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青萍》 第一章 晚上十点,钟之璐刚刚酝酿出一点睡意,就被手机里飘来的jing致和弦铃声吵醒。跟叶仲锷离婚后的这一个月,她几乎夜夜失眠,每天不得不借助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在现在这个时候被电话吵醒,可以预料,这个晚上她再也不可能睡好。 壁灯还亮着,她从小怕黑,总觉得暗处有影子对她虎视眈眈,所以养成了睡觉很少关灯的习惯,离婚前可以抱着叶仲锷入睡,身边有男人的阳刚之气,关了灯也就无所畏惧;不过离婚之后,那种怪异的感觉又回来了,影子潜回来,藏在她身后,每次她回头看,就没了。不开灯肯定睡不着,开了灯未必睡不着,她宁愿选择后者。 挣扎着从枕头边摸出手机,屏幕上一串陌生的号码,看区号却是本市的。这个时候,谁会给她打电话?叹口气,无奈地摁下接听键。 之前她已经设想过这个电话是谁打来的。如果是父母,就说,我很好啊,吃得好睡得着,不过是离婚嘛,现代人哪个不离婚的?放心放心,又不是离了叶仲锷我就活不了了,你们女儿是什么人还不知道吗,哈哈哈;如果是邓牧华的电话,那就说,师姐您老人家饶了我吧,这个时候你打什么电话,害得我又要失眠啊;如果是叶仲锷…… 不过十点多,按照以往的惯例,他现在肯定是在某家金碧辉煌的大酒店里,穿着笔直的西装,不是跟商场政界的名人谈笑风生就是在名媛淑女前展露其魅力风度,轻而易举地就能博得大群粉丝。算了,他怎么舍得打电话来。离婚协议书都签了,最后的希望都不留给她,还有什么可指望的?钟之璐啊,你死了这条心吧。 怎么也没想到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女孩子突兀的哭声,仔细听,还和着一声一声的“之璐姐,之璐姐……我妈妈……” 之璐傻了眼,连连问:“请问是哪位?”说到这里想起来了,忙问,“小里?是你吗?怎么了,家里出事了?你妈妈出事了?” “哇,”杨里哭声惨烈,“之璐姐,你来一趟吧,我妈妈……给人杀了……” 这个忽如其来的电话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之璐睡意全消。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从**爬起来,换上衣服,系上围巾,抓起挎包冲出了门,穿过小区偌大的花园。 当她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全过程只花了七分钟,那么敏捷迅速,仿佛全盛时期的钟大记者再次复活。 上了出租车,她告诉司机“西城区嘉禾路”,说完又拿出手机打电话报jing,急促地说:“嘉禾路三号后的小巷子里五号小居民楼二层,出了一桩杀人案,麻烦你们派人去看看,对,就是这个电话,找不到地址请打这个号码。” 出租车司机震惊地转头,看着这个一脸焦灼的年轻女子。这个小区算得上本市最贵的小区,寸土寸金的说法绝不为过。住户非富即贵,衣着亦不俗。他瞥到后座上的年轻女子却有些不同,漂亮是相当漂亮,可是明显是匆忙出门,完全不在乎外形了。她紧紧捏着手机,恨不得可以飞到杀人现场,且还在不停地催促他。司机见多识广,知道她有急事在身,猛地一脚加大油门,车子向前飞速驶出。 第二章 之璐从车窗里往外看,今天是正月十六吧。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的确说得不错。月亮悬在夜空,光芒犹如古代银币的辉光,冰凉刺骨。可那光芒还是不及这个城市的灯光扎眼,它们颜sè各异,诡秘地闪动着,仿佛一只只苍老疲劳的眼睛,将这个城市最隐秘最yin暗的事情都放在眼底。黑暗的交易,背地里的yin谋,不可告人的罪行,除此,还有谋杀,残忍且鲜血淋漓的谋杀。 西城区是江州市里最偏僻贫穷的地区,接近郊外,而所谓的嘉禾路这一带更是宛如贫民区,低矮的房屋成片,屋舍摇摇晃晃,住户多半都是从外地来此的民工,条件可想而知,三教九流的人都在此地出没,时不时地还有关于流窜犯的新闻传出来。 之璐在嘉禾路下了出租车,在路边最显眼的电话亭边看到了杨里。 她咬着手指,泪水仿佛黄河决堤一样从脸上滚下来,被路灯照得亮晶晶的。她还背着书包,看来是刚下自习回来就看到屋子里的惨剧。正在上高三的女孩子,那么孤零零的身影,之璐觉得心口猛然一抽。 深吸一口气,之璐走过去,拍拍她。 杨里抬起头,在泪光中看清来人,眼泪大滴大滴地涌出来,一把抱住她的腰,开始号啕大哭,絮絮地说:“之璐姐,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妈妈,好可怜啊……我不敢回去……我不敢看她……” 杨里不是一般的女孩子,钟之璐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清楚这件事情。她受过的委屈体验过的心酸车载斗量,可她从未看到她流过一滴眼泪。三年前的杨里还在读初三,十五岁的女孩子,为了父亲的冤死,一个人从偏僻的小县城来到省城,孤身上访,在大街上一跪就是一天,最后不吃不喝昏倒在路上,那个时候她都没有哭。可现在,却哭得那么凄惨,声嘶力竭,声音都哑了。 两人沿着小巷子缓缓走回去,杨里停住了哭泣,叙述了事情的经过,跟之璐预料的不差分毫。她向来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总要面对现实。下晚自习归来的杨里以为今天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一回家就会看到母亲温暖的笑脸,听到她关切的声音,小桌子上永远有为她准备好的夜宵。可今天不一样,推开门的时候,她才知道,一切都改变了。 杨里很瘦,也不高,之璐握着她的手,干且瘦,仿佛摸着一把骨头。之璐觉得手心都是汗水,但还强迫自己用貌似平稳的声音告诉她冷静,同时也告诉自己要冷静。 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采访来过两次,来探望杨里和她母亲许惠淑也有两三次。杨里考上省重点中学的高中之后,许惠淑也跟女儿来了省城,在这里租了这间小房子,地方偏僻,但是租金便宜。 杨里的家是很老的筒子楼,大概是三十年前建的,墙壁斑驳,门窗剥落,本来就非常窄小昏暗的走道里,堆满了煤块和破烂家具,使走道显得非常拥挤,偶尔还有死老鼠的恶臭从角落里传出来。这一带都是这种楼房,但是潜藏着某种活力,住了接近三千人。一时间之璐有些恍惚,她记起叶仲锷说过,下半年这一带就要拆迁了,将会建起jing致的花园小区。这些人又何去何从? 第三章 门虚掩着,应该是杨里刚刚太紧张忘记了锁门。杨里站在门口,哆哆嗦嗦的不肯进去。之璐深吸一口气,伸手推了推门,房间没有光,yinyin沉沉,比这个城市更加yin暗。之璐谨慎地跨前一步,站到了门栏之内。 血腥味首先钻进鼻孔。之璐摸到了墙壁上的绳子,往下一拉,待眼睛适应光线之后,惊得倒退数步。之璐以前在省里最有名的报社做新闻记者,公安新闻,时政新闻都跑过,绝对算得上见多识广,可依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许惠淑躺在地上。准确地说,是她零散的身体躺在了地上,地上满是她的鲜血。她给人分成五部分,四肢和躯干,像一个机器被拆零了,散在屋子各处。 之璐踉踉跄跄地退出去,扶着墙开始干呕,呕出来的全是酸水。她开始庆幸,幸好这一天她都没吃什么东西。晕头转向之时眼角余光瞥到杨里呆呆看着屋内,脑子清醒了几分,一把拉住她下了楼,吹着冷风等jing察来。 公安局办事效率出奇的高,她们在楼下等了十余分钟就听到jing笛声呼啸而至,片刻后,两名高大的jing官也来到了楼下。之璐恢复了冷静,自我介绍了一番就带着两名公安上了楼。 杨里要去,之璐坚决不肯,她实在不忍心让她再次看到母亲被杀的画面。 那两名jing察亦很少看到这样残忍的谋杀现场,当即也愣在了那里。 老一点的那位连连摇头,“太可怕了。”说完就打电话召集人手。 jing车的响动早已惊动了左邻右舍的住户,纷纷探出头来问情况。看到死者是许惠淑,人人骇然,有大胆的人看了一眼屋内,脸sè全变,退缩到墙角呕吐。 这种时候,伤心都变成次要了。 那名年轻jing官叫鲁建中,他是所有人中最冷静的一个,小心地在不到十五个平方的屋子里巡视了一圈,仔细地观察现场很久依然面不改sè。退出来才问之璐:“你和这家人什么关系?” 之璐故意不看屋内,她觉得说话能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就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我是这家人的朋友,认识她们母女很久,相交颇深,所以出了事情,小里,哦,杨里第一个找到我。” “死者有仇家吗?” 之璐苦笑,“就我所知,没有。鲁jing官,你看看这个地方,家徒四壁,一无所有,谁会跟这样的人结仇?没有任何好处。” 看出她掩藏之后的紧张和恐惧,鲁建中缓缓点头,短暂思索之后,说:“现在很晚了,你先回去休息,明天我们再去找你调查具体的情况,至于那个孩子……”他声音沉稳,有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我带她去我家,”之璐飞快地接上话,说着从挎包里拿出一张纸写了电话和住址,递给他,“鲁jing官,这是我的电话和住址,还有单位的地址,我是东南文艺杂志社的编辑,你什么时候都可以找我。” 第四章 鲁建中表情凝重,“会的。” 都不知道怎么把杨里带回家的。回去的出租车上她一直在发抖,握着之璐不肯放手,仿佛抓住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再坚强勇敢的孩子也不可能接受这样的事实,挚爱的母亲惨死,而且是以这样离奇的方式惨死,铁打的人都会扛不住,何况是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女孩子? 开了门,摁亮了灯,整个房间的情况一目了然。客厅宽敞,铺着深sè的地毯,踩上去都没有声音。暖气很足,宛如四月初的晴好天气。之璐领着杨里进屋,倒了杯热水送到她手上。杨里陷在沙发里,目光还是呆滞的,僵硬着,仿佛眼睛都不会眨了。 之璐觉得酸楚,眼睛涨得难受,拨一拨她贴在额前的碎发,“小里,那个家你不能回去了。以后你住在我这里。你的衣服也不要回去拿了,明天我们再去买。” 杨里不吱声,仿佛一截木头。之璐叹了口气,起身收拾了一间客房出来。这套房子是跃层楼房,两百多个平方,房间也多,随便哪个房间都能住人;装修得jing致到位,符合叶仲锷一贯的品味。当然凭着之璐的工资,好几辈子都不可能买得起这样的房子,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叶仲锷的。 铺好了床出来,看到杨里依然坐在客厅里,头埋在了膝盖上。不知道是不是客厅太大的原因,之璐觉得她仿佛成了一个小动物,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只能缩成了一团,独自瑟瑟发抖,不知下一步该如何走。 之璐拍拍她的头,“小里,去睡觉吧。” 杨里抬头,眼珠的光一缕一缕地亮起来,她垂首,静静地说:“之璐姐,我会不会给你添麻烦?” 她那样子真让之璐心疼。之璐目光柔和,“没有,不麻烦。这么大的房子也是我一个人住,冷清得很。这段时间,你正好可以陪我。” 杨里“嗯”了一声。是啊,她也没有去处了。 安顿好了杨里,之璐躺在**看着天花板的花纹发呆,很久之后又坐起来,去客房看杨里。门是虚掩着的,从窄窄一条门缝看进去,杨里蜷缩在**,背对着门,肩膀却一下一下地**。之璐的眼睛陡然一酸,她停了停,没有进去,径直回到卧室,找出药瓶,往嘴里倒了几片安眠药,是平时剂量的两倍,就着水喝了下去。其实她也清楚,哪怕吃再多安眠药也没有用,这个晚上,她无论如何不可能睡得着了。 天sè微亮,之璐起来了,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看了看,眼睛大的人往往眼袋也很明显,一个晚上不睡觉早上起来双眼跟熊猫差不多,以前叶仲锷就最反对她熬夜,一过十二点就强迫她上床睡觉,不过他出差在外或有事晚归时,她照样熬夜写稿或者出去采访,他对此也莫可奈何。那时候只觉得他管得太多,可现在才知道,没有人管着不是什么好事,她垂眼苦笑了一声,拿起电话打给邓牧华请了一天假。 第五章 邓牧华爽快地一口答应下来,又觉得这样答应太便宜了钟之璐,顿一顿后存心让语气里带着点语重心长:“又醉了?知道刘伶是怎么死的吗?之璐,你看你这两个月都请了多少天假了,你刚到杂志社还没有三个月,老这么请假别人会有意见的。” 之璐无奈地摁着额头,“这次情况特殊,电话里说不清楚,回来跟你当面说。” “好吧好吧。”邓牧华说。 邓牧华是之璐大学时的师姐,做毕业论文的时候认识的。那时邓牧华是之璐指导老师的研究生,老师很忙,往往无暇顾及他们,遇到有些小问题之璐便请教邓牧华,一来二去的也就熟了。之璐读研究生的时候她毕业了,然后就是接近五年的失去联系,直到两三个月重新找工作时找到了东南文艺杂志社,赫然发现该杂志的主编就是以前的师姐。 那时候之璐不想再找工作折磨自己,记者看来是没法再干了,别的工作也差不多。于是就在东南文艺驻扎了下来。这种纯文学xing质的杂志社编辑并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干,每天的工作无非是审稿约稿,工资没有当记者时那么高,但也还可以,她一个人生活绰绰有余,而且清闲。 只是现在,恐怕是清闲不起来了。 来到客厅,透过落地窗帘,见到杨里已经醒了,她坐在阳台外的小凳子上,伏案认真地写着什么,玻璃桌上放着她老旧的书包和一叠卷子。 拉开玻璃门,寒气扑面而来。之璐忍不住紧了紧外套。杨里有事做也好,可以少想昨天晚上的那一幕。 之璐伸手拍拍她的肩头,“小里,阳台冷,进屋去吧,书房在楼上,以后你就在那里学习。” 杨里神情很平静,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她放下笔,说:“之璐姐,我妈妈一直都希望我考好大学,她说我爸爸也会高兴的。” 之璐知道杨里成绩拔尖,可看到作业本才知道她字也写得很好。 “父母都望子成龙啊,”之璐开口,“你们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是多少?我给他打个电话,你今天就别去上课了,我们去一趟公安局。” 杨里“嗯”了一声:“之璐姐,我想申请住校,那样方便点,还可以多上一节早自习和晚自习。” “不行,”之璐当即反对,“就在我这里,你一个人在学校,不知道会乱七八糟地想些什么。我不放心。行了,别跟我争,我知道你是怕给我添麻烦,但是你想想,还有三个月你就高考了,还能给我添多少麻烦?”说着拿出一串钥匙给她,“拿着。以后放学就回这里,这里跟你学校也不远,两条街外就有公车。” 杨里沉默了半晌,还是接过了钥匙,低声说:“之璐姐,我考上大学了就会搬出去的。” 之璐表情陡然严肃,“小里,我从来没把你当成孩子。你聪明勇敢,比我认识的绝大多数成年人都强。但你毕竟是高三学生,学习始终是第一位,好好学习才能对得起你的父母。你妈妈的事情我也难过,我会一管到底。我知道,你的学习肯定要受到影响,但是请你一定把这件事对你的影响降到最低。你成绩优异,只要发挥正常,肯定能考上名牌大学。” 第六章 “嗯。” 然后两个人就沉默下来,不约而同地看向阳台。这里是六楼,从上往下可以看到铺着白石块的路面和道路两旁高大的树木,它们有着交错的、满身痂壳起皮的树干,仿佛苍老的皮肤。站在这个阳台上,可以从路的这一头,看到路的拐弯的另一头,道路弯弯曲曲,好像没有尽头。 出门前之璐给杨里的老师打了电话,那个年轻的女老师大概一辈子都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样残忍的谋杀案,连着尖叫了好几声,像是被吓坏了,最后才想起关心自己的学生,哆哆嗦嗦地准了假。 顺手打开冰箱,里面空无一物,水果都没有,更别提鸡蛋牛nǎi饼干。从叶仲锷不回家开始,之璐就没有再准备早饭的习惯了,一ri三餐都是在公司楼下随便吃点什么;周末的时候就在家里蒙着被子睡大觉,肚子饿了就叫外卖,不饿的话就什么也不吃,坐在电视电脑前发呆。她没有吃零食的习惯,只好抱着酒杯一杯一杯地喝,喝醉了倒在沙发上睡觉,睡醒了起来接着喝。酒橱里有很多名贵的好酒,外面未必买得到,都是别人送给叶仲锷或自己的公公叶青茂的,离婚的时候除了衣服,叶仲锷什么都没带走,酒自然也留下了,现在已经被之璐喝了三分之一。 把自己收拾一下,估摸着大概能上街见人了,又找了自己的衣服给杨里换上。杨里个子娇小,略长的上衣穿在她身上成了大衣,越发显出娇小来。在电梯里杨里低声问她:“之璐姐,你昨天说,你一个人住?”之璐垂下眼睛片刻,然后笑笑,“是啊,我离婚了。” 杨里一怔,表情剧烈地变了变,很久才吐出两个字:“离婚?” 那复杂的表情让之璐看得一怔,想要说什么话的时候听到“叮”的一声,电梯到了一楼停下。之璐没有迟疑,牵着她的手大步走了出去。 周一的早上,正是上班的时候,路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往。她们在公安局附近的小店吃早饭。很香的稀饭油条,两个人心事重重,吃得都不多,但拼命地往胃里塞食物,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只知道必须吃下去才能面对今天明天乃至将来的事情,不论未来多么恐怖,她们总是要面对的。 吃完早饭,两人去了西城区公安局。刚刚到上班时间,公安局还是一派百废待兴的模样。 鲁建中在大门迎接了她们,领着二人上楼到取证室坐下。 片刻后又进来其他两名jing官,一人记录,一人旁听,鲁建中为他们互相做了介绍,然后说:“这个案子xing质严重,我们正在申请立案调查,请放心,我们会竭尽全力抓到凶手。一会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 杨里点了点头。 之璐颔首说:“鲁jing官,你们问吧。” 情况其实很明白,除了不知道凶手是谁和为什么下手,其他一目了然。许惠淑是那种地地道道的农民,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几个,怎么想也不会结识什么仇家。杀人也是需要力气的,如果不是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没有人会用这种方式谋杀一个完全无害的中年妇女。 第七章 鲁建中看向杨里,神情罕见的有些犹豫,最后还是说:“我们昨天在现场取证发现,初步判断,没有任何可疑的指纹,看来凶手事先已有准备;门锁也没有撬开的痕迹,可能你母亲认识凶手。” “我不知道啊,我们不认识什么人啊,妈妈人很好,只要有人敲门她就会让人进屋喝口热水,”杨里完全茫然,红着眼眶开口,“我们早上都是一起出门,晚上回来时她总是在家里等我,妈妈那么善良,跟人说话连句重话都没有,只知道埋头苦干。我从来不知道她妈妈会有仇人,做梦都想不到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 一席话听得人人变sè。问完话后杨里被jing察领出了房间,鲁建中把目光转向之璐,说:“很可怜的女孩子,辛苦你了。” 之璐发现自己最近只有苦笑的力气,于是就真的苦笑了一下,“是啊,很可怜。爸爸死了,妈妈也死了。都不知道她怎么熬过来的。” “你是怎么认识她们的?”鲁建中问。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的钟之璐刚刚毕业,也刚刚结婚,揣着名牌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顺顺利利地进入了南方新闻报做记者。她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面孔上无时无刻都挂着“替天行道”的神情,人生信条就是美国报业大王普利策说过的一句名言——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新闻记者就是站在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并及时发出jing报。 她爱极了这句话,无时无刻不以“社会的良知”自居,恨不得一口气把社会的丑恶面全部曝光。叶仲锷对她这种自以为是的正义感只能摇头,说社会险恶,你那套在社会上未必管用;她当时有点不满,说,可你不是说过,就爱我这种认真劲吗?他笑着说,是啊,我爱。之后就不再提起此事。 就在她开始工作后不久,一次下班后,她看到杨里跪在路边,稚嫩的面孔上没有绝望,只有坚强果断和破釜沉舟,她告诉每个路人要为父亲伸冤,语气没有任何犹疑和彷徨。她或许年轻,或许手无缚鸡之力,她重复地说,我是我爸爸的女儿,我不能让爸爸冤死。从她的身上,之璐看到了某种叫信念的品质,高贵,从容不迫,熠熠生辉。 在杨里的叙述下,之璐大抵明白了事情的经过。杨里的父亲杨勇是省内一个小县城绥泉县化工厂的普通工人,因为厂里引进的设备不合格引发了大型事故,导致五六名工人死亡,杨勇也是其中之一。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工厂的领导却拒不负责,不但没有任何的抚恤金,反而还诬蔑她的父亲和其他几位工人违反了cāo作规程,试图把这件事情压下去,县里的领导完全被工厂收买,上下沆瀣一气,上天无路,下地无人。许惠淑连小学都没念完,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加上那时候生了病,十五岁的杨里一个人孤身来到省城上访,其中的过程不必细说,总之钟之璐看到跪在路边的杨里时,她来江州市已有了三天。 第八章 钟之璐天生爱管闲事并且从心底深深觉得记者应该是“人民的喉舌”,为民请命属于她的分内事。她热血沸腾,问清楚了情况,第二天就跟着杨里回绥泉县明察暗访了一番,深觉绥泉县那套班子腐烂到家,回去洋洋洒洒写了数千字的新闻稿把整件事情披露出来。晚上叶仲锷回来,翻看着她的新闻稿,有点惊异,最后点头说,文字激昂,针砭时弊,有理有节,写得相当不错。之璐就笑着说,我本科可是中文系毕业的。 这是她第一篇大获成功的新闻报道。报纸上一登出来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掀开了一桩反腐案,相关人士相继被查处,那些工人也得到了相应的抚恤金。没过多久,杨里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省里的重点中学,之璐从心底敬佩这个小小的女孩子,经常去看望她们母女,许惠淑在名门大厦打扫卫生的工作也是她介绍的。 “那就不可能是为钱杀人了。” “她们哪里有什么钱啊,”之璐说,“抚恤金倒是有一些,不过这笔钱用来还债后只剩下了几千,是给杨里上大学准备的。” “许惠淑的工作情况怎么样?” “许大姐的工作不是很累,工作时间也不长,她到江州主要是为了照顾孩子,工资不高,但是以她们母女的生活水平来看,应该够了,快三年了,她们的生活还不错,”说着之璐递了一张名片过去,“这是我的那个朋友,名门大厦的李凡李总,你需要了解什么情况都可以去找他。” 从屋子里出去的时候之璐和鲁建中落在最后,沿着公安局的走廊缓慢地走,鲁建中看着身畔的美丽女子,一时有感而发,说:“原来你就是南方新闻报的那个钟记者,我昨天听到你的名字就觉得有些耳熟。我经常看你的新闻报道,文字犀利,让人赞赏。” 之璐心口一痛,伸出手挥了挥,说:“我已经不是记者了。” 那次事件之后,她的记者道路越走越宽,她又不怕苦,带着照相机全省各处跑新闻,上山下乡,一年之内就成了报社的一支笔,圈子的人都知道南方新闻报社有个能写敢说并且相当漂亮的钟记者。 那时候之璐也颇为自己的成就骄傲,以为这都是凭自己的本事挣回来的赞誉,岂料离婚的时候才发现竟然不是那么回事。报社老总找她谈话,面孔上还是客客气气,但最后一句“得罪人太多”就把她辞退了;其他报社和电视台的评价也是类似情况,相当委婉地把她拒之门外,拒绝的话千篇一律,关键词就是“我们不需要你”。 之璐这才明白,原来离开了叶仲锷,自己什么都不是了,甚至连记者都没办法再做下去。人人视她为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叶仲锷决心跟她离婚的时候她心如死灰,随后再遭遇到这样的打击,以往的工作轻而易举地被人否定,她掉入了无底洞,绝望地直扯头发,好几次想去跳长江一了百了。 第九章 除了房子,叶仲锷给的任何东西她都没要。可是她还是要工作,她必须得养活自己,更主要的是不能让父母担心,以为她离婚后就一蹶不振;因此在杂志社做起了编辑,有的时候审着稿子就会想起曾经有过的那波澜壮阔的记者生涯。 做完记录,她们搭着jing车再次去了案发现场。上楼的时候之璐感觉到杨里浑身哆嗦。 鲁建中看一眼杨里,安抚地说:“你妈妈已经不在屋子里了,小里,叫你来是希望你去看看家里有没有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左邻右舍的邻居纷纷打开门出来,对杨里嘘寒问暖,这个地方虽然贫穷,但穷人之间也有某种难以割舍的友谊。杨里低着头擦掉眼泪,对着所有向她表示善意的邻居一一鞠躬道谢。 房间简陋但是干净整洁,条件虽然差,但母女俩在这里生活的时候非常温馨。一张床、小小的饭桌,还有用布帘子隔开的小房间,一套小桌椅,桌子下堆满了杨里的教材练习册大堆的试卷,压在最底下的那堆书的边角都被染成了血红sè。 那血的颜sè让杨里的脸sè一变再变。 之璐问:“书要不要带走?” “不了,有用的书都在学校里。” 尽管房间里撒了一瓶白酒,血腥味还是散不去。之璐远远看着她坐在床边,抱着枕头哭。很久之后她终于坐起来,瞧不见眼泪,从屋子到了走廊里,咬着唇低声说:“没有丢任何东西,床板下压着的五百块钱也都还在。鲁jing官……我妈妈的后事……” 鲁建中拍了拍她瘦削的肩膀,“法医很快就会检查完。” 杨里对鲁建中深深鞠躬,“谢谢你。” 结束这次充满血腥味的探访,之璐强行拉着杨里去买了几件衣服,又在外面吃了晚饭,把杨里送回去后,再次出了门,去了超市买了一堆东西,艰难地把自己扔上出租车里,闭着眼睛开始打盹。 听着车子行走带来的呼啸风声,半睡半醒时想起杨里脸上坚毅的神情,咬牙下定了决心,是的,那样一个小女孩都知道如何坚强,我也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还有那么多事情,等我去做。 在公司楼下遇到邓牧华急匆匆地从出租车里出来,一样是一脸的倦意,之璐正准备询问何故时,她倒是先问了出来:“你看上去怎么比以前还糟?” 之璐揉了揉快要僵硬的脸,也问:“师姐,你又怎么了?” “还能怎么样?”邓牧华yu言又止。 每天这个时候一楼的电梯口都是人满为患,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噤声。之璐认识的同事极少,对很多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邓牧华好歹也是主编级别的人物,哪怕再累都要笑容满面地跟人招呼。东南文艺杂志是东南出版社旗下的四本期刊之一,水平和销量在同类文学期刊里属于中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杂志社人也不多,十个编辑,大部分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之璐和邓牧华是其中最年轻的。以前二人关系就颇好,渊源很深,现在再次遇到自然关系比别人融洽。 第一十章 邓牧华虽然是主编,其实并没有架子,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能当上主编纯属意外,完全是捡到的便宜,这样的纯文学杂志,只要每期的导向和主题定下来,谁来做这个主编都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跟她谈起前两天遇到的事情,具体细节没有提,只说被害一事就让邓牧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撼感慨之后再出离愤怒地拍桌子,“残忍啊!原来以为这些案子只能发生在连续剧里,没想到真的存在我们的身边!而且事情真是蹊跷,真是让人想不通。” “嗯。” 邓牧华深思了片刻,想通了什么了似的,拿手指戳她的额头,就像读大学那会批评她:“之璐,你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我觉得这个事情背后不简单。你让那个孩子住校不就可以了吗?现在不是给自己找事是什么?这么些年下来,你喜欢多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一直都改不掉,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这个毛病害死。”之璐唯唯诺诺地点头,“也不完全是,小里很聪明懂事,添不了什么麻烦,不外是多一张嘴而已,其实嘴都未必会多,她平时都在学校吃饭。” “我是觉得这件事情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个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招惹到这么狠毒的角sè,”说着瞥到她的脸sè,邓牧华知道说了也是白说,聪明地改了口,“哎,你也就是这个xing子,估计一辈子都改不了了。所以硕士才会改学新闻吧,非要做记者不可。” 的确如此。之璐说:“新闻学本来也是我高考第一志愿,不过差了几分没考上,所以读研究生的时候补回来。” “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绝不回头,难怪嫁不出去,”说着邓牧华自嘲地一笑,“不说你了,我也是五十步笑百步,晚上又要被逼着去相亲。” 邓牧华比之璐大了两岁,今年就要步入三十大关,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都快被家中父母长辈逼疯了,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说起相亲就像个孩子一样沮丧。这几年来,她前后相亲不下五十次,各sè人等都认识得差不多,经历也丰富多彩;之璐有次玩笑说她完全可以借助资源便利写写《相亲宝典》赚赚稿费,这个建议被邓牧华一个白眼送了回去,她说,我已经很郁闷了,再写书岂不是把郁闷放大百倍千倍? 餐厅里有液晶电视,正在播送本省的午间新闻,大幅报道最近在市里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大型财富论坛的相关新闻。电视所在的方向虽然在之璐身后,当她听到熟悉的名字飘过,眸子里暗光一现,下意识回了头,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时,思绪不受控制地飘远。 邓牧华见到她怔然且若有所思的模样,拿着勺子在她面前一晃,细白sè的银光微微晃动,那光芒如此灼眼,之璐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缓缓地把目光转回来,清明如斯。邓牧华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电视,并无意外地“哦”一声,念着屏幕上的字:“安业集团董事长叶仲锷?原来是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第一十一章 “哦,”之璐愣愣地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xing都想方设法地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地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悲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得不够jing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之璐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sè西服的叶仲锷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身材非常好,那身西装穿在他身上,妥帖极了。以前在穿衣服的问题上,他很喜欢征求她的意见,尤其是出席重要的聚会时一定要她拿主意,她就回答,你就按照以前的习惯穿吧,反正你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 其实他何用问她的意见?他非常注意仪表,对衣服的品位也比她高得多,她不少衣服都是他买的,他外出归来,大包小包都是给她买的东西。那些著名牌子的衣服,挂了满满一个橱柜,看上去还真是有点气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崭新的,布料和做工都是一流水准。衣服虽然好,可每件衣服她最多穿过一两次。她做记者,很多时候在外面奔走,也不可能穿那么昂贵的衣服。 之璐抬眸看了一眼电视。电视里的叶仲锷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低沉。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谁能想得到他刚刚离婚? 也不是不感慨的。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地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那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我们都从围城里出来了,是不是一件好事? 他没有回答,她也没有说话。两人不再看对方。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他的父母都气得直哆嗦。别的长辈,甚至之璐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nǎinǎi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地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认真算来,他们结婚才两年半,三年之痒都不到。这么匆忙地离了,岂不是叫人扼腕?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 第一十二章 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没了叶仲锷,她也能活下去,不过就是晚上担惊受怕一些,习惯了,也许就好了吧。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地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接到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地说:“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杂志社在市中心,公安局却在另一个区,有一定距离,正常情况下花三十分钟能到。不巧的是,当天堵车情况严重,她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公安局,彼时天已然黑尽。 之璐对公安局并不陌生,一名值班jing察带着她上了楼,指着走廊尽头的房间说:“鲁副队长在里面。”鲁建中还没有下班,在刑侦队办公室等她,之璐进屋的时候他正站在灯下在看一叠报告,他身材高大,几乎挡住了灯光,背光的缘故,深sè的制服几乎变成全黑。看到她来,他严肃的神情稍微缓和,请她坐下后问她要不要喝水。 之璐心里有事,哪里还喝得下水,直接问:“到底怎么样了?” “法医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我想你有必要知道,”鲁建中把手里的报告放回桌子上,眉毛凝着,“直接死因是心脏上的伤口,切中动脉血管,一刀毙命,干净利落,许惠淑没有时间尖叫,所以没有邻居听到屋子里的动静;看起来,是确认死亡后才被肢解的。” 之璐凝神听着,缓缓点头,“那就是说,许大姐死前并没有受太多苦?”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鲁建中看着她,简单地叙述着事情经过,“从凶器和伤口的痕迹来看,我们可以确定,有两个凶手,杀人的是其中之一,也是主导;分尸的是另外一个凶手,是从犯。四肢上的伤口破损很多,手法相当生涩,下手的时候有所犹豫,大概是被另一名凶手逼迫的。” 之璐大脑混乱,“两个凶手,怎么会?” 鲁建中表情相当严肃,四周的空气也随之凝固起来,“我今天去找过李凡,调查了一下情况,人人都说许惠淑善良温和,脾气很好,平时话也不多,只知道埋头做事,再苦再累都没有抱怨过,没人相信她会被人谋杀。”说着,他身子前倾了一点,灯光在眼睑下投下了淡淡的yin影。屋子很安静,制服摩擦带出了一点细微的声音,沙沙的,好像雨粒从瓦片上滚过去。 “疑点虽然多,但是也不是不能解释;善良的人会被谋杀,最有可能的解释,她参与到了什么事情里面,而且还是被动参与。我们了解情况的时候知道,她有时下班较晚,要八点后才能离开。这期间,她很有可能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涉及到了某些人的**和利益。因此被杀人灭口。要知道,嘉禾路那一带本就是是非之地。” 第一十三章 “说得极好。怎么想都只有这种解释能说通。” 鲁建中顿一顿,“钟小姐,方便的话,周末的时候,我想见见那个女孩,她应该会知道什么。” “怎么可能,鲁jing官,老实说,我觉得不可能,”之璐连连摆手,“小里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肯定会说的。” “你没说错,但如果杨里并不明白母亲随口告诉她的那件事情的重要xing呢?”鲁建中站起来,在屋子一圈一圈地走动,“她们母女相依为命,非常亲密,如果许惠淑看到了什么事情,回去应该会对杨里提到;而很多事情,我们看到了就只是看到了,不会深想,也却不会知道它对后来的影响。” “嗯,对的,”之璐点点头说,“就好比我今天随便给一位路人递了一杯水,几年后竟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国家主席。细节决定成败,有的时候,也决定了生死。” 鲁建中嘴角一弯,露出一点笑意,“钟小姐果然是编辑,这个例子很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之璐紧缩的眉头缓缓舒展,“那好,我回去问问小里,周末的时候我带她来公安局,你再问一问。”说着瞄到墙上的时间,快到八点了。之璐站起来,随口问:“鲁jing官,你还不下班?” 鲁建中的确准备下班,之璐在公安局门口等他出来。他换上了随意的便服,加上留着短短的平头,看上去比穿制服年轻了好几岁,反差之大,看得之璐一怔,嘴角漾出一个微笑,“都快认不出来了。” 虽然听这话没有一百次也有五十次,可从她嘴里说出来仿佛变了个味道。鲁建中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个子高挑清瘦,松软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垂下来,几乎快到膝盖,跟大衣一样的长度。大衣虽然厚,但依然能看出姣好的身材。她五官不掩疲惫,但眉眼无一不动人,她就那么云淡风轻地站在门口,缓缓转过头,对他微笑。他忽然觉得鼻酸。 两个人低低地聊天,案子太沉重,重得仿佛想暂时放下它;绕了个弯,路边灯下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空气都是甜的。这一天之璐都没吃什么东西,此时才觉得饿,脚步不由得一滞。 鲁建中心口一动,对她说“等等”,几步奔过去买了红薯拿回来递给她,“下班了就来公安局了吧,没吃饭?” 之路怔了怔,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叶仲锷一个电话打到寝室,冷冰冰地指责:你不是说要来机场接我吗,人呢? 那时她上研二,两人确定恋爱关系的时间也不长。她空余时间还比较多,平时没事就在网上写帖子或因不同观点与人论战,往往争论得血液沸腾,不亦乐乎,电话来的时候,她吓得魂都快散了,冲出寝室,打了车去机场,在出租车里给他打电话,小心翼翼地问,会开得怎么样?顺利吗?他不说好与不好,就在电话那头“嘿嘿”冷笑,笑得之璐浑身冷了热热了冷,再也热不起来了。 第一十四章 见面后她低眉顺眼,乖乖去找他的行李献殷勤却死活没找到,暗自诧异的时候他揽过她大步流星朝候机厅出口走,同时说,行李我已经让司机带回去了。 之璐瞪眼,恨不得吃了他,气恼地说,既然有司机来接,那你怎么不一起回去,还让我来接你?你不是折腾我吗? 叶仲锷斜眼看她,毫不留情地反击,我在机场等你那么久,你忘记迟到了反而有理? 结果两人还是打车回了市区,一路上他都板着脸,仿佛戴着青铜面具;之璐拿他没辙,下车后恰好看到路边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她的胃都在打结,翻江倒海好不热闹。她抱着他的胳膊摇晃,仰起脸赔罪地笑,别生气啦别生气啦,你要不要吃?很香的。 其实后来她才知道叶仲锷从来也不喜欢吃这些路边小吃,那天却不知怎么了,看了看她,轻描淡写地宣布,要我不生气吗?很简单,除非你喂我。 当时她惊得半晌合不拢嘴。之前叶仲锷给她的感觉是风度翩翩,凌厉而又温柔。可那天却偏离了正轨,这样一位金融界的成功人士,跟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分吃一只烤红薯,这可是真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 一时间想得有些远,她眼睛一垂,又迅速地抬起眼皮,从鲁建中手里接过还有些发烫的烤红薯,连声道谢,然后说:“果然是jing察,观察入微啊。” 鲁建中微笑不答,目光在她脸上微微停留,开口道:“其实我也没吃完饭,不介意的话,一起去吃饭吧。我请客。” “不了,我回去的时候小里也要下晚自习了。我回家去等她。”之路看了看时间,“改天吧,再说,就算请也是我请啊。” 两人的家是一个方向,坐的是同一班公车,车上人不多,说话声也稀少,之璐掰着红薯小块小块地吃,香气飘落得到处都是,胃仿佛也渐渐暖了起来。 她在公车站跟鲁建中道了别,顺着大路慢慢走回小区。推开门,照例是清冷一片,窗帘紧闭,拉得极其严实,月光透过玻璃窗户漫了进来,在银sè的光芒下,客厅的家具沙发都显sèyin森恐怖,仿佛有了生命,面目不善地盯着她。之璐心慌,冷汗堆积在手心,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才安心。一人住独居或者独处,回忆总是不期而遇,往往在自己察觉之前就已经开始怅然。 刚刚拿起电视遥控器,客厅的电话响了,之璐诧异,尽管懒得动,还是不得不站起来,探出身子抓起电话。 这个电话是数月不见的李凡打来的,他一开口就出言责备:“之璐,你居然换了电话号码,够可以啊。” 离婚后之璐把家里的座机和手机的号码全部换掉,她不认为叶仲锷还会想她,即使他要找她,办法也多得很。换号的原因简单,只有一个,为了避开旁人的询问。她做记者那会,朋友很多,家里的电话不少人都知道,时常响起,仿佛热线电话般热闹;不然就是突发新闻,电话一响就要往外跑。若干次刚刚洗了澡准备睡下时,事情就找上门。 第一十五章 之璐也是无奈居多,但她是个较真的人,有事情找到她,她义不容辞地要把事情做好。叶仲锷为此非常恼火,坐在**冷冰冰地说,就你钟大记者忙,我不忙?之璐一边换衣服,一边回头说,当然不一样啊,我又不是单位的老板,我又没有那么多助理秘书。听到这话,叶仲锷瞥她一眼,yin郁得可怕。 “李总你那么神通广大,还用得着我告诉吗?”之璐打起jing神说,“你现在拨的号码是什么?” “我问你,你跟叶仲锷真的离婚了?”李凡问,“我今天才听说的。” 这种事情,能假得了吗?之璐静了片刻。这种时候,沉默也就是答案了。 “原来真离了,开始还以为是假的,真想不到啊。”李凡叹息,虽然这叹息声里倒听不出多少的遗憾。“什么事?”之璐不想就离婚这个问题讨论下去,直接切入正题。 “今天市公安局的刑jing找了我,说了许惠淑被人杀害的事情,你跟那对母女关系不错吧,我来问问你怎么样了。” “我很好,谢谢你担心。”之璐立刻说。 李凡在电话那头笑了笑,“那就好。听我说,之璐,人都是要死的,伤心也没有用。如果你心情不好或者有事要帮忙,还跟开始一样,随时都可以找我。朋友一场,我一定拔刀相助。” 收了线,竟然觉得胸口有阵暖意。认识李凡也有两年多了,李凡比叶仲锷还要年轻一点,同样是事业有成,有野心,把公司经营得有声有sè。在这个圈子里,是人所共知的青年才俊。除了桃花运旺盛一点,别的方面很难挑出他的毛病。 之璐跟他谈得来,关系也不错,在给许惠淑找工作的事情上他又主动伸出援手,帮了大忙,之璐非常感激,为了表示感激请他去吃饭,结果在饭店走廊里遇到叶仲锷,方才发现他们相识很久,现在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得知他们的关系,李凡满脸吃惊,那样子仿佛是看到太阳从西方升起来,他跟叶仲锷礼貌地互敬了杯酒,笑着说:叶总,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钟记者居然是你的老婆。若早知道,也就不多事了。抱歉抱歉。 叶仲锷跟李凡握手,亲切地寒暄,怎么看都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之间的那种交谈,从容得体,一点异样都瞧不出来。 他说:何必抱歉呢?李总帮内子这个忙,也就是帮我的忙。李总古道热肠,我感激不尽。 他愉快的神情让之璐以为自己过关,可回家后才知道没那么容易。叶仲锷脸sè凝重,直接问她,你怎么会认识李凡? 之璐心里有数,抢先一步堵住他的话:前几天大桥落成剪彩的时候,我不是去采访了吗?就是那时认识他的。活动结束的时候,许大姐打电话给我找我帮忙,刚刚他在一旁,他主动说可以帮我,其实就算没有李凡开口,我自己也能给许大姐找份工作,对他来说,更是一句话的事情。我拒绝不妥,就答应了。 第一十六章 叶仲锷的不满因为这话稍有疏解,表情依旧严肃:给许大姐找份轻松的工作是小事,但不论如何,你认识李凡,应该告诉我一声。李凡这个人,不要跟他走得太近。 之璐很不满意他的说法,立刻反驳回去,李凡人很好啊,很热心。你怎么回事?怎么忽然干涉我交友了?我可告诉你啊,这可不是出嫁从夫的时代。 叶仲锷不说话,盯着她看,眼睛里有暗暗的光;最后他一把拦腰抱起她离开地面,把她的耳垂含在嘴里,轻轻地一舔,声音带着某个时候特有的沙哑感xing,徐徐说,老婆大人,我会吃醋的。 她忍着笑吻回去。 那个时候,他们算不算相爱?结婚之前,他们谈了两年多恋爱,其中也有过分分合合,即使那次分手,也不是因为不相爱。只是太多的事情都经不起时间的磨损,最后只留下残破的记忆。 正想着,杨里下自习回来了。 之璐倒了水递给她,同时问:“还要不要吃点什么?我煮了点汤圆。” 杨里摇头,“在学校吃过晚饭了。” 之璐想一想,把鲁建中的那番话一一转述给杨里听。 杨里听完震惊极了,小脸一阵青一阵白,仿佛又要哭出来,“之璐姐,没有啊。妈妈没跟我说过什么啊,都是些普通的事情,如果她真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那神情看得之璐心疼,她抱住杨里,轻轻拍着她的肩头,“没事了。我就是随便问问,平时有空,你再好好想想看,什么细节都可以,想起什么就告诉我。” 杨里“嗯”了一声。她jing神不好,有点恍惚,但还是去了二楼的书房看书学习。之璐看着她清瘦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个时候劝慰的话,毫无用处。哪怕言辞再为华美妥帖,那都是别人的感受,没有经历过这一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之璐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杨里也已经想到了,就是像现在这样,让自己忙起来,很忙,就可以不用再想其他,不用面对,也不用追问。 是啊,人生的困境和伤痛已经让人无处藏身了,生活从来都经不起什么拷问。遇到了不愿面对的事情,只盼望后退几步,然后扭过头去,把发生过的统统遗忘。 曾经,她不是这么畏首畏尾的人,她胆子比一般女孩子大很多,有时凌晨报道完新闻,独自一人骑车回家,也不觉得怎么害怕。失败的婚姻某种程度上说,杀伤力比死亡更大。 睡觉前之璐坐在**开始看稿子。前几份毫无特sè,最后那个中篇小说倒相当有趣。作者叫吴姜,发表过数篇文章,在正统文学界还算是新人,善用另类的写作方法,带着卡夫卡的特sè。初看总是以为是侦探小说,细看之下才发觉不是,作者要写的,是一种诡秘的、失狂的、暧昧的、绝望的、无所遁形的生活。 第一十七章 小说到了最后,之璐浑身一惊。女主角被人杀害,四肢被人肢解,散落在房间各处,凶手被抓获。她盯着杂志上的字,很久之后那些字才有了意义——女主角的死亡方式,和许惠淑完全一样。这样巧合,已经接近小概率事件了。 第二天一上班,之璐按照稿子上的电话,给吴姜打了个电话,听声音是个不算年轻的女子,说话声音不高,但很有礼貌。因为等不及,介绍完自己之后,之璐立刻就问:“请问您的《蓝白sè的ri光》这篇文章有多少人看过呢?都是什么人?” 吴姜很清楚地回答:“这可真不清楚了。这是我一篇旧文改出来的。好多朋友都看过,而且我曾经把这篇文章放在我的博客里,我猜,很多网站都有转载。” 之璐让自己平静下来,再问:“你的旧文里,女主角是怎么死的?” “结局一个字都没动,”她说,“五六年前的文章了,那时候限于能力,没有写得很好,却又舍不得这个题材,现在重新改了改,虚构的成分多了,但是可能更真实一点。” 因为鲁建中负责这个案子,随后之璐一个电话打过去汇报情况,可很多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她那么心急,趁着中午的时间去了公安局,把自己知道的情况说了一遍,最后把吴姜前后两版的稿子递过去。 鲁建中看后,沉思了一会,说:“有可能凶手是吴姜的书迷,从这个小说得到一些灵感;但也不排除巧合的可能xing。不论怎么说,值得注意。” “真是千头万绪,不论怎么说,鲁jing官,这个案子拜托你了。” 她一蹙眉,眉心就会出现两条细细的纹路,鲁建中手心一动,就要抚上去,可到底克制了自己,只是温和地让她带着杨里,把她母亲遗体领回去。他尽力把这件事情说得轻松,可好几年的刑jing不是白当的,他深知,那一幕发生的时候绝对不轻松。 许惠淑下葬的那天,天和人都是灰sè的。母女俩在江州再无亲人,能帮忙的人几乎没有,也就没有繁冗的葬礼。好些天没有流泪的杨里在看到母亲遗体的那一刹那泪流不止,仿佛身体里所有的水分都从泪腺那里涌出来。她只是流泪,却没有哭声,抱着母亲残破的身体不肯松手,说不出来任何话,只是一口一个“妈妈”,之璐试图拉开她,拉不动,最后还是鲁建中把她抱开。下车时,之璐抱着她,任凭她在自己的怀里瑟瑟发抖,同时也明白了,自己是怀里这个女孩子仅有的依靠。 那一天,她和杨里简直是一秒一秒地熬过去的。她以前也没有独自处理后事的经验,她知道辛苦,却不知道那么辛苦。手忙脚乱地联系殡仪馆和公墓,花钱不说,还特别麻烦。离婚的时候是心累,以前做记者的时候是身体累;现在二者都占齐了,既是心累,身体也累,头重脚轻,记忆都浮了起来。她没有睡觉,几乎彻底虚脱,最后抬腿都觉得困难。如果没有鲁建中的帮忙,她怀疑自己是否会被累垮。 第一十八章 许惠淑是在清晨下葬的,时间很早,雾气没有全散,把他们的衣服全部都打湿了,好像那衣服也有了感情,在哭。 葬礼结束后,她牵着杨里的手离开公墓。 鲁建中执意要送她们回家,他们三人坐在出租车上。杨里沉默着,目光呆滞,里面没有光。车身晃动的时候她也跟着晃动,看在外人眼里,完全是一具没有生机的木偶。 之璐搂着杨里,试图用自己的力量使她平静下来,她低声说:“逝者已去,别难过了啊。你还有我。” 杨里没有反应,瘦小的身体微微发抖,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有了动作,反手抱住之路,喃喃地重复:“谢谢你,之璐姐,谢谢,谢谢你。” 坐在前座的鲁建中轻轻摇头,叹息。 好不容易回到家,之璐带着魂魄不知道在哪里的杨里去浴室,放水给她洗澡,因为怕她昏过去一直守在外面,最后送她回了房间,关上门才出来。 时间还早,正是上午,阳光洒入客厅,有些温暖的光芒。她熬了整整一个白天加一个晚上没睡,眼圈都是黑的,走路时脚步都是飘的。她找到沙发坐下,几乎虚脱。可家里还有客人,于是她打起十二万分的jing神跟鲁建中微笑,“久等了。”拿起茶几上的刀子削水果。 鲁建中略略扫一眼这栋房子,跃层小楼,很大,装修得非常漂亮典雅,是一个家的样子,可是却找不到任何照片。这样的地段,这么有名的小区,这样一套房子,一般人是不可能负担得起的。他想起以前查过的案子,独居的漂亮女人,住着昂贵的房子,还有什么别的可能xing吗?他心里无端蒙上了一层灰暗的情绪,沉思片刻,还是问出来:“杨里没来的时候,你一个人住这里?” 诧异地一愣,之璐无意隐瞒,费力地笑着解释:“我怎么买得起这样的房子,是我……前夫的,”顿一顿后她继续说,“离婚后,他把房子留给了我。” 事情冗杂,他之前没来得及查她的资料,乍听这话,鲁建中心中五味翻腾,只是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问她:“你结过婚?”说完也觉得自己问错了,这样的女子,有才有貌,追求的人可说是排成长队,自己怎么会认为她没有结婚? 之璐把削好的苹果放到茶几上,微微点了点头。 “为什么?”问完发觉失言,他立刻补救,“对不起,我问错了。” 沉默很久,之璐回答:“他不要我了。” 那天她从外地采访回来,累得jing疲力竭,就跟她现在的情况差不多,抬抬眼皮都嫌累,还是做了一大桌子菜等他,然后一等就等到了凌晨。 叶仲锷喝得有点多,但看她时的眼睛还是明亮的,可见并没有很醉。她接过他的包,过去搀扶他,尽管没有必要,他也任她扶着,揽着她的腰,头不轻不重地压在她的肩上。 第一十九章 就在那一瞬,之璐闻到了他衬衣上格外xing感诱人的香水味道。那香味很浓很密,浓得让她头晕,于是她甩开手退开好几步,在玄关发白的灯光下看着叶仲锷,一眨不眨,脸僵得不会动弹。 叶仲锷站稳之后,缓缓侧头,起初面孔上是诧异,后来嘴角往上一扬,用狭长漂亮的眼睛看着她,只是看着她,声音毫无波澜,不带任何感情:“知道昨天是什么ri子?” 之璐站在原地,愣了愣,说:“啊?” 叶仲锷很久之后回到客厅坐下,喝尽茶杯里的水,阖上了眼睛,声音平和,纯粹是陈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征询意见。他说:“我们离婚吧。” 等了一个晚上,没想到等到的是这样一句话。若是以前,若是其他事情,她会问问“为什么”,但如果是离婚这样的大事,她反而一句话都说不出口,沉默着一个人走回了卧室。她第一次觉得橘红sè的壁灯光芒扎眼,照得她清清楚楚,逃离无路,无所遁形。她关了灯闭着眼睛在黑暗发呆,一些想法被想起,然后又被遗忘。半夜的时候听到卧室浴室的水声传来,片刻后他掀开被子,从另一边上了床。她恍恍惚惚觉得,洗澡后,他身上的那种香味仿佛淡了一些。 她想,是什么把他们变成了这样?不是不知道他们之间已经五痨七伤,问题重重,可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把“离婚”两个字说了出来,以前的承诺在此刻彻底沦落为一句空话。 在那之前,她从未想到过离婚。她跟自己说过,这一辈子永远都不会再跟他说分手。不论多苦多难都不会分开,可他到底提出来了。叶仲锷是之璐见到的最出sè的男人,他深谋远虑,做事谨慎,更不缺大开大阖的气质;他说的话,每个想法都经过慎重的思考,何况是离婚这样的大事?既然能提出来,就没什么转圜的可能了,以他的习惯,恐怕律师都已经找好,离婚协议都已经草拟得差不多了。 朦朦胧胧感觉他翻了个身,也许是动作太大,他的手搭在她的手臂上,呼吸和体温也渐渐逼近。一瞬间熟悉的温存又回来了。之璐发现自己不能再跟他待在一张**,再多待一分钟,她可能就会靠过去,让他收回那句话,问能不能再给一次机会。 迅速地朝后缩了缩,把手臂移开,掀开被子站起来去其他房间睡觉。打开卧室门的时候她迟疑了一会,房间寂静无声,她听到钝刀子重重刮着心脏的声音,疼得让她窒息,但即使这个时候,理智还是占了上风。她说:好,离婚吧。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回去上班时,邓牧华发觉她又憔悴了几分,问了事情经过,没好气地骂她:“你真是傻,这么大的事情,不会找人帮忙吗?” 之璐笑了笑,“没事,都过去了。” 第二十章 “我看你迟早有一天会累死。”邓牧华摇头叹气。 她笑着低头看稿子。 这几天她失眠的症状比以往更厉害,以前吃了安眠药还管用,现在吃了安眠药却半点都不管用,好不容易挣扎着睡下,可眼睛一睁,天又亮了,不得不起来上班。杨里这时候体现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点,她起床起得较早,这几天的早饭都是她准备的。这个孩子确实太懂事了,之璐不由得想,好像回报也来得太快了一点。 正想着,邓牧华扔了个化妆镜给她,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皮肤白得好像鬼一样,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吧,吃完午饭我送你去。” 骇然,拿着镜子一看,肤sè接近透明,血管仿佛都能看见,的确是不健康的预兆。之璐想起最近的失眠头晕耳鸣,点了点头,她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数,也认为的确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 出版社给各大主编都配了车,邓牧华也有一辆,小小的银sè车子,她胆子不大,开得也不快,在路上温吞吞不紧不慢地走,被无数车子超过去。 之璐好笑地摇了摇头。 邓牧华瞪眼,“你嫌我开得不快?你自己开车试一试?” “我不敢。”之璐摆手。 她拿过驾照,不过几乎没du li开过车,一上驾驶席手心直冒冷汗,不愿意自己开车;起初不忙的时候,叶仲锷会送她上班,几天后她觉得他那车子太过招摇,然后死活不让他送,宁可自己早起去两三条街外坐公车或者打车。她倔强起来谁也没辙,叶仲锷固然生气,但最后也只是叹气,不得不由着她。 到医院楼下时,邓牧华把车开到停车场,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再说“一会有人来接我们”。果不其然,来人是个书卷气很浓的医生,戴着眼镜,脸上有和蔼的笑容。 之璐会意,压低声音问:“上次的相亲对象?还不错啊。” 邓牧华难得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脸颊一时竟有些发红。 来人走近之后,很亲切地跟邓牧华闲聊两句,转头看向之璐,略略一愣。 之璐用眼角余光瞥一眼邓牧华,暧昧地笑。 邓牧华佯作不觉,为二人介绍:“这是我的同事也是以前的师妹,钟之璐,你叫她小钟就可以了;这位是我的朋友,贺清宁贺医生。” “您好,贺医生。”之璐笑着伸手。 贺清宁格外礼貌,“你好,钟记者。我们倒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不过你有可能不记得了。” 之璐尴尬地“哦”了一声,她实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位医生,真是有点窘迫。 邓牧华也诧异,“你们什么时候见过?” “去年的事情了,叶书记的夫人刘女士阑尾炎住院的时候,曾经见过叶先生和钟记者,那时他们天天进出医院,我怎么都会有点印象,”贺清宁笑着把头转向之璐,“对了,刘女士现在身体怎么样?” 第二十一章 “啊,很好。”之璐胡乱答了两句。实际上离婚后她就没有再去过叶仲锷父母家,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是通知他们二位离婚的事情,公公叶青茂对她向来都是和蔼可亲甚至偏爱的,那ri脸yin郁得可怕,却没有训她,只是把叶仲锷叫到书房里去骂了一顿。骂什么她没听到,只看到叶仲锷垂头丧气地出来,他向来都是jing神奕奕神采飞扬,唯独那次,心事重重地低着头,仿佛永远都不想抬起来。 一边的邓牧华却糊涂了,“什么叶书记?” 贺清宁反而吃惊地看着她,再看看之璐,说:“哦,你不知道?省委副书记叶书记啊。” 之璐手臂一疼,半晌后才察觉邓牧华狠狠掐了她一把。 门诊大楼后是各大住院部,贺清宁走在眼前,领着二人往里走,邓牧华压低声音一路盘问,之璐苦笑,那么不愿意揭开的伤疤再次被人揭开了。她压低声音,三言两语地把事情讲给邓牧华听,说:“师姐,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瞒你,我来找南方文艺工作的时候,恰好跟他离婚……” 说得邓牧华表情诡异地不停变化,最后只化为长长叹息,感慨道:“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家世,哪个女人愿意离婚?哦,肯定是他对不起你了。那段时间你天天喝醉,也是因为这个吧?钟之璐你真是傻啊。早知道这样叫上我陪你喝酒,也好啊。” 之璐摇摇头,“不是,他没有对不起我,至少,我们没离婚之前,他没有对不起我。” 邓牧华皱眉,“他没对不起你,为什么要离婚?” 之璐苦笑,想说什么,习惯xing地再次感觉到头晕耳鸣,恍恍惚惚中,下面要说的话也都忘得差不多了。 好在邓牧华一脸理解,叹息着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中的理由,的确不足为外人道也。” 因为有贺清宁在一旁,熟人熟事,下午的常规检查进行得快速,五点半前已经全部检查完,结果都无大碍,唯有抽血要等到明天早上再来。 时间还早,他们一起出去吃晚饭。医院在市中心,附近有很多不错的饭馆。因为之璐明天一早要抽血化验不能吃太油腻,贺清宁请她们去一家香粥店喝粥,粥店相当热闹,人来人往,喧哗声不绝于耳。正值下班时期,从二楼的窗户看下去,街道上人cháo汹涌,马路宽阔,人群顺流逆流,无不行sè匆匆,人人面孔上都带着相似的神情。 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贴近生活,之璐没来由地生出几分怅然,她一口一口地喝着粥,没有说话,仿佛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碗粥吸引走了。 邓牧华拍拍她,“要不要我唱三闾大夫魂兮归来?” 之璐一愣,尴尬地笑了,连声道歉。 邓牧华跟贺清宁交换一个眼神,再慢条斯理地问:“想什么呢?” 第二十二章 这样的默契恐怕不是最近一两次相亲就建立起来的。之璐放下盛粥的青瓷小碗,说:“其实没想什么,如果你们一定要问,我正在想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邓牧华撑不住笑了,“我们认识倒是早,不过没想到相亲的时候又遇到了。” 贺清宁在旁边笑边补充:“《我最好朋友的婚礼》那部电影,看过没有?差不多这么回事。” 从他们的叙述中,很快知道了他们感情发展的大概轮廓。就像那部电影一样,两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曾经一次开玩笑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是女未嫁男未婚,就跟对方结婚。说这话的时候,也不是对对方没感觉,但戏言的成分更多;再次遇到,两个人就有点认命的意思了。 之璐笑着低下头,没有表态,亦没有开口。别人想方设法地结婚,而她却被婚姻无情地一脚踢了出来。茕茕孑立,孤身一人,什么都没有了,早知道这样,那时应该听叶仲锷的话,要个孩子,也许有了孩子,他们就不会离婚……婚姻那栋围城,唯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其中的苦乐,真的只有自己才能知道。有人可以如鱼得水,有人却如困愁城。 气氛正热烈时,邓牧华问她:“之璐,你别怪我多嘴。我也想问问你,你跟叶仲锷怎么认识的?” 之璐一愣。是啊,怎么认识的? 那个时候她刚上研究生,因为学新闻的关系,所以加入了校报的记者编辑队伍,她的确有新闻记者的天赋,没写几篇稿子就已经渐有名气,有篇反映大学生生活的新闻稿上了省里的ri报。就是那个时候,她接到了采访叶仲锷的任务。 叶仲锷曾是本校师兄,年纪轻轻从美国名校博士毕业,回国后不到两年就在证券行业闯开一片天地,加上长得英俊,哪方面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本来那场报告会是给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作的专场报告,结果到场人数起码是预计的一倍,可以容纳六七百人的报告厅给拥堵得水泄不通。他的报告很短但出sè。最后的提问就太长了,根本没留给记者任何时间。钟之璐拼了命才挤到报告厅后台,终于追上正打算和经管院院长离开的叶仲锷。 她跑得太急,差点一头栽到他怀里。忙忙站稳,她报了自己的身份来意,要求采访。如果他现在没空,可以约定时间。 他看着她,非常礼貌地问:“请问你要采访什么?” 之璐深吸一口气,说:“叶先生,您认为银行系基金,即是银行自己发行基金在未来几年内可不可能实现,如果可能,将会对市场造成多大影响?” 那个时候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基金,银行系基金更是前所未闻;叶仲锷明显没想到有人会提这样一个问题,眼角一跳,说:“你学金融系的学生?” 第二十三章 之璐笑盈盈回答:“叶先生,现在是我采访您,不是您采访我。您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再回答您也不迟。” 说完看到叶仲锷眉尾嘴角同时一扬,缓缓带出好看的笑意,深邃的五官生动得让人有抚摸的yu望;她站在他面前,抬眸看他,一样气定神闲地微笑。 随后叶仲锷拿出一张名片,解释说:“这个问题很复杂,目前时间紧张,如果方便的话,请你晚一点或者明天给我打电话。” 第二天她按照他办公室的电话打了过去,原以为将会是电话采访,纸笔和经济学大辞典放在手边备好,可是却没想到他约她出去。她有种奔赴鸿门宴的感觉,不过为了稿子,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见面的地方是一家气氛极好且幽静的咖啡馆,有着单独的小隔间。他为她叫了咖啡,她并不喜欢喝,可出于礼貌,强忍着喝了两口。 叶仲锷打量面前这个动人的女大学生,瞥到她的记事本,说:“你不是金融系的学生。” “嗯,”之璐此时无意隐瞒,“我本科学中文,现在学新闻。” “以后打算做记者?” 之璐点头。 “那你怎么会对金融的事情这么了解?” 之璐抿嘴笑了笑,“我父母都在银行工作。”再说,既然要采访他,怎么都要做好准备工作。钟之璐有个长处,就是收集信息和概括综合的能力极强,她总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那方面的专家,加上善于引导话题,从来跟人有话可谈。不过这次即使她准备工作做得再足,可到底不是那一行,开始还能一问一答有来有往,可话题很快就被叶仲锷带着跑掉,被彻底地给卡在了中间,半句话也搭不上,只好摇晃着笔杆子刷刷记录,也不再提问。 叶仲锷解释完何谓投资风格对市场的影响之后,微微笑了,“怎么?采访完了,没问题了?” “这倒没有,我问题还很多。”之璐莞尔,老实交代,“虽然我不太懂,不过也知道这些分析别人想听都听不到,我记下来带回去造福大众,岂不是很好?” 叶仲锷说话时身子微微前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他态度是那么的好,之璐欣喜地连连道谢:“啊,是吗?谢谢谢谢。其实也不是我的问题。是同学们托我来问你的,问你……”说到这里她觉得惭愧,想起自己的平时信奉的职业道德,怎么能这样打听人家**和八卦呢?她立刻改了口,“没什么问题。没有了。谢谢你,叶先生。” yu言又止的神情看在叶仲锷眼底,他饶有兴趣地挑眉一笑,“到底想问什么?” 之璐无论如何也不肯再问,抿一抿嘴,俏皮一笑,“真的没什么。”说完她欠欠身,收拾包站起来要去结账,发现这个地方的咖啡价格比一般的咖啡店竟然贵出一倍,一下就傻眼了。 第二十四章 愣神的时候叶仲锷已经走到了她前面,她吓了一跳,追上去,拿着钱包也要去结账。 叶仲锷下意识抓住她的手,很快觉得不对,迅速地放开,才说:“我请你,你不要跟我争。” “这怎么行,是我采访你,怎么能让你破费?”之璐表情坚毅,认真地说,“叶先生,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说真的,这个是原则问题。” 后来叶仲锷说,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的脾气比驴子还要倔。哪怕付了钱后她连第二次转车的钱都没有,最后走了一个小时才回到学校,可还是要坚持付钱。 再后来的见面就显得刻意为之。叶仲锷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帖帖;知识极其丰富,跟他说话时,她受益匪浅,他是最好的良师益友。 现在想来都觉得奇怪,也不知道当年为什么可以那么迟钝,认为自己跟他只是简单的朋友关系。也许的确是因为她缺少了感情细胞。认识叶仲锷以前,她曾有过一段浅薄朦胧的感情,但那都是高中时候的事情了。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她跟陶儒懵懵懂懂地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中文系永远呈现出yin盛阳衰的状态,系里的男生,院里的男生,没有哪一个能够让她动心,虽然所有人都在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室友罗罗分析过这种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你条件太好,眼界也太高了,是不大可能看上凡夫俗子。 也许在外人眼底,她条件是真的不错。她是真这么想的,直到陶儒回来点醒了她。那时候她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暗暗在心里自问:叶仲锷会不会喜欢她?但随即她又把这个想法扼杀在自己脑海里。叶仲锷是什么人,相貌英俊,功成名就,什么都有,自然也不缺大批的爱慕者,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坦诚,从来没表露出任何可能喜欢她的迹象,一丁点都没有。想到此,她摇摇头,把这个念头彻底打入死角。 后来谈恋爱的时候叶仲锷说:“你那么聪明,怎么不多想一想?我哪有那个时间每天给女孩子打电话?你以为别人想见我都见得到?只是对你啊。你以为我还能记住其他人说的每句话,想方设法费尽心力地讨好?之璐,你自己心无旁骛,看别人也是啊。” 话虽然甜蜜,但恋爱过程本身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两人为此争议很多次。在她的要求下,他们每次出去吃饭看电影坚决不去太贵的地方,因为她要求aa制;他给她买衣服她不答应,送她礼物她从来不肯要,唯一的例外就是一条雕工jing致的铂金项链。那也是在他发脾气后才收下的。 第二十五章 那时叶仲锷脸sè刷地沉下来,声音凌厉犹如冰凌:“钟之璐,你够了没有?你当我是什么?” 她那时不知道这是多么伤人的举动,纯粹是从心理上不能接受占男人便宜的行为,她想一想,如实回答说:“你想想,如果我们以后分手了,我岂不是要欠你很多东西?我喜欢公平公正,不想占任何人的便宜。” 他气极想发火,可是看到她的脸却怎么都发不出来,最后把愤怒统统化为拥抱的力度,恨不得把她镶嵌到自己身体里去。他一字一句地说:“钟之璐,你听好,我们不会分开。” 如此绝妙的反讽。 老人们都说,话不要说得太满,说得好不如做得到,就是这个道理。离婚的时候,这句话仿佛一记耳光煽了回来,这一下不光是打在脸上,也打在心上。半夜的时候想起这句话,她都不知道是该露出什么表情,是感慨自己的先见之明好还是为这句话大哭一场来得痛快。她没有勇气看镜子,所以从来也没有机会得知那时真正的表情。她宁愿不知道。 拿着化验单从医院里出来,之璐在附近十字路口前停住了脚步。有人踩着斑马线穿过马路,有人跟她一样,驻足停在路口,表情不明。三月中午的天气,已经有点热了,阳光绒毛般灼人,树木已经绿得初有规模,来往行人终不复冬天的臃肿。 她茫然地看着绿灯亮起,半晌后紧一紧挎包,几步小跑追上了其余路人,来到对街。远处的公车站人来人往,她心怯,随即想起附近的有个地铁站,脚步一顿,换了个方向离开。 就是回头的一刹那,她看到了叶仲锷的车子正停在不远处的省电视台门口,那里并不是停车的地方,可见他更有可能去电视台里办事。想要不认得他的车子实在有些困难,何况那个车牌实在是再熟不过了。车窗紧闭,车身线条简洁流畅,幽幽地闪着铬sè光芒,车子太好,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管他干什么,跟自己没有关系了。她如此安慰自己,朝着既定的方向走,可却怎么也没想到,几秒钟后她看到叶仲锷和一群人从电视台大门出来,之璐的双腿就硬生生地僵硬在路上。她认识其中那位身材高挑的女子,名叫戴柳,因为曾经做过好几年的新闻主播的关系,气质相当出众。她跟叶仲锷并肩而行,低声交谈,其余人围在他们身边。从两人的动作来看,应该是很熟识的。尽管以前就知道叶仲锷跟她还有联系,不过亲眼看到,带来的刺激还是非同一般。 跟叶仲锷在一起后不久,之璐第一次听说了戴柳。那个时候戴柳做主播做得风生水起,同时也跟叶仲锷走得很近。任何一个社会的背面都是暗流汹涌,各种势力此消彼长,年轻漂亮的女子能在强手如林的省电视台立足,稳稳坐着第一新闻女主播的位子,没有后台是不可能的,而在传言中,戴柳的后台,就是叶仲锷。 第二十六章 一直以来,她并不太在乎叶仲锷跟谁交往,以前的旧事,跟她没什么关系,她也没兴趣知道,不过徒增烦恼而已。叶仲锷那时年近三十,是个彻底成熟富有男xing魅力事业有成风度翩翩的男人,她不会真的蠢到那个地步,以为在她出现之前,叶仲锷没有跟别的女人交往过。从他追求她的手段来看,在对付女人一事上,他很有办法和经验。在这方面,她是明智的,并且看得开,她不会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流言而患得患失。 虽然她不在意流言,但还是知道叶仲锷一直在帮戴柳。去年这个时候她犯了错误,受到了上级严厉的批评,人家以为她会一蹶不振的时候,她转入了幕后,现在是电视台新闻中心的副主任,依然风光无限。在谣言中,戴柳能够东山再起,全靠叶仲锷的帮忙。还有的说法就更有趣了。之璐也是新闻记者,各类消息也都有所耳闻,关于戴柳的各类小道消息一直都没有中断,而所有的流言公认一个观点,戴柳之所以没有结婚,就是在等叶仲锷。 跟叶仲锷结婚后,之璐曾经在几次大型的颁奖活动中见到过戴柳,两人几乎没有说过话。但仿佛是给那些流言蜚语作注释似的,戴柳看她的目光并不友善。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正面接触,是前不久她去电视台面试,推开门,她赫然发现面试的领导就是戴柳。之璐觉得相当尴尬,还是硬着头皮坐下来。 仿佛正常的面试那样,戴柳问她一些基本的问题,她也作了相应的回答。房间里只有她们两个,戴柳漫不经心地拿着她的简历哗哗地翻动,片刻后愉快地笑了,缓缓开口说:“钟之璐,你不用费劲了,我让你来面试,只是想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电视台不会要你,别的新闻单位也都不肯要你。其中的道理你还不明白?没了叶仲锷,你什么都不是了。” 所有的自尊一刹那被踏成碎片,之璐双手抽筋,扶着桌子站起来,伸出手说:“请把我的简历还给我。” 戴柳手一松,雪白的纸片从文件夹里飞出来,掉在了地上。 之璐在她面前弯下腰,一张一张地拾起,收拢,然后离开。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么快又见到戴柳,而且还跟叶仲锷那么亲密。戴柳笑容如鲜花般娇艳,一步三回头地返回了电视台。 倒真是深情款款。可惜叶仲锷背对着她,不然倒可以看清楚他脸上的表情,大概也非常好看。 在这个念头出现和消灭的时间内,叶仲锷侧过了头,目光随意地在空中一扫,最后在之璐所在的方向停了下来。 之璐眉头一紧,明明隔那么远,还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但他似乎完全没有吃惊,远远地跟着她点了点头,然后对身边那几位同样西装革履的男士略一颔首,朝她走了过来。 第二十七章 原以为离婚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再见到他,这次重逢,实在有点出乎意料。之璐静静站在原地,垂下目光片刻,抬眸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他面前,叫她的名字:“之璐。” “嗯,好巧。”她客气地回答。 叶仲锷穿着一套杰尼亚的深sè西装,纹路细腻独特,系着条纹的领带,里面是白sè的衬衣,袖口稍稍露出来一点,怎么看都气度不凡。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衣服衬托人,一种呢,根本不需要服装的点缀,什么都能穿得好看。他毫无疑问是后者。 以前之璐很少关心他穿什么,也不知道他衣服的牌子是什么,他的衣服从来都是送到专门的店里干洗。离婚前,她收拾他的衣物,才发现他原来那么挑剔,衣服基本上只限于两三个牌子。而她则跟他完全相反,有必要有空闲的时候她会刻意地打扮一下,但绝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简单收拾一下,做到整洁就出门。他们跟别的家庭截然相反。他们的朋友开玩笑时就说,不知道叶仲锷怎么忍下来的。 “吃饭了没有?”顿一顿后叶仲锷开口,声音低沉悦耳。 她回答:“已经吃过了,正打算回单位。” “我也正要过去那边,我送你。” 之璐知道他忙,摇摇头,“不麻烦你了,地铁就在附近。” 叶仲锷看一眼她,说:“顺路。” 昨天晚上她照样没有睡好,吃了好几片安眠药才勉强地睡了一会,梦中依稀有脚步声在头顶上踩来踩去。今天早上若不是杨里叫她,她几乎连床都起不来。累得不想走路,更重要的是心里有个地方作怪,于是她点头,“那谢谢你了。” 他拉开车门请她上车,仿佛古代的绅士,礼貌得让人想赞美。之璐唇角勾起一丝笑意,怎么说两人也同床共枕了两三年,现在怎么客气成这样了?他没有问她在哪里上班,她也没说,可上车后他跟司机说“去东南出版社一趟”,之璐心下一动,看来他是早知道自己的新工作了。不过也不奇怪,他向来神通广大,身边的秘书助理无不是三头六臂。 他们坐在后座,后排的位子依然舒适,还是跟以往一样松软,有着淡淡的皮革香味,司机也没有变,还是笑呵呵的张师傅。这么些天,之璐大脑第一次主动萌生出了睡意,忍不住想打盹,不知怎么的,却又不敢。理论上说,她什么样子他都见过并且了解,也不应该再有什么不好意思。可“离婚”两个字的存在,愣是硬生生地在两人之间划出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现在这个样子,连朋友都做不成了。确定离婚时公公叶青茂问他们之后还能不能做普通朋友;两人互看了一眼,一言不发。都是聪明人,能做朋友,就不会离婚。分开后还继续坐在一起喝茶聊天的情况,她想都不敢想。 第二十八章 之璐蹙着眉心,带着些罕见的焦灼疲劳神sè。从侧面看去,她五官柔和,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她是那种非常耐看的人,初看漂亮,细看更是楚楚动人,怎么都不会看腻。虽然此时她脸sè发白,但如果抚摸上去,一定又软又热。 叶仲锷专注地看这个曾经是自己妻子的女人,后来才问:“这个时候,你在这里做什么?” “拿化验单。” 叶仲锷脸略微一沉,“化验单?化验什么?” “全身检查的结果,”之璐补充一句,“昨天做了一个全身检查。” 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他的眼睛折shè出一点细碎的光,脸部的线条一下子绷紧,然后立刻问:“结果怎么样?” “很好。”之璐看他一眼。原来,他还有点关心她。那一瞬间,仿佛回到最初。她发了烧,烧得人事不知,躺在医院里打点滴,有时昏睡,有时清醒。每次醒过来,都看到他坐在床边,一直握着她的手。 他眼锋掠过,说:“怎么忽然想着去体检?最近出了什么事情?” “没事。”之璐轻描淡写地微笑。 她想起拿到化验单时贺清宁连连摇头,问她昨晚是不是喝了酒又吃了很多的安眠药。她承认了,贺清宁只差没骂她,用医生的语气jing告她说:“你不是铁打的。身体是你自己的,要爱惜。你本来就轻微贫血,还这么糟蹋自己?药即是毒,知道不知道?安眠药是那么好吃的东西吗?更是毒药!” 之璐无奈,讷讷回答说:“贺医生,我不吃安眠药睡不着啊。我累得要命,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睡不着。” 贺清宁问:“你以前失眠吗?” 之璐涩然苦笑,“这倒没有。离婚之后才开始失眠的。” 贺清宁摇了摇头,抄了个地址和电话给她,说:“你的问题不是身体的问题,我看是心病,我建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心病还要心药医。不过你不能再喝酒,也不能再吃安眠药,身体受不了啊。” 她拿着心理医生的地址和电话和一大叠化验单离开了医院,然后在医院外碰到刚刚离婚的丈夫和大概是她前情敌的女人。起初她并不相信贺清宁关于心病的那番话,可遇到叶仲锷了才不得不承认她的失眠和心病的确有关。不然她现在怎么就困成了这样,只想抱着他,在他怀里睡过去,最好是睡死过去,再也不用醒过来。 可惜她已经没有这个资格了。 车子开得很快,很快就到了单位楼下。她打强jing神拉开车门下车,对司机说“谢谢你,张师傅”;然后又看叶仲锷,说了一句“谢谢”后哑在了那里,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她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 好在叶仲锷的心思并不在这里。他只是看着她,没有说话。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对上,刹那间,仿佛有东西在耳边振荡,她垂下眼睛,转身折回公司。 第二十九章 叶仲锷看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拿出手机给助理小刘打了个电话:“帮我联系一下市中心医院的王院长。” 挂上电话,前面正是红灯。 张师傅回头看一眼表情凝重的叶仲锷,给这位老总开了两年车,也熟了,知道他的脾气,在他面前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叶总,我看您太太,噢,钟记者脸sè不太好,以前从没见到她这么没jing神。” 叶仲锷略一颔首,呼出一口气,那声音乍一听几近叹息:“她那个人,轻伤不下火线,没事不会去医院。” 张师傅摇摇头,“离婚了都这样吧。我妹子也是,跟我那妹夫离婚了,没两天,憔悴得不chéng rén形了。” 车子重新动起来,叶仲锷看着街边的高楼大厦,淡淡开口:“今时不同往ri了。” 那个下午之璐都神思恍惚,晚上单位为了庆祝杂志发行量增加,一帮同事约好出去,用公款大肆吃喝。 邓牧华从贺清宁那里知道她的身体状况,替她把所有的酒都挡下来。好容易熬到吃喝完毕,拖着又累又乏的身体回家。 杨里已经回来了,趴在客厅里的茶几上写作业。见到她回来,倒水又递拖鞋,问她要不要洗澡。 之璐摁着额头,问:“为什么不去书房写作业?” 杨里轻轻说:“去了书房就听不到你开门的声音了。” 那瞬间真是觉得有火从心底烧起来了。之璐笑,笑完了再笑了一下,不论怎么说,是啊,还是有人对她好的。 杨里从茶几上那堆本子里翻出作文本,问她:“之璐姐,我作文怎么都写不好,考试的时候怎么办呢?” 之璐想了想,“高考作文八股文而已。写什么不重要,字迹工整,没有病句就可以了。” 杨里“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听懂了。抱着书合本子上楼前,她站住,没有回头,开口:“之璐姐,我妈妈的案子……”这是她若干天来第一次提起她的妈妈,声音很轻,仿佛自言自语。 “别担心,我跟鲁jing官一直有联系,”之璐觉得心口被块大石头堵上,艰难地说,“会查出来的。”说完觉得自己这话太没说服力。鲁建中并没有告诉她多少事情,只是说进展不大。按照规矩,只要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查案过程就应该保密。案件没有侦破前,所有有关联的人,包括她都有嫌疑。 因为那晚没吃安眠药的关系,之璐躺在**,手足冰凉,怎么样睡不着。她知道需要休息,但是脑细胞不肯停下来,白天发生的事情在她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出现,一个画面连着一个画面,轮番上演不休。她拿起书开始看,可看不下去。实在熬不住了,就抱着电脑笔记本坐在**上网,搜索治疗失眠症的办法,办法倒真多,满屏幕都是,但一条有用的都没有。夜里安静,只有她敲击键盘的声音在屋子里回响。 第三十章 一番徒劳后,她再次倒在**,拉过被子蒙上头,恨不得可以永不见天ri。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忽然有了声音,很轻微很低沉的响动,有规律地响动着,初听像摩擦,细听又像是水滴。之璐jing惕xing还算高,或许是因为夜里无事可做,她坐起来,再凝神细听,声音又没了。睡下去后片刻,那种声音再次出现,这次仿佛急促了一点,匆匆忙忙。半夜忽然出现消失的声音总是让她害怕,但今天仿佛例外,她把头埋在膝盖里,悲哀地想,她都已经幻听了。 这样终于熬到了窗外渐渐发白,她眼睛睁不开,可是还是不想睡,只觉得这个时候比昨晚躺下去的时候累上了好几倍。这样熬下去,不知道还能坚持几天。 周末一大早,杨里去了学校补课。之璐考虑再三,拿着贺清宁给她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心理咨询公司。 她的心理医生名叫朱实,三十出头的女子,得体大方,看上去就叫人舒服。知道她是贺清宁介绍来的,表示出了相当程度的热情。她的确是个有办法的人,很快就把情况问清楚,然后给出建议:“你失眠已经有两个月,出现幻听,哪怕是幻觉都是正常的。最有效的办法,让你前夫回来陪你再住一段时间。” 之璐摇头苦笑,“完全不可能。我只是想要睡个好觉而已,别的办法不行吗?” 朱实沉思,“那我再给你开另一种安眠药,副作用小一些。”她写着药方,又问,“既然放不下为什么又要答应离婚?百年修得同船渡,夫妻一场不容易啊。不是天大的原因,为什么要离婚?” 之璐垂眼,很久之后才有勇气开口:“我想,他是没办法忍受我了。最开始,他想要孩子,我不想要,有段时间跟他分房睡觉,这事我们吵过,但他还是依我了。我没办法啊,我不能刚毕业工作就怀孕生孩子,我也有我的事业,我的追求,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做,怎么能要孩子?” “后来的分歧呢?” “是工作上的事情,也小吵不断。我们都忙,一个星期也只有两天可以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上班很累,家里的事情也顾不了那么多。离婚前两个月,他跟我提出来,不希望我再做记者……”这一下没了声音。 朱实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她。 那天下班回来,接近十点了。她累极了,把自己和挎包往沙发里一扔,浑身散了架,不想动,开始昏昏yu睡;没睡多久,忽然惊醒过来。迷茫地睁开眼睛,看到叶仲锷坐在对面的沙发里,喝着茶,一言不发地看着她,脸上毫无笑意。 她冲他微微一点头,说了句“回来了”就打算继续睡。 这时听到他说:“之璐,你就是这么迎接你刚刚出差回家的老公?离开了一个星期回来,我以为你会热情点。” 第三十一章 语气不高,但话里隐约的怒气她不会听不出来。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之璐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睡,她坐起来,轻言细语地解释:“我连续加了两天班,累得要命,等我有了jing神,一定会好好履行老婆的义务的。”极度的疲倦中,她皮肤的光彩消失殆尽。 叶仲锷皱眉,冷冷开口:“我记得你是我老婆,我实在很想知道,报社没有了你,就运行不了?” 在这个问题两人从来不可能谈好,即使jing神充足之璐也不想跟他多争,何况现在这么无jing打采。她去卫生间洗了个冷水脸,随意地挽了头发,出来问他:“吃饭了没有?如果没吃,我现在去煮一点,嗯,你想吃什么?” 没想到说完这话叶仲锷完全不领情,他指了指沙发,冷静而漠然地说了句:“过来,坐下。” 之璐沉默半晌,还是走过去。两年夫妻不是白做的,这样的语气,她有预感,下面他的这番话,绝对至关重要。 明知道至关重要,可真开口谈话时还是吃了一惊。 叶仲锷清晰地开口,一字一句,字字入耳:“之璐,好几个月前开始,我们只有晚上这个时候见面了。你看看这间屋子,完全没有生气。这个家已经不是家了,只是一个休息歇脚的地方。不论什么时候回家,家里都是空荡荡的。不能这么下去了,你辞职吧。” 因为太震惊,有很长的时间,之璐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本能般地盯着他。 叶仲锷继续着那副谈判的口吻,说:“以前我也跟你说过,记者这个职业不适合你,但你执意要做,我依你。之璐,你扪心自问,这两年,我阻拦过你一分一毫?我以为以你的聪明,能把家庭和工作处理好,我一直给你机会。世界上不止你一个记者,大部分人都能处理得当,你为什么不行?我从来没反对你工作,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轻松的职业,但前提条件,你要顾家!” 昏沉沉的大脑这个时候彻底活起来了,之璐气恼得浑身发抖,她想反驳,许多的念头,许多的言语涌上来,可统统不能述之于口;她重重地呼吸,压下手指的颤抖,说:“这家是我一个人的?如果我不答应,你想怎么样?” 怒气“刷”的一下冲上脑门,叶仲锷声音抬高几分,厉声道:“钟之璐!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上班的时候蛮jing神,晚上回来就这样。脸白得像鬼,无jing打采,走路都摇摇晃晃,看来,这个家没你的工作重要,是不是?宁可对你的同事喜笑颜开,对你老公摆脸sè?报社没有你也能运转,你明天就去辞职!” 之璐也在气头上,一句话就冲出口:“那你现在不是在对我摆脸sè!叶仲锷,我告诉你,辞职,绝对不可能!你无权命令我!” 恶劣的开端至此而始。之璐停止回忆,看了眼朱实,发现对方用温和鼓励的目光示意她说下去,于是苦笑一声,说:“他说我连家都顾不到,我不答应,我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坏……朱医生,这些话我在其他人面前我都不能开口。我不瞒你,我们结婚快三年,但我几乎连他的内衣都没有买过……而且,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我想,他没有我,也一样过得很好。也觉得他不理解我,他跟我提出离婚后我才明白,一直都是我错了。他忍了我那么久,终于对我死心,不能跟我再过下去,是啊,我这个做妻子的真的失败。而他,可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我就想,那成全他好了……” 第三十二章 朱实安慰xing地拍拍她的肩头,“你或许的确不懂得怎么照顾人,你前夫是你第一个男朋友吗?” “不完全是,我高中时有个很要好异xing的朋友,算是我男朋友吧,”之璐想一想,声音不自觉带上自嘲的味道,“他高三毕业后就去了国外,我等了他四五年,他倒是回来了,可要跟我分手,说,我一辈子都学不会怎么在乎别人。那时我不信,现在看来,陶儒说的真准……” “这又是怎么回事?” 说来也话长了。在陶儒最后一次回国的时候,她就有了预感。并不是事后诸葛亮的说法,从他们在机场出口见面的那一瞬,感觉就不对了。尽管面前的这个男生的笑容未曾改变,可是他们之间无论如何找不回以前的感觉和气氛。毕竟,五年的时间都过去了,她连他五官的样子都不能完全记清楚了。为了确认他的模样,她仔细打量他,惊愕地发现自己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终于展开笑容。 然后两人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待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显然这里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 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地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地握住,轻轻说:“我回来陪你过圣诞节。” 其实,哪里需要他的陪伴?之璐不以为然。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地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地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ri子如此舒服,完全不需要别人出现。 刚结婚的时候,叶仲锷说了一句话:“结婚之前,有很多次,我都打算送礼物给你,可我面临着非常大的困难。认识你后,我才忽然发现,这世界上原来有一种人,你简直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增加她。你就像一只完美的鸡蛋,能打破那壳,只有心灵上的契合。于是我的选择是,我送你书,送你想看但是又找不到的书。” 现在想来,叶仲锷那时的目的不单纯。他别的时候不好找,偏偏总是在她和陶儒相处的时候打电话来,说带了书给她。目的是如此的昭然,可她那时候愣是不往这方面想。之璐的这个毛病根深蒂固,她一旦相信一个人,就不会疑心其他。 第三十三章 然而陶儒不这么想,数次争吵之后,终究是分了手。他那时说什么来着,他说:“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你不是个适合做女朋友的人,如果你还是这样的xing格,谁跟你在一起都不会幸福。” 之璐那时候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她根本不打算跟谁在一起,她觉得一个人生活很好。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zi you有多zi you,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组织活动为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少起来。她觉得耳根清净,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du li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小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ri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xing格。相比有男朋友的生活,她宁愿一个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个插曲,是ri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之璐觉得,没有爱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认识叶仲锷,是她生命里的一个变数,是她之前不曾想象过的。如果不曾遇到这个人,也许她不会结婚,毕业后一个人在省城打拼,会继续干她的记者工作,总之,决计不会像现在这样遍体鳞伤,心如死灰。 朱实说:“我感觉,你们的感情还在,离婚这个主意实在很糟。我见过失败的夫妻何其多,大多数因为工作问题而引起的纠纷都能找到途径解决。你和你丈夫都是聪明人,偏偏没办法?” 之璐停了停,“他们都是怎么解决的?” “各退一步就好了,”朱实说,“工作是暂时的,都是为别人服务,钟小姐,恕我直言,丈夫和孩子才是你一辈子的依靠,为了他们退一步,也不是什么坏事。” 之璐嘴角一动,看着她。 第三十四章 “听你的话,我觉得你还有什么事情没告诉我,你是在避重就轻,”朱实一边说一边看之璐的表情,发现她明显神sè一变,就说,“是你的心结。我问你,你还能不能跟你前夫复合?” “不可能了,别说他不肯再要我,”之璐声音陡然低下去,“就算他愿意,我也没有勇气再做他的妻子,一次失败已经够了。就这样吧,还能怎么样。” 当天晚上之璐没有睡好,朱实的药也失去了效用。她被奇怪的声音吵醒,那时差不多凌晨两点。那声音好像是从墙壁里传出来的,沉沉的,穿过她的身体,在血肉之躯里旋转着,隐约带着回音。 之璐恍惚坐起来。双人床很宽,枕头也是一对的,她的手摁在松软的枕头上面,陷下去了。好几个晚上,她都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楚这是不是幻听,甚至不听到还会不习惯,有点声音是好事。没有睡眠,夜晚的时间是难挨的,她觉得活着真费力气,每天都睡不着,等那个声音出现。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太多的沉默胜过共同的咆哮。正是如此。 坐起来,她穿过客厅,去酒橱拿酒喝。酒橱连着厨房,门微微敞开,有月光漏进来,照着光滑大理石台面和木制的刀架,照着茶sè的橱柜,棱角处角度圆滑。她转了个身,在月光下打量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几年前叶仲锷第一次带她来这里,也是晚上的这个时候。那时陶儒跟她分手不久,她心情很糟,加上是宿舍同学罗罗的生ri,她就借故喝多,终于成功地醉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起不来。 或许那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毛病? 失去,离婚,感情无法疏解时,就转而在酒里寻找帮助。 叶仲锷打电话给她,同学接了,片刻后他开车来,带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酒品如何,但是通常情况下,她醉了之后都会睡觉,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是那天她却说了不少。她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听到他的声音徘徊在她耳边。大概是他的声音太过蛊惑,让她恍恍惚惚。他问她什么,她就听话地回答什么,酒后吐真言,她在那种状态下絮絮地回忆,说其实自己也未必多喜欢陶儒,不过,等着等着就习惯了,忘记跟别人怎么相处了。随后她又说自己的小学和中学,一直以来的理想和自信…… 半夜的时候醒过来,之璐愕然地发现他们正以某种亲密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叶仲锷歪靠着沙发后背上,微闭着眼睛休息。他的领带歪了,衬衣的领口的扣子也解开几颗,露出光滑的肌肤和完美的线条。她被他抱在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身上盖着他的西装。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孔。 她完全石化,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来确认现状。 他眼睫毛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狭长漂亮的眼睛,里面有光,映着她的身影。 第三十五章 之璐张口结舌地说:“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 他露出迷人的微笑,说:“这是我家。” 她一辈子都没跟男人这么亲密,脸都快燃烧起来了,愈发结结巴巴,词不达意地小声辩解:“那个,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楚,是吧?应该是的。” 他紧了紧双臂,把她拉近一点,慢条斯理地说:“神志不清楚?你醒了有一会了,怎么还赖在我怀里不动?” 是啊,为什么不动?她那么舍不得他怀抱里的温暖和舒适。她曾经有过世界上最温暖且安全的怀抱,可是却放弃了。还有比她更愚蠢的人吗? 她随便从酒橱里拿出了一瓶香槟,准备返回卧室,看到了酒橱另一侧的楼梯扶手。猛然间,那种轻微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来,依稀从楼梯那边飘过来的。她一愣,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忽然害怕,但是脚下却不停歇,踏上了楼梯。 二楼走廊两侧有四间房子,一间书房,是最大的;一间卧室一个小厅,还有一间略小一点,在最里面,被她拿来做了储物室。她开了小厅的壁灯,站在走廊入口,在橘sè的昏黄灯光下察看四周。有很长时间没打扫过了,玻璃茶几上都有了灰。 主卧室在楼上对应的位子应该是储物室和书房,之璐打开书房的门,打开灯,仔细地观察了一遍。一切正常,不论是书,四壁的书柜,还是电脑书桌都不能主动发出声音。 她合上门,来到了储物室的门口,手搭在圆圆的把手上,没有动。两个月前,这个房间被她彻底地反锁上,仿佛锁上心门那样死死地锁上,没有人可能打开。房间的钥匙,在楼下的一个小盒子里。她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找到那个盒子。声音肯定也不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ri吧?” 杨里吃惊地“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应,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很好吃。” “嗯。”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看着她缓缓走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第三十六章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地一愣,一缕异样的神sè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像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分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之璐目送杨里回到卧室,自己缩在客厅的沙发一角,只开了壁灯,一杯一杯地喝酒。上好的白酒,味道醇香,就如同过往的岁月。 那时候她也是喝醉了,被他两句话说得无地自容。在他“你为什么还在我怀里不动”那句之后,她一把掀开盖在她身上的西装,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从他怀里挣出,手忙脚乱地缩到了沙发的另一边,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对不起对不起。” 叶仲锷挑眉站起来,把客厅的灯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喝一点水,醒醒酒。” 之璐讷讷地接过杯子,仰头开始说正事:“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地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人生最尴尬的时候都被他看得一干二净,只想快点消失,永远不存在才好。她的包在茶几,她探着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又问:“有多余的客房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sè,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上了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用具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第三十七章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 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sè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而且,我这里的酒是最好的。” 之璐诧异地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cāo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朝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 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地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叶仲锷就是这么一步步地,把她引入了瓮中吧。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sè,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有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就这么没有任何预兆地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于是他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中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地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jing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眩。身体不由自己做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到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得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地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第三十八章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地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然后开始谈恋爱,最后结婚,离婚,分开,就像电影一般。 喝多了酒,大脑昏昏沉沉,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cháo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明明累得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 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代要十八支蜡烛,然后上了楼。 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账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地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像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最后提着一个沉沉的超市购物袋和蛋糕离开超市。太阳落下的傍晚时分,晚霞炫目,她所有的疲劳都堆积起来,沉沉的袋子压得她手臂几乎脱臼,jing神不济,她要回家,快点回家。 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车站,她认准了目标,昏沉沉地踏出去,一步,两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锐利的尖叫声,她诧异,站住,想回头看,结果不等到她完全回头,墨sè的身影迅速逼近,一双手擒住了她的肩头,然后那人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把她带离了地面,依稀感觉耳边有风声掠过。 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身边多了一个人,鲁建中。他铁青着脸,比他的jing装看上去更yin郁。 第三十九章 他抓着她的肩膀,声音比吼也差不了几分:“你这是在干吗?没看到人行道?没看到红绿灯?啊,你有几个胆子,居然敢横穿马路了?!” 茫然四顾,发现周围有不少人都在看她,还在指指点点;有些人神情嘉许,对鲁建中竖起了大拇指。马路上车来车往,密集如雨。之璐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横穿了马路,脸“刷”地惨白,冷汗湿了手心。 她讷讷:“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走神,没注意到周围。” 鲁建中不容分说,把蛋糕和购物袋从她手里拿过去,又挥手叫出租车。 等车的时候他又说:“你知不知道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你知不知道刚刚那车子几乎要撞到你了!只有一两米的距离!” 之璐晓得自己不对,忽然后怕,乖乖地听着他教训完,然后才露出笑脸,真挚地感激他:“谢谢你救了我。人民jing察就是不一样啊。对了,鲁jing官,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说:“查案子顺便到了这边。刚刚在超市就看见你了,一直跟着。” 之璐很快挑到**词汇:“啊,案子,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鲁建中脸sè稍霁,示意她上出租车,自己随后也坐了进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结果一直到了小区楼下他也没提起案子。 之璐问他:“去我家吧,我包饺子。小里今天生ri,也热闹点。还有,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也好。”鲁建中点头,“我也有话要问你。” 进屋后鲁建中环顾四周,两道英气的眉毛往下一压,郑重地问:“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璐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哪种程度才算奇怪?” “任何都可以。” 除了失眠和幻听,没别的了。之璐想一想,摇头,“没有,挺正常的。” 鲁建中缓慢地“哦”一声,声音里透露着思考和分析,他想起在超市里见到的一幕,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来:“那你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你?” 之璐拿手指了指自己,孩子一样傻里傻气地问:“跟踪我?你是说有人跟踪我?谁?” 那个人是在超市的时候被发现的。鲁建中远远地看到之璐进了超市,他的脚步不受控制,也跟着她走去;超市人多,她修长窈窕的身影很快没入各种货架背后,半晌后才在熟食区再次看到她,彼时她专心地弯腰选购卤菜。鲁建中心头一动,准备过去招呼时,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面容平淡无奇,身材高大,目光比一般人锐利得多。尽管熟食区那里有三五个人,但毫无疑问,那个中年男子正在观察的人,绝对是钟之璐。 钟之璐毫无疑问是名少见的美女,气质疏朗大方,无可挑剔。男人注意到她并不稀奇,不看才奇怪。可是此人的目光却不一样,冷静,审判,像在评估什么。六七年的jing察经验告诉他,这个人绝非善类。于是他冷眼旁观,看看那个男人意yu何为。结果他什么都没干,转眸时迅速收敛了目光里的那种锋芒,完全不留痕迹地打量她,始终跟她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第四十章 最后他稍微偏离了正常的路线,他走过她身边,看似无缘无故地撞了她一下。他追了上去,但因为两人相隔距离太远,终于无功而返;心事重重回到超市门口,冷不防之璐正在穿过马路,一辆奔驰飞驶而来。他刹那什么都顾不得了,冲过去救了她。 “目前也是猜测而已,”鲁建中知道她现在jing神上的压力极大,不忍心再吓她,只是说,“也许我是多心,但是请你务必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家里的,手机,公安局的,最好都背下来。” 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做记者时的那种无畏和热血再次复活,她冷静地点点头,“好,我会小心。对了,许大姐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鲁建中这时才放下jing帽,说:“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 “那就好。” 这句话让她放心,只要有进展就说明有希望。她起身去厨房,洗了手,开始铰肉馅,切韭菜和白菜。她做事情很快且利索,完全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chun水的人。鲁建中在厨房门口看她,暗暗诧异,问:“你以前经常包饺子?” 之璐一呆,锋利的菜刀落下,好在她动作迅速,最后来了个紧急刹车,刀锋险险地擦过手背上,割开了一道小口子,血拥挤着从伤口里爬出来,滴在了白菜棒子上,雪白血红,颜sè如此jing彩。伤口的疼痛在预计范围之内,她忍着没叫出来,另一只手一伸,打开头顶上的橱柜,摸到了创口贴,撕开贴上。 创口贴是叶仲锷放在那里的。她切菜的时候向来是小心的,只有一次割到了手,他就在那里放了创口贴,心疼地骂她笨。到后来,她煮饭的时候也少得多了,有两次,叶仲锷罕见地主动提出来要吃她包的饺子,她“嗯嗯”答应着,可一次都没再做过。 就这样欠下来。 大概再也没机会还上了。 煮好饺子,布置好餐厅,之璐去客厅叫杨里和鲁建中,结果却看到他们二人正在低声地交谈,表情严肃得不可思议。她稍微一愣之后,招呼他们吃饭。 鲁建中看到她手上的创口贴,问:“切菜伤到的?” “没事。”之璐笑笑,“进来吧。” 鲁建中瞥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主食是饺子,之璐还做了五六样菜,都很清淡,用jing致的盘子盛着,很是赏心悦目。全世界的记者编辑都是最好的谈话对象,见得多,谈得也多,每句话都能出口成章。 那顿饭吃得很愉快,至少,相对连ri来的低沉气氛而言,他们过得很愉快。杨里的脸上浮现了他们久久不见的笑容。虽然吹蜡烛的时候她眼眶红红的,但终究还是笑了。 送完鲁建中回来,之璐开始收拾厨房。杨里主动要帮着洗碗筷,之璐拒绝了,让她上楼看书。 第四十一章 半晌她后回头,杨里没有离开,站在不远处,眼睛亮晶晶的。 之璐诧异,说:“怎么了?” 杨里问:“之璐姐,你为人这么好,为什么叶大哥还要跟你离婚?而且,这么久了,他都不来看你?”许惠淑是见过叶仲锷的,杨里没有见过他,但是几年相处下来,怎么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她历来这么叫叶仲锷。 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唯有沉默。 之璐把最后一只盘子放到消毒橱柜里,才说:“你还小,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人不是简简单单一个‘好’或者‘不好’就能评价的。我不是个合格的妻子,不够关心他……而且,都离婚了,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他又怎么会来看我?除非,”她想起下午那场车祸,又低头看看手上的创口贴,微微笑了,轻轻说,“可能,我死了,或者出事,那个时候,他会来看我一眼吧,嗯,也许还会带着一束花?玫瑰,百合,还是别的什么花?” 杨里霍然变sè,她几步过来,抱着她的腰,喃喃说:“之璐姐,你不能这样想,你千万不能这么想。我妈妈说,你是个真正的好人,会有好报的。我觉得,你离婚了也很好,真的,也很好。你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爸爸妈妈啊。” 心里温暖,悲凉却也夹杂其间。之璐手心停在她的肩头,抚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就是开玩笑呢。”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那句话难道不是这么说的?杨里说她是好人,许大姐说她是好人,她们母女何尝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一辈子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可下场又怎么样呢?社会又怎么允许她们活下去? 准备睡觉的时候,接到爸妈的电话。之璐拿着听筒,沉默地听母亲的训话,话题还是离不开“离婚”两个字,内容毫无新意。 她说:“我跟你爸几十年还不是熬过来了,你爸的优点一个没学到,就把那驴脾气学到了,一辈子都不知道变通,这辈子差点没翻身的机会。夫妻之间,不能退一步吗?我早让你把孩子生了,我给你带孩子,你呢?只知道跟我倔,跟仲锷倔,现在好了,离婚了,满意了?仲锷对你,我看着都感动,叶书记也那么喜欢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虽然听了很多次,可眼泪再次不争气地就掉下来了。听到她在哭,王良静也不再说什么,电话终于转到了钟载国手里。 钟载国向来没有说废话的习惯,也不忍心再批评女儿,很快说了正事。之璐这时才知道父母这个电话的意图。钟载国年龄到了,即将退休。 之璐想了想,问:“爸,退休了干什么去?” 钟载国说:“趁还走得动,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吧。” 之璐擦一擦眼泪,笑嘻嘻开口:“那好啊,爸,你们什么时候来江州,跟我打电话。还有,缺钱就跟我说。” 第四十二章 “你能有什么钱?我还不知道你?仲锷给你你不要,这两三年的记者,工资也就那么多,能有多少?希望工程,各种赈灾活动,你捐了不少吧?不跟我们要钱就谢天谢地了。”钟载国再了解女儿不过,完全是一副不以为然的口吻。 之璐给他说中,还是强自笑回去:“看看你们这爸妈做的,从小到大不都以我为骄傲吗?不过是离了婚,在你们心中就一钱不值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也是为你终身幸福着想啊,”钟载国深深叹气,“女儿啊,你妈没说错,看来还是我把你惯坏了。” 的确,之璐从小到大都没给父母丢过脸,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她总是以标本和榜样地出现在别人的口中。认识他们一家的人都会说,钟行长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在班上都是前几名,唱歌跳舞什么都会,作文也写得好,还会弹钢琴,周末的时候总是听得到她家有琴声,多文静的孩子啊。她一路顺风,保送上了高中,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在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大学。若是古代,大概提亲的人都能踏破门槛。 之璐后来想,自己为什么没在这些颂扬声中迷失,一是父亲对她的影响,二是读书。她要什么书,钟载国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她看书多,书看得多,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越多,思想也许比同岁的孩子更深一些,身上也自然能沉淀出一些可贵的品质,例如道德,例如正直,例如坚持。 第一次带叶仲锷回家,他有点震撼地看着她的卧室,说:“这哪里是卧室,不如说是书房。” 之璐又从床底拖出好几个大箱子,那么多书都被整理得整整齐齐,一本不乱。她拿起一本亚当·斯密的传记,正要说话,他从箱子那边探身过来堵住她的唇,把她要说的每个字都吃下去。她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许久后才把那句话断断续续地说完:“这都是我的嫁妆,你要不要?” 之璐摇摇晃晃回到卧室,打开电视。这几天,省里正在开两会,新闻报道里全都是,她歪着头看新闻,每个领导都认识,每个字也都进了耳朵,但就是不知道整合起来什么意思。 她拿着书在客厅外的阳台上坐了一晚,半夜的时候觉得冷,回屋子拿着被子把身体裹住。没有星星,夜空暗得发亮,就像经过加了颜料的湖水,浸出一种诡异的光芒。时不时地有风吹过脸颊和耳边,仿佛低低的呢喃。她几乎睡着了。 此后连续好几个晚上,她都是这么过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也消失了。不过在户外过夜的结果,到底是感冒了。嗓子沙哑,咳嗽,最严重的时候话都说不出来。 吃午饭的时候,邓牧华没好气,说她:“最近你的怎么状况这么多?” 之璐只笑。 第四十三章 邓牧华忧心忡忡,“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重新谈恋爱会不会好一点?喂喂,我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之璐一愣,把思绪抽回来一点,问:“师姐,你有没有被人跟踪过?” “你被人跟踪?”邓牧华上上下下地打量她,忽地失笑,“你的爱慕者跟踪你?当年就有这种事情吧。你应该有经验的。” “不是这种跟踪,”之璐沉吟一下,“其实也没事,哎,忘了这个事情吧。” 自从那次鲁建中说过可能有人跟踪她,之璐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有点像小时候看了聊斋故事之后的感觉,情不自禁地觉得身后有东西。不论是坐车还是步行,感觉有人在跟随,后颈发凉。哪怕是在室内都觉得不对劲,无缘无故的,冰凉的感觉会划过肌肤,一周之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了。 回到办公室,打开手机发现有个未接来电,她拨回去,是李凡,问她晚上有空没有,说有事要请她帮忙。他能有什么事情找自己帮忙?之璐爽快地答应了。 下班后李凡开车在楼下等她。李凡的花花公子作风是有名的,他靠在车上,笑得来往的女士方寸大乱。出版社的同事纷纷对这个来头不小的人行注目礼,邓牧华笑得尤其开心,之璐觉得尴尬,瞪了邓牧华两眼,但还是上了他的车。 李凡请她去吃饭,安静奢华的包厢,隔音效果很好。服务员身高整齐,个个高挑动人,上菜后,礼貌地轮次退了出去。李凡问她“可不可以抽烟”,之璐笑着做了个请便的动作。原以为有什么大事,结果李凡拿出一篇稿子给她,让她看看能不能发表,说这是他妹妹的作品,他妹妹迷上写小说了,做梦都想当作家。 之璐收下稿子,摇摇头微笑,“就是这个事啊,那也不用特地请我吃饭吧,李总你让人把稿子送来,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之璐,别跟我客气,叫我名字好了。以前你客气一下无所谓,是怕叶兄多心,现在你们都离婚了,我就实话实说,”李凡摆手,“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稿子的事情,还有别的事。” 之璐压根就想不到他下面一句要说什么,晃了晃茶杯,“请说。” 李凡身子前倾,表情从容,语气平平常常,仿佛是在说世界上最平常的一件事情:“我想追你,可以吧。” 房间里的灯光恰当地闪了闪。之璐迅速地眨眼,终于确定自己没看错李凡的表情,也没有听错他的话,然后才回答:“对不起,不可以。” 李凡调整了一下坐姿,把烟灰抖落在烟灰缸里,挑眉看了她一眼,“怎么,你觉得我是花花公子?我承认,我是有很多女朋友。我一开始就很喜欢你,想追你的,后来才知道你结婚了,而且老公还是叶仲锷。我不得不对你死心。” 第四十四章 之璐抿嘴,片刻后重复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把手从桌子上拿下来,合在一处,十指交叉,方才慢慢开口:“离婚这个事情,我没有办法。不论仲锷怎么想的……但是,我爱他,我比自己想象的更爱他,我不能再爱上别人。我像傻子一样,错过很多事情,这些我都没办法,我无能为力。所以,对不起,我永远不会用你或者任何一个人当镇静剂。” 她站起来,说:“李总,谢谢你抬爱。我先走一步。” 走到了门口,李凡忽然叫住她,暧昧的灯光下,脸sèyin晴不定,沉声说:“之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之璐欠身,打开包厢门,径直去了柜台,结了账离开。她不想欠他什么,一顿饭也不愿意。 外面已经是晚上,霓虹灯光闪烁不停。她顺着宽阔的马路慢慢地走,从一栋栋高楼大厦面前走过去,心事沉沉,脑子还想着李凡刚刚那番话。李凡表态说要追她,她与其说是震惊,更不如说是遗憾。她心里有数,跟他再做朋友应该很难了,几乎不可能。 耳边忽然传来七八岁小孩子的哭声。之璐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分辨出哭声是从身边两栋大厦里的小巷子传来的,巷子里没有灯,她的视力还不错,努力分辨可依然看不清楚里面何事。然而,那个小孩的哭声更大更惨烈,仿佛在声嘶力竭地述说什么不幸的遭遇。 之璐抓紧肩头的挎包,毫不犹豫地进入巷子,扬声问:“有人吗?哪个小朋友在哭?别怕,阿姨来找你。” 巷子里的地面不平整,之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走,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篇纪实新闻报道。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的市区,甚至市中心都会有这样的小巷子,路灯昏暗,或者没有路灯。哪怕城市建设做得再好不过,总还是会有这些地方,阳光照不到,游离于城市建筑规划之外,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地方也是犯罪高发之地,zhèng fu拿它们无能为力。 她努力回忆着自己在那篇稿子里写的内容,寻找着哭声的来源。眼睛渐渐习惯了没有光亮的环境,她也借助月光,渐渐能把墙壁,地面,更远处的垃圾筒分辨出来。 这个时候,孩子的哭声戛然而止,巷子一下子变得异常安静空旷,人也格外**。 几年的记者不是白干,其间也不是没遇到过危险。她的直觉发挥作用,告诉她危险临近。 之璐猛然一个转身,另一个男人的气息逼近身后,一眨眼的工夫,刀锋割破空气,颈旁一片冰凉。金属的质感在皮肤上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温湿的手指触觉,带着不容分说的敌意。 那人速度极快,力气也大得不可思议,双手宛如铁钳,把她的双手扭住,阻止了她想去摸手机的动作;然后在她耳畔轻笑,拿着那把冰凉得毫无温度的刀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脖子,嘶嘶地低笑,冰凉刺骨。这把声音是之璐听过的最让人胆寒的声音,她在心里酝酿着措辞,想,如果眼镜蛇王能说话,二者倒是可以一较高下。 第四十五章 他说:“乖,想活命就别动。” 事已至此,之璐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冷静下来。无论如何,她不想死在这样的环境和这样的人手里。 那人声音果断:“文件在哪里?” 当下就是一愣,之璐一头雾水,“什么文件?” 他不耐烦,拿刀在她脖子上敲了敲,语气更加凌厉:“我问你,那文件藏在哪里!” “我不知道什么文件,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之璐平静地回答。她脑子里升腾起一个念头,这人很可能是找错了人。以前也经常收到威胁要杀她的邮件电话之类,但是这样真刀真枪的威胁,还是首次体验。 他不耐烦,之璐感觉手腕被人狠狠地一扭,钻心的疼。冷汗顺着她苍白得没有血sè的脸颊滚下来,同时听到他说:“原来你真的不想活了。” 脖子那里冰凉,他的刀就停在自己的脖子的动脉血管处,只要轻轻一割,她大概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平生第一次跟死亡如此临近,这种感觉让她呆了几秒钟。一阵阵yin冷的风在她心里抽打,死亡在她耳边喘息延续。 她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大脑冷静下来,平和地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有你说的东西,你杀了我,岂不是更加得不到?” 身后的人影没说话,那份安静更让人恐惧。 之璐觉得缺氧,深深吸一口气后继续说:“如果那份文件值得我这条命来换,那我怎么又会把它放在你找得到的地方?如果我死了,那份文件还会安全?你觉得我会这么蠢?说真的,你杀了我一点好处也没有,还要背上一条人命。” 那个人的回答却透着极度的轻蔑:“人命算什么?” 之璐缄默片刻,她绞尽脑汁地整理思路,回忆自己曾经在犯罪心理学这门选修课上听到的内容。顿一顿后,她清晰地开口:“是真的,我不知道什么文件,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如果你确信自己没找错人,请你先告诉我那份文件到底是什么?” 那人笑了几声,刀锋避开她的脖子,“倒是有几分胆量。” “你是谁派来的?”之璐暗暗松一口气,“为什么找上我?” 话音一落,那把刀子移动下滑,移到了她的胸口,虽然刀尖距离胸口有一定的距离,但隔者衣服她也能感觉出刀子里散发出的寒意。低头一看,这个巷子光线如此黯淡,刀身窄窄,看不真切,依稀感觉是不锈钢制成的。她闭上双眼,一字一句地问:“许大姐也是你杀的?” 那个人一时没说话,片刻后狰狞地笑了几声,“看来,我实在不能留你。” 问话之前她已经有了答案,现在终于确定下来。这个人的笑声里分明透露着渴望,绝对动了杀意,就是像是闻到鲜血味道的吸血鬼,凶狠残忍,没有任何怜悯之心。 第四十六章 刹那间绝望拥上了心头,世界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刻被无限延长。生死旋踵,她想起看过很多次的一本书,喃喃地背:“白天和晚上,夏天和冬天,光和黑暗,全部都被接受。当两者都被接受,当生命的两极都被接受,你就会得到平衡……” 哪里听过这段话? 那个夜晚,叶仲锷带她出去,他们在五十层大厦的楼顶,楼顶的风毫无遮拦,肆意呼啸,她穿着他的外套,感觉到无法解释的温暖。地面和天空的距离同样遥远,远得一切都静止不动。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她坐在栏杆上,笑着跟他说尼采、康德,叔本华、奥修,眉飞sè舞地背文章的节选给他听;她的手在他的手心汲取温暖,忽然一低头,愕然发现右手的无名指上多了一个戒指。 他吻她的手背,抬起头时目光如星,写满温柔。他说:“钟之璐,你愿意嫁给我吗?” 一切还是最初。 那个男人忽然松开她,之璐感觉他在拿上衣里的手机。 死寂的巷子里,距离又近,手机那头里的声音隐约可以分辨,没有什么特sè的中年男子声音,带着南方口音。那人一直听着,几近不满地将手机塞回衣服里,冰冷的声音说了一句:“算你命大。” 之璐一个闪神,他跟出现时一样,迅速消失在漆黑的巷子深处。之璐呆呆看着,没勇气追上去。 百多米的距离奇长无比,之璐拖着沉痛的双腿离开,回到宽阔的马路上,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她忽然想流泪,本来僵硬的双腿开始软化,她踉踉跄跄地扶着墙站定,下意识地摸出手机,刷刷地翻着电话本,终于翻到了“老公”那条,拨打出去。 悠长的铃声响起时,她猛然醒悟,狠狠地摁了挂机键。 她打车回家,在车上终于觉得后怕,恐惧宛如后劲十足的酒,一下子涌到了喉咙,逼得她想连连咳嗽,可第一声之后就忍住了。她没有任何地方受伤,浑身上下的神经都绷得直直的,稍微一个触动都能让她心跳急剧加速。跟凶手如此近距离接触,而自己也差点被杀,对钟之璐而言,绝对是个全新且叫人战栗的体验。 都不知道那个晚上怎么熬过去的,可不想让人看出来,她掩饰得不算成功,杨里很担心,问她晚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她yu言又止,最后什么都没说,只让她上楼学习。 杨里魂不守舍,上楼的时候没注意脚下,结结实实地摔了下来,膝盖小腿上青了一大片。 之璐找红花油给她抹上,然后送她回了卧室,去书房把很久不用的素描本和笔找出来,坐下,把感觉到的所有关于凶手的外貌和身体上的细节都画或者记录下来,聚jing会神时,手边的座机响了,她没抬头,顺手抓起来,“你好。” 第四十七章 “之璐,是我。” 一呆,竟然是叶仲锷的声音,温润低沉。 “哦,哦,”之璐说,“是你啊。” 叶仲锷问:“晚上你给我打电话?出什么事情了?” “哦,没什么事情的,不好意思啊,是我拨错号码了。”之璐敏捷而轻快地笑了两声,转变之快,她自己都咋舌。可电话那边没声音,冷场,她于是继续说,“真没什么事情啊,本来是打给师姐的,结果选错了,拨号码拨到你那里了。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打给你的,你别误会,给你添麻烦了,谢谢你了。” “真的?”叶仲锷声音一沉,“拨错了?” “当然是这样,肯定是拨错了。”刚刚说了那么多话,反而接近yu盖弥彰,露出了怯意,之璐懊悔得心如猫抓,换了个语气,笑嘻嘻的,仿佛刚刚中了奖那样满是喜气,“我还有事情呢,不跟你聊了,再见,晚安。” 一下子挂了电话。她没勇气再说下去,只怕一开口就会忍不住号啕大哭,出声哀求。他们认识五六年,夫妻三年,她从来没在他面前流过一滴眼泪,甚至委屈都没露过,即使最后离婚的时候,她也什么都没说。 她住他的,吃他的,这屋子里差不多一切都是他的;她也辗转从别人那里听说到,杨里父亲所在工厂的那篇纪实报道因为太过**曾被主任掐掉,是有人在幕后帮了她一把。只要世界上还有任何一条别的路可以走,她都不愿意借助他的力量。她相信自己有能力,可是跟他和叶家比起来,真的是一文不名。现实就是如此,她不得不依靠他,尽管她从来没提出过要求,尽管他也从来不会提及,可实际上他的影子就是无处不在;她只能像攀援的凌霄花那样,紧紧依附着高大的橡树生存。是的,她不甘心如此。 之璐握着铅笔,仿佛不会活动的木偶,她呆呆地想,自己曾经取得的那些成功,到底他有多少功劳?她在南方新闻报社的工作,是不是也是他的cāo作?连以前的情人他都仗义地伸手加以援助,又会怎么对待自己的老婆?一直以来,她关于婚姻的反思到这里就终结。今天也不例外。追究下去也终究徒劳。 她埋头画出凶手的轮廓,照例不再进行深入的思考。她恐惧最后的答案,她有预感,这个答案会让她兵败如山倒。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她已经在看《第二xing》这本书,十几年下来,书虽然是翻烂了,“平等”两个字却深深地烙在她的脊柱上,她知道自尊不能当饭吃,也知道夫妻之间不应该计较这些,可依然固守着最后一点迂腐可怜的骄傲,乃至顽固。 第二天之璐去了趟公安局,详细地把昨天遇到的一切情况和细节汇报给鲁建中,她已经说得非常详细,可鲁建中依然不厌其烦地把一切细节问了又问。 第四十八章 鲁建中看着素描,若有所思,“按照你的说法,那个人只比你高了一点,不是我那次在超市见到的那个。” “那又是谁?” 之璐无力地苦笑,怎么还有两三个人对她不利?她侧头,从取证室的窗户看出去,jing察们忙碌而有序。她忽然觉得,这么久以来,自己第一次感觉到安全感。在鲁建中的示意下,其他两名同是调查这个案子的jing察起身离开,取证室里只剩下他们二人。 鲁建中清了清嗓子,开口说:“本来案子的调查情况不应该随便透露,但你差点被凶手伤害,也应该知道一些情况了。” 之璐静静听着。 “许惠淑的凶杀案之后,我们首先调查问讯了嘉禾路附近的一些居民,那里汇集了三交九流的人,什么人出现都不奇怪,从邻居那里,我们没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但附近一个卖杂货的老太太却跟我们反映了一个情况。那个老人家每天都在路口买杂货,许惠淑只要有空就会跟她聊聊天。她去世的前一个星期开始,就有些不正常了,老人家说她每天神sè匆匆,很奇怪地问她怎么现在都不跟她聊天了,她说:‘大娘,最近有人跟踪我,我要小心一点。’” 之璐一愣,“原来许大姐知道有人对她不利?” “是,而且她预料到自己会出事,这是线索一,”鲁建中徐徐说,“其二,关于那个小说。我们去找过吴姜,从她那里要来了她的书迷来信和邮件。其中有两封来信不正常,写信的人痴迷《蓝白sè的ri光》那篇小说,几近走火入魔。没有来信地址,信封上印了邮编,一查,才知道是河西区嘉禾路那一带。这样两个线索就串起来了。” 沉思半晌,之璐开口:“吴姜的小说并不是大众都能接受的,有点另类,甚至意识流,没相当文化基础的人甚至都看不懂。鲁jing官,能不能把那些信给我看看?” 鲁建中打了个内线电话,隔了一会,有人把信的复印本送来,薄薄的四页,字很大,很潦草,之璐仔细读完,惊异地指着信纸说:“你看这句,‘我们存在的本身,就是潜在的死亡’,这是ri本作家三岛由纪夫说过的话,写信的这人,看过一些书。” “你昨天晚上遇到的人应该就是凶手,你觉得符不符合写这封信作者的特征?” 之璐摁着额角,“感觉上差不多,并不是完全的疯子和杀人狂,目的xing很强,也很有头脑。只是我实在不知道那份文件是什么。” 鲁建中说:“你觉得杨里知道多少内幕,有没有可能向jing方向你瞒了一些事情?” 之璐摇摇头,“小里能知道什么?知道的话不会告诉我们?别的人有可能隐瞒,可小里不一样,我了解她,再说,死的人是她的母亲。” “未必,”鲁建中瞥她一眼,“连那个卖杂货的老太太都能觉得许惠淑神经高度紧张,杨里是她的女儿,母女的生活空间就是那个十几平米的小房间,她会感觉不到?许惠淑为了女儿的安全,可能瞒着杨里,但是你觉得她能瞒得过?” 第四十九章 之璐彻底说不出话了。她知道,十个大人都不及杨里的聪明敏锐,勇气毅力。 鲁建中说:“上次在你家,我私下问过杨里,可是她坚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我相信她有苦衷,不能告诉我们。我办案这么些年,这个案子是我见到过最复杂的案子之一。所以之璐,你务必要去问问她,你们关系亲近,她也许会告诉你。这也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你被人威胁,她也有可能遇上这种事情。” 这番话听得她心彻底都凉透。眼看再无可说,她起身告辞,鲁建中送她到公安局门口。 调查取证的那大半个小时他都表情严肃,宛如此刻的天空那么yin沉。现在缓和一点,不再是公事公办的语气,仿佛两个好朋友之间的聊天叙旧:“之璐,别这样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还有,下班了就早点回家,不要再走小路。看到可疑的人,听到可疑的声音都不要接近,立刻给我打电话。别一个人自作主张,这样的凶手,你对付不了的,交给我们jing方。” 之璐笑笑,点头应允:“谢谢你,我都记住了。我想,他昨天既然放过我,短时间内,他应该不会对我有什么太大的威胁。”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鲁建中想起她昨晚遇到的危险,喉头又紧了紧。如果不是还要加班,他肯定会送她回去。忍不住想看看她的脸,于是他开口叫住她。 她回头,表情诧异,鲁建中一时失语,而她的惊讶之sè越来越浓,沉默了片刻,他指了指天空,“要下雨了,路上走好。” 若有所思地回到公安局,一抬头,发现几个刑jing队年轻小jing察看着他,笑嘻嘻,“鲁队,怎么不去送送人家?” 鲁建中板着脸,目光凌厉地从他们脸上扫过去。 “翻脸了翻脸了,”大家开始笑,“那钟记者不错啊,那么漂亮,身材又好,这个案子结了就去追人家吧,省得一辈子孤家寡人。” “手里的事情都干完了?那明天一早把调查报告交给我,”鲁建中改了个语气,“王瑞,这段时间你悄悄跟着她,主要是在她上班下班的时候。依我看,这次她侥幸逃过了,难保凶手不会采取更激烈的手段。” 经此一事,之璐本已略微缓解的失眠症状再次加重,每到晚上似乎都觉得有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闭上眼睛就觉得yin风阵阵。早上起床,会觉得眩晕,有点接近低血糖带来的感觉,脑袋里嗡嗡直响,大脑里的神经绷得紧紧的,随时都会断裂。明明还坐着,但觉得屋子里一切开始摇晃,于是非常担心会随时栽进面前什么无底深渊去。除此外,上下班时,都会下意识回头看,看是否有什么人跟踪自己。 不过外表上,除了jing神差点,别人几乎什么也看不出来。她照样上下班,只是回家较早,也极少在外面逗留,不论是在公车上还是在别的地方,脑子里只想着这个案子。 第五十章 那天从公安局回来,她做饭吃饭,等着杨里下晚自习回来。chun寒又到,杨里到家的时候,冻得哆哆嗦嗦,坐下好一会才缓和过来。之璐坐在她旁边,用手帮她把头发理顺,然后拿出一部九成新的手机给她,说:“小里,你以后随身带着这个手机,里面有我和鲁jing官的电话号码,遇到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杨里推辞不肯接受。 之璐知道她会这个反应,一五一十地把昨晚遇到的事情说了一次,补充说:“凶手可能找上我,也有可能会找到你。拿着,有备无患。” 这样一说,杨里终于接过手机,神情是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目光依然直愣愣地盯着前方,“之璐姐,那个人,跟你要文件,然后要杀你吗?” 勉强地笑了笑,之璐端着玻璃杯灌了几口水,貌似冷静地开口说:“小里,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有这样一份文件?” 杨里的声音没有重量,轻得好像要飘起来:“我不知道,真的,我不知道。” 那个样子真叫人心疼,之璐不忍心再追问,送她回卧室睡觉。既然杨里不知道那份文件的存在,那么,在凶手落网之前,也许不再有人知道真相了。不过,有的事情不能那么绝对。 上班中午休息时,之璐翻开记事本,开始记录一些零散的想法。她做记者时候的经验告诉她,大脑里有了想法务必要记录下来,不然那些灵光一现的想法就会很快溜走。文字记录的东西往往比我们的记忆力可靠得多。以目前的情况而言,许淑惠的死绝对跟那份尚在暗处的文件脱不了关系,她的生活如此单调,而本人却又是人所共知的好人,除了工作的时候,是没有别的机会接近这样一份文件的。按照福尔摩斯的说法,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剩下的不论多么难以想象,那必然都是真相。 那么,这件案子无论如何都跟李凡和万博公司脱不了关系,而鲁建中的调查也几乎是一筹莫展,这个案子的确就像开始大家预料的那样,复杂至极。 琐碎的细节想得之璐头昏脑涨,喝醉的感觉浮上心头,她把稿子放在一旁,从办公桌抽屉里翻出几片药,和着水喝下去。恰好这时邓牧华走过来,拿过药瓶看了看,皱了眉,办公室人多,她拉着之璐到了会议室,板起脸问她:“阿斯匹林?好好的怎么吃起药了?之璐你真是让人cāo心,看你现在随时都心不在焉的。” 之璐赔笑,好在鲁建中的电话解救了她。 于是立刻匆匆忙忙请了假,赶往杨里所在的第三中学。 杨里正在上数学课,对发生了什么事情完全茫然,之璐在路上跟她解释了原委:“鲁jing官跟我打电话,他说昨天晚上,有人再次闯入你家,离开时被邻居发现,就报了案。他希望你到现场看看,也许第一次你心情激动,遗漏了什么线索。” 第五十一章 杨里一脸惊愕,“那屋子里什么都没有了,怎么还会有人抢?” 之璐摇头,“他们不这么认为吧。” 现场有包括鲁建中在内的几位刑jing,正进行取证工作。许大姐的命案一出,这屋子就被房东锁上了,出了这样的事情,再租出去几乎是不可能了。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甚至枕头被子都被尖刀挑破了,棉絮扑满了床。 杨里面sè惨白地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把凶手翻过的地方仔细察看了一次,以非常肯定的语气告诉鲁建中:“没有,上次离开的时候,我都好好检查过了,他们不会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鲁建中看了之璐一眼,两人走到走廊尽头,他开口:“看来凶手不找到那份文件不会善罢甘休,你和杨里最近都要小心一点。凶手威胁了你第一次,难保没有第二次。我会跟上级申请,多调动些人手过来,找人跟着你们。” 说者有心听者也有心,可还是想不到,竟然一语成谶。 照理说chun天的气候应该很好,可那段时间明显有点反常,忽然就热起来,好像夏天提前到来,晚上不开空调就很难入睡。之璐下班的时候,看着车窗外越来越密集的云层,之璐心想,地球的环境越来越坏,看来是雷雨天气。云越来越低,从这个城市高大的建筑群顶端掠过。风艰难地从开着的车窗溜进来,从另一侧溜出去。风不算大,可路上的行人行走得却格外艰难,遇到熟人打个招呼,却也没有笑容。 可是她预料错了。她回到家,做饭,吃饭,等到杨里下晚自习回来,这场雨还是迟迟没有落下,唯一变化的,云层更低,风声更大。 她想起杨里没有带伞,又拿了伞,打车送到学校去。 这段时间,晚上她绝对不出门,就算出门也是打车,毕竟上次被人胁迫的经历印象太深了。到达学校的时候,高三年级恰好下了晚自习。之璐身边是一群群带伞来学校接孩子的父母,父母们小声聊天,没有人露出任何厌烦的表情。父母就是这样,对待孩子,从来没有半句怨言。电闪雷鸣之后,雨劈头盖脸地从天上浇下来,雨声和谈话声最终交织声一片。 她不怎么跟人交谈,只是静静等着。如果她有了孩子,大概也会在这里等候吧。离婚的原因,跟孩子也脱不了关系。叶仲锷很想要孩子,想方设法地怂恿她,不过她不为所动,当时两人谈好了,等她工作三年之后再说,可惜没等到三年就离了,孩子这事,终成泡影。 “之璐姐。”杨里不知何时来到她身边,拉了拉她的手。 之璐才反应过来,露出笑来,“下自习了?我们回去吧。” 两人撑着一把伞离开学校,杨里问她:“之璐姐,你刚刚在想什么?” 之璐说:“没什么。” 第五十二章 两人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杨里咬了咬唇,“是不是在想叶大哥?你们离婚,你后悔过吗?” 之璐一愣,想到杨里是何等聪明的孩子,不瞒她,“也许吧,有时候一个人就喜欢胡思乱想。以前不愿意看清事实,现在看清了也觉得没什么了。小里,我知道很多人觉得我自找苦吃,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不过,要谈后悔,其实也没什么可后悔的,我们迟早都要走到这一步。” “以前我妈总说,怎么都是过一辈子,”杨里轻轻说,“太认真了,累。” 之璐沉默了半晌,拍拍她的手心,“别想太多了。” “嗯。” 风雨太大,回到家两人的裤子全湿了。那天晚上,杨里听话地回了卧室,之璐为她盖好了被子。杨里睡着了就像个小孩子,眉心蹙着,清秀的面容写满了忍耐到极限的疲乏。默默看着她熟睡的面容,忽地有些羡慕,想起以前,从来不知失眠为何物,而现在,想睡好觉而不得。难怪哲人说,能睡觉是至高无上的幸福。 回到卧室,之璐把每一盏灯都摁亮,又打开家庭影院,开始看不知道看了多少次的电影《指环王》,她把声音关得很低,可墙壁却还在震动。起初她是诧异,巨响之后,她起身拉开窗帘,才知道何故—— 黑夜茫茫,两个小时前还算温和的风在此时变成骤风,带着不可言说的霸道,狠狠拍打,卧室落地窗上的钢化玻璃,每一声都宛如狮子的怒吼;而窗户外面电闪雷鸣,惨败灼目的白光上过,雷声震耳yu聋,雷声闪电密集,几乎毫无间隙,极响的一个惊雷之后,暴雨如注狂泻而下,仿佛带着造物者的旨意,企图把整个世界吞掉。别说此时是四月,就连炎夏的时候都很少有这样的狂风骤雨。 她站在窗户后看了一会,觉得疲倦,就在她转瞬的一刹那,所有的灯光都失去了。卧室里一片漆黑,黑暗立刻吞噬了一切,包括她的视觉。 之璐极其怕黑,她开始哆嗦,身体各个部分和潜意识都在提醒她,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妙。她努力压下越来越强烈的恐惧,在黑暗中摸索到了墙上的开关,“啪啪啪”地摁了几下,确信下来一件事——停电了。 片刻后她的眼睛适应了卧室的黑暗,大致可以看清门上的把手在暗处闪闪发亮,忽然急促的拍门声一声重过一声地响起,伴随着是杨里惊恐失控的声音:“之璐姐,之璐姐,你起来啊……” 她打开了门,杨里一下子扑到她怀里,歇斯底里地叫:“之璐姐,我刚刚看到了一个人,在屋子里,我看到一个人……” 之璐猛然抬起头来。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客厅的落地窗帘没有全部拉上,还有一条半米长的缝隙,雪白的电光透过那缝隙钻进了客厅,照亮了一切。她站在卧室门口,客厅的一切一览无遗。在那转瞬即逝的光芒里,之璐依稀看到,一个隐匿在酒橱后的影子。 第五十三章 何为恐惧? 上大一的时候,之璐曾经花过大量时间阅读《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并为它撰写了数篇评论。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彻底地读懂了这篇深刻的小说,可此时此地,她再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无知。她诧异自己的迟钝,居然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才首次想到,小说里弥漫着的从来不是对黑夜的恐惧,也不是对未知的恐惧,而是——对人生的苦难,对活着的恐惧。 人生的无助、无望、无用逼得她走入恐惧的想象里去,像雾霭一般不可避免地缓缓升起,模糊了她的来路和去处,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宛如黄泉路上。是啊,黄泉,还不如死了好。 偏偏不能。她活着。之璐张张嘴,说:“谁在那里?谁在那里!你在找什么东西?” 没有人回答,雷雨拍打窗户,哗啦作响。之璐在黑暗中摸索着回到了床头,拿起座机,指示灯没有亮,听筒里没有任何声音。她又顺着床头摸手机,本来习惯地把手机放在枕边,可今天什么事情都偏离了正常的方向,自然,手机不在以往应该待着的地方。她又惊又急,杨里提醒了她:“客厅也有电话。” 从敞开的卧室门往外看,客厅漆黑一片,是包容一切的黑暗,那里面,藏着太多的可能xing,其中之一就是手握凶器的凶手,有着狰狞的面目。可客厅不能不去,电话是她向外求救的唯一方式。 她跟杨里互相搀扶着来到客厅,手心都是冷汗,目光谨慎地四处乱晃。窗外的雨下得正酣,屋子里每一声响动都能使她们心跳剧烈加速。之璐摸着沙发坐下,磕磕绊绊地摸到了电话,拿起来,依然没有声音,指示灯依然也没亮。 电话打不通,手机找不到。她抱着杨里,想,莫非是她们今天要困死在这里?一道白光乍现,她目光低垂,浑身发寒,随即否认了这种可能xing——在那些时不时闪起的白光里,她目光随着电话线一路游走,电话搁在两张沙发的中间,靠着墙壁,稍微往茶几后一看,就能清楚地发现——半截电话线吊在空中。 整整二十七年来,钟之璐的人生从未像这几天时间这样波澜壮阔过。yin谋和陷害,绝望和反抗,谋杀和被杀,而如今是终极思考,生存和死亡。 忽然杨里把她的手机递过来。杨里也看到那根被剪断的电话线,恐惧袭上了心头,说话也不利索:“之璐姐,这个,你的手机,在沙发上,刚刚我摸到了。” 宛如一线生机。之璐拨电话给鲁建中,他一下子就接了电话。jing察就是不一样,声音很亮,非常有威慑力,让本来惶惶不安的之璐镇定下来。 鲁建中听完叙述,声音一沉:“那个人还在你家里?” “应该是,不过我没看到人。”之璐开口。 鲁建中知道她家房子大,藏一个人再容易不过,他让自己安心,说:“小里在吗?” 第五十四章 “她在我身边。” “找一样可以防身的东西,看门锁好了没有,去邻居家躲一躲,”鲁建中说,“一定要冷静,就算正面遇到那人,也试图讲道理。” 之璐压低声音:“我不敢动……我们停电了……” “那就待着不要动,”鲁建中急速地说,“千万不要轻举妄动。那人没有现身,说明他目前不会想要害你们。” 挂上电话,之璐环顾了一圈屋子,没有人从黑夜里潜出来,仿佛那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看到的那个影子不过是某物体的yin影而已。 杨里的声音似乎在发抖,说:“或许走了吧,啊,肯定是走了。他有办法进来,也有办法离开。” “怎么进来的?”之璐接着她的话往下问,同时自己也有了答案。她再次翻开手机,根本不翻电话本,直接输入了一串十一位的数字,拨了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机举到耳边,等待着那个声音的出现,每一声细长的“嘟”都是一种凌迟。 电话无人接听,断了。之璐再拨了一次,这次那个她期待已久的声音终于在手机那头响起来,既遥远又熟悉:“喂。” 毫无疑问,被电话吵醒前,叶仲锷正在睡觉。他声音慵懒,有点沙哑,因而显得非常xing感。几年夫妻,哪怕她再粗心大意,他某些方面的一些小细节她也不可能不注意到。例如这种声音。果不其然,另一个柔软娇媚的声音响起:“仲锷,是谁这么晚打电话来?” 仲锷仲锷,叫得真是甜蜜,听的人心都融化了。极少女人能这么亲密地叫他。之璐觉得窒息。前两分钟前她还觉得那半截电话线是她遇到的最恐怖的事物,可现在她才知道,这个女人的声音才是最有杀伤力的,疼得五脏六腑移了个位子。他从来都不缺女人暖床,就像邓牧华说的,她这一离任,不知道多少女人都会倒贴过去。唯一安慰的,是叶仲锷没有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而那边也沉默着。仿佛是隔了天长地久,之璐终于开口:“是我。”又怕他听不出自己的声音,忙忙解释,“是我,钟之璐。我问你一点事情。” 叶仲锷仿佛没有情绪,声音不见波澜:“我在听。” “家里的钥匙,你那里还有一套吧?现在还在不在?”之璐说。婚是离了,这栋房子的钥匙他也带走了其中的一套。 叶仲锷停了停,“应该在。” “没有丢?也没被人拿走?” 叶仲锷短促地笑了一声,很平淡,谁都不可能听出什么别样的东西,“你觉得,我会把家里的东西乱扔?” “不是这个意思。”之璐有口难辩,艰难地说,“我只是想知道,钥匙还在不在你那里。” “够了,钟之璐,你半夜三更打电话就是问我这个?”叶仲锷不复平淡的音调,厉声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第五十五章 之璐张张嘴正要说话,那个娇弱的女声又说了一句:“原来是她”。一盆冷水浇下来,让她心如死灰。自己为什么要让他帮忙?又有什么资格让他帮忙呢?说到底,这些事情也都是她的问题。他的事情向来都多得数不清,更重要的,他身边还躺着别的女人。已经落了下风,再说什么又有什么重要?毫无意义了吧。 她挂了电话。黑夜中感觉杨里推推她,惶恐地开口:“之璐姐,你为什么不告诉叶大哥我们现在有危险?” 之璐唯有抱紧她,说:“我们不会有危险的。”压制着极度的恐惧,摸索着去厨房拿了一把刀,放在茶几上。两个人蜷缩在沙发上,等待未知的命运。 渐渐地,雨下到兴头上,雷电也少起来。身体可以不动,思路却远了。想起了最初。 那次采访结束后,她以为自己跟他就不会有什么关系了。一个是在金融界光芒四shè,前景无可限量的青年才俊;一个是还在艰难读研究生的女学生,青涩得好像刚刚成型的小南瓜。相差悬殊的两个人,所以她认为,那篇报道写完后,他们就没有任何交集了。彼时她对他是真的没半点想法,只是单纯地欣赏这个男人,哪里能想到后来嫁给他然后又离婚?人生之诡秘,也在于此。 可不久后他却打电话来,申明要看看她写的报道,之璐只好给他送过去。在他那宽阔的办公室里,他拿着那份薄薄的校报看了很久。他之前接受过的采访并不少,因为按照他的说法,建立基业打江山的时候,一定的曝光率对事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结婚后这几年,他淡下来,事业大起来的时候,也不需要这些了。 所以之璐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看那份最名不见经传的校报那么久,她忐忑地想,自己写错了什么?八开的报纸,他的访谈占据了二分之一的版面。客观纪实,很是四平八稳,他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动。报纸上印了一张黑白的图片,相当英俊的年轻人,穿着深sè西装,脸微侧,下颌扬起,鼻梁高挺,狭长的眼睛里蓄满微笑,浑身上下都流露出那份不多不少的潇洒和自信。 其实他动起来比静止的照片好看多了。静止起来,不过是个英俊的男人而已;动起来的时候,就是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看着自己的照片,问她:“这张照片,是你选的?” 之璐摇头,诧异他怎么会想到了这里,肯定地回答道:“怎么会是我呢,是校报的组版编辑选的。” 他的眉毛往下一压,说:“写得不错,我请你吃饭,如何?” 之璐稍微一怔,为了这么篇报道请她吃饭,太小题大做。她摇摇头想拒绝,他又说:“今天是不行了。过几天怎么样?我给你打电话?” 结果那顿饭一拖就是两个星期。她那时在食堂吃饭,接到他的电话一时都没想起来是谁。见面时他说真是对不起,然后就自作主张地再请她吃饭作补偿。 第五十六章 之璐当时真是哭笑不得,感觉自己比他还抱歉,连连摇头,重重地摇头说:“叶先生,真的没什么啊,一顿饭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忘记这事了。” 不知怎的,叶仲锷神sè不豫地看她一眼,“你已经忘记了?” 之璐说:“是啊。我看,下次吃饭也没太大的必要吧。无功不受禄,就算有功也不能随便受禄的。这顿饭已经让我很不好意思了,谢谢你。” 叶仲锷放下刀叉,凝视她的眼睛,说:“这顿饭让你不愉快?” 完全不是这样。那顿饭他们吃得相当愉快,他谈吐不俗,两人有不少的共同话题,钟之璐是单纯了一点,但是她看书多,知识面的广博得让对面的叶仲锷吃惊,政治,哲学,文学,科学上能聊得很好,他们一唱一和,配合得堪称完美。 后来两人谈恋爱的时候,他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劝她:“之璐,你的xing格,不适合做记者,你应该留在学校里专心做学问,你会有真正的成就。毕业之后直接念博士,在留校做老师教授,我养你就可以了,你乖乖念书吧。” 她当即瞪圆了眼睛,强烈反对。 他听了,叹了口气,之后都没再提过类似的话题。 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不知怎么的,想起了这谈话。是的,他是有道理的,他一直是有道理的。随即又想起第一次回家时,钟载国跟她谈起自己的准女婿,评价说:“叶仲锷这个人,对内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对外犹如外交官那样滴水不漏,尤其难得的,是极具知人之明,看人相当jing准。”说完后又建议他们结婚后,她都听他的。 怎么可能听他的,她把爸爸这番话当成了耳边风,让它飞过去了,连云彩都没留下。那时候她太年轻,像第一次张开翅膀的雏鸟,不论三七二十一都要往外飞,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一定要等到吃苦才开始后悔。 吃苦,这也是成熟的必然经过,没有人逃得开。可是,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如此的惨痛。 敲门声响起来。之璐飞奔着去开门,有人来,她们就有救了。门一打开,她当即愣住。走廊的风卷着雨水吹进屋子,她忍不住一个哆嗦。 那时还没有来电,来人之一的鲁建中带着电筒,他穿着雨衣,水顺着胶布往外淌,他目光不掩诧异。 而另一个人,不论是身材还是外貌,都是她再熟悉不过的。电筒光芒有限,她只能看到他脸sè铁青,目光凌厉如刀,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滴,那件昂贵的休闲服几乎湿透了。 这是什么状况?这么大的暴雨啊。要是路上出了什么事情——之璐连苦笑都没力气,她侧身让他们进来,摸索着从鞋橱里拿出两双男式拖鞋,摆好,站起来的时候,重复说:“谢谢,谢谢。”都不知道自己在谢谁。 第五十七章 两位男士一前一后地走进客厅,上了一级台阶,在沙发上落座。电筒放在茶几上,橙sè的光向外,可是客厅太大,黑sè太深,就像黑洞一样,把光芒深深地吸了进去,都没有回音。之璐想,停电也有个好处,不用看到对方脸上的神情。她介绍:“这是公安局的鲁建中刑jing,这个小姑娘是杨里,许惠淑大姐的女儿,”一顿,看向另一个方向,说,“这位是我的前夫,叶仲锷。” 叶仲锷伸出手,说:“鲁jing官,你好。刚刚在楼下,碰见过了。” 鲁建中也伸手一握,“叶先生,你好。” 刚刚在楼下的停车场已经见过对方,电梯不能用了,两人沿着楼梯走上来,目光对上过几次,礼貌地点头,猜测在这样的雷雨天气,对方会去哪一家。最后终于双双停在同一扇门门口,尴尬和压抑陡然到达顶峰。 前夫?这就见面了啊。鲁建中心里浮起不安的感觉,他竭力把那种感觉压下去,强迫把那些纷乱、没有头绪的念头暂时压下去,以jing察的身份思考。他借着微弱的光芒,仔细地打量另一边沙发上的之璐和一声不吭的杨里,一路上焦灼不安的那颗心终于松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你们没事就好。那个人有没有可能还在屋子里?” “不知道,”之璐说,“我们在客厅坐了这么久,没有感觉有人出没。” 杨里在一旁补充:“我看着时间,刚刚二十九分钟。” 鲁建中说:“会不会是你们的错觉?在夜晚,是极有可能出现错觉的。” 之璐苦笑,“怎么可能?” 卧室的灯忽然亮了。之璐几乎是跑过去站起来把客厅的灯一一打开,回来之后站在茶几前,指着电话线,说:“你们看。还有卧室的电话,我估计线也被切了。” 鲁建中面sè一凛,拿起那根电话线,看了几眼,又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那个人的?” 杨里说:“打雷的时候我醒了,起床去厕所。那时候刚刚停电了。我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看到厨房门口有个黑影子,闪电一过,那个人又没了;我吓呆了,去那边卧室找之璐姐。” “是,我开门的时候,也看到了一个黑影子,就站在酒橱那里,也就一眨眼,消失了。” “那人多高?” 之璐回忆了一下,挫败地摇头,“完全看不清楚。” “我也是,”杨里声音小得很,“吓坏了,根本不记得了。” 叶仲锷冷不防出声问:“小里,是你最先看到那个影子的?” 杨里点点头。 鲁建中若有所思地“嗯”一声,起身,说:“我去检查一下。” 自进屋后叶仲锷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之璐,他听完事情经过,沉声说:“你打电话原来就是问我这个,竟然有人闯进家里来了。你真是——你真是,不要命了!让我说你什么好!” 第五十八章 这么些年第一次见到他脸sèyin沉到这个样子,之璐傻了眼,在他的注视下,目光低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杨里却不知道哪里来了勇气,怯生生地开口:“叶大哥,你别怪之璐姐,这个事情谁都想不到。” 这句话让叶仲锷打量了一下杨里,他对她温柔和蔼地笑笑;然后抬头看之璐,立刻变了一个人,神sè毫不客气。 之璐知道这件事情难以解释,更担心他感冒着凉,说话带着些她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恳求意味:“你头发衣服都湿了,去换衣服吧,家里还有你一套衣服。” 叶仲锷亦想单独跟她谈话,紧着眉头跟着她进了卧室,手上一用力,带上了门。 之璐打开衣柜的门,半蹲下,拖出最下面一格,找出了一件白sè休闲的外套递给他,解释说:“新的,你走之前订做的。” 在他换衣服的时候,又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转了个身,看到他把换下来的湿衣服挂在衣架上,然后坐在床沿,前额上粘着的头发也都湿透,这个情景如此熟悉,她一瞬间就不会动了。 他坐在床沿,她站在一旁,把那条纯白的毛巾攥在手里,迟迟没有递出去。 叶仲锷看着她,锐利的目光仿佛是画家手里的笔,先勾勒出她的轮廓,再是全身的细节。jing神很差,并且比以前更瘦,因此看上去高了一点,好像风都能把她吹倒在地上。 以前那么jing神的钟之璐现在无jing打采,仿佛不会笑了,随时随地都能走神。灯光自她漆黑的头发一路跌落,折出一点黯淡的光。 他觉得心中绞痛,那种疼痛很快扩展到了全身。可是该问的该说的,还是不能放过:“钟之璐,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你对着镜子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她没说话。她心里有数,像这个样子,只有一个原因:这个正在训斥他的男人,不要她了。她把毛巾递给他,斟酌着把许淑惠和杨里的事情说了,想了想,还是把被人威胁的那段事情隐去,她实在不想让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到这个地步。 “只有这些?” “嗯。” 叶仲锷听完,已经恢复镇定冷静。他左边的眉毛微微上扬,之璐知道这是他面对极难问题时才会露出的表情,可是他却撇开这个话题,转而说:“鲁建中跟你什么关系?” “他负责调查许大姐的案子,帮了我很多忙。” 窗外的雨声渐渐小了,叶仲锷微微笑了一下,露出亲切而模糊的微笑,也是她曾经最熟悉的笑容。他草草擦了头发,随即站起来朝外走,“出去吧,看他找到什么线索没有。”说着,顺手把毛巾挂在了衣架上。 几步之后,感觉自己外套的后摆被人用手拉住,曾经他很熟悉求救的信号。之璐从来都不轻易服软,仅有的几次都是如此。她扯着他的衣服,一回头,准能看到她垂着眼睛,咬着下唇,艰难地把话说完整。 第五十九章 这次也不例外,他目光稍低,没有意外地发现她的手抓着他的外套,皮肤的颜sè和外套的颜sè不相上下,他一时竟然不能分辨。他无声地看着她毫无血sè的脸,听到她喃喃说:“谢谢你能来。今天晚上……你能不能不走?我怕。” 结果出乎人意料的是,鲁建中这样优秀的刑jing,在房间里居然什么线索都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可疑人士,他所有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脚印,门没有撬开的痕迹,阳台也没有攀爬的痕迹。除了那几根断掉的电话线和书房里满地狼藉的情况,那个人好像完全没有出现过。或者说,在她们惊慌失措的时候,那个人溜走了。这样高明的作案手法不得不使人想起许惠淑的案子,也是事后无迹可寻,看来,这个人有着很强的反侦查经验,高明得让人心惊。 他们站在乱七八糟的书房里,人人表情严肃,却不知道说什么。鲁建中建议:“我会去跟小区保安要录像带看看,明天再让人来这里取一下指纹。锁一定要换。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说着他审视地看着钟之璐,问,“这个人到底是冲着你来的,还是杨里?你以前得罪过什么人?” 房间里所有的目光都汇集到之璐身上,气氛凝重,她想笑笑缓和气氛,可却怎么都笑不起来,最后说:“我当记者时得罪的人,恐怕十个指头都数不清。” 叶仲锷不经意地瞥她一眼,说:“不是你。” 之璐一愣,“怎么?” 没有回答她话的意思,叶仲锷看向鲁建中,用一种两人皆心神领会的语气说:“鲁jing官,我们单独谈一谈。” 两人一前一后地来到楼上的客厅,叶仲锷摆了个请坐的手势,说:“谢谢你冒雨前来,鲁jing官。” 鲁建中拉开椅子坐下,神态从容,“不客气,分内之事。” 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叶仲锷一次,是无意中碰见的,他跟自己上司的上司,也就是市公安局局长一起谈笑风生,那次叶仲锷留给他印象并不深,很快就忘记了。直到大半年后的相遇。在楼下时他觉得他眼熟,但是依然没想起来是谁;最后听到钟之璐的介绍方才想起自己曾经跟他有过一面之缘,顿时倏然一惊。原来,她的前夫居然是这样厉害的一个人物,多年的jing察经验使得他看人很准,往往只从一个人的面部表情和眼神里就可以看出对方的心思,可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完全无懈可击。内敛,涵养十足,说话时透露着举重若轻的从容。 “我知道她有麻烦,但没想到这么大的事情,不论那个人影是不是真的存在,这个麻烦都不会太小。但跟之璐做记者时的事情毫无关系,以前她惹的一些小麻烦,我都已经解决了,就算我有顾虑不周的地方,也可以断定,没有哪一个人,会在这样的雷雨天气潜入别人家里而一物不取地离开,门没有被撬的痕迹,窗户没有攀爬的痕迹,屋子里没有水渍,那说明这个人下雨之前进来的,而且有钥匙。这里的钥匙有三把,我,之璐,杨里。” 第六十章 “你怀疑杨里?”鲁建中抬起眼睛。 “我不怀疑她本身,杨里是好孩子,但她母亲的事情——”叶仲锷停了停,斟酌用词,“她也许知道一些内幕,被人胁迫也是可能的,就算她有所隐瞒,也不出自她本意。我不希望她受到半点伤害。” 鲁建中沉吟:“我有数。” “那就好,”叶仲锷切入正题,“这次的事情,和许惠淑被杀一事有关。许大姐的被杀,也只可能跟李凡和万博公司有关系。要查,只能从这方面下手,是个突破口。” 鲁建中略带诧异地看他一眼,脑子里闪过“难怪年纪轻轻就如此有为”的念头,“你说的应该是正确的。但李凡我们已经查过,他也很配合,只是,我们什么都没查出来,如果要彻查,恐怕还要工商部门出面。” 叶仲锷摇头,“我不是说经济案,我是说的其他方面。你认为李凡等人杀人会自己亲自出面?买凶杀人,就必然和凶手有间接的接触。” 鲁建中自然也明白,“我们考虑过了,监听过电话,也派人跟踪过,亦一无所获。” 叶仲锷正sè地看他,“这段时间必定会收敛许多,但我相信监视下去,以静制动,总会有收获。” 鲁建中目光炯炯,“叶先生,听你的意思,仿佛知道什么内幕?” 叶仲锷没有直接表态,只说了句:“需要我帮忙的时候,请尽管说。”鲁建中明白,这已经是态度了。 谈话眼看到了尾声,鲁建中迟疑片刻,神sè不变,“你们不是离婚了?” “婚是离了,但之璐,还是我老婆,”叶仲锷站起来,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道来,“很多事情,不会因为离婚而结束。” 十分钟后他们从楼上下来,从二人的神sè上什么都看不出来。鲁建中对之璐和杨里打了个招呼,说要先走。 这个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两点,而雨基本上停了,他是开着jing车来的,回去也近。之璐感谢再三,礼貌地送他出了门,她隔着门缝最后看到的,是他古怪的神sè和嘴角的那丝苦笑,她有点诧异,但最后什么都没问。 片刻后杨里也去睡了,客厅里再次剩下她和叶仲锷。他们站在客厅的磨砂水晶吊灯下,光影在二人身上流转,她看了他一眼,刚刚对上他的视线,然后约好了似的停顿了两秒钟,就知道说什么了。 叶仲锷朝她走近了一步,说:“我明天让人换锁。还有,今天晚上,我睡哪里?” 之璐拿手指在屋子里一晃,说:“房子是你的,你要睡哪里就睡哪里,”说完又想起他从来只睡卧室,忙说,“嗯,你睡主卧室,我去楼上睡。” “楼上的卧室几个月没打扫了,哪里能睡人?”他挥手,轻描淡写地说,“算了,一起挤一挤吧。” 二人在那张**都“挤”了好几年了,哪里还有什么好腼腆的,又不是当年的钟之璐,没结婚之前宁可睡沙发睡地板都不肯跟他睡到一张**去。而且——她的确是怕了,她的失眠问题没有缓解,还疲倦,疲倦得抬不起头,如果他在身边能有个好觉的话,也好。 第六十一章 其实只要他在这个屋子里,她就很安心了。听到浴室传来的水声,她放心了,是那种可以把命交给他的那种放心,眼睛也迷糊起来,几乎睡着的时候,感觉床身一动,眼皮下微弱的光芒随之消失,应该是他关了灯。不过今天没有灯也不要紧,他的呼吸,他的味道就在耳边,比任何催眠的药物更有效用。 她想要再次睡过去,可却不能,她屏住呼吸数秒,轻声说:“谢谢你,这么大的雨赶过来。” “不客气。”叶仲锷语气格外平淡。 不知怎么的,之璐想起电话里的那个软绵绵的女人声音,一句话不可抑制地从嗓子里冒出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你身边?是戴柳?还是别人?”哪怕是两人最亲密的时候,她都不曾问过他任何有关别的女人的事情,可是离婚了,却反而能说出来了,随即觉得懊恼,“忘了这个,我随便问问。” 叶仲锷胸膛微微振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你在乎答案吗?” 当然在乎,可无论如何都不想知道,有极大的可能xing,这个答案让她再次坠入深渊,于是说:“不,你不用告诉我。” 话音一落,她那床被子被人掀开,一双手迅速地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后面伸过去,双臂稍微一用力,她就落入了身边人的怀抱中,以他的手臂为枕。床身很宽,再睡两个人都未必会很挤。可是他还是要凑过来,像以前那样抱着她,炙热的唇停在她的脖颈处,并且没有说话。 之璐怎么会不知道他身体的这些小细节源源不断地传达出来的情绪和yu望,她提醒自己,他们离婚了,离婚了。没有义务,道德上也说不通……可怎么都挣扎不开,抑或是不想挣扎?她心里想着不知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一句话,两个相爱的身体,如何才能不纠缠在一起? 黑夜里,薄薄的鸭绒被下,她闭着眼睛,在直觉的带领下,脸蹭贴着他的耳边。他的头发尚有湿意,因而显得很软,散发着清淡香味。熟悉的味道又回来,被这种香气蛊惑,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反手搂住他的腰, 小小的一个动作,让一切蓦然无可收拾。 接下来的一切如此的顺理成章。两人的睡衣内衣大部分都给叶仲锷扔到了床下,之璐在他身下浑身发抖,感觉到他身体里面有条河流冲破堤坝,四处蔓延,蔓延到她的身体里,恣肆奔跑。 最紧张的时候,她意识涣散,一遍一遍地叫他的名字。 被叫的那个人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她的脸,五官jing巧优美,额角、眉毛,甚至细长的眼睫毛上都挂细细密密的汗水。 认识这几年来,不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固执,除了这个时候才会软弱下来,任他攻城略地,任他进入和占据。他于是狠狠地,再一次深入她,同时吻下去,声音近乎咬牙切齿:“钟之璐,你怎么就不让我省心?” 第六十二章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清晨。窗帘厚实,白光从间隙勉力挤出几线光,细长的光线勾勒出窗帘的轮廓,房间里依然是寂静和暗淡的。之璐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班也不想上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可是这一翻身就撞上了一个人。 睁开眼睛,看清身边人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一刹那觉得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她呆了呆,迅速抱着被子坐起来,退出去老远。 叶仲锷嘴角往下一压,两人缠绵得无法分开的景象还在眼前,在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之间如坚冰的关系会缓和恢复,可一觉睡醒,就变了个样子,仿佛他是毒蛇,避之唯恐不及。 知道她脾气倔强,顿一顿之后,叶仲锷开口:“你不想说什么?” 钟之璐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他没有穿上衣,上半身**在空气里,皮肤紧致,线条完美,在晦暗的屋子里分外明亮,让人移不开目光。曾经熟悉的身体,曾经的丈夫,她本来什么都拥有的,可她亲手毁了这一切。 是啊,结婚与相爱也许确有关系,但是离婚,与不爱,也许毫无关系。之璐忽然觉得心酸,侧头不看他,说:“对不起。我做你的妻子,真是失败,失败透了,有时候我想,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地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跟我说‘对不起’?除了反思,还有什么别的没有?” “没有了。” “我还以为你会说点别的。”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知道错了和改正错误是两码事。 其实之璐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jing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她会死的,而叶仲锷也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了。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叶仲锷一言不发地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地缄默着,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那天上班也上得心不在焉,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地跟叶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 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第六十三章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得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jing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sè。” 之璐不做声,埋头吃饭,多出sè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 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yu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生水起,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跟报社主任谈完话后已经是晚上,办公室里还有不少人加班,她用了个小箱子把自己的东西装好。她离开的时候很有气势,甚至还开跟同事们开了几个玩笑才走了出去,主任跟她说,他会对外说宣称她主动辞职,让她留着面子。她舍不得那些同事们,已经走得远了,可几步后忽然折了回来想再次告别,才清清楚楚看清他们脸上的表情: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怜悯和同情。 之璐这才明白了一个让她不愿相信的事实,原来这群同事们在更早的时候就了解了自己要被扫地出门的事实,她竟然沦落至斯。她离开了报业集团所在的大厦,在楼下抬头一看,别的没看到,只看到一扇一扇深sè玻璃,平滑犹如镜面。 到家之后,喝了半瓶醇香的白酒,在沙发上彻底地醉死过去。 第二天中午才醒了过来,翻翻自己的手机,不少是以前同事打来的,的确是关心她的,不过她没有力气面对,一个个地回复后,当天晚上就换了手机号码。 有车子在她面前摁了一下喇叭,声音刺耳。她抬头,路边一辆白sè轿车停在那里,戴柳从车窗里探出头,对她笑了笑,说:“去哪里?我送你?” “不用了。”之璐冷下脸。 戴柳说:“其实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之璐说:“我没空。” 戴柳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指甲颜sè鲜亮,她笑笑,声音悦耳:“是吗?我还以为你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各大新闻单位拒之门外呢。” 公车来了,就在几米之外。之璐看看公车,再看看戴柳,短暂的沉吟之后,上了后者的车。 戴柳今天分外殷勤,提出要请她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坐坐。 之璐拒绝,态度冷淡之极,“有话快说。” 第六十四章 戴柳把车停在附近的树下,说:“怎么,曾经的叶夫人连车都没有?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仲锷亏待你呢。” 虽然对车没有研究,依然能够感觉出,她这个车子绝对不会便宜。同样是做过新闻的,之璐有数,不论是做新闻主播还是她目前在电视台的位子,灰sè收入相当高,随便在新闻里插入一点什么广告,收入堪比她一年工资。这个社会的现状就是这样。学生时代的钟之璐还很有点为此不满,有点义愤填膺,越大,就慢慢想开了。 她承认自己相当看重jing神和道德的标准,但是她不会也不能强行让每个人都接受她的道德观点,也能以很宽容的目光看待一些现象和一些人。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很难宽容身边这个容貌姣好的女子。话不投机半句多。之璐面无表情地拉开车门,她一脚踏到地上的时候,听到戴柳在身后说:“钟之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的确是很优秀的新闻人才,这方面,你还是可以相信自己的。我实话告诉你,没有新闻单位要你,甚至你被南方新闻辞退,都是仲锷的意思,他在你去应聘之前,就跟报纸的领导打过招呼,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录用你。哦,他也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一瞬间浑身都僵硬了,血液上涌,视线陡然一片模糊,但惯xing犹在,脚步停不下来,来到路边,招了出租车。 仔细算算,主任忽然说起要辞退她,就是在她答应叶仲锷离婚后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前一两个月,他让她辞职,她不答应。原来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盘算,于是他表面上不动声sè,背地里开始行动。他一句话,一个电话,甚至还未必是他本人打的,就把她热爱的工作轻而易举地给断送了,而且,毁得那么彻底,残存的自尊心,自信心,还有骄傲,摧毁得只剩下残片。 随即想起以前采访过的新闻,弱势群体当真是卑贱如同蝼蚁。 她看着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不知怎的,猛然想起研究生时代跟罗罗的一番谈话。 那时她对自己和叶仲锷的感情并不确定,有心躲避,他打电话来她无不想办法搪塞,罗罗说她:“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人士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为自己辩解的人,她没说“我从来不用他的钱”,在那一个瞬间,她有点震惊地第一次意识到,只要有叶仲锷在,她做的所有事情,她身边的事物,包括她这个人,都会变了个味道,她已经不是她自己了。于是她想了想,苦笑着回答:“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仈jiu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地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第六十五章 罗罗瞥她一眼,只说:“你自己下决心吧。不过,我不赞成你跟他分手。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之璐,你走得太顺了,有时候都不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那番谈话之后,在很长的一短时间里,她都想跟他分手。跟离婚时一言不发完全不一样,那时他气得要炸了。他们看完电影,他送她回学校,在车厢里,她终于把那句在心里堆积了数月的话说出来。换来他冰冷而凌厉的目光,他“轰”的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你知道我多在乎你,你知道我爱你?可你从一开始就打算跟我分手,对不对?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跟我提出分手!你怎么做得出来!因为我有钱有权,让你丢脸了?我有的这一切,每一分都是自己打拼挣回来的,这个也让你的自尊、自信受损了?” 之璐第一次见到他生气成这样,后来也见过一两次。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不得不说,她其实是有点怕他的,叶仲锷这个人,老实说,同床共枕两三年后,她也不完全了解他。 坐在出租车上,她胃里翻江倒海。那次吵完架后她出去旅游了好几天,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在出口等她。一瞬间心都融化了,傻乎乎地扑到他怀里。然后,一毕业就被他拉着去结婚,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嫁了人,浑浑噩噩,稀里糊涂。继续发展,发展,终于离婚了。什么都没得到,不,得到了一套房子,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回来的一套房子。是不是很划算? 本科的时候多自在啊,ri子就像河流,一如既往若无其事地平静流淌。长这么大,父母头一次不在身边,完全没有人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天马行空没有拘束。如果有男生写情书,追到宿舍楼下,她就说:“我有男朋友了,在国外,我等他回来呢。” 很快的,也就无人滋扰。别人忙着谈恋爱,她忙着旅游,当家教挣一笔钱,父母再赞助一点,跟同学出去旅游,西安,xi zàng,四川,云南,敦煌都去过,回来后写数万字的游记,发表在杂志上,顺便挣挣稿费。 ri子舒心得像童话故事。 有些时候,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在事情持续变坏,坏到白热化的程度时,坏到你以为不可能再坏的时候,还将会出现另一件事情,它将会导致更加失控的状态,使得事情向着不可知的深渊滑去,令所有的人大惊失sè。 第六十六章 之璐目前的感觉就是如此。其一,采取指纹的结果刚刚出来,两天前那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整个房间没有留下外人的指纹;其二,监测的结果表明,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这个透露出的信息就更多了。上面两桩事实让人气馁,预示着凶手的狡猾程度之高。她此时坐在公安局的房间里,跟鲁建中和另一名负责这个案子的刑jing小王看着他们从小区保安那里拿来的录像带,准备接受第三次的打击。 带子快进着播放,车子驾进驾出,偶尔有人进进出出。重复累赘,之璐觉得没有看的必要,不过鲁建中依然坚持看下去。 果然,第三盘录像带开始后没多久,鲁建中让小王暂停播放,说:“就是这里。” 摄像头的分辨率很高,在电脑屏幕上显示的画面相当清楚。摄像头的镜头面向长街,由近及远,由上及下地往外看,最近的就是钟之璐。她头微微低着,挂着包,因为天要下雨而急匆匆地朝大门走,表情隐约带着丝丝缕缕的焦灼。之璐盯着屏幕上的自己,呆了呆。在屏幕上见到自己的脸,总是觉得不真实。 一旁的小王同样没看出哪里不对,说:“鲁队?哪里有问题?” 鲁建中走近电视,用手指着左上角,没有碰到屏幕,说:“把这个人,三个人中间这个,放大一点。” 细看,那里果然有个两三个小小的人,太远,以至于他们的面孔模糊不清,观其动作,大概是在匆匆地走路。小王正在一旁cāo作电脑,截取了图片进行处理放大,现在看上去更清楚了一点。依稀看出那个人穿着平凡,棕sè外套黑裤子,除了身材比旁边几个路人高大似乎再无任何特点。 鲁建中说:“他就是上次在超市里跟踪你的人。我预料不差,他每天都在跟踪你,你对他有没有印象?” 闻言之璐冷汗淋漓,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下屏幕,十分肯定,“完全不认识。” 一旁的小王忍不住插嘴:“有人跟踪你都感觉不到?这个人应该跟上次要杀你的那人脱不了关系。”鲁建中略略露出个笑,“她又不是jing察,没有我们这么敏锐,自然不能感觉到有人跟踪。” “不是完全没有感觉,”之璐唯有苦笑,“我走在路上,觉得人人都在跟踪我,看谁都不对劲,开始还觉得是我的错觉,现在才知道,其实我也未必错了。前一段时间每天晚上都听到屋子里有响动,也以为是错觉,原来也不是。” 他们隔着桌子对坐,鲁建中目光稍微一偏,就能看到她那眼睛里流露出的无奈神sè。坐在这张桌子后的女人何其多,可只有她,一个蹙眉就能让他心神不定。 想到这里,鲁建中心里一沉,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他正想开口说话,忽然屋子里的电话响了。他离电话最近,顺手抓起来,越听脸sè越沉,看得一旁的二人隐隐不安。一分钟后,他挂上电话,说:“两个小时前接到报案,新苑小区一名男子死在家里,死亡状况跟许惠淑很像,小王,找法医出现场。” 第六十七章 小王站起来,点点头去找法医。 之璐目光都凝滞了,迟疑了一下问:“连环杀人案?” “不能妄下结论,目前,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动作迅速地朝门口走去,到离开公安局,都没有人开口讲话。 局里的车子停在门口,鲁建中扶着车门站住,微微低垂目光,定定看她,“之璐,务必小心。”他平时都叫她“钟小姐”或者直呼其名,可现在却不知道怎么了,说话的那个瞬间,他成功地把那个“钟”字省略了。他感觉到自己对她的关心,缓缓压下心里的刺痛感觉,又说,“你现在跟杨里有危险,公安局的人手有限,也不能确定你们跟这个案子有多大的关联,我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跟着你。我建议,你还是回到你前夫身边,他有能力保护你们。” 这席话他说得深入肺腑,听得之璐直笑。 的确不无道理,叶仲锷也许是有能力保护她,她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四面楚歌,jing疲力竭。那次深夜采访回来,中途他们的车子挂在树上,几yu坠落数十米的悬崖,好容易才被解救回去。那几ri叶仲锷正在北方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连夜赶回来,又怒又心疼地说:“你怎么一离了我就出事?” 便走边想着事情,心里却酸楚,那时候他那么在乎她,可现在呢?迫使她辞职,迫使她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她毫无办法。 看到李凡的时候,他跟一个有着标准模特身材的美女从超市里相携着走向停车场,动作亲昵得让路人咋舌。之璐知道李凡喜欢笑,但是他现在的神情和肢体语言说明,笑容远远不能表达他的心情,只能用极度愉悦来形容,面容,包括头发都在熠熠生辉。 对有些人而言,兴奋或高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身边有那样一个美人的陪伴,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不高兴,哪怕是在花丛中流连多年的李凡也不例外。 似乎都没有多说话的意图,互相客气寒暄两句,之璐想想,没什么好说的话,抬脚要走,李凡忽然叫住她,笑容蔓延到了每一个动作,徐徐说:“请代我向叶兄问好。” 这句话是何意?之璐不明白,也没有想弄懂的打算。她送出个礼貌的笑容,结束了这个短暂的巧遇,搭乘地铁回家。 在地铁站里,之璐静静看着铁轨,忽然有种感受,人生就如同这两条轨道,有限而又无穷地延伸着,你知道它有尽头,但是你看不到,也找不到,只能看到站台里的那一点点数百米路程,就像人生那样,未来不可预知。 那天晚上,之璐接到了鲁建中的电话,他三言两语地把情况略作介绍:“死者叫庄华,是万博公司的财务科长,现在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这两桩命案是有关系的,从伤口上判断,杀死庄华和许惠淑的是同一个人。具体的原因我们正在调查。” 第六十八章 之璐心如乱麻。万博公司的所在地,正是名门大厦;而大厦和万博公司的负责人,都是李凡;许惠淑的工作地点,也是名门大厦,诸多线索终于汇集到一个点上。 她略作思考,说:“我知道了,谢谢你,鲁jing官。” 鲁建中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说:“光说你知道了,光说你知道这个状况了,又有什么用?你有解决办法吗?” 这句话带给她的刺激比刚刚的那番话更让她震惊和无所适从。曾经,叶仲锷也这么说过她,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他说:“之璐,别逞强,别倔强了。能承认一个问题不等于你能处理它,能面对一个困境,也不等于你能化解它。你有很多事情都做不到,为什么不让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来解决?” 他说那话也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在漫长的两年时间里她都没再想起过这句话,但此刻猛然忆了起来,并且觉得这话震得她耳朵发麻。扪心自问,她能解决这个案子吗?自己的xing命还因此而饱受威胁,那个跟踪她的人又是何方神圣? 心思沉了下来。她来到厨房,默不作声地盯着刀架。她起码要保护自己。很快,她取了一把出来,又从柜子里翻出许久不用的刀鞘,和细长的刀身配合得完美无缺。 “之璐姐?”不知何时,杨里已经回来了,正站在门口,紧张兮兮地看着她,“你拿刀干什么?” 之璐对她安抚地一笑,“看看而已。”这不是好的谈话话题,她很快转移,“五一要到了,你们放几天?”杨里神情恍惚,不知道在想什么,愣了愣才回答:“放三天。” “想不想出去什么地方旅游?放松一下心情?” 杨里摇头,“不出去了,我去图书馆看书。” 之璐把刀搁在案板上,另一只手搭在杨里的肩头,“跟我那时候一样,喜欢看书。那等你高考结束了,我们再出去玩。” 结果四月三十号下班前接到通知,出版社搞了个活动,去爬城郊的明云山。理由是说,这群编辑天天在办公室坐得太久了,应该活动活动筋骨。因为是硬xing规定,之璐也只有跟着去。 大多数同事都带了家属,邓牧华和贺清宁两个人穿着情侣装的运动服,说说笑笑,颇见甜蜜。最后分组比赛爬山的时候,他们三人给分到了一组。 这一带虽然经过开发,但还是难得的山野风光,空旷而清寂,原汁原味。山上树木葱郁,不时有泉水从山上倾泻下,他们边走边小声聊天。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艰难地爬到半山腰,此处树木数量多,被薄薄的雾气一绕,青葱翠绿凸现了出来,走在其中的人,远离了万丈红尘,宛如仙人。 风景如斯漂亮,但路并不算好走。贺清宁和邓牧华两人都不善走山路,互相搀扶着,之璐在一旁看得暗暗微笑。 第六十九章 挨着石头坐下来休息的时候,邓牧华感慨:“你倒是挺厉害的,根本想不到你这么会走这样弯弯拐拐的山路。” 之璐颇有点感慨:“小时候,爸爸带我回老家,老家那一带是山区,再说,大学时到处旅游,也锻炼过了。” 邓牧华叹息了一声:“还是读书的时候好,现在连个假期都没有,想去什么地方旅游又被拉到这里爬山。” “是的,还是读大学好,”之璐赞同,“最近,我都想回去读书了。” 贺清宁倒是不同意她们的观点,笑着把矿泉水递过去,说:“别抱怨了,起码这是公款游玩啊。” 邓牧华一听之下就笑了,往嘴里灌了几口水,擦一擦嘴角后说:“之璐,我真觉得你可以回去读读书。说起来,前不久我碰到于老师了,她还跟我提起你来着,说你去念新闻系,可惜了,还说,做新闻哪里需要读到研究生?简直是浪费人才。” 于老师是之璐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也是邓牧华的导师。之璐没想到这位曾经的老师还记挂自己,一时都有些说不出话,心里却一动,说:“于老师现在还带博士吧?” “都快退休了。怎么,想考博,再回学校去读书?” 考博,之璐思考这个问题已有好几天,一直拿不定主意,模模糊糊,此刻经过邓牧华这一提醒,就如同层层剥开笋壳,那个念头也如同新鲜的嫩笋暴露在清香的空气里,显得无比清晰。 那天晚上他们坐大巴车回到城内,人都快瘫软成了棉花,倒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 杨里给她端茶递水,又去厨房给她煮面,上面还放了一个煎得正好的鸡蛋。之璐没想到杨里不但会做饭,面条也能煮得这么好,本来不饿,结果愣是把那碗面条居然吃了个底朝天。 之璐感谢她:“小里,都不知道离了你,我怎么过ri子了。” 杨里眼睛里亮光一闪,躲开了她的目光,开口说:“之璐姐,你说反了。没有了你,我才不知道怎么办。我到现在,都没有认真谢谢你。我欠了你很多很多,真的,对不起。” 之璐摸着她的头发,正要开口说话,电话响了,是鲁建中打来的。闲聊几句之后,他很快切入正题,说:“明天有空没有?” “有的。怎么了?案子有突破?” 听着声音,鲁建中似乎笑了一下,“想不想抓到那个跟踪你的人?” 简直是大喜,马上说:“求之不得。” “明天上午十点,我来接你。” 见面的时候发现鲁建中并没有穿制服,他穿着淡蓝sè的休闲服,除了眼睛不像,看起来就像个刚出社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在市中心逛街,逛商场,跟这样的鲁建中在一起,之璐感觉相当新奇,也有些紧张。而两次无意中身体上的触碰告诉之璐,他腰间上别了枪。 第七十章 鲁建中对她微笑,说:“自然一点,就像你平时那样。别慌,也别乱。” 之璐驻足,深深吸气,点头。 此时正是五一长假,大街上人来人往。鲁建中跟之璐谈起庄华的案子,说:“法医已经完全确定就是同样的凶手所为:死于自己家中,一刀穿破心脏毙命,被另一人分尸,现场没有留下指纹,但有两个模糊的脚印。而根据我们调查取证得知,庄华和许惠淑的确认识,但是也有相应的解释,他们每天在一栋楼里出没,怎么都能混个脸熟。要说到熟悉的程度,没人知道。” 在调查中得知,庄华非常能干,有口皆碑,并且他沉默寡言,极少说话,没人能从他表情上看出什么,就像是一台工作机器。说到这里,鲁建中意味深长地说道:“循规蹈矩的人被杀是最扑朔迷离也是最难调查的案子,要么是死案,因为你找不到作案动机;要么,真相惊人。尤其是庄华,他有身份有地位,万博公司的财务科长,掌管一个有着千万上亿资产的企业的财务,无论如何都跟‘钱’脱不了关系。”之璐深以为然。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坚持要请客。因为她的原因,害得鲁建中和小王不能好好休息,她非常内疚。她以前做过公安线上的一些新闻,两人有共通的话题,因此,相谈起来,气氛融洽。融洽到她一时间都忘记他们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以为他们只是很好的朋友。 “你怎么想到要做jing察的?”她喝着滚烫的橙汁,问他。 “为人民服务啊。”鲁建中说完就笑起来,笑得眉目舒展,“其实很简单,我爸爸是jing察,我就考了公安大学,毕业之后就分配回了江州,进了刑jing大队。” “刑jing尤其辛苦,”之璐说,“连个完整的假期都没有。天天见到的,都是社会的丑恶面,都是人类为了私利而互相伤害。” “不错,jing察做久了,就会渐渐发现,有些人能险恶到什么地步,另一些人就能有多么善良。” 之璐深深为这番话折服,“有魔鬼的地方,必定有天使。虽然更多的人和事是模糊不清,没有界线,但总是更接近善良。” 下午的阳光灿烂透明,之璐跟鲁建中道别,用一种无心的步伐朝既定的巷子走去。白天有鲁建中在一起,完全不觉得怕,甚至都不在乎。此刻独处,恐惧终于浮出水面。 莫不相识的路人迎面走来,潜藏在他们身后的未知,潜藏在他们心里的恶魔蠢蠢yu动。她告诉自己要冷静,把来人一个一个看过去,竭力看得仔细;虽然心乱如麻,但强行克制自己,紧了紧自己的挎包——那里面有她最后的武器。 电话声乍然响起。本来就紧张的神经瞬间绷直,如同没有调好的琴弦,碰不得,哪里都不对劲。挂上电话,之璐长长松了一口气,露出了这数ri来第一个轻松的笑脸。 第七十一章 所料不差,那人果然跟着她走进了巷子,潜藏在路边小屋的鲁建中和小王用了三五分钟的时间,把他制伏,戴上手铐。 之璐在小屋里见到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隔了一会才问:“为什么跟踪我?” 此人倒是颇有几分胆sè,完全居于下风也无所谓,笑了笑,没说话。 鲁建中第一眼就注意到他上衣左兜里似乎有东西,于是示意小王把他衣兜里的东西拿出来。 此人皱眉,说了第一句话:“你凭什么搜身?” 鲁建中瞥他一眼,用一种恰到好处的威严和冷淡的语气回答:“你还不知道你犯了什么事?就凭你跟两宗谋杀案,一宗谋杀未遂案有关。” 男人扬了扬嘴角,“跟我没关系。再说,证据呢?” 说话间小王已经把他衣兜里的东西拿了出来,一个带着液晶显示屏的方形仪器,薄薄的,臂火柴盒大了一些,屏幕漆黑一片;还有一只绝对属于高科技范畴的手机。之璐不认识这个东西,鲁建中皱起了眉头,跟她说:“把你的手机给我。” 之璐有些诧异,还是把手机递过去,看着鲁建中熟练地打开手机,取出电池和手机卡,片刻后又把电池和手机卡原封不动地装回去。一通研究后,他把手机还给她,说:“你的手机里安装了jing密的跟踪定位芯片,外面很少见。” 之璐觉得无与伦比的荒谬,“你是说,有人跟踪我?” “看来是这样。” 犹自捏着手机发愣,可小王却再递过来另一部手机,说:“这人的手机,他拨出的电话都是一个号码,你看这个号码熟悉吗?” 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她盯着那张电话号码良久,终于笑出来,只是小小的微笑,却笑得眼睛酸麻。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是静水一潭,会包含很多的挫折和伤痛,还有,无法相信的事实和背叛。 她仰头看了看这个比她高了很多的男人,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是叶仲锷让你跟踪我的。” 如果你有一个想法,这个想法伤害着你自己的同时又伤害着你最爱的那个人的时候,那么你多半会不停地、反复地、无限地放大这个想法,心理学上管这叫做伤痕记忆。 这番话是心理医生朱实劝告之璐时说的。言下之意,就是要她刻意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可她发现,做到很难,起码,她无法克服这个困难。在出租车里,她紧攥手机,反复地想着叶仲锷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的所作所为。 站在那栋高达恢弘建筑的茶sè旋转门前,之璐脚步滞留了片刻,她第一次来这里,进去后禁不住稍微一惊。大厦一层是接待大厅,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放眼望去,黑sè大理石地面,纯白sè墙壁,数根青sè的柱子散落在厅内各处。简洁明快,让身在其中的人都觉得舒服,一心想待在这里,再也不用出去。 第七十二章 虽然是五一假期内,此处并不寥落,时不时地有人进出。之璐脸sè不好,朝电梯走过去,同时回忆着叶仲锷的办公室坐落在哪一层,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前台笑容甜美的小姐叫住她:“小姐,你等一下。” 大厅空旷,似乎都有回音,犹如此处磨亮的地面一样光滑。之璐不得不站住,说:“什么事情?” 她的语气有些僵硬,但小姐的礼貌堪称完美无缺,徐徐道:“请问您找谁?” 之璐冷淡地说:“叶仲锷在不在?” 那位小姐一惊,细细打量着面前这个直呼董事长姓名的女子,顿时猜到她恐怕身份非同一般,不敢轻易得罪,问了她的名字记下,拿起电话,拨了电话到刘秘书处询问。 电话那头的刘秘书仿佛是有预知一样,简洁明快地回答说:“来人是不是叫钟之璐?让她在楼下等一等。”然后交代了若干事宜。 于是前台小姐搁下电话,笑着跟之璐开口:“叶总正在开会,请问,您有预约没有?” 之璐皱眉,“那,他什么时候能开完会?我要见他。” 小姐忍住满腔疑问,微笑着请她去大厅的沙发上坐下,片刻后接了水送过来,说:“等叶总开完会,我再叫您。”她转身,高跟鞋踩者地板,声音清脆。 结果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眼见得夕阳西下。之璐xing子本就急,其间数次不耐烦,可伸手不打笑脸人,前台小姐甜美的笑容实在让她节节败退。起初是等得心焦,咬着唇在原地走来走去,那些质问的话在心里无数次地演练。后来是生气,气得心口疼,把盛水纸杯都捏成了一团,低头一看,恨不得那纸杯就是叶仲锷。最后已经彻底没了脾气,站起来要走,前台小姐觉得时机已到,几步过去叫住她:“钟小姐,请上楼吧。” 见还是不见?最初的气势已经没有了,只剩下无尽的疲惫。她上了电梯。 叶仲锷的办公室跟她想象中并无差别。之璐跟刘秘书有过数面之缘,招呼之后,她领着她进了办公室,从外锁住了门。 这间办公室相当宽大,卫生间茶水间一应俱全。大面积的玻璃被安装在房间朝南的方向上,夕阳斜了进来,照亮了背面墙上挂着素sè壁毯。壁毯下是长长的象牙白的沙发,上面有浅蓝sè的靠垫;地面在夕阳的照耀下泛着金sè的光,ru白sè的细纱软帘将室内外隔成了两个世界。而他就正站在窗前,照例是深sè西装,房间明亮,他的背影和光线混合模糊,宛如一片yin影。 之璐不做声,从挎包里拿出手机,扔在他的办公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动作有点大,小巧的手机一滚,跌落到毯铺上,声音较刚刚那声,小得多了。 叶仲锷这个时候才回头,看了一眼她,目光又停在手机上,没有表情。 第七十三章 不过一瞬,过往的回忆又被勾起来。他提出离婚那时候,也是这个表情。之璐定定神,冷冰冰地开口:“想见你一面还真难啊。这手机是你送给我的,有两年了吧,我不敢要了,也要不起了,特地来还给你。顺便问问,里面的跟踪芯片是怎么回事?” 叶仲锷坐下,双手放在桌子上,看她,“之璐,你就是来质问我的?我还以为你能想明白了。” 顿时明白过来,那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就是叶仲锷存心安排的。他的确了解她,特地把她的脾气都磨没了,才肯见她。真是高明,高明。 想明白了这节,之璐猛然觉得头晕,她重重吸了几口气,尖锐地开口:“还有个问题我不明白。叶仲锷,你还背着我干了些什么?让我在楼下等一个多小时,派人跟踪我,让报社辞退我,让我找不到工作……你有一天尊重过我的意思吗?我就活该任你搓圆捏扁?把我耍得团团转,看着我做困兽之斗,大概挺有意思的?” 接到私家侦探周云电话的时候,叶仲锷就已经知道她会来,并且目的明确,就是来吵架的。他刻意让她在楼下等了等,让她有时间平息愤怒。叶仲锷阖上眼睛片刻,开始再一次的思考。不论什么大风大浪都能想办法成功解决,可偏偏一面对她,一面对所谓儿女情长,立刻技穷。 他脸sèyin郁,目光锐利如刀,眉头渐渐地锁了起来,说话的速度很慢:“之璐,我们开诚布公地谈一次。我们认识五年多,结婚两年十个月,你就得出这么个结论?原来,我不尊重你,真是前所未闻。你扪心自问,什么时候当我是你老公了?你要做记者,我依你,我支持你;你不要孩子,我也选择不要。你还要我做到什么地步?” 之璐心里长起了巨大的仙人掌,锐利的刺,细密地没入心脏,轻轻晃动也会疼痛,可是她不顾,声音陡然拔高:“这个手机,我用了整整两年啊,原来那么早,你就开始监控我。这段时间,你知道我天天疑神疑鬼以为自己有病?你知道我已经被吓得神经衰弱了?叶仲锷,你凭什么这么做?” 叶仲锷心凉透了,冰冷的愤怒夹杂其间,平时绝不会说的话,此时顺利地脱口而出:“我凭什么?不让人跟着你,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我是不知道,你知道!”之璐不甘示弱地看他,嘴下也不甘示弱,“我是什么人,什么xing格,你不是不知道。我受够了,恨透了你对我生活的干涉。如果我的安全需要你用跟踪我调查我的方式实现,那我宁可不要!路是我选的,是死是活,都跟你没关系!” 叶仲锷“霍”的一下站起来,盯着她,英俊的面孔愤怒得扭曲,摁在桌上的双手青筋历历可见,“你是我老婆,你居然说你的死活跟我没关系?钟之璐,怎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么自私?” 第七十四章 之璐无声地笑了笑,笑完了觉得不够,再笑。 “现在,不是了。”之璐轻轻说。 她说,现在不是了。,对,这句才是现实。话说得再漂亮,哪怕再爱她,可现实始终大于一切。他了解她的xing格,也因为她的xing格她的聪慧她的美丽她的正直义,无反顾地爱上她,到现在都没有后悔,可是,人的一辈子,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被延长,在这漫长的生命里谁都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叶仲锷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不再看她,伸手指了指门,“我也受够了。你出去。” 她踩着地毯出去,脚步无声。拉开门的时候,她想起一件事情,停了停,说:“等小里高考完,我会尽快把房子还给你。” 之璐独自坐着电梯下楼。她并不想说这些,可是那些伤人伤己的话,还是不可抑制地从她嘴里跑了出去。伤痕记忆,惨痛,破损,而且无法自拔。她这么想着,眼光一片茫然,很久,眼泪爬了满脸。 离开后才想起应该给鲁建中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可手机已经扔在叶仲锷的办公室,里面的电话也没有保存,又不能回去拿,一时有些发怔。以前的手机给了杨里,得去买个新的手机了。这么想着,脚步一拐,去了一家手机超市。 之璐对手机向来没有要求,能打电话发短信就可以了,很快就买下一个小巧的手机,一千出头,倒是便宜。 假ri期间,商场里在搞活动,买手机送两百块话费,她想,这么多话费,何年何月才能用完?以前做记者时电话络绎不绝,现在,都不知道还能跟谁打电话。 她记得的电话号码不多,家里的,父母家里,想了想,打了个电话告诉父母换了个手机号,果然被批评:“怎么老换手机号?” 回去的路上堵车得厉害,乘客们久等不住,纷纷下车步行,很快公车上只有寥寥数人。之璐向来都是随身带着书,于是拿出书开始看,翻了几页之后抬起头,看到了杨里,她背着她那只很旧的书包,脚步匆匆,从拥堵不堪的车辆中间穿过去,到了对街,朝附近公车站走去。对街的方向并没有堵车,交通便利。 杨里并没有说过今天要出门,现在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家里学习才对。顿时想起鲁建中曾经说过,小里瞒了一些事情。 之璐嘴角一抿,也跟着下了车,她一路小跑,可是依然没能追上杨里,眼睁睁地看到她上了291路公车,恰好有出租车缓慢经过她身边,她上了车,指着前面的291,说:“师傅,麻烦你跟在那辆公车的后面。” 实事证明之璐多心了。杨里并没有去别的地方,她在嘉禾路口下了车,拐进了熟悉且窄小的巷子口。之璐在出租车里看着她瘦小的背影,恻然不已。不过是想回家看看,回到那个只有她和母亲两个人的家。她本想下车跟着她一起回去,可伸手拉车门的时候,又顿住了。刚刚还颐指气使地指着叶仲锷跟踪她,可她现在又在做什么?跟踪杨里?于是,手缓缓地放下来,跟司机说:“去一趟公安局。” 第七十五章 在公安局门口遇到那个跟踪她的男子独自一人出来,神情悠闲,看来确无可疑。她面无表情地站住,盯着来人。 那个男人对她点头招呼,主动开口说话:“你可以放心,以后我不会再跟着你。不过,钟小姐,我有一言劝告。” 一瞬间只觉得荒唐。跟这样一个把自己调查得清清楚楚的人谈话,完全处于劣势地位,她好不容易忍住怒气,语气僵硬,毫无回转之意,“不劳你cāo心,我没兴趣知道。” 男子笑了一下,靠着树,掏出烟来点上,吸了一口后方说:“钟小姐,你实在不应该对叶总生气,他从来没有对不起你,让我跟着你,不过是担心你的安危。我早劝过他,让你吃几次大亏,肯定就能学得收敛一点,工作的时候不会那么咄咄逼人,也不会那么不管不顾。可是,他不听。” 说完见之璐垂首,目光低到了看不见的地方,他继续说:“以我对你的观察,你相当聪明,又是新闻记者,世事人心也看得清楚。决定成功的,除了个人能力,也有别的客观因素。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可在你自己身上,就拒绝相信这个道理,一厢情愿地认为都是你自己的能力,这样,实在不好。” “是啊,你说得都对,都对。”之璐习惯xing地紧了紧挎包,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带子,被人说中心思,加上刚刚跟叶仲锷吵了一架吵得心神俱裂,这番话听得她都站不稳,负隅顽抗地笑一下,守住最后的防线,连连点头,“每一个人都要把这话跟我说一遍,不停地重复,都是我的错,我都听着呢,谢谢指教了啊。麻烦你回去转告叶仲锷,我们现在半点关系都没有了,行不行?”说完也顾不得看他的脸sè,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去。 几步之后听到一句话从身后飘来:“还有一句,最大的敌人往往在你身边,你应该多留心那个叫杨里的女孩子。” 她在公安局里找到鲁建中,他告诉她,跟踪她的人,是本市的一位私家侦探,叫周云,在那个行业颇有名望。 鲁建中给她看周云的口供记录,有含量的信息不多,叶仲锷三个半月前雇用了他,让他确保她的安全。至于什么原因,周云说,叶仲锷没有告诉他,他自然也不会多问,无非是拿人钱财帮人做事而已。 鲁建中问他,有没有发现什么人对她不利,那天晚上她差点被人杀害又是谁干的? 他回答说,不清楚,不知道有这回事。不过应该可以肯定,的确有些人想对她不利,具体是什么人,他一无所知。 之璐抚额苦笑,觉得不对,“原来周云都跟踪我三四个月了,我还真是迟钝。” 抬头才发现鲁建中并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他低头看着周云的口供,凝眉深思,自言自语地说:“奇怪。” 第七十六章 “奇怪什么?” 鲁建中看一眼她,正要开口,小王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信封,“鲁队,刚刚收到一封信,寄给你的。”说着把信封递过来,“你看啊,这信挺蹊跷的,没有寄信地址,收信地址是贴的纸条,打印出来的。” 信封里掉出来几张纸片,之璐没有看到上面的内容,几页纸扫完,一旁的鲁建中和小王脸sè均是一变,两人愕然对视一眼,好奇心发作,之璐一时没忍住,问了句:“是什么?” 鲁建中瞥她一眼,伸手在字前一挡,迅速折好,站起来说:“我去跟局长汇报一下。” 心知他们有事不能告诉自己,之璐知趣地不再久待。心情沉重,脚步也沉重不堪。在这两桩案情上,鲁建中并没有瞒着她什么,因而刚刚的行为也就显得刻意,那看似随意伸手一挡的动作,竟像是怕她看见信上的内容。 回家的时候,杨里也回来了,趴在茶几上写作业。她倒水的时候,之璐顺手拿起两张卷子看了看,顺带着指出英语卷子里的语法错误和语文卷子里的错误,诧异她怎么错了那么多,随即想起下午的事,深深叹息,拍拍她的头,“我知道你很想你妈妈,也很想抓到凶手,可是这些事情,怎么都急不来。一切事情,高考后再说。” 杨里眼神闪烁不定,轻轻问:“之璐姐,已经有两个月了吧,我听说,刑事案的最佳破案期限就是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内都破不了,再破案的可能xing就不大了……如果jing察抓不到杀我妈妈的凶手,怎么办?” “我觉得,应该能找到。”之璐说。 杨里固执地追问:“能找到,抓不到又怎么办?” 一时哑然,公安机关的破案率的确不是很乐观的数字,所以从来不对外公布。而且两个月过去了,鲁建中也没有查到什么具有决定意义的线索。她只好避重就轻地回答:“小里,如果我被杀了,就不希望有人为我报仇。你妈妈肯定也是这么想的。真的无法破案,你不要背包袱,好好生活下去。” 吊灯白亮的灯光下,杨里的表情不再是她以往成熟和忧伤交织的神情,她仿佛一下子长大了很多岁,几近苍老,她说:“之璐姐,好好生活下去,你说,怎么可能呢?你能做到吗?” 之璐吁出一口气,没有回答。其实心中已有答案。 礼记里怎么说来着,父母之仇,不仕,虽除丧,居处犹若丧也。弗与共天下,不可以并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五一假期剩下的几ri,之璐都是在找房子中度过的,邓牧华打电话让她出去玩,她也拒绝了。最后终于在江州大学附近,也就是她的母校附近找了一处房子,一室一厅,也并不贵,她交了订金,约好下个月十号搬来。左邻右舍都是些大学生,每个人都有着青chun活泼的脸,笑意张扬。 第七十七章 定好房子,随即又买了一堆水果和补品去探望于老师。于老师正在逗孙子,强行留她吃饭。得知她的来意,又惊又喜,说她终于想明白了,当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推荐了一大堆书目。 之璐脸上微笑心中苦笑,被生活打败了,只好逃回校园,真是可耻。 离开于老师家,又去学校的书店,买了一堆书,外国文化史,世界文学等等,当夜就苦读。 杨里占了书房,她就在客厅里看书记笔记,深觉时间仓促。算来,还有五六个月,博士生考试就可以报名了。 到底是年长了几岁,记忆力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好。以前的钟之璐,看书快而且从来不忘,尤其是喜欢的小说文章,看过两三遍之后就能大段地背出来。她对着书叹了口气,拿着茶杯,给自己倒水喝。书看得累了,随手打开电视,习惯xing地调到新闻频道,恰好正在播报各省党委调动换届,新的省委书记上任了,然后叶青茂的名字和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播音员念着他的简历。她仔细地听完了那则新闻,下意识地拿起手边的电话,半晌后又挂掉了。 的确很久没给他们打过电话了,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最后见公公婆婆的时候,叶青茂还语重心长地说了句:“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你还是我的女儿,以后什么时候要来就来。”之璐的眼泪当时就流下来了,怎么都忍不住。 第一次上门的时候,她忐忑不已,生怕这个公公不满意自己。可他笑眯眯,和蔼可亲得让一旁的叶仲锷大吃一惊,悄悄说:“没想到啊,我真的没想到。我说带你回去给他们过目的时候,爸爸一脸不满,怎么一见你,他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她也奇怪,不过结婚的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原因。 那时候叶青茂刚刚从外地调职到本省省委,对本省和江州市并不了解,因此在上任后的一个月在市内明察暗访,了解民情民生。曾经有次他们坐在了同一班公车,那时他们互不相识。车上的人有些多,他们都是站着的。 没过多久,一位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老人家上车了,背着一只脏兮兮的口袋,那只口袋很沉,压得她摇摇yu坠。她身上有很重的味道,一旁的人都往外挤,唯有之璐没有躲开,还帮她把袋子取下来,问她到哪一站。因为无人让座而老人家的目的地是终点站,之璐俯下身子,请离她最近的那名年轻男子让座。她的语气相当客气,可那个年轻男子看她一眼,又看了那个老人家一眼,笑嘻嘻地说:“给你让位子可以,但是她不行。” 之璐不搭腔,只是看着那个年轻人,又重复了一次:“有劳你给这位老人家让个座位,谢谢你。” 那个年轻男子起初不答应,之璐就一次一次地重复那句话,直到那个年轻人终于按捺不住,站起来下车。 第七十八章 之璐自己是把此事忘得差不多了,但这一幕却半点不差地落到叶青茂的眼底。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对之璐的行为颇为欣赏。更巧的是,几ri后,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个女孩子以未来的儿媳妇的身份出现,当下真是又惊又喜。 叶青茂说出这件事情的时候,叶仲锷一脸得志意满,不论三七二十一,当着所有亲人朋友的面凑过去吻她,说:“老婆你看,这就是缘分,注定你要嫁给我。” 想到这里,心口又是一阵绞痛,真恨不得患了失忆症才好。抬头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她收拾书和笔,家里的电话却忽然响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号码是本市的。 这个时候的电话多半是有急事,她抓起来,“喂”了一声。 那边的声音却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人的,说:“钟记者,打扰了。” “我是钟之璐,你是哪位?” 那人说:“你想不想知道是谁杀了许惠淑?还有那份文件。” 对方的声音明明很平淡,可就是没来由地让之璐浑身冒出寒汗。她握着电话的手都在发抖,“你是谁?有什么线索?” 那人仿佛笑了一下,慢条斯理地说:“明天晚上十点,市中心běi jing路五号青山酒吧。还有,一个人来,不许告诉jing察,否则,你一辈子都得不到。” 她几乎不需要思考,“好。我答应你。” 她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思考是否要把此事告诉鲁建中,但最后都是忍了下来,他们有好几天的时间没有联系了。中午她特地去电信局查那个电话号码,只查到此号码是用公用电话,一无所获。 邓牧华颇担心她,说:“怎么休息了七天,你反而萎靡不振?一副印堂发黑的样子,最近小心啊。” 之璐瞪眼,“印堂发黑?你可不要乌鸦嘴啊。” 说归说,下班后她还是咬咬牙去了青山酒吧。跟她想象中截然不同,青山酒吧规模很大,环境亦相当舒适,装饰极具多伦多风情,价格偏贵,但也能够接受。她去的时间还早,刚刚开门不久,客人也不多。之璐挑了个不错的位子坐下,点了杯酒,慢慢地喝。如果可能,她想看书,可惜光线实在太过微弱,两人近在咫尺也未必看得清楚对方的脸。 人一旦多起来,最初的恐惧感荡然无存。灯光黯淡,人影交错,酒气蔓延,梳着怪异头发的歌手旁若无人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喧哗声四起,酒吧音箱流出高亢的曲子,人群沦为黑暗的轮廓。 有人拍了拍她,“我可以不可以坐这里?” 之璐仰脸一看,诧异道:“李总,怎么是你?” 李凡身边自然是不缺美女的,这次也不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几乎是挂在他身上,二人身体贴合得毫无缝隙,看着就令人脸热。李凡却也不觉得尴尬,让身边的女孩先走,在之璐对面的位子落座,服务生立刻过来。 第七十九章 李凡熟络地问她:“怎么你一个人?” “我约了人。”之璐说。 “什么人?” 想一想,之璐说:“很重要的人。” 服务生用托盘送酒过来,李凡递了一杯给之璐。酒虽不烈,但很是辛辣,之璐喝第一口的时候,居然被呛了一下,连连咳嗽。 李凡拍拍她的背,递过餐巾纸。 之璐喘息初定后,说:“你怎么又在这里?” 他说:“这酒吧是我朋友开的,来捧场。” 之璐“噢”了一声,心思转到另一件事上,问他:“你知道庄华死了吗?跟许大姐一样。” 李凡本来还神采飞扬的脸上顿时黯淡了几分,“知道,jing察来找我过,没查出什么,出了这样的事情,公司上下都人心惶惶,我也一样,不过,希望只是巧合,”他摇头,“活着,真不容易。” 怎么算,李凡跟这件事情都脱不开关系。可鲁建中说过他调查过他,他配合得很,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跟这两桩谋杀案有关,他毫无可疑,只能说他认识两个死者并且是他们的老板而已。 说不了两句话,那个陪同李凡一起来的年轻女孩子过来叫他,之璐目送二人离开,看着他们从各种各样打扮的男男女女身边经过。有人嬉戏,有人调笑,有人拥抱,空气里弥漫着世俗的味道,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明明灭灭,酒杯的光泽宛如一只只迷人的眼睛微微闪动,所谓红尘万丈,不过如此啊。 感觉到怀里的手机在震动,她取出来,看到有短信,只有几个字:“到二十五号包厢。” 她问了服务员,准确地找到了房间,进去前,下意识地抓紧了挎包,伸手在包里摸了摸,意外地发现,那把水果刀并不在自己的挎包里。走廊幽暗,空无一人,尽头处才有红sè的壁灯。她深吸一口气,摸了摸攥在手里的录音笔,这才拉开房门。 屋子里没有光。随着房门缓缓被拉开,起初露出了黑sè的一条线,后来扩展,再扩展,房门半开,屋内一片黑暗,事物皆不可见。 空气中有股味道,湿湿的,冰凉的,无处不在。她吓得冷汗淋漓,依然强自镇定,说:“有人在吗?我来了。”说着,小心翼翼地往前跨了一步,因为害怕,她没有关门。 在屋内走了几步,此时才察觉到那股湿漉漉的味道是什么,仿佛是血腥味,是她在杨里家里闻到的那股味道。之璐被这个想法一惊,木头般矗立在原地,不敢轻易动弹。其实心里复杂极了,跟那晚的情形何其相似,她怎么总是记不住,一个人孤身犯险,说到底,还是那股无所顾忌的念头作祟。 许久后,再次扬声问了一句:“有人吗?” 灯应声而开。 之璐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不是没有见过死相惨烈的死人,可无论见过多少次,此刻她面前这一幕,都不及她看到死人那么震惊。不,不是死人,五步之外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扶着壁柜站着,面露惊恐,正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她。此人的小腹上插着一把锐利的尖刀,他一只手扶着刀,一只手指着她,大吼:“你居然要杀我!你这个女人,居然要杀我!” 第八十章 什么?我要杀他? 大脑一时短路,之璐短暂地一怔,旁边的包厢门打开了,一个女子探头出来,瞥到这一幕,惨叫了一声:“有人杀人了!” 很快的,服务员应声赶到,走廊里的包厢门陆续应声打开。 之璐站在原地,太多的信息拥来,她一时无法消化,只知道,世界的一切,就像排成长队的多米诺骨牌似的,顺次倒下。 来过公安局那么多次,可第一次被当作嫌疑犯押送进来。那几名jing察很给面子地没给她戴上手铐,可她觉得自己受到的待遇,已经和凶手所差无几。 离开酒吧的时候,半条街的人都出来看热闹,少不了有人对她指指点点,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说这么漂亮的姑娘,想不到心肠那么歹毒,居然杀人,说人心不古,世风ri下啊。 她在审讯室兀自微笑起来。还是划算的,她杀人,总比她被杀比较好。 不知道在里面等了多久,门终于被打开。几名jing察进屋,都是她认识的,为首的就是鲁建中。房间很小,没有钟,连窗户也没有,除了一张桌子,数把椅子,别无所有。她头顶悬着一盏白炽灯,在惨白的灯光的映照下,她发觉自己双手的脸sè也是惨白的。 鲁建中坐下,看着她半晌。她也坦然地看回去,脸上的笑意似乎都未退却。 很快,鲁建中对那两名作笔录的jing察点头,终于开始问话:“你的名字?” “钟之璐。” “职业?” “南方文艺杂志社编辑。” “复述一下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一句一句地问,她一句一句地回答,准确清晰。 “今天晚上为什么去青山酒吧?” “昨天晚上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害死许大姐的那份文件给我,要求是我一个人去,我就去了。你们可以去查通话记录。” 鲁建中目光一闪,沉声:“这件事,还告诉过别人没有?” “没有。” “为什么?” 之璐侧头,淡淡地说:“做记者时,习惯了。经常接到爆料的线索,一个人也就去了,也并不觉得单刀赴会很可怕。而且那个地方是酒吧,人也多……根本没想到,那个人是针对我。” 鲁建中眉头一紧,想说什么又顿住了,取出一叠照片在桌子上摊开,说:“这把刀你认不认识?” 之璐看了一眼,说不诧异根本不可能,呆了呆后才点头,“是我的刀。我一直放在包里,准备防身。可今天才发现,不见了。” “怎么不见的?” “不知道,我没有印象。” “你确定是你的刀?” 这的确是个不能回避而且相当重要的问题,之璐迟疑了很久,才点头,“应该是,这种花纹,没有错,和我家的刀具是一套。” “那名男子叫章德,是庄华的朋友。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没有?” 第八十一章 “完全没有。” “章德现在正在做手术,在手术前,咬定你要杀他,还说他认识你。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 之璐苦笑,“我都不认识这个人,为什么要杀他?” 鲁建中眼睛霍然一亮,缓缓伸出手,说:“把你的包给我。” 之璐虽然纳罕,但还是把挎包递过去。本来做笔录的两位jing察也过来,围在桌前,看着鲁建中一样一样地把包里东西拿出来。起初都平淡无奇,一本《世界文化史》,几支笔,一个小小的笔记本,一个小巧的化妆盒,一把木梳,两包纸巾,最后是一个折叠的信封,鼓鼓囊囊的。鲁建中把信封展开,倒出来一叠折叠得很厉害的纸,然后把那叠纸展开,抹平。 之璐终于觉得不对,她的挎包里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信封? 她惊讶,可几位jing察比她还要惊异,尤其是鲁建中,脸sè都变青,看她的时候,满脸的不可置信。他们交换了一下目光,鲁建中重重把那叠纸拍在之璐的面前,眸子里仿佛能冒出火苗,他们对视了足够久的时间,他终于开口,说:“据章德的口供,他说,你看到了这份文件,因此,对他起了杀心。” 她低头,看着鲁建中的手从纸上挪开。因为没了外力的作用,那叠纸的边角顺着折叠的痕迹再次蜷缩起来,皱巴巴地朝一个方向聚拢,如果说纸也有表情,那么,那缓缓的动作绝对算得上是嘲笑和讥讽,像是给一屋子的人看脸sè。 那瞬间的感觉,根本不能用震惊来形容。 就算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就算那个男人指控她持凶杀人,她都没有现在这种感受。她觉得荒谬,茫然,匪夷所思。她一页页地翻看那几页纸,经济学名词和冰冷的数字轮番跳入眼眶,放下那份文件的时候,四肢彻底冰冷,大脑像断电似的一片空白,那种冰冷和绝望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可是看在外人眼底,却是冷静和处变不惊。她的平静,换个场景下,绝对是令人称道的优秀品质。世界崩坏于前依然面不改sè,淡漠处之,真是大家气度。可惜这是在审讯室里,不是在别的地方,她的默然只能透露出两个讯号,一是太震惊,大脑僵化,什么都不会做了;二是,默认。 之璐看着他们,只问:“是不是真的?” 没有人能给她明确的答复。 从审讯室出来,她被押送到了拘留室。这个房间跟审讯室一样大小,有一扇小小的窗户,灯火如豆,相当yin冷。五月初的夜晚还是颇有凉意,但有得必有失,寒冷和寂寞对大脑的思考很有好处。 之璐整夜整夜地思考。其中鲁建中来过一次,给她带来外衣和水。之璐看看他,微笑着道谢,她手有点抖,怎么都展不开那件外套,鲁建中把衣服给她披上,双手搭在她的肩头,两个人靠得很近,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的温度,那种姿态几近拥抱。 第八十二章 他忽然开口,声音极低:“我知道不是你;但指纹检测结果刚刚出来,刀子上有你的指纹,动机,口供和物证都有。想翻案很难,但不论到什么地步,都不要认罪。” 之璐心思根本就不在这里,根本想不起为自己的处境担忧。她恍惚地听完,说:“麻烦你照顾一下小里。”顿一顿又说,“安业集团走私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刚刚打听过了,据说纪委已经决定成立专案组在调查,总会有个结果。” 之璐艰难地咽下一口空气,喃喃自语:“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为了对付我,还是叶仲锷,还是叶家?或者,一网打尽?” 她的语气并不是在问他,因此鲁建中也没有回答。他略略低头,看到她头发漆黑,额角光滑,sè泽宛如白玉,让人想吻上去,他呆了呆,一个瞬间,手心就蓄满了汗。他站不住,也不能再跟她待在一间房间里,迅速转身离开。 好在已经失眠惯了,之璐那晚上照例没有睡着,那个晚上跟以往相比,格外漫长,每一秒都让她觉得度ri如年。她学过一些经济知识,看了不少书,那封文件上的每段话的意思她都懂得。上面罗列出的种种,虽然不尽翔实,但依然可以窥得大致面貌。 走私,骗汇骗税,金额高达数亿,文件里虽然没有提起,但是毫无疑问,所有的一切数据都直指身为董事长的叶仲锷。他怎么会参与到这种事情里面? 她认识的那个叶仲锷,她嫁的那个叶仲锷,简直是一个传奇。他有能力,称得上长袖善舞,做人就像其父那样堂堂正正。他毕业后在华尔街的证券交易所工作了两年,他仿佛天生就有某种洞察力,对外汇交易的变化趋势总是能做出jing确的分析,在金融界名噪一时。后来他被叶青茂招回国,他们结婚那年,他进入国家控股的安业集团任副总,两年后,安业集团终于一改亏损的现状,成功地起死回生,顺利发展壮大,而他也在去年终于坐上了董事长的位子,那时不过三十三岁。 他模样英俊,气质恢弘,神情笃定坚毅,不像一个商人,反而更类似政治家的气质,大气,高屋建瓴。他说笑起来,仿佛就能看到缤纷光芒从他身上流淌出来,热烈,自信,甚至使人甘愿俯首称臣。他几乎就是在给男人的魅力这个词作注解。 之璐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他怎么会跟走私扯上关系?他怎么会干这种鸡鸣狗盗让人不耻的事情?而且不光是他一个人,他每踏错一步,都会牵连到他的父亲,他刚刚升为省委书记,真正的牵一发而动全身。他只能比别人更小心谨慎,怎么会让自己陷入这样一个泥潭而不能自拔?他是雄鹰一样的人物,怎么会把自己降到地上和宵小为伍?绝对没这个可能。 半夜的时候,她再也忍不住,想给他打电话,可所有的通信工具都被没收,于是只好在几平方米大小的拘留室不停打转,能够停下来的时候,终于听到清晨渐渐起身落定的某种声音,遥远而不真实。 第八十三章 这是她有生以来过得最特殊的夜晚和清晨。 她彻底明白伍子胥的一夜白头也许并不是后人杜撰,思考得太多,大脑不堪重负,血液流失,整个人彻底被抽空。她去卫生间洗漱,对着镜子,试图用手理顺头发,只轻轻一抓,一把头发就掉了下来,散落在水槽和地上,触目惊心。 鲁建中昨晚在公安局熬了一个通宵,一早就来看她,顺便给她送来了早餐,她胡乱吃了几口就放下了,本来就吃不下什么,现在更是如此。 瞥她一眼,鲁建中说:“这个时候,还是多想想你自己的案子。章德的伤情鉴定结果,我猜重伤是逃不过了。其中涉及到的司法程序,你也不是不清楚。” 顿时悚然一惊。她差点就忘记自己为什么会被拘留在此。她闭上眼睛,竭力让自己平心静气,回忆自己知道的那些法律知识,很快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毫无疑问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的。拘留两个星期无论如何少不了。就目前来看,一切的证据都指向她,事实不容回避。如果拘留期间,没有新的证据提出,而以往的证据又被进一步确认,她就会被移交到法院量刑判决。 鲁建中看见她在考量这件事情,没有打扰她,静静等她抬头,眸子里光彩再现后,才说:“你现在要做两件事,马上联系家人请专业律师,还有,仔细回忆一下昨天晚上的每个细节,看到底有没有什么遗漏的线索。”顺手把电话递给她。 握着电话,她分外犹豫,最后还是打给了爸妈。老两口正锻炼身体回来,打算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去旅游。一接到电话,王良静都傻了,竟然哭了起来;钟载国多年银行行长没有白当,也比常人冷静,知道电话里什么都说不清楚,安慰女儿不要着急,挂上电话前说:“我们马上就来。” 眼下,证据成了当务之急。谁有可能把她的刀从包里拿出来,谁又把那个信封和文件塞到她的包里? 之璐一紧张就想抓住什么东西,可现在没有任何东西能让她抓住,下意识地双手合在一处,仿佛这才有了安全感,说:“昨天晚上,我在酒吧遇到了李凡。我们聊了几句,他请我喝了一杯酒,我被那杯酒呛到了,咳嗽得很厉害,”之璐慢慢回忆,“那时候,我的包就在我身边,如果那个时候他动了我的东西,我绝对不会知道。” 鲁建中面露喜sè,眼光一跳,“是一条线索,继续回忆,还有什么别的线索没有。” 下午的时候,她又被带到审讯室一趟,鲁建中这次变成陪审,这次主导提问的,是另一名jing察,叫薛宏伟。之璐曾经采访过他,他们还一起吃过饭。他是公安系统里赫赫有名的人物,是刑jing执法队伍里的博导级人物,奖章得了无数。她的案子是小案子,犯不着他出马,可见,他来此的目的绝对跟叶仲锷有关。 第八十四章 薛宏伟完全没表现出认识她的样子,他看了会昨晚的审讯记录,依葫芦画瓢地再问了一次。之璐还是一样作答,可最后他却多问了一句:“你跟叶仲锷是什么关系?” 感觉从现在开始的谈话才是他关心的焦点,而她每个回答都可能将他们拽入深渊。之璐打起十二分jing神,说:“他是我前夫。” “你们离婚多久了?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半年了。原因是,xing格不合。” “那离婚前感情怎么样?” 之璐说:“我不知道。” 薛宏伟用笔在桌子上一点,“通俗一点说,你爱不爱他?他爱不爱你?” 之璐缄默片刻,觉得心口有如火烧,她怕被对方看到自己手在发抖,把双手从桌子上拿下来,叠好放在膝上,仿佛有了勇气,轻声说:“是的,我爱他。他,应该也爱我。” 可对方没有放过她的意思,固执地就这个问题追查下去,“你有多爱他?必要的时候,会不会为了他杀人?” “不会,”这次之璐答得飞快,她刚刚不敢同他对视,现在直直看着他的眼睛,毫无怯意,说,“为了他,我可以不要自己的命;但是,伤害别人,却不可能。” “章德在电话里说,那份文件导致了许惠淑和庄华的死亡?” “他是这么说的。” “你们在酒吧见面的时候,他有没有跟你说起原因?” 之璐疲惫地摇摇头,“我说过了,根本没来得及跟他说任何话,我以前也不认识他。” 薛宏伟若有所思,仿佛是考虑一下后问出的:“安业集团涉嫌走私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叶仲锷有没有跟你提起过什么?” “涉嫌走私?这么说,居然是真的?!”之璐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的眼睛,“薛jing官,叶仲锷不会走私,他不是那种人。我跟他夫妻一场,我不能说完全了解他,我们之间也向来不谈工作的事情,但我知道,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绝不含糊。”说到这里,她顿了顿。 薛宏伟这位老练的刑jing神情高深莫测,但没有阻止她说下去。 之璐接着说:“你们只看到他在外的光鲜外表,却不知道他付出了多少。我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事业上直冲云天,他也并不例外。他热爱他的事业,他渴望成功,薛jing官,你也是男人,并且在自己的行业内相当成功,肯定应该体会到,对于男人来说,成功的魅力绝不是金钱美sè可以比拟的,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可能会犯小错误,但大立场绝对不会、也不容有失。他不会走私,他不会越这个雷池,毁掉自己的事业。如果安业集团走私,甚至跟那两起谋杀案有关,我能断定,那也是内部一部分人的所为,跟他毫无关系。” 薛宏伟挑了挑眉,沉吟片刻,让人带她回到拘留室。 第八十五章 结束这番谈话后半小时,李凡带着律师前来拜访,出现在她面前。之璐感觉措手不及,昨天晚上她被jing察被带走的时候,李凡也在一旁看到了,当时他一脸错愕,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伸出了援手。 可问题是,事到如今,之璐对他的好意,已经有了顾虑,完全不敢接受。所有的事情都跟他有关,可是偏偏没有证据,真相扑朔迷离,太过模糊不清,想要弄明白在这些ri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之璐而言,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客气地笑了笑,看了李凡,再看看那名jing干的中年女律师,欠身道谢。 李凡挥手表示小事一桩。鲁建中恰好出现在门口,他本是来找之璐的,看到李凡,改变了主意,脸上浮起礼貌的笑意,说:“李总,既然已经来了,我也不用再联系你,麻烦你跟我下楼一趟,配合我们取证。” “没问题,”李凡的笑容里什么都看不出来,“之璐,你跟宋晓雯宋律师好好谈一谈。” 怎么都没想到宋晓雯了解情况之后会劝她认罪。她语重心长地说,首先,认罪时态度良好,承诺负担经济上的一切损失;更重要的是,这段时间,她刚离婚,各类事情纷繁复杂,导致了心理上的问题,情绪相当不稳,所以一时手误伤了人,她的心理咨询师可以给她开出证明,这三个条件下,案子必定能顺利解决,大事化小。 之璐越听脸sè越yin郁,胸口憋闷,数次想拍案而起,好容易忍住怒气,一口气回绝:“我为什么要承认我没做过的事情?绝不可能。” 宋晓雯晓之以理:“你有没有看清楚目前的状况?证据都指向你,法律的原则是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哪怕你不承认,也有可能被定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之璐看她,“司法上,零口供而被定罪的并不多,可以说,极少。” “那是因为,没几个人能坚持到最后。”宋晓雯一针见血,“没有口供一样定罪,还不如主动承认,量刑还会轻一些。” 真正话不投机,之璐不想再跟她理论下去,微微一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倘若真到了那一步,那我就坐牢好了。” 听得宋晓雯一愣,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认真地打量她,“你宁愿坐牢,也不愿意承认罪名?” 之璐表情淡漠,只说了一句:“我没罪。” 宋晓雯离开后,之璐抬头,从狭小的窗户里看着天空。人心就跟着天空一样,看似空澄一片,实则暗含无数玄机,一层一层的,总是揭不开。她想,人活一世,总归要信一些东西,才不至于垮下去,比如说感情、理想、jing神,信仰……这些东西,看似空洞,平时毫无用处,可是在我们经受挫折和磨难的时候,在我们感受失意和悲伤的时候,在我们体验到残酷和无情的时候,它终究会在我们心底开出最绚烂的花朵,指导我们走出迷津。 第八十六章 一个人若是被拘留,往往只是事情的发端而已。随即而来的,是无数的、甚至难以想象的麻烦。消失殆尽的zi you,随时可能面对的审讯,极大的jing神压力,最现实的,还有拘留所里恶劣的条件。十来个平方的房间,两三个人住,厕所相当远,住处完全谈不上干净整洁。跟钟之璐以往的生活条件相比,可谓天上地下。还没有到监狱,已经是这样的条件,监狱看守所里的状况,可想而知。 生活环境绝对会影响一个人对物质的需求,古人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也是这个道理。 之璐一辈子何尝受过这种对待,自小家境良好,结婚之后更不用说,从来就没为衣食住行担忧过。她觉得自己应该感觉到不适和难以忍受,然而,让她本人惊奇的是,她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差距,不习惯固然是不习惯,但心理上却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因此说到底,还是心态问题,所谓不能接受,不外乎是没逼到那个分上,只要心态好,世界上并是不存在绝对的“悲剧”。 因此在旁人看来,尤其是在关心她的人看来,她现在的生活带给她的感受绝对是难以忍受,同时深感现实的残酷,世俗的无情,灾难的不可预知,她脸上平和的笑意更是让他们有撕心裂肺之感。 只有她自己知道,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真的到了那个地步,就会发现,物质要求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之璐并不以现在的生活为苦,身处这样的逆境中,反而感到出奇的平静,逆境走到头,也就无所谓了。除了父母,她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了,她安之若素。 因此,当邓牧华和贺清宁来拘留所看她的时候,不是他们安慰她,而是她来安慰他们二人。 面对父母和杨里的时候,稍微麻烦一点。王良静说不了两句话就说不下去了,而杨里却表情呆滞,一言不发。之璐问她考试了没有,复习得怎么样,让她不要因为自己的事情影响学习,她回答的声音细细小小。只有跟爸爸还能谈上几句,钟载国在市里有不少熟人,他一直在尽力打探消息和想办法。 她其实并不很为自己的案子担心,更是心心念念着安业集团那边的事情。以钟载国了解的情况,原来省纪委在去年就已经着手开始收集安业集团的资料,调查是否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前不久的最终调查命令的下达,正是叶青茂的批示。看在外人眼底,这个举动很有点大义灭亲的味道。不过实际情况可能并非那么简单。 之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看看父亲,“爸,你信不信叶仲锷会走私?” 这几ri的听闻让钟载国产生了许多的想法,他说:“我不信。父母对儿女的了解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深,叶书记肯定也不信,就像我相信你不会杀人一样。但这样的事情早晚都会被人揭开,证明一个人清白的最好方式,就是展开彻底的调查,摆出证据才能取信于人。大禹治水是在于疏,而不是堵,叶书记能坐到这个位置上,到底是比旁人高出一筹。我相信,仲锷不会有事,你与其担心他,还是担心自己的案子吧,”他心疼地看看ri益消瘦的女儿,“你还是挂念仲锷,是不是?” 第八十七章 之璐猛然意识到了什么,“爸,你不会已经告诉他我的事情了吧?” 钟载国深深叹口气,又说:“你不许我跟你妈告诉他,我们自然不会说,既然都已经离婚了,我们两家再也没什么瓜葛,没道理再去找他们叶家。之璐,只要爸妈还有一口气,也要换你的平安zi you。只是……”“只是什么?” “你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钟载国想起自己登门求人时听到的那些话,本来不再年轻的脸又苍老下去几分,沉声说,“省委书记的前儿媳妇,安业集团前董事长夫人为了包庇前夫的罪行,成了杀人凶手,你是新闻记者,你觉得,叶家会不知道这件事?” 之璐悚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不论是谁布的局,都是一石二鸟之计。她身陷囹圄不说,流言的推波助澜终于成功地把叶家牵扯进来,虽然他们本来也难逃关系,不过她的这个案子,让本就混乱的局面更加混乱。 从章德死的那刻起,她的罪名已经从故意伤人变成故意伤人致人死亡。他被送进了医院,手术后他发起高烧昏迷不醒,医生们起初不知道原委,一ri后才知道他的伤口莫名地感染,医治无效。jing察连口供都没拿到,具体细节模糊,只有他手术前的只言片语。 死亡是最好的逃避方式,也是最好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过短短几句话,把之璐拖入了深渊。连钟载国请来的对刑事案件很有经验的黄仁申律师都并不看好这个案子。他说,申请取保候审都那么困难,可以断定,上法庭几乎注定的,目前唯一的希望,是希望jing察在调查章德的时候,能发现新的线索。 那ri下午,之璐再次被带到探访室,鲁建中带来了新的线索。艰难的调查之下,他们终于发现章德以化名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数ri前忽然多了一百万,而那笔钱,却是从一家外国银行的账户上汇过去的。更为重要的线索是,他们确认章德身患脑癌,有绝症的人被收买,并不用费多大力气。 这两样发现对这个案子来说至关重要,是个重大的突破,照理说之璐应该兴奋,可她只觉得震惊居多,喃喃说:“千金买颜sè,万金买肺腑。一百万得一死士,倒还厚道。不知道许大姐和庄华的价码是多少啊。鲁jing官,能查出是谁汇的这笔钱吗?” “正在请求银行方面的帮助,恐怕很困难。不过至少是有了转机,”鲁建中看她,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就可以离开了。” 之璐一愣,“什么?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不是说有困难吗?” “有新的证据出现,你的嫌疑小了很多,可以批准了,”他说,“总之,取保候审的规矩你也知道,结案之前,不得离开市区,随传随到,发现证据立即汇报。我已经打电话告诉你父母,他们正在楼下等你。” 第八十八章 离开前,鲁建中送她到门口,在阳光下她消瘦而苍白。两人礼貌xing地握了握手,鲁建中真挚地开口:“之璐,以后别再轻举妄动了,有什么事情,千万记得跟我,还有你父母商量。” 之璐真心感激他,欠身微笑,“是的。这种错误,一生一次足矣。” 她已经在拘留所待了一星期,外面灿烂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一时让她不能适应,温暖的阳光却一条条一块块地洒在落叶上,好似碎金一般,晃得她眼睛无法直接视物。 在这样的光芒下,世人都会有种感觉:危机有如黑夜,已经成为过去时,并且永远不会到来。拘留的这段时间,之璐从容不迫,可此时,再次得到的zi you,生动的景物,至亲至爱的父母,让她觉得酸楚,可脸上的笑意更清楚了。 他们打车回家,中途去了超市,买了菜和一堆熟食,回家煮饭。因为是周末,杨里也在,四个人坐在餐桌两侧,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还打开了一瓶酒。劫难之后的美好,仿佛一眨眼就回到了小时候。王良静其实是很喜欢训她的,可今天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不停地给她夹菜,她碗里的菜堆得像小山一样高,他们坐在厨房里,灯光温暖。 之璐想,自从离婚以来,发生和遇到的事情,没有一件好的。所幸事情不论多糟,她的父母总站在她的身后,无怨无悔。人世间血一样黏稠的亲情,感动得她五脏六腑都是滚烫的。 她心情很好,笑嘻嘻地说:“爸妈,你们别走了,以后我们一起住吧。” 王良静瞪她一眼,“我知道你烦我∴拢等你的案子结了,我们就回去,绝对不给你添麻烦。” “那我搬回家吧,我打算考博呢,回家好好复习去,”之璐托腮,“我没工作没地方住,你们不许嫌弃我。” 钟载国诧异,“怎么回事?” 于是之璐把自己打算辞职和把房子还给叶仲锷的想法说了出来,看到父母愕然地面面相觑,连杨里都是一脸震惊,连忙指了指沙发上的那堆教材,“跟案子没关系,我早就有这个打算了。于老师也说挺好,说介绍老师给我认识。” “你准备考博,我们当然没意见,你把房子还给仲锷又是在想什么?”王良静语气一变,问她,“你存心跟他撇清关系?半点没想过跟他复合?” 之璐放下筷子,有点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这么说,奇怪地反问:“妈,都离婚了,我们早就没关系了。” 钟载国拍了拍了妻子,用目光示意她不要说话。 父母的神情一丝不少地落在她眼里,知女莫若母,其实反过来,依然成立的。之璐心里有数,她的目光平滑地从父母脸上看过去,顿了顿,说:“你们其实跟他联系过了吧?他现在好不好?” “你想知道他好不好,为什么不打电话自己问问?”钟载国说。 第八十九章 她怔了怔,低头专心吃菜。虽然是一个电话,谈何容易。 吃完饭,她抢着去洗碗筷。王良静在一旁看着她忙忙碌碌,说:“之璐,那个小里,我们都觉得不对。你不会不知道,你包里的东西,也只有她能换了。而且她来了之后,你身边怪事不断。半夜有人闯进屋,屋子里有奇怪的声音,在路上被人威胁,这也太怪了吧。” 之璐挥挥手,轻描淡写:“妈,你说什么呢?小里是好孩子,我相信她。” 没有钟载国在一旁,王良静的脾气没人管得了,她没好气,“你在轻信这件事情上,吃的亏还少吗?人家叫你去酒吧你就去,明摆着就是下套给你钻,你还真的钻了,看惹出多少事情来?现在,会不会坐牢都不一定!” 之璐垂下了目光,默默把手里洗净的碗放回水槽,低声说:“可是妈,我总得相信什么啊。如果小里骗了我甚至想害我,你叫我怎么再相信人xing?何况,如果她母亲的死真的跟安业集团脱不了关系,她怪我,也是有理由的。总之,我选择相信她。” 那天晚上,她把主卧室腾给父母睡,自己抱着被子睡客厅的沙发。大概是因为有父母在,那天晚上,她格外安心,明明可以睡着,可却不睡,拿起手机,去阳台给叶仲锷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他说:“喂?” “是我。” 电话那头的叶仲锷心思也比她好不到哪里去,这个晚上,他无数次地拿起电话想拨过去,终于忍住,准备放弃的时候,想不到她居然主动打了过来,一时竟然无语。他很快就把状态调整过来,说:“我知道。在公安局里面,习惯吗?” 有风吹过树叶,声音哗啦作响,仿佛急促的雨点。之璐竭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些,说:“还好,我也有了一次被拘留的经历。jing察没有为难我……嗯,那份文件里提到的走私,是怎么回事?” 叶仲锷笑了笑,没有回答,扯到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上:“我听到风声,你在阳台上?” “是的,”之璐说,“最近,你好不好?” “挺好,正在被审查,职务彻底被罢免,现在不知道多清闲,”叶仲锷摆弄了一下手边的棋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正在下棋,你陪我下吧。” “我怎么陪你?都这么晚了。” 他笑了笑,“也是。” 之璐只觉得酸楚。认识后不久,在一次闲聊时,之璐知道他国际象棋下得很好,她恰好也会一点,两人就对弈上了,结果那次,她输得很惨。她不服气,苦练了一段时间,棋艺突飞猛进,跟他所差无几,十盘中总能赢个两三次。于是,他单方做了个很无耻的规定,说谁输了就答应对方一个要求。这个不平等的条约的签订,她被他占尽了便宜。 第九十章 不过结婚后,他们忙得多了,两人都没时间在一起下棋,他曾经半开玩笑说:“可能只有等我们老了,才有时间再下棋吧。”结果并没有等到他们老去,两个人就有了时间。只是,却再也没有对坐下棋的机会了。 挂上电话回到客厅,却发现杨里卧室里有灯光从门下钻出来,想到杨里这段时间里魂不守舍的样子,十分担心她,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 门虚掩着,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杨里正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张照片。她看得太专心,连有人进屋站在她的身后都没发现。她握着一家人的照片,从背景看,是游乐场。一家三口亲密地搂在一起,父亲抱着妻子和女儿,妻子搂着女儿,无忧无虑的笑容永远地凝固在了照片上。 每个家庭都会有几张这样的照片,家庭幸福的时候,这样的照片是锦上添花般的点缀;家庭破裂的时候,这样的照片是鲜血淋漓的伤口;家庭不复存在的时候,这样的照片又是不能触碰的回忆。 之璐恻然,伸手从她肩头上环绕过去,小心翼翼地把照片从她手里拿过去压到桌面上,说:“睡觉吧,好好休息,就要高考了。” 杨里那个晚上都没怎么说话,这时才说:“之璐姐,我羡慕你,你有这么好的父母。” 之璐说:“是啊,是的。”说着拉着她坐到**,拉过被子给她盖上。 杨里摁住她的手,开口问:“之璐姐,我听到你跟钟伯母在厨房里的说话了,你怀疑过我吗?” 之璐柔声回答:“你既然听到了,那应该知道我的态度。我说过,我选择相信你。” 杨里眼眶一下子红了,怔怔看着她。 之璐手腕一动,握住她的手,又说:“小里,你瞒得很辛苦吧。你母亲的死因,你到底知道多少?” 杨里再也忍不住,用双手捂住脸,是那种无声的抽泣,她不是善于流泪的人,可此时,大滴大滴的眼泪就从她的指缝里挤出去,真的就像珍珠一样一颗颗掉下来,湿润了被子。 她边哭边从枕头下摸出几页纸,哆哆嗦嗦地递给她,“之璐姐,我妈妈死得太惨了,死得太冤了,我是她的女儿,她生我养我,我不能让她枉死,我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找到凶手为她报仇。为了这个,我做什么都可以,真的,什么都可以。这几天,我总是梦到我妈妈,她跟我说,做人要知恩图报。你说,你选择相信我……之璐姐,我也选择相信你。” 真相往往出人意料的惊人,也出人意料的简单。 在公安局里,杨里比昨晚冷静得多,她身边放了录音笔,还是有jing察在做笔录。之璐陪她坐在一旁,没有说话。整晚都没有睡觉,她带着个很重的眼圈,可脸sè白得像纸,颜sè对比强烈,让人一望就知道,在她身上,绝对出了事情。 第九十一章 杨里说:“其实我知道她有事情瞒着我,她出事前十天,我就知道妈妈有事瞒着我,而且还提心吊胆的。她悄悄把什么东xi zàng在床板的缝隙之间,半夜的时候忽然惊醒,弯腰摸一摸,发现还在,才敢继续睡。 “这样过了好几天,我终于忍不住,悄悄地把她藏好的东西拿了出来看了。鲁jing官,就是你手上那份。我妈妈不会懂上面写了什么,但是,我懂一些,我知道它牵涉重大,我被吓坏了。我不知道这份文件怎么会到了我妈妈手里,我想了好几天,终于问她,这东西是谁给你的,你知道这些东西都代表了什么吗?她说是什么都不要紧,跟我没关系,让我放心读书,还让我不把这事告诉任何人。 “我依然不能放心,连续好几个晚上,我逃了晚自习去跟踪她。她去了很偏僻的地方,把一些东西给了一个坐在车子里的人。车牌号也被遮住了,我不知道。最后一次,我远远地看到车上有人下来,握住了我妈妈的手。天很黑,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 “我回家之后,问我妈她每天都去见的人是谁,她对我跟踪她很生气,她一辈子都没骂过我,可那天骂了我一顿。最后她说,之璐姐和叶大哥帮过我们那么大的忙,对我们那么好,我们不能忘恩负义。 “就是那件事情的第二天,她就被人害了。 “我下自习后,回到家发现屋子里一团糟,到处都是被人翻找过的痕迹。我知道凶手在找东西,去床板里翻了翻,那份文件还在,就把它藏起来,然后把屋子整理成原状。然后我才去公用电话给之璐姐打电话。 “我想了很久,我妈妈见的那个人是谁啊,又想那辆车,那车和一般的车子不太一样,我总觉得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最后终于想起,我想起之璐姐有一次来学校看我,就是坐过那车离开的。我想,那车子里的男人,是不是叶大哥?可是我没见过他,我不能确定是不是他。我想见见他,哪怕是有张照片也好,确认我妈见的那个男人是不是他。 “之璐姐整夜整夜地失眠,可是,我也睡不着,我睡着就做噩梦。那些晚上,之璐姐听到的声音,其实是我弄出来的。我以为能在房间里找到结婚照和相册,可是花了很长时间,就是一张照片都没找到,于是我还是不知道我妈妈见的那个人是谁。后来,之璐姐说,除非她出事,叶大哥才会回来看她。我就想,她怎么才能出事? “那个下雨的晚上,并没有外人进来,电话线也是我剪断的。是的,我知道我这么做不对,可是我没办法,我别的办法都没有了。我想要见见叶大哥,我一定要见到他。 “果然之璐姐给他打了电话,他就来了。他一进门,我就知道。我妈妈去见的那个人,的确是他。”说到这里,杨里貌似平静的面孔终于起了一丝波纹,嘴角**着,声音未到喉咙已经湮灭。 第九十二章 之璐的模样并不比她好,只觉得眼前模糊。 “你不会看错?”鲁建中看着二人,沉沉地问。 “没有错,”杨里把头埋在手心许久,又抬起来,声音苍凉,“我妈妈见到的那个人,我虽然没看清楚样子,可是他的侧影我记得很牢;下雨的那个晚上停电,也很黑,你们进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出来,是他。那个轮廓,身高,动作,跟我妈妈见的那个人,一点差别都没有……是他。 “我考虑了很久,我不知道怎么办。之璐姐说被人跟踪威胁,其实我也是。我妈妈去世后一个星期,我下晚自习后,有个男人总在我放学路上等我,跟我要那份文件,他还说,你想跟你妈妈一样地死?我就知道他是杀我妈妈的凶手了,我咬了他一口,他把我带到小巷子里,准备杀我。这时候,有几个带枪的人救了我,那个凶手放开我吓得跑掉了,那几个人然后嘱咐我,不能把事情说出去,谁都不要告诉。 “那份文件那么重要,只有可能是安业集团的人最关心。我一个人想啊想啊,越想越觉得叶大哥跟我妈妈的案子有关系。我想问问叶大哥怎么回事,又怕得厉害。我是什么人,他又是什么人,我怎么有机会去问他?我也不能告诉之璐姐,我知道她是好人,而她是真的对我好,不是怜悯,也不是同情,只是深深的关切,她嫉恶如仇,对我们的遭遇感同身受。有时候我都想,在这样的社会里,她怎么活下来的?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像她这样善良和正直的人了,可我还是不敢告诉她。一旦事件牵扯到叶大哥,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帮我。下雨的那个晚上,我发现,他们看对方的眼神让我想起我爸爸妈妈……他们的感情很深,这跟离婚不离婚,没有什么关系。 “这一个月,为了得到真相,我想过很多办法,可从来没想过要害之璐姐。我把那份文件一部分用匿名信的方式,寄给了鲁叔叔。虽然渺茫,我还是希望jing察能找到凶手。” 杨里的声音戛然而止,她目光空洞地凝视前方,半晌后说:“爸爸去世后的那段时间,人世间的趋炎附势我看得清清楚楚。人人都热爱富贵和权势,蔑视无权无势的人。我跟妈妈寒寒缩缩地登门求人,把头垂到地面上去,希望他们能给我爸爸一个交代和说法……你们想象不到那是个什么样子,可人家给我们冷眼,把我们拒之门外,不但如此,暗地还使人设计,陷害我们。 “我终于知道权力和富贵后面藏着什么,是一个人的尊严,甚至是一个人的生命啊。我努力学习,努力上进,我要考上最好的大学,要出人头地,让我们母女这辈子都不要再被人踩在脚底下。我想好了一切,等到我大学毕业,还有四年,我就可以大学毕业了。可我妈妈,没等到那一天。” 第九十三章 这席话说完,屋子里有过短暂的死寂。 鲁建中带着他们离开审讯室,去另一间屋子休息。那间屋子正对楼梯,鲁建中一手搭在门把上,正要说话,可注意力却被楼梯间嘈杂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吸引过去。他看到来人,不免一怔,下意识地又看了一眼之璐,低了头又看杨里,发现她们二人都同样愕然。 鲁建中对之璐比了个手势,朝那几人走过去。 这时对方也上完最后一级台阶,于是他客气地说:“叶先生,谢谢你前来配合我们调查;局长,你也来了。这一位是?” 五十开外的王局长以一种亲昵的姿态,拍了拍鲁建中的胳膊,动作和声音都透露着某种内行人之间才能读懂的信息,他说:“你叫他老费就可以了,是来配合你调查这两桩谋杀案的。” 在领导面前,鲁建中面露微笑,心里升腾起怪异的感觉,到底是叶仲锷,请他来问话调查,律师在一旁不说,公安局局长也来了,还有个身份不明但器宇轩昂的老费都来了。 叶仲锷自然是以完美无缺的礼貌回答了他,表情从容:“一接到电话就来了,还算不算及时?审讯室在哪里?” 之璐站在原地,目光不由自主地胶着在他的身上,静静看着他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走过去。他穿衣服的品位向来是令人赞叹的,或许又是因为长得好看,看上去总是惹人注意。其实,服装之于他几乎是陪衬,他的自信和风度早就潜入到他的骨子里,哪怕穿着烂衣衫都会好看。 他就这样走过去,目光直视前方,半点没看她,仿佛她跟杨里是透明人。 但是他身边的其余几人都看了她一眼,老费甚至还对她微微一笑,欠身示意,又看了眼杨里,说了句:“你们最好待会再离开。”她不由得一愣,思考着那个笑容的含义。 在屋子里,有jing察倒水递给她们,目光里满是对她们的同情。杨里一直垂着头,最后表情怪异地抬起来,神sè不定,之璐担心她,拿手在她面前一晃,说:“小里?” 杨里如梦初醒,拉一拉她的衣袖,说:“那个费叔叔,好像就是那天晚上救我的那个人。” 之璐沉思片刻,“你确定?” “是的,我想了很久,确定是他,”杨里抱着头,“我已经彻底地糊涂了。叶大哥认识他,那他是在保护我?我妈妈去见叶大哥,又是怎么回事?” 她的问题,也是之璐的问题。可目前,谁都没有答案。叶仲锷向来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不打无准备的仗。想法太多,内心反而一片空虚,她放下纸杯,手轻轻搭在杨里的手上。 时近夏天,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可以看到院子里的槐树枝叶繁茂,疏密有致,新绿盖住了旧绿,笼罩住了树冠,阳光透过树冠细碎的光斑跳动明灭,白花串串,开得宛如漫天的星辰。 第九十四章 两个人在房间里待了极长的一短时间,时间长得好像动画片里望不到尽头的巨兽,慢慢地吞噬掉她们的每一分jing力,之璐觉得自己再也没有jing神支持下去的时候,他们终于从审讯室里走出来。从敞开的门里,可以看到他跟老费低声交谈着匆匆离开,照例是没有看她一眼。他从来没这么对待过她,之璐感觉郁闷,如同一滴墨水溅在宣纸上便慢慢地洇开,难以准确描述的感觉在心中一点一点地弥漫,直到一种漫无边际的感伤统统积在了胸口。 片刻后,鲁建中进来,神sè跟两小时前判若两人。应该说他这段时间也很憔悴辛劳,可此时脸上的倦怠之sè一扫而尽,jing神振奋极了,“你们可以走了。”说着他稍微错身,让她们离开,杨里从他身边经过,他的手摁在她的肩头,语气诚挚,“小里,我们已经锁定杀你母亲的凶手,不过暂时不能行动,你放心,凶手总会伏法。这段时间,你好好考试。” 杨里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仿佛他说的不是汉语。 鲁建中见状,再重复了一次。 她眼眶一下子就红了,重复地说:“好,那就好。” 鲁建中拍拍她,又看一眼之璐,“你带小里来交代事实经过,是对的。你们可以放心,叶仲锷跟那两桩凶杀案没有关系,但具体的细节不能多说。” 这句话仿佛等了一辈子,那瞬间似乎觉得空气的味道都改变了。如释重负、终于解脱的轻松,让绷直的神经断裂,她浑身发颤,脚步踉跄。在她自己察觉之前,泪水从眼眶里奔涌而出,视线模糊一片。 站稳之后,她手忙脚乱地擦了擦眼睛,伸手过去,鲁建中一愣,缓缓握住她伸的手,只觉得她的手柔软且冰凉,她声音有些沙哑,说:“鲁jing官,谢谢你了,谢谢。” 鲁建中震惊地看了她一会,他从来不知道她会哭并且这么能哭,他看过她低眉浅笑的样子,看过她若有所思的样子,看过她走神发呆的样子,却从来没见过她哭,并且是带着笑的哭。他听到自己公事公办地回答:“分内之事,不用客气。你们可以走了,还有,你的案子还在继续调查,有事请打我电话。”甚至都没有勇气像以前一样送她离开。 之璐不会注意到他的失常,公安局她已经相当熟悉,熟门熟路,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回去。她像姐姐一样握住杨里的手,她也用同样的力量握住她,都想在对方的手心里汲取温暖。 她们来到附近的公车站,杨里仰起脸看她,“之璐姐,我先回学校了,应该可以赶得上今天下午的课程。” 杨里的脸上历来有种和她的年龄不搭调但是也不矛盾的成熟,这个时候才像一个孩子,微笑且生机勃勃的脸庞,清澈且轻松的眼睛。她成熟得太快,甚至没有过渡,让人心疼。之璐整了整她的衣领,用手梳理了她的头发,才送她上了车。 第九十五章 目送车子离开,她感到手机在震动,机身暴晒在阳光下以至于屏幕上的字并不清楚,她走到站牌的yin影里,才看清短信是杨里发来的,写着:之璐姐,在你面前,我说不出口,只有发短信给你。谢谢你。对不起。 合上手机,然后目光稍微一转,却看到一个不算熟悉的人自远处朝她走过来。 这个时候的车站没有多少人,戴柳的出现也不会引人多少人注意,之璐瞥她一眼,没有说话。 戴柳终于站住,脸上的表情jing彩得难以形容,鄙夷、愤怒、嘲笑、惊愕等等不一而足,如果不是在大街上,她完全有可能给钟之璐两巴掌。她伸手指着她的脸,语气激愤:“钟之璐,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叶仲锷对你怎么样,你会不知道?我还真是低估你了,你居然带着那个小丫头去公安局,说他杀人?”马路上车来车往,细小的尘埃在阳光里浮动,跳着怪异的舞蹈。之璐凝视马路对岸,继续缄默。 “你以为你是什么?我真是不明白,他怎么会爱上你这么个女人?假正经,固执,你以为你戴着仁义道德的面具,就是救世主?如果他真的跟杀人案有关系,你就准备大义灭亲?多杰出的行为啊。倒还真是你做的事情。” 有种说法是这样讲的,暗恋是世界上最怯弱的一种情感,它会让人噤声,让人沉默,甚至让人滋生yin暗的嫉妒,从而做出后悔一生的举动。 之璐问她:“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戴柳冷笑得漂亮的面孔都扭曲了,“他在哪里,我会不计一切也跟着去。他在哪里,我就在哪里。他做贼,我跟着做贼;他杀人,我跟着杀人;他下地狱,我也跟着下地狱。” “原来,你是真的爱他。”之璐缓缓地点头,没有恼怒,平静得仿佛在说别人,“我不是你,请不要用你的观点来衡量我。如果是我,我不会允许他走上歪路,最近发生的事情,你也有所耳闻。我告诉你,那些事情,我从来就没相信过。 “我不爱虚荣,我不在乎金钱,这些,你可以说我伪善,可以说我假仁假义,可以说我好名,都没关系。但是,我跟你不一样,我坦坦荡荡地做人,我努力学习工作,我不会用他的权力财富来满足自己的私yu,我不会让别人一提到他就跟暧昧的桃sè消息扯上关系。尽管我可能做得不好,但是,我跟你,不一样。我绝对不会让自己成为他落人口实的把柄。”之璐看着她,微笑,“你听够了吗?” 之璐要辞职的事情邓牧华并不觉得意外,她看了一眼辞职信就放下,很赞同,“好,你还是回学校去好一些。” 她用那天剩下的时间跟同事交代了手里的工作,晚上和邓牧华出去吃饭。她们去的地方是母校附近的火锅店,都是在这所大学里混出来的,以前不知道来此多少次,三四年后回来,发现店面比当初的规模大了好几倍,但依旧人满为患,她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领到号,坐下,长长松了口气。 第九十六章 两人叫了一大桌子菜,周围都是年轻学生,年轻得稚气未脱;一对对的小情侣,嘴给辣得通红,相视而笑,那样子叫人旁边的人也看得心里暖和。 邓牧华往锅里放菜,摇头晃脑地说:“看着他们,都觉得自己老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脸,“时间让我们容颜老去啊。” 之璐笑得直不起腰,“怎么那么酸,新月派复新了?我真是觉得自己老了,特地跑回来读书,看看能不能年轻点。” “你哪里老?风采依旧啊,”邓牧华说,“对了,最近有人跟我打听你来着,说想认识你。” “什么?”之璐一愣,随即不由得笑起来,“开什么玩笑。” 邓牧华笑,“没事,我帮你拒绝了。” 之璐不接招,拿勺子捞出肉片盛到邓牧华碗里,催促她吃。锅里的热气冒出来,邓牧华看不清她的脸,自顾自地说:“最近这些事情也够你受的,我眼看着你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你是真的不打算谈恋爱,不打算结婚?” 之璐正从锅里夹东西,一时失察,中指食指碰到了滚烫的锅沿,疼得她脸一白,几乎就要叫出声。 邓牧华见状,跟服务员要来凉水。 之璐把手放进杯子,等待灼热过去之后,才说:“大概是不能了。” “对了,”邓牧华看看四周,指着墙说,“那幅画到现在都还没变呢。” 然后她们再不谈别的事情,慢慢吃着火锅喝啤酒。两个人胃口都很小,偏偏不愿意浪费粮食,吃得很慢,最后只剩下她们,才结账离开。 邓牧华送她回家,两人都吃得太饱,在车子里不愿意动弹。之璐艰难地挪动脚步下车,几步后返回来,敲了敲车窗,等邓牧华人摇下车窗后,她指了指车子里的照片,说:“什么时候结婚,提前三个月告诉我一下,我好省钱给红包。” 邓牧华忍住笑意,“那你从现在就开始准备吧,我们准备八月结婚。” 之璐嘿嘿直笑,歪着头看她,再摇摇晃晃地回家去。 大概是酒喝太多,又因为父母都在,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好,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屋子里空无一人。她想着既然不上班,摸索着去厨房找吃的,发现餐桌上的早已冷掉的豆浆油条。百无聊赖,干脆开始收拾衣物,为ri后的搬家做准备。 中午的时候父母都回来了,拎回来一大袋子食物,把冰箱全部填满,然后才解释:“你nǎinǎi最近身体又不好,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怕你没人照顾,所以给你买点东西。” “nǎinǎi怎么了?”之璐担心地问。 “年纪大了,各种毛病都有了,”钟载国说,“你的案子还没结案,现在不能离开市区,我们回去看看就行了,可能过几天就回来。” 结果他们这一回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回来。 第九十七章 天气渐热,女士们都已经穿上了裙子,之璐也不例外,找出学生时候的衣服穿上,把头发扎起来,回到母校旁听硕士课程。 中午独自一人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看书,下午的课程结束后搭公车回家,去超市买点菜,做好饭等杨里回来。有时在超市遇到熟人或者以前的同事,只是笑笑,也就过去了。 她作息罕见的规律,失眠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其间jing察一次都没找过她,检察院的拘留证,法院的传票都迟迟未到。 周六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找到鲁建中,他却让她回家,说:“需要你配合的时候,自然会找到你。” 之璐坦诚相告,我受不了我身上还有的“莫须有”的罪名,要起诉就快点提起公诉吧。 鲁建中的神情也完全不忧心,待房间只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他看她一眼,温和地说:“我看,不会再提起公诉,怎么说,你也曾经是叶仲锷的妻子,叶家不会不帮你。” 之璐怔了怔半晌,说:“不是那么回事,我跟他说清楚了,我们没关系了,我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再说,他现在也被审查,自身难保,还是按照程序来吧,我不想枉顾法纪,给人添麻烦。” 鲁建中显然并不这么想,他笑了笑,宽慰她:“我也不会枉顾法纪。之璐,上次你看到了,叶仲锷怎么会自身难保?他说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你又何苦自找麻烦。再说,几个月查一桩案子也是常有的事情,拖一拖没什么关系,等我们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了。” 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的,我们正在查汇款人的真名,总会有突破,你不必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想,鲁建中的确说得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jing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有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吗?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快朵颐;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满嘴客套之词。再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吗?我去干什么?” 第九十八章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我也没办法。” 既然都说到这个分上了,之璐也只好跟着他参加。在门外碰到了她的几个同行,怕人认出来,几乎是逃一样地钻进入会场。高雅豪华的会场,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云集,灯光闪烁不停,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还要陪认识不认识的说话,从容不迫地跟人家谈天论地,事后浑然忘记自己说的是什么,依稀记得别人跟叶仲锷说“尊夫人不但漂亮,而且学问出众,才华横溢,跟您真是般配”之类的云云。这话算是恭维,可她却无从高兴,因为太累,那种不适的感觉也顾不得管,回去的车上就睡着了。 印象中,也就是这么一次?本来还可能有一次,她也答应了,可那天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她去现场采访,满地鲜血惨烈状况看得她几yu落泪,五脏六腑哪里都不舒服。发完稿子回到家只看到叶仲锷yin郁的脸,和沙发上那条深sè长裙。 他抬起眼看她一眼,眼睛里有幽蓝的火苗,说了一句:“这几个星期,你都是第几天晚归了?” 之璐讷讷地解释了原委,他并没有认真地听,只说他的意思:“之璐,你辞职行不行?你看看这个家,都成什么样子了?” 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让她辞职,之璐虽然愕然,还是干脆地加以回绝。 他也上火了,言辞格外严厉:“我也不是不认识别的记者,没几个人像你这样。他们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而你追求工作上成功,代价就是牺牲家庭牺牲夫妻关系?” 之璐给骂得一懵,说:“可是下午的时候,报社暂时抽不出人去采访,只有我去。” 他冷冰冰地说:“你都学不会拒绝人?还有,这个理由我听了几十次。有没有新鲜的?” 下午血淋淋的景象还历历在目,之璐满心的伤心委屈化成怨愤,为了保护自己,声音高了八度:“没有新鲜的!有新闻我就去采访,为什么要拒绝?” 这番吵架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此后两个月的漫长冷战乃至离婚,好在平时两个人都忙,一早出去,晚上回来,虽然还是睡在一张**,半夜醒来的时候还是搂在一起,不过这都不妨碍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僵,到最后演化成他所预料的那样,彻底分崩离析。 婚姻就跟水和空气一样,虽然平庸,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而且毫无悬念。在跨入大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结果,要么,任凭它磨碎两人的棱角直至天长地久,要么,被不可避免的波折打倒,直至两败俱伤。 渐渐高考临近,之璐体会了一下为人父母的感觉。杨里放了假,在家里看书,之璐也陪着她一起看书,看累了两人就坐在地上看世界各地的搞笑电影,看到搞笑的镜头,都能笑出泪来。 第九十九章 高考结束之后第二天,之璐和杨里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杨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很快也就收拾好了。 她过去帮忙,诧异地发现之璐的东西同样也不多,除了衣服和书,就没有别的东西了,结婚这两三年,似乎一点印记都没留下。她想起自己曾经连张照片都找不到,诧异地问她:“就这些了?” 之璐埋头收拾,说:“没有别的东西了。” 杨里想起楼上那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就说:“之璐姐,你每个房间都看过了吗?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 之璐一声不吭地埋头收拾,继续忙碌。 杨里以为她再也不会回答的时候,她把最后一叠书打包系好,直起了腰,用手肘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说:“没有遗漏的。” 收拾妥当之后,之璐打电话叫来搬家公司,花了整整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家当搬到租的房子里,累得虚脱。 卧室没有收拾,于是在客厅打地铺过了一夜。之璐本人对环境好坏并不挑剔,杨里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对睡在哪里一点意见都没有。 此后连续好几天,两人都把时间用在收拾屋子上。房子收拾好的当天,杨里提出说要回绥泉县,她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考试完了,也该回去看看。” 之璐想着她还有些亲人在那里,没有再劝,送她去了城西汽车站。 在候车大厅里,之璐跟叶仲锷挂了个电话,约他出来,他说:“什么事?” 之璐说:“前几天我已经搬走了,家里的钥匙多了两套出来,现在想拿来还给你。” 叶仲锷没说话,听筒里只有高高低低的喘息声。之璐曾经很熟悉,他恼怒到了极致却发作不得通常都会这样,就像他们以前吵架之后,两人躺在**,呼吸声近在咫尺。 之璐沉默片刻,再说:“你没空?那我寄给你。” “你在哪里?”他的声音近乎咬牙切齿。 之璐想,把房子还给他,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在此之前,总是要见面的,总是要说清楚的,该问的也是要问的。于是,她说了地方。 叶仲锷没有任何停顿,说:“等我过来。” 二十分钟后,她在候车大厅外的对街见到了他和他的车,她呆了呆,忽然有逃走的yu望,那一愣神中,他也看到了她,对她略微颔首。傍晚时分,光芒柔和,天空的一半像是复制在海水,湛蓝透明,另一半红得过于艳丽,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兆,让每一个抬头看天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想,这不是血吗? 之璐对那一天记得很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诡异的天气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不健康的天空颜sè总让她联想到不好的预兆。 她深呼吸,一步步地走过去,叶仲锷的轮廓和五官渐渐从金红sè霞光的海洋里浮现出来,他眉头微锁,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的魅力。恍惚中回到了当初,她就是被他这种气质吸引,最终无法自拔。她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叶仲锷靠车看着她,一样的默不作声,目光一路向下,从她的发梢看到鞋子,她瘦得让他心疼。这段时间,每次一见她,就会发现她比前一次所见更瘦更苍白。他无声地看了一会,克制住过去抓起她双手的yu望,只是不动声sè地等着她走来。 第一百章 终于在她走近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摁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关上车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发动车子。 车里开了空调,跟外面的灼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之璐本来还觉得热,现在凉爽得多,她看了一眼他的侧脸,那神情宛若寒冰。她觉得更冷。 这两年他都很少自己开车,不过现在却是他开的车,车速并不快。城西汽车站算是城市里的偏远地带,繁华程度比起市中心差了许多。之璐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地看一眼窗外,最后终于说:“许大姐去世前,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吗?”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地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jing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 之璐轻轻看他一眼,摇头之后又点头,“不关你的事情,大部分事情,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救了小里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小里,就找人保护她。” “可你在更早的时候就让人跟着我了,”之璐说,“那时候许大姐还没有出事。”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叶仲锷目光不移地看着后视镜,说:“能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这件事情,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 “快了。” 之璐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叶仲锷不会骗她。她从挎包里拿出两串钥匙放到仪表台上,轻轻说:“嗯,钥匙就在这里。” 叶仲锷直视前方,沉声说:“离婚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房子归你。我不在乎这一套房子,也不会让人认为,我对前妻无情无义。” “它不是我的,”看到叶仲锷满脸风雨yu来,之璐觉得气氛压抑,特地用玩笑语气说,“我嫌麻烦,每年的物业费那么贵,我可能都负担不起。更何况,我考了博就会回学校,房子对我来说,意义确实不大。” 车速渐渐缓慢,叶仲锷说:“物业费我已经预付了,别拿这个搪塞我。你打算考博?” 之璐微微一笑,“是啊,打算考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 叶仲锷就在这个时候侧过了头,恰好看到她美好的笑脸。波光粼粼的眼睛,苍白的脸颊被夕阳染红,仿佛有了血sè。又因为瘦,笑起来的时候下巴尖尖的。美丽得让人惊叹。认识她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容颜粉黛之间徘徊过,由于她不自知自己的美丽,因此也更加动人,让人难以割舍。 第一百零一章 叶仲锷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一拍方向盘,声音诡异得有些沙哑:“钟之璐,几年情分,夫妻一场,你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撇得一干二净?” 倒是真想什么都没发生过,总比现在生不如死强。心口的疼痛逐渐满散到全身,之璐不敢看他,不敢说话,垂着眼睛,压下眼眶的酸涩。 叶仲锷猛然一脚踩了刹车,车子尚未完全停住,他的双臂就伸了过来,不差分毫地把她搂在怀里,之璐一愣,却听到他说:“之璐,你就那么不愿意要我的东西?我能给你的,除了感情,就只剩下钱了。可是你什么都不稀罕,从一开始都不稀罕。这几年,你要是稍微为我考虑一下,我们能走到这一步?” 他的怀抱温暖得不可思议,之璐咬着唇,喃喃说:“你说得对,你一向都是对的,是我太倔强,听不进去。” 叶仲锷一下子放开她,冷静得仿佛正在出席重要的会议:“我们之间还能不能挽回?我要一个答案。”之璐沉默不语。如果她说好,那么复合之后的问题又怎么解决?冰冻三尺非一ri之寒,第一次的失败,她彻底失去了再为人妻的信心,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一定所向披靡,牢不可破的。说她懦弱也好,说她害怕再受伤害也好,都对,她想,我现在连记者也不愿意做了,没有理想了,也没有了勇气。 “没有答案,就是拒绝。”叶仲锷重新发动汽车,声音在汽车的启动声中有些模糊和走样,“我一直都知道,你爱我永远没有我爱你那么多。不过我想,爱多爱少都没关系,只要你爱我就够了。我纵容你,我给你创造条件让你尽可能地施展才华,也许你能够在某一天知道我对你的好,把心多用在家里,用在我身上;可是你并没感觉到,你依旧我行我素,两三年了吧。我对你,彻底没办法了。” 随着他这句话,天边最后一缕红光消失了,路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叶仲锷仿佛才想起来,打开了车内部的灯光,明亮得异乎寻常。 不知道来了哪里,周围的路一点也不认识。她又不想开口问他,目光失焦,呆呆看着外面,被动接受信息。这片地方空旷而且开阔,两旁都是大片的草地,路边停着十多辆运送砖瓦石块的超大型卡车,仿佛一只只巨兽,车子飞驰过去的时候,她瞄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才知道,城西这四五平方公里的地方,都被某财大气粗的房地产集团把持。 她大脑的大部分地方已经死机,可小部分还在运转,能够让她乱七八糟地想一些事情,同时听到叶仲锷讲电话的声音。 “……正在新城区附近,是,我知道有车子一直跟踪我,两百米左右的距离。黑sè桑塔纳,没有车牌号,看到了?马上过来。” 挂上电话,叶仲锷加大油门,车速陡然提高,他这个牌子的车本来就是以速度而著称,开起来只觉得在飞。 第一百零二章 之璐震惊,“有人跟踪我们?你在跟谁讲话?” 叶仲锷目不斜视,严肃道:“一群亡命之徒,跟着我们有一会了。我倒要看看他们玩什么花样。好了,不要再跟我说话。” 他脸上的神sè告诉她此事非同小可;她不敢再问,回头看了看,大概是因为本来就是黑夜的关系,后面那辆桑塔纳隐隐约约,可想而知,他们也在全力拼速;正前方则是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走的是东西走向的那条路,平整光滑漆黑的柏油马路,三十米一盏路灯;南北走向的路也许并未修好,只有一两盏路灯。 路灯的光芒虽然暗淡,但足以照亮一辆巨大的卡车以罕见的快速从右侧逼近。不需要多年的驾车经验,也能看出这辆卡车就是冲着他们而来,以两车目前的速度推测,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会撞上,而且,惨烈。 那巨大的卡车使得之璐眼睛恐惧地睁大,她猛然侧头,叶仲锷一半的jing神在留意后面的桑塔纳,另一半jing神在开车,完全没有发现从右侧高速逼近的庞然大物——这才是他们最大的危险。 jing告他已经来不及了。 之璐半站着,探身出去,使出浑身最大的力气,抓住方向盘朝左猛然一扳,然后双手往回一撤,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抱住了驾驶椅上的那个人。 一个人生命中的任何一秒都可能跟他自己及其他人的命运相连。 如果更早两秒钟把方向盘扳往左边,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但毕竟是差了两秒钟,虽然微不足道,那毕竟是时间。车速本来就快,巨大的惯xing使然,车子在撞击下虽然偏离原有的行程,收效却不大。 庞然大物般的卡车到底是撞上来了,看在外人的眼底,简直是无法避免。沉重的冲击声发生的时候,右侧的车门几乎是在一个瞬间就变形走样,车窗的玻璃碎片、金属的残片,卡车车身上大块的油漆从车窗里飞了进来,全都雨点般的砸在她的背上。 起初之璐并不觉得疼,只觉得车身剧烈摇晃震动,并且还在往前滑行,耳边轰隆响动,声音缤纷而丰富;感觉到怀里的人要从她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她加大了力气拥抱着他。其实之璐的力气向来很小,中学大学时代考试体育,她的铅球永远只能混个达标水平,及格都勉强。可是最危急的时候,她双臂里涌出来了源源不绝的力量,不论他怎么推开她,就是死死地抱着他,纹丝不动,如同石膏塑像般纹丝不动。 疼痛传来的时候,车子因为撞到草地上的石块,已经停了下来。 轰鸣声渐渐远去,jing车声由远及近。之璐再也没了力气,她坐到一个温暖的怀抱。背部和尖锐的疼痛让她浑身发抖,他额头上有血,脸上有泪,因此显得面目模糊。之璐觉得触目惊心,轻轻说:“你受伤了?”叶仲锷想抱她,都害怕碰到她肩上背上的伤,小心翼翼捧着她的脸,嘴唇贴在她冰凉的额头,说:“不是我的血……是你的……” 第一百零三章 之璐虚弱地点头,放心地微笑,“你没事,就,好了。” 哪怕世界在这一刻全部毁灭都没有关系,只要怀里的那个人还在,就可以了。虽然安全了,可她还是不肯松手,仿佛他是在海啸中幸存下来的游人所抱着的最后一块木板,又仿佛是在冰雪荒原中快要冻死的迷途旅人的拐杖。 这些想法都是她彻底昏过去前想到的。车子撞上来的时候,它们还没有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成型,那个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他是她的所有,是她在这漫长人生里唯一的希望和支撑。 时光回溯。 白墙黑瓦小桥流水的凤凰镇就像画在纸上的水墨画。不像别的地方被过度开发之后失去了本来的味道,凤凰镇还是古朴而且韵味流长,偶尔前来旅游的游客似乎都是安静的,静静地行走参观,不多说什么话。 之璐在此地住了几天,拿着相机和素描本跑遍了小镇。作为新闻系的学生,她的摄影技术非常不错,但很多时候却更愿意用笔画下来。例如空无一人的老街,例如沉默不语的房屋,凝重深刻的石刻。线条游走于笔端,是另一种无法想象的成就感。 清晨有雾,她用铅笔在素描本上仔细地勾勾划划,有人叫住了她:“画得不错。” 之璐抬头一看,是个年长清癯的老者,双目炯炯有神。他也在桥墩上坐下,拿过她的素描本看了看,问她:“你是美术系的学生?来写生?” “不是的,我就是瞎画画,觉得比照下来要有意思,”之璐摇了摇头,“您呢?不是镇上的人吧,一个人来玩?” 老人笑笑,鬓角斑白的头发晃了晃,“跟我妻子一起来的。她的家乡就是这里。” 在这样的小镇,在一个人的旅行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认识一些不可思议的人。例如之璐现在的感受,跟一个睿智的老者坐在桥墩上讨论画画的技巧,河水从脚下流过,风带起她几缕头发。闲聊中,她知道老人曾经是附近一所中学的美术老师。 “没有人陪你?”老人把素描本还给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会很不安全的。” 之璐说:“我一个人那么多地方都去了,也不觉得很不安全,毕竟这个世界上,坏人是少数的。” “爸妈放心?男朋友放心?” 之璐想了想,如实回答:“父母是放心的,男朋友……分手了,而且,他不知道我出来了。” “不知道?”老人笑起来,“那他可要担心了。” 他肯定是要担心的,之璐咬唇不语,铅笔无意识地在本子上划来划去。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迟到了半小时,他坐立不安。 “闹矛盾就是这样吧,”老者感喟,看向远方的流水,“我年轻的时候也跟她经常吵闹,最后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的。” 第一百零四章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之璐听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事情了。一对下乡的知青之间的青涩恋爱,最后返城的大cháo来到,两个人谁也不肯去对方的家乡,时代环境也不允许,两人争执了一顿,宣告分手。那个晚上,山林起火。那片树林的重要xing不言而喻,所有的知青都赶去奉命扑火。火势迅速蔓延,第二天,人们在树林里找到那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时,她倒在地上,身上冒着烟和火苗。 老人家看了眼天空,慢慢地说:“我知道,她跟我吵了架,很难过,所以最后义无反顾地冲进大火之中。她的烧伤得很严重,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眼睛都睁不开,最后医生在她的眼皮上割了一条缝,才能勉强地看清东西,”老人家停了停,“小姑娘,不要吃惊。在那种时候,只希望她活着,别的什么事情都不要紧。” 之璐恻然,“她现在怎么样了?” 薄雾彻底散去,古镇的一切水墨画中浮现出现;之璐的目光落在巷子深处,然后彻底呆住。她视力很好,因此,清清楚楚地看到正从巷子里出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脸上丘壑纵横,有点像疤痕,也有些像皱纹。之璐最感到震惊的,是她的眼睛。她左眼睛闭着,右眼的眼皮中是窄窄的缝隙。也许因为她年纪大了,眉宇间有股安详坦然的神态,看起来并不可怕。 之璐愕然回头。坐在她身边的老者对她微微一笑,站起来离开小桥,搀扶住老太太,相携走远。 第二天她乘坐火车回家。她在火车上如坐针毡,恨不得可以快点,再快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去,见到叶仲锷,跟他道歉。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么想念他。她急步走出出站口,一抬头,就看到了他。 震惊得无以言表,手里的包掉到地上都不自知。是的,要分手,就绝不要见面,这是一个真理。因为没人预料其后发生的事情。感情涌上脑门,就没法控制。之璐无所顾忌地扑到他怀里,也不管火车站上多少人在一旁观看。她手臂环着他的腰,额角埋在他的颈窝。她动作生涩,但身体语言无不流露绝对的全心全意。 叶仲锷用了更大的力气回抱住她,手臂停留在她的背和书包之间,准确无疑地把她朝自己怀里送了送,不愿松开。 之璐在他怀里低声说:“仲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要跟你分手,我永远都不会再跟你说‘分手’两个字,你原谅我,好不好?” 他吻她的额角,轻轻说:“傻瓜。” 心都要融化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决定,这辈子再也不会主动他说出“分手”这两个字。他提出离婚,她没有预料到,但也只是顺从而已,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事情可以做,并不是离了婚,人生价值也消失殆尽了。 第一百零五章 四五年后的这个晚上,之璐侧身躺在病**,疼痛之中,迷迷糊糊地想到了这件小事,快被她彻底遗忘的这件事。 最开始,她一直不能理解那个老太太,如果是她自己遭受那种痛苦,宁可死掉也不愿意拖累家人,她怎么就能坚持着活下来?她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但现在也许明白了。 也许是爱情,也许是责任,或许是内疚,或许是别的更复杂的感情。不过这些完全不重要,因为事实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再也无法分开。就像是戈壁沙漠中生长的胡杨与红柳,红柳纤细,胡杨高大,宛如一座座雕饰。它之所以能够长得如此高大,因为有红柳为它固定水分,失去任何一方,它们都不能存活。 迷迷糊糊地想着,之璐终于从昏迷中醒过来。消毒水味钻进鼻孔。四下黑暗,她疲倦地动了动身子,疼痛从背上传来,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灯应声而亮,有点灼人,她下意识眯起眼睛,再缓缓睁大,终于看清楚另一双狭长的眼睛。熟悉的面孔趋近,眼睛也离得近了,可以看到里面的暗光,忧心,还有,货真价实的猩红血丝。她向左侧躺,而他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抓着她的双手,死死地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随后叶仲锷坐到床沿,小心翼翼地俯身下来,双臂环住她,避免碰到她背上的伤口,额头抵上她的。之璐把头往上挪了挪,看到他眼睛里异样的光芒一闪,眼泪一滴滴落到她的脸上。 之璐花了几秒钟来确认现状,迟疑地说:“仲锷,你在哭吗?”她身上痛,但脑子还相当好使。这么些年来,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也有眼泪。在她的印象里,他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什么都能得到,什么事情都能做好,怎么还会哭? 叶仲锷抬起头,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停在上面,喃喃说:“之璐,之璐,你出事了,让我怎么办?答应我,这辈子都别再做这种傻事了,答应我,像爱惜我一样爱惜自己,绝不以身试险,听到没有?答应我。” 勉强笑了笑,她说:“不是没出事吗?我活得好好的。” “答应我,”叶仲锷吻着她的额头和一侧的脸颊,坚持着问下去,“之璐,答应我。” 之璐觉得眼眶发热,轻轻说:“好。” 两人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很久,麻醉药的功效还有残留,之璐不知不觉地再次睡了过去。闻着他身体的味道,睡得罕见的好,连梦都没有。 她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弯成月牙的形状,在白皙光滑的皮肤上投下yin影。她表情平和,有一股被压抑的生机在她的脸上流露。 是的,被压抑的生机,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来都不是。她生机勃勃,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眉飞sè舞。而她现在这样,痛楚,消瘦,压抑,都是自己带来的。结婚前,他郑重地告诉自己和双方的父母,要给她最好的生活,可到底没能做到。 第一百零六章 叶仲锷一个人坐在黑夜里,不停地反思。第一次在大学见到她,清澈透明的大学生,个子高挑修长,说话时表情生动活泼,笑容总是停留在嘴角,修养很好,有一半的时间礼貌地看着对方的脸,直接看到人眼睛里去。因为时间紧,他留了名片给她。 那个时候的叶仲锷是有名的证券交易所的副总经理,加上在美国两年时间,身价自然不凡,父亲虽然没调到本省省委,但也是临近省省会的市长;他并不是花花公子,可物质条件和外部条件决定了他身边向来不缺女人,他也跟不少女人交往过,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像面前这个小了自己七岁的女孩一样,第一眼就让他觉得心脏猛然一跳。那种感觉,已经若干年未曾出现过了。 毫无疑问,钟之璐的确是相当美丽的,平心而论,他被她吸引,跟她的美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她说话,动作,神态落落大方,展现出了一种独特少见的人文素养,这是他不曾在任何人身上看到过的。 而且还特别认真和可爱。她显然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对金融学方面的常识有较深的了解,但偶尔也会出错,把几个名词张冠李戴。他纠正她的错误,她很不好意思地微笑,有点歉意,有点害羞,还有难得一见的腼腆,那些瞬间可爱极了。 她最后付钱的举动让他吃了一惊,她没有玩笑的成分,目光真挚坦诚,实事求是,她说出的话就是她心底深处的想法,她的确就是那么想的。这样的人,整个人都是纯粹的,颇像上个世纪上半叶的“一身诗意千寻瀑”的知识女xing,jing神气质高贵典雅,不容侵犯。他原以为,这样的女xing若干年前就彻底消失了。 叶仲锷跟好友童展去酒吧喝酒,他愉快地承认,不过最初的几次见面,他就被她迷住了。而问题是,他请她吃了一次饭后,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她就再也没有答应过,礼貌地解释说,自己很忙,忙着上课,忙着采访,忙着帮人干这个干那个,总之就是没空。 童展吃惊,随后失笑,“想不到你叶大公子也会有这一天,竟然约女孩子都约不到。不过,没准是那女孩yu擒故纵,我就遇到过这样的姑娘,最善于以退为进。现在女孩子都熟读兵法,高明得诸葛亮都自叹弗如。” “她不是那种人,看我的时候就跟看别人没什么区别,”叶仲锷眉头紧锁,自嘲地笑一笑,“我还真是太高估自己,原来就是有人不把我当回事。” 童展觉得用有趣,继续笑,“知不知道有句话,年轻女人的最爱,第一是化妆品,第二就是你了。当然,也不乏例外,所以你才会一脚踢到了石头。”说着,童展哈哈一笑,说,“那女孩子长怎么样?跟这几个姑娘相比?” 说话,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到他们身边,脸上稚气未脱却化了很浓的妆,看来都是大学生,衣着鲜艳,喝酒点烟的姿势纯熟无比。叶仲锷瞥了那几个女孩一眼,笑着摇头,正要说话,却被一个女孩手里的杂志吸引住了。 第一百零七章 那是本有名的旅游杂志,彩版印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地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的是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sè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 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地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叶仲锷心说那个编辑太聪明了,她的人的确比景sè更漂亮和动人,嘴上却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最近想去敦煌,麻烦你给我讲一讲,好吧?” 仿佛想了想,她答应下来。 吃饭的时候他事无巨细地问她一切细节,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有去敦煌的打算,可却被她说得蠢蠢yu动,真的想去看看,而且,身边一定要有她。她引经据典,神采飞扬,如果有速记员在一旁记录,会发现她随口就说出完整华丽的文章。换一个人口述这番话,肯定有人觉得拽文和卖弄,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不是,只会让人觉得感动,因为她的热情和真挚。 他微笑着看她,觉得心满意足,多少年没有这么看过一个女人了? 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童展特地从几张桌子外过来跟他招呼,说:“你真的陷进去了,不过,这个女孩,恐怕不好追。” 结账的时候老问题又出来了,她要求aa制,很坚持地拿出钱给他。叶仲锷苦笑,平生第一次觉得这么的无计可施。让她付钱,严重违悖了他历来的原则和绅士风度,更何况这里的东西又贵,就算她家境殷实,不过是个学生而已,她的吃穿用度告诉他,她平时相当节省;可如果他坚持不要,她绝对会生气,两个人本来就不算熟,之后,她岂不是更可以不见他? 第一百零八章 当时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自作主张,一定要先问问她的意思。 离开饭店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看起来很高兴,神情雀跃,他忍不住问她:“怎么了?谁的电话?”她带着理所当然的神情说:“我男朋友啊。” 叶仲锷的心一瞬间沉到海底,强迫自己面不改sè,“哦,你有男朋友?” “是啊,”她笑容毫无城府,“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在国外,我们好几年都没见了。” 有十几秒钟,他根本说不出话来,他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世人都不是瞎子,以她的才貌,不会缺人爱慕。学校除了可以用来读书增加学问,同时也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他咬着牙关想,一个在国外,一个在国内,好几年的时间不见,居然还没有分手,那感情得深刻到什么程度?他岂不是机会渺茫? 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个叫陶儒的男生从来也没成为他的威胁,但毫无疑问,叶仲锷那段时间过得真是惊心,越发小心翼翼。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聊天,有的时间见见面,在他存心诱导之下,她把她跟陶儒的事情和盘托出,本来可以说得都不多,很快叶仲锷把这两个人看得清清楚楚。他满意地发现,其实钟之璐对陶儒的感情并没有很深,男朋友这三个字对于她,更接近一种符号和挡箭牌的存在。没有旁人的提醒,她几乎都想不起这个人。 天渐渐亮起来,叶仲锷离开病房,打电话回家找父亲。只要不出差,不在外地考察,叶青茂总是这个时间起床,在院子里锻炼半个小时,然后回家洗澡吃早饭,这也会花半个小时。最后花三分钟整理着装,再出门。因为离得近,他就步行去省委上班。作息规律,若干年都未曾变过,像家中墙上的那只挂钟那样准确。 按照常理看来,叶青茂这样的人往往古板,可是他不是,他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都要开通。小的时候,耐心地辅导他做作业,教他下棋,教他学会沉住气;长大一点,叶青茂政绩显著,仕途愈走愈顺,但还是从百忙之中抽时间出来陪他打篮球,父子两个在zhèng fu大院的篮球架下争抢一只球,被群众传为佳话。 他们父子的确处得跟朋友似的,叶仲锷从来也没怕过他,可今天却有些担心,果不其然,叶青茂一听完电话,声音就沉了:“之璐伤得重不重?” “不算太重,”叶仲锷说,依然觉得心有余悸,“没有伤到筋骨,都是皮肉伤,在背上,医生说,休养几个月就会好。” “嗯。”叶青茂一顿,重重地说,“我让你别离婚,你又死要面子,拉不下脸道歉,现在好了?真出事了你哭都没地方哭。看看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事情?我跟你说过,问题拖不得,越拖越大,还要把多少人拖下水去?早点把手里的麻烦解决了!” 第一百零九章 声音严厉,仿佛就是当面说的,叶仲锷点头说:“爸,我知道了。让妈接电话吧。” 当妈的说话就委婉多了,刘玉语气温和,先问两人有没有受伤,伤情怎么样,吃了早饭没有,叶仲锷说:“这段时间,让田阿姨过来照顾之璐吧,她背上都是伤,动不了。” 刘玉叹口气,说:“我们马上过来,你一晚上没睡吧,先休息一会。” 叶仲锷答应两声就挂了电话。现在这种时刻,半点都不敢休息。他随即打了几个电话给公司的常务副总马烨,随后是跟老费和周云确认情况。怕电话被人窃听,几个人说的都不多。三言两语大家都心领神会。他回到病房,发现之璐还在睡,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他心里柔软,俯身吻她。 一吻之下,之璐猛然睁开了眼睛,叶仲锷唇角带出一个笑,“睡美人醒了?” 之璐看了一眼桌子,“我要喝水。” 喝完水后叶仲锷要扶着她再次躺下,她不肯,执意坐着,说睡得半边身子都麻了。叶仲锷无奈,“亲爱的,你就听我一次吧。” 她说:“我坐着也能休息。” 叶仲锷握着她的手,说:“你好一点,我们就去把复婚的手续办了。” 清晨,阳光shè进屋子,温柔而多情,仿佛无数只小手的抚摸。叶仲锷继续说:“这次,我会改的。我不会再让人跟着你,也不会用任何手段追踪你,也不会再阻挠你干这干那,你要做记者就做记者,要念书就念书,随便你怎么样,我都不会再干涉你。” 之璐轻轻说:“你送给我那个手机,是在我差点出车祸之后吧?” 叶仲锷承认:“是,我想知道你每分钟都在哪里。平时无所谓,关键的时候,却能救命。我害怕那种事情再来一次,可昨天还是发生了,好在你没事。” “我也会改的,这几年,谢谢你包容我,”之璐微笑,“我会在家里多用心,不过也没什么了,念博士的话,时间会很多。” “你到底还是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叶仲锷理了理她额前的乱发,“我是真的觉得,你适合做学问。” 之璐些微颔首,“你是对的,我也觉得,回去读书很好。” 她jing神不济,不过几句话就有疲惫的痕迹。叶仲锷扶着她躺下,这次她没有拒绝,躺好后随口问他:“你的那些女人呢?” “没有别的女人。认识你之后,就没有别的女人。”叶仲锷看着她的眼睛,开口。 “嗯。”之璐闭上眼睛休息,不再说话。 他是真的没有别的女人。他向来都诧异有的男人为什么能够三妻四妾,有什么二nǎi小蜜,他对此向来都不以为然,深为不屑。 叶仲锷承认自己可能心高气傲。工作的时候可能有些刚愎自用,独断独行,得罪人也在所不惜,不过相对于他的职务,这也是必要的素质。这些,他都是从他父亲身上学到的。 第一百一十章 他回国的那个晚上,叶青茂郑重地找他谈过一番话,说:“国内比国外更残酷,这是国情决定的。别的事情,你心里也有数,我不跟你∴拢恢皇牵我跟你强调一点,要成功,男女问题上就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这些年,我见到过落马的这些官员,一大半的原因都是这个。所以,一步都不能踏错,否则,毁及自身。” 做父亲的,是在拿自己一辈子的经验jing告他。叶仲锷把这番话一字不拉地记了下来,并且完全奉行照做。那两年,他有两三个女友,虽然最后分开了,但过程都是一心一意,事后也做得仁至义尽,没惹下任何麻烦。只有戴柳让他有些意外。 不记得怎么认识,反正他并不讨厌她,因为她的能干也许对她有点好感,她又很清楚明白地表达喜欢他,于是就这么暧昧了两三个月,都算不上男女朋友,直到遇到钟之璐。 叶仲锷找到她,很坦诚地把事情说得清楚,说他们没必要见面,做朋友好了。戴柳震惊了一阵子,然后沉默不语,不做表态。 可她是新闻主播,深刻地明白流言蜚语的妙用,传播面广,杀伤力巨大,并且,难以找到始作俑者。消息传得很开,他想了想就明白了原委,去找她,严厉地质问原因。戴柳哭了,哭得很惨,和她平时端庄的模样判若两人。他态度坚决,毫无回转之意。最后她就说:“我答应你,不再来烦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他看她一眼,淡淡地说:“我不是张无忌。” 她说:“你不是说过,还可以做朋友?我以后万一遇到了困难,希望你能帮我。” 叶仲锷那几天一直在等着之璐来问他,可是她没有,实际上,一直到结婚之后,她都没问过他任何前女友和戴柳的事情。他完全不能理解,女人的心胸怎么能宽大到那个地步?听到别人对老婆女友的抱怨,他感慨,还是自己的老婆好;然后又想,是不是她根本就不爱自己?所以漠不关心? 现在才知道,原因这么简单。 不过是,她信任他罢了。 一种足以赢得所有人尊敬的信任,一种让人可以托付生命的信任,她就像信任自己一样信任他,这种感情纯粹得近乎童话,可就是真的存在她的身上。 从医院里出来,站在门口,几秒钟后,一辆平淡无奇的黑sè车子从另一侧逼近开过来,停在他面前。他打开车门坐进去,不动声sè地呼出一口气。 坐在驾驶椅上的周云递给他一个文件夹,五六页纸,每张上都附着照片和详细资料,“大部分都已经落网,是流窜犯,都有案底。本来就没什么好在乎了,行事才心狠手辣。那样的杀人方法,也只有他们才狠得下心。” 叶仲锷翻了翻,沉声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帮人不过是杀人的喽 k们跟这帮人勾结,也是走投无路。公安局那边也拿到这些资料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周云点了烟,拿在手指缝夹着,烟雾升腾起来,“昨天就送过去了。jing察一直跟着他们,又打听到他们跟着你,有不利的计划,特地赶了过来,所以那么巧。尊夫人没事吧?” 叶仲锷目光陡然柔和,说:“没有大的问题,都是外伤。” “万幸啊,昨天那样儿,看上去够吓人的,”周云一边启动汽车,一边说,“我还真没想到,居然敢冲着你来。” “鱼死网破,想拉我们夫妻陪葬罢了。”叶仲锷沉吟,凌厉的眼锋从眼底带过。 周云把车钥匙扔给他,“你车坏了,先开我的。” 进屋的时候,里面正在开会,十来个人的小会议室,气氛严肃。会议桌上堆满了文件,烟灰缸里都是烟头,与会者大都身着军装,神情激昂,也是,这么些天都耗时耗力地在查这桩案子。叶仲锷悄悄在老费旁边坐下,听了一会。 老费压低声音,跟他说:“已经在行动了,有牵扯的一个都跑不了。走私其他的也就罢了,看看这些材料,居然敢走私核材料,那数量够他们死好几次了。不知道是哪里借来的胆子。” 叶仲锷摇头,“人为财死,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会议结束后,几名身穿军装的男子过来,一一跟他握手,“叶先生,谢谢你这段时间的配合。” 叶仲锷这时才微笑了一下,礼貌地握回去,“都是分内之事。说到底,这案子也是安业的事,我也有不查之罪。” 来人赞许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交谈着离开。 “不查之罪,没人会追究的,”老费在一旁笑了笑,“以前我就研究过安业集团的材料,半点门道都没摸出来。你的难处大家都知道,安业集团那么大的一个烂摊子交给你收拾,根基未稳,知道内部有人搞鬼,和外国勾结,也不能轻举妄动。” “本以为他们就走私其他的东西,也不在意,打算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找到我时,真吃惊。你说跟谁借的胆子,利益而已。” 老费单手支着头,看了眼大屏幕,表情沉痛,“查到现在,这桩案子牵连的人太多了,摊这么大,到时候可能也不是人人都能伏法,这个,你我都有数。对了,刚刚那个赵武招供说,曾经威胁过她,差点就动手了;不过最后李凡改变了主意,让他收手,不然后果你自己想象。” 叶仲锷一震,这震动却没有放在声音上,“是他?” “赵武是这么交代的。说李凡让他去试探,看那份文件是不是在她的手里,如果不在,就放她走。赵武承认自己动了杀心,这个时候李凡的秘书打电话来,让他不要为难小钟。” 叶仲锷定下神,变了一下坐姿,说:“她就爱管闲事。离婚前我还可以帮她收拾,离婚后我怕她再惹麻烦,我一时又顾不到。周云再怎么细心,也总不可能每分钟都跟着她。干脆断了她的后路。不过,她还是有办法卷到麻烦里去。” 第一百一十二章 “也不能怪她,一个记者,有责任心,都这个毛病。” “是,而且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也许会收敛,但是改不掉,我也不希望她改,”叶仲锷说,“什么时候,我想见见李凡。” “没问题,”老费冷笑一记,“等我们找到他跟张越明再说,这两人躲起来好几天了,估计正准备用假护照混出国去。” 那ri傍晚的,他回到医院,进还没坐下,就觉得房间里气氛不对——之璐坐在**,垂着头不吭声,脸红得好像上了胭脂。 而自己的母亲刘玉满脸山雨yu来,旁边的田阿姨表情诡异。 见到叶仲锷回来,刘玉就一把拉着走到外面的僻静地方,满脸质问之意。刘玉虽然看起来温和,可发起脾气来相当厉害,叶青茂都不敢跟她交锋。正如此刻,她盯着儿子看,说:“医生刚刚来过,说验血的时候之璐怀孕了,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怀孕?”叶仲锷下意识地反问。 “那孩子都两个月了,”刘玉重重“哼”了一声,“我问你,你们都离婚半年了,孩子怎么来的?嗯?” 叶仲锷眉梢嘴角同时往上一扬,手心一热,顾不得解释,大步回到病房,在病**坐下,抓着之璐的手,毫无征兆地开始吻她。吻够了才松开,另一只手抚上她的小腹,脸上和眼睛里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怀孕了?” 之璐要把手从他的手心里夺回来,可惜不成功,只好狠狠地瞪他,“我根本不知道啊,这段时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叶仲锷回忆了一下,“那几天不是安全期?” 之璐摇了摇头,“医生说,我jing神压力太大,安全期也未必安全了。” 听到脚步声临近,叶仲锷回头看了一眼满脸困惑的刘玉,数ri的疲惫一扫而空,神情兴奋得可以用洋洋得意来形容,“妈,孩子当然是我的。你还不知道之璐,脸皮又薄,在你面前,哪里好意思承认——” “够了,别说了。”之璐脸又是一红,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 一屋子的人都笑起来,刘玉忍住笑,叫上田阿姨:“我们本来就是送饭来的,晚饭在保温杯里,我先回去了,告诉你爸。” 他们离开后,叶仲锷找到医生,详细询问医生有关胎儿的一切情况,发育情况如何,昨晚的上麻醉药和她身上的伤对孩子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之璐微笑不语,他是多果断和说一不二的一个人啊,现在忽然变得这么∴隆 “你嫌我∴拢俊币吨亠梢谎劬涂闯鏊在想什么,低头轻咬她的手指。其实话到最后笑意已经抢先一步出来了,“还不是担心你和孩子。以前小心翼翼了那么久,你还跟我分开睡,我现在知道是有道理了。”“什么道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双喜临门,”叶仲锷笑容更深,端着鸡汤喂她喝,“这一两天案子就解决了。” 之璐静静看着他,他笑起来的时候,一条细细的纹路从眼角蔓延到发际,以前并没有这条线的,可见这段时间,他真的是cāo心。他也会老吗?这个认知让她觉得震惊。印象中,曾经也有过一段时间是如此。那时候他们还没结婚,每次见面时,每过几分钟就有很多电话找他,他接电话的时候面孔凝固,但放下电话后就对她微笑,看上去完全无异。 那时她自然不可能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后来从他和叶青茂的谈话里才知道一点端倪。安业集团是国家控股,在他出任董事长之前,负债累累,濒临破产。省里的官员在常务会议上就安业集团是否宣布破产吵得不可开交。如果宣布破产,几十个亿乃至更多的国有资产就会流失;如果不破产,又有谁能够接手这个烂摊子?这个时候,叶青茂力排众议,做出一个震惊世人的举动,他说:“举贤不避亲,我推荐叶仲锷任董事长。” 可想而知,这个举动对他们父子俩极其重要。虽然这个决定后来被认为是明智的,但最初两人背负的压力比三座大山都要沉得多,某个意义上说,是一场赌博。而那段时间,自己又干了什么?照例我行我素,觉得他总是能成功解决事情,实在不需要自己在一旁多嘴。只是,自己却忽略了一件事情,再刚强的男人,也需要所爱的女人在身边安慰。 她歪着头,抚摸他的脸,用手指把他的五官描摹下来,“对不起,我以前不知道你也会累。” 叶仲锷放下手里的碗,两人的面孔挨得太近,近到只能看清楚对方的眼睛,“我怎么会不累?我也是人啊。之璐,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拥有的没这么多,甚至什么都没有,或者我没出息一点,你会不会更多关心我一些?至少,关心一下我穿什么,喜欢吃什么,用什么……” 之璐闪了一下眼睛,轻声说:“我以前想,你没遇到我之前,过得很好;有了我,还是那样生活……我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空调太足,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叶仲锷调高空调温度,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把她的双手塞回被子里,柔声说:“你的出现对我来说,永远都是雪中送炭。如果没遇到你,我都不知道这辈子除了工作和成功,还有什么值得我珍视。” 她哪里还说得出话? 认识这么久,结婚了也离婚了,情话也说了不知道多少,可之璐觉得,只有这句最为动人的,每个字,每个停顿都有了异乎寻常的意义。 案子进展顺利,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两人认罪,并且指正这都是李凡指使他们干的,现在只等着法庭量刑。 与此同时,jing方的专案组各自进行着冗长的调查,随后不久,张越明和李凡也在国际机场被抓住,此案看上去告一段落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虽然起初更大一部分程度是做给人看,但叶仲锷名义上还是在被审查,没有职务,除了时不时地配合案件的调查,在代理董事长马烨征求意见时给出建议,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因此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里,医生护士无不以为他们新婚燕尔。 马烨在电话里把几个公司里的情况略作汇报,问了问之璐的恢复情况,说大家都想来探病。 叶仲锷哪里肯答应,以医生要求静养为由婉拒。 马烨比叶仲锷大了十多岁,xing格爽朗耿直,在这次重大走私案中,他是安业集团高层里牵连最少的一个,专案组只找他问过一次话,然后就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心地回去继续工作,暂代董事长职位。二人在工作中有相当的默契,私交甚笃,哈哈大笑,“都知道,都知道,叶总你最心疼老婆。” 叶仲锷看着坐在病**看书的之璐,笑得坦诚,“对,我就是心疼老婆。” 这话让之璐猛然抬头,对上叶仲锷的眼睛,笑着又低了头继续看书。 “那等小钟出院了我们再登门拜访。叶总,什么时候能回来?同志们都很想你啊。” 忽如其来的清闲让叶仲锷怀念无官一身轻的时候,因此笑笑,“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看,再等半个月吧,难得有时间。” 马烨的前一句话里本来还带着浓浓的玩笑之意,可下一句语气忽然一变:“叶总,该清理的都清理得差不多了。” 叶仲锷不答话,只微微一笑,神sè自若地合上手机。 之璐甚少过问他工作上的事情,抬头发现他数ri来的忧心不翼而飞,眉宇间多了一股飞扬洒脱之意,举手投足都带出了光芒,仿佛正立于万人之上,她不免好奇,“老马说什么了?那么高兴?” 叶仲锷吻上她的额角,“问我们什么时候复婚呢,说第一次没喝到喜酒,这次一定补上。” “噢。” 随后的一天叶仲锷去了一次之璐目前的住处,把她的东西搬回家。路过的大学生惊奇这样的搬家频率,纷纷往里看,发现半屋子都是书,惊叹地交谈走过。 傍晚的时候他把她的书和衣服放回原来的地方,看到满架的书,只觉得舒心。虽然累,还是开车去了次城郊的别墅拿衣服。 这带别墅区环境极好,依山傍水,掩映在一片红sè的香樟林里,白ri安静,晚上在楼上可以听到树叶们飒飒私语。这栋别墅是叶仲锷几年前买下的,本来是准备结婚之后住,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可之璐觉得这个地方上班太远,她又不愿意开车,因此房子就一直搁下,空了好几年也没住。离婚后他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虽然条件好,可这里在他心里不过是个房子而已,不是家,即使住了半年,关上灯离开的时候也毫无眷念,只想回到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 第一百一十五章 拿车钥匙的时候,叶仲锷发现路灯外停了一辆白sè跑车,毗邻自己那辆车。他些微皱眉,脚步一顿。戴柳下了车,径直朝他走过来,她神经高度紧张,或者因为光线太暗,短短的几步路走得很是艰难,完全没有在乎路上的小石子,脚下一崴,朝右跌倒。 叶仲锷伸手扶住她,阻止了她摔倒的趋势。 戴柳抓着他的衣服站稳,却不再松开,紧紧抓住,在路灯下静静站了很久,开口说:“第一次也是这样,在酒会上,我差点摔倒,你伸手扶住我,然后对我笑了一下,说,请小心。你根本不知道,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你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在等着遇上你。一见钟情,是不是很傻,也许你都不信,但却是真的。” 叶仲锷不动声sè,仿佛不经意地伸手一挥,把她的手拂开,后退一步,清楚地开口:“我信,我对之璐,我妻子,也同样是一见钟情。” 夜风吹过,戴柳猛然抬起眼睛,盯着他,“可是你离婚了。你答应过我,试着喜欢我。” 叶仲锷沉声:“应该说清楚了。我的确答应过你。离婚后,我想,爱之璐实在太累了,我想改变。这时刚刚是你出现在我面前,试过后才知道,我做不到。哪怕她不要我,哪怕她真的跟我离婚,可我还是爱她。” “那个晚上呢?你不可能一点都不喜欢我。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戴柳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像是玻璃断裂的声音,带着一种一碰即破的镇定。 那晚暴雨如注,她没办法离开。叶仲锷莫名地觉得心情压抑混乱,她就在这时跟他说了很多话,说她等了他很多年,说她那么爱他。他是男人,再怎么冷静克制,也总有一定的虚荣心,不可能不被这样的话感动迷惑,下意识抱住了她。 下一秒,她吻了上来,他有一段时间的意乱情迷,旋即察觉到气息不对,此时,手机响了。 叶仲锷右手压在她的肩上,感觉到掌下的肩头**般颤抖,便加大了手劲,让她平静下来,语气平缓:“不会发展成你想的那样,戴柳。即使之璐没有打那个电话,我们也不会怎么样。你很出sè,聪明漂亮,你身边从来都不缺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男人,他们完全属于你,例如唐东,他甚至都能为了你而帮我取证调查。请相信,我现在是以一个大哥的身份跟你谈这些,爱情与付出没有关系。的确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自己爱的人乃至结婚,如果我没遇到钟之璐,也会过一辈子,但是我遇到了,那就只能是她,任何人都不行。” 出院的当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见得太多,把结婚证递给二人,笑容可掬,“不会来第三次了吧?” 叶仲锷心情极好,礼貌回答:“怎么可能还来?” 第一百一十六章 说完看向之璐,稍微一愣。她脸sè苍白,嘴唇有些红sè,目光却说明她此时的失神。不过只是一瞬,她猛然侧了头,也看他,笑意渗透到眸子里。 叶仲锷在她唇上印一个吻,小心地拥着她离开民政局。前一段时间她受伤,他想抱她却不敢,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抱着都不愿意放手,直到取车时才恋恋不舍地松开。 叶仲锷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看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yin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急着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你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只会支持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zi you。”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地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啊,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地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走,“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扑哧”一声笑了,“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jing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sè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方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阖、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 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到五体投地,百思不得其解。 与此同时,叶仲锷也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待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因为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新式吃法。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地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得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第一百一十七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地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地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搂她入怀,抓住她的手,把一枚银sè的戒指套上她右手的无名指,偏偏一脸的不动声sè,“你有没有发现客厅的变化?” 之璐目光在墙上的大幅结婚照停了一下,“当然有发现,我视力不错。” 叶仲锷凝视她,缓缓说:“下雨的那天晚上我就奇怪,结婚照,我送给你的礼物,项链戒指都不在原来的地方。果然被你锁在楼上的房间里了。你都有多久没开过那扇房门了?照片上,棋盘上都是灰。” 之璐一怔,又笑起来,“是啊。我锁起来了。” 叶仲锷本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变了另外一句:“好在都过去了。为什么都是我问你,你都没有想问我的事情?” 之璐在他怀里动了动,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如果现在能说,就告诉我,不能的话,我就等着看新闻。” “不会上新闻的,这案子也就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了。”叶仲锷开口,“有些底线,不能碰。” 风波之起,往往由旁枝末节而始。正如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局势环境都会随之改变,暗流激荡,牵连的人物各有升迁贬谪,甚至获罪入狱经受牢狱之灾。然而,到最后总是能消弭于无声息间。 国内的公司有一个通病,大多数都不是优质管理制度下的产物,一个成功的企业,大部分依靠个人的绝对权威和统治地位而生存和发展。领导层管理不善,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谓的用错一个人,拖死一个企业,就是这么回事。安业集团之所以濒临破产边缘,的确跟前一任董事长能力欠缺管理不善密切相关,除此外,第二个重要的原因,就出自于集团内部的蛀虫和无休止的内讧。 所有的这些状况,在逐步了解情况之后,他已经有了对策。让他深感诧异的,却是另外一件同样不可小视的事情。 第一次发现集团旗下的一家投资公司的股权问题,是在叶仲锷就任集团董事长一职后半个月。 彼时他刚刚上任,不敢轻举妄动,只得暗暗调查情况。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第一是他们做得很高明,第二是安业集团内部的股权问题相当复杂,甚至前任董事长都不能完全拧清,到最后甚至连亏损原因都查不出来。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为了不打草惊蛇,叶仲锷只做不察。ri子久了,集团公投资司老总,也是集团副总张越明也渐渐放松了jing惕——不论怎么想,这个年轻的董事长也可能那么快就发现金融上的问题——于是他变本加厉,和李凡的物资贸易公司更加紧密地勾结,什么利润高就走私什么,而且打着安业集团的旗号,不会惹人生疑。 任何一家公司,总是会有蛀虫存在。如果说有人利用职务中饱私囊,没什么好稀奇的,但问题是走私数额大到这个地步,就很让叶仲锷震惊了。对很多人而言,行为是由利益决定的,甚至只有利益决定。 但叶仲锷却无暇分心管张越明和李凡的走私,而且暂时也管不动。张越明和李凡两个人有着相当程度的后台,一时很难扳倒。他们的事情虽然严重,但跟安业集团本身交错的矛盾和问题关联不大。上任前叶青茂跟他说过一番话,攻人以谋,用兵斗智。必要的时候手段要用,但更重要的,是把你现在手上的工作做好。 的确不错。他的当务之急是让安业集团走上正路,扭亏为盈,而不是一上任,又在没有明显证据的情况下让jing明能干,在集团内部颇有声望,某种程度上还能助他一臂之力的张越明下台。叶仲锷暂时把这件事情放下,不动声sè地继续看着,收集证据,等待时机。 这一等就是两年,直到安全部门和军方的代表前来造访。国家机器能够强大到什么地步,他此时才算真正见识了。 这个时候,张越明和李凡也从别的渠道得知自己的事情可能败露,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应对之策,开始准备文件,打算把责任转嫁到他身上。 李凡和财务科长庄华开会时谈起如何应对此事,被在门口打扫的许惠淑听到。叶仲锷相当感激她的义举,说自己有数,让她放心。可是没有想到,许惠淑居然把那份文件偷带了出来。 这番举动给一辈子都没做过坏事的许惠淑带来了杀身之祸。叶仲锷深深内疚。他告诉过她不要再来给自己通风报信,可是她不听。许惠淑这种人,古拙但是质朴,坚定地认为自己应该报恩,而且估计不到事情的危险xing。其实叶仲锷也没估计到她会铤而走险去偷文件,他认识李凡,表面上和和气气,暗地里互相提防。可还是不曾想到李凡毫无人xing。 据凶手赵武交代说,他和他的跟班金顺起初是去威胁她交出文件,可没想到她不肯交出来,一动怒,就动了手。为了让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金顺练胆,强迫他肢解死者。 许惠淑出事后第二天,庄华知道了她的离奇死亡,随后又猜出她的死因跟自己和李凡难逃关系。庄华和许惠淑之间不光认识,而且关系匪浅。庄华看似冷心冷面,实则对许惠淑很有好感,不是男女间的好感,他觉得她心地善良。这样的人却被李凡买凶杀害,庄华感情上无法接受,良心备受折磨。这样煎熬了一段时间,他终于下定决心去公安局检举揭发,随后以同样的方式惨遭毒手。 第一百一十九章 这样的猖狂出乎人的意料,纪委顶住了上面的压力,开始彻查此事。那份文件上大多数内容属实,叶仲锷也不得不接受审查。他不论多么谨慎,可毕竟百密一疏,在一些作为走私证据的文件上,的确有他的签名。 可是,他这几年的等待和这几个月的谋划也不会白费。 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不会给对方任何反扑的机会。 绝大多数事,都在他的计划和盘算之内,毫不意外,除了之璐被人栽赃诬陷一事,真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无比震惊,随即打电话给王局长,请他不要为难她,努力查清案子。王局长自然是满口答应,可他还是不放心,了解到案子的负责人是鲁建中,他又找到他。 鲁建中表情冷淡而坚毅,说:“叶先生,你身份特殊,请不要过多参与本案。” 叶仲锷看着他,缓缓点头,“之璐的身体不好,在拘留所里的时候,请多照顾她。” 那几天他刚刚被纪委调查,的确不好过多干预,也不能让向来正直无私的父亲干预此事。他觉得,可以相信鲁建中。下雨的那个晚上,一切就相当清楚。尽管他觉得嫉妒,可不得不承认,鲁建中对之璐的感情非同一般,他绝不会让她在拘留所里被人欺负。他会尽全力调查此事,果然,短短几天内,他就成功地查到了章德身患绝症,账户上来源不明的一百万等一些隐蔽极好的线索,彻底洗清了她的嫌疑,又由本案追踪到了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帮犯罪分子的居住地,间接地救了他们。 叶仲锷说不清楚对鲁建中到底是什么感觉,嫉妒的火花偶尔会冒出头来,但更多的只是敬佩。最后的庆功宴上,他们礼貌地握手,他诚挚地感激鲁建中这段时间的辛劳,换来他平淡的一句“职责所在”,表情和神sè古井无波,仿佛没有情绪。 “大概就是这样。”叶仲锷说,“还有很多朋友都助了我一臂之力。” 之璐默然半晌,眼睛里似有一层雾气,只说了一句:“最可怜的是小里。” 叶仲锷打消她的顾虑,“以后有我们照顾她。” “嗯,不过我想,她并不需要人照顾,想想这几个月她都是过的什么ri子,可还是能考上很好的大学,”之璐叹服,“恐怕没有几个十八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 叶仲锷赞同:“是的。我提出过要资助她上大学,她不要,说自己能有办法,让我不要因为她妈妈的事情对她内疚。这个小里,倒是跟你一样倔强。” 之璐说:“上了大学,挣钱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了。我念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旅游的费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出来的。小里比我努力聪明,我想,不会有问题,她自己能够应付。” “我有数,你放心。” 第一百二十章 之璐深深地叹气,缓缓闭上眼睛,“我不明白啊,为什么他们能狠心残忍到这个地步?阿加莎有一本小说的名字叫杀人不难,真是如此。” 她说话时身子微微发抖,仿佛觉得寒冷。明明两人正偎依在一起,可就是无法温暖。叶仲锷轻轻揽着她,想起前几ri去看守所看李凡,问他为什么要把章德之死嫁祸于她。 李凡jing神不错,面对将有的数项指控面不改sè,居然还笑了笑才开口:“自然是因为你了。成败论英雄,我败在时局手里,败在自己手里,绝不是败在你手里。叶仲锷,这辈子我只服你一件事,就是你娶了个好老婆,不过你现在不要她。” 那时薛宏伟也在一旁,离开探访室后,薛宏伟拍拍他,笑着说:“李凡没说错,小钟的确不错。一个多月前,我提审过小钟,那时候她牵扯到章德的那起案子里去,自身难保,还在为你说话,那番话说得真是挺感人的。有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 叶仲锷听罢,微微一笑,肯定地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离婚这件事情,是我错了。我们会复婚,然后不会再分开。” 想到这里,叶仲锷吻着怀里人微闭的眼睛,轻声说:“之璐,我从来都不想跟你离婚,我那么说,一时气急,又想让你反思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但是,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知不知道我要被你气死了!你平时什么事情都跟我强,什么事情都不听我的,为什么唯独离婚,就答应得那么痛快?” 之璐正处半睡半醒的状态,大脑并不好使,没有任何防御力,迷迷糊糊之中说了实话:“那时,我不想再委屈自己。其实我明白的,我们要一辈子走下去,有一个人注定是要退让的,那个人肯定不是你,而我,也不想退让。离婚就离婚吧,也没什么……” 仿佛触电一般,叶仲锷呆住了。 怔了不知道多久,他四肢重新蓄满了活力,能够动弹,抱起已经睡着的她回到卧室,轻手轻脚地放到**,为她掖好被角,直起身,去客厅把灯和电视关上,返回卧室在她身边躺下,再次拥她入怀。 其实他不困,脑子里乱成一团,左思右想,最后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叶仲锷忽然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臂弯是空的,不由得睡意全无。随即想起她也许去了卫生间,就等了等,可数分钟过去,她还是没有回来。他披衣坐起,在卧室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没有人,客厅里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人。 看来是在楼上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漏出狭窄的光芒。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之璐坐在地上,背对门口,左边是高大的书架。她的长发随意地挽成一个髻,用发卡别着,白皙的脖颈颜sè如玉般温萃。她穿着淡sè睡裙,上面两根细细的吊带,露出了小半个后背,瘦得让人心疼。从他的方向,可以看到一道醒目的十余厘米长的浅红sè疤痕蔓延在她的肩胛骨下方,衬托着白皙的肌肤,触目惊心。 第一百二十一章 叶仲锷推门而入。正是盛夏时节,晚上热度不减。书房的空调没有开,空气燥热,可她恍若不觉,依然专心致志地看着手里的笔记本,连他在她身后都没有察觉。他好奇她看的是什么,弯了腰,从她的头顶上看下去。 笔记本上的墨水迹和纸张的颜sè无不说明这本笔记已经有了相当的年头,笔记本上的字叶仲锷再熟悉不过,是她的字,不过稍显稚嫩,应该是她大学甚至高中时的ri记本。 他其实并没有很认真地看,不过,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几行字:“波伏娃逃离社会为女xing安排的命运而拒绝女xing角sè,她放弃了所谓的婚姻来追求自己所渴望的自主自立的生活,她像男人一样著书立说,收徒授课,她艰辛地追求那应该得到的地位和尊严,可是终她一生,她为人所铭记的,毋宁说是她的作家身份,不如说是萨特的女友。女人的才华再高,也高不过男人,女xing的才华轻而易举地被淹没在对男xing的歌颂当中,这几乎已是定论。这样的社会现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不禁想问,男权话语作为是世界上唯一的声音,到何时才能改变?” 叶仲锷手心冰凉,心脏悸动,猛然从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胛骨上,很长时间都一言不发。 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体和味道,之璐迅速把笔记本合上,塞回书架上去,一边笑一边回头,“老公,你也醒了?我也是。醒了再也睡不着了,上来找书看,忘记——” 声音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戛然而止。 她不知道叶仲锷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和眼神,脸上强自镇定着,可眼睛里却不是如此,惊恐、害怕、焦灼、忧虑、伤心、难过,甚至是担心到了极致的无助。什么话都在那张英俊的面孔里。毫无疑问,他如此害怕再一次失去她。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抬起来又笑了笑,“我真的想明白了。你别担心我,我不是以前的那个钟之璐了,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还在念高三呢,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说到底,不管世俗的标准认为夫妻之间谁强谁弱,男女本身的关系绝不会更改,就像太阳月亮的关系——月亮的光辉是因为太阳的照shè,这事实没法改变。人生总是有不如意的事情,我不可能期望太多,说到底,波伏娃这一辈子也未必不幸福,不然她也不会在回忆录里说‘我—生中最成功的事情,是与萨特保持了那种关系’,仲锷,你在我身边,已经够好了。” 叶仲锷凝视她清澈的眼睛,发觉她说的的确是她的心底话。他抓着她的手臂,辗转不休地吻她,用这样的方式确认她的存在,最后他捧着她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不论怎么样,你记住,我们不能分开,我也不会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社会,理想,jing神,这些都是摸不着的,可是我是活人,我是你丈夫,平时多想想我,还有孩子,我们比那些抽象的概念生动,更有意义。” 第一百二十二章 之璐点头一笑,伸出手,“抱你老婆和儿子下楼,我腿麻了。” 叶仲锷抱起她。他双臂结实有力,抱得很稳,步子也同样稳健。夜里寂静,拖鞋踩上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响,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同样有规律的,是两人交织在一起的心跳声,呼吸声,就像是生活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请你相信,上天给了你什么样的命运,就能给你相应的爱和智慧,无论遭遇怎样的困境,只要有了它们,终能指导我们走出看不清的迷津。” —完— 认识林诩那会,我们刚刚离开高中不久,第一次来到大学。是的,我们是大学同学。并且认识后不久,我们的关系就变得非常融洽,很多人都说再也没有看到像我们这样要好的朋友。毫无疑问,我俩都是女生,并且,大学的时候,整个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放眼一望,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们四周还有点颜sè,自然也是最热闹的。哪怕我俩长得再丑,估计男生们都会殷勤有加。何况我俩长得并不难看,很快学校里流传开一种说法,说物理系两大美女,林诩是林黛玉,文简是薛宝钗。我们一起晨练,早读,吃饭,上课下课,而后一道上自习至深夜不归。 然而并不是因为物理系贫瘠的女生资源使得我俩形影不离的。 我们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苦苦寻找多年的同类。在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听说了物理系还有个女生,漂亮得很,可看到真人的时候,还是一惊。 我到寝室的时候,她低着头收拾她从家里带来的书,带来满满一箱,砖头一样厚的书足足可以铺满寝室,比她的衣服还要多,且多数是英文德文的原著。 我带的书也不少,但跟她比起来还是自叹弗如。我当时翻了翻她的书就笑了,她崇拜女数学家诺德,就跟我崇拜居里夫人一样。我们这种梦想向来都不被人理解,从小就很寂寞,虽然算不上特立独行,但还是被不少人视为异类——我们都是一类人呵。很快我们了解了对方,真的都是同类为了梦想成为科学家,抵抗住父母亲友的反对依然决然考入了全国最好的物理系。 除此之外,她还相当漂亮,是一种让人惊艳的美丽。一米六七的身高,非常瘦,苍白的面孔只有巴掌大,浓眉下面镶嵌了一双大眼睛,黑而有神,像两粒黑珍珠。 认识她之后,我才相信世界上的的确确是有气质这个东西的。她像是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一样,从来不化妆,每件衣服几乎都是陈旧的,每天早上就是随便洗漱一下就离开寝室;她随时背着一只又厚又沉的棕sè书包奔走在学校的图书馆。可哪怕这样,看上去仍旧美丽,每个瞬间都是美丽的。就连我这种不论是对自己或别人的外貌从不上心的人见了她,也忍不住一呆。 第一百二十三章 因为物理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很幸运的,本来应该住四个人的屋子就被我们俩给占得满满的。几个月后宿管老师想安排别人住进来,结果刚推开我们寝室的门就哑然,一字不说地掩上门出去。 我笑得在**打滚,林诩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但是我看得出她松了口气。那时候我们宿舍里堆满了书和箱子,再住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了。林诩从不谈家里,不过我猜她家境似乎不错,在图书馆看到什么好书,都会去书店买或者订回来,大本大本地带回宿舍,压根就不在乎钱多钱少,看起来就不要命;可不论她怎么熬夜,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总是jing神奕奕,除却一张动人的面孔苍白,几乎瞧不出异样。她的皮肤特别白,没有血sè的那种,白得好像从未见光,在光线好的地方隐约可见额角下的暗青sè。 我跟她是截然相反,一般不敢轻易熬夜,只要略睡得晚一点,两只眼睛就像熊猫,走路都能睡着。她确实比我刻苦,成绩也比我好。每次都是她第一,我第二,不论我如何用功始终无法超过她。起初我略有不甘,后来深深折服,跟她说:“你天生就是读书的命。我是比不过你的。” 她轻轻摇头,说:“你会的。” “你安慰我?” “不是。我从来不安慰人。”她轻轻一笑。 我用力拥抱她,“我真喜欢看你笑,可是你笑得很少。你有事请就说出来,我可以帮你出主意的。” 她从背后拍拍我的肩头,“文简,你是好人。” 林诩没有多余的爱好,唯一喜欢的就是看书,我曾经取笑过她嗜书如命,她露出个难得的笑容承认。她笑得少,话也少,开口说话一般只限于不得不表态或者向老师询问这两种情况。在男生面前尤其如此,表情始终不见温暖。虽然说不上冷冰冰,但至少能让他们对她没有任何企图。我比她外向,系里院里有什么活动我都乐呵呵地跑去参加凑人数,林诩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但在我的劝说下有时也去看看,但永远是淡淡的表情,一副“与我无干”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杜越远。 第一次见到杜越远是在学校的一次演讲比赛上,我跟林诩去看的那场,据说已经是决赛了。会场六百多座位座无虚席。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声,三月的阳光从天窗漫近来,空气中荡漾着热情。 我和林诩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黄金位子,是系里的男生专门给我们留的。这次我跟林诩为什么能坐上最好的位子,实在是机缘凑巧。因为我们系一位大三师兄也闯入了决赛,为了不使我们学院的气势给别的学院压下去,我们班长就逼着我跟林诩去看比赛,然后在师兄演讲完毕的时候冲上讲台去献花。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献花也算是为系里做一点事情;只是林诩非常冷淡地对待这件事情,淡淡的神情一下子把我们班长的自信心打击没了,最后只好眼巴巴地看着我。我顶着班长托孤一样的眼神,好不容易才劝动她跟我一起来看演讲比赛。 第一百二十四章 发现林诩一脸漠然地看着手里的书,我找了个话题来说:“就算是决赛,也不至于这么热闹啊。” 林诩环顾四周,说:“太吵。” 我拍着她的肩膀笑,“蛰伏已久,应该出来透透气。” 她摇头,“还好。”然后就抿住了唇,继续看书。我一直佩服林诩这闹中取静的本事,大学的时候总想跟她学学,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我们系的师兄是第三个演讲的,他讲得很不错,抑扬顿挫,说起环境保护的时候听得我热血沸腾的,上台去献鲜花的时候显得无比的热情和真挚;不过跟在身边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表情,师兄并不介意还是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对他来说,只要林诩肯来,就已经欢喜得不得了。 杜越远是第三个出场演讲的。他刚一上台,我们身后的一些女生兴奋地叫起来:“杜越远,杜越远出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后来我估计我跟林诩是在座所有人里唯一不知道杜越远是谁的女生了。其实也能理解,我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上自习钻图书馆,对外面的事情真的知道得极少,即使我比林诩热爱社会活动一点,可是那些活动几乎都只局限学院里,对整个学校发生的事情完全茫然。那场比赛前,我压根就不知道杜越远,在此之前我也完全没听说过他。 在身后那些女生的窃窃私语中,我大概知道了他比我们高两级,是我们学校大三的学生,学土木工程,据说还是建筑学院的学生会长。 他站到演讲台的前,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我终于明白那些女生为什么这么激动了。毫无疑问——英俊,真是英俊,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那瞬间我找不到别的词语了。 我定睛看了他几秒,扭头跟林诩讲:“真是挺帅的。” “嗯。” 林诩把头抬起来,看了讲台一眼,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了。那瞬间她有点失神,眼睛直直平视,没有焦点。 直到他开始演讲,刚刚我还觉得我们系的师兄演讲得不错,可跟杜越远一比,就差得太多了。他穿着西装,立于高台之上,每一举手投足,每一个从他嘴里吐出来的音节,都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说服力,他说什么仿佛完全不再重要,光是那个气势,都足以让听众折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浑身的那种气质在他身边形成一个广阔的无穷的磁场,使得所有在磁场中的人深深沉醉其中。 他演讲完毕后,朝着满场观众一鞠躬,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目光似乎有意无意地掠过我们,稍作停留,然后才转到别的地方。只一瞬的工夫,排山倒海的呼喊声如海浪般从身后涌来。 在那片排山倒海气势压人的呼喊声中,林诩凝固了会表情,敛一敛眉,然后又低头看书去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那就算是我们的初识了。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的命运被纠缠到一起。事情过去之后我才明白,缘分这个东西,就是月老手中的红线,它从来不是一不留神撞上的,它是有预谋地潜入我们的生活,不动声sè地套在两个人的脚上,从此那两个人不论天涯海角,不论家庭门第,不论年龄爱好,都会羁绊到一起,至死不休。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曾经思考良久,在这个故事里,我到底扮演了什么角sè,我的地位是什么?我应该用客观直接的还是主观委婉的态度来叙述它,哪一种叙述会让它显得比较生动和温情?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但是至少,由我自己亲口叙述,这个故事至少绝不会疏离。 在演讲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他。 第一次遇到,是我从架子上拿下一本书,从书架上方的缝隙看出去,他就在书架的另一侧,手里拿着刚刚取下的一本书。我们的目光刚刚巧撞在了一起。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我才发现他有双聪明剔透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我忘记了那时候我的反应,但是我记得他看到我,明显地一怔,然后露出了笑容。 那一笑显然让我心跳加速,我也马上回了他一个笑容。他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开了。 在几排书架之外,我找到林诩,兴奋地跟她说:“我刚刚看到杜越远了,他居然对我微笑。” 林诩抬头看我一眼,“哦,是吗?” 我连连点头。 林诩轻轻摇头,笑容似有若无,“我没想到你也会像那些女生一样。” 我哈哈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天第二次遇到他,是在一个偏僻的阅览室,一个人都没有。我站着看了会书,然后听到脚步声临近;当时我没在意,依然聚jing会神地看着书,半晌后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一侧头,就看到了杜越远。他正在书架的尽头,静静地看着我。我不会弄错,当时已经是晚饭的时候,图书馆里再无旁人,而他的目光毫无疑问是落在我身上的。 那一刻,我多少是有点得意的。我大概知道自己挺受男生欢迎,可是没想到杜越远也会这样看着我,真的是有点受宠若惊。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忽然侧头看着他,也有点吃惊,但不过是一瞬,快得我几乎没看清。很快地,他微微一笑,且朝我走过来。 万一他不是来找我的,怎么办?脑子闪过这个念头,我错一错身,让他从我身后过到那边的书架。 他停在我面前,用多年老熟人一样的语气招呼我。因为在图书馆,他声音不高,但是好听极了,绝对有做播音员的潜质。 “同学,你好,你是物理系的吗?” 克制住心跳的感觉,我抬头正对他,“是啊。师兄你有事?” 第一百二十六章 他颔首一笑,“是啊。” “什么事情?” 他看看四周,说:“图书馆马上就要关门了,我们出去说吧,我请你吃晚饭。” 我听到心里某个地方在歌唱,这可真是飞来的艳遇和口福啊。这样的好事,我怎么可能不去呢?我心里迅速地盘算了一下,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啊,不过师兄你不介意再请一个人吧?” “谁?”他挑眉问。 “我的同学,她就在隔壁的房间里看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吃饭上课的,”我笑盈盈地解释说,“她是大美女啊,师兄你肯定不会介意还请她吃饭的。” “也是物理系的?”他问。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物理系的了。” 他从善如流:“好啊。” 我去隔壁房间叫林诩的时候,她果然不愿意,很不理解我怎么会那么爽快地答应跟陌生人一起出去吃饭。 我指着门口的杜越远连忙解释:“不是,不是陌生人啊,是帅哥加才子,嘿嘿嘿。” 林诩眉头一皱,我一看她这表情就猜到她下面一句话是拒绝,很有经验地哭丧着脸:“林诩啊,你就不能陪我一次吗?我上大学到现在,大半年了,都没人请吃过饭呢。好容易有了蹭饭这种好事,没道理拒绝啊。” 最后从架子上取出一本书搂在怀里,林诩看了一眼门口的身影,叹了口气:“好吧。” 那顿饭起初吃得有点沉闷,好在时不时有人过来跟杜越远招呼,间接地缓和了一下气氛。上菜的时候杜越远解释说他的弟弟今年高三,也打算读我们学校的物理系,就问我和林诩高三时的学习经验,觉得物理系值不值得考之类的问题。 我毫无保留地全盘托出,说我小时候就开始喜欢物理云云,高三那年又如何如何复习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话,菜也吃得不多,杜越远有礼貌地请教她意见的时候,她随便抛出两句话,诸如“我忘记了”或者“你问文简吧”之类的把问题全都打发掉了。 饭吃到一半时,杜越远的一个同学阮擅来了,阮擅样子特漂亮,文质彬彬,和他的外表相反,特别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我们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全都化解掉了。 “我一直听说这届物理系有两大美女,一个林黛玉,一个薛宝钗,今天总算全见到了。”阮擅笑呵呵地说,他语气很诚恳,绝对没有任何恶意,“还是越远你有办法,一下子把两人全请了过来。” 杜越远也不发表言论,微微笑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既觉得新鲜又觉得有趣,当即就笑出来,“是说我胖是吧。” 阮擅连忙挥手,“怎么会怎么会,越远你说是不是?” 杜越远这时候总不能不再讲话,他看了眼林诩,又看着我,说:“文简,你很匀称,一点都不胖。” 第一百二十七章 我非常受用地抿嘴一笑,转头看林诩,习惯xing地给她夹菜。这时我才注意到她对着满桌子菜走神,碗里还是满满的,眼睛垂着,眼睑下一片yin影,半点看不清楚眼神和表情,只依稀让人觉得寂寞。我心里诡异地开始后悔,难道一直以来,我都在为难她? 那晚跟杜越远和阮擅分别之后,我们又回教室去上自习,之间一句话都没说过。 晚上回寝室躺下之后,我才闷闷开口:“林诩,晚上你不开心是吗?对不起,我不应该强迫你去。我只是不想你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多认识几个人,交几个朋友,没有坏处的。” 林诩**的灯还亮着,她的影子斜斜地落在蚊帐上。明明没有睡的,可是她愣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答:“谢谢,我没事的。阿简,我知道你是好心。” 我顿时心头放下一块大石头,重重呼出一口气,然后放心地睡了。 那天之后,我跟杜越远也就算认识了。一旦认识一个人之后,你会产生一种人生无处不相逢的感受,例如我刚刚在校园广播里听到有人为他点歌;然后一进食堂,就能看到他也站在不远处窗口排队打饭;再或者我听说他参加了什么活动,得了什么奖,然后就会在图书馆不期而遇地撞上他。 有的时候碰巧遇上了而时间又充裕的话,我们也会在一起聊天说笑几句;跟他说话感觉很好,他知道很多,谈话起来让人有如沐chun风的感觉;他对学校的活动又足够了解,经常有院士专家学者作家名人来学校演讲,他总会特地打电话过来,问我有没有兴趣,如果票难拿的时候,他还会把票送来。 自习室这时只剩下我们,我不用压着声音,大咧咧地跟林诩感慨:“我早说了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杜越远真是有心啊。” 林诩“嗯”了一声,继续埋头看书,“是有心。” 我趴在桌子上,想起刚刚他顶着阳光骑车到我们学院楼下,把两张票给我时,眼睛里的光芒格外耀眼,自己不觉笑了,“完了,我都快喜欢上他了。” 林诩猛然抬头看我一眼,漂亮修长的眉毛微微一皱。 我在她的眼神里读出了担心和焦灼,于是苦笑,“算了,大概是我自作多情。他那么优秀的男生,肯定不会喜欢我的。” 林诩半晌后笑了,“我觉得,他喜欢你。” 那个暑假我去了趟林诩的家,我这才知道她就是本市人,家庭条件好得惊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别墅,每件家具都像是专门定做的。我环顾四周,除了惊叹还是惊叹。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大都市里,这别墅的堂前屋后居然还有一个小花园。 跟其他房间的典雅高贵相反,林诩的房间冷清得很,有许多许多的书,桌子,还有一张单人床,相当朴素,完全不是我想象里的大小姐的房间。我这才知道寝室的那些书不过是九牛一毛。我感慨地看着她,想到红楼梦里的描述,就说:“林诩,谁说你是黛玉了,你才应该是宝钗。屋子里怎么一点摆设都没有?” 第一百二十八章 林诩让我随便坐下,收拾着书,淡淡地说:“太麻烦了,我不想弄。” 这时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端着茶进来。她放下茶之后握着我的手,很亲热地问我的名字,然后说:“我姓柳,叫柳珊。你是小诩的同学吧,她第一次带同学来家里,我们都没想到,照顾不周到的地方,你别介意。” 她那么年轻,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想了想,我省略了称呼,客气赔笑:“怎么会呢,你客气啦。”边说边看林诩,她脸sè陡然难看,盯着女子的背影一言不发。 林诩平时是冷淡,但是绝对是不带喜恶的冷淡,可是如今她的目光却明显带着厌恶的神情,毫无疑问,她不喜欢这个柳珊,也不喜欢她的自作主张。 后来我才知道林诩的母亲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心脏病去世了,这个柳珊是她的第二任的后母,比我们大了不过几岁。前几年嫁给了林诩那极有钱的父亲,对她一直小心翼翼的,不过林诩并不领情。 柳珊离开房间后,我开玩笑道:“你真的从来没有带同学回过家?除了我?” 林诩一边收拾东西,不理我也不回答。 我真是感动,伸手抱住她;她伸手想拍我抱着她的手臂,我死活不放,最后她终于笑了,她笑起来真美,我一瞬间看得都呆了。 林诩不满地瞪我一眼,“不跟你闹了。” 那天我们就在林诩家里待了一个小时不到,又扛着一堆书回了学校。我知道,她不喜欢待在家里,所以那个暑假我也没回家,在学校里陪着她。假期里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上自习钻图书馆,不亦乐乎。 杜越远因为也是本市人,也没有回家。起初我在图书馆巧遇了他两次,不知怎么地,后来就变成了固定的碰面了。放假期间,图书馆是周一至周五开门,周末关门。于是我们差不多是周一周五在图书馆看书,周末就一起上自习,中午晚上就一起去食堂吃饭。 起初几天是有点尴尬,一男一女去吃饭是没什么奇怪的,可是一男两女去食堂,就实在有些奇特。林诩起初不愿意跟着我们一起,可是我无论如何都不答应。我跟她说,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实在不行,我也只有不跟杜越远见面了。 我说完那句话后,林诩有点震惊地看着我,然后说:“你很喜欢他吧?为什么不见他?” 我沮丧得很,“好几个月了,他对我半点表示都没有,我那么喜欢他,也不愿意缠着他。” 我这真的这么觉得的。照理说我们都暧昧这么久了,整个学校的同学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可是只有我才清楚,他就是什么都没有对我表示。他对我很好,没有人像他那样细心周到地照顾过我,可是他就是没跟我说过任何能让我“刷”的一下脸红心跳的词语,哪怕是个眼神,他都没在我面前流露过。好多次我都对他有点绝望,可转念想起他的温柔和细心时,心底又软了,不由自主地想,这样耗着吧,也行,起码我每天都能看到他。 第一百二十九章 杜越远学的是土木,看的书很多是大本大本的图册,我也时不时地侧头去看他的书,厚厚的铜版纸,书装帧得无可挑剔,上面印着的jing美的建筑,或优雅,或漂亮,或豪气。我时常看得赞叹连连。看书看累了就看身边的杜越远,他那么英俊,我怎么都看不厌倦,心里隐隐发酸,有忍不住凑上去吻他的冲动。 杜越远心里肯定是知道我对他的感觉的。他不止一次地发现我在看他花痴,就看着我笑一笑,说,文简啊,你的书看到哪里了?你的阅读都做完了吗?你的红宝书背得怎么样啦……他总是相当成功地就浇没了我的热情。 这些情况林诩都看到过。她半晌不语,最后才说:“那我跟你们一起,你们不能老这么下去。” 在学校里过暑假的人不少,认识杜越远的人也多,我们走到哪里都有人看着,那种目光和议论实在叫人不能不在乎,起码我是很在乎。杜越远也有所察觉,所以几天后阮擅也跟着杜越远来加入我们的行列,四个人一起行动,稍微不那么奇怪了。 吃饭的时候一般是我跟阮擅的话最多,我俩总能说得眉飞sè舞。杜越远笑着听我们说话,感兴趣的时候也会跟我们交流和争执;林诩是一如既往地惜话如金,吃着饭,对于我们说的话题,不发表任何评论,实在是被我逼得没办法了,才说句“噢,这样啊”之类的搪塞之语。 我们在一起上自习吃饭这个习惯整整延续到了一个暑假,新学期开学后,也就忙着各自的功课了。 直到开学后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跟林诩从教学楼里出来,商量着要不要去图书馆的时候,林诩猛然推了我一下,示意我看不远的树下的那个高高的身影。 “杜越远在那里等你。” 哪怕时光流逝,哪怕光源不在,我依然记得他那时的样子。我记得我顺着林诩的目光朝那个向阳的地方看过去,没错,杜越远就站在那里,他左肩上搭着一只书包,手里拿着本书,很普通的大学生模样,但是就是那么吸引人的注意。我看着他站在阳光里,五官那么生动,眉毛好像是画出来的一样,脚都不会动了。那瞬间,我半边身子诡异得发麻,呆呆地想,如果这辈子,他都能这样等我,我再也没有别的期盼了。林诩对我笑了笑,示意我过去,自己脚步一转,转身去了图书馆。 我摁下心里的激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凑到杜越远面前招呼:“等很久了吗?” 他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我要跟他说话必须微微仰着头,几乎是仰视一般。而他为了顾及礼貌,也略微含腰跟我说话。他低头,专注地看着我,回答:“还好,不算太久。” 说完这句他忽然就不说话了,只是静静看着我的脸,长久地不说话。他跟人说话都会看着对方的眼睛,很有礼貌,我起初以为这样很好,可是他注视我的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我觉得不对,脸在他的注视下不可思议地发烫。 第一百三十章 我好些年没红过脸了,特别是被别人看得脸红。我心里七上八下,却强自镇定地拍拍他,用自认俏皮的声音说:“陪我去书城吧。” 他猛然回神,发现这尴尬的局面。他顿一顿,别开眼睛不再看我,说:“你刚刚说什么了?” 原来他走神得那么厉害。我心里这么想着,把刚刚的话重复了一次:“你陪我去书城吧。林诩的生ri快到了,我想买礼物送给她。” 杜越远看着我,缓缓露出微笑,说:“好。” 在书城选书的时候,杜越远跟在我身边,因为平时从未有机会跟他单独相处这么长时间,一旦机会来临,我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觉得心跳的速度越来越快。他说话不多,于是我主动说起来:“其实林诩没有告诉我她的生ri是几号,我是从她身份证上看到的。” 杜越远点头,“你倒是真有心。” “是啊,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我从架子上抽下一套书抱在怀里,“就这套吧,《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她肯定喜欢。” 半晌没有听到回答,我抬头,见到杜越远眉头紧紧蹙着,在阳光下,纯黑的眉毛变成了棕sè。他颧骨很高且光滑,此刻眉心却有了几道细细的纹路,他总是都是那么开朗阳光,从未露出这样深远压抑的表情,好像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开心。 我直觉他在担心什么,轻轻推了推他,“师兄,你怎么了?” 杜越远回神,刚刚yin郁的表情不见踪迹,英俊面孔上只剩下亲切的笑意。他问我:“想起一件事情,所以走神得厉害,真不好意思,”说着他补充了一句,“文简,你喜欢读诗吗?” 我不用想就爽快地回答:“我只喜欢理科,对文科没感觉。我的文科一向不好,高中的时候,语文总是拉我的总分。” “是吗?”杜越远伸手接过我手里的书,抱着朝柜台走过去,然后跟我说,“以前我都以为女孩子喜欢文科的多,后来认识了你们,才知道凡事都有例外。” 我挑一挑眉毛,得意地笑了,“那是。” 回程的公车上,他问我:“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一想,“能出国就出国,实在不行,在本校念研究生。” “嗯,”杜越远说,“那林诩也跟你一样的打算,是吧?” 我叹口气,闷闷地回答他:“不知道她的打算啊。我问过她,她就是不肯告诉我,每次都敷衍了事。” “是吗?”杜越远垂下眼睛,慢慢吐出两个字,算是回答。 我们从书城回来的时候是搭的公车,车上人不多,我们坐在后排的位子上。阳光从窗户中穿过,整个车厢暖洋洋的,在这样的阳光下,我觉得睡意朦胧,然后就真的睡了。睡醒的时候发现我靠在杜越远的肩头,身上搭着他的衣服。我捏着衣角,怔怔抬头,目光沿着他的衬衣的扣子滑上去,看到他的脸,温柔的,熠熠生辉,墨sè的眼睛里蕴含笑意,有清清楚楚的光芒在里面。 第一百三十一章 他温柔地拍着我的肩膀,说:“文简,到了,我们应该下车了。” 我忽然鼻酸。那一幕我记了一辈子,此后的若干年,不论时光如何演化,事情的发展超出我的想象,我都记得他低头看我的样子,就像那时的天气,有着能融化每个人的魔力。 公车在学校的门口停下。杜越远送我到宿舍门口,微笑着伸出手,把装书的带子递给我。 我同样伸出双手,却没有接书,直接搂住了他的腰。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浑身一阵冷一阵热;我牢牢抱着他不放,额头抵着他的左肩,轻轻说:“杜越远,你知道吗,我……爱上你了。你做我的男朋友,好不好?” 不过两ri,我跟杜越远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学校。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不论到哪里都有人朝我们行注目礼,回头率要多高有多高。 这种新奇的体验起初让我受宠若惊,虽然过不了几天我就开始觉得有点麻烦了。上大课的时候遇到一个学院里的同学,女生们纷纷饶有兴致地追问我:“文简,你是怎么追到杜越远的?给我们传授点经验吧。” 我哪里有什么经验可言,这场恋爱绝对算是我的初恋。不过我老老实实的回答却没有人相信,大家继续追问不休;我左右之拙,暗自苦恼的时候,林诩看一眼那几个女生,冷冷地说:“有什么好问的。你们觉得文简和杜越远不相配?” 那几个女生面面相觑,“哦,也不是。” “既然才貌相配,谈恋爱也很正常。有这么多时间来追问,还不如抓紧时间谈恋爱。” 林诩这话不客气之极,可是我却听得心头一暖。她从来不管闲事,平时能少说一句话就少说一句话,可是现在却为了我出头,虽然不明显,还是夸奖了我。这番夸奖这算是连ri来我第二件让我高兴的事情了。 那天晚上我爬到林诩的**,抱着她感激地道谢;她回头,我们的额头几乎相抵。她本意是想对我点头,但终因为距离太近而宣告失败。我们互相看着,寂静霸占了寝室。 她的手提电脑里唱着一首歌,曲子优美,歌词我非常熟悉:静静流淌着,缥缈的歌声;悄悄地侧耳倾听,和着皎洁月光的叹息…… 她的指腹擦过我的手背,我感觉到皮肤摩擦后冰凉的痕迹。她说:“阿简,你谢我做什么?你跟杜越远的确相配。你们俩能在一起,我真的很高兴。你什么都好,就是太单纯;有杜越远照顾你,我也就放心了。杜越远看似完美,交往下去你肯定也会发现他的一些缺点,这个时候,你要多包容一些。” 我伸手摁掉静音键,又笑了笑,“你的语气怎么听起来跟我妈一样了。” 她又把音乐打开,然后低头看矮桌上的书,一副“多说无益”的样子,简单地回答了一句:“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第一百三十二章 我哈哈笑起来,拖过她的枕头,作势yu倒下去;林诩一把拉住我,眼疾手快地把枕头扔回原位,然后把我往床下推,“不跟你瞎扯了,我书还没看完。你不能熬夜的,快睡觉去。” 第二天我跟杜越远上自习时,我顺口跟他提起这件事。 他沉默了一分钟,缓缓把目光转向了窗外。 我觉得他的反应很不一般,但玩心大起,也不顾自习室里那么多目光的注视,伸出手小心翼翼托住他的下颌,轻轻把他的脸扳回来。 杜越远为我的动作惊愕,他看着我停在他下颌上的双手,皱了皱眉,抓住我的手腕往下一带。 “这是在教室。”他说,脸上没有笑意,没有表情。 我实在看不出那是无奈,还是生气,还是责备,抑或是苦恼。 我只知道,我这番举动惹他不高兴了。只好讪讪地缩回了手,埋首自己的专业课里,开始算题和背英文单词。 那个晚上,我都没敢跟他说话,怕一个不小心又惹到了他,然后又想到林诩说的“杜越远也有很多缺点”这句话,深深觉得她说得对,在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 那之后我有点怕杜越远,也不敢学别的女孩子那样轻易对男朋友动手动脚。我就像每个谈恋爱的女孩子那样心情复杂得好像万花筒。心情好的时候想,我们不过刚刚开始嘛,谨慎一点也是好的;郁闷的时候就想,现在就如履薄冰,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真不知道ri后怎么办。 不论脑子的想法怎么复杂,可是有个念头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他。 客观地看待我做的事情,我觉得自己真的重sè轻友。虽然以前我也非常不耻这种行为,可是真的开始谈恋爱了,以前固守的所有的道德感和规章制度统统都会退避三舍。 我跟林诩一起上自习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跟杜越远在一起的时间变得多起来。我在很短的时间内认识了很多他的同学朋友,因为我经常去杜越远的寝室,跟阮擅他们几个比我自己班上的男生还熟悉;杜越远班上系里有活动,我都会跟着他去参加,比自己学院的活动还积极。总之,我现在跟大一“两耳不闻窗外事”判若两人。 好几次我听到系里同学玩笑说,到底我成了建筑学院的媳妇了。这些闲言碎语,当时我没放在心上,后来才听出点别的味道来。 认识的人多了,就有不少男生特别热情地跟我打听林诩的情况,说想要认识她。我第一次去杜越远宿舍就遇到了这种事情,我很吃惊地看着那几位仁兄,恍然大悟:原来林诩的知名度在学校里原来是那么高;我还知道,林诩虽然对人总是缺乏热情,但是并不妨碍还是有大把大把不怕死的人愿意挑战。 那天回宿舍后我曾试探地问过林诩有没有谈恋爱的念头,她听完满脸的不耐烦,疲惫地挥了挥手,连回答我话的力气都没有。 第一百三十三章 我从未见过林诩的脸sè坏到那个地步,三魂吓掉了两魂;我紧张兮兮的时候她轻描淡写地对我一笑,解释了一句“我就是累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又回复了jing神,一大早就去了图书馆。 那天之后,我再不跟林诩提起这类事情。面对热情的男生们的类似提问,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非常坚定的“不可能”、“我不会帮忙”之类;当时我不知道,隔很久我才从阮擅那里听说,因此我拒不帮忙的态度得罪了不少人,好在他们看在杜越远面子上,并没有让我难堪。 接触多了,我跟阮擅倒成了好朋友。阮擅这个人可以说是真正的有趣,博古通今,知识面很广,聊天时的那些比喻实在让人叹为观止。我私心觉得,他跟林诩肯定很有共同话题。 柳珊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看书,等着杜越远打电话给叫我出去吃饭。手机震动的时候我本以为是杜越远,可是半点没想到电话那头的女人说自己是柳珊。 我在图书馆门口见到了她,她神情焦急地在原地踱步,看到我时几步迎了过来,热情地拉着我的手,第一句话就是问我还记不记得她。我虽然诧异,但还是笑着回答说,你是林诩的阿姨吧,我当然记得你了。您找我,有什么事情?是不是跟林诩有关? 她露出个如释重负的神情来,然后看了一眼周围,很客气地说:“我们去别的地方说,好吗?” 我摆手,“您就在这里说吧,我在等我男朋友,不敢走得太远。” 她“哦”了一声。我瞧得出她不情愿,可是还是依照我的建议,跟我来到附近的树下。 她犹豫再三,清了清嗓子,开口说:“文简,我们非亲非故,我知道我来跟你说这番话不合适,可我也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找你帮忙。” “怎么了?”我骇然回答。 “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跟林诩的爸爸结婚了三年,但是林诩从来都没把我当亲人看过。林诩从小没有妈妈,她的爸爸很宠她,什么都依照她的意思。林诩如果说想要天上的月亮,她爸爸都会去摘下来送给她。”她停了停,看我一眼,把目光移开,片刻后又转回来认真地看着我,说,“文简,我也是不得已才找上你。我怀孕了,但是林诩的爸爸非常担心林诩不肯接受这个孩子,他爸爸说,他曾经答应过林诩,这辈子只要她这一个女儿。” 半天后,我终于理出一个头绪,反问:“柳阿姨,你希望我做什么?” 柳珊的手放在腹部上,恳求地看着我,“文简,我知道你跟林诩关系很好,她肯定会听你的建议。麻烦你去问问林诩,问她能不能接受这个孩子,好不好?” “你怎么自己不去问她?”我纳闷。 柳珊一张俏脸上yin雨密布,远非愁眉苦脸能形容。她像随时都能哭出来,“她连话都不愿意跟我说,我怎么敢问她呢。” 第一百三十四章 看到她那个难过的样子,我脑门一热,当即答应了下来。 柳珊连连跟我道谢,叮嘱了又叮嘱,这才放心地走了。 吃饭的时候,我跟杜越远提起这件事情,末了说:“真不知道林诩是怎么想的。” 杜越远很少对我的事情发表意见,可是这次却不一样,他皱了皱眉,说:“你不应该答应她。这是林诩的家事,跟你没有什么关系。” 我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振振有词地说:“她都找到我了,我难道能拒绝吗?再说,我跟林诩那么好的朋友,关心一下也没什么,你**过度了。” 他看我一眼,“林诩以前跟你提过家里人没有?” 我心虚地回答:“没有。” “那就是了,”杜越远语气一改,语重心长地跟我说,“林诩会有她的想法的,朋友之交淡如水,干涉太多,其实更容易失去。文简,林诩这样的朋友,你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有句话说,觅到朋友,需要闭上一只眼睛;而守住朋友,必要时两只眼睛都要闭上。” 我心知杜越远说得对,可是不知怎么的,某种怪怪的感觉一下子冲到了嗓子眼,一口饭都不下去。依我以前的xing子,没准就能跟对方抬杠起来,可是因为对方是杜越远,我咬咬牙,忍了下去,食不知味地吃完那顿饭。 我考虑了两天,终于还是婉转地把柳珊问我的话告诉林诩,说话时我小心翼翼地觑着她脸上最细微的变化,生怕哪句话不对,造成她跟家人之间的误会。出乎我意料的是,她眸光一现,慢慢地绽出一个舒心的微笑,像朵午夜盛开的花。 她把书放下,轻轻地点头,“很好,是好事情。” 一颗心顿时跌回肚子里,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开始玩笑:“柳珊还很担心呢。我以为你不喜欢她。”“我只是不喜欢她。” 我愉快地笑道:“说起来,杜越远告诉我,不要干涉你的家事。他教训我的时候我觉得他比我还了解你,不过现在看来,还是我更了解你啊,哈哈。” “是吗?” 应了一句,林诩又恢复到那种面无表情的状态里了。我想起一件事情,心里一酸,忍不住看着她发呆。林诩的美丽与生俱来,她不像世界上大多数女孩子,包括我在内,完全不需要笑容或者华丽的衣饰材的衬托。 她身上有那么多优点,可是我从来没嫉妒过她。我绝不是存心要跟她比较,可有时细细一想,我真的比她幸福多了。从小到大父母疼爱,随时都有很多好朋友,读书的时候成绩不错,老师也喜欢,而现在,我又有了杜越远,真的什么都不缺。从小到大,我都不知道“愁”这个字怎么写。有次我跟杜越远闲聊时,他罕见地摸了摸我的头发,说我就像长在温室的花朵,半点没经历过风雨。我当时就承认。 第一百三十五章 我捅她一下,“你的妈妈一定非常漂亮吧?” 林诩头也不抬,“我没见过她。” “照片总是有的。” 林诩抬头看了我一眼,“小时候看过,现在忘记了。” 她都这么回答了,我也不再问下去。暑假的时候去她家我就觉得有些奇怪,她的房间里一张家人的照片都没有。当时就觉得她长大的过程那么艰辛,虽然她要什么有什么,长得又那么美丽,可是偏偏没有温暖。放假的时候,她都不愿意回家,宁可一个人在留在空荡荡的寝室和图书馆里。 寒假来临的时候,我本计划叫林诩去我家玩,可寒假怎么说也包括了chun节,不论如何她都应该在家里过年才对。上火车之前,我一边跟林诩告别,一边打定了主意,明年暑假,我无论如何要叫上她跟我一起回家。 我曾经跟林诩说起过我家乡的风物景致。她去过很多国家,可是偏偏对国内的一些地方不甚了解,尤其是对西南边的城市。我抑扬顿挫地给她读李白的蜀道难,再说起青石板铺就的路和一眼望不到头的竹海,说起西南的小城市的别致景致,她都认真听着,眼底流露出某种兴致,再凝着眉头想了想,才说,我很想去的。 愿望是美好的,不过自始至终,林诩也没有机会去我家。寒假肯定不行;五一、十一的时间太短,且游人多,不可能看到什么真正好的风景;然后只剩下暑假了。大一的暑假我和林诩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大二的暑假可不能再浪费了,中期考试一过,我就盘算好了一切,我兴冲冲地告诉林诩我的计划。 她摇了摇头,说:“我暑假大概要去美国一段时间,你带杜越远回去吧。” 我闷闷地想笑,结果挤出一丝难听到极点的干瘪瘪的声音:“他怎么会跟我去我们家呢,我都不敢跟他提这事。” 我跟杜越远交往了快半年,可实质上并无太多进展。虽然人人都知道我们在谈恋爱,可实际上,只有我才清楚我们的关系绝对不正常。我们牵手很少,几乎没有拥抱,接吻什么就更谈不上。我起初还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可是后来渐渐觉得不是滋味。下晚自习后他有时送我回来,在宿舍门口总能看到一对一对的情侣拥抱接吻,我看得面红耳赤,杜越远却没事人似的,表情不改,仿佛那些情侣们是折shè率为1的真空。 既然他不主动,那我也只有主动一点。虽然是这么想的,不过我是典型的有sè心没sè胆,即便那个男生是我的男朋友。唯一的一次,我鼓足勇气踮起脚尖,极度小心谨慎地凑过去,嘴唇离他的唇只有几厘米的距离时,终于退缩回去。离得近了,就能看到杜越远直起了腰,眼神忽然不对。他一贯站得很直,跟我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弯下腰,从来不例外,除了这次。他以含蓄的方式,躲开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我沮丧了好几天,终于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莫非杜越远并不喜欢我? 现在回头看那时发生的一切,才发现自己真是蠢得厉害。这样清楚不过一目了然的事情,我那时候偏偏不明白。一个男生不愿意吻你,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可那时候,我还是存着侥幸心理。我想,可能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罢了。我并不是差劲的女孩,我漂亮,我成绩很不错,我活泼开朗,杜越远身边的女孩子比我优秀的并没有几个。不然他当时为什么要答应做我的男朋友?虽然他开口之前迟疑了很久,可是他最终还是说:“好啊。文简,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女朋友。” 言犹在耳,在我脑子里响起来的时候依然震得我鼓膜发麻。 不着急,我想,不着急,我可以等他全心全意地爱上我,他现在就在我身边,我还期盼什么呢? 暑假来临的时候,杜越远被老师选入了建筑设计比赛小组;我的本意是在学校陪着他,不过刚刚放假的第二天,我就接到家里的电话,说nǎinǎi病危。爸爸在电话那头语气严肃极了,吓得我魂不守舍。 正是放暑假的时候,回家的火车票和机票都非常难买,我打了好几个个电话都没订到票,极度担心着nǎinǎi的病情,又被订票处那人的态度气得在寝室团团转,正绝望得不知如何是好时,诩推门而入,递给我一张机票。 她看着我,说:“我找了我爸爸帮忙。” 我感激涕零地抱着她,就恨不得以身相许,一迭声地道谢:“亲爱的阿诩,你真是太好了。大恩不言谢,我回来时再感谢你。” 那天杜越远的电话怎么都打不通,我也不可能等他,最后交代林诩:“你帮我告诉杜越远一声,说我不能留在学校陪他了。” “嗯。”林诩如是回答了一句。 结果一回去就是整整三个月。nǎinǎi得了再生障碍xing贫血,在病**熬了一个多月,终于油尽灯枯。七岁以前,我和表姐都是在nǎinǎi家长大的,跟nǎinǎi感情很深。她生病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干了。看着伯父抱着nǎinǎi的骨灰缓缓从火葬场里一步一步挪动脚步出来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昏了过去,然后也大病了一场。病好了再回学校,已经是九月底了。 杜越远和林诩每过几天都会打电话来问我情况如何。电话里自然都是报喜不报忧的,我没告诉他们我生病了,就说家里还有事不得不晚回学校。他们的电话很多,家里人都知道了,每次我握着听筒说普通话,表姐就笑话我:“是你那个很英俊的男朋友还是那个很漂亮的林诩?” 我随便地扔出个答案。 我表姐是个很八卦的人,平生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给人做媒;但是八卦的人往往也比较敏锐,我带回去了一些照片,她坐在我病**看着照片,没来由地开始感慨:“小简,你的男朋友不错啊,林诩也是真漂亮。他们熟不熟?” 第一百三十七章 “他们关系还可以吧,普通朋友吧。” “如果我是你啊,”表姐说,“就会小心看紧杜越远。林诩实在太漂亮,我都忍不住喜欢,何况是男生?真是让人不放心。” 以前从未设想过这种可能xing,我想了想,然后失笑,“表姐你担心什么呢。这两个人我还不知道?我相信他们。” 表姐起初不以为然地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希望如此吧。” 那番谈话我很快也就忘记了,可是无论如何我都没想到,我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回到寝室的时候,却听到了对我人生最重要的一番谈话。真的是最重要的,连个之一都不用。 我足足坐了三十四个小时的火车加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在学校里步行了近二十分钟,终于来到了寝室门口。那时大概是晚上八点多,大家都去上自习或者在寝室上网,走廊人很少。大学寝室门的隔音效果无论如何都不能用“好”来形容,只要竖起耳朵细听,就可以听到宿舍里传来的说话声。 我放下左手的行李箱和右手行李包,因为手长期保持一个状态不变,手指硬得像木头。我哆哆嗦嗦地从包里翻出钥匙,正准备插入锁孔的时候,听到了里面急切的谈话声。 我记得那时杜越远声音很激烈,像是谁在他嗓子眼放了一把火,以前从没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过任何话。他咬牙切齿地说:“林诩,林诩,你不能这样啊,不能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逼我。我快让你逼疯了你知道吗?你让我做的事情我都做到了。现在,我忍不下去了,文简快回来了,我没办法再面对她,我没办法再骗下去,我不是奥斯卡影帝,我没法再演下去。她迟早会发现问题。” 很久很久的沉默之后,林诩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总之,你不能伤害文简。” “我知道文简很好,就是这样,我才没办法面对她啊,”杜越远的声音凄苦,低低地说,“我今天来找你,只要你一句实话,你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把我推给文简?” 下面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清楚了。我站在门外,大脑嗡嗡作响,好像千百只蜜蜂在脑子里飞来飞去。我伸手挥了挥,那种声音反而演变得更加剧烈。不对劲,一定有哪里错了,肯定是我的耳朵。我手也没有抖,一送,钥匙毫无缝隙地插进了锁孔;一扭,清脆的弹子弹跳声响起;一推,门无声地滑开。耳朵也许会骗人,但是眼睛只是忠实的记录者,它不会骗人,是不是? 林诩背靠衣柜,双手亦撑在身后的衣柜上;杜越远把她圈在怀里,捧着她的脸,两个人唇舌交缠,如果我没看错,如果眼前的一切不是因为我太累出现的幻觉,那么,他们,正在接吻。 我手脚全麻地站在门口,大脑生了锈不肯运作,浑身上下都僵硬得好像一截木头。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唯一知道的,就是杜越远和林诩在接吻。他们拥抱,接吻,亲密无间。 第一百三十八章 想死。我想去死。 我能动弹的时候,他们也恰好发现了我。两个人扭头看着我,瞬间呆若木鸡。 林诩反应最快,她猛然一把推开杜越远,朝我走过来,边走边急急地跟我说:“文简,文简,不是那么回事……这是误会……” 她脸上的cháo红还没消。林诩皮肤白皙,脸上从来没有半点血sè,有时候看上去接近透明,可是现在她的脸sè却微微发红,在那么激烈的接吻后,她的脸终于生动起来。 我低着头把行李搬进屋子,把从家乡里带来的特产都拿出来,堆在桌子上,因为带了很多,电脑键盘都埋住了。这堆东西,每一样特产都是给他们带的,我自己什么都没带。我记得出门的时候表姐还笑话我,嫁出去的女儿了啊,你对自己都没那么好啊。 我看着他们,虐待自己一样狠狠咬着唇,嘴里又腥又热,然后我感觉滚烫的**东西顺着我的唇角流了下来。那一刻我什么都想过了,我想骂人,可是我压根就不知道怎么骂;我想冲过去给他们俩一人一巴掌,可是我却动不了。失去nǎinǎi的那种痛苦回来了,我痛不yu生,我只想去死。最爱的男人,最亲密的朋友,一眨眼的工夫,统统背弃了你,把你当作抹布一样用完就扔在了一边,还不忘踩上两脚。前不久表姐说的那番话在我脑子磁带似的回放,我那时还说,我信任他们。此刻,这句话变成了一记耳光,毫不留情地扇在我自己的脸上。 杜越远朝我走过来,他已经恢复了镇定。他看着我的眼睛,冷静地说:“文简,你脸sè很差,先坐下,我们再谈。” 说着他作势yu拉我的手,我想到他的手刚刚抱过林诩,终于彻底崩溃。我一辈子没有跟人打过架,但那时真想狠狠地甩他几个巴掌。我的手都扬了起来,举在空中,蓄势待发。 他看到了,没有躲,甚至还靠过来一点,让我可以打得到他。可我那么不争气,依然跟以前一样,很没出息地一下子心软了;哪怕这样,我还是不想打他。 可是我受不了,我要发泄。我还是打下去了,打在我自己的脸上。我使尽了全部的力气狠狠打下去,声音响起的时候,我的手和脸同时**辣地疼痛起来。 林诩的声音不对劲,说话断断续续的:“文、文简……你这是干什么啊!” 杜越远捉住我的手腕,那刹那我从他眼睛里看出了震惊和不忍,我心里又开始疼。他不让我再打自己,说:“文简,是我的错,跟林诩也没关系。你要打就打我,别跟自己过不去。”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啊……我有眼无珠,我瞎了眼!”我使出浑身的力气把手臂从他手里抽出来,眼泪不知什么时候爬满了火辣辣的脸,“我nǎinǎi去世了,我又病了一个多月,我辛辛苦苦地回学校,我为的是什么啊。就是为了回来看你们俩卿卿我我?也是啊,原来我才是那个第三者啊。杜越远,我是外人,又那么笨,眼又拙,没看出来你一点都不喜欢我,真的对不起啊,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给你添麻烦了……林诩啊,我今天就把杜越远还给你,对不起,啊,我把他还给你。” 第一百三十九章 说完这话,我转身就朝外走,出门的时候狠狠带上门,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 我怕他们追上来,撒腿就跑。 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总之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化工学院的楼顶上了。 化工学院是我们学校最高的楼,每年都会有几个人从楼顶上跳下去。我记得有次跟杜越远开玩笑的时候,就说,如果我要自杀,也从楼上跳下去。 可是我怎么又想到了他了呢!我抱着头号啕大哭,我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啊。就算到了这个时候,我想得更多的不是他的背叛,而是他怎么就能爱上林诩了呢?他怎么能爱上林诩呢?我怎么能一下子同时失去他们两个?我心如死灰。 月光如钩,但亮度却还是照得我手指和衣服统统褪sè;我靠着栏杆往地下看,黑漆漆的夜sè中,道路看不清楚,路灯的灯光到这里很弱了,因为空气的流动,忽明忽灭的,好像是传说里引人渡过冥河的灯火。远处的湖泊犹如一面镜子,更远处,是首都的高楼大厦,仿佛一个个钢铁巨人矗立着。 我冷静下来。有些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从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林诩,从来都不是我。在图书馆的时候,林诩就在几排书架之外的地方;他请我吃饭,也只是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会叫上林诩…… 我不知道怎么跟林诩相处下去。她永远第一,我永远是第二;我漂亮,她就是比我漂亮更多;我看书多,她的知识面就是比我更广;我为了省钱,每学期开学放假都不得不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上学回家;她爸爸是大公司的董事长,她说去哪里就去哪里,说买什么书就买什么书……这些我无所谓,可是,我连杜越远都输了,彻头彻尾,一败涂地。杜越远没有了,我怎么办? 夜晚很凉,屋顶的风尤其大,仿佛要把我吹到另一个世界去。我穿得少,为了取暖,我蜷缩成一团,在顶楼上瑟瑟发抖;可不论身体上怎么寒冷还是比不了心里的冰冷和空洞。我身体的一个部分彻底消失了。以前我自以为不需要爱情也能活下去,可是我偏偏认识了杜越远。真相的揭露,反而让我绝望地认识到,爱情真的是能叫人生死相随。我真爱他,必要的时候,我能为了他去死。 可他和林诩怎么能这么对我? 半夜的时候,我从楼顶上下来,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以前我一个晚上睡不好都不行,那天晚上,我一宿没睡,在bbs上浏览,开始找房子。我不要再回宿舍,我要搬出去。 第二天我没去上课,我匆匆定下了学校附近的一所房子,二室一厅,我跟另一个女生合租。尽管租金不便宜,我还是从生活费里支出钱交了半年的租金。林诩很少缺课,我趁她上课的时候回了趟寝室,找搬家公司把所有的东西搬到租的房子里。我不敢在寝室久待,这里到处都弥漫着杜越远和林诩的味道,空气是有毒的,呼吸到肺里变成了冰渣。 第一百四十章 隔壁宿舍的同学很好奇地过来问我:“怎么了?莫非是要跟杜越远同居?文简,真看不出来你思想那么前卫啊。” 仓皇间我无言以对,除了逃走别无他法。杜越远永远是我的死肋,一听到这个名字,我浑身的血仿佛受到感召,立刻拥挤到脑门上,眼前一片血红。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而且我已经缺了一个月的课程,我不能不去上课。只要去上课,终究会碰到林诩,还有杜越远。 我去上的第一节课是量子力学,是小课,都是系里的同学。我一出现大家都凑上来热情地对我嘘寒问暖,从他们的关切的担心中,我才知道我脸sè差成什么样子。 林诩从教室前排回头来看我。我错开她的眼神,挑了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坐下,我情绪一团糟,只得疯狂地记笔记,才能让自己不去想象林诩和杜越远现在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那一天我们有三节大课,我跟林诩都离开得很远。男生们都颇为惊奇,但是林诩历年来对他们的态度都是冷若冰霜,没有人有胆子去问她发生何事,纷纷把箭头转向了我。在许许多多的盘问下,我绝望地开始想象,我跟杜越远分手加上林诩和杜越远交往消息的传开后,大概会引来比现在热情无数倍的盘问和猜测。每次听到杜越远的名字我浑身的血液都要停住,随时都能吐出一口血,那时候,我大概也不用活下去了。 下午最后一节课后,林诩堵住了我的去路。我们木头人一样对视,没有人开口。男生们一边打量我们一边撤出教室去吃晚饭。她还是一样的苍白,却憔悴多了。来上课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从此之后,我就当从来不认识她。 很久之后她问我:“你搬到哪里去了?” “跟你没关系。”我说。 她说:“哦。” 沉默了一会,她又说:“在外面租房子应该不便宜,你搬回来,我搬出去。” 我没理她,转身就走,走得很快。却在楼下遇到了杜越远。 他蹙着眉头,左肩搭着书包,手里捏着一本皱皱巴巴的书。 一见到他我就没了脾气。我忍着泪,觉得两只眼睛和鼻子又酸又麻。可是还是想,他是来找林诩的吧。 我动不了,在泪水里看着他朝我走过来。 他眼深如井,温柔地跟我说:“文简,我们谈谈。” 我害怕他下面说的话,摇头,“我不想听,我也不在乎了。” 杜越远看着我,我从他那表情竟然看出了惨烈绝望的味道,但是转瞬也就消失了。我愣了愣。 他说:“文简,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错得离谱,你要恨就恨我,只是,你别怪林诩,她是真的把你当朋友看待。” 我的眼泪就下来了。跟那个时候一样,他真的很爱林诩,现在都为了她在跟我解释。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说:“杜越远,够了。你们的事情,跟我没关系了。” 说完就走,杜越远没有追上来。实际上,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追过我,他心心念念的,只是林诩。我算什么?什么都不算。连个替身的地位都没有。我掏心挖肺地爱着他,结果还是被人弃之如敝屣。 那之后,我们彻底成了陌路。我换了手机号,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现在住在哪里,只是因为不想跟他们再有牵扯;可实际上,这完全不可能做到。 即使我刻意不去注意与杜越远有关的新闻,他的事情还是会传到我的耳朵里,他照例还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们的团队在世界级的建筑设计大赛拿了奖,海报贴得全校都是,他在其中自然是最引人注意的一个。 除此外,他和林诩一直也没有交往。林诩跟以前一样,上课,去图书馆,不苟言笑。其实现在不苟言笑已经不能形容她了,她现在十天半个月都可以不说话。系里的同学跟我说,她也搬出了宿舍,每天的课程一结束,就有一辆豪华的黑sè林肯来接她回家。那辆车子每天课程结束的时候就会准时停在我们上课的楼下,从不晚点,安安静静地停在那里等着林诩。这样招摇,不被人注意是不可能,但是大家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毕竟这里是首都,到处都是有权有钱的人。只是,这种招摇跟林诩以前的习惯,相去甚远了。很少人来问我为什么跟杜越远分手。起初我还奇怪,后来在勤工助学中心遇到阮擅,从他那里我才知道是杜越远帮我挡住了这一切的盘问。 那时候我不想再理睬任何跟杜越远有瓜葛的人,阮擅也不例外。他无视我的冷脸,说要请我吃饭。我们在附近的冷饮店坐下之后,他终于开口,诚挚地跟我说杜越远和林诩现在的状况都不好,希望我原谅他们。 半点都想不到他会跟我说这个,我彻底傻眼。我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反问:“你,让我原谅他们?” 他平时都是笑容满面,现在却一点笑都没有了,冷静地说:“是。” 我问:“从头到尾被欺骗的,是谁?” 他没说话。 我再问:“他们捅了我一刀,我还要再送上去让他们再捅我一刀?” 他隔了很久才回答:“都已经如此,你不原谅也没有办法,不如放开心胸,你现在这样又是何苦呢?” 第一次被人评价心胸狭窄,我气得浑身直抖,怒极了反而扬声大笑起来。冷饮点里所有人都诧异地看着我,我也不管,从书包里翻出钱包,把自己那份冰琪淋的钱放在桌上,转身离开。 真是让人窒息。原来杜越远的朋友都是这么看我的。 跟杜越远分开之后,有很长的时间我都整夜整夜失眠,独处的时候会想起很多以前我们三人之间发生的事情,jing神真的接近崩溃,而阮擅却说,让我原谅他们?好像受伤害的,是他们,不是我?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心情压抑到极点,但生活却不得不继续下去。我的生活费大多都付了房租,也不想再开口向父母要钱,就找了两份家教。两个孩子一个高二学生,一个是补习的高三学生,高二的那个孩子是个女孩,数学很糟,还算听话,我每周给她补三次课;高三那个男生叫顾卓,只能用可怕来形容。不是说他样子可怕,实际上他是个非常英俊的男孩子,眉毛又黑又浓,眼睛有神,有着高高的鼻梁。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母亲是中美混血,也是美人一个,难怪能生出那么漂亮的儿子。只是顾卓的xing格脾气确实让人无法忍受,他的眼神藏在很远的地方,一眼就能看穿一个人。 我第一次上门的时候,他从二楼居高临下地看了我两眼,就转身进了书房。这辈子都没被人用这么轻蔑的眼神看过,我恨不得抬脚离开,可是转念一想,如果不是这么顽劣的孩子,也不会在第一年的高考里专科线都没有上吧。我想到这里,忍气吞声地跟着他进书房。 我看着顾卓玩了会电脑游戏,从书房的地上捡起皱巴巴的教材,坐到他身边,客气地说:“你不想学习的话,我们聊会天吧。” 他不耐烦地看我的一眼,冷冰冰嗤笑了一声:“得了吧,你这样的人还想来给我做心理老师?” 顾卓的话其实不是最让人受不了的,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神态里流露出的那种无视轻蔑的态度,好像我就是一个活该被人看不起的人。我的手开始发抖,想到了杜越远和林诩,他们可不是就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我? 他看了我的手一眼,又回过头去玩游戏。 我呆了呆,站起来,默默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走到书房门口的时候听到他极不耐烦地抛出一句:“来那么多家教,被我一句话气走,你还是第一个,别人怎么都还会坚持几天。” 我回头去看他,牵动了嘴角说:“虽然你父母给的钱多,但是我也不是缺了这份家教就会饿死。” 他就笑,“哦,看你垂头丧气的样子,是被男朋友抛弃了?” 我本来抱着几本书,听到这句话手一抖,书就滚到了地上,砸得脚背疼。 “看来就是了。”他说。 如果他在我面前,我真想给他一耳光。可是我在门口,他坐在书桌前,起码隔了五米。 我把书从地上捡起来搂在怀里,说:“是啊,我是被男朋友抛弃了,你揭人伤疤,很愉快吧?不用你看出什么,我全部告诉你。我男朋友说他从来都不喜欢我,他只爱我最好的朋友;他们在我面前接吻;他的朋友让我原谅他们,祝福他们。这些情节,你还满意吗?” 我是用光了所有的力气才说出这番话,可是他听到后半点没反应,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你跟我说这些话干什么?我不会被你感动。” 第一百四十三章 这句话呛得我眼睛一酸,我想反击的,可是张张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彻底糊涂了,最近这段时间,我都遇到了些什么人?我不指望有人同情我,可是也不希望认识不认识的人都过来戳我的伤疤,然后浇上一瓢盐水。到底是我出了问题,还是他们? 我站着出神的工夫,顾卓抓起桌上的数学课本扔到我怀里,“你是来给我补课的,别忘了你的本职工作。”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终于再次走过去,坐到他身边,拿起了书。 后来为这个决定,我后悔了很久。我起初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要妥协,现在才知道,一个人累到无力的时候,会对所有的事情逆来顺受。 “你数理化哪门最差?”我问他。 他不耐烦,“你废话怎么这么多?从头开始讲就行了。” 顾卓高一的时候从美国回来,英语自然无可挑剔,但是理科的确很糟。我给他讲数理化,他漫不经心地听着,我问他是否听懂的时候,他皱眉,像是觉得我很烦,“如果听不懂我不会说吗?” 有的时候我问他成绩提高了没有,他也从来不告诉我。我很少见到他的父母,我都是周末两天去他家,每次上门,他们都不在,除了给我工资的时候。她妈妈开着一辆敞篷小车,总喜欢靠着车门跟顾卓说话,活脱脱的香车美女,极其养眼。她对我很客气,经常跟我说,难得顾卓这么听我的话。 每次听到她妈妈这么说,我都怀疑是我听错了。顾卓连一句老师都不肯叫我,听我的话真是太阳都从西边出来了。 我们之间维持着一个危险的平衡,我小心翼翼,他漫不经心。可从那股“什么都不在乎”的神sè里,我却ri益担忧起来。他总是一眼就能看出我想的什么,我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漫不经心地问出来,每次都折腾得我手忙脚乱。我心里总是模模糊糊有个念头:这个英俊得可以用漂亮的男孩子的内心绝不像他的外表那么迷人,他的眼神、笑容,不是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有的。 我记得第二次上课,我给他讲数学,上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你是南方人?” 我点头。 顾卓神态自若,“你普通话说得不错,特地练过的吧。以前被人笑话过你的南方口音?” 我脸一下子僵了。不错,我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前鼻音后鼻音卷舌平舌总是分不清楚,有次把杜越远一个叫唐笙的同学名字念成了“唐僧”,不知道怎么回事,气得那个女孩脸都绿了,以为我在嘲笑她,最后杜越远跟她赔礼道歉才算完事。从此之后,我费了很多时间把每个汉字说标准,只是为了不给杜越远丢脸。 这件事情我从来不跟人提起,没想到顾卓还是那么轻易地就发现了。经过起初几次的教训之后,我在他家除了讲课,别的什么话都不说;我绝不踏出书房门口,连水都不喝,每次讲得口干舌燥。顾卓递给我茶杯,我没动,放到了一边,他冷冷地问我:“我会在水里下毒?” 第一百四十四章 就算他在水里下毒也没有他的话毒。虽然他比我小了两岁,但我哪里是他的对手,只有咬牙装着听不到。每次只要一补完课,半分钟都不留下,转身就走。 就这样,好歹平安无事地过了几个星期。 一段时间后我才发现原来他家和林诩家原来住得很近,起初我没留心,后来看到枫叶都红了才想起来他们都在城东的那片枫林别墅区住。好几次我离开的时候特地从林诩家门口经过。他们家大门紧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好像里面藏了很多秘密。有钱人家里的问题,不是我这样的人能看明白的。就好像顾卓,他家这么有钱,应该很容易就能把他送到国外或者交钱上大学,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复读?不管怎么说,这些事情都跟我没关系了。 那学期我缺课很多,期中考试的成绩不尽如人意。我对此毫不意外;但让我更惊奇的时候,林诩的成绩也明显下滑,班级的第一、二名终于不是我们俩。男生那时候也隐约听到了关于我们的一些风声,就很感慨:果然女人一说起感情,智商就下降了。 中期考试前,上学期的奖学金终于如约而至。钱有了,我打算着不再去做家教,好好看书把成绩补起来。做家教这段时间,我完全没有周末,平时也没有看书复习的时间。辞职的时候,高二的那个女孩拉着我的手,很感激地跟我说了一通谢谢的话;但顾卓那里就很麻烦了。 那天我给他补完课之后,小心地提起这件事情,他没意外,目光平滑地扫一眼我,说:“连三分之一内容都没讲完,你想走?” 我没说话,心底告诉自己别跟个小孩子计较。他再怎么目光如炬也只是个小孩子,我不对在先,让他讽刺一顿出出气也就完了。 “原来你今天高兴的就是这个,你男朋友又重新回来了?”他转着手里的钢笔,墨水全甩在了我身上。 他很长一段时间没跟我提起杜越远,但是那天忽然故态复萌,我防不胜防之中,听到他说:“哦,拿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很有趣是吧,还是你就喜欢这样?你就不怕下次你见到他,就是在你朋友的**?” 杜越远永远都是我的软肋,他虽然早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还是受不了有人用这样的语气说他。我大脑一时发懵,尖叫:“顾卓,你给我闭嘴!” 他倒是很惊奇,但还是不掩奚落:“文简,我不知道你还能发脾气。” 我知道又落入了他的圈套里面,气得心口都是疼的,“你要怎么说就怎么说。” 大口地喘了几口气,心口不疼了,取而代之的这窒息的感受,再跟他待一分钟我都要崩溃。我抓起一边的外套离开,打开门的时候才发现外面正在下大雪,雪花又密又急,遮天蔽ri,短短两个小时,地上的雪就有两三寸深了。一脚踩了出去,脚全没在雪里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我走了两步,听到后面积雪踩踏的声音,一回头,原来是顾卓也跟了上来,一把拉着我往回走。风雪大,我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出他没穿外套。他比我高得多,力气也大得多,三下两下就把我拖回屋子里。进屋后我才发现他穿着拖鞋,在温暖的屋子里,拖鞋彻底湿透了,雪在木地板上汪成了一摊水渍。 他铁青一张脸,“这么迫不及待地回去见你男朋友?” 我咬着唇,看表,竭力让自己面无表情,“晚上我还有双学位的选修课。” 他不说话了,只是看着我,我只觉得毛骨悚然。结果半晌后他很平静地说了句:“我也要出门,你等等我。” 我原来以为这样的大雪是没法开车了,结果几个拐弯之后,却看到了一辆黑sè的林肯冒着风雪前进。那车子我很熟,是林诩家的。我不由得站住了,看着那车子在她家门口停下,几个人影下了车。 “你认识林家人?”顾卓忽然说。 “不认识。”我说。刚刚脑子里的确闪过一个模糊的念头,我想抓住,但是一瞬又没了。我心事重重地继续走,好几次差点摔倒。 顾卓捉住我胳膊,“又在想谁?” 我不吱声,埋头走路。并不冷,但是风大,雪花打在我脸上,有点麻木的疼。 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地铁站,我的衣服和头发上全是雪,有些化了,滴到脖子里,冷得我浑身哆嗦。地铁站人满为患,人人都狼狈不堪,顾卓却还好,他的睫毛比女孩子还长,有些雪花挂在上面,一眨眼,就有雪落下来。 地铁站的入口,几个跟他一样大的孩子毫不客气地推开人群,过来招呼他:“顾卓,你终于来了。我们等了你很久了。” “我走路来的。”顾卓回答。 那几个孩子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走路是眼睛看到天上去,半点不顾旁边的老人小孩的抱怨。那么得意,那么耀武扬威,一看就是给家里惯坏的。我知道顾卓读的是本市最有名的中学之一,据说不是**就是有钱人就的孩子。此时从这几个孩子身上,我觉得传言多半是真。 最近我受顾卓的气已经受够了,不想再惹上这些高中生;我看了他们一眼,转身挤进了人群。 雪太大,回到住处的时候,我浑身湿透。那天晚上我就发起高烧,艰难地熬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昏昏沉沉地去校医院,医生一看体温计就劝说要让我住院,我无论如何都不肯;医生没辙,看着我没好气,说:要是**那时候,由不得你不住院。 我想哭,但没有力气。不是害怕住院,只是担心住院了找不到人照顾。我这时才发现,失去杜越远和林诩后,我再找不到可以托付的朋友了。 好几天我一上完课我就去医院输液,两瓶药水输完要花两三个小时,从下午到晚上,我左手搭着点滴,右手写着当天的作业,我大脑晕,不知道哪种方法是正确的,就把所有的方法都写上去,密密麻麻地写好几页纸。医院的护士于是拿我当教材教育别的同学:看看那个女孩,多用功。 第一百四十六章 原以为吃药打针就能好,可是好几天之后还是不退,而且脑子越来越沉。不知道林诩什么时候注意到我的异样的,总之,某天下课之后她问我:“要不要去医院?” “我正在吃药打针。”我说。 她伸手过来探我的额头,一惊,“好烫,不住院怎么行?” 我眯起眼睛看她,我们好久没说过话了,想不到她会注意到我生病了。一时间真的有些感动,可是转念就想起她和杜越远,那点零星的感动顿时灰飞烟灭。我笑了笑,“我病得怎么样了,我有数。” 林诩低着头看地板,头发从耳边垂了下来。上课铃响了,她坐回椅子上。我听着老师讲着电子自旋,脑子也开始旋转,俯在桌子上睡了过去,睡醒的时候课程也结束了。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我去医院输液。刚挂上药水,林诩背着书包走进来,坐在我身边。她不说话,第一次没有拿着书在手里看,她只是看着前方,默默地,无声地看着前方。她太长时间都保持一个姿态,我以为她变成了蜡像,终于忍不住推推她。 林诩缓慢地把头侧过来,张张嘴,说了句“文简”,然后停下,半晌之后又说:“你好好养病,身体不好,家人也会担心。” 我说:“我知道。” “嗯,那我就放心了,”林诩说,“我只希望你好好的,就算要恨我,也攒足力气来恨我。” 我无言地看着她。两三个月的时间之后,我跟她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正式地说起这个话题:“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沉默很久之后问,“你不是要给我解释吗?我现在愿意听了。” 医疗室没有人了,只有我们两个。安静得很,我仿佛能听到她摇头的声音,她一句话没有,只是摇头。我觉得心酸,嗓子有点哽咽:“都现在了,你反而什么都不肯说了。我就算要死,也要死个明白啊。” “很久以前认识的,没必要再提了。” 林诩说完,凄苦地一笑,站起来朝外走。她脚步踉跄,跨出门的时候几乎摔倒,幸好被迎面而来的阮擅一把扶住。林诩仿佛没看见扶着她的人,站稳后就走了;阮擅看着她的背影呆了呆,然后提着堆水果进屋看我,“听说你病了,我来看看。” 旁观看着,真是一目了然。我歪着头看他,诧异自己以前居然没看出来,“阮擅啊,原来你喜欢林诩。她跟杜越远,你也一早就知道了吧,真是够朋友。” 阮擅嘴角往下一压。 我笑了笑,笑着笑着眼眶开始酸。原来,我们都是天涯沦落人啊。本来对他有怒气的,此时全没有了,剩下同病相怜的苦楚。 最后是他送我回的住处。他没进屋,把水果放在客厅就走了。离开之前,他犹豫再三,最后说:“我知道这话不应该我告诉你。但是如果我不说,你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了。其实,是杜越远告诉我你病了,叫我来看你。他是真的喜欢你。” 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知道杜越远是什么人,他对朋友历来是很好的。我一直都知道,他喜欢我,把我当妹妹那种喜欢,只是,他不爱我。 第二天是周末,我病得越发重了,抱着被子睡了天昏地暗。最后是被手机吵醒了,我本来想不接,但是手机不停地唱歌,我挣扎着抓过手机,瞥到来电显示上的未知号码,强忍着头晕脑热接电话。 结果是顾卓,他指名道姓地叫我的名字,很生气地吼我:“你为什么没来?” 我疲惫之极,“我上次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从来没答应你,”顾卓语气忽地一改,“你病了?” “没有,没病。”我强打起jing神说。 “你还在我面前装,”他笑声刺骨,我下意识地往被子里缩了缩,“我知道你没在学校住,你现在住哪里?” 我jing惕起来,“你要干什么?” 他没理我,说:“你最好告诉我你住哪里,我正在你学校里,我不介意一个人一个人地问。” 世界上怎么有这种人?挂上电话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我倒下去又睡,十分钟后候再次被敲门声惊醒,只好踩着拖鞋去开门。 门外果然是顾卓,他穿着件蓝sè的羽绒服,双手塞在衣兜里,冷眉冷眼地看着我。我示意他在客厅随便坐,自己又回房间去睡。他跟了进来,关上卧室的门,看着我,说话还是一样的风格:“一个星期不见,你怎么成了这副鬼样子?” 我动动唇说了句“我很好”,可惜声音很小,连我自己都没清楚自己说什么。 他不耐烦,“你在说什么?”然后凑过来,离我的脸近得很。 那个距离让我觉得危险,我退后一点,硬邦邦地扔出一句话:“你让我清静一下。我们没关系了,你爱找谁补课就找谁去。” 他在我床边坐直了,说:“不行。你别想补几次课就把我扔下,我还要考大学。” 我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以前我以为他是那种对学习无所谓的男生,难得听到他嘴里说出来一句“我要考大学”,当下真是吃惊居多。只要他肯上进,我想,给他当家教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我看了他一眼,缓缓点头,“好。” 睡意沉沉袭来,我背靠着床,眼睛不自觉地闭上了。然后开始做梦,梦到杜越远和林诩要结婚了,我在他们的婚宴上,心口疼得厉害,低头一看,原来胸前空了一大块,竟然是心脏被人剜走了;我满面笑容地对他们说恭喜的话,可是他们却没有看到我,目光直直地穿透了我,跟别的客人招呼。 满头大汗地醒过来,我坐直,缺氧般大口大口地呼吸空气。顾卓没走,坐在书桌前翻我的书。他回头,打量我很多次,再问:“梦到他们了?” 我回想那个梦境,冷汗一层一层地浮到皮肤的表面,直打冷颤。 第一百四十八章 顾卓倒了杯热水给我,声音低低的,听起来几近叹息:“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傻的人。” 我自己也知道,林诩说过我傻,杜越远说过我傻,阮擅也说我傻,就连面前这个小男生都说我傻。是啊,我就是傻啊,人家很容易想明白的道理我想不明白,爱都爱上了,感情流水一样地全部给出去了,再也收不回来。这一辈子,我都会这么傻下去了。 越接近期末,我越少见得着林诩出现。重要的课她一般会来,可来可不来的课她都没来,考试周的时候倒是次次出现,不过考完就走。她历来交卷早,我也坐不住,最后一门英语考完的时候,跟在她后面交了卷。 我在楼梯口追上了她。林诩穿着很厚很厚的羽绒服,脸sè白得像纸,嘴唇都是紫sè的。她回头看我一眼,点点头又往楼下走。不知道为什么,我无论如何都担心她,“林诩,你最近怎么了?” 她微笑,“我很好。你呢,考得怎么样?” 不知道多久没看到她微笑过,我有点看呆了,“哦,还好,”我跟着她下了楼,说,“反正总是不如你,你总是第一。” 她“哦”了一声,还是笑,依稀可见疲乏之sè。 “你最近怎么没来上课?也没有去图书馆?”看着她家的车子就在楼下,我终于把在脑海里盘桓的问题问出来,怕一句话没说,她就走了。 “我没事,很好,”林诩说,“柳珊生了一个男孩,家里忙得很,所以我逃课了。读了几年大学,都没逃课,说出去让人笑话。” “生了一个弟弟?”我笑起来,“恭喜你了,我也想要一个弟弟的。” 林诩笑得眉目舒展,和刚刚的神情判若两人,她问我:“你火车票是今天晚上的?” “是,晚上七点。” 林诩看了看不远处的车子,说:“那你走好,我也走了。”走出两步之后她以更快的速度走回来,以从未有过的力气狠狠地拥抱我,低低地说:“我真的走了。文简,新年快乐。” 即使我们感情最好的时候她都没主动拥抱过我。我一下子懵了,反应过来时她已经上了车,从深sè车窗后露出巴掌大的小脸,对我微笑。 她的笑容我想了很久,依然不明白,最后饱含着疑惑上了火车。 火车上照例是人满为患,我们一群同乡好不容易挤上车,觉得浑身都掉了一层皮。火车启动之后,我拿出手机打算给我爸妈报平安,结果才发现十余个未接来电,大部分都是顾卓打来的。 先给爸妈报平安,刚挂上电话,旁边的两个同乡的小师妹捅捅我,细声细气地问:“师姐,听说你以前是建筑系杜越远师兄的女朋友?” 我两眼都直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是有人记得我跟杜越远之间的事情。我的脸转向窗外,看着零零散散的灯光飞驰而过,眼睛渐渐又疼又酸。 第一百四十九章 火车上打发时间无非是玩牌和聊天。接近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我再次拿出手机看时间,发现又有十多个未接来电,浑身没来由地一冷。我正考虑这要不要拨回去的时候,手机再次响了,只好一接电话就先解释:“我在火车上,很吵,所以一直听不到电话。” 顾卓的声音仿佛是从北极传回来的:“你打电话给你爸妈时也没看到?” 他一提我才想起来是有这么回事,我知道理亏,停了停,说别的事情:“你有事吗?没事我就挂了。” “跟我说两句话你会死?”电话传来高高低低的呼吸声。 我没说话。他太jing明厉害,在他面前我仿佛永远不知道说什么。只要一说话就容易错,被他一眼看穿,所以只有不开口。其实不说话他也能感觉出来,但是现在起码我不在他面前,还算安全。 半晌后,顾卓说:“你坐的硬座?” “是啊,几个老乡在一起。” 他冷飕飕地回答说:“你没跟我说买了今天的火车票。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那口气仿佛我欠他很多钱没还一样。 尽管知道他是什么人,我还是觉得恼火,“我有必要告诉你我的行程吗?”说完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挂了电话,挂了之后还怕他再打,干脆关机。 两个师妹眼珠子转来转去地看着我,“是杜师兄?” “不是。”我说。真的是杜越远就好了,可惜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跟我打电话了。想起离校前在学校里听说到的消息,说他已经申请到哥伦比亚大学的全额奖学金,正在办签证。 “这个人很喜欢师姐吧,”师妹笑嘻嘻问我,“都这个时候了还打电话问你呢。” 我仿佛被人浇了一桶水,完全呆住了。跟杜越远分手之后这半年,我浑浑噩噩地过ri子,整个人都被掏空了,提不起任何jing神来想别的,感情这个东西之于我,就是毒药。顾卓到底把我当什么,我也完全没想过,其实就算想,也未必想得明白,半晌后我跟师妹笑,“开什么玩笑?打电话的是我一个女同学。”很成功地骗了过去。 那年的新年特别晚,二月中旬过的。在家过完年回到学校,都到了三月初。我一回家就换了手机号,回学校之后才换回来。 如果可以,我完全不想回学校。寒假跟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说起各自的大学生活,我才惊觉,似乎只有我过得最惨。男朋友没了,朋友没了,唯一欣慰的,就是成绩还不错。可是大学的成绩也不意味着什么,几乎没什么用处。问题是不得不回学校,记忆太惨痛,连带着这个城市都变了味道。下火车的时候我彻底下定了决心,考研考回南方去,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关系彻底抛弃。 却怎么也没想到事情接踵而来。回来的当天晚上,顾卓就气势汹汹地找上门,自己拿钥匙开了我的房门,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第一百五十章 我披着外套坐在书桌前看书,回头看到他站在门口,半边脸在yin影里半边脸在明处,吓得魂丢了一半,哆哆嗦嗦地问他:“你是哪里来的钥匙?” 他没理我。 第二天我问了同住的女生孙璐璐怎么回事,她比我还吃惊,说是房东给他的啊,然后连连称赞说你男朋友很厉害啊,我不知道他跟房东说了什么,总之他几句话,房东就眉开眼笑,把你房间的钥匙给他了。 当时我手心都是凉的,笔都握不住了。我等着他说话,结果他只是说了一句:“这个周六是我生ri。”“周末我本来就要去给你补课,”我点头,平静地开口,“你不用刻意告诉我一次。” “你原来还记得这件事?”顾卓低头着看我,慢慢露出微笑,而他的语速和微笑一样缓慢,“如果你不来,我不会放过你。” 我除了发呆想不出任何可以干的事情,于是我就只好发呆,呆了足够久,大脑终于才想明白,他居然在威胁我。 他走之后我还是觉得惊魂未定,出去厨房烧水喝。隔壁房间房门大开,孙璐璐坐在**看ri本动漫,我也探过头去看,满头金发的英俊男孩子面无表情地从yin暗的地方从容走出来,忽然停住了,一半脸在明处,一半在暗,笑意若有似无地从唇角渗透出来。这个场景和刚刚发生的一切如出一辙,动画里这个年轻的男人和顾卓竟然那么相似,都有着高高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睛。 “这个是什么?”我问。 “浦泽直树的一个漫画改编的。”孙璐璐回答了一句,专心吃着薯片看动漫。 新学期从第二天开始,同学们都没怎么变,还是一样说笑,上课,痛斥学校的食堂。只是,林诩没来。整整一个星期,她都没出现。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比自己想象的更关心林诩。下课后我去团委找辅导老师询问她出了什么事情。他说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只知道林诩请了两个月的假。 就是那天中午,我在食堂碰到了杜越远。犹豫再三,我终于直直朝他走过去,他身边的人看到我,还跟以前一样,眼神略略对视,自动就退开到一边。我跟杜越远在食堂的角落坐下,他听完我的问题,苦笑着摇头,说,我从来都不知道。 我这时才真正吃惊,“你没跟林诩有联系?” 他说:“从来没有,我连她现在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 我没了语言,觉得食堂的饭前所未有的难以下咽。 第二天是周末,我依照约定给顾卓补课,一推开门,眼睛就直了。屋子里的热闹是我没有想到的,满客厅的人打闹成一片,音乐声和喧闹声震得墙壁都在响;我愣神的工夫,十几张年轻的面孔陆陆续续地朝我看了过来。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我怀疑自己走错了屋子。疑惑之下,我认认真真地环顾房间一圈,终于看到顾卓从客厅尽头的桌子边站起来,朝我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第一百五十一章 “你迟到了二十分钟。”顾卓一把把我从玄关拉进客厅。 我说:“堵车。” 出门的时候想起那天他跟我说的话,心里又堵又沉,刻意晚了一段时间出门。 顾卓略略一弯腰,在我耳边用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说:“以前从来都不堵车,怎么今天会堵车?” 几乎是耳语了。他气息太近,我退了一步,看清了一起跟顾卓朝我走过来的另外几个男生,他们笑眯眯地跟我做自我介绍,一张张年轻的脸看过去,依稀觉得这几位如此眼熟,随后终于才想起来就是上次我在地铁站遇到的那几个飞扬跋扈目空一切的年轻人。今天他们收敛了一些,跟在顾卓身后上上下下地打量我,恶意未必有,但觉得有评价的意思。事已至此,我只好装看不见他们的目光,忍受着心里的不适。 在座的大部分女孩给人的感觉同样并不愉快。十仈jiu岁的女孩子是最漂亮的时候,可是那几个女孩却都化着浓淡不一的妆,头发也给染成别的颜sè,穿着打扮无不时尚前卫,总之,怎么看怎么不像是高中生的样子。我看她们的时候她们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低声交谈。 原来我以为顾卓是我见到过最不正常的高中生,现在跟在座的这些孩子一比,才大悟原来他是那么的正常,至少他的衣着打扮每时每刻都是神清气爽的。 我心底还是震撼的,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学校也有类似混混一样的同学,他们给我的感觉和这群孩子给我的感觉差太多了,都不知道如何用语言形容。顾卓身边的那一个男生忽然问我:“你就是给顾卓当家教的那个大学生吧。” 我点点头。 “哦,”那个人笑了笑。 另一个叫谢亮的男生接上话,用很熟络的语气问我:“带礼物来了没有?” 我一愣,这才想起没有给顾卓带礼物,只好讷讷地看了他一眼。他嘴角微微向上一扬,冰冷的目光刺过来,那目光仿佛把我送到了北极,然后一句话没说地走回原位坐下。 “这样不对吧,”谢亮严肃地看着我,“过生ri没带礼物可不好。” “明天来的时候我再补一份。”我稍微提高了点声音,让坐得很远的顾卓也能听到。 “明天就不是生ri了,”谢亮笑,“我有个提议,好不好?” “什么?”我一头雾水。 “吻一下算补偿吧。” 话音一落,满场欢呼声叫好声此起彼伏。那些女孩子看着顾卓又笑又跳,“早知道就不带礼物来了,现在拿回来还来得及吧?” 可至于我听来,却宛如针扎。一瞬间,我仿佛听到血管里血液沸腾血气上涌的声音,狠狠咬住了唇才没让一个“滚”字脱口而出。那几个男生继续说笑,几个人几双手嘻嘻哈哈两三下把我推到顾卓对面。我又急又恼,好不容易才扶着桌子站稳。原来他叫我来,就是为了在这个时候戏弄我。脸都要扭曲了,我能想象我那时候的脸sè一定非常难看。 第一百五十二章 顾卓看我一眼,站起来,冷冰冰地发话:“谁要你们多管闲事?” 只这一句,整个客厅顿时就安静下来,气氛也陷入了低谷。那几个男生脸上的笑容陡然退却,只余下几个人面面相觑,手足无措,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我气得转身就要走,顾卓一下子把我摁在椅子上,咬牙切齿地说:“你走一步试试看?” 我们离得很近,我能看到他黑sè眸子里不加掩饰的浓浓的怒气和火焰,不知怎么的,忽然极度不安。有那样目光的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 半晌之后屋子里的气氛终于再次活跃起来。顾卓的那些同学打牌玩游戏,抽烟喝酒。 那一幕真是让人触目惊心。 虽然他们大都有了十八岁,但是在我看来,还算是小孩子,怎么能跟大人学抽烟喝酒?顾卓算是其中的异类,烟酒一概没动,也不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玩牌。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确信下来一件事,顾卓在这群人里无疑是最有威信,只要他yin沉着脸,其余人都会变得小心翼翼。 屋子里烟味太浓,我站起来去阳台吹风。顾家的阳台很大,是个半圆环,这头看不到那头。独坐了一会,细细簌簌的脚步声靠近,为了不让人发现,我往阳台深处又走了一段。我绝对没有偷听的意思,可那两个女生的闲聊我还是听到大半。 “……也不知道顾卓喜欢她什么,起初还以为她有多漂亮,也不过如此。” “就是,简直就像个木头,就算木头都不像她这样。据说还是华大的学生,都不知道怎么考上的。”另一个声音嘲讽地说,“真是典型的给脸不要脸。” “要是顾卓也这么对我一次,我真是什么都不在乎了。” “谁说不是……” 声音消失了,我保持着原来的坐姿,想动却动不了。三月,chun,这片别墅区风景极好,我看着远方,想起去年这个时候跟着杜越远和他的朋友出去露营,忽然觉得心酸。 杜越远知道我厌恶烟味,所以从不抽烟,也尽量不让他的朋友抽烟;杜越远喝酒从来都很有分寸,不论喝了多少,一次都没失态过;杜越远的朋友能说会道,彬彬有礼,晚上为我们女生赶蚊子,自己却被咬得浑身疙瘩。 “又在想那个姓杜的?”顾卓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 我浑身一激灵,“刷”地站起来。 “没有!”我下意识地否认,说完听到他一记冷笑,不由得心虚,转而问,“你怎么会知道他?” 顾卓的脸在阳光下有种雕像的味道,白皙的皮肤折shè出薄薄的一层光。他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你最好什么事都别瞒我。” “顾卓,”我沉默片刻,然后连名带姓地叫他,“我不过就是你那么多家教老师其中的一个,你也不过是我一个学生。本来我们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以后,你别管我的事情了,我自己的生活,跟人无干。”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不行,”顾卓猛然扣住我的肩头,重重地把我摁在墙上,每个字都砸在了我脸上,“认识了就是认识了,没有什么本来,也没有什么如果。文简,我知道你笨,却没想到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 “就算我不明白,”我气结,边说边动手推开他,也学他的口气冷笑,“也不需要一个ru臭未干的高中生来教我怎么为人处……” 他压根就没理睬我这句,一低头,用力抬起我的下颌,用唇狠狠地堵住了我下面的话。那么凶狠霸道,彻底的不顾一切,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真正意义上的害怕,惊慌失措地想推开他,却苦无力气;怎么都挣扎不开,气苦,恨恨地往下一咬,血腥味刹那在嘴里蔓延开。 顾卓放开我,也不在乎唇角溢出的血丝,却兀自笑了,“杜越远没教你这个吧,也只有我这个ru臭未干的高中生来教你了。” 我身上一阵冷一阵热,耳朵嗡嗡响。我扬起手一个耳光扇过去,在半途中被他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扣住。他顺势捏住我另一只手腕,把我压到墙上,俯身再次堵住我的唇。吻完之后看着我,继续脸上那种古怪的笑意,“我练过柔道,黑带。” 我咬着唇,感觉泪水从脸上蜿蜒地爬下来,怎么止都止不住。落地窗再次被拉开,几个男生走进来,看到我们纷纷一愣。半晌后他们才想起来什么,尴尬地解释:“那个,电话。” 顾卓没回答,终于放开我,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一辈子都没这么屈辱。我大脑彻底地乱作一团,逃跑似的离开他家。下意识地摸了摸嘴唇,摸到了血,是他的血。我用手背狠狠地擦拭,直到手背和唇都**辣地发烫。 无头苍蝇似的往外走,停下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正在林诩家门外。林家大门罕见地虚掩着,我停住了,顺着狭窄的门缝我看到了很久不见的林诩。她穿着厚厚的白sè外套,坐在院子里的树下,这个天气不算太冷,她的膝盖上却搭着一块厚厚的白sè毛毯。她双手叠在毛毯上,目光低垂,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那么的清冷寂静,仿佛凝固的电影胶片。我蓦地一动,陡然心酸。 她一身白sè,好像童话里的雪国公主。不过两月不见,她又瘦了。我心情抑郁,擦汗眼泪,推开门走了进去。我的脚步声惊动了林诩,她缓缓地抬头,眼睛里莫名地波光一转。 仿佛确认什么似的,林诩抬头,因为正对阳光,她眯起了眼睛,无比仔细地看着我,半晌后才轻轻地笑,“文简,你怎么来了?” 我在她对面的椅子坐下,声音也很低:“刚刚看到你,才觉得他们说得真对。你在树下坐着,竟然真的成了林黛玉了。” 林诩微笑。慢慢地移开了目光,但就是一言不发。 第一百五十四章 她不说话,我也沉默下来,一沉默就想起顾卓刚刚对我干的事情,手指全麻,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我们对坐无语了不知道多久,直到林诩家的王阿姨出现在院子里。王阿姨看到我非常吃惊,正要说什么,林诩转头对她说:“王姨,你去端点水果来。” 水果端来之后,林诩伸出手,把巨大的水果盘朝我推了推,我看到她的手腕比以前更细更白,与其说是白,不如说是没有血sè。我问她:“为什么不来学校了?我很担心你……杜越远也担心你。他要出国了,你知道吗? 随即想起那天跟杜越远在食堂一起吃的那顿饭。我吃得很少,他也是。有半个小时,我们都没怎么说话,来往的同学会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们。有时候我忍不住去看他,次次都只看到他脸上那无限的寂寥落寞。 林诩听完这话,嘴角微微一动,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我发现她的嘴唇是紫sè的,像是涂的紫sè唇彩。 “文简,你刚刚哭过吗?” 我想说“没有”,可是嘴巴张了张,什么都没说出来。 “你今天为什么来了?”林诩问我。 我想了很久,才回答:“顺便过来看看你。以前你都不在家。我在给一个孩子做家教,他们住在西面那边别墅区,不远,和你家很近。” 林诩神sè忽然为之一变。从我进来开始,她脸上都有笑意,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咳嗽了几下,然后问我:“是顾家那个男孩?顾卓?”得到我的肯定后,林诩抓着膝盖上的毯子动了动,开口,“我一点都不知道。你做他的家教有多久了?” “有一段时间了。”我说。 林诩缓慢地点头,点完之后再摇头,说:“你小心他。” “什么意思?”以前我对顾卓的事情没有兴趣,可今天我彻底被他气急,我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怎么回事,当即问了出来。 大概是我的语气太急,林诩看着我,犹豫的神sè从脸上一闪而过。这反而使得我更想知道真相,于是再次追问了一次。林诩双手紧紧捏在一处,才说:“你知道他以前待在美国吗?” “知道。” “他在美国的时候,曾经和其他两个孩子牵扯到一起谋杀案里,死者是学校里一个高年级的男生,jing察先后找他三次问话,他和另一个十八岁的高年级的男生被起诉,”林诩看着我,说,“他那时候大概十五岁,在私立高中念十年级,是学校数一数二的优等生。案子查来查去,疑点越来越多,证据反而不足,于是成了悬案,最后不了了之,起诉也撤消了。出了这样的事情,他就回国了。” “谋杀?”我脸一阵白一阵青,真是怀疑自己听错了。 林诩察觉到我的紧张,伸手过来想握住我的手,半路上却退回去,然后静静地说:“我并不知道具体的细节,这个案子在美国也没有几个人知道。我只知道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至于真相……谁都不知道了……我弟弟出生的时候,我见过顾卓一面。他这个人,你认识他这么久了,应该知道,他不是一般的男孩。文简,你很单纯,现在又在给他做家教老师,走得这么近,你自己千万要小心。” 第一百五十五章 我抱住了头,把手指放到嘴里咬了一下。就像我刚刚咬顾卓那样狠狠地咬了一下,血珠子排着队从指尖冒出来。原来不是噩梦。我不知道别人的震惊是什么样的,之于我来说,仿佛寂静无声的夜里,一道惊雷在我的耳朵里炸开,然后脑子里什么都不剩,只有无尽的荒芜,仿佛原始时代的沙漠。 林诩站起来拍拍我,却不成功,跌坐回了椅子上,开始重重地喘息和咳嗽。 一声声的咳嗽让我回到了现实世界,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给她顺气。阿姨几乎是跑着出来,我们一起把她搀扶着回了房间。事后想来,如果我那时稍微注意一点,就能发现林诩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可那时我还为刚刚的那番谈话魂不守舍,所以那么轻易地就相信了她说的“我就是有点小病,休息两天就好”那句谎话。 到了今天我才明白,林诩其实跟我一样。她也是不是那种会撒谎的人,可是偏偏不得不撒谎,起初是小谎,后来是大谎,仿佛撒谎成了人生的拐杖,一离开就会摔倒;不是不知道真实状况,可是谎言还是一个接一个地说下去,好像漫长的接力赛跑,从开始的那一刻起,就在等待结束。甚至可以说,是为了结束,而开始。 我浑浑噩噩地回到住处,记忆乱成了一锅粥。半夜的时候我给噩梦吓醒,翻开手机,许多的短信和未接来电,我不想再看见顾卓两个字,果断地把短信清空,把他的手机号从电话本里彻底删除。 那时我怀着侥幸的心理想,这样做就肯定能割断我跟顾卓之间的联系,从此再无瓜葛。那晚上我怎么都没睡好,起了个绝早,背着书包去上自习,直到夜深才回来。推门,在我的房间里看到顾卓的一刹那,绝望油然而生,连头发尖都在发抖。 顾卓平静地看着我,指着他身边的另一张凳子,再指了指书桌上的那堆高中数理化的练习册,说:“你不肯去我家,我就过来了。书我全部也带过来了,你可以开始讲课了。”语气轻柔平和得简直不像是他,停一停他又说,“补课的时间还是不变,我每个周六周末都会过来,平时有空也会过来。以后就不用麻烦你那么辛苦地跑来跑去。” 自始至终,他的目光都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我沉默了一会,看着他从我的草稿纸里抽出一张,写下一串数字,放到台灯下压住,“这个是我的手机号,你别忘了,最好存到你的手机里。” 我动不了,顺着墙角滑了下去。顾卓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面前,他伸手拉起我,我听到他在我耳边深深浅浅地呼吸,却说:“很晚了,我明天下午放学后再来。” “不用了。”我死死地盯着他身上那件深褐sè毛衣,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力气开口说话,“既然都来了,把今天的课讲完了再走。” 第一百五十六章 都不知道怎么熬完了那两个小时,每秒钟都是折磨。以后的两三个月基本上每周的情况都是这种模式。我们就坐在书桌前,我滔滔不绝地给他讲题讲卷子,也不管他能不能听懂;他也跟以前一样,沉默地听着,从来不说能不能听懂,也不说别的话,也没再做出让我不能忍受的动作。 上大学之后我再也没关心过任何和高考有关的消息,现在却变得关心起来,心底暗自企盼高考早ri来临,那我也就彻底解脱了。随即又想到杜越远即将毕业了,心情又无端地灰暗起来。现在我知道,认识我的同学那段时间谈起我,总是叹息,文简那么活泼的人怎么变成这样了?自从她跟杜越远分手过就没看到她笑过,真是可怜可叹啊。 五月份快来临的时候,林诩依然没有回到学校。放假的前一天我给她打电话,她家里的电话没人接,手机则说停机。我想起去年前年的五一,我们俩待在图书馆里看书直到闭馆,然后慢条斯理心满意足地骑着一地银sè月光返回寝室。 挂上电话,顾卓就打了来。我虽然再也没有把他的手机号存在电话本里,还是一下子就认出来那串熟悉的数字。我并不想接,又怕他像以前那样找上门,咬咬牙还是接了。 他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说:“我明天来找你,我数学还有些地方不明白。” 想想也是,还有一个月他就高考了,都坚持到现在了,好歹要送佛送到西。 第二天一早他就来了,带来了一大堆的试卷。那么多的卷子,看得我倒吸一口凉气,有点yu哭无泪。深吸一口气,我开始讲题,滔滔不绝地讲到嗓子沙哑了。 顾卓起初没说话,后来把试卷一卷放到一边,说:“明天再讲。” 想到明天还要见他,我摇头,试图把试卷拿过来,“不,今天全部讲完了。” “嗓子都哑了还讲什么?你以为你是机器?”他迅速瞥我一眼。我犹豫的工夫,他站起来说:“出去吃饭。” 我没吱声。我不想跟他一起出去,却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顾卓抱着胳膊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地说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 结果我还是跟他去了学校附近的小店吃麻辣烫。吃饭的时间已经过了,店里有大部分的位子都是空的。大概是因为以前来的次数太多,店里的老板居然一眼就认出了我。他一边往锅里放菜一边跟我说:“大半年没有来过了吧,”说完看着顾卓,有点奇怪,“不是以前那个小伙子啊。” 我尴尬一笑。以前我经常来这里吃麻辣烫,最初跟林诩一起来,林诩历来吃饭少,吃麻辣烫的时候往往只要几个素菜,都还未必吃得了。每到这个时候,我总笑话她给国家节省了粮食,听到这话,她有时露出个微笑,说“是啊”。再后来我就跟杜越远来这里吃麻辣烫,他不能吃辣,每次我都替他告诉老板:“千万不要放辣子。” 第一百五十七章 那时候我跟杜越远经常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经常有认识的人过来跟他招呼“又陪着女朋友来吃麻辣烫吗”,这时杜越远会对来人微微一笑,客气地点点头。人人都以为我们是一对璧人,而我也愚蠢地以为这是我一生的幸福了。谁知道一切不过都是假象,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人生之不可预知,也在于此。 “你跟杜越远以前就坐在那边?” “是啊,那时——”忽然双手被人抓住,我回神,看到顾卓那张宛如寒冰的脸。我后悔刚刚的走神,可是话已经说出口,无论如何都收不回来了。 他双手勒得我手腕硬生生地疼,“你现在跟我在一起。” 看着桌上的茶杯,我半晌后开口:“顾卓,我有什么好的?” 我垂着眼睛看不到他的脸,只感觉手腕上的力量蓦然一松,在我想把手缩回来的时候又被他用更大的力气握住。但是他却没说话,有史以来第一次他被我问住,就像以前他每次问住我一样。 于是我继续说:“我不算最漂亮,又不会打扮,也不聪明,人人都说我又傻又笨,我的家庭很普通,既没钱又没权;男朋友不肯要我,朋友也得不到……而且,还比你大了两三岁。你那些女同学真是漂亮,又那么喜欢你,你随便选一个都比我强。所以,我真是不明白啊,我到底有什么好的?恋姐情结,抑或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这次他没有半晌犹豫,一只手抬起我的下颌,冷冷迸出一句话:“文简,你原来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你不用对我做心理分析,我告诉你。第一,我从来没有恋姐情结,现在、以后都不会有;第二,我根本不相信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这种逻辑,只要想要,我肯定能得到。” 说完之后他缓缓放开了手。这段话让我觉得气短心虚,我再次知道跟他交锋我永远占不了上风。我气得咬牙,真恨父母为什么没把我生得聪明一点,至少不要像现在这样在一个小男生面前落于下风。到底是我太笨,还是他太聪明?话说回来,以顾卓的那种聪明,他要干什么不行?为什么第一年半所大学都没考上?就算他不喜欢读书,但是不会不知道如何应付考试。 老板端着麻辣烫上来,可我却食不知味。 吃完饭后我想回去,他根本就不理我,强行拉着我钻进出租车,带我去故宫博物院。五一十一的时候,哪个地方的人都多得像下饺子,看了一圈,喜欢的没几样,人却累得要死。 回去的时候天都暗了。在出租车上,顾卓问我:“你不喜欢故宫?” “博物馆里的文物还可以,故宫本身我不喜欢,”我说,“到处是金sè红sè,丑得要死。跟汉唐建筑比起来,真是又土又俗。一个国家的宫殿都修成这样,压抑小气,毫无气势,只知道在小处做文章,浑然忘记整体架构,难怪清朝国力ri衰。” 第一百五十八章 其实我以前对建筑半点不了解,都是跟着杜越远熏陶出来的。那时候只要有空,我还会跟着他一起去上课,听了半学期的中国古代建筑史,课本是梁思成先生编写的,读起来满口余香。我很喜欢这门课,上课的时候老师提问,好几次叫到了我,人人都为我捏了一把汗,可我就是回答得头头是道。大家都笑着说,果然是杜越远的女朋友啊,水平就是不一样。杜越远就在一旁笑着摇头,说,跟我没关系啊,她自己看书看来的。 忽然看到顾卓嘴角往下一压,刚刚他说话还算平和,但现在又是那种极度冰冷的眼神。那神情让我觉得自己被他再次看了个通透,不安的感觉再次浮上来。 很久之后,他说:“文简,你听好。杜越远会出国,他不会为了你停下。这辈子,他都不会是你的。” 心口很疼。何必他来提醒,我再次选择沉默。顾卓握着我的手,却缓缓地把目光转向了窗外。我诧异他此刻的冷静,顺着他的目光也朝外看,整座城市灯光如海。 五一的假期过完后,学校恢复上课,生活又陷入往复循环。我们的课和实验还是一如以往的多,同时,我也开始准备考研,于是没ri没夜地上自习。 在自己学院的教室上自习经常会遇到认识的同学,总会打个招呼。本来不算熟悉的男生也慢慢熟起来了。说来惭愧,大学三年过去,系里的男生大部分我都不熟,在路上遇上,往往觉得某个人面熟,然后需要想很久才能把那张脸和名字联系起来,因为这样,尴尬过好几次。他们发现我在复习高数,很奇怪,问我是在准备考研吗? 我就说是啊,我打算考上海的物理研究所。其实如果我留在本校,保研应该不成问题,不过一旦对一个地方产生了厌倦之心,无论如何都不想待下去了。 然后班长就叹气,他是东北人,说话就跟小品一样,一串一串的,就听得到他说,林黛玉走了,薛宝钗也要走了。我们上研究生的时候,去看谁呢。哎,说起来,那时候还以为你们都会在本校上研,大伙都琢磨着考本校的研究生呢。 我听得一愣,然后低下头。算起来,的确是有快三个月没见到林诩了。越想越不安,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的状况是那么糟糕…… 我站起来,去走廊里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柳珊,她知道是我,忽然就不说话了。 我真是心急如焚,继续追问。 那边顿了顿,说:“不是我不说,是小诩特地叮嘱过不让我们告诉你,不过,我想,都到了这个时候,也没什么可瞒的了。” 一句话就让我白了脸,“怎么了?” “小诩有先天xing心脏病,非常严重,”她说,“医生说,没有多少时间了。” 心脏病?先天?没有多少时间了……开什么玩笑啊。我捏着手机想说“怎么可能”,可嘴一张眼泪就下来了,“是真的吗?” 第一百五十九章 在柳珊说出“心脏病”这个词的时候,其实我已经相信了,我也有了答案。我跟林诩在一个宿舍住了整整两年,平时几乎都在一起,生活里的细节真的太熟悉了。我知道她有的地方跟我们不一样,那时却从来不曾深想。她很瘦,孱弱得好像要被风吹倒,皮肤白得没有血sè,嘴唇有时候是紫sè的;上体育课的时候,她跟老师说自己有低血糖不能长跑;献血的时候,她说自己没兴趣;有次我发现她在吃药,她说是维生素,而之后再也没有看到过…… 挂上电话后我抓起书包就往医院跑,在人cháo汹涌的地铁上,我像海绵一样被挤来挤去。我的大脑也像海绵,许多的念头拥挤在了一起。林诩,你怎么可以瞒着我这么久?我一定要骂你一顿,狠狠地骂一顿,你怎么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骗我? 结果这些话一句也没有说出口,见到她那个样子,我腿都软了。林诩住在全市医院条件最好的几个病房之一,又宽敞又明亮,只有她一个人,液晶电视开着,说话声在整个房间绕了一圈一圈。 她现在真是太瘦了,锁骨孤零零地露在衣服外。好在她以前也瘦,因此看上去其实跟以前并无太多变化,只是她靠床坐着,头微微歪在枕头上,眼睛微闭;乌黑的头发有些零乱,紧紧贴在额头和鬓角,显出极度的jing神匮乏;她打着吊针,病号服下面伸出了几根管子,接在各种仪器上面。 “林诩……”我抖抖唇,叫她。声音很轻,不会比电视的声音更高。 可是她听到了,睁开眼睛,嘴角缓缓上扬,露出一个微笑。相信我,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看到如此动人的笑容。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过昙花的开放,如果有人看过,那一定能理解。昙花的开放独一无二,从花苞微鼓到至始,一层层地展开直至完全绽放,每个细节都那么美丽舒展,宛如林诩的那种笑容。 “我没事,挺好的。”她还是微笑,“文简,别难过啊。” 我捂着嘴,怕自己哭,可是眼泪还是流了下来,湿润了手心和脸上的皮肤,又滑又烫。 “别哭啊,”她动了动身子,朝我过来点,说,“我不是好好的吗?” 我擦擦眼泪,小心翼翼地扶着她坐好。 林诩眼睛微眯,仔细地看我,很久之后问:“谁告诉你我住院了?是柳珊吗,”说着她漂亮的眉毛一动,露出极度疲乏的神sè,她垂下眼睫,喃喃自语,“又是她,又是她。我让她不要说的,结果她还是告诉你了。我就要死了,她也不肯听我一次吗?” 手指尖传来一阵凉意。我开口,语气的凄惶让我自己都吃了一惊,“你不会死的,你怎么能死呢。林诩,你怎么能死呢。” 林诩一只手打着吊针,另一只手贴到我的手上,握住,就像姐姐握住妹妹的那种握法,随后很轻很轻地跟我说:“我妈妈生了我,也给我了这个病。十岁的时候,我被检查出来有心脏病,就是这里,”她低头看看胸口,很平静地说,仿佛说着别人的事情,“它没有随着我一起长大,医生说它很小,我年龄越大,它的负荷就越重,我注定活不过二十岁。” 第一百六十章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问她,“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 林诩几不可见地摇摇头,显示出一种如释重负的神情,“其实我也很高兴,我比医生预期的还多活了一年。” 我低着头,问:“杜越远知道你的病,会怎么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才不肯接受他?” 林诩嘴角动了动,又过了很久很久才静静地说:“对不起,文简,对不起。都是我的主意,从头到尾都是我的主意,你别怪他啊……我想,你们在一起很好,真的很好……其实到后来,我能觉得,杜越远他,他……” 感觉最后她急促的呼吸,我打断她的话,苦笑,“林诩,你别说下去了。我都明白了。” 林诩疲倦地朝枕头上靠过去,但固执地盯着我的眼睛:“答应我,你千万不要告诉他我在医院里,我求求你,文简,你答应我,答应我啊,好不好?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事情,这件事情一定要答应我,好不好?” 这番谈话,她仿佛把生命全都用尽了。我泪流满面地点点头,实在不能不答应,如果我不答应,她会一直问下去。 准备离开的时候,我遇到了林诩的父亲。那样一个成熟的事业极其成功的商业巨子,一动不动地站在病床前默默看着ri益苍白消瘦的女儿,眼眶就那样红起来,他是那么的难过,人人看得动容,他的秘书在门外偷偷擦着眼泪。 我悄悄掩上门出去,他随后也出来,客气地跟我说:“小文,拜托你多来看看她。从小到大,她都没什么朋友,所以不知道怎么为人处事……她跟我说起过你,你是她第一个朋友……” “我知道,我知道,林叔叔。”我唯有拼命点头。 那天之后,我天天跑医院,有时候逃课去医院看她。我从医生护士那里知道,这个病治好的可能太过渺茫。林诩在国外动过几次手术,问题半点没有得到解决,听说,唯一的办法只有心脏移植。可是全国上下每年都有十几万人需要心脏,而百分之九十六七的人最终将会在等待里死去,就算被列入手术名单的幸运者,也只有很少人能得到健康的心脏。林诩的主治医生是国内的心脏专家,我有次听到他跟林诩的父亲说,就算能得到健康的心脏,手术的成功率也不到三成。 林诩的父亲当时就红了眼。医生摇头叹息,说,林总,这个时候,有再多的钱都没有用。哪怕全世界最好的心肺科医生也只能这样说。 那几天我魂不守舍。越不想见的人越容易碰到,连续三天,在学校总是碰到杜越远。最后那次我终于都叫住了他,可是忍一忍,还是没把林诩生病的事情说出来,随便编了一个理由。大概是我的演技太拙劣,又或者是杜越远的聪明,总之,他并不相信我,让同学先走,沉着声音问我:“出了什么事情?” 第一百六十一章 我就假笑,“能有什么啊,你别瞎想。你怎么着都做过我的男朋友,你就要毕业了,我难过一下不行啊。” 杜越远就不说话了,定定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吃惊,其实我自己也同样吃惊。说到底,林诩的生死摆在眼前,以前的对错在生死面前似乎不再值得一提。我终于可以跟他貌似心平气和地说起以前的事情,原来以为一辈子都不能说出口的话,居然那么轻易地用玩笑的口吻说了出来,没有结巴,没有紧张,仿佛排演过数千遍。 我爽快地拍拍他的肩膀,“好了好了,跟你开玩笑而已,那么紧张干什么。你不会以为我到现在还放不下你吧,你以为你是谁啊。我会找不到比你好的?不管怎么说,到国外了要想着林诩啊。”还要想着我。我狠狠咬牙,把后半句话吞回肚子里。 不管他心里是不是真的信了,反正看上去,他是信了。杜越远的眉目慢慢地舒展开,说:“文简,这样就好了。如果是这样,我就放心了。” 手机忽然响了,我不想接,可是因为是顾卓打来的,还是不得不接。我跟杜越远点头挥手,他对我微笑了一下,会意地先走。然后我才接起电话,听到他在那边说:“高考结束了,我一会过来找你。” 我一愣,才想起这两天的确正在高考,事情又多又乱,我早把这事抛之脑后了,也难怪他好几天没来找我了。我说:“考得怎么样?” “就那样。”从声音听来,他并不是很在乎考成什么样。 我握着手机,迟疑了一会说:“考完了你就安心玩吧,出去旅游什么,都很好。顾卓,我最近事情很多,马上就是考试周……这段时间,你可不可以不来找我?” “怎么,又跟杜越远旧情复燃了?”他默了默,忽然变了个声音,一字一句地说,“我一考完试就过来找你,而你却跟他勾肩搭背?”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顾卓拿着手机从教学楼一侧走出来。夏天黑得很晚,可天空还是大亮的。太阳刚刚沉入了遥远的地平线下,在天边留下了大抹的彩霞,千万道金红sè的光芒倾洒而下,斜斜地刺出来,尽数落在他身上,仿佛整个人给涂上一层金粉。那层金粉让我那一瞬间就花了眼,再也分不清楚哪是光,哪是人。 我没说话,沉默下来。顾卓站在我面前,也不说话。大概我们对峙的时间太久,吸引了来往不少人的注意。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时,几个隔壁宿舍的女孩忽然过来跟我招呼,然后盯着顾卓上看下看,笑嘻嘻,“文简,这位是谁啊?” 结果刚说出个“我”字就被顾卓打断,他一把抓起我的手,说:“我是她男朋友。” 我一惊,正打算解释,手却被顾卓捏得生疼,眼泪都快下来了。同学笑嘻嘻,“哦,不错,不错啊。”然后挤眉弄眼地走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顾卓却不放手,拉着我就要往学校外面走,走了几步他停下来,回头厉声问我:“你跟杜越远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那么可怕,我只好无奈地苦笑,“他要毕业了,我问候一声不行吗?” 顾卓脸sè依然很差劲,仿佛想吃了我,“就是这样?” 我疲倦得很,也有点认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这样你满意了?你可以了吧,放开我。” 顾卓看一眼我,仿佛在评估我是说真话还是假话;慢慢地,手上的力气小了点,却还是没松,说:“陪我去吃饭。” “我不去,”我摇头说,“我要去医院。” 他没有意外地瞥一眼我,语气不容拒绝:“林诩?我知道,你陪我去吃饭,然后我送你过去。” 结果哪里是去吃饭,简直是去看一群小孩子胡闹。大酒店里最好的包厢里,十几个小孩子搞得乌烟瘴气,两大桌子菜大部分被浪费掉。我一去就被人叫“大嫂”,然后他们轮番上来灌酒,怎么都推脱不掉,不得已喝了好几杯,一帮人见我喝了酒,醉醺醺地开那些没轻没重的玩笑。 我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说成这个样子,脸一沉,当即向发作,却被顾卓一把拉住,他威信再一次得到了体现,我见到他不过一挥手就制止了他们的胡闹。 然后一群人又去唱歌,黑漆漆的房间里,怪异的声音总是时不时地窜出来。有些话我听得面红耳赤,暗暗摇头。 顾卓送我到了楼下,我说自己坐车去医院,他执意不肯,叫了出租车,送我去医院。在车上他问我:“你不喜欢他们?” 我实话实说:“代沟。我看不懂你们这些孩子。” 顾卓忽然微笑了一下,“他们是小孩子,你的确没有说错。” 我拿不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皱着眉头,不说话。 医院很快就到了。下车之后,顾卓去路边的花店买了很大一束百合,最贵的那种,包成了一大束拿在手里,有点沉。我吃惊,也深感惭愧。来了医院好几次了,却从来没想到过买鲜花送给林诩。 林诩一个人待在病房里,还没睡,小桌子上放着本厚厚的书。看到我跟顾卓进了病房,她半晌后终于点点头,算是跟顾卓打了招呼。 顾卓也点点头,表现出了极其罕见的客气和礼貌,把花放在一边,然后站到了离我们有点距离的窗台边,大概是不想打扰我们。 我坐在床边陪林诩聊天,问她的今天的身体情况,问她看了什么书,她回答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阖上了眼睛。 我一愣,顿时魂飞魄散,我慌慌张张地叫她的名字,要摁铃叫护士,大概是因为太紧张,手脚都在发抖,几次都没有摸到红sè的摁键。 顾卓迅速过来,俯身,jing准地把食指和中指放到林诩的脖子上的动脉一探,又示意我看仪器上还算稳定的数字,说:“没事,她睡着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我腿软,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息,几乎路都走不动了。 顾卓扶着我出了医院,我几乎虚脱,只好任他扶着,可哪怕这样,还是好几次差点被绊倒。 “没见过有人死在你面前?”他看我一眼,问我。 “见过。”我说。 nǎinǎi去世的时候我就在她身边,和刚刚的情况完全一样。 那时候她也是这么坐着,我看着药水沿着透明的管子往下滑,nǎinǎi忽然说,我想喝水,有水没有;我一边倒水一边跟她说话,她回答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没了声音。我猛然转身,发疯地跑到病床前,那几只茶杯被我的衣角一带,哗啦啦地摔倒了地上,裂成了碎片。 夜很深了,医院大门外的公路上很安静,时不时有车子飞驰而过。我有些心不在焉,神游物外,恍惚中听到顾卓在问我什么话,其实却听得不清楚,应付地“嗯嗯”了两声;最后他忍无可忍地双手掰过我的脸正对他,问我说:“林诩跟你提起过我什么事没有?” “啊?”我傻眼了,摇头,“你说什么?” 审视地看着我一会,他眉目展开,说:“那就好。”可是手还依然捧着我的脸,却没有放开的意思,在月光下他的肤sè宛如温润白玉,一寸一寸地朝我凑过来,最后鼻尖相抵。 我仰头看他,有点恍惚,“你想干什么?” 他说:“文简,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多么爱你。我要你也爱我。” 然后温软的唇贴到了我的唇上。 实在不记得那天晚上怎么回去的了,只记得我失眠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课也是jing神不济,在去医院的地铁上睡着了,坐到了终点站,然后不得不坐回来。 林诩的情况并不好,大部分时间都昏迷着。我在她的床边坐了一个多小时,看着仪器上的数字一下一下地闪烁。离开医院后我没回学校,去附近的公园独自坐到夜深。天气那么热,我几乎中暑,顾卓给我打了几个电话,我没接,最后发短信给他,说,你别逼我,等我考完再说。 那之后他没有再打电话。回去的时候没有意外地看到他在我的房间里,手里拿着本极厚的书在翻,他对我说:“我来告诉你答案。文简,你那么笨,不可能想明白。我绝不许你犹豫,绝不许你想着别人。” 无法招架这种话,我选择听不到。我沉默片刻,把手里的报纸递过去,“过两天就要填志愿了。高考答案出来了,你看看,能得多少分?我怎么都做了你好几个月的老师,我想知道你到底学得怎么样了。” 他看都没看报纸,仿佛随口说的:“我会填你的大学,计算机系。” 我愣了,以他的成绩,怎么可能呢。他起码要考到六百二十分以上才有可能考上我们学校。莫非他这一年的进步这么大?忽然有了点成就感。说起来也不是不认识这样的人,高中时候班里有个姓陈的男生,哪怕到了高三的上学期成绩还一直是四五十名,平时玩得非常厉害;可最后一个学期成绩诡异的突飞猛进,高考的时候跟我一样的分数,考入了国内最好的三所大学之一。 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并不是不相信顾卓的话,可还是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原来以为他这话有夸张的嫌疑,可是几天后才知道他确确实实填了我就读的大学,一群年轻人在电话里大笑,说,文老师你教得不错嘛,顾卓他学习爱情两不耽误。 挂上手机,看到食堂门口正在募捐,还没过去就有人跟我招呼,仔细一看,原来是杜越远和他的同学。因为临近毕业,可是这届的建筑学院学生会班子还是要最后做点好事。他们在阳光低下暴晒着,大声号召着过往的同学们热心帮助,那么努力,不少人嗓子都哑了。我看着宣传单,才知道原来建筑学院的一个大二的女同学也于ri前发现得了心脏病,需要数万元做心脏搭桥的手术。那个女孩子家里是农村的,根本不可能拿得出这么多钱。 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很多事情。有人意气风发,就有人每况愈下,有人家产万贯,就有人落魄潦倒。生老病死,更是常态,就像林诩和这个女孩。 我能力有限,把钱包拿出来看看,把里面一百多块钱都放进了红字黑字的募捐箱。 杜越远对我点头一笑,说:“谢谢你。”他的脸布满汗珠,但更显出一种奋发向上的**,充满**,汗水就是青chun的凭证。 我想起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同样是一次募捐活动,林诩用信封装了一叠钱放进了捐款箱,具体是两千还是三千,我不知道。 一时间竟然有些恍惚。阮擅凑过来,拿手在我面前晃晃,“晚上我们要出去吃散伙饭,你也一起来吧。越远还有两个星期就去美国了。” 就要走了?要走了?我回神,听到杜越远说:“来吧。都是你认识的。” 我想那时候我一定是给太阳晒得昏了头,我看到杜越远微笑的脸庞,仿佛有鬼神驱使,答应了下来。 答应之后心底就开始后悔,去了之后更后悔。六七个男生大部分都带着女朋友,我跟杜越远坐在一起,有点不伦不类。起初是有点尴尬,不过到后来大家都喝多了,也没人在意了。痛哭的没有,感慨的居多,拍着桌子说,怎么大学就这么过去了呢? 杜越远虽然也醉了,但风度是最好的一个,微笑着,不说什么话,眼睛里仿佛有星光闪烁。席间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苟富贵,勿相忘。女生天生带着几分酒量,我的酒量算是女生中不错的,可最后也有点晕了,倒也未必真醉,可是就想撒酒疯。我心里也清楚,这也是我平生最后一次说这种话了。 于是我就举着杯子跟杜越远干杯,笑嘻嘻地说:“杜越远,我也是这句话。苟富贵,勿相忘啊。这句话传了两千年,是有道理的。等你学成归来,成了知名建筑师,而我还在研究所里做我的穷老师的时候,跟你借钱可不许拒绝啊,也不许说什么我可不认识你这样的话啊。” 第一百六十五章 杜越远举起酒杯,将酒一饮而尽,看着我微笑说:“文简,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 我笑:“那就好。” 于是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醉醺醺地互相搀扶着走出饭店。天都黑尽了,远处路灯的光芒宛如星辰。 分别的时候,杜越远看着我,青郁郁的头发搭在额前。他拥抱了我一下,轻轻说:“再见了啊,文简。你是我这辈子认识的最可爱的女孩子,永远都是。” 我眼泪就下来了,情绪陡然失控,我说:“林诩呢?她是什么?” 杜越远的眼角眉梢一下子就柔和起来,每一处都写着深情。那种神奇看得我看得我心碎。他指着心口说:“她是我这里。” 我号啕大哭,紧紧抱住他不放。泪眼中看到所有人都诧异地看着我,我还是不管不顾,眼泪打湿了他衣服的前襟。 我说:“杜越远,杜越远,你不能走啊。” 他一言不发,轻轻拍着我的后背。 我声音哽咽,几乎句不成句,心里有块地方凉了又热,热了又凉。我凄苦地说:“杜越远,你去看看林诩吧,去看看她吧。她虽然不说,我知道她很想见你。你不能走,你走了,连她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 我把病房指给杜越远,自己没进去。临走之前,我看到杜越远俯身凝视林诩,手贴在她的脸颊上,林诩没有睡觉,同样看着他,眼睫轻轻闪动了两下;四目相对,在任何一句话开口之前,杜越远的眼泪一颗颗地掉下来,落到林诩脸上。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泪,其实那时候,我自己也花了眼,只觉得那泪水折shè出了奇特的光芒。 第二天是最后一门考试,我感觉考得很糟。倒是很早就做完了卷子,也不检查,坐在原位发呆。很多同学今明两天都要回去了,我忽然后悔为什么不定火车票。回去待两个月再回来,什么事情都可以不再想,不再问。 考完试后不久,顾卓打电话来,随口说了他的高考分数,我真是震惊。那样的分数上我们学校应该不成问题,加上他家里的关系,大概想进哪个专业就可以进哪个专业。那瞬间真是百感交集。当老师的确有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我体会到一种丰收的快乐。没错,顾卓天生聪明,但我这个当老师的无论如何都是有功劳的。 下一秒钟就难以高兴了。如果顾卓真的考进我们学校,我大四这一年怎么才能熬过去?前途灰暗,简直不能想象。发愣的时候听到他说:“我过去接你。” 电话那头隐约有年轻的说笑声,我实在不想见他和他那些跟我完全无法交流的朋友同学,当即拒绝:“不,我不去。” 顾卓停了停,我又说:“我答应了林诩去看她。”说完不管三七二十一挂了电话,去了医院。 第一百六十六章 估计杜越远前一个晚上整晚都没有离开。林诩今天看起来有jing神多了,她靠床坐着,杜越远坐在床边的有后背的椅子上,正在读一本书。不过一个晚上,他的确憔悴了,毫无疑问,昨天晚上他压根没有睡,没有人睡得着。 林诩忽然开口:“越远,不要念了。你走吧——” “那我们说说以前的事情吧,”杜越远放下书,微笑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才上高一,那时候我都高三了。我们在一个cāo场上体育课。我觉得你不喜欢体育,老师宣布zi you活动的时候你总是马上回教室去或者去图书馆。你可是真的喜欢读书,在图书馆能一坐就是一整天……我很想跟你搭话,第一次是故意掉了东西,你捡起来还给我;第二次是在图书馆,我们拿了同一本书……” 林诩沉默着。 “我记得是高中阶段最后一次体育课下课的时候,你们班的人一哄而散全走了,就你一个人走得很慢,然后你就昏倒了,时是六月份,天气很热,我以为你是中暑,背着你一路小跑到了医疗室,”杜越远顿了顿,“我现在才明白,你根本不是中暑,那是你心脏病发作,对吗?” 我站在门口,看到林诩缓缓闭上眼睛,扭了头不再看他。 我调整了一下表情,微笑着走进病房,跟他们招呼。顿时感觉回到了最初。在一切还没有发生之前,我们三人之间曾经存在过的那种平和。并非我的错觉,我们之前的确没有尴尬,也没有某种刻意的随和,仿佛朋友就该是这样的。 杜越远合上膝盖上的书放到一边,跟我招呼。我认出来那是我曾经送给林诩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的一本,不由得露出微笑,跟林诩说:“原来你在看这本书,看来我的礼物没有送错。” 林诩微笑。她以前很少笑,生病之后笑得倒是多了点。她点头有些困难,但是还是微微颔首,“很好的书。” 我说:“期末考试考完了,可惜你没来。” 林诩眼睛微眯,“我很早就跟你说过,总有一天,你会是第一名。” 这话我一听就心酸,杜越远一样隐忍着什么,匆匆站起来去了走廊。 看着他关上门之后,林诩把目光收回来,轻轻问我:“那天,你跟顾卓来了?你跟他还有联系吗?”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只有苦笑的力气。累得眼睛都睁不开,说:“我不知道拿他怎么办,他不肯放过我。” 林诩“嗯”了一声,费力地伸手握住我的手,低声说:“文简,你别难过,像以前那样。我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样子。你推开门走进来,那么漂亮,那么热情,笑容那么明亮活泼,仿佛阳光一样,不论走到哪里,都能给人带来光明。我真是羡慕你。” 我呆呆听着。以前的我,好像的确是这样,随时都那么开心,不必担心明天,不必担心未来,以前觉得快乐是生活的常态,现在才知道生活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情。 第一百六十七章 林诩的眼睛黑是黑,白是白,还是那么漂亮。她专注地看着我说:“你回家吧,考完试了,你回家吧。别跟顾卓有牵扯了。我让我爸爸给你订机票,明天就走。”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如果回了家,就没有后面那些超过我想象的事情。有句话说,人生的错误就在于一念之差;但是我现在明白了,人生本来是没有错误的,只能说人生的改变在于一念之差。 林诩的脸颊ri益消瘦,显示出某种让人不安的痕迹。我把她的手塞回被子里,“不,我在这里陪你。哎,别劝我啊,我去叫杜越远进来,你不想跟他说话吗?”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林诩叫住了我,她的声音很轻,充满困惑,“你为什么告诉他?” 我站住,却没回头,说:“林诩,你总是喜欢替别人做决定。你有没有想过杜越远的感受?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我不想让他留下遗憾。” 杜越远没在走廊。我最后在住院大楼下的小广场上找到他。那里正在举行一个关于器官捐赠的宣传活动,搞得很热闹,我也收到了一张宣传单,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单子上的内容,抬起头,发现杜越远正俯身在一张小桌子前填表格。 想来也是,人若是死了,一具躯体又有何用?毫无用处,不如捐献出去,让更多人得救。若是林诩没有这个病,若是一切可以从来……不过就像顾卓说的,世界上根本没有如果,也没有本来。一个小我两岁的男孩子轻而易举地看明白的事情,我怎么就不明白呢?难怪他要骂我笨,意中人不得到,小男生不想要,不是笨,又是什么。 杜越远填完了表格,站起来,回头看到了我。我亦对他牵出一个笑,跟旁边的一位医生说:“还有多余的申请表吗?” 杜越远和林诩在一起的时候,话都很少,大都都是不相干的事情,有时候杜越远读诗给她听,林诩也就默默听着;然后抬头看他一眼。没有人提起ri后如何,也没有人提起以前,仿佛那都是不存在的,应该说,除了这一刻,世界上什么都不存在。他们大学三年都恍若陌路,在这种情形下才有了接近的理由,这样yin差阳错,难过得我心口疼。 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们两人的感情比我想象的深厚得多,接近于某种心灵相契的境地。我跟杜越远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我们说笑,谈话更多像朋友。 入夜之后,我离开医院,顾卓在医院大门等我,脸sè不善,仿佛全世界的yin影都在那种漂亮的脸上。苦笑,不知道我又怎么惹到了他。他不容分说,一把揽着我的腰,急匆匆地往外走,把我扔进附近一辆崭新的黑sè车子里,自己坐到一旁的驾驶席,发动汽车。车子里开着空调,非常凉快,刚坐下,汗意就消失了,同时寒意从脚底浮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八章 顾卓开车技术很好,看着街灯从我面前一闪而过,我猛然觉得震惊,指着车子问他:“这个,这个,车子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有驾照?” “一年前我就有驾照了,”我感觉他压制下了火气,刻意面无表情地侧头看我一眼,仿佛我说的是废话,“这车是高考之后,我爸送的。” 我目瞪口呆,心里感慨着有钱人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就算他高考成绩很好吧,要奖励也不至于送二十几万的车子啊,真是太奢侈了。随后想到顾卓的同学朋友,果然不是我这样的人能理解的。我想了想,说:“你成绩不错,祝贺你啊。” 最后他忽然把车子停在学校附近的路口,那里有家永和,灯火通明,离我租房子的地方也不远。下车之后我打算先进永和,不设防他双手jing准地从后扣住我的肩头,把我带回他怀里,掰起我的脸,不顾一切地吻下来。我被他紧紧箍在怀里,同时听到他咬牙切齿地说:“文简,我从来没这么爱过一个人。我告诉你,不许你再挂我的电话,我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我怄得要死。街上人很多,人人朝我们张望。这不是存心让我丢脸又是什么?更怄气的是,我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晚上的时候做噩梦,先梦见林诩,再梦见杜越远,我给他们读《古诗十九首》,一个字一个字,发音很准,林诩听着听着就开始哭,号啕大哭,眼泪像珠子一样掉下来;然后梦见顾卓那张冷峻的脸,仿佛不再是他,他几乎不笑,这个时候却在微笑,说,文简,你就算跑到天边,我也会把你抓回来。 结果冷汗淋漓地醒过来,发现胃里搅成了一团,疼得我在**打滚,好几次以为自己要死过去。同住的那个女孩好几天都没有回来了,也找不到人帮忙。我挣扎着爬下床,换上衣服,摸到手机,在电话号码本里翻了翻,最后给杜越远打了过去。他很快接了电话,只说了一句话:“等我过来。” 虽然只有四个字,却让我无比安心。我拿着手机和钥匙挣扎着下了楼,坐在小区门口的台阶上等杜越远。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片刻后我看到一辆出租车驶进,杜越远从车上跳了下来。他抱起我的刹那,我彻底地松了一口气。 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突发胃**。艰难地吃下药,又打了好几瓶点滴,到清晨的时候好多了,又困又累,不知不觉地在门诊部睡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医院人已经多了起来,手上的针头不知什么时候拔了下来,而我正在靠在杜越远的肩上,他锁着眉头,忧心忡忡,伸出手探一探我的额头,“没有冷汗了,胃还疼不疼?” 我虚弱地摇了摇头,因为贴得太近,我感觉到他说话时胸腔的震动,稍微注意点,就能看到他下巴上蹿起来的一点点胡碴。我愣了愣,试图让我们分开一点距离。 第一百六十九章 “好多了,”我说,“昨天晚上谢谢你了,不是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杜越远扶着我站起来,“我们还用说这些客气话吗?” 我默了默再点点头。他把我的手机递给我,说:“刚刚有人给你打了电话,我帮你接了,是个男生,他好像很关心你,问了很多问题。不过你没有把他的号码存在手机里,我也不知道是谁。” 我盯着电话上的那串再熟悉不过的数字,张张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在这一个瞬间我感觉到一道凌厉目光投到我身上,如千万把细碎的刀子朝我飞过来。缓缓抬头,终于找到目光的主人。顾卓双手插在衣兜里,站得笔直,眼深如井,就那么看着我。 我原以为顾卓会发很大一通脾气,可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没有。他非常平静,他甚至还对杜越远微笑欠身,非常非常有礼貌,动作语气神态皆无可挑剔,好像古代的世族公子,举动风华。而他也的确有那个资本。他把我从杜越远手里的接过去,揽着我的肩头,低头在我额头上轻轻一吻,眼睛还看着杜越远说:“谢谢你照顾她。” 杜越远摇头,“没什么,朋友之间帮忙是应该的。你是?” 顾卓维持着那种彬彬有礼的态度,“我是文简的男朋友,我叫顾卓。我们第一次见面,不认识我,也不奇怪。” 杜越远对他点点头,把医生交代他的那些话仔细地转述一次,然后说:“那你好好照顾她,我去中心医院看林诩。” 后半句是对我说的。然而我心虚,手麻,僵硬,无措,惊骇,无法答话。 杜越远走之后,我几乎要瘫倒,只好拉拉顾卓的衣角,低声说:“走吧。” 还是早晨,我们去永和吃早饭。顾卓穿着白sè的t恤和牛仔裤,端着油条和豆浆朝我所在的方向大步走过来。 我无声地看着他,面容英俊的男孩子,个子很高,身材罕见的匀称,看上去腿比同样身高的男孩子更长一点,裹在牛仔裤里,大步流星走起来的时候,仿佛能看到腿的形状。 胃虽然不疼了,可也不想吃东西,暗暗皱起了眉头。那瞬间感觉到顾卓的目光有寒光掠过。 他把豆浆杯推到我面前,说:“不吃饭不行。” 喝了几口豆浆,我也平静下来。为什么我要心虚?为什么我要怕他?他不是一开始就知道我跟杜越远的事情吗?都被他看到了,还能怎么样?我又不欠他的,反而是我一步步地被他逼到这种境地。早知道会认识他,那时就不应该去做他的家教。我的生活在此之前已经够糟了,他的出现仿佛给糟糕这个词加上一个最高级,火上浇油这个词都不能形容。 中学大学十来年,也不是没有别人喜欢我。哪怕是我跟杜越远分手之后,学校里还是有男生追我,在我说清楚之后就纷纷放弃了,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把我逼到绝境。 第一百七十章 “你在后悔?”顾卓冷冰冰的声音传来,“后悔认识了我?” 我阖上眼睛片刻,看着窗外说:“顾卓,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 “你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就真的正对他的脸,清晨的阳光已经很亮了,难得有人的脸庞在这样的照shè下还显得无可挑剔。 他看着我,眼睛里诡异的光泽说明了太多复杂的感情。心痛,愤怒,绝望,还有某种我无论如何看不明白的某种决心。他就用那样一双眼睛看着我,甚至都不眨一下。 那一瞬间我有些迷惑了,终于退却。望着他不知道说什么话,最后叹了口气。我放低声音,说:“顾卓,我有点累了,我想回去睡觉。” 他说:“好。” 回去之后脑袋一碰到枕头就开始睡了过去。顾卓在我房间里,我也不在乎,反正我在他面前总是处于下风,我就不信他还能把我怎么样。迷迷糊糊地觉得顾卓开了空调,顺手拉上了厚重的窗帘,整间屋子立刻yin暗下来。 结果一觉睡到下午,大概睡得太久还处于神游状态,不愿意醒过来。稍微有点知觉后发现顾卓握着我的一只手,很轻很轻地说话,近乎自言自语,声音里有罕见的茫然和无所适从。 他说:“文简,我怎么就爱上你了呢?世界上任何女人都不会比你难追,可我偏偏落在你的手里了。你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站在门口,笑着跟我妈说话。那时候我很烦我妈找的那些家教老师,如果不是看见你漂亮,我当时就可以把你气走。你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那么大,又黑又亮,笑容却格外的无奈和苍凉。 “我觉得你很有趣,就故意气你,你也很傻,连说谎都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我气得把心底的话都说出来了。你转身要走的时候,我真担心你走了就不回来了,就想方设法地留住你。你提到你男朋友,我头一次发现自己嫉妒一个人。 “你跟我认识的所有女孩都不一样,你不喜欢打扮,穿着也很普通,可是身上有种奇特的书卷气,你看着书的时候,仿佛就跟书合二为一。你上课上得很好,很认真,专心,心无旁骛。思路清晰,不论多么复杂的题目被你一说就容易了。我知道你事先一定是做了很多准备,然后才穿过了大半个城市过来给我补课。像你这样认真负责的人,我很少见到。其实我的学习没那么差,很多地方我都明白,可是就是想听你说出来。你的普通话很好听,稍微有那么一点南方的口音,清脆又柔和。你给我上课的那两个小时,总是一瞬就过去了,我想这段时间长一点,可是你讲完课就走,一分钟都不肯多留。 “在美国的时候,我也喜欢过两个女孩子,不过都是玩玩,事后谁都不用负责任。可是你不一样。你跟我说,以后不再做家教老师的时候,我意识到我是真的爱上你了。当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绝对不能让你离开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我以前从来没在乎过谁,只有你是例外。那个周末你没来,我担心你在路上出事,在家里坐立不安,又去了你的学校,他们才说,你没在学校住。我本来是想对你发脾气的,可是看到你那个病怏怏的样子,哪里还能生气?我就像今天这样,在你的床边坐了整整一天。我知道,我是彻底离不开你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文简,我不是小孩子,我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同样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你在感情上的确有些迟钝,可你对我的感情肯定有所察觉。但你还是那么狠心。回家不告诉我,换手机号不告诉我,什么时候回来还是不告诉我。你以为我是什么?后来我想,不着急,等我考上大学再说。最后这三个月,我没在两点之前睡过觉,只是为了考上你的学校,跟你离得近点,那样你就不会躲开我了。 “可是,你还是只想着杜越远,他除了比我先认识你,有哪一点比我强?他只喜欢那个得病快死的林诩,把你看成什么?昨天,你就连生病了都不肯找我,反而去找他。我也不想对你用强,可是你就是醒悟不过来。文简,我那么爱你,我用了所有的力气来爱你,我要你也一心一意地爱我。你只能爱我。” 他诡异地停下来,俯身吻了吻我,然后嘴唇挪到我耳边,轻轻说:“我知道你听到了。我只说一次,我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第三次。你可以选择不说话,但不要跟我做粗劣的解释或者说谎,你天生不是说谎的材料。你想什么,我全都知道。” 然后我感觉到床稍微一动,应该是他站了起来。良久的沉默之后,我听到手机翻开的声音,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几乎每次都把手机设成了振动。他接完电话终于又说了一句:“我有事先出去,一个小时后回来,你好好休息,任何地方都不许去。” 卧室的门打开合上,然后房间的大门又给打开关上了。 我这才敢坐起来,手心冷汗淋漓,浑身的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不能动弹,只能靠着床瑟瑟发抖,刚刚听到的话堆积在脑子里没法消化。然后手机忽然响起来。 柳珊在那头急促地说:“小文,你快来医院。小诩快不行了。” 我骇然,头发都没来得及梳,下了楼就打车直奔医院。 去的时候电梯正在六层,我等不及了,沿着楼梯奔到四层,穿过长长的走廊,终于看到林诩的父亲和柳珊还有她家的许多亲戚朋友都站在末尾的那间手术室前走来走去,焦灼之情溢于言表;杜越远是唯一坐着的,在医院的长椅上,身子前倾,手肘支在腿上,手却紧紧握在一处,支撑着额头。不知道是双手支撑着头才不至于低下去,还是害怕让人看到他眼睛里的泪水。 见到我来,他们没有露出过多的表情;我本来心急如焚,此刻却忽然冷静下来,坐在杜越远身边的位子上,一动不动。 天渐渐黑了。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忽然怕他奇怪地叫起来,把它设置为静音。 医生走出来,大概是见惯了这种场面,先对我们露出个安抚人心的笑容,才说:“没事,手术成功,抢救过来了。” 我跌坐回椅子上。侧头看杜越远,他脸sè依然惨白,眼睛里亮晶晶的。我忽然后悔,的确不应该告诉他林诩生病了。如果不说,他现在可能都上了飞机……我知道,为了林诩,他已经放弃了去美国留学的机会,转而在国内读研。 第一百七十二章 即使这次手术成功,下次却未必了,大家都知道不过是在跟死神拖延时间而已,没有人说这句话,但是这句话都写在脸上了。 林诩那天晚上醒过来一次,目光恢复清明后,立刻露出个笑容,说了句“给你们添麻烦了”。都这个时候了她还笑,看得我们更辛酸。她对我微微点头,我会意,小心翼翼地贴过去,听到她断断续续地说:“小心……” 我跟杜越远离开医院的时候,都已经是凌晨了。林诩的父亲无论如何不肯让我们在医院里熬夜,说要找车送我们回去。我跟杜越远不忍心让这样伤心的父亲再麻烦,于是同时拒绝了他的好意。 长街上空无一人,我们沿着公路慢慢地走,完全不想打车,就恨不得走回去。起初我们都沉默着,想着各自的事情,后来我说:“林诩是怎么发病的?” 杜越远缓慢开口:“下午的时候,我们在聊天,说着你昨天晚上忽发胃病这件事情。忽然,阿诩的心率忽然急速下降……” 原来是这样吗?我站住,在路边的公交车车站停下,一下子坐在站牌下的椅子上。 杜越远在我旁边的位子坐下,正是夜深人静,四周再无旁人,唯有数栋高速笔直的楼房,都是几处酒店,依然灯火通明。 “我真后悔告诉你这件事。”我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弄得大家都不好过。” 杜越远拍拍我的肩膀,郑重其事地说:“文简,谢谢你告诉我,你没错。这段时间能陪着她,此生我也没有遗憾了。如果我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去了美国,那么,我真的会后悔一辈子。”不论是语气还是神态,我平生第一次我觉得杜越远像我的哥哥。 我擦着眼泪,笑,“那就好。” 他说:“哭什么?别哭,我才是真的对不住你。” 我微笑,“杜越远,你别放在心上。我是真的不介意了。” 说着我摸出手机看时间,发现屏幕疯狂地闪烁着,是顾卓。沉默片刻,我终于摁下接听键,不出意外地听到他的声音,那么的平静和沉稳。他说:“你在哪里?我过去接你。” 想了想,我说:“我在中心医院附近的车站。” 他隔了很久才问:“你一个人?” 我本来打算说我跟杜越远在一起,可是想到他下午说的“我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第三次”,怕他误会,当即改了口,说:“是啊,我一个人。正在等车呢。” “噢,是吗?”他缓慢地说,“文简,我问你一件事情。” “嗯?” “你是不是觉得,林诩死了,你就能把杜越远抢回来了?抑或说,你是不是就在等着盼着林诩死掉,然后你跟杜越远就双宿双栖?” 一瞬间我眼前金星乱飞,仿佛被人用棍子敲到了头。我用尽平生力气吼:“顾卓,你这个疯子。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啊,你怎么能这么说我?” 第一百七十三章 他的声音也陡然提高了八度,字字句句如刀:“你说我是疯子,是啊,我疯了。我彻底疯了,都是为你疯的。我让你等我一个小时,你等了吗?回去找不到人,打电话又不接。下午我跟你说了那么多话,原来以为你会有一丝一毫的感动,可是你,却骂我疯了。你这个女人,还有心没有?” 我吼:“对,我没心。谁让你瞎眼看上我这个没心的女人?” 吼完就合上电话。连关机都嫌麻烦,取出电池,三下两下把手机卡拿出来,扔到了路边的垃圾筒里。杜越远震惊地看着我,问我:“你是在跟谁吵架?” 我疲倦极了,几乎要倒下去,“还能有谁?顾卓。” “噢,那个男孩子。看上去挺不错的男孩子,估计上了大学,比我受欢迎,”杜越远开口说,“看得出来,他很爱你。你不用否认,这种事情,一看就知道。你们刚刚在吵什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苦笑,“不知道啊,我不知道啊。我脑子乱,你让我想想。” 然后我们就没有再说话,重新坐下。 夏夜很凉爽,偶尔有呼啸的车声传来。我不想回去,怕回去了看到顾卓在我的房间等我,到那个时候,我能跟他说什么?他又会说什么?杜越远也不提走的事情,他低着头想事,表情又深又远。 不知道坐了多久,杜越远指着马路对面的自动售货机问我:“要不要喝点什么?” 我隔了很久才反应过来,的确口干舌燥,想了想,说:“可乐。” 马路很宽,在毫无人迹车迹的夜晚尤其空旷。他走过马路,地上的影子在斑马线上给路灯拉得很长。他站在自动售货机前忙了片刻,然后拿着两瓶可乐,从马路对面走回来。 我歪着头看着他走过来。一辆车身漆黑的车子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隔开空气,从远处呼啸而至,车前的灯光那么亮,嚣张跋扈地扩散着雪白的光芒,有种破坏一切的感觉。 那瞬间我意识到了什么。只是,杜越远依然微微低着头,专心走路,并没有注意到它的出现。 其实在此之前,我已经清楚地知道,不论什么时候,顾卓都不会伤害我;至少,他不会存心想要伤害我,如果有刀子飞过来,他也会想办法帮我挡开。 而杜越远就不一样了,我不能说确信地知道顾卓对他是什么态度,如果有可能,至少从他第一次见到我跟他在一起时,大概就不希望他活着;最近的一次,应该就是那天晚上了。他那时候跟一帮朋友在酒店的包厢喝酒,之所以选择那间包厢,就是它正对着医院的大门。 凌晨的时候,他起身,立在窗户旁边,不出意外地看着我跟杜越远走出来,看到我们走了很长一短路后,他拿出手机给我打电话,在说出“你一个人”那句话之前考虑了很久。如果我当时没接那个电话,可能未必有后来的这些事情。可是我偏偏巧合地摸出了手机,接了那个平生最不应该接的电话。 第一百七十四章 那个电话对我们来说意义都非常重大。可以说,那是他平生第二次心情这样矛盾、绝望、震怒。不过顾卓毕竟是顾卓,他那么聪明,并且历来都是冷静的。他那些自视甚高的朋友之所以视顾卓为首领一样的人物,最主要的原因自然是他眼光的jing准,看事情或者人从未错过;第二是因为他的冷静几乎是深得人心。他们没有看错人。就算被那个电话气昏了头,脸sè极度的可怕yin郁,依然还算是冷静的。因此当他的那些已经喝得醉醺醺的朋友很义愤填膺地建议要出去教训一下杜越远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甚至表情都没有改变;当他的朋友跟他借车的时候,他依然一句话都没说,但却把车钥匙扔在了桌子上。 然后他就回到窗前,站得笔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跟杜越远坐在一起。他在等着,等着看他那些所谓的朋友要做什么事情。即使他有所预料,他还是要看着事情的发生。 很小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们喝了酒之后最好不要开车,尤其是一群喝醉了酒且没有拿到驾照的小孩子。应该说他们没有想到杜越远会突然穿过马路,他们喝醉酒的大脑里只有最简单的念头,先教训他,然后再吓唬吓唬我,帮顾卓出气。至于采取什么形式的教训,他们一时半会没有想到,只知道开着车冲过来。 等看清楚人行道上的我和杜越远的时候,彻彻底底地吓傻了,手忙脚乱地踩刹车。可车速本就那么快,他们又怎么可能在几秒钟之内把车子刹下来?撞倒人之后,车子还驶出去很长一短路,最后终于停住了。那几个孩子没有料到会出这么大的事情,在车子里浑身发抖,几个小时后被jing察带走了。 后面发生的事情,我非常清楚。杜越远和我都受了伤,我伤得更重一些。杜越远打了求助电话,拖着腿爬到我身边,抱着我退到了路边。他的腿和额头都受了伤,往外汩汩地冒血,和着眼泪,看上去真是触目惊心。 医院那么近,救护车和医生五分钟之后就赶到了现场,立刻抬着我们上了救护车,与救护车反向而来的,还有顾卓。他飞奔着跑过来,满头都是汗水。因为稍微晚了一点,他没能上得了救护车,于是跟在车子后面一路跑到了医院,终于在我被送进手术室的前两分钟追上了我。 濒临死亡使人清醒,非常的清醒,刻骨的清醒。一瞬间,世界上每件事情都看得清清楚楚。我忽然明白了顾卓做每一件事的缘由。他对人xing了解得太通透,几乎是在他把钥匙丢出去的那一刹那,他大致看到了结局,只是,他没有想到,我会去推开杜越远。他向来聪明,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此举不会受到任何法律上的惩罚。 除了我。 顾卓抓着我的手,沿着走廊医院走廊一路跑来。在外科手术室前,病床稍微停了一下。走廊顶上的灯光晃得我眼睛都睁不开,隐约听到顾卓撕心裂肺地大声吼,文简,别睡,别睡觉,你看看我,看看我啊。 第一百七十五章 我真的很想见他一面,于是用尽我最后的力气睁开眼睛,看到他的脸近在咫尺,依稀可见墨sè的眼睛和眉毛,而具体的表情……看不真切了。 我对着那张看不清表情的面孔微笑了一下,缓缓伸出手想摸一摸确认一下,可手在空中没了力气。依稀中感觉手贴在温暖的脸颊上,于是我轻轻地说:“顾卓,我就快爱上你了,但是,来不及了。” 那么高的一个人就在一瞬间瘫软在地上。 这是我活着的时候,对顾卓最后的印象。 一个人若是活着的时候,往往被太多的事物牵绊,看不出清楚世界的本质和运行的规律;可是死去之后就不一样了,灵魂得到解放,也没有时间的枷锁,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拦我看得更高更远,几乎无所不知。 在我死去的一刹那,我想到之前的一个梦境,在梦里,杜越远和林诩要结婚了,我在他们的婚宴上,心口疼得厉害,低头一看,原来胸前空了一大块,竟然是心脏被人剜走了。现在才明白那个梦境的寓意。不不,并不残酷。那个梦只是一个温和的提醒,却并不残酷。老人家会告诉你,人死之前,你总会接收到很多关于死亡的信息,让你有个准备,那个梦就是其中之一。却也有别的解释,因为已经死了,也就不在乎**的感觉了,自然感觉不到那种预示里的残酷xing。与此同时,我欣喜地看到了林诩移植了我的心脏——她得以延续了一段时间的生命。 再成功的心脏移植手术都会不客气地带来很多后遗症,林诩的身体本来也不够好,手术后依然要吃大量的药,还要忍受许多的痛苦,虽然熬过了两三年的时间,但是终于不能再负荷全身血液的循环所需要的动力,她的身体再次垮了下去,这次垮下去,再也救不回来了。 有人说心脏移植之后会变成另一个人,这个我不清楚,但手术之后林诩的确变得很像我,非常像我,连说话做事的风格都像,她有了我的很多记忆,她跟我父母和亲人朋友聊天的时候,能准确地回忆出我小时候发生过或者做过的事情,例如我什么时候拿了数学竞赛的一等奖,我什么时候在课上打瞌睡被老师抓到等等等等,那都是我从未告诉过她的;起初是林诩和杜越远一起去我家看望我的父母,三年后是杜越远一个人去,风雨无阻,这个习惯,他坚持了很多很多年。 为此,我非常感激。 那段时间发生了太多的故事。每一件小事我都记得。 我记得林诩浑身麻醉之后被人推进了手术室,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接受了心脏移植;醒过来后她问是谁的心脏,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人告诉她。 某天她忽然明白了,她木愣愣地站在房间zhong yāng,猛然一把捂着胸口,就那么毫无预兆地,嘴角溢出了一缕一缕的血丝,然后整个人摔倒地板上;我要去搀扶她,可是手却穿过了她的身体。 我还记得杜越远在医院里抱头坐着,眼泪从脸上滑下来,滴到了地板上,湿了好大一块地板;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在他心底到底还是留下了一些影子,过往的岁月从来不是风过无痕的。 我还记得顾卓在雨里跪了一天一夜的情形。其实那时候我一直在他的身边,我跟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我不怪你。可是他永远不可能知道我在他身边,他永远不可能听到我的话。 我知道,从此之后他是不能爱上任何一个人了。他跟以前的那些朋友都断了联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看着我的照片号啕大哭。我那时候就坐在房间最黑暗的角...... 落里,默默看着他,心里想,如果我也能流泪就好了。再后来,他事业很成功,跟一个长得很像我的女孩子结婚了。 我还记得,林诩去世的前两个月她已经彻底分不清楚我跟她的区别了,她那时候心脏病又复发了,浑身虚弱,杜越远把她搂在怀里,拿着我送给她的那套诗集,给她念诗: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浩浩yin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林诩听着听着就泪如雨下,昏昏沉沉中她跟杜越远说,我要把我的事情写下来。 杜越远吻着她的额角,拖过电脑笔记本,轻声说:你说,我写。 林诩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消失许久的微笑,她说,小说的名字,叫《长暮》。 —完—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