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的瓦罗兰》 第一章 洛克法 洛克法是一块沿海半岛,一块贫瘠苦寒的荒蛮之地,在这里,怒火是唯一一种能让冻僵的骨头变暖的火焰,血液是唯一一种能够自由流动的液体。 当然,这样形容太夸张了,多半是流浪诗人们的鼓吹,但这也多少能看出洛克法半岛的条件是多么恶劣,尤其是远离大陆的半岛北端,更是一片人迹罕至的死亡之地。 但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居住着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遵循先祖的意志,在此地扎根繁衍,由于民风剽悍,好勇斗狠,世人称他们为狂战士。 林恩便是其中一员,他今年八岁。 在绝大多数的故事里,狂战士都是桀骜不驯、骁勇好斗的莽夫,他们天赋异禀,实力强横,甚至不需要修炼,只要等到成年,血脉觉醒,就能拥有很强的战斗力。 能成为狂战士,可以说这一胎投得不错,但林恩却对自己这辈子很不满意。 跟许多穿越众一样,林恩也是赶上了穿越的大潮,正撸着英雄联盟的他不知被哪路神仙看上,给丢到了这个世界。 但相比起其他的幸运儿,林恩无疑要苦逼得多。 首先,他搜遍全身上下,翻遍屋里屋外,也没能找出个玉佩指环、识海脑洞这样的东西,家里稍微有点特殊的物什,都被他脑抽地进行过滴血认主,却一点卵用都没有。 也就是说,虽然是穿越众,但林恩却没有金手指,更没有那种全知全能的老爷爷。 其次,即便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八年,但林恩依然不能确认,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瓦罗兰大陆。 没办法,狂战士们一个个都是大老粗,性子急,脾气躁,他们可不是什么聊天交流的好对象,战斗、荣耀、变强才是他们生活的重心,再者洛克法半岛与世隔绝,狂战士们对外界的了解,未必能比林恩多多少。 不过林恩个人认为,这个世界是瓦罗兰的可能性很高。 首先,当初他穿越时撸着的游戏正是英雄联盟,从逻辑上来说,要穿越自然是要穿越到英雄联盟的世界中来。 其次,洛克法这个名字虽然有些生僻,但作为英雄联盟最忠实的拥趸,林恩自然知道,狂战士奥拉夫便经常把‘洛克法’这三个字挂在嘴边,而林恩也从他那便宜老爹口中得知,部落里确实是有一位叫作奥拉夫的狂战士,而且还是他的好哥们,但奥拉夫已经失踪了十几年,搞不好已经翘辫子了。 但林恩却不这么认为,如果他所料不错的话,‘疯狗’奥拉夫此时应该是在德玛西亚当着雇佣兵。 这位倒霉的纯爷们当年在征服者之海遭遇了海难,却大难不死,被一股神奇的洋流托着漂泊了数千里,最后在德玛西亚靠了岸,并加入了那里赫赫有名的‘正义荣耀’佣兵团,干劲十足地为德玛西亚的正义事业发光发热。 当然,这些都是林恩个人的猜想,而且还是很久以前的了,八年枯燥的时光,早就耗尽了他的好奇心和热情,他也早就想清楚了,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瓦罗兰,对他来说其实一点都不重要。 就算真的是瓦罗兰,又能怎么样呢? 难不成还要卯足劲苦练神功,成为英雄,加入英雄联盟,沦为召唤师们奴役的玩物? 别逗了,林恩很清楚,绝不能用等闲目光看待英雄联盟,它绝逼是个深坑,其中牵扯的干系错综复杂,天使、魔鬼、神仙、妖怪……各种狂拽酷炫、乱七八糟的狠角色混迹其中,肯定不会像游戏里表现得那么平和简单。 其实只要想想就能知道,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可谓漏洞百出,力量体系崩坏,根本经不起推敲,真实的瓦罗兰肯定不会是拳头公司描述的那个样子。 林恩甚至都觉得,英雄联盟后面藏着可怕的阴谋,隐约有点像神话传说中的《封神榜》,一入其中便身不由己,形如傀儡玩物,受人支配,也只有傻瓜和蠢货才会削减脑袋往里面钻,林恩自然是对它敬而远之。 当然对于英雄联盟,林恩也不是全无兴趣,至少他还是很想结识下那些耳熟能详的英雄们,尤其是美女英雄,看她们是不是真如游戏中那样貌美如花、呆萌可爱。 若是有机会再搞几场轰轰烈烈、缠绵刻骨的异世恋,开一个大大的后宫,那就最好不过了…… 这些都是林恩无聊时候的胡思乱想,但至少也得等他成年有实力后才能辅助行动了。 然而由于消息闭锁,林恩最郁闷的便是不知道现在是哪年哪月,英雄联盟成立了没有,那些美女英雄又是些什么个情况,还有没有捡漏的机会…… 这些问题时常困扰着林恩,让他老是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好在最近他找到了一件可消遣的事情,那就是制作狂战士胫甲。 虽然林恩不清楚这里的狂战士胫甲,跟游戏中的攻速鞋有什么关联,但他依然对这份工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毕竟在单调无聊的洛克法,想找一件有意思的事做实在太不容易了。 “马拉个蛋,又断了。” 林恩看着又被自己不小心磨断的野兽胫骨,有些挠头。 虽然他早就知道,制作狂战士胫甲不是个简单活,但也没想到居然会这么难,算上这次,他已经失败了十几次,大半个月的功夫就这么白费了。 “终觉还是自己实力太弱。” 林恩叹了口气,他有自知之明。 跟人类文明不一样,狂战士是一个近乎原始的部落,他们没有多少固定的传承功法,甚至连文字都少有,他们赖以生存的是自身的血脉,就像巨龙一样,只要成年,身子骨长成,就能成为睥睨一方的强者。 而今年林恩才八岁,就算他有成年人的心智,但想要变强,也不是件容易事,狂战士都是闲不住的主,谁也不愿花心思去指导他这个熊孩子。 是的,在部落里的狂战士们看来,林恩就是个精力充沛、喜欢瞎折腾的熊孩子,他总能有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难住你,毫不留情地揭露你读书少、智商低的硬伤,很是让人厌烦。 就连这制造狂战士胫甲的方法,也是林恩磨了他那不负责任的老爹好久,才不耐烦地教给他的。 狂战士胫甲,在整个瓦罗兰大陆都算赫赫有名,也是狂战士一族传承下来最古老也最宝贵的技艺,不像普通的胫甲,最主要的材料不是钢铁就是皮革,狂战士们独辟蹊径,他们将野兽的骨头的作为制造胫甲的主要材料。 根据古老的技艺,狂战士们会将野兽的胫骨掏空、打磨、链接固定,再用古老的血炼法将胫骨炼化,穿在脚上,就能血肉相连,如指臂使,是一种具有神奇魔力的极品战靴。 越是强大的野兽,它们的胫骨也就越坚韧,制造出来的胫甲也就越完美。 林恩甚至听说,上古时候一些强大的狂战士,他们脚上的胫甲甚至是用巨龙的骸骨制造而成,可见他们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只可惜林恩尚未成年,体内的狂战士血脉觉醒程度有限,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打磨那些强大魔兽的胫骨,现在最多也就拿一些普通野兽的胫骨练练手。 而他之所以屡次失败,无疑也是因为普通野兽的胫骨太过脆弱,受不住力,容易破裂。 不过林恩也不气馁,他年纪还小,对狂战士胫甲并不是十分的需要,更多的是把这件事当作一种消磨时光的排遣,同时也积累一些经验,等将来成年了,他相信自己肯定能制作出一套完美的狂战士胫甲。 现在的一两次失败并不要紧,反正村口祭坛边多得是野兽的尸骸,甚至连魔兽的都有,林恩压根不用担心材料的来源。 第二章 意外来客 “三百二十一、三百二十二……” 林恩心中默数,埋头打着沙袋。 上辈子林恩就一普通人,一点武术底子都没有,什么咏春形意、八卦太极,他虽然有听说,却从来没接触过。 好在林恩看过不少小说,知道孩提时候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多少也知道打沙袋、扎马步这样的死办法,既然没有练武的功法,那就用提高运动量来打熬身体,多少会有些效果。 现阶段林恩给自己定下目标,每天早晚打两千拳,做一千个俯卧撑,然后再扎一个小时的马步。 若是在上辈子,这个运动量绝对要把他累死,他也绝对没有这个毅力,但这里是异界,娱乐活动极少,而且他还是个狂战士,身子里流淌着的是不安分的血液,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不折腾还不舒服,这点训练量虽然听起来有些骇人,但也不是完不成的任务。 ………… “林斯特!林斯特!” 林恩正心无旁骛地打着拳,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 林斯特便是他那便宜老爹的名字。 “声音很陌生,会是谁呢?” 林恩有些好奇,出门一看,心头顿时一跳,来者果然是个生面孔。 整个狂战士部族据说有几千号人,但一个个都是闲不住的主,不是组团出去烧杀掳掠,就是单独出去探险打野,林恩虽然在部落中生活了有些年了,但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他连个照面都没打。 不过林恩心惊的并不在此,而是在于眼前这人的穿着。 部落里的人,穿着都很简朴……好吧,其实就是奔放,你不能指望一个近乎原始的部落,对于穿着打扮能有多大的讲究,反正是怎么豪迈怎么来,坦胸露汝再正常不过。 反正古老而强大的狂战士血脉,赐予了族人们强健的体魄,严寒酷雪根本不算事,而且光着膀子跟万恶的贼老天正面刚,不更符合高伟正的狂战士精神吗? 反正林恩早就对族人们的粗鄙奔放无力吐槽了,但眼前这人却不是如此,他穿着皮袄,束着腰带,很是整洁干练。 没错,就是整洁。 虽然他那极具代表性的棕黄色络腮胡,桀骜不驯的眼神,强壮如牛的体格,看起来跟部落里的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但林恩感觉得出,此人的精气神,比其他人要干净得太多,一看就知道是受过一定训练的。 “俺爹不在家,你是谁?” 林恩大咧咧回答道。 经过数次装逼失败,因为过于睿智、过于深沉、过于懂事而被族中的长者认为是‘恶鬼附体’,然后拖去村里的祭坛各种跳大神,林恩就已经深刻意识到,要在原始部落混得好,装傻充愣必不可少。 “你是林斯特的孩子?” 那人两眼放光,哈哈笑道,“好家伙,我出去才十几年,林斯特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快告诉我,你娘是谁?” “俺为什么要告诉你?” 林恩按捺住心头的惊喜,他隐约猜出了此人的身份,但脸上依然维持着正常熊孩子的警惕。 “哈哈,我是你的奥拉夫叔叔!你爹最好的兄弟!他肯定有跟你提起过我,你说你该不该告诉我?” 果然是他! ‘疯狗’奥拉夫! 没想到自己接触到的第一个英雄居然会是他。 林恩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装作很惊疑地问,“你真的是奥拉夫叔叔?” “千真万确!” 奥拉夫忙不迭地点头,还耿直地拿出个铁牌,“不信你看,上面有我的名字。” “对了,我忘了你不识字的……” 奥拉夫猛地醒悟过来,一拍脑袋,“反正等你爹回来你就知道了,我犯得着骗你吗?” 居然是军士牌! 林恩心中一惊,虽然他确实不认识上面的文字,但也看得出奥拉夫拿出来的应该是张士兵身份牌。 看来背景故事里说得没错,奥拉夫还真在德玛西亚当过兵。 “好吧……俺相信你。” 林恩借坡下驴,脸上多了几分亲近,年纪小其实也有好处,脸嫩有助于刷亲密度。 他忽闪忽闪着眼睛,装作很好奇地道,“奥拉夫叔叔,你怎么突然回来啦,这些年你都干嘛去了呀?” “这些年……” 奥拉夫脸上一滞,忽地变得眉飞色舞起来,狂战士都是喜欢大吹大擂的主,在他们漫长的生命里,吹牛是必不可少的技能,简直恨不得每天都开个水陆道场,将他们的故事和荣耀说给每个人听,奥拉夫这次回来,无疑算是衣锦还乡,早就攒着一大堆故事想跟人说了,林恩问的正是时候。 而这十几年,奥拉夫过得也确实挺励志挺传奇。 他曾在德玛西亚前线,跟诺克萨斯第一勇士塞恩大战过三百回合,全身而退。 他曾在巨神峰前,跟烈阳族第一勇士潘森大战交锋过数场,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他曾响应过嘉文二世的号召,跟随德玛西亚最精锐的一队战士,深入死灵沙漠深处的无尽之泉,取出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兵器…… “嘉文二世?我没听错吧!” 林恩心头颤动,这个信息给了他极大的惊讶,以至于后面奥拉夫说了什么他都没在意。 嘉文二世竟然还活着! 这妥妥是在英雄联盟成立之前啊,嘉文杰伦、盖伦搞不好都还没出生呢! 而且奥拉夫居然和塞恩、潘森打过交道,这在背景故事中可是没有的…… 嗯……英雄们的背景故事毕竟篇幅有限,些许旁枝末节不被提起也是正常的,在德邦三基友还没出现之前,奥拉夫绝对算是德玛西亚的顶尖战力,会和敌对势力的塞恩、潘森做过几场,也是很正常的。 “奥拉夫叔叔,既然德玛西亚那么好,那你为什么要回来呢?” 林恩好不容易消化掉这个消息,然后不无疑惑地道。 狂战士渴求战斗和荣耀,既然在德玛西亚,奥拉夫过得这么充实,能有这么多旗鼓相当的对手,那么多传奇的经历,那为何还要跑回这鸟不拉屎的洛克法呢?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 奥拉夫不满地瞪了林恩一眼,这小子竟然不好好听故事,看来自己生平最惊险刺激的那一战,他肯定也没听进去,奥拉夫只能重复了一遍,“围剿纳什男爵的战役结束后,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战争状态解除了,我没事干,自然就回来了。” “纳什男爵?” 林恩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大龙爸爸居然是真实存在的! “不错,它可是个恐怖的家伙。” 奥拉夫神色严肃了起来,这可是他生平对付过的最强大的生物,他必须要有一个庄重的精气神,将这场荡气回肠的史诗战役活灵活现地描述出来。 在游戏中,纳什男爵已经是最为强大的存在了,而在瓦罗兰大陆上,它的强大和可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位来自暗影岛的顶级生物,几年前忽然离开了暗影岛,来到了瓦罗兰,真正的所到之处,寸草不生,造成了数不尽的杀孽和破坏,以至于整个瓦罗兰都到了毁灭的边缘。 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不得不在这样命悬一线的危急时刻决定停止战争,联合起来对付纳什男爵——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这两个强大的国度从成立伊始便是死敌,却迫于纳什男爵的巨大威胁而不得不成立了联军,后来祖安、艾欧尼亚等势力也相继加入了进来。 可以说,这支联军联合了大陆上很大一部分战力,却依然难以对纳什男爵取得决定性的优势,后来联军无奈之下,经过商谈,决定各势力不惜代价、倾巢而出,终于是把纳什男爵封印在大陆中心的一个峡谷之中。 这场可怕的战役持续了三天三夜,德邦首领嘉文二世和艾欧尼亚最高指挥官蒂彼洛波因此而丧命,诺克萨斯泣血军团的领导者斯维因也失去了右腿,整支联军伤亡过半。 “它真的是个无解的存在。” 说起这场惨烈的战役,奥拉夫依旧唏嘘不已,他也是联军中的一员,而且还是当之无愧的主力,但他的斧头却难以对纳什男爵造成有效伤害,只能转职当坦克吸引纳什男爵的火力。 当时要不是有一位同样出自暗影岛的古老存在出手相助,联军甚至都有可能全军覆没。 而且即便联军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却依然没能将纳什男爵消灭,只是勉强地将它封印了起来。 “嘉文二世就这么死了?” 林恩脑袋有些蒙,这才刚庆幸自己是生活在嘉文二世的时代,离英雄联盟成立还远着呢,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已经嗝屁了,不用说,德玛西亚现在的首领肯定是嘉文三世! “这么说来,英雄联盟成立的时候也快了。” 林恩心中凛然,既然纳什男爵已经被封印在了峡谷之中,那么召唤师峡谷的雏形已经有了,而且英雄联盟成立的时候,也正是嘉文三世在位之时,不然嘉文杰伦也不会被称为德玛西亚皇子,张口闭口‘为了父皇’。 “是啊。” 奥拉夫面有惋惜之色,“他是位受人敬重的好皇帝,也是个值得信赖的好战友。” “他有孩子吗?” “当然有。” 奥拉夫道,“光盾家族可是大陆上最古老的家族之一,血脉的传承和延续是家族任务的重中之重,怎么可能因为死了一个人,就导致血脉断绝。” “事实上,他不但有儿子,甚至连孙子都有了。” 我擦,嘉文杰伦已经出生了! 林恩心头一跳,油然有了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赶紧追问道,“奥拉夫叔叔,嘉文二世的孙子多大了?” “小家伙,你怎么会好奇这个?” 奥拉夫有些意外,但还是回答道,“如果没记错的话,他今年应该有十岁了。” 第三章 第一个目标 才十岁!还早着呢! 林恩暗自松了口气,作为英雄联盟最真实的拥趸,他对英雄联盟的背景可谓了如指掌,就算这位皇子殿下长大成人后,也得经历好大一番磨难才能成为了英雄呢。 在背景故事里,年轻气盛的德玛西亚皇子,在一次战役中被塞恩给打得落花流水,最后还被生擒活捉了,要不是他的好基友盖伦及时赶到,把他给救了下来,说不定他就要被塞恩给斩首请功了。 也正因为这场惨败,嘉文杰伦感受到了极大的耻辱和羞愧,所以他决定进行一次艰苦卓绝的求学历练之旅,四处探险,遍寻名师,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力。 而在主角光环的照耀下,嘉文杰伦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偏僻山洞中,找到了光盾家族失传已久的神器……兰顿之兆。 同时也正是在这次历练途中,嘉文杰伦救下了差点被暴民摧残的希瓦娜,没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龙血武姬。 “对哦!希瓦娜!” 一想到龙女,林恩顿时反应过来,在没有遇到皇子之前,龙女妥妥的是个战五渣、猪队友,又软弱又无能,随随便便一个普通流民就能对她为所欲为,谁敢相信,她差点被一个普通农民给辣手摧花了啊…… 要是自己能抢在皇子前面,将龙女给救下来,那毫无疑问,自己就能多一个跟班和保镖,要知道,后来龙女mm的战斗力可是不容小觑的,忠诚度更是没得说。 甚至再加以攻略下,将她发展成暖床丫鬟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龙女mm的姿色也是不差的嘛,只是不怎么会打扮而已。 “就这么决定了,希瓦娜是第一个目标!” 林恩很兴奋地作下了这个决定,而事实上也没有哪个美女英雄,能比希瓦娜更容易攻略了。 身为瓦罗兰极为罕见的半龙人,希瓦娜却从来不知道自己体内血脉的高贵和强大,从小生活在普通农民家庭中的她,在贫穷困苦中养成了自卑怯弱的性子,因为异于常人的相貌,她被认为是不祥,受尽了人们的刁难和排斥,从来不知道反抗为何物,后来甚至在动乱中差点**于一个农民…… 林恩甚至都不用怀疑,就算自己用武力强行将希瓦娜掳至身边,想必她也不会反抗,只会默默地逆来顺受,再委屈也会乖乖地做一个小媳妇。 “希瓦娜呀希瓦娜,跟了我,其实也是为你好。” 林恩想起了希瓦娜跟嘉文杰伦的一些传闻,以及她后来巨大的变化,暗自叹气着想。 “小家伙,你神神叨叨地念叨着些什么呢?” 奥拉夫见林恩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很不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脑袋。 “啊?” 林恩回过神来,脸上赶紧堆起了笑,“奥拉夫叔叔,俺在想,这次回来后,你还会去德玛西亚吗?” 该死,果然是宅太久了,一听到美女的消息,整个人就完全停不下来了,自己现在还让困在洛克法呢,想出去不知道得到哪年哪月了。 而且想要找到希瓦娜,又岂是件容易的事。 背景故事中只说她是德玛西亚一个普通农家女跟天空之龙的私生女,在遇到皇子之前完全是默默无闻,而德玛西亚那么大,想把她找出来不亚于是大海捞针。 “看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跟嘉文四世打好关系,然后在他知耻后勇,决定外出刷副本变强的时候,跟他一道上路,借着那强大的命运,才有可能遇到龙女。” 而想要跟皇子打好关系,就必须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己得出现在德玛西亚,另一个就是实力了。 没有实力,又怎么可能结识到高高在上的皇子殿下。 “不去了。” 奥拉夫的回答很让林恩失望,他摇着头道,“这次回来,我就没打算再回去。” “人类的强者虽然厉害,但他们虚伪狡诈,喜欢勾心斗角,打起架来老不爽快,我更喜欢洛克法,更喜欢跟那些残暴的魔兽战斗,这样的战斗才够热血。” “而且我年纪也不小了,也是时候该为种族的延续作一些贡献,找一个婆娘生一个娃了。” 奥拉夫一脸唏嘘感叹,一副义之所在、绝不容辞的样子,然后又猛地一拍林恩的脑袋,哈哈笑道,“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娘是谁?” “俺也不知道。” 奥拉夫手劲有点大,林恩不无怨念地道。 按照他那便宜老爹的说法,当初他的好兄弟奥拉夫无故失踪,林斯特很捉急,一直没放弃过寻找,后来有一次跑到了弗雷尔卓德,在那里认识了一位神秘的女士,有了一段姻缘,然后便有了林恩。 所以说,林恩的出生,其实跟奥拉夫是有一定的关联。 “竟然是这样!” 奥拉夫摸着胡子,啧啧称奇,脸上阴晴不定,然后一拍林恩脑袋怒声道,“林斯特那家伙真是走了狗屎运啊,老子在外面闯荡了这么多年,连一个像样的娘们都没找到,他不过是出去逛了逛,就连孩子都有了!这他娘不公平!” 奥拉夫骂咧了几句,见林恩一脸的呲牙咧齿,感觉脸上有些挂不住,连忙打着哈哈道,“小家伙,别难过,我猜你娘应该不是什么简单人物,等你长大了,肯定有机会见面的。” 这是实话。 放眼整个大陆,能比狂战士更古老高贵的血脉,可谓少之又少。 而血脉越是高贵,便意味着生育率越低,就连族内的狂战士夫妻,三五十年里能弄出个孩子,就已经很不错了,林斯特随随便便出去打了个野,就抱回来了个孩子,如果不是喜当爹的话,那么这个女人,绝对是弗雷尔卓德的大人物! 搞不好就是传奇三姐妹的嫡亲后裔! 阿瓦罗萨…丽桑卓…塞瑞尔达!三个天纵奇才的女强人! 虽然这些年奥拉夫主要是在德玛西亚混,但对弗雷尔卓德的消息无疑也是非常的关注,谁让洛克法半岛就在弗雷尔卓德西北角呢,甚至都算是弗雷尔卓德的一部分。 “真的吗?” 林恩忍不住瞪大了眼睛,虽然他不像普通孩子那样,对母亲朝思暮想,但依然很好奇自己的便宜母亲会是谁。 更何况弗雷尔卓德可是块传奇之地,蛮王、艾希、猪妹、丽桑卓、冰鸟、狗熊等等英雄,将来都会在这里大放异彩。 “当然!” 奥拉夫仰起脸,鼻孔朝天,傲然道,“小家伙,你肯定没少听族里那些老不死的吹嘘,我们狂战士一族伟大的历史!” “诸神的黄昏!可是由我们的老祖宗们一手缔造的!” 诸神黄昏! 林恩当然有听说过,远的不说,单是眼前这位,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游戏中奥拉夫的大招,就叫诸神黄昏! 在远古神话传说中,正是狂战士一族,掀翻了神灵的统治,将他们赶下神坛,驱逐出了瓦罗兰。 当然了,这种传说只在狂战士一族中流传,外界对此从来是嗤之以鼻。 “只有最强大的女人,才能孕育出狂战士的孩子,我可以用我这漂亮的大胡子打赌,你娘绝对是弗雷尔卓德的大人物,你要是不信,等你长大了,跑那里去打听一下,肯定会有收获。” 真的假的?难不成我还有什么了不得的血脉? 林恩的好奇心也起来了,猜想自己那便宜老娘会是谁。 第四章 三姐妹 要说林恩熟知的弗雷尔卓德的女性大人物,无疑要数艾希、瑟庄妮和丽桑卓了。 自己的老娘,应该不会是她们三个中的一个吧? 可这也太违和了吧,别人穿越都是把美女英雄收入后宫,怎么到自己就成了人家的孩子,这特么算什么鬼啊? 不过林恩隐约记得,英雄联盟中的所有英雄,都是没有孩子的……额,也不对,虚空行者卡萨丁好像有过一个女儿,后来却被虚空先知玛尔扎哈活活坑死了…… 但弗雷尔卓德这三朵姐妹花,林恩却记得很清楚,至少在联盟成立之时,她们应该都还没有孩子,甚至艾希和瑟庄妮本身搞不好也还是个孩子呢。 不过这事也说不准,自己的出现对瓦罗兰来说本来就是个意外,有些事不按剧本来也是有可能的,而且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很凌乱,时间线很复杂,绝不能以貌取人,看脸来判断一个人的年纪。 就比如说探险家伊泽瑞尔,大家都知道他是风华正茂的阳光正太,但实际上伊泽瑞尔是个不折不扣的老怪物,他跟流浪法师、无极剑圣是同一个时代的人物,都是那场著名的灭世者浩劫的幸存者,至今起码有好几千岁了,千万不能被他的外表给迷惑,他的脸嫩全都是臭不要脸装的,最为腹黑不过。 所以说,虽然皇子现在还是个小正太,但艾希和瑟庄妮是个什么情况还真说不好。 林恩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确认一下,他想起先前忽略了的一个重要信息,于是好奇地道,“奥拉夫叔叔,你刚才说你曾去无尽之泉取出了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真的吗?它有多强大?比族长爷爷的狂战斧还强大吗?” 斧乃百兵之雄,简单粗暴、刚猛霸道,是狂战士们最喜欢的武器,尤其是现任族长手上那对狂战斧,是族中传承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神器,非常的厉害。 “当然!” 奥拉夫面露傲然,取出那把绝世神兵可是他生平一大幸事,因此他对族中的狂战斧很是嗤之以鼻,“狂战斧?哼,在无尽之刃面前它什么都不是!” 无尽之刃!果然是它! 林恩倒吸了一口冷气。 鲜少有人知道,无尽之刃并不是第一时间就落在蛮王手上,它是嘉文三世转赠给蛮王的。 德玛西亚立国之初,经历了数次符文之战,跟诺克萨斯又是打死打活,被诺克萨斯强大的兵锋压得喘不过气来,外忧内患严重,急需一些神奇强大、极具象征意义的宝物来镇压国运,稳固民心。 无尽之刃,便是由此而来。 嘉文二世从古籍中得知,在死灵沙漠深处的无尽之泉,自上古时候开始,便孕育着一柄神奇的巨剑,它重刃无锋,却又无坚不摧,是当世最强大的兵器。 据说死灵沙漠的形成,便是因为无尽之刃的存在,相传这把绝世神兵的孕育需要太多的天地灵气,以至于方圆数百里的土地生生被折腾成了生机全无的沙漠,沙漠深处更是形成了一口无尽之泉,连接着未知之境,非常的神秘危险。 当初德玛西亚人为了获得这把神兵,可谓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队最精锐的五十人小队,最后只有六个人活着回来。 但令人讽刺的是,由于无尽之刃过于强大,以至于整个德玛西亚没有一个人能够使用它,只能将它珍藏在宝库深处。 直到嘉文三世在位的时候,听闻蛮王泰达米尔上位,这位崛起速度自古少有的盖世强者,对巨剑的使用具有令人叹为观止的天赋,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嘉文三世将无尽之刃作为厚礼,送给了蛮王,而蛮王果然也是不负众望,毫无难得地征服了这把超级神兵。 而林恩现在要确定的是,嘉文三世是不是已经将无尽之刃送了过去,蛮王是不是已经崛起了,这样一来就能推断艾希和瑟庄妮的年纪了。 最好别啊,这样的神兵利器应该属于我这样的主角,我还想着以后去德玛西亚把它偷出来呢。 林恩耐着性子又听奥拉夫将他的探险故事说了一遍,然后才紧张地道,“奥拉夫叔叔,无尽之刃现在在哪呢?” “当然是在光盾家族的宝库中。” 奥拉夫十分肯定地道,“至少在我离开前,还没听说谁能拿起这把美丽的巨剑,劳伦特甚至断言,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够驾驭住它,它是神灵的武器,只要神才能使用。” “劳伦特是谁?” 林恩隐隐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 “劳伦特是德玛西亚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剑士之一,一个道貌岸然的虚伪贵族,不过他的剑术造诣确实非同凡响。”奥拉夫解释道。 “他是不是有一个女儿?” 林恩脱口而出道。 “好像……是的。” 奥拉夫想了想,道,“菲欧娜……对,就是菲欧娜,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她的美貌令人惊叹,长大后肯定会是个大美人。” “对了,小家伙,你怎么会知道这个?” “俺瞎猜的。” 林恩打了个哈哈,赶紧转移话题,“奥拉夫叔叔,那个菲欧娜今年多大了?” “七岁还是八岁……我忘了,我跟劳伦特一家不熟。” 跟其他狂战士一样,奥拉夫也是个大神经,并没有在意林恩的不对劲。 才七八岁…… 林恩不由得撇了撇嘴,谁敢相信,后世大名鼎鼎、威名远扬的上单女流氓无双剑姬菲欧娜,现在还只是个小萝莉。 “真想见见现在的她呀,搞不好还能搞个萝莉养成计划什么的,那可就再好不过了。” 林恩不无遗憾地想,毕竟后世菲欧娜的脾气可不算好,又凶又拽又傲,妥妥的御姐人物,发起怒来能跟自己的父亲决斗,到那时再想把她收后宫肯定不现实,不被打死才怪。 也只有趁她还小的时候,才能摘下这朵带刺的玫瑰了。 “怎么?小家伙,这么小就知道想女孩子了?” 奥拉夫见林恩一脸烦恼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一点可比你爹跟我强多了,我们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只顾着打架疯玩,哪知道想这些。” “小家伙,有前途,我很看好你。” 奥拉夫很欣慰地拍了拍林恩的脑袋,然后大浇冷水,“不过我回来的时候,听说光盾家族正打算跟劳伦特一家联姻,嘉文四世跟菲欧娜,不得不说是良配。” “所以说,小家伙,如果你真想打菲欧娜的主意的话,那你可得努力了,从光盾家族手里抢女人,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皇子和剑姬居然有过婚约? 林恩愣了一下,然后转念想到,这个可能性确实不小,剑姬的家族无疑也是德玛西亚的名门望族,两人年纪又相仿,门当户对的搞个联姻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林恩也就是一想,很快就将它抛之脑后,这不很显然嘛,这桩婚事后来肯定是黄了,背景故事中提都没提。 但林恩还是恨不得马上就飞到德玛西亚去,菲欧娜才七八岁,那德玛西亚这几年简直就是萝莉遍地跑啊。 菲欧娜、拉克丝、希瓦娜、薇恩、奎因……妥妥的都是萌萌哒的小萝莉,易蒙好骗啊有木有!错此良机绝对要后悔一生! “奥拉夫叔叔,俺想去德玛西亚,你能帮我吗?” 林恩心潮澎湃,一脸讨好地对奥拉夫道。 “什么?” 奥拉夫瞪圆了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德玛西亚!俺想去德玛西亚!” 林恩小脸上写满认真,他也知道这个要求有些骇人听闻,被他那便宜老爹听到肯定少不得一通吊打,小屁孩家家的毛都没长齐就想闯荡江湖,看不打死你之类的。 “不行!” 奥拉夫严词拒绝,“你太小了,而且你爹肯定不同意!” “可是俺想像奥拉夫叔叔一样,当一个大英雄,锄强扶弱,帮正义的德玛西亚人力挽狂澜!” 林恩一脸愤慨激昂,也顾不上装粗俗了,直接出言要挟道,“如果你不帮我,那俺就去跳海,我相信海神一定也会帮我,把我漂泊到德玛西亚去!” “臭小子,说的什么浑话!我们狂战士可不信海神!” 奥拉夫脸上一怒,张手就要打。 “就算你打我,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林恩不躲不闪,拽着脖子地道,“我一定要去德玛西亚。” “说说,你为什么一定要去?” 奥拉夫终究还是没有下手,他毕竟在外闯荡了十几年,心性和见识都是有的,林恩的这番话在族中的狂战士们看来或许有些叛道离经,但也勾起了奥拉夫的好奇。 “为了荣耀!” 林恩脱口而出,他知道狂战士其实很好糊弄,一听到荣耀、战斗,整个人就斯巴达了,喊几句口号便能你好我好,称兄道弟。 但奥拉夫显然不属于此类,他依旧板着脸地盯着林恩。 “好吧。” 见糊弄不过去,林恩觉得有必要交一下底,他叹着气装小大人,闷声道,“奥拉夫叔叔,你不觉得洛克法太小了吗?” 第五章 四战之地 洛克法太小了? 奥拉夫很意外,林斯特家的这个小家伙给他的惊讶确实很大,如此年纪就能有这样的见识,着实是很难得。 从地理位置来说,洛克法确实太小了,它三面环海,土地贫瘠,气候恶劣,要不是半岛南端临近着瓦罗兰大陆第一大河蜿蜒之河的入海口,附近海域渔产丰富,海岸边野兽众多,不然狂战士一族还真没法在这里立足。 若是以前,奥拉夫会很认可林恩的这个说法,但现在嘛,只能说这个小家伙眼界毕竟有限。 洛克法可一点都不‘小’,甚至可以说大有作为,至少在奥拉夫是这么认为,不然狂战士一族也不会死守着这里不放。 洛克法跟暗影岛隔海相望,是距离暗影岛最近的陆地。 毋庸置疑,暗影岛一直是瓦罗兰大陆最神秘也最可怕的地方之一,尤其是在纳什男爵从那里跑出来带了一波节奏后,人们对那里的提防和忧虑更是上升了好几个档次,据说大陆上最富盛名的探险家伊泽瑞尔已经秘密前往那里,探索纳什男爵突然跑出来的原因。 而这么多年来,从暗影岛跑出来的魔兽绝对不止纳什男爵一个,附近的海域肯定潜伏着许多可怕的家伙,远的不说,蜿蜒海湾那只凶名远扬的冰霜之蛇,多半也是来自暗影岛。 所以说,只要有心,在洛克法半岛绝对不会缺少有价值的对手,更不会缺少荣耀,甚至要是够胆的话,还可以去暗影岛闯荡一番,当然,这是十死无生的愚蠢之举。 奥拉夫一直怀疑祖宗们之所以要求狂战士一族固守在洛克法,很可能就是为了抗衡暗影岛,只有最危险最艰苦的地方,才能让狂战士精神传承下去,才能保证血脉的高贵纯正。 除了暗影岛,洛克法毗邻的弗雷尔卓德也是个建功立业的好地方。 在洛克法半岛往东数百里处,就有好几个巨魔部落,这种比狂战士还要古老的可怕生物,嗜血残暴,悍勇好斗,他们的首级无疑会是令人夸耀的战功。 往东北方数百里,就有强盛一时的野蛮人部落,也就是世人所谓的蛮族。 相传蛮族和狂战士是远房表亲,两族习性相似,血脉相近,拥有着同一个祖先,但时至今日,两族早就断了联系,但必须得承认,野蛮人也会是个好对手。 除了这两族之外,居住在弗雷尔卓德的熊族、雪人族,也有许多不容小觑的强者,更不用说传奇三姐妹留下来后裔,无论是阿瓦罗萨、凛冬之爪还是苦行僧部落,都是底蕴深厚,强者云集。 所以说,洛克法其实是个很大的舞台,想要在这里建功立业,并不是什么难事,就看你有没有那个实力和胆量了。 当然,这些东西奥拉夫自不会跟林恩说。 林恩自然不知道奥拉夫转眼之间想了这么多,见他依旧冷着脸不答话,只能是继续加料道,“而且奥拉夫叔叔,难道你不觉得,我们狂战士在大陆上的名气太小了吗?” “我们总是缩在洛克法不出去,封闭自锁,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我们早就落伍了,也就只有我们还死守着老祖宗留下来的荣耀,世人早就不把我们当回事了!” 确实如此啊! 奥拉夫心中苦笑,别的还没什么,林恩的这番话直接戳到了奥拉夫心中的痛处。 说来可笑,刚到德玛西亚的那阵子,奥拉夫甚至都不敢透露自己的来历,因为他害怕! 德玛西亚太强大、太富饶了,他害怕暴露出自己的来历后,德玛西亚人会挥军北上,将整个部族都征服,将狂战士一族变为他们的兵源地,这样的话,那自己就是洛克法的罪人了。 所以刚到德玛西亚那阵子,奥拉夫担心受怕极了,只能装傻充愣、沉默寡言当闷葫芦。 好在他很快就从佣兵中脱颖而出,并在战斗中不断变强,没用多久就凭天赋成为了德玛西亚军中有名的强者,对德玛西亚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这种担心才渐渐淡去。 “好了,我会考虑的。” 奥拉夫沉吟了一会儿道,这个小家伙小小年纪就能有这般见识,不得不说是族中少见的天才,说不定真的值得好好培养一下。 至于林恩是不是表现得过于另类,奥拉夫倒不在乎,这十几年的闯荡开拓了他的心胸,目光自不会像其他族人那样短浅,而且林恩的母亲一听就知道不是常人,他的天赋异禀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在回来的路上,奥拉夫听说远方的蛮族表亲,出了一个超级天才,小小年纪便在弗雷尔卓德声名鹊起,见过他的强者无一不交口相赞,纷纷断言,此子定成大器,将来必为蛮族之王。 蛮族之王!这可是最高级的称赞了,作为最桀骜野蛮的民族,蛮族从来没有真正的一统过,自然也就没有蛮族之王的说法,这位天才却被众多强者认定为未来的蛮族之王,可见他的天赋资质是多么的可怕。 蛮族出了这样的天才,奥拉夫自然是羡慕的很,既然眼前的这个小家伙这么有想法,那么送他去德玛西亚深造下,未尝不失为个好办法。 当然,这件事还得跟林恩的老爹好好商量下。 ………… 接下来几天,林恩寸步不离地跟在奥拉夫屁股后面。 既然奥拉夫已经松了口,林恩自然不会死咬着不放,见识越多便越有主见,奥拉夫无疑也算是有见识的人了,一味的死缠烂打只会适得其反。 所以这几天林恩主要是在奥拉夫身旁装乖卖萌,刷刷亲密度,而奥拉夫主要则是走亲访友,当然最多的还是吹牛打屁,也就是吹嘘他在德玛西亚的经历,刷一些优越感。 而见得人越多,奥拉夫的脸越黑,情绪也越糟。 因为没有人相信他的话,更不认可他所谓的那些荣耀。 也难怪,骄傲的狂战士们怎么肯相信,外面那些弱小的人类居然会变得如此强大,一个精锐士兵的战斗力,就能媲美普通的狂战士。 他们一致认为奥拉夫是在吹牛,是在掩饰自己的弱小和胆怯,因为奥拉夫自己都承认了,他对德玛西亚人充满着敬畏和害怕——这对骄横的狂战士而言,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耻辱,是他们用来耻笑奥拉夫的有力武器。 所以毫无疑问,每次吹牛最后都成为了争吵和谩骂,甚至好几次都上演了全武行,虽然每次都是奥拉夫取胜,但拳头显然是永远也说服不了一个劲的狂战士,恼羞成怒的他们只会报以更多的嘲讽和谩骂,悍不畏死地跟奥拉夫打得不可开交。 在这样的情况下,奥拉夫的情绪一天天的低落了下来,变得越来越沉默,都不怎么愿意去见人了。 对于他的这个变化,林恩自然是乐见其成,这不很显然嘛,奥拉夫对族人越失望,那自己去德玛西亚的可能性就越高。 “这些家伙还真的是冥顽不化、鼠目寸光啊!” 又从一个故友家中败兴而归,奥拉夫仰天长叹。 第六章 狂化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人真的有你所说的那么强大吗?” “当然!” 奥拉夫毫不迟疑地答道,看林恩的眼神很是欣慰,现如今,整个部落也就只有眼前这个小家伙,算得上是自己的忠实听众和粉丝了。 “德玛西亚人的精锐士兵非常强大,他们从小就精通符文能量,拥有着许非常多的符文武器,精通战阵,只需要一个精锐的百人队,就能轻易将我击败。” “真的假的?” 林恩瞪大了眼睛,瓦罗兰大陆又被称为是符文之地,古时候因为符文打过好多次仗呢,但在洛克法,林恩却从来没接触过,他想了想,然后疑惑地道,“奥拉夫叔叔,您前几天不是说,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人,而您却曾跟他打成平手,怎么又连一百个人都打不过呀?” “不一样的。” 奥拉夫大摇其头,道,“潘森擅长群战,他之所以能击溃一个军团,那是因为他用了神技,借助了巨神峰的古阵,可以说是集全族之力,才换来那惊天一坠。” 潘森曾经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士兵,这个战绩堪称神迹,但他是利用了巨神峰的护山大阵,才换来那势不可挡的堕天一击,而从那以后,潘森便被世人尊为战争之王。 居住在巨神峰上的烈阳族,是瓦罗兰大陆上为数不多的神之后裔,他们是上古时代烈阳神的后代,非常的骁勇善战。 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无疑是瓦罗兰最顶尖的势力了,但拿巨神峰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巨神峰位于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边境线处,是一块战略要地,德玛西亚人和诺克萨斯人都想过将它收入囊中,却都在这里栽了大跟头。 骁勇善战的烈阳族人来者不拒,谁来打谁,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德玛西亚人一个军团,也曾举着盾牌掀翻过无数个诺克萨斯营地,可以说烈阳族是以一己之力,同时抗衡着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还屡占上风,狂拽酷炫得不行。 “要不是烈阳族是高原民族,人口稀少,又不愿意离开巨神峰,不然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乐子可就大了。” “不过德玛西亚的精锐士兵,还是很有战斗力的,别看潘森战绩累累,其实都是捡软柿子捏的,要是遇上德玛西亚的精锐兵团,他向来都会退避三舍。” “其实当初我之所以会加入德玛西亚的佣兵团,也是迫不得已的。” 奥拉夫叹了口气,为了有说服力,他还自爆了个小丑闻。 毕竟是狂战士,当初奥拉夫刚到德玛西亚那会儿,可还没学会修心养性,脾气狂傲得不行,行事乖张暴躁,打砸烧抢,肆无忌惮,闯了不少祸,自然是招徕了武力镇压。 骄横的狂战士自然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治安队来了,不管,揍趴下;驻军来了,不管,揍趴下;精锐小队来了,嗯,有点挑战,但还是揍趴下了…… 但最后无畏先锋来了,轮到奥拉夫被揍趴下了,并不得不签下卖身契,要在佣兵团工作多少年多少年后,才能恢复自由。 而事实上,德玛西亚为数众多的佣兵们,很大一部分便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入的,无畏先锋会征服打趴各种奇人异士,逼他们签下卖身契,加入佣兵团为德玛西亚效力,美曰其名是替自己赎罪。 “对哦,好像火男那个苦哈哈也是这样子的。” 林恩听到这里,猛然想起复仇焰魂布兰德也是苦鳖地在德玛西亚打过工。 这位fff团大团长,从一苏醒,便矢志烧遍整个世界,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遭了什么罪,反正是对人类,尤其是对约德尔人最为深恶痛绝,许下过大宏愿,一定要把这些可恶的虫子烧个干净。 可他的‘正义事业’刚刚开始,便遭到了巨大挫折,德玛西亚人听闻了他的事迹,直接派精锐兵团把他给生擒活捉了,强行抹杀了他的理想,并逼他签下了耻辱的卖身契,逼他只能去烧诺克萨斯人。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有没有一个叫布兰德的人?” “不知道,我没听说过。” 奥拉夫想了想,摇头否认道。 “这么说来,火男应该是还没出现了。” 林恩暗自沉吟着,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火男最先出现的地方正是洛克法,说不定以后还能打交道呢。 而布兰德应该会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 “奥拉夫叔叔,你能教我战斗吗?” 又过了几日,林恩和奥拉夫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终于是忍不住开口求教。 这个请求他其实向许多族人提过,但得到的答复颇有些令人哭笑不得,狂战士们通常会捧腹大笑,几乎是笑出眼泪那种,他们的笑点非常低——“战斗还需要人教吗?” 这倒是实话,对狂战士来说,战斗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根本不用人教,部落里所有的狂战士,基本上都是放养的,是在一场场战斗搏杀中,不断觉醒自己的本能,甚至有一些刻板的族人认为,不应该教小孩子战斗,因为这样会抹杀他们的灵性,反而是束缚住了他们的天赋。 “当然可以。” 奥拉夫外出闯荡了十几年,自然很清楚族人那些肤浅想法,童年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多少人不惜血本,遍寻名师,为的就是要给自己的孩子打下个好基础,放养实在太浪费人的天赋了。 就像嘉文四世,虽然才十岁,但教过他的名师绝不下十人,连奥拉夫这样的强者,都没资格当他的老师,只有像德邦总管赵信、剑术大师劳伦特这样名满天下的高手,才有资格指点皇子殿下。 “很多人认为,狂战士只有武技,没有武功,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奥拉夫一开口就有干货,至少林恩听很多族人说过,狂战士只需要练武技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练什么武功,因为他们自身的血脉,就能提供足够强的力量了,而且绝对不会枯竭。 “血脉便是狂战士的武功,它的境界有三重,狂热,狂暴,狂化。” 奥拉夫正了正脸色,组织了下语言,缓缓为林恩开解道。 狂热很好理解,便是身心狂热,这一点其实许多普通人都能做到,遇到大场面时,血气昂扬,脑子发热,冲劲十足,无所畏惧,浑身充满力量,是一种很常见却也很难得的战斗状态。 但奥拉夫口中的狂热,却不仅仅是这么简单,毕竟普通人的狂热,是一时之气,不可持久,而且也是不可控的,但狂战士的狂热,却要求能随心所欲,收发自如。 “狂热是最基本的层次,通常我们狂战士战斗,只要狂热就够了。” 这其实是没办法的事情,世人都知道狂战士是莽夫,战斗起来不管不顾,横冲直撞,战斗力高,但也很不靠谱。 狂战士们自己也很清楚,狂热状态下既有战斗力,又能保留一些神智,要是狂暴起来了,却很容易出乱子。 狂暴是狂热的升级版,在这种状态下,狂战士会被狂怒支配,体内气血肆虐,力量翻涌,根本是六亲不认,敌我不分,战斗力虽然惊人,但破坏力同样不可小觑。 但比起狂化来,狂暴又有些不够看了,每一个能够狂化的狂战士,都是人形暴龙,战斗力逆天。 “族人中已经很久没有能够狂化的战士了。” 奥拉夫不无感伤地道,他很清楚,族人们一直在走下坡路,狂化已经成为了一种传说,已有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据说一旦狂化,狂战士的眼睛会变得漆黑无比,有如魔神附体,所以狂化也被称为黑化,在这种状态下,狂战士神智全无,仅靠本能行事,战斗力直线飙升,会杀光所有他认为有威胁的敌人。 “族中的老人说,狂化其实是一种返祖现象,是我们体内的血脉觉醒到了极致,有如是祖宗附体,战斗力高得离谱,脚踏天使、手撕巨龙都不是梦。” “狂化……” 林恩嘀咕了一声,看奥拉夫的眼神有点怪。 第七章 简单粗暴 如果真如背景故事所说的那样,奥拉夫正是因为受够了族人的戏谑和嘲讽,一怒之下,跑去单挑冰霜之蛇,在差点死翘翘的绝境下,终于是狂化成功,杀死了恶名昭彰的冰霜之蛇。 然后实力大涨的奥拉夫意气风发,四处打野,专挑硬角色下手,几乎是打遍洛克法无敌手,威名一时无两,正觉高手寂寞、无人能敌时,有人告诉他,北方的弗雷尔卓德崛起了一个可怕的部落,没有人能从那里活着回来。 奥拉夫自然不信邪,拎着斧头就跑去挑战了,然后他果然没能再回来,因为他被那个部落的主人给征服了,心甘情愿地当起了小马仔。 那个部落叫凛冬之爪,那个人正是凛冬之怒瑟庄妮。 “我要不要告诉他这些呢。” 林恩不无恶趣味地想,要知道奥拉夫和瑟庄妮,可是有不少猫腻的。 那时候凛冬之爪已经崛起了,在瑟庄妮的强势统治下,所有的凛冬之爪战士,都是以一敌百的好手,当初奥拉夫耿直地跑去挑战时,还被他们好是一番嘲笑,但奥拉夫岂是易与之辈,跟一群凛冬之爪的战士打得热火朝天,勇不可当,最后开了狂化,将所有的对手都揍趴在地。 然后瑟庄妮自然是怒了,怒视着奥拉夫,按理说狂化状态下的奥拉夫是六亲不认的,但不知为何,他却猛地打了个激灵,眼中的黑气在跟瑟庄妮的对视下一退而尽,立马纳头就拜,最后还跪舔上了,屁颠颠当上瑟庄妮最忠实的打手。 所以说,奥拉夫和瑟庄妮绝对有煎情。 “天底下所有的武功,最好的是练气,其次练血,最次练筋骨肌肉。” 奥拉夫侃侃而谈,“我们狂战士需要练的,便是血,无论是狂化还是狂暴,最先热的、最先暴的,无疑都是血,只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气血,那便算入门了。” “可惜啊,老祖宗们不重视这些,没有总结过具体的功法,要是像蛮族那样,留下战斗狂怒那样的神技就好了。” “战斗狂怒?” 林恩自然知道这是蛮王被动的名称,攻击能加怒气,怒气又能加暴击,堪称神技,就是不知道真实情况下又是个什么样子。 “不错,战斗狂怒是蛮族的不传秘法,也是他们强盛一时的根本。” “奥拉夫叔叔,蛮族很强盛吗?” 林恩有些意外,他印象中蛮族可是很衰败的,蛮王甚至都快成孤家寡人了,不得不入赘艾希的部落,借了阿瓦罗萨的势力,才当上了蛮族之王。 “当然强盛了。” 奥拉夫道,“整个弗雷尔卓德,除了阿瓦罗萨还能勉强与之抗衡外,其他势力都不是蛮族的对手,甚至连一向最为排外的诺克萨斯,都对蛮族另眼相看,异常拉拢,时常邀请蛮族的将军去诺克萨斯做客。” 能跟阿瓦罗萨旗鼓相当,这可是了不得! 林恩暗暗称奇,他很清楚,如今的弗雷尔卓德算是在战国时期,藏着非常多的大能,每一个势力都有了不得的强者,尤其是以阿瓦罗萨命名的寒冰射手部落,乃是传自古时一统过弗雷尔卓德的绝世女皇阿瓦罗萨,占据着弗雷尔卓德最丰饶的土地,人口众多,兵强马壮,是弗雷尔卓德当之无愧的王者,可就是这样的存在,居然压制不住蛮族。 可是后来,蛮族为什么又没落了呢? “难道是因为剑魔?” 林恩胡乱猜测着,在背景故事中,暗裔剑魔亚托克斯屠了蛮王的部落,给蛮王制定了一个大大的剧本,逼着他走向了一条天煞孤星的不归路。 可剑魔有这么厉害吗? 这正是林恩不解的地方,如背景故事描述的那样,剑魔本来随随便便就能捏死蛮王,但他偏偏就不这么干,反而像是把蛮王当作自己的棋子,用意深远,进行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勾当,这样的人物不知得是多么的强大,跟蛮王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物。 而纵观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蛮王的出身已经算好的了,比他没背景没实力的英雄多了去,但为什么都能加入英雄联盟呢,而且实力相差还不是很大? 林恩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通,便也作罢,也许只有等将来英雄联盟成立了,才能知道背后隐藏的秘辛吧。 奥拉夫大致跟林恩说了下狂战士们的境界,两人一问一答,时间过得飞快,但除了长了些见识外,林恩一点实质性的收获都没有,好在奥拉夫答应他,明天就开始教他练功。 ……………… “这是什么?血?” 次日清晨,林恩盯着奥拉夫手上那桶黑漆漆的液体,动了动鼻子,一股浓郁的腥臭味扑鼻而来,他猛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不错,上好的冰蛇血,快趁热喝了它。” 奥拉夫笑眯眯地将小桶塞给林恩,眼中满是鼓励。 “这也……太多了吧!” 林恩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只感到一阵反胃,特么的蛇本就是冷血动物,趁你妹个热啊。 “不多,我还嫌少呢,抓了一晚上,也就才这么点。” 奥拉夫埋怨了一句,见林恩面露犹豫,便催促道,“如果你想练武,就必须喝下这些血,而且以后还要喝更多。” “练武之人,茹毛饮血乃是常事。” “这……” 林恩很为难,道理他其实也懂,就是在地球上,许多居住在寒冷地带的人类,也有生喝鹿血的习俗,这可是大补之物,最能强身健体。 血液乃是动物的精华,比肉可有营养多了,一些珍贵野兽的鲜血,效果甚至不会比灵参仙芝差,而且更容易让人吸收。 只是林恩还没准备好,一上来就要喝蛇血,而且还这么一大桶,实在太有挑战性了。 “喝蛇血算什么,练功到了一定的层次,甚至都需要喝人血。” 见林恩犹豫不决,奥拉夫又加了个猛料,他很清楚,这种时候,必须得摧毁林恩心中的观念,不然就算他有天赋,也绝对难以走远。 “啊……喝……喝人血?” 林恩整个人都呆了,这话真真正正地毁人三观。 第八章 泰达米尔 “不错。” 奥拉夫也不解释,只是催促他,“快喝,不然我可没办法教你!” “……” 林恩看了看奥拉夫,又看了看那起码有好几斤的蛇血,磨磨蹭蹭了好久,才闭着眼睛喝了下去。 “我这是为了阿狸,为了阿卡丽,为了娑娜,为了千千万万的女英雄!” 林恩心中狂嚎,终于凭着这股信念,咬牙将这桶血喝了下去。 他本以为这个过程会很艰难,恶心、反胃、作呕之类的负作用肯定会接踵而至,但喝完血之后,除了肚子有点涨之外,他一点不适都没感觉到。 “不是吧?难道我骨子里是嗜血的?狂战士的身体有这么强大?” 林恩暗暗传奇,砸了砸嘴巴,甚至都有种不过瘾的感觉,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都说狂战士体内藏有着可怕的嗜血欲望,狂战士的血脉赋予了他强大的胃和消化道,就算他有心理作用,但身体却依然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他,将这些大补之物尽皆吃下。 “不错不错,以后你要记得经常喝。” 奥拉夫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让林恩脱光衣服。 这特么又是什么鬼要求啊! 林恩整个人都快崩溃了,很怀疑奥拉夫在外这十几年,是不是学了什么坏东西,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好在他虽然是有被害妄想症,但也不是很严重,最终还是决定奥拉夫的为人,干干脆脆地脱得赤条条。 即便是这样,奥拉夫对他的犹豫依旧很不满意,训斥道,“这么磨磨蹭蹭干嘛,小小年纪害什么羞。” 说着奥拉夫便将手按在林恩的肚子上,用力地按了几个手势,林恩心中咯噔,刚有了种不祥的预感,一阵剧痛便席卷而来。 “忍住,这是洗筋伐髓。” 奥拉夫淡淡地道,显然对林恩的鬼哭狼嚎早有预料。 林恩已经听不清奥拉夫在说什么了,这种前所未有的剧痛将他全盘吞噬,浑身上下无处不痛,无处不痒,就像有百万只蚂蚁在他身体内嘶哑,又像是有一团火焰在他体内每个细胞内燃烧。 而且好死不死的,这个过程还十分漫长,一开始林恩还有功夫鬼哭狼嚎,到后来就只有抽抽的份了,他敢打赌,就算传说中的十大酷刑也没有这么的痛苦。 “你的承受能力太弱了,一看就没见过血。” 奥拉夫对林恩的表现竟然还很不满意,出言鄙视道,但林恩已经没有咒骂的气力了,大汗淋漓地在地上打滚。 “你还别不服气。” 奥拉夫淡然道,“我猜你肯定没跟野兽搏杀过吧。” 这却是事实。 这八年来,林恩虽然有着异于常人的智慧,但毕竟来自文明世界,自然不愿意舍身至险,从来没经历过厮杀,就是连打斗都是少有。 部落里像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很悍勇好斗了,甚至都可以自己出去打猎,虽然只是些低级的小猎物,但也是见过血、流过血、遭过痛,比林恩可强多了。 这也正是族人们不怎么喜欢林恩的原因,这孩子虽然是很聪明,但却缺少血性狼性,而没有血性的孩子,就算再聪明,终究也是活不长的——这是洛克法公认的自然法则。 “练武最重要的就是血性。” 奥拉夫严肃地道,“没有血性,就是武功练得再好,一旦跟人殊死搏斗上,最后败得肯定还是你。” 练武不是为了修心养性、强身健体么? 林恩好不容易才挺过这阵剧痛,很不服气地想,被奥拉夫这么一折腾,他自然是充满了怨念,也顾不得奥拉夫的絮絮叨叨,只觉得身上黏黏糊糊的,低头一看,便吃了一惊。 不知何时,他身上背上,竟是黑漆漆的一片,有如是泼了墨一样,看起来很是诡异。 难道还真的是洗筋伐髓?效果居然这么好? “刚才我锁住了你的胃。” 见林恩一脸惊诧,奥拉夫这才面露微笑,解释道,“锁住了胃,这冰蛇血便难以消化,只能被血脉吸收。” “但我们狂战士的血脉最为霸道,平时还好,一旦有了外来物,便会狂暴起来,不管不顾地与之厮杀,在体内打一场大战,所以你才会感到剧痛。” “这些排泄出来的黑血,正是这次争斗的失败者,这里面有原先的黑蛇血,也有你血液中的一些杂质,当然冰蛇血的精华,自然是被你的身体吸收了。” 居然是这样! 林恩聚精会神的听着,这洗筋伐髓的法子也太粗暴了吧,而且你好歹事先也跟我说一下,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啊! 像是听到了林恩的心声,奥拉夫正色道,“林恩,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若是你想跟我习武的话,将来肯定会有更多更大的苦头吃,如果你没这个毅力,还不如趁早放弃。” “……” 林恩脸上一滞,还真的有些犹豫起来。 说起来他还是小市民心态,压根就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最多也就是想捡几个漏,收几个美女英雄当老婆,可要是让他遭这样的罪的话,他还真有些接受不了。 过惯了好日子,谁愿意受这样的苦啊! 奥拉夫本意是来个激将法,没想到林恩还真的迟疑上了,反倒是让他有些担心起来,赶紧解释道,“林恩,让你吃这份苦,其实是为你好。” 用这样简单粗暴的洗筋伐髓法,其实是一举两得。 一来可以洗筋伐髓,祛除杂质,为林恩的身体打好基础。 二来可以提高林恩的毅力、忍耐力,培养他的血性。 要知道,人在战斗中难免会受伤,有的人会怕痛,有的人会怕死,而这或多或少会影响人的战斗力,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洗筋伐髓,无疑能提高人对疼痛的承受能力,提高人的抗性,放大人的神经,甚至还能消除人性的弱点。 而且蛇血进入林恩的血脉,就算最终被排泄出去,但多少也会留下一些兽性,而没有兽性的战士,又怎么算得上是强者。 所以说,奥拉夫用这样的法子折腾林恩,可谓是用心良苦,而且也只有狂战士这样深得天眷的民族,才经得起这种简单暴力的方法,不然早被折腾死了。 “听起来好像很厉害。” 奥拉夫说得有道理,林恩自然是沉吟起来,难怪英雄联盟中,奥拉夫和蛮王都是越战越勇的典型,一个是失血增加攻速,一个是失血增加攻击,失血越多越剽悍,最擅长绝地反击。 普通人要是挨个两三刀,别说绝地反击了,能熬住那种痛苦不失去战斗力就算好的了。 “或许吃点苦,受点罪,熬出个盖世大英雄出来也不错。” 林恩暗自思索着,他曾听过一句古话,一胆二力三功夫,胆量才是衡量战斗力的最高标准,心理素质要是不过关,就算练成盖世神功,最后也是给人刷经验的份。 奥拉夫这个方法看似粗暴,但不得不承认,这是培养强者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见林恩表情有所松动,奥拉夫赶紧趁热打铁,道,“其实你吃的这点苦,根本算不得什么,蛮族有个天才,年纪跟你差不多大,但他已经不是喝血了,而是直接将鲜血注射入血管,强行炼化,而且他用的血也不是这种普通的冰蛇血,而是各种强大魔兽的精血。” 我擦,注射入血管! 林恩悚然动容,就算他上辈子是个学渣,也知道胡乱输血可不是闹着玩,就连人与人之间,不同血型的输血也是会死人的,没想到这货更猛,直接给自己打鸡血,不对是兽血,而且还是强力魔兽的精血,比自己不知拽了多少倍! 林恩很清楚,刚才自己喝蛇血,就算是被封住了胃,但身体中还是有其他的一些消化器官,好歹是将蛇血过滤了一遍,根本不会有生命危险,虽然也是遭了大罪,但比起那位猛将兄弟,绝对是小巫见大巫了。 蛮族的天才,不会是他吧? 林恩心中一动,问道,“奥拉夫叔叔,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记好了,这家伙以后肯定是风云人物,你要把他当学习和追赶的对手。” “泰达米尔,他叫泰达米尔。” 第九章 卦象 听到这个名字,林恩安静了下来,奥拉夫以为他是受了刺激,有了追赶的目标,倒也不以为意,只是拎着林恩去洗澡。 并不是什么药浴,只是一桶热水。 “听说蛮族给泰达米尔洗澡时,会用最上等的白鹿血,我们是没那个条件了,只能将就着来。” 奥拉夫一脸自责的道,好像自己多亏待林恩似得。 我擦,血浴! 林恩又震惊了一下,这种练功的方法听起来太耸人听闻了,难怪后来蛮王那么狂拽酷炫吊炸天,原来是用这么变太的办法练出来的! 而且奥拉夫调教自己的办法,怎么感觉像是拾人牙慧,是听别人说的,泰达米尔怎么来的,就怎么要求自己? 可是自己又何德何能,能跟泰达米尔比啊? 林恩暗自叹气,他一直觉得,纵观英雄联盟一百多个英雄,只有两个人最有主角相,一个是伊泽瑞尔,另一个就是泰达米尔。 ez自不用说了,拳头亲儿子,妥妥的狗屎运型主角,喜欢四处探险,不知遇到过多少次绝境,但总是大难不死,而且每次都收获颇丰,他身上那套超级装备,便是他在探险过程中一点一点攒起来的。 泰达米尔走的却是另一个极端,他是妥妥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天煞孤星型。 过不了几年,泰达米尔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剑魔会带人屠了他的村庄,杀尽他的亲朋好友,并帮他悟出‘无尽怒火’这一神技后嫣然一笑,飘身离去,逼着泰达米尔走向变强复仇的不归路,一颗天煞孤星冉冉升起。 “没想到蛮王年纪居然跟我差不多大。” 林恩心里有些古怪,要知道,后来蛮王可是弗雷尔卓德公认的第一强者,而弗雷尔卓德强者何其多也! 冰晶凤凰艾维尼亚这只老鸟自不用说,不死的老古董,活了不知有多少个纪元,神死了,魔灭了,她还依然长生不朽。 冰霜女巫丽桑卓,千古一帝阿瓦罗萨的亲姐妹,同样不老不死的女魔头,在弗雷尔卓德要风要雨了数百年! 兽灵行者乌迪尔,四象之力加身,又追随盲僧学过古武术,唯一一个跟灭世龙王熬兴过过交集的人类!! ………… 至于像艾希、努努、布隆、瑟庄妮、巨魔之王这类的英雄,都已经算普通了,根本排不上号。 无尽在手,天下我有。 自从无尽之刃落到蛮王手上后,泰达米尔真真是众望所归,北地第一强者可不是吹的,甚至连暗裔剑魔都要销声匿迹,不敢试其锋芒。 最重要的是泰达米尔可不像丽桑卓和冰鸟,不是活了几千岁,就是活了几百岁,他年纪可是跟自己相仿,只用了二三十年就一飞冲天了啊! “他能够做到,我为什么做不到!” 想起蛮王的盖世名头,林恩一时间不免也是豪气冲天。 ………… “林恩!儿子!我回来了!” 林恩正遐想间,外面传来一个大嗓门,不用说,自己那便宜老爹总算回来了! “林斯特!” 果然,奥拉夫一身吼,急匆匆地奔了出去。 林恩也想看看他们基友重逢的感人画面,但身体这会实在是累得不行,泡在澡堂里又舒服,便也作罢,只是竖着耳朵听他们交谈,而听着听着,林恩便靠在澡堂里睡着了。 ………… “爹!奥拉夫叔叔呢?” 林恩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见外面天色已是发黑,自己老爹坐在院子里发呆,不见奥拉夫那货,连忙好奇地问道。 “那个蠢货,他去挑战冰霜之蛇了!” 林斯特阴沉着脸,怒声骂道。 “什么!” 林恩大吃一惊,这剧情转变的也太快了吧!我特么都还没准备好! 他明明记得自己老爹和奥拉夫刚才还言笑晏晏,少不得要把酒言欢,一叙衷肠,没想到一眨眼奥拉夫居然就跑去挑战冰霜之蛇了! 林恩自不会知道,他都已经睡了一天一夜,林斯特和奥拉夫刚见面时,确实是都很高兴,又是拍肩,又是撞胸,好一副兄弟重逢的温情画面。 而这次林斯特外出狩猎,乃是组团出去的,算得上是部落里的大活动,不然他也不会出去这么久。 两人相谈许久之后,林斯特自然而然地提议,让奥拉夫去见族里的其他兄长,联络下感情。 奥拉夫自然也是欣然应允,组团出去的基本上都是部落里的中坚力量,他以前的亲朋故友,大多也是在其中,他早就是期盼已久了。 一大群人狩猎归来,收获颇丰,本来就很高兴,又加上奥拉夫阔别重逢,大家伙都很兴奋,直接搞了个篝火晚会,又是喝酒又是吹比的。 然后麻烦来了,喝高了的奥拉夫忍不住又吹嘘起他在德玛西亚的传奇经历,而这自然引起了大家的不快。 奥拉夫深信自己不缺过人荣耀,不厌其烦地与人分享,但其他人可不这么认为,其中一个老人便严词喝道,“奥拉夫!既然你在外面有这么多荣誉!那为何不将敌人的尸首带回来祭奠,告慰先祖?!” ——这是狂战士的习俗,他们在击杀掉强大的对手后,会将他们的尸体带到部落的祭坛进行祭祀活动,以夸荣耀。 奥拉夫自然是哑口无言,当时他可是在德玛西亚,千里迢迢之外,哪还顾得上这些。 见他答不上话,众人自然是报以嬉笑,尤其是那些留守在部落里的老人,早就受够了奥拉夫这些天的夸夸其谈,自然是落井下石,将奥拉夫数落得抬不起头来。 “你们闭嘴!我有告慰过祖先的!祖宗们肯定会认可我的荣耀!” 奥拉夫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当场就发飙了,在德玛西亚时,他哪受过这样的欺辱,而且每次斩杀强敌,他都会在心中祷告,遥遥拜祭,告慰先祖,他自信冥冥中的老祖宗们肯定会知道他的功绩。 “那好!” 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战士梗着脖子怒吼道,“既然如此,那你现在就去沾血卜卦,看祖宗们怎么说!” “祖宗们一定会骂死你们,你们竟然敢嘲笑族中最伟大的战士!!” 这个提议给奥拉夫壮了胆,他嘲弄了那个年长的战士,然后趁着酒劲将已死野兽的肘骨投出,以接收祖宗们的预言。 当族人们阅读预言时,所有欢笑都汇聚到了一块:根据卦象显示,奥拉夫会很长寿,并且一生都波澜不惊。 一生都波澜不惊……也就是说,奥拉夫一直引以为豪的那些成就,都是骗人的! 这实在太令人笑话了,大家都笑坏了肚子,以至于都没力气去嘲笑奥拉夫。 奥拉夫也被这个卦象惊呆了,虽然他看似温和,但实际上却最为骄狂,认为战争的怒吼和钢铁的交鸣才是最美妙的音乐,深信只有在鬼门关外拼杀才算真正的活着,他总是一往无前地投入每一场战斗,听从他血脉深处嗜血欲望的摆布,追求着战斗的不朽,捍卫先祖的荣誉!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一名纯粹的狂战士,在无畏战死之时达到他荣耀的最巅峰,但现在,他所有的信念、坚持和努力,都被这个卦象给否认了! 第十章 暗影狼 “不!我不相信!” 奥拉夫发狂地将肘骨捡回来,又掷出去,但卦象就像一个永恒的诅咒,不管他重复多少次,依然是一成不变,上面的平凡和老死,一次次折磨着奥拉夫的灵魂。 “奥拉夫!我的兄弟!请别这样!” 林斯特终于看不下去了,将心比心,如果他也遇到这样的境况,只怕会更加的不堪,狂战士将荣耀看得比生命还重,奥拉夫得了个这样的预言,简直是比杀了他还难受。 “我相信奥拉夫是条好汉,祖宗们的预言有可能也是错的,只要将来你多杀些猛兽,来祭拜先祖,祖宗们肯定会改变主意的!” 林斯特只能这么劝慰奥拉夫。 “对!杀猛兽!” 魂不守舍的奥拉夫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神神叨叨道,“祖宗们的预言是错的,奥拉夫是最强的!对!冰霜之蛇!只要杀了冰霜之蛇!就能证明奥拉夫没有撒谎!就能证明这个预言是错的!” 说着,奥拉夫便发狂地跑入了夜幕,根本没人能阻止住他。 ………… “爹,你为什么不拦住他?” 林恩一脸埋怨地道。 在洛克法生活了这么多年,林恩早就听够了冰霜之蛇的凶名,自然知道它是个多么可怕的存在。 这头恐怖的怪兽已经在它漫长的生命里吞吃了数以千计的人类和舰船之类的东西,并且对于所有战士来说,只要想迎来生命的终点,都会去挑战这头怪兽,从来没有人能从它的手上全身而退。 在林恩有限的记忆里,就起码有不下二十位骄狂而强大的狂战士,丧生在这头怪兽手上,它是洛克法最可怕的怪兽,也是最大的荣耀,所有的狂战士都将击杀它作为毕生的追求。 虽然背景故事有说过,奥拉夫最终战胜了冰霜之蛇,但林恩依然免不了担心。 “拦他?为什么要拦他?” 林斯特眼睛一瞪,沉着脸教训道,“这是好事,不管奥拉夫是胜是败,都能证明那个预言是错误的!狂战士没有懦夫,也没有骗子!” “可是,奥拉夫叔叔会死的啊!” 林恩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人生观,大声争辩道。 “死算什么!” 林斯特嗓门更大,恼怒地咆哮道,“能在无畏的战斗中死去,这是狂战士的宿命,更是狂战士最大的荣耀!要不是答应你娘要把你拉扯大,我早就跟着一起去了!” “你简直不可理喻!” 林斯特又气又怒,摔门而去。 “臭小子……唔……这门摔得倒有点男子汉气概。” 林斯特嘟囔了一声,脸上阴晴不定,最后叹气自语道,“终究不是纯粹的狂战士啊,看来这小子还是随他娘多一点,过几年还是把他送出去吧,待在洛克法迟早不会回事。” “媳妇啊媳妇,你究竟是何方神圣,血脉居然比狂战士还要高贵。” 林斯特可不知道林恩有颗来自异界的灵魂,自然以为是因为自己媳妇的血脉过于高贵,将林恩体内的狂战士血脉给压制住了,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一点都不像个狂战士。 事实上,不但是林恩不知道他娘是谁,就连林斯特本人也不知道自己媳妇的身份,只知道她绝对不是弗雷尔卓德人! ………… “这个鬼地方,我迟早要离开它!” 林恩一脚踢开路边的一根白骨,闷闷不乐地想。 “奥拉夫才刚给自己打基础,就跑去打野了,实在太不务正业了……” “冰霜之蛇那么强大,那它的血肯定很珍贵吧,不知道奥拉夫会不会拿回来给我喝,我的身体又受不受得了……” “喝喝喝个屁,以后我再也不喝血了,只有野人才乐意干这样的蠢事!” “真恨不得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为什么我不能穿越到艾欧尼亚呢,那里有那么多的剑术大师、那么多的宗门教派,肯定能学到真本事,实在不行,就是出家当和尚也很有前途啊!” ………… 林恩边走边埋怨,不知不觉来到了村口的祭坛。 “也好,家里的肋骨快用完了,先捡一些回去。” 看着祭坛外的尸山骨海,林恩才想起家里制造狂战士胫甲的材料已经没剩多少,既然来到这里,不如多挑一些回去。 “哎,别人穿越都有各种金手指,怎么到我就这么苦逼,实在不行,给我个系统商店也好啊,直接论打买装备,哪用得着这么麻烦。” 林恩满腔怨念地想,当然这种吐槽他已经进行过无数次,从来没有哪路神仙聆听到他的祷告,大发慈悲,从天而降赐他个金手指。 “我了个去!狼!” 林恩刚翻过一个巨型海猪的骨架,猛地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头黑如暗影的孤狼,正用绿幽幽的眼睛警惕地盯着他。 “卧槽,这什么狼,看起来好酷……” 林恩心生警惕,这只狼通体漆黑,漫着黑气,有如魔神,看起来就不好对付,他赶紧挑了根趁手的骨头,小心翼翼地跟黑狼对峙。 “咦……有点古怪。” 对峙了许久,那头孤狼都没有进攻的迹象,只是冷冷地盯着林恩,连动没动一下。 这太奇怪了! 林恩忍不住眯起了眼,仔细地打量起这个对手。 “暗影狼 等级1 生命380 一种快速移动的近战野怪。” 林恩眼前一晃,一道熟悉的消息忽地出现在他心中,他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睁眼时,那只孤狼头上赫然多了道暗红色的血条。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一定有金手指的!” 林恩喜不自胜,感动地擦了擦眼睛,这八年熬的,真的是一把辛酸一把泪,太不容易了! 他又如何不知道,暗影狼正是英雄联盟中的野怪,三狼中的那两只小的,便叫作暗影狼,可以说是最弱小的野怪了,只比f4中的锋喙鸟强那么一点点。 “虽然不知道刷只暗影狼出来是几个意思,但不管怎么样,先宰了它再说,我就不信我堂堂一个狂战士,有胆有识,有手有脚的,还打不过它一个一级的小怪!” 林恩给自己打气,虽然这只暗影狼脑门上写的是一级,但看起来却很是不凡,至少个头上并不比林恩的小身板逊色多少,看起来很是威武。 “喝啊!” 林恩试探着走近了几步,见暗影狼依旧无动于衷,心中顿是窃喜不已,暗道野怪果然是这个德性,不会主动攻击人,只要抽冷子将它秒掉,那就万事大吉了。 这么想着,林恩一声暴喝,举起骨头便要砸下去。 第十一章 攻略 “救命啊!” 林恩鬼哭狼嚎地夺路而逃,他太低估暗影狼的实力,也太高估自己的战斗力了! 暗影岛以速度著称,动起来形如鬼魅,林恩那点攻速根本反应过来,三两个回合就被咬得哭爹喊娘,只能亡命狂奔,一点反抗余地都没有。 他也不想想,暗影狼之所以弱,那是因为它是在英雄联盟中,面对的对手一个个又是天命所归的英雄,会被吊打也是很正常,甚至有许多英雄一不留神,还会命丧在它们一家三口手上呢,真要论战斗力来说,暗影狼绝对不弱,甚至算得上是一种非常可怕的魔兽。 林恩现在不过就一普通的熊孩子,虽说天赋惊人,但这么傻不愣登地去撩拨暗影狼,绝对是找死。 要不是这头暗影狼只有一级,攻击力有限,林恩又有狂战士的血脉,皮糙肉厚的,若是换个普通孩子的话,早就被咬死了,可即便是如此,林恩依然被咬得够呛,如果能看得到血条的话,他的血量绝对掉了一大半。 更为要命的,那只暗影狼还死追着他不放,有一下没一下地咬着他的屁股,别提多要命了。 好在祭坛离村口很近,他的呼救很快就得到了回应,几个成年狂战士及时赶到,将暗影狼给截了下来,但却没能将它杀死,被它借着速度给跑了。 “小家伙,你怎么会招惹上这东西?” 一位狂战士将林恩扶了起来,不无责备地道。 这东西? 林恩愣了一下,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连忙追问道,“奥里斯叔叔,你知道它是什么吗?你对它很熟悉?” 林恩本以为这暗影狼是根金手指,是特地刷出来给他涨经验的,可听奥里斯叔叔的口气,他好像对暗影狼很熟,显然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 “那是暗影狼。” 奥里斯一边检查林恩的伤势,一边说道,“相传它们本来是居住在暗影岛的普通狼族,后来暗影岛发生剧变,它们也被神秘力量魔化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些低级的暗影狼便漂洋过海,来到了洛克法。” “不过它们虽然被魔化了,但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主动攻击人,只会漫无目的地游荡,而且由于它们的身体被魔化了,速度奇快,身上又没几两肉,花力气打死也不划不来,所以一直没拿它们怎么样,倒也算相安无事。” “刚才你一定是主动攻击它了,它才会死咬着你不放。” 奥里斯一边说着,一边好心地将伤痕累累的林恩送回了家,可把林斯特吃了一惊,以为这小子转性了,也会去找野兽单挑出气。 等奥里斯解释了之后,林斯特才松了口气,没好气地骂道,“没事惹那种东西干嘛,要是遇到大型暗影狼,你爹我都未必打得过。” 大型暗影狼是暗影狼中的精英,身形魁梧,有两只脑袋,非常的厉害,若是单打独斗的话,林斯特自诩不会是对手。 “爹,俺不过是在尸骨山那里玩,只是不小心用骨头砸到了它,却被它咬成这样子。” 林恩哭诉道,果断地撒了一手小慌,他自知自己现在绝不会是暗影狼的对手,只能另辟蹊径,求他老爹出马了。 他浑然忘了自己才刚跟老爹赌气,乃是负气离家,这会儿却也顾不上了。 他感觉那只暗影狼肯定是上天刷给自己的经验宝宝,只要把它宰了,涨等级、爆装备、收后宫、走上人生巅峰的梦想,就看到能够实现了! “爹,俺忍不了这口气,俺要报仇!请您帮俺帮那只暗影狼给回来,俺要亲手把它杀了,将它挫骨扬灰!” 林恩一脸暴戾,气急败坏地道。 “好!好!这才像洛克法的战士!” 林斯特对林恩这睚眦必报的秉性非常满意,很是欣慰地道,“但身为骄傲的狂战士,仇恨应该由自己亲手偿还,你应该尽自己的努力,手刃仇敌,这样才能获得最大的快感。” “所以这事老爹不能帮你,你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变强,亲手将那只暗影狼给了结,这样才算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 林恩不过是想投机取巧,借助老爹之手,将那只可恶的暗影狼抓回来,然后亲手宰掉,以验证它是不是自己的金手指,可看现在这个情况,耿直的老爹显然不会帮自己,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这么点小忙都不帮,果然是不是亲生的!” “别人家的金手指都那么简单,为什么到自己就那么难!” “靠自己的努力……说的容易,但不知得到哪年哪月啊!” 林恩满腔悲愤,黑着脸在心里咒骂,他感到很委屈,一级的暗影狼就那么强大,想凭自己的实力单枪匹马将它干掉,没个三年五载的勤学苦练绝对不行,自己哪等得了那么久。 刚穿越那会儿的雄心壮志,早就被这八年枯燥的时光消磨殆尽,他是一点都不愿再等,那些积极进取的心思早就淡了。 “也许自己真的没主角命,最多也就拿下个希瓦娜,跟她结婚生子,其他的美女都是痴心妄想了。” 连一个一级的低级野怪都束手无策,林恩感到非常的灰心,要知道,在英雄联盟诸多的女英雄中,林恩最喜欢的女英雄有三个,阿狸,阿卡丽和娑娜。 然而这三位女英雄都非常难以攻略,九尾妖狐阿狸乃是万人迷,不知有多少强者追求着她,很可能还有悟空作梗,同为神州大地的穿越者,林恩自然很清楚有齐天大圣这么个情敌,会是多么的可怕。 阿卡丽身为暗影之拳,乃是后世均衡教派的三大巨头之一,跟均衡教派下一任的掌教暮光之眼慎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更是被一世枭雄、影流之主劫视为禁脔,别人若是胆敢染指,绝对是找死的份。 虽说影流之主劫是均衡教派的叛徒,欺师灭祖,亲手覆灭了均衡教派传承千载的教统,但他实质上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对慎、尤其是对阿卡丽这个小师妹具有着非常复杂的情感。 至于娑娜,那就更难下手了。 毋庸置疑,娑娜绝对是瓦罗兰大陆上最富盛名的美女,拥有着数不尽的仰慕者,不但德邦三基友是她的粉丝,就连诺克萨斯最高长官、策士统领斯维因,也是这位琴瑟仙女最忠实的拥趸,绝不容许他人冒犯。 据说有一次娑娜在诺克萨斯开演奏会时,有人想凭武力将这位久负盛名的国宝级美女强行留在诺克萨斯,来个金屋藏娇什么的,斯维因听说了后,直接出手将始作俑者抹杀。 他的女声,绝不容许这样的亵渎。 连斯维因这种心狠手辣、叱咤风云的铁血人物,都拜倒在娑娜的石榴裙下,可见她的魅力是多么大。 其实纵观整个英雄联盟,除了希瓦娜这位可怜的傻姑娘外,其他的女英雄没有一个是易与之辈,林恩想要实现自己的**梦,希望非常的渺茫。 一时间林恩陷入了深深的黯然神伤,林斯特身为一个大老粗,不善言辞,自然不知道怎么安慰,踌躇了一会儿,最后默默出门,决定眼不见为净。 狂战士的孩子可不能惯着,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第十二章 去处 “不行!我应该现在就去艾欧尼亚!” 林恩躺在床上,满腔闷气,思绪万千。 他终于是想明白了,留在洛克法终归不是好事。 虽说奥拉夫答应教他练武,而且他的方法殊为不凡,颇见成效,但林恩很清楚,杀掉暗影之蛇后,奥拉夫声名大盛,很快就会成为洛克法的大忙人,不但应酬繁多,还会马不停蹄地去挑战各种凶兽,根本没多少功夫指点自己。 而且就算他有心培养自己,但肯定也要花好些年,到那时那些美女英雄肯定都长大了,哪还有自己捡漏的机会。 可就算出了洛克法,自己又该去哪呢? 德玛西亚? 唔……这可不是个好去处。 林恩沉吟着,虽然他对德玛西亚的观感极好,每一位出身于德玛西亚的英雄他都很喜欢,盖伦、皇子、赵信、薇恩、剑姬、拉克丝……一个个都是很阳光、很具有个人魅力的正派英雄,但林恩却很清楚,德玛西亚并不是个培养人的好地方,那里的底蕴太浅了,缺乏名师,而且规矩也多。 不信你看,德玛西亚土生土长的英雄——盖伦,皇子,赵信,薇恩,剑姬,拉克丝,希瓦娜,奎因……除了赵信年纪大点外,其他人现在不是正太就是小萝莉,并没有什么宗师人物。 “整个瓦罗兰,自己最应该去的,无疑是艾欧尼亚。” 林恩思索片刻,喃喃自语的。 他最喜欢的那三位女英雄,都是出身于艾欧尼亚,而想要打她们主意的话,现在去是最好的。 如果一切都如他所想的话,阿狸这会儿应该还是艾欧尼亚南部丛林里的一只小狐狸,懵懂无知,只要能赶到那里,将她收入囊中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萝莉+宠物+调教什么的最有爱了,林恩都能玩上一辈子,自然是信心十足。 娑娜想必还在艾欧尼亚的一座孤儿院里,那位收养她的德玛西亚贵妇人应该还没出现,只要花点钱,将她弄出来应该也不是难事。 阿卡丽有点难度,她是均衡教派上一代暗影之拳的亲闺女,自幼便生活在均衡教派中,这会儿应该是在无忧无虑地学习着忍术,虽然有些难以接触,但只要有心,总有机会见面的。 实在不行,等到劫发起叛变,亲手将他师傅…也就是慎的老爹宰掉的时候,自己再狂拽酷炫地出场,力挽狂澜,一定能赢得阿卡丽的芳心的! 当然,这得建立在自己的实力非常非常的强,至少是能抗衡影流之主劫。 这当然不是件容易的事,能凭一己之力将均衡三圣打跑,霸占均衡教派的千年基业,劫的实力可见一斑,起码跟泰达米尔是同一层面的强者。 虽说蛮王是有无尽之刃这样的神兵,但均衡教派也不是吃素的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的镇派之宝三相之力的名气更大,而且实际上也不见得比无尽之刃差多少。 就是不知道在那场剧变后,三相之力花落谁家,若是落在劫的手上,那乐子可就大了,林恩想英雄救美可就难了。 “阿卡丽……” 林恩怀想着这位蒙面美人,只感到压力山大。 “不过艾欧尼亚的宗师非常多,只要舍得花功夫,应该能学到些真本事。” 艾欧尼亚是瓦罗兰底蕴最为深厚的国度,没有之一。 不说半神索拉卡、无极剑圣易以及古武天才李青,就连刀锋意志艾瑞莉娅她爹里托大师,也是了不得的剑术大师,后来的疾风剑豪亚索,都曾受过他的指导。 “若是能拜入里托大师的门下,说不定就能成为刀妹的师兄,小师妹什么的最容易攻略了,实在不行,就是成为小师弟也很好啊,岳灵珊和林平之,不都是这么搞上的么。” 林恩脑洞大开,极尽意赢地想。 如果真如他剧本来的话,刀妹这枚大美女显然也很容易收入囊中,当然他得先摆平他的大舅哥,也就是刀妹的哥哥——利刃之魂泽洛斯。 除了阿狸、娑娜、阿卡丽和刀妹这四位大美女外,艾欧尼亚其实还有着另一位超级美女——暗黑元首辛德拉。 当然这位高冷的女王陛下,此时想必已经不再年少,孤傲地蜗居在她亲手打造的天空之城中,枯守着亘古不变的寂寞。 “对!我应该马上就去艾欧尼亚,不然可就来不及了!” 林恩越想越亢奋,终于是下定决心。 毕竟谁也不知道阿狸会在何时觉醒神智、幻化为人颠倒众生,那个德玛西亚贵妇人也有可能随时跑去收养娑娜,阿卡丽倒不必担心,但均衡教派又岂是那么容易打交道的? 越早赶到艾欧尼亚,自己捡漏的可能性才越大。 “只是……艾欧尼亚又岂是那么好去的……” 一想到从洛克法到艾欧尼亚的遥远距离,林恩就忍不住摇头叹气。 两地相隔太远了,简直就是跨越了整个瓦罗兰大陆,林恩想去到哪里有如是从上海出发,穿越整个亚欧大陆,赶到伦敦去。 不错,艾欧尼亚是一座海岛,林恩想去那里,还得找一个出海港口。 “洛克法…弗雷尔卓德…嚎叫湿地…诺克萨斯…” 林恩在地上画起草图,思考着自己的行进路线。 “诺克萨斯不行,虽然它距离艾欧尼亚最近,港口众多,但它们两个是敌对势力,而且诺克萨斯奉行弱肉强食的军国主义,我这小身板去肯定很容易吃亏。” “不过……锐萌萌想必已经在诺克萨斯的军中效力了吧,倒真想去看看她呀……” “还是算了,她这会儿可还没放下屠刀,最为高冷凶狠,往她身边凑简直是自寻死路。” “诺克萨斯不行,那就去……皮城!” 林恩琢磨了片刻,有了主意。 皮城也有出海口,而且它还是座科技、人文之城,敌视诺克萨斯和祖安,跟艾欧尼亚是潜在的盟友,从那儿去艾欧尼亚无疑要方便得多。 “只是,这条路不好走啊。” 当然不好走。 皮尔沃特夫位于瓦罗兰大陆的东北角,虽然从地理位置上看,两地相距并不是很远,至少比去诺克萨斯要近很多,但路途却非常艰难,得跨越整个弗雷尔卓德,甚至有可能要越过铁脊山脉。 铁脊山脉在瓦罗兰大陆上虽然不是最高,但由于它位于冰雪常年不化的北地,攀越难度非常的高。 正是因为铁脊山脉的存在,弗雷尔卓德和皮城虽然是近邻,但却鲜少打交道,皮城宁愿大老远地跑去捧德玛西亚的臭脚,也从不跟弗雷尔卓德结盟。 “好在我有狂战士的底子,身强体壮,不惧霜雪,只要沿着海岸线走,沿途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沿着海岸线走可以捕鱼,食物问题也容易解决。 林恩思量片刻,觉得理论上的困难自己咬咬牙都能解决,现在最主要就看自己的决心了。 自己有那个决心毅力,不畏艰难,跨越千山万水跑去艾欧尼亚吗? 林恩闭了眼睛,扪心自问。 狂战士们喜欢放养,对他的管教自然不是很严厉,这几年里,林恩其实有外出探索过几次,得到的结论却很不容乐观。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林恩外出最远的一次,也不过是走了二十来里,便被一群凶狠的雪原狼撵了回来,这还是因为部落附近的大型凶兽,早就被狂战士们屠尽了,再走个几十里,情况肯定更为恶劣。 说来道去,以他这个年纪、这个身板想要远行,而且还是独行,难度真的是太高了。 理智告诉他,应该放弃这个愚蠢的打算,不然肯定是十死无生,只是……真的好不甘啊! 林恩恨恨地叹了口气,想要成为强者,没有孤注一掷的勇气怎么行,英雄联盟中的许多英雄,其实都是从苦行游历、各种磨难中熬出来的。 其中最为有名的,无疑是流浪法师瑞兹和探险家伊泽瑞尔,这两位威名赫赫的强者,不过闯过了多少的劫难,至今依然孜孜不倦地在大陆上四处游走,不断积攒着底蕴。 据说大光头瑞兹是在憋大招,他每到一地,便会寻找那些古老的种族,跟他们交流知识和魔法,若是有了令他欣喜的收获,他便会将那些知识用魔纹纹到身上,以至于天长地久,他整个人都青了,还有他背上的那道卷轴,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灭世书’,非常的可怕,是为一个大仇敌准备的大招,一旦使用,就有毁天灭地的威能。 伊泽瑞尔就更不用说了,向来是无利不起早,大陆上有名的遗迹宝藏,他基本上逛了个遍,赚得盆满钵满,一身实力早就是深不可测。 “不但是他们俩,盲僧、剑圣、皇子……谁不是风餐露宿,走遍大江南北,吃尽苦头后才出人头地的?” 连皇子那样含着金钥匙出生,有各种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名师指点的天才,最后还不是要学贝爷外出打野刷经验,熬了好几年才成为一方强者的? “想要开后宫,又岂能被他们比下去?” 林恩心中总算还是有点豪气,咬牙想道。 艾欧尼亚,非去不可! 第十三章 战争之影 虽然下定决心,但林恩并没有鲁莽动身,毕竟这可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必须得做一些准备,最起码也得准备件趁手的兵器。 这倒不难,随便去村口的尸骨山找一把趁手的骨器就行。 “就是不知道那只畜生还在不在。” 想起那只暗影狼,林恩就有些咬牙切齿。 就算它是金手指,那也是自己暂时用不上的金手指,哪怕自己苦练几年神功憋大招亲手将它宰掉,将这金手指点亮,但大陆上肯定早就风起云涌了,到那时再想捡漏黄花菜都凉了。 “这破金手指,不要也罢!” 林恩咬着牙想道,打算去海边走走,他记得海边有一处悬崖,海潮湍急,时常会有死去的海兽被冲上岸,天长地久,也攒了好多的骸骨。 既然尸骨山被暗影狼霸占了,那自己就只能去那里闯闯运气了,只可惜自己来不及做一件狂战士胫甲了。 ………… “奇怪……” 林恩赶到目的地,听着熟悉的轰隆声,却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 往常这里是海鸟的栖息地,最为喧闹不过,但此时他竟是一只海鸟都不曾见到,除了亘古不变的海潮声,此处竟诡异得可怕。 “难道是有什么可怕的怪兽出现在附近?” 林恩紧张地猜测道,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不久前奥拉夫才跟他说起过纳什男爵,也知道洛克法离暗影岛很久,偶尔有什么超级凶兽来这里打秋风也是很正常的,君不见连暗影狼都出现了吗。 “只是连海鸟都要退避,那得是多么恐怖的存在啊。” 林恩哪还敢登高眺望,小心地躲在一个巨石后面,悄悄地四下打量着,犹豫着要不要赶紧溜之大吉。 据他所知,就连那只凶名昭著的冰霜之蛇,也没有这么大的威势,毕竟人家海鸟会飞,智商又低,对冰霜之蛇倒不是真的畏惧。 但此时林恩极目远望,一只飞鱼海鸟都是不见,简直是诡异到了极点。 “我靠,那是什么!” 林恩正打量间,海面上忽然飘过来一团黑云,定睛一看,顿时是呆立当场,一种难言的恐惧涌上心头。 那竟是一个幽灵军团,鬼影重重,铺天盖地,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内奔腾,却又哑然无声,在海面上如履平地。 “难道是他!” 林恩赫然看到,那团黑云竟然慢慢消融,最后合而唯一,化为一道巨大的黑影,披坚执锐,似人似马。 战争之影赫卡里姆! 那道魁梧的身影伫立片刻,魔气滔天,却又像忌惮着什么,最后转身离去。 “难怪这里如此安静,原来竟是这个大杀神过来了。” “他好像是在追杀什么。” “谁的胆子这么大,居然敢跑去暗影岛撒野。” 林恩神情很亢奋,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瓦罗兰的顶级人物了。 战争之影赫卡里姆,绝对是瓦罗兰第一流的强者。 相传他是暗影岛的守卫者,不眠不休、不知疲倦地在暗影岛上四处巡逻,袭杀任何试图接近暗影岛的生灵。 流浪法师瑞兹、探险家伊泽瑞尔,都曾在他手上吃尽口头,伊泽瑞尔第一次去暗影岛探险的时候,就差点栽在他的手上,屁滚尿流地逃出来后,却还是大病了一场。 “暗影岛的角色,没一个是弱者啊。” 林恩喃喃自语,想着暗影岛的可怕。 人类对暗影岛的了解很少,在纳什男爵跑出来为祸四方之前,人们甚至都不知道暗影岛竟然会有如此可怕的怪兽。 而大家也深信,能有第一位纳什男爵,那肯定就会有第二位。 甚至有人猜疑,纳什男爵就是因为争霸失败,才不得不从暗影岛出走的,暗影岛上肯定还存在着更可怕的生物。 古往今来,人类也从来没放弃过对这块神秘之地的探索,绝大多数人丧生其中,但也总有一些强者能从中逃出生天,慢慢地解开了暗影岛的一些神秘面纱,了解了上面的一些强大生物。 卑鄙之喉,战争之影赫卡里姆,死亡领主莫德凯撒,蜘蛛女皇伊莉莎,魂锁典狱长锤石…… 真的是块强者云集的宝地! “他吗的死人马,老子早晚叫你好看。” 林恩正遐想间,忽然听到有人在气急败坏地咒骂。 他愣了一下,连忙悄悄望去,便看到不远处有个人从水中冒出,稍是一打量,顿时就懵逼了…… 我了个大x,竟然是他! 眉清目秀身材好,肤白貌美气质佳,身披黄金甲,满头小黄毛,蛤蟆装逼镜……不是我大伊泽瑞尔还能是谁! “难怪人马无功而返,原来他追杀的竟然是我大伊泽瑞尔!” 林恩心潮很有点小澎湃,这可是伊泽瑞尔!大名鼎鼎的小黄毛!拳头公司亲儿子,在瓦罗兰也妥妥是气运之子,货真价实的主角!英雄联盟的官方故事都是围绕着他展开的! “大哥!” 林恩连忙跳将过去,纳头就拜。 伊泽瑞尔绝对是最被低估的英雄,人们总是容易被他的声娇脸嫩所迷惑,吊儿郎当的,一点高大上的形象都没有,但实际上他才是真正的化外高人,打不打得过人马、瑞兹且不说,但对赵信、塞恩、德莱厄斯之流,绝壁是碾压。 还别不信,看看伊泽瑞尔的生平经历就知道了,货真价实的老怪物。 伊泽瑞尔出生那会,正是著名的文青病患者莫雷洛打算毁灭世界的时候。 梅吉·莫雷洛,盖世大妖孽,被后人亲切地称为灭世者,死亡颂唱者卡尔萨斯的老师,灭世者的死亡之帽、莫雷洛秘典、梅吉的切魂卷都是他弃之不用的宝贝。 有一天莫雷洛心血来潮,浑身都不自在,可能是感觉到了这世界满满的恶意,于是气不打一处来,他决定毁灭世界。 虽然不知为何,他的计划后来失败了,但他的灭世魔法依然给瓦罗兰大陆带去了巨大的破坏。 瑞兹老家被烧,剑圣也被搞得家破人亡,伊泽瑞尔的老爸老妈为了保护他们的宝贝儿子,也丧生在这场浩劫中。 而现在距离那场灭世浩劫,起码也有成千上万年,许多人甚至都已经忘了,但伊泽瑞尔却依然活蹦乱跳的。 能活这么久,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实力了,更何况伊泽瑞尔还有着主角命,机遇不断,不知闯了多少个遗迹宝藏,压箱底的宝贝只怕连他自己都数不过来,如今大陆上能说稳胜他的强者还真没几个,毕竟小黄毛从小就机敏慎微,向来不愿吃亏,打不过就跑,鲜少跟人搏命,谁也不曾将他逼至绝境。 自己要是能抱上这样的大腿,吃香喝辣、走上人生巅峰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大哥!大哥!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亲弟弟啊! 不对,不对,应该叫伊泽爸爸,奶我一口吧! “你是附近那个狂战士部落的小孩?” 伊泽瑞尔对林恩的突然跳出并没有感到意外,也是,到他这个境界的强者,肯定早就发现了林恩的存在。 “对!对!我叫林恩,是一名天赋异禀、骨骼惊奇的洛克法战士,大哥你收我为徒吧!” 林恩狂点着头,屁颠颠地抱住伊泽瑞尔的大腿。 “你真的是狂战士的小孩?” 伊泽瑞尔有点呆,作为最顶级的探险家,他自然跟这个洛克法半岛上最古老的部落打过交道,没少跑去古代狂战士的墓穴偷东西……额,怎么能说偷呢,我那不过是用科学研究的眼光,本着悲天悯人的心态,不愿让那些宝物埋没在墓穴之中罢了。 也正因为如此,伊泽瑞尔跟那些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狂战士打过不少交道,对他们的秉性非常了解,但眼前的这个小屁孩显然巅峰了他的认知,这么臭不要脸见人就抱大腿的机智少年,在整个大陆都挺少见的呀。 “对……额,不对……我不是狂战士的小孩,我其实是被他们抢过来的,大哥哥求求你救我走吧!” 林恩忽然又改变了主意,伊泽瑞尔活了这么多年,名气那么大,想给他当徒弟、做小跟班的人肯定大有人在,但伊泽瑞尔却向来是独来独往,很显然,这家伙并不是什么好打交道的人,并不喜欢收小弟,所以一见面就想跟他拜把子肯定不现实,还不如退而求其次,先让他带自己离开这个鬼地方再说。 “哦……有意思。” 伊泽瑞尔面带微笑,侥有兴致地看着林恩,他见多识广,老智如妖,如何看不出这个小屁孩是在说谎,但他也不点破,而是调侃道,“那你说说,你原来是哪里的人,大陆上有人住的地方我基本上走了个遍,如果你说的上来,我倒不介意送你回去。” 这…… 林恩愣了一下,倒没想到这一茬,伊泽瑞尔身为最负盛名的探险家,对大陆上的城邦国度可谓了如指掌,想要糊弄他可不是件容易事。 不过既然已经撒了谎,那就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林恩咬了咬牙,鼓起勇气道,“艾欧尼亚!我本来是艾欧尼亚的人!” 万一他信了呢,直接把自己送去艾欧尼亚,那多省事呀! 第十四章 拉虎皮 “好,艾欧尼亚我挺熟的,有名有姓的人我基本上都打过交道,你倒说说你是哪座城的人吧?” 哪座城? 林恩傻眼了,他这才想起,艾欧尼亚只是海岛名,好大的一块地方,鬼知道上面都有哪些城邦啊,他只能苦着脸吭哧,“这个……我家那是个小地方……穷乡僻壤的,很少跟外人打交道……” 这谎话编的林恩自己都脸红,他也看得出伊泽瑞尔是在打趣自己,但像他这样超然物外的大人物,能有兴趣打趣自己,已经是很给面子,不能要求再多了。 “艾欧尼亚确实有许多与世隔绝的小地方……” 伊泽瑞尔拉着声音道,还没等林恩高兴,他话锋又是一转,“但我基本上还是走遍了,我呢,也不难为你,只要你形容下你家附近都有什么山,什么河,如果对得上的话,我可以带你一程,但要是让我发现你是在说谎,我可会惩罚你的哦!” “这个……让我想想……” 林恩头上冒汗了,伊泽瑞尔怎么说也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语气只是稍微严厉了一点,却已经够让他心惊胆战的了。 特么的!这画风不对啊! 我那阳光开朗、和蔼可亲、古道热肠、乐于助人的大伊泽瑞尔跑哪去了啊!要不要这么较真啊! 林恩在心中吐槽,伊泽瑞尔跟自己想象得果然不一样,那个声娇脸嫩的自恋少年毕竟只是游戏公司杜撰的,伊泽瑞尔其实是个怪爷爷。 看来不想办法把这个谎圆下去,搞不好自己真没好果子吃。 “快想…快想…艾欧尼亚会有什么地方是伊泽瑞尔不曾去过,甚至是不敢去的……” 林恩心中焦急,绞尽脑汁地想,自己压根就没去过艾欧尼亚,对那里的人文地理一概不知,要是胡乱说个地方,肯定很容易被伊泽瑞尔给识破,就算他不至于跟自己一个小屁孩计较,但想抱他的大腿肯定也不现实了。 只是连伊泽瑞尔都忌惮的地方……真的有吗? 以他的实力,天下何处去不得,连暗影岛那样的龙潭虎穴,他都敢孤身去闯,艾欧尼亚那样和平的岛屿,面对他来说自然是更没有难度了。 林恩心里发虚,忍不住偷瞄了伊泽瑞尔一眼,正好他也是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催促道,“快点,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哎…… 怎么偏偏是遇到伊泽瑞尔呢,要是换个女英雄就好了,那样就能百分百发挥我撒娇卖萌装可怜的功力,死皮赖脸求她们把我打包带走。 可偏偏遇上伊泽瑞尔,一个长得又帅又聪明的老怪物,自己哪还敢死缠烂打啊! 林恩不无失望地想,然后脑子里猛地灵光一闪,女英雄……有了! “我也不知道我家那属于哪个城邦,只记得那里的土地很贫瘠,是一片荒山,方圆好几十里都没有人烟……” 林恩心中计定,一本正经地道,忍不住还看了伊泽瑞尔一眼。 “我可不记得艾欧尼亚有这样的地方……” 伊泽瑞尔适时地拉长了脸,他倒不是真想把这个小屁孩怎么样,只是觉得这小家伙的表现确实有趣,忍不住逗他玩罢了。 他已经活的够久了,什么样的大风大浪,什么形形色色的人物没见过,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个小屁孩不过是有些聪明才智,可能是在部落里呆腻了,又可能是受了欺负遭了骂,一时脑热,想要离家出走罢了。 这样的问题少年,他见得多了去,每年不知有多少人哭着喊着要跟他一起探险,而在很早很早以前,他还是个热情的人的时候,觉得旅途中能有些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来者不拒,最多的一次,他的探险队有不下一千个成员……最后全都是猪队友,给他添堵添乱,找了数不尽的麻烦,搞得他里外不是人。 他终于是相信,探险是孤独的旅行,电子竞技……哦,不对,荒野求生不相信队友,渐渐的他自然成为了一名高冷的独行侠。 “是吗?那肯定是你孤陋寡闻了。” 林恩胸有成竹,一本正经地道,“我的家乡那里有一座城堡,好神奇的,它悬在云端,时隐时现,而且听家里的老人说,那里面居住着一个很可怕的魔头。” “咦……” 伊泽瑞尔的脸色突然变了,惊疑不定地看着林恩。 呼,还好还好。 林恩暗自松了口气,看来自己拉的这张虎皮果然够大,连伊泽瑞尔都有些拿捏不住了。 他所说的那个地方,乃是暗黑元首辛德拉的城堡,一块与世隔绝的禁地,许多人对那里甚至是闻所未闻,自然是难以求证了。 林恩将辛德拉拉出来,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辛德拉是不是艾欧尼亚的第一强者,这个不好说,无极剑圣易、盲僧李青、众星之子索拉卡,都是成名已久的一流强者,没有较量过不好妄下定论,但要论起神秘来,没人比得上辛德拉。 背景故事里,辛德拉被形容成一个乖张暴戾、肆无忌惮的女魔头,她跟劫一样,都是怒宰了自己的老师,然后称霸一方,成为令人闻之色变的大魔头。 但林恩却知道,辛德拉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坏人,她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因为有着超凡绝伦的魔法天赋,心性成长却又跟不上,所以很容易被力量冲晕头脑。 而除了失手杀了她的师傅外,辛德拉并没有造成过多少的无端杀孽,只要不入侵她的领地,冒犯她的威严,她很少主动去找别人的麻烦,就连后来神功大成、成为高高在上的暗黑元首后,她也没有拉帮结派收小弟打江山为害四方,只是用无尽的暗黑能量打造了一座天空之城,威慑四方,然后快快乐乐地当起了宅女。 林恩甚至还知道,辛德拉跟暗裔剑魔亚托克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暗裔剑魔有一款皮肤叫作仲裁圣骑,辛德拉也有一个同款皮肤叫作仲裁圣女,也就是说两者是某个教派中相提并论的大人物,而且背景故事有提过,暗裔剑魔是一个古老种族硕果仅存的五位个之一,那么辛德拉显然是其中的另一位。 所以说,辛德拉绝对是个大人物,底蕴甚至不会比伊泽瑞尔少,而且她的性格又是出了名的高冷古怪,领主意识非常强,绝不会允许他人窥伺自己的领地,所以伊泽瑞尔肯定很少跟她打交道,拿她的名号来糊弄一阵,显然再好不过了,反正伊泽瑞尔又没办法跑去求证。 “你怎么知道那个地方,你真的是那里的人?” 伊泽瑞尔皱着眉打量林恩,他是真的来了兴趣,身为一名博闻强识的探险家,暗黑元首这样超然物外的一流强者,他自然是有过了解,而正因为了解,他很清楚辛德拉是位多么可怕的人物,身上牵扯着许多骇人听闻的上古秘辛,能不招惹最好别招惹。 “当然。” 林恩嘴上说着,心里却也是一咯噔--我那便宜老娘,该不会是辛德拉吧…… 不可能不可能,辛德拉又不是弗雷尔卓德人,而且我老爹何德何能,能拿下高冷的女王陛下,肯定是我想多了。 “我不仅知道那座城,我还那里面的主人叫什么名字呢。” “叫什么?” “她叫辛德拉。” 那就没错了。 伊泽瑞尔不由是点了点头,因为辛德拉的强势,她城堡方圆数十里,都是荒无人烟的禁地,而由于时隔久远,人们虽然也知道那里是块禁地,但很少有人能看到那座城堡,更不可能知道辛德拉的名字。 毕竟这位女主人已经沉寂了很多年,人们早就把她遗忘了,只知道那座悬在天空的黑暗城堡中居住着一个大魔头,却不知道这个魔头其实是有一个美丽的名字。 “辛德拉的领地不是生人勿进的吗?你们家怎么……” “这个你就别问啦,你说了的,只要我说的过去,你就送我回去。” “好吧……” 伊泽瑞尔有些蛋疼,他如何看不出,这小子肯定是洛克法人,这么小就长得这么精壮,不畏严寒,不是狂战士就见了鬼了,之所以会知道辛德拉,应该是从哪里打听到的。 不过他向来言而有信,答应过的事自然不好反悔,就算知道林恩是在说谎,他也不点破。 毕竟这么人小鬼大、机智上进的小狂战士可不多见,他曾在古狂战士的墓穴中捞过不少好处,帮一帮他们的后代也是应该的。 “我可以带你走,但你不应该去跟你爸妈说一声么?” “这……” 林恩顿时犹豫了,他不是没心没肺的人,要是就这么走了,自己那便宜老爹肯定会担心的。 “那请大哥哥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林恩颇有些急不可耐,扭头就往回跑。 “哈哈,真是个性急的小家伙。” 伊泽瑞尔哈哈大笑,打趣道,“你就不怕我偷偷跑了吗?” “我知道你肯定不会。” 林恩头也不回,大声道,“因为你是伊泽瑞尔。” 第十五章 风云 “咦,这个小家伙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伊泽瑞尔又吃了一惊,虽然他的声名早就在大陆上广为流传,但这绝不包括洛克法,狂战士是最为骄傲的战斗民族,向来瞧不起外面的世界,自然不屑于给小孩子讲探险家们的故事。 “可能是这个小家伙有个开明的老师吧。” 伊泽瑞尔这么想着,然后检查自己的魔法装备,看有没有什么收获。 他曾在一架坠毁的宇宙飞船中,捞了不少好处,后来经过皮尔特沃夫科技院的研究改良后,制造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小玩意,能远距离接受信息。 说起这架宇宙飞船,当时还引起了不少的风波,飞船坠毁于古老的班德尔城附近,邪恶小法师维嘉是第一位发现者,然后机智的提莫队长尾随而至,两人因为分赃不均……哦,不对,应该说理念不同而大打出手,最后引来了不少趁火打劫的强盗,搞出了不少事,最后却被伊泽瑞尔捡了大便宜。 “咦……” 伊泽瑞尔皱起眉头,像是看到了什么意外的消息。 “那个老家伙怎么都跑这里来了,他可是向来无利不起早!” “不仅是他,还有好几个熟面孔……” “看来又是场风云际会……不行,这样的大场面怎么能少得了我伊泽瑞尔,我得马上赶过去,看能不能捞到些好处。” “可是我答应了那个小屁孩,不守承诺可不是我伊泽瑞尔的风格。” “哎,真麻烦,没事干嘛跟他一个小屁孩瞎扯。” ………… 伊泽瑞尔自怨自艾,神情颇有些懊恼,还是改不了平易近人的坏毛病啊,都吃多少次亏了还是不长记性。 他这次去暗影岛,名义上是受联军议会所托,调查纳什男爵出走的原因,实际上也是想找战争之影赫卡里姆寻仇,当初他第一次去暗影岛的时候,在这只人马手上栽了大跟头,自然是想从他身上找回场子。 只是暗影岛毕竟是赫卡里姆的主场,不全力以赴的话很难在他身上占到便宜,但要是全力以赴的话,动静自然就大了,很容易引来其他的强者,莫德凯撒、锤石、伊丽丝……这些家伙只要来一个,伊泽瑞尔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伊泽瑞尔可以说是整个瓦罗兰最了解暗影岛的人类了,他很清楚那上面隐藏着多少可怕的生物,就算他艺高人胆大,也绝不敢在岛上恣意妄为。 好在暗影岛对它上面的生物有着一种神秘的约束力,通常情况下这些生物不会出来乱跑,洛克法半岛上又有远古狂战士的英灵守护,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暗影岛的入侵。 “纳什男爵究竟是怎么从里面逃出来的?” 伊泽瑞尔终于有功夫思考他此行的收获,经过他的仔细调查,纳什男爵出走的非常突然,完全是毫无征兆,他能收集到的消息很少。 “看来暗影岛的约束力真的越来越少了。” 伊泽瑞尔叹了口气,他在大陆上很多地方留下过探测装置,即便是远隔万里,对大陆上的信息依然了如指掌,纳什男爵并不是唯一一个从暗影岛出走的顶尖强者,寡妇制造者伊芙琳也出来了,并在艾欧尼亚闯出了不少祸事;掘墓者约里克也晃悠悠地出现在弗雷尔卓德,继续着他的挖坟大业…… “看来得去拜访下那个老家伙,他应该知道点什么。” 暗影岛的生物也不是都喜欢搞破坏,有几个还是很好打交道的,比如隐居在嚎叫沼泽的那位,算起来还是伊泽瑞尔的老朋友呢。 ………… “奥里斯叔叔,拜托你了!” 林恩急忙忙跑回去,并没有找到自己的老爹,只能托相熟的奥里斯叔叔捎句话,说自己要外出历练,三五年里应该不回来了,让他不用担心。 “也不知道老爹听了会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林斯特一直希望林恩能像别的孩子那样,外出历练,挑战凶兽,在血与火的第一线,不断觉醒解析自己的狂战士血脉,但因为他的小市民心态作祟,一直对打打杀杀的事情不甚喜欢,没少遭到林斯特的说教责骂。 现在自己终于肯出息了,而且一走就是好几年,也不知老爹会作何想法,反正林恩心中还是有些不舍的。 “不过我终究是要走的,我的心不属于这里。” “等我以后神功大成,一定要让老爹刮目相看,屠龙灭神、光宗耀祖,成为瓦罗兰大陆上最强的的男人,将那些美女英雄一网打尽!” 这么想着,离别的惆怅感渐渐淡去,又想起艾欧尼亚那波澜壮阔的世界,剑圣、猴哥、盲僧、亚索…… 诺克萨斯入侵、均衡教派叛乱、众星之子神降术…… 一想到自己能亲身参与这些波澜壮阔的剧情,林恩的情绪终于是亢奋了起来…… ………… “小家伙,你确定要跟我走?” 伊泽瑞尔没料到林恩这么快就去而复返,而且两手空空,什么行礼都不带,显得很是光棍,对这个‘杀伐果断’的小屁孩不由又高看了几分。 “当然!” 林恩肃然颔首,就算没遇到伊泽瑞尔,他也打算开启自己的冒险之旅,现在抱上了伊泽瑞尔的大腿,他更没理由退缩了。 “你真的要去那里?去辛德拉的领地?我可是知道她一点都不好打交道,要是知道有人拿她的名号骗人,她肯定会杀人的。” 伊泽瑞尔也装起了严肃,吓唬林恩。 “我才不怕,我本来就是那里的人,我认识她的!” 林恩毫不犹豫昂首答道,撒起慌来一点都不心虚,反正艾欧尼亚他是去定了的,虽然他也知道辛德拉性格古怪,但他压根就没打算去见她,只要到了艾欧尼亚,他完全可以改口,伊泽瑞尔总不至于强行送他去死吧? “好吧。” 伊泽瑞尔耸耸肩,对林恩的执拗有些无可奈何,“送你去没问题,反正我也要去那里一躺,不过我有事在身,先送你去冥冬城安置一阵,等我忙完了就去接你。” “冥冬城?” 林恩愣了一下,他听说过这个地方,位于蜿蜒之河东岸,弗雷尔卓德西北角最大的人类城邦,以冬季的酷寒著称,那里的冬天被形容为‘死亡之冬’,一到冬天整个城市都将休眠,不过由于它位于蜿蜒海湾,附近是有名的渔场,也是北地最好最大的港口,因此倒也算兴盛。 “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万一你把我丢在冥冬城不管怎么办?” “嘿!小鬼!” 伊泽瑞尔被气乐了,“你还知道我随时可以把你卖了呀,是你求我带你走的好吗?如果你不相信我,那我也没办法了。” “不,不,伊泽大哥,是我错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探险家怎么可能言而无信呢?” 林恩总算反应过来,赶紧赔笑道。 蜿蜒之河是瓦罗兰最大的河流,入海处尤为宽阔,要是自己一个人去的话,任何渡河就是个大难题,就算小黄毛真把自己丢在冥冬城不管,那也是帮了自己很大忙。 毕竟伊泽瑞尔跟自己非亲非故,愿意带上自己本来就是好心了,自己居然反倒怀疑起他的用心,他不恼火才怪。 “哼,明白就好,那走吧。” 伊泽瑞尔不爽地哼了一声,拉着脸往前走去。 “该死!果然惹着他了!” 林恩很是自责,像伊泽瑞人这样超然物外的高人,本来就最为孤傲,爱惜自己的名声和品德,自己居然好死不死地怀疑他做人的承诺,他不炸毛才怪。 “特么的,小黄毛还真有些中二少年的心性,都多大年纪了,修心养性的功夫还这么差,居然跟我一个小屁孩较真。” “不过这么看来,小黄毛还真是有事在身了。” 会是什么事呢? 林恩边走边思索,把自己丢到冥冬城,那么伊泽瑞尔要办的事肯定是在蜿蜒之河东岸,也就是弗雷尔卓德境内,送自己去冥冬城很显然是因为顺路。 “又是弗雷尔卓德……” 林恩嘟囔了一声,以伊泽瑞尔的秉性,应该是件大事情,小黄毛向来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捡漏界的宗师人物,很显然是看到了什么苗头,想要去收割人头。 只是关于弗雷尔卓德的历史事件他所知甚少,大多还是后世的,他绞尽脑汁地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头绪。 我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求伊泽瑞尔带我去见见世面呢? 第十六章 交易 嚎哭深渊,残败却依旧雄伟的冰川要塞中。 “呼…呼…” 一头可怕的人形怪兽不住地喘着粗气,它身形佝偻,双目赤红,浑身颤栗,像是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折磨。 “她…她…得手了吧……嗷…嗷…” 人形怪兽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符,然后猛地又摇头摆脑,呲牙咧齿,崴嵬可怖,令人望而生畏。 “不错,有她出马,什么东西不能得手。” 一个清冷的女声回答道。 “那她为何不来见我…吼…吼…” 人形怪兽非常的愤怒,撕心裂肺地咆哮,捶胸捣腹,仿佛随时要择人而噬。 “因为请她出手的人是我!” 女人冷冷地道,“她自然要先把东西交给我!” “东西在哪?在你手上?那还不快给我!” 人形怪兽非常的激动,急不可耐地向女人扑去。 “放肆!” 女人大怒,手一挥便将人形怪兽拍飞,怒声道,“没有人敢在我面前撒野,沃里克,你最好弄清楚这里是谁的地盘!” 嗜血猎手沃里克!这人形怪兽居然是他! “吼…吼…” 沃里克很快就从地上爬起来,眼中的血色更甚,很显然,他根本就没将女人的话听进去,反而因为她的出手而变得更加暴躁,狂啸着向女人扑去。 “罢了,今晚是月明之夜,你身上的诅咒最为严重,脑子不清醒,我也懒得跟你计较,还是过几日再来跟我谈吧。” 女人像是有些无奈,身体一抖,一道凌冽的寒气四散而出,将飞扑而至的沃里克禁锢在原地。 冰霜之环! 虽然禁锢的时间不长,没过几秒沃里克便破冰而出,却早已不见了女人的身影,沃里克咆哮了好一会儿,才像是将心中的怒气发泄掉,最后呼啸着往要塞外狂奔而去。 他需要血液,他需要杀戮。 ………… 沃里克走后不到一个时辰,古老的冰川要塞又迎来了一位客人,一位身形娇小的女士,她将一根珠光闪闪的宝石项链交到要塞主人的手上。 “谢谢你,伊芙琳。” ………… 冥冬城往南四百里,一个怪石林立的偏僻山谷中。 “吼…吼…嗷…” 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山谷中回响,声音凄厉而绝望,令人不寒而栗。 熟悉这里的人都知道,这是那些可怜的巨魔身上的诅咒又发作了。 这里的巨魔部落,是一个古老的、被诅咒了的部落。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邪恶的巫师来到了这里,痴心妄想地想要将所有的巨魔都收为他的奴仆。 桀骜的巨魔们自然不能接受这样的屈辱,他们齐心协力将巫师打跑,并团结在一起,选择了这个易守难攻的山谷居住了下来,以防狡猾的巫师卷土重来。 他们的担心并不是多余,那位邪恶的巫师并没有死心,他在巨魔山谷外徘徊了很久,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最后气急败坏的他,丧心病狂、不惜代价地给这个愚蠢的巨魔部落降下了一个可怕的诅咒。 巨魔们将世世代代遭受痛苦的折磨,他们的骨头会变软,肉会腐烂,血液会流失……这些过程都伴随着巨大的痛苦,时时刻刻都在巨魔身上发生。 但顽强的巨魔不会这么轻易被打倒,他们极力地跟痛苦和折磨作着斗争,即便已经过去了上千年,他们依然在这个山谷中繁衍生存着。 不过,他们身上的诅咒依然强大,每天都能听到凄厉的惨叫,看到痛苦的巨魔在地上打滚,惨剧每天都在这里上演。 “特朗德尔,你真的决定了吗,你可要考虑清楚!” 山谷中简陋的祭坛上,部落里所有德高望重的长者都聚集到了这里,其中的一位无比严肃地道。 “是的,我考虑好了。” 叫特朗德尔的巨魔毫不犹豫地回答道,他眉目清秀,身形高大,肌肉发达,就算是在所有种类的巨魔中,也绝对算得上是个大帅哥了。 他叫特朗德尔,一位年轻的诅咒巨魔,因为得知自己的天赋能够解除族人们身上的诅咒,他便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而代价便是牺牲自己。 自从中了这个可怕的诅咒后,顽强的巨魔们从来没有放弃过自救,他们想尽了办法想要解除困扰在提莫身上的诅咒,可惜一直没有成功。 直到有一天,一位睿智的巨魔长者突发奇想,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运用魔法将所有族人身上的诅咒转移到一个族人的身上,只要这位巨魔能够承受住这份可怕的诅咒之力,那么其他的巨魔就能解脱了。 巨魔们经过分析,觉得这个方法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没有人能独力扛起这个诅咒,这个诅咒的力量太强大了,要是聚集在了一起,没有人能承受得了。 所以千百年来,虽然知道了办法,也有不少巨魔挺身而出,舍身做了牺牲品,但最后都失败了。 如今,年轻的特朗德尔也打算做这个牺牲品。 “不!你没考虑好!” 另一个老巨魔怒声道,“你根本不知道你将会承受什么样的痛苦,那将是千倍、万倍的痛苦折磨齐齐压到你身上,你的骨头会腐朽,你的身体会腐烂……” “我知道呀……” 特朗德尔打断他,还露出了微笑,“爷爷,您不是说过,我可是有史以来最有天赋的巨魔,我的身体可棒了,自愈能力举更是举世罕见。” “看!我活了这么久,那个诅咒不一直拿我没办法吗?” 巨魔青年骄傲地拍拍自己厚实的胸膛,安慰着自己的爷爷,“您要对我有信心!” “当初你爹也是这么说的。” 老巨魔涩声道,当年他的儿子也是这么自信满满,可最后…… “哈!子承父业嘛!” 巨魔青年笑呵呵道,“您儿子那么伟大,您总不愿意您孙子是个懦夫吧?” “再说了,又不是一定会失败,万一我成功了呢?” “好吧,好吧,爷爷说不过你。” 老巨魔老泪纵横,却又感到骄傲,哽咽着道,“这是你的选择,爷爷应该支持你。” “来,穿上这个。” 老巨魔拿出一件刻满魔纹的青色铠甲,递给特朗德尔。 “这是什么?” 特朗德尔好奇地接过铠甲,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凡之处,这具青色铠甲中仿佛蕴藏着巨大的生命之力,光是摸着就能让人神清气爽、活力十足。 “它叫狂徒铠甲,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物,不但防御力惊人,还能大幅度提高身体的恢复能力。” 老巨魔叹息着道,这具铠甲非常的古老,不知吸收了多少巨魔的精血,以前的每一位献身者,都是穿着它死去,它是一件宝物,也是一件不祥之物。 “哈!有了它!那我的把握就更大了!” 特朗德尔高兴地道,然后将铠甲套在身上。 “我准备好了,开始吧!” 第十七章 大光头 冰棘城,苦行僧部落最大的聚集地。 用万载玄冰雕砌成的宫殿中,雍容华贵的公主正在接待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客人身体颀长,形貌消瘦,在寒冷彻骨的宫殿中却依然光着膀子,露出乌青色的肌肤,上面刻满了魔纹。 不错,他正是名满天下的流浪法师瑞兹。 “丽贝卡公主,你想跟老夫作何交易?” 瑞兹语声平淡,嘴上叫着公主,但脸上却看不出多少的敬意。 这也难怪,瑞兹乃是纵横天下的超级强者,寿以千计,不知见了多少的王朝兴替、种族灭绝,地位可谓至高无上,能屈尊来见一位小小的公主,已经是很难得了。 “大师,本公主听说您手上有一块催化神石,可对?” 丽贝卡公主面带微笑,不答反问道。 丽贝卡是苦行僧部落现任酋长冰之舞僧玛芙乐公主的女儿,最近玛芙乐公主身体抱恙,正在修养,部落中一切事物都由丽贝卡公主做主,前不久听闻名满天下的大师瑞兹出现在冰棘城附近,她便连忙派人前去拜访,声称要跟他做一笔交易。 “不错。” 瑞兹面不改色,只是道,“前些年确实侥幸得了一块,虽对老夫无大用处,但也算块宝物,不知你想拿什么来跟老夫换?” “自不会让大师失望。” 丽贝卡公主脸上笑容更盛,催化神石对瑞兹无用,对她却是有大用。 催化神石是用来驱使远古魔像的唯一媒介,没了它,远古魔像就是一堆顽石。 远古魔像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巨型傀儡,据说是能用来对抗神灵的超级武器,战斗力惊人,攻城略地,排山倒海,无所不能。 丽贝卡公主侥幸发现了一具,却苦于没有催化神石,只能束之高阁,望而兴叹,自从听说瑞兹身上有一块后,丽贝卡公主便日思夜盼,希望能与这位神出鬼没的大法师联系上,将催化神石换过来。 而今可算是将瑞兹给等来了,不过她也知道,大名鼎鼎的流浪法师可不是乐善好施的老好人,要想从他手上拿东西,就必须拿出些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大师可认得此物?” 丽贝卡公主拿出一本厚重的灰黄色大书,笑着向瑞兹垂询。 “咦……” 瑞兹眼睛一亮,也不顾身份,劈手便将那本书夺了过来。 这位声名在外的流浪法师,并不如世人所知的那样德高望重,他生性偏执,自私自利,行事喜怒无常,为人亦正亦邪,自从被灭世者莫雷洛偷了老家后,他便发誓要报仇雪恨,开始了前无古人的自、虐之路,一虐就是几千年。 只要是能够变强,他愿意付出任何的代价,什么秘术什么魔法,他都敢于尝试,甚至不惜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好几次差点把自己给玩死。 凭着过人的智慧和毅力,他终于成为了瓦罗兰大陆上最强大的魔法师,但他依旧不满足,依然是满世界地跑,依旧沉浸在自、虐的道路上难以自拔,不放过任何变强的机会。 因为他最清楚莫雷洛的可怕,现在的自己绝不会是灭世者的对手,只要加倍的努力,韬光养晦,才有机会手刃强敌。 “不错,还真的是远古意志。” 瑞兹翻了几页,忍不住傻笑起来。 这本书大有来头,他可是苦寻久矣! 相传在很早很早以前,早到德玛西亚还没立国,诺克萨斯还是黑色玫瑰的天下,均衡教派的势力遍布整个艾欧尼亚……那时候的弗雷尔卓德也有着一个强大的势力,他们被称为是北方部落。 后来这个部落不知为何衰弱了下来,部落的最后一任酋长自知时日无多,便将自己毕生所知,都记录在了一本书上,而这本书被称为是远古意志,记录着非常多的远古秘辛和失传了的魔法。 “难怪老夫在阿瓦罗萨一无所获,原来这本书竟然落在了你的手上!” 瑞兹看着丽贝卡公主,啧啧称奇。 史料记载,这本书是在阿瓦罗萨部落中,毕竟那才是北方部落传下来的正统,甚至在数十年前,阿瓦罗萨还以远古意志为传承至宝,但现在竟然出现在了丽贝卡公主手上。 “有传言说千百年来,冰霜女巫丽桑卓一直暗中控制着苦行僧部落,这位丽贝卡公主,更是丽桑卓的化身,如今看来,这个可能性很大。” 瑞兹认真地审视着丽贝卡公主,他曾为远古意志专程跑去阿瓦罗萨,得到的结果却是远古意志早已被冰霜女巫丽桑卓抢去,他跟丽桑卓打过交道,知道这个老巫婆不好对付。 “嗨!管他是丽贝卡还是丽桑卓,反正远古意志已经落在了老夫手上,无论是谁跟我做的交易都不重要,难不成她们还敢来找老夫的麻烦?” 瑞兹审视了一阵,没能从丽贝卡公主身上看出端倪,便也不以为意,掏出催化神石丢给丽贝卡公主,然后飘身离去。 ………… 同一时间,相隔千里的冰川要塞中,要塞的女主人向她的客人恳求道,“伊芙琳,请你再帮我一个忙。” “您说。” “帮我将远古意志从那老头身上偷回来。” “……” 伊芙琳无言,虽然她艺高人胆大,但也有自知之明,想从大名鼎鼎的瑞兹手上偷东西,还不如直接去抢呢。 “不必担心,我在远古意志上做过手脚,有我的帮助,把它偷回来不会很难。” “至少不会比上一件事难,我相信你的实力。” 女主人把玩着那串宝石项链,云淡风轻地道。 ………… “那家伙,不会真把我丢在这里不管了吧!” 林恩漫步在空无一人的冥冬城中,有些烦躁地想道。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近半个月,但伊泽瑞尔却依旧了无音讯,这种等待的感觉真的很不美好。 凛冬将至,冥冬城很是清冷,林恩走了一阵,深感无趣,便踩着积雪,回到寄居的酒馆。 “咦,有新旅客。” 林恩精神一振,每当有陌生人出现,往往就会伴随着高谈阔论和胡吹海侃,好似瓦罗兰的人民都有八卦吹牛的坏毛病,他们喜欢卖弄他们的见识,享受被人围观和询问的乐趣。陌生人往往能带来新的故事,这也算瓦罗兰大陆特有的信息传递方式了。 这次也不例外,林恩回来的时候,正好听到围观的人在惊呼,“冰霜之蛇!竟然有人敢去挑战冰霜之蛇!” “当然!” 那位新来的旅客很满意众人震惊的神色,自得地抿了口酒,压了压节奏才道,“那是位真的勇士,我还跟他见过面呢,他来自洛克法,是一名非常强大的狂战士,我相信他肯定能宰掉那只万恶的四脚蛇的!” “真的假的?你对他那么有信心?那可是冰霜之蛇!” “就是!这家伙可不是好对付的!” “后来呢,后来呢,他成功了吗?”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都很好奇后来这位狂战士的结果怎么样。 “后来…后来我就不知道了,我听人说,他独自驾驶着一艘小船出了海,说是要去找冰霜之蛇,暂时还没有他新的消息。” “他就一个人去?那可真傻!” “就是!没有人能够在水里打败冰霜之蛇,他应该想办法将它引到岸上!” “看来又是个头脑发热的愣头青!冰霜之蛇要是好对付,又怎么可能为害这么多年?” ………… “奥拉夫叔叔!” 林恩听着大家的讨论,心头一紧,但很快又释然,他知道奥拉夫肯定会宰掉那只冰霜之蛇,然后声名鹊起,成为大陆上最有名气的狂战士,并不需要他担心。 “对了,最近还有一件怪事。” 大家热烈地批判了一会那位不知天高地厚的狂战士后,新来的旅客继续道,“东海岸的渔民都在传言,他们最近出海的时候,总会在夜里看到北方的海面上有一团火焰。” “那团火焰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总是让人忍不住地想要靠近,但靠近了的时候,又让人感到彻入骨髓的恐惧。” “老一辈的渔民都说,那团火焰藏着一个可怕的魔鬼,谁敢靠近,它就会烧掉谁的肉体和灵魂。” “魔鬼?真的假的?” “火焰魔鬼?我好像在哪听过这样的传说……” “我知道,我知道,我曾听我爷爷说过,我们弗雷尔卓德的守护神艾尼维亚大人曾有一位宿命之敌,一只可怕的炎魔,艾尼维亚大人好不容易才将他打败,并将他封印在北冰洋中,该不会是他卷土重来了?” “嘶!艾尼维亚大人的敌人!” 众人不约而同地倒吸了口冷气,在弗雷尔卓德,艾尼维亚这个名字就是神。 这只古老的冰晶凤凰已经守卫了弗雷尔卓德无数个岁月,在她漫长的寿命中,不知多少次拯救弗雷尔卓德于危难之间,不知有多少恶魔败在她手上。 “但愿不是那只恶魔,艾尼维亚大人还没苏醒呢。” 一位听众忧心忡忡地道。 虽然伟大的艾尼维亚大人是不死的存在,但她也不是无敌的,一旦受了致命伤,便也会进入假死状态,变成冰晶冰封起来,陷入长久的沉睡。 前些年艾尼维亚便遭到了一次重创,正是纳什男爵为害四方的时候,当时纳什男爵从暗影岛出来,第一站便是弗雷尔卓德,要不是艾尼维亚大人及时挺身而出,竭尽全力地将纳什男爵驱逐了出去,不然弗雷尔卓德早就遍地狼藉了。 虽然将纳什男爵驱逐了出去,但艾尼维亚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她不得不又化为了冰晶形态,不知得沉睡多少年后才能涅槃重生了。 ………… 复仇焰魂布兰德! 听了这么久,林恩哪还能不明白,这应该我大fff团团长出世的征兆,很快就有一个名叫基根·诺和的倒霉孩子,不信邪地跑去摸了那团火,然后他就真的火了。 “也不知道火男会不会烧到这里来。” 林恩有些担心,刚出来的火男,脾气真的是非常的暴躁,在没被德玛西亚人教做人之前,他的想法非常耿直,那就是烧烧烧,烧死所有异性恋和单身狗。 冥冬城也是在蜿蜒海湾东海岸,离火男最开始出现的地方很近,要是他脱困而出,搞不好真的会跑这里来搞个篝火晚会。 “看来我最好还是先跑路吧,这么傻等着也不是回事,鬼知道伊泽瑞尔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林恩有些未雨绸缪,认真地思考着。 因为先前惹恼了伊泽瑞尔,而伊泽瑞尔又急于脱身,所以一路上他们风驰电掣,根本没什么交流,伊泽瑞尔将林恩丢在熟人的酒馆中,便急急离去,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无聊地傻等了半个月,林恩对伊泽瑞尔这个不负责任的家伙自然是有些怨言。 “而且我现在跑路,也算是伊泽瑞尔食言了,下次见面可以讹他。” 自己要是这么跑了,小黄毛就无法完成送自己去艾欧尼亚的诺言了,等于是他欠自己一次,下次见面,总能要一些好处。 虽然这样有点无耻,很有种道德绑架的感觉,但谁让你毁了我心中大伊泽瑞尔的形象,当初我可是一心想着要跟小黄毛拜把子的呢! 这么一想,林恩跑路的心思更强烈了,他实在是闲怕了,不愿意再这么傻等下去,狂战士都是急性子,他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凛冬将至,大多数动物会冬眠,路途上应该不会遇到多少危险。” “我的战斗力,也并不如我想象的弱,只要有胆子,只有准备充足,还是有自保的能力的。” 毕竟有狂战士的血脉,虽然才八岁,但林恩身体的力量已经很不容小觑了,之前只不过是因为在洛克法,他比较的对象不对,没能意识到罢了,他跟酒馆中许多人掰过腕子,一些大人还不是他的对手呢。 这其实很正常,这里的人多是普通的平民,气力上不是林恩对手也不意外,而这很大的膨胀了林恩的自信心,或许外面的世界,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可怕呢。 当天晚上,头脑发热的林恩便意气风发地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之旅,一路向北。 第十八章 迷路 “冲动是魔鬼啊!” 林恩好不容易爬过一个山坡,瘫坐在地,哭天嚎地。 虽然他有狂战士血统,身体强壮,不惧严寒,但不惧不代表真的不怕冷,在冰天雪地里顶着狂风暴雪的滋味,别提多酸爽了。 林恩只走了半天,就有些打退堂鼓了,但好歹还有点男子汉气概,觉得这么快就退宿太没面子了,于是他又咬牙坚持了一天,这才实在撑不下去了,想要返回冥冬城,安安心心等小黄毛来接。 但往回走时候,林恩就傻眼了,他迷路了! 这其实很正常,凛冬时节,整个弗雷尔卓德都在下大雪,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林恩来时留下的痕迹,早就被暴雪覆盖,在这白皑皑的冰天雪地中,他一个菜鸟想要分辨出方向真的很难。 “好在食物带得足够多,省着点吃,应该能坚持半个月。” 林恩整理了下包袱,总算有个好消息。 出发的时候,他在酒馆中赊了不少的鱼干、肉干,甚至还有一大壶酒,反正回头有小黄毛买单,就当时宰大户了,伊泽瑞尔可是瓦罗兰大陆上首屈一指的狗大户。 “弗雷尔卓德还真荒凉啊!” 林恩人小腿短,又背着这么多东西,赶路的速度自然不快,他估计这两天自己最多也就走了三四十里,应该还算是在冥冬城附近,但他一路上走来,连一个人影都没见到,甚至连个村庄,连个活物都没看到。 老实说,在这样的环境中赶路,心理压力真的不是一般的大。 “我不会真的会被困死在这里吧?” 林恩凭感觉选定了一个方向,又走了三天,却依然是在白茫茫的世界中打转,不由有些崩溃了。 早知道是这样,打死他也不会就这么跑出来。 “想我堂堂一个穿越者,一腔热血,满腹经纶,还有那么多理想没有实现,就要被这么活活困死,想想都觉得憋屈啊。” 林恩找了个背风的地方休整,此情此景,他着实是有些束手无策,心灰意冷了。 他开始后悔自己的莽撞,他本可安安心心地在洛克法混日子,等到成年后,有了实力,自然能闯荡出一番事业,到时大丈夫何患无妻。 他更后悔自己一时冲动,离开了冥冬城,既然连八年都等过来了,为什么不能再多等几天,等小黄毛回来带自己不更好吗? “现在后悔也没卵用,只能听天由命了!” 林恩休息了一会,吃了点东西后,便继续赶路,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绝对不能回头,也不能多作停留,只能选定一个方向一条道走到黑,这样说不定还会有转机,而一旦回头,那就真的是没得玩了。 又走了五天,林恩的食物便被消耗了大半,他低估了在雪地中行走对体能的巨大要求,食物的消耗速度远比他想象得要快。 “看来真的要到山穷水尽了。” 这八天下来,林恩可谓是吃尽了苦头,又累又绝望,已经快撑不下去了。 身体上的累倒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看不到希望,一连好几天看到的都是千遍一律、了无生机的雪地,实在让人打不起精神。 “咦,居然有个山洞!” 林恩看着不远处的山腰上的一个黑点,心情稍微有些振奋,有山洞便意味着能好好地睡一觉,甚至还可能有动物在里面冬眠,说不定能捡个漏,补充下营养。 “没有臭味,应该没有大型野兽。” 林恩小心翼翼地走到山洞外面,吸了吸鼻子,没有闻到异味,也没有听到呼噜声,不由有些失望,又有些庆幸。 失望的是里面没有野怪,自己自然没法补充补给;庆幸的也是里面没有野怪,不然万一自己打不过,反倒是白白送上门去给人家当点心。 “这苦逼日子……” 林恩走进山洞,吐槽的话刚说到一半,便呆立在原地。 山洞中有人! 准确地说,应该是个死人! 林恩屏住呼吸,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缩在墙边的那个小小黑影,深怕他动荡一下。 这个过程起码持续了两分钟,直到林恩确信,那确实是个死人,他才如释重负,大口地喘着气。 他是谁?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恐惧淡去,换成疑问爬满林恩心头,他仔细地打量着这个倒霉孩子,看得出来,他很瘦小,年纪应该不大,块头比林恩还要小很多。 没有异臭,说明他的身体还没有腐烂,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天气因素,这天寒地冻的血肉不腐烂也很正常,不过林恩见他衣着还算自然,这个状态保持的时间应该还不长。 “也许过几天,我也会像他这样,死在某个无名的山洞中,甚至连个山洞都没有,直接被大雪埋葬……” “冰天雪地还到处乱跑的孩子,真特么是作死啊!” 林恩心有戚戚,一边可怜这个倒霉的孩子,一边悲叹自己的命运,就这么长吁短叹了好一会儿,他才想到,自己是不是该过去摸个尸,既然人家都挂了,那么他的东西自然就是自己的了,说不定能搞到些有用的东西。 毕竟在这么个冰天雪地、荒无人烟的鬼地方,这个倒霉孩子会出现在这里,本来就很诡异,说不定他身上是藏有着什么秘密。 这么一想,林恩便壮着胆子,跑过去翻弄那人的身体,然后他很快又呆住了。 这竟然是个女孩子! 而且她还活着! 虽然是气若游丝,但她真真切切还是活着的! “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林恩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激动,他手忙脚乱地将小女孩紧紧抱住,想用自己的体温给她传递温暖,但很快又意思到这样是无用功,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显然已经到了迷离之际,必须得用更有效的办法才能救她。 “怎么办……怎么办……” 林恩急的六神无主,看着女孩苍白的脸直揪心。 这是他近十天来见到的第一个人,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林恩自己都不知道,经过这十天的磨难,他的身心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不夸张的说,这个女孩的出现就像剂强心剂,不但集中了他的注意力,同时也榨出他身体中最后的动力,可以说救下她就等于救了自己,否则的话,他的求生意志将会受到重大打击,会在心灰意冷和自责中不断消沉,而以他现在的处境,消沉无异于是慢性自杀。 “首先,要有火。” 小女孩身体很冰冷,显然是失温严重,必须给她补充热量,但这冰天雪地的,生火显然是大难题,林恩虽然有带了火折子,是从酒馆顺来的魔法产物,质量很好,但却缺少可燃物。 “要是有安妮和火男在就好了。” 林恩瞎想了一会,然后咬牙自语道,“实在不行,就烧衣服吧!” 既然已经出了洛克法,林恩自然不愿意再遭罪,衣服是尽可能往多的穿,反正还是个小屁孩,自然是要温度不要风度,因此烧那么一两件,问题应该不大。 “其次,要给她补充能量。” 补充能量,其实也就是吃东西,不然就算火烧得再大,也不见得能救得了她,她自身的求生力量才是最关键的。 “还好我还剩下了一些酒,不然就难办了。” 林恩脱了一件皮袄,点起一团篝火,然后拿出酒壶,有些庆幸地想。 肉干那么生硬的东西,小女孩现在显然是吃不了,只有液态的东西,她才能消化得了。 林恩小心地喂了小女孩一些酒,期待着她能够好转,但他很快就脸色大变。 小女孩的气色根本不见好转,甚至更糟,连先前的那点气若游丝都感觉不到了,面白如纸,显然是油尽灯枯到了极点。 “怎么会这样!” 林恩大惊失色,他万万没想到,那点酒不但没能救命,反而像是催命符,小女孩现在的情况更糟了。 “怎么办!怎么办!你可千万不能死啊!” 林恩摇着小女孩的身体,急的差点要哭了,他这会真的是慌了,只能向漫天神佛祈祷,希望能有奇迹出现。 奇迹显然不是这么容易就出现的,小女孩的情况并没有因为他的祈祷而变好,林恩能感觉到生机正从小女孩的身体中快速逝去。 “你可千万别死啊,你还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小萝莉呢,虽然长得是丑了点,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还是可以跟你搞一些有意义的养成计划的啊……” 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仅仅是为了发泄心中的绝望,林恩终于是哭了,他神神叨叨地胡言乱语着,一个劲地拍打着小女孩的脸…… 脸…… 面无血色的脸…… 林恩忽然福至心灵,他想到办法了! 那就是血! 奥拉夫说过,血液才是最有营养、也最容易被人体吸收的补品,事到如今,只有自己的血,才有可能救下这个小女孩。 “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林恩想到就做,当即咬破手指,将血液一滴滴挤入小女孩的口中。 第十九章 伊莉莎的奇迹 “我这又是何苦呢?” 看着自己的血液一滴一滴落入小女孩嘴里,林恩有些走神,他这时才想起,自己跟这小女孩不过是第一次见面,素昧平生,犯得着这么激动,这么拼吗? “看来自己真的是魔怔了!” 林恩自嘲地摇了摇头,如他所说,这个小女孩真的不算漂亮。 脸很瘦削,眉毛却很浓,鼻梁不是很高,颧骨倒有点大,整体来看,勉强算是清秀,离粉雕玉琢差远了。 她看上去应该也就六七岁,皮肤粗糙,头发干枯泛黄,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身上的衣服穿得也不多,而且还很破旧,显然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林恩实在想不通,这么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孩,怎么会出现在这么偏僻寒冷的山洞中,林恩甚至都忍不住怀疑,她该不会是那个传说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穿越到这里来了? “咦!居然真有效果!” 林恩一连挤出上百来滴血液,其实算起来也不是很多,也就5~6毫升的样子,但小女孩气色却大有好转,至少看起来是有点生机,先前吊着的那口气又回来了。 “看来用血吊命,确实是可行的。” 林恩松了口气,不但找到了救人的方法,而且小女孩的求生意志,简直是超乎想象的强,气色几乎是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变好。 想想也是,能孤身一人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小女孩的身体素质显然不是一般的好。 “这小妹妹搞不好会是个大人物呢!” 林恩看着小女孩慢慢红润起来的脸蛋,开心地笑着猜测。 ………… “幽冥鬼魅!” 古拉斯雪山下,瑞兹从睡梦中醒来,摸遍全身,不见了远古意志,稍是思索掐算了一下,不禁勃然大怒,“伊芙琳!丽桑卓!你们竟然敢欺负到老夫头上,简直是自寻死路!” 怒不可遏的大光头径自杀到冰川要塞,放声大骂,“丽桑卓!你给老夫滚出来!” 古老的冰川要塞寂然无声,很显然,它的主人明智地选择暂避锋芒。 “再不出来!老夫就砸了你的冰川要塞,毁了你的冰封陵墓!” 瑞兹一边说着,一边解下了背上的卷轴。 “你敢!” 冰川要塞的主人,暗中操控了弗雷尔卓德数个世纪风云的无冕之王,冰霜女巫丽桑卓,终于是按捺不住现出身来。 瑞兹的威胁太致命了,她可不敢冒险,这个疯子向来是肆无忌惮,说到做到。 她的冰封陵墓中,埋葬着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她绝不能让他受到那么一丁点的伤害。 “死光头!你不去写的惊世书,不去找你的莫雷洛报仇,跑我这来撒哪门子的野!” “别在老夫面前装傻!” 瑞兹大怒,“你竟然敢算计老夫,可真是好胆!” “休要信口胡言!” 丽桑卓面不改色,“你我素来井水不犯河水,我何曾算计过你!” “哼!” 瑞兹冷笑一声,“你敢说远古意志不是被你偷去的?” “老夫也懒得跟你争论,万事还是用拳头说话为妙,此乃亘古不变的真理!” 瑞兹的蛮不讲理是出了名的,既然认定是丽桑卓,他才懒得扯皮,直接打过再说。 …… “远古魔像!原来你是有此倚仗!难怪不把老夫放在眼里!” “但凭这个就想击败老夫,也太小看我瑞兹了!” “绝望之力!” ………… 一场撼天动地的激烈交锋后,丽桑卓不敌败走,瑞兹从破碎的远古魔像上取回催化神石,同时捡起一串丽桑卓遗落下来的宝石项链。 “居然是它,倒是有意思……” 瑞兹打量了一阵,嘿嘿诡笑几声,然后收入怀着,潇洒离去。 场子既然找回来了,瑞兹自然不愿多作纠缠,不然把丽桑卓惹急了,老巫婆拼起命来还是很可怕的。 ………… “什么!伊莉莎的奇迹被抢走了?!” 嗜血猎手沃里克风尘仆仆地赶回冰川要塞,却没想到会听到这么个结果,他怒不可遏地咆哮,“丽桑卓,你敢玩我?” “东西确实已经落在了瑞兹手上。” 丽桑卓云淡风轻地道,好似被瑞兹击败,并没有给她带去多大的打击,“你在我面前凶也没用。” “你答应过我!会将它交给我!!” 沃里克双眼通红,毛发倒竖,浑身颤栗,他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张着血盆大口,再也控制不住! 伊莉莎的奇迹,对他来说太重要了,是解除他身上诅咒唯一的机会。 伊莉莎的奇迹,一串美丽而珍贵的宝石项链,它是由众星之子索拉卡亲手制作而成,具有一项独一无二的功能——它能解除世间的一切诅咒。 自从中了索拉卡的诅咒变成狼人后,沃里克无时无刻不忍受着痛苦的折磨,这种折磨如同附骨之疽,痛彻骨髓,让他不堪其扰,他想尽了一切办法,拜访了数不尽的高人,都没能破解这个诅咒。 沃里克甚至还自力更生,跟他的宝贝徒弟炼金术士辛吉德齐心协力制造出一件宝物,那便是米凯尔的坩埚。 米凯尔是沃里克老师的名字,祖安最早也最古老的炼金术师,沃里克希望这件以自己恩师名字命名的宝物能给他带来幸运。 但沃里克最后还是失败了,米凯尔的坩埚虽然号称能解除人体中的一切负面状态,但并不包括索拉卡的诅咒,那毕竟是来自天庭的惩罚,是索拉卡以自己的神性为代价换来的天罚,沃里克就算再强大,但终究不是神。 想要解除诅咒的办法唯有一个,那就是请索拉卡出马,但这显然不现实,索拉卡将沃里克恨之入骨,而且这本来就是她降下的诅咒,又岂会救他? 唯一的办法,只有是伊莉莎的奇迹。 这串美丽的宝石项链,是索拉卡年轻时候的信手之作,瑕疵不小,不但功能单一,而且还是一次性的,索拉卡并不满意,于是便将它丢到宝库中珍藏了起来,时日一久,只怕连索拉卡之间都忘了有这么件东西。 但丽桑卓却记得,她乃是一代枭雄,所谋甚大,对各种信息的收集尤为重视,她知道沃里克想破解诅咒想到发狂,便想起了伊莉莎的奇迹,打算用它跟沃里克做一些交易。 嗜血猎手沃里克绝对算得上是个大人物,他不但实力深不可测,是祖安最强大的存在,同时也是诺克萨斯的高层人物,位高权重,为诺克萨斯的扩张立下了汗马功劳。 最为关键的是,沃里克还是位优秀的炼金术师,交游甚广,他手上掌控的资源非常多,要是能将这样的人物控制在手中,对丽桑卓所谋划的事业非常有帮助。 所以丽桑卓请幽冥鬼魅、也就是传说中的寡妇制造者伊芙琳出马,前往艾欧尼亚,将伊莉莎的奇迹从索拉卡的宝库中偷了出来。 却没想到因为她一时贪念,惹着了瑞兹,横生变故,伊莉莎的奇迹落到瑞兹手上,再想拿回来可不容易。 第二十章 算计 “事已至此!你以为我想?!” 丽桑卓也是面有愠怒,她在瑞兹手上吃了不少亏,正觉没地方发火,“沃里克!你想跟我翻脸吗?你可想好了!” “吼!” 盛怒下的沃里克哪还控制地住,咆哮着向丽桑卓扑去…… ………… “嗷呜…呜…” 又是一场惊天动地的缠斗,沃里克不敌逃去,留下一阵撕心裂肺的嚎叫,这是狼族特有的狼誓,睚眦必报的嗜血猎手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他肯定会卷土重来的。 “咳…咳…这头蠢狼,还真有几分蛮力。” 丽桑卓面色苍白,干咳了几声,连续两场恶战,即便勉力击退了沃里克,她也是受创不浅。 “为什么不让我出手?” 她的客人,身材娇小,但实力绝对不可小觑的寡妇制造者伊芙琳不解地问。 “你可是底牌,怎么能这么早就暴露?” 丽桑卓笑笑,怜爱地看着伊芙琳,虚弱状态下的她看起来总算有点人情味。 鲜少有人知道,她跟伊芙琳关系匪浅,是最铁杆的盟友。 “可是……就算您打跑了沃里克,就算他拿冰川要塞没办法,但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伊芙琳担忧道,“他肯定会派他的部下,去进攻冰棘城!” 沃里克是诺克萨斯军中的大人物,影响力巨大,只要他一声令下,绝对会有千军万马跑去将冰棘城摧毁。 苦行僧部落是丽桑卓最重要的棋子,她在那里经营了数百年,可谓是她的心血所在,干系重大,要是被摧毁了,那损失可就大了。 “正要他派兵前去。” 丽桑卓冷笑了一声,道,“冰棘城不会有事,会有人出手相助的,沃里克不迁怒冰棘城,他们两个怎么会如局?” “别担心,一切尽在我掌控中。” “伊芙琳,明日你便将远古意志送去给瑞兹吧。” “为什么?” “那个光头是过江猛龙,还是不要与他结怨为妙,我们的计划过于长远,容不下变数,此番利用了他,就用远古意志买个平安吧……” “好吧……” 伊芙琳闷声答道,有些不乐意,然后便听丽桑卓又道, “此事了后,你便动身前往诺克萨斯吧……” ………… 铁脊雪山,两个人登高而望。 “看到了吗?” 其中的一人说道,他眼睛上裹着厚厚的纱布,竟是个瞎子。 “还远着呢,没看着……” 另一个人有些悻悻,憨憨地道,“李大哥,是俺着急了,让您见笑了。” “近乡情怯嘛。” 那姓李的瞎子笑了笑,道,“其实也不远了,也就剩两百来里,走快点的话,一天就能到。” “真的吗?” 另一人大为振奋,高兴地道,“李大哥的天眼不会看错,说两百里,肯定就是两百里!” 这位李姓的瞎子,正是名满天下的古武天才盲僧李青。 李青是典型的年少成名,他跟泰达米尔一样,在很小的时候,才气和天赋便广为流传,许多强者慕名而至,争着抢着要当他的老师。 少年成名,又被这样的众星拱月,李青的骄傲可想而知,他拒绝了那些名师强者们的青睐,不愿意按部就班地当学生,而是自信地选择了自学。 他一边苦练自己最为拿手的古武术,一边钻研奥术魔法,妄想成为魔武双修的全才。 毫无疑问,他失败了,向来顺风顺水的他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在一次失败的召唤魔法中,他召唤来了一个四分五裂的小男孩,并摧毁了小男孩所在的村庄,上百条人命死在他手上。 挫败、悔恨、自责、绝望…… 各种良心上的煎熬接踵而至,才华无量的李青就此陨落了,痛苦和愤恨时时萦绕在他的脑海,每当闭上眼,他都能看到那个惨死的小男孩,但不管他如何努力,他却总是看不清那个小男孩的脸,这成为了他一个难以化解的心魔。 李青消沉了很多年,他出了家,当了和尚,再不练武功,也不碰魔法,不再争强好胜,一心与人为善,虔心打算孤灯一盏,了却余生。 后来诺克萨斯和艾欧尼亚交恶,强行入侵了这个美丽的海岛,也不知当时李青是怎么想的,他脑抽地决定自、焚抗议…… 史料上是这么记载的—— 为了对自己所做的错事赎罪,李青用自、焚的方式抗议诺克萨斯对艾欧尼亚的侵占。当人们往李青身上浇水,想扑灭火时,他的眼睛却被烧伤了,还好他没被烧死,尽管忍受了几个星期的烧伤痛苦…… 怎么样?看起来是不是很有喜感? 但奇怪的是,自、焚事件发生后,李青又变得生龙活虎起来,就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功力更为精进,人生态度也变得积极向上,虽然瞎了眼,但他反而变得虚心好学,开始在大陆上各地奔走游学,寻求各种古老存在的指点,并日行一善,当作是一种修行。 他身旁这位憨厚的汉子,正是当初他在弗雷尔卓德修行时留下的拖油瓶。 这家伙叫乌迪尔,一位年轻的兽灵行者。 在弗雷尔卓德,有一个独特的种族在文明之外的荒蛮之地生活着,他们是自然界的监护人:兽灵行者,一种比德鲁伊更高级也更神秘的存在。 据说一旦有小孩诞生于血红之月下,那么这个小孩就能沟通灵魂世界和人类世界,这个小孩会被带到兽灵行者那里,来延续他们的萨满传承。 乌迪尔便是这样的一个小孩,他天赋异禀,不但出色地学会了各种萨满魔法,同时也早早地就掌握了先祖语言,能听懂动物的咆哮,能听懂灵体们的低语,乌迪尔选择了一只强大的冰原狼作为自己的伙伴,一起维护自然的平衡。 然而乌迪尔出类拔萃的天赋给他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他被一个可怕的人物盯上了,冰霜女巫丽桑卓打算用她的邪恶魔法,将这个出色的小男孩控制住,让他为自己效力。 为了保护乌迪尔,他的冰原狼伙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然后悲愤交加的乌迪尔小宇宙爆发,开始怒吼,整个弗雷尔卓德都随着他一起怒吼。 在这个瞬间,乌迪尔拥抱了兽灵的野性,并且自己也变成了野兽,不羁的能量在他的咆哮中喷薄而出,山岳为之摇动,大地为之震撼,一场可怕的雪崩油然而生,连冰霜女巫都不得不避其锋芒。 从那之后,乌迪尔变成了一个野人,他把自己活动的区域当作自己的领地,不许任何人踏足。 直到有一天,李青来到了这里,轻轻松松将这个野孩子打服,并哄他去艾欧尼亚当了和尚,把他塞到一个寺院中关了好多年,美曰其名是让他修心养性。 这次李青带乌迪尔回来,乃是为了寻求兽灵行者们的帮助,这熊孩子练功出了岔子,又闯下了大祸。 “不好。” 李青面朝着南方,勃然变色,“诺克萨斯人正在进攻冰棘城,我与玛芙乐公主有旧,既然适逢其会,自然要帮她一把。” “要打仗吗?” 乌迪尔眼睛一亮,摸了摸头上的狼皮帽,憨笑道,“乌迪尔最喜欢打仗了!” 第二十一章 凶悍的小女孩 “这生命力……还真是顽强!” 林恩看着呼吸和体温都渐渐复苏过来的小女孩,啧啧称奇。 这小女孩绝对是属小强的,刚才还气若游丝,病怏怏的仿佛随时就撒手人寰,这才过了不到两个小时,她的气色便大为好转,要不是林恩一直盯着,说她现在只不过是睡着了都大有人信。 “难道血液真有这么好的疗伤效果?” 林恩估计自己给小女孩最多也就喂了40~50毫升血的样子,甚至都还没到一杯。 “唔……也可能是因为我血脉独特的原因。” “而且游戏中的药瓶也叫红瓶、血瓶,看起来也红稠稠的,里面装的该不会真的是血吧?” 林恩发挥自己的脑洞,展开联想,“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岂不就是个人形血瓶,可以考虑兼职当奶妈……额,不对,应该是血妈?” “血妈……感觉画风怪怪的……” “呯!” 林恩正胡思乱想间,他怀中的小女孩忽然暴起,狠狠地将他摁倒在地。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怀中抱妹杀’?” 惊骇交加下,林恩居然还有心思歪楼。 “喂!喂!小妹妹!冷静!冷静!” 小女孩非常凶悍,将林恩死死按在地上,他挣扎了好几次都没能挣脱,连忙大声道,“小妹妹,我没有恶意,我是救你的呀……” “……” 小女孩并不答话,将林恩关节锁住,骑在他背上,用手去翻他的包裹。 “嘶…嘶…疼疼疼!” 林恩痛得直抽抽,真的有些来气了,怒道,“你也太过分了吧,有你这样恩将仇报的吗?” “……” 小女孩依旧不说话,好整以闲地压在林恩身上,拿出他包裹里的肉干狼吞虎咽起来。 “娘的!” 林恩后悔的事又多了一件,那就是不该好心救这个小女孩。 他是真的怒了,本来还觉得这小女孩只是小孩子心性,性子野了点,自我防卫意识高,陡遭剧变,反应过激了点。 可看她这架势,完全是挥洒自如、心安理得,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简直是将他当仇人、当猎物对待。 没吃饱时就虐自己像虐小鸡一样,要是等她吃饱了那还了得! 不行!得自救!得反抗! 这小女孩身上透着股邪性,让林恩感觉到了危机感,他也顾不上疼痛,疯狂地挣扎起来。 林恩再怎么说也是狂战士,骨子里藏着一股凶劲,小女孩虽然心狠手辣,经验老道,但毕竟是久病初愈,身子还虚弱着,一时间被林恩搞得手忙脚乱的,两人像小孩子一样厮打翻滚在一起。 好吧,他们本来就是小孩子。 “喂……我们没仇吧?” 两人扭打在一块,滚在地上,四目相对,林恩喘着粗气道,“用得着这样吗?” 这小女孩无论是战斗意识和战斗意志都远在林恩之上,这阵交锋他完全是处于下风,要不是靠着体力优势,他早就被打趴下了。 “……” 小女孩不搭腔,只是用充满野性的桀骜眼神,凶悍地瞪着林恩。 看得出来,她也很疲惫,但她依然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呼吸,控制身体的节奏,可见她战斗经验丰富,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眼睛倒是挺漂亮。” 林恩心里嘀咕,小女孩的眼睛非常干净有神,给她普通的相貌加了不少分,当然要是别那么凶就更好了。 “你也累了,我们停战好不好?” “……” 小女孩仍是不答话,但倔强的眼神中分明写着‘我才不累’。 “只要停战,那些肉干都归你。” “……” 小女孩有些意动,但很快又忍住,冷着脸仿佛在说‘只要打赢了你,那些肉干也是我的’。 “但你没必要非得打赢我啊,我们完全可以和平共处!” 林恩还不放弃,继续苦口婆心地谈判。 “……” 小女孩愣了一下,像是觉得林恩说得有道理,但她很快又板起脸,坚定了意志,小脸上写满了‘我不相信你’。 “哎哟我这暴脾气!” 林恩又出离的愤怒了,他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讲道理的人,怒声道,“打打打!谁怕谁!因为你小我才跟你讲道理!别以为我是怕了你!” ………… “哎哟……我说…我说…我们休战一会好不,你也好吃的东西补充体力……吃完了我们再继续好吗……” “……” “妈的,别逼我出绝招………哎哟我草……” “……” “嘶…嘶…松口!松口!你再这样我真翻脸了啊……啊……” ………… “啵……” “……” “喂!我亲了你哎,你好歹害羞下好吗……看你这么小,肯定还是初吻……嘶…我艹…” “……” ………… 林恩敢保证,这绝对是他这辈子打过的最惨烈的一战,简直是昏天暗地、日月无光,这小女孩完全就是为战斗而生,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林恩被逼的没办法,都还用上了无赖战术,死不要脸地亲了她两口,没想到她完全不当回事,一点脸红心跳都没有,反过来就是狠狠两口,凶得不要不要的。 “这得什么样的家长,才养的出这么变、态的小女孩啊!” 林恩心力交瘁,悲愤交加,决定破罐子破摔,放弃抵抗,“好了好了,你赢了,老子怕了你行了吧,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其实继续抵抗也没用,实在是打不过…… 林恩放弃了抵抗,小女孩倒没有继续补刀,见自己的对手真的失去了战斗力,她才施施然起身,走过去拿出肉干,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警惕地盯着林恩。 “没有狼吞虎咽,看来她的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早知道我就多坚持会了。” 林恩感到很遗憾,当然更多的是悲愤,任谁没来由地遭了一顿胖揍,还是被人恩将仇报,能不悲愤才怪了呢。 “喂,我叫林恩,你叫什么?” 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输人还不输阵呢,见小女孩忙着吃东西,一时半会应该不会揍自己,林恩便壮着胆子问。 “……” 小女孩依然是不开口,自顾自地吃着东西,林恩讨了个没趣,便闭口不言,心里却愤愤地骂道,“拽什么拽,要不是我,你丫早死了,真特么是好心没好报!” 就在林恩愤愤不平,骂天骂地骂满天神佛不开眼的时候,小女孩终于是吃饱了,抹了抹嘴巴冷不丁道,“阿蛮!” 第二十二章 阿蛮 “阿蛮?” 林恩的反射弧有点长,愣了一下才道,“你是说你的名字叫阿蛮?” “……” 小女孩又不说话了,站起来舒展筋骨,看得出来她身体的恢复能力非常出色,才休息了一小会整个人就生龙活虎了。 现在她要是想对付林恩的话,林恩绝对会死得很惨。 好在小女孩吃饱喝足后,像是觉得林恩已经失去了威胁性,倒没有再为难他。 林恩这才是松了口气,毕竟是小孩子打架,他身体的底子也不错,休息了这么会,也恢复了些气力,便坐起了身子,好奇地跟小女孩说话,“阿蛮,你家在哪?你今年几岁啦?” 不等阿蛮回答,林恩便自顾自道,“我家在洛克法,你肯定没听说过,离这里好远好远的,我今年八岁,要是我能再大几岁就好了,肯定就能打得过你。” “不可能!” 阿蛮终于开口了,她面无表情地反驳,“就算你再大十岁八岁,也不可能是阿蛮的对手!” “你,太弱了!” 草,被鄙视了…… 林恩有些郁闷,又有些高兴,能跟自己说话就是个好兆头,至少不用再打架了。 不过,她这声音还真是不好听呀,小小年纪便沉闷喑哑,跟个破锣嗓一样,萝莉的最后一个特性也让毁了,真真正正是没救了,长大了妥妥是枚女汉子! 身娇体柔易推倒——萝莉的三大特性,在阿蛮身上算是彻底没指望了。 “我不信!” 林恩心里胡思乱想,嘴上却道,“我现在弱,不代表我将来也弱,只要能再过两年,我肯定能打败你!” “不可能!” 阿蛮有些生气,沉着脸道,“你觉得不可能在两年后打败阿蛮,阿蛮是不可战胜的!” “哈!好大的口气!” 林恩像是被侮辱了,激动地道,“那要不我们打个赌?” “两年后,我们再来打一场,看谁更厉害!” “……” 阿蛮认真地打量着林恩,像是在审视这家伙够不够当她的对手,又像是看穿了他的小把戏,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好!” 呼…… 林恩悄悄地松了口气,有了这句话他就彻底放下了,至少现在看来,阿蛮对自己是没什么恶意。 正庆幸间,阿蛮却麻利地收拾起林恩的包袱,一边往外走,一边道,“两年后,阿蛮会在这里等你。” “喂!你干嘛!那是我的东西哎!” 林恩大急,没料到这小妹妹身体才刚刚好就要走,而且像是不打算带上自己了。 “如果你不来,阿蛮会去找你。” 小女孩才不理会林恩的抗议,自顾自道,“阿蛮喝过你的血,能感应到你的存在,你最好不要违约,不然你会死的很惨。” 说罢身形一闪,便不见了踪影! “喂!喂!站住!你别跑!” 林恩连滚带爬地追了出去,却哪还见得到人影,不由气急败坏地大骂,“你特么明明知道我是你的救命恩人,有你这么恩将仇报的吗?” “还两年之约吗,你拿走我的东西,我特么连两个星期都活不了,你没信息赢就直说啊!” “卑鄙!无耻!没教养!臭不要脸……” ………… 林恩敞开嗓子骂了好一会儿,都没能将那个小女孩骂回来,很显然,阿蛮对这里的环境很熟悉,闪得飞快,说不定她本来就是这附近的人。 “阿蛮……” 林恩气呼呼地回到洞中,思考着这个可恶的小女孩的身份。 小小年纪便这么心狠手辣、杀伐果断,心性实力都远在自己之上,很显然,这个小女孩绝不可能是泛泛之辈,长大后肯定是弗雷尔卓德的大人物。 可林恩却记得,后世的弗雷尔卓德好像没‘阿蛮’这号人物。 “唔……阿蛮也可能只是个小名……” 林恩陷入沉思,他首先思考阿蛮会不会是个英雄。 英雄联盟中的妹子,尤其是人形妹子本来就不多,总共也就二十来个,而出自弗雷尔卓德的就更少了,数来数去就艾希、瑟庄妮和丽桑卓。 丽桑卓首先就可以排除了,她不但是个老巫婆,而且还是个石女,真正是石女,丽桑卓的下半身是寒石! “难道是艾希?” 林恩这么猜测道,但很快又否定,艾希的家族乃是阿瓦罗萨部落的王族,她的老娘更是阿瓦罗萨的女王,毫无疑问,艾希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小便养尊处优,烤着火听着美好的童话故事长大,怎么可能跑这里来吃苦。 “那应该就是瑟庄妮了!” 瑟庄妮的可能性很高,这位大名鼎鼎的女汉子小时候确实是个苦命的娃,不过林恩记得瑟庄妮是个小胖妞,而且她虽然是女汉子,但姿色其实也是一等一的,有几个皮肤简直是美到爆,不然奥拉夫也没道理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再说了,后世瑟庄妮可是活得好好的,而今天要不是自己赶到,阿蛮说不定都翘辫子了。 不是瑟庄妮,那又会是谁呢? “该不会是……” 林恩突发奇想,想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阿蛮是泰达米尔的妹妹! 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 泰达米尔的天赋众所周知,他妹妹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且蛮族都是糙哥,对孩子的教育也是简单粗暴,时不时搞一些地狱级别的试炼也是有可能的。 更何况,后来剑魔可是杀尽了泰达米尔的亲朋好友,‘阿蛮’变得籍籍无名也就说得通了! “活该你全家被剑魔屠!” 林恩认定阿蛮是泰达米尔的妹妹,就算不是妹妹,那肯定也有血缘上的关系,因此他不无恶毒地咒骂着。 对这个心狠手辣、恩将仇报的小女孩,林恩真的是充满了愤恨。 “咦,居然还留了一块,总算还有点人性。” 林恩在地上发现块肉干,忙是捡起来狼吞虎咽,吃了一阵才想起,这并不是阿蛮良心发现留下来的,而是先前他们两个打架时,阿蛮遗落下来的。 “就知道她不会有好心,我居然还天真地把她往好的方面想,真是该打!” 林恩‘啪’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为自己对阿蛮的错误感观而羞耻。 “本来就快山穷水尽了,现在又被抢了补给,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不但是如此,身上还有一堆的伤,不休息一两天肯定没法赶路了……” 林恩想着自己的艰难处境,差点潸然泪下,这几天的遭遇真的是不堪回首,如果可以重来,他绝对会忘了那些雄心壮志,打死也不会出来闯荡江湖的。 第二十三章 反思 “真不知道弗雷尔卓德人是怎么生活的?” “也许只有这么恶劣的环境,才孕育出那么多的强者吧。” 林恩坐在洞口,看着苍茫壮阔的雪景,不由是陷入了感慨。 可怕的熊族,凶悍的雪人,强大的巨魔,神秘的兽灵行者……以这些古老种族的实力,想要在大陆上其他地方占据一席之地,绝对不会是难事,可他们偏偏就像犯傻了一样,死守着弗雷尔卓德不离开。 狗熊,乌迪尔,艾希,蛮王,丽桑卓,布隆,瑟庄妮,努努,巨魔之王,奥拉夫,艾尼维亚…… 从数量上看,出自弗雷尔卓德的英雄足足有十一位,仅比艾欧尼亚少,而且严格地说,火男也是弗雷尔卓德的。 而从质量上来说,冰鸟,丽桑卓,蛮王,乌迪尔,都算得上是一流强者,轻松甩开德玛西亚那帮小年轻好几条街。 “或许我没必要急着去艾欧尼亚,在弗雷尔卓德就能学到真本事。” 其实在弗雷尔卓德,有一个非常适合林恩去的地方,那就是泰达米尔所在的蛮族部落。 客观地说,林恩最应该效仿的模板,无疑就是蛮王。 首先,他们血脉相近,泰达米尔练功用的方法,林恩多半也能用上,蛮王的成长性有目共睹,跟着他一起混绝对不会弱到那里去。 其次,蛮族功法的侧重点很独特,他们认为怒气才是人体中最强大的力量,因此他们对怒气的造诣很高,对修炼者的要求非常苛刻野蛮,提倡将人逼至绝境,挑战人体的极限——这其实正是林恩所需要的,他缺的不是天赋,而是方法和意志,他骨子里还留着上辈子的惰性,只有在强压下才有可能变为真正的强者。 “可是,蛮族有灭顶之灾啊!” 林恩叹着气想,毕竟谁也不知道暗裔剑魔会在什么时候冒出来,提着他那把饮血魔剑,刷刷刷地将蛮王的部落杀的干干净净,要是自己在场的话,肯定也会躺枪。 正是因为有这层顾虑,林恩才不敢去找蛮族拜师学艺。 “唉!现在想这些有屁用,还是先想想怎么脱身吧!” 林恩自嘲地摇摇头,认清了现实,若是脱不了身,想再多也是白搭,连小命都保不住了,还挑三拣四、好高骛远,简直是搞笑。 “刚才我就应该机智点,死皮赖脸地缠住阿蛮,先跟着她离开这个鬼地方再说。” “其实说来说去,都怪我把瓦罗兰大陆想的太简单了,无论是伊泽瑞尔,还是阿蛮,我都把他们想的太美好,对他们期望太高了。” “或许,他们表现的才是瓦罗兰的真实写照,一个冷漠的、栩栩如生的残酷世界。” 林恩喃喃自语,若有所思。 他早该知道,伊泽瑞尔身为一个老油条,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什么样的熊孩子没见过,非亲非故的愿意带上自己这个拖油瓶,已经是很仁至义尽了。 可自己呢,居然还不满意,居然还满腹怨言,认为伊尔瑞尔的帮助是理所当然的。 “以后见了其他英雄,可不能再这样先入为主了。” 林恩很清楚,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全都是心态问题,对伊泽瑞尔的认识太过于想当然了,还停留在对游戏的理解上。 至于阿蛮,林恩犯的错误就更大了。 这里是哪? 这里可是弗雷尔卓德!可以说是瓦罗兰大陆上竞争最激烈、生存压力最大的地方,不但资源匮乏,环境恶劣,各族之间更是征战不休,杀伐不断,许多人都是过着朝不保夕的苦逼生活,想在这样的地方生存,那就必须得吐出一个字,狠! 心狠!手狠!恩将仇报算什么? 只要能活着,任何手段都不是问题,而是生存所必须掌握的技能。 阿蛮没宰掉林恩做肉干当食物,就已经很值得庆幸了,表明阿蛮所在部落的文明程度很高,已经不吃人了,要是换成巨魔、雪人、熊人这类野蛮的存在,林恩绝对会死得很惨。 当然话说回来,要是遇上这些家伙,林恩肯定不会傻乎乎地去救。 “出来混,果然是容易好心招来坏事啊。” 林恩有些感慨,又有些无奈,他很清楚,如果重来一次,他肯定还是会救阿蛮,这是他做人的基本原则,上辈子就注定了的。 “但愿我的运气不会那么差,总是遇到坏人。” ………… “不是吧!” 次日清晨,林恩站在洞口,呆呆地说不出话。 贼老天,你特么是在玩我吧! 他万万没想到,那个挨千刀的阿蛮居然回来了!浑身血淋淋的,像是受了极重的伤,倒在洞口不省人事。 “这算什么?存心考验我吗?” 理智告诉林恩,应该别管阿蛮的死活,这个狠毒的小丫头片子落到这个地步,简直是老天有眼,他没拍手称快就已经算很仁道了。 可良心上林恩又很纠结,见死不救,他实在是做不到。 “阿蛮其实也不算是坏人……” 看着生死不知的小女孩,林恩天人交战了一会,忍不住替她找借口,“她毕竟年纪小,生长的环境又险恶,性格古怪了点可以理解……” “还是救救她吧!” 林恩很快就说服了自己,“毕竟还要她给我带路,没她这个地头蛇,我一个人只怕也活不了多久。” 这个理由足够强大,林恩终于有了决定,他故技重施,咬破手指,用自己的精血去救阿蛮,但愿她醒来后,不会又跟自己打一架吧。 ………… 冰棘城上,看着如潮水般退去的诺克萨斯军队,李青神情凝重,叹着气道,“诺克萨斯的军队越来越强大了。” 虽然双眼失明,但丝毫不影响李青观察敌人,他用天眼看得更加清楚,无论是气力还是武技,诺克萨斯人都变得更加强大了。 这可不是件好事,诺克萨斯越强大,对艾欧尼亚的威胁性就越大。 李青很清楚,以诺克萨斯的霸权主义,有了第一次,就绝对会有第二次,诺克萨斯迟早会再次入侵艾欧尼亚,到时候怎么办,难道要自己再自、焚一次吗? “诺克萨斯人强?” 比起李青的忧虑,乌迪尔倒显得有些没心没肺,他不解地道,“李大哥,你看错了吧,他们哪里强了,不还是轻轻松松被我们给打跑了吗?“ “那是因为你太强了!” 李青不禁失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却忍住了,觉得跟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解释再多也没用。 不错,眼前的这些诺克萨斯人是很弱小,即便是以一敌万,他自信也能进退自如,可纵观整个大陆,又有几个像他们这样的强者呢? 李青很有自信,放眼整个瓦罗兰,能强过的他的,绝对不会超过五十个。 可个人力量在战争面前从来是渺小的,连半神之身的众星之子,都不能阻止诺克萨斯人的入侵,他再强能强过索拉卡? 别看他们两个现在帮着冰棘城,将诺克萨斯人打得落花流水,但李青心里清楚,眼前的这些军队,顶多算是诺克萨斯的二线部队,诺克萨斯人的精锐大多集结在与德玛西亚对峙的前线,以及都城诺克城附近,大名鼎鼎的雷瑟守备军团和泣血军团,只要来一个千人队,李青和乌迪尔就绝不会像现在这么轻松。 世人皆以为,艾欧尼亚人才济济,英雄辈出,人杰地灵,是瓦罗兰大陆尚武之风最盛的地方,但李青不这么看,诺克萨斯在这方面一点都不会比艾欧尼亚差,只不过是声名不显罢了。 诺克萨斯有一支很神秘的特种部队,叫做血色精锐,只有最优秀、最有潜力的年轻人才能加入其中,这里面的人无一不是前途无量,被认为是诺克萨斯的未来。 李青就知道现在的血色精锐中有两个翘楚人物,一个叫做泰隆,是诺克萨斯讲究杜克卡奥的义子;另一人就更令人瞩目了,乃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名叫锐雯。 李青之所以知道他们,是因为他俩前不久干了一件大事,刺杀众星之子索拉卡! 第二十四章 乌迪尔 当然,索拉卡何等人物,乃是位于瓦罗兰大陆金字塔尖的超级强者,锐雯和泰隆的刺杀自然是没有成功,但也不是全无建树,他们也是给索拉卡制造了一定的麻烦,而且最后还全身而退了。 能从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强者手上逃出生天,可见他们俩的实力绝对不可小觑,在整个大陆的年轻一辈中,都算得上是一等一的翘楚人物。 “真的吗?” 头脑简单的乌迪尔以为李青真的是在夸他,憨厚地摸了摸脑袋,道,“李大哥又说笑了,俺哪里强了,练了这么多年,不依然不是李大哥的对手么!” “好小子,原来你一直想赢我啊!” 李青失声笑道,“你小子该不会是一直想暴揍我一顿,报一报当年的仇啊?” “没!没!” 乌迪尔涨红了脸,连忙摆手否认道,“俺可没有这么想,李大哥是俺的恩人,俺报恩都来不及,哪里还敢记仇。” “你看你,又说这话了!” 李青有些无奈,乌迪尔总是将他的这份恩情挂在嘴边,故而两人的关系虽然亲密,但总觉着隔了点什么,“我不过是在跟你开玩笑,要是你真能打赢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证明我的眼光没错,拯救了一位天才。” “事实上……” 李青顿了一下,面露欣慰地道,“你现在的实力已经很不错了,若是能有效地运用你体内的四象之力,与我未必没有一战之力。” 此时的乌迪尔,已经融合了猛虎、灵龟、巨熊、火凤这四大原始兽灵,堪称有史以来最有潜力的兽灵行者。 真要说起来,乌迪尔也是主角模板的人物,他的生平颇具传奇,完全可以围绕他写一本小说了。 首先,乌迪尔出生的时候,正值血月当空,这可是自古少有的异象,而天生异象,不正是主角登场的套路么? 其次,兽灵行者绝对算是大陆上最古老最神秘的势力之一,要是换作仙侠背景的话,兽灵行者即便不是十大仙门,也绝对称得上是一流仙门,而且收徒门槛极高,待遇极好,声望极佳。 乌迪尔能被这样的大门派看中,当作继承人培养,无疑也符合小说的剧情。 更何况,加入兽灵行者后,乌迪尔表现出色,用网络小说的形容就是千年一遇的奇才,对各种晦涩难懂的神功魔法都是信手拈来,打破各种修炼记录之类的,而且乌迪尔还收了一头神骏的冰原狼做宠物——这不正是主角光环闪耀的结果吗? 当然,一帆风顺的剧情很容易令人厌烦,主角不受点挫折、不遭点虐怎么行? 于是大反派出现了。 丽桑卓这个老巫婆看上了还是小鲜嫩的乌迪尔,想把他抓回去调教,然后嘿嘿嘿。 身为主角,乌迪尔自然是不能依啊,但他很显然不是丽桑卓的对手,朝夕相处、情感极佳的宠物也为了保护他而挂掉了,眼看就要落入丽桑卓这老巫婆的手上,这可怎么办? 还用说?肯定是遵循网文的套路,小宇宙爆发啊!乌迪尔只用一阵撕心裂肺的狂吼,就把丽桑卓给吓跑了,而且还因祸得福,打通了奇经八脉,然后融合兽灵,觉醒兽魂,变成了强大的野人。 阳光粉嫩、前途无量的主角变成了野人,这多猎奇,多吸引眼球、多清新脱俗啊,俨然就是励志版的荒野求生。 当然,主角不可以长期地沉沦下去,根据剧情发展,要有一位奇人异士,最好还是一位名声甚好、德高望重的大侠给他指点迷津,带他闯荡江湖,帮他更上一层楼。 而显然没谁比盲僧李青更适合担当这个角色了,李青轻松地将乌迪尔击败,指出了他修炼的错误,并和蔼地将他带回了艾欧尼亚,悉心调教。 由于乌迪尔是在走投无路之下,强行融合兽灵的,因此他的身体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不但神智不清醒,身体也像个炸药包,随时会爆掉。 为了帮助乌迪尔调养身体,李青将他送到了一个神秘的寺院,这座寺院里有四只古老的原始兽灵,它们能帮乌迪尔镇压、调和他体内磅礴杂乱的兽灵能量。 然后,乌迪尔的主角光环再次大爆发了,他在这寺院里呆了几年后,居然胆大包天地将这四只原始兽灵给拐跑了,让它们心甘情愿地在自己体内扎了窝。 有这四只强大的原始兽灵相助,乌迪尔的实力突飞猛进,经过这些年的勤学苦练,已然算得上是独当一面的好手了。 而且乌迪尔还有着非常高的成长空间,他现在不过是初步融合了猛虎、灵龟、巨熊这三大形态,离收放自如、融会贯通还差得远呢。 况且在四大原始兽灵中,火凤才是最根本最强大的存在,但乌迪尔对火凤的契合度非常低,连它百分之一的实力都没能发挥出。 当初这四大原始兽灵之所以愿意跟乌迪尔混,是因为它们在寺院里呆腻了,觉得跟着这小子会有好日子过,然而火凤毕竟是神兽,在乌迪尔体内呆了一阵,多作了些了解后,傲娇的天性又犯了,开始嫌弃乌迪尔,一直对他爱答不理的。 时日一久,火凤在乌迪尔听变得愈发的尾大不掉,不但没能给他提供助力,反而极大地影响了他体内的平衡,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这次李青带乌迪尔归来,正是为了需求兽灵行者们的帮助,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彻底地解除这个隐患。 若是根据正史发展的话,这次乌迪尔回到兽灵行者部落后,主角光环再次大爆发,他在冥冥中跟一位无比强大的存在产生了对话,在这位神秘存在的帮助下,彻底地融合了四大原始兽灵,从此一飞冲天。 而这位神秘存在,正是灭世龙王熬兴,整个瓦罗兰力量体系中有迹可循的最强大的存在。 ………… “诺克萨斯向来对弗雷尔卓德百般拉拢,这次为何突然大动干戈?” 李青疑惑不解,他知道弗雷尔卓德虽然是个混乱之地,但也是一个香饽饽,德玛西亚人一直在交好阿瓦罗萨部落和蛮族,想将他们发展为盟友,诺克萨斯也是如此,以前跟苦行僧部落并没有交恶,甚至还常有往来。 他正沉思间,一位侍从走了过来, “李大师,我家公主有请。” 第二十五章 冰雪巨狮 “喂,我好歹救了你两次,态度好一点行吗?” 林恩再次用血救下阿蛮,虽然没指望她对自己感恩戴德,但她那副不当回事的嘴脸依然让林恩很不爽。 他简直恨不得冲阿蛮大喊,你骨子里可是流着我的血呢!在别的小说里,像这样的行为,你早就该死心塌地、以身相许了! “谁用你救了?多管闲事!” 阿蛮依旧态度恶劣,一边解开背包,一边说道,“我可是冰脉氏族的后人,身体恢复能力可棒了,先前不过是在龟息调养,根本不需要你救!而且你喂我的酒差点害死我!” “冰脉氏族?” 林恩吃了一惊,“你说那是阿瓦罗萨的后人?” 冰脉氏族,林恩自然听说过,大名鼎鼎的阿瓦罗萨便是这一族的领导者,当初她便是带领着冰脉氏族,一手推翻了冰霜观察者的统治,一统弗雷尔卓德。 冰脉氏族无疑是一个伟大而且强大的民族,林恩没想到阿蛮居然会是冰脉氏族,这全盘否定了他之前的猜测,他本以为阿蛮是泰达米尔的妹妹呢。 “我才不是阿瓦罗萨那小人的后代!” 阿蛮非常生气,大声道,“我的祖先是伟大的塞瑞尔达!” “塞瑞尔达?” 林恩愣了一下,他对塞瑞尔达的了解非常少,事实上这位传奇三姐妹中的老大非常低调,游戏背景里关于她的介绍非常少,只知道她跟阿瓦罗萨结盟,打败了丽桑卓,将冰霜观察者掀下嚎哭深渊,后来功成身退,带领着自己的部族迁徙到遥远的北方,并没有跟阿瓦罗萨一起享用胜利的果实,听阿蛮的口气,阿瓦罗萨跟塞瑞尔达显然也是有矛盾的。 迁徙到北地之后,塞瑞尔达便完全地销声匿迹了,直到后来她的后人瑟庄妮强势崛起,以一己之力跟艾希和蛮王分庭抗礼,并用人格魅力拉拢狗熊、奥拉夫、乌迪尔作为自己的盟友,打出了一片天地,塞瑞尔达的声名才重新壮大了起来。 “原来你是凛冬之爪的人,失敬失敬!” 林恩装作很佩服地拱了拱手,然后好奇地道,“阿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瑟庄妮的女孩子,她也是凛冬之爪的人。” “瑟庄妮?” 阿蛮面有古怪之色,警惕地道,“你怎么会知道她?” “这么说你真认识她了!” 林恩大喜,“那你能不能为我引荐一下,我对她可是仰慕已久!” “你死了这条心吧!” 阿蛮冷哼了一声,“你这么弱,她才不会理你呢!” “也是……” 林恩愣了一会,才怅然道,“她那样的女强人,志向远大,心性坚韧,眼界甚高,没理由愿意结实我的。。” 瑟庄妮真真正正是个女强人,以前林恩看她的背景故事时,就非常地佩服她。 凛冬之爪是块苦寒之地,生存条件极为恶劣,这便要求它的领导者,要有非常高的实力和人格魅力。 瑟庄妮所在的家族,便一直肩负着这样的使命,带领凛冬之爪的族人们生存下去。 虽然贵为王族,但瑟庄妮家的条件并没有多么优渥,反而是更加的艰难——先辈们相信,只有苦难的生活,才能磨练出真正的领导者。 瑟庄妮是她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过十岁的人,高压下的生活坚定了她的信念,也使她的性格非常复杂,冷酷,坚韧,高傲,自信,她是弗雷尔卓德最具人格魅力的领导者,也是臭名昭著的战争贩子,凛冬之爪在她的带领下变得史无前例的强大,奥拉夫情愿当她的打手,沃利贝尔主动跟她结盟,连乌迪尔都对她青睐有加,引为知己。 相比起艾希,林恩更加喜欢瑟庄妮,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来没动过去阿瓦罗萨挖蛮王墙角的心思,对于艾希这位未来的女王陛下,他真的是没什么兴趣,甚至还非常的反感。 “你明白就好!” 阿蛮对林恩的自知之明非常满意,洋洋得意道,“瑟庄妮是我最佩服的人,她才不会理你呢。” “她不理我没关系。” 林恩改变了主意,道,“只要你带我去见她一面,我就心满意足了。” “不行。” 阿蛮想也不想就拒绝了,道,“我为什么要帮你?而且她也出去历练了,我找不到她的。” “好吧。” 林恩有些遗憾,但转念一想,反正后来奥拉夫会拜倒在瑟庄妮的石榴裙下,有这层关系,将来自己肯定会有机会见到这位女强人的。 “对了!” 阿蛮忽然说道,“既然你的血效果这么好,那不如借我一点。” “干嘛?” 林恩不由倒退了几步,有些毛骨悚然,这小丫头该不会真的想用自己的血做血瓶吧? “喏……” 阿蛮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小动物,目光炯炯地看着林恩,“我现在没什么东西能喂它,只能用你的血了,你都帮我两次了,再帮我一次嘛。” “哈,你终于肯承认我帮你两次了呀!” 林恩有些高兴,这算是个好兆头,道,“那我们现在算朋友了吧?” “算,算,当然算!” 阿蛮赶紧答道,将那小动物递给林恩,“既然都是朋友了,你还不帮我吗?” “……” 林恩倒不是舍不得自己的血,只是用人血喂一个小动物,总让他感到有些不安,“这是什么?” “冰雪巨狮。” 阿蛮答道,“弗雷尔卓德人的梦魇,我打算养大它当自己的坐骑。” 看来她真的不是瑟庄妮了。 林恩心里自语,刚才阿蛮脸上的神色波动,让他有些怀疑,阿蛮就是瑟庄妮,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瑟庄妮乃是大名鼎鼎的猪妹,她的宠物是一头大野猪,并不是冰雪巨狮。 “可是,我听人说,喝过人血的宠物,很容易伤人的。” 林恩打量着这只猫咪大小的冰雪巨狮,很不理解,这么个小不点为什么要叫‘巨狮’。 “我知道呀。” 阿蛮理所当然地道,“我就是要它伤人,我养它就是为了带它打仗,又不是要它当乖宝宝。” 真是个剽悍暴力的女孩子! 林恩心里感叹,但他也知道,现在跟阿蛮拉好关系最重要,于是他便没再拒绝,再次充当血瓶,咬破手指喂血给小狮子。 “你的血真神奇!” 阿蛮忽然开口说道,舔了舔嘴巴,蠢蠢欲动的样子。 “喂!” 林恩大惊,“这两天我已经给你献了很多血了,现在又要喂这个小家伙,你可千万别打歪主意了!” “我知道!” 阿蛮撇撇嘴,虽然表面上是没心没肺,但阿蛮心里还是承林恩的情的,这两次就算不是救命之恩,但也是帮了阿蛮很大的忙,她是冰脉氏族没错,能在冰天雪地中吸收冰雪能量,慢慢地恢复自身体,但这样也不是没有危险的,如果换一个人来,趁她危难之间将她宰了也是有可能的。 阿蛮很清楚,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吃人再正常不过了,野兽会吃人,大自然会吃人,甚至连人与人之间,也会吃人。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提醒道,“大笨蛋,以前你千万不要用你的血去救人,不然很容易招来杀身之祸!” 第二十六章 血瓶 “杀身之祸?” 林恩自是不信,暗自腹诽,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忘恩负义,喜欢恩将仇报啊! 他还是认为,瓦罗兰还是好人居多的,至少艾欧尼亚、皮城、德玛西亚、班德尔城这些地方的人民,应该还是很友善的。 不过,他也知道阿蛮说得有道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自己的血简直像灵丹妙药,要是传扬出去了,确实容易招来麻烦。 “你别不信。” 阿蛮年纪虽小,但见识却不少,“有一些邪恶的巫师,专门猎杀生灵,将它们的精血炼化为血瓶,用来疗伤续命。” 我擦,不是吧,真的有血瓶这东西? 他连忙向阿蛮请教,慢慢地便也明白过来。 炼血之术,在瓦罗兰大陆上可谓源远流长,从茹毛饮血的蛮荒时代开始,人类就发现,一些动物的血液,是上等的补品,提神益气,活心热血,越是强大的生物,它们精血的效果便越显著。 但是,对人类来说,绝大多数的血里面都有毒,要想被人体安全吸收,就必须先将它提纯炼化。 在上古时候,一些魔法师便知道用魔法将动物的精血提纯,存储在魔法瓶中,长期地保存起来。 然而时至今日,瓦罗兰大陆上的生灵越来越多,个体越来越弱,血脉越来越稀薄,想要炼化出一瓶精血的难度非常高,近百年前有一个疯狂的巫师做过实验,他诛杀了上百名强大的巨魔,费心费力,最后也仅是提纯出了一个血瓶,可谓得不偿失。 所以,现今的魔法师,已经不再热衷于到处杀生炼血瓶、蓝瓶了,很多魔法师甚至认为,血瓶并不能靠炼化精血而成,它是上古神灵时代的特有之物,里面装的是神灵的血液,才会有起死人活白骨的神奇功效。 这个观点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有几个胆大包天的魔法师甚至进行过试验,试验的对象无疑是大陆上唯一的神族后裔,巨神峰上的烈阳族。 提纯后的烈阳族人的精血,确实有非常好的疗伤效果,估计五个烈阳族人,便能炼化出一个血瓶。 然而烈阳族作为大陆上最狂拽酷炫的民族,又岂会容忍他人将他们的族人当作血瓶,他们果断派高手将那几位魔法师轰杀至渣,任何胆敢靠近巨神峰的人,都会遭到暴力的铁拳。 “你的血液很神奇,如果被巫师知道了,他们肯定会把你抓回去做实验的。” 唔,这倒也是。 林恩想了想,自己确实算是个香饽饽了,换成自己,要是知道有一个移动的血瓶,肯定是想也不想将他拿下啊。 “我会注意的。” 林恩由衷道,“阿蛮,谢谢你。” “不客气。” 阿蛮终于是露出了笑,嗯,有酒窝,“你不也帮了我嘛。” “对了,你到底是什么人,血脉为什么会这么神奇?” “我不是说了嘛,我是洛克法的狂战士,不过我的母亲……” 林恩感觉阿蛮不像坏人,其实也是,她才六七岁,再坏能坏到哪里去,况且对于自己的身世,他一直也是好奇地很,既然阿蛮是弗雷尔卓德人,说不定会知道自己的便宜母亲是谁呢。 “你娘绝对不会是弗雷尔卓德人。” 阿蛮很肯定地道,“弗雷尔卓德人大多是寒冰血脉,根本不具有疗伤效果。” 林恩想了想,确实是如此,大多数弗雷尔卓德的英雄都是寒冰属性,他们的技能里面都带着‘冰’,艾希的冰霜射击,巨魔之王的冰封领域,布隆的寒冬之咬,丽桑卓全身都是冰,瑟庄妮的极冰炼狱,再加上冰鸟、努努,完美地诠释了弗雷尔卓德是冰雪的世界。 老娘不是弗雷尔卓德人,那又会是谁呢? “我倒觉得,你娘很可能是巨神峰的人。” 阿蛮继续说道,“只有那里的血脉,才会有各种神奇的效果。” 巨神峰? 林恩忍不住犯嘀咕,难道我跟潘森和蕾欧娜是老表? 真要说这样,那我还去艾欧尼亚干嘛,直接去巨神峰认亲啊,要说能抱上这样的大腿,想要成为强者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不说这些了。” 林恩想了想,还是艾欧尼亚的诱惑大一点,毕竟那里美女多嘛,而且去巨神峰的不确定性也太多了一点,一个不好可是要人命的。 他看着吸允着自己手指的小狮子,对阿蛮道,“你在哪里找到它的?它这样子最多也就才几天大吧?它的父母呢?” “死了。” 阿蛮回道,“要不是死了,我怎么可能带得回它,冰雪巨狮是弗雷尔卓德顶级的凶兽,很厉害的,我可打不过它们。” “那你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几只冰原狼。” 阿蛮云淡风轻地道,“跟它们打了一架,被它们给咬的。” “冰原狼?” 林恩大奇,听阿蛮这么说,好像弗雷尔卓德的动物很多呀,简直是到处跑,可为什么自己走了大半个月,连一个都没碰到? 看来自己运气实在太好了。 林恩忍不住庆幸,以阿蛮的身手,都落得如此狼狈,换成自己,肯定要死无全尸了吧。 “阿蛮,你什么时候回家呀,我迷路了,能不能带我去你们部落休整一下?” “我的历练还没有结束,不会回家的。” 阿蛮看了看林恩,好奇道,“你迷路了?你本来想去哪的?” “艾欧尼亚!” 林恩不由自主地提高了语气,这个地方已经成为了他心中的圣地。 “艾欧尼亚……” 阿蛮面露向往,喃喃道,“我听祖奶奶说过,那是个很好的地方,以后找男人一定要去那里找。” 林恩:“……” “你为什么要去那里?” 阿蛮继续说道,“祖奶奶说那里好远的,要跨过高山,越过大海,起码要走大半年才能到。” “我要去那里学本事,去那里找媳妇。” 林恩说着自己的远大抱负,然后好奇地道,“阿蛮,你还这么小,为什么知道得这么多?” 在林恩以为,弗雷尔卓德这样闭塞的地方,信息流通得肯定很慢,像阿蛮这样的年纪,知道的事情不多猜度,可现在看来,阿蛮不断见多识广,而且思维清晰,俨然算是个小大人了。 “我的祖奶奶是北地最睿智渊博的人,她教了我好多好多的。” 阿蛮一脸傲然,然后又垮了下来,撇撇嘴道,“再说了,你不是也知道得很多嘛。” “而且胆子还很大,这么弱就敢出来乱跑,要不是遇上我,你怎么死都不知道。” “嘿嘿……” 林恩尴尬地笑了笑,他也觉得自己这次出行是个天大的错误,搞不好真有可能横死他乡,当务之急显然是要抱紧阿蛮这只地头蛇的大腿了,“这不是遇到你了嘛,阿蛮,你都说我们现在是朋友了,你一定会帮我的,对不对?” 第二十七章 条件 “不对!” 阿蛮没好气地道,“祖奶奶教过我,修行是孤独而危险的旅行,不要随便交朋友,也不要轻易帮助别人,朋友越多,麻烦越多,做人要自强自立!” “再说了,我还有专心历练,哪有功夫帮你?” “……” 林恩无言,再次被阿蛮祖奶奶奇葩的人生观郁闷到,他想了想然后道,“那我跟着你一块历练总行了吧,你干啥我干啥,你去哪我去哪?” 在他看来,阿蛮无疑是个天才,年纪虽小,心智见识都是不凡,加之心性坚韧,吃的了苦,将来必成大器,自己一个人本来就无处可去,不如就跟着她混一段日子,说不定会有收获呢。 “你?” 阿蛮嗤笑一声,显然是觉得林恩太弱了,不想带他玩。 “虽然我现在是弱,但你要看到我有一颗想变强的心呀!” 林恩昂然道,“不然我干嘛千里迢迢地跑这里来,在家里享福不好吗?” “你那是傻!” 阿蛮撇撇嘴,她对林恩印象并不好,觉得他话太多了,而且身上有种玄而又玄的神秘感,让她很不舒服。 虽然她今年才七岁,但从小便被族人们普遍看好,觉得她是几百年来最有天赋的人,部落里的巫师曾给她看过命,天命现实,阿蛮会成为凛冬之爪有事留言最英明强大的领导者,她早晚有一天会征服并将弗雷尔卓德分裂的部族统一。 故而,从小阿蛮便接受着最好的教育,巫师们不惜心血,为她启迪智慧,增长见识;战士们不吝牺牲,为她猎杀珍兽,寻找灵药。 而阿蛮也不负众望,无论是心智智慧还是实力,都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心性更是坚韧,对各种艰苦历练从无怨言,绝对不能把她当小女孩看待。 但就是她这样妖孽的天才,却从林恩身上感觉到了威胁感,在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少年身上,她感觉到了一种难以捉摸的朦胧感觉。 她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学习过萨满魔法的她知道,这是冥冥中的天命在给她警示,这个男孩子身上有一些独特的东西在吸引着她。 她知道这种感觉很危险,祖奶奶告诉过她,女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几个古怪的男人,若是遇上了,要么立刻远离她,要么赶紧把她杀掉,不然他们俩的会纠缠在一起,带来数不尽的麻烦和苦难。 阿蛮年纪还小,并不理解祖奶奶这番话的意思,但她向来对祖奶奶的教诲深信不疑,既然祖奶奶说了,那自己照做就行了。 她不想杀掉这个看起来有点蠢、也有点好看的小男孩,所以她暴打了林恩一顿后,决定马上离开,却没想到遇到了几只横死在雪地上的冰雪巨狮,并捡到了一只侥幸活下来的巨狮宝宝。 冰雪巨狮是位于弗雷尔卓德食物链顶端的超级凶兽,是令许多弗雷尔卓德人闻风丧胆的梦魇,这只还未睁眼的巨狮宝宝的珍贵程度可想而知,若是能将它养大,驯化成自己的宠物坐骑,对阿蛮的实力和声望都有非常大的帮助,所以阿蛮想也不想就把它给救了下来。 然而几只闻着血腥味过来的冰原狼给她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恶战了一场后才侥幸脱身,精疲力尽的她下意识便又回到了这个山洞,冥冥中的直觉告诉她,只有这里最安全。 果然,林恩不负所望,再次傻乎乎地用把她奶了回来,而且还充当起了小狮子的奶妈。 “或许带上他也不是不可以,这样我的小狮子就不会挨饿了。” 阿蛮这么想着,作出决定,板起脸道,“你可以跟着我,但你要答应我几个条件!” “可以!可以!” 林恩大喜,赶紧点头哈腰道,“就算十个八个我也答应,您说!” “第一,喂小狮子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你可不能饿着它!” “这个……” 林恩面露迟疑,这小狮子看着个小,食量却很大,这一会儿功夫已经吸得林恩头晕眼花的了,要是天天都这样,估计用不了几天,自己就要被吸成人干, “怎么,你做不到?” 阿蛮面露不快,道,“那我也没必要带着你了。” “别别别,我答应了还不行吗!” 林恩连忙说道,决定先答应下来,其他的再想办法应付了。 “第二,你要听我的话,我让你干嘛你就干嘛。” “这个没问题。” 林恩腆着脸道,“我会很乖的。” “好了,就这两点,你要是能接受我就带着你。” “接受接受!我保证无条件接受!” 林恩忙不迭地答道,在他看来,才两个条件比他预料得要好得多,他本以为阿蛮会狮子大张口,要他答应若干不平等条约呢。 “那好!到时你可别后悔哦!” 阿蛮开心地拍了拍手,道,“其实就算你想后悔也没用,我肯定不会答应的!” “……” 林恩这才发现自己高兴地太快了,他油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阿蛮向他招招手,眯起眼满脸杀气地道,“来,先跟我打一架?” “……” ………… “我们这是要去哪?” 林恩鼻青脸肿地跟在阿蛮身后,在雪地上行进了好几个时辰,终于忍不住好奇问。 阿蛮认为打架能够发泄情绪,有益于身心健康,所以有事没事便会跟林恩打一架,这几日他可算被揍惨了。 “黑风岭!” 阿蛮头也不回地道。 “黑风岭?有这地方?该不会还有个黑山老妖吧?” 林恩忍不住道,黑风岭这名字一听就上档次,不像是个好地方,他感到有些不安。 “黑山老妖?没听说过。” 阿蛮停下脚步,想了想道,“不过据说那里以前有过一个很厉害的野人,连冰霜女巫都在他手上吃过亏,不过他好像已经消失好久了。” “我们去那里干嘛?” 林恩继续追问,他自然知道冰霜女巫丽桑卓,这可是弗雷尔卓德最有名的大魔头,游戏里对她的描述绝对是低估了,丽桑卓堪称是弗雷尔卓德最具权势的人,几乎所有弗雷尔卓德的英雄都跟他打过交道。 艾希、蛮王、瑟庄妮被她利用过,乌迪尔、巨魔之王、酒桶、狗熊、布隆都被她阴过,简直是个bug般的存在。 能让冰霜女巫吃瘪,这个野人的实力显然非同小可,显然不该是无名之辈,他不禁好奇了,这人会是谁呢? “当然是去练功啊!” 阿蛮回答道,“那里的地形很独特,去了你就知道了!” 第二十八章 黑风 “这就是黑风岭?” 林恩站在一个低凹的坑地中,一边打量着四周,一边问道。 阿蛮说得没错,这里的地形确实很独特,他们现在站的地方,是一片光滑的漆黑石地,连一片雪花都没看到,四周都是高高的冰山,冰山上有许多裂缝,像是被地震震裂的,细细数来只怕不下上百条。 “不错。” 阿蛮道,“这就是黑风岭,我们现在站的地方,就是以前那位野人跟冰霜女巫交战的地方。” “据说当时那位野人一声吼,便是山崩地裂,引发了一场大雪崩,曾经的大雪山便崩坏成这样子了。” 我靠,看来这位野人兄有点猛啊。 林恩不由咋舌,凭空将一座大山吼得四分五裂,听起来就很狂拽酷炫。 “阿蛮,你知道那位野人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道。” 阿蛮摇头,然后道,“但我祖奶奶说,那位野人应该是位兽灵行者,只有兽灵行者才会发出那么可怕的吼叫。” 兽灵行者?也就是说是乌迪尔了! 林恩自语道,他对乌迪尔所知甚少,毕竟这个英雄太冷门了,他没怎么玩过,自然对乌迪尔的资料不怎么上心。 “阿蛮,你要在这里练什么功?” 林恩好奇地问,在他看来,此处虽然独特,但未免也太风平浪静了点,连一点风都没有,他暗自感应了很久,也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本以为他们现在站着的这块大黑石是关键,但阿蛮好像从来没关注过它一眼,而是一脸亢奋地看着那些通往未知之处的冰山裂缝。 “马上你就会知道了!” 阿蛮看起来很激动,道,“这里之所以叫黑风岭,是因为这些冰川裂缝中蕴藏着一种神秘的力量,只要张口大喊,这股力量便会变成黑色的狂风,咆哮着涌向此处。” 黑色的狂风?风还有颜色的? 林恩暗自吐槽,想了想又道,“你的意思是说,待会你要待在这里让那股黑风吹?” “是呀。” 阿蛮道,“祖奶奶说这里的黑风非常神奇,要是能接受它的洗礼,对身体的帮助非常大。” “真的假的?” 林恩有些不信,吹吹风就能强身健体,哪有这么简单的事? “当然是真的!” 阿蛮煞有介事地道,“这里的风之所以是黑色的,是因为风里面有许多的兽灵。” ”当年的那位野人据说是兽灵行者中千年不遇的盖世天才,当初他跟冰霜女巫大战,不敌落败,绝望之下他发出了一声怒吼,这声怒吼发自心底,发自灵魂,弗雷尔卓德所有的兽灵都感受到了他的愤怒,齐齐咆哮起来,它们前仆后继,涌向此处,愤怒地摧毁高山,撕裂大地,将冰霜女巫吓跑。” “后来那位野人便在此地居住了下来,汇聚在这里的兽灵越来越多,它们簇拥在一块,奔走时便会形成大风,遮天盖地,虽然后来那位野人离开了这里,但依然有许多兽灵盘旋在此处,依然有黑风在此处肆虐。” “听起来好像很厉害……” 林恩沉吟了一下,然后紧张地看着阿蛮,“那岂不是说这里的黑风很可怕?” “当然呀!” 阿蛮理所当然地道,“不然这里干嘛叫黑风岭,兽灵们虽然没有实体,但它们的力量依然十分强大,许多动物被它一刮,便会只剩下白骨。” “对了,忘了告诉你,黑风岭可是弗雷尔卓德十大凶地之一。” “既然这么可怕,那我们干嘛还要来?” 林恩更紧脏了,都下意识压低了声音,生怕把那些兽灵给招惹来了。 “就是因为它们强大,我才要来。” 阿蛮道,“一练气,二练血,三练筋骨肌肉。我们凛冬之爪的人,最擅长练筋骨肌肉。” “这我知道。” 林恩点了点头,应道,“我听说你们凛冬之爪的人特别狠,喜欢把痛苦当力量,把饥饿当成鼓励,把冰雪当作盟友,时不时便会来一场荒野求生。” “你从哪里听说的?” 阿蛮寒起脸,冷冷道,“如果有可能,谁愿意让部落的子民挨饿受苦,我们凛冬之爪的人是因苦难而变得坚强,而不是为了变得坚强,特地去找苦吃。” “额…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阿蛮面色不善,林恩赶紧道歉,他也觉得自己这话有些混账,想了想又道,“阿蛮,你知道塞瑞尔达,也就是你的祖先,当初为什么要带领着族人迁徙到贫瘠苦寒的北方来吗?” “当然知道!” 阿蛮咬牙切齿,恨恨地道,“还不是因为阿瓦罗萨那小人!” 唔…阿瓦罗萨和塞瑞尔达果然有仇隙,搞不好会是个相爱相杀的故事呢,她们三姐妹的恩怨纠缠不愧是瓦罗兰四大未解之谜之一。 林恩来了兴趣,追问道,“具体怎么回事,能跟我说说吗?” “这是我们凛冬之爪与阿瓦罗萨的事,为什么要告诉你?” 阿蛮没好气地道,“不说了,我要喊风了。” “等一下!” 林恩大惊,“你都说了那黑风那么可怕,为什么还要叫,难道你不怕被刮成白骨吗?” “我才不怕!” 阿蛮傲然道,“祖奶奶说过,我的身体肯定是经得起黑风的考验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份血肉,都会我牢牢掌控,黑风刮得越狠,兽灵吞噬得越凶,我对血肉筋骨的了解就越透彻,身体就会越强大!” 听起来…好像跟奥拉夫强行给我灌血的原理差不多,都是借蛮横的外力,排除体内的杂质。 林恩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但很快又猛地摇头,特么的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啊,关键是阿蛮不怕那黑风吹,但自己怕啊! 林恩急吼吼地说出自己的担心,没想到阿蛮很四海挥挥手,示意他不必担心,“别怕,我会保护你的!我会为你挡风的!” “这可是要人命的事,你能不能认真点!” 林恩急的快哭了,替人遮风挡雨,听起来是很有爱,但风岂是能完全挡住的? 反正他对阿蛮是一点信心都没有,除非是换成亚索来,大名鼎鼎的疾风剑豪的风墙,还是值得信赖的。 “我很认真呀。” 阿蛮一本正经地看着林恩,“不是你说要跟我一起历练的吗?你不也答应过,我说啥你就干啥的吗?怎么,你想反悔吗,早就跟你说过,反悔是没用的!” 话音方落,阿蛮便是一声长吟,“风…………” 第二十九章 凛冬之魂 “呜呜呜……” 阿蛮的呼喊很快就得到了回应,遮天盖地的黑云如潮水般从冰川裂缝中涌出,很快就将他们俩淹没了。 这特么也太快了吧! 林恩猝不及防,都来不及躲到阿蛮的身后,虽然他先前见过战争之影赫卡里姆那只可怕的幽灵军团,但那时毕竟离得远,恐惧感远不如现在强烈。 “阿蛮!阿蛮!” 林恩只来得及惨叫两声,便被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可怕兽灵吞没了。 ………… “我居然没死?” 等林恩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一轮明月高高挂在天上,照得地上的景物清晰可辨。 “等等……不对!” 林恩看着那弯圆月,心中凛然,寒冬时节的弗雷尔卓德正处于冬令时,夜沉如墨,他来这边也有半个多月了,却从来没见过月亮。 林恩狐疑着打量四周的环境,依旧是在原来的地方,却已经不见了阿蛮。 “难道是幻觉…不对,难道是幻境?” 他狠狠地掐了下自己的大腿,还好,疼得厉害,看来并不是幻觉。 “阿蛮…阿蛮…她跑哪里去了?” 林恩喊了一阵,不见回应,这才后怕起来,自己叫得这么大声,万一又把那群兽灵招来怎么办? 他提心吊胆了好一会儿,都没见那群兽灵出现,这才松了口气。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轮明月照得有些诡异,让他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正提防间,忽然看到一个黑影出现在冰山上,对着圆月长啸起来。 “嗷呜……” “狼!” 林恩大吃一惊,在这鬼地方遇到狼可不是件好事,一个不好就是要人命的。 他赶紧找了个阴暗的角落躲了起来,小心地打量着那头对月长啸的孤狼。 “好神气的一头狼!” 虽然敌我不明,林恩还是忍不住赞叹,这头孤狼的卖相非常好,一身白毛,不见一丝杂色,在圆月的照耀下,仿佛每根毛发都清晰可辨。 “这肯定是一只有灵性的狼。” 林恩得出结论,虽然他见识不多,但也敢断言,这只狼肯定大有来头,满是的王霸之气都闪得他移不开眼。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恩疑惑不解,这里是黑风岭,是兽灵的天下,按理说动物们应该很惧怕这里才对,可它…… 等等! 林恩猛然间像是领悟到了什么,难道这头狼本来就是只兽灵,自己其实一直都是在幻境之中? 他越想越觉得是这种可能,眼前的景象处处透露着诡异,刚才他还被一群兽灵糟蹋得死去活来,没理由一转眼画风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幻觉!肯定是幻觉!” 林恩忍不住又狠掐了自己的大腿,依旧是痛得厉害,但他仍是不放心,他知道瓦罗兰其实有很多人擅长制造幻境,不说大名鼎鼎的诡术妖姬乐芙兰,就是光辉女郎拉克丝,小时候也时常会用光影魔法,制造一些不存在的景物来戏耍别人。 林恩知道自己现在实力太弱,若是想将自己困于幻境中而不自知,实在不算什么难事。 “可要是这真的是幻境的话,又是谁制造出来的呢?” “阿蛮说过,黑风岭现在空无一人,她心地虽然不怎么善良,但也没理由要骗我,也没有必要害我,她之前坑我的应该是想跟我恶作剧,会变成这样子她应该也没预料到。” “如此说来,此地的幻境应该不是人为的,而是天然的。” “我是被兽灵们撕咬,然后晕厥过去的,难道……” 林恩突然有了种很不好的预感,自己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是因为自己的灵魂,被兽灵们拉扯进入灵魂世界了? 他再次打量起那弯圆月,皎洁的月光像是藏有数不尽的神秘,他不由自主地迷失了进去…… ………… “别躲了,老夫都看到你了。” 黑风岭,一个大光头冲着一道狭小的裂隙喊,“出来吧,老夫没有恶意。” “我才不会信你!” 一个尖细的声音传出来,听起来恶狠狠的,“臭老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大坏蛋瑞兹,抢走了我们家的冰川护甲!” 冰川护甲便是游戏中的小冰心,是凛冬之爪部落为数不多的传承宝物,却被瑞兹看上眼了,强行跑去抢了出来,美曰其名是拿来研究研究。 “冰川护甲?” 大光头哑然失笑,“原来你是凛冬之爪的小姑娘,难怪看起来这么面善,难怪小小年纪就敢来黑风岭。” “出来吧,既然你知道老夫,那肯定也知道老夫做人的原则。” “当初从你们家拿走冰川护甲,确实是老夫的不对,可谁让你们凛冬之爪的人那么倔,老夫拿了那么多好东西想跟你们换,你们却死后不同意,最后实在没办法,老夫只能动手抢了。” 大光头面不改色地说出这番大实话,“出来吧,再不出来,你那个小伙伴可撑不了多久了哦。” “不要你管!” 小女孩大声地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出来?你瑞兹大魔王不是从来都是横行霸道、独来独往谁也不鸟的吗,为什么偏要跟我一个小女孩过不去?” “本来只是好奇,想看看这么小就敢来黑风岭闯荡的小朋友会是哪族的天才。” 瑞兹笑呵呵地道,“不过既然你是凛冬之爪的人,老夫现在倒想跟你做一笔交易,你觉得怎么样?” 交易!跟瑞兹大魔王做交易! 小女孩怦然心动,她当然知道以瑞兹的实力,想将自己从冰洞揪出来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之所以还躲着不过是负隅顽抗,而跟瑞兹做交易可就不一样了,这位声名赫赫的大光头人品虽然不是很好,但只要他开口先提交易,就绝对算得上件好事,众所周知,瑞兹绝对算是瓦罗兰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随便拿出件宝物都是价值连城。 小女孩犹豫了一下,道,“交易?你想跟我做什么交易?” “先说好哦,我可没什么好东西,还有要是让我去偷族里的宝物,打死我也不干!” “放心!” 大光头嘿嘿一笑,“老夫只是想跟你打听一个消息,你肯定知道的!” “你先说什么消息,我考虑考虑!” “很简单!” 大光头两眼放光,一字一顿道,“凛冬之魂在哪里?” “不可能!” 小女孩勃然大怒,怒吼道,“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的!” 第三十章 冰霜之心 “嘿嘿,你果然知道它在哪。” 瑞兹怪笑两声,干瘦的脸看起来很是猥琐。 凛冬之魂,玩家们或许对它有些陌生,其实它也是游戏中的装备,它存在于极地大乱斗地图中,是一件非常出色的魔法防御装备。 而在瓦罗兰大陆上,凛冬之魂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御魔之器,它是由至精至纯的能量凝聚而成,往往需要数千年的时光,才能孕育出一个凛冬之魂。 瑞兹这次来弗雷尔卓德,正是为了此物。 弗雷尔卓德是瓦罗兰大陆上冰雪能量最丰沛的地方,滋生着非常多的天材地宝,许多强者时不时便会来这里采风,比如大名鼎鼎的酒桶古拉加斯,为了酿造最香醇的美酒,便经常会来弗雷尔卓德寻找极寒之水。 凛冬之魂堪称是弗雷尔卓德最珍贵的宝物之一,瑞兹对它早就垂涎已久,他修行游历了数千年,一身实力深不可测,但也正因为如此,他面临到突破的瓶颈,近百年来,他愈发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被挖掘到极限了,再难往前一步。 因此,他开始关注各种天材地宝,想借外力来突破自己的瓶颈,凛冬之魂正是其中之一。 “小妹妹,你快告诉老夫,老夫拿好东西跟你换。” 瑞兹一边说着,一边翻着自己的魔法袋如数家珍,“冰霜之心,极冰碎片,治疗宝珠,神谕精粹……你看中哪个,选一个!” 大光头不愧是天字一号的土豪,拿出的这些东西,每一件都是宝物,尤其是冰霜之心,这可是非常有名的冰雪系至宝,珍贵程度甚至比凛冬之魂还要高,可大光头居然用它换一个消息,当真是壕无人性。 这也正是大光头行事的风格,他有时贪婪,要是遇到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会不择手段地得到它;他有时也大方,会用价值连城的宝物,换别人手上不起眼的小玩意,哪怕最后证明,那件东西真的是不起眼。 在瑞兹眼里,魔法高于一切,一旦他觉得某件东西失去了研究价值,哪怕它价值连城,他也会弃之如敝履,而冰霜之心显然被他研究透了,所以他拿出来毫不手软,哪怕当初为了得到它费尽了千辛万苦。 “冰霜之心……” 小女孩不由心动了,用一个虚无缥缈的消息换一件至宝,好像挺划得来,就算祖奶奶知道了也不会怪罪自己的。 “怎么样,老夫很有诚意吧!” 大光头笑道,“反正凛冬之魂对你们凛冬之爪的人来说,是虚无缥缈的传说之物,虽然你们知道它在哪,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它。” 瑞兹说得没错,就像小说写的那样,天材地宝往往是有boss守护的,想要得到它,没点机缘实力怎么行,凛冬之魂乃是弗雷尔卓德一等一的宝物,得到它的难度可想而知。 “我……” 小女孩刚要张嘴,瑞兹就打断她,“不要编谎话骗老夫,不然后果你可承担不起。” “……” 小女孩确实有想过说谎,说一两个言之有物、听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却又是大光头去不了的地方,糊弄住瑞兹,将冰霜之心拿到手再说。 弗雷尔卓德有瑞兹大魔王去不了的地方吗? 还真有,至少有两个地方,是大魔王不敢闯的,一个嚎哭深渊,这条峡谷深不见底,据说潜伏着一股非常可怕的邪恶力量;另一个却是冰晶凤凰艾尼维亚的老巢,这只老冰鸟比瑞兹还要年长,实力也不可小觑,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况且艾尼维亚跟瑞兹过节不少,瑞兹还真不见得敢去人家地头上撒野。 “我可以告诉你,我要冰霜之心。” 小女孩想了想,决定还是接受这笔交易,“不过,你还要帮我救醒他!” 小女孩一边说着,一边气恼地看着身旁的小男孩,这家伙真的太可恶了,居然要自己操心。 之前她跟林恩说得那些,其实很大程度是为了吓唬他的,黑风岭的黑风确实是厉害,但也不觉得真有那么可怕,兽灵虽然存在,但自己身上也有祖奶奶给的仙女护符,它们肯定是不敢伤害他们俩的。 可她万万没想到,林恩被那黑风一吹,便立马就不省人事了,一开始她还以为这家伙是装的,但一连十几天过去了,林恩依然不见醒来,她才真的着急了。 这些天她一直过得魂不守舍,有心想丢下林恩不管,但心中总是过意不去,阿蛮年纪毕竟还小,先前在林恩面前表现出的那些杀伐果断,其实大多是装出来的,是小女孩的表现欲作祟,她毕竟才六七岁,想要变成女强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可以!” 瑞兹笑呵呵地道,“你这小伙伴,可是很不简单哟!” 确实很不简单,瑞兹学究天人,却有些看不透这个昏睡的小男孩,好似他的身上笼罩着层层迷雾,让人难以捉摸。 “说吧,它在哪。” 等小女孩出来,瑞兹信守承诺,将冰霜之心交给了她。 “在极冰寒狱。” “极冰寒狱?” 瑞兹讶然,道,“老夫怎么没听说过,弗雷尔卓德有这地方?” “你没听说过?” 小女孩也很惊讶,这世上居然有瑞兹大魔王不知道的地方,传出去那可就有趣了,她想了想才恍然大悟,“对哦,它是这几年才出现的,应该是说,是我出生那年才出现的,听祖奶奶说,我出生那晚,一道极光划过天际,坠落在北方的永冻领域中,制造出了出了极冰寒狱。” “凛冬之魂就在那里,本来祖奶奶还想等我长大后,就让我把它取出来呢,不过现在有了冰霜之心也一样,祖奶奶应该不会怪罪我的。” “永冻领域!这地方老夫知道。” 大光头点点头,他感觉的小女孩没有说谎,“好了,只要老夫再将你的小伙伴弄醒,咱们的交易就算结束了。” “他应该是中了什么诅咒。” 大光头打量着林恩,道,“这种诅咒很奇特,倒是罕见,若是时间允许,老夫倒有兴趣研究一下,不过现在就算了吧。” 说着,大光头掏出一根珠光闪闪的宝石项链,向小女孩卖弄道,“你知道它是什么吗,它是伊莉莎的奇迹!” “伊莉莎的奇迹?” 小女孩瞪大了眼睛,并没有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了不起的。 第三十一章 沮丧 “……” 瑞兹被小小地噎了一下,他本以为小女孩会被这个名字震惊到,却没意识到,人家一个小女孩,又怎么可能听说过伊莉莎的奇迹? 当索拉卡还是位年轻祭祀的时候,她有一位很要好的朋友,伊莉莎,她们俩一起居住在圣洁湖畔,形影不离,一起学习魔法,一起学习医术,一起救死扶伤。 后来有一天,在一次入城义诊过后,伊莉莎忽然变得魂不守舍起来,她开始喜欢发呆,开始茶饭不思,身体很快就消瘦了下来。 神殿里的老师们很担心她,以为她生病了,又或是中了诅咒,于是派人给她检查身体,但奇怪的是,伊莉莎既不是生病了,也没有中诅咒,她身体好端端的,但就像是失了魂一样,整天发呆傻笑,再不复以往的活泼开朗。 索拉卡很担心她的朋友,费了很大的功夫请出了神殿里最年长睿智的大祭司来给伊莉莎看病。 “她没救了。” 大祭司这样对索拉卡说,“她既不是生病,也不是中了诅咒……不,应该说也是种诅咒吧,她恋爱了,中了爱情的诅咒。” “对于冰清玉洁的祭祀来说,这就是最可怕的诅咒,根本无药可救!” “真的吗?” 索拉卡被吓坏了,她可不想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去,不过大祭司又告诉她,“别担心,她不会死,但也不适合在神殿里带着了,我会托人好好照顾她的。” 从那以后,索拉卡再没见过伊莉莎,因为大祭司说,爱情这种诅咒是可以传染的,她们的故事会污染祭祀们圣洁的心,她不想让神殿里最有天分的弟子重蹈覆辙。 索拉卡一直很想念伊莉莎,也一直很抱歉当初自己没能帮到她,后来她掌握了星辰魔法,实力突飞猛进,于是便用一块天外神石制造出了一根宝石项链,这根项链拥有着强大的星辰能量,能解除世间一切的诅咒,索拉卡希望能用它帮到伊莉莎。 但那时候伊莉莎已经过世很多年了,听人说,她找到了当初她心仪的那位男孩,两人结婚生子,儿孙满堂,度过了幸福美满的一生。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索拉卡握着项链沉默了很久,最后给它取了个很美好的名字,‘伊莉莎的奇迹’。 索拉卡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上‘奇迹’这两个字,也许这件事给了她圣洁的心很大的震动,对于一个接近神的人来说,这自然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了。 这个故事知道的人极少,索拉卡从不会与人说起,瑞兹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知道索拉卡手上有这件东西。 “算了,你一个小屁孩,说了你也不懂。” 瑞兹感到有些扫兴,虎着脸道,“总之很厉害就是了,用在这小子身上绝对是大材小用。” “哦……” 小女孩不明觉厉,拿起项链看了看,确实是很漂亮,然后又问,“可是怎么用呀?” “将这小子的血滴上去就行了!” 瑞兹漫不经心地道,他在反思,今天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话这么多呢,居然心平气和地跟一个小女孩扯了这么多? 这可不是他的性格!瑞兹大魔王什么时候堕落成这样子了! 瑞兹感到有些不对劲,他暗中推演沉吟了好一会儿,才是恍然一笑! 原来是因为这个小女孩身上,居然有一种跟他相似的气息,这是一种冥冥中的惺惺相惜感,意味将来他们会有很多的交集! 这可不简单! 瑞兹闯荡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没打过交道,却也只在伊泽瑞尔、李青、易、丽桑卓、索拉卡等寥寥二十来个人身上有过这样的感觉,难道是说,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以后会成长为跟他们对等的存在? 这可真有些令人期待呀! 瑞兹正感慨间,忽然听到小女孩大喊,“喂!我照你说的那样做了,可还是没用呀!” “咦……没道理啊。” 瑞兹很是意外,他看了看林恩,又看了看‘伊莉莎的奇迹’,上面确实滴有着几滴血液。 “这血……” 大魔王脸色一变,有手指蘸着血舔了舔,细细感应了一会,顿时如遭雷击,“竟然是这样!” “是什么样?” 小女孩也好奇,睁大眼睛问道。 “此事说了话长。” 大魔王吸了口气,按捺住心头的震惊,道,“老夫倒对他越来越有兴趣了,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将凛冬之魂取出来,不然老夫可不放心。” 当然不放心,他已经感觉到了李青、乌迪尔、伊泽瑞尔的存在,尤其是伊泽瑞尔那个为老不修的死变太,鼻子向来最灵,若是让他捷足先登了,那可就亏大了。 “你先带他回家,过段时间老夫会去找你们。” 瑞兹道,“毕竟你小小年纪,抱着冰霜之心这样的宝物也不安全,还是早点带回家给大人收着吧。” “也是。” 小女孩想了想,觉得大魔王说得有道理,但她还是担心,“可他真的不会有事吧?” “不会,老夫可以保证。” 大魔王信誓旦旦地道,“他这不是中了诅咒,而是处于一种很玄乎的状态中,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也许用不了几天就会自己醒过来。” “不过老夫既然没将他弄醒,也算是食言了,那这根伊莉莎的奇迹就送给你们做补偿吧。” 大魔王笑道,“不过你们可要把它保管好哦,有人想得到它都想疯了,要是传扬出去,很可能会给你们招来杀身之祸。” “只要你不说,我保证不会有人知道的。” 阿蛮有些小财迷,她看得出这根项链是好东西,拿回去祖奶奶肯定会很高兴。 “老夫会是那么阴险的人吗?” 大魔王失笑,想了想从魔法袋里掏出颗治疗宝珠,道,“相逢便是有缘,这颗治疗宝珠便送给你们当见面礼吧,相传治疗宝珠和仙女护符之间有一层神秘的联系,有兴趣你可以试验下。” “知道了!知道了!” 小女孩有些开心,传说中的大魔王也没有那么可怕嘛,又是送这又是送那的,简直就是个乐善好施的老爷爷呀。 “去吧!老夫给你们算过,此去路上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大魔王摆摆手,示意他们俩走人,也不知怎么的,在这两个小鬼面前,他很有装慈眉善目老爷爷的兴致。 “没想到她居然还活着,太让人意外了。” 目送小女孩拖着小男孩远去,大魔王喃喃自语,“若是让那帮人知道,肯定少不得一阵鸡飞狗跳吧!” 说罢,大魔王回头打量着黑风岭,自语道,“据说当年乌迪尔的那声吼,其实是吼出了一道空间裂缝,惊醒了一位古老的存在,才将丽桑卓吓走。” 瑞兹这次之所以来黑风岭,正是想一探究竟,如今一看,果然是有此事,他感觉得到,黑风岭深处果然是有一道小小的裂缝,里面深不可测,居然让瑞兹有一种危险至极的感觉。 “这位神秘存在……” 瑞兹深吸了口气,喃喃道,“只怕比莫雷洛还要强大!” “看来我的实力还是太弱了!” 瑞兹感觉到了深深的沮丧,这位神秘强者的存在,给他的信心打击很大,就像当年遇到莫雷洛一样,那种不可战胜的阴影感太强烈了。 “不过这也算件好事,证明莫雷洛并不是不可战胜的,还有人会比他更加强大!” “只要我坚持下去,就绝对会有希望!” 第三十二章 凛冬之怒 林恩并不知道,他不知不觉中已经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 在原本的历史中,凛冬之魂是阿蛮的天命之物,等她长大后,她将借助凛冬之魂修炼出永冻领域和极冰寒狱这两大神技,成为弗雷尔卓德屈指可数的超级强者。 而伊莉莎的奇迹这件宝物,最后其实是用在诅咒巨魔特朗德尔身上。 得知伊莉莎的奇迹落入瑞兹之手后,狼人沃里克非常愤怒,但他知道以他跟瑞兹的关系和实力差距,想再将它夺回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于是他将这件事宣扬了出去,希望能引起大陆上其他强者的兴趣,好让他浑水摸鱼。 然而,瑞兹大魔王的声名太盛,没有人愿意为了伊莉莎的奇迹这么件形如鸡肋的宝物与他结仇,沃里克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直到有一天,诅咒巨魔特朗德尔听到了这个消息,他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瑞兹,表示愿意用他的一切和瑞兹交换这件宝物。 瑞兹看着特朗德尔,特朗德尔也看着瑞兹,紧张地等待着他的价码,但瑞兹却忽然转身离去,特朗德尔想挽留却感到自己不能移动半步,直到大魔王离开很远,才恢复了正常。 特朗德尔感到无比失望,他沮丧地低下头,却发现地上有一个闪光的东西,正是伊莉莎的奇迹。 特朗德尔用它解除了身上的诅咒,并借着拯救全族的巨大威望,最终成为了巨魔之王。 不过现在伊莉莎的奇迹落在了阿蛮手上,特朗德尔将来的命运将会怎样,这就不得而知了。 ………… “祖奶奶,我回来了!” 阿蛮背着林恩,风尘仆仆地回到部落中。 她的祖奶奶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萨满巫师,身体矮小臃肿,满脸皱纹,看起来有些凶恶。 “阿蛮,凛冬尚未结束,你为何回来?” 祖奶奶沉声喝道,并没有因为阿蛮的意外归来而高兴,反而像是有些生气。 她叫桑德拉,凛冬之爪最年长也最睿智的萨满巫师,悠悠岁月给她积累了足够多的智慧和经验,她看着一代代人出生,又看着一代代人死去,年华是最无情的老师,她见过太多的天才夭折,因此从小便对阿蛮要求甚高。 阿蛮是她见过最有天分的孩子,在阿蛮身上,她看到了先祖塞瑞尔达的影子,看到了凛冬之爪崛起的希望,她把所有的心血和希望都倾注在阿蛮身上,绝不容许她有丝毫懈怠。 这次阿蛮外出历练的内容,便是独自度过艰苦的凛冬,然而如今凛冬尚未结束,阿蛮便回来了,在桑德拉看来,阿蛮简直就像是个逃兵,自然引起了她的不快。 “祖奶奶,是这样的……” 见祖奶奶不高兴,阿蛮赶紧掏出冰霜之心、伊莉莎的奇迹还有那只小狮子,将这些天的遭遇,一五一十地说给祖奶奶听。 桑德拉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无比严肃地道,“阿蛮,跪下!” “……” 阿蛮呆住了,她还从未见祖奶奶对她发过这么大的脾气。 “我让你跪下!” 桑德拉面寒如霜,怒声道,“你敢不听祖奶奶的话!?” “阿蛮不敢。” 阿蛮忙是跪下,委委屈屈地道,她确实感到很委屈,祖奶奶的这通火发得莫名其妙,她完全糊涂了。 “阿蛮,你可知道你错在哪?” “阿蛮不知道。” “第一,你应该第一时间杀掉这个小子,我教过你多少遍,人心叵测,在野外,所有人都是潜在的敌人,先下手为强,绝不能有妇人之仁。” “可他救过我……” “闭嘴!” 桑德拉大怒,“你还敢顶嘴!” “你自己说过,你可是要成为凛冬之怒的人!跟你说了多少遍,恩情是人心中的羁绊,想要成为上位者,就必须学会忘恩负义!知道吗!” “知道了……” 阿蛮弱弱地应道,祖奶奶确实有教过她很多大道理,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她心中总有道无形的坎,让她难以逾越。 “那好。” 桑德拉脸色稍缓,淡淡地道,“既然知道了,那你现在就杀了他吧!” “为什么?!” 阿蛮大惊,“祖奶奶,他是阿蛮的朋友!” “就因为他是你朋友,祖奶奶才要你杀了他!” 桑德拉一脸阴鸷,冷冷地道,“你现在的年纪还不是交朋友的时候,这时候的友情太过纯洁,对人心的影响太深远!他的存在对你有益无害!只要杀了他,才能稳固你的心,才能证明你的道!” “阿蛮不懂……” 小女孩流下泪水,祖奶奶这番话太深奥了,也太可怕了,都把她吓到了。 “不懂没关系,照祖奶奶说的做就是了。” 桑德拉缓下脸来,温言道,“祖奶奶总不会害你吧?” “可是,可是……” “没有可是!” 桑德拉又是大怒,“难道要祖奶奶亲自动手吗?阿蛮,你太让祖奶奶失望了!” 小女孩不说话,脸上的泪水越来越多,她很慌张,她可不想让林恩死,这是她唯一的朋友。 阿蛮从小就是个命苦的孩子,她没有朋友,也没有玩伴,她所有的兄弟姐妹们都夭折了,只有她顽强地活了下来。 有时候她也问祖奶奶,为什么自己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祖奶奶对她说,“因为你是阿蛮呀,是如凛冬般高贵强大的存在,你见有人喜欢凛冬吗?大家都畏惧它,憎恶它,因为它太寒冷,太可怕了。” “阿蛮,你就像凛冬一样,你身上有一些独特的东西,让你的一生注定不凡,这是上天的恩赐,也是上天的诅咒,你这一生,注定要舍弃掉很多东西,亲情,友情,爱情……以后你会明白的,也会习惯的。” “阿蛮,不要害怕孤独,它其实是一种荣耀,证明你是最优秀的,你看凛冬有人喜欢吗?大家都讨厌它,难道它不孤单吗?但没有人能无视它的存在,所有人都在它的脚下瑟瑟发抖。”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小女孩似懂非懂,大声道,“好多大人都有称号,我现在就给自己取一个,等我长大了,就叫凛冬之怒!哈哈,我的愤怒将如凛冬般可怕!” 第三十三章 月华神 话虽这么说,但阿蛮毕竟还只是个孩子,远不是后世那位杀伐果断的女强人,她骨子里还存在着一些天真的幻想和情感,长期的孤独让她非常渴望能有一个朋友,一位玩伴。 所以即便她从小便被桑德拉百般教诲,她还是忍不住跟林恩成为了朋友。 “我绝不能让他死,他是我的朋友。” 心底有一个声音响起,阿蛮终于下定了决心,这一次,她要忤逆祖奶奶的意志。 阿蛮自己都不知道,祖奶奶这些年的高压教育,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里积攒了很多的叛逆精神,小孩子本来就有叛逆心理,虽然阿蛮很敬爱祖奶奶,从小千依百顺,但此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告诉她,这一次,祖奶奶是错的! 命运在这一刻改变,若是没有林恩出现,阿蛮会全盘接受桑德拉的教诲,在这位心狠手辣的老巫婆的苦心经营下,成长为一个心黑手狠、桀骜残暴的女强人,她淡薄人性,崇尚武力,张狂偏执,从不屈服妥协,是弗雷尔卓德第一号战争贩子,北地最可怕的女人,凛冬之怒瑟庄妮! 但林恩的出现,跟她的命运带来了不可预料的变化。 “祖奶奶,你不能杀他!” 阿蛮止住泪水,她想到了一个让林恩活下来的理由,“瑞兹对他很感兴趣,说过过几天会来见他,若是杀了他……” “瑞兹!” 桑德拉冷哼了一声,“他来了又如何,难道凛冬之爪还要看他的脸色?他来了正好,我正要找他算当年的账!” 话虽这么说,但桑德拉终归放过林恩不谈,转而道,“阿蛮,你犯的第二个错,便是跟瑞兹做了交易!” 就因为他是我们的仇人,所以不能跟他交易了吗? 阿蛮的叛逆精神又开始作祟,暗自腹诽道,当时形势不如人,除了跟瑞兹交易,她没有别的选择,况且,她最后还赚了不是吗? 见阿蛮目光闪烁,桑德拉就知道这小丫头不服气,她重重地哼了口气,严厉道,“你觉得祖奶奶说的不对?” “阿蛮不敢。” “不敢?” 桑德拉冷笑一声,道,“我看你胆子大得很,怎么会不敢?” 见祖奶奶又要发怒,阿蛮赶紧垂下脑袋,喏喏不敢答话。 “阿蛮,你知道这世上最难练的是什么吗?” 见小女孩被吓得不轻,桑德拉叹了口气,收敛住怒气,语重心长地道, “阿蛮记得祖奶奶说过,一气二血三筋骨,最难练的是人身体中的各种‘气’。” “错!” 桑德拉摇头否认,喟然道,“最难练的是人心!” “人的心是这世上最复杂的东西,所谓的那些气,元气,才气,怒气,胆气……全都是由人心控制,心境才是根本,心境强大了,才算是真正的强大!” “祖奶奶为什么说你跟瑞兹的交易是错的?” 桑德拉有些恨铁不成钢地道,“因为这桩交易看似你是赚了,但对你的未来贻害无穷!” “冰霜之心是一件至宝,这毋庸置疑。但正因为它是一件至宝,所以对你心境的成长有害无益。” “你会因它沾沾自喜,会因它心存侥幸,会因它放松懈怠……” “我不会的!” 阿蛮大急,赶紧道,“祖奶奶,我向你保证!” “阿蛮,这不是说说就能做的的!” 桑德拉严肃地道,“这是人性使然,谁也不能幸免!” “更何况祖奶奶一直觉得,凛冬之魂是你的天命之物,那里有你这辈子最大的机缘,现在却被瑞兹得去了,对你绝对是祸非福。” “阿蛮,你要记住,苦难才是最好最认真的老师,只有它最无私,只有它才能教会我们,什么样才是最强大的心!” “我会记住的!” 阿蛮似懂非懂,但好歹看出祖奶奶是原谅自己了,赶紧受教地点起了头,“我马上就回黑风岭,继续自己的历练。” “不必了。” 桑德拉叹了口气,她有种不祥的预感,总感觉阿蛮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污染了,有些东西已然超出了她的掌控。 “黑风岭的那位野人回来了,暂时不要去那里。” ………… 林恩并不知道他在不知不觉中逃过了一劫,他依然在那个幻境中挣扎着。 “这个月亮到底是几个意思啊?” 林恩瞅着那弯明月看了很久,依然没能看出个所以然,都忍不住暗自吐槽,难不成是要自己唱《月亮之上》? “等等,月亮之上……” 林恩忽然灵机一动,月亮之上有什么? 嫦娥? 不对,那是东土背景,这里是瓦罗兰! “瓦罗兰跟月亮扯得上关系的……” 林恩喃喃自语,答应很快就呼之欲出了! 皎月女神黛安娜! “难道这是她的幻境?” “但是没道理啊,黛安娜不是缩在巨神峰吗,没理由跑这里来啊。” “嗯,也说不准,在巨神峰上,黛安娜无疑算是一个异端,有时候受排挤了跑出来闯荡下江湖散散心也是有可能的。” 林恩不由想起了有关皎月女神黛安娜的资料。 在巨神峰上,黛安娜无疑是个另类的家伙,她虽然是烈阳族人,跟潘森、蕾欧娜是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玩伴,但她跟其他人很不一样,她不像其他人那样信奉烈阳神,而是疯狂地迷恋上了月亮,成为月华神的忠实信徒。 从小黛安娜便喜欢寻根问底,她讨厌刺眼滚烫的太阳,反而对静谧美丽的夜空情有独钟,她跟族人们宣扬她的信仰,希望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但换来的却是族人们的嘲笑和惩罚——在上古历史中,烈阳神和月华神是不死不休的仇敌,生为烈阳神的子民,却去信奉月华神,这不是异端是什么? 所以说,黛安娜在巨神峰上一直过得很不如意,会跑出来散心也是情有可原。 “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找到那把新月之刃。” 林恩砸了砸嘴巴,巨神峰无疑是块宝地,拥有着非常多的神器。 曙光女神蕾欧娜的日炎斗篷、钢铁烈阳之匣,天顶之刃,破晓之盾。 战争之王潘森的战争神矛,撼世之盾。 皎月女神黛安娜的新月之刃,月神铠甲。 连暗夜猎手薇恩手上那把暗夜巨弩,月影剑客永恩手上那把月华剑,都是出自于巨神峰,乃是月华神当年留下来的神器。 第三十四章 猜测 薇恩现在应该还是个小萝莉,甚至很有可能都还未出生,此时暗夜巨弩应该还在巨神峰上。 林恩算是很了解薇恩了,这位在联盟中具有超高人气的美女英雄出身于德玛西亚核心精英家族,她的父母都是德玛西亚高官,深受嘉文三世信赖,后来却被恶魔小丑萨科杀害,几近灭门。 正是因为这一血海深仇,薇恩悬梁刺股,奋发图强,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蜕变成残忍无情的冷酷猎手,专门猎杀那些堕入黑暗的生物,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位暗夜猎手,令无数黑暗生物闻风丧胆。 “薇恩……” 林恩叹了口气,太能秀的英雄固然招人喜爱,但也同样容易惹人讨厌,由于他从不玩adc,所以以前他对薇恩的感观很不好,但不可否认,在背景故事中,薇恩是位值得尊敬的人,她是孤独的侠客,遗世的圣徒,为了对抗黑暗势力,她承受了太多太多,也牺牲了太多太多,甚至于到了最后,所有人都忘记了她的名字。 肖娜·薇恩,肖娜才是她的名字,薇恩不过是她的姓氏。 “不知道将来有没有机会跟薇恩打交道,或者说我是不是应该早点去德玛西亚,提醒他们小心恶魔小丑?” 林恩胡思乱想着,随即又摇摇头,改变了薇恩的命运,那她还会成为暗夜猎手吗?若是自己胡乱参合,泄露天机,英雄联盟肯定会被自己搅得面目全非。 林恩自不会知道,蝴蝶尚能引发飓风,他的存在已然改变了一些英雄的命运,后世的英雄联盟注定会变得不一样了,更何况,他又如何能确定,他所知道的英雄联盟,就是真实的英雄联盟? 暗夜巨弩是不用想了,林恩不由又打起了月华剑的主意。 月影剑客永恩,这对许多玩家来说,他无疑是位很陌生的存在,但要是说起疾风剑豪亚索,那想必则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永恩便是亚索的亲兄弟。 当年亚索惨遭陷害,被艾欧尼亚高层派人追杀,永恩便是其中最强大的一位,被亚索视为最危险的对手,在这位一道长大的亲兄弟身上,亚索从来没有必胜的把握。 既然作为亲兄弟,永恩对亚索太了解了,他没费多大功夫便找到了这位亡命天涯的弟弟,两位剑客相对无言,只是深施一礼,然后拔剑,展开了宿命的对决。 最后的结局便是,永恩落败身死,因为在最后关头,他收手了,他相信自己的兄弟不是叛徒,但身为虔诚的艾欧尼亚剑士,他使命在身,责无旁贷,只有死在亚索剑下,才是唯一的解脱之道。 亚索怀着悲痛的心情埋葬了自己的兄长,然后继续上路,寻找那位陷害自己的仇人。 永恩虽然死了,但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致力于挖遍瓦罗兰大陆所有坟墓的强迫症患者约里克找到了永恩的墓穴,感应到了永恩不灭的英灵,于是用手上祖传的洛阳铲……哦,不对是黄泉铲将永恩度化为亡灵,并把他带回了暗影岛。 永恩不愿与暗影岛上的邪恶生物同流合污,于是他又回到了瓦罗兰大陆,开始到处游荡,后来他在巨神峰上一个偏僻角落找到了那把月华神留下来的月华剑,成为了赫赫有名的月影剑客。 “月影剑客……这名字听起来好像很不错,要不我去当当看?” 林恩有些动心,反正永恩最后也没有加入英雄联盟,要是截了他的胡,抢先将月华剑找到手的话,对英雄联盟的大势影响应该不大。 “靠,扯远了,没事想这么多干嘛,眼前的事还没搞清楚呢,还是想想怎么脱身吧!” 林恩甩甩头,总算把跑飞的念头收了回来,回归到正题——就算这真的是皎月女神黛安娜布下的幻境,但她困住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这的确有些令人费解。 首先,弗雷尔卓德并不是黛安娜的势力范围,林恩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皎月女神跟弗雷尔卓德能扯上什么关联。 其次,在这个幻境中,除了天上的那弯明月,那头狼的存在感也很强,林恩甚至感觉它才是这里的主角。 此时那头狼对月长啸,声音悠远凄凉,显然是头有故事的狼。 “狼族有崇拜月亮的通性,看来所言不虚,这家伙对着月亮嚎了起码有两个小时了,居然一点都不嫌累。” “我是被兽灵袭击,才陷入这个幻境,这头狼极有可能也是一头兽灵。” 林恩思索着,“这么说来,并不是它拉我进这个幻境,而是它也被这个幻境中的月亮吸引,窝在这里不走了?” “嘶……” “难道说,这个幻境并不是在黑风岭,而是在我体内?” 林恩被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惊呆了,难道说这个幻境就是穿越者的福利,自己的金手指终于被点亮了? 又或者说,眼前的这个情况,是因为自己那便宜老娘造成的? 林恩越想越广,老爹说过,他是在弗雷尔卓德遇到自己老娘的,算算时间,这不过才是九年前的事,若是自己老娘真是神通广大之辈,在一些特定的地方给自己留一些别开生面的东西,也是极有可能的。 黑风岭搞不好就是当年老爹和老娘幽会的地方呢。 “嗯,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只有这样,眼前的一切才说得通,兽灵们的突然袭击给了林恩极大的刺激,解开了他身体内封印的幻境,使他身陷其中,而眼前这头白狼兽灵则是被幻境之力吸引,自愿留在这里。 就像母亲留给孩子的礼物,这头白狼极有可能是老娘为自己挑选的宠物。 林恩有些脑洞大开地想道,然而他很快又愣住了,如果这一切真如自己所料,那岂不是说,自己的老娘跟月亮有很深的渊源? “总不可能就是皎月女神吧?” 林恩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开什么玩笑,黛安娜可是在他的后宫名单之上呢,而且还是排名很靠前的那种。 “不可能,不可能!” 林恩猛摇脑袋,“在英雄联盟成立之前,那些女英雄都没有孩子,这是铁律,不可能改变。” “可不是皎月女神,那又会是谁呢?” 林恩绞尽脑汁,自嘲道,“难不成还会是月华神?” 第三十五章 渊源 月华神是自己老娘? 林恩被自己的异想天开逗乐了,真要是这样倒也好玩,以后在跟别人撕逼的时候,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代表月亮消灭你’。 不过瓦罗兰的神话时代早就过去了,在上古时候,月华神就已经陨落,神灵在瓦罗兰大陆上已经绝迹很久了,皎月女神、曙光女神、战争女神这些名字,不过是对英雄的美誉罢了,她们并不是真正的神仙。 “不过若是从阴谋论来看的话,月华神的确像是对英雄联盟布局很深啊。” 薇恩是借着暗夜巨弩才成为暗夜猎手,黛安娜也是靠新月之刃才在巨神峰上崛起,永恩虽然还不是英雄,但关于让他加入英雄联盟的呼声一直很高。 也就是说,月华神留下的三件神器,直接产生了三位英雄,而英雄联盟一共才一百三十来个英雄,其中人类英雄就更少了,也就是四五十位左右。 所以说,如果真如林恩所想,英雄联盟背后藏着一盘大棋,那月华神极有可能就是幕后棋手之一。 “这样的大人物会是自己的老娘,也太会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吧!” 林恩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他觉得自己的心态失衡了,作为穿越众,他其实对自己那素未谋面的老娘一直不是很在意,他又不是缺乏母爱的小毛孩,但现在忽遭剧变,却开始胡思乱想上了。 “据说人在梦境中遇险时,并不会真正死去,而是会被直接吓醒,我要不要试一试?” 林恩百无聊赖地待了一段时间,感到有些无趣,开始作死地想道。 幻境中没有日升月落的概念,四周的景物像是一成不变,林恩难以判断自己已经待了多久,反正感觉很久很久就是了,他那躁动的性子又坐不住了。 他决定去找那头白狼聊聊,毕竟这里除了他俩,也没有其他的活物了。 但是跟它聊什么好呢? 林恩从阴暗角落走出,有些踌躇。 它能听懂人话么?还有万一它不好说话,咬自己怎么办? “狼兄!狼兄!” 林恩试探地叫了两声,不见回应。 嗯,看来是个高冷的性子。 林恩稍稍放下心来,他就怕白狼不讲道理,一见面就给他来两口,那样就没意思了。 “狼兄,相逢便是有缘,你我虽然人狼殊途,但在下对狼兄却是一见如故,很是钦佩狼兄的风度……” “看狼兄神色,像是有什么心事,不知能否跟在下说道说道,在下说不定能给狼兄提提意见?” “狼兄……” 提心吊胆了这么久,林恩的话唠病终于犯了,吧啦吧啦地说了一大通,直说得口干舌燥,但白狼依旧高冷地立于冰山之巅,对月长啸,鸟都不鸟林恩。 林恩也不以为意,继续bb,“狼兄,看你这么神武,想必肯定是这黑风岭的地头蛇,不知狼兄可否认识一位叫乌迪尔的兽灵行者……” 刷! 白狼忽然暴起,快似一道闪电,直接将林恩扑到,绿幽幽的眼珠子死死地盯住林恩。 我擦,还真跟乌迪尔认识! 林恩吃了一惊,他不过是没话找话,随便瞎扯,没想到白狼的反应居然这么大。 “难道这头白狼曾是乌迪尔的兽灵?” 林恩有些费解,他向来喜欢玩打野位置,自然对乌迪尔很是了解,乌迪尔的四个兽灵都很了不得,乃是艾欧尼亚一座古老神庙供奉了数千载的原始兽灵,猛虎、灵龟、巨熊、火凤,一套连招下来输出爆炸,绝对是虐菜的好选择。 林恩记得很清楚,乌迪尔所有技能中,没一个跟狼扯得上关系,也就是说,这头白狼应该不是乌迪尔的兽灵才对。 “也说不准,谁一开始就有顶级宝宝的?这头白狼说不定是乌迪尔少年时候的伙伴,后来惨遭抛弃,所以一听到乌迪尔的名字,才会这么激动?” 林恩心里猜想着,脸上却十分紧张,“冷静,冷静,狼兄,有话好好说!” 白狼死死地盯了林恩一阵,忽然一把扔下他,又跳到高处,安静地看起月亮来。 唔,居然还真的是头讲道理的狼! 林恩啧啧称奇,看得出来这头白狼的智商很高,只是不想搭理林恩罢了。 “狼兄,虽然我不知道你跟乌迪尔是什么关系,但我猜你肯定很想知道关于他的消息。” 林恩坐在地上,揉着被抓得生痛的肩膀,“乌迪尔跟着李青去了艾欧尼亚,然后收服了四头强大的原始兽灵,实力突飞猛进,前途一片光明。” “不过他也不是没有麻烦,这四位原始兽灵过于强大,乌迪尔渐渐驾驭不住,已经有客大欺主的迹象,尤其是那头火凤,仗着自己是神兽,一直在给乌迪尔添堵。” 火凤和乌迪尔八字不符,这是众所周知的。 以前玩游戏的时候,林恩就经常吐槽,乌迪尔的r技能简直就是个废物,不到十六级根本就不点。 “……” 白狼依旧安静地看着月亮,但林恩却感觉得出,它的情绪并不像表现的那么平静,像是有些东西在它体内酝酿。 “狼兄,虽然我不清楚你跟乌迪尔的关系,但以我对乌迪尔的了解,他是位很有担当、很重感情的好汉子。” 林恩继续编鬼话,他压根没见过乌迪尔,又谈何了解,不过傻子也看得出,这头白狼跟乌迪尔渊源不浅,搞不好有过相爱相杀的故事,他自然捡好话说。 不过乌迪尔是位好汉,这话也没错。 他本就是位兽灵行者,兽灵行者的名声一直很好,一向是以弗雷尔卓德的卫道者自居,致力于维护大自然的平衡。 后来被丽桑卓阴了,发了失心疯,他也只是划了块地开开心心地当自己的野人,从不出去打砸抢,已经算是很乖了。 在艾欧尼亚接受调教的时候,有一次适逢诺克萨斯入侵艾欧尼亚,乌迪尔本是在修炼的紧要关头,但他想也没想就破关而出,冲到最前线好一阵厮杀,是抵抗诺克萨斯的最大功臣。 此时乌迪尔也算是功成名就了,他本可以在艾欧尼亚过上好日子,但他感觉到弗雷尔卓德潜伏着危险,于是毅然决然地跑了回去,找了个最危险的地方,默默地枯守了下来。 所以说,林恩打心底地佩服乌迪尔,他是位真正的英雄,是联盟中为数不多拥有大侠风范的人物。 第三十六章 白灵 “你很了解他?” 一道轻灵的声音响起,林恩只感到眼前一花,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出现在他面前。 夭寿啊!白狼居然变成人啦! 林恩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其实这是他少见多怪了,瓦罗兰的神奇之处远超他的想象,光怪陆离的事儿多了去了,远的不说,联盟中就有好几位半人半兽的英雄,龙女、蛇女、豹女、狐女、花女、鲛女……现在多个狼女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你…你…你居然能变成人?” 林恩气都喘不顺,结结巴巴道,白衣女子看上去十六七岁,空灵貌美,气质出众,林恩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简直就像画中走出的仙子一般。 这其实也是他孤陋寡闻了,兽化为人,本就是蒙上天之恩德,钟造化之神秀,他们进化出的身体,无疑不是暗合天道,最为精致美丽。 眼前的这位狼女,其实还算好的了,她是狼族,骨子里没有追求美的天性,进化出的身体其实不算完美,若是遇上狐女、豹女这种千年不遇的绝世美人,林恩保准一眼就要被看傻,连魂儿都要被勾走。 “你很了解他?” 白衣女子面露不快,重复了一遍。 “不,不……” 林恩恍然惊醒,有些局促地道,“其实我只是听说过他的一些消息……” “说!” 白衣女子惜字如金。 “他叫乌迪尔,出生于血月之下……” 林恩没法,只能大致说了下他所知道的乌迪尔的资料。 “你是谁?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白衣女子很敏锐,感觉到了古怪。 “额……” 林恩被噎了一下,张口难言。 确实,这时候的乌迪尔,其实还处于厚积薄发阶段,声名不显,知道他的人并不多,弗雷尔卓德人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管他叫野人。 像林恩这么了解他的,整个瓦罗兰都没有几个,而林恩年纪看上去还这么小,想不引人好奇都难。 “我也不知道……” 林恩不好解释,只能含糊道,“这些东西就像刻在我脑子里,自然而然地就知道了。” “哦,我明白了。” 白衣女子面露释然,道,“生而知之,据说很多古老种族的后裔都有这样的天赋,看来你果然是月华神的后裔,抱歉一开始我还怀疑了你。” 说着,白衣女子向林恩深施一礼。 “月华神?” 林恩大脑当机,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还真跟月华神扯上了关系,他指了指那月亮,结结巴巴地道,“你…你是说…眼前的这一切,都是月华神搞得鬼?” “不是。” 白衣女子摇了摇头,道,“这是你自己的原因,跟月华神无关。” “我自己?”林恩大惑不解。 “不错,你的血脉开始觉醒了,产生了返祖现象。” “血脉觉醒?返祖?” 林恩更加疑惑了。 “月亮在动物们心中的地位非常高,许多动物生来便将月华神当作自己的神祗。” 白衣女子解释道,“先前你被兽灵们冲击,它们感应到了你血脉中的月神之力,于是产生了共鸣,帮你唤醒了沉睡的血脉,形成了返祖,产生了这个幻境。” “你是说,我是月华神的后裔?” 林恩还是不敢相信,“可是,月华神不是已经死了吗?” “谁说她死了?” 白衣女子有些生气,道,“月华神又岂是那么容易陨落的,月亮是她的本体,月亮不灭,她便会与世永存,她现在不过是暂时沉睡起来了。” “真的吗?” “当然!” 白衣女子笃定道,“月华神其实有降下过很多神迹,挑选使徒,行走她的旨意。” “你也知道血红之月,这便是月华神降下的神迹,不然兽灵行者为何非要挑选出生于血红之夜的孩子作为继承人,因为他们是月华神看中的幸运儿,容易被兽灵们亲和。” 听起来有些像那么回事…… 林恩有些信了,想了想然后急切地问道,“那个……血脉觉醒对我有什么好处吗?我会不会变得很厉害?” 由不得林恩不激动,要知道在游戏中,皎月女神无疑是位强势英雄,堪称中单一霸,而且就硬实力来说,在整个瓦罗兰也绝对是一流强者,能凭一己之力与整个巨神峰硬刚,这份实力又岂是能小瞧得了的? 更何况,黛安娜是半道出家,她本身是烈阳族的人,身上的血脉哪比的上自己纯正?这岂不是意味着将来自己成长的空间,比黛安娜还要大? 比皎月女神还要猛,想想都有些小激动…… 林恩正窃喜间,白衣女子却摇了摇头,“血脉觉醒纵然会给你带来好处,但同样会给你带来巨大的危险。” 烈阳族向来视月华神为死敌,若是被他们知道林恩是月华神的后裔,肯定会派人追杀他。 同时,月华神是一位性情温和、乐于助人的善良神祗,她的血脉具有非常好的疗伤效果,古时候甚至有动物靠月光疗伤的传说,若是林恩的血脉觉醒过来,月神之力被人感应到,很容易招来**烦。 要知道,现在的瓦罗兰已经开始变得不一样了,科学正在兴起,在皮城、在祖安、在班德尔城,不知有多少极具钻研精神的疯狂科学家,正在进行着各种可怕的试验,若是被他们知道了,他们肯定很有兴趣把林恩抓回去当小白鼠。 “我艹,这可怎么办!” 林恩大急,很想问一下,这血脉能不能退,我换一个行不行? “不用担心。” 白衣女子宽慰道,“我认识一位伟大的存在,他肯定能够帮你。” “退一万步说,只要你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到血脉完全觉醒了再出来,到时也没几个人能奈何得了你。” 林恩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可是那得多久啊,妹子们搞不好都长大了,都没法骗了。 “你还是说说那位伟大存在吧,他真的会帮我吗?” “肯定会。” 白衣女子看起来信心十足,道,“我本是一个普通的兽灵,全靠他老人家帮助,才开启灵智,觉醒出自我,他是我见过的最伟大的存在,肯定有办法帮你。” “真的假的?” 林恩很好奇,瓦罗兰的牛掰人物他大多都知道,忍不住猜想谁会有这么大的能量,而且还有副好心肠。 是时光老头基兰?还是星界游神巴德? “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说不定我会有印象。” “不知道。” 白衣女子摇摇头,道,“他不曾说起过他的名字,实际上我连他的面都没见过,他只是远远的用一道意志,就点化了我。” 这么厉害! 林恩很吃惊,听起来好大的一条腿啊,要是能抱上那可就爽了。 林恩遐想了一会,然后伸出小手,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林恩。” 白衣女子并没有去握林恩的手,直接道,“我叫白灵。” 第三十七章 洗礼 “白灵……好名字!” 林恩由衷赞美道,也不管小屁孩的脸上露出欣赏的神色看上去是多么古怪,“冒昧地问一下,你跟乌迪尔是什么关系?” “他曾是我的主人。” 白灵一脸平静地答道。 “曾是?” 林恩疑惑道,“为什么现在不是了呢?” “因为他并不知道我还活着。” 白灵淡淡道,“况且我现在开启了灵智,已经不需要主人了。” “抱歉……” 林恩讨了个没趣,白灵神情淡漠,他忍不住猜想,难道她跟乌迪尔是有过相爱相杀的故事?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了解的毕竟只是游戏里的乌迪尔,而这里是真实的瓦罗兰,每一个英雄都有他们的人生经历,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自己不可能全都知道。 不过林恩回想起乌迪尔的造型,还是想起了一些蛛丝马迹。 “我听说,乌迪尔头上披着一件狼皮,不管什么时候,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取下,那该不会就是你吧?” “你说什么?!” 白灵脸色大变,一把拽起林恩,恶狠狠地道。 这么激动……看来是真的了…… 林恩忍不住嘀咕道,怪不得白灵对乌迪尔的情感那么复杂,原来竟是因为乌迪尔那混蛋,连人家死了都不放过,还要剥皮抽筋,着实太不像话了。 “冷静!冷静!我也是听人说的……” 白灵手劲很大,拽得林恩生痛,他不由有些后悔,开始意识到以后真不该乱多嘴了,不然真会被打的。 “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 白灵忽地道起歉来,松开林恩,脸上莫名的有些神采飞扬,“刚才你说的是真的吗?乌迪尔真的随身带着一件狼皮?” “应该是真的。” 林恩点了点头,补充道,“不过据说那件狼皮是灰色的……” “我知道,我知道……” 白灵面露傻笑,都忍不住在地上转起了圈,看起来开心极了,“那就是我,原来他一直没有忘记我!” 什么鬼!这画风怎么突然又变了? 林恩有些发愣,刚才还是相爱相杀的苦情,怎么一转眼又变成相思相守的纯情向了? “能说说你们的故事吗?” 林恩很好奇地问道,他知道后世的乌迪尔会是个风云人物,况且他本来就要去艾欧尼亚,若是借白灵这层关系跟乌迪尔攀上交情,那显然就好混多了。 白灵跟乌迪尔的故事并不出奇。 少年时期的乌迪尔无疑是位极具主角光环的天才,身为兽灵行者,他跟动物们具有天生的亲和力。 而兽灵行者们行走四方,有时候会遇到危险,自然需要一些强大的战斗伙伴,他们会挑选一些强大的野兽,签订古老的契约,成为最亲密的伙伴。 白灵便是乌迪尔第一位战斗伙伴,她本是一只血脉高贵的冰原狼,却抵不过乌迪尔主角光环的诱惑,甘愿成为了他的宠物。 好在乌迪尔天性纯良,用情专一?,有了白灵就满足了,没再收其他的宠物,一人一狼相依为命,形影不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邪恶的巫婆丽桑卓嫉妒他们俩羡煞旁人的感情,横刀夺爱,想要将乌迪尔抢回来。 白灵自然不愿意失去乌迪尔,对单纯的她来说,乌迪尔就是她的一切,哪怕丽桑卓再可怕,她也无惧无畏,绝不退缩。 接下来的剧情显然很明朗了,丽桑卓轻而易举地将白灵拍死,然后乌迪尔急怒攻心,主角光环爆发,变成野人。 白灵变成了兽灵,她回去找到乌迪尔,但那时候乌迪尔的脑子已经炸了,神智不清,并没有鸟白灵。 失望之余,白灵依然虔诚地守护在乌迪尔身边,希望有朝一日小伙伴能将自己想起来。 然而这一守便是十几年,但奇迹却一直没有出现,白灵越来越伤心,也越来越失望,有一天她忽然发现黑风岭深处出现了一道神秘的缝隙,她好奇地跑过去一看,然后被那位伟大的存在看着,直接点化为人。 而等她回来的时候,乌迪尔却已经不见了踪影,她以为小伙伴彻底忘了自己,着急之余,也不免心灰意冷,时日一久,对乌迪尔的情感越来越淡薄。 现在听林恩说起,乌迪尔一直保留着她的皮毛作纪念,爱护有加,她又如何能不高兴? 你有好故事,只可惜我没好酒。 林恩有些遗憾,没想到乌迪尔身上居然还有这样的故事,人兽啊,多丧失啊! “我本来就打算去艾欧尼亚,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去找他。” 林恩邀请道,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去艾欧尼亚实在太难了,白灵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要是有她作伴,应该能轻松不少。 “好呀。” 白灵欣然应允,道,“你身上的血脉沉睡得太深了,我可以试着帮你唤醒它。” “还是算了吧。” 林恩有些郁闷,“你不也说了,我身上的血脉是个大炸弹,要是觉醒了,反而容易招来麻烦。” “不用担心,我们先去黑风岭求那位老前辈帮下忙就行了。” “那好吧……” 林恩很好奇这位老前辈会是谁,自己有没有抱大腿的可能,又想到自己在这里呆很久了,也不知道外面情况怎么样,于是道,“白灵,我要怎样才能离开这里?” “很简单。” 白灵答道,“用血,你流出的血,会将天上的月亮染红,等它变得通红的时候,你就会醒了。” “额……” 林恩没料到居然要用这样的办法,也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是何在,他莫名想起了赫赫有名的腥红之月,难道月华神真的没死,腥红之月就是她来大姨妈了? 这么胡思乱想着,林恩手上动作却不慢,轻车熟路地咬破手指,然后果真看到流出的血液印现在月亮之上。 只是,这得是要多少血,才能彻底将月亮染红啊? 林恩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就该不会是一种古老的仪式,就像洗礼一般,是要流尽自己体内所有的血液,才能功德圆满? 第三十八章 理念 “什么!你说我们遇到过瑞兹?” 当阿蛮跟林恩说起他昏睡时发生的事,林恩惊得差点没跳起来。 流浪法师瑞兹,这可是联盟中最粗的大腿之一,别看这家伙看起来干干瘦瘦,很是猥琐,其实他的实力深不可测,若是要评出英雄联盟中最强大的英雄,那么瑞兹绝对是最有希望的人选之一。 林恩没想到自己会这么早就遇到大光头,心情有点小激动,“你说他过几天会回来找我?” 当吃是因为伊泽瑞尔脸太嫩,林恩没好意思丢尽节操去抱人家大腿,但瑞兹就不一样了,满满的老爷爷范,况且瑞兹的大脑回路跟常人很不一样,自己若是卖弄下穿越者的见识,搞不好真有希望被他看上收为徒弟呢。 “你干嘛这么高兴?” 阿蛮奇怪地道,“我提醒你哦,瑞兹可不是好人。” “他好像看出你身上的血脉了,肯定是想把你抓回去做实验。” “额……” 林恩的兴奋瞬间一退而尽,瑞兹不是好人,这他当然清楚,瑞兹是位极端的孤立主义者,仗着自己高深莫测的实力,素来横行霸道,谁都不鸟,在大陆上的风评一向不是很好。 瑞兹喜欢做魔法实验,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不信看看他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骨子里是多么的疯狂。 这么说来,自己还真不该见瑞兹啊。 林恩转喜为忧,这其实已经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了,瑞兹说过几天会来凛冬之爪见自己,以那家伙的实力和脾气,凛冬之爪的人显然不会让自己跑了,免得激起大光头的怒火。 看来自己只能听天由命了! 林恩知道多想无益,只会平添烦恼,还不如抛之脑后,先过几天安心日子再说吧,于是他对阿蛮道,“阿蛮,带我在你们部落里走走吧。” ………… “这就是凛冬之爪了。” 林恩走在冷清的部落中,心生感慨。 他知道凛冬之爪很穷很苦,但也没想到居然会破成这样子。 低矮的木屋,被大雪压得仿佛随时会坍塌,高不过两米的石墙,阿蛮不说他都不知道这居然就是防御的城墙,因为缺少燃料,整个部落都不见几处炊烟火光。 而且林恩还发现,部落里的人口极少,从驻地的规模来看,凛冬之爪起码能住三五千人,但林恩走遍整个城郭,居然只见到三五人而已。 他实在不敢相信,这里就是凛冬之爪,后世弗雷尔卓德最兴盛强大的地方之一。 “阿蛮,既然这里条件这么恶劣,为什么你们没想过迁徙呢?” 林恩忍不住问道,凛冬之爪实在太艰苦了,甚至比洛克法还要艰苦,那里至少还有渔获,不用担心饿肚子,而凛冬之爪呢,看上去什么都没有。 难怪背景故事里说,瑟庄妮的所有兄弟姐妹都没活过十岁,想在这里生存实在太艰难了,林恩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凛冬之爪的先辈们要死守在这里不走,非要在这里遭罪受难。 “这是祖训。” 阿蛮板着脸道,“老祖宗塞瑞尔达说过,只有艰苦寒冷的环境,才能让冰脉氏族传承下去,安逸的生活会腐化我们身上的伟大血脉,最终被人同化,彻底消失。” “老祖宗说得没错,现在的阿瓦罗萨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们本来跟我们一样,也是冰脉氏族的后裔,但长期的安逸生活已经让他们堕落了,他们变得胆小怯弱,宁可耕种也不战斗,这是对冰脉氏族最大的侮辱,要是阿瓦罗萨知道她的后代堕落成这样子,不知道会不会气得从坟墓里爬出来。” “……” 林恩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怪不得后世瑟庄妮会瞧不起艾希,这显然是经过长期的洗脑的,是严肃的血统之争,凛冬之爪的人普遍看不起阿瓦罗萨的人,因为理念问题,两个民族间的对抗是注定了的。 不过想到瑟庄妮,林恩心中一动,忙向阿蛮问起,瑟庄妮现在在不在部落中。 “不在。” 阿蛮摇头道,“我说了的,她也在历练,还没有回来。” “这样啊……” 林恩叹了口气,没见到萝莉时期的猪妹,实在是令人有些遗憾,他想了想又道,“那个……阿蛮,瑟庄妮长得怎么样?漂亮吗?” “当然漂亮了!” 阿蛮一脸肯定地答道,看起来都还有点小骄傲,“祖奶奶说,阿……瑟庄妮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大美人的。” “……” 林恩感到更遗憾了,他不是没想到阿蛮就是瑟庄妮,但一来阿蛮长得不漂亮,还没开始女大十八变;二来阿蛮说过要将小狮子养大当坐骑,显然不想当‘猪妹’;三来他下意识的不希望阿蛮就是瑟庄妮,毕竟瑟庄妮女汉子、战斗狂的属性太突出了,就算长得再漂亮,也不是他能啃的菜。 “对了,那只小狮子呢?” 林恩转移开话题,要说这些天的昏迷也不是没有好事,起码不用再喂那只小狮子了。 “交给祖奶奶了。” 阿蛮撇撇嘴,有些不高兴地道,桑德拉认为阿蛮培养小狮子的方式不对,悉心照顾、朝夕相伴固然能加深感情,但同样会抹杀小狮子的天性,因此只有在喂食的时候,桑德拉才会让阿蛮跟小狮子见面。 “该死!” 林恩突然一拍脑袋,道,“我既然醒过来了,应该先去拜访你祖奶奶才对,阿蛮,你祖奶奶住哪,能带我去吗?” “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 阿蛮垮着脸,硬邦邦地道,“祖奶奶不喜欢你,还曾要我杀了你呢。” “为什么?!” 林恩瞬间石化,什么仇什么怨啊,我一个小屁孩哪招你惹你了啊,犯得着要人命吗? “一时半会也说不清。” 阿蛮也有些不高兴,道,“反正祖奶奶很不喜欢你,你别去见她就是了。” “我知道的,我保证躲得远远的。” 事关自己的小命,林恩自然言听计从,同时忍不住也在心里吐槽,凛冬之爪果然是个奇葩的民族,这里处事的观念简直让人毛骨悚然、接受不能啊! 两人边走边聊,不经意间来到了后山,林恩忽然看到一个巨大的人形冰雕,脱口而出道,“这是什么?” 第三十九章 强弱 “这便是我们伟大的先祖,塞瑞尔达!” 阿蛮面露傲然,一脸狂热地道。 这就是塞瑞尔达? 林恩吃了一惊,这雕像也太大了吧,简直就像自由女神一样,绝壁是个大手笔啊! 可凛冬之爪都穷成这样了,人力物力都极为匮乏,谁会打肿脸充胖子搞这么大的面子工程呢? “是先祖塞瑞尔达亲自弄的。” 阿蛮解答了林恩的疑惑,“当年先祖和阿瓦罗萨割袍断义,带着族人们迁徙到此处,忽然有一日心血来潮,亲手雕刻出了这尊雕像。” 原来是这样。 林恩心下释然,塞瑞尔达好歹也是传奇三姐妹之一,是跟阿瓦罗萨、丽桑卓齐名的存在,会有这份实力也是理所当然的。 只是塞瑞尔达没事干嘛弄这个大个雕像,观其生平,也不像虚荣好名之人,比阿瓦罗萨和丽桑卓低调得多了,没道理在晚年给自己立这么大个g。 难道这里面是有什么深意? 林恩细细打量着这尊栩栩如生的雕像,看得出来,年轻时候的塞瑞尔达也是位大美人,她手执利刃,目眺远方,神情看起来有些悲天悯人。 “是位奇女子啊,只可惜没机会相识。” 林恩心中遗憾了一阵,忽然想起了一事,“阿蛮,塞瑞尔达又留下过什么吗?像神兵利器、秘籍宝藏之类的?”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因为他忽然想起,好像阿瓦罗萨给艾希留过不少好东西。 阿瓦罗萨的光明使者,寒冰弓,水晶箭,最后的轻语…… 艾希便是靠着这些神器,才坐稳了女王的位置,不然以她那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性子,早就被人坑死了。 “没有。” 阿蛮摇头道,“先祖并不曾留下过什么,在雕刻完这尊雕像后,她便消失了。” “消失?” “对。” 阿蛮道,“在跟丽桑卓、冰霜守望者的战斗中,她受了很重的伤,一开始大家以为她只是找地方疗伤去了,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族里面的巫师经过卜卦,才得知她老人家已经不在这世上了。” 阿蛮这么一说,林恩这才想起,好像阿瓦罗萨也是这个调调,也是死得很早很蹊跷,连墓穴在哪都没人知道,后来还是艾希被人追杀,受一只神秘的巨鹰指点,才找到了阿瓦罗萨埋身的石冢,并找到了那把寒冰弓。 如此说来,阿瓦罗萨应该也在那场战役中受过伤,没当多少年女王便死去了,她一手创立的帝国也因为她的逝世很快就分崩离析。 “要是我现在去阿瓦罗萨的话,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找到她的墓穴。” 林恩有些意动,要说联盟中最弱最缺乏底蕴的英雄,其实就是那些adc。 除了伊泽瑞尔、希维尔和深渊巨口有些真材实料外,其他的大多是靠手上的武器才一飞冲天,加入英雄联盟的,其实他们本身的实力非常弱。 法外狂徒是得到那把叫‘命运’的散弹枪后才成为强者,在此之前,他不过是个到处招摇撞骗的混子,连祖安的小喽啰都能把他收拾得很惨。 厄运小姐也是在得到那两把古老的**后,才是打出了名气。 皮城女警是靠皮尔沃特夫的高科技,才打出一片天地,在那之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女。 其他的像暗夜猎手、寒冰射手、麦林炮手、暴走萝莉、英勇投弹手等adc的情况也都差不多,都是靠手上的神兵利器才一鸣惊人。 与之相反,联盟中的辅助往往是最有实力也最有地位的。 索拉卡自不用说,瓦罗兰第一人的名号戴了那么多年,就算因为诅咒嗜血猎手元气大伤,也绝对不可小觑。 曙光女神蕾欧娜堪称瓦罗兰最富有的存在,浑身都是神器,日炎斗篷、钢铁烈阳之匣、天顶之刃等等,本身的实力也绝对算得上是深不可测,潘森在她面前向来是唯唯诺诺。 星界游神巴德,绝对是瓦罗兰最古老的存在之一,这老家伙随随便便就能穿越时空,想起哪就去哪,牛气得不行。 风暴之怒迦娜,风女的实力其实一点都不弱,她当过天启者卡尔玛的老师,也曾为皮城驱逐过大光头瑞兹,单凭这两点,就知道她绝对是位深不可测的存在。 其他的像时光老头、堕落天使、仙灵女巫、锤石这些也不是弱茬,起码要比绝大多数adc强很多。 若是自己在艾希之前得到阿瓦罗萨留下的神弓,说不定将来寒冰射手的位置就是自己的了。 “哎,这事也就想想了。” 林恩忽然叹了口气,艾希身为英雄,而且还是存在感极高的英雄,身上肯定是有冥冥中的气运眷顾,寒冰弓对她老说至关重要,就算自己知道有这回事,想把它弄到手肯定也是千难万难。 “你在想什么呢?” 阿蛮见林恩久不开口,还在那长吁短叹,忍不住好奇道。 “没什么。” 林恩深吸口气,他这才发现自己胡思乱想的毛病越来越严重了,随口说道,“我只是在担心,过几日见了瑞兹会怎么样……” “其实,大光头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坏……“ 阿蛮试着安慰道,“那天他还送我们见面礼呢。” “什么见面礼?” 林恩还没听阿蛮提起过,好奇地道。 “治疗宝珠!还有伊莉莎的奇迹!” 阿蛮情绪稍是高了点,但很快又降下去,“不过都给祖奶奶收走了……” “治疗宝珠?” 林恩想了半天,才想起游戏中最便宜的装备便是治疗宝珠和仙女护符,一个回血一个回蓝,不过在瓦罗兰大陆上,它们的作用应该比游戏里大很多。 至于伊莉莎的奇迹,他就陌生多了,只有些模糊的印象,好像游戏里也有过这么件装备,不过后来移除了。 “是啊。” 阿蛮道,“大光头好像看出了你身上血脉的来历,当时一脸意外,应该不会对你不利。” “那就好,那就好。” 林恩松了口气,正要说话,忽然看到远处走来两个人。 第四十章 三个坏蛋 我靠,不会是他吧! 林恩远远看到其中一人用布条蒙着眼睛,脑袋包得像个粽子似得,不由大吃一惊。 如此特立独行的造型,除了我大李青还能有谁? “你认识他们?” 阿蛮也注意到那两人,见林恩神色大变,便开口问道。 “其中有一人好像是李青。” 林恩心情激荡难平,盲僧李青,乃是他最喜欢的英雄之一,他之所以一门心思想着去艾欧尼亚,其实很大原因就是想去抱紧李青的大腿……不对,是拜入李青的门下。 “李青?” 阿蛮皱起了眉,陷入了思索,“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我想起来了,是那位古武天才,盲僧李青!” “你也听说过他?” 林恩有些意外,凛冬之爪处于边荒地带,信息闭塞,阿蛮年纪又小,没想到居然也知道李青的大名。 “当然了!” 阿蛮神情也有些亢奋,一脸期待地看着那两人,“李青可是近千年来最有名气的天才,他的事迹传遍大江南北,引千万人追捧,连异世界的神裔都对他引为上宾!” “异世界的神裔?” 林恩还从未听过这个东西,不由好奇地问道。 “对啊,你不知道?” 阿蛮有些意外地看着林恩,解释道,“就是那种长着翅膀的鸟人,他们自称是神族,是主的子民,上天的使徒,但瓦罗兰的强者们并不是很认可他们,只把他们称呼为神裔。” 长翅膀的鸟人……说的难道是审判天使凯尔和堕落天使莫甘娜? 林恩心下思索着,这两位可不是好相与的存在,难道她们已经出现在瓦罗兰大陆了? “李青怎么会跟他们打交道?” “是这样的。” 阿蛮解释道,“曾经有一位邪恶的巫师,他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引得天怒人怨,后来连神裔都听闻了他的斑斑劣迹,特地派高手来将他诛杀,然后机缘巧合之下,便与李青认识了。” “邪恶的巫师?” 林恩没来由地感觉到一种熟悉感,追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兰德里。” 兰德里,原来是他! 林恩恍然大悟,他自然有听说过这位老兄,游戏中的法系神器大面具便是以他的名字命名,兰德里的折磨。 除了大面具,还有另一件装备跟他息息相关,那就是中亚沙漏。 据说中亚沙漏中流动的沙砾,便是兰德里的骨灰,后来大天使长莫甘娜之所以会堕落,便是因为她长期看守着中亚沙漏,被兰德里冥顽不化的意志慢慢腐蚀,不惜跟亲姐姐凯尔决裂,毅然决然地叛出了神族。 毫无疑问,兰德里绝对是一尊大神,死而不僵,贻害千年,林恩甚至都怀疑,他的死亡其实是一种阴谋,是在进行着某些不为人知的深远谋划,总有一天他会卷土重来的。 “阿蛮,神裔追杀兰德里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二十年前。” 阿蛮道,“据说当时神裔派了两位天使长,披着鎏金盔甲,四散着无瑕圣光,看起来可威武帅气了。” 两位天使长? 林恩沉吟着,看来就是凯尔和莫甘娜了,也不知道莫甘娜现在情况怎么样,应该已经开始被腐蚀了吧。 哎,就算知道有这回事,只怕自己也没机会去提醒她了。 林恩有些遗憾,他谈不上有多喜欢莫甘娜,但联盟中的妹子拢共也就二十来个,剔除炮娘、璐璐、安妮、娜美、奥莉安娜这些差异巨大、属性不符的女英雄,能下手的也就十来个了。 就是这十来个,也不尽皆是好相与的,像索拉卡、希维尔、卡尔玛、凯尔这类久负盛名的女中豪杰,自己一个小年轻想去勾搭她们,跟她们谈情说爱,不被打死才怪。 “那两位天使长现在还在瓦罗兰吗?” “怎么可能!” 阿蛮答道,“将兰德里手刃伏法之后,她们会回到她们的世界去了。” “那她们怎么会认识李青呢?” “因为当时围剿兰德里的时候,我也在场。” 阿蛮还没来得及答话,一个声音便在林恩耳畔响起,“小朋友,你们知道的挺多嘛,传闻凛冬之爪是北地最有实力底蕴的部族,看来此言不虚。” 李青! 林恩心头狂跳,自己的偶像居然不知不觉已经近到了自己身前,而且听他的口气,刚才自己跟阿蛮的交谈,尽皆传到了他的耳中。 林恩怔怔看着李青,脑中一片空白,说不出话来,阿蛮倒没那么大的偶像崇拜心理,饶有兴致地道,“你真的是李青吗?” “如假包换。” 李青笑呵呵地道,事实上,他一直是个热心肠的人,性格外向,心地善良,喜欢跟人交谈,尤其是阿蛮这种看起来很聪明、很有天分的小孩子。 “兰德里真的有那么坏吗?” 见李青态度和善,阿蛮大着胆子继续问道。 “很坏,非常坏。” 李青含笑点头,道,“他是有史以来最恶名昭彰的大坏蛋之一,做过的坏事比纳什男爵还要多,你说他坏不坏?” “比纳什男爵还坏?” 阿蛮瞪大了眼睛,她虽然年纪小,但显然也听说过几年前纳什男爵犯下的滔天罪孽,在她看来,纳什男爵已经是有史以来最可恶的大坏蛋了,没想到兰德里居然比它还坏。 “没错。” 也不知为何,李青在这个小女孩身上感觉到了一种亲切感,不厌其烦地道,“虽然纳什男爵罪不容诛,给瓦罗兰大陆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但在瓦罗兰历史上,仍然有三个人,他们铸下的罪孽比纳什男爵还要严重。” “真的吗?” 阿蛮毕竟还有些小孩子天性,自然被勾起了兴致,好奇地道,“他们是谁呀?” “莫雷洛,兰德里,泽拉斯。” 李青回答道,他所说的这三位,都在瓦罗兰历史上占据着极重的笔墨,当初纳什男爵虽然为祸甚广,但比起这三位还是有些逊色。 “我知道我知道!” 阿蛮神情振奋,高呼道,“灭世者莫雷洛,痛苦之源兰德里,但泽拉斯是谁?” 阿蛮听祖奶奶说起过莫雷洛和兰德里,这两位都是瓦罗兰历史中极具盛名的存在,但泽拉斯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泽拉斯是古恕瑞玛帝国的一位巫师,恕瑞玛帝国已经败亡了上千年,而且跟弗雷尔卓德相隔万里,你没听过很正常。” 李青笑着解释道,“你只要知道,泽拉斯曾用魔法将大半个弗雷尔卓德这么大的帝国毁于一旦,使之化为生机全无的沙漠,数以千万的人因此丧命,就知道他犯下的罪恶有多大。” 第四十一章 恕瑞玛 泽拉斯! 林恩眼皮一跳,棺材板泽拉斯的大名他怎么会陌生呢,前世他在贴吧论坛灌水的时候,没少跟人讨论谁是瓦罗兰最强的英雄,其中远古巫灵泽拉斯的名字便经常被提起。 这的的确确是位大牛,当年他可是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恕瑞玛帝国,要知道当时恕瑞玛可是兴盛一时的魔法帝国,国力冠绝整个大陆,比现在的诺克萨斯不知要强大多少倍。 恕瑞玛拥有着众多强大的魔法师,这些魔法师的实力虽然没法跟瑞兹这样的老古董比,但也绝对不会比塞恩、赵信之流差多少,而且数量是以百计。 恕瑞玛的皇室是太阳神后裔,每一位皇室成员都是深不可测的强者,其中最强大的国王甚至能白日飞升,突破生命壁垒,进化成神一般的存在,这一点连众星之子索拉卡都不曾做到。 但就是这么个庞然大物,却因为泽拉斯一个人便在短短数日内分崩离析,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要知道当时恕瑞玛可是集举国之力、强者尽出去围杀泽拉斯,那场大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战斗的余威波及千里,后来恕瑞玛的魔法师不惜代价、前仆后继、孤注一掷终于将泽拉斯击败,但泽拉斯濒死时的自爆却造成了可怕的破坏,他不但拉着所有对手同归于尽,同时自爆的余威毁灭了整个恕瑞玛帝国,恕瑞玛大沙漠由此而生。 所有人都以为泽拉斯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但林恩却知道,泽拉斯并没有在自爆中而丧命,他的灵魂、他的意志依旧顽强地存活着,后来更是以无上的毅力和智慧,进化为更高级、更可怕的纯能量体,不朽不灭的巫灵。 如此来看,说泽拉斯是英雄联盟中最强大的存在,还真是很有见地,至少他看起来比瑞兹可牛多了。 “据说探险家伊泽瑞尔手上的能量发射器,其实是泽拉斯身体的一块碎片,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上辈子林恩经常逛论坛,曾看到过这样一个小道消息,当年伊泽瑞尔在恕瑞玛沙漠探险时,发现了一个拥有难以置信的神秘力量的护符,而这个护符其实就是泽拉斯身体遗落下来的一部分,伊泽瑞尔便是靠着这个神秘护符一飞冲天,成为叱咤风云的强者。 对于这个说法,林恩是不怎么信的,在他看来,奥术护符对小黄毛来说顶多算是锦上添花,小黄毛的真实实力绝对不限于此。 “哇!几千万人!” 阿蛮张大了嘴巴,她听祖奶奶说过,整个弗雷尔卓德才不过百万人,泽拉斯一样人就杀了上千万,听起来确实挺骇人听闻的。 “对了,你们来我们凛冬之爪干嘛?” 阿蛮好奇地道,凛冬之爪是个很独立也很排外的部落,在她印象里,李青跟凛冬之爪并没有什么交集,不然以前祖奶奶说起盲僧李青的时候,不可能不会提起。 “冰之武僧玛芙乐公主去世了,我们是顺道来报丧的。” 李青叹了口气,回答道。 那日他们在冰棘城拜访玛芙乐公主时,公主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身体虚弱的连话都说不出,不到两日便气绝身亡,曾经风华绝代的白雪公主居然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了,李青心里自然不怎么好受。 “玛芙乐公主?” 阿蛮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弗雷尔卓德其实是出了名的母系氏族社会,古往今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女性掌权,但玛芙乐公主她还是第一次听说,祖奶奶倒是经常提起阿瓦罗萨的女王和公主,尤其是那位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艾希长公主,祖奶奶说她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对手,将来一定要打败她。 “对,玛芙乐公主是苦行僧部落的领导者,说起来也算你们凛冬之爪的远亲。” “苦行僧部落?我知道了!” 阿蛮恍然大悟,苦行僧部落确实也是冰脉氏族,也是传奇三姐妹的后裔,最早起源于丽桑卓公主。 说它起源于丽桑卓,其实也不对,因为丽桑卓并不曾婚育,自然也不曾留下过后代,事实上不但是丽桑卓,连阿瓦罗萨和塞瑞尔达都不曾婚育,她们是志存高远、冰清玉洁的女中豪杰,把所有精力和心血放在了部落的繁荣兴盛上,哪有时间谈情说爱。 说他们是三姐妹的后裔,倒不如说是三姐妹兄弟的后裔,现今三大部落的核心家族,其实是起源于传奇三姐妹的同胞兄弟。 “苦行僧部落跟我们凛冬之爪素不相往来,玛芙乐的葬礼我们是不会去的。” 阿蛮不作多想,直接说道。 事实也正是如此,苦行僧部落素来跟阿瓦罗萨交好,后世更是直接臣服于阿瓦罗萨,而凛冬之爪一直把阿瓦罗萨当作潜在的对手,自然对苦行僧部落的感观很不好。 “可是,玛芙乐公主临终前极力邀请你们凛冬之爪的人去冰棘城一趟,说是有大事要托付。” 李青急忙道,他受玛芙乐所托,前来邀请凛冬之爪的人去一趟,玛芙乐公主回光返照时的神情十分不对劲,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可怕的东西,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交待,但他毕竟是一个外人,不是弗雷尔卓德本地人,对苦行僧部落的过去并不了解,自然也是无能为力。 “哎,我跟你一个小孩子说这么多干嘛,这事是你能做主的吗?” 李青忽然失笑道,“你们部落的长者在哪,带去去见她。” 这事我还真做的了主! 阿蛮腹诽了一句,她的父母均已过世,兄弟姐妹又尽皆早夭,如今部落里除了祖奶奶,就数她的血统最为高贵了,祖奶奶年纪大不愿多管事,所以别看她年纪小,但有些事还真是要她拿主意。 不过阿蛮毕竟经过祖奶奶的悉心调教,不是张扬冲动之人,并不争那毫无意义的一时之气,“好吧,我可以带你们去见祖奶奶,但你们最好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她比我更讨厌苦行僧部落。” “都是一脉相承,何苦要记着那么多恩怨仇隙,老死不相往来?” 李青不由唏嘘了一句,他来弗雷尔卓德也算有几次了,对这里最深的感触便是部落间的敌视对抗,尤其是传奇三姐妹的后裔部落,他听过的故事实在太多了。 “乌迪尔,你怎么了?” 小女孩转身带路,李青正要跟着前去,却见乌迪尔呆呆地看着那名小男孩,神情都有些恍惚了。 第四十二章 道德绑架 乌迪尔!他竟然是乌迪尔! 林恩这才注意到另一人,忙是扭头望去。 只见那人头上果真披着一件狼皮,手上戴着串念珠,浑身都是爆炸肌肉,披肩发,络腮胡,整个人不修边幅,散发着浓浓的野性气息,初看之下,还真像个野人似得。 自己还想着去艾欧尼亚找他,没想到他居然主动出现了。 “乌迪尔?” 李青唤了几声,都不见乌迪尔回应,忙是推了他一把,同时好奇地看向林恩,“这小男孩身上有什么奇特之处吗?” 对哦! 见李青注意到自己,林恩这才如梦初醒,迅速拜倒在李青面前,朗声道,“大师,请收我为徒吧!” 其实这话一见面就应该说了,但自己一时激动,光顾着打量偶像,倒把正事忘了。 “哦!” 身为一代宗师,李青对拜师这种事情自然不会陌生,他在艾欧尼亚的时候,每天都有人慕名而来,想要拜入他的门下,不过他从来没有收徒的打算,在他看来,收徒弟是一件高深且神圣的事情,需要投入大量的心血精力,他自问还没那份耐心。 “我不收徒。” 李青也不将林恩扶起,直接拒绝道。 “大师!” 林恩大急,恳求道,“您是我的偶像,小子朝思暮想,无时无刻不想拜入您的门下,请大师看在小子一片赤诚的份上,收小子为徒!” “一片赤诚?” 李青忽然失笑,道,“虽然我是个瞎子,但自问还从来没看错过人,小朋友你的心性可算不上赤诚哦。” “大师……” “不必多说了,我是不会收你为徒的。” 李青淡淡地道,他虽然眼睛瞎了,但看人反而变得更加精准,眼睛有时候会被人的外貌迷惑,先入为主,影响判断,但天眼却不会,它直入人心,直指本性,所有的一切在它面前都暴露无遗。 别说他没有收徒的心思,就算有,多半也不会收这个小男孩为徒,诚然,这个小男孩是很有些天分,心性智慧都有一些,看起来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眼界见识也殊为不凡,骨骼血脉看起来更是一等一的,但李青还是看不上。 原因便是这个小男孩的心性太成熟了,心思太多,小小年纪便已失了赤子之心,胆气锐性都很欠缺,即便天分再好,也难成大器,除非能找到一位严师对他严加管教,悉心教诲,经过十年数十年的雕琢磨练,才能有几分成才的希望。 不过这位严师显然不可能是自己,李青生性洒脱惯了,一点育人子弟的兴趣都没有。 林恩自不会知道李青心中所想,见他不答应,以为他是高手的自矜,便果断地耍起了无赖,再拜首道,“既然大师不答应,那小子只能长跪不起,以证小子心中赤诚,大师若不开口,小子绝不起来。” “呵!又是道德绑架!” 李青哑然失笑,调侃道,“小朋友,没想到你年纪虽小,脸皮倒是挺厚嘛。” 听到这话,林恩心中没来由一阵不安,果然,李青继续说道,“但你可否知道,仁义道德乃是人心大贼,若想得自由心,逍遥意,潇洒畅怀于世,非破此大贼不可。” “不巧我早已破了此贼,你这道德绑架对我是没用的,每年跪在我门前的人数以百计,其中不少人甚至跪到晕厥过去,但我从来不会看他们一眼,你道为何?” “因为他们偏执成性,已经入了邪途,大丈夫行走于世,最重要的是心性气概,自尊自重,自立自强,这世上进取的路何止一条,却偏要自甘堕落,以一己之心,绑架他人,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道德绑架、良心绑架曾在艾欧尼亚非常的流行,当年兴起的原因,正是一位拜师求艺的少年。 这位少年生性坚毅,想要拜入一位成名已久的高手门下,但高手自觉精力有限,并不想收他为徒,于是直接拒绝了他。 少年被拒绝后,并没有死心,脑袋一热便在高手门前长跪不起,谁劝也劝不走,非要高手收他为徒不可,最后差点跪死过去,高手见此情景,于心不忍,也恐德行有亏,有辱声名,终于勉为其难地把少年收入门下。 后来此事传扬了出去,世人皆夸赞少年的恒心毅力,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古人诚不欺我也! 但他们绝不会想到,他们津津乐道的这一佳话,居然带坏了风气,许多郁郁不得志的少年听说了此事,哪里还坐得住,纷纷跑到自己仰慕已久的高手门前,长跪不起,放言不收他为徒便跪死在那里,真正地用生命在拜师。 当时这股风潮闹得很大,闹得整个艾欧尼亚都满城风雨,许多高手长者不胜其烦,纷纷感叹‘仁义道德,心之大贼也,若想得自由,非杀此贼不可’。 李青继续说道,“我言尽于此,你若想跪着,那便跪着罢,看是你的心赤诚,还是我的心够铁。” 我糙,这剧本不对啊! 林恩被李青这番话说得面红耳赤,他本以为李青是一代大侠,自己的无赖战术肯定会成功,毕竟小说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么,只要心够诚,脸够厚,再顽固的高人最后也免不得动了恻隐之心,勉为其难地将猪脚收入门下。 可现在听李青这话的意思,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 林恩只感到左右为难,继续跪着不是,拍拍屁股站起来也不是,他自忖李青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再跪着还真是自取其辱了,于是他咬了咬牙,站起来对李青深施一礼,“小子多谢大师教诲。” 看来自己跟李青是没师徒缘分了。 林恩暗叹口气,他自然知道李青是看不上自己,不想收徒不过是个托辞,不然当年他遇到乌迪尔的时候,怎么就忽然起了爱才之心,不辞辛苦将乌迪尔带回艾欧尼亚,托人指点调教。 就算李青真的没教徒弟的闲工夫,完全也可以这样安排自己啊,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没能入他的法眼啊。 林恩一直觉得自己天分不错,不说天赋异禀,但也绝对算得上是骨骼惊奇吧,自己是狂战士后裔,又身负月神之力,血统绝对算得上是一等一的。 都说法师靠智商,战士靠血统,在大多数魔武位面中,血统是决定战士实力的根本所在,自己的血统显然不算差,李青为什么会看不上呢? 林恩当然不会知道,李青是看不上他的心性,他两世为人,前世留下的陋习太多了,非要有一个精力充沛、认真负责的严师才能调教得好。 第四十三章 “孺子可教。” 李青对林恩的表现还算满意,这个小男孩倒还真有些智慧,能于决断,也不算无可救药,若是能寻得一个好师傅,对他严加管教,假以时日还真有可能成为一位人物。 只是想要寻个好师傅又岂是件容易的事,当年他带乌迪尔回艾欧尼亚,遍寻高手,四处求人,都没找到个称心如意的师傅,最后不得不将乌迪尔寄居在四象神庙,由着他自己瞎折腾了。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倒可以做你的师父。” 这时候一直沉默的乌迪尔忽然开口了。 “你?” 李青和林恩一齐看向乌迪尔,李青是面露不解,而林恩则是喜不自胜。 拜乌迪尔为师,这显然也是极好的呀。 乌迪尔是兽灵行者,大自然的好朋友,相当于是德鲁伊召唤师,上辈子林恩看小说时,哪位主角不是收一大堆宠物小弟,主角光环一照,各种神兽仙兽宝宝争着抢着来投,简直狂拽酷炫得不行,不会收宠物的主角不是好主角。 更何况联盟中有很多半人半兽的女英雄,若是自己能成为兽灵行者,无形中就多了层亲和力,到时去勾搭她们无疑就方便了很多,自己血脉中本就有月神之力,还真没什么比兽灵行者更适合自己了。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林恩纳头就拜,心中激动不已,不容易啊,蹉跎了这么多年,可算找到组织了。 他自然明白,乌迪尔会收自己为徒,应该是看在自己体内那位白灵小姐的份上,不过自他醒来之后,白灵好像便消失了,再没跟他交流过。 “起来…快起来…” 乌迪尔竟显得有些窘迫,手忙脚乱地将林恩扶起。 “乌迪尔,你确定要收他为徒?” 李青神情严肃,沉声道,“你现在自身都难保,可不要误人子弟!” 乌迪尔能给人当老师? 这简直就像个笑话,在艾欧尼亚,他那桀骜不驯的性子谁人不知,相传兽灵行者身体中有一种冥顽不化的野性,这是他们力量的根本,谁也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发作,根本没人能驾驭得了他们。 当年之所以没人愿意收乌迪尔为徒,就是因为他身上的野性太可怕了,就像是颗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试问谁敢招这样的祸害入门? 连徒弟都当不好,居然就想当师傅,在李青看来,这不是误人子弟是什么? “他…他身上有一种让我非常亲切的气息。” 面对李青的苛责,乌迪尔脸上的窘迫更甚,结结巴巴道,“我…我想教他,想…想和他在一起。” “不行。” 李青严肃地道,“你不是当老师的料,更何况你神魂上的隐患还没解除,跟这个孩子待在一起迟早会害了他。” 乌迪尔体内的四个兽灵,尤其是那位火凤正在闹情绪,时不时就要狂暴一阵,这样的情况下,乌迪尔怎么当得了老师? “可…可是李大哥,我真的想帮他啊。” 乌迪尔大急,他生性木讷,不善言辞,见李青反对,顿时急的抓耳挠腮,手忙脚乱。 “这孩子对你真有那么重要?” 李青不由皱起了眉,再没有谁比他更了解乌迪尔了,他还从没见这家伙露出过如此急切的神色。 “对!对!” 乌迪尔狂点头,手按着胸口,道,“如果不能跟着他,乌迪尔的心会很不安。” 唔,这倒是个不得不考虑的理由。 李青沉吟起来,乌迪尔从来就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家伙,心性修为极差,若是他心境不安,不能顺着他的意的话,很容易就搞出事来。 这么想着,李青回头对林恩道,“乌迪尔不适合当你的师傅,不过我们可以带你去艾欧尼亚,给你从新找一位老师,你愿意吗?” “愿意!当然愿意!” 林恩忙不迭地点头,他自然看出来了,因为白灵的关系,乌迪尔对自己的感观极好,若是能跟着他混,出人头地是迟早的事。 “那好,等我们拜访了此地的主人,你便跟我们一起走吧。” 李青一边说着,一边也在思考,该让这位孩子拜入哪位熟人的门下好呢,是刀锋家族的里托大师,还是均衡教派的钧大师……只是他们眼界都很高,不见得看得上这小子啊…… ………… “你要跟他们走吗?” 阿蛮将刚才的交谈尽皆听在耳中,但一直没有插话,直到李青进屋拜访祖奶奶的时候,她才低声对林恩道。 她脸上装得满不在乎,心里却莫名的有些不舍。 这真是种极坏的感觉。 阿蛮心想,她自然不知道这是小孩子心性作祟,她自幼缺少玩伴,林恩都算是她交流得最多的同龄朋友了,现在听说他要走了,心情难免有些烦躁。 “是呀。” 林恩心中正亢奋着,并没有注意到阿蛮的小心思,兴高采烈地道,“我本来就打算去艾欧尼亚,现在有他们两个高手带着,显然再好不过了。” 艾欧尼亚! 在林恩心中,这显然是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了! 对于玩英雄联盟的人来说,或许会不知道瓦罗兰,不知道符文之的,但绝对不会不知道艾欧尼亚! 虽然艾欧尼亚只是一个海岛名,但由于她是国服第一大区的名字,知名度非常高,已经是英雄联盟最有代表性的符号之一了。 “可是……” 阿蛮皱了皱眉,不高兴地道,“可是过几天瑞兹来了见不到你怎么办,他肯定会迁怒我们凛冬之爪的!” “额……这倒也是。” 林恩也感到为难,瑞兹大魔王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谁敢放他的鸽子,要是因为自己而给凛冬之爪招来麻烦,自己又怎么过意的去? 看来只有先跟瑞兹见上一面才能走了,就是不知道李青他们愿不愿意等…… 林恩沉吟着,他猜想乌迪尔应该愿意为自己多等几日,李青就不好说了。 不过瑞兹和李青同为成名已久的高手,搞不好以前就认识,会等几日见上一面也是极有可能的。 “阿蛮,你进来。” 这时候屋里忽然传来一道苍老的女声。 “哦。” 阿蛮应了一声,深深地看了林恩一眼,便快步走进屋去。 第四十四章 雷霆领主 等自己到了艾欧尼亚,该勾搭哪位女英雄做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好呢? 林恩自然不敢进屋见那位据说要杀了自己的老太太,左右无事,便蹲在门外憧憬着自己那美好的未来。 索拉卡、卡尔玛、辛德拉是不用想啦,她们成名已久,位高权重,心性眼界都要比自己高太多,三观差得太远,共同语言太少,自己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想去泡她们,简直是嫌自己活的太长了。 凯南也不用想了,这电耗子到底是男是女都还不能确定,不过林恩听过一个说法,男性约德尔人脸上会长毛,像提莫、兰博、库奇脸上便是毛茸茸的,而女性则不会,像波比、炮娘、璐璐脸上都是一片光洁,所以说凯南很可能是个女孩子。 不过就算她是女的,林恩也没兴趣,约德尔人身材实在太短小了,当萌物可以,但当女朋友就太丧心病狂了。 勾搭艾瑞莉亚和阿卡丽的难度貌似也挺高,至少在自己成为一名强者之前是没啥指望了,她们一个是刀锋家族的掌上明珠,一个是均衡教派的后起之秀,生活圈都很高端很封闭,自己一个无名小卒想见她们一面都难,更别说跟她们风花雪月,谈情说爱了,真要那么搞,保准一冒头就被人砍死。 “如此说来,也就阿狸和娑娜好下手了。” 林恩思来想去,得出这么个结论。 这两位女英雄他都极喜欢,一个是千娇百媚的万人迷,一个是恬静温柔的贤淑女,该让谁当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呢,还真有些难以取舍。 “还是先阿狸吧……” 林恩砸吧砸吧嘴,心中有了腹案。 毕竟娑娜是个孤儿,寄居在一所修道院中,在卧虎藏龙的艾欧尼亚,修道院可不是好闯的地方,谁也保不准里面是不是藏着一位大能,自己一个小屁孩想把娑娜从那里面拐出来,难度系数还是有点高的。 阿狸就不一样了,她本是南部丛林里的一只小狐狸,于懵懂中觉醒了灵智,幻化为人,去捡她的漏显然不会有什么外力干扰,况且自己身上本就有月神之力,对动物有天然的亲和力,再没有谁比阿狸更适合当自己的初恋女友了。 “就这么定了,阿狸是大老婆。” 林恩乱开了一阵脑洞,直把自己脑补得心花怒放、嘿嘿傻笑,但欢喜之余,不免也有些远忧,“但愿阿狸还没遇到大圣爷,不然可就难办了。” ………… “……如今雷霆领主消失无踪,冰雪女皇遁世不出,艾尼维亚又身受重伤,不知何时才能苏醒,外有暗影岛隐患,内有冰霜女巫窥伺,黑暗势力作祟,弗雷尔卓德正值风雨飘摇之际,苦行僧部落跟凛冬之爪同出一源,理应同气连枝,共度此难关……” 阿蛮刚一进屋,便听到李青侃侃而谈,她经常听祖奶奶谈论弗雷尔卓德的形势,自然知道李青并不是危言耸听。 雷霆领主、冰雪女皇、艾尼维亚乃是弗雷尔卓德最古老的三位强者,是堪比守护神一样超然的存在。 艾尼维亚自不需赘言,这位老凤凰堪称弗雷尔卓德最伟大的存在,无数次拯救弗雷尔卓德于危难之际,但为了驱逐纳什男爵,她身受重伤,只能化为冰晶沉睡了起来,不知要何时才能涅槃重生。 相比起冰晶凤凰,雷霆领主多米尼克的名气就没那么大了,传闻他是熊灵族的先祖,掌控着可怕的雷霆之力,由于他常年沟通天地之间的雷霆之力,导致居住的雪山形成了一个可怕的闪电漩涡,亘古不化,根本没有人敢靠近分毫。 这座雪山后来成为了熊灵族的神圣之峰,跟黑风岭一样,同为弗雷尔卓德十大凶地之一。 如今多米尼克已经消失了上百年,古老的熊灵族也选择避世不出,这个凶猛好战的种族罕见地守护起了和平,已经很久没跟外界接触了。 至于冰雪女皇,阿蛮倒了解不多,只知道她是寒冰射手部落的人,是自阿瓦罗萨之后最强大的存在,连她随手制造出来的旨令,都有号令风雪的可怕力量。 “李大师,你所说之事,老身尽皆知晓。” 桑德拉脸色淡然,不卑不亢地道,“只是老身年老力衰,恐无力去冰棘城走一遭了。” 说着她手指阿蛮,道,“这位是老身的孙女,也是凛冬之爪未来的主人,不如让她代我去一趟如何?” “祖奶奶?” 阿蛮吃了一惊,面露不解,以前祖奶奶从来不隐瞒对阿瓦罗萨和苦行僧部落的敌意,凛冬之爪跟苦行僧部落断绝往来何止百年,她以为祖奶奶肯定会拒绝这次邀请,却没想到祖奶奶居然答应了下来。 “李大师刚才说,此番苦行僧部落不但邀请了我们凛冬之爪,同时也邀请了阿瓦罗萨。” 桑德拉解释道,“我估计阿瓦罗萨多半会派他们的长公主前去悼唁,你跟她迟早会打交道的,不如趁此机会见上一面也好。” “阿蛮知道了。” 阿蛮恍然大悟,她知道祖奶奶非常重视阿瓦罗萨的这位长公主,曾托人去看那位长公主的面相,皆称此女将来贵不可言,因此阿蛮从小便被教育,那位名叫艾希的长公主,将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敌人。 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去见自己的宿命之敌了,我倒要看看她究竟有什么不凡之处,竟让祖奶奶如此看重。 阿蛮心里想着,一时间倒对这次远行充满了期待。 “这……” 李青看了阿蛮一眼,面露难色,“玛芙乐公主弥留之际,极力要求你能亲去一趟……” “请恕老身难以从命。” 桑德拉面色一冷,道,“想必李大师也看出,凛冬之爪已衰落至斯,是半刻也离不开老身了。” “这……” 李青哑口无言,凛冬之爪的凋敝他自然都看在眼中,更何况他本来就不是个好的说客,桑德拉拿出这个理由来,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罢了罢了,本来就是顺道而为,尽人事听天命,既然她不愿去,自己总不能强求吧。 李青这么想着,便撇过此事不提,刚想向桑德拉打听,哪里有兽灵行者出没,却不料外面忽然传来一道红光,射入他的眉心。 “居然用精血传讯,好大的手笔!” 桑德拉见多识广,看到这道红光,心中顿时一动,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第四十五章 女妖面纱 瓦罗兰是一个高魔武世界,信息的传递渠道虽然不像地球那么发达,但也有一些独到之处。 法师能用魔法传讯,即便相隔万里,只要彼此身上有魔法印记,便能互通信息。 不过法师毕竟稀少,这是靠智商脑洞的高门槛职业,因此能用魔法传讯的人并不多。 战士们则能用精血传讯,只要彼此身上有血脉联系,燃烧一定的精血,就能将自己的意志化为一道血光,瞬间传至千里之外。 当然,精血传讯也是门极高深的技艺,只有实力到了一定层次才能运用,普通人更多的还是靠飞禽写信的方式交流信息。 “李大哥,发生什么事了?” 一旁的乌迪尔见到那道血光,也是心头一紧,连忙问道。 “里托大师死了……” 李青神色黯然,一脸苦涩地道。 这道血光是里托大师的儿子‘利刃之魂’泽洛斯传来的,里面包含的信息远不止里托大师去世一事。 里托大师死得十分的蹊跷。 据说是因为天降奇瘟,里托大师忽然染上重病,还没等众星之子索拉卡前来救治,短短两日内便撒手人寰了。 天降奇瘟,这个说法自然是没人信。 里托大师出身于艾欧尼亚最古老显赫的刀锋家族,本身乃是一等一的高手,几乎担任过艾欧尼亚所有城邦的剑术教练,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实力深不可测,一场莫名其妙的急病就要了他的命,无论如何李青也不会相信。 天降奇瘟是假,倒像是被人下了恶毒的诅咒! 李青不由想起前些年,众星之子索拉卡诅咒沃里克之事,当时诺克萨斯的高层便极力维护沃里克,言称沃里克是诺克萨斯的功臣,索拉卡若是敢惩罚他,必然会招来诺克萨斯的报复。 事实上,他们不但说了,还真的付诸了行动,他们一面派血色精锐刺杀索拉卡,一面请战争女神希维尔出马,前去击杀艾欧尼亚的冉冉新星艾瑞莉亚。 当时艾瑞莉亚的名字在艾欧尼亚可谓是如雷贯耳,她被称为是‘刀锋的意志’,虽然才十六七岁,却是刀锋家族有史以来资质最好的天才,是天国赐下的不世刀锋。 诺克萨斯的高层深知,若是让这样的天才少女成长下去,假以时日必成诺克萨斯的大敌。 于是他们请战争女神希维尔出马了。 希维尔是不是诺克萨斯第一高手,这个倒还真不好说,这位青春永驻的美女高手已经为诺克萨斯效力了数百年,败在她手上的高手数不胜数,连李青都不见得是她的对手。 如此深不可测的超级高手,希维尔的身世来历自然引人好奇,相传她是古恕瑞玛帝国唯一的幸存者,乃是末代皇帝飞升者阿兹尔的女儿,太阳家族最后的明珠。 在诺克萨斯的高层看来,有希维尔出马,击杀艾瑞莉亚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但最后的结果却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因为当时希维尔对诺克萨斯已经有诸多的不满,她对艾欧尼亚这个和平美丽的岛国很有好感,极力反对诺克萨斯对它进行侵略。 事实上后来希维尔之所以叛出诺克萨斯,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对入侵艾欧尼亚一事,她跟诺克萨斯高层产生了很大矛盾,最后愤而离去,跑去当了自由自在的雇佣兵。 但希维尔久居诺克萨斯,知道最高统帅部的意志不可违抗,就算她实力再高,地位再超然,也难以改变诺克萨斯的国策,所以她决定虚与委蛇,主动接受了刺杀艾瑞莉亚的任务,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去,诺克萨斯也会派其他的高手去,到时艾瑞莉亚的处境反而更加危险。 更何况,希维尔也很有兴趣去会会这位声名鹊起的小姑娘,看看她的意志是不是真如刀锋般锐利坚韧。 艾瑞莉亚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跟希维尔遭遇了,她初生牛犊不怕虎,并不畏惧希维尔的威名,而是勇敢地拔出了自己的刀,跟希维尔大战了起来。 刀锋意志名不虚传,艾瑞莉亚旺盛坚韧的斗志令希维尔大为欣赏,于是不断提高出手的实力,想试试这个小姑娘的极在哪里。 然而希维尔还是小瞧了艾瑞莉亚,这位天纵奇才的少女知道自己不是战争女神的对手,于是她一开始就隐藏了实力,就是想寻得一个机会,出其不意,给希维尔致命一击。 功夫不负有心人,希维尔大意之下,露出了一个破绽,艾瑞莉亚想也不想,便竭尽全力地劈出了一刀。 这忽如其来的一刀给希维尔带来了极大的危机感,她措手不及,下意识就用了全力,挥刀迎上。 随即她心里顿是一沉,艾瑞莉亚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如何挡得住自己全力的一击? 果然,这一刀势如雷霆,不可阻挡,不但将艾瑞莉亚的刀斩断,同时余势不减地往她的身体斩去。 在这个瞬间,希维尔毫不犹豫地确定,这个小姑娘死定了! 但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一道亮光从艾瑞莉亚身体上一闪而出,挡下了这致命的一刀。 希维尔眼尖,知道这肯定是件宝物,她贪婪好财的性子顿时发作了,便趁艾瑞莉亚惊骇之际,果断地把那件宝物抢了下来,然后一溜烟跑了。 后来她才知道,这件为艾瑞莉亚挡下致命一击的宝物,正是大名鼎鼎的女妖面纱,刀锋家族的传世之宝。 用女妖面纱换来一命,在希维尔看来,艾瑞莉亚显然是赚了,因此她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但艾瑞莉亚可不这么认为,她深恨希维尔抢走了自己的家族至宝,将此事视为奇耻大辱,发誓一定会找希维尔报仇。 从这两件事看,以李青对诺克萨斯的了解,里托大师的死跟诺克萨斯脱不了干系。 “什么,里托大师死了?” 乌迪尔大吃一惊,里托大师对艾欧尼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的门生故吏遍布整个艾欧尼亚,儿子‘利刃之魂’泽洛斯是艾欧尼亚护卫队队长,女儿‘刀锋意志’艾瑞莉亚是副队长,艾欧尼亚没有多少军队,护卫队就是最大的武装力量了,可以说里托大师绝对是艾欧尼亚的灵魂人物之一。 “这一定是诺克萨斯的阴谋!” 乌迪尔虽然不以智慧见长,但很快也想到了这一点。 “不错。” 李青神情凝重,道,“据泽洛斯所说,诺克萨斯已经在东海岸集结军队,不日便将入侵艾欧尼亚,他已经动身前往德玛西亚寻求帮助,传讯过来是想让我们尽快回去主持大局。” 第四十六章 安置 诺克萨斯想要征服艾欧尼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在过去的近百年里,他们已数次发动战争,给艾欧尼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这一次的形势却最为恶劣。因为诅咒沃里克,众星之子元气大伤,至今还未恢复,只能由天启者卡尔玛代为掌权;无极剑圣易大师正在皮尔特沃夫拜访大发明家黑默丁格;重要人物里托大师又突然身死……此时的艾欧尼亚可谓虚弱到了极点,而且诺克萨斯入侵艾欧尼亚的理由也颇耐人寻味,他们派人去均衡教派说,他们要的是三相之力,只要交出三相之力,诺克萨斯愿意跟艾欧尼亚维持和平,不然的话,他们便大军压境,亲自来取。三相之力乃是均衡教派的镇教至宝,对均衡教派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但在诺克萨斯的武力威胁下,均衡教派的高层还真动了心思,打算拿这件神器,去换艾欧尼亚的和平。如此丧权辱国的行为,自然在均衡教派引起了轩然大波,教中弟子群情激奋,纷纷抗议,其中一位叫劫的弟子最为激动,拉拢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师兄弟跑去跟掌教钧大师逼宫,希望他能放弃跟诺克萨斯媾和的打算。 当时钧大师很意外,他意外的不是弟子们的抗议,而是那位带头人居然是劫。劫是他的亲传弟子,他最熟悉不过,这孩子天性淳厚,不喜张扬,每次跟人比试,都以平局收场,虽然实力不凡,但声名却一直不显,在教中的存在感远不如自己的儿子暮光之眼慎。却没想到这位低调内敛的弟子竟是位慷慨激昂之辈,竟然敢带头搞事。当时劫和钧大师起了激烈的冲突,教中的弟子也分为两派,一派支持劫,认为诺克萨斯狼子野心,绝不能把三相之力交出去;一派支持钧大师,以暮光之眼慎为首,他们坚定地支持钧大师,认为劫他们的行为是以下犯上的错误之举。 诺克萨斯人还没打过来,均衡教派便先内讧上了,好在钧大师最终还是打消了跟诺克萨斯媾和的打算,但他跟劫之间,难免还是有了嫌隙,教中的一些弟子也看出了高层愚昧腐朽、暮气沉沉地本质,他们开始追随劫,万事以他为主,认为只有劫才能让均衡教派重新兴盛起来。 “将三相之力交给诺克萨斯人,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吗?” 李青无奈地摇摇头,钧大师还真是老了,怯弱怕事,暮气沉沉,难怪均衡教派会日渐衰弱,一代不如一代。“李大哥,既然如此,那我们赶紧回去吧。” 乌迪尔见李青说了两句,便怔在那里发呆,不由出声催促道。 “对,我们现在就走。”李青回过神来,拜别了桑德拉,风风火火地往外走去。 “李大师……” 林恩见他们两个出来,连忙迎了上去。 “对了,差点忘了你了!” 李青一拍脑袋,道,“艾欧尼亚发生了急事,需要我尽快回去,那里会有危险,可能不能带你去了。”“什么?”林恩大惊失色,自己好不容易才傍上的一条大腿,没想到一转眼又要丢下自己了。 “李大哥……” 乌迪尔面露犹豫,他极喜欢这个孩子,急忙道,“我们带上他吧,我肯定能保护好他的!” “不行,这次回去事关重大,他的存在会分散你的精力,还是先让他留在这里比较好。” 李青摇头道,他们必须尽快回去,路途遥远,哪有功夫照顾一个孩子。 “可是……” 乌迪尔还不放弃,道,“我们答应过他的,怎么能出尔反尔?” “对!对!” 林恩也回过神来,急忙道,“李大师你可是大英雄,一言九鼎,答应过人的事怎么能反悔?更何况我还是个小孩子……” “……” 李青也犯难起来,他倒不是在乎自己的声誉,而是因为乌迪尔,这家伙这么维护这个孩子,显然是极在意他,若是不能安置好他,很可能会给乌迪尔留下块心病。 “罢了……” 李青想了想道,“我们可以带你走,但不会带你去艾欧尼亚,而是先把你留在皮尔特沃夫一阵子,你看怎么样?”无极剑圣易大师正在皮尔特沃夫做客,这位苦寻无极之道的宗师级人物前不久忽发奇想,他认为“集中起来的意志能够击穿顽石”,但他试验了很多次都没能成功,后来他总结原因,觉得是自己的眼睛不够犀利,意志不够集中,所以他特地跑去皮尔特沃夫,请大发明家黑默丁格为他量身制作一副眼镜。李青打算把林恩交给易大师,让他代为照看一阵子。 第四十七章 大圣 “皮尔特沃夫?” 林恩想了想,也可以,皮城也算是个好地方,科技发达,人文兴盛,比一穷二白的弗雷尔卓德不知要强多少倍。 若是他知道李青打算把他丢给无极剑圣易大师,只怕他会更加欣喜若狂。 “我……” 林恩正要答应,忽然看到阿蛮从屋里走出来,他心中顿时一激灵。 是啊,要是自己就这么走了,置凛冬之爪于何地? 大光头瑞兹极有可能会迁怒他们,对自己也不会有好印象,将来再遇见时,肯定不会给自己好果子吃。 林恩心念急转,忽然就改变了主意,一脸坚定地道,“李大师,我决定了,不跟你们走。” 他忽然发现,自己削尖脑袋,费尽心思想着拜名师、抱大腿,其实从一开始就落了下乘,钻进了死胡同。 有个好师傅确实很重要,但凭这个就想成为一名强者,未免也太天真了。 像嘉文四世贵为德玛西亚皇子,什么样的好师傅没有,可最后还不是在那场说走就走的冒险历练之旅后,才蜕变超凡,一飞冲天。 林恩终于意识到,自己身为一名穿越者,在瓦罗兰打滚了八九年却依然一事无成,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缺少一颗强者之心。 强者之道,在于自强,在于破釜沉舟、一往无前的锐气,老是投机取巧、急于求成、急于功利怎么能行? “以前在洛克法的时候,自己还能每天坚持锻炼,打熬身体,可来到这边后,每天就想着钻营取巧,想着去抱别人的大腿,这样的心性怎么可能成为强者?” 在这阵忽如其来的反思下,林恩终于顿悟了,他决定不跟李青去艾欧尼亚,而是要留在弗雷尔卓德。 是的,弗雷尔卓德! 虽然这里条件艰苦,气候恶劣,但正是这样的环境才最能锻炼人,最能培养自己的强者之心! 而且林恩还发现,其实自己一直在舍近求远,艾欧尼亚确实是块风水宝地,强人辈出,但那里的那些大师们真的就适合自己吗,并不见得! 艾欧尼亚虽然是个和平美丽的岛国,但同时也是个宗教势力庞大,规矩众多的森严社会。 后世大名鼎鼎的疾风剑豪亚索,就是因为被人诬陷,连自辩的机会都没有,就要被艾欧尼亚高层下狱伏法,走投无路下不得不叛出艾欧尼亚,被逼得兄弟相残,亡命天涯。 连亚索这样的翘楚人物,在艾欧尼亚都过得如此憋屈艰难,自己一个没根没底的小屁孩岂不是更加难混? 弗雷尔卓德就不一样了。 越是恶劣的环境反而越能锻炼出英雄人物,无论是瑟庄妮、泰达米尔还是奥拉夫,他们其实都没有什么好的师傅,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爬起来的。 既然他们能单枪匹马闯出片天地,自己堂堂一名穿越者,对未来之事了如指掌,又身负狂战士血脉和月神之力,有什么理由比不上他们? “哦?” 李青颇为意外地看了林恩一眼,刚才这小朋友还急的不行,怎么一转眼又改变主意了? 他还没说话,乌迪尔倒先急上了,道,“不行,你得跟我们走,都说好了的!” “乌迪尔大哥。” 林恩决定坦白相告,道,“您之所以会看我顺眼,是因为我的身体中,有您的一位熟人。” “熟人?” 乌迪尔面露不解,其实林恩估计错了,乌迪尔并不是因为白灵的存在才对他有好感,而是他身上那浓郁的月神之力让乌迪尔倍感亲切,甚至称得上是狂热。 兽灵行者怎么说也是月华神的半个信徒,林恩身上的月神之力如此充沛纯粹,又怎么会不让乌迪尔看重? “她叫白灵。” 林恩面带微笑地说出这个名字,本以为乌迪尔会神色大变,却没料到他反而是皱起眉头,疑惑道,“白灵?……没印象。” “怎么会!” 林恩吃了一惊,道,“她亲口跟我说,她以前是你的狼灵伙伴,对了你头上那件狼皮,就是她的!” “是它!” 乌迪尔终于明白过来,顿时如遭雷击,先是狂喜,“它还活着,它果然变成兽灵了……” 然后神情猛地又一黯,满是苦涩,“完了,它肯定悄悄见了我,对我失望透顶,再不会原谅我了。” “为什么?” 林恩大奇,先前他说起乌迪尔对狼皮视为珍宝之事时,白灵还那么高兴,怎么一见面态度又出现反转了? “因为我对不起它。” 乌迪尔一脸魂不守舍,李青自不好催他上路,便耐着性子听乌迪尔说起了缘由。 原来此时乌迪尔身体中并不止猛虎、灵龟、巨熊、火凤这四大原始兽灵,还有着一位本命兽灵,灵猴! 而乌迪尔曾经答应过白灵,他本命兽灵的位置会永远为白灵留着,他们两个要永生永世在一起,现在乌迪尔却显然辜负了她! “灵猴迅捷?” 李青吃了一惊,打趣道,“好小子,藏得够深啊,以前从没听你提起过!” “我也是在前不久才获得这个兽灵。” 乌迪尔神情低落,但还是解释道,“当时火凤跟我闹得很凶,我心烦意乱,便跑到神庙外的原始森林散心,然后遇到了一只神奇的猴子。” “它口吐人言,自称齐天大圣孙悟空,乃是天上地下第一等的英雄好汉,不过我见它实力也不过尔尔,只以为它是在说大话,便没想搭理它。” “不料那猴子突然语出惊人,直接道出了我神魂上的隐患,言称我之所以久久不能将四大兽灵融会贯通,是因为我身体的协调性太差,不过没关系,只要我跟着它练一阵子猴拳,便能消除这个隐患。” “哦……” 李青面露好奇,道,“然后你就跟他练了?” “当时我走投无路,别无他法,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跟它学了一阵子拳。” 乌迪尔沉着脸道,“那只猴子确实很有本事,我跟它学了一阵拳,情况确实有所改善,然后那只猴子告诉我,练拳只能治标不治本,我最好还是找一位灵猴做自己的本命兽灵,当时我觉得很有道理,也没想那么多,便听了它的建议,找了一只灵猴试了试……” 说到这时,乌迪尔的声音非常苦涩,他跟白灵在一起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当时他压根没想到跟白灵的承诺。 “你怎么不先跟我商量下?” 李青责备道,“不过听你这么说,这只猴子来头确实可能不小……” “我也这么觉得。” 乌迪尔点点头道,“有一次它跟我吹牛说,其实它只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身上的一根猴毛所化,机缘巧合下流落到了瓦罗兰,实力甚至不及本体的亿分之一……” 第四十八章 礼物 齐天大圣孙悟空! 林恩在一旁早已听得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大圣爷居然已经出现在瓦罗兰了! 不过听乌迪尔这么说,倒也算解除了林恩心中的一大疑惑。 以前他老是纳闷,怎么也想不通,大圣爷那么狂拽酷炫、超凡入圣的盖世人物,怎么到了瓦罗兰就变得又捞又弱,都要拜无极剑圣易为师,得到那根多兰棍之后,才算勉强恢复了些往昔的风采,原来真实情况竟然是——他只是大圣爷身上一根猴毛所化,实力神通不及本体万分之一。 “这样才说得通嘛,当年大圣爷闹天庭,覆地府,乱东海,吊打十万天兵天将,跳出三界五行,何等的威武霸气,瓦罗兰虽然也算是个高魔武世界,但跟传说中的仙界相比,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 林恩心中想道,齐天大圣孙悟空堪称每位国人童年时心目中的大英雄,他自然也不例外。 “不知将来有没有机会跟大圣爷并肩作战,一起搅动风云,杀他个天翻地覆!” 这一次林恩没再想着抱大腿,而是油然而生一种豪情,他要变强,变得有跟大圣爷平等对话的实力和地位,恣意妄为,无法无天! 不过林恩的精神只亢奋了一会,很快又降了下来…… “不知阿狸这会是不是已经认识大圣爷了?” ………… “亿分之一……” 李青低呼一声,凝重道,“这是真是假?世间竟有如此强大之人?” “一开始我也不信。” 乌迪尔答道,“不过我看他那口气,应该不似在说谎。” “听你这么说,我倒真想去会会它。” 李青面露向往之色,想了想又道,“这么说来它教给你的办法,想来也是很有成效了?” “不错。” 乌迪尔点头道,“有了灵猴之后,火凤他们四个确实安分了很多,对兽灵的应用得心应手了很多。”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李青心下了然,然后责备道,“此事错又不在你,乃是机缘巧合,天命使然,若是那位白灵真对你有情义,自会来找你听你解释;若是不然,那也是命中注定,你俩缘分已尽,情谊已绝。” “更何况你乃堂堂大丈夫,有大责任,大抱负,大情怀,如此小事便黯然伤神,郁郁寡欢,怎地像话?” “李大哥教训的是。” 乌迪尔如遭当头一棒,面露惭色,他忽然取下头上的狼皮,轻柔地抚摸着,口中喃喃道,“其实我早就应该放下了,我使命在身,命中注定多灾多劫,不得安宁,它在我身边不会幸福,也难得安宁。” “小兄弟,我现在便把它交给你,希望你改日能把它转交给白灵,说我对不起它,让它忘了我吧。” “……” 林恩傻傻地接过狼皮,不知说什么好,特么的这简直就像是个狗血剧啊! 不过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在背景故事中白灵从来没出现过,原来竟是因为她对乌迪尔有不满,直接恩断义绝了。 特么的这性子是得多傲娇啊! “既然你不愿走,我也不强求于你。” 乌迪尔的心性像是在忽然间得到了升华,他解下手上的念珠,道,“这是用上好檀木制作出的念珠,经过大师的念力加持,对你应该会有帮助。” “不,不,这串念珠对乌大哥你肯定很重要,我不能收。” 林恩赶紧推辞道,他记得游戏中乌迪尔的每一款皮肤,都会突出他身上的那串大念珠,可见这东西对他是多么重要。 他估计这串念珠应该是从某位得道禅师那里求来的宝物,有利于帮助乌迪尔修心养性,压制体内躁动的兽灵。 “不是,这次我回艾欧尼亚,肯定少不得大开杀戒,这东西留着对我反而是个负担。” 乌迪尔一脸真诚地道,“你就收着吧。” “大开杀戒?” 林恩不解道,他只听李青说艾欧尼亚有急事发生,并不知道这急事是因为诺克萨斯的入侵。 “不错。” 乌迪尔点点头道,“诺克萨斯那帮混蛋又打算入侵艾欧尼亚,这一次我一定要杀个痛快。” “诺克萨斯入侵?!” 林恩心神巨震,这么重要的历史事件他怎么会不熟悉。 如果这次入侵真是他所熟知的那场大战,那么有好几位在后世赫赫有名的英雄将迎来他们命运的转折点。 疾风剑豪亚索将在这次战争中蒙受不白之冤,最后不得不唯剑作伴,亡命天涯。 惩戒之箭韦鲁斯面对诺克萨斯大军无能为力,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人死在他们的铁蹄之下,在刻骨的愤恨和狂怒之下,为了获得复仇的力量,韦鲁斯毅然投身于腐败深渊,任由恶毒的力量腐蚀躯体和灵魂。 刀锋意志艾瑞莉娅在决战之际身受重伤,连众星之子索拉卡都对她涣散的灵魂无能为力,但凭着无人能及的求生意志,艾瑞莉娅顽强地活了下来,并觉醒了亡父里托大师留下来的传世之刃,力挽狂澜,将诺克萨斯军队杀得落花流水。 放逐之刃瑞雯在这场残酷的战争中迷失了自己,她对自己一直引以为神圣的诺克萨斯精神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于是毅然弄断了自己的符文巨剑,消失在战场之中,从此隐姓埋名。 战争女神希维尔因为这次战争,跟诺克萨斯高层产生了难以调和的冲突,她毅然宣布脱离诺克萨斯,开始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佣兵生涯……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注定要载入史册的风云际会! 林恩心潮澎湃,不过他有自知之明,这样的大场面显然不是现在的自己能掺和的。 “既然这样,那我只有厚着脸皮收下了,希望乌迪尔大哥能马到成功,早日将万恶的诺克萨斯人打败。” 林恩觍着脸将念珠收下,他感觉这玩意对自己应该会很有帮助,至少能帮自己掩盖下体内的月神之力。 “既然你乌大哥都送了你东西,我被你叫了那么多声李大师,不送点东西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一旁的李青忽然也打趣道,从兜里掏出瓶黑乎乎的液体,“来,收着,这个送给你。” “这是什么?” 林恩好奇地接了过来,只觉得这瓶杯子大小的液体奇重无比,而且有一种无形的威压,令人心惊胆战,脸冒虚汗。 第四十九章 龙血 “这是龙血!” 乌迪尔急忙道,“还不快谢谢李大师!” “龙血?!” 林恩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不管在哪个小说背景中,龙都是位于生物链顶端的强大生物,瓦罗兰自然也不例外。 洛克法狂战士的最高荣耀,便是击杀一条巨龙,用它的尸首祭天拜祖,以夸成就。 但是龙太强大了,也太罕见了,狂战士们已经有数百年没有猎杀到龙族,不但是他们,即便是放眼整个大陆,近千年来被击杀的龙族也屈指可数。 瓦罗兰最著名的屠龙事件还要等到几十年后,那时风暴平原出现了一头臭名昭著的恶龙,为祸甚广,几位路过的英雄挺身而出,齐心协力将其击杀,屠龙勇士的名号从此传诵整个大陆。 李青现在掏出一瓶龙血,如何让林恩不震惊,他下意识就想到,难道这家伙单杀过巨龙? 这未免也太逆天了吧! 要知道后世那起屠龙事件,可是在潘森、布隆、皇子、薇恩的联手之下,经历了一番苦战才将巨龙围杀。 战争之王潘森的实力自不用多说,一矛一盾一内裤便足以横行天下,后世为数不多能跟武器大师平起平坐的超级高手。 弗雷尔卓德之心布隆也不是弱角色,他曾以一己之力硬刚冰霜女巫丽桑卓,并顺手把她家的门板抢走当盾牌。 皇子正直历练途中,锐气正盛,阿塔玛之戟主攻,兰盾之兆主防,战力不可小觑。 暗夜猎手薇恩更无需赘言,这位美女高手自从得到暗夜巨弩之后,便不按常理地飞速崛起,令无数黑暗生物闻风丧胆。 这四位强大的英雄联手才将巨龙击杀,难道李青的实力比他们四个加起来还强? 林恩还在发怔,便听乌迪尔又道,“李大哥,这太贵重了,况且他年纪还这么小,未必用得上……” 这瓶龙血的确非常珍贵,乃是当年李青在围剿纳什男爵的联军效力时,在最后的决战之地,大陆中心处的中央峡谷所得。 中央峡谷即后世的召唤师峡谷,它就像是瓦罗兰大陆的心脏,是一块传奇之地,自古以来便是用来镇压封印各种邪恶生物的最佳场所,在纳什男爵之前,峡谷中囚禁着的最强大的生物便是一头作恶多端的巨龙。 在那场震古烁今的惨烈大战尘埃落定后,李青并没有随着大部队离开,而是伙同几位好友去找了那头巨龙的麻烦,并成功获得了一些龙鳞龙肉龙血之类的战利品。 眼前的这瓶龙血,自然是李青在那时候得来的,对战士来说,龙血的价值不可估量,它是用来提升实力、增强血脉的最顶级的宝物之一,但现在李青竟然舍得把它送给林恩,要知道他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 “我自有我的考量。” 李青从乌迪尔摆摆手,然后郑重其事地对林恩道,“小朋友,你想拜师学艺,成为强者,这一点很值得鼓励,但我观你小小年纪,毛病却已不少,心浮气躁,朝气全无,一点都不像个天性未失的小孩子。” “历史中的那些英雄人物,哪一位小时候不是朝气蓬勃、锐意进取,所以说如果你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强者,就必须发自内心地改变自己。” “这一瓶龙血应该能帮助到你,龙是最为狂傲骄纵之物,桀骜不羁,性烈似火,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屠龙?因为这最能锻炼人的胆气和锐性,他们不单单是为了屠龙,更是为了屠去心中的怯弱和惰性,浴龙血而重生升华。” “这瓶龙血你每日饮那么三两滴,细细感应,让龙的意志气魄在你体内驰骋杀伐,去诟存精,假以时日,定能让你脱胎换骨。” “多谢大师!” 听到这里,林恩哪还不知道李青是送了自己一份大礼,再没什么比这龙血更适合自己了,他赶紧狂喜着拜谢,同时脑子里没来由浮起一个念头——怎么听起来自己好像是要走龙血战神的路? 他曾看过一本很火的小说,龙血战神,猪脚正是靠着龙族血脉,开启了波澜壮阔、狂拽酷炫的一生,难道自己是要成为新一代的龙血战神? “谢倒是不必了。” 李青一脸淡然道,“乌迪尔是我的至交好友,既然他如此看重于你,我自然是要意思一下。” “不过龙血性烈如毒,你若是服用,少不得有一番苦头吃,甚至都可能有性命之危,你可害怕?” “我不怕!” 林恩大声应道,他也算郁郁不得志了好几年,如今可算看到了出路,这点风险算什么。 “很好。” 李青满意地点点头,道,“龙是世间最古老强大的种族之一,它们的血液中深藏着一层鲜血印记,若是你侥幸能把它参悟出来,便有可能学到一些古老的龙族功法。” 这么神奇! 林恩又是一喜,双眼火热地看着手上的龙血,敢情这东西不仅能用来强身健体,而且还是本奥妙无穷的秘籍啊! “不知道我们狂战士一族,是不是也是这样,血脉中存有着一层鲜血印记,如果真是这样,又该怎样才能开启呢?” “想必皇子的成名招式,也就是那个q技能巨龙撞击,便是后来屠龙之后,饮用了龙血后参悟出来的吧……额,也可能是从龙女希瓦娜身上鼓捣出来的……” 林恩心下想着,对李青更为感激,再次俯身拜谢道,“如此重礼,小子受之有愧,将来定有厚报,来日大师但有差使,小子绝不推辞,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呵呵,这倒不必了。” 李青笑着将林恩浮扶起,他不过是看在乌迪尔的份上,才帮林恩一把,龙血虽然珍贵,但到了他这样的境界,对他的裨益其实很有限,更何况他手上还剩有不少。 以他的实力和地位,自然觉得林恩一个小屁孩,不可能帮到自己什么。 “怎么样,这下总该满意了吧!” 李青拍了拍乌迪尔的肩膀,催促道,“时间紧迫,我们得尽快上路了。” 乌迪尔点点头,有些不舍地摸了摸林恩的脑袋,道,“好好努力,等战争一结束,我便会回来找你的。” 第五十章 引荐 “为什么你不跟他们走?” 阿蛮看着两人远去,不解地对林恩道,“你不是说要去艾欧尼亚的吗?” “因为我忽然觉得,留在弗雷尔卓德也不错。” 林恩回答道,“再说了,瑞兹大魔王还要见我,我可不敢放他的鸽子。” “这倒也是。” 阿蛮点了点头,有些羡慕地看在林恩手上的龙血和念珠,道,“他们可真大方,居然送你这么好的东西。” “缘分,缘分……” 林恩心里也有些小得意,攒了这么多年人品,今天总算爆发了,有了这瓶龙血,他心里踏实了很多,可以预见接下来的一段日子肯定会过得充实而精彩。 “阿蛮,如果你有需要的话,这瓶龙血可以分你一点,反正我也用不了这么多。” 林恩一脸真诚地道,阿蛮算是他在瓦罗兰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虽然性格有些偏执古怪,但总的来看,还在可以抢救的范围之内,而且待会自己可能有求于她,有必要分点龙血贿赂一下她。 “真的吗?” 阿蛮一脸意外,瞪大眼睛紧紧地看着林恩,不敢相信他居然这么大方。 “当然是真的。” 林恩很肯定地点头,道,“你帮了我那么多,还救过我的命,而且我们还是好朋友,有好东西当然要分享。” 我帮了他很多吗? 阿蛮偏了偏脑袋,以为自己听错了,明明是他帮自己更多才对,不过他把自己当好朋友……好像这阵感觉很不错! 既然他这么够朋友,自己当然不能落后了。 阿蛮心里打定主意,面露傲然地道,“这倒不必了,我可是冰脉氏族,最注重纯净坚韧,龙血性烈如火,猖狂暴戾,跟我属性不符,对我有害无益。” “真的吗?” 林恩有些不相信,龙血这么珍贵的东西,送她居然都不要? 林恩下意识以为阿蛮这是礼节性的推辞,于是继续道,“还是分你一点吧,就算你真用不上,拿回去辟邪也很好啊。” “说了不必了!” 阿蛮莫名有些来气,在她看来,林恩对自己越大方,越显得自己不够朋友,要知道,先前自己可是欺负他不少来着,于是她凶巴巴地道,“如果我真的想要,早就动手跟你抢了,反正你实力那么弱,抢了你又怎么样?” 嘴上这么说着,阿蛮心中忽然一动,龙血自己是用不上,但对祖奶奶肯定有用呀,要不真把它抢了送给祖奶奶? 桑德拉是一位睿智强大的萨满巫师,经常会做一些魔法研究、占卜祭祀之类的本职工作,这些过程都需要用一些强大魔兽的精血来作媒介,像龙血这样最顶级的魔法材料,桑德拉自然是十分的需要。 要是把它抢来送给祖奶奶,祖奶奶肯定会很高兴。 阿蛮有些蠢蠢欲动,但心里难免也有些犹豫,人家把自己当朋友,自己居然想着抢他东西,这样貌似有些不好吧。 她年纪毕竟还小,纯良未失,不好意思下这个手,于是自我安慰着,反正自己马上就要去冰棘城了,就当不知道这回事好了。 “这倒也是……” 林恩有些悻悻,倒忘了阿蛮的脾性,如果她真看中了自己的宝贝,肯定早动手抢了,凛冬之爪的人就是这么野蛮剽悍。 “虽然我看不上,但其他人就不见得了,你可千万要保管好了。” 阿蛮一副小大人似得叮嘱林恩,“我明天要出一趟远门,你这段时间最好呆在屋子里别乱走,等瑞兹大魔王来接你就行了,不然你被人打了抢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出远门?” 林恩面露好奇,道,“你要去哪?” “就是冰棘城呀。” 阿蛮耸了耸肩,道,“我本来不想去的,但祖奶奶说阿瓦罗萨也会派人去,让我去见见世面也好。” “阿瓦罗萨?” 林恩更好奇了,脱口而出道,“该不会是艾希吧?” “你怎么知道?” 阿蛮瞬间就提高了警惕,死死地盯着林恩道,“你认识艾希?” “额……” 林恩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真是言多必失,没事提艾希干嘛。 “我怎么可能认识她?” 林恩赶紧解释道,“我只是在冥冬城听人说起过她,对她很好奇罢了。” “只是好奇?” 阿蛮脸色稍缓,继续问道,“那些人怎么说她的?” “他们说艾希天生异相,贵不可言,将来必为名动天下的大人物。” 林恩信口胡捏道,“她是阿瓦罗萨的公主,天性聪慧,少有大志,代为出使冰棘城再正常不过了。” “没想到她这么早就声名在外了……” 阿蛮有些失神,她并没有怀疑林恩所言,祖奶奶也说过,艾希面相秀美端庄,贵不可言,是深得上天眷顾的天才,她的声名会为人传诵也是理所当然,林恩听说过她,也是很正常的。 “不错。” 阿蛮毕竟不同常人,并没有因对手的强大而感到挫败,她很快打起精神,一脸昂扬道,“这次我去冰棘城,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去会会这个艾希。” “你?” 林恩不懂她为何这么来劲,不解地道,“不是应该让瑟庄妮去更合适吗?” “为什么?” 阿蛮下巴不自觉地扬了扬,好奇地看着林恩。 “因为……” 林恩方欲开口,又忍住了,他本来是想说,因为只有瑟庄妮,才够资格当艾希的对手,她们两个相见,才是宿命的相会,真正的王见王啊。 不过这话当着阿蛮说,未免有些太打击人了,于是他赶紧改口道,“我说错了,你去也是一样的。” “对了,瑟庄妮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呀,你能不能帮我引荐见她一面?” “你为什么那么想见她?” 阿蛮不解地道,这话她听林恩说了好几次了。 “说出来怕你笑话……” 林恩面露扭捏,小声道,“我想拜她为师。” “什么?!” 阿蛮以为自己听错了,惊呼出声。 “我想拜她为师。” 毕竟需要阿蛮帮忙引荐,林恩硬着头皮,重复了一遍。 “拜她为师?” 阿蛮眼含笑意,俏声道,“你脑子没病吧,她才多大,怎么可能当你的老师?” “我是认真的!” 见阿蛮不当回事,林恩急忙道,“这事我考虑得很清楚,她觉得够资格当我的老师,你就帮帮忙,帮我引荐一下吧!” 第五十一章 达克威尔 林恩很清楚,自己最欠缺的是什么。 那就是意志和动力。 穿越者有穿越者的优势,对未来之事先知先觉,趋吉避凶、划水捡漏自不在话下,但相比起土生土长的英雄,林恩的劣势同样巨大。 他意志不够坚定,人生目标也不明确,小富即安的心态依然严重,做事情多是凭一时脑热,等那三分钟热度一过,他很快又会懵逼迷茫。 他毕竟是个普通人,凡性未脱,像别的小说主角那样一穿越就念头通达,杀伐果断,他实在做不到。 不过这些他都可以学,瑟庄妮无疑就是最好的学习对象。 瑟庄妮是联盟中意志最为坚定的两位女强人之一,另一位是刀锋意志艾瑞莉娅,但刀妹的顽强意志是与生俱来的,可学性不高。 但瑟庄妮就不同了,背景故事里说过,在小的时候,面对身边的兄弟姐妹一个个死去,瑟庄妮也感到过迷茫和恐惧,但最后她还是凭着自己的信念和努力,一步步挺了过来,带领凛冬之爪成为弗雷尔卓德最可怕的部落。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是能跟瑟庄妮这样霸气侧漏的奇女子一起过日子,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让自己脱胎换骨。 最最重要的,瑟庄妮是个妹子,颜值貌似还很高的样子,年纪又跟自己相仿,代沟浅,好勾搭,正好一边学习,一边青梅竹马,这样一来,自己的动力还会少吗? 想法是很好,但阿蛮并不看好此事,只说等她从冰棘城回来再说。 听她这么一说,林恩心里顿时也凉了半截,阿蛮这次去冰棘城,肯定要花费不少时日,说不定在她回来之前,瑞兹大魔王就已经把自己接走了。 想到明日一别,不知得哪年哪月才能再跟阿蛮见面了,林恩心里有些不舍,道,“阿蛮,你一个人去冰棘城吗?” “当然不是呀。” 阿蛮语声轻快,脸上看起来有些眉飞色舞,“到了冰棘城后,我们很可能要跟阿瓦罗萨的人打架,所以祖奶奶让我把能打的人都带去。” 还真是个战斗名族啊! 林恩心里感慨,有些羡慕地道,“到时那场面一定很壮观,我真想跟着你们一起去冰棘城。” 林恩是真的想去,他很想见见后世那位名动天下的女王陛下,能让绝代天骄蛮王泰达米尔屈尊入赘的弗雷尔卓德第一美女艾希,这时候究竟是长什么样的。 至于要不要挖蛮王的墙角,抢先把艾希给泡了,这个林恩还真没想过。 因为他对艾希实在无爱,说好听点,艾希是心地善良、宅心仁厚的理想主义者,说难听点,她就是个无可救药的圣母婊。 她的老娘,上一代的弗雷尔卓德领导者因为乱指挥被敌对势力砍了,她想了想,冤冤相报何时了,老娘死都死了,再怎么报仇也不能让她死而复生,还不如就算了,于是大度地原谅了自己的仇人,不允许族人们去报仇。 族里的一些战士看不惯她的做派,忍无可忍之下发动叛乱想把她宰了换人上台,万幸刺客们行动时,一只巨鹰及时给艾希示警,但由于寡不敌众,艾希依然被追杀得够呛,只能落荒而逃,别提多狼狈了。 后来要不是她主角光环爆发,得到了阿瓦罗萨留下来的寒冰弓,逆转了形势,搞不好她早就交待在那了。 就是这样,艾希依然没拿那些想要置她于死地的刺客们怎么样,依旧发扬风格,大发慈悲地原谅了他们…… 试问顶着这样圣母光环的女人,林恩哪里敢碰? “你想去?” 阿蛮忍不住挑了挑眉,其实她也希望林恩能去,这样他就能看到,自己是怎样把艾希比下去的。 自懂事以来,阿蛮便把艾希当作最大的对手,但跟艾希相比,她的名气就远远不如了。 阿瓦罗萨是弗雷尔卓德最繁华富饶的部落,交游甚广,艾希公主的美名早就传扬了出去,而凛冬之爪呢,地处北荒,人迹罕至,知道她的人少之又少。 对于这一点,阿蛮自然很不服气,她不相信艾希会比自己优秀、会比自己努力,她心里早就憋着一股劲,想去跟艾希较量了。 “是啊,我当然想去。” 林恩叹着气道,他知道这也就想想了,阿蛮是不可能带自己去的。 一来自己身不由己,得留在这里等瑞兹大魔王来宠幸。 二来阿蛮此去冰棘城,名义上是去参加玛芙乐公主的葬礼,自己一个外人怀着看热闹的心思跑去像什么话? “我也想带你去。” 阿蛮低着头,踏着脚道,“但祖奶奶肯定不会答应,你还是老实在这里待着吧,希望我回来的时候还能再见到你。” “就算见不到也没关系啦,只要你好好修炼,将来我们肯定还会有机会见面的。” ………… 万里之外,诺克萨斯城。 “父亲大人,您一定要走吗,大战在即,统帅部可离不开您。” 著名的骷髅城堡之上,一位身披战铠的高大青年,神色匆匆地对身前的老者说道。 他的名字叫恺朗·达克威尔,是诺克萨斯开国元勋,统治了诺克萨斯数百年的最高指挥官索伦·达克威尔的儿子。 在瓦罗兰大陆,索伦·达克威尔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从来没有人见他出手,但毫无疑问,他绝对是诺克萨斯最可怕的存在,相传众星之子索拉卡便是忌惮他的存在,从来不敢动用星辰之力,插手诺克萨斯跟艾欧尼亚之间的战争,后来更是他暗中出手,为嗜血猎手沃里克挡下了大部分天罚之力,不然沃里克早就在索拉卡的盛怒一击下尸骨无存了。 恺朗·达克威尔刚从宏伟屏障征战归来,收货颇丰,正要向父亲大人献上一份大礼,却被告知父亲大人马上要进行一次远行。 此去危险重重,连不可一世的达克威尔将军都没有全身而退的把握,于是唤来儿子,交待一些后事。 “不去不行啊,我的儿子。” 索伦面色凝重,语声萧索,“世人皆以为诺克萨斯凶恶霸道,穷兵黩武,可又有几人知道我们的坚持和苦衷?” 诺克萨斯的恶名举世皆知,她西与德玛西亚敌对,东与艾欧尼亚为敌,北与皮尔特沃夫断绝往来,南与班德尔城交恶……除了祖安跟她臭味相投外,可以说她是在跟整个世界为敌。 更何况这次恺朗·达克威尔率军远征宏伟屏障,又给诺克萨斯增添了敌人,他们袭击了赫赫有名的牛头人部落,并生擒了一位非常强大的牛头人战士——牛头酋长阿利斯塔,打算把他扔进角斗场当奴隶。 第五十二章 庇护 牛头人是瓦罗兰为数不多能在血统上跟狂战士、巨魔媲美的古老种族,他们脾气火爆,皮糙肉厚,力量强大,每一位牛头人战士,都是破坏力惊人的战争怪兽。 阿利斯塔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是牛头人部落数百年来最出类拔萃的天才,刚一成年,便被推选为部落酋长,而他也不负众望,带领族人们一次次打败外族的入侵,牢牢捍卫住了宏伟屏障这块神圣之地。 宏伟屏障是一道巨大的山脉,它将瓦罗兰大陆一份为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宏伟屏障后面的世界神秘而危险,诡异的恕瑞玛沙漠,可怕的巫毒之地,凶兽肆虐的摩莽古森林…… 相传这是一片被诅咒的土地,恶魔的领地,在遥远的神话时代,神灵们为了对抗恶魔,不惜代价建造了这道宏伟屏障,大陆从此一分为二,时至今日,宏伟屏障的南面依然是人迹罕至,开发程度极低,除了偏安一隅的班德尔城,便再没有什么大的人类聚集地。 牛头人部落世代居住在宏伟屏障,他们自称是神选的伟大名族,以看守宏伟屏障为己任。 他们确实足够强大,战无不胜的诺克萨斯远征军在他们手上吃尽了苦头,要不是恺朗·达克威尔用诡计将他们的主心骨阿利斯塔引诱出村庄,牛头人部落绝不至于会战败。 即便是如此,诺克萨斯远征军依然损失惨重,尤其是最后阿利斯塔作困兽之斗的时候,差点没让远征军团灭。 如此强大的战士,让恺朗·达克威尔非常高兴,自从嘉文二世不顾危险帮助诺克萨斯史上最伟大的角斗士‘维斯赛罗’逃离出角斗场后,诺克萨斯已经有很久没出现明星角斗士了。 恺朗·达克威尔相信阿利斯塔肯定能在角斗场中光芒四射,创造历史,赢下数不尽的荣誉,他本打算把阿利斯塔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父亲,却没想到达克威尔将军居然要出远门了,而且是一次危险的远行。 “父亲大人,您走之后,谁来主持大局?” 恺朗沉声问道,诺克萨斯以武力之上,他知道以自己的实力威望,绝对难以服众。 “这事你不必管,我自有计较。” 达克威尔将军轻声道,“如果不出所料,应该会是斯维因接我的班。” “斯维因?” 恺朗大奇,“为什么是他?” 他当然知道斯维因,这位泣血军团的前任指挥官确实是位人物,但自从在围剿纳什男爵的战役中伤了腿之后,他便销声匿迹,鲜少冒头了。 “难道不应该是杜卡里奥将军吗?” 恺朗忍不住道,在诺克萨斯,杜卡里奥是仅次于达克威尔的二号人物,位高权重,战功显赫,门生故吏遍布整个诺克萨斯,资历和威望都比斯维因高太多。 杜卡里奥是公认的瓦罗兰第一用刀高手,他的义子泰隆也是位了得人物,深得他的真传,年纪轻轻便加入了血色精锐,人称‘刀锋之影’。 “他……” 达克威尔顿了一下,道,“他另有重任在身。” ”什么重任?“ 恺朗追问道,“父亲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搞得这么神神秘秘?” 恺朗一脸担心,他如何看不出,父亲此行危机重重,生死未卜,连杜卡里奥将军都好似要步他的后尘,如此大师,他如何不着急。 “有人想奴役整个世界,我不能坐视不管。” 达克威尔轻声道,“我走之后,你不能再待在诺克萨斯,斯维因想要上位,少不得要跟塞恩进行一番龙争虎斗,这是属于他们的时代,你夹在中间只会里外不是人。” 有人想奴役整个世界? 恺朗不禁愕然,谁有这么大的实力,只怕连神灵都做不到吧? “可不待在诺克萨斯,我又能去哪?” 恺朗面露苦笑,道,“父亲大人,要不您带我一起去吧,上阵父子兵,虽然我实力低微,但想来也能帮到父亲大人一些。” 诺克萨斯举世皆敌,恺朗身为恶名昭彰的达克威尔将军的儿子,除了诺克萨斯,便再无他容身之地。 “不必担心,我早已为你想好去处。” 达克威尔将军道,“去巫毒之地,阿莫琳前不久生了一个女儿,你正好可以借祝贺的名义前去拜访,并寻求他们的庇护。” “阿莫琳?暗影女巫阿莫琳?” 恺朗思索了一阵,面露讶色,道,“她不是我们的敌人吗?” 恺朗吃了一惊,道,“她不是我们的仇人吗?” 暗影巫女曾经是诺克萨斯的大人物,她和她的丈夫,神秘术士格雷戈里·哈斯塔领导着一个叫灰色秩序的强大势力,后来被索伦·达克威尔将军以叛国者的名义驱逐出境。 阿莫琳和她的丈夫不得不带着追随者们迁徙到巫毒之地,并一直没放弃过卷土重来,杀回诺克萨斯的打算。 “此一时,彼一时。” 达克威尔叹着气道,“哈斯塔和阿莫琳都是聪明人,他们应该能看到大劫将至,瓦罗兰将迎来古之未有的大变革,谁也无法置身事外。” “更何况,他们的那个女儿,将是这场大变局的关键人物,他们努力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得来一个女儿,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 “也对。” 恺朗不禁点头,哈斯塔和阿莫琳都是疯狂的巫师,在他们漫长的魔法研究生涯中,各种药物、各种危险实验早就摧毁了他们的身体,按理说,他们是不可能孕育出孩子的。 而且就算这个孩子生下来,只怕多半也会死畸形,或是伴随着什么难以化解的诅咒。 打发走了儿子,索伦·达克威尔眺望星空,眼露凶光,自语道,“正义的召唤师……什么玩意,瓦罗兰从来不是正义之地,这里不会欢迎你们。” 第五十三章 服用 凛冬之爪是个穷地方,晚餐不但量少,而且难吃得令人发指,但林恩没有挑剔的余地,再难吃也只得咬着牙往肚子里咽。 吃过晚餐没多久,阿蛮便又找到林恩,“趁我还没走,你快试试那龙血,我正好帮你护法。” “好。” 林恩欣然答应,其实下午的时候,他便一直在研究那瓶龙血,好几次想过要服用,最后都没敢下手。 龙毕竟是高贵强大的生物,即便是它们的血液,也蕴含着冥顽不化的古老意志和可怕的威压,林恩一时半会还有些驾驭不住,自然不敢下口。 他本打算用几天时间,先将这股威压熟悉消化之后,再进行服用,不过现在有阿蛮在旁边,他胆气提升了不少,决定现在就开搞。 林恩打开了血瓶,一种沉重压抑的危险气息顿时弥散开来,即便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但林恩的汗毛依旧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 “这就是龙血……果然厉害。” 阿蛮脸色也变得凝重,惊叹道,仅仅是一瓶血液就有如此强大的气场,要是真正的巨龙那该是何等的可怕? “我要开始了。” 林恩呼吸粗重,他体内的狂战士血脉跟这龙血像是有一种无形的联系,每一次闻到这股气息,他身体便忍不住开始躁动,厌恶和排斥的感觉很强烈。 “好像狂战士和龙族天生八字就合不来,我喝龙血不会真搞出事来吧?” 林恩有些担心,但事到临头,他也没有退缩的余地了,不然阿蛮一定会看扁他的。 “等一下。” 林恩正要倒出一滴血液,阿蛮忽然叫住他,“先把念珠取下来。” “为什么?” 林恩不解道,乌迪尔送给他的这串念珠肯定是件宝物,自己喝这龙血本就是在弄险,戴着念珠以防不测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让你取下来就取下来。” 阿蛮面露不快,亲自动手将林恩戴在脖子上的念珠取下,解释道,“服用巨龙这种强大生物的精血,本就是要用它们狂暴霸道的力量,打破身体的平衡和稳定,让它们去挑衅刺激那些沉睡的血脉,促使血脉觉醒过来。” “这串念珠具有强大的保护能力,反而会让龙血的效果大打折扣,所以你不能戴着它。” “还有这样的说法?” 林恩吃了一惊,想了想道,“我明白了,这就是所谓的不破不立,破而后立。” “这样岂不是说,越是不对付的死敌种族的血液,越能刺激血脉觉醒?” “不错。” 阿蛮点了点头,道,“所以说如果你真的有狂战士血脉,那这龙血最适合你不过了,战士的修炼无外乎就是追求血脉的觉醒,去芜存菁,最终达到返祖境界。” “你们狂战士的祖宗,便经常以猎杀巨龙为荣,这种渴望深深地在你们血液之中,一代代延续了下来,只要你服下龙血,肯定能刺激它们觉醒过来。” “原来是这样。” 林恩恍然大悟,他现在总算明白自己的狂战士血脉为何迟迟不见觉醒,原来竟是因为自己没找对路子。 狂战狂战,只有经过疯狂的战斗,接受各种强大生物鲜血的洗礼,才能让沉睡的血脉兴奋起来,才能继承先祖的意志,成为名副其实的狂战士。 以前的林恩,显然不曾注意到这一点。 “好了,现在可以开始了。” 阿蛮收好念珠,退了几步,饶有兴致地看着林恩,她也经常服用各种强大生物的精血,知道这个过程非常艰辛而痛苦,她想看看林恩能坚持多久。 “嗞……” 一滴凝稠的龙血落入林恩口中,发出一道似有若无的响声,几乎就在龙血落定的一刹那,林恩的脸瞬间就扭曲了。 龙血具有极其可怕的腐蚀性,一入口便将林恩的舌头烫伤,然后顺着血管疯狂地在他体内肆虐起来。 千刀万剐……万蚁噬心…… 林恩脑海里油然冒出这两个词语,这用来形容他此时的处境再形象不过了,仿佛他身体内的每个器官、每个细胞都是惨烈的战场,两股强大的力量疯狂地在他体内纠缠拉扯。 巨大的痛苦完全吞噬了林恩的神智,他两眼翻白,跪倒在地,连挣扎惨叫的力气都没有,这种感受真真是生不如死。 “快观想你的先祖……观想巨龙……引领他们在你的意念中战斗……” 恍惚间林恩听到阿蛮在大喊,他都已经神志不清了,思维慢了几拍,傻傻地想,观想…怎么观想…难道是像电影里演的那样跳大神请祖师爷上升么? 他这念头方起,一道怒吼忽然就在他耳畔响起,“吼!” 这声怒吼有如晴天霹雳,又如黄钟大吕,将林恩心中纷乱无序的思绪吼得一干二净,让听到神智恢复了少许清明。 与此同时,他的视界无限拉伸,穿过高山,跨过雪原,越过河流,来到了一个死气沉沉的山谷。 他看到一个虬髯大汉,提着把斧头,正在跟一头恐怖的巨龙对峙。 大汉两眼通红,浑身弥散着浓厚的血气,手上的斧头更是闪着妖异的红光,他的身体不及巨龙的百分之一,但看起来却如山岳般坚不可摧,如怒海般磅礴狂暴,在气势上竟丝毫不落下风。 “这定是我的某位先祖了。” 林恩心神激荡,他总算觉醒出先祖意志了,单挑巨龙,大丈夫当如是,这可是每个男儿心中的梦想啊! “吼!” 这时候,那头巨龙也是一声怒吼,震得林恩耳朵嗡嗡作响,气息翻涌,头痛欲裂。 “这就是巨龙之威吗,果然可怕!” 林恩心中惊骇,同时也很是期待,不知道他们两个交手,会是谁更厉害。 “快开打啊!光站在那里吼有什么意思?” 林恩等了片刻,都不见他们两个动手,只是在那里互相吼来吼去,不由心急起来。 像是听到了林恩的心声,狂战士和巨龙终于是有了动作,他们悍然暴起,凶狠地朝对方扑去。 好戏终于开场了! 林恩心中暗喜,忙把眼睛瞪得老大,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林恩的视界又开始了疯狂的拉伸,等他的瞳孔再聚焦时,正看到阿蛮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你都看到了些什么?” 第五十四章 战吼 这就完了? 林恩脑袋发蒙,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这应该是那滴龙血的效果结束了。 其实想想也是,仅靠一滴龙血就想感悟出些什么,这显然不现实,事实上林恩能感召出那两位虚幻中的存在,已经算是殊为不易了。 “嘶……” 意念回归身体,林恩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只感到身体酸痛无比,就像被马车碾压了成千上万遍,连动一下手指都难。 “对哦,光顾着问你了。” 阿蛮一拍脑袋,拿出那串念珠,挂到林恩身上,想了想又从兜里掏出个青色宝珠,塞到林恩的胸口。 这颗青色宝珠,自然是先前瑞兹大魔王送给她的治疗宝珠,桑德拉考虑到阿蛮要出使冰棘城,身上没有些宝物不行,便又将治疗宝珠等宝物还给了她。 “呼……” 丝丝清凉之气传到林恩身上,他这才感觉到轻松不少,勉强地向阿蛮苦笑了一下,弱弱地道,“这种感觉…真不是人受的。” 虽然之前李青有提醒过他,服用龙血的过程很危险,会伴随着巨大的痛苦,但许多事不亲身经历,是不会长记性的,更何况当时林恩还在兴头上,压根没往心里去。 直到现在,他才切实地理解到这种痛苦,真真是太可怕了。 “当然啦。” 阿蛮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道,“修炼就是这样,不然你以为呢?” “人本就是肉体凡胎,我们呼吸呀、吃东西呀,都会沾染很多污垢杂质,而修炼的本质就是把它们赶出去,驱逐邪祟,返璞归真,怎么可能不经历痛苦?” “祖奶奶说过,只有真的痛了,才能感悟到真正的东西,血脉的传承是神圣而伟大的,要是吃不了苦,又怎么能感召到先祖的意志?” “许多强大的战士都认为,血脉的一代代沉睡其实是必然的,这是先祖对我们的考验,只有达到他们的要求,努力跟他们产生共鸣,血脉才会觉醒释放。这个说法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不然换作是你,你愿意看到自己的子孙娇生惯养、好逸恶劳,空有一身实力却贪生怕死,玷污自己伟大的血统吗?” 阿蛮吧啦吧啦说教了一大通,然后兴致勃勃地看着林恩,“快说说,你刚才都看到了什么?” “也没什么……” 林恩一边消化着阿蛮所言,一边如实答道,“就是看到一个虬髯大汉,在跟一头巨龙对峙……” “不错不错。” 阿蛮满意地点点头,道,“才用了一滴龙血,你就感召出了他们,看来你的血脉很纯正,运气也不错。” “除了对峙,你还能看到他们在干嘛吗?” “这个……” 林恩想了想,道,“他们两个在那里傻乎乎地吼来吼去,算不算?” “什么!” 阿蛮瞪大了眼睛,惊讶道,“你居然看到了这个!” “怎么了?” 林恩面露不解,连忙道,“这有什么好意外的吗?” “当然了!” 阿蛮神情严肃,很肯定地道,“那可不是什么傻乎乎的吼来吼去,而是古老的战吼和龙吟。” “战吼?龙吟?” 听起来好像很厉害,林恩赶紧打起了精神,一副好奇宝宝似得看着阿蛮,等着她解释。 “你不是说你是狂战士吗,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 阿蛮奇怪地看了林恩一眼,道,“战吼可是你们狂战士最重要的战技之一!” “有吗?” 林恩傻乎乎地应了一声,绞尽脑汁地回想,以前在洛克法的时候,也没听长辈们说过,也没怎么见狂战士们瞎几把乱吼啊? “我犯得着骗你吗?” 阿蛮白了林恩一眼,道,“狂战士虽然强大,但他们的战意和气血总不可能一下子就达到巅峰吧,所以在开战之前,他们往往需要通过战吼来找到状态,让自己的战意和气血燃烧沸腾起来,进而狂暴狂化。” “不仅仅是狂战士,基本上对所有的战士来说,吼叫都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它不仅能活络气血,舒展筋骨,弘扬战意,同时也能发泄心中的抑郁不平之气,释放情绪,壮怀心胸,你说它重不重要?” 我靠,没想到瞎几把吼居然也有这么大的学问? 林恩只觉得自己又长见识了,怪不得先前自己的狂战士先祖会跟巨龙吼来吼去,迟迟不开打,原来他们是在找状态。 “阿蛮,听你的意思,刚才我能看到他们两个对吼,是很难得的?” “何止是难得,是非常难得。” 阿蛮特地加重了语气,严肃地道,“如果你能学会战吼和龙吟,哪怕是一丝皮毛,每天吼那么几嗓子,用不了几年,就绝对能成为一方强者。” “这么简单?真的假的?” 林恩有些不信,哪有这么容易的事,光靠吼就能成为强者,当然,也不排除自己孤陋寡闻的可能,说不定瓦罗兰真有‘输出基本靠吼’的高手呢。 “还真就这么简单。” 阿蛮岂会看不出林恩的小心思,没好气地道,“如果你能把战吼练到一吼吼断山梁,一吼逆流江河,每天只要一吼,包你用不了半个月,就能成为名动天下的一流强者。” “……” 林恩脑门上爬满黑线,这哪跟哪啊,如果真有那份功力,不吼也是一流高手啊。 不过他心里不免也有些小向往,忍不住道,“阿蛮,这战吼练到最后,真有那么厉害?” “你不信?” 阿蛮似笑非笑,跃跃欲试道,“要不我吼一个给你看看?” “你会战吼?” 林恩先是意外,然后换成期待,猛点着头道,“好啊好啊,你快吼。” “把耳朵靠过来点。” 阿蛮向林恩招手道,林恩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但还是情不自禁地把脑袋凑了过去。 “啊……” 一道凄厉的惨叫乍然响起,林恩当时就懵逼了,这哪是什么战吼,明明就是鬼叫好吗,他感觉自己耳膜都快被震裂了。 “你逗我?” 林恩不敢置信地看着阿蛮,在他印象里,阿蛮无疑是一个不苟言笑的古板少女,没想到居然也会跟他开这样的玩笑。 “是啊,谁让你这么傻!” 阿蛮像是从来没这么开心过,小脸笑的那是一个灿烂,上气不接下气地道,“战吼那么难得,我怎么可能学会?” 第五十五章 恩怨 “不过我确实没有骗你,战吼真的很厉害。” 阿蛮笑得差点岔气,缓了一会才道,“蛮族曾经有一位叫卡洛克的战士,人称‘原始咆哮’,他的战吼非常厉害,甚至能短暂地震晕巨龙。” “这么厉害?” 林恩吃了一惊,震晕巨龙,这就有点不讲理了,他记得龙族的抗性非常高,可以免疫控制和晕眩,单靠吼就能震住巨龙,可见这位叫卡洛克的战士会是多么的强大。 “这么说来,瓦罗兰的强人远比我想象的要多。” 林恩心下想着,他早就知道瓦罗兰这潭水深着呢,无论是下凡的天使,还是跨界而来的虚空生物,都是堪比神灵的超然存在,可一到瓦罗兰,他们却不得不夹起尾巴当孙子,老老实实地签下卖身契为英雄联盟打死打活。 连他们都是如此,可以想象,那些凌驾于英雄联盟之上,暗中操控英雄联盟的召唤师会是何等的强大。 “反正你好好感悟这两个技能就是了,要是你能学会,肯定能让你受用无穷。” 阿蛮打了个哈欠,道,“不说了,时间不早了,我要睡觉了,明天还要赶路。” 说完她却不走,而是爬上林恩的床,麻利地掀开被子躺下。 “你在这里睡?” 林恩吃了一惊。 “对呀。” 阿蛮很自然地答道,“这本来就是我家,我一直在这里睡的呀,难道你不知道……哦,忘了你那时还晕着……” “你是说…我昏迷的那几天,你都是跟我一起睡?” “是啊。” 阿蛮理所当然地道,“总得有个人照顾你,不是吗……怎么,有问题吗?” “没……” 林恩干巴巴地回了一句,按理说,他和阿蛮现在都还只是小屁孩,就算同床共枕其实也没什么的,但林恩就是感觉怪怪的。 ………… 第二天阿蛮走的时候,并没有跟林恩告别,等林恩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是大亮。 “没想到又只剩自己一个人了。” 林恩叹了口气,白灵不告而别,阿蛮也去了冰棘城,自己现在又连个说话的人都没了。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沉下心来消化这瓶龙血。” 阿蛮把战吼和龙吟说得那么玄乎,林恩自然心痒痒的狠,他想了想,决定找个空旷的地方试验一下,看自己能不能也吼出个花样来。 他思来想去,觉得昨天去过的后山最适合,登高长啸,不正是我辈感慨激昂之士喜欢做的吗? 林恩想到就干,一溜烟跑到后山,爬上半山腰,闭上双眼,暗自揣摩着那位狂战士先祖怒吼时的狂野意境,然后气沉丹田,发出了自己第一声吼。 “吼……” 清脆的声音在山间回响,林恩吼完收功,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好像除了嘴边哈出的白气外,便再无变化。 “没关系,幼鹰初啼都这样,多练习几次就好了。” 林恩并不气馁,清了清嗓子便继续开吼。 “吼……” “叫的不错。” 就在林恩吼得正欢,一道清冷的女声忽然响起,他连忙回头一看,便看到一个高大的女人,正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丽桑卓!” 看清了来者的相貌,林恩脱口而出,心中更是意外,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恩自不会知道,无论是瑞兹,还是李青跟乌迪尔,前不久都跟丽桑卓打过交道,这位声名狼藉的冰霜女巫经营弗雷尔卓德已有数百年之久,早就将其视为自己的领地,对于瑞兹、李青这样的过江猛龙自然是十分的关注,而林恩在瑞兹和李青身旁的存在感无疑也算挺高,会被丽桑卓注意到也很正常。 “你居然认识我?” 丽桑卓有些意外,别看冰霜女巫恶名昭彰,但知道她叫丽桑卓的人其实并没有多少,事实上也是在前不久,她见时机成熟,才重新用起了‘丽桑卓’这个被遗忘在历史中的名字。 “你真的是丽桑卓?” 林恩瞪大了眼睛,他刚才不过是凭感觉猜测,没想到还真被自己猜中了。 “既然知道是我,你竟然不害怕?” 丽桑卓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林恩,能被瑞兹和乌迪尔同时看重,这个小家伙果然不简单。 “害怕……我为什么要害怕?” 林恩神色自若地道,虽然他也知道不少关于冰霜女巫的可怕传闻,但他毕竟是个穿越者,看问题的视角不一样,并不觉得丽桑卓有多么可怕。 毕竟比起残忍恶毒的普朗克船长,喜怒无常的萨科小丑,神经质的蒙多医生,丽桑卓无疑要好打交道得太多,归根结底,她不过是一个被出卖(她自己这么认为)、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老女人,一心想要复仇,想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林恩一直很好奇,当时丽桑卓到底是因为什么而跟阿瓦罗萨反目成仇的,背景故事里说,当时她们三姐妹效力于一个叫冰霜监视者的强大势力,她们用忠诚和勇武,换来了强大的魔法和长生不死的能力。 但阿瓦罗萨却不满足于此,她想要自由,播下了反抗和背叛的种子,她联合自己的姐妹塞瑞尔达,打败了不可一世的冰霜监视者们,并将嚎哭着的他们扔下了深渊…… 按理说,丽桑卓也是她们的姐妹,自然是应该同仇敌忾、同心协力,造反这种事应该一起干才对,但从始至终,丽桑卓一直站在阿瓦罗萨的对立面,对她的反叛恨之入骨,即便后来阿瓦罗萨死去,也不愿原谅她。 要知道,她们可是亲姐妹啊,什么样的仇恨可以强烈到这种地步,林恩猜想这里面肯定是藏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 后来林恩逛贴吧论坛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个说法,丽桑卓当时肯定是爱上了冰霜监视者中的一员,而且还是爱得死去活来,无法自拔的那种,但因为阿瓦罗萨的叛变,她的爱人死于战乱之中,甚至可能就是死在阿瓦罗萨手上,所以丽桑卓才会对阿瓦罗萨恨之入骨。 林恩觉得这个说法很有道理,很符合那种相爱相杀的调调,但如今当事人就在眼前,他却不敢去向丽桑卓求证,事实的真相是不是真如他想的那样。 第五十六章 不慌 “你真不害怕我?” 丽桑卓小小地释放了下气场,森然道,“既然如此,那我把你抓回去做一些有趣的小试验,想必你也不会害怕吧?” 若是换做其他的小孩子,得知自己是冰霜女巫,早就被吓得惊慌失措、六神无主了,可眼前这个小家伙却不一样,他不但镇定自若,甚至看起来还有些小兴奋,小眼睛闪闪发光,用一种审视的眼光打量着自己,好似遇上自己,对他来说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这种感觉让丽桑卓感觉很不好,她可是弗雷尔卓德最恶名昭彰的女魔头,这个小家伙居然不畏惧自己,她感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你不敢的。” 林恩胸有成竹,一脸镇定道,“我可是瑞兹大魔王的人,你若是对我不利,他绝对会跟你没完。” 拉大旗作虎皮算是每位穿越众必须掌握的求生技能,在林恩想来,就算丽桑卓再厉害,想必也不敢招惹名震天下的雷电法王吧。 “瑞兹?” 丽桑卓冷哼一声,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跟他不过是萍水相逢,他真会管你的死活?” “更何况,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害怕瑞兹?” “……” 林恩哑口无言,他没想到丽桑卓会对自己的情况了如指掌,自己的威胁显得苍白而无力。 不过也不知为何,他依然没有对丽桑卓产生畏惧之意,依旧是不拍死地问道,“你真的不怕瑞兹?难不成你比他还厉害?” 丽桑卓很厉害,这个林恩自然清楚。 她身为传奇三姐妹之一,身负寒冰血脉,是弗雷尔卓德最正统高贵的王室后裔,后来又经过冰霜监视者们的传授,习得各种强大的冰雪魔法,并获得了长生不死的能力。 后来阿瓦罗萨带头搞事,推翻了冰霜监视者们的统治,但冰川要塞最后却是落到了丽桑卓的手上,也就是说,丽桑卓继承了冰霜监视者们很大一部分遗产。 有资源,有智慧,有能力,也难怪丽桑卓能在弗雷尔卓德叱咤风云数百年,篡改历史,亡国灭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各族玩弄于股掌之间,连弗雷尔卓德的守护者冰晶凤凰艾尼维亚都拿她没办法。 可以说,丽桑卓绝对是瓦罗兰最不可小觑的强者之一。 “……” 面对林恩的提问,丽桑卓脸色竟罕见的一僵,好在成为冰霜女巫后,她脸部的肌肉早就如冰石一般冷硬,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她着实没有想到,林恩竟真一点都不怵她的气场,反倒是很有一种自来熟的劲…… 丽桑卓古井不波的心不由有了些波动,她既觉得有些没面子,又莫名有些欣然,她勾心斗角、搞阴谋诡计搞了数百年,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口气跟她说话,这让她感到很新奇。 但她终归是心冷似铁的冰霜女巫,内心的情绪只悸动了一小会,便又沉寂了下去,冷冷地道,“少说废话,我千里迢迢赶来,可不是跟你说这些的。” “哦……” 林恩感觉丽桑卓像是要动真格了,心里终于是提起了几分惧意,弱弱道,“那你是来干嘛?” “当然是……” 丽桑卓方要回答,很快又反应过来,自己干嘛要跟这小家伙说这么多,直接把他弄晕带走不就结了吗? 然而就在她想要动手,忽然心有所感,望向那座巨大的人形雕塑。 “塞瑞尔达,我的姐姐。” 丽桑卓看着那双栩栩如生的眼睛,喃喃自语道,“你果然对我有所防备。” 这座雕塑并不仅是塞瑞尔达心血来潮所为,而是她特地留给凛冬之爪的最后一道防护,一旦凛冬之爪遭遇到巨大的危险,它便会复苏过来,化身强大的战斗机器,将来犯之敌一网打尽。 刚才丽桑卓想要动用魔法,便感觉到了来自雕塑的敌意,虽然她知道这么小的魔法波动,并不会引来雕塑的攻击,但丽桑卓还是忍不住有些神情恍惚。 在传奇三姐妹中,塞瑞尔达是老大,她生性宽厚,文静贤淑,是一个爱护妹妹的好姐姐,小时候跟丽桑卓的感情非常好。 但造化弄人,曾经形影不离的好姐妹最后却不得不兵戎相向,老死不相往来。 丽桑卓一度非常记恨塞瑞尔达,认为她当初选择站在阿瓦罗萨一边是对自己最大的背叛,可后来她得知塞瑞尔达跟阿瓦罗萨闹翻,带领着追随者负气远走北方,想到最宽厚文静的大姐倔强地选择在北地孤独终老,丽桑卓心中的仇恨不由消了一大半,这也是为什么她叱咤风云数百年,爪牙遍布弗雷尔卓德各地,却鲜少打凛冬之爪的主意。 “塞瑞尔达,我的姐姐,其实我一直不相信你已经死了。” “你跟我一样,都身负着长生不死之力,而以你的实力,这世上能要你命的没有几个。” “我一直觉得,你只是心灰意冷了,找了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隐居了起来。” “不得不说,你的耐性真好,一转眼数百年过去了,我再也没听到关于你的消息。” “本来我还打算,等过几年便派一只远古魔像来进攻凛冬之爪,看能不能把你引出来。” “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因为我发现,我们的恩怨其实早就了结了,你是死是活,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用不了多久,你们曾经不惜代价驱逐的冰霜监视者们就要回来了,如果你还活着的话,肯定会看到的。” ………… 丽桑卓自言自语了一阵,她的声音晦涩嘶哑,林恩听得不是很清楚,这时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个疑问,能生出塞瑞尔达、丽桑卓、阿瓦罗萨这样传奇的三姐妹,那她们的父母肯定非常了不得,可为什么从来没听说过关于他们的消息呢? 林恩正遐想间,丽桑卓终于是结束了走神,看到林恩依旧站在原地,不禁讶然道,“你居然不跑?” 她本以为林恩会趁机逃跑,却没想到他依然老神在在地站在那里,看起来一点都不慌。 “跑?为什么要跑?” 林恩显得很光棍,一脸淡定地道,“再说了,在你面前,我能跑得掉么?” 第五十七章 “你倒挺有自知之明。” “过奖…我只是不愿做无谓的挣扎。” 林恩微笑着道,在他看来,自己表现得如此出人意表、淡定从容,丽桑卓多少会对自己刮目相看,然而只能说他想多了,丽桑卓依旧毫不犹豫地出手把他拍晕,然后拎小鸡一样把他掳走了。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黑风岭,一头雪白的狼从沉睡中惊醒,口吐人言,“不好,林恩有危险。” “是冰霜女巫…没错,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的气息。” “我不是她的对手,必须找人帮忙才能解救林恩。” 白狼急的在地上打转,它正是负气离开的白灵,由于它曾在林恩身体中逗留过,深知林恩那身月神之力的重要性,所以跟林恩建立过一些玄而又玄的联系,感知到了林恩的处境。 落到冰霜女巫手上,绝计不会有什么好事。 “去找李青…不,我发过誓,这辈子再也不见乌迪尔……” “可是…除了他们还能找谁?” 白灵不禁犯难,她身为兽灵,一直呆在人迹罕至的黑风岭,连认识的人都没几个,更别说能跟冰霜女巫抗衡的强者了。 “不管了……无论如何,我决不能让月华神的血裔在冰霜女巫手上受辱。” 白灵心急如焚,正打算独自动身去拯救林恩,一道低沉的声音忽然在她脑海响起,“小白狼,你为何如此着急?” “前辈!” 听到这个声音,白灵顿时大喜,拜倒在地,“您能醒来真是太好了,白灵正需要您的帮助,恳求您施展援手,搭救一位月华神的后裔。” “月华神?” 低沉的声音继续响起,夹带着浓浓的不解,道,“月华神是谁?” “前辈您竟然不认识月华神?” 白灵大吃一惊,在她的认知里,这位为她点化出神智的神秘前辈,无疑是位古老伟大的存在,甚至可能就是某位沉睡的史前神祗,可现在他竟然说他不知道月华神,自然让白灵很是震惊,要知道,月华神可是瓦罗兰历史上最活跃也是活得最久的神灵之一,像前辈这样超然物外的存在,理应跟月华神有过接触才对。 “我本不属于这方世界,几百年前,一股神秘的力量将我召唤至此。” 低沉的声音解释道,“所以我对你们这方世界的神祗并不是很了解。” “原来是这样。” 白灵心里恍然,瓦罗兰算是诸天万界中较为显著的位面之一,经常有异界的来客造访,她连忙道,“月华神是瓦罗兰最古老的神祗之一,几乎所以的精怪虫兽都是她的信徒……” 白灵解释起月华神的身份、冰霜女巫的邪恶狡诈以及自己跟林恩认识的过程,最后再次恳求道,“白灵恳请前辈出手相助,帮助林恩脱离冰霜女巫的魔掌。” “我帮不了你。” 低沉的生意夹带着遗憾道,“我的身体被镇压在地底深处,暂时还脱不了身,若是强行破困而出,整个瓦罗兰大陆都会因此而四分五裂,这份罪孽太大,我可承受不起。” 整个大陆都四分五裂? 白灵自然是瞠目结舌,这简直是超乎她的想象,这位前辈动一下身子就会对瓦罗兰大陆造成巨大的破坏,如此可怕的存在感,只怕连创世神都做不到吧? 那位神秘的存在并没有注意到白灵的呆愣,自顾自道,“当年我不过是小小地动荡了下身子,便引得山崩地裂,生灵涂炭,结下因果罪孽无数,差点让我变成孽龙……所以说,近百年内,在我炼化己身、脱困而出之前,我是决计不会离开此地的。” 孽龙? 白灵心有所感,脱口而出道,“前辈您是龙族?” “不错。” 低沉的声音变得高昂,傲然道,“吾乃神龙王敖兴!东海龙王敖广之祖!” 敖兴?敖广?这是什么鬼? 白灵自然是感到很不解,敖兴、敖广对她来说都是无比陌生的存在,她从来没听说过,但她也猜想得出,这位神龙王敖兴,跟她所理解到的龙族,肯定不会是一个种族。 不过白灵没时间想太多,沮丧地道,“若是前辈不出手相助,林恩肯定难逃此劫……” 冰霜女巫的恶名流传了数百年,林恩落到他手上,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天道使然,我也爱莫能助。” 神龙王敖兴诞生于洪荒世界,历经劫难,对天道宿命之论深有研究,深知那位名叫林恩的少年,若是真有福分,自能化险为夷,不然就算这次有贵人相助,只怕日后也难有起色。 “既然如此,恕晚辈先行告退。” 听这位神龙王敖兴的意思,白灵自然知道,他是不会出手搭救林恩了,所以只能靠她自己了。 月华神的后裔,绝对不能落到邪恶的冰霜女巫的手上。 “林恩,林恩……” 见小白狼毅然决然地离去,神龙王叨叨自语,“这个名字听起来竟有些耳熟……” 他不禁暗自卜卦掐算,惊奇道,“奇怪,这孩子日后竟与我有莫大的渊源……” “也好,如此说来,这孩子定然能无恙度过此劫……” 神龙王敖兴心下想着,自忖道,“不过那位把自己召唤至此地的神秘存在,定然会是位了不得的存在,他不惜代价将自己拘禁在此地,肯定是用心良苦,想必用不了多久,此界便会有一番波澜壮阔的风云吧……” “仔细相信,我还真有些期待呀……” ………… 半个月后,数千里之外的冰棘城。 “这就是冰棘城。” 阿蛮看着雄伟面露宛如艺术品的冰棘城,撇了撇嘴,道,“把城修得这么漂亮有什么用,一旦敌寇入侵,还不是要毁于一旦……” 话虽这么说,但阿蛮心里不免还是有些不快,连苦行僧部落都繁华如斯,那么更加富饶繁荣的阿瓦罗萨,肯定是更盛一筹吧。 这么说来,自己不知不觉又逊了那位素未谋面的艾希几分,这种感觉自然让阿蛮很不爽。 果然,才刚一进城,她便听到了冰棘城市民们的交谈—— “凛冬之爪……是凛冬之爪,他们居然真派人来了!” “为首的那个小女孩是谁……看起来还真是普通,难怪凛冬之爪被阿瓦罗萨压制了数百年,连一点存在感都没有……” “别这么说,凛冬之爪好歹也是塞瑞尔达留下来的后人,当年要不是塞瑞尔达禅让,哪还有阿瓦罗萨什么事……” “话是这么说,可凛冬之爪还真是够没落了,这些年来,只听阿瓦罗萨还能叱咤风云、大杀四方,哪曾听说过凛冬之爪的事迹?” 第五十八章 联姻 “可恶!” 听着人群中传来的谈论声,阿蛮的心情变得很糟糕,不可否认,凛冬之爪是消沉了很多年,但她发誓,用不了多久,她一定会带领着自己的族人们重新崛起,用战争和铁血重铸凛冬之爪的威名! “早晚…早晚有一天,我会带人攻下你们冰棘城,让凛冬之爪的意志凌驾于整个苦行僧部落之上,所有人都将在我脚下臣服!” ………… “欢迎,欢迎,真高兴你们能来。” 苦行僧部落的继承者,年轻貌美的丽贝卡公主亲自站在宫殿外迎接,凛冬之爪造访冰棘城,这在近百年来还是第一次,迎接的仪式自然是要隆重一些。 然而阿蛮却像是一点都不懂礼仪,直接问道,“阿瓦罗萨的人来了吗?” 凛冬之爪跟冰棘城本就没多少交情,这次之所以会来,主要是想见见未来的对手艾希,顺便找机会跟阿瓦罗萨的人打一架,吊唁玛芙乐公主反倒是其次,因此阿蛮最关注的无疑是阿瓦罗萨的人来了没。 “他们已经来了,正在宫里休息。” 丽贝卡公主并没有在意阿蛮的失礼,微笑着道,“阿瓦罗萨来的也是位小公主,我猜你们肯定会有很多共同语言的。” “是艾希吗?” 阿蛮精神一振,祖奶奶猜的果然没错,阿瓦罗萨果然是让艾希出使冰棘城,“她在哪,快带我去见她。” “不错,来到正是艾希公主。” 丽贝卡有些意外,“你和她认识?” “不认识。” 阿蛮摇摇头,两眼放光,摩拳擦掌,“但很快就会认识了。” 而且还会是永世不忘那种。 阿蛮心里补充了一句。 “见面先不急,你们远道而来,肯定很劳累了,不如我先派人安排你们休息,等晚些的时候,我设宴替你们接风洗尘,到时再为你们引见阿瓦罗萨的朋友,你看如何?” 丽贝卡好心提议道,阿蛮这么一副气势汹汹、急不可耐的样子,再回想一下凛冬之爪跟阿瓦罗萨的恩怨,她如何看不出,这个小女孩急着去见艾希,多半是想去砸场子找麻烦,身外冰棘城的主人,她自然不希望局面闹得太僵。 “不必了。” 阿蛮一刻都不想等,坚持道,“我们不累,带我们去见她就是了。” “这……” 丽贝卡有些为难,道,“艾希公主现在正在招待朋友,你这样冒然前去,恐怕会不好。” “招待朋友?” 阿蛮皱了皱眉,心生不爽,阿瓦罗萨不愧是弗雷尔卓德第一大部落,声隆望重,交游甚广,到哪都有朋友。 “不错。” 丽贝卡担心阿蛮不信,连忙解释道,“蛮族的大将军泰伦纳斯曾是我母后的朋友,得知我母后过世,特地前来吊唁。” “蛮族最近跟阿瓦罗萨有不少利益往来,得知艾希公主在此,自然要前去拜访。” 居然是蛮族! 阿蛮心里一沉,近些年来,蛮族崛起的速度非常快,不但在弗雷尔卓德如日中天,少有敌手,连千里之外的诺克萨斯都非常欣赏他们的勇武,经常邀请蛮族的强者前去诺克萨斯做客。 据说每一位去到诺克萨斯的蛮族高手,都受到了诺克萨斯人民热烈的追捧,不但将他们引为上宾,好酒好菜招待,甚至还经常有美女交际花投怀送抱、自荐枕席……这日子过得简直如帝王般潇洒快活。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因为蛮族的战力极其强横,连不可一世的诺克萨斯都对他们极为看重,青睐有加,极力笼络。 在弗雷尔卓德,蛮族绝对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可现在听丽贝卡的意思,蛮族跟阿瓦罗萨居然有结盟的迹象,这如何不让阿蛮心烦意乱? 若是阿瓦罗萨和蛮族真的强强联合了,那么毫无疑问,凛冬之爪崛起的机会将变得非常渺茫,大势所趋,阿瓦罗萨肯定会顺势而为,联合蛮族一统弗雷尔卓德! ………… 阿蛮的担心并不是多余,就在不远处的一座偏殿里,泰伦纳斯第一次向阿瓦罗萨提出了联姻的请求。 “联姻?” 一道悦耳的童音响起,坐在上位的小女孩惊讶地看着泰伦纳斯。 小女孩看起来有七八岁,明眸皓齿,秀丽无双,她身体虽然还未长开,但已是极尽造化之神秀,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让人赏心悦目、怦然心动,油然让人感叹人世间最美好的风景莫过于此。 这个小女孩自然就是艾希了。 艾希从小就长得非常漂亮,她被认为是阿瓦罗萨部落有史以来最精致美丽的女孩,从一出生开始,她便是阿瓦罗萨人民的宠儿,也是他们的骄傲。 后来艾希掌权,各种瞎折腾,各种瞎指挥,将阿瓦罗萨搞得乱七八糟,但绝大多数阿瓦罗萨人民依然毫无保留地支持她,拥戴她,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她实在太美好、太漂亮了,就如圣洁的女神一般,实在让人难以生出反对她的念头。 “不错,联姻。” 泰伦纳斯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道,“尊贵的艾希公主,我谨代表我们蛮族,像您们阿瓦罗萨提出联姻的请求,希望我的侄儿、未来的蛮族之主泰达米尔,能跟您、美丽的艾希公主结为连理。” “泰达米尔?我?” 小艾希还有些迷糊,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不确定道,“你是说,你想让我跟泰达米尔结为夫妻?” “不错。” 泰伦纳斯严肃地点了点头,“这对蛮族,对阿瓦罗萨,对整个弗雷尔卓德都会是一件好事。” “可是,我才刚满七岁……” 小艾希涨红了脸,她虽然天资聪颖,从小便跟着母亲学着处理政务,心性智慧都远超同龄儿童,可结婚这样的大事,对她来说还是太遥远,也太震撼了。 而且,她听说过泰达米尔。 艾希从小就是个精力充沛、好奇心强烈的孩子,每天晚上她都会缠着自己的母亲,让她给自己讲故事,三姐妹的故事,布隆大叔的故事,艾尼维亚的故事…… 她喜欢听故事,也喜欢幻想,总是孜孜不倦地打听弗雷尔卓德各种有趣的消息,自然对声名鹊起的蛮族天才泰达米尔不会陌生。 第五十九章 结盟 泰达米尔是公认的弗雷尔卓德当世第一天才,在同龄人中他的名字可谓如雷贯耳,艾希自然常听人谈起他。 传言泰达米尔三岁就能杀狼,四岁能搏虎,五岁的时候,就能轻松地将一群大他好几岁的蛮族少年打得屁滚尿流,等他六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能跟族里的成年战士对战了。 毫无疑问,泰达米尔绝对是个妖孽般的存在,身为一个好奇心强烈的小女孩,艾希一直对他很感兴趣,甚至想过特地去蛮族见他一面,看看这位前途无量的小男孩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可就算艾希对泰达米尔再有兴趣,但突然有人跟她说,让她去跟泰达米尔联姻,还是令艾希措手不及,乱了分寸。 “联姻只是一个约定,又不是马上要你们完婚。” 泰伦纳斯微笑着道,“我们可以先定下婚约,等你们俩成年之后,再择日完婚。” “可是……” 艾希涨红着脸,有心想要拒绝,但又考虑到阿瓦罗萨跟蛮族最近正处于升温期,若是拒绝得太干脆,恐怕会伤了蛮族朋友的感情,母亲知道后,肯定会责骂自己莽撞。 所以她想了想,强自镇定道,“此事我做不了主,等我回去请示了母后之后,才能给你们答复。” 嘴上这么说,但艾希心里却想,回去后一定要想办法让母亲拒绝掉这桩婚事。 这倒不是因为她看不上泰达米尔,她只是不想这么早就决定自己的婚事,她经常听传奇三姐妹的故事,最为崇拜自己的先祖阿瓦罗萨,从小便以统一弗雷尔卓德、创建一个和平美好的国度为己任,在自己的梦想还没有实现之前,她可不想那么早就相夫教子。 “这是自然。” 泰伦纳斯点了点头,道,“如此大事,自然是要艾丝特女王亲自做主,今日跟公主殿下说起,只是想让公主殿下能先有个心理准备,等凛冬一过,我们蛮族便会派出正式的使团,前往阿瓦罗萨求亲。” “这……” 艾希没想到蛮族对此事竟会如此上心,一旦蛮族派出正式的求亲使团,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出于各方面的考虑,母亲大人极有可能会答应这桩婚事。 毕竟在弗雷尔卓德,蛮族是一股谁也不敢小觑的势力,泰达米尔更是众所周知的第一天才,门当户对,阿瓦罗萨没理由拒绝蛮族联姻的请求、 蛮族一个骄傲的野蛮民族,民风剽悍耿直,极为看重脸面,若是无端拒绝掉这桩婚事,极有可能会导致他们跟阿瓦罗萨反目成仇。 毕竟在他们看来,这桩婚事无疑是极有诚意的,用他们的天之骄子泰达米尔,来迎娶阿瓦罗萨的高贵公主,简直就是天作之合,阿瓦罗萨要是敢拒绝,那就是看不起他们蛮族。 “难道自己真要跟泰达米尔结婚吗?” 艾希板着脸,气鼓鼓地想,政治婚姻在瓦罗兰历史上从来不罕见,她只是想不通,素来桀骜骄横、目中无人的蛮族,居然会主动向阿瓦罗萨请求联姻,他们不是向来自命不凡、眼高于顶,为了维持血统的纯正,鲜少跟外族通婚的吗? 艾希自不会知道,这些年蛮族虽然大杀四方、如日中天,风头可谓一时无两,但只有蛮族自己清楚,他们的处境是多么的艰难。 归根结底,蛮族的根基太浅了,这些年虽然涌现出了一批强者,带领着族人们打出了一片天地,也打出了莫大的名气,但正因为树敌太多,风头太盛,给他们招来了**烦。 诺克萨斯看上了这个战力强大的民族,一直想将它征为己用,他们用各种手段分化拉拢蛮族的强者,用各种阴谋诡计制造事端,使得这个古老而伟大的民族迟迟不能统一。 蛮族中的有识之士深知,素来霸道的诺克萨斯不可能会让蛮族真正的崛起,他们对待外族的政策一直很简单粗暴,要么臣服,要么毁灭。 现在的蛮族之所以还能跟诺克萨斯处于蜜月期,是因为诺克萨斯此时的战略重心不在北方,而是在艾欧尼亚和德玛西亚,自然要对蛮族这个很能打的小弟百般安抚拉拢,一旦他们缓过手来,肯定会用武力将蛮族彻底打服。 然而蛮族毕竟是个粗蛮的民族,族里的有识之士太少了,根本没几个人能看到这一点,去过诺克萨斯的蛮族勇士都被诺克萨斯人的糖衣炮弹腐蚀,被那里的花花世界征服了,他们极力吹捧诺克萨斯的好,深信诺克萨斯是真把蛮族当朋友,怎么也不相信诺克萨斯会对蛮族不利。 泰伦纳斯是蛮族中为数不多能看清诺克萨斯狼子野心的聪明人,他手上有一把神秘的蛇形古剑,这把古剑具有着神奇的力量,只要有人对着它发誓,那么这个人便会被冥冥中的誓约之力锁定,一旦他违背誓约,便会受到恶毒的诅咒,变成人首蛇身的怪物。 除此之外,这把古剑还极大地提高了泰伦纳斯的感知力,除了来自诺克萨斯的威胁,他甚至还感觉到,有一个可怕的恶魔正在黑暗中蠢蠢欲动,窥伺着他的族人,随时可能暴起发难。 这个恶魔非常可怕,他的危险性甚至比诺克萨斯大军还要高,他的存在令泰伦纳斯非常的担忧。 泰伦纳斯是蛮族的大将军,天之骄子泰达米尔的亲叔叔,在蛮族中的地位不可谓不高,但他深知,想凭嘴巴说服愚昧的、脑子一根筋的族人,是绝对不现实的,能拯救蛮族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赶紧找一个强大盟友。 德玛西亚太远,而且蛮族并不喜欢德玛西亚人,他们总是自命清高,眼睛揉不得沙子,习惯用高道德标准去要求他人,这对生性散漫奔放的蛮族来说简直就是异端。 艾欧尼亚也远隔重洋,远水难救近火。 皮尔特沃夫与世无争,班德尔城更是隔着千山万水…… 想来想去,只有阿瓦罗萨最适合当这个盟友。 ; 第六十章 自阿瓦罗萨时代开始,寒冰射手部落便一直是弗雷尔卓德最强大的部落,他们占据着弗雷尔卓德最富饶的南部,国富民强,人丁兴旺,千百年来,无论弗雷尔卓德如何风云变幻,他们却一直屹立不倒。 而且跟阿瓦罗萨结盟也较为容易。 阿瓦罗萨是一个包容开放的民族,在弗雷尔卓德的名声一直很好,实力又足够强大,跟他们结盟的话,族里的反对声相对会少一些。 毕竟蛮族生性孤傲自大,若是无缘无故跑去求人结盟,只会让人觉得是灭自己的威风,族里面的那些傻大个肯定会跳出来反对。 但若是以联姻的名义,那一切就容易多了,艾希公主的美名远近皆知,又是阿瓦罗萨未来的继承人,若是让泰达米尔去迎娶她,对蛮族大有益处,族里的人应该不会反对。 果然,泰伦纳斯把自己的想法一说,族里的长老们便很痛苦地答应了,他们都听知道艾希公主的面相贵不可言,若是泰达米尔能够娶到她,那对蛮族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看来传言不虚,这位艾希公主果然有副好性格。” 拜别了艾希公主,泰伦纳斯心里却依然在琢磨着这个出身高贵的小女孩,他早就听人说,这位阿瓦罗萨的小公主生性温和善良,极好相处,如今一看果然是如此,泰达米尔若是能娶到她,绝对是天大的福气。 “只是……我是没机会喝到他们的订婚酒了。” 泰伦纳斯有些遗憾,因为他很快就要去诺克萨斯担任外交官。 “我倒要看看,诺克萨斯人究竟是用了什么迷魂记,竟然有那么多的族人对它死心塌地,乐不思返!” 泰伦纳斯握紧了手上的蛇形剑,心中发狠,不管诺克萨斯人有什么手段,他都岿然不惧,他一定会用手上的蛇形剑,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们知道,蛮族人是不好惹的! 泰伦纳斯绝不会知道,与此同时,远在万里之外的诺克萨斯城,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女孩,看着院子里正将匕首耍得密不透风、有如是在跳舞的姐姐,又看了看自己,不禁黯然地低下了头,比起天赋异禀、无师自通的姐姐,她在兵器上的悟性实在太差了。 “我真没用!” 小女孩低着头,万分沮丧地想,不仅是在兵器上,就连在拳脚、气力、功法方面,她的表现也糟糕透了,一点都不像是诺克萨斯大将军、赫赫有名的瓦罗兰第一用刀高手杜卡里奥的女儿。 她名叫卡西奥佩娅,是杜卡里奥将军的小女儿,但她在修炼方面的天赋极差,完全就是个普通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诺克萨斯最崇尚武力,身为大将军的女儿,竟然连一点实力都没有,传出去肯定会很丢人。 卡西奥佩娅常常为此而感到苦恼,再一次想道,“或许我真的不适合练武,是时候换一条出路了。” 卡西奥佩娅用无比羡慕的眼光看着自己的姐姐,杜卡里奥将军早就发话,等到姐姐卡特琳娜十三岁生日时,便将那对传奇匕首‘巫妖之祸’送给她。 “巫妖之祸……这可是瓦罗兰历史上最有名的匕首类兵器……父亲可真偏心!” 卡西奥佩娅撇了撇嘴,闷闷不乐地想,她也知道,自己没法跟姐姐比,父亲大人身为诺克萨斯的大将军,从来就不是个慈祥的人,他从来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是温室里的花朵,姐姐卡特琳娜小时候表现出来的天赋气质都令他大为惊喜,从小便带在身边悉心指导,非常得父亲大人的欢心和信任。 反观自己呢,在家里简直就像是个多余的存在,父亲大人没将自己扫地出门已经算好了。 “要是我能有乐芙兰大人那样的好运气就好了……” 卡西奥佩娅不无羡慕地想,在诺克萨斯,诡术妖姬乐芙兰可谓是每个小女孩羡慕崇拜的对象,因为乐芙兰小时候也是个普通的小女孩,可后来有一天,一个路过的神秘强者遇见了她,非常喜欢她,于是送给了她一根粗又大的魔法棒。 这根魔法棒看起来平常无奇,落在别人的手上就像根烧火棍一样,一点用处都没有,但在乐芙兰手上,却能轻易使出各种强大的魔法。 后来乐芙兰正是凭借着这根看似无用的大棒,迅速成长为诺克萨斯最顶尖的强者,并加入了诺克萨斯最古老的组织暗黑玫瑰,一步步成长为暗黑玫瑰的领导者,成为诺克萨斯最有权势的存在之一。 “不只是乐芙兰大人,上次还有密探声称,德玛西亚也有一个幸运的小子,得到了一个神秘强者的馈赠,一把能释放出暴风的大剑。” 卡西奥佩娅想起前不久的一个传闻,那位密探认为那个小子前途不可限量,必须扼杀在摇篮里,不然日后必为诺克萨斯大敌。 但是后来诺克萨斯的其他密探发现,刺杀那个小子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那个幸运的小子名叫盖伦,乃是德玛西亚冕卫家族的直系子弟,冕卫家族乃是德玛西亚最古老的家族之一,想要刺杀它的直系子弟,难度非常之高,此事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然而卡西奥佩娅此时想的并不是此事,而是…… “密探……” “有了!我知道以后该干什么了!” 卡西奥佩娅忽然变得兴奋起来,她决定了,她以后要当间谍,当密探,同样可以为诺克萨斯做贡献! ………… “这是哪?” 林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片黑暗之中,周围的环境阴冷死寂,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想起来了,我是被丽桑卓给抓了。” 林恩终于是回忆了起来,脸色变得很难看,连忙摸索了下身子,还好,丽桑卓并没有搜走那瓶龙血,身上也没有什么开刀动手术的痕迹,甚至连一点束缚都没有。 第六十一章 脱胎换骨 “奇怪……她把我抓来,怎么又不管我了?” 林恩有些不解,他本以为自己落到丽桑卓手上,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邪恶的女巫抓的纯洁的小男孩……想都不用想,小男孩绝对会被糟蹋得很惨。 更何况,林恩身上还有月华神的血脉,丽桑卓把他抓来显然不是抓着玩,像她那样古老强大的老巫婆,对炼制生命药水肯定不会陌生,搞不好把林恩杀了炼制血瓶都不是没可能。 “难道是因为她突然有事离开了……一时来不及,所以先把我丢在这?” 林恩心里猜想着,他不知道丽桑卓把自己抓来有多久了,凭肚子里的饥饿感估计的话,应该还不长…当然也不一定,搞不好她偷偷喂了自己什么药,让自己一时半会不至于饿死。 “不管了…先看看能不能逃出去再说……” 林恩也算经历过一番磨难了,心性多少有了些成长,知道此事再怎么担忧害怕都是没用,还不如光棍坦荡地去面对这一切,这样至少能死得有尊严些。 “这里是……嚎哭深渊!” 林恩在黑暗中摸索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一个散发着幽暗光线的洞口,连忙跑过去一看,顿时就看到了一道古老残败的石桥,横跨在深不见底的深渊之上。 “果然是嚎哭深渊……” 林恩饶有兴致地走在石桥上,打量四周的景象,他玩过极地大乱斗,自然对这座赫赫有名的杀戮之桥不陌生。 当然,游戏终归是游戏,真实的杀戮之桥跟游戏里大不一样,没有防御塔,没有兵营基地,也没有草丛。 “没有尸骨兵器……应该有人打扫过战场……” “这桥比游戏里要宽……也要长……” 林恩目测了一下,虽然是夜间,但冰川要塞的石壁上嵌有许多宝石,或蓝或黄,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将嚎哭深渊照得若隐若现,平添了几分神秘感。 可见,这里曾经的主人冰霜监视者绝对是一帮狗大户。 “这里就是阿瓦罗萨和冰霜监视者们决战的地方了……” 林恩像个游客一样,走在这座古老的石桥上,抚摸着桥上刀斧魔法砸出来的痕迹,地上、墙上都凝固着一层黑色、有如是铺路用的沥青一样的东西。 林恩试着用手抠了一点下来,小心地闻了闻,顿时脸色大变,“这……这竟然是血!” 这层黑色固体,少说也有几厘米厚,人的血液中杂质不多,能沉积得这么厚,这是得这样的尸山血海! “当初的那场大战……是得多么的惨烈啊!” 林恩心神巨震,之前他虽然有听奥拉夫说起过,围剿纳什男爵的那场惊天血战,可他毕竟没有亲眼目睹,思维的方式还停留在游戏中的那种……一群高手围着大龙爸爸,噼里啪啦、你来我往地把它揍趴下就行了。 可瓦罗兰是一方真实的世界,生死之战又怎么可能如游戏中那么诗意美好,它的激烈和残酷远朝林恩的想象。 林恩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仿佛看到自己立于一片尸山血海、宛如地狱的惨烈战场之中,各种愤怒的咆哮、绝望的惨叫充斥在耳畔…… “不知道真实的召唤师峡谷又会是什么样子……肯定不会像游戏里那样清新美丽……而是充满了尸骨和血迹……” 连阿瓦罗萨跟冰霜监视者这一在瓦罗兰历史上并不是很著名的战役,都惨烈到这种地步,那么场面规模比它激烈十倍甚至百倍的围剿纳什男爵之战,肯定更加的壮观吧! “真想现在就去召唤师峡谷瞻仰一番……” 林恩头脑发热,呼吸粗重,也不知为何,看到这么沉重可怕的场景他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变得十分的亢奋,简直恨不得恨不得身临其境,找个人浴血厮杀一场。 “这里的杀意……战意太可怕了……哪怕是过了千年,依然不知不觉感染了我……” “不过这种感觉……还真是美妙!” 林恩吐了一口浊气,只感到心潮澎湃,他感觉到身体中有一股古老的力量在觉醒,每一个细胞、每一个毛孔仿佛都在呐喊,在咆哮,杀!杀!杀! 他的狂战士血脉,终于是真正地开始觉醒了! “我明白了……” 梦寐以求的血脉开始觉醒,林恩却并没有表现得欣喜若狂,而是走到石桥的缺口处,看着古老要塞的断壁残垣,自语道,“能觉醒血脉的方式不只是战斗,去一些惨烈的古战场瞻仰缅怀同样也可以……甚至效果会更好……” 对于狂战士来说,最重要的无疑就是战役,只要能激发战意共鸣,让人变得狂躁好战,自然就能刺激血脉的觉醒。 “以前自己活得太过于小市民了,眼界心胸都太狭窄局限,优柔寡断,惩前毖后,束手束脚,这样的心性怎么能跟成为狂战士?” 杀伐果断、快意恩仇、桀骜狂野、胆大包天……这些特性简直就像是狂战士的本能,是他们赖以强大的根本,可自己倒好,硬生生地用所谓的理智将它们给压制住了。 “不疯魔不成佛……” 林恩喃喃自语,“不疯魔……又如何成为强者……可笑自己还一直想着拜师抱大腿,强者的世界,又岂是单靠抱大腿就能进入的……” 林恩一时间感触万千…… …… “你的悟性不错,我没看错人。” 就在林恩思考人生这会,一道高大的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林恩身旁。 “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这十几分钟的经历对林恩来说,简直就是脱胎换骨般的蜕变,他像是换了一个人,用充满自信地眼神看着丽桑卓,“又或者说,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不错不错。” 丽桑卓轻轻地鼓起了掌,“我很欣赏你能有这样的眼光,男孩子的眼神,就应该充满野性凶性,要是连一点自信都没有,如何在这世上立足?” 第六十二章 试验 “至于我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 丽桑卓顿了一下,道,“我本想用灵魂契约,将你收为奴仆,后来忽然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一直在寻找天赋不错的孩子,进行一个古老的试验。” “你的天赋很不错,我想他应该会感兴趣,于是我跟他联系了一下,他答应过几日会来看你。” “你的朋友?” 林恩感到有些不妙,物以类聚,邪恶的冰霜女巫的朋友,显然不会是好人,说不定也是一个大魔头。 他想找人进行一个古老的试验,听起来就有些可怕,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绝对不会是件好事。 “你害怕了?” 见林恩脸色难看,丽桑卓开口说道,她的那位朋友,是一位无比强大、连她都要敬畏的古老存在,对试验对象的挑选一直很苛刻。 虽然林恩的天赋血脉都算不错,但想要入那位朋友的法眼还是有些难度,所以丽桑卓才会对林恩进行一些指导调教,以激发他的血性骨气,让他能有更好的精神面貌去迎接那位古老存在的到来。 “怕?我为什么要怕?” 林恩才经历了一番头脑风暴,心气正高昂着,听丽桑卓说他害怕,顿时就炸毛了,“我连你都不怕,还会怕你的朋友?” 人在头脑发热时的思维很不一样,林恩就很光棍地想,自己落到丽桑卓手上,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担惊受怕、痛哭求饶都是没用,反而还显得丢人现眼,还不如勇敢地去面对这一切,至少还能壮烈一把。 然而林恩怎么也不会想到,丽桑卓的这位朋友,竟然是他! ………… 林恩在冰川要塞等了小半个月,丽桑卓的那位朋友才姗姗来迟。 这半个月里,在丽桑卓明里暗里的引导刺激下,林恩蜕变得非常快,他每日都会去那座杀戮之桥上静坐感悟,臆想那些磅礴惨烈般的战斗场面,引导战意在身体中奔腾驰骋,不断地刺激血脉的觉醒。 这样的日子虽然很枯燥单调,却令林恩如痴如醉,他像个疯子一样沉浸在充满杀戮、充满暴戾的幻想世界中,他的三观正在崩塌瓦解,他的理智越来越好,他的人格正在黑暗中重塑。 现在的他跟半个月前相比,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丽桑卓的计划正在生效,她相信用不了多久,林恩就会发自深心地发生改变,被她调教成一个不折不扣的战斗狂。 然而就在这时候,她的那位朋友,一个提着血色巨剑的巨大黑影出现在了冰川要塞。 “丽桑卓,我来了。” “欢迎您的到来,亚托克斯大人。” 冰霜女巫低下了她高傲的头,向来者深施一礼。 亚托克斯确实当得起她这一礼,这位神秘的暗裔剑魔据说是从上古神话时代存活下来的幸存者,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恶魔。 亚托克斯对丽桑卓的施礼习以为常,点点头道,“你说的那个孩子在哪?带我去见他吧。” ………… “不知大人对这个孩子可否满意?” 丽桑卓见亚托克斯一动不动地足足打量了林恩三分钟,顿觉有戏,忍不住开口问道。 “不错不错,他身上的两道血脉都足够强大,其中的一道甚至还是我的老对手的,确实很适合当我的试验对象。” 亚托克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道,“若是在六天前,我肯定会选择他,但是现在我有了更好的目标。” “哦?” 丽桑卓有些意外,道,“不知是哪里的天才,能比这孩子还要优秀?” “你应该听说过,就是蛮族的那个天才少年,泰达米尔。” 亚托克斯有些兴奋地道,“说起来还是要谢谢你,要不是你传讯让我来弗雷尔卓德,我都不知道这里竟然出了泰达米尔这样的超级天才,我已经在暗中观察过他,他的天赋,他的气质,都非常适合我那个计划,简直就像量身定做一样!” “泰达米尔?” 丽桑卓当然知道这个孩子,忍不住提醒道,“可是蛮族这会正如日中天,强者辈出,大人您虽然厉害,但凭您一个人的力量,想要将蛮族的天之骄子掳走,恐怕会有些难度吧……” 亚托克斯虽然是很能打,但他毕竟不再是真正的神灵了,能从那场可怕的诸神黄昏幸存下来,他也是付出了不少的代价,实力大打折扣,就算这些年的休养让他恢复了一些元气,但想要单挑整个蛮族还是有些不现实的。 “这我当然知道。” 亚托克斯摆摆手,看起来胸有成竹,“蛮族确实有些不好对付,但它跟诺克萨斯之间早晚会有一战,到时候我只要浑水摸鱼就行了。” “这么说来,大人是认准了泰达米尔了?” “没错。” 亚托克斯很肯定地点了点头,道,“再没有谁比泰达米尔更适合我的计划了。” “那么这个孩子怎么办?” 丽桑卓就像推销商品的商人一样,见林恩没能入亚托克斯的法眼,不免有些心急,“要不大人把他也算上吧,反正试验一个试验两个都差不多,而且这样还能有个比较……” “你说得也有道理……” 亚托克斯忍不住点了点头,再一次打量起林恩,由于他的那个计划太过深远复杂,对试验对象的要求非常高,他一共也没做过几次,更是从来没有成功过,自然也没能积攒多少经验。 若是拿眼前的这个孩子练练手,自然是极好的,就算不小心把他玩死了,那也无关痛痒,反正还有泰达米尔。 而且在诺克萨斯还没对蛮族动手之前,想打泰达米尔的主意显然很难,这么一来,自己起码要等个好几年才能对泰达米尔下手。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先拿这个孩子试试手吧……” 亚托克斯这么想着,提着自己的饮血魔剑,向正神游物外的林恩走去。 “但愿你不会让我失望,能勇敢地活过来。” 亚托克斯提起饮血魔剑,轻轻地往林恩心口一刺。 ; 第六十三章 猜测 饮血剑堪称是瓦罗兰大陆上最古老也最为传奇的神剑之一,自从诞生以来,它已经饮用过无数生灵的鲜血,无论是神灵、魔鬼还是巨龙,都曾倒在它的利刃之下,鲜血化为贡品,被它吸得一干二净。 然而当亚托克斯将剑刃刺入林恩身体时,饮血魔剑却一反常态的没有掠夺这个倒霉孩子的鲜血,反而是挤出一滴鲜红的精血,流入林恩的心脏。 几乎是一瞬间,林恩的心脏就像被滴了墨汁的清水,瞬间就被黑化了,一道道可怕的魔纹顺着身体的血管四散开来,林恩整个人都在剧烈地痉挛颤抖,浑身漫着黑气,七窍流血,看起来诡异而可怕。 “他熬不过去。” 亚托克斯看着林恩的样子,有些失望,他发现自己有些高估了这孩子,又或者说自己太心急了,毕竟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算天赋再好,又怎么承受得住饮血剑温养了数千年的魔血。 “这孩子算是毁了……不过这样也好,好歹提醒了我以后不能操之过急……” 亚托克斯总结着经验,他觉得在泰达米尔成年之前,自己最好不要在他身上做同样的尝试,最好等他成长为一个棒小伙时,身体心性都足够强大,才适合自己开展计划。 “小家伙,能死在饮血剑下,是你的荣誉。” 亚托克斯再次提起剑,正要将这个可怜孩子的鲜血回收利用,收回那滴珍贵的魔血,忽然,他停住了…… “有意思……” 那滴魔血势如破竹地席卷了林恩的整个身体,却依然不满足,像嗅觉灵敏的猎犬一样,很快就感觉到了林恩揣在怀里的那瓶龙血,也不见什么动作,那瓶龙血便自动裂开,融入了林恩的身体之中。 龙族生性桀骜暴烈,与恶魔向来不对付,这些龙血入了林恩的身体之后,便与那滴魔血激烈地纠缠起来,一时间竟杀得难解难分。 有了这股生力军,一直毫无还手之力的狂战士血脉和月神之力终于迎来了喘息的时间,不断地觉醒出气力。 四股力量相互拉扯,竟渐渐地维持住了平衡。 “巨龙的精血,居然还有这样的妙用?” 亚托克斯眼睛一亮,随即又摇了摇头,“不对……以前我也算杀过不少的龙族,却从来没见谁的血液能跟我的魔血抗衡……” “难道说,这头巨龙的精血有什么特别之处?” 亚托克斯来了兴致,细细地感应了一会,皱起了眉,“奇怪……这头巨龙的气息很强大,我应该认识才对,为何却感到如此陌生?” “大人……” 一旁的丽桑卓连忙提醒道,“我知道这瓶龙血的来历,它是盲僧李青从中央峡谷囚禁的那头上古巨龙身上取下来的。” “中央峡谷?” 亚托克斯脸色一变,然后恍然大悟,“原来是它……怪不得会这样……” “看来它也发生变异了……中央峡谷那鬼地方,真是越来越诡异了……” 亚托克斯沉着脸嘟囔了几声,他身为为数不多从上古神话时代活下来的老古董,自然知道中央峡谷的前身是什么。 它堪称是瓦罗兰大陆的精华之地,藏有着数不尽的秘密。在神话时代,神灵和魔鬼为了争夺它不知爆发了多少大战,不知有多少神灵魔鬼埋身在那里。 毫无疑问,那里是一块不祥之地,充满着诡异和诅咒,亚托克斯一直对它是敬而远之。 亚托克斯之所以说那里越来越邪门,是因为不久前他听说,有一个人从中央峡谷中走了出来。 没错,一个人,活生生的人。 这个人穿着紫色的破旧衣服,看起来像是被埋了很多年似得,戴着诡异的面罩,手上提着一把青黑色的古剑,最让人奇怪的是,他的手只有三根手指,脚上更少,只有两根脚趾。 这位怪人大摇大摆地来到了诺克萨斯,见人就说,‘没想到吧,我又回来啦’——他并不知道诺克萨斯是一个奉行大人类主义的国度,讨厌仇视一切非人类种族,所以他张扬的性格以及迥异于常人的外貌,给他招来了**烦。 诺克萨斯人将他团团围住,命令他摘下面罩,束手就擒,怪人哪里会听,怪叫了几声‘开打开打’,便提着他那把古剑,猛虎下山一般冲入人群,三下两下就将一大群人放倒在地。 然后傲视全场,趾高气扬地哼了一声道,“哼,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后来人们才知道,他的名字叫贾克斯,自称是武器大师,他手上那把剑的名头更响亮,号称是至高无上的‘王者之刃’。 刚到诺克萨斯那会儿,贾克斯惹了不少麻烦,但凭着超强的战斗力,他把所有胆敢找他麻烦的人都打趴下了,连战争女神希维尔都坦言,自己不是贾克斯的对手。 随着贾克斯在诺克萨斯的名头越来越响亮,诺克萨斯的高层破格将其招入军中,并直接任命他为高级军官。 一时间,贾克斯在诺克萨斯的风头可谓一时无两,人们对他的身世来历非常好奇,纷纷猜测他的真实身份,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他肯定是纳什男爵的化身,又或是就是纳什男爵的儿子!” 参加过围剿纳什男爵战役的幸存者信誓旦旦地道,“他脸上的面罩,跟纳什男爵身上的魔纹一模一样,他们俩肯定脱不了干系……” “嘶……原来是这样,难怪他那么厉害……” 众人齐声惊呼,纳什男爵带来的那场浩劫才结束没多少年,贾克斯又是从中央峡谷中走出来的,这里面的联系,还真是细思恐极…… “胡说,纳什男爵早就被镇压住了,要是贾克斯真跟纳什男爵有关系,你觉得最高统帅部的那些大人都是白痴,会看不出来吗?” 有明眼人一针见血道,“我倒觉得,贾克斯很可能是一位幽魂士兵!” “幽魂士兵?” “没错!” 那人自信地道,“据说中央峡谷中有很多幽魂小兵,他们经常三五成群,在峡谷中巡逻,而贾克斯跟他们长得很像,也是三根手指两根脚趾!” “对,这些小兵我也有耳闻,相传他们分属两股势力,彼此仇视,能通过厮杀无限成长……” ………… 一时间众说纷纭,人们关于贾克斯的猜测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千奇百怪。 ; 第六十四章 纳什之牙 有人说他是巨神峰的遗民,因为他刚一在诺克萨斯冒头,远在千里之外的巨神峰上的战争之王潘森便急不可耐地跑去找他,两人一见如故,差点没当场拜把子。 有人说他是上古的化身,因为他最早出现在中央峡谷,而那里埋葬着数不尽的,会出现一两个诈尸还魂的也不是没有可能,而且这样也能解释贾克斯的实力为什么会那么深不可测。 有人说他是来自虚空世界的恶魔,自古以来,虚空恶魔在瓦罗兰的传闻屡见不鲜,相传他们是上古之战的漏网之鱼,在瓦罗兰呆不下去了,便跑到虚空世界苟延残喘,许多强大的魔法师一直怀疑他们贼心不死,迟早会卷土重来,贾克斯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员…… ………… “贾克斯……” 亚托克斯念叨了一句,他很清楚,在上古中,绝对没有一位叫贾克斯的存在,在他漫长的生命中,之前也从未听说过此人。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他对贾克斯的判断,这家伙绝对是位危险至极的存在,因为几日前他又做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单挑纳什男爵!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战争之王潘森说起,潘森跟贾克斯一见如故,相交莫逆,有一日他们俩在一起喝酒吹牛,吹着吹着就较起了真,都觉得自己更加厉害——他们之前有比试过,因为有曙光女神蕾欧娜的暗中相助,以及贾克斯死活不愿意动用王者之刃,潘森跟贾克斯战成了平手——他们都是骄傲的人,对这个结果都不满意,但老是打来打去也没意思,还伤感情,于是潘森灵机一动,对贾克斯道, “要不这样吧,咱俩打个赌,谁去把纳什男爵的牙齿拔下来,那就是谁更厉害!” 当时贾克斯跟潘森正争得头脑发热,自然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他那阵子没少听到一些流言蜚语,说他是纳什男爵的儿子之类的,这让他非常生气,去单挑纳什男爵,把它的牙齿打下来当战利品,不正好证明自己跟纳什男爵没有关系吗? 这么一想,贾克斯哪里还坐得住,噌地一下跳将起来,急不可耐地往中央峡谷跑去。 潘森是个纯爷们,自然不愿意认怂,拍拍屁股也要出发,但曙光女神蕾欧娜拦住了他——蕾欧娜认为这样做太危险了,虽然现在的纳什男爵绝大部分身体都被镇压在地底,实力大不如前,但哪怕就是一个小小的头颅,也绝不是潘森能够招惹的,她不放心让潘森去冒险。 男人都好面子,潘森哪里肯依,见好说歹说死活说服不了蕾欧娜,于是气急败坏地跟她打了一架——结果自然是毫无悬念,蕾欧娜一如既往地轻松地获得了胜利,这位烈阳族的天之骄女从小便深得烈阳神的眷顾,各种神器简直是不要钱地往她身边扔,钢铁烈阳之匣、日炎斗篷、天顶之刃……同根同源的潘森想要战胜她,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所以潘森最后没能去成,单挑纳什男爵的壮举,只能由贾克斯一个人去尝试了。 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成功,因为纳什男爵实在太强大了,当初联军几乎是联合了瓦罗兰的一半强者,费了好大的功夫,好不容易才将其封印,即便它现在的实力不及全盛时候的十分之一,也绝不是人力能够抗衡的! 然而,不到三天,贾克斯便带着一根雪白的獠牙耀武扬威地回来了,经过鉴定,它的确是纳什之牙! 顿时间整个诺克萨斯都沸腾了,甚至连对艾欧尼亚的入侵计划都因此而延后。 所有人都好奇贾克斯是怎么做到的,有人估算过,贾克斯出发的雷瑟守备城距离中央峡谷超过千里,就算他能日行千里,来回至少也要花去两日多的时间——也就是说,贾克斯从纳什男爵身上取下牙齿的过程极短,简直就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松简单。 一时间人们对贾克斯的怀疑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变得更加强烈—— “亲儿子,一定是亲儿子,贾克斯肯定是纳什男爵的亲儿子,只有这样,才会这么快就得到纳什之牙!” 对于这个说法,贾克斯自然是哭笑不得,不过即便这样,他也绝口不提自己是如何获得纳什之牙的,对于自己的身世来历更是三缄其口,任由别人猜测怀疑。 “纳什男爵那样天地不容的邪物,天下仅存,怎么可能有儿子?” 亚托克斯见多识广,自然对那些人的怀疑嗤之以鼻,纳什男爵诞生的时候,正是暗影岛发生异变之时。 暗影岛本是一座鸟语花香的人间仙境,后来却在一夜之间,被无边的黑暗能量笼罩,变成了一个阴气森森的邪恶之地,诞生了非常多的邪恶生物,一般来说,这些邪恶生物经历过异变,器官退化,血脉紊乱,是不可能有子孙后代的。 “不过贾克斯能轻易地从纳什男爵身上取下牙齿,那么毫无疑问,他身上肯定有什么能令纳什男爵敬畏甚至是主动臣服的东西?” 亚托克斯自语道,他自问即便是在自己全盛之时,想要打掉纳什男爵的牙齿也不会是件容易的事,贾克斯那么容易就得手,没用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只怕没有人会信。 “难道是那把王者之刃?” 王者之刃!这么骚包的名头想不吸引眼球都难,在诺克萨斯,这把剑早就被传的神乎其神,有人说光是看它一眼都要打个激灵,靠得近了更是会感受到一股彻骨的寒冷,好似身体的热量精气都被吸走了,当它出鞘之时,更是狂风大作,日月无光,山河都要为之变色…… “上古时候,可没几个人敢给自己的兵器取名为王者之刃……” 神话时代,遍地都是牛人,敢叫自己的剑为王者之刃,那岂不是给自己拉仇恨么,敢这么叫的人通常是既不要脸也不要命,分分钟有人教他们做人。 “可看那贾克斯的所作所为,也不像是欺世盗名之人,难道他那把王者之刃是真的?” 亚托克斯沉吟起来,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能解释通,贾克斯为什么能那么轻易就得到了纳什之牙——是因为那把王者之刃,震慑住了纳什男爵! 第六十五章 角斗场 “不管怎么说,这贾克斯绝对是个人物,以后遇到他还是小心点为妙……” 虽然素未相逢,但亚托克斯心里对贾克斯已然有了一层提防,他低头看向林恩,“这小子倒也算命好,身上居然有中央峡谷那头恶龙的精血,那头恶龙在中央峡谷里经受了上千年的熏陶洗礼,血脉产生了异变,机缘巧合下帮他熬过了这一劫,难道这是天命使然,合该他当我的棋子?” “我倒很期待,将来你能成长到什么地步……” 龙血、魔血、狂战士血脉、月神之力……普通人能拥有这四大血脉中的一个,就已经算非常了不得了,而林恩四个都占了,也不知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越是强大的血脉越是霸道,最为排斥其它的血脉,可以预见,以后这四大血脉少不得会在林恩体内厮杀纠缠,有的是他的苦头吃。 “不过……魔血已经种下,但后续的计划该怎样进行呢?” 亚托克斯有些犯难,他还没考虑好怎样安置林恩。 如果是泰达米尔,那倒是好办,那家伙是粗线条,暴脾气,只要自己在他眼皮底下将他的族人屠杀掳走,他肯定会受到刺激,仇恨和愤怒就会充斥他的心灵,引领他不断变强,刺激魔血不断释放,用不了多久就能促使泰达米尔成为自己最完美的作品。 然而这个方法在林恩身上却行不通,这小子孤家寡人,无牵无挂生性也不够偏执桀骜,想用仇恨和愤怒支配他,实在是有些难度。 “这么说来……只能把他丢去诺克萨斯了!” 亚托克斯毕竟见多识广,很快就为林恩想好了去处,那就是诺克萨斯的角斗场! 再没有什么地方比那里更适合当林恩的试炼场了! 诺克萨斯的角斗场堪称是全大陆最血腥疯狂的杀戮场,那里充斥着暴戾、邪恶、怨恨、屈辱……任何人如果能到那里面走一遭,绝对会有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当然前提是他没有发疯的话。 至于林恩会不会被玩死在角斗场里,亚托克斯倒不怎么担心,这也是他一贯的风格,他从来不过多地操心自己的作品,深信只有自然发展才能培养出最完美的试验品,自己只需要给他引导一个大致的方向就够了。 就像后世他对泰达米尔那样,除了在最开始的时候冒了下头外,他便再没出现过,由着冥冥中的命运的驱使,慢慢地推动泰达米尔走上巅峰。 “不知你是会死在角斗场中呢,还是会成为下一个维斯赛罗……” 想到维斯赛罗,亚托克斯心中不无感慨。 维斯赛罗算是他心中的一个遗憾,当初他非常看好这位在角斗场中大杀四方、光芒四射的勇士,但就在他打算将维斯赛罗收为自己的试验品时,却得知德玛西亚的皇帝嘉文二世已经抢先将他救了出去。 “一名沾满鲜血、内心扭曲的角斗士,居然被嘉文二世那么看重,不但不顾危险将其从角斗场中救出,更是委任他为德玛西亚的皇室总管……该说嘉文二世蠢呢,还是该夸他胸襟宽广,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对于嘉文二世的截胡,亚托克斯心里还是有些介怀,但也不得不佩服嘉文二世心胸极为广阔,看人的眼光极准。 维斯赛罗去到德玛西亚后,便恢复了他本来的名字——赵信,深受嘉文二世的信任,一直让他形影不离地守卫在身旁,总管皇室的一切事物。 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要知道,诺克萨斯的角斗场,那可是如地狱般恐怖险恶的地方,不知有多少强者进入其中后,便性格大变,心理扭曲,灭绝人性,易躁易怒,成为嗜血疯狂的杀戮机器。 当初赵信可是诺克萨斯的传奇人物,是在角斗场中存活得最近的角斗士,不知经历过多少次惨烈对决,不知有多少人命丧在他手上,可以说角斗场中的一切阴谋邪恶他都经历过了,而且不是一次两次。 在德玛西亚人民看来,他无疑是位危险人物,让他留在自己的国王身边实在太危险了。 然而嘉文二世却一意孤行,对赵信毫无保留的信任,而事实也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成为德邦总管后,赵信再没有展露出他那危险的一面,他总是沉默地站在嘉文二世身后——像个影子一样安静、毫无存在感,但谁也不能否认他的能力,他将皇室的一切事物都打理得井井有条,任劳任怨,哪怕嘉文二世去世后,他依然是德邦的总管,深受嘉文三世的信任和尊敬。 人们这才发现,赵信是一位真正的勇士,诺克萨斯那炼狱般的角斗场,并没有摧毁他的意志和灵魂,他像钢铁一样坚强,无论遭受怎样的苦难和挑战,内心的坚持和意念却依然岿然不动,恪守着为人底线。 试问这样耀眼夺目的传奇人物,如何不让亚托克斯欣赏和惋惜……惋惜的是赵信已经加入了德玛西亚,而且实力深不可测,亚托克斯很难把他收为自己的棋子了。 “丽桑卓……” 亚托克斯遐想了片刻,终于是结束了自己的走神,回头对冰霜女巫道,“这个孩子我很满意,算我欠你一次!” “多谢大人!” 丽桑卓连忙答谢道,她之所以将林恩引荐给亚托克斯,要的不正是这个——暗裔剑魔的承诺,可以是一次请他出手的机会,也可以是换取某一件宝物。 “此事还得麻烦你……” 亚托克斯继续道,“我听说你跟诺克萨斯的关系不错,想办法将这个孩子送入角斗场中。” “角斗场?” 丽桑卓有些意外,诺克萨斯的角斗场,那可不是人待的地方,心智再坚强的勇士一旦沦为角斗士,那他整个人便都毁了,古往今来,能从角斗场中活着走出来的人仅有一个,里面的凶险程度可想而知。 她本以为亚托克斯对林恩种下魔血后,是想把他带回去悉心指导,当衣钵传人一样对待,却没想到居然是要把他丢到角斗场。 ; 第六十六章 狂风城 “你照做就是。” 亚托克斯却不愿多作解释,自顾自地检查了下林恩的身体,发现情况还算不错,至少不会有性命之虞了,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语道,“这样一来,泰达米尔还真多了个竞争对手,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我可以安排他们俩见上一面……” 亚托克斯一边想着,一边提着饮血魔剑消失在黑暗之中。 ………… 诺克萨斯南部,狂风城。 狂风城是风暴平原上最大的城市,是一座新兴起的城市,位于宏伟屏障之后,毗邻着神秘之地艾卡西亚,紧靠巫毒之地,地理位置险要,驻扎着不少诺克萨斯军队,人口众多,是瓦罗兰南大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在崇尚武力的诺克萨斯,基本上每一座城市都有角斗场,狂风城自然也不例外,它有着风暴平原上最大也最有名的狂风角斗场,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战俘和凶兽从四面八方涌入其中,他们之中有德玛西亚士兵、牛头人战士、艾欧尼亚的流浪武士……甚至连矮小的约德尔人都能偶尔看到。 在诺克萨斯,角斗竞技是一项非常流行的运动,上至高官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基本上每一个诺克萨斯人都是这项运动的忠实拥趸。 甚至有人认为,诺克萨斯之所以奉行军国主义,四处征掠他国,为的就是能让这项运动繁荣兴盛下去,因为只有战争,才能带来大量的战俘和奴隶,才能给每天都要死伤无数的角斗场补充足够的鲜血。 “快看,奴隶队伍!有新的角斗士来了!” 城门口,一个眼尖的路人忽然大声喊道。 “真的吗?” “在哪在哪?哎哟,可算来了!” “可不是么,角斗场那些老面孔都看腻了,也是时候该补充些新人了!” ………… 城门处瞬间就变得喧闹起来,大家争先恐后、翘首以待,希望能早一点看到这批战俘的面貌,看有没有拔尖的高手。 “别挤了,有什么好激动的啊,最近又没什么战事,肯定不会有什么高手的。” 一个过路的中年人看到城门被堵住,不由笑骂道,“而且就算真有好货,也早让诺克城挑去了,哪轮得到我们?” 这倒是实话,狂风城虽然是诺克萨斯南部的军事重镇,但比起主城诺克城来,还是差了不少,一般来说质量好的战俘都会被优先送到诺克城去,毕竟那里的角斗场才是最顶级的。 “说的也是……上次就是这样!” 有人已经醒悟过来,骂咧咧道,“每次来新人的时候大家都期待,但最后往往是白高兴一场……” “就是,要是有好货色,早就传来消息了……” 其他人也深以为然,兴致顿时降了下来。 当初为了围剿纳什男爵,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签订了和平协定,直到现在,这个和平协定还没有被彻底撕毁,虽然边境线上也有小打小闹,但毕竟没有彻底撕破脸皮,直接宣战。 没了德玛西亚这个老对手,诺克萨斯的角斗场缺了最主要的战俘来源,使得这些年角斗场的竞技质量急速下降,为此很多人怨声载道,恨不得立马跟德玛西亚人开展,将他们的皇帝嘉文三世和伟大的维斯赛罗抓回来,丢进角斗场中让他们决斗。 “散了散了,没啥好期待的了……” 人群嚷嚷着慢慢散开,不过仍有一些闲来无事的人守在原地。 “听说马上就要跟艾欧尼亚开战了,但愿到时我们狂风城能分来一些好的俘虏。” “是啊,艾欧尼亚的高手可不少,我们狂风城好歹也算南部第一大城,怎么也该来几个成名高手吧。” 几个相识的市民闲聊着,他们都知道诺克萨斯东部沿海的军队已经在集结,要不是横空杀出个武器大师贾克斯,将大家的风头和眼球都抢了去,高层为了安抚摆平贾克斯也花费了一些时间,不然大军早就向艾欧尼亚进发了。 “开战?还不一定呢,你们没听说吗,战争女神希维尔因为极力反对入侵艾欧尼亚,已经跟最高统帅部那帮人闹翻了,昨天更是宣布,从此脱离诺克萨斯,再也不为诺克萨斯效力!” “什么?真的假的?我怎么没听说!” “不可能吧……战争女神多么显赫的人物,怎么可能脱离诺克萨斯,这样的话你可别乱说!” “我怎么会乱说?我犯得着骗你们吗,这是真的!” 那人信誓旦旦地道,“据说统帅部的那帮人勃然大怒,要派人干掉希维尔呢!” “干掉希维尔……这怎么可能,女神大人在我们诺克萨斯待了这么多年,谁不知道她的可怕,只有傻瓜才会接受这样的任务!” “可军令如山,要是统帅部那帮人真下了追杀令,下面的人就是明知是死也得上啊。” “唉……女神大人居然会叛出我们诺克萨斯,想想都令人难过。” “是啊,我最崇拜希维尔大人了,又漂亮又有实力,就是贪财了点……” 几个人闲聊的时候,那队战俘已经靠近了城门。 “果然没什么好货色。” 其中的一个人看了一眼,没发现什么拔尖的高手,顿时有些不爽。 “是啊。” 另一人附和道,“狂风竞技场是越来越没落了,记得它最初成立那会,是何等的风光,连诺克城的大人物都经常跑这里来看比赛。” “那是!” 又一人跟着感慨,“那时候我们刚征服风暴平原,狂风城初立,正是开疆扩土、大杀四方的时候,宏伟屏障上的蛮夷,巫毒之地的术士,恕瑞玛沙漠的荒兽……都是用来角斗的好手!那时候的竞技质量真是没的说!” “是啊,如今狂风城立足已稳,附近的部族都被我们给杀怕了,再难抓到高手了。” …… 几个人正追忆着狂风城的辉煌岁月,忽然听到有人叫道,“快看,战俘里面有个小孩!” “小孩?小孩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以前又不是没有过。” “不是,那个小孩很邪门,你看其他战俘都不敢靠近他。” 第六十七章 角斗场 “咦,还真是!” 其他人也发现了这一点,齐齐看向那个小孩。 诺克萨斯的奴隶队伍,历来是充满了黑暗和残酷,为了保持奴隶们的凶性和血性,以让他们成为合格的角斗士,奴隶们通常会用一些阴暗的手段,像用药物、用黑魔法暗中影响这些奴隶,让他们变得嗜血易怒,稍有不和,便会大打出手,像疯狗一样死死咬成一团。 通常来说,被奴隶主调教过的奴隶,心智会变得不健全,眼里满是暴戾和杀戮,行事肆无忌惮,毫无理性可言,只有在真正让他们感到畏惧的人面前,他们才会收敛一些。 “能让其他奴隶不敢靠边,这个小男孩是个人物啊……” “不错,你看他的身体,青筋暴露,形如魔纹,隐隐漫着黑气,像是有什么强大的力量在他身体中肆虐爆发过……我敢打赌,这小家伙的血脉肯定很不一般!” “哈哈,这么说来,那他肯定是个好苗子了,狂风城终于又有好戏看了。” ………… “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落到这等地步……” 林恩听着人们的谈论声,心里一片苦涩,这些日子的遭遇,对他来说简直就像噩梦一般可怕。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一名角斗士。 “诺克萨斯的角斗士……听起来好像是不错。” 林恩自语道,诺克萨斯的角斗士,他自然是久仰大名,说它是瓦罗兰大陆上最为血腥残酷的炼狱场一点也不为过,大名鼎鼎的德邦总管赵信和牛头酋长阿利斯塔都曾在这里面遭受过劫难。 在诺克萨斯,角斗士地位低下,有如是为人取乐的戏子,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同样是最光辉最荣耀的偶像人物,只要你能打出不同凡响的战力和毅力,就能赢得无数的拥戴和热捧,即便最后你不幸英勇战死,在诺克萨斯人民看来,这也是最至高无上的荣耀,是一位真正值得尊敬纪念的英雄。 “毫无疑问,角斗场无疑是最能培养强者的地方。” 林恩无疑是很清楚这一点,他在瓦罗兰也算经历了很多,知道想要成为一名强者不会是件容易的事,这关系到一个人的心性、毅力和决断机遇,并不是光靠天赋就能一条坦途,走向人生巅峰。 角斗场的血腥残酷,无疑最能磨练人的心性智慧,若是能在这样的环境中泰然自若、挥洒自如,那这个人毫无疑问便是一名真正的强者,天下之大,再没有什么能阻挡其道,再没有什么能梗塞其心。 “只是,想要在角斗场中屹立不倒、成为不败的存在,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林恩心中苦涩,他很了解诺克萨斯人的价值观,真正的角斗士,真正的英雄,不是用来顶礼膜拜、百般追捧,只有英勇战死,才能证明他的勇武,才能为他赢来荣耀,才能让他达到真正的巅峰! 然而诺克萨斯的角斗场,并不是块容易生存的地方,它的血腥和残酷,远超人们的想象! 就像大名鼎鼎的‘维斯赛罗’——德邦总管赵信,这位有史以来最强大的角斗士,若是没有嘉文二世的帮助,他将会面对必死的一战——以一己之力挑战三百名角斗士! 三百名角斗士! 这个数字听起来或许是不多,战争之王潘森曾一屁股坐死数千位德玛西亚士兵,盲僧李青也能入上万诺克萨斯军队如无人之境,战争之影赫卡里姆和流浪法师瑞兹更是拥有左右一场战争走向的可怕实力……但必须要指出的是,诺克萨斯角斗场的角斗士可不是弱茬,基本上每一位能够登台演出的角斗士,都是众多角斗士中出类拔萃的存在,说他是百里挑一的勇士也不为过。 诺克萨斯的角斗场经过了数百年的发展,早就形成了一种先进的运行机制,他们会先在内部对角斗士们进行培训和筛选,只有达到一定标准的角斗士,才有登台演出的机会——不然观众们不会买账。 所以说,当初维斯赛罗要战胜的只是三百名角斗士,但这三百名角斗士的战斗力,绝对不会比三万名普通诺克萨斯士兵弱! 这也是为什么诺克萨斯人民总是对维斯赛罗念念不忘,因为单挑三百名角斗士这样的壮举,只怕连诺克萨斯第一战神塞恩都没有把握做到,就是维斯赛罗的最后一战——单挑一百五十位角斗士的壮举迄今依然无人能破。 然而就是像维斯赛罗——赵信这样出类拔萃的人物,若不是有德玛西亚皇帝嘉文二世的鼎力相助,他也绝难逃出那可怕的角斗场。 而且当初赵信从角斗场逃离的时候,遭到了诺克萨斯人疯狂追杀,嘉文二世尽了一切努力,都没能将那些杀手摆脱,最后要不是赵信不惜生命代价为其挡住了致命的一箭,只怕嘉文二世早就翘辫子了——而这也正是嘉文二世无条件信任赵信的原因之一。 不但是赵信,连牛头酋长阿利斯塔之所以能逃离诺克萨斯的角斗场,也多亏是一位贵人相助。 背景故事里说过,角斗场的血腥和阴暗,连牛头酋长阿利斯塔这样骄傲高尚的存在都不由自主的存在都不由自主地受到了影响,他开始堕落,开始陷入杀戮的快感无意自拔,开始痴迷观众们的欢呼和追捧,开始沉浸于角斗士这一伟大的角色——要不是女仆艾丽娅的出现,为阿利斯塔保持住了心中最后的良善和坚守,这位史上最伟大的牛头人战士,肯定会自甘堕落,陷入无边的暴戾世界,用血与火证明自己的存在。 “古往今来,只有牛头和信爷能在角斗场全身而退,而且还都是有贵人相助……” 林恩只感到前途一片灰暗,“自己会那么好运吗,自己又会用贵人相助吗?” 第六十八章 荣耀台 不管林恩心里是多么的不愿,他还是逃离不了进入角斗场的事实。 狂风角斗场建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规模却是不小,林恩粗略地目测了一下,观众台起码能容纳几万号人,已经不比一般的足球场小了。 这也看得出,诺克萨斯的建筑水平并不低,其实想想很正常,瓦罗兰好歹也是一个高魔武位面,用神奇的魔法和超强的人力物力制造一些奇伟的建筑并不是难事。 “好重的杀气。” 一群奴隶被带到一个黑色的平台,林恩光着脚踩在地上,感受到脚底的温热粘稠,心中顿时一激灵,汗毛倒立了起来。 这种感觉他再熟悉不过了,当初他在冰川要塞那座杀戮之桥上,便有过这样的经历,但令他心头狂跳的是,这座平台上的杀气,居然比杀戮之桥上还要浓烈霸道。 这如何不让他吃惊,杀戮之桥可是阿瓦罗萨和冰霜监视者决战的地方,死伤无数,连血泥都积了几厘米厚,可脚下这个地方给他的感觉,居然比那里还要沉重可怕。 “该死!” 林恩暗骂一声,他现在的身体,说是个火药桶也一点都不为过,只要是受点刺激,便会狂暴起来,不呼天抢地、疯狂发泄一番绝对不得安歇,这里的杀气如此厚重,他如何不受影响。 林恩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烫,呼吸粗重,眼睛也变得通红,耳际更是传来‘咚、咚’如同击鼓一般沉闷的心跳声——这一切都表明,他又要失控了! “丽桑卓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林恩在心中狂喊,托杀戮之桥的福,当时亚托克斯在他身上种下魔血的时候,他正在神游物外,意识沉浸在那狂热浩瀚的炽烈战场上,对当时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 他只记得自己醒来之时,已经是赤身裸脚、戴着镣铐行走在一个奴隶队伍中,身体更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皮肤变得青黑,有些地方甚至隐隐现出了鳞片,体温也减低了不少,心跳脉搏变得越来越慢,好像他正在向一个冷血动物进化。 但不可否认,他变得强大了,当他呼天抢地的时候,拳头能在坚硬的石头上砸出深坑,爆发出来的气势连那些强大的奴隶主都要避其锋芒。 他的感觉变得敏锐,战斗本能更是出色,队伍中的奴隶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他开始表现得像一个强者了。 但对于自己的这些变化,林恩却一点都不开心,因为在强大的同时,他能感觉到自己的人性和理性正在慢慢失去,他开始变得不喜欢说话,而是喜欢像野兽那样大吼大叫,他经常会焦躁烦闷,很难静下心来,他心里就像绷着一万根弦,总有股想要发泄的欲望,简直恨不得去毁灭整个世界。 更何况,他现在的样子还是那么的丑陋不堪,这对于一个一心想要把妹开后宫的穿越者来说,简直就是最不能容忍的事实。 ………… “所罗门,他是谁?” 平台外面,几个人审视着这一群奴隶,其中的一人注意到了林恩,开口向身旁的奴隶主问道。 林恩他们现在所站立的这个平台可不一般,它可以说是一个角斗场最关键的地方,荣耀台。 荣耀即汝命,唯有鲜血和杀戮,才能证明汝之荣耀。 诺克萨斯的角斗场,并不像外人理解的那么简单,只要有角斗士、有观众就够了,它其实隐藏着很多的秘辛,必须要有一个经过无数人鲜血浇筑的荣耀台,才算是一个合格的角斗场。 相传诺克萨斯的每一个角斗场,其实都是一个古老的魔法阵,而荣耀台正是它的阵眼。 在诺克萨斯,当一个城市要建立角斗场的时候,基本上城里的每位居民,都要献出一件兵器和一碗精血,他们会将兵器丢在一个挖好的大坑里,将精血浇灌在上面,然后请来强大的魔法师在这个地方砌上一个平台,这便就是荣耀台了。 对于一个角斗场来说,荣耀台非常重要,它能将观众们的狂热和欢呼,将角斗士们的勇武和鲜血化为力量,慢慢形成一个强大的阵灵,然而反哺那些用鲜血孕育出它的市民。 据说每一位进入角斗场的诺克萨斯人,都会感觉到自己变得强大,身体变得更有力,气血更活跃,甚至还能帮助一些战士进行突破。 这也正是为什么角斗这项运动会在诺克萨斯长盛不衰的原因,它简直就是诺克萨斯强大的根本,在诺克萨斯人眼中,角斗场就像是神殿,能给他们带来切身的利益,他们自然对它痴迷不已。 荣耀台的作用不仅仅是如此,它还能锁定角斗士们的灵魂,跟他们签订灵魂契约,以让他们无法轻易逃走。 林恩他们现在站在这上面,无疑就是要接受荣耀台的洗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角斗士。 “他是我一熟人送来的孩子,据说血脉很强大,很适合当角斗士。” 名叫所罗门的那人说道,“我检查过,他的血脉确实很不一般,年纪虽小,但这一群人中没有一个能打得过他,发起狂来连我都有些怕。” “很好。” 问话的那人欣然地点了点头,“这次算你有良心,总算给我们狂风城带来个好货色。” “那是,咱们俩什么交情!” 所罗门哈哈一笑,然后一脸好奇地道,“亚尔曼,听说你们前不久抓到了一个很邪门的约德尔人?” “不错。” 亚尔曼面露苦笑,道,“看来你也听说他了……那家伙是真的邪门,火烧不死,刀砍不进,甚至连这荣耀台都无法锁定到他的灵魂,我们什么办法都用了,依然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找个地方把他关了起来。” “这么厉害!” 所罗门啧啧称奇,身为一个经常跟角斗场打交道的奴隶主,他自然是知道角斗场里面的手段是多么的可怕,没想到竟然还是拿那个约德尔人没办法,可见这个约德尔人会是多么的不凡。 他不由是有些感兴趣,对那人说道,“亚尔曼,能带我去见见他吗?” 第六十九章 邪门 所罗门作为一位走南闯北的奴隶主,见多识广,下意识就觉得这个约德尔人会很强大,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想把它买下来带去诺克萨斯城。 那里作为诺克萨斯的国都,高手如云,底蕴深厚,肯定会有办法降服它。 “这个……也不是不可以。” 亚尔曼却有些迟疑,道,“只是带你去见他的时候,你说话要注意点,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千万不要嘲笑他。” “为什么?” 所罗门大奇,道,“难道落入你们之手,他还有反抗的能力?” 亚尔曼这么提醒,无疑是说那位约德尔人具有很大的威胁性,这由不得所罗门不惊讶,狂风城虽然地处边疆,建城历史还不长,但它依然是诺克萨斯高手最多、民风最彪悍的城市之一,因为它所在的位置实在太关键了。 它地处瓦罗兰南大陆,位于宏伟屏障之后,想要回到诺克萨斯,不但要穿越广阔的风暴平原,还要绕很长一段路,越过古老的莫格隆关隘,急行数日,才能回到诺克萨斯。 可以说,狂风城是诺克萨斯的一块飞地,而且这块飞地还是在瓦罗兰的南部,曾经恶魔们肆虐的黑暗之地,想要在这样的地方开荒立足,没有些高手保驾护航怎么行? 而且狂风城最早成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开疆扩土,而是为了震慑防范一个强大的对手,灰色秩序, 灰色秩序是由一群强大的黑魔法师组成的邪恶势力,他们曾是诺克萨斯的一部分,因为不满最高指挥部的所作所为,曾经试图发起一场政变。 然而当时的达克威尔将军如日中天,用铁血手段将一切对新政府有异议的反对派统统镇压住,在这样的高压环境下,灰色秩序的人感觉到了达克威尔将军的可怕和新政府的实力,他们自知再留在诺克萨斯绝不会有好下场,于是不得不以被驱逐者的身份,怀着不甘和耻辱离开了诺克萨斯,迁徙到了遥远的巫毒之地。 然而,虽然灰色秩序已经认怂了,但最高指挥部的人对他们依然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们太强大了,每一位灰色秩序的黑魔法师,都是学识渊博、法力深厚的精英人物,尤其是他们的领导者——神秘术士格雷戈里和暗影巫女阿莫琳夫妇,更是拥有着能跟达克威尔将军抗衡的可怕实力,当初也正是因为他们俩的存在,灰色秩序才能从诺克萨斯全身而退,要知道,对于叛徒,诺克萨斯可是向来都不留情的! 狂风城位于巫毒之地之外,是从那里去诺克萨斯的必经之地,从建城开始便驻扎着诺克萨斯最强力的军团之一——泣血军团。 不过自从灰色秩序迁徙到巫毒之地后便销声匿迹,这么多年来一直跟狂风城相安无事,但这并不意味着狂风城就降低了警惕,恰恰相反,诺克萨斯前些年又给它派驻了一个军团,因为他们发现了艾卡西亚。 在瓦罗兰悠久的历史上,艾卡西亚声名不显,但毫无疑问,它是一块神秘而危险的地方,相传上古神话时代的那些恶魔,最后便是消失在这个地方,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冒失的探险家丧生其中,对于一些强者来说,它的诡异和可怕丝毫不会比暗影岛低。 有着两个如此强大的潜在对手,狂风城如何敢掉以轻心,常驻在这里的强者绝对不会少,而在诺克萨斯,角斗场是堪比神殿一般的存在,基本上每一位强者都是这里的常客,若是遇到难以对付的人,他们肯定乐意出手相助。 可现在听亚尔曼的意思,狂风城竟然像是拿那个约德尔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反而还带着一种隐隐的忌惮和无奈,这如何让他不震惊。 “其实……” 亚尔曼叹了口气,“……你的消息有误,当初并不是我们抓到了那个约德尔人,而是那个约德尔人不请自来,赖在这里不走了!” “哦……竟然是这样!” 所罗门更加感兴趣了,“这么说来,你们肯定是跟他交过手了,他的实力怎么样?” “只能说深不可测!” 亚尔曼神情凝重,道,“罗夏将军曾跟他交过手,没有几招就主动退了下来!” “嘶……竟然连罗夏将军都不是他的对手?!” 所罗门倒吸一口冷气,罗夏将军是斯维因的继任者,现任泣血军团的军团长,可以说是狂风城最强大的高手之一,没想到居然连他都不是这个约德尔人的数合之敌。 “不错,罗夏将军还说,他在这个约德尔人身上感受到了跟索拉卡气息的气息,而且危险程度甚至比索拉卡还要高。” 亚尔曼道,“他建议我们,对于这样的人物,还是不要轻易招惹为妙,他已经传讯回诺克萨斯城,最高指挥部会派高手前来调查,这位约德尔人究竟是有何目的……” 说到这里,亚尔曼面露古怪,迟疑了一会才道,“其实我们很多人都猜测,这个约德尔其实就是个神经病,可能是以前在我们这里受过刺激,特地回来找虐找情怀来了……” 第七十章 选择 若是林恩能听到场外这两人的交谈,多半就能猜到他们所说的约德尔人,应该是大名鼎鼎的邪恶小法师维迦。 当然,现在的维迦还谈不上大名鼎鼎,这位心理扭曲、性情古怪的黑魔法师还没有遇到瑞兹,还没有干出那件震惊整个大陆的事情。 他偷走了瑞兹背上的那道卷轴! 雷电法王瑞兹最可怕的是什么? 不是他无穷无尽的魔法,也不是他无人能敌的绝望之力,而是他背着的那道卷轴,灭世书! 这道卷轴跟瑞兹血脉相连,凝聚着瑞兹一辈子的心血,可以说是他最重要也最强大的宝物,向来是片刻都不离身,没有人知道维迦究竟是怎么从瑞兹手上将它偷走的。 而且维迦不仅仅是将它偷走了,还打开看了。 灭世书堪称是大光头压箱底的宝贝,在瓦罗兰的名头非常之响亮,相传它上面运转着数不尽的可怕魔法,储存着毁天灭地的超凡能量,一般的魔法师别说是打开看,就是稍稍碰一下都要遭到剧烈的反噬,一个不好就会形神俱灭。 就是那些强大的魔法师,轻易也绝不敢碰这灭世书——哪怕瑞兹主动给他们看,因为它上面记载着的东西太逆天太复杂了,越是强大的魔法师看了它,越容易对自己认知的一切产生怀疑,大脑会不由自主地开始急速运转,进行各种推演论证,这些推演计算量极大,覆盖面极广,一不留神就会进了死胡同,然后爆了脑袋,身死道消。 所以说,灭世书对魔法师来说简直就是洪水猛兽一般的存在,但维迦偏偏就不信邪,他不但看了,而且还看懂了,整个过程他毫发未伤,波澜不惊,就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样。 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人们才知道这位看不到脸、神经兮兮、喜欢以魔鬼自居的约德尔人,竟是位深不可测的魔法师! 维迦的传奇远不止如此,后世英雄联盟成立,武器大师贾克斯战无不胜,如日中天,连胜一百五十多场,只有两个人能跟他势均力敌。 一个是暗影岛的传奇存在,金属大师莫德凯撒,另一个便是邪恶小法师维迦。 跟众星之子索拉卡一样,维迦也精通宇宙星辰魔法,但不一样的是,索拉卡是用来修复,而维迦却是用来破坏! 维迦曾经受过宇宙黑暗能量的侵袭,身体发生了异变,黑袍下的他就像个黑洞一样,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力量,他能用手上的爆裂魔杖,从虚空中召唤来神秘的黑暗物质,像陨石一样铺天盖地地砸向敌人,他能制造出可怕的扭曲空间,弹指间掌控别人生死…… 可以说,维迦是瓦罗兰大陆上最强大的魔法师之一,不过由于他最先开始闯荡江湖时,被诺克萨斯人虐得很惨,神智变得不怎么正常,后来又学了阴暗诡异的黑魔法,脑子变得更加混乱,一直像个神经病一样到处晃悠,很少有人能跟得上他的节奏,更别说跟他沟通交流了。 而他这次之所以会来竞技场赖着不走,还真有可能是因为看着这里的高墙深院、阴气森森的环境怪有亲切感,特地来找情怀来了。 当然,林恩现在的处境很不好,脑子里就像是开了电影院,各种惨烈的画面、各种狂热的欢呼充斥其中,压根就没听到那两人的交谈,自然是无暇去想维迦的这些事了。 此时的林恩,在荣耀台阵灵的影响下,已经进入了一种意识恍惚的状态。 “林恩!林恩!林恩……” 他仿佛置身于一个空旷的、明亮的竞技场中,观众席上坐满了人,每一个人都在声嘶力竭地叫着他的名字,狂热地挥舞着手,像迎接英雄一样迎接着他。 “这种感觉……真美妙!” 林恩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双手,闭着眼睛深吸了口气,一脸的沉醉痴迷,仿佛连空气中都充满了狂热。 他仅存的理智告诉他,这种感觉非常危险,应该马上清醒过来。 然而林恩并没有,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心灵可以如此的空灵轻盈,却又那么的充实美好,有如是要羽化飞升一样! 他其实很清楚,自己是在被一股未知的力量在洗脑,洗去自己的理智情感,洗去心中的花花道道,以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角斗士! 他‘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躺在床上,浑浊地双眼无声地看着天花板,像是最后的回光返照,追忆某些深以为憾的往事。 “这是你……一辈子碌碌无为,无波无澜,长命百岁,老死在床上……” 他‘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大汉,手杵长刀,一动不动地站在一片尸山血海上,血液顺着刀柄缓缓滑落,如花朵一般惊艳美好。 “这是你……一辈子放荡轻狂,壮怀激烈,豪情酣畅,在万众瞩目之下,以最勇武的方式战死,即便身死,依然屹立不倒……” “这样的命运,你会选哪一个?是英勇地战死,还是卑微地苟活?” 林恩忽然感到自己的内心非常的平和,他认真地看着这两个人影,仿佛真的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命运。 老人的一生按部就班,靠着先知先觉和一些小手段,也是骗了一些女孩子的欢心,有过几段露水姻缘,一辈子顺风顺水,也算享尽了人世的繁华和欢乐,此生可算无憾。 大汉的一生波澜壮阔,凭着一股不屈的战意,一辈子都在血与火中打滚,他身经百战,杀人如麻,身上的伤仿佛从来没有停过,他像个受虐狂一样,痴迷于受伤的感觉,每次作战都是疯狂暴烈,以命搏命,以伤换伤,仿佛赶着去投胎一样。 “自己真的会有那么勇猛吗?” 林恩有些怀疑,也有些向往,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当初奥拉夫在看到那个卦象时为什么会那么的愤怒疯狂,会那么迫不及待地、自杀似得去挑战冰霜之蛇。 宁愿死亡,也不愿平凡! “我选择死亡!” 林恩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男人的一生,就应该由血与火来浇筑,所谓的荣华富贵,不过是那镜花水月,终会变成过往云烟,唯有战斗,才是永恒的存在!” “自古美人与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我虽不是美人,也不是名将,但也不愿这人间,见我的白头!” 第七十一章 诺克萨斯的角斗场其实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阴森压抑,恰恰相反,它甚至称得上是非常的自由。 只要登上过荣耀台,跟阵灵签订了灵魂契约,那么这个人便不再是卑微的奴隶,而是高贵的角斗士。 在诺克萨斯,角斗士就像是明星偶像,只要你能打出足够精彩的表演,便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舒适的屋舍、美艳的女人、天南地北的奇珍异果……诺克萨斯从来不会对他们的角斗士吝啬。 当然这一切的特权福利,只能在高高的院墙里面享用,若是没有奇迹,角斗士终其一生都难以离开角斗场半步,而且再怎么的光鲜,也掩饰不了角斗场内部的险恶和黑暗,在角斗场中,一切都是以实力为尊,毫无秩序法律、道德人性可言,人命在这里面轻贱如纸,可能小小的一个眼神,小小的一声咒骂,便会带来杀身之祸。 不过林恩他们这一帮人才刚到,被安排在角斗场的外围,离狂暴混乱的核心区域还有些距离,这也算是对新人的一种保护了。 而来到角斗场的第一个夜,林恩一宿没睡。 角斗场里的夜晚可一点都不安宁,绝大多数角斗士早就被各种杀戮和暴戾折腾得心智失常,形如疯子神经病,每到晚上,便会如同鬼兽一般嘶吼鼓噪,那阵势简直就如修罗场一般可怕。 不过林恩一宿没睡的原因倒不是这个,而是一杆枪。 昨日他在荣耀台上作出选择,心甘情愿地接受角斗士的命运后,他脚下便神奇地冒出一杆长枪,主动跑到他的手上。 不只是他,其他的角斗士都得到了同样的待遇,或刀或剑,或斧或矛,那个荣耀台好似是个兵器库,变出了各种武器来武装他们。 当然,只有兵器,盔甲盾牌之类的一概没有。 “难道那荣耀台觉得,最适合我的武器是枪?” 当时林恩就有些小意外,他以前从来没用过枪,而且也不喜欢枪。 他自小在洛克法长大,那里的人都是战斗狂,对兵器的理解自然是没的说,林恩虽然没学到多少真本事,但一些粗显的道理还是懂的。 在洛克法,很少有狂战士用枪,因为它缺点不少,而且明显不合狂战士的脾性。 首先,比起刀、斧这样简单粗暴的兵器,枪的上手难度无疑高了很多,而且还不易携带,趁手程度跟刀斧更是没得比。 其次,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对于洛克法的战斗狂来说,枪太长了,耍起来有些华而不实,打起架来总觉得差点什么,一点都不惊险刺激,还是刀尖上舔血来的痛快。 如果能够看天赋的话,就会发现绝大多数狂战士都点了刀斧精通,而枪术精通上的熟练度往往为零。 林恩也是狂战士,老祖宗传下来的的印记让他打心里就有些不喜欢枪,不过既然都送到自己手上了,总不可能丢了吧,又想到这把枪是从荣耀台下冒出来的,多少会有些不凡之处,于是他决定先研究研究再作打算。 这一研究便是一晚上。 他得到的这把枪,非金非木,通体血红,透着一股邪气,很像是某种大型凶兽的肋骨,被人拆下来打磨炼化,制成了一杆枪。 林恩下意识就想到了他们族里的狂战士胫甲,都是用凶兽的尸骨制造,这里面会不会有联系呢? 他很清楚,用野兽尸骨制造兵器,这里面可是有着大学问,并不是得到了好的材料,就能炼制出称心如意的兵器。 瓦罗兰是高魔武位面,这上面的凶兽可不像地球上的狮熊虎豹一样,任由人类宰割囚禁,它们一样拥有文明拥有智慧,一样精通魔法精通修炼,最好的例子无疑就是九尾妖狐阿狸了,一只小狐狸能够跻身于强者如云的英雄联盟,她的天赋智慧绝对不会差。 当初林恩的父亲林斯特教他制造狂战士胫甲时,就跟他说过,在没有实力之前,千万不要妄想去炼化那些血迹未干的凶兽尸骨,因为这样很容易会遭到反噬。 这其中的道理,林恩自然也懂,凶兽的血肉骨髓,天生带着罡煞,就像巨龙的精血,即便离了千里万里,隔了百年千年,它们的意志依然冥顽不化,存在感爆表。 “不过这杆枪上的血迹,到底是那凶兽本身的,还是其他人的?” 林恩自然不会相信,自己会是这杆枪的第一任主人,他想到了另一种可能,这杆枪该不会是一把吸血魔枪,能够吸收其他生灵的鲜血,枪杆上的血迹就是那么来的? 林恩看着那鲜红妖冶如同翠玉一般枪杆,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这里面的血迹太晶莹鲜活了,就像是刚沾上去的一样。 “其实要验证自己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滴一滴鲜血上去就行了!” 话是这么说,滴血认主的套路也都是这么玩的,但林恩心里却感到很不踏实,下意识觉得这样搞会很危险。 “反正我又没打算当枪战士,这把枪就算再好,对我来说也没用,还是别乱来为妙。” 林恩的确不想学枪,毕竟枪术的入门门槛还是很高的,而且狂战士普遍没这方面的天赋,要是没人教的话,就算他苦练个十年八年,最后只怕也是瞎几巴打,战斗力说不定比空手空脚还低。 当然,若是有赵信那样的枪术高手来教的话,那又是另当别论了,林恩对信爷那手菊花神枪还是很感兴趣的! “信爷……” 想到大名鼎鼎的德邦总管,林恩下意识地展开了联想,“这杆枪……该不会是他的吧……” 第七十二章 效仿 林恩会联想到赵信,这并不奇怪,毕竟信爷绝对称得上是瓦罗兰大陆上最有名的用枪高手,而且他也确确实实在诺克萨斯的角斗场里呆过。 不过林恩很快又否决了这个猜想,原因很简单,当初信爷待的角斗场可是在诺克萨斯都城,跟狂风城相隔数千里,就算当年他逃离角斗场时真有留下兵器,也不可能辗转流落到狂风城来。 “也不知道当年信爷是怎样在角斗场中度活下去的……” 林恩面露神往之色,在真正有了解过诺克萨斯的角斗文化后,他对这位如磐石般坚强、如莲玉般自好的‘维斯赛罗’是真的很佩服。 老实说,他以前对赵信的印象,还停留在德邦三基友、菊花信这些诙谐肤浅的理解上,可随着他对瓦罗兰、对赵信的了解越来越多,就越发现信爷绝不像自己所了解的那么简单。 首先,德邦三基友明显是无稽之谈,赵信乃是嘉文二世亲自从诺克萨斯救回来的人物,跟二世皇帝有着同生共死的铁交情,就凭这一点,他绝对算得上是皇子和盖伦的长辈,就算不是爷爷级的,起码也是大叔级,而且赵信为人低调寡言、厚重内敛,就算他跟皇子和盖伦的关系真的很好,最多也就是君子之交,绝不会像啦啦啦德玛西亚说得那样浮夸,可攻可受菊花基。 其次,他先前对信爷的实力绝对是低估了。 以前在洛克法的时候,林恩闲来无事,曾对瓦罗兰的英雄们排资论辈,在他看来,像瑞兹、泽拉斯、贾克斯这样深不可测的存在无疑是超一流高手,而剑圣、李青、潘森这样的要弱一些,算作一流高手。 至于赵信,林恩以前是将他跟德莱厄斯、塞恩之流归于一档,只能算作是二流高手,可现在想想,信爷的实力绝对被他严重低估了。 “我只道信爷是唯一一个从诺克萨斯角斗场逃出来的高手,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当初是谁救得他!” 德玛西亚皇帝嘉文二世! 讲道理地说,这家伙根本不是在救他,而是想要将信爷置于死地。 “很明显的道理,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对立多年,若是知道他们对手的皇帝深入自己的国都,诺克萨斯人还怎么坐得住,肯定会高手尽出,不惜一切代价将他留下……”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时嘉文二世帮助赵信从角斗场脱身而出,很快就被诺克萨斯人发现了,他们暴跳如雷,甚至连达克威尔将军都被惊动了,严令部下,无论如何一定要将他们追杀! 毕竟在诺克萨斯人看来,嘉文二世孤身深入诺克萨斯都城,还搞出这么大的动静,这简直就是一种莫大的侮辱和挑衅,若是让他们逃了出去那还了得,诺克萨斯肯定会被全天下人笑话的。 更何况,维斯赛罗当时是诺克萨斯人心中最大的偶像,不知有多少人一直在等着他挑战各种不可能、创造各种奇迹,他简直就是诺克萨斯国宝级的人物,若是让他被德玛西亚人救了去,这真就是天大的讽刺。 所以说当初信爷和嘉文二世从诺克萨斯逃出来的过程绝不像史书上写的那么简单,这绝对是一段史诗之旅,充满了各种惊险和奇迹。 “啦啦啦德玛西亚里信爷有句台词,我爷爷可是赵云……只怕他这段经历,比当初赵云在长坂坡七进七出可传奇多了……” 诺克萨斯是瓦罗兰大陆上当之无愧的霸主,它的国都说是龙潭虎穴一点都不为过,可就是这样,信爷顶着整个诺克萨斯的追杀,依然将嘉文二世护送回了德玛西亚,这份实力如何能让人小窥? “就是退一万步讲,要不是因为信爷有这个实力价值,嘉文二世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舍身犯险、不惜代价将他救出来吗?” “嘉文二世之所以愿意这么做,无疑是因为他觉得信爷有这个价值,值得他赌上一切去搏一搏!” 这么一推敲,不难发现信爷的实力绝对不止是二流高手,只怕他真正的实力,在那些一流强者中都是拔尖,不然嘉文二世也不会不惜血本将他挖回德玛西亚。 “信爷肯定是有什么独特的法门,保证自己在角斗场中心智不失、神明自守,该杀伐的时候果断,该淡定的时候自然。” 林恩很笃定这一点,算上在路上的日子,他成为一名角斗士也算有些时间了,他知道这是个充满凶险和罪恶的职业,要是没有个好的调节心理、疏解情绪的法子,早晚有一天他会被折磨得发疯。 “可是就算知道了这一点,我又该怎么做,才能保守住内心的清净安宁呢?” 林恩感到有些头痛,他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心境越来越乱,脾气越来越坏,越来越容易暴躁愤怒——这也正是角斗场想要的,他们会用各种方法刺激角斗士,让他们变得就像易怒的公牛一样,一点就炸,这样子打出来的比赛才够血腥刺激,夺人眼球。 林恩自然不想自己沦为这样的存在,他既想在角斗场中磨练自己,打出风格打出气势,最好成为‘维斯赛罗’那样的存在,这样说不定嘉文四世就会走他爷爷的老路,特地跑来救自己,成就一段佳话,但他也不想迷失自己,沦为一个毫无理智情感可言的侩子手。 “要是自己上辈子学过佛法就好了,白天杀人,晚上念佛,想想都觉得很有范……” 可惜林恩并不是佛教徒,唯一记得的佛经,也就是几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这类的箴言,用来装逼还好,用来修心养性绝对不行。 “要不像迅哥儿一样,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刻一个字,时时警醒自己?” 林恩突发奇想,他想到了一个笨办法,迅哥儿曾经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用以时时提醒自己,古人也有悬梁刺股的说法,用来警醒督促自己,那自己何不也效仿一下? “至于刻在哪……墙上地上都不行,鬼知道什么时候会换地方……” “这么说来,只能是刻在自己的身上了。” 林恩有了主意,他决定刻在手心,这样一握拳一用力便会感到疼痛,便会想起这个字来,达到警醒的作用。 “但愿到时打架的时候,不会因此而分心走神,被人抽冷子给砍了。” 林恩又有些小忧虑,但终究还是觉得,比起死亡来说,成为一个灭绝人性疯子更加可怕。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刻一个什么字好呢?” 第七十三章 第一战 “善字怎么样,时时警醒自己,要秉持住心中的良善……” “不好……我可是在角斗场中,刀尖舔血,朝不保夕,必须要杀伐果断,一味的善良只会作茧自缚,给我添堵作乱。” “勇字怎么样,勇字象征着勇武果敢,势不可挡,在此心境下,可破一切势,阻一切乱。” “不妥……勇字虽好,但过刚易折,而且我现在的心境,也驾驭不了它……” 林恩隐隐觉得,赵信当初便是秉持着一股‘勇气’,养心中浩然正气,破一切虚妄污垢,即便身在囹圄困境,却依然得大解脱,大自在。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单凭这一句话,就看得出信爷的心胸胆魄,如同猛士一般,直面惨淡的人生。 这无疑是一种天赋,不是光靠想,光靠刻一个‘勇’就能领会到的,林恩还是有这个自知之明。 善、勇不行,那么忠、义、礼、信这些纹身常备的装逼词就更加没用了。 “其实无论写什么字,不过是走个形势,图个自我安慰罢了,真要狂暴起来,哪还顾得了这些?” 林恩不无自嘲地想,诺克萨斯的角斗场成立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硬骨头没对付过,在这个地狱炼场中,谁也不能独善其身,唯有同流合污,比别人更狠,比别人更坏,才有可能活的更久。他之所以想刻几个字,不过是抱着种侥幸心 理。 “要不就刻个‘卍’字吧,不但意境深远,禅意满满,而且以后出掌打人的时候,一个大写的‘卍’字甩到别人的脸上,就可以名副其实地大吼一声,如来神掌!” 林恩越想越觉得这个逼可以装,当即便打算找件利器,雕刻自己的“如来神掌”。 他浑然没有发现,自己这已经是有自虐倾向了,这正是角斗场对角斗士们最显著的改造之一,渴望伤痛,鲜血和痛苦不但不会让他们感到害怕,反而会让他们更加兴奋和狂热。 可惜他暂居的这个房间很简陋,除了那杆诡异的长枪,并没有什么利器能帮他开展自虐大计。 如来神掌看来是练不成了。 林恩深以为憾,直勾勾地看着那杆长枪,心里痒痒的不行,在他看来,在自己手心刻“卍”字这个想法,无疑是很有逼格见地的,他非常有兴趣玩上一玩。 不过林恩心中仅存的理智告诉他,在没有搞清楚这杆枪的来历之前,轻易还是不要对它乱搞为好。 “刻字先放到一边,想想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可以陶冶情操,稳定人心……” 林恩首先想到的便是听音乐,他觉得如果每天让娑娜来给他演奏一曲,那么即便他心中有再多的黑暗罪恶,最后也会在一曲之间烟消云散,重归最初的美好。 只可惜他这个想法只能说是奢望了,娑娜这会儿在哪他都不知道,自己又只是诺克萨斯一名苦鳖的角斗士,根本没可能请她来当自己的专属乐师。 想到音乐,林恩又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战吼! 吼叫能壮怀心胸,发泄多余的精力,若是自己能学会那如黄钟大吕般震撼磅礴的龙吟战吼,就绝对有很大可能炼化心中的不平之气,成为一名挥斥方遒的真汉子。 “只是……” 林恩面色泛苦,自从醒来之后,他便发现自己身上那瓶龙血不见了,在他看来,这肯定是被丽桑卓给趁火打劫去了,没有了龙血的刺激帮助,林恩再想感悟出那玄而又玄的血脉传承无疑是很难,他觉得自己是没啥希望学会那听起来就很牛的龙吟和战吼了。 “算了,就算不懂也没关系,反正有事没事瞎几巴吼几声肯定不会错!” 林恩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常吼放声吼,他觉得这样做多少会有些效果,至少看起来会很有 气势,不至于把自己憋坏。 ………… 角斗场不会有安宁日子,林恩很快就迎来了他的第一个对手。 只是一场内部的筛选战,没有观众,但并不意味着它不激烈。 事实上,角斗场内部筛选战的死亡率一点都不低,诺克萨斯人的欣赏水平一直很高,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登台演出,只有经过苛刻的内部选拔,达到一定标准后,才有露天角斗的机会。 毫不夸张地说,每一位能面向观众的角斗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好 手,无论是精力、气质还是武艺,都是个中好手。 “所罗门,一开始就给他安排这么个对手,太冒险了吧?” 一旁观战的亚尔曼看着场上的两人,不无担心地对奴隶头子所罗门道。 “哈哈,你就放心吧,他的实力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 所罗门哈哈笑道,信心满满地看着林恩,以他多年看人的眼光,早就看出这小子绝不是池中物,早晚有一天会一鸣惊人。 同时他也看出,这小子好像不怎么懂得利用自己潜伏在他身体中巨大力量,所以他决定为他挑选个好的对手,用血与火来教会他怎么战斗。 林恩此时要面对的对手,正是一名牛头人战士,而且还是位很不一般的牛头人战士。 …………抱歉,春节期间,更新不稳定…… 第七十四章 变化 宏伟屏障是一道横跨瓦罗兰大陆的巨型山脉,它像是一道天堑,将瓦罗兰大陆一分为二。 在神话传说中,宏伟屏障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它是在上古时候,神灵们为了对抗无孔不入的恶魔,特地用大手笔筑造的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在这道防线面前,即便是最神秘、最诡异的虚空恶魔,也无法用空间魔法进入瓦罗兰大陆北部。 作为对抗的最前线,宏伟屏障的险恶程度可想而知,连都无法轻易跨过这道防线,可见生存在这里的部落种族,该会是何等的强大! 牛头人战士,正是在宏伟屏障生存最久、也最富盛名的古老种族! “好可怕的气势!” 林恩看着那位牛头人战士,心头狂跳,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 从它那通红的牛眼、喘着粗气的牛鼻子、刨着地的牛蹄子不难看出,它此时的脾气很不好! 老牛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一开始就给我安排个这么重量级的对手,还真是够看得起我……” 林恩嘴上这么说着,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做好了战斗准备,在不知不觉中,他心中的战意早已是汹涌澎湃! 真要说起来,这还是他的第一场战斗呢,他虽说从来没怎么期待过,但身为狂战士的后裔,他骨子里的战意早已**难耐! ………… “呼!呼!” 古斯塔夫喘着粗气,死死地盯着身前的小男孩,极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虽然这看起来很难。 “我可是伟大的牛头人战士,愤怒和狂暴只能往强者、往敌人身上倾泻,怎么能向一个小孩子动手!” 古斯塔夫一个劲地提醒自己,牛头人战士可是神灵们钦点的勇士,他们忠厚、勤劳、朴实、圣洁……是受神灵器重、万族敬仰的神圣守卫! “该死!该死!这个小孩为什么不怕我……他为什么不跑,为什么要摆出攻击的架势挑衅我……难道他不拍死吗?” 古斯塔夫凶狠地瞪着林恩,很是气急败坏地想,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很不妙,角斗场中的药物和黑魔法影响了他的神智,他的情绪很暴躁,怒意正在高涨,随时有可能失控,用自己那无坚不摧的铁蹄和牛角,将这个可怜的小男孩碾为肉泥! “阿利斯塔……我的酋长,请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古斯塔夫在心底低吟,其实当初被诺克萨斯人俘获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会有这个下场,在诺克萨斯邪恶的角斗场中,再高贵的牛头人战士,最终也不得不放下心中的骄傲和神圣,变成一个失去理智的杀戮机器。 “阿利斯塔……阿利斯塔……” 想起自己的酋长,古斯塔夫的意识开始恍惚,心里的防线也慢慢崩塌。 古斯塔夫是牛头人部落的一名精锐战士,他从小便追随在伟大的牛头酋长阿利斯塔身边,是阿利斯塔最忠实、也最受信任的部下之一。 即便是现在,由于阿利斯塔的愚蠢和冲动,害的牛头人部落一败涂地,被阴险的诺克萨斯人击溃,大批族人不是战死,就是被诺克萨斯人俘获为奴,古斯塔夫心里依然从没怪罪过阿利斯塔,反而是更加的担心他。 因为阿利斯塔是牛头人的骄傲,是牛头人的希望,多希望他能逃出去呀! 古斯塔夫红着眼想,心里泛满屈辱和悲痛,几日前便有诺克萨斯人来告诉他,他敬爱的酋长,伟大的牛头人战士阿利斯塔已经被诺克萨斯人生擒活捉,并被送到诺克萨斯主城的角斗场,以阿利斯塔的实力,肯定会成为那里的风云人物,开始一段充满精彩、充满传奇的角斗之旅! 那人还告诉他,只要他在这里好好打,成为狂风城中最强大的角斗士,便有机会去诺克萨斯城参加一年一度的角斗士大赛,到那时便能见到牛头酋长阿利斯塔了! 一开始古斯塔夫并不相信那人所言,以为他是在说谎,故意激怒自己,扰乱自己的心智,但不得不说,那人的游说很成功,他心里的不安越来越严重,冥冥中有一种直觉告诉他,自己的酋长阿利斯塔可能真的被诺克萨斯人抓住了! “不!不!” 一想到这一点,古斯塔夫顿时就陷入了狂怒,再也不管挡在自己身前的只是个孩子,狂吼两声声,便有如一阵狂风般向林恩扑去! “吼!” 林恩情不自禁也是一声怒吼,不退反进,不管不顾地向古斯塔夫冲去! 硬碰硬! 结果很快就见分晓,林恩像颗炮弹一样倒飞了出去。 相比古斯塔夫,林恩的身体实在太瘦弱了,就像是一个人去硬刚一辆卡车,光是体重上的差距就太悬殊了! “痛快…痛快……” 林恩身体被狠狠地砸在墙壁上,仿佛五脏六腑都被震碎了,但他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丁点惊慌痛苦之色,反而像个孩子一样露出了满足的傻笑。 这一记硬碰硬,让他感觉到了战斗的快感,仿佛浑身上下所有的筋骨细胞都被震醒了,各种酸爽喷薄而出。 “咳…咳……” 林恩半跪在地,干咳了几声,却没有咳出哪怕一丝的血液。 “我的身体…果然是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变化……” 林恩心下恍然,这种情况他早有预料,之前他好几次情绪失控狂啸天空、怒砸地面时,不管手上受了多重的伤,都不会有哪怕是一点的鲜血流出,仿佛自己体内的血液被某种神秘力量禁锢住了,即便遍地鳞伤,也不会流露出分毫。 第七十五章 变身 林恩并不知道这样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自己身体的防御能力肯定是增强了。 血液是人体的根本,人身体上绝大多数的伤势,都是因为失血过多,或是身体中有淤血造成的,刚才林恩遭受到如此沉重的打击,身体却没有流出鲜血,仿佛他的身体已经变得如干尸木乃伊一般紧密坚硬,所有的血液都已经被未知的力量吞噬禁锢,进化成更高级的形态了。 这无疑是一种极为难得的能力,就像蛮王泰达米尔,他可以在战斗中将自己的血液燃烧,化为无尽的怒火以提供出恐怖的战斗力;也可以将怒气转化为鲜血,治愈身体的伤势。 据说泰达米尔可以将他全身上下所有的精血,燃烧至最后一滴,这滴鲜血非常的逆天,简直就是bug一样的存在,不但能让泰达米尔的战斗力直线飙升,甚至还可以让他不死不灭,免受任何的伤害,简直就像充了q币开了无敌挂一样逆天无解。 当然,泰达米尔乃是气运之子,练就这项能力不知是经历了多少的磨砺和苦难,现在的林恩根本是没法跟他比,他身体的这些变化,其实是他体内那四种血脉搞的鬼。 无论是魔血、龙血还是狂战士血脉,都是骄狂霸道的存在,它们共存于林恩的体内,肯定不会和平共处,而是会进行无休止地撕逼。 血脉之争,战场自然就是在血液之中,在这场激烈战争中,林恩体内的鲜血不可避免地沦为了牺牲品,它们不是被魔血吞噬,就是被龙血炼化,又或是被狂战士血脉牢牢禁锢住,所以才会出现即便他受了伤,也不会流出血液,因为他体内的血液早就干涸了。 也就是说,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血肉之躯,而是一个被魔化了的怪物。 不过不流血,并不意味着林恩一点事都没有,实际上,他现在的情况,比那种血肉模糊还要狰狞可怕。 他身上的魔纹、鳞甲,仿佛是有了意识一般,疯狂地跃动拉扯起来,整个人就像充了气一样,开始扭曲,开始膨胀,没过几秒,他的身体就整整变大了十倍,浑身黑气萦绕,看起来就像魔神下凡一样。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实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刚才古斯塔夫那蛮横的一撞,直接打破了林恩身体内的平衡。 同时身负四大血脉,林恩体内的平衡可谓非常的脆弱,有时候甚至一念之差,就会变得狂暴无比,古斯塔夫这强力的一撞,简直就像是打开了林恩身体中的封印,将一头可怕的野兽释放出来了。 “呼!呼!呼!” 狂暴的气息在林恩体内横冲直撞,嗜血和暴戾几乎在一瞬间就涌入了他的脑海,将他的神智吞噬殆尽,他红色眼睛,喘着粗气,像个被打搅了美梦的凶兽,暴怒而狂躁,死死地看着身前不远处的牛头人战士古斯塔夫。 ………… “变身!” 场外观战的所罗门和亚尔曼齐齐变了脸色,先是震惊,然后便一脸的狂喜,这次可真是捡到宝了! 在瓦罗兰大陆上,‘变身’绝对是一种非常罕见的能力,只有那些身体中蕴藏着可怕力量的存在,才能突然肉体的极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变大,变成更强大的形态。 这样的存在,哪怕平时看起来就像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小动物,可一旦发起怒来,它也会变成遮天盖日的大怪物。 所罗门和亚尔曼都算得上是狂风城中的大人物,消息灵通,自然知道在瓦罗兰南大陆,这片恶魔曾经肆虐的土地上,依然存在着许多可怕的老怪物。 其中傲之追猎者雷恩加尔可能是其中最负盛名的一个了,这位瓦洛兰大陆上最令人生畏的冷血猎手,他就像电影中的铁血战士一样,最大的爱好就是猎杀那些强大的生灵,收集它们的尸骨作为战利品,用来装饰自己的房间。 雷恩加尔的实力深不可测,瓦罗兰大陆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猎场,这上面所有的生灵都是他猎杀的对象,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强大的人类和野兽丧生在他手上。 然而就是这位凶名赫赫的超级强者,有一次却在一只小动物身上吃了大亏。 在恕瑞玛沙漠南部,有一片古老的原始森林,摩莽古丛林。 当时雷恩加尔已经猎遍了这片丛林里的所有生物,正觉得再没有什么挑战性时,一个大型生物留下的痕迹吸引了他的注意,从它搞出的破坏来看,这应该是位有价值的猎物。 雷恩加尔觅迹寻去,然后在小溪边遇到了一只看起来很萌很可爱的小动物,它脸上总是挂着天真烂漫的微笑,口中呀呀有声,“纳尔,纳尔……” 一开始雷恩加尔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小个子就是他所要寻找的猎物,身为高贵的傲之追猎者,雷恩加尔是不会向弱小的小动物动手的,所以他微笑着离去,继续着自己的追猎。 然而,这只不长眼的小动物却缠上了雷恩加尔,它屁颠颠地跟着雷恩加尔,无论雷恩加尔怎样地加速表向,都没能将它甩掉,而且这个小东西嘴上还总是不停地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这极大地影响了雷恩加尔的追猎。 为了摆脱这个烦人的小家伙,雷恩加尔做出了一个让他后悔不迭的选择,他气势汹汹地冲着这个小东西发出了一声怒吼——期望这样能把它给吓走。 然后他就看到,这个小家伙脸上浮起一抹诡异的微笑,直接来了个超进化,变成了一个如巨龙般魁梧凶蛮的庞然大物,血口大张,冲着雷霆加尔就是一声震天的狂吼,排山倒海般地向他扑去…… 这个名叫纳尔的未知生物的实力非常可怕,连雷恩加尔这样的强者在他手上都讨不了好,仓促间被撵得灰头土脸,抱头鼠窜。 雷恩加尔是何等的强者,自然是对此事引以为奇耻大辱,况且纳尔的实力如此强大,正是他想要的猎物,于是雷恩加尔跟纳尔展开了一段斗智斗勇的猎杀之旅。 然而不管雷恩加尔用什么手段、使什么计谋,在纳尔身上都取不得好,只要纳尔一变身,不管前面他取得了多大的优势,形势瞬间就会逆转,雷恩加尔将会由追杀者变成被追杀者。 而且时日一久,头脑简单的纳尔还爱上了这个游戏,对此乐此不疲,一直死死地纠缠着雷恩加尔,在虐与被虐中度过了充实快乐的每一天。 第七十六章 吼声 据说即便是时至今日,纳尔依然在跟雷恩加尔纠缠不休,在摩莽古丛林的某个角落,你也许会看到他们正打得不可开交。 连雷恩加尔这样传奇的强者,都被纳尔折腾得不胜其烦,********,可见变身是一项多么强大的能力。 当然,林恩现在的实力还很弱小,没法跟纳尔那样的超级怪兽相比,但可以预见,这个小孩的前途不可限量,早晚会成为角斗场中的风云人物。 “真是帅气!” 看着林恩变化出来的丑陋身体,亚尔曼赞叹道,“光凭这个能力,就足以让他登台亮相、面向观众了,狂风城的子民们肯定很快就会爱上他的!” 可不是么,变身是多么好的噱头,肯定很容易吸引人的眼球,更何况,林恩变化出来的身体不像是样子货,而是有真材实料的! 从牛头人战士古斯塔夫的表现就能看出,此时的林恩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他浑身上下所有的牛毛都倒立了起来,双足蹬地,怒目圆睁,死死地盯着林恩。 “恶魔!恶魔!” 古斯塔夫的低吼中充满了仇恨和杀意,再也不把林恩当小孩子看了。 身为牛头人战士,高贵的神圣守卫,古斯塔夫对恶魔的气息再熟悉不过了,眼前的这个家伙,身上绝对是有恶魔的血脉! “俺必须要把他消灭!” 即便神智已经不清,古斯塔夫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脑子里不断回旋着一个声音,杀死他!杀死他!有牛角顶翻他!用牛蹄碾碎他! “吼!” 古斯塔夫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和战意,狂吼一声便向林恩狂扑而去。 “这吼声……” 正聚精会神打量着林恩所罗门浑身一震,面露诧异道,“这个牛头人的吼声竟如此雄浑浩瀚,显然在战吼上有极高的造诣,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角色,亚尔曼,你也太不够朋友了,狂风城都有这样的好手,你还老跟我抱怨没有高手?” 战吼对一个战士,尤其是对一个角斗士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能力。 很多刚开始接触角斗士比赛的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在战斗之前,角斗士会怒视着对手,捶胸顿足,发出阵阵怒吼,折腾好一阵子之后,才会大打出手。 这是因为吼叫能有效地集中意志,祛除恐惧,使得心无旁骛,并唤起内心深处的激情和狂野,昂扬战意,增长气势,让身体更快地进入战斗状态。 可以说,谁的吼叫更雄浑深重,谁就更容易找到状态,占得上风、取得先机。 更何况,观众们看角斗士们表演,为的就是那份激情狂野,感受那种铁血狂烈的战争意境,看谁更疯狂、更震撼人心。 而吼叫无疑是最能带动观众情绪,烘染现场气氛的手段,可以说,每一个精于战吼的角斗士,在角斗场中都是当之无愧的明星人物,而且他们的实力绝对不会太低。 刚才古斯塔夫的这声吼,给了所罗门极大的震撼,要知道,就是诺克萨斯一些繁华的大城市,也鲜少有角斗士能吼出这么有气势的声音。 “这个……” 亚尔曼尴尬一笑,刚要解释古斯塔夫也是刚来狂风城不久,他了解得还不多,便又听到了一道惊天动地的怒吼—— “吼!” 这道声音一响起,亚尔曼就僵立在原地,脸上满是震惊和不可思议。 “这……这……” 所罗门显然也被镇住了,瞠目结舌地说不出话来。 好在他们也算是成名已久的高手,很快就缓过劲来,都是一脸狂热地看向了那道声音的主人——林恩! “你想到了谁?” 亚尔曼喘着粗气,满脸的激动莫名,身为狂风角斗场的负责人,他也算是个大人物,已经很久没这么失态过了。 “维斯赛罗!” 所罗门想都没想,便道出了这个名字。 为什么维斯赛罗会被称为诺克萨斯史上最具人气的角斗士? 为什么在诺克萨斯人心中,这个名字堪比神祗,无人能够取代? 为什么即便他离开诺克萨斯数十年了,依然有无数人对他念念不忘? 除了是因为他那战无不胜的彪炳战绩外,更多的要归结到,维斯赛罗的战吼,实在太神奇太震撼人心了! 狂战怒吼! 这堪称是维斯赛罗的招牌绝技! 维斯赛罗每次战斗前,都会发出一声怒吼,前一秒他还是沉默寡言、人畜无害的木讷青年,但一吼过后,他就会变得如天神下凡、战神附体一样气势磅礴、光芒四射、勇不可当! 每一个看过维斯赛罗角斗的人都不会忘记,这一声仿佛天地间绝响的怒吼,它像是蕴含着数不尽的意境和感情,响彻至人的灵魂深处,让人感触至深,回味无穷。 很多人甚至一听到维斯赛罗的怒吼声,就忍不住热泪盈眶,仿佛这是世界最干净最震撼的声音,每一次听到,都像是一场神圣的洗礼,让人忘记烦恼,忘记忧愁,让人感受到天地的宽广,生命的伟大,哪怕是再消沉再冷静的人,只要听到维斯赛罗的怒吼声,也会不由自主地变得昂扬狂烈起来。 可以说,维斯赛罗的怒吼声,就像是一道迷魂咒,会让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迷失沦陷,在维斯赛罗的愤怒和狂热的引领下,乘风破浪,英勇冲锋,破除心中的一切桎梏和虚妄,引人向上。 试问拥有着如此魔力、有如是洗脑的怒吼,又怎么不让人们喜欢上维斯赛罗呢?在诺克萨斯,不知有多少人是维斯赛罗的死忠粉,他简直就是完美男人的表率,战斗时杀伐果断,一往无前,是最英勇最铁血的战士,没有人能阻止他的脚步;安静时温文尔雅、沉默内敛,是低调稳重的绅士,没有人能看到他的低落和悲伤。 不知有多少诺克萨斯的少女,把维斯赛罗当作梦中情人,那时候每天都有数不尽的少女,想要投怀送抱、自荐枕席,希望能跟维斯赛罗有一夕之欢,但高贵的维斯赛罗显然是不会做草粉这种掉价的事的。 不过,维斯赛罗也不是没有闹过绯闻,据说有一位在诺克萨斯拥有着滔天权势的神秘女士无法自拔地爱上了维斯赛罗,后来嘉文二世之所以能将维斯赛罗从角斗场中救出,全靠这位女士的倾力相助,后来更是在他们的逃亡路上,不断为他们通风报信,并暗中为他们拦下了许多危险的对手,可以说,没有这位女士的帮助,维斯赛罗绝对很难逃离诺克萨斯。 第七十七章 疑点 其实只要是明眼人都看得出,嘉文二世解救维斯赛罗一事中,存在着许多的疑点。 其一,嘉文二世贵为德玛西亚的皇帝,是德玛西亚当之无愧的灵魂人物,乃是诺克萨斯最欲除之而后快的对手,贵为一国之尊,嘉文二世绝对没理由有事没事就跑到诺克萨斯这样的敌境内观光旅游,更不可能进入万众瞩目的角斗场中观看维斯赛罗的表演,也就是说,在解救维斯赛罗之前,嘉文二世极有可能连维斯赛罗的面都没见过。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就算维斯赛罗的实力确实非同一般,名声也确实是响亮,可嘉文二世乃是一国之主,一举一动都关系着成千上万人的性命,在没有亲眼见过维斯赛罗的情况下,他绝对没理由以身犯险,亲自率军深入诺克萨斯腹地,冒着全军覆没的风险,只为将维斯赛罗一个人解救出来——这可不是一个明智的君主所为。 其二,整个解救计划太快太顺利了,简直就像手术刀一般精准完美。 嘉文二世带着他的部队,几乎是一路畅通无阻地攻入了角斗场,将维斯赛罗和他那三百名对手给解救了出来,在此之前,诺克萨斯人连一点消息、一点端倪都没有发现——这听起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要知道,诺克萨斯的情报部门可是非常的厉害,各种细作、间谍、杀手可谓是遍布整个瓦罗兰大陆,后世钢铁大使波比的父亲、哨兵之殇加里奥的主人都是死在这些人手上,而嘉文二世居然能带着他的部下,越过重重关卡,跋涉数千里,悄无声息地出现这诺克萨斯的心腹要地——这里面要是没有一个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暗中照应,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 其三,逃亡路上,表面上看似是维斯赛罗大发神威、力挽狂澜,将各种拦路虎杀得人仰马翻,但明眼人都知道,这里面肯定是有人在暗中相助。 诺克萨斯是什么地方? 这可是连众星之子索拉卡都深深忌惮,不敢轻易踏足的龙潭虎穴,维斯赛罗就算再厉害,能厉害过索拉卡? 更何况,当时搞事的还是嘉文二世,这位德玛西亚的皇帝在诺克萨斯境内,简直就像是黑暗中的明灯,不知得吸引来多少的仇恨。 可以说,当时嘉文二世一行人可谓是面对着所有诺克萨斯人民的怒火,深深地沦陷在人民战争的层层包围下,用插翅难飞形容都不为过。 可实际上呢,嘉文二世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了包围圈,就跟开挂一样,轻松地避开了许多危险的对手,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德玛西亚。 所有人都相信,这里面肯定是有一个诺克萨斯的大人物在给德玛西亚人保驾护航,她一边给德玛西亚人通风报信,为他们指引安全的撤退路线,一边给围剿的部队传递错误信息,胡乱发号施令,并暗中挡下了不少危险至极的强者。 可以说,维斯赛罗之所以能从诺克萨斯逃出生天,这位女士绝对是出了大力,甚至都可能就是她一力促成的,是她事先联系了嘉文二世,说服他去解救维斯赛罗,然后又花大代价打通关节,收买强者,以确保整个行动万无一失。 能在诺克萨斯拥有这么大的能量,而且还是位女士,那么她的身份自然就呼之欲出了,很多人猜测她就是大名鼎鼎的诡术妖姬乐芙兰。 毕竟也只有她才能在诺克萨斯呼风唤雨,倒行逆施,如果说达克威尔是诺克萨斯明面上最有权势之人,那么乐芙兰就是诺克萨斯地下世界的无冕之王。 暗黑玫瑰可谓是诺克萨斯最古老最强大的组织,早在诺克萨斯还没建国之前,它便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数千年,根深蒂固,无孔不入,影响力极其巨大,哪怕达克威尔将军如日中天,一直想要将它取缔,却从来没有成功过。 而乐芙兰正是这一神秘组织的元首,这位手握‘无用大棒’的诡术妖姬,不但实力深不可测,心机智慧更是出类拔萃,也只有她才能搞出这么大个事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不过时至今日,已经很少有人谈论这里面的秘辛了,一方面是因为暗黑玫瑰的影响力实在巨大,没人敢妄议它的是非;另一方面对于维斯赛罗这位英雄人物,许多诺克萨斯人心中其实是很负责的,他们一方面既希望维斯赛罗能在角斗场中奉献出更精彩的表演、创造出更多的奇迹,一方面又不希望自己的偶像真正地战死在角斗场中,他的魅力实在太大了。 所以,许多诺克萨斯人进行了选择性的忽略,他们一边对维斯赛罗的勇武念念不忘,不厌其烦地向自己的后辈诉说他的伟大;一边对德玛西亚咬牙切齿,认为是他们害得诺克萨斯失去了最伟大的角斗士,却绝口不提诡术妖姬乐芙兰才是这里面的关键人物。 当然,这些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了,到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再谈论此事,无论是德玛西亚还是诺克萨斯,对于这件事都选择了淡化,要不然嘉文二世孤军深入,万里突袭,解救出股肱之臣德邦总管赵信,这是何等的英明神武,何等的丰功伟绩,绝对值得大书特书,广为宣扬,用以提高德玛西亚人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然而,德玛西亚人并没有选择这么做,他们对此事绝口不提,无论是嘉文二世,还是他的部下,都鲜少跟人谈起这一段充满惊险充满奇迹的史诗之旅。 据说这是乐芙兰向嘉文二世要求,特意让嘉文二世下的封口令,为的就是保护维斯赛罗,也就是赵信,因为她太了解这个木讷的男人了,如果被他知道这里面的美人恩,他一定会方寸大乱,会想尽办法去偿还——这样就没意思了,还不如就埋在心里,偶尔想起还能感动下自己呢。 第七十八章 野蛮 将林恩跟维斯赛罗这样的传奇人物相提并论,可见所罗门对林恩的评价非常之高。 “没错!维斯赛罗!” 亚尔曼一脸的狂热,显然是跟所罗门的想法不谋而合。 身为狂风城角斗场的负责人,亚尔曼见识过的角斗士可谓数不胜数,他听过太多人的怒吼,感知极为的敏锐,甚至都能从一个人的吼声中,就能判断出这个人的潜力,看他是不是真正的战士。 对于亚尔曼来说,吼叫是一门充满美妙的艺术,在角斗场中,你可以听到气势磅礴的怒吼,听到壮怀激烈的咆哮,听到撕心裂肺的悲鸣……不管是哪一种声音,都是发自角斗士们的灵魂深处,有如是他们生命的绝响,充满着激情和力量——对于一位战士来说,这简直就是天地间最美妙最动听的声音,是最美味的精神粮食,所以有人说,诺克萨斯的角斗场其实更像是一个音乐场,每一次角斗比赛,都是一场震撼人心的音乐盛会。 不过正因为见多识广,亚尔曼的品味被养得很叼,自从维斯赛罗离开诺克萨斯之后,他已经很久没听到令人耳目一新的怒吼了,但现在,林恩的吼声给他带来了久违的惊喜。 “吼!” 林恩张着血盆大口,没错,就是血盆大口,变身后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兽。 这一声吼极为狂烈,有如是来自九幽魔神的愤怒咆哮,仿佛他心中淤积着数不尽的怒火和愤恨,恨天道不公,恨众生愚昧,恨自己无能怯弱,生而不能尽其欢,顺心如意,总有一种憋屈萦绕心头——这种感觉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在跟我作对,在与我为敌! 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绝望的牢笼,但把我们关起来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 林恩在浑浑噩噩的情况下,却油然有了这么一种感悟,不打破这个牢笼,就永远是个被圈养的猪仔,是被命运生杀予夺的蝼蚁! “将这花花世界,砸他个干干净净!” 伴随着自己的怒吼,林恩仿佛感觉到某些古老的东西在自己体内苏醒,他冥冥中像是听到了一道洪亮的声音,从自己的灵魂深处传来,他‘看到’一个提着巨斧、神如铁塔的高大男人,来到一座高耸入云的巍峨山脉面前,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上的斧头,疯狂暴烈地往山上劈去。 “莫格隆!莫格隆!” 仿佛是有千万人在他身后愤怒的呼喊,但他浑然不顾,坚定地挥舞着自己手上的斧头,山石在他的斧刃下就像豆腐一样脆弱不堪,一天、两天……他不知疲倦地进行着自己的工作,终于有一天,整座山都被他挖通了! 他站在自己挖出来的这条路上放声怒吼,没过多久,他的身前身后,都出现了黑压压的军队,恶魔的怪笑,神灵的怒骂,但他都置若罔闻,只是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斧头,脸上满是爽朗的笑,“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那就先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谁敢想象,神灵们花费了无数心血才建立起来的宏伟屏障,竟硬生生被一个疯子砸出了一个缺口。 而这个疯子,显然就是一个狂战士,也正是林恩的某位先祖,而现在,这位先祖的血脉印记,在林恩的体内觉醒了! 怒吼吧! 让苍天白云听到,让山河大地听到,让万物众生听到,狂战的意志,永恒不灭!天下的奇伟,生命的意义,尽在这战斗之中! 一吼之威,竟恐怖如斯,林恩的实力气势,几乎是以几何倍级地增长。 “吼!吼!吼!” 古斯塔夫并没有被林恩爆发出来的可怕气势压倒,作为一位骄傲的牛头人战士,他同样身负着伟大的血脉,体内的战意仿佛跟林恩的怒吼产生了共鸣,变得更加的狂暴激烈,他深知不能再给林恩时间积蓄气势,于是毫不犹豫地使出了牛头人战士的绝技——野蛮冲撞! 只见他身上裹着一层凛冽的罡风,像是一发脱膛而出的巨型炮弹,势不可挡地向林恩撞去。 第七十九章 潜力股 什么样的战斗才最精彩夺目、惊心动魄?是飘逸的走位,炫目的武技,还是华丽的刀光剑影,血腥的困兽之斗? 不,都不是,只有最简单粗暴的硬碰硬、刚正面,才是最让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面对古斯塔夫这势不可挡的一撞,林恩压根就没想过退缩,甚至看起来更加的兴奋和狂热。 撞吧!撞吧! 撞坏这个躯壳,撞碎这个笼牢! 几乎是一瞬间,林恩那干涸的心脏便强劲地跳动起来,热血从未知之处狂涌而出,这一刻,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充实和强大! “吼!” 林恩仰首一声怒吼,身上魔气萦绕,鳞甲隐现,有如一头发狂的暴龙,毫不示弱地向古斯塔夫撞去。 魔血改造了他的身体,龙血武装了他的肌肉,狂战士印记占据了他的意志,他现在完全就是只被激怒了的人形凶兽,面对挑衅,哪里还会想其他,只管宣泄,只管战斗。 “轰!” 两位都是发了疯发了狂,古斯塔夫的牛角和林恩的脑袋,自然是毫无悬念地撞到了一块。 “谁赢了?” 所罗门难掩激动地道,林恩身上的魔气,古斯塔夫的罡风,将两人的身影完全笼罩,以所罗门的实力,一时都难以看出谁胜谁负。 “不知道。” 亚尔曼的心也被提了起来,忍不住道,“所罗门,这个家伙你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我看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古老血脉的后裔,更像是某个疯狂巫师培养出来的怪胎!” 林恩表现出来的实力实在太令人吃惊了,更何况他身上的实力非常的混乱,恐怖的身体,萦绕着的魔气,若隐若现的龙鳞,如战神般昂扬刚烈、振奋人心的怒吼,这一切都表明,他身上的血脉非常的紊乱,根本就不是个正常人,而是某个强大巫师疯狂试验制造出来的产物。 亚尔曼会这么想,自然也是有原因的,在瓦罗兰历史上,从来就不缺少富于钻研精神、醉心试验的疯狂巫师,而血脉正是最神秘也最令人着迷的领域之一。 巫师们喜欢将他们收集到的强大生物的精血,又或是某些研制出来的别出心裁的药剂,注入到他们的试验对象体内——试验对象通常会是弱小的人类,偶尔也会是些小动物,这是因为只有弱者才有一飞冲天的余地,巫师们最享受这种调教养成的成就感了。 当然,这种试验有伤天和,鲜少能够成功,不过毕竟总会有一些幸运儿顽强地活了下来,而被药物和魔法扭曲了的他们,身体无一不是产生了异变,实力通常会变得非常的强大。 “是一位老朋友亲自送到我手上的。” 所罗门解释道,“当时我见他又瘦又弱还气若游丝的,便不怎么乐意收留他,是我那朋便信誓旦旦地说,他身上的血脉非常的古老,绝对是一个好面子。” “不过现在想想,我那位朋友经常跟北地来往,跟那边那位臭名昭著的冰霜女巫有很深的交情,这个小家伙现在表现得又如此邪门,还真有些像是那位老巫婆搞出来的怪胎。” “但是,亚尔曼,这又有什么关系?” 所罗门一脸狂热道,“你们角斗场中要的不就是这种能打能杀的疯子吗?我不是听说,你们一直是在跟祖安的那帮家伙合作,暗中培养各种着生化怪兽、变异狂人,为的不就是想培养出一些实力强劲的怪胎,搞一些噱头,好吸引人的眼球吗??” “所以就算这个小家伙很邪门,是个怪胎,但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反正他都已经落到角斗场中来了,他表现得越凶狠越邪门,就越容易打出名气,吸引观众。” “说得也是。” 亚尔曼不由是点了点头,诺克萨斯和祖安可谓是最铁杆的盟友,两者间的合作非常的深入,尤其是他们这些角斗场,跟祖安那帮狂人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远的不说,那些刺激身体的兴奋剂和混乱精神的药剂,基本上便都是从祖安进口的,毕竟在这方面,那些家伙是不折不扣的行家,整个瓦罗兰都不见得有人比他们更专业了。 甚至在诺克萨斯的一些角斗场中,就已经有不少出自祖安的变异人和生化兽了,作为一座被魔法和科技深深污染扭曲了的城市,祖安充斥着各种变异了的生物,而且它们中的一些实力非常的可怕。 亚尔曼就听说,在祖安错综复杂的下水道中,居住着一只无比恐怖的变异生物,一只吞噬了无数黑暗物质和剧毒污染物的老鼠,瘟疫之源图奇。 “只可惜,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就永远也成为不了下一个维斯赛罗了!” 亚尔曼不无遗憾地道。 毕竟谁都知道,维斯赛罗之所以在诺克萨斯拥有着超高的人气,可不只是因为他的战斗力,更多的要归功于他那太阳般耀眼的人性光辉。 永远昂扬,永远坚强,永远阳光!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长得够帅。 身为角斗场中的老人,亚尔曼很清楚,单纯的暴力或许会让观众们喜欢,但永远也无法让他们真正地着迷,毕竟暴力太常见了,你不能指望一个长得奇丑无比的怪胎,能赢得观众们发自深心的喜爱,哪怕他们会对它的比赛一场都不落下,但谁又知道,他们真实的想法其实是想早一点看它被人打死呢? 这样的例子,亚尔曼见了太多,人们总是容易喜新厌旧,古往今来,角斗场里面不知有过多少光芒四射的明星角斗士,他们都曾是人们追捧热爱的宠儿,但往往用不了多久,新人换旧人,昔日的偶像化为黄土,被遗忘在不知名的角落,没有人祭奠,没有人缅怀,更不会有人谈起,从来就没有谁能像维斯赛罗那样,总是被人津津乐道,经久不衰。 而刚才林恩的那声吼,乃是他在先祖意志笼罩下的战吼,自然是充满着奔放壮烈的豪情,隐隐跟当年维斯赛罗的怒吼有异曲同工之妙,自然是引起了亚尔曼的兴趣,以为自己是捡到了维斯赛罗那样的超级潜力股。 第八十章 冲撞 “亚尔曼,你未免也太贪心了吧!” 所罗门失笑道,“维斯赛罗是什么样的人物?他可是拥有着勇士之魂的完美存在,说是千年不遇都不为过,这个小家伙虽然有些不俗,但怎么可能跟他比?” “况且他现在表现出来的东西,就已经够令人吃惊的了,他的气势,他的吼叫,还有他的战斗方式,都极具风采特点,假以时日,绝对能成为你们狂风角斗场中的风云人物。” “说的也是,是我贪心了。” 亚尔曼叹了口气,人心果然是不容易满足,一开始的时候,自己还只是希望,这个小家伙实力不要太弱,只要能在角斗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就行,现在却又希望他能成为维斯赛罗那样的传奇人物,未免也太贪心了。 古往今来,诺克萨斯角斗场中存在过的角斗士数不胜数,其中也不乏一些天赋异禀的翘楚人物,但维斯赛罗却只有一个,甚至连个跟他相提并论的人都没有,是当之无愧的角斗之王。 所以即便亚尔曼再看好林恩,也不觉得林恩能成为王者级的人物,毕竟跟维斯赛罗相比,林恩存在着许多先天性的劣势,其它的且不说,光是他现在的模样就说不过去了,要知道,维斯赛罗可是高冷帅气的美男子,而林恩呢,妥妥一面目可憎的小怪兽。 “既然成不了维斯赛罗,那就把他往塞恩将军那样的方向培养吧。” 亚尔曼心下想道,在险恶的角斗场中,像维斯赛罗那样英俊潇洒、特立独行的拉风男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角斗士还是以面目丑陋、粗俗不堪著称,这其实也算是一种特有的文化了,在角斗场中,丑陋和凶恶就像是一种病态的美,更容易赢得观众们的注意和青睐,诺克萨斯人民的审美观就是这么任性,长得越奇葩越容易招人喜欢,大名鼎鼎的荣耀行刑官德莱文便是最好的例子,那两撮性感的小胡子不知为他赢得了多少杀马特少女的心。 当然,要论面目可憎,还是要数战神塞恩,这位满脸横肉、浑身都是伤疤的丑恶凶神,面目狰狞、脾气暴躁、行事恶毒,他总是用残忍的手段将对手杀死,生食其肉,痛饮其血,并且最喜欢践踏弱者,从不留情,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戮狂魔。 但不得不承认,正是这些疯狂的行为,给塞恩赢得了非常高的威望和人气,他是诺克萨斯军中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这一点,连绝代智将斯维因都无法跟他相比,后来在竞争大将军之位时,不得不设局将他给阴死。 有塞恩这样的好榜样,诺克萨斯的角斗场自然是喜欢把角斗士们往凶神恶煞方面培养,血腥、丑恶、残忍……向来是一位优秀角斗士必须要具备的特性。 “只是这样一来,就可惜他那副好嗓子了。” 亚尔曼还是感到有些遗憾,他久在角斗场中,看人的眼光一直很不错,自然看得出来,林恩的身上有很多值得挖掘的东西,尤其是他的吼声,极具感染力和穿透力,一听就知道是真正的战士的怒吼,这一点尤为的难得,毕竟角斗场中从来不缺乏疯子,暴力和杀戮太常见了,是人都会有审美疲劳,角斗场中最需要的其实是那种内心神圣、外在勇猛、极具人格魅力的完美战士,只有他们才能真正地带给观众们内心上的震撼和精神上的升华。 只可惜,这样的存在实在太少了。 ………… “轰!” 这一次碰撞,林恩没有再倒飞出去,但也吃了个闷亏,倒退了几步。 因为古斯塔夫头上有角,而他却没有。 牛角是牛头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是他们用以撕碎敌人的最有力的武器,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不要跟公牛角力’,跟一头发狂的公牛正面硬刚,不得不是一种愚蠢至极的选择。 但狂战士就是这么任性,连奥拉夫都喜欢亡命搏杀,认为只有在鬼门关外打转的日子才算是真正的活着,在先祖意志笼罩下的林恩,自然也不会怂到哪里去,他的神智早就被狂怒支配,行事全凭本能,这暴脾气一上来,完全是置生死于度外,怎么酣畅怎么痛快便怎么来。 “痛快!痛快!” 巨大的撞击力并没有让林恩感到畏惧,他反而是觉得更加的刺激和狂热,对于狂战士来说,鲜血和疼痛从来就是最好的催化剂,会让他们容光焕发,实力倍增。 “再来!再来!” 林恩奋力地将古斯塔夫一把甩开,然后又满脸狂热地向牛头人勾手,就像斗牛士挑衅公牛那样,充满着蔑视和嘲讽。 “哞!” 盛怒下的古斯塔夫哪里忍得住,想都不想便又咆哮着狂扑过来。 林恩自然是毫不示弱,犟着脑袋迎头撞上。 一次,两次,三次…… 两人就像犯了魔怔一样,重复着简单却震撼无比的冲撞,这种看似愚蠢的鲁莽较量,却极具冲击感,直叫人看得心潮跌宕,热血沸腾。 “难以想象!实在难以想象!” 亚尔曼和所罗门都是瞠目结舌,他们久混在角斗场中,见过的比赛没有一千次也有八百次,却鲜少有像眼前这样简单疯狂,却又极具暴力美学的较量,实在太精彩了。 “这个……家伙,居然可以跟牛头人正面冲撞,而且还不落下风,实在……实在太令人意外了!” 亚尔曼激动得都有些语无伦次了,他知道,自己这次绝对是捡到宝了。 作为一种生性凶猛、力量强大的战士,牛头人向来是诺克萨斯角斗场中最受欢迎的角斗士之一,只要把他们那蠢的可怜的脑子玩坏,他们就会化身为易躁易怒的杀戮机器,只要稍加撩拨,就会狂性大发,横冲直撞,用最暴力的手段将他们的对手碾为肉泥。 由于牛头人的力量过于强大,身体又极为耐操,所以这么多年来,鲜少有角斗士会与牛头人正面硬刚,他们大多是用飘逸的身法、灵巧的走位,用速度、体力的优势慢慢将牛头人耗死,像林恩这样以硬碰硬、以命搏命的疯狂打法,亚尔曼还是第一次见,但不得不说,这实在太他妈精彩,太他妈刺激了! 第八十一章 遗憾 “没有人能把俺击退!” 古斯塔夫喘着粗气,闷声闷气地吼道。 他的心里,已经是出离的愤怒了! 即便身为皮糙肉厚、耐力极佳的牛头人,这一番惨烈的搏杀,依然让古斯塔夫感觉到了疲惫,甚至是沮丧! 他居然看不到战胜林恩的希望! 这种感觉让古斯塔夫非常的愤怒,也非常的羞愧! 作为部落里的精英战士,古斯塔夫从小便跟在伟大的牛头酋长阿利斯塔身边接受最艰苦的训练,每天都要跟坚木、顽石角力,用以磨砺自己的牛角,增长自己的气力。 可以说,‘野蛮冲撞’是牛头人最拿手的本事,从来没有人敢在这上面跟牛头人争锋,可现在,眼前的恶魔竟然要在自己最强大的地方击败自己,这叫古斯塔夫如何不愤怒? “坚定自己的意志!” 古斯塔夫耳畔依稀响起阿利斯塔那雄浑的声音,牛头酋长曾这样地教育过他,“牛头人身上最坚硬的不是他们的牛角,而是他们的意志!” “只有坚不可摧的意志,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所有的牛头人都知道,‘坚定意志’是一项多么强大的能力,在这种状态下,牛头人就像是祖宗附体、天神下凡,完全是不可战胜的,他们的力量将呈几何倍暴涨,防御能力更是强的可怕,是不拿盾牌也能开盾墙的为敌战士。 然而,这项能力实在太难得了,它堪称是牛头人压箱底的绝技,只有最强大最坚韧的牛头人才有机会领悟,近千年来,仅有伟大的牛头酋长阿利斯塔掌握了这项技能。 但现在,在强烈的愤怒和羞愧的支配下,以及林恩身上那浓烈的恶魔气息的刺激下,古斯塔夫身上的洪荒之力仿佛觉醒了,冥冥中的先祖之魂仿佛看到了他们的死敌,仿佛感受到了子孙的召唤和愤怒,要跑出来救场了! “坚定意志!” 古斯塔夫一声暴吼,身上爆射出一道无形的罡气,身体瞬间就高大魁梧了几分,直接将林恩掀飞了出去。 牛头人开大招了! 如果林恩神智清醒的话,肯定会这么想,并且明智地选择暂避锋芒,等古斯塔夫大招持续时间过去后再战,然而毕竟没有如果。 再一次被牛头人击退,感受着它那如荒古猛兽般的可怕气势,林恩体内的狂战意志非但没有畏惧,反而更加的狂热兴奋起来,甚至于整个身体都在不可抑止地颤抖! 很好!很好!对手越强大,我就能离死亡更进一步! 我将战至体内最后的一滴鲜血,在至高的荣耀和愉悦中死亡! 林恩几乎是毫不费力地就从地上爬了起来,仿佛刚才那些剧烈的冲撞没有给他带来哪怕一丁点的伤势,他兴奋地怪叫了一声,悍不畏死地朝古斯塔夫撞去。 ‘坚定意志’下的古斯塔夫实力暴增,林恩完全不是对手,再一次被古斯塔夫撞飞了出去。 林恩毫不气馁,毫不犹豫地爬了起来,继续着自己的疯狂冲锋,而且他的速度,看起来竟然加快了几分! 一次次撞飞,一次次爬起,林恩就像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越战越勇,哪怕地上已经洒满了他的鲜血,整个人更是伤痕累累,看起来惨烈无比,但他依旧不管不顾地继续着自己的决死冲锋,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好像古斯塔夫在他眼里,并不是道坚不可摧的盾墙,而是那道古老而神圣的鬼门关,他要撞开它,他要进去! …… “所罗门,我真后悔!” 看着这场惨烈无比的血战,亚尔曼的脸上泛满了苦涩,“早知道是这样,一开始我就应该为他们准备一个盛大的舞台,让狂风城所有的子民们,都看到他们这场史诗般的对决。” “是呀。” 所罗门深以为然,叹道,“这么精彩的决斗,哪怕放在诺克城的角斗场中,也绝对算得上是压轴级的巅峰表演,一年都难得遇到一场。” 不仅仅是林恩,古斯塔夫同样给了他们俩极大的震撼! 狂风城就在宏伟屏障脚下,跟附近的牛头人部落没少打交道,更何况,前不久恺朗·达克威尔将军还率军发起了对牛头人部落的战争,所罗门和亚尔曼对牛头人自然不会陌生,他们很清楚,觉醒了‘坚定意志’的牛头人是多么的可怕! 牛头酋长阿利斯塔! 作为混迹角斗行业的老鸟,所罗门和亚尔曼自然听说了这位可怕战士的事迹,据说阿利斯塔凭一己之力,就将恺朗·达克威尔将军的精锐大军杀的人仰马翻,这位开启了‘坚定意志’的牛头酋长,简直就是bug般的存在,力量和防御能力高得令人发指,只要一个野蛮冲撞,再坚固的战阵也会瞬间就支离破碎,是不折不扣的战争怪兽。 后来要不是恺朗·达克威尔将军施展计谋,将阿利斯塔从牛头人部落中引出,然后集中精锐力量将他的部落击破,迫使阿利斯塔分寸大失,用疲劳战术慢慢把他磨死,不然还真降服不了这头可怕的蛮牛。 生擒了如此强大的战士,诺克城的角斗场自然是要给阿斯丽塔造势,他们宣称,这绝对是一位堪比维斯赛罗的伟大战士,甚至还有小道消息说,阿利斯塔的实力比塞恩将军都还要强上几分! 据说塞恩将军对于这个说法,非常的生气,已经放话出来,等有空的时候,他一定会跟阿利斯塔大战一场,将他的头骨砍下用来装酒! 头脑简单的塞恩将军自不会知道,他已经陷入了阴谋家的算计,阿利斯塔的实力非常之高,即便塞恩手握‘黑色切割者’这样的神器,但也不见得能战胜‘坚定意志’下的牛头酋长,而一旦塞恩战败,那对他的威望无疑会是巨大的打击。 当然,绝大多数人看不到这里面的道道的,他们只知道,这绝对会是场史诗般的巅峰对决,在有心人士的炒作下,早已经是引得万众期待,塞恩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舆论绑架,想不应战都难了。 第八十二章 血灵神 塞恩乃是名震天下的盖世杀神,实力自然是无需赘言,可在有心人的眼中,‘坚定意志’下的阿利斯塔的实力犹在塞恩之上,可见觉醒了‘坚定意志’的牛头人是多么的威猛。` 当然,眼前的古斯塔夫还只是初次觉醒‘坚定意志’,没法跟阿利斯塔那样成名已久的强者比,但他的实力也绝对不会弱不到哪里去,亚尔曼自问就算自己上场,也不见得能讨得好处。 要知道,身为狂风角斗场的负责人,亚尔曼的实力在狂风城中绝对算得上是顶尖,可连他都没信心击败‘坚定意志’下的古斯塔夫,可见跟牛头人杀得难解难分的林恩是多么的不凡! 一场小小的内部选拔赛竟然打成了这样子,实在是乎了所罗门跟亚尔曼的想象! 要是这是一场面向大众的露天赛那该多好呀,如此精彩绝伦的视觉盛宴,狂风城的子民们肯定会为之疯狂,引起全城狂欢,造成巨大的轰动! “该结束了吧!” 看着场上愈见惨烈的形势,所罗门开口道,“再打下去,他们中的一个肯定要死在这里,如此难得的高手,死在一场选拔赛上,未免也太可惜了!” “说得也是。” 亚尔曼点了点头,“像他们这样的勇士,理应在如海潮般的欢呼声中,在万众瞩目之下,战至生命的最后一秒,这才是他们该有的尊重和荣耀。`” 作为角斗场的负责人,亚尔曼自然是有办法控制这样的局面,只见他咬破手指,泯了一口精血,然后仰天喷出一团血雾—— “伟大的角斗之魂,请制止这次无谓的战斗吧!” 在他洪亮的呼喊中,无数的血气从地上、从虚空中汇聚在一起,化为一个巨大的血色虚影。 “如你所愿。” 这道血影竟然口吐人言,大步朝林恩和古斯塔夫走去。 也不见他什么动作,仿佛只是站在那里,空间和时间便凝滞了,林恩和古斯塔夫的身影不由自主地慢了下去,再不复刚才的凶狠激烈。 看到这一幕,所罗门忍不住叹道,“真不知道当初维斯赛罗究竟是怎么摆脱角斗之魂的掌控的……” 角斗之魂便是角斗场中孕育出来的血肉之灵,它是由无尽的血气和战意凝聚而生,在诺克萨斯,它乃是堪比神祗的伟大存在,可以说在角斗场中,它就是无所不能的神,所有跟它签订过契约的角斗士都是它圈养着的羔羊,他们的灵魂,他们的血肉,都被角斗之魂牢牢地掌控在手中。 ` 角斗之魂对角斗士的约束力,可谓是乎人的想,不然也不可能数个世纪以来,仅有维斯赛罗一个人能从这里面逃出生天。 而时至今日,依然没人知道,维斯赛罗当初是怎样斩断自己跟角斗之魂的契约。 ………… “没有人能阻止我的战斗!” 面对突然冒出来搅局的角斗之魂,林恩和古斯塔夫都非常的不领情,他们大战正酣,完全处于暴走状态,哪里肯停,依然是死死地纠缠在一起。 “放肆!” 见自己的意志遭到了忤逆,角斗之魂大怒,只见他身形一动,化为一道滔天的血影,势不可挡地向两人扑去。 “咦!” 血影将两人覆盖,仿佛就像是定身术,两个暴躁的家伙都停下手来,但角斗之魂却忽然惊咦出声,他本以为大局已定,被他的血影席卷之后,再强大、再暴躁的角斗士,也会变成温顺的羔羊,因为他乃是血肉之灵、神化之躯,意念中凝聚着最古老的战争热诚,只要被这股可怕的意志照射到,角斗士身上的战意和血气便都会被席卷而去,再也蹦跶不起来。 然而他此时赫然现,自己竟不能从林恩身上掠夺出哪怕一丝的血气。 不仅是如此,就是林恩刚才跟古斯塔夫浴血奋战时,散落在地上的鲜血,居然也像有了生命力一样,缓缓地汇聚在一起,竟是自地回到林恩的身上! 这实在太邪门了!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我倒要看看,谁才是这里的主人!” 角斗之魂勃然大怒,他感觉自己的威严遭到了冒犯,同时也隐隐察觉到了一种危机感,好似林恩身上藏着什么让他畏惧的东西,必须要把它给揪出来。 于是角斗之魂想都没想,就将全部的气血和意志凌驾到了林恩身上,他不相信,自己全力施为的情况下,还会拿这个不听话的小家伙没办法。 仿佛感觉到了巨大的危险,林恩身上的魔血突然活跃了起来,只见它像个无底洞一样,一下子就将林恩身上的精血吸了个干干净净,他的身体顿时急剧地暴瘦下来,又变回了先前那个干干瘦瘦的小孩子样。 “嗜血魔剑……” 角斗之魂低语一声,神色看起来无比的凝重。 作为一只由数十万人的意志、精血凝聚而出的血肉之灵,它的智慧并不低,见识更是不凡,自然是感觉出了这滴魔血的不凡之处。 “难怪会让我感到危险,没想到居然是这东西!” 角斗之魂自语道,作为一个靠血肉吃饭的伪神,它对大名鼎鼎的饮血魔剑自然不会陌生。 在瓦罗兰的许多地方,一直有这样的一个传言,诺克萨斯的角斗场,其实是藏着天大的秘密,它就像是一个邪恶的祭坛,用勇士们的鲜血、英魂以及诺克萨斯子民们的邪恶信仰,来复活那些陨落了的邪恶神祗。 而角斗之魂,正是其中的一位魔神的化身,血灵神! 同为恶魔,但亚托克斯跟血灵神的交情并不好,甚至算得上是仇人。 根本原因就是亚托克斯手上的那把饮血魔剑,这把可怕、贪婪的魔剑能吞噬一切生灵的鲜血,甚至连神祗都不例外,而作为血量最多的血灵神,自然是没少被亚托克斯找麻烦,打秋风。 “亚托克斯居然把棋子安插到我身边来了,还真是有意思。” 角斗之魂低语道,“既然送上门了,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作为血肉之灵,对于饮血魔剑上那些诡异无比的魔血,它早已是好奇已久,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如今机会就在眼前,它如何按捺得住? 这滴魔血,它势在必得! ... 第八十三章 提莫 “鲜血,是最完美的贡品。`” 角斗之魂像个至高无上的王者一样,振臂而呼,无尽的血气从四面八方狂涌而来,集聚到他的身上,他的气势不断攀升,显然是要拿出自己全部的实力来炼化这滴魔血。 “史德利古尔,你确定要与我为敌吗?” 感受到越来越起来的威胁,林恩身上的那滴魔血忽然幻化出一道虚影,正是提着魔剑的亚托克斯。 “亚托克斯!” 被称为史德利古尔的血肉之灵面带不屑,“你这个贪生怕死的卑鄙小人,你我之间的仇隙还少吗?我何曾又惧怕过你?今日你栽在我的手上,我又岂会放过你?” “很好。” 亚托克斯忽然面露微笑,“我早就猜测你是躲在诺克萨斯的角斗场中苟延残喘,这滴魔血,不过是用来试验你罢了!” “你现在的实力,只怕不及全盛时的百分之一吧,连神格都陨灭了,居然还有信心跟我斗,不得不说你很有勇气。” “这滴魔血就算我送给你吧,怎么说你也是我的前辈。” 亚托克斯高深莫测地道,“只是你如何能确认,这会不会是我给你设的局呢?我倒很期待,待会是你炼化了这滴魔血,还是这滴魔血炼化了你……” 话音未落,亚托克斯的虚影便慢慢消失无踪。 ` “虚张声势!” 史德利古尔冷哼了一声,但神色间还是多了层犹豫。 必须得承认,作为为数不多能从诸神黄昏中全身而退的恶魔,亚托克斯的实力和心智都不可小觑,史德利古尔以前没少在他手上吃亏。 饮血剑是一把无比可怕的魔剑,它凝练而出的魔血,堪称是天底下最至邪至恶的魔种,非常的霸道,他现在的这具身体,不过是血灵神的一道分身,实力极为有限,还真有可能没法将其炼化,一个不好,反而还要遭到反噬。 “你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了吗?” 史德利古尔看着昏迷过去的林恩,面露冷笑,“既然我得不到,那我就毁了他!亚托克斯,这颗棋子,想必也花了你不少心血吧!真想能看到你气急败坏的样子呀!” 史德利古尔这么想着,正要痛下杀手,一道尖细的笑声忽然响起,“是啊,哈哈哈哈哈!” 史德利古尔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暗道他怎么来了? 来者是一个佝偻的矮小身影,他披着厚厚的法袍,手握着一根紫气萦绕的魔法杖,脸上漆黑一片,唯独眼睛处像是两团黄色的鬼火,绽放着诡异的光芒。 ` 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人,更像是一个可怕的幽灵。 “我是魔鬼!魔鬼!” 来者像个淘气的小鬼一样,高举着法杖,尖细地喊着口号,一步步地往林恩走去。 面对这位不之客,史德利古尔竟像是无比的忌惮,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去。 ………… “他就是那个约德尔人?” 看到这一幕,一旁的所罗门无比震惊地道,“竟然连角斗之魂都畏惧于他?” “没错,就是他。” 亚尔曼也是一脸的凝重,“他怎么突然跑出来了?而且好像还对那个小家伙很感兴趣,这可不好办了!” “没道理啊,像他这样可怕的强者,怎么可能一点名气都没有,你们不可能连他一点来历都没打听出来吧?” 所罗门不解地道,诺克萨斯的情报部门非常达,信息渠道可谓是遍布整个大6,对于这样深不可测的强者,应该有过了解备案才对。 “还真有一个。” 亚尔曼回答道,“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传闻,班德尔城第一高手提莫,曾跟一个黑魔法师在石貂山脉大战过一场,被揍得鼻青脸肿、落荒而逃,那位黑魔法师据说也是个约德尔人,身形样貌跟眼前的这位非常的相识,十有**就是同一个人。” “提莫?” 听到这个名字,所罗门的神情顿时也凝重了起来。 不同于游戏中的萌物,每年死的尸体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三圈的级坑货,在瓦罗兰大6上,提莫君可是位不折不扣的高手。 班德尔城第一高手,这可是个极有含金量的称谓! 要知道,班德尔城可是瓦罗兰大6上历史最悠久的城邦,更是瓦罗兰南大6——这片古老的恶魔之地上唯一的人类聚集地。 能在这片恶魔肆虐的土地上屹立不倒,约德尔人的实力可见一斑,别看他们身形瘦小,与世无争,其实他们是一个极具天赋的强大种族,既能孕育出凯南这样的魔法奇才,也能培养出黑默丁格这样的级智者,而提莫君更是约德尔人最出类拔萃的高手。 跟游戏中一样,在瓦罗兰大6上,提莫的名头非常的响亮,不过这可不再是因为他长得萌,而是因为他的性格和实力。 游戏里提莫被形容成一个乐天派,但实际情况中,提莫的性格非常的怪癖,他有一颗非常高冷的灵魂,整个班德尔城中除了炮娘崔斯塔娜能跟他说上几句话外,其他什么人他都不鸟。 提莫绝大多数时间,都猫在班德尔城外那幽密的丛林中,没有人知道他在那里面干什么,人们只知道,只要有他在,就没有人敢来班德尔城撒野捣乱,每年不知有多少冒失的入侵者死在他的手上,渐渐的,他被形容成一个幽灵般的顶级刺客,鲜少有人能从他的领地全身而退。 据说大名鼎鼎的探险家伊泽瑞尔,都曾在提莫手上吃了大亏。 性格古怪、行事神秘,约德尔人又都把他当英雄偶像一般宣扬,提莫的名声自然是传的很快,而树大招风,一些喜欢四处挑战、寻求突破的强者听闻了提莫的事迹,纷纷慕名而来,想在提莫身上刷一些经验和存在感,但无一不是失败了,反而是让提莫的名声变得更加的响亮。 对于这样声名鹊起的强者,诺克萨斯的情报部门自然是对提莫进行过评估,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绝对是位不弱于战争女神希维尔的级高手。 也正是因为有提莫的存在,诺克萨斯鲜少敢去班德尔城高手,不然以他们侵略成性的天性,早就对这个古老富饶的城邦下手了。 ... 第八十四章 思考 “能把提莫那样成名已久的高手打得落荒而逃,这位古怪的魔法师显然不是易与之辈。`” 所罗门不无忧虑地道,看这位不之客的意思,好像是对林恩很感兴趣,若是被他横插一脚的话,那他们再想将林恩打造成狂风城的明星角斗士,只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谁说不是呢。” 亚尔曼深以为然,身为角斗场的负责人,自从这位古怪的小法师跑到他们这赖着不走后,他可没少提心吊胆,“这个怪人一向喜欢以‘魔鬼’自居,行事喜怒无常,全无章法,他现在冒出来,很可能是刚才那小子身上的恶魔气息吸引到了他,让他以为是遇到了同类,所以才会跑过来一探究竟。” “喜欢以魔鬼自居?” 所罗门讶然,这位的喜好还真够特别的,他一边看着那位小法师的尊容,一边道,“怪不得你之前会提醒我,见到他之后,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要笑话他,他这个样子,看起来着实有些乖张搞笑,简直就像个小丑一样,一点高手风范都没有,要是不了解情况的话,听到他那怪模怪样‘我是魔鬼’,还真有可能会笑话他。” “……这都是血的教训,敢笑话他的人都死光了。`” 亚尔曼苦笑着道,在角斗场中,这位不之客哪像是什么奴隶,简直就是个天王老子,凡事都得依着他顺着他,不然他一个不开心,就会搞出事来。 亚尔曼还清楚地记得,当时有一位实力不错的高手,就因为在这位小法师长篇大论时笑了一下场,然而这位恐怖的魔法师一挥手上的魔法杖,生气地吼了句,‘我是魔鬼,不许笑!’,说着便出一个紫色的魔法弹,直接就将那个笑点低的家伙轰得形神俱灭,连渣都不剩。 这件事情给了亚尔曼极大的震撼,让他深刻地意识到,做人,笑点绝对不能太低。 他们正说话间,那位小法师已经走到林恩身前,嘴上一直念念有词,‘魔鬼!’‘魔鬼!’。 由于漆黑如墨的魔法能量掩盖住了他的脸,是以无法看到他脸上的喜怒,但从他眼中跳跃的火焰来看,他对林恩显然是很感兴趣。 “你的气息让我着迷。” “真有意思,我竟闻不到你内心的恐惧。`” 小法师叨叨自语,一动不动地打量林恩好一会儿,然后手上的法杖轻轻一挥,林恩的身体便不按常理地悬浮起来,由着小法师的操控漂移而去。 所罗门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这位性格古怪的小法师还真的是为林恩而来,被黑魔法和星辰力量改造了身体连同灵魂的他,在林恩的身上感觉到了同类的气息,这让他很有种亲切感。 这其实是因为林恩此时的身体,也是被数种强横的力量扭曲改造出来的产物,也是一个十足的怪胎,对于大脑回路极为特殊的小法师来说,怪胎和奇葩就是他的同类。 ………… “这是哪?” 林恩醒来之时,竟然罕见的还留有着神智,好似那些残酷的经历,并没有给他的智商带去多大的伤害。 这不科学。 林恩有些不能理解,他都已经做好变成一个疯子的准备了,经历了这么多可怕的事情,他本以为自己的人性和神智都将荡然无存,却没想到,自己竟还有清醒思考的机会。 “又是圆月?原来如此。” 林恩看着头上那轮雪白的明月,心里有些恍然。 原来自己竟是又处在月华血脉臆造出来的幻境中了,月华幻境是一个极其神秘的幻境,在这里,自己的神智在月华力量的照耀下,难得地保持住了清醒。 可是,老是让我看到这轮明月,到底是想表达个什么意思? 林恩盯着那轮明月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便不再管它,而是坐到地上,自顾自地思索回忆起来。 要想离开这里其实是不难,上次白灵已经教过他办法,只要用自己的鲜血将那轮明月染红,意识就能回到身体中了,但林恩并不急于这么做。 毕竟他现在的身体,显然是处于一种极其诡异的状态下,若是意识回归到身体,肯定会被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影响,再想安静地思考问题,只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没想到我不是人起来,也会那么的厉害。” 林恩想着自己变身成小怪兽,大神威的记忆,不免也是有些自得。 虽然样子是丑了点,脾气也不怎么讨喜,智商更是堪忧,但这里是瓦罗兰呀,从来就不是讲究以德服人的地方,实力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 “亚托克斯,原来是他……” 林恩回想着自己变身后的一些细节,这才现,自己落得这个下场的幕后黑手原来不是丽桑卓,而是暗裔剑魔亚托克斯。 “没想到我居然会被他看中,成为了他的棋子……” 林恩的脸色凝重起来,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 讲道理地说,这其实并不是件坏事,后世的泰达米尔要不是有亚托克斯的调教和磨砺,绝对不可能成长到那个高度,成为震古烁今的级高手。 可是,我不喜欢天煞孤星那样的套路啊,请给我换个伊泽瑞尔那样狗、屎运的套路好不好? 实在不行,给我来个废柴退婚流也可以啊! 林恩不无恶趣味地吐槽着想。 “怪不得我的身体居然会生这么大的变化,原来是亚托克斯在我身上种了一滴魔血。” ... 第八十五章 丑逼 “饮血剑凝练出来的魔血,想必肯定很不凡吧,后世泰达米尔赖以成名的那不死不灭的最后一滴血,极有可能就是饮血剑的魔血蜕变成长而成的。`” 林恩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游戏中的那些装备,其实是藏着很大的信息量。 连一瓶最廉价的生命药水,在瓦罗兰大6上,都变成了只有神灵血液才能炼制出的疗伤圣药,可见几乎所有游戏里的装备,在真实的瓦罗兰大6上,都是大有来头的宝物。 三相之力是均衡教派的镇派之宝,无尽之刃是让泰达米尔如虎添翼的盖世神兵,破败王者之刃是贾克斯怒砸自己那把王者之刃留下来的破剑,却依然是强得不讲理…… 而作为游戏中最昂贵的核心装备之一,饮血剑自然不会弱到哪里去。 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何而来的,有人说它是先天而成,就像洪荒小说里的那种先天灵宝一样,是天下至邪至恶之物;有人说它是暗裔剑魔的伴生魔剑,是从那口古老的鲜血魔井中孕育而出;有人说它是某个原始恶魔留下来的灭世魔兵…… 各种猜测,莫衷一是,但有一个观点大家都很认同,那就是饮血剑绝对是一把贪婪的、恐怖的邪恶之剑,它以生灵的鲜血为食物,仿佛就像个无底洞一样,永远贪婪,永远饥、渴,永远的欲求不满,自从它问世以来,不知已经吞噬了多少生灵的鲜血,甚至都有人猜测,若是饮血剑将这些血液吐出来的话,怕是能形成征服者之海那么宽广的汪洋血海。 ` 当然,这么形容肯定是夸张了点,但这也足以看出,在瓦罗兰历史上,饮血剑的凶名是多么响亮,铸下过杀孽是何等的严重。 更令人恐惧的是,饮血剑吸了那么多的血,却从来不见它满足过,它身上仿佛是有一种可怕的魔力,能将生灵们的血液炼化,制造出神秘无比的魔血,这些魔血非常的宝贵难得,据说亚托克斯努力了数千年,屠戮了无数强大的生物,也不过才凝练出了十几滴而已。 可亚托克斯现在居然舍得把其中的一滴血花在自己的身上,还真是看得起自己呀。 林恩很有种淡淡的忧伤,虽说被亚托克斯看上成为了他的棋子,并不代表自己下半辈子就全毁了,真要说起来,亚托克斯其实也没那么恐怖,君不见蛮王泰达米尔被他整成那样子,不也还混得好好的吗,只要‘随心而动、随刃而行’,不管多大的苦难和挑战,都无法阻挡住他的路,霸气无比地走上了狂拽酷炫的人生巅峰。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画风呀! 浴血搏杀、悍烈奋战,这样的画风看起来是很美,让人激情澎湃、热血沸腾,充满着各种爽点,老实说,作为狂战士后裔,林恩并不是很排斥这种看似愚蠢的莽夫之举,毕竟他已经切身地感受过战斗的乐趣,打打杀杀其实也挺有意思的,他最受不了的是,被魔血改造后的身体,长得实在是太丑了。 ` 以前他就觉得,泰达米尔长得一点都不好看,完全就是一个乌漆抹黑、五大三粗的肌**子,没想到自己被魔血改造后的身体更加的不堪,简直是丑到没朋友。 这如何能忍—— “我神功盖世。” “你丑。” “我天下无敌。” “你丑。” “我凶名昭著、无人敢惹。” “你丑。” “我……” “你丑。” “我……我qnmlgb!” ………… 一想到自己将来会遇到这样的对话,林恩心酸得差点掉下来泪来,要是长得对不起观众的话,就算天下无敌又怎样,还不照样是个丑逼! 更何况,林恩还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穿越众,曾经许下过大宏愿,要去给那些美女英雄散播欢乐散播爱,可现在丑成这个样子,那些雄心壮志显然是没啥指望了。 这不很显然吗,丑成这样,还想去祸害那些美女英雄,肯定会被人打的,这就好比联盟第一帅哥,诅咒巨魔特朗德尔死皮赖脸地跑去追求阿狸,嚷嚷着要跟她生孩子——没得说,他肯定会被人打死的,稍是有点正义感的男同胞,都会义愤填膺地跳出来,愤怒地将这个拉低所有人颜值的丑逼打死。 林恩很清楚,丑,就是原罪,就算实力再高,只要你丑,你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反派,什么屎尿屁都要往你头上扣,别指望那些女孩子会喜欢你,只有去当大魔王大反派才是唯一的出路。 “哎……我记得乌迪尔曾经送过我一串念珠的,要是有它在,多少应该能压制些我身体中的恶魔之力,不至于丑到现在这个逼样。” 林恩不无怨念地想,他自然知道,像那样的宝物,肯定被亚托克斯或是丽桑卓顺走了,毕竟亚托克斯的目的,就算要自己变坏,自然不会把念珠那样修心养性的宝物留给自己。 “其实这样也好,就不会老想着怎么去勾搭那些女英雄了,也算是破了心中的一个念想,一层魔障,就可以沉下心来去想着怎么变强了。” 林恩忽而又这么想到,其实讲道理地说,他对那些女英雄,并没多少真正意义上的钦慕喜爱之情,更多的不过是好奇心作祟,想要一探究竟,看看那些女英雄,是不是真像游戏中形容的那样千娇百媚,貌美无双。 而在瓦罗兰混了这么久,经历了这么多可怕的事后,林恩的这个好奇心已经大幅地减弱了,这不很显然嘛,瓦罗兰位面上的这些女英雄,跟游戏里的绝对是大相径庭,她们极有可能不会如自己想象的那样纯真美好,反而更有可能是一些心狠手辣的蛇蝎美人。 而且林恩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件事情,自己那么满腔热情地跑去找那些女英雄,就算真的被自己找到了,自己又有能力驾驭住她们吗? 答案显然是不,她们可都是天命所归的天之骄女,骨子里的骄傲和高贵怎么也掩盖不了,就算在年幼无知时能被自己欺哄糊弄一阵子,但随着她们年龄的增长,天赋和气质成长起来了,就肯定会脱离自己的掌控。 换句话说的意思就是,像她们那样优秀的女人,以自己之前的心性和实力,绝对是不可能ho1d住的。 “以前是自己想的太幼稚,太异想天开了。” ... 第八十六章 传承 “这个月华幻境,到底是藏有着什么秘密?” 林恩感慨了一阵,又思索起自己的处境来。火?然?文??w?w?w?.? 能让自己那暴走到近乎扭曲的心智恢复正常,这个月华幻境显然很不简单。 “我那位神秘的母亲,究竟是何方神圣?” 林恩长叹了一口气,其实他一直没有去深思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的身世。 在瓦罗兰,对于强者来说,生孩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很多人都知道,女人要是身子太虚,血气太弱,是很难怀上孕的,就算侥幸中了奖,十有**也会胎死腹中,或是半道夭折。 那些强大的战士,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精血,被锻炼得非常的强壮鼎盛,精血中充满了罡气和杀气,跟他们相比,那些普通的女性就像久卧床榻的弱女子一样,根本承受不住他们的宠幸,更别说为他们生孩子了。 所以说,在瓦罗兰,‘我要跟你生孩子’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说的话,一个不好,就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真正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强到没孩子的。 至于那些法师,那就更难了。 法师看似光鲜高贵,其实这是一门极其苦逼的职业,在这个靠脑洞吃饭的行业中,基本上只有疯子和偏执狂才能成功。 在绝大多数法师的修炼生涯中,少不得要跟符文、诅咒、药剂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打交道,在这些过程中,他们的身体难免会被这样那样的魔法能量影响改造,基因器官都会慢慢的生异变,越是强大的法师就容易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连能不能滚床单都是个问题呢,更别说生孩子了。 而且就算费尽心血、施尽手段地搞出来个孩子,这个孩子肯定也会异于常人,搞不好会是个怪胎。 黑暗之女安妮就是最好的例子。 她加入英雄联盟的时候,真的是个粉嫩萝莉吗? 不见得。 安妮的父母,都是瓦罗兰大6上成名已久的黑魔法师,大名鼎鼎的神秘术士格雷戈里和暗影巫女阿莫琳。 这两位都是深不可测的级高手,当年都敢在达克威尔将军眼皮子底下呼朋唤友,拉着好大一部分精英人士脱离诺克萨斯,跑到巫毒之地开启建副本,完全是无视了诺克萨斯那帮当权者的存在。 按理说,他们都堪称是强到没孩子的典型了,可偏偏就不讲理地搞出了条人命来,不知惊掉了多少人的眼球。 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妮自然是从一出生,便吸引了无数人的关注,甚至在她还在娘胎里的时候,人们便给她取了个响亮的名号,黑暗之子! 会被冠以这样的名号其实并不奇怪,安妮的父母都是凶名昭著的黑魔法师,在大家看来,邪恶的黑魔法师生出来的孩子,自然就是黑暗的化身,是丑恶至极的怪物。 然而安妮的表现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她非但一点都不丑,反而还十分的精致可爱,简直就是一个充满气质充满灵性的完美公主。 事出反常必有妖,人们并没有因为安妮那可爱的模样放松警惕,反而更加觉得这个小女孩邪门,绝对不是常人。 果然,大家的担心不是多余的,随着安妮的年岁渐长,她的天赋,她的性格渐渐地表露了出来。 两岁的时候,安妮便能用魔法驯服凶猛的暗影熊,她身上流淌着的血液和出生的黑暗魔法让她拥有着惊人的秘术能量,她喜欢火焰,喜欢毁灭破坏,行事肆无忌惮,从不考虑后果,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恶魔。 更让人意外的是,等安妮六岁的时候,她的身体便再也不育成长了,仿佛有一种无形的诅咒,死死地限制住了她的身体,不管怎么努力,用什么办法,都不能让她再成长分毫,她永远都只能是一个小女孩的样子了。 以前林恩就怀疑过,安妮就像电影《孤儿怨》中的主角一样,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这样才解释得通她那可怕的实力和古怪的性格。 虽说自己的老爹,不可能跟格雷戈里和阿莫琳这样的级高手相比,但在洛克法的狂战士中,也绝对算得上是一名好手,能跟他匹配生出自己,可见自己那老娘绝不是弱茬。 “可她为什么从来不来找自己呢?” 林恩不由陷入了思索。 以前他没心没肺,没怎么在意这么一点,可现在想想,这其实是很不正常的。 孕育出一名孩子是如此的困难,可见自己那老娘,绝对不是闲的没事跑去勾搭老爹,生自己是生来玩的,而是她也是极为想要一个孩子。 传宗接代,延存血脉,不管放在哪里,都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许多强大的生物,譬如巨龙、魔蛛为什么生性银乱?还不是因为它们生孩子实在太难了,瓦罗兰又没有协和医院、老军医这样救人水火的存在,只能靠自己努力,多干多做多找对象,用次数来提高中奖几率,一些巨龙甚至都要幻化为人,去跟人类碰运气。 自己那老娘身负的可是月华神血脉,论高贵甚至不比巨龙低,如此稀罕的血脉,生个孩子肯定很不容易,况且她还是老娘呀,十月怀胎,怎么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生下来丢了就走? “我好像有见过老娘一面。” 林恩极力地回想着,他记得自己在襁褓中时,有记得有一个女人,曾埋亲吻过自己,还在自己耳边低语过几句,只是那时候自己刚穿越过来,眼皮都还没有完全睁开,隐约间只看到了一道身影。 “老娘到底跟我说了什么来着?” 林恩懊恼地拍着脑袋,那时候他毕竟刚穿越过来,元气大伤,心力交瘁,记忆力极为有限,压根就没记住老娘说了什么,不过现在想想她当时说话的口吻,应该是很重要。 “我真傻,既然知道自己身负月华血脉,以前就应该挑一个黄道吉日,选一个高一点的地方,对着月亮祈求祷告,月华神肯定会给与我指引的……” 林恩刚想到这一点,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不对,用不着那么麻烦,在这里也是一样!” “鲜血印记!传承和记忆,早就深深地烙在血液之中,就看自己有没有办法把它们弄出来了!” 第八十七章 神祗 月华幻境显然不可能无端存在于自己的体内,它肯定是有着什么特殊的用意,搞不好就是自己那老娘特地留给自己的! 林恩看着那轮明月,不由想起了关于月华神的传说。火?然?文??w?w?w?.? 月华神和烈阳神的道统之争,可能是瓦罗兰历史最为人熟知的神祗间的争斗了,自从诸神黄昏之后,瓦罗兰大6上关于神灵的传说可谓是少之又少,月华神和烈阳神作为最后的神祗,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自然是被人津津乐道。 相传月华神是一位女性神祗,她跟烈阳神一样,同为远古神祗太阳神的子女,但不同烈阳神的暴躁跋扈,月华神生性善良,慈悲温和,由于不满烈阳神对万物生灵过于的苛刻酷烈,便与其产生了矛盾,后来更是因为信仰理念之争,渐渐跟烈阳神成为了水火不容的死敌。 史料上记载,在这场旷日持久、牵扯甚广的神祗之争中,最后的结果是月华神身死道消,烈阳神一统巨神峰,并将月华神的后裔信徒赶尽杀绝。 可是之前白灵却又说,月亮就是月华神的本体,只要月亮还存在着,月华神便永恒不灭。 而且,既然是烈阳神取得了最后的胜利,那之后他为什么也同样消失无踪了呢?唯一的对手都挂掉了,他应该去称霸天下才对,没道理打赢了反而退隐江湖、不问世事了。 林恩就觉得,月华神和烈阳神之间的争斗,多半不像历史上记载得那么简单。 “搞不好月华神还真有可能活着。” “既然我身负着她的血脉,只要我在这里祈求祷告,应该就能召唤来她的意志。” 林恩这么想着,便开始平心静气,像朝圣一样缓缓迎着那轮明月拜下,一遍遍地在心中祷告祈求。 然而,一转眼十几分钟过去了,却什么动静都没有。 “怎么会聆听不到我的祈求呢!” 林恩觉得自己够虔诚的了,小时候拜菩萨时都没这么认真,却依然没有得到月华神的回应。 “难道是信号不好,她没有收到?” “又或者说我祈求的方式不对?” 林恩心中一动,想起当初白灵站在高处,对着月亮深情长吟的画面,难道这才是祈求祷告的正确方式? “不妨试一下。” 林恩找了个高处,怀想着当时白灵对月长吟的意境,然后闭上了眼,对着月亮出了一道悠扬旷远的长吟。 “还是没反应?” 林恩喊了好一会儿,吼得嗓子都哑了,却依然没跟月华神搭上线,他不由是皱起了眉,“问题到底出在哪了?” 据他所知,月华神并不像是个高不可攀的神祗,她平易近人,很接地气,就像狼族,它们祭拜月华神的时候,从来不需要猎杀生灵去祭祀,只需要在月圆之夜,对着月亮出一阵虔诚的长吟就行了。 可以说,月华神是一个很有文艺范的神祗,并不是很喜欢搞形式主义,不喜欢接受信徒们的贡品,按理说,自己身为她的后裔,这么频繁地呼唤她,她应该有所反应才对。 “好歹你也是个神祗啊,存在感怎么连狂战士和牛头人都不如?” 林恩忍不住是吐槽,先前他跟古斯塔夫大战的时候,都算轻而易举地把先祖之魂召唤出来了,越是伟大的血脉,它们的先祖意志就越骄傲,也越护短,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子孙后代受欺负,只要有机会,就会跳出来个祖宗附体,帮着自己的后代吊打对手。 可月华神倒好,自己都被亚托克斯种下魔血了,它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要知道,神灵和魔鬼可是水火不容的死敌,自己的血脉都要被魔鬼玷污了,她居然还坐得住,一点表示都没有,实在太让人失望了。 “死敌……” 林恩猛然间现了一个问题,神灵跟恶魔是死敌,跟狂战士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当初正是狂战士带头搞事,一手凿穿了宏伟屏障,掀起了史无前例的诸神黄昏惨剧。 按理说,月华神也是位神祗,对于狂战士应该是深恶痛绝才对,可她的后裔,也就是自己的老娘,居然是找了位狂战士生孩子,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难道这就是老娘不得不离我而去的原因?” 林恩不由是这么猜测到,狂战士们堪称是神灵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自己老娘居然跟一个狂战士搅和在一起,都还生了个孩子,这简直就是一场禁忌之恋,自然是得不到月华神的认可,甚至还会招来她的愤怒。 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为何自己体内的月华血脉会一直沉寂,月华神又从来不理会自己的祈求,原来是因为自己的存在,并不讨她的欢心。 “会不会是我想多了,不可能会这么狗血吧……” 林恩脑补了这么一通,自己都有些不信,怀疑是不是自己狗血剧看多了,看问题太复杂化了。 “是与不是,只要试一试就知道了。” 林恩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记得阿蛮曾跟他说过,越是仇敌的血液,越能刺激体内血脉的释放,属性相克的越厉害,骨子里的力量觉醒得就越极致。 同样的道理,若是月华神跟狂战士真的是八字不符,那么自己只要在这里来一阵昂扬高亢的战吼,散出一些狂战士的气息,十有**就能将月华神给引出来。 林恩想到就做,当即握紧拳头,狠狠地往地上一捶,仰天朝着月亮出一声震天的怒吼。 好歹他也被狂战士的先祖意志笼罩过,虽然那时候是神智不清,但他的狂战本能多少还是觉醒了一些,因此他这一声吼,多少有了一些狂战士的神韵。 “吼!吼!吼!” 林恩的声音越吼越高昂,体内的狂战本能也越来越活跃,此时他面对着月亮,心里不再是怀有着卑微和恭敬,而是充满了热血和狂妄,就好像月亮是他要撕碎的对手一样。 “闭嘴吧。” 林恩正吼得尽兴,一道突兀的声音忽然响起,他顿时就现自己仿佛被点了哑穴,再也不出一丁点的声音。 “不是吧……竟然真的把正主给吼出来了?” 林恩心神巨震,满脸不可思议地看向声音的主人,自己该不会真的是要见到一位神祗吧? 第八十八章 憋屈 “月华神?” 林恩嘴角翕动,比出这三个字的口型,却没能发出声音来。 “……” 来者并不搭话,只是用审视的眼神打量着林恩。 当然,这种审视是相互的,林恩也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位疑似月华神的女子。 怎么说呢? 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她好像很美,美到让人心悬目眩,又好像很平凡,平凡到令人过目即忘。 她年纪好像很大,像个年华垂暮的老妪,又好像很小,像个青春洋溢的少女。 她看起来很高冷,又好像很慈祥,脸上时而露出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时而又带有令人胆战心惊的愠怒…… 林恩感觉她好似是有千万副面容,千万种情绪,根本看不出她的真面目。 “这么邪门,她该不会真的是月华神吧?” 林恩心里嘀咕着,“她是神哎,那我是不是应该拜拜她,表示一下敬意?” “不行……我好歹也是狂战士,若是拜了她,那岂不是弱了自己的风头,祖宗们知道了肯定会很生气,再不会给我开挂附体了。” “可是,总得做点什么,光是这么看着也不是回事。” 林恩被对方那时而深邃,时而平静的目光盯得心里毛毛的,觉得该干点什么以打破僵局。 然而,还没等林恩有所行动,对方却先开口了,“如果我还活着,我一定会用最皎洁的月光,净化掉你的灵魂!” “啥?” 林恩吃了一惊,一开口就撂这样的狠话,看来自己猜的果然没错,月华神很不待见自己这个后裔。 用月光净化掉自己的灵魂,不就是代表月亮消灭我嘛,这得是多大仇……自己在她的眼中,还真的是个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异端。 可是,你以为我想穿越,想来瓦罗兰搅和你们这趟浑水啊! 林恩就感到很憋屈,现在想想,自己本来在地球上活得好好的,每天上上课,吃吃饭,睡睡觉,撸撸游戏,活得那是个潇洒,可一穿越到瓦罗兰,生活质量就直线下降了好几个档次,吃不饱,睡不暖,玩不好,还各种被瞎折腾,别提多闹心了。 现在更是被亚托克斯改造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被丢到角斗场中接受血腥的调教,这日子过得简直就是地狱级的难度,哪有自己在地球上活得滋润? “真的么?” 林恩忍不住冷笑道,“亏你还是位神祗,心胸居然这么狭隘,就算你跟狂战士之间是有仇恨,可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还是个孩子啊,孩子是无辜的,大人间的恩怨怎么能怪罪到我一个孩子的身上?” ——这话要是换个局外人来说,或许是有几分道理,但从林恩的口中说出,总感觉有一种违和感。 “……” 月华神却像是被林恩噎住了,一脸古怪地看着林恩,说不出话来。 有戏! 林恩精神一振,赶紧趁热打铁,“你看,生我下来又不是我的意愿,也不是我能做主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想着怎么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对着问题愤怒赌气,这样是极不负责任的。” “再说了,我觉得我明明还可以再抢救一下呀,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当狂战士,我更喜欢纯洁,喜欢优雅,喜欢当一个高冷的月神后裔。” ——抛去拍马屁的成分,这其实也算是林恩的心里话,毕竟一个优雅俊秀的月神后裔,显然更懂得怎么去享受生活,也更容易去勾搭妹子,不是么? “油嘴滑舌!” 月华神冷冷地哼了一句。 “我怎么就油嘴滑舌了!” 林恩感到很不服气,激动地道,“讲道理地说,不管那么神祗跟狂战士间有什么样的矛盾,但不都是过去的事了么?就算你再怎么仇恨狂战士,可迁怒到我一个孩子身上算什么本事?” “更何况,其实你应该把我这具身体,看作是你们神祗跟狂战士之间的战场,若是最后我变成了一个狂战士,那就表明是你们输了,若是最后我变成了月神后裔,就表明是狂战士输了,这简直就像是一场神圣的血统之战,你怎么能直接投子认输呢?” “……” 月华神还真沉吟了一下,道,“你说的,未尝不是没有道理……” 虽说她是很不待见林恩,觉得他是一个玷污了自己血脉的异端。 可讲道理地说,他不过是一个孩子,长辈间的仇恨,确实不应该怪罪到他的头上。 而且月华神忽然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古往今来,通常是异端更容易成为强者,成为枭雄。 既然是异端,自然是要叛道离经,打破常规,不会死板地照着前人的路按部就班,越走偏锋,越走极端,才越能开拓出新的道理,打出新的天地。 况且生为异端,自然是要遭受别人的冷眼和刁难,甚至是整个世界的恶意,而苦难和斗争,不正是最能鞭策磨练人的动力么? 连人类都知道,用死敌的血液,来刺激身体中沉默血脉的觉醒,可这毕竟是借的外力,不是长久之举,哪比得上直接生一个禁忌的孩子,让血统间的战争贯穿他的一生,直到分出最后的胜负为止。 “难道这就是她的真实目的?” 月华神自语道,‘她’自然是指林恩的母亲。 神祗跟狂战士之间可谓是仇深似海,月华神相信‘她’不可能不知道,可‘她’却依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跟一位狂战士有了结晶,难道说她真的想以此培养出一位另类的孩子,把他打造成最锋利的刀剑,来搅乱天下局势…… 月华血脉和狂战士血脉的结晶,两者间的血脉之争,若是从一出生便一直战下去,那么这个孩子肯定会很是不凡,到了最后,说不定真的能集两家之所长,既有狂战士的勇武,又有狂战士的冷静,成为左右天下大势的关键人物。 “这么说来,反而是我错了?” 月华神暗自反省,因为不爽林恩狂战士的身份,她一直暗中抑制着林恩体内的月华血脉,现在想想,这反而是自己画蛇添足,坏心做了好事,让林恩没灾没病、安然无恙地在洛克法度过了童年。 第八十九章 净化 若不是自己暗中压制住了月华血脉,林恩在洛克法过得绝对不会那么安逸。 血脉之争,历来是充满了残酷,当初不过是小小的一滴龙血,就能将林恩折腾得死去活来,感触至深,若是有两条生生不息的敌对血脉存在于林恩的体内,那么可以想象,林恩的日子绝对会过得很酸爽,每天不像羊癫疯患者那样发作个几百回绝对不会舒坦。 “没想到我反而是救了他。” 月华神暗自失笑,不过现在意识到这一点也不算晚。 可不是么,林恩现在的身体,无疑是更加的热闹,魔血、龙血、狂战士血脉本来就打得不可开交,若是月华血脉再跑出来横插一脚,那肯定会很有意思。 月华神这么想着,不由是有了主意,和颜悦色地对林恩道,“之前确实是我考虑不周,父辈的仇恨,确实不应该牵连到后辈身上,既然你身负着我的血脉,那么无论如何,我都应该是维护你、庇护你才对。” “真的?” 林恩大喜过望,万万没想到月华神的观念转变得会如此之快……以后要是有这么一尊神罩着,那么吃香喝辣、欺男霸女的美好生活还会远吗? “当然。” 月华神点了点头,正色道,“你说的没错,你的身体就像是一个战场,关乎着我们神祗的脸面,谁能赢到最后,意义非常重大,我确实不应该置身事外、坐视不管。” “就是就是。” 林恩连是附和道,“那你是不是应该马上就大发神威,将我体内那些乱七八糟的血脉净化掉?” “没那么容易。” 月华神摇摇头,道,“我身已死,陷入不朽的长眠,如今月华之力式微已久,并没有足够的力量,驱逐你身体中的邪祟。” “这样啊……” 林恩有些失望,他本以为月华神能帮自己脱离现在的困境,帮自己驱逐掉亚托克斯的那滴魔血,帮自己脱离角斗场的限制,给自己来个醍醐灌顶什么的,直接让自己一飞冲天,扶摇直上九万里,却没想到她现在不过是一缕残魂,根本帮不到自己什么。 不过他忽然福至心灵,想到了一件事,“虽然你没办法,但你可以找人帮忙呀!” “找人帮忙?” 月华神摇了摇头,道,“我现在不过是一缕虚无缥缈的意识,只存在于月华血脉之中,外人根本感应不到……” 说到这里,月华神顿了一下,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你是说,你娘?” “额……” 林恩本来想到的并不是自己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娘,不过月华神这么一提,他自然是忙不迭地点头,“对呀!” 确实是这个道理啊! 儿子有难,当娘的怎么能坐视不管,也是时候该秀一波母爱了! 没想到月华神却摇了摇头,道,“不行!” “为什么不行?” 林恩就很不理解,既然生出了自己,那么自己老娘无疑也是月华神后裔,而且也是瓦罗兰大陆上,让她来救下儿子不是很合乎情理的吗,怎么就不行了? 难不成是因为她生下自己是犯了忌讳,惹怒了月华神然后被关小黑屋了? “不行就是不行!” 月华神的态度忽然就变得蛮横起来。 怎么突然就变脸了? 林恩有些奇怪,能让一位神祗这般失态,看来自己那老娘,还真是把月华神气得不轻呀。 林恩心下想着,却也识趣地没有深究下去,不然真把月华神给惹毛了,那可就不好玩了,“既然我娘不行,那黛安娜总可以吧!” 没错,林恩最开始想到的,就是皎月女神黛安娜。 在他想来,黛安娜既然是继承了月华神的衣钵,那么她们俩之间肯定是有一种冥冥中的联系,月华神可以将自己的意志传递给黛安娜,让她来狂风城解救自己,进而带着自己装逼带着自己飞。 至于黛安娜有没有这个实力,林恩是一点都不怀疑。 如果将瓦罗兰的强者也按英雄联盟的段位那样排列的话,瑞兹、泽拉斯、索拉卡毫无疑问是最强王者,潘森、赵信、李青堪比超凡大师,而皎月女神黛安娜也绝对算是一位大师选手,而且排名还是很高的那种。 想想吧,能跟整个巨神峰、整个烈阳族作对,,连潘森和蕾欧娜两口子联手都拿她没办法,皎月女神的实力能弱到哪里去? “黛安娜?” 月华神却像是没听过这个名字,面露不解道,“她是谁?” “你竟然不知道她!” 林恩大吃一惊,“这没道理啊?” 难道是黛安娜没有出生?又或是她还没萌生出月神信仰? 可这说不通,背景故事里不是说,黛安娜跟潘森和蕾欧娜是一同长大的玩伴,跟蕾欧娜最不对付的就属黛安娜了……难道是我记错了? “怎么……我应该知道她吗?” 月华神对林恩那激动的情绪有些不解,看他那表情,听他的口气,这个黛安娜跟自己应该是有很深的瓜葛才对,可为什么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这……” 林恩有些犯难,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若是说的太明显太透彻,难免会泄露天机,暴露出自己是穿越者的本质……他潜意识觉得这样很不好,会带来莫测的危险,于是他想了想道,“我听说巨神峰上的烈阳族,出了一位了不得的月华神信徒,她手握新月之刃,身披月神铠甲,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我本以为你应该知道她才对……” “……” 月华神忽然是变得沉默起来,新月之刃…月神铠甲…这位黛安娜,应该就是‘你’选中的一枚棋子吧,能跟整个巨神峰抗衡,看来她的天赋和能量都不可小觑。 “我不知道她。” 月华神沉吟了片刻,终究还是决定对林恩隐瞒一些真相。 “啊……” 林恩有些发蒙,这显然出乎了他的意料,他满心满意地以为月华神会命令那位绝美高冷的皎月女神来拯救自己这位月神后裔,却没想到是自己想多了,他不由是有些气恼,“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能为我做什么?” 由不得林恩不气恼,魔血虽然邪恶,但好歹也能改造自己的身体;龙血虽然暴戾,但好歹能强化自己的血肉;狂战士血脉虽然狂妄,但好歹能昂扬自己的意志……月华神又能做什么? “我?” 月华神怔了一下,倒没想到林恩居然会如此的现实,她顿了下然后道,“虽然我现在的力量微弱,但还是可以每天给你一次净化己身的能力。” 第九十章 “净化?” 林恩愣了一下,然后两眼放光地道,“你是说能解除身体中一切负面状态的净化?” “不错。” 月华神有些意外,“没想到你居然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林恩心中狂喜,在游戏中,‘净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神技,可以解除一切控制、一切debuff,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技能。 “能解除一切负面状态,那岂不是说角斗场对我的灵魂束缚、魔血对我的魔化也能被净化掉?” “没那么容易。” 月华神摇了摇头,道,“我现在只不过是一股小小的血脉之力,无论是亚托克斯的魔血、还是史德利古尔的契约,都不是我能对付得了的。” “所以说,我的净化只能持续三秒,三秒过后,你身体中的那些邪恶之力还是会复苏过来。” “三秒?这么短?” 林恩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有总比没有好吧,说不定关键时候能救自己一命呢。 “好了,我累了,你先回去吧。” 月华神刚将‘净化’之力教给林恩,便马上打发他走人了。 “哦。” 林恩刚学会了一个神技,注意力不是很集中,并没有看到月华神脸上那玩味的表情——小朋友,净化,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美好哦! 很明显的道理,驱逐邪祟,净化丑恶,又岂是件容易的事情?就连用酒精给伤口消毒,都会带来巨大的痛苦,更何况是净化全身? 只要稍微懂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净化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圣洁的净化之力会诛杀身体中的一切邪恶,这个过程显然不会是平和的,对于那些黑暗生物来说,净化简直就是最可怕的酷刑。 而林恩现在无疑也算是半个黑暗生物,按理说,对于净化这种能力,他应该是避之不及才对,却没想到,他反而是喜不自胜地掌握了它,都还以为是自己捡到宝了呢。 ………… “魔鬼~~魔鬼~~” 林恩的意识刚从月华幻境回归到身体中,耳畔便回荡着一个古怪的声音。 “是他救了我?” 林恩最后的记忆是自己魔化的身体被一团巨大的血影笼盖,然后就不省人事了,并没有看到邪恶小法师的出场。 “嘶……” 林恩睁开眼睛,刚想爬起身来,便感觉到一阵剧痛。 我…****! 林恩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自己…自己竟然像是变成了一个小白鼠,被人给开膛破肚了! 也就是他身体素质好、生命力强大,若是换个普通人来,只怕早就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你是谁?你在干什么?!” 林恩看到一个矮小的黑影依旧拿着把法杖,用魔法之力在自己身上这里切切,那里割割,不由是大怒。 “魔鬼!我是魔鬼!” 那人看都没看他一眼,嘴上发着神经质般的嘟囔,浑然忘我地沉浸在自己的解剖工作中。 “操!” 林恩心中怒极,刚想跳起来让他见识下什么叫血腥的报复,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被死死地禁锢住了,无论他怎样努力,都难以动荡分毫。 “这家伙好像是有点恐怖……” 林恩疯狂地挣扎了一阵,却毫无效果,不由是慢慢地冷静了下来,他很清楚,盛怒下的自己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即便不变身,只怕也不会比一头蛮牛弱,可现在却依然被眼前这个小个子轻而易举地压制了,可以想象,他的实力是多么的深不可测。 若是在以前,林恩很可能就要束手无策了,乖乖地享受被人切片研究的过程,可现在他不是学会了净化么,正好派的上用场。 “净化!” 林恩心中默念,祭出了这项刚学会的技能。 “果然是神技!” 几乎是在一瞬间,林恩就感到了净化的威力,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被一种无形的光笼罩住,浑身暖洋洋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前所未有的圣洁强大,甚至连面貌都恢复到了以前的正太样子,而且更加的阳光帅气。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恢复了自由,脱离了刚才那种可怕的禁锢状态。 “……” 小个子显然是被林恩这巨大的变化镇住了,扭过头来,好奇地看着林恩。 “维……” 林恩这才是看清楚了他的脸,那种漆黑如墨、宛如深渊的脸实在太醒目了,他下意识就想到了邪恶小法师维迦,可还没等他念出这个名字,三秒钟便过去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痛苦瞬间就将他淹没了。 “我tm这是造了哪门子的孽了……” 林恩的心情完全是崩溃的,万万没想到,净化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后遗症,这三秒美好时光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他仿佛感觉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撕裂,都在造反,都在暴躁地打死打活,前一秒还是沐浴在无暇的圣光中,后一秒就变成是浸泡在浓硫酸中一样,整个人别提是多么的惨了。 “哈哈,好玩,好玩!” 小法师却在一旁发出桀桀的怪笑,对于一个神经病来说,别人越惨越狼狈,他就越高兴。 “妈的,月华神居然会坑我!” 林恩被这股强烈的副作用折腾了足足十几分钟,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心中不免是充满了愤恨,自己之所以落得这么凄惨,跟月华神绝对脱不了干系。 “好玩,好玩!” 小法师依然在一旁乐呵呵地怪笑着,眼中的火焰兴奋地跳动着,他忽然用法杖敲了敲林恩,急切道,“刚才你身上的那股力量好有意思,你快把它用在我身上,让我也爽一下!” “……” 林恩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维迦,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来。 吃一堑长一智,被折腾得这么凄惨,林恩自然是明白,月华神提供的净化之力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美好,它对自己来说简直就是毒药,其实想想就知道,自己这毕竟不是在游戏中,只要轻轻点一下,刷的一下,最多再加个特效,自己就能解除一些负面状态,整个人都身轻如燕,生龙活虎了。 可真实的净化,哪有这么容易? 要知道,通常情况下的净化,基本上都是用在异端身上的,净化亡灵,净化恶魔,净化邪恶……净化可不像字眼上表现得那么圣洁美好,它其实是一种非常凛冽的暴力手段,往往是代表着消灭。 也就是自己会那么傻,顶着副恶魔之身,却傻不愣登地往自己身上丢净化,这跟引火烧身、自寻死路有什么区别? 第九十一章 维迦 刚才自己那被折腾得死去活来的狼狈样,维迦尽皆看在眼中,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这种净化之力对于他们这些身负邪恶之力的生物来说就是不折不扣的毒药,林恩本以为维迦会敬而远之才对,却没想到,他竟是反其道而行,求着自己往他身上丢净化。 难道他真的是脑子有坑,真的是有受虐的癖好? 林恩不由想起背景故事里关于维迦的介绍。 跟许多苦命的英雄一样,维迦也有着悲惨的过去。 孩提时的维迦,还是一个正常的约德尔人,他勤劳善良,活泼开朗,锐意进取,不愿枯守在暮气沉沉的班德尔城浑噩度日,于是他成为了一个行脚商人,奔走瓦罗兰大陆上的各个城邦之间,一边旅游,一边贩卖商品,堪称是浪漫主义商人的楷模。 然而,不幸很快就降临了,在一次跟诺克萨斯人的交易中,可能是忘了给诺克萨斯的城管交保护费,于是诺克萨斯当局编制了一些罪名,将维迦给锒铛入狱。 诺克萨斯的监狱,想都不想就知道这绝不会是什么良善之地,说它是人间炼狱都不为过,任谁在这里面走一遭,不死也要脱层皮,更何况维迦还是瘦小怯弱、一看就知道很好欺负的约德尔人,他这一关就被关了好些年,受尽了折磨和屈辱,脑子想不崩坏,心灵想不扭曲都难,‘如果我俩角色互换,我会让你看看什么叫残忍’——这是维迦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见被关着的那些岁月里,他都受了怎么样的摧残。 后来也不知怎么的,维迦居然从监狱中逃了出去,背景中关于这的描叙只有只言片语,但可以想象,能从诺克萨斯那森严高耸的院墙后面逃出来,这里面的经历肯定很不平凡。 虽说是从监狱中逃了出来,但维迦并没有马上就小宇宙爆发,进化成实力强大的邪恶小法师,他那时候其实还弱小着呢,甚至因为长期被折磨囚禁,身体都已经快到崩溃的边缘,但巨大的仇恨和恐惧,让他求生欲望和渴望变强的心变得无比的强烈。 他没有选择回班德尔城,而是选择浪迹天涯,四处寻找黑魔法师拜师学艺——他以前当行脚商人的时候,听说过很多关于黑魔法师的传说,知道他们是一群强大而令人敬畏的存在,所以维迦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强大的黑魔法师,然后用最残忍的手段,去报复那些给与他无尽折磨的诺克萨斯人。 毫无疑问,维迦最后成功了,诺克萨斯那段可怕的经历赐予了他一颗疯狂而坚韧的心,再加上他的脑洞发育得很好,所以他很快就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黑魔法师,后来更是在瞎几把练的时候,沟通了虚空中的黑暗能量,把自己的身体进化成了跟泽拉斯类似的纯能量体,从此一飞冲天,成为了瓦罗兰大陆上最强大也最危险的魔法师之一。 但搞笑的是,维迦的实力是突飞猛进了,但他忽然不知道又抽了哪门子的疯,突然爱好起和平来,他希望能制止瓦罗兰之上的一切纷争,让所有人都对着他跪舔…… “快点啊!” 见林恩傻杵在那里发呆,维迦不满地催促道。 “额……” 林恩这才回过神来,自己面对的可是位赫赫有名的疯子,居然还有心思走神,也不怕把他给惹毛了,拿着那根爆裂魔杖直接把自己轰杀至渣。 “刚才那是我的血脉之力,一天只能用一次,刚才用过了……” “我闻到了你内心的恐惧!” 维迦的思维显然很跳跃,并没有理会林恩的说辞,而是像个流氓一样,把脸凑到林恩面前,用那高八度的独特嗓音喊道,“你在害怕我?” “……” 林恩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退缩了一点,没办法,邪恶小法师的名头实在太响亮了,任谁碰着一个疯子,而且还是破坏力惊人的疯子,心里想不发怵都难。 “还真的是没有脸……” 凑得近了,林恩自然是发现,维迦还真的是没有脸,说话都不带吐气的,再加上眼中那两团跳动的焰火,看起来跟个幽灵还真没什么区别。 不行,不能太怂了…… 林恩强自提起一口气,觉得自己若是太怂包了,说不定会惹维迦不高兴,然后该自己搞一些阿鲁巴、大保健之类的调教就不好玩了。 然而,还没等他硬气起来,就听到维迦又像个疯子般地癫狂笑了起来,“怕我!怕我!怕我就对了!我是魔鬼!所有人都要畏惧于我!” “……” 林恩顿感无语,很想说一句,大哥,魔鬼都很高冷很邪魅的好吗,你这副破锣嗓很容易出戏的好不好! “快躺下,本魔鬼要继续在你身上做试验,你的身体让我着迷!” 维迦显然还惦记着自己未完成的研究工作,操着爆裂魔杖对林恩喊道。 什么叫对我的身体很着迷! 林恩只感到一阵恶寒,油然都有一种被坏叔叔欺负了的屈辱感,但他知道,靠武力绝对是脱离不了维迦的魔掌的,这位个子看起来是很小的邪恶小法师,绝对算得上是瓦罗兰大陆最强王者段前十的实力选手,自己现在不过是个黄金左右的弱鸡,魔化变个身最多白金顶天了,想在一个最强王者手上蹦跶,显然是活腻歪了。 可是,不反抗的话,他又要解剖自己的身体了,这么丧失尊严、丧失人权的事情如何能忍? 一时间林恩有些进退失据,有心想发一下暴脾气,彰显下男儿雄风,可维迦是个蓝孩子,男儿雄风显然是征服不了他的,而且要是能征服他那更可怕;有心想听天由命,闭目等死,由着他折腾去,可自己的身体,怎么能这么被人随意践踏,不然就算是没事,念头也会不通达。 好在林恩也算有急智,想起了自己曾在探险家伊泽瑞尔身上用过的套路,那就是拉大旗作虎皮,扯个大人物出来随便掰几句糊弄住维迦,让他不会对自己动手。 可是,伊泽瑞尔是正常人,而且当时还是抱着玩笑的心态,由着自己的瞎扯,最后碍于面子才被自己占了点便宜。 而维迦是一个疯子,天不怕地不怕,行事肆无忌惮,整个瓦罗兰大陆上能说稳胜他的人都没有几个,这么说还有谁是让他畏惧,又或者说是他深深在乎的呢? 还被说,真有。 第九十二章 朋友 “等一下,我是璐璐的朋友,你不能伤害我。” 见小法师挥起法杖又要向自己下手,林恩赶紧大喊道。 “璐璐……” 听到这个名字,维迦还真就停了下来,眼中的火焰都仿佛平静了许多,好似这个名字是有着一种魔力,让他瞬间就安宁了不少。 “璐璐……璐璐……” 维迦机械地重复着这个名字,甚至自顾自找了个角落蹲了下来,安静地缩在那里发呆,像是陷入了什么久远的回忆。 看来我猜的没错。 林恩暗自松了口气,这个世界上,或许也只有仙灵女巫璐璐,才能稍微唤起一些维迦的神智了。 作为一个精神错乱的疯子,维迦从来就不知道害怕为何物,他连瑞兹的灭世书都敢偷,连贾克斯的场子都敢砸,连血灵神都要对他退避三舍,可以说放眼整个大陆,压根就没有谁单靠名号就能将维迦震慑住,璐璐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自然不是因为她的实力,而是因为维迦很在乎她。 璐璐是维迦唯一的朋友。 他们俩一个是疯子,一个神经病,也许是同性相吸,也许是命运的安排,有一天他们俩撞到了一块。 神经病人的世界普通人是无法理解的,按理说,任谁看到维迦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都知道他不是个善类,退避三舍才是最明智的选择,然而璐璐偏偏就好奇心爆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兴冲冲地黏在了维迦身边。 我是魔鬼! 魔鬼就该高冷邪恶,特立独行,怎么能跟常人为伍,怎么能跟人嬉皮笑脸,这成何体统! 当时维迦的想法很耿直,他觉得璐璐就像个讨厌的跟屁虫,她的存在对自己的魔鬼气质是一种巨大的破坏,所以他生气地教训了璐璐一顿。 然而,暴力并没有解决问题,仙灵女巫璐璐可以说是瓦罗兰大陆上好奇心最重、也是强迫症最严重的生灵了,她觉得维迦实在太奇怪,也太神秘了,她实在是太想了解他,也太想跟他交朋友了,所以无论维迦对他的态度再怎么恶劣,她依然是不依不饶地跟在维迦屁股后面。 再说了,论打架的话,璐璐的实力也不算差,虽然不是维迦的对手,但保命还是没问题的——她可以让她的小仙灵皮克斯开通奇幻仙境,躲到那里面去避避风头。 所以,虽然维迦很讨厌璐璐,却又一直拿她没什么办法,又或者说,心底某些莫名的情愫,让维迦一直没有对璐璐下重手,毕竟就算是魔鬼,偶尔也会有恻隐之心的,不是吗? 就这样,他们两个像一对欢喜冤家一样,在一起纠缠了好久好久,俗话说,好女怕缠男,好男也怕缠女啊,渐渐的,维迦那早已七零八落、支离破碎的心,竟然慢慢地对璐璐滋生出一些难言的情感来,他好像是喜欢上她了—— 毕竟璐璐实在是太独特了! 她好像从来都不会生气,脸上总是挂满着笑容,她的声音总是那么欢快活泼、清脆悦耳,动听德让人心软;她总是有着那么多的奇思妙想,总会带来这样那样的新奇美好,好像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有新的奇迹,都是新的冒险。 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纯真,维迦走南闯北了那么多年,还没有见过比她更完美、更耐心、对他更好的女孩——约德尔人女孩。 璐璐那无处不在的温柔陷阱,终于是将维迦给俘获了,他决定暂时放弃魔鬼这个有前途的职业,而是去跟璐璐做朋友,开启了一段段纯真美好的浪漫之旅…… 他们一起去找大鼻子露珠,一起去追逐松鼠,一起看彼此眼中的郁金香,一起去皮克斯的奇幻仙境涂鸦冒险…… 他们一起干巴巴地傻笑,一起跳舞,一起去恶作剧,一起戴思考帽,一起去品尝美食…… 维迦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快乐过,他深深地沦陷在璐璐的纯真中无法自拔,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他们这没羞没躁的日子并没能持续多久,也许是璐璐对维迦的好奇心耗尽了,也许是璐璐找到了什么更好玩、更有意思的事情,也许是璐璐在奇幻仙境中睡觉睡过头把维迦给忘了,总之在突然的某一天,璐璐忽然就消失不见了。 维迦傻乎乎地在那里等了很久,却没能把璐璐给等回来,他心中的温情渐渐淡去,魔鬼这个有前途的职业又开始在呼唤他,于是他又重新出山,继续自己那吓坏小朋友的魔鬼之旅。 但不管怎么说,璐璐绝对算得上是维迦心中最后的美好,哪怕他身体中的黑暗之力再强大、脑中的神经再错乱,只要听到这个名字,多多少少也会懵一下逼。 “从维迦现在的表现来看,璐璐在他心中的地位,远比我想象的要高。” 林恩没有料到璐璐的名头居然这么的管用,仅仅一句话就让维迦去面壁反省、思考人生了。 “管他呢,趁他还懵逼着,赶紧逃命吧。” 跟一个疯子呆一起毕竟不安全,鬼知道他什么时候又抽疯了继续把自己当小白鼠玩,那可就没意思了,还是先跑为妙。 林恩这么想着,蹑手蹑脚地正要跑路。 “璐璐,璐璐,璐璐……” 维迦压根就没有在意他,只是一遍遍机械地重复地念叨着这个名字,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就像杜鹃泣血一般令人伤感。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林恩心里忽然就是一软,想了想,放弃了跑路的打算。 毕竟自己现在还被困在角斗场中,就算逃出了维迦的魔掌又能怎样,在外面过得未必会比这里安逸,角斗场肯定会继续给自己安排比赛,而一旦打起来,自己肯定又要身不由己,化身小怪兽了。 林恩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各种血脉正在角力,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他实在不想再变身出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没办法,实在太丑了。 “算了,还是客串下情感专家,待在这里跟维迦探讨下人与人之间那微妙的感情吧,说不定他会感谢我,送给我一些神功啊法宝啊之类的呢。” 林恩这么安慰着自己,咬了咬牙,不退反进,自顾自地走到维迦的身边蹲了下来。 他很清楚,这种时候就应该一鼓作气,趁热打铁,继续忽悠下去,不然等维迦回过神来念头通达了,可自己可就前功尽弃了。 第九十三章 撕逼 “璐璐常跟我提起你,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 林恩走到维迦的身边,一副自来熟的样子蹲了下来。 既然选择了拉关系、攀交情的套路,那自然是要捡好话说,先来一波回忆杀,用那些情情爱爱什么的,来扰乱维迦心中的思绪。 “她经常说她很想念你,还说跟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她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 林恩用情感专家的口吻,平淡却真挚地甩出一记有力的回忆杀,但维迦却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依然神经质地在那里喃喃自语,“璐璐,璐璐……” “额……” 林恩有些挠头,没想到维迦居然不吃自己的回忆杀,这完全不按套路来啊,叫我如何扯下去是好? 没办法,林恩只能是硬着头皮往下掰,“上次璐璐之所以会离开你,是因为她不小心在奇幻仙境里睡着了忘记了时间……” “想必你也知道,奇幻仙境里的时间流速很不稳定,有时候一觉睡过去都可能过去了好几年……” “所以璐璐并不是故意要离开你,她只是不小心跟你走散了,其实她一直在找你呢……” 林恩会这么说,倒也不全是瞎扯,而是有一定根据的。 仙灵女巫璐璐是出了名的粗线条、大神经,因为被小仙灵皮克斯坑去奇幻仙境待了数百年,璐璐的心智发育得不怎么健全,她依然以为自己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所以她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勾引班德尔城的小孩子跟她去奇幻仙境里玩,由于经常会忘了时间,等她把那些小家伙送回家时,外面的世界早已是沧海桑田,好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 所以,班德尔城的居民们自然很不欢迎璐璐这个罪魁祸首,他们一致决定将她驱逐出境,不允许她再踏足班德尔城半步。 林恩本以为自己说得假中带真,多少会给维迦带去点会心一击,却没想到他依然是不为所动,依然是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懵逼时间中。 “操,这完全没法交流啊!” 林恩有些无奈,维迦这么副呆滞傻愣的样子,很可能是因为脑子里的某些回路堵塞导致大脑当机了,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没用,跟他完全是不在一个频道上。 “算了,我还是休息一会吧。” 林恩打了个哈欠,真要算起来,他已经有很久没好好地睡一觉了,看维迦现在这状态,一时半会应该缓不过来,不如趁机先休息一会。 ………… “什么,他走了?” 万里之外的凛冬之爪部落,阿蛮风尘仆仆地从冰棘城刚回来,第一时间便是找人打探林恩的消息。 “谁带走他的?是大光头瑞兹吗?” 阿蛮脸上的失望之色溢于言表,她本以为自己是有这个心理准备的,毕竟大光头说过会回来看望林恩,很可能等自己回来时已经见不到林恩,可真听到林恩已经走了的时候,阿蛮心里还是忍不住的难过。 他毕竟是自己唯一的朋友呀! 自己还有那么多话想跟他说,还没跟他炫耀自己在冰棘城是怎样欺负艾希的,他怎么能这么走了呢? “不是,大光头并没有回来。” 被询问者回答道,“桑德拉奶奶说,极冰炼狱那边出了大变故,瑞兹好像是被困在那里,短时间是脱不了身了。” “真的假的?” 阿蛮不禁讶然,雷电法王是何等了得的人物,竟然会被区区一个极冰炼狱困住? “是真的。” 那人继续说道,“好像是因为在他收取凛冬之魂时,探险家伊泽瑞尔突然杀了出来,两人因为分账不均打了起来,然后引得极冰炼狱爆发,把他们两个给困住了。” “哈哈!活该!” 阿蛮忍不住是拍手称快,无论是大光头还是小黄毛,都是极为令人讨厌的老强盗,跟他们凛冬之爪的过节可不少呢,现在他们两个老冤家被困在了一块,简直是苍天有眼!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探险家伊泽瑞尔跟流浪法师瑞兹不对付。 没办法,谁让他们是同行呢,都喜欢浪迹天涯,四处挖坟探索遗迹,寻找宝物,而且都心高气傲、性格强势,吃相都很难看,只要看上了什么东西,基本就不会放手,而是不择手段地得到它,一点亏都不愿意吃。 两人都是活了几千岁的老家伙,自然是没少在漫长的挖坟生涯中打交道、结梁子,虽然说他们并不是不死不休的死对头,但彼此看不过眼是肯定了的,瑞兹就没少嘲讽伊泽瑞尔,说他是为老不修的死变态,就知道装嫩耍帅、招摇过市欺骗那些无知少女的心,实在太不要脸了。 而对于这个说法,伊泽瑞尔是很生气的,长得青春点长得好看点有错吗?凭什么女的青春永驻就被人追捧、被人夸赞,男的青春永驻就变成为老不修的死变态了? 谁规定年纪大就一定要花胡子白头发满脸皱纹的?有条件谁不想活得年轻点帅气点,我这才叫活得有追求!有质量!有情调,你个老不死的懂个锤子! 其实说白了,你就是在嫉妒我长得帅,你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丑逼! ……所以基本上每次碰到,瑞兹和伊泽瑞尔都少不得会打一阵嘴炮,撕逼来撕逼去,不然念头都不通达。 现在他们两个竟然被困在了一块,想想就知道肯定会很有意思。 “既然不是瑞兹,那是谁带走林恩的?” 阿蛮不解地道,该不会是他又脑子抽疯了,一个人跑出去的? “是冰霜女巫!” 第九十四章 痛心 “冰霜女巫?” 阿蛮的眉头皱了起来,“冰霜女巫抓林恩干嘛?” 落到冰霜女巫手上,可以想象,林恩的处境肯定会很不好。 阿蛮忧心忡忡地找到自己的祖奶奶,“祖奶奶,为什么你要让冰霜女巫抓走林恩?” 阿蛮很确信,对于这件事,祖奶奶肯定是知情的,甚至当时她若是出手的话,都有可能将林恩从冰霜女巫的手上救下来。 凛冬之爪没落了这么多年,却依然能在弗雷尔卓德屹立不倒,鲜少有人敢来找他们的麻烦,很大一部分便是因为桑德拉的存在,这位北地最睿智也最强大的巫师,实力深不可测,若是她肯出手的话,冰霜女巫绝对不可能那么轻易就将林恩带走。 “阿蛮,我对你很失望。” 桑德拉一脸阴沉地道,“我本以为你远道而归,会有很多话想跟我说,冰棘城的风土人情,跟阿瓦罗萨的冲突过节,跟艾希的碰面……却没想到,你回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惦记着那臭小子,竟然是来找我兴师问罪!” “祖奶奶,我……” 阿蛮顿时慌了神,好像自己这么做,确实是有些不明智,自己明知道祖奶奶不喜欢林恩,都还让自己杀了林恩证道呢,自己却还表现得这么在乎林恩,这不是往祖奶奶的气头上撞吗? “你不用说了,你还小,有时候不懂事我不怪你。” 桑德拉冷冷地道,“反正那小子现在已经落到了冰霜女巫手上,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也许只有这样,才能绝了你的念头,以后你就安心练功,不要再想着他了。” 没错,桑德拉确实是故意让冰霜女巫抓走林恩的,当时她若是出手的话,确实是有很大可能将林恩解救下来,但她没有。 作为一个老智如妖的老巫师,桑德拉看人的眼光简直不能再毒,她又怎么会看不出,阿蛮对林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孩子,尤其是没有童年的孩子,都有着一种心灵上的空虚感,都渴望能有一个同龄的玩伴,尤其是异性的玩伴,这是天性的吸引,人性的光辉,不是光靠说教、靠责骂就能抹杀得了的。 桑德拉很清楚,林恩的存在,对阿蛮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隐患,只要他多存在一天,阿蛮的心就难以真正意义上的安静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桑德拉会对林恩态度那么恶劣的原因,在她的眼中,阿蛮是她最看重的接班人,她费尽心机,想要把阿蛮打造成最冷酷无情的女强人,怎么能容忍林恩把阿蛮给带歪? 之前是顾虑到流浪法师瑞兹的存在,才没有对林恩痛下杀手,现在冰霜女巫既然主动帮自己解决这个大麻烦,桑德拉自然是乐见其成。 “祖奶奶……” 听到林恩居然会死,阿蛮顿时是如遭雷击,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其实阿蛮自己也很奇怪,为什么会对林恩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自己一开始的时候明明那么看不起他,那么的讨厌他,可为什么渐渐的却变成喜欢跟他呆在一块,总是会忍不住地想念他、惦记他? 自从认识林恩之后,她就总是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念想,总会做些奇奇怪怪的梦,梦里梦外,都是想着怎样跟林恩去玩,一起去堆雪人,一起去采雪莲,一起去数星星…… 都是些很普通很普通的事情,却总是让阿蛮想想都觉得心花怒放,祖奶奶明明有教过她好歹好歹的道理,她也知道这样很不好,也想过去克制,却总是控制不住自己。 “不许哭!” 见阿蛮居然像个普通的小女孩那样哭哭啼啼起来,桑德拉顿时是大怒,“凛冬之爪未来的女主人,怎么能因为一个莫不相干的臭小子流下泪水,阿蛮,你太让我痛心了!” 由不得桑德拉不痛心,在她的记忆里,除了出生时的那阵啼哭,她便再没有见过阿蛮流泪,这个要强到骨子里的小家伙从来都让她很省心、也很满意,不管受到多大的痛苦,多大的委屈,都会咬紧牙关坚持下去,而不是用眼泪来掩饰自己的无能和失败。 甚至当年她父母去世时,都不曾见她流过眼泪,当时桑德拉还很欣慰,觉得阿蛮天性凉薄如此,连至亲过世都面不改色,简直就是天生的当领袖的料。 可现在,就因为林恩,竟已经让阿蛮流下了两次泪,这如何不让桑德拉痛心? 也就是阿蛮还小,对林恩的感情多半还只是孩子间的纯真和依赖,应该还没有牵扯到情情爱爱的东西,若是再大上个几岁,这份感情被发展成真正的男女之情,桑德拉才是要被气疯呢! 第九十五章 轮回 “看来我还是太大意了!” 虽然脸上是凶神恶煞,但桑德拉心里也是泛起了悔意,她没想到林恩对阿蛮的影响会是这么的大,早知道是如此,当初她无论如何也要当着阿蛮的面,将林恩给杀了,用他的生命来明固阿蛮心中的道。 人类向来就是最难以捉摸的东西,阿蛮以前的表现一直很好,孤僻,冷戾,执拗、凶悍……她从来就没有因为谁而失态过——这给了桑德拉很大的错觉,以为阿蛮生性便是如此,她是凛冬的愤怒,是天煞的孤星,注定是要特立独行,孑然终老,不会因他人而改变,不会动那些凡心凡情。 是以当初阿蛮带林恩回来时,桑德拉虽然是有些忧虑和不快,却也没多作计较,以为阿蛮很快就会调节过来,可现在看来,当初的决定是何等的错误,阿蛮的人性,竟然因为林恩而开始软化、开始觉醒,她那颗孤僻坚韧的心,竟然像是已经不圆满了! 这对凛冬之爪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损失! “祖奶奶!阿蛮求求您,去救救林恩,阿蛮以后一定会很听话,祖奶奶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 阿蛮并没有因为桑德拉的责骂而止住泪水,反而是哭得更像个小女孩,梨花带雨地跪在地上哀求道。 “阿蛮!” 桑德拉豁然起身,怒不可遏地走到阿蛮身边,扬起右手,就要打下一耳光。 “……” 阿蛮倔强地仰起头,看着这位自己一直深深敬畏着的祖奶奶,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来的勇气,居然敢忤逆祖奶奶意志,直面她的雷霆震怒,她心里只有一个声音,自己绝对不能退缩,自己一定要争这一回,任性一回! 不为林恩,也为自己! 桑德拉那浑浊的眼睛跟阿蛮那眼泪把擦的眼睛对视着,就像两个绝世的高手,在精神上进行着激烈的交锋。 桑德拉忽然间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她恍然想起,在好久好久之前,也曾有过一个小女孩,跪在自己的奶奶面前,哭着求她不要伤害自己的朋友——一只胖胖的、萌萌的傻魄罗。 就因为奶奶觉得小女孩是在玩物丧志,不应该老是跟着一个没用的、只会卖萌的小魄罗混在一起虚度时光,所以奶奶要当着她的面,将魄罗给折磨至死,用血的教训,教会她这个世界的残忍和无情,以让她彻底地死心。 当时的那个小女孩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绝望,她哭肿了眼,哭哑了嗓子,却依然没能让奶奶改变主意,她唯一的朋友,那只可爱的魄罗,就那么血淋淋地惨死在了自己面前。 “可笑的感情!” 桑德拉忽然失笑地摇了摇头,当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怨恨自己的奶奶,可后来呢,怨恨变成了感恩,若不是奶奶给自己上了那么深刻生动的一课,她绝对无法取得现在这么大的成就! 没错,那个小女孩就是桑德拉! 正是因为魄罗的惨死,桑德拉变得无比的偏执,无比的疯狂,她内心里充满了愤恨,恨奶奶无情,恨自己无能,恨满天无耳,不肯聆听自己的祈求……总之是恨恨恨,她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都投入到怎么去变强,怎么去发泄自己的愤恨和绝望,怎么去安抚自己那颗躁动不安的灵魂! 毫无疑问,桑德拉成功了,她成为了北地最强大的巫师,庇佑了自己的部落数百年,见了世间太多的风景和瑰丽。 而那只魄罗呢? 除了最开始的那几年,她有再想过自己的魄罗朋友吗?没有,连做梦都没有! 感情……从来只有傻瓜和小孩子才会真的相信感情、在乎感情! “阿蛮,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苦心。” 桑德拉终归是没有打下那一耳光,而是用手抚去阿蛮的泪水,轻叹着道,“感情是什么?它只不过是我们人类灵魂天生所带有的空虚和幻想,有些是心理上的,有些是生理上的,它们并不会因为有别人的填补而圆满,反而会是越填补越空虚,越容易成为我们致命的漏洞,甚至都可能把我们整个灵魂都掏空……” “所以,想要强大,想要成为凛冬之怒,你就要耐得住这种空虚,耐得住这种寂寞……” “祖奶奶,我会记住的!” 阿蛮压根就没听进去,见桑德拉脸色缓了下来,还以为她是消了气,赶紧是狂点着头道,“祖奶奶,您就去救救林恩好不好,我保证以后会很听您话的。” “已经来不及了!” 桑德拉摇了摇头,“那小子已经被抓走了大半个月,他怎么可能在冰霜女巫手上活这么久?” “不会的,不会的。” 阿蛮赶紧是道,“林恩命很硬,他很耐揍的,而且身上的血脉很罕见,冰霜女巫肯定不会那么快就把他杀死,而是会把他先关起来做试验。” “那也不行。” 桑德拉还是摇头,“冰霜女巫的老巢是何等的凶险,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就那么希望因为一个莫不相干的外人,而让你的祖奶奶跑去送死?” “可…可…” 阿蛮说不出话来了,若是祖奶奶跟她发脾气,或许她还能梗着脖子说下去,可现在祖奶奶一副讲道理的样子,她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很显然,对于凛冬之爪来说,林恩毫无疑问是个外人,怎么可能因为他,而让部落里的保护神,跑去凶险万分的嚎哭深渊以身犯险? “对不起,祖奶奶,是阿蛮太自私了。” 阿蛮难过地低下头,为刚才自己跟祖奶奶的争吵,也为自己对林恩的处境无能为力。 阿蛮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咬了咬牙,一脸坚定地对桑德拉道,“祖奶奶,阿蛮求您最后一件事。” “我曾喝过林恩的血,你告诉过我,用黑魔法可以帮助我追踪到他的存在,所以我想试一下,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他还活着……” 桑德拉并没有因为阿蛮的不死心而生气,平静地道,“你会怎么做?” “我还没想好。” 阿蛮咬了咬牙,她确实没有想好。 “如果他已经死了,你又会怎么做?” “我一定会努力练功,为他报仇!” 第九十六章 道路 毕竟是有维迦这么个疯子在身边,谁也保不准他什么时候又发作了,所以林恩不敢睡得太死,稍是有点风吹草动便惊醒了。 真的是风吹草动,一股诡异的微风,像是漂泊跋涉了数千里路,终于是悄无声息地吹到了林恩的脸上,消失殆尽。 “怎么回事?” 微风虽轻,却给了林恩一种极为古怪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被什么冥冥中的存在给锁定住了。 “难道是我的幻觉?” 那种古怪的感觉稍纵即逝,林恩细细感应了一会儿,却毫无所获,便也没多作纠结,以为是自己最近太累,被玩得太坏了,神经衰弱产生出来的错觉。 “还没停啊!” 林恩瞅了眼维迦,发现他依然傻愣愣地蹲在那儿,像个复读机一样重复地喊着‘璐璐’、‘璐璐’——很显然,这家伙还没有把他脑中堵塞的回路梳理通,依然沉浸在懵逼的世界里呢。 “看来想靠他帮自己脱身是没啥指望了。” 林恩叹了口气,维迦这个样子,连交流都成问题,还想着让他带自己装逼带自己飞,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况且,就算他真的要带自己玩,林恩也有些不敢,毕竟跟一个疯子闯荡江湖也太没安全感了。 终究还是要靠自己! 林恩站起来活动了下身体,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实力其实不算弱,能跟‘坚定意志’下的牛头人战士正面刚,怎么也有个白金左右的实力吧。 但很可惜的是,这股力量并不受他的掌控,一旦变身成那种小怪兽,他就会神智尽失,变成一个被狂怒和暴戾支配的怪兽。 连神智都没有,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实力再强又有什么用? 林恩想着自己的处境,很有种无能为力感,亚托克斯种下的那滴魔血,肯定不会是那么轻易就能摆脱掉的,它极有可能会伴随着自己一生,当初泰达米尔何等天纵奇才,不也…… 想到这时,林恩忽然打了个激灵,兴奋地叫道,“对!泰达米尔!我怎么把他忘了!” 泰达米尔不正跟自己一样,也是被亚托克斯种下了魔血,那他后来是怎样摆脱魔血的控制,保留了自我的神智,甚至最后还反客为主,将魔血炼化为己用了呢? 林恩回想着泰达米尔的经历,很快就有了答案,那就是通过战斗!疯狂的战斗!无休止的战斗! 背景故事有提起过,在被亚托克斯灭了族之后,泰达米尔几乎走遍了弗雷尔卓德大大小小所有的部落,遍寻高手,找人决斗,走到哪里,杀到哪里,一刻都不曾停歇懈怠下来。 按理说,这么疯狂暴戾的行为,不正符合亚托克斯的本意,正有利于魔血在泰达米尔体内的释放,可为什么到了后来,亚托克斯忽然就失败了呢?泰达米尔完全就脱离了他的掌控,一飞冲天,成为跟他平起平坐的超级强者? 林恩就觉得,泰达米尔去找人厮杀决斗,并不单单是为了提升实力、磨砺武技那么简单,他更主要的是为了在一场场生死度外的浴血战斗中,忘掉一切,用最纯粹的战斗,充斥自己的深心,不断唤醒壮大自己的蛮族意志,最终借着那无上的狂怒,彻底地炼化了那滴魔血。 这就好像,魔血虽然占据了泰达米尔的身体,却没能占据他的精神、他的灵魂,因为他所有的意志,都被最原始的战意和狂怒占满了,魔血根本找不到一丁点的可乘之机。 “当初泰达米尔在弗雷尔卓德四处搞事,手上沾满了鲜血,基本上跟所有的部落都有过仇隙,可后来艾希依然收留了他,并加冕他为国王……” 林恩忍不住联想了更多,如果泰达米尔真的是个声名狼藉、无可救药的杀人狂,那么艾希绝对不可能那么做,因为哪怕她是阿瓦罗萨的女王,哪怕她再喜欢泰达米尔,也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一个举世皆敌的侩子手推上国王的宝座——这样保准会让阿瓦罗萨成为众矢之的,所有跟泰达米尔有过血海深仇的部落都会联合起来,跟阿瓦罗萨势不两立。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泰达米尔轻而易举就坐稳了国王的宝座,并带领着阿瓦罗萨不断走向强盛,不断有外族前来对他们投靠。 也就是说,当初泰达米尔四处搞事的时候,并没有乱拉仇恨,他有一颗纯真的战士之心,只找部落中最强的那人挑战,对其他的阿猫阿狗根本不屑一顾。 所以,就算泰达米尔偶尔会杀死对手,吸引到一些人的仇恨,但在更多人的眼中,他却是一位真正的勇士,试问世间能有几个人,胆敢挑战弗雷尔卓德所有的部落,要知道,那时候的泰达米尔实力可还不咋样,最多也就是个白金一、白金二左右的二流高手,经常被人给打得奄奄一息,只能是开大逃命。 后来艾希遇到蛮王时,也是正赶上蛮王被人给打得要死要死的,心地善良的艾希自然是好心地把他捡回家养了,然后一来二去的就勾搭上了。 “战斗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证明自己,找回自我,用战士之心、勇士之魂,来压制魔血。” 林恩觉得自己猜测得应该没有错,泰达米尔之所以能成长到那一步,除了主角光环,跟他那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也绝对脱不了干系。 “可是,我真的要学他吗?” 林恩有些犯难,他很清楚,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着自己的气运和宿命,是不可能复制得了的,泰达米尔能走的路,不一定就适合自己。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跟成为蛮王。 “但是,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林恩的眼中忽然升起了一种坚定和狂热,大步往外面走去。 毕竟自己不可能永远地活在维迦的庇护之下。 毕竟自己身体中流淌着的是狂战士的热血。 有些事与其寄希望于别人,不如自己去了结。 “该死!” 在一干狂热的念头中,一道清明的念头一闪而过,“这肯定又是我身体中的战意几渴难耐,又想着出去打架了。” 第九十七章 空虚 如果可以的话,林恩肯定会化身为祥林嫂,拍着大腿呼天抢地见人就说,‘我真傻,真的’。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不过是稍稍活动了下筋骨,脑袋里的念头稍微热血激昂了点,就整个人又失控暴走了,对战斗的渴望、对鲜血的渴求,像一道洪流,不费吹灰之力便摧毁了他的理智,把他整个人都点燃了,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战!战!战! 林恩像一只饿了很久很久的猛兽,红着一双眼睛,急不可耐地离开了维迦住的地方,回到角斗场中,四下游荡起来,迫切地想要找一个对手。 是的,他虽然神智不清,但也不至于‘饥不择食’,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入他的法眼,他拥有着比鹰还锐利的眼睛、比猎狗还要灵敏的鼻子,只有那些桀骜的灵魂,那些流淌着强大血脉的强者,才有资格成为他的对手。 ………… “嘿嘿,我就说嘛,他肯定会出来的!” 角斗场的负责人亚尔曼站在高处,看着林恩像个饥饿的野兽一样在角斗场四处乱窜时,脸上忍不住露出了自得的笑容。 能打得提莫队长抱头鼠窜,能让角斗之魂退避三舍,很显然,那位神秘的小法师不是位好招惹的对象,是以林恩被带走之后,亚尔曼并没有动过用武力将林恩抢回来的念头,而是选择了静观其变。 没错,静观其变,亚尔曼有很大的把握,如果小法师对林恩看得不严的话,那么林恩十有八九会主动跑出来;如果小法师把林恩看得很严的话,那么就算集整个狂风城之力,也不见得能把人给抢回来,毕竟小法师的恐怖,他早就见识过了。 而现在看来,他之前的预料果然没错,林恩还真的傻乎乎地跑了出来。 “这还用你说!” 奴隶贩子所罗门没好气地道,“这世上能有几个人能抵御住战斗的律动、嗜血的渴望?那小子在路上被我喂了那么多嗜血药剂、中了那么多的疯狂魔法,身体早就充满了暴力因子,角斗场里的血气又怎么重,到处充满着战斗的狂热,那小子要是恢复了自由,能坐得住才怪呢!” “是啊,战斗和杀戮,多么华丽、多么美妙的事情!只要开启了愤怒和暴戾的心,就没有几个人能忍得住!” 亚尔曼深以为然地感慨道,连维斯赛罗那样高傲坚定的强者,都从来不曾刻意去压制自己那嗜血和杀戮的心,因为他很清楚,战斗就是最原始的欲望,活着,就是一场伟大的战斗,若是强行去克制自己的战意和愤怒,只会让自己的念头不通达,让生命失去色彩,变得毫无意义。 “看来他还很高傲,心里的底线还没有被摧毁。” 所罗门看着林恩在角斗场中乱窜,像是在挑剔着对手,点了点头道,“若是他完全迷失的话,在嗜血的狂怒下,他肯定会大开杀戒,杀死所有能看到的生灵,用他们的鲜血,连填补内心的空虚。” 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杀人狂,就是因为杀戮能给他们带来病态的快感,摧残和折磨人的乐趣会让他们如痴如醉,完全忍不住自己那颗嗜血狂暴的心。 “毕竟他来得还短嘛。” 亚尔曼说道,“高傲挑剔了点很正常,要是他再在角斗场中呆个三五个月,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子,到那时候我说不定要找一个最坚固的笼子把他关起来,不然那些平台的斗士可不安全。” “确实是有这个必要。” 亚尔曼点了点头,角斗士大多是心理扭曲的变态,哪会跟人和平相处,稍是有点不快就会打砸烧抢,是以越凶残越强大的角斗士,基本上会被关起来,免得他们伤到其他的角斗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了!你给他安排了个什么对手?” 所罗门好奇地道,“不会又是那个牛头人战士吧?” “当然不是。” 亚尔曼摇了摇头,“那个牛头人战士伤得很重,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是好不了了。” “这么严重?” 所罗门吃了一惊,牛头人身体的自愈能力他是了解的,更何况,角斗场中从来不缺少高明的医生和疗伤的灵药,毕竟对于角斗场来说,那些明星角斗士每伤停一天,就意味着多一天的损失,绝大多数的观众,基本上是冲着他们来的。 是以角斗场的医疗水平一直很高,甚至都能请求角斗之魂,让它用血气来治疗角斗士,那个牛头人战士居然要伤个十天半个月,这显然是很重的伤了。 “还真是是妖孽!” 所罗门看着林恩,忍不住感慨道,可不是么,这家伙昨天看起来明明比牛头人伤得更重,可才过了一个晚上,就又变得生龙活虎了,光是这自愈的能力,就绝对算得上是一绝了。 第九十八章 “你说,这一战会有多少人赶来看?” 所罗门看着林恩在角斗场中瞎转悠,神色看起来越来越急躁,不由是对一边的亚尔曼道。 上次林恩跟古斯塔夫大战时,由于是内部的试验赛,并没有多少的观众,让亚尔曼遗憾了好久,所以这次他说什么也会拖一阵时间,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前来观看。 “他出来的太快了,昨天的那场大战都还没怎么传扬出去,狂风城的子民应该不怎么会买他的帐,所以,我估计最多也就三五千吧。” 亚尔曼回答道,虽然说角斗场是诺克萨斯子民们最喜欢呆的地方,但总不可能天天都呆在这里,即便上是每过三天,才会安排出一个比赛日,全天都进行角斗比赛,以满足狂风城子民们的需求。 由于诺克萨斯是一个弱肉强食、盛行强权主义的国度,所以它基本上不养闲人,没有一技之长、或是没有实力的人很难在这里面生存下去。 后世的卡牌大师崔斯特便是如此,他本来是一个吉普赛人,因为诺克萨斯太难混了,所以不得不背井离乡,四处坑蒙拐骗、赌嫖偷抢以度日,后来靠出卖了他的好基友,也就算大名鼎鼎的法外狂徒格雷福斯之后,才掌握了命运魔法,拥有了能够瞬间移动的能力。 没多少闲人,今天又不是比赛日,所以角斗场附近的人并不是很多,就算亚尔曼广为宣扬,又是鞭炮齐鸣,又是锣鼓喧天的,只怕也吸引不来多少人。 “三五千?那也不错。” 所罗门点了点头,“对了,既然牛头人不行,那你给他安排了个什么对手?” “不是一个,是一群。” 亚尔曼笑了笑,“狂风城角斗场成立这么久,可还从来没有进行过‘绞肉大赛’,不如就让他来开个头。” “绞肉大赛?” 所罗门吃了一惊,“亚尔曼,你不会是认真的吗?” ‘绞肉大赛’堪称是诺克萨斯最激烈也最血腥的赛事,所罗门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当初的维斯赛罗正是凭借着在‘绞肉大赛’中惊伦绝艳、史无前例的的表现,才奠定了角斗之王的无上荣耀。 ‘绞肉大赛’对参赛者的要求非常高,起码也要有以一敌百的实力,通俗地说也就是要有黄金左右的实力。 挑战者只要每赢一场,他下一场要面临到的对手就会翻一倍,如果一直赢下去的话,那么他的对手就会一直增长下去,而如果输了的话,那就只有是死路一条了。 “这可是‘绞肉大赛’啊!” 所罗门一脸的不信,“你们狂风角斗场居然有这个实力?” 也难怪所罗门会怀疑,举办一场‘绞肉大赛’,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这一残酷的赛事中,挑战者要么是杀死所有的对手,要么就是自己身死,挑战者赢得越多,那毫无疑问,死在他手上的角斗士就会越多;挑战者若是败得太早,对角斗场的名声肯定会有所影响,所以不管是那种结果,对角斗场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 当年的维斯赛罗,在‘绞肉大赛’中所杀掉的精锐角斗士,差不多就将诺克萨斯最大的角斗场积累了十几年的底蕴耗了个干净,后来不得不从全国各大角斗场中拉来高手,勉强凑够了三百位,才有了举世瞩目的以一敌百的大战,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 狂风城不过是诺克萨斯的一座边陲小城,哪有那么多的角斗士来支撑‘绞肉大赛’进行下去。 ………… ps: 很抱歉各位,这本书可能要写不下去了,开书以来成绩就一直不好,后来断更了一阵后,成就就更差了。 也许是我不适合这个类型,脑子拧不过弯,自我的尴尬症和强迫症太严重了,编排不出那些喜闻乐见的打脸情节,老是太任性,净喜欢掺自己的想法,总想着搞点不一样的东西出来,以为这样很酷很炫,很有干货撸点内涵,可事实上呢,效果并不好。 最近我是越写越心力交瘁,越写越难受,这么挤牙膏似得每天这想点、那想点好不容易才拼凑出一章,这样拖着真的是没什么意思,真的不是我想要写的那种故事。 长痛不如短痛,还不如早断了好。每天更新一章,这样的速度我写着难受,你们看着也难受。 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 新书是什么就不说了,万一又坑了大家就真的是百身莫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