终于回答:“没有,我看没有。历史上的大帝国,无一不是历经几十年才建立。纵然有的是极快地以武力占领,也不可能长期保持统治。而西辽能够存活一百年,由此可见实力不弱!” 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哦,有什么秘密,不妨且让我也听听。” 身边忽然响起一阵怪里怪气的腔调,我们抬头一看,竟是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知何时过来,因我们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西辽绝书》上,一时倒没有发觉。 白水不悦地卷起眉毛,我本想把他赶走,但是白水使了一个眼色,我便暂且不动手。心想,即使让美国佬听到又如何?反正关键证据在我们手里,考古界历来讲究口说无凭。 白水开始慢慢地叙述: 自女真兴起,击败辽国七十万大军,天祚帝奔逃。其族人贵族耶律大石率残兵四万,西逃欲借大食兵。路阻喀喇汗王朝有力伏击,损兵数万。耶律大石狼狈逃至伊犁河谷,所存族人已不足数千!其仰天长叹:难道天真欲亡我大辽? 时天降异彩,有磨轮大如车者盘旋,从天而降飞天神女若干,其中为首者,貌美不可方物。其女曰:汝欲重新复国乎? 耶律大石曰:莫不是神女助我助复兴? 神女曰:汝娶我为妻,建国则为后,我便助汝复国。 耶律大石曰:善! 于是,耶律大石娶妻神女,在其法力相助之下,果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时辽人不堪女真统治,纷纷西逃至西域,共推耶律大石为皇帝。于是其建国西辽,庙号德宗! 而他的妻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昭德皇后萧氏。 白水说道:“正史记载看来,这昭德皇后姓萧,似乎是辽人一大族萧氏,然而《西辽绝书》显示,这萧氏的真正身份,乃是桃花石国女皇!” “桃花石国!” 我和萝卜丝不约而同喊出来! 互动时间: 不够恐怖作者应该加油争取超越鬼吹灯心之忧郁 回答:就营造恐怖气氛而言,我不如鬼吹灯,这在一开始我就发现,于是索性放弃,拿我擅长的历史悬疑和推理写作。老实承认,本小说最初是模仿鬼吹灯的,最后发觉与其做一个跟风作品,还不如写出自己特色,所以角度开始偏转了。 不过我觉得目前我的小说还欠缺什么,自己看了都欲罢不行,大家说说,还有什么问题呢? 就探险类而言,我最中意的探险家就是卫斯理了,还有他老婆白素minuovia 回答:类似,不过只是前期。后来虎头蛇尾,什么都推给外星人了。未免江郎才尽。 ** 九十九、桃花女王 我转念一想,不禁摇摇头说道:“中古历史非我所擅长,但是据我所知,桃花石国乃是过去中国本土的故称,等同于摩诃震旦、西诺、赛里斯等。其时中国本土为宋金对峙,怎么会在西域冒出一个桃花石国女王呢?荒谬不堪!” 萝卜丝笑道:“朱先生,这点你错矣。桃花石这个历史名词,虽然多有争议,但在史学界不外乎三种看法。 其一,桃花石乃是‘拓拔’的对音、拓跋氏在中国北方建立过北魏帝国,国力强盛,影响广及西域及中亚,是以桃花石成了中国和中国人的代称。自隋唐以降,东罗马帝国和其他西域诸国,皆称呼中国为tangas,发音确实与拓跋氏相似。 另一种说法乃是来源于唐朝,系‘唐家子’的讹音,因特指唐朝,转而指代中国。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向西拓展最广阔的一个朝代,其深入西域,势力范围远达波斯。中亚及西域诸国无不景仰万分,称呼唐朝皇帝为‘天可汗’。即使唐朝灭亡之后,西域一些国家的统治者仍然喜欢僭称‘桃花石可汗’。例如辽、宋时期出现的喀喇汗王朝,其首领的头衔中都有“桃花石汗”这一称号。 不过眼下这个桃花石可汗,显然只能是第三种看法,也是历史上最模糊的一种看法——传说中的桃花石女儿国!” 此刻连白水都开始摇头,说道:“西域桃花石国我曾经听说过,但是怎么又扯出了女儿国?桃花石国历来因缺乏史书记载和文物发掘作为证据,一直被史学界认为只是一个传说存在的国度。” 萝卜丝笑道“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向来被历史这一层面纱蒙蔽着,我们只能通过史书和文物这些小小的装饰品,一窥真实的面目。桃花石国虽然缺乏直接的史书记载,但在不少神话传说中却经常出现,譬如在贵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就展现了一个美丽的国度。” 《西游记》恐怕是中国普及率最高的一本小说,我几乎耳熟能详,脑中灵光一闪,叫出来:“唐三藏被女儿国国王逼婚!” “正是!” 萝卜丝喜道,他笑嘻嘻的模样使得那只红彤彤的酒糟鼻子越发闪亮可爱,惹得文清不时在他身边转悠,想乘机摸上一把。 “民间传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在一定的真实基础上积累。但正如一句西方谚语说的好:时间漫长,历史变传说,传说为神话。时间越长,原本保存在历史中的真实散佚的越多。譬如你们中国人崇拜的关帝,在同时代不远的陈寿《三国志》中,只是一个好色的武将,然而到了现在,却是一个与孔子同等地位的武圣!桃花石国距今差不多有八百年左右,积累的偏差使得失真程度相当可怕。《西游记》中,女儿国是一个完全女人组成的国家,由一个美丽的女王统治,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相当恐怖!我且问你,朱先生。《西游记》里面的女儿国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是如何繁衍后代呢?” 我说道:“她们是一旦成年之后,假若想要生孩子,就喝子母河的水,就会怀孕生子。唐僧等一干人,正是不小心喝了河水,结果男人怀孕,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最后喝了落胎泉之水才堕了胎。” 萝卜丝说道:“好吧,历史学上研究民俗有一种类比方法,比较相类似的神话传说,得出成果。比如,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大洪水的记录。这表明曾经发生过世界范围的大洪水,但是地质记录表明并没有全球范围的洪水。那么换一个角度考虑,比如人类是同一个祖先,曾经经历过一次洪水,因记忆深刻,即使迁居到全世界各地也不能忘怀,流传在各支遗民的神话里,这从侧面证明了人类非洲起源说。那么我们把女儿国传说的关键字挑选出来:全部是女人、女王、河水、男人堕胎、落胎泉,那么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目瞪口呆,哪里有什么想法,根本不知所以然,转头望向老婆,白水沉静的说道:“亚马逊女战士!” “verygood!” 这洋鬼子一高兴,不小心露出母语来,他说道:“完全正确!根据希腊人的古书记载,传说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生活在现今欧亚大陆交界的土耳其北部特尔莫冬河附近,河水向东注入黑海。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这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土地肥沃,非常隐蔽。亚马逊部落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保持着母系氏族的特点,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凶狠强悍,常常掠夺周边部落的男子为奴隶,成年女战士与其**,生下子女后便杀死男奴。若生下女孩,则留下养育长大,成为新一代的战斗力,若是男孩,则是浸入特尔莫冬河溺毙,冲入黑海!但是自进入西元后就很少有关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记录了,传说她们已经迁移到遥远的东方,如今看来,所谓的桃花石国,有可能就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后裔所构成。虽然亚马逊(amazon)与桃花石(tanhans)一点都不像。但是别忘了,桃花石本身就是汉语从西域古吐火罗语中转译过来的。古吐火罗语的特点是喜欢擅自改首音,那么我们把t去掉……” “anhans与amazon就非常相近了!亚马逊女战士擅长弓箭,战斗力十分强悍,又是地头蛇,若是耶律大石与其女王联姻,倒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强援,短时间内统一西域,极有可能!” 我大为赞叹,这洋鬼子不简单,叫我佩服别人极难,更何况是洋鬼子。眼前的萝卜丝学识渊博,本着不知下问的原则,向他好好学习未必不可。正这样想着,萝卜丝又说道:“不过听《西辽绝书》所说,那桃花石国女王降临之际,天空飞翔战车那么大的磨盘,而且光彩夺目,我在想,是不是有外星人也参与了?” 我顿时哑然,敬佩之心减少几分,萝卜丝这家伙,《星球大战》看多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外星人?而且,这些外星人偏偏喜欢在古代文明不发达的时候拜访人类,唯独现在人类都进入太空了,却隐遁失踪?将心比心,我们人类,是喜欢去和同样技术的人交往,还是深入原始丛林,挨那食人族的几把毒箭?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号《西辽绝书》,怎么从西辽一下子跑到西夏来呢?” 白水说道:“西辽亡于一二一八年,而西夏灭亡于一二二七年,中间相差近十年。虽然都是蒙古人灭掉,不过也有可能是西辽人认为《西辽绝书》有极佳的保存意义,不能落入蒙古人手中,于是逃到西夏。” 她扶着眼睛,目光移向远方,疑问道:“那是什么?” 我和萝卜丝一起转过头,脸色突然大变! (注:本文观点独创,乃是在下辛辛苦苦查找资料研究得出的结论,版权所有,**注明作者) 互动时间: ufo?还有外星人?泪中的鱼 回答:嘿嘿! 卫斯理尚有几本可看,但倪匡其人跑到香港后对大陆及老邓大肆攻击甚至在小说中横加诬蔑,未免令人齿冷。dd2new 回答:同样是香港的文人,倪匡未免气量太狭小,所以人缘也不如金庸。不过他这一套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只好跑到旧金山去。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腌了做蜜尸,然后再吃了你!哈哈,怕了吧,怕了就快快更新,好想看后面的,每天这么多票支持你,加没加油加油~```minuovia 回答:我蜂蜜过敏的……所以才写蜜尸。 大家使劲得点击、砸票、收藏啊,把这本书顶起来!!!星落天 回答:说个冷笑话:我齐达内你! 5票支持,多多加油呀,我好郁闷呀,电脑中毒了,害得我的杀毒软件都开不了……minuovia 回答:重装才是王道,我的电脑裸奔,也不见什么病毒。 公子要是写推理和悬疑,又推崇卫斯理,不妨再看一看卫公的《木兰花系列》,……秋水寒易逝 回答:倪匡的小说,口水味道未免太浓了,最近在看日人星野之宣的作品,其民俗学研究不禁叫人赞叹。虽为日人,也不禁佩服一把。以后我的作品,将继续尝试揭开历史中的谜团。 ** 一百、萤火魔怪 我所认识的美国鬼子不多,但见另外一个知道名字的道格拉斯犹如死了爹娘一样,连滚带爬地飞快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口中带着哭腔大声喊道:“devil!devil!” 我虽然不清楚他在叫什么,但是音调惊恐地都变了腔,显然是非常紧张的事情,我急忙问道:“白水,他在喊什么?” 未待白水开口,文清抢着回答:“恶魔,有恶魔!” 什么恶魔!美国鬼子就是大惊小怪! 那道格拉斯奔到我们面前,浑身的衣服破破烂烂,沾满泥土,脸上仿佛是刚挖出来的秦始皇兵马俑一般灰蒙蒙,我哑然失笑,这时白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瞪大眼睛叫道:“恒淮,你快看后面!” 我又回转脑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远处黄沙滚滚,似乎是一台拖拉机在沙地上奔驰,期间不时夹杂着人类的惨叫。剩下的人们大惊失色,纷纷转身就逃跑,但哪里是黄沙怪的对手,不刻叫其追上,顿时一口吞入黄沙内,飞溅出如许血水,落在沙地戈壁上,顿时化作黑漆漆的一团,异常惊心夺目! 我喝道:“白水,你先带文清走!” 白水一言不发,把《西辽绝书》塞入包裹,架起文清就转身逃跑。毕竟是老夫老妻,知我心意,并没有罗里罗嗦的生离死别,做事干脆利索。 我知以人类的速度,绝对快不过黄沙怪,为了争取白水她们逃命的时间,我反而主动迎上去。当然,对付这么一个家伙,我当然不是赤手空拳,随手就拎起了一盏汽油灯。那萝卜丝瞟了我一眼,居然也跟了上来,随身拖着一桶汽油,甚是知我心意。 我的作战方法很简单,也很干脆,在那黄沙怪迎面滚滚而来的时候,猛然掷出汽油灯,然后飞快地从侧面打了一个滚避开。汽油灯正面撞上黄沙怪,一受到剧烈冲击,外壳顿时破碎,呈气雾化的汽油猛然被灯芯高温点燃,燃烧速度极快,瞬间产生爆炸。那萝卜丝抓住机会,又把汽油桶扔了上去,火上加油,伤害越发可怕。 那滚滚沙尘戛然而止,伴随着火焰,从黄沙中树立起一个巨大的柱状物体,随后我听见一个类似受伤野兽的疯狂惨叫。 我朝萝卜丝对望一眼,做了一个从文清那里学来表示成功的“ok”手势,与其相顾一笑,紧紧盯住黄沙怪。这洋鬼子不错,有勇有谋,日后倒是可以交给朋友。 那奔驰的黄沙怪停顿下来之后,黄沙尘土逐渐消散沉积,眼前显出一个惊人的怪物。这是一条长约十多米,几乎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虫子,原本的肉色因遭到汽油的焚烧而呈现黑色。 更离奇的是它的嘴巴,犹如一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南瓜花,黄艳艳的,甚是好看。哪知,这肉虫突然张开花朵嘴巴,南瓜花完全开放,里面没有美丽的花蕊,而是一排排犹如刀子一般的利刃,像是链锯一样不住上下盘旋,简直就是一台肉体切割机。 那肉虫虽然吃痛,但是显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看见我们两个把它弄成这般德行的仇人,分外眼红,张开尖牙大嘴就扑向地面。 我和萝卜丝拔腿就分开逃跑,以那个低等动物的智商,一时搞不清该追哪个,趁它犹豫之间,原本百米跑只要十三秒,此刻玩命的干活,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顿时跑进了九秒内。我蒙头就径自往前跑,突然一股腥臭味对我扑过来。不好! 我来不及刹车,顿时一个懒驴打滚,翻了好几个跟斗才止住。天空中一闪一亮着幽蓝的光芒,飞碟? 我抬起头,倒吸一口冷气,妈的!这回老子完蛋了,居然遇到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在面前五六米开外的天空中,嗡嗡舞着一只极大的黑甲昆虫,说大,五六米长,几乎有两头牛前后连接拼起来那么大。头顶盖着一层透明的盔甲,和胸部链接在一起,伸出六条长腿,因为处在飞行状态,所以盘旋靠在腹部。那腿上一条条刚毛,就如钢针一般,来一下铁定完蛋。头部更是恐怖,两侧两排好像几十各小电珠集拢的眼珠盯住我,嘴巴一双大钳,咔嚓咔嚓上下合拢,似乎就等着把我夹死。而最为神奇的是它的腹部,居然一闪一闪,放出幽冷的蓝光!让我一开始以为是飞碟。 正当我愕然之际,背后轰轰隆隆的巨响一直响彻,离我越来越近,但见那萝卜丝被肉虫追的狼狈不堪,终于逃到我这边来,而我又叫眼前奇异的生物堵住,竟是前后夹击,我们俩一个也跑不了。谁说这畜生没智商? 我和萝卜丝背对背,面前各对着一个怪物,他叫道:“你有什么法子吗?” “屁话,有法子的话我还被堵在这里发闲?” 可恶,前无退路,后无生路,而且手无寸铁,居然遇到这种困境。我苦思冥想,束手无策,陷入无比的绝望中。莫非真是天命注定我要在此归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白水和文清借此机会终于逃了出去,我心无遗憾。 于是我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但是,为何它们还不抓紧时间吃掉我们? 我猛然张开眼睛,看到虫子们只是在警惕地盯着我们,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攻击,我突然想到一个原因! 之前我跟随一个考古队挖掘恐龙化石,期间搜集了不少侏罗纪昆虫化石,其时昆虫异常巨大,蜻蜓竟有海鸥般大小,而现在陆上最大的昆虫也不过面盆如许。那带队的教授讲道,这是由于昆虫没有肺,全靠气管呼吸,吸氧有限,所以不能长的太大,不然耗氧太多。侏罗纪因为空气含氧量极高,所以昆虫体积增大,到了现代,含氧量减少就不得不变小。 而眼前这两条虫子,竟然有超乎人类想象的体积,那耗氧量一定非常可怕,恐怕就和喷气飞机的引擎一般。但是气管又决定不能有效工作,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它们在蓄氧,通过静止时候把空气中的氧气积蓄下来,存在体内,待到运动的时候再呼吸。 如此一来,我有主意了! 互动时间: 主角嘛,桃花旺嘛~老实说我还是不太喜欢主角这种性格的,不过,情节实在太好了弦月弯弯 回答:大家多多支持,多多向别人推荐啊! 又是一年中秋了,这次总算没有其他女人,只有老婆白水,不容易啊亦非猫 回答:祝大家中秋快乐!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食人恐虫 ** 一百一、血战怪虫 任何会活动的生命体,都无法对抗火的炙热毁灭力,所以火攻才是王道! 我扭头对背后的萝卜丝问道:“你,有打火机吗?” “有!” 他递给我一只。 “打开盖子,按下去就可以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动手,增加成功概率!” 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简单啊!凭我的直觉,他一定是一个也和我一样,从硝烟弥漫的战火中出来战士,布满了危险的杀气。平常像是冬眠的北极熊一样藏匿利爪,到了危机时刻,终于显现出来,只凭我短短的一句话,就推断出我的作战方略。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混迹在小小的考古队里? 那巨大的肉虫方才追击我们,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氧气,此刻剧烈地呼吸,补充氧气,以备下一次行动。我慢慢地蹲下来,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肉虫,一边悄悄捡起几块石头,突然扬起胳膊,不断地朝肉虫扔过去。 这些拳头大的石头自然对肉虫毫无伤害力,但是一块块都砸在嘴上,即使智商再低的生物都显得不耐烦,张开花朵大嘴,大吼一声! 好机会!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弹开打火机保护盖,按下点火钮,用力一轮,朝着肉虫的嘴巴扔了进去。那肉虫根本没有料到小小的打火机飞入,不过等下这就是它毁灭的地狱魔门钥匙了! 肉虫即使身躯再是庞大,也属于虫子一类,其基本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因体积庞大显然不能通过体获得大量氧气,必然是通过嘴巴连接气管呼吸,在体内生长一个类似气囊的器官,储存氧气。氧气是化学反应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把打火机丢尽纯氧里…… 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那肉虫的身子像是被一只巨手拿住,往上猛然拉直,突然张开南瓜花大嘴,喷出冲天烈焰,在星光之下,犹如火花一样好看。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哈哈大笑,那肉虫身躯一节一节凹进去,又突然凸出来,到了与地面接触的尾部,倏然一下剧烈的爆炸,顿时炸地血肉横飞,肉虫轰轰然然倒下。 我们抓住机会,立即转身逃开,回头看去,那飞行的怪虫方才唯恐受到爆炸的冲击,于是向上浮起,此刻咆哮着向我们发动攻击。因其在空中,攻击范围很广,我们几乎没有逃跑的余地,话说间,那飞行怪虫猛然一个俯冲,伸出长长的爪子勾下来,我慌忙一蹲躲避。此刻高个子就吃了大亏,那萝卜丝就被刚毛勾住衣服提了起来,大喊大叫:“快救我!” 我朝地上一看,一个工具箱被倒翻,横七竖八一大堆东西露出,却叫我大喜,随手操起一把太平斧,对着空中的萝卜丝飞去。 那萝卜丝脸色徒然变掉,但是本事不错,一抓手稳稳拿住,往后一砍,斩断飞行怪虫的一只毛腿,从半空掉下来,打了一个滚,在地面上站起来。 那飞行怪虫又俯冲下来,对准萝卜丝发动进攻,后者以太平斧阻挡。 机不可失! 我飞快地操起一把鹤嘴锄,加快脚步奔向飞行怪虫,约莫三四米的地方,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 我抡起鹤嘴锄,狠狠钉在飞行怪虫的背脊盔甲上,能够飞行的物体大都不是太重,所以飞行怪虫的盔甲也不是很厚,一下子让我凿穿。这时因为飞起时候的狂风一吹,我站立不稳倒下,一手牢牢抓住鹤嘴锄保持稳定。哪知我的体重加上手劲,竟然就一下子扯下一块盔甲皮来,涌出绿色的恶心**。 鹤嘴锄受到**的润滑,缓缓下滑,我另外一只手抓住飞行怪虫的一个凸起,拔出鹤嘴锄,抡起来又砍下去,牢牢钉住,乘势一拉,站了起来。 此刻飞行怪虫吃痛,飞行不太稳定,我眯着眼睛打量,我差不多在十几米的高空。如果下去,只能依靠飞行怪虫,如果跳下去,不摔成肉饼才怪呢! 当下我又抡起鹤嘴锄,狠狠砍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掀开盔甲,露出内部。里面结构果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当初我并没有看到飞行怪虫有双翅振动飞行,而且这么大的家伙,根本无法展翅高飞,只能靠漩涡发动机或者类似热气球的装置。我扒开里面,一个巨大的绿色气囊鼓鼓而动,我哈哈大笑,一嘴砍下去,猛然喷出灼热气体,几乎烫到我。由此我没有握住鹤嘴锄,顿时身子一震,已经掉下去。 我大惊失色,耳边呼呼风吹,双手胡乱攀抓,倏然握到一条东西,睁眼一看,我抓住了怪虫的一条大腿。 那飞行怪虫不住漏气,犹如齐柏林飞艇一样向下坠落。眼见大地越来越近,我冷不防松开大腿,在着陆的瞬间 那萝卜丝看的目瞪口呆,飞奔过来,对准我胸口就是一拳,笑骂道:“好小子,你真不简单,就和动作片电影的英雄一般厉害!有空教教我!” 我哈哈大笑:“哪里哪里!” 我回头看去,那飞行怪虫已经奄奄一息,快归天了。不远处就是断成两截的肉虫,真如做梦一般,瞬间就干掉两个超级怪物,我几乎是战斗天才了。 “救命救命!” 我听到一阵俄语的呼救。 奇怪,这里的人不是被吃掉,就是一哄而散,哪里还有俄国佬。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好奇地走到肉虫尸体附近,在它其中的一截尸体断裂处,估计原本是胃,此刻许多囫囵吞枣进去的活人漏了出来,大半都被消化地不成样子,极为恶心。但是在其中,居然还有一个肥胖的身躯,蠕蠕而动。他浑身裹满犹如蜜尸上腊一样的物质却发出一阵异香,原来蜜尸就是这样形成的! 活着的人正是党代表猪猡懦夫,这么说,这只肉虫正是我们在岩洞里碰到的那只,想不到它的身躯居然这般庞大。猪猡懦夫喃喃说道:“救我,救我……” 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哪里还救得活? 陡然眼前暗了起来,似乎天上什么东西遮住了星空,我正要抬起来,倏然一阵白色的亮光,随着一声清脆的轰鸣,我的背后一阵重物倒下的响声。我吓了一跳,转头看过去,竟是那肉虫还在蠕动,原来一时不时,此刻想袭击我们。 “幸好及时赶到了!” 一个清脆的响声落下。 大家中秋愉快! 我一个人上班,无聊啊! ** 一百二、绝密任务 我回头望过去,看到白水抱着小孩站在一辆越野吉普车前,在她旁边则是一个手持无后坐力迫击炮的战士,炮口正袅袅冒着青烟。我吃了一惊,好大的动静,连驻军都惊动了。不对……我记得在敦煌附近,并没有什么部队。再看那吉普车,伤痕累累,显然经过一番长途跋涉,这时车门打开,走下一个带着防风眼镜的中年军官,气派大的很,大声喝道:“二班长朱恒淮,出列!” “呦!” 我条件反射地小跑到那军官跟前,敬礼,立正,大喊道:“二班班长朱恒淮报到,请问上级有何命令!?” “稍息!” 那军官下令,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老早就退伍了,但是因为当兵时间太长,几乎形成自然反应,不禁又气又好笑。但是看着对方军官满面严肃的表情,加上肩膀上那两杠一星,似乎是个很大的军官!于是又板着脸,稍息听候命令。 那军官叫道:“朱恒淮同志!尽管你已经退伍了,但是因你在军中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作战勇敢,毙敌五名,伤敌若干;退伍之后又协助辽宁政府剿灭东北最大的马立城反革命黑社会势力,签于立功重大,因此上级特意授予你陆军预备役中士军衔!命令立即生效!” 说着,该军官就把证书递交给我,然后敬礼。我回礼,双手接证书,如同做梦一般。原本解放军是没有军衔的,听说最近又恢复了这项制度,我已经退役多年,怎么就突然被授衔中士?简直莫名其妙。但是看着证书上端端正正陆军预备役中士军衔和烫金大印,这绝对假不了! “朱恒淮中士!” “在!” 该军官突然放低声音,军队中都是大喊大叫,唯恐别人不知,如此低声,只能说是重大事项:“现有一项绝密任务交给你,这里说话不方便,请到车子里去!” 军队保密程度分为四级:一般、秘密、机密和绝密,此刻用到最高等级的,非常要紧。究竟是什么事情,要交给一个已经退伍多年的老兵呢?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进入吉普车内,司机离开,随手关上车门,拔出手枪和另外那个放迫击炮的战士一起间隔三米放哨。 那军官自我介绍:“我是陆军少校刘建国,这次过来,有一项绝密任务要交给你。” 他抽出一封文件递给我说道:“看完这份文件后,立即烧掉!” 我半信半疑地揭开封条,第一眼瞟见那文件上的文字就脸色陡然大变。这……这,想不到,竟然真的有这种事情!我通篇粗略的浏览一遍,越看越心惊,原来,这些传说中的事情竟然都是真的!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对我国局势产生巨大的牵动。 我看完这份文件,已经是汗流浃背,额头上却觉得冷气腾腾,太过惊人了!我抬起头盯住少校,他说道:“不必问我任何关于绝密任务的事情,因为根据保密级别,我也没有直接参与的权限,我只是负责传递信息。你还有什么问题,不妨提出来吧!” 我大着胆子说道:“我在想,我毕竟已经退伍多年,不仅身手疏远了,而且不像以前那么有冲劲,为什么偏要我来完成该项任务?” 少校回答:“一、你当兵资格老,作战勇猛无比,虽读书不多,但是聪明好学;二、该项任务涉及考古和历史,你是比较专业的人士;三、该项任务还有一个民间人士参与,假若直接派遣军方人员参与,因其特殊身份而有可能造成不便。所以,我们一直认为你非常恰当,能够胜任这个艰巨的任务。据说,这项任务是军委主席特别交代的,一定要好好完成!” “是,绝对不辜负党和军队的嘱托!” 少校点点头说道:“早上带你去见那个民间人士。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这个,你看,目前折腾成这幅样子了,你说怎么办呢?” 我指指外面。 少校横了一眼,笑道:“好办,就说美帝和苏修不合,一见面就打起来,破坏我国文物,还得向他们大使馆讨钱去呢!” 甚合我意。 我下了吉普车,抬头看看天,不是做梦啊!白水倒是兴奋地凑过来,笑嘻嘻说道:“我听到你做了中士,是多大的官啊?” “屁大的官!中士,最多班长排长的级别了!” 我无可奈何,果然天上不会白掉下馅饼,小小的军衔,居然让我去执行如此艰巨的任务,兑换不成比例啊!亏大了! 草草处理了一下眼前的事情,就带着白水走开,赶往百多里外的驻军部队,约莫天明的时候,正好赶到。坐在后排的白水和文清老早沉沉入睡,我打了一个哈欠,随少校一起拜见那位民间人士。 他打开一个营房,部队中住宿都很简单,唯独这个营房不仅是单人单间,而且装饰甚好,显然专门招待贵客,这个人究竟是谁?居然受到部队如此优待呢?我正思虑着,便见到了那人,却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此刻发现我们进来,先是看看少校,再瞟了我一眼,少校介绍道:“雷先生,他就是本次带你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朱恒淮先生,果然著名的考古探险人员!” 那少校敬礼走出,由得我们亲自交谈。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台湾来的,我叫雷文定,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互动时间: 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 回答:疏忽了,会注意改正的。 远古时代,地球大气层中氧含量远远超出了今天的标准,而古生物学家通过化石标本得知远古时代的昆虫体积普遍大于现代。那么,是不是当时的高氧大气造就了古代的巨型昆虫?3亿年前石炭纪地球上生活着巨型昆虫,蜻蜓翼展接近一米。书虫n 回答:我是看了bbc的远古生物才知道的。外骨骼生物体积与氧气浓度和重力有关。氧气含量越高,体积越大,三叠纪的蜈蚣有一辆卡车那么大!不过再大下去就不可能了,受到地球重力干扰。 大家帮忙,多多向其他人推荐。我写书也够勤快了,小说要打架有打架,要怪物有怪物,要悬疑有悬疑,要h有h,为什么人气一直不足呢? ** 一百三、超古文明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共产党,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美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文革时又回到美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两岸关系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文定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文定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文定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文定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文定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文定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文定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文定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文定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文定长叹一声。 互动时间: 首先感谢作者的非凡想象,不过猛哥是古猿恐怕难以接受,古猿与人类女子应该不能产生后代,考古证明尼安特人并未融入智人中,虽然二者曾并存,但二者不能通婚,因为同科不同属,何况古猿连人科也不是.退一步讲能产生后代也是‘骡子‘,我们知道驴和马能下骡子,但骡子不能下骡子.所以我认为猛哥应为早期智人才合理.kitinsect 回答:现在想来,帖木儿应该是北支智人。非洲迁徙到东亚大陆的路线有两条,南线较早,大概是十万年前,形成了现在东亚大陆大部分民族的祖先,从孟加拉进入高原的一支,就是现在汉藏的祖先。相对南线,北线大概在四万年前迁徙过来,六万年的时间基因差别不大。但是由于南线开发较早,数千年前就开始进入文明社会,把仍然处在原始社会的北线视作野人也很正常。 公子,我一有时间就来帮你打气了!~推荐榜上大部分的书都被我加了广告了!~喵~點點⿴可愛 回答:顶,大家多多支持! 肩膀上那两杠一星应该是少校所以我是陆军中校刘建国是错误的心之忧郁> 一百四、沙漠疑踪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文定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文定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身,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文定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文定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文定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因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极其危险,数千公里毫无人烟,不象敦煌这边到处有补充,所以文清要找地方放下。一开始文清也吵着要去,又哭又闹,白水束手无策,只好老子出马。 我对文清威胁道:“小鬼,你要是再胡闹,当心我把你丢到幼儿园去!” “啥!” 文清顽劣之极,当然讨厌上循规蹈矩的幼儿园,迄今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怕我发狠,当真送到幼儿园去,那简直要了她小命,于是不得不乖乖听命。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该行做宇航员——登录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白水一伙的丝绸之路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所以一路上还是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受到苏联入侵,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东突厥斯坦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塞人石人图片 **photo.blog**3**/photo/3jyocjw1h+_olixosf0mga==/3383047745085408662.jpg **photo.blog**3**/photo/vuwyyovh0e31xghgyysbvg==/1752744679977290160.jpg **photo.blog**3**/photo/krvvisyd4zw2oo2flgq==/926615623331493692.jpg **photo.blog**3**/photo/lzdwvgtnmbs9drwjxr7yva==/3444127815031622072.jpg 互动时间: 这书若写好了不次于鬼吹灯,但给人感觉总是欠了点什么.鬼吹灯开始时叙述远过于描写,所以更像故事而非小说,但情节抓人欲罢不能,而作者慢慢进入状态,现在二者之间已很平衡.本书在这方面开始就控制得很好,但个人感觉在结构上整个故事展开得好象不够,就好好比骨龄一米八的大个子只长到了一米六,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本书小**不断,但每一段的积欲总是不够,所以最后**时难以酣畅淋漓.kitinsect 回答:善,正说道点子上。回顾一下,我自己的特点是想象力丰富、知识渊博,小**连连不断;缺点是写文生硬,没有把小**积累到大**,往往感觉虎头蛇尾、欲罢不能,看来这是我最需要克服的缺点了! 今天人品爆发,更新三千一百! 浴室大战好搞笑jiaojiao1238 回答:哈哈 蜂蜜过敏?太可惜了,蜂蜜可是好东西啊。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我也可惜啊,吃不来。 ** 一百五、东突分子 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苏联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维吾尔文。我不识,随手丢给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苏联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新疆独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登,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互动时间: 如果说本作品有什么明显不足的话,我认为就是在悬疑这一点上下的笔力还不够。进一步说就是对读者的神经折磨得还不够。故事情节进展太快,刚进入**就结束了,有点草草的感觉。建议不要追求所谓的“多快好省”,慢火煲汤才能入味。在一个故事上多着点笔墨就会有更好的表现力我个人认为这部小说的定位不应该是笼统地“恐怖小说”,而应该定位在“历史悬疑小说”。从目前作品的走势来看也是如此。因为与其他有历史背景的作品相比(如鬼吹灯)本作品的历史线条更清晰,更严谨,分量也更重。因为情节基本都是围绕某个历史迷题展开的。建议参考一下达芬奇密码。留头不留发 回答:节奏太快是我的毛病,似乎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部电影,每隔五秒一个镜头。下一部会放慢速度。而恐怖,这不是我所长,可能会渐渐减少内容。历史是我所长,曾经一度打算报考南京大学历史学研究生,后懒病发作才作罢了。所以有关历史谜题比例会加重。我不会写那些大家不熟悉或者又熟到滥的题材,比如秦始皇皇陵,几乎每一部俗套的冒险小说都喜欢写。我会写一些大家知道,但是又无法猜度的,比如这次的超古文明。时间女儿面纱的揭开,将会有什么呢? 附:从目前的投票来看,历史的最少,反而是h的最多…… ** 一百六、神秘少女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东突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白水摇摇头,对着拉登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登,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我觉得白水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像我第一次遇到的女人王玟琳,精通数十种语言。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本拉登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安拉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本拉登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成虫我把武器下发,拉登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登,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登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互动时间: 我认为这部小说最大的缺点是描写不够,虽然故事情节不错,但是由于描写不够,所以读者体会不出大大想表现的那种感觉。换句话说就是故事有了,但是不够生动。最大的优点是那些对历史迷题的猜测比较吸引人。泪中的鱼 回答:善!我有时也觉得明明有故事打好了腹稿,但是写出来牛头不对马嘴,勉强符合人意。郁闷!或许是太年轻的缘故,一下手这种老道的故事,未免有点小刀杀牛。 ** 一百七、变态刑讯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和俄国佬对干,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和几个外国弟兄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本拉登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我嘱咐剩下的几个人注意布防,然后慢慢爬到营地,看到我老婆白水正抱着那个神秘的少女,惊慌失措地坐在帐篷里,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打枪?” “土匪。放心,很快干掉!” 我不想使得白水过于担心,胡扯了一下,赶紧和萝卜丝一起来到俘虏身边。刚才拉登挨了我一枪托,此刻头昏脑胀,不知所措,我拎起拉登恶狠狠地问道:“告诉我,你们把军火放在哪里了?” 拉登得意洋洋地笑道:“我是真主的忠诚战士,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 我勃然大怒,抡起枪托又一阵暴打,那拉登转眼就鼻青脸肿,但是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他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拉登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拉登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笑,摸向拉登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拉登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萝卜丝放下拉登,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拉登仍是毛骨悚然,眼睛瞄着前方,说道:“就在那里,被杂草覆盖着,下面有一口坎儿井,弹药就在里面。” 萝卜丝点点头,对我说道:“走” 拉登见我们要离开,焦急地大叫:“等等,先给我穿上裤子啊……” 我和萝卜丝哪会理会,一走了之,放任其大喊大叫,我问道:“萝卜丝,假若拉登不说,莫非你真会那个?” 萝卜丝满脸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嗯,当然。不过这些阿拉伯人,从小深受教诲,认为**是非常邪恶的,这招一般屡试不爽。”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我来到那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作者以后可以加点主角女儿的戏份呀,很机灵聪明,她!minuovia 我怎么学得你的小说里面少了些什么东东啊!不过我也很看重主角的女儿!挺聪明的一个小女孩!猪也变天使 回答:等她十五六岁,变成青春美少女再出场吧。 新主题调查,哈,不好选,若问不想看什么倒成:h的。虽然调查结果大吃一惊,不过作者大可不必拘泥读者的想法,好好发挥你的强项——历史和悬疑吧!但为了照顾低龄读者同时避免过程中的枯燥感,女主角还是每部更新吧,对话与动作亦不妨暧昧乃至**些,不过最后最好不要入巷!为什么?:对低龄读者言是儿童不宜,而后青春期读者享受的是过程!kitinsect 回答:今后暧昧和**情节会增加,女主角每部换一个,不过会注意尺度,毕竟这不是h小说。 那个少女是从茧里孵出来的吧?写得太明显了。作品节奏好像太快了,本来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看密尸,杀怪虫子那段,觉得有很多地方还可以继续写吧,胶水是什么,这么多夜明珠哪来的,好像很多事情不曾交代清楚,应该还有下文的吧?这篇前后有很多联系点,但是具体情节多描写点会更好。总感觉缺什么,具体是什么说不上来,公子的很多读者提的意见都满有道理的。节奏偏快,篇幅还可以再长一些轻风逐月 回答:哪里那么容易叫你看破,我哪一部小说是简简单单的?很快你就会恍然大悟。关于蜜尸还有下文,等着吧。说到底,我的详细描述太少了,毕竟经历太少了,会注意的。 kitinsect另外一篇评论我置顶了,早上起来一看如此好帖,当时就觉得虎躯一震,增长了三百斤力气。好帖,一定要顶!大家也多多转发,隐形广告啊! ** 一百八、东突覆灭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美国,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支持,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沙漠之间原本是平坦一片,受到狂风吹拂,形成一条条波浪般的沙浪,这时有一堆沙子慢慢地隆起,就像在沙堆中鼓起一个大包,移到一具尸体前,从沙子里伸出一条半透明的管子,相似潜望镜一样地探视,发现人体,陡然刺穿尸体皮肤。奇了,那尸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腐败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和我们寻常喝汽水一样,红的白的**从管子里流下去,而这时尸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 管子稍稍隆起,地上伸出的管子中间的砂石好像水流一样流下,凹出一个洞穴,越来越大,慢慢地管子顶了起来。我呼吸也开始加快,这个食人尸体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样的家伙? 管子下露出一颗圆球,我定睛细看,竟然是一颗人头!有鼻有口,合着双目,管子就长在他头顶。 我脑中原本想象过无数种,或是昆虫一类的怪物,或是穿山甲一般的,但是绝对想不到如同人类。我吓了一跳,手指颤动,扣下了扳机,砰,枪走火了! 那颗人头立时张开双眼,唰地扫到我! 互动时间; 我建议要现实一点,因为一个人不能一蹦三尺高,这是“人”吗!猪也变天使 回答;一般人都能 ** 一百九、人身蜈蚣 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大**,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刻我好像中了定身法,叫这个怪物的双目慑中,动弹不得,直到那个怪物轰轰隆隆移到我面前,示威性抬起整个身体,由此腰部以下也露了出来,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怪物腰部以上还是人形,以下就纯粹是一个怪物了,在腰部两侧以下,密密麻麻地长着无数蠕蠕而动的节肢,仿佛是一个人身蜈蚣。 不知怎么的,此刻我忽然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只觉得背脊一亮,扭头看过去,竟然是那头人身蜈蚣穷追不舍,叫萝卜丝打中了身子,飞溅出淡绿色的**,正好落在我背后。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身蜈蚣中了五六枪,一时死不了,仰起身子把百足乱舞。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人身蜈蚣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那个东西在吃人,然后追来了……”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在小坑里面,躺着一只如同锅子一样大小的半透明东西,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汩汩流出淡绿色的**。 我顿时送了一口气,敲了萝卜丝一拳,笑道:“算你老小子狠,先见之明,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估计埋伏在沙漠地下想潜过来,不过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结果一命呜呼,哈哈!” “咔嚓!” 那个锅子怪物一动,我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霍然绷紧,随手操起萝卜丝的步枪瞄准,但见那锅子怪物在背脊上裂开一条细缝,里面似乎有内力在撕扯,慢慢地扩大,咔嚓一声,猛然像河蚌一样打开。我瞪大眼睛凝视着,手中步枪悄悄调到连发状态,一有异动,就乱枪射击。 锅子里面布满**,首先伸出一只小手,用力把整个身子都拖了出来。从体液中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摇摇晃晃立着。但是因为反步兵地雷的威力惊人,在她身上穿出好几百个窟窿,流淌着淡绿色的血液。那少女刚爬出锅子,就噗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归天! 我朝萝卜丝对视一眼,从最初的恐惧已经转换到了莫名其妙。怎么在这种怪物里面,居然养着女人?先前我们不是也发现过一个锅子吗? 我心念转动,脸上陡然变色。 不好!倘若这种食人魔怪会从里面变出女人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锅子,其实已经完成了这种过程。而我们发现的少女,浑身**、布满奇怪的**,岂不是很符合吗?白水,就和她在一起,有危险! 我心急如焚,提起步枪飞快地跑到营地中间,闯入白水的帐篷,后者正搂住被巨大爆炸吓坏的瑟瑟发抖的少女。我大吼:“白水你离开她!” 白水莫名其妙,问道:“什么?” 我把枪指着少女,额头上满是汗水,几乎是发狂一般地叫道:“你走开,她是怪物,让我一枪打死她!” 白水大怒,她性格刚烈,向来不顺从我,大骂道:“你疯了,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怪物呢!”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步枪,指着少女,白水于是将她紧紧抱住,狠狠盯住我叫道:“不如将我一起打死算了,你怎么了?” 我勃然大怒,老子拼了命来救你,你这个婆娘反而推三阻四。我暴跳如雷,一手扯住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身体并不是很重,叫我单手就提起。那白水死命挣扎,我们打架之时,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我们都吓了一跳,不禁停下来,原来是处于射击状态的枪走火了。 少女啊的一下,猛然倒在地上。白水慌忙将她扶起来,但见脸颊上划过长长一道痕迹,渗出鲜红的**。不对!我明明见到那两只东西流出的都是淡绿色**,而她却是红色的。我杀人伤人不再少数,一眼就看出这是人血,所以这个少女是人。难道我搞错了? 那白水恶狠狠地扑上来,在我脸上抓了几把,叫道:“你满意了吧!” 老子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哪知碰到这个克星,顿时落荒而逃,走到萝卜丝跟前,那洋鬼子笑道:“苏格拉底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有一个凶悍的老婆!” 连洋鬼子都奚落我,当下只能捂住满是抓痕的面颊,正要开口大骂,我的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互动时间: 学过功夫的,也是要找地方借力的,平地不可能。只用助跑可以跳三米的话,应该可以破世界纪录,男子跳高的好像只有两米多,而且都知道是背越式。要么改矮一点,要么给主角学点什么玄幻点的神功,或者加撑竿什么的。point119 一跳几米大概是笔误,也可以解释为公子的‘想象力丰富‘,挑刺儿不妨找些学……kitinsect 两个问题一起回答:首先感谢大家的支持!因为写作匆匆,又要数量又要质量,有时难以保证平衡了。写作的时候,就不免出现很多硬伤,比如主角最初设定为工兵,但是后来为了需要,改成战斗工兵了。虽然只有一个词的差别,但是概念很不一样。工兵只是负责工程项目,但是战斗工兵往往战斗在第一线,能力超出一般步兵很多,精挑细选,仅次于侦察兵和特种部队。二战诺曼底登陆,全靠战斗工兵玩命的开路,打破德军堡垒。又,至于那个一跳两三米,不如改成这样,主角助跑跳了一米高,他的身高加上臂长以及手中的鹤嘴锄,大约全部有三米左右,用鹤嘴锄勾住昆虫,顺势跳了上去,这样就完美了 “牛马粗细的玩意”,寒一个。狂吻一只猪 回答:讽刺关塔那摩的美军虐囚事件。至于受刑者本拉登,反正也不是一个好东西,大概除了基地以外,没有人会来刺杀我吧。 公子是文学系还是历史系的,估计看的书不少,内容挺新鲜的,想象力也够丰富……轻风逐月 回答:统统猜错,嘿嘿!不妨让你们猜一下,知道的人不要说! ** 一百十、异星人类? 远处那条有两层楼高、绵延数公里的巨大沙丘,犹如一下子挨了数百顿黄色炸药的定向爆破,轰轰隆隆,扬起无数沙尘,好像在黄色的海洋上卷起了一层海啸的浪波。我似乎听到里面有咝咝的怪响,待到砂石尘土渐渐的沉淀下来,在原本沙丘的位置,变魔术一般凭空冒出一段残垣断壁。而在之前,地上的沙子卷起一个漩涡,仿佛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砂石计里面,把沙粒飞快地往下陷落,很快吸空。 塔里木盆地地质结构本不是非常稳定,可能在该地地下存在一个巨大的镂空地穴,手雷、反坦克导弹和反步兵地雷的数次爆炸引起地层共振,脆弱的岩层终于无法支撑而塌陷,居然一下子抽干了所有砂石,露出数千或者数万年前的地表。我看到的这段残垣断壁,很明显是人类产物。 考古队的队员们这时纷纷过来,原本大部分人都躲在营地里,此刻危险解除,见到这段墙壁,哪能不心痒。白水、雷文定等一干人,都要过去。 我叫道:“小心地雷!” 白水原本踏出的脚小心翼翼缩回来。 我关掉机枪,又引着他们避开地雷,一起走到这段残垣断壁前。我抬起头观察,这段墙壁高出地面三米左右,以粘土、砂石和植物纤维间层夯筑。墙段有的地段坍塌严重,呈锯齿状。因掩埋在砂石地下,躲开了风化,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依旧保存完好。蜿蜒于沙漠之中,气势相当雄伟。而在地面上散落了不少绳纹、素面灰陶片、红陶片、碎砖块等物,依稀是秦汉时候的产品。不过中古历史并非我所长,也不敢确定,于是转过头瞅瞅两个这方面的专家。 白水、雷文定,这两个四眼,此刻不约而同地扶正眼镜,借助沙漠里明亮的月光,细细观察墙壁,或不时蹲下身子,捡起一块陶片。那雷文定文人酸性发作,竟然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这般意境,真的好!” 我眉头一皱,问道:“你说什么呢?” 雷文定微微一笑,把一块陶片丢给我,我看着上面,刻着几个篆文,吃力地辨认出:“永乐未央!这是汉武帝时期的!” 雷文定点点头,嗯地说道:“不错,正是!此地应该是属于西域都护府的一个重要基地,不过由于时间久远,我并没有听说过在和田以南沙漠一代拥有这么一个基地。” 我听得脑袋嗡嗡作响,因对中古历史实在缺乏了解,当下哪敢应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两个专家叽里咕噜讨论。 我转头扫视,大部分队员都在兴奋地研究这段城墙,虽然不是原定行程上的目的地,但是考古本来就讲究意外发觉。四下里找来找去,唯独不见萝卜丝这个洋鬼子,这么多人里,我和他算是投缘了,因担忧其安全保障,我便拿着枪搜寻,对了,那个锅子怪物里跑出来的少女尸体呢? 我猛然发觉这个玩意不见了,她在黄色的沙漠上极为明显,估计考古队员们没有人会对一具死的相当狰狞的尸体干兴趣。但见沙漠上还有拖曳的痕迹,当下小心翼翼地追踪过去。我拨开一个灌木丛,看到那具尸体摆在地上,萝卜丝背对着我正不住摆弄。 莫非在**! 当下喉头一阵泛酸,我对这个美国佬的变态可没有信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凑过去。他突然发声:“是朱吗?” “嗯,你知道我?” 萝卜丝头也不回地笑道:“我第六感觉察到有人来了,但是背后毫无动静。整个考古队,除了你还能有谁不声不响接近我?过来看看,我有什么发现?” 我把枪口朝天,松了一口气,走近才发觉,刚才由于视线被萝卜丝宽阔的背脊挡住,搞不清他在干嘛,凑近了才发现这个变态竟然把少女的尸体开膛剖肚。尽管明知这个少女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但是她毕竟有人形相貌,此刻看到犹如猪肉一样被劈开,仍旧不太舒服。 萝卜丝满手鲜绿的**,还握着一把匕首,此刻往地上沙子里擦了擦,指着少女肚皮里的内脏说道:“朱,你看!尽管她是从那个昆虫怪物里冒出来的,但是,各种器官仍然和人类一模一样。” 我腻着恶心,告诉自己,这不是人,只是长得像,凝神看过去。在少女肚皮内部,果真这种脏器都如我看到的人体脏器一样,唯一有区别的话,就是血液是绿色的! 我说道:“她的血是绿色的,说明含有大量铜元素。人体的血液中有血红素,血红素以铁元素为基础,所以呈现红色。虽然铜元素同样能够组成血绿素,但是铜吸附氧元素的能力不如铁,体积一大就有可能供氧不足,因此陆地上绝大部分大型高等生物的血都是红色。但是她的块头不见得小,除非是生活在高含氧环境下!” 萝卜丝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又说道:“我把她整个身体的内部器官都检查了一边,基本发育良好,甚至连内部生殖的子宫也完全成熟,就如人类进入了青春期的一样,但是这里……” 萝卜丝说着,从已经被劈开脑袋的可怜少女里捧出一个鲜绿的脑子,说道:“你看,这么小?” 萝卜丝的大手上捧着一个脑子,几乎只有寻常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甚至连婴儿的体积都不如。以这么小的脑子,控制一个人体,实在困难。萝卜丝说道:“令我奇怪的是,虽然脑子很小,但是脑部空间很大,被绿色的**填充,仍旧有发育的机会。朱,你说说看,这个这么像人、却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呢?” 我迷茫了片刻,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地球上光有人类就够了,总不会在这里诞生,要是猜测起来,我想,大概外星人了吧!哈哈!” 突然,背后灌木丛声响,我猛然转身…… 互动时间: 估计将来文清会是类似劳拉的“猛女”,还真是期待,而且顺便也满足了众人h文的瘾。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嘿嘿 新闻系?我不知道,不猜了,不过那个人形蜈蚣是什么倒挺好奇的。以前看了什么乱八糟的书,说有美女蛇,蛇身美人头,头可以吃味道非常好,蛇身有剧毒。寒死,长得像人怎么吃得下去?这蜈蚣又是什么,史前生物,变异品,还是外来品??轻风逐月 回答:猜中了!不过我绝对不会让你们轻易知道蜈蚣的秘密的! ** 一百十一、阿修罗国 幸好不是怪物,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在我们背后的是白水。刚才我们把全部注意力都贯注在少女尸骸上,一直到白水拨开灌木丛才惊动。她呆呆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双杏核眼里布满不可思议的神情,先是把目光对着我,再朝向萝卜丝,最后瞄到残尸上,胸脯剧烈的**,倏然合上双眼,噗通一下软倒。 我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抱住了白水,猛掐人中,又打了几个巴掌。白水悠悠醒转,第一眼看到了我,还是充满了惊惧,突然又是合上双眼,猛然一把将我推翻,尖叫道:“你们在作甚?太可恶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明了,紧紧抓住白水的肩膀,大力摇晃,喊道:“没事没事!我们不是在切割人体,你记住,在你对面,是一头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 “是,是吗?” 白水渐渐恢复平静,原本落在鼻梁上的眼镜让她扶了扶,问道:“你们,解剖尸体干嘛?” 我握着的白水消瘦肩头依旧颤抖不已,苦笑一下。我和萝卜丝都是战场里出来的,残肢断臂的尸骸见多了,就是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飞来炮弹,把战友削去一半脑袋,脑浆溅到饭碗里,依旧能一抹嘴巴吃下去。可是白水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固然平常各种尸体见着多了,可是几百年前的玩意到底和刚死的新鲜货色不一般。当她看到我们两个围着一具被大卸八块的少女尸体,这般情景是相当骇人,在她眼中,或许我们和食人恶魔无疑。 我说道:“你认为,一个流着绿血的怪物,却和人长得一模一样,不奇怪吗?所以我们解剖了一下,看看有什么异常。对了,你好好地不呆在残垣断壁前,跑到这里干嘛?” “哼!”白水下意识地不满,“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叫你们俩一起过来看看,哪知你们在干这个勾当,真是吓死人了!” 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不知道有什么玩意值得我们这两个暴徒来观摩,不过我毕竟忘了,虽然我只是一个领队,可是萝卜丝却是美国佬货真价实的大队长! 我突然捉住白水的细腰,将她扛在肩上背过去,笑道:“真是对不住啊,老婆,我就把你抬过去,算是赔罪。” 白水恼羞成怒,拼命在我背上乱捶,骂道:“死鬼,你存心叫我丢脸是吗?我堂堂一个历史系讲师,叫老公像猪八戒背媳妇一样扛来扛去,成何体统!” 我哈哈大笑:“我正好姓朱,来来,好媳妇……” 啪! 挨了一巴掌。 我摸摸脸上,此刻虽然己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但是还火辣辣地生疼,转头瞟白水,女人白了我一眼,扶正眼镜,不理睬。唉,白水这人,就是太一本正经,从我认识的那个两条辫子的小丫头开始,直到现在二十五六的妈妈,根本没有变过,而且越发严肃,稍微调情一下,顿时被骂的狗血淋头,这点毕竟不如灵敏。我瑟瑟打了个寒颤,算了,那毒妇。 我收回心神,正眼观看。方才的时候,雷文定和一干队员,方才在整理镶嵌在墙壁中镇邪的铜钱,突然墙壁倒塌,想不到竟然在墙壁中另外埋藏了一块石碑,顿时大惊失色。这块石碑高约两米,上尖下方,为“圭”形状,碑身长方形竖石。他们小心翼翼地整理,拿猪鬃刷慢慢地擦去外表泥土,然后在碑身上露出无数阴刻弯弯曲曲的汉隶。我所识汉隶不多,阅读相当吃力,只能勉强从跋上看出,这是汉元帝时代的遗物,到底在说劳么子,看不懂。 不过雷文定这个老头,却是相当熟悉,只见他慢慢地抚摸着碑身,手指开始颤抖,面露喜色,叫道:“想不到居然是这个碑文。” 我问道:“是谁的?汉人的碑文立于此处,我看多半是夸耀战功。” 雷文定点点头,笑道:“正是!而这碑文讲述的主人公,正是陈汤!” “陈汤?”我依稀有记忆,好久才想起,“那个讲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英雄。” 萝卜丝虽然不识该人,但是听到这句话不禁叫道:“好大气魄!” 雷文定摸着碑文说道:“这里,正是记叙了他带领兵卒,受于阗的邀请,一起歼灭邪恶的阿修罗国!现在我们所处的和田地区,正是古于阗国的国度。于阗乃是西域文明大国之一,地处欧亚大陆教会的腹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约在西元前六十年归属汉。” 我疑问道了:“所谓阿修罗国,似乎是佛教用语。我记得,两千多年前,佛教并没有传入中国!” “此言差矣。佛教的创始人和孔子大约同时代,到了西汉元帝时期,佛教在西域已经相当流行。不过,这个阿修罗国,我倒是从未听说过,是不是只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还是指代匈奴人?” 白水乘机讥笑我,报复那一箭之仇,这女人心眼未免小了点。 雷文定一直盯着碑文,说道:“不,它是货真价实存在的一个国度。阿修罗者,意译为‘非天’,生性好斗残忍。男性阿修罗五官不端正,可是女性阿修罗的相貌非常美丽。据说阿修罗国是从很远的西方迁徙过来,因该国由一群女人统治,可是又异常残忍好斗,所以于阗国人便称呼其为阿修罗国。” 我一愣,这不是和亚马逊女战士、桃花石国人很像吗?推算时间,那亚马逊女战士离开小亚细亚来到中亚,正好符合时间。我扭头再去看萝卜丝的时候,只见他面露惊讶的表情,嘴巴蠕动几下,但是终于决定听雷文定讲完再提问。 雷文定讲述完阿修罗国的来历,便又转身,面对着碑身,细细回顾,似乎历史又回到了西元前时代,他慢慢说道:“根据碑文记载说,很久很久之前,于阗以产麻出名,因西域日照充沛,麻的质量很好,甚至远销到中原内陆,有一天,大汉帝国的首都、世界的中心之都,突然行销了一种血红的麻巾……” 电脑中毒,运行像蜗牛~minuovia2006-10-1708:32 回答:用卡巴吧,霸道! 反向“卐”字是原始雅利安人的通用图腾,据说还是基督教十字架的来源之一。佛教脱胎于印度雅利安人的婆罗门教,有此符号不足为怪,却不知传入中国后为何改了方向。依稀记得幼时衣被上也曾绣有此字。kitinsect2006-10-1619:11 回答;据说卐本是太阳的含义,佛教以右旋为美。这个估计是很久以前,在西亚的两河流域,应该有一个文明核心,传延到四周。 太小气了吧?不让我们知道蜈蚣的秘密,你怎么继续写下去呀???那个少女呢……轻风逐月82502006-10-1616:19 回答:慢慢看 好吧,不是史前生物,变异生物,外星人,我们基本认定,此物乃是感公子**念所生,这总对了吧,貌似,这是萝莉控的好“人”选啊!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0-1610:06 回答:汗!又,我对萝莉无趣。 支持作者!非常想知道蜈蚣的秘密,估计那个少女也有很大关系吧月约曰悦2006-10-1609:55 回答:慢慢看吧。 一些胡言乱语: 昨天看了《盗墓笔记》的作者发的一些牢骚,说没有灵感,其实到盗墓类小说已经写到了极致,有一个鬼吹灯就够经典了,其他的盗墓小说未免班门弄斧。一开始我的小说也是跟风,幸好及早改变风格,变成了历史探秘类,不过搜集灵感更是头大! 明日有事,可能无法及时更新,见谅! ** 一百十二、食人魔国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首都长安繁华之极,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乃是世界中心,东西商人往来不已,倭国的海角、占城的珍珠、北海的貂皮,以及西域的宝石,四方货物,应有尽有。有一天,突然在市面上流行一种名叫绛红巾的麻巾。这种麻巾鲜艳夺目,仿佛是人血浸泡过一样,永不褪色,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它对男人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把绛红巾当作饰品佩带在身上,无一例外会把花心的男人从外边勾引回来。虽然绛红巾的价格是同等长度的丝绸的好几倍,但是依旧在长安富豪贵族妇人的争抢下畅销不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也发生了,在长安城里,连续出现妇人神秘死亡的的事件,她们浑身干枯,犹如被抽干了鲜血一样!而且她们都佩带着绛红巾,那围在脖子上的麻巾,仿佛把妇人的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样,异常鲜艳! 在宫中的汉元帝震怒之极,因为他的一个心爱妃子,也神秘的死去,限令查找凶手。有西域于阗使者看到了绛红巾,不禁失声说道:“这不是魔国的魔物吗、为何在大汉公开销售?在我国,即使用手碰过一次魔物,也会被斩首!所谓的绛红巾,就是用活人鲜血浸泡的魔物,会吸收他人性命,保持自己的永恒!” 汉元帝问道:“你说这是魔国的产品,大汉在西域经营了数百年,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魔国?” 于阗使者拜倒哭喊:“皇帝啊,伟大的皇帝啊!自从几十年前从遥远的天竺迁徙来一群魔女,我国快要被灭族了!这群阿修罗,她们先是假意以美女贡献给我国国王,迷惑国王提供给她们一个住所。阿修罗魔女们立国之后,立即翻脸!她们是人间的恶魔,固然貌美如花,但是却要吃人肉!之前每日要求国王送给她们三十个健壮的男子食用,老国王昏庸无能,竟然答应了魔女的请求。自从新王登记之后,奋发图强,把魔女的妃子赶出宫中。魔女们愤怒了,用邪恶的魔物攻击我国,每日捉走一百个活人生吃,把一个山谷吃的都是人类的累累白骨。我国现在处在灭国边缘,请伟大的皇帝替我们主持公道! 汉元帝大怒,派遣了宿将陈汤前往西域剿灭阿修罗国。陈汤率领了三千汉军,招集西域十几个国家两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阿修罗魔国。其实魔国已经成为西域公害,每日不断地派出魔物捕猎活人,西域各国对其恨之入骨。 陈汤一路攻掠,终于杀到了阿修罗魔国的中心魔鬼城。魔鬼城是上古时期魔鬼的住所,怪石林立,妖物重重。阿修罗的魔女王出来,她有着血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就像月牙,湛蓝的眼睛就像宝石,脸庞如满月一样完美,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跪倒在其裙下。 阿修罗的魔女王说道:“我们与你们华夏族往来无怨,今日无仇,几千年前我们在极西昆仑上瑶池的时候,我们的女王西王母就和你们的周穆王交往,为何到了现在,你们反而与我族为敌呢?” 陈汤回答:“你们吃人的行径就是人神共愤,再说你们和穆天子的交往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大汉天子无关。我代表西域的百姓,剿灭你们魔国!” 说完,陈汤用布蒙上眼睛,唯恐受到魔女的**,他听风辨影,一箭射中魔女王。然后率领手下的士兵冲入山谷。山谷中真是惨不忍睹,到处是死人的尸骨,密密麻麻,还有一些活着的人,身子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场面更加惨烈! 陈汤和他的士兵们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与魔女们的魔物不断搏斗,终于战胜了魔族,将她们赶出了西域,临走之时,魔女王愤怒地叫道:“我会回来了!等我回来了,必定带来千百倍的报复!” 自此西域再无食人魔国,但是为了提防他们再次回来,而后人又忘却了,陈汤特意篆刻这块碑文,警示后来者! 雷文定此刻讲完了碑文上的内容,我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究竟是传说,还是历史?难道历史上真的有食人魔国?但是任何史书和发掘的文物,都没有类似的记载!” 雷文定思量片刻,说道:“比较难说,既然这块碑文郑重其事的记述了这件事情,那么就是说事情绝对不假,而且是亲历者陈汤自己的记述。或许是处于某个原因,因而没有在正式史书上流传。” 萝卜丝突然说道:“我赞成你的观点。即使无法从正式史书上看到记载,但是有民间传说的旁证。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已经散失了不少内容,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始终留了下来。譬如在民间的《西游记》中,差不多所有的食人妖怪都集中在西域一代,你说,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我宁可是怀疑是流传过久的失真现象!” 我哭笑不得,大伙是不是被洗脑了,被一个传说搞的煞有其事一样,回头看了白水一眼,倒是这女人默默不语,保持意见,过了一会儿说道:“西王母是否存在?为什么在碑文中,那个魔国女王会自称西王母的后裔,并且乃是迁徙过来的?罗伯特先生,你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民族迁徙,不妨考证一下!” 萝卜丝摸摸脑袋,说道:“也好,对比一下,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 他蹲在地上,随手拿起一个弹壳在沙地上乱画,汉字很糟糕。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从西元前十二世纪开始有传说左右 乙:周穆王:公元前九七六年到九二二年在世,传说于九六四年开始西游。 甲乙推导,时间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 乙:周穆王:阴山以西行车一万二千里,大概到现在土耳其黑海一带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高加索山脉 乙:西王母: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昆仑之丘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我蓦然一怔,难道,西王母与亚马逊有关? 互动时间: 本文在**之前的叙述缺乏铺垫可能是跟公子本身的专业有关吧!新闻是要用最简练的语言来报道地~ 點點⿴可愛2006-10-1809:14 回答:嗯,可能吧。而且我受到海明威的影响不小,以内容为主。大家总是希望看内容,而不是水文吧! 阿修罗——佛经中八种神道怪物之一,阿修罗性子执拗、刚烈,能力极大,凡与之接触,倘不蒙他喜悦,就必然遭殃。这一章的内容偏少哦!公子写的东西都是自己编的还是哪里看来的呀?感觉不是很真实,我觉得中国远古神话中的怪物也有很多,值得一写.《山海经》里那些怪兽都挺新鲜的,对他们了解的人又比较少,非常有意思.《镜花缘》中的国家,人物也挺吸引人的。这些我倒还有听过,公子写的人物,什么桃花国阿修罗国的,我都没听过。有什么资料的话,发些上来看看吧!~轻风逐月2006-10-1719:13 回答:别人写过的我不写,我就是要写大家没有看过的才有意思! 此次绝密任务是不是包括挖掘吐火罗系列木乃伊?好象90年代初就禁了,楼兰美女正在慢慢腐烂中kitinsect2006-10-1718:30 回答:不是 投票投票……盗墓类的小说怎么会没前途呢,鬼吹灯是鬼吹灯,其他的小说只要有各自的特色也是好小说嘛~记得以前在天涯还有个盗墓小说叫做《寻》,不错的说~我是猛将兄2006-10-1715:03 回答:基本上已经到了一个极致,除非以后能出现开天辟地式的新小说。 家花总是不及野花香。至于新的故事,可以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0-1714:10 回答:嘿嘿!这篇会走出国门的。 另外一说:最近常外出,体力透支,精神不佳,凑合看一下吧。 ** 一百十三、远古追踪 萝卜丝越说越兴奋,那张被沙漠毒日晒成古铜色的脸皮发烧,红得和关公一个德行,显示其体内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血液循环加快,居然把酒糟鼻子加热成红炭。有时我在恶毒地想,是不是萝卜丝抽烟向来不用打火机?光是用他的鼻头就完全可以把香烟点燃。萝卜丝眉飞色舞,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地双手乱挥,美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奔放的民族,若是此刻还镇静地蹲在沙漠上,我怀疑都是德国佬了。萝卜丝大叫道:“西王母和亚马逊女王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可思议的离奇相近,所以我们几乎就可以认定,两者一定是在不同地区对那个神秘的女性部落首领的不同称呼。这次来到东方果然没有错,我说过,很多消失的民族在中东再找先去无异于大海捞针,只有在东方,才有如此神奇的发现。现在我们确认了假说,唯一的任务就是寻找支持的证据!“ 雷文定还在瞪着那块汉代碑文,出于东方人独特的沉静性格,他对萝卜丝的发癫毫无兴趣地当作不存在,但是倏然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他拉住我的胳膊叫道:“快快,朱领队,给我看看地图!” 雷文定所说的地图,并非一般的民用地图,乃是说一比一万的大比例军用地图,因在不少地方已经涉及了军事机密,所以一直用我这个军方人士保存,其他人只有在必须的时候才允许查看,不得笔录和拍照,违者直接枪毙。这是军方唯恐我走进沙漠出不来,我死了无所谓,但是雷文定的特殊身份可是头大的很!所以竟然毫不吝啬地把军用级别的地图给我! 当下我从背囊里取出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地图,而白水和萝卜丝知趣地避开。我把地图摊在沙漠上,雷文定也取出了他的地图。当然,对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的地图是西元前汉代西域形势图,他对比着两张地图,枯瘦的手指瞄来瞄去比划,越来越颤抖不已,好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一般,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仰天大笑:“天诚不欺我!我老父的确认果真不假!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找塞人遗迹了!” 我们都听得莫名其妙,一时无法联想,那雷文定此刻镇静下来,又拿出一份民用地图,对照着古西域地图,手指还在不时抖动地比划画圈,一边指向一边口齿含糊地解释:“你看,你看,这里,对,就是这里!我父亲找到的塞人石像遗迹,和阿修罗国的地点,岂不是重合在一起?” 我看着两张地图上,一张现在地图是标明古代塞人遗迹,另外一张则是圈着阿修罗国之魔鬼谷,陡然怔住,确实如此,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早知如此,老早抄近路过去,还等什么在沙漠里苦苦搜寻吃苦呢? 雷文定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文定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文定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文定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文定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文定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文定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互动时间: 今天人品爆发,更新三千! 刚看了公子关于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图解释,中心到2008就要竣工了~不过就是把圆孔改成方孔,那是不是还算换汤不换药,依然可以归结为“旱日鱼肚白”啊发反对2006-10-1919:40 回答:上海的陈某人下台了,估计可能有所变动了。 公子写的女魔头,让我想起封神榜了,似乎那里的女妖也不少,(发现自己看的书还挺多的)呵呵。非常有特色,这些资料不好找吧,不过我也不会去求证是否有什么亚马孙战士部落,或是桃花国什么的,书好看才是硬道理。加油!!!另外,对我们女同胞,你要多少照顾点吧?我不想要看h的,你别搞一堆红颜知己出来,哪来那么多美女喜欢一个少了半个耳朵,凶巴巴的,又挺自负,满脸胡子的大黑熊呀!呵呵,这个主角似乎不是很帅,缺点也不算少,虽然优点也有些~~~~~~~把白水写得有特色点吧!公子,虽然卫斯理的系列外星人偏多,不过他至少是深情不悔型的,杨过,郭靖也挺受欢迎的,不一定要写成韦小宝吧? 轻风逐月2006-10-1919:21 回答:封神榜倒是没有考虑过。嘿嘿,里面的h是指**,具体的ooxx不会描写。 没什么说的!我支持你,一本书出来自然有褒有贬!不用太在意别人怎么说,表……牛脾气2006-10-1918:53 猜破头:神秘少女乃外星人与猿人或原人婚媾的产物,据说地球上这样的后裔还有不少,特征就是眼睛碧绿!kitinsect2006-10-1918:14 回答:错了,哪有那么容易叫你们猜到呢! 晕啊,西王母都出现了。不过将中国神话和西方神话结合起来,推断还基本合理,的确是不错的创意,值得发扬啊。不过就是字数太少了,看着不过瘾啊,公子,加点料吧rk2006-10-1917:52 回答:写的很辛苦啊!我把休息时间都贡献了。 看《风生水起》时最好了解一点儿“信史”,至不济也看过演义小人儿书之类,才会越看越有味道!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若非了解中南美洲历史,《百年孤独》绝没办法读下去。kitinsect2006-10-1914:11 回答:赞! ** 一百十四、食人遗传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例如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文定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文定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即使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铜器再到铁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文定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文定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文定,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文定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文定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几乎所有的人类都能抵抗朊病毒的侵袭,而朊病毒又称蛋白质侵染因子,能侵染动物并在宿主细胞内复制的小分子无免疫性疏水蛋白质。虽然人类不能直接吸取同类的记忆,但是亦可以利用朊病毒间接转换吸收脑组织记忆细胞,从而获得同类的记忆。由于长期接触朊病毒,人类就能抵抗其不良侵害了!”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互动时间: 卫斯理如果是外星人之不可思议现象,那么朱恒淮就是怪物突变混血论了??轻风逐月2006-10-2018:09 回答:没有那么简单。你们难道没有发觉吗?第一部是史前魔物灵魂,第三部是空间转换,第四部是远古人类,那么现在的这一部…… 老猪并非韦爵,确肖几分令狐,今日满天星星,更兼遍地小宝,想公子亦不会蹈其混水。kitinsect2006-10-2013:54 回答:不写种马,最多出现**镜头。 亚马逊、塞人、女儿国这些故事都看过,不过像公子这样通过超古文明将他们联系起来,确实没想过。很不错的想法,独立的创意可以说是本书最大的亮点之一了,继续发扬吧。rk2006-10-2009:26 回答:嘿嘿,本周日开始有推荐,大家顶啊!我只写大家想不到的,不写别人写过的! ** 一百十五、紫色妖晶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文定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文定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文定疑问道:“什么错误?” 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苦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文定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去魔鬼城!” 我点点头,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一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魔鬼城。” 众人纷纷散去,原本在清理汉碑的工作人员也停了下来,钻进帐篷休息,白水过来问道:“恒淮,你呢?” 我苦笑一下,这就是作为领队的苦楚啊!在别人都可以睡觉的时候,还得守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无奈地朝白水摇摇头。她知道我的辛苦,便不再多说废话,过去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只说注意身体,便离去陪那个奇怪的少女去了。 我把萝卜丝的步枪要来,躲在灌木丛中隐蔽放哨,路遇本拉登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家伙还是趴在沙漠上,裤子扒下,光溜溜的屁股一直贴着地面,模样甚是有趣。其实沙漠昼夜温差相差极大,夜里接近零度,本拉登冻的受不了了,一见到我就急忙大叫:“看在同是安拉信徒兄弟的份上,你帮我把裤子穿上吧!” 我心中好奇,用枪头戳戳本拉登的屁股,问道:“喂,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兄弟?我可不是回民,也不是回教徒!” 本拉登叫道:“穆罕默德说过,天下的人都是一家人,不论你是异教徒还是信仰安拉的人。假若你把我放开,我就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嗯,你还藏着好东西,小子,什么玩意?” 本拉登狡黠地挤挤那双牛眼,笑道:“你将我放开,我便带你去看!” 我心中暗自思忖,老子步枪在手,估计那个本拉登也搞不出花样,当下就掏出匕首,把本拉登绑着的绳子割断。后者一得到解放,赶忙拎起裤子,系上腰带,然后摸摸一直被捆着的手腕,站了起来。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登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登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登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登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登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灵敏那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登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登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安拉对俄国人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隐隐又出现了我第一个女人王玟琳的身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登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两人一起爬上了洞口,方出洞口,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男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们,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凝住,他们将我们包围,虽然以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我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那本拉登大喜,丢下紫水晶就张开双臂扑上去,满口胡言乱语:“安拉的弟兄们,终于来救我……” 其中人毫不客气地一枪托砸翻本拉登,骂道:“哪里来的大胡子,要是再不老实,当心老子毙了你!” 本拉登缩在地上唧唧歪歪,看来伤的不轻。 然后那人对着我,冷冷问道:“你是,共产党哪知部队的……” 互动时间: 再破头:绿血少女是由史前昆虫进化而成的“昆人”,卵生,人身蜈蚣系核暴污染变异返祖。kitinsect 回答:也不是,嘿嘿!绝对不会叫你们猜中! 不会是这一刻远古人类灵魂附体了吧!伟大的超古文明!人类祖先万岁……呵呵……留头不留发 回答:都不是! 我觉得有可行性,不管是什么事物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都会自行进化呀,就像人弦月弯弯 回答:本篇是和进化有关,不过事实叫人心寒 原来是自主进化,公子觉得理论上有可行性吗?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结论会叫人心寒的,慢慢等着! 好消息,我被一家报社录取了。今天更新两千五!(不含互动时间的字数) ** 一百十六、沙漠土匪 “我是共产党哪只部队?” 现在根本没有这种叫法,一般而言,直呼解放军即可,若是两人之间相互探听番号,询问起来也是问你某军区某部的等等。像他问我是共产党哪只部队,一瞬间我都怀疑是不是回到了《冰山上的来客》时代,国共两党交锋。莫非台湾的余孽又往新疆空投特务了? 那人的栗色眼珠冷冷盯着我,喝问道:“喂,叫你呢!大胡子,赶快回话!”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考古工作者,不是什么军人!” 那人用枪一挥,指着地上的本拉登喝道:“拖起地上的家伙,跟我们走!” 说着,一个人捡起我丢下的步枪,另外一个人则是押送我们,我只得老老实实拖起唧唧歪歪的本拉登,好在沙漠滑溜,倒是也不大吃力。心底暗自寻思,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初始我瞧见他们当地土人式样的打扮,还以为是本拉登的同伙。但是之后他们毫不客气地打翻本拉登,说的又是汉语,难道是土匪?真是疯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连毛都不长,除了少数考古工作者和地质学家会进入,还会有谁?若是干土匪,恐怕会穷死。抑或盗猎贼,前来偷盗野生动物?但是也不像,他们的装备太落后了。据说盗猎贼动不动就是吉普冲锋枪。 我们押送到营地的时候,考古队所有的成员都被一群相同打扮的土人从帐篷里赶出来,聚成一圈,莫名其妙地相互打量,窃窃私语。我看这帮怪人武器低劣,大部分是土制猎枪,甚至不过砍刀,以我们的武装力量,轻易即可击溃,但因贪图小便宜,吃了本拉登的大亏,放弃了自己的职责放哨,于是叫这帮家伙潜入,居然不放一枪就把我们全部擒获,立时后悔不已,。 我被推入人群,正遇到白水,她搂着紧张不安的神秘少女,低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是什么人?东突恐怖分子?” 我摇摇头说道:“不像。” 突然外面有个黑衣人喝道:“喂,大胡子,不要说话!”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但是灌木丛中,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方才战斗时候的死掉的骆驼也不放过,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无敌铁臂的外号,最近文清这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莫非又遇到灵敏的那般情况?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一心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互动时间: 晕啊~~那个睚眦将军雷石隆跟我是老乡。不知道同地方不。我是电白县电城镇……5345520 回答:真的?我只是虚构,呵呵。 首先恭喜找到工作,现在记者混的好,油水多多啊!其次,作者不及时更新,就……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会努力的! 吃脑子能积累只是?那可真应了吃什么补什么这句老话了。飘荡的树叶 回答:千万不要当真,只是我的猜想而已。 首先恭喜公子找到好的工作,我有个遗问:你书上写的,朱说亚马逊女战士是吃超古文明人遗体?难道那些超古文明人尸体都被制作成蜜尸了?不会腐烂么??哪来那么多遗体让他们来吃呢??轻风逐月2006-10-2216:52 回答:估计就是蜜尸。 又,昨天看到一个家伙大放厥词。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大家的支持和批评我都虚心接受,但是无聊谩骂之徒,我只能认为其在妒忌。苏子云:心中有佛,自身是佛;心中有粪,自身是粪! ** 一百十七、魔鬼之城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 白水突然拿起发夹,往我肉里一刺,我痛地大叫一声,肩头肌肉一抖,已经拿出了子弹。 白水随手丢下子弹,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好像是刚刚搞对象那段时间,一口气做了十次那么累! “你很勇敢!” 头顶响起一个声音,我抬起头,正是土匪首领,他随手丢下一个瓶子,一言不发,转身又离开。 白水好奇地捡起瓶子,拉开木塞闻闻,说道:“是酒!”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正好消毒,我没力气了,老婆你帮我涂一下。” 白水仰头饮了一口,小心翼翼地把烈酒往我伤口喷洒,顿时钻心的疼痛,但是比起刚才哪会,便感觉好多了。之后白水撕下自己的全棉内衣,帮我包扎好伤口。 众人又饥又渴,眼见那帮土匪痛饮凉水,炙烤骆驼肉,见我刚才的表现,胆子大起来,纷纷叫骂不息,土匪们怒目而视,但是方才的情形看到,也不敢太过分,倒是那首领颇通情达理,不刻派人送来了饮水和干粮,还有两块烤熟的骆驼肉,却是专门给我的。 约莫休息了半个小时,众土匪便纷纷把我们赶起来上路。饶是我体格再是健壮,挨了一枪,流血一斗,加上昨夜战斗不息,从凌晨走到傍晚之后已经体力透支,脚步虚软。倒是白水这女人,到底是东北姑娘,女人耐久的特性显现出来,到了最后则是她和那个神秘的小姑娘一起搀我行走。白水悻悻说道:“你看看,现在梵度拉待你多好啊!就如亲生的老爹,你刚才把她视作妖怪一般,实在叫人讨厌!” 我哭笑不得,瞅瞅一边的咖啡色肤色姑娘,只见她低低着头,不敢看我,大概我之前的模样吓坏了她吧。 我咦地一声问道:“白水,她不是好像失忆了吗?一问三不知,这梵度拉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白水洋洋得意,笑道:“这是我替她取的名字,在古代梵语里,就是神秘的意思,如何,很贴切吧。” 我看白水一举一动的表现,完全把自己当作了梵度拉的母亲一样。其实梵度拉十四五岁左右,白水最多比她大上十年,作为姐妹差不多。但是家里养的女孙悟空顽劣之极,白水根本动弹不得,甚至有时老子也指挥不动。眼前的梵度拉年纪已大,学会自我照顾,但是心智又单纯,白水凭空得了这个女儿,岂不是喜滋滋?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仍然在沙漠里辛苦地踱步,身体老早疲惫不堪,同样的土匪们也是有气无力,背着的枪也是歪歪扭扭。倘若此刻出击,定然一举击溃,可惜的是我再也无力发动攻击。不过,在我的手里,迄今还握着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就是萝卜丝! 萝卜丝这个人不简单,隐隐约约透出一副参军几十年的老兵特色,极富战斗技巧,为人又狡诈,倘若叫我和他一对一单打,胜负难说。但是在人群中,我并没有见到萝卜丝的身影,显然他一旦发觉情况不妙,立时遁身。以其个性,加上他的几个队员都被土匪捉住,定然不会只身脱逃,而是悄悄追踪上来,抓住机会,一举击溃土匪。一路上我每次趁休息,都留下了不少只有我们士兵才能明白的暗号。我眼望天边,落日犹如沉入酱缸的染料,把天际与地平线染地血红一片。 我们翻过一座沙丘,站在沙丘脊上,眼前豁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凸出在布满深浅不一沟壑的大地上。其实只是千百万年来,在起伏的山坡地的一块巨石由于风雨剥蚀,被狂风雕琢得呲牙咧嘴,天然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更是由于周围密布了血红、湛蓝、洁白、橙黄的各色石子,宛如魔女遗珠,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初见之下,顿时大吃一惊,感觉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把被斩杀之后,遗骨落在了凡间,那骷髅头斑斑驳驳,就像是被人砍了无数刀,**的石层让傍晚的斜阳染地仿佛涂满血水,空荡荡的眼窝里猛然冒出两团火,血牙张牙舞爪,一阵风吹过,似乎隐隐约约听到来自死亡世界的狰狞狂笑。 但是那帮土匪就如回家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而雷文定凝视着眼前一片深沉的阴森景象,却吃吃地说道:“这,这不是我们一直要来的魔鬼城吗?” 互动时间: 心中有佛,自身是佛,心中有粪,自身是粪。印象中这句话是苏小妹说的,……轻风逐月2006-10-2408:51 回答:正解 第一部有个破绽,按作者描述被上身后,是无意识状态,但扬老头竟然会用计谋……螃蟹no.12006-10-2404:14 回答:呵呵,小说漏洞,当初写的时候太急了。 各人有各人的风格,卫的书写的好吗?有些我看也很烂的so作者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浅浅寂寞2006-10-2402:51 回答:自己的风格才是王道。 书写得越来越好看了支持~~~~~~~~~~请问一下荷田居志异还……hxf9632006-10-2322:55 回答:这个礼拜内写完荷田居志异,然后等着出版。 昨日一上来,便见到评论区有个病患顿蹄狂吠,刚刚替其确诊,未及发言,就有……kitinsect2006-10-2322:04 回答:这帮人实在可恶,只会满口喷粪,我都懒得骂了,免得污了自己的嘴巴。 这些土匪不会是雷文定的父亲与当地一个类似亚马逊部落的女酋长留下的后裔吧?汉话是雷父教授并推广的留头不留发2006-10-2317:48 回答:有点类似啊! 最近盗墓冒险类的很流行啊满月花2006-10-2316:11 回答:差不多写到极致了,恐怕除了鬼吹灯等少数,不会再有好的。又,本书并不能算是盗墓类。 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辛苦一下,更新两章! ** 一百十八、极端酷刑 庆祝推荐、点击双双破记录,人品大爆发,今天再更新一章! 土匪们推推搡搡,将我们犹如赶鸭子一样,驱赶至骷髅头巨岩前。靠近骷髅头巨岩,远看甚是可怕,近观也不过是一块表面被风沙侵蚀的坑坑洼洼的雅丹地貌岩石。其体积极为巨大,我估计可能有澳大利亚那红色的大堡礁那么庞大!突然骷髅头巨岩的嘴巴里钻出几个小小的黑影,仿佛尸骨里面吐出的蛆虫,慢慢爬下,近了才看到这是两个和土匪相同打扮的人物,朝首领问道:“回来了?将那帮恶贼从我们的圣地驱逐出去了吗?” 首领气魄大的紧,哼的一声,表示回答。那两个蛆虫立即爬上骷髅头的牙齿间,缓缓放下楼梯。土匪们驱赶我们上去,进入骷髅头巨岩里面,我环视四周,这边乃是极佳的防守阵地,易守难攻,地址偏僻,又深处沙漠腹地,难怪我来回塔克拉玛干数次,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帮土匪!心底寻思,他们虽然穿着当地土人的服饰,但是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语,甚至有江淮一带的口音,已经在暗暗怀疑,难道他们是当年流落到沙漠里的国民党残部? 其时天空西面暮日已经降落,无月之夜空繁星点点滴滴。而在骷髅头巨岩里面,夜幕笼罩,而土匪们个个都是猫头鹰眼,没有打灯,伸出手臂即看不到手指,似乎在黑暗中,随时会挑出可怕的魔鬼!夜风呼啸,在雅丹岩石之间穿梭,发出惨烈的呼叫,于是在骷髅头巨岩弥漫着一股慑人的气氛,沙漠夜间温度不断下降,更加叫人战战兢兢!我心情不免激荡起来,警惕地探视,忽然眼前豁然开朗,***通明,在骷髅头巨岩里面露出一块巨大的露天空地,中间燃烧了火堆。我瞅见另一个方向也放出光线,顿时醒悟,此刻我们进入了骷髅头巨岩的一个眼窝里! 土匪将我们放在一边,以此坐在空地上,其实大家已经累得受不了,纷纷一屁股就坐下,坐在冰冷的沙子上,又饥又渴,眼巴巴盯着土匪们。土匪头子骑着骆驼,晃晃鞭子就往另外一边走去,不再理会我们。 此刻四周只有我们一干俘虏和若干看守,围着一堆火堆,大家冷得搓搓手,靠近火堆取暖,这时一下子突然闪出三四个土匪,在人群里面好像挑选肥壮畜生一样东挑西捡,一下子拉起一个男队员,径自走向远方暗处。众人顿时纷纷扰扰,我暗自奇怪,若是唯恐我们作乱,那么首先应该除掉我这个打手,若是兽性大发,也应该挑队伍里几个漂亮一点的女队员。怎么就随随便便拉了一个男人就过去呢? 作为领队,我无时不刻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起来大叫道:“你们要作甚?” 其他一个土匪把枪对准我,恶狠狠地叫道:“你们不要乱动,只是缺少劳力,暂且干一些苦活,不会弄死他的!” 我们一时闹不清作甚,只得作罢只由得他被带走,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一刻多钟,那个倒霉的队员就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叫两个土匪抬着过来,随便扔下,走之大吉。我赶上去,一见那队员,顿时脸色大变。只见他脸色煞白,嘴唇发青,浑身缩成一团,不住瑟瑟发抖,口中吐出一口冷气,呻吟道:“好毒辣的酷刑,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叫问道了:“说,他们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不能说……” 那队员满脸苦衷,但是眼神中忽然闪过一丝幸福。我越发纳闷,猛然瞅见脖子上有少许几个牙印。莫非……那帮魔头在吃人血? 我猛然记起来,雷文定不时说过那个阿修罗国的食人魔女,而我们此刻就在魔国旧址,难道他们欲将我们像是家畜一样养起来宰杀吃喝?而且这些魔头进化的越发厉害,吸血之后,能和西方的吸血鬼一般控制人心。 我已经想得面无人色,又来了几个土匪,拉起一个队员就走。后者看到先行者的惨烈下场,哪肯轻易就范,拼命挣扎,狂呼乱叫,犹如杀猪一般痛苦!土匪大怒,拳打脚踢,将他按到捉住。此刻众情激愤,纷纷暴乱,土匪们抡起枪托就乱砸,一时间混乱不堪。 “住手!” 一声暴喝,随之的一声枪响,惊住了众人,土匪首领此刻现身,那双栗色的眼珠冷冷地扫视众人,慢慢落在我身上,挥动鞭子叫道:“你,你,你,出来!” 他一连叫了我、雷文定和道格拉斯一起出来,那雷文定和道格拉斯被几个土匪手下推推搡搡拖出来,我便索性大大方方出去,同样冷冷对视着土匪首领,只要稍有异动,立马扑上去,拼个同归于尽! “你们三个,随我来吧!我们的大长老要见你们。” 土匪首领落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我愕然,周围的手下并没有驱赶,于是心头一横,怕什么刀山火海,就你一个家伙,还怕老子对付不了,何况我们有三个,如雷文定即使再弱,也不是拖后腿的! 于是我向其他两人打了个眼色,我第一个向前跟住土匪首领,其他两人纵然犹豫不决,此刻也只能跟随。 那路上看到刚才被捉住的倒霉队员,大呼小叫,被两个土匪压住,我愤怒之极,如此虐待我的队员,正要上前阻止。那还有一个土匪,却急急忙忙把他的裤子脱下,高兴地欢呼一下,随手就扯开自己的宽大的袍子,露出**的身子,竟是一个高挑的女子,长长的辫子披在身后,常年运动的身体健美而不累赘,加之人种关系,有似希腊雕塑一般完美,那女土匪一声狞笑,便朝可怜的队员扑上去。 初始那队员或是害羞,不住挣扎,但是尝了**的好处之后,由杀猪喊叫变为嗯嗯。只见那女土匪折腾了半晌,轰然倒下,立时又一个女土匪急急忙忙上前。 我看得目瞪口呆,回头和雷文定、道格拉斯面面相觑,难怪刚才那个家伙,我们还以为他身受什么酷刑,却一声不吭,竟然是叫几个女人惨遭如此“性福”酷刑了,几乎是带有哭笑不得,阻止也不是,不阻止也不是。倘若我贸然上前,不禁女土匪们绕不了我,说不定连队员都要杀我! 唯独那雷文定此刻还有心情,哈哈打花腔:“别看我年纪大,其实我是很强的!等会儿,若是她们出动大队人马,我对付一半!” 我只得摇摇头,转头凝视着走在前面的土匪头子,想不到这么多土匪都是女子,那么他呢?我试图从他宽大的袍子下辨别出窈窕的身影,可惜不能。 我们走到另外一个眼窝的洞口前,里面黑乎乎,不知深藏了哪种危机,首领打了一个招呼:“长老大人,我把他们带来了,请您指示!” “你,下去吧!” 里面传来一个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因洞穴的扩音效果,声响非常显著,待首领退下,那声音问道:“你们,都是共党的什么人?” 雷文定一听不对,须知现在只有台湾才这般称呼,这人放到抗战绝对是汉奸的料,当下抢先表态:“我不是共产党,我是从台湾来的!” 里面失声道:“什么,你是台湾来的?” 互动时间: 呵呵要是真的中弹哪会这么轻松就搞定啊……创伤很大的,流血都流死了……我是猛将兄 回答:她们用的是类似三八大盖步枪,该枪特点是射速高,精度准,但是杀伤力差,射到人体上就是一个透心亮,只要不是在要害上,基本挨了一枪拍拍屁股就可以走。抗战时就有一个师长胸口吃了一枪,直到回到营地才发现自己受伤,由此可见该枪的杀伤力,远不如同等的中正式! 还是好奇那个奇怪的少女是哪里冒出来的。白水不像是一个知识分子,说话语气像是北方性格的大大咧咧的妇女。或许女人结婚后都会改变吧!轻风逐月 回答:有道是,出门如恶妇,在家如贤妻。 ** 一百十九、前朝余孽 那个从洞穴里传出的声音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但是一听到雷文定来自台湾,那声音陡然颤抖,随之从里面发出急促的呼吸声,显然这个人紧张激动之极,许久我又听到一声长叹:“你们,进来吧!” 我朝其他人对视一眼,点点头,首先步入洞穴内。这个洞穴乃是一个普通的雅丹地貌风蚀洞穴,在沙漠寒冷的夜晚,却温暖如春,眼前***通明,我便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男子,躺在一块毛毯上,左右各搂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活脱脱的旧社会地主老财形象。其但细细打量,周围的人多半是新疆高鼻深目种,唯独这人是一个汉人的模样,见到我们便立了起来,颤动地问道:“你们,谁是台湾来的?” 汉奸料雷文定赶忙表示:“我就是,我是从台湾来的!家祖就是国民党元老雷石隆!” “原来你是睚眦将军的后人,太好了!我且问你,现在蒋总统还在吗?” 雷文定目瞪口呆,他虽然号称来自台湾,其实住在美国的时候更多,又潜心学习研究,向来不问政事,这蒋总统,是哪个呢? “死了!”我闷声闷气地叫道,“七五年的时候,蒋中正归天了!” 那人倒也没有理会我的无礼,转而问我:“那,毛泽东呢?” 我肃然起敬,说道:“毛主席在七六年九月九日与世长辞,万民哀悼!” 那老人哀叹道:“这两个人一生对头,想不到还是差不多同时归天的!” 他的目光倏然瞄到了道格拉斯,不禁疑问道:“俄国人?” “美国人!” 道格拉斯的汉语不错。 那人不禁纳闷,说道:“这天下,不是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我以前听说他们和美国人在朝鲜狠狠干了一架,美国人吃了大亏,从此不共戴天,怎么一个美国人来到中国腹地?莫非是奸细?” 我哈哈大笑:“中美早在毛主席时代就和解了,目前乃是中美结盟,共同对抗苏联。我且问你,老头,你是什么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是谁?”那老头喃喃自语地自嘲,“恐怕没人记得我的名字了吧!也罢,难得遇到几个汉人同胞,说不定能把我的骨骸带出去。我就告诉你们,老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元勋,表字德治,乃是盛世才省长手下的一个师长!” 王元勋得意洋洋,以为我们会露出万分敬仰,或者如雷贯耳,哪知却是一片沉静,国共内战期间,师长多如牛毛,除了整编七十四师的张灵甫因小说《红日》叫人印象深刻,其他人谁会费心思去记呢?倒是我细细推算一下,毛骨悚然,问道:“那你,几岁了?” 王元勋垂头丧气,回答说道:“大概一百多岁吧,我也记不得了。” 我们啧啧称奇,一般人活到这般年纪已经是上辈子积德,这王元勋居然还有心情**身边年轻的小娘们,不得不使人怀疑莫非有秘方。我问道:“这里深入沙漠腹地,我来过塔克拉玛干数次,也从来没有发现过,你是怎么来的?” 王元勋可能很久很久没有和我们这些人接触了,顿时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说起来:“那还得回顾到四九年初,国共争霸中国,那国民党又号刮民党,不得人心,节节败退,老蒋都逃到台湾去了,眼见这天下快成共产党,我们这些人也得抓紧时间留一条后路。我想来想去,企图率部投诚,但是不慎察觉,只得劫持一架飞机逃亡,运气遭透了,在半途中就坠落沙漠。快要渴死的时候,遇到了一群奇怪的女人,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比划手势,这些女人就把我们救了下来。当年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手下和飞行员,本以为要在沙漠里孤苦地过完一辈子,来到女人的部落才发觉,这真***是天堂!” 王元勋说到国民党,毫无尊敬色彩,原来只是一个地方军阀的杂牌军,到他说道天堂,我忍不住问道:“是不是说,这里都是女人?” 王元勋点点头,说道:“正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几百号女人,有老有少,就是没有男人,我们几个人一来,就被当作宝贝一样,每人分了十多个老婆,日夜征讨,真是要命啊!其他人不行,四五十岁就榨干了精力。好在老子习过**,也不知道是不是风水有异,居然活到现在。目前部落里的很多的女人,都是我的孙女,比如刚才你们看到的三民,她是这里的首领!”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王元勋继续说道:“初始语言不通,交流非常麻烦。但是时间长了,我们学会了她们的话,她们也学会了我们的话。但是毕竟这个部落非常落后,没有文字,几乎过着像是古代一样的生活。于是我们就教习她们汉字,这样一来,几年之后,尽数被汉化。同时又用飞机上运载的武器装备女人,防止外来部落的入侵,并且以飞机残骸打造器具,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这些女人从落后社会带到了文明社会。虽然我们男人人数很少,但是非常受到崇敬!” 道格拉斯问道:“王先生,您就像是一位文明改造者,但是我听说你们中国人有种叶落归根的习俗,您为什么不出去呢?” 王元勋哈哈大笑:“我在这里过的像皇帝,为什么要出去受罪呢?别以为我们深处沙漠,什么都不知道。我们把飞机上的收音机拆下来,一直听到电池耗尽,大概五六年,只是听说共产党和美国人在朝鲜大战,美国人吃了大亏,准备动用扔到日本那种炸弹,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你说,我还敢出去吗?对了,你们怎么过来的?” 我苦笑一下,把事情简简单单得讲述一遍,那王元勋一拍大腿,叹道:“难怪如此,那里是他们的圣地,这个部族虽然绝少与外界来往,但是包围圣地上不留余力,听说前些时候还和一帮新疆人狠狠干了一架,莫非是把你们当作那些人,误捉来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 互动时间: 果然是被女人群p,魔女估计象螳螂一样吧,做完了就吃掉。从今天重新开始 还行,可我怎么没遇过这种好事呢???混世混球 回答:嘿嘿,天上没有掉下馅饼的事情,等下看着就知道下场了! ** 一百二十、意外遭袭 今天人品再爆发! 我顿时想到,除了那批该死的东突恐怖分子喜欢占据汉碑遗址绿洲(暂且这般称呼吧!)设为据点以外,还有什么这般人犯闲?牧民不会千里迢迢跑到沙漠腹地来放羊,地质和考古队通常住一万就离开,不会引起女人土匪们的注意。这帮可恶的阿拉伯佬,不去阿富汗和苏联鬼子对干,跑到中国来做人人喊打的活计,自己叫怪物们消灭归天也罢,居然连累老子一伙被土匪捉住——虽然一部分小伙子可能会很高兴。 我心中恼火之极,暗暗盘算,等回去了之后,揪住本拉登就狠狠一顿暴打,出口恶气。而眼下这个部落的长老是汉人,享受极高的威望,或许比较容易通融,不至于太为难考古队员们。 正思忖间,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突突枪响,又惊又怒,难道这些土匪在残杀队员们?然而稍微一细听,就听出来不同,那些土匪多半是老旧的拉栓步枪,哪有这么密集的火力,似乎是几十把自动步枪在攻击,萝卜丝来了?我又惊又喜,猛然一想,又是不对!他只身一个人,哪有这般强大的火力?是谁? 这时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手中提着一把步枪,一言不发,突然抬枪,指着我吼道:“是你,是你的人在袭击我们!” 王元勋惊愕地问道:“三民,究竟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就是王元勋口中的土匪头子,名字怪异了点,此刻她没有佩戴面巾,第一次露出了真面目。这是一个刚毅的女人,相貌也显出了同样的性格。她个子很高,几乎和白水差不多,衣衫下**的少许身体衬出常年的运动的健美身材。她长着一张国字脸,混血种的鼻子高高尖尖,眼眸泛栗色,和很多沙漠地区的人种一样,睫毛极长,这使得她满身男人的气息中少许增加了一丝女人的妩媚。此刻那双浓浓的剑眉绞在一起,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双目冷冷地、死死地盯着我,只要我稍微有异动,立马开枪将我击毙! 我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的人,我的人全部在手里,恐怕,他们就是一直在和你们作对的敌人!” 出于私心,我并没有把萝卜丝给捅出来,他可是我最后一张王牌。老子受了伤,战斗力不免打折扣,只能依赖这个美国老兵了。 三民依旧盯着我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少许敌意,我当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瞪着她,老子可不能处于女人下风。其实仔细打量,这个女人虽然男人味很重,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 许久,三民终于垂下步枪,算是信了我,冷冷说道:“你们跟我过来,要是真的是我们的敌人,那么你们也跑不了!” 她转身向外奔跑,临走时大叫:“必信、必忠,照顾好长老!” 我们也赶忙随着三民离开洞穴,转而到了另外一个眼窝,我环视一下,这帮土匪还算有人道,把我的队员都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而她们拿着步枪正和突袭进来的敌人猛烈交火。敌人火力异常强大,突击步枪、手雷,一个也不少,而这帮可怜的女人土匪实力就弱多了,那种打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的老旧武器,怎么是现代先进武器的对手呢?不刻就有数个女人被击倒。 战场我上过,尸体我也见多了,什么千奇百怪、粉身碎骨的家伙我都见过,但是如此众多的女人尸身堆在地上,却给我相当大的震撼!自动步枪的火力凶猛,杀伤力也非常大,有个女土匪倏然被击中,,身子陡然一呆,立时又有几十发子弹射入她体内,巨大的子弹推力马上把她掀起,重重砸在地上,身上的部分衣服被撩起,露出洁白好看的胴体,但是脑袋已经被打个稀巴烂,对比极具有震撼效果! 三民老早怒火万丈地冲上去打仗,我叹了一口气,身边的道格拉斯没有看过这般血腥场面,吐得一塌糊涂。我就飞身上去,捡起一杆死去的土匪的步枪,加入战团。 “让开!” 我推开一个受伤的女人,趴在岩石后。此刻我们攻击力极弱,全靠骷髅头岩易守难攻的天然工事阻挡进攻,正面防御几乎不可能,被敌人火力压制地太厉害了。我灵机一动,把步枪背在背后,伸长手臂,攀上岩石,爬到两米多高,然后把枪托垫在左肩,预备举枪射击。可惜,我的右肩受了重伤,只能使用左肩,射击精度不免打了一个折扣。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向外搜索,因没有点灯,一片漆黑,敌人步枪不断发出的火舌,偶尔照亮了他们自己。这些人多半和当地土人的打扮无异,但是手中武器的火力极为凶猛,我观察一下,除了自动步枪以外,也配备了相应的班用机枪,压制我们的火力,然后敌人就以三人一组,不断波浪行渗透攻击。 好机会,黑暗中我们摸不清敌人,敌人也摸不清我们,趁他们的机枪吐出火舌之时,我突然射击,立时将机枪手击毙。 敌人火力顿时大为衰竭,女土匪们立即抬头还击,把几个正要突击的敌人身体射穿! 敌人恼羞成怒,击中火力向我攀在岩石上的位置开火。老子那么傻,专门等着挨枪子?其实这是在越南战场上学到的本事,因为黑夜中进攻时,视线有限,通常攻击范围在从地面起到一米半之间,也就是一个普通人站立时候要害最集中的位置,很少会有人想到两米多高的地方有袭击。越南猴子常常躲在树上打冷枪,不得不让我们先扔手雷再开枪。如今我把从越南猴子手里学的这把戏送给这些敌人,让他们好受了! 当我从岩石上跳下来,躲在掩体背后,对面的三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赞叹道了:“好样的!”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疑惑,这哪是那帮乌合之众的东突恐怖分子?前次我们和东突对干的时候,他们毫无章法,只会蛮横地正面冲锋,让机枪杀个干干净净。而目下这些敌人,却执行正规军的渗透战术,极具巷战经验。他们是什么团伙、若是解放军,我已经在执行这个任务,因此不必再多费人手,而周边大国,恐怕只有北方的那个社会主义帝国,有这个野心和实力! 互动时间: 城市公子,您的总体评价:文字的平民化韵味浓郁,具有很强的生活气息;相对正统的创作路线,可读性较强。词藻华丽雅致,文风绚烂;架构清晰,逻辑性强,情节缜密,可读性强;在用词范围方面可以着重下功夫改进。城市公子,您的测算结果:通过测算,您的文章与知名作家的相似度比较结果见下:余华20%这个区间是比较正常的,看来你已经有了掌握神韵的感觉喔。古龙12%如果不是我们科学的分析结果,你没有发觉自己还有些许这位作家的风格吧**_**郑渊洁6%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实话说吧,这就是凑数的,呵呵青团子 回答:汗,我文体受到郑渊洁和金庸影响最大,文字简单朴实,至于华丽,绝对轮不上,要看华丽,我不行。我是讲究内容的,形式主义的东西很讨厌! ** 一百二十一、无可奈何 对面的敌人被我这么来一下,受到了猛烈的打击,至少死了四个人,可能因人员有限,损失不少,暂时偃旗息鼓。顿时在对面出现一个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黑暗世界。在搞什么名堂?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然而这边的女土匪们根本没有大战的经验,面面相觑,居然有人向三民疑问道:“首领,我们把敌人打退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那三民正要张口说话,对面洞穴的敌人那里突然火光一闪,随之一阵吱吱的尖啸划过来,我顿时变色,大叫:“不好,他们用火箭炮袭击!” 话音未落,火箭弹轰然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爆炸,数十公斤的炸药扬起冲天火焰,处于爆炸中心的几个女人甚至连叫喊也来不及,顷刻间灰飞烟灭,而在周边的人则是被高高掀起,又重重砸在地上,虽然表面没有任何伤口,但是口鼻都流出了鲜血,内脏受创,竟然活活被震死! 我安然无恙,幸亏有战争的经验,知道如何躲避炮弹火箭弹的爆炸伤害,在那火箭弹飞过来的一瞬间,陡然趴在地上,避开了弹片和冲击波的袭击,除了比较狼狈,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我此刻抬起头,土匪们差不多死了十多个,防御力量完全崩坏,满地都是残肢断臂,偶然看到那洁白细嫩的肌肤才察觉,她们都是千娇百媚的年轻女子,触目惊心。我满口苦涩,正打算乘机溜走,在女人的尸身堆中,忽然蠕蠕而动,爬起来一个人影。 笨蛋,没有了掩护,你想挨枪子! 我慌忙匍匐过去,拉住那个人的胳膊,把她拖出尸身,按在地上,虽然这人满面鲜血,但是我一眼就认出,她便是那土匪的首领三民,居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但是受到冲击波的震荡,神智有点不清,只会轻声呻吟和做出一些无意识的本能动作。 我眼见这里已经守不住,当下心一横,背起三民就撤向另外一个骷髅头岩的眼窝,至于残存的女土匪和我们的考古队员,眼见不妙,当下在几个有过当兵经验的人带领下,立即撤退,却省了我不少心。 我们退守另外一个眼窝,布好下一个防御阵地。骷髅头岩易守难攻,防御之势一层接着一层,为了防备火箭弹的袭击,我们这次是在较开阔的地方,有充足的时间和地方躲避。 我把三民拖过来,立时围上几个女人,轮流呼叫她。三民呻吟了几下,突然弹起身子,叫道:“人呢?” “都死了!” 我以一个见惯了战场上生离死别的老兵身份淡淡说道。 三民纵然刚强,毕竟是女人,泪如泉涌,喃喃说道:“她们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地扑在我身上,多么好的姐妹,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人,转眼就没了!”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家伙?之前我们也和一伙人发生过战斗,但是他们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圣地!他们是为了圣地!” 三民坚定地说道。 “圣地?”我实在想不通那片绿洲算什么圣地,倘若有宗教意义,那么为了宗教而开战则是最蠢的! “朱先生,你似乎疏忽了一个问题。”雷文定此刻突然开口,我不禁转过头,看着他,这老头每每都有惊人之言,且听他如何说法,“你难得没有想过吗?当年陈汤将军率领大军灭掉了阿修罗魔国,为了警示后人而立碑留言。一般而言,这种警示碑应该在最显著的地方,比如阿修罗魔国的旧址,或者西域各个大城市。但是,为什么却是在那片绿洲呢?显而易见,那片绿洲之下,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你说,这位首领,你们的祖先,是不是和阿修罗魔国有关系?” 三民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自言自语:“阿修罗魔国?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是桃花人,传说我们的祖先来自一个很远很热的地方,后来祖先分作了两派,一派是邪恶的幽冥人,另一派就是我们桃花人。我们桃花人的祖先与一位伟大的将军结合,生下的后代便守在这里,世世代代看守圣地,防止魔鬼的苏醒!” 我和雷文定对视一眼,果然有玄机,虽然不知道阿修罗魔国,但是她们却自称桃花人,是不是与历史上的桃花石国有关?桃花石国自从蒙古大军西征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记录传说流传下来。 这时另一个骷髅头眼窝那里传来极大的叫声,说着一口汉语,听不出口音,非常纯正,好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一样。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限你们五分钟内投降,可以享受战俘待遇,倘若不投降,这些女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我小心翼翼地抬高半个脑袋,防止狙击,在另外一个眼窝的空地上,那团火光憧憬,光线昏暗,在背景下,似乎有人影,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当地土人服饰的人物坐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武器,周边数个土人模样的侍立,他们没有佩戴防沙面巾,却个个在脸上绑着面目狰狞的面具。新疆人多半信仰回教,回教乃是不立偶像的宗教,这些人果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 那个坐在岩石上的似乎是头目,他一挥手,手下把几个女子提了出来,强迫她们跪在地上。她们应该是刚才保卫战失败之时,一时未死,或是在外面的岗哨,此时面巾统统给扯去,但见面目姣好,是那种人们想象的新疆美女。但大部衣衫破烂,有暴力迫害过的痕迹。那些敌人的一个家伙扯住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脑袋拎起来,露出白皙纤长的脖子,用军用匕首抵着美丽的脖颈喝道:“现在还有四分钟!” 这边的几个女土匪冲动不已,几乎要立即上去解救姐妹,三民喝道了:“你们疯了,不许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民面目阴沉,脸上色彩变换不定,显然内心深处百般斗争,要不要投降、要不要解救。纵然是寒冷的沙漠夜晚,细小的汗流也从她额头落下来,从下巴掉下,落在沙子里,无影无踪。 互动时间: 不鼓励人品爆发,我们需要的是细水长流、每日一更。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这几天推荐,就爆发一下,郁闷,收藏量上不去! ** 一百二十二、残暴之敌 老子的想法可是比她简单多了,眼见敌人如此凶横,定然是某国的特种部队,他们潜入中国腹地,乃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外交纠纷,甚至酿成军事冲突,所以哪能留活口。我打算死拼到底,若是我的队员比我早死,则立马逃逸,日后报仇雪恨! “时间到!” 那人一声大叫,我赶忙抬起头,一见之下,顿时再也不忍再看。那敌人竟然残暴地用匕首切割女子的脖子,因喉管先是被割断,女子甚至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活生生地被斩首。那敌人一手拿着血淋淋匕首,一手拎着脑袋的头发猛然提起,那脖腔内的鲜血像是泉水一样轰隆喷出,溅了敌人一身,无头的尸身扑通倒下。敌人提着脑袋,炫耀地展示,叫道:“这是第一个,再给你们一分钟!” 三民忿怒之极,大叫一声,立马昏倒。 我怒发冲冠,我上过战场,在越南战场上,虽然看不起越南猴子,但是毕竟双方都是以前学过同一个军事思想理论,对待战俘手段都差不多,绝对没有出现阵前斩杀俘虏的恶劣举动。就是回望世界战争历史,除了非人类的日本兽军以外,都没有如此残暴的行为。这些敌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魔鬼! 我握紧了步枪,悄悄抬起来,老子给你们好看! 但是突然被人拉住,我回头一看,是已经苏醒的三民,她双目尽赤,却温和地说道:“自己的人,让我来!” 我一愣,三民误会我了,以为我怕那几个俘虏受尽虐待,索性先行射杀,不让她们受到痛苦。她打算自己动手,决心下定,我笑道:“好,但是不能太便宜这些混蛋,让我干掉几个!” 三民又取了一把步枪,瞄准前方自己的姐妹们,她们在敌人的屠刀之下,颤栗不已,三民一咬牙,砰地开枪。 我一听枪声,也赶忙射击。那些女人们跪在地上,一动不动,极好的靶子,转眼叫三民射杀完。但是敌人久经战场,极其狡猾,一听到枪声,立时寻找掩体,我追踪着那个斩首的敌人,砰的一下,首先击中他的膝盖。 这老式步枪杀伤力不强,但是穿透力极佳,立即打碎了敌人的膝盖骨。他勉力想站起来,但关节受创,怎么也动不了,鲜血飒飒流下。我砰的又是一枪,击穿他的手臂关节。周围的敌人想来抢救他,我抢先一步,射穿了那个残暴家伙的颈骨,只见脑袋一歪,几乎像是断掉一样,噗通倒在地上。 恶有恶报! 我收回步枪,三民垂眉看着我,低声说道:“谢谢!” 敌人料想不到我们心意坚忍,竟然痛下决心,将威胁自己的人质一一射杀,而他们的一个人手也被我用残酷的枪法打断手脚关节,痛苦而死,顿时恼羞成怒,捡起武器凶猛地向我们开火。一只只自动步枪吐出的火舌组成一道子弹瀑布,狂暴地泼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乱石飞溅,不时有人被流弹击中。纵然我们火力弱小,也是趁机会不断还击,一时我们凭借地利和敌人打成僵局,敌人眼见不行,故计重施,又想以火箭筒的凶狠火力突破我们的防御。 但是这次可是打错了算盘。之前的那道防御阵地上,敌我双方都处于黑暗之中,彼此摸不到对方的动作,但是他们凭借先进的火力,把我们打个措手不及。而到了眼下,不仅我们事先有了准备,而且他们气昏了头,居然忘了。他们就在一个空旷的骷髅头岩眼窝里,背后就是一团火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起火箭筒,安装弹药的动作教我们看的清清楚楚,不待三民下令,每个手中握着步枪的人不约而同把子弹射向那个家伙。一把枪械的弹药有限,但是几十把加起来就如一挺重机枪,从四面八方围攻,那人的胸口猛然冒出几朵血花,仰天倒下,不知那个家伙射击极为准确,抑或走了狗屎运,居然射中了火箭弹,砰的一下,火箭弹跳出,因为没有指引,歪歪扭扭地向上飞行,轰得一下,在天空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和无数弹片就如下雨一般,砸向毫无防备的敌人头顶,顿时死伤累累! “好耶!” 我高兴地大叫,众人也一声欢呼,这是我们在薄弱的火力之下,取得的一个非常巨大的胜利。 但是我心底又是一沉,我们凭借防御工事,但是仍然伤亡惨重,转眼又有五六个人被击毙,数人受伤。桃花人的战士已经残留不多,都是我们考古队里面几个当过兵的中美退伍军人主动上前,一时也死伤不少,我们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打死火箭弹人的功绩乃是运气多于实力,眼下乘敌人手忙脚乱之际,撤退才是王道! 我爬到三民跟前,她诧异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三民,我们实在不能再打下去了,我们问你,下面能撤到哪里去?” 三民乍听之下,美丽的栗色眸子露出悲哀的神色,摇摇头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们了!我们的职责就是保卫圣地,一旦敌人打到我们的家里,表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所以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只是可惜,我们误把你们当作坏蛋捉来,连累你们了!” 我心头发冷,眼下竟然到了这种局面,我再四下里张望,这些桃花人都有视死如归的表情,并非三民有意欺瞒我。而我们的队员根本不知道情况的严重,虽然在哀叹同伴死去的同时,居然有家伙不知时机地和那些桃花人打情骂俏,难道是被这些桃花人“凌辱”的时候上瘾了? 我素知以我的本事,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几率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带不走白水,教我硬起心肠抛弃老婆去独自逃命,终究舍不得,顿时长叹一声,老子居然困在这里被一帮毛子干掉了。莫非是我对那些毛子考古队员见死不救的报应? 这时那老不死的王元勋方才从战斗伊始开始,就一直呆在安全的处所张望,此刻暂时偃旗息鼓期间,在两个女人的搀扶下走出来,大声问道:“我听见枪声不断,遭受了大难,眼下到了这般田地,已经山穷水尽,怎么还不逃命?” “逃命,如何?” 三民长长的浓眉无奈地一抬,苦苦一笑,尽显涩然。 我耳朵竖起来,却听出了玄机,大喜道:“哪里有路?你告诉我!” 王元勋说道:“随我来!” 王元勋这个老家伙,贪生怕死,一般情况下老早逃命自保了,但是毕竟这里很多女子都是他的孙女,年纪大了,总是念旧一些香火情,于是要把我们带走。 我们半信半疑,众人纷纷行动,或者抬着伤者,或者携带上一些必要的用具,跟着他前进。钻进这边骷髅头岩眼窝石壁上密密麻麻的洞穴之一,走了约莫六七十米,突然出现五个呈半圆状排列的大洞,每个洞口都有二三米高,黑乎乎,看似非常深,洞口附近的沙地上堆着不少动物骨头,还有残破的兵器以及一些年代久远的朽木等物。 三民顿时惊奇万分,疑问道:“长老,您是怎么知道有生路的?” 王元勋哈哈大笑:“一个人活的够长了,许多秘密也就不成了秘密!” 我捡起几块朽木,包上破布,让其他人把一些动物油浇在上面,做成一个粗糙的火把,如此做了七八个,分别由几个人手持,在王元勋带路之下,众人一一进入其中的一个洞穴,留下我和三民殿后。 我向三民一点头,心意相通,我们都想到,既然有多个洞穴入口,那么作为疑兵真好!因为我们在后面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阻击,敌人很快会发现不对劲,追踪上来,用疑兵之洞脱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吧! 我们相继抹去洞口附近沙地上大量的人物活动痕迹,又因为动物脂肪燃烧会产生独特的气味,索性把手中的火把分作两块,随手扔进两个洞里,诡计以及布置的差不多,当下追上众人一伙。 地洞里一直黑乎乎的,粗糙的火把不够明亮,空间也限狭小。王元勋一边带路,一边淡淡的自述:“很久以前,来到了这里之后我们就被女人们困住,唯恐我们逃掉。我们穷极无聊,几个人就到处探险,大大小小几千个洞,叫我在六十多年里一个个都钻过。只是到了外面,我却又不敢出去了!” 三民奇怪,问道:“为什么?” 眼前豁然一空,我们出来了,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奇异世界啊! 我几极目眺望,满目荒凉,毫无人烟,黄黄的稀疏的石子散落在戈壁上,没有一丝风,望向天空,今夜本是天空晴朗,繁星漫天,此刻却不见一粒亮光,灰蒙蒙的一片,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漂浮在空气中,所以遮住天空的本来色彩。在灰色世界下,甚至映衬得戈壁黄也有些刺眼,旁边褐色的山峦似乎也越发峥嵘而叫人不敢多望。于是在旷野中一片寂静,更为这绝对荒凉的风景添了几分绝望的味道——这是一个死的世界! 互动时间: 公子,看了这么久你的书,始终觉的很不错当时只因书名风生水起吸引来的,后面则是为你所以的内容而吸引.继续努力.不过就是每章节字数少了点,看不不过瘾呀~~~极地风爆 回答:呵呵,今天人品不爆发了,只更新三千! 估计作者是姓朱的,要不然怎么这么讨厌清朝,不惜诽谤他人,客观的说清朝比明朝好,只不过后来的做的不好czux 回答:我不姓朱,书中除幻想部分,其他都采集于事实,没有经过任何加工。客观的说,满清是中国历史上横向对比最糟糕的一个时代。满清内部的矛盾始终大于明朝,甚至蒙元。因字数关系,在此就不多说了,我会在日后的作品相关中有链接,欢迎观看,理性辩驳,谢绝谩骂。 感觉西域魔国比较血腥,死的人太多了……轻风逐月 回答:嗯,是最血腥的一部。杀人如麻! ** 一百二十三、禁绝之地 三民凝望这片奇异的大地,那双栗色的眼眸一动不动,仿佛被这个世界所吸引,慢慢地露出惊恐的神色,陡然颤抖地惊叫道:“这,这不是我们先人一直传说,严厉禁止进入的禁地——幽冥绝域吗?我们,怎么能够来到这片死亡之城……我们会死的,我们会死的很惨,这样我宁可和那些敌人战斗而死!” 三民性格刚烈,即使同伴身死,也不过咬咬牙关,但是到了这片大地,她却不免露出女人害怕的一面,难道传说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在我看来,这是环境怪异了点。 王元勋点点头,沉着地安慰他的子孙们:“不错,这里这是传说中的禁地。年轻时候我不信邪,即使号称禁地,也忍不住闯进来看看,只是这边实在怪异,仿佛死了一般的叫人窒息,简直无法忍受!但眼下毕竟是我们种族生死存亡的要紧关头,与其去送死,不如来这个不知预想的禁地闯一闯!” 我对他们所言的禁地并没有多少感触,倒是抬头看看天,感觉非常不对劲,伸出手掌,上面黑乎乎的黏在血水和动物脂肪,片刻之后,就在手腕上积累了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细小尘埃。我一皱眉头,说道:“不对啊,我们在骷髅头岩那边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为什么到了这里却一片灰暗,好像天地都笼罩在一层面纱中一样。我估计了一下,从骷髅头岩走到这里大概两公里左右,不算太远的距离,同一个区域内,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道格拉斯拿起气压计,其他考古和地质用具大部分都已经在逃命的时候丢掉,但是因为气压计特别小巧,随身携带,所以他藏了下来,此刻测量一下,对我说道:“这里的气压,比当地的平均气压要高上数个毫巴,按照常理分析,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坑一样巨大的下限盆地!”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以这样形容,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在大地上扣的一口锅的底部,飞扬起来的尘埃遮住了整一口锅,但是没有蔓延到锅之外,所以造成不同的环境。但是这口地锅实在太庞大了,对于我们渺小的人类而言,几乎无法察觉,只能依靠气压计**地觉察气压的稍许不同。 我挥挥手中的步枪,吼道:“不管是禁地还是鬼域,既然我们进来了,就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认为那些秘洞只能阻挡敌人一下子,迟早他们都会追踪过来的,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找个地方躲起来!” 由于我在战斗中的出色表现,桃花人开始认同我,而她们的首领三民也迟疑地点点头,我原本就是考古队的头头,不用多说,当下带着全部的人马前进。只是目下损失惨重,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桃花人和我的队员们人数差不多都过半,只剩下五十多人了,能够拿枪的不过二十来个。我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就不接下这个任务,大不了被军队系统赶出去,不再接触,而接手之后,已经牺牲这么多人了,日后纵然有国家的赔偿,可是听到他们亲人的哭声,依旧不是滋味! 我们越往前走,尘埃的密度越大,渐渐地就如下雪一般,飒飒落下如飘絮一样雪白的轻盈尘埃,视线一时还不会阻碍,可是吸入气管中引起剧烈的咳嗽。我曾经挖过地下基地,情知吸入过量灰尘会引发尘肺病,但是眼下没有工具,一筹莫展,突然见那些桃花人们纷纷把麻巾面纱佩戴起来阻挡,顿时一拍脑袋,忙叫大家撕下自己的内衣,包在自己的口鼻上。棉花纤维的缝隙小于尘埃,足可以阻挡灰尘进去。 大概走了五六多公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我拿出指南针,但是怎么摆动都不会动弹,在塔里木盆地下据说埋藏有巨大的铁矿,时常影响指南针的运作,莫非眼前就遇到了这般情况?我叹了一口气,收回指南针,因为无法检索星体,只能到处寻找巨大的明显的物体作为坐标,大概左边一二公里处,皆积沙无寸土,惟居中突兀着一根巨阜,周身缠绕着一圈黑灰的云雾一样的尘埃带,我心念一动! 此刻大家的体力和精神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连我这般自夸体格健壮,跑马拉松如儿戏的壮汉,几乎也拿不动手里的步枪。再看队员们,女人已经个个脸色发灰,不少人已经让男队员搀扶着走。白水亦是有气无力,倒是梵度拉,托着她的准妈妈一起走。 我对身边的三民商量道:“这样吧,大家都快不行了,我们不如到前面的那块巨阜下休整,周边围着一圈黑气,比较安全,不至于让敌人轻松发现,如何?” 三民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赞成你的意见。” 我顿时开头大吼,申明到了那边的巨阜下就休息,立时引起一阵欢呼,有了目标,大家将体内最后一份保留的力气使用出来,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倍,二十多分钟就走到巨阜下。 我原来担心巨阜周围的黑气圈乃是毒气,甚至想亲自试身,不过接近了才发现,也只是有一圈黑色的尘埃构成,但是不知是哪里产生了动力源,使得尘埃在空中漂浮,呈逆时针绕着巨阜缓慢旋转,就如月球绕着地球转一样,非常有趣,走出黑气带之后,空气就洁净如需,甚至面纱也不需要了,大概都叫轻风吹走。 我在周边的石块堆中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安全的场所,作为营地,大家纷纷坐下休息,有的人实在太累了,一坐下靠着岩石就打起呼噜,而几个桃花人把携带过来的馕饼(一种新疆的小吃,有点像烤饼)、骆驼腊肉切下来,分给众人食用,当下众乐融融,仿佛不是在逃命,而是在郊游。 我一屁股坐下,感到浑身无力,肌肉一阵阵抽搐,更为骇人的是右肩的伤口渗出黄色的汁液来,莫非发炎了?我大为惊恐,老子可是靠体力吃饭的,没了家伙,怎么干活? 这时,我面前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起头,不是白水,而是一个穿着桃花女人服饰的人,但也不是三民,而是一个很陌生的女子,手中拎着一个亮晶晶的瓶子,估计是伤药一类的,我疑问道:“你是……” “怎么,不认识我呢?”那女人笑道。 互动时间: 和越南打仗的时候,越南猴子对中国俘虏可不是一般的残忍。泪中的鱼 回答:战争中俘虏的待遇都不见得好,不过越南猴子毕竟不敢太过分,因为我们捉住的俘虏比他们多。而且他们毕竟学习毛泽东思想出身,总的来说,中越战争期间,两国基本能够克制对俘虏的不公正待遇。网上流传的所谓“海豹人”,据查乃是无聊之徒改编自日本人的变态小说。 上海的军刀大楼为什么没人管呢?为什么?谁知道为什么?铁雪之鹰 回答:拿了***钱。 看了简介来滴~好眼熟~源自铁伊《时间的女儿》么?支持~木香香附27702006-10-27 回答:哈哈,终于有人发现了。 首先支持下,手枪内的无烟火药是在有氧气的情况下才可能燃烧产生的热空气膨……narutobbb2006-10-27 回答:这个,我不大明白,本文中并没有任何在真空中开枪的情节。 那个死亡之地不会是圣地吧??这篇感觉快结束了,可是又觉得还能展开很多.轻风逐月2006-10-27 回答:哪有这么容易,国门都没有走出呢! ** 一百二十四、鬼域异象 我在脑中搜索着这个人的面孔,但见她一边脸面姣好,一边脸很肿,似乎被人重重打了一拳,顿时恍然大悟,怒气冲冲地叫道:“好啊,就是你这个臭娘们,老子没有来找你算账,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人,就是把我一枪打伤的元凶!因那边脸被我打肿了,笑容难看,极好辨认。 那人跪下来,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英雄,你实在是太强了!不过也亏得你,我昏迷过去,才不至于站岗被俘。” 她把伤药拿起来,拨开瓶栓,立时,一股类似云南白药的香味飘逸开来,说道:“你伤口很厉害了,需要赶快敷药,不然会烂掉,要把整只手臂都得切下来!” 我吓了一跳,但是又不放心这个女人,一把抢过瓶子,叫道:“老子自己来!” 我用左手实在不方便,加之今日打枪打了一夜,左手的锻炼毕竟不如右手,肩上又酸又痛,还得撕开包扎,急得满头大汗,那女人微微一笑,拿过瓶子,温柔地说道:“我来帮你,放心,我不会下毒药的,不然首领可是会杀了我呢!” 我盯着她的眼神,完全是一种崇拜的目光,那种嚣张的气焰,则完全消失,就暂且相信她一回吧! 女人于是掏出匕首,把我右肩浸满黄色脓汁的包扎棉布小心翼翼地割开,部分伤口结痂之后,和包扎的棉布黏在一起,一旦撕下来,就好像生生地把皮肤揭下,痛不欲生!我低下头,棉布揭开了一般,伤口露出发炎的肌肉,又红又肿,狰狞地如同恶魔一样,真不知道我的身上怎么会长这个东西。负责处理伤口的女人丝毫不见惊异,见怪不怪,习惯了这种场面,见我满头冷汗,微微一笑,说道:“若是你痛的厉害,不妨说说话,思考一些问题,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心里琢磨,倒是也不错,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你叫什么?” “姓?我是没有的,我们的族人都没有姓,只有名字,我叫一心。” 一心,联想到首领叫三民,老不死身边的两个美少女名叫必信必忠,名字怎么都怎么古怪呢?我好奇之极,问道:“喂,你们的名字是谁取的,怎么一个比一个古怪。在我想来,你们既然都是女人,起码要取好听一点的名字,比如像维吾尔姑娘叫古丽娜一般的。” 一心慢慢说道:“我们的名字都是长老替我们取的,据说之前很早的时候,我们妈妈、奶奶一辈的名字不是这样的,但是后来其他长老都老死了,只剩下年纪最大的男长老,他限取名字麻烦,就根据一首歌的歌词为我们取名字!想听听吗?我可以唱给你听!” 甚好,我倒是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古怪的歌曲,取出这么离奇的名字。我就点点头,且听分解。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一心刚唱了开头一句,我立时目瞪口呆,原来桃花女人的名字,竟然都是来自前中华民国国歌!想来王元勋虽然是一个师长,但是旧社会军阀多半目不识丁,文化素质不高,打仗杀人可以,若是一个个为女人取名字,初始还有什么阿香阿菊之类民间女子名字,一旦心中资料用光,只得想出这个馊主意!三民乃是开头第一个词,果真做老大的料。此刻一心也慢慢唱到“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我突然问道:“若是你们的名字是根据年龄而一一排下来,你几岁了?” “十五啊!” 一心满面单纯。 我顿时热泪盈眶,沙漠的桃花女子,发育的真好,小小年纪就已经这般完美的身材了,看她宽大的袍子下隐隐透出的如陕西大号红富士一样丰硕的胸脯,几乎双手一括的纤细蜂腰,浑圆的屁股以及结实修长的大腿,我都以为她是二十来岁的成熟女子了。 一心凑过来,暧昧的小声说道了:“唉,你做我的男人吧!” 我吓了一跳,正色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是我女人的,那边那个,搂着另外一个黑皮肤睡觉的女子,便是我老婆。若是让她知道了,一定打死你!” 一心满脸诧异,奇怪地说道:“不是吧?一个男人,不是可以有很多女人吗?长老以前就和很多女人生过孩子。之前我们只要年满十五岁,就可以到外面捉来最少十个男子,让他们相互搏击,最后胜利的也是最强最勇敢的男人,只有他才有资格让我们生下孩子。我已经满十五岁了,也到了找男人的时间。你这般勇敢善战,击杀的敌人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所以我要定你了。要是迟了,说不定连首领都会要你!哼,我才能和你生下第一个孩子呢!” 我开始醒悟,虽然桃花人在技术文明上一直追随了时代的脚步,但是文化风俗上,还是追求祖先亚马逊女人那种野蛮残酷的婚配,我突然想到,不禁颤悠地问道:“假如你们生下的是男孩,是不是,都要扔到外面沙漠里去?” “男孩?啊……”一心想了想,“我们只会生女孩,一千多年来,我们族内从未诞生过男孩,所以我们都是女人!” 这好生奇怪,从基因学上根本讲不通。不过对于基因我仅是一知半解,思索了片刻,不得所以然,索性懒得去想。 一心已经重新为我切除腐肉,抹上药膏,包扎了伤口,当下觉得一阵清凉,说不错的舒服。女人拉住我的胳膊,暧昧地叫道:“现在我已经为你偿还了枪伤的债,你也给我一个孩子吧!” 我苦笑一下,老子满面大胡子,又缺了半边耳朵,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大概除了白水,谁也不会嫁给我,想不到此刻还会被一个沙漠女子纠缠上,本想一脚踢开,转念一想,女人不是这么哄的,于是说道:“今天实在太累了,不如改日,我们好好聚聚!” “好的!” 一心欢欢喜喜地离去。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互动时间: 武藤岚……我再喷,这名字真让人误会呀极限武道 回答:嘿嘿 江上苇……我喷,这老满遗怎么在那都闹腾呀极限武道 回答:估计拿了日本人的钱,专职挑拨离间,不然哪有那么多空闲上网,不用工作?和春秋战国的大贝勒是一个德行。 你是不是那个一军一师的啊?我原来就是那个部队的明月心清 回答:受过训练,但是没有当兵过。 ** 一百二十五、异常蝎虎 这时众人们都在安逸地休息,不可能有人私下里外出。再说了,我已经守在营地的外围第一层岗哨上,以我老兵的警觉性,怎么可能没有察觉有人外出呢?是敌人的游走侦察兵追踪上来了?我吓了一跳,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眼看那个影子越跑越远,当机立断,抬起步枪,拉栓、瞄准、扣动扳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砰的左肩一震,击中远处那个黑影的头部。后者只是轻微的摇晃一下,立时跌倒! 步枪的响声在寂静的营地上极为震撼,犹如敲响了一口大钟,惊醒所有人。在我五六米开外的三民原本也是抱着步枪睡觉,这时猛然张开眼睛,飞也似地扑到我身边,沙哑的声响喝问道:“谁?敌人?” 我摇摇头,望着远处说道:“不清楚,我看到了一个影子,不是我们的人,就先下手为强,把他打死了!我去看看!” 三民低声说道:“我随你一起去,两个人可以相互照料。” 我们不约而同地再次拉好枪栓,提在手中,弯腰小心翼翼地快速前行。前方天色微朦,比方才亮了不少,怕是天亮了吧。只可惜我的手表在战斗中摔坏,永远停在了午夜,不然即可知道确切时间。 沙漠皮靴和兽皮鞋的四只脚踩在黄沙和碎石的隔壁上,发出嚓嚓的摩擦声响,后面的营地离我们越来越远,渐渐剩下一个黑灰的影子,而前面被我击中的黑影则是越来越清楚,隐隐约约看到,地面黄色的背景上躺着一个黑色的影子,甚为长大,几乎是常人的一倍。我悄悄抬起步枪,走到那个黑影之前,原先料想是人类,但是一旦见到他,我和三民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地上躺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奇异的东西。 这东西约莫三四米长,长颈、瘦胸、大肚、细尾和两只大足,表皮披着一层细碎闪烁绿光的鳞片,粗看根本是一只特大号的蝎虎。禁地里本来就寸草不生,居然来了这么大块头的一只蝎虎,越发离奇。 它脑袋挨了我一枪,几乎被子弹削去一半。我便蹲下身疑惑地查看,陡然蝎虎弯胸一弹,霍然跳了起来,转而又想逃跑。此刻蝎虎立在我面前,两三米之高,犹如一头巨兽,细小的脑袋让步枪子弹削去了一半,淌下汁液,好像不死僵尸,狰狞着扑向我! 我大骇,明明击中它的脑袋,这汩汩流淌绿色的汁液,怎么又动了?几乎吓得一动不动,刹那间—— 三民眼疾手快,当下又打了一枪,穿透力极强的子弹击中蝎虎的胸口,从另外一面飞出。蝎虎一个趔趄,立时翻倒。 我回过头,对三民笑笑:“谢谢!” 三民转眼露出的却是更加不可思议的神情,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一排细碎的小牙,瞪着我背后。 我心底一沉,握住步枪,猛然转身,难道又是那个蝎虎活过来了? 当我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候,顿时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垂下步枪,这是怎么回事呢? 蝎虎的表皮渐渐地干枯,好像一层破旧的塑料薄膜,在半透明的皮肤之下,有东西微微蠕动,猛然间皮肤撕开,伸出一只人手来!笔直地挺立,手指乱动,莫非是蝎虎乃食人怪物,竟然活活吞下人类。 可是不像,因为假若是吞下去的,那么这时已经消化的不成样子,但是这只手腕皮肤光洁,似乎婴儿一般。薄膜的皮肤越拉越大,慢慢地伸出半个肩膀,又钻出一只脑袋,看相貌似乎是一个少女一般。接着她又努力爬出半个身子,可是胸口却受了重伤,叫刚才三民的子弹击中,她挣扎了片刻,生命力耗尽,终于不动,仰天躺着,半开的眼眸中绿色渐渐退去,化作灰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无法思考了,就如我前次在所谓的圣地发现了少女尸体一模一样,而且在她头部被我击中的伤口那里,流出的却是绿铜色的血液!这是为什么? “魔鬼,这是魔鬼!” 三民发狂地大叫,牙齿咬地咯咯作响,倏然抬起步枪,在少女已经死亡的尸体上一口气射了四枪,才终于发泄完怒气,还不知道是恐惧,至少在她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里,竟然是那么的无助,身子微微颤动,说道:“禁地,果然不是我们所能到来了!” “我们先回去!” 虽然我心事重重,但是只能这样说道,在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当我们回到营地,众人满面惊恐,不时有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开了这么多枪?” 我只好回答:“有动物呢,可惜没打死,让它跑了,所以才打了这么多枪。” 这个谎话让大多数人满意,然后我们叫几个人站岗哨,我和三民则是回到营地当中商议,不知不觉中,我、三民、王元勋和雷文定,成了四人帮委员会,大事多半在这几个人讨论中决定,偶然白水和道格拉斯也会发表意见。 当坐下之后,三民依旧瑟瑟发抖,紧紧抱住了步枪,一言不发,我突然问道:“在禁地上,你似乎有所隐瞒,是不是?” 三民一怔,过了许久才扭过脑袋,终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我没有告诉你们,这是关于我们祖先和禁地的传说!” 雷文定闻之传说即可大喜,问道了:“什么传说,你且说说看。” 三民略微踌躇,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个传说向来只是传给首领,就是长老也不知道!” 三民开始细碎地诉说,语调清幽,仿佛在吟唱一首长诗。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一群女神,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地方,热的就像在太阳身边,所以天堂里的水都沸腾了,树木都枯死了。有一天,女神王说:“我们要去人间!” 于是神她们就驾着喷火的战车,来到人间。 老兄也太能搞了吧~!!!!连亲王也敢乱写.就不怕被祥瑞了吗?嘿嘿~……尖尖 回答:满遗无效。 又,最近节奏放慢了,可以吗? ** 一百二十六、红颜祸水 起初,这个世界只有天空、太阳和人间,诸神降临人间,见地面到处是白色的沙漠,没有水,没有草,存活的只有凶猛的恶兽,神就说,要有水! 于是大地倾斜,涌出许多洪水,这个世界就有了水。 神又说,要有植物! 于是太阳普照,大地滋润,神把带来的种子播撒,世界上就布满花与果实。有了花和果实,世界上的动物也从土里苏醒,这样世界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神感到很寂寞,因为只有她们生活着,神就说,我要伙伴! 于是神依照世界上最美的生灵,给了他们智慧,这种生灵,就是人! 然后神认为自己不如最美的生灵美丽,于是改变自己的形貌,变得和最美的生灵一样,她们就成了太古之神。 人和神于是一起住在高高的山上,快活地过着日子。神看到,人是分男女的,他们之间可以相互婚配,生下下一代。神是永生不死,但是很羡慕人,于是神就和男人们婚配,生下的都是女孩,她们就是第二代诸神。 第二代神更加美丽,更加拥有力量,太古之神们很妒忌,她们说:我们是创造这个世界,连你们第二代诸神,都是我们创造的,但是你们比我们更加有力量,让我们很是担心! 第二代诸神与太古之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惨烈的战争。由于第二代诸神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多的智慧,太古之神渐渐不敌。她们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 太古之神化作了堕落的魔鬼,虽然她们也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是终究不能敌过第二代诸神,因为后者有人的帮助。惨烈的战争持续了几千年,终于所有的太古之神都被打下深远的地狱。 但是第二代诸神也元气大伤,她们说,这个世界的诸神时代已经结束,之后便是人的时代。 于是人繁衍开来,少数第二代诸神与人类结合,诞下的后裔,就是我们桃花人。但是也有少部分太古之神与人类结合,他们诞下的后代就是幽冥人。我们桃花人与幽冥人世世代代战争,这是命运的指引! 三民舒缓的语调吟唱完了她们的全部的神话历史,在这片幽静而灰蒙蒙的世界里,讲述古老的神话似乎就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旁的人都是在静静地听着,雷文定不时做笔记记录下来,直到三民讲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这个神话恐怕已经流传了近千年吧!” 三民点点头,说道:“嗯,好像是的吧。据说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的祖先居住在遥远的西方的时候,就开始流传这个传说。” 雷文定说道:“由于你们桃花人本身没有文字,缺乏原始的书面记载。而这个神话传说,恐怕在你们祖先亚马逊人近千年的迁徙之中,不知不觉受到了犹太教创世神话和希腊人创世神话的很大影响,刚开头的时候,我都以为是《圣经》的创世纪章节。” 我也点点头,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出于研究上古历史的需要,我看过好几遍《圣经》,其中却是有很多相似的情节,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向雷文定说道:“我不以为然,创世纪的神话几乎是每个拥有长久历史民族神话的开端。比如中国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乍看也是很像那个犹太人的神话,但是两者相隔近万里,虽然偶然交往,但是并不足以影响对方的文化系统。”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不,我们恰恰可以从这里找出不同点来。比如,《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中国神话中女娲也是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但在桃花人的神话中,却是神根据人的外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 我一愣,摸摸脑袋,刚才确实没有注意这点,转头凝望三民求证,她点点头,表示肯定。 雷文定扶扶眼镜,竖起食指说道:“而且,在她们的神话中,初代的神是被二代的神打垮,堕落为魔鬼。尽管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也有下一代神篡夺上代神的经过,但是上代神堕落为魔鬼,这在几乎地球所有民族的神话中都是很罕见的。由此说明桃花人的神话中神性很弱,恰恰符合了人类历史文明中的一个规律,就是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神!” 这点我也是晓得,世界上并没有神,所谓的神,是人类把对自然界恐怖力量和自己所无法理解事情的人物化,于是产生了拥有巨大力量的人——神! 雷文定又说道:“因此我可以断定,在桃花人的神话中,保留了较多的原始色彩,尽管历经千年,而且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但是在关键点上,这个神话的失真并不多,是以我们可以得出很多关键词——女神、洪水、初代诸神、二代诸神、神与神之间的战争。” 我缺乏对这些方面分析的能力,急忙问道:“那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雷文定一阵茫然,眼珠凝视着前方,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回答:“这就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女神可以理解为母系氏族社会,洪水可以理解为上古时期的大规模灾难,这在很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相关的记载,初代神可以理解为某个迁徙的民族,而二代神则是她们迁徙之后与其他民族婚配的后代,战争代表两者之间权力的争夺。但是,她们到底要表明什么意义呢?我想不通!” 我哈哈大笑:“算了,我们缺乏资料,一时很难得出结论,不如等到出去后,好好研究一下。” 雷文定苦笑一下,说道:“也只能这样了,我总不至于像是我看到的一个倪姓作家,他专门写科幻小说,开头写的天花乱坠,到结尾江郎才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外星人。我虽然晓得那些所谓的从天空来的女神有可能是外星人,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有外星人,来地球这个野蛮世界干嘛?吃饱了撑着?” “对了,”我转而问三民,“那么为什么把这里称为禁地,你在刚才并没有说明过啊!” 三民栗色的眼珠幽幽,喃喃自语:“这里,就是第二代神战胜化作魔鬼的太古诸神后,将之埋骨的地方——幽冥之丘!也是邪恶的幽冥人诞生的地方,许多年前,幽冥人回到了这里,借助魔鬼的残余力量,到处捉人,捉来之后,就把他们像是畜生一样屠宰吃掉!直我们的祖先来到这里,和伟大的将军一起驱逐了他们。” “等等,”雷文定突然说道,他抬起头,脸色一下子发白,狂叫道:“我们都错了,都错了!” 我大骇,问道:“什么错了,走错路了?” 雷文定揪住自己的头发叫道:“原本我们一直把亚马逊人——阿修罗国人——桃花石人和现在的桃花人视作一脉相承的体系,可以称之为桃花系列民族的变迁。但是现在听了三民的讲说,我突然意识到,阿修罗国人并非跟她们属于同一个系列,似乎就是凭空冒出来一样!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勃然大怒,根本是一个学术问题,何必搞得生死攸关一般,看着这个学术狂,我哭笑不得,转而问三民:“你知道那些食人的幽冥人是从哪里来呢?” 三民原本听我们讲学术就莫名其妙,此刻更加迷茫,说道:“她们来自南方,炎热的南方!我们一直追随着幽冥人的脚步,阻止她们的阴谋!” 我灵机一动,顿时恍然大悟,按住发狂的雷文定说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原先设定的亚马逊人的迁徙,是为了追寻超古文明遗迹,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她们不是为了寻找超古文明,而是为了消灭她们的世仇幽冥人而一路前进。这些幽冥人,就是之前比她们更早出发的雅利安种——传说中的塞人!” 雷文定先是一怔,之后欣喜若狂,笑道:“不错啊,朱老弟,你的想法很有创新点!比如说塞人就是幽冥人的话,她们出发的时间比桃花人更早,一路从小亚细亚一带来到了印度—中国,时间大约是在中国的夏商时期。我突然想到,在夏商的末代,都有一个导致亡国的女子,她们都性格残暴,把人视作动物。联想到同样以美貌和残暴著称的阿修罗女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说不定很早的时候幽冥人就企图干涉控制古老的东方帝国。而在印度,更早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传说,恐怕这是幽冥人的一贯手法。而周代的兴起就一直与之对抗,为了争取盟友,周穆王便万里迢迢跑到西亚,邀请了西王母一族!你说,是不是?” 互动时间: 这种妖怪少女怎么从哪里都会钻出来呀??桃花国的女人是外星人??可是他们来地球以前是怎么繁衍后代的呀??如果生的都是女孩子?轻风逐月> 一百二十七、魔踪再现 “不对不对!”我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捉住雷文定假说中的一个破绽,“先前在圣地那里发掘的汉碑上记载,阿修罗国的魔女王乃是西王母一族的后裔,但是你在这里又说周人为了对抗阿修罗族的祖先塞人而邀请西王母一族作为盟友,岂不是自相矛盾?” 雷文定干笑几下,回答:“一时假设错误,这也是难免的。我就此更正,亚马逊——西王母——桃花石国——桃花人才是一脉相承,而塞人——阿修罗魔国——幽冥人,乃是另外发源的一个体系,这样才能说的通。” 我提出疑问道:“只是我一直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幽冥人的民族系统,特别强调喜欢吃人?无论那个民族,进入比较先进的金属时代之后,大规模正常吃人就很罕见了(非正常食人指爆发饥荒、战争等)。我此刻突然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假设,实在勉勉强强,说不通。” 雷文定笑笑,指着三民说道:“喏,眼下岂不是有一个桃花人的遗民,她们与幽冥人战斗近千年,一定了解的紧,你问问她即可。” 三民莫名其妙,回答:“幽冥人吃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她们是魔鬼的后裔,当然以人为食物。就像我们吃牛肉吃羊肉一样,先把牛羊驯养长大,再行宰割。只是人聪明,会自己找食物,不必太多管理,吃人当然比吃牛羊省力了!” 我心头猛然一凛,其实老早就有一个疑问一直在我心头旋绕,只是之前一直模模糊糊,就如一团黑气,看不清模样,到了现在我不断找到线索,终于拨开了稍许黑气,露出狰狞的面目。假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她们移民到了地球,在这个世界上自然要找食物吃了,而这个食物,就是人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念头实在太可怕了,谁会想到我们的祖先居然是牛羊一样的食物。如果再进一步想下去,人类并没有嗜吃同类的习惯。根据考古发掘,早在石器时代,古人就有了生死的概念,会妥善地把自己死去的同类安葬。我突然想到,现在发掘的所谓食人遗迹,大部分是在火堆旁。会不会是这样一种场景,天空中飞舞的奇怪的飞行器,外星人举枪狩猎,猎物就是人类的祖先。获得猎物之后,则是顺便在附近炙烤食用。就如我们现在的野外狩猎一样,纯粹是郊游玩乐。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外星人消失了,但是她们留下了少部分后裔,就是幽冥人! 我正陷入深深思考中,靠外层的岗哨突然乒乒乓乓,打起枪来,火力相当猛力,我一凛,顿时弹了起来,叫道:“敌人追上来?” 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些负责岗哨的桃花人我多半不识,仅仅晓得一个一心,她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一心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用在沙特学会的技巧,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随他登上一个土包,往下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呈现在眼前的情形如同科普影片里的月球表面,戈壁上冒出一座环形山,中间陷落一个深坑,四周围有高耸直立的岩石壁,大小如同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我们快步离开土包,走在松软的沙石上,脚下有一种松软的感觉,好象在低重力的月球表面那样。 我们凑近环形山岩石壁,多有破损,但见很多已然风化的铁质管状口散布在岩石壁的表面上,以我的地质经验,这个岩石壁少说形成已经数万年,而铁质管状物应该是在岩石壁形成的同时镶嵌在上面,但是那时的人类还在使用粗糙的石头,那么这些壮观粗重的铁质管状物究竟是谁遗失在这一片荒蛮地带的呢? 互动时间: 晕全是母的我怎么就没有碰到??混世混球 回答:嘿嘿,因为根据投票,想看h的占40%。 公子,偶看了你这么久书,在书里看到了几样东西.1.历史2.古迹3.神话4.科幻还差一样主要的没看到,就是感情,这部分比较少,不过我喜欢~~哈哈,男人大丈,当以事业为主~~~极地风爆 回答:感情戏不会太多,毕竟不是言情小说。 感觉作者要写一群人型的螳螂,黑寡妇.汗我傻的很所以 回答:厉害吧! 这些太古之神倒是挺像某些人类的.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提个意见,作者写书,不要把个人情绪过多地反映在作品上,虽然卫斯理系列很多都是外星人,但也不是全部,而且不能否认,他很多作品相当不错,在那个时代,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已经相当不错了,毕竟时代总是在进步,你以现在的眼光看过去,自然觉得有许多问题了. 轻风逐月> 一百二十八、无脑之尸 大约在数万年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远比现今温暖湿润,绿洲分布的更多更广,无数史前的奇怪生物乐在其中,亚洲双峰骆驼的祖先巨骆驼正在悠闲的咀嚼胡杨木的叶子,突然,晴朗明晰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火光,一颗有着一个单间那么大的陨石燃烧着熊熊烈火,不断翻滚,重重地砸下来。巨骆驼本能地察觉到危机,慌忙撒开长腿逃开,错愕地凝视着火球轰隆一下子砸在戈壁滩上,浓烟滚滚,摩擦地球浓密的大气层产生的灼热高温老早使得陨石内部崩溃,熔化为岩浆,在受到撞击的冲击力后,内部岩浆立时呈放射性溅开,在周围形成了一堵圆形的墙,随后在沙漠寒冷的夜晚慢慢凝固,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个神秘环形山。 环形山岩石壁大部高约两米左右,厚度超过一米多,由上往下厚度逐渐增加。虽然由于长久岁月的风化,此刻玄武岩构成的岩石壁已经残破不堪,在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倒塌现象,但是作为一个营地,四面有岩石壁掩护,几乎可以抵挡大部分轻武器的袭击,而且场所巨大,可以纵容出逃,易守难攻。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缺口,进入环形山内部,然后我就看到了在环形山岩石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东突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不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毛子,怎么萝卜丝的看法与我截然相反,不禁疑问:“为什么?” “说不上来什么,只是感觉,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美军的风格,但是又不是美军,所以我难以猜测,唯一能够确定的正是肯定不是俄国佬!” 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呢? 其实我更好奇的却是镶嵌在环形山岩石壁上的神秘铁质管状物质,显然这是在环形山形成不久之后就立即镶嵌,所以结合非常完美,数万年之后,仍不见一丝缝隙。我心中暗自思忖,以我在地质学上的知识所知,如芦苇等类的茎管植物在高压下形成铁质化石。很可惜,任何植物仅仅能保持其原样,而不可能形成有规律、排列整齐的铁质管状物质,那一排排的铁质管状物质,虽然已经锈迹斑斑,但是构造甚是完美,犹如制造枪炮一样的无缝钢管,镶嵌在这些环形山岩石壁上,正如我当兵时期,在地下挖掘洞穴时候的排气管。排气管?我心念一动,难道数万年之前,有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在此建立地下基地,虽然我一直不承认所谓的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互动时间: 刚发现,内容简介里新多出的这个“【起点第一编辑组签约作品】”是啥?一萝猪 回答:我和他们签约的啊!他们私自加了这个。 最近一直忙活财税任务,累的要命,书都没来得及看,都压了10多章没看了。……一萝猪 回答:我也是,几乎都没空写了。因故明天无法连载,所以今天我就稍微多写一点吧。 正在感冒中……點點⿴可愛 回答:保重! 看公子的书好像蛮久了.呵呵.现在每次上线推荐票给个34票,不算多就凑……轻风逐月 回答:顶! ** 一百二十九、敌影重重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个死亡之坑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八九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支持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当下我慢慢缓下脚步,一来是恢复体力,不至于到达营地的时候毫无战斗力,二来越是接近越要小心翼翼。沙漠中多数平坦,除了有一些不高的沙丘土包,并没有其他阻碍视线的物体,一览无余,但是在这个禁地里,天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整个世界一片灰蒙蒙,可见度大大降低,基本上百米开外,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了。此刻我们差不多到了营地外围五百米处,没有激烈枪战的枪声,也没有人类濒死时候的惨叫,静悄悄的,就如是一个死的世界! 太反常了! 我陡然打了一个哆嗦,心中升起一个不祥的念头,难道是敌人已经攻陷了我们的营地,桃花人和队员们全部遭到杀害? 不会,我坚决地摇摇头,我领教过敌人的实力,也清楚自己人的实力,我们若是凭借地利,而敌人也只剩下一般的人手,所以我们的人完全可以支撑半天以上,哪容易这般覆灭?除非,发生了什么怪异的事情! 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营地,没有敌人,也没有自己人,虽然撒着一些子弹,但是没有尸体和血迹,地面一片凌乱,大件物品丢弃满地,显然我们的人已经撤退,撤退地相当匆忙,他们去哪里了呢? 我凝视着远方,黑气带滚滚循环! 互动时间: 写的太慢,我都憋了好几天了,才写几章。唉。知道你写书辛苦,可我们想看没得看也很辛苦啊!铁雪之鹰 回答:我写的也算多了,基本每天都有连载。最近在新单位了,虽然有电脑,但是没有外设,不能上网,就算写好了也拿不了,郁闷啊!最近把小说更新时间放在了晚上,似乎不如以前受到欢迎了。郁闷! 这星期忙得都没来看故事哈哈……今天下午偷懒来一口气看个饱~啧啧我是猛将兄 回答:嗯,还是一口气看最爽!西域魔国快完了,想不到这篇写的太长了,没办法,只好分作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西域魔国,第二部分是上帝之眼,主角将杀出国门,杀到印度、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更多的敌人,更精彩的内容,更离奇的历史真相将会汹涌而来! ** 一百三十、神秘风穴 作为一个老兵,我已经习惯了观察战场遗迹来推测敌我双方的状态实力,眼下战况不明,我越发仔细地搜索营地里的每一粒沙子,然后把我观察所得的推断告诉三民、萝卜丝:“敌人大概有六七人,主要以自动步枪为火力支持,没有动用火箭炮和手雷,确切地说,是没有机会使用。我方在一发觉敌人偷袭的时候,就立即撤退。这个指挥的人智谋不足,但是果毅有余,在我们几个公认的头头里面,雷文定不通军务,王元勋老而怕死,道格拉斯毫无威信,白水过于刚烈,那么是谁呢?哪一个家伙有如此手笔,我倒是想见识见识!” 三民摸摸下巴,沉吟道:“一心吧!” “一心,那个小女孩?” 我稍稍吃惊,万万想不到是她,以人形来说,一心的身材已经发育地相当完美,只是年纪小了点,在我眼中与孩童无异,但是行动起来如此果决。转念一想,那次一心想击杀我的时候,那心狠手辣当机立断的手段,却是已经显现自己的风格了。 三民高兴地点点头赞誉:“不亏是我的接班人!” “恐怕事情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吧!” 萝卜丝语出惊人,我回过头问道:“你,难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说道:“那具被击杀的大蝎虎尸体呢?我们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而且……”他指着地上,“这是什么呢?” 我顺着萝卜丝的手指方向瞟了一眼,顿时愣住,在黄色的砂石上,印着一排杂乱的脚印,有若牛蹄,两片分开,我倒吸一口冷气,抬起头盯着萝卜丝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萝卜丝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我怕,在环形山那里杀死敌人的那帮怪物,追踪到了这里!” 这句话犹如沉甸甸的石头,立时压在了每个人心头,难怪我一直有不祥的预感,我们的人马怕是凶多吉少了。沉寂半晌,我一咬牙,抬起步枪喝道:“老子可不管,只要能够救出我的队员们,别说小小怪物,就是见到神仙也轰杀成至渣!” 我朝三民看了一眼,嗯地点头,当下三人就准备好武器,提高警惕,沿着踪迹追踪上去。 那杂乱的脚印渐渐向黑气带延伸,禁地的灰色世界本来就如静寂的地狱一般,黑气带越发诡异,其中悬浮着无数黑色的微小颗粒,在一股轻风的吹拂下,绕着中间的巨阜循环,就如土星光环一样。假使有人从上往下看,景象定然更加离奇。 黑气带中的可见度已经下降到了两米左右,我们三个人只得相互靠近,不时发出暗号防止迷路失散。走了不多时,终于来到黑气的发源地,眼前就是一个巨大的风穴,大风携带着黑气从里面涌出,因为风速强劲,发出轰轰的波涛巨响,有若山魔吐出阵阵黑气,随时准备吞噬进入它们领地的一切。 难道我们的人都走在了里面去了?因为脚印就在风穴前消失,周围也没有其他痕迹,只能这样推断,于是我们就走了进去。我们越往前走,渐渐地风力越大,初始的轻风转化为狂风,简直波涛阵阵,卷起无数砂石黑气。我们本想退出,但是往后一看才发觉,后路已经无影无踪,竟不知道往哪里走了,而两边都是莫名其妙竖起来的巨崖,无法攀爬,进退不由,只得应着头皮往前继续前进。风越来越大,即使十二级台风也不过尔尔。我们犹如是海啸的大海里的几只孤舟,轻飘飘如叶子,突然身子骨最轻的三民浮了起来,犹如气球一样往后飞走。我大骇,纵身一跃,捉住三民的脚跟,拖了下来,按在地上。 萝卜丝伏在地上,解开背后的沙漠包,掏出一段身子,缚在自己腰间,然后又递给我,我心领神会,也穿过皮带,又递给三民,练成一串,在沙漠飓风中勉力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身子一轻,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往前蹿上去。那萝卜丝走在最先,于是成了我的肉垫,我又成了三民的肉垫,一起啊呀呀大叫,张开眼观察,我们竟然出了风眼。因为突然失去前面的压力,在惯性力道下推了上去。 我们爬了起来,往四周观察,两侧悬崖绝壁,四周云雾弥漫,阴气习习,奇怪的是光线明显,虽然不如外面明亮,但是毕竟勉强能够看清,根本不需要照明工具,一点也不像身处洞穴内部。目光由远及近,洞口的向内延伸处躺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我们顿时警惕起来,手中的步枪一一握紧。 “我上去看看,你们瞪着,万一有危险,救不了我就立即将我射杀,省的我多受苦!” 我冷冷地说道,眼前景象诡异,我越来越没有信心,索性托付了后事。三民和萝卜丝点点头,那三民稍微犹豫一下,想张嘴说什么,却又吞进了肚子。 我小心翼翼地持枪上前,凑近了才发觉,那只是一件普通的男人衣服,就是当地土人穿着的服饰,我们队员都是沙漠服饰,桃花人又都是女子的服饰,剩下的只有那帮不祥的敌人,怎么突然丢下这玩意?我看那衣服中间鼓鼓的,似乎捏藏着什么东西。于是一直走到衣服边,若是有埋伏机关,老早有反应了,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让我心生疑惑,越发警惕起来,拿着步枪头,慢慢挑起衣服,随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衣服里面没有尸体,但是居然有一张人皮! 那人皮软软地塞在衣服里面,好像一个放了气的**。人皮这种可憎的东西,除了看过西藏宗教里的法器人皮,再也没有接触过,刚开始我还认不出,以为是什么塑料,但是那扁扁的脑袋皮肤上,确有头发的残留痕迹,那五官触目惊心的几个大洞,叫我立即知道,这是人皮! 互动时间: 本来想过几天看的,不过忍不住今天又看了一章。呵呵。老大说好像支持的人不多。其实不是的啊,我觉得大家都很支持的啊。至少我是铁杆书迷的。最近网上最火的几部挖墓小说我都看过,但是你写的很别人很不同。有很大区别,但是又很吸引人。我坚决支持公子!铁雪之鹰 回答:谢谢。严格意义上来说,本书并不是盗墓类小说,而是科幻色彩很浓的考古历史悬疑类小说。 一直支持,每天都在看,加油更新。好像越到后面越觉得怪怪的。主角怎么老是没理老婆啊?晕倒!混世混球 回答:主角老婆没人气,远不如几个配角有人气,唉! 杀出国门??不要太血腥了噢?还有不要yy.看完了,吃饭去罗,今天我生日,我要加精!! 轻风逐月 回答:血腥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但不至于反胃。yy本书不多吧,至少主角迄今为止还是会挨枪子的。另,生日快乐!今天报社在德清县庆祝记者节,累杀俺了,更新不多! ** 一百三十一、人皮魔怪 实在太可怕了,我一阵腻心,赶忙扔掉人皮。招招手,把三民和萝卜丝拉了上来。他们盯着这张人皮,没有多说话,想必看过一张活生生的人体,还带着血丝,有谁受得了。倒是萝卜丝发扬他一贯的变态精神,分析道:“这张人皮完整,没有刀切痕迹,似乎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把人体内部的所有都吃掉,只剩下一张人皮!” 我咽了一口气,说道:“别说了,怪恶心的!” 在人皮与衣服之下,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和萝卜丝那种类似,只是里面东西不多,稍微显的很扁。我把包裹挑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些细小的考古工具和笔记,翻开笔记,满是洋文,丢给萝卜丝,后者奇怪地说道:“这不是道格拉斯的包吗?” 我好奇之极,说道:“我们的行李在那批神秘的敌人进攻的时候,差不多都丢在了骷髅头岩里面了,怎么落在了这里呢?嗯,想必是我们把东西丢掉之后,敌人们把它捡起起来。但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也没有太重要的东西,为什么敌人一直把它带到这里,直到归天了才丢掉,令我想不通了!” 饶是我、三民、萝卜丝智慧惊人,三个臭皮匠还是想不出任何可能,只得无奈地放弃思考。我想了一下,索性把包裹背在自己的肩上,说不定可以带些东西呢! 在我们眼前是风洞的延伸部分,但是气流几乎静止,大风从顶部倾泻之下,涌出外面,所以里面反而没有动静。入口已经坍塌了大半,原本消失的脚印转而又出现,就是从这里一一走了进去的,我磨蹭了一下,里面暗度降低,虽然不至于什么也看不见,但视线受到很大限制,毕竟在我们前面就有那群神秘而狡猾的敌人,不可掉以轻心。 “不必担心!” 萝卜丝放下背包,从里面掏出一只手电筒,果然老兵知老兵,他预备的东西可真多。我把手电筒按亮,绑在枪口上,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现并射杀敌人,于是就第一个带头走了进去,我们自然而然地组成一个标准的波浪型攻击阵势,我在前面突击,三民在中间掩护,而萝卜丝在后面押阵,最强的两个人在最重要的两个方位。 我慢慢踏着小步,把手电筒的光线来回扫视整个洞穴,除了地上凌乱的脚印,并没有其他奇怪的发现。因为这个洞穴很奇怪,不像天然的洞穴那样,或弯弯曲曲,或积满石块钟乳石。这个洞穴太奇怪了,就像是人工开凿的一样,充满几何形状。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洞穴就是一个笔直径三米,标准的圆柱体空间,一览无余,中间没有任何物体阻碍视线,所以也不可能有敌人埋伏。 前方没有任何敌情,但在后面——方走了几步,我背后突然响起一阵发狂的叫声:“撒旦,撒旦!” 随之美制m-16独特的突突枪声立时响彻整个洞穴,子弹弹在岩石上的叮叮咚咚,敲打着我的神经。我迅即转身,不必使用手电筒的强光,只要借着远远的洞口余光,我就看到萝卜丝正对着一个人形疯狂射击。那子弹突突打在那人影的身上,好像拳头打在棉花上,除了掀起衣角,根本毫无作用。我在越南战场上可是吃过越南猴子m-16的苦楚,以它小口径子弹的这般疯狂扫射,即使铁人也被打成蜂窝,即使不然,那子弹的冲击力就够喝一壶了! 因洞口的光线对着我的眼睛,我看不清那个人影的模样,急忙把手电筒对准那人,先是瞪大眼睛,然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萝卜丝会发狂了! 据我所知的萝卜丝,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神经强韧得好像钛铁合金,又以变态举动出名,我几乎没有听到过他如此发狂的尖叫和开火,只因为面前的景象实在太过于骇人了! 那就是我们在洞穴口发现的死人皮,就如又活了一样,浮在半空中,一直跟着我们后面! 我想不到一张人皮居然会跟在我们后面,顿时想起白水给我讲过的《画皮》故事,只觉得毛骨悚然,毫不犹豫地对准人皮开火。m-16的子弹口径较小,威力不大,但是我手中的ak系列可是大口径子弹中非常可怕的一种,若是平常打在人身上,立即一个碗口大的伤疤,里面的血肉统统炸飞。此刻打在人皮上,不免也是拳头打棉花,但这拳头有铁刃,几枪下去,把人皮打的破破烂烂,突然从半空中落在地上了! 我和萝卜丝这时才止住开火,面面相觑,都是大汗淋淋,眼神里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突然我们几乎同时叫起来。 我:“有鬼附在人皮上!” 萝卜丝:“有邪恶的撒旦把人皮穿上了!” “不!”一直在一旁既没有开火也没有发狂的三民冷冷地说道,在我们三人中,以她的能力和神经最差,但是此刻最冷静,有点反常。 我把疑惑的眼神对着她,但见她栗色的眸子里,陷入了一层恐惧的色彩,薄薄的嘴唇开始蠕动:“呼图壁,我们唤醒了呼图壁!” 呼图壁,这不是新疆行政区划里的一个县的名称吗?我常来新疆,对新疆的区域很熟悉。 但三民一个纵身呆在沙漠深处的女子,怎么晓得呼图壁呢?于是我奇怪地问道:“你说什么?呼图壁,这是什么?” 三民打了一个寒颤,急急忙忙地说道:“我……也不晓得,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传说,呼图壁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魔鬼,一直住在禁地里,我们永远不要招惹它,他是人类的恶梦!” 我猛然记起来,呼图在土语里译言鬼,呼图壁翻译即是有鬼!看不见的魔鬼,不就是鬼魂吗? (注:呼图壁并非作者杜撰,出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 互动时间: 公子啊,暴力美学。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不错的想法 终于发现为什么越看越怪了,原来刚看时,我以为是盗墓小说,又不象,现在我……混世混球 回答:神话还谈不上吧。 萝卜丝伏在地上,解开背后的沙漠包,掏出一段身子,缚在自己腰间,……[小院子 回答:错别字,最近太累了,没有机会修改。唉,人气不足,真一度有放弃的念头。 ** 一百三十二、草木皆兵 于是这时的洞里陷入了一种莫名的诡异气氛,三民对呼图壁的传说深信不疑,合上眼睛口中喃喃不懂的萨满土教咒语。甚至萝卜丝这个神经坚韧的老兵,在第一个发现飞舞的人皮之后,惊吓过度,变得有点紧张兮兮,老是会莫名其妙地四下里张望,似乎就有一个看不见的隐身人处在身边,随时都会过来袭击他! 我死死盯着那张落在沙子上已经叫枪弹打得千疮百孔的人皮,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心,陡然怒从胆边生,掏出打火机把人皮点燃。人皮和外面包裹的衣服都是有机物,在沙漠干燥的环境下迅速脱水,极其易燃,轰然燃起一阵大火,空气顿时中弥漫了蛋白质和植物纤维燃烧的特有臭味,我恶狠狠地叫道:“别说你是鬼,就是人老子也会让你哭着怨恨为什么投胎做人!” 我强行镇定下来,一挥枪口,三人带着重重心事继续往前。我集中注意力观察远方的情形和眼前的脚印,那脚印依旧凌乱,夹杂着女人的小脚和老人拐杖的痕迹,而在他们脚印之上却是压着一排清一色的皮靴痕迹。我们没有人穿这种皮靴,显然只能是那帮敌人的!他们换上了当地土人的服饰,又口操极为标准的普通话,但是脚下的鞋却暴露出来他们的真实身份,如此精致耐用的沙漠作战鞋,世界上拥有研究实力的国家屈指可数,除去苏联美国,那么剩下的是谁呢?英国人?还是法国人?或许是西德人? 我百思不得其解,继续注意观察,脚下留着淡淡的人影。光线从远处的洞口射入,经过无数反射和折射,传递到此处已经相当微弱,只能把我们的人身在地上投射出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影子,我一边行走一边凝视着地面,戛然僵住,瞪大的眼睛,屏住呼吸。 地上居然有四个影子! 要知道,我走在最前面,后面的两个人的影子几乎被我踩在脚底,怎么又突然多出一个影子呢? 现在我才晓得,萝卜丝是如何察觉无声无息飞过来的人皮,他也看到了影子。但是人皮已经明明被我烧掉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呼图壁,就是呼图壁。在新疆土语里面,呼图壁的本意就是有影子! 我稍微一分神,地上的影子倏然躲进一个较矮小的人影下。 时不等人! 我猛然转身,面色阴沉地对准身后的两个人。把步枪口对准三民,在我的步枪枪杆下绑着手电筒,强力的光芒把三民整个人都照亮,毫无空隙,由此在她身后又拖了一条长长的人影。 三民不悦地用手遮住脸面,叫道:“你……怎么回事?” “有人,跟着我们,我看到了!” 我把枪口晃来晃去,仿佛随时就有看不见的敌人跟过来。 三民大骂:“如果说敌人在我们后面,起码是我比你先发觉,你把枪对着我干嘛?你疯了!” 我已经盯着地面,因为正面是根本无法找到呼图壁的,只有通过影子,才能看到呼图壁。忽然一个影子一晃,飞快地从三民的人影下飞过,我大吼一声,胡乱开火。三民被流弹弹得手舞足蹈,不住破口大骂。 呼图壁在哪里?在哪里?我到处打着手电筒找影子,额头涔涔汗水冒出来。这种情况,仿佛又回到了战火纷飞的越南丛林,小分队遭受越南猴子重兵突袭,损失惨重,我带着残余的战士好不容易突围,奔走在泥泞的雨林里。四面都是黑乎乎的,阳光让雨林遮住吸收了。不时有冷枪、陷阱发动,我们的战友在不断惨叫牺牲,似乎每一处角落里都藏着敌人。我抬头看看三民,渐渐地女人白皙的面颊化作黝黑的越南猴子,正狰狞的嘲笑我,我勃然大怒叫道:“老子劈碎你脑壳!” 正要把枪柄砸下去,突然后脑勺重重的一敲,立时什么也不知道,过了很久很久,一只冰凉粗糙的小手摸到我的额头上,让我陡然一震,张开眼,看到的是三民,她眼神有异,瞟了我几眼说道:“你太累了,身子有点发虚。这是沙漠里很常见的疾病,稍微休息一下,补充水源即可!” “是吗?” 我自言自语,身子一松,原本紧紧绷着的精神立即垮下来,垂头丧气。 三民向萝卜丝讨了水壶,拧开递给我,关切地说道:“慢慢喝,不要太急,不然会呛着的。你是太累了,自从昨天开始,你就只能稍微的打个盹,身子本来已经非常疲惫,以至于产生幻觉幻听。我以为你是一个老战士了,想不到刚才也这么失态,你几乎杀了我呢!要不是这个男人在一旁看着不对劲,马上把你砸昏,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是幻觉幻听吗?我耳朵里没有嗡嗡作响,只是凭着战士的本能,察觉到身边隐藏的危险。我们体会到,但是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我抬起头,萝卜丝同样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难道他没有察觉吗?不,我看到他的表情极为压抑,这是他故意作为,怕是刚才看到人皮的失态给他很大的打击,所以极力忍住自己的思绪爆发。 我喝了一口水,感觉好多了。其实我的身体自从遭遇东突恐怖分子以来,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丝毫没有调整过,终于物极必反,陷入极限状态。这在战场上时常发生,因为环境非常危险,所以本能地保护自己,发狂地杀死任何一个看到的人。幸好萝卜丝看出苗头不对了,想来他也经历过这种惨烈的教训吧! 我靠在洞穴的岩壁上,突然又是弹了起来,把三民吓了一跳,紧紧握住步枪,我叫道:“枪声,前面有枪声传过来!” 萝卜丝到底是老兵,了解到我的意思,迅即把耳朵贴到岩壁上,倾听片刻说道:“恐怕我们已经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不仅听到突击步枪的连发,也听到了老式步枪的单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大概只有离我们半里路了!” 互动时间: 抱歉,昨天记者节互动,我开会,晚上十点才回家,所以来不及写了!见谅! ** 一百三十三、黄雀在后 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 “上!” 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 其实洞穴因为周边隔绝,只有一个通道,传音效果极佳,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五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 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 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我甚至一度怀疑是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这个如同人造一般的洞穴一览无余,眼下的短短五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在洞穴里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百米不过是十几秒的功夫,一百米,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 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嗵嗵!突突! 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 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 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 “首领!” 对面一个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一个黑色的高挑身影飞快地扑进三民怀里,正是一心那小辣娘皮。 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对着一心瞪了一眼,骂道:“妈妈的,又是你这个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解决了!” 一心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 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两年呢!” 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 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 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 对了!我放开白水,然后把背上那只沙漠背包拿下来,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这个家伙,正狼狈不堪地躲在人群中,我高声叫道:“道格拉斯!” “在!” 道格拉斯抬起头,终于看到了我。 “接着!” 我把沙漠背包高高抛起,五年的手榴弹技术果然没有白练,准确无误地丢进道格拉斯的手里,我又说道:“这是我捡到的,你检查一下,缺了什么?” 道格拉斯一呆,这个家伙本来就是有书呆子的倾向,这时更加蠢样。他一边打开沙漠背包,一边口中喃喃自语:“奇怪,我不是在骷髅头岩那里丢失了嘛?怎么找回来的呢?” 他把手伸进去摸摸,陡然脸色大变,把手伸了出来,我看到,在他手心捧着一些米白色的碎块,这是…… 互动时间: 喜欢公子的写作风格,有部分的描术确实可以再多些深入描写。不过写作还是以本人风格为主,呵呵,喜欢看,希望天天都能更新,我每天都有等更新,给公子投票,写到这里真精彩,本来混乱的桃花石人和赛人也被公子分的一清二楚,呵呵,厉害!! 不过感觉公子不喜欢满人,为什么呢?首先声明本人非满人。希望我最喜欢的公子大作家不要搞种族歧视哦~~rikibaby 回答:不是讨厌满人,老舍,侯宝林也是满人,我没有讨厌。而是讨厌满遗。不过满遗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因为除了一些满清遗老遗少,还有一帮汉奸,所以改为清遗比较恰当。他们勾结美日,日日口中喷粪,污蔑我国,妄图卷土重来,重新过着骑在人民头上的八旗子弟寄生虫生活,所以我们要坚决打倒他们! 这样的好书都人气不足,那起点还有什么书可看的了。应该是潜水的人比较多吧……狂吻一只猪 回答:潜水的……人品不好!要顶才是王道。 今天看到起点的封推,我简直晕死掉,那种小学生水平也能上封推,公子的书前途是光明一片呀,加油吧!会飞的人皮是什么?画皮似的,书里的人神经比较粗,要我非疯掉不可. 轻风逐月 回答:书里的家伙,都是杀人如麻的暴徒,神经当然没事了。 不要放弃呀,坚持就是胜利,其实你的书宝宝比起来,还是很好的!可能很少知……minuovia 回答:唉,宣传吧! 我也压了几章没有看。白水救的那个少女不是人吧,像卵生的。会不会恩将仇报……minuovia 回答:等着看吧! ** 一百三十四、明珠有魅 道格拉斯惊呼:“我的夜明珠,我的宝贝夜明珠碎掉了!都变成碎块了!” 他哭丧着脸,好像死了老爹老娘一样。我立时明白,这个该死的美国佬,原来在西夏古堡偷了那里的夜明珠之后,一直爱不释手,唯恐丢掉,居然随身携带,日日背在肩头。怕是那个敌人也是发现了里面的夜明珠,顿时贪心升起,也学起了道格拉斯,拿在身上。这是中国人的财产,不是给你们洋鬼子的! 我一边暗暗腹诽,一边凑过去,盯着道格拉斯手里的夜明珠碎片。那硕大如苹果的夜明珠,此刻化作如鸡蛋壳一般薄薄的碎片,堆砌在道格拉斯手里,虽然晶莹剔透,却毫无用处。我存心嘲讽,满面严肃地说道:“道格拉斯,我有个办法,把夜明珠回复如初!” 道格拉斯大喜,一手搭住我的肩膀,急急问道:“是什么办法,快教给我!” “就是用……”我故作神秘地说道,“胶水粘起来……” 等于一个冷笑话了。 道格拉斯满面沮丧,知道我在耍他。 我哈哈大笑,胡乱瞥了一眼,似乎在夜明珠碎片上,真的有胶水一样亮晶晶的半透明物质。等等……我戛然止笑,张口结舌,陡然间在脑中升起一个非常可怕的念头。 呼图壁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并不是在我们一进入禁地就出现了,而是直到我们发现了那张人皮之后才有呼图壁的存在。我再联想到,西夏古堡里的那无数神秘的夜明珠到底是什么,须知自然界很少有夜明珠一类的物质;西辽人千里迢迢运送的黄金匣子,里面居然只是一本史书,太过于滑稽了,假若那个念头属实,一切都可以串联起来了! 我从道格拉斯的手掌心里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夜明珠碎片,放到鼻子前嗅嗅,又把碎片上如同胶水一样的物质挑了少许看看,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蛋白质,果真如我料想的一样。我把碎片随手丢在地上,脸色煞白。 其实,夜明珠是一个卵——呼图壁之卵! 那么许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当年西辽建国之初,为什么借助桃花石国之力,能够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就横扫西域?纵然后来强横如蒙古铁骑,亦是花费了数年才镇压了西域人的反抗。西辽借助的桃花石国的女王,究竟用了什么恐怖的魔力? 答案很简单,就是呼图壁。 呼图壁这种看不见的杀人怪物,在夺取敌人的性命同时更夺取了敌人的意志。无名的恐惧立时压倒了西域诸国人们的抵抗意志,纷纷投降。然后到了西辽灭亡之际,虽然不知道西辽的统治者为何不使用呼图壁,但是为了不至于使得这种神奇的物种消失,所以几个西辽的使者带着呼图壁的种子千里迢迢逃到西夏避难,途中到那个敦煌的古堡休息。然后意外发生了,呼图壁逃了出来。面对看不见的敌人,人类是无法抵抗的,难怪那里的士兵骸骨都是非常奇特,好像自相残杀一样。 更可怕的是,呼图壁的幼虫是以人为食物!那只在古堡里的呼图壁产下无数的卵,如同夜明珠一般熠熠好看,众人不知情就拿到了手里。我顿时背后冷汗涔涔,幸好没有起贪心,不然,我们看到的那张人皮,就是我的下场!那个倒霉的敌人在背着夜明珠的时候,呼图壁幼虫孵化了出来,然后咬入他的身体…… 我正呆呆的陷入自己的构思中时候,萝卜丝拖着一个敌人过来,他果然好手段,留下了一个活口,把对方的一条腿给打瘸了,却没有伤到动脉,所以敌人动弹不得,仍由萝卜丝在地上拖来拖去。他极为硬朗,纵然因为疼痛而满面煞白,细小的汗珠一层层地下,却一声不吭。 我回过神来,暂时放下那个可怕的念头,先审问起眼前的俘虏来,我举起步枪,以枪口顶着他的脑袋喝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个俘虏一条腿受伤,所以只能躺在沙堆上,双手被捆住,陷在桃花女人们凶狠的仇恨目光里,除了因为疼痛而冒冷汗,对着我只是哼的一下,不加理睬。 我见他高鼻深目,头发浅黄,西方血统极为浓厚。先前他们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心里先入为主,就直接用汉语问话,此刻俘虏不再回答,或许是听不懂,扭头面向萝卜丝,后者点点头,口中叽里咕噜,用英语询问。 英语是西方世界的通用语言,西方人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这俘虏果然神态有变,是懂得英语,可是却仍旧紧紧抿住嘴巴不说,萝卜丝抬起头,目光闪烁,说道:“他不肯说!” 我和萝卜丝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闪过残忍的色彩。我们俩都是老兵出身,对待杀害自己伙伴的敌人绝对不会手软,更何况在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况下。 当下萝卜丝突然拔出刀子,割断了俘虏绑着的双手绳子。俘虏不由得一呆,不知道我们打什么注意。不过手臂很酸,相互按摩,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出手,一把拉住俘虏的右手,拖到沙地上,未待他反应,我已经举起枪托,重重地砸到这只右手上。 苏联货的枪托是沉重的西伯利亚原木制造,木质紧密坚硬,不亚于钢铁,加上我的千钧之力,那枪托瞬间落到俘虏的右手上,发出喀喇喀喇骨骼连续断裂击碎的响声,沙子地下冒出一团血水,向四周蔓延。 俘虏原本惊讶之极,待到枪托砸下,脸色立即发灰,嘴唇微微张开,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浑身战栗不已。手掌是人身上神经密集之初,把手掌活生生的砸扁,当真疼到无法想象,终于俘虏啊的惨叫一声,抱着化作碎肉和骨块的右手在地上滚来滚去。 四周一片寂静,或是被我们的残酷刑法吓呆了,或是如无法无天的桃花女一样,反而暗暗叫好,白水目瞪口呆,拉着我的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恒淮,恒淮,你怎么能这般残忍,好像日本鬼子一样!” 我哼的一下,教训道:“你这就是妇人之仁了,难道你忘了,他们残酷杀害我们同伴的时候,可是起了一点善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众人中猛然站立起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我一看,本拉登这个家伙混迹其中,居然还活着,我原本老早把他忘个干干净净了。那桃花女人不知好歹,误把本拉登当成我们一伙的捉过来,后来受到袭击,但不是东突,于是本拉登和我们成了一条线上的蚱蜢,居然老老实实。这家伙狗屎运好,块头那么大,还没有中流弹归天。 之间本拉登动如脱兔,闪电一样地窜到一具被打死的敌人尸体边,我初始以为他要拿枪,顿时心生恶念,一枪打死算了,哪知,本拉登对着尸体,一把拉下了尸体的——裤子! 我几乎吐血,莫非本拉登中了萝卜丝的邪术,也开始变得变态起来了。他死死盯着死尸的下半身玩意儿,突然怒气冲冲地叫道:“包皮,这个家伙割过包皮!该死的犹太贱种,就是换了皮我也能闻到他们十里外的臭味!” 犹太人?他们来干什么? 互动时间: 要等到这个故事完才会跟大家解迷吧~~汗个~~弦月弯弯 回答:是啊! 主角人物形象刻划得是很鲜明,到目前为止,好像就增长了一些阅历,还有杀人的本事,刚开始所说的风水知识呢??什么时候会写到呀?轻风逐月 回答:风水在下下部烈火焚城才会涉及,不过不会是太过神通的。 公子的书的确写的不错,可惜好象没见到过上榜,我都是在鬼吹灯的智能推荐里找到的,可惜了,公子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啊~~~前面写的的确是太快了,感觉还没达到浪尖上就被无情的打下来了....余风 回答:是呀,要加强推荐了。 这书强推的时候我就开始收藏砸票,看第一卷的时候感觉不错,平实的风格很对胃口。但燕园那卷就不是很喜欢。不过现在觉得越来越精彩了,尤其这卷老朱完全成了我喜欢的那种型男了,所以今天终于忍不住跳出来哈拉一下,哈哈。我也觉得那个少女是卵生的,我猜她就是幽冥族人,不知对不对?结束语:公子加油,小女子一定会支持你滴。mut 回答:燕园写的最糟糕,我自己也看不下去。至于梵度拉,嘿嘿,秘密! 今天更新两千五,庆祝明天光棍节! ** 一百三十五、反目成仇 犹太人?在我印象中就是胳膊别着黄色大卫六角星,受到希特勒迫害屠杀的弱小民族。他们于二战后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开国四十八小时即受到阿拉伯诸国联军袭击,居然硬挺了下来,并且从此在之后几十年内历次的中东战争中屡战屡胜。然而以色列与中国相隔万里,中间又横亘着多个国家,向来毫不搭旮。若说仇隙,那是没有的,反而中国人在二战的时候,曾经收留过两万多无家可归的犹太人,这些人很多成了后来以色列建国的中坚力量。他们犯不着来中国啊? 我瞅瞅那个躺在地上,面色死灰,几欲归天的俘虏,说是俄国人、德国人或者英国人我都相信,但是犹太人……既没有戴小帽子也没有养大胡子,实在和我记忆中的不像! 我摇摇头,转而问本拉登:“你确定,他就是一个犹太人?” 本拉登咬牙切齿,眼珠里冒出仇恨的火花:“这些该死的贱种,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 因犹太人占领了阿拉伯人的圣地耶路撒冷,两族之间势同水火,再说本拉登也没有必要欺瞒我们,所以我信了八九成,朝萝卜丝使了一个眼色,那意思是说:这个家伙懂英语,还是你文化比较方便。 我和萝卜丝都是尸山血海的战场里出来的老兵,结识不久,紧紧合作过几次,但是却如一起打拼了十多年的弟兄一样心意相同,这不禁让我对美帝产生了一些好感,毕竟他们那里也有斯诺、陈纳德等热心帮助中国的朋友。 萝卜丝点点头,朝那个俘虏叽叽咕咕问话,言辞之间凶狠之极,我勉勉强强能够听懂一些词汇,好像萝卜丝就威胁:我们已经知道你们的身份了,犹太人!眼前有一个你们的敌人,他是法赫塔的成员,对于你们恨之入骨,若是再不说,下次可不只是砸碎你的手掌那么简单了,等着你的包皮碎掉吧! 这变态…… 俘虏哆哆嗦嗦地抬起头,面目上都是恐惧的神色,因为剧烈的疼痛,使得牙关咬紧,咬破了嘴唇,流出鲜血。他的神经差不多崩溃了,我们稍微一动,就以为要动刑法,哆嗦不已,终于开口承认,萝卜丝翻译,但是他听完之后满面疑惑,抬起头看着我,几乎不相信一样,说道:“他说,他们在找约柜!” “约柜,那摩西和上帝通讯的玩意儿?” 我稍微一愣,怎么又扯到这玩意儿上去了,《圣经》我看过几张,看不下去了,就扔给白水,好歹知道了一些常识。再转念一想,桃花人扯到亚马逊,那么在扯到离小亚细亚不远的中东,似乎也是理所当然了! 我说道:“那你再问问他,约柜怎么找到中国来了?” 萝卜丝叽叽咕咕询问,过了会儿告诉我们:“他们是根据一个人提供的情报,确认犹太人的圣物就在这一带附近,所以派遣了一个小分队先是赶到印度,再秘密潜入中国,哪知受到了猛烈打击!” “在这里的哪里?” 我急忙问道。 萝卜丝询问完毕,闭着嘴巴沉默好久才告诉我们:“就在一百里远的那片绿洲上,但是他们翻找了整个绿洲也没有发现。之后,再根据那个人的情报,认定可能被我们拿走了,所以追杀过来!也就是说,在我们中间,混迹有内奸!” 我大吃一惊,喝问道:“什么,有内奸!” 我细细一想,果然绝对有点不大对头,沙海茫茫,犹太突击队居然毫无困难地找到了骷髅头岩,须知,桃花人在此经营了几百年,保障措施做的很好,自明清到现在,一直没有发现过存在的痕迹,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再想到他们突袭的猛烈,突破的轻易,实在可疑。而且到了这处禁地之后,我挑选的地方已经够隐秘,还是被找到,可见这个内奸还在!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妈个巴子,害得老子死了这么多队员,若是发现他,一定将其碎尸万段。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是谁呢?我看每个人都像,每个人又都不是。当我看到本拉登的时候,那男人受到我猛烈的眼光一击,慌忙后退,摆手分辩:“不是我,我怎么会把灵魂出卖给肮脏的犹太贱种呢?” 本拉登退到了犹太突击队的一具尸体,顿时一个不小心跌倒,他个子高大,摔倒的声势惊人,只听刹的一下,从本拉登的怀里突然冒出一块闪亮的玩意儿,插在沙子堆里。众人稍微一愣,立时注意力被这块玩意儿发出的神秘紫色吸引住了。 我一阵头昏目眩,这不是本拉登在圣地里发掘了紫色妖晶嘛?献媚的给我看,结果造成我的失误,想不到他一直把这么大这么重的玩意儿拿在手里,居然还能于枪林弹雨的逃亡中活下来,那只能说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走了狗屎运! 紫色妖晶一出,种种惊呼就冒出。 有的叫:“水晶!”这是最平常的反应。 有的叫:“圣物!”这是桃花女人的反应。 那犹太俘虏,瞪大的眼珠,喃喃自语:“约柜……对,约柜的光,这是约柜的碎片!” 紫色妖晶的光芒虽然妖异媚人,但是稍微意志坚强的人就可抗拒,桃花女人三民首先挑了出来,喝问道:“这是你们在圣地里偷的吗?” 本拉登不知所措地点点头。他听不懂汉语,所以本能的点头表示不懂。在部分阿拉伯地区,点头表示否定,摇头才表示肯定。 但是三民汉化已久,却误会了本拉登的含意,暴怒之极,这个女人毫不犹豫地捡起紫色妖晶喝道:“这是我们的,你们这帮该死的强盗,统统要处死!” 我冷冷说道:“放下!” 三民回头看着我,呆呆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心念转动,桃花女人性情暴烈凶狠,手段残酷,方才是因为同在一条线上的蚱蜢,才能吴越同舟。但是眼下危险消除了,三民立即露出了暴戾的一面。我唯恐她们翻脸不认人,那老子惨了,不如先下手为强,拿了这个紫色妖晶,充作质物抵押,当下毫不犹豫的举起步枪命令道:“放下!” 三民狠狠地盯着我,牙关咬紧,正要放下紫色妖晶,突然有人喝道:“你放下枪!” 我眼角余光瞄过去,顿时勃然大怒,那一心老早看白水不顺眼,此刻知道用枪指着我没用,索性瞄准了白水威胁。白水吓了一跳,紧紧搂住梵度拉,强作镇定,一动不动! 我眼光飞快地扫过,落到萝卜丝身上,他一点头,毕竟是我们这边的人,当然地抬起枪,对准一心,笑道:“女士,请放下枪。火药有害于肌肤!” 三民狠狠心,趁我注意力分散,飞快地右脚勾住步枪,脚尖一踢,落到手里,却对准萝卜丝,以表示威胁。 这样立时成为五人四枪的对峙局面,你杀我,我杀你,谁也奈何不了谁。顿时气氛凝重,好像用水泥固定了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的头上都冒出黄豆大小的汗珠,因为体力的消耗,特别是女人们,握着沉重步枪的手臂开始微微颤抖,但是若是放下枪械,就是完全的失败,所以谁也不肯能妥协的。 “哈哈!twodogsfightforabone,andathirdrunsawaywithit(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听到一声狞笑,转回头,心情立即沉了下去,我们居然忘了那个该死的犹太贱种。他居然拖着一条断腿,一只废手,爬到尸体边拿到了武器,此刻对准了我们说了这句话,虽然不懂,但是依然可以猜测里面的不怀好意! 这种局面谁也想不到,犹太俘虏是我们所有人的敌人,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们。顿时所有人的眼光如无线电报一样交流,暗暗说明,瞬间达成协议,只待一起放下枪,击毙这个该死的贱种。 但是谁放下第一枪呢? 谁保证不会在击毙贱种之后再偷袭呢? 局面依旧不利。 这时,我突然听到这条圆洞远处悉悉索索声响,似乎有大队东西在沙子上走动,越来越近了…… 互动时间: 我在想把公子的脑子吸了后,会不会知道后面的情况~~~我邪恶的笑了~~~余风 回答:当心我反而控制你呢! 好久没来,果然还是一口气看完比较爽啊.公子千万不能放弃啊,毕竟好东西还……rk 回答:下次出修订集,一篇就十万字的。 咳咳!~各位男士节日快乐~!闪人~點點⿴可愛 回答:无聊的今天啊! 呵呵.呼图壁.没影的东西,怎么对付?那个梵度拉……轻风逐月 回答:看着吧,嘿嘿,不便透露。 周日大放送,更新2500多 ** 一百三十六、食脑魔怪 奇怪了,在这个时候还会有什么东西从洞穴里跟过来呢?我警惕地盯着三民和犹太俘虏,所幸这个悍妇和贱种也被离奇的动静所吸引住,容得我有足够的时间细细思忖:所有的犹太突击队都干掉了,我一一确认过,因此不可能是他们。我们剩下的自己人都差不多集中在这里,也不可能是落队的。再说了,这种飒飒的急促走动声,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根本不是人类的脚步,好像是一种四足动物,就如一群野猪在奔跑。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群野猪在沙漠上风驰电掣,后面扬起万千尘土的搞笑画面,转眼就打断了这个思路,不会吧!在禁地里有什么奇怪的家伙?大号蝎虎,它是两足的吧。还是……猛然间我思想中映入了一幅可怕的画面,一个人的头部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的脑浆统统不见了! 我神经陡然收紧,莫非就是那食脑魔怪?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随着那奔跑声越来越近,我的额头汗水越来越多,却动弹不得,焦急的要命,那三民姣好的面庞在我此刻的眼里,就和恶魔一般可憎,当下心头升起一阵厌恶,恶狠狠地发誓,等老子脱出了险境,定将你这臭婆娘先杀后奸,奸了再杀,然后丢给萝卜丝这变态解剖! 洞穴那边的大队脚步声戛然而止,随之传递过来的是一阵奇怪的啾啾声,仿佛是一群小鸟在鸣叫,然后慢慢探出一只黑灰的鸟喙,有点似长嘴鹭鸶,又慢慢把整个脑袋探出,竟是犹如小鹿一样的可爱生物,金黄色的鹿脸上长着一双大大圆圆的水灵灵眼睛,一见之下,大为好感。据我所知,绝对部分的食肉动物都面目可憎,长有可怕的武器,显然像是这种生物不可能是怪物。 慢慢又走出几只鹿身鸟喙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像奇特,非鹿非鸟,但是体态清秀,全身披着鲜艳的金黄色短毛,两侧布满梅花似的淡黄色斑点,个头不高,只有六七十公分,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在沙漠上,东瞅瞅西看看,那鸟喙可以只有弯曲,扭来扭去,不时发出啾啾的鸣叫。 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对了!我恍然大悟,我在雷文定播放的录像里看过,在那些塞人的石像上雕刻了这些奇异的生物。那是什么引力把鹿嘴拉长了,原来是根本就有这种玩意儿! 这群可爱生物的进入,犹如传说中的美丽精灵,在这个残酷血腥的世界内,连灵魂也会被进化。不时,紧张的气氛开始缓解,我终于开口说道:“我数到一二三,大家一起把枪放下。” 至于那个犹太俘虏,我狞笑道:“你最好老实点,乖乖地听话,把枪给我放下。以你现在的伤势,若是没有人的帮助,别想活着出去。而且我们有这么多人,你能一下子全部打死吗?” 当然我说的是汉语,不远处的白水知趣地口吐西语,翻译给那个犹太俘虏听。 犹太俘虏浑身发抖,倒不是由于紧张,像这种特殊突击队,心理素质也不见得特别糟糕。这是因为他受伤甚重,失血极多,体力已经吃不消了。过了许久,那俘虏终于颓然放下枪投降了,活命的欲望盖过了其他念头。 算他知趣,似乎连鹿身鸟喙也为他的想法高兴,靠近来在他身上东闻闻西看看。虽然鹿身鸟喙的个子不高,不过那个犹太俘虏此刻是坐在沙子上,那鹿身鸟喙差不多能够够到他的脖子。突然那头鹿嘴鸟喙犹如好奇的小狗一样,直起前身,用后腿支撑着,搭在了犹太俘虏的肩膀上,啾啾鸣叫,乱可爱的。 连我暴戾的心也有了温馨,不禁为刚才对三民的龌龊念头后悔,转过心来,口中说道:“好,现在我开始数数,一、二……” 噗! 猛然一股**喷到我脸上,热乎乎,有着一股腻心的味道。我惊异地把脑袋转向**喷过来的地方,却见到是那个犹太俘虏歪着脖子,双目惊恐地瞪大。而在他身上,哪知鹿嘴鸟喙的生物,鸟喙犹如钢针一般,深深地扎入俘虏的脑袋内,由于力道极大,竟然刺穿了脑袋。脑中的血压本来极高,所以鲜血立即溅了出来,喷到离他最近的我脸上。 刹那间,整个洞穴就如突然抽干了空气一样,没有声音传递,唯一能够感觉的就是自己心脏噗噗越来越快,好像打鼓一样在胸腔里加速。我惊诧地看着鹿身鸟喙用力吮吸,那鸟喙内一坨坨的东西滑入它的脖子下。由于内压的作用,那犹太俘虏眼珠往内凹进去,而嘴巴则是大大的张开,舌头翘了起来。这种死法,就是我们在环形山内看到的犹太突击队的死法。 原来这种可爱的生灵才是残酷的杀人凶手。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张口结舌,看到目瞪口呆。那鹿身鸟喙在吸食脑汁的时候,还瞪着一双无辜惹人怜爱的大眼珠,不时发出啾的一下。好像它不是在吃人,只是喝水罢了! 其他的鹿身鸟喙一起踏着小步,抢夺地上的尸体,只见它们有的先一步来到尸身的脑袋边,那可以转来转去的鸟喙瞬时僵直笔挺,夺地一下刺入脑子里,开始吸食。而没有抢到尸体的,则是啾啾地瞪大眼珠,把眼眸齐刷刷地瞄准我们。我霍然打了一个寒颤,在它们的眼里,我再也看不到可爱一词,有的只是贪婪和食欲。 “嗷嗷!怪物怪物!” 不知是谁在大声叫喊,我定睛一看,却是在犹太俘虏尸体边的本拉登,鹿身鸟喙已经开始缠上他了。本拉登从最初的惊恐吓过神来,突然抱起犹太俘虏丢下的突击步枪,胡乱开火,夺命的子弹飞速射出,扑向食脑魔怪。临近有几只立时被击中,被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弹开。 本拉登的开火犹如打开了一个信号灯,我们几个人不用发令,不约而同地调转枪头,朝着那些天使外表的魔鬼开枪! 互动时间: 看样子,公子花了很多心思在情节构思上呢minuovia 回答:情节才是王道,只是辞藻华丽,岂不是走骈文的老路? 昨天没更新让我白等了一天,你要赔。就明天多更新一篇吧!!哈哈,,……混世混球 回答:这个,心有余力不足。最近几天写的都很匆忙,以前还会更改错别字和修订内容,现在都来不及了。 终于给了敦煌魔窟里n多夜明珠一个解释,还想知道那个蜜尸的事.没想到公子半夜更新啊,公子去参加新浪和腾讯的原创啊,到时我去支持你!!!rikibaby 回答:和起点签约了,不能参加什么原创大赛。 犹太人的约柜在撒玛利亚人手中失踪,原来是被亚玛逊人掠走.kitinsect 回答:嗯,接下来的一部就是中东冒险了,以色列和萨达姆都会出场。连自己都很期待主角与萨达姆pk。 只是吸取了你脑子里的智慧和记忆嘛,又没吃的你灵魂,你杂控制我捏?余风 回答:我是奈落! 今天起点后台出了问题,我花了好长时间才能上传,奇怪! ** 一百三十七、彩色之城 我压住手里的ak步枪枪杆,防止其巨大的后坐力造成跳弹,瞄准那些鹿身鸟喙就是嗵嗵一梭子。那大口径子弹高速旋转飞出去,当打在那些怪物身上的时候,立时犹如一把大锤重重砸上去,把怪物小小的身子弹到半空摔下,个别打中关节部位的,则是断裂成两截。这些怪物看似凶恶,但是根本不堪一击,我们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大片,地上很快就尸身累累,鹿身鸟喙尸体上流出的浓浓绿汁淌在沙子上,慢慢渗透,把地面都染绿。 可是我们即使刚打死一只鹿身鸟喙,就有另外一群涌过来,简直无穷无尽,啾啾发出惨烈的叫声,疯狂地冲向我们,简直叫人胆寒。我又是一通扫射,突然咔嚓几下,妈的,也用光了。赶紧盲装弹夹,一边回头看去,但见我们拼命保护的那帮队员和桃花女人根本没有撤退的迹象,不禁大怒道:“不想活了,这时候就是蠢驴也知道逃命!” 白水无可奈何地摊开手回答:“我们是根本无路可退了……” 我一呆,抬头凝望,在白水后面,根本是一堵巨大的石壁,难怪当时他们没有逃跑,而是和犹太突击队死拼,那是无路可退了!我暗暗骂了一声,眼见鹿身鸟喙不知有多少,无穷无尽地涌了进来,大喝一声:“起来,能战斗的都给我起来,即使拿起一块一头也好,给老子上!” 其实剩下的人里面,以年轻人为主,老头子和女人不多,即使女人,桃花女人也是凶悍之极。此刻叫我一动员,知道自身的处境,纷纷拿起趁手的家么上前。我们人手顿时加强了数倍。或是用枪扫射,或是用刀子肉搏,斩杀了无数鹿身鸟喙。可是它们还是无穷无尽地涌了上来,仿佛蚂蚁一般。在那大大的眼睛内,唯一的就是食欲。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可怕的东西啊! 那本拉登老早被吓地胆子失常,居然一个人站在最前线,疯狂地嚎叫扫射,枪口吐出汹涌的火舌,不知在他的脚下积累了多少鹿身鸟喙的尸身,重重叠叠,很快就可以筑堡垒了。突然咔嚓一下扣空,本拉登一呆,子弹打完了。 失去了子弹的威胁,无数鹿身鸟喙又涌了上来,蹬着小蹄子围着本拉登打转,向 我叹了一口气,虽然不是同一个阵营,念及本拉登也是一条好汉,我心头一冲动,立即扑上去拯救。因本拉登周围的鹿身鸟喙围地太多,我不敢开枪,唯恐误杀,也只得挥舞步枪。这样不过当作一根铁棍施用,杀伤力能有多大,不过把在我身边的东西砸开。我恼怒之极,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正好安装在步枪枪头,顿时就如一把红缨枪,在鹿身鸟喙的重围中进进出出,白刀子进,绿刀子出,杀到本拉登跟前,把他强行拖了出来,立马撤退。 方才三民、一心和萝卜丝看到我的举动,心念转动之下,开火为我掩护,萝卜丝又打了几枪,终于也用光了子弹,这个家伙毫不犹豫地丢下枪械,姿势潇洒地从背脊上拿下背包,掏出两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吼道:“让开!” 小甜瓜抛到半空,我急忙把本拉登一拎,把他庞大的身躯推到前面,只听轰然轰然的两下,手雷在半空爆炸,弹片四射,发挥了最大的杀伤力。在其五米的半径内,鹿身鸟喙立时呈现放射性倒下了两个圈圈的尸体,我趁机把我把本拉登拖回来,扔在地上,后者犹如脱虚了一般,直挺挺躺着,面目苍白,那把大胡子不时抖动。 我狠狠盯着萝卜丝,暴怒之极,怎么胡乱就扔手雷,差点炸死老子!那萝卜丝嘿嘿阴笑,我就懒得再去计较,纵然理论,他也会说:“假若你被怪物活活吸食脑汁而死,还不如我给你个痛快!” 我从废枪上拿下匕首,正准备上去干活,一旁不住开火的三民突然盯着前方,露出惊讶的神色,伸出手臂指着前面叫道:“你们看?那是什么?” 我们顺着她的指示方向展望,刚才萝卜丝扔手雷的地方,露出一个小小的裂缝,发出奇异的七彩。在这个酷似人造的奇怪洞穴里,本来就有一种淡淡的白色黯淡光芒,当打穿岩壁之后,居然是这般颜色,里面是空的? 我心念一动,喝道:“萝卜丝,有炸弹吗?再扔一个!” 萝卜丝的想法和我差不多,把手里的另外一个东西也丢了过去,轰然一下,砸出一个一人多大的裂口。我这时随手捡起一只死去的鹿身鸟喙尸体丢了进去,发出嗵的一下声音,里面是实体! “往里面撤!” 我来不及多虑,未知的世界总比眼下的恐怖场面要好多吧!战斗到了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无力,甚至有数个人终于被鹿身鸟喙缠住,其中一只鹿身鸟喙爬到头顶,那鸟喙夺的一下,立时刺入人的脑袋,簌簌吮吸脑汁。人的身子就像突然抽走了灵魂一样,噗通倒下。 我一声令下,由我们几个战斗力较强的的人殿后,集中最猛烈的火力阻击,让剩下的人顺利逃脱。好在我们人手不多,不过几分钟就撤个一干二净,然后三民一心先进入,我笑着对萝卜丝说道:“老兄,该我们了。” “等等,我留给它们一样礼物。” 萝卜丝又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小甜瓜,抛向天空,我们两个人忙不迭地飞快往前奔,背后轰然的一下,再也没有声响。转眼就跑了半里多路,追上了队伍。此刻才有空闲,打量着我们进入的地方。与方才的白色暗光不一样,此刻仿佛走进一个梦幻世界,光怪陆离的色彩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色彩分明,叫人感到头昏目眩。这是什么地方呢?彩色之城? 活动时间: 奈落,不知道是什么,这种怪物蛮恐怖的,虽然很漂亮,应该没那么好对付吧,不然以前那些人怎么被吃的.看上去是只吃脑子的.,那……那些连骨头都不留下的是什么样的东西吃的???轻风逐月 回答:呼图壁的幼虫 有点小小的疑问!引自公子文中……skymoon 回答:既然是拉登大叔,自然是大能了。 我已经看到两部起点的书去参加新浪和腾讯的原创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rikibaby 回答:没有签约吧。 奈落?犬夜叉里的???晕,看来吸脑浆的是那群鸟~~~呃,我跟他们没……余风 回答:呵呵。 ** 一百三十八、无间魔窟 我惊异地打量着这个离奇的世界,抬起头环视,头顶是深红、紫红、淡黄、碧绿、青灰和黑灰的多种光芒,组成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光柱,笔直地从上面延伸到脚底:低下头端详,地面的色彩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那各种各样的色带仿佛是一只只活动的虫子,不断地游来游去,又仿佛是我们掉进了一副巨大的印象派油画里,色彩斑斓多姿,叫人眼花缭乱。 色彩太过于灿烂,遮住了光线的本质作用,我们根本看不清前面的状况,只能像是瞎子一样在绚烂中摸索着前进。我走在后面,因为色彩很容易迷花眼睛,又看不到前边的状况,我索性就闭上了眼皮,凭着触觉和听觉行动。没有了视觉的阻碍之后,触觉灵敏之极,脚下步履平稳,没有那种走在沙子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虚浮感觉,俨然就是一片光滑的平地。我心中暗暗纳闷,这桃花女人的禁地越来越神秘了,它的里面究竟掩藏着什么秘密呢?假若在平常的考古,我或许有兴趣细细研究,只是眼下情形不对。为了防备身后的鹿身鸟喙上来追击,我和萝卜丝一直走在队伍的尾巴殿后,过了许久,也没有听到啾啾的鸣叫。既然没有追过来,那是最好的结局了,老子可不想被吸干脑子! 我继续闭着眼睛走路,耳朵灵敏地捕捉动静,前方是大队人马啪啪凌乱的脚步,后面则是萝卜丝有规律的脚步,倏忽之间,萝卜丝的脚步戛然而止,我霍然停步,张开眼睛,连头也没有转过去就低声喝问:“有情况?” 萝卜丝低低地喘着粗气,显得情绪紧张,他是一个资格摆老的士兵,作战经验丰富,心理素质过硬,没必要这样紧张?他碴地拔出匕首,快速说道:“后面有人跟着我们!” “谁?”我神经陡然收紧,“呼图壁!” “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有什么如影随形一样贴着我们走,走到那里就跟到那里。尽管我看不到它,但是清晰地察觉到一股异种的陌生感觉。” 我没有说话,重新合上眼睛,平稳呼吸和心跳,静静感觉这个看不清的世界。听,眼前这个寂静的世界一点也不宁静,随着大队的脚步离去,我逐渐能够听到萝卜丝的咚咚心跳,口水咽下的喉头**。声波向更远之处捕捉信息,隐隐约约触及到一阵风,一阵活着的风,始终跟随着我们的周边。 这种感觉好熟悉啊! 熟悉的感觉犹如一把钥匙,慢慢地插入内心深处的锁孔,回味到十多年前越南战场上的危机。我身边的战友都死光了,我手里唯一剩下只有一把铁铲,在漆黑夜晚的越南热带雨林里,周身不知掩藏有多少危险,不禁有毒蛇、地雷,更有可恶的越南猴子,这种感觉是我一辈子也不愿意再回忆的! 来了,危险接近! 我抬起右脚,飞快地从靴子里掏出匕首砍过去,叮当一下,我迅即弹开,不再出击。然后说道:“是你,刚才?” 萝卜丝说道:“嗯,你也感觉到它了。可惜跑了,动作好快,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看也不见,却能感觉的到。”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不清楚,或许是鬼吧!” “你说幽灵?” 东西方之间的鬼概念诧异很大,鬼在西方类似于长角的怪物,萝卜丝只能想象这种看不见,却能感觉的到的怪物是幽灵。 “不过很奇怪,假如以它的存在形式,老早就可以把我们干掉了,但是它却一直没有动手。自从在那个洞口发现人皮魔怪开始,这个影之怪物呼图壁只是遥遥跟随我们,似乎想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一样。” 结合重重不寻常的迹象,我做出如下推测,长叹一声,把匕首又塞入靴子内,我们对它无可奈何,既然它不来干扰我们,索性懒得计较。 萝卜丝亦是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思,当下放弃干掉呼图壁的念头,突然他一拍大腿叫道:“糟了!” “啥?” “我们和队伍失散了!” 我心头一凛,在呼图壁上实在是消耗了太多时间,前面那群王八羔子又不知道停下来查看一下失踪人口,转眼就把我们弄丢。我骂骂咧咧,撒开双腿往前奔去,萝卜丝倒是有耐心多了,笑道:“省点力气吧,等追到的时候,对那些桃花女人好好‘惩罚’!” 这个惩罚,当然是用男人的方式了。说到男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我和萝卜丝一起猥琐地大笑起来。萝卜丝又说道:“我看,那个女首领旁边的女人,似乎对你很有意思!” 我一愣,说道:“你说一心吧!呵呵,现在我毕竟是有妇之夫,何况白水也在队伍里面,总不好意思在老婆面前和别的女人调情说爱。若是之前,说不定就下毒手了。萝卜丝,假若你有兴趣,不如把那个女首领吃掉?” “哦,不,谢谢!” 萝卜丝黯然失声,似乎触到了什么心思。这个外国人我一直觉得他神神秘秘,看间谍又不像,那么他的真实身份又是谁呢? 我心中疑惑,索性这时候挑明,问道:“萝卜丝,我问你,你在之前究竟是做……” 我正大步迈出的右脚突然一个踏空,转眼身子往前跌倒,犹如掉入了一个巨大的陷坑,身底失重,耳边空气哗哗呼啸,我大骇,双手胡乱挣扎,猛然重重撞到地面,只觉得五脏六腑要碎了一样,转眼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很久很久,有一样东西在不住踢我脑袋,同时有人大叫:“wakeup!wakeup!” 我摇摇脑袋,犹如一百口闹钟在耳边嗡嗡作响,于是抬起头,迷迷糊糊看着前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沐浴在一片淡红色的光芒里,一道道整齐划一的沟渠像是用一把巨大的粉刷刷出来,每条沟渠每隔五六米,就生出一个小型雷达一样的古怪天线,对着头顶射下来的红光拼命吸收。天线下面是一个**在地表外的大号块茎,我估计有一个锅炉那么大,在锅炉底下生出无数昆虫细脚,牢牢抓住沟渠的边缘,支撑着锅炉和雷达天线不倒塌。 这是哪里? 我记忆只能追溯到突然从一个地方掉下来,然后呢?好像是有什么把我拖到这里了。 我陡然长大眼睛,完全清醒,四下里打量自己的情况,发现手脚被一种蚕丝一样的玩意儿牢牢绑住,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而对面那个踢老子脑壳的家伙,正是一个黄毛的外国佬,不是东突就是犹太突击队的。他也是被牢牢捆住,就是一只脚的运动空间大一点,所以不住踢我脑壳。 我大骂道:“找死,出了什么事情,这是哪里?” 那家伙结结巴巴说道:“救救……我,救救我……” “老子自顾不暇,没空!” 我不去理会他,寻思脱身的方法,突然前面的一个雷达天线锅炉倒了下来,那锅炉自动从雷达天线上脱开,顺着沟渠滚下来,落到那个犹太突击队身边。锅炉外表漆黑,仿佛是一层角质,倏然表面咔嚓一下,钻出一个尖尖的鸟喙出来,里面发出啾啾的鸣叫。不听则已,一听之下,立即变色。 鹿身鸟喙! 果然是这玩意,随着鸟喙的不断乱啄,慢慢地爬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摇来摇去地打量我和那个犹太突击队,似乎在选择那个更美味。最终选定的,就是黄毛外国佬,死死盯着他。那犹太突击队队员应该见识过鹿身鸟喙的厉害,眼见那个刚刚出生的小东西睁着无辜可爱的大眼睛,一摇一摆地朝他挪动过去,吓得拼命尖叫,那只脚胡乱蹬,想把鹿身鸟喙踢开。 我也焦急万分,这里八成就是鹿身鸟喙的大本营了。原来它们都是从锅炉里孵出来,看样子,不下有几百万个,老子可不想在这里送命。于是拼命扭动身体,要脱开蚕丝的缠绕。哪知越缠越紧,我焦急不安,而那犹太贱种的惨叫更是叫人心烦,倏忽戛然而止,我愕然抬头,正是那鹿身鸟喙津津有味地吸食脑汁,夺地扒下鸟喙,把像是小孩子要吃奶的渴求目光对准了我! 互动时间: 公子对拉登很有感情啊……呵呵……那么多个人中,估计拉登这家伙绝对死不了……狂吻一只猪 回答:本大叔死了,911怎么办? 怪物一堆,我看得都糊涂了,呵呵.那些怪物好像只在桃花女的禁地里吧?……轻风逐月 楼下的问题经典呀,我估计不是吃人就是沙漠里别的动物吧弦月弯弯 鹿身鸟喙如果数量很大,它们在沙漠里吃什么啊?飘荡的树叶 以上三个问题一起回答:这里是怪物的大本营啊!至于为什么这么多的鹿身鸟喙,正好在解释中,注意观看。 上专题了啊,嘿嘿!不错,继续!!!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 回答:嘿嘿,今天更新三千庆祝!并突破庆祝40万字。 ** 一百三十九、外星植物 鹿身鸟喙的眼神固然如同婴儿般纯洁,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却是魔鬼一样的血腥可怖,我教它盯得毛骨悚然,于是挣扎地越发厉害,拼命想逃出去。哪知这些蚕丝犹如鱼网,越是挣扎,缠地越紧,让我动弹不得。眼看那只鹿身鸟喙离开吸干脑汁的尸体,转移到我身边来,用那只鸟喙在我身上东嗅嗅西看看。说是鸟喙,其实并非真正的鸟嘴是坚硬的角质,而是可软可硬,这时仿佛大象的鼻子那样柔软,扭来扭曲。陡然之间,绕指柔化作百炼钢,笔直坚挺,对准我的脑壳一面,缓缓抬起,倏然像闪电一样刺下去。 我大骇,电光火石之间,来不及多想,伸长脖子,张嘴就咬住鹿身鸟喙的那只鸟喙。莫小看人的嘴巴,小小的下颚肌肉,可是人体身上最强壮的部位,加上数颗门牙、臼齿的咬合力加起来不下数百公斤,心情又是极度紧张,竟然一下子就把鸟喙给咬了下来。一股苦涩酸酸的**流入嘴巴,我呸地吐出半段鸟喙。那鹿身鸟喙已经痛得受不了,倒在地上直抽搐。 我松了一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吸干脑子了。此刻心情平静下来,我顿时不像刚才那么只知道无用的扭动身体挣扎。我费力地抬起右脚,然后又把右手费力地往下面伸,终于触及一个匕首手柄,掏了出来,首先割断脚上的禁锢,然后相继把其他地方的蚕丝也割下,从容脱身。 我手握匕首,冷眼看着鹿身鸟喙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脚重重踩在它的肚子上。可怜鹿身鸟喙立即被我踩个开膛剖肚,红的绿的内脏之类统统滚了出来。我瞟了一眼,突然愣住,死死盯着内脏里面,竟然躺着一个小小的人类胚胎。 其实人体胚胎早期与其他动物并无多少不同,只是稍许的特点。当年白水怀孕生孩子我一直不在身边,这女人恼怒之极,逼着我参加未来爸爸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预备将来再生一个的时候,充作全能保父。我这人学习起来非常认真,所以一眼就辨认出来,这个小小的胚胎起码有十多个礼拜了。 为什么鹿身鸟喙中会有人类的胚胎呢? 我渐渐回想起来,不仅在鹿身鸟喙的肚子里有,甚至初次在圣地中看到了铁锅怪,禁地中的蝎虎,统统在里面发现了发育不成熟的人类。似乎就是雷同我曾经看过的一部西方电影里的内容: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动物的子宫中培育人体胎儿,让小孩子生下来就有动物的体质。是不是它们也是这种情况呢? 我只觉得那小小的胚胎邪恶之极,一阵腻心,上前一脚就踩碎,省的将来诞生一个怪物。 我拿着匕首小心翼翼地踩到一个锅炉上,单手扶着雷达天线,四下里打量,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我视力所能涉及的范围内,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培育鹿身鸟喙的锅炉蛋,竟不下数万个,堆满了整个地方,触目惊心。而这里像是一个特意挖的大坑,四面是垂直高大数十米的悬崖峭壁,再向上就是笼罩在一片五颜六色流动光芒的世界,看不清楚任何东西,方才我就在那里行走,然后摔了下来。不知为何我没有摔死,反而被捉到这里来了。 我从锅炉蛋上面跳下,这里沐浴在一片红光之中,气温很高,我感觉起码在五六十度以上,比外面正午的沙漠还要高温,奇怪,这是在地下啊!难道有地热?据我所知,塔里木盆地之下的地质构造并不能形成地热效应。再说这热度感觉是直接从那些红光里散发的,而不是在我的脚下。 我虽然对这种热度几乎难以忍受,但是那些孵化鹿身鸟喙的东西却极其享用这种热度,那大大的雷达天线朝着热度来源的红光方向吸收光芒,好像就是向日葵向着太阳。我忽然心念一动,这种上面顶着一个雷达天线,下面是一个锅炉的东西,难道不像一颗植物吗? 一瞬间,自从我来到禁地之后产生的疑问一下子就想通了。 为什么地表的环形山上镶嵌着近乎天然的铁管? 为什么我们驻扎的巨阜周边会环绕黑气,并且有巨大的风穴产生风力推动? 为什么鹿身鸟喙的数量如此之多,在贫瘠的沙漠它们是靠什么生存的? 如果这种奇怪的东西是植物的话,一下子就可以解释通了。 之前我们一直在假设有没有超古文明或者外星人,我虽然将其诉之为伪科学,如今看来,不得不信奉了几分。如果这种雷达天线顶、锅炉蛋的东西是一种来自不知名的外星的植物,由于地球与其母星环境气候几乎天壤之别,为了生存,当初来到地球的智慧外星人就开始修建设施,局部改造地球环境,用以种植这种植物。 首先是他们在塔里木盆地的沙漠中心制造了一个小规模的盆地,盆地呈凹形,好像一个卫星天线一样的太阳能聚热器。而塔克拉玛干沙漠属于温带大陆沙漠气候,常年干燥无雨,日照丰富,用这种地质构造,可以尽可能的吸收、聚集太阳热量。 然后那些镶嵌的铁管,之前我猜测是呼吸的通风管,如今想来,其实是类似于光导纤维的物体,把地面的光线传递到了地下。然后在我们走过的五彩缤纷的那个地方,用类似三棱镜的装置把太阳光分解,排除其他波段的光线,最终把红光照到了这里。 这个生长外星植物的地方温度如此之高,而且有只用长波段的红色光芒,由此我推断外星植物的母星一定是一个大气层比地球更加稠密的星球,其他光线射不进去,只有波段较长的红光和红外线能够进入。而稠密的大气层有起到了保温被的作用,造成温室效应,使得它们星球的温度极高。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几乎可以两三分钟不用再呼吸,由此可见这里的氧含量非常高,难怪这些怪物都是绿色的血液。绿色血液就是含铜的血液,运输氧气的效率比较低,需要较高的氧含量。 互动时间: 事先声明:今天更新2200字,之下的全部是回答问题,不计算入字数,省的有人说我骗字数。 我想,这种怪物以人为食,又羡慕人的长相,所以吃了人之后哺化出来的就是人……网球 回答:嘿嘿,不是,猜错了。 通过对的系统学习:终于明白‘鹿身鸟喙‘怪是……skymoon 回答:错了,呼图壁很快就会现身! 奇怪了,看那么多人说好,我就看了,可是看了十来章了,没看到什么地方吸引……我爱璀姐 回答:各人爱好不同,不强求。 作者是不是在生化危机里找到的灵感啊,那个孵化出来的场面怎么看怎么像生化……言言 回答:不是。但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安布拉雷(中国)公司已经成立,专门生产生物制品,我寒!这是真的! 还是老话题,很多书友都提过的,硬伤较多,跳跃性太大,很多精彩场面可以做……我入地狱 回答:赶时间啊,既要速度又要数量又要质量,比较难以把握,以后会修改的。 不够吓人啊!老哥。死了那么多人,偶的心脏跳都没跳一下,要努力啊!偶还是……鬼哭狼嚎2006-11-1502:01 回答:本书恐怖不是主线,历史谜团才是主线呢!因为假如写恐怖,毕竟写不过鬼吹灯,还是拿我擅长的历史、推理! 这相书写得好呀!中国其实有不少的历史疑惑,可由于中国考古的不发达以及政……风之涯.2006-11-1423:34 回答:本书的一贯宗旨就是揭开历史的面纱。 ** 一百四十、诈尸疑云 但是地球在近千万年以来,大气中的含氧量一直比较稳定维持在百分之二十一左右。和外星人高含氧量的母星相比,几乎是一个叫人窒息的可怕地狱。我突然想起来,在雷文定父亲所拍摄的纪录片中,神秘文明塞人的石像上雕刻的小人都是有圈圈一样的古怪饰品,其实这是远古先民对于外星人的呼吸器的理解。遥远的记忆演化到了后来,就成了奇怪的饰品。 从我目前的所见说的来看,外星人的科学技术未必比我们高出多少,假若人类以现在这个速度发展,不出一百年,即可超越外星人的成就。这些迁移到地球的外星人似乎都是避难而来,失去了母星的支持,能力有限,因此无法对地球的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所以她们选择了一种比较更贴近实际的手段——改造自身以适应地球环境,特别是将体内血液中运载氧气的血红素基础元素从铜置换到铁,这样才能适应地球的低含氧量环境。或许外星人因与人类祖先在某些方面有所相近,所以就选择了人类作为改造摹本,诞生了下一代外星人。暂且把原来的外星人称之为幽冥星人,而新生的一代,就是桃花人。 我渐渐咀嚼出桃花民族祖先神话的本意了。混杂有人类血统的桃花人无论从基因还是意识上,都比较认同地球,而原本的幽冥星人却仍是把地球当作一个殖民地而已。为了争夺地球的控制权,于是爆发了类似美国开国的独立战争。移民与宗主激烈斗争,而宗主没有母星力量的支持,最终的结果导致宗主惨败。 残余的幽冥星人四散逃逸,困守几个最初的建立的据点。而桃花人也似乎元气大伤,蛰伏了无数年。奇怪的是,桃花人并没有继承幽冥星人的科技力量,反倒是人类获益非少,远古的种种神话传说,恐怕就是科技力量的体现。后来由于缺乏维护逐渐消失,但是人类毕竟已经学到了文明,于是辉煌的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国文明一一绽放开美丽的花朵。从此,人类的时代开始了!直到桃花人的直系后裔亚马逊人开始向东迁徙,血腥的种族战争才重新展开,到如今,已经几乎难以寻觅两族的踪迹了。 我暂且从不可思议的历史沉思中苏醒,得考虑一下眼前自己的问题了。目前我正处于鹿身鸟喙的大本营,难保不时会有几只家伙醒来,啾啾地拿老子脑子当开胃菜。于是我把手指在干燥的嘴巴里沾湿,竖起来探查风向,这里是一个较大的地坑,由于地面温度较高,对流风很大。我看见那些锅炉雷达天线的植物在头顶不时吐出一团团好像烧烟煤一样的黑气,随着对流风飞上头顶,瞬时无影无踪,想必这些黑气就是我们在外面看到的围绕巨阜旋转的黑色气旋吧。 以沾湿的手指探风,这是在地下探险时候最常用的寻找出口的方式,看来传统的技巧不一定万能。眼下气温这么高,形成对流,风都往上吹的。而头顶这个最大的出口,我仰起头看了看,大坑边缘的悬崖峭壁那表面犹如涂了一层沥青,光滑无比,除非有特殊的攀爬工具,否则根本是难以上去。 我摸摸脑袋,放弃了这个不恰实际的计划。幸好我是半个乐天派,虽然限于险境,也不至于徒劳悲伤,试着沿大坑边沿行走,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就自然撞到出口了。我就不信,如此之多的鹿身鸟喙,都是飞天去不成?它们总有出口跑到外面去,不然如何来袭击我们? 我约莫走了大半个小时,被里面的高温烤地大汗淋漓,口干舌燥,说不定没等找到出口,我就变成人干了!正暗自寻思,是不是刺穿一个锅炉的外壳,把鹿身鸟喙拖出来,即使外星怪物老子也照吃不误了,眼前豁然显现一个大洞,我大喜,当下毫不犹豫,加快脚步跑了进去。 方进入这个洞里面,就感觉到环境极其不一样。在那个种植鹿身鸟喙的大坑里,高温红光,使得我现在看什么都是绿色的。而进入这个洞里面之后,却是白色的自然荧光,温度也陡然降低了如许,约莫三十多度左右,比之五六十度的高温,当真是清凉。 走了几百步,我越走越是生疑,地面上渐渐地开始布满白色的细细蚕丝,就是方才把我捆住的那种丝线,约莫有头发般粗细,没有黏性,极其坚韧,但不耐利器。而且地面上也有捆扎过的痕迹,我暗暗惊疑,莫非这里其实是居住了生产鹿身鸟喙的母兽老巢。老子不小心入盘丝洞了! 我暗暗戒备,顿时把匕首又扒了出来,握在手中,只要稍有异动,立马上前搏个你死我活。 又向前几步,在昏暗的荧光下看到地上躺着几只鹿身鸟喙,却都是开膛剖肚,死状凄惨。它们身体蹬地直直的,那僵硬的脖子上美丽的眼睛死不瞑目,依旧依恋地看着这个世界。 我握紧了匕首,盯住鹿身鸟喙的尸首,细细打量。很明显,这不是人类干的!鹿身鸟喙的主要死因是肚子爆裂,伤口都是呈由内而外的爆炸辐射状,把内部的脏器都弹了出来,可见力量之大。如果是人类,多半用枪或者刀具,不可能形成如此创口。难道是这个洞里住的怪物? 唉,只是我胡猜的,难道真的有怪物!它们的伤口更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突破出来,就像是小鸡从鸡蛋里孵化出来。我突然想起了看到过鹿身鸟喙肚子里的小小胚胎,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难道是长大了的胎儿,撕开母兽的肚子出来了! 我不敢想象这般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唛……” 我霍然一震,倏地闪电般转身,原本以为是有敌人袭击,连一丝杀气也察觉不到,不禁叫人大吃一惊。转身才发现,只是在我对面的不远处,躺着一头巨大的蝎虎,肚子鼓鼓的,蝎虎看到了我,不禁无力地抬起脑袋,一声呻吟,难受之极,似乎在求我过去杀了它解脱。老子可没有这么空!我又不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当下也懒得理会,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又突然响起了一个非男非女,断断续续地呼救声:“helpme!helpme!” 我迈开的脚步戛然止住,一声冷汗,这里还有人活着!方才却没有发现…… 互动时间: 老大,出个调查,你到底干不干写h的,如果写肯定一大批顶的zrzx2006-11-1717:29 回答:h只能算是暧昧,写多了不行的! 我觉得这部书写的颇有卫斯里的风格。作者是不是也喜欢看倪匡的小说?玫瑰与火炮2006-11-1712:37 回答:很有卫斯理早期的风格吧。 外星植物这一章上说,外星植物应该在很早之前就来到地球了,而且落在了塔克……灵~~~~~~~~2006-11-1709:26 回答:塔克拉玛干形成于数百万年前,而外星植物在一万年前才来到地球。 回复楼上我爱璀姐:我觉得这类作品最大魅力就在于想象力,天马行空。读者也……mut2006-11-1601:12 回答:我也这样觉得。 看了几年的书,就作者大大写的书起名字最不用动脑子~~~我郁闷中2006-11-1600:42 回答:呵呵,现在觉得书名和小说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了。 ** 一百四十一、蜜尸再现 我往干涸的咽喉里吞了一口唾沫,暗暗把匕首护在胸前,预备随时出击。以我多年老兵的经验和触觉,竟然事先没有闻到任何活人的生气时,陡然之间就冒出一声如鬼魅般幽幽的呼叫声,非妖既怪。我慢慢地往背后转过去,浑身就如一把绷紧弦的弓箭,瞬间即可发出最致命的打击。可是我眼光四下里扫描,不觉得一呆,眼下什么都没有,地上还是躺着那几具鹿身鸟喙的尸身,不远处的蝎虎偶尔有气无力地发出几下悲鸣。我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头皮麻起来。我明明听到呼救声了,除非是鬼魅在召唤活人替身?但若是鬼魅,为什么还要说洋文,难道鬼魅也崇洋媚外?想到这一层,我反倒是一阵轻松,或许又是我过于紧张,以至于产生幻觉了。 “救救我,救救我,朱领队救救我……” 我瞳孔刹那间缩紧,又听到了这个声音,而朱领队这个称呼,只有我们队伍里面的成员才会这么叫!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地搜索目标,抬起头向上仰望,都是空洞洞的一片漆黑,黯淡的荧光无法照明高处。我走到发声处的下面,仔仔细细寻找任何可疑之处,啪嗒,一陀黏乎乎的东西落到了我脑门上,冰凉冰凉。我伸手擦掉,放到眼前打量,却是一团半透明,类似蛋清的物质,顺着我的指间落下,滴到沙子里。 随后,又有大量的蛋清好像下雨一样,劈哩啪啦地落下来,我疑心有毒质,慌忙躲开,心中却暗暗称奇,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种情形似的。我死死盯着上面,也看不清什么状况,心念转动,就割下鹿身鸟喙的一条腿,拎起就扔上去。那鹿身鸟喙的腿子在半空中飞入黑暗的头顶,噗通,仿佛撞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辨声不像是石头一类。 腿子马上循着万有引力落下,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只听当啷一下,一样重物霍然掉落,落在地上,震了几下,扬起万千尘土。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在尘土包围圈中,耸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白色蚕茧,表面不时发出一亮一灭的荧光,居然正和呼吸频率,应该有活物在里面。 我心中暗暗称奇,如此巨大的蚕茧,孵出来的蚕宝宝恐怕都有小牛那么大小了。当然我也知道,在这个蚕茧里面根本不可能孵化出蚕宝宝,而是未明的怪物。看看鹿身鸟喙的尸身,我断定就是这种怪物干的好事。 我本想立即跑掉,省的说不定就孵出一只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把我吃掉。但是好奇心作祟,也引诱地我忍不住想持刀上去,把蚕茧剖开,瞅瞅里面的东西。正在犹豫之际,那蚕茧里面断断续续地发出幽幽的呼叫,叫我不禁脸色大变。 “救救我,救救我!” 我听到的声音,竟然是这里发出来的,难怪我一开始没有发觉。 原来如此,我立时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我所想象的怪物孵化的茧,而是它们储备的新鲜食物!在昆虫中,就有这么一种细腰蜂,专门活捉蜘蛛,注入麻醉剂之后,使得蜘蛛半死不活。然后在上面产卵,待细腰蜂幼虫孵化出来之后,就以蜘蛛为食。其实蜘蛛只是受到麻醉,尚未死去,居然要活生生地遭受啃噬,命运相当悲惨。 当下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剖开蚕茧拯救我的同僚。我举起匕首,噗的一下刺入蚕茧。果然这是蛋白质一类的物质黏合而成,弹性好但是并不耐利器。我深呼吸一口,双手压住匕首,把匕首往下使劲,割开蚕茧,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四十公分左右的裂缝。里面积满的汁液从这道裂缝里流出如许,只剩下一半左右。我扒开裂缝,看到蚕茧半透明的汁液中浸泡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我大喜,叫道:“同志,我来救你了!” 我把手从裂缝中深入,浸到汁液里,抓住里面人影的一只胳膊,拉了出来,正要大笑几声,定睛细看,眼前我抓住的那只胳膊,黑糊糊的,表皮溃烂,好像涂了一层粘稠的蜂蜜,当下大惊失色,慌得正要脱身而逃,那只胳膊手掌陡然反转,牢牢拉住我的手臂。 其实我因为受到惊吓,本能的反应就是向后退却,不料却叫这只胳膊抓住。我力气奇大无比,当下硬生生地把那个人影整个儿从蚕茧里面拖出来,可是裂缝太小,一时只能拖出半个身子,另外半个身子就卡在里面。 我对着这只溃烂的胳膊主人,只觉得恶心之极。这个人勉强算是拥有人的基本轮廓,但是浑身上下都被一层黏乎乎犹如蜂蜜的蜡色物质包裹,发出奇怪的味道。简直就是一个人掉进了烂泥塘里,身上都蘸满烂泥一样。我突然记起来,之前在西夏古堡里,我就看见过蜜尸,而眼前则是一个活生生的蜜人。 “救救我!” 蜜人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 我不禁一震,他莫非真是我的同僚,受到了怪物的残忍对待,以至于变成了这般德行。看样子也活不成了,不如我给他一个痛快。我握住匕首,转眼那蜜人又吼道:“你们这群食物,只是夺取了你脑子的记忆,不料还阴魂不散……” 我又是一愣,他在胡说什么呢?夺取脑子记忆……食脑?我把目光瞟向地上躺着的几具鹿身鸟喙的尸身,见它们的尖尖鸟喙上都残余红的白的鲜血脑浆痕迹,也就是说它们都吸食过人脑。 我的心冷静了下来,联系前后,稍微一推断即明白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开始我就奇怪,为什么鹿身鸟喙要吸食人脑,须知若是吃食,人脑并非最有营养的部位。雷文定之前说过,倘若夺取一个人的记忆,最佳的办法就是吃掉对方的脑子,用朊病毒间接转换吸收脑组织记忆细胞,从而获得该人的记忆。而鹿身鸟喙的主要工作就是吸食人脑,夺取记忆。 互动时间: 看着看着,越来越科幻了~~~还是比较喜欢以前写实的那种~~极地风爆 回答:本书的科幻色彩本来就很浓烈,每篇故事最终都是科幻结尾。不过这篇特别浓重罢了。 内容简介写烂了就留第一句话,而且那个乃也要改掉“我们所看到的历史,……迪拉罗夏 回答:无言…… 公子的书被做成了手机小说给人下载了……余风 回答:可惜收不到版权费啊! 难道鹿身鸟喙并不是真的吃脑子,只是把脑子注入它体内成长的生物?鹿身鸟喙……与孤独做伴 推敲一下从怪物里出现的类人生物是什么?1.提到貌似的类人、黏液、貌……心随雪舞 作者看没看过异形。从肚子里爆出来的怪物是不是很像。玫瑰与火炮 螟蛉?那些鸟鹿,蜈蚣,怪蛋孵化出来的莫非就是那些外星人?可是到目前为止……轻风逐月 综合回答:以上所有人的猜测都有一定的道理啊,呵呵! ** 一百四十二、击杀蜜人 正在我苦苦思索问题而发愣的时候,那蜜人陡然又伸出一只胳膊,牢牢抱住我的那只手,极力想从蚕茧中钻出来。蜜人的表皮冰凉、黏滑,上面布满了一块块突起的腐烂肌肤,触手极不叫人舒服,仿佛抚摸着一只癞蛤蟆。我立时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盯住那张黑乎乎、散发蜂蜡一样不爽快气味的面颊,依稀之间,就觉得就是硫酸池里钻出来的怪物,要将我拖进去,大骇之下,忽然挥动匕首。 我原本的匕首老早丢失了,此刻使用的是萝卜丝的美军伞兵匕首。美国货果然不赖,寒光闪动,血光乍现,那两只腐败如莲藕的胳膊顿时掉在地上,鲜红的血液如水龙头一样狂喷不已。蜜人痛得放声狂叫,我恶向胆边生,手起刀落,活生生地将其喉管割断。生命的血液大量涌出,蜜人只是嘟哝了几下就不吭声,软软地挂在蚕茧裂缝口,已经毙命了。 做完这一切,我仿佛一下子跑了十公里,有气无力地坐在沙子上,偶然才抬起头,盯着被我杀死的蜜人。这蜜人无论两只胳膊还是喉管,创口都极大,身上的血液大半被放干,尸体渐渐干瘪。等等,这不就是蜜尸吗?所谓蜜尸,就是蜜人死后的尸体! 我心底暗暗升起了一个疑惑。之前我就在敦煌的西夏古堡瞧见过类似的蜜尸,历史上全国各地发掘出来的蜜尸也不多,主要集中在河套一代。根据史书记载,蜜尸只产于西夏,少量进贡到宋王朝和辽国。虽然蜜尸模样恶心,就如冬虫夏草一样拥有独特神秘的医疗作用,向来被西夏宫廷奉为秘宝。其制作方式讳莫如深,世人根据蜜尸上的蜂蜜,胡乱猜测乃是把活人浸在蜂蜜中酿出来。后来随着蒙古大军剿灭西夏,屠尽夏人,这个秘密也就在历史的长河中神秘消失了。可是,蜜尸明明产于西夏,怎么在与西夏相隔千里之外的西域,居然发现了活着的蜜人呢? 我脑中渐渐升起了一个模糊的念头,看不清楚,却叫人极其不舒服。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好这时又有许多蛋清一样的胶水,从头顶落在我脸上,黏乎乎的非常难过,我不禁仰起头,顿时惊讶地哈大嘴巴! 在我头顶的正上方,居然像是晒腊肉一样,倒悬着一条一人多粗细的肉色肠子,蠕蠕而动,它的两侧各有一条小儿胳膊粗细的触角,正是在这两个触角尽头,不断分泌了蛋清物质,落在我身上。它看不到鼻子眼睛,但是前面一张开,那血盆大口上布满剃刀一样上百颗锋利的牙齿,疯狂转动,好像是一台生物绞肉机! 这,这——不是西夏敦煌古堡中,曾经遭遇血战的恐虫嘛?想不到在这里也出现! 恐虫大吼一声,不好!这是它要吐出毒液了! 恐虫一阵**,身子一节节地收缩,把力气从腹部集中到前头,噗噗对着我吐出脓汁!这是它的消化液,便如高浓度盐酸一般可怕,幸亏我曾经遭遇过,老早有了准备,一个打滚就避开了恐虫的毒液袭击。 对付这种怪物,除非我手头有迫击炮,外加多管加特林机枪,才勉强有信心对抗。眼前我除了一把老式的伞兵用匕首,什么家么也没有,哪敢对打,慌忙逃之夭夭。 恐虫勃然大怒,噗通一下,从头顶延伸下来,落在地上。这只恐虫的个头比我在西夏古堡中见过的要小巧多了,它们都没有肢体,所以不得不依靠身体蠕动前进。体积虽小,可是动作却灵敏多了。明明没有眼睛,不知道是怎么捕捉我的动静,行动极其迅速,我逃到东就追到东,逃到西就追到西。我变换了多条路线,还是不能摆脱这条怪虫。 忽前面是那条巨大的蝎虎挡道,但是它身体膨胀,痛苦地倒在地上,也不能理会我,当下我纵身一跃,跳过了蝎虎。而后面的恐虫以绞肉机的牙齿开道,如同火车一样轰轰隆隆压过来,压在那蝎虎身上,只听蝎虎尖利的惨叫,瞬间就被碾成两段,绿色的汁水四溢。我看的魂飞魄散,但是更叫我震惊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那蝎虎碾碎的身子里,咕噜冒出许多汁液,汁液里居然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她已经被恐虫碾成碎块,残躯中渗出绿色的血液。等等,我刚才看到的那个蜜人,她的血怎么是红色的?而蝎虎里出来的却是绿色的? 我以前见过的从铁锅怪物、蝎虎里跑出来的女人尸体,都是绿色的血液,唯独这蜜人与她们两样。看地面上的情形,明明是鹿身鸟喙抽取脑汁之后,把胚胎分别放入蚕茧和蝎虎体内继续发育。 刚才升起的那个模糊的念头稍微清楚了几分,但是我依旧看不清到底是什么! 不过眼下却容不得我多想,转眼恐虫就会把我也碾成无数段,正当我又要撒腿逃跑的时候,那恐虫却意外地停顿下来。我先是一呆,心思飞快转动,对了,我怎么忘记了,如此庞大的身躯,耗氧量必定非常惊人。所以这种大号怪物通常是把吸收空气中的氧气,提高浓度压缩之后储存在体内再行动,眼下似乎是存储的氧气用光了。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我紧紧握住匕首,转身朝恐虫极速奔过去。可能恐虫自己都意外地吓了一跳,我不仅没有逃跑,反而追过来。它仰起头,又是大吼一声,吐出如许毒汁,向我撒开。 我大叫一声,纵身跃起,每落下一次,借助地面的一点,又迅即弹高,巧妙地避开了毒液的袭击,此刻我已经在恐虫两三米处了,再是一个跳跃,于半空中三百六十度大翻滚,落下时,正好坐在恐虫身上! 互动时间: 个人建议啊:写的时候以给不知道的人讲故事的程度来说。让别人清楚的了解怎……月光下的纱纱 感觉不错,但是可能是我的理解能力比较差吧,尤其是前两卷,揭开谜底的时候……月光下的纱纱 回答:没办法啊,这是连载,我一边构思一边写,有时有了新的想法就会加进去,所以变得跳跃了。我写修订本的时候会注意的。 那段用民国国歌给那帮女人起名字太恶搞了,好玩啊absolut01 回答:呵呵,其实是我懒得取名字了。 女人死太多了~~专炸靖国神社 回答:还行吧。大概是我比较不惜香。 构思还不错,太yy了一点,比鬼吹灯少了点幽默,多了些狂妄当然一家……离宫美人 回答:风格毕竟不同。我写不出鬼吹灯的恐怖惊悚,唱霸写不出我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对了,怎么到现在都还米看见那个蛋蛋里面出来的女孩子有什么特别描写呢?很……lovage 回答:这部看来来不及了,下部做主角吧。 刚开始以为是盗墓的书呢.哇...一口气看完,好过瘾啊.偶收藏了哈.不过……lovage 回答:再次声明,本书盗墓场面很少。想必大家都看厌了,毕竟鬼吹灯是唯一的。 ** 一百四十三、幽冥桃花 恐虫被我的动作陡然吓了一跳,当即高高扬起脑袋,拼命摇晃,想要把我赶下来。恐虫身上的表皮光溜溜,果然是长期在洞穴里穿梭,竟毫无攀抓的地方,当下我就把匕首用力狠狠地刺下去,突地一下飚出绿色的汁液。我握住匕首柄,任凭恐虫如何挣扎,死活不肯放开。 恐虫痛得根本不顾氧气补充不足,掉头就游动。它是依靠身体一节节蠕动来向前运动,我坐在上面就好像坐在船上,不住地晃动。它速度极快地向洞穴深处延伸,除了偶然因为速度太快而对石头的撞击,根本没有任何多于的动作,有若放弃了抵抗。我暗暗纳闷,烈马哪有这般容易受驯服?就在这时,我坐在恐虫上的身体陡然向前倾起,重力倏然减压,我顿时大骇,怎么回事? 我低下头探视,疯了,这条虫子疯了!它见根本无法摆脱我的控制,索性自暴自弃,一头就跃进一条深渊里,垂直向下跌落。 妈的!今天老子怎么老是摔下去? 我双腿夹不住恐虫滑溜溜的身子,立时滑开,我只得抓紧了刺入恐虫的匕首。耳边狂风呼呼,下降地越来越快,因我的身子比恐虫轻多了,居然叫大风吹了起来,飘在恐虫的嘴巴上面。 恐虫瞅见仇人,分为眼红,张开血盆大嘴,把那转动的利牙亮出来,伸长脖子,对我就是一咬。 我瞪大眼珠,在恐虫可怕的牙齿逼近我的双腿之前,突然对着恐虫的肉嘴一蹬,身子纵身飞起,拔出了匕首,轻飘飘地飞在比恐虫更高的地方,恐虫只能无奈地看着我,突然大吼一声,吐出毒汁! 居然还会这一招!我身在空中,根本无处躲藏,眼见那汁液犹如高速子弹一样向我射过来,我只能无奈地撇撇嘴,骂了一句。这回真的完蛋了!还不如摔死痛快了。 突然轰得一下,恐虫巨大长长的身子从尾巴开始首先落在了地上,它的脑袋在尾部着陆之后也是撞向地面。好机会!我咬咬牙,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空中一个筋斗翻动,那毒汁噗噗全部沾到我背脊上,我迅速用匕首割开衣服甩掉,尽管动作算快了,背部还是隐隐做灼热之痛, 然后我对着尚未完全摔下的恐虫脑袋一蹬,向上飞起一尺,又一个筋斗,此刻我相当于不是从高处掉下来,而是只是从恐虫身上跳下来一样,力道缓解如许,但是依旧相当可怕。双腿陡然受力,我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十几步,屁股轰然坐下,这才止住退势。 我浑身又酸又痛,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勉强动一下腿,针刺小痛密密,几乎如断掉一样,动弹不得。我只能坐在地上,好在最大的威胁恐虫已经归天了,跌了一个肚肠流出,铁定死翘翘。 不过这种生物的内脏真是奇特啊,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个半人大小的圆球,里面一闪一闪,似乎有活物。等等,这不是孵出蜜人的蚕茧吗?只是一时没有成熟罢了。我渐渐地明白,那个模糊的念头开始清晰起来。 以鹿身鸟喙的食人习性来看,这些类人胚胎孵化出来,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幽冥人吧!幽冥人是一个与蜜蜂一样拥有严格等级的社会。把血液中的铜元素置换成携氧效率更高的铁元素是一样很耗费功夫和力气的活,所以只有极少数处于顶尖位置的幽冥人才能获得这种能力。幽冥人就像蜜蜂一般,同样是一个蜂王产下,因生活的环境和接受的营养物质不同,形成了普通的绿血工“人”(雷同于工蜂)和红血的首领。须知,大脑思考需要很多氧气,毫无疑问,在地球低氧的条件下,只有红血才能充分发挥能力。 而这个禁地,恐怕就是在两千多年前被汉将陈汤毁灭的阿修罗魔国旧址。阿修罗魔国的毁灭,这是陈汤在桃花人的协助下完成的。之后,桃花人就完全统治了这里,建立了桃花石国。对于仇敌幽冥人,桃花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既然将其视之为魔鬼,手段亦是相当无情。不过出于某些目的,比如,就像人类食用蜂皇浆一样,桃花人认为蜜尸也是极其富有功效的补品,于是保留了少数幽冥人种子,不断地制造蜜尸。后来不知道如何传习到了西夏,或许是桃花石国的某位女王嫁给了西夏国王,其实想想看,西夏的崛起本来就富有传奇色彩,未必没有桃花石国的插手。 之后桃花石国和西辽遗民合作,建立了西域最后一个大帝国,西辽王朝。然而他们也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蒙古人可怕的武力打击了西辽王朝,使得她们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只有少数桃花石人逃到沙漠中,以过去阿修罗国的旧址为据点。她们毕竟损失极大,失去了文化、文字和历史,只能通过少数模糊的传说回忆祖先的历史。当历史成为传说,渐渐地这里就化作了禁地,使得桃花人不敢进入。 在我看来,桃花人除了不吃人肉,其所作所为,根本与幽冥人无异,毕竟这两者是源于同一个祖先的。桃花人与幽冥人主要差别在于繁殖后代的方式。桃花人拥有人类血统,她们也是通过男女**生下孩子。不过桃花女人有个特异之处,居然可以有选择的取男人的x基因,与本身任意一个x基因结合后,生下的都是女孩了。幽冥人就复杂多了,如我所见推测,要先产下卵,在某种兽类的体内孵化成胚胎,破壳而出之后再要进入第二种兽类体内,生成工人,或者被恐虫吞下形成蚕茧,在内孵化,才可长大成人。其效率非常低下! 原本我一直在暗暗纳闷,桃花人明明对幽冥人的控制失去了近八百多年,为什么幽冥人不趁机壮大力量?从眼前的情形来看,幽冥人仿佛才刚刚开始复苏。之前我在敦煌西夏古堡里看到过的夜明珠、人尸、恐虫、蜜尸,向来一整条繁殖的链条已经形成,却为何失败了?最终都化作蜜尸,活下来的只有夜明珠卵和恐虫了。还有,西域的幽冥人如何跑到西夏去了? 互动时间: 鬼吹灯感觉写地太拖,这本书觉得写地太简略,啊啊啊……期待更新。笑笑流浪鼠 回答:我也觉得,后期拖沓不已。我吗,可能写的太快了,这也是我的风格吧。看内容,总比看水话好。 鬼吹灯是不错,结尾仓促了点。盗墓笔记也不错,最近更新慢了点。风生水……卡迪卡 回答:我加油写吧! 吃东西看这个真是恶心月上人 晕!吃早餐的时候竟然看到恶心的蜜人场面,呕吐啊!!!~~~~~狂吻一只猪 回答:不建议在吃饭时候看!后果自负! 数码相机出现的时期是不是太早了点?电解质 回答:书中好像没有说数码相机吧? 说实话,鬼吹灯我不认为是唯一的,不可超越的.就如同有了刘德华就不能有梁……月光下的纱纱 回答:还是一句话,自己的风格才是王道。似鬼吹灯者死,习鬼吹灯神者活! ** 一百四十四、腊尸人像 我猛然想起来,在西辽灭亡之前,不是有一帮西辽使臣逃到西夏去了吗?他们携带的那个黄金匣子,恐怕远远不只是一个宦官的史书,而是携带了更加重要的物品。或许,就是幽冥人的种子!在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让其孵化出来,造成古堡里面的大惨案。但是很不幸,所有的幽冥人都没有能够成功的孵化出来,如今向来推测一下,估计是古堡的低含氧量和低温造成的。 如此就可以想通,幽冥人这般复杂的繁殖方式是为了适应地球低温低含氧量(相对于她们的星球而言)的严酷环境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古堡那里的环境就没有这么好了,幽冥人的幼体非常娇贵,在恶劣的环境下,终于统统死绝。只有能够储备氧气和冬眠的恐虫活了下来。而在禁地里则拥有一套完整的加热加氧装置,但是明显近期才重新启动,我心中顿时又升起了一个疑惑,一时怎么也想不通,只得摸摸脑袋,无可奈何。 突然肚子咕咕乱叫起来,我稍微一愣,这才想起来,最后一次吃东西,好像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一样了。连续不断的搏击打斗和逃命,体力消耗非常惊人,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补充一下能量了。我只能望着眼前的虫尸,思量着好歹是几吨蛋白质,既然能在地球上活命,想来与我们的化学结构差不多吧!老子越南战场上的时候,老鼠、蛇都吃过,区区一条虫子,这算什么! 但是我盯着恐虫的尸体,觉得分外恶心,犹豫了片刻,终于放弃了,心中讷讷自我安慰,反正我还没有饿到吃虫子的地步,早点出去,找到了白水们,就有机会大饱口福了。 我勉强站了起来,膝盖如同被削掉一样,疼痛难忍,我知这是从高处跳下之后的创伤,恐怕不仅有骨裂,韧带也多有裂口。不过眼下活命要紧,这点伤就当作没有一样,咬咬牙齿,一瘸一瘸地往扶着峭壁,拨开迷雾,慢慢向前方走去。 这条深渊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白蒙蒙雾气,打在脸上冰冷湿漉,很不是舒服。两侧悬崖峭壁叫云雾遮挡,看不出有多高。深渊的宽度随着往前走逐渐增大,原本两侧悬崖目测可见,过了半里多,我靠在右边悬崖走,就根本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了。眼前阴风阵阵,即使出现一个手持生锈铁剑的骷髅战士,我也不会感到有任何稀奇。只感觉,这里静寂阴冷的和阴间地狱无异。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正在想象有一个骷髅战士向我冲杀过来,白蒙蒙的雾气中竟然徐徐闪现一个细长的人影,手中隐隐约约握着长条形的兵器。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陡然收紧神经,把匕首又拿了出来,一旦发生冲突,立即进攻! 我放慢脚步前进,对面的人形轮廓依旧保持着那个不动,他高高举着长矛(?),身子弯曲,向我方向冲杀。我见他长久保持这个姿势,心中暗暗疑惑,会不会是雕像一类的物体呢?毕竟这里是阿修罗魔国的旧址,而且西域受到过希腊雕塑风格的影响,出现这种写实风格的也不稀奇。 随着我逐渐考进那个人影,轮廓慢慢地清晰起来,这果真是一座黑色的雕像,黑色玄武岩雕琢的战士手中握着一把长枪,高高扬起。他站在战车上,怒吼向前冲杀,但是有十多把长枪已经把他的身体刺穿了,使得他只能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待到我凑得更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一具石雕,而是尸雕,说白了,就是尸体形成的雕塑。 历来考古学家就有发现一些在剧烈运动之后死去的人,因身体肌肉僵硬的特别快,所以一直保持临死前的姿势,受到某种特殊原因,比如冻土等环境而保存下来,就形成了尸雕。眼前就是一具在潮湿环境下形成的腊尸,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干枯腊化,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腊油,已经看不清原本的面目,这比一般干涸露出骷髅面相的狰狞木乃伊减少几分恐怖,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橡皮泥捏成的人像。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腊尸,从他头顶的发髻痕迹和手中的武器推断,应该是汉代时候的人。他踩在一座已经完全腐朽的木质战车上,前头是几批马骨,而周边则围绕着把他杀死的敌人遗骸。他真是一个可怕的战士,受到重创之后依旧将所有敌人干掉,然后像个雕塑一样地屹立不倒死去,颇有虎死不倒之遗风。 我把目光转向他的敌人遗骸,后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尸骨完全白骨化,受到潮气的影响,骨骼发黑脆弱,轻轻一踩就化作粉末。从敌人骨骸的骨盆大小判断,就是女子的尸身,果然如我推想的一样,这里是陈汤剿灭阿修罗魔国的战场。既然汉兵能够就来,我就能出去! 等等!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刚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阿修罗魔国的幽冥人,居然有二十八根肋骨!一般人类,只有二十四根肋骨,果然是异星人!如果肋骨比较多的话,那么胸肌会比较发达,肺活量加大,或许这是对抗地球的低氧含量的一种措施吧! 我突然想起了圣经中关于造人的故事,传说上帝取了亚当一根肋骨做成女人。以眼下的规模看来,上帝足足为亚当做了四个老婆,难怪男人只剩下二十四根了…… 我摇摇头,一个冷笑话,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只能自己轻松一下了。我看着幽冥人的尸骨推想,好在她们都是身材高挑的女子,几乎与男性的汉兵不相上下,否则,因肋骨增加,上身必然增长,上下比例失调,靠着高个才掩盖如此缺陷。 互动时间: 要经过那么多道工序才生存下来,难怪不多呢,要是多了人类就惨了弦月弯弯 回答:幸好啊! 书里说‘然后我对着尚未完全摔下的恐虫脑袋一蹬,向上飞起一尺,又一个筋……其实这样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虫子的重量比人大,所以应该是虫子落下的速度比人快,而且在惯性的作用下……月光下的纱纱 回答:这位小妹妹。虽然不是读理科的,但是也应该听过过伽利略的比萨斜塔实验吧?物体下落速度与其重量无关…… 勉强动一下腿,针刺小痛密密.这句话我看不大懂,是不是打错了呀??……轻风逐月 回答:倒装句式,密密针刺,小痛(腿) 书里说‘然后我对着尚未完全摔下的恐虫脑袋一蹬,向上飞起一尺,又一个筋……南派三叔 回答:难道阁下是传说中盗墓笔记的作者吗? 今天的扯得有点离谱,跟恐虫一起调进“深渊”,然后主角从恐虫的身上跳起,……狂吻一只猪 回答:是太夸张了,修改了,以后的修正版里可以看到。 ** 一百四十五、半截尸骨 我于是在想,既然汉兵能够驾长车,杀入这条大峡谷的深处,说明前方必然有大型的出口,那么我也不是陷于绝境死地了。顿时欣喜万分,重新抖擞精神,忍着小腿的剧痛和肚子咕咕的饥饿,继续向前行动。 随着我徐徐往前移动,身边的雾气也越发浓重了。在白茫茫的水汽中,能见度逐渐降低到三四米左右,阴冷湿气更是透入骨髓。我失去了原本的外套,上身只留下一件光溜溜的汗衫,冷地直打哆嗦,好像就在地狱与人间交界的奈何川上通行,只是我看不到鲜艳的彼岸花,能够见到的只有无数死人的骸骨。 那骸骨从最初的东一堆、西一对增加到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死者的遗骸。尽管在潮冷的气候影响下,尸骸尽数化作腊尸或者骨骼,由于没有生人的打搅,他们那些黑乎乎的骨骸依旧保持着数千年前临死之时的模样,甚至能够轻易分辨他们的身份。 比如,兵器多是腐朽的铁剑、身披铁甲的是汉兵,他们装备完善先进,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最强帝国;作为仆从军的西域诸国联军,则比较缺乏防御性装备;作为他们共同敌人的阿修罗魔国女战士们,她们虽然拥有高超的技术,但在武器方面显得非常落后,很多人手中拿的都是发绿的铜剑。传说汉兵战斗力惊人,一个赤手空拳的汉兵完全可以抵抗三个匈奴兵。地面上的汉兵和阿修罗魔国女战士尸骸数量几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想象女人们的战斗力。 于是就在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惨烈战斗的场景,汉兵们驾驶着长车,由于现代战争中一辆辆重型坦克,携着西域联军的步兵,杀向阿修罗魔国的女人们。双方有矛、枪和剑共同杀戮,留下满地的尸骸,几乎叫我无落脚之处。一不小心,便踩到了尸腊里,靴子变得肮脏不堪。 除了死人与马的尸骸,我突然在雾气中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轮廓,不禁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是一具完全腊化的巨虫尸体,庞大的身躯绵延超过十米,以其可怕的战斗力,使得在它身边密密麻麻地躺满了汉军的尸体。我这才恍然大悟,看来我还是过高评估了阿修罗魔国女人们的战斗力,我居然忘了,她们可以操控如此巨虫战斗。汉兵几乎把一半的实力投到这里,难怪死伤惨重。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百步,尸骸的分布反而渐渐少了起来,如此看来,汉兵终于以其强大的战斗力突破了阿修罗魔国的最终防御,我抬起头,眼前耸立着一样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当雾气稍微散去几分,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座极大的雕塑。 这座雕像极有古希腊雕塑的风格,所有看到的人往往第一眼就被她的巨大所震撼!我抬起头,只能在远处看清她的鼻子,粗略估计一下,竟然有一百多米高!想象一下,乐山大佛只有九十多米,已经占据了整座大山,一个脚趾头比成人还要高。而眼前的石像更加夸张,以至于从远处眺望,只能发现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山。 这座雕像的造型更加奇特,她居然有两个脑袋,一前一后,表情古怪,非男非女,而身体更是伸出四只手臂,分别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手臂婉转,似乎在指明方向,抑或舞动身躯?我知道阿修罗魔国崇拜女神偶像,只是历来考古发掘的资料极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崇拜偶像的形象,四臂魔女——我总不能说是四臂观音吧! 这个形象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心中升起一个隐隐的念头,而且是外国的。是什么呢?我一时想不起,也懒得去想,把目光渐渐移下来,在四臂魔女石像的基座上,却是一排十多米高的台阶,之上则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不过早在数千年前即已经被击破,于是从外往内,就可以看到那是一个宏大的宫殿入口。我步上台阶,停在宫殿入口处,小心翼翼地张望。奇怪,迷雾在宫殿内完全消失了,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它们驱散了。而整座宫殿地面以黑色的玄武岩铺就,唯独以一条笔直的白色大理石通道为中心,呈现严谨的对称状态。那条大理石通道一直延伸到宫殿深处,矗立着五座宝瓶似的华表,中心乃是一个灰色的圆台祭坛,皆是用巨石垒成,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和汉兵的毁灭,依旧耸立不倒,成为宫殿内最显著的标志。它那的恢弘壮观的气势,与外面的断壁残垣浑然一体,透射出一种残缺美,预示着一个王国的崩溃。 如今看来,阿修罗魔国并不是我们所想象如同地狱一般恐怖的魔鬼之国!除去吃食人肉的恶习,她们也建立了相当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毕竟阿修罗魔国也是远古时代外星遗民的后裔,家底充沛。然而昔日繁华的王国,老早因为他们自身的恶行而化作一个废城。如今宫殿里依稀残留的痕迹只有砖石、陶瓷残片、铁器、雕刻、和风化的白骨。 我慢慢冲着那祭坛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隐隐感觉那里不对劲,神秘异常,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一样。随着我走过去,四周那些华表的模样越发清晰,在黑色的玄武岩体表上,甚至雕刻有不少奇异花纹,呈现有规则的重复。这,是不是一种文字么?我看不懂这些,继续往中心祭坛走去。定睛一看,果然有猫腻。原来她们在设计建造祭坛的时候,故意使祭坛中心下限,距离稍远就因为视线的问题看不到里面。祭坛之内,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快步跑到祭坛口,趴着边沿往里面张望,不禁一愣。 祭坛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只是上半身的半具。 既然是祭坛,阿修罗魔国又是食人民族,以活人祭祀也不稀奇。 可是,这具尸体穿着现代人的服饰,尸体完全干枯木乃伊化,可以说,他死了不到五十年! 互动时间: 作者会不会让主角吃恐虫的尸体。不过我真的想看哈哈哈哈~~~~……玫瑰与火炮 回答:吃了会变成妖怪的! 疑点一个个在揭开,不过别增加新的疑点了。关系别太复杂了。还有那些恶心的……轻风逐月 回答:看来大家还是喜欢看简单的小说啊! 公子的小说,基本上每大章可以看做一个单故事来看~~有好有坏,不过有条隐……余风2006-11-2203:00 回答:正是如此啊!隐藏主线就是历史、元明清,现在是民国,之后就是本朝了。 故事有了外星人,通常就说明事情大条了。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1-2122:19 回答:不会让外星鬼子为所欲为的。 科幻味道越来越浓了,异星人的繁殖,不过还没讲到呼图壁啊?呼图壁的卵不是……rikibaby2006-11-2120:34 回答:本篇当作科幻小说看吧! ** 一百四十六、神秘转移 我心中陡然吃了一惊,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居然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外人来到过了阿修罗魔国的旧址。从他的服装来看,很明显他不是当地的土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了迷途误入的可能性。加之他身穿在那个年代算是非常先进的沙漠探险服装,我可以断定,他是有意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发生了离奇的死亡事件! 之所以说是离奇的死亡事件,是因为这个人的死法实在太奇特了。他只余下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全都没了。腰斩——这种古老的刑法。我细细端详打量,尽管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是木乃伊除了干枯之外,其他都保存的很好。腰部切口平整,坚硬的脊椎骨亦是非常光滑,好像是一台切割机,把他的身子齐刷刷锯成两半了。下半身不翼而飞,只剩下上半身。 腰斩这一酷刑废除于前清雍正年间,据古书记载,受刑腰斩的人多半是流血过多而死。这个人被劈开之后一时没有死绝,但是也没有慌乱,在失去一半身躯的痛苦中,居然只是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顶方向,那里隐藏着某个神秘的物件? 我也不禁好奇地抬起头,仰天长望。祭台之上的宫殿天顶采用人民大会堂一样的拱形结构,边缘无限,所以看似非常恢宏。拱形天顶刻着带有浓郁的希腊建筑风格的浮雕,雕饰的图案多为狮、象、马、孔雀等动物,这种雕饰映衬着无数颗熠熠发光的夜明珠,一面有一颗特别巨大的珠子,由其他珠子围绕着它。这是在模仿星空嘛?一颗颗夜明珠就是星星,而最大的那颗,则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然而天顶之中心却是空荡荡的,凿穿了整个宫殿,与外界相联系,于是一缕幽光传递进来,居然可以凝视到外面的夜空。 我愣了愣,传说一座埃及金字塔上铸造有一道细缝,每到特定年份,就可以看到天狼星。想不到这里也有类似的结构,是不是幽冥人追念她们母星的仪式? 我这样想着,突然噗通一下,因为仰角太高,失去了平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祭台里,与半截木乃伊滚在一起。我连忙恶心地把尸体推开,站直了身子。 嗯,好像有点不对劲!我疑惑地巡视周围,异动就是从那些华表上发出来的,此刻在这些华表上,黑色的玄武岩表面隐隐放出一层电离弧光。正感觉身上麻麻的时候,突然这时背后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这里除了我和尸体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了!我脸色陡然大变,小心翼翼地回过头,看到一只干枯的手正靠在我肩上,而手臂延伸尽头,正是那个只剩下半截的尸体,歪着脑袋对我笑。 我只感觉毛骨悚然,惊骇地向前一步,转过身死死盯着尸体。没有腿子的木乃伊,居然浮在半空中,双手耷拉,脑袋歪向一边,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更可怕的是,明明就是一个死人了,在他身上还会冒出一种犹如圣洁的弧光。 半截木乃伊慢慢上浮,我这时感到自己也轻了很多,似乎有一股大力在托着我上升。我恍然大悟,因半截尸体比我轻多了,自然先是浮了上去,害得老子以为见鬼了。 我正在发呆,眼前倏然一花,再次清晰的时候首先接触一个巨大的石像,然后噗通一下,重重摔在地上,屁股老疼!妈的!我站起来,旁边就是那半截歪歪扭扭的尸身,四下里环视,这是哪里呢? “恒淮,是恒淮!” 我猛然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叫声,有若五雷轰顶,张口结舌,慢慢转过身,看到的居然是白水飞奔过来,兴奋地一把将我抱住,大骂道:“死鬼,一直不见你出来,我都以为你归天了呢!文清继父的姓都准备好了!” 如此这般教训入耳,却分为动听,犹如韩娥鸣唱,绕梁三日,我和白水明明才分开不过一天多,感觉就像分开了很久一样,或许这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羁靡,小别胜久婚,我拍拍白水的背脊,笑道:“老子没有那么容易归天的,你想找第二个男人,下辈子吧!” 白水松开我,将两人的距离稍稍拉开,仔细端详着我的脸,说道:“看你浑身伤痕累累,外套都丢了,想必经过一番苦战。嗯,之前在那个洞里你和罗伯特断后,听罗伯特说道你掉下去了一个地方,本想来救你,但是实在太深,基本上没有生还的机会,也不得不放弃。然后,你怎么一下子来到了这里呢?” 我搔搔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就像做梦一样。” 确实如做梦一样,我原先还在祭台里瞪着半截尸身,突然之间就来到了这里。我抬头看看,看着周围的几座石像眼熟,问道:“这里是哪里呢?” 白水顺着我的眼光瞄过去,介绍道:“这里,就是塞人石像的地方。我们一离开禁地,首先发现的就是这个地方。眼见天色已晚,就过来休息一下。我心中好奇,约了几个人一起过来,想不到一下子就遇到了你。真的和做梦一样啊!上天一定在保佑我们夫妻俩!” 啰嗦,女人就是多愁善感。贼老天怎么会保佑我们呢?还不是老子一手一脚地打出来,不过能和老婆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了。眼下我什么也不多想,只要和白水一起安安稳稳地吃饭睡觉。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光顾着和老婆说话,居然没有发觉身边若干电灯泡,都是大眼瞪小眼地尴尬看着我们。我哼哼一声,提醒白水,然后两个人又恢复成严肃的学者,我乘机踢踢顺便带来的半截尸骸,对着雷文定问道:“雷先生,我发现了这半具尸体,大概是在四五十年前死掉的,你看看,会不会是你父亲的遗骸?” 雷文定老早就把目光集中在半截遗骨,初始惊疑、兴奋、恐慌表情,一一在脸上闪现,现在逐渐平静下来,无奈地摇摇头回答:“不是我父亲,根本不可能是他!” 我一呆,迷惑不解,问道:“他不是正好是四十多年前在塞人石像这里失踪的嘛?” 雷文定指着尸骨说道:“但是尸骨,你看……” 互动时间: 在那么干燥的环境尸体怎么会腐烂既然说了干尸又怎么弄脏靴子玫瑰与火炮 回答:在宫殿外气候潮湿,有大雾,尸体会腐烂或者变成腊尸。但是进入宫殿,因为地势的关系,就很干燥了。 踩着死人骨头出去的那段看得我鸡皮疙瘩一个个冒出来了,各位书友,请不要在……轻风逐月 回答:嘿嘿!要减肥的女生多看看啊! 应该给公子颁一个最勤更新奖!!好作者啊!狂吻一只猪 回答:顶才是王道,不枉我天天更新。 那半具尸骨估计是盗墓的尸骨弦月弯弯 回答:好像不是啊。 那个巨石雕塑好像是印度教主神之一湿婆的形象吧?看来恒淮兄要去印度了。另……留头不留发2006-11-2223:04 回答:终于有人发现了。 西域篇完结后,该不会是到未来旅行了吧。欧阳纨绔2006-11-2221:05 回答:不可能! 今天感冒了,头痛,浑身酸软,勉强码字。痛苦中。 ** 一百四十七、上帝之门 雷文定单膝半跪在尸骸旁边,把双手的一端各自摆放在尸骸的头顶和腰间,比划一下,转头对我说道:“你看,这个人光是上身就有这么长,按照常理推论,其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之上。但我的父亲却是一名小个子,不过一米六出头,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我的父亲。” 我哑口无言,顿时呆住。方才一见到尸骸,立即联想到雷文定的父亲就是在塞人石像附近神秘消失的,加之尸骸穿着异于当地土人的服饰,理所当然就认定这是雷文定的父亲。现在答案是否定的。其实仔细打量一下,这具尸骸面部特征不同于我们。鼻梁高挺,眼窝深陷,明显的欧罗巴种,血统比之当地土人更加浓烈。该死,我怎么倏忽了! 这次我大大的丢了一回脸,又是在老婆面前,急于挽回面孔,于是笑嘻嘻说道:“无论从衣服还是从尸骸的受损程度判断,这个死人都是雷先生你父亲失踪的相同年代来到这里的。一起考古的伙伴吗?” 雷文定摇摇头,说道:“不太清楚。” 我习惯性地要撸起袖子,一摸胳膊才察觉衣服老早喂了恐虫,当下直接蹲下,在尸体上摸索,一边检查一边说道:“好在保存完好,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样的破坏,我们或许能够从他身上的遗物,来确定这位先行者的真正身份。嗯,这是什么?” 我从尸骸的胸部口袋里掏出一块发黑的怀表,用嘴吹开上面积累的尘土,正要打开,突然听到有人叫道:“等等,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或许,他就是我的祖父!” 众人把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发言人身上,我定睛一看,还当是谁,却是道格拉斯,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到现在还没有归天。除了眼镜被踩破一半,头发乱糟糟都是沙子以外,看似毫无大碍。他的一番突然发言顿时把大家吓了一跳。我愣了稍许功夫,心里暗暗嘀咕:“有了一个千里寻父(祖)的故事就已经足够感人肺腑了,何必再来一个美国版本呢?” 正想着,咔嚓一下,怀表叫我打开了。里面的指针老早就停止运作,似乎时间也是凝住了,怀表盖上面的一张照片除了稍许发黄,一切都没有改变。这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居左的男子满头黄发,养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我看看小胡子男人,又看看道格拉斯,突然觉得,两者之前却是有七八分相像。 这时,一直不发话冷眼旁观的萝卜丝突然说道:“首先恭喜你,道格拉斯先生,您找到了贵祖父的遗骸。不过,事先您怎么没有告诉我们这件事情呢?” 听着萝卜丝一贯阴沉沉的腔调,我突然心底一沉。 这个道格拉斯,看似一个美国读书太多的书呆子,但人不可貌相,心机好深沉啊!须知,同样是寻找亲人的遗骸,雷文定大张旗鼓,所以我们队伍里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这个道格拉斯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此刻才突然公布出事实。这般心机,非常人所能达到。 为何他一直不想公开这件事情。从常理推断,寻找亲人遗骸理所当然。假若故意隐瞒,则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这件事情会干扰到他整个计划。当我把尸骸带来的时候,雷文定已经表示这不是他的父亲,那么就有可能是道格拉斯的祖父。为什么他直到我拿起怀表时候才宣布?对,一定是他知道怀表里有照片,我看了之后肯定怀疑,与其招致怀疑,不如主动现身,装作现在才发现这是他的祖父,岂不妙哉? 再往深处想一下,那对该死的犹太突击队,神秘尾随而来,我们逃到哪里都如附骨之蛆一样如影随形,当初我和萝卜丝就怀疑我们内部有内奸了。内奸是谁,因时间匆匆,一直来不及多想。此刻推断,桃花女人和国人可以排除,本拉登与犹太人有血海深仇,基本上也不可能。若是萝卜丝,他早点动手,就可以干掉我们所有人。那么剩下的只有道格拉斯。想想看,一个书呆子居然能够在一路上的毫无困难地化险为夷,比他强悍多的人都丢了命,这狗屎运不是一般的好,买彩票可以中大奖了! 我暗暗抬起眼,见萝卜丝眼眸中精光四射,看来他和我想到一块去了。要不要动手?我使了一个眼色。萝卜丝垂下眼皮,那意思是说,暂且不要动手,注意监视。 我便看道格拉斯怎么分辨,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祖母告诉我,四十多年前,我的祖父突然对祖母说,他们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这个发现之伟大,足以改变整个人类的历史。然后,他就和一帮同事一起乘船到了亚洲。过了一年多,那些人都回来了,却不见我祖父的身影,我的祖母于是追问,那些人讳莫如深,逼急了才告诉祖母,说我的祖父在中国和一个中国学者一起遇难了。我的祖母当然不信,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紧紧的等待,希望有一天亲自能去中国寻找祖父。但是中美关系恶化,直到现在才由我前来。开始我只是当作一个年老妇人的胡思乱想,所以根本不放在心上。但是随着越来越逼近事实的真相,我开始渐渐相信了。特别是看到了我祖父的这种模样,我更加确信!” 萝卜丝步步逼问:“什么秘密,如此惊人?” 道格拉斯额头上汗水涔涔,突然问道:“罗伯特先生,你信奉万能上帝吗?” 萝卜丝一愣说道:“我家是新教,况且我对宗教不是很热忱。” 道格拉斯兴奋地说道:“我祖父发现了秘密,就是关于门!通往天堂、地狱和人间的门!” 互动时间: 今天感冒还没有好,勉强码字,质量不是很好,凑合看一下吧。 保重身体哦,其实我也感冒了,大概是去韶关爬山的那天感冒的,555弦月弯弯2006-11-2508:49 回答:同病相怜 把公子的作品弄成了电子书放到手机上,有空就看两章,老实说,前面写得太马……宽版七星2006-11-2502:16 回答:各人有各人所好,有人说前面好,有人说后面好。 周五来看一次,果然很有感觉哦,连起来看的话,就感觉不那么复杂了,每天看……月光下的纱纱2006-11-2419:45 回答:一口气看其实最爽了,不然容易忘掉。 结合地理历史写才有嚼味,像鬼吹灯顺属想象就没意思什么是昵称呢2006-11-2411:08 回答:西域魔国就要结束了,马上进入西亚篇! 前面两个故事很赞,很有恐怖的味道,后面说实话作者你别打偶,真……0019863292006-11-2402:09 回答:各人有各人所好,有人说前面好,有人说后面好。 ** 一百四十八、通天之塔 雷文定略微一沉思才说道:“在四十多年前参与新疆考古的众多人员中,尽管最后我的父亲坚持留了下来,以至于神秘失踪,但是他遗留的材料可是相当丰富。我潜心研究几十年,并没有发现任何涉及基督教文化的只言片语。况且,无论是印度河流域的古文明旧址还是塞人石像,他们的形成年代均早于基督教的创始年代。我不懂,这和门有什么关系。道格拉斯先生,请你不要把你的宗教信仰带到研究工作上来。任何历史考古研究,只要蘸上了宗教或者主义思想的色彩,其本身就失去了真实的价值!“ 雷文定一直是一个温和的老头,眼下措辞如此严厉,恐怕他也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只是他最多是从学术方面考虑,而不是我们这种阴谋论。 道格拉斯慌忙摆手解释:“不不,这只是我的一个比喻。门,即是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你们看看,眼前这些巨大的塞人石像,它们是用作什么的呢?” 此刻我们就身处塞人石像群的内部,傍晚的斜阳把高高的石像人影拖长,我们的周身好像被一群黑色的巨人所包围。整个石像群面积广大,是一个以中心为核心,半径超过六百米的庞大建筑群。在内部,每个石像高约六七米,是用黑色的玄武岩铸造,外表犹如一只只的石笋,仰天抬头才能眺望石像的面目。这些石像呈现一定的规律排列,外围第一圈是十八座石像,每座石像通体光滑,在基座刻了许多奇怪的花纹图案,然后到了顶部才雕刻人物面貌,它们每隔二十度放置一座石像,以顺时针方向环绕中心。内部的第二层只有六座石像,体积比外围的石像高大如许,它们的形象都是威武的武士,手中持长矛,怒目而视。它们也是以每隔六十度放置一座,顺时针围绕中心。而在中心,则是一座更加巨大的石像,与外围两层的男性人物不同,这座中心石像面部轮廓呈圆形的柔和,还有三角形的花纹装饰,这是一尊女人形象。 我猜测道:“这是原始社会末期,母系社会的女神崇拜残余。” 雷文定说道:“想当然应该是女神崇拜。不过这项工程也太浩大了。单以外围的一座石像而言,高约六七米,体重不下五六十吨,这样的石像不下二十来座。而在中心的石像更是惊人,粗略估计一下,起码有一百吨。在两三千年前的铜器时代,要竖立如此巨大的石像,工程必然惊人。恐怕要数万人劳作数年以上,以塔里木盆地贫瘠的沙土而言,供养数万不事农作物生产的劳动力,实在有所困难。” 道格拉斯说道:“不错,正像雷先生所说的那样,单单就是女神崇拜,这样的工程实在太夸张了。所以我想这里其实是一道门!” “门?假若这是一道门,那么它要打开哪里的通道呢?” 白水疑问道。 道格拉斯点点头,说道:“对,这就是门。”他接下来并没有回答白水的问题,而是突然转换话题,“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巴比伦通天塔的传说吧!相传在上古时期,人类都是说着一样的语言,他们迁徙到肥沃的两河流域时,决定建造一座塔,要一直通往天上,用塔来宣扬他们的名字,以免人们迁移到其他地方去的时候,遗忘了自己的名字和祖先的灵魂的故土。于是他们烧砖筑土,建造了一座通天塔,直冲云霄,震怒了上帝。上帝降临人世看到人们的塔,他说世界上的人都说着一样的话,以后他们做起事来,便没有做不成的。我要变乱他们的口音,使得他们语言彼此不同,做不成任何大事。于是上帝使得人们从那里分散到各地去了,他们就停工不再建造那座通天塔。因为他们的语言已经变乱,彼此不通,相见就如陌生人一样!” 萝卜丝说道:“从人类的迁移史来看,现代人类发源于东非大陆,之后迁出非洲,第一站就是两河流域一带,所以那里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发源地。之后人类相继迁移到了欧洲、亚洲和美洲,相隔时间太长,语言就改变了。巴比伦通天塔就是反应这一个古老事实的传说,只是我不明白,你想说明什么,这和门有何关系?” 道格拉斯眼珠精光四射,从他残破的眼镜里透出来,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再那书呆子,而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此刻淡淡地说道:“但是你别忘了,在古巴比伦语和古希伯来语中,巴比伦(babel)的意思就是‘神之门’或者说‘众神之门’!” 萝卜丝一怔,显然根本没有想到,对于西亚历史我缺乏研究,一时也不清楚道格拉斯究竟说的对不对,不过从雷文定的神态来看,似乎就是这样的! 萝卜丝疑问道:“你是说……” 道格拉斯说道:“根据民俗学研究的关键词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巴比伦、门、塔和石像,他们之间确实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比如塔和眼前的塞人石像,他们都是高高尖尖的圆锥体结构。这种造型不是偶然的,而是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那么你的意思是……” 抛开我们怀疑的内奸身份,道格拉斯的这种说法确实是相当新颖,相当诱人,叫人忍不住想探究一下奥秘。 道格拉斯此刻兴奋地脸色通红,瞳孔放大,说道:“对,就是门!我整理祖父的笔记和材料,加上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以为:在上古时期存在过一个超乎我们想象的文明社会,他们掌握着比我们现代先进无数倍的科技。所谓巴比伦塔,就是一个通往外宇宙空间的超远距离传输装置,也就是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门!” 我们陡然一怔,对于之前的超古文明遗迹,我们做过无数假设,或是上古时期的人类文明遗迹,或是外星人的科技。随着桃花人和幽冥人的事实渐渐发掘,我们逐步把观点集中在异星移民上。想不到眼下道格拉斯又抛出了超古文明的想法。 道格拉斯越说越兴奋,双手胡乱比划,叫道:“而眼前的塞人石像群,则是一个规模较小的短距离传输装置。它早在塞人之前就存在,自从超古文明毁灭之后,就在沙漠中风吹日晒,直到后来塞人重新发现了它们。塞人惊讶于其巨大的规模,于是就在巨石上雕刻形象,变成了自己的崇拜。除了塞人石像群这一个阵势外,世界上还留存着很多这样的遗迹,比如英格兰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等等!” 互动时间: 今天一口气把所有章节看完了。比起外星人来说更相信史前文明。公子加油哦。cici宝宝 回答:我的小说是多种想法融合的,今天就写超古文明。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小小的几个愚民农夫,也妄想称孤道寡,建国立制,还有什么满遗,也不看看什么时代,仍在妄想复辟复国。哎!平常没注意,现在一看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疯狂。书写的不错啊。就是其中有许多的事情好像没交代清楚。shilinyinzhe 回答:两千年一贯专制制度毒害的啊!又,今天看到一条疯狗在骂人,对于如此狂吠,我就当狗叫吧。我本人并不反满,而是反满遗。正确的说是清遗,因为除了一些满人外,也有不少无耻的汉奸。看看**manchukuo.org/,就知道清遗有多么疯狂!这个反动网站要是被封了,可以去**hanminzu**/bbs/dispbbs.asp?boardid=8&id=128714看看,有抓图留罪证!或者直接用百度搜索“满洲国临时政府”亦可。 ** 一百四十九、勾三搭四 众人顿时一阵哗然,或斥骂之,或赞许之。唯独我犹如中枪了一样身子一颤,过了许久才低声说道:“或许他说的是对的!” 尽管我的声音很低,但是众人关注之下,居然慢慢地平静下来,听我细说:“刚才你们不是问我怎么突然到了这里的吗?其实我也糊里糊涂——白水,我且问你,你们从离开禁地,来到到这里共走了多少路?” 白水掐着手指估算一下,回答说:“粗略估计一下,大概是五十多公里吧!” 我说道:“正是这样的!之前我还在禁地里面徘徊,无意中走到一间幽冥人遗弃的宫殿内,在那里我同样发现了相似的石柱阵势,我刚走到那个阵势的中间,就不知道突然怎么了地,一下子飞到这里,瞬间弹跳近五十多公里,好像做梦一样!” 道格拉斯大喜,几乎跳过来搭着我的肩膀笑道:“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所谓的石像阵势,就是一个超古文明遗留下来的超距离传输设备。” 萝卜丝眉头一皱,问道:“但那些外星人怎么解释?难道原产地也是地球。他们奇特的生殖方式,以及与地球生物不一致的化学结构,很明显非我族类!绝对不会是在地球上诞生的!” 道格拉斯竖着手指说道:“这正是巴比伦通天塔的关键之所在。我猜想,上古文明建造巨大的巴比伦通天塔,是为了向外层空间探索未知的世界。然而却不幸引发了悲剧,他们引来了一群未知星球的魔鬼外星人,双方展开了大战,最终结局是上古文明惨败,外星人霸占了地球。幸好外星人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终于逐渐衰亡。但是上古文明已经元气大伤,人民四散到地球各处,各个孤立的遗民据点失去了科技力量的支持,渐渐地退化,除了留给我们一些遗迹之外,再也没有复兴。直到我们这一代,随着人口极其社会的进步,我们开始重新发展地球文明了!” 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道格拉斯继续说道:“我想,我的祖父和雷先生的父亲,一定是发现打开门钥匙的秘密,但是却不慎走错了门,以至于雷先生的父亲不幸失踪,而我的祖父,或许一不小心被门夹住,只剩下了半载身体。” 真的是这样吗?我突然想到,那些幽冥人的孵化系统,似乎才刚刚打开不久,而塞人石像群又紧密联接着幽冥人的宫殿,会不是两个人成功地打开了门,然而道格拉斯的祖父被夹死,而雷文定的父亲却活了下来,说不定就是他启动了幽冥人的孵化系统! 那么打开门的钥匙在哪里呢? 每个人都开始思考这个问题,雷文定突然说道:“等等,你们想想看,那些犹太突击队他们来干嘛呢?” 众人顿时如梦初醒,我说道:“你是说,那些犹太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来寻找打开门的钥匙。” 雷文定笑道:“别忘了,犹太人诞生中东地区,记载中东远古历史的文献《圣经旧约》出自他们之手。而他们又自称神选之民,或许真的和上古时期的超古文明有什么联系。要不然,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甚至不惜得罪一个大国,不仅仅是寻找一样传说中的‘约柜’那么简单。我在想,其实约柜,就是一个钥匙而已。” 我不由得长大嘴巴,总感觉到有种不可思议,既然约柜,也就是塞人石像阵势之门的打开钥匙,就这般容易地落到了我们手里。我回头瞅瞅三民,她对外面的科学文明所知不多,晓得几样也不过是她祖父王师长教习的一些简单常识,而王师长本人就是一个半文盲,能教习实在有限。所以我在谈话的时候她只能干瞪着眼,犹如看两只骆驼在鸣叫一般,不知所措地转着眼珠,直到我注意她的时候才稍微镇定下来,听我开始询问她:“三民,你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守护你们的圣地吗?” 三民无奈地摇摇头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们要保护圣地,这是我们族人的使命。”她对我瞥了一眼,显然看到我的眼神中流出不相信的目光,不禁恼火地说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确实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妈妈又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圣地是我们食物和水源的来源,这个理由就足够我们去保护圣地了!” 三民哼地一声,对我非常不满,转身踏着轻快地步伐跑开了。我失声笑了一下,盯着那裹在长袍底下的窈窕身躯,向众人摊摊手说道:“不过那个所谓的约柜此刻就藏在本拉登身上,我想这个幸运的家伙还活的好好吧!” 萝卜丝朝我点点头,于是大家兴奋地离开塞人石像中心,回到营地里面去。经过连番血战和搏杀,目前我们的队员和桃花女人所剩不过四十多人了,毕竟桃花女人身经百战,存活率也比较高,占了大半。我抬头看去,满是年轻的女人。这些女子一脱离了危险,本能驱动,犹如**的母兽一般,兴奋地寻那些活下来的男队员们。这次不用暴力了,而是亲热的上前坐在一起,施展女性的魅力勾引。要是郎情妾意,立即躲到一边的石像后,衣服、裤子飞快丢出来,干那调调了。 我看地目瞪口呆,白水则是满面通红。其他人或一脸**笑,或一本正经,打量着女人们。 当我出现在营地里面的时候,原本地上坐着一个孤零零的桃花女人,不像其他人一样勾三搭四,似乎在生闷气。她猛然抬头看到我,顿时一阵惊呼,高兴地飞身扑上来,紧紧搂住我,大笑道:“你还活着呢!我以为你死了呢!” 我满脸窘困,狼狈不堪地瞅瞅白水,我老婆哼地一下,翻翻白眼,扭头不理睬我。那意思是说,是这女人无礼,老娘我暂且忍一忍,要是你识相的话,赶快把她推开! 我两只胳膊抓住一心,虽然她个子高挑,但是份量毕竟轻了许多,加上我双手有千钧之力,顿时拎住一心的身体,把她拖开。一心倒也没有生气,好奇地瞅瞅我,此刻她那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好了许多,至少没有鼓起大包,仅留下一个淡淡的印痕。此女甚为娇美,年纪既幼,身材却发育地非常棒,于是幼稚与成熟两种水火不同的风格在她身上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看的叫人怦然心动。 互动时间: 真的呢,比起外星文化相对来说,还比较相信史前文化,峰回路转呀弦月弯弯 回答:嘿嘿!厉害吧! 书不错.但那些幽明人写得假了点吧.我才不相信人是由昆虫变来得。不会是没什么好编了吧!挖哈哈哥们还是支持你滴!!冲动的刺激 回答:她们并不是昆虫变得,只是借助昆虫繁殖。而且,那算是昆虫吗? 我是杭州的,同喜下书,不错,我原来以为是讲风水为主的,你也可以掺插点,还是以历史悬疑为主,加油,不要放弃菌军 回答:这位老弟文字的标点是我加的,即使如此我看的还是有点迷糊。下次能用标点吗? 看完古墓邪尸,发现个问题,阿巴鲁吃了不死神药,活了那么久,为什么马志诚吃了却挂了,如果说阿巴鲁活大民国是假的那马家为什么又知道那么多清皇室的秘密.绝望的生鱼片2006-11-2620:31 回答:阿巴鲁是吃现成的,马志诚吃的是放了几百年过期的,这就是原因!阿巴鲁却是活到了民国。 感冒未好,痛苦中! ** 一百五十、魔门开启 一心伸出小手,摸摸我的脸颊,她的手心很粗糙,显示常年劳作的辛苦,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说道:“幸好你活着,不然我还在担心和谁一起生孩子呢!只有像你这么强壮,这么狠的男人,才配做我孩子的种子。” 这女人完全把我当种马了。 我懒得、也不敢再多理会一心,赶紧捂住她的嘴巴,施展哄女人的技巧,说道:“我暂且有事情忙碌,而且你看,我身上到处是伤痕。等我养好了力气,立马和你做上一百场,生上十多个!” 当然,后面几句话生怕白水听到,是悄悄说的。一边哄一心,我一边乜斜,看到白水走到不远处,陪着梵度拉。 一心白皙的面颊微微扬起红晕,如是我猜想,尽管一心秉承桃花女人对于繁衍后代的看法,在这些观念上肆无忌惮,可是毕竟还是处子,说重一点不免脸红。 我哄走一心,转移到白水身边,后者白了我一眼说道:“大情圣,泡完幼女了!” 我笑嘻嘻说道:“胡说,我哪里是情圣了。看我满面大胡子,相貌狰狞,只有像我的好老婆这种注重内心的女人才会要我呢!至于那无知小儿,等我介绍几个男人过去,定将立马我忘个干干净净。” 白水哼的一下,算是饶了我。 “白水,我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你有没有什么填肚子的?还有水,渴死了!” 白水收拾了一下,摸出一块骆驼干肉和一皮袋水递给我。我大喜,上前碰了白水的面颊一下,女人立即把我推开,低声骂道:“臭死了!不知道你这个魔王又杀了多少人!满是血腥味,还有奇怪的骚味。” 我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到处寻找本拉登。其人身材高大,非常显眼。他不仅活着,而且活地好好的!由于本拉登体格健壮,满面大胡子,正符合桃花女人追寻强者的审美观,身边围了两三个女人,本拉登左拥右抱,乐不可支,要不是碍于教规,老早去搞一龙多凤的调调去了。 道格拉斯与萝卜丝已经凑到本拉登身边,萝卜丝问道:“拉登,那块紫色的水晶还在你手里吧,赶快拿出来。” 萝卜丝说话毫不客气,估计他吃过阿拉伯人的亏。此刻他手中紧紧握着步枪,万一本拉登不合作,立马挥动枪柄砸下去。出乎意料,本拉登身处七十二个处女的极乐天堂,哪会关注人间的事情,似乎对于圣战事业也淡漠的紧了,随手就掏出一块包裹着黑布的物件,正眼也不瞧一下地递给萝卜丝。 道格拉斯抢先伸手接著,变得犹如恶鬼一般,非常激动,急忙想要拉开布匹。萝卜丝按住道格拉斯,冷冷说道:“等等,我可不想受到这种奇异石头的影响。它好像是活的一样,很会**人心。再说了,万一真的是钥匙,打开之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凡事小心为妙!” 道格拉斯愣了一下,悻悻说道:“好吧!” 萝卜丝转眼就把物件抢夺过去,与其说他在担心紫色妖晶的不良反应,更不如说是防备道格拉斯,毕竟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说不清的隐秘,难保不会做出什么意外的举动。 萝卜丝放下步枪,从皮靴里掏出匕首,小心翼翼地挑开黑布,往里面一刺一挑,居然硬生生地从紫色妖晶那里刮下少许碎末。尽管那是一点点的物质,放在手上散发犹如萤火虫一样的光芒。不过毕竟份量减少,对人的影响不是太大,因此萝卜丝还能保持理智,冷静地观察这些碎末。 我上前凑过去,一同盯着这些水晶碎末,它们是一些半透明的紫色类水晶物质,不时配合着呼吸节奏散发光芒,萝卜丝抬起头问道:“朱,你对地质比较有深入涉及,你说,这是什么物质?” “很明显,这不是石英,也不是其他硅化物。”水晶的主要成分就是元素硅,既然不是硅,我说道,“它能散发光芒,在自然界中,大部分能够散发光芒的物质都是拥有反射性的!” 萝卜丝大惊失色,几乎失手掉下紫色妖晶,我笑道:“不必担忧,以其光芒的亮度,假若真是反射性物质,你我老早死翘翘了。即使不是反射性物质,至少它也是辐射能量的,而且比较特殊,这种能量的辐射有周期变化。” 萝卜丝暗自思量,对我说道:“或许这就是钥匙的关键。这块水晶散发出周期性变化的能量波,引起这个石像阵势的共振,就能打开异世界的大门!” 我点点头回复:“嗯,应该就是如你想的那样。” 道格拉斯在一边根本插不上嘴,此刻焦急地说道:“我们怎么还不试试看,到底能不能打开。只要实验成功了,我们就是改变世界的伟人了!” 好吧!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人就抱着紫色妖晶前去石像阵势内部,道格拉斯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萝卜丝放下紫色妖晶,缓缓地揭开黑布。尽管我是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遭遇过万年幽灵,碰到过时空转移,见识过不死僵尸,但是在萝卜丝那只毛手触到黑布的一瞬间,我还是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我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萝卜丝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妖晶黑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惊异地发现,那个紫色妖晶还在有节奏的释放光芒,但是我们周围仿佛时间停顿了一样,眼睛却能触及到一切视线:萝卜丝刚刚抬起的手,道格拉斯睁大的眼睛,我们好像浮在了时空的海洋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响。 倏然之间,时间又是流畅,萝卜丝立时收回手,道格拉斯眼珠突出,只见四周突突地几声,以女性石像为中心,围绕着它的六根石像刹那间各自放出光芒,射到旁边另一根石像上,顿时把这里围成一个六边形的空间。 这……就是打开的情形吗? 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奇异的事情? 互动时间: 自我感觉越写越接近卫斯理的风格,是吗? ** 一百五十一、六道众生 我与任何遭遇陌生离奇情况的人一样反应,诧异地打量着这个环境。不由得便以左脚为轴心,自身在瞬间绕了三百六十度,把异样的状况尽收入眼底。只见六根石像之间,好像扯起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分别是红白绿紫青蓝六种不同的颜色。这六张电影屏幕一样的光屏将我们三人牢牢困住,各张电影光屏还会微微发生有规律的小幅度振荡,好像它们就是活的一样。 我不禁疑惑起来,这就是号称打开另一条通道的门?我是经历过穿梭的人,当时只感觉身上微微发麻,仿佛静电刺激,然后整个人就飘了起来,连眨眼的功夫都来不及,一瞬间自己就发现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根本不知道是如何传送的。然而眼前的景象实在有异,和刚才的情形一点都不相似,我盯着那六张光幕,莫非它们才是穿越时空的门? 我思虑的时候,萝卜丝已经首先行动起来了,他踏着迟缓的脚步小心翼翼凑近其中一面白色的光幕。我迟疑片刻,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挨近萝卜丝的左肩,面朝白色的光幕。我这才发觉,白色的光幕并不是纯粹白色,而是像海水一样,表面被光线反射的刺眼,其实是半透明,里面波光流转,隐隐约约,看到内部的世界。 光幕背后,理应是六根石像之外围的东西,但是我们在光幕里即没有看到其他十八根石像,也没有看到营地里的众人。透过半透明的海水物质,反而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奇异的世界,一个在沙漠里绝对不会出现的世界——大湖! 我们仿佛就站在了大湖的沿岸,放眼望去,波光粼粼,美得就像江南水乡。莫非这就是紫色妖晶发动石像阵势之后打开的门,门的另外一头就是一个水乡。 萝卜丝好奇地伸出手,就要触及白色光幕的时候,陡然缩了回来。其人毕竟为人小心谨慎,只是刚才太激动兴奋了,就不知不觉地凑过去,好在及时反应回来。我见他踌躇不前,低声说道:“匕首!” 顿时一语点醒梦中人,萝卜丝掏出匕首,刀尖对着白幕,慢慢把匕首捅进光幕里。说来也奇怪,亮晶晶的匕首假若放到白色半透明的光线里,理应还是白色的了,即使有差别,也不过光线稍微黯淡一些。然而当萝卜丝的匕首进去之后,我们惊奇地发现,那把匕首犹如产生剧烈地化学反应了一般,匕首的表层渐渐氧化,涂上了一层淡淡的银灰色,似乎一条银鱼一样了。 萝卜丝倏然一惊,慌忙抽出匕首,拿出来的时候匕首那部分依旧是银灰色的黯淡。萝卜丝在眼前摆弄了几下,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于是就蹲下身子,顺手就拿匕首对着地上的一块石头一砍。只听啪嗒一下,石头应声而碎,仿佛豆腐一般被匕首砍成了两块。 我大惊失色,叫道:“怪了,你们美国人的冶金技术纵然再发达,也不至于把普通的钢刀锻炼地犹如激光剑一样厉害吧!” 萝卜丝也是惊异不已,瞅着匕首,喃喃自语说道:“这把匕首,伸进去过的那部分,好像换成了另外一种金属一样。这是什么金属?我从来没有见识过。” 我的地质知识远比萝卜丝丰富,把他的匕首要了过来细细打量,这种银灰色的金属质地如此坚硬,闻所未闻,简直不是我们世界的物质。我试着弹了一下刀刃,感觉触手沉重,这种金属密度特别大。 道格拉斯急急忙忙叫道:“还用多想什么,直接进去瞧一瞧不就知道了吗?” 说着,侧身挤入那白色的光幕。犹如动作的关系,所以是右手先进去的,哪知他方把右手塞进光幕里,突然发出尖利的惨叫。萝卜丝眼疾手快,一头撞倒道格拉斯,把他连人带手从白色的光幕里扯了出来。再定睛细看,那道格拉斯额头汗水涔涔,不住喘着粗气,左手死死握着那已经变色的右手。 我初始见到那右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以我的身份和职业,不知道见习过要有多古怪就多古怪的右手。比如我曾经参与过云南一个土司的坟墓发掘,里面埋葬了一个活殉的奴隶,那个奴隶是特意培养出来供取乐的,他的双手手指之间,只有食指和中指中间分开,其余手指都在后天环境里强行被培养黏合在一起,所以他的手指就如螃蟹爪子一样。而眼前道格拉斯的手,几乎是瞬间就进行了基因移植,整只手柔软的皮肤居然变作了僵硬的皮革一样的物质,上面居然还熠熠散发着金属一样的光泽。 道格拉斯想努力控制右手,但是那右手一动不动,死了一般,不禁大哭起来:“我的手,我的手!” 自作孽,不可活。 明明萝卜丝事先做过了实验,证明光幕外面的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但是道格拉斯却一点也不听从,只能怨他自己了。 萝卜丝站了起来,摸摸下巴已经长成一圈的大胡子,突然向我问道:“你学过物理吗?你懂量子物理吗?” 我听得目瞪口呆,哈大嘴巴回答:“你不是要我命吗?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后来虽然学了不少知识,但是偏重于实用技术。说物理的话,我只能说我懂一些基本的经典力学,至于量子物理,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我向来是敬而远之!” 萝卜丝慢慢地说道:“现在我终于能够想通一个问题了。为什么远古的超古文明,就好像是凭空出现一样的,主要集中在一万五千年前到一万年前之间,之后的岁月我们可以发掘一些他们留下的遗迹,但是之前的呢?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文物。一个文明,总是有进化发展的过程啊!既然有繁盛时期,那么也应该有文明的早期。然而现在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超古文明早期历史的文物,甚至连一件铁器、一把青铜刀也看不到。似乎就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但明显不是外星人。现在这个问题,我终于想通了!假若用一个词汇来形容,就是用中国佛教中的六道众生!” 互动时间: 反射性镜子的反射可以称为反射性么?或许应该是放射性……心之忧郁 回答:笔误,笔误。 老哥,书写的不错,但是到后面每章内容越来越短,每天看来感觉不够连贯,后……爱神兔 回答:也得体谅我一下,每天挤出一个半小时码字,而且是无偿的。要知道,我在杂志上连载的作品是每千字300大洋。每天看不连贯,不如等上一个礼拜再看也不急。 不喜欢卫,男人可以强硬,但要有自省的心性,主角这方面做的还好,至于向卫……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正是。 还真是越来越有卫斯理的味道了,不过还是保持自己的特色比较好吧。橡树熊 回答:尽量吧。 不觉得,公子还有个人特色的,不过,女生会比较喜欢卫斯理一些,呵呵弦月弯弯 回答:这部科幻色彩太重了,下次试试看投稿到科幻世界。 感觉有很多疑点没有解释清楚,几乎每章都有,比如第一章的那些能控制人的虫……克尼2006-11-2821:40 回答:没有百分百完美的作品。有点硬伤。 ** 一百五十二、无间之道 我瞳仁微微放大,听得迷迷糊糊,只感觉我之前所有认识的女人,突然一下子都聚集在我身边,为了争抢我一人叽叽咕咕吵闹不休,耳根子都生痛,不禁骇然说道:“萝卜丝,你怎么一下子就扯到了六道众生上去了?所谓六道众生,我也是知晓的,这是佛教术语,传说一切生灵,都不停地在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等六个世界里轮回转世,受尽生老病死等八苦。只有两种生灵摆脱了轮回之苦,一种是佛,永远不用轮回转世。另一种却是恶人,因为做的坏事太多,堕入无间道中,受尽一切苦难,永世不得脱离苦海!” “萝卜丝?”萝卜丝恰一愕然,随之释然,便明白这是我替他取的外号,脸上微嗔悄悄离去,也不生气,对我解释道:“因为我发现佛教中的六道众生,恰恰可以解释这个不寻常的现象。假若要完全解释,却还得从量子物理说起。” 萝卜丝目光转向前方,徐徐叙述道:“话说本世纪物理学界有一奇人,名曰普朗克。其人多智,几欲世界大聪明人爱因斯坦不相上下。只是两者一时瑜亮,各属不同流派。那爱因斯坦天资卓越,独立在倾倒牛顿力学门派之后,创建相对论一派。而普朗克却与诸多志同道合之人一起创建量子论一派,互有纷争。普朗克对量子物理最大贡献,就是测量了能量单位,也就是俗称为普朗克常量,世间所有能量,都是普朗克常量的整数倍!” 萝卜丝说的通俗易懂,我听了点点头,忽萝卜丝话锋一转,问我道:“你可知,这个世界由什么构成?” 这点还难不倒我,好歹北大的物理系不错,我在北大白听了十年的课啊? 我回答道:“这个世界,是由空间的长宽高三维,和时间这一维构成,这也是我们的基本世界。世界者,世,时间也;界,空间也!” 萝卜丝微微一笑:“你能说出这个世界是四维世界,已经算是不错了,常人多半以为是三维,把时间给漏掉了。其实,确切的说,这个世界是五维世界,还有一维就是能量!别忘了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式,物质和能量之间是可以转换的,核武器的出现就证明了这一点。物质构成空间,没有能量的流转,空间也就无法存在,空间不存在,时间就消失了!” 我初始一愣,仔细一想,倒是非常有道理。 萝卜丝继续说道:“普朗克常量的数据,本身是很复杂的,我也背不下来,那么我们假设它是整数一吧。也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所有的能量,不论大小,都是一的整数倍。这些能量构成物质,也连带着构成了整个世界。可以这么说,普朗克常量就是一块砖,我们现在的世界就是一栋大厦,无数的这样砖构成了这么一栋大赛。如果你想象一下,万一普朗克常量乃是二,哪会怎么样呢?” 我思索一下说道:“既然砖块的大小形状不一致,那么以此基础建造出来的也是另外一栋大厦。所以,你的意思是,可以存在一个以普朗克常量为二的世界!” 萝卜丝大笑道:“正是!朱老弟果然聪慧,虽然没有学过一点量子物理,但是一点即通。不错,不错!我告诉你,英国有一即爱因斯坦之后又一聪慧之人——斯蒂芬.霍金,其人身残志坚,自号剑桥废人。经过他的周密计算,认为在无限大的宇宙中,存在有六个稳定的普朗克常量值不同的世界。虽然数值不同,造成构成世界的基础不同,但是出于某种目前科学无法解释的道理,这六个世界相互照映,仿佛是六面相互对映的镜子,反射的都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在每一个世界里,都有和我们这个世界一样的银河、太阳和地球。不过宏观的东西一样,但是微观却存在诧异,同样每一个世界里都有一样的地球,但是进化以及发展的道路不同。有的世界很早就进化出了高级文明,他们发现了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方式,这就是门!” 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叫道:“原来如此,你是这个意思。你是说,这样六个的世界,正好和佛教中的六道众生相对应,难怪你如此来比喻。” 但其实我内心隐隐约约觉得,六道众生与普朗克常量的关系,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吧。或许很早的时候,释迦牟尼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萝卜丝说道:“所以我怀疑,我们之前的超古文明,其实并不是原产于地球,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发展的比我们早,然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就来到了这里定居!” 我突然说道:“不对!你看,方才你的刀子,一深入另外一个世界,就变得非常古怪。还有,道格拉斯的手,也变得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萝卜丝细想片刻说道:“嗯,毕竟能量的基础单位有诧异。一旦两个不同普朗克常量世界的东西接触,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奇异的变化。我估计那超古文明已经掌握了这种转化技术,才不至于如同我们这般狼狈不堪!” 我好奇地四下里走动,观看其他四个不同的世界,当我走到一道光幕之前的时候,陡然愣住,过了许久才徐徐说道:“或许,我知道了为什么那个世界的人要离开家乡,来到地球了!” 萝卜丝惊道:“什么?” 我淡淡地说道:“因为他们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萝卜丝赶到我面前来,死死盯着眼前的光幕。一般的光幕,就是颜色有所不同,我们也能看到景物,或山,或水等等。但是眼前的光幕,却是空荡荡的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们这个世界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剩下,就如无间地狱一般寂静可怕,叫人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互动时间: 哥们,我觉得还是别写的太多外星文明比较好毕竟是本风水小说下个题材可以考虑去去外国掏掏宝贝拉.冲动的刺激 回答:本书并不是风水小说,不然也凑不到现在的四十多万字。不过下篇确实要到西亚去了。 说实话个人感觉风格上开始向卫斯理转,但是写的要比卫斯理精彩,不过不知作……言言 回答:希望能够保持自己的。 ** 一百五十三、邪魔再世 这是一片白茫茫、空荡荡,什么也不存在的世界,没有物质,时间也似乎停顿了。这远比穷山恶水的环境要可怕,因为人类本能的畏惧未知的世界。譬如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有经验的船员是从来不会害怕海盗、暴风雨和海中怪兽,但是却对那弥漫在海上的无尽大雾心生恐惧。一片白茫茫的不知世界,仿佛堕入了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直至宇宙毁灭,奇点爆发,重新轮回。 我站在白幕之前,突然看的头昏脑胀,犹如发现自己居然正在向万丈深渊堕入,脚下无比的虚空,踩不到任何实物。我不禁伸手捂住眼睛,等再次抬起头盯着白幕的时候,那白幕的色彩渐渐减淡,里面的开始模模糊糊。 我心念转动,转过头回望那紫色妖晶,看到原本晶莹的水晶散发的紫色耀光,此刻减弱至粉红色。这是能量衰竭的表现,要支撑同时打开六个不同能量级别世界的通道,能源消耗是非常可怕。 一待紫色妖晶能量衰竭,光幕突然发生异动。猛然之间,旁边的一道青色光幕由外向内突出,鼓成一个半球型。像是原本覆盖在吹管口的肥皂水薄膜突然被吹出一个半球,这个半球渐渐地扩大,几乎就要吞噬了六根石像构成的整个六边形空间。 我惊讶之极,大叫道:“不好!” 慌忙转身就逃跑,走了一半才突然想起,我们其实被包围在这里,六面都是异世界,若是贸然闯入,下场可不止是身体异化!眼见那白色光幕像是肥皂水泡泡一样越鼓越大,其表面半透明,并不妨碍视线,我看见肥皂泡里面的耸立着几根华表,中间矗立着一张巨大的祭台,感觉非常眼熟,这岂不是我来的那个阿修罗魔国宫殿吗?原来联接地球世界的是通往这里的啊! 我眉毛一挑,心想,既然是属于同一个世界,那么纵然被吸入进去,也是无妨的了? 不过我瞅见那些地上的石头、沙子纷纷被巨大的泡泡吞噬,好像进入了黑洞一样,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又转过头,发现其他五个光幕越来越黯淡,渐渐趋于透明消失的地步,能够看到外面的其他十八根石像了。我估计这个石像阵势发生了某种不知名的异动,瞬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光幕上,所以其他几个就即将消亡。 道格拉斯吓得鬼哭狼嚎,顾不得手上异变产生的疼痛,狼狈不堪地爬起来,一头就撞向白色光幕,我陡然伸手去抓住道格拉斯叫道:“你疯了吗……” 但是迟了,道格拉斯的一半身体已经钻进了白色光幕,我心头狂跳,以为他死定了,哪知后者居然毫无阻碍地穿过了白色光幕,哭喊着奔向外头。我一呆,明白这边的能量已经衰减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正想着,那萝卜丝抢先一步,比我早钻出去了。 萝卜丝这人甚是狡猾,刚才自己不敢尝试,故意不去阻止道格拉斯这个白痴,眼下事情已成,就抓紧时间逃命。我也懒得评价,跟在后面慌慌张张溜出去,心想,道格拉斯怕不是内奸。须知,做内奸也是不容易,大凡大奸大恶之徒,必然有过人智慧与胆识。显然,道格拉斯没有这些优点,有的,也只是无能。 我飞快地跑了几步,转过头瞧瞧,那光幕泡泡已经停止膨胀,暂停在了那紫色妖晶边沿。紫色妖晶散发粉红色的光芒反射至泡泡上,犹如一只邪恶的红色眼珠,无情地打量着我们。 我停下脚步,死死注视着前方,萝卜丝也走了过来,用一种略带怀疑的口气说道:“好像,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要突破出来!” 我叫道:“那个里面就是我出来的阿修罗魔国宫殿,那里有什么呢?鹿身鸟喙和恐虫?我并没有看到!” 我话音方落,波的一声——事实上,并没有这个波的一声,而是我认为产生的——那泡泡陡然破灭,刹那间青色光幕也消失了,只余下紫色妖晶散发越来越黯淡的粉红色光线,整个世界又恢复原状。 不,根本没有恢复原状。我突然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感到周身寒气森森。现在已经接近晚上,弯月从东面升起。沙漠的夜晚很寒冷,可是再冷,也只是表皮的寒冷,而不是眼下那种透入骨髓的阴寒。我神经陡然如弓弦般绷紧,身体本能地在瞬间就进入战斗状态。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有巨大的危机悄悄临近! 那是什么危机?我环视四周,耳听八方,什么也没有看到听到,却感到一股不寒而栗的杀气。不,这不是我的错觉。这是我一个身经百战的老战士反应。 我接着眼角余光瞄了萝卜丝一下,他亦是神经高度紧张,肌肉紧缩,以至于连上面的毛也竖了起来,警惕地环视。萝卜丝战斗力极强,纵然身处众多敌手,也是从容应对,我还是第一次瞧见他这般如临大敌。 他呼吸微微加快,突然叫道:“呼图壁,是呼图壁!” 好像一盆凉水浇到我头上,顿时让我醒悟。对,就是呼图壁,之前那种异常的感觉,是发生过,然而却没有此时的杀气腾腾。呼图壁纠缠我们许久之后,终于要下毒手了! 我越发高度紧张,五感全面放开,搜索呼图壁。这是我从来没有面临过的敌人,即看不见,也听不见,只能模模糊糊地凭着直觉发现。如果它要下毒手,那是非常容易把我们干掉的! 长期保持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我好像连自己心脏咚咚跳跃的响声都听得清清楚楚,突然咔嚓一声,吓了我一跳,偱响声看过去,但见那紫色妖晶陡然之间碎开了一半,那只黑色袋子残片浮在半空中,不住晃动,呼图壁竟然在吃紫色妖晶! 互动时间: 今天灵感还是没有,绞尽脑汁凑了两千,凑合看一下。 刚看完六道轮回那章发现和我以前在科幻世界上看的一篇小说的意思基本上……月下狂人 回答:我看了,这才发觉两人念头不谋而合,而且他写的比我详细。 这部已经偏离原来的方面了,下部会好点吧,慢慢来,不要急!轻风逐月 回答:下部重新挖坟墓,什么泰姬陵,太古之王的都挖一下。 刚看亚运会开幕事,我不明白怎么龙的图腾给了小日本,中国是狮子,而且明显……月光下的纱纱 回答:一干西亚蛮夷懂什么。我也看到了,而且那跳舞的日本人穿的是和服,但是舞龙的穿的却是汉服,真是弄得一塌糊涂。 关于六道众生的解释,萝卜丝刚开始竟然讲得文绉绉的,一个外国人不可能说出……狂吻一只猪2006-12-109:40 回答:怕大家看的枯燥,用武侠的门派来写了。 镜子,六个世界,感觉似曾相识,像是在电影和卫斯理小说中见过类似的内容。……轻风逐月2006-12-108:55 回答:和镜世界无关。 ** 一百五十四、无影之魔 我哈大嘴巴,几乎忘了反应。呼图壁怎么会吃紫色妖晶呢?那玩意啃得动才怪!我诧异地注视着电话机大小的紫色妖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托着,悬浮在半空中。周边好像有无数把看不见的隐形凿子,使劲琢磨紫色妖晶。妖晶的碎块纷纷扬扬飘落,体积渐渐缩小。说来也奇怪,紫色妖晶的能量本来接近衰竭,所以其表面呈现一股黯淡的粉红色,但是此刻紫色妖晶飞快地变小,逐渐露出内部核心部分,那色彩越发浓重,却是一团犹如黑宝石一样熠熠生辉的石块! 突然之间,那黑宝石暴露在空气中,受到刺激,瞬间爆发正午阳光一样强烈的光芒! 我瞳孔陡然收缩,本能地反应,用手臂挡住亮光,可是来不及了,眼泪哗哗落下,暴露在强光下的皮肤感受到一股灼热的气息迎面扑来。不好!这个紫色妖晶的内部不知蕴藏了什么能量,说不定是核爆炸! 我吓得心肝俱裂,慌忙躺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翻出到几米开外。因为眼不能视物,突然一头撞到一样硬物,一摸,好像是一个塞人石像,顿时摸着石像躲到背后,避开强光辐射。 过来几分钟,我张开眼睛,眼前一片黑乎乎,逐渐开始习惯强光的刺激。我在裤子上用力一拉,扯下一块布片,绑在脑袋的眼睛部位。这样我探出头打量黑宝石爆发的地方时,布片替我挡住了近百分之九十的亮光,我则透过布片的缝隙,把目光送出去。 我惊异地看到,距离我前面十几米的地方,也就是塞人石像群中心的女子石像下,那明亮的黑宝石依旧在放射耀眼的光芒,而在其旁边,却矗立着一个非常其他的生物。 既然号称矗立,该生物当然非常巨大。只见在半空中悬浮着一个巨大、蠕蠕而动的生物。它外型极其像是一把透明的雨伞,伞体直径大概有三四米,张开的时候,仿佛和人类呼吸一样,不停地收缩和舒张——这是我认为它是活物的理由。 透明的雨伞从伞体边缘长出许多须状的飘带,长约七八米,这是它的触手。有的触手向周围四面八方延展开来,随风轻轻飘荡:有的就竖在地上,若不是亦是随风而飞,我以为就是支撑它庞大身体站立的肢体了。还有一些触手,就托着不住发亮的黑宝石。 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这是什么怪物?浮在陆地的空气水母?由于这个水母体态晶莹剔透,在空气中漂浮,姿态优美。其时夜黑如漆,一轮孤月为背景,眼前黑宝石***通明,那伞状的水母被照射地熠熠发光,光线在不同物质里折射反射,使得水母周身闪烁着一股淡淡的蓝紫色光晕,甚是美丽,我看的几乎都发呆了!直到这个念头被一阵狂吼打断:“呼图壁,这就是呼图壁的真身!” 我猛然一震,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叫声,是萝卜丝发出来的。当黑宝石曝光的时候,他并没有趁乱逃跑,而是直愣愣地站立在原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珠子是什么材料制作的,居然能够在如此强光下看清水母的情形。当他一喊呼图壁,我就顿时明白了,这就是呼图壁的秘密。 呼图壁本意是看不见的魔鬼,世间真的存在看不见的魔鬼吗?没有,至少我闻所未闻。但是眼前就恰恰出现了这么一只。呼图壁就是这只大号的路上水母,它周身透明,触角极细,一般情况下,极难发觉。而我们每次接触到呼图壁,或是在光线昏暗的洞穴里,或是光线混乱的场所,是以根本发觉不到呼图壁。直到此刻,受到强光的刺激,我们终于看清了历史上被称为看不见魔鬼的杀手! “小心,萝卜丝!” 若是呼图壁,那就极其危险了,刚才凌厉的杀气,正是杀人的前兆。 我话音方落,那呼图壁陡然伸出一条长长的触角,犹如长鞭一样,啪地一下,击向萝卜丝。后者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侧身一个翻转,爬起来极速跑到一个塞人石像后面。 不过萝卜丝显然忘了,既然是触角,那么弯弯曲曲地绕过来,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那触角像是藤条一样蔓延过来,转眼就要触到萝卜丝。假若这真是陆地生的水母,它杀人的方式恐怕也和水生的差不多,以毒针杀死猎物。显然,萝卜丝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儿,随手拎起匕首,手起刀落,咔嚓一下,立时将触手砍断。呼图壁陡然一抖,勃然大怒,整个身子都移向萝卜丝的位置。呼图壁身体庞大,但是却轻飘飘的浮在空中,靠伞状体型的一张一合,将下伞腔内的空气压出体外,就如喷气式飞机一样,漂移极其快速。同时那千万触手,除了捧着黑宝石和垂在身下的几条触手以外,都统统向萝卜丝蔓延过去了。 萝卜丝趁触手未来得及飞过来之际,施展飞刀绝技,猛然挥出匕首,好像一把利剑射向呼图壁。他这手绝活可以与我的飞铲有的一比了,我正暗喜,猛然间一见之下,顿时心叫不好。 原来呼图壁的触手极多,铰接起来犹若鱼网一样,那飞射的匕首顿时像是鱼儿一样一头栽进去,动弹不得,叫呼图壁丢了出来。 萝卜丝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瞅见我的面孔,大叫道:“朱,掩护我。我去拿几手像样的家么过来,轰他娘的!” 我张口结舌,几乎开口就要骂。老子赤手空拳,拿什么掩护?正想着,萝卜丝脚底抹油,趁早溜了,呼图壁在后面紧追不舍。萝卜丝难道疯了,把呼图壁引到营地里去,难道要所有人为他陪葬? 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灵机一动,有主意了! 想到之后,我来不及多加思索,飞快地上前捡起萝卜丝丢下的匕首,抓紧脚程追赶呼图壁。距离呼图壁三四米的时候,突然腾空跃起,身子挺直,就如飞人一样,飞了两米,降落在沙子上再是一滚,已经深处呼图壁的身下了。 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我这般动作一气呵成,呼图壁一点反应都没有。据我所知,水母本身是没有视觉的,它唯一了解外界的途径,就是通过它灵敏的触手。方才我一直见到这只呼图壁有几条触手,始终垂在身下,偶然随风荡漾,突然想到,这是不是呼图壁专司感应的触手呢? 一时之间,我无暇多想,只得冒险一搏,飞快地赶上来,趁呼图壁刚刚察觉我自己,陡然飞身,使得它失去我走在沙子上的震动感应,待我重新接触地面的时候,我已经趁势滚到呼图壁的身下。当即,我毫不客气地挥动匕首,狠狠地把所有触角斩断!我丢下匕首,又是一个翻滚,趁其他触手回归之际,飞快地溜开,远远监视。果然,那呼图壁突然如无头苍蝇一般乱了起来,不足在原地打转转,那触手到处乱挥—— 传说中华丽的分割线—— 互动时间: 可以不加互动时间来充数字吗???taishan2006-12-311:08 回答:互动一点好,另外,我没有入vip,也不算凑字数骗钱。 晕,不小心点了发送.公子其实可以尝试把以前的几篇再充实一下,会……rikibaby2006-12-301:42 回答:是打算好好修改一下了。 这几天一直在看,公子没有灵感我们也能感觉的到,写的比起前几篇确实有点无……rikibaby2006-12-301:40 回答:今天有点恢复,更新两千三。 没想到作者的回访速度这么快啊,那条评论可是我在起点看书2年来第一条,谢……发现作者的书已经不在灵异小说的范畴中了更象介于科幻和魔幻小说之间,这可是现在国外比较流行的写作方式,好多知名的科幻小说作家都写过这一类型……月下狂人2006-12-301:00 回答:好建议,我正在伤脑筋到底怎么写,将魔幻和科幻结合在一起的为妙!例如黄易的凌渡宇系列。 ** 一百五十五、最终幻想 本章纯粹凑数字,不要怪我,要怪,就该怪缪斯,谁叫这女人不给我灵感。题目叫最终幻想,也是我想不下去的意思。 呼图壁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惨败而归。 从方才战斗的情形来看,呼图壁的战斗能力和技巧并不是很强,唯一的杀人手段,不外乎以毒针刺入肉体,而且它的行动也并非特别敏捷迅速,仅凭萝卜丝的几个跳跃就摆脱了呼图壁的追击。在我看来,所谓呼图壁,即是没有影子的魔鬼。历史上一直传言的恐怖无形杀人魔鬼。也就是说,其更加适合暗杀。 但是眼前的这个呼图壁绝对是蠢蛋中的蠢蛋,居然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特点隐身术,好好地干暗杀这一个有前途的职业,却死活不肯放开触手里的发光黑宝石,活生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萝卜丝已经引开了它的注意力,使得我乘机从容突破呼图壁触手的防御,突然将其耳目斩下。顿时凶恶的杀人魔鬼呼图壁变得就像是婴儿一样脆弱。 好机会,我咬咬牙,正要再次挥动匕首,将头顶的呼图壁犹如海蜇一样活活割开的时候。匕首方接触到呼图壁的身子,它陡然一震,原本直径数米宽大的伞状身体,瞬间收缩成一只热水袋那么大。空气已经支撑不住这么小的身体了,呼图壁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让风一吹,像一块破布一样翻来翻去,向前方逃跑。 我高声大叫:“萝卜丝,拦住呼图壁,不要让它逃跑了!” 萝卜丝一直在前面坐山观斗,此刻终于轮到他出击了,只见萝卜丝如饿虎下山一般凶猛扑下来,落在呼图壁前方,已经叫其逃跑了。 虽然在此危急时刻,那呼图壁还是不肯放开触角里的那块闪亮黑宝石,所以目标特别明显。那块黑宝石到底是什么物件,容得呼图壁这般玩命。而在我看来,呼图壁似乎也应该是一种高智商生物,否则它如何知道通过石像阵势来到地面上来? 仔细一想,越想越觉得奇怪。呼图壁身上布置的谜团实在太多了。在我原先的估计里,呼图壁本是被安放在西辽人的黄金匣子里,后来孵化出来,又产出了卵。道格拉斯一不小心当作了夜明珠偷来,不慎丢下,让一个犹太突击队队员捡到。于是可怕的呼图壁孵化出来,吃掉了那个倒霉鬼的肉身,只剩下一张人皮。却在我们过来的时候,呼图壁以人皮惊吓我们,然而一直尾随,直到此刻才想再杀我们。它那水母般的低等脑子,能够思考这么多问题吗? 我一愣,回过神来,眼睛注视着前方,突然之间浑身血液都如倒流了一般。白水,她怎么来了! 我老婆白水携着梵度拉好奇地走过来,一面瞅瞅我和萝卜丝,还有狼狈不堪的道格拉斯,一边盯着地上翻滚的呼图壁,不知所以然。然而那呼图壁滚到白水身边的时候,仿佛察觉她们两个女人都是毫无战斗力的弱者一样,陡然之间身子膨胀,立时恢复了那伞状的巨大身体。伞的下端犹如张开的野兽大嘴,猛然扑向白水。 “小心!” 我犹如疯了一般冲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梵度拉突然推开了白水,顿时呼图壁整个儿抱住了梵度拉,把她好像缠在蚕茧里的蚕宝宝一样裹着。呼图壁的触手有剧毒,梵度拉立时之间一动不动,好像死去了一样。 白水大骇,正要扑上去解救梵度拉,我已经冲到她身边,立即一把拉住白水的胳膊,叫道:“不要动,我来。这个东西有毒!” 我再看去,地上的梵度拉浑身包裹着呼图壁,那神秘的黑宝石好像得到了能源一样,越发耀眼,然而只是闪过了几秒钟,就渐渐地黯淡下来。 我扯下眼睛上的布条,再看梵度拉,那层呼图壁的身体越来越薄,好像是被梵度拉吸收了一样,我越看越奇异。过了片刻,呼图壁竟然无影无踪。我唯恐这是呼图壁的隐身术,于是伸手摸摸,不过少女的肌肤,原来呼图壁真的消失了。 白水顿时蹲下把梵度拉抱住,松了一口气。我问道:“你们突然跑过来干嘛?吓死我了。” 白水撇撇嘴,说道:“我看到你们这里老是在发光,红的,白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过来看了一下,想不到……” 我只是支支吾吾的应付:“还好,还好!” 呼图壁干掉了,西域魔国也逃出来了,沙漠冒险终于结束。我突然觉得一阵疲惫不堪,我很累了。 西域魔国终 后记: 就这么完了?相信许多读者都会大呼上当,虎头蛇尾。其实,我是根本写不下去了,西域魔国的场面铺地实在太大,最终难以收拾。 当初原定西域魔国是一个四五万的中篇,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想到什么就加进去,最终变得一百多页,十五万字的庞然大物。写了这么久,我发觉西域魔国有两大败笔:一是人物设置过多,许多都是重复的。比如梵度拉可有可无,一心和三民性质重叠,雷文定与道格拉斯重叠,除了萝卜丝,没有一个成功塑造的人物。第二是篇幅过大,这种小说,以十万字以内最好,超过了,就很难把握,最后因为难以自圆其说,不得不虎头蛇尾,倪匡的很多小说都是这样的,结果我也陷进去了。有空的话,我会把小说好好修改一番的,直到大家满意。 至于西域魔国中还有许多未解之迷,请在修正版中观看。下一部明天再决定是否马上动笔撰写。 接下来回答一些问题。 火箭弹有几十公斤炸药?作者同志写作严谨点好不好?写小说成为大家的也不少.都是细节描写出色造就的啊.(别和我说是火箭炮啊.沙漠里进不去那东西)咫尺 回答:是几十公斤黄色炸药的当量!不是重量! 哎~你吹也要会吹点啊.把一个工程兵说得那么厉害.不知道还有特种兵吗?说主角是特种兵不好吗?咫尺 回答:最初设定工程兵,后来改了,战斗工兵。这么可不是好说的主儿,想当年诺曼底登陆,全是战斗工兵一锹一爆破筒地和德国人翻出来的。 ** 引子 一九八一年一月份,我刚刚从部队退伍。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十五岁始就以部队为家,陡然之间离开了熟悉的环境和人物,茫然失措,一瞬间甚至有了天下之大,何处容我的感觉。正发愁前途渺茫的时候,一位家住湘西的战士极力邀请我去他的老家落户。这位战士名叫何永进,高高瘦瘦的,拍着胸脯吹牛:“我那妹子,可是十里八乡都出名的大美女,长得可水灵灵。正巧了,年岁上和你差不多,配作老婆刚好。走,同去同去!” 我笑笑,想想就跟着何永进一起去了湘西。倒不是垂涎他妹妹,光是瞅着何永进一脸的大麻子,我就不敢想象他妹妹的德行。我念叨着,反正我是一条光棍,又无处可去,落户到湘西也不赖。至于他介绍的妹妹,日后再说。我们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到达湘西时刻是第四天下午。何永进老家是山区,不通汽车,出入全靠两只脚。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一个落脚点,不然只能第二天出发,多耽搁了一天。何永进思家心切,和我商量了一下,反正我们当过大兵的身强体壮,于是立即动身。 我们两人在崎岖的山路里走了几个钟头,天色渐渐转黑。湘西地方偏僻,就是夜里黑起来,也和别的地方不同。那山里林子茂密,太阳甫一落下,遮天蔽日的黑漆漆。偶然亮起一丝火光,却是一团团蓝森森的幽幽鬼火,甚是恐怖。我自诩胆子算大了,心头也不禁狂跳,忙问在前面带路的何永进:“老何,什么时候到?这林子有古怪,我觉得特玄!” 何永进笑道:“班长,不必担心,这是你初来乍到,不习惯。现在走夜路当然没有问题,解放前才糟糕呢!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一点也不假,以前湘西遍地土匪,五几年解放军剿匪简直比打蒋介石的百万大军还辛苦。哪如现在安稳地走夜路呢!” 我年纪其实比何永进要小,但是军队是一个讲究资历的社会,我入伍早,反而当了很多年纪比我大的战士的班长。这时我将信将疑,跟着何永进又走了半晌,耳边突然听到一种“哒哒……”有节奏的跳跃声,不禁问道:“老何,这是什么声音?你仔细听听,哒哒的!” 何永进止住脚步,侧耳倾听,脸色陡然大变,低声叫道:“不好!我们遇到吆喝死人的!” “什么,吆喝死人的?什么玩意儿?” 何永进粗暴地喝道:“不要管,我们快走!” 我莫名其妙,何永进为人大方,既然他这么急,必然有其理由。当下我就跟着何永进加快脚步,一路小跑,约莫过了半个多钟头,看到前面亮出一片灯光,却是到了一个旅店。所谓旅店,也不过是用木板搭建的几个简陋房间,若不是正门上方挂着一个招牌“有间旅店”,当真以为只是守林人的小房子。虽说简陋,但是毕竟人气多了起来,甫进入大堂,就看见四根柱子上都挂着亮堂堂的蜡烛,底下饭桌边有五六个人喝酒吃饭。那老板是一个穿着油腻腻中山装的老头,笑着迎接我们:“啊,两位解放军同志,要落脚?先吃饭吗?” 我们身上还穿着摘取衣领袖章的绿色军装,倒是一目了然。何永进是东家,他点点头,说道:“给我们两人一个房间,另外来点吃的。” “好咧!” 我们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不刻上来两大碗米饭,一碗熏腊肉,一碗茶树菇土地。我们赶了一天的路,老早饥肠辘辘,当下放开肚皮吃起来。至于酒类,万万不可,外出走路,还是小心为妙。 我们正吃的欢,突听敲锣的声响,同时有人不住用湘西土语吆喝道:“吆死人喽!吆死人喽!” 大堂内正在吃饭的所有人都脸色陡然大变,那老板急急忙忙上前,对我们鞠躬道歉:“各位客人,喜神打店了!请诸位回避一下,以免触怒了喜神!” 那些客人顾不得没有吃饭的饭,慌慌张张地跳起来,躲到后面的客房里去。连何永进也神色慌张,拉着我跑进去。我心中越发疑惑,强行拖住了何永进,喝问道:“老何,我问你,究竟是怎么回事?方才路上也是这样的,现在到了店里,大家都怕的要命。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你如此大惊小怪。毛主席不是教导我们,要敢于同一切牛鬼蛇神做斗争!” 何永进脸色发白,口中吐出两个字:“赶尸!” “赶尸?” 我口中念叨着,不明白。 何永进急促地说道:“赶尸,就是赶着尸体回家!” 我忍不住笑出来:“胡说八道,人死了,怎么还会动?居然要把尸体赶回家?你当是牛啊!” 何永进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留下一句:“不信也罢!” 这时,我听到前面的大堂里有人短短地说道:“喜神打店了。叨唠!” 老板问道:“几位喜神?” 那人说道:“一位!” 我心中好奇,透过木板的缝隙窥视,看到老板正在招呼一个精壮的汉子,约莫三十来岁,相貌甚是丑陋。他的打扮极为奇怪,头上是一顶青布帽,身上穿着一件青布长衫,腰间别着一条黑色腰带,藏着什么东西。至于脚上,更是奇怪,居然穿着一双草鞋。 汉子身后,直挺挺立着一个人,更是奇特,他头上戴着一顶高筒毯帽,脸上叫一块白布给遮住了,身穿长袍大褂,肩膀部位,挂着纸钱、黄表,浑身一动不动。然而他身上的衣物和纸钱却随着外面传进来的微风飘飘荡荡,顿时阴风四起,有若孤魂野鬼,俨然一具僵尸,甚是恐怖。我顿时头皮发麻,这时肩膀突然一搭,我吓了一跳,回转头……—— 神秘的湘西赶尸,流传了千百年的恐怖传说!尽在风生水起! ps:不要怨我这么少字,我连续十九天加班,一直要到过年为止! ** 一百九十八、夜尸 我惊讶地看到,在我肩膀后面,黑暗中闪烁着一双亮晶晶的小电珠,仿佛是黑森林里的老狼,我浑身一震,再定睛细看,却是何永进这个家伙,顿时松了一口气,恼火地朝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掌一拍,挪开去,骂道:“好你这个小子,不声不响,你当在越南半夜摸敌哨?吓死我了!” 何永进面色凝重,竖起食指在唇边发出嘘的响声:“禁声,万一打搅了喜神,那可糟糕了!走,不要再看了!” 说着何永进便强拉我离开,我想想也怪悚人的,跟着他一起到了房间里。何永进划着火柴,点燃了蜡烛,房间里有了一丝微弱的亮光。这种山里简陋的旅店,当然不能和军队里的招待所相提并论,里面布置粗糙简陋。当中放了一张木桌,两把凳子。靠墙是一张床,乃是几块木板拼起来的。 何永进坐在凳子上,气呼呼地说道:“班长啊,不是我说你,这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山里人胆子大,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做,唯独这个喜神,不可触犯!刚才幸好我把你拉了过来,如果再看下去,万一叫喜神发觉了,被赶上来咬一口,连你也会变作喜神!” 我吃了一惊,说道:“真的那么玄奇?这人死了,怎么还会跳来跳去,我觉得邪门啊!难道当地政府不来管一管吗?” 何永进脸色一变,站了起来,四下里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人偷听,才悄悄凑近来低声说道:“不瞒班长,喜神,其实是湘西土语‘死人’的谐音!大家喊喜神,其实是忌讳。听说刚解放的时候,是有解放军战士来查这些封建迷信的事儿,但是后来……”何永进面露惊恐,“听说,那来查事的一个排解放军,全部神秘失踪!后来发现的时候,都死得很惨。自此之后,政府就讳莫如深,只要他们不伤及无辜,基本睁只眼闭只眼。” 我大骇,又听何永进说道:“中国历史悠久,绵延近五千年不绝,流传下来了许多诡异的事情。我听说,那喜神赶尸的起源,来自于几千年前的上古时期。蚩尤与黄帝在中原大战,杀到尸横遍野。蚩尤大败,往南逃跑。蚩尤对身边的巫师说:‘我不能丢下在此战死的兄弟不管!他们的妻儿都在等待着他们的回归!’于是巫师答应了,拿着符节在兄弟们的尸首中间吟唱:‘死难之弟兄们,此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那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都站了起来,若是缺失肢体的尸骸,也自动拼合起来,规规矩矩地站在巫师身后,一步步往南走,直至退入苗疆,也就是现今湖南一带。本来赶尸的秘诀,只在僰人手里流传,后来渐渐穿到了汉人手里。我们这边十里八乡,若是有家人暴毙在外,都会托人把尸骸赶回来,这就是赶尸!”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一月份本是天寒地冻,山间更是寒冷,这时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传出一个男子的喊叫:“归魂喽!归魂喽!” 孤寂而幽幽的招魂之声响彻漆黑的夜里,当真像是一只鬼手,拨动着人类心里最深处的神经之弦。何永进说道:“睡吧,我们明天还要赶路。只要避开喜神,一切平安!” 我和何永进草草上了床,挤在一起。我一个人身在外地,本身就有孤寂感,加上又是遇到如此诡异的事情,身边何永进已是鼾声大作,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想着那个喜神的事情。我在越南战场上杀人也不少,见过的尸骸更是不计其数,什么死法都有的,唯独没有听说过人死了之后,还会蹦蹦跳跳的。突然灵光一亮,有诡异!我想起以前有一位老战士同我讲过,说道有一次他们营地里闹鬼,大家夜里合伙过去,结果发现只是一只大号老鼠在作怪。我是无神论教育出来,怎么会信这些邪魔外道呢!我要揭破他们的诡计! 我摸摸放在胸口的护身符,一个毛主席像章,顿时胆子大了一圈,悄悄地爬起来,尽量不惊动何永进。因为天气寒冷,我们都是和衣睡觉的,倒是省了一圈穿衣服的功夫,把鞋子扒上,就可以偷偷地拉开门出去了。 我摸黑走在走廊里,慢慢地来到大堂,看到大堂正中躺着一口薄皮棺材,棺木头大大地写着一个寿字,上面点着一盏香油灯,散发橘黄色的昏暗光芒,使得大堂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若隐若现,笼罩着一层灰蒙蒙的影子,仿佛处于生与死的边缘。 我既然来到了大堂,硬着头皮过去,慢慢靠近棺材。说来也奇怪,那棺材居然没有棺材盖! 没有棺材盖,假若棺材里有尸体,也就是那个什么喜神,就是直接暴露在外,似乎在故意勾引着人过去瞧瞧。 我的好奇心顿时被高高吊起来,信手捏了捏毛主席像章,又随手拾起一条板凳。我也曾经听说过不少僵尸暴起伤人的故事,唯恐他突然从棺材盖里面扑出来。这样我一步步地慢慢靠近,一手攥着板凳,一面伸长脖子,把脑袋伸进棺材里! 哪知一见之下,顿时大失所望。不过躺着一具平常的尸体,既没有骇人的恐怖面目,也没有张牙舞爪的举动。我见他面色惨白,死了一段时间了,还不如我在越南尸山血海里遭遇的可怕。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跃跃欲试要抱起一个一百斤重半人高的炮弹,运足了力气,哪知居然是只有十斤的薄皮练习弹,不禁浪费厉害,还因为吃力不准,摔了个仰八叉。 我顿时泄气,恹恹地坐在棺材边的凳子上,喘口气。 脚边的绑腿突然有人一扯。 “别闹!” 我以为又是何永进不声不响地来拖我回去,头也不回。 又是一扯,我低下头,突然浑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倒涌!地上有两个影子,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却明显不是何永进的!矮矮小小,头上长着两只角,犹如传说中的夜叉恶鬼!—— 赶尸的神秘来源,突然浮现的夜叉恶鬼!尽在风生水起! ** 一百九十九、喜神 前有僵尸,后为夜叉,我只觉得一股凉气立时从顶门里灌进来,骨髓都冷飕飕,坚韧如钢铁的神经差点崩断。我一个趔趄,就跌进了棺材里,仰躺在死人身上,手脚不住乱舞。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是没有吓得大声喊出来。毕竟是在越南战场呆过,黑漆漆的夜里攻防,谁第一个喊叫暴露目标,谁就是第一个死鬼!我已经养成习惯了。 这时那长着两只角的夜叉慢慢把影子伸进棺材里,我手脚不再乱动,定定神,却发觉影子的主人,居然是一个梳了两条辫子的七八岁小孩。他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头上留着两只朝天辫,灯光一照,影子却是如长角的夜叉。我又气又好笑,今天怎么老是遇到这种一惊一诈的事情呢?果然世界人没有鬼,只有人吓人。 不过这小孩子胆子也够大了,寻常的这个年纪小孩,听到棺材二字就已经吓得睡不着觉了,他居然还有胆子来棺材边。我心理疑惑,伸手摸摸他的脑袋,触手温暖,是活人,于是我问道:“小鬼,你来做什么?” 小孩指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我一愣,反问:“你不会说话?” 他点点头,原来是一个哑子。 我从棺材里出来,看到这个小孩又钻到桌子底下,像只小猫一样蜷起来睡觉。原来,这竟然是他的地铺。这个老板好毒啊!不论小孩是什么人,怎么能够如此虐待呢?现在是新社会,不是旧社会,刘文彩、周扒皮不得好死! 我怒气冲冲,拉起小孩说道:“夜里这么冷,当心冻死!走,小鬼,和叔叔一起过去。挤挤睡一下吧。” 我把小孩子抱起来,他年纪应该有六七岁,但是体重很轻,不过三四岁的小孩份量。我心底一沉,到了早上,我必定找老板算账。 我没有吵醒何永进,三人就挤在一起,一起取暖睡到天明。鸡叫三声之后,突然我听到嘶声裂肺的惨叫:“是谁?是谁动过喜神了?狗子呢?我不是叫你看住寿材,人跑哪里去了?我找到你,一定要打死你这个狗头!” 原来这个小孩叫狗子。 他听到老板的叫骂,顿时一阵哆嗦,我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不必担心,有叔叔在!” 当即我就起来,领着狗子进入大堂,老板和昨晚看到的那个精壮汉子站在棺材边,盯着被我翻的一塌糊涂的尸首。老板一见狗子,冲上来就要挥拳殴打,我一把拦住,喝道:“住手!你想干什么?” 老板怒气冲冲,叫道:“我叫这个小鬼把寿材和喜神看好,哪知道他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你看看,现在喜神成了什么样子?” 我哼地一下:“喜神是我不小心弄坏的,小孩子也是我带过去的。要找人算账,也应该找我!我还得找你算账呢!这个小孩被你虐待成这幅德行,你简直就是解放前的地主老豺、拿摩温!” “你!你,这是”老板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但我的个子块头远远超过瘦小的老板,指责的气势立时逊了三分,支支吾吾说道,“这是我们的家事!由不得你管!” 那精壮汉子眉头一皱,说道:“别吵了,吵了也没用。既然喜神的魂已经被惊走,没办法,我们就再把喜神的魂招回来吧。这位解放军同志,喜神魂是你惊走的,之后有点事情,也得麻烦你一下,再把喜神魂召回来。” 我虽然不信这干牛鬼蛇神,但是毕竟祸是我闯出来的,理应由我负责,倒是何永进事后得知,又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说什么山里的规矩不可坏,少碰喜神之流等。而那所谓的喜神招魂,其实就是左手持一双红绳铜铃,右手挥一三角杏黄令旗,到处走来走去,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招魂完差不多是傍晚时候,这样我们耽搁了一天功夫,晚饭之前,门口突然飞出一个小小的影子,我瞅见了说道:“狗子,不必躲躲闪闪,有事情出来吧!” 狗子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把我拖过去,我虽然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是跟了过去。狗子左拐右拐,来到一处偏僻的小房间,里面叽哩咕噜传出低低的说话声。 “那狗子,知青下乡的野种。要不是我把他捡来,老早喂狼了。可恶,居然帮着外人!那两个解放军的,也太喜欢多管闲事了。” 这是老板的声音。 “老兄不必发火,你可知,今天我为何把他们拖下来?” 这是那个精壮汉子的。 “莫非有什么计策?” 精壮汉子阴沉沉地说道:“哼,他们把我喜神的魂都放走了,哪里那么容易放过!” 老板不明白:“不是把魂招回来了吗?” “魂飞走了,就招不回来了。没了魂,我就无法赶尸。既然那个大块头闯的祸,我就让他自己负责。今夜,我拿了他活人的魂出来!” 老板大吃一惊:“拿了魂,人就死了。这可是犯法的大事啊!” 精壮汉子冷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赚什么黑心钱?呵呵,反正都是外地人,死了就直接抛尸野外,就当作被狼吃了。” 我暗暗发怒,这帮人好狠。一件小事,就想要杀人灭口,幸亏狗子带我过来听到了这件事情。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 吃晚饭时候,老板把饭菜送到我们房间。我推脱身子不舒服,不喝一滴水,一粒米,唯恐里面下药。何永进却不听我的话,大大咧咧地吃下肚去。片刻何永进就鼾声大作,睡着了。我无可奈何,把他拖到床底下,然后用行李背包和衣物,叠成两个人形,放在**,自己则是暗暗守在门后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吱啊的一声打开,一阵阴风涌入,我抓紧了手里的匕首,这是我退伍之后唯一的留念品。美国货,打越南猴子时候缴获的,质量当作不赖,十多年过去了,依旧锃亮如新。 我以为走进来的,不是精壮汉子就是老板,只要他们一进来,就一刀一个。但是,我却没有听到脚步声,而是听到噗噗的跳跃声,我惊讶万分,于是悄悄地从门背后探出脑袋,看到的却是那个“喜神”,一蹦一蹦地弹到床头!—— 诡异的喜神究竟要干什么?赶尸人的阴谋是什么?尽在风生水起! 感冒了…… ** 两百零、杀神 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睛,死死瞧着那个蹦蹦跳跳的僵尸。怎么可能?一个死人居然还会行动呢?之前我曾经怀疑,所谓的赶尸,其实是活人装扮的。比如以一个个子矮小的人,扛着被砍下来的死人头和肢体前进,即使是死人的亲朋好友看到了,也认为这是死人自己在动。但是,昨天夜里,我明明确认了那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死人。我在越南的尸山血海里出来的,死人见多了,绝对不会搞错。难道赶尸,真的就是像赶羊一样,以邪术驱赶?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浑身凉飕飕的,吓得一动也不动。今夜微有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僵尸一蹦一跳弹到床边,嘎嘎好像是器械一样,僵硬地把腰弯下,脑袋对准了我布置假人的头部,吐出一口白色的气,喷向假人。 我暗暗庆幸,幸亏自己事先得知了那赶尸精壮汉子的阴谋,不然给一个死人这么吐一口气,谁知道会中什么邪呢! 那僵尸对准假人喷了一口气,假人没有反应,他就这样一直喷下去。说来也奇,那口气好像是空虚的一样,穿过了假人的脑袋,穿过被子,穿过薄薄的木板,向下蔓延。不好!我把何永进就放在床底下。 只见那口气像是雨水一样落到了何永进的脸上,如有生命一般,慢慢钻入他的鼻孔、嘴巴、眼睛和耳朵这五官,过了片刻,从何永进七窍中居然飞出七个亮晶晶的小圆球,缓缓向上升起来,聚拢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的亮晶晶球型。 我是受无神论教育出身的,鬼神不信,可以眼前看得真切,心里开始动摇。我偶尔听说过,人有七魂六魄,那精壮汉子说道要取我们的魂,莫非这就是人的灵魂?灵魂一走,人哪能活地下去?何永进说好说歹都是我的战友,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弄死。此刻间不容发,我想也不想,大喝一声,嫌匕首不够威猛,拾起一条木凳,就狠狠砸在僵尸背脊上。 喀喇喀喇一阵怪响。我顿时觉得虎口发麻,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连木凳都砸碎了,那僵尸居然安然无恙,不过扯破了外面的衣服而已。我在部队就以膂力巨大而闻名,单手即可举起一枚重型炮弹。方才又是极为紧张的时刻,我运足了吃奶的力气,不下有千钧之力,常人连骨头带肉都被我砸个粉碎,那僵尸却是铜皮铁骨,毫发无损。 不过僵尸的行动到底被巨震影响,他陡然一动,吐出的气消失,那亮晶晶的魂失去气息指导方向,立时四散分开,重新钻入了何永进的七窍里。他居然慢慢地张开了眼睛,看着僵尸,我大叫:“永进小心,奸人来谋害我们!” 说时迟,那时快,双腿缩拢,对着僵尸的下肢猛然一蹬。何永进人高腿长,这一蹬之力何其之大,一下子就把僵尸踢开,而那僵尸身体僵直,纵然是摔倒也是直挺挺的,口中发出咕咕的怪叫。 何永进钻出床底,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不禁勃然大怒,叫道:“好个黑店,我只是宁事息人,想不到竟然阴谋来害我。幸亏有人相救,不然死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僵尸咯咯发出怪叫,在地上不住移来移去,突然身子一弓,弹了起来,向我扑过来。何永进大叫;“班长小心!僵尸是循着活人的生气来的!” 我哪管什么活人死人,眼见一个僵尸扑过来,早已魂飞魄散。老子和活人斗不怕,但是从未和死人斗过。再看那僵尸,面目狰狞,眼珠凸出来,把眼眶周围挤破,溢出黑乎乎的死血,嘴巴里石头拖地老长,张牙舞爪上来。 我挥动手里的匕首,美国货钢口极硬,手起刀落,顿时斩下一段僵尸的手腕,落在地上还蹦蹦跳跳,像是上了岸的鱼一样挣扎片刻。 失了手腕的僵尸还是不顾一切地扑向我,我倒是忘了,这不是活人,哪痛地死去活来,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应付,呆呆地立在原地。何永进大喝一声:“走开!” 话音传过来同时,何永进瘦长的身子也飞了过来,一脚踢中僵尸,把整个儿僵尸踢到墙上。这件简陋的旅馆墙壁本来就是薄薄的木板,咔嚓,僵尸竟然撞碎木板墙,落在外面的走廊里。 我定定神,心知这个僵尸不死不活,唯一只能将其斩成数段才能避免危害。于是我跟着僵尸走出墙壁的破洞,看到僵尸倒在地上,像是后背着地的乌龟一样,翻不起神。而在僵尸前面不远处,却站立了那个驱赶僵尸的精壮汉子,陡然瞧见我,不禁吃了一惊,于是飞快地摇动手里的铃铛,口中念念有词,催动僵尸起身。 只见那僵尸像是不倒翁一样,倏然挺起,面对着我。对付这号东西,我已经有了经验,毕竟他行动缓慢,而且僵直,我学着何永进,飞起一腿,踢中僵尸,把他踢向那精壮汉子。后者转身就想逃,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说着,将手中的匕首飞过去。咄!正中那精壮汉子的后背,他惨叫一声。这是僵尸也扑了过来。精壮汉子既没有摇铃,也没有念咒,而且大声喘气,那僵尸正是靠活人生气来进攻的,当下就落到精壮汉子身上,吐出气息,喷在他脸上。 精壮汉子浑身发抖,脸上越来越白,似乎挂上了一层霜气,慢慢地升起七个亮球,溶入僵尸的身上。这时精壮汉子一蹬腿,顿时不动了。 何永进也走了出来,瞅见这幅情形,脸色大变,说道:“你闯祸了!你杀了赶尸人,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什么?” 何永进拉着我,神色凝重,说道:“不要问为什么了,走,快跑,远远地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我犹豫了一下,何永进发怒叫道:“还不走!会没命的!” 我叹了一口气,问道:“你呢?” 何永进摇摇头,回答说:“我是山里人,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我见他神色果决,不似说谎,当下就收拾了一下行李,循着何永进指点的方向:连夜逃窜。从此我放弃了湘西定居的生活,踏上了漫长的流浪之路,直到九年后的某一天……—— 朱恒淮逃出湘西之后,又有什么遭遇呢?尽在风生水起! 不要怨我,重病在身,写的不是很好! ** 两百零一、僰人 我蓦然张开眼皮,窗子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很是刺眼,让我眯起了眼皮。我清醒了一下脑子,感到右肩很重,眼眸余光瞟了一下,却是我老婆林白水正靠着我的肩膀,酣睡正熟。我们结婚都快七八年了,她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睡觉的姿势仍旧像小孩子一样,非常可爱,叭嗒叭嗒地嘴巴,似乎在吃糖。我轻轻一笑,依旧让林白水枕着我的肩膀入眠,思绪转回来,心想,我怎么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呢?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此刻,我和林白水一起坐在火车上,奔赴神秘的湘西。而事情的原委,却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现在是一九九零年四月,明明已经是春天,北京依旧弥漫着陡峭的春寒。一天夜里,我穿着皮夹克,走在回家的路上,途径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昏暗的灯光下,忽然闪出一个人影,速度奇快地移到我背后,将一把雪亮的水果刀架在我脖子上,低声喝道:“把钱拿出来,饶你不死!” 我不惊不怒,反而暗暗一喜。自从部队退伍后,我极少有交手的机会,平时看到什么小偷小摸,都是凶猛地扑上去,暴打一顿。时间长了,周边地区的流氓无赖,都知道这里有个活阎王,吓得哪敢过来。一方面固然保护了小区的安全,另一方面,我的拳头也在生锈。现在好了,居然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你说我能不喜吗? 我心念转动,笑道:“要钱,好啊!都在我口袋里,我拿给你!” 歹徒没有吱声,我就把插在口袋里的双手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右手牢牢抓住那只拿着水果刀的手腕,左手凶猛地往后一个肘击。若是平常人中招,起码肋骨断了七八根,想不到这人反应极快,以其被抓住的右手为支点,身体迅速向右旋转,同时那把雪亮的水果刀乘势袭向我的颈部。 我一把推开歹徒的右手水果刀,左脚一定,右脚一踮,已经转身摆开散打架势。那歹徒身法亦是极快,和我摆了一个相同的格斗招式,怎么看着眼熟呢? 容不得我多想,那歹徒就冲上来,我见他速度快,身法好,可惜力气未免小了一点,铁定输给我。我摇摇头,后退一步,拉开距离,那昏暗的路灯正好把光线投到歹徒脸上,我倏然一怔,失声叫道:“何永进!” 歹徒一呆,顿时愣住,那光线清清楚楚映在他脸上,满面的麻子,我一辈子忘不了。 “班长!” 他也呆住了。 既然是熟人,他就自然而然地垂下水果刀。我打量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毛衫,脚上是一双脚趾头都伸出来的烂解放鞋,颧骨突出,满面胡子拉达,看来生活过的极不如意。我叹道:“永进,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 何永进支支吾吾说道。 我又叹道:“不必瞒我了,你都混到这副德行了,还敢吹牛不错!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若是别人,你可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不必多少,我们战友好久没见,走。我班长请客,我们去喝几杯。” 我不由分说,便把何永进拖了过去,看到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叹了一下,把自己的皮夹克脱下,披在他身上。何永进叫道:“班长……” 我说道:“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惊小怪!你不当我是战友?” 我们来到了胡同口的一个地摊上,要了一瓶二锅头,点了几个菜,原本打算慢慢喝,但是何永进一口气便把所有菜吃光,看来他实在饿得慌。我就叫老板上了几碗米饭和一些小菜,让他吃饱喝足。何永进当真胃口大,足足吃了五大碗米饭才罢休。 我问道:“永进,自从湘西一别,差不多有九年没有见面了吧!” 何永进点点头,时间如流水,不仅把岩石磨成卵石,也把一个开朗大方的人磨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差不多都是我在唠唠叨叨,何永进只是默默听着,既没有答话,也没有自述。我察言观色,看得出他似乎遇到过很大的挫折,所以不想多说话。 聊了半天,我看时候不早,毕竟我是有家事的人,不能像青年时候那么整夜不归。当下我就想何永进告辞,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我便回家了,甫一进门,林白水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等我回家,至于女孙悟空,估计累了,歪在妈妈怀里睡熟了。 林白水放下书,说道:“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 到底是老夫老妻,开门见山的问。我笑道:“今天遇到了一个老战友,很多年不见,不禁有些兴奋,喝了几盏。” 林白水摇摇头,突然咦地一下:“你的皮夹克呢?” “啊!”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我看这个战友穷困潦倒,连保暖的衣服也没有,就送给他了。” 林白水气得不打劲,使劲摇头抱怨:“你啊你!” 我哈哈大笑:“一件衣服而已吗。何必计较。上次我去新疆考古,不是一下子带来了一万块奖金吗?” “没了!” “没了?” 林白水哼哼说道:“你这个人,对于金钱一点概念也没有,钱是来得快,但是去的也快。那一万块,其中八千捐给了希望工程,另外两千,给了保护黄河源项目。我不是小气的女人,也不反对你做公益事业,但是你好歹留点闲钱给你自己花吧。要不是我是个有经济基础的女人,我们娘俩老早饿死了。” 我只能呵呵傻笑,我是部队出身,对吃喝用度不太讲究,对于金钱更是没有什么概念,拿了钱不知道干什么,一般都是直接交给林白水打理。 林白水突然想起了什么,扶正眼镜,说道:“对了,正好有个项目,我要过去看看,你去不去。” “什么项目?”我问道。 “僰人悬棺!” “僰人悬棺?是个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林白水抱起手中的孩子,将其放到**,然后拿起手中的书籍,给我看封面,正是一本书,名叫《僰人的神秘传说》。 在林白水的娓娓叙述中,我大致了解了僰人的来历。 僰人是一个相当古老的民族,传说中华夏文明青铜时代的殷商时期,就存在了僰人,纣王曾经三度讨伐僰人。后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僰人选择了帮助周,所以被封为僰候国。僰人性情剽悍,向来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容。到了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改土归流,僰人不服,发生了惨烈的战争。僰人虽然勇敢作战,但是毕竟不是当时已经拥有火枪大炮等先进武器的朝廷大军对手,战败后一部被杀,一部被迁移,僰人终于消失在茫茫历史长河中。 说到僰人,不得不提一下悬棺。历来人死之后,汉人习土葬、藏人习天葬、其他民族或是水葬,或是火葬等等。而悬棺葬却是一种非常奇特的葬礼。通常选择一处壁立千仞的悬崖,用现代人也难以想象明白的方式,将棺材连同死者一起高高地悬在悬崖的半腰处。悬棺神秘莫测,引来不少人猜测,有人说到,这是僰人的迷信,认为在高处更加接近天堂。有人说道,这是僰人为了防止死者作祟,若是死者在高处,纵然下来,也是摔个粉身碎骨了。 除了悬棺之外,僰人更与赶尸等诸多神秘的习俗有关,但是——林白水说道:“我们此去,除了考察悬棺之外,更重要的是寻找银矿!僰人的银矿!” “银矿?”—— 僰人银矿就是是什么?僰人与赶尸有什么神秘联系?尽在风生水起! 我胡汉三今天又回来了,大家等急了吧! 偶尔的互动时间: 这么好的书,本来就该出了.只是很好奇,这本一看就知道是男生写的,可是那本荷田居的,就很像天真浪漫的女孩所作.佩服啊.时间的伤心者2007-2-712:57 回答:风格变化之大,连我自己也吃惊! 明天出互动时间合集! ** 两百零二、秘银 我锁紧眉头,提出了一个疑问,虽然我在历史考古方面的学识不如我妻子,那是因为我们各自专业角度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主要倾斜于历史地质考古,而林白水则是人文考古,反过来说,我的地质科学常识远远超过林白水,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据我所知,湘西并没有形成银矿的地质结构条件,僰人怎么可能有银矿挖掘?倒是铅矿非常丰富,是不是有人搞错了?” 林白水微微露出恼怒的神情,说道:“哼,至于地质常识我并不清楚。可是,在各个历史书籍上,都清清楚楚地记载了银是湘西的一大矿产资源,几千年来,一直由僰人控制,秘而不宣。若是一本书也罢了,但是相隔数代,几十本书都这么说,总不可能是假的?胡说的?” 此女读书太多,已成小学究,向来迷信书本,见我有反驳意见,当下不悦,只是作为她的老公,结婚多年,我哪能不熟悉这个性格,于是装聋作哑。 林白水又说道:“因为僰人一直把持了银矿的开采权,并以此获得了巨大的利润,终于引起朝廷的觊觎。传说明朝大军剿灭僰人山寨,一方面是为了改土归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争夺银矿的开采权。但是很奇怪,明朝的当地政府并没有得到银矿,他们根本没有从僰人口中询问到银矿的地点,而湘西又丛林茂密,茫茫林海之中,何处寻找银矿呢?朝廷在十年里派遣了数批考察队,均杳无音信,只得作罢。于是象征巨大财富的僰人银矿,终于埋没在历史的秘烟中!” 我听得目瞪口呆,说道:“听你的口气,似乎我们此行,一来是为了研究僰人悬棺,二来却是为了找寻银矿。我且问你,既然明朝花了数年时间都没有找到,而且之后我一直没有听说什么人找到过银矿的秘密,凭我们两个人,怎么去发现银矿呢?” 我那狡猾的妻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狡黠的微笑,伸手把书本的书签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摊开,却是一张彩色照片。在照片里,似乎是一张草纸一样的破碎纸片,模糊不清地画着几个好像棺材一样的物体。再仔细查看,在棺材附近,扭曲的脉络连绵,好像一条条蚯蚓,凭我的经验,这是古代人们画山脉的手法。我抬起头,疑问道:“这是……” 林白水反问:“你怎么看?” 我瞅了老婆一眼,小心翼翼地回答:“如我推测,这是一张古老的地图,看年代约莫有三四百年以上了。这表面上是注明悬棺的位置,其实另有深意。只是这个深意,却是需的我们细细揣摩了。” 林白水眼眸精光一闪,说道:“不亏是我林白水看中的男人!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你认为,这张地图上的悬棺与银矿有关?” 我问。 林白水说道:“不是我问,而是这确实与银矿有关。这张地图,又叫秘银之图!” 我问道:“你是哪里弄来的?假若真是与银矿有关,而僰人又将银矿视之若珍宝,定是极其隐秘地珍藏?数百年过去了,怎么会轻巧地落到了你手里?”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轻轻巧巧,则是说不上的。无意得来,却是真的!说起来,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一份信。寄信人是湘西张家界市博物馆的馆长黎明申,也是我的一个学弟,在一个月前的考古发现中,无意中从一具悬棺里得到这张草纸地图,经过拼合考证,他认为这是古代僰人标注银矿地点的秘密地图!只是他一时无法解答,便邀请我们夫妇一起前来考察寻找。” 我暗暗奇怪,问道:“奇怪,我们在国内并不是特别出名的学者,为什么要找我们夫妻俩?” 林白水嘿嘿阴笑一声,说道:“别忘了,你两年前考察了楼兰古城之后,写成的《楼兰考古记》?” 我一呆,问道:“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本书?你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看书都头痛的要死,还说写书呢!” 林白水转身从书架里抽出一本厚厚的砖头,递到我手上。我定睛一看,封面甚是骇人,那是楼兰废墟,上面爬着一只古怪的昆虫,再看署名,却标注着:朱恒淮、林白水著。我哭笑不得,说道:“明明是你写的,怎么把我名字也挂上去。我又不需要评什么职称,书出的再多也没有用!” 林白水说道:“唉,考察是你去的,材料是你搜集的,观点是你提出的,证据是你举证的。我只是见你回来后把一堆东西放在家里搁着浪费,就花了半年时间替你整理一下,出了书!” 我恍然大悟,叫道:“难怪那半年里我看你老是半夜才睡觉,而且时常头痛,原来在弄这玩意,有必要吗?不过提出了一个观点,说楼兰古城的覆灭,既不是水源枯竭,也不是外来部族的入侵,而是由于沟通了丝绸之路,把西方的外来物种带了过来。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植物大面积死亡,沙漠绿洲文明本是非常脆弱,植物的灭绝终于导致文明的崩溃。楼兰古城一下子覆灭了!” 林白水呵呵笑道:“这是你第一次以生物学的观点提出啊!这本书国内外反响都很大,我的学弟看了赞不绝口,所以极力邀请我们夫妇过去。再说……” 林白水兴奋地跑过来搂住我的腰,仰起头含情脉脉地盯着我说道:“我们夫妻结婚这么多年,不是外出考察就是专心科研,忙得要死,连一次蜜月度假都没有。这次难得去风景绮丽的湘西,我们就当作一次旅行吧。反正对方出钱……” 我大喜,难怪林白水如此迫不及待。我看怀中的女人,成熟女子的风韵一展无余,不禁蠢蠢欲动……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火车上,在我对面,正是何永进在打瞌睡,我之所以把他叫来,一来觉得给他一份工作,至少能够让他振作起来,二来何永进好歹是湘西的土人,地头蛇嘛!于是我们三人踏上了湘西的诡异之旅!—— 朱恒淮林白水的湘西之旅是一帆风顺吗?会遭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尽在风生水起! 互动时间: 许久不见了啊!呵呵! 太祖武帝,搜索了一下,不得不说,世上牛人到处都是!与锋共舞2007-2-921:55 回答:是啊,强人多。 约翰.兰博,公子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啊!不过我看西域魔国修改版衔接好象不是太紧凑!与锋共舞2007-2-921:40 回答:还要改的,目前提纲写好了,预计字数在15万左右。 书是每天看的,但是每天一章看的实在是不爽.还有‘明‘的外转用的设备太夸张了(主要是社会制度).人也太无知了.清朝被灭后也应该是共和制.竟然还在封建社会愈闷!~!~公子,我建议将黄帝改为总统会更好红色天空2007-2-919:25 回答:根据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中国只在东周和西汉短暂的存在封建社会,其他都是东方的专制社会。你不认为从来没有改变过吗? 那个梵度拉去哪了????云夢2007-2-919:04 回答:去《印度妲己》篇了。 现在更新好像慢了些??重病在身??怎么了,最近天气挺热的,应该不至于感冒吧?轻风逐月2007-2-909:41 回答:因为天气巨变,挂了。 啊哦~~~~居仁村!!!!我们单位刚在做的一个项目,就是淮南居仁村的蜕变的妖精2007-2-713:57 回答:真的? 南易趣北淘宝???恶……ewenw2007-2-707:52 回答:哈哈!我一般都在淘宝买。 我猜公子姓齐.呵呵,还有公子所说的那个人塔,的确是真实案例,那个黑心农民为了一点小钱就杀了五六十人,可怕啊.最后说一句,风生水起真的很好看时间的伤心者2007-2-614:55 回答:居然有人看出来。不错。是一个很恐怖的案件,当时看得时候一身冷汗。 老大,说实话你的简介写得不怎么样,什么“真实,是时间的女儿。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都是在考古记录片里才用的说法,你开头这样一写,如果是只看前半段的还以为这书是关于考古的。(包括我自己,第一次看到这本书也是过门而不入的)。建议你把后面那些具体的内容介绍放在前面,写得激烈一点,加些诸如“毁天灭地,惨绝人寰,惊心动魄,价值连城”之类的形容词,会比较容易吸引人。好酒也要会吆喝才好卖~wuguisuoxinc2007-2-522:01 回答:好主意,改了! 只看了前面的一点,个人不喜欢挖祖坟的故事,就算是考古或其它的也觉很讨厌,特别是那些看到奇怪的东西就去乱动的人还标榜是考古精神(超讨厌这样的人)不过对作者的知识感到佩服,了解好多的说投一票希望大大努力**0**兔子爱睡觉2007-2-515:09 回答:我不乱挖的啊! 兄弟,我很佩服你的历史知识,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不仅仅只有汉族,我们还是不要再字里行间里面那么露骨的透露出对满族或者其他民族的不满好不好???封建王朝的更替,从一个朝代投靠另一个朝代不能算是卖国贼,思想还是不要太狭隘了好不好?十字龙骑士2007-2-508:20 回答:请去看顾炎武的亡国和亡天下的区别。另外去网上搜索一个帖子《假如日本统治了中国》。再来说吧。世界上本没有皇汉,满遗多了,也就有了皇汉! 我觉得第六部很精彩啊,比魔国写得好,另外刚看了新浪上面万历定陵发掘的搏客,万历的尸骨就是摆的北斗星,看来作者还是看了不少资料才写得这么好看的 回答:本文写的不好,有空大修! 要出书了,比vip还恐怖的事呀muzi2007-2-620:09 回答:嘿嘿!要买书啊! 易趣是在上海,淘宝是在杭州,从地理位置上来说,似乎不该是易趣在南……机动战士联盟2007-2-709:14 回答:纯粹恶搞,不必在意。 飨,以飨,念xiang风骁2007-2-620:36 回答:多谢! 不错不错,很时尚的小说,作者才比老谋子高,连黄金甲都用上了,好,顶一个杨枝玉露2007-2-413:44 回答:哈哈,现在流行恶搞。 ** 两百零三、僵尸 我们一行三人一连坐了三天火车,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到湘西最大的城市张家界。甫一落车,顿时觉得双腿站不稳,整个人犹如漫步在低重力的月球上,轻飘飘得直想飞。我与何永进还好,两人都是军队出身,身强体壮,数十年过去,底子并没有落下。何况当年我们从杭州赶到唐山去参加大地震抢险时,条件更是恶劣,坐的不是客车,而是闷罐子车,昏天黑地,照样硬是挺了过来,所以眼下舒服的火车对我们而言何足道哉。不过林白水显然吃不消,她毕竟体弱,加上十多年来一直养尊处优,懒病搁下了。 因我们此行是得到对方极力邀请,自然有人接应。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就看到候车大厅里有一人高高举着一块牌子,上书“欢迎朱恒淮、林白水教授来湘西考察研究”,我老脸不禁一红,虽说林白水真的是一介青年教授,不过我完全是无业游民,无职无任,轻松自在,毫无威信。 我扶着林白水下了车与那人见面,他是一个个子不高,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男子,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似乎与我差不多。当我们迎向他的时候高兴地叫道:“哎呀呀,欢迎欢迎!” 我伸手和他握手,不必自我介绍,那人就知道我是谁了,他说道:“朱恒淮先生,久仰久仰。你写的《楼兰考古记》非常精彩,国内难得有如此新颖思想的人物。嗯,林师姐似乎有点不舒服?” 林白水摆摆手,吃力地说道:“罢了,坐火车太长了,有点吃不消。唉……毕竟不是年轻的时候了……黎学弟,我们接下去什么招待所?” 这人果然是黎明申,只是我还在怀疑他的年龄,我今年三十一,他光是相貌而言,与我相似,而林白水比我小三岁,才二十八,让一个二字头的女人称呼而立之龄的男子为学弟,感觉真是怪怪的! 黎明申顿时露出尴尬的笑容,支支吾吾说道:“这个……学姐。我们并不是住在张家界,我们要马上赶往有间集,要是迟了,又得等到明天了!” 林白水闻言顿时面如土色,还得坐车啊!不过她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摆摆手说道:“好的,我们快去……”她转身对着我喃喃:“恒淮,借你的胸靠一下……” 黎明申转向何永进,吃惊地问道:“这位是……” 我忙介绍道:“哦,这是我们的助理,他也是当地人,比较熟悉情况,对于我们寻找银矿,多有裨益。” 黎明申的眼镜下满是疑惑,不自在地和何永进握手,何永进自然也懒得打理,随便应付一下即了事。 那黎明申亲自开车过来,是一辆崭新的大众桑塔纳。国内的博物馆普遍都很穷,哪里买得起车。我此刻再打量黎明申,见他衣装整齐,清一色的名牌,心底暗暗疑惑,要么他是一个贪污犯,把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偷偷卖掉,要么他真的是一个有钱人! 林白水身子不舒服,依靠着我,所以我们夫妻一起坐在后座,而何永进与黎明申在前面。车子开了起来,一路从繁华的城市进入乡村,平坦的大道也慢慢变成颠簸颠簸的小道。林白水受不了晕车,老早在我怀里昏昏入睡,而何永进沉默寡言,我们竟然陷入了一种静寂的气氛中。过了半晌,我看天色都慢慢暗了下来,觉得甚是无聊,就开口问道:“唉,黎先生,看起来你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啊!” “哦?朱先生贵庚?” “三十有一,五九年生的。” 那黎明申笑道:“和我一样,我也是那一年生的。” 我说道:“但我就暗暗纳闷了,其实我妻子林白水才二十八岁,你明明比她大三岁,怎么居然叫学姐了?” 黎明申不禁大笑道:“朱先生可能没有读过大学吧?” 我点点头。 黎明申笑道:“我们大学里排辈分不是按照年纪,而是以界而论的!我家出身不好,是大地主,文革时候被耽误了上学,所以我很迟才考进大学,因此我是林女士的学弟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敢情这大学也是和一些江湖门派一样,以入门先后排辈分。再转念一想,原来黎明申是大地主家的,现在政策回复,一些原属于他的财产拨回来,难怪这黎明申穿着用度,都非常正点。我私下里估摸,说不定邀请我们过来的钱也是他自己出的! “我说老黎啊,我们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那什么有间集到了没有?” 黎明申一边开车一边回答:“快了,估计不用几分钟。” 话说如此,眼前覆盖着茂密树林的山路突然开阔起来,我眼前豁然一亮,但见黎明申突然把车子停到一边,刹车止住,叫我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黎明申低声说道:“噤声,喜神来了!” 我脸色陡然大变,十多年未尝听闻的词汇再次触及,就犹如在耳膜边爆炸了一颗原子弹,记忆深处那种恐惧的感觉再次翻腾出来。听到这句话,连闭目养神的何永进也豁然开眼,侧耳倾听,一阵低沉的铃声散发在无尽的黑夜中! “叮!叮!……” 半空中忽明忽暗浮着数盏灯笼,幽幽的蓝光仿佛鬼火一样,伴随着那叮叮的铃声,还有那赶尸人若有若无,若轻若重的呼喊:“喜神来了,生人回避!喜神来了,生人回避……” 渐渐地一队白色的影子从黑暗中缓缓移出来,仔细一看,带头的是两个衣料漆黑,穿着宽大服饰的赶尸人,因为衣服与黑夜的背景色融为一体,几乎叫人辨别不出来,连他们手中提着的灯笼都仿佛是鬼提在半空中。 赶尸人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着铃铛,叮叮当当地有节奏敲打,没发出一声,后面跟着的一排人就随之一起一跃,向前跳了一步,落在地上。这些人身穿着白色长袍,脸上都用一张白布遮住,只在眼睛部位雕了两个大洞,好像是骷髅的眼窝。他们行动非常一致,俨然一个人,循着铃铛的节拍一步步生硬地往前跳过去,缓缓朝我们这边过来。 “这是……僵尸……” 我身边的林白水不知道时候醒了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前面的怪异景象—— 刚来湘西就遭遇到可怕的僵尸,后面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尽在风生水起! ** 两百零四、无双 车子内四人,黎明申面无表情,紧紧盯着僵尸的一举一动;而林白水胆子甚大,居然兴致勃勃地观赏,仿佛在动物园里瞧着新鲜的动物一样;我和何永进都不免心底一沉,当年那邪恶的僵尸给我们的印象实在太刺激、太恶劣了。单个僵尸还好,但也是费足我与何永进的力气才消灭,而眼前一大群僵尸若是一起攻击过来,我们恐怕都难逃毒手! 那僵尸们一蹦一跳地朝我们的方向弹过来,随着他们的逐渐接近,在车灯的照耀下,相貌也越发明晰。纵然僵尸浑身都包裹在白色的长袍和面巾之下,但是手腕和颈部还是有肌肤露了出来,死人苍白的肌肤中布满青色和灰黑混合的尸斑,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檀香味。方才因为光线昏暗我没有看到,这时才瞧见,在每具僵尸身上,他们的白袍都写着字,或曰“一见发财”,或曰“还我命来”,不一而足,甚是古怪。而且那字都是用血淋淋的血液写就,迄今为止,开始发黑发紫。看着他们越来越近,我暗暗攥紧拳头,万一过来袭击,我马上拉开车门,拖着林白水就逃跑,至于何永进与黎明申,对不起,我救不了你们了。 正当我高度戒备的时候,那僵尸却倏然转身,一拐弯,一蹦一跳地朝其他地方走去,那铃声悠长,渐行渐远。我虽然奇怪,可是终于放下心来,扭头一看,何永进也是松了一口气,黎明申表情开始融化,唯独我老婆仿佛好戏没有看够一样,叭嗒叭嗒嘴巴,叹了一口气。我不禁问道:“咦,你不怕吗?这是僵尸啊!” 林白水莫名其妙,反问道:“有什么可怕的?咦,你不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唯独遇到这些蹦蹦跳跳的,就满面严肃呢?” 我噎住,所谓无知者无味,应是如此吧! 林白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不会把这些僵尸都当作真的吧?” 我奇怪,说道:“还有假的吗?” 林白水瞪大眼睛,提高嗓门说道:“当然是假的!虽然他们演的很真实,甚至连尸斑也涂上了,但是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所以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活人假扮的!” 我失声大叫道:“什么?这是活人假扮的?”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责怪道:“枉你还是军队出身的,观察力怎么这般弱!难道你没有看到,他们的胸脯在不住起伏,哪有僵尸会呼吸的?定是活人假扮的了!” 该死!我怎么没有看到。因为先入为主的观点影响,一看见僵尸就以为那是真玩意,谁想到居然还有活人假扮的。我听那黎明申说道:“这确实是活人假扮的僵尸,那是本地的保留节目!” 气死我了! 黎明申重新发动汽车,我们走上正道,不刻就踏上繁华的小镇。想不到在走了这么多山路之后,山间还会有如此一个小镇,叫人啧啧称奇。大街上车水马龙,甚是热闹,黎明申一边熟练地躲避行人车辆,一边洋洋得意地介绍:“这是我们当地最繁华的地方——有间集镇!十年之前,有间集镇还是一片荒凉的林地,后来因为旅游业便渐渐繁盛起来,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属五万人口的大镇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镇内派出所、电影院、浴室、游戏厅、饭店、旅馆等等,无一不缺,无一不全。现在我就带你们去本镇最好的旅店——有间旅馆。” 这个旅馆好熟悉啊!等等,十年之前,我们遇到僵尸的那家简陋旅店也叫有间旅店! 我大骇,莫非我们故地重游了?只是眼前物是人非,见不到之前的一切景象,叫我无法分辨。黎明申开了半刻,把车子驾到一间漂亮的两层小洋楼前,我们下了车,黎明申指着小洋楼***通明的正门,上面有一块匾额,书写“有间旅馆”,笑道:“这就是本镇的起源之地,有间旅店!” 他带着我们,边走边说:“方才我说过,本镇在十年之前,还是一片荒芜的林地,周边地区不见人烟,只有这里建了一个落脚的小旅馆。有一天旅店老板突然神秘身亡,在他店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和一具奇怪的尸体。根据男人的衣物,推测他是一个赶尸人,那具尸体就是喜神了。但是喜神扑在赶尸人身上,仿佛吃了他一样!于是人们推测,在有间旅店内一定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惨剧。这里原本名不见经传,连个地名也没有,因为这一事件之后,顿时名声大振,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游人们纷纷过来探奇,虽然再也没有发现过僵尸,但是本地本来就有悬棺的诡异风景,甚是吸引人,于是本地以旅游业起家,逐渐变成一个繁华小镇。镇子就以旅店命名,叫做有间集镇!” 我和何永进不禁面面相觑,无言。 方进入旅店,黎明申就大叫:“老板娘,无双,快快出来,接客了!” 大厅柜台急急走来一个小个子的女人,她身材纤瘦,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梳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额前刘海甚长,遮住了眼睛,她又低着头,看不清相貌。黎明申笑道:“就你一个啊,无双!” 这女孩便是无双了。 无双来到我们身边,唰地抬起头,虽然眼睛被头发遮住,但是肌肤犹如新雪般洁白,小嘴饱满,鼻子秀挺,因年纪关系,身材有所欠缺,但是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孩。她点点头,然后伸出双手,朝黎明申打了一个手势,黎明申接口道:“哦,老板娘在洗澡啊!” 我心底一沉,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竟然是一个哑子,莫非上天真有所不公? 无双又打手势,虽然我们看不懂,但是黎明申实时翻译:“你问我要不要去叫老板娘?嗯,不必了,有三个客人过来,你准备两个房间吧!” 无双点点头,朝我们三个人看了看,目光甫接触到我,忽然娇躯一震,慌忙低下头。老子怎么了?吓到小女孩了?我自知毛发浓密,养了大胡子之后,相貌狰狞,所以林白水严厉禁止我养,平常或是不留胡子,或是只留一般的倒八字胡,比较威风。这样看起来帅气,不至于恐怖吧! 我正暗自琢磨,忽楼上一阵娇喘,有个甜美的女声传来: “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洗澡都不得痛快!” 我们偱声抬头仰望,见二楼玄关处,先是露出一只雪白修长的女人大腿,还湿漉漉淌着水,随之一个胸脯抱着毛巾,勉强遮住前面下半身的女子显身。她约莫二十七八,成熟丰韵,眼眸迷离中透着一股子**,乜斜瞅着我们,款款迎来—— 金镶玉似的女老板出现,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尽在风生水起! 明天因故停止一天。 ** 二百零无、风骚 我眼前倏然一亮,就如黑夜里驾驶着一艘大船航行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无星无月,而指南针恰好又失灵了,危急时刻,前方地平线上突然冒出一盏灯塔,指明了方向。只觉得这个女人风情万种,极具风味,乃当世尤物。她笑吟吟过来,方才洗过澡的女体带来一股香皂的香风,叫人心旷神怡。我正入神,蓦然屁股一痛,龇牙咧嘴,眼珠乜斜瞟过去,却是林白水满面不悦地瞧着我,右手正放在老子的屁股上,又狠狠捏了一把。 这死娘们,老子看几眼别的女人都不可? 我苦笑不得,知道林白水见有这般女子出现,起了争强好胜之心。其实林白水何必在意呢?我只是初次见面,不免有点好奇,哪敢真的迎上去。假若把眼前的三个女人都比作花朵,林白水是亭亭玉立的菡萏,无双是清秀细致的兰花,那么我看着这个女人,就觉得她是娇艳欲滴的有毒罂粟! 那女子咯咯笑道:“呦,怎么黎家的先生又有空来找我了,是不是想我了?” 黎明申熟识这个女人,习以为常,苦笑着摇摇头,双手一摊,指着说道:“呵呵,有空我当然会来找有间集最美的女人——祝玉茗。不过眼下却是大事!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来自北京的大学者,是我特意邀请过来的。祝老板可要好好招待啊!” 原来这名女子名叫祝玉茗,她眼波一转,察言观色,见林白水怏怏不乐,有点不悦地盯着自己,知道是女人的妒忌,于是咯咯笑着上前,拉住林白水的右手,使得后者颇是愕然,初始见面,便这般热情。 祝玉茗看似比林白水成熟几岁,摸着林白水的手说道:“一个女人的手,就可以说出女人的身份地位和经历。我看这位妹妹双手手背细腻白皙,绝少做家务的痕迹,但是几个手指老茧很厚,由此看来,妹妹一定是专心学问,长年累月著书。而家务嘛——自然是交给了这位兄弟了!” 祝玉茗瞅了我一眼,赞许道:“看来这位八字胡的兄弟,真是疼爱妻子啊!” 好厉害的女人!我们并没有透露我和林白水是夫妻的身份,但是她居然一眼就可以看穿。 林白水稍许有了点高兴,正要开口,那祝玉茗又说道:“妹妹赶路急了,似乎很疲惫,来,和姐姐我一起去泡澡消疲去!” 林白水愕然,问道:“那我先生怎么办呢?” 祝玉茗哼地一下,转而看着我们三个男人,说道:“臭男人啊,就让他们自己聚在一起吧!呵呵。无双,且带几位客人去房间歇息。” 无双点点头。 我眼睁睁地看着林白水被祝玉茗拖走,只得无奈地摇摇头,心想祝玉茗不仅吸引男人,连对付女人也有一套。 无双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一起上去,之后就来拿行李。她小小的个子要举起庞大的行李箱,当真是可怕。我哪能让女人来做这些事情,慌忙说道:“我自己来即可!”说着就单手拿起行李箱,招呼何永进一起上楼住房间,但见何永进还是一副呆呆的模样,好像被刚才祝老板的**迷住了,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大喝一声:“老何!” 何永进陡然一震,这才回过神,拎起自己的行李,闷声不响跟在无双后面。便走黎明申便向我说道:“可别小觑祝老板,她可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子。她的美貌给有间集镇增添了许多风采,而智慧更是厉害,短短几年就在原来有间旅店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有间旅馆,而且经营地更加兴旺发达。” 我疑问道:“你不是说过,那有间旅店的老板神秘暴毙,怎么还会留下来呢?” 黎明申笑道:“当然是有继承人了,据说祝老板就是。是真是假,我们倒是懒于考证,因为当年的有间旅店自从老板死了之后,一直无人打理,简直就是一堆废墟,直到祝老板来了之后,才有起色。” 我心事重重,十年前的经历给我带来了永生难忘的可怕回忆,但是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又转回旧地。 黎明申在无双带我到了房间之后就告辞,说道:“朱先生,你一日赶路,也辛苦了,在此我不打搅,我们明日再商议探索悬棺的事情。” 我点点头,与黎明申道别。旁边的何永进一声不吭地就钻入了房间,砰地关门,我知道他性格古怪,也不多说,只是暗自寻思,这十年他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无双开了门,小小的身子犹如老鼠一样钻了进去,打理床铺,我进去后放下箱子,笑着对无双说道:“小姑娘,不必太辛苦,我自己搞就可以。” 我军队出身,习惯于自己打理生活。 无双果真放下了被褥,愣愣地看着我,我被她看着怪不好意思。方才她似乎非常怕我,但是眼前的那刘海下亮晶晶的眸子,却散发着热切的目光,突然走了过来,拉起我的胳膊,飞快地在我手心里写字。 “你,认,识,我,嘛?” 虽说手心是人体最**的部位,但是我不擅长手心认字,辨别地有点吃力。 我认识无双嘛?我不解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目光迷惑,脑海中转过千百个人的脸面,始终没有浮现无双的模样。她怎么认为我认识她自己呢? 无双看着我,知道想不起来,于是指指地面,然后双手居然,突然把头上的发髻拆下,长发披开来,无双的小手握住发角,捏成两个小辫子。看着这副样子,我顿时醒悟:“啊!你就是当年店里的那个小鬼?” 无双高兴地点点头! 我大吃一惊,当年我在旅店里看到的那个小鬼,又黑又瘦,穿着男孩的装扮,我就当作是小男孩了,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个姑娘,十多年过去了,居然长成眼前这副青春美少女的模样。于是不禁长叹一声,暗道命运弄人。再一想,当年我与何永进一起杀了赶尸人,似乎店老板也遭了僵尸的毒手,虽说他虐待无双,毕竟养护了她。不知道无双在此之后是怎么度过日子的。我心虚地问道:“你现在过得如何?要叔叔我帮忙吗?” 无双放下头发,只是高兴地点点头,然后在我手里又飞快地写字:“谢谢叔叔。我过的很好,祝老板在照顾着我。自从很久以前见过叔叔一回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了,心中一直暗暗祈祷保佑叔叔这样的好人。真是上天眷恋,让我再次遇到了叔叔!” 我哈哈大笑:“真是孩子!”我突然想起那年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睡觉,于是说道:“现在我可不能为你取暖了!” 无双如新雪般白皙的面颊顿时羞红,扬起两团好看的玫瑰色胭脂。小女孩不习惯我这样粗俗的玩笑。 ** 二百零六、女妖 当然玩笑也仅能至于此,不可再过分地开下去,毕竟我眼前的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害羞女孩子,而我亦非那种好色的中年猥琐大叔。 无双又在我手里写道:“叔叔这次回来干嘛?是陪那位高高个子的阿姨一起来度假吗?” 我干笑一下,叹道:“哪有那么好,我天生的劳碌命,这次过去,乃是受人之邀,前来发掘悬棺和僰人传说中的银矿。” 无双小脸唰地变白,我吃了一惊,问道:“无双,难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无双犹豫地点点头,写道:“叔叔要当心,听说悬棺里的僵尸会出来吃人的呢!” 原来她在担心我,于是我拍拍胸脯说道:“不用怕,叔叔厉害着呢!” 无双点点头,满脸崇拜地盯着我,当年我的英勇身姿,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记录了深刻的印象。 我说道:“好了,无双你也回去吧。叔叔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无双踌躇一下,还是听我的话,甩甩长发离开了房间。 我叹了一口气,坐在床沿上,赶到这三天来坐火车实在吃力,于是仰天呈大字舒服地躺在**,微微半合上眼眸,暂且休息一下,迷迷糊糊中,我似乎看到天花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垂下来,顿时瞪大眼睛,死死盯着。 这西洋式样的小洋楼天花板也是典型的西洋风格,四角装饰有奇怪的西洋怪兽,但在天花板雪白墙面的中间,突然渗出一团黑色的水渍,逐渐扩大,形成汽油桶盖那么大的一个水渍圈。水渍越来越多的黏稠黑色**从水渍圈里面渗了出来,好像钟乳石一样衍下一条又黑又粗的黑油柱子。那黑油柱子渐渐钻白,竟然变成了一条洁白的胳膊,看大小和肤色,竟然是女人一样。我不禁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从这只女人的手臂开始,黑色的水渍圈里面慢慢钻出一个女人的身体。先是整只手臂,这是右手,然后又钻出一只一个肩膀,接下来却是一团漆黑的头发,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长长的发丝落到我脸上,有股麻麻的痒感。女人的整个脑袋终于浮了出来,她抬起头——从我的角度看就是低下了头,这样整张脸都对着我。这张脸,竟然是已经死去近十年的王玟琳! 我顿时大骇,猛然弹起身子,却仍然一动不动地抬头那张脸。女人的脸慢慢垂下来,贴近我的脸,合上了双眸,嘟起小嘴想要亲我。不知道怎么地,我似乎被赛壬海妖迷惑了一样,情不自禁地迎了上去。突然,女人的脸陡然变化,顿时狰狞,露出尖尖的獠牙和丑陋的真面目,同时面部肌肉不住浮华,露出了漆黑的头骨,非外恶心,我吓得大叫一声,同时听到一个女人的低声呼唤:“恒淮……” 我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天花板上并没有浮出女妖,难道这是我的幻觉。我撑起上半身,摇摇脑袋,让自己清醒清醒,旁边的女人关切地问道:“恒淮,你怎么了。我放进来,就听到你大叫一声!” 我撇转脑袋,对面是林白水,她受了祝玉茗的蛊惑,也学着她把浑身上下脱个光光,只用一条毛巾裹着,头发上还滴着水珠,而肌肤却是如新鲜的珍珠一样散发着健康的光泽。我苦笑着说道:“没事,刚才睡着了,不小心做了一个噩梦。唉,我问你,你怎么打扮成这副德行?” 林白水洋洋得意地说道:“刚才我和祝老板一起洗了一个桑拿浴,真是舒服啊!好像浑身每个毛孔都通了气,真觉得轻飘飘的,好像要飞一样!” 她调皮地转了一个身,哪知毛巾的绑法不得当,立时掉了下来。林白水轻轻一叫,毕竟我们是夫妻,她并不多少吃惊,只是有点害羞,正要捡毛巾的时候,我狞笑着扑上去,一把揽住,扔到**,说道:“这是你**我的,不要怪我!” 不一而云。 到了次日,那睡眠中的女妖并没有再出现,看来是我自己多虑了。我们起了床,一起聚在客厅里吃饭。这吃饭也甚是有趣,一人一个盘子,一把筷子,旁边桌面上摆满食物,要吃多少都自己拿,这样十足便宜了我这个大胃汉。据林白水说,这是西洋传过来的吃法,叫做自助餐! 我吃地甚欢,那何永进却拿着盘子,呆呆地把脑袋转来转去,似乎在找寻什么人。昨天我就看到他对女老板有意思了,大概又在找寻她吧。可惜祝老板起床很迟,现在只有一个无双在场,因为自助餐无须什么人管理,只要守住客厅,不让外面的闲汉进来即可。 我叹了一口气,有心帮何永进一把,但是祝老板相貌与智慧并重,想来看男人的眼光也不会太低。何永进一无财二无才,满脸大麻子,想找祝老板难啊! 吃罢早餐,黎明申才姗姗来迟,这时他背着一个文件包,和我们打了一个招呼,便坐在客厅的沙发里,一起讨论搜寻悬棺和银矿的事情了。 黎明申打开文件包,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塑料纸板,上面覆盖着一层透明的薄膜,底下则是一张残破的草纸,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上次林白水向我展示的秘银之图的原图。黎明申将其放在茶几上,对我们介绍说道:“我们本次的科研考察,就是从这张草图上而来的。” 我问道:“黎先生,乍看这张草图差不多也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上面的图案线条甚是古老。我知道,僰人本来没有自己的文字,一直靠图画表示。你且说说看,这份草图是怎么得来的?是你自己发现的吗?” 黎明申摇摇头,说道:“这张草图并不是我首先发现的,第一个发现草图的人,名叫陈硕奇,乃是民国年间的大考古学家。一九三三年,他为了探索僰人悬棺的秘密,雇用了两个擅长攀爬的采药人,登上千仞绝壁,从上面吊下两具悬棺……”—— 陈硕奇发现了什么?会遭遇什么样的厄运?尽在风生水起! ** 二百零七、殉葬 谈起这个陈硕奇,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出身不凡,乃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归国之后,在民国五大名校之一的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专攻中国古代史,对于悬棺、赶尸之类神秘的现象特别着迷。于是陈硕奇趁着暑假,带了几个学生一起来到大庸县(今张家界),雇用了两个采药人把悬棺从悬崖上吊了下来,托送到大庸第二中学,打算细细研究,但是他无论如何想不到,意外的离奇事情就发生了! 首先是把悬棺吊下来的两个采药人,当时他们贪财,就随着陈硕奇一起把悬棺运抵大庸。陈硕奇教授让他们住宿在学校假期空出来的教室里,但是第二天人们就发现这两个人竟然都已经一命呜呼了。而且他们这两个人还死得特别离奇,身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但见两人面目扭曲,解剖尸体之后发现苦胆破裂,竟然是被活活吓死的! 周围人都吓得要死,认为是悬棺内的冤魂作孽,抱怨他们打搅了死人的安宁,于是作祟来杀人了。陈硕奇是读书人,哪会相信怪力乱神,硬是不肯听别人的话,把悬棺放回原处。因为别人都很害怕,他就自己一个人打开了悬棺,把里面的干尸捞出来,仔细研究。他的几个学生终究不是很放心,于是第二天敲打陈硕奇卧室的门,许久无人应答,便破门而入,一进卧室,简直吓死人了!那陈硕奇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业已毙命,但是他的死法非常奇特,居然是双手卡住脖子,自己把自己活活掐死。须知,一个人是绝对无法把自己掐死的,一旦呼吸困难,手臂自动无力,便垂了下去。但是陈硕奇怎么能自己把自己掐死呢?众人琢磨不透,深深觉得恐怖诡异之极。 因为陈硕奇乃是一介名人,当时大庸县的县长都亲自赶了过来处理后事,询问了采药人以及陈硕奇惨死的故事,坐立不安,说道:“文王泽及枯骨,古人遗骸何当玩弄?请以礼瘗之。” 于是县长下令将悬棺以及古尸一并焚烧,又写了一片祭文说:“霜凄凄兮露瀼瀼,风雨剥蚀兮日月迎将,翳何人兮骨骸坚强,胡不速朽兮恋此高岗。恶有报兮善有庆,毁棺露骸兮吾意凄惶。山之广大兮地厚无疆,以为宅兆兮永此潜藏。臻百福兮降百祥,千秋万岁兮无厉无殃。”敬鬼神而远之! 至于陈硕奇的遗体,因为夏天尸体容易腐烂,托运不便,他的几个学生商量之后,将他火化运回武汉。至于其遗物,则由一个本地的学生托管。陈硕奇本来就没有什么亲人,也就没有人过来拿取遗物,这些遗物就一直存放在那位学生的手里,直到现在。 黎明申微笑道:“而那位学生,正是我的祖父!” 黎明申继续说道:“我的祖父是大庸的县的一个大地主,对于恩师的遗物自然小心翼翼地保存,丝毫不敢动弹半分,这样经历了抗战、建国等一段时期,直到文革的时候,我家自然被抄家,这些遗物被人夺走,不知所终。到了近几年,国家政策落实,一一把遗物还给了我家。当时我祖父已经去世,遗物由我接收。因为陈硕奇乃是民国时期有名的历史学家,作为同行,我自然对他非常好奇,手头有他的遗物,哪能不欢呼雀跃,不好好检查一遍。这一检查,就发现了这张秘银之图!” 林白水眉头一皱,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你一直相信这张秘银之图是陈硕奇从那两个悬棺里掏出来的。你有什么证据这般认为?说不定是什么后人伪造的呢!” 黎明申笑道:“师姐说的是。但我确有缘由认定这是陈硕奇从悬棺里发现的草图。在陈硕奇的遗物里,不过只有一些书籍和日记罢了。其中的日记详详细细记录了他发掘悬棺的全过程已经发现的线索。” 黎明申顿了顿,继续说道:“根据陈硕奇的记载,当时他一共把两具悬棺给带了下来。一具悬棺就本已很吃力了,为什么是两具悬棺呢?原来,这两具悬棺是在一个悬崖洞里发现的,陈硕奇认为他们两人是夫妻,对于研究古代的婚姻关系有比较好的参考价值,索性就把两具悬棺一起带来下来。这两具悬棺都是用木质细腻、防水性强、不易腐烂的楠木制作而成。把整条楠木当中剖开,挖空中间,呈半月形,放入尸体后就把两块楠木合起来,浑然一体,防水防风。那悬棺一大一小,大着是男性,小则这是女性。男子估计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死于疾病,但是女子就死得比较离奇了。” 我忍不住问道:“怎么个离奇法?” 黎明申满面严肃,说道:“女子大概十五六岁左右,后脑勺有钝器打击后的痕迹,由此可以推论,女孩是被杀死之后陪葬的!” “什么!”何永进突然叫了一声。 我们方才一直在讨论深奥的历史及考古问题,何永进毫无兴趣,在一旁无聊地坐着,这是甫一听殉葬,陡然叫了出来,倒是把我们吓了一跳。 黎明申笑道:“这并不稀奇,古代殉葬的很多,殷商时期,奴隶主死的时候要几百个人陪葬。再说湘西一直有一个古老的习俗,说是如果男子未娶妻就过世的话,阴世没有个伴儿,必须有冥婚。所谓冥婚,就是同另外一个死去的未婚女子结阴婚。但是有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女尸,一些富豪之家就会采取相当残忍的手段,将贫寒人家的女儿买来,活活打死之后一起陪葬!” 何永进脸色惨白,在越南战场上天不怕地不怕的何大胆,亲手绞死过六个越南猴子,怎么会被百多年前的区区殉葬给吓坏了呢?当下我干笑一声,说道:“这不稀奇,罪恶的古代社会劳动人民没有丝毫权利,连生死都掌握在地主老财手里。黎先生,老实交代,你家有没有干过这些缺德事情?” 黎明申知道我在开玩笑转移话题,哈哈大笑:“我家是出了名的善人,号称黎善人。我家又推行火葬,死了之后都是火葬的,哪能干出殉葬之类缺德的事情呢?”—— 神秘的秘银之图是如何出世的、尽在风生水起! 最近断断续续看完了太空堡垒之暗黑编年。太感动了,时隔十年的冲击!斯考特终于改变了难看的发型,艾玛尔越来越有御姐的风度。贾尼斯太美了!有空的话,我会写一个飞船墓场的故事! ** 二百零八、悬崖 黎明申收敛笑容,摆正表情说道:“嗯,我们继续谈正事。自从我收回陈硕奇的日记之后,花了好几个礼拜细细研读。我不得不佩服陈硕奇当真是一个出色的考古学家,在他的日记里,记载了众多他从悬棺里发掘的殉葬品,不禁描述详细,甚至还画有草图。这些殉葬品有铜带钩、铜手镯等,但是有一样东西,却非常离奇!” 林白水问道:“什么东西!” “三角太阳环!”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摆出了迷惑的神情,黎明申知道我们一时之间无法从名词上想象物体的模样,就倒了一点茶水,用手指蘸上,在茶几上画出形状。我和林白水饶有兴趣地看着黎明申画出来,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几何图形。中间是一个圆饼,外面套有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三个角各自伸出一条边,连接外面的一个圆环。 黎明申解释说道:“汉字中‘日’是外面一个圆,中间一点。而这个三角太阳环,就是僰人的太阳象征。但是问题这就出来了,众所周知,僰人生活在漆黑的森林中,是一个崇拜黑暗甚于光明的民族。太阳在他们的概念中,并不是生命的象征,反而是毁灭与邪恶的象征。所以一个死去的僰人居然以三角太阳环作为殉葬品,不禁叫人啧啧称奇。” 我小心地问道:“莫非,这个什么三角太阳环,里面有猫腻!” 黎明申一拍大腿笑道:“正是如此!朱先生果然是我学姐欣赏的男人,一猜即中!那陈硕奇心底也觉得有古怪,仔细观察三角太阳环,终于看出了破绽。那个三角太阳环最中间的圆饼,中心微鼓,轻敲居然有噗噗的响声,竟然是空心的!于是陈硕奇施展妙手,找到圆饼的缝隙,把圆饼一分为二,终于从里面搜出了这张秘银之图!” 我暗自猜测说道:“这张所谓的秘银之图如此小心翼翼,难怪引起了你和陈硕奇的注意。不过,还有问题,凭什么你认为这张地图就是传说中的僰人银矿的地图呢?”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朱先生问的好,当初我也不敢相信这是僰人的秘银之图。但是看了陈硕奇的解释之后,不禁心中大为惊叹。世人均知,僰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或是用图画表示,或是借用汉字的发音表达僰人的语言,这张图上全部是山脉的标记和悬棺的位置。为什么要标注悬棺呢?所谓生死有别,既然已经安葬,自然不能再打搅,而是将棺木的位置隐匿起来,绝非如此大刺刺地标注。陈硕奇思虑半天,终于得出一个大胆的猜想。他认为,僰人之所以建造悬棺,既不是为了死后早点升入天堂,也不是为了防止死人作祟,而是作为指示方向之用!悬棺挂在高高的悬崖上,一目了然,远远都看得极为清楚,指示方向自然明晰。而且世人也根本无法猜到,居然用棺材去指示方向。” 我一愣,过了半晌才喃喃自语:“用棺材指示方向。这个想法倒是挺新鲜的。” 黎明申叹道:“可惜,陈硕奇在得到秘银之图没过多久,就神秘暴毙,再也无法解答这个谜团了。而那些僰人的殉葬品因为人们唯恐鬼怪作祟,连同棺材一并烧掉了,所幸秘银之图乃是夹在日记里,才完整地保存下来。但是我一直无法解释上面标注的悬棺是如何指示方向的,因此特意请两位过来,帮助我一起解答难题。” 我说道:“一时之间,倒是无法想通这个问题。白水,你有什么看法?” 方才林白水一直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听我们两人对话,这时候才站起来,但摇摇头,显然也没有什么想法。 黎明申说道:“也罢,这个难题可并不是一下子能够解决的,不然也不叫做难题了。我们还是到现场的实地去看看吧。说不定对灵感有所启发。” 我点点头,当下大家收拾了一下,就外出探索。我原本以为,既然是悬棺,自然放在穷山恶水的地方,哪知有间集镇就是靠悬棺和僵尸起家,方圆百里之内,凡是有悬棺的地方,都通了公路,游客络绎不绝,所见之人,白的黄的黑的都有,当真是汇聚五湖四海之人。我们原来还特意穿了一身外出探险之用的服饰,但是眼前就如郊游一般,根本毫无用处,令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无话可说。 黎明申开着他那辆大众桑塔纳不过行了半小时,就沿着笔直的大路来到一处悬崖下。未近悬崖,我远远就看到一大群人聚在悬崖地下驻足欣赏悬棺的奇迹,导游胡说八道:“大家快看,这是僰人的悬棺!世界上有火葬,有土葬,你们知道僰人为什么要举行悬棺葬呢?传说僰人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当年蚩尤与黄帝争夺中原的霸权失败,逃到了这里。但是他不忍心死在沙场上的手下不能回家,于是叫巫师施展法术,把死人变作僵尸,让他们的魂魄附在上来,走了回来。僵尸到了这里之后再也不会倒下去,反而和当地土人婚配,产生了僵尸与人类的混血。这类混血人活着的时候还好,一旦死了就变成僵尸。但是他们没有蚩尤手下的能力,则会祸害人间。所以僰人就有了一个习俗,一旦人死掉之后,就把他们的尸骸放到悬崖上,这样僵尸不会走下来祸害活人,又尊重了祖先!” 这个导游足可以去写小说了。 我们当然不会书呆子气发作和这个导游去争辩一番,只是到了悬崖底下,沿着很久之前开凿出来的索道慢慢爬了上去,直接奔到悬棺的处所去探索一般。当然由于林白水一介女流,体育向来很糟糕,这个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了我和何永进。我们两人绑着绳子一起合力爬到了悬崖峭壁上,对着几具悬棺一一拍照。 老实说,我也是第一次距离如此之近的打量悬棺。这些悬棺,有的质量极佳,因此数百年放置下来,棺木上连一条痕迹都没有。有的却是劣质木头所做,居然完全烂掉,把尸骸暴露出来。悬崖上比较通风,尸骸大部分是化作干尸,,有些面目清晰,甚至能够看到临死前的表情。 这样我们一上午就基本上是在拍照,中午草草吃了一顿饭,下午的时候洗出照片,大家坐在草地上细细研究讨论。倒是一群游客甚是无聊,那导游闻得我们是从北京来的学术界人事,大为感兴趣,问这问那,好不耐烦。到了晚上,我们留了下来,和众多旅客一样,支起帐篷,看悬崖上放映的电影,居然是一部香港的道士捉僵尸的电影,叫人哭笑不得,却也津津有味。约莫十一二点的时候,我和林白水钻进帐篷,相拥而眠,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震天价的巨响,随之那个导游破锣般的喊叫响起: “救命!僵尸作祟了!”—— 神秘的僵尸终于出现了!欲知后事如何,尽在风生水起! 明日除夕,先祝大家新年好了!明日休息一天。正月初一尽管又值班,但是仍然保持更新! ** 二百零九、作祟 僵尸作祟、我霍然从睡袋里弹起,埋藏在脑海深处的僵尸记忆犹如一头鲨鱼,叫人不寒而栗,我摇摇头,竭力驱走恐慌,心想眼下人多势众,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僵尸活活淹死,何必惧怕呢?我马上拉上鞋子,一边穿衣一边钻出帐篷,回头瞅见林白水还在慢吞吞地到处摸索眼镜,又气又好笑,叮嘱她不要轻易出来,等我有了消息再过来,说完我就沿着导游声嘶力竭的呼叫跑过去! 今天天气晴好,晚上留宿的游客甚多,待到深夜里忽然听闻有人大喊僵尸作祟,不惊反喜。这帮家伙,来有间集镇本来就是为了看悬棺和僵尸,既然已经欣赏过了悬棺,那僵尸自然也是下一个目标。只是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还是一个谜,因此只能看电影过瘾了,现在听到真有僵尸出来,个个欣喜若狂,跃跃欲试,抄了手电筒奔跑出帐篷,好似漫天飞舞着一只只硕大的萤火虫,一起聚集到发出可怕叫声的家伙身边。人太多了,我是仗着自己块头大才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的。 待我进入,定睛一看,几十盏手电筒照在那里,光线甚是明亮。地面上不知道怎么多了一口悬棺,棺材盖已经被掀起,里面的干尸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双臂伸长,手掌呈爪状,正抓住了那个胡说八道的导游。那导游已经被吓得泪流满面,屎尿齐发,散发出一股恶臭,同时不住地传出杀猪声。 我一看这情况就知道不是什么僵尸作祟。大凡挖掘出古尸以后,特别是一些干尸,因为棺材里的气压、湿度等情况和外面不同,一旦从密闭的棺材里被释放出来,死去多年的干尸往往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动作。若是初次见到,一惊一诈,确实肯能以为是僵尸作祟,但是我挖了多少年坟墓、挖出多少具古尸,见多不怪了。只是悬棺来地非常突兀,我记得,看电影的时候地上还没有什么悬棺。 我眉头皱皱,硬着头皮上去,忍着恶臭把导游拖了下来,挣开了干尸的掌握,扔到地上,喝问道:“怎么回事?这具悬棺是哪里弄来的?” 导游眼泪鼻涕满面,非常恶心,老早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只是扭着脑袋在人群中搜索,看他模样,似乎用同伙。我好奇地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忽然从人群中挤出一个干瘦的男子,约莫四五十岁,头上头发整整齐齐,反而显得过分,似乎是假发。他向我拱拱手说道:“这位同志莫见怪了,是我让他弄的!” 这人说着一口带着很重闽南方言的普通话,可能是台湾人。我不客气地训斥道:“成何体统,悬棺是国家保护文物,连我们考察都要经过事先批准,你居然敢胡乱碰它,当心抓起来,关上个十年八年!” 那台湾人一慌,顿时来解释。原来,这个台巴子来大陆游玩,听闻湘西有僵尸,便好奇地过来一瞧,虽然没有看到僵尸,但是见了悬棺不免心中一动。这悬棺不仅在湘西一带存在,福建、菲律宾等很多地方都有,国内外很多收藏人士都喜欢神秘的悬棺,于是价格不菲。一具普通的悬棺黑市售价大概在百万人民币以上。但是其他地方的悬棺都保存不够完整,差不多都是碎船板了,唯独湘西的宛若全新。于是台巴子在下午叮嘱了贪财的导游,乘着众人看电影,拉了几个人一起把离地面最近的一具悬棺拖了下来。可是想不到棺材盖突然掀起,那干尸陡然弹出,把导游捉住,吓走了众人。 我摇摇头,黎明申过来处理,悬棺并没有被多少损伤,念及海峡两岸的情意,黎明申把台巴子教训了一顿,就放走了。然后在悬棺四下里设下栅栏,把大家赶开。和我商量了一下,留人看守,先是他在,后半夜由我值守。 我方才就瞅见林白水一直在人群中看热闹,待把事情处理完,我径自迎向她,林白水叹道:“现在的人啊,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了。连祖宗留下的宝贝都可以卖,下次我看连自己的蛋蛋都会卖掉。” 林白水说了一句粗话,我初始愕然,继而笑笑,在我印象中,林白水素来是一个文雅知性的女子,没有说过一句粗口,今天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居然叫了出来。我说道:“竖子不足谋,何必计较,我们回去继续休息吧。” 林白水点点头,我们返回帐篷。今夜这一个僵尸作祟,引得很多游客兴致勃勃,没有立即睡下,都聚在帐篷口谈天说地,我又听到了那个独特的嗓门,方才还吓得尿裤子,这时又在胡说八道。 “大凡僵尸,就像圣斗士一样,也是分级的。比如青铜圣斗士是最低的一级,那初级僵尸就是绿毛僵尸,这种僵尸最多,不过也不用怕,一把用秽物即可消灭。第二阶段叫白毛僵尸,这可邪门了,它动作敏捷,杀人利索。不过它们都怕阳光。到了第三阶段,那是飞天僵尸,又名飞天药叉,不怕阳光敦煌笔画里的飞天就是指飞天僵尸。到了第四阶段,那是‘犼’连龙都怕。龙不来,哪里就不会下雨,发生旱灾,所以这种僵尸又名旱魃!不是我吹牛,今天我遇到的就是旱魃,要不是我急中生智,撒尿拉屎,浇灭了旱魃,恐怕今夜无一人可再见明日之阳光!” 林白水摇摇头,暗道胡说八道,只是她不屑与其争辩。我却忍不住了,大吼道:“胡说!什么绿毛白毛僵尸,那是尸体发霉了长毛。至于飞天居然也是飞天僵尸,更是荒谬之极,飞天乃是佛家护法八部众里的乾达婆,喜香气和音乐,乃是一神。而药叉又曰夜叉,亦是八部众,多英俊少年。僵尸那么丑陋,怎么会是飞天和药叉呢?再说了,旱魃本是天女,何等尊崇,那是枯骨腐尸能比拟?而犼也是《山海经》中记载的火焰怪兽,与僵尸毫不搭旮!如此荒谬之言从你口中冒出来,世人无知,可见一斑!” 导游面红耳赤,顿时掩面而去,倒是那台巴子听得津津有味,笑道:“朱先生不妨来此坐坐,大家乐乐,我这里有阿里山的好酒!呵呵,方才鲁莽行事,也算是赔罪。” 我一时睡不着,扭头看了林白水一眼,见她没有意见两人就坐下来,围着火堆。夏天夜里亦是有点秋凉,山中更甚,烤火正好—— 鬼惑以及普鲁托的谋杀都是未完成作品,暂时不会连载。大家还是继续欣赏风生水起吧! ** 二百一十、黑夜 “接住!”台巴子把阿里山的好酒扔到我手里,笑问道:“尚未请教朱先生,大名如何?” “朱恒淮。”我抿了一口酒,淡淡的有股桃子的味道,原来是果酒。 台巴子啊的轻轻一声,耸动说道:“是不是撰写《楼兰考古记》的朱恒淮?那么这位女士想必就是您夫人林白水博士了!” 我点点头,台巴子满脸堆笑,说道:“见怪见怪。想不到两位是如此知名的学者啊!那本《楼兰考古记》我不止一次细细赏读,观点新颖、论据确凿、文笔生动,乃是近几年国内外少见的学术著作!能和你们这两位大学者会面,真是三生有幸啊!” 我洋洋得意,明知台巴子在阿谀奉承,但是我和林白水写的那本书毕竟很偏门,看得人不多,这台巴子知道书名,那么好歹也是一个文化人士,并非我想象的钻进钱眼里的奸商,对他好感不由得增加了几分。我问道:“也没有请教这位先生,你是……” 台巴子连忙说道:“在下姓郭,郭熙明!” “哦,郭先生!呵呵,幸会幸会!” “哪里哪里,这是我的荣幸。”郭熙明瞟了我脚上一眼,忽然说道:“现在人心不古,什么搞学问的,做官的,都下海捞钱去了。唯独朱先生保持学者风范,一如既往的追求真理。精神上丰沛了,但是物资上难免有点欠缺,看,你的袜子都有很多补丁了!” 我低头一看,雪白的袜子上,灰的白的补丁一块块,我再瞅了林白水一眼,她老脸一红。老实说,林白水在事业上是个好伙伴,但是生活上绝对是一个糟糕的妻子和胡闹的母亲。从学生时代开始就生活的迷迷糊糊,我真怀疑她是怎么活下来的。至于结婚生子之后,家务就交由我来打理。好歹我从十五岁就进入部队,样样都靠自己。军队出身的人多半崇尚节俭,我也是如此,袜子破了之后,舍不得扔掉,自己补补又穿上。如今却叫外人看到,别人理所当然地想到是做妻子的不负责。 我搔搔脑袋,说道:“这个,周总理也是这般节俭的。” 郭熙明呵呵说道:“哪里,朱先生,我是想说,虽然学术不可放弃,但是物资生活也要改善改善……” 我心头一凛,听郭熙明的意思,似乎想拿钱来结交,当下我拒绝道:“那可不必,你看我是缺钱的样子吗?俗语道,过犹不及。钱这东西,够用就可以,多了可不好啊!” 郭熙明干笑几声,掩饰不安,看来他的确是这般打算了,见我明白拒绝,就赶忙转开话题。他游历甚广,什么南洋、大食、天竺、花旗国都跑过,诸般奇闻轶事如流水一般滑出来,听着也是有趣。约莫到了后半夜,因导游引发的僵尸作祟事件而导致营地里嬉闹的人群,此刻又渐渐静了下来。我看时间差不多,站了起来和郭熙明告辞,走过去顶黎明申的班了。 我和黎明申交接完毕,回头看看,那棺材里的干尸还是直挺挺地立着,双臂向前伸出,黑夜之中看起来,甚是可怖,不过见多不怪,我反而觉得他保持这种姿势很有趣,嘴角会心的一笑。 “啪!” 突然肩头一搭,我顿时悚然,什么人! 我吓得弹了起来,回头看去,原来是林白水,拿着一个手电筒,像是小女孩般害羞,我又气又好笑,骂道:“懒虫,不去睡觉,陪老子来干嘛?看死尸?一点风景都没有!” 林白水坐在我旁边,推了我一把,叫道:“去,我好心好意来看你,居然被当成驴肝肺。唉,我问你,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的样子吗?” “差不多忘了,快八年了吧。你怎么老来俏,居然学什么罗曼蒂克!” “死鬼,老娘老吗?才二字头。真后悔嫁给你这个不知风情的人,可怜我二十岁就没了青春!” “……” 今天林白水不知道怎么了,特别兴奋,我闲得无聊,便关了手电筒,两人在黑暗中,借着微弱的星光和月光不住聊天,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林白水戛然止声,冰凉的小手用力抓住我的肩膀,低声却尖利地问道:“恒淮,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嗯?没有?什么声音?” “我好像听到有什么动弹的响声,就像是一个许久不动的人,慢慢伸展肢体,关节发出吱啊吱啊的叫声。” “胡说,这里除了你我,还有什么人?你不是自诩二字头,年轻人怎么会关节如此僵硬……” 我突然想到,这里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个人——死人! 难道竟是僵尸复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要扭转脑袋看一看,是不是僵尸“复活”了,那林白水已经抢先一步,转过头去,但见她亮晶晶的瞳仁在黑暗中倏然放开,嘴巴哈大,一动不动,神情僵硬之极,仿佛真是见鬼了! 我心底一沉,暗暗蓄力,猛然回头,打量那个僵尸,唯恐动作,但干尸仍旧像之前一样,一动不动,并没有异常。于是我松了一口气,拍拍林白水的肩膀,笑道:“何必大惊小怪……” 话音未落,林白水犹如失去了支架的木偶,软软倒下。我大惊失色,慌忙将她抱起来,急忙转向营地,一边跑一边吵闹,吵醒了很多人,那郭熙明倒是甚为积极,穿着睡衣就过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慌慌张张地说道:“我也不知道,白水突然就昏了过去。” 郭熙明从帐篷里掏出一只小药箱,他倒是准备齐全,说道:“以前我在国军里当作卫生兵,稍微动一点医术,若是不在意,让我检查一下。” 我心想,反正只是看看,不会出什么问题,便依言把林白水平放在地上,郭熙明抓住林白水的右手腕,搭住切脉,忽面如笑容,然后又拿出“十滴水”,在林白水额头擦了一下,转身对我拱手道:“恭喜恭喜!” 我怒道:“有何之喜!我老婆都昏了过去!” 郭熙明笑道:“朱先生,你夫人有了!” “有了?”我没有马上反应过来,突然大喜,抓住了林白水的小手,紧紧攥住。林白水嗯的一声,慢慢地张开眼眸,低声说道:“疼,你这个家伙,不知轻重吗?” 我傻乎乎地说道:“你怎么没有告诉我呢?” 林白水晓得我已经知道了那事,啐了我一口,说道:“今夜我正向告诉你,哪知你不解风情,我只好硬生生地吞进肚子里去了。” “傻女人!” 郭熙明说道:“贵夫人有了身孕,应该避免体力消耗。今天我看是太劳累了,才一下子昏倒。” 林白水脸色陡然大变,勉力挣扎起来,失声叫道:“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看到了那个,太可怕了!” “什么?”我惊问—— 林白水究竟看见了什么?欲知后事如何,尽在风生水起! ** 二百十一、活尸 “我看见……”林白水亮晶晶的瞳仁在黑夜中尤其明亮,忽闪忽闪的,仿佛是一头惊恐不安的小狐狸,她抬起头,盯着我看,语速突然加快,“我看见,那个干尸,居然活了!” “干尸活了?”我先是一怔,随之哈哈大笑,“那干尸本是死物,纵然变作了僵尸,亦是枯骨腐尸,怎么能说活了呢?” 如果我平常这么嘲笑林白水,她老早恼怒地扑上来,咬我几口了,但是今天她特别异常,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抱拢,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像忍受不了夏夜的寒气。林白水低着头,喃喃自语说道:“真的,不骗你。我真的看到干尸活了!是活了!不,确切的说,那是一种活了的感觉!在我扭头瞥过去的一刹那,我似乎能够看到,在干尸黑洞洞深陷的眼窝里,犹如一对眸子瞪着我,那俨然一个活人看着我一样。可是眼前明明就是一具干尸啊!我就不知道如何反应,眼前立时一片漆黑!” 我闻言悚然,林白水素来不打诳语,她说的话,九成九是事实。可是,一个干尸怎么肯能活了一样呢?总不成是我们前几天看的电影《盗墓迷城》一样,里面挖掘出来的埃及木乃伊有邪术,复活了!至少我再次转过头看干尸的时候,它还是一个死物,和一段木头、一块棺材板没有什么差别。 我心思转动,上前伸手摸摸林白水的额头,安慰道:“别胡思乱想了,你又要做妈妈,好好休息休息,不要太累了。” 林白水点点头,我把她抱了起来,放回自家的帐篷。旁边黎明申老早钻了出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大概说了一下,至于林白水的幻觉,自然隐去。黎明申听完之后问道:“朱先生,你有没有派人看守悬棺和尸骸呢?” 我脸色陡然大变,摇摇头,不好,光顾着林白水,居然忘了! 黎明申一拍大腿,先转身赶过去,我也急急跟上去。这悬棺可是无价之宝啊,不知道有多少在垂涎。单不提那郭熙明,现场的很多外国人都有贼心思,不可不防。 我们匆匆赶到悬棺那里,黎明申打量了手电筒,照在悬棺上,身形猛然呆住。我暗中好奇,凑上前一看,也不禁呆住,心底却一沉,暗暗蓄力。 我方才离开片刻,悬棺果然发生了异动!但是眼前的景象实在叫人难以相信。我看到,那悬棺还是悬棺,干尸还是干尸。干尸的手臂和刚打开的时候一样,直直地伸长,手掌呈现爪状。然而此刻,在干尸的手爪中,抓着一个人的脖子。这个人就是大言不惭的导游。这时导游身子落在悬棺里,双目凸出,舌头伸长,脸色发青,面目甚是可怖,整个动作看起来,就似乎活活被干尸掐死了一样! 莫非真的如林白水所说的那样,干尸复活了! 明明夏天晚上并非很凉,我又是那种特别强壮的男人,此刻也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拾起一块石头丢过去,噗通砸在干尸头上。干尸脑袋摇摇晃晃,似乎在向我们抗议,这样证明了干尸还是死物。我和黎明申硬着头皮上去,两人不约而同握紧手电筒,万一干尸暴起伤人,就立即把金属制的手电筒砸下去。 黎明申小心翼翼地摸了一把干尸的脑袋,扯下一串死头发,又对着干尸观察片刻,终于敢下结论:“吓我一条,我以为变僵尸了呢!” “不过,死人却是死人!” 我则是在打量导游的尸体,在他鼻翼底下探探口气,触觉微温,刚死不久。 黎明申推断道:“是不是有人将导游杀了,然后尸体运到这里,故意把他放成这个样子,让人以为其实是干尸作孽,杀了他?” 我说道:“别忙着下结论!” 我把导游的尸体从干尸手爪里拉出来,然后又从悬棺里小心翼翼地抬出。悬棺与干尸价值连城,而导游死不足兮,自然得委屈新死的人了。哪知我甫一将导游瘦瘦的身子抬起,就从他身上噼噼啪啪掉下许多物件,定睛一看,多是稀奇古怪的装饰,原来导游竟是来悬棺里偷殉葬品。若真是这样,则干尸复活掐死导游倒也说得通,只是我向来不信怪力乱神,还是将导游尚未僵硬的尸体平坦在地上,检查了他脖子的痕迹,又看了一下他的手腕,沉声对黎明申说道:“有猫腻!” “哪里?” 黎明申走过来,又加了一把手电筒。 “你看,每个人的手掌都不一样,干尸更不用说了。导游脖子上的掐痕,明显不是干尸的。我初始以为也是别人杀了他,但是在我检查了他的手掌之后,我发现——脖子上的掐痕与他手掌一模一样!” 黎明申骇然,说道:“你是说……” “是导游自己杀了自己。是他自己把自己掐死!” 黎明申顿时大叫起来:“怎么可能呢?自己掐死自己,这根本不可能。因为一旦用自己的手掐住脖子,等到缺氧的时候,手臂无力,自然就放了下来,怎么可能杀了自己呢?等等……”黎明申面色惊恐地看着我,“我突然想起来了,那第一个取下悬棺,并且打开悬棺研究的陈硕奇,不也是自己掐死自己的吗?” 连我脸色也不禁大变。这这……若是一件事情也罢了,但是两件一模一样的杀人事件,而且相隔几十年以上,无论如何都无法用巧合来解释。难道真的如传说中的那样,僰人将尸骸高高挂在悬崖上,乃是为了防止死尸作孽害人? 黎明申额头冷汗涔涔,喃喃说道:“只能这么解释了。在每一具悬棺上,都附有僰人的诅咒,谁打开了悬棺,就会被僰人的幽灵附身,自己掐死自己。好可怕的死法。我猜这导游就是如此,他打开了悬棺的棺材盖,然后僰人的幽灵故意用殉葬品将其带来,引诱其自杀后,再摆放成干尸杀人的模样,用以警告世人!” 我听黎明申越说越玄,断然喝道:“子不语怪力乱神,世界上哪有这干牛鬼蛇神。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灵魂。传说古埃及的木乃伊有诅咒,触之则亡。后来根据科学家研究,原来木乃伊上带有一种上古的病毒,将接触过的人统统毒死。由此我确信,所谓的僰人悬棺,个中玄奥,必可用科学来解释!” 黎明申定定神,他本不是那么胆小,只是一时被可怕的情形吓住,这时冷静下来,说道:“朱先生说的好。今夜我们索性两人在此值班,熬到天亮。我倒是想看看,这个牛鬼蛇神究竟是什么玩意!” ** 二百十二、活尸 我点头称是,算答应了黎明申一起留下来看守悬棺与干尸,心里虽然还挂念着林白水,但是晓得她毕竟不是那种柔弱的女子,自己能够照顾自己,不需我多加顾虑。 我把导游的尸体摆在一个地方,看到那些被他带出来的殉葬品还摆放在地上,在昏暗的月光照耀下幽幽闪着荧光,犹如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如果再把这些殉葬品放进棺材也不大妥当了,既然已经被拿了出来,我和黎明申商议了一下,反正夜里闲着也是没事干,与其打盹,还不如干脆将这些殉葬品一一整理分类,以便于明日研究考察。 这个主意本是我的无奈之举,但是一旦说出来之后,却让我开了眼界,只见黎明申拉开身上那件马甲,在马甲内层,密密麻麻地缝满口袋,每一只口袋,都插着一样小巧的考古工具。我目瞪口呆,惊问道:“莫非你是随身携带的?” 黎明申笑笑,应是如此,这人莫非是考古狂人? 原来我都打算赤手整理殉葬品,赤手危害比较大,一来可能污染殉葬品,二来埋藏了数百年的殉葬品,难保没有什么毒素病菌,自然用工具为佳了。我向黎明申要了一双手套,一把猪毛刷子,一边小心翼翼地开始整理殉葬品,一边问道:“据我所知,考古和历史,向来是一个冷门的行当,没有多少人愿意学习研究,我看你年轻有为,家里又按政策返还了不少财产,怎么不下海去做生意,而是来干考古这个寂寞和清贫的行当?” 黎明申反问道:“那么朱先生,你怎么也做这个行当呢?” 我哈哈大笑,说道:“算是妇唱夫和吧!本来我也不是从事考古行业,后来因为娶了林白水做老婆,她是做这个的,我就自然跟着做了。很多东西我向她学的,对,就有点像那个什么杨过与小龙女!” 黎明申肃然起敬,说道:“原来如此,在男女平等上,朱先生真是我辈楷模,毫不计较地就帮助妻子从事事业!每一个成功女人背后,必定有一个默默奉献的男人。” “没那么伟大……呵呵,咦,黎先生,我听说你的祖父是陈硕奇的学生,那么你家是不是从事考古和历史的世家呢?” 黎明申停下手里的活,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的问题:“应该可以这么说吧。我家自从明末清初来到这里之后,数百年间,出了数个考究训诂的大学者,我多半也是受了门风的熏陶,这才走上了考古之路……嗯……朱先生……” 黎明申声音陡然发颤,我看到他眼眶越开越大,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我失声问道:“怎么了?” 黎明申颤悠悠地抬起右臂,指在我的背后。 我的背后,有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也不知道怎么地,我突然感到背后一阵阴寒,寒毛都竖了起来,那种感觉,就犹如在夏日里一下子跳入冰冻的古井里,阴寒透骨。我没有立即回头,而是死死盯着黎明申的眼眸,从他的瞳仁倒影上,我看到一条拉长的人影立在我背后,相貌却不甚清楚。既然已经知道了我的背后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一个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叫我阴寒透骨,也叫黎明申如此失态,我一节节地扭转脖子,借助眼角余光慢慢瞄过去,呼吸顿时停止了! 在我背后,站着的是那个导游! 这不可能!他明明已经死了,是我亲自验尸的,我在越南战场上看透了生死,怎么可能连一个人的生死也分不清呢? 导游虽然又站了起来,好像复活了一般,但脸上的模样,确实是一个死人的姿态,尚且保持着临死时候的表情,面目僵硬,表情扭曲,眼珠凸凸的,游离出眼眶外,嘴巴更是哈大,因窒息而死,连舌头也拖了出来,好像地狱中来的黑白无常,来找我们纳命! 我是从越南丛林的死人堆里爬出来过的,什么大阵仗没有见到过,但是第一次硬生生地看着一个死人又在动弹,好像活了一样,顿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干什么,眼睁睁地看着活死人一步步犹如机器人一样僵硬地移动着,从我身边移走,慢慢来到悬棺旁边,咯咯地抬起手臂,关节发出可怕的摩擦声。 活死人一把推开了悬棺里的干尸,然后又像机器人一样慢慢弯下腰,待到升起来的时候,手中却拿了一个黑乎乎,被木屑和腐烂的纺织物污染的殉葬品。活死人双手并用,用力拗断殉葬品,折断的金属边缘非常尖利,立时割破了活死人的手掌,乌黑的血像是墨水一样滚滚而出,喷在悬棺里。 黎明申比我离得悬棺更近,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发出一阵喊叫:“三角太阳环!” 我突然醒悟,因为我并没有直接见过实物,只凭着黎明申给我画的简陋图形,突然之间还不能分辨出来,但是经过黎明申这么一喊,我顿时明白,这就是传说中的僰人死亡标志——三角太阳环。但是,活死人怎么要毁坏它呢? 我倏然浑身一震,脑袋顿时从空白一片回神过来,对着黎明申大叫:“快,阻止他!” 我定定神,随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猛然就朝着活死人扔过去,噗通击中活死人的脑袋。哪知石头大,用力又太猛,那活死人脖子突然发出咔嚓的一声,撇向一边,脖子断了!于是活死人立时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一下子翻倒,躺在棺材上,面目朝上,口鼻之中,冒出一团团亮晶晶的奇怪萤火,在上方聚合成一团,向远处飘去。 我本能就觉得这些萤火有猫腻,依稀之间,记起来十年前,在有间旅店遇到的僵尸,不是也是以吸人魂魄,而这些魂魄,就如萤火一般。僵尸本无知觉思想,莫非背后有人在操控? ** 二百十三、红衣 我顿时心神一凛,跟着萤火追踪上去。萤火飘移的速度并不快,我稍微加快脚步即可跟上,它飞啊飞,慢慢钻入远处一片漆黑的森林里,我戛然止步,逡巡不前。 对于丛林追踪,我并不陌生。当年南疆作战,大部时间都在漆黑的热带丛林里和老道的游击战高手越南猴子交手。一次连队惨遭伏击,只有少数人出逃,我和战友们失散,一个人提着一把重机枪在漆黑的丛林里徘徊,稍微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那种无助孤独的感觉使得我不堪回忆,对森林天生有种抵触。 夜风阵阵,吹拂地森林枝叶飒飒作响。我一边深深呼吸夏夜的凉气,一边告诫自己:“这不是越南,这不是越南!……” 我抬头瞧瞧萤火,快在森林尽头消失了,我吐出一口气,拔腿就追踪上去,好在森林乌黑乌黑,明亮的萤火反而是个极为明显的目标,不过毕竟拉开了一段距离,而我也有意保持,防止被人发现。 我踩着森林地面铺着的枯叶不下走了半里多路,远远就探视到森林深处有一团闪光的红火色,我小心翼翼地凑近,借助树木隐蔽,渐进渐近,我看到了那是一个身穿火红色衣物的人,因为距离较远,我看不清面目。那萤火飘到他的头上,徐徐落下,落在这人的手里,被他收入怀中。说来也奇特,一旦收入怀中,这人身上的红光也就慢慢黯淡下来了。 红衣人转身,大概准备离开这里。好机会,他背对着我,说时迟那时快,我腾腾几步急踏,刹那间已经追到那个红衣人的背后,暴声大喝道:“你是谁!” 红衣人万万没有料到,居然还有人追了上来,浑身陡然一震! 我上下打量红衣人,心底暗暗戒备,防止其暴走。红衣人个子不高,身材偏瘦,头顶长长的头发落了下来,披在肩头,一直垂到腰间,竟是一个女子。她慢慢转过头来,我越发戒备,这女子能够操控僵尸,实力不可小觑。 红衣女子猛然一转头,露在我面前的却是一张极其可怕的面孔!她苍白的面颊,额头上生了两只小角,眼睛狭长,有若狐狸精,而鼻子又尖又高,底下是一抹血唇,伸出拖出一条舌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夜叉恶鬼! 我大吃一惊,往后倒退一步,那恶鬼乘着这功夫,飞快地向前狂奔,我这才醒悟,那极有可能是一个恶鬼面具罢了。 我恼怒之极,老子纵横天下,居然叫这种把戏吓到,当下撒腿赶了上去,一伸手就揪住红衣人的红色裙装,施展蛮力拖了过来,另外一只手就乘机捏住面具,硬生生地扭了下去,心想老子倒要看看你是谁! 我扯掉面具,把红衣人的脑袋扭过来,瞅瞅这张脸。轰!一张血淋淋剥了面皮的脸凑了过来,两颗**在外面的眼珠滴溜溜转动,分外恐怖,而缺了嘴唇覆盖的白生生牙齿更是张开,冲我咬来。 我大叫一声,一把推开红衣人,伸手防备,但是并没有剥皮人扑上来。我定定神,看到的只有一件红色的裙装在森林里飞舞,衣服上似乎撒有荧光粉,幽幽闪光,有股暧昧的挑逗。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心里估计是红衣人施展奸计跑掉了。 我拿了红色裙装就离开森林,回答悬棺处,黎明申并没走掉,而是一直愣愣地盯着导游丑陋的尸体,听到我啪嗒啪嗒走过来,才倏然扭头,依旧带着惊恐的眼神看着我,喃喃自语:“想不到,想不到,这是真的!” “什么?” 我迷惑不解。 黎明申笑笑,说道:“我讲个故事,你愿意不愿意听?” 我说道:“看你神秘莫测,这个故事一定有什么玄机,说罢。” 黎明申点点头,慢慢讲述起来。他说,因为他的出身不好,所以读初中的时候,曾经被强制下乡上山,插队在湘西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那时候农村实行合作社的劳动方式,吃的喝的都靠记工分。山村里住着一个老太婆和他的一个小孙女,之前老太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孝顺,跑掉不见了,幸好小儿子与儿媳妇都挺孝顺的。但是不幸的时期发生了,有一天小儿子与儿媳都在洪水中遇难,家里一下子丧失了两个劳动力,剩下的两口人,一个是小脚老太婆,一个是嗷嗷大哭的婴儿,两人能有多大劳动力,家境困难之极。山区本来贫困,产粮不多,大家也难以有余粮救济。 老太婆想,自己这辈子也活够了,死了无所谓,但是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孙女,老太婆心痛不已。于是跟着大队做活。小脚老太婆也不能做什么,大家也可怜她,就让老太婆打草喂猪或者拔草之类轻活。有一天大家发现老太婆有点不对劲,手脚比以前更加迟钝,身体看起来更加僵硬。有人问她怎么回事,老太婆也不做回答,只是默默地干着自己的活。别人以为她年老耳聋,也就没有在意。 但是这样过了几天,大家路过老太婆的时候,能够隐约闻到一股说不出的恶臭。虽说山里条件艰苦,一年最多洗澡一次,但是这股臭味和没有洗澡的臭味丝毫不同,而且细心的人发现老太婆的手指甲都丢了几个,露出黑乎乎的肉。一个下乡的知青心里疑惑,就暗暗观察起来,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发现了。老太婆轧草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脑袋伸了进去,咔嚓,掉了下来。知青大骇,正要去叫人,却发现老太婆没了脑袋的身体一点也没事,摸索着把脑袋捧了起来,按在脖子上。 知青吓得要死,赶回去和大队的人说了。大家都不信,于是一起到老太婆的破屋子里去,大家看到,老太婆把自己割下的脑袋放在桌子上,身子上的两只手抱着孙女。小孩子一点也不懂事,还高兴地把小手伸入老太婆的颈腔,拔出来的时候,满手都是蛆虫……—— 哈哈,林白水二胎竟然引起如此关注,那么我发起一个投票吧! ** 二百十四、梦魇 我听得一阵恶寒,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倒不是害怕,而是觉得这个故事里面的场景特别恶心。但是转念一想,顿生疑惑。那故事中细节详尽,栩栩如生,犹如亲身经历一般,而是辗转听说。我于是猜测性地问道:“不要告诉我说,你就是那个知青?” 黎明申苦笑着点点头,却是承认了。他面庞朝着前方,陷入深远的记忆中,又慢慢叙说道:“我大病一场,从此之后,时常梦见一个干瘪的无头老太婆尸骸,怀抱中捧着一个健康活泼的婴儿。生与死的场面对比极为强烈,给以我极其深刻的刺激,让我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梦魇。我也曾经调查过,原来这是一种古代僰人流传下来的邪术,俗称活死人。这种邪术能够操控尸骸活动,相当可怕。由于僰人在几百年前就灭绝了,能够流传下来的只是一些皮毛,只在少数神秘的家族中一代代的传衍。我猜想那个老太婆必定是传人之一,自知死期将至,为了供养年幼的孙女,索性把邪术施展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的尸骸干活养孩子。据我所知,这种邪术已经失传,想不到,如今又出现了!” 能操纵尸骸的邪术——我脑海中突然冒出了十年前遇到过的僵尸,这不是差不多吗?由此可见,这种邪术一定还在秘密的流传着,只是我们无法获知而已。我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是到底没有把这件事告诉黎明申,而是突然说道:“咦,我们发掘僰人的悬棺,关这个邪术传人何干?她为什么特意跑过来操控死人,毁掉三角太阳环呢?” 黎明申眼睛一亮,笑道:“按照常理推断,自然是为了毁尸灭迹了,莫非三角太阳环里面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黎明申把被导游尸体扭捏地乱七八糟的殉葬品拿出来,上面黑乎乎的纤维碎末已经被褪去,露出了原本的锃亮金属色彩。黎明申初始一震,继而大喜,高兴地大叫:“果然有猫腻,里面又藏着一张图纸!” 他小心翼翼地从三角太阳环的残骸中把碎纸慢慢扯了出来,这是僰人常用的草纸,经过了数百年岁月的洗礼,原本草纸发黄的颜色已经退化为浅灰色,纸片质地极薄,稍微大动作,就极其容易碎掉。黎明申高兴地说道:“朱先生,幸亏你抢救及时,才能得以保留下这珍贵的文物!” 我好奇地上前凑过去,这张草纸上并没有图画,而是一个个汉字。虽说是汉字,但是合起来我一个也看不懂,什么“是附会勾度离花网加费开高否精”,纯粹是一堆乱码,不知所云。我明知这是僰人的预言,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只能借助汉字的发音表达语言含义,但是束手无策。 我和黎明申大眼瞪小眼,无可奈何,过了半晌我才说道:“这下,我们可得找个古僰人语言破译学者了,你知道张家界附近有吗?” 黎明申眉头搅了起来,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要不明天我回到张家界去问问,或许有什么结果。” 我点点头,也好。 到了天明,这一夜总算平安过去,再也没有僵尸或者红衣人作孽了。导游的尸骸和悬棺我们叫人看好,之后自然会有人来处理,而我们一行四人则先回到有间旅店去。一路上我自然对林白水照顾有加,毕竟她有了身子,行动不便。我埋怨她既然有了,为什么还硬要出来,风餐露宿,多辛苦。林白水反倒是眼睛一瞪,白了我一眼,说道:“哼,你当老娘是那么懦弱的女子吗?工作和孩子,一个都不会少!” 说话间,已经钻到了有间旅店,旅店前老板娘祝玉茗热情迎接,她风情万种,极其引人瞩目。黎明申似乎已经习惯,只是微笑着看着,而我有了林白水,也不会多看几眼。倒是何永进一直痴痴呆呆地盯着祝玉茗,惹得我们都不大好意思。幸亏祝玉茗大方,并不在意。我摇摇头叹气,老何啊,找女人也要看情况。如今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成吗? 黎明申出去办事,只留下我们,这段时间就算度假了。我陪着林白水看风景吃美食,好不乐哉。到了晚上,我哄林白水入睡之后,走了出去,看到何永进像是一个呆子一样坐在旅店前的草滩椅子上,叹了一口气,上前拍拍何永进的肩膀说道:“老何啊……” 何永进苦笑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是不是千万不要有歪念头,癞蛤蟆是吃不了天鹅肉的,人家祝老板有钱又有貌,不是我一个又穷又没用的大麻子可以比拟的。” 我一愣,心想,既然自己清楚,为什么还这般念念不舍?何永进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把钱包摊开给我看,说道:“里面有一张照片,你看看就知道了。” 钱包内层果然夹着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一眼就可以认出,正是何永进这个大麻子,而女的相貌极为俊俏,梳了两条大辫子,五官依稀之间,竟然与祝玉茗老板有几分相似。不,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祝玉茗老板! 我顿时一震,问道:“怎么回事?这个女人是谁?” “我妹妹……” 我瞅瞅照片上的女人,又看看何永进,实在无法相信这两个人是一母同胞,差别实在太大了。我记得当年何永进吹牛他妹妹是十里八乡少见的美人儿,如今看起来,确实不假。 何永进笑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你当年见了我妹妹,打死你都不会走了。可惜……”何永进的声音突然黯淡了下来,“在回家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妹妹已经死了,而且,死的很古怪!”—— 一句戏言,居然引出如此话题。哈哈,想不到。不过对于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我认为有所不妥。中国的人口问题不在数量,而在质量问题!**club.cat898**/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1497376 ** 二百十五、冥婚 何永进有些炫耀地对我说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当年你跟着我回去,见过了我妹妹,恐怕就是赶你走也不肯了!” 我有些尴尬,心想世事无常,命运就在一刹那间转折。假如当年我跟随何永进落户湘西,就不会遇见王玟琳,也不会遇到林白水,虽然娶到了一位娇美的妻子,但是日子毕竟过得平平淡淡,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种地农民,远不如现在身为考古学者,功成名就,地位显赫,生活精彩。 我看到何永进的神色渐渐黯淡了下来,说道:“可惜……你就是跟着我过去,也见不到我妹妹了,我回家的时候,才知道我妹妹竟然已经出嫁了!令我感到非常奇怪!” 我一怔,女孩子出嫁的事体稀疏平常,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知道何永进心思缜密,说话向来不打诳语,里面必定有什么内幕,能够让他说出“奇怪”这两个字。果然何永进自言自语似地问道:“我妹妹只比我小一岁,当年也二十出头了,乡下人盛行早婚,像她这种年纪还没有结婚,非常少见,你可知,这是为什么?” 我猜度道:“女孩子嫁不出去,多半是相貌太丑,身体有病,或者作风不佳。你妹妹如此貌美,而貌美者多半身体健康,病美人现实中不存在,所以前两个理由不成立。若是作风有问题,你也不可能会把一个作风有问题的妹妹推给我,因此我推测,是不是……你妹妹,有点笨?” 何永进苦笑道:“确实如此。我妹妹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从此之后,智力停顿在七八岁的阶段,除了会简单打理一些生活外,根本不能干活,向来被父母视之为累赘,巴不得早早扫出去。我甫一回家,就发现我妹妹不见了,急忙向父母询问,他们竟然说把妹妹嫁出去了!我就暗暗奇怪,嫁妹这么重要的事体,怎么不事先向我这个兄长商量一下呢?我要去看望妹妹,父母又不答应。更加令我奇怪的是,我家本来很穷,但是父母突然拿出一大笔钱来,催促我娶媳妇,我终于开始怀疑了,是不是我父母把我妹妹给买了!” 我轻叹一声,重男轻女这种落后思想,在中国流行数千年,虽然近百年里有所破除,但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区,依旧不把女儿当作人,而是货物,若是家贫无力为儿子娶媳妇,就把女儿卖掉换钱。何永进的父母虽然一片苦心为了儿子,但是我知道何家兄妹感情深厚,让何永进拿卖妹妹的钱讨老婆,还不如杀了他! 何永进的脸色越发阴沉,说道:“我初始只是怀疑妹妹给卖掉了,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我知道妹妹脑子有问题,一直嫁不出去,如果能有人要她,只要好好待她,我就很高兴,我也不会耽误妹妹的前途,另一方面,我又怕妹妹被人欺负,很想找到她的住所。但是父母却口风极其严密,不肯告诉我,令我疑惑万分。过了几天,我终于偷听到一个令人非常震惊的事实!”何永进一字一语地挤出来,每一个发音都似乎从鲜血里挤出来的一样,“我妹妹,居然给卖掉,给人配冥婚!” “什么!”我大吃一惊。 所谓冥婚,俗称“结阴亲”、“鬼攀亲”。凡是男女生前未婚而死,多由两家父母、亲友找到另外一家未婚的死者,为亡子亡女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妻,建立家事。这种陋习产生于西周时期,流传近千年,只是到了宋以后渐渐没落,不过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还在流行。 我急促地说道:“让你妹妹和一个死人结亲,岂不是让她守活寡吗?虽然你妹妹不够聪明,但是这对她也是相当痛苦的一件时期啊!” 何永进却摇摇头,脸色阴沉地就像刚刚杀了一个人,慢慢说道:“不,更加可怕。因为我们这里古时候是僰人的地方,残留的不少僰人的习俗。僰人是没有让死人和活人结亲的习俗的,冥婚,就是死人对死人的结婚,也就是说,我妹妹给活活害死殉葬了!” 我啊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何永进依旧若无其事,好像在叙述一件和他毫不相干的事体一样:“我终于知道了整个真相。原来,我的父母看我年纪渐长,但是家里又穷,娶不到老婆,焦急地要命。本想把女儿卖掉换钱,但是我妹妹太傻了,没人敢要,唯恐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傻子。正在这时,过来了一个配冥婚的媒人,说要一句未婚女孩的尸体,给远处的山前村一户人家死掉的儿子配冥婚,代价是两千块钱。就为了这区区两千块钱,我的父母就把妹妹卖掉,活活害死!当我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我那个傻乎乎,只会整天抱着我叫哥哥的可爱妹妹,竟被我的父母给害死了!这是怎么样的世界呢?我本想替妹妹报仇,但是另一边就是供养我长大的父母,我怎么能下手呢?我感到生活实在没有意义,就离开了山村,到处流浪。”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精明能干的何永进,为何会如此自暴自弃,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若是换作是我,遭遇这种人间悲剧,我也是无法承受的。 我叹道:“难怪你看到祝老板会有这种表情了,因为她实在是太像你妹妹,是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甚至有这种想法,是不是我妹妹没有死,活了下来,而且治好了儍病,到这里开了一间旅店。转念我就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唉!” 我突然心念一动,提议道:“没有经过确认,你怎么知道你妹妹一定是死了呢?” 何永进叹道:“假若她真的没有死,那一定认得出我,我这张脸,化作灰也认得出。” “说不定治好了儍病,但是出现了什么失忆,所以没有认出你呢?” 何永进大喜,抓住我的手说道:“你敢肯定?” 我说道:“不敢打包票,但是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确认你妹妹是否还活着。” “什么办法,你快说!” “我且问你,山前村离这里近吗?” 何永进一愣,思虑片刻说道:“不算太远,大概十几里地,走山路的话半天就可以到。” 我一拍大腿说道:“正好!我们赶过去,索性把坟墓给挖了,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你妹妹的尸体。有的话,我无话可说,若是没有,那就有猫腻了!” 何永进听了高兴地一拍身边的茶几,手劲太大,竟然击碎了茶几,说道:“事不宜迟,老朱,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哈哈大笑,何永进实在太急了,不过也无妨。我告诫何永进耐心一点,然后我先回去给林白水留了一张纸条,带上一点钱,两把手电筒,两条登山杖,便与何永进一起,连夜赶完山前村—— 抱歉,这几天天气变化厉害,不幸中招倒下,一连几天头痛不已,不能写书,今天稍微好点的,重新开始,可能写的不是很好,见谅!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真实的赶尸照片,有胆就看! ** 二百十六、骷髅(修正) 我们离开有间集镇,登上山地,回头眺望。站在高处看下去,镇子***通明,繁华如潮,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十多年前这里其实还是一片如眼前黑暗森林一样的世界。山林里根本没有路,我们几乎贴着树木在疾速穿行。山地行军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青年时期我在杭州留下镇当兵,那时动辄就是一百八十公里山地急行军,身上背负几十公斤重物,沿着山地从钱塘江边穿到天目山,两天两夜不能休眠。后来我又在越南丛林之身作战,周身到处是敌人,如此经历把我培养成一个出色的丛林作战高手,加之今日上天亦是眷顾我们,居然有半轮明月,发出淡淡的青色月光,足够辨认路途,连手电筒都省去了。 跑了约莫几公里,我与何永进渐渐落下,于是我就减缓速度,等待何永进跟上。我已到而立之年,体力虽然不如青年时期强悍,但是这些年来生活质量极佳,无论营养和休眠都能得到非常充沛的补充,加之注意锻炼,所以这些年来体力一直没有落下。倒是何永进与我相反,因为常年过着颠沛流离的流浪汉生涯,性情又是郁郁寡欢,不免体格下降。 过了片刻何永进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叹气:“不行,到底老了,以前这般行军连个屁也不会多放,哪像现在,呵呵……” 我哈哈大笑,对着何永进暗暗做了一个手势,使得不免一愣。这个手势,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再看到了,它的含义是有人跟踪!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却没有回头确认,这是基本常识,以免打草惊蛇。他眼眸中露出残忍的神色,问我该如何处置? 我又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何永进继续往前走,我则是在此埋伏。 何永进点点头,踏着小步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不住说话,仿佛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黑暗的森林之中,视线范围有限,语音更能混淆敌人。 我悄悄伏在地上,爬到一棵高大的乔木下,抓住树干,哧溜滑了上去。这便是常年丛林作战练出来的绝技。 我像是一只树獭一样紧紧抱住树干,浑身密密贴住,我距离地面有五米,除非是刻意寻找,否则根本不能够发觉我的存在。我渐听何永进的说话声越来越轻,而前方却传来嚓嚓山地靴踩在枯叶上发出的响声。对面的人并不想隐瞒自己,或者对自己的追踪技巧极有信心吧。 那人渐渐地来到这棵乔木下,当初我是设计好的,这里是必经之路,一旦那人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然跳下来,把那人俯身压倒。那人来不及反抗,就被我一顿闷拳打倒,然后我把整个人翻了过来。 这时何永进赶了上来,其实他并没有走的很远,只是一边走一边逐渐弯腰并降低嗓音,看似就同慢慢走远了一般。他打开手电筒,猛然照在那人的脸上,我们咋一见,不免都吃了一惊! “郭熙明!” 来的人,竟然是那个台巴子! “不要杀我!”台巴子双手遮住眼睛,抵抗强光,一边大声喊叫。 我从郭熙明身上站了起来,忍不住踢了一脚骂道:“妈的,你个台巴子来作甚?莫非是李登辉派来的间谍,刺探军情?” 郭熙明慌忙否认说道:“不不,我哪有那个胆呢?再说湘西有什么机密的工程呢?其实,我是见你们两个半夜里暗暗出去,以为要挖什么宝贝,所以就跟了上来,想来点嘴边食。” 果然不改奸商本色。 我问道:“那你怎么看到我们的,我记得我一直没有看到你啊。” 郭熙明站了起来,掸掸身上的落叶,嘿嘿说道:“其实我也住在有间旅店里,恰巧你们没有发现而已。两位兄弟,让我也跟去吧。有财大家一起发,好歹我也是一个劳动力!” 我瞟了一眼何永进,征求其意见。他迟疑地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这毕竟也不是很机密的事情,有别人参与也无所谓。郭熙明大喜,笑道:“多谢两位!”他转头对我说道:“朱先生好厉害,怎么发现我的,我以为动作够隐蔽了。” “有什么稀奇,光是一股奇怪的异常,就让人感觉到了你的存在我倒是奇怪,唉,姓郭的。你怎么跟上我们的。要知道,我们可都是作战工兵出身,又在越南打过仗。我们的速度,一般人根本吃不消。” 郭熙明呵呵笑道:“你们是解放军,我也是国军出来的啊!” 原来如此。难怪一直隐隐觉得背后有股杀伐之气,这是军人的特色。郭熙明是对面练出来的,以他的年纪估算,大概也在什么地方锻炼过,所以才能发出一股杀人过的特殊气息。这股气息久久不散,叫我不寒而栗。怪哉,是这个家伙能够发散出来的吗? 三人继续前进,之前我呆过的江南丘陵常绿阔叶林和越南热带雨林,那两种林子里面的植物都是丰富多彩的,而湘西的森林明显受到地势的影响,偏向于高大的温带阔叶林,森林受到人类的影响越少,树木的颜色也越来越单一,颜色深度增加,渐渐化作一片墨黑色,地地道道的黑森林了。全是密密麻麻的覆盖着的树木。现在是夏季,树木长得极为茂森,枝叶如云,但在高大的乔木下,地面则是堆满了枯枝败叶,一脚踩下去,几乎有半只脚会陷入。 越往前走,森林里就慢慢冒出了一层氤氲的雾气,缠绕在脚底。雾气本是无色,但在青色月光的照耀下,却发出妖异的蓝幽幽,诡异万分。传说古代的猿人就是无法忍受森林的黑暗,才从里面搬出来,走向草原,进化成人类。现在是夏季,本是虫兽极多的时候,夜里更是活动高峰,而眼前连一丝鸟语虫鸣都没有,叫我越走越寒心,忍不住问道:“这里真***邪门啊,好像进了什么格林童话里的魔法森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嗯,我看这里其实就是鬼林子!” “鬼林子?好邪门的名字啊!这是为什么?有鬼吗?”郭熙明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何永进拿着登山杖一边捅捅地面,一边说道:“这是是充满血与诅咒的森林。传说,这里就是僰人与明朝大军最终决战的地方。” 那何永进娓娓叙述,因为银矿遭罪的僰人,最后聚集了十个部落两万多人,在此和一万明军决战。尽管僰人占据人数上的优势,可是他们手里的武器实在太低劣了,都是粗铁练就的刀子,哪是拥有精钢好刀,大炮鸟枪的明军对手。惨烈的大战从夜里开始,在夜里结束。经过一天一夜的大战之后,僰人虽然杀死了四千多明军,但是自身伤亡更是惨重,据说死了一万多战士,他们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土壤。经此一役,僰人元气大伤,终于被朝廷大军给剿灭了。而死在这里的僰人战士无人收尸,任由野兽虫蚁啃食,逐渐腐烂,埋入地下。他们阴魂不散,久久在此徘徊,呼唤家人,后来人们把这里就叫做鬼林子,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 我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 何永进满面无辜,说道:“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但你我是什么人。在越南战场上杀人如麻,连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冤鬼呢?不过这里毕竟死过上万人,如果走在鬼林子里,不时会踩到死人的骨头的。” 郭熙明戛然止步,我一愣,回头看他满面惨白,说道:“你说什么,这里,居然有死人骨头?难怪我好像踩中了什么。” 因为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氤氲,看不到脚底的情况,郭熙明就抬起了右脚,果然在他的脚上,套了一派死尸的肋骨,黑乎乎的胸口已经被他完全踩穿,于是套到了脚上。 “大惊小怪……” 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夺地一下,冷不防从氤氲之中冒出一根铁矛,对着我的面部就恶狠狠地刺过来。我心念来不及转动,就本能地向后倒退一步,躲开了这一击,大声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偷袭!” 氤氲之中像是春天雨后,慢慢冒出一个发黄的蘑菇头,大概有钢盔那么大。我心中正在疑惑,那蘑菇怎么会发动突袭,但见那蘑菇向上拔了出来,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 在蘑菇正下方,有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窝,还有尖利的牙齿。这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但不是一个普通的死人骷髅头,在黑洞洞的眼窝里,突然之间,闪出了白光,双目亮堂堂的骷髅头,在漆黑的夜里比原本的样子恐怖更增加几分。 随着骷髅头的上升,铁矛也在移动,从铁矛露出的柄上可以看到,一只骷髅的掌骨正握着,也就是说,这是骷髅头突然发动袭击要杀我。 我们老早骇得一动不动,直愣愣地盯着那个骷髅整个儿站了起来,见身上还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藤甲,散发植物腐败的特有臭味。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站立,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身边,陆陆续续地站起了一个个骷髅怪,有的骷髅头被劈开了一半,脑门上还镶着一把大刀;有的肢体残缺,没了腿脚,只能坐在地上,却仍旧不住向我们张牙舞爪;更有一些身上还披着一件完整的棉甲,笼罩在面具下面的那张骷髅脸更加阴森恐怖。唯一一点相同的就是它们眼窝中都像放了小电珠一样,熠熠生辉,在黑暗的森林里,越发诡异! ** 二百十七、鬼灯 骷髅怪们瞪着一双仿佛小手电一样的眼窝子,从积淀了几百年的枯叶地下冒出来,身上还冒着浓浓的腐殖质味道,从黑暗森林的各个地方向我们包围过来。在远处,有更多的白色亮点闪烁于氤氲之中,踏着枯叶飒飒的响声,终于显出了一个骷髅头。受到挤迫,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地背靠背,各自拿起手里的登山杖,组成一个三角形防御阵势,警惕地注意着骷髅怪们。 我又惊又怪,惊的是来到湘西之后,奇异之处接连不断,先是有间旅店中的黑水妖怪,接着就是僵尸,想不到眼前又出现了骷髅怪。怪的是骷髅怪居然能够自由活动,僵尸我是见多了,一蹦一跳亦不稀奇。骷髅怪却不比僵尸,因为僵尸身上还有干肉,连接了骨骼。但是骷髅怪身上却没有半片腐肉,不知道如何联系骨骼关节之处。他们就像一只只木偶,却不需要提线,仿佛是自己有生命一样,叫人莫名其妙的胆战心惊。 骷髅怪慢慢把我们包围起来,突然一个缺了半边脑袋的一个骷髅怪,手中高高提起了一把朴刀,张开下额骨,发不出声音,呼啸着便向我们看过来。 我抬起登山杖,轻轻一拨,挑开腐朽的朴刀,随之把登山杖尖头插入骷髅怪胸口,猛然下压,顿时将骷髅怪压得骨骼碎裂,哗啦啦崩溃。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举动,周边所有的骷髅怪仿佛得到了命令一样,纷纷张开下额骨,眼窝子的白光刹那间化作死神的血红色,咆哮着扑上来。 我们三人都是士兵出身,有较好的心理素质,眼看这些妖怪们扑了上来,当下毫不犹豫地举起手里的登山杖,恶狠狠的砸了下去,与周边百多个骷髅怪展开一场混战。 骷髅怪对着我或刀劈,或枪刺,或斧砸,犹如漫天大雨一样地落下来。我毫不所动,紧紧握住登山杖,挡刀,挑枪,抵斧。骷髅怪们的武器在湿度极大的森林里掩埋了几百年,原本就腐朽不堪,往往被我的精钢所制登山杖一碰,就化作粉末,这是我接下来的下一个动作通常就是对着骷髅怪从头顶开始就砸下去,咔嚓,这个骷髅怪就被我砸碎。 我拎着登山杖左舞右挥,打得不亦乐乎,心里对骷髅怪的恐惧渐渐转化为自信。我没挥动一次登山杖,起码会打碎一个骷髅怪,方圆两米之内,没有站立的骷髅怪。我知道自己的战斗力极强,对付这些骷髅怪绰绰有余,但是何永进和郭熙明就难说了,乘着战斗的瞬间,眼角余光瞟过去。 何永进亦是一名勇敢的战士,他的打法也非常接近我,大开大合,果然是一个军队出身的。郭熙明却打地小心翼翼,只是护住周身,不让骷髅怪接近,从无主动进攻,果然也是国军风格。 我的登山杖又把一个骷髅怪的脑袋打飞,骷髅怪却不会倒下,没了骷髅的身子亦是向我扑来,当我正要劈下去的时候,倏然横亘里飞来一条重枪,速度极快,直刺我胸口,一刹那间就距离不过一寸。我大骇,来不及反应,只听咔嚓一下,胸口顿时中了一击,霎时仿佛被一百五十五加农炮的炮弹直接击中了一样,整个人立时飞了起来。 我身子仰天,平行飞出了六七米,地上的骷髅怪不时地过来捏软柿子,刀劈枪刺。我倏然一个空中转身,仰天化作俯身,挥动手里的登山杖,扫开一大片骷髅怪,眼看就要落在地上,我用力对着登山杖柄上一扭,拉出一条长棒,登山杖延长一倍身长,从原先的一米半变成三米长。我用登山杖对着地上一插,冲了下去。果然如我预料的一样,地下极为柔软,在我下坠之力的冲击下,登山杖几乎插进去了一半。 我 唰!一个骷髅怪挥刀劈过来。我匆匆把像章塞入口袋,俯身避开这刀,一个扫荡腿,踢断了骷髅怪的两条细腿骨。但是骷髅怪没了腿子,还是不知死活地朝我爬过来,一边爬一边示威性地挥舞大刀。我看着烦闷,拔出登山杖,朝着那光溜溜的脑壳一点,顿时击穿了天灵盖,挑在登山杖尖头上。 我也不多理会,抬头看去,现在我才看到那个袭击我的重枪手,却是一个身披铁甲的巨怪,浑身都包裹在一层黑乎乎的甲胄里,连面部都是铁盔,唯独眼眸部位露出一双血红的眸子。 我当下呼地舞了一下近三米长的登山杖,迎了上去,借助奔跑的冲击力,纵身一跃,以杖为棍,朝天一棍,砸了下去。那巨怪不躲不闪,硬生生吃了我这一击。须知,登山杖尖头都是用整块纯钢打造,份量极重,寻常人会立即脑壳破裂而死,若这些埋藏了几百年的枯骨,恐怕会一直被我从天灵盖劈到胸口为止。 可是——哪知崩的一声,登山杖嗡嗡怪叫,我虎口一震,却看到巨怪的头盔缓缓分作两半,露出一个巨大的颅骨,几乎有常人的两倍大小,天晓得那时候怎么会生出这么大的人呢,就是现在打篮球的穆铁柱也没有这么魁梧。 巨怪的脑壳微微下凹,毕竟老子的力道也是不小。但是我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那巨怪挥动重枪,对准我横扫过来。 我举起登山杖一挡,整个人顿时又飞了起来,妈的,这个家伙太难对付了,可恨现在没有手提迫击炮,不然给他娘的一下子。 我环顾四周,何永进与郭熙明二人虽然打得勇猛,脚底下的骷髅渐渐堆了起来,但是有更多不计其数的骷髅怪爬来起来,慢慢围困过来。恐怕我们不是被骷髅怪杀死,而是活活累死。再看那巨怪,明显不是我们能够对付,于是心念转动,三十六计,走为上! 我立时站起来,高声大叫:“同志们,撤退!” 说着我挥舞登山杖,首先冲过去,与何永进会合,两人合力救出郭熙明,三人同心协力,不顾一切地往外冲,沿途斩杀无数骷髅怪。好在那骷髅怪动作不够灵活,那巨怪更是迟缓,居然叫我们逃了出来,渐渐离开了那股氤氲雾气包围下的森林。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身上除了一把登山杖,其他东西都丢个精光,我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道:“妈的,邪门,居然冒出骷髅头来。” 郭熙明坐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浑身上下检查一边,浑身血迹斑斑,当然都是自己的血了,骷髅怪是没有血的,但是好在都是皮外伤,没有大碍。他松了一口气,问道:“你们都没什么受伤吧?” 我点点头,何永进亦然,他突然指着前方问道:“那是什么?” 我扭过头,眺望过去,远处森林暗处,闪烁着一盏白灯,非鬼火,依稀是一户人家的灯光。 夜深人静,森林深处,居然有人家? ** 二百十八、咬人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均露出了疑惑的目光。现在可不比古代,由于山里生活不方便,政府又鼓励下山,山间的居民绝大部分都搬迁到了便捷的山下。所以能够在这深山老林里见到一户人家,简直比大海里捞一根针还难!房子窗户透出来的灯光幽幽,极为**人过去,仿佛是《聊斋志异》中描写的那样,一个青年猎人在森林里迷了路,半夜的时候忽然看到一栋房子,门口有一位美人儿在向他招手,正喜滋滋地迎上去,莫料到却是一头狐狸精张开血盆大口要吃人…… 然而郭熙明却非常高兴,哈哈笑道:“运气真好,居然能够撞见一户人家,也罢。今晚大家都累了,不如我们在此歇息歇息。呵呵,若是他们要收取住宿费,我请客!” 说着这人便拖着登山杖走过去,我心里虽然疑惑,但是也跟着过去。 郭熙明在门口敲敲,这是一扇破旧的木门,上面的朱漆已经剥落,露出杉木的本色,仿佛一块棺材板一样。 “有人吗?” 郭熙明大叫。 许久里面没有动静,我们按耐不住的时候,忽然吱啊的一声,门板打开,露出半个矮小佝偻的身影,定睛细看,却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细细问道:“什么人啊?” 郭熙明说道:“呵呵,我们啊!嗯,要去前面的村口,夜里急着赶路,眼看天色很暗,所以想借宿一宿,可以吗?老妈妈?” “很久没有来客人了,难得看到几个,你们就进来吧。” 老太婆推开大门,从门口望进去,里面黑洞洞的一片,只在窗口附近,亮着一盏油灯。 我们依次踏步随老太婆走进去,四下里环视,里面相当简陋,木板拼起来的房子没有丝毫加工过,因为森林里湿度很大,木板腐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腐败味道。 老太婆指着地铺说道:“哦,今天正好我儿子没有回来,你们将就一下,躺在这里歇息一晚吧。” 老太婆说完就靠在窗台前,对着那盏油灯,有一个土制的纺纱机,吱吱地开始纺纱。 “老太你不睡啊?” 我问道。 “唉,年纪大了,也睡不着觉,就纺点纱,穿穿衣服。这三位客人,肚里饥吗?我这里还有一点剩饭,权作夜宵。” 郭熙明大喜说道:“甚好,一路奔波,肚子都饿死了。老太太,快快准备一些吃的,我绝对不会亏待你。钞票大大的有!” 老太婆佝偻着身子转身走进旁边的一个小别间,咚咚作响。趁此功夫,我低声对何永进说道:“很怪啊!我总觉得哪里邪门!”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也是有类似的感觉,但是哪里呢?却想不到。” 这时候老太婆走了出来,端着两只盘子,一只盘子放着肉块,另外一只盘子放着蘑菇切片,端到我们面前说道:“招待不周,请见谅,只有一些山里的小吃,尝尝味道吧。” 郭熙明当即伸手把肉块抓起来,狼吞虎咽。我深以为戒,唯恐里面有什么怪异的东西,推脱肚子不饿,径自躺在地铺上,闻着发霉的棉花臭味。 “几位客人要去哪里呢?这么赶的急?”老太婆一边纺纱,一边疑问道。 何永进犹豫了一下,回答:“我们要去山前村那里,找几个故人。” 老太婆叹了一口气,说道:“山前村?唉,这个村子想找故人,怕是找不到了。” 何永进奇怪,问道:“为什么?” “听说前几年,山前村发生了一场变故,所有人都死光了呢!”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失声问道:“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人都会死光呢?瘟疫?” “好吧,我告诉你。” 老太婆慢慢地叙述起来,十几年前文革的时候,从县里往山前村下放了许多知青。但是村子本来就很穷,粮食才刚刚勉强养活村子里的人,顿时来了这么多人,还要把粮食分给他们,村子里的人会被饿死的。于是村子里的人暗地里开会商议,有人说,和县里说说求情,有人说,把知青赶出去。这帮人都是毛主席派下来的,不能得罪,可以也不能让村子里的人陪着饿死啊,怎么办?突然有人发言,恶狠狠地说道:“都让他们去死!” 大家吓了一跳,居然有人想出了这个恶毒的点子。山里人虽然自私,但是并不歹毒。这个主意很快被否决,大家吵吵闹闹,吵了半年都没有想出办法。这时候,突然发生天灾,粮食歉收,本来来了很多知青,把粮食吃了不少,这回受灾后粮食更是匮乏。当村民眼睛都饿地通红的时候,终于想起了那个提议杀死知青的主意。 于是一天夜里,乘知青们睡熟的时候,村子里的男人们拿着砍柴刀,菜刀,包围了男女知青们居住的牛棚,摸黑进来,听到是男人的声音,就砍下去,听到女人的声音,就施展蛮力**。惨烈的暴行持续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男青年们都被砍死,扔到野外的乱葬岗,而女知青们都被囚禁起来,供男人们发泄兽语。 当饥荒越来越厉害,打不到野兽,挖不到野菜的时候,人也会变成野兽,红着眼睛的村民把眼光落到了受到他们凌辱的女知青身上。 “好歹是一百斤,如是杀了吃掉,不知道可以熬多少时间?反正他们又不是村里人,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人知道。县里来人问起,就说挨不了苦,都跑到山里去,不见了。” 村民们这样想着,于是拔出了尖刀,拖出一个女知青,像是杀猪一样的杀掉,开膛剖肚,肢解肉块,吃进肚子里,那是他们最爽快的一天。 这样差不多每隔一个礼拜,就杀一个女知青吃肉,他们吃完肉都把剩下的尸骸胡乱丢到乱葬岗里,吃了半年多,终于吃完,饥荒也快过去了。 几年后有一天村长的儿子经过乱葬岗的时候,突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心里好奇,胆子又大,于是在乱葬岗上挖掘起来,挖啊挖,居然挖出一具尸体,样子很恐怖,脸和身子都烂成了泥巴一样,散发浓重的臭味,看服饰似乎就是那些男知青的。村长的儿子吓得马上跑了开去,回家之后一下子躺在**,一动不动,牙齿慢慢变黑,好像中了尸毒一样。 村子想尽办法来救他儿子,但是无力回天,很快他的儿子就死掉,尸体发黑带青,眼睛也化作黑灰状,散发难闻的臭味。 因为他是村长的儿子,大家都卖村长的面子,来守灵。到了三更天的时候,很多人都昏昏欲睡,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大家张开眼睛,惊讶地看到,村长的儿子活了过来,但是模样非常恐怖,脑袋膨胀地像是猪尿泡,牙齿森森,一口就咬在村长身上,连骨头都咬了出来。大家拿起家么想救村长,但是村长儿子已经变作僵尸,非常厉害,跳来跳去躲避。等到村长被救出的时候,已经死掉了。大家正要想办法处理的时候,突然村长也活了过来,变作僵尸,一口咬住身边的一个人。他们僵尸父子大作祟,只要被他们咬死,那个死人也会被变作僵尸。这样一来,村子里的人一个个都咬死,听说,整个村子只有一个小娃娃活了下来,因为躲在炕地下,僵尸不能弯腰咬他。 知道情况的人都说,冤孽啊,这是知青的冤魂在作祟。他们死得好惨,死不甘心,所以才化作僵尸,附在村长儿子身上来杀人。 ** 二百十九、鬼屋 我侧躺在地铺上,脑袋枕着胳膊,不知是山地夜间本来就阴寒,还是老太婆讲的故事实在过于悚人,反正我突然一阵哆嗦,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我眼睛转动,再看其他两个人,郭熙明手里拿着肉块,口里也塞着一块,但是却已经忘了咀嚼,呆呆地看着老太婆,不知所措。而旁边的何永进眼珠突出,吞咽了一口唾沫,疑问道:“你是说,山前村的人,统统死光了?” “死光了!人做孽,不可活啊!”老太婆一边继续纺纱,一边回答。 听完这个故事,郭熙明哪还有胃口,推辞了剩余的食物,俯下身来和我挤在一起,何永进却面色凝重,足足思虑了三刻钟才躺了下来。我瞟了一眼旁边呼呼大睡的郭熙明,心想这人倒也安稳,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睡着。然后我问何永进:“你有心事?刚才我看你听完老太婆的故事就若有所思。” 何永进低低地长叹一声:“打自从我的妹妹死去之后,我就对山前村充满了仇恨,真恨不得将他们一一杀死。但是现在听到他们竟然都已经死了,突然有种抓住了气球,又蓦然爆炸了的空虚感觉,我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啊!” 我说道:“少怨天怨地了,你妹妹究竟死了没有,我们都不能确定。明日前去一看,即可知道。睡觉睡觉……” 何永进默不作声,我知道他还是心事重重。而我脑中却乱七八糟的想着其他事情,一会儿是**的老板娘,一会儿又是娇小的无双,片刻又想到了眼前还在纺纱的老太婆,绕来绕去,倏然一震,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老是觉得这个老太婆有点不对劲! 须知,自从我来到湘西之后,除了受过较好教育的黎明申等少数人以外,另外听到的其他人说话,灌满了我两耳朵湘西土语,纵然如祝玉茗老板之类见过世面的女子,说的国语湘西味也很重。至于另外其他土著,都是一口犹如外国话的湘西土语。可以眼前这个老太婆,年纪一大把,又住在深山老林里,极少外出,居然能够如此流利的用国语和我们交谈,丝毫没有一点不通畅。再说方才她说讲的故事,遣词用句,非一般人能够掌握,起码是受过高中以上的学历才可以。她究竟是什么人? 我顿时暗暗握紧了登山杖,时刻戒备,万一那个老太婆稍有异动,即可击出。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那老太婆还在不紧不慢地纺纱,耳边郭熙明鼾声如雷。其实今日一天奔波下来,身心老早疲惫不堪,我不由得眼皮打架,慢慢地失去意思,眼前化作黑暗的世界。 时间无定,模糊的意思重新开始清晰起来,我缓缓张开眼睛,一丝刺眼的亮光射入我眼眸,天光大亮了。我稍微眯着眼皮,等瞳孔习惯了亮光,再整个儿张开,陡然浑身一震,不由得失声大叫。 “怎么了!” 何永进条件反射般地拿着登山杖跳起来,眼皮还没有张开,等他张开,顺着我手指方向指去,顿时骇然! 我们居然睡在一口棺材里! 我定定神,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这是一口薄皮棺材,约莫三尺多宽,差不多可以容纳三个大男人挤在一起。棺材底铺着一层棉花,发霉发黑,再看棺材的材质,是用杉木制作,已经埋藏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散发着木头发霉的气味。 棺材被半埋在土里,这里原先是一个坟包,可能遭遇山洪暴发等原因,把棺材冲了出来,棺材盖却不知道去了哪里。我朝前面眺望,看到棺材盖在离我们三四米的地方。 我从棺材里爬出出来,双脚刚刚落到地上,突然一滑,顿时摔倒,摔得眼冒金星,手中好像按着什么东西,圆乎乎的,于是我低头看下去,忍不住又是大叫,我按着的是一个骷髅头。 按理说,我骷髅头见多了,有什么可怕的。但是这个骷髅头还没有完全腐烂完,贴着一层烂皮,特别恶心。在骷髅头的天灵盖上,连着一层头皮,上面长满发白的长发,看样子竟然是一个女人的头骨。而在骷髅头旁边,却是一只裂了一个口子的碎瓷花碗,里面盛着香油,还捏着一条棉芯。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昨天明明借宿在一个老太婆家里,怎么突然一下子跑到棺材里来了呢? 我瞅瞅棺材盖,又看看棺材、女人的头骨和油灯碗,脑中顿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们遇鬼了! 传说老坟时间久远,即会化作鬼坟。以棺材为鬼屋,以棺材盖为鬼门,那骷髅头,就是老太婆,点着殉葬的长明灯,夜深人静,引人入蛊,作为替死鬼。所幸昨日我们人多,三个大男人阳气很重,使得鬼怪不敢造次,不然老早被卷入棺材,活活殉葬了。 “怎么了?” 我回头看过去,那是郭熙明爬了起来,可能脑子还没有清醒,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突然郭熙明脸色一红,那是憋气的红,对着棺材里就喔喔呕吐,吐出泥土、蚯蚓等奇怪东西。原来昨日老太婆所做的饭菜,就是用这些玩意变出来的啊!幸亏老子警惕,没有吃下去。 何永进打了一个寒颤,说道:“邪门啊!我在山里住了这么多年,也走了不少夜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山,到底怎么了?” ** 二百二十、女尸 我凝视着大山,早晨山间气候湿冷,一层层白茫茫的雾气升起来,缭绕于森林里,看似白云飘飘的须弥仙山一般。但我刚转过身,就如针芒在背,仿佛森林活了一样,无数双山精的眼眸正冷冷窥视着我们,叫人感觉到一股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还是趁早离开这鬼地方为妙! 我们三人马上出发,队伍之中,郭熙明一本吐得一塌糊涂,可是毕竟早年是军队出身,底子已经打下,我们放慢速度,再喝了一些溪水,走了半个多小时就恢复得差不多了,只是口中一直嘟哝见鬼了见鬼了。这次真***见鬼了!方才临走之时,我本想一把火烧掉棺材和尸骸,何永进拦住我说,反正这老女鬼也没有下什么毒手,还收留了我们一晚,买个人情,反而把她遗骨收拾好安葬了。 我们穿梭在雾气弥漫的森林里,幸亏指南针没有失灵,所以一直循着既定路线前进,大概走了两个多小时,突然眼前豁然开朗,雾气散去,我们走到一个对风口,往下就是一排排民居,山前村到了! 从高处眺望,山前村约莫有两三百个房屋,山间缺乏泥土之类的建筑材料,所以都是直接用石块垒积起来。湘西旧时属于古扬子海,后来地壳变动,沧海为桑田,岩石多是沉积岩,唯独此处怪异,我看到的岩石,居然清一色是黑色的岩浆岩,似乎是千百年前,该地爆发过巨大的火山。岩浆岩之一的玄武岩历经风雨,表面更加黑油油,看上去整个山前村就如一个黑色的魔鬼之城! 我们循着山坡走下,来到山前村门口。按照中国古老的村居结构,在村口种植了一棵大樟树,树上挂着一口召集村民之用的铜钟。眼下大樟树已经枯死,身躯扭曲成一个怪异的模样,好像是一个人身受酷刑以后才死去。上面的铜钟更是残破不堪,当我们路过的时候,突然咣当一下,铜钟猛然从树上掉了下来,把我们吓了一跳——吊绳断了。 因为我和郭熙明都是外人,只有何永进是本土湘西人,理所当然地让他走在前面,明知山前村里面的人统统死绝了,但是我们三个不知道怎么了,不约而同地把登山杖举了起来,时刻防备。 我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村居。假若在其他地区,只要不是罗布泊之类的,几年无人烟,老早就长满了草木。但是这里与其说的村里人都死绝了,还不如说是整个村子都死掉了。我看不到一只野鸡、一只野狗,连地上长的野草都没有。四周静悄悄的,偶然才有一阵风吹过石头隙缝,发出嘶嘶的惨叫。 走了五六步,我窥视着民居,突然举起手低声喝道:“等等!” 何永进、郭熙明两人戛然止步,看着我走进一间村居。这间村居的房门老早破败不堪,我轻轻一推,哗啦地就倒下,扬起一层烟雾。我穿过烟雾,走进里面。和许多贫困的山村居民一样,里面是集食宿一体的房子,石床就在灶台旁边。我之所以走了进去,是因为看到石**,似乎躺着一个人形。明知极有可能是死人,但是经不住好奇还是进来看看。 果然在石**侧躺着一个人形,背对着我,衣衫上布满灰尘,看衣服,应该是一个女人。我上前小心翼翼地登山杖一钩,女人的尸骸转了过来,突然咔嚓一下,一样东西掉了下来,我一呆,愣愣地看着地面,竟是一具小小的骸骨。 原来这女人是怀抱着孩子一起死去的。 女人和孩子老早化作尸骨,空荡荡眼窝一起凝视着天空,诉说着恐怖的经历。尸骸我见多了,不觉得很可怕,凑近女人是尸骸,挑开衣衫,仔细检查了一下骸骨,这才走开。 何永进在门口迎接我,问道:“怎么了,有什么发现?” “不是什么僵尸咬死的!”我摇摇头说。 何永进说道:“僵尸杀人,实在过于玄奇,如果是我,也是不大信的。你看出来了吗、他们是怎么死掉的?” 我的眉毛不由得卷了起来,说道:“非常奇怪,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也不像是瘟疫袭击。而是一下子就死掉了。就像有种看不见的杀人武器,杀人于无形,实在太奇怪。” 何永进叹道:“反正也不管我们的事情,走吧,去找找坟墓。” 山里人为了节省土地,一般都把死人的坟墓都迁葬在一片固定的山地上。我们走过村头,就看到了坟墓区,一边是比较整齐的坟墓,另外一边却是尸骸乱放的乱坟岗。何永进的妹妹既然是被人买来殉葬,自然是安葬在坟墓区里,我们一块块地看着墓碑,倏然眼前一亮,前面一方墓碑,上书:爱子某某儿媳何水仙之墓。 “就是这里!” 何永进激动地不得了。 三个人当下脱下了外褂,拾了几样家么,就开始干起盗墓贼的勾当。我倒是无所谓,帮战友一把,可是郭熙明苦了,这个家伙原本以为我们来找宝贝,但是想不到是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活,无奈之下,也只得干了起来。三个人大男人力气大,加上山村小墓,埋葬的也不是很深,不过片刻,就挖出了两口棺材。当登山杖一把撬开棺材盖之后,何永进身形顿时定住,脸上神色呆滞,因为他看到,棺材里躺着两具尸体,尚未腐烂的衣物清楚的显示,这是一男一女。 何永进痛苦地蹲下去,像个小孩子一样,捂着额头哽咽。我长叹一口气,他们兄妹情深,这远远不是我这个孤身一人的光棍所能体会。我把目光移向女人的骸骨,按照常理推断,等下何永进定然将其捡起来,收拾回家安葬。我细细盯了一眼,突然大叫道:“不对,这女人不对,绝对不是你妹妹!” “什么!” 何永进顿时跳了起来,叫道:“你说什么?” 我指着女尸**的牙齿说道:“从这幅牙齿的磨损程度来看,这个女人的年纪绝对超过八十岁,怎么可能是你那个才二十出头的小妹妹呢?” 何永进顿时陷入迷茫中,口中喃喃自语:“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 一百二十一、星图 嘿!老母鸡换鸭,真***邪门了!怎么回事? 我扭头看到何永进一直苦苦思索,额头冒出丝丝热气,面颊通红如关公,浑身上下不住轻微地抽搐,竟然是有些思想过度,走火入魔的情形,若不再及时抢救,极有可能像是工作超标的电动机一样,冒烟烧坏。于是我急忙上面安慰道:“老何,我看另外一具棺材里的尸体是个年轻男子,颅骨顶部骨缝还没有愈合,死的时候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而所谓配冥婚,总不可能是配这个老太婆吧?既然不是殉葬,说不定就是男死尸他妈。由此有一件事我们可以确定,你妹妹尚未有死亡的证据,祝老板很有可能就是你妹子!” 何永进猛然一震,顿时从迷茫中清醒,面露惊喜的神色,大笑道:“也对啊!我们过来的目的,就是确认我妹妹死生。没有尸骸,就不可说她死掉。祝老板极有可能便是我妹妹,但是因为某个原因,而暂时不能与我相认。哈哈!” 何永进想通了问题,立时心情舒爽,浑身一下子就年轻了四岁一样,容光焕发,那种忧愁悲哀的黑雾从他身上无影无踪,回复了当年开朗战士的模样。 我们在废墟村子里休息了半刻钟,肚子饿得咕咕乱叫,可是身上没有一片食物,统统在和骷髅怪打斗的时候丢个一干二净。我们既然已经办完事体,径自回家,除了郭熙明怏怏不乐,每个人都高高兴兴,脚步都加快了两倍。我们有意避开那个鬼林子,虽然多绕了一圈,但是白天走路到底方便,大概到傍晚的时候,我们终于赶回有间集镇,甫一入有间旅店,我就忍不住大叫起来:“无双在吗?我饿死了,快快准备酒菜。” 无双正无聊地坐在柜台上看报纸,听到我的呼叫急忙站了起来,这小丫头对我颇有好感,见我风尘仆仆,拿起笤帚独在我身上拍打灰尘,把其他两人妒忌地不得了。我嘱咐无双弄点吃的过来,自从昨天晚上开始,肚子里滴水粒米经过。 现在时间快到开饭时间,食材丰富,无双知道我们饿急了,片刻就带来几样方便的小吃,我们三人就在客厅里围坐在一起,大刺刺地吃喝起来。正吃喝得欢,忽然耳朵一痛,回头瞅去,却是林白水满面怒容对着我,骂道:“死鬼,留了一张纸条就跑了出去,一夜一日不见,你想急死老娘?” 林白水平时脾气没有那么暴躁,只是怀孕之后,天知道有什么性情变化。我忍下脾气,说道:“这个,实在是有事情!” 林白水瞟了一眼何永进,知道我便是为了他,于是把我耳朵放下,哼哼哈哈。何永进知道得罪了我老婆,只是因为刚刚得知妹妹可能无恙,心情极好,当下笑道:“真是抱歉了,林女士。你不知,我们班长可知最愿意助人为乐的,你能嫁给他,真是十辈子的福分。” 林白水稍微把脸色好看,我又看到黎明申过来,他走了两天,不知道情况如何。 黎明申惊喜地说道:“已经破解了!” 我大喜,问道:“什么,这么快。古代僰人的文字不是已经失传了吗?据我所知,破译一种文字可是非常困难的。你说说看,怎么破解的?” 黎明申犹豫地看了一眼在场的何永进、郭熙明和无双等人,我笑道:“但说无妨,这又不是军事机密,又何必遮遮掩掩。”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好吧,这次能够破解僰人的秘银之图,说来还是拜托此次得到的秘银之图上的汉字拼音注释。我们都知道,僰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通常用图画记录或者者发音相似的汉字来记事。我回答张家界之后,想到僰人既然是蚩尤的后裔,那么当然与三苗民族关系密切,所以请教了武汉大学民族语言方面的学者,经过和苗族语言、白族语言等的对比分析,终于破译出我们才得到的秘银之图上面的汉字意义。” 我问道:“那他们说什么?” 黎明申神神秘秘地说道:“秘银之图,其实就是一张星图!” “星图?”我开始不明白了,问道:“怎么是张星图,你说说看,为什么?” 黎明申说道:“僰人的生死观念完全与我们相反。我们以为,若是人死之后,上天才是入天堂,下地才是入地狱。但是僰人观念恰恰反之,他们以为,越靠近地里,越接近地堂,越靠近天边,越接近天狱。他们把棺材悬吊到悬崖上,一来是为了防止死尸作祟,另一方面,确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思想,要值守天狱。那一口口棺材,就代表天上的一颗颗星星,我们只需对比天上的星座和地面的棺材,就可以了解方位了!” 我一拍桌子笑道:“真是太棒了。那么可以确定僰人秘银之所在了吗?”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基本可以确定,只要沿着‘银河’走,就可以找到传说中的秘银了。” 我一呆,反问道:“银河?” 黎明申说道:“不错,正是银河。你以为山区里都是大山,其实大河的源头都在山中。在湘西,有许多条河流,只是因为分岔极多,加之大山茫茫,极易迷路,所以没有多少人愿意沿着河流前进。而我们只需要对照星图,沿着某条‘银河’前进,就可以轻松找到秘银矿了。” 我转念一想,确实有利。古代交通不发达,开采银矿的后,大宗银两是如何从山间运出来,倒是一个麻烦,若是通过河流运输,却是方便多了。该死,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呢、不然老早就可以找到秘银了。 郭熙明听到我们秘银秘银的称呼,眼珠都绿了,大声叫道:“什么秘银?我也要参加?我赞助,我赞助十万人民币!” 我和黎明申古古怪怪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这个台湾冤大头,看来又得出血了,而且是白出的。 ** 二百二十二、鬼船 我们本来以为,既然是在湘西山区,自然都是崇山峻岭了,因此预备了不少丛林探险考古的专门设备。但是哪里料到,计划也会在中途陡然被更改,居然得跑到水里去。不仅仅是我们这些外来人,就连黎明申这个土著也根本不曾预想过,他先前打算自己掏腰包购买设备了,这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冤大头,能不喜哉?当下一点也不客气,知道我是水陆两栖部队出身,细细讨论一遍,足足写满了两大张白纸的物品采购列表。 当郭熙明看到白纸上罗列的数字时,直冒虚汗,心疼得几乎立即昏厥,但是这家伙好歹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胡子,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看在白花花的银子份上,老老实实、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了钱财。 我和黎明申罗列的物品一时在张家界这个小城市还采购不到,只得托人到长沙去采集,这样又拖了两三天功夫,在这段时间内,我成功地说服林白水不要随我们前去。我可不敢拿她和未来的孩子开玩笑。其余闲暇时刻,我便和黎明申细细讨论路线和细节。大概一个礼拜后,我们所需的物品一一运抵,其中最重要的是两艘小汽艇。 我们考虑到山区的河流不会非常宽大,所以汽艇也是颇为袖珍,每只汽艇长五米,宽两米半左右,可以乘坐六个人。我们包括黎明申、何永进、郭熙明一共四个人,又招募了四个民工,加起来八个人。这八个人分为两组,我和黎明申一组,外加两个民工。而何永进与郭熙明加两个民工一组。汽艇其他地方放置探险用的物品和食物药品。如此准备充分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告别林白水,黎明申与何永进告别**的老板娘,一起踏上未知的旅途。 我和黎明申一组的汽艇在前面带路,后面的一只汽艇保持十多米的距离跟随,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一直以不住时速十公里的速度在河里缓缓行驶。湘西自古便是一片荒蛮的区域,自从上古黄帝战胜蚩尤之后,此地向来为蚩尤苗裔所占据,自北宋时开发湖广,也因此地山高林密,土地贫瘠,蛮人不服王化,弃之不理。由于没有人类的打搅,这里的森林始终保持着原始状态,从河流两岸望过去,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竟然无法再深入半尺。据我所知,这些河流发源于高山,流向平原,却没有汇入大江大河。因水源有限,河流规模亦是不大,不过十多米宽,抛锚测量五六米深而已。若是在江南地区,如此小河,老早干涸化作小溪。幸亏树木扎根河岸,保持了水土,河流为此没有淤塞。 这条小河就如我们遭遇的其他森林一样,像是死一般的寂静,河水清清,看不到半条鱼,半株水草,不禁叫人啧啧称奇。据黎明申讲道,虽然这条河流水量颇大,灌溉农业绰绰有余,但是当地土著传说河水是上古时期蚩尤死之前留下的血,宁可饮井水,也不敢吃半点河水。有外来的人不信邪,饮了河水不久,即可暴病身亡。我当然不信这套玩意,但是还是尝试了一下,用手头的仪器化验一下,发现硫含量超标,喝进肚子,时间久了,确实会出人命。据我所知,银一类的金属,喜欢和硫结合,这条河流,果然与僰人之秘银有莫大关系啊! 这一天我们徐徐前进,不过走了几十公里,见日头西下,便登陆了岸上,支起帐篷,捡了柴火烧起火堆,大家拿出食物,或烤或炙,犹如在野外郊游一般,不亦乐乎,唯独缺了好酒。折腾到半夜时分,各自钻进帐篷入睡。 我躺在帐篷里,感慨万分,眼下丛林里的感觉,仿佛回到了硝烟弥漫的越南战场,让我在叹息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保持了一份警惕心。我握住雪亮的狗头砍刀,闭目养神,不知道睡了多少时间,猛然一怔,陡然弹起,立即操刀砍向外边。 叮当! 火花四溅,外面的人反应甚快,低声叫道:“老朱,是我!” “老何?” 我收起狗头砍刀,在没有月的天空下,我慢慢习惯暗光,看见何永进面色忧愁地盯着我,手里的狗头砍刀一收了起来,我忍不住骂道:“大惊小怪,要不是你自己反应快,老早被老子砍了。什么事情?” 何永进犹犹豫豫地说道:“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人跟着我们?” 我摇摇头,说道:“哪里有人能够跟着我们?我们是坐船的,在河流上,视线毫无遮拦,一目了然,哪里能够跟踪。” 何永进却又是畏缩地说道:“不,我确实是感到了,有人在跟着我们。你在前面可能不知道,但我在后面,一直有一股强烈的感觉,有个人——不不——更像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在跟着我们。那种感觉,我们一起去山前村的时候,就始终能够若有若无地察觉,直到回了有间集才消失。但是现在又出来了!” 我晓得何永进生长在丛林里,生物本能地触觉比我还灵敏,为此他在越南战场上如鱼得水。纵然如此,我还是上前摸摸他脑袋,推了一把骂道:“走,睡觉去。” 何永进面色张皇,见我神色坚决,悻悻走开了。 我赶走了何永进,觉得肚子里涨得厉害,就拖着狗头砍刀来到河边,解开裤带哗啦啦地释放感觉。河边夜里凉风厉害,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转身离开,身子猛然僵住,因为我居然听到叮叮当当的丝竹声。 奇怪,这里明明只有我们几个人,怎么可能有丝竹声?莫非是谁带了收音机,忘了关掉,所以放出来的。可是这声音清脆,仿佛现场演奏一样。 我不由得好奇地缓缓回过头,我看到,在河里飘荡着一艘美丽的画舫,就和我们在颐和园里看到的石舫一样美丽的船只,上面***通明,丝竹悠悠,觥筹交错响声不断传来,仿佛正有人在哪里带着一帮歌姬在开筵席。 一个贫瘠的山区,有什么人居然有此能力弄来一条不亚于游艇一般的画舫招摇呢?莫非,这是鬼船! ** 二百二十三、村落 想到眼前的画舫极有可能是一艘鬼船,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鬼船我也是听一些常年海外航行的船员说过,在茫茫大海上,时常会碰到空无一人,却仿佛活了一样的船只,名曰幽灵船。至于陆地的江河湖海,除了鄱阳湖在抗战时期出现一艘日本军舰神秘失踪的怪谈外,另外的河流极少显现鬼船。 我死死盯着鬼船,暗暗把手里的狗头砍刀握紧,明知对付鬼怪刀子没有什么用场,但是手里有刀,心理有了依靠,总甚于无聊吧。我瞧着鬼船慢慢向岸边靠拢,耳边那丝竹声响阵阵,越发响亮,可是看过去船上空无一人,当真如一群看不见的幽灵的举行宴会。 “咚!”画舫撞在岸边,哗啦啦的抛锚声响起,就此靠在岸边不动了。我狐疑地盯着鬼船,不知道怎么的,明明心里害怕,却非常好奇,终于忍不住跨出一脚,踏在甲板上。 我跳上画舫,船只轻微地随着水流左右摇晃,使得我身子也微微晃动。我扬扬手里的狗头砍刀,仿佛威胁看不见的敌人。这种狗头砍刀类似于尼泊尔的弯刀,传说是从上古时代就传衍下来,刀身就如一把普通的弯曲大刀,只是刀刃却是逆的,在原先刀背的地方,刀背亦反之。这种结构砍杀极佳,犹如刀刃有个天然地向内弯度,一旦斩中,根本无法逃脱。 我小心翼翼地走向画舫客舱。画舫是一种古代的游艇,比之远航的宝船,结构简单多了,不外乎中间是客舱,尾巴掌舵,前面则是厨房,而客舱占画舫面积的三分之二。越凑近客舱,那丝丝入耳的悠扬音乐越发清晰,但正当我跨入客舱的时候,丝竹声、觥筹声戛然消失,我一呆,怎么回事? 我四下里环视,客舱靠近船尾一侧是一张圆桌,供客人们休息筵席,对面这是一小片空出的场所,容得歌姬弹奏演唱。我晓得这船有猫腻,但是怎么一下子就没了声音,是不是生人气息太旺了。 我后退几步,空着的左手猛然被什么抓住,我顿时吃了一惊,来不及多想,随手就把狗头砍刀向后挥去。这一刀在我吃惊的时候绘出,我原本就是一个大力士,这是更加凶猛,只听咔嚓一下,我随着扭腰挥刀的动作把脑袋转过去,竟然看到我是一刀把一个抱着琵琶,穿着妇人衣服的骷髅头砍下。 我大骇,踉踉跄跄倒退,退到圆桌边,回头一打量,又是吃了一惊,看到居然有六七个骷髅正穿着衣服,端端正正坐在圆桌边,或饮酒,或鼓掌,仿佛还在举行筵席。 我越发惶恐,忍不住就挥动狗头砍刀,见一个骷髅就砍一个,神智竟有些迷乱,突然耳边如暴雷般地喝道:“老朱!班长!” 我一呆,摇摇头,定定神,却看到何永进在岸边焦急地看着我。我再一眯眼,开眼时候看去,哪里有什么画舫,我居然站在一口棺材里。我一怔,条件反射地跳了出来,弹到岸上。那棺材浮在水面上,原本靠岸是受到水流冲击,被树根绊住,这样叫我用脚一蹬,顿时沿着水流,往下游漂去。 何永进看我眼神有异,我惊恐地问道:“老何,到底怎么回事?我刚才明明看到一艘漂亮的画舫,上面没有一个人,却演奏着音乐,所以上前看看。但是一眯眼就变成了棺材,怎么了?” 何永进圆鼓鼓的眼珠瞪着我,半晌才说道:“前面的情形我不太清楚,但是后来我听到呼呼的砍刀声,心里觉得有猫腻,就爬出来一看。不得了了,我看到你像是疯了一样,站在一口空棺材里,猛烈挥刀,好像在砍什么敌人一样。” “然后呢?”我焦急地问道。 何永进吞了一口唾沫,说道:“然后我就看到突然从对面闪出一个人影,接着一团红光飘过来,落在你头上,轰的一下爆炸了,像是那种过年时候放的小花炮。我心里急了,拼命大叫,你一下子就醒了。” 我倏然回头,看看对岸有无异状,却看到一个遥远的红色小点渐渐消失。 何永进亦是凝视着那个红点,说道:“我不是一直说过,我觉得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们。似乎便是这个人吧。但是——这次他好像救了你一样。” 这个红色的人,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上次在悬棺谷那里,看守棺材干尸的时候,就遇到过一次,可惜让他跑了。他究竟是谁,这次居然来救我了,奇怪…… 我心事重重,回到帐篷里也睡不着觉,到了天亮钻出帐篷。我没有告诉黎明申等人,也叫何永进守口如瓶。 如此我们对照着地图和指南针,沿着河流继续前进,弯过几个岔口,穿过一个湖泊,如此走了一天,到了傍晚时分,天色昏暗,黎明申满面疑惑地说道:“奇怪,对照地图,我们明明到达了僰人的秘银矿藏所在地了。” 我站在船头,用高倍军用望远镜极目眺望,心里也暗暗着急,突然眼前一亮,在望远镜中,隐隐约约看到丛林里掩映了一间房子的模样,再仔细眺望,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村落。可是根据资料,本地根本没人生活,那么只能是几百年前僰人开采银矿所遗留的残骸了,我顿时大喜过望,叫道:“快看,前面有村庄,那就是僰人的秘银!” 黎明申大喜之极,急忙从我手里抢过望远镜,一边盯着远方的村庄,一边发生招呼民工驾船过去。我们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仿佛《桃花源记》里的渔夫发现了传说中的桃花源一般,欢呼雀跃。 这便是僰人的遗迹,明朝时期山地的木制建筑,错落有致,从房屋的多寡来推断,僰人当时的人口不会少于两百户的。我们这时正驾船在一个人口开凿的湖泊港口里,顺河水直下。这里相当隐蔽,单不说河流错综复杂,就是茂密的森林也是天然的隐蔽处,难怪明朝大军一直无法找到—— 明天又得开会,无法更新。 ** 二百二十四、尸庙 我们熄灭了汽艇的发动机,依靠方才螺旋桨产生的动力惯性,缓缓靠近港口码头,但是汽艇头部甫一触及码头,就只听咔嚓咔嚓的响声,那木制的码头竟然一下子就被撞碎,使得汽艇头部大半陷入其中。我吃了一惊,我们航行的速度并不快,加上又关了发动机,那点惯性的力道连寻常的树枝也无法折断,怎么瞬间就穿入加固过的码头里面,由此可见,这里实在是真的很久没有人来整修过了。那码头上一条条大腿粗的木头看似牢固,实则外强中干。 如今汽艇被卡在码头里面,动弹不得。而码头的坚固程度我们又是见识过了,实在不敢拿自己前去冒险。我只能跳下河里,河水不是太深,大概刚刚过腰。其他几个人就照着我的样子依次跳入河水里,爬到岸上,拉住缆绳,合力把汽艇从码头中拔出来,栓到一棵树上,这才能稍微放心一下。 后面的汽艇经过我们提醒,弃码头不顾,而是小心翼翼地靠到岸边,依次跳上岸。 我抬头眺望眼前的僰人村落,这是一个颇具有防御色彩的山寨。我们登陆了岸上,迎面就是一座巨大的木门,约莫有五六米高,七八米宽,木门两边延伸开去,都是一段段涂了桐油的圆木围墙,既放火又防水。木门之后隐隐露出两个瞭望塔,可以居高临下射箭。而我们从码头登陆到木门之间的一段距离,都是一片空地,除了一些小草,没有任何树木,毫无遮掩,若是入侵,定然被瞭望塔上的弓箭手射杀成刺猬。我暗暗叹了一口气,在冷兵器时代,这却是是一个出色的防御工事,可惜明朝的时候世界便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这种木门,叫一门山炮一轰,立时即被轰塌。僰人军事思想如此落后,难怪很快便被朝廷大军剿灭。 黎明申已经急不可待地想马上冲进去,我拦住他,摇摇头说道:“不急,你叫众人把船上的物件搬到岸上来,我和你带上几样趁手的武器,一起前去探探。” 黎明申点点头,便招呼民工搬运货物,而我叫郭熙明和何永进留下看守。我顺手抓了一把猎枪,这是一种双筒散弹枪,近战威力极大,距离一远就不行了,若是有五六步枪就好,半自动的也行。可惜这里毕竟是山区,没有较大威力的武器。我把狗头砍刀别在背上,招呼黎明申一起走过去。 我们靠近了木门,从近处打量,木门上包裹了一层铁皮,但是已经锈迹斑斑,木头也多处受损折断。木门是两扇门从中间合拢的,只能把背后的门闩拿掉,才可开启。我见木门不是太高,背上猎枪,便想施展一手越南战场上练就的爬树绝技,哪知双手方触及木门,轻轻一推,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木门震落倒地,吓得我目瞪口呆。 我苦笑一下,这玩意年代久远,又风吹雨晒,根本和纸糊的一样脆弱了。 我们跨过木门,便正正式式地进入僰人遗留的最后一个村落了。眼前是一大片木屋,按照同心圆的结构分布,外层的房屋矮小,多位单层单间,由外逐步向内延伸,房屋的质量和高度越来越好。我粗粗推断,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军事防御,二来和等级有关,中间最好的屋子里,估计住的人不是大巫师就是长老。 我和黎明申一边好奇地东张西望,一边向中间的房子靠近。说来也奇怪,所有的房子都紧紧地把门锁上了,好像只是村子里的人一起去种田了,还没有回来罢了。但是据我所知,当年朝廷剿灭僰人甚烈,躲在僰人最后基地里面的人们,若是得知自己的家园老早就被毁灭了,定然是惊慌失措,呼天抢地,然后忙不迭地收拾家么搬到更深的林海里去,根本没有打算回来,哪还会记得锁门? 我一时也没有心思破门而入,细细探究一番,只是跟随着黎明申前往那栋中间最华丽最高大的房屋。这是一间颇有汉族庙宇风格的建筑,砖石结构,共三层楼,七八米高,飞檐翘壁。庙宇外表的红漆老早脱落,斑斑驳驳,仿佛是一个沧桑的历史老人的面颊。正门是一座黑漆漆地木门,当黎明申接近木门的时候,轻轻按住,向我笑笑,意思是这玩意定然也是一推既倒。 但是黎明申推了一下就变颜色,然后施展浑身力气推门,把脸都憋成了猪肝色,半晌终于放弃,讪讪说道:“真他们的有病,别的人都是一推就倒,唯独这门好像后面堵了一块石头一样。” 我哈哈大笑,说道:“可能真的堵了一块石头呢!” 我把猎枪背在肩上,把双手按在木门,稍一使劲,就发现木门后面真的有什么堵住了。若是没有堵住,即使是铁栓,凭老子的力气,亦可推倒。我收回双手说道:“看来真的推不动,我们走走看看,说不定有什么窗户,爬进去再说。” 我们顺着庙宇右边绕过去,想找一座窗户。窗户没有找到,却在庙后面看到了一个邪门的东西。只见后面以石块堆积了一座石阶,直通第二层。我凑黎明申看看,两人都是面面相觑,真不懂僰人在搞什么鬼。好东东地有正门不走,偏要走后门,而且是第二层的后门。 我稍许细心了检查了一下,这个石阶上并没有什么机关,于是这才放心大胆地走上去,来到二层。庙宇的二层亦是有一座木门,不过这座门就简单多了,叫老子一脚轰然地踢到。 我把脑袋钻进二层的庙宇里面,虽然这是模仿汉人的寺庙,可是里面空空荡荡,既没有供奉佛祖,也没有崇拜太上老君,倒是看见中间有一个空荡荡的三角形大洞,黑漆漆的,直通第一层。 这是干嘛? 这僰人也忒没意思了,这地上的一层楼,非要在上面绕一圈才能进去。真麻烦。 这时黎明申解下了手电筒,因为我们差不多是在傍晚到达僰人的山寨,黎明申怕暗掉看不见,所以带上了手电筒眼下正好派上用场。我们凑到三角形大洞口,朝里面往下去,黑乎乎的一片,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檀香味。黎明申把手电筒光柱打下去,似乎下面是很多圆乎乎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 “那是什么?”我好奇的问道,是骷髅?不对!根本不是,骷髅不是这样的,好像上面还有东西覆盖着。 黎明申把手电筒调到最大,正要照下去,忽一阵阴风吹来,也不知道怎么地手一抖,手电筒便直直地落了下去,那光柱不住来回打转,时间短暂,但是把里面照地清清楚楚。我们两人倏然一震,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下面,犹如兵马俑一般,站立着无数干尸。因为实在太多了,所以把木门也堵上了。这么多干尸,僰人究竟要干什么? ** 二百二十五、房梁 我和黎明申顿时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僵住,动弹不得,眼珠凸凸地凝视着底下的尸骸人头。我们曾经预想过,这里可能是僰人秘银矿藏的入口,也可能是一个神秘的祭坛,哪知眼前看到的却是一个巨大的坟墓,里面埋藏了无数具尸骸,粗粗估算一下,竟然不少于三千多具。僰人生死观念和我们相反,认为上天才是正常的殡葬仪式,但是如此众多的尸骸却堆积在庙宇底层,这种情形颇为奇怪。 我低头打量着无数密密麻麻的干尸人头,手电筒掉下之后,一时没有破碎,明亮的光柱向上照上来,使得我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几个干尸的面部表情。他们虽然已经死了几百年,连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腐蚀,可是临死前的表情却一一留了下来,或悲伤,或安详,诸般神情,唯独没有恐惧害怕的神色,说明他们在死得时候非常安详,乃是自然死亡。如此推测起来,这里似乎就是一个僰人的公墓了? 我有点不大相信,同时心里暗暗后悔,要是林白水过来的话,以她对古代民族宗教的研究,必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却无法猜透僰人的含义了。我再看看黎明申,我一直全神贯注地看着这些尸骸,过了半晌才说道:“我原本以为凭着自己几十年来对历史的研究,那么僰人的民俗已经摸熟摸透了。如今看来,才是刚刚进入门道。据我所知,僰人盛行悬棺,却从未听说过他们的这种木乃伊葬法,不知道是何用意?我只能推测,这里的干尸,不是一下子增加的,而是一天天积累起来,有的前后相差近三百年。” 我心中好奇,忍不住问道:“哦,你是怎么知道这些干尸是一天天聚集起来的呢?而且推测相差三百多年?” 黎明申说道:“我看到,这些尸骸,由远及近,越是离我们远的地方,那些干尸损毁就越加严重,越是靠近这个洞口,干尸就越发新鲜,所以我是推测不是一下子填满,而是一天天增多的。至于相差三百多年,我是通过森林中干尸的损毁程度来推断的,看最古老的干尸,大概就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 我总觉得这个庙里透着一股子邪劲,或许是死人太多的缘故,就算世界人没有鬼,那么多死人聚在一起,也觉得叫人透寒气。我和黎明申马上逃之夭夭,回到岸边,岸边的郭熙明一边指挥民工搬运货物,一边急忙问道:“两位,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我刚想张嘴,转念一想,想到初次遇见郭熙明的时候,他正要盗窃僰人尸骸,于是说谎道:“有,我们发现了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白银俑。” 郭熙明骇然,失色叫道:“什么?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俑,全是白银?发了,起码有几千吨!在哪?给我看看!” 我指点一下,瞅着他乐颠颠地背阴,暗自偷笑,黎明申知道我不怀好意,但是鄙视郭熙明的人品,故意不点破,由他出丑。过了片刻,果真听到郭熙明一声惨叫,满面煞白的跑回来,结结巴巴惊叫:“屁,什么白银做的,全是干尸!” 我故意愕然说道:“哦,你不是说过吗?一具干尸,差不多可以换几百万,不是相当于一个干尸同体积的白银俑吗?” 众人这才哈哈大笑,郭熙明虽然不满,但这时极其需要我,当下也忍了下来。 我见天色已经不早,日头落了下去,只余下一丝彩霞,天色将逐渐黯淡,于是开始寻找今天的落脚点。岸边我是不大放心的,唯恐又出来什么鬼船,于是叫大家合力把汽艇也拖到岸上,用绳子拴住。然后大家点亮汽油灯,朝村庄里进发。我们自然离那几千具干尸的鬼庙远远的,挑了几间看上去不是非常破旧的木屋住进去,还是按照原来的那种汽艇形势分配。 我和黎明申住在一个单间的小木屋里,这间屋子推算起来,建成也已经有百年,虽然僰人在木制品上技术非常先进,涂了桐油进行防腐,但是毕竟日子久远,走进去便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方才黎明申说过,他推断这里最古老的干尸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我顿时心里起疑,也留心注意了一下,看到这里的房屋最古老的也起码有三百年历史了,房屋老早就踏倒,只剩下一些断壁残垣,提醒着人们注意这里有人居住过。而最年轻的房子差不多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这符合我们的推断,当年僰人最后一只部落,依靠秘银矿藏的隐秘,躲过了朝廷大军的追杀,平静地生活了数百年,但是到了一百年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子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我一时想不通,也懒得想,这些恼人的问题,还是叫林白水出面好。我今天就安安心心休息一下。这间屋子百年前的木床我可不敢睡,就拎起随身携带的睡袋,铺在地上,与黎明申一样,凑合着睡觉。睡袋狭小,非常不舒服,自然是仰天最爽,我暂时睡不着觉,盯着天顶看,天顶上孤零零地横着两根房梁和椽子,细细一看,房梁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凸了出来。我一愣,从睡袋里钻出,黎明申好奇地问道:“朱先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抬头仰视着房梁,说道:“上面有什么东西?” 我看房梁也不是太高,运足气力,猛然纵身一跃,右手已经触及房梁,顿时摸下一样东西,捏在手心里,摊开一看,却是一张常见的草纸,上面歪歪扭扭写着许多汉字语音,这张草纸,看上去竟然和秘银之图有七八分想,我吃了一惊,呼叫黎明申:“黎先生,你过来看看,有重大发现!” ** 二百二十六、毁灭 “什么重要的东西?和秘银有关吗?” 黎明申急忙从睡袋里钻出来,衣服也来不及穿,光着脚上来。他素知我性格沉稳,泰山崩于前而不惊,若非大事要事,绝对不会这样大惊小怪的。我小心翼翼地把草纸铺在房间里唯一的摆设——木塌上,然后黎明申点燃汽油灯,将房间照亮如白昼,他提着汽油灯立在草纸上方,低头粗粗瞟了一眼草纸上的文字,脸上露出思索地神色,喃喃说道:“这个……似乎是一个日记本!” “日记本?”我本以为这张草纸特意藏在房梁高处,必然是重要的文件,哪知只是一件普通的日记本,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僰人文明失踪将近四百年,对于他们的文化,我们只能间接从前人的史书上得知。而当时的人们对于蛮夷有种天生的优越感,也不深入调查,只是将一些流言传说如同真实事件一样细细记录下来,可信度不免打了个折扣。如今我们发现了一份僰人的生活日记,那重要性可以大大记录一笔,于是我问道:“上面说什么?” 尽管汽油灯光线非常明亮,但是黎明申还是眯起眼睛,他把汽油灯从手上放到床榻上,细细研读草纸上的古怪语言。僰人的文字,一个个念我也是懂的,但是合起来却不知所云。过了片刻黎明申说道:“僰人的语言我掌握的也不是很多,主要是那几天跟武汉大学的几位老教授一同破译。我勉勉强强能够看懂上面的文字,似乎是一个小女孩写的,上面说,村子里面发生了可怕的瘟疫,很多人都死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又絮絮说了一些和她年岁差不多小伙伴的死状,还有她的心情,珍贵的资料,我感觉起来,似乎没有什么。” “等等!”我突然打断黎明申的话,“你是说,这张日记上,记录了村子里发生瘟疫的事情?” 黎明申不解地点点头。 我继续说道:“以我们目前的资料而言,我们可以肯定,在四百年前朝廷大军剿杀僰人的时候,这里——我们暂且称呼为秘银村吧——这里的僰人成功地逃脱捕杀,活了过来,但是出乎意料,到了眼前这个时候,所有的僰人都消失地无影无踪,从建筑物的年份推断,最年轻的建筑物是一百年前修建的,也就是说,大概在一百年前左右,最后一批僰人消失了。我一直在奇怪,僰人是怎么消失的,他杀——还是迁移了。听这个小女孩说道,是村子里发生瘟疫了,那就很好解释了。” 黎明申一喜,笑道:“哦,朱先生发现了,难道是瘟疫毁灭了僰人最后的生存之地?”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你也应该发现了,这里的房屋都是紧锁起来,仿佛主人只是离家出走,会立即回来一样,因此可以推测僰人的毁灭是缓慢而平静的,没有引发恐慌,不然他们老早出逃了。” “缓慢的瘟疫?”黎明申表示不解,“据我所知,瘟疫都是疾速而激烈的,就是一场小小的流感,也能瞬间把一大批人击倒。” 我笑道:“不,僰人生活在如此封闭的条件下,外界的病毒和细菌是极难入侵的。他们是被另外一种疾病所侵害——遗传病!” 黎明申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粗略估计一下,最初留在这里的僰人约有两千人,假设男女过半的话,任他们自由配对,二十年为一代,过了三百年,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样的基因,每个人都是亲戚,常年的近亲结婚导致遗传病频发,而他们又不出去更换新鲜血液,所以僰人遭受了毁灭性地打击。朱先生,你太有才了,凭着这么一点蛛丝马迹,即可推断僰人毁灭的原因,难怪你能写出《楼兰考古记》这种出色的书籍。” 我却不禁陷入深深地思考中,明知黎明申不可能给我答案,仍旧喃喃叙说:“但是,我就觉得奇怪,遗传病发作缓慢而平静,但是四百年也不至于毁灭一个有两千人基数的村落啊!除非有外界的原因促进这个毁灭过程的加快,比如一场流行性感冒。按照人类百分之五的定律,即使任何凶狠的病毒细菌,都有百分之五的人可以产生抗体,那么我估计起码会有一两个人活下来。活着的人把死者尸体埋葬,但是当唯一活着的人死掉的时候,他的尸骸呢?我们似乎还没有看到!” 黎明申说道:“或许就停在在几百间屋子的某一间中,明天开始仔细找找,会有所发现的。我就担心,那个什么毁灭了僰人的外界因素,假若是一种凶狠的疾病,会不会把我们都给传染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楼兰考古的经历,使得我对生物学方面有所造诣,于是拍拍黎明申的肩膀笑道:“不必担心,以森林这个静止环境的限制,病毒和细菌都不会变异的太厉害,恐怕连外界的感冒病毒都不如。” 我们把草纸日记小心地收拾好,又重新躺下睡觉。我又开始失眠了,脑海中老是盘绕着这个撰写日记的小女孩,依稀之间,勾勒出她的形象,那是一个穿着类似苗族服饰的十三四岁小女孩,森林之中常年不晒太阳,使得她的皮肤白得近乎病态。小女孩绝望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伙伴一个个接着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或许她就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当她看着村落里除自己之外最后一个人死去的时候,费劲力气将尸骸扔进尸庙里,回到自己的小屋子时候,太阳斜下,天边飘着一丝彩霞,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小女孩顿时泪流满面,转身走进小屋子里,细细地写下最后一天的日记,然后……她要做什么呢? 我犯了一下迷惑,无法推测最后一个活下来人的命运,假如我是此人呢?会如何做呢?我自然通过村中的大人晓得,森林之外,生活着很多人,可是他们却是屠杀僰人祖先的凶手,永远不要和他们接触,因为你会被杀死的,这种观念从小就被灌输并且督促。可以到了现在,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制约自己,哪会怎么办呢? 离开这里! 我心里头猛然跳出这个念头,刹那间心思顿时开朗,只能离开这里,所以最后一个僰人,选择了离开封闭的秘银村,走到外面的世界去。时间大约是一百年前,满清光绪年间。 ** 二百二十七、遇袭 由于这是在陌生的地方,加之环境有些诡异,大家不约而同地睡不着觉,次日便早早的起来,洗漱完毕,围坐在一起,一边煮点简易的早饭,一边商讨今天的工作行程。我们此次前来秘银村,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考察僰人遗迹,而是寻找秘银矿藏,所以这里的种种遗迹我们不会轻易动弹,要留给以后的学者前来研究,我们首先竭力把秘银矿藏找到再说。但我们手中得到的两张秘银之图,上面只是粗略地标记了秘银村所在地,而秘银矿在哪里?竟然是茫茫无头绪。 按照一般的推断,秘银矿藏是不会离居住地太远的,否则来回不便。秘银村的面积大概在四五平方公里左右,推测起来,秘银矿藏也在这周边方圆五公里内。于是我们讨论之后,决定分成三个小组,黎明申、何永进和郭熙明各自带领一批民工前去细细搜寻。而我因为是搞地质构造方便比较出色,所以单独一人,首先把周边的地形状况调查清楚,绘制成详细的地图,以供我们今后按图索骥。 商议完毕,差不多把早餐也吃完了,大家携带好一日份量的食物和若干工具,各自展开行动。我是单独一人,所以尤为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行囊,除了一大包测绘仪器工具,外加一把狗头砍刀,一只猎枪,末了还有一只信号枪。当年我在越南丛林里吃足苦头,孤身一人在越南猴子的包围圈里徘徊了三天三夜,无人援助,倒不是战友们故意抛弃我,而是无线电无法使用,他们无法确定我的方位。我唯恐又在湘西的丛林里遇到这种情况,所以购置物品的时候,坚持采购了十把信号枪。这次分开行动,每组都有一把,可发射三次,发射的时候,子弹向上弹到三百多米高,发出耀眼的光芒和刺激的响声,白天一般能够在五公里以内看到,夜晚对比强烈,能够在十公里以外发现目标。 我背起行囊,插上狗头砍刀,拄着登山杖就出发。一般搞测绘,首先寻找当地最高点作为坐标,我目测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山包,垂直高度大概有一百多米,勉强可以充作测绘坐标,于是运足力气,拨开重重森林,攀到了山包上。我选择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岩石,把背包放下来,从里面掏出测绘仪器,支起三角架,开始测量周边的距离。 俗话说,登地越高,看地更远,这话一点也不假。在小山包上测绘,我这才发现秘银村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秘银村竟是一个小岛!周围被三条水系所包围。我看了一眼,除了我们登陆秘银村的那条水系以外,从地质学上来说,其他两条水系都有点不大自然,似乎便是人工开凿,可能是充作军事上的护城河吧。 我把观察到的数据记录下来,绘在图纸上,从早上开始,爬山又测绘,到现场已经差不多晌午了,于是我就坐下来休息,一边到处欣赏丛林的风景。我一直觉得湘西的风景非常怪异,翠绿的森林,就像是绿色的荒漠一样,缺乏一股子生气,除了树,还是树,别说飞鸟走兽,便是一只夏日里多如牛毛的蚊子也非常罕见,这叫我暗暗纳闷,这里是不是地狱? 呼!远处突然冒出一团冲天火焰,我霍然站了起来,随之过了两三秒,就听到信号弹尖利的啸声。当初我们约定过,若非有急事和迷路,一般情况下不必发射信号弹。眼前才走了半天,迷路是不太可能的,莫非是遭遇了急事? 通过光线和听到声音时间的差距,我粗粗推算了一下,他们大概距离我有两公里左右,我急忙收拾家么,背起来赶往那个方向。 丛林里行走极为不便,若是在平地,以我的速度,两公里路不过几分钟的事情,但是丛林里不仅有树木阻挡路途,而且因为失去了方向感,不得不拿着指南针不时定位。我向前跑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左右,突然砰得一声巨响,那熟悉的响声,猎枪!竟然有人对着我开火。 我慌忙伏倒,又惊又怒,随之便明白,准是那个白痴吓呆了,一见动静就胡乱开火。我高声大叫:“是我,朱恒淮,自己人!” “啊!是朱先生!” 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这个家伙是黎明申。须知,何永进、郭熙明都是当过大兵的,这拿枪还不会拿,都只好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同时保持警觉心,一有一动,赶紧跑掉。我看到对面黎明申拿着一把猎枪,正东张西望,而周围的几个民工,却一个也不见了。 我走过去,又气又好笑,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你发射信号弹求救了,其他人呢?” 黎明申还是紧紧握着猎枪,眼珠凸凸,额头汗水涔涔,四下里张望,紧张地对我说道:“有鬼,有夜叉恶鬼袭击我们!” “什么?夜叉恶鬼袭击你们?”我脱口而出,顿时想到之前遇到过的家伙,于是赶忙问道:“什么夜叉恶鬼,是不是一个穿红衣服的长头发!”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正是那个家伙。她就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一开始我当作是有人故意吓我们,于是几个人毫不客气地上去。但是我们这才发觉……”黎明申倒吸一口冷气说道,“那个夜叉恶鬼实在不一般,竟然,竟然,张开了血盆大口,嘴巴裂开到下颚处,要来咬我们。那几个民工被吓坏了,丢下我就逃之夭夭。我拿着猎枪胡乱打了几枪,不知道有没有打中她。反正夜叉恶鬼走了,但我也只剩一个人了。” 我暗暗奇怪,这个夜叉恶鬼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了,在僰人干尸的现场,我也遇到过,而我被鬼船迷住的时候,似乎也是她救了我,这个夜叉,到底有什么目的,她是怎么跟过来的呢? ** 二百二十八、秘图 一时之间,我倒猜不透那个夜叉恶鬼的心思,只是隐隐觉得,她并没有抱有特别的恶意,否则为什么尽是做一些唬人的把戏,而没有伤害别人呢?我想到头痛,顿时懒得理会,而且眼下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对黎明申说明一下,我放下背包,问黎明申道:“你们有没有找到秘银矿藏?” 黎明申愕然回答:“你这不是白问吗?若是秘银矿藏有那么容易找到,就不叫做秘银了,而是改名唤作‘易银’!” 我嘻嘻笑道:“方才我在山上,向下俯视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什么秘密?”黎明申疑惑地问道。 我没有回答,而是打开背包,把方才测绘的图纸摊在地皮上,黎明申低下头去眺望。他是做考古学问的,所谓考古,就是要天文地理、历史自然,无所不知,普通的测绘地图,观看起来倒也没有什么困难,反而根据上面的种种数据,立时在脑海中产生一个立体的沙盘模型。 “这是……整个秘银村的地形吧。你说有什么秘密?” 我淡淡地说道:“你再仔细看看,秘银村的地形像是什么。” 黎明申顿时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投放在测绘地图上,观察了半晌,这人毕竟不是笨蛋,陡然一震叫道:“三角太阳环!” 三角太阳环,对于我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两张秘银之图,都是从三角太阳环中取出的。在僰人传说中,三角太阳环是死神的象征。可是黎明申为什么对着一张地形图叫出了三角太阳环的名词呢? 黎明申抬起头来,兴奋地满面通红,浑身都开始轻微地颤动,结结巴巴叫道:“原来,原来,僰人的秘银村结构竟是按照三角太阳环的形状来建造的!他们以一条天然的河流和两条人工开凿的河流,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把秘银村包围在其中。而秘银村中的房屋构造,却是以那座尸庙为中心的同心圆一圈圈地建起来的。若是从天空看起来,就如是一块三角洲中间有一圈圆,正是一个巨大的三角太阳环!” 黎明申转向我,高兴地用力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兄真是厉害,竟然一下子发现了这么玄奥的机密。你认为,僰人如此建造他们的村落,有何目的?” 我沉吟片刻说道:“就我以为,这是一个隐含的意思。你想想看,我们发现的秘银之图,都是位于三角太阳环里面,那么我推测僰人把这里建造成如此模样,就是暗指秘银矿藏在其中心——也就是那座尸庙里面!”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和我想象的一样。当初我们被里面那层层叠叠的干尸吓坏了,都没有细细查看,倒是疏漏了。走,我们立即过去看看。” 我问道:“不等其他人了吗?” 因为黎明申放出了求救的信号弹,其他人都在往这边赶过来。 黎明申说道:“兹事体大,我们先行一步就好,至于其他人,就麻烦他们一下了,反正那几个民工跑掉了,要是在深山老林里出了什么问题就糟糕了,正好叫他们搜罗一下。” 我摇摇头,却也觉得这般行径总比坐在此地浪费时间的好,当下把测绘工具也丢下,只是捡了几样要紧的工具,轻装上阵。黎明申还不放心,就又写了一张纸条,把原委说明一下,叫大家不必担心。 我们马上赶回了秘银村的尸庙里,站在二层楼上,从那个三角形的窟窿里向下望,入眼皆是密密麻麻的尸骸,不知从何下手,黎明申一咬牙,下定决心说道:“没办法,只好先吊起几具尸骸,打开一条通道再说。” 也只能这么干了,于是我们两人取出绳子,一端打了一个活扣,慢慢降下去,一旦勾住死人的脑袋,立马往回一拉,活扣扣住尸骸的脖子,就可以拖上来了。尸体化作干尸,轻飘飘的没什么份量,一只手就可以拉上来,活计又简单,我们两人动起来手来,不过一个多小时,就吊起了五十来具尸骸,胡乱堆放在起来,好像一捆柴火一样。丝毫没有那种尸骸特有的恐怖感。 我们很快打开了一个约莫二十来平方米的空间,而旁边的尸骸因为距离和角度的关系,也越来越难以拉起来,当我们正准备下去的时候,忽然郭熙明气喘吁吁地带着几个民工赶过来,一边飞快地跑步一边大喊:“等等,如此好事,怎么能缺了我呢?” 他一口气赶到我们旁边,额头汗水如雨而下,马上从腰间拎起水壶,咕咚咕咚喝光,这才对我们说道:“黎先生,我看到了你留下的纸条,突然想到,就是只有你们两个下去,实在太危险了,我也来帮一把。” 他一边说,一边眼眸狡黠地转动。我顿时郭熙明其人,我还不知道吗?如此一番冠冕堂皇的理由编出来,为的是也能够下去探访一番,唯恐我们发现了什么宝贝独吞。我懒得反对,多一个人也好,但是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郭熙明:“对了,何永进你看到了吗?” “他啊,我叫他留下来,寻找那几个失踪的民工了。” 怕是郭熙明唯恐何永进也过来,要多分一杯羹! 我点点头,黎明申也没有反对。我们叫郭熙明带来的那几个民工留下来看守,怕他们到时候不出力,便许诺重金有赏。然后我们准备了几个强力手电筒,不敢带汽油灯,怕下面有瘴气,会爆炸。我们又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上带着防毒面具,身上其他**的部分也尽量用衣物遮掩,如此一来,在炎炎夏季,倒真的有点受不了。 我们一一从三角形口子落下去,当双脚甫一落到地面,溅起一层尘土,向四周环视,那密密麻麻的干尸,似乎都像是活的一样,正在盯着我们。 ** 二百二十九、黑洞 我青年时期在越南打过仗,杀人如麻,之后又尽是干刨坟墓的营生,腊尸、革尸、血尸,哪一种类型的我没有见过?区区干尸,老子一点也不再话下。只是一下子叫几千具干尸密密麻麻地包围着,仿佛猛然间陷入了地狱一般,这还是头一次遭遇,不由得让我头皮发麻,分外觉得恶心,拼命忍住了呕吐的念头,心想现在还戴着防毒面具,吐出来可是糟糕大吉。 就因为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便,我瞟了黎明申一眼,只能以眼神交流,顿时心意相通。目前我们来到陌生的尸庙地下,鬼知道藏着什么可怕的秘密,情况不了解,还是先侦察一番为妙,于是我们把手电筒开到最强档,四下里扫视。 一道道强劲的白光在干尸们或是光头,或是少数留着头发的脑袋上划过,数百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光芒打破黑暗的寂静。古代僰人的身形远远要比现代人要矮小,加之化作干尸之后,身体萎缩,更加矮小,差不多只有我们常人腰腹那么高了。我们把手臂平伸,就可以将手电筒光柱齐整整地传递过去,直到二十米开外,方才渐渐减弱威力。在视距可察觉范围内,到处都是干尸的脑袋,更远的地方一片茫然,沉寂在黑暗的世界中。 我上前拍拍黎明申的肩膀,向前指指,示意我们得过去搜索一下未知的情况,黎明申点点头,于是我把手电筒别在肩膀专门的肩垫上,使得我两手可以放开,又可以照明前方。我拿起一个登山杖,用力拨开干尸,密密麻麻的干尸犹如大海里阻碍船只航行的海草一样,叫人感觉非常讨厌,尤其那干尸碰到身体的感觉,更不是好玩。幸亏我全身都被包裹起来,不至于让皮肤接触到,可是从防毒面具的窟窿里望出去,那一个个被翻过来的干尸,面上表情古怪,极为不舒服。 我力大,所以由我扒开尸骸,黎明申跟在后面,不知道扒开了多少具尸骸,我突然觉得手里一松,犹如渐渐走出了繁茂的黑森林,我手头的尸骸逐渐少去,慢慢地少到我根本不需要扒开,有空间允许我们绕过去,这叫我暗暗奇怪。僰人也够邪门了,把这里当作墓地,又为什么让尸体之间的待遇如此不公平,有的占地极大,有的只好和大家一起挤着,莫非他们也讲究阶级观念? 我回头朝黎明申看了一眼,他也迷惑地摇摇头,这时,我突然脚底一滑,猛然之间重重摔倒,身子犹如过山车下坡一样,剧烈地向下滑下去。我顿时大骇,身子不住地翻滚,那肩头的手电筒叮叮当当一下子就不知道丢到了哪里,我急忙伸手到处攀抓,脚底情况未知,万一是悬崖老子就完蛋了。 陡然我脚底一沉,膝盖一弯,触到了实地,让我制止了下坠的颓势。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只是眼前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只得一屁股坐在土坡上,摸摸腰部,掏出一根冷火棒。这是外国人用来探险的玩意,发出冷光,一般情况下对瓦斯之类的气体不会产生作用,而且在水底也可以燃烧。 我摸黑去掉了冷火棒头上包着的革皮,然后在地上一划,顿时轰地冷火棒着起来,冒出丝丝粉红色的冷光,把周围四五米内的范围照亮了。 我拿着冷火棒站了起来,在前面探视,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片。我于是迈出右脚,向前走动,但是只觉得右脚踏到一个虚空,下面竟然没有实地。我猝然不及,身子本来已经向前倾倒了,这时硬生生地把自己折起来,倒弯背部,一屁股又坐在在坡上,但听丝丝的石头落下声响,本能地低头看了一眼,顿时一身冷汗。 在我脚底,竟然是深不见底的一个黑色崖洞,方才石头落地,这么久还没有回音,向来一定很深,而我正站在崖洞的边缘一条一尺见方的小路上!好险,刚才我这么滑下来,若是没有及时止住落势,方才老早摔成肉泥了。 我定定神,心里有了准备,自然也不会慌张。我拿着冷火棒又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在小路上行走,走着走着,上头突然扔下一条冷火棒,我大喜,这是黎明申来救我的反应。 我急忙挥挥手里的冷火棒,表示我还活着,而上头则挥动一个手电筒,现在我只需等待黎明申把绳子扔下来,将我吊上去即可。 可是过了许久,黎明申也没有把绳子扔下来,倒是那条手电筒的光线一点一点,绕着一个圆形的***,慢慢走下来。我初始愕然,既然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漏斗形的洞穴,上面凿有螺旋型的小路,也就是我走地这种路线,既然如此,我便迎着手电筒的光线向上爬,两人一起走,速度快了很多,不过片刻,我就和黎明申重新相会,他拍拍我,表示安慰。我哈哈大笑,这等小事,能够难为我吗? 黎明申蹲了下来,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在地上飞快地写字:“我认为,这里就是僰人的秘银矿藏,和你猜测的一样。” 我摇摇头,鬼知道为什么僰人把坟墓和秘银矿藏造在一起。 “下去看看吗?” 黎明申问道。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这里既然为人工开凿,就不可能是深不见底,既然如此,下去见识见识也无妨。反正我们手里的冷火棒和手电筒还足够使用好几个小时。 于是我带头往下走了下去,走着螺旋型的路线,绕啊绕,不知道绕了多久,粗略估计一下,我们差不多走了好几公里了,那么这个洞穴起码通达地下一公里左右了。这个工程可是非常浩大了,就是现在在地底下一公里作业,也是不太多见的。以古人的技术,要打造这么一个深达一公里左右的洞穴,恐怕要数千年的时间积累,看来真的像传说记载的一样,从远古时代开始,僰人就操纵着这个秘银矿藏。 我们终于走到了洞穴底部,往前还有一条巨大的甬道,里面究竟蕴藏着什么呢? ** 二百三十、天降 我们已经被眼前这般浩大的千年工程吸引住,高高挑起了好奇之心,纵然晓得这是黑暗而未知的神秘世界,也无法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不过我们毕竟不是鲁莽之辈,好奇心虽重,可是警惕心却亦是陡然提高了一倍多,依旧小心翼翼,一边不时地四下里探索,一边保持匀速前进的步履。 我高高举起手里的冷火棒,以我的身高加上臂长,恐怕超过了两米,而冷火棒本身的照明范围就在五米开外,由此我应该能够看到七八米高处,可是这样在我头顶还是黑乎乎的一片,要么甬道的高度实在超出我想象,要么是某种矿物质,吸收了红色的光线。我的兴趣并非在此,以前刚开始听说僰人的秘银矿藏时候,我就一直暗暗纳闷,湘西并没有形成大规模银矿的地质条件,而且可以开采数千年,规模非同小可。假若这里真是秘银矿藏,应该遗留少许残迹吧。我弯腰从地上用手指沾了一点碎末,黑乎乎的尘土,是银元素的某种氧化结果,可是四周的矿物并非是支持银矿产生的条件,看来银矿还在前方。 我们走了大概几百步,眼看甬道越来越宽阔,简直是一个喇叭口的形状,走了半晌,我戛然止步,手中的冷火棒不由得伸地更高,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我面前,竟然矗立着一根巨大的石柱,几乎有八人合抱那么粗细,黑油油的,在冷火棒的红色下反射着金属的光泽,那怪我一下子就发现了。我又低头扫视,在石柱的脚边,每隔几米,就躺着一具腐朽的尸骸,尸骨凌乱,有刀剑砍杀的痕迹,应该是很久以前的殉葬品。古时大型工程都有人殉一说,因为动土是触动了土地爷,要以人的鲜血平息土地爷的怒气,僰人比之汉人更加迷信,这点倒也不稀奇。 我后退几步,想把石柱看得更加清楚,只是冷火棒照明毕竟有限。反正腰间还别着几根,少这么一根也不多,想毕我就向上高高掷起冷火棒,只见那冷火棒在我的巨力抛掷下,不住翻腾,向上飞腾了十几米,这才缓缓落下,可是还没有看到僰人石柱的的头顶。好高啊! “这是……图腾……僰人的图腾!” 我身边冒出一句话,不禁把我吓了一跳。须知我们两人都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方便,难道黎明申把防毒面具掀掉了? 我扭头过去,果真看到这个家伙光着头,防毒面具拎在手里,看似安然无恙,黎明申笑道:“朱先生,不必担心,这里的空气还可以。” 我迟疑了片刻,心想若是不除下防毒面具,未免叫人小觑,于是扯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除了地底特有的浓浓湿度以外,并无不适。 我看到黎明申还在抚摸着僰人的石柱,不禁问道:“我们不是来找秘银的吗?找到现在,只知道一些氧化银的碎末,另外连块银锭都没有。我怀疑是不是当年僰人已经把银矿才光了,跑个精光,不然不会连个工具都没有遗下。” 黎明申笑笑说道:“比较难说,不过眼下我却是更加关注这个了。” 我回头凝视着巨大的石柱,说道:“你是说这个石柱?图腾?我就在怀疑,僰人哪里弄来这么大的一块石头做图腾,差不多都是故宫太和殿柱子的好几倍。等一下。”我学着黎明申在石柱上摸了一把,“咦,触手非金非石,这是什么玩意?什么质地?” 石柱表面有规律地刻着一些纹路,因为方才光线不够,一时看不到,摸到手里才能察觉。我急忙掏出两条冷火棒,一口气全部点着,把石柱照得通明透亮,这是才看清楚,在石柱上,雕了许多类似玛雅文字一样的写实图画。 “僰人和诸多民族的信仰截然不同,像是我们汉人,藏人等很多民族,都是信仰天堂,崇尚天的。可是僰人却恰恰相反,他们是一个崇拜地下黑暗的民族。这很叫人奇怪,地下就是他们的大本营。你看,上面的图画,仿佛就是僰人文明历史的记载。” 我细细欣赏,大致能够明白,这就是僰人的历史。由于图画众多,连绵起来不下几千幅,我只能一一地把它们转化为文字表述。 很久很久以前,人类还是处于蒙昧的洪荒时代,僰人的先祖生活在森林中,那时他们也是一个崇拜天空和太阳的民族,有一天,从天上突然掉下一颗巨大的火球,重重砸在僰人的生活居住区,顿时砸死了不少僰人,剩下的僰人四散逃开。我恍然大悟,难怪如此,僰人会转变为崇拜大地,视天空为死亡。似乎是很久以前一颗巨大的陨石把他们砸怕了。其实汉人的长久历史中也遭遇过不少类似的事件,但是却始终没有更改信仰。 但是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陨石砸在地面上之后,突然站起来很多奇怪的人形,头上长角,面如如牛头,胳膊居然有七八只,仿佛一个恶魔!怎么回事?我突然心念一动,猛然想起来,僰人的祖先,不正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吗?传说蚩尤就是牛头长角形象,莫非这是当时的图腾崇拜? 牛头人带领着一批小人去和另外一批小人战斗,战况相当惨烈,很多小人都被砍了脑袋。牛头人力量巨大,手中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兵器,一个人同时和其他许多小人战斗。但是敌人的士兵越来越多,僰人终于大败,连牛头人都被砍了脑袋。这就是僰人对上古时期黄帝蚩尤争霸大战的记忆吧。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牛头人失去了脑袋,还会行走,和其他僰人一起回去,在他们后面,还有许多缺胳膊断腿缺脑袋的小人跟着,这不禁叫我一震,原来传说那些死掉的僰人,真的是被这种方式给带回来。是不是史实如此,还是僰人的艺术化想象? 回到原地的僰人把牛头供奉起来,然后在牛头四面挖啊挖,挖出不少东西,一一烧炼成块状的物体。我转而一想,既然明白,这就是银子。而进一步思想,立时明白。难怪没有产生银矿条件的湘西居然出产银子,原来都是那块巨大的陨石带来的。我知道在天上有不少陨石是纯度极高的铁矿甚至金矿,一块上万吨的陨石砸下来,虽然砸死了不少僰人,却也能让人口稀少的僰人借此活了下来,延绵近千年。天降银矿! ** 二百二十一、牛头 但是接下来的画面却陡然一转,离奇地出现了一个无数同心圆组成的图形,怪模怪样。我一怔,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于是拿着冷火棒,贴近僰人图腾仔细端详。我看到在同心圆旁边,还有许多小方块和小圆点,叫人非常的眼熟。思量片刻,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同心圆就是挖掘秘银矿藏产生的大坑,若是从天空中俯视,就如无数同心圆构成一样。旁边的方块是房屋,而小原点毫无疑问是人头了。想不到古代僰人的绘图技术居然和现代绘图构思不谋而合。 我继续看下去,可是之后的画面叫我非常困惑。只见同心圆一样的秘银矿藏大坑被放大,中间是一个黑乎乎的圆圈,估计这里便是秘银矿藏深处了,在那里爬出了许多奇怪的小人。这些小人,在图画上是用一个圆圈表示头部,而眼睛的部位是两个小圆圈,这和方才画的人一点都不像。那些图画上,人脑袋只用一个圆圈,加上三点表示口眼既是了,哪会有这么奇怪的表达。我再一打量,突然心底一沉,画上的小人,胸口部分,居然用一条条的横线表示,这分明就在说肋骨。推想刚才图画,人头眼部的两个圈圈,就是人的眼窝了!那么说,这些小人,根本就是骷髅!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妈的!骷髅人我也遇到过,非常邪门,简直比僵尸还要可怕。但僰人不正是僵尸的源头吗?原来他们与骷髅人也有关系。 我又看下去,居然看到画面上无数僰人手持武器,乒乒乓乓地和骷髅人打了起来,他们不是一伙啊!战斗非常激烈,骷髅人不死不活,如果不能完全击碎,是根本打不死的。好在僰人也能操纵僵尸,于是两方面打得不分上下。到底僰人人多势众,正要把骷髅人完全打倒之际,我看到,从秘银矿藏的深处,隐隐有个大家伙爬了上来。僰人死命才将骷髅人赶了下去,然后在上面建造了一座巨大的石柱,以示镇压! 我这才晓得,原来眼前的图腾石柱,并非僰人崇拜的对象,而是类似门神一类的镇邪建筑。不过我心里也有点疑惑,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值得僰人如此劳师动众? 我扭头瞟了黎明申一眼,他看得比我快,已经看到了图画的结尾,正愣愣地盯着。我奇怪地问道:“黎先生,你怎么了?” 黎明申转过头,眼珠凸凸,上面微微布满了血丝,竟是神情非常紧张,他诡异地问我:“朱先生,你信不信,世界上有地狱?” “子不语怪力乱神!设身处地的说,我们现在是在僰人的秘银矿藏底下,按照他们的习俗,我们恰是离天堂更加接近。哈哈!”我放声大笑,一边不安地盯着黎明申,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 黎明申点点头,喃喃自语说道:“我明白了,你说的不错。” 我惊奇地看着他,只见黎明申突然扑向图腾石柱,我大骇,这家伙中邪了,要撞头自杀吗?我还来不及阻拦,那黎明申已经到了图腾石柱上,他牢牢抱住石柱,因为光线不够明亮,也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手段,那图腾石柱忽然轰轰烈烈地一阵巨响,裂开了一条巨缝,陡然精光闪闪,黎明申顿时呆立在前面。 我一怔,随之反应过来,迅即扑上去,一把扯住黎明申,大叫道:“你在作甚?” 我又气又怒,眼下情况未知,再说那图腾石柱是镇压邪魔的玩意,哪能随便动弹。 黎明申一声不吭,就指着前方,我好奇地顺着他的方向望过去,不禁瞳孔放大! 我方才就料定图腾石柱里面是空心的,但是万万想不到,里面的空间如此之大,居然能够容纳一个乒乓球桌大小的祭台,祭台上面摆放了一具超乎想像的头骨。这具头骨上长着弯弯的角,嘴巴吐出,说看起来像是牛骨头,但是牛有这么大吗?简直和大象的头骨差不多了。看到牛头,我不禁想起了蚩尤的传说。蚩尤就是一个牛头的巨人,身材庞大。不过世界上当然不可能会有牛头巨人,而据我所知,西南很多少数民族都有崇拜牛的习俗,大概这头牛特别巨大,成了他们崇拜的对象,希望靠牛的神力来压制邪魔,所以供奉了牛头。 黎明申额头上汗水涔涔,说道:“刚才我看到了图画的最后,发现里边另有玄机,也不知道怎么的,似乎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在**我打开这个图腾石柱,我也不清除如何回事,奇迹般地打开了。” 我瞄了一眼图腾石柱,方才那些图画还没有看完,究竟什么情况,我也不了解,不过既然黎明申把它打开了,还是处理眼下的问题好。 黎明申正要把脚踏入进去,我伸手拦住,说道:“等等!” 说着我就把黎明申的登山杖拿了过来,我的在刚才摔下来的时候丢的无影无踪。登山杖可以伸缩,分作三段,完全伸展,几乎有五米多长。我慢慢地把登山杖伸到合适的长度,晃悠悠地对着牛头延展,碰到了牛角,哪知轻轻一触,牛角咔嚓一下断掉了。我立时吓了一跳,手不禁一抖,居然把登山杖整个儿砸在牛头上。又听喀喇的一下,那牛骨头一点也不牢固,从头顶裂开一道隙缝,徐徐向下展开,咔嚓一下,终于断成两半了! 我简直无语,那黎明申突然伸脚踏过去,一下子跑到祭台边,拖开牛骨头,在牛头骨头的下面,竟然藏着东西!我见黎明申无恙,也大着胆子过去,但是留了一个心眼,用登山杖把图腾石柱的裂缝卡住,鬼知道会不会突然关上呢! 黎明申浑身颤动,我凑过去一看,那是一本草纸卷轴,徐徐摊开,竟是僰人借用汉字的奇怪语言,黎明申不过瞟了几眼,就激动地不得了,我问道:“上面说了什么?” 黎明申没有回答,我拍了他肩膀一下,这人才回过神来,说道:“嗯,什么事情?” 我没气好笑地问道:“我说,上面写了什么?” 黎明申定定神,说道:“我粗粗看了一下,应该是僰人的历史和来历,这是非常珍贵的资料,对于研究僰人非常有用。” 我长叹一声,这就不在我研究的范围内了,我的目的是寻找秘银,眼下秘银已经找到了,虽说空无一物,但是我毕竟是学者,而非探宝者,满足了好奇心就心满意足,只是苦了郭熙明这冤大头。 我催促黎明申把僰人卷轴拿出来,因为我们剩下的电池和冷火棒不多了,要抓紧时间回去。黎明申恋恋不舍地瞟了一眼牛头骨,讷讷离开。我们走出图腾石柱,我四下里张望了一眼,咦,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我狐疑地走了几步,突然背后一阵冷风传来,随之是黎明申的惨叫,我蓦然回头……—— 抱歉,有三天没有更新了。电脑中了病毒,杀也杀不绝,弄得心烦意乱,头大的要死。今天终于好了。 ** 二百三十二、无声 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顿时吓了一跳,眼见一条黑黑粗粗的死人大腿骨,横里从黑暗中闪出来,掀起一阵冷风,向我面部砸来。这一击又快又狠,若是被打中,恐怕历时脑迸裂而亡。我来不及侧身躲开,死里求生,不知从哪里来的神勇,陡然腰部向后一弯,架成一座铁板桥,躲过了这一击。我本想立即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但是到底有把年纪了,不如年轻时候灵活,只觉得腰肌酸痛不已,没办法,就地打了一个滚,一咕噜爬起来,正视前方,这才看清袭击者的面目,然而不禁叫我吓了一跳。 因为对方是一具阴森可怖的骷髅,在地底浸**了多年的身躯残破不堪,发黄发黑,眼窝中冒出血红的光芒,底下黄森森的牙齿不足上下咬合咆哮。它手里拿着一块石头,一步步向我逼来。怎么回事,鬼林子里的骷髅怪居然在这里也会出现?难怪刚才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一开始看见躺在地上的骷髅不见了,叫人怀疑。只是为什么这个骷髅不早不晚,偏偏在我们出来的时候进攻呢?我一直隐隐觉得,仿佛是有人在操控一般! “救命,救命!妖怪!”黎明申可不像我,他可是第一次看见骷髅怪。 我冷笑一声,反正登山杖还在我手里,当下一抖,犹如一把长枪似的,倏然刺出,刺入骷髅怪的肋骨中间。 这死物本不怕刺杀,但我用力一挑,把轻飘飘的尸骨举了起来,又重重砸在地上。白骨四分五裂,我再对着冒红光的骷髅猛力一砸,红光黯淡。敢和老子斗,就是你为骷髅也早了一亿年! 我正松了一口气,安慰黎明申说道:“不用担心,这些玩意,就和僵尸一般。” 黎明申喃喃自语,说着我一些听不懂的话,我正要过去倾听,突然后脑勺一痛,顿时金星四溅,心里又惊又怒,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倒下,意识陷入一片空白! …… 许久许久,我慢慢地把意识拉回现场,摇摇头,眼前一片漆黑,伸手摸摸,摸到一条冷火棒,掀开了顶端,点亮了冷火棒。随着光线的亮起来,我慢慢爬起,后脑勺还是痛的厉害,一摸,鲜血已经结痂了。可恶,哪个混蛋敢打老子。我四下里搜寻,地上白骨撒乱,有一条粗粗的大腿骨,沾满了血迹,估计就是砸老子脑袋的那条。这个偷袭者是谁?刚才黎明申在我前面,对了,他一定看到是谁在打我了。 我看不到黎明申,心底一沉,既然我都挨了棒子,黎明申恐怕不能幸免了。我之所以又活了过来,可能是偷袭者一时疏忽,以为我一棒就可以打死。老子越南战场上横冲直撞,号称多炮塔坦克,哪是区区一根骨头可以挂掉的呢? 细细推想起来,自从我来到湘西以后,一直遇到怪异的事情,而这个幕后的人,隐隐便是那一瞥之下的红衣夜叉。莫不是方才她便偷偷跟随过来,袭击我呢? 我忿恨之极,随手撕了内衣把头部包扎了一下,然后就拿着冷火棒飞快地返回。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用完了两个冷火棒之后,我总算能够看到自然的白光了。地下呆久了,看到光明,竟然有点想泪流满面的感动。 我赶忙扒开层层的干尸,来到三角洞口的下面,但见空空荡荡,原先放着的绳子不见了。 “有人吗?”我放声大叫,许久没有喝水,喉咙都有点嘶哑。 无人回应。 我又叫了几声,确定上面根本没人,顿时勃然大怒,妈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死人吗? 这三角洞口距离地面约莫五米,我就是世界跳高冠军也没办法跳上去,倒是一筹莫展了,蹲在地上发呆,突然眼前一亮,嘿,怎么没有想到呢? 我记得初次来到尸庙的时候,看到一层确实有大门,但是怎么也推不开,因为里面被堵住了。既然我现在就在一层之中,为什么不能从内往外出去呢? 当下我确定方位,欢欢喜喜地找到大门,果然是被几根铁栓给牢牢困住。这倒是难不倒我了,我施展大力,一一脱开,便拉住大门,用力一拖。轰!尘封了数百年的大门轰轰烈烈打开。我走出外面,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吸都是霉味的死人气息了。 我眺望远方的太阳,推算起来,现在应该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分,太阳快落山了,我最少昏睡了一天,不知道大家情况怎么样了。 我奔跑到之前我们暂时寄宿的僰人房屋,几个房间里面都是空空荡荡,东西全部被凌乱地散开在地上。我打量一下,心底一沉,所有的武器不见了,也就是说,遇到了极其危险的事情。 我拎起随身携带的登山杖——目前我唯一剩下的物品,向河边码头走去。太邪门了,整个僰人的村落太邪门了,仿佛有一股可怕的力量笼罩了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静悄悄,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道我一个人还能够待上多久时间,如今最佳方式,就是赶紧逃离这里。 我握着登山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未到河边,就看到两艘汽艇都晃晃悠悠地浮在水里,不禁让我大喜过望,也没有想到,我们上岸的时候,都是把汽艇拖到陆地上的。我急急忙忙地下河,踏水来到汽艇边沿,这样爬上去的时候,陡然一愣,神色渐渐地变掉,因为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今天真郁闷,写好了,居然咔嚓,断电了!又得重写! ** 二百三十三、夜叉 汽艇上横亘着两具干尸,双手摊开,平躺在甲板上,嘴巴哈大,干枯的舌头拖了出来,深邃的眼窝直直盯着天空,死不瞑目。秘银村有如此之多的干尸,再见到一两具实在不稀奇,但是这些干尸衣装光鲜,穿着现代人的衣物,判断起来,竟然是那几个民工里面的。秘银村如此邪门,死人非常正常,可是怎么变作了干尸?要知道,形成干尸通常是在特殊条件下缓慢形成,长则百年,短则一两个月,那也要是在沙漠等极端干燥的条件下。而眼前是湿度极大的森林,怎么一下子就变作了干尸?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只觉得在这个寂静的村子里面,笼罩着一场恐怖的力量,眼看天色渐渐变黑,再不走,天知道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跳上汽艇,操作发动机并不是很难,我检查了一下,汽油足够我回去。我再扫视一遍,看那两具干尸实在碍眼,于是上前搬起来,扔到河里算了,反正我和他们无亲无故。当我拉住一具干尸的胳膊时候,那干尸的手掌突然一翻转,反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怎么? 我一惊,陡然一阵寒风袭来,那干尸竟然张着白生生的牙齿,犹如野兽一般狂吼一声,向我脖子咬来。 我大骇,猛然甩手挥出,好像陀螺一般,拼命想甩掉干尸。须知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分,化作干尸之后减轻了很多分量,加之我又是一个大力士,咔嚓一下,顿时把干尸的胳膊甩断。那干尸不住咆哮,轰的一下掉进河里,浮在上面。 这时汽艇上的另外一具干尸也来攻击我了,但我哪是那么容易对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被偷袭,随手拎起登山杖,夺的一下,顿时刺入干尸的胸口。那干尸不可思议地呆住,动弹不得,我对准它胸口又是一脚。呼的,从登山杖上滑出,也掉进河里了。 我看到两具干尸浮在河水里,却只会扑通扑通的扑水,不会游泳,不住打转,过了片刻,干枯的血肉吸满了水分,就慢慢沉了下去。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方才一直来不及思虑,这时才能细细思考。究竟怎么回事,在我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变成了僵尸,有的人却失踪。何永进、郭熙明一干人去了哪里?竟然汽艇还留在这里,显然他们也没有离开。 我一想到何永进,我便软了下来,这个人实在不幸,又是我的部下战友。我终究狠不下心来一走了之,即使他死了,我也得把尸骸找到再说。 当下我又重新拾起登山杖,在汽艇里翻了一下,看看有什么能用工具,结果连根毛都没有,都叫我们带上岸了。我心思转动,索性把发动机里的汽油倒出来一部分,浇在一块破布上,绑上了树枝之后,就是一个现成的火把。 我跳上了岸,一手拎着登山杖,一手拿着火把,在漆黑的秘银村里徘徊,好像是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森海茫茫,不知何去何从。正当我彷徨之际,突然天空中发出一声尖啸,随之一团明亮的火光斜斜地从林子深处射出来,陡然在空中爆炸了。黑暗无月的天空中,极为明显。 “信号弹!”我大喜,这表明有人活着。 我赶忙朝信号弹爆炸的方向飞奔过去,走了七八分钟,还没有到达。其实信号弹看似很近,实际距离在三四公里以上,我穿过黑漆漆的无尽丛林,尽量保证方向没有错误,突然眼前一亮,我看到了一丛***,正在熊熊燃烧。 我加快脚步,赶到跟前,正在燃烧的是一堆物资和帐篷,发出难闻的臭味。我一呆,四下里并没有人,倒是看到地上胡乱堆砌着不少猎枪子弹壳,显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惨烈的战斗。 战斗!我正才回过神来,细细打量一番,那正在着火的物资和帐篷,明显是按照一个步兵防御工事来搭建的,只有军队出身的人才会这么干。不论何永进还是郭熙明,我至少可以体会到,他们面临多么强大的敌人了——竟要搭建工事,敌人已经不是单兵格斗可以对付了。那究竟是什么呢? 我瞳孔陡然放大,既然这里没有尸体,看来何永进等已经成功撤退,倘若我追赶及时,应该还能追上他们,共同战斗。 我便高举着火把,细细搜寻撤退痕迹,果然看到了一排凌乱的脚印,打量起来,应该是他们。我正要追上去的时候,突然心思一转,把火把给熄灭了。虽然火把给我打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我也成为一个非常明显的靶子。待到火把熄灭之后,我同时还在地上把双手在泥巴里抹了几把,洗去汽油味。 虽然失去了火把的指引,视觉受到很大限制,但我的眼睛慢慢地开始习惯黑暗,而听觉和嗅觉更加敏锐。我沿着他们撤退的痕迹极速而小心的搜寻着,走啊走,我发现了前方一团火红色的人影,长长的头发披在背后,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是我以前看到过的夜叉恶鬼吗?她果然也来了。 夜叉恶鬼逡巡在密密的林子里,她周身笼罩着一层红光,显得非常显眼。莫非她才是敌人,否则谁敢如此大刺刺地暴露自己? 夜叉恶鬼背对着我,只要我足够地机警,就能够悄悄潜伏过去,我倒要看看,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 陡然之间,那夜叉恶鬼猛然转身,可怖的面颊对着我,她发现了! 间不容发!我偷袭不成,索性强攻,大叫一声,挺着犹如长矛的登山杖飞身扑上去。那夜叉恶鬼微微露出惊愕的神情,但是单手伸出,猛然一股无形的巨力飞过来,噗地一下顿时击在我胸口。我大叫一声,摔在地上,吐血一动不动。 夜叉恶鬼见击倒了我,好奇地走过来,探视生死。当她弯腰低下头的时候,我倏然张开眼睛! 夜叉恶鬼吓了一跳,哪想到我安然无恙。废话,老子是怎么混过来的,能够这么容易挂掉吗? 说时迟那时快,我闪电般地伸手抓住夜叉恶鬼面具,用力一拉,顿时扯了下来。夜叉恶鬼大骇,正要掩面而去,但是已经迟了,我看到了她的真面目,不禁叫人大吃一惊,失声叫道:“是你?!” ** 二百三十四、无双 虽然我对于隐藏在夜叉恶鬼面具下的真实脸孔非常好奇,但是心中细细想一下,就觉得纵然知道了她是谁,亦是毫无裨益。须知,我们才总共见过夜叉恶鬼三次,第一次是她为了销毁三角太阳环,第二次却是救了我,待到第三次,也不过吓吓人。她除了装神弄鬼,毫无本事,于整个事件来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我有时暗自揣测夜叉恶鬼为什么戴着面具,一方面是为了吓人,另外一方面就是为了防止被人认出。我初来乍到,没几个人眼熟,夜叉恶鬼也是拼命掩饰,那么说她的职业和身份很容易被人发觉。如此推想,莫名其妙地觉得只有祝老板才适合做夜叉恶鬼。**的老板娘装神弄鬼,为了保护失传的僰人遗迹,倒是也符合三流悬念小说的情节。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我揭开面具,真相终于暴露的时候,总归叫人大大地吃一惊! “无,无双,怎么是你?” 揭破了夜叉恶鬼身份的无双依旧秀美,配着鲜红的袍子,竟然隐隐有股娇艳的魅力。她骤然惊吓之下,脸色惨白如擦了一层白垩,大大的眼睛惊慌不安地盯着我,小小的嘴唇微微张开,不住上下打架,发出低低的喳喳声。 我顿时心乱如麻,叫我如何是好。由于我从小就失去父母,没有兄弟姐妹,虽然之后在部队得到了众多战友的勉力,但是毕竟无法同血亲的牵挂相提并论。结婚之后,林白水少年老成,比我还不苟言笑,至于家里的女孙悟空,向来只有头大的份。因此当我甫一遇到长大成人的无双,其人乖巧温柔,像个娇弱的小妹妹,心里就不知不觉暗暗升起了念头:她是如此的可爱,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她。 但是,眼前的无双竟然穿着夜叉恶鬼的衣服,不知从事着什么阴谋。 无双抬头瞅了我一眼,目光中充满了绝望,突然转身就逃走。我正要上前捉拿,那无双紧张之极,居然笨拙地自己绊了自己一脚,一头就撞在地上。虽然森林地面草叶层厚实柔软,但是脚似乎扭坏了,无双捧着右脚,脸上显出痛苦的神色,嘴巴微微哈大,但是却叫不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握住无双的右脚。她是一个女孩子,个子又矮小,那只脚在我手里,犹如幼儿的脚一般。我当兵多年,训练的时候经常扭伤,多了就有经验,一抹就知道无双受伤不重,只是肌肉拉伤。我轻轻地为她按摩,柔声说道:“不要硬忍着,要是觉得痛,就发泄出来吧!” 无双嘴唇紧抿,亮晶晶的眼珠盯着我,顿时唰地一行泪水落了下来,流过白皙的面颊,滴在我手上,也不知道是痛,还是因为感动。 我一边替她按摩一边低声叹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一个小女孩,像是大人一般装神弄鬼,做着不知名的勾当。只是当我回到湘西再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似乎背负着很沉重的包裹一样。傻孩子,为什么活地这么累呢?” 无双只是低着头,她也无法说话。 拿捏了一阵,她的脚伤差不多了。我便一挥手,喝道:“你快回去,幸好你是遇到我,若是遇到我的战友,定是当作恶人一枪击杀了。” 无双站起身,一直盯着我的眼眸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突然双手伸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我一呆问道:“怎么了?” 无双把我的一只手掌翻起,写道:“跟我走!” “跟你走,什么事情?”我疑惑地问无双。 她便又在我手心里写道:“很重要的事情,叔叔一定要跟我来。” 我虽然莫名其妙,但是直觉上认为这个小姑娘不会欺骗我的。但见无双慢慢地把外衣脱了下来,我吃了一惊,她里面露出一身漆黑的紧身衣,贴着娇小而苗条的身子,甚是好看。假若无双长大了,定是一个出色的美人儿。 无双将红衣和面具在地上刨了一个坑埋掉,我便了解,原来她认为一身红衣过于醒目,容易被人发觉。那么她要带我过去的地方,是极为隐秘的了? 黑色紧身衣的无双就像一只黑夜的精灵——一拐一拐地向前走着,毕竟脚伤虽然没有大碍,可是痛地厉害。我无奈地摇摇头,突然伸手抄起无双,抱在怀里。无双惊恐地看着我,随之安静下来,害羞地低下脑袋,小手却拉住了我的衣领,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依赖在怀里。 无双身子瘦小,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我抱在手里一点都不感觉到重,依着她的指点,我们在密密的林子里前行。我的指南针老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但觉得林子密密麻麻,漆黑一片,仿佛在无边的黑暗大海里航船,随时有翻船的危险。走着走着,我突然觉得怀里的无双一软,低头一看,这个小女孩,大概让我抱着很舒服,居然睡着了,嘴巴还叭嗒叭嗒,流出口水。 我苦笑一下,没有她的指点,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不过方才感觉以来,似乎就是一直往前走,我便照样吧。只是把走路的脚步放缓了,因为无双在我怀里睡着。 我穿越密密的丛林,时间似乎过了很久,倏地眼前豁然开朗,一缕刺眼的光线射入我的眼眸,令我不得不闭上眼皮,等适应了才张开,往下一看,我已经走出了丛林,现在正在山岭的边缘,而脚下,就是一片山村的房屋,黑褐色的石头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雾霭渺渺,犹如仙境。 我怀里的人儿一动,睡醒了,她直起身子,揉揉眼睛,看到下面的村子,向我点点头,显然这里就是目的地。 无双挣扎地从我怀里下来,右脚不再一拐一拐,看来她的脚伤好的差不多了。无双挥挥手,招呼我一起走下山岭,前往山村。 拨开茫茫大雾,来到山村之前,当我看清那村子的入口大树时候,突然一震。 这不是山前村吗?—— 抱歉,两天没有更新了。前天我在和一个深圳的手机骗子斗法,心情极度不爽。昨天单位领导请客吃饭,政治任务,不得不去,回来的时候头昏脑胀,东南西北分不清。今天差点又出问题,电脑不行了,老是显示svchost进程100%,仔细一研究,居然是自动更新的问题。可恶啊! ** 二百三十五、养尸 我甚是疑惑地盯着无双,心底不禁暗暗奇怪,在我印象深处,山前村和秘银村毫不搭旮,两者之间除了隔着万重山岭之外,还有一个有间集镇横亘在中间。我们不过在密密的丛林里穿梭了一夜,就犹如突破时空限制一样,说来就来这里呢? 等等,猛然之间,在我脑海里原本凌乱而毫无关系的几个线索,此刻犹如被一根针一一穿起来,得出的可怕结论叫我不禁不寒而栗。 以山前村和秘银村的奇妙距离,常人一般一天就可以穿梭。假若如我推测的那样,当年那位秘银村唯一的幸存者,逃出死地之后,第一站就应该到达了山前村,通常而言,就是在此生活下来。 而黎明申又曾经说过,他在这里插队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件可怕的事情,一个老太婆把自己化作活死人,喂养孙女。世间只有僰人才有奇术驾驭死人,但是僰人几乎灭绝,而流传在汉人中间的奇术少之又少。加之推测那老太婆的年纪,竟是极有可能是当年逃出生天的僰人后裔。 而当年山前村发生的可怕事件的时候,唯一活了下来的就是一个婴儿,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婴儿是僰人的后裔,在僵尸作祟的时候,不知道有什么奇术保护了她。假若现在推算起来,这个小女孩也长到了无双这般年纪了。那么我毫无质疑地可以确定,无双便是当年那僰人的直系后裔! 所有的谜题都如雪球一样,在探索及推理的阳光下,抽丝剥茧地融化,逐渐显露出名为真相的煤灰。我便开始懂得无双化作鲜红夜叉的奇怪举措了。因为无论我们在山崖发掘悬棺,还是循着秘银之图寻找传说中的银矿,都是在打搅僰人的遗迹。身为僰人的后裔,完全有责任阻止陌生人的行动。但无双毕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只是穿上鲜艳的红袍,戴上狰狞的面具,企图把我们吓走。她错了,我们怎么可能因为有人装神弄鬼,就会听话地离开呢? 一丝思绪混乱,我正要询问无双,却看到女孩子像是一只快要归巢的雏鸟一般,高高兴兴地飞进村子里。无双跑啊跑。穿过村子入口处那棵老早就枯萎的槐树。不知道怎么地,我越看这棵槐树,越觉得它就像一只奇异的怪兽,把枯枝的魔爪伸出,要将无双抓走吃掉,顿时瑟瑟打了一个寒蝉。转眼无双就钻入枯树后面的浓重大雾里,小小的身影立时不见了。 我大骇,急忙追了上去,到处都找不到,目光所触及之处,皆是白茫茫的雾水和漆黑的玄武岩垒积的废墟。 “无双,无双!”我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四下里寻找,雾水慢慢打湿了我的头发,迷蒙中,似乎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形跪在地上。我顿时大喜,走过去猛然一拍那人的胳膊,笑道:“无双,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无双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我一愣,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暗暗叫不好。但见这里竟然是一块墓地,棺木被撬了起来,尸骨挖出,胡乱撒在地上,正是前几天我们干的好事。我尴尬地笑笑:“无双,你怎么了?死人骨头,有什么好看的?” 无双却发疯一般地冲上去,一把夺过骨头,捧在怀里,白皙秀美的面颊上,马上唰唰淌下两条泪线,而手中的骷髅,更像是宝贝一样紧紧抱住。我看在眼里,心里便已是清楚,这个骷髅,定是无双极其重要的亲人。无双与这个村子,果然有莫大的关系。 我叹了一口气,我们干的好事更加不能让她知道了,于是我走上前,搭住无双的消瘦的肩膀,安慰道:“无双……”我真不知道如何安慰女孩子。但无双却扭转头,小脸上眼泪鼻涕还是一塌糊涂,我看看自己的衣袖实在太脏了,就忍住为她擦一下的念头。无双不能说话,因此她仅仅把哭肿的眼睛看着我,那种目光,像是在看父兄一样。 过了许久,无双才轻轻地放下手中的骷髅,拉住我的一只手掌,慢慢写字:“叔叔,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奶奶。我的爸爸妈妈很早就死掉了,是奶奶把我养大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老太婆的尸骸,只是当初就想不通,怎么会是从一个年轻男子合葬的坟墓里掏出来的。心中虽然隐隐有了一个念头,但是脑汁搅拌如浆糊,想不通。 我叹了一口气,心里寻思如何把这些事情解决,但一定要瞒住无双,我说道:“既然是你奶奶,那么我们就把她的尸骸安葬好吧。” 无双点点头,我暗喜,当然地主动寻好地方挖掘。虽说我不是职业的风水师,但是好歹年轻的时候混过一段盗墓贼的日子,找穴埋尸的本事不至于太差,我看一个地方的地势不错,便把手里的登山杖插了下去,**,翘起一大块泥土。如此干地不亦乐乎,很快就挖了一个大坑,突然远远地看见无双气喘吁吁地跑来,但是又说不出话来,急得直摆手,我看得莫名其妙,于是停下来。 无双跑到我跟下,面色惨白,愣愣地看着,我笑着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突然我脚下一滑,险些陷进自己挖的坑里,随之脚上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低下头一看,不禁愕然,却是一只干枯的手,死死抓住我的脚后跟。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一砍,那精钢制造的玩意甭提多坚硬了,咔嚓一下,斩断了这只枯手,我急忙把脚伸起,再看土坑里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挣扎地想钻出来,无双双手一摆,一阵淡红色的粉粒撒了下去,那个脑袋渐渐地不动了,最后又缩回土里。 “怎么回事?”刚才虽然一点也不危险,但是却十足吓了我一跳。 无双眸子幽幽地看着我,拉起我的手写道:“刚才忘了告诉叔叔,其实,这个村子,是传说中的养尸村!” “什么?”我大骇,世界上居然有养尸村这种地方—— 这章写的太烂,以我性格,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重写过。 ** 二百三十六、尸变 无双那对乌黑漆亮的眼眸静静地凝视着我,于沉默深处点点头,开始缓慢地向我叙述起养尸村的来历。 传说,人的灵魂是由七魂六魄所组成。魂主宰思维,在旧时一些乡下农村,遇到小孩子没有精神,就是失魂了,需要把魂找回来。而魄是主宰肉体的,控制身体的一举一动。人的死亡,主要是魄的损毁。一旦魄损毁,肉体也就湮灭,魂无依无靠,就会离开身体,到处飘荡,这就是时常所说的孤魂野鬼。孤魂和野鬼也是有不同的,孤魂就是只剩下了魂,飘飘荡荡,一些开了天眼的人才能看到。但是野鬼就不同了,野鬼一般还有一个或者两个魄存在,所以能够隔空取物等神迹。魄很怕强光,一般不能在白天出现。 但是有一种情况就很奇特了,在很多情况下,魂会出窍,但是会把魄留在人的体内。最著名的一个故事就是《倩女离魂》。但是只剩下魄的身体,没有思考,没有能力,浑浑噩噩,人们称为行尸走肉。 千百年来,人类从蒙昧走向了理性时代,逐渐分辨清魂魄与肉体的关系,明白了为什么会产生行尸走肉的情况。事物总是两方面的,一些不法之徒,就利用摸索出来的魂魄法术,干起了不法勾当。他们就是制造僵尸——人工的行尸走肉。 但是僵尸又与一般的行尸走肉不同。行尸走肉是不会听从任何人的指挥,只会依靠本能行动。而僵尸必须被人操纵才能行动,他们的肉体也不像行尸走肉那么长久,很快就会腐朽。为了制造僵尸,还有保存肉体,就产生了养尸这种说法。 养尸,就是把死人的尸体埋藏在地底下。这养尸也是非常高深的技术,虽然尸体比较无所谓,但是这地底可不是一般的地底,需要经过精通的风水的行家勘察过,才能够埋下去,不然就无法形成僵尸。因为尸体是随意拿来了,通常没有魂魄,需要人工植入魄,才能让其行动。而魄通常聚集在特定的地底条件下。养尸,就是一边用特殊的药物或者环境使得尸体坚固化,另一方面慢慢注入魄。等到一定时间,就可以生成僵尸。 养尸最早生成于殷商时期。商人是非常迷信鬼神的朝代,早期养尸,主要是崇拜的偶像。人死之后,居然还能活动,叫人非常惊讶,不免顶礼膜拜。甲骨文中,尸的本意就是代替死人祭祀的代表。后来武王伐商,讲究礼乐的周取代了迷信鬼神的商,养尸顿时成为一种旁门左道,成为政府的严厉打击对象,他们也就渐渐走入地下。而原先用来崇拜鬼神,也慢慢用来干一些暗杀、偷窃等不法勾当。 养尸的技巧非常复杂,又相当隐秘,历来是父子相传的家族作坊。古代有数百家养尸家族,但是到了现在,传衍下来的不过五六家,其中山前村整个村子,都是属于养尸的任氏家族。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共同遵守一个原则,从不吃窝边草,向来只是把外面的尸体带来,在村子里养尸之后,再送出去干不法勾当。之前的有间旅店,其实是养尸村到外面的一个秘密联络据点。我们因为歪打正着,居然一下子破了这个据点。 就在我们将据点破坏后不久,不知道什么原因,养尸村的僵尸突然爆发,一下子毁灭了整个村子,只有少数人逃脱下来。无双便是其中之一。她的父母老早过世,由奶奶抚养,奶奶也过世之后,交给叔叔。她的叔叔,就是最早的有间旅店老板,经常虐待她,后来被我们干掉。恰巧无双被带了出来,才躲过一劫。 我若有所思,原来如此。方才我碰到的僵尸,原来是以前残留下来的遗迹之一。山前村的毁灭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传说的也实在太夸张了。 “等等,无双当时不在现场。当时她又是一个小女孩,怎么知道这么深奥的事情?”我顿时升起一个疑问。 “是我姑姑告诉我的!”无双说,她所谓的姑姑就是祝老板,“姑姑是我的一个远方亲戚,她待我很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所以我很听她的话。” 是这样啊!但是在一个谜题解开的同时,另外一个谜题也升了起来,祝老板并非山前村人,但她怎么知道这么详细的细节呢?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我环视四周,那坟墓上野草凄凄,远处村落破败不堪,在逐渐下沉的日头下,更有一股恐怖的气息。我看看太阳,都下午三点多了,假若这时候赶回来,能够在半夜之前赶到有间集镇。既然我们秘银村探险之队全军覆没,我就想早点回去,向呆在旅店里的林白水报个平安。想到无双毕竟是这里的地头蛇,我便和她商量了一下,彻夜赶回去,无双点点头,表示还认得一条近路。 我们先合力挖出了老太婆的遗骸,把她安葬在了另外一处场所,无双久久地望着新坟,仿佛在缅怀过去。 我摇摇头,叫无双不必太在意,然后两人就踏着晚霞的余辉,慢慢走进丛林,向有间集镇进发。 有了无双到底方便,原来估计要到半夜才能赶回去,由她的带路,我们在八点多就赶回了有间集镇,只是入口由原先镇中心的丛林转到了镇子入口处马路上。当初黎明申带我们过来的时候,就是走这条道路的,可叹现在黎明申生死不明,心里多少有些愧疚。 我们正走着,突然无双拉着我的手,双目犹如猫头鹰一样,死死盯着前方。我心头疑惑,凝神望过去,看到在前方的马路上,横躺着一个人形,一动不动,似乎死了一样。 这里怎么突然冒出死人了? 我好奇地走上前,提起登山杖用力一戳人体。那人形物体便翻转过来,我顿时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气冒出来,这竟然是一具干尸!活生生的干尸!在有间集镇的入口处,怎么会有干尸呢?—— 明天出差到临安,可能一两天不能更新。最近真累啊! ** 二百三十七、炸尸 我颇为惊诧地打量着这具干尸,和其他类型的尸骸相比,干尸有一样好处,面部由于肌肉僵硬化,将临死之前的表情像是照相一般真实完整地保存下来。我看到这具干尸嘴巴极大地张开了,舌头从焦黄的牙齿中间拖出。而两只眼珠更是恐怖,竟然凸出了眼眶超过三分之二。看他临死之前的表情这般惊愕,仿佛是突然遭受恐怖的袭击而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迷惑不解,耳边却听到一阵铛铛的敲锣声,似乎在哪里听到过一样。我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瞧见无双正警惕地盯着从镇子里延伸过来的公路。在公路昏暗的路灯下,渐渐闪出几个惨白的人影,他们一跳一跳,好像是在黑暗的背景下有一个巨人,把他们的头颈吊了起来,吊在巨人肩膀的扁担上。随着巨人走动,扁担上下起伏,于是一跳一跳了。这就是我们第一天来到有间集镇的时候,看到的镇子旅游项目之一——僵尸跳! 但是今天我感觉有点不对头,看他们的模样,根本不是活人假扮,而是像真的化作僵尸一样。特别是在前面领头敲锣的赶尸人,原本他是活人,理应肢体柔软。但是今天我却看到他身体僵直,关节上犹如绑上了一块木板,极为困难地挪动身体,就是敲锣也是像闹钟的报时小人一样动作僵直。 伴随着铛铛作响锣声的靠近,那些扮演僵尸的人们也逐渐向我们接近,我心里虽然疑惑,但还是走上前,打算询问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地上居然会躺着一具干尸。不过我也小心翼翼地握紧了登山杖,窥准对方稍有异动,就立即挥动铁杖,把那精钢的尖头砸进他的脑袋里! 敲锣的赶尸人像是一台生锈的老爷车一样,咯吱咯吱发出可怕的响声接近,随着距离的减少,我瞧到他的表情像是戴上了一张面具一样,死板僵硬,眼珠凸凸,一动不动,不会眨动眼皮,所以正眼也没有瞟我们一下。但是当干尸人途经我的身边时候,脖子突然像是逆行扭动的螺丝一样,强行转过来,在涂满黑色油彩的脸上,一条条蚯蚓一样的青筋鼓荡起来。陡然之间,赶尸人的眼眶里流下两条血泪,嘴巴蠕动起来:“救救我……” “嘣!”赶尸人的脖子顿时像是扭地太紧的螺丝一样,戛然断掉,脑袋骨碌碌滚到地上,脖腔如喷泉一样喷出黑色腥臭的血液,身子摇晃几下,顿时倒在地上。 这一幕叫我猝然不及,我原本以为赶尸人只是经过,甚至考虑到他会突然发动袭击,哪知道居然是自己断掉了脖子,喷溅出大量黑血。我一时躲避不及,历时被喷了一个狗血淋头,狼狈不堪。 赶尸人倒下之后,那些僵尸就像是失去了操作的木偶一样,胡乱蠕动起来,不刻纷纷倒下,死掉了一般。 刚才赶尸人带着僵尸走过来,无双便小心地躲在我背后,这时她无声无息地走出来,蹲在地上,捡起了那个赶尸人的脑袋,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一般女孩子,见过这般情景就老早吓昏过去了,但我知道无双胆子特别大,或许说是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恐惧吧!很小的时候,她就和棺材、死尸睡在了一起。 无双伸出手腕,用衣袖干净了赶尸人脸上的油彩和血泪,又把他的眼睛按了下去。站了起来,却依旧把脑袋捧在怀里。无双盯着我,伸出一只空闲的手,我知道她要写字,告诉我什么,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右手心交给她。 “这是穆大叔,是少数几个从山前村灾变中逃出来的人。据说他也能够操作僵尸,但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他试过。后来镇里发展旅游业,看他的形象适合做赶尸人,便让他当上了。可是想不到今天——似乎是有种强大的力量操控着他,穆大叔极力抗拒,终于身亡了。” 我狐疑地拿起登山杖,随便挑起一个僵尸面部的白布,看上去僵尸之前真的是活人扮演的,但是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一下子从赶尸人到“假僵尸”,统统化作了真家伙! 我凝视着公路,一直延伸到镇子的深处,原本繁华的小镇,今夜就如死去了一样,鸦雀无声,感觉不到一丝活着的气息。这般感觉诡异之极,只觉得从镇子深处,只透出一股太平间的寒气。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突然浑身一震! 不好!林白水还在镇子的旅馆里! 我脸色顿时大变,抡起登山杖就飞身冲入镇子。我沿着马路疾速狂奔,心焦若煎,万一林白水出了什么事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奔跑速度十分之快,而且镇子本来就不到,我很快就赶到了有间旅店,抬头一看,旅店大门正开,***全无,借助路边***,我发现里面一塌糊涂,到处是玻璃碎片和踩破了脚的血印,仿佛里面遭受了一场极其惨烈的大战。 我心里越发抽紧,跨过玻璃碎片,快步冲上楼,跑到我和林白水的房间里,顿时心底一沉! 房间里一塌糊涂,满地碎片残骸,连厚重的承重墙,也被从中间穿了一个大洞。但现场却没有留下一点尸体血肉,我忘了洞开的窗户,窗帘在山风中呼呼作响,不断翻滚,几欲发狂。 白水! 呼呼!背后传来沉重的呼吸声,我回头一看,是无双喘着粗气追上了我。看到了她,我突然升起一股无名火。对!无双扮作夜叉,她的那个姑姑祝老板铁定也不是好东西。说不定就是她把白水在店子绑架的! 我脸色一沉,一步步逼近无双。无双双目愕然地盯着我,不由自主地后退,想必当时我的表情一定非常可怕。我陡然出手,闪电般地拎住无双的衣领,高高地把她举起来,暴跳如雷,叫道:“你说,我老婆被你那姑姑弄到哪里去了!” 无双艰于呼吸,痛苦地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拉开,但是我是出了名的大力士,哪是一个小女孩的力气能够拉开呢?她的喉咙里渐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双手越来越无力,只能轻轻地敲打我的手掌。但这是,突然吱啊一声,无双的衣领突然破裂,她顿时掉在地上,这才免除了窒息的下场。 我低下头,无双正在艰苦地咳嗽,她的衣领因为被我大力一扯,从领口开始一直裂开到了肚脐,年轻女孩子洁白而幼小的胸脯也露了出来。无双发现我正盯着她的胸口看,又气又羞,急忙扯起衣物遮住,我把目光移到上头,突然一震!—— 根据一些书友的意见,从下礼拜开始,会整理小说,皆是会贴出无互动时间、自然章节、少错别字版的文章。 ** 二百三十八、蚩尤 因为无双打扮穿着,想来严严实实,颈部位置从来没有露出过,所以之前我一直没有发现,在无双的锁骨部位,竟然有一道明显的刀切痕迹。这个位置,便是声带所在。我顿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难怪无双不会说话,也不会发音,竟然有人活生生地切断了她的声带!实在太残忍了。 我自己又是一震,等等。刚才我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动怒,居然对一个小女孩下毒手。我知道自己性格也是相当残忍,对待敌人从不手软,但女人总归还是放过一马的,即使在越南碰到的女特工,也是击伤之后,任其离去。现在怎么一下子就对无双这可爱的小女孩下毒手呢? 联想起第一天就在这个房间看到的女鬼幻觉,又在河流上遇到的鬼船幻觉,似乎我犹如吸了巨量的毒品一样,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臆想之中,不禁使得我大汗涔涔。无双惊恐不安地盯着我,依旧心有余悸,方才我的举动实在吓坏了她,当我正要伸手上去安慰的时候,无双身子一颤,不禁哆嗦了几下,她还在怕我。之前对叔叔的信任,荡然无存。 我叹了一口气,扭转了头,凝视着随风不住舞动的窗帘,从外探出去,有间集镇阴冷无边,完全没有了之前繁华热闹的景象。一轮半缺的明月高高悬在在天顶,冷冷地睨视人间,只有它才知道为什么有间集镇突然变成了一个死城的真相。 而林白水,究竟去哪里了呢? 从房间里打斗的痕迹剧烈程度来看,根本不像是一个有身孕的女子反抗造成的,倒像是两头野兽在此搏击。以林白水的性格来说,她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胆小的人,多半谨慎小心,说不定稍有异动,她就逃之夭夭,找个地方躲了起来。 我这样宽慰自己,偶尔瞥见我们的一只行李箱被翻开,里面都是衣物。我心念一动,拎起一件林白水的衬衣,丢给了无双,毕竟他的外套已经被我弄破了。无双迟疑了一下,终究把这件衣服披上。由于林白水的个子很高,一件衬衣对无双来说,几乎是一条连衣裙了。模样倒很滑稽。我自己的衣服也因为一番折腾,残破不堪,就在里面挑了一件稍微完好的外套,背对着无双换好。 “我们走吧!”我对无双说,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好,不过目前最好离开这里。无双点点头,只是眼神中没有像之前的信任了。 等等!我突然听到一阵吱吱的人走在木板上的响声,只是这种声音比较古怪,非常僵硬,越来越近。我不禁心神一凛,紧紧握住登山杖,严密地盯着门口漆黑的走廊。无双也听到了这个声音,脸上露出急促不安的表情,站了起来,躲在我背后。 突然—— “叮当”一下剧烈的玻璃碎片响声,在我背后响起。我顿时呆住,该死,这是他们的声东击西之计。我已经来不及转身了,陡然朝天举起登山杖,向后猛力击下。 嘣!我结结实实地打中了一个肉体一样的东西,确认给予了他一定的伤害,我才飞快地转过身。我在眼前,是一个不知道什么的人形怪物。虽然有着人类的外表,浑身**裸,不长一根杂毛,犹如一只脱毛猴子一样,吼吼地向我嚎叫。 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对着他的脑袋又是一击。这次不像刚才了,因为是从背后倒打一耙,力道有所不足,力量结结实实,只听嗵哒一声,怪物的脑袋就像西瓜一样被我砸烂了,溅出了漆黑的血液。 在我打击这只怪物的时候,背后也传来叽叽咕咕奇怪的响声。该死,居然来两面夹击。我飞快地转身,无双正握着一条床腿的残骸,拼命打击一只同样的脱毛怪物。可是小女孩力道不够,哪是怪物的对手,顿时叫怪物一掌劈开了床腿,横拖竖曳地拉走。无双不能喊叫,只是拼命挣扎。 妈的,居然敢乘老子之危。我撩起登山杖,犹如标枪一样,用力掷出去。铛,就把怪物从胸口穿出,钉在地板上。我大跨几步,跑过去,一把拉回无双,放在背后。怪物一时还死不了,四肢拼命**,啪啪打在地上,仿佛是一只趴在解剖台上的青蛙。 我上前踩住这个怪物,然后拉住登山杖,用力一拉,拔了出去,对准它的脑袋就是一阵乱砸,砸个稀巴烂,汁水四溅。在暗光之下,还不甚明显,若是明亮的地方看来,一定是相当恶心的场面。 无双瑟瑟发抖,她是一个胆大的女孩,但是也被吓得不轻,当我拉她小手的时候,无双猛然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胳膊,唯恐立即失去我。这种感觉真好,终于又回到了那种和睦的状态下。 我担心又会来更多的怪物,赶紧走下楼梯,跑了出去,但是方出有间旅店,我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门口正有敌人等着我们。 这个家伙**着上身,表皮伤痕累累,下面只穿着一条军绿色的裤子,手中却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子。这般景象不稀奇,老子脱了上衣,也是这种样子。但是他的头顶就不一样了,不是人类的脑袋,而是一个牛的头骨。确切地说,他脑袋上套着一个牛头骨,仅在眼窝空洞处露出两只血红的眼珠,从我们大声咆哮,高高扬起斧子示威。 我精神一凛,肌肉绷紧,准备好了战斗前的预热。然后我缓缓推开无双,防止她被误伤。但是无双却突然抓起我的一只手掌,在手心里写道两个字:蚩尤! 蚩尤! 我一震,眼前的人,打扮成古代战神的模样,究竟是为什么? ** 二百三十九、血战 我转念一想,管你打扮成蚩尤还是刑天,老子都不怕。我是黄帝苗裔,倒是要和你斗一斗,看看到底是谁最厉害。而这时无双却上前来,拉扯着我的胳膊,我不敢放松警惕,只是用眼角余光悄悄瞥了一下,无双满面焦急担忧,示意我们赶紧逃开吧!我轻轻一笑,推开了无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方。 “呼!”牛头人抡起巨斧,对着我就猛力劈了下来。我实在看不出,这个牛头人身材高高瘦瘦,哪想到力气这般怪异,舞动巨斧如舞动一根稻草。这一斧砍下来气势相当惊人,有若泰山压顶,斧子的尖刃划开空气,发出嗤嗤可怕的尖啸,直朝我的头顶砍下来。若不及时逃开,定会被砍成两爿! 我不退反进,疾速地向牛头人攻击过去。须知,我的登山杖虽然是精钢所制,但毕竟是一根空心钢管,平常捅人还可以,但是拿来抵挡巨斧万万不可。而我也绝对不能后退,无双就在背后,一退无路。只有请进,趁斧子劈下来之际巨大的空档,我才有生机。 “砰!”巨斧轰然砸在地面上,火星飞起,这一击甚是惊人,竟然一下子就把水泥地面砸出一条深深的裂缝,裂缝上的水泥翘起,乱石飞溅。与此同时,我也已经寻机飞到了牛头人的小腹底下,手中的登山杖尖头正对着他的肚子,不过一秒,即可将其穿个透心凉! 哪知这牛头人反应也极快,发现巨斧不甚灵活,收回来不及,突然松开巨斧的斧柄,整个人像是折断了一样,双脚牢牢钉在地上,而膝盖以上,却是仰天翻倒,好一个向后铁板桥。若是我,也极难做得出。 等等……我突然心念一动,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似乎挺眼熟啊! 但眼下来不及多想,我虽然失去了一次攻击的机会,可主动权还在我手中。我急忙刹住前冲的势头,不然就会被绊倒。然后我提起登山杖,对着他的胸口拍下去,这一下若是打中,起码断上五六根肋骨。 登山杖仿佛一条甩棍,极快地砸下去,突然我虎口一震,登山杖竟然被什么阻挡了。我定睛一看,这牛头人双手合十,托住了登山杖。 这一招叫做空手夹刃,通常是用在刀子砍下来的时候。但是棍子和刀子又不一样了,棍子难度大上刀子十倍不止。因为刀子是一片薄刃,双手可以轻易夹住。而棍子是条粗粗的东西,握在手上倒是可以,夹住却是困难极大。牛头人竟然有这般本事,实在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见。 一时我们处于对峙状态,我拿着登山杖,极力拉过来,而牛头人却极力拖过去。倏然我放开登山杖,那牛头人正处于绷紧力气的状态,一旦我放开登山杖,两人拉扯的大力全部涌向牛头人,他一时猝然不及,铁板桥姿势顿时垮掉。 好机会! 我打了一个滚,翻身到巨斧边,双手抡起巨斧,猛力朝牛头人砸过去。 牛头人抡起登山杖朝我刺来,一刹那,我们手中的武器完全换过了。 但这次谁也没有退避,双方都是正面交锋,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没有后退的余地。 嗙!一声巨响,我把巨斧砸在牛头人的脑袋上,而牛头人的登山杖亦是同样刺了过来。我侧身避开,施展在巨斧上的力道顿时少了许多,以至于没有把牛头人一斧两段。 我只能看到牛头人的牛头下,鲜血哗哗的流下,这么一击,纵然没有砸碎他的脑袋,起码也是砸破了头皮。同时,我听到咔咔的响声,看到牛头骨上,慢慢裂开一条缝隙,缝隙越来越大,好像板块运动的地壳,缓缓裂成两块,咔嚓,整个牛头都落在地面上,那牛头人满面血污地抬起头,口鼻中喷着热气。我陡然一震,失声叫道:“何永进!” 牛头人竟然是何永进。 难怪他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叫我感到非常眼熟,一个部队出来的,手法当然相似。 可是何永进怎么成了这副样子,一副野人的打扮,头上还故意套着一个牛头骨。而且他不是在僰人的秘银村失踪了吗?怎么又一下子跑到有间集镇上来。种种问题猛然涌入我的脑子,让我瞬间空白,几乎无法思考,只有何永进低声的吼叫,让我逐渐清醒。 他应该被人控制了,否则我认识的何永进,不会是这样一个人的。 我的心底慢慢变得悲哀起来,这样的何永进,我只能用一种手段处理了,那就是杀了他!这是我们当年在战场上的铁律,叛徒、被挟持的人,一律先下手为强干掉,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对不起了,我默念着。 突然抡起巨斧,径自向何永进砍去。 何永进血红的眼眸陡然一等,大吼一声,像是发狂一样,抄起登山杖就是一挡,只听叮叮当当的一声,钢管的登山杖当然就被斩断,斧子刀锋依旧砍向何永进。眼看就要将何永进斩杀,我正难过地要闭上眼睛,突然浑身一震,暗叫不好! 何永进竟然又用双手托住了斧子,斧子又不必棍子,重量是棍子的几百倍,同样冲击力更是巨大,他竟然能一下子托住,简直不是人。 何永进狂吼一声,双手轰然一推,顿时推开了整把巨斧,也把我推了一个趔趄,踉跄后退数步,惊惧不已,如此怪物,要如何对付。 更加糟糕的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黑暗中渐渐多出了方才那种爬行的人体怪物,犹如蜥蜴一样爬上来,围靠在何永进身边,很显然,他们是一伙人,冷冷睨视着我和无双,慢慢包围过来。 糟糕,我头皮发麻,正在寻思逃跑的伎俩。这时,一个小小的冒烟的铁球悄悄地落在了人形怪物中间,瞬间爆发出巨大的亮光和响声。 震撼弹! 这是一般非伤害性战斗所用的武器!我疾速闭眼捂耳,五秒之后匆匆张开,敌人在地上到处乱打滚,显然被袭击了个措手不及。我正在纳闷,耳边传来一个惊喜的大叫:“朱先生,快跑,我来救你了!” 我一呆,竟然是郭熙明! ** 二百四十、牛头 郭熙明来救我、我顿时惊讶地呆住,瞪大眼珠死死盯着他看,根本无法相信。以郭熙明秉承的国军风格风林火山,“撤退转进疾如风,包抄迂回徐如林,暗算友军侵掠如火,百姓有难不动如山”,不来偷袭我就好了,居然还来救人,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眼前情况危机,我也顾不得是真是假。那些怪物们休养了片刻,恢复能力惊人,立时蠢蠢欲动,大声向我们咆哮。 “快走,弟兄我掩护你!”郭熙明随手又丢出一颗震撼弹。 真乃国军另类啊!我暗叹不已,回头一看,发现无双因为从未遭遇过震撼弹,一时间措手不及,让闪光和巨响吓得失神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失去了知觉。我趁着这款震撼弹爆炸的瞬间,飞快地跑过去,提起无双小小的身子,夹在腰间,跟随郭熙明就逃之夭夭。 这回郭熙明又变成了正牌国军了,逃命速度飞快,简直在飞,我这个力大如牛的壮汉都有些跟不上,但见眼前的景物如一幅幅动画疾速闪过,也不知道走向哪里。逃命时候不宜说话,不然岔了气息,可是容易掉队的。 大概跑了半个多小时,我估摸一口气跑了五六公里左右,郭熙明终于慢慢地降下速度,气喘吁吁,靠在树干上不住打喷嚏。这个家伙,耐力不及我,我即使背着一个人,也不过喘着气而已。 “终于逃命逃出来了。” 郭熙明抬起头,对我说道。 我迫近一步,冷冷地问道:“有件事情我不明白,你和何永进明明在一起,现在他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件事……”郭熙明摇摇头,满脸苦涩,说道:“我们一边走,我一边告诉你吧!” 郭熙明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两人一起在漆黑的森林中前行。 “那天,也就是你和黎明申一起下尸庙的那天。我和几个民工留在上面守候。我们等了大半天都不见你们回来,何永进把几个失踪的民工都找了回来了。我们估摸一下,这段时间,如果一切顺利,你们应该把整个尸庙探索完毕了,如果再不出来,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遇到了困难。于是,我们打算派人下来营救,但这时……” 郭熙明的声音突然开始颤抖起来,一定有什么让他非常害怕,迄今仍心有余悸,那是什么?推算起来,那段时间正是我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什么出来了呢? 郭熙明心情稍微平静下来,说道:“我们看到了一个巨大怪物缓缓从三角形的洞里升出来。这是一个不知名的怪物,头顶是一个巨大的牛头,而身子却是人的身子,块头有寻常人的一倍多。” 牛头人?我脱口问道:“是不是我们刚才遇到的何永进那样?” “不!”郭熙明摇摇头,“更加可怕!因为何永进只是把牛骨头套在脑袋上,而那个牛头人,却是真的牛头,眼睛一眨一眨,牛鼻子还非常湿润。简直,简直就像神话中的蚩尤一样!” 我心底一沉,莫非我和黎明申下去之后,看到的那个牛头就是封印的蚩尤,我们无意中把他唤醒了? “看到这样一个怪物,任谁都觉得很害怕,于是我们拿起了武器,拼命向这个怪物射击。这是这个怪物犹如钢铁打造的一样,我们散弹枪打在他身上,就像蚊子咬了一口一样,毫无作用。而这个怪物又非常厉害,一挥手便打死了一个人。同时,从下面爬出了无数个妖怪,向我们发动进攻。我们怕的要死,且战且退,打算逃到汽艇上。可是汽艇却已经叫怪物事先抢走了,我们顿时又死了两个人。没办法,我们就逃到森林深处去,想逃过一劫。” “然后呢?”我紧紧问道。 “唉!”郭熙明叹了一口气,“然后我们在森林深处筑了一个工事,何永进说,他是打过仗,擅长丛林攻略,所以他就留下来断后,我和其他人则先行逃命去。” 我心里一紧,那就是我看到了工事残骸,只是我终于慢了一步,没有救出何永进。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汽艇已经被占领了,而森林又不是很熟悉,除非像我一样,遇到如无双这般的向导,不然郭熙明怎么逃出去的呢?我正在怀疑,郭熙明说道:“我在森林里跑啊跑,突然被一个人救起,这个人,你绝对想不到的!” 我沉思一下,说道:“这个人,便是祝玉茗老板吧!” 郭熙明一呆,戛然止步,回过头来惊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我又没有告诉过你。” 我笑了一下,拍拍夹在腰间的无双屁股,说道:“我既然救出了无双,当然也晓得祝老板的情形了。” “我的事情,你真的知道吗?”这时林间传来一个优雅美妙的女生,叫人心旷神怡。 郭熙明大喜笑道:“祝老板过来了!” 我抬起头,黑漆漆的森林里,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个女声的余音在环绕,我高声叫道:“祝老板,请现身吧,我有事情要问你。” 说完我警惕地四下里张望,看到前方,在黑暗的林子里,慢慢显出一个鲜红的人影,愈来愈近,正是祝玉茗。她穿着一件酷似汉服的鲜红色袍子,长长的头发仅仅是扎成一条马尾辫,拖在后面,面目依旧艳媚,玉唇轻启:“你是要问,你的妻子林白水状况如何?” ** 二百四十一、历史 我心念一动,便说道:“正是。不过我敢确定,我的妻子应当安然无恙!” “哦?”祝玉茗颇为诧异,妖媚的小嘴微微露出一个狡黠的笑靥,疑问道:“为何你会如此自信地认为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我相信祝老板不是这种见死不救的女人。”我用力一挥手,大声喝问道:“少废话,我问你,有间集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祝玉茗顿时神色黯然,沉重地叹气道:“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怎么了?”我焦急地问,突然手腕里一动,低头看去,原来夹在腰间的无双苏醒过来,身子轻轻颤动,这时抬起头,瞥见了祝玉茗,顿时大喜,急忙从我手腕里挣脱下来,犹如一只归巢的小鸟,一下子扑到祝玉茗怀中。 “我家的小丫头终于回来了。”祝玉茗难道露出温柔的神情,那慈祥的表情,似乎是母亲在安慰女儿。 祝玉茗抬头瞅了我们一眼,说道:“不要呆在那里了,随我来,我细细告诉你们。” 她搂住无双,两个窈窕的背影走在前面。祝玉茗风姿卓约,无双曲线苗条,各有各的好看。那祝玉茗一身鲜红的袍子,上面似乎撒有荧光粉,一闪一闪甚是明显,再配上她的国色天香,犹如《聊斋志异》中的美女狐狸精。我心里暗暗嘀咕,随着她们走到一件简陋的木板房前。祝玉茗推门进入,向我招招手。 我甫一踏入木板房,四下环视一边,瞅见墙角的木**,林白水身上盖着一条毛毯,胸口微微起伏,酣睡不醒,顿时心头狂喜。正要跨过去,祝玉茗一把拉住我,埋怨道:“你这男人,怎么一点都不会体恤妇人。白水有了身孕,这几天又不见你在,整日价的担惊受怕,好不容易睡熟了,干嘛去打搅?” 我摸摸脑袋,低声说道:“是,是!” 我们三人围坐在了木板房中间的火坑边,无双找来了杯子,为我们每个人都洒了一杯水。祝玉茗捧在热水,叹了一口气,又重复起刚才那句话:“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忍不住说道:“你到底要讲什么呢?” 祝玉茗猛然抬起头,正盯着我,眼珠精光四色,倒是吓了我一跳,她哼地一声,说道:“还不是你们惹的祸,终于把魔王唤醒了!” 我一震,失声道:“什么?魔王,你是说,蚩尤吗?” 祝玉茗沉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你们汉人叫他蚩尤。而我们僰人,则叫他来自黑暗世界的魔王!” 祝玉茗这一句话,终于承认了她是僰人后裔的身份。 但我不禁开始疑惑起来,说道:“根据古老的历史传说,蚩尤是三苗集团的部落首领称号。他和炎帝、黄帝争夺中原霸权中失败,逃到如今的湖南、云贵一代。按照传统的观点认为,蚩尤是你们僰人的先祖之一,怎么他会是魔王呢?” 祝玉茗一个哆嗦,不寒而栗,喃喃自语说道:“魔王,就是魔王!在你们汉人的神话中,蚩尤不也是一个身高八丈、牛头四臂,吞食铁沙的怪物吗?” 我笑道:“历史太过于遥远,难免有所夸大。有句话说的好,时间如流水,事件成历史、历史化传说,传说便神话。越距离我们遥远年代的东西,真相就越发模糊。尉迟敬德本是一介武将,数百年后,不也成为门神了吗?” 祝玉茗摇摇头,说道:“我知道这对你们来说,实在是难以相信,但是在我们僰人的传衍中,蚩尤确实是魔王。我把我们僰人的传衍,讲给你们听听吧。” 我点点头,仔细聆听祝玉茗的讲述。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年代久远到人们还没有发明文字,一切事情都靠口口相传或者画图记录下来的时候。那时候,在这一带生活这一个部落,天气暖和,物产丰富,他们一直过着快活的日子。可是有一天,发生了可怕的事情。突然之间,晴朗的天空中乌云密布,霎时一道耀眼的光芒从乌云中透出来,雷声大作,天降巨石,重重地砸在地上。大地都震撼起来,有的人被巨石砸下来的碎片砸死,有的人被巨石带来的大火烧死,万幸还有很多人活了下来。他们一边庆幸自己活了下来,一边到巨石边沿去收拾死去的亲人遗骸,然而这个时候,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我是来自地底的魔王!你们必须服从于我!”一个巨大的响声从巨石砸开的大洞里响起,随之一个牛头人身的巨大怪物缓缓升了起来。原来,巨石砸下来的时候,因为力道太大,终于打穿了人间和地狱的通道,把地狱的魔王召唤过来。 人们惊讶地看到,明明已经被砸死的,被烧死的亲人,却好像没事一样,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只是身上还带着死的时候的伤痕。 “他们是我的直属部队,是永远不会死的勇士!你们也必须为我战斗,勇敢的人,将会得到不死的奖励!牛头的魔王大声向人们咆哮。人们根本没办法反抗,终于屈服在了魔王的**威下,为了魔王的霸业而编制成军队。 魔王带领着不死的军队和人类的军队,向北方的部落们进攻。一开始,不死的军队打得北方部落联盟节节败退,可是他们毕竟人多,又能够使用金属,武器比石头先进多了。而且他们没过多久,就发现了不死军队的弱点,极其怕火,一旦点燃就会烧成灰烬。所以他们使用发出臭味的石头里冒出来的油,和魔王的军队交手。魔王的军队终于遭到惨败,连魔王本人也被砍了脑袋,但他还没有死。 “带我回去,我要好好养伤,我会报复的!“魔王这样下令,然后复活了死掉的人们,回到了老家,也就是巨石降落的地方。 带出去的时候有十万大军,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半的人了。家里的亲人悲伤的痛苦,活着的人哀悼死去的人,然而人们更加忿恨魔王。 “我们生活的好好的,自从魔王来了之后,我们就不得安宁。不行,我们必须消灭魔王!”人们这样想,但是魔王太强大了,根本无法对付。但是有一天一个聪明人想到,既然魔王是地下世界出来的,那么只有地下可以封印住他。 于是人们密密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封印石柱,然后悄悄地把魔王骗进去,突然抬起石柱,重重地把他压下。魔王被封印住了,世界终于安宁了。 可是人们发现,即使魔王被封住,他的巨大魔力,依旧可以使得埋在地下的死人复活,为此人们之后就只能埋在悬崖上,才不会活转。人们担心后人唔知,会揭开魔王的封印,于是就让那个想出办法的聪明人带着一帮人守护起来,这个人,就是僰人的先祖。 ** 二百四十二、旱魃 四十七、 而守卫魔王封印的这群人,日后则被称作僰人。僰,在古老语言里的含义就是森林中的守护者。虽然魔王被封印在深邃的地下,可是他的能耐实在太大了,仍然时不时地透出邪恶的力量,唤醒出过去死在土里的尸体,化作僵尸,祸害人间。僰人与其展开了千年的斗争,在经年对抗僵尸的日子里,逐渐学会了控制僵尸的方法。 然而消灭这些僵尸却很困难,即使把他们烧成灰,依旧带着魔王的力量。唯一消灭他们的办法,就是把僵尸远远地放逐,离开魔王被封印的地方越远,僵尸的力量越弱,就会慢慢失去力量而消亡。可是僰人却又无奈地遵循着祖先的遗训,不得随意离开封印魔王的土地。为此,他们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找到外面的人,把控制僵尸的秘诀交给他们,让他们把僵尸远远地带走。这就是赶尸的来历,这些人就被称作赶尸人。 皮肤无罪,怀璧有罪!现实是残酷的,僰人终于因为自身掌握的巨大财富,遭到了外面人们的觊觎。明朝的时候,朝廷派遣大军过来围剿僰人,企图一举夺得秘银矿藏。僰人遭到毁灭性打击,残存的人逃入深山老林,再也不出来,人们找不到他们,就以为僰人灭绝了。 僰人虽然从世界上“消失”了,可是他们控制僵尸的技术却依旧在世人中间流传。但赶尸人不在为了消灭魔王的力量而赶尸,而是为了获得巨大的利益而赶尸。当是时,中国的正统王朝已经覆灭,进入了野蛮人统治的满清王朝。为了赶尸方便,赶尸人常常让僵尸身穿官服,这就是为什么从前并无赶尸的传说,一到清朝以后,却非常流行,并且这种僵尸的形象,称为了日后人们记忆中的印象。 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几十年前,由于掌握赶尸秘诀的任氏山前村突然覆灭,赶尸的传人终于只剩下祝玉茗和无双了。 听完祝玉茗的讲述,我点点头,想不到赶尸还有这种来头,以前猜测的却都错了。但是转念一想,以祝玉茗精密的性格,怎么可能只说一通废话呢?于是说道:“既然你连赶尸来历这种隐秘的事情都说了出来,一定有你的意义,告诉我,你想干什么?” 祝玉茗狡黠地一笑,说道:“不错,正是。我有件事情想要拜托你们去完成!” “什么事情?”我开口问道,突然听到房子外唛唛的几声怪叫,祝玉茗顿时脸色大变,叫道:“不好,他们追过来了!” 祝玉茗指着**的林白水低声喝道:“你自己的老婆,你自己管好。无双,赶紧开路,我们去山前村。你们先走,我挡一下!”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一个弱女子有什么手段,说道:“还是我来吧!” “闭嘴!快走!”祝玉茗大喝道。想不到这个女子性情如此刚烈。 我岂能让女子小看,当即飞身上前,一把抄起林白水,她个子虽然高,但是身子偏瘦,倒不是很重。我把林白水抗在肩上,她只是迷迷糊糊地呻吟一声,又不在动弹,似乎陷入了昏迷中。 我一脚踢开房门,向外看去,林子里密密麻麻地聚集了非人似人的怪物,咆哮着向我们爬过来。我赶忙走出小屋子,无双走在前面,向我招招手,示意这个方向走,于是我扛着林白水,和郭熙明两人一起飞快地往前跑。 只是我心里还在暗暗担心,不知道祝玉茗这个弱女子,是如何来抵抗这些非人怪物呢?我忍不住往后回头看了一眼,不禁愣住。 祝玉茗穿着一身鲜红的袍子,周身犹如火蛇一样,缠绕着一层幽幽的粉红色光芒,突然祝玉茗双手高高抬起,摆出一个孔雀开屏的姿势,刹那间,她身上的红光四散开去,落在森林的泥土里。然后,叫我心惊的一幕出现了。 地上慢慢伸起一个个白色的巨大蘑菇,随着蘑菇的越升越高,这才看清楚,这根本不是蘑菇,而是白生生的死人骷髅。祝玉茗召唤出了无数死人的遗骸,它们一一从地上爬起来,手中捏着几百年前的兵器,骷髅的眼窝中冒着红光,行动迟缓却有力地扑向了非人怪物们。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骷髅怪和非人怪物的大混战,犹如看着一部美国的魔幻大片。直到有人拉拉我的衣袖,低头一看,是无双在等待我,这才长叹一声,再次瞅了祝玉茗一眼,她脸上露出微微笑靥,在红色的背景下,犹如恶魔的狞笑。 我们三人跑啊跑,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我是个壮汉,自然体力无忧,可是无双显然吃不消了,慢慢地缓下脚步。我时常回头眺望,既然没有敌人追上来,这样也无所谓。 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搭了一下,我心神一凛,眼角余光瞄过去,却是祝玉茗笑嘻嘻的面颊。 “你逃出来了?”我说。 祝玉茗这时才显出一个疲惫的表情,美丽的容颜也因为劳累而失去颜色。她的手臂搭在我肩上,却并不是为了打招呼,而是纯粹把我的肩膀当作了拐杖,踉踉跄跄行走着,一边走一边埋怨:“那帮兔崽子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以前我和何永进,还有郭熙明,一起去山前村时,遭遇的骷髅怪,是不是你弄出来的、你一直在跟踪着我们?”我突然冷冷地问道。 祝玉茗脸上肌肉顿时僵住,愕然看着我,过了半晌才叹道:“不错,就是我。保护魔王的封印,是我身为僰人后裔的职责。你们要去发掘它,自然是我的敌人。所以我千方百计地去阻碍你们。在山崖下,企图用导游的尸体毁坏三角太阳轮,也是我干的!可惜,你们却一直不听话,终于闯出了祸事。” 我沉默不语,过了片刻才说道:“我们闯出的祸,我们自然回去消除。我问你,你方才一直向告诉我们什么?” 祝玉茗说道:“我方才想告诉你们的,就是如何去封印魔王!” “你知道?为什么不去封印魔王呢?” 祝玉茗却摇摇头,说道:“我怎么知道如何封印魔王呢?但是有一个人知道,你们就必须去寻找他!” “谁?”我急切地问。 “魃!也就是第一个想出办法封印魔王的人。他已经死了几千年,所以你们必须找到他的棺木!” 祝玉茗说道,然后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最近工作繁忙,我已经半个月没有休息过了。 ** 二百四十三、山村 从祝玉茗那双秀美的杏核双眸中,透出的却是坚定而冷酷的眼神,看得我心底直发毛,扭头避开她的视线,转而笑道:“魃,听这个名字,倒是和传说中协助黄帝战神蚩尤的女神的名字有些相似。是不是?若不是他为男子的话……” 祝玉茗愕然,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那个叫魃的聪明人,她本来就是女子。” 我一愣,原来是我自己搞错了。汉语中男女的他她读音不分,很容易混淆再转念一想,蚩尤与黄帝大战的时代,应该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子作为领袖才属于正常情况。而且从划分上来说,蚩尤的部落属于南方的炎帝集团,有火的属性,那么添上前缀旱字,就组成了旱魃这个名字了。 祝玉茗叹道:“如今魔王从封印中逃脱出来,一瞬间就占据了整个有间集镇,所有的活人都化作死魔王死尸的奴仆。好在魔王才刚刚苏醒过来,稍微恢复全力,我们应该抓紧这段时间,想办法将其镇压。而镇压魔王的秘诀,就在魃的墓穴中。但寻找魃墓穴的话,我就非常需要你们的帮忙了!” 我疑问道:“为什么,是你不晓得她墓穴的位置,还是有其他问题呢?” 祝玉茗说道:“毕竟从当初镇压魔王开始,已经过去了几千年,当初被奉为胜地的魃墓穴,也逐渐让人遗忘。我只是知道大致的位置,而具体的地点,就需要你们这些专家来寻找了。” 我点点头,说道:“好吧!我们先到了山前村,再细细商讨。” 我们便在无双的带领下,在黑暗的森林里继续前行。我看祝玉茗走路很吃力,一步三歇,方才为了抵抗怪物的进攻,实在消耗了很大的体力。现在她一只手搭在我肩上,微微颤动。我眉头一皱,突然一把捞起祝玉茗,把她扛在另外一个肩膀上,反正已经有了一个林白水,再加一个,也不在话下。祝玉茗的反应也挺奇怪,只是低低的惊呼一下,没有如其他女子乍然受惊时候的尖叫挣扎,只是静静地靠在我肩膀上,闭目养神。倒是无双这个小鬼,看到祝玉茗这副德行,偷偷地抿嘴揣笑。 渐渐地天色转亮,我也逐渐看清了黑色森林里面的一景一物。我们很快离开了黑森林,来到山前村,这个最终的目的地。 祝玉茗从我身上跳下来,凝视着山前村村口那棵枯死的老樟树,长长叹了一口气。我问道:“真奇怪,为什么你会带我们来这个鬼地方呢?” 祝玉茗眼睛痴痴地看着,喃喃说道:“这里,毕竟是我生养的地方。对了,你怎么说这里是鬼地方呢?虽然死过很多人。” 我便把之前我们在山里棺材老太婆那里听到的故事说了一遍,祝玉茗直摇头,说道:“胡说八道,哪里有这么邪门,居然吃人肉了。这个村子是赶尸世家不假,但是也有禁忌,尸体都不许伤害的,哪能吃人肉了。再说了,村子差不多死在九年前毁灭的,那时候,和知青一点都不搭旮了。嗯,对了,说到知青,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情,那是什么呢?” 我似乎触及了祝玉茗遥远的记忆,见她苦苦思索,这时无双走了过来,拉着祝玉茗的手写了几个字,祝玉茗顿时眉头松开,大喜说道:“原来是这件事,我记起来了。大概在十几年前,村子里来了一批下放的知青。虽然当时村子里已经逐渐减少了赶尸的数量,但是为了保险,还是在那个时候放弃赶尸,于是村子和普通的山村一样。但是其中却有一个知青,却不知道如何勘破了村子的奥秘,居然偷走了村里最宝贵的赶尸秘诀。当时气得村长把所有知青都赶走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了一间房子门前,村子里的房屋都是破破烂烂的,几乎都要摇摇欲坠,唯独这件石头屋子,犹如新造好的一般,连门上的桐油都很新鲜。无双推门进去,我四下里环视一遍,看到墙角有一张木床,便把白水放在上面,然后三个人都围坐在木桌前,乖巧的无双则去烧水煮茶。 我笑道:“狡兔有三窟,祝老板,这是你的第几窟啊!” 祝玉茗笑笑:“我有无数窟,逃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现下我可以肯定,祝玉茗这个女人不简单,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预备,似乎老早知道会发生这些事情,需要逃亡。 郭熙明在路上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不耐烦地说道:“祝老板啊!你快说说那个什么魃的坟墓吧,我等着取几样宝贝呢!这次来湘西,真是亏大了。白白倒贴了不少钱还不算,差点连命都没了。” 祝玉茗眼媚如丝,揣笑道:“不急不急。我们先休息一下,吃完饭再出发。我们要去的地方,名叫鬼崽岭,距离此地大概十多里路。爬山翻过去,大概半天可以到达。我在这里预备了一些工具,等下可以拿过去使用。我们三个人走,无双和朱夫人留下来看守。” 我失声道:“你说什么,叫两个女人留下来?不怕敌人追上来吗?” 祝玉茗冷冷地说道:“不怕,即使他们追上来,也无法进入山前村,因为,这是禁忌的雷池!” 看到祝玉茗如此坚决果毅,我便把埋怨吞了下来。不刻无双烧好了水,我草草吃了一点这里储存的干粮干肉,拿了手电筒、绳索等工具,就预备出发。祝玉茗低头摸摸无双的脸,说道:“小心!乖孩子!” 无双点点头,默默地看着我们离开了山前村,走向前面的鬼崽岭。哪里,到底会有什么呢? ** 二百四十四、鬼崽 鬼崽岭距离山前村不过十多里地路,乍看起来是很近,但是爬过山的人都知道,在这种距离内行走山地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要比走平地一百里路还要多。尤其是在湘西这种山峦叠嶂、森林茂密的山区,越发难以行走。爬了半天山,连我这个力大无比的人也有点吃不消。在我前面带路的是祝玉茗,汗水顺着额头落了下来,尽管非常疲惫,但是这个刚烈的女子就是一声不吭,兀自拨开树枝前行。她倒罢了,毕竟是山地女子,爬山是其所长,我也在越南丛林打过几年仗,区区山地不在话下。倒是郭熙明叫我纳闷了,竟然能够跟上我们。后来我一想,八成是那个魃墓穴里面的宝贝吸引着他,正所谓人为财亡!何况只是多走几步路。 约莫走到了傍晚时分,夕阳落了下来,终于走到了鬼崽岭,远远就能够看到一座突兀的山峰,中间有一片杉树林,当是时正是枝叶茂密的时期,夕阳的红光透过杉树细密的枝叶,泛出晶莹的红光,把整片杉树林染得通红,竟有一种绝美的艳丽。我笑道:“为何把这里叫做鬼崽岭,我看名为红杉岭倒是更加恰当了!” 祝玉茗冷冷地说道:“等下你就知道,为何以鬼崽为名了。” 我们逐渐接近那片杉树林,待凑近了我才吃了一惊,在山岭上,到处都是一个个石像。有的歇在树枝上,有的斜躺在地上,有的半埋在土里,大大小小,零零碎碎,布满了整个山岭,总数不下几万个。我看这些石像,无论是大是小,都是以整块石头雕琢而成,或是持剑怒目的士兵,或是长袖善舞的巫师,人物众多,造型多变。从石像上雕刻的痕迹来看,已经非常模糊了,似乎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了。 我吃吃问道:“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祝玉茗说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清楚,魃的墓穴就在这一代。至于如此众多的石像,不知道从哪里来,看风格有点类似僰人的形式。当地土人无知,见如此众多的石像莫名其妙地冒了出来,心惊胆颤,以为山间的鬼崽出现,所以名为鬼崽岭!”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既然祝玉茗说到魃的墓穴就在这里,需的仔细找找看了。只是鬼崽岭如此之大,竟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我凝视着偌大的鬼崽岭,不禁反问祝玉茗:“难得你没有其他什么线索吗?不然在这么大的洗涤,别说几天内,就是几年也找不到什么魃的墓穴。” 祝玉茗无奈地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我眉头皱了起来,此刻考古专家的本色发挥出来,问道:“比如你知道不知道,魃是否是按照僰人的习俗,悬棺而葬,或者其他线索。” 祝玉茗叹气道:“我们僰人原本倒是每年都会来祭祀祖先的,只是四百多年前,我们遭到毁灭性打击,活着的人都逃到了秘银村,再也没有出来,当然谈不少祭祀祖先,于是逐渐遗忘了魃墓穴的位置。我也是翻阅古籍,毫不容易找到这里的。以前我也来过,但是看到满地石像,竟然也一下子没底了。” 我紧紧卷起了眉头,四下里胡乱搜寻,这里的土层很软,与一般的山岭土层有所不一致。我走了几步,整个脚都陷入了泥土里,一抬头,却见前面一个石像正陷在杉树枝丫上,非笑似笑地看着我,顿时越发恼火了。这时祝玉茗说道:“等等,我想起来了,我倒是听说过,这里的鬼崽,都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有人为此还立了一块石碑呢!” 祝玉茗快步带着我来到一块石碑前,我细细打量,这是一块青石板,上面清晰地刻着一排字,竖排繁体,我认出来,上面记叙了鬼崽岭和石像的传说,那里写道:“此乃阴兵也,夜从山下来,闻鸡鸣而化石。” 这么说,石像是一夜之间出现的,以至于见到的土人惊骇万分。我脑海里慢慢思考,逐渐把几个线索串联起来,等等……土质很松软,挂在树枝中间的石像,我明白了!我顿时一拍大腿,叫道:“我知道了!” 祝玉茗大喜,凑上前来问道:“是什么?” 她的面颊距离我不过数寸,我顿时一呆,祝玉茗相貌极美,成熟娇艳的面颊就在眼前,因为运动发热,透出一股混杂着汗水的淡淡体香味,诱人之极,就如一只熟透了的苹果,真叫人想一口咬掉。 但我有了老婆,我心里暗暗苦笑,遏住心神,冷静地说道:“你看,鬼崽岭上,有很多鬼崽都挂在树上,这叫人莫名其妙,细看痕迹,还不是认为挂上去的,而是天然形成。再联想到这里的土质很松软,我便逐渐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应该在很久很久以前吧。这里曾经是一个悬崖,按照僰人的风俗,魃必然在此居山崖中间,悬棺而葬,而这些石像就是殉葬品。历经了千年的岁月之后,突然有一天,气象异常,突然山崩地裂,首先山洪爆发,大量泥土冲了下来,填满了整个悬崖,形成了一个山岭。山洪爆发通常伴随着大规模的泥石流,整片悬崖犹如坐滑翔机一样,顺着山岭坡滑了下来,飞到天空中,把魃墓穴里的石像都带了出来,沿途落下,砸在山岭中。有的落到了树上,就形成了这副德行。” 祝玉茗吃了一惊,叫道:“你是说,魃的墓穴,已经被毁掉了?” 我凝视着逐渐落下的夕阳,天色越来越暗,慢慢说道:“不,应该还在。”—— 今天起互动时间放在首页评论中,欢迎大家观看。 ** 二百四十五、大圈 祝玉茗不禁心生疑惑,那双美丽的眼眸紧紧盯住我,反问道:“莫不是你在哄我,可别欺我是妇道人家,就以为我什么也不懂。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那泥石流将魃墓穴里面的石像都带了出来,墓穴怎么可能没有受到损坏呢?” 我哈哈大笑,说道:“正是这些石像,给了我启示。你想想,既然连陪葬的石像都有如此之多,可见墓穴的规模不见得小,哪有那么容易被毁掉。走,随我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祝玉茗虽半信半疑,但是这时候却只能随着我往鬼崽岭高处走去。我们三人带着工具往上攀爬,山岭越来越陡峭,那泥土的覆盖面也越来越稀,初始不过像是癞子一样地秃出几块小点,渐渐地空出大块大块的崖壁。而在这些崖壁上面,竟然也是千疮百孔,露出无数大小不一的洞穴,小则孩童大小,大着几乎可以通过一辆东方红内燃机车。血红的晚霞落在这些洞穴上,反射出不同的光芒,尤为诡异。 祝玉茗吃了一惊,说道:“这是……?” 我说道:“你看这些洞穴,边缘多呈现锯齿状痕迹,显然是人工开凿而成的。僰人风俗是悬棺而葬,我估摸着,很久以前,就在此地悬崖上布置了魃的墓穴,但是她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享受的待遇自然不一般,规模远远比普通人要大的多。这些洞穴,其实当年墓穴的一部分,后来虽然滑坡毁掉了一半的墓穴,但是剩余的还是留了下来,我们仔细找找,就能找到入口。” 祝玉茗脸上倒是信了几分,冲我点点头,于是往峭壁的石洞边沿攀爬,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都挑选了最大的一个洞穴,认定这里才可能作为墓室。 我们三人进入最大的那个洞穴时候,天色已经非常昏暗了,在洞穴里面则是更加漆黑一团,于是我就点亮了手电筒,对着这个洞穴四下里环视。这个洞穴直径大概有五六米,不像是天然岩洞,而是完全人工开凿的洞穴,墙壁上的痕迹非常明显。 再往深处探寻,洞穴不知道向内延伸多少。我稍微踌躇了一下,心中暗暗升起了疑惑。倘若这里真是魃的墓穴,数百年前就因泥石流打开了入口,很容易招惹生人进来。我就担心万一我们走进去,碰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地方。 我瞟了一眼祝玉茗,这个女人看着洞穴深处,眼神坚毅,点点头,便顾自走了进去。我叹了一口气,拉住祝玉茗的胳膊,抢先走在前面。好歹我是这方面的行家,岂能让一个女子冒险? 走进这个洞穴深处,才叫人不得不惊叹古人的鬼斧神工。我们所走动的这个洞穴,直径过五米,完全是在岩石上开凿而成。这里的岩石多是坚硬的花岗岩,据我所知,僰人魃所处的时代,还是新石器时代,仅有少数天然铜器。要开凿这样一个洞穴,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但走了不久,前面突然分叉,露出了两条隧道入口,我戛然停住,往后看着祝玉茗,询问道:“祝老板,这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祝玉茗愕然地瞪大眼睛,显然她也是第一次碰到,不过这个女人毕竟是聪慧之人,沉思片刻就说道:“我想,既然是极其重要人物的墓穴,哪里可能这般容易叫人深入,所以我想,其中有一个是真的,另外一个,却是为了迷惑盗墓贼而设计的!” 我冷笑道:“此刻我们便是盗墓贼,那么往哪条方向走呢?” 祝玉茗发愣了一下,终于茫然地垂头丧气说道:“我不知道了,朱先生,这方面你不是行家吗?相信你一定有本事成功破入!” 这女人,说得轻巧,几句话便把事情推给了我,叫我怏怏不乐。我对僰人的墓穴一点也不熟悉,事先也没有仔细研究过,眼下只有一种办法,笨办法,就是一个个洞穴的走! 我一招手,顺便挑了右边的洞穴走。倒也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只是中国人习惯靠右走,我这是顺途罢了。哪知这样一走便带给我无穷尽的麻烦,我们就沿着隧道往前走,前面既没有岔道,也没有机关,走了不知道多久,连手电筒都开始黯淡下来,祝玉茗终于忍不住问道:“朱先生,我们在往哪里走?” 我回头瞪了她一眼,怒道:“我怎么知道,不过随便走了一条路。哪知这么长,我粗略算了一下,起码有十几公里了!” “十几公里!”祝玉茗倒吸一口凉气,“好巨大的工程,岂不是把整座山凿空了吗?” “等等,那是什么?”一直闷声不吭的郭熙明突然叫道,然后他的手电筒指着前方,前面隧道的角落里,盘恒着犹如一条蛇一样的土黄色长条。 我疑惑地盯着那些长条,凝视了一会儿才松了一口气,笑道:“不过是几条麻绳罢了!” 我凑上前轻轻用脚尖碰了一下绳子,哪知绳子顿时化作一堆灰烬,竟然有一段时间了!我顿时警觉起来,说道:“看这些绳子,起码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那么以前有人来过了?” “有人来过了?”祝玉茗脸色大变,喝道:“快走!”说着,女人疾步跑起来,唯恐外来的人员破坏了魃的墓穴。我无奈之下,跟上了祝玉茗,三人不足小跑,过了五六分钟,眼前豁然开朗,来到了一处开阔地,四下里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这,这不是我们方才进来时候的分叉路口吗?原本我们是从右边的进入,但是此刻却从左边出来,难道我们就绕了一个大圈?—— 加班,加班,好累啊!已经连续三个礼拜没有休息了。希望五一有空多写写! ** 二百四十六、诡计 我不知所措地站立在分叉路口,双目直直盯住两个洞穴黑漆漆的入口,喃喃自语:“怪哉,怪哉!我想,这其实是魃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吧!” 祝玉茗迷惑不解,疑问道:“你说这居然是一个防盗机关,怎么可能呢?” 我说道:“我研究古墓几十年,不知道见过多少坟墓。大凡重要的坟墓,都设计有防盗机关。不过绝大多数世人的思维停留在将盗墓贼视作不共戴天的贼寇上,因此,为了对付盗墓贼,所设计的盗墓机关,亦是犹如在对付仇敌,种种阴毒手段不一而足,或毒箭,或流沙,等等,反正是要将盗墓贼的性命留下来。然而机关纵然再多,终究是死物,这些古墓还是逃不出盗墓贼的手腕。不过魃的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却颇为有趣,不伤人命,而是以一个无穷尽的循环大圈来耗尽人们的耐性。你看地上的麻绳,想必很早就有人来过了,可是白走一圈,一怒之下,就扔掉绳子走了。她这个坟墓,防盗设计简单,但是非常实用!” 祝玉茗眉头一皱,说道:“但是这样也把我们给困住了,我们从哪里找到魃的墓穴呢?” 郭熙明冷冷地说道:“她有机关,我们有知识。别忘了,朱教授可是撰写过《楼兰考古记》学术著作的大学者,纵横考古界几十年,区区盗墓手段,何足道哉,相信朱教授早已成竹在胸了!” 郭熙明特意强调了教授二字,我苦笑一下,老子的女人才是正牌教授,只是世人不知,多半以为我也是,顺口叫上了。对于这个离奇的防盗机关,我几十年探索古墓的经历中,还是第一次碰到,不由得无从下手,思虑片刻说道:“假设这里真是一个大圈的话,那么我估计墓穴中心应该在我们碰不到的大圈中心。所以我估计大圈,也就是是隧道当中,应该有一条通往墓穴的通道的。大家再陪我走一趟吧!” 三人只得再次抄起手电筒重新走动了,由于手电筒电池有限,为此走在后面的两个人关掉了手电筒,而只有我一个打开,落在黑漆漆的隧道当中。 走了大概有刚才一半的时间左右,我们似乎又陷入了循环的死胡同里。这次走入隧道,我们可是仔仔细细地搜索每一寸隧道的岩壁,但是根本没有看到任何其他洞口的踪迹。我也知道,这条隧道实在太长了,容不得我们一一查询,耗费时间精力实在太可怕了。此刻不免暗暗着急,究竟往哪里去呢? 我看着手电筒,这是野外探险专门用的电筒,不知道祝玉茗从哪里搞来的,手电筒除了小巧精致,防水防风的特点以外,几个按钮,也是精心设计,制造成一个小巧的指南针。虽然只是一个小电珠大小的有机玻璃半球,里面装满油状**,指南针就浮在里面。却能够正常的工作。看着指南针,我突然心念一动。 不对,这个指南针怎么回事?发疯了吗? 我看出这个指南针有异常,须知,此刻我们绕着一个大圈走,指南针指针始终指着南方,不会更改方向,但是指南针的盒子却不知不觉地跟我们人绕了一圈。因为我们人在动,看不出盒子也在动,所以不动的指南针在我们看来,却是顺时针绕了一个大圈。可是这时候,我却看到指南针绕着逆时针在走! 怎么可能绕着逆时针在走呢?我记得,附近并没有大型铁矿,不可能干扰指南针。 “快,把你们的手电筒拿出来给我看看!”我急促地催着两人。祝玉茗和郭熙明一愣,虽然不明白,但是还把手电筒交给了我。我定睛一看,其他两个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同我的如出一辙,那么不是指南针坏了,而是我们真的在走一条古怪的路线。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朱先生,怎么了?”祝玉茗见我面露喜色,反而惶惶不安地询问我。 我大笑道:“因为我破解了魃墓穴的防盗诡计!” 祝玉茗一喜,说道:“你说什么,你破解了防盗措施,怎么回事?” 我笑笑指着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向祝玉茗解释原理:“你看,因为我们人在绕着一个大圈走,盒子随着我们人动,但是指南针不动,所以在我们看起来,指南针是在绕着顺时针走。可惜现在为什么指南针绕着逆时针走了呢?我们的方向并没有改变,继续在前进,不是返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祝玉茗顿时露出茫然的神色,我知道她虽然精于人情世故,但是遇到科学之类就非常白痴了,倒是郭熙明听出了我的话外之音,颤动地说道:“难道,难道我们不是在绕着一个圆圈走?” “不错!”我喝道,“能够让我们前进方向没有变,但是实际方向却已经改变的,只有一种图形!那就是……” “8字型!”我和郭熙明一起喊了出来。 只能是8字型了。最初的时候,我们自己是绕着o字型在走路,那是因为隧道实在过于庞大,我们身在其中,根本没有参照物判断,所以错误地推测为大圈。然而实际上,我们却是在绕着一个8字型在行走。8字型,按照一般人的写法,总不会是画两个o上下拼起来,而是一笔写成,我们就按照这个写字的笔迹在行走。这样走起来,难怪指南针的方向会改变,因为我们走路的方向改变了。 “那,和魃的墓穴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经过解释,不过祝玉茗还是听得迷迷糊糊,需要好好想一下才能明白。 我说道:“很简单,你想想看,8字型在中间总是要交叉的啊,可是我们并没有碰到交叉的情况,始终是一条直线。那么说明了,8字型交叉的中点,也就是8字型的腰间,两条隧道其实是上下隔开,就像立交桥一样。为什么僰人特意把这里修建成8字型,而不是o字型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在这8字型的中点上,正是有魃的墓穴所在!假若是o字型的话,中点根本无法到达了。” ** 二百四十七、石阶 祝玉茗听得非懂似懂,那双漂亮而聪慧的眼眸,难得露出了迷茫的色彩,她点点头说道:“好吧,只要我们能够找到魃之墓穴的入口,管她什么防盗诡计呢!” 我哭笑不得,对于祝玉茗讲这些话,简直是对牛弹琴,倘若林白水在现场,以其聪明才智,恐怕老早发现了个中的玄机了。我摇摇头,顺着隧道往回走。 我一边走,一边盯着指南针,慢慢顺着顺时针方向回溯,陡然之间,指南针转向了逆时针,我高兴地大叫一声:“好了,就在这里了!” 这里,便是8字型的中心,我抬起头,四下里张望,眼前的隧道依旧是花岗岩雕凿而成,表面的纹理因为年份已久,所以有些斑驳,却根本看不出来到底哪里有机关。我不禁喃喃自语:“在哪里呢?” 祝玉茗却仿佛知道墓穴的秘密入口一样,在地上找来找去。我心思一转,顿时想到,因为整条隧道都是由花岗岩雕凿,痕迹明显,制造秘密入口不太容易。倒是地上,千百年来积累了厚厚的尘土,把地面遮地严严实实,难以发觉!入口一定在地上。想通了这一点,我便幡然醒悟,也在地上找起来,只是我不用祝玉茗那么蠢的方式,而是从腰间取下水壶,捏开瓶盖,把水一点点倒在地上。水流蔓延,很快消失在地面的尘土中了。 我抹了一下这里的尘土,只有少数湿漉漉的,大部分不过沾湿了表面,说明地下有裂缝渗了进去。 “就在这里!”我大声招呼祝玉茗和郭熙明,同时我飞快地挪动鞋子,把地上的尘土踢开,很快地上露出了一条细碎的裂缝,慢慢地一大块石板的轮廓显现出来。几个人激动地趴在地上,细细将其理出来。这是一块一尺见方的石块,埋在地底多年,已经陈旧不堪了,只要把这块石板搬起来,下面就是神秘的魃之墓穴! 我从郭熙明一点头,他表示明白,将背上的工具包放了下来,取出一把鹤嘴锄来。我接过鹤嘴锄,示意众人走开,然后用足力气,狠狠地对准石块砸下去。 铛一声巨响,火星四溅。我已经把鹤嘴锄钉入了石板与地面的缝隙中。我施出吃奶的力气,费劲的把整块石板拔起来。郭熙明和祝玉茗乘势推住石板,三人合力,把石板移到一边,地面上显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洞穴! “就是这里吗?”祝玉茗把脑袋凑上去,我拦住她,说道:“当心机关!” 祝玉茗看了我一眼,稍微表示感谢,她对这些机关类的实在不够警觉。我小心翼翼地在洞穴边沿,拿着手电筒照下去,里面黑漆漆一团,但见近处是一条石阶,一直往下蔓延。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一根,对准洞穴扔了下去。 那火柴飘飘然然,落入洞穴,在漆黑的世界里,是唯一的光明,但见火柴的光明越来越小,最终不见了。 “看来里面有氧气的,不过洞穴挺深的!”郭熙明说道。 我点点头,说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建议留下一个人看守!” 哪知我这么一番话,顿时在三个人中扔下了一罐速凝水泥,僵住了每个人的表情,郭熙明阴晴不定,祝玉茗紧紧抿住双唇。我这才意思到,我们并非一个相互信任的团体,我们每个人都在怀疑着对方。毕竟,我们是一个因为某个压力而临时凑起来的组合。 我发觉失言了,立时哑然,过了片刻祝玉茗说道:“我觉得还是大家一起下去的为妙,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赞成!”郭熙明说道。 既然这样,我也只能同意。不过下去之前,我们还是合计一下,把石板砸碎了,谨防有人或者意外把洞穴堵上了,让我们进退不由。 由我带头,我们一行三人步入了洞穴的石阶。这段石阶雕凿得颇为狭小,让我这个大块头感觉起来特别的压抑,好像在一个囚笼中一样。直到往下走了几十步,才豁然开朗,我们进入一个大空间了!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长方形甬道,约莫有两米多高,三米多宽。甬道笔直地沿向前方,在甬道的两壁,却生着一些奇怪的突出物。我好奇地凑上前,伸手摸到甬道的石壁上,却发现出奇的光滑,乃是经过人工细细打磨,平滑如镜。但是在半人高的地方,却凿出了一条细细的裂缝,循着甬道一直通往前方,不知道做什么的。 祝玉茗也发现了石壁上的突起物,走上前一看,说道:“原来是一盏油灯啊!不知道能不能用了!” 她摸出火柴,小心翼翼地点燃了油灯,想不到数千年前的油灯居然还能用,奇迹啊!但是更加叫人吃惊的在后面,只见那时说时迟,甬道石壁的隙缝也突然冒出火来,飞快地冲向前方,我不禁吓了一跳,却看到前面不住有油灯一盏盏地通过隙缝上的火花点燃,转眼间***通明,原来这竟然是一个古代的点火装置啊!数千年前的古人,真叫人难以小觑。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情,关掉手电筒,既然有***,何必浪费电池呢?说不定之后就要使用。 我们顺着甬道继续往前走,大概走了半里多路,眼前豁然出现一堆巨大的火团,熊熊燃烧,发出灼热的气息,把这个空间照明如白昼。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上下十几米,长不可数,几乎掏空了整个山体,宛如一个巨大的宫殿,居中的就是这团生在石制巨鼎的大火。为了防止倒塌,四周还有意识地留下几根方形的大石柱,以增加抗塌方能力。这就是魃的墓穴吗?可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棺木! ** 二百四十八、虚柱 我年轻的时候跟人合伙人盗过墓,之后又从事考古发掘工作,遇到的坟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了,可是如眼前这般,防盗设施完好无损,然而棺木似乎从来没有放进去的情况,却第一次遇到,我不禁焦急起来,喃喃自语说道:“没有棺木,没有棺木,我们岂不是白来一趟了吗?” “那倒未必!”祝玉茗含笑摇摇头,微笑中充满自信,她说道:“我们又不是来盗墓的,何必在乎棺木死尸呢?我们不过来寻找镇压蚩尤的方法,看来,我们已经找到了!” 祝玉茗手指向西侧一指,在西北面的石壁上,非常清晰地显出了一个真人般大小的阴影,腰肢纤细,胸脯凸出,酷似一个女子,她面朝东方,右手中好像握着一把扫帚一样的物件,估计是远古时期的权杖,正趋步向西。 “莫非,这就是魃的形象?”郭熙明说道,他四下里搜索一遍,别说金银珠宝,就连瓦片都没有发现一片,不免有点恼火,嘟嘟囔囔道:“作为酋长,好歹留下什么玉器之流的。” 祝玉茗哭笑不得,凑上前去,摸索着石壁。我也跟上去细细观察,人像这是在石壁上雕琢的浮雕,远看如阴影般清晰,近看却什么也没有,就一块凸出的浮雕而已。但是在人像旁边,却雕刻着许多细小的人形和场景,历经上千年的沧海桑田变迁,上面的人类和怪物战斗场景依旧清晰可见。祝玉茗一边摸索着浮雕,一边喃喃自语:“就是这些,就是这些?” 我粗粗瞟了几眼,却大失所望,因为上面的图形,和我在秘银之矿藏那里的石柱上看到的差不多,并没有详细说明是用什么手段镇压蚩尤魔神。祝玉茗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手掌焦急地在石壁上**,叫道:“怎么什么都没有呢?” 我凝神说道:“祝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头的吗?” 祝玉茗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石壁,泄气了地懒洋洋说道:“有什么不对头,我可没有看出来。” 我瞅了一眼这个女人,祝玉茗是相当出色的美人儿,纵然这般德行,却依旧有一股慵懒的颓美人气息。我暗暗吞了一口水,说道:“这个墓室空间虽然大,却没有什么殉葬品之类的东西留下,而这些壁画也实在太简单了。更重要的是,作为墓室,没有棺木,实在叫人奇怪。” 祝玉茗瞟了我一眼,说道:“你有什么意思?” 我说道:“我想,这只是墓室之一,其他定然还有墓室,只是入口被悄悄藏了起来。以方才那种防盗设施来看,说不定这也是防盗手法之一!” 祝玉茗眼眸陡然一亮,霍然跳了起来,她个子和我差不多,顿时把双手搭在我肩膀上,喝道:“你说的是真?”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说不定就在这堵石壁后面,就藏着真正的墓室。” 祝玉茗眼珠一转,真地在石壁上敲打起来了,看看是不是空心,当然,真的防盗手段,哪有那么容易寻找到呢? 祝玉茗忙碌地开始寻找起来,而我却暗自思量,以古代僰人那种简单而实用的防盗手段设计思路来看,他们把另外一件墓穴隐藏的入口,必然不会建造地太复杂,那么在哪里呢? 我四下里张望,地面首先排除,因为这个太容易被人想到。天顶,不太可能,因为我们就是从那里下来的,上面已经建筑了一条秘密的隧道,从建筑构造学上来说,再建造一个墓穴,石头是吃不消支撑这个重量的。那么四面的墙壁呢?唯一的可能性就在这里了。 我学着祝玉茗,在四周的墙壁上东敲敲,西打打,绕了一圈,撞上祝玉茗,两人一摊手,结果什么都没有找到。 祝玉茗质问我说道:“你是不是想错了,抑或我们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这里根本是一个迷惑我们的疑墓,真正的墓穴却在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方。” 我也茫然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了。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 “等等,大家静一下。”方才一直在翻来捣去寻找宝贝的郭熙明突然嘘地一下说道,我们虽然非常奇怪,但是知趣地闭嘴。世界陷入一片沉静中,静地连心脏扑通扑通跳动都清晰可听,然而在扑通扑通中,却夹杂着一阵叮叮咚咚的响声,这是…… “泉水声!”祝玉茗失声叫道,“但是,这里怎么可能有泉水呢?” “地下水。”我更正祝玉茗的错误,然后侧耳倾听,寻找从哪里传出来的响声,我偱声过去,却发现是一个叫我根本想不到的地方传来的。 石柱! 支撑墓室的石柱! 我抬头仔细观察这几根石柱,暗暗思量一番,顿时明白,大骂僰人狡猾,他们居然弄出了虚柱这些玩意儿。须知,石柱一般是用来支撑天顶的。当来到这里的人第一眼看到这几根石柱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理当如此。那晓得,狡猾的僰人却搞出了玄机,若非行家,根本看不出,到底需要几根石柱支撑天顶。以这里的天顶石壁厚度,三根就绰绰有余了,但是僰人偏偏立了四根,其中一根就是虚柱,也就是根本不是用来支撑天顶之用的柱子。它的真正功能,则是通往另外一间墓室的入口。常人哪能想到这么玄奥的秘密呢?若非因为地下水滴下来,发出响声,我们根本不会发觉。 我来到这根虚柱跟前,其看似粗大,直径约莫需要三人合抱,向上四五米,似乎就和天顶碰在一起,支撑着上面的重量。我知道,其实上面是空的,有个一人大小的洞穴,让人钻进去,通入另外一个墓穴。不过因为石柱比较高,古人都是用梯子一样的工具,但是眼前我们没有,我稍微一想,有主意了,就抽出了家么,对准虚柱,轰得砸下去。 我用鹤嘴锄连砸数下,在这根虚柱上砸出一个大窟窿,里面果真是空心的,通往下面。祝玉茗一阵欢呼,扑了上来,但是当她手伸进去的时候,突然缩了回来,失声叫道:“不好” ** 二百四十九、湿衣 “怎么了,你?”我大吃一惊,还以为在墓室的入口装有机关暗器,祝玉茗不慎中招,我正思虑要不要上前帮一把的时候,祝玉茗已经把那只手伸了出来。但见衣袖上湿答答的,清水滴落在地面上,顿时不见了。 “难道,里面都是水?”郭熙明叫道,“那可怎么办呢?我们这次并没有带潜水用具。唉,明明找到了墓室,却进不去,郁闷!可恨那价值连城的珠宝啊!” 所谓成也地下水,败也地下水。我们听到地下水声才找到了墓室入口,却又被地下水封死通道。祝玉茗沉默不语,突然咬咬牙,说道:“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就只能屏息潜水进去试一下,万一吃不消的时候,马上转回来,如何?” “只能这样了!”我勉强同意。说着,我就脱下了外衣,我是两栖部队出身,水上路上都是一条好汉,当然由我出动最佳。哪知我刚刚钻进半个身子,就发现自己块头实在太大了,根本转不了身。祝玉茗咯咯娇笑,拉住我说道:“还是我来吧,大块头,我比瘦很多。” 我尴尬地笑笑,以前这副身材只给我带来好处,打架从来没有吃亏过,眼下却形势所迫,不得不让妇人打头阵。至于郭熙明,他万万不会去的。 因水中衣物绝对是累赘,为了方便,通常会脱掉的。于是祝玉茗当着我们两个大男人面,缓缓脱下鞋子、长裤、外衣,只余一套内衣。其女相貌极美,身材更棒,个子高挑,一双纤腿修长,腰肢纤细,胸脯丰满,颤颤而动。三十岁的妇人,正是最成熟的年纪,当真风华绝代。她脱完了衣物才装模作样地抱胸,暧昧地说道:“不许看哦!” 这骚娘们! 祝玉茗钻进入口的地下水,我突然拦住她,说道:“等等!” “怎么?”祝玉茗愕然。 我掏出细绳子,递给祝玉茗,说道:“把这个绑在你腰上,万一有什么不对,用力拉即可,我把你拖出来。” 祝玉茗接住绳子,关切地说道:“谢谢!”她瞅了我一眼,突然低声道:“要不是你有老婆的男人,我一定抢你!呵呵!” 我一呆,这女人拿着手电筒,已经一头扎进水里了,水面清波荡漾,一团亮光在水中闪动。我知道这是手电筒发的光,也不知道祝玉茗何种难耐,专门弄来了科考专用的的手电筒,只要不是在水压太大的地方,是放水的。我紧紧盯着绳子一寸寸落下去,丝毫没有异动,过了片刻,又是一团亮光出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呼! 一个人头钻出水面,正是祝玉茗,她摸摸脸面,然后扬起手中的手电筒向我们欢呼:“我们运气太好了,那个墓室并没有被水淹没,只要潜个几十秒,就可以过去。” 我大喜,笑道:“甚好!” 说着,我也开始脱衣服,但是却看到郭熙明脸色煞白,一动不动,不禁叫我奇怪,问道:“怎么,你不想去,里面说不定有你最喜欢的珠宝玉器呢!” “这个,这个我免了吧!”郭熙明讷讷笑道,“其实,我不太喜欢钻进水里去。” 我转念一想,也罢,把他留在这里,也可以有个照应,不怕他玩出什么花样来。我随手拎了一袋工具,就跟着祝玉茗一起钻进水里。祝玉茗游在前面,似乎犹如一条美人鱼。我们向下潜行了十多米,钻出一个隧道,突然之间,我看到头顶光线明亮,祝玉茗就此上浮。我马上跟上前,身子浮上十多米,立时又吸到了氧气。原来,这边的结构类似一个“凹”字型,底下填满水,而凸出的两个部分,则是没有的。 我摸了摸脸面,把眼睛上的水抹走,脚底不住凫水,右手拿着手电筒到处打量,这是一件类似方才我们经过的墓室一样的石雕空间,居中也是一盆巨大的火团。这么说来,应该有机关联通两个墓室的,空气也可以自由流动。 在我思虑的时候,祝玉茗已经踩着石壁爬了上去,我瞟了一眼,忍不住吞下一口水。须知,内衣毕竟不是泳装,尤其是棉质内衣,沾了水之后,几乎和没穿差不多,方才在水里还看不出,一旦登陆了,顿时非常明显。祝玉茗又是那种天生丽质的妇人,看了直教人动心。 我按耐住自己,跟着爬了上去,但是目光一直不肯离开祝玉茗的身体,祝玉茗似乎察觉了我不友善的目光,哪知轻轻地笑道:“小崽子,敢吃老娘的豆腐,老娘的年纪,几乎……” 祝玉茗戛然收口,她想说什么,似乎是年纪,她的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最多再比我大一两岁,有什么了不起的。然而我现在还不知道,这是发现今后另外一个秘密的关键。 祝玉茗微微生气地说道:“再看呢!哼!好了,先干正事再说,等完工了,随你看,随你摸,要是你想……” 暧昧的省略号。 “去,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我摇摇头,方才只不过一时迷惑,我哪有这般见到女人就口水三千丈。 祝玉茗拿着手电筒扫来扫去,目光顿时落到了一面墙壁上,上面有许多细细的浮雕形象,人鸟走兽,但是却看不懂什么意思,根本不想那些图画容易理解。祝玉茗迷惑不解地把眼神投到我头上,我粗粗瞅了一眼,猛然一怔,叫道:“甲骨文!这是甲骨文!” 僰人居然使用甲骨文?他们不是一直没有文字吗?我转念一想,既然后世他们能够借用汉字的发音,为什么不在更早的时候,就借用那时比较先进的华夏文明的文字呢?文字,毕竟比图画更容易解释。 ** 二百五十、甲骨 “你居然识得这些扭来扭去,犹如小人图画一般的文字?”祝玉茗扭转头,不可思议地盯着我,“据说这是一种很深奥的文字,非一般人能够解读,你这个大老粗,怎么可能懂呢?” 我哈哈大笑,这倒是小觑我了,虽然我头顶上没有什么诸如教授、博士之类的头衔,但我却实实在在是一个辨别甲骨文的高手。须知,我研究远古历史十几年,甲骨文、金文,可是下过相当大的苦功夫的。 “你且说说,上面讲了什么呢?”祝玉茗一脸崇拜地看着我,我心中满意之极,回头打量这些文字。甲骨文既然已经是一种文字了,那么变化就相当有规律,但是传入僰人中之后,却也有很大的变动,好在这是一种象形文字,我一般靠联系上下文猜想,一般根本看着图形猜测,慢慢地翻译出来。这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一段惊心动魄的传说,而最叫我们感兴趣的,则是那神秘的炎黄蚩尤大战! 传说在很早很早以前,也就是距今约一万多年前,南方有一个古老的部落,名曰神农部落。自从该部落被强大的轩辕部落击败以后,幸存的族人就溃逃南方。他们心怀仇恨,无时不刻想要打回中原。但是轩辕部落不禁人口比他们多,战士比他们勇敢,更掌握了先进的铜制武器,他们根本打不过。部落的年轻首领刑天日日向神祈祷,请神赐予他们强大的力量,去打败敌人。终于有一天,神响应了,突然天降巨石,把大地砸开,放逐出了地下的魔王。 “吾为地狱之魔王,拥有强大的力量,是何人召唤于我?“地底的魔王呼喊道。 “是我,神农部落的刑天,请你赐予我强大的力量,去打败,去征服我们部落的敌人!刑天鼓起勇气向魔王说道。 “喏!但是吾身为魔王,没有肉身。假若汝将肉身交付于吾,吾定助你消灭敌人!” “不要相信他的话,哥哥,魔王的话,是没有信义的!”刑天的妻子魃向他呼喊着,但是年轻的首领内心老早被仇恨占据了一切,根本不会理会任何人的话。 “善!”一声话下,巨大而黑暗的魔王附身在了刑天的身上,从此他不再是部落勇敢而年轻的首领了,而是化作了牛头人身,拥有巨大而恐怖力量的战神蚩尤。 魔王同时还有八十一个手下,附身在部落里八十一个勇士的身上,他们都化作了能说人话的野兽,哥哥铜头铁额,拿石头铁块当饭吃。蚩尤还在庐山脚下发掘铜矿,将铜制成剑、矛、戟、盾等兵器,发给士兵,顿时军威大振,气势汹汹地向中原的轩辕部落发动进攻,一场洪荒的惨烈大战爆发。 初始蚩尤带领八十一个人形走兽向轩辕部落进攻,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占领了他们很多土地,掠夺了他们很多人口。但是轩辕部落毕竟是一个超大的部落,而且他们和周边的部落结成联盟,逐渐了华夏联盟,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士兵。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首领,公孙轩辕,是一个即聪明,又勇敢的战士,带领部落的战士拼死抵抗。一时之间,双方僵持不下。 但是神农部落毕竟只是一个人口稀少的部落,那些俘虏的敌人,也不可能编入自己的队伍中,残酷的僵持战对他们极其不利,大量勇士死亡,战场上尸横遍野。为了增强战斗力,蚩尤施展邪术,把死去的战士再度复活,化作不生不死的僵尸战士。 刑天的妻子,也就是现在蚩尤的妻子魃非常痛苦,她不能面对现在非人的蚩尤,特别是看到越来越多的勇士在战场上死去,他的家人们失声痛哭,她的心就越发难过。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的战争毫无意义,只会增加死者和痛苦。” 魃苦苦哀求蚩尤停止战争,但是蚩尤生性残暴好战,根本不会理会魃的话,反而警告魃,倘若再这样唧唧歪歪,就将她杀掉,也化作一个僵尸。 受到这样威胁的魃终于下定了一个决心,她要除掉蚩尤,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于是她假装变得温顺听话,每当蚩尤征战回来,就坐在他的大腿上陪酒取乐,媚然笑道:“你真是世界上最勇敢的战士,没有你害怕的东西!” 酒醉之后的蚩尤得意之极,不慎透露了自己的弱点:“我什么都不怕,就怕巨大的雷声和水。” 魃铭记在心,然后悄悄联系到了他们的敌人,轩辕部落的公孙轩辕,双方达成协议,消灭蚩尤之后,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神农部落重新回到南方。 公孙选用听说东海流波山上有一种叫“夔”的慢兽,它吼叫声就像打雷一样,他派人将其捉来,剥下皮做成鼓面。然后又将雷池中的雷兽捉来,抽出最大的一根骨头当作鼓槌。雷骨槌敲打在夔鼓,声震五百里,比打雷还响。 公孙轩辕故意挑了一个大雾的日子决战,雾虽然是水,可是却很叫人忽视掉。两军对阵,公孙轩辕下令打响战鼓,惊天动地。加上大雾之中,蚩尤沾染了水气动弹不得,虽然和八十一个魔鬼手下拼死抵抗,但是终于被公孙轩辕一刀砍下脑袋。 然后被砍了脑袋的蚩尤还没有死,他**为眼睛,以肚脐为嘴巴,落荒而逃,逃到了南方的大山之中。 虽然蚩尤被击败了,但是魃知道,终于一天,他终会回复力量,重新发动战争,于是魃在有一天,趁蚩尤不备的时候,用巨大的石柱压住了蚩尤,把他埋在深深的地下,封印住了他。留下血咒说道:“今后一千年,一万年,除非我血脉流尽,否则你永远别想出来!” 为了防止魔王出来,魃就和她的族人留了下来看手,这就是僰人的来历。 我翻译完这些甲骨文,祝玉茗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僰人的来历,也知道了用什么方法去克服魔王了。” 但我却突然有点感应,巨大的响声,似乎在哪里遇到过这样的魔鬼,却又想不起来,正在苦苦思索中,突然我们出来水面当中,突然咕噜咕噜冒出水泡,扶起一个人形,我不禁一呆,失声叫道:“郭熙明?” 他不是怕水吗,怎么还来呢? 郭熙明脸色惨白,大叫道:“不好了,敌人追了过来,就在后面!” “什么!”我和祝玉茗都是一惊—— 因为出版需要,要加快更新了,如无特殊情况,这个故事将在下礼拜结束。 ** 二百五十一、鬼火 话音方落,郭熙明浮在水面上的脑袋突然之间就沉到了水底,仿佛是被一股巨大的力拖下去一样,他的两只胳膊就在水面上激烈地晃动,掀起层层水花。 “不好!”我迅即冲上去,一把抓住郭熙明的两个胳膊,猛力拖上来。郭熙明的口鼻刚刚从水里露出来,还来不及吸一口气,陡然之间我就感到手底一沉,连我都差点被拖下去。我大骇,使出浑身的力道,拉扯着郭熙明。毕竟我站在陆地上,双脚有了支撑,而水里的东西只能踏水,纵然力量比我大,也抵消掉了。渐渐地我把郭熙明从水中拔出来,他已经淹得半死不活了,脑袋耷拉下来,双目合拢。突然,拉住郭熙明双脚的力道一松,我措手不及,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倒是完全把郭熙明给救上岸了。 我赶忙把郭熙明放在地上,用手一探鼻息,这家伙还活着,只是被弄昏了而已,至少还能自主呼吸。 “是什么人?”祝玉茗脸色惨白,直愣愣地盯着水面,说道:“我们的出路被堵死了!” 这时水面突然掀起惊天巨浪,同时传来一声巨大的咆哮,一个人形出现在水面上。我一呆,看着这个人形,竟然是与我一直在交手的何永进,今天,他依旧带着一个牛头。 何永进从水里踏到陆地上,一步步地逼进站在面前的祝玉茗。不知怎么的,平常胆大无比的祝玉茗,似乎被吓呆了一样,一动不动,浑身颤抖地看着眼前巨型牛头怪。 “快跑!”我大喊一声,这时何永进伸长手臂,对准祝玉茗,狠狠地一击挥过来。而那个女人还是没有反应,我心中暗暗骂了一句,放下郭熙明,如迅雷一般窜过去,用力推开祝玉茗。那何永进的一击浑然击空,但却扬起了巨大的劲风。若是祝玉茗挨了这一击,定是被打倒石壁上,骨骼破碎。 此刻祝玉茗就被我按在地上,玉体依旧吸引人,但却无暇欣赏,我低声骂道:“你这个臭婆娘,难道不知死活吗?要不是老子来救你,你老早就被打死了!” 然而祝玉茗却依旧直直地看着何永进,口中喃喃自语:“原来,这就是蚩尤手下的八十一个武士之一啊!我倒是第一次见到了。” 我懒得理会这娘们,回头看去,何永进步步逼近,这次因为水中行动,武器携带不便,因此空手前来。我倒是比他多了一个工具袋,就从里面取出了鹤嘴锄。何永进,别怪我不念兄弟之情,只是你自己变作了妖怪,我只好为你着想,早点送你归西吧! 我大喝一声,舞动鹤嘴锄,猛力扑向何永进。 何永进陡然一动,也冲了过来。 两个闪电一般的人影瞬间叠在了一起,又迅即地分开。 我站在三尺开外,鹤嘴锄还紧紧握在手中,突然觉得腹部一紧,低头砍去,活活挨了一拳,受伤颇重,身体的自动防御机制发动,腹部肌肉顿时变得异常僵硬。但是何永进也不好过,我回头看去,只见他戴着的牛头戛然从中间裂开,掉在地上,然后额头流出一条血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面目变得异常狰狞。 我们算是平手了,不过看起来我的伤口比较糟糕,因为腹部肌肉变得很僵硬,一些动作不免受到影响。而何永进老早就变成了怪物,似乎不会因为受伤而停滞动作。说时迟,那时快,何永进猛然扑了上来,我用力挥动鹤嘴锄,对准他脑袋砍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哗!我眼前一花,回过神来发现,那把鹤嘴锄竟然叫何永进抓住了。他是人吗?居然有如此力道。 何永进不待我反应过来,倏然夺走鹤嘴锄,然后另一只手砸向我,顿时把我打到几米开外。该死!我浑身疼痛不已,需要调养一下。 何永进转身走向祝玉茗,原来他的目标是她!祝玉茗显然无法应对,愕然地看着何永进,却不知道后退逃命。我听到她粗粗的呼吸声,显然心里很害怕,可是我已经无法帮助她了。 “啊!”祝玉茗一声尖叫,何永进已经抓住了她的长发,把祝玉茗拎了起来,另一只手抡起鹤嘴锄,朝她的脑袋要砸下去。这时,祝玉茗突然失声叫道:“哥哥!” 何永进陡然一呆,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顿时一动也不动。祝玉茗顿时也呆住,但是她看到何永进不仅渐渐地放下了鹤嘴锄,而且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眼眶越睁越大,渐渐地渗出血泪,顺着面颊往下流,越发恐怖。 祝玉茗尝试了一下,从何永进手中挣开,但见何永进并没有下一步的反应,索性完全逃离何永进的掌控,逃到我这边来,扶起我问道:“还行吧!” “死不了。”我说。 郭熙明已经醒来了,方才正畏惧地看着我们搏斗。祝玉茗回头瞧了一眼,发现何永进还没有动作,干脆拉着我们两个,一起钻入水中,从另外一面钻出来,慌忙拿了几件地上的衣服就逃了出去。何永进却一直没有追过来。 我心中一直疑惑,对着祝玉茗问道:“方才,我听到你叫他哥哥了,你是他妹妹?” 祝玉茗脸色一沉,说道:“不是,我是光棍一条,哪有什么哥哥姐姐。” 她的态度明显拒绝回答。据我所知,何永进一直认为祝玉茗有可能是他的妹妹。妹妹,在他心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纵然变成了妖怪,祝玉茗的一声哥哥,还是把他唤醒,有意无意地放走了我们。而祝玉茗却不肯承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猜不到了。 我们穿好衣服,一头就钻进黑森林,避开敌人的袭击。此刻已经是深夜了,我们在黑漆漆的世界里穿梭,跑啊跑,黑暗世界里的无数东西都探出脑袋来看着我们。突然,郭熙明戛然止步,愣愣地指着前边一片鬼火,失声叫道:“那,那是什么?” ** 二百五十二、表妹 我闻声疑惑的向前凝视,夜很黑,而我们的手电筒都丢了个一干二净,所幸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能够勉勉强强地看到,在森林的地面上,落叶堆砌成几个人形轮廓,其中一个人形轮廓上,头部的位置落叶叫大风吹走了,于是露出一张干瘪的面颊,上面鬼火跳动,清晰地映出来,这是一具干尸! 祝玉茗啊的轻轻一下,她见多了干尸,所以只是捂住小嘴。但郭熙明的行为却出乎我意料之外,平常他见到干尸就胆小如鼠,而此刻却疾速奔上前,双手猛力拨开落叶,把整一具干尸从落叶里扒了出来。在湘西我们干尸见多了,实在没有什么特色,但是郭熙明如此动作,必然有他的因素,所以我还是走了上前,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干尸。 在蓝幽幽鬼火的照耀下,这具干尸双目深陷,嘴巴哈得大大的,双臂扭曲,似乎有捆绑后的痕迹。森林之中潮湿阴冷的气候,并没有腐蚀掉死者身上的衣物,看到这些衣物,我不禁奇了,竟然是几十年前的衣物。 “看模样,他似乎是一个知青,是吗?”我疑问道。郭熙明并没有说话,突然转身,又去疯狂地扒另外几个人形轮廓,直到扒开一个还留着枯黄长发丝的干尸,他才颤抖起来,愣愣地看着死者,小心翼翼地往她口袋里掏,摸出一本发黄的笔记本,只是翻开了一页,就陡然嚎啕大哭。 我心底一沉,傻瓜也看得出,郭熙明与这个死人的关系非同寻常。只是他是一个台湾佬,怎么可能与几十年前的知青联系起来呢?而且,这一带哪里有知青呢? 我瞬间就想到了答案,不禁把疑惑的目光转向祝玉茗,冷冷地说道:“你没有讲实话。在这一带,只有山前村曾经有过知青下乡上山。因为某个事情,他们得罪了村里的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像你所说的那样被赶了出去,而是在这山上,活活地被杀害了!是吗?祝老板!” 祝玉茗脸色发灰,过了许久才长叹一声,说道:“不错,当初我并没有讲实话,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之前是有一个知青偷走了山前村最重要的物品,得罪了村里的人。由于这样东西关系到山前村的生死存亡,村里人大怒之下,为了惩戒他们,就把知青们全部放逐到森林里,活活而死了。但是山前村的村民也遭到了厄运的报应,不过几年,整个村子就毁在了一场巨大的灾难当中。除了无双一人以外,无人幸存。” 我把目光转向郭熙明,他正捧着那本笔记本,我说道:“郭熙明,我也看错了你,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一个胆小贪财的商人,想来寻找这个死者,才是你来到湘西的真正目的吧!” 郭熙明把目光移过来,刹那间,那个胆小无用的商人,眼神瞬时变得炯炯有神,点点头说道:“不错,她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郭熙明愣愣看着那具死尸,低声说道:“她的名字叫做王凤娟,是我的小表妹,从小我就和她一起长大,要不是血缘太近,我老早和她结为夫妻了。我是福建泉州人,我家出身是大资本家,到了解放以后,日子就不好过了。先是我爷爷被打为资本家,然后我的爸爸妈妈相继被关入牛棚。我也不好过,在学校整天被人欺负,只有小表妹每天来看我的时候,我才稍微觉得有一点活下去的力量。但是后来,小表妹下乡了,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也想跟过去,但是我的出身让我没有了这个机会。开始的时候,我偶尔还能收到小表妹的信函,后来却音讯全无。而对我的欺负也越来越厉害,我一怒之下,偷渡到了台湾。后来两岸关系和解,我就跑过来,寻找小表妹。别的下乡知青都回来了,唯独他们那一批过去的一点信息也没有,所以我装作一个商人,过来寻找小表妹。想不到,她竟然死在了这里!” 我叹了一口气,郭熙明也是性情中人,这份相思之苦,真是为难了这个人。郭熙明突然问祝玉茗:“祝老板,你说,是以为一个知青偷走了村子里重要的宝物,才使得村里人杀害了所有知青,是吗?” 祝玉茗点点头,然后郭熙明又问道:“那么,这个偷东西的知青,你们找到了没有?” 祝玉茗叹道:“要是找到了,还用得着杀害其他无辜的人吗?据我所知,村里人一直没有找到这个知青的下落,甚至连他的身份也不知道。” “好!”郭熙明举起拳头,恶狠狠地发誓,“要是我找到了这个知青,一定将其碎尸万段,为小表妹报仇!” 说完,他又将落叶覆盖在他小表妹的尸骸上,只取走了一本笔记,站了起来,坚毅地说道:“现在我们先走吧,等处理完这件事情,我再把小表妹的尸骸移到故乡去。” 三人于是又开始上路,在黎明前赶回了山前村。方到了村口,但见遍地的尸骸,有僵尸,又类人的怪物,乱七八糟躺在一起,显然这里经过一番惨烈的战斗。 “不好,防线被攻破了!”祝玉茗失声叫道,极快地朝那个小屋子跑去。 “怎么回事、”我追上去疑问道。 祝玉茗一边跑一边说道:“我在山前村周围布置了一道防线,用不死的僵尸来抵御敌人的进攻,想不到,还是被攻破了。无双危矣!” 我脸色也是一沉,无双有危险,那白水更加有危险了。 我们两人加快速度冲进那间小木屋,推门进入,里面锅碗瓢盆被砸了个乱七八糟,无双、林白水都不在这里,地上却残留着一滩鲜血,叫人不禁心焦。我四下里环视,大声叫道:“白水,白水!” “有人吗?是恒淮吗?救救我!”我突然听到林白水微弱的呼叫,初始一愣,还以为是幻听,但是祝玉茗顿时凝神,使得我注意到,这是事实。我偱声走到木床地下,整张木床都塌了下来,地下似乎有个洞穴。我赶忙把整张木床抬起,这时下面掀开一块木板,林白水直起上半身,对我说道:“谢天谢地,你们回来了!” 祝玉茗把林白水拉了起来,问道:“无双呢?她人呢?” 林白水说道:“你们离开不久,就有一群妖怪冲进来。无双指挥僵尸拼命抵抗,但是终于抵挡不足。于是无双把我藏在了床底的洞里,自己跑了出去,引开敌人。我想,她可能被捉住了!” 祝玉茗大惊失色:“你是说,无双被活捉了?难道,他们真地要那个,因为只有无双才有魃的纯正血统!” ** 二百五十三、杀气 我将无双视作子侄一般,此刻看到祝玉茗的脸色陡然大变,似乎无双会遭到极其可怕的厄运,不禁失声质问道:“你说,他们要对无双做什么?” 祝玉茗沉默半晌,冷冷地说道:“难道你忘了吗?在魃的墓室里,我们曾经看到过,只有拥有魃纯正血统的人,才能唤醒魔王。所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来召唤魔王!” 我心底一沉,所谓祭品,当然不是时常那些猪头牛羊之类的牺牲,而是活生生的人,无双危矣。我拉住祝玉茗,喝道:“走,我们赶快去救他。” 祝玉茗冷笑一笑说道:“不用你说,我也会过去的。她可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转身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叹道:“刚刚过来,转眼又要离开,真是对不起。” 林白水温和地笑笑说道:“没关系,你赶紧过去吧。无双这个孩子,既温柔又可爱,我也很喜欢,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啊!” “照顾好自己!” 我说完这句话,突然想起来,这里还有一个人,便是郭熙明,他怎么办呢?我皱皱眉头,只得这样说道:“郭先生,这件事情与你无关,而且你也找到了自己小表妹的尸骸,所以你赶紧离去吧。我有件事情拜托你,请把我的妻子,一并带离这里。谢谢!” 哪知郭熙明哈哈大笑,说道:“怎么与我无关!我的小表妹因为那个偷走山前村至宝的家伙而惨遭牵连。山前村是守护魔王的外围看守之一,他们的至宝必然与魔王的附属有密切关系。我倒是要过去看看,到底是哪一个人在掌控。说不定,他就是杀害我小表妹的凶手。” 郭熙明说出如此坚决果毅的话,想来他也是下定决心,要和我们一起过去了。我初始想拒绝,转念一想,所谓哀兵必胜,多一个人的力量也好,之后我们不知道要和什么怪物搏斗呢。 当下我们商定,由我们三个人前去拯救无双,而林白水则留下来看守。虽说救人如救火,争分夺秒,可是冒冒失失的前去,说不定会前功尽弃。我们已经折腾了一整天,每个人都疲惫不堪,索性暂时休息一下,同时商量救人的计策。 我说道:“假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那么必然会把无双运抵至秘银村那巨大的镇邪图腾下。所以,我们赶紧过去,抢下一部,毁掉他们的阴谋。” “不!”祝玉茗熟悉内幕,说道:“不必那么着急。召唤魔王的祭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以为就是杀鸡放血,一抹脖子就搞定。肯定他们也会准备很多东西,因此现在无双可能先被带回了有间集镇。” 这样倒也是有道理。后来有商议了一下,终于决定先去一趟有间集镇,因为我们总不能赤手空拳的去营救无双,需要准备一些家么。而家么,在有间集镇的派出所里倒是有一些大杀器,希望没有被人搞走。 然后我们匆匆睡了一点时间,吃了少许干粮补充体力。那些妖怪多半在夜里出现,所以我们反其道行之,索性大白天就出动,下午时分三点左右,我们赶到了有间集镇。这个拥有四万多人的繁华小镇,犹如死了一样,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不禁没有人类的活动,甚至动物的声响也没有。小镇笼罩灰蒙蒙的世界中,一片死寂。 我凝视着天空,即使在大半天,也没有一丝太阳,不禁缩缩身子,对旁边的祝玉茗说道:“我觉得怪悚人的,这天地非常邪门。” “我见过,我见过这种景象!”祝玉茗突然害怕地叫了起来。 我心念一动,难道发生过雷同的事情,急忙问道:“什么时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祝玉茗伸手拉住我的胳膊,掌心紧紧捏起来,说道:“那时在几年前,也就是山前村毁灭的那一天。因为失去了镇压邪门的至宝,山前村终于无力抵抗邪恶的魔王的余力,突然之间,魔王的力量就笼罩了整个山村。体弱的小孩和妇人,很快就死绝。而其他男人,则中了邪一样,相互残杀!那次只是魔王余力的泄露,却已经毁灭了整个山前村。而这次,则魔王的苏醒,将更加恐怖了!” 我想不到,这个所谓魔王的力量,就与核泄漏一般可怕。从寂静的街道上,我似乎还能够看到在那一天,原本街道上热热闹闹,游客们背着行李来此游玩,本地人大声招呼着销售商品,男人们展现自己的力量,而女子们则寻找心仪的对象。突然之间,乌云遮天蔽日,刹那之间邪恶的力量笼罩整个小镇。体弱的人首先抵挡不足,纷纷倒地毙命。而强壮的人在强大力量的驱使下,终于化作了人形走兽,意思全无。有间集镇化作无间地狱,一片悲惨。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实在太可怕了。 我们来到派出所,以前我时常和警方打交道,熟门熟路地摸到储藏枪械的仓库里,找到钥匙打开。这是一个山间的普通派出所,小偷小摸已经算是厉害的案件了,因此他们无需配备强大的火力对付凶恶的罪犯。里面只有几把五四手枪,再厉害一点的是一只散弹枪。 “会用枪吗?”这句话我是专门对祝玉茗说的,郭熙明当过兵,枪械自然不成问题。 祝玉茗摇摇头,我就扔给她一把五四手枪,简单地教了一下上下弹夹,已经如何打开保险栓,然后到靶场里试发了一下,说道:“打枪就这样,你对着敌人的脑袋,扣一下扳机就可以了。” 祝玉茗犹豫地收下了手枪,在与恶魔搏斗的时候,我们再也无暇照看她了。 夜幕渐渐降临,我们也即将出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道:“对了,祝老板,有件事情我想不通。为什么,那个魔王这么厉害,施展魔力把弱者杀了,强者变成妖怪,可是我们现在明明在魔王的力量范围内,怎么没有发生异变呢?” 祝玉茗说道:“根据我们僰人古老的传说,魔王施展这种力量也是非常消耗体力了,据说一段时间只能施展一次。施展之后,残留的景象就是如此灰蒙蒙的世界了。” “嘘,噤声!有人!”郭熙明突然叫了起来,我们慌忙藏了起来,看到前面的地上,有一排人——不,正确的说是僵尸,一跳一跳地过来了—— 抱歉,昨天遭遇人生中最大之挫折,竟不知如何,方寸大乱,这些都是以前的存稿,可能会暂时停止一段时间,见谅! ** 二百五十四、魂魄 怎么又遇到僵尸了?我心中暗暗一凛,在我到达有间集镇的第一天晚上,就见识过所谓的僵尸,不过那时活人假扮的而已,作为吸引游客的一个项目。之后再次遇到的,则是受到祝玉茗控制的死尸,近似于鬼怪。 我盯着这排僵尸,他们统一穿着白色的长袍子,面上遮着一块白布,看久了,就渐渐地发觉有点不对劲了。这排僵尸,之所以用“排”这个量词,是因为他们整整齐齐地排成一对,犹如竹签串好的羊肉串一样。中间的僵尸直挺挺的,一上一下整齐地跳跃。而居于首尾两端的僵尸,却是在走路!据说僵尸膝盖坚硬,不能弯曲,所以走路的怎么可能是僵尸,定是活人! 活人假扮僵尸干什么?邪门了?我回头看了一眼祝玉茗,见她也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心念转动,反正只有两个活人,索性一一用闷棍打倒,捉住细细拷问。明知有间集镇化为鬼域,却还敢进入的,定然不是好东西,说不定是要复活魔王的幕后指示的手下。 当即我对郭熙明使了一个眼色,两人手持铁棍,一前一后,悄悄接近僵尸,突然砸了出去,只听咔嚓两声,僵尸队伍首尾两个人顿时翻倒在地。那其他僵尸也如多米诺骨牌一般齐刷刷地翻倒。 这时候祝玉茗窜出来,这女人战斗力不行,做人倒挺精明的,掏出身子,就像捆猪一样,把前后两个人一一绑起来,啪啪几个耳光打醒。 “饶命,饶命!”醒来之后,那两个人慌忙讨饶,看样子,倒是省了我们很多力气。果然,祝玉茗凶狠地拷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抬着这些尸体来干嘛?老老实实交代,不然,老娘就让你们断子绝孙!” 两个人咕噜咕噜吞咽几下,其中一人说道:“饶命啊,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我们本是有间集镇的居民,但是前几天镇子突然变成了鬼城一般,只有我们少数人活了下来。后来,就有戴着牛头面具的人,要我们把这些人带到一个地方去。” “什么地方去?” 其中走在前面的人说道:“就在我额头,有一个红点,它会指引我们前进的!” 祝玉茗果然注意到,在他的额头边,漂浮着犹如萤火虫一样的一个小红亮点。不禁好奇地拿下来,喃喃自语,说道:“原来是这样啊!” 我对祝玉茗的拷问不敢兴趣,而是瞧着那些一动不动的僵尸,我突然一愣,把手指探向其中一具僵尸的鼻翼下,感觉到微微的凉风,于是叫道:“他们是活的!” “活人?” 祝玉茗和郭熙明一起叫起来,祝玉茗于是揪住其中一人大声咆哮:“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那些妖怪,从这些人的鼻孔里吸出白白的一个个亮点之后,就成了这副德行了!” 祝玉茗叹气道:“果然是用这种邪术。” 我心机一动,说道:“我想,这些活死人应该是被运到那秘银村去,作为祭祀之用,我们人数极少,强攻不易,索性借此机会混进去,如何?” 祝玉茗沉思一下说道:“也罢,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但是你和郭熙明可以化装成抬尸工,我怎么办呢?” “只得麻烦你一下,扮作活死人了!” 这是最好的主意了。我们把那两个家伙衣服扒下来,丢进派出所的监牢里,放上一些水和食物,一时半刻死不了,等一切结束了之后,再来把他们放出来。然后我们和郭熙明穿上长袍子,郭熙明倒罢了,我却是一个大块头,勉强套了进去,顿时把一件大袍子撑成紧身衣,一块块肌肉鼓出来。祝玉茗看得直抿嘴大笑。 我摇摇头,低下去扶起一个活死人,这才发现僵尸随着活人走动而跳跃的秘密。原来,这些活死人左右胳膊分别被绑在一条竹竿上,但是穿着长袍子,遮住了竹竿,看起来就排成了一队,其实叫是两根竹签串起来的羊肉。当前后两个人把活死人抬起来的时候,走动时候竹竿自然会上下晃动,黑夜里看起来,就如一排僵尸脚尖着地,正在跳跃行走一般。 我走在前面,脑门上贴上了放在那个被撕下来的奇怪白点,说来也奇,我就觉得要往哪里走,脚步一步也不会错。 祝玉茗为了方便,在我后面装作僵尸,我说道:“有一件事情我一直很疑惑。” 祝玉茗其实是两只胳膊靠着竹竿上,完全让我们两个壮汉抬着走,懒洋洋地说道:“什么事情,叫你如此疑惑。” 我说道:“所谓复活死人,操纵僵尸,不是魔王的独门神功吗?但是现在,反而是你们这些封印魔王的人会复活骷髅僵尸,而魔王却只能出动一些人形怪物,岂不怪哉?” 祝玉茗呵呵笑道:“也不稀奇,这种僵尸的操纵术,是我们僰人在长期与魔王泄露的余力斗争中学会的,所以我们很擅长这种手段。而那个复活魔王的人,我估计还是一个新手,使用这些复杂的邪术,毕竟不够资格,所以只能采用一些较为简单一点的邪术了。” 我说道:“说来也很奇怪,现在明明是科学世界了,科学几乎可以解释一切,但是僵尸啊,还有那些骷髅,每个复活的骷髅,眼里都冒着红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非常好奇,你能说说看吗?” 祝玉茗沉默片刻,说道:“也罢,告诉你也无妨,反正你也不会施展这些邪术。种种的一切,要从最初的魂魄来开始说。魂魄你知道吗?” “知道,魂魄魂魄,七魂六魄,魂主宰思维,魄主宰行动。无双曾经告诉过我。” 祝玉茗不禁悻悻说道:“这妮子,怕是看上你了,连这么隐秘的事情都告诉了你,你老实交代,有没有害了无双的身子。” 我哭笑不得,说道:“你看我是这种人吗?” 祝玉茗自言自语,说道:“倒是,无双这么瘦小,你这么块头大,要是来一次,无双老早被你压死了。” 我大喝道:“废话少说,告诉我正题!”—— 劳资失业了,现在是无业游民了,大家帮我注意一下,看看有什么记者或者编辑的职务,比较适合我,就告诉我! ** 二百五十五、怪人 祝玉茗正色说道:“魔王的力量,关键就在于魂魄上。魔王具有非常强大的魂魄,他的魂魄甚至能够影响到其他的魂魄。当人类死掉以后,魂散掉了,但是魄还留着,可是没有魂,魄是不会思考的,所以死人一动也不动。魔王却有一种力量,驱使魄根据他的意思活动。我估计,可能是魔王把自己的一小片魂砌入死人的魄里,让他服从自己。” 祝玉茗顿了顿之后说道:“千百年来,我们僰人在与魔王散逸的余力斗争中,逐渐学会了控制其他魄,这就是操纵僵尸的来历。不过操纵死人的魂难度比较大,因为人死了,魄也会散开几个的,控制魄不完整的身体,这需要极高的技巧。所以也有一些不怀好意的赶尸匠,他们故意吸走活人的魂,让其变成活死人,这样魄留下完整,再可以制成僵尸。” “但是那些骷髅啊,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连块肉都没有了,你怎么还能控制呢?” 祝玉茗咯咯笑道:“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你。不过,可以说一下,这个法术,别的人都无法使用,唯我独尊!” 我冷笑一下,说道:“我猜想一下,所谓魂,那是白颜色的,魄则是红颜色的。那些骷髅怪,个个双眼发红,估计里面植入了魄。而这个魄强大到一定程度以后,就是枯骨也能活动,是不是?” 祝玉茗说道:“正确,聪明的小孩。” 我非常恼火,老子都而立之年了,老是被一个妇人说成小孩。 祝玉茗又说道:“常人能够操纵一两个死人的魄就非常了不起了,但是操纵骷髅,起码要十个以上的魄结成一团,非常人所能,必须由我来才可以。” 我突然想到,说道:“咦,那个魔王被封印,是不是与魂魄被封印有关。” 祝玉茗点点头,说道:“是的,我一开始就想到了。魂近水,容易与水结合,而且一遇到巨大的响声,就容易离开人体。不是有人受到惊吓,就会失神吗?黄帝就用擂鼓和雾气打败了蚩尤。” 祝玉茗突然一愣,叫道:“我明白了!” 我奇怪地问道了:“明白了什么?” 祝玉茗神色凝重,过来片刻说道:“我知道她为什么要无双了。上古时期,黄帝击碎了蚩尤的魂,但是没有驱散,被他逃了回去。然后魃便牺牲自己,以自己的魂压住了蚩尤的散魂。所以目前只有魔王的魄,力量虽然强大,却无法使用。无双是魃的直系后裔,与魃一样,拥有相似结构的魂,只要把她的魂加工过,就可以做成打开魃之魂的钥匙,释放魔王的魂了!而这些活死人,则是作为补充魔王魄的食物。” 我立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难怪不住地把活死人运送过去,我粗略估计一下,恐怕整个有间集镇都已经被搬空了吧! 这时远处另外一头的郭熙明不悦地叫道:“喂,你们两个家伙,还在唧唧歪歪说什么?转眼就到秘银村了,若是再传出风声,当心被人看出破绽。再说了,你们一个是有妇之夫,另外一个虽说是光棍,可是也不能太**啊!” 我和祝玉茗苦苦一笑,当即合上嘴巴,不再谈话。 我们跟随着那一小片魂的指导,越过黑漆漆的森林,前边陡然开朗,听到了河水潺潺的响声,终于到达秘银村了!我抬头看去,不禁呆住,这是秘银村吗?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魔都! 我们初始来到秘银村的时候,整个村子寂静无声,仿佛死去很久的鬼城。那种感觉虽然不是很爽快,但是至少没有让人震撼。然而眼前的秘银村,完全化作了一个巨大的魔鬼据点,无数不知名的怪物在村子外围徘徊,口中呼呼咆哮。秘银村为了防范敌人而废弃了数百年的军事设施如今又重新开始启用。那瞭望台上点燃了一团火焰,有人警惕地在放哨,而在下面的巨大的闸门下,则守卫着一堆戴着面具的人,手中拿着各式冷兵器,当看到我们前来的时候,突然拦住我们,喝道:“站住!” 我戛然止住,心想他们应该还没有发觉吧,可能是例行的检查。 其中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过来,掀开面具,仔仔细细对着活死人看了一遍,说道:“你们怎么来的这么慢?快点,急用呢!” 那人一挥手,招呼我们进去。我见他口吃清晰,思维正常,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不是像何永进一样发疯的怪物。之前我一直没有看到有人参与,似乎他们是一个极大的组织。 闸门吱啊吱啊缓慢地打开一条隙缝,容得我们抬着活死人进去,里面稍微比外面平静一点,走在村庄的道路上没有响声,但是远远看过去,中心的尸庙却***通明,似乎有无数人正在劳作。待到我们走进了,却看到惊人的一幕,巨大的尸庙竟然已经被完全铲平了,原本的位置上露出一片巨大的空地。空地两侧是两团火堆,熊熊燃烧,不时有人过去添加柴火。但是所谓的柴火却叫我倒吸一口凉气,居然是原本存在尸庙中的僰人尸骸! “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做呢?”在我背后的祝玉茗低低嘶叫着,充满了愤怒。 “噤声!”我急忙说道,幸好这边没有什么人,所以不会听到祝玉茗的叫声。 随着我们来到空地里,把活死人堆放在一起,看到周围有许多白袍子的人,忙忙碌碌地把一个个活死人搬过去。祝玉茗急忙钻出来,反正服饰都差不多,正好混充。我们看着周围其他人的样子,各自拎起、抬起和背起一个活死人,随着他们来到空地中央,却发现那边开了一个大洞。那些人就一个个地把活死人扔进洞里,一点声息都没有。 我咽了一口水,看看怀中的人,这个洞我是看过的,不下千尺深,一旦掉下去,根本就是死无全尸。要把这个人扔下去,可以吗?毕竟还活着! 我心念转动,瞅瞅旁边的祝玉茗,见她心狠手辣尤胜于我,当即毫不犹豫地把那个活死人丢进去。我一咬牙,照样扔下去,反正没有了思维,和植物人无疑。 如此来回搬了五六次,突然听到有人大叫:“主人来了,主人来了!”声音嘹亮,响彻整片空地。我站起身,远远看到一排人拉着一辆巨大的车子过来,车子后面,跟着一排白袍的人,居中者身份尤为尊贵,白袍上镶嵌有黑纱,手持一把权杖一样的东西,戴着高高的帽子,愈来愈近,看到这个人,我陡然一震!—— 最近心情很不好,凑合一下,写的不是很好。 ** 二百五十六、元凶 这个人,竟然是黎明申!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过,黎明申居然是整个事件的幕后主使! 所谓反常即妖,事情经历多了,不免叫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论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喜欢带着一阵怀疑的目光打量整个世界。自从来到有间集镇以后,就非常不大对头,老是在我们身边冒出莫名其妙的事情,自始至终总是隐隐约约觉得背后有一股子他人在操作的痕迹。初始我怀疑祝玉茗,因为她的作风实在是太张扬了。然而随着真相的外皮如洋葱般一层层揭开的时候,核心的本质意外地让人吃惊!但假若把支离破碎的线索一一串起来,却也是异常得合情合理。 我顿时想到,祝玉茗曾经说过,山前村的毁灭,是因为有一个知青偷走了山前村的至宝。同时因为失窃的事情,使得村民们迁怒于其他知青,把他们一一杀害。而黎明申亦是说过,他曾经在山前村当作知青。或许他以为当事人都已经死光了,隐藏毫无遮掩地公开事情。这样恰恰证明了一件事情,为什么他当过知青却没有死掉,唯一的可能,就是黎明申就是偷走至宝的人。 我不知道黎明申为什么要偷走山前村的至宝,但是可以肯定,此后几十年内他就处心积虑地要获得僰人的秘密,但是一个人研究能力毕竟有限,所以他想到了我们夫妻两个。因为我们始终是外人,即使发现了僰人的宝藏,也不会过多涉及。所以他招呼我们过来帮忙。 当我和黎明申一起进入尸庙地下,在镇邪图腾那里发现了传说中的僰人秘术,草纸卷轴。黎明申立时起了贪心,唯恐我和他争夺,竟然偷袭我。待我醒来,还以为他老早一命呜呼,心中还叹息不已。其实那时的黎明申,正在外面追杀郭熙明、何永进等人。郭熙明终于逃脱了性命,可是何永进连同整个有间集镇的人,都化作了黑暗的仆人。 好你个黎明申啊! 我恨地直咬牙切齿,这时一只小手伸过来,搭在我肩上,低声说道:“稍安勿燥!” 这是祝玉茗在警告我,这个女人,耐心比男人还可怕,明明和她最亲的无双落在黎明申的手里。当心我也按乃住冲动,我先得把无双给救下来,而且我不知道黎明申把邪术练到什么程度了。 郭熙明也悄悄走了过来,好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若是有意外,随时可以照看。我偷偷瞄了一眼他,唯恐郭熙明受不了黎明申就是偷窃山前村至宝的罪魁祸首的事实,马上冲上去与其玩命。但是郭熙明面色平静,毫无异样,我先是一愣,随之明白,郭熙明并没有听说过黎明申曾经在山前村当过知青—— 先暂时凑合看一下吧,这几天心情不好,而且忙着找工作,不能像以前那么及时有规律地更新了。 ** 二百五十六、秘道 “等会儿的时候,你看着我行动!”祝玉茗假装无意贴近我,悄悄地对我说道。 我心念一动,抬起头,瞥见祝玉茗美丽的眸子中似乎另蕴深意,不由得信了她,于是点点头同意。祝玉茗会心地一笑,胡乱扔下活死人,转而又偷偷地朝郭熙明走去。 我们来回搬运着活死人,犹如商量好一样,每搬运一次,离开那巨大火堆所释放出来的光亮就远一分。这片空地极为广阔,不下几十亩,仅以两个火堆的光芒,照亮范围实在有限。再说那些看守的警觉心亦不是很浓,待到我们接近黑暗与光明的灰色地带时候,突然趁人不备,一头就扎入茫茫黑暗之中! 我只觉得眼前好黑好黑,什么也看不到,眼球因为骤然离开了强光,尚未适应在黑暗中捕捉微光。所幸我军人出身,多年的野外黑夜行军训练,使得我习惯这般情况,不会出现把人弄丢的情况。我凝神贯注,全力抓住前方一个女人气喘吁吁的响声和一股淡淡的女子体香。我同时在脚底不时制造响声,提醒后面的跟随者。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时间,祝玉茗戛然止步,低声说道:“好了!” “这是在哪里?” “祝老板,你带我们来这里干嘛?” 两个男人的疑问随着一阵低低地划火柴声停止。我微微合上双眼,习惯了黑暗之后又开始有点拒绝光明了。我四下里张望,我们这是在一间秘银村僰人的普通小木屋里。虽说敌人人数众多,但是秘银村毕竟面积广大,他们一时不能控制整个村子,只能在重点区域把守,而眼前这种普通的小木屋,根本不会关注。 郭熙明笑道:“祝老板好本事,在黑乎乎的地方,我们根本是四向不明,但你还能准确无误地跑进一间小木屋里,厉害!” 祝玉茗哼地一声,说道:“我在此生活过多年,熟悉地不得了,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每一寸土地。” 说完,她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盏古老的气死风灯笼。祝玉茗点燃了灯笼,然后照着地面摸索,倏然拉住一个东西,叫道:“朱先生过来,你力气大,帮我一把!” 郭熙明接过灯笼,我伸手过去,却拉到一个铁环。我使劲往上抬,只听轰隆隆一阵巨响,拉起了一个铁盖子,下面露出一个洞穴的入口。 祝玉茗拿走灯笼,半个身子先伸入洞穴,向我们招招手说道:“进来吧!” 我和郭熙明一阵疑惑,但是还是跟着祝玉茗爬了进去,下降十多米之后,便是一个低矮的隧道,做工甚为粗糙,我们只能矮身如老鼠一样在里面爬行,闻着一股浓浓的发臭霉味。 我疑惑地问道:“祝老板,你怎么知道这里面有一个隧道。它是做什么的?” 祝玉茗笑道:“大方饱经战乱的地方,逃生设备必然不会缺少,自从四百多年前残余的僰人逃入这个村子开始,他们就不停地开始经营这种地道了。前前后后,共挖掘了三百多年,地下隧道长不可数,几乎贯穿了整个村子,可以从一头进入任何一个地方。我么,方才就说过,我从前生活在这里。” 我越发怀疑,说道:“我第一次来到秘银村的时候,发现这里没有一个活人,虽然根据少许线索,推断曾经有人从这里成功逃生,但那也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祝老板,你已经坦然承认自己是僰人后裔,但是以你的年纪,显然不是那几个逃出去的人之一,这是怎么回事?” 那女子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祝玉茗就爬在我前头,这个女子身材曼妙,丰满的屁股一扭一扭,甚是性感,我大怒之下,半是恶作剧,半是惩戒,突然拍了一下她的屁股。祝玉茗慌忙一声尖叫,却也没有生气。 也不知道往前爬了多久,祝玉茗低声说道:“到了!”然后一口气吹灭灯笼,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我们跟着她爬了出去,触手从最初的泥土转变成了木头,似乎到了木板上,空间也一下子变大,容得我们几个人坐在一起。祝玉茗从墙壁上弄了一下,突然射出一道光线,随之还有声音传来。 “我们虽然支持你,但是若是要把魔主复活,实在太可怕了!我建议,还是保持目前这种状态!”那边有人说道。 祝玉茗说道:“这是祠堂,保密又比较大,我相信敌人有什么事情,一定会在这里的。” 祝玉茗看了一下情况,把洞口转让给我。我看过去,外边有很多穿着白袍子的人,正在激烈地争辩,而他们争辩的对象,就是一个背对着我的白袍人。他戴着高高的帽子,手中拿着一把权杖。 “我也不支持复活魔王。这是我们整个家族的事情,我们是族里的长老,你应该听听我们的意见!” 那高帽子的白袍人什么也没有说话,突然拿起权杖对着那个说话的人一指,从权杖中弹出一颗白色的魄,落在说话人的嘴巴里。那人先是吱吱嘶叫,随之整个人犹如晒成鱼干一样,瞬间化作干尸!顿时众人不寒而栗。这时高帽子白袍人发话了。 “是我找到了魔主,我要做什么,你们只需无条件支持即可,不然他就是下场!” 听到这声音,我陡然一震! 这个人,竟然是黎明申!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过,黎明申居然是整个事件的幕后主使! 所谓反常即妖,事情经历多了,不免叫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论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喜欢带着一阵怀疑的目光打量整个世界。自从来到有间集镇以后,就非常不大对头,老是在我们身边冒出莫名其妙的事情,自始至终总是隐隐约约觉得背后有一股子他人在操作的痕迹。初始我怀疑祝玉茗,因为她的作风实在是太张扬了。然而随着真相的外皮如洋葱般一层层揭开的时候,核心的本质意外地让人吃惊!但假若把支离破碎的线索一一串起来,却也是异常得合情合理。 我顿时想到,祝玉茗曾经说过,山前村的毁灭,是因为有一个知青偷走了山前村的至宝。同时因为失窃的事情,使得村民们迁怒于其他知青,把他们一一杀害。而黎明申亦是说过,他曾经在山前村当作知青。或许他以为当事人都已经死光了,隐藏毫无遮掩地公开事情。这样恰恰证明了一件事情,为什么他当过知青却没有死掉,唯一的可能,就是黎明申就是偷走至宝的人。 我不知道黎明申为什么要偷走山前村的至宝,但是可以肯定,此后几十年内他就处心积虑地要获得僰人的秘密,但是一个人研究能力毕竟有限,所以他想到了我们夫妻两个。因为我们始终是外人,即使发现了僰人的宝藏,也不会过多涉及。所以他招呼我们过来帮忙。 当我和黎明申一起进入尸庙地下,在镇邪图腾那里发现了传说中的僰人秘术,草纸卷轴。黎明申立时起了贪心,唯恐我和他争夺,竟然偷袭我。待我醒来,还以为他老早一命呜呼,心中还叹息不已。其实那时的黎明申,正在外面追杀郭熙明、何永进等人。郭熙明终于逃脱了性命,可是何永进连同整个有间集镇的人,都化作了黑暗的仆人。 好你个黎明申啊! 我恨地直咬牙切齿,这时一只小手伸过来,搭在我肩上,低声说道:“稍安勿燥!” 这是祝玉茗在警告我,这个女人,耐心比男人还可怕,明明和她最亲的无双落在黎明申的手里。当心我也按乃住冲动,我先得把无双给救下来,而且我不知道黎明申把邪术练到什么程度了。 郭熙明也悄悄走了过来,好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若是有意外,随时可以照看。我偷偷瞄了一眼他,唯恐郭熙明受不了黎明申就是偷窃山前村至宝的罪魁祸首的事实,马上冲上去与其玩命。但是郭熙明面色平静,毫无异样,我先是一愣,随之明白,郭熙明并没有听说过黎明申曾经在山前村当过知青。 ** 二百五十七、历史 “我们的使命,就是复活魔主!”黎明申极其愤怒地大声咆哮着,响声如此之大,使得我陡然一震,顿时回过神来。糟糕,方才思想开小差,一直想着其他事情,居然没有听到黎明申在说什么。我唯恐漏掉其中的关键语句,急忙把耳朵贴住墙壁,仔细侧耳倾听。 黎明申叫道:“你们这群不孝的子孙,难道忘了祖先的誓言吗?我们黎氏一族,不是普通的人,是神选之民,我们的职责就是消灭操纵僵尸的邪恶僰人,复活魔主。为了复活魔主,这两千多年来我们与僰人展开了生死决斗,我们扮过捉鬼人,也穿着茅山道士的袍子,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打倒了僰人。眼看魔主即将重新降临人间,你们竟然说出不能让他回来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是怎么样的居心啊!” 祝玉茗一呆,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说道:“茅山道士,原来是他们啊!” 我顿时生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似乎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一样?” 祝玉茗点点头,说道:“不错,我知道他们是谁,原本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也应该和我们僰人一样,逐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想不到他们还有如此之大的势力!” 世界上有正就有反,有为了镇压蚩尤而存在的僰人,当然也存在着为了复活蚩尤而不懈努力着的一族:刑天! 当然事实上,他们并不是远古时代那个被蚩尤附身的首领刑天的后裔,刑天只是他们的自称,含义就是即使断了脑袋,也要把**当作眼睛,肚脐当作嘴巴,持续不断地战斗着复活蚩尤的人。 历史上,僰人与刑天一族不止一次发生过多次惨烈地交手,互有胜负,但是终究邪不胜正,而且僰人掌握着巨大的银矿资源,经济势力雄厚,加上一直躲在深山老林中,躲避了外面的战乱。而刑天一族则在外面,运用装神弄鬼的方式招揽门徒,这种手段在战乱时期有用,一旦政权统一,朝廷便将他们视作妖孽,时常剿灭。所以历经两千多年的交手,到了明朝的时候,僰人已经是一个拥有十万人口的民族,而刑天一族依旧是历史黑影中苟延残喘的弱小虫子。力量悬殊得就像虫子与大象一般。 但是虫子也有虫子的斗争方式,蝎子的毒液,可以毒死一头大象。他们于是改变策略,假借茅山道士的名义,四处捉拿僵尸。而僰人恰恰为了消除魔王的影响力,不停地把僵尸运往外地。这样在世人的眼里,僰人就是一个操控死人的邪恶团体。同时刑天一族四处宣扬僰人的财富,当时朝廷恰恰急需要大量的银子,于是发动大军围剿僰人,僰人终于毁灭在刑天一族的手下。 残存的僰人逃入了深山老林,不再外出,企图借避世来躲避敌人的追杀,一些僵尸的处理则交给外围的一些部民。这点反而使得刑天一族非常伤脑筋,他们根本无法步入那茫茫的相惜林海,也根本无所谓找到僰人的秘密据点。终明清到民国这四百多年间,刑天一族除了以茅山道士的身份不停地和操控僵尸的外围部民交手以外,一无所获。而僰人外围的部民除了在技术上与僰人有传承以外,其他一无所知,而且为了升级,渐渐地把处理僵尸这一正当业务,发展为制造、销售以及使用僵尸这一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恐怖门路,每次与茅山道士交手,均是心狠手辣,不留余地,刑天一族损失极大,不得不暂时偃旗息鼓。 转眼间到了民国年间,僰人日渐消亡,外围的部民也越发隐秘。刑天一族毕竟常年与外人生活在一起,了解新事务比较快,他们于是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企图从考古和历史方面来揭开僰人的秘密。 我蓦然想到,一开始,把我们从北京引到湘西的是一份秘银之图,而这份地图的发现者,却是民国时期的大学者陈硕奇。这人在发现秘银之图后第二天就神秘暴毙,死因不明,世人皆以为是死去的僰人作祟。而这些遗物,就交给了当地的一个学生,他姓黎,是黎明申的祖父! 从现在想来,完全可以推测,这根本就是一场谋杀!刑天一族借助陈硕奇找到了僰人的一项秘密,但是唯恐后者暴露了这项秘密,又为了夺取秘银之图,就用邪术杀了他。 那么,在那片山崖下,那个导游莫非也是黎明申施展邪术杀死的?就因为他触怒了黎明申! 原来如此,我心头不禁恶寒阵阵,黎明申这人比我想得还要阴险狡猾,从他所作所为来看,根本就是一条吐信的灰色蝮蛇,剧毒无比! 这时郭熙明从那个洞里看完,便转让给我,我看过去,不知道是不是听祝玉茗所叙说有了印象,总觉得黎明申等人的衣服,除了颜色不对,却是非常想茅山道士的服饰。 我看到黎明申这时走了过去,手持权杖,高声欢呼:“难道你们忘了吗?一旦魔主复苏,他将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力量,难道你们不期望?” 众长老威慑于黎明申的恐怖力量,慌忙应承说道:“正式如你所言,不亏为我黎氏这一代最杰出的人才!” 黎明申哈哈大笑,得意之极,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先去预备一下,等到了明日,魔主的复活仪式即可举行。”说完,他离开了大堂。 一待黎明申走开,众长老纷纷擦洗额头上的冷汗,相互之间讨论说道:“黎明申真是疯了,一旦魔主复活,带来的只有死亡的世界。虽说魔主会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肉体,但是那先决条件是肉体已经死掉,魔主才能给于永不腐败的尸身。要是黎明申脑袋正常一点的话,就应该维持目前的局面,相对而言,我们对僰人的银矿兴趣更大!” 他们一遍讨论,一遍三三两两地离开,祝玉茗急忙说道:“那个黎明申说去准备复活魔王的仪式,祭品定是无双,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无伤,走!” ** 二百五十八、异种 眼看黎明申和众刑天一族的长老越走越远,祝玉茗心急如焚,紧紧扯住我的胳膊,催促我及早动手,我摇摇头,说道:“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要打草惊蛇!” 说话间,从外面进来了两个人,打扮如同外面的看守,我顿时计上心来。我猛然一脚踢开前面的墙壁,原本以为可以踢开一个大洞,哪知墙壁不甚牢固,我用力又过猛,竟然把整块墙壁掀起,呼地一声飞了出去。这不禁叫我们自己人吃了一惊,那外面的两个看守更是大吃一惊,抬起头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好机会,因为我们的位置比较高,我呼啦一声跳下去,未待这两人反应过来,已叫我一拳一个,统统打翻在地了。 我随手就开始剥他们的衣服,现在身在敌人的心脏部位,隐蔽一点才好。我挑了一件大一点的穿上,回头问刚刚跳下来的祝玉茗和郭熙明:“你们随同我一起过去?” “祝老板过去吧!”郭熙明说道,“我四下里找一找,看看有什么趁手的家么。” 祝玉茗点点头,急急忙忙地剥下另外一人的衣服穿上。这些衣服,类似于道士的袍子,又大又宽敞,而且有头罩,恰好把我们的面目隐藏了起来。事后我马上把这两人塞到出来的秘道里,万一有人发觉,正好诬陷他们。 我和祝玉茗一手一个,夹住那具干瘪的尸体,往外走去,这里祝玉茗地形熟悉,我们倒是不必担心走错路以至于被发觉。果然外面把守重重,但是见到我们拖着一具尸体,都没有反应。我低声问祝玉茗道:“这样走来走去也不是办法,你熟悉路途,你看黎明申最有可能在哪里?” 祝玉茗沉思片刻说道:“以他的身份,应该住在最为豪华的房间里,但是他的隐秘也是最多,定是要在安全的场所,我猜可能是地下室吧!” 如是而言,我们两人转而向地下室进发,那守卫地下室的看守心生疑惑,喝道:“你们两个,来这里干嘛?没有长老的吩咐,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我正要动手将他们打昏,突然感到手腕里蠢蠢欲动,低头一看,竟是夹着的干尸动了起来,迅猛地扑向那两个看守。干尸会动已经非常骇人了,而且居然还会如猿猴一般灵活地袭击他人,更是叫人大吃一惊。那两个看守惨叫一声,吓得动弹不得,终于让干尸掐住喉咙,生生地扭断脖颈,鲜血如潮水一般喷出。 纵然我见过无数杀人的场面,如此骇然的还是第一次看到过。我回转脑袋,那祝玉茗正冷冷地盯住两具尸体,面无表情。是她,催动了干尸,立即杀了人。我这还是第一次看到祝玉茗发动控制僵尸的邪术,一刹那间,就以为她也是一个死人一般。 我没有理由去指责她的作为,心里固然不大有滋味,还是马上拉着祝玉茗赶往地下室。地下室***通明,我们踏踏跑了进去,方进入就听到黎明申大声喝道:“什么人,竟敢擅自闯入!” “我,朱恒淮!”我冷冷说道。 黎明申稍微有点愕然,说道:“是你?你居然还没有死掉?我本以为,你的尸体都应该已经喂老鼠了,看到你们当过兵的脑壳都太硬了,我砸地不够狠!” 我呵呵笑道:“多谢夸奖!黎明申,我可是很想念你啊,都恨不得把你杀人,扒下人皮做成帽子,时常陪伴在我身边!” 黎明申放生狂笑:“你敢吗?” 他原本是背对着我的,这时缓缓转过身来,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了真实的面容,一见之下,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从这次见到黎明申开始,我便发现他始终躲在衣服里面,不肯露出真实的面目,原本以为这人故弄玄虚,如今才知道,他,还是人吗? 我看过去,黎明申的皮肤呈现一股不正常的苍白色,犹如一个白化病人一样,那一头原本应该黑色的头发,此刻闪烁着妖异的鲜红色,好像是用血染过一样。他的眼珠,更是骇人地冒出一股碧幽幽的诡异色彩。当黎明申说话的时候,嘴巴里露出一口黑色的牙齿。他完全变了,变得不再像是人,而是一个妖怪一样! “你看到了我的模样了吗?这就是代价,我获得了魔主的力量,我的人,也就变成了这幅模样!”黎明申慢慢说道。 我只觉得一阵恶心,对面的黎明申,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异味。我忍不住说道:“正好,这种外貌和你那颗涂满蝮蛇毒液的心一样般配!” 黎明申呵呵说道:“随你怎么说,这也是我心甘情愿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与我合作,我也可以赐予你不死的力量!” 我哼地一下,说道:“要是我变成你这幅德行,我的老婆一定会和我闹离婚。再说这些妖魔鬼怪,老子是一向来不大喜欢的!” 黎明申说道:“世人就是这么喜欢误解,什么妖魔鬼怪,那是他们无知,才会这么说的。我研究了魔主的力量几十年,到现在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秘密。所谓的魔,根本不存在,他们其实是生活在地底的异种生命!” 祝玉茗冷冷说道:“胡说八道,什么异种生命,他们就是魔力!” 黎明申眉头一皱,说道:“你这个无知妇人,知道个屁。他们是一种非常其他的生命形式,既不是细胞,也不是病毒,而是一种超乎我们想象的能量体生命。这种生命体本身没有躯体,需要寄生在一定生命上才能体现。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无比的智慧!” 黎明申转而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在这颗星球上,只有我们人类有智慧吗?因为,我们就是这种生命的体现!” 我心念一动,说道:“你是说,我们的灵魂,就是这种生命体?” 黎明申得意地说道:“不错,不亏是学者,一猜即中。很早以前,我们的身体,应该说躯壳,就被这种生命占据了。不,确切的说我们的意识就是这种生命的本身存在。虽然这种生命体拥有智慧,能够思考,但是必须依靠我们人体。这种生命体好像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一样,人体就是计算机硬件,一旦计算机硬件毁掉,操作系统也无法运作。不过这种生命体是长久存在的,一旦人体毁坏,我们的灵魂,也就是这种生命体,就会回到地下,正是所谓回到阴间。既然这种生命体是诞生于地下,我推测,他们可能是从地壳里发展出来的。不过凡事也有例外,像人的灵魂是正常的异种生命体,但是在地下,也会出现一些变态的生命体。” “就是如蚩尤一样的怪物!” “不错,他们以同类为食物,拥有强大的力量,而我的责任,就是让他们复苏!” 祝玉茗科学知识贫乏,哪里听得懂我们的对话,忍不住大喝一声:“还跟他废话什么,抄家么上!” ** 二百五十九、计谋 我当机立断,懒得再与黎明申多废话,呼啦就纵身一跃,直扑黎明申。却见黎明申面露微笑,抬起手中的权杖,指向我说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受死吧!朱恒淮!” 那权杖头上稍稍露出一丝红光,转眼就如水中的火柴头,吱啊一声灭掉,黎明申脸色顿时大变,抬起头凝视着祝玉茗,大怒道:“原来是你这个妇人捣鬼!” 我素知祝玉茗擅长僵尸死灵的操作邪术,而黎明申似乎初入蓬门,手段不够熟练,立时被祝玉茗压制了下去。黎明申最拿手的本事施展不出来,慌乱而逃,但我已经追猎上去,转眼就可以把黎明申一拳打倒了。这时—— 呼!割破空气的剧烈响声发动,我感受到一股巨力袭击过来,不由自主地硬生生止住身体的前倾,向前看去,又是何永进阻挠于我! 这个家伙,自从我们在魃的墓穴里逃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了,原本以为老早归天,却依旧被黎明申奴役着守在身边。这次他没有戴上无聊的牛头面具,而是面色阴沉,眼眸中似乎渗出鲜血一般,手中提着一把半人多高的巨斧,对着我就横劈过来。 可恶!我一个纵身避开何永进的袭击,四下里张望,这个地下室里面,根本没有什么趁手的家么可以阻挡这把巨斧。我只能狼狈地逃窜着,那把巨斧不时在我周身闪过,没闪过一次,就把我身边的家具、墙壁劈个稀巴烂,火星四溅。 眼看黎明申已经逃之夭夭,这里又没有发现无双的身影,我只得无奈地逃向祝玉茗的方向,一把拉起女人就撒腿开溜。好在我们两人都是空手而来,而何永进提着一把巨斧,身形不如我们两人灵魂。我们赶忙与其拉开距离,一口气逃出地下室,这才松了一口气。 “可恶,这次居然让这个家伙给跑了。”祝玉茗忿忿不平地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更加糟糕的是,尽管我们认为地下室里极有可能关着无双,可是到头来,并没有发现。” 祝玉茗忧虑地说道:“无双是极为重要的祭品,是打开黑暗世界门的钥匙,定是藏着一个秘密的地方,而这个地方,恐怕只有黎明申才知道。可惜眼下我们已经叫他发觉了,黎明申一定躲藏起来,我们再也无法询问。” “不,无双迟早会出现的!”我安慰祝玉茗说道。 祝玉茗苦笑一下,摇摇头说道:“我明白你的意识,就是说,当他们开始祭祀的时候,无双终究会出现。可是到了那个辰光,必定重重把守,以我们三个人的实力,根本无法救赎!” “谁说的?” 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顿时一凛,但是发觉对方乃是郭熙明,这才松了一口气,骂道:“你这个老小子,为什么无声无息地想幽灵一样出现?” 郭熙明哈哈大笑:“我脚步很重,可是你们两个太全神贯注了,居然没有发现我。好了,不说废话了,看我发现了什么!”郭熙明摇摇手里的一个包裹,我凝神看着,失声叫道:“工程炸药!” “不错,正是我在这里无意中发现了,应该是他们当初把尸庙炸掉的时候,残留下来的。” 我恍然大悟,难怪刑天一族能够在短短几天内就把巨大的尸庙给铲平,若是单以人力而言,则需要耗费数千人数天的时间。 祝玉茗盯着炸药,颤声道:“你,你,是想在他们祭祀的时候,把炸药扔过去吗?这不行,会伤到无伤!” 郭熙明摇摇头说道:“我哪会那么无聊,再说这是工程炸药,通电才能爆炸,又不想一般打仗的时候那种炸药包,一拉纤就爆炸。我,是有另外一个主意!” 我急忙问道:“什么办法?” “水淹七军!”郭熙明一字一语说道。 “水淹七军?”我喃喃重复着郭熙明的话,疑问道:“你的意识是,想放水淹掉这里?” 郭熙明点点头说道:“不错!” 他蹲了下来,在地面上简单地画了一下这里的地形。首先是一个三角形,便是秘银村的图形,周围被三条河流包围着。郭熙明指着秘银村的图形说道:“当初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地形已经探测过,粗略的来说,这边是东面地势稍高,河水从东向西流动。而秘银村中心的地势却比较偏低,再加上又有一个大坑,若是水流泛进来,极容易被淹没。所以我的计划是在东面的河流那里筑起一道大坝,等水蓄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 我大喜,说道:“好主意!” 祝玉茗迷惑不解,说道:“这能行吗?” 我点点头,说道:“当然可以,而且我们最好在举行祭祀的时候放水。一来放水可以冲掉那些怪物,二来可以乘混乱抢救无双,第三,别忘了,那个蚩尤的怪物,可是怕水的!” 祝玉茗终于同意,我们商量片刻,定下计划,首先我和郭熙明悄悄地在东面河流那边筑坝蓄水,然后等到祭祀开始的时候,祝玉茗想尽一切办法拖延仪式,然后郭熙明炸掉大坝,等水放出来的时候,我乘机拯救无双! 所干就干,当下我和郭熙明撑着黑夜,偷偷地溜到东面去。此刻我们已经被黎明申发觉了,他发动刑天一族和他手下的怪物,到处搜寻我们。他以为我们要拯救无双,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却是跑到了东边去。秘银村面积甚是广大,一时之间,也是无人能够发觉。 要在小河里筑起一道大坝甚是容易。因为河水并不是很急,所以我们先砍下几棵大树,倾倒在河里,然后不停地把树枝、泥土和石头往大树之间扔过去,折腾了大半夜,终于筑起一条大坝,拦住了河水。郭熙明把偷来的工程炸药埋下,拉好电线,就等着炸开大坝了。天色开始蒙蒙亮,我却唯独不见了祝玉茗,心中奇怪,便到处寻找,远处传来淅沥沥的水声,我走过去,接着朝霞,我在树荫之间看到了曼妙的一幕,顿时呼吸都几乎停止。 ** 二百六十、洪水 我的视线穿过了林荫,来到小河上。这时候,天上绚烂的朝霞映下来,把水面染得波光粼粼,犹如金色鲤鱼一层层的鳞片一般,泛起夺目的七彩光芒。然而真正叫我眩晕的,却是矗立在浅水处的一具女性躯体,我正对着朝霞,背光只能让我看到一个优美的女性曲线轮廓,她弯下腰,把衣服浸到水里,轻轻在身上擦拭。 突然女子说道:“既然过来了,何不显身堂堂正正的偷看呢?” 我一阵尴尬,犹如被捉住的小偷,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出来,说道:“偷看怎么可以说是堂堂正正的呢?我呢,正在欣赏美女沐浴!” 祝玉茗咯咯娇笑,她是一个豪放大方的女子,并不害羞地回避我,而是转身正对着我说道:“喂,把我挂在树枝上的衣服扔过来。我原本打算趁你们都不注意的时候洗个澡,想不到还是叫你这个色胚饱了眼福。” 我老脸一红,斜眼看到旁边的树枝上挂着一些女子的衣物,便一一扯下来扔过去。祝玉茗虽然大胆,但是毕竟有点矜持,背对着我穿上衣服,走上岸来。 “坐吧,陪我说说话。”祝玉茗说。 我稍微一迟疑,眼看祝玉茗毫不犹豫地坐在一根突起的树根上,便也跟着在她旁边坐下。我扭头看过去,祝玉茗正眯着眼凝视着远处的朝霞,过了一会儿叹气说道:“我有感觉,这次我不会活着回来了!” “你这是什么话呢?” 祝玉茗回转头来看到我说道:“人生短短几十年,我也算活够了,该吃的苦都吃过了,该享的福也都享过了,这一辈子没有什么恰挂,但是我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无双。” 我正色道:“放心,我会竭尽全力救出无双。” 祝玉茗疲惫地摇摇头,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在想以后无双怎么办?总不能跟着我过一辈子,所以,有件事情我想拜托你。” “什么事情?” “请你在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照顾无双。你是个不错的男人,那林妹子也好,加上无双对你有好感,能够顺畅地生活在一起。” 我一怔,祝玉茗到底怎么了,如此悲观,已经开始托付后事。隐隐一想,之前我们在一起,祝玉茗对恶劣的环境并没有什么不满,唯独在今天突然沐浴更衣。据我所知,很多地方的风俗都是大喜大悲之日,都得沐浴,以示神圣。难道祝玉茗真的预测到自己将遭受不幸? 现在我们手头没有什么可以吃的,早餐就我想办法在河里捞了几条鱼,凑合一下当早饭,填满空荡荡的肚子。然后我们按照分工行动,郭熙明留下来等候我们的信号,一旦我们发出信号,即可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而我们和祝玉茗伺机救人,消灭邪恶的蚩尤魔王。 当下我们就分别,我和祝玉茗两人穿过密密麻麻的丛林,赶往秘银村的核心区域,悄悄躲藏在树丛中,不让敌人发觉。 而在秘银村原本尸庙的地方,似乎是因为我们昨天的意外来访,黎明申唯恐我们加以捣蛋,于是把祭祀的仪式加快进程,此刻已经在尸庙那个大洞上,筑起了高高的祭台,四周围满各式妖魔鬼怪和刑天一族的人。他们剑拔弩张,随时预备着我们的进攻。 “糟糕,比我想的情况还要坏!”我身边的祝玉茗眉头一皱。我们人数少,仅能依靠的就是偷袭和突然而来的洪水。但是对方眼下人这么多,即使我们发动洪水把他们冲走了,那也会遗留下不少,我去拯救无双依旧困难重重。 “见机行事!”我只能这么说了。 祭祀邪恶的魔王,当然不可能是在大白天了,我们从天亮等到天黑,一直躲藏在树丛中间。我倒是也罢了,毕竟我是军人出身,之前在越南的热带丛林中伏击,条件更是恶劣百倍,至少这里没有蚊虫滋生。祝玉茗却是叫我吃了一惊,其女为人坚忍,居然和我一样趴着一动不动,防止打草惊蛇。 约莫到了午夜时分,月圆半规,值守的刑天一族比我们更加疲惫不堪,但是事情终于有所转机。 “他们来了!”祝玉茗突然攥住我的胳膊。 我悄悄抬起头,远远地看到,从另外一面,来了一排穿着白色袍子,戴着高高帽子的人群,好像美国历史上的三k党,又似欧洲的幽灵一般,打着铃声走了过来。他们中间有四个人抬着一块板子,上面似乎躺着一个人,似乎就是无双的模样。全身裹在一块白布下,一动也不动,好像昏迷不醒的。 这些人抬着无双走到祭台前,把无双连人带板子一起架在祭台上。这时另外一个戴着头罩的男子走了上去,他手中拿着一只权杖,正是黎明申,他哈哈大笑一声:“朱恒淮,祝玉茗,我知道你们就在这里,但是现在我就要割开这个小女孩的动脉了,让她的血唤醒伟大的魔王,你们敢出来吗?” 我知道这是黎明申在激我们,但是他们万万想不到,我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我朝祝玉茗点点头,示意可以动手了,之后祝玉茗就凝神,额头上缓缓升起一道白点,这是魂魄的召唤术,只有祝玉茗、黎明申等少数人才能施展。而我们的信号,就是这个。 白点飞快地冲向郭熙明所在处,黎明申又在大声咆哮,试图把我们引出来,等着吧! 忽然,远处传来轰的一下沉闷的响声,众人大骇,过了少许时间,看守东面的刑天一族跌跌撞撞跑出来,失声叫道:“洪水,洪水来了!” ** 二百六十一、诡计 我向那些人呼喊的方向望过去,脸色不禁陡然变掉。那几个看守东面森林的刑天一族人,一面不住大声地呼喊救命,一面拼出全部的力气向前奔跑逃命。可是人的脚力哪能够赛过顺势而下的汹涌洪水呢?只见那咆哮的洪水犹如一千头巨兽并驾齐驱,卷起五六米高的大浪,澎湃地扑上来,所过之处,遇树折树,逢土摧土,当真是风卷残云,不留片丝。那几个人眼看已经逃出了森林,赶到秘银村的空地上,刹那之间就让洪水追上,立时吞没,无影无踪。 我根本想不到这样一条小小的河流,居然能够卷起如此之大的洪水,根本如海啸一般。原来河水虽然缓慢,但是这毕竟在季风地区,水量丰沛,一天一夜积蓄下来,竟不下数百万立方米,霎时爆破,又是从高处涌向低处,释放的能量相当惊人,水势浩大,仿佛黄河的壶口瀑布一样宏伟。 洪水摧垮了整个东面的森林,立即冲向秘银村的中心位置,这里地势较低,洪水自然偱地球引力而来。那黎明申顿时脸皮变掉,未待他开口,手下便已经一窝蜂地四下溃逃了,唯独那众多的怪物不得命令,依旧傻乎乎地站立着。 洪水瞬间便涌了过来,冲到这里水势已经减少了不少,但是浪花依旧有两三米高,黎明申来不及从祭台上逃脱下来,连忙高声呼喊那些怪物们,牢牢抱住祭台,不至于被冲走。怪物们得令,抱住了祭台的四个脚。可怜人力怎么能够和天力对抗呢?那些怪物们,或是被洪水冲到了深坑里去,这倒是摔下去还得个痛快。那些更加可怜的,牢牢抱住祭台四脚不可放,立时叫巨大的水里压地缺胳膊断腿,甚至脑袋也无影无踪了。 那祭台终于无法承受洪水的巨大冲击力,摇摇欲坠,直向那大洞倾斜下去。我顿时一颗心吊到了嗓子眼里,倘若这祭台一不小心摔了下去,那无双连尸骨也找不到了。我真后悔,估错了洪水的威力。 轰然一声巨响,那祭台终于顺着大洞的位置倒了下去,木头发出咔咔的可怕响声,咚的一声响,却是那祭台的长度远远超出大洞的直径,居然横亘在了大洞之上。黎明申真是好狗屎运,见他牢牢抱住祭台,居然没有被冲下去。 其时洪水已经是鲁缟之末,业已式微,那水量初始汹涌地涌进大洞里面,继而渐渐地犹如溪水细水长流,水势退了了。据我所知,那大洞本身就有数千米深,加上底下空间无法想象,完全可以容纳更大的洪水。 虽然洪水退去了,可是我们的目的也已经达到。敌人被洪水冲地横七竖八,死伤殆尽,在场并无一站立之人。而我们事先得知水势,躲在南面的树上,避开了洪水的冲击,于是安然无恙。当下我就跳了下去,径直要冲过去救无双,祝玉茗也顺着树爬了下来,我转念一想说道:“等等,你就在这里留守,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祝玉茗疑问道:“还可能有什么事情呢?” 纵然质问,她也是相当尊重我的谋略,当下乖乖地呆在原地,伺机而动。我则是踏着泥泞的地面,急忙赶往祭台那边。 祭台那边老早不见了黎明申那个白色的影子,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借着月光,我看到无双披头散发地被绑在那块木板上,但是我一下子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总觉得这个无双有点不大对头。 虽然我心里万分奇怪,但是依旧爬上了祭台。此刻祭台横亘在大洞之上,我的脚底就是万张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尸骨无存。我一面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脚底,一面逼近无双,低声说道:“无双,朱叔叔来救你了,你能听得到吗?” 无双的脑袋微微一动,把披散的头发扬了起来,似乎还能够听到我的说话。我大喜,如猿猴一般地攀援过去,说道:“无双,我来了……” 话音未落,我顿时愕然。 但见无双抬起了头,在那披散的头发下去,却不是无双娇美的颜容,而是一张男人的脸——何永进! 该死,刚才我就觉得已经不对劲了,但是因为在夜里光线模糊,看得不大清除,想不到,竟是黎明申施展诡计诈我们。 我思虑电光火石之间,那何永进狰狞的一笑,猛然扯开被绑着的双手,凶狠地扑上来。 不好,要是在这里被他推倒,脚底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万丈深渊了。 我心思转动之间,顿时向后一跳,避开何永进这一击,然后忙不迭地逃离祭台。在这里,即使我能够和他打个难解难分,吃亏的还是我,因为何永进已经被黎明申控制,万一来个同归于尽,老子可不想这么早挂掉。只有在平地上,我的安全系数才会更高。 于是我把越南战场上的看家本领使出来,当真如猿猴一般,双手不住替换,一路飞跳过去。但是何永进依旧紧追不舍,口中发出呼呼的可怕吼叫,有时猛然一击,他的空手就在木质的祭台上打出一个窟窿,即使鲜血淋淋亦是好像吸食了毒品一样无所畏惧。 我两三下离开祭台,一个筋斗 但是何永进戛然止住身子,像是受伤的野兽一样,只是呼呼喘气,一面紧紧盯着我,防止突然发起袭击。我心中暗暗惊奇,正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听到背后一个叫人生厌的家伙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上当了!纵然你有洪水,我还是有计谋,你是永远斗不过我的!” 我借着眼角余光,看到黎明申重新纠集了若干同党,聚拢了过来,而在他背后,却是两个人押着一个小小的人儿,这个人,便是无双。 我眼眸顿时抽紧!—— 下一部:《天灵盖》 甘肃神秘的无顶骷髅,五十年前消失的北京人头骨,唐僧失落的头盖骨,东京恐怖的活人溶化案件,中国被掠劳工的遗骸,一切神秘都将由一个神秘人来揭开! ** 二百六十二、玉茗 乍一见黎明申,顿时叫我怒从心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盯着他那张恶心的犹如妖怪一样的面庞,胃部好像吞吃了无数蛔虫一样无比不适。只恨现在两人距离太远,我无法突破何永进与刑天一族构成的防御线,把无双救出来。正当大家以为我无计可施的时候,我突然做了一件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只见我倏然弯腰,捞起好大一团淤泥,冲着黎明申就猛然掷过去。我当兵多年,手榴弹抛掷的训练做了不下几十万次,极其熟练,黎明申措手不及,还来不及反应,就叫一块臭哄哄的泥巴蒙住了面颊。我明知这样做根本无法对黎明申做出实质性的伤害,但是总算出了一口恶气,哈哈大笑。 “杀了他,杀了他,不要留活口!”黎明申暴跳如雷,抹掉脸上的泥巴之后,大声地向手下下令。在他一挥手之后,顿时无数妖魔和刑天一族的人呼啸着向我扑过来。 而在我前面对峙的何永进,猝然发动,也向我攻击过来。 该死,被如此之多的人(魔)围攻,似乎只有在越南战场上遭遇过,而眼前又都是一片平地,根本无处藏身。我赶忙转身,朝着森林跑去。 可是在我背后的妖魔鬼怪数量极多,他们从人化作妖魔以后,亦是拥有妖魔的可怕力量,以四肢着地奔爬,刹那之间,就已经赶到了我前面,张开大嘴,咆哮着向我咬来。 我勃然大怒,对着迎面而来的那只怪兽就是一脚,立时将它踢开,可是这一延迟,已经叫后面的人追了上来,我顿时陷入重重围困中,可恶! 敌方是妖魔鬼怪和人的混合阵营,这时候把我包围了,首先就是没有思维的妖魔鬼怪,张开大嘴,率先向我袭来。我伸**翻几只,但是更多的冲了上来,我根本应接不暇,缺乏防御的背部马上被咬了几口,火辣辣的疼痛。鲜血的涌出,使得我筋疲力尽,难道老子真要在这里归天吗? 这时,突然前方压力大减,我也顾不得什么,慌乱窜出去,对着前方瞟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方才一场规模浩大的洪水,淹死了不少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他们的尸体原本躺在烂泥堆中,残缺不全,一动不动的,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死掉的尸体,都匍匐着爬了起来,眼眶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口中低低吼叫着,向这边走来。但是他们的攻击目标并不是我,而是对着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们。这样我的压力大大减轻,才能及时逃出命来。 这种景象,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过的,只有那个人,才能施展如此神通。 果然,随着众多的僵尸向前蔓延前进,在他们身后,一个优美的女子身形在暗夜的月光下如影随形。祝玉茗满面肃穆,紧紧咬着牙关,表情似乎极其痛苦。而在她周身,散发着一层层白色和红色的小点点,犹如萤火虫一样飞舞。这些小点点就是魂魄,亦是祝玉茗依赖于操纵僵尸之用的。 我大喜,赶忙跑到祝玉茗跟前,埋怨道:“既然你有这般神通,为什么不早施展出来,害得老子差点被杀掉!” 祝玉茗苦笑一声:“你以为操纵僵尸是那么容易的吗?特别是这些没有经过养尸就直接发动的尸体,更是极其耗费人的精力。这几天我连续发动好几次了,已成油尽灯枯之势,发动眼前这些僵尸,我就非常勉强,不知道能够撑到什么时候。” 话说完,祝玉茗突然双眼一直,从鼻孔里流出了嫣红的鲜血,汩汩而下,把整个下巴染成像是三角形一样的一片红。月光之下,朱红的鲜血闪烁着特别妖异的光彩,使得祝玉茗这个绝世美女,突然有了一种恐怖的感觉。 我大吃一惊,问道:“你没事吧?” 祝玉茗仰天抬起头,止住鼻血,然后低下头,她面色已经专为星星的银灰色,很吃力地摇摇脑袋,微弱地说道:“没事,我还撑得下去,你赶快过去,把无双救出来。” 我咬咬牙,当下狠下心,转身离开祝玉茗,随手便从地上捡起一把死掉刑天一族丢下的武器,乃是一根长矛,乘着他们和僵尸苦苦缠斗的时候,飞速奔向黎明申。没了别人守卫的黎明申,根本就是一个废材。 “快快,阻止他!”黎明申发狂地嚎叫道,他身边仅余下的几个人,硬着头皮向我冲来。可惜这几个人,一来人数太少,二来没有什么战斗力,甫一上前,便叫我拎起长矛,左一个,右一个挑翻。没有了什么阻碍,我便冲到黎明申跟前,狞笑道:“哈哈,你这个家伙,害得我好苦,现在纳命来!” 黎明申吓得连忙挟持着无双退后,来到大坑的边沿,厉声向我威胁道:“你再过来,我便把这个小女孩推下去,让她活生生的成为祭品!” 我向前压上一步,使得黎明申不由地被迫后退一步,把脚边的几颗小石子踢下万丈深渊,黎明申害怕地往回瞅了一眼深渊,倒吸一口凉气,越发张狂,叫道:“你再过来,我就真的要把她推下去了!” 我冷笑一声,心中暗暗思量如何把无双给救出来,因此止住脚步,说道:“黎明申,你还是老样子,那么怕死!” “怕死?”黎明申闻言哈哈大笑,“如果怕死,我就不会在年轻的时候,冒着声明危险去山前村偷走他们的秘宝,也不会随着你走入无比危险的大洞。我只是不甘心,魔王还没有复活的时候,就被你弄死。怎么样,朱恒淮,我们做个交易,只要你放我一马,你想要什么,金钱、美女,还是权势,我都可以给你!” 我冷笑道:“我只要你的一条狗命!” 黎明申脸色大变,但是并不是害怕的大变,而是变得惊喜起来,我心念一动,扭头看过去,却是祝玉茗终于支持不住了,口鼻眼都冒着鲜血,脸色发紫,已经无法操纵僵尸,叫何永进逼近,转眼就会把她的脖子一下子扭断! ** 二百六十三、不死 眼下我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不得不让我仔细思量,到底是先去救祝玉茗,还是先去救无双,假若我选择祝玉茗,不仅让黎明申这个家伙逃掉,而且违背了她的嘱托,若是祝玉茗,则是祝玉茗难保性命。这个抉择,就如老婆和老妈一起掉进河里,先去救谁一样难以考虑。 但在我稍微一犹豫的瞬间,黎明申却挟持着无双跑掉了,当下我做出决定,先去救祝玉茗。 这时候的祝玉茗,五官都冒出了鲜血,犹如一条条的细线顺着面颊流下,在清亮的月光下,满面血污,好似京剧中的可怕脸谱一般。她脸色发灰,苦苦支撑着几个僵尸,阻止何永进的过来。这些僵尸我也是对付过的,基本上,动作迟缓,斩碎之后,就够不成危害。何永进的实力与我差不多,只见他步步为营地向祝玉茗逼近,未待我冲上前,何永进终于凑近祝玉茗,伸出胳膊掐住祝玉茗的脖子。祝玉茗心灰若死,无奈地合上眼睛,任由何永进把手掌握紧。 “哥哥……”祝玉茗原本已经被何永进掐地浑身发抖,嘴巴犹如钓上岸的鲤鱼一样,艰难于呼吸,但是这时候口中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了这一个词语,使得何永进陡然一震。 好机会! 我乘机冲上前,抡起醋钵大小的拳头,硬生生地砸在何永进脑袋上。这个拳头若是常人被打中,说不定连脑袋都会飞掉。何永进毕竟不是一般人,抗击住了这一拳,可是也被打飞到两三米开外,重重摔倒烂泥当中。 我来不及顾及何永进,先是托起被掐到瘫倒的祝玉茗,伸出袖子在她脸上胡乱一抹,抹去血迹,轻轻问道:“没事吧?” “死不了……”祝玉茗苦笑,“你终究没有听我的,把无双救出来。” 我放下祝玉茗,转身面对何永进,他才是我的真正大敌。 何永进不亏是和我从同一个部队里出来的男人,尽管挨了我那一击连牛也可以打死的重拳后,依旧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当然脸颊上非常不好看,中了拳头的那一面完全肿了起来,他费力地张开嘴巴,吐出几颗牙齿。我呵呵冷笑一声,正要持矛上前搏斗,何永进突然说道:“是你,朱恒淮?” 我一愣,陡然收住身法。听到他叫我的名字实在太奇怪了,自从何永进被黎明申控制以后,一直是一个沉默不语,只知道杀戮的怪物,连喊叫都不行。这时候突然叫了我名字,着实让我感觉不可思议,我心念一转,唯恐是敌人的诡计,依旧拿着长矛警惕。 何永进捂着脑袋说道:“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那天我叫黎明申这个家伙,用邪术控制了身体,但是还有记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你的一拳,让我回复了意识。” 我松了一口气,说道:“那还好。” 可何永进却转向了祝玉茗,紧紧地问道:“方才,你叫我哥哥了,你到底是不是我妹妹!”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祝玉茗的那声哥哥,唤醒了何永进,之前我们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因为祝玉茗的一声哥哥,使得何永进停止攻击我们,眼下也是这般事情。 祝玉茗摇摇头,说道:“我不是你妹妹,但是与你的妹妹密切相关,直到有一天,我会告诉你事情的真相的。” 何永进脸上不禁露出了失望的神情,我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不必太着急,祝玉茗这个女人我是了解的,要什么坦白,她自然会说出来。 “请你们,快去救救无双吧!”祝玉茗呻吟着哀求。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点头,各自操起一样武器,朝着黎明申那边奔跑过去。 那边的黎明申,他把祭台上的木板拆了下来,让无双平躺在上面,手中拿着一把利刃,见我们冲过来,哈哈大笑道:“你们迟了,魔主即将复苏,这个世界,将化作一片死亡的世界!” 说完,黎明申拎起无双的一只胳膊,狠狠地在她手腕上割了一刀。动脉的鲜红血液汩汩流出,沿着木板流向大坑,犹如天空中的几滴水花,霎时消失不见。 轰隆隆!大地猛然震动起来。 这里是湘西,向来没有地震的记录,怎么一下子就开始地动天摇呢? 正在我们惊慌失措的时候,大地再次隆隆地震动起来,同时在僰人挖掘的大坑中,突然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犹如一道道的利剑,从洞穴深处射出来来,一直射到天空的高处,在漆黑的夜里特别明显,刹那之间,连月光也被比了下去。 我和黎明申脸色大变,但是依旧勇猛地冲上前去,要把无双救出来,并且杀死黎明申这条恶棍。 咚咚!大地持续震动,仿佛是在地下,有一个巨大的生物犹如土拨鼠一样挖掘地地面,努力从地穴的深处向上攀爬。巨大的震动把我们震地东倒西歪,明明只有几步路,距离黎明申却犹如千里之外,不可逾越。 黎明申大声狂笑道:“哈哈,魔主即将复活,吾将成为世界之主,尔等统统要打入地狱之中!” 话音方落,突然夺的一声,一道长长的利刃从黎明申的胸口凸出,超过一尺,携带着腥臭的血液,汩汩外流。黎明申不相信地低头看看,又扭头过去,却是一直没有显身的郭熙明,手中握着一把大刀,刺入黎明申的胸口。 “就是你,十多年前偷走了山前村的宝物,害死我最心爱的表妹!”郭熙明面目狰狞,狠狠地对着黎明申叫道。原来,郭熙明自从把大坝爆破掉以后,就暗暗潜伏过来,只是他为人比较狡猾,眼看形势不对,就偷偷地躲了起来,却无意中听到了黎明申承认自己在山前村偷走宝物,顿时叫郭熙明恨之入骨,终于称其不备,把利刃插入仇敌的胸口。 “哈哈!”黎明申狂笑一下,我惊讶地发现,黎明申的外貌有开始变化。他浑身不住地颤动,好像气球一样开始膨胀,突然砰地一下,衣服尽数胀破,露出了好像狗熊一般强健的躯体,这是他吗?而他的相貌更加恐怖,面部肌肉紧紧扭成一团,头发尽数上竖,化作鲜红的朱色。他扯住胸口的利刃,猛力一拉,把血淋淋的刀子拉了出来,伤口迅速愈合。他大笑道:“我是不死之身,魔主赐予了我不死之身!哈哈!”—— 顺利的话,悬棺篇明天或者后天即将结束。 ** 二百六十四、救出 获得了魔王力量的黎明申就如蟑螂一般,根本杀不死,这番情况超出了郭熙明的意料,他立时犹如一个人偶一样呆呆地站立在黎明申背后,不知所措。我急忙大叫道:“快跑,郭熙明!” 郭熙明顿时回过神来,可惜迟了,我的大喊同时也提醒了黎明申,在他背后,仍有一个妄图害死他的敌人。他旋即转身,未待郭熙明反应过来,就猛然伸手一挥,重重地砸在郭熙明身上。后者犹如被打飞的羽毛球一般,轻飘飘地飞了起来,划开一条抛物线,撞在几丈开外,身子软绵绵的,不知死活! “可恶的家伙!”何永进狠狠地骂道,对我说道:“恒淮,等下我去缠住黎明申,你过去救无双!” 我稍微露出犹豫的神色,何永进知道是我怕他一个人对付不了黎明申,笑笑说道:“到底你身上的伤势比我重。再说魔王是依靠无双的鲜血唤醒的,早点救出无双,就能使得魔王沉睡。” 我点点头,连续多天战斗下来,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皮外伤也罢,当作蚊虫咬过一样,可是有几处实在难以忍受,都是靠我在战争中培养的强大意志力在支撑着。何永进看出我已经是强弩之末,便主动分担了艰巨的任务。 话说完,何永进拎着方才捡来的一把大刀,如箭一般地射向黎明申。我亦是在同时转向无双的位置。 无双手脚被紧紧绑在一块木板上,一动不动,昏迷不醒,好像砧板上待宰杀的鸡鸭。我冲到她的跟前,正要蹲下来解开无双的束缚,突然又是一阵天摇地动,使得我猝然不及,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抬起头,突然看见前面的大地轰轰然然裂开一条巨大的裂缝,无双石头泥土不足地往下掉落。而绑着无双的那块木板,暂时搁浅在裂缝口,转眼也要掉下去了。 “不好!”我大叫一声,慌忙起身,眼看我和无双之间,隔着一条巨大的地缝,粗略估计,不下三四米宽,幸好还在我的跳跃能力之内。我稍稍向后倒退几步,深深吸了一口气,助跑了几步,陡然发力,大喝一声,越过裂缝,飞向无双的身边。 突然,又是轰隆沉闷的一声,大地再次震动,我已经 “啊!”我惨叫一声,双手发疯一般地到处乱抓,忽然手指一紧,抓住了什么攀援物,身子止住了下坠的趋势,挂在了裂缝底下的悬崖上。我稍稍松了一口气,抬头向上看看,地面不过距离我一尺多,很快可以爬上去的。 随着大地的震动,上面的石头、泥土不住王我头上砸下来,我摇摇头,拨开阻碍视线的东西,突然我哈大了嘴巴,但见把无双绑住的那块木板,摇摇欲坠,随着石头和泥土,终于滑了下来。 这块木板上虽然承载着的只是无双这么小巧的一个女孩子,但是体积甚是巨大,长宽都超过两米,此刻好像犹如一把铡刀一样的落下来。如果我没有托住,无双铁定会掉下万丈深渊,永生难以超度,但是若我硬生生的托住,恐怕以这块木板的下落之势,足可以把我斩成两段。 间不容发,我来不及多想,紧紧贴在石壁上,躲开了木板的这一直面冲击,却在同时,伸出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木板。无双的体重和木板本身的重量加起来,下坠之势好大啊,我只觉得手臂一沉,仿佛脱离了身体一样,定睛一看,我还是把木板给抓住了,不过手臂未免如同报废一般,关节受到重创。 我咬咬牙,一只手抓住木板,另外一只手努力向上攀爬,好在不过距离一尺多,我很快爬上,费劲地把木板拖上来,安置在平地上。这时我看到无双的脸色惨白如僵尸,失血过度,急忙上前把无双的手腕止住鲜血,再摸摸她的鼻息,微微透着热气,小女孩至少还活着。 我把无双的伤口包扎好,又把她从木板的禁锢上接下来,背在肩膀上,纵身一跃,已经 而我却没有兴趣看着女人们哭哭啼啼的模样,我转身看过去,何永进与黎明申的决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何永进一身好武艺,仗着一把大刀,左砍右杀。而黎明申却依赖着不死之身和无比的怪力,与着他缠斗不休,然而渐渐下来,何永进落了下风。毕竟他还是一个人,黎明申却根本是怪物了。 我捡起一把大刀,也跟着跑了过去,要助何永进一臂之力,但是耳边却传来一个人断断续续的声音:“朱恒淮,朱恒淮……” 我心中生疑,喝道:“是谁?” 我扭头环视,发现这是躺在地上,满面血肉模糊的郭熙明在呻吟,这个家伙还活着。我犹豫了一下,过去问道:“你有什么遗言。” 郭熙明有气无力地怒道:“屁话,老子还没有死。我只是叫你摸摸我口袋,有一个足可以杀死怪物的利器!” 我一愣,视线往下移动,这个口袋,看似郭熙明腰部系着的袋子,鼓鼓囊囊不知道藏了什么玩意。我掏出来一看,顿时大喜过望,却是一包炸药,而且是军用的拉弦炸药。 郭熙明苦笑道:“这是我在那里发现的,原本觉得没有什么用场,不过现在看来,你一定用的着。” 我点点头,来不及向郭熙明道谢,急急忙忙跑向何永进那边。黎明申,你死期到了,到底是你的不死之身厉害,还是我们的炸药厉害!—— 找啊找工作,现在还是无业游民,郁闷啊! ** 二百六十五、大结局 我仿佛炸碉堡的英雄董存瑞一样,怀中紧紧抱着炸药包,右手小指勾住上面的导火索拉弦,随时可以引爆。我犹如离弦之箭,飞快地朝黎明申那边冲过去,待到距离七八米的时候,右手高高举起炸药包,大声喊道:“何永进,让开!” 何永进方才见我怀里抱着的玩意就知道情况不妙,暗暗做了准备,此刻我的喊叫甫一响起,他已经极速翻了一个筋斗,滚开三四米,还不住地往前滚动。黎明申正打地顺手,见我来,而何永进却跑了,顿时不知所措,直到发现了我拉断了炸药包的导火索,吱吱冒着青烟,立时脸色大变,可是迟了! 我只不过距离黎明申七八米,借着冲势一刹那就掠过去,趁机把手中的炸药包扔向黎明申这边。炸药包方一脱手,我稍作停留,微微偏了一下方向,继续借着冲势跑下去,远远避开黎明申。 “混蛋!”黎明申狂声咆哮着,眼看那个吱吱作响的炸药包极快地弹过去,他猛然挥动胳膊,妄图将它打开。可是我作战工兵出身,炸药玩得炉火纯青,哪会给黎明申打掉炸药包的机会?方才就已经把时间算好了,故意让导火索在手上烧了一段时间。就在那炸药包接触黎明申手指的一刹那,轰然爆炸! 嗵…… 我已经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逃离炸药包的爆炸范围,但是这个炸药包装满了黄色炸药,威力巨大,我只觉得在嗵一声之后,耳朵不住嗡嗡作响,而背脊后面更是叫一股大力推倒,猛然撞在地上,顿时摔个七荤八素,内脏都仿佛震碎了一样。 许久,我才勉强爬了起来,往后回望,地面上一片狼籍,在炸药包爆炸中心方圆十米之内,寸草不生,只有中心残留着一个看似勉强像人的物体。 “终于干掉他了!”何永进跑得比我早,受到的冲击力更小,所以比我更早回复,这时候过来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爬了起来,说道:“似乎大地也不再震动了。我想,我们似乎打断了祭祀的仪式,把无双救了回去,结果没有能完全唤醒魔王,只有一部分苏醒,把力量转移到了黎明申身上。” 何永进说道:“大致如此吧!” 我们两人小心翼翼地凑近爆炸中心,探视情况,这是我们的习惯,敌人要消灭彻底!这个炸药包是在空中爆炸的,威力巨大,冲击波把爆炸中心周边几米之内的泥土都掀了起来,一片焦黑,散发出热腾腾的泥土蒸汽味道。 居于中心的是一具人形物体,身上衣物尽数被震碎,**的肌体布满网络状的黑色细纹。那是由于受到巨大的冲击力,体表的毛细血管尽数破碎所产生的结果。何永进随手砍了黎明申一刀,对方毫无反应,不禁松了一口气说道:“真的干掉了!” 我也不禁松了一口气,凝望蓝蓝的天,突然感到无比的疲惫,好像得知攻入琼山之后,与越南猴子血战三天三夜,终于得知敌人跑掉时候那般。我笑笑:“咱们可又是联手做了一起啊……” 何永进也欣慰的哈哈大笑,突然…… 咚! 一只黑粗的胳膊犹如长矛一般,陡然从背后刺穿了何永进的身体,在腹部冒了出来,鲜血淋淋,何永进不相信地看着肚子上的胳膊,扭头向后凝视。居然了黎明申,此刻他已经不能说是有人形了,完全是一个怪物。黎明申的右边的脑袋和肩膀被炸药包炸掉了一般,露出里面的组织内脏,正在汩汩下淌,剩余的只有左半天身体。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东西,竟然偷袭击中了何永进。 “哈哈,我是不死之身,我是不会死的啊!”黎明申用着残缺不全的半边下颚疯狂大笑着,面上血肉模糊,根本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我在一刹那几乎呆住了,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拾起何永进的大刀,对着黎明申就是朝天一刀,顿时把他已经不全的脑袋劈成了两半。然而这个怪物还是摇动着露出脑子的脑袋哈哈大笑,根本不在意! “快把他推下大坑,现在魔王已经无法复活了,但是黎明申也有了不死之身,只有把他落到魔王身边,他才会被魔王吸收!”远处的祝玉茗大喊大叫,何永进闻言突然一震,他已经受了重伤,此刻仿佛吃了兴奋剂,一把扯住把自己腹部刺穿的胳膊,使出全力把黎明申推向大坑。 何永进疯了,这样他也会一同跟着掉下去的。 我正要跑过去拉住何永进,他怒道:“走开,我活不了了,就让我做最后一件事情,照顾好我妹妹!” 说完,何永进已经把大喊大叫的黎明申推向了大坑,后者拼命抵抗,但是哪能敌得过不怕死的人的意志,两人终于一同摔下大坑,除了喊叫,转眼消失地无影无踪! “可恶的家伙!”我狠狠地在大坑前使劲捶地,凝望着深不见底的黑色大坑,除了叹气,什么也不能做。 我摇摇头,转身回到祝玉茗身边,说道:“何永进生前有一个愿望,他想知道,你到底是不是他的妹妹?” 祝玉茗苦笑道:“反正我也时日不多,我就说出来吧。我既不是何永进的妹妹,但我也是!我的身体是他妹妹的,而我的心则是属于我自己的。” 我一愣,隐隐有些猜出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 祝玉茗解释道:“其实,我就是从秘银村逃离的最后一个僰人。” 我不信,摇摇头,说道:“那你起码在一百岁以上,可是你明明才三十多岁。” 祝玉茗说道:“这就是关键了,一百多年前,我离开了秘银村,来到了外面的山前村,在那里生活下来,然后嫁人生孩子,我都逐渐忘了自己的僰人身份。可是月岁无情,当我老去之后,我的儿子媳妇却都不幸遇难,留下的只有无双这个可怜的孩子。我不能这样丢下无双,但是我的年纪又老的快死去,于是……” “于是,你就借用一具已经死去的少女尸体,借尸还魂活了过来。而那个少女的尸首,便是何永进的妹妹?”我一刹那间想到了何永进的妹妹被阴婚的事情,又联想到祝玉茗连死人都可以操控,复活自己,不在话下。 祝玉茗点点头,说道:“大致情况就是如此。虽然这个少女死掉了,但是毕竟还存着一些记忆,每当我陷入昏迷之中,她都会偶尔回复记忆,所以才会叫那个男人为哥哥。” 是这样啊!这时祝玉茗拍拍怀里的无双,说道:“以后,这个孩子就要你照顾了……” 我陡然一惊,问道:“那你怎么了?” 祝玉茗苦笑一下:“我耗力过多,终于支持不住这个身体了,活了一百多年,也好,就让我这样死去吧,只是无双叫你费心了!” 祝玉茗勉力站了起来,伸手擦干净脸上的血迹,对我笑笑,是那么的凄美,顿时娇美的身躯犹如风化的岩石一般,逐渐剥落,大风一吹,散尽尘嚣。只听喀喇一下,失去支撑的骨架轰然倒塌,不过留下一件素衣缓缓飘荡。红粉骷髅,就在那一刹那。 事情告一段落,活下来的,终究没有几个。郭熙明收拾了他心爱的表妹遗骸之后,黯然回到福建老家,发誓守墓终生。而我带着无双和林白水一起回到北京,祝玉茗的事情我已经告诉过无双了,连她都是第一次晓得,原来祝阿姨其实就是她的奶奶。年轻的少女不免陷入忧郁之中,为了失去的亲人哀悼,更是不知道今后将会如何。 “无双,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我想,让我做我的女儿,好吗?”我是一个粗人,喜欢直话直说,因此就直接对她说了,然后又补充一句,“你林阿姨会很高兴的,小文清也很喜欢你!” 无双披散了头发,这时遮住了耳朵,她伸手掠了一下,向我笑笑,算是同意了,然而那笑靥中稍许带着一丝落寞,却不是这个年轻少女应该有的。无双本来貌美,这时更加有一股饱经沧桑的味道,一时间连我都看呆了。不出十年,中国影坛就出现了一位风华绝代的无声影后,其大名,正是朱无双! 《悬棺赶尸》终,谢谢欣赏。 后记:这一部小说是我写地最辛苦的一部,不仅因为篇幅最长,将近十五万,而且我在写作的后半途中,突然遇到了失业的个人问题,人生的苦闷和压力,使得写作的后期几乎如履薄冰的艰难。所幸在大家的支持下,终于完成了这一部小说。 又,本书已经正式出版,前几天就进印刷厂了,估计很快在市面上出现,欢迎大家购买。小说主要包含除西域魔国和明镜外传以外的几个故事,不过内容有很大改动,与网络版非常不同。如果销量可以的话,估计悬棺篇将是下一部面世的作品。谢谢支持! 目前我还在找工作,有点吃力了,我是新闻学出身,一般采编类的都可以干,大家帮忙找找! 下一部:甘肃发现的无顶骷髅,东京发生的神秘人体溶化事件,竟然与五十多年前失踪的北京人头盖骨有关,而更加叫人吃惊的是,唐代高僧玄奘大师的头盖骨遗失部分,也逐渐显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欢迎观看《天灵盖》。 ** 引子 大明,天启六年五月初五,京师。 翰林院编修林舜琪拖着慢吞吞的脚步行走在王恭厂前侧的道途上,此刻正是巳时(约上午九点),即使身处北方的京师亦能感受到夏日炎炎的灼热了。林舜琪拿起袖子擦擦额头的汗水,抬头望望天,见天色依旧那么的晴朗,一道刺目的阳光射入眼帘,使得他骤然失明,一片漆黑,不得不眯起眼睛。 林舜琪叹了一口气,大明的朝政,此刻正是这般昏暗。皇上素来不喜上朝,只好木工。上有所好,下必有投。阉竖魏忠贤钻营取巧,极得皇上的宠幸,由得这个非常人把持朝政,大肆迫害忠良。如此一来,国之不国!有时真恨自己乃一介文弱书生,若是《史记》中那种堂堂侠客,飞剑就杀了这个阉竖,整顿朝政。可惜啊…… 林舜琪摇摇头,撇开无聊的想法,默念子不语怪力乱神。倏然之间,他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因为他冷不防想起,前几天有人传言,在前门角楼那里出现了鬼火,幽幽散发青光,有好几百团之多,飘忽不定,不刻鬼火又合并成一个耀眼的大团,霍然不见了。又听说后宰门的火神庙里有离奇音乐传出,丝竹悠悠,或细或粗,诡异之极。那守门的内侍方要进去查看,忽大火球腾空燃起,顿时将其烧焦成炭灰。难道真是国之大乱,必有妖孽? 这时,巨大雷声振聋发聩地响却,好像一面天大的鼓轰轰地从大地上滚过,林舜琪只觉得耳朵内部生痛,不由得张开眼睛。他惊讶地发现,此刻王恭厂前面冉冉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火球,瞬间涌起铺天盖地的黑云,不一会儿天空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余那巨大的火球妖异地燃烧。突然,又是一阵巨大的响声,天崩地裂,林舜琪顿时被震倒在地,耳朵里汩汩流出鲜血,抱着耳朵疼得不住打滚。他没有看到,那燃烧的火球释放出丝状、潮状的五彩云四处横飞,转眼之间冒出一团巨大而发亮的光芒。若是从百多里外的天津卫观察,这时的京师天空西南角徐徐升起一团又黑又大、呈现蘑菇状的烟云竖直起来。 霎时间,天昏地暗,灼热的狂风席卷了从顺成门大街至刑部街方圆十多里的地面,狂风所袭之处,无论人畜树木砖石,皆如豆腐一样轻轻摧垮,数万间房屋瞬间化作碎末。而被击碎的两万多民众则更是残肢断臂和人头,携带着人血,下起了恐怖的肢体血雨。一时之间尸骸遍地,腥风熏天。 处于爆炸中心的王恭厂被夷为一片平地,灼热的瓦砾、碎砖被天上下的血雨浇灌降温,腾腾冒着蒸汽,散发一股难闻的臭味,如此阿修罗地狱中中,居然蠕蠕而动着一个人体。他就是林舜琪,身处爆炸中心仍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挣扎地站了起来,看上去,除了被大爆炸扯破衣服和头冠,另外脸上熏地漆黑,似乎并没有受到伤害。 林舜琪犹如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摇摆着身子转折回走。他要去哪里,向上级回报可怕的天灾?不,此刻在林舜琪的心里只有一个字:家,回家!家里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这是他一切的牵挂! 他走啊走,能够活着从这里走出的人,或者确切的说唯一能够活动的物体,就只剩下他了。天空中在不停地下着碎尸雨,人头、胳膊、大腿和缺胳膊断腿的人,不断从天上掉下来。重重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不会发出呼叫,因为他们都已经被震死了。有时天空中还会突然掉下一张人脸,血糊糊地一下子盖在林舜琪面孔上,他也只是伸手扯掉,阻碍视线了。他走出了地狱的阿修罗场,留在身后的尽是人体的碎尸和浓浓的血腥味,以及更多的人临死前的痛苦惨状! 林舜琪带着满是血污和黑灰的衣服踯躅前行,前面依旧僵尸累叠,死人好像数不尽一样,但是血腥的味道却不如王恭厂一带浓重。路上无数遇难者,不分男女,衣服鞋帽尽是刮去,**裸地叠在一起,身上看似无伤痕,口鼻中却都流出了鲜血。但也有少许幸运者,没有在灾难里死绝,但全身也是光溜溜,不着一丝。那林舜琪住宅的元宏街上有一堆女轿聚在一起,轿顶和门帘皆掀走,里面的女客衣服全部被刮走,赤身**坐在轿子里,浑身没有一处伤痕,和外面也是光秃秃的轿夫一起目瞪口呆地相互惊愕,直到衣冠比较完整的林舜琪经过,这时女客才惊觉身子**,哪有脸面见人,顿时躲进轿子里背对着人。如此**的风景,林舜琪目光呆滞,好似看着骷髅木头一般,机械地移动身体路过。直到一个孩子的啼哭声,才使得林舜琪眼珠间或一轮,突然发狂地狂奔起来。 这是他才五岁的幼子! 林舜琪跑到自己的住所前,呆呆地看着岳父耗费巨资修筑的庭院已经尽数化为一片废墟,无数呻吟声在废墟内响却,不时从砖瓦的碎片里爬出一个活人来,却已经断手断脚,好像肉球一般地滚了出来。 孩子呢? 林舜琪呆呆地望着这一切,目光由远及近,触到一对搂在一起哭泣的母子。林舜琪记了起来,原来今日是他夫人去通州拜会已退休的岳父,走到半路上,突然天降巨灾,因远离爆炸中心,居然躲过一劫,便急急忙忙赶回来,看到自己的居所化作一片废墟,以为林舜琪归天了,不禁伤心地哭起来。 林舜琪大为欣慰,上前搂住夫人和孩子,家人的团聚才是最幸福的。然而当日如他一般幸运的人家并不多,整个京师共有两万多人遇难,连天启皇帝也差点被砸死。日后林舜琪以自己所见所闻,佚名撰写了《梼杌闲评》,详尽记载了整个灾难的发生经过。随着眼前的真实化作历史保存在文字上,恐怖的灾难也在人们的脑海里渐渐忘却,直到三百六十多年后,京师承天门英灵台前太祖孝陵内,南盗圣郭小驷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他绝对想不到,这是重复天启大灾难征兆的开始,命运之轮,又回转了……—— 这是最后的互动时间,确切的说是正文中的互动时间。听从书友建议,今后正文中除特殊原因之外,不再出现互动时间。其栏目将集中起来,每到两千字就在作品相关刊出。又,一些书友开始催促,所以烈火焚城从今天开始连载。西域魔国修正版将在周六周日一次性全部发完。谢谢大家支持! ** 明镜秘史 外传 一百五十七、太祖孝陵 “恒淮,恒淮!” “咯咯,爸爸,爸爸!” 女人的呼唤,孩子的笑声,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音符,然而此刻仿佛梦魇一样地在我脑海里徘徊,久转不去,令我头痛异常。我吃力地张开眼睛,触及第一样事物乃是空洞的天花板,上面西洋风格的儿童天使造型,映入眼眶里,渐渐地化作拿着三叉戟的恶魔。我无力地呻吟一声! “啪!” 床头灯亮了,睡在一起的女人醒转,关切地看着我问道:“又做恶梦了?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太医?” 我摇摇头,表示不必要。或许是我孩子气的举动引发了女人的母性。她直起上半身,伸直两条腿,摸摸我的脑袋微笑道:“来,把你的头靠到我大腿上来。这是你最喜欢的舒服姿势,然后慢慢地告诉我,到底是什么恶梦!” 我依言把头枕在女人的大腿上,仰天躺着,合着眼睛说道:“这段时间,我老是在做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我在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人和我们一样,但是无论他们的说话方式还是生活习惯,则统统不一致。在梦中,我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孩子。对了,我还梦到你了!” 女人饶有兴趣地问道:“哦,那么我在梦里是什么?” “嗯……说出来你不要生气。在梦里,你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然后我就和你的弟子结婚……” “傻瓜!”女人摸摸我的额头,“快要当爸爸了,压力不要太大。我听说,这是当爸爸前的一种焦虑症,容易让人胡思乱想。” 我张开眼睛,从下面凝视女人的脸,她正低着头和蔼地打量我。这是一张年轻的娃娃脸,脸型呈鹅卵型,嘴唇小而丰润,微微张开,真想狠狠搂在怀里啃一口:她鼻子高挺,鼻翼两侧尖窄,乃是完美的女子鼻梁。一对柳叶眉、一双杏核眼,带着女子的温情,默默打量相守的对方。从我的角度很容易看到,她的小肚子已经鼓得又圆又大,不日即要生产,也就是说我要升级做爸爸了。 有这么一个拥有姐姐般的胸怀,却是妹妹容颜的女子,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很少有人能够猜到,我的妻子王玟琳实际年龄比我大上六岁,只是天生娃娃脸,又是一个小个子,似乎才二十出头。我们结婚甚迟,迄今才打算生育第一个孩子。 突然叮铃铃的电话响起,王玟琳方便,随手接起电话,喂地问候一下,然后递给我说道:“找你的,这么晚了还有事,必定是大事,稍微预备一下。” 我接过电话,听声音却是我的上峰锦衣卫刘指挥使,他低沉的命令道:“朱千户,我令你在半个时辰内赶到太祖孝陵,不得延误。” “是!” 我放下电话,飞快地穿衣。武人接受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倒是委屈了王玟琳,又得独守空房,只得尴尬地笑笑,后者扑上来抱住我的脖子,在脸颊亲亲,柔声道:“早点回来,如果来不了,通知我一下!” 我点点头,进了盥洗室,洗涮整衣。我乃堂堂锦衣卫千户,岂能仪表不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上身伤痕累累,国字型的面颊,鼻梁挺直,两排剑眉。和很多男人一样,我养着一撇威严的倒八字胡,左眼下的一道怵目惊心的伤痕不仅未能毁坏容颜,反而增添了几分男子汉气概。唯一的缺憾就是左耳少了半天,细看伤口痕迹乃是被人咬掉的,隐隐约约记得仿佛是一个凶狠的毒妇,是谁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之前我受过一次极重的伤,据王玟琳说道,我差点活不过来,虽然幸运地留下老命在人间,但失去了很多记忆,直到在她的帮助下才一点一滴收拾回来。 我穿好锦衣卫千户武官的服饰,搭上停在锦衣卫卫所门口的军车,一路赶去。凌晨京师人员车辆并不是很多,承天门前长安大道偶然才有一道闪光飞快掠过。偱本朝惯例,太祖孝陵前,任何车马均不得行驶,纵然眼前有急事,我也只能下车,匆匆穿过九丈高的英灵台,一路小跑赶到太祖孝陵。孝陵前老早被兵马团团围住,***通明。我心里暗暗纳闷,孝陵安置有太祖圣躯,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手,寻常人等不得入内。如今一眼望过去,那玄黑色的孝陵卫竟全部由穿酱紫衣物的锦衣卫所取代。怪哉! 我方接近孝陵外围,已被那守卫的卫士发觉,大喝道:“大胆,何人敢擅闯孝陵,罪当诛九族!” 我低声喝道:“我,锦衣卫朱恒淮。” 锦衣卫内卫士多半认识我,举着手电打量我,见果真如是,慌忙说道:“原来是千户大人!因昨夜孝陵发生大事,指挥使大人严令密密守护,是以有怪罪之处,原谅则个。” “无妨,发生了什么大事?” “属下不知。指挥使大人已在瞻仰厅等候千户大人,进去便知。” 我点点头,飞身跃上太祖孝陵台阶,步入大厅内。里面亦是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卫更加森严。不过因***通明,那锦衣卫的卫士们认得我,便没有阻拦,一路畅通无阻地步入瞻仰厅,迎面太祖皇帝的汉白玉立像便跃然入眼。 这太祖汉白玉立像背景乃是天下山河图浮雕,其宽以西洋度量衡计算为五十五米,代表本朝幅员千万之广阔土地,东西横贯五千五百公里;高十四米,代表南北纵横一万四千里。宏大背景之下,正是本朝太祖武皇帝之立像,其高约九米五,象征九五至尊,头戴十二旒冕冠,身穿金丝冕袍,相貌威严肃穆。其左手微微叉腰,右手前伸,那旌挥指向,仿佛百万天朝大军,东驱倭寇,南平交趾,西却身毒,北御罗刹。千秋万载,一统天下。 我虽平生无缘参见过太祖本人,其立像便如此威仪,看的心惊胆颤,哪敢多视,急忙低头匆匆而过,立像之后,正聚着一群人,除一些同僚外,基本不识。刘指挥使板着脸低声说道:“朱千户,你来了,且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 一百五十八、圣旨驾到 说罢,刘指挥使便探手将方才一直捏在手里的一叠照片递到我手里,低声说道:“孝陵失窃!” “什么!” 我大吃一惊,手腕一抖,几乎把照片掉下。孝陵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守,里外三层,寻常人哪能进去。莫非监守自盗?难怪孝陵卫清一色地被锦衣卫替换掉了。我抬起头,打量刘指挥使身边的孝陵卫指挥使赵大人,其原本黑漆漆的面庞居然发白,嘴唇紫灰,额头豆大的汗珠沉沉而下,颤栗不已。孝陵失窃,渎职甚大,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我向刘指挥使拱手致意,便翻开了照片,入目第一眼,乃是安置太祖圣躯的万年水晶棺。当年有内侍问及太祖百年后事,太祖哈哈大笑:“昔武曌敢立无字碑,任由后人评价。朕堂堂大好男儿,岂能连一妇人都不如?传令,待朕驾崩了,不修陵,不立碑,火化后遗骨运抵故土,撒于如画江山中!” 可惜后人终不如太祖愿,及太祖驾崩,废帝即位,后者极为崇拜太祖,乃在英灵台之前修建陵墓,终于酿成今日太祖圣躯被扰之祸。而及废帝遭废黜,今太上皇即位,亦不敢动孝陵分毫。每年除了皇上,仅有少数有功之臣可瞻仰太祖遗容,至于如我之流五品小官,只能看看监视器拍摄的照片了。 看罢照片,我缓缓抬起头,那刘指挥使急忙问道:“朱千户,你出身江湖,可有何发现?” 我说道:“依属下之所见,盗墓贼乃是南派盗道高手!” 刘指挥使饶有兴趣,其乃是功勋之后出身,不像我一般来自民间,靠积累战功升官,所以不太了解江湖情况,因笑问:“这盗墓的蟊贼,居然也是分南北两派的?” “正是!据属下所知,我朝江湖中分南‘点心’北‘旺通’两大派!南点心传自西洋,最为讲究技术,纵然盗走墓中宝贝,也不伤坟墓一毫,正合西洋布列他尼亚语apieceofcake(小菜一碟)之意。而cake在西洋布列他尼亚语中意思为点心,是以江湖人称点心派。至于旺通派,为盗走墓中陪葬品无所不及,什么风钻、炸药,统统会上的,破坏性极大,却又好风雅,自诩为旺通,意思是发大财。属下见照片中作案手段精细,定是南点心所做,至于是何人,属下也不知情了。还得再去询问其他高人。敢问指挥使大人,不知太祖孝陵中,失窃了什么?” 刘指挥使脸色一沉,喝道:“此事你我不必知晓,记得尽快破案,抓捕蟊贼才是我们的职责。” 我一听,就知道涉及了某些皇家的隐私,若是让一些小人打报告参上一本,对我绝对不利。刘指挥使惜惜爱才,急忙阻止我。 这时突听外面一个又高又尖、阉割过公鸡一样的声部叫道:“圣旨到!” 两排十二个身穿朱红袍子,手持黄金色八一式步枪的羽林卫急急走来,朝两边分开,从中间缓缓步出一个宦官服饰的矮个子太监,摊开手里的一道黄布,上书圣旨二字,阴阳怪气地背起来:“圣旨到,孝陵卫指挥使赵,锦衣卫指挥使刘接旨!” 须知,为防止前明满清两朝宦官作乱的情形再度出现,本朝严厉规定,宦官不得识字。是以有时太监代皇上外出宣旨,都是事先找人念出来,硬生生地背熟,也难为这些当太监的了。 至刘指挥使以下,所有人都半膝跪下。依太祖旧例,武人身着武袍,可半跪。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孝陵卫指挥使赵,玩忽职守,竟使太祖孝陵遭窃,罪当诛九族!但念其守陵十八载辛苦,仅斩其一人,妻子父母,流放宁古塔!锦衣卫指挥使刘,朕令你三日之内,必须捉拿住盗墓恶贼,死活不论。各地官民,紧密配合。否则以谋逆论处!钦此!国朝四十年四月三十。” “吾皇万岁!” 众人站了起来,分别有两个指挥使接了圣旨。那孝陵卫的赵指挥使明知即将斩首,居然脸色好了很多。须知,看守不力可是诛九族,现在至少能够保住家人性命了。 太祖早年云:“昔黄宗羲曰,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又传亚美利加国首任大统制华盛顿,其人功勋极大,本可荣登大宝,然其甘心急流勇退,使得天下归天下人。彼大酋能行虞舜禅让之举,朕岂能不如一百多年的蛮夷?从今以后,皇帝轮流做。有敢违誓言者,天下共击之!”须知太上年老,废黜废帝之后,过了几年也退位。之后由德宗皇帝接位。德宗皇帝为人慈心仁厚,废除太祖年间一系列苛政,又为遭太祖所诛之功臣恢复名誉地位,无论民间庙堂,都颇得人心。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龙驾归天,今上才接位。哪知方接位不久,就出了孝陵被盗的大事,今上哪能不震怒。不过还是按下火气,只砍了赵指挥使一个人的脑袋。 那羽林卫出列二人,扯下赵指挥使的朝服乌纱,拖将下去。那太监又说道:“刘指挥使,圣上又有口谕,令我协助指挥使大人一同破案!” 这文不行,武不能的没种家伙,还能做什么,恐怕就是监视我们。但太监在皇上身边,纵然装作是偶然失言说上几句坏话,对我们也是大大不妙,是以不能得罪。 “无妨!”刘指挥使身材高大,对着那太监弯腰问道:“敢问公公姓名?” 那矮小的太监尖笑道:“贱名不足挂齿,本公姓郭。” “原来是郭公公!”刘指挥使哈哈大笑,“我们已经掌握了关键性的证据,贼人是跑不了的。待末将介绍一下,这位是末将麾下的朱千户!” “朱千户!” 太监拱手,既然它行礼了,我总不能失礼。 “郭公公!” 刘指挥使说道:“末将会坐镇京师,指挥破案。至于朱千户,他会执行一项重要的任务,我们虽然得到了关键的证据,但是一时还无法分辨其中的细微差别。所以朱千户将会前往天津拜访一位大儒,请他讲解,郭公公就陪着朱千户前去,大功是少不了的!” 我暗骂刘指挥使老奸巨滑,轻轻地就把阉人推给了老子对付。太监不知轻缓重急,高兴地连忙点头。 我在刘指挥使手下任职多年,脸色不好哪能不被看出,那刘指挥使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千户,你可知为何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无他,我们这些做武人的,大字不识几个,最怕和搞学问的打交道。而他们又一身臭脾气,难以接近。听说你的老婆王玟琳乃是翰林院大博士,连这种大学问家都能搞到手,想必厉害的紧。所以此次任务非你莫属,不成功,就成仁!” 原来如此! 注释: 锦衣卫官阶和对比现代类似官职:指挥使(师长)、指挥同知(副师长)、指挥佥事(参谋)、千户(团长)、百户(连长)总旗(排长)、小旗(班长)、校尉(上等兵)、番子(列兵) ** 一百五十九、天津博士 那位精通易学风水,又善江湖杂学的大师,家住天津卫北洋大学堂内。我们有求于人,不得不亲自驱车百多里请教。我心想此次并非行军打仗,而是向一个糟老头请教学问,无需大张旗鼓。这些读书读到绝顶的家伙多半对我们武人抱有偏见,人马一多,反而适得其反,一怒之下就把我们赶出来。所以我就在手下的校尉中挑了几个面善的,然后再把郭公公犹如老爹一样的哄上车子,车顶按上警示灯,呼啸前往天津卫。 京师距离天津不过百多里,以高速公路的行程,不必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我度日如年,无他,身边伴着一个太监。老子见识过美女也干掉过死囚,但是和不男不女一起坐车还是第一次,说不出的难过。他身上散发着一个奇怪的腥味,为了掩盖,就用大量香水喷洒,一香一臭,更是难闻。再说郭公公的相貌,身材矮小,不满五尺,因缺了男人那玩意儿,不会分泌男性激素,脸蛋光溜溜,除了眉毛和头发,一根杂毛都没有,真像火星生物形象大使。说来也稀奇,它的下巴特别宽,和我这个大老爷们有的一比。正当我暗暗打量太监的时候,郭公公忽转过头来,露齿一笑,看地我毛骨悚然,尖尖地笑道:“听口音,朱千户似乎是南人?” “嗯,在下祖籍甘肃,出生于淮南,后来又到杭州卫当了五年兵,南方口音比较重。”不得不应付。 郭公公笑道:“我也是南人,我是四川自贡富顺人。” “哦,原来如此!” 我心不在焉地回复,心想怎么还没有到达天津呢?眼见天渐渐地亮了起来,那太监唧唧歪歪说个不停,我眼前忽然一亮,看到北洋大学堂的正门了,急忙打断郭公公的话:“公公,北洋大学堂到了。我朝惯例,车马不得在大学堂内行驶,我们就此下车去找那大儒吧。” “甚好!” 校尉急忙下车打开车门,迎接我和郭公公下车,我嘱咐他们留下,然后大跨步走了几步,猛然察觉身边没人,回头一看,那太监个子矮小,脚程慢,又体弱无力,气喘吁吁地叫道:“朱千户且等等本公!” 我只得放慢脚步,小心翼翼地配合着那个太监的脚程,以我这种块头的人,居然如女子一般迈着小步,着实让清早上课去的太学生们暗暗纳闷,犹如看猴戏一样看着我,令我恼火之极。这时守护大学堂的校尉狐假虎威喝道:“站住,何人敢擅闯大学堂!” 我一瞪眼,把胸章露出来,那校尉还算识货,顿时哈腰点头:“啊,原来是锦衣卫千户大人,不知大人来北洋大学堂何事?” “我问你,那个林博士在哪里?” “等等,小人带大人过去。” 说着,带着我们轻快地往前走,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那校尉把我们带到这里就驻足不前,说道:“大人,小的只能把您带到这里,再往里,小人就不敢了。大人小心,这林博士脾气古怪,千万不要惹怒了他,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说着,一溜烟儿跑了。对于这种顽固的老头子,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当下也不在意,向郭公公摆了一个请的手势,便沿着丛林里的小径慢行。这丛林极为茂密,遮天蔽日,也不知如何种植。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条分岔路,我循着方才西洋别墅方向位置的记忆挑了一条小径,再往前数步,居然又是一个分岔口。如此走了百多步,居然遇上了七八个分岔口,想退回去亦是不能,此刻连自己身处何方都不知道了。 那太监紧张地抓住我的衣袖,惊叫道:“朱千户,怎么回事,我们迷路了吗?” 我眉头一皱,挣开太监的拉扯,安慰道:“无妨,我会找到出路的。” 我心中暗暗思忖,这林博士既然精通易学,那么奇门八卦的布阵想当然亦是擅长,他居住在丛林里,脾气古怪,定是讨厌别人打搅,所以故意在丛林里设置了阵势,把人困住。只要一两个人传出风声,日后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既然只是阻碍别人来骚扰,那么根本不会安装机关暗器,如此一来我就有办法了。 我对郭公公说道:“公公暂且在此等候片刻,千万不要离开,我先去探路,待找到了路径再来接你。” 郭公公点点头。 其实我的计划也很简单,我看那些树木最高的也不过五六米,只要攀到树枝顶端,就可以看到西洋风格的别墅,判明方向。当下我一运气,嗤嗤犹如猿猴一样攀上树枝。这项功夫当年可是在交趾平叛的时候,为了活命才学了下来,自从进入锦衣卫之后难有发挥场所,如今才再展身手,不免有点生疏了。 我爬到树枝顶端,从枝叶里探出脑袋,瞧见西洋别墅,也懒得下去,索性如同猿猴一般在树与树之间攀援,很快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呼呼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 一百六十、南派盗圣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然而音波钻入耳朵的鼓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但是骂中有爱,特别的感情表达。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杀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五六,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本宅受朝廷特别保护,就是我开枪杀了你,也是毫无问题的!” 一听这话,我不禁摇摇头,这女人看似聪明,原来也是一个绣花枕头。蠢女人,打斗生死之间,容不得一丝犹豫,若是我老早开火,哪会讲这么多废话。再说了,你以朝廷威胁我,表明就是心虚。 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说道:“没事,没事!我是朝廷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那女子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女人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女人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女子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女人,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女子一下,那女子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问道:“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是朝廷派来的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特来拜见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女子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那女子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可以,多谢这位姑娘了。嗯,还未请教芳名?” “林白水!” 女子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 林白水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千户大人,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收藏,时常胁迫我看书,看得我头大如斗!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在下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奉上峰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之命,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大师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大师……”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北洋大学堂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京师的傻大兵,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六,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其实仔细想想,我老婆不也是博士吗?由此可见,女博士并不稀奇。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们锦衣卫找我有什么事情?我乃是家传风水卦爻,江湖典故,似乎和你们锦衣卫没有牵连吧!” 我一言不发,掏出照片,小心翼翼地递给林白水,说道:“昨夜太祖孝陵遭窃,以我看法,乃是南点心派高手做手脚,至于何人,则请林博士指教。” 林白水方闻孝陵被盗,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看着精巧的手法,恐怕是南派第一高手——盗圣郭小驷出马的!” “什么!” 我大吃一惊。 盗圣郭小驷我有所耳闻,据说是盗中极品,妙手空空极为厉害,向来不留痕迹,以是与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只是其人讳莫如深,真人面目从无有人看见过。 林白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得亲自去一趟,看看情况如何。毕竟,太祖孝陵乃是家祖设计,我绝对不能辜负爷爷的名誉!” “甚好!”我大喜,她去了更妙。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只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一起出去了。 ** 一百六十一、京师有变 我打量着林白水就这么一身白色衬衫,一条黑裤子,顺手拿了一串钥匙塞进口袋里,扶扶眼镜,径自带我走下楼梯。我心里暗暗纳闷,不禁好奇地问道:“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不需要梳妆打扮一下吗?” 林白水回转头,白了我一眼,反诘道:“哼,你当我是那种只知梳妆打扮讨你们男人欢心的女子吗?此次前往京师,我不过查勘孝陵状况,又不是相亲大会,何必打扮的不同一般得体?” 我哑然,原来女人与女人的性情也是不同。以我老婆王玟琳而言,若是外出,即便去菜场买颗青菜,亦是打扮地齐齐整整。假若乃社交宴会,更是花费若干时辰上妆换衣,等待地我心好焦。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 我们走出西洋别墅,林白水在前面带路,我跟在后面,突然说道:“等等,林姑娘,我还有一位同伴在林子里迷路了!” “啊!” 林白水捂住小口,朝我笑笑:“把林子迷宫设计地太复杂了,居然又困住人了。希望他不至于逃开,哪找起来就麻烦了。” 我们沿着林间小径,左拐右转,也不知过了多少岔口,眼前陡然一亮,一头矮小的动物猛然扑过来,靠在我怀中,鼻涕眼泪一大把,哭哭啼啼:“朱千户,我等你等地好苦啊!总算把你盼来了!” 我只觉得浑身寒毛竖起,如此被一个太监抱着哭,而非美女,可真不好受,于是急忙推开郭公公说道:“哪里哪里!我朝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失言。来,郭公公,大国之内侍,也得有大国的风范,务必哭哭啼啼。” 郭公公拿袖子抽抽眼泪,瞟了一眼林白水,我急忙介绍:“这是林白水林博士——这位是内侍司礼太监郭公公!” “哦,林白水林博士。” 太监简简单单地回话一句,也不多说了。 林白水带我们来到北洋大学堂门口,一起坐到了车子里面,有美女作伴,我心情舒畅如需,当下也不计较郭公公。由校尉开车直奔京师,行至半途,突然有人设卡阻拦,车子停了下来,一排人从关卡处冲过来,示意我们离开。 我勃然大怒,从窗口探出脑袋,见对方衣服乃是墨绿色的军装,不过是普通的天津卫校尉。纵然是他们的首领天津卫指挥使,也不过三品官员,和我这个京师锦衣卫千户的官阶平行。当下我打开车门站出来问道:“你们何事阻拦?” 国朝军队惯例,三人以上校尉必须列队走直线,领头者为官阶最大。但见他们却三三两两散开,以至于我不能分别谁是头头,当即心头就是一凛,眼珠打转环视,见他们似乎隐隐约约将我包围,顿时暗暗提起警惕。 其中一人持枪说道:“京师暴民作乱,为防骚扰天津,上峰下令,特地封闭了高速公路。” 我大喝道:“你小小校尉,见本千户居然不知行礼,该当何罪?依律打军棍八十!” 那校尉一愣,想不到我说出这番话来。我原本就在怀疑他们,直到这时才完全确认,须知下级向上级行礼,在军中几乎成为条件反射。此人见了我这一身耀眼的酱紫锦衣卫官服,连眼睛也不眨一眼,绝对有诈! 趁他倏忽间,我陡然出手,飞身上前,夺下那校尉手中的连发步枪,嗵嗵一阵乱射,顿时将那些校尉打地鬼哭狼嚎。也当真脓包之极,呼啸着就掉下枪械,逃之夭夭。 我送了一口气,因这次前来接送林白水,以为没有战事,不过拿了一把手枪和一把装饰用的腰刀,所以抢先夺下步枪。原本以为一番恶战,居然如此顺利地就干掉了他们。 我转回车子,里面的郭公公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问道:“朱千户,发生了什么事情?莫非有贼人打劫?”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哪有贼人这么大的胆子,居然冒充天津卫来打锦衣卫的劫,活的不耐烦了?我唯恐——京师有变!” “京师有变?” 郭公公和林白水一起发出这个疑问。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我这般隐隐猜测,当下吩咐开车的校尉:“快,撞开关卡,直奔京师。越快越好!” 坐上车子,我尝试用车载无线电联系刘指挥使询问情况,却听见无线电里满是嘈杂的响声,校尉告诉我,这是受到了严重的干扰。我心头一凛,果真给我猜到了,京师有变。须知,这是军用无线电,不像民用的那么脆弱,连它也受到了干扰,说明对方是极其强力的集团,妄图封锁整个京师。 自从铁腕的太祖驾崩之后,太祖皇后与一干内侍妄图以前唐武曌为先例,登基承制。旋为叶武定公等一干老臣打击下分崩离析,皇后被囚冷宫,一干内侍或杀或囚,然遗留庙堂江湖之党羽甚多。废帝即位,其声望不及太祖,其手腕亦不及太祖,却处处模仿太祖,民怨沸腾,至皇后逆党蠢蠢欲动。不过两年,就在一干老臣支持下,拥立首辅大人为帝,废黜废帝,首辅大人即为当今太上。太上年老,自知时日无多,乃择年富力壮的德宗即位。德宗为人宽厚,虽是大乱之后大治的明君,但是也过于宽容皇后逆党。想不到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陡然暴毙,世人纷传谣言,令当今圣上好不恼火。如今京师有变,是谁在作乱?皇后逆党?还是谋害德宗的奸逆? 我摇摇头,也罢了,这干朝廷大事,非我一介小小千户所能思虑的。 突然,一声尖啸声传来,随之车子一震,我陡然翻倒!—— 互动时间: 明日因故停止一天连载,见谅! 哎?又到明代了?又有电话了?又是指挥使了?郁闷,第六章怪了一点……linkkk2006-12-1823:30 第六篇情节与前文跳跃太大,有点目不暇接呵呵,还有,这种又古又今的写法象香港的荒诞片,多了就没劲,还是原来的风格好荩天使 第六部,看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作者是啥意思?黎日 第六部看不懂,怎么到明代,又是现代的样子jl1112006-12-1811:03 明朝已经普及照相机了吗158章怎么还一叠照片呢tyouu2006-12-1622:49 什么意思啊,第六部是什么来着,平行空间吗??????泰炎2006-12-1621:36 黄金色的81式步枪监视器大哥这是什么啊皇家卫队为什么不装备g36呢m134也弄点多壮观啊终点22006-12-1709:45 看不懂第6章的书友请进:首先提醒大家本书决不是什么架空小说静渊2006-12-1710:26 借四嘛玩映?锦衣位千户打电话,明朝巡逻兵使手电筒,您拉四要侧底侃晕我们那呵呵,期待下面的精彩表现哦挥剑断情2006-12-1518:55 昏了,公子最近身体不好?什么朝代的人,有电话?强汗中!!!!★恋上笨笨2006-12-1513:49 某些书友缺乏点imagination了吧?本部涉及一些**话题,太写实恐怕要被咔掉留头不留发2006-12-1513:25 这样的构思很好,用平行空间(或者说另一个量子世界)来规避一些**话题,保护本书顺利创作。另外,我认为保留互动时间为好,等进了vip在取消不迟,起码像我这样不常留言的读者不用总察看书评区了留头不留发2006-12-1513:18 锦衣卫??有意思,关注ing迷糊熊2006-12-1512:52 明朝的电话,手电汗啊star112006-12-1512:13 穿越了?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1512:05 又是锦衣卫,又是电话?公子发烧,还是老朱在梦中?秋水寒易逝2006-12-1511:46 呵呵,作者新一章明显有向架空方向转的趋势啊,看来最近集中劲力攻读架空了!言言2006-12-1510:31 是历史发生错乱,还是老猪疯了?看外貌描述是老猪啊白水啊,怎么明朝有电话汽车了,还有手电。悬念开始了。狂吻一只猪2006-12-1509:46 出差回来,发现开新篇了。lois的评论不错,期待公子的进步,期待新篇的……狂吻一只猪2006-12-1509:35 以上问题综合回答:大家看到第六部第一个感觉就是很怪。原因嘛……大家就当这是一个架空历史的异时空——后明帝国!是一个社会制度采用明制,但科技水平和国际形势类似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一个异时空。与本时空无关!关于本篇的于一些资料,若是有读者感兴趣,不妨用百度以“太祖武帝”为关键词搜索,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又,关于互动时间,支持取消的人不少,支持留下的也不少,折中一下,集结之后在正文综合发。 约翰.兰博,除了冷汗还是冷汗。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1720:43 回答:终于有人发现了。不知道他是谁?百度一下。 盗圣郭小驷,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我快笑的喘不过气了墨泄心 回答:嘿嘿! 修订版的第五章怎么这么少啊?看修订的还用看原版的吗?古月圣2006-12-1821:13 回答:推荐修正版了,更加完整,更加紧凑。 修正版魔国结局真搞笑啊,哈哈哈.其实三民人很不错哎,可惜若我是白水我也不愿意分享老朱.mut2006-12-1718:50 回答:哈哈,结局大家想不到吧。没看过的人再去温习。 鬼吹灯的网上书我看了,实体书我也看了(不过朋友都说这是本太监书,主要没有写完就推出了,有点心急)公子的风生水起写得不错,我花了6个小时的时间看到了第五部,一步步看来,总体是不错的,蛮有看头的支持你,加油!晒月亮滴狐2006-12-1502:24 回答:顶! 终于出差回来!一口气看完了,感觉这篇线索比较多,有些疑问没有解答,有点意由未尽的感觉,有点不能自圆其说了!精彩有余,而过分强调故事情节,未能刻画其他人物性格.skymoon2006-12-1422:20 回答:去看修正版的。 公子,书写得确实不错,为什么人气不够呢?因为你宣传不到位,应该把你的故事贴一部分到其他网站,贴到关键的章节,就说:"想看精彩下文,请到起点**~~~"一叶轻盈2006-12-1415:59 回答:我懒,谁有空闲帮忙呢? skymoon2006-12-1422:23 为提供点背景知识: 376年前,北京城曾经发生了一起大爆炸事件,这次爆炸原因不明、现象奇特、灾祸巨大、死伤惨重是“乃古今未有之变也”。 人类历史上曾发生过许多次惊心动魄的灾难,但都莫过于解不开的自然灾难之谜,被人们称为世界三大自然之谜的是(1)3000多年前印度“死丘”事件;(2)1908年6月30日俄罗斯西伯利亚通古斯大爆炸;(3)1626年北京王恭厂大爆炸。这三大事件发生的原因引起人们浓厚兴趣,科学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至今仍是莫衷一是。 神秘的爆炸 明代自永乐年起火器制造就有了很大发展,驻守京城的京军所设三大营(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中神机营是明军主力部队,配备有当时最先进的火器和最强的兵力,为此明末的北京城内先后设立过6处火药厂局,凡是京营火器所需的铅子、火药都是由王恭厂预造,以备京营来领用,可见王恭厂当时是作为工部制造、储存火药的火药库。 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9时(即明熹宗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巳时),位于北京城西南隅的工部王恭厂火药库发生了一次离奇的大爆炸事件。这次爆炸范围半径大约750米,面积达到2.25平方公里。王恭厂所在位置是:(见[明]张爵《京师五城坊卷胡同集》)大约今西城区新文化街以南、象来街以北、闹市口南街以东、民族宫南街以西的永宁胡同与光彩胡同一带。关于大爆炸的情况,在《明实录-熹宗实录》、《国榷》、宦官刘若愚所著《酌中志》、北京史地著作《帝京景物略》、《宸垣识略》中都有记载,尤其是根据当时属于官方的、相当于现在政府新闻公报性质的邸报底本,佚名抄撰《天变邸抄》对王恭厂灾变记述极为详细。这部著作是最早记述王恭厂灾变的著述,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流传于明朝天启末年。其影响之大就连明代佚名小说《梼杌闲评》第四十回中也把这一事件写进了小说的情节之中。 《天变邸抄》对这次灾变的描述是:天启丙寅五月初六日巳时(天启丙寅即天启六年),天色皎洁,忽有声如吼,从东北方渐至京城西南角,灰气涌起,屋宇动荡。须臾,大震一声,天崩地塌,昏黑如夜,万室平沉。东自顺城门大街(今宣武门内大街),北至刑部街(今西长安街),西及平则门(今阜城门)南,长三四里,周围十三里,尽为齑粉,屋以数万计,人以万计。这次爆炸中心的“王恭厂一带糜烂尤甚,僵尸层叠、秽气熏天……” 正在爆炸中心范围内,走在街上的官员薛风翔、房壮丽、吴中伟的大轿被打坏,伤者甚众,工部尚书董可威双臂折断,御史何廷枢、潘云翼在家中被震死,两家老小“覆入土中”,宣府杨总兵一行连人带马并长班关7人没了踪影。承恩寺街上行走的女轿,事后只见轿俱被打坏在街心,女客和轿夫都不见了。更有甚者,炸飞的“大木远落密云”,石驸马大街上有一5000斤重的大石狮竟被掷出顺成门(今宣武门)外。中心区以外也受到强烈的冲击波影响,皇上感到大震,起身便冲出乾清宫直奔交泰殿,(情急间)“内侍俱不及随,止(只)一近侍掖之而行”,这时“建极殿槛鸳瓦飞堕”,正中近侍头部、脑浆迸裂,而“乾清宫御座、御案俱翻倒”,正修建大殿的工匠,因“震而下堕者二千人,俱成肉袋”。 小说《梼杌闲评》第四十回对这次爆炸的描绘是:到了五月六日巳刻,京师恰也作怪——京城中也自西北起,震天动地如霹雳之声,黑气冲天,彼此不辨。先是萧家堰,西至平则门、城隍庙,南至顺城门,倾颓房屋平地动摇有六里,城楼、城墙上砖瓦如雨点飞下…… 奇异的“脱衣”现象 王恭厂灾变发生在300多年前,今人已经无法重现当时的景象,由于前人对科学的认知不像今天那样深刻,对于某些还不能解释的事情具有恐惧心理或是出于某种动机,像对于魏忠贤之流的仇恨,会借助灾祸来表达一种“天怨人怒”的心情,可能要加以渲染,夸大其神秘、奇异的成分。但那时的多种史料都作了类似的记载,可见像“脱衣”这样奇异的现象确实是存在的。 “所伤男妇俱赤体,寸丝不挂,不知何故”(《天变邸抄》)。“凡死伤俱**,员弘寺街轿中女赤体无恙”(《国榷》)。“木石人复自天雨而下,屋以千数,人以百数……死者皆裸”(《帝京景物略》)。足见“脱衣”现象是大爆炸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由于放射状冲击波产生了难以想象的力量,强劲的气流使“脱下”的衣服飘挂西山之树,昌平教场衣服成堆(《国榷》),“衣服挂于西山树梢、银钱器皿飘至昌平阅武场中”(《绥寇纪略》)。 虽然爆炸后冲击波是向四面扩散的,但从记载中看,爆炸的力量主要是在王恭厂中心区内,如石驸马大街到工部衙门一带是官府衙门集中的地方。爆炸后“官员人等死伤者难以计数”,冲击力量在东、西和北三个方向,以东面和北面更强一些,惟独丝毫未提及南面。 灾变成因众说纷纭 对于王恭厂特大爆炸,几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地震引起的,有人说是火药自爆、也有人认为陨星坠落,认为隐火山热核强爆有之,认为是由地震、火药及可燃气体静电爆炸同时作用亦有之,更有甚者,认为是外星人入侵、ufo降临等。但每一个观点都没有摆出无可辩驳的证据,使人完全信服。 目前北京城正在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中,原明代王恭厂(注:吴长元《宸垣识略》:明火药厂今废,有前、后王恭厂胡同)遗址所在区域也在旧城改造范围内,如何保护遗址,在故址地层建设勘探中是否能够找到某些寻找王恭厂大爆炸的实证,是揭开王恭厂大爆炸神秘面纱的关键。在近年城市开发中并没有得到来自这方面的消息,那么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予以关注,是很重要的。也许有一天记载北京史上这一段离奇的灾害将会写上新的一笔。 ** 一百六十二、突然受袭 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车头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立即把坐在车后座的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重重撞在车前排座位上,瞬间又被安全带弹回去。而在前排开车的校尉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作为锦衣卫向来横行霸道,不知系安全带,整个人像是炮弹一样地从座位上弹出去,撞破车前窗玻璃飞出,凶多吉少。 随之车头受到阻拦,而后轮还在驱动前进,六缸柴油机产生的巨大推力立时把整辆车子从后掀起,犹如狂风暴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我们三人在狭小的车厢内撞来撞去,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四轮朝天倒立在地上。 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解开安全带,滚到原来的车顶——现在的车底。一脚踢开玻璃窗,爬了出去,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须知,我们的车子纵然不是专门作战的装甲战车,亦是结构坚固,而我此刻看过去,竟然发现车头整个人弹飞,只剩下半个车后座,仿佛有一把大刀将其切开了。我的目光由近及远眺望,公路上零零碎碎散落着汽车的零件和在车头被甩出去的校尉尸体,前方不远处公路上则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起码是反坦克地雷的杰作。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锦衣卫千户没有这种价值,郭公公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林白水了,难道这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吗?为了除掉她,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救救我!” 女人和太监呻吟着。 他们都没有死,由此可见,坐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我重新爬进车子内,先解放了林白水,把她拖了出来,然后再救出郭公公。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郭公公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目光呆滞,显然吓坏了。 我茫然无措地注视着前方,四下里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辆车子,看来之前那些冒充的天津卫校尉所说确实不假,京津高速公路已经被封闭,就只有我们一辆车。眼下无法求救,我只得说道:“我先去到附近的乡村里找寻帮助,你们呆在这里,不要离开!” 我走到高速公路边缘,刚跨下防护栏,突然听到林白水尖利的叫声:“救命,朱千户救命!” 我重新跳入高速公路内,之前远处啪啪跑来一辆军车,跳下几个校尉,捉住林白水和郭公公,死拖活拽抬入车子。这辆车子来地这么巧,恐怕绝对不是过来救人,又见他们的这些举动,想当然就是来确认灭口。因见主要人物还活着,索性全部活捉过去。 那车子上的校尉见到还有活口,又身穿锦衣卫的武官服饰,当下毫不犹豫地开火。老子就不如女人和太监值钱,犯得着用十多把枪来打过来,组成一道凶狠的火力网,把我压制得不时像猴子一样蹦蹦跳跳躲避子弹。毕竟我曾参与安南平叛,接受过枪林弹雨的沐浴,作战经验丰富,于是灵巧地躲开子弹,加上距离相当近,刹那间我已经冲到军车车头前,火力再也无法覆盖我。 然而同时军车也如一头呼啸的犀牛一样恶狠狠地撞过来,只听砰的一下,我的身影顿时消失在飞速行驶的车头之下。驾驶员从反光镜内看到车尾滚出一团紫色的东西,就当我已经被撞死,心满意足的离开。 当然,我哪里是这么容易被弄死的呢?我只是在车子撞过来的一瞬间,猛然抓住车头保险杠,身子钻入车子底下,单手牢牢抱住底盘,另一手脱下破破烂烂的武官服,丢在地上滚了出去,让敌人以为我已经被撞成肉泥了。 我双手牢牢抱住车子底盘,幸好军车轮胎甚高,我倒是不必担心路上被什么障碍物撞到。转眼我身下飞速闪过的柏油路化作泥泞的小径,车速也缓缓落了下来,不刻停止,粗粗估算一下,不过走了十几公里,应该在京师与天津交界的郊区,这里便是敌人的老巢。我倒是想探一探,这帮神秘的家伙是什么人?若是与太祖孝陵被盗有关,可是大功一件! 车上的人陆陆续续跳下来,林白水这女人还在不知趣地大喊大叫,什么你们无视朝廷王法,罪当凌迟。唉,女人,这帮作反的家伙,还有什么王法吗? 果然,片刻女人就嘤嘤唔唔说不出话来了,估计拿什么堵住嘴巴了。 我听到远处传来吱啊一下的铁门打开响声,随后一排整齐的军鞋踩在泥地上啪啪的音响传来,我偷偷瞄下去,约莫十多个人站在泥地里,但是其中却有一双黑色的布鞋。我稍微一怔,这大概是他们的头头吧。没穿军鞋,那么是文官。 果然,一个校尉上前向他行礼说道:“启禀大人,炸药火候正好,我们要的人一个都没有炸死,全部带回来。大人真英明!” “你们,带来了两个人?” 校尉摸不清这个人的意思,一愣才说道:“是!” “啪!” 这人打了校尉一个巴掌,骂道:“胡说,你这个废物!明明还有第三个!车子底下的朋友,就不必躲躲藏藏了,请出来吧!” 连我都不禁一愣,我躲在车子极为隐蔽的地方,身子叫轮胎遮住了,他怎么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莫非这人顺风耳,一下子就听出了我的呼吸声? ** 一百六十三、军道杀拳 既然别人邀请了,我当然不能没礼貌地不出席,当即便哈哈大笑三声,钻出车子外,震震立在泥地上。之所以大笑,乃是为了掩盖浑身脏兮兮、破破烂烂之窘态。 我挺胸缩腹,目光倨傲地扫过去,看到对方有十七个人,清一色的校尉,手持全自动步枪,齐整地抬起来对准我。居于中间的那个穿布鞋的领袖,则是白衣白裤,脸上也包着白巾,讳莫如深,脚底却是一双黑色布鞋,甚是古怪。他这般遮遮掩掩,想必是不想让别人见到真面目,恐怕就是朝中的大人物。 再过去便是郭公公和林白水了,那郭公公还是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而林白水倒是蛮有精力,额头的伤口叫他们包扎好了,但嘴巴里也塞了一块纱布,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那白衣人上下打量我,忽笑道:“纵然身处逆境,亦是不肯放弃手中象征锦衣卫千户的腰刀。你这人,礼仪上倒真是武人楷模。” 我不由得把左手按到腰刀柄上,心中暗自思忖,我朝虽然复明制,但是时移事异,尖端武器发展日新月异,一把小小的手枪就比大刀厉害,所以武官发下去的刀具,多半是做装饰之用,甚至刀刃没有开锋。但我不是这么想,眼下我手头一点武器也没有,这腰刀虽然没有开锋,但好歹是上好精钢打造,砍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因此顺手带了过来。这个白衣人突然提起我的腰刀,似乎另有深意,果然又听他笑道:“可惜这迂腐之举出卖了你!我很佩服你,居然能一身不吭地在车底潜伏进来,可是这把腰刀就没有这般听话了,它的一角垂在地上,于是在泥地里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我手下的这帮蠢货没有人看到,但是我注意到了。” 该死!早知道就把刀子拎起来。我暗暗骂道,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寻找脱身之计。 “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武人的壮举,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逃出去,我绝对不追究。” 岂不是废话吗?我挥刀再快,也不如子弹快。当下我哈哈大笑,突然拔出腰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那白衣人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腰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白衣人眼前! 一把腰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白衣人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腰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腰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校尉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白衣人身边,一拳砸出去。那白衣人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腰刀。拳头化掌,捉住腰刀刀柄,使劲后拉,从校尉的脸上拔出腰刀。 从我掷刀,袭击白衣人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校尉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腰刀,这个校尉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白衣人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腰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白衣人。我算准时间,当腰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腰刀的刀柄上,霎时腰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白衣人。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白衣人——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白衣人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还是没有开锋的腰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根本不利于自动步枪火力的发挥,何况他们还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校尉的脖子。后者脑袋突然飞上半空,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脖腔里滚滚鲜血涌出,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里腰刀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开锋,但是古时蒙古骑兵就是用没有开锋的马刀一路砍到欧洲,所依仗不过是马的巨大冲击力。而我奇大无比的手劲弥补了这个缺点,东砍西杀,绝对不让他们有机会开火伤人。当下就砍死了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校尉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随后这个脑袋就像成熟的果子,砰的一下,硬生生从颈部这个树梗上被摘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做到京师最重要的部门锦衣卫千户的职位上,靠的并不是权势金钱,而是靠手里的拳头,一步步用战功打出来的! 那白衣人原本一直轻蔑地不屑地看着我们交手,直到我骤然出拳,瞳孔缩紧,才惊讶地发出叫声: “军道杀拳!” ** 一百六十四、我是盗圣 我哈哈大笑道:“不错,正是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最早发源于三国时期,那是一个纷乱的年代,英雄辈出,除了天下无敌的人中龙吕布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天下拳术第一的高手——刘备! 刘备?居然是天下第一的拳术高手?世人被罗贯中《三国志》所误导,以为刘备就是那么一个只会掉眼泪的无用男人。岂不知三国完全是一个讲究实力的时代,根本不需要眼泪,需要的只是铁和血,若刘备真是这么一个家伙,哪会有出场的机会。其实,刘备真的是一个拳术高手,纵然《三国志》中亦是有所暗示。譬如小说开场描写刘备,他的外貌是这般模样:“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 刘备个子不矮,汉尺合现今公制,他的身高约莫一米七五。“双手过膝”,说明他的手臂几乎有一米五那么长,如此长的手臂,在拳击的时候,可是大大的占便宜。君不见,为何拳击场大个子居多?无他,个子高手臂也长,别人离自己还有一寸的时候,自己已经打到对方脸上了。“两耳垂肩”,说明他耳朵大。拳击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头部,耳朵大肉多,相当于戴上一个软盔,就是挨上几拳也暂时不怕。更重要的是,“目能自顾其耳”,也就是说他眼睛能看到自己的耳朵,视野多宽泛啊!常人双目视距不过一百二十度,刘备起码二百七十度,侧身袭击完全可以比别人更早察觉。如此优异的先天条件,造就了一代拳术天才,当是时,人称铁拳无敌刘玄德! 及刘备过世,拳法传习给他儿子刘禅。虽然这小子脑子有问题,智力不及常人一半。但是有一种白痴学者的说法,也就是说一些白痴擅长某些专业。刘禅恰好将刘备传下的拳术练就的炉火纯青,更上一层楼,以至于传习到后来便合称“备斗神拳”。备,刘备;斗,刘禅小名阿斗。 至三国始,备斗神拳流传甚广,及宋末,汉人豪杰郭侃随蒙古大军一直西征到如今的波兰,也一路将备斗神拳流传到了西方。后世百多年后,法兰西国大豪孟德斯鸠习备斗神拳,结合西洋拳术对力量的运用,开创了新流派,人称“三拳分立”。而明末备斗神拳亦随阳明派高手朱舜水东渡日本而传入东洋,倭人无知,见备斗神拳威力巨大,又以为北斗主死,便谐音称呼为北斗神拳。 到了满清末年,西洋三拳分立随留学西洋的国人传入,而日本北斗神拳亦随日人拳霞次郎传入国内。时国局势动荡,有英雄豪杰为国担忧,便把东西两个支派结合本土正宗备斗神拳,加以融合演化,终于打造成世界最强的拳术“五拳分立”。传说无人可抵挡五拳以上。该拳法首先在反清义军内传扬,杀伤力极大,之后不论在打击倭寇还是抗击美夷的战场上,都大展威风,后人便称为“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入手极易,所以本朝武人几乎人人修习。只不过军道杀拳越练到后面,固然威力越显大,但是难度亦是提高。军道杀拳按照级别分为九段,能够像我这样练到七段的,在国内已经屈指可数。那白衣人瞧见我使出了杀招,己方败局已定,却不忧反喜,捏捏拳头,指骨关节发出咯咯地欢叫,笑道:“正好!我倒是想会会你的军道杀拳。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的北斗神拳厉害!” 我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倒不是叹息自己的命运,而是觉得这个家伙真是白痴!眼见他们做事如此大手笔,又是反坦克地雷,又是军车步兵,想必事情非常要紧,理应当时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立即开火将我射杀。但是这个家伙居然罗里罗嗦讲废话,让我反攻倒算。这也罢了,然后我和那些校尉搏击的时候,这个白衣人居然站在一边慢悠悠地看猴戏。直到此刻败局显现,还想和我较量一番。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不是白痴,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柴。 当下我一合拳,笑道:“请。” “不客气……” 他恭恭敬敬地回礼,犹如江湖人比武,可惜我不是江湖人,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趁他双手合拢之际,陡然偷袭。两人只不过相距三四米,瞬间就让我迫近。我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太阳穴恶狠狠砸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白衣人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身手还是不错,我在如此促短的间隙里攻击,他仍旧能够反应过来,双手抵挡我的拳击。但是毕竟已经吃了大亏,我不能打到他的太阳穴,就缩回拳头,攻向其他要害,对准他的胸脯噗噗连续发出五拳。但听咳咳数下,白衣人瞳孔陡然缩紧,喷出一口鲜血,他的肺部受到重创! “保护大人!” 余下的几个校尉,原本在观看我和白衣人的决斗,此刻一见白衣人落下下风,慌忙过来搔扰。他们不敢开枪,因为我和白衣人相距太近,两人身形又不住变化,唯恐误伤。是以这些校尉只能拔出匕首,硬生生扑上来。 我眉头一皱,白衣人已经是强弩之末,无足轻重,倒是这些校尉犹如嗡嗡的苍蝇一样叫人讨厌。当下先回头对付校尉们,待到一一击毙,白衣人已经逃之夭夭,算他有自知之明。 我松了一口气,好一场血战,环顾四周,能够站立的只有我一个人了。那林白水坐在地上,脸色倏然由白转青,我大惊失色,让这些敌人下毒手暗害了! 我慌忙从地上捡起一把匕首,来到林白水身边,一把抽出塞在她嘴里的纱布,这女人眼珠一翻,当下就喔喔地呕吐了一地,把鼻涕眼泪挤出,好端端的一个小美女顿时化作无盐东施。 过了许久,她才吃力地抬起头,气喘吁吁,骂道:“你这个家伙,好残暴,杀人也罢了,怎么动辄斩首!” 原来是她见不得血腥,引发呕吐,嘴巴又被塞住,差点窒息。我哼地一声:“妇人之仁,要不是老子下手狠,慢一点,现在地上躺着的就是你了!而且凭你的姿色,恐怕不会让你简简单单的死掉。” 林白水当然明白我在说什么了,白了我一眼,不说话。我也懒得理会,割开了她身上的绳子,又救下郭公公。那太监原本吓得缩成一团,此刻突然抱住我的腰,吓得我毛骨悚然,那太监叫道:“朱千户,你如此神勇,此刻能够救我的只有你了。” 我极力挣开它,说道:“好说好说,郭公公有何吩咐,在下定当竭力而为。” 郭公公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胡言乱语道:“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要杀人灭口了。” “你说什么?” 郭公公抬起头,下颚硕大眉毛浓粗的古怪脸颊朝向我说道:“因为,我就是盗圣郭小驷!” ** 一百六十五、孝陵幽冥 “什么,你就是盗圣郭小驷?”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地惊讶叫道,然后两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简直无法相信,大名鼎鼎的盗圣居然是眼前这个猥琐的太监。 郭公公苦笑道:“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的,不过——请看!” 郭公公说着抬起右手,手中提着一个亮晶晶的环扣,一荡一荡,看着觉眼熟。我一摸脖子,脸色陡然大变,这是我老婆王玟琳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向来被我视作珍宝,一直好端端地挂在脖子上,什么时候居然叫郭公公拿走了? 郭公公说道:“抱歉了,朱千户,这是我方才顺手牵羊拿到的。现在你信了吗?我就是郭小驷。” 我接过环扣,又重新挂在脖子上,点点头,信了八九分。我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触觉敏锐,能够有人有如此手段,不声不响地从我身上隐蔽处取走一样东西,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但是,你是盗圣,怎么在大内做宦官呢?以你的手段……” 郭小驷苦笑道:“往事不堪回首,冤孽啊!之前的事情我不多说了,我盗圣名号虽然大,但是得罪的人也多,无处可逃之下,只好跑到了大内做太监。正所谓大隐隐于朝。” 之前我就知道郭公公和郭小驷同姓,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他这般大着胆子以真名现身。以常理推断,盗圣隐蔽,当然是改名换姓,因此以真名显现,反而叫人意想不到。 林白水叹道:“原来如此,难怪五年前盗圣突然失踪,原本以为叫仇人诛杀了。但是谁也想不到,堂堂盗圣,居然混迹在大内做司礼太监。不过这次你何苦要重出江湖,放着好好的太监这副有前途的职业不干。而且居然破了太祖孝陵盗窃,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啊!” “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 郭小驷脸上浮现出一层喜悦的神情,他的脸相古怪,但是这时看来也顺眼多了。我稍微一怔,想不到太监也会恋爱,约莫是未受宫刑之前遇到的外面某个女子,一见钟情,所以甘愿冒奇险。但是——我突然想到,太祖孝陵虽然守卫森严,可这是为了保护太祖圣躯,以太祖节俭朴素的性格,绝对不会在孝陵内陪葬什么值钱的宝物。再说盗圣郭小驷的手段,要钱的话,随便盗几个大户贵族,甚至之前的满清皇帝陵墓即可。干嘛偏偏要去孝陵。那个女人指示郭小驷盗窃孝陵,究竟有什么目的?如此大费周章行事,这女人绝对不简单! 我心头一沉,正想询问郭小驷,转念一想,恋爱的男女,意志极为坚定,哪里那么容易探出口风,不如暗暗跟随,找出真正的主谋,当下叫道:“你这个家伙,害地我们好惨。要盗墓也罢了,何必摊上孝陵,里面又没有值钱的家么。不知道你拿了什么东西,现在好了,你看,这么多人来追杀我们,待会儿肯定又会来一批!” 郭小驷露出尴尬的神情,慢慢说道:“这……孝陵内,我只是拿了一样小东西,只要交给她,之后我们就可以远走高飞。我本以为定然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成功,不叫人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可是……”郭小驷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瘦小的身子顿时又缩了起来,抬起头,惊恐地看着我们:“我看到了不可能的事情!太可怕了!” 既然敢盗墓,自然胆子极大,但是眼下居然胆小如鼠,莫非真的遇到了非常可怕的事情? 林白水脱口问道:“什么事情?” “你们绝对想不到,绝对想不到。”郭小驷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越发抱紧了身子哆嗦,他吞咽了一口口水,绘声绘色地讲述道:“我看到,太祖活了!”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我怒道,“我朝太祖朱讳惠黎,自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以弱冠之龄起兵,征战天下三十余年,驱满鞑、灭倭寇,直至不惑之年才荣登大宝,重建我大明帝国。太祖高寿,自国朝二十七年以耄耋之龄驾崩,如今已经过了整整十几年了,阴寿九十好几了,你怎么胡说太祖又活了。太祖又不是妖怪!说驾崩就驾崩,说复活就复活!” 郭小驷惊恐地看着我们,似乎是第一次向大人撒谎的孩子,说道:“这是真的,我没有欺瞒你们,我真地看见了活着的太祖!” 我摇摇头,不至于否。倒是林白水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且说说,太祖皇帝怎么个活法?是不是你在盗墓的时候,太祖圣躯忽然张开眼睛?” 郭小驷摇摇头,说道:“不是这样的,当时,我正拿了那个东西,准备爬上天井出去的时候,偶然回头瞥了一眼……”他又缩缩脖子,明明是初夏,何必如寒冬腊月一般,“我居然看到,太祖身穿冕冠冕袍,就站在灵柩前……” 我突然也是如郭小驷一般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虽然置放太祖灵柩的内室尚未进去,但是光看过照片就可以想象,依稀之间,在那昏暗的太祖灵柩内室,长明灯日夜燃烧,却依旧叫人感觉阴气森森。当自己已经吊在天顶的时候,回转头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是阴气,带着死亡气息的阴气,居然能够看到原本躺在万年玄冰棺内的太祖居然立在旁边。而且由于从上往下,观看的角度非常古怪,更叫人觉得毛骨悚然,倏然之间太祖抬起头,森森一笑……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再看郭小驷,他大口大口地喘气,过了许久才平静下来,说道:“我必须去找她,只有找到她,我才能明白一切。” ****——————— 今天加班,来不及写。明天不更新 ** 一百六十六、太监出逃 我顿时大喜,正和我意,当即笑道:“甚好,我且陪你过去。万一遇到了什么危险的事情,我可以保护你!” 郭小驷犹豫地瞟了我一眼,终于下定决心地点点头说道:“嗯,就这样。林姑娘也去吗?” “当然!”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们,老子可舍不得扔在乡下的荒郊野岭。 我扭头一看,哈哈,正好,那帮被我打死的废柴们还留下了一辆车子,我们不用双脚走路了。我连忙爬上驾驶室,扭动车钥匙,发动汽车。林白水、郭小驷一一上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郭小驷一直贴在我身边,这次居然是林白水先坐了过来,靠在我右侧。那驾驶室本来荷载两人,我们三个人囫囵挤成一团,纵然林白水、郭小驷都是瘦瘦的苗条人形,还是稍显狭窄。那林白水贴在我边上,一股少女的体味传来,可比太监的骚臭味要好闻多了。 我在郭小驷的指点下开上公路,一路狂奔,渐渐地从京师和天津交界的郊区步入十三陵。据郭小驷所言,他的那位住在十三陵一带。我一想,倒是合情合理。须知,我朝为防止宦官专权,严厉规定,未得皇上准许,擅自出宫者斩立决。一般情况下,郭小驷是极难离开皇宫,纵然离开,所去之处有限。倒是他作为司礼太监,因时常得去前明诸皇帝陵墓打扫拜祭,可以借此机会偷情幽会。 但是方入十三陵,我便觉得隐隐有些不对头。那十三陵虽然不如太祖孝陵那般守卫森严,但是本朝标榜以孝治国,所以不论前明满清,历代皇帝的陵墓都保护完好,由孝陵卫派出一部分校尉日夜看护。一般情况下,我大白天的就擅自闯入十三陵,起码有人上前警告。可是,我开车已经闯入神路了,尚未有人过来。难道那些孝陵卫的家伙们,因为首领指挥使刚刚被砍了脑袋,都吓得跑回家了吗? 牌坊、大红门、碑楼、石象,一个个在我眼前飞快闪过,我突然觉得很眼熟,恍惚之间,好像看到在很久以前,我曾经和一个女人一起来过这里一样。是王玟琳吗?不,好像不是她。那个女子的身形虽然模糊,但是那苗条的腰肢、高挑的个子,绝对不是王玟琳。我不禁摇摇头,努力从幻想中摆脱出来,瞟了一眼旁边的林白水,猛然间觉得,那个女人倒是很像她! 脑子昏了!我暗暗想,一定是很久没有碰女人,色急攻心,居然把眼前的女子给弄错了。要是让王玟琳知道,一定会在我的饭菜里下毒。 我苦笑一下,又摇摇头。林白水好奇地问道:“喂,你老是在摇头干嘛?还不安心开车。撞死了本姑娘,找谁去赔啊!” “是是!” 我又瞟了一眼林白水,见她脸上并无怒容,只是提醒我一下而已。眼角余光瞄到郭小驷,他的脸上阴晴不定,肌肉不住抽搐,眼珠直直地瞄着前方,似乎在做非常困难的抉择。 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于是收回眼神,在这一刹那,郭小驷霍然暴起,飞身扑向我,重重地一推。 若在平地上,别说这重重一推,就是一把大刀砍过来,我亦是轻松从容地应对。然而此刻我正在开车把握方向盘,我和郭小驷两人之间又隔着一个林白水,竟叫我无法应对! 霎时我受到冲击,方向盘猛然打滑,转向右边,于是带动整辆车子向右偏转。由于这次汽车打转角度极大,又在短短数秒中之内完成,惯性力量巨大之极。我们被这股怪力压到右边,林白水压在我身上,郭小驷又压在林白水身上。这样我受力最多,动弹不得。而郭小驷倒是轻松,其人既然号称盗圣,身形自然不是泛泛之辈。只见他如猿猴一般灵巧地脱开惯性力量,手指一扣,咔嚓就打开车门,纵身一跃,引得林白水啊的一声尖叫,以为便会摔死。郭小驷却如一只飞行的蝙蝠,张开宽大的太监服饰,轻飘飘落在地上,然后极快地脱下衣物,露出一身劲装,转身逃之夭夭。 我又惊又怒,这死太监老早就算计好了,故意让林白水靠近我坐下,而自己则在车门边,方便逃窜。这郭小驷如此处心积虑,恐怕绝不是脱身那么简单,再看十三陵内竟然没有一个守卫,就知道事情不寻常。 思虑之间,车子打滑,方向盘自己飞快地转动,已经难以控制。我抬头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车子正撞向一座牌坊。以眼下的速度和车子的重量,我们铁定被撞死! 我大喝一声,运足力气一头撞破车窗。须知,车子的玻璃窗不是一般的玻璃,经过强化,需要极大的力度。我的额头触到冰冷的玻璃上,只觉得一阵疼痛,劈哩啪啦一阵怪声,已经把车窗尽数撞碎。当下我顾不得额头上汩汩涌出的鲜血,一把拖住林白水轻盈的身子,一起钻出车外,站在轰轰隆隆作响的车头上。 转眼车头就要撞上牌坊,林白水吓得尖声大叫,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纵身一跃,跳下车头落在地上,连续打了好几个滚,才勉强坐稳。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背后传来一阵巨大的冲击波,又把我推到在地,回头看过去,原来那辆车子一头撞上牌坊,发动机引发柴油爆炸,顿时化作一团袅袅冒烟的废铁。 总算逃了一条小命,我松了一口气,回过头来,却发现那林白水仰天躺在地上,呈大字型排列,一动不动,难道摔死了?我心头又是一惊,慌忙扑上去,摸摸颈部动脉,勃勃跳得欢快。这女人,吓昏了。 我拍拍林白水的脸颊,大叫道:“喂,起来了!” “嗯……” 女人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第一句就骂道:“这该死的太监!”—— 互动时间: 第六部怎么看不懂了,感觉和前面没啥关系,还是按原先的构架来的好我在晃2006-12-2410:55 第六部,看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作者是啥意思?黎日2006-12-1918:47 第六篇情节与前文跳跃太大,有点目不暇接呵呵,还有,这种又古又今的写法象香港的荒诞片,多了就没劲,还是原来的风格好荩天使2006-12-1910:15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我回答了很多遍了,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改变。不过结局的时候会揭开一切! 第五部的结局能不能在改改,太仓促了,海底鱼2006-12-2411:44 回答:西域魔国可是已经修改过了。你不是看修正版的吧。 这部感觉很怪,像是莫明其妙跳出来的,和前几篇完全接不上,如果人物名字换一下,完全可以改成另一部文章,架空历史,怎么越来越回去了,太监,锦衣卫,要不要来个东厂西厂,对于历史,我还是喜欢唐朝多些.这样写,下一部呢??跳回去,还是继续接下去?轻风逐月2006-12-2609:42 回答:一般的架空历史大家或许看厌了吧,来给大家全新的! 太强了太强了,铁拳无敌刘玄德,哈哈哈哈,作者我服你了!御览 回答:呵呵,应该知道铁拳无敌孙xx吧! 这个本朝的故事是公子自己编的,还是有点历史原型?昏昏水中游2006-12-2320:24 回答:有原型,原因不能说。 居然有机动警察的情节~~~~~~bs一下~~~~~天涯无月Ⅺ2006-12-2320:00 回答:终于有人看出来了,呵呵! 军道杀拳,让我想起某港漫。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2311:37 回答:嘿嘿,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不知道的话百度一下,就会莞尔。 风格有所转变,描述深入了不少,刚看还有点不习惯,但相信以大大的思路,这样的写法比起前文应该有更精彩的表现。辛苦,恭喜,谢谢。狂吻一只猪2006-12-2209:39 回答:结局会给大家意想不到的。 非常喜欢,尤其第六部,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过,以后的章节还是不要那样写了。看着费劲!另外,我觉得那样写,偶一为之可以,如果老那麽写,情节好像是不大容易展开(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小英子啊2006-12-2121:15 回答:这一部比较特殊,以后的就不会了。 盗圣郭小驷,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我快笑的喘不过气了墨泄心2006-12-1918:59 回答:绝代双娇啊! 《烈火焚城》一卷开篇甚妙,个人感觉,超越前几卷已是必然趋势,我提的这点意见,也只希望能为此文锦上添花罢了,如若不能,就请公子一笑置之,无妨。 lois.shaw23201412006-12-2008:35 回答:善,我自己还没有注意。因为网络小说,毕竟不能字字计较,一般我写完之后,最多只是拣拣错别字而已了。至于具体语法,没有空闲钻研。谢谢了啊! 这两章小错误较多,既看见了,就挑拣出来吧,只当为作者长长眼。事先申明,我知道公子并非专业作者,我也不是那种吹毛求疵的读者,只是有些错误,真的是稍留点神便能避免的,替公子挑出来,也不过是希望阁下精益求精罢了。 1、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 这句话,语法错误比较明显,没有主语,视角混乱,读来极不通顺,不若改为:只是此刻满面怒容,简直是连鼻子都要被气歪了。她狠狠地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 2、再说了,你以朝廷威胁我,表明就是心虚。 表明?摆明吧?呵呵…… 3、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收藏,时常胁迫我看书,看得我头大如斗!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这一段描写,有细节有心理,很是生动。可惜,就因为在即时描写中穿插了心理活动,所以语法错误也就更多了。 首先是“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这句,主语定语皆无,读来好生别扭,谁的“正前方”?谁透过缝隙看见高瘦男子?虽然后面有一句“我凝神细看”,不过于事无补。 其次是“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这句。这句话和上一句并无转折关系,“只是”一词用得实在莫名其妙,其实一个破折号就能解决了。嗯,试改一下: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当即一缩脑袋。要知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做收藏,时常胁迫我看,害得我一看见书便胆战心惊……我苦笑一下,收拾情绪,抬眼透过正前方那道竹编门帘的缝隙细细看去,只见一名身材高瘦的男子立在书桌前,一动不动,如同石化。我知道他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这女人明明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4、以我老婆王玟琳而言,若是外出,即便去菜场买颗青菜,亦是(亦要)打扮地(得)齐齐整整。(为什么要用句号?逗号啊)假若乃社交宴会(这句好奇怪,什么叫“假若乃”?“若是参加正式的社交宴会”不就行了),(则)更是(更是得)花费若干时辰上妆换衣,等待地我心好焦(等得我好心焦)。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呃,这个这个,公子不觉得此句完全词不达意么?看公子的原意,似乎是在拿白水与王文琳比较,并且对白水的作派持赞赏态度?那么,可以改为“反观林白水之言行,倒是别有一番爽利之风。”) 5、趁他倏忽间(疏忽),我陡然出手,飞身上前,夺下那校尉手中的(一句话中,没必要对同一个人用两种称呼吧,白白增添阅读障碍。仍然用“他”不好么?)连发步枪,嗵嗵一阵乱射,顿时将那些校尉打地鬼哭狼嚎。也当真脓包之极,呼啸着就掉下枪械,逃之夭夭。(又是语法老问题,谁“脓包之极”?没有主语本来已经读着别扭,更别说你还在前面加了个“也”……另外,提个小小建议,“呼啸”一词不如换成“鬼哭狼嚎”,配合后面的“逃之夭夭”,对方宵小之态毕现,愈加衬托出主角神武,哈!) 最后,说一说上篇评论里提到的人物塑造问题,此章里恰好有适合举例的一段,就用它吧—— “京师有变?” 郭公公和林白水一起发出这个疑问。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我这般隐隐猜测,当下吩咐开车的校尉:“快,撞开关卡,直奔京师。越快越好!” 别看这一段对话篇幅不长,但是作者已经给了男猪两个亮点。 一:在场众人里,唯他第一时间意识到“京师有变”; 二:他都已经把这个怀疑说出来了,那两个人却仍旧一头雾水。 这两处描写,看似无心,而且细微,但效果却很好。其实写文就是这样的,无数个细微的“点”,慢慢地堆砌积累,人物形象便逐渐丰满,继而跃然纸上。 然而很可惜,公子接下来的描写,却把这个亮点完全抹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当白水二人问出“京师有变?”之后,公子要让男猪说出“我也不知道”这么煞风景的话?瞬间打碎了男猪的光辉形象。 和上面说的两处“细微亮点”一样,这种话对读者造成的暗示,也是极其细微的,但不可忽视。 诚然,男猪不一定要无所不知,但作为作者,作为他的创造者,你完全有权力、也应该让他“藏拙”。至少不要用这么直白幼稚的话,给读者以“这个男猪怎么有点弱弱的”这样的暗示。 同样是“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这句话,一个字都不用改,只把双引号去掉,将之变成男猪的心理活动,然后加一段直观的外貌描写,即能有很好的效果。 比如: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得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这般隐隐猜测着,我心中愈感不妥,但因无万全把握,不想徒增他人不安,当下只对郭公公和林白水笑了笑便一言不发地上了车,然而不经意间一转眸,却见车窗中映出自己的脸:双眉微蹙,眼底忧虑之色浓浓…… 咳,那什么,我只是随手举个例子,说个意思而已,公子不要把我的篡改当真。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用外貌描写衬托心理描写,继而给读者强烈的暗示——该男猪心思缜密、心怀国家、深沉难测……我想,这样总比让他说出“我也不知道”这种露怯的话,强一点吧? ** 一百六十七、基佬太监 林白水讨厌武人,对我也不客气,向来是冷嘲热讽,恶作剧连连。若不是看在她是妇人份上,又是上峰交代的任务,我老早一拳将其打翻,叫她满地找牙了。难得这时说了一句甚合我意的人话,听得我简直热泪盈眶,旋即又咬牙切齿地乘热打铁:“别说废话了,假如要找太监算账,就赶紧和我一起追上去,他跑不远的!” 郭小驷本来就身材矮小,我在之前无意中触到他的身子,感到瘦地皮包骨头,肌肉虚软,这种身材只适合盗墓、偷窃等行为。再说一个太监,缺了那个玩意儿,没法子分泌男性激素,体力绝对有限,跑不远的。要是真打起架来,恐怕连一介妇人的林白水都能将轻易把郭小驷打倒在地。 我运足力气,呼呼跑动起来,眼珠时不时地朝后面一瞄,瞧瞧林白水有没有跟上。原本我就没有打算指望她帮忙,带着她只不过方便保护,不至于弄丢了。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个瘦瘦的高个女子却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气也不多喘一口,朝我笑笑,得意地说道:“不要小看女人哦,我可是马拉松大赛冠军,论耐力我绝对强于你!” 我:…… 当下我便聪明地不再理会,集中精神,全力在郭小驷逃跑的方向上搜寻,我们已经跑了大概一里多地了,已经超过郭小驷体力的极限的距离,但是依旧没有发现他的影子。前方渐渐露出一个卫所,我心念一动,不管里面是否有人,有的话可以寻求帮助,没有的话一间卫所里面起码会留下几件称手的武器。 我跑到卫所跟前,门虚掩着,从里面传递出来一阵浓重的、叫人感觉到危险的气味。我心生一凛,顿时提高警惕,贴着墙壁小心翼翼地凑到门前,猛然一脚踢开房门,朝里面一瞥,顿时呆住了。 “怎么了?” 后面紧追不舍的林白水好奇地问道,顺着我的目光,瞄向房门里,随之啊的一声,又蹲下身子不住呕吐。不过先前便已经将胃里的所有东西统统倾倒出来,此刻只能干呕出一些清水。 这间小小的卫所里,堆放了不下二十来具尸体,个个死状惨烈,或是被打爆脑袋,白的脑浆红的鲜血都喷了出来,或是肚子横切了一刀,肚肠啊、脾胃啊,一起流出来,落在地上。难怪见不得血的林白水又干呕起来。 我转身为林白水遮住阿修罗场的画面,将其扶了起来,轻轻拍打肩部,帮助她缓解呕吐带来的不适。女人总算带着少许感激地瞟了我一眼,慢慢说道:“好残忍,守卫十三陵的校尉全部被杀了,我就觉得奇怪,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呢?能够一下子干掉所有校尉的集团,必然势力不小,他们干嘛要冒着巨大风险打搅皇帝们的安眠。更何况,皇帝陵墓里埋藏的珍宝,定是价值连城,如何出手都是问题!” 我叹道:“这个问题,不是你我所能够想的通的。就如你我不明白,为什么郭小驷敢冒奇险去太祖孝陵盗宝,而且,他究竟盗走了什么东西呢?” 我苦苦思索,猛然间,有一道灵感电光火石地从我脑海里穿过,就像漆黑的夜里忽然划过一道明亮的闪电。然而闪电消失地实在太快,尽管我在那一刹那看到了真相的轮廓,却瞧不见真相的庐山真面。这样反而搅乱了思绪,犹如一个麻线团,乱糟糟地挤成一对,抽不出一个线头。 我的脑袋顿时又痛了起来,这是半年多前受过重伤的后遗症,时不时地会发生间歇性神经头痛。我抱住脑袋,慢慢蹲了下去,好像中了紧箍咒的孙悟空,脑袋活活被人夹住,一下子撬开头盖骨,搅拌脑汁。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下子都飞出来,红的,白的,绿的,突然又是一道绿光,依稀之间,我似乎看到自己接受一个穿着奇怪绿色衣服男人的任命,什么中士,让我接受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但是凭借直觉,我认为是军人。我为什么要接受这个奇怪绿色衣服军人的命令呢?然后我又看到一个模糊的女人身影,带着小孩子大声呼唤我的名字…… “你,醒了?” 我张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林白水,她瞪大眼睛,奇怪地俯视着我。 “我……怎么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林白水瞅瞅我,带着疑惑不解的目光:“你原本好好的,突然就一下子抱头倒地,滚来滚去,直到现在醒来。还有……”她迟疑地说道,“你一边抱头打滚,还一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什么意思!” 女人的口气渐渐重了起来,在她看来,若是被我念念不忘地惦记着名字,乃是相当可耻的。当下我苦笑一下回答:“我偏头痛发作了,什么都不知道。或许你是我昏迷前最后一个看到的人,所以叫着你的名字。” 林白水哼地一声,对我答案并不满意,不过也不深究了,冷冷地说道:“你自己还会走路吧!” “没事!” 后遗症发作起来蛮痛苦的,但是好起来也快,我除了脑袋还有点稍稍发胀,其他并不不适。 突然林白水叫道:“看,那是不是郭小驷?” 我一呆,抬头向着林白水指向的方向一看,果真是郭小驷。这个家伙的脑子长在屁股上吗?居然一动不动地专门等我们前来捉他,当下来不及多想,兴奋地只搓手,笑道:“这死太监现在跑不掉了,我叫他知道锦衣卫手段的厉害!” 郭小驷身形灵巧,犹如猿猴一样地在十三陵内跳跃,可惜耐力实在太差,不过追了几百米,这个家伙终于渐渐落下脚步,一边气喘吁吁地往前跑,一边用那鸡公的嗓子大声呼叫:“韩兄,我把他们引来了!” 不好,中了引蛇出洞之计!我慌忙停下脚步,只听咔嚓咔嚓数下拉动枪栓的声响,在我周围十多米的范围内,立时被七八个武装分子包围。他们个个手持突击步枪,又狡猾地与我保持十多米距离远,使得我深陷重围,近身格斗的优势荡然无存。 可恶,要不是后遗症刚刚发作完,脑子不太清新,怎么会中这种雕虫小技呢! 我狠狠地抬起头,想看看这个所谓的“韩兄”究竟是什么人。 但见郭小驷停下脚步,象只哈巴狗一样不住喘着粗气,目光所向之处,渐渐出现了一个高个的身形,随之目光炙热。我瞧见这个韩兄身材甚高,相貌英俊,极其眼熟,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他笑着走向郭小驷,摸摸后者脑袋,犹如一个主人对着撒娇的宠物:“做的好,做的好!” 郭小驷献媚地哈腰点头,阴阳怪气地说道:“韩兄,你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是为了韩兄的,我愿意赴汤蹈火。”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个声音和神态,简直不是太监对男人,而是女人对男人。原来郭小驷这个“她”,竟然是男的! 郭小驷乃是基佬! ** 一百六十八、盗圣之死 韩兄放声大笑,说道:“我定不会亏待你!” 郭小驷消瘦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红晕,欢喜地叫道:“韩兄……” 话音未落,韩兄脸色陡然大变,那张笑嘻嘻的脸颊顿时换作满面狰狞,当真比变脸绝技还利索。他手腕一翻,手心里多了一把尖刀,夺!立时插进郭小驷腹腔,旋即拔出,鲜血如水龙头一样喷出。 郭小驷惨叫一声,翻倒在地。 这一场突兀变故,惊呆了所有人。 郭小驷半坐在地上,一手捂着鲜血不断汩汩涌出的伤口,另外一手撑在地上,保持身体平衡。他脸色苍白,浑身不住战栗,声音发颤地叫道:“韩兄,你为何要杀我?我对你是一片真心!” 韩兄丢下匕首,那面目依旧可怖,绕着郭小驷走了一圈,倏然暴怒之极地抬脚踢中郭小驷,把他踢到半空中,破口大骂:“你这个变态,老子若不是为了大事,怎么会与你这个猥琐的太监虚以委蛇。每次碰到你,老子都恶心的浑身起寒毛疙瘩!***,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韩兄在脚上显然下过苦功夫,郭小驷身子又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竟然被一脚咕噜咕噜踢到这边过来。那郭小驷距离我脚尖不住两米,仰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看模样活不成了。 韩兄哼地一下,舒了一口气,笑道:“阉人无用,自然除之,省的又出祸害。你说,是吗?锦衣卫朱千户!” 他居然认得我? 虽然锦衣卫千户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官职了,但是俗话说,京师的百姓看地方官都要高一等,也就是说,京师大官云集,如我这个小小的五品官职实在不值得称道,所相识之人,也不过是一些同僚和平级的官员。这韩兄气度不凡,手段狠辣,我居然记不起京师有这么一号人物了! 那韩兄目光转向林白水,换作笑嘻嘻的口气说道:“林博士也来了,倒是省的我亲自去迎接。若是有失礼节,请原谅则个,大事成了之后,必不亏待林博士您!” 听这段话就耳熟,我猛然记起来,失声叫道:“你就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 韩冷摇摇头:“朱千户现在才想起我,果真老了,得老年痴呆症了。” 我曾经随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一起外出办事,偶然碰到过羽林卫指挥使。羽林卫不比锦衣卫,乃是护卫圣上,能力其次,忠心才是重要,所担任的指挥使,大多是功勋之后。据说韩冷就是本朝开国功勋之后,所以年纪轻轻就坐上了羽林卫指挥使的座位。其人英俊潇洒,多传绯闻,见到漂亮姑娘就走不动了。所以我听到他调戏林白水就突然想起来了。 难怪如此,因为韩冷是羽林卫指挥使,一切都叫人想得通了。我一直在怀疑,以本朝对宦官的严厉制度,郭小驷是如何接触到外面的人员。原来祸起萧墙之内啊!羽林卫守护圣上,进出皇宫方便,轻易地即可接触到郭小驷。恐怕就是羽林卫察觉到郭小驷的真正身份,知道他练就了什么《葵花宝典》之类的邪功,偏爱男色。于是韩冷当真坚忍,居然亲自出马,要挟郭小驷盗窃孝陵。 那么,羽林卫究竟有什么阴谋。莫非要谋反篡位? 我心中倏然一惊,其实隐隐却有另外一个念头,据说圣上虽已即位,但是太上仍旧在背后垂帘听政。羽林卫如此胆大妄为,或许有圣上的默许也说不定。 这时韩冷说道:“林博士,且随我来一下,我保证绝对不会伤害你。而且这件事情,你也绝对会很感兴趣。” 林白水显然对韩冷的印象更加糟糕,冷冷地哼了一下:“哦,居然晓得我的爱好啊!嗷呵呵……韩先生对女人了解可真多啊,且说说,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韩冷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玫瑰色的笑容:“定陵!” “什么?”林白水陡然一呆,失声叫道,“定陵,莫非你们把他开启了?” 韩冷点点头。 林白水脸上露出欣喜的笑靥,连忙如母鸡啄米一样地点头,激动地说道:“好好,快,带我去!” 不会吧!这女人这般容易的就被**了。定陵究竟是哪个皇帝的坟墓,居然有如此魅力? 韩冷一挥手,那些武装分子分开一条路,让林白水通行。那韩冷乜斜盯着我,哼的一下,手又是一挥,做了一个砍头的姿势,要杀了我。那些家伙便咔嚓地子弹上膛,我心中暗暗着急,妈的,这回老子当真要挂了。 正当这危急时刻,林白水突然跳了出来,双手张开,将我牢牢护住,大声喊道:“等等,你们不许动朱千户。谁知道你们动什么歪脑筋,因此我也要有我自己的护卫。朱千户武艺超群,正是我需要的保镖。” 韩冷稍微呆了片刻,就挥挥手笑道:“也罢了,就随林博士的意思吧。朱千户,听说贵夫人是个学识渊博的美人儿。看来朱千户对此到底有一套啊!” 韩冷连讥带讽,我只能腼着脸皮,心中暗暗发狠,总有一天,老子教你后悔投胎做人。锦衣卫大牢准备了你的位子呢! 我跟在林白水后面,方迈出第一步,倏然之间,那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郭小驷霍然暴起,扑向于我。 我大惊失色,这个家伙明明快死了,怎么还有这番力气。听说一些邪功,可以把毕生精力凝聚在片刻发挥,莫非就是此种?但我与郭小驷无冤无仇,他要找人报仇,也是韩冷了。 我凝神全力预备,哪知郭小驷毕竟是个做太监的料,刚 韩冷骂道:“死了还要浪费我时间。” 我不去理会郭小驷,又随着林白水前走,突然一愣,觉得脚上有点不对劲! 怎么没人顶?收藏越来越少了! ** 一百六十九、千古奇人 须知,我穿着的是特制的军用靴子,不渗水又防沙,透气吸汗,极为舒服。哪知此刻在左脚的靴子里,却好像塞进了一块坚硬的石子,硌地脚掌实在难受。我不是豌豆公主,脚底触觉不是那么**,但是痒得真想立即脱下靴子把石子倒出,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进去的。等等,我心念一动,我记得,方才郭小驷暴起的时候,似乎就碰到过我的左脚。其他人也罢了,但是盗圣,不得不多留心几分。 我猛然想到,郭小驷身为盗窃太祖孝陵的主要参与人员,纵然韩冷如何隐瞒,亦是会晓得一些秘密。韩冷杀他,恐怕更多的是为了杀人灭口。这郭小驷哪里这般死得甘心,他恨极了韩冷的无情冷酷,既然韩冷不忍,就不要怪郭小驷不义,索性破罐子破摔,将韩冷的秘密一口气捅出去,其中传递秘密的最佳人选,莫过于我了。因为我一来与郭小驷没有深仇大恨,二来我身为锦衣卫千户,假若获知了这个秘密,揭发起来,亦是更加容易。于是在临死前施展了妙手空空的绝技,偷偷把什么东西塞进来。我感触一下,估摸是蜡丸、纸头一类的玩意儿。 这事关韩冷及其背后神秘集团的阴谋,我暗暗留心,定要找机会揭发。眼下我们逐步走近了定陵宝城。所谓宝城,即是皇陵地宫之上建造的标志性建筑,那是以砖石围建的圆形或者椭圆形围城,内以黄土填满夯实,呈穹隆状,根本就是放大版的坟头。 我心里忽然咯噔一下,不对啊!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锦衣卫千户,并不是林白水这般才大如海的博士,读书不多,又向来无人教习,怎么会晓得如此详细的陵寝常识?心底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我在此之前就是做这个行当的。 我抬眼望过去,偌大的宝城城墙底已经被人挖开了一条深沟,远远望去,若干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显然非一般壮丁,或许乃是一批专门的土木校尉。这韩冷也甚是无聊,居然干起了摸金校尉的活计。 韩冷先行跳下深沟,我赶在林白水之前跳下。据我所知,大部分的女性并不是擅长跳跃,纵然是眼前的马拉松冠军。果然,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林白水正犹豫地盯着深沟。我张开双臂,叫道:“来吧,跳下来吧,我接着你。我的手臂力气很大,不用怕!” 韩冷非笑似笑,高声叫道:“朱千户好手段,恐怕尊夫人也是被你用这种手段拿到手的吧!” 我极为恼火,韩冷怎么老是惦记着我的女人。虽然我的老婆之前好歹是京城一美人儿,不知为何垂青于我,但是你也不必时时刻刻想着别人的。我压住怒火,暗暗发誓,总有一天,锦衣卫大牢里的落鸟刀会等着你,要你变成郭小驷那副德行。 那林白水性子极拗,闻韩冷之言反而大怒,立时跳了下来,稳稳当当落在我的怀里。她个子极高,但是份量并不重,身材瘦似无肉,好看是好看,摸起来不免不如丰满的女人舒服。 韩冷转过头,问深沟里一个身穿百户服饰的武将:“进展如何?” “启禀指挥使大人,我们已经挖到金刚墙了,在上面安装了炸药,只要大人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韩冷满意地点点头,说道:“甚好!” 林白水却大骇,瞪大圆圆的眼睛发怒问道:“你疯了,怎么用炸药对付皇陵,里面珍贵的文物咋办?” 韩冷叹气说道:“大事在即,时间不等人,我们没有心思细细磨洋工,只好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不过请你也放心,我们是很有分寸的,万一伤到了墓室你祖先留下的神器,我们岂不是白白来了一趟吗?” “神器?我祖先埋下的?” 林白水稍微一愣,细细推敲道:“定陵是神宗皇帝的陵墓,生活在万历一朝的只有舜琪公?他这个人,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但是除了写一本匿名小说之外,并没传奇的经历,哪里得来什么神器?” 韩冷哈哈大笑:“你这个子孙,怎么如此看不起自己的祖先?在我看来,林舜琪乃是中华五千年来,铄古震今的第一大智慧人!” 林白水摇摇头,表示不可理喻。 韩冷沿着深沟边走边说:“那么我问你,林白水,你可是知道明朝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回答:“这个当然知道,我家的舜琪公就是亲历者,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把这些事情详详细细地记载到他的匿名小说《梼杌闲评》里。” “但是你可知,为什么会发生天启大爆炸?”韩冷问道。 下了深沟之后,林白水一直追着韩冷辩驳,所以我跟在了林白水后面。此刻我陡然瞧见林白水细细的娇躯一震,脚步戛然停止,那韩冷也颇为礼貌地停止脚步,转过头来看着林白水。林白水过了片刻才悠悠说道:“这件事情,太神秘了,与罗刹国通古斯大爆炸,一起被列为世界两大神秘爆炸事件。有人猜测天启大爆炸是由火药引发的,但是稍微估算一下,以那场大爆炸的威力,起码有上万黄色炸药的当量,也就是说,起码要百万斤以上的火药才成,而当时整个京师储存的火药不过十几万斤。又有人说,乃是地震引发的,但是爆炸的时候出现了离奇的脱衣事件,人们的衣服尽数被摧毁,人却安然无恙,着实奇怪,不像地震。而且查询当年的地震记录,并没有发生地震。又有人提出什么是由反物质、等离子、外星人等等,太过于荒谬,不足为信。” 韩冷慢慢说道:“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来的突然,来的神秘,然而,却有人在十年前就预测到了。你说,这人是不是奇人?” 林白水脱口而出:“什么?”旋即猜度,“莫非就是舜琪公?” “正是!” ** 一百七十、天命所归 林白水背对着我,虽然不能看到女人脸上的表情,但是听到她张嘴啊地发出声音,就可以晓得对她相当震撼,忍不住质问道:“这……这怎么可能呢?纵然到了现在,人们对于地震的预测还处于萌芽阶段呢!更何况是神秘万分天启大爆炸呢!这乃是一种不可预测的离奇自然现象。以古人的科学能力,怎么可能事先知道,而且提前十年事先知道呢?” 韩冷紧紧盯着林白水问道:“林博士,请问你相信天命吗?” 林白水摇摇头,我顺口接道:“所谓天命,即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历史潮流,是吗?指挥使大人?” 韩冷漂亮的剑眉卷了起来,回答说:“我却相信,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在我们的头顶,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冥冥之中存在着无所不能的上天,我们只有顺从他的意志,才能存在。” 我简直听得匪夷所思,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信这玩意儿。本朝建国之后,大肆提倡“赛先生”,至于唯命论之流伪学问,大概只有一些年老的乡下无知愚民相信。我实在想不通眼前一介受过正规科学教育的指挥使大人,居然也会对天命论迷信不已。 韩冷大概从我脸上的表情看出了疑惑,微微愠怒,说道:“天命一说,小着关系人生运命,大则涉及政权兴废,王朝更替,极为重要!从表相来看,天命可是玄之又玄,似乎虚无缥缈一般,然而谁能勘破天命的本质,谁就能如神一样的永恒不灭。为此很早之前,人们就开始苦苦探索天命的本质,这种探索天命奥秘的学说即是堪舆学。不仅中国有堪舆学,西洋也有类似的占星术、塔罗牌等。只是中土文明发展极早,五千多年之前,古中国人就发挥无穷的想象力,建立了最早的天命模型——阴阳太极。之后天命模型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一些缺乏足够理论和深度支持的,很快就遭到淘汰,能够流传下来的,多是经过千锤百炼地考验。例如我们比较熟知的五德说——林博士,你专攻堪舆,由你说出来,比我更加有说服力。” 林白水稍微犹豫片刻,清清嗓子,终于说出来:“所谓五德,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它们五个相生相克。这个理论大概夏商时期就被发掘出来,只是缺乏足够的理论,一直不甚流行。到了战国末年,阴阳家大师邹衍发展了五行学说,与王朝兴盛结合起来,形成了五德转移说。大致就是说一个王朝对应一个属性。例如周属火,所以代周的秦属水,而代秦的汉则是属于土。五代之前,五德比较混乱,但是宋之后,却非常明晰,可以用一句口诀说明:宋木元金明火清水!” 韩冷顿了顿,继续往前走,便走便叙述,我们就跟着他:“除了五德说之外,还有比较流行的就是天干地支说。大致就是以中国本土从夏开始至今的正统王朝对应一个天干或地支。例如,以天干对应,那么是夏甲、商乙、周丙、秦丁、汉戊、晋己、隋庚、唐辛、宋壬、明癸。用这种学说来解释明末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比较合情合理。因为十个天干已经用尽,所以要重新轮回,也就是说要进行一次大洗牌。每次轮回的间隙,都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变动,所谓甲癸之乱,如是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柳叶眉卷了起来,更正道:“韩指挥使,不知道是不是你粗心,你似乎漏掉了一点。天干地支说,其实分作两派,除了天干派以外,还有地支派。假若以地支对应,那么是夏子、商丑、周寅、秦卯、汉辰、晋巳、隋午、唐未、宋申、明酉、前朝戌、本朝亥……” 林白水突然身子一颤,顿时僵住,韩冷大笑一声,似乎就在等这时刻,只听林白水喃喃自语:“假若从地支派的角度来说,那么本朝即是一个轮回的结束,即将面临子亥之乱。” 韩冷说道:“正是!而且乱象已现!明朝甲癸之乱前,发生过震死八十万人的陕西大地震,随后就是天启大爆炸。而本朝,在十几年前,也发生过唐山大地震,所以京师即将变动!” 林白水微微颤动,小声叫道:“原来,原来你们竟是要谋朝篡位!” 这笨女人,直到现在才想通。可笑啊!其实从韩冷的种种悖逆之举,就知道他的野心,只是目前还不知道他背后的指使人是谁! 话说间,我们已经到了宝城一侧,上面竖立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韩冷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林白水亦是跟随。我稍微犹豫一下,终于硬着头皮也跟了进去,其实内心深处却忐忑不安。这是皇帝的陵寝啊!谁知道安装了什么莫明其妙的机关暗器,老子才不想给几百年前的皇帝陪葬,要死,也在外头地面上。但是看着林白水一脸恬然,总不好意思比女人胆子还小。 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几个校尉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韩冷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 发点牢骚,元旦居然只休息一天! 纪念萨达姆君! ** 一百七十一、皇陵毒雾 韩冷瞅了一眼金刚墙四角黏着的炸药块,甚是满意,不禁点头称是,下令道:“嗯,干地不错。那么就开始引爆吧!” “是,大人!” 四个土木校尉一行礼,各自分工,匆匆在金刚墙炸药块上黏上电线头,沿途把电线徐徐拖长,一直倒退了四十多米。我们亦是随着后退,以防爆破时被误伤。这时一个校尉把引爆开关双手奉到韩冷手里,请他亲自动手,以是庆贺成功。那韩冷略一思虑,却转而对着林白水笑道:“我作为一介武夫,是没有资格第一个开启定陵的地宫大门。因此,这个荣誉还是交给林博士您吧!” 说着,韩冷便把引爆开关递了上去。 林白水哼了一下,她一直对韩冷印象不佳,说话不冷不热,却没有推辞。这个女人,作为一流的学者文人,毕竟不能抵挡亲手开启定陵的荣誉,接住引爆开关,把那纤纤玉指按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手指方落下,隧道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震落隧道顶端的如许泥土。林白水哪经历过这般场面,惊慌失措地四处乱窜,我一把拉住她,强行按住,低声说道:“莫怕,只是爆破的正常现象,不会震塌隧道的。” 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扬起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手电筒的光柱存在。 过了片刻,尘雾徐徐降下,视线明晰,一个校尉抢先跑上前去探察,跌跌撞撞跑回来,欣喜地叫道:“大人,开了,开了!毫发无伤!” 韩冷大喜,做了一个表示成功的姿势。他返回来瞟了林白水一眼,脸色顿时僵住。 因方才怕林白水乱跑反而误伤,我把她按住。如今看来,这个姿势极为尴尬,而韩冷似乎又对林白水有点意思,一见之下,立时大怒。 林白水嘤咛一声,急忙推开我。 韩冷一言不发,带头上前,到了金刚墙前,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神宗皇帝入葬时候的入口吧! 几个校尉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梯形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大人,皇帝的地宫就在下面一丈的地方。” 韩冷点点头,没有表情地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 因古书上记载,许多皇帝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所以小心为妙,叫人先下去探探。 其中一个校尉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地宫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校尉落在地宫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突然,那个校尉卡住自己的脖子,挣扎起来,似乎非常痛苦,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韩冷大骇,叫道:“快拉上来!” 其他校尉慌忙拉动绳子,把那个先行者拉了上来,拖到隧道地面上。他致死都保持着双手掐住脖子的姿势,仿佛有什么厉害的毒气钻入身体。不可能,他明明带着防毒面具了,基本上能够过滤掉绝大部分的毒气。而另外不能过滤的毒气,却不是古人所能制造的了。 韩冷一把拉下那个校尉的防毒面具,只见这个倒霉的家伙,脸色发黑,舌头伸出,眼珠突出眼眶,直直瞪着前方,死状相当可怖。 林白水啊的一声,见不得死人,慌忙躲到一边去了。 “有鬼啊!”一个校尉战战兢兢地说道,“大人,你说是不是皇帝恼怒了我们打搅他的安眠,所以作祟弄死了他呢?不然,怎么带着防毒面具,还死得这般惨烈?” 韩冷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里有鬼。死了就是死了,一堆尘土而已。放大胆子,等会儿下去之后,除了那件神器你们不能碰,其他你们想要什么自己拿!” 韩冷不亏为羽林卫指挥使,并非我想象的那么脓包。他唯恐士气下降,影响大计,便急忙喝止众人的胡思乱想,又以皇陵内的殉葬宝贝加以**。果然一提及钱,校尉们顿时忘记了眼前同僚的下场,个个跃跃欲试。但韩冷却阴笑阳不笑地对我说道:“久闻锦衣卫朱千户勇猛无比,一人便在交趾战场上屠刃百多蛮夷。想必眼前小小坟墓,当然也不在话下了!” 韩冷怨恨林白水对我好,便使出这般伎俩,目前我身处他们手里,不下也得下。我哪能做孬种,哈哈大笑道:“何足道哉,拿防毒面具来!” 韩冷递给我一个,待我戴上,又在身上帮了绳子,便钻入开头。临走之时,我回头瞟了一眼,那林白水向我点点头,示意平安。 当下我吊下,落到了一丈下的地宫,半蹲着。地宫地表弥漫着一层约莫十五厘米左右的雾气,因此看不清脚下是什么,触脚坚硬,估计是石头一类的地板。 我正要站起来,稍一用力,突然觉得头昏眼花,浑身上下使不出力气,顿时大骇。莫非我也中了方才那个校尉一样的毒气或邪气?但是,我明明戴着防毒面具啊! 当下我惊恐之极,拼命挣扎,只觉得力气越来越弱,呼吸越来越艰难。突然腰间一紧,身子往上提,却是上面的人看我不对,拉了上去。我身子随着他们的拉动而慢慢站了起来,呼吸开始通畅,头昏眼花,使不出力气的感觉也逐渐消失。我多呼吸了几下,恢复元气,便向上面挥挥手,示意可以下来。 但是上面的人固然见我安然无恙,也甚是怀疑,过了许久,才又爬下来一个长条纤细的身影,瞧着那只包裹在女式衬衣下的蜂腰,我就知道,是林白水。 一帮大好男儿,胆子居然不如一个妇人!可悲之极。 ** 一百七十二、地下石棺 我伸出一双有力的大手,牢牢抱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接了下来。后者转过身就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刚才痛苦的好像要死了,现在怎么居然没事了呢?” 受到防毒面具的影响,我们只能凑近说话,几乎是防毒面具对着防毒面具。 我回答:“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林白水疑惑地问道。 “不错,正是二氧化碳做的孽。须知,我们所戴的防毒面具,是属于过滤性防毒面具,前端呼吸口埋有大量活性炭,可以吸收大部分烟雾和有毒物质。但是二氧化碳分子小于活性炭的空隙,依旧可以透过活性炭渗入进来。二氧化碳比空气重,一般都沉在底层。据我估计,在此地地表一米五到一米六以下,弥漫着大量的二氧化碳。若是人处于二氧化碳中,吸收不到氧气,会如在水中一样活活被淹死。方才哪个校尉,就是不知这个,而且个子也矮了一点,正好把嘴鼻都埋在二氧化碳里,活活憋死了。” 林白水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我笑道:“你个子很高,不必担心二氧化碳漫过来。” 这时在我们头顶的韩冷见我们两人都安然无恙,高声呼喊道:“两位如何?” 这人当真怕死之极。明明有三个人做过实验了,理应立即下来,饶是如此,还要询问确认。林白水抬起头,对他翻翻白眼,本来就印象不佳,此刻厌恶的同时又加上了鄙夷,不禁哼地一下,阴阳怪气地回答:“承蒙韩指挥使的招待,我和朱千户一切平安!” “那好,那好!” 韩冷自知在女人面前丢了大脸,他这人还不至于于无耻到不要脸,此刻尴尬无比,讪讪笑笑以作掩饰,聪明地一言不发,和几个校尉一起顺着绳索爬了下来,朝地宫深处走去。 我和林白水跟在韩冷后面,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本来对来到坟墓里怕的要命,此刻却兴奋起来,好奇地东张西望。这地宫号称带“宫”的,我看,完全是地洞。不过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重新启用手电筒。前面的地洞黑漆漆的,一阵阵阴风阴面扑来,叫人毛骨悚然。走在前面的韩冷戛然而止,大声叫道:“啊,前面就是皇帝的棺木,神器是我的,你们不许拿,其他都给你们!” 他这番话是说给校尉们听的,那些校尉大着胆子进来本来就是为了发财的,一听之下,狂喜之极,来不及探寻情况就纷纷涌进去。林白水也是大喜,叫道:“不能让你们破坏文物,我来!” 正要冲上去,我一把拉住林白水,她愕然问道:“你干嘛?” 话说此刻,突然前面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声音变得如非人喊出,众人听得面目全非,几个稍微落后的校尉顿时僵住身子,缩起来,回头盯着他们的上司。 我和韩冷虽然相识不久,但是见他所作所为,对他的伎俩非常了解,所以及时拉住了林白水。她顿时恍然大悟,指着韩冷恨恨地说道:“你好毒啊!因为不知前面的状况,又怕手下不肯执行命令,居然用财宝引诱他们过去替你寻死!” “大人!你……” 其他几个剩余的校尉对着韩冷怒目而视。 韩冷阴着脸,大喝一声:“闭嘴,成王败寇,要怪就他们太蠢了。你们要财宝的话,就好好跟着我,不然什么也得不到。老子回去之后,还要军法处置!” 这番话顿时压住了蠢蠢欲动的军心,韩冷也颇是有手段。 于是数把手电筒一起照了过去,增强亮度,但见地面上到处铺满了条状的腐朽木板,据林白水介绍,这是入葬时候为了避免沉重的棺木把地面压坏而使用到底垫板。 而在更前方,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那几个校尉的尸骸。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把棺材盖撬开。”韩冷命令道,但因方才的事件使得属下寒心,唯恐棺材里又冒出什么可怕的机关暗器,所以他们几个校尉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韩冷大怒,可是此刻发作不得,自己添了一句话:“我也来!把撬棍给我!” 说着,他从一个属下接过一条撬棍,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在高二氧化碳的环境里,毕竟有所风化。韩冷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韩冷小心翼翼地凑上去,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他又把撬棍放进去,胡乱搅拌,也不见任何异动,不禁松了一口气:“没事!” 话音方落,那几个校尉便贪婪地围了过来,争夺起石棺里的殉葬物品来。韩冷冷眼旁观,他只要那样神器,至于其他东西,实在无足轻重。林白水一个学者,哪能容忍一干大兵对文物如此破坏,扑上去大叫:“不要!” 女人的呼叫此刻在墓室里是那么的无力弱小。那些校尉嫌林白水碍事,一巴掌就扇开。我摇摇头,阴着脸把林白水拖了下去,然后对着出手伤她的男人一拳,打遍鼻子,算是报了仇。 林白水摸摸被打肿了的脸颊,只能无奈地看着石棺内的物件一样样被扯出来,里面除了一具衣衫完全腐朽的干尸之外,另外若干殉葬物品。我见韩冷一动不动,显然没有他要的东西。这时他把目光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当手电筒打上去的时候,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 ** 一百七十三、太祖秘辛 我被韩冷的怪异举动所吸引,随着手电筒的光线,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时林白水瞟了一眼,忽然咦地叫道:“一个宦官怎么坐在皇帝的椅子上呢?” 我猛然醒悟,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从规格上来说,是只有皇帝才能坐的。而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的是他的衣物完整地保留下来,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不过是一个太监的衣物吧了! 莫非是殉葬!我思虑片刻,又摇摇头,推翻了自己的想法。有明一朝,从无以太监殉葬的传统,不符礼仪。再说了,纵然这是殉葬,哪有人大着胆子把太监的尸骸放在皇帝的座椅上,嫌脖子太痒了!除非…… 这是活殉!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听说明朝受到野蛮的蒙古影响,开国之初,确实存在殉葬的礼仪,不过到了英宗之后就已经废除,神宗年间怎么可能再发生。唯一的可能,这个太监自愿陪着皇帝入葬,他活着的时候就走进墓室,反正在里面也没有人可以管他了,就大着胆子坐在皇帝的座椅上慢慢死去。 我把手里的手电筒也打到这具太监的尸骸上,两把手电筒加起来,光线明亮如许。我从上自下,细细察看着太监的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保留下来。太监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再看下去,太监左手宽大的衣袖下鼓鼓囊囊,我不禁说道:“他手里藏着什么?” 韩冷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太监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掩藏在太监身后的东西终于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厚重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韩冷小心翼翼地从太监手里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厚重的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犹如罗盘一样的东西,最中间乃是一根指南针,静静指着南方,外围第一圈是五行,第二圈是八卦,第三圈是六十四卦,各自缓缓旋转,带着那幽绿的光芒,波光流转。 “这,这……”韩冷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神器——万象仪!” 我一呆,再凑上前瞟了一眼,心想所谓的神器也不过尔尔,看模样竟是如骗钱的算命瞎子的罗盘,而且更少了几圈天干地支。它唯一值得称道之处,便是以一种神秘的发绿光材料制作而成,哪能像韩冷吹嘘的那般预言神秘的事件! 林白水依旧不冷不热地说道:“那么恭喜韩指挥使了,不过在小女子看来,这哪是神器,根本不过罗盘尔!” 韩冷止笑,哼地一下:“无知妇人,亏你还是一介博士,怎么能如此少见多怪呢!方才我说过,在中国古代,无数人穷尽一生的精力构建了无数解析天命的模型。然而没有一种能够完全成功地解析,各有各的缺陷。例如五行偏重于物质的结构,天干地支偏重于时间。但是须知,天命之变,却是时间、空间等重重要素集合起来,缺一不可。所以到了明朝的时候,天命论渐渐趋于湮没,正当这时,一个铄古震今的天才横空出世,他就是林舜琪!” 韩冷舔舔嘴唇,兴奋地叙述,我知道很多人在一项工作完成之后,都会迫不及待的向旁人吹嘘,只是这件事情隐秘之极,韩冷无法向人**,直到这时才有机会说白,但是我心里却隐隐觉得不安! “林博士,虽然你比我更加清楚自己祖上的历史,不过在此我还是重复一遍。那林家本是海上巨商,多与西洋交往,因此可以接触到不少西洋的学说。林舜琪乃是万历年间的进士,官居翰林院编修,却不喜从政,专号研究一些杂学。他接触过不少堪舆学论,感觉传统学说再无发展之理。这时他结合西洋占星术、行星运动规律等新型学科,另辟蹊径,二十多岁的时候,就集堪舆学之大成,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万象仪。这个万象仪能够预言天命变化,乃是传说中的神器。然而林舜琪制作成这个万象仪,却并没有受到当时人们的重视,当献给皇帝的时候,因预言十多年后京师会发生大变,而触怒了皇帝,被闲置一旁。仪器也被收入宫中,不见天日。后来林舜琪就这样默默无闻地过完了这么一生,于满鞑入关的时候抗敌而死,家人流落到江苏。” “本以为这样一件神器就湮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无人知晓。然而两年前,我偶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终于得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一件神器!” “什么秘密?” 我脱口问道。 “那就是太祖百战得国的惊人秘密!” 韩冷一字一语地说道。 我大骇,林白水却摇摇头说道:“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太祖文治武功,均是数尽中国五千年历史的第一等人物,哪是你们这些宵小之徒能够诋毁!” 韩冷哈哈大笑:“数遍中国五千年历史,以布衣之身得天下者,不过刘邦、朱元璋和本朝太祖三人,其中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也最为离奇。有时明明即将大败,但是却时时有如神助,或敌将突然暴毙,或天气突变,简直神奇地叫人诡异。一次两次也罢了,不过是运气,但是无数次就不正常了!” ** 一百七十四、王朝规律 如我从军之辈,识字不多,时常听监军诵读《太祖武皇帝实录》,因此对于太祖的经历极为熟悉,特别是征战的记录,更是听得津津有味。如今仔细回想,太祖的运气真是好的离谱。据我所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一战,乃是辽东奉天对倭一战。其时太祖率领二十万义军抗倭,无论装备还是数量都无法和占据绝对优势的七十五万倭人关东军比拟,身后又有南洋军政府处处钳制,世人都以为太祖必败无疑。哪知太祖竟然神助一样地奇迹逆天,趁倭人关东军四散开来,尚未集结,集中力量各个击破,百战百胜,不到半年就歼灭倭人大军,屠尽辽东倭人,直至挺进朝鲜,天下震动。南洋军政府大俱,不战而溃,太祖从此得国。 我从军多年,大战没有指挥过,但是小仗打过不少。以我的经历,打仗归根到底就是比谁人兵士多、武器多,数量绝对战胜质量。而太祖在数量不占优势,义军素质更是糟糕的情况下,奇迹般地击败了敌人。事后我们很多人都尝试着用兵棋推演一下,发觉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有如此逆天大能翻身,当时只能自叹太祖确实神人也,非我常人可比拟。 于是我不禁点点头,那韩冷继续说道:“而且太祖的身世也实在可疑,我们只知道他突然于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也就是伪清宣统三年,西洋一九一一年出现,随之以布衣之身起兵,征战三十于载得国。至于之前的经历,以及籍贯家世,竟然无人所知。” 林白水说道:“太祖不是自称建文后人嘛?靖难之后隐居湖南湘西,满清入关之时避难海外,后来因家人染上瘟疫死绝,无可奈何之下便回国。” 韩冷摇摇头说道:“这点除了太祖自言之外,再无人可对证。想来只是太祖为了得国名正言顺,自称建文后人罢了。至于真实的历史,永远没有人知道了。嗯,我再说另外一个事情。林博士,我问你,你可知中国皇朝命名的天命规律嘛?” 我一呆,问道:“有什么规律?” 林白水瞟了我一眼,晓得我大字不识得一箩筐,哪里知道命名规律,于是耐心地解释,同时算是对韩冷的回复:“天命之说,玄之又玄,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回顾中国历史,仔细查看各个大一统王朝的命名规律,却不得不叫人啧啧称奇,恐怕这就是规律了!朱千户,你可发现,从夏商周开始,一直到元明清,凡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历来没有重名的!” 我摇摇头说道:“不见得吧,虽然我才学不高,但是好歹知道东西两周、东西两汉、东西两晋和南北两宋,他们不是重名的吗?” 林白水笑道:“这里的重名王朝,是指并非有同一家族延续的王朝。例如东西周、两汉、两晋和两宋其实都是由同一家族前后继承的关系,这只能算是一个王朝短暂的中断,而不是另外一个王朝了。其实历史上并非没有出现重名大一统王朝的机会,例如东晋十六国时期,氐人苻坚建立的前秦王朝,从血统和家世上来看,与之前的赢秦毫无关系。当时氐秦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百万大军对阵东晋八万兵士,哪知一场淝水之战,居然莫名其妙地输掉了,顿时氐秦帝国灰飞烟灭。又如五代十国之际,后周西灭前蜀,南征南唐,北伐契丹,正在形式一片大好,统一整个中国在即,又一个周朝出现之际,后周世宗柴荣年仅三十多岁就毙命了,白白让赵匡胤捡了便宜。等等,这些历史上的例子举不胜数。它们似乎都在验证一个规律,只要一个国号让前一个大一统王朝使用,就有了魔咒一样,凡是后来使用者,必然遭到反噬,不得好死!所以自宋之后,极少出现重名的政权。那满清爱新觉罗氏,不知道是不是发现了这个规律,纵然那之前的金国只是占领了半个中国,唯恐遭到反噬,硬生生地将使用了几十年的‘金’国号改作了谐音的‘清’,这才避免了立即覆灭,挺过了两百多年。” 我听得目瞪口呆,想不到历史上居然还有如此玄奇的事情,突然想到了韩冷提问的理由,不禁脱口说道:“那六百多年前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已经有了一个‘明’的王朝,但是本朝国号也是‘明’,怎么没有受到任何诅咒,好端端地存在了几十年,日益兴旺?” 韩冷说道:“这就是离奇的地方了。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太祖以某种手段知道了天命,擅长运用天命,甚至可以逆天行事,强行建立了另一个大明王朝!” 他兴奋地说道:“当我勘破这个秘密的时候,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于是到处搜集太祖遗物。好在太祖为人简朴,不好奢华,所遗下的物品不多,我一一检索,却没有发现任何奇怪的物件。再仔细一想,如此重要的物品,要么被毁掉了,要么就一个可能,它陪着太祖来,当然也陪着太祖走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叫道:“难怪你指示郭小驷去盗窃太祖陵墓,居然是为了这个缘故!” 韩冷恨恨地嚷道:“可恨这阉竖,甚是狡猾,居然将太祖的宝物藏了起来。哼!虽然我别以为我找不到,我就没有办法。我心想,虽然太祖文才武略都是相当惊人,但是不见得在堪舆上有所造诣。那么太祖的神器定是从其他人手里得来的,在太祖之前,一定也存在相应的东西。所以我览尽天下群书,终于查到,原来在明万历年间,就有人发明了这个神器!那时候皇帝不识相,居然扔在宫里。不过有一个人却看出了他的宝贵。这人,就是当时的司礼太监……” 友情推荐:《梦境殿堂》 美少女同事的作品 **novel.hongxiu**/a/33142/ ** 一百七十五、置之死地 我抬起头,凝视着坐在皇帝御座上的尸骸,心想这大概就是那个司礼太监吧!正思虑间,一不小心漏掉了不少韩冷的话语。 “我查阅史书,终于知道这个太监名叫张宝,未入宫之前乃是一介秀才,博学多闻,在大字不识一个的宦官内部也是异数。话说这个张宝精通堪舆学,居然看破了万象仪的精妙绝伦,便有心把它藏了起来。这人也当忠心耿耿,在万历皇帝驾崩之后,抱着万象仪就带进坟墓陪葬去了。若不是《光宗实录》里面记载了那些殉葬物品,我还当真不知道这样一件宝贝,居然就埋藏在深深的地下。如今我完全可以断定,极有可能是林舜琪日后又做了若干个万象仪,其中之一流传到了太祖手里,终于建立了不朽的皇图霸业。既然朱惠黎能够做皇帝,我韩冷当然也可以了!” 我大骇,暴喝道:“大胆狂徒,竟敢直呼太祖名讳,按律当处以拔舌之刑!” 韩冷哈哈大笑:“荒唐,明日此时,我便登基称帝了,可惜你们看不到罢了!” 韩冷说话之时,一手悄悄地摸向背后,我心神一凛,正要扑上去,哪知看到韩冷摸出一只手雷来,已经拔了引信,吱吱冒着白烟,朝我们扔过来。 “不好!” 我大叫一声,转身把林白水扑到,拖到石棺背后蹲下,屏息躲藏。但听轰隆一声巨响,那几个校尉躲避不及,发出凄厉的惨叫。我急忙站起来,看到地面上肢体散落,还有几个校尉一时死不了,躺在地上滚来滚去,不可就被二氧化碳毒死。那韩冷夹着万象仪,正冲向入口处。 我拔腿追上去,那韩冷脚力甚是厉害,比我快上两倍不止。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吱溜攀上绳子,爬到入口处,转身笑嘻嘻对着我。 我勃然大怒,纵身一跃,抓住绳子的一段,正要飞身冲上去,抬头一看,顿时头皮发麻。韩冷手里又冒出一只手雷,狞笑着从我扔了下来。 可恶! 我跳下绳子,翻了几个滚,背后陡然一声剧烈的响动,一阵大风袭来,我急忙屏息扑到,躲过一劫。当我再次站起来的时候,眼前突然一黑,不禁把眼光投向原来的光源,之前我们都是靠探照灯的光亮。此刻我看过去,入口处竟然慢慢地缩小,不禁大骇,那韩冷居然想活活困死我们,好狠毒! 我怒发冲冠,大叫道:“韩冷,有种和我决一死战!” 韩冷大笑:“只有匹夫才动辄以决斗。我祝你和新妇林白水百年好合,在坟墓里好好地打理生活吧!哈哈……” 轰隆,终于整个洞口都被封住,韩冷的笑声戛然而止。 四周一下子陷入黑暗之中,我突然觉得四顾萧然,一个阴气冒出来,身边好像有无数鬼魂在飘舞,叫人头皮发麻。我打了一个寒颤,记起来墓室里还有几个手电筒,那里总比这边好,慌忙逃过去,正看到林白水打着手电筒找人,听她问道:“我们,被困住了?” “是的!” 我垂头丧气地摇摇头,偷偷瞅了林白水一眼,她嘴唇微微颤动,没有说一句话,眼珠瞪得大大的,露出惊恐的神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手电筒慢慢开始暗下去的时候,我开始打破沉默:“我觉得认识你已经很久了。” “是吗,我也觉得。” 林白水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在说我们意气相投,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其实我觉得很久之前见过她,不知怎么的,突然脑中冒出一个念头,脱口说道:“你的屁股的左边有三个痔,红色的,米粒大小,呈等边三角形排列。” 林白水大为惊讶,急急忙忙躲到石棺背后脱裤查看,回来甩手就是一个大嘴巴,把我打个仰八叉,怒气冲冲叫道:“这个流氓,是不是趁我昏睡的时候,做了坏事!” “绝对没有,不信就去检查一下,你那层膜一定在!” 林白水愤怒之极,咬牙切齿地扑上来,骂道:“还嘴硬,你这个大流氓。早知道今天就不随你出来,现在被你害成这样了,我怎么办呢!” 林白水又抓又咬,我被她搞得惹毛,大怒之极,小小妇人,虽然个子极高,却没有什么力气,立时被我推到在地上。我按住她的两只胳膊,手电筒滚落一边,光线正对着林白水的脸颊,因为愤怒而红彤彤的,甚是好看。她不老实地挣扎,扭动身子,使得衣服稍许有点扯破脱落,露出了晶莹白皙的肌肤,透过女式衬衫的缝隙,似乎还能隐隐约约看到那并不是很丰满但是充满青春韵味的胸脯。 我突然心念一动,自从王玟琳怀孕之后,我很久没有碰女人了,目前身子底下压着的女人,苗条纤细,与娇小丰满的王玟琳完全是两种女人,不禁叫我蠢蠢“欲”动。那林白水突然眼睛一直,满面通红,感觉到了我的蠢动,静下不久又开始挣扎,大叫道:“放开我,你这个坏蛋……” 我**笑道:“反正我们困在这里,迟早会归天的,与其惊恐吓死,还不如一起做男人与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舒服死掉!” “不要,不要!” 我哪容得她这么多废话,平常我作为锦衣卫,除了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老婆一人,不敢搞女人以外,基本上无恶不作。眼下既然老婆管不到这里,索性做一次恶人吧!我单手捉住林白水的双手,另外一只手腾出来,伸进她的衣襟里抚摸。似乎我对这具身体很熟悉,每一寸肌肤,都是那么的了解。渐渐地林白水拼命抵抗变成了低低的呻吟,吃力地说道:“你,你太坏了……让我也变坏了……放开我,换个舒服一点的方式……” 我嘻嘻笑道:“这才像话呢!” 林白水不像在说谎以摆脱我,于是我就放开了她。林白水满面通红,坐起来理理衣服,又重新躺下,合上眼睛说道:“轻一点……” 我扑了上去,林白水大叫一声:“你好重!” 她张开眼睛,朝上一瞥,突然面目扭曲,嘶声尖叫,顿时我把也吓了一跳,不禁纵身一跳站起来,问道:“怎么了!” 林白水惊恐地瞪着上面,伸出右手哆哆嗦嗦地指着,我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 最近真是忙死了!下礼拜开始要值班了啊!希望还有空能及时更新!可能要出书了,如果出了,大家会买吗? ** 一百七十六、棺材之谜 林白水所指的地方,正是石棺的棺材盖。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方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林白水让我推倒,她仰天躺在地上,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可不得了! 须知,人类对恐惧都有一定的抵抗力,这皇陵地下本来就都是尸骸,我们看多了,反而习惯了,加上又被困在里面,绝无逃生的希望,反而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所以做起事情来更是肆无忌惮,眼看好事在即,居然叫棺材盖打搅了,我极为恼火,狠狠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们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 我大骇,再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方才那几个受到韩冷蛊惑,率先跑进来,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校尉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顿时欲念全无,慌忙站了起来,死死盯着棺材盖。那林白水哆嗦着双腿,也站了起来,拉着我的手藏在背后。 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大凡鬼神之说,我是敬而远之,素来不信。还有什么可能呢?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些校尉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必然贪婪地上前来攫取殉葬物品,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两条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不过说是如此,一个校尉找到了,还有其他几个人呢?总不至于无端失踪,莫非也被掩藏在这墓穴的某个地上?带着重重疑虑,我仔细搜索着整个墓穴。 林白水突然说道:“咦,你不觉得奇怪吗?方才你不是说,在这里,一米半以下布满了二氧化碳,可惜我们刚刚躺在地上,怎么一点也不觉得呼吸困难呢?” 她的话顿时如火柴点燃了我思维的炸药桶,我顿时恍然大悟,大叫道:“我明白了,秘密就在这个棺材底下!” “什么?”林白水迷惑不解。 我把方才的推想说给她听,然后又说道:“我猜测,其实在这口棺材底下,有个洞穴,原来是处于封闭状态的,但是我们的到来激发了机关,使得棺材盖一下子掉下来,把这个洞穴打开了。当洞穴打开一瞬间,可能里面气压极低,产生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就把围在棺材边上的人都吸了进去,所以我们找不到一具尸体。而由于这个洞穴的打开,它的地势更低,比空气重的二氧化碳就像流水一样慢慢流进洞里,现在这里以空气为主了,所以我们才不会窒息!” 林白水一愣,问道:“你确定?” 我想了一下,苦笑一声,把手摊开,说道:“除非我们想办法把棺材移开,可惜棺材太重了,我们根本无法移开。”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亏你还是男人,已经推测到了这个地步了,怎么再进一步想下去呢?既然洞穴在棺材底下,我们何必把棺材移开?只需在棺材底砸个口子即可。花岗岩虽然硬,但是也很脆,以你的力气,多砸几下即可!” 我不禁赞叹,读书多到底想的多,我哪里会想到这点,当下老老实实地捡来一块石头,拿到棺材边,对准棺材底恶狠狠地扔下去,只听哐嘡一下,顿时砸开一个黑漆漆的洞穴,发出咝咝地抽气声。 我大喜,再接再厉,又捡来几块石头,硬生生地把棺材开了一个一人多大的入口,我瞅着这个洞穴,不知所措,想来它曾经吞噬过如许人的性命,不知道有多危险。 林白水凑过来,当下发狠道:“反正我们被困在这里,与其白白等死,不如搏一搏。你敢和我一起下去吗?” 我明知她在用激将法,仍旧勃然大怒,叫道:“怕什么!走,老子陪你。不过先等一下!” 林白水瞅着我四处搜罗易燃物品,恍然大悟,以为我怕手电筒用光电池,没有照明,其实我倒是没有这个心思,而是在想,若是这么多二氧化碳涌入,难保里面的浓度很高,我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最妙的手段,莫过于用火试试看,熄灭的话,就表明里面有很高浓度。 待我做成了一只简陋的火把,我向她点点头,当下以火把探路,两人徐徐钻进了棺材地下的洞穴。 ** 一百七十七、皇帝指示 钻入洞穴,我抬头看了看棺材,见到棺材与地面之间有缝隙,那棺材原先也并不在这里,发动了机关才移过来,遮住洞穴,防止被人窥视。如此做来,似乎在洞穴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们的脚底是一节节的石阶,盘旋向下延伸。我将火把举在前方探寻,过了许久火把依旧明亮如许,周身布满从上往下的习习凉风,显然二氧化碳已经被冲淡到不足以致命的浓度了。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白水突然一个趔趄,我转身问道:“你,怎么了?” “我被什么绊了一下。”林白水低下头,陡然之间脸色大变,石阶上居然躺着一具已经被摔成肉饼的尸骸。毕竟林白水这天尸骸见多了,胆子也练大,没有一下子瘫倒在地,而是转而慌忙地避开。 我举着火把饶有兴趣地瞧了一下这具尸骸,见他服饰,便是那几个被洞穴吸进来摔死的校尉,恐怕继续走下去还会遇见几具尸体。果然,一直走到了地面,前前后后我们碰到了两具这样的尸骸。当下除了哀叹人为财亡之外,无话可说。 当我们双脚接触到了地面,我高高举起火把,林白水又打量了手电筒,打量眼前的世界。这是比上面一层更为宏大的地宫,分别由前、中、后、左、右五座高大宽敞的殿堂连接组成的,全部为石结构,此刻我们正位于前殿。方才刚进入第一层地宫的时候,心里就暗暗纳闷,哪个皇帝的陵墓居然如此小气,这么丁大的地方,一口棺材而已,恐怕乡下的土财主都比皇帝豪阔。看到眼前这般模样的地宫,我才暗暗赞叹,不亏为皇帝的陵寝。原来定陵的地下结构竟然是一个葫芦型,有上下两层,第一层恐怕是为了迷惑盗墓贼的吧! 我瞟了林白水一眼,她点点头,显然也和我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但是这个女人想地比我深入,突然问道:“唉,朱千户,你说既然上面一层是假坟墓,那么韩冷苦心夺得的万象仪也有可能是假的了。没有理由不放在这个更安全的地方。” 我点点头称是,灵光一闪,笑道:“我亦是这般认为,怎么看那个万象仪都像算命瞎子骗钱的罗盘。嗯,我突然想到,大凡自然界能发光的物质,多半含有放射性物质。看那个罗盘,放着绿油油的光芒,极有可能是含有放射性元素铀!” “铀?你说制造原子弹的那个铀?”林白水露出恐惧的神色,失声道:“那我们岂不是死定了,刚才我们一直暴露在铀的死光里!” 我摇摇头,回答道:“那倒不必太杞人忧天。铀在自然界以化合物形式存在,浓度降低了很多,短时间内,它放出的射线一时杀不死我们。以我们接触的时间来计算,程度最多是在夏日太阳底下暴晒了一日。但是韩冷……”我嘿嘿阴笑,“他把铀罗盘当宝贝一样藏着,时时接触,恐怕下次见面的时候,他变成头发也掉光了,皮肤也溃烂的一个废人了!” “活该!”林白水暗暗骂道,心情好了如许,便和我一起穿过前殿,进入中堂,里面虽然在五个殿堂里最为宏大,但是偌大的中堂居然只在中心停着一座孤零零的石床,上面隐隐躺着一个人形。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好奇之极,便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定睛细看,这是一具完全腐烂,只留下骨架的尸骸。 我顿时大失所望,原本以为,中堂好歹藏着什么东西,如今只有一堆骨头,当下毫无兴趣,便要离开。 “等等……”林白水突然拉住我,指着石**的尸骸,问道:“你不觉得……这具尸体的躺姿很古怪吗?” “有什么古怪?”我说是如此,但是依旧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尸骸,见他头西脚东仰卧,面向上,头顶微向右偏,右臂向上弯曲,手放在头右侧,左臂下垂,略向内弯,手放在腹部。手中持发黑檀香念珠一串,右腿稍弯曲,左腿直伸,两脚向外撇开。 **img780.photo**3**/areye/4738704/2682515266.jpg 我一愣,据我所知,大凡死人多半是仰躺,或者侧卧,这种古怪的姿势还是第一次瞧见过。况且人死之后,尸体僵硬,不可能硬是摆出这种姿势,除非是有意为之。 “你看,这种姿势,像是什么?”林白水提问道。 我死死盯着尸骸的模样,猛然想起一个极为熟悉的东西。 “北斗七星!”我大叫道。在我修习军道杀拳的时候,因其中一部分融合了北斗神拳,因此对于北斗星座极为熟悉。 林白水喃喃自语:“原来如此。传说古人以紫微星比如皇帝的居处。而北斗七星指向正北,位于天空中心,在星宿中属紫微垣。古代常以星象变化预测人事吉凶,紫微垣对应的是人间帝王,是帝星所在。所以北斗又被认为是天帝居住的地方。既然皇帝是上天派到人间的使者,那么皇帝归位了,自然是回到天上,聚气成仙。摆出这样的北斗姿势,则是从堪舆的角度来看,这种北斗七星式葬式最能够聚气。” 我凝视了一眼,却摇摇头,说道:“我不觉得这样,纵然是摆出了北斗七星的姿势,我不觉得是劳么子的聚气,似乎是更简单的原因。比如,北斗七星是指示北极星的坐标。假若这也是一个坐标呢……” 我绕着尸骸转了一圈,顺着他姿势的北极星位置看过去,然后把火把高高举起,林白水也好奇地打量手电筒,偌大的、空旷的、漆黑的中堂里立时明亮几分,把原本掩藏在历史尘埃里的真相暴露出来。我和林白水都不禁大吸一口凉气,难道,眼前的才是真正的万象仪吗?—— 纪念周文正公逝世三十一周年,他的品德使他的朋友和敌人都敬佩! 互动时间: 看了第六部,突然想起前面第三部的明镜,会不会又是一个历史乱流,因为明孝陵被盗引起时空倒流形成的不古不今?而主角妻子就是那个白某某???石头诔2007-1-818:45 第六部我怎么越看越乱呀,时空错乱,晕呀!!!!!!!!!!!!!歌丽-歌丽2007-1-816:46 好像是写回去了!刚刚看了最后一章,那个所谓的神奇,不会是明镜吧!小英子啊2007-1-408:15 回答:呵呵,看着吧,结果是叫人意想不到又理所当然的。最近在进行大动作修改,可能会出版。本部可能会与明镜篇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名字就叫《明朝秘史》! 少了每篇结尾的互动就好象少了些什么!~不习惯,非常强烈的不习惯~……點點⿴可愛36102007-1-814:03 回答:大家说要不要恢复呢? 韩冷一开始留下林的姓名如果是处于对她有好感的话,后面拿到宝物之后却看都不看一下,甚至叫“我”跟新妇林百年好合,在坟墓里好好的打理生活,前后对比,之前留下“我”跟林的理由已经够莫明其妙了,之后还给机会让猪脚有机可乘,这……这……这……反差太大了,没给个好理由好好的刻画。还有以韩冷这样阴险的性格,怎么还会留下性命这样的破绽呢?虽然炸不死猪脚,传说样yy小说的猪脚才是永远杀不死的……恩……猪脚在爬绳子,从上面仍上来的炸弹还是让他的神行百变身法给避开了,这个速度啊……赶上天马流星拳了……呵呵……公子看看吧。狂吻一只猪2007-1-809:29 回答:韩冷初始对林白水有好感,可惜林白水一直对她不理不睬。以韩冷为人,自然出之后快了。 城市公子,新年好。初看《风生水起》,前两部,觉得一般,但看到《西域魔国》原版,觉得越来越有味道,但奈何公子偷懒,不愿再波澜壮阔的展开,而写了难度较低的修改版。其实,愿意看公子书的人,大都是喜欢动脑,想象力丰富,学识面相对比较广的朋友,公子不必过于担心写得复杂后大家看不下去。相比而言,《鬼吹灯》风格类似《盗墓迷城》,而《风生水起》风格类似《夺宝奇兵》。《风生水起》的优点在于想象力丰富,文章语言精练。缺点在于缺乏对书的整体构思,主线不明晰,一些细节硬伤太多,而且前后风格和写作水平不统一。不过,整体说来,公子的书还是好书,呵呵,支持一下。 给个建议。磨刀不费砍柴工,先花点时间把书的整体构架搭好,把主线理好,再来写故事。个人浅见,呵呵大大大华2007-1-212:56 回答:其实最近大动作修改,西域魔国绝对会重新修正过的,会给大家满意。估计还会增加五万字左右。 加油,看得出来对于事物的认知还是霸唱技高两筹,霸唱笔下的人物不说别的,就是给人专业的感觉,考虑、行事属于成人行为。而你笔下的人物还是感觉还是业余的,从各个方面来说未成年人,所以看起书来感觉总是在打岔做糊涂事,跟着感觉走,没有动脑子f232007-1-201:03 回答:我才二十四,老霸三十多了,阅历毕竟不是一朝一夕积累的。十年之后,假若我还在写书的话,绝对有深度了! 我个人认为本朝亦属火德,随便说说,见笑。留头不留发2007-1-108:54 回答:我也认为。本朝崇赤,当属火德。 终于有空来看书了,我看第一章的感觉就像是核弹爆炸似的,不过看后面又不像……月光下的纱纱2006-12-3010:49 回答:嘿嘿,看着吧。 这部感觉很怪,像是莫明其妙跳出来的,和前几篇完全接不上,如果人物名字换一下,完全可以改成另一部文章,架空历史,怎么越来越回去了,太监,锦衣卫,要不要来个东厂西厂,对于历史,我还是喜欢唐朝多些.这样写,下一部呢??跳回去,还是继续接下去?轻风逐月2006-12-2609:42 回答:架空历史太俗了,我不会多谢的,这部其实只要把明朝的名词换作现代的,亦是可以啊。 果然还是不及鬼吹灯多哉,知道问题在哪吗,老兄,这是盗墓,不是情情爱爱,白话文表现的太直接就没余味了,看你的主角,见到美色就走不动,亏得还是当过兵,上过战场的人,死人堆爬过的人意志力就这么点?冷九条2006-12-2700:59 回答:朱恒淮不是胡八一,假若是的话,本书就没有必要了。 ** 一百七十八、神机预言 皇帝尸骸摆成的北斗七星星座所指向的北极星位置,正是中堂偏北的方向,我们看到,在中堂的上方,悬挂着一座巨型方形高台,高二十来米,宽十五六米,差不多有四层楼那么庞大,因为实在太大了,加上光线不够明亮,一开始我们都把它当作是中堂建筑的一部分。在方型中间,乃是一座异常巨大的金属球体,几乎有北海公园的白塔塔身那么宏大。上面密密麻麻雕刻了许多小点点,不知道做何用。 我们正在发呆,突然地面轰轰隆隆,以放置皇帝尸骸的平台为中心,周围方圆两尺内的地面徐徐升起。我吃了一惊,正要跳下去,林白水拦住我说道:“等等,这好像是升到那个大铁球里面的,我们去看看!” 我瞅着林白水满面好奇,知道这些搞学问的人一钻起牛角尖了,就是一百台东方红火车也拉不动,心想反正这个平台升的这么慢,看情形不似杀人机关,就随它去,上去看看也好! 这个平台大约用了一分钟才缓慢地升到了上面方型的高台底座,我好奇地四下里张望,只见球体边缘布满了齿轮、机轮一类的玩意,紧密地黏合在一起,粗粗看起来,有种蒸汽时代巨型器械的粗犷味道。那个铁球也不像一般圆圆的铁球,除了身上布满一个个凸起的小点,周身部位环绕着两条金属带子,乍一看,就以为是我在博物馆看到的浑天仪模样,这是体积一下子增大了几百倍。 还林白水看了我一眼,先走上高台底座,沿着边缘的通道前进,我虽心不甘情愿,但是总不至于比女人落后,也只能跟在后面,随她一起走到通道尽头,却见巨型铁球上有一道小门,掀开小门进去一看,我当里面藏着什么宝贝,却见又是一张罗盘。 这是这张罗盘规模实在大多了,里面的内容也更加丰富。从圆心开始第一层是太极阴阳鱼的图案,摆着一个司南,第二层是天地人三才,第三层是东西南北四方,第四层是五行,第五层是八卦,第六层是九宫,第七层是天干,第八层是地支……如此蔓延开来,我数了一下,竟然有十九层之多,几乎包括了中国所有堪舆学中的体系理论基础。 我正在吃惊,整个空心大铁球突然也轰轰隆隆动了起来。我抓住里面的攀援物,防止掉下去,并不大惊慌,我知道这是机器经过几百年的沉睡之后,被我们激发,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试,重新开始运作。只是不清楚这个巨型“浑天仪”究竟是作甚的?难道它真的是万象仪?我开始有点怀疑了。 我们两人就这样静静等待着机器完全运作。这机器首先运作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响声,几乎以为要散架了一样。随后大铁球内部沿着球心的一圈孔洞,倏然嗵嗵冒起火花来,随之轰轰燃起大火,把整个大铁球照亮地通明。我们原先一直处于昏暗的世界里,猛然见到光明,反而吓了一跳。但是这时奇迹出现了,那铁球外面凸出的一些点点,此刻受到强光的反射,发出点点亮光,竟然犹如夜空下的满天繁星,同时一条银色的带子沿着球形的天顶不时移动,和两外两盏亮灯相互追逐。 林白水瞳孔放亮,大叫道:“我明白了,这是在模拟天象运动。从我们这里的角度看过去,我们仿佛在地球上,而天顶就是天空,那银色的带子就是银河,而两盏亮灯是太阳和月亮,外面的两条金属带子,则是黄道和赤道。古人真是鬼斧神工啊!居然能够用如此巧妙的器械做出如此精细的天象模型。” 我摇摇头,说道:“唬了我一跳,我当是什么能够预知未来的万象仪,原来不过是天象仪而已了。” “不对!” 林白水拉拉我的衣襟,指着罗盘,罗盘在天象转动之后,被齿轮带动起来,也开始旋转。罗盘内的每一层旋转的速度都不一致,有的很慢,有地很快,有内层快的,也有外层快的,转的字迹模糊,叫人看了眼花缭乱。不过那最外层却还要神奇,这最外层所占面积最大,上面分作数百格,每一格便是一个汉字,随着罗盘的不住转动,汉字之间的组合便不断翻滚。我听林白水口中喃喃自语,犹如念咒一般道出来:“甲申,水灭火,妖气东来……甲午,水脉动荡……辛丑,诸夷乱华……辛亥,巨木崛起,妖气熄灭……” 我一开始听得迷迷糊糊,但是到了“甲申、甲午、辛丑”等熟悉的天干地支,猛然心生一凛。甲申年,不正是满鞑入关,从此中国化蛮夷的那一年吗?甲午,便是倭人击败满清。按照堪舆学说,倭人和满清都属于水脉,水脉动荡,正是满清水脉转向倭人;辛亥年,正是前朝高祖文皇帝起事那一年,也是太祖起事那一年。按照五德说,前朝属于木德,本朝属于火德。这机器明明是万历年间制作的,这人居然有如此神通,居然能够用器械预言百年多后的大事!这,就是传说中的万象仪! 我瞳孔倏然放大,林白水口中的咒语吐出“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便随着罗盘的猛然刹车,戛然而止。 林白水扑了上去,大叫道:“怎么了,明明到了今年,怎么不下去预言了?” 罗盘一格也没有转动,犹如被什么东西卡住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器械摩擦声,想要努力转过去。那外面的天象也好像中了定身法一样,靠着惯性又转了一圈,再也动不了了。 只听砰地一声,罗盘上崩落下一颗螺丝,倏然间犹如风火轮一样,整个儿弹了出去,射向林白水! “小心!” 我来不及扑上去,只能飞起一脚,把林白水踢开,那罗盘本身便是用精铁打造,异常坚固,所受之力也大,冲着铁球一撞,咣地割开一条裂缝,飞了出去。 好险啊!我上前扶起林白水,小心翼翼问道:“没有伤到你吗?” “谢谢你又救了我。” 林白水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妇人,我控制好力度,除了胳膊有点扭伤之外,没有多少大碍。我正搀起林白水,这时突然一歪,我一愣,发觉并不是我自己垮了,而是铁球突然一转,慢慢向下倾下。 要倒了! ** 一百七十九、因果报应 我们冲出铁球内,往后一看,不禁大骇!那北海白塔塔身那么庞大的铁球正对着我们砸了下来,倘若叫这个玩意正面来一下,就如被万吨水压机压过一样,恐怕连骨头渣渣都不会剩下什么。眼看铁球滚滚而来,周身只有一条小小的通道,根本无处躲藏,唯一的救命途径就是直接跳下去,落到十米以下的地面上。 两边都是死翘翘的路,说什么摔死总比砸死保留的尸体多一点,当下我来不及多思虑,,双手抱着林白水就径自跳了下去,与此同时,那大铁球轰的一下,也跟着砸了下来,毕竟我们人体重量比铁球小,受到空气阻力较大,落下的速度比铁球慢,于是铁球贴着我们的背脊落下。 我心念一动,眼看情况危急的要命,当下毫不犹豫地对着刚刚落下的脚下铁球一点。那铁球是滚着下来的,下降的时候还在不停地旋转,我双脚一点,几乎被旋转的球面拖到下面去,若是拖到了底下,等铁球落下了一压,估摸只剩下血水。说时迟,那时快,我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奇劲,猛然迈开大步,在铁球旋转的球面上跑动,不过跑了几步,我就被铁球巨大的旋转离心力给甩了出去。 我们原本是从十多米的高处跳下来,但是我在铁球上一点之后,又被甩了出去,力道大大降低,相当于是从四五米处跳了下来,这样的高度,一般受过训练的人都可以承受。只是我苦了,因为我手里还抱着一个林白水,所以双脚着地的时候,承受的是两个人的巨大下坠冲击力。当下马步一蹲,踉踉跄跄往后退却,连续退却了几十步,背后突然一痛,原来是撞到了墙壁,这才止住了退势,我噗通一下,丢下林白水,双膝已经支持不住,终于跪下,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轰!那大铁球先是落在了地上,又被反弹, 我抬起头,眼前林白水躺在地上,脸色煞白,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动也不动,只有嘴唇微微颤动,过了片刻,她眼珠一骨碌一转,终于醒转过来,单手撑着身子动了起来,问道“你还好吧!” 我只觉得膝盖剧烈的疼痛,方才跳跃下来,大部分的力道都是由膝盖承受,因此受创极重,不知道骨骼有没有问题,至少目前感觉起来,韧带肯定拉伤了。 林白水搀扶着我站起来,我觉得膝盖钻心的疼痛,马上一软,还是不行,只得又重新坐下休息,那林白水就跪坐在一边陪着我。我吃力地对她说道“帮我一下,在我的左靴子里,内层镶着一个筷子头大小的东西,拿出来。” 林白水颇是好奇地用小手把我的靴子脱下来,果真在里面摸到一罐小小的,只有筷子头那么大小的塑料喷剂,问道“这是什么玩意?你干嘛往臭哄哄的鞋子里塞这个玩意?” 我苦笑一下“这是治疗伤口的秘药。我们做武人的,难保不会受伤,一旦受伤无法动弹,就靠这个玩意救命了。少废话,帮我把它喷到我膝盖上!” 林白水便把捋起我的裤子,一直到膝盖上,果真见到膝盖又红又肿,麻痛不已,但是当那喷剂吱吱地喷在膝盖伤口上时,突然一股凉意蔓延开来,就如夏日太阳底下喝了冰镇水果一般舒服。其实这种喷剂是一种极强的神经麻醉剂,乃是救急之用,威力是大,但是后遗症也极大,若是有办法逃脱到了外面,我定要马上治疗双脚。 喷剂发挥作用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内,我只能躺在地上休息,身边的林白水只是跪坐,局促不安地看着我。我摇摇头,突然说道“林博士,你学识丰富,给我讲讲,你信不信因果报应?” 林白水犹豫地点点头,说道“原来我也是不信的,但是后来仔细研究历史,却不得不信了。” “为什么?”我颇是好奇。 林白水说道“我给你讲讲吧。因果报应,真的是很玄妙。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即定天下未尝杀一降王,但是他的弟弟赵光义篡位之后,逼杀侄子赵德芳,立已子为皇储,又毒杀被俘的南唐后主李煜等。赵光义作孽太深,终于报应到他子孙头上,结果女真人攻破东京城,俘虏其子孙后代,男子皆为奴隶,女子皆被**乐。到了宋高宗赵构建立南宋,终于把帝位传给了赵匡胤的后代。” 林白水顿了顿,又道“再说那被女真人俘虏的北宋二帝,他们昏庸失国,乃是咎由自取,但是女真人对他们父子宗族困饿污辱乃至杀戮,毕竟太过分,结果到了蒙古人兴起,攻灭金国,皇族的完颜氏惨受比北宋二帝更多苦厄,竟然无一幸免,岂不是报应?到了蒙元忽必烈攻灭南宋,却免去宋帝系项牵羊的俘囚之礼,并授上司徒,封瀛国公,对于赵氏皇族供奉甚厚。即使日后有宋人以宋帝为旗号反叛,蒙古也未有加害宋朝宗室。直到大明兴起,元顺帝虽然失国,毕竟得以身还,其宗室子孙在大漠数百年绵延不绝,这应该是蒙元祖先优待宋室的回报吧。至于满清兴起,杀尽明室后裔,例如崇祯毅宗皇帝的三子隐姓埋名几十年,年逾古稀,已成大清‘顺民’发现之后依旧全家凌迟,斩草除根!凡是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果然满清末年,同治、光绪和宣统三代都是无后,那末代皇帝溥仪,更是抛弃爱新觉罗的祖宗,居然奉了那倭人做祖宗,这亦是因果报应!” 我听得津津有味,历史这种东西,稍微懂一点,听起来是很有味道的,而且林白水讲的有根有据,令我不禁信了几分。同时感到膝盖凉意渐渐退去,那麻痛的感觉已经消失,取代的是重新充满力道的一双大脚。 林白水问道“咦,朱千户,你为什么问这些东西。在我看来,你不信天不信地的。” 我本想告诉她我最近一直做到的奇怪恶梦,这时林白水突然在地上捡起一个小小的纸团,问道“这是什么?” 我一瞥之下,顿时大惊失色,连忙夺过来,差点忘了,这就是郭小驷临死之前塞给我的纸条,幸好林白水及时发觉,不然我就可遗漏了揭破韩冷阴谋的一大力证! 我慌忙把纸团打开,借着墓室里昏暗的光线,看到纸条上歪歪扭扭写着一排字:法门寺,如来佛。 我看得莫名其妙,林白水在一旁凑过来,瞟了一眼,和我一样,面面相觑,不过她不晓得情形,就问道“什么意思?”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白水,后者柳叶眉微蹙,思虑道“郭小驷不是没有把他从太祖孝陵中盗窃来的宝物交给韩冷吗?是不是……这就是宝物掩藏的地点呢?” 我点点头,确实有可能。当时郭小驷唯一能够威胁韩冷的物品,就只剩下这样太祖宝物了。 “不对!” 林白水又叫道,随着站起来,瞪大四下里张望。 “出了什么事情?”我以为她又有了新的发现。 林白水说道“我们不是把火把和手电筒都丢掉了,怎么还能瞅见光呢?” 我猛然一怔,差点忘记了,于是也和林白水一样,站起来张望,两个人的视线终于集中到了中堂天顶,只见上面露出丝丝天光。 “我们得救了!” 林白水狂喜之极,我估摸便是巨大的铁球下坠之时,可怕的冲击力把定陵给震塌了,所以就露出了外面光线!—— 偶尔爆一下人品。又,苦求《女生日记》06年4月的,有偿! ** 一百八十、伊人是谁 两个原本深陷绝境等待死亡的人,突然之间眼前又冒出了生还的希望,顿时欣喜之极,做出了平常自己也觉得罕见的举动。那林白水转身主动抱住我,又蹦又跳,高兴地不得了。其实林白水性格矜持,除了几次因为危机时刻才不得不的贴身接触我以外,其他情形下,即使我拉拉手也是狠狠翻白眼的。当柔软的胸脯肉触到硬梆梆的男人身体,林白水立时有所察觉,肌肉僵挺,把我推开,低着头尴尬地瞟了我一眼。 不知怎么地,我这个向来厚脸皮的人也不禁红起来了脸,过了片刻,搔搔脑袋讷讷说道:“这个,林博士,我们赶快出发吧。万一迟了,说不定出口又堵上!” “好!” 林白水答应了一声。 于是我在前,林白水在后,两人通往了下来的石阶,一边走一边听着踏踏的脚步声,林白水突然说道:“朱千户,听说你已经结婚了。想必您的妻子一定是既美丽又温柔的女子。因为我每次听你提及她,脸上都不禁露出了温馨的笑容,是吗?” 我想不到林白水怎么想起了王玟琳,对于自己的妻子,即使不是一个优秀的妇人,在别的女人面前也要好好夸奖,更不论我身边那样的女人了。 “是啊!”我淡淡地说道,“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虽然比我大上了六岁,但是她很美丽,又很聪明,对我就像是孩子一样的细心照顾。喏,这是她的照片。” 我小心翼翼地把脖子上的环套解下来,递给林白水,她轻轻一按,咔嚓,环套打开,露出了王玟琳的半身照片。王玟琳是一个美丽精致的女子,出身良好,加上又非常有钱,气质不凡,果然林白水脸上微微露出羡慕与妒忌混合的表情,但是渐渐地就变掉了,从女人的情绪转换到了惊讶,失声叫道:“是她!是她!” “怎么了?” 我奇怪地问道。 “你的妻子,竟然是王玟琳!” “这又不稀奇!虽然我的妻子原本是京城的一大美女,又是世家出身的美女,但是你也不必如此大惊小怪。不是所谓美女配野兽吗?” 我自嘲地笑笑,林白水摇摇头,回答:“我的意思不是说你配不上王玟琳。我的意思是,想不到她还活着!” 我大怒,一把夺过了环套,小心翼翼地套到脖子上,叫道:“你不喜欢她也罢了,何必诅咒!女人的妒忌真是可怕!” 林白水睚眦必报,一点小事也会尖牙利嘴的报复,这次居然见她难得沉著气,冷冷地问道:“你可知,你的妻子之前是什么样的人?” 我恼火地回答:“玟琳是有教养的女子,哪是像你这个小心眼的女子。她出身豪贵,乃是太祖开国元勋后裔,从小家教良好,家财万贯,为人又比较低调,平常只是喜欢看看书,研究一些费脑子的问题,偶然也喜欢和我开玩笑。”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那就大错特错了,你以为王玟琳是这么简单的女人吗?不……也确实不能怪你,因为知道这种事情的人实在太少了,仅限于极小的范围,而且十几年过去了,很多当事人都已经过去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别以为你是一介妇人,我就不会客气。当心我将你推倒,让你后悔莫及!” 林白水根本不理会我的威胁,问道:“你可知,十三年前,京师东北的大邑唐山,为何会发生百年难遇的大地震?” 我又气又好笑:“地理难测,就如我们无法预知为什么会诞生人一样,我怎么知道会要发生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说道:“在我们堪舆学界内,流传着一种说法。据说,这场巨变,并非地震,而是另外的因素!” “什么因素?” 林白水叹气道:“具体是什么因素,这个我就难以获知了。但是毫无疑问的肯定,这场大巨变,与太祖的驾崩有关。太祖一直龙体安康,按照御医的说法,即使活到九十岁也很正常。可是在大巨变之后,太祖就匆匆离世,你说岂不奇怪?” 我说道:“皇家秘辛,非你我所能知晓,而且也不为知晓为妙,否则大大的糟糕。” 林白水说道:“可是,在那场巨变中,你的妻子王玟琳,却是其中的一个参与者!” 我心神一凛,细细推算起来,十三年前,王玟琳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年幼无知,最多贪玩,能有什么花头可闹的。转念一想,眼前也不是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吗?却已经被人恭恭敬敬地称呼为博士了!难道,王玟琳真的有什么瞒着我吗? 林白水说道:“正如你所讲,皇家秘辛,非常人所知。之后,参与这件事情的人,不是年老死去,就是秘密失踪,唯独你的妻子,却还安然无恙,不过也被软禁在家,数年不能外出。直到太祖过世,废帝遭到罢黜,才能够出来。只是这样之后,她便不在世人面前出现,我都几乎以为她也死了呢!” 如今细细想起来,对于王玟琳,我究竟了解什么呢?我突然一阵恐慌,在我印象里,王玟琳一直是一个温柔美丽,略带有一点调皮的好妻子。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脑子中竟然一片空白!据说半年前,我脑部受过一次重伤,失去了部分记忆,醒来第一个人便是王玟琳,她自称是我妻子,我便信了。日后询问起来,我是如何认识她的,她说在十三年前,因唐山大地震,她不幸遇难,幸得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我救命。多年后我们再次相逢,颇为投缘,便下嫁了当时只是一个穷大兵的我。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王玟琳告诉我的,我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印象! 唉!头又开始痛起来了。 我不再去想,抬起头,眼前一缕亮光透过来,我们到了第一层,上面原本宝城位置,塌了一个大洞! ** 一百八十一、蚂蚁上树 所谓宝城,就是在四周以砖石砌成一堵围墙,里面填有大量的黄泥,但是想不到宝城下面居然存在一个空洞。当大铁球剧烈撞击地宫墙壁的时候,产生的冲击力波及到了地宫上层支撑黄泥的部分。这个结构原本就被韩冷盗墓时候的野蛮施工有所破坏,终于承受不住黄泥的重量,塌陷了一个口子,大量黄泥滚滚而下,堆积成了一条天然的黄泥斜坡,一直通到宝城上面露出的口子。嘿,真是天佑啊!连费脑子爬上去都省掉了。 我暂且忘记林白水对王玟琳评价带来的不快,抬头瞧着那个口子,但是天光倏然一暗,被什么遮住了,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人头! 有人在口子处探头探脑,往里面张望情形。当下我心底一沉,韩冷这般谨慎!唯恐我们没有死掉,居然布置了人手查看。好在我们处在暗处,我们能够看到那个人,而那个人却不能看到我们。 林白水轻轻地张开嘴巴,见到一个活人就不知好歹地要喊出来“救命”,我慌忙捂住她的嘴巴,低声嘘道:“那是敌人!” 哪知我这一低低的嘘声却惹来了麻烦,这里非常空旷,是一个极好的扩声器,发声出口就是那个口子,所以居然让那人听到了嘘声,便疑惑地把脑袋转过来,瞧着我们所处的方向。 不好! 我当机立断,捡起地上一个破手电筒,大喝一声,用力掷上去。十多米距离一秒就到达,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那人应声捂着脸仰天倒下,我来不及关照林白水,就急匆匆地冲上斜坡,跑出口子。 我这么做是唯恐还有敌人,万一施展毒手,随便扔一个手雷,我们就完蛋了。跑出去我第一件事情是四下里张望,没见其他敌人,只有一个在宝城泥土里滚来滚去的倒霉蛋,当下扑上去,揪住那人的衣襟,拖起来,问道:“韩冷叫你留下来做什么?” 那人没头没脑地问道:“韩冷,他是谁?” 这个家伙被砸坏了脑子!我先是两个巴掌,让他清醒清醒。两个巴掌下去,果然好多了,那人摇摇脑袋,终于正视我,见他脸上有一个奇怪的印记,原来是手电筒砸下之后的伤痕。不过这小子却硬朗,闭口不语,要充作好汉。 我微微一笑,我们锦衣卫就是专门把好汉变成孬种的地方,别说你是钢筋铁骨,就是世间最硬的金刚石,我也有能耐把他磨圆。我冷笑一声,说道:“你不说,锦衣卫有的是刑法等着你。眼下我就可以施展一种——蚂蚁上树!将你绑在树上,脑袋上割开一个口子。说来也奇怪,脑袋是人最重要的部位,可是割开一个口子并不会死。还没完呢,我在口子里洒上蜜糖,然后再引来蚂蚁。蚂蚁一看这里有好吃的,又暖和,就会开始筑巢。于是你的脑袋就变成了蚂蚁巢穴。脑袋没有痛觉,可是会很痒,痒地就像一万个蚂蚁在里面爬来爬去。哦,我说错了,真的是有一万个蚂蚁爬来爬去。你会在六天六夜受尽折磨,死后还让蚂蚁吃掉。好了,我说完了,你想不想做好汉?” 那人脸色大变,艰难地吐出来:“不要不要!” “好,告诉我,韩冷去哪里了?老子要找他算账!” “韩冷?我不是韩冷派来的。”那人说道。 我一惊,居然搞错了,心思转动,猛然醒悟,叫道:“你们的头头,是不是穿着白衣,擅长北斗神拳?” “对对,就是他,他就是我们的首领,石原镇太郎!” 我又是一怔,问道:“你们是倭人?你们来干嘛?” 那倭人老老实实回答:“我不太清楚,我只是一个小部下,是首领派我跟着一辆军车,悄悄过来。” 我知道来到十三陵乘坐的那辆军车实在显眼,沿着车迹过来即可,想必是要确认我们在干什么。我问道:“他呢?” “首领去捉一个叫作王玟琳的女人了……” “什么!” 我大惊失色。 那个石原要捉王玟琳干嘛?纵然再是恨我,也不必如此愚蠢地干不必要的事情。之前他来捉拿林白水,莫非是基于同样的理由。王玟琳,真的像林白水说的那样,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往宝城之下瞥了一眼,看到一辆摩托车,当即心一横,伸手咔嚓把倭人的脖子拧断,丢在地上。 “啊,你怎么又随便杀人了?” 背后传来林白水的叫声,她已经里面爬了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 我心里正焦躁不安,闻言更是勃然大怒,转身大喝道:“闭嘴!” 林白水身子一颤,猛然受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之前我对他一直是和颜悦色,不敢丝毫怠慢,此刻大发脾气,吓坏了林白水。 我烦闷之极,再看看林白水,只觉得那姣好的面颊竟然分外丑恶,当下便懒得理会林白水,急匆匆地跑下宝城,坐在那倭人的摩托车上,轰轰隆隆地发动。 林白水心中害怕,哪敢和一具尸体呆在一起,慌忙跟着下来,见我正要离开,一把就拉住我的衣服,叫道:“你走了,我怎么办呢?” 我回头瞥了一眼,看到林白水满面哀愁,那高傲的脾性荡然无存,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女子罢了。我心中咯噔一下,把她那张脸顿时与心目中一个模糊而却熟悉的形象重叠起来,不觉得一软,叹道:“好吧,你坐上摩托车。但是,我说话的时候,没有吩咐,你最好闭嘴!” 林白水个性独立,哪轮得我指手画脚,可是眼看天色黯淡,若是再得罪我,把她丢在这个死人的荒郊野外,陪着一具尸体,想想头皮都发麻,于是硬生生地把话吞下去,虎着脸,一言不发坐在摩托车后座,抱住我的腰—— 预告:无知愚民的暴动,美日奸细的挑拨,华丽的紫禁城之巅三万人大战,京师风水格局的最终秘密!尽在风生水起!下礼拜烈火焚城大结局!欢迎收看! ** 一百八十二、愚之蠢动 于是我开动摩托车,以最大的速度冲向京城。从十三陵至京城中心承天门不过百来里路,我风驰电掣,中途又加了一次油,赶到京城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左右,天色开始灰蒙蒙地暗了下去。方进京城城区,我便暗暗奇怪,原本车水马龙的路上空无一人,仿佛是一座废弃了百多年的死城一样,地上到处堆积着废纸、玻璃碎屑和砸破的车子。纵然觉得奇怪,我也无心打理,心中惦记着王玟琳的安危,先行跑到了锦衣卫卫所里。虽说王玟琳祖上留下的财产颇丰,但是她不太喜欢留在那个老家里,宁可陪着我住在简陋的锦衣卫军官卫所里。不过毕竟是有钱人家出身的大小姐,心思细致,把那小窠打扮地就和王宫一样舒服。然而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温暖的家时,却见门口大开! 我心底一沉,连摩托车也来不及停下,就随便扔掉,冲进房门里,目光所触之处,一片狼籍,整个儿被翻了一个遍。王玟琳有危险了!纵然如此,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冲进了卧室,希望能够看到王玟琳正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然而我看到的,却是整张被掀起的床,没有一丝人迹。 王玟琳失踪了! 我那温柔美丽,犹如姐姐一样细心关怀我的妻子失踪了。 我的心完全沉到了大海深处,颓然一屁股坐下,一瞬间产生天地之大,自己仿佛一个孤零零地矗立在茫茫草原上,千里不见人烟的孤独感。 我低下头,发现脚底是一个相框,已经被踩破了,里面正是我和王玟琳补拍的结婚照片,上面王玟琳正枕着我的胳膊,笑靥如花,刹那之间,笑容却已经失去了。 这时,不远处咔嚓一下。有人,我心头狂跳,失声叫道:“玟琳!” “是我!” 这个声音是林白水,我陡然失望。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走进来,已经怕了我,她慢慢举起一个东西,说道:“我找到这个东西,或许对你有用?” 我闻言猛然跳了起来,冲到林白水身边抢过来,放在掌心定睛细看,却是一片女子的长指甲。王玟琳出身豪贵,也有一些恶习,居然信奉一个女人的优越关键看她手的歪理邪说,素来不肯做家务,把手指甲养地长长的,好像满清时期的慈禧老妖婆,让我哭笑不得。这片折断的手指甲,不正是她受到伤害的唯一遗留吗? “你仔细看看手指甲上的刻痕——对着光!” 林白水又说道。 我虽然不明她的意思,但是依照吩咐,把手指甲倾斜,隐隐约约看到手指甲上刻着一个“门”字,顿时一惊,抬起头看着林白水问道:“这是……” 林白水慢慢解释道:“尊夫人十分聪明,又擅长随机应变。当危机来临之时,她来不及留下其他线索,就悄悄用一个指甲在另外一个指甲上刻字。女人通常涂有指甲油保养指甲,在上面刻字的话,一般是看不见的,因为指甲油太薄了。假若对着光的话,则反光的因素,才能看到字。” 我听了林白水的解释慢慢冷静下来,自言自语:“那……门,是什么意思呢?家里的大门,还是城门?” 林白水问道:“尊夫人知不知道你早上执行的任务?” 我回忆道:“嗯,应该知道吧。电话首先是她接到的。” 林白水说道:“你早上的第一个任务是去太祖孝陵查看盗墓情况,因此我推测,这个门,便是承天门!” 我吃了一惊,转念一想,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的,你又不是王玟琳?”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我也是女人,我只是依着女人的心思揣测而已罢了。若是你不信,随便你。” 我仿佛不认识眼前的女人一样,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来,林白水到底是大博士,和王玟琳是同一号女人,单论智慧的话,我绝对不是她们的对手,当下就说道:“好!我们马上去承天门!” 转身正要离开之际,突然看到身上衣物破破烂烂,顺手就脱下,换了一身便装上路。自然而然地,林白水就跟着我又坐上那摩托车。从锦衣卫卫所到承天门之间短短十多里路,一路上人越来越多,仿佛整个京师百万人都聚集在了承天门之前。到了最后我不得不放弃骑车,改为步行,艰难地前行。我心中暗暗纳闷,今日又不是春节元宵,没有什么庆典,干嘛聚集了如此之多的人。 过了片刻我就知道原因了,忽然我看到一个中年眼镜,正口水横飞地对着众人演讲:“朱惠黎这个民贼独夫,专制独裁,为一己私欲,搜刮民脂民膏……” 每说一句,周围的愚民便一阵欢呼。 我听得暴跳如雷,哪容得这人如此诋毁太祖,指着这眼镜大骂:“大胆刁民,太祖文采武略,经纬天地,乃是古今中外第一人。若不是太祖艰难驱除倭寇满鞑,尔等愚民,定在外族统治下过着生不如死的亡国奴生活!” 中年眼镜闻言一呆,指着我大叫道:“这是一个独裁者的走狗,打死他!” 这眼镜的言语就如圣旨一般,周围的愚民顿时眼冒红光,冲上来向我雨点般地挥拳。我初始还能打倒几个人,到了最后人越来越多,几乎把我活活压倒,纵然我武艺超群也无法发挥。想不到老子一生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魔灭魔,居然最后会丧命在一群愚民的拳头的下。 这时林白水扑上来抱住我,将我护住,苦苦哀求:“饶过我丈夫吧!他也是受过苦的人,脑子受了刺激,不大正常,一旦接触什么太祖的名讳,就会发作起来!” 那些愚民见林白水一介柔弱妇人,总不好意思打下去,她表演逼真,一把鼻涕一把泪,哀婉动人,加上听说是个疯子,顿时索然无趣,纷纷离开,跟着那中年眼镜又去喊:“打倒帝制,创建共和”了。 我脱离了险境,又要扑上去,林白水拉住我,在我耳边细语:“大丈夫能伸能屈,何必同这些升斗宵小计较。你是锦衣卫千户,日后随你怎么报复他们。你还得救你夫人!” 最后一句如雷轰顶,顿时震醒了我,我叹了一口气,暂且忍下这口恶气,回头瞟了一眼,林白水白嫩的脸上不小心也挨了几拳,乌青乌青,感到内疚,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林白水笑笑:“没什么,你救了我几次,算是欠债还钱!” 我猛然想到林白水方才自称是我的老婆,似乎又与脑海里什么印象联系上了,却想不到起来,一时无瑕顾及,便拉着林白水往前挤,不知穿了多少人海浪潮,倏然看到一派酱紫色的锦衣卫正在守护,警备那些愚民冲击承天门。 我大喜,凑了上去,那几个锦衣卫是我治下,发现我也是大喜,一个百户叫道:“朱千户,你终于回来了!快,去通知指挥使大人。” 我先把林白水推进锦衣卫的护卫,示意保护他,然后问百户:“究竟出了什么事情,怎么这么多人聚在承天门?而且很多刁民在喊大逆不道的话,你们怎么不去弹压?” 百户叹道:“启禀大人,属下也不是很清楚。约莫上午开始,就有很多人聚集过来,喊着大逆不道的言论,我们本想立即弹压,但是大内来了圣旨,说百姓请愿,不得阻拦。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们便实在无力弹压了!” 我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到那茫茫人头海洋,倏然又瞅见那中年眼镜,顿时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指着中年眼镜对百户说道:“喏,看到那个中年眼镜了吗?你们把他给我捉来,好好收拾收拾!” “这个,大人……怕群情激奋,属下也不好处理!” 我大怒,骂道:“你没脑子,这帮愚民,都是感性动物,平生最恨两样东西,一是贪官污吏,二是汉奸卖国贼。而且恨后者甚于前者。等会你们拿了几把日元,暗暗藏在衣袖里,上去压倒中年眼镜,装作从他身上搜出日元,大叫这是倭国奸细,拿了倭人的脏钱,意欲扰乱我国国政!” 百户叹道:“高,实在是高!” 说着百户带着几个下去,揪住那中年眼镜,假装搜出了倭国的钞票,大叫倭人奸细,顿时大哗,人人扑上去,几乎把他打死。百户他们好不容易抬了下去,慢慢去收拾了,哪知过了片刻,那百户匆匆跑过来,神色有异,大叫道:“大人,不好了!” “出了什么事情?” 我也是一惊。 百户刚才大喊大叫,到了我身边却凑过来,低声说道:“真的是倭人奸细!” “什么!” 我更是一惊。 百户说道:“我们原本只想让他记住教训,哪知水火棍一下去,那家伙就招了,真个是倭国的奸细,不过是拿了美夷的‘道乐’。” 我哈大嘴巴,难道真是上天保佑我,歪打正着,居然捉住了一个倭国的奸细。 转念一想,我脸色一沉说道:“兹事体大,不可乱说,我先去禀报指挥使大人!” ***** 抱歉,昨天突发事故,采访到了凌晨4点才回来,累死了。今天多更新一些! ** 一百八十三、刘之野望 耳际忽而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朱千户回来了,甚好!方才一直没有你的音讯,只当被某事耽搁,想不到却带来了一个小美人儿。若是你将其带回家,不怕河东狮吼吗?” 对面正是锦衣卫指挥使刘,此间功夫,我无暇欣赏刘指挥使的冷笑话,低声禀报道:“大事不妙,大人!” “有何大事?” 我便将捉到倭人奸细的事情细细禀明,刘指挥使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收敛,转而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此话当真?祈愿民众中,竟混杂倭人奸细,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 刘指挥使自言自语,又似在向我询问,于是我回答:“属下推测,乃是当今圣上宠信了若干小人,奸邪当道,民众有所不满。于是美日奸细趁机兴风作浪,暗中煽动蛊惑一干无知愚民,或言清君侧,或言废帝制等大逆不道言论。待到我朝廷天威弹压之际,便可把此事大肆宣扬,叫寒了百姓的心,才可伺机作乱,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也!眼下奸细尚未完全发动,理应断然采取措施,不然我朝危矣!” 刘指挥使叹了一口气:“但是,羽林卫传了大内的话,说百姓祈愿,不可阻拦,叫我如何可好!” 我冷冷地说道:“大人莫非没有考虑过,朝中有人与美日奸细勾结吗?” 一语点醒梦中人,刘指挥使死死盯住我,问道:“难道朝中另有奸佞!你说这奸佞是谁?” 我点点头,这奸佞当然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他反叛并阴谋夺取太祖孝陵宝物,但眼下事情却不能贸然说出来,因为手中并无确凿证据,万一被倒打一把,可就糟糕了,我说道:“暂且不能告诉刘指挥使,之后我会另禀明圣上,由皇上裁决。” 刘指挥使叹道:“原来如此。既然事情既已如此。锦衣卫!” “在!” 众校尉一声暴喏! “……疾速捉拿民众中煽动叛乱的美日奸细,快!” 有人踌躇:“若是有群情激奋阻拦呢?” 刘指挥使哼了一声,骂道:“难道你不会采用方才朱千户的计策吗?如法炮制即可。” 刘指挥使一下令,各个千户、百户携了属下了校尉、番子下去弹压暴乱愚民,先行捉了煽动阴谋的奸细,约莫几百号人。所谓擒贼先擒王,这些鼓噪之徒被带走之后,若干聚在广场上的愚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一些番子拎着水火棍一番恐吓,便顿时吓得鸟兽散去。不到半个钟头,原本百多万人的承天门前方广场,竟空无一人,只留下若干锦衣卫和捉住的美日奸细。 众人纷纷大赞刘指挥使智慧得当,轻而易举地便挫败了一起美日特务颠覆我朝的阴谋。刘指挥使得意洋洋,完全忘了我给他的主意,当下我暗中忍下一口气,问道:“大人,那些捉住的奸细如何处置?” 刘指挥使说道:“带下去细细拷问,捉住其他余党,不可使之漏掉一个。” 刘指挥使一挥手,其他低级军官纷纷退下,现场只留有几个五品以上的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我暗暗奇怪,莫非刘指挥使有大事商议,所以才屏除其他人等。这时刘指挥使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朱千户此功甚伟,若不是你发现了美日特务的奸谋,我朝危矣!待到圣上论功行赏之际,我定会向圣上禀明。” 我大喜,笑道:“哪里,还是靠指挥使大人指挥得当,某将哪敢居功!” 两人哈哈大笑,这时刘指挥使突然脸色一沉,下令道:“众将听令!” “在!” 我身边的几个将官喝道。 我正莫名其妙,却又听刘指挥使喝道:“查锦衣卫千户朱恒淮,阴谋不轨,意图叛乱,现捉拿归案!” 我大惊失色,什么时候我成了这种身份的人了。未待我反应过来,旁边几个将官一起冲上来,顿时将我掀倒,活活按住,使得我无力挣扎。我又惊又怒,质问道:“指挥使大人,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冷冷地说道:“只因为你得知了不该知道的事情!” 我心头一冷,原本莫名其妙,转念一想,莫非刘指挥使和韩冷勾结,不像啊!再想想看,突然意识到,在我去接林白水的时候,那个石原事先知道一样埋伏着。这种可能只有一个!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竟然是你与美日特务勾结,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笑道:“不错,正是我!若不是和他们合作,平常分散在四处的两万多锦衣卫哪里有理由聚集在一起。” 我明白了,说道:“原来如此,你是要造反!京师中只有锦衣卫、羽林卫、孝陵卫三只武装力量,其他的京师三大营则驻扎在京师郊外。而京师三卫中,以锦衣卫实力最为强悍,只是根据本草管理,锦衣卫从来不能全部集中在一起。而你借助这个机会,集结所有锦衣卫。眼下孝陵卫指挥使已经被砍了脑袋,不足为虑。只要借口羽林卫阴谋造反,以清君侧,即可乘机控制皇宫,牵制圣上!是吗?” “正是如此!本来我也想招揽你入伙,可惜……”刘指挥使摇摇头。 难怪如此,方才我说我知道了朝中谁是奸佞,我指的是韩冷,而刘指挥使却当作阴谋被我发觉了,当下便想除掉我,他挥挥手说:“你这个人来历不明,我实在不放心!带下去,杀了……” 我死命挣扎,那几个将官押着我,避开众多校尉,忽然这时候开进来一队红衣人,定睛一看,却是宫中的内侍过来。带头的那内侍来到我们前边,卷开一块黄布喝道:“圣旨到!” 刘指挥使一惊,难道大内这么快知道了他造反的事情。不像啊!眼下还没有完全准备妥当,暂且看看什么事情吧。于是单膝跪下,那内侍宣旨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锦衣卫指挥使刘,擅自弹压祈愿民众,嫌阴谋作乱,现此拿下!” 刘指挥使陡然一惊,抬起头看去,内侍暴喝一声,其他内侍扯开红色的太监衣物,竟然露出一身金灿灿的羽林卫服装,拿出藏在衣物内的枪械,对着地上半跪的人就是一阵乱枪,刘指挥使躲避不及,顿时给击杀了。众人大骇,纷纷拔枪自卫。但哪里躲得了,在场的几个将官顿时被击杀。远处低阶的校尉们眼看长官受袭,赶过来协助,毕竟锦衣卫人多势众,不过片刻,就把这些羽林卫杀得干干净净。但是锦衣卫损伤也极大,刘指挥使以下,高级武将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伤亡殆尽。唯独我因为被绑了起来拖到下面,反而阴差阳错地保住了性命。 那些低级武官和校尉并不知道事情,眼见上峰死伤殆尽,群情激奋。一些人不知刘指挥使的命令,便将我放了出来。眼下五品以上的官员,就只剩下我一个了。按本朝惯例,指挥使毙命,指挥同知权代,如此推下来,眼下偌大的锦衣卫系统,顿时落入我手,使得我心中极为震撼。真是上天造化弄人,事情犹如翻云覆雨一般地飞速变化。方才我刚刚沦为阶下囚,转眼叛逆者就归天了,我成了他职务的继承者。我心中暗自寻思,恐怕是韩冷也要造反,怀着同样的心思,乘刘指挥使不明,索性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 下集预告:华丽的紫禁城之巅三万人大战,满城尽带黄金甲,故宫掩藏了六百年的秘密,京师风水格局的最终奥义!尽在风生水起! ** 一百八十四、指挥使之决断 京城三大卫中,除孝陵卫把守孝陵,不问世事外,其他两个卫所,锦衣卫与羽林卫向来不合。锦衣卫负责京城宫外巡检,权限极大,肆无忌惮;而羽林卫直接负责皇帝的护卫,有点狗仗人势,权限亦是不小。平常两个卫所就有所摩擦,到了目前,羽林卫竟然暗杀了锦衣卫指挥使,顿时我们对羽林卫积累的不满全部爆发出来了! 我周身围满了锦衣卫校尉们,个个情绪激动,有的指着地上横躺着的刘指挥使和露出金灿灿羽林卫衣物的尸体叫道:“羽林卫欺人太甚,竟然连我们指挥使也敢杀了,我们和他们没完,走,弟兄们,大家一起进宫去,杀了他个狗血淋头!” “杀!” 众人应附。 “住口!” 我喝道! 说起来,我还不得不感谢羽林卫的偷袭,不然我反而叫刘指挥使给杀了。若是他不死,由他带着锦衣卫去造反,这几万弟兄,恐怕大半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们都是不知情的,所以我必须有个交代给他们。 我一个个指着他们的鼻子骂道:“你们反了吗?皇宫是皇上的住所,我们闯进去了,岂不是谋反?” 我武艺超群,在锦衣卫内素有威名,那些校尉们还算听我的,个个低下头,有人问道:“朱千户,现在我们锦衣卫就属你官衔最高,你说怎么办?我们就跟着你做!” 我沉思片刻,说道:“你们先守住现场,我带领一些弟兄们,进宫去面圣,禀明事情经过,由圣上裁决……” “不好了!指挥使大人!” 我好奇地转过头,却见一个校尉满头大汗的狂奔而来,见到我们问道:“刘指挥使呢?” 我叹道:“刘指挥使不幸遇难,目前我权代指挥使一职!” 那校尉颇是聪明,也见到了地上刘指挥使的尸体,对我一合拳禀报道:“朱权指挥使大人,大事不妙了。” “什么大事?你慢慢说,莫非那些暴民有聚拢起来了?” “不是,是比暴民更加糟糕的一伙人。很多羽林卫——不下一万人,口中嚷着锦衣卫造反,前来弹压,已经和前面的弟兄们交火上了。弟兄们的武器不如羽林卫,吃亏很大!权指挥使,你说怎么办?” “什么!” 我几乎跳了起来,心中暗想,韩冷好狠!今天他要造反,居然放着刘指挥使把所有锦衣卫聚拢起来,暗杀掉高层指挥人士之后,就派遣大军来镇压。我们锦衣卫武器绝对不如羽林卫,因为我们对付的都是一些手无寸铁的刁民,水火棍以上即可,很多情况下只有校尉以上才配备有手枪。而羽林卫乃是护卫圣上的卫队,武器自然精良,手中自动步枪、火箭筒,一个都不少,尽管人数上少于我方,但是凭借先进武器,可以一举歼灭锦衣卫。一旦失去锦衣卫之后,京师唯独羽林卫一支独大了!任他为所欲为! 我向前眺望,隐隐约约看到黑暗中火光四散,羽林卫前锋已经和锦衣卫交上火了,不断地想这边推进。 我把目光从远处收回,近看四周,锦衣卫内人心浮动,很多人面露惊恐之色,若不是承天门唯一通道就是羽林卫所推进的方向,无路可逃,几欲立即转身逃跑。 我一咬牙,大声喝道:“弟兄们!现在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前面就是羽林卫的疯子,他们要来杀我们!后面就是承天门,下去就是故宫,乃是皇上的住所!现在,羽林卫造反了!要杀皇帝篡位夺权。我们眼前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死路,乖乖地等着羽林卫将你打死,再扣上一个谋逆造反的帽子,让你家人也会被凌迟处死!还有一条路,就是跟着老子拼到底!只要熬到了天亮,京城外的三大营自然会开进来,,到那时,立了保卫皇上的大功,升官发财你就是想推也推不走!你们要走那条路!” 众人都已经知道了哪条路才能走,纷纷乱喊起来:“朱指挥使就是我们锦衣卫的大救星,跟着朱指挥使走,我们就有肉吃!” 我大喜,士气转眼就被调动起来。韩冷毕竟是一个未上过战场的公子哥儿,才智出众,却并不是擅长打仗,难道没有听说过背水一战的典故吗? 不过我虽然上过战场,但是当时不过一个小小的总旗,指挥不过百把人,眼下上万人的大阵仗,还当真是第一次面临!当下心一横,根据己方的特点和缺陷,凭借着承天门的地理位置布防。 “甲百户,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三千校尉番子,布防在金水河内,未得命令,不得擅动,违令者杀无赦!” “乙总旗,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两千校尉番子,布防在承天门城楼上,未得命令,擅动者杀无赦!” …… 我一个个命令下去,瞧着这两万多锦衣卫弟兄忙忙碌碌地布防,原本心中还有指挥如此之多的人打仗的兴奋,此刻突然心头一冷,手心里皆是冷汗,这些人的性命,都掌握在我的口中,稍微不当,两万及其他们的家属,都将陷入无尽的痛苦中!顿时我额头汗水潺潺,紧张不已,浑身激动还不知是兴奋,微微颤抖。 一只小手悄悄伸过来,拿着手帕替我擦擦汗,我扭过头,看到正是林白水,几乎忘了她,不晓得她怎么跑了过来,我苦笑道:“现在情况危急,你趁早跑掉吧。羽林卫自负之极,不太会为难你一个妇人的。假若现在不走,等会儿打起仗来,流弹无眼!” “无妨。”林白水说道,“今天真是奇怪的一天啊,自从遇到了你,真是倒霉事不断,先是被鬼子劫车,接着又差点在古墓里闷死,现在居然有打起仗来了!一个人一辈子就这样的遭遇,就已经够了!” 我笑笑:“没办法,谁叫我是白虎投胎,带有凶杀之气。” 我转念一想,向旁边的一个校尉讨要了一把手枪,打开保险,递给林白水,淡淡地说道:“等会儿注意保护自己!” 说着,我就叫人把他带到安全地方去了。至于我这个指挥官,则是留在原地指挥。 五分钟之后,羽林卫终于突破了锦衣卫前锋的防线,潮水一般地涌过来。若是从高处眺望,甚是好看,但见满是一片金灿灿的衣甲,犹如无数盛开的**,在夜幕下不断前行。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诗,是王玟琳教我的: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迎接一万羽林卫的,将是锦衣卫在承天门布下的天罗地网,只是可惜,承天门这座拥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古老城门,今夜将毁于战火! ***———— 下集预告:华丽的紫禁城之巅三万人大战,满城尽带黄金甲,故宫掩藏了六百年的秘密,京师风水格局的最终奥义!尽在风生水起! ** 一百八十五、承天门一战 今夜无月,原本***通明的承天门漆黑一片,任何能够照明的灯具都被锦衣卫们砸掉。纵然目不视物,羽林卫也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好像金色的波浪一样涌向无尽的黑暗深处。正要接近金水桥一侧的时候,突然,从金水桥下面掷出无数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噗噗落在羽林卫中间。 羽林卫久经训练,以为这便是我们锦衣卫扔过来的手雷,迅速伏倒。哪知这些手雷一样的东西并没爆炸,却发出丝丝的尖叫,冒出一坨坨黑绿的、带有极强刺激性味道的烟雾来。这便是我们锦衣卫的贴身利器——催泪弹! 须知,锦衣卫对付的只是大群作乱的刁民,无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只要扔上几个催泪弹,将刁民驱走即可。所以眼下我们手头并没有多少枪械,但是催泪弹却不少,三万多人里面,搜罗出了六百多个,一见这些玩意,我顿时心生一计。我们锦衣卫缺陷就在没有足够的枪械,无法长距离袭击,但是近身格斗却是我们的拿手好戏,只要化短处为长处,我们就有必胜的因素。 当下我命令将承天门所有照明的灯具统统砸掉,黑暗对锦衣卫有力。因为我们穿着的是酱紫色的衣服,而羽林卫则是金灿灿的衣物。黑暗的情况下,他们的目标比我们明显。 当羽林卫逼近到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当即下命令掷出全部催泪弹,一来阻碍羽林卫的视线,二来则是影响他们的感官。当是时,我将沾了水的布条绑在脸上,高举腰刀,爆发出惊人的大吼:“杀!” “杀!” 数千锦衣卫中不怕死的好汉,在我们带领之下,短短十多秒就冲入羽林卫阵中。羽林卫本来就已经被催泪弹搞得鼻涕眼泪横流,至少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让我们闯入阵内,犹如狮子闯入绵羊阵中,展开血腥的大屠杀! 我挥动手里的腰刀,只要见到金灿灿的颜色就毫不留情地砍下去,鲜血飞溅起来,扑到我脸上,敌人倒下了,我马上又去找另外一个目标。在这个热兵器横行的时代,还会出现这种大规模的冷兵器战斗,乃是非常罕见的。 羽林卫一方,尽管手中持有犀利的突击步枪,但是在进展中根本无法施展威力,一旦开火杀人,在击中锦衣卫的同时,不长眼睛的子弹也把周围的同僚击杀了,误杀的人数比我们杀的还要多。所以眼下锋利的突击步枪只能当作一条铁棍使用,砸来砸去,哪及腰刀威猛,顿时被杀了个血流成河。 而我方锦衣卫并非无敌状态,毕竟冷兵器的战争,对于心理素质的要求更加严酷。把一个大活人砍得血肉模糊,并非人人能够如我一般冷血地迅速去找下一个目标。尽管我已经竭力挑选或参加过打仗,或杀过人的家伙,但是仍有几个不成器的见血之后,立即蹲下呕吐不已,马上叫人砸倒了。 羽林卫不亏是护卫圣上的精英集团,很快从最初的震愕中恢复,迅速回调,不惜抛下仍旧在与我们苦苦拼杀的几千校尉,退到催泪弹烟雾之外,对准任何站立的人形射击,不论他是羽林卫与锦衣卫。这手非常狠毒,我们锦衣卫瞬时就被击杀了几百人,我看时候也差不多,高声大呼:“后撤,后撤!” 然后我率先逃出去,余下的锦衣卫跟在我后面逃离。羽林卫唯恐我们还有埋伏,稍微迟疑了片刻,却叫我们携着金水桥中的锦衣卫顺利大逃亡。我狂奔着冲向承天门底下的大门,大叫:“开门,放我们进来!” 守在里面的锦衣卫缓缓打开承天门,迎着几千锦衣卫逃入大门内,虽然羽林卫并没有立即追来,我们却没有把门关上。 这并不是空城计,而是另有计谋。 我回头仇视着羽林卫们,他们看到没有什么埋伏,便缓缓推进来,这次不像一开始那样贸然急进,而是步步为营。方才那掷出催泪弹的金水桥底下,唯恐还有人埋伏,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先用手雷扫了一遍。幸亏我有预见,叫兄弟们及早撤了出来,不然几千人的性命又白白损失了。 而金水桥之后,便是承天门的正门,眼看正门大启,受到我方才妙计袭击的羽林卫稍微停顿了一下,不刻有人大喊:“想不到锦衣卫里面还有这么一位高人!我当以为,杀了刘指挥使之后,锦衣卫便是群龙无首。阁下是哪位,叫我损失了如许弟兄,不妨显身展示展示!” 我一震,这竟然是韩冷的声音,他亲自来指挥作战! 当下我哈哈大笑,说道:“哦,原来是韩指挥使,在下不才,乃是朱恒淮,权代锦衣卫指挥使!” “是你!” 我听到韩冷的声音中一颤,他万万想不到我还活着。 “你是人还是鬼!” 我说道:“当然是人,托指挥使大人的福,我不禁得平安生还,而且凭空得了锦衣卫指挥使的要权。” 韩冷年纪轻轻即为羽林卫指挥使,又悍然发动叛乱,自然尤其过人之处,历时恢复常态,阴森森地冷笑:“可惜,这个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你只能坐到天明!” 话音方落,羽林卫重新向我们进攻,韩冷果然认为这只是我布置的空城计,可惜不是了! 那涌入承天门的羽林卫,还未来得及举起步枪开火射击,陡然就受到猛烈的枪火袭击。之前我方战斗,除了使用催泪弹之外,一直是冷兵器作战。这个不禁让韩冷产生错觉,以为我们没有热兵器。其实我们是有热兵器的,不过就是威力小了一点,乃是手枪而已。两万人多,手枪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有几千把。我灵机一动,索性把所有手枪集合起来一起用,发挥最大火力。而且承天门城门空间有限,一次性能够涌入的羽林卫校尉数量有限。面对同时几千把手枪的射击,活力密集不下于几十挺马克沁重型机枪的火力,顿时把羽林卫打得鬼哭狼嚎。想必韩冷此刻一定痛苦地想要杀了我吧! 友情推荐: **cmfu**/showbook.asp?bl_id=94147 ** 一百八十六、满城尽带黄金甲 韩冷当然不是蠢蛋,当城门口堆积的尸体犹如小山一样高,伤者的呻吟声超过枪炮的吼叫,他立即下令回防,抽调精锐高手,以火箭筒和手雷开路。那火箭筒打在城门口的尸体堆上,立时把人肉山炸飞,肢体血肉横飞,,溅满了承天门城门口一百米以内的地方。我大骇,明明还有许多伤者,他们一时死不了,作为自己的部下,理应相当设法救回来。韩冷冷血之极的性格我是见识过的,但是羽林卫难道对同僚没有一丝怜悯之情吗?说不定其中还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呢! 韩冷高声喊道:“杀杀!打进紫禁城去。我有神的佑护,天下必定是我们的。等我做了皇帝,升官发财,少不了你们的!” 众多羽林卫一阵鼓噪,纷纷扬起手中的突击步枪,齐齐地以波浪型突击方式攻入承天门城门。对此我早有对策,哪会让自己的手下以劣势火力对抗强大的火力,去白白送死呢?方才羽林卫回防之极,我就带着锦衣卫的部下们逃之夭夭了,待到韩冷攻进来,除了得到空旷的一片午门广场,什么人也没有,连死伤的尸体也被拖走。 “朱恒淮!”韩冷气恼地嚷叫,“你屡次坏我好事,若是让我捉住,千刀万剐!” 韩冷对羽林卫下令:“不必理会,赶快去抢占太和殿、承乾宫,皇帝老儿就在那里!” 羽林卫浩浩荡荡冲进来,远远望去,就如无数金灿灿的**在夜空中闪烁,甚是好看。待到余下的七千多羽林卫齐齐进入,把来路承天门抢占了,正逼近太和殿前方的太和门时候,突然从太和门以及旁边的围墙上,涌出无数酱紫色的人来。韩冷初始一怔,随之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不是脑袋吓傻了,居然使出如此昏招。我方兵器利长,你方兵器利短,你以己之短攻我之长,岂不是自寻死路?哈哈!” “未必!” 我冷冷地说道。 韩冷一挥手,羽林卫就发起了凶猛的进攻。韩冷说的不错,羽林卫是擅长长距离攻击,但是他显然忘了,在承天门与太和门之间的一段空间内,空空荡荡,毫无掩体,羽林卫校尉们不得不**在毫无防备的地方挨子弹。而我们锦衣卫方面,太和门不用说了,是一座大门,有足够的地方掩护,而东西两面都是墙壁,亦是有足够的掩体。我们凭借地利人和,一时间与羽林卫杀个难解难分。 双方交战的场面异常激烈,太和门之前的广场不过小小的几亩地,却云集了近三万兵士,以现代化的枪械展开一场血腥屠杀。我们方才偷袭羽林卫的时候,夺走了不少他们的枪械,一时之间,火力也不逊色于羽林卫。双方射出的子弹在夜空里织成一张密集的火力网,不时夺走人的性命。 那羽林卫方面缺乏掩体,不时有人中弹倒下,活着的同僚索性以死者的尸体作为掩体。有人一时未死,也被堆叠起来,发出痛苦的呻吟。羽林卫步步推进,数次攻破围墙,与锦衣卫发生贴身肉搏,形势危急地几乎让我立时下令撤退。好在锦衣卫校尉们自知无路可退,拼死血战,凭借着优势人力把羽林卫驱逐出去。然而胜利的天平,还是渐渐向羽林卫倾斜。 “指挥使大人,弟兄们快顶不住了!我们撤退吧!”一个百户浑身血淋淋,捂着一只受伤的胳膊向我报告,“我手底下的弟兄,都死光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们不能退,一旦退下了,大家一起完蛋!中国虽然之大,则无你我容身之处!” 眼看羽林卫逐渐逼近太和门,我拔出腰刀,高高扬起,喝道“弟兄们,跟我上!” 我正要带着身边校尉们冲出去拼命,突然看到羽林卫背后大乱,轰轰隆隆的声响不绝。我初始愕然,随之大喜,大声叫道:“京师三大营赶到了,弟兄们,再坚持一会儿!” 锦衣卫一阵欢呼!京师三大营只属于皇帝,绝对不可能叛变的,看眼前的情形,他们猛攻羽林卫的后方,说明他们认为羽林卫是叛变的,我们就有救了。 话音方落,那羽林卫本因立即军心涣散,一击而溃。哪知他们此刻反而越发整齐,这时我看到羽林卫齐齐地组成一个个方阵,不去援助后面受到袭击的同伙,而是猛攻我们太和门。 该死!我怎么也忘了背水一战的道理。羽林卫眼下只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回防,以羽林卫的武器和实力,绝对不是野战军队京师三大营之一的对手。另外一条路,就是率先击败我们,只要想办法控制住了皇帝,京师三大营就根本无所畏惧。毫无疑问,我们的实力比京师三大营弱小很多,拿着我们当鱼腩,眼下承受的压力更加巨大。 羽林卫不畏生死地向我们发起进攻,野战与巷战不同,极其重视阵势的作用,有时一个阵势的优劣,几乎可以提升一倍的战斗力。只见数千羽林卫排成一个“老汉推车”的阵势,口中齐齐喊道:“推!” 那羽林卫的这个阵势,以两翼为掩护,中间突破,齐齐地向我们推进来。我们全力狙击,但是这个古典阵势实在太厉害了,很快羽林卫就推到了眼前,却被太和门挡住。 那羽林卫又飞快地变化阵势,排成一个“玉女吹箫”,大声叫道:“升!” 所谓“玉女吹箫”,就是羽林卫差不多以五个人为一组,其中四个人在底下,一个人在上面,那四个人联合起来,一起把上面的人推上去。若是从高处眺望,无数小**组成一朵朵大的**,吐出花蕊,无数羽林卫士兵就如壁虎一样,借力爬上了六米多高的太和门。情况不妙! 我大声一声:“杀!” 说着,带头冲向太和门,挥刀乱砍,见一个杀一个。因为能够爬上太和门的羽林卫校尉,必然不能带上太多东西,不然身子太重,爬不上来。加上人数有限,在我带领下,锦衣卫很快把他们驱逐下去。 在下面羽林卫又变化阵势,高叫道:“承!” 这次变换的阵势,却是“观音坐莲”!把他们掉下来的校尉一个个接著。但是这毕竟在仓促之间,难免有失误,摔死了大半。 轰! 羽林卫背后的承天门防线终于被攻破,冲进来一队队紫黑色服饰的士兵。正是京师三大营之一的神机营。他们一边冲进来与羽林卫搏杀,一边高叫:“羽林卫阴谋叛乱,杀无赦!锦衣卫护驾有功,赏!” 锦衣卫顿时欢声雷动,而羽林卫听到杀无赦不免垂死挣扎。可惜神机营不是吃白饭的,在他们强大火力的打击下,本来人数上就逊色的羽林卫顿时吃了大亏。小小的太和门广场几乎成了死亡的海洋,无数金灿灿的**飞溅起一朵朵血花,立时倒下身亡。满城的黄金甲,毕竟不如酱瓜(民间对锦衣卫的笑称)厉害!—— 发点牢骚。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写的很不顺畅,硬是挤出来一样。感觉起来,太匆忙了,无暇细细琢磨。结束烈火焚城之后,下一步我可能会放慢速度,宁可慢点,也要好点了。又,小说修改已经完成三分之一了,看起来不错。 ** 一百八十七、紫禁城的阴谋 惨烈的紫禁城一战已经接近尾声,作乱的羽林卫在神机营与锦衣卫的联合绞杀下溃不成军。由于圣上下了圣旨,对于这干奸佞一律杀无赦,所以羽林卫抵抗甚是激烈,但是难成气候,耳边偶尔才听到零零碎碎的枪战声,以及人死之时的惨叫。 我眺望打量太和门至承天门之间,入目皆是遍地的尸骸,那金灿灿的羽林卫犹如严冬里的**,倒在地上枯萎,消逝了生命。其实锦衣卫损失也极为惨重,粗略统计了一下,两万多弟兄中,超过三分之二有伤亡,乃是一场惨胜。若非神机营及时赶到,恐怕此刻躺在地上的,就是遍地酱瓜了。 那神机营提督笑吟吟地迎上来,笑道:“朱指挥使护驾有功,圣上必定欢喜的很,日后指挥使大人升官发财,可不要忘了本官啊!” 我拱拱手,笑道:“哪里。提督大人客气了。要不是提督大人率麾下勇士及时赶到,我哪能立下如此泼天大功。日后还需大人多多提携!” 神机营提督官衔上比我大上几品,加上人家好歹救了一条老命,当下客气之极。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向提督问道:“敢问提督大人,那作乱的羽林卫指挥使韩冷,可曾捉到?” 提督眉头皱皱,说道:“这个家伙,甚是狡猾,眼看情形不对,居然抛下苦苦作战的属下,一个人逃跑了,当真无耻的很!” 我叹了一口气:“一将功成万骨枯。眼下如此之多的锦衣卫、羽林卫伤亡,都是被韩冷一个人的野心谋害的。若是捉住了这个家伙,必要在午门凌迟处死。” 提督点点头,这时大内快步走来几个内侍,其中一人展开黄布,念道:“圣旨到!” 我心头一凛,唯恐又是羽林卫伪装的,仔细一看,这些内侍面白无须,体质纤弱,乃是真宦官,这下才安然地半膝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锦衣卫千户朱恒淮,平定叛逆,护驾有功,特升锦衣卫指挥使。赏一等忠勇男爵。即刻进宫面圣!钦此!” 我大喜:“谢主龙恩!” 提督向我说道:“恭喜男爵大人。” “哪里哪里!” 寒暄客套了一下,我便和内侍们进宫面圣。大内原本是羽林卫守卫的,因为羽林卫叛变,全部被清除出去,目前外城由神机营和锦衣卫守护,内城却比较空虚。一路上,除了看到几个有气无力的太监拿着枪械紧张不安地站岗以外,几乎没有看到其他防卫。我心里咯噔一下,隐隐升起这么一个念头,倘若当时我立即入宫,捉拿住皇帝,是不是我也能篡权夺位成功?这个念头越想越诱人,如今看来,却是叫人懊悔不已,连神机营都赶到了,我已经失去了最佳时机。 我猛然一震,怎么能有如此大逆不道的念头呢?受韩冷蛊惑太深了。当下我摇摇头,继续跟着那几个内侍往前走,走了没几步,那些内侍戛然止步,尖尖的声音响起:“什么人?鬼鬼祟祟,快出来!” 我顿时戒备,凝神搜索,却见从暗处缓缓出来一个白色的人影,看身形似乎是女子。待凑近了一看,乃是林白水,我吃了一惊,她怎么跑到大内来了。我不是一直叫她呆在安全的地方吗?莫非迷路,误闯进来了。心思所想,我便笑嘻嘻地对那些内侍讲道:“诸位公公……” 砰砰! 林白水身后忽然吐出一条火舌,我来不及吃惊,身体本能地反应,立时伏倒打滚,避开这些枪火。至于那些内侍,却没有这么好的身手,转眼就被杀个干干净净。我躲在隐蔽处怒道:“林白水,你这是什么意思?” 女人没有回答,代替的是小声的抽泣,我偷偷描出一眼,细看林白水满面泪水,浑身战栗不已,害怕之极。在她身后,隐隐约约藏着什么人。当下我冷冷地说道:“后面的那位朋友,躲在女人背后,算什么东西!” “哈哈,朱千户……不,朱指挥使大人,我们又见面了!”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过来,我顿时一震,失声叫道:“韩冷!” 难怪方才捉不到这个家伙,居然逃到了大内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撞见了林白水,便拿来做人质了。 韩冷牙齿咯咯作响地说道:“朱指挥使啊,你害的我好惨。我韩冷一身自负天命所附,哪知却三番五次叫你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武夫莽汉坏了大事!” 我哈哈大笑:“由此可见,天命并不在你身上,而在我身上!” “呵呵,你错了。正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这是上天在考验我,他没有抛弃我,不然,我怎么又遇上了你们?” “哦,我们对于你的霸业,有何裨益?” 韩冷笑道:“我有神器——万象仪!” 我哈哈大笑,极力嘲讽激怒韩冷,以伺机救出林白水:“你那个所谓的万象仪,乃是假货。真正的万象仪,我和林白水一起看到过,绝对不是那个什么瞎子骗钱的罗盘。” 韩冷不怒反笑:“恰恰相反,是你错了。我知道你们说的万象仪,那是预言未来的万象仪。但是有那个玩意我有个屁用,我需要的是掌握未来的万象仪。而那个东西,正在我手里!” 我冷冷说道:“牛皮也不要吹的太厉害!” 韩冷哼地一声,说道:“那是因为你不懂风水的本质。但是我知道,所以我才是掌握未来的人,不,确切的说是神!朱恒淮,我令你出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我踌躇不已,终究舍不得林白水被弄死,只得老老实实出来,同时暗自防备韩冷偷袭。出乎意料,他并没有多少攻击的念头,而是躲在林白水背后,睨视着我。 我问道:“你想作甚?别说拿她来威胁我去刺杀皇上。” “你认为这么蠢的念头,我会想得出吗?”韩冷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低着头对林白水说道:“既然你们看到过预言的万象仪,那我问你,对于今天,它有什么预言?” 林白水颤抖地说道:“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 这句话我也听说过,但是什么意思不太明白。韩冷似乎自言自语,又似乎在解释给我们听:“己巳便是今年;幽,便是幽州,也就是京城的古称;常,正常,常态;乱,动乱!加上烈火焚城!我明白了,它的意思就是说,今年京师注定有一场在常态下发生的大动乱,这场动乱,便是和几百年前,天启大爆炸一样的可怕事故!哈哈!只要我引发了这场事故,我就是神了!” 他疯了! ** 一百八十八、京师的风水秘密 我冷冷盯着韩冷,他一只手拿枪对准林白水,以威胁我,另外一只手向背后伸过去,要把背包拿下来,在他眼眸稍稍偏转的一瞬间,我连连向林白水使眼色,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林白水与我合作多次,心意相通,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猛然抡起小手,攥紧了拳头,狠狠地对着韩冷的太阳穴砸下去。 韩冷吃了一击,惨叫一声,身子摇摇晃晃,我大喜,正要扑上去,形势陡然又变化。韩冷站直了身躯,大怒之极,捉住林白水的小手扭到她的背后,转瞬即将不利局面扭转,我连出击的机会都没有。唉,林白水实在太弱了,打起拳头了有气无力,对韩冷几乎没有什么伤害,若是换作我,恐怕韩冷连脑袋都已经被打飞了。 韩冷先是瞟了我一眼,喝道:“朱恒淮,你不要轻举妄动!” 因为有人质在手,我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然后韩冷面对着林白水,甚是恼火:“你这个女人,真是可恶,差点坏了我的大事!我定要将你绑起来!” 他四下里寻找,并没有看到绳子一类的工具,一度把眼光投向我,很快移开。我知道他的心思,因为韩冷只能动用一只手,不能绑人,但是要我来做,肯定会留下什么猫腻。韩冷无计可施之下,突然把空着的那只手搭在林白水背脊上,抓住衣服,使其鼓起一条皱褶。只听吱啊一声,林白水背脊上的衣服立时被扯下一条布来。 林白水只觉得背脊倏然发亮,衣服竟被扯破,以为韩冷要施暴,吓得花容失色,放声大叫。我怒叫道:“韩冷,你算是男人吗?” 韩冷喝道:“闭嘴!” 我只觉得血气上涌,我作为一个男人,哪能容忍另外一个男子在我面前对女人施暴,于是暗暗蓄力,只待韩冷稍微露出破绽,便一拳将他砸死。 韩冷一言不发,那只手在林白水身上撕来撕去。林白水拼命抵挡,躲来躲去,却始终逃不掉。夏日炎炎,不论男女衣物都不多,且以轻薄为主,很快,林白水被剥的上身只余下一个文胸。那韩冷当然毫不客气地捉住文胸背后的那条带子,用力一扯,吱!断成了两段,叫韩冷随手丢在地上。林白水又是一声惊叫,双手慌忙护住**的胸脯,跪在地上,吓得魂不附体,哆哆嗦嗦。 出乎意料,韩冷没有进一步的暴行了。此刻林白水上身光溜溜的,只能靠双手遮住胸脯。她是个传统的女子,哪敢在男人面前露出身子,顿时吓得一动不动。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韩冷实在无法制住林白水,索性利用女性的害羞心理,把林白水的上衣剥个干干净净,让她的双手无暇运动,只能片刻不停地捂住胸脯。 韩冷用冰凉的枪管戳戳林白水肩部白嫩的肌肤,叫道:“女人起来!要是你下次再不听话,可不只是剥光衣服这么简单了!”说着,嘿嘿地**笑起来。 林白水慢慢站了起来,满面通红,低着头不看见我们,赶紧抢在先头走路,使得我们看到的不过她的背部。那林白水个子长挑,身材纤细,那腰肢更是纤细若无。配上洁白如方剥出来的鸡蛋一般的肌肤,随着走动一扭一扭,越发好看。 韩冷**笑道:“朱指挥使,此间风光可好?” 我哼地一下:“非我辈大好男儿所为!” 韩冷愤怒之极,却无可奈何,过了半晌才说道:“你可知,我是如何发现万象仪的秘密?” 我懒洋洋地说道:“我怎么知道,若是想炫耀,不妨老老实实,一口气说出来。” 韩冷不怒反笑:“朱指挥使毕竟是爽快人,我也不多废话了。自从我取了万象仪之后,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万象仪上的司南方针,从来不指向南方!令我不禁疑惑万分,初始以为,这个司南不带磁力,稍微一测验,是带着磁力的。既然是司南,自然配对着地图,我把两者一对,顿时发觉了其中的秘密!” “什么秘密!” 我心中好奇起来了。 “我发现,这根司南,始终指着紫禁城的一角!一开始我也没有想通,苦思冥想了半天,设置出了种种可能,例如紫禁城附近有大型铁矿等等,根本不可能。我这人有个习惯,一旦想不通了,便看看书,从别人的思维里,或许能够得到什么灵感。于是我查阅了一本本堪舆学的著作,猛然之间我灵感一动,我明白了,这是为什么!” “那是什么缘故?” 韩冷却转而问前面的林白水:“林博士,你是个大学问家,你说说,紫禁城在建筑上,有什么不对头吗?” 林白水害羞之极,唯唯诺诺:“嗯,这个中轴线,歪了!” 我莫名其妙:“什么中轴线歪了?” 韩冷解释道:“京师的中轴线,是从永定门到钟鼓楼的一条中轴线,是京师的中心标志。中轴线理应与子午线重叠,合‘正南正北’的方向,这才是天经地义的常识。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十几年前,有人测量中轴线的时候,竟然发现它是歪的,和子午线有两度左右的偏角!” 我大吃一惊,说道:“何人如此大胆,在建城的时候,竟然把中轴线给弄歪了,这样不论放在哪朝哪代都是凌迟的大罪啊!” 韩冷说道:“如今之京师中轴线,仍旧沿用蒙元大都时期的的那条。据说蒙元大都的设计者乃是刘秉忠、郭守敬。他们都是大科学家,会采用精度较高的天文测量,而不是当时就证明误差极大的磁针定位,不禁叫人奇怪。之后七百多年,几十个皇帝都坐在了歪的中轴线上,细想起来叫人不禁纳闷,但是如果联想到风水的本质,就不奇怪了。” 我问道:“你一直在说什么风水的本质,那究竟是什么?” 韩冷说道:“世人纷传风水乃是伪科学,在我看来,风水之说,确实有一定的科学性。譬如勘察风水,必定用上司南,我想那风水便与地球磁场有莫大的关系。不仅仅是磁场,风水之说还涉及太阳、引力等种种因素。所以我就认为,所谓的风水,就是宇宙种种能量对人的干涉,有好有坏,风水的本质就是要利用宇宙能量,顺从宇宙能量。” 我点点头说道:“这点我也赞同。譬如我就听我老婆讲过,人们睡觉最好头南脚北,以适应地球磁场。” 韩冷又说道:“古人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他们建造城市、房屋都要依靠风水。我问你,你看看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 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棋盘?” 韩冷摇摇头,说道:“你再想想看,像什么?” 我莫名其妙,不禁陷入了沉思,苦苦思索,究竟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呢?恍惚之间,我忽然想起了王玟琳童心大发,把家里的电视机给拆了,那…… “集成电路!“ 我推口而出。 “不错,就是集成电路。京师的整个布局,其实是一块巨大的集成电路,每一栋房子、每一条胡同,都是不同的电阻。而上面奔驰的不是电流,而是磁力、引力等宇宙能量。你想,那小小的一块集成电路,能够带动巨大的能量。而整个京师方圆百里之大,乃是一个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系统,它能够带动的能量更加庞大。” 韩冷越说越兴奋,我越听越惊异。 “一旦京师的集成电路启动,将会带来巨大的力量。我怀疑,明朝天启年间的神秘爆炸,其实是一场集成电路接受能量符合过大所引起的事故。想想那场事故的规模就知道!所以我只要掌握了这个巨大的集成电路,我就能控制世界!而发动这个集成电路的开关,便是我手中的万象仪!它上面的司南,时刻不停地提醒我找到启动开关的地方!”—— 预告:法门寺的诡异!日本人石原镇太郎的野望,王玟琳的秘密!尽在风生水起!下礼拜烈火焚城大结局! 友情推荐,美少女同事的故事。 《梦境殿堂》 **novel.hongxiu**/a/33142/ ** 一百八十九、魔盒的开启 韩冷双目突出,神情相当兴奋,额头冒出了细细的汗珠,甚至因为说话太急了,以至于气喘吁吁。他所说的这些都是相当隐秘的事情,断然不可对别人贸然吐露。俗话说物极必反,不要让人说,反而更想告诉别人。就如吃饭时喉咙里堵住了一块饭团,不吐不快。而我们两人都是事关人员,此刻必定让我们知道才能办事。说完,韩冷手腕一转,从背包里掏出了万象仪。 好像罗盘一样的万象仪在漆黑的夜空下,发出幽幽的绿光,仿佛一团鬼火,诡异之极。我畏缩地后退几步,唯恐放射性物资的毒性沾染到了我。而韩冷丝毫不知情,捧着宝贝不住探视司南,喃喃自语:“快了,快了,就在前方……”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在我感觉以来,都是一直朝西面在行进。倏然眼前霍然开朗,入目乃是一片极为平坦的地面,原本高高低低、此起彼伏的建筑物立时消失。我从未来过紫禁城,哪知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感觉眼前空旷的可怕,不禁叫道:“这是哪里?” “中南海!” 韩冷又补充一句:“前清时期,慈禧妖后囚禁光绪小儿,垂帘听政的地方,就在这里!” 原来是一片水面,难怪如此之宽广。因为实在太黑了,我看不清楚,便以为是一片平地了。 本朝开国之后,历代帝王均居住于紫禁城慈宁宫一带,至于中南海,偏于西瓯,倒是极少有人来往,因此我们在这里看不到一个人员,也没有一盏电灯。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团,树影、屋影隐隐约约。韩冷高举起万象仪,借助万象仪的发出的亮光打量四周,点点头,说道:“不错,此地风景优雅,龙气十足,他日我登基之后,必然以此地为住所。” 我和林白水没有搭理人,韩冷察觉场面冷落,讪讪地笑笑。话说间,已经转到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前,看那牌额,却是勤政殿。因为极少有人来往,为了保管方便,便以一把大锁牢牢将正门锁住。此锁只能放君子,哪能防备韩冷之流无法无天的暴徒,当下冷笑一声,对准大锁砰的一枪,打断了索栓。这时再添上一脚在门上,轰的一声,尘封了近百年的勤政殿霍然开启,迎面扑来一股木制建筑物特有的发霉味道,叫人不住皱皱眉头。我只得拿衣袖遮住鼻子,眼角一瞥,那林白水可就倒霉了。因为她被韩冷扒走了上身的衣物,这时一直是用两只胳膊捂住要紧的部位,面对霉味的进攻,只能紧紧把眉毛蹙起来,忍受着不悦的气味。我本想立即上前为林白水披上一件衣服,转念一想,犯不着此刻打草惊蛇,等会儿会给韩冷好看的! 韩冷高举着万象仪,借助绿油油的亮光四处打量,脑袋扭来扭去,兴奋、焦急的神情融合在一起,到处找寻类似开关的物件。其实勤政殿历经满清、前朝和本朝三代的动乱,里面的物件几乎都被毁于一旦,连个凳子都没有留下。而本朝又向来不太重视这里,因此勤政殿内空空荡荡,往前看过去,殿内做北朝南是九龙宝座的遗存基座,原案老早毁于八国联军的战火。九龙基座之上是一块残破的匾额,依稀可见“正大光明”几个大字! “在哪里,在哪里?” 韩冷额头又冒出丝丝冷汗,他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林白水的一只胳膊,将后者拖过来。只听林白水一声尖叫,胳膊被拉开,顿时走光严重,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团白皙上点缀红艳艳素点色彩飞过。那林白水运动细胞很糟糕,此刻却又飞快地护住了胸脯,吓得魂不附体,叫道:“你,你要做什么?” 韩冷焦急地双目发赤,高声叫道:“你是大博士,学问毕竟比我丰富,我问你,这个万象仪的启动开关,到底在哪里?” 林白水稍稍镇静下来,这女人读书太多,脑子爱钻牛角尖,居然忘了眼前的形势,慢慢陷入问题的沉思中,那韩冷也难道没有打搅。过了片刻林白水说道:“我想,既然是能够掌控命运的万象仪,它象征着王霸之权。又在勤政殿内,那你试试看坐在前面的九龙宝座上,说不定,就有结果了。” 韩冷点点头,自言自语:“不错。” 他登上九龙宝座的基座,坐在上面。虽然九龙宝座如今只剩下了一个基座,但是地势甚高,从我们的角度看上去,韩冷高高在上,真的如皇帝一样。那韩冷初始坐上基座,仍旧死死盯住我们,唯恐我们发动逆袭,片刻那韩冷表情慢慢凝固,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我看到他双目渐渐放大,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单手指着前方,高声叫道:“在那里!” 我倏然一震,回转头瞥过去,并没有什么,随之醒悟,韩冷的位置比我高,那么他指向的位置也比我高出很多。我马上抬起头,头顶正是勤政殿的顶梁。勤政殿乃是秉承明清风格的建筑物,但是顶部却奇怪设置成一个八卦形状,中间是太极阴阳鱼,与四方四角的建筑物本身格格不入,招人怀疑。 韩冷面露微笑,说道:“原来如此,这里就是发动万象仪的关键啊!” 说着,韩冷突然一跃而起,攀上了勤政殿的顶梁。我素知他的腿功极佳,做个梁上君子也不稀奇。本来我可以乘此机会携着林白水逃之夭夭,但是不知道怎么地,我还是留了下来,想看看韩冷搞什么花头。我一边盯着韩冷的行动,一边脱下外衣,披在林白水身上。 “谢谢!” 林白水感激地说道,有若珍宝一样,急急忙忙穿在身上,总算遮住了女性的秘密。不过我们两个身材相差太大,我是一个大块头,而林白水身材纤瘦,因此看上去犹如一个小孩穿着大人的衣服,甚是好玩。 话说间,韩冷已经来到了那八卦图案的位置,他双腿夹住横梁,小心翼翼地把万象仪放置在中心的阴阳鱼上。但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顿时哈哈大笑:“果然,你所相信的都是一派胡言,世界上哪有什么可以掌控的天命呢?” 话音方落,陡然绿光一闪,我们立时被笼罩在一层绿光之中。那勤政殿闪亮一下,犹如巨大的手电筒,把这绿光传递到空中。地面,忽然轰轰地摇晃起来! 我脸色陡然大变,万象仪,发动了! 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又重新发动了!—— 最近这几天家里装修,电脑搬来搬去,不能及时更新了,见谅! 互动时间: 写的这么乱,古不古现不现的。怎么让人顶你啊!唉!失败啊!难道是江郎才尽!铁雪之鹰 第六部3为什么那么乱??????给个理由啊?铁雪之鹰 回答:当然不是江郎才尽了。只是有一些不得以的原因。不过我会在结尾给一个完美的解释。 我觉得《西域魔国》修正版反而没有原版讲述的清楚,我在看修正版时很多事都看不明,在看了原版才明白,删剪的太厉害。应该在原版上稍稍修改一下就好了,总之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书!的确,原版中关于通天塔以及六道轮回的构思还是相当不错的。另外,不确定是不是我看错了,修正版的最初也是有文清登场,但是后文里就没有了?云$杉 回答:西域魔国当初没有想到写了这么长,拖得太长了,不得不删除了三分之一字数。其实现在已经开始又重新开始修改了。希望会给大家满意的,预计字数十五万左右。 作者取名真搞笑,寒冷——还韩寒呢,哈哈~苍月*水仙2007-1-2114:35 回答上海绝恋怎么能少人了?既然有了郭,自然有韩。 老汉推车阵玉女吹箫阵观音坐莲阵暴汗帅帅的小强2007-1-2020:31 xo36式都出来了……狂吻一只猪2007-1-2009:41 回答:恶搞黄金甲的。 公子,你疯了么?太和门几亩地就够三万人厮杀?人摞人啊?风入罗幛2007-1-2002:34 回答:也是恶搞黄金甲的,张艺谋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 作者说的真雅,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其实历史是婊子,是胜利者就可以上她。诸天泪2007-1-1918:36 回答:确实如此。不过真实是时间的女儿来源于一本推理小说,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恩~~~这个故事在一天之内完成所有的剧情的……呵呵……狂吻一只猪2007-1-1809:24 回答:似乎发生的越来越急促了。内蒙古篇花了一个月,明镜花了两年,古墓花了一个礼拜,西域魔国花了一个礼拜左右,就这部一天之内完成了。哈哈。 公子就学的京师大学堂在那时可是冲锋陷阵敢为人先阿,在书中却只字不提,是不是有意护短啊!开个玩笑,呵呵留头不留发2007-1-1714:21 回答:我……就读于国立浙江大学堂。 来,说一个恶心的,那个在沙漠里面尝便便的根本是错误的,因为外面气温高于人体温度!说便便还是凉的,判断人没有走远还差不多,最合理的是说便便还有水分,所以人没有走远ash2007-1-1619:58 回答:搞错了。 清末民初四大高手——铁拳无敌孙中山、穿林北腿蒋中正、天魔共残毛泽东、神行太保邓小平。其中孙中山和蒋中正合成“南拳北腿”。闇夜守護2007-1-1515:39 回答:是铁拳无敌孙中山的恶搞吧…… 跟公子讨论下小说中的一个部分“按照五德说,前朝属于木德,本朝属于火……御览2007-1-1020:36 回答:见作品相关。有讨论。 ** 一百九十、万象仪争夺 地面轰轰隆隆的震动,规模不下于里氏六级地震。伴随着地动天摇的还有韩冷发狂一样的笑声,他双腿夹住横梁,受到地震的影响,浑身不住晃动,纵然如此,这个人还是像是疯子一样大喊大叫:“哈哈,我终于启动了万象仪。我是神,我是世界之主,你们都必须服从我!” 话音方落,韩冷终于承受不住晃动,摔了下来,这个人反应极快,飞速一个筋斗就落在地上,微微后退几步,原本握在手里的手枪咔嚓,掉在地上。 韩冷吃了一惊,盯着那把手枪,抬起头的时候,目光正和我的视线相接触,只听我大喊一声:“韩冷,受死吧!”顿时一只铁拳砸了过来。 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发作,就是忌讳韩冷的手枪,虽然我能够从容逃跑,可是林白水却不可能有生还的机会。眼看大好时机摆在眼前,我哪肯放过,立时推开林白水,冲上去和韩冷对打。 我从未和韩冷直接交手过,只知道他的腿功极为出色,至于手上功夫,便是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并不畏惧,单是以功夫而论,京城之中,我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一身军道杀拳练到炉火纯青,此刻抢占先机,拳头逼近了韩冷的面颊。 呼!韩冷上身不动,双腿急剧地摆动,往后退却,身形极快。我的拳头牢牢跟踪住他的面颊,只要击中脸颊,即使再厉害的人,也会至少数秒钟不醒人事。 韩冷右手挥拳,硬生生地和我对轰一拳。 咔嚓,骨头碎裂的声音爆响。 韩冷大叫一声,抱着右手一个筋斗翻开。我受到自己挥拳的反作用力,身形微微一颤,稳住脚步,哈哈大笑:“小子,你以为京城里有几个人可以和老子比划拳头。” 韩冷吃亏不小,他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对峙着。倏然韩冷开口说道:“朱恒淮,你现在不过是一介小小的指挥使,在京城中,官衔大于你之人,多之如牛毛。眼下我掌控了天地元素,这天下,便是我的了。只要你辅佐我登上皇位,我封赏你为一字并肩王,荣华富贵,仍你享受,天下女子,仍你挑选,例如这眼前的林白水,你随意纳为小妾即可。” 韩冷说别的不好,偏偏扯上了林白水,当下林白水气得七窍冒烟,大叫道:“不要相信他的鬼话!” 我冷笑一声,韩冷的阴冷性格,我是领教过的。他这种人,只爱他自己,别人在他眼里,连一堆狗屎都不如。我说道:“韩指挥使,还不如我将你杀了,由我来掌控这个天下。这大明帝国由我姓朱的继承,也是理所当然。” 韩冷脸色变掉,面露狰狞,大叫道:“哪有那么容易,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说着,韩冷猛然扑过来。 我正面迎上去,方才的交手我便心中有底,韩冷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韩冷一招懒驴打滚,翻了一个身,急切地往地上的手枪摸过去,但同时我也飞身上来,两个人两只手几乎是同时抓住了那把手枪。 一把手枪由两个人来争夺,谁先把枪口对准对方,并且扣动扳机,谁就是胜利者。不过眼下韩冷拿著了枪柄,而我只是拿住了枪口,所以我只能把枪口往上推,防止子弹飞出来打到我身上。韩冷却毫不犹疑地扣动扳机,砰的一下,一颗子弹飞出来。然后韩冷又连续不断地扣动扳机,一颗颗地把子弹射出来。 我心头一凛,枪口朝天,韩冷根本打不到我,何必这么浪费子弹?不对! 我猛然抬头,顿时明白。 韩冷的目标是天顶的万象仪,他方才不是说过,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所以他要击毁万象仪。 可恶,我绝对不允许韩冷破坏万象仪,不然我们怎么制止可怕的灾变呢? 当下我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把枪口扭向韩冷的方向。而韩冷也知道这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拼了老命。两人你争我夺,不相上下。 我们打斗激烈之处,都忘了房中还有另外一个人。此刻这个人慢慢地走了过来,顿时我和韩冷才惊觉。 我大喜:“林博士,快快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在韩冷的头上,把他打倒!” 韩冷急切地叫道:“林博士,你千万不要被这条恶棍蒙骗了。这个朱恒淮面似忠厚,其实奸诈之极。他的老婆王玟琳,乃是京师第一美女,却被他骗到手里。你可知,是用什么方法吗?当然是生米煮成熟饭了。假若你落在他手里,将一生痛苦不堪!” 我平生最为敬重王玟琳,不禁大怒骂道:“胡说八道!” 韩冷笑道:“你看,这人便开始抵赖了。” 林白水从地上缓缓捡起一块石头,正对着我们两个人。 “快动手!”韩冷叫道。 “你难道忘了他对你的侮辱吗?”我叫道。 林白水高高举起石头,猛然间外面天光大亮,犹如升起了一个太阳一般。我们习惯于黑暗的眼睛顿时失明,突听一声惨叫,我倏然一震,眼睛慢慢地适应了亮光,看到韩冷倒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而林白水正呆在一边,不住喘气,那宽大的衣服里面,不时露出一丝白肉的痕迹,甚是暧昧。 我松了一口气:“谢谢你。” 林白水说道:“说起来,我还是更相信你一点。” 我抬起头,疑问道:“外面怎么这般明亮?” 这说着,突然勤政殿大门开启,涌进来一批人,我乍见一惊,随之大喜,却是一帮锦衣卫,那为首的百户见我一愣说道:“属下一直找不到指挥使大人,原来大人在这里。我们突见勤政殿冒出绿光,过来看看,大人,什么事体?” 我指着韩冷说道:“这是今日羽林卫叛乱的头目韩冷,将他押解下去,便是大功一件。” 那百户大喜,笑道:“恭喜大人,再立大功!” 我冷笑一声:“这韩冷害死我如许锦衣卫弟兄,哪能这般容易便宜他。在交给大内之前,让他尝尝我们锦衣卫大牢诸般刑法的厉害。对了,先用落鸟刀,叫他做不成男人!” “是,大人。” 一干如狼如虎的锦衣卫扑上去,将半死不活的韩冷拖下去。 我和林白水也走出了勤政殿,突见一角红光闪耀,抬眼望去,不禁惊讶地哈大嘴巴。 ** 一百九十一、烈火焚城 在西北面的天空中,飘渺着无数条变幻莫测的炫目之光,有的如彩绸一般抛向天空,上下飞舞,有的似山茶吐艳,一片红火。今夜本是一个无月之夜,天空昏暗如裹上了一层漆黑的天鹅绒,这时突然展现如此鬼魅的光芒,亮度之强,简直可以当作电灯看书。当真叫人心生恐惧,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 “天空,着火了!” 林白水喃喃自语,她那纤长的身材以火红色的光芒为背景,好像站立在一座燃烧的城池之下。我突然记起来,那预言的万象仪,给以今年的预言,不就是烈火焚城吗? 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收敛心态,说道:“这不是极光吗?我记得,好像在南北极圈内才能看的到,怎么一下子蔓延到了北纬四十多度的京师附近?”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猜想,按照韩冷所说,其实风水就是控制地球磁场的一种工具。不知道古人怎么获得了如此先进的文明,利用地形,建立了一个可怕的磁场控制机关——万象仪。由于韩冷启动了万象仪,造成磁场变化,使得中纬度的京师也能够看到磁场!” 我点点头,说道:“大概如此!” 林白水突然一愣,问道:“你不是自己说过,你是一个识字都不多的人,怎么精通如此深奥的地质知识?怪哉?” 我自己也是突然一愣,方才想都没有想,脑中理所当然地就冒出了这些知识。连我自己都暗暗纳闷,虽说家中趴着一只母老虎的大博士,但是此女素来只喜欢教我劳么子的《诗经》之流,我哪里懂得极光的常识。于是连我自己心里不禁暗暗称奇。 林白水说道:“事不宜迟,我们得马上行动起来,制止万象仪的发动。不要忘了,前明天启年间,京师发动的可怕灾祸!” 我脸色突然大变,这场灾祸,我也是听说过的,于是急忙问道:“那如何是好,怎么做呢?” 林白水思忖片刻,说道:“既然勤政殿是发动万象仪的生门,世上阴阳对应,有生便有死,因此我猜测,一定还有一个死门!” “这个死门在哪里?快快告诉我,我派遣士兵过去,将其捣毁,制止灾难?” 林白水盯着我,慢慢说出一个地点:“法门寺!” “法门寺!”我瞳孔突然缩紧,那郭小驷临死之前,就曾经告诉我过这个地点,说道常有太祖秘宝。 我不禁疑问道:“你确定?真的是法门寺?”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不错,我非常肯定。而且,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你的妻子王玟琳,恐怕此刻也被捉拿在法门寺!” 我顿时跳了起来,大喝一声:“快,我们出发!” 当即我拖着林白水,抛出中南海,在路上遇到几个锦衣卫,便向他们征用了车辆,直奔西北角的法门寺。在路上我们一边开车,我一边疑问道:“你,怎么确定,我的妻子就一定在法门寺呢?” 林白水叹气道:“这是我的直觉罢了。” 我勃然大怒,大骂道:“眼下事情关天,你居然凭着感觉行事,成何体统!” 林白水冷笑道:“我自然是有理由的。其一,盗圣郭小驷拿来了太祖秘宝,好藏不藏,为什么放到偏僻的的深山老林的法门寺呢?其中有诡异!其二,你的妻子王玟琳身世极为诡秘,曾经参与过太祖的秘事,其他人都死掉,唯独她侥幸不死。如今天下大乱,不论是原锦衣卫的刘指挥使、羽林卫的韩冷,还是那倭人石原,都蠢蠢欲动,目标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太祖的秘宝。想当初,那石原要捉拿我和盗圣,便是为了秘宝之中掩藏的秘密。但是我侥幸脱逃,那石原无计可施之下,不得不另想办法。而石原与刘指挥使勾结,自然晓得你妻子的私隐,便把她给捉拿了。郭小驷把秘宝掩藏在法门寺瞒不了多少人的,迟早会有人想到。而为什么死门就是法门寺呢?因为根据堪舆学的说法,勤政殿火气冲天,法门寺却正是镇压火气的命门。综上所述,我便认为,一切的关键都在法门寺。” 我一言不发,将车子开的飞快,直奔法门寺。京师此刻已经渐渐露出灾难之象,那街头到处是匆匆逃跑到乡下的黎民百姓,使得道路混乱不堪,叫我狂暴地只想把这些人统统撞死,让出一条路来。突然前方大乱,那些百姓们哭喊着一起狂奔过来,仿佛有猛兽在追赶,场面极度混乱,无数人涌过车辆,拼命向后逃窜,有几个不小心滑倒了,立时叫旁人踩死。 我大骇,究竟出来什么事情? 这时地面突然一震,地面咔嚓咔嚓,缓缓裂开了一道深不见底的口子,我脸色陡然大变,高叫道:“地震,地震!” 人群争先恐后的跑过来,在前面的人发现地震震出的裂开,忙不迭地止步,可是后面无尽的人群还是源源不断地推过来,前排的人顿时躲避不及,活生生地被挤下裂缝,发出惨烈的叫声。这样一连摔死了几十个人,才止住了跌落的形势。 但是恐怖的灾难还没有结束,地缝里悠悠冒出一团团鬼火,闪烁着蓝色的妖异光芒,随风飘动,倏然碰到了一个人的胳膊,那人顿时惨叫一声,犹如中了磷火一样,浑身燃烧起来,轰隆一下,化作一团灰烬。他旁边的人躲避不及,纷纷被燃烧鬼火,很快一大片人都被烧成灰烬,地面上除了一层灰尘,顿时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看得头皮发麻,眼看那鬼火悠悠地从我们飘过来,赶忙发动车子,飞奔而走,乘着高速逃开。走了五百多米,就从反光镜里看到后面已经是一片火海。 这便是烈火焚城!—— 写的不太受欢迎,收藏的人越来越少,想太监了。 ** 一百九十二、法门寺的猜想 整个京师已经弥漫在一场大火之中,火焰噌噌蹿出三十多米高,纵然在远远的天津卫也能看到这熊熊烈火。燃烧的罗马的命运降临在京师这座千年古都上,人们哭喊着逃命,瞬时就被大火吞没,无数古迹毁于烈火之中!这种火焰来之甚是奇怪,从地下冒出来,触物既燃,绵延不绝。林白水看在眼里,不断地拍打我的肩膀,焦急地催促:“快快!我们必须马上赶到法门寺去,再不然,京师就毁于一旦!” 我调整车辆,把时速拔到最高档,飞一般地冲向法门寺,渐渐地背后的灼热和橘红色光芒减淡了,我们已经出了京师,来到郊外的古刹法门寺。这法门寺破落已久,平常都没有人过来,我借着车灯打量过去,古刹门口大刺刺地停着几辆车子,里面空无一人,而前面的法门寺洞口大开,类似手电筒的光柱不住闪烁。 我立时停住车辆,拉开车门,和林白水一起跳下,赶到门口,初始我担心受到袭击,便拔出了手枪,小心翼翼地探头侦查,看到几个手电筒把一个身形臃肿的女子围在中间,好似女皇一样,我顿时一惊,失声叫出来:“玟琳!” 那女子倏然一惊,转过脑袋过来,果然是王玟琳,她也瞧见了我,叫道:“恒淮,你过来了!” 王玟琳身边的正是石原等一干人,他们脸色阴沉,一言不发,我见王玟琳神色安详,并没有受到石原等人的伤害,反倒是像王玟琳威胁住了石原一样。我素知我的这个老婆才智出众,平常我向来是服服帖帖,此刻却不知道她使了什么神通,把石原给逼住。 当下我便显身,身后的林白水也跟着,慢慢走出来。王玟琳瞟了林白水一眼,悻悻不快,不过并没有当场发作,而是直直地目光对准林白水,后者亦是毫不客气地对视,世界上两个最可怕的女人,终于展开了斗争。 但是显然,别的人并没有兴趣观赏女人的战争,那石原焦急地说道:“王博士,你所说的一切可都是真实的?” 王玟琳收回目光,淡淡地说道:“若是你不信,自己打开一看即可!” 林白水算是胜利了,洋洋得意地收回目光,却把身子把我身边一靠,叫我好不尴尬。这时收到王玟琳的逼视,顿时打了一个寒颤。那女人的眼神说,小子,算你狠,居然背着老娘搞女人。不过眼下事情要紧,暂且绕过你罢了! 那石原可就不客气了,王玟琳和他们所在的中间,就是一尊残破的佛像,约莫两三米高,恐怕是当年破落的法门寺唯一遗迹。石原朝佛像胸口的“卐”字伸出手指,对着四角各点了一点,只听咔嚓一下,“卐”字图案缓缓凹陷,露出一个手腕粗细的洞口,那石原大喜,忙不迭地把手腕伸进去,突然见他脸色一变,肌肉扭曲,发狂地叫起来:“救命,救命,里面有东西把我咬住了!” 石原拼命挣扎,我见情况不妙,当下扑上去挥拳击在他的手腕上,咔嚓一声,整只手腕硬生生地被我打断。石原惨叫一声,踉踉跄跄后退几步,脸色发白。他并不是那么不知道好歹的家伙,一手捂着断腕,同时向我鞠躬道谢。 我莫名其妙,转身问自己的老婆:“到底怎么回事?佛像里藏着什么?” 王玟琳哼地一声:“不过是从太祖陵墓里盗窃出来的东西,这干日本人将我掳来,把事情前前后后说了一遍,我稍微一分析,就知道东西被藏在这里。” 我心里大为赞叹,这些聪明人的脑子真不一般,我要不是盗圣临死之前把东西交给我,我怎么都不会知道是在这里。但是王玟琳一猜就知道。 那石原冷冷地说道:“接下来,该轮到你们了,赶快把里面的秘宝取出来,不然,真的大祸临头了!” 我大不已然的说道:“你们真笨,何必把手给牺牲呢?在我看来,反正有这么多人,大伙儿合力,用绳子把佛像拉倒、砸碎即可!” 石原一怔,过了半晌才说道:“好主意!” 于是就有人欣欣然地从外面车子里取来绳子,把佛像绑住,这些人倒是也学乖,连人力也省掉,直接用车子的机械力拖拉。车子轰轰发动,这尊大佛在车辆的拼命拉扯中轰然倒地,扬起漫天尘埃,倏然几枚碎片弹出来,将一个躲避不及的倒霉蛋砸倒。那人呵呵发出惨叫,我惊异地发现,插在他脑门上的竟是一块白生生的骨头! 那个家伙倒在地上,伤口流出的血转化为黑紫色,把插在伤口的上白骨染黑。更叫我们惊悸不已的是,那大佛肚子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骨头,不知几何,林白水啊地一声,吓得魂飞魄散。待得到林白水鄙夷的目光,顿时静下来。 在森森白骨之上,却耸立着一个小小的包裹,以金线包裹,微微发黑,有些年份了。初始我不明细看,似乎便是太祖孝陵被盗的物品,顿时大惊失色,只听耳边王玟琳说道:“恒淮,你把那个包裹拿来,并且打开看一看。” “我?” 我甚是奇怪。 王玟琳点点头,犹如下定决心地说道:“不错,正是你。因为这是命运的选择,只有你才有资格打开。” 我虽然心里觉得奇怪,但是王玟琳的话我向来遵循,于是便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包裹飞快地拿过来,幸好没有什么机关暗器之类的东西。我当下放心下来,但是要打开包裹之际,又稍微疑惑一下,看看王玟琳,得到其鼓励的眼光之后,我便把包裹慢慢打开,从里面慢慢取出一张彩色的纸片,徐徐摊开。当我把目光集中在纸片上的时候,突然浑身一颤,恍然之间,犹如一股电流流过了我身子,这是……—— 感谢大家的支持,这本书暂时不太监,至少要写完! 预告:法门寺的诡异!日本人石原镇太郎的真实身份,王玟琳的秘密!异度空间的神秘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 一百九十三、唐山降魔大阵 我眼睛直视的是一张印刷精致的暗绿色纸币,上面以宋体整整齐齐书写着“中国人民银行”与“壹佰圓”的字样,有汉字说明是汉语言文化国度的纸币,可是纸币的风景明显是雄壮的井冈山,当年太祖在那里起事,所以我非常熟悉。既然如此,显然不是日本、朝鲜或者安南的钱币。传说中国从满清一朝开始印刷现代纸币,不论哪朝都是以政要头像为图案。然而这张纸币上的四巨头人像,明明不认识,却觉得非常眼熟,好像之前常常看到过的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我双手微微颤动,继而浑身发抖,可恶的头痛病又来临。那深藏在记忆海洋深处的记忆残片,乘着头痛的风浪,一波波地卷上来,叫我痛苦不堪,我咬紧牙关,生生忍住。蓦然脑中一道闪电亮过,我呆呆地愣住,转向王玟琳,口中嗫嚅道:“玟琳……” 王玟琳痛苦地把脑袋扭到一边,眼眶里泪水潸然落下,说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知道,不是我的,终究不是我的。何时你想起,那一天就是你离开我的日子!” 我犹豫地点点头,叹气道:“对不起,我毕竟不是这里的人,我不肯能永远呆下去。在我的地方,也有亲人们在等待着我。” 林白水听得莫名其妙,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好像,好像朱千户要离开了一样。怎么回事?” 我朝她苦苦一笑,王玟琳收敛了泪水,刚毅的女人立时回复常态,说道:“林博士,早有耳闻,听说你一直在揭发我隐私,是吗?”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不错,那又如何?在堪舆学界,就属你古怪。十几年前的唐山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除了你之外,一个人都没有回来?我的父亲到底怎么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林白水苦苦纠缠着林白水不放,原来,她的父亲也在几十年前的事件中失踪了。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太祖也早已过世,而今这个‘宇宙封’又打开了,这个事情的真相,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及地揭开了。” 王玟琳捶捶背部,她是一个怀孕的女子,腰间非常吃力,我慌忙上前,把她扶下,坐在地面的一块石头上,听他慢悠悠地叙述:“大约在十三年前,那时我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不是自吹,当时我已经是堪舆学界内首屈一指的行家了。那年七月初一,我突然接到了上头的通知,赶紧赶到唐山,到了那里,我才发现竟然聚集了不少堪舆学界内的高手——包括你的父亲:林至若。” 这句话王玟琳是专门对林白水说的,之后她继续慢慢说下去:“我甚是奇怪,因为堪舆学界内门户之成见,比之武林门派更为深刻,向来老死不相往来,甫一见如此之多的人物,当真吓了我一跳。我们之间因为成见之故,并没有多说话。不刻,君临天下四十多年的太祖皇帝驾临!” “当年太祖已经八十有三,却依旧神采奕奕,但见他单独召见我们,面色沉重,对我们讲道:‘诸位爱卿你们知道,前明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吗?’这个事情,我们当然知道,并且试图从不少角度进行解释。我们正在怀疑太祖说话的意思时,太祖又说:‘朕也知道这件事情,而且朕晓得,这是妖孽在作怪!’当时我就开始怀疑,太祖是不是老的不行了?太祖又说:‘为此,朕几十年前就开始开始准备,预防妖魔的作怪。你们见今日之唐山,所有布局,均是为了预防妖魔,设置的降魔大阵!’” “我们大惊失色,想不到为了什么妖魔,下了如此大手笔。须知,寻常的堪舆学内,设置一个几件屋子的大阵,就相当了不起了。而眼前,却是几十万间房屋、道路布局的大阵,真不知道发动起来,究竟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们被迫在晚上被赶着匆匆上架,结局你们也就知道了!”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说道:“那唐山大地震,原来竟然是这个缘故!” 王玟琳点点头说道:“当时,我就在阵势内,突然在唐山的一角冒出强大的力量过来。我们马上发动降魔大阵,拼命阻止,我似乎能够感觉得到,那里有什么东西一定要出来,但是被我们的力量阻止了。两股强大力量的对撞结果,使得整个唐山毁灭。我运气好,侥幸逃过一难,被恒淮……”她看了看我,“不,确切的说是另外一个恒淮救起。但是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据说差不多都死绝了。我直到两个月后才苏醒,听说太祖已经驾崩了,而唐山,对外则说是大地震毁灭的!” “我作为唯一的一个生还者,一方面元气大伤,另一方面,被人严密监视,防止秘密泄露。直到废帝下台,新帝上台,我才稍稍自由一点,但是也差不多过了十多年。在这段时间内,我日思夜想,到底太祖想要做什么。直到两年前,我才终于想通了,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白水说道:“到底是为了什么?你说了这么多,我还是很糊涂!” “且随我来。” 王玟琳吃力地站起来,我叹道:“我来抱你。” 说着,我将王玟琳抱起。她个子小巧,即使怀孕之后,身形变臃肿,亦是没有增加多少份量。我们随王玟琳的指点,走进法门寺的一个后院,手电筒一扫,到处是凸凸的坟包,在漆黑的夜里,叫人感到尤为的诡异。 王玟琳示意我把他放下来,指着前面一个坟头说道:“把它挖开。” 我迟疑了一下,眼前是凸起一堆泥土,长满杂草,看上去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打理过。这个坟头甚至连墓碑也没有,不知道里面埋着什么。莫非不是人。而是我身世的秘密?我顿时心跳加快,在附近拾起一块木板,忙不迭地挖起来,向下挖了三寸,噗地挑出一根人骨。我吃了一惊,回头看了看王玟琳,后者点点头,示意我继续挖下去。 我虽然不明白王玟琳的意思,但是她的话一向来就有道理,就继续挖了下去。坟墓里面有死人,我不能打搅他的安眠,手脚立时安稳了很多,慢慢把整具尸骸刨了出来。这是一个大块头的男人,估计身形和我有七八分相似,脖子上还留着一块军牌,我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抹开泥土。军牌是用用以识别士兵之用,乃是以钛铁合金制作,纵然埋入土里百年,也不会生锈。于是这样,死者的名字依然留存,上面刻着端端正正的三个字: 朱恒淮!—— 预告:朱恒淮的隐秘身世!异度空间的神秘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 一百九十四、穿梭时空的爱恋 我口中喃喃着自己的名字,随之大笑道:“这不是我的军牌吗?如何丢在了这里,和这个死人陪葬了。幸好是我自己发现了这具尸体,若是别人,都以为我老早归天了!” 王玟琳摇摇头,语气仍旧是她那一贯冷静的腔调:“不,这就是你!” 王玟琳素来不打诳语,她那确信的口气使得我倏然一惊,失声叫道:“你说什么?” 王玟琳淡淡的说道:“我说你,其实已经在两年前就已经死掉了!” 我暴跳如雷,又惊恐万分,明明自己还活着,却别人说道自己两年前就归天了,而且这句话还是从自己信任的女子口中冒出来。我不禁陷入了一个古怪的逻辑怪圈,我活着?我死了? “tobeornottobe!”从林白水的口中冒出一句洋鬼子的话,“生存还是毁灭,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王博士,我渐渐能够明白你的意思了。” 我扑上去,一把揪住林白水纤弱的肩膀,喝问道:“你明白了什么?我被搞得糊里糊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还是由王博士解答吧。虽然我大致能够推测出,但是说不好。” 我转向王玟琳,听她继续淡淡地说道:“我带你来这里看这具尸骸,就是为了解答之前那个问题。之前我说过,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叫我苦思冥想了十年,一直没有答案,然后我终于遇到了一个改变了我一辈子的人——就是你!我们之前在唐山会面过,不过那时我处于半昏迷状态,而你实在太年轻,我们并没有多少交往。之后我们在京城再次相会,你已经是锦衣卫的一个低阶军官了,而我也被放逐出来。相会之后,就像许仙与白娘子的故事一样,我们持续交往,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刻。你不嫌弃我比你大上六岁,我也不计较你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兵,我们安安稳稳的结婚了。那段日子虽然很平淡,却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就像你一直说我的,读书太多的人,总是想得太多,我始终被太祖的那件事情困惑,怏怏不乐,这时你就对我说:‘说太祖的事情,当然是我最了解了!我钻研太祖十几年,对其实在佩服的不得了。太祖事事占敌先机,犹如超越时空,从未来得知了结果一样!’我蓦然醒悟,原来是这样啊!” “究竟是怎么样?”我问道。 王玟琳反问:“那张纸币,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苦笑一声,回答:“那是我的世界的钱币,和这个时代完全不一致。” 王玟琳说道:“那就对了。当时我便暗自揣测,莫非太祖真的是从未来过来,既然是从未来过来,当然知道过去所有发生的事情结果。以此太祖占敌先机,岂有败亡之理?如今我看了这张钱币,上面标注的西洋年份,恰是我们这个世界现代的年份,因此我越发肯定,太祖必然是从原先历史的西洋八十年代,因为某个原因而来到过去,也就是满清末年。根据蝴蝶效应的原理,太祖在那时的一闪翅膀,将整个世界都改变了。从此历史改变,你们那个世界的一切都不存在,后明帝国重新建立!” 我惊悸不已,林白水却已经抢着问道:“那太祖在唐山的那次干什么呢?” 王玟琳说道:“我暗自揣测了一下,既然太祖能够从未来到达过去,那么难保其他人也不来到过去吗?所以,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乃是为了阻止其他人也来到过去!宇宙中有四种基本力,分别是万有引力、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其中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只作用于微观的基本粒子,万有引力主要作用于空间和物质,只有电磁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到达宇宙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间!而风水之基本原理,就是借用我们这个世界最强大的电磁力——地球磁场!通过改变地表建筑的一定方位等方式,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打通或者隔离时间!太祖在唐山,正是通过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阻止了其他时空的人来到我们的世界。但是这股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最终导致矩阵崩溃,引发地壳运动,于是发生了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么如今的京师发生了如此惨烈的变化,也是由于电磁矩阵的异动?” 王玟琳说道:“现在的京师格局,组建于八百多年前的蒙元时代,建造者是郭守敬和刘秉忠,凭借古人的科学技术水平,他们居然组建了如此恐怖庞大的电磁矩阵,不禁叫觉得我奇怪。然后三百多年前,又有一个人突破了智慧的极限,发明了能够预言未来的万象仪……” 林白水脱口打断道:“那是我的先祖林舜琪!” 王玟琳点点头:“连续不断出现的超越智慧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心底就渐渐有了一个明晰的答案,那就是很久以来,一直有未来人不断地来到我们的世界。我把他们叫做穿越众。他们的到来,使得原本明晰的历史不断模糊,不断变化。我们眼前的世界,已经不是恒淮眼中的世界了。究竟最本质的世界是如何,已经没有人能够了解!” “那我是怎么回事?”我焦急地问道。 王玟琳脸上渐渐露出悲哀的神色,说道:“自从我发现太祖的秘密之后,我就开始试图尝试他的所作所为。但是一直没有成功,直到有天,我最爱的恒淮,突然被人杀死了!” 我吃了一惊,问道:“我被杀了?” 王玟琳点点头:“就在半年前,如今推算起来,恐怕是阴谋叛乱的锦衣卫刘指挥使认为你不够忠诚,有意杀了你!那时我伤心之极,只觉得没有活着的必要了。于是就来到了法门寺——京师的电磁矩阵死门,发动矩阵,企图把整个京师毁灭了。然而……上天眷顾我,竟然又赐予了我一个恒淮!” 我恍然大悟,说道:“难怪我觉得奇怪,我迷迷糊糊记得,之前我正在执行一个机密任务,与日人户川夏也争夺明太祖遗留的神秘明镜(详见拙作《明镜秘史》),但是我遭到偷袭,顿时什么也记不得了!” 王玟琳说道:“正是,那时你头部受了重伤,我将你送到医院,你什么也记得了。我虽然曾经推测,是不是凑巧把另外一个世界的恒淮召唤过来。不过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要有你在,我便心满意足,我便教你的一切,让你以为你就是这个世界的恒淮!” (按,在《明镜秘史》里已经提及,明镜具有穿越时空的大能,比之庞大的风水矩阵,更加犀利可怕。我们的主人公就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来到了这个异时空。相对论认为:空间本身是有形状的,当没有任何物质或能量存在时,空间应该是平直光滑的,而当一个大质量物体进入空间后,平直的空间就发生了弯曲凹陷,这就像一条拉得很平很直的床单,当放上一个保龄球时,床单就凹陷下去,所谓引力就是因为这样的空间弯曲而导致的。地球在绕着太阳的轨道上运行,是因为地球滚入了太阳周边弯曲空间的一道“沟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太阳对地球的引力作用。两个人、两块大石头之间的引力几乎不存在的原因就是,这么小的质量使空间的弯曲几乎为零。因此,普通物体之间的引力作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预告:神秘的异度空间的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 一百九十五、时空管理局 我无奈地摇摇头,低声说道:“我终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在我的世界里,也有我的亲人在等待着我。对不起,我必须离开你。”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你终究会离开我的,这个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我已经很满足了,在这半年内,你让我留下了最宝贵的骨血,我今生已经无憾!” 说完,王玟琳撇转了脑袋。王玟琳外表看似柔弱,其实性格刚毅,如此生离死别的时刻,她不想让我看到自己在流泪,所以把头转开。我只能静静地上前,温柔地搂住王玟琳,让她靠在我胸口,默默地流泪。 这时在我们身边,又有一个人长叹一声,却是那个名叫石原的日本人。虽然属于不同阵营,这人又掳走了王玟琳,但是其人颇为硬朗,对王玟琳彬彬有礼,叫我少许对他有些好感,因此之前才救了他一下。那石原仰天长叹,欲哭无泪:“原来如此,这天下的归宿,竟有这么多玄机,不禁叫我心灰意冷!” 林白水凝视着石原,过了片刻突然说道:“你是……废帝是你什么人?” “你们终于有人看出来了。”石原淡淡地说道,:“不错,废帝正是我父亲,这个天下,原本属于我的!” 本朝太祖驾崩后,废帝即位,旋即遭今太上逼宫,幽禁在冷宫内,其子女去向不明,想不到竟然逃到了日本,化名倭人。 那石原说道:“我本名石仲勋,倘若没有今太上的逼宫,假以时日,这天下,必然由我来继承的。可惜,竟然遭到那奸佞的逼宫。我一直心怀不满,发誓要夺回这个帝位!” 原来如此,我就心里纳闷。那日本乃是撮尔小国,若不是依仗美夷卵翼的庇护,老早被天朝大杀器轰杀至“日本沉没”了。居然还有这个胆子来扰乱天朝朝政,难道嫌蘑菇云吃地不够?原来这个石原,是废帝子嗣,依照法统,倒是有可能继承帝位、所以他回国来,与刘指挥使勾结,妄图夺宫。 我又摇摇头,摸摸王玟琳的背脊,问道:“我如何回去?” 王玟琳抬起头,眼眶里依旧湿润润的,抽搐了一下鼻子说道:“等下我发动了京师磁场矩阵,一旦打开了通道,你就可以回去了。” 我看着王玟琳,相对无言,一时竟是泪千行。她默默地转身,又来到了法门寺方才的那尊被移开的佛像基座下,扫开众多的人骨,便露出了一个基座,抹去灰尘,居然是一个类似罗盘的圆盘,中心是一个司南,正直直地指着北方。 王玟琳口中喃喃自语:“北方主死,南方主活,生门打开,死门合闭!” 她按着司南,先是往南转了一圈,又往东转了一圈,突然咔嚓一声,轰地一下,以这个基座为中心,方圆几十米内,倏然冒出了绚丽的极光,同时身上衣服吱吱冒着电火花,静电闹得厉害,吓得我慌忙把衣服脱下,惊奇地看着眼前的情形。在之前的那个世界里,我精通地质学,知道此刻是由于磁场陡然增强,造成空气电离化,使得静电和极光都一下子出现。 电磁场本来以人类的眼睛,是看不到的。但是由于极光环绕着电磁场,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电磁场渐渐向一个中心集中,形成一个约莫直径两米左右的光圈,越来越亮,刺激地人眼睛发痛。我隐隐约约,似乎看到里面有人走了出来,不禁大骇,失声叫道:“你是谁!” “我?”光圈里的人慢慢走出来,他穿着和我们类似的衣服,相貌亦是雷同,并不是我想象的怪物一般,“我,是时空管理局西元二十世纪时间段管理员!” “时空管理局?”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这个名次,回头瞥了王玟琳和林白水一眼,这两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一脸茫然,显然也是第一次听说。 管理员笑笑说道:“既然天空和宇宙由航空航天管理局管辖,大地由国土资源局管辖,那么时空,当然是由时空管理局管辖。” 我渐渐地明白了,既然未来人能够来到过去,那么更未来的人必然更加理智,为了防止无序地穿越时空行为,必然成立一个时空监督管理机构,来管辖这些人。我顿时心里发怵,因为我就是一个穿越众,尽管不是出于本意穿越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来带我回去的吗?”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不,我并没职权要求你一定要回自己的时空。” 我顿时奇怪起来,问道:“你不是管辖我们这些穿越众,哪是管什么的?” 王玟琳也觉得奇怪,也问道:“我以为,你们时空管理局,必然是来管理那些胡乱穿越,改变历史的行为。不然根据蝴蝶效应原理,历史岂不是变地一塌糊涂了吗?” 那管理员愕然,反问道:“蝴蝶效应?什么理论?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蝴蝶效应。我知道你们的意思,说道什么一只巴黎的蝴蝶轻闪一下翅膀,就引来纽约的风暴。蝴蝶效应源于数学中的拓扑学,其认为已知世界是混沌的,当一个人从一个世界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相当于混沌映射该空间的任意一个点。假如这个是奇点,类似于宇宙大爆炸之时的那个容纳一切的奇点,那么混沌映射就无限展开!但是另外一个问题出现了,这个奇点真的那么容易出现吗?奇点出现的几率不会比宇宙大爆炸那个奇点出现的机会大!所以蝴蝶效应只存在于宇宙诞生的最初那一刻,而问题是,现在的宇宙已经诞生了整整一百三十多亿年了,所以蝴蝶效应不存在。” 王玟琳一愣,她毕竟是聪明人,一听就懂,倒是我闻之那些什么拓扑啊,头顿时大了十倍! 林白水急急忙忙问道:“那时间,历史究竟是怎么回事?假如历史不会改变的话?我们这个世界,已经和朱千户原本的世界不同了。” 管理员狡黠地笑笑:“时间理论上,有个著名的祖父悖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杀了自己的祖父,那么按照逻辑,自己应该不会存在,但是自己不存在,他的祖父怎么会死呢?他的祖父不死,自己又存在了!对于这个悖论,最初的解释是平行空间理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就已经创造了一个时间分岔,与原本的历史不同了!” 林白水思索一下,说道:“听你口气,似乎平行空间理论,也是存在很大问题喽?” 管理员点点头,说道:“嗯,其实。时间的本质,就是距离!你有没有做过这么一个游戏,就是让两面镜子面对面,你会看到,两面镜子里面,都有无数面镜子。这就是镜的无限映像!” “什么意思?” “两维的镜面之中,只能存在两维的映像,即长宽。你可以想象一下,假设宇宙中存在两个三位的镜面,他们面对面的话,就会产生无数三维的映像!” 林白水渐渐地明白了,呻吟道:“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是三维映像?” 管理员说道:“正确,我们所谓的世界,其实都是无数的三维映像。譬如两个距离三十万公里的镜面,恰好是光移动所需要的一秒时间,他们的镜像就是两个相差一秒的时间。比如一九一九年和一九一八年,这两个映像相差一光年。所以,所谓的时光穿梭,其实就是从一个镜面 预告:神秘的异度空间的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这几章拼命在谈空间物理的理论,看得明白吗?我怕写的太深奥了! ** 一百九十六、尾声 管理员稍微顿了一顿,说道:“我的职责并不是拘捕穿越众,而是管理各个时空出现的异常情况,比如京师现在的状况?” 我暗暗纳闷,问道:“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两个映像之间并没有联系,为什么还要管理这些异常情况,又不会干涉到其他的镜像。”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你错了。穿越时空并改变历史,这并不可怕。据我了解,西元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是个穿越的高峰时期,单单在我手里,成功穿越并且改变历史的人物就有好几个,什么杨沪生、张伟、雨辰。这种人只是单纯的改变一个历史,并不可怕。但是有一号人,便非常可怕了,例如,你们所说的你们时代的皇帝朱惠黎!”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我朝太祖,他这个人有什么可怕的呢?”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别忘了,他曾经以整个唐山的代价,阻止了其他穿越众的进入。现在我猜测起来,这个穿越众,就是指你吧。太祖生怕管理员你把他带回去,所以就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你了!” 管理员说道:“正是,这种掌握了时空技术的人才是最可怕的人。朱恒淮,你也是一个穿越众,你知道的,在你们的世界里,也是发生过唐山大地震!” 我点点头,回答:“是的,来的非常奇怪。我们损失非常严重。” 管理员说道:“这就对了。本来在任何时空里,都不会存在唐山灾变——我们的称呼。但是朱惠黎生怕我们把他带回来,于是使用这种技术来阻止我们。这种技术的基础是源于电磁力,因为宇宙中的四种力中,只有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干涉!” 林白水顿时大叫:“我明白了。正是因为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影响,所以它会穿透时空,在各个镜面里造成影响。” 管理员说道:“是啊,这样在很多时空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灾害,我的职责就是预防这种灾害。” 林白水大喜,问道:“那么眼前京师的大难,你正是来解决的喽!” “嗯。”管理员只是简单地点点头,并没有像林白水那么激动,因为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普通个工作而已,而非像我们一样事关生死存亡。 这时一直呆在一旁的石仲勋突然问道:“方才你说那些什么杨沪生、张伟等人,原先是什么人?之后穿越了,又成为了什么人?” 管理员颇是好奇,回答说:“他们啊……好像那个杨沪生成了什么国家的国父,张伟则建立一代霸业。在穿越之前,他们都是极其普通的人,一个是交警,一个是无业游民。因为凭着事先对历史的素知,终于成功!” 石仲勋自从得知了本朝太祖是穿越众之后,一直怏怏不乐,此刻眼神突然发亮,仰天哈哈大笑:“原来如此,只要凭着自己对历史的熟知,就是一个凡人,也能够建立不世霸业。好,好!” 话音方落,石仲勋陡然出击,移到管理员背后,伸出剩余的那只手,顿时制住了管理员。那管理员虽然对时空有极其深奥的造诣,拳脚方面却一窍不通,而这个时代却恰恰以崇拜武力至上的时代。一时形势变化,叫我大吃一惊,我牢牢守在王玟琳身边,唯恐她受到伤害。这样,林白水可是遭殃了,那石仲勋哼哈几下,又逮住了林白水,我大喝道:“石仲勋,你要作甚?” “霸业啊!凭什么我堂堂帝皇之后,只能坐着冷板凳,那一干刁民,就称王称霸,我不服!他们只是穿越了什么时空,所以我也要穿越时空,打造一个大大的中华帝国!这个林博士,你历史熟知,所以你必须跟我走。只要我建立了不世霸业,你就是万众之上的皇后了!” 林白水老早吓得瑟瑟发抖,那石仲勋领着管理员的脖子说道:“快,快带我穿越,我要去前清时代。驱逐鞑虏,回复中华,剪除倭夷。我就是不世的英雄了!” 那管理员昂着脑袋气呼呼说道:“不行,我带着你穿越时空,就违反了规定,打死我也不能带你去!” 石仲勋狞笑道:“那就由不得你了!” 说完,石仲勋突然下毒手,一把将林白水推到那个光圈里,随后挟持管理员进入。林白水死命不肯进去,大声向我求救:“朱千户,救救我!” 看着那一模一样的脸颊,我心念一动,回头瞟了一眼,看到王玟琳温和却刚毅地点点头,我顿时了无牵挂,一头钻进光圈里,去拯救林白水! 我本以为在光圈里,就是穿梭时空,那必然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洞,里面映出一个个时空的景象,哪知眼前却都是一面面的镜子不知闪过,叫我眼花缭乱,忽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林白水等三人,正由石仲勋挟持着往前跑。 “哪里跑!” 我大叫一声,追了上去。 石仲勋毕竟是由两个人拖累,那林白水又不住挣扎,很快被我追上。对方挟持人质的敌人,当然不能手软,当下我对着石仲勋就是一拳砸过去。 石仲勋吃过我拳头的厉害,本能地一躲,把前面的管理员推给我。可怜的管理员嫩脸迎上我的铁拳,噗的一下鼻血长流,仰天倒下。 这样石仲勋手里只有了林白水一人,他怎么也不肯放开,拉住林白水,拼命往一面镜子里拖。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被抓住的那只胳膊袖子,突然吱啊一声,竟然被扯破了,顿时林白水脱离了石仲勋的掌控,拼命往我这边逃过来。 我则是迎上去,石仲勋自知无法与我匹敌,索性对着一面镜子跳下去,留下一句话:“朱恒淮,我会给你看,我将成为一代霸主,哈哈!” 说着跳了下去,整个人顿时无影无踪。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上前拍拍林白水表示安慰,那管理员没有被我砸昏,捂着鼻子过来,我说道:“对不住了,救人心切。” “无妨……” 我把林白水推过去,说道:“那么麻烦你一下,把他送回去,可以吗?” 管理员点点头,林白水突然一怔,脸色僵白,问道:“你,打算回去了吗?” “是的。” 我犹豫地点点头。 林白水叹气道:“那位叫你牵挂的女性真是幸福啊,你能告诉我,她是怎么一个女人吗?” 我笑笑没有回答,而是叫管理员找到我的世界入口,正要离开之际,我贴近林白水的耳际,慢慢说道:“你要我说出那个女人,那我就告诉你,那个女人,名叫林白水!” 这里的林白水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哈哈大笑一声,已经跳入了我的世界。 前面,未知的未来在等着我!—— 预告: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又,我的小说不日将出版,欢迎观看,与网络版不同,更加精彩! ** 引子 一九八一年一月份,我刚刚从部队退伍。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十五岁始就以部队为家,陡然之间离开了熟悉的环境和人物,茫然失措,一瞬间甚至有了天下之大,何处容我的感觉。正发愁前途渺茫的时候,一位家住湘西的战士极力邀请我去他的老家落户。这位战士名叫何永进,高高瘦瘦的,拍着胸脯吹牛:“我那妹子,可是十里八乡都出名的大美女,长得可水灵灵。正巧了,年岁上和你差不多,配作老婆刚好。走,同去同去!” 我笑笑,想想就跟着何永进一起去了湘西。倒不是垂涎他妹妹,光是瞅着何永进一脸的大麻子,我就不敢想象他妹妹的德行。我念叨着,反正我是一条光棍,又无处可去,落户到湘西也不赖。至于他介绍的妹妹,日后再说。我们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到达湘西时刻是第四天下午。何永进老家是山区,不通汽车,出入全靠两只脚。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一个落脚点,不然只能第二天出发,多耽搁了一天。何永进思家心切,和我商量了一下,反正我们当过大兵的身强体壮,于是立即动身。 我们两人在崎岖的山路里走了几个钟头,天色渐渐转黑。湘西地方偏僻,就是夜里黑起来,也和别的地方不同。那山里林子茂密,太阳甫一落下,遮天蔽日的黑漆漆。偶然亮起一丝火光,却是一团团蓝森森的幽幽鬼火,甚是恐怖。我自诩胆子算大了,心头也不禁狂跳,忙问在前面带路的何永进:“老何,什么时候到?这林子有古怪,我觉得特玄!” 何永进笑道:“班长,不必担心,这是你初来乍到,不习惯。现在走夜路当然没有问题,解放前才糟糕呢!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一点也不假,以前湘西遍地土匪,五几年解放军剿匪简直比打蒋介石的百万大军还辛苦。哪如现在安稳地走夜路呢!” 我年纪其实比何永进要小,但是军队是一个讲究资历的社会,我入伍早,反而当了很多年纪比我大的战士的班长。这时我将信将疑,跟着何永进又走了半晌,耳边突然听到一种“哒哒……”有节奏的跳跃声,不禁问道:“老何,这是什么声音?你仔细听听,哒哒的!” 何永进止住脚步,侧耳倾听,脸色陡然大变,低声叫道:“不好!我们遇到吆喝死人的!” “什么,吆喝死人的?什么玩意儿?” 何永进粗暴地喝道:“不要管,我们快走!” 我莫名其妙,何永进为人大方,既然他这么急,必然有其理由。当下我就跟着何永进加快脚步,一路小跑,约莫过了半个多钟头,看到前面亮出一片灯光,却是到了一个旅店。所谓旅店,也不过是用木板搭建的几个简陋房间,若不是正门上方挂着一个招牌“有间旅店”,当真以为只是守林人的小房子。虽说简陋,但是毕竟人气多了起来,甫进入大堂,就看见四根柱子上都挂着亮堂堂的蜡烛,底下饭桌边有五六个人喝酒吃饭。那老板是一个穿着油腻腻中山装的老头,笑着迎接我们:“啊,两位解放军同志,要落脚?先吃饭吗?” 我们身上还穿着摘取衣领袖章的绿色军装,倒是一目了然。何永进是东家,他点点头,说道:“给我们两人一个房间,另外来点吃的。” “好咧!” 我们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不刻上来两大碗米饭,一碗熏腊肉,一碗茶树菇土地。我们赶了一天的路,老早饥肠辘辘,当下放开肚皮吃起来。至于酒类,万万不可,外出走路,还是小心为妙。 我们正吃的欢,突听敲锣的声响,同时有人不住用湘西土语吆喝道:“吆死人喽!吆死人喽!” 大堂内正在吃饭的所有人都脸色陡然大变,那老板急急忙忙上前,对我们鞠躬道歉:“各位客人,喜神打店了!请诸位回避一下,以免触怒了喜神!” 那些客人顾不得没有吃饭的饭,慌慌张张地跳起来,躲到后面的客房里去。连何永进也神色慌张,拉着我跑进去。我心中越发疑惑,强行拖住了何永进,喝问道:“老何,我问你,究竟是怎么回事?方才路上也是这样的,现在到了店里,大家都怕的要命。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你如此大惊小怪。毛主席不是教导我们,要敢于同一切牛鬼蛇神做斗争!” 何永进脸色发白,口中吐出两个字:“赶尸!” “赶尸?” 我口中念叨着,不明白。 何永进急促地说道:“赶尸,就是赶着尸体回家!” 我忍不住笑出来:“胡说八道,人死了,怎么还会动?居然要把尸体赶回家?你当是牛啊!” 何永进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留下一句:“不信也罢!” 这时,我听到前面的大堂里有人短短地说道:“喜神打店了。叨唠!” 老板问道:“几位喜神?” 那人说道:“一位!” 我心中好奇,透过木板的缝隙窥视,看到老板正在招呼一个精壮的汉子,约莫三十来岁,相貌甚是丑陋。他的打扮极为奇怪,头上是一顶青布帽,身上穿着一件青布长衫,腰间别着一条黑色腰带,藏着什么东西。至于脚上,更是奇怪,居然穿着一双草鞋。 汉子身后,直挺挺立着一个人,更是奇特,他头上戴着一顶高筒毯帽,脸上叫一块白布给遮住了,身穿长袍大褂,肩膀部位,挂着纸钱、黄表,浑身一动不动。然而他身上的衣物和纸钱却随着外面传进来的微风飘飘荡荡,顿时阴风四起,有若孤魂野鬼,俨然一具僵尸,甚是恐怖。我顿时头皮发麻,这时肩膀突然一搭,我吓了一跳,回转头……—— 神秘的湘西赶尸,流传了千百年的恐怖传说!尽在风生水起! ps:不要怨我这么少字,我连续十九天加班,一直要到过年为止! ** 原稿 悬棺赶尸 一百九十八、夜尸 我惊讶地看到,在我肩膀后面,黑暗中闪烁着一双亮晶晶的小电珠,仿佛是黑森林里的老狼,我浑身一震,再定睛细看,却是何永进这个家伙,顿时松了一口气,恼火地朝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掌一拍,挪开去,骂道:“好你这个小子,不声不响,你当在越南半夜摸敌哨?吓死我了!” 何永进面色凝重,竖起食指在唇边发出嘘的响声:“禁声,万一打搅了喜神,那可糟糕了!走,不要再看了!” 说着何永进便强拉我离开,我想想也怪悚人的,跟着他一起到了房间里。何永进划着火柴,点燃了蜡烛,房间里有了一丝微弱的亮光。这种山里简陋的旅店,当然不能和军队里的招待所相提并论,里面布置粗糙简陋。当中放了一张木桌,两把凳子。靠墙是一张床,乃是几块木板拼起来的。 何永进坐在凳子上,气呼呼地说道:“班长啊,不是我说你,这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山里人胆子大,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做,唯独这个喜神,不可触犯!刚才幸好我把你拉了过来,如果再看下去,万一叫喜神发觉了,被赶上来咬一口,连你也会变作喜神!” 我吃了一惊,说道:“真的那么玄奇?这人死了,怎么还会跳来跳去,我觉得邪门啊!难道当地政府不来管一管吗?” 何永进脸色一变,站了起来,四下里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人偷听,才悄悄凑近来低声说道:“不瞒班长,喜神,其实是湘西土语‘死人’的谐音!大家喊喜神,其实是忌讳。听说刚解放的时候,是有解放军战士来查这些封建迷信的事儿,但是后来……”何永进面露惊恐,“听说,那来查事的一个排解放军,全部神秘失踪!后来发现的时候,都死得很惨。自此之后,政府就讳莫如深,只要他们不伤及无辜,基本睁只眼闭只眼。” 我大骇,又听何永进说道:“中国历史悠久,绵延近五千年不绝,流传下来了许多诡异的事情。我听说,那喜神赶尸的起源,来自于几千年前的上古时期。蚩尤与黄帝在中原大战,杀到尸横遍野。蚩尤大败,往南逃跑。蚩尤对身边的巫师说:‘我不能丢下在此战死的兄弟不管!他们的妻儿都在等待着他们的回归!’于是巫师答应了,拿着符节在兄弟们的尸首中间吟唱:‘死难之弟兄们,此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那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都站了起来,若是缺失肢体的尸骸,也自动拼合起来,规规矩矩地站在巫师身后,一步步往南走,直至退入苗疆,也就是现今湖南一带。本来赶尸的秘诀,只在僰人手里流传,后来渐渐穿到了汉人手里。我们这边十里八乡,若是有家人暴毙在外,都会托人把尸骸赶回来,这就是赶尸!”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一月份本是天寒地冻,山间更是寒冷,这时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传出一个男子的喊叫:“归魂喽!归魂喽!” 孤寂而幽幽的招魂之声响彻漆黑的夜里,当真像是一只鬼手,拨动着人类心里最深处的神经之弦。何永进说道:“睡吧,我们明天还要赶路。只要避开喜神,一切平安!” 我和何永进草草上了床,挤在一起。我一个人身在外地,本身就有孤寂感,加上又是遇到如此诡异的事情,身边何永进已是鼾声大作,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想着那个喜神的事情。我在越南战场上杀人也不少,见过的尸骸更是不计其数,什么死法都有的,唯独没有听说过人死了之后,还会蹦蹦跳跳的。突然灵光一亮,有诡异!我想起以前有一位老战士同我讲过,说道有一次他们营地里闹鬼,大家夜里合伙过去,结果发现只是一只大号老鼠在作怪。我是无神论教育出来,怎么会信这些邪魔外道呢!我要揭破他们的诡计! 我摸摸放在胸口的护身符,一个毛主席像章,顿时胆子大了一圈,悄悄地爬起来,尽量不惊动何永进。因为天气寒冷,我们都是和衣睡觉的,倒是省了一圈穿衣服的功夫,把鞋子扒上,就可以偷偷地拉开门出去了。 我摸黑走在走廊里,慢慢地来到大堂,看到大堂正中躺着一口薄皮棺材,棺木头大大地写着一个寿字,上面点着一盏香油灯,散发橘黄色的昏暗光芒,使得大堂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若隐若现,笼罩着一层灰蒙蒙的影子,仿佛处于生与死的边缘。 我既然来到了大堂,硬着头皮过去,慢慢靠近棺材。说来也奇怪,那棺材居然没有棺材盖! 没有棺材盖,假若棺材里有尸体,也就是那个什么喜神,就是直接暴露在外,似乎在故意勾引着人过去瞧瞧。 我的好奇心顿时被高高吊起来,信手捏了捏毛主席像章,又随手拾起一条板凳。我也曾经听说过不少僵尸暴起伤人的故事,唯恐他突然从棺材盖里面扑出来。这样我一步步地慢慢靠近,一手攥着板凳,一面伸长脖子,把脑袋伸进棺材里! 哪知一见之下,顿时大失所望。不过躺着一具平常的尸体,既没有骇人的恐怖面目,也没有张牙舞爪的举动。我见他面色惨白,死了一段时间了,还不如我在越南尸山血海里遭遇的可怕。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跃跃欲试要抱起一个一百斤重半人高的炮弹,运足了力气,哪知居然是只有十斤的薄皮练习弹,不禁浪费厉害,还因为吃力不准,摔了个仰八叉。 我顿时泄气,恹恹地坐在棺材边的凳子上,喘口气。 脚边的绑腿突然有人一扯。 “别闹!” 我以为又是何永进不声不响地来拖我回去,头也不回。 又是一扯,我低下头,突然浑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倒涌!地上有两个影子,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却明显不是何永进的!矮矮小小,头上长着两只角,犹如传说中的夜叉恶鬼!—— 赶尸的神秘来源,突然浮现的夜叉恶鬼!尽在风生水起! ** 一百九十九、喜神 前有僵尸,后为夜叉,我只觉得一股凉气立时从顶门里灌进来,骨髓都冷飕飕,坚韧如钢铁的神经差点崩断。我一个趔趄,就跌进了棺材里,仰躺在死人身上,手脚不住乱舞。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是没有吓得大声喊出来。毕竟是在越南战场呆过,黑漆漆的夜里攻防,谁第一个喊叫暴露目标,谁就是第一个死鬼!我已经养成习惯了。 这时那长着两只角的夜叉慢慢把影子伸进棺材里,我手脚不再乱动,定定神,却发觉影子的主人,居然是一个梳了两条辫子的七八岁小孩。他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头上留着两只朝天辫,灯光一照,影子却是如长角的夜叉。我又气又好笑,今天怎么老是遇到这种一惊一诈的事情呢?果然世界人没有鬼,只有人吓人。 不过这小孩子胆子也够大了,寻常的这个年纪小孩,听到棺材二字就已经吓得睡不着觉了,他居然还有胆子来棺材边。我心理疑惑,伸手摸摸他的脑袋,触手温暖,是活人,于是我问道:“小鬼,你来做什么?” 小孩指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我一愣,反问:“你不会说话?” 他点点头,原来是一个哑子。 我从棺材里出来,看到这个小孩又钻到桌子底下,像只小猫一样蜷起来睡觉。原来,这竟然是他的地铺。这个老板好毒啊!不论小孩是什么人,怎么能够如此虐待呢?现在是新社会,不是旧社会,刘文彩、周扒皮不得好死! 我怒气冲冲,拉起小孩说道:“夜里这么冷,当心冻死!走,小鬼,和叔叔一起过去。挤挤睡一下吧。” 我把小孩子抱起来,他年纪应该有六七岁,但是体重很轻,不过三四岁的小孩份量。我心底一沉,到了早上,我必定找老板算账。 我没有吵醒何永进,三人就挤在一起,一起取暖睡到天明。鸡叫三声之后,突然我听到嘶声裂肺的惨叫:“是谁?是谁动过喜神了?狗子呢?我不是叫你看住寿材,人跑哪里去了?我找到你,一定要打死你这个狗头!” 原来这个小孩叫狗子。 他听到老板的叫骂,顿时一阵哆嗦,我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不必担心,有叔叔在!” 当即我就起来,领着狗子进入大堂,老板和昨晚看到的那个精壮汉子站在棺材边,盯着被我翻的一塌糊涂的尸首。老板一见狗子,冲上来就要挥拳殴打,我一把拦住,喝道:“住手!你想干什么?” 老板怒气冲冲,叫道:“我叫这个小鬼把寿材和喜神看好,哪知道他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你看看,现在喜神成了什么样子?” 我哼地一下:“喜神是我不小心弄坏的,小孩子也是我带过去的。要找人算账,也应该找我!我还得找你算账呢!这个小孩被你虐待成这幅德行,你简直就是解放前的地主老豺、拿摩温!” “你!你,这是”老板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但我的个子块头远远超过瘦小的老板,指责的气势立时逊了三分,支支吾吾说道,“这是我们的家事!由不得你管!” 那精壮汉子眉头一皱,说道:“别吵了,吵了也没用。既然喜神的魂已经被惊走,没办法,我们就再把喜神的魂招回来吧。这位解放军同志,喜神魂是你惊走的,之后有点事情,也得麻烦你一下,再把喜神魂召回来。” 我虽然不信这干牛鬼蛇神,但是毕竟祸是我闯出来的,理应由我负责,倒是何永进事后得知,又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说什么山里的规矩不可坏,少碰喜神之流等。而那所谓的喜神招魂,其实就是左手持一双红绳铜铃,右手挥一三角杏黄令旗,到处走来走去,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招魂完差不多是傍晚时候,这样我们耽搁了一天功夫,晚饭之前,门口突然飞出一个小小的影子,我瞅见了说道:“狗子,不必躲躲闪闪,有事情出来吧!” 狗子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把我拖过去,我虽然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是跟了过去。狗子左拐右拐,来到一处偏僻的小房间,里面叽哩咕噜传出低低的说话声。 “那狗子,知青下乡的野种。要不是我把他捡来,老早喂狼了。可恶,居然帮着外人!那两个解放军的,也太喜欢多管闲事了。” 这是老板的声音。 “老兄不必发火,你可知,今天我为何把他们拖下来?” 这是那个精壮汉子的。 “莫非有什么计策?” 精壮汉子阴沉沉地说道:“哼,他们把我喜神的魂都放走了,哪里那么容易放过!” 老板不明白:“不是把魂招回来了吗?” “魂飞走了,就招不回来了。没了魂,我就无法赶尸。既然那个大块头闯的祸,我就让他自己负责。今夜,我拿了他活人的魂出来!” 老板大吃一惊:“拿了魂,人就死了。这可是犯法的大事啊!” 精壮汉子冷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赚什么黑心钱?呵呵,反正都是外地人,死了就直接抛尸野外,就当作被狼吃了。” 我暗暗发怒,这帮人好狠。一件小事,就想要杀人灭口,幸亏狗子带我过来听到了这件事情。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 吃晚饭时候,老板把饭菜送到我们房间。我推脱身子不舒服,不喝一滴水,一粒米,唯恐里面下药。何永进却不听我的话,大大咧咧地吃下肚去。片刻何永进就鼾声大作,睡着了。我无可奈何,把他拖到床底下,然后用行李背包和衣物,叠成两个人形,放在**,自己则是暗暗守在门后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吱啊的一声打开,一阵阴风涌入,我抓紧了手里的匕首,这是我退伍之后唯一的留念品。美国货,打越南猴子时候缴获的,质量当作不赖,十多年过去了,依旧锃亮如新。 我以为走进来的,不是精壮汉子就是老板,只要他们一进来,就一刀一个。但是,我却没有听到脚步声,而是听到噗噗的跳跃声,我惊讶万分,于是悄悄地从门背后探出脑袋,看到的却是那个“喜神”,一蹦一蹦地弹到床头!—— 诡异的喜神究竟要干什么?赶尸人的阴谋是什么?尽在风生水起! 感冒了…… ** 两百零、杀神 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睛,死死瞧着那个蹦蹦跳跳的僵尸。怎么可能?一个死人居然还会行动呢?之前我曾经怀疑,所谓的赶尸,其实是活人装扮的。比如以一个个子矮小的人,扛着被砍下来的死人头和肢体前进,即使是死人的亲朋好友看到了,也认为这是死人自己在动。但是,昨天夜里,我明明确认了那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死人。我在越南的尸山血海里出来的,死人见多了,绝对不会搞错。难道赶尸,真的就是像赶羊一样,以邪术驱赶?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浑身凉飕飕的,吓得一动也不动。今夜微有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僵尸一蹦一跳弹到床边,嘎嘎好像是器械一样,僵硬地把腰弯下,脑袋对准了我布置假人的头部,吐出一口白色的气,喷向假人。 我暗暗庆幸,幸亏自己事先得知了那赶尸精壮汉子的阴谋,不然给一个死人这么吐一口气,谁知道会中什么邪呢! 那僵尸对准假人喷了一口气,假人没有反应,他就这样一直喷下去。说来也奇,那口气好像是空虚的一样,穿过了假人的脑袋,穿过被子,穿过薄薄的木板,向下蔓延。不好!我把何永进就放在床底下。 只见那口气像是雨水一样落到了何永进的脸上,如有生命一般,慢慢钻入他的鼻孔、嘴巴、眼睛和耳朵这五官,过了片刻,从何永进七窍中居然飞出七个亮晶晶的小圆球,缓缓向上升起来,聚拢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的亮晶晶球型。 我是受无神论教育出身的,鬼神不信,可以眼前看得真切,心里开始动摇。我偶尔听说过,人有七魂六魄,那精壮汉子说道要取我们的魂,莫非这就是人的灵魂?灵魂一走,人哪能活地下去?何永进说好说歹都是我的战友,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弄死。此刻间不容发,我想也不想,大喝一声,嫌匕首不够威猛,拾起一条木凳,就狠狠砸在僵尸背脊上。 喀喇喀喇一阵怪响。我顿时觉得虎口发麻,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连木凳都砸碎了,那僵尸居然安然无恙,不过扯破了外面的衣服而已。我在部队就以膂力巨大而闻名,单手即可举起一枚重型炮弹。方才又是极为紧张的时刻,我运足了吃奶的力气,不下有千钧之力,常人连骨头带肉都被我砸个粉碎,那僵尸却是铜皮铁骨,毫发无损。 不过僵尸的行动到底被巨震影响,他陡然一动,吐出的气消失,那亮晶晶的魂失去气息指导方向,立时四散分开,重新钻入了何永进的七窍里。他居然慢慢地张开了眼睛,看着僵尸,我大叫:“永进小心,奸人来谋害我们!” 说时迟,那时快,双腿缩拢,对着僵尸的下肢猛然一蹬。何永进人高腿长,这一蹬之力何其之大,一下子就把僵尸踢开,而那僵尸身体僵直,纵然是摔倒也是直挺挺的,口中发出咕咕的怪叫。 何永进钻出床底,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不禁勃然大怒,叫道:“好个黑店,我只是宁事息人,想不到竟然阴谋来害我。幸亏有人相救,不然死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僵尸咯咯发出怪叫,在地上不住移来移去,突然身子一弓,弹了起来,向我扑过来。何永进大叫;“班长小心!僵尸是循着活人的生气来的!” 我哪管什么活人死人,眼见一个僵尸扑过来,早已魂飞魄散。老子和活人斗不怕,但是从未和死人斗过。再看那僵尸,面目狰狞,眼珠凸出来,把眼眶周围挤破,溢出黑乎乎的死血,嘴巴里石头拖地老长,张牙舞爪上来。 我挥动手里的匕首,美国货钢口极硬,手起刀落,顿时斩下一段僵尸的手腕,落在地上还蹦蹦跳跳,像是上了岸的鱼一样挣扎片刻。 失了手腕的僵尸还是不顾一切地扑向我,我倒是忘了,这不是活人,哪痛地死去活来,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应付,呆呆地立在原地。何永进大喝一声:“走开!” 话音传过来同时,何永进瘦长的身子也飞了过来,一脚踢中僵尸,把整个儿僵尸踢到墙上。这件简陋的旅馆墙壁本来就是薄薄的木板,咔嚓,僵尸竟然撞碎木板墙,落在外面的走廊里。 我定定神,心知这个僵尸不死不活,唯一只能将其斩成数段才能避免危害。于是我跟着僵尸走出墙壁的破洞,看到僵尸倒在地上,像是后背着地的乌龟一样,翻不起神。而在僵尸前面不远处,却站立了那个驱赶僵尸的精壮汉子,陡然瞧见我,不禁吃了一惊,于是飞快地摇动手里的铃铛,口中念念有词,催动僵尸起身。 只见那僵尸像是不倒翁一样,倏然挺起,面对着我。对付这号东西,我已经有了经验,毕竟他行动缓慢,而且僵直,我学着何永进,飞起一腿,踢中僵尸,把他踢向那精壮汉子。后者转身就想逃,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说着,将手中的匕首飞过去。咄!正中那精壮汉子的后背,他惨叫一声。这是僵尸也扑了过来。精壮汉子既没有摇铃,也没有念咒,而且大声喘气,那僵尸正是靠活人生气来进攻的,当下就落到精壮汉子身上,吐出气息,喷在他脸上。 精壮汉子浑身发抖,脸上越来越白,似乎挂上了一层霜气,慢慢地升起七个亮球,溶入僵尸的身上。这时精壮汉子一蹬腿,顿时不动了。 何永进也走了出来,瞅见这幅情形,脸色大变,说道:“你闯祸了!你杀了赶尸人,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什么?” 何永进拉着我,神色凝重,说道:“不要问为什么了,走,快跑,远远地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我犹豫了一下,何永进发怒叫道:“还不走!会没命的!” 我叹了一口气,问道:“你呢?” 何永进摇摇头,回答说:“我是山里人,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我见他神色果决,不似说谎,当下就收拾了一下行李,循着何永进指点的方向:连夜逃窜。从此我放弃了湘西定居的生活,踏上了漫长的流浪之路,直到九年后的某一天……—— 朱恒淮逃出湘西之后,又有什么遭遇呢?尽在风生水起! 不要怨我,重病在身,写的不是很好! ** 两百零一、僰人 我蓦然张开眼皮,窗子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很是刺眼,让我眯起了眼皮。我清醒了一下脑子,感到右肩很重,眼眸余光瞟了一下,却是我老婆林白水正靠着我的肩膀,酣睡正熟。我们结婚都快七八年了,她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睡觉的姿势仍旧像小孩子一样,非常可爱,叭嗒叭嗒地嘴巴,似乎在吃糖。我轻轻一笑,依旧让林白水枕着我的肩膀入眠,思绪转回来,心想,我怎么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呢?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此刻,我和林白水一起坐在火车上,奔赴神秘的湘西。而事情的原委,却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现在是一九九零年四月,明明已经是春天,北京依旧弥漫着陡峭的春寒。一天夜里,我穿着皮夹克,走在回家的路上,途径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昏暗的灯光下,忽然闪出一个人影,速度奇快地移到我背后,将一把雪亮的水果刀架在我脖子上,低声喝道:“把钱拿出来,饶你不死!” 我不惊不怒,反而暗暗一喜。自从部队退伍后,我极少有交手的机会,平时看到什么小偷小摸,都是凶猛地扑上去,暴打一顿。时间长了,周边地区的流氓无赖,都知道这里有个活阎王,吓得哪敢过来。一方面固然保护了小区的安全,另一方面,我的拳头也在生锈。现在好了,居然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你说我能不喜吗? 我心念转动,笑道:“要钱,好啊!都在我口袋里,我拿给你!” 歹徒没有吱声,我就把插在口袋里的双手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右手牢牢抓住那只拿着水果刀的手腕,左手凶猛地往后一个肘击。若是平常人中招,起码肋骨断了七八根,想不到这人反应极快,以其被抓住的右手为支点,身体迅速向右旋转,同时那把雪亮的水果刀乘势袭向我的颈部。 我一把推开歹徒的右手水果刀,左脚一定,右脚一踮,已经转身摆开散打架势。那歹徒身法亦是极快,和我摆了一个相同的格斗招式,怎么看着眼熟呢? 容不得我多想,那歹徒就冲上来,我见他速度快,身法好,可惜力气未免小了一点,铁定输给我。我摇摇头,后退一步,拉开距离,那昏暗的路灯正好把光线投到歹徒脸上,我倏然一怔,失声叫道:“何永进!” 歹徒一呆,顿时愣住,那光线清清楚楚映在他脸上,满面的麻子,我一辈子忘不了。 “班长!” 他也呆住了。 既然是熟人,他就自然而然地垂下水果刀。我打量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毛衫,脚上是一双脚趾头都伸出来的烂解放鞋,颧骨突出,满面胡子拉达,看来生活过的极不如意。我叹道:“永进,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 何永进支支吾吾说道。 我又叹道:“不必瞒我了,你都混到这副德行了,还敢吹牛不错!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若是别人,你可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不必多少,我们战友好久没见,走。我班长请客,我们去喝几杯。” 我不由分说,便把何永进拖了过去,看到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叹了一下,把自己的皮夹克脱下,披在他身上。何永进叫道:“班长……” 我说道:“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惊小怪!你不当我是战友?” 我们来到了胡同口的一个地摊上,要了一瓶二锅头,点了几个菜,原本打算慢慢喝,但是何永进一口气便把所有菜吃光,看来他实在饿得慌。我就叫老板上了几碗米饭和一些小菜,让他吃饱喝足。何永进当真胃口大,足足吃了五大碗米饭才罢休。 我问道:“永进,自从湘西一别,差不多有九年没有见面了吧!” 何永进点点头,时间如流水,不仅把岩石磨成卵石,也把一个开朗大方的人磨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差不多都是我在唠唠叨叨,何永进只是默默听着,既没有答话,也没有自述。我察言观色,看得出他似乎遇到过很大的挫折,所以不想多说话。 聊了半天,我看时候不早,毕竟我是有家事的人,不能像青年时候那么整夜不归。当下我就想何永进告辞,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我便回家了,甫一进门,林白水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等我回家,至于女孙悟空,估计累了,歪在妈妈怀里睡熟了。 林白水放下书,说道:“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 到底是老夫老妻,开门见山的问。我笑道:“今天遇到了一个老战友,很多年不见,不禁有些兴奋,喝了几盏。” 林白水摇摇头,突然咦地一下:“你的皮夹克呢?” “啊!”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我看这个战友穷困潦倒,连保暖的衣服也没有,就送给他了。” 林白水气得不打劲,使劲摇头抱怨:“你啊你!” 我哈哈大笑:“一件衣服而已吗。何必计较。上次我去新疆考古,不是一下子带来了一万块奖金吗?” “没了!” “没了?” 林白水哼哼说道:“你这个人,对于金钱一点概念也没有,钱是来得快,但是去的也快。那一万块,其中八千捐给了希望工程,另外两千,给了保护黄河源项目。我不是小气的女人,也不反对你做公益事业,但是你好歹留点闲钱给你自己花吧。要不是我是个有经济基础的女人,我们娘俩老早饿死了。” 我只能呵呵傻笑,我是部队出身,对吃喝用度不太讲究,对于金钱更是没有什么概念,拿了钱不知道干什么,一般都是直接交给林白水打理。 林白水突然想起了什么,扶正眼镜,说道:“对了,正好有个项目,我要过去看看,你去不去。” “什么项目?”我问道。 “僰人悬棺!” “僰人悬棺?是个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林白水抱起手中的孩子,将其放到**,然后拿起手中的书籍,给我看封面,正是一本书,名叫《僰人的神秘传说》。 在林白水的娓娓叙述中,我大致了解了僰人的来历。 僰人是一个相当古老的民族,传说中华夏文明青铜时代的殷商时期,就存在了僰人,纣王曾经三度讨伐僰人。后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僰人选择了帮助周,所以被封为僰候国。僰人性情剽悍,向来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容。到了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改土归流,僰人不服,发生了惨烈的战争。僰人虽然勇敢作战,但是毕竟不是当时已经拥有火枪大炮等先进武器的朝廷大军对手,战败后一部被杀,一部被迁移,僰人终于消失在茫茫历史长河中。 说到僰人,不得不提一下悬棺。历来人死之后,汉人习土葬、藏人习天葬、其他民族或是水葬,或是火葬等等。而悬棺葬却是一种非常奇特的葬礼。通常选择一处壁立千仞的悬崖,用现代人也难以想象明白的方式,将棺材连同死者一起高高地悬在悬崖的半腰处。悬棺神秘莫测,引来不少人猜测,有人说到,这是僰人的迷信,认为在高处更加接近天堂。有人说道,这是僰人为了防止死者作祟,若是死者在高处,纵然下来,也是摔个粉身碎骨了。 除了悬棺之外,僰人更与赶尸等诸多神秘的习俗有关,但是——林白水说道:“我们此去,除了考察悬棺之外,更重要的是寻找银矿!僰人的银矿!” “银矿?”—— 僰人银矿就是是什么?僰人与赶尸有什么神秘联系?尽在风生水起! 我胡汉三今天又回来了,大家等急了吧! 偶尔的互动时间: 这么好的书,本来就该出了.只是很好奇,这本一看就知道是男生写的,可是那本荷田居的,就很像天真浪漫的女孩所作.佩服啊.时间的伤心者2007-2-712:57 回答:风格变化之大,连我自己也吃惊! 明天出互动时间合集! ** 两百零二、秘银 我锁紧眉头,提出了一个疑问,虽然我在历史考古方面的学识不如我妻子,那是因为我们各自专业角度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主要倾斜于历史地质考古,而林白水则是人文考古,反过来说,我的地质科学常识远远超过林白水,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据我所知,湘西并没有形成银矿的地质结构条件,僰人怎么可能有银矿挖掘?倒是铅矿非常丰富,是不是有人搞错了?” 林白水微微露出恼怒的神情,说道:“哼,至于地质常识我并不清楚。可是,在各个历史书籍上,都清清楚楚地记载了银是湘西的一大矿产资源,几千年来,一直由僰人控制,秘而不宣。若是一本书也罢了,但是相隔数代,几十本书都这么说,总不可能是假的?胡说的?” 此女读书太多,已成小学究,向来迷信书本,见我有反驳意见,当下不悦,只是作为她的老公,结婚多年,我哪能不熟悉这个性格,于是装聋作哑。 林白水又说道:“因为僰人一直把持了银矿的开采权,并以此获得了巨大的利润,终于引起朝廷的觊觎。传说明朝大军剿灭僰人山寨,一方面是为了改土归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争夺银矿的开采权。但是很奇怪,明朝的当地政府并没有得到银矿,他们根本没有从僰人口中询问到银矿的地点,而湘西又丛林茂密,茫茫林海之中,何处寻找银矿呢?朝廷在十年里派遣了数批考察队,均杳无音信,只得作罢。于是象征巨大财富的僰人银矿,终于埋没在历史的秘烟中!” 我听得目瞪口呆,说道:“听你的口气,似乎我们此行,一来是为了研究僰人悬棺,二来却是为了找寻银矿。我且问你,既然明朝花了数年时间都没有找到,而且之后我一直没有听说什么人找到过银矿的秘密,凭我们两个人,怎么去发现银矿呢?” 我那狡猾的妻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狡黠的微笑,伸手把书本的书签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摊开,却是一张彩色照片。在照片里,似乎是一张草纸一样的破碎纸片,模糊不清地画着几个好像棺材一样的物体。再仔细查看,在棺材附近,扭曲的脉络连绵,好像一条条蚯蚓,凭我的经验,这是古代人们画山脉的手法。我抬起头,疑问道:“这是……” 林白水反问:“你怎么看?” 我瞅了老婆一眼,小心翼翼地回答:“如我推测,这是一张古老的地图,看年代约莫有三四百年以上了。这表面上是注明悬棺的位置,其实另有深意。只是这个深意,却是需的我们细细揣摩了。” 林白水眼眸精光一闪,说道:“不亏是我林白水看中的男人!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你认为,这张地图上的悬棺与银矿有关?” 我问。 林白水说道:“不是我问,而是这确实与银矿有关。这张地图,又叫秘银之图!” 我问道:“你是哪里弄来的?假若真是与银矿有关,而僰人又将银矿视之若珍宝,定是极其隐秘地珍藏?数百年过去了,怎么会轻巧地落到了你手里?”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轻轻巧巧,则是说不上的。无意得来,却是真的!说起来,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一份信。寄信人是湘西张家界市博物馆的馆长黎明申,也是我的一个学弟,在一个月前的考古发现中,无意中从一具悬棺里得到这张草纸地图,经过拼合考证,他认为这是古代僰人标注银矿地点的秘密地图!只是他一时无法解答,便邀请我们夫妇一起前来考察寻找。” 我暗暗奇怪,问道:“奇怪,我们在国内并不是特别出名的学者,为什么要找我们夫妻俩?” 林白水嘿嘿阴笑一声,说道:“别忘了,你两年前考察了楼兰古城之后,写成的《楼兰考古记》?” 我一呆,问道:“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本书?你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看书都头痛的要死,还说写书呢!” 林白水转身从书架里抽出一本厚厚的砖头,递到我手上。我定睛一看,封面甚是骇人,那是楼兰废墟,上面爬着一只古怪的昆虫,再看署名,却标注着:朱恒淮、林白水著。我哭笑不得,说道:“明明是你写的,怎么把我名字也挂上去。我又不需要评什么职称,书出的再多也没有用!” 林白水说道:“唉,考察是你去的,材料是你搜集的,观点是你提出的,证据是你举证的。我只是见你回来后把一堆东西放在家里搁着浪费,就花了半年时间替你整理一下,出了书!” 我恍然大悟,叫道:“难怪那半年里我看你老是半夜才睡觉,而且时常头痛,原来在弄这玩意,有必要吗?不过提出了一个观点,说楼兰古城的覆灭,既不是水源枯竭,也不是外来部族的入侵,而是由于沟通了丝绸之路,把西方的外来物种带了过来。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植物大面积死亡,沙漠绿洲文明本是非常脆弱,植物的灭绝终于导致文明的崩溃。楼兰古城一下子覆灭了!” 林白水呵呵笑道:“这是你第一次以生物学的观点提出啊!这本书国内外反响都很大,我的学弟看了赞不绝口,所以极力邀请我们夫妇过去。再说……” 林白水兴奋地跑过来搂住我的腰,仰起头含情脉脉地盯着我说道:“我们夫妻结婚这么多年,不是外出考察就是专心科研,忙得要死,连一次蜜月度假都没有。这次难得去风景绮丽的湘西,我们就当作一次旅行吧。反正对方出钱……” 我大喜,难怪林白水如此迫不及待。我看怀中的女人,成熟女子的风韵一展无余,不禁蠢蠢欲动……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火车上,在我对面,正是何永进在打瞌睡,我之所以把他叫来,一来觉得给他一份工作,至少能够让他振作起来,二来何永进好歹是湘西的土人,地头蛇嘛!于是我们三人踏上了湘西的诡异之旅!—— 朱恒淮林白水的湘西之旅是一帆风顺吗?会遭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尽在风生水起! 互动时间: 许久不见了啊!呵呵! 太祖武帝,搜索了一下,不得不说,世上牛人到处都是!与锋共舞2007-2-921:55 回答:是啊,强人多。 约翰.兰博,公子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啊!不过我看西域魔国修改版衔接好象不是太紧凑!与锋共舞2007-2-921:40 回答:还要改的,目前提纲写好了,预计字数在15万左右。 书是每天看的,但是每天一章看的实在是不爽.还有‘明‘的外转用的设备太夸张了(主要是社会制度).人也太无知了.清朝被灭后也应该是共和制.竟然还在封建社会愈闷!~!~公子,我建议将黄帝改为总统会更好红色天空2007-2-919:25 回答:根据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中国只在东周和西汉短暂的存在封建社会,其他都是东方的专制社会。你不认为从来没有改变过吗? 那个梵度拉去哪了????云夢2007-2-919:04 回答:去《印度妲己》篇了。 现在更新好像慢了些??重病在身??怎么了,最近天气挺热的,应该不至于感冒吧?轻风逐月2007-2-909:41 回答:因为天气巨变,挂了。 啊哦~~~~居仁村!!!!我们单位刚在做的一个项目,就是淮南居仁村的蜕变的妖精2007-2-713:57 回答:真的? 南易趣北淘宝???恶……ewenw2007-2-707:52 回答:哈哈!我一般都在淘宝买。 我猜公子姓齐.呵呵,还有公子所说的那个人塔,的确是真实案例,那个黑心农民为了一点小钱就杀了五六十人,可怕啊.最后说一句,风生水起真的很好看时间的伤心者2007-2-614:55 回答:居然有人看出来。不错。是一个很恐怖的案件,当时看得时候一身冷汗。 老大,说实话你的简介写得不怎么样,什么“真实,是时间的女儿。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都是在考古记录片里才用的说法,你开头这样一写,如果是只看前半段的还以为这书是关于考古的。(包括我自己,第一次看到这本书也是过门而不入的)。建议你把后面那些具体的内容介绍放在前面,写得激烈一点,加些诸如“毁天灭地,惨绝人寰,惊心动魄,价值连城”之类的形容词,会比较容易吸引人。好酒也要会吆喝才好卖~wuguisuoxinc2007-2-522:01 回答:好主意,改了! 只看了前面的一点,个人不喜欢挖祖坟的故事,就算是考古或其它的也觉很讨厌,特别是那些看到奇怪的东西就去乱动的人还标榜是考古精神(超讨厌这样的人)不过对作者的知识感到佩服,了解好多的说投一票希望大大努力**0**兔子爱睡觉2007-2-515:09 回答:我不乱挖的啊! 兄弟,我很佩服你的历史知识,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不仅仅只有汉族,我们还是不要再字里行间里面那么露骨的透露出对满族或者其他民族的不满好不好???封建王朝的更替,从一个朝代投靠另一个朝代不能算是卖国贼,思想还是不要太狭隘了好不好?十字龙骑士2007-2-508:20 回答:请去看顾炎武的亡国和亡天下的区别。另外去网上搜索一个帖子《假如日本统治了中国》。再来说吧。世界上本没有皇汉,满遗多了,也就有了皇汉! 我觉得第六部很精彩啊,比魔国写得好,另外刚看了新浪上面万历定陵发掘的搏客,万历的尸骨就是摆的北斗星,看来作者还是看了不少资料才写得这么好看的 回答:本文写的不好,有空大修! 要出书了,比vip还恐怖的事呀muzi2007-2-620:09 回答:嘿嘿!要买书啊! 易趣是在上海,淘宝是在杭州,从地理位置上来说,似乎不该是易趣在南……机动战士联盟2007-2-709:14 回答:纯粹恶搞,不必在意。 飨,以飨,念xiang风骁2007-2-620:36 回答:多谢! 不错不错,很时尚的小说,作者才比老谋子高,连黄金甲都用上了,好,顶一个杨枝玉露2007-2-413:44 回答:哈哈,现在流行恶搞。 ** 两百零三、僵尸 我们一行三人一连坐了三天火车,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到湘西最大的城市张家界。甫一落车,顿时觉得双腿站不稳,整个人犹如漫步在低重力的月球上,轻飘飘得直想飞。我与何永进还好,两人都是军队出身,身强体壮,数十年过去,底子并没有落下。何况当年我们从杭州赶到唐山去参加大地震抢险时,条件更是恶劣,坐的不是客车,而是闷罐子车,昏天黑地,照样硬是挺了过来,所以眼下舒服的火车对我们而言何足道哉。不过林白水显然吃不消,她毕竟体弱,加上十多年来一直养尊处优,懒病搁下了。 因我们此行是得到对方极力邀请,自然有人接应。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就看到候车大厅里有一人高高举着一块牌子,上书“欢迎朱恒淮、林白水教授来湘西考察研究”,我老脸不禁一红,虽说林白水真的是一介青年教授,不过我完全是无业游民,无职无任,轻松自在,毫无威信。 我扶着林白水下了车与那人见面,他是一个个子不高,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男子,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似乎与我差不多。当我们迎向他的时候高兴地叫道:“哎呀呀,欢迎欢迎!” 我伸手和他握手,不必自我介绍,那人就知道我是谁了,他说道:“朱恒淮先生,久仰久仰。你写的《楼兰考古记》非常精彩,国内难得有如此新颖思想的人物。嗯,林师姐似乎有点不舒服?” 林白水摆摆手,吃力地说道:“罢了,坐火车太长了,有点吃不消。唉……毕竟不是年轻的时候了……黎学弟,我们接下去什么招待所?” 这人果然是黎明申,只是我还在怀疑他的年龄,我今年三十一,他光是相貌而言,与我相似,而林白水比我小三岁,才二十八,让一个二字头的女人称呼而立之龄的男子为学弟,感觉真是怪怪的! 黎明申顿时露出尴尬的笑容,支支吾吾说道:“这个……学姐。我们并不是住在张家界,我们要马上赶往有间集,要是迟了,又得等到明天了!” 林白水闻言顿时面如土色,还得坐车啊!不过她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摆摆手说道:“好的,我们快去……”她转身对着我喃喃:“恒淮,借你的胸靠一下……” 黎明申转向何永进,吃惊地问道:“这位是……” 我忙介绍道:“哦,这是我们的助理,他也是当地人,比较熟悉情况,对于我们寻找银矿,多有裨益。” 黎明申的眼镜下满是疑惑,不自在地和何永进握手,何永进自然也懒得打理,随便应付一下即了事。 那黎明申亲自开车过来,是一辆崭新的大众桑塔纳。国内的博物馆普遍都很穷,哪里买得起车。我此刻再打量黎明申,见他衣装整齐,清一色的名牌,心底暗暗疑惑,要么他是一个贪污犯,把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偷偷卖掉,要么他真的是一个有钱人! 林白水身子不舒服,依靠着我,所以我们夫妻一起坐在后座,而何永进与黎明申在前面。车子开了起来,一路从繁华的城市进入乡村,平坦的大道也慢慢变成颠簸颠簸的小道。林白水受不了晕车,老早在我怀里昏昏入睡,而何永进沉默寡言,我们竟然陷入了一种静寂的气氛中。过了半晌,我看天色都慢慢暗了下来,觉得甚是无聊,就开口问道:“唉,黎先生,看起来你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啊!” “哦?朱先生贵庚?” “三十有一,五九年生的。” 那黎明申笑道:“和我一样,我也是那一年生的。” 我说道:“但我就暗暗纳闷了,其实我妻子林白水才二十八岁,你明明比她大三岁,怎么居然叫学姐了?” 黎明申不禁大笑道:“朱先生可能没有读过大学吧?” 我点点头。 黎明申笑道:“我们大学里排辈分不是按照年纪,而是以界而论的!我家出身不好,是大地主,文革时候被耽误了上学,所以我很迟才考进大学,因此我是林女士的学弟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敢情这大学也是和一些江湖门派一样,以入门先后排辈分。再转念一想,原来黎明申是大地主家的,现在政策回复,一些原属于他的财产拨回来,难怪这黎明申穿着用度,都非常正点。我私下里估摸,说不定邀请我们过来的钱也是他自己出的! “我说老黎啊,我们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那什么有间集到了没有?” 黎明申一边开车一边回答:“快了,估计不用几分钟。” 话说如此,眼前覆盖着茂密树林的山路突然开阔起来,我眼前豁然一亮,但见黎明申突然把车子停到一边,刹车止住,叫我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黎明申低声说道:“噤声,喜神来了!” 我脸色陡然大变,十多年未尝听闻的词汇再次触及,就犹如在耳膜边爆炸了一颗原子弹,记忆深处那种恐惧的感觉再次翻腾出来。听到这句话,连闭目养神的何永进也豁然开眼,侧耳倾听,一阵低沉的铃声散发在无尽的黑夜中! “叮!叮!……” 半空中忽明忽暗浮着数盏灯笼,幽幽的蓝光仿佛鬼火一样,伴随着那叮叮的铃声,还有那赶尸人若有若无,若轻若重的呼喊:“喜神来了,生人回避!喜神来了,生人回避……” 渐渐地一队白色的影子从黑暗中缓缓移出来,仔细一看,带头的是两个衣料漆黑,穿着宽大服饰的赶尸人,因为衣服与黑夜的背景色融为一体,几乎叫人辨别不出来,连他们手中提着的灯笼都仿佛是鬼提在半空中。 赶尸人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着铃铛,叮叮当当地有节奏敲打,没发出一声,后面跟着的一排人就随之一起一跃,向前跳了一步,落在地上。这些人身穿着白色长袍,脸上都用一张白布遮住,只在眼睛部位雕了两个大洞,好像是骷髅的眼窝。他们行动非常一致,俨然一个人,循着铃铛的节拍一步步生硬地往前跳过去,缓缓朝我们这边过来。 “这是……僵尸……” 我身边的林白水不知道时候醒了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前面的怪异景象—— 刚来湘西就遭遇到可怕的僵尸,后面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尽在风生水起! ** 两百零四、无双 车子内四人,黎明申面无表情,紧紧盯着僵尸的一举一动;而林白水胆子甚大,居然兴致勃勃地观赏,仿佛在动物园里瞧着新鲜的动物一样;我和何永进都不免心底一沉,当年那邪恶的僵尸给我们的印象实在太刺激、太恶劣了。单个僵尸还好,但也是费足我与何永进的力气才消灭,而眼前一大群僵尸若是一起攻击过来,我们恐怕都难逃毒手! 那僵尸们一蹦一跳地朝我们的方向弹过来,随着他们的逐渐接近,在车灯的照耀下,相貌也越发明晰。纵然僵尸浑身都包裹在白色的长袍和面巾之下,但是手腕和颈部还是有肌肤露了出来,死人苍白的肌肤中布满青色和灰黑混合的尸斑,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檀香味。方才因为光线昏暗我没有看到,这时才瞧见,在每具僵尸身上,他们的白袍都写着字,或曰“一见发财”,或曰“还我命来”,不一而足,甚是古怪。而且那字都是用血淋淋的血液写就,迄今为止,开始发黑发紫。看着他们越来越近,我暗暗攥紧拳头,万一过来袭击,我马上拉开车门,拖着林白水就逃跑,至于何永进与黎明申,对不起,我救不了你们了。 正当我高度戒备的时候,那僵尸却倏然转身,一拐弯,一蹦一跳地朝其他地方走去,那铃声悠长,渐行渐远。我虽然奇怪,可是终于放下心来,扭头一看,何永进也是松了一口气,黎明申表情开始融化,唯独我老婆仿佛好戏没有看够一样,叭嗒叭嗒嘴巴,叹了一口气。我不禁问道:“咦,你不怕吗?这是僵尸啊!” 林白水莫名其妙,反问道:“有什么可怕的?咦,你不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唯独遇到这些蹦蹦跳跳的,就满面严肃呢?” 我噎住,所谓无知者无味,应是如此吧! 林白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不会把这些僵尸都当作真的吧?” 我奇怪,说道:“还有假的吗?” 林白水瞪大眼睛,提高嗓门说道:“当然是假的!虽然他们演的很真实,甚至连尸斑也涂上了,但是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所以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活人假扮的!” 我失声大叫道:“什么?这是活人假扮的?”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责怪道:“枉你还是军队出身的,观察力怎么这般弱!难道你没有看到,他们的胸脯在不住起伏,哪有僵尸会呼吸的?定是活人假扮的了!” 该死!我怎么没有看到。因为先入为主的观点影响,一看见僵尸就以为那是真玩意,谁想到居然还有活人假扮的。我听那黎明申说道:“这确实是活人假扮的僵尸,那是本地的保留节目!” 气死我了! 黎明申重新发动汽车,我们走上正道,不刻就踏上繁华的小镇。想不到在走了这么多山路之后,山间还会有如此一个小镇,叫人啧啧称奇。大街上车水马龙,甚是热闹,黎明申一边熟练地躲避行人车辆,一边洋洋得意地介绍:“这是我们当地最繁华的地方——有间集镇!十年之前,有间集镇还是一片荒凉的林地,后来因为旅游业便渐渐繁盛起来,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属五万人口的大镇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镇内派出所、电影院、浴室、游戏厅、饭店、旅馆等等,无一不缺,无一不全。现在我就带你们去本镇最好的旅店——有间旅馆。” 这个旅馆好熟悉啊!等等,十年之前,我们遇到僵尸的那家简陋旅店也叫有间旅店! 我大骇,莫非我们故地重游了?只是眼前物是人非,见不到之前的一切景象,叫我无法分辨。黎明申开了半刻,把车子驾到一间漂亮的两层小洋楼前,我们下了车,黎明申指着小洋楼***通明的正门,上面有一块匾额,书写“有间旅馆”,笑道:“这就是本镇的起源之地,有间旅店!” 他带着我们,边走边说:“方才我说过,本镇在十年之前,还是一片荒芜的林地,周边地区不见人烟,只有这里建了一个落脚的小旅馆。有一天旅店老板突然神秘身亡,在他店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和一具奇怪的尸体。根据男人的衣物,推测他是一个赶尸人,那具尸体就是喜神了。但是喜神扑在赶尸人身上,仿佛吃了他一样!于是人们推测,在有间旅店内一定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惨剧。这里原本名不见经传,连个地名也没有,因为这一事件之后,顿时名声大振,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游人们纷纷过来探奇,虽然再也没有发现过僵尸,但是本地本来就有悬棺的诡异风景,甚是吸引人,于是本地以旅游业起家,逐渐变成一个繁华小镇。镇子就以旅店命名,叫做有间集镇!” 我和何永进不禁面面相觑,无言。 方进入旅店,黎明申就大叫:“老板娘,无双,快快出来,接客了!” 大厅柜台急急走来一个小个子的女人,她身材纤瘦,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梳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额前刘海甚长,遮住了眼睛,她又低着头,看不清相貌。黎明申笑道:“就你一个啊,无双!” 这女孩便是无双了。 无双来到我们身边,唰地抬起头,虽然眼睛被头发遮住,但是肌肤犹如新雪般洁白,小嘴饱满,鼻子秀挺,因年纪关系,身材有所欠缺,但是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孩。她点点头,然后伸出双手,朝黎明申打了一个手势,黎明申接口道:“哦,老板娘在洗澡啊!” 我心底一沉,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竟然是一个哑子,莫非上天真有所不公? 无双又打手势,虽然我们看不懂,但是黎明申实时翻译:“你问我要不要去叫老板娘?嗯,不必了,有三个客人过来,你准备两个房间吧!” 无双点点头,朝我们三个人看了看,目光甫接触到我,忽然娇躯一震,慌忙低下头。老子怎么了?吓到小女孩了?我自知毛发浓密,养了大胡子之后,相貌狰狞,所以林白水严厉禁止我养,平常或是不留胡子,或是只留一般的倒八字胡,比较威风。这样看起来帅气,不至于恐怖吧! 我正暗自琢磨,忽楼上一阵娇喘,有个甜美的女声传来: “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洗澡都不得痛快!” 我们偱声抬头仰望,见二楼玄关处,先是露出一只雪白修长的女人大腿,还湿漉漉淌着水,随之一个胸脯抱着毛巾,勉强遮住前面下半身的女子显身。她约莫二十七八,成熟丰韵,眼眸迷离中透着一股子**,乜斜瞅着我们,款款迎来—— 金镶玉似的女老板出现,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尽在风生水起! 明天因故停止一天。 ** 二百零无、风骚 我眼前倏然一亮,就如黑夜里驾驶着一艘大船航行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无星无月,而指南针恰好又失灵了,危急时刻,前方地平线上突然冒出一盏灯塔,指明了方向。只觉得这个女人风情万种,极具风味,乃当世尤物。她笑吟吟过来,方才洗过澡的女体带来一股香皂的香风,叫人心旷神怡。我正入神,蓦然屁股一痛,龇牙咧嘴,眼珠乜斜瞟过去,却是林白水满面不悦地瞧着我,右手正放在老子的屁股上,又狠狠捏了一把。 这死娘们,老子看几眼别的女人都不可? 我苦笑不得,知道林白水见有这般女子出现,起了争强好胜之心。其实林白水何必在意呢?我只是初次见面,不免有点好奇,哪敢真的迎上去。假若把眼前的三个女人都比作花朵,林白水是亭亭玉立的菡萏,无双是清秀细致的兰花,那么我看着这个女人,就觉得她是娇艳欲滴的有毒罂粟! 那女子咯咯笑道:“呦,怎么黎家的先生又有空来找我了,是不是想我了?” 黎明申熟识这个女人,习以为常,苦笑着摇摇头,双手一摊,指着说道:“呵呵,有空我当然会来找有间集最美的女人——祝玉茗。不过眼下却是大事!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来自北京的大学者,是我特意邀请过来的。祝老板可要好好招待啊!” 原来这名女子名叫祝玉茗,她眼波一转,察言观色,见林白水怏怏不乐,有点不悦地盯着自己,知道是女人的妒忌,于是咯咯笑着上前,拉住林白水的右手,使得后者颇是愕然,初始见面,便这般热情。 祝玉茗看似比林白水成熟几岁,摸着林白水的手说道:“一个女人的手,就可以说出女人的身份地位和经历。我看这位妹妹双手手背细腻白皙,绝少做家务的痕迹,但是几个手指老茧很厚,由此看来,妹妹一定是专心学问,长年累月著书。而家务嘛——自然是交给了这位兄弟了!” 祝玉茗瞅了我一眼,赞许道:“看来这位八字胡的兄弟,真是疼爱妻子啊!” 好厉害的女人!我们并没有透露我和林白水是夫妻的身份,但是她居然一眼就可以看穿。 林白水稍许有了点高兴,正要开口,那祝玉茗又说道:“妹妹赶路急了,似乎很疲惫,来,和姐姐我一起去泡澡消疲去!” 林白水愕然,问道:“那我先生怎么办呢?” 祝玉茗哼地一下,转而看着我们三个男人,说道:“臭男人啊,就让他们自己聚在一起吧!呵呵。无双,且带几位客人去房间歇息。” 无双点点头。 我眼睁睁地看着林白水被祝玉茗拖走,只得无奈地摇摇头,心想祝玉茗不仅吸引男人,连对付女人也有一套。 无双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一起上去,之后就来拿行李。她小小的个子要举起庞大的行李箱,当真是可怕。我哪能让女人来做这些事情,慌忙说道:“我自己来即可!”说着就单手拿起行李箱,招呼何永进一起上楼住房间,但见何永进还是一副呆呆的模样,好像被刚才祝老板的**迷住了,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大喝一声:“老何!” 何永进陡然一震,这才回过神,拎起自己的行李,闷声不响跟在无双后面。便走黎明申便向我说道:“可别小觑祝老板,她可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子。她的美貌给有间集镇增添了许多风采,而智慧更是厉害,短短几年就在原来有间旅店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有间旅馆,而且经营地更加兴旺发达。” 我疑问道:“你不是说过,那有间旅店的老板神秘暴毙,怎么还会留下来呢?” 黎明申笑道:“当然是有继承人了,据说祝老板就是。是真是假,我们倒是懒于考证,因为当年的有间旅店自从老板死了之后,一直无人打理,简直就是一堆废墟,直到祝老板来了之后,才有起色。” 我心事重重,十年前的经历给我带来了永生难忘的可怕回忆,但是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又转回旧地。 黎明申在无双带我到了房间之后就告辞,说道:“朱先生,你一日赶路,也辛苦了,在此我不打搅,我们明日再商议探索悬棺的事情。” 我点点头,与黎明申道别。旁边的何永进一声不吭地就钻入了房间,砰地关门,我知道他性格古怪,也不多说,只是暗自寻思,这十年他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无双开了门,小小的身子犹如老鼠一样钻了进去,打理床铺,我进去后放下箱子,笑着对无双说道:“小姑娘,不必太辛苦,我自己搞就可以。” 我军队出身,习惯于自己打理生活。 无双果真放下了被褥,愣愣地看着我,我被她看着怪不好意思。方才她似乎非常怕我,但是眼前的那刘海下亮晶晶的眸子,却散发着热切的目光,突然走了过来,拉起我的胳膊,飞快地在我手心里写字。 “你,认,识,我,嘛?” 虽说手心是人体最**的部位,但是我不擅长手心认字,辨别地有点吃力。 我认识无双嘛?我不解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目光迷惑,脑海中转过千百个人的脸面,始终没有浮现无双的模样。她怎么认为我认识她自己呢? 无双看着我,知道想不起来,于是指指地面,然后双手居然,突然把头上的发髻拆下,长发披开来,无双的小手握住发角,捏成两个小辫子。看着这副样子,我顿时醒悟:“啊!你就是当年店里的那个小鬼?” 无双高兴地点点头! 我大吃一惊,当年我在旅店里看到的那个小鬼,又黑又瘦,穿着男孩的装扮,我就当作是小男孩了,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个姑娘,十多年过去了,居然长成眼前这副青春美少女的模样。于是不禁长叹一声,暗道命运弄人。再一想,当年我与何永进一起杀了赶尸人,似乎店老板也遭了僵尸的毒手,虽说他虐待无双,毕竟养护了她。不知道无双在此之后是怎么度过日子的。我心虚地问道:“你现在过得如何?要叔叔我帮忙吗?” 无双放下头发,只是高兴地点点头,然后在我手里又飞快地写字:“谢谢叔叔。我过的很好,祝老板在照顾着我。自从很久以前见过叔叔一回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了,心中一直暗暗祈祷保佑叔叔这样的好人。真是上天眷恋,让我再次遇到了叔叔!” 我哈哈大笑:“真是孩子!”我突然想起那年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睡觉,于是说道:“现在我可不能为你取暖了!” 无双如新雪般白皙的面颊顿时羞红,扬起两团好看的玫瑰色胭脂。小女孩不习惯我这样粗俗的玩笑。 ** 二百零六、女妖 当然玩笑也仅能至于此,不可再过分地开下去,毕竟我眼前的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害羞女孩子,而我亦非那种好色的中年猥琐大叔。 无双又在我手里写道:“叔叔这次回来干嘛?是陪那位高高个子的阿姨一起来度假吗?” 我干笑一下,叹道:“哪有那么好,我天生的劳碌命,这次过去,乃是受人之邀,前来发掘悬棺和僰人传说中的银矿。” 无双小脸唰地变白,我吃了一惊,问道:“无双,难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无双犹豫地点点头,写道:“叔叔要当心,听说悬棺里的僵尸会出来吃人的呢!” 原来她在担心我,于是我拍拍胸脯说道:“不用怕,叔叔厉害着呢!” 无双点点头,满脸崇拜地盯着我,当年我的英勇身姿,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记录了深刻的印象。 我说道:“好了,无双你也回去吧。叔叔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无双踌躇一下,还是听我的话,甩甩长发离开了房间。 我叹了一口气,坐在床沿上,赶到这三天来坐火车实在吃力,于是仰天呈大字舒服地躺在**,微微半合上眼眸,暂且休息一下,迷迷糊糊中,我似乎看到天花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垂下来,顿时瞪大眼睛,死死盯着。 这西洋式样的小洋楼天花板也是典型的西洋风格,四角装饰有奇怪的西洋怪兽,但在天花板雪白墙面的中间,突然渗出一团黑色的水渍,逐渐扩大,形成汽油桶盖那么大的一个水渍圈。水渍越来越多的黏稠黑色**从水渍圈里面渗了出来,好像钟乳石一样衍下一条又黑又粗的黑油柱子。那黑油柱子渐渐钻白,竟然变成了一条洁白的胳膊,看大小和肤色,竟然是女人一样。我不禁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从这只女人的手臂开始,黑色的水渍圈里面慢慢钻出一个女人的身体。先是整只手臂,这是右手,然后又钻出一只一个肩膀,接下来却是一团漆黑的头发,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长长的发丝落到我脸上,有股麻麻的痒感。女人的整个脑袋终于浮了出来,她抬起头——从我的角度看就是低下了头,这样整张脸都对着我。这张脸,竟然是已经死去近十年的王玟琳! 我顿时大骇,猛然弹起身子,却仍然一动不动地抬头那张脸。女人的脸慢慢垂下来,贴近我的脸,合上了双眸,嘟起小嘴想要亲我。不知道怎么地,我似乎被赛壬海妖迷惑了一样,情不自禁地迎了上去。突然,女人的脸陡然变化,顿时狰狞,露出尖尖的獠牙和丑陋的真面目,同时面部肌肉不住浮华,露出了漆黑的头骨,非外恶心,我吓得大叫一声,同时听到一个女人的低声呼唤:“恒淮……” 我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天花板上并没有浮出女妖,难道这是我的幻觉。我撑起上半身,摇摇脑袋,让自己清醒清醒,旁边的女人关切地问道:“恒淮,你怎么了。我放进来,就听到你大叫一声!” 我撇转脑袋,对面是林白水,她受了祝玉茗的蛊惑,也学着她把浑身上下脱个光光,只用一条毛巾裹着,头发上还滴着水珠,而肌肤却是如新鲜的珍珠一样散发着健康的光泽。我苦笑着说道:“没事,刚才睡着了,不小心做了一个噩梦。唉,我问你,你怎么打扮成这副德行?” 林白水洋洋得意地说道:“刚才我和祝老板一起洗了一个桑拿浴,真是舒服啊!好像浑身每个毛孔都通了气,真觉得轻飘飘的,好像要飞一样!” 她调皮地转了一个身,哪知毛巾的绑法不得当,立时掉了下来。林白水轻轻一叫,毕竟我们是夫妻,她并不多少吃惊,只是有点害羞,正要捡毛巾的时候,我狞笑着扑上去,一把揽住,扔到**,说道:“这是你**我的,不要怪我!” 不一而云。 到了次日,那睡眠中的女妖并没有再出现,看来是我自己多虑了。我们起了床,一起聚在客厅里吃饭。这吃饭也甚是有趣,一人一个盘子,一把筷子,旁边桌面上摆满食物,要吃多少都自己拿,这样十足便宜了我这个大胃汉。据林白水说,这是西洋传过来的吃法,叫做自助餐! 我吃地甚欢,那何永进却拿着盘子,呆呆地把脑袋转来转去,似乎在找寻什么人。昨天我就看到他对女老板有意思了,大概又在找寻她吧。可惜祝老板起床很迟,现在只有一个无双在场,因为自助餐无须什么人管理,只要守住客厅,不让外面的闲汉进来即可。 我叹了一口气,有心帮何永进一把,但是祝老板相貌与智慧并重,想来看男人的眼光也不会太低。何永进一无财二无才,满脸大麻子,想找祝老板难啊! 吃罢早餐,黎明申才姗姗来迟,这时他背着一个文件包,和我们打了一个招呼,便坐在客厅的沙发里,一起讨论搜寻悬棺和银矿的事情了。 黎明申打开文件包,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塑料纸板,上面覆盖着一层透明的薄膜,底下则是一张残破的草纸,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上次林白水向我展示的秘银之图的原图。黎明申将其放在茶几上,对我们介绍说道:“我们本次的科研考察,就是从这张草图上而来的。” 我问道:“黎先生,乍看这张草图差不多也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上面的图案线条甚是古老。我知道,僰人本来没有自己的文字,一直靠图画表示。你且说说看,这份草图是怎么得来的?是你自己发现的吗?” 黎明申摇摇头,说道:“这张草图并不是我首先发现的,第一个发现草图的人,名叫陈硕奇,乃是民国年间的大考古学家。一九三三年,他为了探索僰人悬棺的秘密,雇用了两个擅长攀爬的采药人,登上千仞绝壁,从上面吊下两具悬棺……”—— 陈硕奇发现了什么?会遭遇什么样的厄运?尽在风生水起! ** 二百零七、殉葬 谈起这个陈硕奇,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出身不凡,乃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归国之后,在民国五大名校之一的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专攻中国古代史,对于悬棺、赶尸之类神秘的现象特别着迷。于是陈硕奇趁着暑假,带了几个学生一起来到大庸县(今张家界),雇用了两个采药人把悬棺从悬崖上吊了下来,托送到大庸第二中学,打算细细研究,但是他无论如何想不到,意外的离奇事情就发生了! 首先是把悬棺吊下来的两个采药人,当时他们贪财,就随着陈硕奇一起把悬棺运抵大庸。陈硕奇教授让他们住宿在学校假期空出来的教室里,但是第二天人们就发现这两个人竟然都已经一命呜呼了。而且他们这两个人还死得特别离奇,身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但见两人面目扭曲,解剖尸体之后发现苦胆破裂,竟然是被活活吓死的! 周围人都吓得要死,认为是悬棺内的冤魂作孽,抱怨他们打搅了死人的安宁,于是作祟来杀人了。陈硕奇是读书人,哪会相信怪力乱神,硬是不肯听别人的话,把悬棺放回原处。因为别人都很害怕,他就自己一个人打开了悬棺,把里面的干尸捞出来,仔细研究。他的几个学生终究不是很放心,于是第二天敲打陈硕奇卧室的门,许久无人应答,便破门而入,一进卧室,简直吓死人了!那陈硕奇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业已毙命,但是他的死法非常奇特,居然是双手卡住脖子,自己把自己活活掐死。须知,一个人是绝对无法把自己掐死的,一旦呼吸困难,手臂自动无力,便垂了下去。但是陈硕奇怎么能自己把自己掐死呢?众人琢磨不透,深深觉得恐怖诡异之极。 因为陈硕奇乃是一介名人,当时大庸县的县长都亲自赶了过来处理后事,询问了采药人以及陈硕奇惨死的故事,坐立不安,说道:“文王泽及枯骨,古人遗骸何当玩弄?请以礼瘗之。” 于是县长下令将悬棺以及古尸一并焚烧,又写了一片祭文说:“霜凄凄兮露瀼瀼,风雨剥蚀兮日月迎将,翳何人兮骨骸坚强,胡不速朽兮恋此高岗。恶有报兮善有庆,毁棺露骸兮吾意凄惶。山之广大兮地厚无疆,以为宅兆兮永此潜藏。臻百福兮降百祥,千秋万岁兮无厉无殃。”敬鬼神而远之! 至于陈硕奇的遗体,因为夏天尸体容易腐烂,托运不便,他的几个学生商量之后,将他火化运回武汉。至于其遗物,则由一个本地的学生托管。陈硕奇本来就没有什么亲人,也就没有人过来拿取遗物,这些遗物就一直存放在那位学生的手里,直到现在。 黎明申微笑道:“而那位学生,正是我的祖父!” 黎明申继续说道:“我的祖父是大庸的县的一个大地主,对于恩师的遗物自然小心翼翼地保存,丝毫不敢动弹半分,这样经历了抗战、建国等一段时期,直到文革的时候,我家自然被抄家,这些遗物被人夺走,不知所终。到了近几年,国家政策落实,一一把遗物还给了我家。当时我祖父已经去世,遗物由我接收。因为陈硕奇乃是民国时期有名的历史学家,作为同行,我自然对他非常好奇,手头有他的遗物,哪能不欢呼雀跃,不好好检查一遍。这一检查,就发现了这张秘银之图!” 林白水眉头一皱,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你一直相信这张秘银之图是陈硕奇从那两个悬棺里掏出来的。你有什么证据这般认为?说不定是什么后人伪造的呢!” 黎明申笑道:“师姐说的是。但我确有缘由认定这是陈硕奇从悬棺里发现的草图。在陈硕奇的遗物里,不过只有一些书籍和日记罢了。其中的日记详详细细记录了他发掘悬棺的全过程已经发现的线索。” 黎明申顿了顿,继续说道:“根据陈硕奇的记载,当时他一共把两具悬棺给带了下来。一具悬棺就本已很吃力了,为什么是两具悬棺呢?原来,这两具悬棺是在一个悬崖洞里发现的,陈硕奇认为他们两人是夫妻,对于研究古代的婚姻关系有比较好的参考价值,索性就把两具悬棺一起带来下来。这两具悬棺都是用木质细腻、防水性强、不易腐烂的楠木制作而成。把整条楠木当中剖开,挖空中间,呈半月形,放入尸体后就把两块楠木合起来,浑然一体,防水防风。那悬棺一大一小,大着是男性,小则这是女性。男子估计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死于疾病,但是女子就死得比较离奇了。” 我忍不住问道:“怎么个离奇法?” 黎明申满面严肃,说道:“女子大概十五六岁左右,后脑勺有钝器打击后的痕迹,由此可以推论,女孩是被杀死之后陪葬的!” “什么!”何永进突然叫了一声。 我们方才一直在讨论深奥的历史及考古问题,何永进毫无兴趣,在一旁无聊地坐着,这是甫一听殉葬,陡然叫了出来,倒是把我们吓了一跳。 黎明申笑道:“这并不稀奇,古代殉葬的很多,殷商时期,奴隶主死的时候要几百个人陪葬。再说湘西一直有一个古老的习俗,说是如果男子未娶妻就过世的话,阴世没有个伴儿,必须有冥婚。所谓冥婚,就是同另外一个死去的未婚女子结阴婚。但是有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女尸,一些富豪之家就会采取相当残忍的手段,将贫寒人家的女儿买来,活活打死之后一起陪葬!” 何永进脸色惨白,在越南战场上天不怕地不怕的何大胆,亲手绞死过六个越南猴子,怎么会被百多年前的区区殉葬给吓坏了呢?当下我干笑一声,说道:“这不稀奇,罪恶的古代社会劳动人民没有丝毫权利,连生死都掌握在地主老财手里。黎先生,老实交代,你家有没有干过这些缺德事情?” 黎明申知道我在开玩笑转移话题,哈哈大笑:“我家是出了名的善人,号称黎善人。我家又推行火葬,死了之后都是火葬的,哪能干出殉葬之类缺德的事情呢?”—— 神秘的秘银之图是如何出世的、尽在风生水起! 最近断断续续看完了太空堡垒之暗黑编年。太感动了,时隔十年的冲击!斯考特终于改变了难看的发型,艾玛尔越来越有御姐的风度。贾尼斯太美了!有空的话,我会写一个飞船墓场的故事! ** 二百零八、悬崖 黎明申收敛笑容,摆正表情说道:“嗯,我们继续谈正事。自从我收回陈硕奇的日记之后,花了好几个礼拜细细研读。我不得不佩服陈硕奇当真是一个出色的考古学家,在他的日记里,记载了众多他从悬棺里发掘的殉葬品,不禁描述详细,甚至还画有草图。这些殉葬品有铜带钩、铜手镯等,但是有一样东西,却非常离奇!” 林白水问道:“什么东西!” “三角太阳环!”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摆出了迷惑的神情,黎明申知道我们一时之间无法从名词上想象物体的模样,就倒了一点茶水,用手指蘸上,在茶几上画出形状。我和林白水饶有兴趣地看着黎明申画出来,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几何图形。中间是一个圆饼,外面套有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三个角各自伸出一条边,连接外面的一个圆环。 黎明申解释说道:“汉字中‘日’是外面一个圆,中间一点。而这个三角太阳环,就是僰人的太阳象征。但是问题这就出来了,众所周知,僰人生活在漆黑的森林中,是一个崇拜黑暗甚于光明的民族。太阳在他们的概念中,并不是生命的象征,反而是毁灭与邪恶的象征。所以一个死去的僰人居然以三角太阳环作为殉葬品,不禁叫人啧啧称奇。” 我小心地问道:“莫非,这个什么三角太阳环,里面有猫腻!” 黎明申一拍大腿笑道:“正是如此!朱先生果然是我学姐欣赏的男人,一猜即中!那陈硕奇心底也觉得有古怪,仔细观察三角太阳环,终于看出了破绽。那个三角太阳环最中间的圆饼,中心微鼓,轻敲居然有噗噗的响声,竟然是空心的!于是陈硕奇施展妙手,找到圆饼的缝隙,把圆饼一分为二,终于从里面搜出了这张秘银之图!” 我暗自猜测说道:“这张所谓的秘银之图如此小心翼翼,难怪引起了你和陈硕奇的注意。不过,还有问题,凭什么你认为这张地图就是传说中的僰人银矿的地图呢?”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朱先生问的好,当初我也不敢相信这是僰人的秘银之图。但是看了陈硕奇的解释之后,不禁心中大为惊叹。世人均知,僰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或是用图画表示,或是借用汉字的发音表达僰人的语言,这张图上全部是山脉的标记和悬棺的位置。为什么要标注悬棺呢?所谓生死有别,既然已经安葬,自然不能再打搅,而是将棺木的位置隐匿起来,绝非如此大刺刺地标注。陈硕奇思虑半天,终于得出一个大胆的猜想。他认为,僰人之所以建造悬棺,既不是为了死后早点升入天堂,也不是为了防止死人作祟,而是作为指示方向之用!悬棺挂在高高的悬崖上,一目了然,远远都看得极为清楚,指示方向自然明晰。而且世人也根本无法猜到,居然用棺材去指示方向。” 我一愣,过了半晌才喃喃自语:“用棺材指示方向。这个想法倒是挺新鲜的。” 黎明申叹道:“可惜,陈硕奇在得到秘银之图没过多久,就神秘暴毙,再也无法解答这个谜团了。而那些僰人的殉葬品因为人们唯恐鬼怪作祟,连同棺材一并烧掉了,所幸秘银之图乃是夹在日记里,才完整地保存下来。但是我一直无法解释上面标注的悬棺是如何指示方向的,因此特意请两位过来,帮助我一起解答难题。” 我说道:“一时之间,倒是无法想通这个问题。白水,你有什么看法?” 方才林白水一直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听我们两人对话,这时候才站起来,但摇摇头,显然也没有什么想法。 黎明申说道:“也罢,这个难题可并不是一下子能够解决的,不然也不叫做难题了。我们还是到现场的实地去看看吧。说不定对灵感有所启发。” 我点点头,当下大家收拾了一下,就外出探索。我原本以为,既然是悬棺,自然放在穷山恶水的地方,哪知有间集镇就是靠悬棺和僵尸起家,方圆百里之内,凡是有悬棺的地方,都通了公路,游客络绎不绝,所见之人,白的黄的黑的都有,当真是汇聚五湖四海之人。我们原来还特意穿了一身外出探险之用的服饰,但是眼前就如郊游一般,根本毫无用处,令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无话可说。 黎明申开着他那辆大众桑塔纳不过行了半小时,就沿着笔直的大路来到一处悬崖下。未近悬崖,我远远就看到一大群人聚在悬崖地下驻足欣赏悬棺的奇迹,导游胡说八道:“大家快看,这是僰人的悬棺!世界上有火葬,有土葬,你们知道僰人为什么要举行悬棺葬呢?传说僰人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当年蚩尤与黄帝争夺中原的霸权失败,逃到了这里。但是他不忍心死在沙场上的手下不能回家,于是叫巫师施展法术,把死人变作僵尸,让他们的魂魄附在上来,走了回来。僵尸到了这里之后再也不会倒下去,反而和当地土人婚配,产生了僵尸与人类的混血。这类混血人活着的时候还好,一旦死了就变成僵尸。但是他们没有蚩尤手下的能力,则会祸害人间。所以僰人就有了一个习俗,一旦人死掉之后,就把他们的尸骸放到悬崖上,这样僵尸不会走下来祸害活人,又尊重了祖先!” 这个导游足可以去写小说了。 我们当然不会书呆子气发作和这个导游去争辩一番,只是到了悬崖底下,沿着很久之前开凿出来的索道慢慢爬了上去,直接奔到悬棺的处所去探索一般。当然由于林白水一介女流,体育向来很糟糕,这个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了我和何永进。我们两人绑着绳子一起合力爬到了悬崖峭壁上,对着几具悬棺一一拍照。 老实说,我也是第一次距离如此之近的打量悬棺。这些悬棺,有的质量极佳,因此数百年放置下来,棺木上连一条痕迹都没有。有的却是劣质木头所做,居然完全烂掉,把尸骸暴露出来。悬崖上比较通风,尸骸大部分是化作干尸,,有些面目清晰,甚至能够看到临死前的表情。 这样我们一上午就基本上是在拍照,中午草草吃了一顿饭,下午的时候洗出照片,大家坐在草地上细细研究讨论。倒是一群游客甚是无聊,那导游闻得我们是从北京来的学术界人事,大为感兴趣,问这问那,好不耐烦。到了晚上,我们留了下来,和众多旅客一样,支起帐篷,看悬崖上放映的电影,居然是一部香港的道士捉僵尸的电影,叫人哭笑不得,却也津津有味。约莫十一二点的时候,我和林白水钻进帐篷,相拥而眠,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震天价的巨响,随之那个导游破锣般的喊叫响起: “救命!僵尸作祟了!”—— 神秘的僵尸终于出现了!欲知后事如何,尽在风生水起! 明日除夕,先祝大家新年好了!明日休息一天。正月初一尽管又值班,但是仍然保持更新! ** 二百零九、作祟 僵尸作祟、我霍然从睡袋里弹起,埋藏在脑海深处的僵尸记忆犹如一头鲨鱼,叫人不寒而栗,我摇摇头,竭力驱走恐慌,心想眼下人多势众,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僵尸活活淹死,何必惧怕呢?我马上拉上鞋子,一边穿衣一边钻出帐篷,回头瞅见林白水还在慢吞吞地到处摸索眼镜,又气又好笑,叮嘱她不要轻易出来,等我有了消息再过来,说完我就沿着导游声嘶力竭的呼叫跑过去! 今天天气晴好,晚上留宿的游客甚多,待到深夜里忽然听闻有人大喊僵尸作祟,不惊反喜。这帮家伙,来有间集镇本来就是为了看悬棺和僵尸,既然已经欣赏过了悬棺,那僵尸自然也是下一个目标。只是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还是一个谜,因此只能看电影过瘾了,现在听到真有僵尸出来,个个欣喜若狂,跃跃欲试,抄了手电筒奔跑出帐篷,好似漫天飞舞着一只只硕大的萤火虫,一起聚集到发出可怕叫声的家伙身边。人太多了,我是仗着自己块头大才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的。 待我进入,定睛一看,几十盏手电筒照在那里,光线甚是明亮。地面上不知道怎么多了一口悬棺,棺材盖已经被掀起,里面的干尸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双臂伸长,手掌呈爪状,正抓住了那个胡说八道的导游。那导游已经被吓得泪流满面,屎尿齐发,散发出一股恶臭,同时不住地传出杀猪声。 我一看这情况就知道不是什么僵尸作祟。大凡挖掘出古尸以后,特别是一些干尸,因为棺材里的气压、湿度等情况和外面不同,一旦从密闭的棺材里被释放出来,死去多年的干尸往往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动作。若是初次见到,一惊一诈,确实肯能以为是僵尸作祟,但是我挖了多少年坟墓、挖出多少具古尸,见多不怪了。只是悬棺来地非常突兀,我记得,看电影的时候地上还没有什么悬棺。 我眉头皱皱,硬着头皮上去,忍着恶臭把导游拖了下来,挣开了干尸的掌握,扔到地上,喝问道:“怎么回事?这具悬棺是哪里弄来的?” 导游眼泪鼻涕满面,非常恶心,老早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只是扭着脑袋在人群中搜索,看他模样,似乎用同伙。我好奇地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忽然从人群中挤出一个干瘦的男子,约莫四五十岁,头上头发整整齐齐,反而显得过分,似乎是假发。他向我拱拱手说道:“这位同志莫见怪了,是我让他弄的!” 这人说着一口带着很重闽南方言的普通话,可能是台湾人。我不客气地训斥道:“成何体统,悬棺是国家保护文物,连我们考察都要经过事先批准,你居然敢胡乱碰它,当心抓起来,关上个十年八年!” 那台湾人一慌,顿时来解释。原来,这个台巴子来大陆游玩,听闻湘西有僵尸,便好奇地过来一瞧,虽然没有看到僵尸,但是见了悬棺不免心中一动。这悬棺不仅在湘西一带存在,福建、菲律宾等很多地方都有,国内外很多收藏人士都喜欢神秘的悬棺,于是价格不菲。一具普通的悬棺黑市售价大概在百万人民币以上。但是其他地方的悬棺都保存不够完整,差不多都是碎船板了,唯独湘西的宛若全新。于是台巴子在下午叮嘱了贪财的导游,乘着众人看电影,拉了几个人一起把离地面最近的一具悬棺拖了下来。可是想不到棺材盖突然掀起,那干尸陡然弹出,把导游捉住,吓走了众人。 我摇摇头,黎明申过来处理,悬棺并没有被多少损伤,念及海峡两岸的情意,黎明申把台巴子教训了一顿,就放走了。然后在悬棺四下里设下栅栏,把大家赶开。和我商量了一下,留人看守,先是他在,后半夜由我值守。 我方才就瞅见林白水一直在人群中看热闹,待把事情处理完,我径自迎向她,林白水叹道:“现在的人啊,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了。连祖宗留下的宝贝都可以卖,下次我看连自己的蛋蛋都会卖掉。” 林白水说了一句粗话,我初始愕然,继而笑笑,在我印象中,林白水素来是一个文雅知性的女子,没有说过一句粗口,今天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居然叫了出来。我说道:“竖子不足谋,何必计较,我们回去继续休息吧。” 林白水点点头,我们返回帐篷。今夜这一个僵尸作祟,引得很多游客兴致勃勃,没有立即睡下,都聚在帐篷口谈天说地,我又听到了那个独特的嗓门,方才还吓得尿裤子,这时又在胡说八道。 “大凡僵尸,就像圣斗士一样,也是分级的。比如青铜圣斗士是最低的一级,那初级僵尸就是绿毛僵尸,这种僵尸最多,不过也不用怕,一把用秽物即可消灭。第二阶段叫白毛僵尸,这可邪门了,它动作敏捷,杀人利索。不过它们都怕阳光。到了第三阶段,那是飞天僵尸,又名飞天药叉,不怕阳光敦煌笔画里的飞天就是指飞天僵尸。到了第四阶段,那是‘犼’连龙都怕。龙不来,哪里就不会下雨,发生旱灾,所以这种僵尸又名旱魃!不是我吹牛,今天我遇到的就是旱魃,要不是我急中生智,撒尿拉屎,浇灭了旱魃,恐怕今夜无一人可再见明日之阳光!” 林白水摇摇头,暗道胡说八道,只是她不屑与其争辩。我却忍不住了,大吼道:“胡说!什么绿毛白毛僵尸,那是尸体发霉了长毛。至于飞天居然也是飞天僵尸,更是荒谬之极,飞天乃是佛家护法八部众里的乾达婆,喜香气和音乐,乃是一神。而药叉又曰夜叉,亦是八部众,多英俊少年。僵尸那么丑陋,怎么会是飞天和药叉呢?再说了,旱魃本是天女,何等尊崇,那是枯骨腐尸能比拟?而犼也是《山海经》中记载的火焰怪兽,与僵尸毫不搭旮!如此荒谬之言从你口中冒出来,世人无知,可见一斑!” 导游面红耳赤,顿时掩面而去,倒是那台巴子听得津津有味,笑道:“朱先生不妨来此坐坐,大家乐乐,我这里有阿里山的好酒!呵呵,方才鲁莽行事,也算是赔罪。” 我一时睡不着,扭头看了林白水一眼,见她没有意见两人就坐下来,围着火堆。夏天夜里亦是有点秋凉,山中更甚,烤火正好—— 鬼惑以及普鲁托的谋杀都是未完成作品,暂时不会连载。大家还是继续欣赏风生水起吧! ** 二百一十、黑夜 “接住!”台巴子把阿里山的好酒扔到我手里,笑问道:“尚未请教朱先生,大名如何?” “朱恒淮。”我抿了一口酒,淡淡的有股桃子的味道,原来是果酒。 台巴子啊的轻轻一声,耸动说道:“是不是撰写《楼兰考古记》的朱恒淮?那么这位女士想必就是您夫人林白水博士了!” 我点点头,台巴子满脸堆笑,说道:“见怪见怪。想不到两位是如此知名的学者啊!那本《楼兰考古记》我不止一次细细赏读,观点新颖、论据确凿、文笔生动,乃是近几年国内外少见的学术著作!能和你们这两位大学者会面,真是三生有幸啊!” 我洋洋得意,明知台巴子在阿谀奉承,但是我和林白水写的那本书毕竟很偏门,看得人不多,这台巴子知道书名,那么好歹也是一个文化人士,并非我想象的钻进钱眼里的奸商,对他好感不由得增加了几分。我问道:“也没有请教这位先生,你是……” 台巴子连忙说道:“在下姓郭,郭熙明!” “哦,郭先生!呵呵,幸会幸会!” “哪里哪里,这是我的荣幸。”郭熙明瞟了我脚上一眼,忽然说道:“现在人心不古,什么搞学问的,做官的,都下海捞钱去了。唯独朱先生保持学者风范,一如既往的追求真理。精神上丰沛了,但是物资上难免有点欠缺,看,你的袜子都有很多补丁了!” 我低头一看,雪白的袜子上,灰的白的补丁一块块,我再瞅了林白水一眼,她老脸一红。老实说,林白水在事业上是个好伙伴,但是生活上绝对是一个糟糕的妻子和胡闹的母亲。从学生时代开始就生活的迷迷糊糊,我真怀疑她是怎么活下来的。至于结婚生子之后,家务就交由我来打理。好歹我从十五岁就进入部队,样样都靠自己。军队出身的人多半崇尚节俭,我也是如此,袜子破了之后,舍不得扔掉,自己补补又穿上。如今却叫外人看到,别人理所当然地想到是做妻子的不负责。 我搔搔脑袋,说道:“这个,周总理也是这般节俭的。” 郭熙明呵呵说道:“哪里,朱先生,我是想说,虽然学术不可放弃,但是物资生活也要改善改善……” 我心头一凛,听郭熙明的意思,似乎想拿钱来结交,当下我拒绝道:“那可不必,你看我是缺钱的样子吗?俗语道,过犹不及。钱这东西,够用就可以,多了可不好啊!” 郭熙明干笑几声,掩饰不安,看来他的确是这般打算了,见我明白拒绝,就赶忙转开话题。他游历甚广,什么南洋、大食、天竺、花旗国都跑过,诸般奇闻轶事如流水一般滑出来,听着也是有趣。约莫到了后半夜,因导游引发的僵尸作祟事件而导致营地里嬉闹的人群,此刻又渐渐静了下来。我看时间差不多,站了起来和郭熙明告辞,走过去顶黎明申的班了。 我和黎明申交接完毕,回头看看,那棺材里的干尸还是直挺挺地立着,双臂向前伸出,黑夜之中看起来,甚是可怖,不过见多不怪,我反而觉得他保持这种姿势很有趣,嘴角会心的一笑。 “啪!” 突然肩头一搭,我顿时悚然,什么人! 我吓得弹了起来,回头看去,原来是林白水,拿着一个手电筒,像是小女孩般害羞,我又气又好笑,骂道:“懒虫,不去睡觉,陪老子来干嘛?看死尸?一点风景都没有!” 林白水坐在我旁边,推了我一把,叫道:“去,我好心好意来看你,居然被当成驴肝肺。唉,我问你,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的样子吗?” “差不多忘了,快八年了吧。你怎么老来俏,居然学什么罗曼蒂克!” “死鬼,老娘老吗?才二字头。真后悔嫁给你这个不知风情的人,可怜我二十岁就没了青春!” “……” 今天林白水不知道怎么了,特别兴奋,我闲得无聊,便关了手电筒,两人在黑暗中,借着微弱的星光和月光不住聊天,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林白水戛然止声,冰凉的小手用力抓住我的肩膀,低声却尖利地问道:“恒淮,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嗯?没有?什么声音?” “我好像听到有什么动弹的响声,就像是一个许久不动的人,慢慢伸展肢体,关节发出吱啊吱啊的叫声。” “胡说,这里除了你我,还有什么人?你不是自诩二字头,年轻人怎么会关节如此僵硬……” 我突然想到,这里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个人——死人! 难道竟是僵尸复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要扭转脑袋看一看,是不是僵尸“复活”了,那林白水已经抢先一步,转过头去,但见她亮晶晶的瞳仁在黑暗中倏然放开,嘴巴哈大,一动不动,神情僵硬之极,仿佛真是见鬼了! 我心底一沉,暗暗蓄力,猛然回头,打量那个僵尸,唯恐动作,但干尸仍旧像之前一样,一动不动,并没有异常。于是我松了一口气,拍拍林白水的肩膀,笑道:“何必大惊小怪……” 话音未落,林白水犹如失去了支架的木偶,软软倒下。我大惊失色,慌忙将她抱起来,急忙转向营地,一边跑一边吵闹,吵醒了很多人,那郭熙明倒是甚为积极,穿着睡衣就过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慌慌张张地说道:“我也不知道,白水突然就昏了过去。” 郭熙明从帐篷里掏出一只小药箱,他倒是准备齐全,说道:“以前我在国军里当作卫生兵,稍微动一点医术,若是不在意,让我检查一下。” 我心想,反正只是看看,不会出什么问题,便依言把林白水平放在地上,郭熙明抓住林白水的右手腕,搭住切脉,忽面如笑容,然后又拿出“十滴水”,在林白水额头擦了一下,转身对我拱手道:“恭喜恭喜!” 我怒道:“有何之喜!我老婆都昏了过去!” 郭熙明笑道:“朱先生,你夫人有了!” “有了?”我没有马上反应过来,突然大喜,抓住了林白水的小手,紧紧攥住。林白水嗯的一声,慢慢地张开眼眸,低声说道:“疼,你这个家伙,不知轻重吗?” 我傻乎乎地说道:“你怎么没有告诉我呢?” 林白水晓得我已经知道了那事,啐了我一口,说道:“今夜我正向告诉你,哪知你不解风情,我只好硬生生地吞进肚子里去了。” “傻女人!” 郭熙明说道:“贵夫人有了身孕,应该避免体力消耗。今天我看是太劳累了,才一下子昏倒。” 林白水脸色陡然大变,勉力挣扎起来,失声叫道:“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看到了那个,太可怕了!” “什么?”我惊问—— 林白水究竟看见了什么?欲知后事如何,尽在风生水起! ** 二百十一、活尸 “我看见……”林白水亮晶晶的瞳仁在黑夜中尤其明亮,忽闪忽闪的,仿佛是一头惊恐不安的小狐狸,她抬起头,盯着我看,语速突然加快,“我看见,那个干尸,居然活了!” “干尸活了?”我先是一怔,随之哈哈大笑,“那干尸本是死物,纵然变作了僵尸,亦是枯骨腐尸,怎么能说活了呢?” 如果我平常这么嘲笑林白水,她老早恼怒地扑上来,咬我几口了,但是今天她特别异常,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抱拢,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像忍受不了夏夜的寒气。林白水低着头,喃喃自语说道:“真的,不骗你。我真的看到干尸活了!是活了!不,确切的说,那是一种活了的感觉!在我扭头瞥过去的一刹那,我似乎能够看到,在干尸黑洞洞深陷的眼窝里,犹如一对眸子瞪着我,那俨然一个活人看着我一样。可是眼前明明就是一具干尸啊!我就不知道如何反应,眼前立时一片漆黑!” 我闻言悚然,林白水素来不打诳语,她说的话,九成九是事实。可是,一个干尸怎么肯能活了一样呢?总不成是我们前几天看的电影《盗墓迷城》一样,里面挖掘出来的埃及木乃伊有邪术,复活了!至少我再次转过头看干尸的时候,它还是一个死物,和一段木头、一块棺材板没有什么差别。 我心思转动,上前伸手摸摸林白水的额头,安慰道:“别胡思乱想了,你又要做妈妈,好好休息休息,不要太累了。” 林白水点点头,我把她抱了起来,放回自家的帐篷。旁边黎明申老早钻了出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大概说了一下,至于林白水的幻觉,自然隐去。黎明申听完之后问道:“朱先生,你有没有派人看守悬棺和尸骸呢?” 我脸色陡然大变,摇摇头,不好,光顾着林白水,居然忘了! 黎明申一拍大腿,先转身赶过去,我也急急跟上去。这悬棺可是无价之宝啊,不知道有多少在垂涎。单不提那郭熙明,现场的很多外国人都有贼心思,不可不防。 我们匆匆赶到悬棺那里,黎明申打量了手电筒,照在悬棺上,身形猛然呆住。我暗中好奇,凑上前一看,也不禁呆住,心底却一沉,暗暗蓄力。 我方才离开片刻,悬棺果然发生了异动!但是眼前的景象实在叫人难以相信。我看到,那悬棺还是悬棺,干尸还是干尸。干尸的手臂和刚打开的时候一样,直直地伸长,手掌呈现爪状。然而此刻,在干尸的手爪中,抓着一个人的脖子。这个人就是大言不惭的导游。这时导游身子落在悬棺里,双目凸出,舌头伸长,脸色发青,面目甚是可怖,整个动作看起来,就似乎活活被干尸掐死了一样! 莫非真的如林白水所说的那样,干尸复活了! 明明夏天晚上并非很凉,我又是那种特别强壮的男人,此刻也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拾起一块石头丢过去,噗通砸在干尸头上。干尸脑袋摇摇晃晃,似乎在向我们抗议,这样证明了干尸还是死物。我和黎明申硬着头皮上去,两人不约而同握紧手电筒,万一干尸暴起伤人,就立即把金属制的手电筒砸下去。 黎明申小心翼翼地摸了一把干尸的脑袋,扯下一串死头发,又对着干尸观察片刻,终于敢下结论:“吓我一条,我以为变僵尸了呢!” “不过,死人却是死人!” 我则是在打量导游的尸体,在他鼻翼底下探探口气,触觉微温,刚死不久。 黎明申推断道:“是不是有人将导游杀了,然后尸体运到这里,故意把他放成这个样子,让人以为其实是干尸作孽,杀了他?” 我说道:“别忙着下结论!” 我把导游的尸体从干尸手爪里拉出来,然后又从悬棺里小心翼翼地抬出。悬棺与干尸价值连城,而导游死不足兮,自然得委屈新死的人了。哪知我甫一将导游瘦瘦的身子抬起,就从他身上噼噼啪啪掉下许多物件,定睛一看,多是稀奇古怪的装饰,原来导游竟是来悬棺里偷殉葬品。若真是这样,则干尸复活掐死导游倒也说得通,只是我向来不信怪力乱神,还是将导游尚未僵硬的尸体平坦在地上,检查了他脖子的痕迹,又看了一下他的手腕,沉声对黎明申说道:“有猫腻!” “哪里?” 黎明申走过来,又加了一把手电筒。 “你看,每个人的手掌都不一样,干尸更不用说了。导游脖子上的掐痕,明显不是干尸的。我初始以为也是别人杀了他,但是在我检查了他的手掌之后,我发现——脖子上的掐痕与他手掌一模一样!” 黎明申骇然,说道:“你是说……” “是导游自己杀了自己。是他自己把自己掐死!” 黎明申顿时大叫起来:“怎么可能呢?自己掐死自己,这根本不可能。因为一旦用自己的手掐住脖子,等到缺氧的时候,手臂无力,自然就放了下来,怎么可能杀了自己呢?等等……”黎明申面色惊恐地看着我,“我突然想起来了,那第一个取下悬棺,并且打开悬棺研究的陈硕奇,不也是自己掐死自己的吗?” 连我脸色也不禁大变。这这……若是一件事情也罢了,但是两件一模一样的杀人事件,而且相隔几十年以上,无论如何都无法用巧合来解释。难道真的如传说中的那样,僰人将尸骸高高挂在悬崖上,乃是为了防止死尸作孽害人? 黎明申额头冷汗涔涔,喃喃说道:“只能这么解释了。在每一具悬棺上,都附有僰人的诅咒,谁打开了悬棺,就会被僰人的幽灵附身,自己掐死自己。好可怕的死法。我猜这导游就是如此,他打开了悬棺的棺材盖,然后僰人的幽灵故意用殉葬品将其带来,引诱其自杀后,再摆放成干尸杀人的模样,用以警告世人!” 我听黎明申越说越玄,断然喝道:“子不语怪力乱神,世界上哪有这干牛鬼蛇神。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灵魂。传说古埃及的木乃伊有诅咒,触之则亡。后来根据科学家研究,原来木乃伊上带有一种上古的病毒,将接触过的人统统毒死。由此我确信,所谓的僰人悬棺,个中玄奥,必可用科学来解释!” 黎明申定定神,他本不是那么胆小,只是一时被可怕的情形吓住,这时冷静下来,说道:“朱先生说的好。今夜我们索性两人在此值班,熬到天亮。我倒是想看看,这个牛鬼蛇神究竟是什么玩意!” ** 二百十二、活尸 我点头称是,算答应了黎明申一起留下来看守悬棺与干尸,心里虽然还挂念着林白水,但是晓得她毕竟不是那种柔弱的女子,自己能够照顾自己,不需我多加顾虑。 我把导游的尸体摆在一个地方,看到那些被他带出来的殉葬品还摆放在地上,在昏暗的月光照耀下幽幽闪着荧光,犹如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如果再把这些殉葬品放进棺材也不大妥当了,既然已经被拿了出来,我和黎明申商议了一下,反正夜里闲着也是没事干,与其打盹,还不如干脆将这些殉葬品一一整理分类,以便于明日研究考察。 这个主意本是我的无奈之举,但是一旦说出来之后,却让我开了眼界,只见黎明申拉开身上那件马甲,在马甲内层,密密麻麻地缝满口袋,每一只口袋,都插着一样小巧的考古工具。我目瞪口呆,惊问道:“莫非你是随身携带的?” 黎明申笑笑,应是如此,这人莫非是考古狂人? 原来我都打算赤手整理殉葬品,赤手危害比较大,一来可能污染殉葬品,二来埋藏了数百年的殉葬品,难保没有什么毒素病菌,自然用工具为佳了。我向黎明申要了一双手套,一把猪毛刷子,一边小心翼翼地开始整理殉葬品,一边问道:“据我所知,考古和历史,向来是一个冷门的行当,没有多少人愿意学习研究,我看你年轻有为,家里又按政策返还了不少财产,怎么不下海去做生意,而是来干考古这个寂寞和清贫的行当?” 黎明申反问道:“那么朱先生,你怎么也做这个行当呢?” 我哈哈大笑,说道:“算是妇唱夫和吧!本来我也不是从事考古行业,后来因为娶了林白水做老婆,她是做这个的,我就自然跟着做了。很多东西我向她学的,对,就有点像那个什么杨过与小龙女!” 黎明申肃然起敬,说道:“原来如此,在男女平等上,朱先生真是我辈楷模,毫不计较地就帮助妻子从事事业!每一个成功女人背后,必定有一个默默奉献的男人。” “没那么伟大……呵呵,咦,黎先生,我听说你的祖父是陈硕奇的学生,那么你家是不是从事考古和历史的世家呢?” 黎明申停下手里的活,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的问题:“应该可以这么说吧。我家自从明末清初来到这里之后,数百年间,出了数个考究训诂的大学者,我多半也是受了门风的熏陶,这才走上了考古之路……嗯……朱先生……” 黎明申声音陡然发颤,我看到他眼眶越开越大,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我失声问道:“怎么了?” 黎明申颤悠悠地抬起右臂,指在我的背后。 我的背后,有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也不知道怎么地,我突然感到背后一阵阴寒,寒毛都竖了起来,那种感觉,就犹如在夏日里一下子跳入冰冻的古井里,阴寒透骨。我没有立即回头,而是死死盯着黎明申的眼眸,从他的瞳仁倒影上,我看到一条拉长的人影立在我背后,相貌却不甚清楚。既然已经知道了我的背后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一个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叫我阴寒透骨,也叫黎明申如此失态,我一节节地扭转脖子,借助眼角余光慢慢瞄过去,呼吸顿时停止了! 在我背后,站着的是那个导游! 这不可能!他明明已经死了,是我亲自验尸的,我在越南战场上看透了生死,怎么可能连一个人的生死也分不清呢? 导游虽然又站了起来,好像复活了一般,但脸上的模样,确实是一个死人的姿态,尚且保持着临死时候的表情,面目僵硬,表情扭曲,眼珠凸凸的,游离出眼眶外,嘴巴更是哈大,因窒息而死,连舌头也拖了出来,好像地狱中来的黑白无常,来找我们纳命! 我是从越南丛林的死人堆里爬出来过的,什么大阵仗没有见到过,但是第一次硬生生地看着一个死人又在动弹,好像活了一样,顿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干什么,眼睁睁地看着活死人一步步犹如机器人一样僵硬地移动着,从我身边移走,慢慢来到悬棺旁边,咯咯地抬起手臂,关节发出可怕的摩擦声。 活死人一把推开了悬棺里的干尸,然后又像机器人一样慢慢弯下腰,待到升起来的时候,手中却拿了一个黑乎乎,被木屑和腐烂的纺织物污染的殉葬品。活死人双手并用,用力拗断殉葬品,折断的金属边缘非常尖利,立时割破了活死人的手掌,乌黑的血像是墨水一样滚滚而出,喷在悬棺里。 黎明申比我离得悬棺更近,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发出一阵喊叫:“三角太阳环!” 我突然醒悟,因为我并没有直接见过实物,只凭着黎明申给我画的简陋图形,突然之间还不能分辨出来,但是经过黎明申这么一喊,我顿时明白,这就是传说中的僰人死亡标志——三角太阳环。但是,活死人怎么要毁坏它呢? 我倏然浑身一震,脑袋顿时从空白一片回神过来,对着黎明申大叫:“快,阻止他!” 我定定神,随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猛然就朝着活死人扔过去,噗通击中活死人的脑袋。哪知石头大,用力又太猛,那活死人脖子突然发出咔嚓的一声,撇向一边,脖子断了!于是活死人立时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一下子翻倒,躺在棺材上,面目朝上,口鼻之中,冒出一团团亮晶晶的奇怪萤火,在上方聚合成一团,向远处飘去。 我本能就觉得这些萤火有猫腻,依稀之间,记起来十年前,在有间旅店遇到的僵尸,不是也是以吸人魂魄,而这些魂魄,就如萤火一般。僵尸本无知觉思想,莫非背后有人在操控? ** 二百十三、红衣 我顿时心神一凛,跟着萤火追踪上去。萤火飘移的速度并不快,我稍微加快脚步即可跟上,它飞啊飞,慢慢钻入远处一片漆黑的森林里,我戛然止步,逡巡不前。 对于丛林追踪,我并不陌生。当年南疆作战,大部时间都在漆黑的热带丛林里和老道的游击战高手越南猴子交手。一次连队惨遭伏击,只有少数人出逃,我和战友们失散,一个人提着一把重机枪在漆黑的丛林里徘徊,稍微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那种无助孤独的感觉使得我不堪回忆,对森林天生有种抵触。 夜风阵阵,吹拂地森林枝叶飒飒作响。我一边深深呼吸夏夜的凉气,一边告诫自己:“这不是越南,这不是越南!……” 我抬头瞧瞧萤火,快在森林尽头消失了,我吐出一口气,拔腿就追踪上去,好在森林乌黑乌黑,明亮的萤火反而是个极为明显的目标,不过毕竟拉开了一段距离,而我也有意保持,防止被人发现。 我踩着森林地面铺着的枯叶不下走了半里多路,远远就探视到森林深处有一团闪光的红火色,我小心翼翼地凑近,借助树木隐蔽,渐进渐近,我看到了那是一个身穿火红色衣物的人,因为距离较远,我看不清面目。那萤火飘到他的头上,徐徐落下,落在这人的手里,被他收入怀中。说来也奇特,一旦收入怀中,这人身上的红光也就慢慢黯淡下来了。 红衣人转身,大概准备离开这里。好机会,他背对着我,说时迟那时快,我腾腾几步急踏,刹那间已经追到那个红衣人的背后,暴声大喝道:“你是谁!” 红衣人万万没有料到,居然还有人追了上来,浑身陡然一震! 我上下打量红衣人,心底暗暗戒备,防止其暴走。红衣人个子不高,身材偏瘦,头顶长长的头发落了下来,披在肩头,一直垂到腰间,竟是一个女子。她慢慢转过头来,我越发戒备,这女子能够操控僵尸,实力不可小觑。 红衣女子猛然一转头,露在我面前的却是一张极其可怕的面孔!她苍白的面颊,额头上生了两只小角,眼睛狭长,有若狐狸精,而鼻子又尖又高,底下是一抹血唇,伸出拖出一条舌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夜叉恶鬼! 我大吃一惊,往后倒退一步,那恶鬼乘着这功夫,飞快地向前狂奔,我这才醒悟,那极有可能是一个恶鬼面具罢了。 我恼怒之极,老子纵横天下,居然叫这种把戏吓到,当下撒腿赶了上去,一伸手就揪住红衣人的红色裙装,施展蛮力拖了过来,另外一只手就乘机捏住面具,硬生生地扭了下去,心想老子倒要看看你是谁! 我扯掉面具,把红衣人的脑袋扭过来,瞅瞅这张脸。轰!一张血淋淋剥了面皮的脸凑了过来,两颗**在外面的眼珠滴溜溜转动,分外恐怖,而缺了嘴唇覆盖的白生生牙齿更是张开,冲我咬来。 我大叫一声,一把推开红衣人,伸手防备,但是并没有剥皮人扑上来。我定定神,看到的只有一件红色的裙装在森林里飞舞,衣服上似乎撒有荧光粉,幽幽闪光,有股暧昧的挑逗。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心里估计是红衣人施展奸计跑掉了。 我拿了红色裙装就离开森林,回答悬棺处,黎明申并没走掉,而是一直愣愣地盯着导游丑陋的尸体,听到我啪嗒啪嗒走过来,才倏然扭头,依旧带着惊恐的眼神看着我,喃喃自语:“想不到,想不到,这是真的!” “什么?” 我迷惑不解。 黎明申笑笑,说道:“我讲个故事,你愿意不愿意听?” 我说道:“看你神秘莫测,这个故事一定有什么玄机,说罢。” 黎明申点点头,慢慢讲述起来。他说,因为他的出身不好,所以读初中的时候,曾经被强制下乡上山,插队在湘西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那时候农村实行合作社的劳动方式,吃的喝的都靠记工分。山村里住着一个老太婆和他的一个小孙女,之前老太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孝顺,跑掉不见了,幸好小儿子与儿媳妇都挺孝顺的。但是不幸的时期发生了,有一天小儿子与儿媳都在洪水中遇难,家里一下子丧失了两个劳动力,剩下的两口人,一个是小脚老太婆,一个是嗷嗷大哭的婴儿,两人能有多大劳动力,家境困难之极。山区本来贫困,产粮不多,大家也难以有余粮救济。 老太婆想,自己这辈子也活够了,死了无所谓,但是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孙女,老太婆心痛不已。于是跟着大队做活。小脚老太婆也不能做什么,大家也可怜她,就让老太婆打草喂猪或者拔草之类轻活。有一天大家发现老太婆有点不对劲,手脚比以前更加迟钝,身体看起来更加僵硬。有人问她怎么回事,老太婆也不做回答,只是默默地干着自己的活。别人以为她年老耳聋,也就没有在意。 但是这样过了几天,大家路过老太婆的时候,能够隐约闻到一股说不出的恶臭。虽说山里条件艰苦,一年最多洗澡一次,但是这股臭味和没有洗澡的臭味丝毫不同,而且细心的人发现老太婆的手指甲都丢了几个,露出黑乎乎的肉。一个下乡的知青心里疑惑,就暗暗观察起来,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发现了。老太婆轧草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脑袋伸了进去,咔嚓,掉了下来。知青大骇,正要去叫人,却发现老太婆没了脑袋的身体一点也没事,摸索着把脑袋捧了起来,按在脖子上。 知青吓得要死,赶回去和大队的人说了。大家都不信,于是一起到老太婆的破屋子里去,大家看到,老太婆把自己割下的脑袋放在桌子上,身子上的两只手抱着孙女。小孩子一点也不懂事,还高兴地把小手伸入老太婆的颈腔,拔出来的时候,满手都是蛆虫……—— 哈哈,林白水二胎竟然引起如此关注,那么我发起一个投票吧! ** 二百十四、梦魇 我听得一阵恶寒,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倒不是害怕,而是觉得这个故事里面的场景特别恶心。但是转念一想,顿生疑惑。那故事中细节详尽,栩栩如生,犹如亲身经历一般,而是辗转听说。我于是猜测性地问道:“不要告诉我说,你就是那个知青?” 黎明申苦笑着点点头,却是承认了。他面庞朝着前方,陷入深远的记忆中,又慢慢叙说道:“我大病一场,从此之后,时常梦见一个干瘪的无头老太婆尸骸,怀抱中捧着一个健康活泼的婴儿。生与死的场面对比极为强烈,给以我极其深刻的刺激,让我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梦魇。我也曾经调查过,原来这是一种古代僰人流传下来的邪术,俗称活死人。这种邪术能够操控尸骸活动,相当可怕。由于僰人在几百年前就灭绝了,能够流传下来的只是一些皮毛,只在少数神秘的家族中一代代的传衍。我猜想那个老太婆必定是传人之一,自知死期将至,为了供养年幼的孙女,索性把邪术施展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的尸骸干活养孩子。据我所知,这种邪术已经失传,想不到,如今又出现了!” 能操纵尸骸的邪术——我脑海中突然冒出了十年前遇到过的僵尸,这不是差不多吗?由此可见,这种邪术一定还在秘密的流传着,只是我们无法获知而已。我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是到底没有把这件事告诉黎明申,而是突然说道:“咦,我们发掘僰人的悬棺,关这个邪术传人何干?她为什么特意跑过来操控死人,毁掉三角太阳环呢?” 黎明申眼睛一亮,笑道:“按照常理推断,自然是为了毁尸灭迹了,莫非三角太阳环里面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黎明申把被导游尸体扭捏地乱七八糟的殉葬品拿出来,上面黑乎乎的纤维碎末已经被褪去,露出了原本的锃亮金属色彩。黎明申初始一震,继而大喜,高兴地大叫:“果然有猫腻,里面又藏着一张图纸!” 他小心翼翼地从三角太阳环的残骸中把碎纸慢慢扯了出来,这是僰人常用的草纸,经过了数百年岁月的洗礼,原本草纸发黄的颜色已经退化为浅灰色,纸片质地极薄,稍微大动作,就极其容易碎掉。黎明申高兴地说道:“朱先生,幸亏你抢救及时,才能得以保留下这珍贵的文物!” 我好奇地上前凑过去,这张草纸上并没有图画,而是一个个汉字。虽说是汉字,但是合起来我一个也看不懂,什么“是附会勾度离花网加费开高否精”,纯粹是一堆乱码,不知所云。我明知这是僰人的预言,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只能借助汉字的发音表达语言含义,但是束手无策。 我和黎明申大眼瞪小眼,无可奈何,过了半晌我才说道:“这下,我们可得找个古僰人语言破译学者了,你知道张家界附近有吗?” 黎明申眉头搅了起来,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要不明天我回到张家界去问问,或许有什么结果。” 我点点头,也好。 到了天明,这一夜总算平安过去,再也没有僵尸或者红衣人作孽了。导游的尸骸和悬棺我们叫人看好,之后自然会有人来处理,而我们一行四人则先回到有间旅店去。一路上我自然对林白水照顾有加,毕竟她有了身子,行动不便。我埋怨她既然有了,为什么还硬要出来,风餐露宿,多辛苦。林白水反倒是眼睛一瞪,白了我一眼,说道:“哼,你当老娘是那么懦弱的女子吗?工作和孩子,一个都不会少!” 说话间,已经钻到了有间旅店,旅店前老板娘祝玉茗热情迎接,她风情万种,极其引人瞩目。黎明申似乎已经习惯,只是微笑着看着,而我有了林白水,也不会多看几眼。倒是何永进一直痴痴呆呆地盯着祝玉茗,惹得我们都不大好意思。幸亏祝玉茗大方,并不在意。我摇摇头叹气,老何啊,找女人也要看情况。如今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成吗? 黎明申出去办事,只留下我们,这段时间就算度假了。我陪着林白水看风景吃美食,好不乐哉。到了晚上,我哄林白水入睡之后,走了出去,看到何永进像是一个呆子一样坐在旅店前的草滩椅子上,叹了一口气,上前拍拍何永进的肩膀说道:“老何啊……” 何永进苦笑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是不是千万不要有歪念头,癞蛤蟆是吃不了天鹅肉的,人家祝老板有钱又有貌,不是我一个又穷又没用的大麻子可以比拟的。” 我一愣,心想,既然自己清楚,为什么还这般念念不舍?何永进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把钱包摊开给我看,说道:“里面有一张照片,你看看就知道了。” 钱包内层果然夹着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一眼就可以认出,正是何永进这个大麻子,而女的相貌极为俊俏,梳了两条大辫子,五官依稀之间,竟然与祝玉茗老板有几分相似。不,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祝玉茗老板! 我顿时一震,问道:“怎么回事?这个女人是谁?” “我妹妹……” 我瞅瞅照片上的女人,又看看何永进,实在无法相信这两个人是一母同胞,差别实在太大了。我记得当年何永进吹牛他妹妹是十里八乡少见的美人儿,如今看起来,确实不假。 何永进笑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你当年见了我妹妹,打死你都不会走了。可惜……”何永进的声音突然黯淡了下来,“在回家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妹妹已经死了,而且,死的很古怪!”—— 一句戏言,居然引出如此话题。哈哈,想不到。不过对于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我认为有所不妥。中国的人口问题不在数量,而在质量问题!**club.cat898**/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1497376 ** 二百十五、冥婚 何永进有些炫耀地对我说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当年你跟着我回去,见过了我妹妹,恐怕就是赶你走也不肯了!” 我有些尴尬,心想世事无常,命运就在一刹那间转折。假如当年我跟随何永进落户湘西,就不会遇见王玟琳,也不会遇到林白水,虽然娶到了一位娇美的妻子,但是日子毕竟过得平平淡淡,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种地农民,远不如现在身为考古学者,功成名就,地位显赫,生活精彩。 我看到何永进的神色渐渐黯淡了下来,说道:“可惜……你就是跟着我过去,也见不到我妹妹了,我回家的时候,才知道我妹妹竟然已经出嫁了!令我感到非常奇怪!” 我一怔,女孩子出嫁的事体稀疏平常,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知道何永进心思缜密,说话向来不打诳语,里面必定有什么内幕,能够让他说出“奇怪”这两个字。果然何永进自言自语似地问道:“我妹妹只比我小一岁,当年也二十出头了,乡下人盛行早婚,像她这种年纪还没有结婚,非常少见,你可知,这是为什么?” 我猜度道:“女孩子嫁不出去,多半是相貌太丑,身体有病,或者作风不佳。你妹妹如此貌美,而貌美者多半身体健康,病美人现实中不存在,所以前两个理由不成立。若是作风有问题,你也不可能会把一个作风有问题的妹妹推给我,因此我推测,是不是……你妹妹,有点笨?” 何永进苦笑道:“确实如此。我妹妹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从此之后,智力停顿在七八岁的阶段,除了会简单打理一些生活外,根本不能干活,向来被父母视之为累赘,巴不得早早扫出去。我甫一回家,就发现我妹妹不见了,急忙向父母询问,他们竟然说把妹妹嫁出去了!我就暗暗奇怪,嫁妹这么重要的事体,怎么不事先向我这个兄长商量一下呢?我要去看望妹妹,父母又不答应。更加令我奇怪的是,我家本来很穷,但是父母突然拿出一大笔钱来,催促我娶媳妇,我终于开始怀疑了,是不是我父母把我妹妹给买了!” 我轻叹一声,重男轻女这种落后思想,在中国流行数千年,虽然近百年里有所破除,但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区,依旧不把女儿当作人,而是货物,若是家贫无力为儿子娶媳妇,就把女儿卖掉换钱。何永进的父母虽然一片苦心为了儿子,但是我知道何家兄妹感情深厚,让何永进拿卖妹妹的钱讨老婆,还不如杀了他! 何永进的脸色越发阴沉,说道:“我初始只是怀疑妹妹给卖掉了,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我知道妹妹脑子有问题,一直嫁不出去,如果能有人要她,只要好好待她,我就很高兴,我也不会耽误妹妹的前途,另一方面,我又怕妹妹被人欺负,很想找到她的住所。但是父母却口风极其严密,不肯告诉我,令我疑惑万分。过了几天,我终于偷听到一个令人非常震惊的事实!”何永进一字一语地挤出来,每一个发音都似乎从鲜血里挤出来的一样,“我妹妹,居然给卖掉,给人配冥婚!” “什么!”我大吃一惊。 所谓冥婚,俗称“结阴亲”、“鬼攀亲”。凡是男女生前未婚而死,多由两家父母、亲友找到另外一家未婚的死者,为亡子亡女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妻,建立家事。这种陋习产生于西周时期,流传近千年,只是到了宋以后渐渐没落,不过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还在流行。 我急促地说道:“让你妹妹和一个死人结亲,岂不是让她守活寡吗?虽然你妹妹不够聪明,但是这对她也是相当痛苦的一件时期啊!” 何永进却摇摇头,脸色阴沉地就像刚刚杀了一个人,慢慢说道:“不,更加可怕。因为我们这里古时候是僰人的地方,残留的不少僰人的习俗。僰人是没有让死人和活人结亲的习俗的,冥婚,就是死人对死人的结婚,也就是说,我妹妹给活活害死殉葬了!” 我啊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何永进依旧若无其事,好像在叙述一件和他毫不相干的事体一样:“我终于知道了整个真相。原来,我的父母看我年纪渐长,但是家里又穷,娶不到老婆,焦急地要命。本想把女儿卖掉换钱,但是我妹妹太傻了,没人敢要,唯恐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傻子。正在这时,过来了一个配冥婚的媒人,说要一句未婚女孩的尸体,给远处的山前村一户人家死掉的儿子配冥婚,代价是两千块钱。就为了这区区两千块钱,我的父母就把妹妹卖掉,活活害死!当我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我那个傻乎乎,只会整天抱着我叫哥哥的可爱妹妹,竟被我的父母给害死了!这是怎么样的世界呢?我本想替妹妹报仇,但是另一边就是供养我长大的父母,我怎么能下手呢?我感到生活实在没有意义,就离开了山村,到处流浪。”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精明能干的何永进,为何会如此自暴自弃,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若是换作是我,遭遇这种人间悲剧,我也是无法承受的。 我叹道:“难怪你看到祝老板会有这种表情了,因为她实在是太像你妹妹,是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甚至有这种想法,是不是我妹妹没有死,活了下来,而且治好了儍病,到这里开了一间旅店。转念我就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唉!” 我突然心念一动,提议道:“没有经过确认,你怎么知道你妹妹一定是死了呢?” 何永进叹道:“假若她真的没有死,那一定认得出我,我这张脸,化作灰也认得出。” “说不定治好了儍病,但是出现了什么失忆,所以没有认出你呢?” 何永进大喜,抓住我的手说道:“你敢肯定?” 我说道:“不敢打包票,但是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确认你妹妹是否还活着。” “什么办法,你快说!” “我且问你,山前村离这里近吗?” 何永进一愣,思虑片刻说道:“不算太远,大概十几里地,走山路的话半天就可以到。” 我一拍大腿说道:“正好!我们赶过去,索性把坟墓给挖了,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你妹妹的尸体。有的话,我无话可说,若是没有,那就有猫腻了!” 何永进听了高兴地一拍身边的茶几,手劲太大,竟然击碎了茶几,说道:“事不宜迟,老朱,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哈哈大笑,何永进实在太急了,不过也无妨。我告诫何永进耐心一点,然后我先回去给林白水留了一张纸条,带上一点钱,两把手电筒,两条登山杖,便与何永进一起,连夜赶完山前村—— 抱歉,这几天天气变化厉害,不幸中招倒下,一连几天头痛不已,不能写书,今天稍微好点的,重新开始,可能写的不是很好,见谅!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真实的赶尸照片,有胆就看! ** 二百十六、骷髅(修正) 我们离开有间集镇,登上山地,回头眺望。站在高处看下去,镇子***通明,繁华如潮,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十多年前这里其实还是一片如眼前黑暗森林一样的世界。山林里根本没有路,我们几乎贴着树木在疾速穿行。山地行军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青年时期我在杭州留下镇当兵,那时动辄就是一百八十公里山地急行军,身上背负几十公斤重物,沿着山地从钱塘江边穿到天目山,两天两夜不能休眠。后来我又在越南丛林之身作战,周身到处是敌人,如此经历把我培养成一个出色的丛林作战高手,加之今日上天亦是眷顾我们,居然有半轮明月,发出淡淡的青色月光,足够辨认路途,连手电筒都省去了。 跑了约莫几公里,我与何永进渐渐落下,于是我就减缓速度,等待何永进跟上。我已到而立之年,体力虽然不如青年时期强悍,但是这些年来生活质量极佳,无论营养和休眠都能得到非常充沛的补充,加之注意锻炼,所以这些年来体力一直没有落下。倒是何永进与我相反,因为常年过着颠沛流离的流浪汉生涯,性情又是郁郁寡欢,不免体格下降。 过了片刻何永进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叹气:“不行,到底老了,以前这般行军连个屁也不会多放,哪像现在,呵呵……” 我哈哈大笑,对着何永进暗暗做了一个手势,使得不免一愣。这个手势,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再看到了,它的含义是有人跟踪!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却没有回头确认,这是基本常识,以免打草惊蛇。他眼眸中露出残忍的神色,问我该如何处置? 我又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何永进继续往前走,我则是在此埋伏。 何永进点点头,踏着小步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不住说话,仿佛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黑暗的森林之中,视线范围有限,语音更能混淆敌人。 我悄悄伏在地上,爬到一棵高大的乔木下,抓住树干,哧溜滑了上去。这便是常年丛林作战练出来的绝技。 我像是一只树獭一样紧紧抱住树干,浑身密密贴住,我距离地面有五米,除非是刻意寻找,否则根本不能够发觉我的存在。我渐听何永进的说话声越来越轻,而前方却传来嚓嚓山地靴踩在枯叶上发出的响声。对面的人并不想隐瞒自己,或者对自己的追踪技巧极有信心吧。 那人渐渐地来到这棵乔木下,当初我是设计好的,这里是必经之路,一旦那人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然跳下来,把那人俯身压倒。那人来不及反抗,就被我一顿闷拳打倒,然后我把整个人翻了过来。 这时何永进赶了上来,其实他并没有走的很远,只是一边走一边逐渐弯腰并降低嗓音,看似就同慢慢走远了一般。他打开手电筒,猛然照在那人的脸上,我们咋一见,不免都吃了一惊! “郭熙明!” 来的人,竟然是那个台巴子! “不要杀我!”台巴子双手遮住眼睛,抵抗强光,一边大声喊叫。 我从郭熙明身上站了起来,忍不住踢了一脚骂道:“妈的,你个台巴子来作甚?莫非是李登辉派来的间谍,刺探军情?” 郭熙明慌忙否认说道:“不不,我哪有那个胆呢?再说湘西有什么机密的工程呢?其实,我是见你们两个半夜里暗暗出去,以为要挖什么宝贝,所以就跟了上来,想来点嘴边食。” 果然不改奸商本色。 我问道:“那你怎么看到我们的,我记得我一直没有看到你啊。” 郭熙明站了起来,掸掸身上的落叶,嘿嘿说道:“其实我也住在有间旅店里,恰巧你们没有发现而已。两位兄弟,让我也跟去吧。有财大家一起发,好歹我也是一个劳动力!” 我瞟了一眼何永进,征求其意见。他迟疑地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这毕竟也不是很机密的事情,有别人参与也无所谓。郭熙明大喜,笑道:“多谢两位!”他转头对我说道:“朱先生好厉害,怎么发现我的,我以为动作够隐蔽了。” “有什么稀奇,光是一股奇怪的异常,就让人感觉到了你的存在我倒是奇怪,唉,姓郭的。你怎么跟上我们的。要知道,我们可都是作战工兵出身,又在越南打过仗。我们的速度,一般人根本吃不消。” 郭熙明呵呵笑道:“你们是解放军,我也是国军出来的啊!” 原来如此。难怪一直隐隐觉得背后有股杀伐之气,这是军人的特色。郭熙明是对面练出来的,以他的年纪估算,大概也在什么地方锻炼过,所以才能发出一股杀人过的特殊气息。这股气息久久不散,叫我不寒而栗。怪哉,是这个家伙能够发散出来的吗? 三人继续前进,之前我呆过的江南丘陵常绿阔叶林和越南热带雨林,那两种林子里面的植物都是丰富多彩的,而湘西的森林明显受到地势的影响,偏向于高大的温带阔叶林,森林受到人类的影响越少,树木的颜色也越来越单一,颜色深度增加,渐渐化作一片墨黑色,地地道道的黑森林了。全是密密麻麻的覆盖着的树木。现在是夏季,树木长得极为茂森,枝叶如云,但在高大的乔木下,地面则是堆满了枯枝败叶,一脚踩下去,几乎有半只脚会陷入。 越往前走,森林里就慢慢冒出了一层氤氲的雾气,缠绕在脚底。雾气本是无色,但在青色月光的照耀下,却发出妖异的蓝幽幽,诡异万分。传说古代的猿人就是无法忍受森林的黑暗,才从里面搬出来,走向草原,进化成人类。现在是夏季,本是虫兽极多的时候,夜里更是活动高峰,而眼前连一丝鸟语虫鸣都没有,叫我越走越寒心,忍不住问道:“这里真***邪门啊,好像进了什么格林童话里的魔法森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嗯,我看这里其实就是鬼林子!” “鬼林子?好邪门的名字啊!这是为什么?有鬼吗?”郭熙明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何永进拿着登山杖一边捅捅地面,一边说道:“这是是充满血与诅咒的森林。传说,这里就是僰人与明朝大军最终决战的地方。” 那何永进娓娓叙述,因为银矿遭罪的僰人,最后聚集了十个部落两万多人,在此和一万明军决战。尽管僰人占据人数上的优势,可是他们手里的武器实在太低劣了,都是粗铁练就的刀子,哪是拥有精钢好刀,大炮鸟枪的明军对手。惨烈的大战从夜里开始,在夜里结束。经过一天一夜的大战之后,僰人虽然杀死了四千多明军,但是自身伤亡更是惨重,据说死了一万多战士,他们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土壤。经此一役,僰人元气大伤,终于被朝廷大军给剿灭了。而死在这里的僰人战士无人收尸,任由野兽虫蚁啃食,逐渐腐烂,埋入地下。他们阴魂不散,久久在此徘徊,呼唤家人,后来人们把这里就叫做鬼林子,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 我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 何永进满面无辜,说道:“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但你我是什么人。在越南战场上杀人如麻,连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冤鬼呢?不过这里毕竟死过上万人,如果走在鬼林子里,不时会踩到死人的骨头的。” 郭熙明戛然止步,我一愣,回头看他满面惨白,说道:“你说什么,这里,居然有死人骨头?难怪我好像踩中了什么。” 因为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氤氲,看不到脚底的情况,郭熙明就抬起了右脚,果然在他的脚上,套了一派死尸的肋骨,黑乎乎的胸口已经被他完全踩穿,于是套到了脚上。 “大惊小怪……” 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夺地一下,冷不防从氤氲之中冒出一根铁矛,对着我的面部就恶狠狠地刺过来。我心念来不及转动,就本能地向后倒退一步,躲开了这一击,大声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偷袭!” 氤氲之中像是春天雨后,慢慢冒出一个发黄的蘑菇头,大概有钢盔那么大。我心中正在疑惑,那蘑菇怎么会发动突袭,但见那蘑菇向上拔了出来,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 在蘑菇正下方,有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窝,还有尖利的牙齿。这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但不是一个普通的死人骷髅头,在黑洞洞的眼窝里,突然之间,闪出了白光,双目亮堂堂的骷髅头,在漆黑的夜里比原本的样子恐怖更增加几分。 随着骷髅头的上升,铁矛也在移动,从铁矛露出的柄上可以看到,一只骷髅的掌骨正握着,也就是说,这是骷髅头突然发动袭击要杀我。 我们老早骇得一动不动,直愣愣地盯着那个骷髅整个儿站了起来,见身上还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藤甲,散发植物腐败的特有臭味。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站立,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身边,陆陆续续地站起了一个个骷髅怪,有的骷髅头被劈开了一半,脑门上还镶着一把大刀;有的肢体残缺,没了腿脚,只能坐在地上,却仍旧不住向我们张牙舞爪;更有一些身上还披着一件完整的棉甲,笼罩在面具下面的那张骷髅脸更加阴森恐怖。唯一一点相同的就是它们眼窝中都像放了小电珠一样,熠熠生辉,在黑暗的森林里,越发诡异! ** 二百十七、鬼灯 骷髅怪们瞪着一双仿佛小手电一样的眼窝子,从积淀了几百年的枯叶地下冒出来,身上还冒着浓浓的腐殖质味道,从黑暗森林的各个地方向我们包围过来。在远处,有更多的白色亮点闪烁于氤氲之中,踏着枯叶飒飒的响声,终于显出了一个骷髅头。受到挤迫,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地背靠背,各自拿起手里的登山杖,组成一个三角形防御阵势,警惕地注意着骷髅怪们。 我又惊又怪,惊的是来到湘西之后,奇异之处接连不断,先是有间旅店中的黑水妖怪,接着就是僵尸,想不到眼前又出现了骷髅怪。怪的是骷髅怪居然能够自由活动,僵尸我是见多了,一蹦一跳亦不稀奇。骷髅怪却不比僵尸,因为僵尸身上还有干肉,连接了骨骼。但是骷髅怪身上却没有半片腐肉,不知道如何联系骨骼关节之处。他们就像一只只木偶,却不需要提线,仿佛是自己有生命一样,叫人莫名其妙的胆战心惊。 骷髅怪慢慢把我们包围起来,突然一个缺了半边脑袋的一个骷髅怪,手中高高提起了一把朴刀,张开下额骨,发不出声音,呼啸着便向我们看过来。 我抬起登山杖,轻轻一拨,挑开腐朽的朴刀,随之把登山杖尖头插入骷髅怪胸口,猛然下压,顿时将骷髅怪压得骨骼碎裂,哗啦啦崩溃。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举动,周边所有的骷髅怪仿佛得到了命令一样,纷纷张开下额骨,眼窝子的白光刹那间化作死神的血红色,咆哮着扑上来。 我们三人都是士兵出身,有较好的心理素质,眼看这些妖怪们扑了上来,当下毫不犹豫地举起手里的登山杖,恶狠狠的砸了下去,与周边百多个骷髅怪展开一场混战。 骷髅怪对着我或刀劈,或枪刺,或斧砸,犹如漫天大雨一样地落下来。我毫不所动,紧紧握住登山杖,挡刀,挑枪,抵斧。骷髅怪们的武器在湿度极大的森林里掩埋了几百年,原本就腐朽不堪,往往被我的精钢所制登山杖一碰,就化作粉末,这是我接下来的下一个动作通常就是对着骷髅怪从头顶开始就砸下去,咔嚓,这个骷髅怪就被我砸碎。 我拎着登山杖左舞右挥,打得不亦乐乎,心里对骷髅怪的恐惧渐渐转化为自信。我没挥动一次登山杖,起码会打碎一个骷髅怪,方圆两米之内,没有站立的骷髅怪。我知道自己的战斗力极强,对付这些骷髅怪绰绰有余,但是何永进和郭熙明就难说了,乘着战斗的瞬间,眼角余光瞟过去。 何永进亦是一名勇敢的战士,他的打法也非常接近我,大开大合,果然是一个军队出身的。郭熙明却打地小心翼翼,只是护住周身,不让骷髅怪接近,从无主动进攻,果然也是国军风格。 我的登山杖又把一个骷髅怪的脑袋打飞,骷髅怪却不会倒下,没了骷髅的身子亦是向我扑来,当我正要劈下去的时候,倏然横亘里飞来一条重枪,速度极快,直刺我胸口,一刹那间就距离不过一寸。我大骇,来不及反应,只听咔嚓一下,胸口顿时中了一击,霎时仿佛被一百五十五加农炮的炮弹直接击中了一样,整个人立时飞了起来。 我身子仰天,平行飞出了六七米,地上的骷髅怪不时地过来捏软柿子,刀劈枪刺。我倏然一个空中转身,仰天化作俯身,挥动手里的登山杖,扫开一大片骷髅怪,眼看就要落在地上,我用力对着登山杖柄上一扭,拉出一条长棒,登山杖延长一倍身长,从原先的一米半变成三米长。我用登山杖对着地上一插,冲了下去。果然如我预料的一样,地下极为柔软,在我下坠之力的冲击下,登山杖几乎插进去了一半。 我 唰!一个骷髅怪挥刀劈过来。我匆匆把像章塞入口袋,俯身避开这刀,一个扫荡腿,踢断了骷髅怪的两条细腿骨。但是骷髅怪没了腿子,还是不知死活地朝我爬过来,一边爬一边示威性地挥舞大刀。我看着烦闷,拔出登山杖,朝着那光溜溜的脑壳一点,顿时击穿了天灵盖,挑在登山杖尖头上。 我也不多理会,抬头看去,现在我才看到那个袭击我的重枪手,却是一个身披铁甲的巨怪,浑身都包裹在一层黑乎乎的甲胄里,连面部都是铁盔,唯独眼眸部位露出一双血红的眸子。 我当下呼地舞了一下近三米长的登山杖,迎了上去,借助奔跑的冲击力,纵身一跃,以杖为棍,朝天一棍,砸了下去。那巨怪不躲不闪,硬生生吃了我这一击。须知,登山杖尖头都是用整块纯钢打造,份量极重,寻常人会立即脑壳破裂而死,若这些埋藏了几百年的枯骨,恐怕会一直被我从天灵盖劈到胸口为止。 可是——哪知崩的一声,登山杖嗡嗡怪叫,我虎口一震,却看到巨怪的头盔缓缓分作两半,露出一个巨大的颅骨,几乎有常人的两倍大小,天晓得那时候怎么会生出这么大的人呢,就是现在打篮球的穆铁柱也没有这么魁梧。 巨怪的脑壳微微下凹,毕竟老子的力道也是不小。但是我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那巨怪挥动重枪,对准我横扫过来。 我举起登山杖一挡,整个人顿时又飞了起来,妈的,这个家伙太难对付了,可恨现在没有手提迫击炮,不然给他娘的一下子。 我环顾四周,何永进与郭熙明二人虽然打得勇猛,脚底下的骷髅渐渐堆了起来,但是有更多不计其数的骷髅怪爬来起来,慢慢围困过来。恐怕我们不是被骷髅怪杀死,而是活活累死。再看那巨怪,明显不是我们能够对付,于是心念转动,三十六计,走为上! 我立时站起来,高声大叫:“同志们,撤退!” 说着我挥舞登山杖,首先冲过去,与何永进会合,两人合力救出郭熙明,三人同心协力,不顾一切地往外冲,沿途斩杀无数骷髅怪。好在那骷髅怪动作不够灵活,那巨怪更是迟缓,居然叫我们逃了出来,渐渐离开了那股氤氲雾气包围下的森林。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身上除了一把登山杖,其他东西都丢个精光,我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道:“妈的,邪门,居然冒出骷髅头来。” 郭熙明坐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浑身上下检查一边,浑身血迹斑斑,当然都是自己的血了,骷髅怪是没有血的,但是好在都是皮外伤,没有大碍。他松了一口气,问道:“你们都没什么受伤吧?” 我点点头,何永进亦然,他突然指着前方问道:“那是什么?” 我扭过头,眺望过去,远处森林暗处,闪烁着一盏白灯,非鬼火,依稀是一户人家的灯光。 夜深人静,森林深处,居然有人家? ** 二百十八、咬人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均露出了疑惑的目光。现在可不比古代,由于山里生活不方便,政府又鼓励下山,山间的居民绝大部分都搬迁到了便捷的山下。所以能够在这深山老林里见到一户人家,简直比大海里捞一根针还难!房子窗户透出来的灯光幽幽,极为**人过去,仿佛是《聊斋志异》中描写的那样,一个青年猎人在森林里迷了路,半夜的时候忽然看到一栋房子,门口有一位美人儿在向他招手,正喜滋滋地迎上去,莫料到却是一头狐狸精张开血盆大口要吃人…… 然而郭熙明却非常高兴,哈哈笑道:“运气真好,居然能够撞见一户人家,也罢。今晚大家都累了,不如我们在此歇息歇息。呵呵,若是他们要收取住宿费,我请客!” 说着这人便拖着登山杖走过去,我心里虽然疑惑,但是也跟着过去。 郭熙明在门口敲敲,这是一扇破旧的木门,上面的朱漆已经剥落,露出杉木的本色,仿佛一块棺材板一样。 “有人吗?” 郭熙明大叫。 许久里面没有动静,我们按耐不住的时候,忽然吱啊的一声,门板打开,露出半个矮小佝偻的身影,定睛细看,却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细细问道:“什么人啊?” 郭熙明说道:“呵呵,我们啊!嗯,要去前面的村口,夜里急着赶路,眼看天色很暗,所以想借宿一宿,可以吗?老妈妈?” “很久没有来客人了,难得看到几个,你们就进来吧。” 老太婆推开大门,从门口望进去,里面黑洞洞的一片,只在窗口附近,亮着一盏油灯。 我们依次踏步随老太婆走进去,四下里环视,里面相当简陋,木板拼起来的房子没有丝毫加工过,因为森林里湿度很大,木板腐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腐败味道。 老太婆指着地铺说道:“哦,今天正好我儿子没有回来,你们将就一下,躺在这里歇息一晚吧。” 老太婆说完就靠在窗台前,对着那盏油灯,有一个土制的纺纱机,吱吱地开始纺纱。 “老太你不睡啊?” 我问道。 “唉,年纪大了,也睡不着觉,就纺点纱,穿穿衣服。这三位客人,肚里饥吗?我这里还有一点剩饭,权作夜宵。” 郭熙明大喜说道:“甚好,一路奔波,肚子都饿死了。老太太,快快准备一些吃的,我绝对不会亏待你。钞票大大的有!” 老太婆佝偻着身子转身走进旁边的一个小别间,咚咚作响。趁此功夫,我低声对何永进说道:“很怪啊!我总觉得哪里邪门!”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也是有类似的感觉,但是哪里呢?却想不到。” 这时候老太婆走了出来,端着两只盘子,一只盘子放着肉块,另外一只盘子放着蘑菇切片,端到我们面前说道:“招待不周,请见谅,只有一些山里的小吃,尝尝味道吧。” 郭熙明当即伸手把肉块抓起来,狼吞虎咽。我深以为戒,唯恐里面有什么怪异的东西,推脱肚子不饿,径自躺在地铺上,闻着发霉的棉花臭味。 “几位客人要去哪里呢?这么赶的急?”老太婆一边纺纱,一边疑问道。 何永进犹豫了一下,回答:“我们要去山前村那里,找几个故人。” 老太婆叹了一口气,说道:“山前村?唉,这个村子想找故人,怕是找不到了。” 何永进奇怪,问道:“为什么?” “听说前几年,山前村发生了一场变故,所有人都死光了呢!”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失声问道:“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人都会死光呢?瘟疫?” “好吧,我告诉你。” 老太婆慢慢地叙述起来,十几年前文革的时候,从县里往山前村下放了许多知青。但是村子本来就很穷,粮食才刚刚勉强养活村子里的人,顿时来了这么多人,还要把粮食分给他们,村子里的人会被饿死的。于是村子里的人暗地里开会商议,有人说,和县里说说求情,有人说,把知青赶出去。这帮人都是毛主席派下来的,不能得罪,可以也不能让村子里的人陪着饿死啊,怎么办?突然有人发言,恶狠狠地说道:“都让他们去死!” 大家吓了一跳,居然有人想出了这个恶毒的点子。山里人虽然自私,但是并不歹毒。这个主意很快被否决,大家吵吵闹闹,吵了半年都没有想出办法。这时候,突然发生天灾,粮食歉收,本来来了很多知青,把粮食吃了不少,这回受灾后粮食更是匮乏。当村民眼睛都饿地通红的时候,终于想起了那个提议杀死知青的主意。 于是一天夜里,乘知青们睡熟的时候,村子里的男人们拿着砍柴刀,菜刀,包围了男女知青们居住的牛棚,摸黑进来,听到是男人的声音,就砍下去,听到女人的声音,就施展蛮力**。惨烈的暴行持续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男青年们都被砍死,扔到野外的乱葬岗,而女知青们都被囚禁起来,供男人们发泄兽语。 当饥荒越来越厉害,打不到野兽,挖不到野菜的时候,人也会变成野兽,红着眼睛的村民把眼光落到了受到他们凌辱的女知青身上。 “好歹是一百斤,如是杀了吃掉,不知道可以熬多少时间?反正他们又不是村里人,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人知道。县里来人问起,就说挨不了苦,都跑到山里去,不见了。” 村民们这样想着,于是拔出了尖刀,拖出一个女知青,像是杀猪一样的杀掉,开膛剖肚,肢解肉块,吃进肚子里,那是他们最爽快的一天。 这样差不多每隔一个礼拜,就杀一个女知青吃肉,他们吃完肉都把剩下的尸骸胡乱丢到乱葬岗里,吃了半年多,终于吃完,饥荒也快过去了。 几年后有一天村长的儿子经过乱葬岗的时候,突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心里好奇,胆子又大,于是在乱葬岗上挖掘起来,挖啊挖,居然挖出一具尸体,样子很恐怖,脸和身子都烂成了泥巴一样,散发浓重的臭味,看服饰似乎就是那些男知青的。村长的儿子吓得马上跑了开去,回家之后一下子躺在**,一动不动,牙齿慢慢变黑,好像中了尸毒一样。 村子想尽办法来救他儿子,但是无力回天,很快他的儿子就死掉,尸体发黑带青,眼睛也化作黑灰状,散发难闻的臭味。 因为他是村长的儿子,大家都卖村长的面子,来守灵。到了三更天的时候,很多人都昏昏欲睡,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大家张开眼睛,惊讶地看到,村长的儿子活了过来,但是模样非常恐怖,脑袋膨胀地像是猪尿泡,牙齿森森,一口就咬在村长身上,连骨头都咬了出来。大家拿起家么想救村长,但是村长儿子已经变作僵尸,非常厉害,跳来跳去躲避。等到村长被救出的时候,已经死掉了。大家正要想办法处理的时候,突然村长也活了过来,变作僵尸,一口咬住身边的一个人。他们僵尸父子大作祟,只要被他们咬死,那个死人也会被变作僵尸。这样一来,村子里的人一个个都咬死,听说,整个村子只有一个小娃娃活了下来,因为躲在炕地下,僵尸不能弯腰咬他。 知道情况的人都说,冤孽啊,这是知青的冤魂在作祟。他们死得好惨,死不甘心,所以才化作僵尸,附在村长儿子身上来杀人。 ** 二百十九、鬼屋 我侧躺在地铺上,脑袋枕着胳膊,不知是山地夜间本来就阴寒,还是老太婆讲的故事实在过于悚人,反正我突然一阵哆嗦,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我眼睛转动,再看其他两个人,郭熙明手里拿着肉块,口里也塞着一块,但是却已经忘了咀嚼,呆呆地看着老太婆,不知所措。而旁边的何永进眼珠突出,吞咽了一口唾沫,疑问道:“你是说,山前村的人,统统死光了?” “死光了!人做孽,不可活啊!”老太婆一边继续纺纱,一边回答。 听完这个故事,郭熙明哪还有胃口,推辞了剩余的食物,俯下身来和我挤在一起,何永进却面色凝重,足足思虑了三刻钟才躺了下来。我瞟了一眼旁边呼呼大睡的郭熙明,心想这人倒也安稳,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睡着。然后我问何永进:“你有心事?刚才我看你听完老太婆的故事就若有所思。” 何永进低低地长叹一声:“打自从我的妹妹死去之后,我就对山前村充满了仇恨,真恨不得将他们一一杀死。但是现在听到他们竟然都已经死了,突然有种抓住了气球,又蓦然爆炸了的空虚感觉,我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啊!” 我说道:“少怨天怨地了,你妹妹究竟死了没有,我们都不能确定。明日前去一看,即可知道。睡觉睡觉……” 何永进默不作声,我知道他还是心事重重。而我脑中却乱七八糟的想着其他事情,一会儿是**的老板娘,一会儿又是娇小的无双,片刻又想到了眼前还在纺纱的老太婆,绕来绕去,倏然一震,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老是觉得这个老太婆有点不对劲! 须知,自从我来到湘西之后,除了受过较好教育的黎明申等少数人以外,另外听到的其他人说话,灌满了我两耳朵湘西土语,纵然如祝玉茗老板之类见过世面的女子,说的国语湘西味也很重。至于另外其他土著,都是一口犹如外国话的湘西土语。可以眼前这个老太婆,年纪一大把,又住在深山老林里,极少外出,居然能够如此流利的用国语和我们交谈,丝毫没有一点不通畅。再说方才她说讲的故事,遣词用句,非一般人能够掌握,起码是受过高中以上的学历才可以。她究竟是什么人? 我顿时暗暗握紧了登山杖,时刻戒备,万一那个老太婆稍有异动,即可击出。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那老太婆还在不紧不慢地纺纱,耳边郭熙明鼾声如雷。其实今日一天奔波下来,身心老早疲惫不堪,我不由得眼皮打架,慢慢地失去意思,眼前化作黑暗的世界。 时间无定,模糊的意思重新开始清晰起来,我缓缓张开眼睛,一丝刺眼的亮光射入我眼眸,天光大亮了。我稍微眯着眼皮,等瞳孔习惯了亮光,再整个儿张开,陡然浑身一震,不由得失声大叫。 “怎么了!” 何永进条件反射般地拿着登山杖跳起来,眼皮还没有张开,等他张开,顺着我手指方向指去,顿时骇然! 我们居然睡在一口棺材里! 我定定神,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这是一口薄皮棺材,约莫三尺多宽,差不多可以容纳三个大男人挤在一起。棺材底铺着一层棉花,发霉发黑,再看棺材的材质,是用杉木制作,已经埋藏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散发着木头发霉的气味。 棺材被半埋在土里,这里原先是一个坟包,可能遭遇山洪暴发等原因,把棺材冲了出来,棺材盖却不知道去了哪里。我朝前面眺望,看到棺材盖在离我们三四米的地方。 我从棺材里爬出出来,双脚刚刚落到地上,突然一滑,顿时摔倒,摔得眼冒金星,手中好像按着什么东西,圆乎乎的,于是我低头看下去,忍不住又是大叫,我按着的是一个骷髅头。 按理说,我骷髅头见多了,有什么可怕的。但是这个骷髅头还没有完全腐烂完,贴着一层烂皮,特别恶心。在骷髅头的天灵盖上,连着一层头皮,上面长满发白的长发,看样子竟然是一个女人的头骨。而在骷髅头旁边,却是一只裂了一个口子的碎瓷花碗,里面盛着香油,还捏着一条棉芯。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昨天明明借宿在一个老太婆家里,怎么突然一下子跑到棺材里来了呢? 我瞅瞅棺材盖,又看看棺材、女人的头骨和油灯碗,脑中顿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们遇鬼了! 传说老坟时间久远,即会化作鬼坟。以棺材为鬼屋,以棺材盖为鬼门,那骷髅头,就是老太婆,点着殉葬的长明灯,夜深人静,引人入蛊,作为替死鬼。所幸昨日我们人多,三个大男人阳气很重,使得鬼怪不敢造次,不然老早被卷入棺材,活活殉葬了。 “怎么了?” 我回头看过去,那是郭熙明爬了起来,可能脑子还没有清醒,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突然郭熙明脸色一红,那是憋气的红,对着棺材里就喔喔呕吐,吐出泥土、蚯蚓等奇怪东西。原来昨日老太婆所做的饭菜,就是用这些玩意变出来的啊!幸亏老子警惕,没有吃下去。 何永进打了一个寒颤,说道:“邪门啊!我在山里住了这么多年,也走了不少夜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山,到底怎么了?” ** 二百二十、女尸 我凝视着大山,早晨山间气候湿冷,一层层白茫茫的雾气升起来,缭绕于森林里,看似白云飘飘的须弥仙山一般。但我刚转过身,就如针芒在背,仿佛森林活了一样,无数双山精的眼眸正冷冷窥视着我们,叫人感觉到一股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还是趁早离开这鬼地方为妙! 我们三人马上出发,队伍之中,郭熙明一本吐得一塌糊涂,可是毕竟早年是军队出身,底子已经打下,我们放慢速度,再喝了一些溪水,走了半个多小时就恢复得差不多了,只是口中一直嘟哝见鬼了见鬼了。这次真***见鬼了!方才临走之时,我本想一把火烧掉棺材和尸骸,何永进拦住我说,反正这老女鬼也没有下什么毒手,还收留了我们一晚,买个人情,反而把她遗骨收拾好安葬了。 我们穿梭在雾气弥漫的森林里,幸亏指南针没有失灵,所以一直循着既定路线前进,大概走了两个多小时,突然眼前豁然开朗,雾气散去,我们走到一个对风口,往下就是一排排民居,山前村到了! 从高处眺望,山前村约莫有两三百个房屋,山间缺乏泥土之类的建筑材料,所以都是直接用石块垒积起来。湘西旧时属于古扬子海,后来地壳变动,沧海为桑田,岩石多是沉积岩,唯独此处怪异,我看到的岩石,居然清一色是黑色的岩浆岩,似乎是千百年前,该地爆发过巨大的火山。岩浆岩之一的玄武岩历经风雨,表面更加黑油油,看上去整个山前村就如一个黑色的魔鬼之城! 我们循着山坡走下,来到山前村门口。按照中国古老的村居结构,在村口种植了一棵大樟树,树上挂着一口召集村民之用的铜钟。眼下大樟树已经枯死,身躯扭曲成一个怪异的模样,好像是一个人身受酷刑以后才死去。上面的铜钟更是残破不堪,当我们路过的时候,突然咣当一下,铜钟猛然从树上掉了下来,把我们吓了一跳——吊绳断了。 因为我和郭熙明都是外人,只有何永进是本土湘西人,理所当然地让他走在前面,明知山前村里面的人统统死绝了,但是我们三个不知道怎么了,不约而同地把登山杖举了起来,时刻防备。 我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村居。假若在其他地区,只要不是罗布泊之类的,几年无人烟,老早就长满了草木。但是这里与其说的村里人都死绝了,还不如说是整个村子都死掉了。我看不到一只野鸡、一只野狗,连地上长的野草都没有。四周静悄悄的,偶然才有一阵风吹过石头隙缝,发出嘶嘶的惨叫。 走了五六步,我窥视着民居,突然举起手低声喝道:“等等!” 何永进、郭熙明两人戛然止步,看着我走进一间村居。这间村居的房门老早破败不堪,我轻轻一推,哗啦地就倒下,扬起一层烟雾。我穿过烟雾,走进里面。和许多贫困的山村居民一样,里面是集食宿一体的房子,石床就在灶台旁边。我之所以走了进去,是因为看到石**,似乎躺着一个人形。明知极有可能是死人,但是经不住好奇还是进来看看。 果然在石**侧躺着一个人形,背对着我,衣衫上布满灰尘,看衣服,应该是一个女人。我上前小心翼翼地登山杖一钩,女人的尸骸转了过来,突然咔嚓一下,一样东西掉了下来,我一呆,愣愣地看着地面,竟是一具小小的骸骨。 原来这女人是怀抱着孩子一起死去的。 女人和孩子老早化作尸骨,空荡荡眼窝一起凝视着天空,诉说着恐怖的经历。尸骸我见多了,不觉得很可怕,凑近女人是尸骸,挑开衣衫,仔细检查了一下骸骨,这才走开。 何永进在门口迎接我,问道:“怎么了,有什么发现?” “不是什么僵尸咬死的!”我摇摇头说。 何永进说道:“僵尸杀人,实在过于玄奇,如果是我,也是不大信的。你看出来了吗、他们是怎么死掉的?” 我的眉毛不由得卷了起来,说道:“非常奇怪,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也不像是瘟疫袭击。而是一下子就死掉了。就像有种看不见的杀人武器,杀人于无形,实在太奇怪。” 何永进叹道:“反正也不管我们的事情,走吧,去找找坟墓。” 山里人为了节省土地,一般都把死人的坟墓都迁葬在一片固定的山地上。我们走过村头,就看到了坟墓区,一边是比较整齐的坟墓,另外一边却是尸骸乱放的乱坟岗。何永进的妹妹既然是被人买来殉葬,自然是安葬在坟墓区里,我们一块块地看着墓碑,倏然眼前一亮,前面一方墓碑,上书:爱子某某儿媳何水仙之墓。 “就是这里!” 何永进激动地不得了。 三个人当下脱下了外褂,拾了几样家么,就开始干起盗墓贼的勾当。我倒是无所谓,帮战友一把,可是郭熙明苦了,这个家伙原本以为我们来找宝贝,但是想不到是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活,无奈之下,也只得干了起来。三个人大男人力气大,加上山村小墓,埋葬的也不是很深,不过片刻,就挖出了两口棺材。当登山杖一把撬开棺材盖之后,何永进身形顿时定住,脸上神色呆滞,因为他看到,棺材里躺着两具尸体,尚未腐烂的衣物清楚的显示,这是一男一女。 何永进痛苦地蹲下去,像个小孩子一样,捂着额头哽咽。我长叹一口气,他们兄妹情深,这远远不是我这个孤身一人的光棍所能体会。我把目光移向女人的骸骨,按照常理推断,等下何永进定然将其捡起来,收拾回家安葬。我细细盯了一眼,突然大叫道:“不对,这女人不对,绝对不是你妹妹!” “什么!” 何永进顿时跳了起来,叫道:“你说什么?” 我指着女尸**的牙齿说道:“从这幅牙齿的磨损程度来看,这个女人的年纪绝对超过八十岁,怎么可能是你那个才二十出头的小妹妹呢?” 何永进顿时陷入迷茫中,口中喃喃自语:“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 一百二十一、星图 嘿!老母鸡换鸭,真***邪门了!怎么回事? 我扭头看到何永进一直苦苦思索,额头冒出丝丝热气,面颊通红如关公,浑身上下不住轻微地抽搐,竟然是有些思想过度,走火入魔的情形,若不再及时抢救,极有可能像是工作超标的电动机一样,冒烟烧坏。于是我急忙上面安慰道:“老何,我看另外一具棺材里的尸体是个年轻男子,颅骨顶部骨缝还没有愈合,死的时候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而所谓配冥婚,总不可能是配这个老太婆吧?既然不是殉葬,说不定就是男死尸他妈。由此有一件事我们可以确定,你妹妹尚未有死亡的证据,祝老板很有可能就是你妹子!” 何永进猛然一震,顿时从迷茫中清醒,面露惊喜的神色,大笑道:“也对啊!我们过来的目的,就是确认我妹妹死生。没有尸骸,就不可说她死掉。祝老板极有可能便是我妹妹,但是因为某个原因,而暂时不能与我相认。哈哈!” 何永进想通了问题,立时心情舒爽,浑身一下子就年轻了四岁一样,容光焕发,那种忧愁悲哀的黑雾从他身上无影无踪,回复了当年开朗战士的模样。 我们在废墟村子里休息了半刻钟,肚子饿得咕咕乱叫,可是身上没有一片食物,统统在和骷髅怪打斗的时候丢个一干二净。我们既然已经办完事体,径自回家,除了郭熙明怏怏不乐,每个人都高高兴兴,脚步都加快了两倍。我们有意避开那个鬼林子,虽然多绕了一圈,但是白天走路到底方便,大概到傍晚的时候,我们终于赶回有间集镇,甫一入有间旅店,我就忍不住大叫起来:“无双在吗?我饿死了,快快准备酒菜。” 无双正无聊地坐在柜台上看报纸,听到我的呼叫急忙站了起来,这小丫头对我颇有好感,见我风尘仆仆,拿起笤帚独在我身上拍打灰尘,把其他两人妒忌地不得了。我嘱咐无双弄点吃的过来,自从昨天晚上开始,肚子里滴水粒米经过。 现在时间快到开饭时间,食材丰富,无双知道我们饿急了,片刻就带来几样方便的小吃,我们三人就在客厅里围坐在一起,大刺刺地吃喝起来。正吃喝得欢,忽然耳朵一痛,回头瞅去,却是林白水满面怒容对着我,骂道:“死鬼,留了一张纸条就跑了出去,一夜一日不见,你想急死老娘?” 林白水平时脾气没有那么暴躁,只是怀孕之后,天知道有什么性情变化。我忍下脾气,说道:“这个,实在是有事情!” 林白水瞟了一眼何永进,知道我便是为了他,于是把我耳朵放下,哼哼哈哈。何永进知道得罪了我老婆,只是因为刚刚得知妹妹可能无恙,心情极好,当下笑道:“真是抱歉了,林女士。你不知,我们班长可知最愿意助人为乐的,你能嫁给他,真是十辈子的福分。” 林白水稍微把脸色好看,我又看到黎明申过来,他走了两天,不知道情况如何。 黎明申惊喜地说道:“已经破解了!” 我大喜,问道:“什么,这么快。古代僰人的文字不是已经失传了吗?据我所知,破译一种文字可是非常困难的。你说说看,怎么破解的?” 黎明申犹豫地看了一眼在场的何永进、郭熙明和无双等人,我笑道:“但说无妨,这又不是军事机密,又何必遮遮掩掩。”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好吧,这次能够破解僰人的秘银之图,说来还是拜托此次得到的秘银之图上的汉字拼音注释。我们都知道,僰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通常用图画记录或者者发音相似的汉字来记事。我回答张家界之后,想到僰人既然是蚩尤的后裔,那么当然与三苗民族关系密切,所以请教了武汉大学民族语言方面的学者,经过和苗族语言、白族语言等的对比分析,终于破译出我们才得到的秘银之图上面的汉字意义。” 我问道:“那他们说什么?” 黎明申神神秘秘地说道:“秘银之图,其实就是一张星图!” “星图?”我开始不明白了,问道:“怎么是张星图,你说说看,为什么?” 黎明申说道:“僰人的生死观念完全与我们相反。我们以为,若是人死之后,上天才是入天堂,下地才是入地狱。但是僰人观念恰恰反之,他们以为,越靠近地里,越接近地堂,越靠近天边,越接近天狱。他们把棺材悬吊到悬崖上,一来是为了防止死尸作祟,另一方面,确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思想,要值守天狱。那一口口棺材,就代表天上的一颗颗星星,我们只需对比天上的星座和地面的棺材,就可以了解方位了!” 我一拍桌子笑道:“真是太棒了。那么可以确定僰人秘银之所在了吗?”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基本可以确定,只要沿着‘银河’走,就可以找到传说中的秘银了。” 我一呆,反问道:“银河?” 黎明申说道:“不错,正是银河。你以为山区里都是大山,其实大河的源头都在山中。在湘西,有许多条河流,只是因为分岔极多,加之大山茫茫,极易迷路,所以没有多少人愿意沿着河流前进。而我们只需要对照星图,沿着某条‘银河’前进,就可以轻松找到秘银矿了。” 我转念一想,确实有利。古代交通不发达,开采银矿的后,大宗银两是如何从山间运出来,倒是一个麻烦,若是通过河流运输,却是方便多了。该死,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呢、不然老早就可以找到秘银了。 郭熙明听到我们秘银秘银的称呼,眼珠都绿了,大声叫道:“什么秘银?我也要参加?我赞助,我赞助十万人民币!” 我和黎明申古古怪怪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这个台湾冤大头,看来又得出血了,而且是白出的。 ** 二百二十二、鬼船 我们本来以为,既然是在湘西山区,自然都是崇山峻岭了,因此预备了不少丛林探险考古的专门设备。但是哪里料到,计划也会在中途陡然被更改,居然得跑到水里去。不仅仅是我们这些外来人,就连黎明申这个土著也根本不曾预想过,他先前打算自己掏腰包购买设备了,这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冤大头,能不喜哉?当下一点也不客气,知道我是水陆两栖部队出身,细细讨论一遍,足足写满了两大张白纸的物品采购列表。 当郭熙明看到白纸上罗列的数字时,直冒虚汗,心疼得几乎立即昏厥,但是这家伙好歹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胡子,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看在白花花的银子份上,老老实实、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了钱财。 我和黎明申罗列的物品一时在张家界这个小城市还采购不到,只得托人到长沙去采集,这样又拖了两三天功夫,在这段时间内,我成功地说服林白水不要随我们前去。我可不敢拿她和未来的孩子开玩笑。其余闲暇时刻,我便和黎明申细细讨论路线和细节。大概一个礼拜后,我们所需的物品一一运抵,其中最重要的是两艘小汽艇。 我们考虑到山区的河流不会非常宽大,所以汽艇也是颇为袖珍,每只汽艇长五米,宽两米半左右,可以乘坐六个人。我们包括黎明申、何永进、郭熙明一共四个人,又招募了四个民工,加起来八个人。这八个人分为两组,我和黎明申一组,外加两个民工。而何永进与郭熙明加两个民工一组。汽艇其他地方放置探险用的物品和食物药品。如此准备充分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告别林白水,黎明申与何永进告别**的老板娘,一起踏上未知的旅途。 我和黎明申一组的汽艇在前面带路,后面的一只汽艇保持十多米的距离跟随,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一直以不住时速十公里的速度在河里缓缓行驶。湘西自古便是一片荒蛮的区域,自从上古黄帝战胜蚩尤之后,此地向来为蚩尤苗裔所占据,自北宋时开发湖广,也因此地山高林密,土地贫瘠,蛮人不服王化,弃之不理。由于没有人类的打搅,这里的森林始终保持着原始状态,从河流两岸望过去,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竟然无法再深入半尺。据我所知,这些河流发源于高山,流向平原,却没有汇入大江大河。因水源有限,河流规模亦是不大,不过十多米宽,抛锚测量五六米深而已。若是在江南地区,如此小河,老早干涸化作小溪。幸亏树木扎根河岸,保持了水土,河流为此没有淤塞。 这条小河就如我们遭遇的其他森林一样,像是死一般的寂静,河水清清,看不到半条鱼,半株水草,不禁叫人啧啧称奇。据黎明申讲道,虽然这条河流水量颇大,灌溉农业绰绰有余,但是当地土著传说河水是上古时期蚩尤死之前留下的血,宁可饮井水,也不敢吃半点河水。有外来的人不信邪,饮了河水不久,即可暴病身亡。我当然不信这套玩意,但是还是尝试了一下,用手头的仪器化验一下,发现硫含量超标,喝进肚子,时间久了,确实会出人命。据我所知,银一类的金属,喜欢和硫结合,这条河流,果然与僰人之秘银有莫大关系啊! 这一天我们徐徐前进,不过走了几十公里,见日头西下,便登陆了岸上,支起帐篷,捡了柴火烧起火堆,大家拿出食物,或烤或炙,犹如在野外郊游一般,不亦乐乎,唯独缺了好酒。折腾到半夜时分,各自钻进帐篷入睡。 我躺在帐篷里,感慨万分,眼下丛林里的感觉,仿佛回到了硝烟弥漫的越南战场,让我在叹息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保持了一份警惕心。我握住雪亮的狗头砍刀,闭目养神,不知道睡了多少时间,猛然一怔,陡然弹起,立即操刀砍向外边。 叮当! 火花四溅,外面的人反应甚快,低声叫道:“老朱,是我!” “老何?” 我收起狗头砍刀,在没有月的天空下,我慢慢习惯暗光,看见何永进面色忧愁地盯着我,手里的狗头砍刀一收了起来,我忍不住骂道:“大惊小怪,要不是你自己反应快,老早被老子砍了。什么事情?” 何永进犹犹豫豫地说道:“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人跟着我们?” 我摇摇头,说道:“哪里有人能够跟着我们?我们是坐船的,在河流上,视线毫无遮拦,一目了然,哪里能够跟踪。” 何永进却又是畏缩地说道:“不,我确实是感到了,有人在跟着我们。你在前面可能不知道,但我在后面,一直有一股强烈的感觉,有个人——不不——更像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在跟着我们。那种感觉,我们一起去山前村的时候,就始终能够若有若无地察觉,直到回了有间集才消失。但是现在又出来了!” 我晓得何永进生长在丛林里,生物本能地触觉比我还灵敏,为此他在越南战场上如鱼得水。纵然如此,我还是上前摸摸他脑袋,推了一把骂道:“走,睡觉去。” 何永进面色张皇,见我神色坚决,悻悻走开了。 我赶走了何永进,觉得肚子里涨得厉害,就拖着狗头砍刀来到河边,解开裤带哗啦啦地释放感觉。河边夜里凉风厉害,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转身离开,身子猛然僵住,因为我居然听到叮叮当当的丝竹声。 奇怪,这里明明只有我们几个人,怎么可能有丝竹声?莫非是谁带了收音机,忘了关掉,所以放出来的。可是这声音清脆,仿佛现场演奏一样。 我不由得好奇地缓缓回过头,我看到,在河里飘荡着一艘美丽的画舫,就和我们在颐和园里看到的石舫一样美丽的船只,上面***通明,丝竹悠悠,觥筹交错响声不断传来,仿佛正有人在哪里带着一帮歌姬在开筵席。 一个贫瘠的山区,有什么人居然有此能力弄来一条不亚于游艇一般的画舫招摇呢?莫非,这是鬼船! ** 二百二十三、村落 想到眼前的画舫极有可能是一艘鬼船,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鬼船我也是听一些常年海外航行的船员说过,在茫茫大海上,时常会碰到空无一人,却仿佛活了一样的船只,名曰幽灵船。至于陆地的江河湖海,除了鄱阳湖在抗战时期出现一艘日本军舰神秘失踪的怪谈外,另外的河流极少显现鬼船。 我死死盯着鬼船,暗暗把手里的狗头砍刀握紧,明知对付鬼怪刀子没有什么用场,但是手里有刀,心理有了依靠,总甚于无聊吧。我瞧着鬼船慢慢向岸边靠拢,耳边那丝竹声响阵阵,越发响亮,可是看过去船上空无一人,当真如一群看不见的幽灵的举行宴会。 “咚!”画舫撞在岸边,哗啦啦的抛锚声响起,就此靠在岸边不动了。我狐疑地盯着鬼船,不知道怎么的,明明心里害怕,却非常好奇,终于忍不住跨出一脚,踏在甲板上。 我跳上画舫,船只轻微地随着水流左右摇晃,使得我身子也微微晃动。我扬扬手里的狗头砍刀,仿佛威胁看不见的敌人。这种狗头砍刀类似于尼泊尔的弯刀,传说是从上古时代就传衍下来,刀身就如一把普通的弯曲大刀,只是刀刃却是逆的,在原先刀背的地方,刀背亦反之。这种结构砍杀极佳,犹如刀刃有个天然地向内弯度,一旦斩中,根本无法逃脱。 我小心翼翼地走向画舫客舱。画舫是一种古代的游艇,比之远航的宝船,结构简单多了,不外乎中间是客舱,尾巴掌舵,前面则是厨房,而客舱占画舫面积的三分之二。越凑近客舱,那丝丝入耳的悠扬音乐越发清晰,但正当我跨入客舱的时候,丝竹声、觥筹声戛然消失,我一呆,怎么回事? 我四下里环视,客舱靠近船尾一侧是一张圆桌,供客人们休息筵席,对面这是一小片空出的场所,容得歌姬弹奏演唱。我晓得这船有猫腻,但是怎么一下子就没了声音,是不是生人气息太旺了。 我后退几步,空着的左手猛然被什么抓住,我顿时吃了一惊,来不及多想,随手就把狗头砍刀向后挥去。这一刀在我吃惊的时候绘出,我原本就是一个大力士,这是更加凶猛,只听咔嚓一下,我随着扭腰挥刀的动作把脑袋转过去,竟然看到我是一刀把一个抱着琵琶,穿着妇人衣服的骷髅头砍下。 我大骇,踉踉跄跄倒退,退到圆桌边,回头一打量,又是吃了一惊,看到居然有六七个骷髅正穿着衣服,端端正正坐在圆桌边,或饮酒,或鼓掌,仿佛还在举行筵席。 我越发惶恐,忍不住就挥动狗头砍刀,见一个骷髅就砍一个,神智竟有些迷乱,突然耳边如暴雷般地喝道:“老朱!班长!” 我一呆,摇摇头,定定神,却看到何永进在岸边焦急地看着我。我再一眯眼,开眼时候看去,哪里有什么画舫,我居然站在一口棺材里。我一怔,条件反射地跳了出来,弹到岸上。那棺材浮在水面上,原本靠岸是受到水流冲击,被树根绊住,这样叫我用脚一蹬,顿时沿着水流,往下游漂去。 何永进看我眼神有异,我惊恐地问道:“老何,到底怎么回事?我刚才明明看到一艘漂亮的画舫,上面没有一个人,却演奏着音乐,所以上前看看。但是一眯眼就变成了棺材,怎么了?” 何永进圆鼓鼓的眼珠瞪着我,半晌才说道:“前面的情形我不太清楚,但是后来我听到呼呼的砍刀声,心里觉得有猫腻,就爬出来一看。不得了了,我看到你像是疯了一样,站在一口空棺材里,猛烈挥刀,好像在砍什么敌人一样。” “然后呢?”我焦急地问道。 何永进吞了一口唾沫,说道:“然后我就看到突然从对面闪出一个人影,接着一团红光飘过来,落在你头上,轰的一下爆炸了,像是那种过年时候放的小花炮。我心里急了,拼命大叫,你一下子就醒了。” 我倏然回头,看看对岸有无异状,却看到一个遥远的红色小点渐渐消失。 何永进亦是凝视着那个红点,说道:“我不是一直说过,我觉得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们。似乎便是这个人吧。但是——这次他好像救了你一样。” 这个红色的人,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上次在悬棺谷那里,看守棺材干尸的时候,就遇到过一次,可惜让他跑了。他究竟是谁,这次居然来救我了,奇怪…… 我心事重重,回到帐篷里也睡不着觉,到了天亮钻出帐篷。我没有告诉黎明申等人,也叫何永进守口如瓶。 如此我们对照着地图和指南针,沿着河流继续前进,弯过几个岔口,穿过一个湖泊,如此走了一天,到了傍晚时分,天色昏暗,黎明申满面疑惑地说道:“奇怪,对照地图,我们明明到达了僰人的秘银矿藏所在地了。” 我站在船头,用高倍军用望远镜极目眺望,心里也暗暗着急,突然眼前一亮,在望远镜中,隐隐约约看到丛林里掩映了一间房子的模样,再仔细眺望,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村落。可是根据资料,本地根本没人生活,那么只能是几百年前僰人开采银矿所遗留的残骸了,我顿时大喜过望,叫道:“快看,前面有村庄,那就是僰人的秘银!” 黎明申大喜之极,急忙从我手里抢过望远镜,一边盯着远方的村庄,一边发生招呼民工驾船过去。我们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仿佛《桃花源记》里的渔夫发现了传说中的桃花源一般,欢呼雀跃。 这便是僰人的遗迹,明朝时期山地的木制建筑,错落有致,从房屋的多寡来推断,僰人当时的人口不会少于两百户的。我们这时正驾船在一个人口开凿的湖泊港口里,顺河水直下。这里相当隐蔽,单不说河流错综复杂,就是茂密的森林也是天然的隐蔽处,难怪明朝大军一直无法找到—— 明天又得开会,无法更新。 ** 二百二十四、尸庙 我们熄灭了汽艇的发动机,依靠方才螺旋桨产生的动力惯性,缓缓靠近港口码头,但是汽艇头部甫一触及码头,就只听咔嚓咔嚓的响声,那木制的码头竟然一下子就被撞碎,使得汽艇头部大半陷入其中。我吃了一惊,我们航行的速度并不快,加上又关了发动机,那点惯性的力道连寻常的树枝也无法折断,怎么瞬间就穿入加固过的码头里面,由此可见,这里实在是真的很久没有人来整修过了。那码头上一条条大腿粗的木头看似牢固,实则外强中干。 如今汽艇被卡在码头里面,动弹不得。而码头的坚固程度我们又是见识过了,实在不敢拿自己前去冒险。我只能跳下河里,河水不是太深,大概刚刚过腰。其他几个人就照着我的样子依次跳入河水里,爬到岸上,拉住缆绳,合力把汽艇从码头中拔出来,栓到一棵树上,这才能稍微放心一下。 后面的汽艇经过我们提醒,弃码头不顾,而是小心翼翼地靠到岸边,依次跳上岸。 我抬头眺望眼前的僰人村落,这是一个颇具有防御色彩的山寨。我们登陆了岸上,迎面就是一座巨大的木门,约莫有五六米高,七八米宽,木门两边延伸开去,都是一段段涂了桐油的圆木围墙,既放火又防水。木门之后隐隐露出两个瞭望塔,可以居高临下射箭。而我们从码头登陆到木门之间的一段距离,都是一片空地,除了一些小草,没有任何树木,毫无遮掩,若是入侵,定然被瞭望塔上的弓箭手射杀成刺猬。我暗暗叹了一口气,在冷兵器时代,这却是是一个出色的防御工事,可惜明朝的时候世界便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这种木门,叫一门山炮一轰,立时即被轰塌。僰人军事思想如此落后,难怪很快便被朝廷大军剿灭。 黎明申已经急不可待地想马上冲进去,我拦住他,摇摇头说道:“不急,你叫众人把船上的物件搬到岸上来,我和你带上几样趁手的武器,一起前去探探。” 黎明申点点头,便招呼民工搬运货物,而我叫郭熙明和何永进留下看守。我顺手抓了一把猎枪,这是一种双筒散弹枪,近战威力极大,距离一远就不行了,若是有五六步枪就好,半自动的也行。可惜这里毕竟是山区,没有较大威力的武器。我把狗头砍刀别在背上,招呼黎明申一起走过去。 我们靠近了木门,从近处打量,木门上包裹了一层铁皮,但是已经锈迹斑斑,木头也多处受损折断。木门是两扇门从中间合拢的,只能把背后的门闩拿掉,才可开启。我见木门不是太高,背上猎枪,便想施展一手越南战场上练就的爬树绝技,哪知双手方触及木门,轻轻一推,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木门震落倒地,吓得我目瞪口呆。 我苦笑一下,这玩意年代久远,又风吹雨晒,根本和纸糊的一样脆弱了。 我们跨过木门,便正正式式地进入僰人遗留的最后一个村落了。眼前是一大片木屋,按照同心圆的结构分布,外层的房屋矮小,多位单层单间,由外逐步向内延伸,房屋的质量和高度越来越好。我粗粗推断,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军事防御,二来和等级有关,中间最好的屋子里,估计住的人不是大巫师就是长老。 我和黎明申一边好奇地东张西望,一边向中间的房子靠近。说来也奇怪,所有的房子都紧紧地把门锁上了,好像只是村子里的人一起去种田了,还没有回来罢了。但是据我所知,当年朝廷剿灭僰人甚烈,躲在僰人最后基地里面的人们,若是得知自己的家园老早就被毁灭了,定然是惊慌失措,呼天抢地,然后忙不迭地收拾家么搬到更深的林海里去,根本没有打算回来,哪还会记得锁门? 我一时也没有心思破门而入,细细探究一番,只是跟随着黎明申前往那栋中间最华丽最高大的房屋。这是一间颇有汉族庙宇风格的建筑,砖石结构,共三层楼,七八米高,飞檐翘壁。庙宇外表的红漆老早脱落,斑斑驳驳,仿佛是一个沧桑的历史老人的面颊。正门是一座黑漆漆地木门,当黎明申接近木门的时候,轻轻按住,向我笑笑,意思是这玩意定然也是一推既倒。 但是黎明申推了一下就变颜色,然后施展浑身力气推门,把脸都憋成了猪肝色,半晌终于放弃,讪讪说道:“真他们的有病,别的人都是一推就倒,唯独这门好像后面堵了一块石头一样。” 我哈哈大笑,说道:“可能真的堵了一块石头呢!” 我把猎枪背在肩上,把双手按在木门,稍一使劲,就发现木门后面真的有什么堵住了。若是没有堵住,即使是铁栓,凭老子的力气,亦可推倒。我收回双手说道:“看来真的推不动,我们走走看看,说不定有什么窗户,爬进去再说。” 我们顺着庙宇右边绕过去,想找一座窗户。窗户没有找到,却在庙后面看到了一个邪门的东西。只见后面以石块堆积了一座石阶,直通第二层。我凑黎明申看看,两人都是面面相觑,真不懂僰人在搞什么鬼。好东东地有正门不走,偏要走后门,而且是第二层的后门。 我稍许细心了检查了一下,这个石阶上并没有什么机关,于是这才放心大胆地走上去,来到二层。庙宇的二层亦是有一座木门,不过这座门就简单多了,叫老子一脚轰然地踢到。 我把脑袋钻进二层的庙宇里面,虽然这是模仿汉人的寺庙,可是里面空空荡荡,既没有供奉佛祖,也没有崇拜太上老君,倒是看见中间有一个空荡荡的三角形大洞,黑漆漆的,直通第一层。 这是干嘛? 这僰人也忒没意思了,这地上的一层楼,非要在上面绕一圈才能进去。真麻烦。 这时黎明申解下了手电筒,因为我们差不多是在傍晚到达僰人的山寨,黎明申怕暗掉看不见,所以带上了手电筒眼下正好派上用场。我们凑到三角形大洞口,朝里面往下去,黑乎乎的一片,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檀香味。黎明申把手电筒光柱打下去,似乎下面是很多圆乎乎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 “那是什么?”我好奇的问道,是骷髅?不对!根本不是,骷髅不是这样的,好像上面还有东西覆盖着。 黎明申把手电筒调到最大,正要照下去,忽一阵阴风吹来,也不知道怎么地手一抖,手电筒便直直地落了下去,那光柱不住来回打转,时间短暂,但是把里面照地清清楚楚。我们两人倏然一震,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下面,犹如兵马俑一般,站立着无数干尸。因为实在太多了,所以把木门也堵上了。这么多干尸,僰人究竟要干什么? ** 二百二十五、房梁 我和黎明申顿时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僵住,动弹不得,眼珠凸凸地凝视着底下的尸骸人头。我们曾经预想过,这里可能是僰人秘银矿藏的入口,也可能是一个神秘的祭坛,哪知眼前看到的却是一个巨大的坟墓,里面埋藏了无数具尸骸,粗粗估算一下,竟然不少于三千多具。僰人生死观念和我们相反,认为上天才是正常的殡葬仪式,但是如此众多的尸骸却堆积在庙宇底层,这种情形颇为奇怪。 我低头打量着无数密密麻麻的干尸人头,手电筒掉下之后,一时没有破碎,明亮的光柱向上照上来,使得我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几个干尸的面部表情。他们虽然已经死了几百年,连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腐蚀,可是临死前的表情却一一留了下来,或悲伤,或安详,诸般神情,唯独没有恐惧害怕的神色,说明他们在死得时候非常安详,乃是自然死亡。如此推测起来,这里似乎就是一个僰人的公墓了? 我有点不大相信,同时心里暗暗后悔,要是林白水过来的话,以她对古代民族宗教的研究,必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却无法猜透僰人的含义了。我再看看黎明申,我一直全神贯注地看着这些尸骸,过了半晌才说道:“我原本以为凭着自己几十年来对历史的研究,那么僰人的民俗已经摸熟摸透了。如今看来,才是刚刚进入门道。据我所知,僰人盛行悬棺,却从未听说过他们的这种木乃伊葬法,不知道是何用意?我只能推测,这里的干尸,不是一下子增加的,而是一天天积累起来,有的前后相差近三百年。” 我心中好奇,忍不住问道:“哦,你是怎么知道这些干尸是一天天聚集起来的呢?而且推测相差三百多年?” 黎明申说道:“我看到,这些尸骸,由远及近,越是离我们远的地方,那些干尸损毁就越加严重,越是靠近这个洞口,干尸就越发新鲜,所以我是推测不是一下子填满,而是一天天增多的。至于相差三百多年,我是通过森林中干尸的损毁程度来推断的,看最古老的干尸,大概就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 我总觉得这个庙里透着一股子邪劲,或许是死人太多的缘故,就算世界人没有鬼,那么多死人聚在一起,也觉得叫人透寒气。我和黎明申马上逃之夭夭,回到岸边,岸边的郭熙明一边指挥民工搬运货物,一边急忙问道:“两位,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我刚想张嘴,转念一想,想到初次遇见郭熙明的时候,他正要盗窃僰人尸骸,于是说谎道:“有,我们发现了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白银俑。” 郭熙明骇然,失色叫道:“什么?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俑,全是白银?发了,起码有几千吨!在哪?给我看看!” 我指点一下,瞅着他乐颠颠地背阴,暗自偷笑,黎明申知道我不怀好意,但是鄙视郭熙明的人品,故意不点破,由他出丑。过了片刻,果真听到郭熙明一声惨叫,满面煞白的跑回来,结结巴巴惊叫:“屁,什么白银做的,全是干尸!” 我故意愕然说道:“哦,你不是说过吗?一具干尸,差不多可以换几百万,不是相当于一个干尸同体积的白银俑吗?” 众人这才哈哈大笑,郭熙明虽然不满,但这时极其需要我,当下也忍了下来。 我见天色已经不早,日头落了下去,只余下一丝彩霞,天色将逐渐黯淡,于是开始寻找今天的落脚点。岸边我是不大放心的,唯恐又出来什么鬼船,于是叫大家合力把汽艇也拖到岸上,用绳子拴住。然后大家点亮汽油灯,朝村庄里进发。我们自然离那几千具干尸的鬼庙远远的,挑了几间看上去不是非常破旧的木屋住进去,还是按照原来的那种汽艇形势分配。 我和黎明申住在一个单间的小木屋里,这间屋子推算起来,建成也已经有百年,虽然僰人在木制品上技术非常先进,涂了桐油进行防腐,但是毕竟日子久远,走进去便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方才黎明申说过,他推断这里最古老的干尸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我顿时心里起疑,也留心注意了一下,看到这里的房屋最古老的也起码有三百年历史了,房屋老早就踏倒,只剩下一些断壁残垣,提醒着人们注意这里有人居住过。而最年轻的房子差不多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这符合我们的推断,当年僰人最后一只部落,依靠秘银矿藏的隐秘,躲过了朝廷大军的追杀,平静地生活了数百年,但是到了一百年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子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我一时想不通,也懒得想,这些恼人的问题,还是叫林白水出面好。我今天就安安心心休息一下。这间屋子百年前的木床我可不敢睡,就拎起随身携带的睡袋,铺在地上,与黎明申一样,凑合着睡觉。睡袋狭小,非常不舒服,自然是仰天最爽,我暂时睡不着觉,盯着天顶看,天顶上孤零零地横着两根房梁和椽子,细细一看,房梁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凸了出来。我一愣,从睡袋里钻出,黎明申好奇地问道:“朱先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抬头仰视着房梁,说道:“上面有什么东西?” 我看房梁也不是太高,运足气力,猛然纵身一跃,右手已经触及房梁,顿时摸下一样东西,捏在手心里,摊开一看,却是一张常见的草纸,上面歪歪扭扭写着许多汉字语音,这张草纸,看上去竟然和秘银之图有七八分想,我吃了一惊,呼叫黎明申:“黎先生,你过来看看,有重大发现!” ** 二百二十六、毁灭 “什么重要的东西?和秘银有关吗?” 黎明申急忙从睡袋里钻出来,衣服也来不及穿,光着脚上来。他素知我性格沉稳,泰山崩于前而不惊,若非大事要事,绝对不会这样大惊小怪的。我小心翼翼地把草纸铺在房间里唯一的摆设——木塌上,然后黎明申点燃汽油灯,将房间照亮如白昼,他提着汽油灯立在草纸上方,低头粗粗瞟了一眼草纸上的文字,脸上露出思索地神色,喃喃说道:“这个……似乎是一个日记本!” “日记本?”我本以为这张草纸特意藏在房梁高处,必然是重要的文件,哪知只是一件普通的日记本,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僰人文明失踪将近四百年,对于他们的文化,我们只能间接从前人的史书上得知。而当时的人们对于蛮夷有种天生的优越感,也不深入调查,只是将一些流言传说如同真实事件一样细细记录下来,可信度不免打了个折扣。如今我们发现了一份僰人的生活日记,那重要性可以大大记录一笔,于是我问道:“上面说什么?” 尽管汽油灯光线非常明亮,但是黎明申还是眯起眼睛,他把汽油灯从手上放到床榻上,细细研读草纸上的古怪语言。僰人的文字,一个个念我也是懂的,但是合起来却不知所云。过了片刻黎明申说道:“僰人的语言我掌握的也不是很多,主要是那几天跟武汉大学的几位老教授一同破译。我勉勉强强能够看懂上面的文字,似乎是一个小女孩写的,上面说,村子里面发生了可怕的瘟疫,很多人都死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又絮絮说了一些和她年岁差不多小伙伴的死状,还有她的心情,珍贵的资料,我感觉起来,似乎没有什么。” “等等!”我突然打断黎明申的话,“你是说,这张日记上,记录了村子里发生瘟疫的事情?” 黎明申不解地点点头。 我继续说道:“以我们目前的资料而言,我们可以肯定,在四百年前朝廷大军剿杀僰人的时候,这里——我们暂且称呼为秘银村吧——这里的僰人成功地逃脱捕杀,活了过来,但是出乎意料,到了眼前这个时候,所有的僰人都消失地无影无踪,从建筑物的年份推断,最年轻的建筑物是一百年前修建的,也就是说,大概在一百年前左右,最后一批僰人消失了。我一直在奇怪,僰人是怎么消失的,他杀——还是迁移了。听这个小女孩说道,是村子里发生瘟疫了,那就很好解释了。” 黎明申一喜,笑道:“哦,朱先生发现了,难道是瘟疫毁灭了僰人最后的生存之地?”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你也应该发现了,这里的房屋都是紧锁起来,仿佛主人只是离家出走,会立即回来一样,因此可以推测僰人的毁灭是缓慢而平静的,没有引发恐慌,不然他们老早出逃了。” “缓慢的瘟疫?”黎明申表示不解,“据我所知,瘟疫都是疾速而激烈的,就是一场小小的流感,也能瞬间把一大批人击倒。” 我笑道:“不,僰人生活在如此封闭的条件下,外界的病毒和细菌是极难入侵的。他们是被另外一种疾病所侵害——遗传病!” 黎明申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粗略估计一下,最初留在这里的僰人约有两千人,假设男女过半的话,任他们自由配对,二十年为一代,过了三百年,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样的基因,每个人都是亲戚,常年的近亲结婚导致遗传病频发,而他们又不出去更换新鲜血液,所以僰人遭受了毁灭性地打击。朱先生,你太有才了,凭着这么一点蛛丝马迹,即可推断僰人毁灭的原因,难怪你能写出《楼兰考古记》这种出色的书籍。” 我却不禁陷入深深地思考中,明知黎明申不可能给我答案,仍旧喃喃叙说:“但是,我就觉得奇怪,遗传病发作缓慢而平静,但是四百年也不至于毁灭一个有两千人基数的村落啊!除非有外界的原因促进这个毁灭过程的加快,比如一场流行性感冒。按照人类百分之五的定律,即使任何凶狠的病毒细菌,都有百分之五的人可以产生抗体,那么我估计起码会有一两个人活下来。活着的人把死者尸体埋葬,但是当唯一活着的人死掉的时候,他的尸骸呢?我们似乎还没有看到!” 黎明申说道:“或许就停在在几百间屋子的某一间中,明天开始仔细找找,会有所发现的。我就担心,那个什么毁灭了僰人的外界因素,假若是一种凶狠的疾病,会不会把我们都给传染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楼兰考古的经历,使得我对生物学方面有所造诣,于是拍拍黎明申的肩膀笑道:“不必担心,以森林这个静止环境的限制,病毒和细菌都不会变异的太厉害,恐怕连外界的感冒病毒都不如。” 我们把草纸日记小心地收拾好,又重新躺下睡觉。我又开始失眠了,脑海中老是盘绕着这个撰写日记的小女孩,依稀之间,勾勒出她的形象,那是一个穿着类似苗族服饰的十三四岁小女孩,森林之中常年不晒太阳,使得她的皮肤白得近乎病态。小女孩绝望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伙伴一个个接着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或许她就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当她看着村落里除自己之外最后一个人死去的时候,费劲力气将尸骸扔进尸庙里,回到自己的小屋子时候,太阳斜下,天边飘着一丝彩霞,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小女孩顿时泪流满面,转身走进小屋子里,细细地写下最后一天的日记,然后……她要做什么呢? 我犯了一下迷惑,无法推测最后一个活下来人的命运,假如我是此人呢?会如何做呢?我自然通过村中的大人晓得,森林之外,生活着很多人,可是他们却是屠杀僰人祖先的凶手,永远不要和他们接触,因为你会被杀死的,这种观念从小就被灌输并且督促。可以到了现在,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制约自己,哪会怎么办呢? 离开这里! 我心里头猛然跳出这个念头,刹那间心思顿时开朗,只能离开这里,所以最后一个僰人,选择了离开封闭的秘银村,走到外面的世界去。时间大约是一百年前,满清光绪年间。 ** 二百二十七、遇袭 由于这是在陌生的地方,加之环境有些诡异,大家不约而同地睡不着觉,次日便早早的起来,洗漱完毕,围坐在一起,一边煮点简易的早饭,一边商讨今天的工作行程。我们此次前来秘银村,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考察僰人遗迹,而是寻找秘银矿藏,所以这里的种种遗迹我们不会轻易动弹,要留给以后的学者前来研究,我们首先竭力把秘银矿藏找到再说。但我们手中得到的两张秘银之图,上面只是粗略地标记了秘银村所在地,而秘银矿在哪里?竟然是茫茫无头绪。 按照一般的推断,秘银矿藏是不会离居住地太远的,否则来回不便。秘银村的面积大概在四五平方公里左右,推测起来,秘银矿藏也在这周边方圆五公里内。于是我们讨论之后,决定分成三个小组,黎明申、何永进和郭熙明各自带领一批民工前去细细搜寻。而我因为是搞地质构造方便比较出色,所以单独一人,首先把周边的地形状况调查清楚,绘制成详细的地图,以供我们今后按图索骥。 商议完毕,差不多把早餐也吃完了,大家携带好一日份量的食物和若干工具,各自展开行动。我是单独一人,所以尤为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行囊,除了一大包测绘仪器工具,外加一把狗头砍刀,一只猎枪,末了还有一只信号枪。当年我在越南丛林里吃足苦头,孤身一人在越南猴子的包围圈里徘徊了三天三夜,无人援助,倒不是战友们故意抛弃我,而是无线电无法使用,他们无法确定我的方位。我唯恐又在湘西的丛林里遇到这种情况,所以购置物品的时候,坚持采购了十把信号枪。这次分开行动,每组都有一把,可发射三次,发射的时候,子弹向上弹到三百多米高,发出耀眼的光芒和刺激的响声,白天一般能够在五公里以内看到,夜晚对比强烈,能够在十公里以外发现目标。 我背起行囊,插上狗头砍刀,拄着登山杖就出发。一般搞测绘,首先寻找当地最高点作为坐标,我目测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山包,垂直高度大概有一百多米,勉强可以充作测绘坐标,于是运足力气,拨开重重森林,攀到了山包上。我选择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岩石,把背包放下来,从里面掏出测绘仪器,支起三角架,开始测量周边的距离。 俗话说,登地越高,看地更远,这话一点也不假。在小山包上测绘,我这才发现秘银村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秘银村竟是一个小岛!周围被三条水系所包围。我看了一眼,除了我们登陆秘银村的那条水系以外,从地质学上来说,其他两条水系都有点不大自然,似乎便是人工开凿,可能是充作军事上的护城河吧。 我把观察到的数据记录下来,绘在图纸上,从早上开始,爬山又测绘,到现场已经差不多晌午了,于是我就坐下来休息,一边到处欣赏丛林的风景。我一直觉得湘西的风景非常怪异,翠绿的森林,就像是绿色的荒漠一样,缺乏一股子生气,除了树,还是树,别说飞鸟走兽,便是一只夏日里多如牛毛的蚊子也非常罕见,这叫我暗暗纳闷,这里是不是地狱? 呼!远处突然冒出一团冲天火焰,我霍然站了起来,随之过了两三秒,就听到信号弹尖利的啸声。当初我们约定过,若非有急事和迷路,一般情况下不必发射信号弹。眼前才走了半天,迷路是不太可能的,莫非是遭遇了急事? 通过光线和听到声音时间的差距,我粗粗推算了一下,他们大概距离我有两公里左右,我急忙收拾家么,背起来赶往那个方向。 丛林里行走极为不便,若是在平地,以我的速度,两公里路不过几分钟的事情,但是丛林里不仅有树木阻挡路途,而且因为失去了方向感,不得不拿着指南针不时定位。我向前跑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左右,突然砰得一声巨响,那熟悉的响声,猎枪!竟然有人对着我开火。 我慌忙伏倒,又惊又怒,随之便明白,准是那个白痴吓呆了,一见动静就胡乱开火。我高声大叫:“是我,朱恒淮,自己人!” “啊!是朱先生!” 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这个家伙是黎明申。须知,何永进、郭熙明都是当过大兵的,这拿枪还不会拿,都只好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同时保持警觉心,一有一动,赶紧跑掉。我看到对面黎明申拿着一把猎枪,正东张西望,而周围的几个民工,却一个也不见了。 我走过去,又气又好笑,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你发射信号弹求救了,其他人呢?” 黎明申还是紧紧握着猎枪,眼珠凸凸,额头汗水涔涔,四下里张望,紧张地对我说道:“有鬼,有夜叉恶鬼袭击我们!” “什么?夜叉恶鬼袭击你们?”我脱口而出,顿时想到之前遇到过的家伙,于是赶忙问道:“什么夜叉恶鬼,是不是一个穿红衣服的长头发!”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正是那个家伙。她就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一开始我当作是有人故意吓我们,于是几个人毫不客气地上去。但是我们这才发觉……”黎明申倒吸一口冷气说道,“那个夜叉恶鬼实在不一般,竟然,竟然,张开了血盆大口,嘴巴裂开到下颚处,要来咬我们。那几个民工被吓坏了,丢下我就逃之夭夭。我拿着猎枪胡乱打了几枪,不知道有没有打中她。反正夜叉恶鬼走了,但我也只剩一个人了。” 我暗暗奇怪,这个夜叉恶鬼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了,在僰人干尸的现场,我也遇到过,而我被鬼船迷住的时候,似乎也是她救了我,这个夜叉,到底有什么目的,她是怎么跟过来的呢? ** 二百二十八、秘图 一时之间,我倒猜不透那个夜叉恶鬼的心思,只是隐隐觉得,她并没有抱有特别的恶意,否则为什么尽是做一些唬人的把戏,而没有伤害别人呢?我想到头痛,顿时懒得理会,而且眼下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对黎明申说明一下,我放下背包,问黎明申道:“你们有没有找到秘银矿藏?” 黎明申愕然回答:“你这不是白问吗?若是秘银矿藏有那么容易找到,就不叫做秘银了,而是改名唤作‘易银’!” 我嘻嘻笑道:“方才我在山上,向下俯视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什么秘密?”黎明申疑惑地问道。 我没有回答,而是打开背包,把方才测绘的图纸摊在地皮上,黎明申低下头去眺望。他是做考古学问的,所谓考古,就是要天文地理、历史自然,无所不知,普通的测绘地图,观看起来倒也没有什么困难,反而根据上面的种种数据,立时在脑海中产生一个立体的沙盘模型。 “这是……整个秘银村的地形吧。你说有什么秘密?” 我淡淡地说道:“你再仔细看看,秘银村的地形像是什么。” 黎明申顿时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投放在测绘地图上,观察了半晌,这人毕竟不是笨蛋,陡然一震叫道:“三角太阳环!” 三角太阳环,对于我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两张秘银之图,都是从三角太阳环中取出的。在僰人传说中,三角太阳环是死神的象征。可是黎明申为什么对着一张地形图叫出了三角太阳环的名词呢? 黎明申抬起头来,兴奋地满面通红,浑身都开始轻微地颤动,结结巴巴叫道:“原来,原来,僰人的秘银村结构竟是按照三角太阳环的形状来建造的!他们以一条天然的河流和两条人工开凿的河流,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把秘银村包围在其中。而秘银村中的房屋构造,却是以那座尸庙为中心的同心圆一圈圈地建起来的。若是从天空看起来,就如是一块三角洲中间有一圈圆,正是一个巨大的三角太阳环!” 黎明申转向我,高兴地用力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兄真是厉害,竟然一下子发现了这么玄奥的机密。你认为,僰人如此建造他们的村落,有何目的?” 我沉吟片刻说道:“就我以为,这是一个隐含的意思。你想想看,我们发现的秘银之图,都是位于三角太阳环里面,那么我推测僰人把这里建造成如此模样,就是暗指秘银矿藏在其中心——也就是那座尸庙里面!” 黎明申点点头说道:“和我想象的一样。当初我们被里面那层层叠叠的干尸吓坏了,都没有细细查看,倒是疏漏了。走,我们立即过去看看。” 我问道:“不等其他人了吗?” 因为黎明申放出了求救的信号弹,其他人都在往这边赶过来。 黎明申说道:“兹事体大,我们先行一步就好,至于其他人,就麻烦他们一下了,反正那几个民工跑掉了,要是在深山老林里出了什么问题就糟糕了,正好叫他们搜罗一下。” 我摇摇头,却也觉得这般行径总比坐在此地浪费时间的好,当下把测绘工具也丢下,只是捡了几样要紧的工具,轻装上阵。黎明申还不放心,就又写了一张纸条,把原委说明一下,叫大家不必担心。 我们马上赶回了秘银村的尸庙里,站在二层楼上,从那个三角形的窟窿里向下望,入眼皆是密密麻麻的尸骸,不知从何下手,黎明申一咬牙,下定决心说道:“没办法,只好先吊起几具尸骸,打开一条通道再说。” 也只能这么干了,于是我们两人取出绳子,一端打了一个活扣,慢慢降下去,一旦勾住死人的脑袋,立马往回一拉,活扣扣住尸骸的脖子,就可以拖上来了。尸体化作干尸,轻飘飘的没什么份量,一只手就可以拉上来,活计又简单,我们两人动起来手来,不过一个多小时,就吊起了五十来具尸骸,胡乱堆放在起来,好像一捆柴火一样。丝毫没有那种尸骸特有的恐怖感。 我们很快打开了一个约莫二十来平方米的空间,而旁边的尸骸因为距离和角度的关系,也越来越难以拉起来,当我们正准备下去的时候,忽然郭熙明气喘吁吁地带着几个民工赶过来,一边飞快地跑步一边大喊:“等等,如此好事,怎么能缺了我呢?” 他一口气赶到我们旁边,额头汗水如雨而下,马上从腰间拎起水壶,咕咚咕咚喝光,这才对我们说道:“黎先生,我看到了你留下的纸条,突然想到,就是只有你们两个下去,实在太危险了,我也来帮一把。” 他一边说,一边眼眸狡黠地转动。我顿时郭熙明其人,我还不知道吗?如此一番冠冕堂皇的理由编出来,为的是也能够下去探访一番,唯恐我们发现了什么宝贝独吞。我懒得反对,多一个人也好,但是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郭熙明:“对了,何永进你看到了吗?” “他啊,我叫他留下来,寻找那几个失踪的民工了。” 怕是郭熙明唯恐何永进也过来,要多分一杯羹! 我点点头,黎明申也没有反对。我们叫郭熙明带来的那几个民工留下来看守,怕他们到时候不出力,便许诺重金有赏。然后我们准备了几个强力手电筒,不敢带汽油灯,怕下面有瘴气,会爆炸。我们又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上带着防毒面具,身上其他**的部分也尽量用衣物遮掩,如此一来,在炎炎夏季,倒真的有点受不了。 我们一一从三角形口子落下去,当双脚甫一落到地面,溅起一层尘土,向四周环视,那密密麻麻的干尸,似乎都像是活的一样,正在盯着我们。 ** 二百二十九、黑洞 我青年时期在越南打过仗,杀人如麻,之后又尽是干刨坟墓的营生,腊尸、革尸、血尸,哪一种类型的我没有见过?区区干尸,老子一点也不再话下。只是一下子叫几千具干尸密密麻麻地包围着,仿佛猛然间陷入了地狱一般,这还是头一次遭遇,不由得让我头皮发麻,分外觉得恶心,拼命忍住了呕吐的念头,心想现在还戴着防毒面具,吐出来可是糟糕大吉。 就因为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便,我瞟了黎明申一眼,只能以眼神交流,顿时心意相通。目前我们来到陌生的尸庙地下,鬼知道藏着什么可怕的秘密,情况不了解,还是先侦察一番为妙,于是我们把手电筒开到最强档,四下里扫视。 一道道强劲的白光在干尸们或是光头,或是少数留着头发的脑袋上划过,数百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光芒打破黑暗的寂静。古代僰人的身形远远要比现代人要矮小,加之化作干尸之后,身体萎缩,更加矮小,差不多只有我们常人腰腹那么高了。我们把手臂平伸,就可以将手电筒光柱齐整整地传递过去,直到二十米开外,方才渐渐减弱威力。在视距可察觉范围内,到处都是干尸的脑袋,更远的地方一片茫然,沉寂在黑暗的世界中。 我上前拍拍黎明申的肩膀,向前指指,示意我们得过去搜索一下未知的情况,黎明申点点头,于是我把手电筒别在肩膀专门的肩垫上,使得我两手可以放开,又可以照明前方。我拿起一个登山杖,用力拨开干尸,密密麻麻的干尸犹如大海里阻碍船只航行的海草一样,叫人感觉非常讨厌,尤其那干尸碰到身体的感觉,更不是好玩。幸亏我全身都被包裹起来,不至于让皮肤接触到,可是从防毒面具的窟窿里望出去,那一个个被翻过来的干尸,面上表情古怪,极为不舒服。 我力大,所以由我扒开尸骸,黎明申跟在后面,不知道扒开了多少具尸骸,我突然觉得手里一松,犹如渐渐走出了繁茂的黑森林,我手头的尸骸逐渐少去,慢慢地少到我根本不需要扒开,有空间允许我们绕过去,这叫我暗暗奇怪。僰人也够邪门了,把这里当作墓地,又为什么让尸体之间的待遇如此不公平,有的占地极大,有的只好和大家一起挤着,莫非他们也讲究阶级观念? 我回头朝黎明申看了一眼,他也迷惑地摇摇头,这时,我突然脚底一滑,猛然之间重重摔倒,身子犹如过山车下坡一样,剧烈地向下滑下去。我顿时大骇,身子不住地翻滚,那肩头的手电筒叮叮当当一下子就不知道丢到了哪里,我急忙伸手到处攀抓,脚底情况未知,万一是悬崖老子就完蛋了。 陡然我脚底一沉,膝盖一弯,触到了实地,让我制止了下坠的颓势。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只是眼前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只得一屁股坐在土坡上,摸摸腰部,掏出一根冷火棒。这是外国人用来探险的玩意,发出冷光,一般情况下对瓦斯之类的气体不会产生作用,而且在水底也可以燃烧。 我摸黑去掉了冷火棒头上包着的革皮,然后在地上一划,顿时轰地冷火棒着起来,冒出丝丝粉红色的冷光,把周围四五米内的范围照亮了。 我拿着冷火棒站了起来,在前面探视,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片。我于是迈出右脚,向前走动,但是只觉得右脚踏到一个虚空,下面竟然没有实地。我猝然不及,身子本来已经向前倾倒了,这时硬生生地把自己折起来,倒弯背部,一屁股又坐在在坡上,但听丝丝的石头落下声响,本能地低头看了一眼,顿时一身冷汗。 在我脚底,竟然是深不见底的一个黑色崖洞,方才石头落地,这么久还没有回音,向来一定很深,而我正站在崖洞的边缘一条一尺见方的小路上!好险,刚才我这么滑下来,若是没有及时止住落势,方才老早摔成肉泥了。 我定定神,心里有了准备,自然也不会慌张。我拿着冷火棒又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在小路上行走,走着走着,上头突然扔下一条冷火棒,我大喜,这是黎明申来救我的反应。 我急忙挥挥手里的冷火棒,表示我还活着,而上头则挥动一个手电筒,现在我只需等待黎明申把绳子扔下来,将我吊上去即可。 可是过了许久,黎明申也没有把绳子扔下来,倒是那条手电筒的光线一点一点,绕着一个圆形的***,慢慢走下来。我初始愕然,既然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漏斗形的洞穴,上面凿有螺旋型的小路,也就是我走地这种路线,既然如此,我便迎着手电筒的光线向上爬,两人一起走,速度快了很多,不过片刻,我就和黎明申重新相会,他拍拍我,表示安慰。我哈哈大笑,这等小事,能够难为我吗? 黎明申蹲了下来,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在地上飞快地写字:“我认为,这里就是僰人的秘银矿藏,和你猜测的一样。” 我摇摇头,鬼知道为什么僰人把坟墓和秘银矿藏造在一起。 “下去看看吗?” 黎明申问道。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这里既然为人工开凿,就不可能是深不见底,既然如此,下去见识见识也无妨。反正我们手里的冷火棒和手电筒还足够使用好几个小时。 于是我带头往下走了下去,走着螺旋型的路线,绕啊绕,不知道绕了多久,粗略估计一下,我们差不多走了好几公里了,那么这个洞穴起码通达地下一公里左右了。这个工程可是非常浩大了,就是现在在地底下一公里作业,也是不太多见的。以古人的技术,要打造这么一个深达一公里左右的洞穴,恐怕要数千年的时间积累,看来真的像传说记载的一样,从远古时代开始,僰人就操纵着这个秘银矿藏。 我们终于走到了洞穴底部,往前还有一条巨大的甬道,里面究竟蕴藏着什么呢? ** 二百三十、天降 我们已经被眼前这般浩大的千年工程吸引住,高高挑起了好奇之心,纵然晓得这是黑暗而未知的神秘世界,也无法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不过我们毕竟不是鲁莽之辈,好奇心虽重,可是警惕心却亦是陡然提高了一倍多,依旧小心翼翼,一边不时地四下里探索,一边保持匀速前进的步履。 我高高举起手里的冷火棒,以我的身高加上臂长,恐怕超过了两米,而冷火棒本身的照明范围就在五米开外,由此我应该能够看到七八米高处,可是这样在我头顶还是黑乎乎的一片,要么甬道的高度实在超出我想象,要么是某种矿物质,吸收了红色的光线。我的兴趣并非在此,以前刚开始听说僰人的秘银矿藏时候,我就一直暗暗纳闷,湘西并没有形成大规模银矿的地质条件,而且可以开采数千年,规模非同小可。假若这里真是秘银矿藏,应该遗留少许残迹吧。我弯腰从地上用手指沾了一点碎末,黑乎乎的尘土,是银元素的某种氧化结果,可是四周的矿物并非是支持银矿产生的条件,看来银矿还在前方。 我们走了大概几百步,眼看甬道越来越宽阔,简直是一个喇叭口的形状,走了半晌,我戛然止步,手中的冷火棒不由得伸地更高,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我面前,竟然矗立着一根巨大的石柱,几乎有八人合抱那么粗细,黑油油的,在冷火棒的红色下反射着金属的光泽,那怪我一下子就发现了。我又低头扫视,在石柱的脚边,每隔几米,就躺着一具腐朽的尸骸,尸骨凌乱,有刀剑砍杀的痕迹,应该是很久以前的殉葬品。古时大型工程都有人殉一说,因为动土是触动了土地爷,要以人的鲜血平息土地爷的怒气,僰人比之汉人更加迷信,这点倒也不稀奇。 我后退几步,想把石柱看得更加清楚,只是冷火棒照明毕竟有限。反正腰间还别着几根,少这么一根也不多,想毕我就向上高高掷起冷火棒,只见那冷火棒在我的巨力抛掷下,不住翻腾,向上飞腾了十几米,这才缓缓落下,可是还没有看到僰人石柱的的头顶。好高啊! “这是……图腾……僰人的图腾!” 我身边冒出一句话,不禁把我吓了一跳。须知我们两人都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方便,难道黎明申把防毒面具掀掉了? 我扭头过去,果真看到这个家伙光着头,防毒面具拎在手里,看似安然无恙,黎明申笑道:“朱先生,不必担心,这里的空气还可以。” 我迟疑了片刻,心想若是不除下防毒面具,未免叫人小觑,于是扯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除了地底特有的浓浓湿度以外,并无不适。 我看到黎明申还在抚摸着僰人的石柱,不禁问道:“我们不是来找秘银的吗?找到现在,只知道一些氧化银的碎末,另外连块银锭都没有。我怀疑是不是当年僰人已经把银矿才光了,跑个精光,不然不会连个工具都没有遗下。” 黎明申笑笑说道:“比较难说,不过眼下我却是更加关注这个了。” 我回头凝视着巨大的石柱,说道:“你是说这个石柱?图腾?我就在怀疑,僰人哪里弄来这么大的一块石头做图腾,差不多都是故宫太和殿柱子的好几倍。等一下。”我学着黎明申在石柱上摸了一把,“咦,触手非金非石,这是什么玩意?什么质地?” 石柱表面有规律地刻着一些纹路,因为方才光线不够,一时看不到,摸到手里才能察觉。我急忙掏出两条冷火棒,一口气全部点着,把石柱照得通明透亮,这是才看清楚,在石柱上,雕了许多类似玛雅文字一样的写实图画。 “僰人和诸多民族的信仰截然不同,像是我们汉人,藏人等很多民族,都是信仰天堂,崇尚天的。可是僰人却恰恰相反,他们是一个崇拜地下黑暗的民族。这很叫人奇怪,地下就是他们的大本营。你看,上面的图画,仿佛就是僰人文明历史的记载。” 我细细欣赏,大致能够明白,这就是僰人的历史。由于图画众多,连绵起来不下几千幅,我只能一一地把它们转化为文字表述。 很久很久以前,人类还是处于蒙昧的洪荒时代,僰人的先祖生活在森林中,那时他们也是一个崇拜天空和太阳的民族,有一天,从天上突然掉下一颗巨大的火球,重重砸在僰人的生活居住区,顿时砸死了不少僰人,剩下的僰人四散逃开。我恍然大悟,难怪如此,僰人会转变为崇拜大地,视天空为死亡。似乎是很久以前一颗巨大的陨石把他们砸怕了。其实汉人的长久历史中也遭遇过不少类似的事件,但是却始终没有更改信仰。 但是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陨石砸在地面上之后,突然站起来很多奇怪的人形,头上长角,面如如牛头,胳膊居然有七八只,仿佛一个恶魔!怎么回事?我突然心念一动,猛然想起来,僰人的祖先,不正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吗?传说蚩尤就是牛头长角形象,莫非这是当时的图腾崇拜? 牛头人带领着一批小人去和另外一批小人战斗,战况相当惨烈,很多小人都被砍了脑袋。牛头人力量巨大,手中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兵器,一个人同时和其他许多小人战斗。但是敌人的士兵越来越多,僰人终于大败,连牛头人都被砍了脑袋。这就是僰人对上古时期黄帝蚩尤争霸大战的记忆吧。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牛头人失去了脑袋,还会行走,和其他僰人一起回去,在他们后面,还有许多缺胳膊断腿缺脑袋的小人跟着,这不禁叫我一震,原来传说那些死掉的僰人,真的是被这种方式给带回来。是不是史实如此,还是僰人的艺术化想象? 回到原地的僰人把牛头供奉起来,然后在牛头四面挖啊挖,挖出不少东西,一一烧炼成块状的物体。我转而一想,既然明白,这就是银子。而进一步思想,立时明白。难怪没有产生银矿条件的湘西居然出产银子,原来都是那块巨大的陨石带来的。我知道在天上有不少陨石是纯度极高的铁矿甚至金矿,一块上万吨的陨石砸下来,虽然砸死了不少僰人,却也能让人口稀少的僰人借此活了下来,延绵近千年。天降银矿! ** 二百二十一、牛头 但是接下来的画面却陡然一转,离奇地出现了一个无数同心圆组成的图形,怪模怪样。我一怔,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于是拿着冷火棒,贴近僰人图腾仔细端详。我看到在同心圆旁边,还有许多小方块和小圆点,叫人非常的眼熟。思量片刻,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同心圆就是挖掘秘银矿藏产生的大坑,若是从天空中俯视,就如无数同心圆构成一样。旁边的方块是房屋,而小原点毫无疑问是人头了。想不到古代僰人的绘图技术居然和现代绘图构思不谋而合。 我继续看下去,可是之后的画面叫我非常困惑。只见同心圆一样的秘银矿藏大坑被放大,中间是一个黑乎乎的圆圈,估计这里便是秘银矿藏深处了,在那里爬出了许多奇怪的小人。这些小人,在图画上是用一个圆圈表示头部,而眼睛的部位是两个小圆圈,这和方才画的人一点都不像。那些图画上,人脑袋只用一个圆圈,加上三点表示口眼既是了,哪会有这么奇怪的表达。我再一打量,突然心底一沉,画上的小人,胸口部分,居然用一条条的横线表示,这分明就在说肋骨。推想刚才图画,人头眼部的两个圈圈,就是人的眼窝了!那么说,这些小人,根本就是骷髅!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妈的!骷髅人我也遇到过,非常邪门,简直比僵尸还要可怕。但僰人不正是僵尸的源头吗?原来他们与骷髅人也有关系。 我又看下去,居然看到画面上无数僰人手持武器,乒乒乓乓地和骷髅人打了起来,他们不是一伙啊!战斗非常激烈,骷髅人不死不活,如果不能完全击碎,是根本打不死的。好在僰人也能操纵僵尸,于是两方面打得不分上下。到底僰人人多势众,正要把骷髅人完全打倒之际,我看到,从秘银矿藏的深处,隐隐有个大家伙爬了上来。僰人死命才将骷髅人赶了下去,然后在上面建造了一座巨大的石柱,以示镇压! 我这才晓得,原来眼前的图腾石柱,并非僰人崇拜的对象,而是类似门神一类的镇邪建筑。不过我心里也有点疑惑,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值得僰人如此劳师动众? 我扭头瞟了黎明申一眼,他看得比我快,已经看到了图画的结尾,正愣愣地盯着。我奇怪地问道:“黎先生,你怎么了?” 黎明申转过头,眼珠凸凸,上面微微布满了血丝,竟是神情非常紧张,他诡异地问我:“朱先生,你信不信,世界上有地狱?” “子不语怪力乱神!设身处地的说,我们现在是在僰人的秘银矿藏底下,按照他们的习俗,我们恰是离天堂更加接近。哈哈!”我放声大笑,一边不安地盯着黎明申,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 黎明申点点头,喃喃自语说道:“我明白了,你说的不错。” 我惊奇地看着他,只见黎明申突然扑向图腾石柱,我大骇,这家伙中邪了,要撞头自杀吗?我还来不及阻拦,那黎明申已经到了图腾石柱上,他牢牢抱住石柱,因为光线不够明亮,也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手段,那图腾石柱忽然轰轰烈烈地一阵巨响,裂开了一条巨缝,陡然精光闪闪,黎明申顿时呆立在前面。 我一怔,随之反应过来,迅即扑上去,一把扯住黎明申,大叫道:“你在作甚?” 我又气又怒,眼下情况未知,再说那图腾石柱是镇压邪魔的玩意,哪能随便动弹。 黎明申一声不吭,就指着前方,我好奇地顺着他的方向望过去,不禁瞳孔放大! 我方才就料定图腾石柱里面是空心的,但是万万想不到,里面的空间如此之大,居然能够容纳一个乒乓球桌大小的祭台,祭台上面摆放了一具超乎想像的头骨。这具头骨上长着弯弯的角,嘴巴吐出,说看起来像是牛骨头,但是牛有这么大吗?简直和大象的头骨差不多了。看到牛头,我不禁想起了蚩尤的传说。蚩尤就是一个牛头的巨人,身材庞大。不过世界上当然不可能会有牛头巨人,而据我所知,西南很多少数民族都有崇拜牛的习俗,大概这头牛特别巨大,成了他们崇拜的对象,希望靠牛的神力来压制邪魔,所以供奉了牛头。 黎明申额头上汗水涔涔,说道:“刚才我看到了图画的最后,发现里边另有玄机,也不知道怎么的,似乎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在**我打开这个图腾石柱,我也不清除如何回事,奇迹般地打开了。” 我瞄了一眼图腾石柱,方才那些图画还没有看完,究竟什么情况,我也不了解,不过既然黎明申把它打开了,还是处理眼下的问题好。 黎明申正要把脚踏入进去,我伸手拦住,说道:“等等!” 说着我就把黎明申的登山杖拿了过来,我的在刚才摔下来的时候丢的无影无踪。登山杖可以伸缩,分作三段,完全伸展,几乎有五米多长。我慢慢地把登山杖伸到合适的长度,晃悠悠地对着牛头延展,碰到了牛角,哪知轻轻一触,牛角咔嚓一下断掉了。我立时吓了一跳,手不禁一抖,居然把登山杖整个儿砸在牛头上。又听喀喇的一下,那牛骨头一点也不牢固,从头顶裂开一道隙缝,徐徐向下展开,咔嚓一下,终于断成两半了! 我简直无语,那黎明申突然伸脚踏过去,一下子跑到祭台边,拖开牛骨头,在牛头骨头的下面,竟然藏着东西!我见黎明申无恙,也大着胆子过去,但是留了一个心眼,用登山杖把图腾石柱的裂缝卡住,鬼知道会不会突然关上呢! 黎明申浑身颤动,我凑过去一看,那是一本草纸卷轴,徐徐摊开,竟是僰人借用汉字的奇怪语言,黎明申不过瞟了几眼,就激动地不得了,我问道:“上面说了什么?” 黎明申没有回答,我拍了他肩膀一下,这人才回过神来,说道:“嗯,什么事情?” 我没气好笑地问道:“我说,上面写了什么?” 黎明申定定神,说道:“我粗粗看了一下,应该是僰人的历史和来历,这是非常珍贵的资料,对于研究僰人非常有用。” 我长叹一声,这就不在我研究的范围内了,我的目的是寻找秘银,眼下秘银已经找到了,虽说空无一物,但是我毕竟是学者,而非探宝者,满足了好奇心就心满意足,只是苦了郭熙明这冤大头。 我催促黎明申把僰人卷轴拿出来,因为我们剩下的电池和冷火棒不多了,要抓紧时间回去。黎明申恋恋不舍地瞟了一眼牛头骨,讷讷离开。我们走出图腾石柱,我四下里张望了一眼,咦,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我狐疑地走了几步,突然背后一阵冷风传来,随之是黎明申的惨叫,我蓦然回头……—— 抱歉,有三天没有更新了。电脑中了病毒,杀也杀不绝,弄得心烦意乱,头大的要死。今天终于好了。 ** 二百三十二、无声 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顿时吓了一跳,眼见一条黑黑粗粗的死人大腿骨,横里从黑暗中闪出来,掀起一阵冷风,向我面部砸来。这一击又快又狠,若是被打中,恐怕历时脑迸裂而亡。我来不及侧身躲开,死里求生,不知从哪里来的神勇,陡然腰部向后一弯,架成一座铁板桥,躲过了这一击。我本想立即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但是到底有把年纪了,不如年轻时候灵活,只觉得腰肌酸痛不已,没办法,就地打了一个滚,一咕噜爬起来,正视前方,这才看清袭击者的面目,然而不禁叫我吓了一跳。 因为对方是一具阴森可怖的骷髅,在地底浸**了多年的身躯残破不堪,发黄发黑,眼窝中冒出血红的光芒,底下黄森森的牙齿不足上下咬合咆哮。它手里拿着一块石头,一步步向我逼来。怎么回事,鬼林子里的骷髅怪居然在这里也会出现?难怪刚才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一开始看见躺在地上的骷髅不见了,叫人怀疑。只是为什么这个骷髅不早不晚,偏偏在我们出来的时候进攻呢?我一直隐隐觉得,仿佛是有人在操控一般! “救命,救命!妖怪!”黎明申可不像我,他可是第一次看见骷髅怪。 我冷笑一声,反正登山杖还在我手里,当下一抖,犹如一把长枪似的,倏然刺出,刺入骷髅怪的肋骨中间。 这死物本不怕刺杀,但我用力一挑,把轻飘飘的尸骨举了起来,又重重砸在地上。白骨四分五裂,我再对着冒红光的骷髅猛力一砸,红光黯淡。敢和老子斗,就是你为骷髅也早了一亿年! 我正松了一口气,安慰黎明申说道:“不用担心,这些玩意,就和僵尸一般。” 黎明申喃喃自语,说着我一些听不懂的话,我正要过去倾听,突然后脑勺一痛,顿时金星四溅,心里又惊又怒,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倒下,意识陷入一片空白! …… 许久许久,我慢慢地把意识拉回现场,摇摇头,眼前一片漆黑,伸手摸摸,摸到一条冷火棒,掀开了顶端,点亮了冷火棒。随着光线的亮起来,我慢慢爬起,后脑勺还是痛的厉害,一摸,鲜血已经结痂了。可恶,哪个混蛋敢打老子。我四下里搜寻,地上白骨撒乱,有一条粗粗的大腿骨,沾满了血迹,估计就是砸老子脑袋的那条。这个偷袭者是谁?刚才黎明申在我前面,对了,他一定看到是谁在打我了。 我看不到黎明申,心底一沉,既然我都挨了棒子,黎明申恐怕不能幸免了。我之所以又活了过来,可能是偷袭者一时疏忽,以为我一棒就可以打死。老子越南战场上横冲直撞,号称多炮塔坦克,哪是区区一根骨头可以挂掉的呢? 细细推想起来,自从我来到湘西以后,一直遇到怪异的事情,而这个幕后的人,隐隐便是那一瞥之下的红衣夜叉。莫不是方才她便偷偷跟随过来,袭击我呢? 我忿恨之极,随手撕了内衣把头部包扎了一下,然后就拿着冷火棒飞快地返回。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用完了两个冷火棒之后,我总算能够看到自然的白光了。地下呆久了,看到光明,竟然有点想泪流满面的感动。 我赶忙扒开层层的干尸,来到三角洞口的下面,但见空空荡荡,原先放着的绳子不见了。 “有人吗?”我放声大叫,许久没有喝水,喉咙都有点嘶哑。 无人回应。 我又叫了几声,确定上面根本没人,顿时勃然大怒,妈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死人吗? 这三角洞口距离地面约莫五米,我就是世界跳高冠军也没办法跳上去,倒是一筹莫展了,蹲在地上发呆,突然眼前一亮,嘿,怎么没有想到呢? 我记得初次来到尸庙的时候,看到一层确实有大门,但是怎么也推不开,因为里面被堵住了。既然我现在就在一层之中,为什么不能从内往外出去呢? 当下我确定方位,欢欢喜喜地找到大门,果然是被几根铁栓给牢牢困住。这倒是难不倒我了,我施展大力,一一脱开,便拉住大门,用力一拖。轰!尘封了数百年的大门轰轰烈烈打开。我走出外面,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吸都是霉味的死人气息了。 我眺望远方的太阳,推算起来,现在应该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分,太阳快落山了,我最少昏睡了一天,不知道大家情况怎么样了。 我奔跑到之前我们暂时寄宿的僰人房屋,几个房间里面都是空空荡荡,东西全部被凌乱地散开在地上。我打量一下,心底一沉,所有的武器不见了,也就是说,遇到了极其危险的事情。 我拎起随身携带的登山杖——目前我唯一剩下的物品,向河边码头走去。太邪门了,整个僰人的村落太邪门了,仿佛有一股可怕的力量笼罩了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静悄悄,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道我一个人还能够待上多久时间,如今最佳方式,就是赶紧逃离这里。 我握着登山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未到河边,就看到两艘汽艇都晃晃悠悠地浮在水里,不禁让我大喜过望,也没有想到,我们上岸的时候,都是把汽艇拖到陆地上的。我急急忙忙地下河,踏水来到汽艇边沿,这样爬上去的时候,陡然一愣,神色渐渐地变掉,因为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今天真郁闷,写好了,居然咔嚓,断电了!又得重写! ** 二百三十三、夜叉 汽艇上横亘着两具干尸,双手摊开,平躺在甲板上,嘴巴哈大,干枯的舌头拖了出来,深邃的眼窝直直盯着天空,死不瞑目。秘银村有如此之多的干尸,再见到一两具实在不稀奇,但是这些干尸衣装光鲜,穿着现代人的衣物,判断起来,竟然是那几个民工里面的。秘银村如此邪门,死人非常正常,可是怎么变作了干尸?要知道,形成干尸通常是在特殊条件下缓慢形成,长则百年,短则一两个月,那也要是在沙漠等极端干燥的条件下。而眼前是湿度极大的森林,怎么一下子就变作了干尸?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只觉得在这个寂静的村子里面,笼罩着一场恐怖的力量,眼看天色渐渐变黑,再不走,天知道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跳上汽艇,操作发动机并不是很难,我检查了一下,汽油足够我回去。我再扫视一遍,看那两具干尸实在碍眼,于是上前搬起来,扔到河里算了,反正我和他们无亲无故。当我拉住一具干尸的胳膊时候,那干尸的手掌突然一翻转,反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怎么? 我一惊,陡然一阵寒风袭来,那干尸竟然张着白生生的牙齿,犹如野兽一般狂吼一声,向我脖子咬来。 我大骇,猛然甩手挥出,好像陀螺一般,拼命想甩掉干尸。须知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分,化作干尸之后减轻了很多分量,加之我又是一个大力士,咔嚓一下,顿时把干尸的胳膊甩断。那干尸不住咆哮,轰的一下掉进河里,浮在上面。 这时汽艇上的另外一具干尸也来攻击我了,但我哪是那么容易对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被偷袭,随手拎起登山杖,夺的一下,顿时刺入干尸的胸口。那干尸不可思议地呆住,动弹不得,我对准它胸口又是一脚。呼的,从登山杖上滑出,也掉进河里了。 我看到两具干尸浮在河水里,却只会扑通扑通的扑水,不会游泳,不住打转,过了片刻,干枯的血肉吸满了水分,就慢慢沉了下去。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方才一直来不及思虑,这时才能细细思考。究竟怎么回事,在我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变成了僵尸,有的人却失踪。何永进、郭熙明一干人去了哪里?竟然汽艇还留在这里,显然他们也没有离开。 我一想到何永进,我便软了下来,这个人实在不幸,又是我的部下战友。我终究狠不下心来一走了之,即使他死了,我也得把尸骸找到再说。 当下我又重新拾起登山杖,在汽艇里翻了一下,看看有什么能用工具,结果连根毛都没有,都叫我们带上岸了。我心思转动,索性把发动机里的汽油倒出来一部分,浇在一块破布上,绑上了树枝之后,就是一个现成的火把。 我跳上了岸,一手拎着登山杖,一手拿着火把,在漆黑的秘银村里徘徊,好像是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森海茫茫,不知何去何从。正当我彷徨之际,突然天空中发出一声尖啸,随之一团明亮的火光斜斜地从林子深处射出来,陡然在空中爆炸了。黑暗无月的天空中,极为明显。 “信号弹!”我大喜,这表明有人活着。 我赶忙朝信号弹爆炸的方向飞奔过去,走了七八分钟,还没有到达。其实信号弹看似很近,实际距离在三四公里以上,我穿过黑漆漆的无尽丛林,尽量保证方向没有错误,突然眼前一亮,我看到了一丛***,正在熊熊燃烧。 我加快脚步,赶到跟前,正在燃烧的是一堆物资和帐篷,发出难闻的臭味。我一呆,四下里并没有人,倒是看到地上胡乱堆砌着不少猎枪子弹壳,显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惨烈的战斗。 战斗!我正才回过神来,细细打量一番,那正在着火的物资和帐篷,明显是按照一个步兵防御工事来搭建的,只有军队出身的人才会这么干。不论何永进还是郭熙明,我至少可以体会到,他们面临多么强大的敌人了——竟要搭建工事,敌人已经不是单兵格斗可以对付了。那究竟是什么呢? 我瞳孔陡然放大,既然这里没有尸体,看来何永进等已经成功撤退,倘若我追赶及时,应该还能追上他们,共同战斗。 我便高举着火把,细细搜寻撤退痕迹,果然看到了一排凌乱的脚印,打量起来,应该是他们。我正要追上去的时候,突然心思一转,把火把给熄灭了。虽然火把给我打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我也成为一个非常明显的靶子。待到火把熄灭之后,我同时还在地上把双手在泥巴里抹了几把,洗去汽油味。 虽然失去了火把的指引,视觉受到很大限制,但我的眼睛慢慢地开始习惯黑暗,而听觉和嗅觉更加敏锐。我沿着他们撤退的痕迹极速而小心的搜寻着,走啊走,我发现了前方一团火红色的人影,长长的头发披在背后,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是我以前看到过的夜叉恶鬼吗?她果然也来了。 夜叉恶鬼逡巡在密密的林子里,她周身笼罩着一层红光,显得非常显眼。莫非她才是敌人,否则谁敢如此大刺刺地暴露自己? 夜叉恶鬼背对着我,只要我足够地机警,就能够悄悄潜伏过去,我倒要看看,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 陡然之间,那夜叉恶鬼猛然转身,可怖的面颊对着我,她发现了! 间不容发!我偷袭不成,索性强攻,大叫一声,挺着犹如长矛的登山杖飞身扑上去。那夜叉恶鬼微微露出惊愕的神情,但是单手伸出,猛然一股无形的巨力飞过来,噗地一下顿时击在我胸口。我大叫一声,摔在地上,吐血一动不动。 夜叉恶鬼见击倒了我,好奇地走过来,探视生死。当她弯腰低下头的时候,我倏然张开眼睛! 夜叉恶鬼吓了一跳,哪想到我安然无恙。废话,老子是怎么混过来的,能够这么容易挂掉吗? 说时迟那时快,我闪电般地伸手抓住夜叉恶鬼面具,用力一拉,顿时扯了下来。夜叉恶鬼大骇,正要掩面而去,但是已经迟了,我看到了她的真面目,不禁叫人大吃一惊,失声叫道:“是你?!” ** 二百三十四、无双 虽然我对于隐藏在夜叉恶鬼面具下的真实脸孔非常好奇,但是心中细细想一下,就觉得纵然知道了她是谁,亦是毫无裨益。须知,我们才总共见过夜叉恶鬼三次,第一次是她为了销毁三角太阳环,第二次却是救了我,待到第三次,也不过吓吓人。她除了装神弄鬼,毫无本事,于整个事件来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我有时暗自揣测夜叉恶鬼为什么戴着面具,一方面是为了吓人,另外一方面就是为了防止被人认出。我初来乍到,没几个人眼熟,夜叉恶鬼也是拼命掩饰,那么说她的职业和身份很容易被人发觉。如此推想,莫名其妙地觉得只有祝老板才适合做夜叉恶鬼。**的老板娘装神弄鬼,为了保护失传的僰人遗迹,倒是也符合三流悬念小说的情节。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我揭开面具,真相终于暴露的时候,总归叫人大大地吃一惊! “无,无双,怎么是你?” 揭破了夜叉恶鬼身份的无双依旧秀美,配着鲜红的袍子,竟然隐隐有股娇艳的魅力。她骤然惊吓之下,脸色惨白如擦了一层白垩,大大的眼睛惊慌不安地盯着我,小小的嘴唇微微张开,不住上下打架,发出低低的喳喳声。 我顿时心乱如麻,叫我如何是好。由于我从小就失去父母,没有兄弟姐妹,虽然之后在部队得到了众多战友的勉力,但是毕竟无法同血亲的牵挂相提并论。结婚之后,林白水少年老成,比我还不苟言笑,至于家里的女孙悟空,向来只有头大的份。因此当我甫一遇到长大成人的无双,其人乖巧温柔,像个娇弱的小妹妹,心里就不知不觉暗暗升起了念头:她是如此的可爱,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她。 但是,眼前的无双竟然穿着夜叉恶鬼的衣服,不知从事着什么阴谋。 无双抬头瞅了我一眼,目光中充满了绝望,突然转身就逃走。我正要上前捉拿,那无双紧张之极,居然笨拙地自己绊了自己一脚,一头就撞在地上。虽然森林地面草叶层厚实柔软,但是脚似乎扭坏了,无双捧着右脚,脸上显出痛苦的神色,嘴巴微微哈大,但是却叫不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握住无双的右脚。她是一个女孩子,个子又矮小,那只脚在我手里,犹如幼儿的脚一般。我当兵多年,训练的时候经常扭伤,多了就有经验,一抹就知道无双受伤不重,只是肌肉拉伤。我轻轻地为她按摩,柔声说道:“不要硬忍着,要是觉得痛,就发泄出来吧!” 无双嘴唇紧抿,亮晶晶的眼珠盯着我,顿时唰地一行泪水落了下来,流过白皙的面颊,滴在我手上,也不知道是痛,还是因为感动。 我一边替她按摩一边低声叹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一个小女孩,像是大人一般装神弄鬼,做着不知名的勾当。只是当我回到湘西再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似乎背负着很沉重的包裹一样。傻孩子,为什么活地这么累呢?” 无双只是低着头,她也无法说话。 拿捏了一阵,她的脚伤差不多了。我便一挥手,喝道:“你快回去,幸好你是遇到我,若是遇到我的战友,定是当作恶人一枪击杀了。” 无双站起身,一直盯着我的眼眸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突然双手伸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我一呆问道:“怎么了?” 无双把我的一只手掌翻起,写道:“跟我走!” “跟你走,什么事情?”我疑惑地问无双。 她便又在我手心里写道:“很重要的事情,叔叔一定要跟我来。” 我虽然莫名其妙,但是直觉上认为这个小姑娘不会欺骗我的。但见无双慢慢地把外衣脱了下来,我吃了一惊,她里面露出一身漆黑的紧身衣,贴着娇小而苗条的身子,甚是好看。假若无双长大了,定是一个出色的美人儿。 无双将红衣和面具在地上刨了一个坑埋掉,我便了解,原来她认为一身红衣过于醒目,容易被人发觉。那么她要带我过去的地方,是极为隐秘的了? 黑色紧身衣的无双就像一只黑夜的精灵——一拐一拐地向前走着,毕竟脚伤虽然没有大碍,可是痛地厉害。我无奈地摇摇头,突然伸手抄起无双,抱在怀里。无双惊恐地看着我,随之安静下来,害羞地低下脑袋,小手却拉住了我的衣领,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依赖在怀里。 无双身子瘦小,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我抱在手里一点都不感觉到重,依着她的指点,我们在密密的林子里前行。我的指南针老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但觉得林子密密麻麻,漆黑一片,仿佛在无边的黑暗大海里航船,随时有翻船的危险。走着走着,我突然觉得怀里的无双一软,低头一看,这个小女孩,大概让我抱着很舒服,居然睡着了,嘴巴还叭嗒叭嗒,流出口水。 我苦笑一下,没有她的指点,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不过方才感觉以来,似乎就是一直往前走,我便照样吧。只是把走路的脚步放缓了,因为无双在我怀里睡着。 我穿越密密的丛林,时间似乎过了很久,倏地眼前豁然开朗,一缕刺眼的光线射入我的眼眸,令我不得不闭上眼皮,等适应了才张开,往下一看,我已经走出了丛林,现在正在山岭的边缘,而脚下,就是一片山村的房屋,黑褐色的石头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雾霭渺渺,犹如仙境。 我怀里的人儿一动,睡醒了,她直起身子,揉揉眼睛,看到下面的村子,向我点点头,显然这里就是目的地。 无双挣扎地从我怀里下来,右脚不再一拐一拐,看来她的脚伤好的差不多了。无双挥挥手,招呼我一起走下山岭,前往山村。 拨开茫茫大雾,来到山村之前,当我看清那村子的入口大树时候,突然一震。 这不是山前村吗?—— 抱歉,两天没有更新了。前天我在和一个深圳的手机骗子斗法,心情极度不爽。昨天单位领导请客吃饭,政治任务,不得不去,回来的时候头昏脑胀,东南西北分不清。今天差点又出问题,电脑不行了,老是显示svchost进程100%,仔细一研究,居然是自动更新的问题。可恶啊! ** 二百三十五、养尸 我甚是疑惑地盯着无双,心底不禁暗暗奇怪,在我印象深处,山前村和秘银村毫不搭旮,两者之间除了隔着万重山岭之外,还有一个有间集镇横亘在中间。我们不过在密密的丛林里穿梭了一夜,就犹如突破时空限制一样,说来就来这里呢? 等等,猛然之间,在我脑海里原本凌乱而毫无关系的几个线索,此刻犹如被一根针一一穿起来,得出的可怕结论叫我不禁不寒而栗。 以山前村和秘银村的奇妙距离,常人一般一天就可以穿梭。假若如我推测的那样,当年那位秘银村唯一的幸存者,逃出死地之后,第一站就应该到达了山前村,通常而言,就是在此生活下来。 而黎明申又曾经说过,他在这里插队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件可怕的事情,一个老太婆把自己化作活死人,喂养孙女。世间只有僰人才有奇术驾驭死人,但是僰人几乎灭绝,而流传在汉人中间的奇术少之又少。加之推测那老太婆的年纪,竟是极有可能是当年逃出生天的僰人后裔。 而当年山前村发生的可怕事件的时候,唯一活了下来的就是一个婴儿,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婴儿是僰人的后裔,在僵尸作祟的时候,不知道有什么奇术保护了她。假若现在推算起来,这个小女孩也长到了无双这般年纪了。那么我毫无质疑地可以确定,无双便是当年那僰人的直系后裔! 所有的谜题都如雪球一样,在探索及推理的阳光下,抽丝剥茧地融化,逐渐显露出名为真相的煤灰。我便开始懂得无双化作鲜红夜叉的奇怪举措了。因为无论我们在山崖发掘悬棺,还是循着秘银之图寻找传说中的银矿,都是在打搅僰人的遗迹。身为僰人的后裔,完全有责任阻止陌生人的行动。但无双毕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只是穿上鲜艳的红袍,戴上狰狞的面具,企图把我们吓走。她错了,我们怎么可能因为有人装神弄鬼,就会听话地离开呢? 一丝思绪混乱,我正要询问无双,却看到女孩子像是一只快要归巢的雏鸟一般,高高兴兴地飞进村子里。无双跑啊跑。穿过村子入口处那棵老早就枯萎的槐树。不知道怎么地,我越看这棵槐树,越觉得它就像一只奇异的怪兽,把枯枝的魔爪伸出,要将无双抓走吃掉,顿时瑟瑟打了一个寒蝉。转眼无双就钻入枯树后面的浓重大雾里,小小的身影立时不见了。 我大骇,急忙追了上去,到处都找不到,目光所触及之处,皆是白茫茫的雾水和漆黑的玄武岩垒积的废墟。 “无双,无双!”我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四下里寻找,雾水慢慢打湿了我的头发,迷蒙中,似乎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形跪在地上。我顿时大喜,走过去猛然一拍那人的胳膊,笑道:“无双,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无双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我一愣,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暗暗叫不好。但见这里竟然是一块墓地,棺木被撬了起来,尸骨挖出,胡乱撒在地上,正是前几天我们干的好事。我尴尬地笑笑:“无双,你怎么了?死人骨头,有什么好看的?” 无双却发疯一般地冲上去,一把夺过骨头,捧在怀里,白皙秀美的面颊上,马上唰唰淌下两条泪线,而手中的骷髅,更像是宝贝一样紧紧抱住。我看在眼里,心里便已是清楚,这个骷髅,定是无双极其重要的亲人。无双与这个村子,果然有莫大的关系。 我叹了一口气,我们干的好事更加不能让她知道了,于是我走上前,搭住无双的消瘦的肩膀,安慰道:“无双……”我真不知道如何安慰女孩子。但无双却扭转头,小脸上眼泪鼻涕还是一塌糊涂,我看看自己的衣袖实在太脏了,就忍住为她擦一下的念头。无双不能说话,因此她仅仅把哭肿的眼睛看着我,那种目光,像是在看父兄一样。 过了许久,无双才轻轻地放下手中的骷髅,拉住我的一只手掌,慢慢写字:“叔叔,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奶奶。我的爸爸妈妈很早就死掉了,是奶奶把我养大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老太婆的尸骸,只是当初就想不通,怎么会是从一个年轻男子合葬的坟墓里掏出来的。心中虽然隐隐有了一个念头,但是脑汁搅拌如浆糊,想不通。 我叹了一口气,心里寻思如何把这些事情解决,但一定要瞒住无双,我说道:“既然是你奶奶,那么我们就把她的尸骸安葬好吧。” 无双点点头,我暗喜,当然地主动寻好地方挖掘。虽说我不是职业的风水师,但是好歹年轻的时候混过一段盗墓贼的日子,找穴埋尸的本事不至于太差,我看一个地方的地势不错,便把手里的登山杖插了下去,**,翘起一大块泥土。如此干地不亦乐乎,很快就挖了一个大坑,突然远远地看见无双气喘吁吁地跑来,但是又说不出话来,急得直摆手,我看得莫名其妙,于是停下来。 无双跑到我跟下,面色惨白,愣愣地看着,我笑着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突然我脚下一滑,险些陷进自己挖的坑里,随之脚上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低下头一看,不禁愕然,却是一只干枯的手,死死抓住我的脚后跟。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一砍,那精钢制造的玩意甭提多坚硬了,咔嚓一下,斩断了这只枯手,我急忙把脚伸起,再看土坑里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挣扎地想钻出来,无双双手一摆,一阵淡红色的粉粒撒了下去,那个脑袋渐渐地不动了,最后又缩回土里。 “怎么回事?”刚才虽然一点也不危险,但是却十足吓了我一跳。 无双眸子幽幽地看着我,拉起我的手写道:“刚才忘了告诉叔叔,其实,这个村子,是传说中的养尸村!” “什么?”我大骇,世界上居然有养尸村这种地方—— 这章写的太烂,以我性格,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重写过。 ** 二百三十六、尸变 无双那对乌黑漆亮的眼眸静静地凝视着我,于沉默深处点点头,开始缓慢地向我叙述起养尸村的来历。 传说,人的灵魂是由七魂六魄所组成。魂主宰思维,在旧时一些乡下农村,遇到小孩子没有精神,就是失魂了,需要把魂找回来。而魄是主宰肉体的,控制身体的一举一动。人的死亡,主要是魄的损毁。一旦魄损毁,肉体也就湮灭,魂无依无靠,就会离开身体,到处飘荡,这就是时常所说的孤魂野鬼。孤魂和野鬼也是有不同的,孤魂就是只剩下了魂,飘飘荡荡,一些开了天眼的人才能看到。但是野鬼就不同了,野鬼一般还有一个或者两个魄存在,所以能够隔空取物等神迹。魄很怕强光,一般不能在白天出现。 但是有一种情况就很奇特了,在很多情况下,魂会出窍,但是会把魄留在人的体内。最著名的一个故事就是《倩女离魂》。但是只剩下魄的身体,没有思考,没有能力,浑浑噩噩,人们称为行尸走肉。 千百年来,人类从蒙昧走向了理性时代,逐渐分辨清魂魄与肉体的关系,明白了为什么会产生行尸走肉的情况。事物总是两方面的,一些不法之徒,就利用摸索出来的魂魄法术,干起了不法勾当。他们就是制造僵尸——人工的行尸走肉。 但是僵尸又与一般的行尸走肉不同。行尸走肉是不会听从任何人的指挥,只会依靠本能行动。而僵尸必须被人操纵才能行动,他们的肉体也不像行尸走肉那么长久,很快就会腐朽。为了制造僵尸,还有保存肉体,就产生了养尸这种说法。 养尸,就是把死人的尸体埋藏在地底下。这养尸也是非常高深的技术,虽然尸体比较无所谓,但是这地底可不是一般的地底,需要经过精通的风水的行家勘察过,才能够埋下去,不然就无法形成僵尸。因为尸体是随意拿来了,通常没有魂魄,需要人工植入魄,才能让其行动。而魄通常聚集在特定的地底条件下。养尸,就是一边用特殊的药物或者环境使得尸体坚固化,另一方面慢慢注入魄。等到一定时间,就可以生成僵尸。 养尸最早生成于殷商时期。商人是非常迷信鬼神的朝代,早期养尸,主要是崇拜的偶像。人死之后,居然还能活动,叫人非常惊讶,不免顶礼膜拜。甲骨文中,尸的本意就是代替死人祭祀的代表。后来武王伐商,讲究礼乐的周取代了迷信鬼神的商,养尸顿时成为一种旁门左道,成为政府的严厉打击对象,他们也就渐渐走入地下。而原先用来崇拜鬼神,也慢慢用来干一些暗杀、偷窃等不法勾当。 养尸的技巧非常复杂,又相当隐秘,历来是父子相传的家族作坊。古代有数百家养尸家族,但是到了现在,传衍下来的不过五六家,其中山前村整个村子,都是属于养尸的任氏家族。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共同遵守一个原则,从不吃窝边草,向来只是把外面的尸体带来,在村子里养尸之后,再送出去干不法勾当。之前的有间旅店,其实是养尸村到外面的一个秘密联络据点。我们因为歪打正着,居然一下子破了这个据点。 就在我们将据点破坏后不久,不知道什么原因,养尸村的僵尸突然爆发,一下子毁灭了整个村子,只有少数人逃脱下来。无双便是其中之一。她的父母老早过世,由奶奶抚养,奶奶也过世之后,交给叔叔。她的叔叔,就是最早的有间旅店老板,经常虐待她,后来被我们干掉。恰巧无双被带了出来,才躲过一劫。 我若有所思,原来如此。方才我碰到的僵尸,原来是以前残留下来的遗迹之一。山前村的毁灭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传说的也实在太夸张了。 “等等,无双当时不在现场。当时她又是一个小女孩,怎么知道这么深奥的事情?”我顿时升起一个疑问。 “是我姑姑告诉我的!”无双说,她所谓的姑姑就是祝老板,“姑姑是我的一个远方亲戚,她待我很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所以我很听她的话。” 是这样啊!但是在一个谜题解开的同时,另外一个谜题也升了起来,祝老板并非山前村人,但她怎么知道这么详细的细节呢?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我环视四周,那坟墓上野草凄凄,远处村落破败不堪,在逐渐下沉的日头下,更有一股恐怖的气息。我看看太阳,都下午三点多了,假若这时候赶回来,能够在半夜之前赶到有间集镇。既然我们秘银村探险之队全军覆没,我就想早点回去,向呆在旅店里的林白水报个平安。想到无双毕竟是这里的地头蛇,我便和她商量了一下,彻夜赶回去,无双点点头,表示还认得一条近路。 我们先合力挖出了老太婆的遗骸,把她安葬在了另外一处场所,无双久久地望着新坟,仿佛在缅怀过去。 我摇摇头,叫无双不必太在意,然后两人就踏着晚霞的余辉,慢慢走进丛林,向有间集镇进发。 有了无双到底方便,原来估计要到半夜才能赶回去,由她的带路,我们在八点多就赶回了有间集镇,只是入口由原先镇中心的丛林转到了镇子入口处马路上。当初黎明申带我们过来的时候,就是走这条道路的,可叹现在黎明申生死不明,心里多少有些愧疚。 我们正走着,突然无双拉着我的手,双目犹如猫头鹰一样,死死盯着前方。我心头疑惑,凝神望过去,看到在前方的马路上,横躺着一个人形,一动不动,似乎死了一样。 这里怎么突然冒出死人了? 我好奇地走上前,提起登山杖用力一戳人体。那人形物体便翻转过来,我顿时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气冒出来,这竟然是一具干尸!活生生的干尸!在有间集镇的入口处,怎么会有干尸呢?—— 明天出差到临安,可能一两天不能更新。最近真累啊! ** 二百三十七、炸尸 我颇为惊诧地打量着这具干尸,和其他类型的尸骸相比,干尸有一样好处,面部由于肌肉僵硬化,将临死之前的表情像是照相一般真实完整地保存下来。我看到这具干尸嘴巴极大地张开了,舌头从焦黄的牙齿中间拖出。而两只眼珠更是恐怖,竟然凸出了眼眶超过三分之二。看他临死之前的表情这般惊愕,仿佛是突然遭受恐怖的袭击而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迷惑不解,耳边却听到一阵铛铛的敲锣声,似乎在哪里听到过一样。我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瞧见无双正警惕地盯着从镇子里延伸过来的公路。在公路昏暗的路灯下,渐渐闪出几个惨白的人影,他们一跳一跳,好像是在黑暗的背景下有一个巨人,把他们的头颈吊了起来,吊在巨人肩膀的扁担上。随着巨人走动,扁担上下起伏,于是一跳一跳了。这就是我们第一天来到有间集镇的时候,看到的镇子旅游项目之一——僵尸跳! 但是今天我感觉有点不对头,看他们的模样,根本不是活人假扮,而是像真的化作僵尸一样。特别是在前面领头敲锣的赶尸人,原本他是活人,理应肢体柔软。但是今天我却看到他身体僵直,关节上犹如绑上了一块木板,极为困难地挪动身体,就是敲锣也是像闹钟的报时小人一样动作僵直。 伴随着铛铛作响锣声的靠近,那些扮演僵尸的人们也逐渐向我们接近,我心里虽然疑惑,但还是走上前,打算询问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地上居然会躺着一具干尸。不过我也小心翼翼地握紧了登山杖,窥准对方稍有异动,就立即挥动铁杖,把那精钢的尖头砸进他的脑袋里! 敲锣的赶尸人像是一台生锈的老爷车一样,咯吱咯吱发出可怕的响声接近,随着距离的减少,我瞧到他的表情像是戴上了一张面具一样,死板僵硬,眼珠凸凸,一动不动,不会眨动眼皮,所以正眼也没有瞟我们一下。但是当干尸人途经我的身边时候,脖子突然像是逆行扭动的螺丝一样,强行转过来,在涂满黑色油彩的脸上,一条条蚯蚓一样的青筋鼓荡起来。陡然之间,赶尸人的眼眶里流下两条血泪,嘴巴蠕动起来:“救救我……” “嘣!”赶尸人的脖子顿时像是扭地太紧的螺丝一样,戛然断掉,脑袋骨碌碌滚到地上,脖腔如喷泉一样喷出黑色腥臭的血液,身子摇晃几下,顿时倒在地上。 这一幕叫我猝然不及,我原本以为赶尸人只是经过,甚至考虑到他会突然发动袭击,哪知道居然是自己断掉了脖子,喷溅出大量黑血。我一时躲避不及,历时被喷了一个狗血淋头,狼狈不堪。 赶尸人倒下之后,那些僵尸就像是失去了操作的木偶一样,胡乱蠕动起来,不刻纷纷倒下,死掉了一般。 刚才赶尸人带着僵尸走过来,无双便小心地躲在我背后,这时她无声无息地走出来,蹲在地上,捡起了那个赶尸人的脑袋,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一般女孩子,见过这般情景就老早吓昏过去了,但我知道无双胆子特别大,或许说是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恐惧吧!很小的时候,她就和棺材、死尸睡在了一起。 无双伸出手腕,用衣袖干净了赶尸人脸上的油彩和血泪,又把他的眼睛按了下去。站了起来,却依旧把脑袋捧在怀里。无双盯着我,伸出一只空闲的手,我知道她要写字,告诉我什么,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右手心交给她。 “这是穆大叔,是少数几个从山前村灾变中逃出来的人。据说他也能够操作僵尸,但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他试过。后来镇里发展旅游业,看他的形象适合做赶尸人,便让他当上了。可是想不到今天——似乎是有种强大的力量操控着他,穆大叔极力抗拒,终于身亡了。” 我狐疑地拿起登山杖,随便挑起一个僵尸面部的白布,看上去僵尸之前真的是活人扮演的,但是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一下子从赶尸人到“假僵尸”,统统化作了真家伙! 我凝视着公路,一直延伸到镇子的深处,原本繁华的小镇,今夜就如死去了一样,鸦雀无声,感觉不到一丝活着的气息。这般感觉诡异之极,只觉得从镇子深处,只透出一股太平间的寒气。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突然浑身一震! 不好!林白水还在镇子的旅馆里! 我脸色顿时大变,抡起登山杖就飞身冲入镇子。我沿着马路疾速狂奔,心焦若煎,万一林白水出了什么事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奔跑速度十分之快,而且镇子本来就不到,我很快就赶到了有间旅店,抬头一看,旅店大门正开,***全无,借助路边***,我发现里面一塌糊涂,到处是玻璃碎片和踩破了脚的血印,仿佛里面遭受了一场极其惨烈的大战。 我心里越发抽紧,跨过玻璃碎片,快步冲上楼,跑到我和林白水的房间里,顿时心底一沉! 房间里一塌糊涂,满地碎片残骸,连厚重的承重墙,也被从中间穿了一个大洞。但现场却没有留下一点尸体血肉,我忘了洞开的窗户,窗帘在山风中呼呼作响,不断翻滚,几欲发狂。 白水! 呼呼!背后传来沉重的呼吸声,我回头一看,是无双喘着粗气追上了我。看到了她,我突然升起一股无名火。对!无双扮作夜叉,她的那个姑姑祝老板铁定也不是好东西。说不定就是她把白水在店子绑架的! 我脸色一沉,一步步逼近无双。无双双目愕然地盯着我,不由自主地后退,想必当时我的表情一定非常可怕。我陡然出手,闪电般地拎住无双的衣领,高高地把她举起来,暴跳如雷,叫道:“你说,我老婆被你那姑姑弄到哪里去了!” 无双艰于呼吸,痛苦地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拉开,但是我是出了名的大力士,哪是一个小女孩的力气能够拉开呢?她的喉咙里渐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双手越来越无力,只能轻轻地敲打我的手掌。但这是,突然吱啊一声,无双的衣领突然破裂,她顿时掉在地上,这才免除了窒息的下场。 我低下头,无双正在艰苦地咳嗽,她的衣领因为被我大力一扯,从领口开始一直裂开到了肚脐,年轻女孩子洁白而幼小的胸脯也露了出来。无双发现我正盯着她的胸口看,又气又羞,急忙扯起衣物遮住,我把目光移到上头,突然一震!—— 根据一些书友的意见,从下礼拜开始,会整理小说,皆是会贴出无互动时间、自然章节、少错别字版的文章。 ** 二百三十八、蚩尤 因为无双打扮穿着,想来严严实实,颈部位置从来没有露出过,所以之前我一直没有发现,在无双的锁骨部位,竟然有一道明显的刀切痕迹。这个位置,便是声带所在。我顿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难怪无双不会说话,也不会发音,竟然有人活生生地切断了她的声带!实在太残忍了。 我自己又是一震,等等。刚才我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动怒,居然对一个小女孩下毒手。我知道自己性格也是相当残忍,对待敌人从不手软,但女人总归还是放过一马的,即使在越南碰到的女特工,也是击伤之后,任其离去。现在怎么一下子就对无双这可爱的小女孩下毒手呢? 联想起第一天就在这个房间看到的女鬼幻觉,又在河流上遇到的鬼船幻觉,似乎我犹如吸了巨量的毒品一样,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臆想之中,不禁使得我大汗涔涔。无双惊恐不安地盯着我,依旧心有余悸,方才我的举动实在吓坏了她,当我正要伸手上去安慰的时候,无双身子一颤,不禁哆嗦了几下,她还在怕我。之前对叔叔的信任,荡然无存。 我叹了一口气,扭转了头,凝视着随风不住舞动的窗帘,从外探出去,有间集镇阴冷无边,完全没有了之前繁华热闹的景象。一轮半缺的明月高高悬在在天顶,冷冷地睨视人间,只有它才知道为什么有间集镇突然变成了一个死城的真相。 而林白水,究竟去哪里了呢? 从房间里打斗的痕迹剧烈程度来看,根本不像是一个有身孕的女子反抗造成的,倒像是两头野兽在此搏击。以林白水的性格来说,她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胆小的人,多半谨慎小心,说不定稍有异动,她就逃之夭夭,找个地方躲了起来。 我这样宽慰自己,偶尔瞥见我们的一只行李箱被翻开,里面都是衣物。我心念一动,拎起一件林白水的衬衣,丢给了无双,毕竟他的外套已经被我弄破了。无双迟疑了一下,终究把这件衣服披上。由于林白水的个子很高,一件衬衣对无双来说,几乎是一条连衣裙了。模样倒很滑稽。我自己的衣服也因为一番折腾,残破不堪,就在里面挑了一件稍微完好的外套,背对着无双换好。 “我们走吧!”我对无双说,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好,不过目前最好离开这里。无双点点头,只是眼神中没有像之前的信任了。 等等!我突然听到一阵吱吱的人走在木板上的响声,只是这种声音比较古怪,非常僵硬,越来越近。我不禁心神一凛,紧紧握住登山杖,严密地盯着门口漆黑的走廊。无双也听到了这个声音,脸上露出急促不安的表情,站了起来,躲在我背后。 突然—— “叮当”一下剧烈的玻璃碎片响声,在我背后响起。我顿时呆住,该死,这是他们的声东击西之计。我已经来不及转身了,陡然朝天举起登山杖,向后猛力击下。 嘣!我结结实实地打中了一个肉体一样的东西,确认给予了他一定的伤害,我才飞快地转过身。我在眼前,是一个不知道什么的人形怪物。虽然有着人类的外表,浑身**裸,不长一根杂毛,犹如一只脱毛猴子一样,吼吼地向我嚎叫。 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对着他的脑袋又是一击。这次不像刚才了,因为是从背后倒打一耙,力道有所不足,力量结结实实,只听嗵哒一声,怪物的脑袋就像西瓜一样被我砸烂了,溅出了漆黑的血液。 在我打击这只怪物的时候,背后也传来叽叽咕咕奇怪的响声。该死,居然来两面夹击。我飞快地转身,无双正握着一条床腿的残骸,拼命打击一只同样的脱毛怪物。可是小女孩力道不够,哪是怪物的对手,顿时叫怪物一掌劈开了床腿,横拖竖曳地拉走。无双不能喊叫,只是拼命挣扎。 妈的,居然敢乘老子之危。我撩起登山杖,犹如标枪一样,用力掷出去。铛,就把怪物从胸口穿出,钉在地板上。我大跨几步,跑过去,一把拉回无双,放在背后。怪物一时还死不了,四肢拼命**,啪啪打在地上,仿佛是一只趴在解剖台上的青蛙。 我上前踩住这个怪物,然后拉住登山杖,用力一拉,拔了出去,对准它的脑袋就是一阵乱砸,砸个稀巴烂,汁水四溅。在暗光之下,还不甚明显,若是明亮的地方看来,一定是相当恶心的场面。 无双瑟瑟发抖,她是一个胆大的女孩,但是也被吓得不轻,当我拉她小手的时候,无双猛然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胳膊,唯恐立即失去我。这种感觉真好,终于又回到了那种和睦的状态下。 我担心又会来更多的怪物,赶紧走下楼梯,跑了出去,但是方出有间旅店,我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门口正有敌人等着我们。 这个家伙**着上身,表皮伤痕累累,下面只穿着一条军绿色的裤子,手中却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子。这般景象不稀奇,老子脱了上衣,也是这种样子。但是他的头顶就不一样了,不是人类的脑袋,而是一个牛的头骨。确切地说,他脑袋上套着一个牛头骨,仅在眼窝空洞处露出两只血红的眼珠,从我们大声咆哮,高高扬起斧子示威。 我精神一凛,肌肉绷紧,准备好了战斗前的预热。然后我缓缓推开无双,防止她被误伤。但是无双却突然抓起我的一只手掌,在手心里写道两个字:蚩尤! 蚩尤! 我一震,眼前的人,打扮成古代战神的模样,究竟是为什么? ** 二百三十九、血战 我转念一想,管你打扮成蚩尤还是刑天,老子都不怕。我是黄帝苗裔,倒是要和你斗一斗,看看到底是谁最厉害。而这时无双却上前来,拉扯着我的胳膊,我不敢放松警惕,只是用眼角余光悄悄瞥了一下,无双满面焦急担忧,示意我们赶紧逃开吧!我轻轻一笑,推开了无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方。 “呼!”牛头人抡起巨斧,对着我就猛力劈了下来。我实在看不出,这个牛头人身材高高瘦瘦,哪想到力气这般怪异,舞动巨斧如舞动一根稻草。这一斧砍下来气势相当惊人,有若泰山压顶,斧子的尖刃划开空气,发出嗤嗤可怕的尖啸,直朝我的头顶砍下来。若不及时逃开,定会被砍成两爿! 我不退反进,疾速地向牛头人攻击过去。须知,我的登山杖虽然是精钢所制,但毕竟是一根空心钢管,平常捅人还可以,但是拿来抵挡巨斧万万不可。而我也绝对不能后退,无双就在背后,一退无路。只有请进,趁斧子劈下来之际巨大的空档,我才有生机。 “砰!”巨斧轰然砸在地面上,火星飞起,这一击甚是惊人,竟然一下子就把水泥地面砸出一条深深的裂缝,裂缝上的水泥翘起,乱石飞溅。与此同时,我也已经寻机飞到了牛头人的小腹底下,手中的登山杖尖头正对着他的肚子,不过一秒,即可将其穿个透心凉! 哪知这牛头人反应也极快,发现巨斧不甚灵活,收回来不及,突然松开巨斧的斧柄,整个人像是折断了一样,双脚牢牢钉在地上,而膝盖以上,却是仰天翻倒,好一个向后铁板桥。若是我,也极难做得出。 等等……我突然心念一动,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似乎挺眼熟啊! 但眼下来不及多想,我虽然失去了一次攻击的机会,可主动权还在我手中。我急忙刹住前冲的势头,不然就会被绊倒。然后我提起登山杖,对着他的胸口拍下去,这一下若是打中,起码断上五六根肋骨。 登山杖仿佛一条甩棍,极快地砸下去,突然我虎口一震,登山杖竟然被什么阻挡了。我定睛一看,这牛头人双手合十,托住了登山杖。 这一招叫做空手夹刃,通常是用在刀子砍下来的时候。但是棍子和刀子又不一样了,棍子难度大上刀子十倍不止。因为刀子是一片薄刃,双手可以轻易夹住。而棍子是条粗粗的东西,握在手上倒是可以,夹住却是困难极大。牛头人竟然有这般本事,实在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见。 一时我们处于对峙状态,我拿着登山杖,极力拉过来,而牛头人却极力拖过去。倏然我放开登山杖,那牛头人正处于绷紧力气的状态,一旦我放开登山杖,两人拉扯的大力全部涌向牛头人,他一时猝然不及,铁板桥姿势顿时垮掉。 好机会! 我打了一个滚,翻身到巨斧边,双手抡起巨斧,猛力朝牛头人砸过去。 牛头人抡起登山杖朝我刺来,一刹那,我们手中的武器完全换过了。 但这次谁也没有退避,双方都是正面交锋,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没有后退的余地。 嗙!一声巨响,我把巨斧砸在牛头人的脑袋上,而牛头人的登山杖亦是同样刺了过来。我侧身避开,施展在巨斧上的力道顿时少了许多,以至于没有把牛头人一斧两段。 我只能看到牛头人的牛头下,鲜血哗哗的流下,这么一击,纵然没有砸碎他的脑袋,起码也是砸破了头皮。同时,我听到咔咔的响声,看到牛头骨上,慢慢裂开一条缝隙,缝隙越来越大,好像板块运动的地壳,缓缓裂成两块,咔嚓,整个牛头都落在地面上,那牛头人满面血污地抬起头,口鼻中喷着热气。我陡然一震,失声叫道:“何永进!” 牛头人竟然是何永进。 难怪他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叫我感到非常眼熟,一个部队出来的,手法当然相似。 可是何永进怎么成了这副样子,一副野人的打扮,头上还故意套着一个牛头骨。而且他不是在僰人的秘银村失踪了吗?怎么又一下子跑到有间集镇上来。种种问题猛然涌入我的脑子,让我瞬间空白,几乎无法思考,只有何永进低声的吼叫,让我逐渐清醒。 他应该被人控制了,否则我认识的何永进,不会是这样一个人的。 我的心底慢慢变得悲哀起来,这样的何永进,我只能用一种手段处理了,那就是杀了他!这是我们当年在战场上的铁律,叛徒、被挟持的人,一律先下手为强干掉,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对不起了,我默念着。 突然抡起巨斧,径自向何永进砍去。 何永进血红的眼眸陡然一等,大吼一声,像是发狂一样,抄起登山杖就是一挡,只听叮叮当当的一声,钢管的登山杖当然就被斩断,斧子刀锋依旧砍向何永进。眼看就要将何永进斩杀,我正难过地要闭上眼睛,突然浑身一震,暗叫不好! 何永进竟然又用双手托住了斧子,斧子又不必棍子,重量是棍子的几百倍,同样冲击力更是巨大,他竟然能一下子托住,简直不是人。 何永进狂吼一声,双手轰然一推,顿时推开了整把巨斧,也把我推了一个趔趄,踉跄后退数步,惊惧不已,如此怪物,要如何对付。 更加糟糕的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黑暗中渐渐多出了方才那种爬行的人体怪物,犹如蜥蜴一样爬上来,围靠在何永进身边,很显然,他们是一伙人,冷冷睨视着我和无双,慢慢包围过来。 糟糕,我头皮发麻,正在寻思逃跑的伎俩。这时,一个小小的冒烟的铁球悄悄地落在了人形怪物中间,瞬间爆发出巨大的亮光和响声。 震撼弹! 这是一般非伤害性战斗所用的武器!我疾速闭眼捂耳,五秒之后匆匆张开,敌人在地上到处乱打滚,显然被袭击了个措手不及。我正在纳闷,耳边传来一个惊喜的大叫:“朱先生,快跑,我来救你了!” 我一呆,竟然是郭熙明! ** 二百四十、牛头 郭熙明来救我、我顿时惊讶地呆住,瞪大眼珠死死盯着他看,根本无法相信。以郭熙明秉承的国军风格风林火山,“撤退转进疾如风,包抄迂回徐如林,暗算友军侵掠如火,百姓有难不动如山”,不来偷袭我就好了,居然还来救人,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眼前情况危机,我也顾不得是真是假。那些怪物们休养了片刻,恢复能力惊人,立时蠢蠢欲动,大声向我们咆哮。 “快走,弟兄我掩护你!”郭熙明随手又丢出一颗震撼弹。 真乃国军另类啊!我暗叹不已,回头一看,发现无双因为从未遭遇过震撼弹,一时间措手不及,让闪光和巨响吓得失神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失去了知觉。我趁着这款震撼弹爆炸的瞬间,飞快地跑过去,提起无双小小的身子,夹在腰间,跟随郭熙明就逃之夭夭。 这回郭熙明又变成了正牌国军了,逃命速度飞快,简直在飞,我这个力大如牛的壮汉都有些跟不上,但见眼前的景物如一幅幅动画疾速闪过,也不知道走向哪里。逃命时候不宜说话,不然岔了气息,可是容易掉队的。 大概跑了半个多小时,我估摸一口气跑了五六公里左右,郭熙明终于慢慢地降下速度,气喘吁吁,靠在树干上不住打喷嚏。这个家伙,耐力不及我,我即使背着一个人,也不过喘着气而已。 “终于逃命逃出来了。” 郭熙明抬起头,对我说道。 我迫近一步,冷冷地问道:“有件事情我不明白,你和何永进明明在一起,现在他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件事……”郭熙明摇摇头,满脸苦涩,说道:“我们一边走,我一边告诉你吧!” 郭熙明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两人一起在漆黑的森林中前行。 “那天,也就是你和黎明申一起下尸庙的那天。我和几个民工留在上面守候。我们等了大半天都不见你们回来,何永进把几个失踪的民工都找了回来了。我们估摸一下,这段时间,如果一切顺利,你们应该把整个尸庙探索完毕了,如果再不出来,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遇到了困难。于是,我们打算派人下来营救,但这时……” 郭熙明的声音突然开始颤抖起来,一定有什么让他非常害怕,迄今仍心有余悸,那是什么?推算起来,那段时间正是我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什么出来了呢? 郭熙明心情稍微平静下来,说道:“我们看到了一个巨大怪物缓缓从三角形的洞里升出来。这是一个不知名的怪物,头顶是一个巨大的牛头,而身子却是人的身子,块头有寻常人的一倍多。” 牛头人?我脱口问道:“是不是我们刚才遇到的何永进那样?” “不!”郭熙明摇摇头,“更加可怕!因为何永进只是把牛骨头套在脑袋上,而那个牛头人,却是真的牛头,眼睛一眨一眨,牛鼻子还非常湿润。简直,简直就像神话中的蚩尤一样!” 我心底一沉,莫非我和黎明申下去之后,看到的那个牛头就是封印的蚩尤,我们无意中把他唤醒了? “看到这样一个怪物,任谁都觉得很害怕,于是我们拿起了武器,拼命向这个怪物射击。这是这个怪物犹如钢铁打造的一样,我们散弹枪打在他身上,就像蚊子咬了一口一样,毫无作用。而这个怪物又非常厉害,一挥手便打死了一个人。同时,从下面爬出了无数个妖怪,向我们发动进攻。我们怕的要死,且战且退,打算逃到汽艇上。可是汽艇却已经叫怪物事先抢走了,我们顿时又死了两个人。没办法,我们就逃到森林深处去,想逃过一劫。” “然后呢?”我紧紧问道。 “唉!”郭熙明叹了一口气,“然后我们在森林深处筑了一个工事,何永进说,他是打过仗,擅长丛林攻略,所以他就留下来断后,我和其他人则先行逃命去。” 我心里一紧,那就是我看到了工事残骸,只是我终于慢了一步,没有救出何永进。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汽艇已经被占领了,而森林又不是很熟悉,除非像我一样,遇到如无双这般的向导,不然郭熙明怎么逃出去的呢?我正在怀疑,郭熙明说道:“我在森林里跑啊跑,突然被一个人救起,这个人,你绝对想不到的!” 我沉思一下,说道:“这个人,便是祝玉茗老板吧!” 郭熙明一呆,戛然止步,回过头来惊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我又没有告诉过你。” 我笑了一下,拍拍夹在腰间的无双屁股,说道:“我既然救出了无双,当然也晓得祝老板的情形了。” “我的事情,你真的知道吗?”这时林间传来一个优雅美妙的女生,叫人心旷神怡。 郭熙明大喜笑道:“祝老板过来了!” 我抬起头,黑漆漆的森林里,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个女声的余音在环绕,我高声叫道:“祝老板,请现身吧,我有事情要问你。” 说完我警惕地四下里张望,看到前方,在黑暗的林子里,慢慢显出一个鲜红的人影,愈来愈近,正是祝玉茗。她穿着一件酷似汉服的鲜红色袍子,长长的头发仅仅是扎成一条马尾辫,拖在后面,面目依旧艳媚,玉唇轻启:“你是要问,你的妻子林白水状况如何?” ** 二百四十一、历史 我心念一动,便说道:“正是。不过我敢确定,我的妻子应当安然无恙!” “哦?”祝玉茗颇为诧异,妖媚的小嘴微微露出一个狡黠的笑靥,疑问道:“为何你会如此自信地认为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我相信祝老板不是这种见死不救的女人。”我用力一挥手,大声喝问道:“少废话,我问你,有间集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祝玉茗顿时神色黯然,沉重地叹气道:“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怎么了?”我焦急地问,突然手腕里一动,低头看去,原来夹在腰间的无双苏醒过来,身子轻轻颤动,这时抬起头,瞥见了祝玉茗,顿时大喜,急忙从我手腕里挣脱下来,犹如一只归巢的小鸟,一下子扑到祝玉茗怀中。 “我家的小丫头终于回来了。”祝玉茗难道露出温柔的神情,那慈祥的表情,似乎是母亲在安慰女儿。 祝玉茗抬头瞅了我们一眼,说道:“不要呆在那里了,随我来,我细细告诉你们。” 她搂住无双,两个窈窕的背影走在前面。祝玉茗风姿卓约,无双曲线苗条,各有各的好看。那祝玉茗一身鲜红的袍子,上面似乎撒有荧光粉,一闪一闪甚是明显,再配上她的国色天香,犹如《聊斋志异》中的美女狐狸精。我心里暗暗嘀咕,随着她们走到一件简陋的木板房前。祝玉茗推门进入,向我招招手。 我甫一踏入木板房,四下环视一边,瞅见墙角的木**,林白水身上盖着一条毛毯,胸口微微起伏,酣睡不醒,顿时心头狂喜。正要跨过去,祝玉茗一把拉住我,埋怨道:“你这男人,怎么一点都不会体恤妇人。白水有了身孕,这几天又不见你在,整日价的担惊受怕,好不容易睡熟了,干嘛去打搅?” 我摸摸脑袋,低声说道:“是,是!” 我们三人围坐在了木板房中间的火坑边,无双找来了杯子,为我们每个人都洒了一杯水。祝玉茗捧在热水,叹了一口气,又重复起刚才那句话:“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忍不住说道:“你到底要讲什么呢?” 祝玉茗猛然抬起头,正盯着我,眼珠精光四色,倒是吓了我一跳,她哼地一声,说道:“还不是你们惹的祸,终于把魔王唤醒了!” 我一震,失声道:“什么?魔王,你是说,蚩尤吗?” 祝玉茗沉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你们汉人叫他蚩尤。而我们僰人,则叫他来自黑暗世界的魔王!” 祝玉茗这一句话,终于承认了她是僰人后裔的身份。 但我不禁开始疑惑起来,说道:“根据古老的历史传说,蚩尤是三苗集团的部落首领称号。他和炎帝、黄帝争夺中原霸权中失败,逃到如今的湖南、云贵一代。按照传统的观点认为,蚩尤是你们僰人的先祖之一,怎么他会是魔王呢?” 祝玉茗一个哆嗦,不寒而栗,喃喃自语说道:“魔王,就是魔王!在你们汉人的神话中,蚩尤不也是一个身高八丈、牛头四臂,吞食铁沙的怪物吗?” 我笑道:“历史太过于遥远,难免有所夸大。有句话说的好,时间如流水,事件成历史、历史化传说,传说便神话。越距离我们遥远年代的东西,真相就越发模糊。尉迟敬德本是一介武将,数百年后,不也成为门神了吗?” 祝玉茗摇摇头,说道:“我知道这对你们来说,实在是难以相信,但是在我们僰人的传衍中,蚩尤确实是魔王。我把我们僰人的传衍,讲给你们听听吧。” 我点点头,仔细聆听祝玉茗的讲述。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年代久远到人们还没有发明文字,一切事情都靠口口相传或者画图记录下来的时候。那时候,在这一带生活这一个部落,天气暖和,物产丰富,他们一直过着快活的日子。可是有一天,发生了可怕的事情。突然之间,晴朗的天空中乌云密布,霎时一道耀眼的光芒从乌云中透出来,雷声大作,天降巨石,重重地砸在地上。大地都震撼起来,有的人被巨石砸下来的碎片砸死,有的人被巨石带来的大火烧死,万幸还有很多人活了下来。他们一边庆幸自己活了下来,一边到巨石边沿去收拾死去的亲人遗骸,然而这个时候,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我是来自地底的魔王!你们必须服从于我!”一个巨大的响声从巨石砸开的大洞里响起,随之一个牛头人身的巨大怪物缓缓升了起来。原来,巨石砸下来的时候,因为力道太大,终于打穿了人间和地狱的通道,把地狱的魔王召唤过来。 人们惊讶地看到,明明已经被砸死的,被烧死的亲人,却好像没事一样,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只是身上还带着死的时候的伤痕。 “他们是我的直属部队,是永远不会死的勇士!你们也必须为我战斗,勇敢的人,将会得到不死的奖励!牛头的魔王大声向人们咆哮。人们根本没办法反抗,终于屈服在了魔王的**威下,为了魔王的霸业而编制成军队。 魔王带领着不死的军队和人类的军队,向北方的部落们进攻。一开始,不死的军队打得北方部落联盟节节败退,可是他们毕竟人多,又能够使用金属,武器比石头先进多了。而且他们没过多久,就发现了不死军队的弱点,极其怕火,一旦点燃就会烧成灰烬。所以他们使用发出臭味的石头里冒出来的油,和魔王的军队交手。魔王的军队终于遭到惨败,连魔王本人也被砍了脑袋,但他还没有死。 “带我回去,我要好好养伤,我会报复的!“魔王这样下令,然后复活了死掉的人们,回到了老家,也就是巨石降落的地方。 带出去的时候有十万大军,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半的人了。家里的亲人悲伤的痛苦,活着的人哀悼死去的人,然而人们更加忿恨魔王。 “我们生活的好好的,自从魔王来了之后,我们就不得安宁。不行,我们必须消灭魔王!”人们这样想,但是魔王太强大了,根本无法对付。但是有一天一个聪明人想到,既然魔王是地下世界出来的,那么只有地下可以封印住他。 于是人们密密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封印石柱,然后悄悄地把魔王骗进去,突然抬起石柱,重重地把他压下。魔王被封印住了,世界终于安宁了。 可是人们发现,即使魔王被封住,他的巨大魔力,依旧可以使得埋在地下的死人复活,为此人们之后就只能埋在悬崖上,才不会活转。人们担心后人唔知,会揭开魔王的封印,于是就让那个想出办法的聪明人带着一帮人守护起来,这个人,就是僰人的先祖。 ** 二百四十二、旱魃 四十七、 而守卫魔王封印的这群人,日后则被称作僰人。僰,在古老语言里的含义就是森林中的守护者。虽然魔王被封印在深邃的地下,可是他的能耐实在太大了,仍然时不时地透出邪恶的力量,唤醒出过去死在土里的尸体,化作僵尸,祸害人间。僰人与其展开了千年的斗争,在经年对抗僵尸的日子里,逐渐学会了控制僵尸的方法。 然而消灭这些僵尸却很困难,即使把他们烧成灰,依旧带着魔王的力量。唯一消灭他们的办法,就是把僵尸远远地放逐,离开魔王被封印的地方越远,僵尸的力量越弱,就会慢慢失去力量而消亡。可是僰人却又无奈地遵循着祖先的遗训,不得随意离开封印魔王的土地。为此,他们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找到外面的人,把控制僵尸的秘诀交给他们,让他们把僵尸远远地带走。这就是赶尸的来历,这些人就被称作赶尸人。 皮肤无罪,怀璧有罪!现实是残酷的,僰人终于因为自身掌握的巨大财富,遭到了外面人们的觊觎。明朝的时候,朝廷派遣大军过来围剿僰人,企图一举夺得秘银矿藏。僰人遭到毁灭性打击,残存的人逃入深山老林,再也不出来,人们找不到他们,就以为僰人灭绝了。 僰人虽然从世界上“消失”了,可是他们控制僵尸的技术却依旧在世人中间流传。但赶尸人不在为了消灭魔王的力量而赶尸,而是为了获得巨大的利益而赶尸。当是时,中国的正统王朝已经覆灭,进入了野蛮人统治的满清王朝。为了赶尸方便,赶尸人常常让僵尸身穿官服,这就是为什么从前并无赶尸的传说,一到清朝以后,却非常流行,并且这种僵尸的形象,称为了日后人们记忆中的印象。 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几十年前,由于掌握赶尸秘诀的任氏山前村突然覆灭,赶尸的传人终于只剩下祝玉茗和无双了。 听完祝玉茗的讲述,我点点头,想不到赶尸还有这种来头,以前猜测的却都错了。但是转念一想,以祝玉茗精密的性格,怎么可能只说一通废话呢?于是说道:“既然你连赶尸来历这种隐秘的事情都说了出来,一定有你的意义,告诉我,你想干什么?” 祝玉茗狡黠地一笑,说道:“不错,正是。我有件事情想要拜托你们去完成!” “什么事情?”我开口问道,突然听到房子外唛唛的几声怪叫,祝玉茗顿时脸色大变,叫道:“不好,他们追过来了!” 祝玉茗指着**的林白水低声喝道:“你自己的老婆,你自己管好。无双,赶紧开路,我们去山前村。你们先走,我挡一下!”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一个弱女子有什么手段,说道:“还是我来吧!” “闭嘴!快走!”祝玉茗大喝道。想不到这个女子性情如此刚烈。 我岂能让女子小看,当即飞身上前,一把抄起林白水,她个子虽然高,但是身子偏瘦,倒不是很重。我把林白水抗在肩上,她只是迷迷糊糊地呻吟一声,又不在动弹,似乎陷入了昏迷中。 我一脚踢开房门,向外看去,林子里密密麻麻地聚集了非人似人的怪物,咆哮着向我们爬过来。我赶忙走出小屋子,无双走在前面,向我招招手,示意这个方向走,于是我扛着林白水,和郭熙明两人一起飞快地往前跑。 只是我心里还在暗暗担心,不知道祝玉茗这个弱女子,是如何来抵抗这些非人怪物呢?我忍不住往后回头看了一眼,不禁愣住。 祝玉茗穿着一身鲜红的袍子,周身犹如火蛇一样,缠绕着一层幽幽的粉红色光芒,突然祝玉茗双手高高抬起,摆出一个孔雀开屏的姿势,刹那间,她身上的红光四散开去,落在森林的泥土里。然后,叫我心惊的一幕出现了。 地上慢慢伸起一个个白色的巨大蘑菇,随着蘑菇的越升越高,这才看清楚,这根本不是蘑菇,而是白生生的死人骷髅。祝玉茗召唤出了无数死人的遗骸,它们一一从地上爬起来,手中捏着几百年前的兵器,骷髅的眼窝中冒着红光,行动迟缓却有力地扑向了非人怪物们。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骷髅怪和非人怪物的大混战,犹如看着一部美国的魔幻大片。直到有人拉拉我的衣袖,低头一看,是无双在等待我,这才长叹一声,再次瞅了祝玉茗一眼,她脸上露出微微笑靥,在红色的背景下,犹如恶魔的狞笑。 我们三人跑啊跑,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我是个壮汉,自然体力无忧,可是无双显然吃不消了,慢慢地缓下脚步。我时常回头眺望,既然没有敌人追上来,这样也无所谓。 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搭了一下,我心神一凛,眼角余光瞄过去,却是祝玉茗笑嘻嘻的面颊。 “你逃出来了?”我说。 祝玉茗这时才显出一个疲惫的表情,美丽的容颜也因为劳累而失去颜色。她的手臂搭在我肩上,却并不是为了打招呼,而是纯粹把我的肩膀当作了拐杖,踉踉跄跄行走着,一边走一边埋怨:“那帮兔崽子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以前我和何永进,还有郭熙明,一起去山前村时,遭遇的骷髅怪,是不是你弄出来的、你一直在跟踪着我们?”我突然冷冷地问道。 祝玉茗脸上肌肉顿时僵住,愕然看着我,过了半晌才叹道:“不错,就是我。保护魔王的封印,是我身为僰人后裔的职责。你们要去发掘它,自然是我的敌人。所以我千方百计地去阻碍你们。在山崖下,企图用导游的尸体毁坏三角太阳轮,也是我干的!可惜,你们却一直不听话,终于闯出了祸事。” 我沉默不语,过了片刻才说道:“我们闯出的祸,我们自然回去消除。我问你,你方才一直向告诉我们什么?” 祝玉茗说道:“我方才想告诉你们的,就是如何去封印魔王!” “你知道?为什么不去封印魔王呢?” 祝玉茗却摇摇头,说道:“我怎么知道如何封印魔王呢?但是有一个人知道,你们就必须去寻找他!” “谁?”我急切地问。 “魃!也就是第一个想出办法封印魔王的人。他已经死了几千年,所以你们必须找到他的棺木!” 祝玉茗说道,然后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最近工作繁忙,我已经半个月没有休息过了。 ** 二百四十三、山村 从祝玉茗那双秀美的杏核双眸中,透出的却是坚定而冷酷的眼神,看得我心底直发毛,扭头避开她的视线,转而笑道:“魃,听这个名字,倒是和传说中协助黄帝战神蚩尤的女神的名字有些相似。是不是?若不是他为男子的话……” 祝玉茗愕然,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那个叫魃的聪明人,她本来就是女子。” 我一愣,原来是我自己搞错了。汉语中男女的他她读音不分,很容易混淆再转念一想,蚩尤与黄帝大战的时代,应该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子作为领袖才属于正常情况。而且从划分上来说,蚩尤的部落属于南方的炎帝集团,有火的属性,那么添上前缀旱字,就组成了旱魃这个名字了。 祝玉茗叹道:“如今魔王从封印中逃脱出来,一瞬间就占据了整个有间集镇,所有的活人都化作死魔王死尸的奴仆。好在魔王才刚刚苏醒过来,稍微恢复全力,我们应该抓紧这段时间,想办法将其镇压。而镇压魔王的秘诀,就在魃的墓穴中。但寻找魃墓穴的话,我就非常需要你们的帮忙了!” 我疑问道:“为什么,是你不晓得她墓穴的位置,还是有其他问题呢?” 祝玉茗说道:“毕竟从当初镇压魔王开始,已经过去了几千年,当初被奉为胜地的魃墓穴,也逐渐让人遗忘。我只是知道大致的位置,而具体的地点,就需要你们这些专家来寻找了。” 我点点头,说道:“好吧!我们先到了山前村,再细细商讨。” 我们便在无双的带领下,在黑暗的森林里继续前行。我看祝玉茗走路很吃力,一步三歇,方才为了抵抗怪物的进攻,实在消耗了很大的体力。现在她一只手搭在我肩上,微微颤动。我眉头一皱,突然一把捞起祝玉茗,把她扛在另外一个肩膀上,反正已经有了一个林白水,再加一个,也不在话下。祝玉茗的反应也挺奇怪,只是低低的惊呼一下,没有如其他女子乍然受惊时候的尖叫挣扎,只是静静地靠在我肩膀上,闭目养神。倒是无双这个小鬼,看到祝玉茗这副德行,偷偷地抿嘴揣笑。 渐渐地天色转亮,我也逐渐看清了黑色森林里面的一景一物。我们很快离开了黑森林,来到山前村,这个最终的目的地。 祝玉茗从我身上跳下来,凝视着山前村村口那棵枯死的老樟树,长长叹了一口气。我问道:“真奇怪,为什么你会带我们来这个鬼地方呢?” 祝玉茗眼睛痴痴地看着,喃喃说道:“这里,毕竟是我生养的地方。对了,你怎么说这里是鬼地方呢?虽然死过很多人。” 我便把之前我们在山里棺材老太婆那里听到的故事说了一遍,祝玉茗直摇头,说道:“胡说八道,哪里有这么邪门,居然吃人肉了。这个村子是赶尸世家不假,但是也有禁忌,尸体都不许伤害的,哪能吃人肉了。再说了,村子差不多死在九年前毁灭的,那时候,和知青一点都不搭旮了。嗯,对了,说到知青,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情,那是什么呢?” 我似乎触及了祝玉茗遥远的记忆,见她苦苦思索,这时无双走了过来,拉着祝玉茗的手写了几个字,祝玉茗顿时眉头松开,大喜说道:“原来是这件事,我记起来了。大概在十几年前,村子里来了一批下放的知青。虽然当时村子里已经逐渐减少了赶尸的数量,但是为了保险,还是在那个时候放弃赶尸,于是村子和普通的山村一样。但是其中却有一个知青,却不知道如何勘破了村子的奥秘,居然偷走了村里最宝贵的赶尸秘诀。当时气得村长把所有知青都赶走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了一间房子门前,村子里的房屋都是破破烂烂的,几乎都要摇摇欲坠,唯独这件石头屋子,犹如新造好的一般,连门上的桐油都很新鲜。无双推门进去,我四下里环视一遍,看到墙角有一张木床,便把白水放在上面,然后三个人都围坐在木桌前,乖巧的无双则去烧水煮茶。 我笑道:“狡兔有三窟,祝老板,这是你的第几窟啊!” 祝玉茗笑笑:“我有无数窟,逃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现下我可以肯定,祝玉茗这个女人不简单,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预备,似乎老早知道会发生这些事情,需要逃亡。 郭熙明在路上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不耐烦地说道:“祝老板啊!你快说说那个什么魃的坟墓吧,我等着取几样宝贝呢!这次来湘西,真是亏大了。白白倒贴了不少钱还不算,差点连命都没了。” 祝玉茗眼媚如丝,揣笑道:“不急不急。我们先休息一下,吃完饭再出发。我们要去的地方,名叫鬼崽岭,距离此地大概十多里路。爬山翻过去,大概半天可以到达。我在这里预备了一些工具,等下可以拿过去使用。我们三个人走,无双和朱夫人留下来看守。” 我失声道:“你说什么,叫两个女人留下来?不怕敌人追上来吗?” 祝玉茗冷冷地说道:“不怕,即使他们追上来,也无法进入山前村,因为,这是禁忌的雷池!” 看到祝玉茗如此坚决果毅,我便把埋怨吞了下来。不刻无双烧好了水,我草草吃了一点这里储存的干粮干肉,拿了手电筒、绳索等工具,就预备出发。祝玉茗低头摸摸无双的脸,说道:“小心!乖孩子!” 无双点点头,默默地看着我们离开了山前村,走向前面的鬼崽岭。哪里,到底会有什么呢? ** 二百四十四、鬼崽 鬼崽岭距离山前村不过十多里地路,乍看起来是很近,但是爬过山的人都知道,在这种距离内行走山地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要比走平地一百里路还要多。尤其是在湘西这种山峦叠嶂、森林茂密的山区,越发难以行走。爬了半天山,连我这个力大无比的人也有点吃不消。在我前面带路的是祝玉茗,汗水顺着额头落了下来,尽管非常疲惫,但是这个刚烈的女子就是一声不吭,兀自拨开树枝前行。她倒罢了,毕竟是山地女子,爬山是其所长,我也在越南丛林打过几年仗,区区山地不在话下。倒是郭熙明叫我纳闷了,竟然能够跟上我们。后来我一想,八成是那个魃墓穴里面的宝贝吸引着他,正所谓人为财亡!何况只是多走几步路。 约莫走到了傍晚时分,夕阳落了下来,终于走到了鬼崽岭,远远就能够看到一座突兀的山峰,中间有一片杉树林,当是时正是枝叶茂密的时期,夕阳的红光透过杉树细密的枝叶,泛出晶莹的红光,把整片杉树林染得通红,竟有一种绝美的艳丽。我笑道:“为何把这里叫做鬼崽岭,我看名为红杉岭倒是更加恰当了!” 祝玉茗冷冷地说道:“等下你就知道,为何以鬼崽为名了。” 我们逐渐接近那片杉树林,待凑近了我才吃了一惊,在山岭上,到处都是一个个石像。有的歇在树枝上,有的斜躺在地上,有的半埋在土里,大大小小,零零碎碎,布满了整个山岭,总数不下几万个。我看这些石像,无论是大是小,都是以整块石头雕琢而成,或是持剑怒目的士兵,或是长袖善舞的巫师,人物众多,造型多变。从石像上雕刻的痕迹来看,已经非常模糊了,似乎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了。 我吃吃问道:“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祝玉茗说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清楚,魃的墓穴就在这一代。至于如此众多的石像,不知道从哪里来,看风格有点类似僰人的形式。当地土人无知,见如此众多的石像莫名其妙地冒了出来,心惊胆颤,以为山间的鬼崽出现,所以名为鬼崽岭!”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既然祝玉茗说到魃的墓穴就在这里,需的仔细找找看了。只是鬼崽岭如此之大,竟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我凝视着偌大的鬼崽岭,不禁反问祝玉茗:“难得你没有其他什么线索吗?不然在这么大的洗涤,别说几天内,就是几年也找不到什么魃的墓穴。” 祝玉茗无奈地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我眉头皱了起来,此刻考古专家的本色发挥出来,问道:“比如你知道不知道,魃是否是按照僰人的习俗,悬棺而葬,或者其他线索。” 祝玉茗叹气道:“我们僰人原本倒是每年都会来祭祀祖先的,只是四百多年前,我们遭到毁灭性打击,活着的人都逃到了秘银村,再也没有出来,当然谈不少祭祀祖先,于是逐渐遗忘了魃墓穴的位置。我也是翻阅古籍,毫不容易找到这里的。以前我也来过,但是看到满地石像,竟然也一下子没底了。” 我紧紧卷起了眉头,四下里胡乱搜寻,这里的土层很软,与一般的山岭土层有所不一致。我走了几步,整个脚都陷入了泥土里,一抬头,却见前面一个石像正陷在杉树枝丫上,非笑似笑地看着我,顿时越发恼火了。这时祝玉茗说道:“等等,我想起来了,我倒是听说过,这里的鬼崽,都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有人为此还立了一块石碑呢!” 祝玉茗快步带着我来到一块石碑前,我细细打量,这是一块青石板,上面清晰地刻着一排字,竖排繁体,我认出来,上面记叙了鬼崽岭和石像的传说,那里写道:“此乃阴兵也,夜从山下来,闻鸡鸣而化石。” 这么说,石像是一夜之间出现的,以至于见到的土人惊骇万分。我脑海里慢慢思考,逐渐把几个线索串联起来,等等……土质很松软,挂在树枝中间的石像,我明白了!我顿时一拍大腿,叫道:“我知道了!” 祝玉茗大喜,凑上前来问道:“是什么?” 她的面颊距离我不过数寸,我顿时一呆,祝玉茗相貌极美,成熟娇艳的面颊就在眼前,因为运动发热,透出一股混杂着汗水的淡淡体香味,诱人之极,就如一只熟透了的苹果,真叫人想一口咬掉。 但我有了老婆,我心里暗暗苦笑,遏住心神,冷静地说道:“你看,鬼崽岭上,有很多鬼崽都挂在树上,这叫人莫名其妙,细看痕迹,还不是认为挂上去的,而是天然形成。再联想到这里的土质很松软,我便逐渐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应该在很久很久以前吧。这里曾经是一个悬崖,按照僰人的风俗,魃必然在此居山崖中间,悬棺而葬,而这些石像就是殉葬品。历经了千年的岁月之后,突然有一天,气象异常,突然山崩地裂,首先山洪爆发,大量泥土冲了下来,填满了整个悬崖,形成了一个山岭。山洪爆发通常伴随着大规模的泥石流,整片悬崖犹如坐滑翔机一样,顺着山岭坡滑了下来,飞到天空中,把魃墓穴里的石像都带了出来,沿途落下,砸在山岭中。有的落到了树上,就形成了这副德行。” 祝玉茗吃了一惊,叫道:“你是说,魃的墓穴,已经被毁掉了?” 我凝视着逐渐落下的夕阳,天色越来越暗,慢慢说道:“不,应该还在。”—— 今天起互动时间放在首页评论中,欢迎大家观看。 ** 二百四十五、大圈 祝玉茗不禁心生疑惑,那双美丽的眼眸紧紧盯住我,反问道:“莫不是你在哄我,可别欺我是妇道人家,就以为我什么也不懂。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那泥石流将魃墓穴里面的石像都带了出来,墓穴怎么可能没有受到损坏呢?” 我哈哈大笑,说道:“正是这些石像,给了我启示。你想想,既然连陪葬的石像都有如此之多,可见墓穴的规模不见得小,哪有那么容易被毁掉。走,随我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祝玉茗虽半信半疑,但是这时候却只能随着我往鬼崽岭高处走去。我们三人带着工具往上攀爬,山岭越来越陡峭,那泥土的覆盖面也越来越稀,初始不过像是癞子一样地秃出几块小点,渐渐地空出大块大块的崖壁。而在这些崖壁上面,竟然也是千疮百孔,露出无数大小不一的洞穴,小则孩童大小,大着几乎可以通过一辆东方红内燃机车。血红的晚霞落在这些洞穴上,反射出不同的光芒,尤为诡异。 祝玉茗吃了一惊,说道:“这是……?” 我说道:“你看这些洞穴,边缘多呈现锯齿状痕迹,显然是人工开凿而成的。僰人风俗是悬棺而葬,我估摸着,很久以前,就在此地悬崖上布置了魃的墓穴,但是她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享受的待遇自然不一般,规模远远比普通人要大的多。这些洞穴,其实当年墓穴的一部分,后来虽然滑坡毁掉了一半的墓穴,但是剩余的还是留了下来,我们仔细找找,就能找到入口。” 祝玉茗脸上倒是信了几分,冲我点点头,于是往峭壁的石洞边沿攀爬,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都挑选了最大的一个洞穴,认定这里才可能作为墓室。 我们三人进入最大的那个洞穴时候,天色已经非常昏暗了,在洞穴里面则是更加漆黑一团,于是我就点亮了手电筒,对着这个洞穴四下里环视。这个洞穴直径大概有五六米,不像是天然岩洞,而是完全人工开凿的洞穴,墙壁上的痕迹非常明显。 再往深处探寻,洞穴不知道向内延伸多少。我稍微踌躇了一下,心中暗暗升起了疑惑。倘若这里真是魃的墓穴,数百年前就因泥石流打开了入口,很容易招惹生人进来。我就担心万一我们走进去,碰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地方。 我瞟了一眼祝玉茗,这个女人看着洞穴深处,眼神坚毅,点点头,便顾自走了进去。我叹了一口气,拉住祝玉茗的胳膊,抢先走在前面。好歹我是这方面的行家,岂能让一个女子冒险? 走进这个洞穴深处,才叫人不得不惊叹古人的鬼斧神工。我们所走动的这个洞穴,直径过五米,完全是在岩石上开凿而成。这里的岩石多是坚硬的花岗岩,据我所知,僰人魃所处的时代,还是新石器时代,仅有少数天然铜器。要开凿这样一个洞穴,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但走了不久,前面突然分叉,露出了两条隧道入口,我戛然停住,往后看着祝玉茗,询问道:“祝老板,这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祝玉茗愕然地瞪大眼睛,显然她也是第一次碰到,不过这个女人毕竟是聪慧之人,沉思片刻就说道:“我想,既然是极其重要人物的墓穴,哪里可能这般容易叫人深入,所以我想,其中有一个是真的,另外一个,却是为了迷惑盗墓贼而设计的!” 我冷笑道:“此刻我们便是盗墓贼,那么往哪条方向走呢?” 祝玉茗发愣了一下,终于茫然地垂头丧气说道:“我不知道了,朱先生,这方面你不是行家吗?相信你一定有本事成功破入!” 这女人,说得轻巧,几句话便把事情推给了我,叫我怏怏不乐。我对僰人的墓穴一点也不熟悉,事先也没有仔细研究过,眼下只有一种办法,笨办法,就是一个个洞穴的走! 我一招手,顺便挑了右边的洞穴走。倒也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只是中国人习惯靠右走,我这是顺途罢了。哪知这样一走便带给我无穷尽的麻烦,我们就沿着隧道往前走,前面既没有岔道,也没有机关,走了不知道多久,连手电筒都开始黯淡下来,祝玉茗终于忍不住问道:“朱先生,我们在往哪里走?” 我回头瞪了她一眼,怒道:“我怎么知道,不过随便走了一条路。哪知这么长,我粗略算了一下,起码有十几公里了!” “十几公里!”祝玉茗倒吸一口凉气,“好巨大的工程,岂不是把整座山凿空了吗?” “等等,那是什么?”一直闷声不吭的郭熙明突然叫道,然后他的手电筒指着前方,前面隧道的角落里,盘恒着犹如一条蛇一样的土黄色长条。 我疑惑地盯着那些长条,凝视了一会儿才松了一口气,笑道:“不过是几条麻绳罢了!” 我凑上前轻轻用脚尖碰了一下绳子,哪知绳子顿时化作一堆灰烬,竟然有一段时间了!我顿时警觉起来,说道:“看这些绳子,起码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那么以前有人来过了?” “有人来过了?”祝玉茗脸色大变,喝道:“快走!”说着,女人疾步跑起来,唯恐外来的人员破坏了魃的墓穴。我无奈之下,跟上了祝玉茗,三人不足小跑,过了五六分钟,眼前豁然开朗,来到了一处开阔地,四下里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这,这不是我们方才进来时候的分叉路口吗?原本我们是从右边的进入,但是此刻却从左边出来,难道我们就绕了一个大圈?—— 加班,加班,好累啊!已经连续三个礼拜没有休息了。希望五一有空多写写! ** 二百四十六、诡计 我不知所措地站立在分叉路口,双目直直盯住两个洞穴黑漆漆的入口,喃喃自语:“怪哉,怪哉!我想,这其实是魃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吧!” 祝玉茗迷惑不解,疑问道:“你说这居然是一个防盗机关,怎么可能呢?” 我说道:“我研究古墓几十年,不知道见过多少坟墓。大凡重要的坟墓,都设计有防盗机关。不过绝大多数世人的思维停留在将盗墓贼视作不共戴天的贼寇上,因此,为了对付盗墓贼,所设计的盗墓机关,亦是犹如在对付仇敌,种种阴毒手段不一而足,或毒箭,或流沙,等等,反正是要将盗墓贼的性命留下来。然而机关纵然再多,终究是死物,这些古墓还是逃不出盗墓贼的手腕。不过魃的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却颇为有趣,不伤人命,而是以一个无穷尽的循环大圈来耗尽人们的耐性。你看地上的麻绳,想必很早就有人来过了,可是白走一圈,一怒之下,就扔掉绳子走了。她这个坟墓,防盗设计简单,但是非常实用!” 祝玉茗眉头一皱,说道:“但是这样也把我们给困住了,我们从哪里找到魃的墓穴呢?” 郭熙明冷冷地说道:“她有机关,我们有知识。别忘了,朱教授可是撰写过《楼兰考古记》学术著作的大学者,纵横考古界几十年,区区盗墓手段,何足道哉,相信朱教授早已成竹在胸了!” 郭熙明特意强调了教授二字,我苦笑一下,老子的女人才是正牌教授,只是世人不知,多半以为我也是,顺口叫上了。对于这个离奇的防盗机关,我几十年探索古墓的经历中,还是第一次碰到,不由得无从下手,思虑片刻说道:“假设这里真是一个大圈的话,那么我估计墓穴中心应该在我们碰不到的大圈中心。所以我估计大圈,也就是是隧道当中,应该有一条通往墓穴的通道的。大家再陪我走一趟吧!” 三人只得再次抄起手电筒重新走动了,由于手电筒电池有限,为此走在后面的两个人关掉了手电筒,而只有我一个打开,落在黑漆漆的隧道当中。 走了大概有刚才一半的时间左右,我们似乎又陷入了循环的死胡同里。这次走入隧道,我们可是仔仔细细地搜索每一寸隧道的岩壁,但是根本没有看到任何其他洞口的踪迹。我也知道,这条隧道实在太长了,容不得我们一一查询,耗费时间精力实在太可怕了。此刻不免暗暗着急,究竟往哪里去呢? 我看着手电筒,这是野外探险专门用的电筒,不知道祝玉茗从哪里搞来的,手电筒除了小巧精致,防水防风的特点以外,几个按钮,也是精心设计,制造成一个小巧的指南针。虽然只是一个小电珠大小的有机玻璃半球,里面装满油状**,指南针就浮在里面。却能够正常的工作。看着指南针,我突然心念一动。 不对,这个指南针怎么回事?发疯了吗? 我看出这个指南针有异常,须知,此刻我们绕着一个大圈走,指南针指针始终指着南方,不会更改方向,但是指南针的盒子却不知不觉地跟我们人绕了一圈。因为我们人在动,看不出盒子也在动,所以不动的指南针在我们看来,却是顺时针绕了一个大圈。可是这时候,我却看到指南针绕着逆时针在走! 怎么可能绕着逆时针在走呢?我记得,附近并没有大型铁矿,不可能干扰指南针。 “快,把你们的手电筒拿出来给我看看!”我急促地催着两人。祝玉茗和郭熙明一愣,虽然不明白,但是还把手电筒交给了我。我定睛一看,其他两个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同我的如出一辙,那么不是指南针坏了,而是我们真的在走一条古怪的路线。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朱先生,怎么了?”祝玉茗见我面露喜色,反而惶惶不安地询问我。 我大笑道:“因为我破解了魃墓穴的防盗诡计!” 祝玉茗一喜,说道:“你说什么,你破解了防盗措施,怎么回事?” 我笑笑指着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向祝玉茗解释原理:“你看,因为我们人在绕着一个大圈走,盒子随着我们人动,但是指南针不动,所以在我们看起来,指南针是在绕着顺时针走。可惜现在为什么指南针绕着逆时针走了呢?我们的方向并没有改变,继续在前进,不是返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祝玉茗顿时露出茫然的神色,我知道她虽然精于人情世故,但是遇到科学之类就非常白痴了,倒是郭熙明听出了我的话外之音,颤动地说道:“难道,难道我们不是在绕着一个圆圈走?” “不错!”我喝道,“能够让我们前进方向没有变,但是实际方向却已经改变的,只有一种图形!那就是……” “8字型!”我和郭熙明一起喊了出来。 只能是8字型了。最初的时候,我们自己是绕着o字型在走路,那是因为隧道实在过于庞大,我们身在其中,根本没有参照物判断,所以错误地推测为大圈。然而实际上,我们却是在绕着一个8字型在行走。8字型,按照一般人的写法,总不会是画两个o上下拼起来,而是一笔写成,我们就按照这个写字的笔迹在行走。这样走起来,难怪指南针的方向会改变,因为我们走路的方向改变了。 “那,和魃的墓穴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经过解释,不过祝玉茗还是听得迷迷糊糊,需要好好想一下才能明白。 我说道:“很简单,你想想看,8字型在中间总是要交叉的啊,可是我们并没有碰到交叉的情况,始终是一条直线。那么说明了,8字型交叉的中点,也就是8字型的腰间,两条隧道其实是上下隔开,就像立交桥一样。为什么僰人特意把这里修建成8字型,而不是o字型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在这8字型的中点上,正是有魃的墓穴所在!假若是o字型的话,中点根本无法到达了。” ** 二百四十七、石阶 祝玉茗听得非懂似懂,那双漂亮而聪慧的眼眸,难得露出了迷茫的色彩,她点点头说道:“好吧,只要我们能够找到魃之墓穴的入口,管她什么防盗诡计呢!” 我哭笑不得,对于祝玉茗讲这些话,简直是对牛弹琴,倘若林白水在现场,以其聪明才智,恐怕老早发现了个中的玄机了。我摇摇头,顺着隧道往回走。 我一边走,一边盯着指南针,慢慢顺着顺时针方向回溯,陡然之间,指南针转向了逆时针,我高兴地大叫一声:“好了,就在这里了!” 这里,便是8字型的中心,我抬起头,四下里张望,眼前的隧道依旧是花岗岩雕凿而成,表面的纹理因为年份已久,所以有些斑驳,却根本看不出来到底哪里有机关。我不禁喃喃自语:“在哪里呢?” 祝玉茗却仿佛知道墓穴的秘密入口一样,在地上找来找去。我心思一转,顿时想到,因为整条隧道都是由花岗岩雕凿,痕迹明显,制造秘密入口不太容易。倒是地上,千百年来积累了厚厚的尘土,把地面遮地严严实实,难以发觉!入口一定在地上。想通了这一点,我便幡然醒悟,也在地上找起来,只是我不用祝玉茗那么蠢的方式,而是从腰间取下水壶,捏开瓶盖,把水一点点倒在地上。水流蔓延,很快消失在地面的尘土中了。 我抹了一下这里的尘土,只有少数湿漉漉的,大部分不过沾湿了表面,说明地下有裂缝渗了进去。 “就在这里!”我大声招呼祝玉茗和郭熙明,同时我飞快地挪动鞋子,把地上的尘土踢开,很快地上露出了一条细碎的裂缝,慢慢地一大块石板的轮廓显现出来。几个人激动地趴在地上,细细将其理出来。这是一块一尺见方的石块,埋在地底多年,已经陈旧不堪了,只要把这块石板搬起来,下面就是神秘的魃之墓穴! 我从郭熙明一点头,他表示明白,将背上的工具包放了下来,取出一把鹤嘴锄来。我接过鹤嘴锄,示意众人走开,然后用足力气,狠狠地对准石块砸下去。 铛一声巨响,火星四溅。我已经把鹤嘴锄钉入了石板与地面的缝隙中。我施出吃奶的力气,费劲的把整块石板拔起来。郭熙明和祝玉茗乘势推住石板,三人合力,把石板移到一边,地面上显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洞穴! “就是这里吗?”祝玉茗把脑袋凑上去,我拦住她,说道:“当心机关!” 祝玉茗看了我一眼,稍微表示感谢,她对这些机关类的实在不够警觉。我小心翼翼地在洞穴边沿,拿着手电筒照下去,里面黑漆漆一团,但见近处是一条石阶,一直往下蔓延。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一根,对准洞穴扔了下去。 那火柴飘飘然然,落入洞穴,在漆黑的世界里,是唯一的光明,但见火柴的光明越来越小,最终不见了。 “看来里面有氧气的,不过洞穴挺深的!”郭熙明说道。 我点点头,说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建议留下一个人看守!” 哪知我这么一番话,顿时在三个人中扔下了一罐速凝水泥,僵住了每个人的表情,郭熙明阴晴不定,祝玉茗紧紧抿住双唇。我这才意思到,我们并非一个相互信任的团体,我们每个人都在怀疑着对方。毕竟,我们是一个因为某个压力而临时凑起来的组合。 我发觉失言了,立时哑然,过了片刻祝玉茗说道:“我觉得还是大家一起下去的为妙,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赞成!”郭熙明说道。 既然这样,我也只能同意。不过下去之前,我们还是合计一下,把石板砸碎了,谨防有人或者意外把洞穴堵上了,让我们进退不由。 由我带头,我们一行三人步入了洞穴的石阶。这段石阶雕凿得颇为狭小,让我这个大块头感觉起来特别的压抑,好像在一个囚笼中一样。直到往下走了几十步,才豁然开朗,我们进入一个大空间了!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长方形甬道,约莫有两米多高,三米多宽。甬道笔直地沿向前方,在甬道的两壁,却生着一些奇怪的突出物。我好奇地凑上前,伸手摸到甬道的石壁上,却发现出奇的光滑,乃是经过人工细细打磨,平滑如镜。但是在半人高的地方,却凿出了一条细细的裂缝,循着甬道一直通往前方,不知道做什么的。 祝玉茗也发现了石壁上的突起物,走上前一看,说道:“原来是一盏油灯啊!不知道能不能用了!” 她摸出火柴,小心翼翼地点燃了油灯,想不到数千年前的油灯居然还能用,奇迹啊!但是更加叫人吃惊的在后面,只见那时说时迟,甬道石壁的隙缝也突然冒出火来,飞快地冲向前方,我不禁吓了一跳,却看到前面不住有油灯一盏盏地通过隙缝上的火花点燃,转眼间***通明,原来这竟然是一个古代的点火装置啊!数千年前的古人,真叫人难以小觑。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情,关掉手电筒,既然有***,何必浪费电池呢?说不定之后就要使用。 我们顺着甬道继续往前走,大概走了半里多路,眼前豁然出现一堆巨大的火团,熊熊燃烧,发出灼热的气息,把这个空间照明如白昼。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上下十几米,长不可数,几乎掏空了整个山体,宛如一个巨大的宫殿,居中的就是这团生在石制巨鼎的大火。为了防止倒塌,四周还有意识地留下几根方形的大石柱,以增加抗塌方能力。这就是魃的墓穴吗?可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棺木! ** 二百四十八、虚柱 我年轻的时候跟人合伙人盗过墓,之后又从事考古发掘工作,遇到的坟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了,可是如眼前这般,防盗设施完好无损,然而棺木似乎从来没有放进去的情况,却第一次遇到,我不禁焦急起来,喃喃自语说道:“没有棺木,没有棺木,我们岂不是白来一趟了吗?” “那倒未必!”祝玉茗含笑摇摇头,微笑中充满自信,她说道:“我们又不是来盗墓的,何必在乎棺木死尸呢?我们不过来寻找镇压蚩尤的方法,看来,我们已经找到了!” 祝玉茗手指向西侧一指,在西北面的石壁上,非常清晰地显出了一个真人般大小的阴影,腰肢纤细,胸脯凸出,酷似一个女子,她面朝东方,右手中好像握着一把扫帚一样的物件,估计是远古时期的权杖,正趋步向西。 “莫非,这就是魃的形象?”郭熙明说道,他四下里搜索一遍,别说金银珠宝,就连瓦片都没有发现一片,不免有点恼火,嘟嘟囔囔道:“作为酋长,好歹留下什么玉器之流的。” 祝玉茗哭笑不得,凑上前去,摸索着石壁。我也跟上去细细观察,人像这是在石壁上雕琢的浮雕,远看如阴影般清晰,近看却什么也没有,就一块凸出的浮雕而已。但是在人像旁边,却雕刻着许多细小的人形和场景,历经上千年的沧海桑田变迁,上面的人类和怪物战斗场景依旧清晰可见。祝玉茗一边摸索着浮雕,一边喃喃自语:“就是这些,就是这些?” 我粗粗瞟了几眼,却大失所望,因为上面的图形,和我在秘银之矿藏那里的石柱上看到的差不多,并没有详细说明是用什么手段镇压蚩尤魔神。祝玉茗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手掌焦急地在石壁上**,叫道:“怎么什么都没有呢?” 我凝神说道:“祝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头的吗?” 祝玉茗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石壁,泄气了地懒洋洋说道:“有什么不对头,我可没有看出来。” 我瞅了一眼这个女人,祝玉茗是相当出色的美人儿,纵然这般德行,却依旧有一股慵懒的颓美人气息。我暗暗吞了一口水,说道:“这个墓室空间虽然大,却没有什么殉葬品之类的东西留下,而这些壁画也实在太简单了。更重要的是,作为墓室,没有棺木,实在叫人奇怪。” 祝玉茗瞟了我一眼,说道:“你有什么意思?” 我说道:“我想,这只是墓室之一,其他定然还有墓室,只是入口被悄悄藏了起来。以方才那种防盗设施来看,说不定这也是防盗手法之一!” 祝玉茗眼眸陡然一亮,霍然跳了起来,她个子和我差不多,顿时把双手搭在我肩膀上,喝道:“你说的是真?”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说不定就在这堵石壁后面,就藏着真正的墓室。” 祝玉茗眼珠一转,真地在石壁上敲打起来了,看看是不是空心,当然,真的防盗手段,哪有那么容易寻找到呢? 祝玉茗忙碌地开始寻找起来,而我却暗自思量,以古代僰人那种简单而实用的防盗手段设计思路来看,他们把另外一件墓穴隐藏的入口,必然不会建造地太复杂,那么在哪里呢? 我四下里张望,地面首先排除,因为这个太容易被人想到。天顶,不太可能,因为我们就是从那里下来的,上面已经建筑了一条秘密的隧道,从建筑构造学上来说,再建造一个墓穴,石头是吃不消支撑这个重量的。那么四面的墙壁呢?唯一的可能性就在这里了。 我学着祝玉茗,在四周的墙壁上东敲敲,西打打,绕了一圈,撞上祝玉茗,两人一摊手,结果什么都没有找到。 祝玉茗质问我说道:“你是不是想错了,抑或我们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这里根本是一个迷惑我们的疑墓,真正的墓穴却在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方。” 我也茫然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了。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 “等等,大家静一下。”方才一直在翻来捣去寻找宝贝的郭熙明突然嘘地一下说道,我们虽然非常奇怪,但是知趣地闭嘴。世界陷入一片沉静中,静地连心脏扑通扑通跳动都清晰可听,然而在扑通扑通中,却夹杂着一阵叮叮咚咚的响声,这是…… “泉水声!”祝玉茗失声叫道,“但是,这里怎么可能有泉水呢?” “地下水。”我更正祝玉茗的错误,然后侧耳倾听,寻找从哪里传出来的响声,我偱声过去,却发现是一个叫我根本想不到的地方传来的。 石柱! 支撑墓室的石柱! 我抬头仔细观察这几根石柱,暗暗思量一番,顿时明白,大骂僰人狡猾,他们居然弄出了虚柱这些玩意儿。须知,石柱一般是用来支撑天顶的。当来到这里的人第一眼看到这几根石柱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理当如此。那晓得,狡猾的僰人却搞出了玄机,若非行家,根本看不出,到底需要几根石柱支撑天顶。以这里的天顶石壁厚度,三根就绰绰有余了,但是僰人偏偏立了四根,其中一根就是虚柱,也就是根本不是用来支撑天顶之用的柱子。它的真正功能,则是通往另外一间墓室的入口。常人哪能想到这么玄奥的秘密呢?若非因为地下水滴下来,发出响声,我们根本不会发觉。 我来到这根虚柱跟前,其看似粗大,直径约莫需要三人合抱,向上四五米,似乎就和天顶碰在一起,支撑着上面的重量。我知道,其实上面是空的,有个一人大小的洞穴,让人钻进去,通入另外一个墓穴。不过因为石柱比较高,古人都是用梯子一样的工具,但是眼前我们没有,我稍微一想,有主意了,就抽出了家么,对准虚柱,轰得砸下去。 我用鹤嘴锄连砸数下,在这根虚柱上砸出一个大窟窿,里面果真是空心的,通往下面。祝玉茗一阵欢呼,扑了上来,但是当她手伸进去的时候,突然缩了回来,失声叫道:“不好” ** 二百四十九、湿衣 “怎么了,你?”我大吃一惊,还以为在墓室的入口装有机关暗器,祝玉茗不慎中招,我正思虑要不要上前帮一把的时候,祝玉茗已经把那只手伸了出来。但见衣袖上湿答答的,清水滴落在地面上,顿时不见了。 “难道,里面都是水?”郭熙明叫道,“那可怎么办呢?我们这次并没有带潜水用具。唉,明明找到了墓室,却进不去,郁闷!可恨那价值连城的珠宝啊!” 所谓成也地下水,败也地下水。我们听到地下水声才找到了墓室入口,却又被地下水封死通道。祝玉茗沉默不语,突然咬咬牙,说道:“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就只能屏息潜水进去试一下,万一吃不消的时候,马上转回来,如何?” “只能这样了!”我勉强同意。说着,我就脱下了外衣,我是两栖部队出身,水上路上都是一条好汉,当然由我出动最佳。哪知我刚刚钻进半个身子,就发现自己块头实在太大了,根本转不了身。祝玉茗咯咯娇笑,拉住我说道:“还是我来吧,大块头,我比瘦很多。” 我尴尬地笑笑,以前这副身材只给我带来好处,打架从来没有吃亏过,眼下却形势所迫,不得不让妇人打头阵。至于郭熙明,他万万不会去的。 因水中衣物绝对是累赘,为了方便,通常会脱掉的。于是祝玉茗当着我们两个大男人面,缓缓脱下鞋子、长裤、外衣,只余一套内衣。其女相貌极美,身材更棒,个子高挑,一双纤腿修长,腰肢纤细,胸脯丰满,颤颤而动。三十岁的妇人,正是最成熟的年纪,当真风华绝代。她脱完了衣物才装模作样地抱胸,暧昧地说道:“不许看哦!” 这骚娘们! 祝玉茗钻进入口的地下水,我突然拦住她,说道:“等等!” “怎么?”祝玉茗愕然。 我掏出细绳子,递给祝玉茗,说道:“把这个绑在你腰上,万一有什么不对,用力拉即可,我把你拖出来。” 祝玉茗接住绳子,关切地说道:“谢谢!”她瞅了我一眼,突然低声道:“要不是你有老婆的男人,我一定抢你!呵呵!” 我一呆,这女人拿着手电筒,已经一头扎进水里了,水面清波荡漾,一团亮光在水中闪动。我知道这是手电筒发的光,也不知道祝玉茗何种难耐,专门弄来了科考专用的的手电筒,只要不是在水压太大的地方,是放水的。我紧紧盯着绳子一寸寸落下去,丝毫没有异动,过了片刻,又是一团亮光出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呼! 一个人头钻出水面,正是祝玉茗,她摸摸脸面,然后扬起手中的手电筒向我们欢呼:“我们运气太好了,那个墓室并没有被水淹没,只要潜个几十秒,就可以过去。” 我大喜,笑道:“甚好!” 说着,我也开始脱衣服,但是却看到郭熙明脸色煞白,一动不动,不禁叫我奇怪,问道:“怎么,你不想去,里面说不定有你最喜欢的珠宝玉器呢!” “这个,这个我免了吧!”郭熙明讷讷笑道,“其实,我不太喜欢钻进水里去。” 我转念一想,也罢,把他留在这里,也可以有个照应,不怕他玩出什么花样来。我随手拎了一袋工具,就跟着祝玉茗一起钻进水里。祝玉茗游在前面,似乎犹如一条美人鱼。我们向下潜行了十多米,钻出一个隧道,突然之间,我看到头顶光线明亮,祝玉茗就此上浮。我马上跟上前,身子浮上十多米,立时又吸到了氧气。原来,这边的结构类似一个“凹”字型,底下填满水,而凸出的两个部分,则是没有的。 我摸了摸脸面,把眼睛上的水抹走,脚底不住凫水,右手拿着手电筒到处打量,这是一件类似方才我们经过的墓室一样的石雕空间,居中也是一盆巨大的火团。这么说来,应该有机关联通两个墓室的,空气也可以自由流动。 在我思虑的时候,祝玉茗已经踩着石壁爬了上去,我瞟了一眼,忍不住吞下一口水。须知,内衣毕竟不是泳装,尤其是棉质内衣,沾了水之后,几乎和没穿差不多,方才在水里还看不出,一旦登陆了,顿时非常明显。祝玉茗又是那种天生丽质的妇人,看了直教人动心。 我按耐住自己,跟着爬了上去,但是目光一直不肯离开祝玉茗的身体,祝玉茗似乎察觉了我不友善的目光,哪知轻轻地笑道:“小崽子,敢吃老娘的豆腐,老娘的年纪,几乎……” 祝玉茗戛然收口,她想说什么,似乎是年纪,她的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最多再比我大一两岁,有什么了不起的。然而我现在还不知道,这是发现今后另外一个秘密的关键。 祝玉茗微微生气地说道:“再看呢!哼!好了,先干正事再说,等完工了,随你看,随你摸,要是你想……” 暧昧的省略号。 “去,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我摇摇头,方才只不过一时迷惑,我哪有这般见到女人就口水三千丈。 祝玉茗拿着手电筒扫来扫去,目光顿时落到了一面墙壁上,上面有许多细细的浮雕形象,人鸟走兽,但是却看不懂什么意思,根本不想那些图画容易理解。祝玉茗迷惑不解地把眼神投到我头上,我粗粗瞅了一眼,猛然一怔,叫道:“甲骨文!这是甲骨文!” 僰人居然使用甲骨文?他们不是一直没有文字吗?我转念一想,既然后世他们能够借用汉字的发音,为什么不在更早的时候,就借用那时比较先进的华夏文明的文字呢?文字,毕竟比图画更容易解释。 ** 二百五十、甲骨 “你居然识得这些扭来扭去,犹如小人图画一般的文字?”祝玉茗扭转头,不可思议地盯着我,“据说这是一种很深奥的文字,非一般人能够解读,你这个大老粗,怎么可能懂呢?” 我哈哈大笑,这倒是小觑我了,虽然我头顶上没有什么诸如教授、博士之类的头衔,但我却实实在在是一个辨别甲骨文的高手。须知,我研究远古历史十几年,甲骨文、金文,可是下过相当大的苦功夫的。 “你且说说,上面讲了什么呢?”祝玉茗一脸崇拜地看着我,我心中满意之极,回头打量这些文字。甲骨文既然已经是一种文字了,那么变化就相当有规律,但是传入僰人中之后,却也有很大的变动,好在这是一种象形文字,我一般靠联系上下文猜想,一般根本看着图形猜测,慢慢地翻译出来。这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一段惊心动魄的传说,而最叫我们感兴趣的,则是那神秘的炎黄蚩尤大战! 传说在很早很早以前,也就是距今约一万多年前,南方有一个古老的部落,名曰神农部落。自从该部落被强大的轩辕部落击败以后,幸存的族人就溃逃南方。他们心怀仇恨,无时不刻想要打回中原。但是轩辕部落不禁人口比他们多,战士比他们勇敢,更掌握了先进的铜制武器,他们根本打不过。部落的年轻首领刑天日日向神祈祷,请神赐予他们强大的力量,去打败敌人。终于有一天,神响应了,突然天降巨石,把大地砸开,放逐出了地下的魔王。 “吾为地狱之魔王,拥有强大的力量,是何人召唤于我?“地底的魔王呼喊道。 “是我,神农部落的刑天,请你赐予我强大的力量,去打败,去征服我们部落的敌人!刑天鼓起勇气向魔王说道。 “喏!但是吾身为魔王,没有肉身。假若汝将肉身交付于吾,吾定助你消灭敌人!” “不要相信他的话,哥哥,魔王的话,是没有信义的!”刑天的妻子魃向他呼喊着,但是年轻的首领内心老早被仇恨占据了一切,根本不会理会任何人的话。 “善!”一声话下,巨大而黑暗的魔王附身在了刑天的身上,从此他不再是部落勇敢而年轻的首领了,而是化作了牛头人身,拥有巨大而恐怖力量的战神蚩尤。 魔王同时还有八十一个手下,附身在部落里八十一个勇士的身上,他们都化作了能说人话的野兽,哥哥铜头铁额,拿石头铁块当饭吃。蚩尤还在庐山脚下发掘铜矿,将铜制成剑、矛、戟、盾等兵器,发给士兵,顿时军威大振,气势汹汹地向中原的轩辕部落发动进攻,一场洪荒的惨烈大战爆发。 初始蚩尤带领八十一个人形走兽向轩辕部落进攻,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占领了他们很多土地,掠夺了他们很多人口。但是轩辕部落毕竟是一个超大的部落,而且他们和周边的部落结成联盟,逐渐了华夏联盟,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士兵。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首领,公孙轩辕,是一个即聪明,又勇敢的战士,带领部落的战士拼死抵抗。一时之间,双方僵持不下。 但是神农部落毕竟只是一个人口稀少的部落,那些俘虏的敌人,也不可能编入自己的队伍中,残酷的僵持战对他们极其不利,大量勇士死亡,战场上尸横遍野。为了增强战斗力,蚩尤施展邪术,把死去的战士再度复活,化作不生不死的僵尸战士。 刑天的妻子,也就是现在蚩尤的妻子魃非常痛苦,她不能面对现在非人的蚩尤,特别是看到越来越多的勇士在战场上死去,他的家人们失声痛哭,她的心就越发难过。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的战争毫无意义,只会增加死者和痛苦。” 魃苦苦哀求蚩尤停止战争,但是蚩尤生性残暴好战,根本不会理会魃的话,反而警告魃,倘若再这样唧唧歪歪,就将她杀掉,也化作一个僵尸。 受到这样威胁的魃终于下定了一个决心,她要除掉蚩尤,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于是她假装变得温顺听话,每当蚩尤征战回来,就坐在他的大腿上陪酒取乐,媚然笑道:“你真是世界上最勇敢的战士,没有你害怕的东西!” 酒醉之后的蚩尤得意之极,不慎透露了自己的弱点:“我什么都不怕,就怕巨大的雷声和水。” 魃铭记在心,然后悄悄联系到了他们的敌人,轩辕部落的公孙轩辕,双方达成协议,消灭蚩尤之后,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神农部落重新回到南方。 公孙选用听说东海流波山上有一种叫“夔”的慢兽,它吼叫声就像打雷一样,他派人将其捉来,剥下皮做成鼓面。然后又将雷池中的雷兽捉来,抽出最大的一根骨头当作鼓槌。雷骨槌敲打在夔鼓,声震五百里,比打雷还响。 公孙轩辕故意挑了一个大雾的日子决战,雾虽然是水,可是却很叫人忽视掉。两军对阵,公孙轩辕下令打响战鼓,惊天动地。加上大雾之中,蚩尤沾染了水气动弹不得,虽然和八十一个魔鬼手下拼死抵抗,但是终于被公孙轩辕一刀砍下脑袋。 然后被砍了脑袋的蚩尤还没有死,他**为眼睛,以肚脐为嘴巴,落荒而逃,逃到了南方的大山之中。 虽然蚩尤被击败了,但是魃知道,终于一天,他终会回复力量,重新发动战争,于是魃在有一天,趁蚩尤不备的时候,用巨大的石柱压住了蚩尤,把他埋在深深的地下,封印住了他。留下血咒说道:“今后一千年,一万年,除非我血脉流尽,否则你永远别想出来!” 为了防止魔王出来,魃就和她的族人留了下来看手,这就是僰人的来历。 我翻译完这些甲骨文,祝玉茗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僰人的来历,也知道了用什么方法去克服魔王了。” 但我却突然有点感应,巨大的响声,似乎在哪里遇到过这样的魔鬼,却又想不起来,正在苦苦思索中,突然我们出来水面当中,突然咕噜咕噜冒出水泡,扶起一个人形,我不禁一呆,失声叫道:“郭熙明?” 他不是怕水吗,怎么还来呢? 郭熙明脸色惨白,大叫道:“不好了,敌人追了过来,就在后面!” “什么!”我和祝玉茗都是一惊—— 因为出版需要,要加快更新了,如无特殊情况,这个故事将在下礼拜结束。 ** 二百五十一、鬼火 话音方落,郭熙明浮在水面上的脑袋突然之间就沉到了水底,仿佛是被一股巨大的力拖下去一样,他的两只胳膊就在水面上激烈地晃动,掀起层层水花。 “不好!”我迅即冲上去,一把抓住郭熙明的两个胳膊,猛力拖上来。郭熙明的口鼻刚刚从水里露出来,还来不及吸一口气,陡然之间我就感到手底一沉,连我都差点被拖下去。我大骇,使出浑身的力道,拉扯着郭熙明。毕竟我站在陆地上,双脚有了支撑,而水里的东西只能踏水,纵然力量比我大,也抵消掉了。渐渐地我把郭熙明从水中拔出来,他已经淹得半死不活了,脑袋耷拉下来,双目合拢。突然,拉住郭熙明双脚的力道一松,我措手不及,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倒是完全把郭熙明给救上岸了。 我赶忙把郭熙明放在地上,用手一探鼻息,这家伙还活着,只是被弄昏了而已,至少还能自主呼吸。 “是什么人?”祝玉茗脸色惨白,直愣愣地盯着水面,说道:“我们的出路被堵死了!” 这时水面突然掀起惊天巨浪,同时传来一声巨大的咆哮,一个人形出现在水面上。我一呆,看着这个人形,竟然是与我一直在交手的何永进,今天,他依旧带着一个牛头。 何永进从水里踏到陆地上,一步步地逼进站在面前的祝玉茗。不知怎么的,平常胆大无比的祝玉茗,似乎被吓呆了一样,一动不动,浑身颤抖地看着眼前巨型牛头怪。 “快跑!”我大喊一声,这时何永进伸长手臂,对准祝玉茗,狠狠地一击挥过来。而那个女人还是没有反应,我心中暗暗骂了一句,放下郭熙明,如迅雷一般窜过去,用力推开祝玉茗。那何永进的一击浑然击空,但却扬起了巨大的劲风。若是祝玉茗挨了这一击,定是被打倒石壁上,骨骼破碎。 此刻祝玉茗就被我按在地上,玉体依旧吸引人,但却无暇欣赏,我低声骂道:“你这个臭婆娘,难道不知死活吗?要不是老子来救你,你老早就被打死了!” 然而祝玉茗却依旧直直地看着何永进,口中喃喃自语:“原来,这就是蚩尤手下的八十一个武士之一啊!我倒是第一次见到了。” 我懒得理会这娘们,回头看去,何永进步步逼近,这次因为水中行动,武器携带不便,因此空手前来。我倒是比他多了一个工具袋,就从里面取出了鹤嘴锄。何永进,别怪我不念兄弟之情,只是你自己变作了妖怪,我只好为你着想,早点送你归西吧! 我大喝一声,舞动鹤嘴锄,猛力扑向何永进。 何永进陡然一动,也冲了过来。 两个闪电一般的人影瞬间叠在了一起,又迅即地分开。 我站在三尺开外,鹤嘴锄还紧紧握在手中,突然觉得腹部一紧,低头砍去,活活挨了一拳,受伤颇重,身体的自动防御机制发动,腹部肌肉顿时变得异常僵硬。但是何永进也不好过,我回头看去,只见他戴着的牛头戛然从中间裂开,掉在地上,然后额头流出一条血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面目变得异常狰狞。 我们算是平手了,不过看起来我的伤口比较糟糕,因为腹部肌肉变得很僵硬,一些动作不免受到影响。而何永进老早就变成了怪物,似乎不会因为受伤而停滞动作。说时迟,那时快,何永进猛然扑了上来,我用力挥动鹤嘴锄,对准他脑袋砍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哗!我眼前一花,回过神来发现,那把鹤嘴锄竟然叫何永进抓住了。他是人吗?居然有如此力道。 何永进不待我反应过来,倏然夺走鹤嘴锄,然后另一只手砸向我,顿时把我打到几米开外。该死!我浑身疼痛不已,需要调养一下。 何永进转身走向祝玉茗,原来他的目标是她!祝玉茗显然无法应对,愕然地看着何永进,却不知道后退逃命。我听到她粗粗的呼吸声,显然心里很害怕,可是我已经无法帮助她了。 “啊!”祝玉茗一声尖叫,何永进已经抓住了她的长发,把祝玉茗拎了起来,另一只手抡起鹤嘴锄,朝她的脑袋要砸下去。这时,祝玉茗突然失声叫道:“哥哥!” 何永进陡然一呆,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顿时一动也不动。祝玉茗顿时也呆住,但是她看到何永进不仅渐渐地放下了鹤嘴锄,而且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眼眶越睁越大,渐渐地渗出血泪,顺着面颊往下流,越发恐怖。 祝玉茗尝试了一下,从何永进手中挣开,但见何永进并没有下一步的反应,索性完全逃离何永进的掌控,逃到我这边来,扶起我问道:“还行吧!” “死不了。”我说。 郭熙明已经醒来了,方才正畏惧地看着我们搏斗。祝玉茗回头瞧了一眼,发现何永进还没有动作,干脆拉着我们两个,一起钻入水中,从另外一面钻出来,慌忙拿了几件地上的衣服就逃了出去。何永进却一直没有追过来。 我心中一直疑惑,对着祝玉茗问道:“方才,我听到你叫他哥哥了,你是他妹妹?” 祝玉茗脸色一沉,说道:“不是,我是光棍一条,哪有什么哥哥姐姐。” 她的态度明显拒绝回答。据我所知,何永进一直认为祝玉茗有可能是他的妹妹。妹妹,在他心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纵然变成了妖怪,祝玉茗的一声哥哥,还是把他唤醒,有意无意地放走了我们。而祝玉茗却不肯承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猜不到了。 我们穿好衣服,一头就钻进黑森林,避开敌人的袭击。此刻已经是深夜了,我们在黑漆漆的世界里穿梭,跑啊跑,黑暗世界里的无数东西都探出脑袋来看着我们。突然,郭熙明戛然止步,愣愣地指着前边一片鬼火,失声叫道:“那,那是什么?” ** 二百五十二、表妹 我闻声疑惑的向前凝视,夜很黑,而我们的手电筒都丢了个一干二净,所幸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能够勉勉强强地看到,在森林的地面上,落叶堆砌成几个人形轮廓,其中一个人形轮廓上,头部的位置落叶叫大风吹走了,于是露出一张干瘪的面颊,上面鬼火跳动,清晰地映出来,这是一具干尸! 祝玉茗啊的轻轻一下,她见多了干尸,所以只是捂住小嘴。但郭熙明的行为却出乎我意料之外,平常他见到干尸就胆小如鼠,而此刻却疾速奔上前,双手猛力拨开落叶,把整一具干尸从落叶里扒了出来。在湘西我们干尸见多了,实在没有什么特色,但是郭熙明如此动作,必然有他的因素,所以我还是走了上前,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干尸。 在蓝幽幽鬼火的照耀下,这具干尸双目深陷,嘴巴哈得大大的,双臂扭曲,似乎有捆绑后的痕迹。森林之中潮湿阴冷的气候,并没有腐蚀掉死者身上的衣物,看到这些衣物,我不禁奇了,竟然是几十年前的衣物。 “看模样,他似乎是一个知青,是吗?”我疑问道。郭熙明并没有说话,突然转身,又去疯狂地扒另外几个人形轮廓,直到扒开一个还留着枯黄长发丝的干尸,他才颤抖起来,愣愣地看着死者,小心翼翼地往她口袋里掏,摸出一本发黄的笔记本,只是翻开了一页,就陡然嚎啕大哭。 我心底一沉,傻瓜也看得出,郭熙明与这个死人的关系非同寻常。只是他是一个台湾佬,怎么可能与几十年前的知青联系起来呢?而且,这一带哪里有知青呢? 我瞬间就想到了答案,不禁把疑惑的目光转向祝玉茗,冷冷地说道:“你没有讲实话。在这一带,只有山前村曾经有过知青下乡上山。因为某个事情,他们得罪了村里的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像你所说的那样被赶了出去,而是在这山上,活活地被杀害了!是吗?祝老板!” 祝玉茗脸色发灰,过了许久才长叹一声,说道:“不错,当初我并没有讲实话,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之前是有一个知青偷走了山前村最重要的物品,得罪了村里的人。由于这样东西关系到山前村的生死存亡,村里人大怒之下,为了惩戒他们,就把知青们全部放逐到森林里,活活而死了。但是山前村的村民也遭到了厄运的报应,不过几年,整个村子就毁在了一场巨大的灾难当中。除了无双一人以外,无人幸存。” 我把目光转向郭熙明,他正捧着那本笔记本,我说道:“郭熙明,我也看错了你,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一个胆小贪财的商人,想来寻找这个死者,才是你来到湘西的真正目的吧!” 郭熙明把目光移过来,刹那间,那个胆小无用的商人,眼神瞬时变得炯炯有神,点点头说道:“不错,她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郭熙明愣愣看着那具死尸,低声说道:“她的名字叫做王凤娟,是我的小表妹,从小我就和她一起长大,要不是血缘太近,我老早和她结为夫妻了。我是福建泉州人,我家出身是大资本家,到了解放以后,日子就不好过了。先是我爷爷被打为资本家,然后我的爸爸妈妈相继被关入牛棚。我也不好过,在学校整天被人欺负,只有小表妹每天来看我的时候,我才稍微觉得有一点活下去的力量。但是后来,小表妹下乡了,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也想跟过去,但是我的出身让我没有了这个机会。开始的时候,我偶尔还能收到小表妹的信函,后来却音讯全无。而对我的欺负也越来越厉害,我一怒之下,偷渡到了台湾。后来两岸关系和解,我就跑过来,寻找小表妹。别的下乡知青都回来了,唯独他们那一批过去的一点信息也没有,所以我装作一个商人,过来寻找小表妹。想不到,她竟然死在了这里!” 我叹了一口气,郭熙明也是性情中人,这份相思之苦,真是为难了这个人。郭熙明突然问祝玉茗:“祝老板,你说,是以为一个知青偷走了村子里重要的宝物,才使得村里人杀害了所有知青,是吗?” 祝玉茗点点头,然后郭熙明又问道:“那么,这个偷东西的知青,你们找到了没有?” 祝玉茗叹道:“要是找到了,还用得着杀害其他无辜的人吗?据我所知,村里人一直没有找到这个知青的下落,甚至连他的身份也不知道。” “好!”郭熙明举起拳头,恶狠狠地发誓,“要是我找到了这个知青,一定将其碎尸万段,为小表妹报仇!” 说完,他又将落叶覆盖在他小表妹的尸骸上,只取走了一本笔记,站了起来,坚毅地说道:“现在我们先走吧,等处理完这件事情,我再把小表妹的尸骸移到故乡去。” 三人于是又开始上路,在黎明前赶回了山前村。方到了村口,但见遍地的尸骸,有僵尸,又类人的怪物,乱七八糟躺在一起,显然这里经过一番惨烈的战斗。 “不好,防线被攻破了!”祝玉茗失声叫道,极快地朝那个小屋子跑去。 “怎么回事、”我追上去疑问道。 祝玉茗一边跑一边说道:“我在山前村周围布置了一道防线,用不死的僵尸来抵御敌人的进攻,想不到,还是被攻破了。无双危矣!” 我脸色也是一沉,无双有危险,那白水更加有危险了。 我们两人加快速度冲进那间小木屋,推门进入,里面锅碗瓢盆被砸了个乱七八糟,无双、林白水都不在这里,地上却残留着一滩鲜血,叫人不禁心焦。我四下里环视,大声叫道:“白水,白水!” “有人吗?是恒淮吗?救救我!”我突然听到林白水微弱的呼叫,初始一愣,还以为是幻听,但是祝玉茗顿时凝神,使得我注意到,这是事实。我偱声走到木床地下,整张木床都塌了下来,地下似乎有个洞穴。我赶忙把整张木床抬起,这时下面掀开一块木板,林白水直起上半身,对我说道:“谢天谢地,你们回来了!” 祝玉茗把林白水拉了起来,问道:“无双呢?她人呢?” 林白水说道:“你们离开不久,就有一群妖怪冲进来。无双指挥僵尸拼命抵抗,但是终于抵挡不足。于是无双把我藏在了床底的洞里,自己跑了出去,引开敌人。我想,她可能被捉住了!” 祝玉茗大惊失色:“你是说,无双被活捉了?难道,他们真地要那个,因为只有无双才有魃的纯正血统!” ** 二百五十三、杀气 我将无双视作子侄一般,此刻看到祝玉茗的脸色陡然大变,似乎无双会遭到极其可怕的厄运,不禁失声质问道:“你说,他们要对无双做什么?” 祝玉茗沉默半晌,冷冷地说道:“难道你忘了吗?在魃的墓室里,我们曾经看到过,只有拥有魃纯正血统的人,才能唤醒魔王。所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来召唤魔王!” 我心底一沉,所谓祭品,当然不是时常那些猪头牛羊之类的牺牲,而是活生生的人,无双危矣。我拉住祝玉茗,喝道:“走,我们赶快去救他。” 祝玉茗冷笑一笑说道:“不用你说,我也会过去的。她可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转身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叹道:“刚刚过来,转眼又要离开,真是对不起。” 林白水温和地笑笑说道:“没关系,你赶紧过去吧。无双这个孩子,既温柔又可爱,我也很喜欢,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啊!” “照顾好自己!” 我说完这句话,突然想起来,这里还有一个人,便是郭熙明,他怎么办呢?我皱皱眉头,只得这样说道:“郭先生,这件事情与你无关,而且你也找到了自己小表妹的尸骸,所以你赶紧离去吧。我有件事情拜托你,请把我的妻子,一并带离这里。谢谢!” 哪知郭熙明哈哈大笑,说道:“怎么与我无关!我的小表妹因为那个偷走山前村至宝的家伙而惨遭牵连。山前村是守护魔王的外围看守之一,他们的至宝必然与魔王的附属有密切关系。我倒是要过去看看,到底是哪一个人在掌控。说不定,他就是杀害我小表妹的凶手。” 郭熙明说出如此坚决果毅的话,想来他也是下定决心,要和我们一起过去了。我初始想拒绝,转念一想,所谓哀兵必胜,多一个人的力量也好,之后我们不知道要和什么怪物搏斗呢。 当下我们商定,由我们三个人前去拯救无双,而林白水则留下来看守。虽说救人如救火,争分夺秒,可是冒冒失失的前去,说不定会前功尽弃。我们已经折腾了一整天,每个人都疲惫不堪,索性暂时休息一下,同时商量救人的计策。 我说道:“假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那么必然会把无双运抵至秘银村那巨大的镇邪图腾下。所以,我们赶紧过去,抢下一部,毁掉他们的阴谋。” “不!”祝玉茗熟悉内幕,说道:“不必那么着急。召唤魔王的祭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以为就是杀鸡放血,一抹脖子就搞定。肯定他们也会准备很多东西,因此现在无双可能先被带回了有间集镇。” 这样倒也是有道理。后来有商议了一下,终于决定先去一趟有间集镇,因为我们总不能赤手空拳的去营救无双,需要准备一些家么。而家么,在有间集镇的派出所里倒是有一些大杀器,希望没有被人搞走。 然后我们匆匆睡了一点时间,吃了少许干粮补充体力。那些妖怪多半在夜里出现,所以我们反其道行之,索性大白天就出动,下午时分三点左右,我们赶到了有间集镇。这个拥有四万多人的繁华小镇,犹如死了一样,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不禁没有人类的活动,甚至动物的声响也没有。小镇笼罩灰蒙蒙的世界中,一片死寂。 我凝视着天空,即使在大半天,也没有一丝太阳,不禁缩缩身子,对旁边的祝玉茗说道:“我觉得怪悚人的,这天地非常邪门。” “我见过,我见过这种景象!”祝玉茗突然害怕地叫了起来。 我心念一动,难道发生过雷同的事情,急忙问道:“什么时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祝玉茗伸手拉住我的胳膊,掌心紧紧捏起来,说道:“那时在几年前,也就是山前村毁灭的那一天。因为失去了镇压邪门的至宝,山前村终于无力抵抗邪恶的魔王的余力,突然之间,魔王的力量就笼罩了整个山村。体弱的小孩和妇人,很快就死绝。而其他男人,则中了邪一样,相互残杀!那次只是魔王余力的泄露,却已经毁灭了整个山前村。而这次,则魔王的苏醒,将更加恐怖了!” 我想不到,这个所谓魔王的力量,就与核泄漏一般可怕。从寂静的街道上,我似乎还能够看到在那一天,原本街道上热热闹闹,游客们背着行李来此游玩,本地人大声招呼着销售商品,男人们展现自己的力量,而女子们则寻找心仪的对象。突然之间,乌云遮天蔽日,刹那之间邪恶的力量笼罩整个小镇。体弱的人首先抵挡不足,纷纷倒地毙命。而强壮的人在强大力量的驱使下,终于化作了人形走兽,意思全无。有间集镇化作无间地狱,一片悲惨。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实在太可怕了。 我们来到派出所,以前我时常和警方打交道,熟门熟路地摸到储藏枪械的仓库里,找到钥匙打开。这是一个山间的普通派出所,小偷小摸已经算是厉害的案件了,因此他们无需配备强大的火力对付凶恶的罪犯。里面只有几把五四手枪,再厉害一点的是一只散弹枪。 “会用枪吗?”这句话我是专门对祝玉茗说的,郭熙明当过兵,枪械自然不成问题。 祝玉茗摇摇头,我就扔给她一把五四手枪,简单地教了一下上下弹夹,已经如何打开保险栓,然后到靶场里试发了一下,说道:“打枪就这样,你对着敌人的脑袋,扣一下扳机就可以了。” 祝玉茗犹豫地收下了手枪,在与恶魔搏斗的时候,我们再也无暇照看她了。 夜幕渐渐降临,我们也即将出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道:“对了,祝老板,有件事情我想不通。为什么,那个魔王这么厉害,施展魔力把弱者杀了,强者变成妖怪,可是我们现在明明在魔王的力量范围内,怎么没有发生异变呢?” 祝玉茗说道:“根据我们僰人古老的传说,魔王施展这种力量也是非常消耗体力了,据说一段时间只能施展一次。施展之后,残留的景象就是如此灰蒙蒙的世界了。” “嘘,噤声!有人!”郭熙明突然叫了起来,我们慌忙藏了起来,看到前面的地上,有一排人——不,正确的说是僵尸,一跳一跳地过来了—— 抱歉,昨天遭遇人生中最大之挫折,竟不知如何,方寸大乱,这些都是以前的存稿,可能会暂时停止一段时间,见谅! ** 二百五十四、魂魄 怎么又遇到僵尸了?我心中暗暗一凛,在我到达有间集镇的第一天晚上,就见识过所谓的僵尸,不过那时活人假扮的而已,作为吸引游客的一个项目。之后再次遇到的,则是受到祝玉茗控制的死尸,近似于鬼怪。 我盯着这排僵尸,他们统一穿着白色的长袍子,面上遮着一块白布,看久了,就渐渐地发觉有点不对劲了。这排僵尸,之所以用“排”这个量词,是因为他们整整齐齐地排成一对,犹如竹签串好的羊肉串一样。中间的僵尸直挺挺的,一上一下整齐地跳跃。而居于首尾两端的僵尸,却是在走路!据说僵尸膝盖坚硬,不能弯曲,所以走路的怎么可能是僵尸,定是活人! 活人假扮僵尸干什么?邪门了?我回头看了一眼祝玉茗,见她也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心念转动,反正只有两个活人,索性一一用闷棍打倒,捉住细细拷问。明知有间集镇化为鬼域,却还敢进入的,定然不是好东西,说不定是要复活魔王的幕后指示的手下。 当即我对郭熙明使了一个眼色,两人手持铁棍,一前一后,悄悄接近僵尸,突然砸了出去,只听咔嚓两声,僵尸队伍首尾两个人顿时翻倒在地。那其他僵尸也如多米诺骨牌一般齐刷刷地翻倒。 这时候祝玉茗窜出来,这女人战斗力不行,做人倒挺精明的,掏出身子,就像捆猪一样,把前后两个人一一绑起来,啪啪几个耳光打醒。 “饶命,饶命!”醒来之后,那两个人慌忙讨饶,看样子,倒是省了我们很多力气。果然,祝玉茗凶狠地拷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抬着这些尸体来干嘛?老老实实交代,不然,老娘就让你们断子绝孙!” 两个人咕噜咕噜吞咽几下,其中一人说道:“饶命啊,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我们本是有间集镇的居民,但是前几天镇子突然变成了鬼城一般,只有我们少数人活了下来。后来,就有戴着牛头面具的人,要我们把这些人带到一个地方去。” “什么地方去?” 其中走在前面的人说道:“就在我额头,有一个红点,它会指引我们前进的!” 祝玉茗果然注意到,在他的额头边,漂浮着犹如萤火虫一样的一个小红亮点。不禁好奇地拿下来,喃喃自语,说道:“原来是这样啊!” 我对祝玉茗的拷问不敢兴趣,而是瞧着那些一动不动的僵尸,我突然一愣,把手指探向其中一具僵尸的鼻翼下,感觉到微微的凉风,于是叫道:“他们是活的!” “活人?” 祝玉茗和郭熙明一起叫起来,祝玉茗于是揪住其中一人大声咆哮:“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那些妖怪,从这些人的鼻孔里吸出白白的一个个亮点之后,就成了这副德行了!” 祝玉茗叹气道:“果然是用这种邪术。” 我心机一动,说道:“我想,这些活死人应该是被运到那秘银村去,作为祭祀之用,我们人数极少,强攻不易,索性借此机会混进去,如何?” 祝玉茗沉思一下说道:“也罢,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但是你和郭熙明可以化装成抬尸工,我怎么办呢?” “只得麻烦你一下,扮作活死人了!” 这是最好的主意了。我们把那两个家伙衣服扒下来,丢进派出所的监牢里,放上一些水和食物,一时半刻死不了,等一切结束了之后,再来把他们放出来。然后我们和郭熙明穿上长袍子,郭熙明倒罢了,我却是一个大块头,勉强套了进去,顿时把一件大袍子撑成紧身衣,一块块肌肉鼓出来。祝玉茗看得直抿嘴大笑。 我摇摇头,低下去扶起一个活死人,这才发现僵尸随着活人走动而跳跃的秘密。原来,这些活死人左右胳膊分别被绑在一条竹竿上,但是穿着长袍子,遮住了竹竿,看起来就排成了一队,其实叫是两根竹签串起来的羊肉。当前后两个人把活死人抬起来的时候,走动时候竹竿自然会上下晃动,黑夜里看起来,就如一排僵尸脚尖着地,正在跳跃行走一般。 我走在前面,脑门上贴上了放在那个被撕下来的奇怪白点,说来也奇,我就觉得要往哪里走,脚步一步也不会错。 祝玉茗为了方便,在我后面装作僵尸,我说道:“有一件事情我一直很疑惑。” 祝玉茗其实是两只胳膊靠着竹竿上,完全让我们两个壮汉抬着走,懒洋洋地说道:“什么事情,叫你如此疑惑。” 我说道:“所谓复活死人,操纵僵尸,不是魔王的独门神功吗?但是现在,反而是你们这些封印魔王的人会复活骷髅僵尸,而魔王却只能出动一些人形怪物,岂不怪哉?” 祝玉茗呵呵笑道:“也不稀奇,这种僵尸的操纵术,是我们僰人在长期与魔王泄露的余力斗争中学会的,所以我们很擅长这种手段。而那个复活魔王的人,我估计还是一个新手,使用这些复杂的邪术,毕竟不够资格,所以只能采用一些较为简单一点的邪术了。” 我说道:“说来也很奇怪,现在明明是科学世界了,科学几乎可以解释一切,但是僵尸啊,还有那些骷髅,每个复活的骷髅,眼里都冒着红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非常好奇,你能说说看吗?” 祝玉茗沉默片刻,说道:“也罢,告诉你也无妨,反正你也不会施展这些邪术。种种的一切,要从最初的魂魄来开始说。魂魄你知道吗?” “知道,魂魄魂魄,七魂六魄,魂主宰思维,魄主宰行动。无双曾经告诉过我。” 祝玉茗不禁悻悻说道:“这妮子,怕是看上你了,连这么隐秘的事情都告诉了你,你老实交代,有没有害了无双的身子。” 我哭笑不得,说道:“你看我是这种人吗?” 祝玉茗自言自语,说道:“倒是,无双这么瘦小,你这么块头大,要是来一次,无双老早被你压死了。” 我大喝道:“废话少说,告诉我正题!”—— 劳资失业了,现在是无业游民了,大家帮我注意一下,看看有什么记者或者编辑的职务,比较适合我,就告诉我! ** 二百五十五、怪人 祝玉茗正色说道:“魔王的力量,关键就在于魂魄上。魔王具有非常强大的魂魄,他的魂魄甚至能够影响到其他的魂魄。当人类死掉以后,魂散掉了,但是魄还留着,可是没有魂,魄是不会思考的,所以死人一动也不动。魔王却有一种力量,驱使魄根据他的意思活动。我估计,可能是魔王把自己的一小片魂砌入死人的魄里,让他服从自己。” 祝玉茗顿了顿之后说道:“千百年来,我们僰人在与魔王散逸的余力斗争中,逐渐学会了控制其他魄,这就是操纵僵尸的来历。不过操纵死人的魂难度比较大,因为人死了,魄也会散开几个的,控制魄不完整的身体,这需要极高的技巧。所以也有一些不怀好意的赶尸匠,他们故意吸走活人的魂,让其变成活死人,这样魄留下完整,再可以制成僵尸。” “但是那些骷髅啊,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连块肉都没有了,你怎么还能控制呢?” 祝玉茗咯咯笑道:“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你。不过,可以说一下,这个法术,别的人都无法使用,唯我独尊!” 我冷笑一下,说道:“我猜想一下,所谓魂,那是白颜色的,魄则是红颜色的。那些骷髅怪,个个双眼发红,估计里面植入了魄。而这个魄强大到一定程度以后,就是枯骨也能活动,是不是?” 祝玉茗说道:“正确,聪明的小孩。” 我非常恼火,老子都而立之年了,老是被一个妇人说成小孩。 祝玉茗又说道:“常人能够操纵一两个死人的魄就非常了不起了,但是操纵骷髅,起码要十个以上的魄结成一团,非常人所能,必须由我来才可以。” 我突然想到,说道:“咦,那个魔王被封印,是不是与魂魄被封印有关。” 祝玉茗点点头,说道:“是的,我一开始就想到了。魂近水,容易与水结合,而且一遇到巨大的响声,就容易离开人体。不是有人受到惊吓,就会失神吗?黄帝就用擂鼓和雾气打败了蚩尤。” 祝玉茗突然一愣,叫道:“我明白了!” 我奇怪地问道了:“明白了什么?” 祝玉茗神色凝重,过来片刻说道:“我知道她为什么要无双了。上古时期,黄帝击碎了蚩尤的魂,但是没有驱散,被他逃了回去。然后魃便牺牲自己,以自己的魂压住了蚩尤的散魂。所以目前只有魔王的魄,力量虽然强大,却无法使用。无双是魃的直系后裔,与魃一样,拥有相似结构的魂,只要把她的魂加工过,就可以做成打开魃之魂的钥匙,释放魔王的魂了!而这些活死人,则是作为补充魔王魄的食物。” 我立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难怪不住地把活死人运送过去,我粗略估计一下,恐怕整个有间集镇都已经被搬空了吧! 这时远处另外一头的郭熙明不悦地叫道:“喂,你们两个家伙,还在唧唧歪歪说什么?转眼就到秘银村了,若是再传出风声,当心被人看出破绽。再说了,你们一个是有妇之夫,另外一个虽说是光棍,可是也不能太**啊!” 我和祝玉茗苦苦一笑,当即合上嘴巴,不再谈话。 我们跟随着那一小片魂的指导,越过黑漆漆的森林,前边陡然开朗,听到了河水潺潺的响声,终于到达秘银村了!我抬头看去,不禁呆住,这是秘银村吗?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魔都! 我们初始来到秘银村的时候,整个村子寂静无声,仿佛死去很久的鬼城。那种感觉虽然不是很爽快,但是至少没有让人震撼。然而眼前的秘银村,完全化作了一个巨大的魔鬼据点,无数不知名的怪物在村子外围徘徊,口中呼呼咆哮。秘银村为了防范敌人而废弃了数百年的军事设施如今又重新开始启用。那瞭望台上点燃了一团火焰,有人警惕地在放哨,而在下面的巨大的闸门下,则守卫着一堆戴着面具的人,手中拿着各式冷兵器,当看到我们前来的时候,突然拦住我们,喝道:“站住!” 我戛然止住,心想他们应该还没有发觉吧,可能是例行的检查。 其中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过来,掀开面具,仔仔细细对着活死人看了一遍,说道:“你们怎么来的这么慢?快点,急用呢!” 那人一挥手,招呼我们进去。我见他口吃清晰,思维正常,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不是像何永进一样发疯的怪物。之前我一直没有看到有人参与,似乎他们是一个极大的组织。 闸门吱啊吱啊缓慢地打开一条隙缝,容得我们抬着活死人进去,里面稍微比外面平静一点,走在村庄的道路上没有响声,但是远远看过去,中心的尸庙却***通明,似乎有无数人正在劳作。待到我们走进了,却看到惊人的一幕,巨大的尸庙竟然已经被完全铲平了,原本的位置上露出一片巨大的空地。空地两侧是两团火堆,熊熊燃烧,不时有人过去添加柴火。但是所谓的柴火却叫我倒吸一口凉气,居然是原本存在尸庙中的僰人尸骸! “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做呢?”在我背后的祝玉茗低低嘶叫着,充满了愤怒。 “噤声!”我急忙说道,幸好这边没有什么人,所以不会听到祝玉茗的叫声。 随着我们来到空地里,把活死人堆放在一起,看到周围有许多白袍子的人,忙忙碌碌地把一个个活死人搬过去。祝玉茗急忙钻出来,反正服饰都差不多,正好混充。我们看着周围其他人的样子,各自拎起、抬起和背起一个活死人,随着他们来到空地中央,却发现那边开了一个大洞。那些人就一个个地把活死人扔进洞里,一点声息都没有。 我咽了一口水,看看怀中的人,这个洞我是看过的,不下千尺深,一旦掉下去,根本就是死无全尸。要把这个人扔下去,可以吗?毕竟还活着! 我心念转动,瞅瞅旁边的祝玉茗,见她心狠手辣尤胜于我,当即毫不犹豫地把那个活死人丢进去。我一咬牙,照样扔下去,反正没有了思维,和植物人无疑。 ** 二百五十六、秘道 “等会儿的时候,你看着我行动!”祝玉茗假装无意贴近我,悄悄地对我说道。 我心念一动,抬起头,瞥见祝玉茗美丽的眸子中似乎另蕴深意,不由得信了她,于是点点头同意。祝玉茗会心地一笑,胡乱扔下活死人,转而又偷偷地朝郭熙明走去。 我们来回搬运着活死人,犹如商量好一样,每搬运一次,离开那巨大火堆所释放出来的光亮就远一分。这片空地极为广阔,不下几十亩,仅以两个火堆的光芒,照亮范围实在有限。再说那些看守的警觉心亦不是很浓,待到我们接近黑暗与光明的灰色地带时候,突然趁人不备,一头就扎入茫茫黑暗之中! 我只觉得眼前好黑好黑,什么也看不到,眼球因为骤然离开了强光,尚未适应在黑暗中捕捉微光。所幸我军人出身,多年的野外黑夜行军训练,使得我习惯这般情况,不会出现把人弄丢的情况。我凝神贯注,全力抓住前方一个女人气喘吁吁的响声和一股淡淡的女子体香。我同时在脚底不时制造响声,提醒后面的跟随者。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时间,祝玉茗戛然止步,低声说道:“好了!” “这是在哪里?” “祝老板,你带我们来这里干嘛?” 两个男人的疑问随着一阵低低地划火柴声停止。我微微合上双眼,习惯了黑暗之后又开始有点拒绝光明了。我四下里张望,我们这是在一间秘银村僰人的普通小木屋里。虽说敌人人数众多,但是秘银村毕竟面积广大,他们一时不能控制整个村子,只能在重点区域把守,而眼前这种普通的小木屋,根本不会关注。 郭熙明笑道:“祝老板好本事,在黑乎乎的地方,我们根本是四向不明,但你还能准确无误地跑进一间小木屋里,厉害!” 祝玉茗哼地一声,说道:“我在此生活过多年,熟悉地不得了,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每一寸土地。” 说完,她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盏古老的气死风灯笼。祝玉茗点燃了灯笼,然后照着地面摸索,倏然拉住一个东西,叫道:“朱先生过来,你力气大,帮我一把!” 郭熙明接过灯笼,我伸手过去,却拉到一个铁环。我使劲往上抬,只听轰隆隆一阵巨响,拉起了一个铁盖子,下面露出一个洞穴的入口。 祝玉茗拿走灯笼,半个身子先伸入洞穴,向我们招招手说道:“进来吧!” 我和郭熙明一阵疑惑,但是还是跟着祝玉茗爬了进去,下降十多米之后,便是一个低矮的隧道,做工甚为粗糙,我们只能矮身如老鼠一样在里面爬行,闻着一股浓浓的发臭霉味。 我疑惑地问道:“祝老板,你怎么知道这里面有一个隧道。它是做什么的?” 祝玉茗笑道:“大方饱经战乱的地方,逃生设备必然不会缺少,自从四百多年前残余的僰人逃入这个村子开始,他们就不停地开始经营这种地道了。前前后后,共挖掘了三百多年,地下隧道长不可数,几乎贯穿了整个村子,可以从一头进入任何一个地方。我么,方才就说过,我从前生活在这里。” 我越发怀疑,说道:“我第一次来到秘银村的时候,发现这里没有一个活人,虽然根据少许线索,推断曾经有人从这里成功逃生,但那也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祝老板,你已经坦然承认自己是僰人后裔,但是以你的年纪,显然不是那几个逃出去的人之一,这是怎么回事?” 那女子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祝玉茗就爬在我前头,这个女子身材曼妙,丰满的屁股一扭一扭,甚是性感,我大怒之下,半是恶作剧,半是惩戒,突然拍了一下她的屁股。祝玉茗慌忙一声尖叫,却也没有生气。 也不知道往前爬了多久,祝玉茗低声说道:“到了!”然后一口气吹灭灯笼,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我们跟着她爬了出去,触手从最初的泥土转变成了木头,似乎到了木板上,空间也一下子变大,容得我们几个人坐在一起。祝玉茗从墙壁上弄了一下,突然射出一道光线,随之还有声音传来。 “我们虽然支持你,但是若是要把魔主复活,实在太可怕了!我建议,还是保持目前这种状态!”那边有人说道。 祝玉茗说道:“这是祠堂,保密又比较大,我相信敌人有什么事情,一定会在这里的。” 祝玉茗看了一下情况,把洞口转让给我。我看过去,外边有很多穿着白袍子的人,正在激烈地争辩,而他们争辩的对象,就是一个背对着我的白袍人。他戴着高高的帽子,手中拿着一把权杖。 “我也不支持复活魔王。这是我们整个家族的事情,我们是族里的长老,你应该听听我们的意见!” 那高帽子的白袍人什么也没有说话,突然拿起权杖对着那个说话的人一指,从权杖中弹出一颗白色的魄,落在说话人的嘴巴里。那人先是吱吱嘶叫,随之整个人犹如晒成鱼干一样,瞬间化作干尸!顿时众人不寒而栗。这时高帽子白袍人发话了。 “是我找到了魔主,我要做什么,你们只需无条件支持即可,不然他就是下场!” 听到这声音,我陡然一震! 这个人,竟然是黎明申!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过,黎明申居然是整个事件的幕后主使! 所谓反常即妖,事情经历多了,不免叫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论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喜欢带着一阵怀疑的目光打量整个世界。自从来到有间集镇以后,就非常不大对头,老是在我们身边冒出莫名其妙的事情,自始至终总是隐隐约约觉得背后有一股子他人在操作的痕迹。初始我怀疑祝玉茗,因为她的作风实在是太张扬了。然而随着真相的外皮如洋葱般一层层揭开的时候,核心的本质意外地让人吃惊!但假若把支离破碎的线索一一串起来,却也是异常得合情合理。 我顿时想到,祝玉茗曾经说过,山前村的毁灭,是因为有一个知青偷走了山前村的至宝。同时因为失窃的事情,使得村民们迁怒于其他知青,把他们一一杀害。而黎明申亦是说过,他曾经在山前村当作知青。或许他以为当事人都已经死光了,隐藏毫无遮掩地公开事情。这样恰恰证明了一件事情,为什么他当过知青却没有死掉,唯一的可能,就是黎明申就是偷走至宝的人。 我不知道黎明申为什么要偷走山前村的至宝,但是可以肯定,此后几十年内他就处心积虑地要获得僰人的秘密,但是一个人研究能力毕竟有限,所以他想到了我们夫妻两个。因为我们始终是外人,即使发现了僰人的宝藏,也不会过多涉及。所以他招呼我们过来帮忙。 当我和黎明申一起进入尸庙地下,在镇邪图腾那里发现了传说中的僰人秘术,草纸卷轴。黎明申立时起了贪心,唯恐我和他争夺,竟然偷袭我。待我醒来,还以为他老早一命呜呼,心中还叹息不已。其实那时的黎明申,正在外面追杀郭熙明、何永进等人。郭熙明终于逃脱了性命,可是何永进连同整个有间集镇的人,都化作了黑暗的仆人。 好你个黎明申啊! 我恨地直咬牙切齿,这时一只小手伸过来,搭在我肩上,低声说道:“稍安勿燥!” 这是祝玉茗在警告我,这个女人,耐心比男人还可怕,明明和她最亲的无双落在黎明申的手里。当心我也按乃住冲动,我先得把无双给救下来,而且我不知道黎明申把邪术练到什么程度了。 郭熙明也悄悄走了过来,好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若是有意外,随时可以照看。我偷偷瞄了一眼他,唯恐郭熙明受不了黎明申就是偷窃山前村至宝的罪魁祸首的事实,马上冲上去与其玩命。但是郭熙明面色平静,毫无异样,我先是一愣,随之明白,郭熙明并没有听说过黎明申曾经在山前村当过知青。 ** 二百五十七、历史 “我们的使命,就是复活魔主!”黎明申极其愤怒地大声咆哮着,响声如此之大,使得我陡然一震,顿时回过神来。糟糕,方才思想开小差,一直想着其他事情,居然没有听到黎明申在说什么。我唯恐漏掉其中的关键语句,急忙把耳朵贴住墙壁,仔细侧耳倾听。 黎明申叫道:“你们这群不孝的子孙,难道忘了祖先的誓言吗?我们黎氏一族,不是普通的人,是神选之民,我们的职责就是消灭操纵僵尸的邪恶僰人,复活魔主。为了复活魔主,这两千多年来我们与僰人展开了生死决斗,我们扮过捉鬼人,也穿着茅山道士的袍子,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打倒了僰人。眼看魔主即将重新降临人间,你们竟然说出不能让他回来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是怎么样的居心啊!” 祝玉茗一呆,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说道:“茅山道士,原来是他们啊!” 我顿时生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似乎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一样?” 祝玉茗点点头,说道:“不错,我知道他们是谁,原本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也应该和我们僰人一样,逐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想不到他们还有如此之大的势力!” 世界上有正就有反,有为了镇压蚩尤而存在的僰人,当然也存在着为了复活蚩尤而不懈努力着的一族:刑天! 当然事实上,他们并不是远古时代那个被蚩尤附身的首领刑天的后裔,刑天只是他们的自称,含义就是即使断了脑袋,也要把**当作眼睛,肚脐当作嘴巴,持续不断地战斗着复活蚩尤的人。 历史上,僰人与刑天一族不止一次发生过多次惨烈地交手,互有胜负,但是终究邪不胜正,而且僰人掌握着巨大的银矿资源,经济势力雄厚,加上一直躲在深山老林中,躲避了外面的战乱。而刑天一族则在外面,运用装神弄鬼的方式招揽门徒,这种手段在战乱时期有用,一旦政权统一,朝廷便将他们视作妖孽,时常剿灭。所以历经两千多年的交手,到了明朝的时候,僰人已经是一个拥有十万人口的民族,而刑天一族依旧是历史黑影中苟延残喘的弱小虫子。力量悬殊得就像虫子与大象一般。 但是虫子也有虫子的斗争方式,蝎子的毒液,可以毒死一头大象。他们于是改变策略,假借茅山道士的名义,四处捉拿僵尸。而僰人恰恰为了消除魔王的影响力,不停地把僵尸运往外地。这样在世人的眼里,僰人就是一个操控死人的邪恶团体。同时刑天一族四处宣扬僰人的财富,当时朝廷恰恰急需要大量的银子,于是发动大军围剿僰人,僰人终于毁灭在刑天一族的手下。 残存的僰人逃入了深山老林,不再外出,企图借避世来躲避敌人的追杀,一些僵尸的处理则交给外围的一些部民。这点反而使得刑天一族非常伤脑筋,他们根本无法步入那茫茫的相惜林海,也根本无所谓找到僰人的秘密据点。终明清到民国这四百多年间,刑天一族除了以茅山道士的身份不停地和操控僵尸的外围部民交手以外,一无所获。而僰人外围的部民除了在技术上与僰人有传承以外,其他一无所知,而且为了升级,渐渐地把处理僵尸这一正当业务,发展为制造、销售以及使用僵尸这一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恐怖门路,每次与茅山道士交手,均是心狠手辣,不留余地,刑天一族损失极大,不得不暂时偃旗息鼓。 转眼间到了民国年间,僰人日渐消亡,外围的部民也越发隐秘。刑天一族毕竟常年与外人生活在一起,了解新事务比较快,他们于是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企图从考古和历史方面来揭开僰人的秘密。 我蓦然想到,一开始,把我们从北京引到湘西的是一份秘银之图,而这份地图的发现者,却是民国时期的大学者陈硕奇。这人在发现秘银之图后第二天就神秘暴毙,死因不明,世人皆以为是死去的僰人作祟。而这些遗物,就交给了当地的一个学生,他姓黎,是黎明申的祖父! 从现在想来,完全可以推测,这根本就是一场谋杀!刑天一族借助陈硕奇找到了僰人的一项秘密,但是唯恐后者暴露了这项秘密,又为了夺取秘银之图,就用邪术杀了他。 那么,在那片山崖下,那个导游莫非也是黎明申施展邪术杀死的?就因为他触怒了黎明申! 原来如此,我心头不禁恶寒阵阵,黎明申这人比我想得还要阴险狡猾,从他所作所为来看,根本就是一条吐信的灰色蝮蛇,剧毒无比! 这时郭熙明从那个洞里看完,便转让给我,我看过去,不知道是不是听祝玉茗所叙说有了印象,总觉得黎明申等人的衣服,除了颜色不对,却是非常想茅山道士的服饰。 我看到黎明申这时走了过去,手持权杖,高声欢呼:“难道你们忘了吗?一旦魔主复苏,他将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力量,难道你们不期望?” 众长老威慑于黎明申的恐怖力量,慌忙应承说道:“正式如你所言,不亏为我黎氏这一代最杰出的人才!” 黎明申哈哈大笑,得意之极,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先去预备一下,等到了明日,魔主的复活仪式即可举行。”说完,他离开了大堂。 一待黎明申走开,众长老纷纷擦洗额头上的冷汗,相互之间讨论说道:“黎明申真是疯了,一旦魔主复活,带来的只有死亡的世界。虽说魔主会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肉体,但是那先决条件是肉体已经死掉,魔主才能给于永不腐败的尸身。要是黎明申脑袋正常一点的话,就应该维持目前的局面,相对而言,我们对僰人的银矿兴趣更大!” 他们一遍讨论,一遍三三两两地离开,祝玉茗急忙说道:“那个黎明申说去准备复活魔王的仪式,祭品定是无双,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无伤,走!” ** 二百五十八、异种 眼看黎明申和众刑天一族的长老越走越远,祝玉茗心急如焚,紧紧扯住我的胳膊,催促我及早动手,我摇摇头,说道:“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要打草惊蛇!” 说话间,从外面进来了两个人,打扮如同外面的看守,我顿时计上心来。我猛然一脚踢开前面的墙壁,原本以为可以踢开一个大洞,哪知墙壁不甚牢固,我用力又过猛,竟然把整块墙壁掀起,呼地一声飞了出去。这不禁叫我们自己人吃了一惊,那外面的两个看守更是大吃一惊,抬起头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好机会,因为我们的位置比较高,我呼啦一声跳下去,未待这两人反应过来,已叫我一拳一个,统统打翻在地了。 我随手就开始剥他们的衣服,现在身在敌人的心脏部位,隐蔽一点才好。我挑了一件大一点的穿上,回头问刚刚跳下来的祝玉茗和郭熙明:“你们随同我一起过去?” “祝老板过去吧!”郭熙明说道,“我四下里找一找,看看有什么趁手的家么。” 祝玉茗点点头,急急忙忙地剥下另外一人的衣服穿上。这些衣服,类似于道士的袍子,又大又宽敞,而且有头罩,恰好把我们的面目隐藏了起来。事后我马上把这两人塞到出来的秘道里,万一有人发觉,正好诬陷他们。 我和祝玉茗一手一个,夹住那具干瘪的尸体,往外走去,这里祝玉茗地形熟悉,我们倒是不必担心走错路以至于被发觉。果然外面把守重重,但是见到我们拖着一具尸体,都没有反应。我低声问祝玉茗道:“这样走来走去也不是办法,你熟悉路途,你看黎明申最有可能在哪里?” 祝玉茗沉思片刻说道:“以他的身份,应该住在最为豪华的房间里,但是他的隐秘也是最多,定是要在安全的场所,我猜可能是地下室吧!” 如是而言,我们两人转而向地下室进发,那守卫地下室的看守心生疑惑,喝道:“你们两个,来这里干嘛?没有长老的吩咐,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我正要动手将他们打昏,突然感到手腕里蠢蠢欲动,低头一看,竟是夹着的干尸动了起来,迅猛地扑向那两个看守。干尸会动已经非常骇人了,而且居然还会如猿猴一般灵活地袭击他人,更是叫人大吃一惊。那两个看守惨叫一声,吓得动弹不得,终于让干尸掐住喉咙,生生地扭断脖颈,鲜血如潮水一般喷出。 纵然我见过无数杀人的场面,如此骇然的还是第一次看到过。我回转脑袋,那祝玉茗正冷冷地盯住两具尸体,面无表情。是她,催动了干尸,立即杀了人。我这还是第一次看到祝玉茗发动控制僵尸的邪术,一刹那间,就以为她也是一个死人一般。 我没有理由去指责她的作为,心里固然不大有滋味,还是马上拉着祝玉茗赶往地下室。地下室***通明,我们踏踏跑了进去,方进入就听到黎明申大声喝道:“什么人,竟敢擅自闯入!” “我,朱恒淮!”我冷冷说道。 黎明申稍微有点愕然,说道:“是你?你居然还没有死掉?我本以为,你的尸体都应该已经喂老鼠了,看到你们当过兵的脑壳都太硬了,我砸地不够狠!” 我呵呵笑道:“多谢夸奖!黎明申,我可是很想念你啊,都恨不得把你杀人,扒下人皮做成帽子,时常陪伴在我身边!” 黎明申放生狂笑:“你敢吗?” 他原本是背对着我的,这时缓缓转过身来,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了真实的面容,一见之下,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从这次见到黎明申开始,我便发现他始终躲在衣服里面,不肯露出真实的面目,原本以为这人故弄玄虚,如今才知道,他,还是人吗? 我看过去,黎明申的皮肤呈现一股不正常的苍白色,犹如一个白化病人一样,那一头原本应该黑色的头发,此刻闪烁着妖异的鲜红色,好像是用血染过一样。他的眼珠,更是骇人地冒出一股碧幽幽的诡异色彩。当黎明申说话的时候,嘴巴里露出一口黑色的牙齿。他完全变了,变得不再像是人,而是一个妖怪一样! “你看到了我的模样了吗?这就是代价,我获得了魔主的力量,我的人,也就变成了这幅模样!”黎明申慢慢说道。 我只觉得一阵恶心,对面的黎明申,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异味。我忍不住说道:“正好,这种外貌和你那颗涂满蝮蛇毒液的心一样般配!” 黎明申呵呵说道:“随你怎么说,这也是我心甘情愿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与我合作,我也可以赐予你不死的力量!” 我哼地一下,说道:“要是我变成你这幅德行,我的老婆一定会和我闹离婚。再说这些妖魔鬼怪,老子是一向来不大喜欢的!” 黎明申说道:“世人就是这么喜欢误解,什么妖魔鬼怪,那是他们无知,才会这么说的。我研究了魔主的力量几十年,到现在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秘密。所谓的魔,根本不存在,他们其实是生活在地底的异种生命!” 祝玉茗冷冷说道:“胡说八道,什么异种生命,他们就是魔力!” 黎明申眉头一皱,说道:“你这个无知妇人,知道个屁。他们是一种非常其他的生命形式,既不是细胞,也不是病毒,而是一种超乎我们想象的能量体生命。这种生命体本身没有躯体,需要寄生在一定生命上才能体现。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无比的智慧!” 黎明申转而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在这颗星球上,只有我们人类有智慧吗?因为,我们就是这种生命的体现!” 我心念一动,说道:“你是说,我们的灵魂,就是这种生命体?” 黎明申得意地说道:“不错,不亏是学者,一猜即中。很早以前,我们的身体,应该说躯壳,就被这种生命占据了。不,确切的说我们的意识就是这种生命的本身存在。虽然这种生命体拥有智慧,能够思考,但是必须依靠我们人体。这种生命体好像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一样,人体就是计算机硬件,一旦计算机硬件毁掉,操作系统也无法运作。不过这种生命体是长久存在的,一旦人体毁坏,我们的灵魂,也就是这种生命体,就会回到地下,正是所谓回到阴间。既然这种生命体是诞生于地下,我推测,他们可能是从地壳里发展出来的。不过凡事也有例外,像人的灵魂是正常的异种生命体,但是在地下,也会出现一些变态的生命体。” “就是如蚩尤一样的怪物!” “不错,他们以同类为食物,拥有强大的力量,而我的责任,就是让他们复苏!” 祝玉茗科学知识贫乏,哪里听得懂我们的对话,忍不住大喝一声:“还跟他废话什么,抄家么上!” ** 二百五十九、计谋 我当机立断,懒得再与黎明申多废话,呼啦就纵身一跃,直扑黎明申。却见黎明申面露微笑,抬起手中的权杖,指向我说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受死吧!朱恒淮!” 那权杖头上稍稍露出一丝红光,转眼就如水中的火柴头,吱啊一声灭掉,黎明申脸色顿时大变,抬起头凝视着祝玉茗,大怒道:“原来是你这个妇人捣鬼!” 我素知祝玉茗擅长僵尸死灵的操作邪术,而黎明申似乎初入蓬门,手段不够熟练,立时被祝玉茗压制了下去。黎明申最拿手的本事施展不出来,慌乱而逃,但我已经追猎上去,转眼就可以把黎明申一拳打倒了。这时—— 呼!割破空气的剧烈响声发动,我感受到一股巨力袭击过来,不由自主地硬生生止住身体的前倾,向前看去,又是何永进阻挠于我! 这个家伙,自从我们在魃的墓穴里逃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了,原本以为老早归天,却依旧被黎明申奴役着守在身边。这次他没有戴上无聊的牛头面具,而是面色阴沉,眼眸中似乎渗出鲜血一般,手中提着一把半人多高的巨斧,对着我就横劈过来。 可恶!我一个纵身避开何永进的袭击,四下里张望,这个地下室里面,根本没有什么趁手的家么可以阻挡这把巨斧。我只能狼狈地逃窜着,那把巨斧不时在我周身闪过,没闪过一次,就把我身边的家具、墙壁劈个稀巴烂,火星四溅。 眼看黎明申已经逃之夭夭,这里又没有发现无双的身影,我只得无奈地逃向祝玉茗的方向,一把拉起女人就撒腿开溜。好在我们两人都是空手而来,而何永进提着一把巨斧,身形不如我们两人灵魂。我们赶忙与其拉开距离,一口气逃出地下室,这才松了一口气。 “可恶,这次居然让这个家伙给跑了。”祝玉茗忿忿不平地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更加糟糕的是,尽管我们认为地下室里极有可能关着无双,可是到头来,并没有发现。” 祝玉茗忧虑地说道:“无双是极为重要的祭品,是打开黑暗世界门的钥匙,定是藏着一个秘密的地方,而这个地方,恐怕只有黎明申才知道。可惜眼下我们已经叫他发觉了,黎明申一定躲藏起来,我们再也无法询问。” “不,无双迟早会出现的!”我安慰祝玉茗说道。 祝玉茗苦笑一下,摇摇头说道:“我明白你的意识,就是说,当他们开始祭祀的时候,无双终究会出现。可是到了那个辰光,必定重重把守,以我们三个人的实力,根本无法救赎!” “谁说的?” 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顿时一凛,但是发觉对方乃是郭熙明,这才松了一口气,骂道:“你这个老小子,为什么无声无息地想幽灵一样出现?” 郭熙明哈哈大笑:“我脚步很重,可是你们两个太全神贯注了,居然没有发现我。好了,不说废话了,看我发现了什么!”郭熙明摇摇手里的一个包裹,我凝神看着,失声叫道:“工程炸药!” “不错,正是我在这里无意中发现了,应该是他们当初把尸庙炸掉的时候,残留下来的。” 我恍然大悟,难怪刑天一族能够在短短几天内就把巨大的尸庙给铲平,若是单以人力而言,则需要耗费数千人数天的时间。 祝玉茗盯着炸药,颤声道:“你,你,是想在他们祭祀的时候,把炸药扔过去吗?这不行,会伤到无伤!” 郭熙明摇摇头说道:“我哪会那么无聊,再说这是工程炸药,通电才能爆炸,又不想一般打仗的时候那种炸药包,一拉纤就爆炸。我,是有另外一个主意!” 我急忙问道:“什么办法?” “水淹七军!”郭熙明一字一语说道。 “水淹七军?”我喃喃重复着郭熙明的话,疑问道:“你的意识是,想放水淹掉这里?” 郭熙明点点头说道:“不错!” 他蹲了下来,在地面上简单地画了一下这里的地形。首先是一个三角形,便是秘银村的图形,周围被三条河流包围着。郭熙明指着秘银村的图形说道:“当初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地形已经探测过,粗略的来说,这边是东面地势稍高,河水从东向西流动。而秘银村中心的地势却比较偏低,再加上又有一个大坑,若是水流泛进来,极容易被淹没。所以我的计划是在东面的河流那里筑起一道大坝,等水蓄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 我大喜,说道:“好主意!” 祝玉茗迷惑不解,说道:“这能行吗?” 我点点头,说道:“当然可以,而且我们最好在举行祭祀的时候放水。一来放水可以冲掉那些怪物,二来可以乘混乱抢救无双,第三,别忘了,那个蚩尤的怪物,可是怕水的!” 祝玉茗终于同意,我们商量片刻,定下计划,首先我和郭熙明悄悄地在东面河流那边筑坝蓄水,然后等到祭祀开始的时候,祝玉茗想尽一切办法拖延仪式,然后郭熙明炸掉大坝,等水放出来的时候,我乘机拯救无双! 所干就干,当下我和郭熙明撑着黑夜,偷偷地溜到东面去。此刻我们已经被黎明申发觉了,他发动刑天一族和他手下的怪物,到处搜寻我们。他以为我们要拯救无双,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却是跑到了东边去。秘银村面积甚是广大,一时之间,也是无人能够发觉。 要在小河里筑起一道大坝甚是容易。因为河水并不是很急,所以我们先砍下几棵大树,倾倒在河里,然后不停地把树枝、泥土和石头往大树之间扔过去,折腾了大半夜,终于筑起一条大坝,拦住了河水。郭熙明把偷来的工程炸药埋下,拉好电线,就等着炸开大坝了。天色开始蒙蒙亮,我却唯独不见了祝玉茗,心中奇怪,便到处寻找,远处传来淅沥沥的水声,我走过去,接着朝霞,我在树荫之间看到了曼妙的一幕,顿时呼吸都几乎停止。 ** 二百六十、洪水 我的视线穿过了林荫,来到小河上。这时候,天上绚烂的朝霞映下来,把水面染得波光粼粼,犹如金色鲤鱼一层层的鳞片一般,泛起夺目的七彩光芒。然而真正叫我眩晕的,却是矗立在浅水处的一具女性躯体,我正对着朝霞,背光只能让我看到一个优美的女性曲线轮廓,她弯下腰,把衣服浸到水里,轻轻在身上擦拭。 突然女子说道:“既然过来了,何不显身堂堂正正的偷看呢?” 我一阵尴尬,犹如被捉住的小偷,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出来,说道:“偷看怎么可以说是堂堂正正的呢?我呢,正在欣赏美女沐浴!” 祝玉茗咯咯娇笑,她是一个豪放大方的女子,并不害羞地回避我,而是转身正对着我说道:“喂,把我挂在树枝上的衣服扔过来。我原本打算趁你们都不注意的时候洗个澡,想不到还是叫你这个色胚饱了眼福。” 我老脸一红,斜眼看到旁边的树枝上挂着一些女子的衣物,便一一扯下来扔过去。祝玉茗虽然大胆,但是毕竟有点矜持,背对着我穿上衣服,走上岸来。 “坐吧,陪我说说话。”祝玉茗说。 我稍微一迟疑,眼看祝玉茗毫不犹豫地坐在一根突起的树根上,便也跟着在她旁边坐下。我扭头看过去,祝玉茗正眯着眼凝视着远处的朝霞,过了一会儿叹气说道:“我有感觉,这次我不会活着回来了!” “你这是什么话呢?” 祝玉茗回转头来看到我说道:“人生短短几十年,我也算活够了,该吃的苦都吃过了,该享的福也都享过了,这一辈子没有什么恰挂,但是我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无双。” 我正色道:“放心,我会竭尽全力救出无双。” 祝玉茗疲惫地摇摇头,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在想以后无双怎么办?总不能跟着我过一辈子,所以,有件事情我想拜托你。” “什么事情?” “请你在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照顾无双。你是个不错的男人,那林妹子也好,加上无双对你有好感,能够顺畅地生活在一起。” 我一怔,祝玉茗到底怎么了,如此悲观,已经开始托付后事。隐隐一想,之前我们在一起,祝玉茗对恶劣的环境并没有什么不满,唯独在今天突然沐浴更衣。据我所知,很多地方的风俗都是大喜大悲之日,都得沐浴,以示神圣。难道祝玉茗真的预测到自己将遭受不幸? 现在我们手头没有什么可以吃的,早餐就我想办法在河里捞了几条鱼,凑合一下当早饭,填满空荡荡的肚子。然后我们按照分工行动,郭熙明留下来等候我们的信号,一旦我们发出信号,即可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而我们和祝玉茗伺机救人,消灭邪恶的蚩尤魔王。 当下我们就分别,我和祝玉茗两人穿过密密麻麻的丛林,赶往秘银村的核心区域,悄悄躲藏在树丛中,不让敌人发觉。 而在秘银村原本尸庙的地方,似乎是因为我们昨天的意外来访,黎明申唯恐我们加以捣蛋,于是把祭祀的仪式加快进程,此刻已经在尸庙那个大洞上,筑起了高高的祭台,四周围满各式妖魔鬼怪和刑天一族的人。他们剑拔弩张,随时预备着我们的进攻。 “糟糕,比我想的情况还要坏!”我身边的祝玉茗眉头一皱。我们人数少,仅能依靠的就是偷袭和突然而来的洪水。但是对方眼下人这么多,即使我们发动洪水把他们冲走了,那也会遗留下不少,我去拯救无双依旧困难重重。 “见机行事!”我只能这么说了。 祭祀邪恶的魔王,当然不可能是在大白天了,我们从天亮等到天黑,一直躲藏在树丛中间。我倒是也罢了,毕竟我是军人出身,之前在越南的热带丛林中伏击,条件更是恶劣百倍,至少这里没有蚊虫滋生。祝玉茗却是叫我吃了一惊,其女为人坚忍,居然和我一样趴着一动不动,防止打草惊蛇。 约莫到了午夜时分,月圆半规,值守的刑天一族比我们更加疲惫不堪,但是事情终于有所转机。 “他们来了!”祝玉茗突然攥住我的胳膊。 我悄悄抬起头,远远地看到,从另外一面,来了一排穿着白色袍子,戴着高高帽子的人群,好像美国历史上的三k党,又似欧洲的幽灵一般,打着铃声走了过来。他们中间有四个人抬着一块板子,上面似乎躺着一个人,似乎就是无双的模样。全身裹在一块白布下,一动也不动,好像昏迷不醒的。 这些人抬着无双走到祭台前,把无双连人带板子一起架在祭台上。这时另外一个戴着头罩的男子走了上去,他手中拿着一只权杖,正是黎明申,他哈哈大笑一声:“朱恒淮,祝玉茗,我知道你们就在这里,但是现在我就要割开这个小女孩的动脉了,让她的血唤醒伟大的魔王,你们敢出来吗?” 我知道这是黎明申在激我们,但是他们万万想不到,我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我朝祝玉茗点点头,示意可以动手了,之后祝玉茗就凝神,额头上缓缓升起一道白点,这是魂魄的召唤术,只有祝玉茗、黎明申等少数人才能施展。而我们的信号,就是这个。 白点飞快地冲向郭熙明所在处,黎明申又在大声咆哮,试图把我们引出来,等着吧! 忽然,远处传来轰的一下沉闷的响声,众人大骇,过了少许时间,看守东面的刑天一族跌跌撞撞跑出来,失声叫道:“洪水,洪水来了!” ** 二百六十一、诡计 我向那些人呼喊的方向望过去,脸色不禁陡然变掉。那几个看守东面森林的刑天一族人,一面不住大声地呼喊救命,一面拼出全部的力气向前奔跑逃命。可是人的脚力哪能够赛过顺势而下的汹涌洪水呢?只见那咆哮的洪水犹如一千头巨兽并驾齐驱,卷起五六米高的大浪,澎湃地扑上来,所过之处,遇树折树,逢土摧土,当真是风卷残云,不留片丝。那几个人眼看已经逃出了森林,赶到秘银村的空地上,刹那之间就让洪水追上,立时吞没,无影无踪。 我根本想不到这样一条小小的河流,居然能够卷起如此之大的洪水,根本如海啸一般。原来河水虽然缓慢,但是这毕竟在季风地区,水量丰沛,一天一夜积蓄下来,竟不下数百万立方米,霎时爆破,又是从高处涌向低处,释放的能量相当惊人,水势浩大,仿佛黄河的壶口瀑布一样宏伟。 洪水摧垮了整个东面的森林,立即冲向秘银村的中心位置,这里地势较低,洪水自然偱地球引力而来。那黎明申顿时脸皮变掉,未待他开口,手下便已经一窝蜂地四下溃逃了,唯独那众多的怪物不得命令,依旧傻乎乎地站立着。 洪水瞬间便涌了过来,冲到这里水势已经减少了不少,但是浪花依旧有两三米高,黎明申来不及从祭台上逃脱下来,连忙高声呼喊那些怪物们,牢牢抱住祭台,不至于被冲走。怪物们得令,抱住了祭台的四个脚。可怜人力怎么能够和天力对抗呢?那些怪物们,或是被洪水冲到了深坑里去,这倒是摔下去还得个痛快。那些更加可怜的,牢牢抱住祭台四脚不可放,立时叫巨大的水里压地缺胳膊断腿,甚至脑袋也无影无踪了。 那祭台终于无法承受洪水的巨大冲击力,摇摇欲坠,直向那大洞倾斜下去。我顿时一颗心吊到了嗓子眼里,倘若这祭台一不小心摔了下去,那无双连尸骨也找不到了。我真后悔,估错了洪水的威力。 轰然一声巨响,那祭台终于顺着大洞的位置倒了下去,木头发出咔咔的可怕响声,咚的一声响,却是那祭台的长度远远超出大洞的直径,居然横亘在了大洞之上。黎明申真是好狗屎运,见他牢牢抱住祭台,居然没有被冲下去。 其时洪水已经是鲁缟之末,业已式微,那水量初始汹涌地涌进大洞里面,继而渐渐地犹如溪水细水长流,水势退了了。据我所知,那大洞本身就有数千米深,加上底下空间无法想象,完全可以容纳更大的洪水。 虽然洪水退去了,可是我们的目的也已经达到。敌人被洪水冲地横七竖八,死伤殆尽,在场并无一站立之人。而我们事先得知水势,躲在南面的树上,避开了洪水的冲击,于是安然无恙。当下我就跳了下去,径直要冲过去救无双,祝玉茗也顺着树爬了下来,我转念一想说道:“等等,你就在这里留守,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祝玉茗疑问道:“还可能有什么事情呢?” 纵然质问,她也是相当尊重我的谋略,当下乖乖地呆在原地,伺机而动。我则是踏着泥泞的地面,急忙赶往祭台那边。 祭台那边老早不见了黎明申那个白色的影子,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借着月光,我看到无双披头散发地被绑在那块木板上,但是我一下子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总觉得这个无双有点不大对头。 虽然我心里万分奇怪,但是依旧爬上了祭台。此刻祭台横亘在大洞之上,我的脚底就是万张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尸骨无存。我一面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脚底,一面逼近无双,低声说道:“无双,朱叔叔来救你了,你能听得到吗?” 无双的脑袋微微一动,把披散的头发扬了起来,似乎还能够听到我的说话。我大喜,如猿猴一般地攀援过去,说道:“无双,我来了……” 话音未落,我顿时愕然。 但见无双抬起了头,在那披散的头发下去,却不是无双娇美的颜容,而是一张男人的脸——何永进! 该死,刚才我就觉得已经不对劲了,但是因为在夜里光线模糊,看得不大清除,想不到,竟是黎明申施展诡计诈我们。 我思虑电光火石之间,那何永进狰狞的一笑,猛然扯开被绑着的双手,凶狠地扑上来。 不好,要是在这里被他推倒,脚底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万丈深渊了。 我心思转动之间,顿时向后一跳,避开何永进这一击,然后忙不迭地逃离祭台。在这里,即使我能够和他打个难解难分,吃亏的还是我,因为何永进已经被黎明申控制,万一来个同归于尽,老子可不想这么早挂掉。只有在平地上,我的安全系数才会更高。 于是我把越南战场上的看家本领使出来,当真如猿猴一般,双手不住替换,一路飞跳过去。但是何永进依旧紧追不舍,口中发出呼呼的可怕吼叫,有时猛然一击,他的空手就在木质的祭台上打出一个窟窿,即使鲜血淋淋亦是好像吸食了毒品一样无所畏惧。 我两三下离开祭台,一个筋斗 但是何永进戛然止住身子,像是受伤的野兽一样,只是呼呼喘气,一面紧紧盯着我,防止突然发起袭击。我心中暗暗惊奇,正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听到背后一个叫人生厌的家伙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上当了!纵然你有洪水,我还是有计谋,你是永远斗不过我的!” 我借着眼角余光,看到黎明申重新纠集了若干同党,聚拢了过来,而在他背后,却是两个人押着一个小小的人儿,这个人,便是无双。 我眼眸顿时抽紧!—— 下一部:《天灵盖》 甘肃神秘的无顶骷髅,五十年前消失的北京人头骨,唐僧失落的头盖骨,东京恐怖的活人溶化案件,中国被掠劳工的遗骸,一切神秘都将由一个神秘人来揭开! ** 二百六十二、玉茗 乍一见黎明申,顿时叫我怒从心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盯着他那张恶心的犹如妖怪一样的面庞,胃部好像吞吃了无数蛔虫一样无比不适。只恨现在两人距离太远,我无法突破何永进与刑天一族构成的防御线,把无双救出来。正当大家以为我无计可施的时候,我突然做了一件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只见我倏然弯腰,捞起好大一团淤泥,冲着黎明申就猛然掷过去。我当兵多年,手榴弹抛掷的训练做了不下几十万次,极其熟练,黎明申措手不及,还来不及反应,就叫一块臭哄哄的泥巴蒙住了面颊。我明知这样做根本无法对黎明申做出实质性的伤害,但是总算出了一口恶气,哈哈大笑。 “杀了他,杀了他,不要留活口!”黎明申暴跳如雷,抹掉脸上的泥巴之后,大声地向手下下令。在他一挥手之后,顿时无数妖魔和刑天一族的人呼啸着向我扑过来。 而在我前面对峙的何永进,猝然发动,也向我攻击过来。 该死,被如此之多的人(魔)围攻,似乎只有在越南战场上遭遇过,而眼前又都是一片平地,根本无处藏身。我赶忙转身,朝着森林跑去。 可是在我背后的妖魔鬼怪数量极多,他们从人化作妖魔以后,亦是拥有妖魔的可怕力量,以四肢着地奔爬,刹那之间,就已经赶到了我前面,张开大嘴,咆哮着向我咬来。 我勃然大怒,对着迎面而来的那只怪兽就是一脚,立时将它踢开,可是这一延迟,已经叫后面的人追了上来,我顿时陷入重重围困中,可恶! 敌方是妖魔鬼怪和人的混合阵营,这时候把我包围了,首先就是没有思维的妖魔鬼怪,张开大嘴,率先向我袭来。我伸**翻几只,但是更多的冲了上来,我根本应接不暇,缺乏防御的背部马上被咬了几口,火辣辣的疼痛。鲜血的涌出,使得我筋疲力尽,难道老子真要在这里归天吗? 这时,突然前方压力大减,我也顾不得什么,慌乱窜出去,对着前方瞟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方才一场规模浩大的洪水,淹死了不少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他们的尸体原本躺在烂泥堆中,残缺不全,一动不动的,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死掉的尸体,都匍匐着爬了起来,眼眶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口中低低吼叫着,向这边走来。但是他们的攻击目标并不是我,而是对着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们。这样我的压力大大减轻,才能及时逃出命来。 这种景象,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过的,只有那个人,才能施展如此神通。 果然,随着众多的僵尸向前蔓延前进,在他们身后,一个优美的女子身形在暗夜的月光下如影随形。祝玉茗满面肃穆,紧紧咬着牙关,表情似乎极其痛苦。而在她周身,散发着一层层白色和红色的小点点,犹如萤火虫一样飞舞。这些小点点就是魂魄,亦是祝玉茗依赖于操纵僵尸之用的。 我大喜,赶忙跑到祝玉茗跟前,埋怨道:“既然你有这般神通,为什么不早施展出来,害得老子差点被杀掉!” 祝玉茗苦笑一声:“你以为操纵僵尸是那么容易的吗?特别是这些没有经过养尸就直接发动的尸体,更是极其耗费人的精力。这几天我连续发动好几次了,已成油尽灯枯之势,发动眼前这些僵尸,我就非常勉强,不知道能够撑到什么时候。” 话说完,祝玉茗突然双眼一直,从鼻孔里流出了嫣红的鲜血,汩汩而下,把整个下巴染成像是三角形一样的一片红。月光之下,朱红的鲜血闪烁着特别妖异的光彩,使得祝玉茗这个绝世美女,突然有了一种恐怖的感觉。 我大吃一惊,问道:“你没事吧?” 祝玉茗仰天抬起头,止住鼻血,然后低下头,她面色已经专为星星的银灰色,很吃力地摇摇脑袋,微弱地说道:“没事,我还撑得下去,你赶快过去,把无双救出来。” 我咬咬牙,当下狠下心,转身离开祝玉茗,随手便从地上捡起一把死掉刑天一族丢下的武器,乃是一根长矛,乘着他们和僵尸苦苦缠斗的时候,飞速奔向黎明申。没了别人守卫的黎明申,根本就是一个废材。 “快快,阻止他!”黎明申发狂地嚎叫道,他身边仅余下的几个人,硬着头皮向我冲来。可惜这几个人,一来人数太少,二来没有什么战斗力,甫一上前,便叫我拎起长矛,左一个,右一个挑翻。没有了什么阻碍,我便冲到黎明申跟前,狞笑道:“哈哈,你这个家伙,害得我好苦,现在纳命来!” 黎明申吓得连忙挟持着无双退后,来到大坑的边沿,厉声向我威胁道:“你再过来,我便把这个小女孩推下去,让她活生生的成为祭品!” 我向前压上一步,使得黎明申不由地被迫后退一步,把脚边的几颗小石子踢下万丈深渊,黎明申害怕地往回瞅了一眼深渊,倒吸一口凉气,越发张狂,叫道:“你再过来,我就真的要把她推下去了!” 我冷笑一声,心中暗暗思量如何把无双给救出来,因此止住脚步,说道:“黎明申,你还是老样子,那么怕死!” “怕死?”黎明申闻言哈哈大笑,“如果怕死,我就不会在年轻的时候,冒着声明危险去山前村偷走他们的秘宝,也不会随着你走入无比危险的大洞。我只是不甘心,魔王还没有复活的时候,就被你弄死。怎么样,朱恒淮,我们做个交易,只要你放我一马,你想要什么,金钱、美女,还是权势,我都可以给你!” 我冷笑道:“我只要你的一条狗命!” 黎明申脸色大变,但是并不是害怕的大变,而是变得惊喜起来,我心念一动,扭头看过去,却是祝玉茗终于支持不住了,口鼻眼都冒着鲜血,脸色发紫,已经无法操纵僵尸,叫何永进逼近,转眼就会把她的脖子一下子扭断! ** 二百六十三、不死 眼下我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不得不让我仔细思量,到底是先去救祝玉茗,还是先去救无双,假若我选择祝玉茗,不仅让黎明申这个家伙逃掉,而且违背了她的嘱托,若是祝玉茗,则是祝玉茗难保性命。这个抉择,就如老婆和老妈一起掉进河里,先去救谁一样难以考虑。 但在我稍微一犹豫的瞬间,黎明申却挟持着无双跑掉了,当下我做出决定,先去救祝玉茗。 这时候的祝玉茗,五官都冒出了鲜血,犹如一条条的细线顺着面颊流下,在清亮的月光下,满面血污,好似京剧中的可怕脸谱一般。她脸色发灰,苦苦支撑着几个僵尸,阻止何永进的过来。这些僵尸我也是对付过的,基本上,动作迟缓,斩碎之后,就够不成危害。何永进的实力与我差不多,只见他步步为营地向祝玉茗逼近,未待我冲上前,何永进终于凑近祝玉茗,伸出胳膊掐住祝玉茗的脖子。祝玉茗心灰若死,无奈地合上眼睛,任由何永进把手掌握紧。 “哥哥……”祝玉茗原本已经被何永进掐地浑身发抖,嘴巴犹如钓上岸的鲤鱼一样,艰难于呼吸,但是这时候口中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了这一个词语,使得何永进陡然一震。 好机会! 我乘机冲上前,抡起醋钵大小的拳头,硬生生地砸在何永进脑袋上。这个拳头若是常人被打中,说不定连脑袋都会飞掉。何永进毕竟不是一般人,抗击住了这一拳,可是也被打飞到两三米开外,重重摔倒烂泥当中。 我来不及顾及何永进,先是托起被掐到瘫倒的祝玉茗,伸出袖子在她脸上胡乱一抹,抹去血迹,轻轻问道:“没事吧?” “死不了……”祝玉茗苦笑,“你终究没有听我的,把无双救出来。” 我放下祝玉茗,转身面对何永进,他才是我的真正大敌。 何永进不亏是和我从同一个部队里出来的男人,尽管挨了我那一击连牛也可以打死的重拳后,依旧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当然脸颊上非常不好看,中了拳头的那一面完全肿了起来,他费力地张开嘴巴,吐出几颗牙齿。我呵呵冷笑一声,正要持矛上前搏斗,何永进突然说道:“是你,朱恒淮?” 我一愣,陡然收住身法。听到他叫我的名字实在太奇怪了,自从何永进被黎明申控制以后,一直是一个沉默不语,只知道杀戮的怪物,连喊叫都不行。这时候突然叫了我名字,着实让我感觉不可思议,我心念一转,唯恐是敌人的诡计,依旧拿着长矛警惕。 何永进捂着脑袋说道:“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那天我叫黎明申这个家伙,用邪术控制了身体,但是还有记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你的一拳,让我回复了意识。” 我松了一口气,说道:“那还好。” 可何永进却转向了祝玉茗,紧紧地问道:“方才,你叫我哥哥了,你到底是不是我妹妹!”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祝玉茗的那声哥哥,唤醒了何永进,之前我们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因为祝玉茗的一声哥哥,使得何永进停止攻击我们,眼下也是这般事情。 祝玉茗摇摇头,说道:“我不是你妹妹,但是与你的妹妹密切相关,直到有一天,我会告诉你事情的真相的。” 何永进脸上不禁露出了失望的神情,我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不必太着急,祝玉茗这个女人我是了解的,要什么坦白,她自然会说出来。 “请你们,快去救救无双吧!”祝玉茗呻吟着哀求。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点头,各自操起一样武器,朝着黎明申那边奔跑过去。 那边的黎明申,他把祭台上的木板拆了下来,让无双平躺在上面,手中拿着一把利刃,见我们冲过来,哈哈大笑道:“你们迟了,魔主即将复苏,这个世界,将化作一片死亡的世界!” 说完,黎明申拎起无双的一只胳膊,狠狠地在她手腕上割了一刀。动脉的鲜红血液汩汩流出,沿着木板流向大坑,犹如天空中的几滴水花,霎时消失不见。 轰隆隆!大地猛然震动起来。 这里是湘西,向来没有地震的记录,怎么一下子就开始地动天摇呢? 正在我们惊慌失措的时候,大地再次隆隆地震动起来,同时在僰人挖掘的大坑中,突然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犹如一道道的利剑,从洞穴深处射出来来,一直射到天空的高处,在漆黑的夜里特别明显,刹那之间,连月光也被比了下去。 我和黎明申脸色大变,但是依旧勇猛地冲上前去,要把无双救出来,并且杀死黎明申这条恶棍。 咚咚!大地持续震动,仿佛是在地下,有一个巨大的生物犹如土拨鼠一样挖掘地地面,努力从地穴的深处向上攀爬。巨大的震动把我们震地东倒西歪,明明只有几步路,距离黎明申却犹如千里之外,不可逾越。 黎明申大声狂笑道:“哈哈,魔主即将复活,吾将成为世界之主,尔等统统要打入地狱之中!” 话音方落,突然夺的一声,一道长长的利刃从黎明申的胸口凸出,超过一尺,携带着腥臭的血液,汩汩外流。黎明申不相信地低头看看,又扭头过去,却是一直没有显身的郭熙明,手中握着一把大刀,刺入黎明申的胸口。 “就是你,十多年前偷走了山前村的宝物,害死我最心爱的表妹!”郭熙明面目狰狞,狠狠地对着黎明申叫道。原来,郭熙明自从把大坝爆破掉以后,就暗暗潜伏过来,只是他为人比较狡猾,眼看形势不对,就偷偷地躲了起来,却无意中听到了黎明申承认自己在山前村偷走宝物,顿时叫郭熙明恨之入骨,终于称其不备,把利刃插入仇敌的胸口。 “哈哈!”黎明申狂笑一下,我惊讶地发现,黎明申的外貌有开始变化。他浑身不住地颤动,好像气球一样开始膨胀,突然砰地一下,衣服尽数胀破,露出了好像狗熊一般强健的躯体,这是他吗?而他的相貌更加恐怖,面部肌肉紧紧扭成一团,头发尽数上竖,化作鲜红的朱色。他扯住胸口的利刃,猛力一拉,把血淋淋的刀子拉了出来,伤口迅速愈合。他大笑道:“我是不死之身,魔主赐予了我不死之身!哈哈!”—— 顺利的话,悬棺篇明天或者后天即将结束。 ** 二百六十四、救出 获得了魔王力量的黎明申就如蟑螂一般,根本杀不死,这番情况超出了郭熙明的意料,他立时犹如一个人偶一样呆呆地站立在黎明申背后,不知所措。我急忙大叫道:“快跑,郭熙明!” 郭熙明顿时回过神来,可惜迟了,我的大喊同时也提醒了黎明申,在他背后,仍有一个妄图害死他的敌人。他旋即转身,未待郭熙明反应过来,就猛然伸手一挥,重重地砸在郭熙明身上。后者犹如被打飞的羽毛球一般,轻飘飘地飞了起来,划开一条抛物线,撞在几丈开外,身子软绵绵的,不知死活! “可恶的家伙!”何永进狠狠地骂道,对我说道:“恒淮,等下我去缠住黎明申,你过去救无双!” 我稍微露出犹豫的神色,何永进知道是我怕他一个人对付不了黎明申,笑笑说道:“到底你身上的伤势比我重。再说魔王是依靠无双的鲜血唤醒的,早点救出无双,就能使得魔王沉睡。” 我点点头,连续多天战斗下来,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皮外伤也罢,当作蚊虫咬过一样,可是有几处实在难以忍受,都是靠我在战争中培养的强大意志力在支撑着。何永进看出我已经是强弩之末,便主动分担了艰巨的任务。 话说完,何永进拎着方才捡来的一把大刀,如箭一般地射向黎明申。我亦是在同时转向无双的位置。 无双手脚被紧紧绑在一块木板上,一动不动,昏迷不醒,好像砧板上待宰杀的鸡鸭。我冲到她的跟前,正要蹲下来解开无双的束缚,突然又是一阵天摇地动,使得我猝然不及,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抬起头,突然看见前面的大地轰轰然然裂开一条巨大的裂缝,无双石头泥土不足地往下掉落。而绑着无双的那块木板,暂时搁浅在裂缝口,转眼也要掉下去了。 “不好!”我大叫一声,慌忙起身,眼看我和无双之间,隔着一条巨大的地缝,粗略估计,不下三四米宽,幸好还在我的跳跃能力之内。我稍稍向后倒退几步,深深吸了一口气,助跑了几步,陡然发力,大喝一声,越过裂缝,飞向无双的身边。 突然,又是轰隆沉闷的一声,大地再次震动,我已经 “啊!”我惨叫一声,双手发疯一般地到处乱抓,忽然手指一紧,抓住了什么攀援物,身子止住了下坠的趋势,挂在了裂缝底下的悬崖上。我稍稍松了一口气,抬头向上看看,地面不过距离我一尺多,很快可以爬上去的。 随着大地的震动,上面的石头、泥土不住王我头上砸下来,我摇摇头,拨开阻碍视线的东西,突然我哈大了嘴巴,但见把无双绑住的那块木板,摇摇欲坠,随着石头和泥土,终于滑了下来。 这块木板上虽然承载着的只是无双这么小巧的一个女孩子,但是体积甚是巨大,长宽都超过两米,此刻好像犹如一把铡刀一样的落下来。如果我没有托住,无双铁定会掉下万丈深渊,永生难以超度,但是若我硬生生的托住,恐怕以这块木板的下落之势,足可以把我斩成两段。 间不容发,我来不及多想,紧紧贴在石壁上,躲开了木板的这一直面冲击,却在同时,伸出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木板。无双的体重和木板本身的重量加起来,下坠之势好大啊,我只觉得手臂一沉,仿佛脱离了身体一样,定睛一看,我还是把木板给抓住了,不过手臂未免如同报废一般,关节受到重创。 我咬咬牙,一只手抓住木板,另外一只手努力向上攀爬,好在不过距离一尺多,我很快爬上,费劲地把木板拖上来,安置在平地上。这时我看到无双的脸色惨白如僵尸,失血过度,急忙上前把无双的手腕止住鲜血,再摸摸她的鼻息,微微透着热气,小女孩至少还活着。 我把无双的伤口包扎好,又把她从木板的禁锢上接下来,背在肩膀上,纵身一跃,已经 而我却没有兴趣看着女人们哭哭啼啼的模样,我转身看过去,何永进与黎明申的决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何永进一身好武艺,仗着一把大刀,左砍右杀。而黎明申却依赖着不死之身和无比的怪力,与着他缠斗不休,然而渐渐下来,何永进落了下风。毕竟他还是一个人,黎明申却根本是怪物了。 我捡起一把大刀,也跟着跑了过去,要助何永进一臂之力,但是耳边却传来一个人断断续续的声音:“朱恒淮,朱恒淮……” 我心中生疑,喝道:“是谁?” 我扭头环视,发现这是躺在地上,满面血肉模糊的郭熙明在呻吟,这个家伙还活着。我犹豫了一下,过去问道:“你有什么遗言。” 郭熙明有气无力地怒道:“屁话,老子还没有死。我只是叫你摸摸我口袋,有一个足可以杀死怪物的利器!” 我一愣,视线往下移动,这个口袋,看似郭熙明腰部系着的袋子,鼓鼓囊囊不知道藏了什么玩意。我掏出来一看,顿时大喜过望,却是一包炸药,而且是军用的拉弦炸药。 郭熙明苦笑道:“这是我在那里发现的,原本觉得没有什么用场,不过现在看来,你一定用的着。” 我点点头,来不及向郭熙明道谢,急急忙忙跑向何永进那边。黎明申,你死期到了,到底是你的不死之身厉害,还是我们的炸药厉害!—— 找啊找工作,现在还是无业游民,郁闷啊! ** 二百六十五、大结局 我仿佛炸碉堡的英雄董存瑞一样,怀中紧紧抱着炸药包,右手小指勾住上面的导火索拉弦,随时可以引爆。我犹如离弦之箭,飞快地朝黎明申那边冲过去,待到距离七八米的时候,右手高高举起炸药包,大声喊道:“何永进,让开!” 何永进方才见我怀里抱着的玩意就知道情况不妙,暗暗做了准备,此刻我的喊叫甫一响起,他已经极速翻了一个筋斗,滚开三四米,还不住地往前滚动。黎明申正打地顺手,见我来,而何永进却跑了,顿时不知所措,直到发现了我拉断了炸药包的导火索,吱吱冒着青烟,立时脸色大变,可是迟了! 我只不过距离黎明申七八米,借着冲势一刹那就掠过去,趁机把手中的炸药包扔向黎明申这边。炸药包方一脱手,我稍作停留,微微偏了一下方向,继续借着冲势跑下去,远远避开黎明申。 “混蛋!”黎明申狂声咆哮着,眼看那个吱吱作响的炸药包极快地弹过去,他猛然挥动胳膊,妄图将它打开。可是我作战工兵出身,炸药玩得炉火纯青,哪会给黎明申打掉炸药包的机会?方才就已经把时间算好了,故意让导火索在手上烧了一段时间。就在那炸药包接触黎明申手指的一刹那,轰然爆炸! 嗵…… 我已经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逃离炸药包的爆炸范围,但是这个炸药包装满了黄色炸药,威力巨大,我只觉得在嗵一声之后,耳朵不住嗡嗡作响,而背脊后面更是叫一股大力推倒,猛然撞在地上,顿时摔个七荤八素,内脏都仿佛震碎了一样。 许久,我才勉强爬了起来,往后回望,地面上一片狼籍,在炸药包爆炸中心方圆十米之内,寸草不生,只有中心残留着一个看似勉强像人的物体。 “终于干掉他了!”何永进跑得比我早,受到的冲击力更小,所以比我更早回复,这时候过来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爬了起来,说道:“似乎大地也不再震动了。我想,我们似乎打断了祭祀的仪式,把无双救了回去,结果没有能完全唤醒魔王,只有一部分苏醒,把力量转移到了黎明申身上。” 何永进说道:“大致如此吧!” 我们两人小心翼翼地凑近爆炸中心,探视情况,这是我们的习惯,敌人要消灭彻底!这个炸药包是在空中爆炸的,威力巨大,冲击波把爆炸中心周边几米之内的泥土都掀了起来,一片焦黑,散发出热腾腾的泥土蒸汽味道。 居于中心的是一具人形物体,身上衣物尽数被震碎,**的肌体布满网络状的黑色细纹。那是由于受到巨大的冲击力,体表的毛细血管尽数破碎所产生的结果。何永进随手砍了黎明申一刀,对方毫无反应,不禁松了一口气说道:“真的干掉了!” 我也不禁松了一口气,凝望蓝蓝的天,突然感到无比的疲惫,好像得知攻入琼山之后,与越南猴子血战三天三夜,终于得知敌人跑掉时候那般。我笑笑:“咱们可又是联手做了一起啊……” 何永进也欣慰的哈哈大笑,突然…… 咚! 一只黑粗的胳膊犹如长矛一般,陡然从背后刺穿了何永进的身体,在腹部冒了出来,鲜血淋淋,何永进不相信地看着肚子上的胳膊,扭头向后凝视。居然了黎明申,此刻他已经不能说是有人形了,完全是一个怪物。黎明申的右边的脑袋和肩膀被炸药包炸掉了一般,露出里面的组织内脏,正在汩汩下淌,剩余的只有左半天身体。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东西,竟然偷袭击中了何永进。 “哈哈,我是不死之身,我是不会死的啊!”黎明申用着残缺不全的半边下颚疯狂大笑着,面上血肉模糊,根本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我在一刹那几乎呆住了,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拾起何永进的大刀,对着黎明申就是朝天一刀,顿时把他已经不全的脑袋劈成了两半。然而这个怪物还是摇动着露出脑子的脑袋哈哈大笑,根本不在意! “快把他推下大坑,现在魔王已经无法复活了,但是黎明申也有了不死之身,只有把他落到魔王身边,他才会被魔王吸收!”远处的祝玉茗大喊大叫,何永进闻言突然一震,他已经受了重伤,此刻仿佛吃了兴奋剂,一把扯住把自己腹部刺穿的胳膊,使出全力把黎明申推向大坑。 何永进疯了,这样他也会一同跟着掉下去的。 我正要跑过去拉住何永进,他怒道:“走开,我活不了了,就让我做最后一件事情,照顾好我妹妹!” 说完,何永进已经把大喊大叫的黎明申推向了大坑,后者拼命抵抗,但是哪能敌得过不怕死的人的意志,两人终于一同摔下大坑,除了喊叫,转眼消失地无影无踪! “可恶的家伙!”我狠狠地在大坑前使劲捶地,凝望着深不见底的黑色大坑,除了叹气,什么也不能做。 我摇摇头,转身回到祝玉茗身边,说道:“何永进生前有一个愿望,他想知道,你到底是不是他的妹妹?” 祝玉茗苦笑道:“反正我也时日不多,我就说出来吧。我既不是何永进的妹妹,但我也是!我的身体是他妹妹的,而我的心则是属于我自己的。” 我一愣,隐隐有些猜出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 祝玉茗解释道:“其实,我就是从秘银村逃离的最后一个僰人。” 我不信,摇摇头,说道:“那你起码在一百岁以上,可是你明明才三十多岁。” 祝玉茗说道:“这就是关键了,一百多年前,我离开了秘银村,来到了外面的山前村,在那里生活下来,然后嫁人生孩子,我都逐渐忘了自己的僰人身份。可是月岁无情,当我老去之后,我的儿子媳妇却都不幸遇难,留下的只有无双这个可怜的孩子。我不能这样丢下无双,但是我的年纪又老的快死去,于是……” “于是,你就借用一具已经死去的少女尸体,借尸还魂活了过来。而那个少女的尸首,便是何永进的妹妹?”我一刹那间想到了何永进的妹妹被阴婚的事情,又联想到祝玉茗连死人都可以操控,复活自己,不在话下。 祝玉茗点点头,说道:“大致情况就是如此。虽然这个少女死掉了,但是毕竟还存着一些记忆,每当我陷入昏迷之中,她都会偶尔回复记忆,所以才会叫那个男人为哥哥。” 是这样啊!这时祝玉茗拍拍怀里的无双,说道:“以后,这个孩子就要你照顾了……” 我陡然一惊,问道:“那你怎么了?” 祝玉茗苦笑一下:“我耗力过多,终于支持不住这个身体了,活了一百多年,也好,就让我这样死去吧,只是无双叫你费心了!” 祝玉茗勉力站了起来,伸手擦干净脸上的血迹,对我笑笑,是那么的凄美,顿时娇美的身躯犹如风化的岩石一般,逐渐剥落,大风一吹,散尽尘嚣。只听喀喇一下,失去支撑的骨架轰然倒塌,不过留下一件素衣缓缓飘荡。红粉骷髅,就在那一刹那。 事情告一段落,活下来的,终究没有几个。郭熙明收拾了他心爱的表妹遗骸之后,黯然回到福建老家,发誓守墓终生。而我带着无双和林白水一起回到北京,祝玉茗的事情我已经告诉过无双了,连她都是第一次晓得,原来祝阿姨其实就是她的奶奶。年轻的少女不免陷入忧郁之中,为了失去的亲人哀悼,更是不知道今后将会如何。 “无双,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我想,让我做我的女儿,好吗?”我是一个粗人,喜欢直话直说,因此就直接对她说了,然后又补充一句,“你林阿姨会很高兴的,小文清也很喜欢你!” 无双披散了头发,这时遮住了耳朵,她伸手掠了一下,向我笑笑,算是同意了,然而那笑靥中稍许带着一丝落寞,却不是这个年轻少女应该有的。无双本来貌美,这时更加有一股饱经沧桑的味道,一时间连我都看呆了。不出十年,中国影坛就出现了一位风华绝代的无声影后,其大名,正是朱无双! 《悬棺赶尸》终,谢谢欣赏。 后记:这一部小说是我写地最辛苦的一部,不仅因为篇幅最长,将近十五万,而且我在写作的后半途中,突然遇到了失业的个人问题,人生的苦闷和压力,使得写作的后期几乎如履薄冰的艰难。所幸在大家的支持下,终于完成了这一部小说。 又,本书已经正式出版,前几天就进印刷厂了,估计很快在市面上出现,欢迎大家购买。小说主要包含除西域魔国和明镜外传以外的几个故事,不过内容有很大改动,与网络版非常不同。如果销量可以的话,估计悬棺篇将是下一部面世的作品。谢谢支持! 目前我还在找工作,有点吃力了,我是新闻学出身,一般采编类的都可以干,大家帮忙找找! 下一部:甘肃发现的无顶骷髅,东京发生的神秘人体溶化事件,竟然与五十多年前失踪的北京人头盖骨有关,而更加叫人吃惊的是,唐代高僧玄奘大师的头盖骨遗失部分,也逐渐显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欢迎观看《天灵盖》。 ** 天灵盖 二百六十六、引子一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甘肃省天祝县金沙峡大湾口。 牧民蒋财帮挥舞着鞭子,急匆匆地在公路上把牛群赶回家。他看了看天,天色已晚,日头落了西山头,到处灰蒙蒙的一片,仿佛盖了一层黑纱,倘若再不赶回去的话,老婆孩子又要在家里焦急地等候了。蒋财帮吐出一口气,迅速在嘴边凝结成水雾,尽管雨水节气都过了好几天了,可是位于西北地区的大湾口依旧弥漫着初春的峭寒,阴风怒号,似乎预示着将要发生不同寻常的事情。 忽然,一头不这么听话的牛乘着蒋财帮不注意,陡然之间从牛群里跃了出来,顺着公路边的羊肠小径窜下陡坡。蒋财帮顿时大急,丢下鞭子就追上去。他是这里的土著,在这片土地上整整生活了六十六年,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此地四面环山,人烟稀少,陡坡下就是大通河,顺着甘青公路的方向蜿蜒而去,再往北两里多地就出了甘肃省,是青海省了。要是牛掉进了大通河里,立时会被湍急的河水冲地无影无踪,几千块钱可就打了水漂! 黄牛不同于山羊,不擅长攀爬,在陡坡下走了几步,便让蒋财帮追赶上,伸手一把拉住牛尾巴,往前几步牵住了缰绳,总算逮住了这头不听话的牛,他拿袖子擦擦额头上的热汗,嗔怒骂道:“好你个怂娃,差点就让俺倒贴几千块。嗯,这是什么……” 蒋财帮的目光不禁被三米开外的几个编织袋所吸引住,一二三……,一共有七个,都用蓝色塑料小绳捆扎了袋口,胡乱堆砌在河岸边。这大通河两边长满杂草树木,若是从公路上看下来,根本无法发现。里面有什么东西呢?蒋财帮知道,这里是公路,每年进青海运货的车辆,在走颠簸的山路时候,难免会丢下几袋货物。看这几个袋子鼓鼓囊囊的,装着的东西即使全部都是杂草,也够牛群做夜草了! 蒋财帮喜滋滋地走上前,解开系在袋口的小绳,突然一声惊呼,吓得蓦然坐在地上,看到了他一生中从未看到过的恐怖场面—— 袋子里,装的根本不是货物,而是几个狰狞的骷髅头。离奇的是,这些骷髅头的天灵盖全部都神秘地消失了,只剩下眉骨以下部分,上面切割痕迹非常明显,似乎是叫人锯掉了。蒋财帮倒吸一口凉气,大着胆子上前小心翼翼地窥视,但见这些骷髅头有大有小,有黑有白,少许骷髅头上面还残留着肌肤发丝,依稀能够辨认出男女。可是这些骷髅头,面目上的表情却是清一色的眉头紧锁,极为痛苦,临死之前遭受过残酷的刑法,莫非就是活生生地把锯下来? 蒋财帮越想越怕,一阵阴风吹来,掠过成堆的骷髅头,于是吱吱咯咯作响,那一个个张开的大嘴,好像要吃人一般,蒋财帮惨叫一声,转身飞快地爬了上去,只留下那些没有了顶的骷髅头,空洞地凝视着天空—— 注;本文为真实事件,部分内容参考《南方周末》。 ** 二百六十七、引子二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东京都新宿区户山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前。 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年轻警视八木教广尽管已经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看到了眼前这番景象之后,还是忍不住瑟瑟发抖,一刹那之间,就仿佛整个人都浸入了间隔人间与地狱的彼岸河弱水之中,万年冰冻的河水侵入皮肤、肌肉和骨骼,强烈的寒意刺激着神经,随时都有可能崩断。 “放松点!”突然从他的背后传来了一个优哉游哉的响声,这时八木教广才仿佛被从弱水里捞起来一样,吐着舌头大口大口地喘气。他回头看过去,尽管同僚三浦健太郎也是面色凝重,但是神态自然,心理素质强于自己。 八木教广叹了一口气,自己果然不能和他相比。 他心底清楚,虽然两人同为警视阶级,但是却有天壤之别的差距。三浦健太郎从小小的街头巡警开始,一步步踏实地工作,历经二十多年才升格为警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锻炼了强大的心理素质。这远远不是出身名牌大学早稻田大学,通过国家公务员甲等考试,三十出头就升任警视的自己所能比拟。 三浦健太郎递过来一罐可乐,八木教广接过来,喝了一口,定定神,说道:“谢谢!” 年长的老者温和的笑笑,说道:“走吧,我们一起上去,这是我们作为警察的命啊!” 两人一起登上这辆三十人座的丰田大巴,车辆完好无损,可是车子里的每个人,却都如蜡烛一般熔化掉,惨不忍睹。在八木教广身旁的座位上,躺着一具尸骸,通过服饰依稀可以辨认出是一个男人。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肌肉,犹如受到高温炙烤的石蜡一般,熔化开来,顺着人体向下淌下,于是男人的头部露出了一个完整头颅颅骨,只是在颅骨上,眼珠却没有熔化,直愣愣地盯着前方。 八木教广忍住要呕吐的念头,回过头询问老刑警:“这是化学武器袭击吗?” 三浦健太郎摇摇头,凝神说道:“不像,假如是化学武器袭击,像这么具有强烈腐蚀性的气体,连人体也可以熔化,那么在车子里其他物体也一定会受到损失。可是你看,这里没有任何受过腐蚀的痕迹,甚至当初我们进来的时候,也没有闻到怪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八木教广暗想,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奇怪的事情,人体居然会熔化! “再说,他们是什么人?这里不是旅游区,没有必要过来。而且奇怪的是,在车辆上,看不到任何单位的标识。”八木教广疑问道。 三浦健太郎稍微迟疑一下,说道:“听说,昨天在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的建筑工地上,挖出了奇妙的东西,然后这些人就过来了。” “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八木教广惊呼道,“那不是前日本军队陆军军医学校,也就是七三一部队的所在地吗?” 一说到这里,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七三一部队,向来是日本政府讳莫如深的一个话题,每每谈及,避之不及。作为战后出生的一代人,他们俩也知晓不多,八木教广也是曾经在台湾短暂访问学习过,才了解了这么一段历史。 “说不定就是七三一在战争中研制了什么奇怪恐怖的武器,战后米国人来了,就秘密封存起来,当所有的知情人死掉之后,又无意被发掘出来。于是这些不想透露身份的公安人员就跑过来,不知道怎么打开了封印的恶魔,一下子全部死翘翘了!” 三浦健太郎如此猜测,而八木教广突然发现在前面不远处,一个尸骸的怀里,紧紧抱着一个方形的盒子,盒子已经开启了一半,里面露出一个圆鼓鼓的黄色东西。 “那是什么?”八木教广好奇地伸手去开。 三浦健太郎突然想到,脸色陡然异变,失声叫道:“不要……” 然而已经迟了,八木教广打开了盒子,这是比潘多拉的盒子更加恐怖的盒子,它把地狱的焚风带了出来,两个警察不住惨叫着…… ………………………………………………………………………………………… 日本的公安含义与中国不同,是类似于秘密警察的身份。 ** 二百六十八、浦东鬼楼(一)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上海浦东。 我蓦然张开眼睛,视线所触及之处,都是一片虚幻的黑色夜空,尽管至少有五级以上的狂风在粗暴地批打我的面颊,可是额头上仍然涔涔地不住渗出冷汗,造成这一因素的是我发现自己竟然站在浦东隆昌大厦三十二层的顶楼护栏外,仅靠脚尖踮在有限的雨水搜集沟内,才能保持身体不至于立即摔到一百多米以外的地下,尸骨无存。 我不是胆小的人,也没有恐高症,长年累月的参与各式极限运动,使得我对高空危机一点也不会产生紧张感。我还遇到过更加糟糕的情况,那是在华山上的一个悬崖上,我单手吊在一棵摇摇欲坠的小松树上,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三千米,而且松树上居然爬过来一条蛇!纵然如此,也不会让我感到有眼前的局面紧张,我在意的是后面,我的身后! 我不敢回头,仅仅接着眼角余光,悄悄地瞄了一下身后,什么都没有!但这样才是最可怕呢!我怎么来到了这里?我记得方才我明明还在一楼的保安室里面,怎么一转眼就跑到了最高处,并且摆出一个要跳楼的姿势,难道真是那个东西在作祟? 我的肾上腺激素加快分泌,让我呼吸急促,心脏更是犹如水泵一样,把四千毫升鲜血抽上来,又压下去地来回循环。 那个东西在哪里?在哪里? 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到处搜寻,它不在吗?太好了,只是把我带到这里,吓唬一下了。 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合上眼睛,突然背后有一股寒气袭来,不好! 我连叫都来不及,就只觉得背后叫一股大力一推,双脚离开了大厦的支撑,惨叫着扑向地面,四肢不住乱舞,好像一只空中飞舞的蛤蟆一样! 一百米的垂直距离,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不用十秒即可到达,但是我感觉就像一千年那么长,眼看着地面越来越近,突然我一头扎进一个软绵绵的垫子上。 幸好早有准备! 我呼出一口气,摇摇有点被震晕的脑袋,从五米高的气垫上跳了下去。 “姿势太丑,你的姿势太丑,你的跳楼姿势实在是太丑了!怎么像是癞蛤蟆一样舞来舞去,应该摆好一个姿势,好像天鹅一般飞舞!” 地面上的人评价说。 所谓饱汉子不知饥汉子苦,大致就是如此吧。因为跳楼的是我,从一百多米高的地方摔下来,相信没有人会有心思摆出若干跳水远动员才能有的姿势。姐姐,你就饶了我吧! 虽然对面的人蛮横无理,但是此刻还是工作要紧,她接着说:“好了,方位已经侦测到了,你就跟我来吧!” 朱老板挥挥手,我再整整身上的保安服,两个人堂堂正正地走入了隆昌大厦的正门。或许很多人看了我表演后都在纳闷我的工作是什么。很显然,虽然我穿着保安服,但是根本不是保安,因为没有哪个保安会在三更半夜的时候跑到大楼顶端表演跳楼秀。而且我也不是特技演员,这里找不到一架摄影机,工作人员只有我们两个人。那么我究竟是干什么的呢? 其实,我只是一个打工的,我老板才是做正事的。 我的老板名叫朱文清,性别与我相反,是那种使用镜子符号的类型。女人的年龄是个秘密,我也猜不透她到底几岁,看起来很年轻,因此我估计最多比我大两三岁,也就是二十五六之间吧!她的相貌非常惊人,肌肤是健康的粉红色,面庞轮廓如刀凿斧雕般的大理石塑像一样分明,高挺的鼻梁,一双浓浓的剑眉,还有紧抿的嘴唇。她个子很高,拥有模特般完美的身材,假若世界上开始评比最具有黄金比例的女人,毫无疑问就是我们的这位阿芙罗狄蒂。然而我更愿意用另外一个女神去形容她,此刻穿着黑色的皮质紧身衣,简直就是女武神雅典娜真人版! 如此爱与美体现的女人,应该也是从事与爱和正义相关的事业了,带来圣斗士去消灭邪恶的冥王吧!错了,不是一般的错,简直是集九州之铁铸造的一个大错。我的老板是和冥王在作对,她从事一个非常古老的行当,那就是盗墓! 盗墓?不是应该跑到深山老林中,借着什么十六字风水秘诀,去挖掘献王墓、七星鲁王宫等等,干嘛跑到一个大都市里来,而且先摆出一场跳楼秀呢?难道不怕被以恶意跳楼的不和谐罪名抓起来吗? 当然,她盗的墓有点特别。看下去就知道了! 现在我们所在的浦东隆昌大厦,是一栋出了名的鬼楼。家住在上海浦东的朋友们都或许知道,位于琉球路的隆昌大厦,是供许多公司做写字楼用的,然而即使再苛刻的老板,也不敢让员工晚上留下来加班,因为这个厉鬼非常厉害。每天晚上,路过琉球路隆昌大厦的人,都会看到,这栋一百多米高的大楼没有一层楼亮着灯光。真的吗?别胡说了,那七层楼上不是有点亮光吗?而且还会一个个窗户的移动,真***先进,不亏是日本人投资建设的。嗯,不对,那***怎么阴气森森的,而且有声音,你听…… 呜呜……呜呜…… 大厦里,总有小孩子在哭,说来也奇怪,这哭声并不响亮,可是叫每个听到的人头皮发麻,毛骨悚然。据说,大厦刚刚造好的时候,不少公司来这里做窝,有的人就留下来加班。晚上哭声一响,奇了,于是四下里寻找,看到一个小孩子躲在角落里,呜呜地哭。有人上前询问:“小弟弟,是不是你妈妈把你落在大厦里了?要不要叔叔给你棒棒糖啊?” 接下来的事情没有人知道了,但是第二天人们发现一具摔个稀巴烂的尸体。这样这栋大楼晚上就再也没有人值班了,那些黑心的老板要不是贪图这里的租金便宜,也老早搬走了! 但是我们的老板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异常欣喜,说道:“好事情,看来又有货干了!” 我疑问道:“只是一个小鬼的传说,难道在大厦地下,埋藏着一个古墓吗?” 朱文清摇摇手指头,笑道:“当然不是了,而是另有玄机,你跟我来了就是。” ** 二百六十九、浦东鬼楼(二) 于是我们两个人去应聘隆昌大厦的保安了,所谓保安,就是保全安宁的人,去守卫隆昌大厦里面财物的安危。不过由于隆昌大厦鬼名远外,寻常蟊贼,根本不敢进入。据说几年前从香港来了一个名叫麦克的大贼,贪财胆大,偏不信隆昌大厦的鬼话,还以为是人们的胡说八道,某夜偷偷地潜入了里面。毫无疑问,第二天人们看到了一具差不多被绞肉机搅拌过一样的尸体。再次之后,整个上海滩的贼骨头就再也不会靠近隆昌大厦周边方圆两平方公里以内了! 当然,也因为同样的原因,隆昌大厦的保安是难上加难的招聘。大厦的物业公司开出种种优惠条件,比如保安只需要在大厦周边巡逻即可,根本不需要进入里面,月收入超过两万,一礼拜两休,每年过年还有年金等等。可是敢于接受整个挑战任务的人们还是少之又少,当我们上前主动应聘的时候,物业公司的经理大喜,不顾朱文清身为女性的因素,立即就发给我们每人一套保安服,另外问道:“需要保险吗?” “什么保险?” “人生意外保险,我们可以替你们投保,赔偿最多可达八十万,我们只抽取百分之一的佣金。” “这个,我看不必了,相信我们,一定会活着出来的!” 然后当天朱文清就开始了她神神秘秘的准备,拉来了一大卡车气垫,在大厦四周开始铺起来,我问道:“这是干嘛,需要有人表演跳楼吗?” “领悟力不错,正是如此!” 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寒,追问道:“主角不会是我吧……” “嗷呵呵,真是聪明的小孩。” 我倒吸一口凉气,问道:“我干嘛要跳楼?” 朱文清说道:“跳楼只是一个意外,到底会不会我也不敢肯定。不过我是一个注重员工性命的老板,为了以防万一,我事先准备了若干救急物资。” 饶了我吧,如果真的爱护我的性命,请不要随意让我表演跳楼秀。 朱文清说道:“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需要把钓鬼,所以需要你做鬼饵!” “钓鬼,鬼无影无踪,怎么钓呢?” “小孩子不懂事,等下姐姐再告诉你如何钓鬼!喏,带上手电筒,给我进到大厦里面去。” 老板的命令,比皇帝的敕令更加重要,她是我的衣食父母,所以我不得不听从。 我就拿着一个手电筒,戴上mp3的耳机,慢慢步入漆黑的大楼里面。说实在的,对于鬼怪之类,我的恐惧并不是太大,一来我信仰子不语怪力乱神,二来想想看,那些鬼怪纯粹靠惊吓来谋害人类,可见没有什么神通广大的能耐,那么还需要害怕什么呢? 因为夜里隆昌大厦不开电,所以我得打着手电巡视,我在听摇滚,理应听不到外面的声响,可是我依旧听到了一阵若有若无的哭声,好像小孩子的哭声,真的有鬼吗? 我顿时头皮发麻,把音量开大,可是那阵哭声,就如次声波一般,穿透鼓膜,直接透射进了我的大脑里,催命符一样嘶叫着。 可恶,老子就不信这个邪,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何方牛鬼蛇神。阿弥陀佛,上帝保佑,万能的真主啊!非凡的希瑞,请赐予我力量吧! 咔嚓咔嚓,玄关口传来了莫名的皮鞋声,这种脚步只有小孩子才能踏出来。我心底一紧,不由得把手电筒描向了玄关口,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突然咔嚓停顿了。 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我的眼珠不禁放大,真的是鬼吗? 我战战兢兢地往前靠近,黑暗之中,终于显露出了一个模糊人影,正是一个小孩的人影,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一直 朱老板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好了,我的鱼饵,你的任务完成了!” 总算完成了,不是一般地难!但是我很不明白,到底是怎么钓鬼的,我就遇到了那个小孩子鬼,然后跳了一次楼。 朱文清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告诉我:“你不是说过吗?鬼是无影无踪的,一般人都看不到鬼,除非长有阴阳眼或者开了天眼的。可惜我们两人都没有这个能耐,于是我就想了一个办法,借助人来发现鬼影!” 我疑问道:“怎么个借助法?” 朱文清说道:“我研究了隆昌大厦几起死亡事件,他们都是跳楼而亡,由此可见,他们是因为被鬼附身,才跳了下来。所以我把你派去,让鬼附身。但是我在你的身上装了跟踪器,一旦鬼附身了你的身之后,你的走向线路就变得非常古怪,我也就可以确定鬼的位置!” 原来如此,所以我才是鱼饵。 但是鬼不是飘来飘去的吗?纵然我被鬼附身,借着我可以发现鬼的踪迹,那么现在我已经自由了,鬼不在我身上,如何去找到鬼的影子呢? “大凡建筑物里的鬼,大都是束缚鬼,就是永远被禁锢在建筑的某个地方,不能出来。白天阳气足,应该会回到自己的老巢里,只有到了晚上,才可以稍稍在建筑里徘徊。而我就是借助你作为鱼饵,确定了鬼的老巢。就在这里!” 手上拿着便携式跟踪器的朱文清指着地下车库一角的地面,然后对我说道:“可以动手了!” 我从被背包里把所有工具都放下,指指地面问道:“你是说,开挖?” “废话,你难道让我这个纤弱的女子来挖吗?” 你要是纤弱,那么全世界都找不到强大这个词汇了。 虽然如此,作为员工的义务和男性的自尊,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抡起鹤嘴锄,咚地砸在地上,首先掀开了水泥皮。然后我再用铁铲拼命挖,而上面的女人则摆出一副啦啦队的面孔欢呼:“加油,小辉辉,加油!” 我讨厌小辉辉这个称呼,尽管老板确实比我大上几岁。 ** 二百七十、浦东鬼楼(三) 突然咔嚓一声,我铲到了坚硬的物体,自从我撬开水泥皮,挖出地基之后,下去一直都是泥土,第一次碰到硬物。我把泥土扒开,捡起一根条状的物体,吹开上面沾染的泥土,不禁心里头发冷:“这是人的骨头!” “不错,就是人骨头,也就是鬼的栖身之所!” 我接着挖下去,终于捡到一个小小的颅骨,掂摸大小,竟然是一个小孩子,我倒吸一口气说道:“看年份,骨头埋下的时间不长,所以不会是古代遗留的墓穴尸骨,那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谋杀!” 朱文清痛苦地摇摇头,说道:“不,更加可怕,这是打生桩!” 打生桩,这是一个相当可怕的词汇。 按照中国古老的阴阳风水,所谓建筑施工,称为动土。这意味着会翻动地下的泥土,破坏当地的风水,少不了触动居于地下的神灵恶鬼,他们会阻扰工程的进行,轻则令工程期间事故频繁,重则叫建筑倒塌。 为了平息神灵恶鬼的怒气,传说从春秋时候的鲁班开始,发明了一种恐怖的仪式,就是打生桩,方法就是在动工之前,拿活人来牺牲镇邪。由于通常是把活人埋入支撑整个建筑的主梁之下,谓之打生桩,或者是人柱!传说秦始皇陵、万里长城、大运河、故宫等许多建筑,都有无数人的性命来牺牲镇邪。只是这种方式毕竟不人道,随着文明的进步,逐渐采用猪头和人俑来代替。 可是到了上世纪初的时候,在香港还有少数建筑师遗留这种残忍的习俗,特别是遇到楼盘销售不畅的时候,无良开发商更会拐带来小孩,秘密杀死在地基底下,确保生意旺盛。 我抬起头看到朱文清,问道:“难道这也是?” 朱文清点点头说道:“听说隆昌大厦,是十多年前由一个香港建筑师承包,建成之后正好遇到经济不景气,楼盘难以销售,建筑师偏听偏信,以为是风水位不对,于是他们就采取了这种打生桩的邪魔外道。乃挑选一个吉日,请法师秘密选取吉位,然后将小童的活埋在里面。按照常理,小孩作为牺牲的祭品,鬼魂永远被禁锢在大厦里面,只会随着大厦的崩溃而消亡。可惜这个法师功力不够到位,选择的吉位有所偏差,以至于小童的鬼魂每到夜里,当禁锢不是太严谨的时候,都会出来作祟。” 我摇摇头叹道:“可怜的小孩,你生前受尽苦楚,死了还被囚禁在这里,难怪这么怨恨世人。” 朱文清说道:“走,我们把尸骸收拾一下,找个好地方安葬去。” 我这才发现,其实朱文清也是一个不错的女人,至少有同情心,我这个做鱼饵的还算是值得。然而当我把骨殖收拾到一个麻袋里,带回事务所之后,我便立即推翻了这个看法。假若相信这个女奸商会做善事,简直比骆驼穿过针孔,富人进入天堂还困难。 在事务所,一推门进去,在客厅里就看到一个猥琐的人。所谓猥琐,除了相貌上猥琐以外,更多的是指气质上猥琐。相貌乃是爹妈给的,最多只有丑美之分,但是若某人长期浸**在金钱或者权势的威势下,自己甘为奴隶,相貌上猥琐也渐渐显露出来,正如林肯所说,四十岁以前的相貌是爹妈给的,四十岁以后就是自己的了。以前这个猥琐的人应是如此,满面对笑,说不出的虚假。他急急忙忙问道:“带来了吗?” 朱文清点点头,指指在后面抗骨殖麻袋的我。 那猥琐之人顿时大喜,笑道:“我就知道朱老板在业内信誉第一,从来不会收手!” 朱文清哼地一声,冷冷地说道:“给钱吧!” 那人笑笑:“哪个人敢对朱老板拖欠款项呢?” 他打开一个皮箱,里面慢慢地都是一扎扎红色的巨人像。朱文清只是简单地翻看了一下,挥挥手说道:“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那骨头……” “我来处理,要是让你们这些外行碰到,说不定出问题呢!” 那人笑嘻嘻地告辞,说下次再合作,朱文清淡淡地说道:“免了吧,和我合作,通常都不是好事情。” “他是谁?隆昌大厦的开发商?”我奇怪地问道。 朱文清呵呵笑道:“假若他是隆昌大厦的开发商,我们就不必偷偷摸摸地跑进去盗骨头了。” “那么,他是……” “隆昌大厦的竞争对手!” 据我所知,虽然隆昌大厦鬼名在外,但是其写字楼的租金实在太低廉了,所以顾客盈门,使得周边几个其他的写字楼大厦眼红不已。但是假若是竞争对手的话,为什么反而帮忙挖掉隆昌大厦的鬼呢? 朱文清回答我:“隆昌大厦之所以繁荣,完全是依靠打生桩带来的福气,一旦挖掉了生桩,完全可以想象,由于风水不对位,里面的恶果会逐渐显现出来。不久之后,恐怕会有另外一个外号等着隆昌大厦,那就是——倒闭大楼!” 在生意场上,钱比鬼更可怕。挖掉了鬼,却带来了衰神。假若让人们选择,估计都会选择前者吧! 原来如此,所以朱文清听说隆昌大厦的鬼故事就欣喜若狂,她并不是想去铲妖除魔,而是赚钱。精于生意,才是这个女人的本质。 “学着点吧,年轻人!” 朱文清从皮箱里抽出几扎,扔给我,然后说道:“我累了,你也可以回去了。明天再见吧!”—— 明天参加招聘会了!另外,对于换主角,本篇只是一个大外传而已,正文还是我们的老朱。 ** 二百七十一、民工自传 某一天,三个无聊之极的家伙在下班之后来到酒吧里,恰巧聚集在一起,酒吧酒吧,自然不是光喝酒的地方,而是男人们发泄闷气和泡妞的场所。他们在黄汤灌饱之后就开始相互埋怨自己工作的辛苦。 “唉,我整天都坐在办公室里面,缺乏运动,屁股长了痔疮。更加糟糕的是,耳边再老是听到若干刁民的唠唠叨叨,还得忍住脾气为他们办事,压力巨大无比,胃溃疡时不时发作!” 这是公务员。 “屁,你那叫苦?也不过两病,我得的病都比你多。整天敲打键盘摆弄鼠标,胳膊得了肌腱炎和肩周炎,而眼睛因为一天四十八小时对着电脑屏幕,都有角膜炎了!” 这是编程员。 “妈了个巴子,你们两个鸟人,能够在办公室里吹空调还不够满足吗?格老子更苦,纵然太阳高照,也得顶着三十好几的高温搬石头,一天下来,人都烤干了!” 这是建筑工人。 三人哀叹生活的可悲,抱头痛哭,连在旁边听他们聊天的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说道:“你们再苦,好歹也是和人打交道,我呢……” 三人大吃一惊,公务员给我斟了一杯啤酒,问道:“兄弟,怎么说,让大家听听!” 好吧,我就说说我自己的故事。 我叫洪展辉,大方地说一声,我是河南人。现在世面上涌现一个恶劣的风潮,要把所有河南人统统妖魔化,什么南方某地公安局挂横幅“严厉打击河南人犯罪集团!”,北方某大都市威胁要把河南民工赶出城市等等!似乎中国的一切罪恶,都是河南人干出来的一样。我承认,河南出了不少败类。但在一个拥有九千万人口的大省里面,这些败类的比例是微乎其微的。因此,不能以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涵盖其他河南人的行为。正如我们不能指责东北出了几个黑帮,所有东北人都是黑社会;新疆出了几个小偷,所有新疆人都是小偷;浙江出了几个骗子,所有浙江人都是骗子;上海出了几个气管炎,所有上海男人都是娘娘腔! 我出生在周口店乡下的一个小村庄里,凭借着父母的劳力,小时候至少能够吃饱饭,穿好衣服。在我七岁的时候,还从高丽菜地里捡回了一个女婴,就当作妹妹抚养。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正当的出头之路就是念书上大学。我从小就学习很认真,争取能够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但是中国很多事情都是不公平的,比如高考,九千万人的河南省,拿到的北京大学招生名额居然不如只有一千万人的北京市!听说该校在建设什么世界一流大学,但是拥有招生偏见的学校注定永远无法成为一个一流大学,至少我没有听说过哈佛大学只招收马萨诸塞州的人,而是兼容并包,有才者来之。 所以,虽然高考我得到了六百八十多的高分,依然只能进入一个一般的学校,若在某些城市,分数完全够上北大清华了。我念书的这个学校不方便透露真名,它在上海。上海名校云集,顶尖的有复旦交大,次一等同济华师,再次一次等其他若干学校。而我的学校,按照一位上海同学的说法,是分数低的实在不像话,而又舍不得离开上海的人才会报考的一个三流学校。又,在我的寝室中,有一位据说以抄书闻名的“作家”,按照我们寝室年龄大小的排行,我们叫他小四! 当初我选择在上海读书,一个原因就是以后发展前途比较大。我拿着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五千元来到上海,交完学费就没了钱,之后就全部靠我自己了。 一个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能够做的工作也是相当有限,不外乎勤工俭学、或者去麦当劳肯德基。万幸,我的父母赐予我一副好身板,虽然从小就只是靠大麦和土豆活过来,可是到了二十岁的时候,我的身高接近一米九,肩宽体壮,所以我选择了去干建筑。虽然这个活很辛苦,但是赚钱也比其他的打工稍微多一点。 直到接到一封信之后,我的人生全部改变了。妹妹寄信给我说:“哥哥,最近爸爸很辛苦,已经吐血了,据说得了什么胃病,可是家里又没有钱,爸爸一直不肯去看病!” 所以我要有钱,更多的钱。 这时,我恰好在街头看到一个小广告:“你想要有更多的钱吗?请来xxx公寓,认真工作,每次收入绝对不会低于万元!” 每次收入不会低于万元?是做什么,卖毒品? 我接下去看“要求,男性,身强体壮,不怕死!” 莫非做打手? 我犹豫着,终于看在这每次收入不低于万元的巨款上,咬咬牙跑过了过去。然后我就见到了朱文清。 初次见面,朱文清亦是如通常打扮,穿着一身紧身衣,身材曼妙,她相貌也不赖。但是我并没有注意美女,当时在我眼里,朱文清完全是一个¥的优美符号! 要我做什么呢?我疑惑地想,看这个娇弱的女子,是做保镖,还是……我不禁想起日前看到的一则新闻,说海南什么有富豪之女包鸭,将一男子**至性无能。我冒出一阵冷汗,听到朱文清说道:“正好,有活干了,你随我来,只要你这次成功了,就正式录用,收入是我所获金额总数的百分之十!” 于是我乘着朱文清的小别克就出发,第一次面对的就是金毛僵尸,我额头直冒冷汗,朱文清催促道:“还不快去!” 和人打架我有信心,即使群殴,我也有信心飞快地逃出去,可是面对僵尸…… 一边是僵尸,另外一边是逃命。 僵尸还是逃命,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正如哈姆雷特说过的那样,生存或者毁灭,是一个难以思考的问题。怎么办呢?按照中学作文的说法,在我心里陷入了艰难的抉择,就在一瞬间,我想到了爸爸的胃病,妹妹的学业,反了,劳资怒了!为了一万块,向前冲!我发疯般地冲了上去,经过一番血战,终于干掉了僵尸! 朱文清非常满意,点点头说道:“成了,我录用你!” 之后我就在朱文清的手下干活了,她是一个都市盗墓贼,哪里有古墓哪里去,偶尔也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消灭几个僵尸啊,或者在敌人的地基下放几个作祟娃娃。我的职责就是打架、打杂或者其他朱文清不方便干的活。 在此看来,朱文清一定是一个很弱的女子。错了,据我所知,朱文清在四岁的时候,就有五四手枪的外号,然后随着年岁的增长,武器的威力也进一步提升,从五六自动步枪、加特林多管机枪、金属风暴、一百五十口径加农炮、十三寸军舰炮、巴黎大炮升级到人间大炮、雷神之锤、阿拉斯加大炮规模,我毫无疑问地敢相信,朱文清最终会成为最终兵器彼女或者最终本土决战质量武器规模的恐怖武器! 有人在看了我的工作之后哀叹道,说我在从事泉田准一郎和横岛忠夫的角色。但毫无疑问,朱文清并不是药师寺凉子和美神令子。比之药师寺凉子,她并不是一个飞扬跋扈的女王,对待我就像对待奴隶一样;比之美神令子,只要我好好卖命,她给我的收入绝对不少。目前凭着这些钱,我交完学费,能够在上海过上舒服的生活,并且有余力负担父母的生活和小妹在学校读书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个人听了之后就暴跳如雷,骂道:“你这个小子,才最不知足,有美女老板,又赚大把大把的钞票,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加爽快呢?” 问题是,这都是要命的活啊! 注释: 金属风暴:澳大利亚开发的一种机枪,每分钟发射子弹一百万发以上。 巴黎大炮:一战时候德国人开发的巨型火炮,射程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人间大炮:出自《恐龙特急克赛号》。 雷神之锤:出自《银河英雄传说》,是依谢尔伦要塞上的主炮,一炮可以消灭数千艘舰艇。 阿拉斯加大炮:出自《太空堡垒》,是一门以地热为能源的超级火炮,唯一一炮消灭了天顶星人近四分之一的舰队,也就是超过一百万艘。 最终本土决战质量武器:出自《飞跃巅峰》,也就是黑洞武器。 劳资:老子的谐音,意同老子,但是更多的带有一种自嘲的意味—— 我更新算是快了,虽然不能天天更新,但是每周也有一万左右,而且我是无偿的,至少比某叔要勤快! ** 二百七十二、掀起你的头盖骨(一) “嗷嗷嗷,真是太无聊了!”朱文清不耐烦地打着哈欠,“唉,我说小辉辉,你能不能放下那本该死的《社经学》,讲个笑话出来,为我这个因为寂寞而越发美丽的女子排忧解难呢?” 朱文清褪去黑色的紧身衣,身穿一条性感的草绿色睡袍,侧躺在沙发上。睡袍群袂最长处仅达到大腿根部,于是一双映着淡淡粉红色肌肤的优美大腿**在不安宁的空气中,配合着纤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胸脯摆出一个撩人的姿势,嗷!是引发男人即使没有月圆也会化作狼人的邪恶姿势啊! 毫无疑问,纵然我和朱文清是性格迥异的两个男女,但是我们都为天生的劳碌命,当有活干的时候,即使面对千难万险,在内心深处确有一丝丝的对事业的兴奋。而无所事事的时候,两人不禁如同浸在盐水里的鼻涕虫一样软掉。自从解决浦东鬼楼事件以来,我和她已经连续数天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了,我还好,捧着一本厚达一千二百页的《社会经济学》课本消磨时间——此书经常被朱文清简称为带有暧昧含义的另外一个名字。 至于朱文清,发呆的时候她通常陷入了四种模式之中的第三种模式。忘了说一下,世界上双重性格的人不少见,四重的就少见了,朱文清就是此类,真不知道她在什么样的家庭长大。和她相熟之后,我就知道这个女人的性格,按照其类型特点,我四下里命名为:萝莉、御姐、人妻和熟女四种模式。 正是所谓萝莉天真可爱,御姐精明能干,人妻多愁善感,熟女老奸巨滑。在商战和鬼战上咄咄逼人的朱文清,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处于御姐模式,可是一旦陷入无所事事的境地,不免走到了人妻的边缘,喜欢撒娇,又多愁善感,现在就是这幅状态。 我合上课本,说道:“好吧,我说个笑话,是我们学校的论坛上的的零六年经典口误。有一次学校有文艺汇演,其中有一个节目是新疆歌舞‘掀起你的盖头来!’,主持人报幕说道:‘下一个节目,新疆舞蹈,掀起你的头盖骨!’” 朱文清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半眯着眼睛说道:“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太冷了。” 我苦笑,我只会冷笑话。 幸好事务所之外有人替我解了围,突然门铃大作,朱文清顿时窜了起来,原本颓废、慵懒的眼神顿时炯炯有神,笑道:“有客人来了!” 这同时意味着,我们有活干了! 于是我走过去,从猫眼里看看来人,我必须小心一点,作为我们事务所,赚钱厉害,但是也得罪了不少人,除了同行之外,也有客户的对头。当然,一般情况下,统统都被朱文清解决掉,所以没有什么危险。但是开门的是我,我可没有朱文清那么神通广大。 来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炎炎夏日之下,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他手里提着一个小巧的皮箱,看样子不是皮包炸弹。 我打开门,那人见到我愣了一下,问道:“请问朱文清在吗?” “我老板在的。”我一回头,突然发现沙发上慵懒的女子消失不见,无影无踪,随之一声尖利的咯咯笑声传来:“嗷呵呵,无事不登三宝殿,贵客何人何事!” 在我视线之内的朱文清已经打扮齐整,活脱脱的一个职业女性装扮,这娘们动作真快,瞬间已经从人妻模式转变为御姐模式了。 那人点点头,放下皮箱,坐在沙发上,自我介绍道:“我叫林善纪……” 他的自我介绍很叫人出乎意料,因为上门的客户,多半是从事不名誉的事情,那么当然也不敢将真实身份暴露。而我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自然毫不在意。 “……我是国家安全部特派员……” 噗,我把正喝到嘴巴里的果汁吐出来,国家安全部?那是类似于cia、kgb一样神秘的部门,怎么找上门来了,莫非朱文清做了什么邪恶的罪行。这不管我的事情,我只是她手下。 看到我们疑惑的面孔,林善纪笑笑:“我确实是安全部的人员,隶属于第二局,也就是对外部门。” 朱文清眉头皱皱说道:“好了,我们不是来听你解释部门构成的,我只关心客户的要求和任务,以及他们能够支付的酬金,至于对方是什么人,即使外星人我也不管!” 林善纪笑笑:“果然和外界相传的一样,号称认钱不认人的沙俄女帝叶卡特琳娜。” 由此可见,朱文清在外声名败坏到何等程度。 林善纪振振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户山活人熔化事件?” 朱文清长长的眉毛扬了扬,说道:“我听说过,那是在十八年前,也就是一九八九年的时候,在日本东京新宿的户山国立预防卫生研究所前,发生的一起奇怪事件。当天建筑工人在施工的时候挖出若干神秘物件,其后被日本政府一个秘密部门取走,随之就发生了惨案,在场三十几名人员全部都如蜡烛一般神秘的熔化掉。因为事关七三一部队,所以日本政府拼命岩石,迄今为止都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发生了这起事件。有人怀疑这是七三一遗存的某种可怕武器,或许是细菌,或许是毒气!” 林善纪点点头说道:“不错,这就是是户山活人熔化事件,但在几天前,我国也发生了类似的惨案!” 朱文清一愣问道:“什么?”—— 在下浙江人,一千多年前,祖籍在河南。 又,此洪展辉非彼洪战辉,现在才发觉两人名字相似,可能潜意识里编的吧。 ** 二百七十三、掀起你的头盖骨(二) 她亮晶晶的眼眸中充满了好奇的神采,不得不承认,朱文清是一位出色的美女,尤其在她处于认真状态的时候,散发出一股工作的女人才独有的韵味。 林善纪不由得眼前一亮,似乎被女人带着质问的惊叹勾起了回溯的欲望,忍不住就开始讲解:“倘若你们关注新闻的话,就会注意到前几天发生的一起惨案。河北秦皇岛的某炼钢厂里,一个装满沸腾铁水的锅炉突然倾倒下来,当场烫死了十几个正在作业的工人,高温的金属**瞬间就把人体熔化,惨烈之极。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更加的可怕!” 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一叠照片,摆放在茶几上,朱文清于是拿起一张看了起来。作为员工和助手,一般情况下我都是站在朱文清的背后,我低头瞄了下去,只瞟了照片一眼,就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心里都抽紧了。 这是一副怎么样的惨烈场面啊! 在一片建筑工地上,刚刚铺好一层水泥,灰色的地面上三三两两躺着几个人形,衣服和其他器具完整,然而近看几个人体,却如蜡烛一般的熔化掉。或者用更加确切的比喻,就是一根冰棍溶化了,而里面的棍子露了出来。同样的道理,尸骸白生生的骨头凸出在一堆泛黄的堆积物之下。仔细看,那些堆积物似乎就是人的肌肉、脂肪。 我只觉得胃里直冒酸水,宁愿看到几具被熔化在钢水里面的尸骸,好歹那些人体都被高温炙烤到只剩下黑乎乎的一团。而眼前的这种熔化,场面太直观刺激,简直在挑战人体神经的极限! 林善纪冷冷地说道:“事件实在太骇人了,为了国民不至于太恐慌,所以我们以钢水熔化人体为借口掩饰过去。而真实的事件却是,那一天,几个建筑工人正在处理钢厂废弃部分,他们挖出了一个铁匣子。然后据远处看到的人说,当时就冒出一团白烟,仿佛水蒸汽一样。等待烟消云散之后,就剩下如此惨烈的一幕了。” 朱文清猜测道:“既然你在一开始就提到了日本的户山人体熔化事件,那么我想,这是不是也是七三一遗留武器造成的事故。化学武器?生物武器?” 林善纪不禁稍稍露出失望的神情,朱文清一愣问道:“怎么,都不是?” 林善纪叹道:“我以为朱女士既然是一位被业内称道的高手,应该充满想象力,但是一见之下,也不过尔尔。” 朱文清勃然大怒:“你提供给我猜想的凭据本来就少之又少。按照一般常理推测,能够熔化人体,而又不伤害身上衣物的,就是针对人身肉体的腐蚀性气体,或者专门吃人肉的吞噬细菌喽!” 林善纪摇摇头,说道:“根据中科院与工程院的通力合作,我们在现场根本没有发现一丝化学武器或者生物武器袭击过的痕迹,反倒是发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东西!” “什么东西?” 这时林善纪提起了那只小巧的手提箱,放在茶几上,对着密码锁输入几十位数字。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箱子盖,在箱子里面,还有一个锃亮的金属匣子。我不禁生起好奇心来,方才看手提箱的密码锁,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只普通的手提箱,而是装载极其重要物件的箱子。其抗打击,耐火烧、酸腐,乃是收藏宝物的重要工具。一开始我以为里面装的是酬金,结果不是,那么里面有什么呢? 林善纪这时已经打开了第二个匣子,但是里面居然还有第三个匣子,这是一个圆筒状,类似于茶叶罐的盒子,分开之后,我眼前陡然一花,却是看到在里面有一块有机玻璃,而有机玻璃里面,却是如包裹在琥珀里虫子一样的一块暗褐色石头。一块小小的石头,这么值钱? 饶是朱文清见多识广,看到这片石头也不禁目瞪口呆,失声问道:“这是……” 林善纪正色说道:“这就是国宝——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 一九二九年,我国著名古人类学家裴文中,在周口店猿人洞发现第一具完整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之后七年内,连续发现了五具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由于中日大规模战争爆发在即,为了保存珍贵的文物。当时国民政府遂委托美国人威廉.弗利运送至美国,交由美国政府保管。哪知方运抵秦皇帝,恰逢日本偷袭珍珠港,日美战争全面爆发。一干美国人全部被俘,行李自然也被扣留。从此之后,北京人头盖骨便无影无踪,中美两国历尽六十多年,耗费数千万人力搜寻,依旧毫无踪迹,遂成谜团。想不到我居然能够在这种情况下看到国宝,难怪林善纪保护重重了。 林善纪解说道:“我们在建筑工人挖掘出的箱子里面,就只发现了这一块石头,刚开始还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恰好其中有一位院士,早年参与过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挖掘工作,觉得眼熟,于是和现在遗留了化石石膏模型一比,竟然一摸一样,而且通过放射性鉴定,亦有五十万年以上的历史,完全可以确定,这是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之一!” 朱文清问道:“北京人头盖骨残片,怎么跑到了那个箱子里去,怎么只有一片,而且,这和活人熔化事件有什么关联?” 林善纪苦笑道:“假若我们知道,就不必来寻找你了。” 朱文清点点头,若有所思:“原来如此,那么你们开个条件吧!” 林善纪笑道:“朱女士快人快语。那么我就开出条件,你们的任务就是调查活人熔化事件的真相,还有与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到底有没有关系。顺便的话,调查一下其他化石的下落。事成之后,你们将获得一亿人民币的奖赏。如果能够提供其他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线索,那么奖金将提高十倍!” 十亿元,那将是一笔怎么样的恐怖巨款!我暗暗发呆,假使办成功,按照分成,我也能获得至少一亿啊!瞬间我都能够成为亿万富翁。 但是朱文清眼睛都不眨巴一下,冷笑道:“安全部都不想办的事情,委托给我这个民间人士,恐怕这一亿元没有那么好拿吧!” 林善纪笑道:“当然,因为其中涉及中美日三国方方面面的关系,由官方出面,实在不太方便,所以就委托民间人士。事先申明,你们的所作所为,中国政府将一概不承认!” 钱,不是那么好拿的! ** 二百七十四、掀起你的头盖骨(三) 伟大的导师马克思曾经在《资本论》里面告诉我们,任何生意,只要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家会不怕犯罪,甚至不惜冒着上绞架的威胁去干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朱文清,她为了赚钱,向来坑蒙拐骗,无所不及,毫无良心。但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却对政治深恶痛绝,不只一次地教导我:“小辉辉,世界上有两个地方最为肮脏,一个是政界,还有一个就是演艺界。十八层地狱和它们比起来,干净地就像刚刚洗浴完毕的美人。这两个地方,就是有百分之三千的利润,也千万不要去碰!”所以,我敢认为,朱文清会毫不犹豫地拒绝这次委托。事实总是奇妙的,一声清晰响亮的回答打破了我的预测。 “好,成交!” 我立时眼睛一亮,我的一亿元有希望了! 林善纪闻言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这时朱文清站了起来,伸出纤纤右手,示意握手言欢。林善纪知趣地伸出两只手,紧紧握住朱文清,知道的人还好,不知道的人以为林善纪却是对朱文清的玉手有不轨图谋。 “合作愉快!” 林善纪以转账的方式当场支付了五千万订金,随即收拾好皮箱离开。方走出门外,合上大门,朱文清就冷笑道“这个家伙,想要骗人,也不看看对象是谁!” “嗯,他在说谎?”我一愣。 朱文清脱下外套,里面还是那套草绿色的睡衣,我知道她很讨厌穿循规蹈矩的衣服。她站起来身来,优美的小屁股一翘,当我的面穿起衣服来——作战衣,也就是那身防水、防毒和防酸的黑色皮质紧身衣。 “这个林善纪,十句话里面有九句是谎言。开头就露出了破绽,哪有人一见面就自称国安局的,就如小辉辉,你老婆给了你带绿帽子,你要去请侦探社调查……” “我没有老婆,也没有女朋友,光棍中……” “闭嘴,假设还不行吗?好吧,就比如,我是你老婆,又美丽又能干,拼搏在商场上,吸引无数男人的目光,作为职业主男的你自惭形秽,不放心我,于是打算找侦探社帮忙调查。办这种事情,极端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少,难道你会对侦探说自己叫什么什么,是某某人的老公吗?不会!所以我一听他自称国安局,就觉得不对劲。他委托我们的事情,何等的机密,泄露的信息自然越少越好,假若真是国安局,伪造个身份还不简单?何必一开口就大刺刺地承认吗?” “那么我们就收下订金,不为他办事?” “不,事情还是要办的。他一口气拿出了五千万,手笔不小,而且那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也不是假的。不过我们先调查一下这个人再说,省得完成任务就旋即被灭口!走,随我来?” “去哪里?” “当然是追踪那个家伙了!” 朱文清刚好换好衣服,我们一起出门。尽管朱文清是个干练的女性,可是任何女人在换衣服上耗费的时间绝对是男人的三倍,幸亏平常我就喜欢穿运动休闲类衣服,马上可以动身。 我们坐上朱文清的小别克,算起来我们两个都是大块头的人,坐在狭小的车子里面真是拥挤。我就纳闷朱文清每天赚那么多钱,能不能换一辆大一点的车子?答案是否定的,这女人疯狂的喜欢这辆车子,每年花在上面的改装费已经可以购买一台重型坦克了。 “给你,帮我看着上面。” 朱文清扔给我一个好像gps定位系统一样的东西,上面小巧的屏幕上显示出了上海城区的道路和主要建筑,同时有一个小亮点在一闪一闪地移动。 “这是什么?” “趁和林善纪握手的时候,我在他皮箱里扔了一个跟踪器,有效范围达两公里,另外也可以窃听。” 我摸到跟踪器旁边有一个按钮,打开一听,除了发出车子引擎沉闷的响声,一切静悄悄的。 仗着跟踪器,我们悄悄地跟随林善纪来到香格里拉饭店。假若这个人真是国安局成员,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纳税人的金钱。 朱文清耐心地听着窃听器,但是里面除了一些日常的生活用语,根本没有别的信息。瞬间拿得出五千万的绝对是一个集团的力量,但是他连给同伙报信的联络都没有。 “他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朱文清暗自问道。 到了下午,以三明治和豆浆中西合璧的食物度过了能量危机之后,我们终于有了机会。 “他离开了房间!” 朱文清兴奋地叫道,潜台词就是,我们可以侵入房间去了。 通过窃听器,我们已经听到服务员报过林善纪的房间号码了,不难找到房间。我们稍稍花了一下妆,穿上预备好的几件高档服装,伪装成一对情侣,毫无困难地进入酒店。我们四下里察看走廊无人经过,在玄关装了一个无线摄像头放风,一旦有人过来,马上可以发现。朱文清又立即启用电子盗窃设备,打开林善纪房间的电子门,飞快地溜进去。 这是一件单人房间,干干净净,似乎没有人住过一样,那装载着价值连城宝物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皮箱,端端正正放在茶几上,业已开启,在茶几上面,还放着一张纸,用马克笔大大地写着一排字: “希望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对于你们调查有用!林善纪!” 镇着这张纸的,正是朱文清悄悄丢下的跟踪器。 朱文清顿时脸色大变,随之露出自嘲的神色:“想不到老娘还是被你算计了!” 但是,开启的皮箱里,根本没有头盖骨化石残片。 “林善纪这家伙,说送给我们作调查,还是自己拿走了残片!”我大怒骂道。 朱文清一摆手,说道:“不,我看林善纪不会,他出手那么大方,绝对不会吝啬一块头盖骨残片。那么剩下唯一可能……” 她盯着皮箱的几道锁,上面有暴力破坏的痕迹。 “那么是有人先下手为强了!” “可恶!”我狠狠地说。 朱文清眉头皱皱,说道:“无妨,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即使没有了头盖骨化石残片,亦是无妨。” 我们迅速撤离房间,正要合上门的时候,我突然一怔。 “你怎么了?”朱文清疑惑地问道。 我喃喃自语:“似乎有哪里不对劲。” 朱文清凑过来冷笑道:“哪里?” 我突然恍然大悟,叫道:“就是这里!” 我飞快地窜进房间,一把拉住盖在**的被褥,叫道:“别以为你躲在被子里面就不会被人发现,可惜,香气暴露了你。林善纪身上使用的是古龙男士香水,而朱文清一直喜欢用毒药香水,可是我在房间里突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夏奈尔香水,在我们监视下,这里又没有别的女人入侵过,所以只有你了,我的怪盗小姐!” 我冷冷笑着,突然掀起棉被,好家伙,里面的怪盗,竟然有如此神通,整个人硬生生地把席梦思压出一个人形,盖上被子之后,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身材窈窕,果然是一个女人,穿着一身灰色的紧身衣,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陡然袭向我。 可惜,我不是那么弱的人,在朱文清的**下,即使一头兔子也会强壮地像狮子。 怪盗小姐的目的是避开我逃离,对此我无所谓,因为在我身后还有一个更加厉害的朱文清,所以我的目的就是怪盗小姐的脸,蒙着纱布的脸。 怪盗小姐瞬间擦过我身边,同时我的右手也抓住了面纱。 吱! 面纱立时被撤下,但是我却陡然一呆。分神的瞬间,怪盗小姐已经逃离。 身后朱文清怒叱几声,叫我反应过来,回转头,却见朱文清面色悻悻,手中提着一个小巧的透明罐子,正是装化石残片的那个罐子。 “我急着夺回残片,居然叫她跑了。小辉辉,你看清她的脸了吗?” 我呆呆地望着房门外,过了许久才缓缓吐出一个词:“太美了!”—— 《风生水起》的实体书《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已经出版了,定价二十二元,全国各书店均有销售,如果暂时还没有货,可以去淘宝邮购。大家有钱的出钱买,没钱的多多帮忙推荐,好歹我写到现在愣是不加入vip。另外,这书名不要怪我,出版商取的。 ** 二百七十五、莉娅.蒂桑 朱文清一听我当着她的面夸奖别的女人,顿时心里不悦,脸色一沉,死死瞄着我的下半身,看得我心里直发毛,以为她要动司马迁之刑法,吃吃说道:“你,你,想要干什么?” “哼!”妒忌的女人发出一声,“我以为只有漫画中的某个以城市为名的猥琐男子,才有女性探测棒,想不到我们的小辉辉也练成了这项绝技,可喜可贺啊!” 我苦笑一下,知道这只是朱文清心里发泄不满而已,任何女人都妒忌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自从有了朱文清这般容貌姿色的女子时时围绕在身边以后,寻常女子,我连看都懒得看,纵然再是美貌,也吝啬于一声漂亮,而这个怪盗小姐,不禁叫我出神,甚至发出了“太美了”的赞叹之词,由此可见,其美貌到何种程度。 打个比方吧!朱文清是那种类似于女武神雅典娜的英姿勃勃的美丽,我私下里认为她最适合身穿洁白的希腊长裙,左手持盾,右手拿矛,威风凛凛。而我们的怪盗小姐,却是海伦那种带有**力的女妖之美,任何男人看了都难以忘怀。如此惊人的美貌,可见不是泛泛之辈,所以我认识她,当然,她不认识我。 我认识她而她不认识我,想来只有一种身份,演艺明星了。 不错,我们的怪盗小姐,正是大名鼎鼎的混血之女,名为莉娅.唐娜.蒂桑的美国人。据传闻,她身上拥有法国、中国以及犹太血统,年仅十六岁就以貌美震惊美国,富豪、权贵,趋之若鹜。然而她在十九岁的时候,突然放弃美国如日中天的演艺事业,悄悄地前往日本发展。在今天,她正为日本某化妆品公司代言的一个产品,来到上海做宣传。难怪我们能够遇到她,可是我们的怪盗小姐,为什么要对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产生浓厚的兴趣呢? “你知道她是谁?”朱文清问道。 我思绪了片刻,终于摇摇头回答:“不,不清楚。” 朱文清没有追究我的谎言,而是笑吟吟地握着化石残片,笑道:“幸好没有丢掉,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啊!” 我说道:“不过我觉得奇怪,既然北京人的化石残片,价值连城,而且又是破解活人熔化之谜的要点,为什么林善纪却轻轻放弃了呢?” 朱文清点点头说道:“不错,你点到了关键之处,我也在怀疑。你认为,是我们的调查能力厉害,还是他们的调查能力厉害?” “自然是他们,连化石残片,都由他们首先获得的,肯定仔仔细细研究过,但是毫无进展,所以不得不推托到我们身上。” “嗯,他们那么强大的研究能力,也没有得出什么结论,那么只剩下一个答案了。既是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残片并不重要,破解活人熔化的关键,则是在于其他地方!” 我一震,失声道:“你说什么?” 朱文清一字一语说道:“那个装着化石残片的盒子,才是首要关键!我想林善纪也是想到了这点,觉得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无用,索性丢给了我们。” 是这样啊! “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就去秦皇岛,调查那个盒子。”朱文清吩咐。 我点点头,离开朱文清,回到学校的寝室去。可是脑子里老是念念不忘莉娅那绝美的容颜,真想再见到她一面啊! 我抬起头,夜已经黑,远东第一都市上海繁华之极,南京路上的商店正立着莉娅巨幅广告。我一呆,说是回学校的寝室,但是脑子里只有莉娅,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和平饭店这边。今天恰好有她的一个出席会。 我心里狂跳,既然来了,索性见莉娅一面。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匆匆弄来一张白纸,大大地写上了“pekingskull”的字样,仗着自己个子高,钻进人群,但被保安挡在了隔离线外边,我不会担心,因为莉娅看到这几个字和我的脸,一定会有所反应的。 片刻,一身金黄色旗袍的莉娅,中西合璧的脸上,带着笑靥款款出来,不住向粉丝和记者们招手致意,现场顿时发出惊人的呼声,闪光灯犹如闪电不停闪烁,顿时把整个和平饭店照明如白昼。 莉娅一边招手一边小踏步,逐渐走向外面停着的一辆加长林肯,突然她一怔,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 她看到了我。 我的身高和那醒目的文字,在人群中尤为突兀,莉娅不可能不会看到的。 莉娅顿时瞪大了眼珠,失态等盯着我,随之她意识到不能在此动作,于是马上勉强挤出一个笑靥,飞快地钻进轿车,可是迟迟不开车。这时,我的身边出现两个身高不亚于我的黑衣人,其中一人说道:“蒂桑小姐邀请您走一趟。” 这就是她的反应。 我浅笑一下,那保镖递给我一件黑色西装,让我穿上,再戴上墨镜,顿时如他们一样的保镖了。我伪装如此,钻进车后座,迎面的正是莉娅.蒂桑! “你究竟有什么阴谋!”美丽的女子,满面怒火地质问我。 车后座是一个单独的空间,拥有良好的隔音设备,前座的人们是听不到我们的声音。我淡淡笑道:“我倒是想问问你,亲爱的怪盗小姐,你要猎取北京人的头盖骨化石,要做什么呢?” 莉娅哼地一声,并不想回答,反而问道:“说吧,你要多少钱。” “我不需要钱……” 莉娅露出轻蔑的神情,冷笑道:“还是想其他低贱的男人一样,只是要我的人而已?” 我不怒反笑,说道:“都不是,虽然我很喜欢莉娅小姐,可是我并不是那么无耻的男人。我只是对你保持了好奇的心。既然你不想告诉我,那么我也不会强迫你说的。请停车,让我下去。” 莉娅愣了一愣,但是按照我的吩咐,打开话筒,让司机停车。我打开车门,径直出去,临走之时,突然想到一点,说道:“我想,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并不是你真正所需的吧。假若你想揭开谜底,那么关键在盒子那里。我们秦皇岛见!” 我整整衣领,步下轿车,留下了女人,上海的夜空,灰蒙蒙一片!—— 《风生水起》的实体书《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已由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定价二十二元,全国各书店均有销售,如果暂时还没有货,可以去淘宝邮购。欢迎购买!另外,这书名不要怪我,出版商取的。 ** 二百七十六、威廉.爱伦坡 “据说在坠机之时,头等舱乘客的死亡率是经济舱的十倍!,就让他们有钱人去花钱买参观地狱的门票吧!” “客人,您怎么能这么说呢?太可怕了!” 我发出了乘机之际叫空中小姐花容失色的忌语,无他,就是发泄无良老板丢下可怜的员工在经济舱,而自己一个人乐颠颠地跑去头等舱享福的怨念,但又无能为力改变现状,对此不得不满足于阿q精神。 我们今天乘机去秦皇岛,朱文清向来视时间为金钱,而且她的时间也恰恰都是钱,假若用人民币来衡量,大概每秒钟能够值好几块。所以在交通工具上她很喜欢用飞机,平常她都是与我一起乘坐,或是两人都在经济舱,或是两人都在头等舱,唯独今天例外,不禁叫我心生怨念,发出了上述的诅咒。 按照习惯,我向空姐要了一杯矿泉水,然后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未来战斗的时间还长着呢,有必要养精蓄锐。 现在飞机还没有开,乘客尚未完全满员,我的旁边就是一个空位。在一片清净的空气中,我突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夏奈尔香水,配合着那淡淡的女体香味,我猛然张开眼睛,转头惊问道:“是你,终于来了!” “嘘!”旁边座位的乘客浑身裹在一件肥大的风衣里面,头上戴着一定运动帽,压得低低的,鼻梁上则是架着一面大大的蜘蛛侠式太阳镜,整个人都见不得光。 “我怪盗小姐,北京人头盖骨的奥秘,还是把你引来了!” “小声点,现在我叫李亚裳。” “李亚裳?我叫李亚鹏!” 不错,我旁边的人,正是绝世美女莉娅.蒂桑,今天化妆成为一个普通人,悄悄地跟来。 她的习惯也和我差不多,要了一杯矿泉水,只是牌子很高级,是法国的依云。不亏为混血,基因好,身体棒,连被查出细菌超标的矿泉水都若无其事的喝下去。 “你们的身份,我也知道了。大名鼎鼎的叶卡特琳娜,还有她忠实的仆人——也就是你。你们两个,在业内声名狼藉,见钱不要命,认钱不认人。不过做事确实有能耐,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你们一手处理的,前几天还料理了浦东的一栋鬼楼。我只是奇怪,你们为什么突然对北京人头盖骨感兴趣了。” “我更是奇怪,大名鼎鼎的莉娅.蒂桑,放着明星不做,却化身为怪盗,来盗窃化石,有何居心?” “呵呵,看来我们对互相都非常感兴趣,不如我们交换一下情报吧!” “假若能够让我满意。” 莉娅正色道:“其实,我的原名叫做莉娅.爱伦坡。” “哦,居然与著名推理作家的姓氏相同,与他有什么血缘关系?” 莉娅的脸上不禁透出一丝恼火的不屑的神情,我顿时知道自己哪里搞错,她哼地一声,说道:“你们一直在侦缉北京人头盖骨的化石,怎么连大名鼎鼎的威廉.爱伦坡都不知道。他可是一手策划,并参与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发掘工作的燕京大学古人类学教授!” 冤枉啊!我在昨天开始才参与北京人头盖骨的侦缉,除了有限的几个中方人员如裴文中等,根本不太了解其他人员。 莉娅的脸上稍稍露出一丝无奈的神情,说道:“算了,现在除了几个专业人士之外,很少有人听到过威廉.爱伦坡这个名字了。他已经被封杀在历史尘埃深处了!” 我听莉娅的口吻,似乎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莉娅慢慢地叙述开来。 一九四一年,中国大地上战火弥漫,中日双方数百万军队在辽阔的东亚大地上决战。战火无情地吞噬着生命和财产,为了保护珍贵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当时国民政府委托美国政府代为保管。于是燕京大学的教授威廉,和美国驻华海军陆战队军医弗里,秘密把挖掘出来的化石残片藏在两个皮箱里面,在海军陆战队的护卫下,从北平前往秦皇岛,准备乘坐船只回到美国。哪知刚到秦皇岛,日军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全面爆发,所有在华美国人都被俘虏。 当时日本人对北京人头盖骨非常感兴趣,极力想要拿到手,但是一打开皮箱,却发现除了医疗用的几个骷髅标本,竟然没有任何北京人头盖骨的蛛丝马迹。 日本人怒不可遏,本来他们就生性残暴,拼命虐待毒打美国人,要他们说出北京人头盖骨的所在之处。头盖骨化石是由中国人裴文中和美国人威廉一起包装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下落。裴文中当时已经逃到南方,那么只剩下一个威廉了。 但是威廉其人,和司徒雷登一样,是一个硬骨头,即使被打得伤痕累累,亦是死活不可说。日本人一计不成,另生一计,以其他美国人的性命为要挟,强迫他交出来。亲眼目睹了同胞被残忍杀死之后,威廉被还是不肯将真正的北京人头盖骨下落说出来。 歹毒的日本人于是把他一个人放出来,而其他和他关在一起的战俘,则统统处死,只有军医弗里凭借精湛的医术,装死逃过一劫。并且放出风声,说是威廉和日本人合作了,那些美国人都是他害死的。 威廉怒不可遏,咆哮道:“你们会后悔的!” 威廉违心地回到了燕京大学,一直等到战争结束。可是日本投降以后,他马上被以投敌的罪名送进监狱,理由就是告知敌人头盖骨的下落和使得其他同伴被杀,证人就是军医。而威廉却无力抗辩,日本人的记录也显示他曾经与日本人合作。美国人国民性,虽然能够容忍投降,却不能接受投敌。威廉在监狱一呆就是四十年,直到垂垂老矣才被放了出来。但是美国学界将其视作耻辱,封杀了他的一切。威廉向子孙说明了一切之后,就郁郁而终。 “我相信我爷爷是一个政治的人,所以我就要找到北京人的头盖骨,恢复他的名誉!” 这就是莉娅的目的!—— 郁闷啊,找工作郁闷,找房子也郁闷! ** 第六章、潘多拉的魔盒(一) 我不否认我很喜欢莉娅,迷恋于莉娅高耸的鼻梁、秀媚的双眸,还有那丰润的小嘴,但是并不代表我会因此而陷入美人计中,居然会被这种三流的悲情故事所感动。这个故事编得实在太滥了,怎么看都像是从地摊文学上抄过来。假如我现在打开莉娅随身携带的皮包,说不定就会发现一张《法制xx报》。怪盗小姐精于手艺,然而高明的谎言是九句真话和一句假话构成的本领却没有学会。 我淡淡的一笑,没有打算揭破这个事实。反正目前我们两人处于相互利用的阶段,倘若信任起来反而不正常。她需要我们的情报,我也需要她的信息,就让尔虞我诈吧! “听得我太感动了,你的爷爷真是一个可怜的老头子,而你作为他的孙女,不惜一切代价要恢复他的名誉,更加叫我感动。中国人讲究孝,日后有什么需要,请尽管吩咐,我定当竭力所能。” 假惺惺地吐出谎言之后,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和朱文清待久,无恶不作,但亦是限于敲诈勒索,扮尽恶棍。伪君子的舌头,我可没有长出来。 莉娅现在的面庞二分之一的部分都被遮盖起来,我只见她嘴唇微微一动,没有过多的感情流露,说道:“真是荣幸能够和洪先生合作,待日后恢复了我爷爷的名誉,小女子定当有所报答!” 莉娅能够一口呼出我的姓氏,估计已经打听过我的资料。不过我在业内也是大名鼎鼎,土匪恶霸朱文清手下的头号恶棍洪展辉,无人不知,闻之变色。! 我简单地告诉了莉娅一些我知道的信息,当然半真半假的合作中,是根本不必透露关键信息的,我只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告诉了她,然后突然问道:“对了,你是怎么知道北京人头盖骨在那个叫林善纪的人手里的?” “我是得到情报,中国也发生了类似之前日本的活人熔化事件……”莉娅突然惊觉,顿时哑然。方才我故意乘她不备的时候提问,猝然不及之下,莉娅果然随口说出了情报的来源。 既然是怪盗,自然也有自己的一套情报系统。然而活人熔化的事件,那是相当惊骇的事件,为了避免国民过于恐慌,任何国家都会严密封锁消息。当年日本的活人熔化事件,至今留给人们的只是一些人体如蜡烛一样熔化的模糊情报,至于什么造成的,根本知之不详。换在中国,则是以另外的惨遭事件替换,连国人也知道极少,为何作为一个外国人,就在第一时间知道,并且马上锁定林善纪呢?这是我的疑问。 莉娅无意中显露了信息,尴尬地笑笑,已经不能隐瞒下去了,索性直白地挑开,说道:“然后到了中国之后,我秘密发现一个叫林善纪的人,带着北京人头盖骨来到了上海。” 我说道:“这个林善纪,和我们联系的时候,自称是国安局的人员,不过我和老板都在怀疑。” 莉娅点点头,说道:“我也在怀疑,按理说,这只是一件重大的刑事案件,即使牵扯到北京人头盖骨,也没有严重到要出动国安局。我也认为他有猫腻,但是无论如何,在这个林善纪背后一定有庞大的势力。而且我始终搞不懂,他为什么平白无故的把价值连城的头盖骨化石交给你们呢?” 我苦笑一声,目前有两个答案,一是头盖骨是假货,二来就是头盖骨化石根本不重要。而我们循着第二个答案,前往秦皇岛,查看盒子的秘密。我总有预感,这个盒子是潘多拉魔盒,打开之后,一切的罪恶都会飞出来。 秦皇岛是河北的重要工业和港口城市,加上毗邻首都北京,发展迅速,现在已经成为北方的一个重要城市了。甫一下飞机,我和莉娅就匆匆分手,双方并没有交换联系方式,因为下了飞机之后,我们就是敌对的人了。 至于如何寻找装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盒子,我问起老板,朱文清悠悠地答道:“很简单了,北京人头盖骨自然价值连城,可是盒子却个毛都不值,若不是作为证物,说不定老早丢掉了。我想此刻那个盒子,应该躺在当地博物馆仓库的某个阴暗角落里吧!” 于是,伪装成国家文物局特派员的朱文清和我,手持伪造的证件,一本正经地前往博物馆,要求取得那个盒子,居然被管理人员一口答应,塞上几百贿赂之后,就从仓库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搜出了盒子。这是一个普通的皮箱,大盖在土里埋了几十年的缘故,外表发黑发霉,万幸没有完全腐烂掉。 “这是在哪里发现的?”朱文清询问管理人员。 “好像是钢厂那边吧!好像里面装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拿出了重要的东西之后,这个皮箱就被扔到这里来了。是什么东西,你们知道吗?”小小的管理员,自然没有知道里面保存的物品。但是他突然神神秘秘地说道:“据说,可能是北京人化石的头盖骨!” “什么!”我是朱文清都是一惊,如此保密的事情,怎么几乎路人皆知了? “看来好像是真的!”管路员一喜,透露出了秘密,“据说,在几十年前,这里有一个大汉奸,他把日本人用来装北京人头盖骨的箱子偷走,可能他原先只是想偷一些珠宝的吧。后来他把这些东西埋在了自家的坟地里,也就是现在钢厂一带。等到鬼子打跑之后,这个短命鬼被枪毙了,所以北京人头盖骨的化石,也就失踪了。这里的人都知道这个传说的。” ** 二百七十八、潘多拉的魔盒(二) “是吗?可是我还是觉得很疑惑哦!”朱文清开始用一种很小女人的口吻说话,这是她惯用的伎俩,借着自己的美貌哄男人之用。相比之下,更为美丽的怪盗小姐的手段却低劣多了,连我都哄不了。 “按理说,汉奸大着胆子劫掠鬼子的囊中物,应该极为隐秘,不如让小鬼子知道了,可是杀头的大罪啊!可是听你的口气,似乎在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一样呢!” 朱文清笑笑瞅着管理员,微微有股嘲弄的神情,似乎就认定他在撒谎。被美女瞧不起很会让人恼火的,管理员不禁怒道:“当然了,那汉奸办事虽然隐秘,可是光复之后,锄奸团就要枪毙他了。公开审判的时候,汉奸拼命叫喊,要以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来换取自己性命,可惜锄奸团团长是一个大老粗,哪里懂得什么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价值,一口气就枪毙了汉奸!” “是这样啊!但是,肯定有人识货了,难道不会有人偷偷试着挖一下吗?” “有倒是有,甚至掘地三尺,可惜没人找到。”管理员的脸色突然变得很古怪,凑近朱文清说道:“听说,有怨气!” “怨气?” “对,你想呢!那北京人,死了都几十万年了。原本好好的埋在土里,可是硬叫人挖出来,能不恼火吗?所谓九十九成精,北京猿人都几十万年了,不知道成为什么厉害的妖怪,把要挖他的人,统统给诅咒弄死了呢!” 朱文清点点头,若有所思。转而返回宾馆,路上她问我:“你绝不觉得,事情有古怪?” 我说道:“你指那个管理员讲的传说?子不语怪力乱神,我是不信这套的。” 朱文清摇摇头,说道:“不,根据历史记载,盛装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一共有两个箱子,都是白木箱,大箱标有cad1字样,小箱标有cad2字样。我们手头拿到的这个,似乎是小箱,还有一个大箱没有找到。按照常理推测,如汉奸这般狡诈的人,绝对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地方。所以,他把小箱埋在坟墓里,而大箱,却在另外一个地方!” 我苦笑一下:“你想找另外一个箱子,可惜汉奸都死了几十年了,我们无法确知另外一只箱子在哪里。而且连这个箱子,都是偶尔才挖出来的。” 朱文清说道:“不过我隐隐有了一个构思,回去之后,我们好好研究一下。要是得出结论,嘿嘿,十亿元哦!” 我顿时心念一动,我也可以拿一亿啊! “不过,那只箱子不要了吗?以你的性格,似乎不太会怎么容易放弃呢!”方才我看到朱文清把木箱轻轻地送还给管理员,甚至没有打开检查一下,于是不禁疑惑起来,这个女人,是出了名的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当然,我怎么可能放弃呢?” “也是,莫非……”我嘿嘿笑道,“干我们这行的,做事自然要隐秘一点,是不是晚上偷偷摸摸过去,拿过来啊!” “呵呵,知我者,小辉辉也!姐姐我真是这个意思。然而,谁知道那只鬼箱子里藏了什么古怪的东西,万一打开来有毛病就麻烦了。再说,三更半夜的,还得翻墙进去,多麻烦啊,所以我们此刻须得拜托某位怪盗小姐,请她帮忙了!” 请怪盗小姐帮忙——反话了,大致就是等着莉娅溜进去,偷出来的时候我们来个黑吃黑,莉娅的能力已经叫我们测试过,有我们在场,她绝对逃不出手心的。 “可是,我还有一个疑问,你怎么知道怪盗一定会在今天晚上偷偷地跑出去呢?” “因为……”朱文清狡黠地盯着我,“我们的小辉辉会去给莉娅美眉通风报信!” “我去给莉娅通风报信,呵呵,怎么可能……”朱文清连怪盗的名字都查得清清楚楚,我们的关系,听她的口气,也是一清二楚。当下我脸色大变,第一个念头就是转身逃开。 朱文清狡诈地拦在我前面,眼看逃不出去,我噗通跪下,低头认错:“老板,我错了,不该被那臭女人的美色所迷惑,背着你偷偷摸摸干了许多坏事!” 朱文清冷冷地说道:“放心,这次我不追究你。” 看着她的脸,虽然板了起来,但是并没有发作的意思,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同时也纳闷,朱文清是什么时候知道我们的关系的。 她冷笑道:“作为一个老板,连员工的所作所为都不清楚,岂不是无能之极?那天我看你脸色就知道不对劲,于是偷偷跟着,看到你和那小妖女勾结在一起。于是坐飞机的时候,我故意把你安排在经济舱,让你好小妖女有暇通奸。我在你身上按了窃听器,好在你虽然好色,但是脑子总算昏掉,总算维护我们的利益,而且狠狠坑了小妖女一把!不然,你以为我会饶你吗?” 原来如此,我一切都明白了。 回到了宾馆,为了工作方便,我们向来是住一个房间。和朱文清这种美女聚在同一屋檐下,不仅不是艳遇,根本是可怜员工被无良老板压榨,在下班之后还是要被她驱使。我来不及吃饭,就被赶了出去,要给莉娅“通风报信”。 但是,我并没有莉娅的联系方式啊!怎么通知呢? 正在彷徨之中,突然背后被人一拍,我回头一看,正是戴着眼镜的莉娅,顿时大喜——自己找上门来了! “哈哈!”我张开双臂,紧紧抱住莉娅,她的身材很棒,狠狠地吃了一顿西施豆腐。而莉娅是美国人,对于此礼节并不在意。 “怎么啊,看到我很高兴?” “唉,无良的老板,和美丽的影星,你说我见到哪个更加开心?” “呵呵,原来如此啊!你真是可怜,是不是没有完工,被赶出来了,连饭都没吃,这样吧,我请你!” “善!” 和美女进餐,理应在奢华的西餐厅,伴随着优雅的音乐脉脉凝视。然而我们都在意身份的隐秘,于是,我和混血美女,就在街头的大排档上,点了几样土产和几瓶啤酒,开始共进晚餐。 莉娅频频给我进酒,这娘们,要把我灌醉,正和我意。我出身北方,哪会容易醉酒,但是为了泄密需要,故意喝了几杯之后,红着脸握住莉娅柔嫩的小手,开始胡说八道,故意泄露了信息,然后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洪先生?” “嗯,莉娅,你的胸部真大啊……” 那莉娅蹑手蹑脚地离开,好戏要开场了! ** 二百七十九、潘多拉的魔盒(三) 我回去的时候,朱文清正在宾馆的大堂酒吧里无聊地消磨时间等候我,闻到我满身酒味,便酸溜溜地说道:“呵呵,我说小辉辉,你本事也真大了,居然能够钩到莉娅.蒂桑这般的美人儿,你可是很有女人缘!” 与女性老板相处之际,纵然她们并没有对你产生爱恋的念头,但是当员工与其他貌美的女性呆在一起,出于女性的本能,依旧挥发醋酸分子。对此最佳的反应就是闷头发大财,朱文清见问不出什么,哼地一下,揪住我的耳朵,转身拖到房间里,收拾了家么,便一起去博物馆的仓库边上了。 作为博物馆的仓库,里面放置的都是没有在博物馆具有展览价值的物品,所以看管亦是不太严密,管理人员老早坐在办公室里呼呼大睡,我们轻松地就入侵进去,然后呆在玄关口,静静等候莉娅小姐做我们的冤大头。 由于仓库里一片漆黑,朱文清扔给我一个红外线望远镜,低声说道:“给我盯住了,千万不能让那只小妖精跑掉。” 我苦笑一下,醋意迄今为止仍旧没有消掉。我闷声不响地拿着望远镜,百无聊赖地四下里乱瞄,果然过了不多久,就看到一条红红的苗条人形,飞快地窜了进来。 来了!我一边盯着莉娅的行动,一边轻轻拍打一下背后的朱文清,只听她低低的阴森冷笑道:“呵呵,小妖精,这次你可跑不掉了!” “走!”在莉娅通过玄关口,步入仓库之后,我们马上冲进去,与莉娅相隔不过几秒钟,预计当她打开木箱的时候,正是我们人赃俱获的最佳时机! 但是——当我们躲在树叶之后捕蝉之际,却没有料到自己也成为目标。突然一下,仓库之中猛然***通明,我和朱文清陡然吓了一跳,因为在黑暗中待久了,第一个反应就是遮住眼睛,过了几秒钟才适应过来。我张开眼皮,却见在眼前偌大的仓库内,莉娅苗条的身形僵硬地直立着,在她五米远处,就是我们共同目标白木箱。然而此刻,白木箱却被一个人提在手中! 这个人浑身都裹在一件黑色的宽大长袍内,看不出是男是女,连面部都如木乃伊般裹着一层黑布。我大惊失色,这怎么可能,我在红外线望远镜中怎么没有发现他呢?难道他的衣服能够阻隔红外线,但是明明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棉布啊! “不必理会莉娅,既然有第三方在场,那么我们也只能改变策略,强行夺取白木箱了!” 老板在背后低低地下令,倏然我身边一阵狂风掠过,朱文清已经如一只发射的弩箭,飞快地窜了上去。那莉娅一呆,也是飞扑过去,抢夺白木箱。作为一个男人,我们可以比女人们落后呢?老子也上! 我纵身跃到三人战团边,但是根本没有插手的余地。战斗中,朱文清的身手亦如往常一样叫人赞叹,实用而强大。作为一个都市大盗,朱文清劣迹斑斑,得罪过的人可以从上海排到北京了,其中也有一些势力非常强大的集团人物。朱文清之所以没有被干掉,一方面脑子够聪明,另一方面,她自身的武力也足够强大,此刻状态而言,发挥着人间凶器的正常实力。 至于莉娅,她的身法就花招多了,几乎只在两人的战斗中蜻蜓点水似地偶然出手,坐等渔翁之利。 我不禁感到很奇怪了,以朱文清双拳凶猛到贫铀穿甲弹的威力,即使高手也支撑不了一分钟。而这个家伙,差不多扛了两三分钟了。在朱文清重型火力的攻击下,他根本没有一丝还手的机会,只是一味地躲避,身形轻飘飘无视地球引力,弹来弹去。 朱文清脸上慢慢显出了恼火的神情,她本来就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女人,何况今天又叫人摆了一局。我心念暗动,见那黑衣人过来,好机会,陡然出手,趁他在招架朱文清的时候,拉住他的衣袖,猛力一扯,吱!衣服扯破了。咦,里面什么都没有? 黑衣人的被扯破的衣服之下,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整个人,似乎就是空气鼓荡衣服,而冒出来的人形。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顿时毛骨悚然,这是鬼魅啊! 话说间,黑衣人叫我扯破了一角,如漏气的气球,顿时软到在地上,连朱文清都看得莫名其妙,愣愣看着我。 我一摊手,无奈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白木箱落在地上,我正弯腰捡起来,冷不防一只拳头冒过来,砰地一下,把我打翻在地。 居然是莉娅,她趁我们不备,施展毒手抢夺箱子。 朱文清勃然大怒,居然有人敢虎口夺食,简直不要命了。莉娅方提起白木箱,朱文清已经拉住了箱子的一角,两个女人都是经过锻炼,膂力不凡,而这个箱子却是历经五十多年风雨的老大爷了,所以咔嚓一下,白木箱顿时被扯开。 但就在这时,被扯开的白木箱,突然闪出一阵耀眼的白光,刺地眼睛生痛。 不好!我本能地护住眼睛,脑袋里却想起来那熔化尸体的恐怖传说,难道我们也要实在白木箱的魔术下吗? 过了许久,身子似乎没有一点问题。我稍微安心地放下胳膊,看到前方两个女人,正愣愣地保持着方才那抢夺白木箱的姿势。过了片刻朱文清才反应过来,喃喃说道:“怎么回事?” 我说道:“不知道,但是有点类似于活人熔化时候的场景,看来我们果真找对目标了。” “居然若无其事……”朱文清喃喃自语,她抬起头,看到对面的敌人女性,猛然爆发出一场惊人的笑声:“哈哈,你眉毛……” “我怎么了?”莉娅莫名其妙。 我指着莉娅,吃吃说道:“你,你,眉毛不见……” 莉娅一震,慌忙从怀中摸出一个圆形镜子,对镜顾盼,顿时发出惨烈的叫声:“我的眉毛!” 此刻的莉娅,原本漂亮的眉毛,倏然之间不知道什么缘故,掉个干干净净,简直比鸡蛋还光滑。缺了眉毛的美人,显得特别滑稽。 不对,等等,刚才莉娅的眉毛还好好的,朱文清又没有下毒手。难道…… 我立即浑身上下**,头发、眉毛都好端端地在,但觉得下巴如太监一般光溜溜,我是毛发浓密的人,一天没有刮胡子了,起码留点渣,此刻却没了胡子。 原来,白木箱中发出的白光,没有把我们熔化,却让我们掉毛了。 不过胡子长起来也快,不过一个昼夜,定能布满下巴。 我又抬起头,看着朱文清,想她掉了什么毛,从上往下看下来,头发、眉毛一样都不少,我正疑惑中,忽然见地上落下几根头尖根粗,呈自然卷的毛,顿时大惊失色,失声叫道:“莫非,莫非,你那里的y毛掉了……” 砰! 一拳砸过来! ** 二百八十、去毛神光的秘密 “腋毛,也是y毛!” 我瞅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眼眶呈现人为的熊猫化,这当然是某披着人皮的异形杰作。 “闭嘴,再说一个y字,我就把你身上所有的y毛统统拔光!” 朱文清怒气冲冲地吼道,她是一个天然运动者,信仰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原则,连耳孔都没有穿,自然不会剃腋毛了,所以不小心被我误会,以为是那里的毛。 “你们别说,最惨的是我。好歹你们掉的毛有和没有都一样,可是我呢?最重要的眉毛啊!何况我是明星!” 由于白木箱散发可怕的去毛神光,不知名的恐惧感压倒了我们,三人暂时结成统一战线,回到我们居住的宾馆里,每个人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照镜子。我看眼眶,莉娅看眉毛,朱文清脱了上衣,看光秃秃的胳肢窝。 但是朱文清不免对莉娅的美貌妒忌三分,此刻看到心头大患变成了丑女人,不禁乐开怀,笑嘻嘻地说道:“你现在是在日本发展吗?” “是啊!” “日本古代的时候,女人不是以没有眉毛为美吗?你就带动一股复古潮流吧!嗷呵呵!” 莉娅恼羞成怒,却又不能发作。 我赶忙劝架,但是对于心怀仇恨的两个女人,直接上去几乎等于**手持美国国旗冲进基地祷告现场高呼反伊斯兰口号的下场,所以我施展慕容家的绝学,斗转星移,赶忙换话题:“咦,我就奇怪,不是说一打开白箱子,现场的活人都会被熔化,可是我们紧紧掉了几根毛呢?里面有什么玄机?” 两女都把目光移转到仍在**的箱子——箱子已经叫两个暴力狂给硬生生地扯破,现在是勉强合在一起,朱文清上前打开箱子,四下里仔细检查,不一会儿,就伸出右手的两个手指,呈钳状慢慢拎起来。 “有什么东西?”我感觉朱文清似乎找到了什么,却有看不到。 “一根毛发!”朱文清把东西放在茶几上,白色大理石材质的茶几表面,很好的反衬了黑色的毛发,使得我们看到一根约莫七八厘米长,笔直的黑色毛发。 “是头发?看样子,而且是一个亚洲男子的头发!”莉娅分析道,我们一起把目光移向她,莉娅笑笑说道:“我的兴趣之一是玩芭比娃娃,她们的头发都是用真人头发做的,所以我一眼就能判断出头发的材质。” 朱文清哼地一声,冷笑道:“说不定就是y毛呢?” 我恶寒,至少没有听说过笔直的y毛,除非这人是变态,把y毛拉直了。 白木箱里面有人的毛发,而我们都是掉了一一部分的体毛,等等,我有构想了,我张嘴叫道:“我知道了,一定是这个箱子有古怪,放入什么东西,就会辐射一股奇异的力量,把周围同等属性的物体消除掉!” 朱文清叫道:“笨蛋,啰嗦什么,你以为我们想不到吗?不要小看女人的智慧,故意摆出来。这个箱子,放入毛发则消除毛发,放入北京人头盖骨的化石,则消除血肉。但是,为什么箱子有这么神奇的力量呢?这个才需要我们考虑的!” 莉娅出主意说道:“不如我们再试试看,放入什么东西,让箱子再施展一次威力!” 喂喂,都说女人是感性的动物,果真如此。怎么不用你聪明的小脑袋想一想,万一不慎放入了什么危险的物体,说不定我们就会被“消除”掉。希望朱文清这个聪明的女子不要听从莉娅这笨蛋。 “不错,我赞成!” 朱文清兴奋地叫道,然后眼睛咕噜咕噜瞄来瞄去,千万不要选什么危险的物体!突然拾起玻璃茶杯,预备放在箱子里面。我松了一口气,至少人身体里没有和氧化硅有关的。 正当朱文清要把茶杯放下去的时候——嗯,慢着,我好像看到她衣袖上有什么轻飘飘的东西先落下去了。呜,衣袖脱线了…… 轰,猛然之间,一阵闪亮的白光顿时充斥了整个房间,等到我们的眼睛逐渐适应强光的冲击之后,朱文清依旧保持着拿杯正要放下去的动作,低低地叫道:“奇怪,我还没有放下去呢?” 混蛋,你棉线先掉了下去。 不过棉线似乎没有什么反应,我全身都穿晴纶等化工原料的衣物,朱文清则是皮衣,至于里面吗,我不得而知,即使棉制品,丢了我也看不到。 还有一个人呢? 我匆忙回头,顿时看到了极其惊艳的一幕,不行了,我受不了了,鼻子立时哗哗留下鲜血。 莉娅先是一呆,在我和朱文清两道强有力的目光注视下,缓缓低下头,终于发现了不对劲,惊叫一声:“不许看!” 绝世美女不亏拥有怪盗的身手,我只觉得眼睛一花,莉娅已然消失,飞进了厕所中。 我满意地擦擦鼻血,就算现在立即死掉了,也没有什么缺憾了。 而朱文清则很乐见仇敌出丑,看到箱子里的棉线之后点点头说道:“至少证实了我们的假设,等等……” 箱子的两侧,慢慢浮现出了几个古怪的金色符号,似文字又不象文字,似图案又不是图案,瞬间就如沙滩上的城堡被海水冲掉,转眼消失了。 这是……我和朱文清看得目瞪口呆。 “是甲骨文,我认出来了!”朱文清很快反应过来,我知道这个女人不简单,虽然品行恶劣,但是至少是哈佛大学东方文学系的高材生,认识几个甲骨文也很正常。 她马上拿起一支笔,飞快地在茶几上画下了甲骨文和另外一种方方正正,但是不知名的图案。皱着眉头研究了一会儿,豁然开朗地说道:“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样,这是一种‘消除’的诅咒!某位精通诅咒法术的人,在箱子里写下了咒文,保护箱子不被其他人打开。我想,写这个咒文的人,一定是极力保护北京人头盖骨的学者了。相传中国的诅咒术形成于信奉鬼神的殷商时期,所以咒文都是用甲骨文写成的。当年参与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科考的人员之中,有很多人精通甲骨文,因此会诅咒术也很正常。但是我很奇怪,中国的诅咒术是直接针对人体,中了之后,通常七孔流血而亡,或者天打雷劈。但是怎么会形成‘消除’这个可怕的邪术呢?难道与另外一种不知名的图案有关吗?这是什么呢?” ***-———— 风生水起也差不多写了一年了,已经进入疲惫期,渐渐地不想写了,想换换题材,写寻找宝藏的如何?风格类似,依旧是结合现代与古代的悬疑。大家说呢? ** 二百八十一、登陆日本 身穿最心爱的草绿色睡裙,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一边喝着果汁一边打着哈欠:“实在是太无聊了,小辉辉,讲个笑话给我听听,冷笑话也可以!” “好吧!”我合上一千五百页的《社会经济学》课本,“妓女罢工,打一历史名词!” 这个脑筋急转弯,需要不同一般的猥琐才能解答,可惜眼前的看似清纯的美貌女子脑袋龌龊程度不亚于猥琐男。 “抗日战争!哈哈!” “猜对了,不过我看你还在为白木箱里的咒语烦恼?” 朱文清叹道:“假若说谜团能够在瞬间解决,那就不是谜团了,而是脑筋急转弯。”女人翻了一个身,俯躺在沙发上,丰满的屁股高高翘起来,使人蠢蠢欲动。 “甲骨文的咒语,和另外一种神秘的象形文字,犹如毒蛇一样,这几天内把我死死缠住,叫我欲罢不能。原本以为得到白木箱就能揭开一切谜团,但实际情况却是我们陷入了一个更深的谜团之中!” 距离得到白木箱已经五天了,我们三人费尽心思研究,也没有什么答案。唯一的解答是基本可以认定,那种非甲骨文的图案亦是一种象形文字,然而脱离现在任何已知象形文字的范畴。莉娅行程急,涂上两道黑墨之后匆匆回去日本,而我和朱文清则回到老巢中继续研究白木箱。 “不过,我更是在意的是那个神秘的空气人。”由于那个人只是在身上缠着衣服和布条,里面却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把他称作空气人,“很明显,头发就是他放着的。可是如果他要干掉我们,何必只是用威力不大的头发呢?” 朱文清慢悠悠地回答:“这是他的警告。放入头发之后,虽然不够伤害严重,效果却是很明显的。所以我可以认定这是他的警告。难怪林善纪这个家伙不愿意接手此事,原来这里有这么厉害的家伙在啊!唉,怎么办呢?拿不到手的十亿好伤心哦!” 我突然灵机一动,说道:“对了,按照三流电视剧的演出,假如现在我们还没有答案,只要看电视新闻,就一定会有启发。” “试试看。”朱文清懒洋洋地说道。 我打开电视,新闻频道的主持人正在大吼大叫,拼命宣扬外国发生的离奇事情:“日本惊现恐怖的人体熔化事件!这究竟是化学武器的袭击还是细菌侵蚀?下面请专家x教授来给我们解答……” 我和朱文清面面相觑,目瞪口呆,我们的真实世界,终于也演化为三流电视剧了,过了半晌朱文清才叹道:“现实往往比电视更荒诞!小辉辉!” “在!” “准备一下,我们要去日本!” 好! 难得朱文清放我回去收拾一下家么,毕竟需要远行。我已经好久没有回到自己学校的宿舍了,里面的弟兄们看到我满面羡慕,叫道:“老大,现在你一定和你的美女老板,过着双宿双栖的性福生活!” 双宿双栖倒是不假,只是我是垫背的。 大学的寝室,多半称兄道弟,无论年纪还是身高,我都是作为老大。接下去就自动排列。 “这次我要去日本,你们要什么土产,我带过来。”老大也要有风格的。 老二:“soundhorizon的专辑roman,我要有签名的,最好是remi的签名。” 老二是叙事歌爱好者。 老三:“松岛枫的**步兵片,d9的!” 老三最喜看色情片,而且说着许多奇怪的词汇,听多了也知道意思了。比如,步兵就是无码(无马)的意思,骑兵反之。日本人甚是无聊,a片还打马赛克,看欧美多直接啊! “小四,你呢?” 小四姓郭,是无论身高还是年龄,都在我们这里排最小,他身高不足一米五,犹如一个孩童,偏偏又很自恋,受不了。 “我要……” 高达玩具吗? “大岛渚的《感官王国》!” 这这,不是有名的禁片吗?除了大量色情镜头外,据说还有许多成人不宜的场景!天哪! ** 二百八十二、极恶双人组的诞生 日本,根据一项调查显示,中国人听到这个名字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抗战、南京大屠杀、**和漫画”,除了少数李桑,大部分国人对日本整体印象并不佳。我不是愤青,可是也不太喜欢日本,至少从来日本货。这倒不是抵制日货,而是日货质量实在太差了。一次买了东芝电池,半个小时用光,而国产的长命硬是活了三天,之后我再也不买质次价高的日货了。 很快我飞跃了太平洋,来到了堕落之城东京。从飞机上看下去,东京和上海并没有什么不同,反而由于国土狭小,布局显得有些小气。我们在成田机场下飞机,在日本我们并没有人相熟,但是出乎意料,在候机厅看到了一张横幅,上书:热烈欢迎洪先生和朱小姐来到日本光顾旅游! 嗯?谁呢?莫非…… 我顿时看到了那张笑容可掬的美艳面颊——莉亚.迪桑! 朱文清哼地一声,我面如土色,连忙辩解:“我发誓,我没有和她勾结!是她自己过来的!” 朱文清冷冷地说道:“这个我知道,好歹这几天你都和我在一起。上去探探,这个女人到底来干什么?” 我引上去,莉亚张开双臂,热情地把我拥住。夏天,莉亚穿的并不是很多,在她火辣辣的身材贴身接触下,我几乎喷出鼻血,太舒服了,少活十年也愿意。 “你来干嘛?好像我们的合作蜜月期已经结束了。” “讨厌,死样。你们来到日本,我作为地主,来接亲亲阿辉和文清姐姐也不许吗?” 傻瓜才相信呢! 待朱文清上来,莉亚又是一通热情地拥抱。两个身材火热的美女,以古典摔跤的姿势热情的拥抱,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知道的人,以为搞同性恋。 “放开我,放开我,我的腰……”莉亚呻吟。 毫无疑问,怪盗是绝对不是人间凶器的对手。 朱文清得意洋洋地放开莉亚,后者腰部似乎瞬间老了一百年,勉强撑着,表情龇牙咧嘴。朱文清给她一个好大的拥抱啊!几乎把脊椎都勒断。 “我们先去城里吧,宾馆我给你们定好了,然后我们讨论一下,关于日本发生的活人熔化事件,这到底和中国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碎片有什么关联。” 莉亚带着我们一起上了一辆车子,虽然不放心,但是我们对东京一点都不熟,只得由她开车,让世界级别的美女做我们的车夫,可是世界上罕见的荣誉啊! “事件发生在新宿!根据监视器的显示,一个全身穿黑衣服的人,在新宿街头放置了一个木箱,有人出于好奇打开,结果惨案发生了。” 莉亚一边开车,一边面目严肃地告诉我们。 此次活人熔化事件,日本政府再也不能隐瞒。新宿本来就是日本最为繁华的地方,现在差不多有上千人看到了这一惊心可怖的场面,顿时大乱,本来被木箱熔化的不过几十人,但是自相踩踏而死的,却超过两百人。 由此可见,所谓日本人充满秩序,完全是谎言。在恐怖面前,任何民族的人都无法自制。 nhk得到消息之后,比警视厅更早赶到现场,拍下了骇人的场面,并将监视摄像头的画面播放出来。随后警视厅才赶到,马上封锁现场,可是再也不能隐瞒,关键性木箱,早已随着电波传至地球每一个角落。 深恐受到恐怖袭击的愤怒民众大声斥责政府官员,原本应该惺惺作态的官员,却犹如聋了一样,默不做声,令民众更加愤怒。接着就有流言,有的说,这是朝鲜金正日的恐怖袭击,用来报复日本人。有的说,这是美军开发的武器,更有谣言,本拉登一直躲在日本。 但是根据莉亚得到的情报,日本的公安却开始了秘密调查,这个神秘的袭击者,极有可能是我们在秦皇岛仓库中遇到的神秘人。 突然咔嚓一声,然后吱地一声,车子矮了下去。 “爆胎了?” 我暗想,莉亚打开车门,伸出纤腿说道:“我出去看看,怎么回事。” 然后,一分钟、两分钟……半小时候后。 “她怎么还没有回来,是不是因为貌美被好色的日本人侵犯了?” 朱文清眯着眼睛说道:“怎么可能,这女人,虽然不是我的对手,可是对方普通的家伙,完全是大人和小孩的差距。” “不过,想想看,今天这个女人真是不对,有什么阴谋吗?”我暗自嘀咕。 我暗自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迷迷糊糊中,突然灵光一闪。 怪盗,怪盗! “我们的行李呢?”我问朱文清。 “好像交给莉亚处理了,托运到宾馆。” 我伸手摸到怀里,果然,钱包不见了。 我头皮发麻,勉强挤出笑容看着朱文清,后者立时目光凛然,喝问道:“你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听着,现在我要说一件可怕的事情。” “什么事情?” “你摸一下,钱包还在吗?” 朱文清狐疑地把手伸进口袋里,脸色陡然大变。 “我要说的就是这件事情,***莉亚这个**,坑了我们,不仅拐了我们的行李,连我们的钱包,也在和我们拥抱的时候,摸走了!” 朱文清闻言脸色发白,过了许久才狼嚎道: “莉亚.迪桑,你这个**,老娘和你没完!下次捉住你,定然好好奸一遍!” “等等,你是女人,怎么奸女人?再说搞同性恋,似乎那家伙也不吃亏。” “哦,到时候就叫你去上。一边上一边拍下来,明星和裸男搞的片子,一定可以卖很多钱,哈哈!莉亚迪桑,你玩完了。” 这就是我的老板吧!—— 房子找好了,但是电脑还没有搬过来,有点远。所以最近还会断断续续地更新。嘿嘿,我已经在挖宝藏了,第一个就是杭州的吴山宝藏!传说中钱王遗留的巨大财富! ** 二百八十三、极恶双人组肆虐东京(一) 在这个世界上,恶魔从来都不是天生存在的,无一例外都是由某个偶然的事件,造成了无比可怕的人间凶人。例如汉尼拔是看到了自己妹妹被吃掉,希特勒是被犹太妓女勾引染上性病。而眼前,一个毁灭东京的极恶恶魔双人组的诞生,却是日本人亲手造成的! “莉亚,老娘和你没完!” 在成田机场到东京公路上,朱文清在苦苦等了两个小时后还没有等到一辆车子停下,发出如此可怕的怒吼!这声怒吼,是恶魔向人类宣战的战歌! “据说日本人是世界上最为自私的人,要他们乖乖停下来载我们去东京市区,难度简直大于所有日本人都承认二战的罪责!”我摊开手说道,“但是总不能走到过去吧,还有好几十公里路!” 发泄完怒气的朱文清叹了一口气,说道:“那么看来只能用传统的美国公路式招车手段了!” 嗯,什么手段。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但见朱文清走到公路边,吱的一声,撕下右腿的一条裤管,于是乎整条优美雪白的大腿露了出来。她把这条大腿搁在车子上,摆出一个**的姿势。 啧啧,这便是传说中的美国公路式招车大法,说白了就是露大腿勾引男人停车计策,显然这招只有美女才用,以朱文清宛如绝美少女的容颜和模特般的身材,绝对能够叫男人把车子停下来,这时我便是一个累赘了。于是我知趣地躲起来,耐心等待鱼儿的上钩。 果然不多久,就听到一阵急促地刹车声,然后就是一个男人**荡的日语声和朱文清得意的笑声,呼唤道:“小辉辉,你可以出来了!” 绝对是需要我来扮恶棍了。 当下我伸伸胳膊走了出来,对面朱文清正靠在一辆敞篷宝马车边,车上坐着一个超猥琐的日本男子,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过来。我来到车子边,脸一抽,肌肉一紧,虎躯一震,狞笑着骂道:“八嘎!” 这是我唯一会说的日语,相信此刻效果也应该非常有效! 朱文清:!@#¥%……&*(哎呀呀,真不好意思,他是我男朋友,职业泰拳高手,没打过几场比赛,因为每次都不小心把对手杀了。奥呵呵!) 日本男子:!#¥(你,你,想干什么?) 朱文清:!#¥%……&(嗯,因为我们的车子不小心坏了,所以暂时借一下你的!) 朱文清扭了一把我的屁股,我忙不失时机地展示一下肌肉。我身材高大,一米九的块头威猛无比,又因为长年累月地干着重体力活,满身横肉,当下吓得那瘦小的日本男人露出惊骇的神情。 我大喝一声,伸出一条胳膊,犹如老鹰抓小鸡一样,把那个男人从车座上提了起来,正要随手扔出去,朱文清叫道:“等等?” 我一呆,朱文清冷笑道:“光是有车子怎么成?还得有钱!搜搜他的口袋看!” 我倒提着他的腿一抖,抖下如许玩意,除了不止一打的避孕套以外,总算看到一只钱包,翻看一下,起码有几十万日元。看来这瘦男人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富家子弟,专门开着宝马到处掉马子,可惜遇到了我们两个。算起来也是为日本妇女解决了一个公敌!哈哈! 朱文清毫不客气地把那个家伙剥得赤条条,扔进莉亚开来的破车里面,在他的破口大骂中狂笑着踩着油门扬长而去。这就是史上骇人听闻的极恶双人组在日本翻下的反人类、反社会累累罪行第一步,这绝对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所谓天作孽有可为,人做孽不可活,日本人莉亚(美裔日籍)犯下的错误就让日本人去承担吧! 当然,作为极恶双人组的本身,是不会如史学家一样进行严禁的全方位思考的。我坐在敞篷宝马的副驾驶座上,向朱文清问道:“那么,下一步我们是去哪里?去新宿还是直接找莉亚算帐?” “哈哈,既然来到了日本这个火山岛国,自然不能错过温泉了。我们先去浸一下温泉,恢复疲劳的身心,再为世界的和平做出贡献吧!” 人类的公敌丝毫不知恬耻地宣扬着自己享乐主义的观点,作为人类公敌的同伙人类大敌的我,亦是赞同她的观点,点点头说道:“嗯,这样也不错。我一直想品尝一下寿司、还有铁板烧的味道。” 朱文清转车驶向最近的一家温泉馆,由于我不懂日语,所有交涉的事情都是朱文清一手包办。温泉馆中年的老板娘鞠躬将我们引进去,简单地换成了浴袍之后,就拿着清酒舒舒服服地开始泡汤。人生最遐意之事,便是泡温泉喝淡酒。 隐隐约约的热水雾气中,似乎看到前面有个人走了过来,朱文清不是说这里被我们包了下来,怎么还会有外人?看身材,依稀便是女人,等等,不会就是朱文清吧? 我顿时心跳加快,虽然和美女老板呆了这么久时间,也时常看到她穿着单薄的衣衫走来走去,可是如此坦诚相对,则是第一次。 拨开的雾气之下,果真是朱文清,我问道:“你怎么来了?” “有意见吗?这里本来就是男女混浴的!想看我的身体吗?”朱文清身上裹着一条毛巾,此刻双手按在毛巾上,跃跃欲试,看得叫男人眼睛发直,突然朱文清双手一扯,浴巾顿时掉了下来。 “哈哈,失望吧!” 她里面还穿着泳装,这女人,当然不是天体派。 她坐了下来,拿着我的清酒品味,过了片刻问道:“来到日本有什么感觉?” 我说道:“小,感觉这里什么都小!” 日本本来就是一个岛国,以小为美,如我这般巨汉,着实不方便。另外日本清酒味道就是太淡了,喝起来就是开水,哪有烧酒豪迈,黄酒韵长。 “是啊,我以前在日本的时候,也有这个感觉。”朱文清说道,听口气,以前在日本呆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又泡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日本漫画,说道:“按照三流漫画的剧情,现在是不是应该有忍者突然从水里钻出来?” 朱文清懒洋洋地说道:“不是可能,而是真的有了!” 说道,朱文清猛然眼神一凛,拎起手里的毛巾,聚气成形,如剑一般地刺向前方的水面! ** 二百八十四、极恶双人组肆虐东京(二) 砰!水面激起一道水柱,立时一个黑色的人影极速从假山里跃出来,落在水面上,还来不及有所反应,朱文清已经飞袭过去,抡起拳头恶狠狠地砸在那人脑袋上。嗵,那人倒下,像条死鱼一样地浮在水面上。 “他们是什么人?” “我怎么知道?才刚刚到日本,谁知道哪些家伙会来袭击我们。不用废话,架起那家伙,我们快跑吧!” 朱文清纵身一跃,率先逃跑。事发突然,我来不及找条裤子穿上,只好拿浴巾裹住下身,然后就扛起那人飞快跟在朱文清后面。 虽说肩上扛着一个人,不过一来这个人并不是很重,二来日本的走廊都是纯木板铺就,每日清洗,不似国内的瓷板,光着脚快跑也不会打滑。我嗵嗵狂奔过去,沿途见到无数被击倒的人,躺倒地上滚来滚去地呻吟。我一一避开,转而绕过玄关,已经跑到了门口,只着泳装的朱文清,正和老板娘缠斗在一起。 不会吧!那个看起来一直温和地和蔼地在门口引接客人的老板娘,此刻满目狰狞,手持一把硕长的倭刀,砍来砍去。因为她的个子比较矮小,和高挑的朱文清比起来,简直就像星战中尤达大师挥舞光剑威胁西斯。问题是,朱文清的实力实在强太多了,只是此刻没有武器,而倭刀又过于锋利,才一时落了下风。 朱文清一见我,难得向我求救:“小辉辉,快给我一件武器!” 我四下里环顾,温泉馆门口光溜溜的,哪有什么武器? 朱文清见我迟迟不动,勃然大怒,避开一刀之后对着我扑了上来,突然伸手抓紧我裹在腰间的浴巾,大骂道:“这个不是可以做武器吗?” 说着,猛然一抽,顿时一道白光闪过,下面一阵凉风吹过,我低头一看,大骇,露馅了,急忙把肩膀的人放下来,挡在前面,不至于走光。 朱文清抽了浴巾,立即如鱼得水,如关羽拿了青龙偃月刀。她振臂一抖,那沾湿了水的浴巾犹如一条长龙,直扑老板娘。 “八嘎!”老板娘大骂,“!@#¥%……&*(你这个污秽的女人,竟然用这么肮脏的东西来玷污神圣的战斗)” “忒气息大(你妈了个巴子)”朱文清反唇相讥,“!@#¥%……&(当你跪在男人裤裆底下舔的时候,还满面兴高采烈,怎么这会儿便计较起来了?)” 两人一边斗口,一边毫不客气地动手,只是朱文清拿到了浴巾之后,老板娘再也占不到便宜了。沾水的浴巾可软可硬,软硬兼施,又是裹在腰间的浴巾,长度超过倭刀。朱文清把浴巾舞地呼呼作响,好像一条长鞭。浴巾不时挤出来的水花,组成一道水帘,更使得老板娘眼花缭乱。 “八嘎,!@#¥%……&*(我高桥留美子绝对不会让你称心如意的!) 老板娘你怒气冲冲,在朱文清的浴巾攻势下,她节节败退,眼看已经不支,只能冒险一搏,突然翻身一跃,竟然转身朝我杀过来。这老娘们打不过朱文清,想要老子当人质? 我可没有那么蠢,反正她的同伙就在我手里,当下一横,拎起人肉盾牌阻挡,自己人,老板娘重要有所顾及! 嗯,不对!太狠心了,这娘们居然毫无人性的一刀对着我劈下来。纵然我会受到伤害,可是我手里的家伙首先会被一刀斩成两段! 我骤然后退几步,纵然不想手里沾满鲜血,自己也不想挨刀子。 刀锋收紧,如闪电一般地划过来,在这迅雷不及掩耳之际,另一道白光击中闪电。我定睛一看,在我人肉盾牌前面一寸处,一条浴巾犹如蟒蛇一样缠住了锋利的倭刀,使其动弹不得。 老板娘愕然,使劲抽拔刀子,试图用锯子一样把浴巾割断。但是蘸水的浴巾坚韧如钢丝,朱文清又是出了名的怪力女,哪能让她移动。高手相搏,间不容发,老板娘这一停顿,朱文清马上抬起一脚,重重地踢中老板娘,飞到十米开外。 “走吧!” 朱文清排除障碍之后,转身移向停车场。 “我浴巾,快还我浴巾!” 我下面光秃秃的,停车场外又一大片人,我怎么好意思出去呢? 朱文清一愣,这才醒悟过来,手里的浴巾,是直接从我下身抽出来的,当即露出了嫌恶的表情,随手扔过来。可恶的女人,怎么不懂得感激,要不是我的浴巾,你能活命吗?佛祖都能接受裹裆布做成的哈达。不过话说回来,朱文清所作所为,根本就是恶棍土匪。 我匆匆围上浴巾,然后扛起那个被击昏的家伙,忙不迭跑到停车场。那里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泳装美女和浴巾壮汉跳上一辆宝马,逃之夭夭。 宝马瞬间就从静止开到一百码,在公路上横冲直撞。朱文清对我说道:“小辉辉,把这个家伙弄醒,看看他究竟是什么人?” 我捏住那个家伙,往腰间一戳。腰部笑腰穴极其**,一动就叫人大笑不已,纵然昏迷中也会苏醒过来。果然那个家伙哈哈大笑中,张开了眼睛。 “你叫什么?什么人?”朱文清用日语咆哮道。 那人立时闭嘴不说。 问题是,严刑拷打,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我当即把这个家伙双脚提起来,倒拎起来,将他的头部按向公路。高速行驶的车子飞快的划过柏油路面,不时飞溅起来的石子弹到他的脸上,打出一个个伤疤,鲜血淋漓。倘若我再把他往下按一下,他的脸就会贴在公路上,瞬时被磨成血肉模糊。 “亚美达!亚美达!”这家伙双手乱舞,拼命呼喊。 我冷笑着把他提起来,见他瘫倒车座上,犹如浅水滩上搁浅的鲤鱼一样大口大口的喘气,过了片刻才勉强用中文回答:“我是藤子不二雄!” “咦,你藤子不二雄?嘿嘿,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叫做鸟山明!” “我叫手塚治虫!”朱文清无聊地也来凑一把热闹! 这个家伙不老实,我拎起拳头就准备砸下去,不二雄急忙摆手叫道:“真的,我的代号就是藤子不二雄。我想小的的贱名两位一定没有兴趣知道,所以报出我的代号。我是隶属于日本公安委员会九课的成员。” “他说的应该是实话。我记得,那个和我对打的老板娘,自称为高桥留美子!”朱文清说道。 我恍然大悟,难怪那娘们又狠又辣,敢情和那个专门画变态漫画的老处女一般。 “那么不二雄,为什么你们日本公安九课找到我们,似乎我们刚刚来到日本,还没有做什么坏事吧?” 不二雄叹道:“寸草不生朱文清,鸡犬不留洪展辉,可是声明在外,连我们这里也听到过。本来你们是不由我们管辖的,你们入境之后,应该由警视厅盯着。可是因为你们可能涉及新宿的神秘恐怖袭击事件,所以就专门出动了公安九课。原本是不会动作,只要盯着你们看就可以。只是一不小心就被发现,呵呵……” 朱文清冷笑一声,说道:“看来你们公安九课也不过尔尔,当年我在日本,听闻你们日本人吹的如何厉害,百闻不如一见,大失所望。” 不二雄奇道:“听口气朱小姐在日本呆过不少时间。莫非作为留学生在日本呆过?” “非也,我是以驻日美军的身份。” 不二雄立时闭嘴不说,驻日美军,是日本人头上永远的痛。但是没有又不行,恐怕连小小的朝鲜也瞬间能够消灭日本。所以不得不让干爹们留了下来,大不了每年**几个妇女罢了。 “嗯,打架多了,肚子很饿。好久没有来东京了,不二雄,快介绍新宿有什么好吃的地方。一边吃,一边去调查!” ** 二百八十五、极恶双人组肆虐东京(三) “这个,老板啊!我们能不能先换套衣服再说。你看,你只穿泳装,而我就只有一条浴巾围着。” 朱文清点点头,说道:“也对,我都差点忘了。总不能这样去新宿吧,一定会被别人笑死的!” “但是到哪里去搞衣服呢?总不能直接跑到商店去吧?” “这……” 向来聪明之极的朱文清立时呆若木鸡,无可奈何,尽管我们不时把贪婪的目光落在不二雄身上,但是打量着他矮小的个子,都不禁摇摇头。我们都是高个子啊!他的衣服,穿上之后,就如大人穿上孩童的衣服,还不如不穿。 我搔搔头,向来无往不前的两人,居然被小小的衣物所困扰。看来真的只好厚着脸皮跑到衣服店里穿霸王衣了。 朱文清驾驶着宝马在马路上狂奔,因为前面路况不是很好,所以她就把速度降下来,突然一阵嘈杂的引擎声在我们身边响彻,然后就看到无数稀奇古怪的重型摩托,载着更加稀奇古怪的人物飞驰而过。这番情形看得我目瞪口呆,仿佛眼前就有一群恶魔在舞来舞去。 “是暴走族!”不二雄叫道。 暴走族是日本独特的马路文化之一,一大票十几岁的青年驾驶着装饰的稀奇古怪的摩托狂奔在马路上。据说暴走族起源于美国,二战之后一批无所事事的退伍军人没有仗可以打了,心情郁闷,就集合一帮人骑着摩托在马路上狂奔。但是传到日本之后却变味了,暴走族往往和暴力团、伤害外国人、毒品交易有关,叫警察头痛不已。 “!@#¥%(啊,是中国人!)”领头的暴走族首领叫道,并降低车速,尾随在车子后面。方才不二雄为了向我们解释,所以是用汉语说的话,顺风就传到了他耳朵里。 暴走首领呜呜发动重型哈雷摩托,挥舞着手中的铁链,放声大喊道:“!@#¥%……&(该死的中国人,又来日本犯罪了。为了和平的日本,让他们接受正义的制裁吧!)” 首领振臂一呼,顿时引起了数百个暴走族的呼应,呜呜发动着引擎,发出嘈杂的声音,威胁性地将我们包围起来,不住狂笑,并且对着朱文清做出种种污秽不堪的手势。 日本是一个很奇怪的民族,从血缘上说,日本是一个相当庞杂的民族,混有汉人、朝鲜人、南岛人、虾夷人的血统,在基因上比美国人还杂。但在文化上,却相当自恋的以为唯一自己是存血的单一民族,极端排外。一旦发生外国人犯罪事件,尤其是中国人和朝鲜人犯罪事件,就大肆操作,似乎日本所有的犯罪,都是占人口不到千分之一的外国人干的。不提及日本人在二战时候的反人类罪行,就是到了现在,日本人珠海集团嫖娼,日本留学生在英国残杀女教师,种种残忍变态以及集团的罪行,远比外国人在日本孤立、单独偶然的犯罪要严重的多。 众多的摩托机车抢在我们车子的前面,挡住了路面。以朱文清的性格,一定是直接冲过来,撞死几个日本人对她来说算啥呢?只是机车实在碍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让自己的车子车毁人亡,朱文清被迫踩住刹车,扭过来来兴奋地对我说:“小辉辉,你看,暴走族里面居然还有女人!” 我抬头一看,果真看到几个雌儿,穿着黑色的特攻服,面部用一块手巾遮住,驾驶着硕大的机车停在我们前面,正冷冷睨视着朱文清。 “干嘛,几个女人兴奋成这样,赶紧开车撞过去,撞死几只野狗算什么,再不走,可就浑身血淋漓的逃走了。” 我毫不怀疑我们能够逃脱,但是不免一场大战,能不避免受伤吗? 朱文清兴奋地按住喇叭,对我说道:“你看,我们没衣服,上天就送衣服过来了,这岂不是天意吗?” 原来如此! 朱文清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打开车门,稳稳地光着脚丫子走到马路上。那群日本人顿时爆出一阵喝彩,为这个女人的勇敢喝彩。但是随之就是一阵**荡的笑声,一道道猥琐的目光打量着只穿比基尼泳装、身材曼妙、相貌绝佳的朱文清。 那个首领性奋地从机车上跨下来,走到朱文清面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朱文清身材高挑,超过一米八,而首领显然只有一米六的个子不到,两人站在一起,就如巨人和小矮人的差距。但是小矮子首领还挑衅地比划一下,叫道:“呦兮,!……&(你这个女人,是我的了!)” 砰! 话音方落,小矮子首领就如安装了火箭喷射器,顿时窜上五米高,又种种地掉了下来,捂着下面滚来滚去,痛地已经叫不出声来。 别人没有看到,可是我却清清楚楚地发现。那朱文清等他话说完,就抬起一脚,对着首领裤裆重重往上踢。尽管日本人很叫我讨厌,可是同为男人的立场,我还是为他悲哀——这辈子做不成男人了。 “八格牙鲁!” 暴走族狂怒起来,纷纷走下机车前往朱文清身边为首领报仇,我悲哀地闭上眼睛,耳朵里竟是男人的惨叫,哭声,女人的尖叫,声音,等到声音停止的时候,我张开眼睛,朱文清正穿好了衣物,向我招招手:“小辉辉,自己挑一件衣服。不过日本人实在太矮小了,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我都只好穿男人的了。” 我四下里环视,地上一片狼籍,男人们都躺在地上,无力地呻吟。而几个女人,则被扒光了衣物,正抱做一团瑟瑟发抖,恐惧地看着眼前这个魔鬼。 我走向车子,查看是否与我有身材相似的人员,显然是没有,但是光着身子总不成样子啊!我勉强挑了一件最大的特攻服,穿在身上可以当作汗衫,至于裤子,长裤都变成了沙滩裤。唯一幸运的是鞋子,那些日本人为了增加身高,特意买了大号鞋子,所以我还能找到一双。 更换了装饰的极恶双人组坐上宝马,轰轰扬长而去。在不到二十四小时内,极恶双人组已经在东京犯下了诈骗、抢劫、泡霸王汤、殴打等数个骇人听闻的罪行。这只是开始,眼前就是东京市区了,东京必将受到更加痛苦的折磨! ** 二百八十六、新宿霸王攻防 “到了新宿之后,有两个地方一定要去的。第一是高岛屋时代广场!”不二雄介绍道,虽然这个家伙做公安很糟糕,但是导游却是一流的。 “还有一个地方呢?”我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 “是歌舞伎町!”朱文清冷冷地说道,“你们男人最喜欢去的地方。”她以日本干爹的身份在东京居住过多年,自然非常熟悉。 我和不二雄面面相觑,猥琐地笑起来,对此朱文清不至于否。 不过朱文清毕竟是老板,老板的意志第一,我们首先去的地方就是高岛屋时代广场购物。理由很简单,我们现在穿的是暴走族的衣裳,不伦不类,而且尺寸不和,如朱文清这般注重形象的女子,当然要首先把衣服换过来再说了。 于是我们开着宝马轿车,却穿着特攻服来到高岛屋。平常这种衣冠不整的人老早就被赶出去了,但是看在那台价值几千万日元的宝马汽车份上,服务员硬生生地一起鞠躬,挤出笑容齐声欢迎道:“siyaimase!” 我不得由衷地感叹,虽然国内目前的服务态度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如日本人一般把顾客当作亲爹一般招待,至少国内还做不到。 朱文清欣欣然去采购衣物,世界上所有女人买衣服的德行都是一致的,就是朱文清这种女人也不能免俗。我们两个男人草草地挑了两套合身的衣物,也不管适合不适合,穿上去就是了,陪着朱文清到处选购,苦不堪言。朱文清身材高挑,日本女人的平均尺码根本不能穿上,所以她从女装部一直走到男装部,最后在欧美女人的服饰店里才挑到衣服。如此一来,我们早上到达东京,在机场浪费了几个小时,然后又在温泉馆大战,这样也不过耗时半天。但是朱文清挑衣服却足足耗去了半天,此刻天色做暗,肚子咕咕叫起来了。 朱文清听到我们的肚子怪叫,终于挥挥手开恩,说道:“好吧,我们先去吃饭。” 但是尚未付钱,就看到一大票黑色的警察围着宝马车窜来窜去,周边围上了一圈黄色的警示带,上书“立入禁止”。而在里面,还有一个猥琐男正对警察叽叽咕咕说着什么,陡然看到我们几个人,顿时指着我们大叫:“!¥%……(就是他们,那个抢我车子的男女!)” 不好,东窗事发! 想想看就知道,我们这般大摇大摆,招摇晃众地溜达,而宝马车又非常地少见,早就被人盯上,暗暗地报警,留下来捉拿我们。 不二雄脸色大变,低声叫道:“不好,我是公安,不能暴露在光明处。恕不相陪,我先走一步了。” 这个狡猾的家伙转身就想逃,但是我一直冷眼睨视着他,稍有动作,就随手拎了过来,说道:“哪里哪里,陪陪我们是绝对没有错的。” 话音方落,那票警察就浩浩荡荡地向两个劫车贼扑来。朱文清冷笑一声,脱下皮草搭肩,正面迎击警察们。搏击的结果当然不用预测,听到的只有男人的惨叫,以及骨骼碎裂的响声。 可能因为我是男人的缘故,身材又如此高大,在场的几十个警察,至少有三分之二是扑向我的。我叹了一口气,虽然我极少出手,但是并不代表我是无能之辈。我瞅准两个跑的最近的警察,大喝一声,伸出不亚于职业摔跤手的两只胳膊,一手一个,顿时如小鸡一般拎起来,随手扔出五米开外,重重地砸在地上。 说起来,其实朱文清打架比我更加实际,基本上一击一个,但是我出手更加霸道,气势惊人,看起来我反比朱文清还凶猛。 我们这手顿时吓住了在场的警察,实际上,在瞬间我们已经干掉了起码二十来个警察,看得不二雄目瞪口呆。有的警察见情况危急,慌忙向对讲机求救。附近的警察已经陆续赶来,朱文清不耐胜烦,说道:“唉,我说小辉辉啊!” “什么事情?” “我觉得这样打下去也没有意思,我们来东京的目的,是调查神秘的活人熔化事件,而不是来打架的。” “我也赞同,来到日本以后,都不知道打了多少场了,甚没有意思。” “不如三七二十一,走为上策!” “顶!严重赞同!” 朱文清一声令下,我们两人忙不迭地溜走,还不忘带走不二雄这个家伙。两人风驰电掣,犹如幽灵一般,消失在***通明的新宿街头,只留下那些警察无奈地吹着哨子,苦苦搜寻。 等我们喘口气停下来的时候,眼见到处灯红酒绿,即使不用猜也知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男人的乐园歌舞伎町。来到这里的地方,我不免尴尬地看着朱文清,倒是她颇为放开,说道:“无妨,这里餐饮业也很发达。我们先填饱肚子吧!” 朱文清随便走进一家日式餐饮店,叫了一通,穿着和服的服务员鱼贯而入,奉上鲜美的饮食。第一次吃日式餐饮,唯一的感觉就是精致,但是不够饱。饭菜是用来看的,而不是用来吃的。那盛饭的碗,回到中国,毫无疑问是个小孩子的。这使得我大为叹息,难怪日本人长不高,原来根本是吃不饱饭。后来认美国人做了干爹,引入美式餐饮,日本人才稍微提高了一下自己的体质。 记得刚才衣服还没有付钱,毫无疑问,这次又是霸王餐。果然朱文清抹抹嘴巴,突然大喝一声:“快跑!” 顿时一条人影撞破纸门,逃之夭夭。我慌忙拎起还在喝清酒的不二雄,飞也似地跟在后面。那身后饭店的人员大呼小叫,可是他们低估了我们霸王的能力,霸王车、霸王汤、霸王衣都干过,小小的霸王餐,何足道哉? 那朱文清跑出一段路程,眼看逃脱了饭店的追捕,仰天哈哈大笑:“好久没有这么痛快过了。被人追来追去,真有趣。” 一点也不好玩,尤其在我还扛着一个不二雄的情况下。况且,饭后剧烈运动对消化不佳。 “现在我们去哪里?找个旅店休息吗?” “哪能这么浪费时间。既然已经在新宿了。不二雄,你带领我们去那个发生活人熔尸事件的地方去。” 我把不二雄从肩膀上放下来,后者露出了恐惧的神情,失声叫道:“真的要去哪里吗?” 朱文清瞪了他一眼,骂道:“废话,当然要去那里!” 不二雄痛苦地摇摇头,说道:“那是一个地狱一样的场所,看过一次之后,就叫人终身难忘!” “很遗憾,我们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朱文清丝毫不畏惧地冷笑着。 ** 二百八十七、活人溶化(一) “这里可真冷啊!奇怪,明明是夏天,怎么会变冷呢?”我打量着新宿活人溶化的案发现场。这里原本是车水马龙的一条热闹街道,现在空无一人,只有孤单的路灯散发出凄冷的***,照明了大半条街道。有时一阵凉风掠过,卷起地上的废报纸,特别清冷。难怪这种气氛感染了我,使我特别觉得阴冷! 不二雄打了一个哆嗦,四下里环视一下,唯恐顿时冒出一个恶魔,把我从活人变成溶化的尸体。他介绍说道:“前几天,就在这里发生了一起惨案。当时大街上人来人往,但是突然一阵白光过后,现在几十个人就如同蜡烛一样溶化了,惨不忍睹。我们过来检查的时候,简直不知道如何下手这是日本十几年来第二次发生的活人溶化事件了!” 朱文清点点头说道:“这个我知道,第一次是户山那边的活人溶化事件,因为户山原本是七三一部队的旧址,很多人都认为是以前七三一部队留下的秘密武器造成的。我记得当时也是你们日本公安处理的,那么有没有发现什么重要的线索?” 不二雄无奈地摊开双手说道:“很遗憾,以我这个小人物的级别,是无法接触到这么高级的机密的。但是据我所知,,当年搜集的所有证据,都不翼而飞,叫人感到非常离奇。” 朱文清沉默不语,到了现在之后,她几乎没有其他动作过,因为她知道这里已经被日本公安处理过,基本上不会留下重要的证据。 “那么这次呢?”朱文清问道,“你们又找到了什么关键性的证据呢?” 不二雄说道:“或许你们难以想象,我们真的找到了一样奇妙的东西!是一个骷髅!” “一个骷髅?” “是的!一个骷髅,简单地判断了一下,这个骷髅差不多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当时它被装在一个箱子里面,因此我们推测,是什么人故意把箱子放在这里。当有人因为好奇而打开箱子的时候,里面就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跑出来,一下子把所有人都溶化了。” 我记得,在中国发生的那次活人溶化事件,也是发现了两个箱子,但是不同的是那里装的是远古时代北京人头盖骨的化石。等等,这次也是骷髅,那么箱子里的诅咒似乎与骷髅有关了!我转头偏向朱文清,她对我点点头,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说道:“自古以来,人们就相信,骷髅特别是头盖骨,拥有神奇的力量。可以把自然的力量归纳起来,供自己所用。在西藏一带,许多喇嘛喜欢用骷髅做法器,就是这个原因。我私下里猜测,骷髅可能是箱子里面诅咒的触发器,一旦打开了箱子,象征着死亡的骷髅就会夺走活人的性命。” “有人来了!”东张西望的不二雄叫道,他最怕死,尤其到了这里之后,一直在到处观察情况,一看不对就想乘机溜之大吉。这样也好,正好充当了我们在地下矿井预报瓦斯的鹦鹉。 朱文清却不禁皱起来了眉头,疑问道:“什么人会来这鬼地方。嗯……”她渐渐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呵呵,逃得了初一,跑不过十五!” 一辆重型摩托车飞快地朝我们这边冲过来,车上的骑士根本没有佩戴头盔,所以我们看得清清楚楚,这个女人就是莉亚。她受到背后一大票人的追击,狼狈不堪地逃过来,而摩托车的油箱老早就被打爆,汩汩流着汽油,那汽油淌到路上,在车胎和路面摩擦的加热下,开到这里终于撑不住,突然一缕火焰从地上冒起来,顺着汽油流往上蔓延。莉亚一看情况不对,突然放开摩托车把手,倏然往上一跃,犹如专业体操运动员一般,在半空中翻了一个跟斗,姿势优美地着陆在地上。 那摩托车失去了人的控制,还歪歪扭扭地走了几步,终于一个趔趄跌倒在地,轰然冒起大火,化作废墟。 莉亚地上落在了地上,抬头就看到了朱文清一脸狞笑的表情,顿时吓了一跳,失声尖叫道:“你们怎么在这里?” 朱文清教训道:“莉亚,有句中国古话有没有听说过: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莉亚的表情变得非常尴尬,讷讷笑道:“这个,姐姐,你听我说,我也知道一句中国古话:吴越同舟。现在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看在你们都在美国长大的份上,就拉妹妹一把!” “!……*#¥%(抓住那个盗窃的毛贼,让她知道我们日本公安的厉害!)” 追击者跟了过来,居然是日本公安。作为秘密系统的政府机构,站在汽车上,手持高音喇叭,对着犯罪者大喊大叫的,确实除了日本以外,没有哪个国家的蠢蛋会干出来的。这也是没有办法,日本被美国占领了几十年,不许发展军事和情报系统,所以公安部门大概只能对对付一下暴力团了。而遇到真正的国际大盗之际,不免错误百出。和祖先特高课相比,简直无地自容。 尽管我们因此可以鄙视日本公安,但是伟大的毛主席教导我们:“要从战术上重视敌人!”目前我们被几十辆日本公安的车子、不下数百人团团包围住。刺耳的高音喇叭唧唧歪歪地叫着,实在头痛。 “这是怎么回事?莉亚,你惹毛了日本公安什么事情?”我对着莉亚疑问道,她支支吾吾,不肯讲实话,但见她背后背着一股鼓鼓囊囊的书包,极力保护,秘密就在这里。我顿时疑心大起,冲上前去抢夺书包。莉亚慌忙阻拦我说道:“不要碰,当心,这是威胁物品。” “莫非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我忍不住讥讽道,“啊,我亲爱的莉亚,什么时候你也可是学布什总统,动不动就以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威胁别人呢?” 莉亚淡淡地说道:“我把新宿活人溶化的证据箱子和骷髅偷了过来。” “什么!” 连朱文清也大吃一惊! 难怪日本公安急急忙忙地追了上来,这莉亚也当真有本事,不亏为怪盗。 ** 二百八十八、活人溶化(二) 但是因此朱文清也更加恼火,大声咆哮道:“可恶的女人!证据我们会自己去搞来的,不必你多劳不勤快。再说,你现在把我们带到了什么的境地下?” 我打量一圈,若干日本公安已经把我们缓缓包围住了,纵然能够突破出去,也得伤筋动骨,更何况,既然新宿活人溶化事件的证据在手了,总不能再次丢失吧!所以我们还得花费力气去保护证据。 那拿着高音喇叭的人又开始叫起来:“我是宫崎骏,公安九课课长。投降吧!我们公安九课会善待罪犯的!” 日本会善待俘虏?这个笑话真好笑,就如希特勒会放过犹太人一样好笑。日本是一个阶级严密的社会,不像欧洲有平等思想,也不像中国,阶级流动很大,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所以一旦他们捉到俘虏,不管本族的还是外族的,都视之为猪狗不如,拼命虐待。抗战时期,南京投降的国民革命军士兵,还有菲律宾的遗留美军,可是极好的例子啊! “哎呀呀,不要理会这些非国民,用铁棍和子弹去招呼他们吧!我秋山乔治(日本臭名昭著的右翼漫画作者)一定会实现我的诺言!” 既然日本公安已经口出狂言,那么我们也不必听从宫崎骏的话了,朱文清老早蠢蠢欲动,莉亚也蓄势待发,但是……不二雄呢?跑哪去了? 秋山乔治一声令下,九课的公安如潮水一般涌来。我的性别和身材又引出了极大的**力,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员朝我这边冲过来,其余的跑向莉亚和朱文清。我可不想空手对付他们,正在找寻武器,一个个子矮小,头发染成红色的,右边脸颊有十字刀疤的娃娃脸持刀向我扑来,口出狂言了:“受死吧!我和月伸宏的剑术……” 我冷眼瞟了一下,他的所谓剑术,与我水平的差距就如我们两人之间的身高。我不声不响地伸出长腿,悄悄绊了他一下,那个叫和月伸宏的红发小子立即跌倒在地。因为倭刀高高举在手上,跌倒的时候,脸咔嚓地就贴上刀刃,顿时割破了面颊,满面鲜血,哎呀呀地哭喊着逃开,丢下倭刀在地。 眼见我瞬间就解决了红发小子,顿时震撼了不少日本公安,畏缩不前,但是仍有一个凶悍不畏死的家伙冲上前来。他穿着红色体恤衫,身上连着古怪的白色金属盔甲,头上的头盔尤为奇特,竟然是一个鸟翅膀的形状。我正在纳闷,他跳起来向我挑衅:“我车田正美……” “噗!” 我一刀斩下,准确无误地击中他头部的头盔,因为我无意伤人命,所以控制好了力度,只是恰好切开头盔,但是仍然用力过猛,割破了他的额头,鲜血又溜了下来。车田正美闻到鲜血的味道先是一呆,随之脸色发白,眼珠一翻,倒在地上。 “啊,这个可恶的中国人竟然杀了车田正美!” 九课的公安顿时大乱,我摇摇头,那个家伙只是自己吓昏过去而已。尽管前面的公安们拼命摇旗呐喊,但是终究没有一个敢上前。 我这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且看两位美女是怎么对付敌人了。身材高挑的朱文清吸引了不少对手,其中有一个戴墨镜的矮个胖子中年男子叫道:“我鸟山明……” “噗!” 下身重重挨了一脚,飞上三尺开外,捂住下面拼命抽搐。 “我尾田荣一郎,代师傅……” “噗!” “我xxxx” “噗!” …… 这些日本人怎么一个德行,都要先报名才打架,要知道,打架就是抢时间啊!谁先下手,谁就得到胜利。这可不是圣斗士,敌人会乖乖地等你把盔甲换上来再动**架。 转眼间在朱文清身边横七竖八躺满了一圈被踢中下体的男子。既然朱文清已经无需关照,我自然把目光转向美丽的莉亚,见她方才被追得如此狼狈不堪,想来里面有专门克制她的敌人了。 果然,莉亚神色慌张地躲避着三个女人的围攻。这三个女人,看上去都是美人儿。第一个相貌成熟性感,下巴长了一颗美人痣,第二个有御姐的潜质,至于老三,则是一个幼齿。她们三姐妹动作灵活,硬生生地卡断了怪盗小姐的退路。难道她们是怪盗的克星,名侦探一族? 这时三个女人里面的两个在前面围堵住莉亚,乘着她无法招架的时候,老三倏然出击,一手一把锋利的匕首,冷不防割断了莉亚背包的背带。剧烈运动中的莉亚带动背包,一下子就飞到了半空中。不好! 莉亚的死活我可以不管,但是重要的证据,绝对不能落入日本人手里。价值数亿人民币。 我抄起倭刀,极速奔上前,援助莉亚。倒霉的莉亚已经被可怕的三姐妹推了下来,在我赶过去的时候,顺手一把接住莉亚。方一入手,就觉得身子一沉。这女人身材丰满,体重也大。 莉亚感动的一塌糊涂,呜呜说道:“太好,想不到你还回来救我。实在叫人感动。” 妈的,我被这女人一百二十斤的体重压得手都快断了,哪有心思听女人哭哭啼啼。当下就把莉亚扔下去,她轻轻一动,立稳地面。 我正面对着那三姐妹,她们摆了一个动作,一个个叫道: “我叫北。” “我叫条。” “我叫司。” 一齐叫道:“我们合起来就是传说中梦幻之北条司!” 居然跟老子玩猫眼三姐妹的角色扮演! 我低声对身边的莉亚说道:“听着,等会儿我上去,牵制住那三姐妹,而你动作比较灵活,一定要抓紧时间把背包夺过来,不如我们就来不及了。” 莉亚点点头。 我手持倭刀,如闪电一般地冲上前去,对准那三姐妹就开始乱砍。以我的个性,自然舍不得对美女们下毒手,不过现在情况紧急,我就尽量不要伤到他们罢了! 我的一阵疯魔刀法顿时把猫眼三姐妹逼得手忙脚乱,莉亚乘势攻上前。其实莉亚的身手并不比三姐妹差,但是所谓好狗架不住赖狗多,人数上吃了大亏。但是现在有我这个强力攻击性高手在,立即把人手上的劣势扳了回来。莉亚得以抢到背包,用力一扯,拿到手里。 “不能让这个大盗得手,不然有负我们北条司三姐妹的名誉,上啊!” 三姐妹中的美人痣老大,大吼一声,凶猛的扑向莉亚,牢牢抓住背包。她们两人的身材差不多,力气大小也差不多。你争我夺,好像拉锯一般。为了名誉和利益,两个女人都拼劲了力气,突然咔嚓一声,背包裂开,两人顿时目瞪口呆。 随着背包的裂开,里面的箱子也露了出来,遵循万有引力的原则,以每秒九米八的加速度,在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掉到了地上。但在我们眼中,却是如慢动作一般,每个人都试图突破自己的极限,极力保护箱子。迟了! 咔嚓,箱子裂开。 “日本货质量真差!”莉亚吼道。 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随之就是从箱子里冒出的耀眼白光,仿佛瞬间进入了天堂,身体受到一股极大的压力,顿时什么也不知道—— 很久没有的留言。 最近运气不好,电脑主机居然被偷了。郁闷啊,主机并不值钱,用了四年,现在最多值一千多块。但是里面珍贵的数据啊!我的所有小说文本,还有参考资料。还有几百首的音乐。可恶啊! 附笑话一则: 康熙大宴嫔妃,酒酣耳热之际,大家纷纷夸耀自己的来历。 众嫔妃答应等纷纷站起:“我是晋江的”,“我是异侠的”,“我是元元的”…… 最后康熙咳嗽了一声站起来说:“我是起点的!” ** 二百八十九、永恒的怨恨诅咒 世界,归于空虚,仿佛宇宙在数百亿年之后,一切物质都湮灭,只剩下白茫茫一片空白的世界! 我张开眼睛,闪耀白光造成的眩目效应还没有过去,但是意识回复,耳朵已经可以听到外界有一个女人急促的呼吸声,带着颤音,显然她十分害怕。这个响声,便是莉亚。我们还活着?奇怪,在强烈的木箱毁灭光线中,我们应该老早就溶化了。莫非我们虽然已经溶化了,但是一时不至于致死?那,那,还不如直接死掉算了。我实在不敢想象自己和莉亚,都变作溶化的蜡烛一样。 视觉逐渐开始回复,眼前迷迷糊糊的人形变得清晰起来。由于木箱的白光只对人体产生作用,街道旁边的路灯安然无恙,昏暗的***勉强照明了半条街道。 前面的女人正是莉亚,她还保持着与北条司三姐妹美人痣老大争夺书包的动作,只是此刻浑身战栗,颤抖不已。 在她的对面,美人痣老大也保持着争夺书包时候的动作。但是她整个人,却好像是一尊白色的石膏像,虽然栩栩如生,但是弥漫着一股残酷的死亡气息。 莉亚终于支持不住,软软地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她的动作通过书包的联系,牵动美人痣老大的身体,但见那石膏像一样的人形,顿时好像沙滩上的城堡开始崩塌,白色的外表瑟瑟掉落无数尘土碎屑,露出了亦是惨白色的骨骼。化作石膏的骨骼也异常脆弱,咔嚓几声便告折断,轰然!女人的整个身体倒在地上,留下只有一团尘埃而已。 我眉毛**,莉亚面对的只是石膏像,但是我却面对着更加可怕的蜡人。在我前面,原本和我争斗不休的北条司两姐妹,虽然立场不同,但是我不得不同意,之前的两个北条司姐妹,都是不错的小美人儿。然而现在我看到的,却比最恐怖的美国片还恶心的怪物。她们面部都已经溶化,犹如被大火猛烈炙烤过的蜡人一般,石蜡一样的皮肤尽速溶化,从身体上滴落下来,露出血红的肌肉。但是头发却不受影响,蓬乱地堆砌在脑袋上。而脸,不,根本不能说脸,而是一陀脂肪黄的石蜡黏在一个球形物体上。眼皮已经溶化了,但是眼球却还好端端地存在着,活生生地凸出眼眶,鼻子溶化了,可是鼻梁依旧存在,于是又露出了两个洞。至于嘴巴,更加恐怖,当嘴唇去掉之后一排白生生的利牙凸显在空气中,狰狞之极。 我咽了一口唾沫,身体稍微移动,之前保持的身姿就发生改变,那北条司两姐妹的尸身本来靠着我的胳膊,此刻哗啦一下崩溃,地上只剩下一堆死肉和烂泥一样的石蜡。 我走到莉亚旁边,她抬起头看看我,哇啦一声,就紧紧把我抱住,一边哭一边叫道:“太可怕,太可怕了。我以为自己死了……” 我轻轻拍着莉亚,把女人扶了起来。这个女人,在我印象里一直是阴险、狡猾,但是此刻,巨大的恐惧立即摧毁了她的自信心,犹如一个小女孩一样的畏缩胆小,死死拉住我的胳膊,唯恐我一下子就跑掉。 我们转回去,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在我们身边,尸横累累,数百个日本公安,受到木箱死光的冲击,瞬间都死绝。只是死状不一。以木箱为中心,呈辐射状蔓延,越到中心,死状越是恐怖,皆如溶化的蜡烛一般可怖。而到了边缘,尸体就逐渐恢复正常,仿佛只是受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毒气袭击,死死抓住自己的喉咙,眼珠凸出,窒息而死。 在尸骸的尽头,矗立着一个长挑的人形,正愣愣地看着遍地的尸骸。当初朱文清武力威猛,打架起来又专门下毒手,差不多大半的公安都围在她身边打转。所以此刻在她的身边,尸骸也最多。 尽管朱文清胆大包天,又经历过无数风风雨雨,但是眼前木箱白光的可怕威力还是极大的震撼了她,一直呆呆地不知所措,知道我们两人过来了,才失声叫道:“阿辉,这是怎么回事?” 阿辉,很久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小辉辉是朱文清多半在开玩笑的情况下叫的,阿辉这一声,多半是情况危机,朱文清脱口而出,显示了她内心深处对我的看法。她毕竟对我还是非常信任的。 “我也不知道,但是唯一奇怪的是,为什么所有日本人都死了,而我们都没事?” 朱文清茫然地摇摇头,我深处事发中心毫无知觉,她更加不可能知道了。 木箱产生致命白光的原理我们经过实验,已经清清楚楚,最关键的就是发动木箱白光的引介。所以想到这点,我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敞开的箱子里,那里面露出一个发黄的球状物体,顶头有一个小拇指大小的洞口。 “这是什么东西?” 朱文清顿时升起好奇心来,找到木箱跟前,把黄色的球状物体掏了,摆在眼前打量。她原本充满好奇探求的表情,立时僵住。 朱文清拿起的是一个骷髅,由于年代久远,骨头开始发黄。奇怪的是,在骨头的头盖骨方向,钻了一个小孔。难道他是被步枪打死的,所以留下了这个弹孔。 朱文清直愣愣地盯着骷髅的两个空荡荡的眼窝,过了半晌才说道:“我感觉,这个骷髅充满了无比的怨恨,这股怨恨之深烈,迄今为止还在不断的诅咒世人!” 我点点头,说道:“我就非常奇怪了,据我所知,木箱的诅咒,是根据引介来发动的。那么说来,骷髅可以说是一个死亡的诅咒。但是非常奇怪,以北京人头盖骨化石为引介的木箱,打开瞬间就使得所有人都灭绝。但是以眼前这个骷髅为媒介,为什么其他人都死了,而我们却安然无恙?莫非,我们不是日本人,而他们都是日本人的缘故?” 在场的三人,莉亚是美国人,我和朱文清不用说了。 “谁说日本人都死了?” 声音未到,先闻到了一股臭味,但见一个家伙携带着满身垃圾走了过来。我定睛一看,不由得一喜,居然是不二雄这个家伙,他还没有死掉! “你怎么没死?”连朱文清也吓了一跳。 “呵呵!”原来不二雄一见情况不对,就马上跳进一个附近的垃圾箱里面,等到外面风平浪静,再出来望风,看到我们三人还在,才小心翼翼地走出来,东张西望,吃惊地说道:“怎么?可怕的新宿活人溶化事件,又发生了?” 不二雄看到了朱文清手里的骷髅,咦地一声,说道:“这不是上次我们拿到的证据吗?这个骷髅,是几十年前,七三一部队捉来的中国俘虏,拿做活人实验后留下的。中间的那个孔,据说是为了观察大脑,在不麻醉的情况下,活活钻出来的。后来户山七三一部队遗迹被发掘的时候,也发生了惨烈的活人溶化事件,头骨就无缘无故失踪了。” 朱文清大吃一惊,叫道:“什么!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为什么现场死的只是日本人!” 莉亚奇怪地问道:“这其中有什么奥秘吗?” 朱文清点点头,说道:“发动诅咒的最终力量,就是怨恨!被抓的中国俘虏,让日本人活生生的实验了,即使死后,依旧无比着怨恨日本人。当诅咒发动的时候,死掉的当然只是日本人了!” 我眉头一皱,问道:“那北京人化石的那个是怎么说?” 朱文清狡黠地笑笑:“别忘了,北京人可不是‘人’。他和现代的人类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完全可以说,现代人类的祖先,非洲智人来到了东亚之后,激烈的竞争才使得北京人灭绝。所以他是对所有人类的怨恨!”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 事情的谜底,已经揭开了一半。那么,释放这个木箱的凶手是谁呢? “啊,那是什么?” 不二雄突然叫了起来,惊慌失措地指着前方,在我们不远处的路灯阴影下,犹如凭空现身一般,慢慢地伸出一个人形来!—— 最近几天老是东奔西走,更新不太稳定,因此我也只能尽量在有时间的时候多写几个字了。下礼拜一到礼拜三,去上海出差。更新不能太稳定。 ** 外传:雷火焚城 二十八 眼前的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特制的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位先生,您似乎对它很感兴趣!” 我点点头,不假思索地开口说道:“嗯,我记得小时候不知道在哪里看到了类似的铜镜……” 我忽然一怔,猛然抬起头,对面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少见的穿着西装,再听他口音,颇是古怪,不像中国人士,于是疑问道:“你是?” 那人微微一笑,伸出手自我介绍:“哦,我就是本次文物展的举办人——户川夏也!” 我当即脸面变色,妈的,谈了半天的家伙居然是个日本鬼子。虽然我家在抗战的时候没人死在鬼子的手里,但是看多了鬼子的暴行,甚至五六十年代鬼子的毒气弹和细菌仍然祸害人间,不免更加恨之入骨。尽管现在是中日关系蜜月时期,我亦是免不了讨厌日本人! 我明显的鄙夷之色自然让户川尴尬不已,白水读书太多,做事瞻前顾后,怕影响两国关系,旋即打圆场,转移话题:“咦,我看这个铜镜过于光泽,似乎不是百年文物?” 户川点点头说道:“正是,这不过根据图画仿制出来的赝品。其实,我是朱明皇室后裔,我家的先人乃永历帝后人。满清派遣大汉奸施琅攻占台湾之后,我先人北逃到日本,意图复国,可惜力不逮兮。如今传到了我这一代,希望能为中日两国和平共处做出一份自己的贡献,所以把家传珍宝都展示出来。” 我哼的一声,单不说几百年过去了,这皇室后裔还有没有意义,且说我是汉王一脉,比他逃到日本混杂了鬼子血统的家伙更加正统。那户川小心翼翼问道:“阁下看到过类似的铜镜,不知是在哪里?” 我脾气大的紧,一挥手,拉着白水就走,丢下一句话:“没有必要告诉你!” 我气鼓鼓地走出博物馆,白水哭笑不得,说道:“一个日本人,他又不一定是当年鬼子的后人,何必发那么大的火?” 我教训道:“当真是妇人之见,哪个鬼子有好心肠?依我看,定是又下了什么毒计,想来谋害我们中国人民。哼哼!” 白水见我气恼,晓得我向来顽固之极,认准了道理就不肯回头,只得遵从我的意思,说道:“好好,我们去看电影!” 别人谈对象,趁着礼拜天不是到北海公园划船,就是去电影院看张瑜主演的《庐山恋》。唯独我们两个特殊,居然跑去参观博物馆。其实白水从事考古事业,我深受熏陶,隐隐也是一个半调子专家了。 于是两手相牵,慢慢踱步在大街上。我们两人中,白水个子高挑,比我要超出大半个头,并肩在一起,女高男矮,够奇怪了!街上无知妇人指指点点,令我心中不快,有时偶然却看到白水偷偷瞄着我,目光里蕴含着女人的幸福喜悦,顿时开怀。也罢,连她也不在乎,我一介大好男儿,怎能介意? 忽一个穿喇叭裤、戴蛤蟆镜、头长发曲卷的小青年撞过来,白水轻轻一喊,我勃然大怒,揪住喇叭裤的手腕,捏得他直喊疼,叫道:“小子,你作甚?” 白水劝慰:“我没有撞坏,他也不住道歉,饶了他吧!” 我哼的一下,松开手,喇叭裤忙不迭地逃开。我叹道:“不说我是个老古板,现在社会风气,就是叫这些受到西方资产阶级自由风潮毒害的青年败坏了,以后迟早惹出大祸!” 白水倒不介意,她本人就爱赶时髦,只是不至于那么出格了,我看她现在就穿着和《庐山恋》里张瑜一样的衣服,笑笑了之。 待到了电影院,白水一摸口袋,叫道不好,钱包丢了!我恍然大悟,原来叫那喇叭裤小子给掏走了。今天去博物馆遇到一鬼子,本想到电影院消消火,钱包又被偷,当真一肚子火,怒气冲冲地回北大。白水不住说道:“算了,里面也没有几块钱,就是电影票丢了可惜!” 回到北大差不多快晚上八点了,我送白水先到教职工楼,在走廊抱了一下就分开,实在不好意思留下来。白水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走进房间,打开电灯,突然一声大叫。 “什么!” 我猛然闯进去,狭小的房间被翻地一塌糊涂,书籍、衣物到处乱扔,似乎在找什么。哪个白痴会来北大这些穷老师家里偷钱呢?我心思转动,问道:“你那被偷的钱包里面,有你的地址?” 白水点点头说道:“我的图书馆借阅证,上面写了。我本以为不重要,补办一张即可!” 我心中隐隐想到什么,暗叫不好,迅即离开白水房间,叫道:“你等下马上来我的地方!” 我的住所离白水寝室约莫一里地,我一路狂奔,果真见到里面有个人影。今天礼拜天,舒老头不在。寻常小偷根本不敢过来,好歹我也是北大一霸。自从前几个月,月月逮住若干小偷,一律先暴打一顿,再丢进未名湖淹到半死。手段狠了点,但是至此贼人胆寒,不敢入内。这件事情我受到广大师生一致赞许,校长还特意发了奖状,白水洋洋得意许久。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直到我拳头飞过来,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加上我就做锅炉工的活,日日铲煤,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逃之夭夭。 我也懒得追上去,这是白水过来,看到我家的一幕,惊奇地说道:“你也遭劫了……” 我没有吱声,捡起那人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 日本人? ** 二十九 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会有哪个小偷拿着这么昂贵的手电来偷两个穷人呢?我脑中顿时闪现出那个名叫户川的鬼子身影!他们似乎在找什么! 铜镜,对,就是铜镜! 刹那间,我把今天遇到的所有事情一一串联起来!户川听说我曾经见过类似的铜镜,就认为其在我手中,急不可耐地派人来盗取!先偷走了白水的钱包,调查我们的地址。哪知人算不如天算,丢了电影票的我们提前回来,把他的人打个抱头鼠窜。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什么铜镜至于那个自称太祖后裔的鬼子这么重要?铜镜而已,明朝的文物并不是很贵重,这点常识我尚且知晓。 在我沉思中,白水已经默默地开始为我收拾房间。当兵的人退伍之后生活一样很简单,实在没有几样东西,片刻就整理好,倒是不经意翻出很多以前的杂物。我拿起一张当年入伍时村子里的推荐表,突然心神一震,我记起来,我究竟是在哪里看到过铜镜的!就在小时候,帮我取名字的那个前清老秀才家里! 这老秀才孤苦伶仃一个人,平常常常受到邻居的我家照顾。他是读书人,便叫我念几个字,在他家里,我就看到过那样的铜镜,绝对错不了! “白水!” “嗯?” 我讷讷说道:“你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差不多该结婚了吧!” 白水张口结舌,想不到我会在这种情形下提出终身大事,顿时脸色一红,扭扭捏捏,嘤咛一声:“听你的,等见见了我爸妈再说!” 我笑道:“岳父岳母自然需的拜会的,只是我却是一个孤儿,没有什么亲人。又想到很多年没有回老家了,我们结婚之前,回我老家一趟,为家人扫扫墓,拜谢一下乡亲,也算有个交代!” 白水见我说的恳切,于是点点头。商量好,过几天,等寒假了再回乡。户川那鬼子倒也知趣,被打了一顿之后不敢动弹,许久不闻消息,我就懒得理会。 过了不久就是寒假,我和白水通过学校买了火车票,再捎上一些北京土产,踏上了回乡之路。一天一夜后在淮南火车站下车,白水满面疲惫,我体恤她,便先休息了一天,落脚招待所。隐隐约约中,军人的本能发挥,我总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四下里却没有踪影,高手! 次日我们赶车几十里地,来到淮南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居仁村。村子似乎和几年前一样,没有什么改变,村头的老樟树还是半死不活。入村就有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子围上来,白水急忙发糖。几个认识我的年纪稍大的小子一边啃糖,一边大声呼喊:“老猪叔叔回来了,还带着一个漂亮老婆!” 村子不大,此刻又是农闲,顿时老老少少都涌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来迎接我,拍拍肩膀说道:“朱家的小子,当初我看你觉得不一般,现在发达了,弄了个漂亮老婆,居然还是大学生,有本事!” 人群中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王二!” 王二立时上来将我抱住,两人开怀一番之后问起情况来。当初王二离开考古队,便回家老老实实干农活,迄今混的马马虎虎。我介绍白水时,她初遇乡亲仅仅显出未婚女子的羞涩,然而面对王二这个熟人顿时闹个满脸通红!王二不禁竖起手指对我赞道:“老弟啊!你高,实在是高!居然有本事骗了个大学生来作老婆!” 乡下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劳作,只有正月里几天才可放松。这次遇到我带着对象衣锦还乡的喜事,哪里肯这般容易放过,一帮大老爷么拥着我去敲诈买酒喝。白水近日极易疲惫,我以为长途旅行后遗,村长让他老婆先安排她去休息。男人们坐在村委会礼堂的地铺上,点着电灯,大吃大喝,酒过三巡,村长的舌头也大了,我向他说道:“老村长啊,这次我回乡,是要圆两个心愿!一来我家里人都过去的早,靠着乡里乡亲接济吃百家饭才长大。我也不算有本事,这次带着对象过来请大家欢宴一顿,当作感谢!二来,我也为家人的扫扫墓了,这么多年了,需的我尽尽孝心!” 村长含含糊糊说道:“做人不忘本,好,好。”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忽然记起来,我家邻居的那个老秀才,他帮我取名字又教我识字,我认他作干爹了。他死了这么多年,还留下什么东西,我替他收拾一下?” 村长细细思量,说道:“好像是留下了一些破烂玩意,都放在大队仓库里面,几十年没有动过了,要不明天我替你开门找找!” 我暗暗记下,心里放松了不少,喝到醉醺醺为止。忽然耳际响起叫喊:“走水了,走水了!” 顿时酒醒,众人也慌忙起来,忙不迭地冲出来,往外一看,却是村西的老仓库方向炎焰张天,喷出几十米高,不少村民都已经拿了水桶打水救火。我心里徒生疑惑,哪有这么巧,我刚得知消息就着火了,又联想到有人跟踪的隐隐感觉,顿时暗叫不好,我一个人人手单薄,此刻也顾不得了,急忙对村长说:“村长,这是有人故意放火! ** 三十 村长一怔,反问:“什么?” 我说道:“仓库本来存储粮食,放火设施构建极好,你看哪有这么巧着火!定是有贼人偷了东西放火转移我们注意力!” 村长当官几十年,毕竟老奸巨猾,一拍大腿叫道:“妈的小兔崽子,恒淮,你叫上村里的几个民兵,带上锄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地,他们跑不了!” 我叫上几个熟识的青年,随手抄了趁手的家伙,一行人急急忙忙搜索。淮南这个地方一片平原,几十里地内一目了然,加上今夜月光明媚,更是显眼,片刻就搜到两个人影狂奔,他们没敢动用汽车,怕人听到动静。 我们熟门熟路,很快追上了这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五个对一个,哪知有点棘手,好几个青年被打得鼻青脸肿,到底仗着人多势众,锄头、镰刀、斧子、铁锹招呼上去,一下子就擒住了。 我们回到村子的时候仓库火灾已经扑灭,大家敲锣打鼓来看小偷。穷人平生最恨贼人,要是劫富济贫也罢了,偏偏还要来偷没有什么钱的穷人,于是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先是被打个半死,然后浸到冰冻的河水里,只是想不到他们也硬气,一声不吭。从他们身上搜出一面铜镜,村长细细看了之后就说:“是老秀才的东西,没有错!” 然后笑嘻嘻地拍拍我肩膀:“恒淮啊,大家乡里乡亲,也不打诳语,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刚问道老秀才的遗物,小偷便过来了?” 果然瞒不住这老油条,不得不和盘托出,唯独在关键处打了折扣,推说这些都是文物,有文物盗窃分子秘密过来偷盗。为自己按了顶高帽子,说到奉了国家的命令前来保护! 托国家这个大后台的福气,村长果然不再多说。令人捆住两个贼人,塞到猪圈。外头天寒地冻,贼人挨打又浸水,此刻已经牙齿咯咯作响,早上起来时恐怕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那块头大的眼瞧我们毫不理会即要离开,终于忍不住叫道:“诸君,请拜托!” 我们都是一怔,听他的口音古怪,像是外国人嚼着舌头说话,不禁疑惑地转回头。躺在地上的小个子明明不行了,挣扎地爬起来,与大块头叽哩咕噜吵起来,一开口说话,众人的脸色顿时变掉。妈的,居然是两个日本鬼子! 村长全家都死在鬼子的轰炸下,国仇家恨下投了新四军,拿刀砍杀了数个鬼子过,一直遗憾没有多杀几个,当即眼睛红了,用力揪起一个鬼子,大吼道:“小鬼子,你们来这里又放火又偷东西,到底有何阴谋,要是不老老实实交代,当心老子敲掉你的脑袋!” 虽然我也异常痛恨鬼子,但是这毕竟不是四十年前,慌忙抱住村长,防止他一怒之下弄死了鬼子们。接下来处理这两个鬼子却麻烦了,以我所知,若是直接交到县里面,只怕那些做官的只把鬼子当上宾一样,实在太便宜了他们! 我叫青年把激动的村长拖下去,眼珠一转,蹲下对大块头鬼子说道:“你也看到了,我们这位老人脾气不好——当然,他以前杀过不少日本人,再多你们两个也没有问题,所以你们老老实实地交代吧!你们跟着我,到底是为了什么?铜镜?” 眼下的鬼子挨打浸水受冻,远远没有几十年前鬼子那么凶狠硬气,瑟瑟发抖,忙不迭地交代:“我们只是陆上**队士官,退伍后被户川先生雇佣,来中国取回一样属于他的东西。此次就要我们跟着你拿到铜镜,我们得到密报,说铜镜在仓库里,于是我们就拿走了。具体什么秘密,我们实在不知晓!” 我看鬼子满脸恐惧,问不出什么来,摇摇头,现在鬼子的军队不如当年他们的爷爷,脓包之极,好歹两个职业军人,居然叫一帮只受过简单军训的农民干翻。我怕他们冻死,烧了一堆火烘烤,然后派人看守着。一边走回王二家住宿一边寻思,我们里面有内奸。谁呢?在场的十几个人都有嫌疑,村长对鬼子恨之入骨,倒是可以排除,那么剩下还会有谁老是惦记着我? 头痛,困的要死,明天再说,于是挤在王二的**。到了第二天,白水见到我神情紧张地问道:“听说捉了两个日本人,是吗?” 我笑道:“谁要他们要好不好,不送收音机过来,偏偏做贼。” 白水叹道:“你们这些人啊,怕是又要惹出大祸端。” 我和白水商量一下,还是直接丢到县里去算了,正当准备拖拉机进城,忽浩浩荡荡开来几辆本田吉普车,下来一人,正是我的老相识——户川。 户川瞟见我,苦笑一下道:“与阁下交手,我回回处于下风,今次我两个不成器手下不幸落到你手里,我们是否可以开诚布公地商议,把他们换回去?” 我冷冷说道:“这事由不得我作主,请教村长吧!” 我带他去见村长,说明原委。村长对日本鬼子恨之入骨,但是好歹是官员,晓得时移事异,如今社会,打死几个鬼子可是犯法的。于是答应户川和解,开出的条件当真漫天要价,反正村子里缺什么就要什么,户川苦着脸答应,终于见到两倒霉的鬼子。一瞅见户川,抱头痛苦,叽哩咕噜不知讲什么,后来白水翻译给我听:“中国人实在太厉害太狠了,我们堂堂**队军官竟叫几个农民逮住,以后再也不敢来中国做歹事!” 我听后洋洋得意。 放了人之后,户川命令手下先走,自己留在村子里面,显然有事请求。我说道:“户川,你是不是惦记着铜镜?我估摸着铜镜是太祖皇帝的东西,但是如此急不可耐的要他,到底有什么秘密?如果不老实交代,别怪老子不客气!” 户川犹豫片刻,叹气道:“也罢,反正你也是太祖苗裔,让你知道,也不算什么违反祖训。其实,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 三十一 我们一起走进村里的办公室,这边比较僻静,大家各坐一张椅子,我讨厌日本人,故意隔得远远,户川只得屁股靠在椅子上,身子向前延长,活像一只老乌龟伸头。他拿出香烟跑给我,待我示意不抽,自己点了一根,我也懒得计较,为自己泡了一杯茶水。然后户川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屌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户川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三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本朝太祖武皇帝,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三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户川说的口干舌燥,见我没有意向为他倒茶,只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喝了一口再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户川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户川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 徐达恶狠狠地叫道,他杀人如麻,再多三万无所谓,反而血管里有股膨胀的兴奋。 在场的不少将领举臂附和。 “好好,杀尽这些元狗!”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朱元璋摇摇头,盯着自己靴底湿湿的泥土,呈现紫色的妖异,那是人血染红的!三万降兵,一个处置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坑杀固然省事,但是日后与敌作战,对方多了一份恐惧,必然会血战到底,于招降不利。不杀,那么无论粮食还是看守的士卒,都成了问题。他抬起头凝望着他的智囊团刘基,后者原本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迸出一句话:“借刀杀人!”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收伏这些降兵,借城内敌人之手,一一清除,留下的人数,不足为患,尽可为己所用。 但是,如何收伏呢?连刘基都痛苦地皱着眉头,收伏人心,可不是简单几句话,几锭银子那么方便。如今降兵惶惶不安,随时都可能生兵变! 忽然天摇地动,轰隆隆巨响不绝,朱元璋立即弹起来,拔刀喊道:“难道元兵大炮袭来?” 常遇春胆大,拔刀跑出帐外,片刻脸色苍白地回来,结结巴巴说道:“元帅,外面,外面,好大一个坑!” 朱元璋、众多将领急忙跑出帐外,只见离帐五百多步远的地方,忽然裂开了一个直径百来步的巨坑,约莫十多丈深,坑面平滑,似乎炸药炸开一般。然而若是动用炸药,不下几十万斤。恐怕整个江南也没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 汤和逼问一个在附近的小兵。 小兵结结巴巴说道:“突然……突然天降巨雷,咔嚓地一下,地上就炸开一个巨坑了!” 徐达喜道:“这是上天要我们杀胡狗啊!你们看,连坑都替我们挖好了,杀完了,扔到坑里就是了!” “胡说!” 朱元璋一瞪眼,徐达顿时禁口。 常遇春眼见,瞅见坑底似乎有东西,除下佩刀就奔赴下去,他身形灵活,一跃一跃,片刻落到坑底,只有如五六岁小孩一般大小了。但见他取了物件,急急忙忙冲上来,将手上物件奉到朱元璋面前,原来竟是一个黑色的铁盒! 朱元璋正要伸**开,汤和低沉地喊道:“等等,我来!” 朱元璋转念一想,大笑道:“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假若我不能通过,这便是我的命!” 他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铁盒,里面既没有毒气也没有刀剑飞出去,但是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反光倒是刺得眼睛生疼,好久才恢复过来,铁盒里面,藏着两面铜镜! 刘基通古博今,细细钻研着铜镜,忽然跪下,说道:“恭喜元帅!贺喜元帅!” 朱元璋问道:“有何之喜?” 刘基笑道:“统一天下霸业关键,此刻就握在元帅的手中!” 这一夜,朱元璋在降兵中挑选了五百个骁勇健壮之人,带到自己的营房,夜里让他们环榻而寝,他一个人脱甲而睡直至天明。是日,五百降兵竟像是从小就跟随朱元璋,人人争先要为他奉身效命。不日,朱元璋用这五百降兵作为先锋攻打金陵城,果真异常骁勇。其他三万余名降兵见到朱元璋果真以诚相待,也感激不已,纷纷争先效仿,大明的霸业,从此奠基! 疯了,今天再连载一章! 有的朋友抱怨小说不好看,像开水,没有味道。只是我的小说讲究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金庸的小说,开头也不好看。要是等不及,不妨过几天,等公子写满了几万字再看吧!**_** ** 三十二 我反问:“你的意思……那两面铜镜,竟然具有蛊惑人心的不可思议力量?” 户川点点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至于是否存有其他神奇的功效,却因为我家历代口口相传,几百年来散逸如许,除了一张铜镜图纸,亦是不得而知矣!” 我冷笑道:“我刚听出一个破绽!你方才说过,太祖百战得国,最为艰辛。倘若真有如此神器,统一天下,就如儿戏一般了,哪会如此吃力!” 户川叹道:“刚听到这个传说,我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是祖父慎之又慎的态度,使得我即使心生疑惑,也要好好探究一番!从图纸铜镜的纹样看,明显具有殷商风格,我于是查遍中国古书,终于发觉,原来铜镜在历史上早已存在!铜镜有两面,名曰日镜和月镜,合起来就是明镜。大明得国,或许其中也有因素。其最早有记录是在殷商,所以也称为殷鉴,至于是不是由更早年代的古人制造,已经不可考证。明镜在历代中国统治者手中辗转流传,秦朝始皇帝那能看透人的镜子,其实就是明镜中的日镜。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明镜忽然神秘地消失了,一直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太祖时代才再次发觉!因此我怀疑是南北朝时代因动荡不安,皇室出了某种目的埋藏了明镜!” 我说道:“纵然明镜有如此神奇功效,为何大明在遭遇流寇辫虏的时候没有拿出施用呢?大明末代皇帝毅宗,虽然刚愎自用,但是毕竟不是个蠢蛋,生死存亡之际,怎么还不拿来保命保江山!” 户川说道:“这不得不涉及靖难之役了!当年成祖发兵夺了他侄儿的皇位,攻入南京城的时候,不仅建文帝渺无踪迹,更重要的是明镜亦是消失!成祖大怒,当下拷问宫中掌管内务的宗人府宗人令——也就是秦王朱樉。后秦王说道,只同成祖语。成祖想来帝王家事,不便与外人晓,于是秘密和秦王谈话。出来之后成祖脸色发白,从此不再过问明镜之事。根据辗转下来的说法,虽然明镜的功效极大,但是后遗亦是极重!所以太祖秘密将之封印在某处,而这个秘密的关键,世代由秦王一系掌管!” 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家虽然居住日本久已,但是历来只当客土,有朝一日,终究要返回故土。自从满清覆灭之后,我家就重返故土,开始了漫漫找寻之路。其实满清开国之初,对我朱氏宗室杀戮极重,秦王后裔还有没有都难说。一连找了几十年,终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因当时我们是日本人,国人不信我们,而我们对日本政府不尊,日人亦不信我们!艰难无比,战争结束后,却不料东西冷战,所以拖到了现在,我们终于发现了秦王后裔!” 我的心头猛然一跳,原来那个教书的老秀才,竟是秦王后代,同为太祖苗裔。他孑然一身,没有子女,正当忧心忡忡无法把使命传承下去的时候,偶然遇到我们,仔细探听,竟然是汉王后代,那欣喜若狂的心情,我完全可以体会。 我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如此苦苦找寻明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户川一怔,慢慢收敛眼神,说道:“皇图霸业,与我们已经无关!但是作为一富家翁,未尝不可!明镜是我们朱家的东西,我们有权力收回!恒淮,与我合作吧!到时中国首富的帽子,怕是你想脱也脱不掉!” 我当下说道:“好!” 户川又是一怔,哪知我如此痛快,却也笑道:“爽快!不愧于我太祖苗裔!” 我们携手走出办公室,一席话谈下来,已经晌午,炊烟袅袅。日本人出了这么多血,一顿饱饭还是要照顾的,村长邀请户川和我一起吃饭,淮南菜系属咸辣油,吃得户川不住喝茶。倒是北方人的白水也皱着眉头,不习惯特色,在我乡亲面前,不好意思削我面子,硬着头皮吃下去,难为她了。 饭后,那户川急不可耐地问道:“恒淮君,此刻就有一面铜镜掌握在你手中,请暂时交出来给我看看,我们寻找另一面月镜的关键,就落在日镜里面。” 我将那老秀才遗下的镜子小心翼翼拿出来,交给户川,后者拿着如此珍贵的宝物,手都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细细打量,欣喜地叹道:“四百多年了,我终于达成先祖们的愿望,再次瞧见了明镜!看纹路,这面应该是日镜,但是……”他疑虑地翻看日镜,“月镜的关键从何得知呢?据说两面明镜必须是合二合一,才能施展惊天地的神通魔力。” 我不由得愣住,原本以为户川就是知道如何破解明镜的谜团,想不到这家伙不过一知半解的白丁。霎时往事悠悠,仿佛回到过去,那老秀才不顾我年幼,谆谆教诲在耳边回荡,我猛然醒悟,失声叫道:“我知道了!” 户川大喜:“恒淮君,你难道知晓了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 我冷笑着点点头,在日本人面前我向来没有好脸色:“不过,之前我们还必须去南京太祖陵前拜祭一番,只有在那里,我们才能得到他的启迪!” 由于关键掌握在我手中,户川事事唯我遵从,有时他居心叵测地讲道:“恒淮君,难道你不怕我将白水女士扣押作人质,逼迫你替我办事?” 我哈哈大笑:“你我合作事态已成,没有必要动用如此手段。退一万步讲,纵然你绑架了白水,而你呆在我身边,以我之能,取你小命还是易如反掌!” 户川也笑道:“恒淮君说笑了!” 我叹道:“户川,可惜你是个日本鬼子,要不然,和你做朋友倒是不错的!” 户川动容,说道:“怎么,你还不肯放下成见?毕竟我亦是太祖苗裔。” 我冷笑道:“子曾经曰过,华夏入蛮夷则为蛮夷。纵然太祖苗裔,入日本三四百年,连祖先的姓氏也改了,岂能说中国人氏?我这个人心理藏不住东西,有话就要说出来,要是我在肚子里暗暗腹诽,倒显得我不够大方!” 户川半晌不说话,一直阴沉着脸,最后长叹一口,因曰:“诚如恒淮君言,我家久居日本,变衣冠甚至遗忘了先祖姓氏,若是去南京孝陵拜祭,定招人耻笑。我不配太祖苗裔啊!” 我一愣,这日本人老实,不像有些家伙一样死不认帐,这样我也不好意思讥讽,不然反显得我泱泱大国大国人氏小鸡肚肠了。 今天有事外出,更新迟了。 在这里说一下,本书是以历史悬疑为主线,辅助风水、盗墓、科幻等内容。并非纯粹的风水盗墓,现在这类书太多了,除了少数几本,大都不行。 又,格耐森瑙书友提出主角是肃王家系,因肃王最初分为汉王,所以我把他叫做汉王,肃王亦可。 肃藩王府是明朝分封在西北要道兰州上的一支宗室。其开基始祖第一代肃王朱楧,是明太祖与一个没有名号的妃子郜氏所生的庶十四子。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封为汉王,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改封为肃王,第二年就国。初建藩于平凉府,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就藩甘州,兼管陕西行都司甘州五卫军务。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又内迁,建藩于兰州(今甘肃兰州市)。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年)去世,谥为庄,史称肃庄王。 肃王朱楧后裔,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等20字为派语。 为了和成祖一个儿子的汉王有所区别,下文开始,汉王全部称为肃王。 谢谢大家的支持! ** 三十三 本篇请注意,一定要看地图,不然无法揭开谜团。没有明孝陵的地形图,我可是对着googleearth寻找,对南京不熟悉,好辛苦才找到! 趁着无人之处,我招呼白水过来,说道:“白水,我有事必须要外出去一趟南京,不得不暂时和你分别。” 白水惊恐地问道:“我见你和那日本人说了一通之后就要离开,究竟是什么事体隐瞒着我?你不是最讨厌日本人吗?为什么还要和他们混在一起?” 我摸摸白水的头发,以前干练大胆的女孩子,怎么越来越像一个小妇人,莫非要结婚的女子都是这般?我叹道:“暗斗不如明斗。倘若我不和日本人直接交手,他们必定在暗地里捣鬼,敌暗我明,吃亏的就是我们。这样还不如索性与他们合作,大家都光明正大,看他们也搞不出花样来,于我方有利!再说,我们也快要结婚了,难道你想我们结婚后还挤在小小的斗室里面,日后有了孩子,怎么办呢?” 白水低下头,慢慢说道:“好吧,我同你一起去南京,在同学家住上几天,记住,我等着你!” 我亲亲白水的脸颊,说道:“一定会的!” 我瞅见四下里无人,把白水拖到村里办公室,白水当然知道我要干什么,面色通红,指着我鼻子骂道:“死鬼……真色!” 当晚我们准备出发离开淮南,奔赴南京的时候,王二忽然过来拜访我,期期艾艾,婉言地让我也带他过去。我一笑了之,本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与我同行的都是日本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难保暗地里悄悄干些什么勾当,到那时候,我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王二虽然贪生怕死,毕竟是几十年一起长大的乡里乡亲,总比鬼子们可靠。于是和户川说了一些,后者也没有反对,携上王二一起前去。 于是我们驱车一天一夜,赶到南京。南京过去曾经为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之首都,但人们习惯称为六朝古都。该城弥漫着一层悲情色彩,历代定都南京者,无一不是短命王朝。从堪舆学上来说,长江乃是中国最大最浩荡的水脉,绵延万里,携带地气旺盛,而南京恰位于下游长江和中国三大干龙之一和南方干龙尽头的交汇之处,所谓“襟带长江而为天下都会”,加之该城处于群山环抱中,环绕首尾相衔,龙盘虎踞,当为大一统王朝首都。据说始皇帝灭六国统一天下,听说南京城王霸气十足,于是与阴阳家合谋,开秦淮河泄了龙脉,于是南京依旧出王帝,然而个个都短命无比。 我安顿完白水,顺便去了一趟南京大学图书馆,之后便携户川同去明孝陵。那时已经下午时分,冬日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当真说不出的舒服。我一边查看借阅来的明孝陵资料副本,一边悠然自得地游赏钟山风景,人生快活就该如此。美妙的风景对户川而言乃是对牛弹琴,他不时以蕴含怒火的眼光瞪着我,打自让他瞧了日镜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一种焦躁的亢奋状态中,因有求于我,不敢发作。哪知我越发不给他面子,慢腾腾地要其陪同从四方城出发,沿石像路、神道一路走到明孝陵跟前,约莫好几公里。户川终于忍耐不住爆发:“恒淮君,既然你能够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那么请立即动手,不要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你我的时间!” 我哼的一声,冷笑道:“你在威胁我?我且问问你,方才游览的孝陵一遍,你且说说看,明孝陵与其他皇家园陵,有何不一致?” 户川一怔,到底是个聪明人,又对明清历史多有研究,结结巴巴说道:“似乎……太祖陵墓有所不同,对了,他的陵墓,将以前历代皇帝陵前的笔直神道形式改成弯曲的形状,很是意外!恒淮君,请把地形图给我看看吧。” 明孝陵地形图 **img533.photo**3**/areye/4738704/1686869738.jpg 我随手递给他,户川凝视着明孝陵的地形图,说道:“是了,一定是太祖出身布衣,不喜循规蹈矩,所以建造自己的陵墓也是别出心裁,或者让他陵墓前的的孙权墓看大门! 我摇摇头,拿过地形图,对他说道:“亏你还是研究历史的学者,我问你,神宗皇帝出土时候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户川猛然醒悟,喜道:“竟是这样!” 我用圆珠笔草草在明孝陵地形图上从四方城开始,沿着石像路、神道,一直到陵宫,画出一条连接线,组合起来,竟是一个巨大的北斗七星阵! 明孝陵神道及陵宫、宝城布局航拍图 **img533.photo**3**/areye/4738704/1684986604.jpg 户川随口就说道:“太祖曾经写过一首诗:‘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长伸腿,恐把山河一脚穿。’诗歌霸道十足,不过也体现了太祖对天象的崇拜。如果仔细对比明孝陵的地形图,那里面的七个主要建筑,下马坊、大金门、望柱、棂星门、五龙桥、享殿和宝城分别构成了北斗七星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由此可见,太祖深信魂归北斗之说!” 我不禁摇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以为就国人会读书读傻,看来日本人也不例外,太祖把陵墓造成这个形状,就是要指明我们一个事实,哪有掉这么多书袋子! 户川呆呆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搞错了事情,不过这个家伙也有一个优点,有错就改,当下老老实实的请教:“恒淮君,请问太祖陵墓摆成北斗形状,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毫不客气地教训道:“我问你,在天上,北斗七星是用来作什么呢?” 户川脑子一转,终于开窍:“找北极星用的!” “还有呢?” “……” 我摇摇头,只得自己出口:“北斗七星一年四季每天的转向都不一样,通过它的方位,可以推定当时是哪一个月的哪一天!而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阵,虽然布置粗糙,但是大致方位已经确定,通过经纬度计算,完全可以推定是哪个月哪一天了!” 想想也是,户川虽然受到过正规高等教育,但是这些常识估计不会涉及到,而我们部队,常年累月野外生存,这是活命的宝贵知识啊! 户川恭恭敬敬地鞠躬说道:“受教了!” 我凝望远方,那就是揭开月镜之谜的关键了! ** 三十四 此刻忽然听到一阵吵吵闹闹的喧哗,我扭转脑袋看过去,一帮打扮颇为入时的青年吵吵闹闹爬上明孝陵陵宫。明孝陵大半毁于满清和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文革期间又遭一群无知小将的破四旧,如今残破不堪,因为游人本不多。即使过来的,也多是和我一般寻古探幽,安静地四下里游览。其实他们爬上陵宫顶头我就不悦,好歹是我的祖宗。一直到这些鼠辈,掏出裤裆里的脏东西,对准陵宫就稀里哗啦,我顿时勃然大怒,立时冲将上去,抡起一个小子大骂道:“你们是什么东西,胆敢在此撒野!我只听闻过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集体在大汉奸汪精卫的坟头上撒尿!明太祖可是带领我们驱除鞑虏的大英雄啊!”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明显是头头的青年张嘴对我骂道:“fuckyou!” 我一呆,不懂洋文,看看刚赶上来的户川,他一摊手翻译道:“他在骂你,说要操你!” 我先操你个娘! 我扑上去,以我这个杀人如麻的职业级杀手而言,对付这帮小流氓易如反掌,毕竟手下留情,打得他们鬼哭狼嚎。尤其那带墨镜的,学了几句洋鬼子的话就大方洋屁,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于是对他下手重了几分。一帮人统统扔下陵宫,那墨镜爬起来,捂着被打肿的面颊威胁:“你等着!这江山,本是我大清的江山!我正黄旗江上苇绝对不会饶恕你!有种就留下名字!” “大明肃王系——朱恒淮!” 原来是一条满遗狗!我稍许把沉重的心情轻松了一点,要是汉人如此,我一定要打得他们见到祖宗为止! 眼下的事情让一我最讨厌的日本人瞅见,当真削掉我的面子,我转身对户川苦笑道:“见笑了,国门不幸,出了这等奸佞。” 户川讪讪说道:“每个国家,都有叛徒。在日本,就有一干人,叫嚣要抱住米国的大腿,一心为米国之为用。国家之耻辱!” 我们都明智地回避了这个问题,毕竟不是一个国家的人,谈论起来,都有所顾忌。 我们通过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寻找北极星点,理论上,从天璇和天枢两星之间连一条直线,再延长五倍的距离,那就是北极星,在这里也就是下马坊和大金门之间的距离延长五倍。我们确定好方位,披荆斩棘地往前走。一边走我一边思虑,听说那些满遗在东北闹得很欢,嚣叫什么先要建立东北满洲自治区,然后再妄图建立伪满洲国。对于满人我并没有特别的恶感,我所敬重的作家老舍和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都是满人,我并没有一丝的一毫的讨厌。但是之于溥仪这种满清遗老遗少,就像汪精卫、施琅之流的汉奸一般,是我们打击的敌人!绝对不能手软,日后必定成为心腹大患!果然,我之后几十年里斗争的主要敌人,都是满遗分子!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们一直走到北极星位,两个人的衣服都被荆棘撕地破破烂烂,我难得几次穿上西装,而且是白水特意为我买的,当真心痛。再看看天,也不早了,太阳缓缓落下,晚霞余光洒在这里,一片血红。四周不过是一些石碑、石雕之类的东西,在钟山风景区,多之如牛毛,是以也没有人来关注,一看那些石碑、石雕都几乎有一半埋在土里了,就知道业已荒废几百年! 我到处在这些石碑、石雕上东摸摸西瞧瞧,最后来到背面的一个雕塑上。这是一只巨大的玄武驮着一块石碑,石碑倒塌了近三分之一。我只得比划一下,估算出石碑原先的高度,对户川召唤道:“户川,你过来一下,拿着日镜!” 我小心翼翼地掏出日镜,让户川爬上玄武,高高举着日镜,就在石碑的高度左右,然后望望落下的太阳。哪知户川会错我的意思,大为失望:“恒淮君,既然是日镜,肯定与太阳有关。只可惜今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摇摇头,说道:“大谬!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为什么摆成这个位置?我方才不是说过,除了计算北极星位置,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计算某一天的阳光照射才有用场。今天的太阳就不见得是那个日子!” “啊!” 户川越发失望! 我笑道:“这个你不必担心了,古人没有强力的灯光,所以只能用太阳光,不过现代科技不同了……”我掏出户川手下人丢在我那里的强力微型手电,后者难堪的一笑,“日头的时候我已经算好,现在只需要用手电模拟阳光即可。夜里正好施用!” 倏地耳边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我以为自己反应过敏,问户川:“你听到什么?” “好像是什么在爬?” 我暂时不在意,吃力地爬到一块石碑上,对准十多米开往的户川打开手电,那明亮的光柱映在日镜上,忽然光芒四下里散开,顿时包围了整个北极星位置。那些石碑、石雕的影子映在南面朱雀停驻的一块石碑上,清晰地照出一片奇怪的纹路。地上也是一片清清楚楚,户川看的明白,惨烈地叫起来:“orochi!orochi!(大蛇!)” 我往地下一盯,顿时头皮发麻!玄武石雕下,竟然爬出一蓝球粗细的大蛇,约莫有十多米长,正寻寻爬上石碑。我在越南的热带雨林中也见过蟒蛇,碗口粗细,三四米长已经是庞然大物了,想不到冬天的南京居然会爬出这么巨大的家伙! 我手中拿着手电,急中生智,猛然对着大蛇的眼珠,部分蛇对光线**,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见大蛇稍微停顿,我慌忙对户川说道:“快,快撒尿!蛇怕人尿!” 户川单手持镜,单手拿出裤裆里的玩意,哗哗洒下去。大蛇猛然受到热水冲击,味道又不好闻,开始退缩。我知道不能延缓多久,对户川叫道:“快动手,我马上来救你!” 户川激动地浑身发抖,几乎拿捏不住日镜,但见他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单手持镜,从口袋里拿出微型相机,对着那石碑上的纹路猛然一阵拍摄! 那大蛇又爬上来,我把电筒丢在嘴里,跳下去飞奔过去,抡起一块巨石就砸向大蛇。那大蛇吃痛,猛然转向我,它上爬速度不是很快,但是平地上就如飞一半射过来。 我正是等这一刻,手中的圆珠笔撰得紧紧,倏然插到迎面飞来的大蛇下颚,挑起来,猛然下划,把它的嘴巴割掉一半!这是我在越南学到的对付蟒蛇的技巧,可能是冬天的寒冷限制了大蛇的动作,我一击成功,迅即打滚跑开。果然大蛇恼怒地把尾巴扫过来! 我拉起户川转身就跑,弥补的荆棘丛林对我们有利,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甩开了大蛇,我和户川都气喘吁吁,他说道:“萨满咒!” “什么?” “据说是通古斯人对付敌人的诅咒。” 我顿时大骂:“我就知道,这些满清狗贼不是好东西。世上以满清最为假惺惺。明亡之后,满清一面惺惺作态,号称要照顾明朝皇室后裔,一边大肆捕杀,毅宗皇帝第四子活到康熙年间,八十多岁的老翁了,满清狗贼还不肯放过,全家凌迟处死!为了防止大明复辟,除了不停破坏明十三陵,在明孝陵居然种下这种东西!” 然后我对户川微笑道:“拿来。” “什么?” 他装糊涂,但是看着我的笑靥中杀气越来越重,乖乖掏出日镜献上,讪讪道:“开个玩笑罢了,我怎么会忘记呢!” ** 三十五 我和户川逃到钟山脚下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公交车早已停驶,八十年代,除了上海等大城市,一般的地方很少有出租车。我们硬是又步行了五六公里,瞅见路边一个小摊点,饿得实在不行,当下驻足吃饭,点了两个淮扬小吃,大米饭却足足消灭了六碗。平常户川锦衣玉食,非美食不入口,现在吃相比我还难看。我哈哈大笑,心想我好歹小时候饿过,忍耐力比出身豪门的鬼子强。 吃完饭摸摸口袋才发觉两人的钱包都丢了,老板娘见我们衣服破破烂烂,以为是吃霸王餐,几乎要报警,说好说歹,拿了户川的戒指作抵押。最后上路碰到一路军车,居然是以前的一个部队出来的,顺便搭车才能回去。 第二天,那纹路照片洗出来之后,户川顿时又萎靡不振,垂头丧气。只见那纹路稀奇古怪,既不是地图,也不是文字。扭曲如脉络,究竟是什么,竟然无法看明白! 我疑惑地盯住照片,猛然间心神震动,叫道:“我知道了!” 户川惊讶地问道:“恒淮君!这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我冷笑道:“说穿了也不稀奇,其实这些纹路,不过是地下溶洞的分布图,而且是我很熟悉的地方——浙西!” 我当兵作为一个工程兵,曾经在浙西挖了好几年的国防工事,日日对着勘测出来的地下洞穴形势图,背都背得下来。此刻内心隐隐觉得,倘若我不当过工程兵去挖洞,那么我们根本无法看懂纹路的含义,冥冥之中,竟是上天注定要我得到明镜? 户川大喜,我便叫他预备地下探险的工具。然后我们和王二三人路过杭州,与户川先前的几个手下汇合,取来诸多器具,然后径自奔赴衢州山区。初到江山县,见远山重峦叠嶂,冬季的山野一片枯黄,偶尔点缀着几串绿色,不禁心旷神怡。这里毕竟是我生活过好几年的熟悉之地。每当逢年过节,部队里买来当地土产,那兔头又辣又香,非常好吃!我转过头,瞥见户川正拿着铜镜纹路的照片对比着一张卫星遥感图片,我顿时心底一沉! 虽然在资本主义国家有钱人可以为所欲为,但是事关国防安全的卫星遥感图片,并非随意就能获得。单以我了解,连地下溶洞都能如此清清楚楚拍下的卫星遥感照片,世上不过美苏两大超强有这个实力。户川一介美帝走狗国家的人,却在得到铜镜纹路照片两天之后就弄到了卫星遥感图片,里面实在有猫腻,不得不叫人怀疑。 户川这时瞅见我,笑问:“恒淮君有何感叹?” 我当下隐忍不发,说道:“我倒是怀念起以前在这里吃过的美食,等勘察结束之后,我做东,请你品尝品尝!” “甚好!” 其实浙西原是国防重地,外人严禁入内,违者不经警告既开枪击毙。近些年来,国际环境日益宽松,加上浙西的地质结构不稳定,时常出现塌方,经综合考虑之后,耗费了几十年的国防工程终于遭到废弃,另择要地重新开凿。这倒是便宜了我们,只需沿着军用通道即可行走。我循着记忆来到一个军事基地入口前面,废弃不过几年,那基地门口已经是破破烂烂,杂草重生。里面光秃秃,什么东西都没有,到处离开的时候,能拿走的基本都拿走了! 那地下人工开凿的石窟恢宏浩大,一个连着一个,每个石窟都有北京人民大会堂那么宏大,由天顶垂直向下延伸,深约一百多米,呈倒斗型,而且不需要擎柱支撑着窟顶窟顶。这石窟设计精巧科学,施工规范先进,当真鬼斧神工。参与了这些国防工程,日日抬头就见到,一点都没有感觉,倒是这帮日本人,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头顶的矿工灯四下里漫射,白坂悠叹道:“如此规模浩大的工程,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你们中国政府也太奢侈了,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何不留下来做为战略物质储备仓库?” 白坂悠是探险队里面唯一的一个女性,约莫二十五六,肤白貌美,身材娇小,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口日本女子少有的好牙。探险队有这些人,武藤岚是出色的地质专家,朝河阑是水文学者、饭岛乂是职业溶洞探险家,大石彩乡则是器械工程师。我算是爆破专家,户川和白坂悠对明史文物多有研究,唯独可怜的王二,只能出卖劳力。我寻思,当初是不是该带他来?也罢,日本人不可信任!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心底就咯噔一下,依稀之间,竟然和已过世的王玟琳形象重叠在一起。许久才摇摇头,大概她们都是小个子女人,同样的知识分子气质不禁让我产生错觉。有时心底怀疑,是不是日本人晓得我的心病,故意派了美女间谍迷惑我? 这时我摇摇头,说道:“我国还不是很富裕,即使再奢侈,也不会平白放弃耗费很多金钱的工程。其实,这些地下石窟并非我们开凿,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 白坂悠一怔,倒是户川点点头说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部分石窟岩壁上遍地都是青苔,风化严重,估计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吗,恒淮君?” 我回答道:“五六十年代,美苏争霸愈演愈烈,核战随时可能爆发,为了应对危机,毛主席提出:‘深挖洞,广积粮’政策。浙西地区穷乡辟野,人口稀少,加上地形险要,又是对敌前线,难得的战略要地。于是派遣解放军地质部队来勘察,无意中发现了许多天然存在的石窟,于是就我们借助这些石窟,只需进行加工修正即可!正如户川所言,当初来此的专家勘测过,这里石窟最早的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最晚的也在宋代形成,全部都是人工开凿,痕迹很明显。但是,古人开凿这些石窟用来干嘛呢?有人说是取石建屋,其实粗粗计算一下就知道,所有石窟的容积加起来不下几亿方,即使只有一半的石头取出来,也足够从地球到月球铺上一条路了。是以,这种理由不成立!” 白坂悠问道:“那究竟是用来什么呢?” 我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很清楚,以古人的人力物力,若是开凿这些石窟,即使一万多年也不够。有人提出外星人造!造来干嘛呢?——停飞船。太过于荒谬,也就没人信。不过宋代那些石窟,却是明教方腊叛乱时候屯兵之用……”说到这里我心里一愣,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明朝的建立,与明教有莫大关系,闽浙一带又是明教的大本营。太祖把明镜收藏在这里,或许另有深意? “除了地质结构不够稳定迫使我们放弃这些石窟以外,另外一个原因……”我顿顿,神秘莫测地说道,“这里有鬼!” ** 三十六 我突然蹦出“有鬼”这个词汇,王二倒是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里察看,反问:“有鬼?这里有鬼?怕是千年老鬼了!” 我点点头,认真说道:“是的!怎么说呢,也可以认为是个神秘事件,但是我们更愿意相信鬼魅在作怪!” 那几个日本人不禁神色凝重,他们出身在鬼神信仰的国度,比我这个从小接受无神论的无产阶级工人更加迷信鬼神。有像是武藤,居然在胸口划起了十字,妈的,还是一个信耶稣教的。 回忆以前,迄今我仍旧感到不寒而栗,手中的电筒无意识地四下里胡乱照射。 那时我不过十七岁,入伍刚刚两年,才是从一名新兵成长技术工兵。因为我出身贫农,政治清白,所以能够被派遣来参加这项绝密的国防工程。我们分成十几个小组,各自坐在全封闭的卡车里,摸黑来到基地,到来的第一天,基地领导就在偌大的石窟大厅里对我们集训: “稍息!欢迎同志们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该国防工程!你们将在这里呆上三百六十二天,年中休息。期间,未经连队以上领导允许,严禁单独离开,或到偏远地方去……” 当时以为是为了防止内部混入敌人搞破坏,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另外蕴含有深意!我们这批新人大部分都才十七八岁,正是好动的年纪,整天呆在山洞里,除了偶然看几场电影,没有任何其他娱乐活动,闷也闷死。 其实地下石窟的主体结构古人就已经替我们奠定,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清理和整修,把石窟建设成为军事基地。我们时常在石窟岩壁上发掘出鸟兽鱼类的浮雕,当初我们认定这里曾经是古代某个贵族的墓地,那时刚刚开掘了马王堆汉墓和明朝神宗皇帝的陵墓,我们都很好奇,是不是这里也能够找出什么离奇的东西呢?我们主要的活动区域在于靠近外头的几个巨大石窟,至于更深一层,则是没有深入过,每当我们遥望那漆黑的洞穴,都有说不出的好奇。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一个山东战士,他块头很大,胆子也很大,实在无聊,怂恿我们一起去内部看看。带上手表、带上电筒,走个一个晚上,天亮了就回来,那么领导们也不会发现。然而慑于军队的严格纪律,我们都谢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趁晚上睡觉时段,悄悄离去了。 第二天,他没有回来。 领导发现少了一个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那可是大事件啊!于是发动了参与建设的两千多工兵,深入内部几个洞窟,像筛子一样筛了一遍,硬是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而在更深的石窟里,领导怕出事故,便禁止我们进去。 本来这件事情定性为战士不遵守纪律,私自外出导致失踪,就草草结案了,但是想不到第三天后,我们正在修正石窟的时候,冷不防石窟的一面岩壁坍塌下来,我们看到了惊恐的一幕:一具白骨就像马赛克一样地镶嵌在石壁上,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他是怎么嵌上去的,就像是合着模子印上去的一样。那种场景异常诡异。 军医马上过来检查,核对齿模,就是三天前失踪的那位战士!我们非常奇怪,石窟里空气干燥,是个天然储存物品的好地方,不过三天,他的身体怎么烂成这副德行?而且还莫名其妙地夹在石头中间,他是怎么进去的。但是更加离奇的是,这位战士身上没有任何致命伤痕,也没有感染疾病的痕迹,军医发现他居然是饿死的。以这位战士的体格,就是一个礼拜不吃不喝也能活着回来。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部队的政委很震动,提升到了政治层面,日后严禁我们单独行动,即使上厕所也必须两人结伴,这样才避免了再次发生失踪事件!直到现在,我依旧在疑惑这个谜团。 众人一时失却了言语的功能,似乎被我讲述的故事吓住,又或对前途缺乏信心,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开口道:“等等!” 白坂悠挥挥手。 我问道:“怎么,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白坂悠面色凝重的说道:“鬼神之说,终究过于荒诞,这是一个科学的时代。难道你不认为,他无意中闯入了明镜的地方,然后被明镜的某种神秘力量施用!” 我一怔,当初不知晓明镜的事情,两者绝对没有联系起来,明镜到底有什么力量,直到现在我也不过了解可以蛊惑人心。此刻心中隐隐升起一个念头,思虑的碎片过于缠绕,暂时无法拼合成一个完整的想法。 白坂悠说道:“恒淮君,能否带我们去那个失踪战士发现的地方看看。或许会有什么线索。” 我点点头,或许真的有什么联系。户川拍下来的明镜纹样照片,对比卫星遥感图片之后有了比较详细的地图,但是上面竟然没有任何关于入口和明镜收藏地点的指示,完全像是一张无加工的地图。当时就怀疑是不是祖先在哄我们,或许另有深意。只是在遗憾朱明皇室最后一个宗人府宗人令没有把秘密全部吐露出来就一命呜呼了,累的我们可能要走遍整个地下石窟区,也许可能找不到任何线索呢! 我带着他们走到当年发现白骨的地方,废弃多年后,物是人非。那时领导惟恐战士们产生恐慌心理,当即下令凿去人形痕迹,再在上面抹上一层水泥,画着雄赳赳的英勇战士形象。 白坂悠绕着一圈,没有表态,或许根本不能发现什么。 户川说道:“要不这里!我们马上炸开一个口子,看看有什么乾坤!” 我一摆手,怒道:“你疯了?这里是脆弱的溶洞,几克黄色炸药的震撼就可以晃动整个地方,何况要炸开一个大洞?这里只是掩藏月镜的仓库,并不是什么坟墓!” 我无奈地摇摇头,摸摸口袋里的铜镜,心道:“日镜啊日镜,你能够给我什么启示吗?” 我忽然一怔,我知道了! 好厉害的小日本探险队……之前只看到户川夏也还没觉出什么,毕竟**里男的不如女的出名嘛~这下大家出场就强了……户川夏也=户川夏也、白坂悠=白坂ゆう、武藤岚=武藤兰=朝河阑=朝河兰、饭岛乂=饭岛爱、大石彩乡=大石彩香?一萝猪 嘿嘿,终于有人发现秘密了! ** 三十七 我叫道:“户川,把那张纹样的图给我,我有新的发现了!” 户川向来依从我,乖乖地掏出图纸,我拿着圆珠笔在纸上一划,交给户川,洋洋得意地说道:“你看,原来秘密就在这里,我们都没有发现而已!” 户川接过图纸,看着我所画的线条,顿时恍然大悟,喜上眉梢:“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恒淮君,你真是天才!” 众人纷纷涌上来观看,立时豁然开朗。原来,之前我常年累月的观看地下石窟地形图,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一时就想不到什么。当我摸到铜镜时,忽然记起太祖陵墓组成的神秘北斗七星方阵,迅即开窍,多年来缠绕在心头的疑惑一一展开,原来在我看到的地形图上,石窟的分布并非随意造就,连接起来,恰好也是一个北斗七星方阵! 户川浑身颤抖,他兴奋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人举一反三,说道:“原来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方阵竟然还有这个深意,我们只要再次找到北极星位,秘密就揭开了!” 他蹲下身子,拿笔在纸上测算,算出北极星位置就说道:“我们走!” 正欲动身之际,那白阪悠忽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等等,我看情形有异。恒淮君,这次你可错也!” 我顿时勃然大怒,这个女鬼子懂得屁,有什么资格来指示我,于是恼火地问道:“你有什么新颖的见地,不妨说出来,让我们洗耳恭听。” 那白阪悠当真不客气,从户川手中拿来地形图,用一只铅笔勾勒,然后展现给我们看,那图纸上我所连接起来的北斗七星阵,被她涂掉,画上另外一个图形,却也是斗型,不过只有六个支点,我疑惑地猜测道:“南斗?” 白阪悠淡然说道:“正是!恒淮君一开始就在主观上认定了这便是北斗七星,所以在勾勒图案轮廓的时候,即使最后一点非常勉强,也硬是把它画上去充当北斗的一个星,而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与北斗非常相近的南斗图形。” 我老脸一红,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聪明无比,为人出事,向来先人一筹,做事未免自大成狂,咄咄逼人。想不到居然叫这个女人挑错了问题。 户川与我相处多了,晓得我的脾性,当下便来打圆场,说道:“既然是南斗星座,那么北极星位置我们便不能再去寻找。难道找南极星?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南极星啊?” 白阪悠静静地说道:“历来北斗主死,南斗主生。明太祖的陵墓成北斗七星状,而这里却是南斗六星形状,其中定然另有深意。我听说,南京城的城门分布,就是按‘南斗北斗’聚合形布局。南斗六星的星座以聚宝门、三山门、清凉门、石城门、定淮门、仪凤门六座城 门隐喻,那么不言而喻了。北斗恰是死门,我们就要找的是南斗的生门!” 我心悦诚服:“原来如此,我们走聚宝门即可。” 所谓聚宝门就是至今的中华门,研究明清历史的户川白阪悠自然轻而易举地可以找出方位,正是居南方位。然而出于某种本能的自觉,我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只得埋在深处。 我和洞穴探险专家饭岛不时穿插,在错综复杂的地下溶洞和石窟中带头探路,通过手上的微光电子表,我可以清楚的掌握时间。日本在火箭、核武器等重大科技上毫无突出建树,但是在小东西上当真做的不错,那只小小的手表,居然含有气压仪、指南针等多个功能,其他各种小巧的东西也是举不胜举。但是用到溶洞探险的关键器具,就清一色的美国货了。由此看来,日本的小东西只能算是精致,核心水平不足,中看不中用! 果然,不刻就出现问题。饭岛忽然说道:“不对啊!” “怎么了?” 我上前疑问。 饭岛拿着指南针上下颠簸颠颠,对我说道:“无论我怎么摆弄,指南针的指针都指着地面,难道地下有巨大的铁矿?” 我摇摇头,说道:“若是真有能够吸引指南针的铁矿,起码在亿吨以上。这里都细细勘探过几十年了,别说铁矿,连块铁屑都没有发现。别犯傻了,定是东西坏掉。” 我拿过指南针一瞧,指南球内部浮动的圆针果然对着地面。这次我们带来了两种指南针,一种是常见的圆盘状,另外一种就是这样的可以测量水平方位的球状指南针,后者由于内部的指针是悬浮在油里,异常**,稍微一点异动都可以察觉得到。 我疑惑地掏出自己的圆盘指南针,这是在越南战场上缴获的美国货,制作极为精良,我就不信它也出了问题。我左右各转动,但见指针一动不动,顽固地贴在底盘,不禁叫我倏然一惊,头皮发麻,暗暗叫道不好 我们约莫走了四个多小时,庞大的军事基地我们已经离开,此刻真正在没有任何人迹的溶洞里前行,前方无任何标记,先前涂上的荧光剂就如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数亿年前,浙西地区属于古扬子海,典型的沉积岩层地区,地下溶洞多是海水冲刷而成,古时徐霞客就说明了。溶洞结构曲折复杂,目不视物,只能依靠指南针和水平仪、气压计来核对带有经纬度的卫星遥感图片判定方位。若是指南针坏了,我们岂不是迷路了吗? 户川颇是冷静,说道:“对,我们还有雷达枪,快用雷达枪射出声波判定方位!” 大石摇摇头,悲哀地讲道:“雷达枪只是作为一个短距离测试工具,有效范围五十到一百米之间,在地下深达数公里的溶洞内,毫无作用!” 我忽然灵机一动,等等,虽然雷达枪没有效用,但是我们还有地震仪,这玩意的有效范围不止几十公里。我招手藤、朝河,进行一次地震波地下勘测,于是他们两人眼前倏然宜良,顿时明白我的想法,急急忙忙解下机器,安装调试。我则埋好少量炸药,只听轰得一下,制造了一场微型地震,在这空洞的世界里,声波发出轰隆隆的回响,石头震慑,掉下如许灰尘,竟惊得我们以为要塌陷。 不过二十来秒,地震波反弹回来的勘测数据就分析出来,武藤口操生硬的汉语道:“恒淮君,根据反射回来的横波纵波显示,在我们脚下,有一……有一个……这是什么!”武藤惊呼! 顶才是王道,我绝对不会吝啬加精的! ** 三十八 我正站在外围,抢先上去,紧紧盯住地震仪,在上面分辨率不高的小小屏幕上,绿色的象素根据地震纵横波反射回来的信息,模拟出一组模糊的方形物体。地下溶洞里面的物体受到水的冲刷,多是带圆的不规则物体。眼前忽然显出一组规则几何,很明显就是人工建筑! “宫殿群,地下宫殿群!” 武藤兴奋地叫嚷起来,其他人纷纷凑上前来查看,个个面露喜色。能够有如此规模的建筑,定然是保存重要物件的场所,那么说,就是月镜的地点?辛苦的探险果真没有白费,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目的地! 在喜气洋洋的众人中,唯独我站直身体,抚摸了下巴,陷入沉沉思虑,在这群人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户川一拍我的肩膀,问道:“恒淮君,你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不,我没有。我只是在想其他的事情。比如……” 我拨开众人,虽然我的个头不是最大,但是手劲很明显最重。在地震仪的屏幕前,我用手指虚拟的把这些规则几何画了一边,说道:“你们看,这是什么?” “一、二、三……”大石惊叫道,“这些宫殿,一共是六个,连接起来,又是按照南斗的形状排列!” 我点点头,说道:“我在想,或许里面蕴含着什么深意。” 户川笑道:“多虑了,等会儿我们只要小心翼翼,就可以避免危险。再说了,你不是提过,这里只是储藏月镜的仓库,又不是陵墓,总不会设置异常多的机关吧。呵呵!” “希望如此吧!” 我发布命令:“大家休息半小时,吃点东西,我们马上动身出发!” 在这只探险队里,户川虽然是组织者,但是明显我才是指挥者和领袖,无论气派还是睿智方面,我远远胜过户川。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索性全部由我来带领。 约莫半个小时后,我们背起行囊动身。饭岛手持雷达枪,在前面不断地探路,忽然他叫道:“有两个人!” “有人?” 我上前接过饭岛的雷达枪,雷达枪的背后是一个小小的屏幕,幽蓝的液晶上,过着有两个人形并排站在一起,一动不动。 我笑道:“应该是石雕吧。否则的话,怎么会如此高大。大家加把劲,在一百米!” 大家的脚步都不由得稍稍加快,待到了前方,就被一堵巨大的石门阻拦。拿着强力手电在石门附近游走,那石门约莫有十米多高,受到地下水气和碳酸气的腐蚀,表面斑斑驳驳,呈现一种灰色。石门是两个巨大的守门神石雕,,面目凶恶,手中各执一把剑竖在地上。 “如何进去?” 我笑道:“别急,总有办法的。这是仓库啊!会有钥匙口的!” 我们几个人都在石门和石雕附近摸索,片刻就有人喊道:“我在石雕上找到一个类似拉环的东西。” “我也找到了!” 我和户川对视一眼,两人都认可这一组便是打开大门的机关。既然月镜的收藏地点已经造就的如此隐秘,多半不会再在机关上动脑筋。于是叫武藤和饭岛各拉住一个拉环,一起用力,咯嗒寂静的两声——毫无反应! 我和户川又对视一眼,面面相觑,正疑惑中,猛然间就轰轰隆隆地响却起来,却是两个巨大的石雕缓缓移动到石门跟前。那石雕的块头不亚于石门,两个巨人顿时把石门堵住。正当我们暗暗叫苦的时候,那石雕忽然就砸向石门。十多米高,几百顿重的玩意,威力何其大也!当下把石门砸个稀巴烂,碎石乱飞。我心中暗道,有必要搞个这么夸张吗?难道就预计,只来这里一次? 饭岛正要进去,我拉住他说道:“等等!” 说完,拿走他的雷达枪,对准里面细细探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难保我祖先不是故意在门口示弱,然后里面布满机关,不小心进去,一一射杀。不过看雷达枪展现的情形,里面除了一堆堆的东西外,似乎并没有其他什么杂物。 于是我们就小心翼翼地进去,唯恐有机关,稍有风吹草动便伏倒,几只强力矿工灯映入里面,却反射的眼睛生疼,待反应过来,顿时眼前一亮,不是小亮,而是大亮! 里面,堆满的竟然都是金块! 那一块块,大小不下一千盎司的金块,如今却想砖头一样胡乱堆在一起,如果此时看到这般景象都没有反映的人,那么他不是伪君子就是大圣人,很遗憾我们都不是!贪婪的目光扫描着每一块金子,似乎都想立即把他们纳入怀中! “喂!我们的目标,可不是这些亮晶晶的东西!” 发出这番警告的并非是我,而是白阪悠这个女人。她居然刀枪不入,甚至我自以为克制力够好了,一刹那间心思都发到了白水身边,想象着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 户川顿时醒悟,他志向不小,这几百吨金子岂能填满他的欲望?于是这个男人冷冷地说道:“大家不要看了,这不是属于我们的,这是属于中国政府的,我们是无权拿走一分钱!” 这番话顿时击碎了每个人的美梦,大家不甘心地瞧瞧,但是事实这是在中国内陆地区,别说那块金子,就是连根金毛都无法掏走! 而户川果然有蛊惑人心的能力,说道:“但是,明镜具有更大的价值,无论在考古还是金钱方面,一面明镜,都超出这些金子几百倍。我们找到了明镜,就是获得了更多的财富!” 众人恋恋不舍地离开,然而王二却舍不得走,对我说道:“老猪,我就留在这里,作个接应,万一你们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我知道他是舍不得这些金子,但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于是答应了,我们一行人继续往前,前面又是一道门,过了门,则是一间巨大的明清风格宫殿,物品抬头仰望,宫殿的牌匾上写着“人道”二字。我心中疑惑,古代还讲究什么人道,眼角无意中往回瞄,正看到王二乐颠颠地呆在金子堆中,嘴巴都笑开花,假若这里是人道的话,那边便是天堂了! 不对,金子好像在动!是我眼花吗? 我揉揉眼睛,转过身凝视那些金子。根本不是我眼花,那些金子真的在动!蠕蠕而动。好像活了一样的肉块虫子,失却了坚韧的金子堆顿时瓦解,那些肉块虫就如蚯蚓一样,一扭一扭地转向王二。 不好! 我狂奔过去开口大叫:“王二,快跑!再不跑,就没命了!” 王二听到我的声音,只是傻乎乎地扭过头向我笑笑,直到眼前的金子也变成了肉块虫,脸色倏然大变,看着它们爬到脚边,忽然一口咬住靴子。王二顿时疼地大叫起来,摔倒在地上,拼命向我呼救! 我急速奔跑过去,这时越来越多的肉块虫涌向王二身边。很明显它们都是食肉动物,或许几百年都没有吃肉了,饥渴的很。短短百来米路,我不过十多妙就跑到王二跟前,他身上已经爬满蠕蠕而动的肉东西,好像放大了无数倍的蛆虫一般恶心。我随手抄起登山锤,一阵乱舞,打下无数肉块虫,另外一只手拎起已经昏迷的王二,扛在肩上转身就跑! 纵然我再是力大,身上多了一百多斤,速度大大减缓,百多米就像不可逾越的铁丝网一般,前面几个日本鬼子,是不可能出来迎接我的,只能靠自己。我一手扶着王二,一手拼命乱舞,且战且退。那肉块虫汹涌而来,转眼要将我淹没!它们的牙齿异常锋利,我忽觉得脚趾一痛,低头看去,竟是一只东西咬住了我的靴子。这种皮靴可是野战靴,一般别说钉子,就是步兵地雷也难以刺穿! 我大骇,正要加快速度,那一边的肉块虫攻势减缓,我抬头看去,竟是户川和白阪悠一起过来迎接我。户川不能少我,尚且能够理解。而白阪悠一个日本女鬼子,难道是打入敌后的日本共产党,怀着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精神来救我?不会吧! 他们两人一个手拿工兵铲,一个手拿登山镐,胡乱挥舞,至少打杀了不少肉块虫,容得我有时间逃到门口。方走出门口,那大门忽然自动咔咔地要合拢,我吃了一惊,妈的,还挺先进的,刚才怎么不早点关? 户川、白阪悠相继退却,人的速度毕竟比需要蠕动的虫子快多了,眼看肉块虫在关门之前来不及赶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拍拍王二脸蛋,叫道:“妈的,下次叫你小子贪财。记住,金子可不是这么好容易赚的!” “啊!” 武藤突然奇怪地叫了一声,我们不禁抬起头瞧着他,渐渐地每个人的脸上都涌起了莫明其妙的惊恐神色,武藤自知不妙,疑问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啊……”武藤惨烈地嘶叫,倏然从他背包里伸出一个肉块虫的脑袋,那嘴角触须晃动,三排几百颗牙齿像是钻机一样转动,转眼就 这只肉块虫的体格比寻常的虫子大上一半,力气异常大,那武藤顿时跌倒,由得肉块虫往回拉走,我几乎看呆了,此刻立时醒悟,抄起登山锤砸过去。 那肉块虫猛然弹开,锤子就不小心砸在武藤身上,引得又是一个惨叫声。那肉块虫已经把武藤拖到了门口,附近的饭岛和朝河立即行动起来,各拉住一个武藤的胳膊往回拉。 旋即那肉块虫汹涌而至,肉麻麻地叼住武藤的双腿不住往后拖,两个男人的力气竟然比不过虫子,我和户川、大石相继加入,白阪悠不停地消灭企图入界的肉块虫。 可怜武藤就像拔河的绳子一样,被两方悬在空中,不住惨叫。此刻大门越合来越紧,渐渐地只留下一条一个人的缝隙,正把武藤挤在中间,不停地压迫,越抠越紧,初时武藤还叫几声,渐渐地不再言语。忽然我们手头一松,武藤半个血淋淋的身子被我们拉断,丢在地上,肠子流了一地。大家顿时呆住,只见他的背包上有一个大洞,怕是他贪心偷了一块金子,终于酿就杀身之祸! 不要怨我,这几天天气太热了,我都中暑了,明天看病去,今天先上传了。 ** 三十九 气氛顿时如水泥一般地凝固,没人说话或者动作,过了许久,朝河忽然跳起来,他向来和武藤关系不错,此刻一把揪住户川的衣领,大喊大叫:“来中国之前,你不是许诺过,没有任何危险,只是一次简单的探险。现在武藤都这副下场了,你如何解释!” 户川勃然大怒,推开朝河,他向来彬彬有礼,纵然被我占了便宜也只是苦苦笑也,此刻脸色阴沉得像是雷雨天的乌云,推开朝河咆哮道:“没有九死一生的风险,哪有百分之一千的利益,这句话你懂不懂!既然你来了,就好好干下去。武藤死了,就证明他没有这个福气,命不好!” 日本人的团体已经出现裂痕,作为一个旁观的外国人,我颇是幸灾乐祸,看着户川和朝河仿佛两只发怒的公鸡一样对峙,不知如何揭开绳索。这时啊哟的一声,众人不约而同地转过脑袋,我瞥眼看看哪个家伙,却是昏迷的王二醒过来,抱着受伤的脚直喊痛。 户川和朝河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利用这个契机各自走开。 我来到王二身边,见他脚上还留着半个肉块虫的脑袋,就是死了也不放地叼着他的脚趾头,于是拔出匕首,用淮南土语恶狠狠地叫道:“妈的,你这个无胆匪类,在一群小鬼子面前哭爹喊娘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赶快给我闭嘴!” 王二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合上嘴巴,小声呻吟,我拿匕首把肉块虫撬了下来,挑在匕首上细细观察,这个肉块虫嘴巴上长满了像是老虎钳一圈的牙齿,牙床特别发达,难怪把我的皮靴都咬破了。 我让王二脱下鞋子,拿药好好敷上。匕首让户川接走,看着肉块虫的脑袋说道:“这叫做黄金虫,传说他们作茧冬眠的时候,模样酷似黄金。一旦苏醒,就会啃噬周围一切活物。原本以为这是《山海经》中记载的传说而已,想不到真的有这种生物。” 大石不禁担忧地问道:“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地过来,唯独在此遇到黄金虫的袭击,退路已经被封死,前面还有五个宫殿,我们是不是还要冒五次险?” 户川冷冷地说道:“既然后无退路,我们只能破釜沉舟往前走!” 我们稍微收拾了一下武藤的半个尸体,预计回来之后拿走,然后一行人头也不回地再次往前。王二只是被咬破脚趾头,虽然疼痛,忍一下走路倒是无妨。 这件宫殿里面不像前面那件一样,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排列一队,前面的我拿着雷达枪不住探索,小心翼翼,忽然咯嗒一下,我踩中一个东西,低头捡起来,却是一只手表,破旧不堪,看年份有三四年了吧。 “恒淮君,你捡到了什么东西,亮晶晶的莫非是钻石?” 我一笑了之,传递下去,那饭岛顿时大叫起来:“嘿,这手表居然和我的差不多,稀奇了。” 我寻思说道:“这手表已经有好几年的年份了,莫非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户川戛然止住脚步,大叫道:“不对!” 我心底一沉,问道:“怎么了?” 户川大声问饭岛:“饭岛,你手中的手表,是不是卡西欧新出的石英表。” 饭岛奇怪地反问:“是啊,今年十月出的限量品,我就特意买了一只!” 户川疑问道:“看这手表,丢在这里的年份起码有两三年了,卡西欧新出的石英表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不禁都咯噔一下,疑惑的沉积物浮上心头。 大石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样说地我尿都要出来了。我去方便一下,大家等等我!” 大石在我们的矿工灯下走到一只角落里,正摆好姿势,蓦然之间手舞足蹈,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地呼叫起来:“木乃伊……木乃伊!” 我们几个人慌忙赶到大石身边,在几盏矿工灯光线的照耀下,异常明亮,照亮了整个角落,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干尸。他们穿着与我们类似的探险服装,模样非常恐怖,或脸色发黑,呲牙咧嘴,面目狰狞;或面颊干瘪如软皮袋子,紧紧贴着,布满了皱纹和瘤子;或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森森黑色尖牙,眼窝空荡荡地凝望着天空。这种保留的表情来看,他们死前一定充满了绝望。我们之前的探险队不知道遭遇了何种危机,被困在这里,活活渴死饿死! 户川蹲下身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东西挑起来,放在眼前,徒然浑身颤悠悠。 “你……” 我正要开口说话,户川已经转向面对我,但见他脸色极为惨白,就像流了五斤血一样,牙床咯吱咯吱打架,眼珠瞪地大大,充满了一股子绝望。户川这人性格我蛮是了解,心有大志,坚韧胆大,到底是什么,竟然让他如此害怕? 户川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我,却是一个小小的玉佩,再仔细钻研,不过上面刻了一行英文“togawa”。我不识英文,但是有何大惊小怪, 却见他颤抖地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竟然与我手中从干尸哪里摘下来的一模一样!连上面的刻字都没有区别! 户川小声急速地说道:“你看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倘若玉佩一样还可以解释,这togawa是户川的日语罗马读法,是我妈妈在我小时候亲手刻上去的,绝对不可能出现第二块一样的。你再想想看,饭岛的手表……” 我读书不多,但是我并不是个笨人,当我想到那个可怕的念头的时候,玉佩失手当啷一下掉下! 难道说,这些干尸就是我们? 户川结结巴巴,胡言乱语:“原来,这些干尸就是我们未来的下场。我们离月镜越来越近,日月双镜的威力已经渐渐显现出来了。现在我才明白,明镜的效能并不是蛊惑人心,而是看到未来!难怪当年太祖只是和那些降兵一起睡了一夜就招降了他们,并不是太祖拢络人心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让他们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太祖推翻元朝建立了大明帝国,所以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快完蛋的王朝效命,个个奋勇杀敌。但是明镜不知怎么的,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而且把未来的东西都移动过来了!” ** 四十 户川说话的音量并不高,但是地宫内部寂静异常,加上空间宽阔,极具良好的扩音效果,周围的人显然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面如土色。那饭岛忽然扑到尸骸堆里,在里面仔仔细细找寻,猛然举起一具干尸,不住狂笑:“哈哈,这就是我,这就是我。你们看,我的尸体都在这里,我已经死了。哈哈……” 我初始大惊失色,也叫户川吓得面目全非,看到这种情形不由得面色一沉,倒是静了下来,饭岛这个人心理素质不过关,脑子被吓坏了。我回头瞥了一眼户川,他亦是脸色惨白,但是毕竟作为召集人,情绪冷静多了。他向我一点头,心意相通,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上去,一个从背后抱住饭岛,一个扯下干尸,将饭岛牢牢制服。如果此刻不断然采取措施,日后必定成为大患!谁知道一个疯子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饭岛被制服后,还在不住狂笑,王二嫌难听,脱了鞋子把袜子扯下,囫囵塞进饭岛嘴巴。 难得安静片刻,大石又忽然大叫起来:“不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 我稍微一怔,当初确实没有想过怎么只剩下五具尸体。 大石开始仔细地辨认每一具尸体,朝河便也过去帮忙,只听他们一一道来:“这是武藤君,这是饭岛君,这是朝河君,这是我……”那越听越心凉,他们最后统计出来:“缺少户川君、恒淮君和白阪悠小姐的尸体,这么说,他们是活着出去的?” 这两人疑惑地盯着我和户川,这时白阪悠突然又叫了起来:“你们看,你们看!” 白阪悠蹲了下来,头顶的矿工灯正对着一具干尸,她白嫩的小手颤悠悠指着干尸的胸口,与其黑色的碳化干尸皮革色彩相差对比极为显著。那上面正扎入一把匕首,一直没柄。干尸本身就是黑乎乎,匕首历尽数年,早已腐蚀,埋在衣服堆里,原本一时之间难以分辨,白阪悠不知何故眼尖发现了。 朝河上前,用脚踩住尸体,拔出了匕首,在眼前晃来晃去端详,说道:“这是一把美军军用匕首,作工非常精细。杀人者一刀就捅地这么深,可见他的力气很大!而且正对着心脏,可见非常老道!大石,你再检查检查其他尸体,有没有致命伤!” 大石立时检查尸体,不住地报出令人心惊的事实:“朝河君,你的颈部有伤口;饭岛君胸部中了一刀;王二君,你的头部受到猛烈袭击过,头盖骨都凹了;我,是被捅进肚子杀死的!” 朝河挥舞着匕首咆哮道:“我明白了,只有你户川在自卫队服役过,才能得到匕首!刚才检查的时候我就发现,每个干尸身上的物品都没有短缺,唯独粮食找不到一粒。一定是你户川夏也和朱恒淮相互勾结,弄死我们这些负担,抢走粮食自己独自逃生!幸好明镜提醒了我们,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得逞!” 朝河吼叫地扑向我们,但这个业余的人手怎么是户川的对手,顿时叫他打翻。朝河唯恐立时被户川杀掉,竟然徒生一股蛮力,一时之间与户川不相上下,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渐渐地突然升起一个疑惑,再打量干尸,顿时霍然明了,于是马上冲上前,强行分开户川与朝河,当头棒喝:“你们疯了,你们都上明镜的当了!” 两人怒目而视,至少不再互相殴打了。 我说道:“既然我们离明镜越来越近,因此明镜的威力也越来越大。虽说明镜的效能可能是未来的见证,但是你也不能否认明镜也许就是蛊惑人心的作用,或许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幻觉!你们仔细想想看,刚才武藤已经被绞成两段死掉了,而现在的武藤干尸竟然是一个完整的身子。难道你们不认为,这是前人故意布下的一个防御陷阱,让我们自相残杀?” 户川一呆,脸色渐渐好转,自言自语:“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过这种可能性呢?” 朝河立时清醒,觉得我也说得有道理。 我又说道:“这种幻觉的力量实在太大了,甚至让我们无法分别真伪,既然如此,我们索性不去计较,趁早离开这里为妙!” 众人点头称是,虽然内部的危机暂时解决,但是我知道,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方离开人道宫,忽然背后轰然一下,那大门顿时关闭,众人倒是吓了一跳,我自嘲道:“古人真是先进,发明的自动门都比我们要早” 这句话逻辑混乱,居然没有人指出。 前面就是另外一个地宫了,抬头看看牌匾,上面写着:阿修罗道。 白阪悠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我一呆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阿修罗是什么?和刚才的人道有什么关系。” 白阪悠解释道:“阿修罗是传说中的恶鬼,喜欢打斗,男的个个丑陋无比,女的却个个貌美如花。因阿修罗没有美食,天神没有美女,两者时常打架。而阿修罗道和前面的人道则是六道众生之一,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们最初进来的那个宫殿,则是天道。所谓六道众生,分别为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世间一切生灵,生生死死在这六个范畴内轮回,永无止尽。然而脱离了六道众生,就是万劫不复的无间道了。” 王二打了个寒颤,说道:“怎么名字越听越邪门,我们刚刚过了天道和人道,这会儿到了阿修罗道,那岂不是在下地狱?” 我冷笑道:“你以为人道和人道的时候觉得好过吗?不见得吧,这天道又不是天堂,差点要你的小命!别废话,我们进去再说!” 于是我们一排人走进了阿修罗道,里面亦是同前几个宫殿一样黑咕隆咚的一团,只有几盏矿工灯在飘浮,照亮不多的一部分。这时,猛然间天光大亮,刺地我们眼睛生疼,等恢复过来,前面一片清清楚楚,有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是户川和朝河。户川面目狰狞,手中正执着一把匕首,一下子就捅进朝河的胸口!后者痛苦之极,想要叫出来,却无法发声。户川蓦地拔下匕首,鲜血旋即飙出来,洒在户川的脸上,面目异常可怖! 这是一场谋杀!但我转过头,瞥见身边的户川与朝河,面色惨白则凝重,正视前方! 感谢大家的鼎力支持!盗墓类小说看多了,发觉已经陷入了一个模式,要挖的坟墓不是秦始皇皇陵就是什么武则天陵墓这些有名的。我向写与众不同的一类小说,前几篇都是拙劣的模仿作品,不过现在开始慢慢步入正轨,有了自己的风格,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我也会继续奉献我的灵感! ** 四十一 我一愣,竟然同时出现两组户川朝河,莫非我眼花?正当我扭头再去确认的时候,明亮的光芒旋即熄灭,仿佛其昙花一现的唯一目的就是挑拨我们原本异常脆弱的信任。 户川挥舞双臂,大声辩白:“幻觉!这是明镜制造的幻觉!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太祖皇帝要封印明镜,因为其力量实在太强太可怕,超乎了人类所能掌控的极限!历来明镜的拥有者向来受到明镜的反噬而没有好下场!最早殷商的纣王,鹿台自焚;始皇帝客死沙丘,偌大的帝国短短时间内分崩离析,唯独太祖皇帝晚年一时迷惑,终究摆脱了明镜的蛊惑,将其封印!“ 朝河疑虑重重地瞟了户川一眼,顾自前行,孤寂的矿工灯在黑色海洋里悬浮,当他来到原本命案的现场,稍微一怔,什么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血迹。户川得意地大笑:“我说过,这是幻觉!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必败……” 话音方落,黑暗的角落里猛然窜出一条人影,凶猛地扑到朝河身边,只听夺一下,一把雪亮的匕首扎在朝河胸口。后者不相信地盯着袭击者,头顶矿工灯尽数映在那人的脸面上——户川! 身边的户川顿时哈大嘴巴,我同时刻已经飞奔上去,抡起登山锤就往下砸。虽没有和户川正式交手过,凭其**队的训练,恐怕不是我这个久经实战的人员的对手。 那个户川狡猾地把怀中的朝河尸体推过来,自身立时隐入黑暗中。我放下尸体,不敢冒然追踪,唯恐中计。 而还有一个户川便追了上来,我再一愣,打量两人,顿时心底有了区分。眼前的户川,下巴上干干净净,至于刚才交手的那个,却长了一圈胡子,估计半个月没有剃了。 户川浑身发抖,失神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他看到其他人不信任的眼神,急忙表示:“不是我,不是我,那是,那是另外一个人!”户川转头面对我,眼珠瞪大的可怕,叫道:“恒淮君,你和他照面过,你应该能够证明……” 照户川以前的推断,明镜可以把未来的事物送过来,难得那是几十天以后的户川?我心中存有疑惑,然而此刻户川切实不是敌人,我没有必要增加对手,于是沉声说道:“不错,大家分别两个户川很简单。杀人犯户川长着大胡子,眼前的好户川则是光下巴。” 众人虽然还在怀疑,但是显然有着我一样的想法,于是暂时不再追究户川。 王二战战兢兢问道:“万一那个杀人犯过来,我们怎么办?他藏在黑暗中,我们一时找不到!” 我冷笑道:“假若他真的是户川,好像还忘了一样东西!” 我走到发疯的饭岛跟前,一直象小狗一样牵着他的白阪悠自觉地往后一退,不知脚边踢到什么东西,咕噜咕噜地乱滚动,她好奇地往后面一瞧,顿时尖叫道:“鸭卖蛋……” 鸭卖蛋?我立时醒悟这是日语罢了。循着白阪悠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我的脸色也转白。 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了一些死人尸体,地宫空气干燥,气温凉爽,尸体就像地窖里的肉类一样保存良好。然而这些尸体也象屠宰后的牛羊,一一被肢解开,那一条条大腿、胳膊,上面的人肌肉细细地被削去,只剩下半载白森森的骨头。而白阪悠踢到的正是一个头颅,上面皮肤尽数被剥走,满面血淋淋,眼珠瞪着前方,两排牙齿像是妖怪一样露出来,脑门上开了一个口子,似乎里面的脑浆已经叫吸光了。 白阪悠吓得不轻,一边说着叽哩咕噜的鬼子话,一边急忙窜到我身边来。 我白着脸,头皮发麻,转过头正看到户川,他吞了一下口水,问道:“恒淮君,你看这是……” “怕是他们被困在这里之后,粮食匮乏,便自相残杀,胜利者以失败者的身体为食!” 我冷冷地说道。 白阪悠女声尖利地叫道:“实在是太残忍了!” 大石哼地一下:“这并不少见,人到了饥饿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地出来、据说在终战之前,日本被abcd(注:aamericabbritaihinaddutch)包围,粮食匮乏,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人相食的情况!何况在此地,一旦食物消耗完毕,困在其中的强者就会以弱者为食。” “不对!” 户川心虚地问道:“恒淮君,你又发现了什么?” 我说道:“你不记得吗?我们在人道地宫发现了五具干尸,其中的朝河也是干尸之一,那么到了这里应该只有三个人!可是我们刚才明明看到另外一个户川杀了另外一个朝河,而且从现场的尸骨推断,尸体不会少于四具,也就是说,似乎人道地宫与这个阿修罗道地宫毫无关系一样!” 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推论,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表达,无奈地挥挥手。 户川焦急地说道:“还多想什么,我们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看着这些尸身就恶心的要命。幻觉,明镜真实幻觉了!” 其实户川不敢面对现实罢了。 我冷冷说道:“不过我们还得对付另外一个食人恶棍,虽然他躲在黑暗中,可是这个东西恰是能够找到他!” 我把饭岛的雷达枪掏出来,打开按钮,雷达枪发出呱呱的奇怪声响,开始工作。它的有效范围打一百米左右,地宫不可能太大,任何物体都一一显示在雷达枪的屏幕上,果真看到一个人形物体出现在一角,缓缓移动,蹑手蹑脚,我大笑道:“你跑不了了!” 人形物体似乎听到了雷达枪的工作声音,不静反而急切地跑动起来,冲向下一个畜生道地宫,正中了我的诡计。我们离出口比他近,他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击都在我的攻击范围内。只见越奔越近,嗒嗒脚步声音都异常清晰,我大喝一声,手中的登山锤如离弦之箭,单手抛出。哪个户川在黑暗中反而成为了劣势,无法觉察登山锤的来势,噗的,在雷达枪屏幕上顿时倒下。 我大喜,奔跑上去,矿工灯对着那个户川,见他满脸鲜血,登山锤不知去向,正当疑惑中,这家伙猛然张开眼眸,口中喷出一口血,顿时迷住了我的眼睛。 我暗叫不好,胸口已是一痛,急速反应,一个筋斗后翻,耳听嘿哈地打斗,旋即擦去血迹,正是大胡子户川和光下巴户川在打斗。看来他急于洗清自己,踊跃表现。 我胸口虽然隐隐作痛,却不是被扎了一刀,而是受到重物撞击,想到胸口怀藏的护身符毛主席胸章,默默祈祷:“毛主席,你又救了我!” 我立即取下我的匕首,冲上前去搏斗,如此近身搏击,正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是战斗工兵出身,射击不如步兵,但出击时常遭遇近身战斗,是以特别重视该项目。两个户川互不胜负,一旦我加入战局逆转,大胡子户川顿时落败,被我先是一刀扎在脖子上,那光下巴立时又在胸口补上一刀,眼见对方已经不行了。 那家伙慢慢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含含糊糊叫道:“朱恒淮,你不得好死,哈哈……” 我一脚踩在他胸口,立时一命呜呼。 我与户川结伴回去,白阪悠担心地问道:“如何了?” 我点点头,示意干掉了。 剩下的几个人便加快脚步,赶到畜生道地宫,放入门口,里面正对着一张镜子,不对,那就是我自己!我一呆,见他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忽然口袋里日镜蠢蠢欲动,只见白光一闪,眼前竟是…… ** 四十二 白光闪烁同时,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自我保护,未张开之前,耳边响起白阪悠惊惶失措地尖叫:“恒淮君,我们怎么回来了?” 回来?我抬起眼皮,第一眼瞟见那金灿灿的金块堆,顿时如被毛毛虫蛰了一下地一颤,心中大骇,顿时失声问道:“我们怎么又回到了天道地宫?方才明明已经走过,对了,其他人呢?为何只余下你一个了?” 我身边只有一个白阪悠,她娇小的身子靠过来,簌簌抖动,一双明亮的圆眼不安地四下里探视。 “你说,该怎么办?” 女人在关键时刻完全把拿主意的责任推诿给男人。 我摇摇头,其实自己心里迷惑地不得了。我看到了自己?这个念头荒唐不已,然而确实如此。现在我可以体会户川瞅见自己那种局促不安的心情了。为何当时我一见到自己就忽然弹到了天道地宫,记得当时口袋里的日镜蠢动不已,莫非就是它做的孽? 不过当务之急,便是赶紧离开天道地宫,在我看来这里是最为引诱人的地方,也是最为危险的地方。我径自拉着白阪悠的小手,才前行几步,那金子堆的黄金虫便开始蠕动,旋即如潮水一般地涌来。妈的! 那玩意跑地好快,转眼脚边就多了几只,死死抱住靴子猛啃,只觉得脚趾生疼,白阪悠又叫了起来。痛苦之极,我忽然想到,这里是布置明镜的场所,那么日镜能不能克制它们呢?于是当即掏出日镜,头顶矿工灯照在上面,反射出白色光芒,黄金虫如遇大火,纷纷让开一条通道,我心中稍微宽松,原来日镜果然是神通广大! 我们一边以日镜胁迫黄金虫退开,一边赶往出口,我忽然问道:“白阪悠同志,你觉得奇不奇怪?方才我们明明看到武藤的半个身子被拖进来,怎么地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白阪悠说道:“或许叫虫子啃地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吧?” 我摇摇头说道:“不对,那么好歹留下不易消化的塑料、衣物和稍许的血迹,但是地上当真干干净净,连根毛也不见到,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 然而这也并非我和白阪悠智慧之力所能想到,两人像是屁股着火一样,忙不迭地逃开天道地宫,唯恐黄金虫追将上来。但方接近人道地宫门口,一声惨叫便传来,我随手握住匕首,低声对白阪悠说道:“当心!” 我们戒备十足地进入人道地宫,却看到一幅惨不忍睹的场面,地上横七竖八地躺在几具尸体,或开膛剖肚,或满面鲜血,一个个死翘翘,正是饭岛、武藤等人。我一愣,武藤不是在天道地宫就死了吗?而饭岛还是活着,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眼前便是户川面目扭曲,满是鲜血,甚是狰狞地执着一把匕首,另外一手夹住王二,嘿嘿对我们笑道:“你们终于来了,受死吧!” 户川匕首轻轻滑过王二的脖颈,后者原本光滑的脖子上面突然冒出一条血线,鲜血滚滚如消防水枪一样喷出,白阪悠立时惨叫起来!而受害者则是抓住脖子,却怎么也喊不出来,蜷在地上像是虾子一般地扭动,鲜血乱喷,终于慢慢地不动了。 我虽然在越南杀了不少人,但是那是以致命为唯一目的,讲究快准狠,一刀下去,连血都没有喷出就毙命,那是有这种残忍的手段。,何况,他杀的是我的老乡,我的眼神冷了下去。 户川猛然扑上来,狂叫着乱舞匕首。 前次交手我就知道,户川体力不如我,经验亦是不如我。此刻他已经杀了好几个人,搏击消耗了大量气力,我以逸待劳,在他接近的一刹那,冷不防出腿一击,顿时打到了户川胸口,飞出三米开外。 不亏是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立时明白不是我的对手,转身就逃亡下一个地宫。我拉住白阪悠说道:“快追!” 毕竟户川先动脚,在我们追到之前,地宫门就轰隆关闭,功亏一篑。我甚是恼火地把匕首一扔,转念一想,又捡了起来。 我靠着大门坐下,这是目前唯一所能做的事,前进又不行,后退又不敢。莫非真的被困在这里了,到最后要象户川一样食人而活?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白阪悠也就靠在大门上慢慢坐下,忽然指着那些尸体,惊诧地说道:“你看,这些尸体的排列,你看像不像我们之前来到时,看到的干尸排列?” 我凝视这些尸体的布局,倏然惊讶住,确实一模一样,但是这些尸体明明新鲜着,而不是干尸,却和我们之前看到的分布,甚至致命伤都一样!原本沉寂在内心深处的那个不安的念头渐渐浮上来。拨开半透明的湖水,越来越清晰。 “我想,明镜不禁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地方,甚至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时候!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士无意中失踪,发现的时候却夹在石头里饿死了。我猜,就是明镜,将他送到几年前的石头里面,然后慢慢饿死直到我们发现,你说,是吗?” 白阪悠看着惊愕万分的我,不由得说道:“我想,就是这样吧!你记得,明太祖得国,以哪一场战争最为艰辛?” 我摇摇头,毕竟我读书不多,所知的历史大部分来自小人书。明朝历史,我只知道明太祖驱逐蒙元鞑子,至于具体战役,不如这些专家。 白阪悠于是对我说道:“据我所知,明太祖虽然以驱逐蒙古鞑虏、恢复汉室荣光功绩最为显赫宏大,然而征战一生最艰辛的敌人并非蒙古王朝,乃是汉王陈友谅。当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占据两湖地区,兵精粮足,在所有义军中实力最为雄厚。西元一三六三年春,陈友谅亲率六十完大军东征,猛攻朱元璋控制的南昌,一路势如破竹。朱元璋被迫在鄱阳湖与其决战。双方兵力悬殊,朱元璋只有二十万兵马。初战第一天,朱元璋就遭遇惨败,旗舰搁浅,差点儿自己也成为了俘虏。然而第三天开始他就神奇逆袭,天上纷纷降下大火球,焚烧陈友谅的战舰。一时鄱阳湖上烟焰张天,火光水天一线。朱军见陈友谅遭天诛,士气大振,全线出击,终于在第五天击毙陈友谅,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此战之后,朱元璋再无可比肩的敌手,奠定了他一统天下的基础。然而在这场战争里,留下了两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让后人苦苦捉摸不透。第一是朱元璋在战舰搁浅差点被俘的时候,忽然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部下的旗舰上,其二却是天降烈火。若是明镜可以转移空间的功能来解释,倒是可以解释的清了。朱元璋便是用明镜逃生,并且发动神器,降下陨石!明镜,果真有改天换地的神奇力量!” 晚上再更新一章! ** 四十三 白阪悠那眉飞色舞的神情,使得我猛然一怔,思绪飞远,顿时想到了某个老早离我而去的人儿! 白阪悠觉察到我的异情,笑问道:“你看着我干吗?是不是我很像你认识的某个人?” 我此刻清醒过来,仔细凝视一遍白阪悠,不禁说道:“不,你和她的相貌一点都不像。但是你们的身形和神态气质,却是有几分接近,刚才我一发愣就错认了。” 白阪悠微笑道:“她是谁,你妻子?还是你妈妈?” “我以前最心爱的女人。” “哦,现在你们一定很恩爱了。” “不,她已经过世了。” 白阪悠一呆,过会儿低低地道歉说道:“对不起,触及了你的伤心事。” 我似乎有哭的感觉,摇头的同时隐隐觉得心口异常疼痛,这时白阪悠内疚地靠过来安慰我。她的小手搭在我肩头,那熟悉的感受,我猛然转身,冲动地把白阪悠推倒,后者只是轻轻地惊呼了一声,她不反抗的动作,表明了她暧昧的态度。 我颤抖地手拉开白阪悠胸口衣物的拉链,虽然她个子矮小,然而胸脯非常丰满,肌肤白皙细腻,散发着女子的淡淡幽香。此刻只见面颊绯红,眼眸微微合上,眼波流转,甚是迷人。 我压了上去,埋头在她饱满的胸脯。白阪悠低低地急促呻吟,口中吐出炙热的气体,吹到我身上。身子犹如一只上了岸的鲤鱼,不老实地扭动,然而这般给我极其受用,一点看不出她初始的生疏动作,竟然还是未经人事的女人。 许久,白阪悠跪坐在地上,通红着脸穿上衣物,我则懒懒散散地靠在大门上休息,欣赏着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见她整理好衣物后一直跪坐着,偶尔抬起头瞟我一眼。我问道:“你不表示什么吗?” “嗯?” 白阪悠低低哼了一下。 我说道:“比如要我负责之类的,要我做什么之类的?” 白阪悠叹气道:“在日本,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我没有这个资格向你提出要求,只要你不抛弃我,我便非常满足了。到底中国的妇女解放彻底,不仅能和男人平起平坐,甚至压倒男人呢!” 我顿时想到白水,心生内疚,于她不在的时候,居然和别的女人好上,居然还是日本女人。 正在思虑之中,猛然之间大门轰轰隆隆移开,我吓了一跳,立时 白阪悠顺从地答应一声,扭扭捏捏站起来,走路的姿势有点古怪,转念一想,恍然大悟。 当再次进入阿修罗道地宫,总觉得有点异样,鼻中问道刺鼻的血腥味,这时前方迎面走来两个人,矿工灯一照,居然是户川和朝河,心中徒生警惕,暗暗握住匕首,只听那户川说道:“你们可是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见我不答话,户川又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刚才来的那个杀人恶魔,我看他衣服上都是血迹,便与朝河一起合力捉住了他,仔细一询问,竟然杀了所有的人,又把你们困住。”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想到问:“嗯,其他人呢?你们怎么又回这里来了?畜生道地宫发生了什么事情?” 户川说道:“刚才不是说过吗,在等你们……等着吃你们的肉啊!” 我一愣,户川已经扑上来,凶狠地把我推倒,一时之间手中的匕首当啷丢下。该死,这时我才发觉,眼前的户川,下巴长了一圈胡子,竟然就是之前在阿修罗地宫干掉的食人恶魔! 朝河捉住白阪悠,嘿嘿奸笑,声音中充斥着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白阪悠,看见你我就食指大动,我最喜欢吃白白嫩嫩的女人肉了,但在吃之前,我会让你好好享受享受!” 立时传来撕衣服的声音和白阪悠低声无力反抗的哭泣,我怒发冲冠,但是眼前被户川压住,他挥动匕首刺下来,妄图一刀捅死我,却叫我单手托住!我本来力大无比,而户川看他形容消瘦,颧骨凸出,眼眸血红,当真如饿鬼一般,怕是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气力不足,一时之间竟然叫我抵御住。可是白阪悠并非朝河的对手,我心急如焚,剩下的手到处**,倏然触手一个圆圆的东西,心念转动,也不管是什么,抡起来随手就狠狠砸在户川太阳穴上。 户川大叫一声,翻身倒下,抱住脑袋不住打滚! 我顾不得户川,这时有暇瞧瞧手中的东西,迎面又是一张户川的面颊,一呆一愣,这个户川满面惊恐,下巴光滑,原来是叫这边的自己和朝河合力杀死后砍下脑袋。而我目前正手指抠入他的双眼,握起来。 我顿时一阵恶心,随手把脑袋掷向朝河,趁他稍微分神,我已经抢救出白阪悠,拉着她转身就逃亡畜生道地宫。后面不住有人用日语叫骂,会咬人的狗不叫,终究让我们逃出了。 来到畜生道地宫,我松了一口气,脱下衣服披在白阪悠身上。她原本的外衣被撕的破破烂烂,露出晶莹的肌肤,小声的抽泣,我搂住她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们已经逃出来了。” 白阪悠顺从地点点头,日本女人真听话,若是白水在场,定是怒气冲冲抄着匕首去报仇! 我环视一遍畜生道地宫,这里既没有人,也没有任何东西,空荡荡的,心中正在疑惑,忽然大门轰地打开,我心中大骇,一摸腰间匕首,这才觉察那时丢了。 然而迎面进来的竟是自己那张惊愕的脸颊,我心念转动,顿时想通,原来如此。那时我看到了自己,却被明镜谈到从前,经历了一番事情之后终于等到自己,之后就轮到这个时段的我重复我经历的事情了,于是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那个我自己脸色大变,口袋里的日镜蠢蠢欲动,猛然白光闪烁,他和身边的白阪悠已经消失,于是户川惊诧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笑道:“不必惊慌,我慢慢告诉你,来,我们先去下一个地宫!” 今天人品爆发,更新两章。明天下午更新。 ** 四十四 白阪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依照日本女子的风俗习惯,红着脸,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跟随在我身后一步距离处,而户川等人或疑惑于我,获惊诧于我神秘失踪又出现,内心升起生恐惧,竟然不约而同地也小心地与我保持一定距离。我哼地一下,自然懒得理会,一边径自穿过畜生道地宫来到饿鬼道地宫,一边把方才我所经历的事情讲述一遍,当然我与白阪悠的私情留得一手,无论如何不可以公开。 户川听了半晌才说道:“假若明镜真的有转移时空的力量,那么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无尽的莫比乌斯环。” “墨笔钨丝环,什么玩意?” 我惊异地问道。 户川晓得我读书不多,倒也不显耐烦,向我招招手说道:“你过来,我指示给你看。” 我来到户川身边,两人蹲在地上,户川以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粗糙的莫比乌斯环: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322.jpg 户川解释道:“拓扑数学上,将一条纸带扭转一百八十度之后粘接,就形成了正面和背面连成一体的莫比乌斯环。假如存在一只蚂蚁,它可以不经过纸带边缘就自然而然地从一面爬到另外一面。把三维的莫比乌斯环扩大到四维世界,就是克莱因瓶。”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601.jpg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8773.jpg 他又说道:“这个瓶子,虽然在现实中不存在,理论上,它的出口就是入口,也可以说没有出口和入口,但是出口和入口都存在,整个空间是一种无限循环的构造。你是否记得,我们刚刚过来的时候,指南针竟然神秘地指着地面?” 我点点头,说道:“当时我万分奇怪,这里没有大型铁矿,怎么会形成巨大的磁场呢?” 户川说道:“那么现在很容易解释了,因为我们就是处于一个空间扭曲的世界。那时我们刚刚走进扭曲的空间,指南针没有撒谎,它依旧指着南极磁点,但是我们的空间却与南北极连线之间呈现九十度交角,所以指南针指着地面。在这里,不仅空间扭曲,可以从一个地宫 时空扭曲模型 **img552.photo**3**/areye/4738704/1763289077.jpg 我听得有些茫然,但是我不是个笨人,渐渐地开始想通,叹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明镜的后遗症了。一旦动用明镜,它们的时空转移,就是在我们这个世界形成时空扭曲,而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于是形成了一些难以名状的神秘事实,因此动用明镜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越来越怀疑,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恐怕再发展一百年也难以制造这种科技规模的神器。以古人的水平,又怎么制造出来呢?” 户川摇摇头,说道:“这不是你我可以猜度了。嗯,那是什么?” 户川倏然指着一边,我本能地脑袋一偏,循着他的手势看过去,忽然头顶咚的一下,顿时疼痛难忍,勉强支起身子来,转过头一看,竟然是王二袭击我!我心口如同爆炸一般,勃然大怒,咬牙切齿道:“怎么是你,枉我这般信任你……” 我猛然想到,回乡的第一天,刚刚从村长哪里探听到明镜的消息,马上就被日本人放火夺取,当初还怀疑是村子里的人出卖我,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到是王二! 我孤儿一个,唯一的乡党便是王二,一想到当作亲兄弟一样的王二竟然出卖我,心痛如捣,遂直目视王二,头发尽数上指,目眦尽裂,眼眶流下鲜血,面目甚是可怖。 王二想不到我头部遭受打击之后依旧有余力站起来,被我吓得一步步后退,喉头蠕动,挤出几句话:“老猪,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无可奈何……” 户川急促地叫道:“快快动手杀了他,朱恒淮一死,明镜就归我们了!” 王二一咬牙,拔出匕首,对准我就扑上来,哪知我大吼一声,吓得王二连连后退。他见识过我的手段,素来杀人不眨眼,哪敢靠近。户川冷冷说道:“没用的废物,还得我亲自动手!” 说着,户川拔出自己的匕首,对我狞笑道:“也别怪我心狠手辣,实在是你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当你一次次羞辱于我,故意削我面子,我便暗暗下定决心非除去你不可,只是你一直掌握着明镜的秘密,我不能在未得知之前动手。现下你也是黔驴技穷,留之无用,还不如趁早让我送你上西天吧,哈哈!” 户川恶狠狠地扑上来,吓退王二我已经是强弩之末,实在无力与户川搏斗,只觉得身子摇摇晃晃,脑袋异常疼痛,眼前的户川越来越模糊,迷迷糊糊中,耳际忽然传来极为清晰的一声喊叫:“不要!” 白阪悠,是她! 然而我顿时如同断电的机器,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冥冥中我似乎看到王玟琳来接我,我不禁问道:“玟琳姐,我死了吗?所以你特意来接我,想不到真的有阴间!” 王玟琳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你哪里这么容易死,你这么早死了,背着我乱搞别的女人的帐要好好清算一下。快滚,回到你的阳间去!” 我倏然张开眼睛,第一眼便是看到白阪悠压在我身上,眼睛瞪地大大的,一动不动。 我吃力地支起身子,胸口插了一把匕首,忍痛拔出来,这次又是毛主席的像章又救了我一命。似乎户川下狠手,一刀就扎在我心口,哪知正好卡在像章上,而他以为卡在肋骨上,拔不出匕首也就算了,竟然这样瞒过了他。其实匕首只是割破了胸口的皮肉,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不致命。 我再转向白阪悠,把她抱起,顿时心灰若死,只见白阪悠软软地垂下脑袋,她脖子上波波流着鲜血,地上好大一滩,我地把她抱在怀里,不相信地试探着摸摸鼻息,似乎这样可以救活一般,过了许久,我终于不再欺骗自己,白阪悠已经死了。 我心痛之极,身边的女人,竟然没有一个有好下场,顿时如野兽一般仰天长啸。 王二,十多年如兄弟的情意还不如一个女人一天的交情, 户川,算你狠!算你能忍!我竟然看错了你这个人!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对天发誓:“王二户川,我若不将你们碎尸万断,我朱恒淮誓不为人!” 我只是写了一点关于平行世界的,好像不是很复杂吧。架空历史的都写滥了。 ** 四十五 结局 我手中紧紧攥着户川的匕首,带着满腔仇恨离开饿鬼道地宫,蹑手蹑脚步入地狱道地宫。在入地宫之前,我就曾经思虑过,若是单凭我一个人的实力,绝对不是那几个家伙的对手,因此我只可放手一搏,只要能够干掉户川,纵然同归于尽亦是无妨! 方步入地狱道地宫,瞅见户川和其他人正背对着我,愣愣凝视了前方,我心头暗自窃喜,好机会!为了偷袭他们,我不惜关掉矿工灯隐藏自己! 只听大石焦急地说道:“户川,你为何要杀死恒淮君,甚至连累了白阪悠。好歹恒淮君救过你好几次,而且他也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人物。你为了得到明镜,竟然不惜杀死他,你是个忠义之人吗?” 户川暴跳如雷,大怒道:“我想杀就杀,哪里轮的到你多废话!若是你逆忤我,当心我连你一块宰了。” “你……” 户川招呼王二说道:“你,过来,给我看看这面日镜……” 他们两人相互凑在一起,好机会,正好把要害部位暴露给我,时机转瞬消失间不容发,我猛然间弹起,犹如利箭一般射出,大叫道:“户川,受死吧!” 我和户川之间不过相距短短十多米,以人类的速度,不过一秒多的反应,猝然之间我已经飞到户川背后,高高举起匕首正要刺下去,忽然腰腹一痛。我暗叫不好,飞快弹开,保持警戒防御姿势,再转眼过去,又是王二突袭了我,执着一根探测棍,恶狠狠地红着眼睛盯着我。我与他已经成视同水火之势,他急于向主子表明,下手异常恶毒。 户川转身哈哈大笑,说道:“恒淮君,你是不是气糊涂了,别忘了日镜在我手里,纵然它是一面普通镜子,也可以把你的身影清清楚楚地倒映下来,你想偷袭我,没门!” 我哼地一下:“正好,我们可以一对一的交手!” 户川说道:“我明明记得把匕首插入你的心口,你居然还没有死,怕是心脏长在左边吧!莫非真是上天关注我,我如何取得月镜产生了一个极大的困难,这个迷题,或许只有你才能揭开。我们不妨合作,你帮我得到月镜,我则放你一条生路!” 我冷冷说道:“白阪悠的大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的放过你!” 户川不住大笑:“亏你还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还为一个女人如此记挂。这种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假若你喜欢,随便到处即使。我也不晓得为何,这个白阪悠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你勾搭上了,果真不可信任女人!我现在警告你,要么为我服务,要么死!” 我一言不发,径自扑上去。 若是单纯短兵格斗,无疑一百个户川也不是我对手。短兵搏击不是不是训练那么简单,乃是刀刀见血,招招致命,通常十几妙内就分生死。这些很需要经验和实战体验。我在越南的时候,数次和经年与美军格斗的越南黑鬼较量,生死一线间,能活下来,证明我的实力不凡。至于户川,我估计他只是参加过军队训练,而缺乏实战经验,所以一开始交手并非我的对手。但是此刻我受过一次重伤,而户川又有王二协助,勉强才能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时间越长,我的体力越差劲,渐渐地节节败退。若不是他们想生擒我,早就一命呜呼。 正危机时刻,哪知户川脸色一凛,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甚至匕首都当啷一下丢下,王二顿时也是吓了一跳。我一震,我必败无疑,他们显然没有必要故意如此,于是也抬眼看过去,竟然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人! 白阪悠,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手检查过,白阪悠颈部大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此刻她的衣领上亦是鲜血琳琳,显然不是明镜把其他时空中的人挑选出来,而是真正死而复生的白阪悠。 户川吃吃说道:“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白阪悠呵呵娇笑:“因为我不是人,所以我不会死!” 我顿时毛骨悚然,吃惊地看着白阪悠一步步接近,直接从户川手里抽走日镜,那户川就如同中邪一般,动弹不得,只是死死盯住白阪悠。 “你究竟要干吗?” 户川这才反应过来,便要抢夺日镜。 白阪悠说道:“你不是要月镜吗?一直摸索不到个中的关键,我就展示给你看!” 户川一愣,终于放开了日镜。 那白阪悠拿走日镜之后,先前进几步,来到地狱道地宫里唯一明显的标记——一座空荡荡的祭台上,把日镜放上去。 日镜突然光芒四射,似乎慢慢地移出一个影子,莫非是我眼花?那影子越来越清晰,便是如同日镜一般的模样,稍许有点不同。这时户川蓦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明镜是镜,自然有影子,日镜的影子就是月镜,根本是两位一体的。可笑我们一直不知道,苦苦追寻到这里,原来明镜竟然就在手上!” 原本一直在不远处的王二眼睛冒出血红的贪婪目光,忽然扑上去,抱住明镜大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是我的了!只要有了镜子,我就可以成为世界富翁!” 户川勃然大怒,也扑了上去,推开王二叫道:“这是我的财产,哪里轮的到你来染指,滚开!” 两人为了争夺明镜,顿时打斗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明镜的表面越来越亮,终于亮光突破界限,形成一个空洞,卷起惊人的狂风,把一切东西都统统往里面吸,户川脸色大变:“不好,明镜启动,新的空间制造重新开始,它要把旧的都毁灭了!” 户川转身就想离开,明镜巨大的吸力死死吸住他,慢慢的把他偌大的身躯卷入窄小的镜子里面,户川不住发出可怕的嚎叫,双臂乱挥,忽然扯住不远处的王二,苦苦哀求:“拉我出来,拉我出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叫明镜吸入绞为碎肉。 然而王二此刻也被明镜吸住,他发疯般地乱抓,拼命想逃出来,忽抬头望着我,嘶叫:“老猪,救救我,救救我,我们好歹是几十年的乡党!” 我心念一动,于是扑上去,顿时拉住王二的一只胳膊,他稍许露出轻松的笑意:“还是你好……” 我也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我不需要叛徒……” 我蓦然松开手,那王二立时也陷入明镜深处,嚎叫着同户川一起堕入永世难劫的无间道地狱! 明镜吸入了两个人便满足了,渐渐地恢复正常。我转身面对白阪悠,鼓起勇气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 白阪悠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 我摇摇头:“我早猜到了。” 白阪悠倒是一呆:“什么时候?” 我解释道:“刚入人道地宫的时候,你不记得大石说道:‘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当时我就有点怀疑了。” 大石一怔,反问:“我说过吗?” 我问道:“你再想想看,我们究竟有几个人?” 大石仔细一算,说道:“七个。” “好。我、户川、武藤、饭岛、朝河、王二加上你,一个七个,那么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大石脸色突然变掉,指着白阪悠颤颤悠悠问道:“你,你究竟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似乎直到进入地下,你才突然出现!” 我说道:“我也奇怪,我们每个人都是针对一个行业的高手,就是王二做苦力也算是一种。唯独我们有两个历史学者,你和户川,所以我开始怀疑了。虽然你在地下才突然出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对你的突然而来丝毫没有感到生硬奇怪,仿佛理所当然一样,但是潜意识里保持认识,晓得我们只有七个人的!” 白阪悠说道:“不错,其实我就是明镜制造出来——更准确的说,我是你——朱恒淮制造出来的!” “我?” 我一怔! “不错,因为你拥有明镜。但是明镜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使用,只有在一定阵势里面才可以,譬如这个地下南斗六星宫殿群,其实是明镜的发动开关。一到了地下,就进入明镜的启用范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它能满足拥有者的欲望。你内心深处最大的欲望,便是一个姓王的女性,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她活过来。但是理性又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欲望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调和便产生了我。我与王玟琳很像,但是却是一个日本人。” 我思绪万千,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我创造出来的,凝视着她,似乎便是王玟琳与白水的综合体,我过了许久,苦涩地说道:“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女人,你跟我走!” 白阪悠摇摇头:“我是不能离开明镜的范围的,一旦离开,我就不能够存在。这样也好,反正我原本就是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让我永远守护着明镜。若是你怜悯我,等你老了快死了,就来这里,让你的魂灵陪伴我直到永恒。” 我对她恋恋不舍,但是想到地上的白水,竟然又是心痛,白阪悠催促我说道:“你们快离开这里,不然你们会后悔的!” 大石问道:“为什么?” “回去了你们就知道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大石于是也带着疑惑和发疯的饭岛,和我一起走开。走了很久,我才转过头来,远远凝视着白阪悠,但见她挥挥手,口中似乎在喊:“记住要回来!” 我苦笑一下,今生我不能陪伴你,就让魂灵赎罪吧! 等出来基地门口,天色已经是凌晨,我们找到吉普车后不禁一愣,上面满是灰尘落叶,好像摆放了很长时间,再也不能启动。我和大石面面相觑,只能在山中苦苦熬了六天,才终于找到一户人家,仔细打听才才大吃一惊,竟然过去两年了! 原来真有山中方一日,世上已两年的事实!我思绪复杂,终于明白白阪悠的担忧。明镜可怕的力量已经把我们延迟到了未来,我们如何面对这个完全崭新陌生的世界呢? 欢迎观看下部:神秘古尸的复活、沈阳地下风水、层层叠叠的尸骨、国际满遗复国分子 ** 引子 大明,天启六年五月初五,京师。 翰林院编修林舜琪拖着慢吞吞的脚步行走在王恭厂前侧的道途上,此刻正是巳时(约上午九点),即使身处北方的京师亦能感受到夏日炎炎的灼热了。林舜琪拿起袖子擦擦额头的汗水,抬头望望天,见天色依旧那么的晴朗,一道刺目的阳光射入眼帘,使得他骤然失明,一片漆黑,不得不眯起眼睛。 林舜琪叹了一口气,大明的朝政,此刻正是这般昏暗。皇上素来不喜上朝,只好木工。上有所好,下必有投。阉竖魏忠贤钻营取巧,极得皇上的宠幸,由得这个非常人把持朝政,大肆迫害忠良。如此一来,国之不国!有时真恨自己乃一介文弱书生,若是《史记》中那种堂堂侠客,飞剑就杀了这个阉竖,整顿朝政。可惜啊…… 林舜琪摇摇头,撇开无聊的想法,默念子不语怪力乱神。倏然之间,他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因为他冷不防想起,前几天有人传言,在前门角楼那里出现了鬼火,幽幽散发青光,有好几百团之多,飘忽不定,不刻鬼火又合并成一个耀眼的大团,霍然不见了。又听说后宰门的火神庙里有离奇音乐传出,丝竹悠悠,或细或粗,诡异之极。那守门的内侍方要进去查看,忽大火球腾空燃起,顿时将其烧焦成炭灰。难道真是国之大乱,必有妖孽? 这时,巨大雷声振聋发聩地响却,好像一面天大的鼓轰轰地从大地上滚过,林舜琪只觉得耳朵内部生痛,不由得张开眼睛。他惊讶地发现,此刻王恭厂前面冉冉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火球,瞬间涌起铺天盖地的黑云,不一会儿天空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余那巨大的火球妖异地燃烧。突然,又是一阵巨大的响声,天崩地裂,林舜琪顿时被震倒在地,耳朵里汩汩流出鲜血,抱着耳朵疼得不住打滚。他没有看到,那燃烧的火球释放出丝状、潮状的五彩云四处横飞,转眼之间冒出一团巨大而发亮的光芒。若是从百多里外的天津卫观察,这时的京师天空西南角徐徐升起一团又黑又大、呈现蘑菇状的烟云竖直起来。 霎时间,天昏地暗,灼热的狂风席卷了从顺成门大街至刑部街方圆十多里的地面,狂风所袭之处,无论人畜树木砖石,皆如豆腐一样轻轻摧垮,数万间房屋瞬间化作碎末。而被击碎的两万多民众则更是残肢断臂和人头,携带着人血,下起了恐怖的肢体血雨。一时之间尸骸遍地,腥风熏天。 处于爆炸中心的王恭厂被夷为一片平地,灼热的瓦砾、碎砖被天上下的血雨浇灌降温,腾腾冒着蒸汽,散发一股难闻的臭味,如此阿修罗地狱中中,居然蠕蠕而动着一个人体。他就是林舜琪,身处爆炸中心仍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挣扎地站了起来,看上去,除了被大爆炸扯破衣服和头冠,另外脸上熏地漆黑,似乎并没有受到伤害。 林舜琪犹如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摇摆着身子转折回走。他要去哪里,向上级回报可怕的天灾?不,此刻在林舜琪的心里只有一个字:家,回家!家里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这是他一切的牵挂! 他走啊走,能够活着从这里走出的人,或者确切的说唯一能够活动的物体,就只剩下他了。天空中在不停地下着碎尸雨,人头、胳膊、大腿和缺胳膊断腿的人,不断从天上掉下来。重重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不会发出呼叫,因为他们都已经被震死了。有时天空中还会突然掉下一张人脸,血糊糊地一下子盖在林舜琪面孔上,他也只是伸手扯掉,阻碍视线了。他走出了地狱的阿修罗场,留在身后的尽是人体的碎尸和浓浓的血腥味,以及更多的人临死前的痛苦惨状! 林舜琪带着满是血污和黑灰的衣服踯躅前行,前面依旧僵尸累叠,死人好像数不尽一样,但是血腥的味道却不如王恭厂一带浓重。路上无数遇难者,不分男女,衣服鞋帽尽是刮去,**裸地叠在一起,身上看似无伤痕,口鼻中却都流出了鲜血。但也有少许幸运者,没有在灾难里死绝,但全身也是光溜溜,不着一丝。那林舜琪住宅的元宏街上有一堆女轿聚在一起,轿顶和门帘皆掀走,里面的女客衣服全部被刮走,赤身**坐在轿子里,浑身没有一处伤痕,和外面也是光秃秃的轿夫一起目瞪口呆地相互惊愕,直到衣冠比较完整的林舜琪经过,这时女客才惊觉身子**,哪有脸面见人,顿时躲进轿子里背对着人。如此**的风景,林舜琪目光呆滞,好似看着骷髅木头一般,机械地移动身体路过。直到一个孩子的啼哭声,才使得林舜琪眼珠间或一轮,突然发狂地狂奔起来。 这是他才五岁的幼子! 林舜琪跑到自己的住所前,呆呆地看着岳父耗费巨资修筑的庭院已经尽数化为一片废墟,无数呻吟声在废墟内响却,不时从砖瓦的碎片里爬出一个活人来,却已经断手断脚,好像肉球一般地滚了出来。 孩子呢? 林舜琪呆呆地望着这一切,目光由远及近,触到一对搂在一起哭泣的母子。林舜琪记了起来,原来今日是他夫人去通州拜会已退休的岳父,走到半路上,突然天降巨灾,因远离爆炸中心,居然躲过一劫,便急急忙忙赶回来,看到自己的居所化作一片废墟,以为林舜琪归天了,不禁伤心地哭起来。 林舜琪大为欣慰,上前搂住夫人和孩子,家人的团聚才是最幸福的。然而当日如他一般幸运的人家并不多,整个京师共有两万多人遇难,连天启皇帝也差点被砸死。日后林舜琪以自己所见所闻,佚名撰写了《梼杌闲评》,详尽记载了整个灾难的发生经过。随着眼前的真实化作历史保存在文字上,恐怖的灾难也在人们的脑海里渐渐忘却,直到三百六十多年后,京师承天门英灵台前太祖孝陵内,南盗圣郭小驷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他绝对想不到,这是重复天启大灾难征兆的开始,命运之轮,又回转了……—— 这是最后的互动时间,确切的说是正文中的互动时间。听从书友建议,今后正文中除特殊原因之外,不再出现互动时间。其栏目将集中起来,每到两千字就在作品相关刊出。又,一些书友开始催促,所以烈火焚城从今天开始连载。西域魔国修正版将在周六周日一次性全部发完。谢谢大家支持! ** 一百五十七、太祖孝陵 “恒淮,恒淮!” “咯咯,爸爸,爸爸!” 女人的呼唤,孩子的笑声,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音符,然而此刻仿佛梦魇一样地在我脑海里徘徊,久转不去,令我头痛异常。我吃力地张开眼睛,触及第一样事物乃是空洞的天花板,上面西洋风格的儿童天使造型,映入眼眶里,渐渐地化作拿着三叉戟的恶魔。我无力地呻吟一声! “啪!” 床头灯亮了,睡在一起的女人醒转,关切地看着我问道:“又做恶梦了?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太医?” 我摇摇头,表示不必要。或许是我孩子气的举动引发了女人的母性。她直起上半身,伸直两条腿,摸摸我的脑袋微笑道:“来,把你的头靠到我大腿上来。这是你最喜欢的舒服姿势,然后慢慢地告诉我,到底是什么恶梦!” 我依言把头枕在女人的大腿上,仰天躺着,合着眼睛说道:“这段时间,我老是在做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我在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人和我们一样,但是无论他们的说话方式还是生活习惯,则统统不一致。在梦中,我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孩子。对了,我还梦到你了!” 女人饶有兴趣地问道:“哦,那么我在梦里是什么?” “嗯……说出来你不要生气。在梦里,你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然后我就和你的弟子结婚……” “傻瓜!”女人摸摸我的额头,“快要当爸爸了,压力不要太大。我听说,这是当爸爸前的一种焦虑症,容易让人胡思乱想。” 我张开眼睛,从下面凝视女人的脸,她正低着头和蔼地打量我。这是一张年轻的娃娃脸,脸型呈鹅卵型,嘴唇小而丰润,微微张开,真想狠狠搂在怀里啃一口:她鼻子高挺,鼻翼两侧尖窄,乃是完美的女子鼻梁。一对柳叶眉、一双杏核眼,带着女子的温情,默默打量相守的对方。从我的角度很容易看到,她的小肚子已经鼓得又圆又大,不日即要生产,也就是说我要升级做爸爸了。 有这么一个拥有姐姐般的胸怀,却是妹妹容颜的女子,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很少有人能够猜到,我的妻子王玟琳实际年龄比我大上六岁,只是天生娃娃脸,又是一个小个子,似乎才二十出头。我们结婚甚迟,迄今才打算生育第一个孩子。 突然叮铃铃的电话响起,王玟琳方便,随手接起电话,喂地问候一下,然后递给我说道:“找你的,这么晚了还有事,必定是大事,稍微预备一下。” 我接过电话,听声音却是我的上峰锦衣卫刘指挥使,他低沉的命令道:“朱千户,我令你在半个时辰内赶到太祖孝陵,不得延误。” “是!” 我放下电话,飞快地穿衣。武人接受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倒是委屈了王玟琳,又得独守空房,只得尴尬地笑笑,后者扑上来抱住我的脖子,在脸颊亲亲,柔声道:“早点回来,如果来不了,通知我一下!” 我点点头,进了盥洗室,洗涮整衣。我乃堂堂锦衣卫千户,岂能仪表不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上身伤痕累累,国字型的面颊,鼻梁挺直,两排剑眉。和很多男人一样,我养着一撇威严的倒八字胡,左眼下的一道怵目惊心的伤痕不仅未能毁坏容颜,反而增添了几分男子汉气概。唯一的缺憾就是左耳少了半天,细看伤口痕迹乃是被人咬掉的,隐隐约约记得仿佛是一个凶狠的毒妇,是谁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之前我受过一次极重的伤,据王玟琳说道,我差点活不过来,虽然幸运地留下老命在人间,但失去了很多记忆,直到在她的帮助下才一点一滴收拾回来。 我穿好锦衣卫千户武官的服饰,搭上停在锦衣卫卫所门口的军车,一路赶去。凌晨京师人员车辆并不是很多,承天门前长安大道偶然才有一道闪光飞快掠过。偱本朝惯例,太祖孝陵前,任何车马均不得行驶,纵然眼前有急事,我也只能下车,匆匆穿过九丈高的英灵台,一路小跑赶到太祖孝陵。孝陵前老早被兵马团团围住,***通明。我心里暗暗纳闷,孝陵安置有太祖圣躯,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手,寻常人等不得入内。如今一眼望过去,那玄黑色的孝陵卫竟全部由穿酱紫衣物的锦衣卫所取代。怪哉! 我方接近孝陵外围,已被那守卫的卫士发觉,大喝道:“大胆,何人敢擅闯孝陵,罪当诛九族!” 我低声喝道:“我,锦衣卫朱恒淮。” 锦衣卫内卫士多半认识我,举着手电打量我,见果真如是,慌忙说道:“原来是千户大人!因昨夜孝陵发生大事,指挥使大人严令密密守护,是以有怪罪之处,原谅则个。” “无妨,发生了什么大事?” “属下不知。指挥使大人已在瞻仰厅等候千户大人,进去便知。” 我点点头,飞身跃上太祖孝陵台阶,步入大厅内。里面亦是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卫更加森严。不过因***通明,那锦衣卫的卫士们认得我,便没有阻拦,一路畅通无阻地步入瞻仰厅,迎面太祖皇帝的汉白玉立像便跃然入眼。 这太祖汉白玉立像背景乃是天下山河图浮雕,其宽以西洋度量衡计算为五十五米,代表本朝幅员千万之广阔土地,东西横贯五千五百公里;高十四米,代表南北纵横一万四千里。宏大背景之下,正是本朝太祖武皇帝之立像,其高约九米五,象征九五至尊,头戴十二旒冕冠,身穿金丝冕袍,相貌威严肃穆。其左手微微叉腰,右手前伸,那旌挥指向,仿佛百万天朝大军,东驱倭寇,南平交趾,西却身毒,北御罗刹。千秋万载,一统天下。 我虽平生无缘参见过太祖本人,其立像便如此威仪,看的心惊胆颤,哪敢多视,急忙低头匆匆而过,立像之后,正聚着一群人,除一些同僚外,基本不识。刘指挥使板着脸低声说道:“朱千户,你来了,且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 一百五十八、圣旨驾到 说罢,刘指挥使便探手将方才一直捏在手里的一叠照片递到我手里,低声说道:“孝陵失窃!” “什么!” 我大吃一惊,手腕一抖,几乎把照片掉下。孝陵向来由孝陵卫重兵把守,里外三层,寻常人哪能进去。莫非监守自盗?难怪孝陵卫清一色地被锦衣卫替换掉了。我抬起头,打量刘指挥使身边的孝陵卫指挥使赵大人,其原本黑漆漆的面庞居然发白,嘴唇紫灰,额头豆大的汗珠沉沉而下,颤栗不已。孝陵失窃,渎职甚大,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我向刘指挥使拱手致意,便翻开了照片,入目第一眼,乃是安置太祖圣躯的万年水晶棺。当年有内侍问及太祖百年后事,太祖哈哈大笑:“昔武曌敢立无字碑,任由后人评价。朕堂堂大好男儿,岂能连一妇人都不如?传令,待朕驾崩了,不修陵,不立碑,火化后遗骨运抵故土,撒于如画江山中!” 可惜后人终不如太祖愿,及太祖驾崩,废帝即位,后者极为崇拜太祖,乃在英灵台之前修建陵墓,终于酿成今日太祖圣躯被扰之祸。而及废帝遭废黜,今太上皇即位,亦不敢动孝陵分毫。每年除了皇上,仅有少数有功之臣可瞻仰太祖遗容,至于如我之流五品小官,只能看看监视器拍摄的照片了。 看罢照片,我缓缓抬起头,那刘指挥使急忙问道:“朱千户,你出身江湖,可有何发现?” 我说道:“依属下之所见,盗墓贼乃是南派盗道高手!” 刘指挥使饶有兴趣,其乃是功勋之后出身,不像我一般来自民间,靠积累战功升官,所以不太了解江湖情况,因笑问:“这盗墓的蟊贼,居然也是分南北两派的?” “正是!据属下所知,我朝江湖中分南‘点心’北‘旺通’两大派!南点心传自西洋,最为讲究技术,纵然盗走墓中宝贝,也不伤坟墓一毫,正合西洋布列他尼亚语apieceofcake(小菜一碟)之意。而cake在西洋布列他尼亚语中意思为点心,是以江湖人称点心派。至于旺通派,为盗走墓中陪葬品无所不及,什么风钻、炸药,统统会上的,破坏性极大,却又好风雅,自诩为旺通,意思是发大财。属下见照片中作案手段精细,定是南点心所做,至于是何人,属下也不知情了。还得再去询问其他高人。敢问指挥使大人,不知太祖孝陵中,失窃了什么?” 刘指挥使脸色一沉,喝道:“此事你我不必知晓,记得尽快破案,抓捕蟊贼才是我们的职责。” 我一听,就知道涉及了某些皇家的隐私,若是让一些小人打报告参上一本,对我绝对不利。刘指挥使惜惜爱才,急忙阻止我。 这时突听外面一个又高又尖、阉割过公鸡一样的声部叫道:“圣旨到!” 两排十二个身穿朱红袍子,手持黄金色八一式步枪的羽林卫急急走来,朝两边分开,从中间缓缓步出一个宦官服饰的矮个子太监,摊开手里的一道黄布,上书圣旨二字,阴阳怪气地背起来:“圣旨到,孝陵卫指挥使赵,锦衣卫指挥使刘接旨!” 须知,为防止前明满清两朝宦官作乱的情形再度出现,本朝严厉规定,宦官不得识字。是以有时太监代皇上外出宣旨,都是事先找人念出来,硬生生地背熟,也难为这些当太监的了。 至刘指挥使以下,所有人都半膝跪下。依太祖旧例,武人身着武袍,可半跪。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孝陵卫指挥使赵,玩忽职守,竟使太祖孝陵遭窃,罪当诛九族!但念其守陵十八载辛苦,仅斩其一人,妻子父母,流放宁古塔!锦衣卫指挥使刘,朕令你三日之内,必须捉拿住盗墓恶贼,死活不论。各地官民,紧密配合。否则以谋逆论处!钦此!国朝四十年四月三十。” “吾皇万岁!” 众人站了起来,分别有两个指挥使接了圣旨。那孝陵卫的赵指挥使明知即将斩首,居然脸色好了很多。须知,看守不力可是诛九族,现在至少能够保住家人性命了。 太祖早年云:“昔黄宗羲曰,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又传亚美利加国首任大统制华盛顿,其人功勋极大,本可荣登大宝,然其甘心急流勇退,使得天下归天下人。彼大酋能行虞舜禅让之举,朕岂能不如一百多年的蛮夷?从今以后,皇帝轮流做。有敢违誓言者,天下共击之!”须知太上年老,废黜废帝之后,过了几年也退位。之后由德宗皇帝接位。德宗皇帝为人慈心仁厚,废除太祖年间一系列苛政,又为遭太祖所诛之功臣恢复名誉地位,无论民间庙堂,都颇得人心。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龙驾归天,今上才接位。哪知方接位不久,就出了孝陵被盗的大事,今上哪能不震怒。不过还是按下火气,只砍了赵指挥使一个人的脑袋。 那羽林卫出列二人,扯下赵指挥使的朝服乌纱,拖将下去。那太监又说道:“刘指挥使,圣上又有口谕,令我协助指挥使大人一同破案!” 这文不行,武不能的没种家伙,还能做什么,恐怕就是监视我们。但太监在皇上身边,纵然装作是偶然失言说上几句坏话,对我们也是大大不妙,是以不能得罪。 “无妨!”刘指挥使身材高大,对着那太监弯腰问道:“敢问公公姓名?” 那矮小的太监尖笑道:“贱名不足挂齿,本公姓郭。” “原来是郭公公!”刘指挥使哈哈大笑,“我们已经掌握了关键性的证据,贼人是跑不了的。待末将介绍一下,这位是末将麾下的朱千户!” “朱千户!” 太监拱手,既然它行礼了,我总不能失礼。 “郭公公!” 刘指挥使说道:“末将会坐镇京师,指挥破案。至于朱千户,他会执行一项重要的任务,我们虽然得到了关键的证据,但是一时还无法分辨其中的细微差别。所以朱千户将会前往天津拜访一位大儒,请他讲解,郭公公就陪着朱千户前去,大功是少不了的!” 我暗骂刘指挥使老奸巨滑,轻轻地就把阉人推给了老子对付。太监不知轻缓重急,高兴地连忙点头。 我在刘指挥使手下任职多年,脸色不好哪能不被看出,那刘指挥使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千户,你可知为何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无他,我们这些做武人的,大字不识几个,最怕和搞学问的打交道。而他们又一身臭脾气,难以接近。听说你的老婆王玟琳乃是翰林院大博士,连这种大学问家都能搞到手,想必厉害的紧。所以此次任务非你莫属,不成功,就成仁!” 原来如此! 注释: 锦衣卫官阶和对比现代类似官职:指挥使(师长)、指挥同知(副师长)、指挥佥事(参谋)、千户(团长)、百户(连长)总旗(排长)、小旗(班长)、校尉(上等兵)、番子(列兵) ** 一百五十九、天津博士 那位精通易学风水,又善江湖杂学的大师,家住天津卫北洋大学堂内。我们有求于人,不得不亲自驱车百多里请教。我心想此次并非行军打仗,而是向一个糟老头请教学问,无需大张旗鼓。这些读书读到绝顶的家伙多半对我们武人抱有偏见,人马一多,反而适得其反,一怒之下就把我们赶出来。所以我就在手下的校尉中挑了几个面善的,然后再把郭公公犹如老爹一样的哄上车子,车顶按上警示灯,呼啸前往天津卫。 京师距离天津不过百多里,以高速公路的行程,不必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我度日如年,无他,身边伴着一个太监。老子见识过美女也干掉过死囚,但是和不男不女一起坐车还是第一次,说不出的难过。他身上散发着一个奇怪的腥味,为了掩盖,就用大量香水喷洒,一香一臭,更是难闻。再说郭公公的相貌,身材矮小,不满五尺,因缺了男人那玩意儿,不会分泌男性激素,脸蛋光溜溜,除了眉毛和头发,一根杂毛都没有,真像火星生物形象大使。说来也稀奇,它的下巴特别宽,和我这个大老爷们有的一比。正当我暗暗打量太监的时候,郭公公忽转过头来,露齿一笑,看地我毛骨悚然,尖尖地笑道:“听口音,朱千户似乎是南人?” “嗯,在下祖籍甘肃,出生于淮南,后来又到杭州卫当了五年兵,南方口音比较重。”不得不应付。 郭公公笑道:“我也是南人,我是四川自贡富顺人。” “哦,原来如此!” 我心不在焉地回复,心想怎么还没有到达天津呢?眼见天渐渐地亮了起来,那太监唧唧歪歪说个不停,我眼前忽然一亮,看到北洋大学堂的正门了,急忙打断郭公公的话:“公公,北洋大学堂到了。我朝惯例,车马不得在大学堂内行驶,我们就此下车去找那大儒吧。” “甚好!” 校尉急忙下车打开车门,迎接我和郭公公下车,我嘱咐他们留下,然后大跨步走了几步,猛然察觉身边没人,回头一看,那太监个子矮小,脚程慢,又体弱无力,气喘吁吁地叫道:“朱千户且等等本公!” 我只得放慢脚步,小心翼翼地配合着那个太监的脚程,以我这种块头的人,居然如女子一般迈着小步,着实让清早上课去的太学生们暗暗纳闷,犹如看猴戏一样看着我,令我恼火之极。这时守护大学堂的校尉狐假虎威喝道:“站住,何人敢擅闯大学堂!” 我一瞪眼,把胸章露出来,那校尉还算识货,顿时哈腰点头:“啊,原来是锦衣卫千户大人,不知大人来北洋大学堂何事?” “我问你,那个林博士在哪里?” “等等,小人带大人过去。” 说着,带着我们轻快地往前走,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那校尉把我们带到这里就驻足不前,说道:“大人,小的只能把您带到这里,再往里,小人就不敢了。大人小心,这林博士脾气古怪,千万不要惹怒了他,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说着,一溜烟儿跑了。对于这种顽固的老头子,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当下也不在意,向郭公公摆了一个请的手势,便沿着丛林里的小径慢行。这丛林极为茂密,遮天蔽日,也不知如何种植。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条分岔路,我循着方才西洋别墅方向位置的记忆挑了一条小径,再往前数步,居然又是一个分岔口。如此走了百多步,居然遇上了七八个分岔口,想退回去亦是不能,此刻连自己身处何方都不知道了。 那太监紧张地抓住我的衣袖,惊叫道:“朱千户,怎么回事,我们迷路了吗?” 我眉头一皱,挣开太监的拉扯,安慰道:“无妨,我会找到出路的。” 我心中暗暗思忖,这林博士既然精通易学,那么奇门八卦的布阵想当然亦是擅长,他居住在丛林里,脾气古怪,定是讨厌别人打搅,所以故意在丛林里设置了阵势,把人困住。只要一两个人传出风声,日后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既然只是阻碍别人来骚扰,那么根本不会安装机关暗器,如此一来我就有办法了。 我对郭公公说道:“公公暂且在此等候片刻,千万不要离开,我先去探路,待找到了路径再来接你。” 郭公公点点头。 其实我的计划也很简单,我看那些树木最高的也不过五六米,只要攀到树枝顶端,就可以看到西洋风格的别墅,判明方向。当下我一运气,嗤嗤犹如猿猴一样攀上树枝。这项功夫当年可是在交趾平叛的时候,为了活命才学了下来,自从进入锦衣卫之后难有发挥场所,如今才再展身手,不免有点生疏了。 我爬到树枝顶端,从枝叶里探出脑袋,瞧见西洋别墅,也懒得下去,索性如同猿猴一般在树与树之间攀援,很快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呼呼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 一百六十、南派盗圣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然而音波钻入耳朵的鼓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但是骂中有爱,特别的感情表达。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杀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五六,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本宅受朝廷特别保护,就是我开枪杀了你,也是毫无问题的!” 一听这话,我不禁摇摇头,这女人看似聪明,原来也是一个绣花枕头。蠢女人,打斗生死之间,容不得一丝犹豫,若是我老早开火,哪会讲这么多废话。再说了,你以朝廷威胁我,表明就是心虚。 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说道:“没事,没事!我是朝廷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那女子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女人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女人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女子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女人,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女子一下,那女子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问道:“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是朝廷派来的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特来拜见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女子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那女子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可以,多谢这位姑娘了。嗯,还未请教芳名?” “林白水!” 女子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 林白水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千户大人,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收藏,时常胁迫我看书,看得我头大如斗!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在下锦衣卫镇抚司千户朱恒淮,奉上峰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之命,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大师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大师……”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北洋大学堂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京师的傻大兵,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六,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其实仔细想想,我老婆不也是博士吗?由此可见,女博士并不稀奇。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们锦衣卫找我有什么事情?我乃是家传风水卦爻,江湖典故,似乎和你们锦衣卫没有牵连吧!” 我一言不发,掏出照片,小心翼翼地递给林白水,说道:“昨夜太祖孝陵遭窃,以我看法,乃是南点心派高手做手脚,至于何人,则请林博士指教。” 林白水方闻孝陵被盗,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看着精巧的手法,恐怕是南派第一高手——盗圣郭小驷出马的!” “什么!” 我大吃一惊。 盗圣郭小驷我有所耳闻,据说是盗中极品,妙手空空极为厉害,向来不留痕迹,以是与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只是其人讳莫如深,真人面目从无有人看见过。 林白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得亲自去一趟,看看情况如何。毕竟,太祖孝陵乃是家祖设计,我绝对不能辜负爷爷的名誉!” “甚好!”我大喜,她去了更妙。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只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一起出去了。 ** 一百六十一、京师有变 我打量着林白水就这么一身白色衬衫,一条黑裤子,顺手拿了一串钥匙塞进口袋里,扶扶眼镜,径自带我走下楼梯。我心里暗暗纳闷,不禁好奇地问道:“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不需要梳妆打扮一下吗?” 林白水回转头,白了我一眼,反诘道:“哼,你当我是那种只知梳妆打扮讨你们男人欢心的女子吗?此次前往京师,我不过查勘孝陵状况,又不是相亲大会,何必打扮的不同一般得体?” 我哑然,原来女人与女人的性情也是不同。以我老婆王玟琳而言,若是外出,即便去菜场买颗青菜,亦是打扮地齐齐整整。假若乃社交宴会,更是花费若干时辰上妆换衣,等待地我心好焦。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 我们走出西洋别墅,林白水在前面带路,我跟在后面,突然说道:“等等,林姑娘,我还有一位同伴在林子里迷路了!” “啊!” 林白水捂住小口,朝我笑笑:“把林子迷宫设计地太复杂了,居然又困住人了。希望他不至于逃开,哪找起来就麻烦了。” 我们沿着林间小径,左拐右转,也不知过了多少岔口,眼前陡然一亮,一头矮小的动物猛然扑过来,靠在我怀中,鼻涕眼泪一大把,哭哭啼啼:“朱千户,我等你等地好苦啊!总算把你盼来了!” 我只觉得浑身寒毛竖起,如此被一个太监抱着哭,而非美女,可真不好受,于是急忙推开郭公公说道:“哪里哪里!我朝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失言。来,郭公公,大国之内侍,也得有大国的风范,务必哭哭啼啼。” 郭公公拿袖子抽抽眼泪,瞟了一眼林白水,我急忙介绍:“这是林白水林博士——这位是内侍司礼太监郭公公!” “哦,林白水林博士。” 太监简简单单地回话一句,也不多说了。 林白水带我们来到北洋大学堂门口,一起坐到了车子里面,有美女作伴,我心情舒畅如需,当下也不计较郭公公。由校尉开车直奔京师,行至半途,突然有人设卡阻拦,车子停了下来,一排人从关卡处冲过来,示意我们离开。 我勃然大怒,从窗口探出脑袋,见对方衣服乃是墨绿色的军装,不过是普通的天津卫校尉。纵然是他们的首领天津卫指挥使,也不过三品官员,和我这个京师锦衣卫千户的官阶平行。当下我打开车门站出来问道:“你们何事阻拦?” 国朝军队惯例,三人以上校尉必须列队走直线,领头者为官阶最大。但见他们却三三两两散开,以至于我不能分别谁是头头,当即心头就是一凛,眼珠打转环视,见他们似乎隐隐约约将我包围,顿时暗暗提起警惕。 其中一人持枪说道:“京师暴民作乱,为防骚扰天津,上峰下令,特地封闭了高速公路。” 我大喝道:“你小小校尉,见本千户居然不知行礼,该当何罪?依律打军棍八十!” 那校尉一愣,想不到我说出这番话来。我原本就在怀疑他们,直到这时才完全确认,须知下级向上级行礼,在军中几乎成为条件反射。此人见了我这一身耀眼的酱紫锦衣卫官服,连眼睛也不眨一眼,绝对有诈! 趁他倏忽间,我陡然出手,飞身上前,夺下那校尉手中的连发步枪,嗵嗵一阵乱射,顿时将那些校尉打地鬼哭狼嚎。也当真脓包之极,呼啸着就掉下枪械,逃之夭夭。 我送了一口气,因这次前来接送林白水,以为没有战事,不过拿了一把手枪和一把装饰用的腰刀,所以抢先夺下步枪。原本以为一番恶战,居然如此顺利地就干掉了他们。 我转回车子,里面的郭公公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问道:“朱千户,发生了什么事情?莫非有贼人打劫?”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哪有贼人这么大的胆子,居然冒充天津卫来打锦衣卫的劫,活的不耐烦了?我唯恐——京师有变!” “京师有变?” 郭公公和林白水一起发出这个疑问。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我这般隐隐猜测,当下吩咐开车的校尉:“快,撞开关卡,直奔京师。越快越好!” 坐上车子,我尝试用车载无线电联系刘指挥使询问情况,却听见无线电里满是嘈杂的响声,校尉告诉我,这是受到了严重的干扰。我心头一凛,果真给我猜到了,京师有变。须知,这是军用无线电,不像民用的那么脆弱,连它也受到了干扰,说明对方是极其强力的集团,妄图封锁整个京师。 自从铁腕的太祖驾崩之后,太祖皇后与一干内侍妄图以前唐武曌为先例,登基承制。旋为叶武定公等一干老臣打击下分崩离析,皇后被囚冷宫,一干内侍或杀或囚,然遗留庙堂江湖之党羽甚多。废帝即位,其声望不及太祖,其手腕亦不及太祖,却处处模仿太祖,民怨沸腾,至皇后逆党蠢蠢欲动。不过两年,就在一干老臣支持下,拥立首辅大人为帝,废黜废帝,首辅大人即为当今太上。太上年老,自知时日无多,乃择年富力壮的德宗即位。德宗为人宽厚,虽是大乱之后大治的明君,但是也过于宽容皇后逆党。想不到今年四月,德宗皇帝陡然暴毙,世人纷传谣言,令当今圣上好不恼火。如今京师有变,是谁在作乱?皇后逆党?还是谋害德宗的奸逆? 我摇摇头,也罢了,这干朝廷大事,非我一介小小千户所能思虑的。 突然,一声尖啸声传来,随之车子一震,我陡然翻倒!—— 互动时间: 明日因故停止一天连载,见谅! 哎?又到明代了?又有电话了?又是指挥使了?郁闷,第六章怪了一点……linkkk2006-12-1823:30 第六篇情节与前文跳跃太大,有点目不暇接呵呵,还有,这种又古又今的写法象香港的荒诞片,多了就没劲,还是原来的风格好荩天使 第六部,看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作者是啥意思?黎日 第六部看不懂,怎么到明代,又是现代的样子jl1112006-12-1811:03 明朝已经普及照相机了吗158章怎么还一叠照片呢tyouu2006-12-1622:49 什么意思啊,第六部是什么来着,平行空间吗??????泰炎2006-12-1621:36 黄金色的81式步枪监视器大哥这是什么啊皇家卫队为什么不装备g36呢m134也弄点多壮观啊终点22006-12-1709:45 看不懂第6章的书友请进:首先提醒大家本书决不是什么架空小说静渊2006-12-1710:26 借四嘛玩映?锦衣位千户打电话,明朝巡逻兵使手电筒,您拉四要侧底侃晕我们那呵呵,期待下面的精彩表现哦挥剑断情2006-12-1518:55 昏了,公子最近身体不好?什么朝代的人,有电话?强汗中!!!!★恋上笨笨2006-12-1513:49 某些书友缺乏点imagination了吧?本部涉及一些**话题,太写实恐怕要被咔掉留头不留发2006-12-1513:25 这样的构思很好,用平行空间(或者说另一个量子世界)来规避一些**话题,保护本书顺利创作。另外,我认为保留互动时间为好,等进了vip在取消不迟,起码像我这样不常留言的读者不用总察看书评区了留头不留发2006-12-1513:18 锦衣卫??有意思,关注ing迷糊熊2006-12-1512:52 明朝的电话,手电汗啊star112006-12-1512:13 穿越了?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1512:05 又是锦衣卫,又是电话?公子发烧,还是老朱在梦中?秋水寒易逝2006-12-1511:46 呵呵,作者新一章明显有向架空方向转的趋势啊,看来最近集中劲力攻读架空了!言言2006-12-1510:31 是历史发生错乱,还是老猪疯了?看外貌描述是老猪啊白水啊,怎么明朝有电话汽车了,还有手电。悬念开始了。狂吻一只猪2006-12-1509:46 出差回来,发现开新篇了。lois的评论不错,期待公子的进步,期待新篇的……狂吻一只猪2006-12-1509:35 以上问题综合回答:大家看到第六部第一个感觉就是很怪。原因嘛……大家就当这是一个架空历史的异时空——后明帝国!是一个社会制度采用明制,但科技水平和国际形势类似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一个异时空。与本时空无关!关于本篇的于一些资料,若是有读者感兴趣,不妨用百度以“太祖武帝”为关键词搜索,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又,关于互动时间,支持取消的人不少,支持留下的也不少,折中一下,集结之后在正文综合发。 约翰.兰博,除了冷汗还是冷汗。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1720:43 回答:终于有人发现了。不知道他是谁?百度一下。 盗圣郭小驷,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我快笑的喘不过气了墨泄心 回答:嘿嘿! 修订版的第五章怎么这么少啊?看修订的还用看原版的吗?古月圣2006-12-1821:13 回答:推荐修正版了,更加完整,更加紧凑。 修正版魔国结局真搞笑啊,哈哈哈.其实三民人很不错哎,可惜若我是白水我也不愿意分享老朱.mut2006-12-1718:50 回答:哈哈,结局大家想不到吧。没看过的人再去温习。 鬼吹灯的网上书我看了,实体书我也看了(不过朋友都说这是本太监书,主要没有写完就推出了,有点心急)公子的风生水起写得不错,我花了6个小时的时间看到了第五部,一步步看来,总体是不错的,蛮有看头的支持你,加油!晒月亮滴狐2006-12-1502:24 回答:顶! 终于出差回来!一口气看完了,感觉这篇线索比较多,有些疑问没有解答,有点意由未尽的感觉,有点不能自圆其说了!精彩有余,而过分强调故事情节,未能刻画其他人物性格.skymoon2006-12-1422:20 回答:去看修正版的。 公子,书写得确实不错,为什么人气不够呢?因为你宣传不到位,应该把你的故事贴一部分到其他网站,贴到关键的章节,就说:"想看精彩下文,请到起点**~~~"一叶轻盈2006-12-1415:59 回答:我懒,谁有空闲帮忙呢? skymoon2006-12-1422:23 为提供点背景知识: 376年前,北京城曾经发生了一起大爆炸事件,这次爆炸原因不明、现象奇特、灾祸巨大、死伤惨重是“乃古今未有之变也”。 人类历史上曾发生过许多次惊心动魄的灾难,但都莫过于解不开的自然灾难之谜,被人们称为世界三大自然之谜的是(1)3000多年前印度“死丘”事件;(2)1908年6月30日俄罗斯西伯利亚通古斯大爆炸;(3)1626年北京王恭厂大爆炸。这三大事件发生的原因引起人们浓厚兴趣,科学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至今仍是莫衷一是。 神秘的爆炸 明代自永乐年起火器制造就有了很大发展,驻守京城的京军所设三大营(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中神机营是明军主力部队,配备有当时最先进的火器和最强的兵力,为此明末的北京城内先后设立过6处火药厂局,凡是京营火器所需的铅子、火药都是由王恭厂预造,以备京营来领用,可见王恭厂当时是作为工部制造、储存火药的火药库。 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9时(即明熹宗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巳时),位于北京城西南隅的工部王恭厂火药库发生了一次离奇的大爆炸事件。这次爆炸范围半径大约750米,面积达到2.25平方公里。王恭厂所在位置是:(见[明]张爵《京师五城坊卷胡同集》)大约今西城区新文化街以南、象来街以北、闹市口南街以东、民族宫南街以西的永宁胡同与光彩胡同一带。关于大爆炸的情况,在《明实录-熹宗实录》、《国榷》、宦官刘若愚所著《酌中志》、北京史地著作《帝京景物略》、《宸垣识略》中都有记载,尤其是根据当时属于官方的、相当于现在政府新闻公报性质的邸报底本,佚名抄撰《天变邸抄》对王恭厂灾变记述极为详细。这部著作是最早记述王恭厂灾变的著述,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流传于明朝天启末年。其影响之大就连明代佚名小说《梼杌闲评》第四十回中也把这一事件写进了小说的情节之中。 《天变邸抄》对这次灾变的描述是:天启丙寅五月初六日巳时(天启丙寅即天启六年),天色皎洁,忽有声如吼,从东北方渐至京城西南角,灰气涌起,屋宇动荡。须臾,大震一声,天崩地塌,昏黑如夜,万室平沉。东自顺城门大街(今宣武门内大街),北至刑部街(今西长安街),西及平则门(今阜城门)南,长三四里,周围十三里,尽为齑粉,屋以数万计,人以万计。这次爆炸中心的“王恭厂一带糜烂尤甚,僵尸层叠、秽气熏天……” 正在爆炸中心范围内,走在街上的官员薛风翔、房壮丽、吴中伟的大轿被打坏,伤者甚众,工部尚书董可威双臂折断,御史何廷枢、潘云翼在家中被震死,两家老小“覆入土中”,宣府杨总兵一行连人带马并长班关7人没了踪影。承恩寺街上行走的女轿,事后只见轿俱被打坏在街心,女客和轿夫都不见了。更有甚者,炸飞的“大木远落密云”,石驸马大街上有一5000斤重的大石狮竟被掷出顺成门(今宣武门)外。中心区以外也受到强烈的冲击波影响,皇上感到大震,起身便冲出乾清宫直奔交泰殿,(情急间)“内侍俱不及随,止(只)一近侍掖之而行”,这时“建极殿槛鸳瓦飞堕”,正中近侍头部、脑浆迸裂,而“乾清宫御座、御案俱翻倒”,正修建大殿的工匠,因“震而下堕者二千人,俱成肉袋”。 小说《梼杌闲评》第四十回对这次爆炸的描绘是:到了五月六日巳刻,京师恰也作怪——京城中也自西北起,震天动地如霹雳之声,黑气冲天,彼此不辨。先是萧家堰,西至平则门、城隍庙,南至顺城门,倾颓房屋平地动摇有六里,城楼、城墙上砖瓦如雨点飞下…… 奇异的“脱衣”现象 王恭厂灾变发生在300多年前,今人已经无法重现当时的景象,由于前人对科学的认知不像今天那样深刻,对于某些还不能解释的事情具有恐惧心理或是出于某种动机,像对于魏忠贤之流的仇恨,会借助灾祸来表达一种“天怨人怒”的心情,可能要加以渲染,夸大其神秘、奇异的成分。但那时的多种史料都作了类似的记载,可见像“脱衣”这样奇异的现象确实是存在的。 “所伤男妇俱赤体,寸丝不挂,不知何故”(《天变邸抄》)。“凡死伤俱**,员弘寺街轿中女赤体无恙”(《国榷》)。“木石人复自天雨而下,屋以千数,人以百数……死者皆裸”(《帝京景物略》)。足见“脱衣”现象是大爆炸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由于放射状冲击波产生了难以想象的力量,强劲的气流使“脱下”的衣服飘挂西山之树,昌平教场衣服成堆(《国榷》),“衣服挂于西山树梢、银钱器皿飘至昌平阅武场中”(《绥寇纪略》)。 虽然爆炸后冲击波是向四面扩散的,但从记载中看,爆炸的力量主要是在王恭厂中心区内,如石驸马大街到工部衙门一带是官府衙门集中的地方。爆炸后“官员人等死伤者难以计数”,冲击力量在东、西和北三个方向,以东面和北面更强一些,惟独丝毫未提及南面。 灾变成因众说纷纭 对于王恭厂特大爆炸,几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地震引起的,有人说是火药自爆、也有人认为陨星坠落,认为隐火山热核强爆有之,认为是由地震、火药及可燃气体静电爆炸同时作用亦有之,更有甚者,认为是外星人入侵、ufo降临等。但每一个观点都没有摆出无可辩驳的证据,使人完全信服。 目前北京城正在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中,原明代王恭厂(注:吴长元《宸垣识略》:明火药厂今废,有前、后王恭厂胡同)遗址所在区域也在旧城改造范围内,如何保护遗址,在故址地层建设勘探中是否能够找到某些寻找王恭厂大爆炸的实证,是揭开王恭厂大爆炸神秘面纱的关键。在近年城市开发中并没有得到来自这方面的消息,那么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予以关注,是很重要的。也许有一天记载北京史上这一段离奇的灾害将会写上新的一笔。 ** 一百六十二、突然受袭 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车头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立即把坐在车后座的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重重撞在车前排座位上,瞬间又被安全带弹回去。而在前排开车的校尉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作为锦衣卫向来横行霸道,不知系安全带,整个人像是炮弹一样地从座位上弹出去,撞破车前窗玻璃飞出,凶多吉少。 随之车头受到阻拦,而后轮还在驱动前进,六缸柴油机产生的巨大推力立时把整辆车子从后掀起,犹如狂风暴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我们三人在狭小的车厢内撞来撞去,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四轮朝天倒立在地上。 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解开安全带,滚到原来的车顶——现在的车底。一脚踢开玻璃窗,爬了出去,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须知,我们的车子纵然不是专门作战的装甲战车,亦是结构坚固,而我此刻看过去,竟然发现车头整个人弹飞,只剩下半个车后座,仿佛有一把大刀将其切开了。我的目光由近及远眺望,公路上零零碎碎散落着汽车的零件和在车头被甩出去的校尉尸体,前方不远处公路上则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起码是反坦克地雷的杰作。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锦衣卫千户没有这种价值,郭公公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林白水了,难道这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吗?为了除掉她,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救救我!” 女人和太监呻吟着。 他们都没有死,由此可见,坐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我重新爬进车子内,先解放了林白水,把她拖了出来,然后再救出郭公公。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郭公公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目光呆滞,显然吓坏了。 我茫然无措地注视着前方,四下里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辆车子,看来之前那些冒充的天津卫校尉所说确实不假,京津高速公路已经被封闭,就只有我们一辆车。眼下无法求救,我只得说道:“我先去到附近的乡村里找寻帮助,你们呆在这里,不要离开!” 我走到高速公路边缘,刚跨下防护栏,突然听到林白水尖利的叫声:“救命,朱千户救命!” 我重新跳入高速公路内,之前远处啪啪跑来一辆军车,跳下几个校尉,捉住林白水和郭公公,死拖活拽抬入车子。这辆车子来地这么巧,恐怕绝对不是过来救人,又见他们的这些举动,想当然就是来确认灭口。因见主要人物还活着,索性全部活捉过去。 那车子上的校尉见到还有活口,又身穿锦衣卫的武官服饰,当下毫不犹豫地开火。老子就不如女人和太监值钱,犯得着用十多把枪来打过来,组成一道凶狠的火力网,把我压制得不时像猴子一样蹦蹦跳跳躲避子弹。毕竟我曾参与安南平叛,接受过枪林弹雨的沐浴,作战经验丰富,于是灵巧地躲开子弹,加上距离相当近,刹那间我已经冲到军车车头前,火力再也无法覆盖我。 然而同时军车也如一头呼啸的犀牛一样恶狠狠地撞过来,只听砰的一下,我的身影顿时消失在飞速行驶的车头之下。驾驶员从反光镜内看到车尾滚出一团紫色的东西,就当我已经被撞死,心满意足的离开。 当然,我哪里是这么容易被弄死的呢?我只是在车子撞过来的一瞬间,猛然抓住车头保险杠,身子钻入车子底下,单手牢牢抱住底盘,另一手脱下破破烂烂的武官服,丢在地上滚了出去,让敌人以为我已经被撞成肉泥了。 我双手牢牢抱住车子底盘,幸好军车轮胎甚高,我倒是不必担心路上被什么障碍物撞到。转眼我身下飞速闪过的柏油路化作泥泞的小径,车速也缓缓落了下来,不刻停止,粗粗估算一下,不过走了十几公里,应该在京师与天津交界的郊区,这里便是敌人的老巢。我倒是想探一探,这帮神秘的家伙是什么人?若是与太祖孝陵被盗有关,可是大功一件! 车上的人陆陆续续跳下来,林白水这女人还在不知趣地大喊大叫,什么你们无视朝廷王法,罪当凌迟。唉,女人,这帮作反的家伙,还有什么王法吗? 果然,片刻女人就嘤嘤唔唔说不出话来了,估计拿什么堵住嘴巴了。 我听到远处传来吱啊一下的铁门打开响声,随后一排整齐的军鞋踩在泥地上啪啪的音响传来,我偷偷瞄下去,约莫十多个人站在泥地里,但是其中却有一双黑色的布鞋。我稍微一怔,这大概是他们的头头吧。没穿军鞋,那么是文官。 果然,一个校尉上前向他行礼说道:“启禀大人,炸药火候正好,我们要的人一个都没有炸死,全部带回来。大人真英明!” “你们,带来了两个人?” 校尉摸不清这个人的意思,一愣才说道:“是!” “啪!” 这人打了校尉一个巴掌,骂道:“胡说,你这个废物!明明还有第三个!车子底下的朋友,就不必躲躲藏藏了,请出来吧!” 连我都不禁一愣,我躲在车子极为隐蔽的地方,身子叫轮胎遮住了,他怎么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莫非这人顺风耳,一下子就听出了我的呼吸声? ** 一百六十三、军道杀拳 既然别人邀请了,我当然不能没礼貌地不出席,当即便哈哈大笑三声,钻出车子外,震震立在泥地上。之所以大笑,乃是为了掩盖浑身脏兮兮、破破烂烂之窘态。 我挺胸缩腹,目光倨傲地扫过去,看到对方有十七个人,清一色的校尉,手持全自动步枪,齐整地抬起来对准我。居于中间的那个穿布鞋的领袖,则是白衣白裤,脸上也包着白巾,讳莫如深,脚底却是一双黑色布鞋,甚是古怪。他这般遮遮掩掩,想必是不想让别人见到真面目,恐怕就是朝中的大人物。 再过去便是郭公公和林白水了,那郭公公还是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而林白水倒是蛮有精力,额头的伤口叫他们包扎好了,但嘴巴里也塞了一块纱布,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那白衣人上下打量我,忽笑道:“纵然身处逆境,亦是不肯放弃手中象征锦衣卫千户的腰刀。你这人,礼仪上倒真是武人楷模。” 我不由得把左手按到腰刀柄上,心中暗自思忖,我朝虽然复明制,但是时移事异,尖端武器发展日新月异,一把小小的手枪就比大刀厉害,所以武官发下去的刀具,多半是做装饰之用,甚至刀刃没有开锋。但我不是这么想,眼下我手头一点武器也没有,这腰刀虽然没有开锋,但好歹是上好精钢打造,砍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因此顺手带了过来。这个白衣人突然提起我的腰刀,似乎另有深意,果然又听他笑道:“可惜这迂腐之举出卖了你!我很佩服你,居然能一身不吭地在车底潜伏进来,可是这把腰刀就没有这般听话了,它的一角垂在地上,于是在泥地里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我手下的这帮蠢货没有人看到,但是我注意到了。” 该死!早知道就把刀子拎起来。我暗暗骂道,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寻找脱身之计。 “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武人的壮举,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逃出去,我绝对不追究。” 岂不是废话吗?我挥刀再快,也不如子弹快。当下我哈哈大笑,突然拔出腰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那白衣人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腰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白衣人眼前! 一把腰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白衣人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腰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腰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校尉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白衣人身边,一拳砸出去。那白衣人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腰刀。拳头化掌,捉住腰刀刀柄,使劲后拉,从校尉的脸上拔出腰刀。 从我掷刀,袭击白衣人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校尉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腰刀,这个校尉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白衣人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腰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白衣人。我算准时间,当腰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腰刀的刀柄上,霎时腰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白衣人。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白衣人——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白衣人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还是没有开锋的腰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根本不利于自动步枪火力的发挥,何况他们还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校尉的脖子。后者脑袋突然飞上半空,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脖腔里滚滚鲜血涌出,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里腰刀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开锋,但是古时蒙古骑兵就是用没有开锋的马刀一路砍到欧洲,所依仗不过是马的巨大冲击力。而我奇大无比的手劲弥补了这个缺点,东砍西杀,绝对不让他们有机会开火伤人。当下就砍死了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校尉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随后这个脑袋就像成熟的果子,砰的一下,硬生生从颈部这个树梗上被摘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做到京师最重要的部门锦衣卫千户的职位上,靠的并不是权势金钱,而是靠手里的拳头,一步步用战功打出来的! 那白衣人原本一直轻蔑地不屑地看着我们交手,直到我骤然出拳,瞳孔缩紧,才惊讶地发出叫声: “军道杀拳!” ** 一百六十四、我是盗圣 我哈哈大笑道:“不错,正是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最早发源于三国时期,那是一个纷乱的年代,英雄辈出,除了天下无敌的人中龙吕布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天下拳术第一的高手——刘备! 刘备?居然是天下第一的拳术高手?世人被罗贯中《三国志》所误导,以为刘备就是那么一个只会掉眼泪的无用男人。岂不知三国完全是一个讲究实力的时代,根本不需要眼泪,需要的只是铁和血,若刘备真是这么一个家伙,哪会有出场的机会。其实,刘备真的是一个拳术高手,纵然《三国志》中亦是有所暗示。譬如小说开场描写刘备,他的外貌是这般模样:“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 刘备个子不矮,汉尺合现今公制,他的身高约莫一米七五。“双手过膝”,说明他的手臂几乎有一米五那么长,如此长的手臂,在拳击的时候,可是大大的占便宜。君不见,为何拳击场大个子居多?无他,个子高手臂也长,别人离自己还有一寸的时候,自己已经打到对方脸上了。“两耳垂肩”,说明他耳朵大。拳击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头部,耳朵大肉多,相当于戴上一个软盔,就是挨上几拳也暂时不怕。更重要的是,“目能自顾其耳”,也就是说他眼睛能看到自己的耳朵,视野多宽泛啊!常人双目视距不过一百二十度,刘备起码二百七十度,侧身袭击完全可以比别人更早察觉。如此优异的先天条件,造就了一代拳术天才,当是时,人称铁拳无敌刘玄德! 及刘备过世,拳法传习给他儿子刘禅。虽然这小子脑子有问题,智力不及常人一半。但是有一种白痴学者的说法,也就是说一些白痴擅长某些专业。刘禅恰好将刘备传下的拳术练就的炉火纯青,更上一层楼,以至于传习到后来便合称“备斗神拳”。备,刘备;斗,刘禅小名阿斗。 至三国始,备斗神拳流传甚广,及宋末,汉人豪杰郭侃随蒙古大军一直西征到如今的波兰,也一路将备斗神拳流传到了西方。后世百多年后,法兰西国大豪孟德斯鸠习备斗神拳,结合西洋拳术对力量的运用,开创了新流派,人称“三拳分立”。而明末备斗神拳亦随阳明派高手朱舜水东渡日本而传入东洋,倭人无知,见备斗神拳威力巨大,又以为北斗主死,便谐音称呼为北斗神拳。 到了满清末年,西洋三拳分立随留学西洋的国人传入,而日本北斗神拳亦随日人拳霞次郎传入国内。时国局势动荡,有英雄豪杰为国担忧,便把东西两个支派结合本土正宗备斗神拳,加以融合演化,终于打造成世界最强的拳术“五拳分立”。传说无人可抵挡五拳以上。该拳法首先在反清义军内传扬,杀伤力极大,之后不论在打击倭寇还是抗击美夷的战场上,都大展威风,后人便称为“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入手极易,所以本朝武人几乎人人修习。只不过军道杀拳越练到后面,固然威力越显大,但是难度亦是提高。军道杀拳按照级别分为九段,能够像我这样练到七段的,在国内已经屈指可数。那白衣人瞧见我使出了杀招,己方败局已定,却不忧反喜,捏捏拳头,指骨关节发出咯咯地欢叫,笑道:“正好!我倒是想会会你的军道杀拳。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的北斗神拳厉害!” 我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倒不是叹息自己的命运,而是觉得这个家伙真是白痴!眼见他们做事如此大手笔,又是反坦克地雷,又是军车步兵,想必事情非常要紧,理应当时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立即开火将我射杀。但是这个家伙居然罗里罗嗦讲废话,让我反攻倒算。这也罢了,然后我和那些校尉搏击的时候,这个白衣人居然站在一边慢悠悠地看猴戏。直到此刻败局显现,还想和我较量一番。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不是白痴,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柴。 当下我一合拳,笑道:“请。” “不客气……” 他恭恭敬敬地回礼,犹如江湖人比武,可惜我不是江湖人,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趁他双手合拢之际,陡然偷袭。两人只不过相距三四米,瞬间就让我迫近。我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太阳穴恶狠狠砸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白衣人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身手还是不错,我在如此促短的间隙里攻击,他仍旧能够反应过来,双手抵挡我的拳击。但是毕竟已经吃了大亏,我不能打到他的太阳穴,就缩回拳头,攻向其他要害,对准他的胸脯噗噗连续发出五拳。但听咳咳数下,白衣人瞳孔陡然缩紧,喷出一口鲜血,他的肺部受到重创! “保护大人!” 余下的几个校尉,原本在观看我和白衣人的决斗,此刻一见白衣人落下下风,慌忙过来搔扰。他们不敢开枪,因为我和白衣人相距太近,两人身形又不住变化,唯恐误伤。是以这些校尉只能拔出匕首,硬生生扑上来。 我眉头一皱,白衣人已经是强弩之末,无足轻重,倒是这些校尉犹如嗡嗡的苍蝇一样叫人讨厌。当下先回头对付校尉们,待到一一击毙,白衣人已经逃之夭夭,算他有自知之明。 我松了一口气,好一场血战,环顾四周,能够站立的只有我一个人了。那林白水坐在地上,脸色倏然由白转青,我大惊失色,让这些敌人下毒手暗害了! 我慌忙从地上捡起一把匕首,来到林白水身边,一把抽出塞在她嘴里的纱布,这女人眼珠一翻,当下就喔喔地呕吐了一地,把鼻涕眼泪挤出,好端端的一个小美女顿时化作无盐东施。 过了许久,她才吃力地抬起头,气喘吁吁,骂道:“你这个家伙,好残暴,杀人也罢了,怎么动辄斩首!” 原来是她见不得血腥,引发呕吐,嘴巴又被塞住,差点窒息。我哼地一声:“妇人之仁,要不是老子下手狠,慢一点,现在地上躺着的就是你了!而且凭你的姿色,恐怕不会让你简简单单的死掉。” 林白水当然明白我在说什么了,白了我一眼,不说话。我也懒得理会,割开了她身上的绳子,又救下郭公公。那太监原本吓得缩成一团,此刻突然抱住我的腰,吓得我毛骨悚然,那太监叫道:“朱千户,你如此神勇,此刻能够救我的只有你了。” 我极力挣开它,说道:“好说好说,郭公公有何吩咐,在下定当竭力而为。” 郭公公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胡言乱语道:“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要杀人灭口了。” “你说什么?” 郭公公抬起头,下颚硕大眉毛浓粗的古怪脸颊朝向我说道:“因为,我就是盗圣郭小驷!” ** 一百六十五、孝陵幽冥 “什么,你就是盗圣郭小驷?”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地惊讶叫道,然后两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简直无法相信,大名鼎鼎的盗圣居然是眼前这个猥琐的太监。 郭公公苦笑道:“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的,不过——请看!” 郭公公说着抬起右手,手中提着一个亮晶晶的环扣,一荡一荡,看着觉眼熟。我一摸脖子,脸色陡然大变,这是我老婆王玟琳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向来被我视作珍宝,一直好端端地挂在脖子上,什么时候居然叫郭公公拿走了? 郭公公说道:“抱歉了,朱千户,这是我方才顺手牵羊拿到的。现在你信了吗?我就是郭小驷。” 我接过环扣,又重新挂在脖子上,点点头,信了八九分。我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触觉敏锐,能够有人有如此手段,不声不响地从我身上隐蔽处取走一样东西,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但是,你是盗圣,怎么在大内做宦官呢?以你的手段……” 郭小驷苦笑道:“往事不堪回首,冤孽啊!之前的事情我不多说了,我盗圣名号虽然大,但是得罪的人也多,无处可逃之下,只好跑到了大内做太监。正所谓大隐隐于朝。” 之前我就知道郭公公和郭小驷同姓,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他这般大着胆子以真名现身。以常理推断,盗圣隐蔽,当然是改名换姓,因此以真名显现,反而叫人意想不到。 林白水叹道:“原来如此,难怪五年前盗圣突然失踪,原本以为叫仇人诛杀了。但是谁也想不到,堂堂盗圣,居然混迹在大内做司礼太监。不过这次你何苦要重出江湖,放着好好的太监这副有前途的职业不干。而且居然破了太祖孝陵盗窃,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啊!” “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 郭小驷脸上浮现出一层喜悦的神情,他的脸相古怪,但是这时看来也顺眼多了。我稍微一怔,想不到太监也会恋爱,约莫是未受宫刑之前遇到的外面某个女子,一见钟情,所以甘愿冒奇险。但是——我突然想到,太祖孝陵虽然守卫森严,可这是为了保护太祖圣躯,以太祖节俭朴素的性格,绝对不会在孝陵内陪葬什么值钱的宝物。再说盗圣郭小驷的手段,要钱的话,随便盗几个大户贵族,甚至之前的满清皇帝陵墓即可。干嘛偏偏要去孝陵。那个女人指示郭小驷盗窃孝陵,究竟有什么目的?如此大费周章行事,这女人绝对不简单! 我心头一沉,正想询问郭小驷,转念一想,恋爱的男女,意志极为坚定,哪里那么容易探出口风,不如暗暗跟随,找出真正的主谋,当下叫道:“你这个家伙,害地我们好惨。要盗墓也罢了,何必摊上孝陵,里面又没有值钱的家么。不知道你拿了什么东西,现在好了,你看,这么多人来追杀我们,待会儿肯定又会来一批!” 郭小驷露出尴尬的神情,慢慢说道:“这……孝陵内,我只是拿了一样小东西,只要交给她,之后我们就可以远走高飞。我本以为定然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成功,不叫人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可是……”郭小驷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瘦小的身子顿时又缩了起来,抬起头,惊恐地看着我们:“我看到了不可能的事情!太可怕了!” 既然敢盗墓,自然胆子极大,但是眼下居然胆小如鼠,莫非真的遇到了非常可怕的事情? 林白水脱口问道:“什么事情?” “你们绝对想不到,绝对想不到。”郭小驷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越发抱紧了身子哆嗦,他吞咽了一口口水,绘声绘色地讲述道:“我看到,太祖活了!”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我怒道,“我朝太祖朱讳惠黎,自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以弱冠之龄起兵,征战天下三十余年,驱满鞑、灭倭寇,直至不惑之年才荣登大宝,重建我大明帝国。太祖高寿,自国朝二十七年以耄耋之龄驾崩,如今已经过了整整十几年了,阴寿九十好几了,你怎么胡说太祖又活了。太祖又不是妖怪!说驾崩就驾崩,说复活就复活!” 郭小驷惊恐地看着我们,似乎是第一次向大人撒谎的孩子,说道:“这是真的,我没有欺瞒你们,我真地看见了活着的太祖!” 我摇摇头,不至于否。倒是林白水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且说说,太祖皇帝怎么个活法?是不是你在盗墓的时候,太祖圣躯忽然张开眼睛?” 郭小驷摇摇头,说道:“不是这样的,当时,我正拿了那个东西,准备爬上天井出去的时候,偶然回头瞥了一眼……”他又缩缩脖子,明明是初夏,何必如寒冬腊月一般,“我居然看到,太祖身穿冕冠冕袍,就站在灵柩前……” 我突然也是如郭小驷一般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虽然置放太祖灵柩的内室尚未进去,但是光看过照片就可以想象,依稀之间,在那昏暗的太祖灵柩内室,长明灯日夜燃烧,却依旧叫人感觉阴气森森。当自己已经吊在天顶的时候,回转头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是阴气,带着死亡气息的阴气,居然能够看到原本躺在万年玄冰棺内的太祖居然立在旁边。而且由于从上往下,观看的角度非常古怪,更叫人觉得毛骨悚然,倏然之间太祖抬起头,森森一笑……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再看郭小驷,他大口大口地喘气,过了许久才平静下来,说道:“我必须去找她,只有找到她,我才能明白一切。” ****——————— 今天加班,来不及写。明天不更新 ** 一百六十六、太监出逃 我顿时大喜,正和我意,当即笑道:“甚好,我且陪你过去。万一遇到了什么危险的事情,我可以保护你!” 郭小驷犹豫地瞟了我一眼,终于下定决心地点点头说道:“嗯,就这样。林姑娘也去吗?” “当然!”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们,老子可舍不得扔在乡下的荒郊野岭。 我扭头一看,哈哈,正好,那帮被我打死的废柴们还留下了一辆车子,我们不用双脚走路了。我连忙爬上驾驶室,扭动车钥匙,发动汽车。林白水、郭小驷一一上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郭小驷一直贴在我身边,这次居然是林白水先坐了过来,靠在我右侧。那驾驶室本来荷载两人,我们三个人囫囵挤成一团,纵然林白水、郭小驷都是瘦瘦的苗条人形,还是稍显狭窄。那林白水贴在我边上,一股少女的体味传来,可比太监的骚臭味要好闻多了。 我在郭小驷的指点下开上公路,一路狂奔,渐渐地从京师和天津交界的郊区步入十三陵。据郭小驷所言,他的那位住在十三陵一带。我一想,倒是合情合理。须知,我朝为防止宦官专权,严厉规定,未得皇上准许,擅自出宫者斩立决。一般情况下,郭小驷是极难离开皇宫,纵然离开,所去之处有限。倒是他作为司礼太监,因时常得去前明诸皇帝陵墓打扫拜祭,可以借此机会偷情幽会。 但是方入十三陵,我便觉得隐隐有些不对头。那十三陵虽然不如太祖孝陵那般守卫森严,但是本朝标榜以孝治国,所以不论前明满清,历代皇帝的陵墓都保护完好,由孝陵卫派出一部分校尉日夜看护。一般情况下,我大白天的就擅自闯入十三陵,起码有人上前警告。可是,我开车已经闯入神路了,尚未有人过来。难道那些孝陵卫的家伙们,因为首领指挥使刚刚被砍了脑袋,都吓得跑回家了吗? 牌坊、大红门、碑楼、石象,一个个在我眼前飞快闪过,我突然觉得很眼熟,恍惚之间,好像看到在很久以前,我曾经和一个女人一起来过这里一样。是王玟琳吗?不,好像不是她。那个女子的身形虽然模糊,但是那苗条的腰肢、高挑的个子,绝对不是王玟琳。我不禁摇摇头,努力从幻想中摆脱出来,瞟了一眼旁边的林白水,猛然间觉得,那个女人倒是很像她! 脑子昏了!我暗暗想,一定是很久没有碰女人,色急攻心,居然把眼前的女子给弄错了。要是让王玟琳知道,一定会在我的饭菜里下毒。 我苦笑一下,又摇摇头。林白水好奇地问道:“喂,你老是在摇头干嘛?还不安心开车。撞死了本姑娘,找谁去赔啊!” “是是!” 我又瞟了一眼林白水,见她脸上并无怒容,只是提醒我一下而已。眼角余光瞄到郭小驷,他的脸上阴晴不定,肌肉不住抽搐,眼珠直直地瞄着前方,似乎在做非常困难的抉择。 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于是收回眼神,在这一刹那,郭小驷霍然暴起,飞身扑向我,重重地一推。 若在平地上,别说这重重一推,就是一把大刀砍过来,我亦是轻松从容地应对。然而此刻我正在开车把握方向盘,我和郭小驷两人之间又隔着一个林白水,竟叫我无法应对! 霎时我受到冲击,方向盘猛然打滑,转向右边,于是带动整辆车子向右偏转。由于这次汽车打转角度极大,又在短短数秒中之内完成,惯性力量巨大之极。我们被这股怪力压到右边,林白水压在我身上,郭小驷又压在林白水身上。这样我受力最多,动弹不得。而郭小驷倒是轻松,其人既然号称盗圣,身形自然不是泛泛之辈。只见他如猿猴一般灵巧地脱开惯性力量,手指一扣,咔嚓就打开车门,纵身一跃,引得林白水啊的一声尖叫,以为便会摔死。郭小驷却如一只飞行的蝙蝠,张开宽大的太监服饰,轻飘飘落在地上,然后极快地脱下衣物,露出一身劲装,转身逃之夭夭。 我又惊又怒,这死太监老早就算计好了,故意让林白水靠近我坐下,而自己则在车门边,方便逃窜。这郭小驷如此处心积虑,恐怕绝不是脱身那么简单,再看十三陵内竟然没有一个守卫,就知道事情不寻常。 思虑之间,车子打滑,方向盘自己飞快地转动,已经难以控制。我抬头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车子正撞向一座牌坊。以眼下的速度和车子的重量,我们铁定被撞死! 我大喝一声,运足力气一头撞破车窗。须知,车子的玻璃窗不是一般的玻璃,经过强化,需要极大的力度。我的额头触到冰冷的玻璃上,只觉得一阵疼痛,劈哩啪啦一阵怪声,已经把车窗尽数撞碎。当下我顾不得额头上汩汩涌出的鲜血,一把拖住林白水轻盈的身子,一起钻出车外,站在轰轰隆隆作响的车头上。 转眼车头就要撞上牌坊,林白水吓得尖声大叫,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纵身一跃,跳下车头落在地上,连续打了好几个滚,才勉强坐稳。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背后传来一阵巨大的冲击波,又把我推到在地,回头看过去,原来那辆车子一头撞上牌坊,发动机引发柴油爆炸,顿时化作一团袅袅冒烟的废铁。 总算逃了一条小命,我松了一口气,回过头来,却发现那林白水仰天躺在地上,呈大字型排列,一动不动,难道摔死了?我心头又是一惊,慌忙扑上去,摸摸颈部动脉,勃勃跳得欢快。这女人,吓昏了。 我拍拍林白水的脸颊,大叫道:“喂,起来了!” “嗯……” 女人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第一句就骂道:“这该死的太监!”—— 互动时间: 第六部怎么看不懂了,感觉和前面没啥关系,还是按原先的构架来的好我在晃2006-12-2410:55 第六部,看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作者是啥意思?黎日2006-12-1918:47 第六篇情节与前文跳跃太大,有点目不暇接呵呵,还有,这种又古又今的写法象香港的荒诞片,多了就没劲,还是原来的风格好荩天使2006-12-1910:15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我回答了很多遍了,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改变。不过结局的时候会揭开一切! 第五部的结局能不能在改改,太仓促了,海底鱼2006-12-2411:44 回答:西域魔国可是已经修改过了。你不是看修正版的吧。 这部感觉很怪,像是莫明其妙跳出来的,和前几篇完全接不上,如果人物名字换一下,完全可以改成另一部文章,架空历史,怎么越来越回去了,太监,锦衣卫,要不要来个东厂西厂,对于历史,我还是喜欢唐朝多些.这样写,下一部呢??跳回去,还是继续接下去?轻风逐月2006-12-2609:42 回答:一般的架空历史大家或许看厌了吧,来给大家全新的! 太强了太强了,铁拳无敌刘玄德,哈哈哈哈,作者我服你了!御览 回答:呵呵,应该知道铁拳无敌孙xx吧! 这个本朝的故事是公子自己编的,还是有点历史原型?昏昏水中游2006-12-2320:24 回答:有原型,原因不能说。 居然有机动警察的情节~~~~~~bs一下~~~~~天涯无月Ⅺ2006-12-2320:00 回答:终于有人看出来了,呵呵! 军道杀拳,让我想起某港漫。从今天重新开始2006-12-2311:37 回答:嘿嘿,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不知道的话百度一下,就会莞尔。 风格有所转变,描述深入了不少,刚看还有点不习惯,但相信以大大的思路,这样的写法比起前文应该有更精彩的表现。辛苦,恭喜,谢谢。狂吻一只猪2006-12-2209:39 回答:结局会给大家意想不到的。 非常喜欢,尤其第六部,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过,以后的章节还是不要那样写了。看着费劲!另外,我觉得那样写,偶一为之可以,如果老那麽写,情节好像是不大容易展开(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小英子啊2006-12-2121:15 回答:这一部比较特殊,以后的就不会了。 盗圣郭小驷,北盗神花尔乐坊一时称为绝代双骄,南郭北花。我快笑的喘不过气了墨泄心2006-12-1918:59 回答:绝代双娇啊! 《烈火焚城》一卷开篇甚妙,个人感觉,超越前几卷已是必然趋势,我提的这点意见,也只希望能为此文锦上添花罢了,如若不能,就请公子一笑置之,无妨。 lois.shaw23201412006-12-2008:35 回答:善,我自己还没有注意。因为网络小说,毕竟不能字字计较,一般我写完之后,最多只是拣拣错别字而已了。至于具体语法,没有空闲钻研。谢谢了啊! 这两章小错误较多,既看见了,就挑拣出来吧,只当为作者长长眼。事先申明,我知道公子并非专业作者,我也不是那种吹毛求疵的读者,只是有些错误,真的是稍留点神便能避免的,替公子挑出来,也不过是希望阁下精益求精罢了。 1、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 这句话,语法错误比较明显,没有主语,视角混乱,读来极不通顺,不若改为:只是此刻满面怒容,简直是连鼻子都要被气歪了。她狠狠地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 2、再说了,你以朝廷威胁我,表明就是心虚。 表明?摆明吧?呵呵…… 3、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收藏,时常胁迫我看书,看得我头大如斗!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这一段描写,有细节有心理,很是生动。可惜,就因为在即时描写中穿插了心理活动,所以语法错误也就更多了。 首先是“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这句,主语定语皆无,读来好生别扭,谁的“正前方”?谁透过缝隙看见高瘦男子?虽然后面有一句“我凝神细看”,不过于事无补。 其次是“只是这女人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这句。这句话和上一句并无转折关系,“只是”一词用得实在莫名其妙,其实一个破折号就能解决了。嗯,试改一下: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当即一缩脑袋。要知我老婆也买了不少书做收藏,时常胁迫我看,害得我一看见书便胆战心惊……我苦笑一下,收拾情绪,抬眼透过正前方那道竹编门帘的缝隙细细看去,只见一名身材高瘦的男子立在书桌前,一动不动,如同石化。我知道他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王玟琳有时也这么干——这女人明明是我的姐姐老婆,却像小孩子一样,最喜趁我睡熟的时候在我身上乱涂乱画。 4、以我老婆王玟琳而言,若是外出,即便去菜场买颗青菜,亦是(亦要)打扮地(得)齐齐整整。(为什么要用句号?逗号啊)假若乃社交宴会(这句好奇怪,什么叫“假若乃”?“若是参加正式的社交宴会”不就行了),(则)更是(更是得)花费若干时辰上妆换衣,等待地我心好焦(等得我好心焦)。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呃,这个这个,公子不觉得此句完全词不达意么?看公子的原意,似乎是在拿白水与王文琳比较,并且对白水的作派持赞赏态度?那么,可以改为“反观林白水之言行,倒是别有一番爽利之风。”) 5、趁他倏忽间(疏忽),我陡然出手,飞身上前,夺下那校尉手中的(一句话中,没必要对同一个人用两种称呼吧,白白增添阅读障碍。仍然用“他”不好么?)连发步枪,嗵嗵一阵乱射,顿时将那些校尉打地鬼哭狼嚎。也当真脓包之极,呼啸着就掉下枪械,逃之夭夭。(又是语法老问题,谁“脓包之极”?没有主语本来已经读着别扭,更别说你还在前面加了个“也”……另外,提个小小建议,“呼啸”一词不如换成“鬼哭狼嚎”,配合后面的“逃之夭夭”,对方宵小之态毕现,愈加衬托出主角神武,哈!) 最后,说一说上篇评论里提到的人物塑造问题,此章里恰好有适合举例的一段,就用它吧—— “京师有变?” 郭公公和林白水一起发出这个疑问。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我这般隐隐猜测,当下吩咐开车的校尉:“快,撞开关卡,直奔京师。越快越好!” 别看这一段对话篇幅不长,但是作者已经给了男猪两个亮点。 一:在场众人里,唯他第一时间意识到“京师有变”; 二:他都已经把这个怀疑说出来了,那两个人却仍旧一头雾水。 这两处描写,看似无心,而且细微,但效果却很好。其实写文就是这样的,无数个细微的“点”,慢慢地堆砌积累,人物形象便逐渐丰满,继而跃然纸上。 然而很可惜,公子接下来的描写,却把这个亮点完全抹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当白水二人问出“京师有变?”之后,公子要让男猪说出“我也不知道”这么煞风景的话?瞬间打碎了男猪的光辉形象。 和上面说的两处“细微亮点”一样,这种话对读者造成的暗示,也是极其细微的,但不可忽视。 诚然,男猪不一定要无所不知,但作为作者,作为他的创造者,你完全有权力、也应该让他“藏拙”。至少不要用这么直白幼稚的话,给读者以“这个男猪怎么有点弱弱的”这样的暗示。 同样是“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的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这句话,一个字都不用改,只把双引号去掉,将之变成男猪的心理活动,然后加一段直观的外貌描写,即能有很好的效果。 比如: 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这个来得不寻常……恐怕,与太祖孝陵遭窃有关吧? 这般隐隐猜测着,我心中愈感不妥,但因无万全把握,不想徒增他人不安,当下只对郭公公和林白水笑了笑便一言不发地上了车,然而不经意间一转眸,却见车窗中映出自己的脸:双眉微蹙,眼底忧虑之色浓浓…… 咳,那什么,我只是随手举个例子,说个意思而已,公子不要把我的篡改当真。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用外貌描写衬托心理描写,继而给读者强烈的暗示——该男猪心思缜密、心怀国家、深沉难测……我想,这样总比让他说出“我也不知道”这种露怯的话,强一点吧? ** 一百六十七、基佬太监 林白水讨厌武人,对我也不客气,向来是冷嘲热讽,恶作剧连连。若不是看在她是妇人份上,又是上峰交代的任务,我老早一拳将其打翻,叫她满地找牙了。难得这时说了一句甚合我意的人话,听得我简直热泪盈眶,旋即又咬牙切齿地乘热打铁:“别说废话了,假如要找太监算账,就赶紧和我一起追上去,他跑不远的!” 郭小驷本来就身材矮小,我在之前无意中触到他的身子,感到瘦地皮包骨头,肌肉虚软,这种身材只适合盗墓、偷窃等行为。再说一个太监,缺了那个玩意儿,没法子分泌男性激素,体力绝对有限,跑不远的。要是真打起架来,恐怕连一介妇人的林白水都能将轻易把郭小驷打倒在地。 我运足力气,呼呼跑动起来,眼珠时不时地朝后面一瞄,瞧瞧林白水有没有跟上。原本我就没有打算指望她帮忙,带着她只不过方便保护,不至于弄丢了。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个瘦瘦的高个女子却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气也不多喘一口,朝我笑笑,得意地说道:“不要小看女人哦,我可是马拉松大赛冠军,论耐力我绝对强于你!” 我:…… 当下我便聪明地不再理会,集中精神,全力在郭小驷逃跑的方向上搜寻,我们已经跑了大概一里多地了,已经超过郭小驷体力的极限的距离,但是依旧没有发现他的影子。前方渐渐露出一个卫所,我心念一动,不管里面是否有人,有的话可以寻求帮助,没有的话一间卫所里面起码会留下几件称手的武器。 我跑到卫所跟前,门虚掩着,从里面传递出来一阵浓重的、叫人感觉到危险的气味。我心生一凛,顿时提高警惕,贴着墙壁小心翼翼地凑到门前,猛然一脚踢开房门,朝里面一瞥,顿时呆住了。 “怎么了?” 后面紧追不舍的林白水好奇地问道,顺着我的目光,瞄向房门里,随之啊的一声,又蹲下身子不住呕吐。不过先前便已经将胃里的所有东西统统倾倒出来,此刻只能干呕出一些清水。 这间小小的卫所里,堆放了不下二十来具尸体,个个死状惨烈,或是被打爆脑袋,白的脑浆红的鲜血都喷了出来,或是肚子横切了一刀,肚肠啊、脾胃啊,一起流出来,落在地上。难怪见不得血的林白水又干呕起来。 我转身为林白水遮住阿修罗场的画面,将其扶了起来,轻轻拍打肩部,帮助她缓解呕吐带来的不适。女人总算带着少许感激地瞟了我一眼,慢慢说道:“好残忍,守卫十三陵的校尉全部被杀了,我就觉得奇怪,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呢?能够一下子干掉所有校尉的集团,必然势力不小,他们干嘛要冒着巨大风险打搅皇帝们的安眠。更何况,皇帝陵墓里埋藏的珍宝,定是价值连城,如何出手都是问题!” 我叹道:“这个问题,不是你我所能够想的通的。就如你我不明白,为什么郭小驷敢冒奇险去太祖孝陵盗宝,而且,他究竟盗走了什么东西呢?” 我苦苦思索,猛然间,有一道灵感电光火石地从我脑海里穿过,就像漆黑的夜里忽然划过一道明亮的闪电。然而闪电消失地实在太快,尽管我在那一刹那看到了真相的轮廓,却瞧不见真相的庐山真面。这样反而搅乱了思绪,犹如一个麻线团,乱糟糟地挤成一对,抽不出一个线头。 我的脑袋顿时又痛了起来,这是半年多前受过重伤的后遗症,时不时地会发生间歇性神经头痛。我抱住脑袋,慢慢蹲了下去,好像中了紧箍咒的孙悟空,脑袋活活被人夹住,一下子撬开头盖骨,搅拌脑汁。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下子都飞出来,红的,白的,绿的,突然又是一道绿光,依稀之间,我似乎看到自己接受一个穿着奇怪绿色衣服男人的任命,什么中士,让我接受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但是凭借直觉,我认为是军人。我为什么要接受这个奇怪绿色衣服军人的命令呢?然后我又看到一个模糊的女人身影,带着小孩子大声呼唤我的名字…… “你,醒了?” 我张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林白水,她瞪大眼睛,奇怪地俯视着我。 “我……怎么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林白水瞅瞅我,带着疑惑不解的目光:“你原本好好的,突然就一下子抱头倒地,滚来滚去,直到现在醒来。还有……”她迟疑地说道,“你一边抱头打滚,还一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什么意思!” 女人的口气渐渐重了起来,在她看来,若是被我念念不忘地惦记着名字,乃是相当可耻的。当下我苦笑一下回答:“我偏头痛发作了,什么都不知道。或许你是我昏迷前最后一个看到的人,所以叫着你的名字。” 林白水哼地一声,对我答案并不满意,不过也不深究了,冷冷地说道:“你自己还会走路吧!” “没事!” 后遗症发作起来蛮痛苦的,但是好起来也快,我除了脑袋还有点稍稍发胀,其他并不不适。 突然林白水叫道:“看,那是不是郭小驷?” 我一呆,抬头向着林白水指向的方向一看,果真是郭小驷。这个家伙的脑子长在屁股上吗?居然一动不动地专门等我们前来捉他,当下来不及多想,兴奋地只搓手,笑道:“这死太监现在跑不掉了,我叫他知道锦衣卫手段的厉害!” 郭小驷身形灵巧,犹如猿猴一样地在十三陵内跳跃,可惜耐力实在太差,不过追了几百米,这个家伙终于渐渐落下脚步,一边气喘吁吁地往前跑,一边用那鸡公的嗓子大声呼叫:“韩兄,我把他们引来了!” 不好,中了引蛇出洞之计!我慌忙停下脚步,只听咔嚓咔嚓数下拉动枪栓的声响,在我周围十多米的范围内,立时被七八个武装分子包围。他们个个手持突击步枪,又狡猾地与我保持十多米距离远,使得我深陷重围,近身格斗的优势荡然无存。 可恶,要不是后遗症刚刚发作完,脑子不太清新,怎么会中这种雕虫小技呢! 我狠狠地抬起头,想看看这个所谓的“韩兄”究竟是什么人。 但见郭小驷停下脚步,象只哈巴狗一样不住喘着粗气,目光所向之处,渐渐出现了一个高个的身形,随之目光炙热。我瞧见这个韩兄身材甚高,相貌英俊,极其眼熟,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他笑着走向郭小驷,摸摸后者脑袋,犹如一个主人对着撒娇的宠物:“做的好,做的好!” 郭小驷献媚地哈腰点头,阴阳怪气地说道:“韩兄,你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是为了韩兄的,我愿意赴汤蹈火。”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个声音和神态,简直不是太监对男人,而是女人对男人。原来郭小驷这个“她”,竟然是男的! 郭小驷乃是基佬! ** 一百六十八、盗圣之死 韩兄放声大笑,说道:“我定不会亏待你!” 郭小驷消瘦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红晕,欢喜地叫道:“韩兄……” 话音未落,韩兄脸色陡然大变,那张笑嘻嘻的脸颊顿时换作满面狰狞,当真比变脸绝技还利索。他手腕一翻,手心里多了一把尖刀,夺!立时插进郭小驷腹腔,旋即拔出,鲜血如水龙头一样喷出。 郭小驷惨叫一声,翻倒在地。 这一场突兀变故,惊呆了所有人。 郭小驷半坐在地上,一手捂着鲜血不断汩汩涌出的伤口,另外一手撑在地上,保持身体平衡。他脸色苍白,浑身不住战栗,声音发颤地叫道:“韩兄,你为何要杀我?我对你是一片真心!” 韩兄丢下匕首,那面目依旧可怖,绕着郭小驷走了一圈,倏然暴怒之极地抬脚踢中郭小驷,把他踢到半空中,破口大骂:“你这个变态,老子若不是为了大事,怎么会与你这个猥琐的太监虚以委蛇。每次碰到你,老子都恶心的浑身起寒毛疙瘩!***,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韩兄在脚上显然下过苦功夫,郭小驷身子又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竟然被一脚咕噜咕噜踢到这边过来。那郭小驷距离我脚尖不住两米,仰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看模样活不成了。 韩兄哼地一下,舒了一口气,笑道:“阉人无用,自然除之,省的又出祸害。你说,是吗?锦衣卫朱千户!” 他居然认得我? 虽然锦衣卫千户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官职了,但是俗话说,京师的百姓看地方官都要高一等,也就是说,京师大官云集,如我这个小小的五品官职实在不值得称道,所相识之人,也不过是一些同僚和平级的官员。这韩兄气度不凡,手段狠辣,我居然记不起京师有这么一号人物了! 那韩兄目光转向林白水,换作笑嘻嘻的口气说道:“林博士也来了,倒是省的我亲自去迎接。若是有失礼节,请原谅则个,大事成了之后,必不亏待林博士您!” 听这段话就耳熟,我猛然记起来,失声叫道:“你就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 韩冷摇摇头:“朱千户现在才想起我,果真老了,得老年痴呆症了。” 我曾经随锦衣卫指挥使大人一起外出办事,偶然碰到过羽林卫指挥使。羽林卫不比锦衣卫,乃是护卫圣上,能力其次,忠心才是重要,所担任的指挥使,大多是功勋之后。据说韩冷就是本朝开国功勋之后,所以年纪轻轻就坐上了羽林卫指挥使的座位。其人英俊潇洒,多传绯闻,见到漂亮姑娘就走不动了。所以我听到他调戏林白水就突然想起来了。 难怪如此,因为韩冷是羽林卫指挥使,一切都叫人想得通了。我一直在怀疑,以本朝对宦官的严厉制度,郭小驷是如何接触到外面的人员。原来祸起萧墙之内啊!羽林卫守护圣上,进出皇宫方便,轻易地即可接触到郭小驷。恐怕就是羽林卫察觉到郭小驷的真正身份,知道他练就了什么《葵花宝典》之类的邪功,偏爱男色。于是韩冷当真坚忍,居然亲自出马,要挟郭小驷盗窃孝陵。 那么,羽林卫究竟有什么阴谋。莫非要谋反篡位? 我心中倏然一惊,其实隐隐却有另外一个念头,据说圣上虽已即位,但是太上仍旧在背后垂帘听政。羽林卫如此胆大妄为,或许有圣上的默许也说不定。 这时韩冷说道:“林博士,且随我来一下,我保证绝对不会伤害你。而且这件事情,你也绝对会很感兴趣。” 林白水显然对韩冷的印象更加糟糕,冷冷地哼了一下:“哦,居然晓得我的爱好啊!嗷呵呵……韩先生对女人了解可真多啊,且说说,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韩冷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玫瑰色的笑容:“定陵!” “什么?”林白水陡然一呆,失声叫道,“定陵,莫非你们把他开启了?” 韩冷点点头。 林白水脸上露出欣喜的笑靥,连忙如母鸡啄米一样地点头,激动地说道:“好好,快,带我去!” 不会吧!这女人这般容易的就被**了。定陵究竟是哪个皇帝的坟墓,居然有如此魅力? 韩冷一挥手,那些武装分子分开一条路,让林白水通行。那韩冷乜斜盯着我,哼的一下,手又是一挥,做了一个砍头的姿势,要杀了我。那些家伙便咔嚓地子弹上膛,我心中暗暗着急,妈的,这回老子当真要挂了。 正当这危急时刻,林白水突然跳了出来,双手张开,将我牢牢护住,大声喊道:“等等,你们不许动朱千户。谁知道你们动什么歪脑筋,因此我也要有我自己的护卫。朱千户武艺超群,正是我需要的保镖。” 韩冷稍微呆了片刻,就挥挥手笑道:“也罢了,就随林博士的意思吧。朱千户,听说贵夫人是个学识渊博的美人儿。看来朱千户对此到底有一套啊!” 韩冷连讥带讽,我只能腼着脸皮,心中暗暗发狠,总有一天,老子教你后悔投胎做人。锦衣卫大牢准备了你的位子呢! 我跟在林白水后面,方迈出第一步,倏然之间,那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郭小驷霍然暴起,扑向于我。 我大惊失色,这个家伙明明快死了,怎么还有这番力气。听说一些邪功,可以把毕生精力凝聚在片刻发挥,莫非就是此种?但我与郭小驷无冤无仇,他要找人报仇,也是韩冷了。 我凝神全力预备,哪知郭小驷毕竟是个做太监的料,刚 韩冷骂道:“死了还要浪费我时间。” 我不去理会郭小驷,又随着林白水前走,突然一愣,觉得脚上有点不对劲! 怎么没人顶?收藏越来越少了! ** 一百六十九、千古奇人 须知,我穿着的是特制的军用靴子,不渗水又防沙,透气吸汗,极为舒服。哪知此刻在左脚的靴子里,却好像塞进了一块坚硬的石子,硌地脚掌实在难受。我不是豌豆公主,脚底触觉不是那么**,但是痒得真想立即脱下靴子把石子倒出,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进去的。等等,我心念一动,我记得,方才郭小驷暴起的时候,似乎就碰到过我的左脚。其他人也罢了,但是盗圣,不得不多留心几分。 我猛然想到,郭小驷身为盗窃太祖孝陵的主要参与人员,纵然韩冷如何隐瞒,亦是会晓得一些秘密。韩冷杀他,恐怕更多的是为了杀人灭口。这郭小驷哪里这般死得甘心,他恨极了韩冷的无情冷酷,既然韩冷不忍,就不要怪郭小驷不义,索性破罐子破摔,将韩冷的秘密一口气捅出去,其中传递秘密的最佳人选,莫过于我了。因为我一来与郭小驷没有深仇大恨,二来我身为锦衣卫千户,假若获知了这个秘密,揭发起来,亦是更加容易。于是在临死前施展了妙手空空的绝技,偷偷把什么东西塞进来。我感触一下,估摸是蜡丸、纸头一类的玩意儿。 这事关韩冷及其背后神秘集团的阴谋,我暗暗留心,定要找机会揭发。眼下我们逐步走近了定陵宝城。所谓宝城,即是皇陵地宫之上建造的标志性建筑,那是以砖石围建的圆形或者椭圆形围城,内以黄土填满夯实,呈穹隆状,根本就是放大版的坟头。 我心里忽然咯噔一下,不对啊!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锦衣卫千户,并不是林白水这般才大如海的博士,读书不多,又向来无人教习,怎么会晓得如此详细的陵寝常识?心底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我在此之前就是做这个行当的。 我抬眼望过去,偌大的宝城城墙底已经被人挖开了一条深沟,远远望去,若干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显然非一般壮丁,或许乃是一批专门的土木校尉。这韩冷也甚是无聊,居然干起了摸金校尉的活计。 韩冷先行跳下深沟,我赶在林白水之前跳下。据我所知,大部分的女性并不是擅长跳跃,纵然是眼前的马拉松冠军。果然,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林白水正犹豫地盯着深沟。我张开双臂,叫道:“来吧,跳下来吧,我接着你。我的手臂力气很大,不用怕!” 韩冷非笑似笑,高声叫道:“朱千户好手段,恐怕尊夫人也是被你用这种手段拿到手的吧!” 我极为恼火,韩冷怎么老是惦记着我的女人。虽然我的老婆之前好歹是京城一美人儿,不知为何垂青于我,但是你也不必时时刻刻想着别人的。我压住怒火,暗暗发誓,总有一天,锦衣卫大牢里的落鸟刀会等着你,要你变成郭小驷那副德行。 那林白水性子极拗,闻韩冷之言反而大怒,立时跳了下来,稳稳当当落在我的怀里。她个子极高,但是份量并不重,身材瘦似无肉,好看是好看,摸起来不免不如丰满的女人舒服。 韩冷转过头,问深沟里一个身穿百户服饰的武将:“进展如何?” “启禀指挥使大人,我们已经挖到金刚墙了,在上面安装了炸药,只要大人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韩冷满意地点点头,说道:“甚好!” 林白水却大骇,瞪大圆圆的眼睛发怒问道:“你疯了,怎么用炸药对付皇陵,里面珍贵的文物咋办?” 韩冷叹气说道:“大事在即,时间不等人,我们没有心思细细磨洋工,只好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不过请你也放心,我们是很有分寸的,万一伤到了墓室你祖先留下的神器,我们岂不是白白来了一趟吗?” “神器?我祖先埋下的?” 林白水稍微一愣,细细推敲道:“定陵是神宗皇帝的陵墓,生活在万历一朝的只有舜琪公?他这个人,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但是除了写一本匿名小说之外,并没传奇的经历,哪里得来什么神器?” 韩冷哈哈大笑:“你这个子孙,怎么如此看不起自己的祖先?在我看来,林舜琪乃是中华五千年来,铄古震今的第一大智慧人!” 林白水摇摇头,表示不可理喻。 韩冷沿着深沟边走边说:“那么我问你,林白水,你可是知道明朝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回答:“这个当然知道,我家的舜琪公就是亲历者,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把这些事情详详细细地记载到他的匿名小说《梼杌闲评》里。” “但是你可知,为什么会发生天启大爆炸?”韩冷问道。 下了深沟之后,林白水一直追着韩冷辩驳,所以我跟在了林白水后面。此刻我陡然瞧见林白水细细的娇躯一震,脚步戛然停止,那韩冷也颇为礼貌地停止脚步,转过头来看着林白水。林白水过了片刻才悠悠说道:“这件事情,太神秘了,与罗刹国通古斯大爆炸,一起被列为世界两大神秘爆炸事件。有人猜测天启大爆炸是由火药引发的,但是稍微估算一下,以那场大爆炸的威力,起码有上万黄色炸药的当量,也就是说,起码要百万斤以上的火药才成,而当时整个京师储存的火药不过十几万斤。又有人说,乃是地震引发的,但是爆炸的时候出现了离奇的脱衣事件,人们的衣服尽数被摧毁,人却安然无恙,着实奇怪,不像地震。而且查询当年的地震记录,并没有发生地震。又有人提出什么是由反物质、等离子、外星人等等,太过于荒谬,不足为信。” 韩冷慢慢说道:“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来的突然,来的神秘,然而,却有人在十年前就预测到了。你说,这人是不是奇人?” 林白水脱口而出:“什么?”旋即猜度,“莫非就是舜琪公?” “正是!” ** 一百七十、天命所归 林白水背对着我,虽然不能看到女人脸上的表情,但是听到她张嘴啊地发出声音,就可以晓得对她相当震撼,忍不住质问道:“这……这怎么可能呢?纵然到了现在,人们对于地震的预测还处于萌芽阶段呢!更何况是神秘万分天启大爆炸呢!这乃是一种不可预测的离奇自然现象。以古人的科学能力,怎么可能事先知道,而且提前十年事先知道呢?” 韩冷紧紧盯着林白水问道:“林博士,请问你相信天命吗?” 林白水摇摇头,我顺口接道:“所谓天命,即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历史潮流,是吗?指挥使大人?” 韩冷漂亮的剑眉卷了起来,回答说:“我却相信,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在我们的头顶,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冥冥之中存在着无所不能的上天,我们只有顺从他的意志,才能存在。” 我简直听得匪夷所思,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信这玩意儿。本朝建国之后,大肆提倡“赛先生”,至于唯命论之流伪学问,大概只有一些年老的乡下无知愚民相信。我实在想不通眼前一介受过正规科学教育的指挥使大人,居然也会对天命论迷信不已。 韩冷大概从我脸上的表情看出了疑惑,微微愠怒,说道:“天命一说,小着关系人生运命,大则涉及政权兴废,王朝更替,极为重要!从表相来看,天命可是玄之又玄,似乎虚无缥缈一般,然而谁能勘破天命的本质,谁就能如神一样的永恒不灭。为此很早之前,人们就开始苦苦探索天命的本质,这种探索天命奥秘的学说即是堪舆学。不仅中国有堪舆学,西洋也有类似的占星术、塔罗牌等。只是中土文明发展极早,五千多年之前,古中国人就发挥无穷的想象力,建立了最早的天命模型——阴阳太极。之后天命模型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一些缺乏足够理论和深度支持的,很快就遭到淘汰,能够流传下来的,多是经过千锤百炼地考验。例如我们比较熟知的五德说——林博士,你专攻堪舆,由你说出来,比我更加有说服力。” 林白水稍微犹豫片刻,清清嗓子,终于说出来:“所谓五德,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它们五个相生相克。这个理论大概夏商时期就被发掘出来,只是缺乏足够的理论,一直不甚流行。到了战国末年,阴阳家大师邹衍发展了五行学说,与王朝兴盛结合起来,形成了五德转移说。大致就是说一个王朝对应一个属性。例如周属火,所以代周的秦属水,而代秦的汉则是属于土。五代之前,五德比较混乱,但是宋之后,却非常明晰,可以用一句口诀说明:宋木元金明火清水!” 韩冷顿了顿,继续往前走,便走便叙述,我们就跟着他:“除了五德说之外,还有比较流行的就是天干地支说。大致就是以中国本土从夏开始至今的正统王朝对应一个天干或地支。例如,以天干对应,那么是夏甲、商乙、周丙、秦丁、汉戊、晋己、隋庚、唐辛、宋壬、明癸。用这种学说来解释明末天启年间的大爆炸比较合情合理。因为十个天干已经用尽,所以要重新轮回,也就是说要进行一次大洗牌。每次轮回的间隙,都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变动,所谓甲癸之乱,如是天启大爆炸。” 林白水柳叶眉卷了起来,更正道:“韩指挥使,不知道是不是你粗心,你似乎漏掉了一点。天干地支说,其实分作两派,除了天干派以外,还有地支派。假若以地支对应,那么是夏子、商丑、周寅、秦卯、汉辰、晋巳、隋午、唐未、宋申、明酉、前朝戌、本朝亥……” 林白水突然身子一颤,顿时僵住,韩冷大笑一声,似乎就在等这时刻,只听林白水喃喃自语:“假若从地支派的角度来说,那么本朝即是一个轮回的结束,即将面临子亥之乱。” 韩冷说道:“正是!而且乱象已现!明朝甲癸之乱前,发生过震死八十万人的陕西大地震,随后就是天启大爆炸。而本朝,在十几年前,也发生过唐山大地震,所以京师即将变动!” 林白水微微颤动,小声叫道:“原来,原来你们竟是要谋朝篡位!” 这笨女人,直到现在才想通。可笑啊!其实从韩冷的种种悖逆之举,就知道他的野心,只是目前还不知道他背后的指使人是谁! 话说间,我们已经到了宝城一侧,上面竖立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韩冷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林白水亦是跟随。我稍微犹豫一下,终于硬着头皮也跟了进去,其实内心深处却忐忑不安。这是皇帝的陵寝啊!谁知道安装了什么莫明其妙的机关暗器,老子才不想给几百年前的皇帝陪葬,要死,也在外头地面上。但是看着林白水一脸恬然,总不好意思比女人胆子还小。 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几个校尉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韩冷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 发点牢骚,元旦居然只休息一天! 纪念萨达姆君! ** 一百七十一、皇陵毒雾 韩冷瞅了一眼金刚墙四角黏着的炸药块,甚是满意,不禁点头称是,下令道:“嗯,干地不错。那么就开始引爆吧!” “是,大人!” 四个土木校尉一行礼,各自分工,匆匆在金刚墙炸药块上黏上电线头,沿途把电线徐徐拖长,一直倒退了四十多米。我们亦是随着后退,以防爆破时被误伤。这时一个校尉把引爆开关双手奉到韩冷手里,请他亲自动手,以是庆贺成功。那韩冷略一思虑,却转而对着林白水笑道:“我作为一介武夫,是没有资格第一个开启定陵的地宫大门。因此,这个荣誉还是交给林博士您吧!” 说着,韩冷便把引爆开关递了上去。 林白水哼了一下,她一直对韩冷印象不佳,说话不冷不热,却没有推辞。这个女人,作为一流的学者文人,毕竟不能抵挡亲手开启定陵的荣誉,接住引爆开关,把那纤纤玉指按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手指方落下,隧道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震落隧道顶端的如许泥土。林白水哪经历过这般场面,惊慌失措地四处乱窜,我一把拉住她,强行按住,低声说道:“莫怕,只是爆破的正常现象,不会震塌隧道的。” 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扬起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手电筒的光柱存在。 过了片刻,尘雾徐徐降下,视线明晰,一个校尉抢先跑上前去探察,跌跌撞撞跑回来,欣喜地叫道:“大人,开了,开了!毫发无伤!” 韩冷大喜,做了一个表示成功的姿势。他返回来瞟了林白水一眼,脸色顿时僵住。 因方才怕林白水乱跑反而误伤,我把她按住。如今看来,这个姿势极为尴尬,而韩冷似乎又对林白水有点意思,一见之下,立时大怒。 林白水嘤咛一声,急忙推开我。 韩冷一言不发,带头上前,到了金刚墙前,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神宗皇帝入葬时候的入口吧! 几个校尉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梯形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大人,皇帝的地宫就在下面一丈的地方。” 韩冷点点头,没有表情地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 因古书上记载,许多皇帝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所以小心为妙,叫人先下去探探。 其中一个校尉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地宫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校尉落在地宫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突然,那个校尉卡住自己的脖子,挣扎起来,似乎非常痛苦,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韩冷大骇,叫道:“快拉上来!” 其他校尉慌忙拉动绳子,把那个先行者拉了上来,拖到隧道地面上。他致死都保持着双手掐住脖子的姿势,仿佛有什么厉害的毒气钻入身体。不可能,他明明带着防毒面具了,基本上能够过滤掉绝大部分的毒气。而另外不能过滤的毒气,却不是古人所能制造的了。 韩冷一把拉下那个校尉的防毒面具,只见这个倒霉的家伙,脸色发黑,舌头伸出,眼珠突出眼眶,直直瞪着前方,死状相当可怖。 林白水啊的一声,见不得死人,慌忙躲到一边去了。 “有鬼啊!”一个校尉战战兢兢地说道,“大人,你说是不是皇帝恼怒了我们打搅他的安眠,所以作祟弄死了他呢?不然,怎么带着防毒面具,还死得这般惨烈?” 韩冷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里有鬼。死了就是死了,一堆尘土而已。放大胆子,等会儿下去之后,除了那件神器你们不能碰,其他你们想要什么自己拿!” 韩冷不亏为羽林卫指挥使,并非我想象的那么脓包。他唯恐士气下降,影响大计,便急忙喝止众人的胡思乱想,又以皇陵内的殉葬宝贝加以**。果然一提及钱,校尉们顿时忘记了眼前同僚的下场,个个跃跃欲试。但韩冷却阴笑阳不笑地对我说道:“久闻锦衣卫朱千户勇猛无比,一人便在交趾战场上屠刃百多蛮夷。想必眼前小小坟墓,当然也不在话下了!” 韩冷怨恨林白水对我好,便使出这般伎俩,目前我身处他们手里,不下也得下。我哪能做孬种,哈哈大笑道:“何足道哉,拿防毒面具来!” 韩冷递给我一个,待我戴上,又在身上帮了绳子,便钻入开头。临走之时,我回头瞟了一眼,那林白水向我点点头,示意平安。 当下我吊下,落到了一丈下的地宫,半蹲着。地宫地表弥漫着一层约莫十五厘米左右的雾气,因此看不清脚下是什么,触脚坚硬,估计是石头一类的地板。 我正要站起来,稍一用力,突然觉得头昏眼花,浑身上下使不出力气,顿时大骇。莫非我也中了方才那个校尉一样的毒气或邪气?但是,我明明戴着防毒面具啊! 当下我惊恐之极,拼命挣扎,只觉得力气越来越弱,呼吸越来越艰难。突然腰间一紧,身子往上提,却是上面的人看我不对,拉了上去。我身子随着他们的拉动而慢慢站了起来,呼吸开始通畅,头昏眼花,使不出力气的感觉也逐渐消失。我多呼吸了几下,恢复元气,便向上面挥挥手,示意可以下来。 但是上面的人固然见我安然无恙,也甚是怀疑,过了许久,才又爬下来一个长条纤细的身影,瞧着那只包裹在女式衬衣下的蜂腰,我就知道,是林白水。 一帮大好男儿,胆子居然不如一个妇人!可悲之极。 ** 一百七十二、地下石棺 我伸出一双有力的大手,牢牢抱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接了下来。后者转过身就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刚才痛苦的好像要死了,现在怎么居然没事了呢?” 受到防毒面具的影响,我们只能凑近说话,几乎是防毒面具对着防毒面具。 我回答:“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林白水疑惑地问道。 “不错,正是二氧化碳做的孽。须知,我们所戴的防毒面具,是属于过滤性防毒面具,前端呼吸口埋有大量活性炭,可以吸收大部分烟雾和有毒物质。但是二氧化碳分子小于活性炭的空隙,依旧可以透过活性炭渗入进来。二氧化碳比空气重,一般都沉在底层。据我估计,在此地地表一米五到一米六以下,弥漫着大量的二氧化碳。若是人处于二氧化碳中,吸收不到氧气,会如在水中一样活活被淹死。方才哪个校尉,就是不知这个,而且个子也矮了一点,正好把嘴鼻都埋在二氧化碳里,活活憋死了。” 林白水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我笑道:“你个子很高,不必担心二氧化碳漫过来。” 这时在我们头顶的韩冷见我们两人都安然无恙,高声呼喊道:“两位如何?” 这人当真怕死之极。明明有三个人做过实验了,理应立即下来,饶是如此,还要询问确认。林白水抬起头,对他翻翻白眼,本来就印象不佳,此刻厌恶的同时又加上了鄙夷,不禁哼地一下,阴阳怪气地回答:“承蒙韩指挥使的招待,我和朱千户一切平安!” “那好,那好!” 韩冷自知在女人面前丢了大脸,他这人还不至于于无耻到不要脸,此刻尴尬无比,讪讪笑笑以作掩饰,聪明地一言不发,和几个校尉一起顺着绳索爬了下来,朝地宫深处走去。 我和林白水跟在韩冷后面,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本来对来到坟墓里怕的要命,此刻却兴奋起来,好奇地东张西望。这地宫号称带“宫”的,我看,完全是地洞。不过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重新启用手电筒。前面的地洞黑漆漆的,一阵阵阴风阴面扑来,叫人毛骨悚然。走在前面的韩冷戛然而止,大声叫道:“啊,前面就是皇帝的棺木,神器是我的,你们不许拿,其他都给你们!” 他这番话是说给校尉们听的,那些校尉大着胆子进来本来就是为了发财的,一听之下,狂喜之极,来不及探寻情况就纷纷涌进去。林白水也是大喜,叫道:“不能让你们破坏文物,我来!” 正要冲上去,我一把拉住林白水,她愕然问道:“你干嘛?” 话说此刻,突然前面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声音变得如非人喊出,众人听得面目全非,几个稍微落后的校尉顿时僵住身子,缩起来,回头盯着他们的上司。 我和韩冷虽然相识不久,但是见他所作所为,对他的伎俩非常了解,所以及时拉住了林白水。她顿时恍然大悟,指着韩冷恨恨地说道:“你好毒啊!因为不知前面的状况,又怕手下不肯执行命令,居然用财宝引诱他们过去替你寻死!” “大人!你……” 其他几个剩余的校尉对着韩冷怒目而视。 韩冷阴着脸,大喝一声:“闭嘴,成王败寇,要怪就他们太蠢了。你们要财宝的话,就好好跟着我,不然什么也得不到。老子回去之后,还要军法处置!” 这番话顿时压住了蠢蠢欲动的军心,韩冷也颇是有手段。 于是数把手电筒一起照了过去,增强亮度,但见地面上到处铺满了条状的腐朽木板,据林白水介绍,这是入葬时候为了避免沉重的棺木把地面压坏而使用到底垫板。 而在更前方,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那几个校尉的尸骸。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把棺材盖撬开。”韩冷命令道,但因方才的事件使得属下寒心,唯恐棺材里又冒出什么可怕的机关暗器,所以他们几个校尉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韩冷大怒,可是此刻发作不得,自己添了一句话:“我也来!把撬棍给我!” 说着,他从一个属下接过一条撬棍,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在高二氧化碳的环境里,毕竟有所风化。韩冷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韩冷小心翼翼地凑上去,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他又把撬棍放进去,胡乱搅拌,也不见任何异动,不禁松了一口气:“没事!” 话音方落,那几个校尉便贪婪地围了过来,争夺起石棺里的殉葬物品来。韩冷冷眼旁观,他只要那样神器,至于其他东西,实在无足轻重。林白水一个学者,哪能容忍一干大兵对文物如此破坏,扑上去大叫:“不要!” 女人的呼叫此刻在墓室里是那么的无力弱小。那些校尉嫌林白水碍事,一巴掌就扇开。我摇摇头,阴着脸把林白水拖了下去,然后对着出手伤她的男人一拳,打遍鼻子,算是报了仇。 林白水摸摸被打肿了的脸颊,只能无奈地看着石棺内的物件一样样被扯出来,里面除了一具衣衫完全腐朽的干尸之外,另外若干殉葬物品。我见韩冷一动不动,显然没有他要的东西。这时他把目光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当手电筒打上去的时候,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 ** 一百七十三、太祖秘辛 我被韩冷的怪异举动所吸引,随着手电筒的光线,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时林白水瞟了一眼,忽然咦地叫道:“一个宦官怎么坐在皇帝的椅子上呢?” 我猛然醒悟,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从规格上来说,是只有皇帝才能坐的。而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的是他的衣物完整地保留下来,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不过是一个太监的衣物吧了! 莫非是殉葬!我思虑片刻,又摇摇头,推翻了自己的想法。有明一朝,从无以太监殉葬的传统,不符礼仪。再说了,纵然这是殉葬,哪有人大着胆子把太监的尸骸放在皇帝的座椅上,嫌脖子太痒了!除非…… 这是活殉!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听说明朝受到野蛮的蒙古影响,开国之初,确实存在殉葬的礼仪,不过到了英宗之后就已经废除,神宗年间怎么可能再发生。唯一的可能,这个太监自愿陪着皇帝入葬,他活着的时候就走进墓室,反正在里面也没有人可以管他了,就大着胆子坐在皇帝的座椅上慢慢死去。 我把手里的手电筒也打到这具太监的尸骸上,两把手电筒加起来,光线明亮如许。我从上自下,细细察看着太监的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保留下来。太监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再看下去,太监左手宽大的衣袖下鼓鼓囊囊,我不禁说道:“他手里藏着什么?” 韩冷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太监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掩藏在太监身后的东西终于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厚重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韩冷小心翼翼地从太监手里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厚重的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犹如罗盘一样的东西,最中间乃是一根指南针,静静指着南方,外围第一圈是五行,第二圈是八卦,第三圈是六十四卦,各自缓缓旋转,带着那幽绿的光芒,波光流转。 “这,这……”韩冷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神器——万象仪!” 我一呆,再凑上前瞟了一眼,心想所谓的神器也不过尔尔,看模样竟是如骗钱的算命瞎子的罗盘,而且更少了几圈天干地支。它唯一值得称道之处,便是以一种神秘的发绿光材料制作而成,哪能像韩冷吹嘘的那般预言神秘的事件! 林白水依旧不冷不热地说道:“那么恭喜韩指挥使了,不过在小女子看来,这哪是神器,根本不过罗盘尔!” 韩冷止笑,哼地一下:“无知妇人,亏你还是一介博士,怎么能如此少见多怪呢!方才我说过,在中国古代,无数人穷尽一生的精力构建了无数解析天命的模型。然而没有一种能够完全成功地解析,各有各的缺陷。例如五行偏重于物质的结构,天干地支偏重于时间。但是须知,天命之变,却是时间、空间等重重要素集合起来,缺一不可。所以到了明朝的时候,天命论渐渐趋于湮没,正当这时,一个铄古震今的天才横空出世,他就是林舜琪!” 韩冷舔舔嘴唇,兴奋地叙述,我知道很多人在一项工作完成之后,都会迫不及待的向旁人吹嘘,只是这件事情隐秘之极,韩冷无法向人**,直到这时才有机会说白,但是我心里却隐隐觉得不安! “林博士,虽然你比我更加清楚自己祖上的历史,不过在此我还是重复一遍。那林家本是海上巨商,多与西洋交往,因此可以接触到不少西洋的学说。林舜琪乃是万历年间的进士,官居翰林院编修,却不喜从政,专号研究一些杂学。他接触过不少堪舆学论,感觉传统学说再无发展之理。这时他结合西洋占星术、行星运动规律等新型学科,另辟蹊径,二十多岁的时候,就集堪舆学之大成,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万象仪。这个万象仪能够预言天命变化,乃是传说中的神器。然而林舜琪制作成这个万象仪,却并没有受到当时人们的重视,当献给皇帝的时候,因预言十多年后京师会发生大变,而触怒了皇帝,被闲置一旁。仪器也被收入宫中,不见天日。后来林舜琪就这样默默无闻地过完了这么一生,于满鞑入关的时候抗敌而死,家人流落到江苏。” “本以为这样一件神器就湮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无人知晓。然而两年前,我偶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终于得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一件神器!” “什么秘密?” 我脱口问道。 “那就是太祖百战得国的惊人秘密!” 韩冷一字一语地说道。 我大骇,林白水却摇摇头说道:“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太祖文治武功,均是数尽中国五千年历史的第一等人物,哪是你们这些宵小之徒能够诋毁!” 韩冷哈哈大笑:“数遍中国五千年历史,以布衣之身得天下者,不过刘邦、朱元璋和本朝太祖三人,其中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也最为离奇。有时明明即将大败,但是却时时有如神助,或敌将突然暴毙,或天气突变,简直神奇地叫人诡异。一次两次也罢了,不过是运气,但是无数次就不正常了!” ** 一百七十四、王朝规律 如我从军之辈,识字不多,时常听监军诵读《太祖武皇帝实录》,因此对于太祖的经历极为熟悉,特别是征战的记录,更是听得津津有味。如今仔细回想,太祖的运气真是好的离谱。据我所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一战,乃是辽东奉天对倭一战。其时太祖率领二十万义军抗倭,无论装备还是数量都无法和占据绝对优势的七十五万倭人关东军比拟,身后又有南洋军政府处处钳制,世人都以为太祖必败无疑。哪知太祖竟然神助一样地奇迹逆天,趁倭人关东军四散开来,尚未集结,集中力量各个击破,百战百胜,不到半年就歼灭倭人大军,屠尽辽东倭人,直至挺进朝鲜,天下震动。南洋军政府大俱,不战而溃,太祖从此得国。 我从军多年,大战没有指挥过,但是小仗打过不少。以我的经历,打仗归根到底就是比谁人兵士多、武器多,数量绝对战胜质量。而太祖在数量不占优势,义军素质更是糟糕的情况下,奇迹般地击败了敌人。事后我们很多人都尝试着用兵棋推演一下,发觉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有如此逆天大能翻身,当时只能自叹太祖确实神人也,非我常人可比拟。 于是我不禁点点头,那韩冷继续说道:“而且太祖的身世也实在可疑,我们只知道他突然于崇祯二百八十四年,也就是伪清宣统三年,西洋一九一一年出现,随之以布衣之身起兵,征战三十于载得国。至于之前的经历,以及籍贯家世,竟然无人所知。” 林白水说道:“太祖不是自称建文后人嘛?靖难之后隐居湖南湘西,满清入关之时避难海外,后来因家人染上瘟疫死绝,无可奈何之下便回国。” 韩冷摇摇头说道:“这点除了太祖自言之外,再无人可对证。想来只是太祖为了得国名正言顺,自称建文后人罢了。至于真实的历史,永远没有人知道了。嗯,我再说另外一个事情。林博士,我问你,你可知中国皇朝命名的天命规律嘛?” 我一呆,问道:“有什么规律?” 林白水瞟了我一眼,晓得我大字不识得一箩筐,哪里知道命名规律,于是耐心地解释,同时算是对韩冷的回复:“天命之说,玄之又玄,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回顾中国历史,仔细查看各个大一统王朝的命名规律,却不得不叫人啧啧称奇,恐怕这就是规律了!朱千户,你可发现,从夏商周开始,一直到元明清,凡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历来没有重名的!” 我摇摇头说道:“不见得吧,虽然我才学不高,但是好歹知道东西两周、东西两汉、东西两晋和南北两宋,他们不是重名的吗?” 林白水笑道:“这里的重名王朝,是指并非有同一家族延续的王朝。例如东西周、两汉、两晋和两宋其实都是由同一家族前后继承的关系,这只能算是一个王朝短暂的中断,而不是另外一个王朝了。其实历史上并非没有出现重名大一统王朝的机会,例如东晋十六国时期,氐人苻坚建立的前秦王朝,从血统和家世上来看,与之前的赢秦毫无关系。当时氐秦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百万大军对阵东晋八万兵士,哪知一场淝水之战,居然莫名其妙地输掉了,顿时氐秦帝国灰飞烟灭。又如五代十国之际,后周西灭前蜀,南征南唐,北伐契丹,正在形式一片大好,统一整个中国在即,又一个周朝出现之际,后周世宗柴荣年仅三十多岁就毙命了,白白让赵匡胤捡了便宜。等等,这些历史上的例子举不胜数。它们似乎都在验证一个规律,只要一个国号让前一个大一统王朝使用,就有了魔咒一样,凡是后来使用者,必然遭到反噬,不得好死!所以自宋之后,极少出现重名的政权。那满清爱新觉罗氏,不知道是不是发现了这个规律,纵然那之前的金国只是占领了半个中国,唯恐遭到反噬,硬生生地将使用了几十年的‘金’国号改作了谐音的‘清’,这才避免了立即覆灭,挺过了两百多年。” 我听得目瞪口呆,想不到历史上居然还有如此玄奇的事情,突然想到了韩冷提问的理由,不禁脱口说道:“那六百多年前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已经有了一个‘明’的王朝,但是本朝国号也是‘明’,怎么没有受到任何诅咒,好端端地存在了几十年,日益兴旺?” 韩冷说道:“这就是离奇的地方了。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太祖以某种手段知道了天命,擅长运用天命,甚至可以逆天行事,强行建立了另一个大明王朝!” 他兴奋地说道:“当我勘破这个秘密的时候,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于是到处搜集太祖遗物。好在太祖为人简朴,不好奢华,所遗下的物品不多,我一一检索,却没有发现任何奇怪的物件。再仔细一想,如此重要的物品,要么被毁掉了,要么就一个可能,它陪着太祖来,当然也陪着太祖走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叫道:“难怪你指示郭小驷去盗窃太祖陵墓,居然是为了这个缘故!” 韩冷恨恨地嚷道:“可恨这阉竖,甚是狡猾,居然将太祖的宝物藏了起来。哼!虽然我别以为我找不到,我就没有办法。我心想,虽然太祖文才武略都是相当惊人,但是不见得在堪舆上有所造诣。那么太祖的神器定是从其他人手里得来的,在太祖之前,一定也存在相应的东西。所以我览尽天下群书,终于查到,原来在明万历年间,就有人发明了这个神器!那时候皇帝不识相,居然扔在宫里。不过有一个人却看出了他的宝贵。这人,就是当时的司礼太监……” 友情推荐:《梦境殿堂》 美少女同事的作品 **novel.hongxiu**/a/33142/ ** 一百七十五、置之死地 我抬起头,凝视着坐在皇帝御座上的尸骸,心想这大概就是那个司礼太监吧!正思虑间,一不小心漏掉了不少韩冷的话语。 “我查阅史书,终于知道这个太监名叫张宝,未入宫之前乃是一介秀才,博学多闻,在大字不识一个的宦官内部也是异数。话说这个张宝精通堪舆学,居然看破了万象仪的精妙绝伦,便有心把它藏了起来。这人也当忠心耿耿,在万历皇帝驾崩之后,抱着万象仪就带进坟墓陪葬去了。若不是《光宗实录》里面记载了那些殉葬物品,我还当真不知道这样一件宝贝,居然就埋藏在深深的地下。如今我完全可以断定,极有可能是林舜琪日后又做了若干个万象仪,其中之一流传到了太祖手里,终于建立了不朽的皇图霸业。既然朱惠黎能够做皇帝,我韩冷当然也可以了!” 我大骇,暴喝道:“大胆狂徒,竟敢直呼太祖名讳,按律当处以拔舌之刑!” 韩冷哈哈大笑:“荒唐,明日此时,我便登基称帝了,可惜你们看不到罢了!” 韩冷说话之时,一手悄悄地摸向背后,我心神一凛,正要扑上去,哪知看到韩冷摸出一只手雷来,已经拔了引信,吱吱冒着白烟,朝我们扔过来。 “不好!” 我大叫一声,转身把林白水扑到,拖到石棺背后蹲下,屏息躲藏。但听轰隆一声巨响,那几个校尉躲避不及,发出凄厉的惨叫。我急忙站起来,看到地面上肢体散落,还有几个校尉一时死不了,躺在地上滚来滚去,不可就被二氧化碳毒死。那韩冷夹着万象仪,正冲向入口处。 我拔腿追上去,那韩冷脚力甚是厉害,比我快上两倍不止。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吱溜攀上绳子,爬到入口处,转身笑嘻嘻对着我。 我勃然大怒,纵身一跃,抓住绳子的一段,正要飞身冲上去,抬头一看,顿时头皮发麻。韩冷手里又冒出一只手雷,狞笑着从我扔了下来。 可恶! 我跳下绳子,翻了几个滚,背后陡然一声剧烈的响动,一阵大风袭来,我急忙屏息扑到,躲过一劫。当我再次站起来的时候,眼前突然一黑,不禁把眼光投向原来的光源,之前我们都是靠探照灯的光亮。此刻我看过去,入口处竟然慢慢地缩小,不禁大骇,那韩冷居然想活活困死我们,好狠毒! 我怒发冲冠,大叫道:“韩冷,有种和我决一死战!” 韩冷大笑:“只有匹夫才动辄以决斗。我祝你和新妇林白水百年好合,在坟墓里好好地打理生活吧!哈哈……” 轰隆,终于整个洞口都被封住,韩冷的笑声戛然而止。 四周一下子陷入黑暗之中,我突然觉得四顾萧然,一个阴气冒出来,身边好像有无数鬼魂在飘舞,叫人头皮发麻。我打了一个寒颤,记起来墓室里还有几个手电筒,那里总比这边好,慌忙逃过去,正看到林白水打着手电筒找人,听她问道:“我们,被困住了?” “是的!” 我垂头丧气地摇摇头,偷偷瞅了林白水一眼,她嘴唇微微颤动,没有说一句话,眼珠瞪得大大的,露出惊恐的神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手电筒慢慢开始暗下去的时候,我开始打破沉默:“我觉得认识你已经很久了。” “是吗,我也觉得。” 林白水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在说我们意气相投,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其实我觉得很久之前见过她,不知怎么的,突然脑中冒出一个念头,脱口说道:“你的屁股的左边有三个痔,红色的,米粒大小,呈等边三角形排列。” 林白水大为惊讶,急急忙忙躲到石棺背后脱裤查看,回来甩手就是一个大嘴巴,把我打个仰八叉,怒气冲冲叫道:“这个流氓,是不是趁我昏睡的时候,做了坏事!” “绝对没有,不信就去检查一下,你那层膜一定在!” 林白水愤怒之极,咬牙切齿地扑上来,骂道:“还嘴硬,你这个大流氓。早知道今天就不随你出来,现在被你害成这样了,我怎么办呢!” 林白水又抓又咬,我被她搞得惹毛,大怒之极,小小妇人,虽然个子极高,却没有什么力气,立时被我推到在地上。我按住她的两只胳膊,手电筒滚落一边,光线正对着林白水的脸颊,因为愤怒而红彤彤的,甚是好看。她不老实地挣扎,扭动身子,使得衣服稍许有点扯破脱落,露出了晶莹白皙的肌肤,透过女式衬衫的缝隙,似乎还能隐隐约约看到那并不是很丰满但是充满青春韵味的胸脯。 我突然心念一动,自从王玟琳怀孕之后,我很久没有碰女人了,目前身子底下压着的女人,苗条纤细,与娇小丰满的王玟琳完全是两种女人,不禁叫我蠢蠢“欲”动。那林白水突然眼睛一直,满面通红,感觉到了我的蠢动,静下不久又开始挣扎,大叫道:“放开我,你这个坏蛋……” 我**笑道:“反正我们困在这里,迟早会归天的,与其惊恐吓死,还不如一起做男人与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舒服死掉!” “不要,不要!” 我哪容得她这么多废话,平常我作为锦衣卫,除了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老婆一人,不敢搞女人以外,基本上无恶不作。眼下既然老婆管不到这里,索性做一次恶人吧!我单手捉住林白水的双手,另外一只手腾出来,伸进她的衣襟里抚摸。似乎我对这具身体很熟悉,每一寸肌肤,都是那么的了解。渐渐地林白水拼命抵抗变成了低低的呻吟,吃力地说道:“你,你太坏了……让我也变坏了……放开我,换个舒服一点的方式……” 我嘻嘻笑道:“这才像话呢!” 林白水不像在说谎以摆脱我,于是我就放开了她。林白水满面通红,坐起来理理衣服,又重新躺下,合上眼睛说道:“轻一点……” 我扑了上去,林白水大叫一声:“你好重!” 她张开眼睛,朝上一瞥,突然面目扭曲,嘶声尖叫,顿时我把也吓了一跳,不禁纵身一跳站起来,问道:“怎么了!” 林白水惊恐地瞪着上面,伸出右手哆哆嗦嗦地指着,我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 最近真是忙死了!下礼拜开始要值班了啊!希望还有空能及时更新!可能要出书了,如果出了,大家会买吗? ** 一百七十六、棺材之谜 林白水所指的地方,正是石棺的棺材盖。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方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林白水让我推倒,她仰天躺在地上,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可不得了! 须知,人类对恐惧都有一定的抵抗力,这皇陵地下本来就都是尸骸,我们看多了,反而习惯了,加上又被困在里面,绝无逃生的希望,反而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所以做起事情来更是肆无忌惮,眼看好事在即,居然叫棺材盖打搅了,我极为恼火,狠狠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们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 我大骇,再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方才那几个受到韩冷蛊惑,率先跑进来,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校尉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顿时欲念全无,慌忙站了起来,死死盯着棺材盖。那林白水哆嗦着双腿,也站了起来,拉着我的手藏在背后。 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大凡鬼神之说,我是敬而远之,素来不信。还有什么可能呢?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些校尉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必然贪婪地上前来攫取殉葬物品,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两条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不过说是如此,一个校尉找到了,还有其他几个人呢?总不至于无端失踪,莫非也被掩藏在这墓穴的某个地上?带着重重疑虑,我仔细搜索着整个墓穴。 林白水突然说道:“咦,你不觉得奇怪吗?方才你不是说,在这里,一米半以下布满了二氧化碳,可惜我们刚刚躺在地上,怎么一点也不觉得呼吸困难呢?” 她的话顿时如火柴点燃了我思维的炸药桶,我顿时恍然大悟,大叫道:“我明白了,秘密就在这个棺材底下!” “什么?”林白水迷惑不解。 我把方才的推想说给她听,然后又说道:“我猜测,其实在这口棺材底下,有个洞穴,原来是处于封闭状态的,但是我们的到来激发了机关,使得棺材盖一下子掉下来,把这个洞穴打开了。当洞穴打开一瞬间,可能里面气压极低,产生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就把围在棺材边上的人都吸了进去,所以我们找不到一具尸体。而由于这个洞穴的打开,它的地势更低,比空气重的二氧化碳就像流水一样慢慢流进洞里,现在这里以空气为主了,所以我们才不会窒息!” 林白水一愣,问道:“你确定?” 我想了一下,苦笑一声,把手摊开,说道:“除非我们想办法把棺材移开,可惜棺材太重了,我们根本无法移开。”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亏你还是男人,已经推测到了这个地步了,怎么再进一步想下去呢?既然洞穴在棺材底下,我们何必把棺材移开?只需在棺材底砸个口子即可。花岗岩虽然硬,但是也很脆,以你的力气,多砸几下即可!” 我不禁赞叹,读书多到底想的多,我哪里会想到这点,当下老老实实地捡来一块石头,拿到棺材边,对准棺材底恶狠狠地扔下去,只听哐嘡一下,顿时砸开一个黑漆漆的洞穴,发出咝咝地抽气声。 我大喜,再接再厉,又捡来几块石头,硬生生地把棺材开了一个一人多大的入口,我瞅着这个洞穴,不知所措,想来它曾经吞噬过如许人的性命,不知道有多危险。 林白水凑过来,当下发狠道:“反正我们被困在这里,与其白白等死,不如搏一搏。你敢和我一起下去吗?” 我明知她在用激将法,仍旧勃然大怒,叫道:“怕什么!走,老子陪你。不过先等一下!” 林白水瞅着我四处搜罗易燃物品,恍然大悟,以为我怕手电筒用光电池,没有照明,其实我倒是没有这个心思,而是在想,若是这么多二氧化碳涌入,难保里面的浓度很高,我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最妙的手段,莫过于用火试试看,熄灭的话,就表明里面有很高浓度。 待我做成了一只简陋的火把,我向她点点头,当下以火把探路,两人徐徐钻进了棺材地下的洞穴。 ** 一百七十七、皇帝指示 钻入洞穴,我抬头看了看棺材,见到棺材与地面之间有缝隙,那棺材原先也并不在这里,发动了机关才移过来,遮住洞穴,防止被人窥视。如此做来,似乎在洞穴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们的脚底是一节节的石阶,盘旋向下延伸。我将火把举在前方探寻,过了许久火把依旧明亮如许,周身布满从上往下的习习凉风,显然二氧化碳已经被冲淡到不足以致命的浓度了。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白水突然一个趔趄,我转身问道:“你,怎么了?” “我被什么绊了一下。”林白水低下头,陡然之间脸色大变,石阶上居然躺着一具已经被摔成肉饼的尸骸。毕竟林白水这天尸骸见多了,胆子也练大,没有一下子瘫倒在地,而是转而慌忙地避开。 我举着火把饶有兴趣地瞧了一下这具尸骸,见他服饰,便是那几个被洞穴吸进来摔死的校尉,恐怕继续走下去还会遇见几具尸体。果然,一直走到了地面,前前后后我们碰到了两具这样的尸骸。当下除了哀叹人为财亡之外,无话可说。 当我们双脚接触到了地面,我高高举起火把,林白水又打量了手电筒,打量眼前的世界。这是比上面一层更为宏大的地宫,分别由前、中、后、左、右五座高大宽敞的殿堂连接组成的,全部为石结构,此刻我们正位于前殿。方才刚进入第一层地宫的时候,心里就暗暗纳闷,哪个皇帝的陵墓居然如此小气,这么丁大的地方,一口棺材而已,恐怕乡下的土财主都比皇帝豪阔。看到眼前这般模样的地宫,我才暗暗赞叹,不亏为皇帝的陵寝。原来定陵的地下结构竟然是一个葫芦型,有上下两层,第一层恐怕是为了迷惑盗墓贼的吧! 我瞟了林白水一眼,她点点头,显然也和我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但是这个女人想地比我深入,突然问道:“唉,朱千户,你说既然上面一层是假坟墓,那么韩冷苦心夺得的万象仪也有可能是假的了。没有理由不放在这个更安全的地方。” 我点点头称是,灵光一闪,笑道:“我亦是这般认为,怎么看那个万象仪都像算命瞎子骗钱的罗盘。嗯,我突然想到,大凡自然界能发光的物质,多半含有放射性物质。看那个罗盘,放着绿油油的光芒,极有可能是含有放射性元素铀!” “铀?你说制造原子弹的那个铀?”林白水露出恐惧的神色,失声道:“那我们岂不是死定了,刚才我们一直暴露在铀的死光里!” 我摇摇头,回答道:“那倒不必太杞人忧天。铀在自然界以化合物形式存在,浓度降低了很多,短时间内,它放出的射线一时杀不死我们。以我们接触的时间来计算,程度最多是在夏日太阳底下暴晒了一日。但是韩冷……”我嘿嘿阴笑,“他把铀罗盘当宝贝一样藏着,时时接触,恐怕下次见面的时候,他变成头发也掉光了,皮肤也溃烂的一个废人了!” “活该!”林白水暗暗骂道,心情好了如许,便和我一起穿过前殿,进入中堂,里面虽然在五个殿堂里最为宏大,但是偌大的中堂居然只在中心停着一座孤零零的石床,上面隐隐躺着一个人形。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好奇之极,便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定睛细看,这是一具完全腐烂,只留下骨架的尸骸。 我顿时大失所望,原本以为,中堂好歹藏着什么东西,如今只有一堆骨头,当下毫无兴趣,便要离开。 “等等……”林白水突然拉住我,指着石**的尸骸,问道:“你不觉得……这具尸体的躺姿很古怪吗?” “有什么古怪?”我说是如此,但是依旧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尸骸,见他头西脚东仰卧,面向上,头顶微向右偏,右臂向上弯曲,手放在头右侧,左臂下垂,略向内弯,手放在腹部。手中持发黑檀香念珠一串,右腿稍弯曲,左腿直伸,两脚向外撇开。 **img780.photo**3**/areye/4738704/2682515266.jpg 我一愣,据我所知,大凡死人多半是仰躺,或者侧卧,这种古怪的姿势还是第一次瞧见过。况且人死之后,尸体僵硬,不可能硬是摆出这种姿势,除非是有意为之。 “你看,这种姿势,像是什么?”林白水提问道。 我死死盯着尸骸的模样,猛然想起一个极为熟悉的东西。 “北斗七星!”我大叫道。在我修习军道杀拳的时候,因其中一部分融合了北斗神拳,因此对于北斗星座极为熟悉。 林白水喃喃自语:“原来如此。传说古人以紫微星比如皇帝的居处。而北斗七星指向正北,位于天空中心,在星宿中属紫微垣。古代常以星象变化预测人事吉凶,紫微垣对应的是人间帝王,是帝星所在。所以北斗又被认为是天帝居住的地方。既然皇帝是上天派到人间的使者,那么皇帝归位了,自然是回到天上,聚气成仙。摆出这样的北斗姿势,则是从堪舆的角度来看,这种北斗七星式葬式最能够聚气。” 我凝视了一眼,却摇摇头,说道:“我不觉得这样,纵然是摆出了北斗七星的姿势,我不觉得是劳么子的聚气,似乎是更简单的原因。比如,北斗七星是指示北极星的坐标。假若这也是一个坐标呢……” 我绕着尸骸转了一圈,顺着他姿势的北极星位置看过去,然后把火把高高举起,林白水也好奇地打量手电筒,偌大的、空旷的、漆黑的中堂里立时明亮几分,把原本掩藏在历史尘埃里的真相暴露出来。我和林白水都不禁大吸一口凉气,难道,眼前的才是真正的万象仪吗?—— 纪念周文正公逝世三十一周年,他的品德使他的朋友和敌人都敬佩! 互动时间: 看了第六部,突然想起前面第三部的明镜,会不会又是一个历史乱流,因为明孝陵被盗引起时空倒流形成的不古不今?而主角妻子就是那个白某某???石头诔2007-1-818:45 第六部我怎么越看越乱呀,时空错乱,晕呀!!!!!!!!!!!!!歌丽-歌丽2007-1-816:46 好像是写回去了!刚刚看了最后一章,那个所谓的神奇,不会是明镜吧!小英子啊2007-1-408:15 回答:呵呵,看着吧,结果是叫人意想不到又理所当然的。最近在进行大动作修改,可能会出版。本部可能会与明镜篇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名字就叫《明朝秘史》! 少了每篇结尾的互动就好象少了些什么!~不习惯,非常强烈的不习惯~……點點⿴可愛36102007-1-814:03 回答:大家说要不要恢复呢? 韩冷一开始留下林的姓名如果是处于对她有好感的话,后面拿到宝物之后却看都不看一下,甚至叫“我”跟新妇林百年好合,在坟墓里好好的打理生活,前后对比,之前留下“我”跟林的理由已经够莫明其妙了,之后还给机会让猪脚有机可乘,这……这……这……反差太大了,没给个好理由好好的刻画。还有以韩冷这样阴险的性格,怎么还会留下性命这样的破绽呢?虽然炸不死猪脚,传说样yy小说的猪脚才是永远杀不死的……恩……猪脚在爬绳子,从上面仍上来的炸弹还是让他的神行百变身法给避开了,这个速度啊……赶上天马流星拳了……呵呵……公子看看吧。狂吻一只猪2007-1-809:29 回答:韩冷初始对林白水有好感,可惜林白水一直对她不理不睬。以韩冷为人,自然出之后快了。 城市公子,新年好。初看《风生水起》,前两部,觉得一般,但看到《西域魔国》原版,觉得越来越有味道,但奈何公子偷懒,不愿再波澜壮阔的展开,而写了难度较低的修改版。其实,愿意看公子书的人,大都是喜欢动脑,想象力丰富,学识面相对比较广的朋友,公子不必过于担心写得复杂后大家看不下去。相比而言,《鬼吹灯》风格类似《盗墓迷城》,而《风生水起》风格类似《夺宝奇兵》。《风生水起》的优点在于想象力丰富,文章语言精练。缺点在于缺乏对书的整体构思,主线不明晰,一些细节硬伤太多,而且前后风格和写作水平不统一。不过,整体说来,公子的书还是好书,呵呵,支持一下。 给个建议。磨刀不费砍柴工,先花点时间把书的整体构架搭好,把主线理好,再来写故事。个人浅见,呵呵大大大华2007-1-212:56 回答:其实最近大动作修改,西域魔国绝对会重新修正过的,会给大家满意。估计还会增加五万字左右。 加油,看得出来对于事物的认知还是霸唱技高两筹,霸唱笔下的人物不说别的,就是给人专业的感觉,考虑、行事属于成人行为。而你笔下的人物还是感觉还是业余的,从各个方面来说未成年人,所以看起书来感觉总是在打岔做糊涂事,跟着感觉走,没有动脑子f232007-1-201:03 回答:我才二十四,老霸三十多了,阅历毕竟不是一朝一夕积累的。十年之后,假若我还在写书的话,绝对有深度了! 我个人认为本朝亦属火德,随便说说,见笑。留头不留发2007-1-108:54 回答:我也认为。本朝崇赤,当属火德。 终于有空来看书了,我看第一章的感觉就像是核弹爆炸似的,不过看后面又不像……月光下的纱纱2006-12-3010:49 回答:嘿嘿,看着吧。 这部感觉很怪,像是莫明其妙跳出来的,和前几篇完全接不上,如果人物名字换一下,完全可以改成另一部文章,架空历史,怎么越来越回去了,太监,锦衣卫,要不要来个东厂西厂,对于历史,我还是喜欢唐朝多些.这样写,下一部呢??跳回去,还是继续接下去?轻风逐月2006-12-2609:42 回答:架空历史太俗了,我不会多谢的,这部其实只要把明朝的名词换作现代的,亦是可以啊。 果然还是不及鬼吹灯多哉,知道问题在哪吗,老兄,这是盗墓,不是情情爱爱,白话文表现的太直接就没余味了,看你的主角,见到美色就走不动,亏得还是当过兵,上过战场的人,死人堆爬过的人意志力就这么点?冷九条2006-12-2700:59 回答:朱恒淮不是胡八一,假若是的话,本书就没有必要了。 ** 一百七十八、神机预言 皇帝尸骸摆成的北斗七星星座所指向的北极星位置,正是中堂偏北的方向,我们看到,在中堂的上方,悬挂着一座巨型方形高台,高二十来米,宽十五六米,差不多有四层楼那么庞大,因为实在太大了,加上光线不够明亮,一开始我们都把它当作是中堂建筑的一部分。在方型中间,乃是一座异常巨大的金属球体,几乎有北海公园的白塔塔身那么宏大。上面密密麻麻雕刻了许多小点点,不知道做何用。 我们正在发呆,突然地面轰轰隆隆,以放置皇帝尸骸的平台为中心,周围方圆两尺内的地面徐徐升起。我吃了一惊,正要跳下去,林白水拦住我说道:“等等,这好像是升到那个大铁球里面的,我们去看看!” 我瞅着林白水满面好奇,知道这些搞学问的人一钻起牛角尖了,就是一百台东方红火车也拉不动,心想反正这个平台升的这么慢,看情形不似杀人机关,就随它去,上去看看也好! 这个平台大约用了一分钟才缓慢地升到了上面方型的高台底座,我好奇地四下里张望,只见球体边缘布满了齿轮、机轮一类的玩意,紧密地黏合在一起,粗粗看起来,有种蒸汽时代巨型器械的粗犷味道。那个铁球也不像一般圆圆的铁球,除了身上布满一个个凸起的小点,周身部位环绕着两条金属带子,乍一看,就以为是我在博物馆看到的浑天仪模样,这是体积一下子增大了几百倍。 还林白水看了我一眼,先走上高台底座,沿着边缘的通道前进,我虽心不甘情愿,但是总不至于比女人落后,也只能跟在后面,随她一起走到通道尽头,却见巨型铁球上有一道小门,掀开小门进去一看,我当里面藏着什么宝贝,却见又是一张罗盘。 这是这张罗盘规模实在大多了,里面的内容也更加丰富。从圆心开始第一层是太极阴阳鱼的图案,摆着一个司南,第二层是天地人三才,第三层是东西南北四方,第四层是五行,第五层是八卦,第六层是九宫,第七层是天干,第八层是地支……如此蔓延开来,我数了一下,竟然有十九层之多,几乎包括了中国所有堪舆学中的体系理论基础。 我正在吃惊,整个空心大铁球突然也轰轰隆隆动了起来。我抓住里面的攀援物,防止掉下去,并不大惊慌,我知道这是机器经过几百年的沉睡之后,被我们激发,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试,重新开始运作。只是不清楚这个巨型“浑天仪”究竟是作甚的?难道它真的是万象仪?我开始有点怀疑了。 我们两人就这样静静等待着机器完全运作。这机器首先运作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响声,几乎以为要散架了一样。随后大铁球内部沿着球心的一圈孔洞,倏然嗵嗵冒起火花来,随之轰轰燃起大火,把整个大铁球照亮地通明。我们原先一直处于昏暗的世界里,猛然见到光明,反而吓了一跳。但是这时奇迹出现了,那铁球外面凸出的一些点点,此刻受到强光的反射,发出点点亮光,竟然犹如夜空下的满天繁星,同时一条银色的带子沿着球形的天顶不时移动,和两外两盏亮灯相互追逐。 林白水瞳孔放亮,大叫道:“我明白了,这是在模拟天象运动。从我们这里的角度看过去,我们仿佛在地球上,而天顶就是天空,那银色的带子就是银河,而两盏亮灯是太阳和月亮,外面的两条金属带子,则是黄道和赤道。古人真是鬼斧神工啊!居然能够用如此巧妙的器械做出如此精细的天象模型。” 我摇摇头,说道:“唬了我一跳,我当是什么能够预知未来的万象仪,原来不过是天象仪而已了。” “不对!” 林白水拉拉我的衣襟,指着罗盘,罗盘在天象转动之后,被齿轮带动起来,也开始旋转。罗盘内的每一层旋转的速度都不一致,有的很慢,有地很快,有内层快的,也有外层快的,转的字迹模糊,叫人看了眼花缭乱。不过那最外层却还要神奇,这最外层所占面积最大,上面分作数百格,每一格便是一个汉字,随着罗盘的不住转动,汉字之间的组合便不断翻滚。我听林白水口中喃喃自语,犹如念咒一般道出来:“甲申,水灭火,妖气东来……甲午,水脉动荡……辛丑,诸夷乱华……辛亥,巨木崛起,妖气熄灭……” 我一开始听得迷迷糊糊,但是到了“甲申、甲午、辛丑”等熟悉的天干地支,猛然心生一凛。甲申年,不正是满鞑入关,从此中国化蛮夷的那一年吗?甲午,便是倭人击败满清。按照堪舆学说,倭人和满清都属于水脉,水脉动荡,正是满清水脉转向倭人;辛亥年,正是前朝高祖文皇帝起事那一年,也是太祖起事那一年。按照五德说,前朝属于木德,本朝属于火德。这机器明明是万历年间制作的,这人居然有如此神通,居然能够用器械预言百年多后的大事!这,就是传说中的万象仪! 我瞳孔倏然放大,林白水口中的咒语吐出“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便随着罗盘的猛然刹车,戛然而止。 林白水扑了上去,大叫道:“怎么了,明明到了今年,怎么不下去预言了?” 罗盘一格也没有转动,犹如被什么东西卡住了齿轮,发出咯咯的可怕器械摩擦声,想要努力转过去。那外面的天象也好像中了定身法一样,靠着惯性又转了一圈,再也动不了了。 只听砰地一声,罗盘上崩落下一颗螺丝,倏然间犹如风火轮一样,整个儿弹了出去,射向林白水! “小心!” 我来不及扑上去,只能飞起一脚,把林白水踢开,那罗盘本身便是用精铁打造,异常坚固,所受之力也大,冲着铁球一撞,咣地割开一条裂缝,飞了出去。 好险啊!我上前扶起林白水,小心翼翼问道:“没有伤到你吗?” “谢谢你又救了我。” 林白水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妇人,我控制好力度,除了胳膊有点扭伤之外,没有多少大碍。我正搀起林白水,这时突然一歪,我一愣,发觉并不是我自己垮了,而是铁球突然一转,慢慢向下倾下。 要倒了! ** 一百七十九、因果报应 我们冲出铁球内,往后一看,不禁大骇!那北海白塔塔身那么庞大的铁球正对着我们砸了下来,倘若叫这个玩意正面来一下,就如被万吨水压机压过一样,恐怕连骨头渣渣都不会剩下什么。眼看铁球滚滚而来,周身只有一条小小的通道,根本无处躲藏,唯一的救命途径就是直接跳下去,落到十米以下的地面上。 两边都是死翘翘的路,说什么摔死总比砸死保留的尸体多一点,当下我来不及多思虑,,双手抱着林白水就径自跳了下去,与此同时,那大铁球轰的一下,也跟着砸了下来,毕竟我们人体重量比铁球小,受到空气阻力较大,落下的速度比铁球慢,于是铁球贴着我们的背脊落下。 我心念一动,眼看情况危急的要命,当下毫不犹豫地对着刚刚落下的脚下铁球一点。那铁球是滚着下来的,下降的时候还在不停地旋转,我双脚一点,几乎被旋转的球面拖到下面去,若是拖到了底下,等铁球落下了一压,估摸只剩下血水。说时迟,那时快,我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奇劲,猛然迈开大步,在铁球旋转的球面上跑动,不过跑了几步,我就被铁球巨大的旋转离心力给甩了出去。 我们原本是从十多米的高处跳下来,但是我在铁球上一点之后,又被甩了出去,力道大大降低,相当于是从四五米处跳了下来,这样的高度,一般受过训练的人都可以承受。只是我苦了,因为我手里还抱着一个林白水,所以双脚着地的时候,承受的是两个人的巨大下坠冲击力。当下马步一蹲,踉踉跄跄往后退却,连续退却了几十步,背后突然一痛,原来是撞到了墙壁,这才止住了退势,我噗通一下,丢下林白水,双膝已经支持不住,终于跪下,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轰!那大铁球先是落在了地上,又被反弹, 我抬起头,眼前林白水躺在地上,脸色煞白,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动也不动,只有嘴唇微微颤动,过了片刻,她眼珠一骨碌一转,终于醒转过来,单手撑着身子动了起来,问道“你还好吧!” 我只觉得膝盖剧烈的疼痛,方才跳跃下来,大部分的力道都是由膝盖承受,因此受创极重,不知道骨骼有没有问题,至少目前感觉起来,韧带肯定拉伤了。 林白水搀扶着我站起来,我觉得膝盖钻心的疼痛,马上一软,还是不行,只得又重新坐下休息,那林白水就跪坐在一边陪着我。我吃力地对她说道“帮我一下,在我的左靴子里,内层镶着一个筷子头大小的东西,拿出来。” 林白水颇是好奇地用小手把我的靴子脱下来,果真在里面摸到一罐小小的,只有筷子头那么大小的塑料喷剂,问道“这是什么玩意?你干嘛往臭哄哄的鞋子里塞这个玩意?” 我苦笑一下“这是治疗伤口的秘药。我们做武人的,难保不会受伤,一旦受伤无法动弹,就靠这个玩意救命了。少废话,帮我把它喷到我膝盖上!” 林白水便把捋起我的裤子,一直到膝盖上,果真见到膝盖又红又肿,麻痛不已,但是当那喷剂吱吱地喷在膝盖伤口上时,突然一股凉意蔓延开来,就如夏日太阳底下喝了冰镇水果一般舒服。其实这种喷剂是一种极强的神经麻醉剂,乃是救急之用,威力是大,但是后遗症也极大,若是有办法逃脱到了外面,我定要马上治疗双脚。 喷剂发挥作用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内,我只能躺在地上休息,身边的林白水只是跪坐,局促不安地看着我。我摇摇头,突然说道“林博士,你学识丰富,给我讲讲,你信不信因果报应?” 林白水犹豫地点点头,说道“原来我也是不信的,但是后来仔细研究历史,却不得不信了。” “为什么?”我颇是好奇。 林白水说道“我给你讲讲吧。因果报应,真的是很玄妙。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即定天下未尝杀一降王,但是他的弟弟赵光义篡位之后,逼杀侄子赵德芳,立已子为皇储,又毒杀被俘的南唐后主李煜等。赵光义作孽太深,终于报应到他子孙头上,结果女真人攻破东京城,俘虏其子孙后代,男子皆为奴隶,女子皆被**乐。到了宋高宗赵构建立南宋,终于把帝位传给了赵匡胤的后代。” 林白水顿了顿,又道“再说那被女真人俘虏的北宋二帝,他们昏庸失国,乃是咎由自取,但是女真人对他们父子宗族困饿污辱乃至杀戮,毕竟太过分,结果到了蒙古人兴起,攻灭金国,皇族的完颜氏惨受比北宋二帝更多苦厄,竟然无一幸免,岂不是报应?到了蒙元忽必烈攻灭南宋,却免去宋帝系项牵羊的俘囚之礼,并授上司徒,封瀛国公,对于赵氏皇族供奉甚厚。即使日后有宋人以宋帝为旗号反叛,蒙古也未有加害宋朝宗室。直到大明兴起,元顺帝虽然失国,毕竟得以身还,其宗室子孙在大漠数百年绵延不绝,这应该是蒙元祖先优待宋室的回报吧。至于满清兴起,杀尽明室后裔,例如崇祯毅宗皇帝的三子隐姓埋名几十年,年逾古稀,已成大清‘顺民’发现之后依旧全家凌迟,斩草除根!凡是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果然满清末年,同治、光绪和宣统三代都是无后,那末代皇帝溥仪,更是抛弃爱新觉罗的祖宗,居然奉了那倭人做祖宗,这亦是因果报应!” 我听得津津有味,历史这种东西,稍微懂一点,听起来是很有味道的,而且林白水讲的有根有据,令我不禁信了几分。同时感到膝盖凉意渐渐退去,那麻痛的感觉已经消失,取代的是重新充满力道的一双大脚。 林白水问道“咦,朱千户,你为什么问这些东西。在我看来,你不信天不信地的。” 我本想告诉她我最近一直做到的奇怪恶梦,这时林白水突然在地上捡起一个小小的纸团,问道“这是什么?” 我一瞥之下,顿时大惊失色,连忙夺过来,差点忘了,这就是郭小驷临死之前塞给我的纸条,幸好林白水及时发觉,不然我就可遗漏了揭破韩冷阴谋的一大力证! 我慌忙把纸团打开,借着墓室里昏暗的光线,看到纸条上歪歪扭扭写着一排字:法门寺,如来佛。 我看得莫名其妙,林白水在一旁凑过来,瞟了一眼,和我一样,面面相觑,不过她不晓得情形,就问道“什么意思?”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白水,后者柳叶眉微蹙,思虑道“郭小驷不是没有把他从太祖孝陵中盗窃来的宝物交给韩冷吗?是不是……这就是宝物掩藏的地点呢?” 我点点头,确实有可能。当时郭小驷唯一能够威胁韩冷的物品,就只剩下这样太祖宝物了。 “不对!” 林白水又叫道,随着站起来,瞪大四下里张望。 “出了什么事情?”我以为她又有了新的发现。 林白水说道“我们不是把火把和手电筒都丢掉了,怎么还能瞅见光呢?” 我猛然一怔,差点忘记了,于是也和林白水一样,站起来张望,两个人的视线终于集中到了中堂天顶,只见上面露出丝丝天光。 “我们得救了!” 林白水狂喜之极,我估摸便是巨大的铁球下坠之时,可怕的冲击力把定陵给震塌了,所以就露出了外面光线!—— 偶尔爆一下人品。又,苦求《女生日记》06年4月的,有偿! ** 一百八十、伊人是谁 两个原本深陷绝境等待死亡的人,突然之间眼前又冒出了生还的希望,顿时欣喜之极,做出了平常自己也觉得罕见的举动。那林白水转身主动抱住我,又蹦又跳,高兴地不得了。其实林白水性格矜持,除了几次因为危机时刻才不得不的贴身接触我以外,其他情形下,即使我拉拉手也是狠狠翻白眼的。当柔软的胸脯肉触到硬梆梆的男人身体,林白水立时有所察觉,肌肉僵挺,把我推开,低着头尴尬地瞟了我一眼。 不知怎么地,我这个向来厚脸皮的人也不禁红起来了脸,过了片刻,搔搔脑袋讷讷说道:“这个,林博士,我们赶快出发吧。万一迟了,说不定出口又堵上!” “好!” 林白水答应了一声。 于是我在前,林白水在后,两人通往了下来的石阶,一边走一边听着踏踏的脚步声,林白水突然说道:“朱千户,听说你已经结婚了。想必您的妻子一定是既美丽又温柔的女子。因为我每次听你提及她,脸上都不禁露出了温馨的笑容,是吗?” 我想不到林白水怎么想起了王玟琳,对于自己的妻子,即使不是一个优秀的妇人,在别的女人面前也要好好夸奖,更不论我身边那样的女人了。 “是啊!”我淡淡地说道,“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虽然比我大上了六岁,但是她很美丽,又很聪明,对我就像是孩子一样的细心照顾。喏,这是她的照片。” 我小心翼翼地把脖子上的环套解下来,递给林白水,她轻轻一按,咔嚓,环套打开,露出了王玟琳的半身照片。王玟琳是一个美丽精致的女子,出身良好,加上又非常有钱,气质不凡,果然林白水脸上微微露出羡慕与妒忌混合的表情,但是渐渐地就变掉了,从女人的情绪转换到了惊讶,失声叫道:“是她!是她!” “怎么了?” 我奇怪地问道。 “你的妻子,竟然是王玟琳!” “这又不稀奇!虽然我的妻子原本是京城的一大美女,又是世家出身的美女,但是你也不必如此大惊小怪。不是所谓美女配野兽吗?” 我自嘲地笑笑,林白水摇摇头,回答:“我的意思不是说你配不上王玟琳。我的意思是,想不到她还活着!” 我大怒,一把夺过了环套,小心翼翼地套到脖子上,叫道:“你不喜欢她也罢了,何必诅咒!女人的妒忌真是可怕!” 林白水睚眦必报,一点小事也会尖牙利嘴的报复,这次居然见她难得沉著气,冷冷地问道:“你可知,你的妻子之前是什么样的人?” 我恼火地回答:“玟琳是有教养的女子,哪是像你这个小心眼的女子。她出身豪贵,乃是太祖开国元勋后裔,从小家教良好,家财万贯,为人又比较低调,平常只是喜欢看看书,研究一些费脑子的问题,偶然也喜欢和我开玩笑。”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那就大错特错了,你以为王玟琳是这么简单的女人吗?不……也确实不能怪你,因为知道这种事情的人实在太少了,仅限于极小的范围,而且十几年过去了,很多当事人都已经过去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别以为你是一介妇人,我就不会客气。当心我将你推倒,让你后悔莫及!” 林白水根本不理会我的威胁,问道:“你可知,十三年前,京师东北的大邑唐山,为何会发生百年难遇的大地震?” 我又气又好笑:“地理难测,就如我们无法预知为什么会诞生人一样,我怎么知道会要发生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说道:“在我们堪舆学界内,流传着一种说法。据说,这场巨变,并非地震,而是另外的因素!” “什么因素?” 林白水叹气道:“具体是什么因素,这个我就难以获知了。但是毫无疑问的肯定,这场大巨变,与太祖的驾崩有关。太祖一直龙体安康,按照御医的说法,即使活到九十岁也很正常。可是在大巨变之后,太祖就匆匆离世,你说岂不奇怪?” 我说道:“皇家秘辛,非你我所能知晓,而且也不为知晓为妙,否则大大的糟糕。” 林白水说道:“可是,在那场巨变中,你的妻子王玟琳,却是其中的一个参与者!” 我心神一凛,细细推算起来,十三年前,王玟琳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年幼无知,最多贪玩,能有什么花头可闹的。转念一想,眼前也不是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吗?却已经被人恭恭敬敬地称呼为博士了!难道,王玟琳真的有什么瞒着我吗? 林白水说道:“正如你所讲,皇家秘辛,非常人所知。之后,参与这件事情的人,不是年老死去,就是秘密失踪,唯独你的妻子,却还安然无恙,不过也被软禁在家,数年不能外出。直到太祖过世,废帝遭到罢黜,才能够出来。只是这样之后,她便不在世人面前出现,我都几乎以为她也死了呢!” 如今细细想起来,对于王玟琳,我究竟了解什么呢?我突然一阵恐慌,在我印象里,王玟琳一直是一个温柔美丽,略带有一点调皮的好妻子。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脑子中竟然一片空白!据说半年前,我脑部受过一次重伤,失去了部分记忆,醒来第一个人便是王玟琳,她自称是我妻子,我便信了。日后询问起来,我是如何认识她的,她说在十三年前,因唐山大地震,她不幸遇难,幸得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我救命。多年后我们再次相逢,颇为投缘,便下嫁了当时只是一个穷大兵的我。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王玟琳告诉我的,我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印象! 唉!头又开始痛起来了。 我不再去想,抬起头,眼前一缕亮光透过来,我们到了第一层,上面原本宝城位置,塌了一个大洞! ** 一百八十一、蚂蚁上树 所谓宝城,就是在四周以砖石砌成一堵围墙,里面填有大量的黄泥,但是想不到宝城下面居然存在一个空洞。当大铁球剧烈撞击地宫墙壁的时候,产生的冲击力波及到了地宫上层支撑黄泥的部分。这个结构原本就被韩冷盗墓时候的野蛮施工有所破坏,终于承受不住黄泥的重量,塌陷了一个口子,大量黄泥滚滚而下,堆积成了一条天然的黄泥斜坡,一直通到宝城上面露出的口子。嘿,真是天佑啊!连费脑子爬上去都省掉了。 我暂且忘记林白水对王玟琳评价带来的不快,抬头瞧着那个口子,但是天光倏然一暗,被什么遮住了,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人头! 有人在口子处探头探脑,往里面张望情形。当下我心底一沉,韩冷这般谨慎!唯恐我们没有死掉,居然布置了人手查看。好在我们处在暗处,我们能够看到那个人,而那个人却不能看到我们。 林白水轻轻地张开嘴巴,见到一个活人就不知好歹地要喊出来“救命”,我慌忙捂住她的嘴巴,低声嘘道:“那是敌人!” 哪知我这一低低的嘘声却惹来了麻烦,这里非常空旷,是一个极好的扩声器,发声出口就是那个口子,所以居然让那人听到了嘘声,便疑惑地把脑袋转过来,瞧着我们所处的方向。 不好! 我当机立断,捡起地上一个破手电筒,大喝一声,用力掷上去。十多米距离一秒就到达,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那人应声捂着脸仰天倒下,我来不及关照林白水,就急匆匆地冲上斜坡,跑出口子。 我这么做是唯恐还有敌人,万一施展毒手,随便扔一个手雷,我们就完蛋了。跑出去我第一件事情是四下里张望,没见其他敌人,只有一个在宝城泥土里滚来滚去的倒霉蛋,当下扑上去,揪住那人的衣襟,拖起来,问道:“韩冷叫你留下来做什么?” 那人没头没脑地问道:“韩冷,他是谁?” 这个家伙被砸坏了脑子!我先是两个巴掌,让他清醒清醒。两个巴掌下去,果然好多了,那人摇摇脑袋,终于正视我,见他脸上有一个奇怪的印记,原来是手电筒砸下之后的伤痕。不过这小子却硬朗,闭口不语,要充作好汉。 我微微一笑,我们锦衣卫就是专门把好汉变成孬种的地方,别说你是钢筋铁骨,就是世间最硬的金刚石,我也有能耐把他磨圆。我冷笑一声,说道:“你不说,锦衣卫有的是刑法等着你。眼下我就可以施展一种——蚂蚁上树!将你绑在树上,脑袋上割开一个口子。说来也奇怪,脑袋是人最重要的部位,可是割开一个口子并不会死。还没完呢,我在口子里洒上蜜糖,然后再引来蚂蚁。蚂蚁一看这里有好吃的,又暖和,就会开始筑巢。于是你的脑袋就变成了蚂蚁巢穴。脑袋没有痛觉,可是会很痒,痒地就像一万个蚂蚁在里面爬来爬去。哦,我说错了,真的是有一万个蚂蚁爬来爬去。你会在六天六夜受尽折磨,死后还让蚂蚁吃掉。好了,我说完了,你想不想做好汉?” 那人脸色大变,艰难地吐出来:“不要不要!” “好,告诉我,韩冷去哪里了?老子要找他算账!” “韩冷?我不是韩冷派来的。”那人说道。 我一惊,居然搞错了,心思转动,猛然醒悟,叫道:“你们的头头,是不是穿着白衣,擅长北斗神拳?” “对对,就是他,他就是我们的首领,石原镇太郎!” 我又是一怔,问道:“你们是倭人?你们来干嘛?” 那倭人老老实实回答:“我不太清楚,我只是一个小部下,是首领派我跟着一辆军车,悄悄过来。” 我知道来到十三陵乘坐的那辆军车实在显眼,沿着车迹过来即可,想必是要确认我们在干什么。我问道:“他呢?” “首领去捉一个叫作王玟琳的女人了……” “什么!” 我大惊失色。 那个石原要捉王玟琳干嘛?纵然再是恨我,也不必如此愚蠢地干不必要的事情。之前他来捉拿林白水,莫非是基于同样的理由。王玟琳,真的像林白水说的那样,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往宝城之下瞥了一眼,看到一辆摩托车,当即心一横,伸手咔嚓把倭人的脖子拧断,丢在地上。 “啊,你怎么又随便杀人了?” 背后传来林白水的叫声,她已经里面爬了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 我心里正焦躁不安,闻言更是勃然大怒,转身大喝道:“闭嘴!” 林白水身子一颤,猛然受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之前我对他一直是和颜悦色,不敢丝毫怠慢,此刻大发脾气,吓坏了林白水。 我烦闷之极,再看看林白水,只觉得那姣好的面颊竟然分外丑恶,当下便懒得理会林白水,急匆匆地跑下宝城,坐在那倭人的摩托车上,轰轰隆隆地发动。 林白水心中害怕,哪敢和一具尸体呆在一起,慌忙跟着下来,见我正要离开,一把就拉住我的衣服,叫道:“你走了,我怎么办呢?” 我回头瞥了一眼,看到林白水满面哀愁,那高傲的脾性荡然无存,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女子罢了。我心中咯噔一下,把她那张脸顿时与心目中一个模糊而却熟悉的形象重叠起来,不觉得一软,叹道:“好吧,你坐上摩托车。但是,我说话的时候,没有吩咐,你最好闭嘴!” 林白水个性独立,哪轮得我指手画脚,可是眼看天色黯淡,若是再得罪我,把她丢在这个死人的荒郊野外,陪着一具尸体,想想头皮都发麻,于是硬生生地把话吞下去,虎着脸,一言不发坐在摩托车后座,抱住我的腰—— 预告:无知愚民的暴动,美日奸细的挑拨,华丽的紫禁城之巅三万人大战,京师风水格局的最终秘密!尽在风生水起!下礼拜烈火焚城大结局!欢迎收看! ** 一百八十二、愚之蠢动 于是我开动摩托车,以最大的速度冲向京城。从十三陵至京城中心承天门不过百来里路,我风驰电掣,中途又加了一次油,赶到京城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左右,天色开始灰蒙蒙地暗了下去。方进京城城区,我便暗暗奇怪,原本车水马龙的路上空无一人,仿佛是一座废弃了百多年的死城一样,地上到处堆积着废纸、玻璃碎屑和砸破的车子。纵然觉得奇怪,我也无心打理,心中惦记着王玟琳的安危,先行跑到了锦衣卫卫所里。虽说王玟琳祖上留下的财产颇丰,但是她不太喜欢留在那个老家里,宁可陪着我住在简陋的锦衣卫军官卫所里。不过毕竟是有钱人家出身的大小姐,心思细致,把那小窠打扮地就和王宫一样舒服。然而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温暖的家时,却见门口大开! 我心底一沉,连摩托车也来不及停下,就随便扔掉,冲进房门里,目光所触之处,一片狼籍,整个儿被翻了一个遍。王玟琳有危险了!纵然如此,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冲进了卧室,希望能够看到王玟琳正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然而我看到的,却是整张被掀起的床,没有一丝人迹。 王玟琳失踪了! 我那温柔美丽,犹如姐姐一样细心关怀我的妻子失踪了。 我的心完全沉到了大海深处,颓然一屁股坐下,一瞬间产生天地之大,自己仿佛一个孤零零地矗立在茫茫草原上,千里不见人烟的孤独感。 我低下头,发现脚底是一个相框,已经被踩破了,里面正是我和王玟琳补拍的结婚照片,上面王玟琳正枕着我的胳膊,笑靥如花,刹那之间,笑容却已经失去了。 这时,不远处咔嚓一下。有人,我心头狂跳,失声叫道:“玟琳!” “是我!” 这个声音是林白水,我陡然失望。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走进来,已经怕了我,她慢慢举起一个东西,说道:“我找到这个东西,或许对你有用?” 我闻言猛然跳了起来,冲到林白水身边抢过来,放在掌心定睛细看,却是一片女子的长指甲。王玟琳出身豪贵,也有一些恶习,居然信奉一个女人的优越关键看她手的歪理邪说,素来不肯做家务,把手指甲养地长长的,好像满清时期的慈禧老妖婆,让我哭笑不得。这片折断的手指甲,不正是她受到伤害的唯一遗留吗? “你仔细看看手指甲上的刻痕——对着光!” 林白水又说道。 我虽然不明她的意思,但是依照吩咐,把手指甲倾斜,隐隐约约看到手指甲上刻着一个“门”字,顿时一惊,抬起头看着林白水问道:“这是……” 林白水慢慢解释道:“尊夫人十分聪明,又擅长随机应变。当危机来临之时,她来不及留下其他线索,就悄悄用一个指甲在另外一个指甲上刻字。女人通常涂有指甲油保养指甲,在上面刻字的话,一般是看不见的,因为指甲油太薄了。假若对着光的话,则反光的因素,才能看到字。” 我听了林白水的解释慢慢冷静下来,自言自语:“那……门,是什么意思呢?家里的大门,还是城门?” 林白水问道:“尊夫人知不知道你早上执行的任务?” 我回忆道:“嗯,应该知道吧。电话首先是她接到的。” 林白水说道:“你早上的第一个任务是去太祖孝陵查看盗墓情况,因此我推测,这个门,便是承天门!” 我吃了一惊,转念一想,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的,你又不是王玟琳?”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我也是女人,我只是依着女人的心思揣测而已罢了。若是你不信,随便你。” 我仿佛不认识眼前的女人一样,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来,林白水到底是大博士,和王玟琳是同一号女人,单论智慧的话,我绝对不是她们的对手,当下就说道:“好!我们马上去承天门!” 转身正要离开之际,突然看到身上衣物破破烂烂,顺手就脱下,换了一身便装上路。自然而然地,林白水就跟着我又坐上那摩托车。从锦衣卫卫所到承天门之间短短十多里路,一路上人越来越多,仿佛整个京师百万人都聚集在了承天门之前。到了最后我不得不放弃骑车,改为步行,艰难地前行。我心中暗暗纳闷,今日又不是春节元宵,没有什么庆典,干嘛聚集了如此之多的人。 过了片刻我就知道原因了,忽然我看到一个中年眼镜,正口水横飞地对着众人演讲:“朱惠黎这个民贼独夫,专制独裁,为一己私欲,搜刮民脂民膏……” 每说一句,周围的愚民便一阵欢呼。 我听得暴跳如雷,哪容得这人如此诋毁太祖,指着这眼镜大骂:“大胆刁民,太祖文采武略,经纬天地,乃是古今中外第一人。若不是太祖艰难驱除倭寇满鞑,尔等愚民,定在外族统治下过着生不如死的亡国奴生活!” 中年眼镜闻言一呆,指着我大叫道:“这是一个独裁者的走狗,打死他!” 这眼镜的言语就如圣旨一般,周围的愚民顿时眼冒红光,冲上来向我雨点般地挥拳。我初始还能打倒几个人,到了最后人越来越多,几乎把我活活压倒,纵然我武艺超群也无法发挥。想不到老子一生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魔灭魔,居然最后会丧命在一群愚民的拳头的下。 这时林白水扑上来抱住我,将我护住,苦苦哀求:“饶过我丈夫吧!他也是受过苦的人,脑子受了刺激,不大正常,一旦接触什么太祖的名讳,就会发作起来!” 那些愚民见林白水一介柔弱妇人,总不好意思打下去,她表演逼真,一把鼻涕一把泪,哀婉动人,加上听说是个疯子,顿时索然无趣,纷纷离开,跟着那中年眼镜又去喊:“打倒帝制,创建共和”了。 我脱离了险境,又要扑上去,林白水拉住我,在我耳边细语:“大丈夫能伸能屈,何必同这些升斗宵小计较。你是锦衣卫千户,日后随你怎么报复他们。你还得救你夫人!” 最后一句如雷轰顶,顿时震醒了我,我叹了一口气,暂且忍下这口恶气,回头瞟了一眼,林白水白嫩的脸上不小心也挨了几拳,乌青乌青,感到内疚,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林白水笑笑:“没什么,你救了我几次,算是欠债还钱!” 我猛然想到林白水方才自称是我的老婆,似乎又与脑海里什么印象联系上了,却想不到起来,一时无瑕顾及,便拉着林白水往前挤,不知穿了多少人海浪潮,倏然看到一派酱紫色的锦衣卫正在守护,警备那些愚民冲击承天门。 我大喜,凑了上去,那几个锦衣卫是我治下,发现我也是大喜,一个百户叫道:“朱千户,你终于回来了!快,去通知指挥使大人。” 我先把林白水推进锦衣卫的护卫,示意保护他,然后问百户:“究竟出了什么事情,怎么这么多人聚在承天门?而且很多刁民在喊大逆不道的话,你们怎么不去弹压?” 百户叹道:“启禀大人,属下也不是很清楚。约莫上午开始,就有很多人聚集过来,喊着大逆不道的言论,我们本想立即弹压,但是大内来了圣旨,说百姓请愿,不得阻拦。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们便实在无力弹压了!” 我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到那茫茫人头海洋,倏然又瞅见那中年眼镜,顿时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指着中年眼镜对百户说道:“喏,看到那个中年眼镜了吗?你们把他给我捉来,好好收拾收拾!” “这个,大人……怕群情激奋,属下也不好处理!” 我大怒,骂道:“你没脑子,这帮愚民,都是感性动物,平生最恨两样东西,一是贪官污吏,二是汉奸卖国贼。而且恨后者甚于前者。等会你们拿了几把日元,暗暗藏在衣袖里,上去压倒中年眼镜,装作从他身上搜出日元,大叫这是倭国奸细,拿了倭人的脏钱,意欲扰乱我国国政!” 百户叹道:“高,实在是高!” 说着百户带着几个下去,揪住那中年眼镜,假装搜出了倭国的钞票,大叫倭人奸细,顿时大哗,人人扑上去,几乎把他打死。百户他们好不容易抬了下去,慢慢去收拾了,哪知过了片刻,那百户匆匆跑过来,神色有异,大叫道:“大人,不好了!” “出了什么事情?” 我也是一惊。 百户刚才大喊大叫,到了我身边却凑过来,低声说道:“真的是倭人奸细!” “什么!” 我更是一惊。 百户说道:“我们原本只想让他记住教训,哪知水火棍一下去,那家伙就招了,真个是倭国的奸细,不过是拿了美夷的‘道乐’。” 我哈大嘴巴,难道真是上天保佑我,歪打正着,居然捉住了一个倭国的奸细。 转念一想,我脸色一沉说道:“兹事体大,不可乱说,我先去禀报指挥使大人!” ***** 抱歉,昨天突发事故,采访到了凌晨4点才回来,累死了。今天多更新一些! ** 一百八十三、刘之野望 耳际忽而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朱千户回来了,甚好!方才一直没有你的音讯,只当被某事耽搁,想不到却带来了一个小美人儿。若是你将其带回家,不怕河东狮吼吗?” 对面正是锦衣卫指挥使刘,此间功夫,我无暇欣赏刘指挥使的冷笑话,低声禀报道:“大事不妙,大人!” “有何大事?” 我便将捉到倭人奸细的事情细细禀明,刘指挥使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收敛,转而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此话当真?祈愿民众中,竟混杂倭人奸细,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 刘指挥使自言自语,又似在向我询问,于是我回答:“属下推测,乃是当今圣上宠信了若干小人,奸邪当道,民众有所不满。于是美日奸细趁机兴风作浪,暗中煽动蛊惑一干无知愚民,或言清君侧,或言废帝制等大逆不道言论。待到我朝廷天威弹压之际,便可把此事大肆宣扬,叫寒了百姓的心,才可伺机作乱,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也!眼下奸细尚未完全发动,理应断然采取措施,不然我朝危矣!” 刘指挥使叹了一口气:“但是,羽林卫传了大内的话,说百姓祈愿,不可阻拦,叫我如何可好!” 我冷冷地说道:“大人莫非没有考虑过,朝中有人与美日奸细勾结吗?” 一语点醒梦中人,刘指挥使死死盯住我,问道:“难道朝中另有奸佞!你说这奸佞是谁?” 我点点头,这奸佞当然是羽林卫指挥使韩冷,他反叛并阴谋夺取太祖孝陵宝物,但眼下事情却不能贸然说出来,因为手中并无确凿证据,万一被倒打一把,可就糟糕了,我说道:“暂且不能告诉刘指挥使,之后我会另禀明圣上,由皇上裁决。” 刘指挥使叹道:“原来如此。既然事情既已如此。锦衣卫!” “在!” 众校尉一声暴喏! “……疾速捉拿民众中煽动叛乱的美日奸细,快!” 有人踌躇:“若是有群情激奋阻拦呢?” 刘指挥使哼了一声,骂道:“难道你不会采用方才朱千户的计策吗?如法炮制即可。” 刘指挥使一下令,各个千户、百户携了属下了校尉、番子下去弹压暴乱愚民,先行捉了煽动阴谋的奸细,约莫几百号人。所谓擒贼先擒王,这些鼓噪之徒被带走之后,若干聚在广场上的愚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一些番子拎着水火棍一番恐吓,便顿时吓得鸟兽散去。不到半个钟头,原本百多万人的承天门前方广场,竟空无一人,只留下若干锦衣卫和捉住的美日奸细。 众人纷纷大赞刘指挥使智慧得当,轻而易举地便挫败了一起美日特务颠覆我朝的阴谋。刘指挥使得意洋洋,完全忘了我给他的主意,当下我暗中忍下一口气,问道:“大人,那些捉住的奸细如何处置?” 刘指挥使说道:“带下去细细拷问,捉住其他余党,不可使之漏掉一个。” 刘指挥使一挥手,其他低级军官纷纷退下,现场只留有几个五品以上的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我暗暗奇怪,莫非刘指挥使有大事商议,所以才屏除其他人等。这时刘指挥使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朱千户此功甚伟,若不是你发现了美日特务的奸谋,我朝危矣!待到圣上论功行赏之际,我定会向圣上禀明。” 我大喜,笑道:“哪里,还是靠指挥使大人指挥得当,某将哪敢居功!” 两人哈哈大笑,这时刘指挥使突然脸色一沉,下令道:“众将听令!” “在!” 我身边的几个将官喝道。 我正莫名其妙,却又听刘指挥使喝道:“查锦衣卫千户朱恒淮,阴谋不轨,意图叛乱,现捉拿归案!” 我大惊失色,什么时候我成了这种身份的人了。未待我反应过来,旁边几个将官一起冲上来,顿时将我掀倒,活活按住,使得我无力挣扎。我又惊又怒,质问道:“指挥使大人,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冷冷地说道:“只因为你得知了不该知道的事情!” 我心头一冷,原本莫名其妙,转念一想,莫非刘指挥使和韩冷勾结,不像啊!再想想看,突然意识到,在我去接林白水的时候,那个石原事先知道一样埋伏着。这种可能只有一个!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竟然是你与美日特务勾结,这是为何?” 刘指挥使笑道:“不错,正是我!若不是和他们合作,平常分散在四处的两万多锦衣卫哪里有理由聚集在一起。” 我明白了,说道:“原来如此,你是要造反!京师中只有锦衣卫、羽林卫、孝陵卫三只武装力量,其他的京师三大营则驻扎在京师郊外。而京师三卫中,以锦衣卫实力最为强悍,只是根据本草管理,锦衣卫从来不能全部集中在一起。而你借助这个机会,集结所有锦衣卫。眼下孝陵卫指挥使已经被砍了脑袋,不足为虑。只要借口羽林卫阴谋造反,以清君侧,即可乘机控制皇宫,牵制圣上!是吗?” “正是如此!本来我也想招揽你入伙,可惜……”刘指挥使摇摇头。 难怪如此,方才我说我知道了朝中谁是奸佞,我指的是韩冷,而刘指挥使却当作阴谋被我发觉了,当下便想除掉我,他挥挥手说:“你这个人来历不明,我实在不放心!带下去,杀了……” 我死命挣扎,那几个将官押着我,避开众多校尉,忽然这时候开进来一队红衣人,定睛一看,却是宫中的内侍过来。带头的那内侍来到我们前边,卷开一块黄布喝道:“圣旨到!” 刘指挥使一惊,难道大内这么快知道了他造反的事情。不像啊!眼下还没有完全准备妥当,暂且看看什么事情吧。于是单膝跪下,那内侍宣旨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锦衣卫指挥使刘,擅自弹压祈愿民众,嫌阴谋作乱,现此拿下!” 刘指挥使陡然一惊,抬起头看去,内侍暴喝一声,其他内侍扯开红色的太监衣物,竟然露出一身金灿灿的羽林卫服装,拿出藏在衣物内的枪械,对着地上半跪的人就是一阵乱枪,刘指挥使躲避不及,顿时给击杀了。众人大骇,纷纷拔枪自卫。但哪里躲得了,在场的几个将官顿时被击杀。远处低阶的校尉们眼看长官受袭,赶过来协助,毕竟锦衣卫人多势众,不过片刻,就把这些羽林卫杀得干干净净。但是锦衣卫损伤也极大,刘指挥使以下,高级武将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伤亡殆尽。唯独我因为被绑了起来拖到下面,反而阴差阳错地保住了性命。 那些低级武官和校尉并不知道事情,眼见上峰死伤殆尽,群情激奋。一些人不知刘指挥使的命令,便将我放了出来。眼下五品以上的官员,就只剩下我一个了。按本朝惯例,指挥使毙命,指挥同知权代,如此推下来,眼下偌大的锦衣卫系统,顿时落入我手,使得我心中极为震撼。真是上天造化弄人,事情犹如翻云覆雨一般地飞速变化。方才我刚刚沦为阶下囚,转眼叛逆者就归天了,我成了他职务的继承者。我心中暗自寻思,恐怕是韩冷也要造反,怀着同样的心思,乘刘指挥使不明,索性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 下集预告:华丽的紫禁城之巅三万人大战,满城尽带黄金甲,故宫掩藏了六百年的秘密,京师风水格局的最终奥义!尽在风生水起! ** 一百八十四、指挥使之决断 京城三大卫中,除孝陵卫把守孝陵,不问世事外,其他两个卫所,锦衣卫与羽林卫向来不合。锦衣卫负责京城宫外巡检,权限极大,肆无忌惮;而羽林卫直接负责皇帝的护卫,有点狗仗人势,权限亦是不小。平常两个卫所就有所摩擦,到了目前,羽林卫竟然暗杀了锦衣卫指挥使,顿时我们对羽林卫积累的不满全部爆发出来了! 我周身围满了锦衣卫校尉们,个个情绪激动,有的指着地上横躺着的刘指挥使和露出金灿灿羽林卫衣物的尸体叫道:“羽林卫欺人太甚,竟然连我们指挥使也敢杀了,我们和他们没完,走,弟兄们,大家一起进宫去,杀了他个狗血淋头!” “杀!” 众人应附。 “住口!” 我喝道! 说起来,我还不得不感谢羽林卫的偷袭,不然我反而叫刘指挥使给杀了。若是他不死,由他带着锦衣卫去造反,这几万弟兄,恐怕大半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们都是不知情的,所以我必须有个交代给他们。 我一个个指着他们的鼻子骂道:“你们反了吗?皇宫是皇上的住所,我们闯进去了,岂不是谋反?” 我武艺超群,在锦衣卫内素有威名,那些校尉们还算听我的,个个低下头,有人问道:“朱千户,现在我们锦衣卫就属你官衔最高,你说怎么办?我们就跟着你做!” 我沉思片刻,说道:“你们先守住现场,我带领一些弟兄们,进宫去面圣,禀明事情经过,由圣上裁决……” “不好了!指挥使大人!” 我好奇地转过头,却见一个校尉满头大汗的狂奔而来,见到我们问道:“刘指挥使呢?” 我叹道:“刘指挥使不幸遇难,目前我权代指挥使一职!” 那校尉颇是聪明,也见到了地上刘指挥使的尸体,对我一合拳禀报道:“朱权指挥使大人,大事不妙了。” “什么大事?你慢慢说,莫非那些暴民有聚拢起来了?” “不是,是比暴民更加糟糕的一伙人。很多羽林卫——不下一万人,口中嚷着锦衣卫造反,前来弹压,已经和前面的弟兄们交火上了。弟兄们的武器不如羽林卫,吃亏很大!权指挥使,你说怎么办?” “什么!” 我几乎跳了起来,心中暗想,韩冷好狠!今天他要造反,居然放着刘指挥使把所有锦衣卫聚拢起来,暗杀掉高层指挥人士之后,就派遣大军来镇压。我们锦衣卫武器绝对不如羽林卫,因为我们对付的都是一些手无寸铁的刁民,水火棍以上即可,很多情况下只有校尉以上才配备有手枪。而羽林卫乃是护卫圣上的卫队,武器自然精良,手中自动步枪、火箭筒,一个都不少,尽管人数上少于我方,但是凭借先进武器,可以一举歼灭锦衣卫。一旦失去锦衣卫之后,京师唯独羽林卫一支独大了!任他为所欲为! 我向前眺望,隐隐约约看到黑暗中火光四散,羽林卫前锋已经和锦衣卫交上火了,不断地想这边推进。 我把目光从远处收回,近看四周,锦衣卫内人心浮动,很多人面露惊恐之色,若不是承天门唯一通道就是羽林卫所推进的方向,无路可逃,几欲立即转身逃跑。 我一咬牙,大声喝道:“弟兄们!现在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前面就是羽林卫的疯子,他们要来杀我们!后面就是承天门,下去就是故宫,乃是皇上的住所!现在,羽林卫造反了!要杀皇帝篡位夺权。我们眼前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死路,乖乖地等着羽林卫将你打死,再扣上一个谋逆造反的帽子,让你家人也会被凌迟处死!还有一条路,就是跟着老子拼到底!只要熬到了天亮,京城外的三大营自然会开进来,,到那时,立了保卫皇上的大功,升官发财你就是想推也推不走!你们要走那条路!” 众人都已经知道了哪条路才能走,纷纷乱喊起来:“朱指挥使就是我们锦衣卫的大救星,跟着朱指挥使走,我们就有肉吃!” 我大喜,士气转眼就被调动起来。韩冷毕竟是一个未上过战场的公子哥儿,才智出众,却并不是擅长打仗,难道没有听说过背水一战的典故吗? 不过我虽然上过战场,但是当时不过一个小小的总旗,指挥不过百把人,眼下上万人的大阵仗,还当真是第一次面临!当下心一横,根据己方的特点和缺陷,凭借着承天门的地理位置布防。 “甲百户,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三千校尉番子,布防在金水河内,未得命令,不得擅动,违令者杀无赦!” “乙总旗,暂代千户一职,你率两千校尉番子,布防在承天门城楼上,未得命令,擅动者杀无赦!” …… 我一个个命令下去,瞧着这两万多锦衣卫弟兄忙忙碌碌地布防,原本心中还有指挥如此之多的人打仗的兴奋,此刻突然心头一冷,手心里皆是冷汗,这些人的性命,都掌握在我的口中,稍微不当,两万及其他们的家属,都将陷入无尽的痛苦中!顿时我额头汗水潺潺,紧张不已,浑身激动还不知是兴奋,微微颤抖。 一只小手悄悄伸过来,拿着手帕替我擦擦汗,我扭过头,看到正是林白水,几乎忘了她,不晓得她怎么跑了过来,我苦笑道:“现在情况危急,你趁早跑掉吧。羽林卫自负之极,不太会为难你一个妇人的。假若现在不走,等会儿打起仗来,流弹无眼!” “无妨。”林白水说道,“今天真是奇怪的一天啊,自从遇到了你,真是倒霉事不断,先是被鬼子劫车,接着又差点在古墓里闷死,现在居然有打起仗来了!一个人一辈子就这样的遭遇,就已经够了!” 我笑笑:“没办法,谁叫我是白虎投胎,带有凶杀之气。” 我转念一想,向旁边的一个校尉讨要了一把手枪,打开保险,递给林白水,淡淡地说道:“等会儿注意保护自己!” 说着,我就叫人把他带到安全地方去了。至于我这个指挥官,则是留在原地指挥。 五分钟之后,羽林卫终于突破了锦衣卫前锋的防线,潮水一般地涌过来。若是从高处眺望,甚是好看,但见满是一片金灿灿的衣甲,犹如无数盛开的**,在夜幕下不断前行。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诗,是王玟琳教我的: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迎接一万羽林卫的,将是锦衣卫在承天门布下的天罗地网,只是可惜,承天门这座拥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古老城门,今夜将毁于战火! ***———— 下集预告:华丽的紫禁城之巅三万人大战,满城尽带黄金甲,故宫掩藏了六百年的秘密,京师风水格局的最终奥义!尽在风生水起! ** 一百八十五、承天门一战 今夜无月,原本***通明的承天门漆黑一片,任何能够照明的灯具都被锦衣卫们砸掉。纵然目不视物,羽林卫也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好像金色的波浪一样涌向无尽的黑暗深处。正要接近金水桥一侧的时候,突然,从金水桥下面掷出无数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噗噗落在羽林卫中间。 羽林卫久经训练,以为这便是我们锦衣卫扔过来的手雷,迅速伏倒。哪知这些手雷一样的东西并没爆炸,却发出丝丝的尖叫,冒出一坨坨黑绿的、带有极强刺激性味道的烟雾来。这便是我们锦衣卫的贴身利器——催泪弹! 须知,锦衣卫对付的只是大群作乱的刁民,无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只要扔上几个催泪弹,将刁民驱走即可。所以眼下我们手头并没有多少枪械,但是催泪弹却不少,三万多人里面,搜罗出了六百多个,一见这些玩意,我顿时心生一计。我们锦衣卫缺陷就在没有足够的枪械,无法长距离袭击,但是近身格斗却是我们的拿手好戏,只要化短处为长处,我们就有必胜的因素。 当下我命令将承天门所有照明的灯具统统砸掉,黑暗对锦衣卫有力。因为我们穿着的是酱紫色的衣服,而羽林卫则是金灿灿的衣物。黑暗的情况下,他们的目标比我们明显。 当羽林卫逼近到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当即下命令掷出全部催泪弹,一来阻碍羽林卫的视线,二来则是影响他们的感官。当是时,我将沾了水的布条绑在脸上,高举腰刀,爆发出惊人的大吼:“杀!” “杀!” 数千锦衣卫中不怕死的好汉,在我们带领之下,短短十多秒就冲入羽林卫阵中。羽林卫本来就已经被催泪弹搞得鼻涕眼泪横流,至少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让我们闯入阵内,犹如狮子闯入绵羊阵中,展开血腥的大屠杀! 我挥动手里的腰刀,只要见到金灿灿的颜色就毫不留情地砍下去,鲜血飞溅起来,扑到我脸上,敌人倒下了,我马上又去找另外一个目标。在这个热兵器横行的时代,还会出现这种大规模的冷兵器战斗,乃是非常罕见的。 羽林卫一方,尽管手中持有犀利的突击步枪,但是在进展中根本无法施展威力,一旦开火杀人,在击中锦衣卫的同时,不长眼睛的子弹也把周围的同僚击杀了,误杀的人数比我们杀的还要多。所以眼下锋利的突击步枪只能当作一条铁棍使用,砸来砸去,哪及腰刀威猛,顿时被杀了个血流成河。 而我方锦衣卫并非无敌状态,毕竟冷兵器的战争,对于心理素质的要求更加严酷。把一个大活人砍得血肉模糊,并非人人能够如我一般冷血地迅速去找下一个目标。尽管我已经竭力挑选或参加过打仗,或杀过人的家伙,但是仍有几个不成器的见血之后,立即蹲下呕吐不已,马上叫人砸倒了。 羽林卫不亏是护卫圣上的精英集团,很快从最初的震愕中恢复,迅速回调,不惜抛下仍旧在与我们苦苦拼杀的几千校尉,退到催泪弹烟雾之外,对准任何站立的人形射击,不论他是羽林卫与锦衣卫。这手非常狠毒,我们锦衣卫瞬时就被击杀了几百人,我看时候也差不多,高声大呼:“后撤,后撤!” 然后我率先逃出去,余下的锦衣卫跟在我后面逃离。羽林卫唯恐我们还有埋伏,稍微迟疑了片刻,却叫我们携着金水桥中的锦衣卫顺利大逃亡。我狂奔着冲向承天门底下的大门,大叫:“开门,放我们进来!” 守在里面的锦衣卫缓缓打开承天门,迎着几千锦衣卫逃入大门内,虽然羽林卫并没有立即追来,我们却没有把门关上。 这并不是空城计,而是另有计谋。 我回头仇视着羽林卫们,他们看到没有什么埋伏,便缓缓推进来,这次不像一开始那样贸然急进,而是步步为营。方才那掷出催泪弹的金水桥底下,唯恐还有人埋伏,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先用手雷扫了一遍。幸亏我有预见,叫兄弟们及早撤了出来,不然几千人的性命又白白损失了。 而金水桥之后,便是承天门的正门,眼看正门大启,受到我方才妙计袭击的羽林卫稍微停顿了一下,不刻有人大喊:“想不到锦衣卫里面还有这么一位高人!我当以为,杀了刘指挥使之后,锦衣卫便是群龙无首。阁下是哪位,叫我损失了如许弟兄,不妨显身展示展示!” 我一震,这竟然是韩冷的声音,他亲自来指挥作战! 当下我哈哈大笑,说道:“哦,原来是韩指挥使,在下不才,乃是朱恒淮,权代锦衣卫指挥使!” “是你!” 我听到韩冷的声音中一颤,他万万想不到我还活着。 “你是人还是鬼!” 我说道:“当然是人,托指挥使大人的福,我不禁得平安生还,而且凭空得了锦衣卫指挥使的要权。” 韩冷年纪轻轻即为羽林卫指挥使,又悍然发动叛乱,自然尤其过人之处,历时恢复常态,阴森森地冷笑:“可惜,这个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你只能坐到天明!” 话音方落,羽林卫重新向我们进攻,韩冷果然认为这只是我布置的空城计,可惜不是了! 那涌入承天门的羽林卫,还未来得及举起步枪开火射击,陡然就受到猛烈的枪火袭击。之前我方战斗,除了使用催泪弹之外,一直是冷兵器作战。这个不禁让韩冷产生错觉,以为我们没有热兵器。其实我们是有热兵器的,不过就是威力小了一点,乃是手枪而已。两万人多,手枪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有几千把。我灵机一动,索性把所有手枪集合起来一起用,发挥最大火力。而且承天门城门空间有限,一次性能够涌入的羽林卫校尉数量有限。面对同时几千把手枪的射击,活力密集不下于几十挺马克沁重型机枪的火力,顿时把羽林卫打得鬼哭狼嚎。想必韩冷此刻一定痛苦地想要杀了我吧! 友情推荐: **cmfu**/showbook.asp?bl_id=94147 ** 一百八十六、满城尽带黄金甲 韩冷当然不是蠢蛋,当城门口堆积的尸体犹如小山一样高,伤者的呻吟声超过枪炮的吼叫,他立即下令回防,抽调精锐高手,以火箭筒和手雷开路。那火箭筒打在城门口的尸体堆上,立时把人肉山炸飞,肢体血肉横飞,,溅满了承天门城门口一百米以内的地方。我大骇,明明还有许多伤者,他们一时死不了,作为自己的部下,理应相当设法救回来。韩冷冷血之极的性格我是见识过的,但是羽林卫难道对同僚没有一丝怜悯之情吗?说不定其中还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呢! 韩冷高声喊道:“杀杀!打进紫禁城去。我有神的佑护,天下必定是我们的。等我做了皇帝,升官发财,少不了你们的!” 众多羽林卫一阵鼓噪,纷纷扬起手中的突击步枪,齐齐地以波浪型突击方式攻入承天门城门。对此我早有对策,哪会让自己的手下以劣势火力对抗强大的火力,去白白送死呢?方才羽林卫回防之极,我就带着锦衣卫的部下们逃之夭夭了,待到韩冷攻进来,除了得到空旷的一片午门广场,什么人也没有,连死伤的尸体也被拖走。 “朱恒淮!”韩冷气恼地嚷叫,“你屡次坏我好事,若是让我捉住,千刀万剐!” 韩冷对羽林卫下令:“不必理会,赶快去抢占太和殿、承乾宫,皇帝老儿就在那里!” 羽林卫浩浩荡荡冲进来,远远望去,就如无数金灿灿的**在夜空中闪烁,甚是好看。待到余下的七千多羽林卫齐齐进入,把来路承天门抢占了,正逼近太和殿前方的太和门时候,突然从太和门以及旁边的围墙上,涌出无数酱紫色的人来。韩冷初始一怔,随之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不是脑袋吓傻了,居然使出如此昏招。我方兵器利长,你方兵器利短,你以己之短攻我之长,岂不是自寻死路?哈哈!” “未必!” 我冷冷地说道。 韩冷一挥手,羽林卫就发起了凶猛的进攻。韩冷说的不错,羽林卫是擅长长距离攻击,但是他显然忘了,在承天门与太和门之间的一段空间内,空空荡荡,毫无掩体,羽林卫校尉们不得不**在毫无防备的地方挨子弹。而我们锦衣卫方面,太和门不用说了,是一座大门,有足够的地方掩护,而东西两面都是墙壁,亦是有足够的掩体。我们凭借地利人和,一时间与羽林卫杀个难解难分。 双方交战的场面异常激烈,太和门之前的广场不过小小的几亩地,却云集了近三万兵士,以现代化的枪械展开一场血腥屠杀。我们方才偷袭羽林卫的时候,夺走了不少他们的枪械,一时之间,火力也不逊色于羽林卫。双方射出的子弹在夜空里织成一张密集的火力网,不时夺走人的性命。 那羽林卫方面缺乏掩体,不时有人中弹倒下,活着的同僚索性以死者的尸体作为掩体。有人一时未死,也被堆叠起来,发出痛苦的呻吟。羽林卫步步推进,数次攻破围墙,与锦衣卫发生贴身肉搏,形势危急地几乎让我立时下令撤退。好在锦衣卫校尉们自知无路可退,拼死血战,凭借着优势人力把羽林卫驱逐出去。然而胜利的天平,还是渐渐向羽林卫倾斜。 “指挥使大人,弟兄们快顶不住了!我们撤退吧!”一个百户浑身血淋淋,捂着一只受伤的胳膊向我报告,“我手底下的弟兄,都死光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们不能退,一旦退下了,大家一起完蛋!中国虽然之大,则无你我容身之处!” 眼看羽林卫逐渐逼近太和门,我拔出腰刀,高高扬起,喝道“弟兄们,跟我上!” 我正要带着身边校尉们冲出去拼命,突然看到羽林卫背后大乱,轰轰隆隆的声响不绝。我初始愕然,随之大喜,大声叫道:“京师三大营赶到了,弟兄们,再坚持一会儿!” 锦衣卫一阵欢呼!京师三大营只属于皇帝,绝对不可能叛变的,看眼前的情形,他们猛攻羽林卫的后方,说明他们认为羽林卫是叛变的,我们就有救了。 话音方落,那羽林卫本因立即军心涣散,一击而溃。哪知他们此刻反而越发整齐,这时我看到羽林卫齐齐地组成一个个方阵,不去援助后面受到袭击的同伙,而是猛攻我们太和门。 该死!我怎么也忘了背水一战的道理。羽林卫眼下只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回防,以羽林卫的武器和实力,绝对不是野战军队京师三大营之一的对手。另外一条路,就是率先击败我们,只要想办法控制住了皇帝,京师三大营就根本无所畏惧。毫无疑问,我们的实力比京师三大营弱小很多,拿着我们当鱼腩,眼下承受的压力更加巨大。 羽林卫不畏生死地向我们发起进攻,野战与巷战不同,极其重视阵势的作用,有时一个阵势的优劣,几乎可以提升一倍的战斗力。只见数千羽林卫排成一个“老汉推车”的阵势,口中齐齐喊道:“推!” 那羽林卫的这个阵势,以两翼为掩护,中间突破,齐齐地向我们推进来。我们全力狙击,但是这个古典阵势实在太厉害了,很快羽林卫就推到了眼前,却被太和门挡住。 那羽林卫又飞快地变化阵势,排成一个“玉女吹箫”,大声叫道:“升!” 所谓“玉女吹箫”,就是羽林卫差不多以五个人为一组,其中四个人在底下,一个人在上面,那四个人联合起来,一起把上面的人推上去。若是从高处眺望,无数小**组成一朵朵大的**,吐出花蕊,无数羽林卫士兵就如壁虎一样,借力爬上了六米多高的太和门。情况不妙! 我大声一声:“杀!” 说着,带头冲向太和门,挥刀乱砍,见一个杀一个。因为能够爬上太和门的羽林卫校尉,必然不能带上太多东西,不然身子太重,爬不上来。加上人数有限,在我带领下,锦衣卫很快把他们驱逐下去。 在下面羽林卫又变化阵势,高叫道:“承!” 这次变换的阵势,却是“观音坐莲”!把他们掉下来的校尉一个个接著。但是这毕竟在仓促之间,难免有失误,摔死了大半。 轰! 羽林卫背后的承天门防线终于被攻破,冲进来一队队紫黑色服饰的士兵。正是京师三大营之一的神机营。他们一边冲进来与羽林卫搏杀,一边高叫:“羽林卫阴谋叛乱,杀无赦!锦衣卫护驾有功,赏!” 锦衣卫顿时欢声雷动,而羽林卫听到杀无赦不免垂死挣扎。可惜神机营不是吃白饭的,在他们强大火力的打击下,本来人数上就逊色的羽林卫顿时吃了大亏。小小的太和门广场几乎成了死亡的海洋,无数金灿灿的**飞溅起一朵朵血花,立时倒下身亡。满城的黄金甲,毕竟不如酱瓜(民间对锦衣卫的笑称)厉害!—— 发点牢骚。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写的很不顺畅,硬是挤出来一样。感觉起来,太匆忙了,无暇细细琢磨。结束烈火焚城之后,下一步我可能会放慢速度,宁可慢点,也要好点了。又,小说修改已经完成三分之一了,看起来不错。 ** 一百八十七、紫禁城的阴谋 惨烈的紫禁城一战已经接近尾声,作乱的羽林卫在神机营与锦衣卫的联合绞杀下溃不成军。由于圣上下了圣旨,对于这干奸佞一律杀无赦,所以羽林卫抵抗甚是激烈,但是难成气候,耳边偶尔才听到零零碎碎的枪战声,以及人死之时的惨叫。 我眺望打量太和门至承天门之间,入目皆是遍地的尸骸,那金灿灿的羽林卫犹如严冬里的**,倒在地上枯萎,消逝了生命。其实锦衣卫损失也极为惨重,粗略统计了一下,两万多弟兄中,超过三分之二有伤亡,乃是一场惨胜。若非神机营及时赶到,恐怕此刻躺在地上的,就是遍地酱瓜了。 那神机营提督笑吟吟地迎上来,笑道:“朱指挥使护驾有功,圣上必定欢喜的很,日后指挥使大人升官发财,可不要忘了本官啊!” 我拱拱手,笑道:“哪里。提督大人客气了。要不是提督大人率麾下勇士及时赶到,我哪能立下如此泼天大功。日后还需大人多多提携!” 神机营提督官衔上比我大上几品,加上人家好歹救了一条老命,当下客气之极。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向提督问道:“敢问提督大人,那作乱的羽林卫指挥使韩冷,可曾捉到?” 提督眉头皱皱,说道:“这个家伙,甚是狡猾,眼看情形不对,居然抛下苦苦作战的属下,一个人逃跑了,当真无耻的很!” 我叹了一口气:“一将功成万骨枯。眼下如此之多的锦衣卫、羽林卫伤亡,都是被韩冷一个人的野心谋害的。若是捉住了这个家伙,必要在午门凌迟处死。” 提督点点头,这时大内快步走来几个内侍,其中一人展开黄布,念道:“圣旨到!” 我心头一凛,唯恐又是羽林卫伪装的,仔细一看,这些内侍面白无须,体质纤弱,乃是真宦官,这下才安然地半膝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锦衣卫千户朱恒淮,平定叛逆,护驾有功,特升锦衣卫指挥使。赏一等忠勇男爵。即刻进宫面圣!钦此!” 我大喜:“谢主龙恩!” 提督向我说道:“恭喜男爵大人。” “哪里哪里!” 寒暄客套了一下,我便和内侍们进宫面圣。大内原本是羽林卫守卫的,因为羽林卫叛变,全部被清除出去,目前外城由神机营和锦衣卫守护,内城却比较空虚。一路上,除了看到几个有气无力的太监拿着枪械紧张不安地站岗以外,几乎没有看到其他防卫。我心里咯噔一下,隐隐升起这么一个念头,倘若当时我立即入宫,捉拿住皇帝,是不是我也能篡权夺位成功?这个念头越想越诱人,如今看来,却是叫人懊悔不已,连神机营都赶到了,我已经失去了最佳时机。 我猛然一震,怎么能有如此大逆不道的念头呢?受韩冷蛊惑太深了。当下我摇摇头,继续跟着那几个内侍往前走,走了没几步,那些内侍戛然止步,尖尖的声音响起:“什么人?鬼鬼祟祟,快出来!” 我顿时戒备,凝神搜索,却见从暗处缓缓出来一个白色的人影,看身形似乎是女子。待凑近了一看,乃是林白水,我吃了一惊,她怎么跑到大内来了。我不是一直叫她呆在安全的地方吗?莫非迷路,误闯进来了。心思所想,我便笑嘻嘻地对那些内侍讲道:“诸位公公……” 砰砰! 林白水身后忽然吐出一条火舌,我来不及吃惊,身体本能地反应,立时伏倒打滚,避开这些枪火。至于那些内侍,却没有这么好的身手,转眼就被杀个干干净净。我躲在隐蔽处怒道:“林白水,你这是什么意思?” 女人没有回答,代替的是小声的抽泣,我偷偷描出一眼,细看林白水满面泪水,浑身战栗不已,害怕之极。在她身后,隐隐约约藏着什么人。当下我冷冷地说道:“后面的那位朋友,躲在女人背后,算什么东西!” “哈哈,朱千户……不,朱指挥使大人,我们又见面了!”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过来,我顿时一震,失声叫道:“韩冷!” 难怪方才捉不到这个家伙,居然逃到了大内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撞见了林白水,便拿来做人质了。 韩冷牙齿咯咯作响地说道:“朱指挥使啊,你害的我好惨。我韩冷一身自负天命所附,哪知却三番五次叫你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武夫莽汉坏了大事!” 我哈哈大笑:“由此可见,天命并不在你身上,而在我身上!” “呵呵,你错了。正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这是上天在考验我,他没有抛弃我,不然,我怎么又遇上了你们?” “哦,我们对于你的霸业,有何裨益?” 韩冷笑道:“我有神器——万象仪!” 我哈哈大笑,极力嘲讽激怒韩冷,以伺机救出林白水:“你那个所谓的万象仪,乃是假货。真正的万象仪,我和林白水一起看到过,绝对不是那个什么瞎子骗钱的罗盘。” 韩冷不怒反笑:“恰恰相反,是你错了。我知道你们说的万象仪,那是预言未来的万象仪。但是有那个玩意我有个屁用,我需要的是掌握未来的万象仪。而那个东西,正在我手里!” 我冷冷说道:“牛皮也不要吹的太厉害!” 韩冷哼地一声,说道:“那是因为你不懂风水的本质。但是我知道,所以我才是掌握未来的人,不,确切的说是神!朱恒淮,我令你出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我踌躇不已,终究舍不得林白水被弄死,只得老老实实出来,同时暗自防备韩冷偷袭。出乎意料,他并没有多少攻击的念头,而是躲在林白水背后,睨视着我。 我问道:“你想作甚?别说拿她来威胁我去刺杀皇上。” “你认为这么蠢的念头,我会想得出吗?”韩冷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低着头对林白水说道:“既然你们看到过预言的万象仪,那我问你,对于今天,它有什么预言?” 林白水颤抖地说道:“己巳,幽常乱,烈火焚城!” 这句话我也听说过,但是什么意思不太明白。韩冷似乎自言自语,又似乎在解释给我们听:“己巳便是今年;幽,便是幽州,也就是京城的古称;常,正常,常态;乱,动乱!加上烈火焚城!我明白了,它的意思就是说,今年京师注定有一场在常态下发生的大动乱,这场动乱,便是和几百年前,天启大爆炸一样的可怕事故!哈哈!只要我引发了这场事故,我就是神了!” 他疯了! ** 一百八十八、京师的风水秘密 我冷冷盯着韩冷,他一只手拿枪对准林白水,以威胁我,另外一只手向背后伸过去,要把背包拿下来,在他眼眸稍稍偏转的一瞬间,我连连向林白水使眼色,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林白水与我合作多次,心意相通,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猛然抡起小手,攥紧了拳头,狠狠地对着韩冷的太阳穴砸下去。 韩冷吃了一击,惨叫一声,身子摇摇晃晃,我大喜,正要扑上去,形势陡然又变化。韩冷站直了身躯,大怒之极,捉住林白水的小手扭到她的背后,转瞬即将不利局面扭转,我连出击的机会都没有。唉,林白水实在太弱了,打起拳头了有气无力,对韩冷几乎没有什么伤害,若是换作我,恐怕韩冷连脑袋都已经被打飞了。 韩冷先是瞟了我一眼,喝道:“朱恒淮,你不要轻举妄动!” 因为有人质在手,我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然后韩冷面对着林白水,甚是恼火:“你这个女人,真是可恶,差点坏了我的大事!我定要将你绑起来!” 他四下里寻找,并没有看到绳子一类的工具,一度把眼光投向我,很快移开。我知道他的心思,因为韩冷只能动用一只手,不能绑人,但是要我来做,肯定会留下什么猫腻。韩冷无计可施之下,突然把空着的那只手搭在林白水背脊上,抓住衣服,使其鼓起一条皱褶。只听吱啊一声,林白水背脊上的衣服立时被扯下一条布来。 林白水只觉得背脊倏然发亮,衣服竟被扯破,以为韩冷要施暴,吓得花容失色,放声大叫。我怒叫道:“韩冷,你算是男人吗?” 韩冷喝道:“闭嘴!” 我只觉得血气上涌,我作为一个男人,哪能容忍另外一个男子在我面前对女人施暴,于是暗暗蓄力,只待韩冷稍微露出破绽,便一拳将他砸死。 韩冷一言不发,那只手在林白水身上撕来撕去。林白水拼命抵挡,躲来躲去,却始终逃不掉。夏日炎炎,不论男女衣物都不多,且以轻薄为主,很快,林白水被剥的上身只余下一个文胸。那韩冷当然毫不客气地捉住文胸背后的那条带子,用力一扯,吱!断成了两段,叫韩冷随手丢在地上。林白水又是一声惊叫,双手慌忙护住**的胸脯,跪在地上,吓得魂不附体,哆哆嗦嗦。 出乎意料,韩冷没有进一步的暴行了。此刻林白水上身光溜溜的,只能靠双手遮住胸脯。她是个传统的女子,哪敢在男人面前露出身子,顿时吓得一动不动。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韩冷实在无法制住林白水,索性利用女性的害羞心理,把林白水的上衣剥个干干净净,让她的双手无暇运动,只能片刻不停地捂住胸脯。 韩冷用冰凉的枪管戳戳林白水肩部白嫩的肌肤,叫道:“女人起来!要是你下次再不听话,可不只是剥光衣服这么简单了!”说着,嘿嘿地**笑起来。 林白水慢慢站了起来,满面通红,低着头不看见我们,赶紧抢在先头走路,使得我们看到的不过她的背部。那林白水个子长挑,身材纤细,那腰肢更是纤细若无。配上洁白如方剥出来的鸡蛋一般的肌肤,随着走动一扭一扭,越发好看。 韩冷**笑道:“朱指挥使,此间风光可好?” 我哼地一下:“非我辈大好男儿所为!” 韩冷愤怒之极,却无可奈何,过了半晌才说道:“你可知,我是如何发现万象仪的秘密?” 我懒洋洋地说道:“我怎么知道,若是想炫耀,不妨老老实实,一口气说出来。” 韩冷不怒反笑:“朱指挥使毕竟是爽快人,我也不多废话了。自从我取了万象仪之后,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万象仪上的司南方针,从来不指向南方!令我不禁疑惑万分,初始以为,这个司南不带磁力,稍微一测验,是带着磁力的。既然是司南,自然配对着地图,我把两者一对,顿时发觉了其中的秘密!” “什么秘密!” 我心中好奇起来了。 “我发现,这根司南,始终指着紫禁城的一角!一开始我也没有想通,苦思冥想了半天,设置出了种种可能,例如紫禁城附近有大型铁矿等等,根本不可能。我这人有个习惯,一旦想不通了,便看看书,从别人的思维里,或许能够得到什么灵感。于是我查阅了一本本堪舆学的著作,猛然之间我灵感一动,我明白了,这是为什么!” “那是什么缘故?” 韩冷却转而问前面的林白水:“林博士,你是个大学问家,你说说,紫禁城在建筑上,有什么不对头吗?” 林白水害羞之极,唯唯诺诺:“嗯,这个中轴线,歪了!” 我莫名其妙:“什么中轴线歪了?” 韩冷解释道:“京师的中轴线,是从永定门到钟鼓楼的一条中轴线,是京师的中心标志。中轴线理应与子午线重叠,合‘正南正北’的方向,这才是天经地义的常识。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十几年前,有人测量中轴线的时候,竟然发现它是歪的,和子午线有两度左右的偏角!” 我大吃一惊,说道:“何人如此大胆,在建城的时候,竟然把中轴线给弄歪了,这样不论放在哪朝哪代都是凌迟的大罪啊!” 韩冷说道:“如今之京师中轴线,仍旧沿用蒙元大都时期的的那条。据说蒙元大都的设计者乃是刘秉忠、郭守敬。他们都是大科学家,会采用精度较高的天文测量,而不是当时就证明误差极大的磁针定位,不禁叫人奇怪。之后七百多年,几十个皇帝都坐在了歪的中轴线上,细想起来叫人不禁纳闷,但是如果联想到风水的本质,就不奇怪了。” 我问道:“你一直在说什么风水的本质,那究竟是什么?” 韩冷说道:“世人纷传风水乃是伪科学,在我看来,风水之说,确实有一定的科学性。譬如勘察风水,必定用上司南,我想那风水便与地球磁场有莫大的关系。不仅仅是磁场,风水之说还涉及太阳、引力等种种因素。所以我就认为,所谓的风水,就是宇宙种种能量对人的干涉,有好有坏,风水的本质就是要利用宇宙能量,顺从宇宙能量。” 我点点头说道:“这点我也赞同。譬如我就听我老婆讲过,人们睡觉最好头南脚北,以适应地球磁场。” 韩冷又说道:“古人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他们建造城市、房屋都要依靠风水。我问你,你看看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 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棋盘?” 韩冷摇摇头,说道:“你再想想看,像什么?” 我莫名其妙,不禁陷入了沉思,苦苦思索,究竟京师的城市格局,像是什么东西呢?恍惚之间,我忽然想起了王玟琳童心大发,把家里的电视机给拆了,那…… “集成电路!“ 我推口而出。 “不错,就是集成电路。京师的整个布局,其实是一块巨大的集成电路,每一栋房子、每一条胡同,都是不同的电阻。而上面奔驰的不是电流,而是磁力、引力等宇宙能量。你想,那小小的一块集成电路,能够带动巨大的能量。而整个京师方圆百里之大,乃是一个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系统,它能够带动的能量更加庞大。” 韩冷越说越兴奋,我越听越惊异。 “一旦京师的集成电路启动,将会带来巨大的力量。我怀疑,明朝天启年间的神秘爆炸,其实是一场集成电路接受能量符合过大所引起的事故。想想那场事故的规模就知道!所以我只要掌握了这个巨大的集成电路,我就能控制世界!而发动这个集成电路的开关,便是我手中的万象仪!它上面的司南,时刻不停地提醒我找到启动开关的地方!”—— 预告:法门寺的诡异!日本人石原镇太郎的野望,王玟琳的秘密!尽在风生水起!下礼拜烈火焚城大结局! 友情推荐,美少女同事的故事。 《梦境殿堂》 **novel.hongxiu**/a/33142/ ** 一百八十九、魔盒的开启 韩冷双目突出,神情相当兴奋,额头冒出了细细的汗珠,甚至因为说话太急了,以至于气喘吁吁。他所说的这些都是相当隐秘的事情,断然不可对别人贸然吐露。俗话说物极必反,不要让人说,反而更想告诉别人。就如吃饭时喉咙里堵住了一块饭团,不吐不快。而我们两人都是事关人员,此刻必定让我们知道才能办事。说完,韩冷手腕一转,从背包里掏出了万象仪。 好像罗盘一样的万象仪在漆黑的夜空下,发出幽幽的绿光,仿佛一团鬼火,诡异之极。我畏缩地后退几步,唯恐放射性物资的毒性沾染到了我。而韩冷丝毫不知情,捧着宝贝不住探视司南,喃喃自语:“快了,快了,就在前方……”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在我感觉以来,都是一直朝西面在行进。倏然眼前霍然开朗,入目乃是一片极为平坦的地面,原本高高低低、此起彼伏的建筑物立时消失。我从未来过紫禁城,哪知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感觉眼前空旷的可怕,不禁叫道:“这是哪里?” “中南海!” 韩冷又补充一句:“前清时期,慈禧妖后囚禁光绪小儿,垂帘听政的地方,就在这里!” 原来是一片水面,难怪如此之宽广。因为实在太黑了,我看不清楚,便以为是一片平地了。 本朝开国之后,历代帝王均居住于紫禁城慈宁宫一带,至于中南海,偏于西瓯,倒是极少有人来往,因此我们在这里看不到一个人员,也没有一盏电灯。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团,树影、屋影隐隐约约。韩冷高举起万象仪,借助万象仪的发出的亮光打量四周,点点头,说道:“不错,此地风景优雅,龙气十足,他日我登基之后,必然以此地为住所。” 我和林白水没有搭理人,韩冷察觉场面冷落,讪讪地笑笑。话说间,已经转到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前,看那牌额,却是勤政殿。因为极少有人来往,为了保管方便,便以一把大锁牢牢将正门锁住。此锁只能放君子,哪能防备韩冷之流无法无天的暴徒,当下冷笑一声,对准大锁砰的一枪,打断了索栓。这时再添上一脚在门上,轰的一声,尘封了近百年的勤政殿霍然开启,迎面扑来一股木制建筑物特有的发霉味道,叫人不住皱皱眉头。我只得拿衣袖遮住鼻子,眼角一瞥,那林白水可就倒霉了。因为她被韩冷扒走了上身的衣物,这时一直是用两只胳膊捂住要紧的部位,面对霉味的进攻,只能紧紧把眉毛蹙起来,忍受着不悦的气味。我本想立即上前为林白水披上一件衣服,转念一想,犯不着此刻打草惊蛇,等会儿会给韩冷好看的! 韩冷高举着万象仪,借助绿油油的亮光四处打量,脑袋扭来扭去,兴奋、焦急的神情融合在一起,到处找寻类似开关的物件。其实勤政殿历经满清、前朝和本朝三代的动乱,里面的物件几乎都被毁于一旦,连个凳子都没有留下。而本朝又向来不太重视这里,因此勤政殿内空空荡荡,往前看过去,殿内做北朝南是九龙宝座的遗存基座,原案老早毁于八国联军的战火。九龙基座之上是一块残破的匾额,依稀可见“正大光明”几个大字! “在哪里,在哪里?” 韩冷额头又冒出丝丝冷汗,他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林白水的一只胳膊,将后者拖过来。只听林白水一声尖叫,胳膊被拉开,顿时走光严重,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团白皙上点缀红艳艳素点色彩飞过。那林白水运动细胞很糟糕,此刻却又飞快地护住了胸脯,吓得魂不附体,叫道:“你,你要做什么?” 韩冷焦急地双目发赤,高声叫道:“你是大博士,学问毕竟比我丰富,我问你,这个万象仪的启动开关,到底在哪里?” 林白水稍稍镇静下来,这女人读书太多,脑子爱钻牛角尖,居然忘了眼前的形势,慢慢陷入问题的沉思中,那韩冷也难道没有打搅。过了片刻林白水说道:“我想,既然是能够掌控命运的万象仪,它象征着王霸之权。又在勤政殿内,那你试试看坐在前面的九龙宝座上,说不定,就有结果了。” 韩冷点点头,自言自语:“不错。” 他登上九龙宝座的基座,坐在上面。虽然九龙宝座如今只剩下了一个基座,但是地势甚高,从我们的角度看上去,韩冷高高在上,真的如皇帝一样。那韩冷初始坐上基座,仍旧死死盯住我们,唯恐我们发动逆袭,片刻那韩冷表情慢慢凝固,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我看到他双目渐渐放大,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单手指着前方,高声叫道:“在那里!” 我倏然一震,回转头瞥过去,并没有什么,随之醒悟,韩冷的位置比我高,那么他指向的位置也比我高出很多。我马上抬起头,头顶正是勤政殿的顶梁。勤政殿乃是秉承明清风格的建筑物,但是顶部却奇怪设置成一个八卦形状,中间是太极阴阳鱼,与四方四角的建筑物本身格格不入,招人怀疑。 韩冷面露微笑,说道:“原来如此,这里就是发动万象仪的关键啊!” 说着,韩冷突然一跃而起,攀上了勤政殿的顶梁。我素知他的腿功极佳,做个梁上君子也不稀奇。本来我可以乘此机会携着林白水逃之夭夭,但是不知道怎么地,我还是留了下来,想看看韩冷搞什么花头。我一边盯着韩冷的行动,一边脱下外衣,披在林白水身上。 “谢谢!” 林白水感激地说道,有若珍宝一样,急急忙忙穿在身上,总算遮住了女性的秘密。不过我们两个身材相差太大,我是一个大块头,而林白水身材纤瘦,因此看上去犹如一个小孩穿着大人的衣服,甚是好玩。 话说间,韩冷已经来到了那八卦图案的位置,他双腿夹住横梁,小心翼翼地把万象仪放置在中心的阴阳鱼上。但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顿时哈哈大笑:“果然,你所相信的都是一派胡言,世界上哪有什么可以掌控的天命呢?” 话音方落,陡然绿光一闪,我们立时被笼罩在一层绿光之中。那勤政殿闪亮一下,犹如巨大的手电筒,把这绿光传递到空中。地面,忽然轰轰地摇晃起来! 我脸色陡然大变,万象仪,发动了! 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又重新发动了!—— 最近这几天家里装修,电脑搬来搬去,不能及时更新了,见谅! 互动时间: 写的这么乱,古不古现不现的。怎么让人顶你啊!唉!失败啊!难道是江郎才尽!铁雪之鹰 第六部3为什么那么乱??????给个理由啊?铁雪之鹰 回答:当然不是江郎才尽了。只是有一些不得以的原因。不过我会在结尾给一个完美的解释。 我觉得《西域魔国》修正版反而没有原版讲述的清楚,我在看修正版时很多事都看不明,在看了原版才明白,删剪的太厉害。应该在原版上稍稍修改一下就好了,总之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书!的确,原版中关于通天塔以及六道轮回的构思还是相当不错的。另外,不确定是不是我看错了,修正版的最初也是有文清登场,但是后文里就没有了?云$杉 回答:西域魔国当初没有想到写了这么长,拖得太长了,不得不删除了三分之一字数。其实现在已经开始又重新开始修改了。希望会给大家满意的,预计字数十五万左右。 作者取名真搞笑,寒冷——还韩寒呢,哈哈~苍月*水仙2007-1-2114:35 回答上海绝恋怎么能少人了?既然有了郭,自然有韩。 老汉推车阵玉女吹箫阵观音坐莲阵暴汗帅帅的小强2007-1-2020:31 xo36式都出来了……狂吻一只猪2007-1-2009:41 回答:恶搞黄金甲的。 公子,你疯了么?太和门几亩地就够三万人厮杀?人摞人啊?风入罗幛2007-1-2002:34 回答:也是恶搞黄金甲的,张艺谋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 作者说的真雅,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其实历史是婊子,是胜利者就可以上她。诸天泪2007-1-1918:36 回答:确实如此。不过真实是时间的女儿来源于一本推理小说,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恩~~~这个故事在一天之内完成所有的剧情的……呵呵……狂吻一只猪2007-1-1809:24 回答:似乎发生的越来越急促了。内蒙古篇花了一个月,明镜花了两年,古墓花了一个礼拜,西域魔国花了一个礼拜左右,就这部一天之内完成了。哈哈。 公子就学的京师大学堂在那时可是冲锋陷阵敢为人先阿,在书中却只字不提,是不是有意护短啊!开个玩笑,呵呵留头不留发2007-1-1714:21 回答:我……就读于国立浙江大学堂。 来,说一个恶心的,那个在沙漠里面尝便便的根本是错误的,因为外面气温高于人体温度!说便便还是凉的,判断人没有走远还差不多,最合理的是说便便还有水分,所以人没有走远ash2007-1-1619:58 回答:搞错了。 清末民初四大高手——铁拳无敌孙中山、穿林北腿蒋中正、天魔共残毛泽东、神行太保邓小平。其中孙中山和蒋中正合成“南拳北腿”。闇夜守護2007-1-1515:39 回答:是铁拳无敌孙中山的恶搞吧…… 跟公子讨论下小说中的一个部分“按照五德说,前朝属于木德,本朝属于火……御览2007-1-1020:36 回答:见作品相关。有讨论。 ** 一百九十、万象仪争夺 地面轰轰隆隆的震动,规模不下于里氏六级地震。伴随着地动天摇的还有韩冷发狂一样的笑声,他双腿夹住横梁,受到地震的影响,浑身不住晃动,纵然如此,这个人还是像是疯子一样大喊大叫:“哈哈,我终于启动了万象仪。我是神,我是世界之主,你们都必须服从我!” 话音方落,韩冷终于承受不住晃动,摔了下来,这个人反应极快,飞速一个筋斗就落在地上,微微后退几步,原本握在手里的手枪咔嚓,掉在地上。 韩冷吃了一惊,盯着那把手枪,抬起头的时候,目光正和我的视线相接触,只听我大喊一声:“韩冷,受死吧!”顿时一只铁拳砸了过来。 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发作,就是忌讳韩冷的手枪,虽然我能够从容逃跑,可是林白水却不可能有生还的机会。眼看大好时机摆在眼前,我哪肯放过,立时推开林白水,冲上去和韩冷对打。 我从未和韩冷直接交手过,只知道他的腿功极为出色,至于手上功夫,便是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并不畏惧,单是以功夫而论,京城之中,我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一身军道杀拳练到炉火纯青,此刻抢占先机,拳头逼近了韩冷的面颊。 呼!韩冷上身不动,双腿急剧地摆动,往后退却,身形极快。我的拳头牢牢跟踪住他的面颊,只要击中脸颊,即使再厉害的人,也会至少数秒钟不醒人事。 韩冷右手挥拳,硬生生地和我对轰一拳。 咔嚓,骨头碎裂的声音爆响。 韩冷大叫一声,抱着右手一个筋斗翻开。我受到自己挥拳的反作用力,身形微微一颤,稳住脚步,哈哈大笑:“小子,你以为京城里有几个人可以和老子比划拳头。” 韩冷吃亏不小,他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对峙着。倏然韩冷开口说道:“朱恒淮,你现在不过是一介小小的指挥使,在京城中,官衔大于你之人,多之如牛毛。眼下我掌控了天地元素,这天下,便是我的了。只要你辅佐我登上皇位,我封赏你为一字并肩王,荣华富贵,仍你享受,天下女子,仍你挑选,例如这眼前的林白水,你随意纳为小妾即可。” 韩冷说别的不好,偏偏扯上了林白水,当下林白水气得七窍冒烟,大叫道:“不要相信他的鬼话!” 我冷笑一声,韩冷的阴冷性格,我是领教过的。他这种人,只爱他自己,别人在他眼里,连一堆狗屎都不如。我说道:“韩指挥使,还不如我将你杀了,由我来掌控这个天下。这大明帝国由我姓朱的继承,也是理所当然。” 韩冷脸色变掉,面露狰狞,大叫道:“哪有那么容易,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说着,韩冷猛然扑过来。 我正面迎上去,方才的交手我便心中有底,韩冷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韩冷一招懒驴打滚,翻了一个身,急切地往地上的手枪摸过去,但同时我也飞身上来,两个人两只手几乎是同时抓住了那把手枪。 一把手枪由两个人来争夺,谁先把枪口对准对方,并且扣动扳机,谁就是胜利者。不过眼下韩冷拿著了枪柄,而我只是拿住了枪口,所以我只能把枪口往上推,防止子弹飞出来打到我身上。韩冷却毫不犹疑地扣动扳机,砰的一下,一颗子弹飞出来。然后韩冷又连续不断地扣动扳机,一颗颗地把子弹射出来。 我心头一凛,枪口朝天,韩冷根本打不到我,何必这么浪费子弹?不对! 我猛然抬头,顿时明白。 韩冷的目标是天顶的万象仪,他方才不是说过,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所以他要击毁万象仪。 可恶,我绝对不允许韩冷破坏万象仪,不然我们怎么制止可怕的灾变呢? 当下我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把枪口扭向韩冷的方向。而韩冷也知道这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拼了老命。两人你争我夺,不相上下。 我们打斗激烈之处,都忘了房中还有另外一个人。此刻这个人慢慢地走了过来,顿时我和韩冷才惊觉。 我大喜:“林博士,快快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在韩冷的头上,把他打倒!” 韩冷急切地叫道:“林博士,你千万不要被这条恶棍蒙骗了。这个朱恒淮面似忠厚,其实奸诈之极。他的老婆王玟琳,乃是京师第一美女,却被他骗到手里。你可知,是用什么方法吗?当然是生米煮成熟饭了。假若你落在他手里,将一生痛苦不堪!” 我平生最为敬重王玟琳,不禁大怒骂道:“胡说八道!” 韩冷笑道:“你看,这人便开始抵赖了。” 林白水从地上缓缓捡起一块石头,正对着我们两个人。 “快动手!”韩冷叫道。 “你难道忘了他对你的侮辱吗?”我叫道。 林白水高高举起石头,猛然间外面天光大亮,犹如升起了一个太阳一般。我们习惯于黑暗的眼睛顿时失明,突听一声惨叫,我倏然一震,眼睛慢慢地适应了亮光,看到韩冷倒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而林白水正呆在一边,不住喘气,那宽大的衣服里面,不时露出一丝白肉的痕迹,甚是暧昧。 我松了一口气:“谢谢你。” 林白水说道:“说起来,我还是更相信你一点。” 我抬起头,疑问道:“外面怎么这般明亮?” 这说着,突然勤政殿大门开启,涌进来一批人,我乍见一惊,随之大喜,却是一帮锦衣卫,那为首的百户见我一愣说道:“属下一直找不到指挥使大人,原来大人在这里。我们突见勤政殿冒出绿光,过来看看,大人,什么事体?” 我指着韩冷说道:“这是今日羽林卫叛乱的头目韩冷,将他押解下去,便是大功一件。” 那百户大喜,笑道:“恭喜大人,再立大功!” 我冷笑一声:“这韩冷害死我如许锦衣卫弟兄,哪能这般容易便宜他。在交给大内之前,让他尝尝我们锦衣卫大牢诸般刑法的厉害。对了,先用落鸟刀,叫他做不成男人!” “是,大人。” 一干如狼如虎的锦衣卫扑上去,将半死不活的韩冷拖下去。 我和林白水也走出了勤政殿,突见一角红光闪耀,抬眼望去,不禁惊讶地哈大嘴巴。 ** 一百九十一、烈火焚城 在西北面的天空中,飘渺着无数条变幻莫测的炫目之光,有的如彩绸一般抛向天空,上下飞舞,有的似山茶吐艳,一片红火。今夜本是一个无月之夜,天空昏暗如裹上了一层漆黑的天鹅绒,这时突然展现如此鬼魅的光芒,亮度之强,简直可以当作电灯看书。当真叫人心生恐惧,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 “天空,着火了!” 林白水喃喃自语,她那纤长的身材以火红色的光芒为背景,好像站立在一座燃烧的城池之下。我突然记起来,那预言的万象仪,给以今年的预言,不就是烈火焚城吗? 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收敛心态,说道:“这不是极光吗?我记得,好像在南北极圈内才能看的到,怎么一下子蔓延到了北纬四十多度的京师附近?”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猜想,按照韩冷所说,其实风水就是控制地球磁场的一种工具。不知道古人怎么获得了如此先进的文明,利用地形,建立了一个可怕的磁场控制机关——万象仪。由于韩冷启动了万象仪,造成磁场变化,使得中纬度的京师也能够看到磁场!” 我点点头,说道:“大概如此!” 林白水突然一愣,问道:“你不是自己说过,你是一个识字都不多的人,怎么精通如此深奥的地质知识?怪哉?” 我自己也是突然一愣,方才想都没有想,脑中理所当然地就冒出了这些知识。连我自己都暗暗纳闷,虽说家中趴着一只母老虎的大博士,但是此女素来只喜欢教我劳么子的《诗经》之流,我哪里懂得极光的常识。于是连我自己心里不禁暗暗称奇。 林白水说道:“事不宜迟,我们得马上行动起来,制止万象仪的发动。不要忘了,前明天启年间,京师发动的可怕灾祸!” 我脸色突然大变,这场灾祸,我也是听说过的,于是急忙问道:“那如何是好,怎么做呢?” 林白水思忖片刻,说道:“既然勤政殿是发动万象仪的生门,世上阴阳对应,有生便有死,因此我猜测,一定还有一个死门!” “这个死门在哪里?快快告诉我,我派遣士兵过去,将其捣毁,制止灾难?” 林白水盯着我,慢慢说出一个地点:“法门寺!” “法门寺!”我瞳孔突然缩紧,那郭小驷临死之前,就曾经告诉我过这个地点,说道常有太祖秘宝。 我不禁疑问道:“你确定?真的是法门寺?”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不错,我非常肯定。而且,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你的妻子王玟琳,恐怕此刻也被捉拿在法门寺!” 我顿时跳了起来,大喝一声:“快,我们出发!” 当即我拖着林白水,抛出中南海,在路上遇到几个锦衣卫,便向他们征用了车辆,直奔西北角的法门寺。在路上我们一边开车,我一边疑问道:“你,怎么确定,我的妻子就一定在法门寺呢?” 林白水叹气道:“这是我的直觉罢了。” 我勃然大怒,大骂道:“眼下事情关天,你居然凭着感觉行事,成何体统!” 林白水冷笑道:“我自然是有理由的。其一,盗圣郭小驷拿来了太祖秘宝,好藏不藏,为什么放到偏僻的的深山老林的法门寺呢?其中有诡异!其二,你的妻子王玟琳身世极为诡秘,曾经参与过太祖的秘事,其他人都死掉,唯独她侥幸不死。如今天下大乱,不论是原锦衣卫的刘指挥使、羽林卫的韩冷,还是那倭人石原,都蠢蠢欲动,目标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太祖的秘宝。想当初,那石原要捉拿我和盗圣,便是为了秘宝之中掩藏的秘密。但是我侥幸脱逃,那石原无计可施之下,不得不另想办法。而石原与刘指挥使勾结,自然晓得你妻子的私隐,便把她给捉拿了。郭小驷把秘宝掩藏在法门寺瞒不了多少人的,迟早会有人想到。而为什么死门就是法门寺呢?因为根据堪舆学的说法,勤政殿火气冲天,法门寺却正是镇压火气的命门。综上所述,我便认为,一切的关键都在法门寺。” 我一言不发,将车子开的飞快,直奔法门寺。京师此刻已经渐渐露出灾难之象,那街头到处是匆匆逃跑到乡下的黎民百姓,使得道路混乱不堪,叫我狂暴地只想把这些人统统撞死,让出一条路来。突然前方大乱,那些百姓们哭喊着一起狂奔过来,仿佛有猛兽在追赶,场面极度混乱,无数人涌过车辆,拼命向后逃窜,有几个不小心滑倒了,立时叫旁人踩死。 我大骇,究竟出来什么事情? 这时地面突然一震,地面咔嚓咔嚓,缓缓裂开了一道深不见底的口子,我脸色陡然大变,高叫道:“地震,地震!” 人群争先恐后的跑过来,在前面的人发现地震震出的裂开,忙不迭地止步,可是后面无尽的人群还是源源不断地推过来,前排的人顿时躲避不及,活生生地被挤下裂缝,发出惨烈的叫声。这样一连摔死了几十个人,才止住了跌落的形势。 但是恐怖的灾难还没有结束,地缝里悠悠冒出一团团鬼火,闪烁着蓝色的妖异光芒,随风飘动,倏然碰到了一个人的胳膊,那人顿时惨叫一声,犹如中了磷火一样,浑身燃烧起来,轰隆一下,化作一团灰烬。他旁边的人躲避不及,纷纷被燃烧鬼火,很快一大片人都被烧成灰烬,地面上除了一层灰尘,顿时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看得头皮发麻,眼看那鬼火悠悠地从我们飘过来,赶忙发动车子,飞奔而走,乘着高速逃开。走了五百多米,就从反光镜里看到后面已经是一片火海。 这便是烈火焚城!—— 写的不太受欢迎,收藏的人越来越少,想太监了。 ** 一百九十二、法门寺的猜想 整个京师已经弥漫在一场大火之中,火焰噌噌蹿出三十多米高,纵然在远远的天津卫也能看到这熊熊烈火。燃烧的罗马的命运降临在京师这座千年古都上,人们哭喊着逃命,瞬时就被大火吞没,无数古迹毁于烈火之中!这种火焰来之甚是奇怪,从地下冒出来,触物既燃,绵延不绝。林白水看在眼里,不断地拍打我的肩膀,焦急地催促:“快快!我们必须马上赶到法门寺去,再不然,京师就毁于一旦!” 我调整车辆,把时速拔到最高档,飞一般地冲向法门寺,渐渐地背后的灼热和橘红色光芒减淡了,我们已经出了京师,来到郊外的古刹法门寺。这法门寺破落已久,平常都没有人过来,我借着车灯打量过去,古刹门口大刺刺地停着几辆车子,里面空无一人,而前面的法门寺洞口大开,类似手电筒的光柱不住闪烁。 我立时停住车辆,拉开车门,和林白水一起跳下,赶到门口,初始我担心受到袭击,便拔出了手枪,小心翼翼地探头侦查,看到几个手电筒把一个身形臃肿的女子围在中间,好似女皇一样,我顿时一惊,失声叫出来:“玟琳!” 那女子倏然一惊,转过脑袋过来,果然是王玟琳,她也瞧见了我,叫道:“恒淮,你过来了!” 王玟琳身边的正是石原等一干人,他们脸色阴沉,一言不发,我见王玟琳神色安详,并没有受到石原等人的伤害,反倒是像王玟琳威胁住了石原一样。我素知我的这个老婆才智出众,平常我向来是服服帖帖,此刻却不知道她使了什么神通,把石原给逼住。 当下我便显身,身后的林白水也跟着,慢慢走出来。王玟琳瞟了林白水一眼,悻悻不快,不过并没有当场发作,而是直直地目光对准林白水,后者亦是毫不客气地对视,世界上两个最可怕的女人,终于展开了斗争。 但是显然,别的人并没有兴趣观赏女人的战争,那石原焦急地说道:“王博士,你所说的一切可都是真实的?” 王玟琳收回目光,淡淡地说道:“若是你不信,自己打开一看即可!” 林白水算是胜利了,洋洋得意地收回目光,却把身子把我身边一靠,叫我好不尴尬。这时收到王玟琳的逼视,顿时打了一个寒颤。那女人的眼神说,小子,算你狠,居然背着老娘搞女人。不过眼下事情要紧,暂且绕过你罢了! 那石原可就不客气了,王玟琳和他们所在的中间,就是一尊残破的佛像,约莫两三米高,恐怕是当年破落的法门寺唯一遗迹。石原朝佛像胸口的“卐”字伸出手指,对着四角各点了一点,只听咔嚓一下,“卐”字图案缓缓凹陷,露出一个手腕粗细的洞口,那石原大喜,忙不迭地把手腕伸进去,突然见他脸色一变,肌肉扭曲,发狂地叫起来:“救命,救命,里面有东西把我咬住了!” 石原拼命挣扎,我见情况不妙,当下扑上去挥拳击在他的手腕上,咔嚓一声,整只手腕硬生生地被我打断。石原惨叫一声,踉踉跄跄后退几步,脸色发白。他并不是那么不知道好歹的家伙,一手捂着断腕,同时向我鞠躬道谢。 我莫名其妙,转身问自己的老婆:“到底怎么回事?佛像里藏着什么?” 王玟琳哼地一声:“不过是从太祖陵墓里盗窃出来的东西,这干日本人将我掳来,把事情前前后后说了一遍,我稍微一分析,就知道东西被藏在这里。” 我心里大为赞叹,这些聪明人的脑子真不一般,我要不是盗圣临死之前把东西交给我,我怎么都不会知道是在这里。但是王玟琳一猜就知道。 那石原冷冷地说道:“接下来,该轮到你们了,赶快把里面的秘宝取出来,不然,真的大祸临头了!” 我大不已然的说道:“你们真笨,何必把手给牺牲呢?在我看来,反正有这么多人,大伙儿合力,用绳子把佛像拉倒、砸碎即可!” 石原一怔,过了半晌才说道:“好主意!” 于是就有人欣欣然地从外面车子里取来绳子,把佛像绑住,这些人倒是也学乖,连人力也省掉,直接用车子的机械力拖拉。车子轰轰发动,这尊大佛在车辆的拼命拉扯中轰然倒地,扬起漫天尘埃,倏然几枚碎片弹出来,将一个躲避不及的倒霉蛋砸倒。那人呵呵发出惨叫,我惊异地发现,插在他脑门上的竟是一块白生生的骨头! 那个家伙倒在地上,伤口流出的血转化为黑紫色,把插在伤口的上白骨染黑。更叫我们惊悸不已的是,那大佛肚子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骨头,不知几何,林白水啊地一声,吓得魂飞魄散。待得到林白水鄙夷的目光,顿时静下来。 在森森白骨之上,却耸立着一个小小的包裹,以金线包裹,微微发黑,有些年份了。初始我不明细看,似乎便是太祖孝陵被盗的物品,顿时大惊失色,只听耳边王玟琳说道:“恒淮,你把那个包裹拿来,并且打开看一看。” “我?” 我甚是奇怪。 王玟琳点点头,犹如下定决心地说道:“不错,正是你。因为这是命运的选择,只有你才有资格打开。” 我虽然心里觉得奇怪,但是王玟琳的话我向来遵循,于是便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包裹飞快地拿过来,幸好没有什么机关暗器之类的东西。我当下放心下来,但是要打开包裹之际,又稍微疑惑一下,看看王玟琳,得到其鼓励的眼光之后,我便把包裹慢慢打开,从里面慢慢取出一张彩色的纸片,徐徐摊开。当我把目光集中在纸片上的时候,突然浑身一颤,恍然之间,犹如一股电流流过了我身子,这是……—— 感谢大家的支持,这本书暂时不太监,至少要写完! 预告:法门寺的诡异!日本人石原镇太郎的真实身份,王玟琳的秘密!异度空间的神秘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 一百九十三、唐山降魔大阵 我眼睛直视的是一张印刷精致的暗绿色纸币,上面以宋体整整齐齐书写着“中国人民银行”与“壹佰圓”的字样,有汉字说明是汉语言文化国度的纸币,可是纸币的风景明显是雄壮的井冈山,当年太祖在那里起事,所以我非常熟悉。既然如此,显然不是日本、朝鲜或者安南的钱币。传说中国从满清一朝开始印刷现代纸币,不论哪朝都是以政要头像为图案。然而这张纸币上的四巨头人像,明明不认识,却觉得非常眼熟,好像之前常常看到过的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我双手微微颤动,继而浑身发抖,可恶的头痛病又来临。那深藏在记忆海洋深处的记忆残片,乘着头痛的风浪,一波波地卷上来,叫我痛苦不堪,我咬紧牙关,生生忍住。蓦然脑中一道闪电亮过,我呆呆地愣住,转向王玟琳,口中嗫嚅道:“玟琳……” 王玟琳痛苦地把脑袋扭到一边,眼眶里泪水潸然落下,说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知道,不是我的,终究不是我的。何时你想起,那一天就是你离开我的日子!” 我犹豫地点点头,叹气道:“对不起,我毕竟不是这里的人,我不肯能永远呆下去。在我的地方,也有亲人们在等待着我。” 林白水听得莫名其妙,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好像,好像朱千户要离开了一样。怎么回事?” 我朝她苦苦一笑,王玟琳收敛了泪水,刚毅的女人立时回复常态,说道:“林博士,早有耳闻,听说你一直在揭发我隐私,是吗?” 林白水哼地一声,说道:“不错,那又如何?在堪舆学界,就属你古怪。十几年前的唐山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除了你之外,一个人都没有回来?我的父亲到底怎么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林白水苦苦纠缠着林白水不放,原来,她的父亲也在几十年前的事件中失踪了。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太祖也早已过世,而今这个‘宇宙封’又打开了,这个事情的真相,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及地揭开了。” 王玟琳捶捶背部,她是一个怀孕的女子,腰间非常吃力,我慌忙上前,把她扶下,坐在地面的一块石头上,听他慢悠悠地叙述:“大约在十三年前,那时我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不是自吹,当时我已经是堪舆学界内首屈一指的行家了。那年七月初一,我突然接到了上头的通知,赶紧赶到唐山,到了那里,我才发现竟然聚集了不少堪舆学界内的高手——包括你的父亲:林至若。” 这句话王玟琳是专门对林白水说的,之后她继续慢慢说下去:“我甚是奇怪,因为堪舆学界内门户之成见,比之武林门派更为深刻,向来老死不相往来,甫一见如此之多的人物,当真吓了我一跳。我们之间因为成见之故,并没有多说话。不刻,君临天下四十多年的太祖皇帝驾临!” “当年太祖已经八十有三,却依旧神采奕奕,但见他单独召见我们,面色沉重,对我们讲道:‘诸位爱卿你们知道,前明天启年间的大灾变吗?’这个事情,我们当然知道,并且试图从不少角度进行解释。我们正在怀疑太祖说话的意思时,太祖又说:‘朕也知道这件事情,而且朕晓得,这是妖孽在作怪!’当时我就开始怀疑,太祖是不是老的不行了?太祖又说:‘为此,朕几十年前就开始开始准备,预防妖魔的作怪。你们见今日之唐山,所有布局,均是为了预防妖魔,设置的降魔大阵!’” “我们大惊失色,想不到为了什么妖魔,下了如此大手笔。须知,寻常的堪舆学内,设置一个几件屋子的大阵,就相当了不起了。而眼前,却是几十万间房屋、道路布局的大阵,真不知道发动起来,究竟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们被迫在晚上被赶着匆匆上架,结局你们也就知道了!”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说道:“那唐山大地震,原来竟然是这个缘故!” 王玟琳点点头说道:“当时,我就在阵势内,突然在唐山的一角冒出强大的力量过来。我们马上发动降魔大阵,拼命阻止,我似乎能够感觉得到,那里有什么东西一定要出来,但是被我们的力量阻止了。两股强大力量的对撞结果,使得整个唐山毁灭。我运气好,侥幸逃过一难,被恒淮……”她看了看我,“不,确切的说是另外一个恒淮救起。但是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据说差不多都死绝了。我直到两个月后才苏醒,听说太祖已经驾崩了,而唐山,对外则说是大地震毁灭的!” “我作为唯一的一个生还者,一方面元气大伤,另一方面,被人严密监视,防止秘密泄露。直到废帝下台,新帝上台,我才稍稍自由一点,但是也差不多过了十多年。在这段时间内,我日思夜想,到底太祖想要做什么。直到两年前,我才终于想通了,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白水说道:“到底是为了什么?你说了这么多,我还是很糊涂!” “且随我来。” 王玟琳吃力地站起来,我叹道:“我来抱你。” 说着,我将王玟琳抱起。她个子小巧,即使怀孕之后,身形变臃肿,亦是没有增加多少份量。我们随王玟琳的指点,走进法门寺的一个后院,手电筒一扫,到处是凸凸的坟包,在漆黑的夜里,叫人感到尤为的诡异。 王玟琳示意我把他放下来,指着前面一个坟头说道:“把它挖开。” 我迟疑了一下,眼前是凸起一堆泥土,长满杂草,看上去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打理过。这个坟头甚至连墓碑也没有,不知道里面埋着什么。莫非不是人。而是我身世的秘密?我顿时心跳加快,在附近拾起一块木板,忙不迭地挖起来,向下挖了三寸,噗地挑出一根人骨。我吃了一惊,回头看了看王玟琳,后者点点头,示意我继续挖下去。 我虽然不明白王玟琳的意思,但是她的话一向来就有道理,就继续挖了下去。坟墓里面有死人,我不能打搅他的安眠,手脚立时安稳了很多,慢慢把整具尸骸刨了出来。这是一个大块头的男人,估计身形和我有七八分相似,脖子上还留着一块军牌,我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抹开泥土。军牌是用用以识别士兵之用,乃是以钛铁合金制作,纵然埋入土里百年,也不会生锈。于是这样,死者的名字依然留存,上面刻着端端正正的三个字: 朱恒淮!—— 预告:朱恒淮的隐秘身世!异度空间的神秘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 一百九十四、穿梭时空的爱恋 我口中喃喃着自己的名字,随之大笑道:“这不是我的军牌吗?如何丢在了这里,和这个死人陪葬了。幸好是我自己发现了这具尸体,若是别人,都以为我老早归天了!” 王玟琳摇摇头,语气仍旧是她那一贯冷静的腔调:“不,这就是你!” 王玟琳素来不打诳语,她那确信的口气使得我倏然一惊,失声叫道:“你说什么?” 王玟琳淡淡的说道:“我说你,其实已经在两年前就已经死掉了!” 我暴跳如雷,又惊恐万分,明明自己还活着,却别人说道自己两年前就归天了,而且这句话还是从自己信任的女子口中冒出来。我不禁陷入了一个古怪的逻辑怪圈,我活着?我死了? “tobeornottobe!”从林白水的口中冒出一句洋鬼子的话,“生存还是毁灭,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王博士,我渐渐能够明白你的意思了。” 我扑上去,一把揪住林白水纤弱的肩膀,喝问道:“你明白了什么?我被搞得糊里糊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还是由王博士解答吧。虽然我大致能够推测出,但是说不好。” 我转向王玟琳,听她继续淡淡地说道:“我带你来这里看这具尸骸,就是为了解答之前那个问题。之前我说过,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叫我苦思冥想了十年,一直没有答案,然后我终于遇到了一个改变了我一辈子的人——就是你!我们之前在唐山会面过,不过那时我处于半昏迷状态,而你实在太年轻,我们并没有多少交往。之后我们在京城再次相会,你已经是锦衣卫的一个低阶军官了,而我也被放逐出来。相会之后,就像许仙与白娘子的故事一样,我们持续交往,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刻。你不嫌弃我比你大上六岁,我也不计较你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兵,我们安安稳稳的结婚了。那段日子虽然很平淡,却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就像你一直说我的,读书太多的人,总是想得太多,我始终被太祖的那件事情困惑,怏怏不乐,这时你就对我说:‘说太祖的事情,当然是我最了解了!我钻研太祖十几年,对其实在佩服的不得了。太祖事事占敌先机,犹如超越时空,从未来得知了结果一样!’我蓦然醒悟,原来是这样啊!” “究竟是怎么样?”我问道。 王玟琳反问:“那张纸币,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苦笑一声,回答:“那是我的世界的钱币,和这个时代完全不一致。” 王玟琳说道:“那就对了。当时我便暗自揣测,莫非太祖真的是从未来过来,既然是从未来过来,当然知道过去所有发生的事情结果。以此太祖占敌先机,岂有败亡之理?如今我看了这张钱币,上面标注的西洋年份,恰是我们这个世界现代的年份,因此我越发肯定,太祖必然是从原先历史的西洋八十年代,因为某个原因而来到过去,也就是满清末年。根据蝴蝶效应的原理,太祖在那时的一闪翅膀,将整个世界都改变了。从此历史改变,你们那个世界的一切都不存在,后明帝国重新建立!” 我惊悸不已,林白水却已经抢着问道:“那太祖在唐山的那次干什么呢?” 王玟琳说道:“我暗自揣测了一下,既然太祖能够从未来到达过去,那么难保其他人也不来到过去吗?所以,太祖在唐山的所作所为,乃是为了阻止其他人也来到过去!宇宙中有四种基本力,分别是万有引力、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其中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只作用于微观的基本粒子,万有引力主要作用于空间和物质,只有电磁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到达宇宙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间!而风水之基本原理,就是借用我们这个世界最强大的电磁力——地球磁场!通过改变地表建筑的一定方位等方式,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打通或者隔离时间!太祖在唐山,正是通过组建强大的电磁矩阵,阻止了其他时空的人来到我们的世界。但是这股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最终导致矩阵崩溃,引发地壳运动,于是发生了唐山大地震!” 林白水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么如今的京师发生了如此惨烈的变化,也是由于电磁矩阵的异动?” 王玟琳说道:“现在的京师格局,组建于八百多年前的蒙元时代,建造者是郭守敬和刘秉忠,凭借古人的科学技术水平,他们居然组建了如此恐怖庞大的电磁矩阵,不禁叫觉得我奇怪。然后三百多年前,又有一个人突破了智慧的极限,发明了能够预言未来的万象仪……” 林白水脱口打断道:“那是我的先祖林舜琪!” 王玟琳点点头:“连续不断出现的超越智慧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心底就渐渐有了一个明晰的答案,那就是很久以来,一直有未来人不断地来到我们的世界。我把他们叫做穿越众。他们的到来,使得原本明晰的历史不断模糊,不断变化。我们眼前的世界,已经不是恒淮眼中的世界了。究竟最本质的世界是如何,已经没有人能够了解!” “那我是怎么回事?”我焦急地问道。 王玟琳脸上渐渐露出悲哀的神色,说道:“自从我发现太祖的秘密之后,我就开始试图尝试他的所作所为。但是一直没有成功,直到有天,我最爱的恒淮,突然被人杀死了!” 我吃了一惊,问道:“我被杀了?” 王玟琳点点头:“就在半年前,如今推算起来,恐怕是阴谋叛乱的锦衣卫刘指挥使认为你不够忠诚,有意杀了你!那时我伤心之极,只觉得没有活着的必要了。于是就来到了法门寺——京师的电磁矩阵死门,发动矩阵,企图把整个京师毁灭了。然而……上天眷顾我,竟然又赐予了我一个恒淮!” 我恍然大悟,说道:“难怪我觉得奇怪,我迷迷糊糊记得,之前我正在执行一个机密任务,与日人户川夏也争夺明太祖遗留的神秘明镜(详见拙作《明镜秘史》),但是我遭到偷袭,顿时什么也记不得了!” 王玟琳说道:“正是,那时你头部受了重伤,我将你送到医院,你什么也记得了。我虽然曾经推测,是不是凑巧把另外一个世界的恒淮召唤过来。不过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要有你在,我便心满意足,我便教你的一切,让你以为你就是这个世界的恒淮!” (按,在《明镜秘史》里已经提及,明镜具有穿越时空的大能,比之庞大的风水矩阵,更加犀利可怕。我们的主人公就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来到了这个异时空。相对论认为:空间本身是有形状的,当没有任何物质或能量存在时,空间应该是平直光滑的,而当一个大质量物体进入空间后,平直的空间就发生了弯曲凹陷,这就像一条拉得很平很直的床单,当放上一个保龄球时,床单就凹陷下去,所谓引力就是因为这样的空间弯曲而导致的。地球在绕着太阳的轨道上运行,是因为地球滚入了太阳周边弯曲空间的一道“沟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太阳对地球的引力作用。两个人、两块大石头之间的引力几乎不存在的原因就是,这么小的质量使空间的弯曲几乎为零。因此,普通物体之间的引力作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预告:神秘的异度空间的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 一百九十五、时空管理局 我无奈地摇摇头,低声说道:“我终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在我的世界里,也有我的亲人在等待着我。对不起,我必须离开你。” 王玟琳长叹一声,说道:“你终究会离开我的,这个我老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我已经很满足了,在这半年内,你让我留下了最宝贵的骨血,我今生已经无憾!” 说完,王玟琳撇转了脑袋。王玟琳外表看似柔弱,其实性格刚毅,如此生离死别的时刻,她不想让我看到自己在流泪,所以把头转开。我只能静静地上前,温柔地搂住王玟琳,让她靠在我胸口,默默地流泪。 这时在我们身边,又有一个人长叹一声,却是那个名叫石原的日本人。虽然属于不同阵营,这人又掳走了王玟琳,但是其人颇为硬朗,对王玟琳彬彬有礼,叫我少许对他有些好感,因此之前才救了他一下。那石原仰天长叹,欲哭无泪:“原来如此,这天下的归宿,竟有这么多玄机,不禁叫我心灰意冷!” 林白水凝视着石原,过了片刻突然说道:“你是……废帝是你什么人?” “你们终于有人看出来了。”石原淡淡地说道,:“不错,废帝正是我父亲,这个天下,原本属于我的!” 本朝太祖驾崩后,废帝即位,旋即遭今太上逼宫,幽禁在冷宫内,其子女去向不明,想不到竟然逃到了日本,化名倭人。 那石原说道:“我本名石仲勋,倘若没有今太上的逼宫,假以时日,这天下,必然由我来继承的。可惜,竟然遭到那奸佞的逼宫。我一直心怀不满,发誓要夺回这个帝位!” 原来如此,我就心里纳闷。那日本乃是撮尔小国,若不是依仗美夷卵翼的庇护,老早被天朝大杀器轰杀至“日本沉没”了。居然还有这个胆子来扰乱天朝朝政,难道嫌蘑菇云吃地不够?原来这个石原,是废帝子嗣,依照法统,倒是有可能继承帝位、所以他回国来,与刘指挥使勾结,妄图夺宫。 我又摇摇头,摸摸王玟琳的背脊,问道:“我如何回去?” 王玟琳抬起头,眼眶里依旧湿润润的,抽搐了一下鼻子说道:“等下我发动了京师磁场矩阵,一旦打开了通道,你就可以回去了。” 我看着王玟琳,相对无言,一时竟是泪千行。她默默地转身,又来到了法门寺方才的那尊被移开的佛像基座下,扫开众多的人骨,便露出了一个基座,抹去灰尘,居然是一个类似罗盘的圆盘,中心是一个司南,正直直地指着北方。 王玟琳口中喃喃自语:“北方主死,南方主活,生门打开,死门合闭!” 她按着司南,先是往南转了一圈,又往东转了一圈,突然咔嚓一声,轰地一下,以这个基座为中心,方圆几十米内,倏然冒出了绚丽的极光,同时身上衣服吱吱冒着电火花,静电闹得厉害,吓得我慌忙把衣服脱下,惊奇地看着眼前的情形。在之前的那个世界里,我精通地质学,知道此刻是由于磁场陡然增强,造成空气电离化,使得静电和极光都一下子出现。 电磁场本来以人类的眼睛,是看不到的。但是由于极光环绕着电磁场,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电磁场渐渐向一个中心集中,形成一个约莫直径两米左右的光圈,越来越亮,刺激地人眼睛发痛。我隐隐约约,似乎看到里面有人走了出来,不禁大骇,失声叫道:“你是谁!” “我?”光圈里的人慢慢走出来,他穿着和我们类似的衣服,相貌亦是雷同,并不是我想象的怪物一般,“我,是时空管理局西元二十世纪时间段管理员!” “时空管理局?”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这个名次,回头瞥了王玟琳和林白水一眼,这两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一脸茫然,显然也是第一次听说。 管理员笑笑说道:“既然天空和宇宙由航空航天管理局管辖,大地由国土资源局管辖,那么时空,当然是由时空管理局管辖。” 我渐渐地明白了,既然未来人能够来到过去,那么更未来的人必然更加理智,为了防止无序地穿越时空行为,必然成立一个时空监督管理机构,来管辖这些人。我顿时心里发怵,因为我就是一个穿越众,尽管不是出于本意穿越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来带我回去的吗?”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不,我并没职权要求你一定要回自己的时空。” 我顿时奇怪起来,问道:“你不是管辖我们这些穿越众,哪是管什么的?” 王玟琳也觉得奇怪,也问道:“我以为,你们时空管理局,必然是来管理那些胡乱穿越,改变历史的行为。不然根据蝴蝶效应原理,历史岂不是变地一塌糊涂了吗?” 那管理员愕然,反问道:“蝴蝶效应?什么理论?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蝴蝶效应。我知道你们的意思,说道什么一只巴黎的蝴蝶轻闪一下翅膀,就引来纽约的风暴。蝴蝶效应源于数学中的拓扑学,其认为已知世界是混沌的,当一个人从一个世界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相当于混沌映射该空间的任意一个点。假如这个是奇点,类似于宇宙大爆炸之时的那个容纳一切的奇点,那么混沌映射就无限展开!但是另外一个问题出现了,这个奇点真的那么容易出现吗?奇点出现的几率不会比宇宙大爆炸那个奇点出现的机会大!所以蝴蝶效应只存在于宇宙诞生的最初那一刻,而问题是,现在的宇宙已经诞生了整整一百三十多亿年了,所以蝴蝶效应不存在。” 王玟琳一愣,她毕竟是聪明人,一听就懂,倒是我闻之那些什么拓扑啊,头顿时大了十倍! 林白水急急忙忙问道:“那时间,历史究竟是怎么回事?假如历史不会改变的话?我们这个世界,已经和朱千户原本的世界不同了。” 管理员狡黠地笑笑:“时间理论上,有个著名的祖父悖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杀了自己的祖父,那么按照逻辑,自己应该不会存在,但是自己不存在,他的祖父怎么会死呢?他的祖父不死,自己又存在了!对于这个悖论,最初的解释是平行空间理论。所谓一个人回到过去,就已经创造了一个时间分岔,与原本的历史不同了!” 林白水思索一下,说道:“听你口气,似乎平行空间理论,也是存在很大问题喽?” 管理员点点头,说道:“嗯,其实。时间的本质,就是距离!你有没有做过这么一个游戏,就是让两面镜子面对面,你会看到,两面镜子里面,都有无数面镜子。这就是镜的无限映像!” “什么意思?” “两维的镜面之中,只能存在两维的映像,即长宽。你可以想象一下,假设宇宙中存在两个三位的镜面,他们面对面的话,就会产生无数三维的映像!” 林白水渐渐地明白了,呻吟道:“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是三维映像?” 管理员说道:“正确,我们所谓的世界,其实都是无数的三维映像。譬如两个距离三十万公里的镜面,恰好是光移动所需要的一秒时间,他们的镜像就是两个相差一秒的时间。比如一九一九年和一九一八年,这两个映像相差一光年。所以,所谓的时光穿梭,其实就是从一个镜面 预告:神秘的异度空间的来客!尽在风生水起!烈火焚城大结局!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 这几章拼命在谈空间物理的理论,看得明白吗?我怕写的太深奥了! ** 一百九十六、尾声 管理员稍微顿了一顿,说道:“我的职责并不是拘捕穿越众,而是管理各个时空出现的异常情况,比如京师现在的状况?” 我暗暗纳闷,问道:“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两个映像之间并没有联系,为什么还要管理这些异常情况,又不会干涉到其他的镜像。” 管理员摇摇头,说道:“你错了。穿越时空并改变历史,这并不可怕。据我了解,西元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是个穿越的高峰时期,单单在我手里,成功穿越并且改变历史的人物就有好几个,什么杨沪生、张伟、雨辰。这种人只是单纯的改变一个历史,并不可怕。但是有一号人,便非常可怕了,例如,你们所说的你们时代的皇帝朱惠黎!”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我朝太祖,他这个人有什么可怕的呢?”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别忘了,他曾经以整个唐山的代价,阻止了其他穿越众的进入。现在我猜测起来,这个穿越众,就是指你吧。太祖生怕管理员你把他带回去,所以就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你了!” 管理员说道:“正是,这种掌握了时空技术的人才是最可怕的人。朱恒淮,你也是一个穿越众,你知道的,在你们的世界里,也是发生过唐山大地震!” 我点点头,回答:“是的,来的非常奇怪。我们损失非常严重。” 管理员说道:“这就对了。本来在任何时空里,都不会存在唐山灾变——我们的称呼。但是朱惠黎生怕我们把他带回来,于是使用这种技术来阻止我们。这种技术的基础是源于电磁力,因为宇宙中的四种力中,只有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干涉!” 林白水顿时大叫:“我明白了。正是因为电磁力不受时空的影响,所以它会穿透时空,在各个镜面里造成影响。” 管理员说道:“是啊,这样在很多时空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灾害,我的职责就是预防这种灾害。” 林白水大喜,问道:“那么眼前京师的大难,你正是来解决的喽!” “嗯。”管理员只是简单地点点头,并没有像林白水那么激动,因为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普通个工作而已,而非像我们一样事关生死存亡。 这时一直呆在一旁的石仲勋突然问道:“方才你说那些什么杨沪生、张伟等人,原先是什么人?之后穿越了,又成为了什么人?” 管理员颇是好奇,回答说:“他们啊……好像那个杨沪生成了什么国家的国父,张伟则建立一代霸业。在穿越之前,他们都是极其普通的人,一个是交警,一个是无业游民。因为凭着事先对历史的素知,终于成功!” 石仲勋自从得知了本朝太祖是穿越众之后,一直怏怏不乐,此刻眼神突然发亮,仰天哈哈大笑:“原来如此,只要凭着自己对历史的熟知,就是一个凡人,也能够建立不世霸业。好,好!” 话音方落,石仲勋陡然出击,移到管理员背后,伸出剩余的那只手,顿时制住了管理员。那管理员虽然对时空有极其深奥的造诣,拳脚方面却一窍不通,而这个时代却恰恰以崇拜武力至上的时代。一时形势变化,叫我大吃一惊,我牢牢守在王玟琳身边,唯恐她受到伤害。这样,林白水可是遭殃了,那石仲勋哼哈几下,又逮住了林白水,我大喝道:“石仲勋,你要作甚?” “霸业啊!凭什么我堂堂帝皇之后,只能坐着冷板凳,那一干刁民,就称王称霸,我不服!他们只是穿越了什么时空,所以我也要穿越时空,打造一个大大的中华帝国!这个林博士,你历史熟知,所以你必须跟我走。只要我建立了不世霸业,你就是万众之上的皇后了!” 林白水老早吓得瑟瑟发抖,那石仲勋领着管理员的脖子说道:“快,快带我穿越,我要去前清时代。驱逐鞑虏,回复中华,剪除倭夷。我就是不世的英雄了!” 那管理员昂着脑袋气呼呼说道:“不行,我带着你穿越时空,就违反了规定,打死我也不能带你去!” 石仲勋狞笑道:“那就由不得你了!” 说完,石仲勋突然下毒手,一把将林白水推到那个光圈里,随后挟持管理员进入。林白水死命不肯进去,大声向我求救:“朱千户,救救我!” 看着那一模一样的脸颊,我心念一动,回头瞟了一眼,看到王玟琳温和却刚毅地点点头,我顿时了无牵挂,一头钻进光圈里,去拯救林白水! 我本以为在光圈里,就是穿梭时空,那必然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洞,里面映出一个个时空的景象,哪知眼前却都是一面面的镜子不知闪过,叫我眼花缭乱,忽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林白水等三人,正由石仲勋挟持着往前跑。 “哪里跑!” 我大叫一声,追了上去。 石仲勋毕竟是由两个人拖累,那林白水又不住挣扎,很快被我追上。对方挟持人质的敌人,当然不能手软,当下我对着石仲勋就是一拳砸过去。 石仲勋吃过我拳头的厉害,本能地一躲,把前面的管理员推给我。可怜的管理员嫩脸迎上我的铁拳,噗的一下鼻血长流,仰天倒下。 这样石仲勋手里只有了林白水一人,他怎么也不肯放开,拉住林白水,拼命往一面镜子里拖。说时迟,那时快,林白水被抓住的那只胳膊袖子,突然吱啊一声,竟然被扯破了,顿时林白水脱离了石仲勋的掌控,拼命往我这边逃过来。 我则是迎上去,石仲勋自知无法与我匹敌,索性对着一面镜子跳下去,留下一句话:“朱恒淮,我会给你看,我将成为一代霸主,哈哈!” 说着跳了下去,整个人顿时无影无踪。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上前拍拍林白水表示安慰,那管理员没有被我砸昏,捂着鼻子过来,我说道:“对不住了,救人心切。” “无妨……” 我把林白水推过去,说道:“那么麻烦你一下,把他送回去,可以吗?” 管理员点点头,林白水突然一怔,脸色僵白,问道:“你,打算回去了吗?” “是的。” 我犹豫地点点头。 林白水叹气道:“那位叫你牵挂的女性真是幸福啊,你能告诉我,她是怎么一个女人吗?” 我笑笑没有回答,而是叫管理员找到我的世界入口,正要离开之际,我贴近林白水的耳际,慢慢说道:“你要我说出那个女人,那我就告诉你,那个女人,名叫林白水!” 这里的林白水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哈哈大笑一声,已经跳入了我的世界。 前面,未知的未来在等着我!—— 预告:三星堆遗址,悬棺族僰人神秘灭亡之谜的赶尸篇即将开始连载!又,我的小说不日将出版,欢迎观看,与网络版不同,更加精彩! ** 已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