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龙庭》 第1章 家徒四壁书侵坐 立夏时节,万物欣荣。 这时节正是田地里最缺人手的时候,转个身的功夫地里的杂草就能蹿得老高,若是一天不锄草,第二天那草根就得长成一张网,就再锄不去了。可就是这么个时候,种了大半辈子地,算是村里一把好手的王婆婆,却偏生没有在自家田里做活,反倒和村头那家的刘嫂子鬼鬼祟祟地站在一间和村里其他家没多少差别的房子外窥视。 王婆婆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可不是隔壁村张大娘那喜欢纠人私事的多事婆娘,她在这时节跑这儿来,自然是有她的缘由的。 这座房子看起来和村里其他家没什么两样,甚至说得上更破败一点,可里面住的人可不一般。 这座房子,是这虹溪村鼎鼎大名的“宋秀才”的家。这位“宋秀才”,本名宋臻。宋臻可是虹溪村唯一一位读书人,故而颇得村里人敬重。虽然他也才十五岁,更是还未科考,大家却真把他当秀才老爷似的,都唤他作“宋秀才”。 往日里,村里人敬重是敬重宋臻,可要说谁和宋臻熟,那还真没这回事。因为宋臻天资聪颖,从小就被爹娘送去镇上读书,和村里人自然没有多少接触,等到他十二岁爹娘意外去世之后虽然回到了村里,却又呆在家里深居简出,守孝读书的,这一晃才出了孝期没几天,根本来不及和村里人熟悉。 往日里,王婆婆和刘嫂子自然是不会这么冒昧上门还在外边鬼鬼祟祟的,只是如今情况不同。王婆婆和刘嫂子家里情况都算宽裕,而如今王婆婆的孙子和刘嫂子的儿子都到了该启蒙的年纪,两个小子都机灵得很,家里人自然是期望他们能读书的。 只是这读书,可真不是件容易事。 “王婆婆,真的让两个孩子拜宋秀才当老师啊?”刘嫂子有点忐忑,压低了声音问王婆婆。 王婆婆啧了下,反问道:“咱们村除了宋秀才还有别人能教书?” “村里是没了,但是当初宋秀才不是也在镇子上念的书吗?”有些拿不定主意,刘嫂子嘘嗫着。 “宋秀才是宋秀才,你以为谁家都能去镇子里读书啊?纸墨笔砚我们还买得起,要是去镇子上的学堂,那就得买书了!”王婆婆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你也不想想我们村里谁家买得起书,当初宋秀才他爹娘要不是为了多攒几个钱给宋秀才买书,至于下雨天去山上采药,结果惹怒了山神爷爷,压石头底下走了吗?” “我们买不起书,但是你不想想宋秀才从镇子上回来的时候带的那几箱子的书!” 刘嫂子恍然,“你是说找他借?” 王婆婆不屑地发出一声嘴皮相碰的声音,“人家读书人怎么会把书随便借出去。所以我才说,要让小孙孙拜宋秀才当老师。要是我小孙孙当了宋秀才的学生,那肯定就不用买书了。而且还可以从宋秀才那里借书来抄。关键是他这么小的年纪,离我远了我也不放心,还是就在村子里的好。” “王婆婆真是见过世面的人!”刘嫂子的表情有惊喜,转而又疑虑起来,“但是宋秀才他行不行啊?村里也没见宋秀才写春联写信,他真能教人?” “反正他们读书人不都是天天读书吗?偷偷往他屋里看看就知道了。”王婆婆如是说,“要不然我拉着你跑这儿干什么,偷汉子啊?” 院子外两个女人探头探脑,院子里窗口处,正站着一个头戴逍遥巾,身披麻布衫的少年书生。 这书生生得干净,眉宇舒展,双目明朗,鼻梁高挺,嘴型如船。若不是一副精神不济面黄肌瘦的样子,和皮包骨头风吹欲倒的身材,端得是个美少年。只可惜这萎靡模样,到底损了他七成的好底子,只是多少读书人的气度有所不同,在王婆婆和刘嫂子眼里,也显得分外不同,却又说不明白这是不同村民的见识带来的气度,只当是文曲星下凡自然不一般罢了。 书生手捧一本书,眼睛却全然没有落在那书上。刘嫂子见状,不由拉了拉王婆婆的袖子问道:“王婆婆,宋秀才怎么不出声啊?” 本想说“我怎么知道”,王婆婆却觉得这样说半点显不出自己的见识,眼珠子一转,却胡扯起来:“你以为是你随口摆谈啊?人家读书人,读书和说话,那能一样吗?那可不是张嘴就来的事!” 这话说出来,王婆婆就见刘嫂子脸上对她的见识产生的敬畏又妒忌的点滴神色,心里说不出的舒坦。 却在这个时候,两个女人听得宋臻的声音传来。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声音,当真是抑扬顿挫,这书生,却正是摇头晃脑。如此陶醉的模样,好似他并非在发现外面两个人之后,为了展现自己的“学识”,一时情急脱口而出了后世小学生必背课文一般。倒像是他这新鲜出炉的穿越者是在满座公卿之前,写下了能半部治天下的《论语》似的。 没错,这位宋秀才,宋臻,此刻已经不是村民们所知道的那位少年书生,就在今天早上,宋臻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一位来自现世的穿越者的身份。 眼角瞟到那两个女人依旧在门口,宋臻不得不逼着自己继续“展示才华”,只是眼下脑内空空,好容易逼出了一首小学生必背诗之后,竟想不起有什么名篇能念诵一二,额头上浸出一层细细的汗珠,当下却脱口而出:“贫贱夫妻百事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垂死病中惊坐起,笑问客从何处来。”话出口,他自己都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网上乱七八糟的集句看多了吧?结果把好生生的几首诗给拼成这糟心样子,这可、这可如何是好? 之前一首《静夜思》虽说是小学生必背课文,简单是简单,那也算名篇。现在这可实在太让人没法听了吧? 从院子门旁缩回了脖子,王婆婆看着刘嫂子道:“好诗,真是好诗!宋秀才真不愧是咱们村唯一一个读书人!前面那首我还听懂了明月啥的,后面那首我一句都没听懂,真是厉害!我就把我家小孙孙托付给他了!” “啊?”刘嫂子惊诧,“我之前也看见过几次宋秀才读书,但是今天,他的书好像是拿倒了?” “你又不识字怎么知道人家的书是倒的?”王婆婆不屑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施施然道:“就算是倒的,谁让你没见过世面,人家读书人有句话叫做‘倒背如流’,明白了吧?” “这样啊?”刘嫂子终于点头了,“那,那我也把我家娃子送到宋秀才这里读书好了。” 房间内,完全没想到自己居然这样都能糊弄过去的宋臻,缓缓舒了一口气,却回想自己刚才念了什么东西,只觉得哭笑不得。 贫贱夫妻百事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垂死病中惊坐起,笑问客从何处来? 这叫做好诗? 第2章 令公桃李满天下 新鲜出炉的穿越者宋臻,觉得自己给诸多穿越前辈丢脸了。 诸位大前辈们一旦穿越,不说成为晶壁系之子、操纵几千个位面什么的,至少也是一国君王,当朝名士。人家随便念两首诗,那也得在万众瞩目之下,一首诗出去就天下谁人不识君了。可他宋臻呢?且不说地点是这低矮的农舍里,对象是两个大字都不识的村妇,关键是他念出来的内容之惨淡,《静夜思》就不说了,后面那首集句简直是胡来到极致。 看了那么多小说,这种需要急才的时候,少说也得上点什么用滥了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什么的吧? 左思右想,宋臻也觉得这全得怪那空荡荡的胃袋。 就在今天早上,他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特别地饿,好不容易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居然穿了。摸摸凹下去的胃,宋臻想都不想就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九成九是饿死的。翻箱倒柜不过找到了正好十粒米加上半碗米汤,囫囵吞下之后得到的那点热量,早在刚才那一番装腔作势中消耗殆尽了。 前身留在身体里的记忆不甚清晰,可宋臻也知道,之前宋家是有自己的田地的。只不过宋家父母死了之后,宋秀才就把这田给卖了,葬了父母,然后之后就用剩下的钱买米吃,守孝,买书墨,然后就坐吃山空了。 真要说埋怨前身,人家自己都饿死了还能怎么着?而且当初他父母死的时候就十二岁,小学六年级的年纪,读书又读迂了,宋臻还真找不到责怪对方能有什么用。好歹宋秀才简单的人际关系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还是最好的选择,不会被人识破,不用扮演,除了实在饿得慌之外还真没什么坏处。 眼下无论是征服世界还是杀神弑魔都可以放在一边,如何保证自己不饿死,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没有田地,束脩这东西肯定是不够自己吃一年的。宋臻自忖身为穿越者,多一点时间和资源自然是能够想办法让自己过上小□□活的。但是在这之前,最近一两个月,却是青黄不接。但他手头没钱,也没有田地,小身板儿也不能帮人做工挣钱,更何况这书生身份多少还是要矜持一点,所以…… 采薇而食的生活啊,多少闲的没事儿干的文人雅士拿采薇来歌颂自许的,想就知道这些家伙铁定是没有真的试过采薇而食的。野菜能吃,但是毫无油水的话,该不会吃到最后腿都浮肿了吧?想想当年饥荒的时候不就有吃红薯吃到水肿的人吗?看上去还颇为白胖,只是一按一个印子罢了。 想到即将到来的悲剧生活,宋臻再度重重叹了口气。 倒是听那两个农妇话里话外,房间里那一口箱子的书,恐怕才是这个家庭最贵重的财富,必须收好了。也不能大喇喇地直接就借给人看什么的,这不符合这个社会的价值观。 稀里糊涂想了半天,宋臻刚想着为了降低卡路里消耗干脆躺床上去得了,却听得院子外面男人的声音喊了: “宋秀才在家吗?” 声音很陌生,这谁? 宋臻不知道,但却稍稍提高了嗓门,喊了一声,“来了!”一边顺手抓起一本书翻开放在手里,做出个文化人样子,十分矜持地从屋里缓缓踱步出来,眼睛盯着书页一副专注的样子,就这么着去见那院子外喊他的人。 他第一眼看见的不是院子外面叫他的那汉子,而是站在汉子脚边儿上的两个小孩儿。 哟呵?还以为就算要送人到自己这里来,也得过几天什么的。这行动力还真是令人惊讶啊?宋臻先有点惊讶,然后迅速想到了更重要的东西,束脩啊,束脩呢?他不就是为了这个才在那两个农妇面前装了半天还弄出了“垂死病中惊坐起,笑问客从何处来”这等奇葩的集句吗? 目光迅速掠过那汉子手里提着的一只草编篮子上,宋臻有点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雀跃,却还是端着端着地冲那汉子做了个揖,学着原主记忆里那样问了一句:“大叔有什么事吗?” 书还拿在手里呢。所以就见十分不习惯这样礼节的汉子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然后僵硬地笑了笑,道;“呃,是这么着。我家二娃和刘家瓜儿都到了那个,认字的年纪。我娘和刘家大嫂就想着,给他们两个找个老师。我们村里不就你一个读书人吗,所以就想着,宋秀才你收他们两个当徒弟,让他们认两个字就成……” 话说到这里,就支支吾吾了。宋臻也不是不懂,自然一副了然的模样点点头,“跟我读书也行,只是这两个孩子可不能调皮捣蛋,不然我是绝不会收下的。” 这话出口,汉子当即松了一口气,摆着手说:“不会不会,宋秀才你既然是老师,这两个家伙不听话就打!我专门选了根合用的荆条,趁手!”说着不知从什么地方抽出一根去掉叶子掐头去尾半米来长的荆条,快手快脚塞给了宋臻。 手中那根荆条柔韧光滑,想也知道要是抽在人的身上,那惨叫声都要绕个山路十八弯。宋臻不自觉脑补了一下,背后有些发凉,却看了看那两个颇有点邋里邋遢的小孩,故作严肃道:“既然这样,我就暂且收下他们两个。但如果他们读书不努力的话……” “一定努力!一定努力的!”汉子强调着,手在两个小孩儿头上压了压,把他们往宋臻旁边推了推。然后热情地举起篮子往宋臻手里塞,“这是他们两个的束脩,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老师先收着。” 孔子那会儿的束脩是十条干肉,宋臻扫了一眼,就知道这篮子里铁定是没有那么多肉的,不过下边儿倒是有蛋和米的样子,当下乐呵呵地接了过来,却不忘把荆条也往篮子里一搁,免得让自己像是见了好处就忘了管教孩子似的。 手里沉甸甸的,对于这虚弱到一定程度的躯体来说,可是不轻的负担,但是想着这都是自己的伙食的时候,宋臻虽然肚内空空,却半点没有放下篮子的意思,这会儿开口问汉子道:“这两个孩子的笔墨都准备好了吗?若是没有,就尽早准备了,我才好给他们两个上课。”脸上一副理所应当的模样,当真是半点儿也看不出来他现在说这些,是因为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给人家上课该讲点什么,只是为了这束脩要先拖着时间多想想而已。 汉子也没看出来宋臻的心虚,两只手搓了又搓,咳嗽了一声之后吞吞吐吐地说:“托了人下次从镇子上带到村里来,还要好几天,能不能,能不能老师先给两个孩子匀点?等买来了就给您补上!” “嗯……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今天你还是先把他们俩领回去吧,明天再来。我得好生想想要从什么地方开始教这两个孩子。”推脱不了,直接说了实话,宋臻是真不太知道该如何教书,他还从来没做过这行呢,更别提是在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当人的老师? 不管行不行,为了肚皮,为了不饿死在这里,宋臻,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第3章 若问诸余总不知 教小孩儿嘛,多简单的事儿! 但凡穿越者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还不都是直接上各路传统启蒙经典的!不少前辈就是抄个《三字经》还能借机和豪门世家勾兑一二,举例子的时候把人家的祖宗塞进去。多么名利双收的大好机会! 不过宋臻…… 宋臻他,心里苦啊! 《三字经》只会开头一点,《千字文》能背一半不到,《声律启蒙》中间会两句,《弟子规》只听说过名字。没办法,他又没有接受过传统的中式教育,这些启蒙经典又不是整本都是考点,而且谁都没通知过宋臻他要穿了呀?不然他还不得抓紧时间再背个唐诗三百首之类的,也不至于想要抖抖威风的时候,张口居然是“垂死病中惊坐起,笑问客从何处来”了。 继承了原主的记忆,虽然原主最远也就去过县城,可是这“玄朝”,和中国历史没什么关系吧?就算宋臻能背两句“香九龄,能温席”,可这儿有人知道黄香和二十四孝是什么东西吗?诸多难得记下来的知识,就在这样的文化代沟中直接填沟了,根本没办法拿出来使用。他要用什么东西才能教那两个小孩儿? 继承了人家的记忆不代表就变成了人家,不在情急的时候宋臻倒是能够回忆起原主学过的诗词文章,可是那些并不是他真正学过的东西,一紧张就完全忘光了,和段誉的六脉神剑似的,老是不灵光。索性宋臻自己本来就写得一手不错的毛笔字,不至于因为没法赶上原主的一手字而抓耳挠腮不知如何是好。 可宋臻他还是心里苦。 想想看,虽然那汉子说是让两个孩子认字就行,但是能够送自己孩子读书的,还是冲着功名来的。一开始宋臻还能先教识字之类的,后面却不可能这么糊弄下去,否则这民风剽悍的山村,直接打上门来也是小事一桩。 能怎么办? 理所当然只能回忆回忆原主当年是怎么启蒙的,勉勉强强模仿着就这么教小孩儿了呗。反正只要不是要让宋臻七步成诗,他自觉要忽悠几个山民和不懂事的小孩,还不至于做不到。 而另一个令人感到痛苦的事实在于,即使手头有了束脩,这点口粮也吃不了多久,如果宋臻不想被饿死的话,采野菜是必然的,而找点其他的谋生方式换钱,也是必然的。 感谢宋臻曾经看过的那么多小说,要不然,就靠着原主记忆里那些根本就脱离了现实的除了读书还是读书的经历,他根本就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谋生方式。而现在,至少宋臻自知会读书写字,至少可以去街面儿上摆个摊子帮人写信读信,抄抄书之类的。 只是为了这束脩接下了两个孩子启蒙老师的位置,想要去人多一点,繁华一点的镇子上摆摊,似乎是不太现实的事情。那也就只能选择在这封闭的村子里帮人写点春联之类了的吧?小村总共也没几个人,这可挣不到几个钱才是。 宋臻颇有点苦恼。但是即使不久之前才穿越过来,之前也没有任何准备,他却不至于蠢到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处境。 但凡是有类似于中国古代制度的封建王朝,平民的身份都是最软弱无力的,在很多时候,平民想要填饱肚子也不过是个奢望。在这样的世界,唯一的上升道路,就是科举。普通的读书人就意味着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身上有功名就能保证一定的收入和温饱,再往上靠着科举做官宋臻还不敢想,但是他知道,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又没有靠山,身在小山村的他,想要脱离如前主那样饿死的境地,想要好好活下去,唯一的道路,就是读书,科举,从人们口中的“宋秀才”变成真正的秀才。 想到这里,宋臻深深地叹了口气,站起来,打开了房间里这一口书箱子。 说是书箱,可是总共放的书也没有太多。到底想想书籍的价值,就明白如同后世那样有一个书架的书在这样的背景下是如何珍贵的事了。就是这些书,大多还是原主自己读书的时候一本一本抄录下来的。要真是去买书,那根本就买不起。书箱里除了这些书,还放着纸墨笔砚。也不是什么上好的货色,但是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这些东西就已经是彻头彻尾的奢侈品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在手里翻开,宋臻终于将自己的目光落了上去,打算研究研究这所谓的玄朝,到底是用的什么经典,有个什么意思,定睛细看之后,却有点傻眼。 “吉日兮辰良,穆将愉兮上皇。抚长剑兮玉珥,璆锵鸣兮琳琅。”就扫了这么一眼,老是用“兮”呀“兮”的,应该是楚辞的风格?可要是说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宋臻还能没有太大困难地理解其中的意思,可楚辞的许多词语和文化内涵,却是宋臻完全没办法应付得了的。 赶紧再翻了两页,宋臻再度定睛看去,试图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 “冥王讶其速至,因蒲伏自剖。冥王以无罪见杀,原之,准其满限复为人,是为刘公。” 冥王?这又是什么东西?宋臻彻底茫然了,当下合上书,去看那书名。 《国朝异事集》? 所以,这根本就是一本在讲神神怪怪事情的闲书?宋臻恍然,连忙去看那书箱里的其他书,看见以“经”为结尾的名字的时候,方才发现自己是顺手就拿到了一本闲书,难怪都是这样的内容,当下把这本书放下,在箱子里重新取出一本书翻看一二。 当下就看见了他所熟悉的“君子”“仁义”之类虽和中国历史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内容。这会儿,宋臻才放下心来。看样子,玄朝所学习的经典内容还是和他所知道的东西有点关系的,不至于真变成了楚辞这种他浑然弄不懂的东西。 按照原主的记忆,他的启蒙就是直接上《诗经》背诵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学习罢了。今天,宋臻还需要先做点准备,总不能自己都不熟悉自己要教的东西吧? 第4章 我家洗砚池头树 宋臻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成为秀才。说起来好像考个秀才和高考之类的也没有什么差别,可是高考的时候有父母负责生活,不至于缺衣少食;考不考得上多多少少还是能找到出路的。而科举这玩意儿,考不上也只能继续考,否则落魄书生根本就做不了其他的事情。而且考不上之后,身为读书人的地位也会受到影响,能够做的工作也会变少,即使是抄书写信,人家也觉得你落榜了,算不得文人,不愿请你。 抛开家里本来就有钱有势之类的情况,作为书生,想要在无法取得功名的情况下活得舒服点,只有两条路。 脑子转得快的,就去给人当幕僚,当清客师爷;特别有才华的,就去当个名士,靠着名气被人供养一二。 宋臻自然是要为自己留点后路的,而他现在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和上官之类的人相处,年纪也太小了,自然就不能走幕僚之类的道路。那么,他就必须想方设法往名士的方向走了。 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办呢? 普通穿越者的路线自然是各种抄诗打脸等等。可宋臻现在还在偏僻到极点的小山村,就连那天的集句都没人听懂,他还能怎么着?参考一下历史上成名的人,二十四孝算个例子,但是他父母双亡没有亲戚,想要孝感动天也不现实。至于如曹冲称象那样靠着聪慧出名,他又不是哪个权贵门阀出身,根本就不会有人特意为他宣扬名声。 还好现在他还在起步阶段,只是要做点前期准备,需要做的也不是什么大事。所以宋臻最后还是在中小学教材中找到了灵感。 说起来,从中小学教材中汲取灵感这种事似乎挺丢分的,一点都体现不了穿越者的优越性。可是对于任何一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来说,不管他们在今后到底是读到了博士后还是初中之后就辍学了,很多时候,他们会发觉,在自己的生活中,使用率最高最有用,也是记忆最清晰的知识,往往来自于中小学课本。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语文这项科目能够被大家记住最多的并非是必背课文,而是在一些文章里不经意提到的东西。比方说《我的叔叔于勒》里提到的美味的牡蛎、被好一通夸奖的高邮咸鸭蛋、杨桃荔枝之类的。任何一个学生在当年于课本上看见这样的内容的时候,无一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且进行了好几次吞咽动作。 陡然遭遇穿越事件的宋臻,在这一点上和旁人并无不同。就像他在危机的时候直觉想起来的诗只能是从启蒙学到小学的《静夜思》之类。在遇到需要扬名的情况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还是小时候听过的那些故事。 比如司马光砸缸,可惜他年纪太大了,不适合这么做,而且身无分文的情况下那缸也赔不起啊…… 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可以学习的人物了。 宋臻家的院子里有个小小的水塘,在山村里,水源一般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一口井两个村火并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索性在这十里八乡,水井或许珍贵,水塘却很是常见。只因为此地常常下雨,就连原主的父母也是雨天进山被山体滑坡给埋了的,尸骨无存。 这口水塘旁边,有几株矮树,原主的记忆里最深的是那颗能结出十分玲珑,却已经是难得的美食的梨子的梨树。而对于宋臻来说,他却立刻就关注到了另一棵果实酸涩的树。 那是一棵梅树。 水塘,梅树,在课本里,有一首诗。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说起来当年默写这首诗的时候,最难的是如何把王冕的名字写对。而现在,托了王冕的福,宋臻却得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当年临池书写,池水尽黑的是王羲之。但这并不意味着宋臻不能模仿一二。宋臻自忖其实字写得不错,关键在于,他既然不是玄朝的人,写的字体或许原来并不出彩,放在玄朝却一定是独一份,看起来十分独特。那么,靠书法出个名也就是个绝妙的选择了。而就算他人不觉得自己的字十分精彩,但这写黑了池水的努力,刻苦的态度,也是值得夸赞的吧? 而接触太多信息之后而“灵活”的心思,让宋臻当即就想到了自己制作墨汁,直接往水塘里倒的手法。要是能够把那颗梅树的花真给染色了,那效果就更好了。 毕竟那两个孩子很快就来了,提前准备一二,也避免了真的临池书写需要耗费的那么多墨所耗费的银钱不是?他可没有钱这么耗。 宋臻不会制作墨汁,但是他知道,很多黑色染料是利用了炭黑。至于那些说什么墨鱼汁的,这是在内陆,没办法弄到。至于炭黑也简单,跑到厨房在锅底和灶台里刮一刮,事情自然就解决了。 说干就干,宋臻当下就在厨房和水塘中间来回奔走,尽力多弄点黑色进水塘。索性这水塘不大,看上去是当初专门挖出来储水作饮用外用途的,而那灶台里积年的黑灰也不算少,当宋臻忙碌出了一头大汗的时候,这水塘至少看上去并不如之前那般干净,多少浑浊了一点。 看样子,还得想办法烧更多的黑灰出来,不然这计划的进度也太低了点。 关键是不能让人发现了,不然自己刻苦学习书法的名声可就不成了。 还是要上山一趟。打柴烧灰、采摘野菜都要去做。宋臻看了看自己这弱爆了的小胳膊小腿,叹了一口气。 这还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甚至于都没办法在原主记忆里找到多少什么野菜能吃的信息。而宋臻也不过是小时候被长辈指着教导过几种而已。 还好此时正是夏季,野菜之类的,不会太少。最不济也能找到点蒲公英之类的植物才对,即使这个时节一些菜估计已经老了,吃起来味道会让人十分难受。可难吃总比饿死好。而且。虽然宋臻半点不会种田,可在院子里栽点野菜之类的,应该也不算太难吧? 第5章 有薇堪采松堪荫 宋臻心里对自己还是多有自许的。虽然说遇到了穿越这种倒霉事,而过来之后处境还十分糟糕,但是到目前为止,他处理事情的方式却是十分聪明的。无论是没有呼天抢地不愿意接受已经穿越的现实,还是在发现饥饿情况之后机智地一番忽悠得到了食物,直到选择了科举的道路并且立刻就行动,做了能够让自己的名声变大的前置布置,每一步都踏在了节点上。 而关于教书这件事,一开始宋臻对于这种粗暴的填鸭式教学还有点心下怯怯,担心对他教学方式不太满意的村里人会打上门来。他这饿得面黄肌瘦的小胳膊小腿可没办法面对这个。不过看样子,家长方面反倒很是满意这样的教学方式,还常常请宋臻没事儿多打两个孩子。 黄荆棍下出孝子?宋臻倒不是狠不下心在该打该罚的时候动手,只是他根本就没打过人,这反作用力什么的,不太好说啊。更重要的是,或许是对有知识的人根深蒂固的敬畏,两个孩子从来都很听话。既然如此,他打他们干什么? 到目前为止,宋臻的所有计划都进行得十分顺利,包括采摘野菜。 他已经进过几次山了,虽然认识的野菜也不多,收获却不算太少,野菜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会为他提供必需的营养。不过,说是进山,对于村里其他人来说,他走到的距离也就是在山边儿转了一圈罢了。毕竟,宋臻是真没胆子再往里走。原身的父母就是因为雨天的地质灾害死那儿的,宋臻并不想冒险。 但今天,他打算沿着路再往前走点。 一方面,是他已经把比较近的这段距离上的野菜都给采得差不多了,不往前的话就没办法了。另一方面,则是山里已经难得地连续许多天都是晴天,再不趁着这机会进山,下雨之后去更危险。 况且在之前,因为宋臻薄弱的意志力,采来的野菜几乎是在当天就吃了。可他本来是打算要在自己院子里种植一些粤菜,免得再度出现粮食危机的。趁着天气还好,宋臻做好了准备,打算今天多努力努力的。 只是就这么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宋臻已经充分地感受到了生产力差距之下的不便。如果是在原来,他想要挖点什么东西,不说别的,买一把铁锹总是可以的。但是对于铁这种东西都是贵重物品的玄朝,宋臻唯一的选择就是用竹子破开或者别的木制品来挖土。模糊的记忆里,已经卖出去的家里的农具,青铜的倒是有,铁的?想也别想了。 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以自己这什么都不懂的状态,根本不可能玩种田,也放弃了诸多养小动物的想法,但是就连挖点生命力顽强的野菜都这么麻烦而痛苦,这还是让宋臻感到了忧郁。 不过,宋臻更多的精力还是放在了如何随时保持文人仪态上了,这样的情绪并没有维持太久就烟消云散。 嗯,即使是采完野菜蹲在院子里抠抠索索地挖洞种野菜也要保持……文人仪态。不是说当年那谁谁露着肚子躺那儿也显得一表人才,否则怎么会有“东床快婿”呢?自然,宋臻觉得自己就算是在种菜,虽然完全比不上人家那大名鼎鼎,但是作为在自拍中学会了多种拗造型方式的他,应该也不会差到太远吧? 浑然不觉正巧路过的刘嫂子在陡然发现一团东西蹲在宋臻家院子里抠抠索索一副古怪的模样时是如何的心情。 “宋秀才?你这是在做什么啊?”终于看清楚蹲地上的那一团是宋臻,而不是别的什么奇怪的东西的刘嫂子,终于没忍住,站在篱笆外开口问道。原本她和宋臻也不熟,只是现在自家孩子就在宋秀才这里上学,要是有什么事,她当然要帮扶宋秀才一二,也算是帮了自己的孩子。 根本没发现有人看了自己半天的宋臻,在这一刻差点一个没蹲稳摔个狗啃泥。不过他在做这件事之前就已经做了足够的心理建设,方才拍了拍手上的泥灰,站起来转身望向刘嫂子,微微一笑。 “近日读书,忽而读到先贤为表忠诚,宁可于山中采摘野菜而食的事迹。心里有些感触。”他的确在原主的书里看见了这样的故事,虽然主角不是伯夷叔齐,但故事却差不多。 “为体会先贤精神,前几日我每天采摘野菜进食,已有所悟。索性移植一些野菜放在院子里,更可以先贤忠孝精神陶冶身心,岂不乐哉?”宋臻继续说,虽然卯足了劲地文绉绉,却还是有些生硬。索性刘嫂子根本不懂他在酸什么,之前又被王婆婆忽悠了一顿,此时却觉得自己应该也显得有些格调,不懂装懂地点点头,学着唱大戏的口气回话:“原来如此!” “是啊,正所谓‘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每天都能看见这样的景象,想必于学问大有裨益。”再度没出息地照抄了中小学生必背古诗,宋臻满嘴胡话,“我也希望二娃和瓜儿能有所进益。”这样的话,配合两个小辈的名字,实在是让人有点出戏。一边说着,宋臻在心里还感慨着自己的敬业,这样都没破功。 终于撑不下去搞不懂宋臻在说什么的刘嫂子哂笑,“哎,哎,那您忙,我回去就给瓜儿说要他好好学!”就像是被什么妖魔鬼怪追赶一般噌噌噌快步走远了。 看着刘嫂子的背影,宋臻又是一摆衣袖。自觉方才一定是名士和蔼亲切地接见民妇的模样。却半点不担心自己滥用多少也算得上是名篇的诗词是否到后来会江郎才尽。 反正如今这些诗词的传播范围十分狭窄,甚至于估计对方根本就记不住全诗。所以现阶段能够让自己在村里取得人们的尊重,到之后更能帮助自己在科举之前取得更好的名望。 想着未来的幸福人生,宋臻笑了起来,陶醉在美好的幻想中的他,完全没发现自己脸上沾上的土灰,看上去生旦净末他就能唱个丑角儿,哪里来的臆想中的名士风范? 第6章 海棠不惜胭脂色 出孝期不过月余,宋臻已经成功地在大家面前塑造出了一个文人形象。 虽不及闺中女儿见花落泪对月吐血,但是对着什么东西都能够酸一两句,说话七弯八拐之类的技术,宋臻还是掌握了的。连续努力的回忆曾经学过的东西并且读书,没事儿就掉书袋,更是对他塑造儒生形象多有帮助。 这么看来,如果继续积累下去的话,考科举还是有希望的。 其实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考科举是一件困难又不困难的事情。说它困难,而无论说这件事到底是困难还是不困难,判断的依据最后只能是信息。 最简单的,就是科举中许多细节的问题,写到避讳的字要缺笔画、写到天字之类的要写出格子、某某典故犯了上边的忌讳能不写就别写。诸如此类的问题,假使仅仅在低级的考试中,一切还好说,很多信息并非那么难了解到。但是越是要往上走,很多信息就变得隐晦了。比方说主考的大臣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事有点不为人知的机会,比如皇帝因为一些微妙的想法不喜欢某种说法的文字。穿越者们往往会意识不到这些细节,从而让自己的科举路一波三折。 然而,在缺失普通考生的必备素养的时候,毕竟身为现代人,不同的教育方式和生活环境使得宋臻懂得许多其他考生所不懂的东西,比如说考试心态调整,不同的学习方法,如何揣摩出题人的想法,题海战术等等。 宋臻暗自思忖,觉得自己现在才十五,花几年时间来了解如何考试之类的还是可以的。关键是既然要当个文人,就少不了交游。真要考试,他还是得回到当初原主因为守孝而离开的书院里,多认识几个人,还要有老师指导,这样才是最佳的方式。 不过现在,他可没钱拿给书院。所以还是花费一年多时间,一方面给两个小孩儿启蒙,到时候可以推说自己学识不够让他们也去书院之类的;另一方面要努力攒钱,除了给书院的束脩,和人交游要花的钱可不会很少。 然后,就是要在这么一段时间里努力营造出自己身上的文人气质了。 改造说话的方式,对每一件可以拿来作诗的东西都慨叹一番,还要把生活环境也变得更加有雅趣。宋臻尽力让自己形成习惯,毕竟人家的娱乐方式就是吟诗作对的,他也需要习惯。 以宋臻惨烈的记忆,想要出口就是曾经背诵过的千古名篇似乎不是太可能了,但是基本的素养想要培养起来,也并不是那么困难。 至于改造生活环境,其实那一片菜地才真让人觉得焚琴煮鹤,着实败坏整体格局。宋臻却借着一句“青青园中葵”把这事儿给揭了过去。 其实在宋家的小院子里,算得上有文人气质的,不过是书房、水塘和水塘旁边的几颗原本用来吃果子的矮树。而宋臻并非没有可参考的对象。他早已过世的外公就是个老派文人,当年外公的院子虽然不算太大,却有诸多花木,全都错落有致,景色颇美。如果不是这样,宋臻也不至于能认识那么多植物之类的。 目前为止,宋臻已经不太担心肚子问题了。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既然如此,继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就成为了一种必然。比如说,他也需要在院子里载种点别的花木之类的。 宋臻理所当然是没钱去买的。 所以,剩下的那种方法,自然就只剩下自己进山去挖点花花草草之类的了。 宋臻盘算着挖点兰花之类大小秀气一点的花木,至于真正的树木,他完全没有想过要挖。虽然这段时间因为伙食不错,倒映在水里的那张脸上多少显出了点肉,可只要一摸就能摸到肋骨的躯体,很明显没有那个体力去弄太重的东西。 好不容易再度等到了一个连续多日晴天之后的日子,带上自己挖野菜的工具和一只破旧的竹筐,宋臻再度进了山。 人说空山新雨后,自挂……天气晚来秋。夏季里连续的晴天是最让人难受的,因为天气会十分炎热,让人很不舒服。不过如果在山里还好,温度不会太高,又有树木遮蔽,加上鸟鸣山幽,也难怪许多人喜欢进山避暑了。只是,山里是能避暑,下大雨的时候也着实是危险,宋臻是直接觉得呼吸的时候并不憋闷,没有那种沉沉的适度太高,很快就会下大雨的感觉,所以才放心进了山。 虽然当年有外公熏陶,但宋臻认识的草木并不算太多。准确地说,是开了花他就认识,不开花……嗯,咳。 知道今天应该不会下雨,在山道旁边又实在找不到什么花草,宋臻就稍微走远了一点。没敢太远,他可不会辨别方向。何况现在虽然有太阳,却很容易就被树木遮蔽,也看不分明。 在环境尚未被破坏的时代,想要在山里找点花花草草并不算太难。宋臻先是找到了一片兰草,那种清幽的香气让人很是喜欢。也分不太清楚兰花的好坏,反正宋臻就随便挖了几株,之后就换了个方向,没几步看见了一株巴掌大小,矮矮地长着,孤零零的红色的花。 这是……海棠吧? 宋臻当年曾经错把夏蜡梅当做了海棠,从此之后对于海棠的辨识能力上了一个台阶。想着海棠也不错的他当下就把这一株孤独的海棠挖了起来丢进篮子里。他倒是见惯了后世特意培育出来的袖珍大小的海棠花,半点不觉得这个大小有什么问题。可是,大部分的海棠,那是海棠树,从来就不是一铲子能挖走的东西。而如此袖珍的大小,在这密林当中又怎么能够抢夺到足够的阳光和水分,然后像现在这样开花呢? 更别提海棠的花期一般是三月到五月,可如今,早已经是六月有余了。 或许,还是“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么来着?到底,这大山深处是否会有许多人们所不知道的事情,对于这个时代的开发程度来说,还真是个未知的谜题。 第7章 故烧高烛照红妆 等到宋臻从山里回到家,已经是傍晚时分。 在地上刨个坑,然后把各种植物栽进去。这样的动作,在这一段时间来,宋臻做得已经是驾轻就熟。 把挖回来的兰草都种在院子里,思忖着什么时候吟诵几句满庭芝兰玉树之类的话,虽然他似乎不是很了解芝是什么东西,还是说芝兰其实是放一起的东西?总之不用在意这些细节,效果达到了就不是个问题。至于那一颗海棠,宋臻打算找一个什么东西,直接作为盆栽放在窗户旁边儿或者房间里面。 将只剩下最后一颗海棠花的破篮子放在了自己的房间,书箱旁边儿,宋臻环视卧室一周,没看见什么合适的容器,于是转身就往厅里走,他打算去厨房,那边应该是有可以用来种花的器具的。 反正这一株海棠也不过巴掌大,他就是把自己装菜的那个碗腾出来用,也是没问题的。 只是当宋臻离开房间之后,那躺在破篮子里的海棠花儿却在没有风的情况下轻轻颤了颤。紧接着,一位穿着红色襦裙的少女突兀地出现在了这房间里。只见这少女衣衫华美精致,头上更是珠钗玉簪,然而这一切却全然被那张颜色娇美,白皙红润的面孔和那双熠熠生辉的灵动双某给抢去了光彩。 这样一个如何看来都是养在深闺的闺门小姐一般的姑娘,却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样一个小山村,出现在宋臻的房间里,无论如何,也让人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却见她俯身去看那一株还放在篮子里的海棠花,伸手轻轻碰了碰那娇美的花瓣儿,又好奇地抬头,转了个圈将宋臻的房间看了个清楚。 这间房间就是原主的房间,至于原主父母的房间,已经封起来三年多时间了,宋臻也没心情去整理,索性不管。 她看见了宋臻窗边的书桌,说实在的,这光秃秃的一间房,除了简单的床铺桌椅,恐怕也只有书箱和书桌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了。 少女缓步轻移,凑到了书桌旁。那上面用砚台压着几张纸,是这几天宋臻为了教授两个孩子,同时为了练字而留下的笔迹。 有一些并不是十分好,但是宋臻并没有丢了。一方面是因为纸也是要钱的,在这里生活,用不上玻璃,冬天用纸糊窗子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嘛。而另一方面,亏得宋臻多多少少还知道在封建王朝时期,纸墨笔砚都是多么珍贵的东西,甚至于写废了的纸张,也绝对不是可以随便揉吧揉吧丢出去的东西。 直到他长成的年代,在城市里依旧保存着“惜字宫”之类的地名,所谓的“惜字宫”,并非是劝人们要珍惜字和纸这么一个宣传性的地点,这种地方,是有实际作用的,也就是让人们将写过字却不能用的纸张拿来焚烧的专门场所。含义大概是让这些字回到它的来处,比如魁星坐下之类的地方去。 毕竟,在封建王朝,知识本身就是一种珍贵的特权,而字作为知识的载体,自然就会得到这样的敬重。 宋臻并没有在穿越之后立刻疯狂回忆自己曾经学习过的知识,用拼音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记录下来。毕竟,他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纸和墨去记录这些东西。而他凭空回忆,又能够记住多少东西呢?根本不现实。 然而,在平时偶尔想起一些东西的时候,他还是会记录下来。 这当中,以残缺的诗句为主,就像是记录在纸张上这些明摆着还是中小学生必背古诗的句子。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少女喃喃念出了纸张上难得完整的一首诗,“柳树?真……美!这般才华,竟然没人知道,岂不是可惜了?可柳树开花也美不到哪儿去,哪里比得上海棠了?怎么就不写海棠,写柳树去了!” 这话半点没有道理,人家要写什么诗哪里和你个人喜好相关了?可这少女说来,却是理直气壮。 脚步声靠近了,少女回头一看虚掩的门,重新把那张写着诗句的纸压在砚台下,接着一个转身,就这么毫无根由地消失在了空气中。0 这个时候,从厨房角落里找到了一只底部破了的小罐子的宋臻,已经把罐子洗干净,挖了土放进去,重新走进了房间。 没有别的什么器具好选择,索性罐子不大,而且口不小,把海棠栽进去应该也不会难看。宋臻立刻动手,没几下就把海棠栽了进去,又浇了点水,就把罐子放在了书桌旁边。 红艳艳的花朵没有因为移植而变得没精打采,宋臻看着书桌上纸墨笔砚加上盆栽开花,只觉得心中满足。虽然一开始并不是他主观意愿变成了现在的模样,但是无论如何,他总要让自己的生活更好一点。而现在,桌子上多了一株花,他的心情也跟着觉得十分愉快。 太阳已经落山一段时间了,在这个时代,没有电灯又没有足够的钱用蜡烛照明的话,夜晚是十分无趣的,所以人们往往早早就睡,第二天早早就起。宋臻正在逐渐适应这样的情况。 不过今晚,他觉得很高兴,粗粗洗漱之后,将这家里唯一的一支蜡烛寻来点燃,放在了书桌上,在这烛光下去看红艳的花朵,想着慢慢生活会变得更好,到时候给这海棠换个好一点的花盆,摆在桌子上也更好看,不由遐想起来。 半晌,他回过神来,却见蜡烛已经燃了好一截了,现状决定他不能随便使用蜡烛,还需要珍惜,于是伸手去打算把蜡烛给灭了。却在之前再度看了那海棠一眼,忽而想起了一句诗,念了出来: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语罢,拿过蜡烛,一吹,一点青烟飞出去不见了。而宋臻也走到床边,躺了上去,准备休息了。 没注意那海棠在窗口投下的月光中,轻轻摇曳。 第8章 蕴弃深泥终不易 在山村中的识文断字的人,平日里的工作通常都是趋向于文字性质的。 就像宋臻一开始所思考的帮人写信读信这样十分适合在大街上摆个摊就开始做的工作,他这段时间也做过。好赖得了几个铜钱。不过这钱币上所印制的所谓“如意通宝”,却让宋臻觉得十分奇妙。 曾经火热过的各种鉴宝节目让宋臻至少知道什么“康熙通宝”“乾隆通宝”之类的,但是想想要是玄朝当朝皇帝居然被称为“如意帝”,这未免也太让人出戏了。怎么听都觉得这么个名字十分不正经,更不像是正常情况下给取出来的。不过这种事情也不管宋臻的事情,他只需要能够用这些钱就成了。 铜钱顶什么用呢?被后世的电视连续剧和架空小说彻底荼毒了的宋臻,内心的金钱概念是有钱人随便出手都是上千两白银之类的。这几个铜钱,在他看来实在是太少了。也不想想以古代的冶炼技术,那么多银子怎么可能弄得出来。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了自己在这件事上的误解。 宋臻在玄朝第一次拿到银子,依旧是从自己两个学生的家长那里。这笔银子是用作宋臻给两个学生起大名的润笔费的。 说来也是,一个王二娃,一个刘瓜儿,这样的名字在山村里还好说,但是假如对方的父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去好好读书,靠着科举走出一条道路的话,一个正式的大名就是必要的了。 山村地区,没有家族传承的辈分之类的,想要给孩子起个好名字,通常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去找十里八乡著名的算命的,让人家给挑个合适的名字。有许多人甚至是成年之后还特意去请大师改名。不过这种起名方式有一点不好就在于,假设这位大师自身的文化修养不太高的话,他会给出一个十分千篇一律的名字,因为他知道的就那么多。 而另一种,则就是像刘家和王家所做的这样,请一个读书人帮孩子起名。 宋臻自觉不太擅长起名这种工作,但是这样的起名,他还是能做的。翻翻那一堆书,找几个寓意不错又不至于和姓氏在一起有奇怪谐音的字,这件事就解决了。 而后刘家和王家都送上了银子作为酬劳。这是宋臻这么长时间以来见到的最大的一笔钱。让他乐呵了半天,最后收到书箱子底下去了。 因为就在这起名的一来一往之前,宋臻终于知道就这么点银子,也够他买粮食吃上好几个月时间了。之所以能够拿到这么多,并不仅仅是因为取名本身这件事,还因为宋臻下意识地在之后对刘家和王家人解释说两个孩子的名字究竟是个什么意思,虽然啰嗦,但是在弄清楚自家孩子的名字是如何来历不凡又不同寻常之后,双方的家长自然是要有所表示。 如果是其他读书人或者大师之类的话,起了名之后哪里会理会这些求上门的人,自然不会有宋臻这样的待遇。 有了银子,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去镇子上看看。宋臻到最后还是要回到书院里读书的,他是要考科举,又不是一辈子在山里教书。 想要从山村里下山,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不愿意自己一个人走好几里山路走去镇子的话,就要用到驴车。牛车和马车?牛在地里,马太贵了买不起。而就是整个村里,也只有算作是村长的那一家人有驴车。可是人家不可能天天都赶车下山。 对于生活不便的山村而言,想要进行一些商业活动,或者是想要进行一些不同寻常的娱乐活动,总是少不了要去镇子上之类稍微繁华的地方赶场,或者换一个大众一点的词,叫做赶集。每隔一段时间,人们会在更放话的镇子上聚集起来,卖出多余的物资,购进需要的东西。而很多时候,不同时间的“场”是有不同的主题的。 比如逢七就买卖牲口,逢十买卖布料衣裳之类的。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约定俗成。 而赶场,就是山村里的驴车会出动的时候。宋臻等了又等,才等到了最近的一个日子,终于坐上了在泥泞的山道上不断颠簸还带着一股子装过柴火青菜之类乱七八糟东西后发酵的酸味的驴车,和村里其他要出门的几个人,一起出了村去镇子上了。 今天依旧在下雨,这山里似乎就没有几天是晴天,前段日子宋臻连续遇到晴天,可以说是十分罕见了。 道路是泥土路,本地红色的泥土被车子压出一道又一道的印记,水坑随处都是。宋臻在车子里摇摇晃晃,百无聊赖。外边儿全都是田地的模样,并没有什么可看的东西,他也在内心盘算着到了镇子上应该怎么做。车子里有其他人在聊天,但是没人和他说话,大多都客客气气的,毕竟他是书生,是识文断字的人,在旁人看来多有不同。 就在这个当口,赶车的大叔却突然停下了车,寒暄地道:“顾家小子,你也去镇子上?” 外边儿传过来少年清朗的声音,“哎!我去把才采来的药材给卖了。” 接着,就见一个浓眉大眼,和宋臻差不多年纪的少年从后边登上了车。细雨在他的头发上蒙上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但他身上腾着热气,或许不多时就能把一层水珠都蒸发掉。这少年抬眼一看,在看见宋臻的时候愣了一下,却立刻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大声叫道:“哎!宋臻,你也在这里!我们都好几年没见过了吧,我是顾二,你还记得吧?” 宋臻呆了呆,顾二? 记忆里有这么个人,十分模糊,还是原主小时候见过几面的一个人,是隔壁村的顾家的老二。 “嗯,才出孝。”宋臻和他不太熟,于是只是简短地回答了一句,冲他点点头。 顾二几步挤到宋臻身边,坐在他旁边,好似十分高兴的样子,“其实我现在也不叫顾二了,我大名叫做顾衡恩!不比你的名字差吧?” 宋臻微笑。 第9章 世事洞明皆学问 很快地,宋臻就意识到了这个叫做顾衡恩的家伙,实际上更加适合他原来那个名字——顾二。 不说旁人敬畏他读书人的身份不太和他说话就算了。顾衡恩半点没有这样的思虑,不仅说了话,还说了不止一句。 “所以当时我就觉得我这辈子是没有什么读书的天赋了,不如就去练武好了。你去书院之后我也跟了一位老师,这几年时间都跟着他到处跑。然后前年我爹也走了,我就回来奔丧。没想到居然这么巧就遇到你了!” 顾衡恩不用守孝吗?宋臻想着,按理说父亲死后是守孝三年的才对,但是对方说的时间却是前年。前年父丧,现在就到处跑——要知道,原主可是三年时间粗布麻衣守在坟边,每隔一个月去买点粮食之类的储备到下个月用来填饱肚皮。 还是说就是他所知道那样,封建王朝在很多时候看上去是有严格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界定的,可是这些规则,有的时候很严厉,有的时候又恍如无误。就好比宋臻是个读书人,所以他必须严格守孝三年,否则就一定会被人诟病,但是顾衡恩这样家里需要劳作,要对现实妥协的普通家庭,最重要的当然是生活,即使并不严格守孝也没有人能说什么? 宋臻本来是不太懂的,但是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他就有了一些对玄朝社会规范的认识。 “……反正师父也带我去了很多大城,其实除了人多点、卖东西的多点,就和镇子上没有什么差别。但是那些大城的城墙可漂亮了,整整齐齐的,那么高,你仰着脖子往上看都看不见顶。进城还要收钱,真是稀奇!”顾衡恩还在兴致勃勃地滔滔不绝,“不过站在门口那几个军爷可威武了,人人都穿皮甲!那个打头的官儿穿的是铁甲,光打上去亮堂堂的,简直晃人眼!我要是有一天也能穿那么好的铁甲就好了,不过师父说的好男不当兵,做不成官儿去当兵没意思……” 之所以说顾衡恩是真适合顾二这个名字,就在于此。面对一个可能熟悉的人的时候,他显得异常激动,而且一开口就是滔滔不绝一大堆话,什么都说了出来。 只是他有一张让人讨厌不起来的俊俏面孔,到最后,变成了车里的嬢嬢婶婶都看着他听他说,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除了宋臻自觉有点嗡嗡作响的耳膜。 但是毕竟宋臻要讲究风度,于是只能每每点头微笑,试图用自己不发一言的态度让对方了解到问题所在。可是顾衡恩明显没有感受到这其中无言的拒绝,在宋臻的笑容之下越发激动起来,话题已经从他去过的大城转移到了师父教他练武中间吃了多少苦上了。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目的地终于到了。 几乎是立刻,宋臻就站了起来,“我还有事,先行一步了。”冲着顾衡恩一拱手,急匆匆地下了驴车。下午的时候,驴车会在这里等着,他们才能回去,到时候说不得又要和顾衡恩一起,但至少中间,他还是能够躲个清静的? “哎,那你等我买了药过来找你啊!”顾衡恩热情万分地叫着,没发觉宋臻急匆匆的步伐根本就是在躲避。 终于让耳根子清静下来的宋臻,深深叹了一口气,他开始思考起自己的行程。时间有限,他需要好好规划。首先是需要购买纸墨,这些是他生活的根基,然后是买点礼物之类的,去书院摆放三年前的老师……看看情况吧。至于是否还要做其他的事情,可以之后再说。 宋臻知道,以镇子的生活水准而言,他也不必买什么名贵的砚台书籍,还是直接带着粮食肉干之类的上门比较现实。 买好礼物,直奔书院。 “你读的书,已经比我还要多了。想来,只要点拨一二,考上童生也不是个难事。可要考秀才,还得寻得名师,不然就靠你自己的悟性了。”那位曾经教过宋臻的老师收下了礼物,这么对他说,送了他一本手抄的制艺名作集。里面记载的都是这么些年来出名的好文章,也算是这个时代难得的参考书了。 知道对方既然这么说,就是帮不上自己。当初原主也并不是一个聪明到哪儿去的学生,老师能够送一本书已经是仁至义尽,想要对方帮忙找新的老师,爱才到那样的程度,也不太现实。宋臻接过书就选择了离开,并没有继续纠缠。 然后就应该去买纸墨了。 宋臻盘算着,照着自己的记忆就往店铺的方向去,才走出去没几步,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他面前。 顾衡恩,又来了。 “宋臻!”一开口就是充满了喜悦口吻的招呼,“我事情做完了,你去哪儿?对了我买了几个包子,给你两个你尝尝!”不由分说,顾衡恩就塞了两个还热乎乎的包子到宋臻手里。 还好他之前就把那本书放进了自己的怀里,不至于没有手拿包子。宋臻暗自思忖,却又觉得这包子好像有点太大太多了,以他的胃口,根本就是完全吃不下的,然而看着对方那么热情的表情,也不好直接回绝。 所以他好声好气地说:“是不是有点太多了?我吃不下这么多的。” “啊!?”顾衡恩傻傻的样子,“那怎么办,总共买了四个,这两个就是专门给你的,我也吃不到更多了。”他也不想想自己练武,自然饭量大,而宋臻这样的风一吹就倒的身材,根本不可能吃那么多东西。 “……没事,先拿着吧,说不定等会儿饿了就吃得下了。”宋臻也不忍拒绝对方的善意。毕竟在买食物的时候还会想大搜自己,甚至没有思考是不是会遇见自己就先买了,这样的举动总会让人心生温暖。 宋臻说:“你还有事吗?我要去买点纸墨。” “没事没事!我陪你一起去就是了。你别说我还真没有去过,是叫舒林斋吧?我听说过,咱们镇子上就这一家,十里八乡都知道!”顾衡恩大大咧咧道,和宋臻一起继续往前走。 镇子算不上繁华,甚至建筑物的水平也比不上后世的农村,然而比起山村,已经好许多了。 宋臻看见有乞丐模样的人靠在墙角,却突然有一个身材矮小的小乞儿突然冲了过来,冲他跪下,磕头作揖,嘴里还念叨着:“秀才老爷,行行好,给点钱吧!好人有好报,东皇太一保佑你大富大贵!” 这是,要钱? 宋臻在一瞬间是有点愣,然而他立刻反应过来。身为一个读书人,他不可能直接拒绝对方,而冷待的方式并不适合这个时代的乞丐,他们并不会对冷待有多大感受。 那么…… 果断地将手里的一个包子塞给那小乞丐,空出一只手,宋臻扯住顾衡恩的袖子,“走!”立刻就快步走开,拐了个弯走上另一条路。 “诶?诶诶!他不是要钱吗,宋臻你为什么把包子给了他啊!”顾衡恩还没太反应过来。 “遇到乞丐,要饭的给点钱,要钱的给点饭。”宋臻回答着,“因为要饭的都是真饿,给钱他能自己买食物。要钱的不一定是真困苦,所以给点饭,如果对方是真困难,也能够撑几天,如果对方是骗子,也不至于助长对方的气焰。” “原来如此。”顾衡恩恍然大悟。而在他们背后,已经看不见的地方,那个小乞丐却像是能够透视一样,看向两人离开的方向,和顾衡恩发出了一模一样的感叹。 他,或者说“她”,走了几步,把手里的包子丢给墙角的那个乞丐,然后向前几步,跟上了宋臻他们的脚步,只是在走过墙角之后,却陡然从浑身脏污的小乞丐,变成了身穿红裙,色如春花的貌美女子。 第10章 功名席贵直中取 买个纸墨费不了多少功夫,关键是距离他们离开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宋臻将东西买好之后先寄存在掌柜那儿,人却和顾衡恩一道走了出来,打算去逛逛看看集市上的东西。 至于典型早期穿越文的必吃食品糖葫芦,很抱歉宋臻一向对它没什么感觉,也没有要花费来之不易的钱财在这上面的冲动。 这一路上,他都在想刚才那个小乞丐说的话里泄露的信息。 如果是在过去,被乞讨的时候要说什么神仙保佑之类的,说的一般都是“观音菩萨”。仅仅是因为观音的信仰在中国是最常见的。而从记忆中看来,佛教并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神话传说和宗教信仰的方面,和宋臻所熟悉的大幅度相似之外,也十分“原始”。 因为,至少以宋臻所知来说,在中国的话,东皇太一的信仰盛行还是在先秦时期,而再往后,身为最高天神的东皇太一却渐渐被后来的玉皇大帝给取代了。中间的事情,宋臻也不清楚。但是他至少知道,东皇太一的信仰应当是年代久远的。 还是说因为某种原因,玄朝的东皇太一的信仰没有没落? 这段时间里已经将记忆梳理得差不离,宋臻暗忖,虽然这记忆有许多的缺失,但大部分事情还是宋臻能够应付的。所以现在的宋臻至少知道,那天自己翻开书看见的莫名其妙的一首诗,就是歌颂天神东皇太一的。 所以,如果以后要提到天神,就要注意了。 “咦?”行走的过程中,宋臻忽而觉得脚下一硌,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踩上了一支看起来称得上是精美的金钗。当下停下脚步,俯身把这支钗拾起。 “哎呀!好漂亮的钗,肯定是哪位小姐不小心掉了的!”顾衡恩凑过来看了看宋臻手上的金钗,“这不就是戏文里说的吗?穷书生拾得金钗义不昧,娇小姐倾心人品愿委身?”还对偶起来了,当真是从说书唱戏的那里听来的。 宋臻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实际上,就在顾衡恩说这话之前,他手头的动作已经是想要把金钗重新扔出去了。他又不是经受过文化熏陶的人,不会在拾到东西之后的第一反应是等候半天送还失主,更不会想到捡到了金钗就可能和小姐来一段。对于宋臻而言,他几乎是在下意识捡起金钗之后就开始思考,会不会有人专门把金钗放在这里讹人?是不是个局?会被诬陷偷盗吗?当下就想要把东西给扔出去。 但顾衡恩站在一边,他却不好直接这么做了。但是灵机一动之后,宋臻就直接将金钗塞进了顾衡恩手里,“你拿着吧。” 顾衡恩高高抬起眉,眼睛瞪得老大,“给我做什么?” “大丈夫,功名应向直中取,为何要去期盼得到一位小姐的帮助呢?何况美人乡是英雄冢,我既然立志读书,自然不能这么做。”神色坚定,宋臻继续说:“而且,怎可因为拾到了人家的东西,就妄念要和小姐相许?这是在败坏人家的名声,太过卑劣,我决计不愿。” 顾衡恩看了看手里的金钗,有些为难地皱起眉,“你这么说……我也不想拿着它了呀!难道我就是那种人吗?我也是个大丈夫,哪里比你差了?”说着,就想要把金钗重新塞给宋臻,却被宋臻避开了去。 “谁叫你要说那些戏文里的话的。你先拿着,反正等人来寻,还给人家赶紧走就是了。”学武好几年到底顾衡恩比宋臻可高了一大截,如果遇到讹人的,战斗力也强点。宋臻觉得自己的判断十分正确。 站在巷口的红裙姑娘隔着人群,却似乎将两人的交谈全都收入了耳中,在这一刻点了点头,“果真是好人品,只是说是说,还得试他一试才知道真假。”语罢,向前几步,融入了人群。 明明是娇美的容颜,方才站在巷口却没人看见似的。这一会儿走在人群中,却总是收获旁人投射来的欣赏惊艳的目光。在普通女性大多营养不良的时代,皮肤白嫩一些已经算得上是美人了,况且是这位眉梢眼角无一不精致的佳人呢?只是这位佳人此刻却皱着眉,左右看着,贝齿轻咬下唇,有些焦急的样子。 “宋臻,那边有个姑娘在找东西的样子。是不是她丢了金钗啊?”顾衡恩仗着自己高,看见红裙姑娘之后,就转头问宋臻。比起之前想着什么戏文里一只金钗许终生之后兴奋的模样,因为宋臻之前说的话,顾衡恩反倒显得有点逃避,不太乐意看见红裙姑娘的样子,好像对方真的会拖累自己成为一个大丈夫似的。 宋臻抬眼瞥了顾衡恩一下,“我看不到,等到了跟前才知道。”他年纪还小,加上饮养不良,是真正的个子不高。还好男孩儿蹿个儿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早,他还有的是时间和空间继续长。 再靠近一点的时候,就听见那姑娘的声音了,“劳驾,你有没有看见一只金钗?” 看样子是她没错了。宋臻推了推顾衡恩,示意他上前去交还金钗。顾衡恩有点不情不愿,看了看宋臻之后,忽而眼睛一亮,开口喊了一声:“姑娘,你的金钗在这边!”说完,飞快地把金钗塞进宋臻手里,然后往旁边跨出两步,望向一边,若无其事的样子。 宋臻还没反应过来呢,那位姑娘已经看了过来,一眼就看见了宋臻手里的金钗,急忙走了过来。 没办法,硬着头皮上吧。反正宋臻之前听对方寻找,大概就知道这的确是这位红裙姑娘的金钗了,也不必问金钗有什么特点是不是她的之类的问题,当先做了个揖,微笑道:“想必这就是姑娘在找的金钗了。”然后就拿着金钗的下端,隔着一段距离把金钗递了过去。 红裙女子接过金钗,却一蹲身,轻声细气地道:“这金钗是家慈所赐,我一贯珍爱非常,不想今日意外遗失,幸得这位公子送还,真让我不知如何感谢。可否请公子到府上一叙?” 谢谢不用了,这进展有点太快我很难接受。宋臻默默在心里回答,脸上却挂起笑容,“不必了,只是请姑娘不要再度遗失就好。我尚且有事,便告辞了。”说完,也不等回答,转身就走。戏曲是戏曲,现实是就算这姑娘被戏文洗脑了真一见钟情,但的对方父母绝对不会同意这种家境差距太大的婚姻的。除非宋臻考上个秀才举人之类的。但是这路数不就和典型古代市井小说一样了吗?宋臻觉得,自己半点都不想面对刁难,而且嫁娶的事情,对于才穿越什么事情都没想清楚的他来说,还太遥远。 “果然是真性情。”红裙姑娘低声慨叹一句,两眼定定地凝望着宋臻离开的方向。她也没追上去,将金钗重新往头上戴好,转身就离开了集市。 第11章 君子可欺之以方 不解人情世故就是不解人情世故。无论是宋臻、顾衡恩还是那位女子,似乎都没有发现一个能够佩戴金钗的大家小姐怎么可能身边连个侍女都没有,还自己走到街上直接询问其他人是否见到了自己的金钗。 宋臻和顾衡恩是把这事儿转头就忘了。两个人继续走在街道上,左右看看是否有什么有趣的东西。 “哎,说起来你不是要考秀才了吗?”顾衡恩突然想起来这一点,“秀才老爷应该有丫鬟伺候才对,你不买个丫鬟?” 宋臻倒是很想有个人来伺候自己的起居,但是穿越过来的时候也没有忠心耿耿的丫鬟守着,也只得作罢。至于买仆从之类的,别谈什么人权的问题,反正他自己是把这当成雇佣关系的。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无论是灶台还是生活方式,宋臻都十分不适应,因而希望有人能够代替他去做这些事情。对他来说,丫鬟之类的用处,就这么简单。 可是现实问题在于,宋臻现在是勉勉强强养活了自己,想要再养一口人,还远远不够资格。而关键点在于,买一个丫鬟要花的钱也不少,他还不如想办法攒钱先搬到镇子上来呢。山村那种地方还是太偏僻了,很多事情都不方便,遑论的经营更多的钱财了。 他可以不求上进,可以不去当什么名动天下的大人物。但是习惯了舒适的生活,宋臻决计不乐意永远在山村靠着粮食野菜吃下去的。 所以,丫鬟仆人都可以先放放再说,先攒够可以在镇子上置业生活的钱吧。 否则宋臻就只能盼望着什么时候真的考中了科举,想要投资他未来的人送上金银珠宝房产妹子了。 “暂时算了吧,我家供养不起。”这种时候说什么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大话,万一之后请了丫鬟怎么办?宋臻老老实实地照实回答了这个问题,看了看天色。 从前他看时间都是靠手机的,但是现在,也只能靠生物钟和看天色来感受一下时间了。早上出发的时候其实还挺早的,但是这一路过来,山路耗费了大部分的时间,之前吃的那个包子就是今天的午饭了。下午的时间还勉强算是充裕,宋臻却不太知道自己现在能够做点什么。 “你说,有什么有趣点的地方吗?”停下脚步,宋臻转头问顾衡恩。 顾衡恩一拍手,“早说!走,我带你去茶馆听说书!”话还没说完,人就兴冲冲地寻了个方向往前奔了。 说书?封建王朝的娱乐方式就那么些,宋臻曾经考虑过,他对弹琴跳舞唱小曲之类的浑然不感兴趣,唱戏之类的因为节奏太慢了也不符合他的心意。但杂技和说书,倒可能是他的菜。不过在这之前,宋臻还真没有见过现实的说书,据说许多古代世情小说就是在说书的过程中发展而来的。而古代魔幻小说更多时候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在不同的说书先生添油加醋之后才诞生的。感觉应该很有趣? 跟上顾衡恩,宋臻满怀兴趣。 茶馆里点上一壶茶,一叠瓜子,两个人就坐下来等待台上那说书先生开讲。宋臻还有闲心想想这向日葵放在历史上可是美洲来的外来物种,却不知道信仰着东皇太一却有瓜子的玄朝,到底是什么个情况,是不是也有其他大洲大洋之类的了。 茶馆里人不少,有些吵吵嚷嚷的。不过当说书先生上去,惊堂木一拍之后,所有人就安静了下来,等着这位先生开口讲话。 “今次要说的,是个替身的故事。”上来,说书先生就是这么一句。 “传说江南那边,湖泊江河众多,虽说有学习游泳的习惯,可淹死者总不在少数。前些日子一位客人就告诉了我个故事。” “这位客人本事去江南做生意的行商,每日里也没有个安生日子吃饭。常年在路上,也只有坐在茶铺里喝口热茶的时候才能安生些许。话说有一日啊,这位客人他刚谈好了生意,又要奔赴下一个地方,正好经过一片湖,湖边就有个茶铺子。索性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茶铺似乎是一家人开的,有个老头子,一个夫人和一个年轻姑娘……” 似乎是个恐怖的故事?宋臻想着,聚精会神地听说书先生的故事。他的声音忽高忽低,随着情节的进展而不断变化。表情和动作活灵活现,让人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话语往故事里走。 “……原来,那茶叶并不是普通的茶叶,而是用一种叫做‘水莽草’的东西做成的茶叶。而淹死的鬼想要脱身,就必须找替身代替它被困在水里,这水莽草就是能够让人成为它替身的东西……如果不是年轻的女鬼提醒了那位客人,恐怕此时的他早就成了替死鬼了!” 一个故事讲完,被说书先生的故事勾得大气都喘不过来的人们方才舒了一口气。为这既有妖魔鬼怪,又有奇闻异事,还带着点佳人心许的故事而慨叹。这就是普通人喜欢听的故事。 宋臻听得也是目眩神迷,却半点没有把这样一个故事当真。这种传奇故事他在后世也听过不少,有趣事有趣,和他的生活也没有多大关系。想想那些戏文听多了真的把远方的某个人当做是丈八的身高丈八的腰,这才是信息不足造成的恶果。 “宋公子!”又是一个声音响起,宋臻抬头一看,却见了之前去拜访的老师府邸上的管家。和之前多少有点冷着脸不同,此时的他脸上挂着笑,和蔼可亲的模样,“原来你在这里!” “啊?”宋臻茫然,不知道对方要做什么。却见管家招招手,从旁边牵出一个衣衫褴褛,身材瘦小的孩子,然后开口说:“老爷嘱咐我,将这个丫头送给你当丫鬟,照顾你的生活起居。”一边说,他一边把一张卖身契塞进宋臻手里,然后继续说:“人我送到了,就告辞了。”也不等宋臻回答,丢下那小孩儿转身就走。 “哎,哎管家!”宋臻反应过来的时候,管家早就蹿进人群里了。他无法,只得去看那怯生生站在旁边的小孩。 养活自己就够呛,还养小孩儿呢?虽然说是仆人…… 无奈地叹了口气,宋臻看着小孩,还是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我叫赵红妆!”柔美的声音明明是个女孩,对于自己的名字似乎有点疑虑,最终却还是给出了答案,赵红妆看着宋臻,衣服有些不安的模样。 赵红妆?听起来,和他那天吟诵的“故烧高烛照红妆”似的,也算是有缘吧……宋臻摇了摇头,看向顾衡恩,“走吧,我们还得给她买身衣服。” 走出茶馆的管家,在十几步之后突然停下了脚步,“嗯?我出来是做什么的?”莫名其妙有点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的管家,摆了摆头,踱着步子,向前走去。 第12章 桃李漫山总粗俗 并不是宋臻这么容易改变主意,先说了自己供养不起另一人,却对于被管家塞过来的丫鬟半点推拒的意思都没有。只是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他还没反应过来管家就跑了。 更何况所谓的长者赐不敢辞并非是一句空话,如果放在从前宋臻还知道如何礼貌拒绝对方,但是放在玄朝,他根本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话才合适。想来,等自己走远了才让管家送个人过来,那位老师也应该并不愿意让自己拒绝才是。 既然如此,也只得应承下来了。 宋臻看了看赵红妆瘦弱的身体,觉得对方饭量应该不会特别大,如果是这样的话,想想办法也不是没办法养这么个女孩儿。而且他自己的日子理所当然会越过越好,多奋斗奋斗,应该也就没问题了……的吧? 粗枝大叶的宋臻自然没有想到再去老师府上致谢一二,下午给赵红妆备了生活用品,去领走自己买好的纸墨笔砚之后,就带着赵红妆,和顾衡恩一起坐上驴车,摇摇晃晃回到山村里去了。 回来的时间还算早,宋臻领着赵红妆进了房子,第一件思考的问题就是,今天晚上这小姑娘睡哪儿? 宋家的房子还是有几间屋的,宋臻弄不清楚玄朝的称呼,反正在他自己看来,就是有自己的房间兼书房、宋臻父母的房间,客厅,厨房罢了。后边儿还有荒废了的猪圈和在猪圈旁边的厕所,宋臻嫌弃环境太糟糕,总是避免往后面去。 当然,宋臻不可能让小姑娘和自己睡一块儿,不论如何感觉都有点禽兽。客厅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剩下的选择就只有宋臻父母的房间了。也空了三年,积了不少灰。宋臻之前进去看过,衣柜梳妆台和床铺都有,只是他觉得毕竟是去了的人的东西,不乐意动,更懒得打扫,就一直没去收拾过。现在赵红妆来了,就不得不把这间屋子给收拾一下了。 好麻烦。 虽然小姑娘本身的身份就是仆役,然而看了看瘦弱的小姑娘,宋臻觉得自己要是不帮忙的话有点过分。于是他也只得叹了一口气,“你就睡这间屋吧,我们先把房间收拾一下。”说着,就转身从客厅角落里拎起了笤帚。 “我们”,而不是“你”,所以他是要帮自己一起做吗?对待一个小小奴婢尚且如此,果然不愧是她所欣赏的真君子!赵红妆不由暗叹,却急切地上前几步,“公子是读书人,怎么能拿这些东西呢!”然后一把夺过宋臻拿着的笤帚,“公子还是去读书吧,这种小事哪里是公子能做的呢,让我来做,也是我做惯了的,一会儿就好!”然后愣是用力把宋臻推出了房门,关上门将他锁在了外面。 说实在的,赵红妆的举动实在有些大胆了,哪里有这样对主家的?只是无论是她自己本来并非人类,又未曾历练过,自然不会太懂。而宋臻则是只觉得这是赵红妆的善意,不认为自己是被冒犯了,这样的举动才揭过。 而且赵红妆的那句话提醒了他一点,虽然他想着是要帮忙,但是实际上他会是拖后腿的才对。毕竟宋臻对于家务之类的事情是完全不擅长的。看看人家说的是什么:“哪里是公子能做的呢”,其实言下之意就是他不会做了。 难得想着要帮忙的宋臻无奈地看了看屋顶的瓦片,有点不放心地看了看紧闭的房门,还是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赵红妆理所当然没有如同宋臻脑补的那样忙上忙下地打扫,她环视一周看了看这蒙尘的房间,抬手掐了个诀,一阵风就将那些灰尘吹起来,归拢到放在一边的簸箕里了。一秒钟的时间都没有用到,然后她看了看自己拎着的、装着下午宋臻给她买的东西的包袱,想想,转了个身,身上的衣服就变成了包袱里那件才买的新衣,脸上身上的污垢全都不见,头发也规整起来了。虽然看上去还是一个瘦小女孩的模样,但比起之前的落魄狼狈,却有了几分可爱的雏形。 接着她一挥手,包裹里的东西就不见了。现下就只等过一段时间,然后再去看宋臻就可以了。 宋臻对于家里多了一个人这一点,并没有直接的感触,他现在的关注重点还是放在科举上面。所以重新回到房间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之前那本制艺的书拿出来,打算拜读一二。 多看看前辈的考场作文,背点佳句之类的,总还是能够触类旁通才对。 文言文这东西,特别是韵文之类的,光是看会觉得有些枯燥。但是如果诵读起来,却是朗朗上口。宋臻并不是一个多热爱学习的人,他能够逼着自己不断努力,也是为了成为秀才举人之后的荣耀和富足的生活而已。学八股文枯燥无味,但是读起来还有点意思,不至于让他太痛苦。很快他就聚精会神,低声朗诵起来。 宋臻很有自知之明,即使有着原主的记忆,他也并不是一个真正适应这个社会的人,特别是科举,没有耗费足够功夫的情况下,他考不了多远。宋臻给自己的短期目标,就是一个秀才功名。即使是要考秀才,那也得考三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至于举人和进士,这会儿宋臻不敢畅想。特别是一旦涉及到了进士之后,就会和朝廷扯上关系。想想看封建王朝的官员们动辄满门抄斩之类的,宋臻半点不想沾惹。 其实只要是个举人,然后在一座小城里过日子,应当就是最舒服的状态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已经黯下来的时候,女孩的声音突然响起,“公子,该吃饭了。” 宋臻恍惚了一下,回过神来。却见赵红妆浑身上下一新,捧着还冒着热气的碗站在门口叫他。 不能更贴心了! 宋臻站起来,接过赵红妆递过来的碗筷,看见里面的野菜。也知道女孩判断了家境之后,并没有随意用大米做饭。这方面果然够细心的。他却先问了一句:“你不去吃饭?” 赵红妆摇头道:“我吃过了才来侍奉公子。”然后忽而看见了放在窗口那株明艳可爱的海棠花,惊喜一般呼了一声:“哎呀,海棠!” “嗯,你喜欢海棠花?” “是。我最爱海棠花了,如果公子不嫌弃,可否让我来照料她?”赵红妆急切地道,“何况这株海棠品相上佳,若是能养出别支来,也能换得几个银钱。” 不就是一盆花吗?宋臻没想什么,径自点点头答应了对方,捧着碗坐了下来,开始吃饭。至于养海棠发家致富之类的事情,他没有什么期望,毕竟宋臻是真不会种田。 他唯一没有意识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是一个海棠花妖对他说上面的话。 第13章 而今迈步从头越 之后的日子,还是一水儿的平静安宁,不知不觉之间,一年时间已过,宋臻已有十六。 一年的时间至少能够让宋臻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适应玄朝的诸多情况,也让自己形成了无时无刻表现自己的风度的习惯。而因为食物充足,这具身体也从最开始的面黄肌瘦逐渐展现出了良好的底子。学识有所增进,可以说得上是把曾经学过的东西都融汇贯通了。认识的人并没有太多的增加,唯独的两个熟人也不过是一上来就自来熟的顾衡恩,和长时间一起生活的赵红妆罢了。 事实证明,一开始宋臻所以为的多一个人在家里是负担的想法,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错误的。因为精打细算地操持家庭,凑够任何想不到的地方增添生活情趣这一点,至少宋臻自己是远远比不上赵红妆的。 不说宋臻做来一团糟,赵红妆却驾轻就熟的洗衣做饭之类的家务,就光是在置备粮食和柴火上,赵红妆就比宋臻强到了哪儿去。放在之前,宋臻自己买粮食,也就是买点大米,然后混着野菜之类的就吃了。其他的粮食他根本就弄不懂,之前又没有自己去购买过,到村里其他人家去买,自然也只能这样。而赵红妆却是五谷杂粮什么都买,东家买点豆子,西家购点高粱,还买来菜籽,将宋家院子里的野菜地中菜品的种类丰富了起来。加起来,得到的东西多了,花费的钱财却和宋臻那么买相当。 自家没有田地,宋臻平日里烧火用的柴火自然只能上山拾柴,而不是用去年存下来的稻草麦秆之类的。赵红妆来了之后,每日也不知是如何从山里弄来了那么多枝桠,用不了的就存在后面荒废的猪圈,说是要找个机会自家制碳。 光就是这些事情,总结起来恐怕都足够一本内容丰富的种田小说了。 可惜在种田的过程中,宋臻这个人根本就是纯享受而毫无帮助的死龙套。 而另一方面,就是关于培育海棠花的事情了。 单纯以培育花木而言,在没有直接的基因改造方式或者现代的技术之前,似乎想要短时间繁育大量花木,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非那种植物原本就是能够快速大量繁殖的,比如说吊兰等等。海棠究竟是不是这种类型的植物,毫无相关知识的宋臻一点都不明白。不过他是看着赵红妆精心伺候那株被自己带回来的海棠,慢慢分出了新的植株的。 没错,就这一年的时间里,赵红妆就已经培育出了一株新的海棠花,虽比不上原株那一年常开不败,红艳可爱的色泽,却依旧娇嫩可人,令人心下喜欢。 “所以真的要把它卖出去?”宋臻看着这新的一株海棠花,心里有点不舍,问站在一边,五官渐渐长开来,越发好看的赵红妆。 赵红妆笑道:“公子是要科举的人,将来自然是不会呆在这小村里,少说也要去镇上,甚至到城里。现如今我们家境况虽算不上太差,可到底还是缺了些银钱。不过是一株海棠,今后一样可以培育,可今年公子就要考试,自然还是早早准备得好。” 这么说也有道理。宋臻点点头,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他也不太想要长时间呆在小村庄里。毕竟他并没有所谓故土难离的想法,他的故土根本就回不去了。而既然如此,一个相对舒适的环境就是他所追求的了。 宋臻是不可能为了一株海棠跑到城里去的,他顶天了也就是将这株海棠花带到镇子上,看看是否有识货的人给出稍高的价格。即使他觉得这株海棠花的价格肯定不会低,放在镇子上却铁定会被压价到一个程度。然而毕竟他并不是什么都没了就指望这一株海棠翻身的人,需要银钱也并不是特别多,他有的是机会赚取更多,又何必在意一时的得失,反倒跑到太远的地方去呢? 其他地方不说宋臻不熟悉,万一出点什么强取豪夺的事情,现在的宋臻可还不是秀才,根本没办法抗拒许多强权。 所以在有一个赶场的日子,宋臻就带上自己抄写的书和海棠,下山去了。 抄书是宋臻这一年时间来收入的最大头,这也是读书人普遍的谋生方式之一,现在宋臻每一次都是提前和书斋的人约好抄某一本,送过去的同时也购买新的纸墨用具。不过这一次宋臻没打算买太多。以前是因为要同时准备两个学生的用具,消耗比较大。但是一年时间过去之后,两个并没有太高天赋的孩子不过是认了几个字而已,双方的父母自然也知道自家孩子要继续读书是没问题,但是如同宋臻这样读出来,却没那么容易。 当初宋家两口子为了供孩子读书而死的故事依旧在村里流传,思虑再三之后,刘家和王家都决定,今年过后就不让孩子继续读书了,能认得自己的名字就已经不丢脸了。而宋臻正打算正式开始考试,一拍即合。至于要搬到镇子上,卖掉宋家这几间房应当能拿到几个钱,加上一年来莫名其妙就省下来的银钱,差的也不多了。 若是这海棠花能买个如意的价钱,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虽然镇子上的生活标准更高,但是能够挣钱的地方也多,宋臻觉得这样考虑不算错。 先去送了抄好的书,接着来到集市上,寻了个空位把海棠花放下来。懂得包装效应的宋臻打算卖花的时候,就特意找了个形状古朴的陶盆,用墨在上面写下了那联“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如此一来,算作是抬升这海棠花的价格。之所以不写全诗,只是因为他记不住全诗而已。 已经不是海棠的花期了,然而它依旧开着,还那么美丽,自然吸引人的注意。加上卖花的盆子上写着诗句,更让人觉得不凡。何况卖花的并非是个老农,而是个年轻英俊的书生,不多时,一群人就围拢过来,指指点点。而更多人仅仅是为了看热闹,也忍不住往这边儿挤。 看家花盆上的字,一般人就不太敢出价了。接着一个商人打扮的人对宋臻问道:“这位公子的花,怎么卖?” 宋臻笑了笑,淡定地回答他:“你出价,我觉得值得就卖。” 对方的装束明显是行走各地的行商,这种人是最容易出高价的,宋臻有点期待。 “我们上茶楼谈谈?”想了想,商人这么说。 宋臻点点头。 第14章 性无利益漫丰豪 谈价格并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在宋臻并没有想着要狠狠敲对方一笔的情况下。他如愿得到了一笔足够在镇子上购置房产还有余的银钱。不过看样子,更占便宜的大概是那商人,或许这株海棠的确值这个价? 宋臻很茫然,他知道的价格很高的植物,其实只有兰花和牡丹而已,至于海棠,他毫无研究。但是既然能卖出银钱,研究不研究也不是个问题。至于嫉恨对方挣得比自己多,那更是毫无理由。而在获得这一株兰花之后,心满意足的商人却接着询问宋臻道:“这位公子可还有其他海棠花?若是有与这株海棠相似的,我愿意一并买下。” 家里的拿著海棠明摆着就比这一株新培育的要好。只是宋臻并不觉得自己还需要贩卖那株花来挣钱。毕竟他现在获取钱财不过是为了暂时的经济缺口,何必将自己从随意出手点物件继续读书的读书人变成了贩卖花木谋生的花农呢? 所以宋臻平静而淡定地摇了摇头:“我也不过是偶然在山间挖到了这一株海棠,别的倒是有兰花之类,却也不是什么罕见品种了。”睁着眼睛说瞎话,倒是这一年来不断锻炼自己表现出文士风范的结果之一了。至少什么时候都能显得胸有成竹,没有说瞎话。 商人叹了一口气,“那就可惜了。你可知我买这海棠花是做什么的?” 和他有什么关系吗?宋臻半点不觉得中间有任何联系,却隐约知道商人大概是想要诱惑自己,说点什么和利益有关的东西出来,却并不觉得自己会动心,只是好整以暇地露出疑惑的表情,“在下并不知晓。” “是为了楚地封家。”商人一字一顿般吐出了一个名词。 宋臻挺茫然的,他并不知道所谓的楚地封家是什么东西,大概是一个家族?在原主残存的记忆中,并不存在相关的信息,于是他也实诚地摇头,说着:“我实在孤陋寡闻,并不知道这封家。” “是啦,毕竟此地不过是小城,诸多消息并不传入,你自然是不知道。不过身为读书人,必定知道我玄朝开国时那位威名赫赫的异姓王‘楚王’,对不对?”商人感慨着述说。 宋臻这才明白,“那位辞去异姓王位,归隐田园的大将军封逊?”毕竟许多文章都称赞了这位大将军不贪恋权势等等的美德,作为重要的举例材料之一,宋臻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位“楚王”。 商人说:“没错,就是他。当年他虽然推拒了楚王封号,但因为封家原本就是楚地大家族的缘故,虽无名,但有实。楚地封家自玄朝开国以来就是赫赫有名的大家族,在楚地更是一等一的权贵。而封家如今的老太太,则是出了名地爱海棠花。每每有珍爱的花,总是不惜千金。封家子孙孝顺,自然也常常重金购进品相上佳的海棠以娱亲人。我买你这一株海棠,就是想要送到封家去。这海棠与世上所见颇有不同,又如此美丽,少说能让我获利十倍乃至百倍,而多说,或许能与封家搭上线,之后的前途就不可限量了。” “公子若是有同样品相的海棠,倒不妨送往封家,也能得利啊!” 这就是以利诱之了。 可是……和他没什么干系。宋臻现在处于蜀地,和楚地远隔千里,加上根本没想过未来要如何如何,自然不会十分在意商人说的话。 而他眉目间的浑不在意让商人注意到了。商人立刻补充道:“旁的不说,公子既然是读书人,未来总想要封侯拜相,于朝堂之上一展才华才是?而封家虽于朝堂不甚在意,却有着不小的力量。如果能得了封家的青眼,公子之后的好日子,就长着了。” “你说得对,”宋臻先顺着商人的话说了一句,立刻一转话头:“可我在山里就挖了这么一株海棠,寻遍了周遭也没找到第二株。这唯一的一株刚才还卖给你了,我从哪儿去变一株品相如此好的海棠出来?”脸上露出一缕苦笑似的表情,“不是我推诿,而是事实如此。否则,能搭上这么好的关系,我为何不做?” 说得并不像是假的,原本还怀疑宋臻藏了一手的商人有点疑惑了。他并不知道以封侯拜相来诱惑宋臻原本就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为宋臻从来就不期望这个。 “我也不瞒你,这大山深处种种奇异,可并不是什么人都敢进去打探的。我一个读书人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哪里挖得到这么一株海棠?而寻得更远却是我不敢了。当初先考先妣如果不是为我读书,而深入山中寻找药材,也不致早去。定是他们在天有灵才保佑我在路旁不远就挖来了这么一株海棠,可助我考试。更多的,我却半点不敢指望了。” 宋臻的话说得十分恳切,商人听到他提起死去的爹娘的时候,脸上就有相信的表情,连忙抱拳致歉。 宋臻挥挥手表示无碍,然后带着点热心的感觉对商人提议说:“你要是有心,大可以让人到山中寻花,想必这样一株海棠应当还能找到的。其他花木也有佳品,说不定其他人也能喜欢。我是帮不上什么忙了。” 商人思索了片刻,摇头说:“也罢,山林茂密,想要得到奇花异草何其不易?这一次能从你这里收得一株海棠已经是我的福气了。” “那就这样吧,我还得赶回村里读书,有缘再会。”宋臻于是起身,冲商人作揖,便告别了。 商人送他到了酒楼门口,然后折返,坐在桌前思忖良久。 “管家?”商人的小厮看着商人,却叫出了管家的称呼,“可是要跟上他,看看他家里到底有海棠是没有?” 商人摆了摆手,若有所思道:“不用了。旁的不说,这陶盆虽然简陋,上面的字和诗句却不是什么人都能写出来的。看墨迹也是新近书写,想来就是那书生自己写的。这种有才的人有些事是不能做的。而且,我猜老太太会喜爱这陶盆上的诗句胜过这株罕有的海棠。想来那书生也要考科举,跑不到哪儿去。先将花送回府里,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 小厮点头应诺。 第15章 正当海晏河清日 衣食无忧,专注做事,不想着每天的生存问题,宋臻对于时间也不如一开始那么敏感了。 卖掉原来的几间房子,搬家到镇子上耗费了不少功夫,毕竟这到底是和户籍有点关系的。不过之前就谈好了让人帮忙,最后一切还是顺顺利利结束了。而之后的时间,就在没事儿抄书,摆摊之类的事情中飞快流逝,很快就到了新年时分。 “红妆,你来看看这个。”宋臻穿着一身厚实而温暖的棉衣,满脸喜气地走到正堂里,把已经写好的春联一副一副平放在案几上,叫赵红妆来看。虽然说一身棉衣显得臃肿,但是这并非后世有种种轻薄温暖的面料可以选择的时代,而狐裘熊皮之类的材料,那是现在的宋臻只能想一想的东西。 赵红妆原本在自己屋子里不知道做什么,听见宋臻的话,立刻推门走了出来,去看他摆在桌子上的春联。按说识字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情,特别在赵红妆自己还是个仆役出身的小姑娘的情况下。但是听她自己说曾经偷偷在私塾外面听人家上课,认了几个字,后来宋臻又特意有事没事教她,虽说是不能轻易吟诗作对,品鉴一二却还是可以的。 宋臻写的春联并非是多么难得的内容,他不过是将自己记得的那些常见的吉祥的春联复述了下来,大多数也就是一股子匠气,堆砌辞藻糊弄一番罢了。但赵红妆半点也不在意,只是因为所谓的春联,在这玄朝可是从来没有的东西,宋臻虽是依样画葫芦,对于她或者其他任何人来说,却是彻头彻尾的创新了。 “公子还真写了这个,春联呀?”赵红妆细细打量被宋臻放在桌上的笔墨,说到春联的名字的时候,不太顺畅。之前宋臻虽然说着新年的时候要写个春联之类的话,但她并没有十分当真。毕竟相处时间久了,她也发现宋臻虽是能做出绝佳的诗句,但是在学问方面,多多少少有些糊涂,这样创造新东西的能力,想不到他还真有。 也只能说,是自己慧眼识人,一眼就认出当初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书生不简单? 宋臻半点没有察觉到赵红妆的想法,他笑吟吟地指着自己刚写下来的春联给赵红妆念:“我觉得我们家挂这一副好了:‘迎新春事事如意,接鸿福步步高升!横批——好事临门!’你觉得怎么样,又顺心又不打眼,而且没有其他春联动辄发财之类的俗气。” “公子觉得招财俗?”赵红妆讶异地抬起眉头,“可是平日里……”平时宋臻有事没事都会想办法给家里多增加一点进项,颇有些财迷的倾向了。 宋臻摆摆手说:“我可不是那些迂腐书生,要是没有钱我们哪儿去买米买衣?只是说到底我是个读书人,又要考科举了,太明摆着把求财的事情放在明面上恐怕对名声不太好。”这也是无奈,就是宋臻记得的几幅春联,多半都要求财,要么还要赞颂一下政策之类,对于现在宋臻的境况来说,实在不太合用。 赵红妆挑了其他几幅春联来看,上面多半写着喜庆吉祥的话,又是宋臻专门用红底写的,一看就吉利,虽然一开始对于宋臻想要用春联卖钱之类的想法不太赞同,现在她却多了几分信心,当下对宋臻点头道:“之前我也剪了不少窗花,公子就一起带出去好了。买几个钱也好多买两个菜回来。” 赵红妆手很巧,无论是裁衣还是剪纸都是小意思。平时也会用这样的手段补贴家用,宋臻当下就点头答应下来,又提议道:“昨天做饭的时候我就让你留了浆糊了,我们先把自家的春联挂上吧,也好让其他人看看春联是个什么样子,其他的春联就好卖了。”他没有下意识地说广告这个词,倒是平时不断让自己将许多生活习惯改过来之后的效果。 听了这话,赵红妆当下就去自己房间里,把昨天做饭的时候特意留下来的一点浆糊拿了出来,跟着宋臻出门,几下把春联贴在了门旁。 周边的邻居自然注意到了他们的动作,有些好奇,问了两句也看见了宋臻拿出来的其他春联,图个吉利自然顺手买一副回去,这生意就算是做了起来。 这生意也就是做一会儿的功夫,很快镇子上就会有其他人模仿,而这小镇其实也卖不出去几副春联,所以宋臻没有写太多。不多时就把拿出来的春联卖得一干二净,倒是赵红妆的剪纸窗花还有两三件,摆在暂时充作桌子的板凳上面。 宋臻低头收拾着铜钱,然后觉得光线一变,有个人站在了面前,下意识就开口道:“春联已经售罄,倒是窗花要不要来一幅?”一边说,一边抬头去看。 “宋、宋公子。”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站在他面前,宋臻认得他,是镇子另一头的杨家的儿子。他在书斋里见过这位书生几次,只是不熟。不过想必这位也不是来找他□□联的,而且都是读书人,宋臻也就挂上笑容,站起来先一揖,一边道: “新年大吉新年大吉!杨公子找在下有事?” 这位杨公子似乎精神不太好的模样,脸色有点发青,闻言也开口:“新年大吉!”然后踟蹰着,眼神忽而飞到屋檐,忽而掉落墙角。 宋臻也不急,缓缓再问了一遍:“杨公子,有什么事请说。” “呃,啊,这个……”杨公子拢了拢袖子,好像终于下定决心一般把眼神落在了宋臻身上,只是终究没敢看宋臻的脸,盯着宋臻的棉服下摆,吞吞吐吐地说:“下个月就是县试的日子了,这五童联保……” 玄朝县试,必须五个考生互相作保证,对于对方的身份清白之类的都要有要求,这就是所谓的五童联保。宋臻才搬来没多久,好歹和其他人商量着凑人头,这会儿杨公子不去找他邻居之类的人,倒是直接找上门来了,还真是送上门? 饶是如此,宋臻并没有一口答应,“原来是五童联保的事,杨公子恐怕要稍等,这事要和其他三位公子商量才行。”毕竟是一人犯错,所有人完蛋的问题,宋臻不可能自己做决定。 “哎、哎。行,好。”杨公子缩着脖子用力点头,可怜巴巴的模样,让宋臻忍不住在心里想着,果然是封建时代的书生,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吗?如果不够长袖善舞的话,就算是能够考出极好的成绩,未来也不见得会光明才是。 第16章 一举成名天下知 就像宋臻一开始所意识到的那样,春联的生意不过做了两天就做不下去了。这样的生意,稍微来个读书人都能复制。就是红纸,在这新年的时候,也并不是多难找到的东西。而且小镇就这么大一丁点,能卖的人也就那些,就算是加上周边乡村到镇子上来采购年货的人,那也卖不了多少。 不过好歹宋臻是最开始做这个生意的,手里攥了不少钱,已经不算亏了。至于首创春联这个名声,还有随着春联这种迎春形式扩散之后其他人在玄朝更广阔的土地上获得的收入,这都是现在的宋臻无法去干涉的部分。利益方面他根本做不到虎口夺食,索性就装作自己不过是文人意气,自己弄点文字游戏出来玩。 至于名声方面…… “我也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的人,自然不可能这么一件事就立刻闹得大家都知道了。”宋臻慢慢抄写着一本典籍,或许是熟能生巧的缘故,他手头的动作不停,却在同时和赵红妆说话。 就像宋臻说的那样,因为一件事就成名还万世传颂通常都是个美好的童话,要知道在《三字经》中非但列举了很多先贤的事迹,更多的事迹实际上是来自于出身世家大族的人才的。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些故事很多是发生在魏晋南北朝时代,不过是世家大族在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方式下,为自家子弟扬名从而得到进身之阶的方式罢了。 赵红妆并不觉得宋臻想要成名有什么过错,谁不想要考取功名呢?而宋臻的出身就注定了他比很多人都落后,采取一些手段并没有问题。更何况她并不是那些人类的大家小姐,循规蹈矩的念头是向来没有的。 所以她说:“可是这样未免也太憋屈了,以公子的才学,却偏偏这样!” 宋臻抄完了这一页的最后一个字,将笔搁下,舒了一口气,开口说:“穷人家出身不代表今后能够走多远,是不是?想想我们半年之前还在山村里,顿顿野菜高粱,现在已经好多了。”他向来是个知足的人,而且境况的确是在越变越好,只要回想一下自己当初为了束脩随便开口就是胡扯的集句的情况,和如今的样子,宋臻觉得未来还是很光明的。 “虽然春联不能让我一举成名天下知,但是总归还是会有人记得我的,只要我继续努力,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记得这件事。也算是打下个薄薄的印象,这样也挺好。”他这么说,也的确是这么想的。身为一个穿越者,虽然不敢说科举一定能考得多好,但想要成名却有着太多的机会。这也是现在宋臻能够淡然以对的根本原因。 赵红妆却没有注意他具体说了什么,眼睛睁大了望着宋臻,“公子刚才说什么来着,‘一举成名天下知’?又是一句绝妙的佳句!赶紧记下来!” 根本没有注意自己说了什么话的宋臻闻言一愣。其实这样类似的场景在这半年多时间里已经发生过不少次了。因为接受的教育和文化的不同,宋臻在言语中总是会渗透出玄朝没有的东西,在不断的自我纠正之后,那些典型的舶来词和名词之类的他已经能够不脱口而出了。但是如同这样高度精炼的俗语之类,却还是会在这样的场合下稀里糊涂说出来。 这样的语言习惯,让小镇内几个和宋臻稍微熟悉的人都觉得宋臻谈吐非凡,文采脱俗。却常常让赵红妆叹息,可惜那些句子总是零零散散不成诗词,总有些意犹未尽。不过,但凡是她遇到这样的情况,就会央宋臻把说出来的话给记录下来。 像这样话说到一半就歪到记录佳句的事情,发生也不是一两次了。宋臻当下就扯出自己专门用作记录佳句的本子,往上面添了这么一句。 “公子现在虽然声名不显,可只要这一本佳句妙词被旁人知道,那才真是‘一举成名天下知’呢……”赵红妆看着如今已经翻过了半本的摘记本,忍不住说着。这本子上虽然没有记录过完整的诗词,但是只是零星几句话也是绝妙,有这样的才华,如论如何都会出头的。 一句话被人翻来覆去地夸,尤其是被赵红妆夸,宋臻已经习惯了,也不自得,不过笑了笑就作罢,他却在这个时候提起了另一件事。 “五童联保那件事,我和其他几位公子已经商量过了。其实我倒是有些疑虑,虽说我和那杨公子并不熟识,却也觉得,他合该在镇子那边寻几位熟人作保。而且杨公子自幼就长在镇子上,怎么会没有人当保人呢?这里面多半有隐情。” “只是,其他几位公子却都觉得杨公子是个不错的人选,毕竟要找其他人,也只能去找那些从村子里到镇上来参加县试的人了,远远不如杨公子知根知底。我也不好在这件事上多说什么,也只得答应下来了。” 宋臻的确是不能多说什么,因为五童联保原本就是为了互相知根知底,而他这个才搬来半年的人,可以说是最不知根知底的那个人了。 “这事我知道。”赵红妆却直截了当地给出这样一个答案,“公子平时都在读书,自然不会关注那些小事。” “咱们镇子上读书的杨公子,可不止找来的这一位。杨家也算是大户,家里有两位公子,一嫡一庶,找来的这位杨公子是庶子,还是长子,只是他姨娘早逝,在杨家自然没有地位。而嫡子的那位小杨公子,从来都看他庶子哥哥的这位大杨公子不顺眼。杨老爷年纪也大了,根本不管事,家里的事情都交给了小杨公子。大杨公子的境况就更是艰难。想必这一次也是小杨公子故意针对大杨公子,逼得大杨公子找不到人担保,所以才求到了公子门上来。” 宋臻终于了然。他自然是明白嫡子庶子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问题的。如果是这个原因,那大杨公子的举动就可以解释了。 只是这家长里短,着实让人觉得腻烦。想想大杨公子那瑟缩如鹌鹑的模样,也让人觉得可怜。只是到底事不关己,又是人家的家世,宋臻也没有生起多少同情心。倒是觉得自己虽然传过来就差点饿死有点糟心,可总比大杨公子这样不断被人打压来得舒服。头上没人管,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主,还是挺好的不是? 反正五童联保不过就是要进考场的时候才会用到的事情了。宋臻也没有太过在意。 在他现在还毫无所知的千里之外,却发生着另一件事。 第17章 天下谁人不识君 “难得看见品相这么好的海棠花,作年礼送给老祖宗倒是绝了。”眉目清俊,容貌俊秀,不愧是世家出身的公子。封旭捧着一株娇艳美丽,在这寒冬腊月却依旧开放的海棠花,不由感叹道,然后他转过头来看向送上海棠之后就低眉顺眼地侍立一旁的小厮,问着:“这是李管家送来的?” 小厮点头应答:“是,是在蜀地一个小镇买来的,也是机缘巧合在山里找到的花儿。管家吩咐让人精心打理了半年,发觉品相半点不差,花更是常开不败,这才吩咐我将花呈给公子。” “李管家果然细心。”封旭满意地点头,却又在感受到手上触感的时候皱起眉,“只是这花盆未免也太粗糙简陋了。” 宋臻精心找来的陶盆,小心题写的诗句,在他看来是古拙质朴,颇有情趣。然而放在身为楚侯府公子的封旭眼中,却是乡村粗鄙之物,完全看不进眼里。 小厮小心翼翼地回答:“管家说,这上面的诗句文采颇有可观之处……” “再有文采,这样的花盆又如何配得起我封家世家的身份?”直接打断了小厮的回答,封旭皱眉,放下那海棠花,“去把我库房里那白玉瓷盆拿来换给这海棠。把这陶盆丢出去,没得糟践了封家的门第。” 比起管家,小厮更不敢违背封旭这位主的意思,只得接过那娇艳的海棠花,照着封旭的话去做。他是不太懂封旭的讲究的,但是既然公子不喜欢这陶盆,又能有什么办法呢?难道不知好歹地去找管家说公子不乐意用原来的陶盆?这才是两头得罪的事情。 就在花盆被换过之后不久,那原本粗糙的陶盆却被放在了另一人的手上把玩。 “旭公子……果然还是那性子。”一边的中年儒生摇着头道,有点叹息的味道,“李管家是个聪明人,他看中的东西,九成九是错不了的。既然他将这陶盆保存下来,自然是因为这陶盆有其价值。可惜他一番苦心偏偏抵不过旭公子的脾性。” “呵。”手拿陶盆的人轻哼了一声,半点没有把儒生的话语放在心上的样子。他眉宇之间和封旭有几分相似,却少了两分富贵,多了三分沉静。因而陡然一见,却和封旭截然不同了。这人名叫封晟,正是封旭的长兄。不过同那大小杨公子关系从来不好一样,这两位自然也少不了龃龉。 一番话说下来,房间里将那陶盆呈上的小厮低眉顺眼,一言不发,儒生也不再说话。封晟却半点不在意,径自在灯光下去看那陶盆上的字。 他的声音很好听,低低的,又温柔,就像是夜里缓缓流淌的溪水一样,此时断断续续,“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陶土的渗透效果使得宋臻一开始写在陶盆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了许多,但是仔细辨认,却不难看出上面写了什么内容。封晟喃喃念出这一句诗,下意识地轻轻扬眉。 稍稍有鉴赏能力的人,就能品鉴出这是如何精彩的一句诗。 听到封晟念诵,儒生忍不住一挑眉,说:“写的是海棠?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真妙!绝妙!这小小陶盆上竟然会有如此妙句!就这一句诗,就足够让作诗之人留名青史了。想来,李管家也是看出了这其中的不凡之处,才非得将这陶盆一起送到旭公子手里。不过是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慧眼识人为封家寻得英才罢了。” 封晟的手指轻轻抚摸过陶盆上模糊的字迹。 察言观色,儒生就知道封晟是如何看的,顺着往下继续说。“只是就凭旭公子的脾性,非锦衣不穿,非鼎食不咽,这么一个陶盆,他根本就懒得看上一眼。就是有千古难逢的妙句,他也看不下去。又怎么会懂李管家到底想让他做什么呢?” 封晟点了点头,“你说得不错。”一边小心把这粗糙的陶盆放在了自己的桌子上,“说到底,再有文采也没有名满天下,难道封家招揽不来吗?” 儒生立刻接上:“可是是否能够在这样的小事上找到线索,顺藤摸瓜,却是能力的表现了。这一点上,旭公子远不如您。” 半点没有谦虚的情绪,封晟不置可否地点头,“老祖宗的年礼虽重要,可这封家的家主可不是讨好长辈就能坐稳的。” “仔细去打探一下吧,李管家在蜀地停留在了哪些地方,这盆花又是从哪儿买来的。既然封旭丢掉了这个机会,我就捡起来又何妨?”封晟吩咐着。 儒生笑着说“我倒是觉得,若是在蜀地山边的小镇里,依旧能写出这‘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之佳句的人,就算只是在文采上出众,谋略差得一塌糊涂,也能够凭借诗词天下扬名。旭公子要是发现自己错过了这么一个人才,早晚……” 封晟再度笑了笑,他的笑容十分清淡,唇角浮起的弧度很浅,一刹就过。但这细微的表情也落在了儒生眼里,他当即住口不说。 话到这里,似乎就到了尽头,小厮弓着身,就要按照封晟的话语出门去探寻消息,却又立刻被封晟制止。 他说:“先把这陶盆拿到我房里去,放在珍宝架上。” 陶盆,自然根本没资格放在珍宝架上,但是看看那上面的诗句,这么做也没有什么错了。 小厮立刻上前接过陶盆,这才退去。 “没几日就是年节了,年节过后我就出发去寻写下那句诗的书生。”封晟对儒生缓缓说,“虽不觉得封旭对我有多少威胁,权且当做是为封家多搜集人才好了。” “在下自当随行!”儒生立刻站起来,冲着封晟一揖,“愿公子早登楚侯之位!” “天色已晚,你先去休息吧。”封晟也没有来一番君臣相得的戏码,只是这么吩咐,就把儒生打发了下去。他却坐在桌前,思量片刻,终究没忍住展开纸,研好墨,细心在那纸张上誊写下这偶然之间被他看见,差一点就失落的绝妙诗句。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能写出这样句子的人,又是如何风采呢?”他喃喃。 第18章 薄言往诉逢彼怒 二月,年味刚淡,天气还很寒冷。这样的温度总让人更乐意窝在家里,烧着火盆,穿着棉衣,关门闭户不让那寒风吹入。饶是如此,还是让人在寒意上涌的时候忍不住哆嗦。 可就在这样的天气里,宋臻在天色尚且漆黑的时候,穿着一身单衣,站在街面儿上瑟瑟发抖,时不时从唇齿之间发出牙齿打战的声音,和抽气的细细嘶嘶声。 不是他想不开决定自虐,只是科举就是这样,为了防止考生夹带,硬性规定考生不能穿夹袄棉衣,只能穿着不能轻松夹入东西的单衣。就算是天气寒冷,这也是无法通融的问题。在知道这一点之后,宋臻就和赵红妆商量之后,去扯了最厚实的那种布,才做成了身上这勉勉强强有点保暖作用的一身衣裳。 宋臻不太清楚一般的封建王朝科举是如何的模样,模模糊糊的一点概念来自于历史小说。还记得什么进考场带吃的之类的事情,不过至少这玄朝的县试并没有这样的步骤。这大约是因为今天的考试只有一天时间的缘故。中午那顿饭,是县里直接提供的。待遇还成的样子,毕竟就算是县试,也多的是人考不上却总要考的,这提供的一顿饭,因此也算是厚待了。 和他类似打扮的几个书生,就站在他旁边。大家聚拢在一起,勉勉强强得到一点热气,却也被吹拂的寒风一把抓走了。 “咱们为什么这么早就过来?”忍了又忍,宋臻还是觉得这个时候不说点什么分散注意力的话,根本没办法继续呆下去,压低了声音抖抖索索地问其他几位和自己一同作保的公子。 其中一人就道:“自然是为了给县尊大人留下个好印象。” 另一人当下补充道:“况且,早些过来,之后要检查夹带笔墨之类也好早些结束,先进去自然能选到个好点的位置,现在冷点没什么,要是开始作题之后坐到了不好的位置,手都冻僵了,那就是有再好的文采也没办法崭露头角了。” 宋臻明白了,这县试是没有考号和座次的,大家都要自己找位置。加上考场条件算不得多好,所以早来早排队就成了一种必要的选择。 “其实县试不算什么。听闻到了乡试的时候,那是夜里就有人候着,只为抢一个好位置了。”旁边儿有人这么说着,却立刻引来了疑问。 “要是起那么早,如何有精神作题?” “乡试哪里像是县试。大户人家自然打发了仆役做这件事,哪里需要读书人出来呢?” “那不就苦了家境贫寒的人吗?哎!” 渐渐地,围拢在县衙旁边的人越来越多,大多都是这一次的考生。不过说是人多,加起来也就几十个,这还是整个镇子加上周边乡村的所有考生。更不乏那些考了不止一两次,年纪根本就不是如宋臻这样少年模样,脸上都有了褶子的人。 时间已经要到了,宋臻想着等会儿的题目会是什么样子,却发现和自己相熟的那几位公子越发急躁起来。接着,就听见其中一人道:“大杨公子怎么还不来?都已经是这个时候了,再不来就晚了!” 宋臻闻言,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果然,在聚集起来的人群中,他并没有看见那位总是苦着脸的大杨公子的身影。不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下意识地询问着:“他要是不来会怎么样?” “五童联保,人要是没来齐的话,我们要怎么进考场?难道要错过这一次县试了?” “我早就说过这大杨公子莫名其妙找我们当保人有问题,现在好了吧?县尊大人都要来了,他还没来!他到底考不考这一科了!?” “不要着急,不要着急,着急也没用。现在还有时间,想想办法怎么把大杨公子找到,赶快带到县衙来才是真的。” “能不着急吗,要是他不来的话我们四个人都没办法去考试了,这岂不是耽误了功名!” “明明约好了早来的,这大杨公子怎么不信守承诺呢?” 你一言我一语,另外那三位公子都是急得打转的模样,而一开始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后果的宋臻,也察觉到了事情的紧迫。 这个所谓的五童联保原来并不仅仅是确定一下身份,更是要让五个人一同到场才能够入场考试吗?这么死板的规定?不管这规定死板不死板,当下的问题是,如果那大杨公子不来的话,他们四个人就要被连累,没办法入场去考试了! 那怎么办? 宋臻怎么知道怎么办! 原本他就和这位大杨公子不熟,对于他的情况半点不了解,还是听赵红妆八卦了两句方才有了点想法。而要找到一个人,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何况是在大家都等着要进入考场的时候,谁也不愿意随意离开。 只是他现在也完全没有了之前平静的心态,开始焦急了起来,第一场考试他不担心自己是否能够通过,但是他绝对会担心以为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居然不能进考场,必须等下一次! 这才是真正的无妄之灾,谁会想到这样的事情都会发生? 可是再想再紧张又能如何呢? 大杨公子这会儿应该在什么地方?赵红妆说过杨家内部的龃龉,现在宋臻所知道的唯一一个和大杨公子有矛盾的是小杨公子,莫非是小杨公子不愿意看见大杨公子出头,想办法把大杨公子给关在家里?还是说其实只是大杨公子在路上有什么事情耽搁了,马上就会到呢? 纷杂的念头理不出个头绪,宋臻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猜不到。设想有很多种,但弄不清楚到底哪一种猜想可能是对的。即使是对的又如何去处理,将问题解决。 然而日头已经渐高了。白昼取代了凌晨的黑暗照在这小镇的街面儿上,一个衙役的身影出现在了街的拐角,大约是来开门的。 宋臻知道还有时间,等到衙役到后衙去把县尊大人叫出来,他们才能准备进入县衙。 可是大杨公子还没到。 第19章 怎料平地起风波 谁在这种时候不着急呢? 却在这个时候,左右张望的某人发出惊喜的一声:“他来了!” 宋臻立刻转头去看,就见那位大杨公子从街的那一头跑过来,他的脚步有些蹒跚,说是跑,偶尔也走两步,膝盖也抬不太起来,手里拿个装着笔墨的篮子不断磕到大腿上,阻碍着他的动作。等到近了,才看见他头发有些散乱,衣服更是皱褶一片,全然是狼狈的状况。直到大杨公子凑到他们身边,那粗重的喘息声和急剧起伏的胸口还在表明他现在的状态是多糟糕。 他这是睡过头了从城那头赶过来的?还是中间出了什么变故? 宋臻好奇地猜测了一下大杨公子之前到底是出了什么状况。但是他并没有多想,反正只要对方及时赶到了就可以,这样他才能够进考场,之后考试的水准就各凭本事了。对方也无法影响自己不是? 就如同他所想的那样,其他几位公子也没有一个人追问大杨公子是做什么去了。因为追问毫无用处。而且,看大杨公子这个样子,怕是也不太可能考上了。而他考不上,之后自然会和其他几位公子失去交集,所以问不问有什么意义呢? 科举是一条升仙路,每一级之后,人和人就会划分开差别。差别一大,就变成了天堑。 不过几息之后,衙役就到了门口,在考生们的目光中,他打开了县衙的大门,手还扶在门上的时候,转头对着所有考生说了一句,“县尊大人过来之前,谁都不许进去。要有谁不听,今天就别考了!”语气算不上倨傲,但是理所当然。 才开始科举之路的考生自然不比秀才举人们傲气,这种时候也是连连点头,一点读书人被冒犯了的感觉都没有,生怕影响了自己之后去考试。宋臻借着这一点时间平静自己的心情,尽力让自己放松下来,准备之后好好发挥。就算他有九成九的把握能够轻易过了这一关,可总还是不能轻敌的。要是为了一点小事出了问题,那才是得不偿失。 所有人都在等着县尊大人出面。这一会儿,就见大杨公子提起篮子看里面的东西了。 “笔带了,墨也带了……还好还好。”宋臻离得近,听见他低声说着,惊悸未定的音色。恐怕是急匆匆过来,东西都不知道备齐没有吧? 宋臻自己的篮子是昨天和赵红妆一起收拾的。即使没有考过科举,但是宋臻的考场经验并不差,特意多准备了几支笔做备用,其他诸多用具一应齐全,譬如小刀之类。这小刀理所当然不可能是用来削铅笔的,而是在写错了字的时候,可以用小刀把错字从纸上刮去。玄朝的造纸技术就是这样,做到轻薄并不容易,所以用刮纸的方式涂改文字是常见的情况。 然后人群突然安静了下来,只见那县官穿着宽大的官服,踱着步子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好几个衙役。宋臻知道县衙后面有住所,有一些衙役跟着县官生活的话,大概也是住县衙后面? 没什么人直视县官,只有宋臻并没有什么尊卑的心思,趁着空隙偷偷看对方一两眼。第一感觉是对方并非他臆想中脑满肠肥的反派模样,而后突然意识到了科举中选拔本来就是会看脸的,能够当上县官,不说俊美,但五官端正是必然。 只见县官环视一圈,却在看见大杨公子的时候轻轻皱眉,时间很短暂,除了宋臻恐怕没有其他人发现。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大杨公子,陡然发现对方并没有来得及把头发和衣服整理好,这落魄样子,恐怕有点入不得县官的眼。 但他没说话。因为周围没有任何一个人发出声音。 “诸位……读书人!”县官慢悠悠地开口了。 “你不要过来!我要科举!”一个声音陡然打断了县官的发言,所有人都因为这变故而一惊,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这样的时候出声打断了县官的话? 宋臻目瞪口呆地看着就站在自己旁边,神色激动,挥舞着手臂的大杨公子,对方这是怎么了?难道说是有癔症还是什么的? 却见大杨公子此刻看着街那头,脸色涨红,眼睛狠狠瞪着,血丝都要凸出来了,加上之前就混乱的衣着头发,更加让人不太乐意靠近。这一会儿,大家更是飞快就空出了一个圈子,都离他远远地。更有人特意去偷看县官的神色,果然看见了一张黑脸。 而街那头,一个穿着整齐干净的年轻公子带着两个身材高大的小厮走了过来,盯着大杨公子,开口便是一句:“兄长大人!” 这四个字,听上去阴阳怪气,半点没有尊重的味道。 然后下一刻,年轻公子一转身,恭恭敬敬地对县官作揖下去,起身之后说:“县尊大人容秉,在下并非想要扰乱科举之事,只是为了寻我这兄长回家。” 这就是那位小杨公子?这兄弟二人,关系果然不好。宋臻暗忖,却因为之前的事情意识到了另一个问题,小杨公子把大杨公子带走了,他们几个人五童联保,又怎么去考试呢?于是他顿时紧张起来,看着场面上的情况变化,却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至少,他没有小杨公子这么大胆,敢对县官这么说话的。 “你就是不想我科举!”大杨公子攥着自己的袖口,盯着小杨公子,声音都变了,他甚至没注意到在他提高嗓门之后县官皱起的眉,只顾着自己激动的情绪,“你就是不想我出头,这么多年就是这样,你好狠啊!” 小杨公子没有理会他的话,径自对着县官说话:“县尊大人,先考曾经嘱咐过,说兄长大人天赋不够,须得要多学几年,融会贯通之后方才能让他科举。如今我自然不能轻易让兄长大人下场,若是考不好,岂不是坏了兄长的信心,反倒影响了兄长的前程?况且父命不可违,虽然兄长大人已经站在了这里,我却要将他带回去才是。” 这理由十分扯淡,可小杨公子说起来却理直气壮,宋臻简直有些发愣。这样也行?他下意识去看县官的表情,却见县官抚须,轻轻点头。 什么意思,难道县官会接受这么扯淡的理由,直接让小杨公子把大杨公子给带回去吗? 他们家里的事情宋臻没办法管,但是他也要考试,大杨公子走了,五童联保怎么办!? 第20章 风刀霜剑严相逼 宋臻把希望都放在了县官身上,因为按照一般的道理而言,有人要阻碍算是他门下的考生科举,这他总应该要管一管的吧?然而县官对着小杨公子却一点没有要训斥的意思,刚才更是在小杨公子说话的时候点头了,这算是个什么事儿啊! 明明是杨家两位公子的矛盾,到最后却让自己遭了秧,这是什么道理! “县尊大人,我要科举,我要考试啊!”大杨公子也反应过来在这里能做主的并不是小杨公子,当即也冲着县官说话。或许是太着急害怕的缘故,大杨公子虽然记得用上敬称,说出自己的心意的方式却太过直接,让人耳朵里听着不太舒服。 “兄长大人!”语速稍快地打断大杨公子接下来的话,小杨公子这个时候板起了脸,眯着眼盯着大杨公子,缓缓说道:“你如何能对县尊大人这样说话!更何况,纵然是你想要科举,难道就不能过几年再说吗?父亲大人早早就叮嘱希望你准备好之后再来科举,可你却罔顾父命!连孝道都做不到,谈何科举?满腹经纶半点没有把忠孝读懂!” 大杨公子愣在那里。 这一番话说得太重,只要稍微发散加工一下,就能用不忠不孝彻底毁掉大杨公子的仕途路了。 人群里寂静无声,清清楚楚听得见大杨公子牙齿打战的声音,是天气太冷,还是心太冷? 眼见着似乎情况不可收拾,宋臻结伴的另外几位公子按捺不住了,当下就有人上前一步,先对县官作揖,然后再对小杨公子作揖,方才开口说:“小杨公子,您和大杨公子的事情是家事,我们不好参与。只不过如今这件事却并非仅仅涉及到你们杨家的家事。须知大杨公子与我们四人作了保人,他今天要是不能科举,我们四人岂不是要一同错过这次考试?还望小杨公子抬抬手,与人方便。” 不等小杨公子回答,大杨公子的眼里泛起了希望的光芒,他一把拽住出面的这位公子的袖子,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哆哆嗦嗦地说:“对,对,是,是,我要给其他几位公子作保人,现在就进场,现在就进场,不能拖累了几位公子科举!”一边说,他还忍不住想去看小杨公子的神色,但是每每视线即将直视对方的时候,他就下意识畏惧地躲开任何可能和小杨公子的视线对上的可能。 站在人群中的宋臻着实紧张,这件事也直接关联到了他的科举事业,就算是有多少觉得大杨公子坑了他们一群人的想法,但是现在他也希望大杨公子能够入场考试,免得连累了自己。 小杨公子扫了大杨公子拽着旁人袖子的那只手一眼,不露声色,忽而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来。 “并非我想要为难阁下,只是我兄长的确不应该在今天这个日子到这个地方来。何况父命不可违,我在一日,就决计不能看着兄长违背先考的意愿,还请阁□□谅!” 话说得亮亮堂堂,但是意思不过就是拒绝。 几位公子的脸色都沉了下来,前程攸关,他们怎么会不重视?不管杨家两位公子到底有什么龃龉,又要如何置对方于死地,这都无所谓,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挡了他们去攀那青云路! 当下,另一位公子就想要上前继续说话,却被人一把抓住了手臂! 下意识地看过去,却是同来的同伴。 见对方看过来,同伴立刻飞快地抬了抬下巴,示意对方去看县官。 原来此时县官已经皱起了眉,一副不快的模样。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他们上去再说两句也无妨。但是今天是县试!科举考试的第一场!而他们是考生! 和之后糊名誊抄避免考官和考生有关联的考试不同,才开始的县试更像是班级内部的考察,同样的文章和字句,如果老师更加偏爱某个学生的话,多半就能够得到高一点的分。换而言之,县官对他们的感官态度,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县试的成绩。如果今天给县官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就算是进了县衙考了试也无用!而且在之后的几年甚至十几二十年,他们都还要在县官这里反复考过县试! 宁可选择失去这次机会,也绝对不能让县官感到不高兴! 宋臻就在旁边,自然察觉了个中变化,然而和其他几位书生不同,他现在的境况虽然不错,但终究没有家人支持,更是缺少银钱。要是拖后一年时间再考试,就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故了。要知道,就因为他抄书稍微多了一两本,都让书斋里其他抄书换钱的书生对他多有怨言了。既然如此,他就不能在这种时候沉默。 今天是大日子,假如只是和小杨公子争论的话,就是让一切更加混乱,县官必然会因此不悦。 最佳的解决方式,必须维护县官的面子,让他自己乐意保大杨公子,同时还不能够损坏自己的形象,须得有读书人的风范,更不能公然反对小杨公子所说的忠孝等等规则。 简直像是走钢丝绳,着实太困难。 宋臻看了一眼大杨公子,对方哭丧着一张脸,狼狈不堪的模样,手里已经没有了之前那位公子的袖子,却维持着攥紧拉扯的姿势,看上去颇为奇怪。大杨公子左右搜寻着是否有人出来为他说两句话,但是所有人都回避了他的目光。于是他把视线落了下来,这会儿他看着小杨公子袍子的下摆,就好像他不过是杨家的仆人,而不是小杨公子的庶兄一样。又或者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区别? “……我们是亲兄弟啊!”半晌,他才吐出了如此软弱无力的一句话,带着重重的啜泣的声音。 有心中不忍的人悄悄别过头去,但是谁都没有在这种时候出头的意思。 却忽而一个少年分开人群上前两步站了出来,开口就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哎!” 这又是谁? 小杨公子看着对面那年纪尚轻的年轻公子,只觉得陌生。不过,也只有这样不谙世事的少年人,才会在这种时候出来给他这庶兄说话吧?也不怕牵连了自己? 事已至此,小杨公子半点不担心自己的庶兄还能翻出什么浪来,挑眉就等着看这小公子能说出什么花儿来。左右再说什么也影响不了事情的结局,就当个乐子看看吧。 第21章 同根相煎何太急 来不及去观察县官的表情,顾不得那边同伴生怕自己牵连他们不被待见。宋臻早就知道自己出来之后会这样,但是他还是这样做了。 在旁人的眼中,这少年公子正是虽因为年纪,还显得有些瘦小。可他眉眼有神,鼻梁笔挺,面容白皙,好一副美男子的皮囊!而这小公子脸上更是一片温和淡然,让人不由心生好感。 但是这种时候出来说话,岂不是要断送自己的前程吗?何必呢? 宋臻的眼神落在大杨公子身上,带着点怜悯的意味。接着他又抬头,看了看小杨公子,然后轻轻摇了摇头。 他向前跨了一步,站到了大杨公子身边,然后缓缓开口:“煮豆……燃豆萁,漉豉以为汁。”他抬起手,在大杨公子的手臂上拍了拍,像是对对方的安慰。 然而周遭一圈的人都陷入茫然,他们不明白宋臻这说的是什么。现在是什么情况,怎么和煮豆子扯到了一起? 小杨公子倒是看出来了,这人是想要作诗?难道他要在这样的场合之下作诗讽刺自己吗?没用的,只要抓住了父亲遗命这一点,大杨公子就决计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一首诗,又如何?更何况这小公子开口竟然是煮豆,和当下有半点相干吗?他脸上纹丝不动,平静地看着宋臻和大杨公子。 几位结伴而来的公子反而更加不安,和旁人一样,他们现在也不明白宋臻在做什么,明明是这样尴尬的情况,如果说为了今次县试而出头,虽然他们担心得罪县官,但是或许宋臻没考虑到或者有所依仗,所以才出来也是可能的。可是他站出来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一句闹不懂是什么意思的诗句,又是怎么回事? 宋臻自己却太明白他要做什么了,他或许对自己没信心,但是对于他所知道的名篇,却绝对有信心。 从头到尾,宋臻虽然因为不太理解玄朝的诸多制度而有些迷糊,但是他很清楚,他的目标是有一个过得去的功名,在功名之外有个文人雅士的名声,这是他目前所知最合适也是最舒适的生活方式。但是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前两次考试他觉得自己能够通过,但是之后各种咬文嚼字对一个点阐发出各种他无法理解的理论的题目,对朝政进行议论的题目,骈文八股,他根本就不敢说自己能写出合格的东西来! 然而,一条捷径就在眼前。 县试第一名,所谓的县试案首,是不需要担心之后的府试和院试的,只要成为县试案首,在院试的时候如果不是闹出了谋反之类的大罪之类的,会直接被选中成为秀才。即使文章差了也不必过分担心,这是上官要维护地方官选拔人才的脸面的规则,即使没有明摆着写出来,但这规矩从来就没有动过。 所以宋臻想要让县官对自己产生赏识之心,想要对方将自己点为县案首,这就等于他在之后就不必担惊受怕生怕没有考好。 此刻的宋臻抬起头,看着小杨公子,继续着自己心知肚明的诗词背诵。只见他放下拍在大杨公子手臂上的手,缓缓往前一步,“萁在釜下燃,”又前进一步,“豆在,釜中泣。”声音抑扬顿挫,让周围的人们即使不太明白他到底是何用意,却还是因为读书人对诗词的敏感下意识地开始仔细聆听他到底念诵了如何的一首诗。 只是到现在,这首诗还是平平无奇,不过是在说煮豆的事情,半点不能让人觉得这一切和当下的事情有多大的关联。 至少,小杨公子的眼神里没有多少波动,他看了看比宋臻高了许多,却畏畏缩缩似乎想要躲到宋臻背后去的大杨公子,又瞥了一眼县官此时此刻的表情,猜测着之后县官会如何收拾这个突然出来想要出风头的愣头青,最后才上下打量了一下宋臻,暗叹可惜了这皮相。虽然相貌不错,人却不够聪明,强出头这种事并不是对方应该做的。尤其是在此时此刻。 宋臻轻蹙双眉,温和的面容上笼上了一层沉重的意味,他在小杨公子看过来的时候,毫无退缩地和对方双目相对,没有攻击和针对的味道,反倒表现出了疑问的感觉。接着,宋臻又缓缓向前走了一步,“本自同根生……” “咦!?”不过是半句诗,却让围拢的书生们产生了轻微的骚动,之前的两句诗太寻常不过,然而接下来这半句,却奇峰突起,恐怕不凡!就连一直黑着脸的县官在这个时候也稍稍松动了眉头,竖起耳朵想要听听下一句是什么。 “相煎……何!太!急!”伴随满含疑问和心酸的半句诗,宋臻又踏了一步,站在了距离小杨公子半臂远的地方,就这样注视着对方。轻轻眯起的眼,下压而皱起的眉头,无一不表现着他的痛心疾首和无奈不解。 这目光似乎有力量,像是在诘问,或者是怒斥。偏偏所有的口气却是委曲求全,让人有火发不得。小杨公子和这目光对上,身体向后一仰,竟然不由自主地退了半步!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这一刻县衙前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看着小杨公子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平静破碎,瞪大了眼,拉下了嘴角,震惊又茫然,还有更复杂的愤怒无奈等等情绪,交织在一起。 没人可以指责他说他为了父亲生前的嘱咐不许大杨公子科举是错的,即使谁都知道小杨公子就是在打压自己的庶兄。杨家是小镇的大户,县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个面子,而没人会拂县官的面子。事已至此,那里还有大杨公子翻盘的余地呢? 但是,但是这个年轻公子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开头平平无奇的一首诗,到最后却成了这样的结果?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并非讽刺,颇具文采,甚至委曲求全。就这么一句,竟然让他辩驳不得。这个时候再把父亲遗命拿出来说都没有用!话没有说透,但是谁都知道自己要是继续坚持带走庶兄,今天就落不得个好名声! 小杨公子下意识去看县官的表情,却见对方轻轻抚须,嘴唇蠕动,竟然是将刚才那一句诗反复咀嚼,脸上的欣赏赞叹之意不是个瞎子谁都看得出来! 不用再说,今天,他是栽了!明明是十拿九稳的事情,硬是让庶兄借了路人的风,逃出生天了! 第22章 妙笔生辉一万卷 “好!”一声惊叹的叫好,原本还黑着脸站在那里的县官,此刻拍着手,满脸激赏的神色,含笑看着站在那里的宋臻。 这一声叫好也惊醒了还在反复咀嚼体会短短一首诗妙处的学子们,几乎是紧跟着县官的一声叫好,嗡嗡的声音就响起了: “当真是绝妙!” “没想到这小公子年纪虽轻,却能作出这般气象的诗来!” “以我观之,这首诗当能流传千古,如今我们竟然能够亲眼见证此诗作出之景,也是不枉了!” “定要写下文章,将今日盛况记录以传后世子孙!” 在这一刻,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宋臻刚出口的一首诗里,全然忘记了事情的焦点原本是在两位杨公子的争论之上。这也难怪,对于和谐一辈子都想着靠着科举改变命运,平日里除了读书读书读书也就能吟诗作对的书生而言,一首诗能让他们关注的地方太多了。加上还卯着劲拐弯抹角地拍县官马屁,不自觉就转移了重点,半点不记得大小杨公子的事情了。 大杨公子虽然因为小杨公子的到来显得失态,可并不是个蠢人,当下就知道宋臻这首诗算是彻底把他拉起来了,原本颓丧的样子一扫而光,先去看了县官的笑容,有了几分底气,方才去看小杨公子的表情。 小杨公子什么表情? 县尊当面,他自然不能摆出一张臭脸,惹人不快。然而原本十拿九稳的事情落到这个程度,他又怎么可能愉快呢?所以现在的小杨公子面无表情,冷冷淡淡地站在那里,待到大杨公子看过来的时候,嘴角却生硬地扯了扯,对他阴阴一笑。 大杨公子肩一颤,立刻别过脸去,尽管眼珠子不自觉地往小杨公子那边扫,脖子却梗住了一般,动也不动。 没人关注他们,人群的焦点在于宋臻。 此时的宋臻一转身,正对县官。吟诗时的疑问难过的表情已经全然褪去,此时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个含蓄的微笑来。他望了县官一眼,施施然一振衣袖,弯身作揖,同时嘴里更谦卑地说着客气话:“还请县尊大人恕在下无状。” 在那一首诗的光芒之下,县官哪里会和他计较这个?联想到这书生即将要在自己手下考试,与有荣焉,县官更是满面红光,几步走下来,扶住宋臻的手臂,笑着说:“要是如此精彩的诗作就是‘无状’的话,本官可要盼着你天天‘无状’了!” 宋臻还要谦虚几句:“短短时间,敷衍而成,县尊大人过誉了。” “这哪里是过誉,文采惊世,当得起,当得起!”县官说着,却不少人开始思索,他说的文采惊世,当得起的是那首诗还是宋臻这个人呢?这里面的隐意思可就深了。 县官一只手拉着宋臻的胳膊,一只手捻着胡须,越看宋臻越是欣赏。自家人知自家事,蜀地虽文风兴盛,但真要说起来,到底和江南有所区别。多年以来,江南人总是占据了科举大头,更多的是文坛领袖,当县官的,要是在江南之地也可说自己文治如何如何,可在这蜀地话却有些说不出口了。 现如今,这年轻公子出自自己治下,若是他扬名,岂不算作是自己的治理成效?再看宋臻的相貌,更是仪表堂堂,斯文俊逸,虽然年纪还小,却看得出今后风采如何。若不是他着实没有女儿,怕就要把自己女儿订给这少年公子了。 “今日是本县县试的大日子,本官虽想要和你畅谈一番诗词真意,却还要先完成朝廷之职了。”县官如此说,然后拉着宋臻一路走到了县衙门口,吩咐几个衙役,“来,先给这位公子和他的保人录下身份。”说完,终于放开了宋臻的手臂,却还看着宋臻,一副颇为欣赏的模样。 “多谢县尊大人!”宋臻赶紧退后一步再作揖,却也知道,自己今天走的这一步算是成功了。不仅成功进入了考场,更是借此得到了县官的欣赏,而这对他之后的影响将会非常大! 只要不是有另一位真的惊世天才出现,这县案首,他就是十拿九稳了!别看县官并没有询问他的名字,不过是为了避嫌而已。县试并不严密,等会儿县官只要在他作答的时候看一眼卷子就可以“酌情”了。 其他几位和宋臻一同作保的公子,连同大杨公子都赶紧上前来,因着和宋臻五童联保的缘故,此刻他们也是与有荣焉的模样。说到底,比起周遭的人来说他们和宋臻的关系可算得上更亲近了,能够和有文采的人交游的人自身也不会太差,这就是他们此刻骄傲的来源,不过是面子。只是,若是这一次他们没有考过的话,就不用去想什么和宋臻交游之类的事情了,不够格! 登记了身份,几个人就率先进了考场。只有大杨公子衣冠不整的狼狈模样让人有些不齿,如何这样的人都能和宋臻那样的人物结识了呢? 因祸得福,他们倒是能够第一批挑选足够好的位置了。宋臻心态平和,他自然是知道自己做了会有什么后果的,其他几个人却有些激动,碍于马上就要考试,没能敢和宋臻搭话,但屡屡看过来的目光却让宋臻感觉到了。有其是大杨公子,那带着感激的目光和脸上的表情,足可以证明他对宋臻是多感恩戴德。 只是宋臻却不不想和他多有关联。先连累了所有人,如果不是他想办法出头的话,现在就不会有他们站在这里准备考试的事情了。而遇到事情不沉着冷静,反倒慌乱甚至哭号,这也是宋臻不喜欢的。不过想来之后他也不会和其他人有太多关联了,于是也不理,选了个光亮也不靠近门口或者通道的地方,坐了下来,闭目养神,等待开考。 对于许多人来说,改变命运的第一天,县试,在早上的一番波澜之后就这么平平静静地过去了。 心有底气的宋臻自觉题目做的还不错,好生检查一遍之后就交了卷,看县官扫了一遍卷子之后对他颔首而笑,心下明了,施施然离开县衙。 第23章 滴水之恩涌泉报 不是到了后面严格的考试前,如同县试这样的考试,是允许考生提前交卷的,而且越是提前,越是能够表现出考生的功底深厚,资质过人。在一些读书风气浓厚,考生众多且水平也高的县,县官甚至直接采用让最先交卷的几个人通过,其他人刷掉的方式来进行考核。当然,这也要头几名的卷子不出错才是。 宋臻虽然在一些细节上有些糊涂,然而涉及到关系他未来美好生活的科举,他却很精,考试技巧和一些小手段都探听到手,并且一一应用。无论是让县官赏识还是提早交卷,今天都做得十分不错。如今怕是板上钉钉能够夺取县案首的位置了。 心情愉悦到几乎要哼小曲儿,宋臻出了县衙,径直往家里去。出门的时候宋臻看了一眼,小杨公子自然没有继续呆在县衙外,多半也是回去了。宋臻倒是觉得,虽然大杨公子这一次成功参加了科举,可只要他晚上还要回家,之后还得呆在杨家,他就还是得面对小杨公子。之前看他对小杨公子那么畏惧,果然是地位不对等。所以他要是考不中,就这一次违逆了小杨公子,之后就别想好好过了。考中了,他还是这个脾气,也只能被欺压。要是他自己硬气起来,那还说不一定。 终究是别人的事情,宋臻也懒得管。想来虽然今天是因为他的缘故才让小杨公子铩羽而归,但对方也是有脑子的人,自然不会为了赌气而开足一个县案首不是?就算这一次真的出了什么差错,他没能成为县案首,可是那首诗在前,害怕自己名声受损的人也会尽量别招惹他。 路走到一半,却突然被人叫住了—— “宋臻!” 现如今,人人几乎都是用“宋公子”来称呼宋臻的,唯一一个会叫他宋臻的…… “顾衡恩?”一转头,就看见了在熟人面前总是罗里吧嗦的阳光少年,宋臻对他笑了笑,“今天好像没有集市?你怎么来了?” 以宋臻不太和外界接触的生活来说,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最后真正稍微熟识的人也只有两个了。一个是跟着他生活的赵红妆,另一个就是这自己贴上来,开朗外向甩都甩不掉的顾衡恩了。之前还在村子里的时候,顾衡恩就经常有事没事到他家来,偶尔捎带点柴火,帮忙打水之类的。后来宋臻搬到了镇子上,顾衡恩就在每次赶场下山的时候过来看看他,现在宋臻家里院子新换的篱笆也是他帮忙弄的。 只是宋臻依旧只把对方定位在稍微熟悉的人这个界定上,即使宋臻戒心不算重,可作为一个穿越者,在短短半年时间里想要对陌生的世界产生归属感,进而对其他人轻松卸下防备,还没那么简单。 宋臻不过随口一问,却见顾衡恩短暂地一滞,之后那万年不变的笑容就重新耀眼起来,晃得人眼花。 “你看你都考科举了,我还比你大,自然也到了该外出浪迹江湖的时候,当然就该收拾行李准备闯荡四方了!”他这样说。 这个时候,宋臻才发现顾衡恩身上的一些细节。他的裤腿小心地用绳子扎了起来,大约是方便行走,鞋边儿和裤子后面留下了一些泥点,想也知道今天并非赶场的日子,没有车,他就只能几十里山路走下来。鬓角和额头上还留着汗水的反光,明显是有些累了。他的手里提着个包袱。这包袱鼓鼓囊囊的,完全不像是随便出去一趟应该带的东西,反倒像是带上了整套家当。而之前刚好经历过大小杨公子的龃龉,当下宋臻就有了点猜测。 顾衡恩的父母已经去世了,而他家当家的是他的哥哥和嫂子。在之前,顾衡恩在外学武还好。等到回了家,兄嫂养供养小叔子,说不得就觉得心里不快,嫌顾衡恩花费太多,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是分家,让顾衡恩自己走了。 说是闯荡,其实就是被赶出来了而已。 “……那你今晚打算怎么安置?”既然顾衡恩不说透,宋臻也不会去揭穿,只是这么问了一句。 “先,先找家客栈住下好了。”有点局促地提了提手里的包袱,顾衡恩敏锐地察觉宋臻的了然,还是说出了自己之前的打算。 事已至此,宋臻也不能不管,看顾衡恩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仓促之间离开的,所以宋臻开口说:“别去客栈了,你先到我家住两天好了。家里还有空的房间,你也好好整理一下看看之后到底要做什么,光说是闯荡,也没有个具体目标,这是不行的。” 话说完,宋臻也不等顾衡恩推辞拒绝或者说点别的话,直接转身就往自己家走。说到底,顾衡恩答应不答应对他来说并没有根本的影响,只是顾衡恩在之前有照料过他,这个时候算作是还回去罢了。 顾衡恩站在那里,宋臻的话让他有些踟蹰,不知道是否应该直接按照对方的话语去做,脸上的表情也有些欲言又止,他本想推辞一二,谁知道宋臻说完之后转身就走,当下愣在那里。等到宋臻走出六七步远之后,他下意识仰起脸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天空,吸了吸鼻子,然后低下头,追上宋臻,跟在他身后前行。 宋臻的个子比他矮了一大截,腿自然也短了点,虽然走路速度不算慢,比起顾衡恩一贯的步伐来说却短了许多,于是顾衡恩就往前两步,要靠到宋臻后背的时候就站定停一步,接着再继续走,看上去很是奇怪。 直到到达宋臻家。 “红妆!”推开门的时候,宋臻叫了一声,就见赵红妆从房子里缓步走了过来,还没抬头,开口第一句就是:“公子回来了?公子今天早上的风采可是已经传遍了整个镇子呢!” “嗯?”宋臻眨眨眼,早上?是说那首诗的事情? 然而赵红妆已经看见顾衡恩了,诧异地问了一句:“顾公子怎么来了?我还以为你要到月末才会来呢!” 第24章 望溪文集阮亭诗 顾衡恩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鼻子,不太知道如何回答赵红妆的疑问。和赵红妆相处稍微久一点,就会发现她是个除了对宋臻极好之外,对其他人总是有点挑眉瞪眼的脾性,也不是性子不好,这种差别待遇很大程度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人们面对一块绝世美玉和一块顽石的差距。 或许,是因为宋臻以后是要科举当官的人?今天不就是县试么…… 还没等顾衡恩想到回答赵红妆的方式,赵红妆就已经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宋臻身上。准确的说,是她刚才询问顾衡恩也不过是顺口一问,注意力根本就没有移开过。 “那是自然,”她接着宋臻的话说,眉梢眼角都是欣然的笑意,“如今整个镇子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公子五步成诗,文采震惊县尊,更折服其他诸多公子的事迹!更有人说,当初公子既然能创造出‘春联’这样的风雅之物,就足可见世有生而知之者,一首诗也不过是小意思罢了,将来定是要高中状元,称王拜相呢!” 赵红妆语气恳切,自然带出了与有荣焉的骄傲感,偏生这样的语气却让宋臻觉得脸上有点燥得慌。 自家人知自家事,打油诗或者流行用语之类的,宋臻倒是能够自己创造一些。然而真正要流传千古的佳句妙词,如今的宋臻,也完全是靠着照搬恢宏的华夏文明才能达到效果。即使在不同的世界,这样将他人作品冠以自己名义的行为,也是彻头彻尾的卑劣。只是再强的道德感抵不过现实。 现实,现实就是大杨公子的遭遇。仅仅是身份出身就足够把他逼到墙角,甚至在今后也不知道是否能够看到出路,不考科举就永无出头之日。现实是宋臻如果没有文人身份,不去考科举,不出名,又没有家人庇佑受不了低人一等的生活,他在玄朝也就是个苟且偷生活不了多长的情况了。 所以他的原则必须为了生存让路。他必须抛掉羞耻感和道德,借助诸多记得的佳作让自己能够更好地活下去。而想要生存,无可指摘。 “高中状元,称王拜相?这可是半点不敢想。”宋臻回答道,他现在也就是对自己拿个秀才功名有把握,之后就是考个进士尚且不敢说,谈何状元呢?至于称王拜相,这不仅仅是宋臻做不做得到的问题,而是这么做之后有没有好下场的问题! 读史使人明志,和信息量匮乏的玄朝一般人相比,宋臻非常清楚绝大部分的权臣要耗费多少精力和手腕,而下场又是如何情况。这才是他一开始就半点不愿意自讨苦吃真的考太好的根本原因。 和宋臻生活了不短时间,赵红妆也知道一点宋臻的志向。在她看来,宋臻更像是那些高洁之士,不乐意和那些追逐功名利禄的人同流合污,这样的性子更是她所喜爱的,于是也不继续说科举的事情,一转话头继续赞道:“五步成诗之举,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已经有先生说要将这盛事刻在碑上,以传后世呢。” 这也太夸张了一点,不过就是一首诗,至于还要刻个碑之类的吗?宋臻有点被惊吓,但转念一想却豁然开朗。这根本就不是因为他弄出了多出色的诗的问题,而是人家可以借着刻碑留个名字算作青史留名的问题。他那诗作不过是个引子罢了。 所以宋臻也不去惊叹自得,这世上谁不精明呢?看赵红妆一副话还没说完的模样,他凑趣地开口说:“还有什么?一起说出来好了。” 赵红妆眯眼笑着道:“因着公子五步成诗,如今已是人赠雅号‘宋五步’啦!” 啥? 顾衡恩用惊叹敬佩的眼神望了过来,宋臻却有如雷劈。 “宋五步?”他重复了一遍这外号。 赵红妆点头应答:“对,宋五步,这可是古往今来的头一号呢!” 五步,五步,他当时为什么就光顾着表现出自己的风度,只走了五步呢?就是原来的七步也不是不行。可提起五步,似乎也只有五步蛇这东西才是大家所熟知的吧?说是雅号,却和诨号似的,半点没让宋臻感受到风雅的气度。 可这到底算是对宋臻的称赞,他虽然不太喜欢,也不好说什么。 想想,大约是因为镇子太小,真正的文人着实不多的缘故吧,附庸风雅者能取出这样的名字,也不是不可理解。将来等到宋臻的名声更大的时候,应该就能够有好一点的别号了。 比如,宋春联? 更难听了。 这到底是说他是个卖春联的,还是干脆就是赔钱的“送春联”啊? 收拢自己胡思乱想的思绪,说到底,别人给自己取个什么别号,那也是宋臻难以控制的。当下只对赵红妆说:“这些先不提吧,这次县试,我倒是有把握应当能考中。裁剪新衣可都要准备好了才是。” 接着他又转过头来,对着顾衡恩开口:“你也看了,这几天家里怕是会很忙碌,顾不上你。所以你也别当自己是外人,该做什么做什么。我都科举了,你也是时候好好想想今后应当做点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了。志当存高远,这道理你应当是懂的,别为了一点小事就破罐子破摔,徒惹烦恼。” 顾衡恩安静地点点头。 “红妆,顾衡恩要在家里住两天,就住在后面那间空着的房间里。这两天我怕是要和县里的其他公子们交游,每天晚上才能回来。你就多照顾他一点。” 赵红妆瞥了顾衡恩一眼,笑吟吟地说:“知道了,顾公子也不是生人,年纪也不小,恐怕也不需要我多照顾什么。”话里话外像是说她根本不会照顾对方,又像是说照顾对方是个轻松活计的意思。让顾衡恩有点不安。 宋臻却没感觉,在他心里赵红妆是个没什么多的心思的好女孩,见她答应下来,他就不担心了,立刻就转开了话题:“日头也要落了,今天的晚餐有什么菜?中午县衙那饼子太干了,到现在还让我喉咙里干得发疼呢……” 第25章 人间无路月茫茫 估摸着第二天就会上来一群人和自己套近乎,宋臻早早就睡下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天都还没有亮的时候,他就已经听到外面有人在叫了。 小心翼翼的,带着试探意味的,幽幽的,几乎让人想起半夜不敢看的故事的声音。 “宋公子?……宋公子?” 这声音不大,细如蚊讷,扰得人睡不舒服。宋臻翻了个身,再好的性子在这种时候都会变得暴躁起来,恨不得大声吼一句:“闹个鬼啊!”就是按照他昨天睡觉的时间而言,现在也决计不是起床的时候,现在连鸡叫都没有呢! “宋公子?……宋五步?”那声音还不停。 半梦半醒,宋臻肝火有点旺,搞什么,这是要玩周扒皮的半夜鸡叫,把他半夜就叫起来吗?这些人到底脑子是怎么长的,想要和自己打好关系,一窝蜂冲过来他能理解,这么早的时候叫什么叫,叫什么叫! 然而宋臻从来不是那种会大声吼斥责对方的人,即使是半梦半醒,他也记得自己需要保持仪态,不能让旁人觉得他飞扬跋扈。所以他只是翻了个身,把被子往上一拉,盖住耳朵了事。不管怎么样,尽量遮蔽那不断叫着他的声音吧,别搭理对方就是了。 可是那叫着宋臻的声音并不放弃,还在呼唤:“宋公子……宋臻?宋臻?” 宋臻捂着耳朵,又翻了个身。 “吵你娘亲!大早上的嚷嚷什么!给老娘滚!”一声怒喝,赵红妆的声音伴随着乓的丢出什么东西的声音一同响起。 一声闷响,砸到了什么。 然后那叫声就这么停息了。 满怀着对赵红妆瘦弱的身体能吼出如此豪迈的嗓音的敬佩,满怀着对平时温柔的赵红妆竟然也有如此一面的惊诧,满怀着对赵红妆直接解决了问题的感激,宋臻重新沉入了睡眠。 然后在鸡叫三遍之后精神奕奕地起床。 不习惯让赵红妆来伺候洗漱,所以宋臻起来之后整理衣衫,梳理头发耗费的时间往往比较漫长。等到他打理好一切,走出房间的时候,饭桌上已经摆好了才做好的早餐,赵红妆把一点泡菜端了上来,顾衡恩坐在桌边,正等着他。 露出带着点歉意的笑容,宋臻问顾衡恩,“今天早上没有被吵着吧?” 顾衡恩看起来十分茫然,他摇了摇头说:“怎么了?我这一觉睡得挺好的。” 赵红妆瞥了顾衡恩一眼,勾了勾嘴角。 习武之人皮糙肉厚所以对那扰人清梦的叫声毫无感觉?不然反倒是离得远一点的赵红妆吼了一声?宋臻也没多想,只是觉得,既然顾衡恩要走习武的道路,这警觉性未免也太差了一点不是? “先吃早饭吧。”作为一家之主,宋臻当仁不让地先动了一筷子,早点吃,吃饱一点,今天的节奏很明显就是他没办法好好吃饭,所以这一顿一定要好好填饱肚子,要顶后面的几顿呢! 紧赶慢赶刚刚吃完早饭,就听得房子外有人的声音。 “宋公子可是住在这里?” 想要套近乎的人,来了。 宋臻抓起昨天就准备好的银钱,放在袖子里,匆匆擦了擦嘴,然后站起来,“红妆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不妥?” 赵红妆上下打量着宋臻,点了点头,“公子英姿勃发,没什么不妥。”温柔如水,半点不像是怒吼出“给老娘滚”的那个人。 宋臻当下就交代顾衡恩说:“你要是没事儿干就自己出去逛,不过我劝你还是先想清楚自己以后要做点什么再说。毕竟也是个男子汉了,要有自己的想法,别自暴自弃随波逐流的。”交代完,转身就准备出门了,“我晚上回来,红妆给我留点饭菜,今天估摸在外面没办法吃。” “哎!”赵红妆答应下来,目送宋臻出了门。 这个时候,宋臻家外边儿已经站着好几位书生了。宋臻看着,有昨天的时候在考场里见了的,还多半都是哪些沉着冷静,当是有自信能考上童生的。而那些眼生的,想也知道是认为宋臻够了资格和他们结识的,已经过了县试的前辈们吧。 九成九是没有那个缺德到鸡都没有叫就跑出来扰人清梦的没脑子的家伙。 所以宋臻脸上挂上温和的笑意,迎上去,“不知诸位兄台来寻在下,有失远迎,当真是罪过。” “宋公子有礼了!” “宋公子不必如此客气!” 七嘴八舌,争先恐后,所有人都是有礼有节的热情模样,半点让人不觉得这是为了县官对宋臻的欣赏,为了宋臻念诵的一首足可传世的诗而在拉拢人情。读书人,脸面还是极为重要的。 “这位是张公子、这位是黄公子,两位公子都是去年考过府试的童生,如今,只要过了院试便是秀才功名了!” “陈公子和刘公子昨日同宋公子一同考试,怕是不久之后几位公子便都金榜题名了!” 互相拉拉扯扯介绍一番之后,才结识的几位公子就结伴去茶楼了。说是要谈谈诗词歌赋,和宋公子好生讨教一番。宋臻也欣然应下,和其他几位公子一同离去。 呆在屋子里,却把外面的事情听了个七七八八的顾衡恩,有些迷茫。 他认识的宋臻,有孩童时一同玩耍的久远记忆。有山村中对诸多事物束手无策,需要他帮助的形象。有绞尽脑汁给小孩启蒙,却怎么都教不通的样子。但如今,这个被诸多书生簇拥,刚考过了县试,前程一片光明的宋臻,他却感到陌生。昨天和今天,宋臻都告诉他要好好想想今后做点什么事情,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态,都像是足够被依赖的人,而非顾衡恩之前一直莫名以为被他所帮助的人…… 这不由让他心下失落,甚至恐慌。 被兄嫂赶出来,顾衡恩本来想着是浪迹天涯,也没什么好牵挂的。偏生被宋臻给收留了,他很感激,也不过是觉得以他和宋臻的关系,收留他一二也没什么好说的。可是当宋臻不是那个和他差不离的儿时玩伴,不是被他帮助良多的人,而是根本就不需要他,甚至是以像是长辈一样的态度面对他的时候,顾衡恩觉得心里难过。 他不愿意这样,至少不愿意在这样的时刻呆在家里,连自己的出路都不知道。却看着宋臻选择了方向之后,就这么远离所有的过去。 所以就像宋臻说的那样,他也必须做决定了,今后要成为如何的一个人……? 至少,不想被宋臻抛在后面。 第26章 断肠谁伴月为俦 无论在哪一个朝代,想要和人交际,喝酒聊天都是必备的技能。 小镇这地方并非没有所谓文人雅士所喜爱的风月之地,不过这初次相见,又是宋臻才考过了县试的日子,这一行人最终还是没去那等地方,到了晚上的时候,也不过是在酒楼宴饮一番。宋臻倒是从来不太知道自己酒量如何,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反正等到所有人都喝趴下的时候,他还尚留一线清明。颇有于马上斩大将军的自得感。 把小二叫来,付了帐,多留了些钱让对方把这横七竖八醉的迷迷糊糊的一群人送回各自家里去。虽然心疼好不容易才挣来的钱财,但是宋臻知道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是不能小气。男人中间,混得好的人至少有一个出手大方作为标志。宋臻不至于打肿脸充胖子,但是他这厢一付账,就足够给今天的几位留下足够好的印象了。 天色将晚,涓滴余晖有心无力地染黄了天边一片云。再过一段时间就到了宵禁的时候,宋臻不由加快了脚步往家里去。 说实在的,现在他还不算太饿,只不过肚子里晃荡的全都是酒和茶,稍微等一等就都变成水了,这样的情况下想着家里的饭菜,只觉得有些痨肠寡肚。 酒楼里还算是高朋满座,这道路上,却已经没有什么人烟了。宋臻穿街过巷,偶尔和另一个行色匆匆忙着回家的人擦肩而过。 再穿过两条小巷就到家了,他算是归心似箭,却不防在一转弯即将踏入小巷的时候,猛地撞到了谁。 “哎呀!”轻柔的声音突兀响起,却见一位穿着鹅黄襦裙的姑娘被他撞上之后,一个趔趄就要向后倒去,巴掌大的小脸儿上浮现无所适从的不安和即将摔倒的惊恐。 反应并不慢的宋臻下意识地上前一步,扶住了这被他撞倒的姑娘,然后他立刻反应过来这并不是一个男女接触相对宽松的世代,再确认对方站稳之后,立刻撒手,后退一步,深深一揖,“方才情急,冒犯姑娘了。” “宋公子何出此言?若不是公子援手,茵茵怕是已经摔倒了。”软软地说着,这自称“茵茵”的姑娘便款款前行两步,伸手来扶宋臻。 不等这姑娘的手接触到自己,宋臻就先起身。他自己倒并不将这些当做一回事,刚才碰到这姑娘也好,对方要来扶自己也好。可是瓜田李下之事,能避还是避吧。想想今天宴饮的时候企图将自己的妹子介绍给他当妻子的一群人,宋臻觉得,在自己真打算要娶了谁之前,还是注意一点为好。 茵茵姑娘并没有因为宋臻避开她的扶起而恼怒,只是自然地收回手,用一双明亮的眸子凝望着宋臻,柔声道:“宋公子今日去哪儿啦?怎么这么晚方才回家?” 这熟稔的态度,好像她和宋臻已经结识良久。偏偏宋臻光是刚才那一面,半点不觉得自己认识这位茵茵姑娘,于是下意识地打量着她。 茵茵姑娘生得貌美,远山眉黛,小潭明眸,肤白如雪,琼鼻高挺,那嫣红柔软花瓣儿似的嘴唇在她指缝间若隐若现,更增三分朦胧之美。不过宋臻却肯定,他是决计没有见过茵茵姑娘的。既然没有见过,这茵茵姑娘如此熟稔,加上刚才一系列分明就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的举动,难不成是什么风月佳人,知道宋臻成名,想要攀附上来?无论是吊着宋臻赎身也好,还是让宋臻给作诗扬名也好,似乎都不亏? 宋臻的想法瞬间就阴谋论了,不管茵茵姑娘如何美貌,麻烦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宋臻笑一笑,便道:“姑娘若是无事,在下便告辞了。家中还有人等着我吃饭。”说完,就想要直接走了。 “哎!”茵茵姑娘瞪圆了眼,不敢相信这人竟然如此不怜香惜玉,然而宋臻要走,难倒她还能硬拦着不成?眼珠子一转,她当下加快语速,说道:“宋公子且住!奴家有一事相求!” 见宋臻的脚步一顿,她才又扬起笑脸,放缓了声音,说:“只是……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就别讲了!”另一个女声直接打断了她的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赵红妆已经站在了巷子的那一头,手里提着一盏灯,怕是来接宋臻的。不过此刻,她板着脸,一副不快的样子瞪着茵茵姑娘,一路走过来站到了宋臻旁边,方才继续说话:“当真是不知廉耻!哪里有姑娘家拉着男人硬要别人答应帮你做事的!?怕是看着我家公子心地好,就想要上来占便宜吧?” 茵茵姑娘一愣,却立刻红了眼眶,楚楚可怜的模样,瞥了赵红妆一眼,又睇了宋臻一眼,好似受了莫大的委屈,期期艾艾地开口:“奴家……奴家并没有这等想法。” “没有最好!”赵红妆丢下四个字,然后换上笑容看向宋臻,“公子先回去吧,饭菜还在锅里温着。” “奴家……奴家还以为公子是个善心人,若是宋公子不愿帮我也罢,何必如此糟践奴家!”发出一声泣音,茵茵姑娘似乎无法承受地转身小跑离去了。而她转身甩袖的时候,却将那手帕落了下来,飘落到地面上。 宋臻看了一眼那手帕,无言地看了一眼赵红妆。 “公子回去吧,我来处理。”赵红妆只是笑,那茵茵姑娘以为这样就能让宋臻怜惜,能够让宋臻对她生出恼怒?克宋臻从来不是那些普通男子,这样的手段,如何能够迷惑自家公子?比起美色的诱惑,宋臻更在意的是别惹出麻烦来。 果然,宋臻听了她的话,直接转身就继续往家里走,理也不理那掉落在地上的一方香帕。 赵红妆却上前两步,径直踩在那帕子上,还刻意左右碾了碾,让地面的灰尘和沙土弄脏这手帕,留下一个鞋印,然后冷哼一声,提起红裙,转身跟上宋臻的背影。 直到他们的背影都消失在这条小巷,茵茵姑娘才重新站在了巷口。 她低身捡起自己被踩脏了的手绢,满脸懊丧的神情,望了一眼宋臻家的方向,恨恨地跺了跺脚。 “我就不信了!”咬牙说着,她一转身,也离开了这里。 第27章 欲知源上春风起 “公子若是再遇到那姑娘可别理,一看就知道她并非正经人。”这是最后赵红妆交代宋臻的。而宋臻在那天之后,却再没看过这位茵茵姑娘。想来,或许是她觉得太过尴尬,所以故意避开了他这个半点不怜香惜玉的家伙? 反正宋臻不太在意,他在意的事情,在新的一天已经成为了定局。 “宋公子大喜!县试高中案首!” “我就知道,以宋公子的才华,如何不是这堂堂正正的县案首呢!” “不愧是创造了春联,又做出了《五步诗》的英才,如今县案首之名,更是锦上添花啦!” “县尊大人眼光独到,果然点了宋公子为头名!” 这一番喜气洋洋,好像考得案首的不是宋臻,反倒是他们自己一样,阿谀奉承的话说得漂亮又不惹人厌。亏得宋臻心里清楚自己有几分斤两,方才能够不被忽悠到天上去。这会儿还要对所有人自谦几句,“运气、运气。诸位公子哪一位才学不是远胜于我?只是宋臻碰巧了才拔得头筹,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真是运气? 真是运气的话,就不会有宋臻计划好之后在县衙前的一番表演,不会有那首积蓄了足够感情抑扬顿挫念出来的诗了。 是谋划和深厚一整个世界智慧的积累。只是宋臻却决不能这么说,谦虚的时候,也只能把一切归为运气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说是谦虚,实则虚伪。但是人人都爱听虚伪的话,又奈何呢?总有人会觉得,要是他运气够好,也能做出一首绝世的好诗,也能得到县令的赞赏。至于这中间要有如何的文学底蕴,要学习多少东西……那从来不在他们的考虑中。 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下,穿着整齐的新衣,宋臻这就要去县衙拜会县令以谢县尊大人点为头名之恩。之前他虽然对自己能够拿到县案首有七分把握,可事情尚未确定,谁知道之后会如何呢?如今事情总算是尘埃落定,既然有了县案首的名头,不论如何,之后的秀才功名也就十拿九稳了。距离他用功名抬高自己社会地位,借名气让自己更好生活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心情愉快的宋臻,和其他同样被点中过了这县试的公子们,一同进了县衙。令人惊异的是,他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就发现大杨公子竟然也过了县试,混在进入县衙的人群当中。要知道那一天县令可是没有对他留下多好的印象,既然能够站在这里,岂不是说明了大杨公子才是那个的确才华非凡的人呢?即使被打压,也压不住啊。 今日的大杨公子,看起来可比那天狼狈的模样好多了。至少没有散乱的衣衫,头发也整整齐齐的。只是眉宇之间莫名带着的谨小慎微的感觉,让人半点察觉不到一个考过了县试,前途正光明着的读书人应当有的意气风发。 只是这和宋臻有什么关系?在之后的考试里,他可不会和大杨公子继续作保。被对方连累了一次还不知道躲开的话那就是真蠢了。至于大小杨公子之间的龃龉,更是和宋臻无关。他并没有想要干涉对方家事的想法。毕竟绝大多数时候多管闲事就等同于自找麻烦。 县官老早就在县衙里等着了。一群春风得意者进来,当下行大礼对他下拜,等到大家都真拜下去之后,县官方才上前扶起宋臻,嘴巴里说着:“不必多礼,不必多礼!” 扶宋臻,那是必然,谁让他是本次县试案首,更在之前出了那么大的风头呢? 寒暄,总是没有营养的。一群读书人全然没脸没皮,称赞着多亏县尊大人培养,多谢县尊大人提拔,今后一定报答县尊大人云云。宋臻自然也就随大流,说着这些其实纯粹空话,未来九成九不可能实现的诺言,脸上却一副诚恳的模样,看见县令露出十分愉快的表情的时候,心下务必平静。 想要好好生活,总要学会这些的,他倒并不觉得屈辱或者别的什么,做来自然而然。 县官倒是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身上,谁让宋臻应该是这群人当中,最可能有出息的人呢?县官的态度,自然亲切许多。 “宋臻呐!”县官叫他的名字。 宋臻当下笑容盈盈,恭恭敬敬地说:“大人有什么吩咐,学生洗耳恭听!” “这个……你可知道,本县和隔壁琼县,这些年来一直有点……那什么?” 宋臻茫然,这话说得云山雾罩的,本县和隔壁琼县有什么事?他才来半年,自然是不太清楚的。 见宋臻的表情,县官有点为难,想了想,又继续说:“这个,就是、就是琼县那群蛮子,总自以为文风兴盛远胜本县,这几年来每每仗着有那么两个有点才气的读书人在,没事就举办这个诗会、那个游园会,作几首酸诗,很是可恶!” 哦,明白了。隔壁琼县的才子出得多,有时候显摆显摆,让县官心里觉得很是不舒服,好像输了对方一截儿一样。宋臻立刻就懂了这意思,也就是说,他现在被县官当做了打击隔壁琼县的武器了,县官希望自己压倒琼县的才子们? 这事儿宋臻半点没有底,和那些从小就学着诗词歌赋的书生们相比,他就算背过无数绝妙诗词,谁敢说就一定能压住对方呢?万一到时候人家出题正好是宋臻没背过相关诗词的怎么办?万一到时候太过紧张,出口又变成了“垂死病中惊坐起,笑问客从何处来”怎么办? 只是,想要拒绝县官,就等同于立刻得罪了对方。就算宋臻已经过了县试,可他住在这里,之后府试的芝罘又是县官的上官,谁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绊子? “学生愿为县尊大人前驱!”先斩钉截铁地表示了忠诚,宋臻方才话头一转,询问道:“只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宋臻不怕未能作出绝妙的文章,只怕出了岔子,有负县尊大人所托啊!” “嘶!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县令却先注意到了他不小心带出来的一句诗,“好诗!好诗!这当真是说尽了作文章的奥秘。好文章本就是天成,哪里是那么容易作出的呢?只是虽说如此,能作出这样诗句的人,再如何也比琼县那几个穷酸书生强!”说罢,县令郑重地望着宋臻,“本县和琼县间河上有一小亭,是当年知府大人曾游览过的。去年的时候,小亭已经被修葺一新,只是尚未立碑刻文。你,可懂?” 宋臻当下点头,“学生知了。”就是说,如何为亭子作诗词歌赋就是题目,话不说完,其实已经不能更直接了。 县官当即笑了,他说:“既然知了,就先回去好好准备一番吧。本官可是对你寄予厚望!” 第28章 斯须九重真龙出 按理说,提前知道了题目之后,作一篇和亭子有关的诗或者文章应当不算难的。这是读书人的基本功。而如果要做得出彩,宋臻后面不是还有一整个世界的文化宝藏吗? 可是有的时候,现实和理想有着巨大的差距,好比说宋臻已经距离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文韬武略无一不通的高三有许多许多年了。而他并没有专门研究古典诗词。如今所记得的东西,不过是中小学的点滴记忆,还有平时在阅读的时候偶然记下的内容。 说起亭子,他绞尽脑汁,暂时也只能想起来依旧属于中小学必背古诗词范畴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可那首诗明摆着就没有办法在河边儿的亭子这种事上面拿来用,这着实让宋臻感到为难。或者,别纠缠于亭子?直接描绘一下那条河或者周围的风光景色之类的? 当真是左右为难,满腹经纶吐不出两个大字。 宋臻并非没有想过自己作诗之类的,他也提笔尝试过。原主的记忆加上半年多的奋斗,他也是能够赋诗的,只是写出来,大多也是平庸之作罢了。有的时候,他就想方设法化用自己记忆中那些优秀的诗词,怎么着糊弄起来,感觉比他所作的平庸之作好上了不止一点。只是和原作一比,那就是一在青天一在地,完全不能看了。 而现在,县令说知府曾经游览过那座亭子,也就是说,说不定可以在知府那里留下良好的印象?县试之后就是府试,宋臻怎能不在意呢? 见宋臻实在抓耳挠腮,赵红妆却笑道:“公子要写关于那座亭子的诗词文章?既然如此,为何不先去看看那亭子周围的景色?如此闭门造车,哪里能做出合意的诗词呢?” “哎!”听了赵红妆的话,宋臻方才恍然,“你不说我还忘了!”再想不出来的时候,去看看周围的场景的确是最好的选择,说不定就能触动哪根神经呢? 因着县令给宋臻安排了活计,其他诸多原本和宋臻交游的人都暂时不来打搅他,因此宋臻倒也不担心中途就被人拉到什么地方去喝酒吟诗浪费了一整天的。 “要到镇子边上河边儿去吗?那可不算太近。我陪你去吧!”已经闷在家里好几天的顾衡恩突然提议道。 宋臻也不在意这个,一口就答应下来:“成!” 虽然去的地方不过就在镇子旁边,不过这大约也叫……说走就走的旅行? 其实宋臻对绝大部分的旅游景点都没有什么兴趣,千篇一律的建筑物,千篇一律的山水,要说巧夺天工自然比不上电影特效。以至于宋臻曾经怀疑过封建时代那么多诗人对着山水楼阁到底是如何吟诗作对的?莫非是以为内交通不畅,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所以见什么都激动?这略带恶意的揣测直到宋臻去过黄鹤楼一次之后才彻底消弭。 其实黄鹤楼不高,根本就是小土丘上面建了一座楼的感觉。它更不是临水而建,距离大江还有好一段距离。然而,从黄鹤楼上远眺那一带江水,却美得让人惊叹。越过重重的楼房屋顶,闪耀着阳光金色的仙女飘带静静躺在那里,秀气细致的美和浩大广阔的美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令人目眩神迷。 而这新近修葺好的亭子嘛…… 之前县令说是河上的小亭子,宋臻几乎下意识就觉得,是一条五六米宽的河,是一座只能坐五六个人的亭子。然而现实和他所想的一切差距恐怕有点大。 因为眼前,是少说三十多米宽的一条应该叫江的河,在后世无比少见的蓝绿色的澄澈的河水,在河道中不断冲过卵石,打着卷儿前行。而那所谓的小亭子,在河中央沙洲上修筑,远远看过去也是有两重飞檐,中间摆着好几张石桌的亭子,只是在宽阔的江面映衬之下方才显得娇小玲珑罢了。 现在,他和顾衡恩站在河边,原以为这里多少会有些荒凉才是,可谁知道河边岸上连着好几座酒楼,看上去生意还挺不错?可这分明就不是镇子里那么一丁点人消费得起的才对! 不过只要转脸一看就明白了,就在河边,停泊着诸多船只。那些是商船,通过河道运输货物的商人们的船只。 商业的繁华使得这里并不稀缺人烟,宋臻闭关读书还没来这里,可一看,这才是天天都是集市的感觉吧。 摆着鱼篓叫卖的、商人分了一点货物在这里的、乞讨的、表演杂技的,和宋臻印象里电视剧版本古代集市差不离。 “呃……先逛逛?然后找船去亭子那儿?”宋臻问顾衡恩。 顾衡恩点了点头,没什么意见。 说是逛,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逛的,宋臻自然是见多识广,顾衡恩跟着宋臻,亦步亦趋。 直到他们看见了一个被围拢作一堆,却偏生并不是杂耍的摊位。宋臻才稍微起了兴趣,跟着往里边儿钻,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引起了大家的兴趣。 却原来是一个渔翁,钓着了一尾金色的鲤鱼。 周遭的人或是惊讶,或是艳羡,抱着看稀奇的心情,他们上下打量着这条鲤鱼,啧啧称奇,也有人询问价格,谁知渔翁开口就是要十两银子——这就吓人了。哪里有这么贵的鲤鱼呢!不过就是河里钓起来的而已。 宋臻倒是给得起这钱,读书人花钱多,来钱也多。就好比他考中了县案首,周遭邻居甚至不认识的人都上门拜会,送上礼金,这钱比他之前辛辛苦苦抄书得来的不知多了多少。只是宋臻一点都不觉得金色鲤鱼哪里稀奇了,想想后世的锦鲤,什么样的没有?换一条电鳗他还有点兴趣。所以宋臻当下就转身,重新挤出了人群。 还不等他回头看看顾衡恩出来没有,一个声音突然搭话道:“你不想买下那尾鲤鱼吗?” 宋臻下意识地抬眼去看说话的人,然后生生愣住了。 开口的人,第一眼只能给人“美男子”的印象,因为对方着实是太过俊美。眉峰如剑,鼻梁高挺,额头饱满,五官近乎毫无瑕疵。而更令人移不开眼睛的,是对方身上的气质。 和宋臻半年来几乎要习惯的所有人都带着的畏畏缩缩的气质全然不同的,高傲而从不低头的气质! 而这人一身锦袍,腰佩一块莹润玉佩,头戴金冠。 该不会,自己这么戏剧性地遇到了传说中微服私访的王侯? 第29章 鲛人夜饮明月腴 宋臻之所以会第一时间认为对方是王侯公子,并非仅仅是被各种狗血小说情节荼毒过分了,而是种种细节告诉他的。本质上来说,玄朝并没有严格的关于什么身份的人穿什么衣服的规定。除非是龙凤之类的图案方才有严格限制。可实际上,以衣相人却是最简单的看人方式。 即使没有严格的衣着水准划分,但是和身份差距对应的经济水平就已经能够直接将人们的衣着划分开了。就像宋臻,在县试之前,棉衣麻衣就是他所常穿的衣服,束发也不过是用一条布条罢了。而看眼前这位公子,锦袍织纹细密,在阳光之下更可看见那同色丝线所绣出来的暗纹,头顶的金冠虽不大,可就这些金子,已经足够买下宋臻现在有的实际财产还绰绰有余了。 至于气质……宋臻一向认为,这东西出了积年的修养和一张俊俏的脸之外,多半都是在衣着之下衬托出来的。 既然觉得对方多半是个王孙公子之类,宋臻自然不能慢待,却也不愿立刻卑躬屈膝一般讨好对方。于是只是平和地回答说:“大约是因为我没有需要?” 那锦袍公子好似有些诧异,似笑非笑地轻轻挑高眉,重复道:“没有需要?” 宋臻点头说:“一条鲤鱼,我买了,也无非是吃或者养吧?而这两者之间,要是吃,我买一条普通的鲤鱼可便宜多了,难道鳞片是金色的鲤鱼就会美味到多么神奇的程度吗?而养鱼,半年前我还为养活自己而为难,哪里会有心情去伺候一条鱼呢?” 锦袍公子听了他的话,噗嗤一声笑了,却又紧跟着问询:“难道你没有想过将它买下,然后放生?也算是为自己积蓄些福报。” “放生!?”宋臻的声音里是做不得假的诧异,他是真没有想过这个选项,“十两银子,一尾鱼?十两银子大约都够买下这条街上所有的水产了,这数目怎么都比那一尾鱼多多了吧?而且,与其要这样积累福报,倒不如救济灾民,扶助老弱。” 这是想着对方可能的身份,所以宋臻方才这么说,好歹体现一下自己对于普通人的同情心和责任感。不过他并不指望自己一句话就能如何打动对方,只不过反正空口白话,说来也无所谓罢了。 锦袍公子不自觉地瞥了一眼还围拢一堆的人群,然后又重新将目光落在了宋臻身上,“可金色鲤鱼,世所罕见,说不定有些来历呢?” “……或许吧,”宋臻努力真诚地这么说,心里却半点不认为金色锦鲤哪一点少见了,“只是无论如何,与我无用。” 好似被这么一句不有趣的话戳中了过低的笑点,锦袍公子登时笑了起来,低低地、一连串轻笑的声音,“呵呵呵……我还以为,既然从前有书生写解救了灵狐,那灵狐化为美人报恩的故事,不少读书人也当有些绮思才是。” 宋臻勾勾嘴角,“或许,只是我却没有这样的想法。况且那说的是灵狐,可没有说过鲤鱼。”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宋臻虽然对神秘力量保有敬畏,但是要说狐仙妖怪之类还能变人的,他是不相信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还能听了田螺姑娘的故事捡两个田螺回家养,可现在宋臻早不是那么天真了。至于其他人会相信这种神话传说,也不过是限于信息差距和科学发展的问题,宋臻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就强到哪儿去了的。 “就不想着或许有鱼美人?”锦袍公子好像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的样子,接连不断都在询问这一点。 宋臻摇摇头说:“鱼美人我没听过,倒是听说个下身是鱼尾的美人鱼为了拥有一双腿,最终化为泡沫的故事。” 美人鱼?或许他现在应该用鲛人这个说法,但是既然话已经出口,也没有必要改了。宋臻是这么想的,忽而发现自己明明已经习惯了相对文绉绉的口吻,却在和这位公子对话的时候莫名其妙用了更符合他思维的大白话,难道是以为内对方一开始就是“你”“我”,而没有说什么“公子”之类称呼的缘故? 好长时间没有这么流畅不刻意的说话,倒是让他有些舒服了。 “宋臻,你怎么不看了?”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挤出来的顾衡恩,开口就是这么一句。 那锦袍公子听了,却喃喃道:“宋臻?我记住了。”说罢,直接转身就走。 从头到尾,上来劈头就问,到最后也没介绍一下自己。这人的行为,还真够我行我素的。不过大约就是王侯公子的做派吧,根本不把他这样看似普通的人放在眼里。 宋臻是觉得有点不是滋味,不过既然这是社会现实,而他暂时无法改变,也只有不去管不去想。等到之后,总会有机会让人正视他的。 至于猜测出刚才那锦袍公子的身份,这对于宋臻来说太难了一点。他知道现在当权的是才登基没两年的小皇帝,但是小皇帝几岁他不知道。他也知道小皇帝有兄弟,但是这些王爷有几个,具体情况他不明白。他知道郡望世家并不少,但除了从买走海棠花分枝的商人那里知道了一个楚地封家之外,几乎就一无所知了。至于朝廷官员……他知道现在的老大是个叫郑守中的,极得先帝信重,屹立朝堂十几年的官儿,但是其他的,他现在还迷糊着。 不过,随着和其他人的交游逐渐增多,少说多听,这样的情况会不断改善的。 所以刚才那位公子,连个姓名,假名都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对方是谁? “宋臻?怎么了?”没有得到宋臻回答的顾衡恩轻轻扯了扯他的袖子。 “没什么。”宋臻摆了摆手,笑笑说:“我们去问问那边的船家吧,看看去亭子那边要花多少钱。把这周围都转一圈。” “哦。”顾衡恩闷闷应下,偷偷瞥了宋臻一眼,不再言语。 第30章 相思树下说相思 花一个大钱,到沙洲停靠,停留时间不长的话就包来回。宋臻自然就带着顾衡恩一起坐上船,到达了河中间那几乎有个小公园大小的沙洲。 这座沙洲存在的时间明显不短了,因为它上面并非荒芜一片或者只有几片芦苇两株草。大约是借着路过的鸟的方便,沙洲上长着不少枝繁叶茂的树木。至于那些低矮的花木和竹枝,宋臻猜大约是人们后来移植上来的,毕竟它们的位置看上去并不是那么天然。 在这些花草树木之间有一条曲折的小路,乍一看大约是环绕了沙洲一圈,而在靠近镇子这边可以让船靠上停泊的方向,小路消失在了一座亭子前。 亭子门口上边儿本应该挂一块匾写明这亭子的名字的,不过现在,大约是亭子刚刚修葺好的缘故,牌匾还没挂上去,所以空空荡荡的。而青色的瓦,飞起的檐角和瓦片上特意做出的神仙偶像之类,宋臻虽觉得还不错,却没有一点稀奇的感觉。他也不是没旅游过的人,再难得的建筑哪里没见识过呢? 也只有顾衡恩仰着头去看那不同的神像,还指给宋臻看:“哎哎,宋臻你看,最最顶上那个是东皇太一大神!左边那是大司命,右边是少司命,他们两个一男一女,掌管命数生死……还有旁边,云中君和东君!只是没有山鬼,毕竟没有被东皇太一大神赦封,所以不能被放在上面吧。这神像做得太好了,一眼就认出来了。” 宋臻没有通读过《楚辞》,然而听顾衡恩这一说,他却也知道了一些信息。正如他从前所判断的那样,玄朝的信仰还停留在相对原始的状态。从信仰的数目,类别之类就看得出来。不过这也不太重要,他不过是抱着好奇的心态瞥了那些神像两眼就作罢,踏步走进了亭子里。 在亭子里仰头一看,第一眼看见的是顶上的画。典型的中国画,只是不知道典故的缘故,宋臻看不太出来这画的是个什么意思。两个男性,一个对着另一个说话,脚下画着云彩,一侧的背景上画了很多星星一样的东西,另一侧则画了太阳。或许他应该抽时间多了解一点和信仰有关的信息?光是知道科举相关的事情,还远远不够的样子。 跟着宋臻走进来的顾衡恩也抬头去看那画,立刻就说:“东皇太一神宴东君?” 听上去,似乎是东皇太一因为什么事情宴请了东君?宋臻不好问,打定主意会去查一查这是个什么典故,说不准就能够刺激一下他的灵感,方便他想出来自己应该写点什么才能够不让县令失望,并且引起知府的注意。 “咦,好巧!宋公子也在?”突然,一个柔媚的声音响起。 宋臻一回头,就见那位被赵红妆赶走过的,莫名其妙的茵茵姑娘正站在亭子门口。 今天她穿了一身浅粉色襦裙,看起来倒是比之前那次娇柔许多。只是撑着的一把殷红的伞,让人觉得很是好笑。这大晴天的,打什么伞? 顾衡恩只觉得这姑娘虽然漂亮,可是晴天打伞着实脑子有病。 宋臻却没想那么多,只因为他见惯了为了防紫外线在阳光下撑太阳伞的姑娘们。 人家笑脸迎人,宋臻也不好冷面相待,于是冲着茵茵姑娘笑了笑。 即使他没有说话,可茵茵姑娘却半点没有不好意思的模样,当下就自然而然地上前两步,问道:“宋公子莫不是也来这亭子游玩?也是,这亭子新近修好,比从前可漂亮许多,如宋公子这样的文人雅士,自然不会错过才是。” 不,他只是因为要完成任务所以才来的。宋臻沉默不语。 茵茵却轻轻蹙眉,脸上笼上一层淡淡的忧愁,“茵茵猜错了吗?”却又立刻扬起笑容,“哎呀!我怎么忘了!宋公子可是本县新任县案首,本县和琼县固有文名之争,县尊大人定是对公子寄予厚望,愿公子夺魁,所以才早早让公子来看这比试的地方了!” 这变脸的快速和自然,让宋臻有点惊讶。他下意识看了一眼顾衡恩——虽然他自己不会被这种过分戏剧化的话语迷惑,因为根本就入不了戏,可是像顾衡恩这样的少年人,却说不一定就神魂颠倒了呢? 这个时候顾衡恩也在看他,见宋臻望过来,立刻轻轻眨眨眼,嘴角往下扯了扯。 好吧,不必担心了。 “姑娘说得对。”也不去直呼茵茵姑娘的名字,只为避嫌,宋臻平平淡淡一句。 却见就他这么一句话,登时让茵茵姑娘脸上浮起了一层羞红,好似他说了多暧昧的言语似的。而后,她欲言又止地道:“奴家听闻,这一次本县和琼县比试,两边都要出个彩头。” 宋臻突然就有了精神,对于在贫困中挣扎了半年的他来说,这个彩头即使现在用不上,却依旧充满了吸引力。 “听闻,琼县那边拿出了一块玉佩,乃是当年夏侯将军随身的爱物……茵茵自幼听人讲夏侯将军的事,心怀崇敬。” 什么意思?上赶着要自己拿到了玉佩送给她?宋臻嘴角一抽,她不会真以为她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吧?到如今就见过他两面,就想要让他做这么大的牺牲?宋臻还因为茵茵这妾身未明的身份想远着她呢,怎么会脑子进水了这么做? 却听茵茵继续说着:“茵茵想,如宋公子这样才华的人,自然是能够一举夺魁,拿到夏侯将军的玉佩的。到时候,茵茵、茵茵只求宋公子能让奴家亲眼见一见那玉佩,便是只一眼也好,茵茵就心满意足了!” 没有提出太过分的要求。但是宋臻怎么都觉得逻辑不对。这就觉得他一定能够夺魁?根本不符合常理推断啊! 还是说,这茵茵已经找上了当天所有可能去的人,一个一个都说了类似的话? “在下才疏学浅,绝不敢说能轻易夺魁,更何况两县才子云集,哪里轮得到在下说话呢?”宋臻拐弯抹角地说,“茵茵小姐若是真想一睹玉佩,倒不如当日一并过来,便可一观了。” “宋公子是真君子,奴家方才敢与宋公子交谈。可其他公子都在……茵茵却不可如此出现了。”茵茵姑娘解释着,话里话外说的好像她是个良家女子,不过特别相信宋臻方才三番两次缠上来。 那你要怎么样啊大姐?宋臻很想这么说,却还是不乐意继续和茵茵纠缠,索性先应下:“若是在下侥幸得了玉佩,当可借姑娘一观。就这样吧,时辰不早,在下先告辞了。”说完,毫不拖泥带水地立刻离开。 第31章 将军百战身名裂 回去的路上,顾衡恩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憋出一句话:“宋臻,我觉得那姑娘和赵姑娘说的一样,不太正经。” 纯属废话,然而宋臻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他:“嗯,所以我才尽量远着她,不是吗?” “而且你看,晴天打什么伞啊?都不嫌手累?”顾衡恩继续嘟囔着,“要是在村子里还好说,村里的时候天天下雨,几乎就没有天晴的时候。可是镇子上下雨就少了,水塘也少。两年前才大旱过,那个时候好长时间没下雨,如果不是旁边就有一条大河的话,说不定那年都要闹饥荒了。” 镇子上下雨少? 宋臻当下开始回忆起最近的天气来,只是他过去半年九成九的时间都在自己的屋子里苦读,根本就没有关注过外面的天气问题,一时间愣是没有回忆起来。然而仅仅是说先是之后他总是往外面跑的这一段时间的话,似乎,的确每次都是晴天,根本没有下雨?否则他就应该有鞋子被打湿的记忆了。 这天气,还真是几十里一大变。宋臻有点感慨,刚刚想到这一点,却又陡然意识到了某个问题。他立刻转头,盯着顾衡恩追问道:“咱们府里,就本县才是这天气?” “不知道,不过我记得就是刚才我说的那次大旱,你还在守孝大概不知道,就那次,整个府里都受灾了。知府还特意求过雨,摆了很多祭品,请了十几个巫师,后来求雨完了,大家还分到了用完的祭品,那猪可肥了,烤的油汪汪的,味道特别好!” 说着说着就歪向食物的内容,宋臻也不奇怪,现在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他关心的话语上面。 要不是顾衡恩说说出来的这一通,他还没有意识到天气的问题。即使是在现代,因为异常天气能够给人们的生活造成的毁灭性灾难也太多了。旱灾水灾雪灾雷灾,哪一种不是逼得人无力?而饶是在号称天府之国,水旱从人不知饥馑的蜀地,若不是有岷江沱江两条河系的灌溉,也不会如同顾衡恩所说的那样,即使遭遇了大旱天气也没有造成太多损失。 不过,本府的天气也够奇妙的,至少在宋臻的一贯记忆中,蜀地的天气应当整体都湿润才对。或许是因为细化到局部,和其他宋臻不知道的条件有关系? 反正只要影响不到农业,不至于让宋臻遇到饥荒的话,他并不是十分关心。现在只不过是天气的问题让宋臻想到了自己可能用得到的诗词文章罢了。只是,他粗粗想起来一丁点,也知道这完全就不是如同曹植《七步诗》莫名其妙就变成别人口中的《五步诗》那样能够直接照搬的,这篇作品,他必须去进行修改。而且过半篇章都要改。只是最核心的一些东西需要保留,那正是宋臻需要的。 “我们赶快回去,我突然有了想法,先要抓紧时间记下来才行。”说了一句之后,宋臻就加快了脚步,赶紧往家里赶。 “宋臻……”跟着宋臻一起加快了步伐,顾衡恩却闷闷一句。 宋臻瞥了他一眼,“怎么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顾衡恩都有些恹恹的,感觉好像还没有从他被兄嫂嫌弃的事情里走出来。这和宋臻所习惯熟识的那个只能用活蹦乱跳来形容的顾衡恩,差距有些大。甚至于他激动起来的时候都不会长篇大论,一说一长串了,最开始的时候宋臻常常会觉得被顾衡恩吵得耳朵发痛,但是现在,顾衡恩“正常”起来,宋臻反而觉得不正常了。 “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想我以后要怎么办。”顾衡恩说,顿了顿似乎是在思考,“之前说想要浪迹天涯,确实只是冲动之下的话。我还是想要做一番大事的。” “嗯,什么大事?”接着顾衡恩的话头往下说,宋臻眼睛扫视着地面。 顾衡恩轻轻叹了一口气,道:“你已经是县案首了,今后也会在朝廷为官,要是得个清正之名就能百世流芳了。我这个人,又不像你一样读过那么多书,更不要说考科举了。唯一的本事不过就是一身武艺。若不是想要落草为寇或者就去镖局当个镖师的话,也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听到这里,宋臻陡然反应过来,不由惊道:“你要入伍?” “我是这么打算的,大好男儿,去沙场也是好的。”顾衡恩点头说完了自己的想法。 “可是你要是就这么去行伍之中,根本不会有什么前程!想想那些将军,虽不是个个勋贵出身,但也不会太差。你要入伍,一开始最多就是个小兵,说不准刚上沙场就有了不测!”宋臻认真起来了,放在现代当兵还好说,可是在封建王朝,混行伍?这根本就是把自由、前程甚至子孙都往水里丢。 “更何况,如今玄朝可是平安无事,根本就没有行伍之人发挥的余地,难道你就要这么以一个小兵的身份终老?” 顾衡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说:“你说得也对。只是我不入行伍又能做什么呢?我不至于落草为寇,却也不甘心就在江湖上瞎混。而我也是个男人,看着你将来建功立业,又怎么能心里平静,不想也做出一番伟业来?” 宋臻不可思议地嗤笑摆头,“我?建功立业?这可不是我的理想。你别想太多了。” 顾衡恩却平静道:“不论如何,我愿效仿当年夏侯将军,提三尺青锋,立不世之功。” “你却不想想夏侯将军最后落得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这是一场公案,谁都知道当年玄朝建立的时候曾一人打下玄朝半壁江山的夏侯将军,谁也都知道这位将军最后是在玄朝建立之后,因为功高震主直接被赐死了的。一开始皇家谢氏还曾经想要遮掩,只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根本遮掩不过去。等到后来因为意外,皇室落到了谢家旁支的一系手中,这一系的人自然不会为之前那一系的人留下多少颜面了。 “……我知道,所以我再看看。再看看就好。”顾衡恩也显得很矛盾,这么说着,也不再言语。 抬眼,没几步就到家了。 第32章 皎如玉树临风前 顾衡恩的人生,由顾衡恩自己决定,即使宋臻并不赞同对方的选择,但是他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横加干涉。就像他知道肯定多的是人对他并不想要考到进士及第那么远感到惋惜,甚至认为他胸无大志。可这也是一种生活,一种选择不是吗? 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大概就是宋臻现在的追求吧,能够有名声,有经济条件支持他这样风雅地生活,这就挺好了。 为了这个目标,宋臻在赵红妆的指导下大清早就起来,将自己上下打理整齐干净,收拾出一副美少年的模样,才施施然出门,往那日的河心亭去了。他耗费了不少时间才将提前选好的文章给修改完毕,虽然意境被这么粗暴修改之后降了一个档次,可终究骨子在那里,读来依旧不凡。 在此之外,宋臻还小心准备了和周围景色沾边的几首诗词,努力背熟了。不为别的,仅仅是因为从前看小说的时候见多了诸如有人挑衅主角之类的场景,虽然他觉得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不太可能在今天被两县的县令挑出来带去河心亭,但以防万一也是必要的。说到底一样米养百样人,谁知道会遇到什么奇妙的人物? 如他们这样的书生,自然是这一次最先到的人,宋臻来的时间不早不晚,湖心亭里不过六个人,不过却泾渭分明地拆成两边儿,一看就知道是琼县和本县两派。 见宋臻过来,当下,三个见过的本县的书生就迎了上来,嘴里还热情地招呼着:“宋公子来得早!” “宋案首可是胸有成竹了?今次可有佳作与大家品评?” “宋公子近日是否有新诗作,我等可是等待良久了。” 赶紧挂上笑容,谦逊的神色也摆好,宋臻一一和这三位公子见礼,“劳烦诸位前辈久等了,宋臻驽钝,这几日冥思苦想,虽有灵光,却不成言语。今日来此,只盼抛砖引玉,能睹其他公子佳作,学习一二。” 这边厢其乐融融,那边亭子里,三个琼县的书生脸色就不太高兴,宋臻分明听到了其中一位直接从鼻腔哼出的一声不屑的声音。 不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原本就是宋臻所掌握的技能之一。他摆出笑容,冲着那边三位点点头,算是做足了礼。不管他是否是和琼县的人对立,能不得罪对方还是别这么做。毕竟,他早就猜测今天知府要来,无论哪一个县都是知府治下,县令争斗有利于知府掌权,他这种小虾米争来斗去的,却不会得到知府的赞赏。 为了四月的府试,宋臻当然会尽力保持他人对自己的良好印象,不得不处处小心了。 才寒暄了几句,没过多久,又一辆轻舟载着一位书生来了。 这书生走上岸,琼县三人就立刻迎了上去,和方才其他几个人迎宋臻差不离,热情有余,充满期盼。 “云公子来了!” “云公子,此次乡试可有信心夺得魁首?” 宋臻听到这一句,就一惊。原来这位云公子竟然已经考过了县试府试院试,得了秀才功名,马上就要参加乡试这样的大考了?宋臻是打算去试试乡试的,只是说试试,就是没有信心的意思。看看人家,说就是夺得魁首,想也知道必定是才华惊人了。 这个时候,那琼县三人簇拥着这位云公子走进了亭子里,宋臻方才看清了云公子的相貌。 却是眉目疏朗,温文儒雅,未语先笑的模样。便是在科举前三关这充分看脸兼看才华的考试中选□□的公子们当中,也是顶尖的相貌。 云公子望了宋臻一眼,又看了看旁边三位公子,不由请勾唇角,露出个令人如沐春风的笑容来,他上前两步,冲几人一揖,“诸位公子,云孙有礼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几个人连忙回礼。 这一番行礼,却把湖心亭里之前多少僵硬的气氛消弭殆尽。然后云孙云公子定定地看向了宋臻,启口道:“想必,这位小公子便是一首《五步诗》惊动本府,更创出了前所未有的‘春联’的宋五步,宋臻公子吧?” 又是宋五步。这难听的外号什么时候能够改一改?宋臻暗自腹诽,却露出一个带着腼腆意味的笑容,谦逊地说:“宋臻才疏学浅,当不得云公子如此称赞。方才听闻云公子已要去考乡试了,宋臻更是心中敬佩。到底诗词乃是小道,科举报国方才是我被读书人本分。” 宋臻说的鬼话,他自己自然并不那么认为。不过很明显其他几位公子对他这番话的认同度很高,立刻就点头颔首的。 云孙也缓缓点头,“不为一时盛名所动,谨守读书人的本分,我却没有夸错宋公子了。日后若是有机会,云孙定要请宋公子到我家作客,若是能和宋公子赋诗论道,便也不枉了。” “若有机会,宋臻自当上门拜会!”宋臻又鞠了一躬,恭敬谦逊。能够和云孙这样真正有才华,又能考科举的人交游,对于他未来文人雅士路线的塑造是十分有用的。只是在这之前,他一定要多学,多学,否则被别人轻易看出微薄的积累就糟糕了。 他可不愿意某一天自己成了诗词的主角,被人说一句“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在这一番交谈之后,不断有两县被选中的书生来到河心亭,亏得这亭子果真巨大,更是两个亭子连在一起的结构,装下这些人绰绰有余。 人多了,就有了交际。书生们不断交谈着,说说诗词,科举,宋臻下意识就收住了嘴,从别人那儿多听几句,号弥补他对于诸多信息的不足,只有在旁人要求的时候,方才百般谦虚,说上两句罢了。 再说了几句之后,就有一艘比方才书生们乘坐的小舟大太多的官船,缓缓行来,停靠在了沙洲旁边。 不多时,从里面就钻出了两位县令。他们上岸之后,却回过身等待,宋臻就知道一切如他所想,知府大人果然来了。 作为被县令亲点的人选,他自然站在了本县县令身后第一个位置,一转眼珠就能看见旁边站在琼县县令身后第一位的云孙。 果然,云孙是这群人当中最不凡的那个。 两县书生就这么跟上,自然而然,再度泾渭分明了。 然后,知府终于走了出来。 第33章 慈悲无量绿度母 下得船来的知府大人,眼见便是个仪表堂堂的伟男子。果然也是科举场上走出来的,如何也差不到哪里去。 却见知府走下船来,态度倒温和,开口便是:“劳烦二位大人久等了,请勿怪罪。” “不麻烦,哪里麻烦了?” “稍后片刻本是我等福分,怎么会怪罪大人呢?” 两位县令立刻客套道,脸上都带笑,满满全是热情,后面跟着的一群书生虽然因为不是官员,并不能参与第一轮寒暄,却也都个个摆出笑容,一副愉快欣喜的模样。 然后知府看向了两位县令身后赔笑的书生们,表情倒是十分亲切,他转了转眼珠,就看见了紧跟在琼县县令身后的云孙,以一种熟稔的态度开口说:“我就知道,如今日这样的风雅之事,云孙是一定会到场的。如何?今年乡试可有把握?” 宋臻心里一个咯噔。 他今天站在这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要通过直接和知府见面的机会,给对方留下相对深刻的印象,为自己之后的府试造势。而另一方面,做出优秀的文章,自然也是能够在文人之路上为宋臻扬名的。然而,这一切的安排都有一个他是最出彩的那个人的前提。 按理说宋臻应该是对这个前提有信心的,毕竟他根本就是在作弊,用传承多年的文化精髓来和其他人做比试。但事实是他并没有这么强的信心,不管人家的原作如何,如今宋臻的水准可远远不及当时的原作者,绞尽脑汁修改一番之后,文采自然降低了一个水准。而另一方面,谁说有了一整个世界的优秀文化就能够无差别碾压其他人的? 那些优秀的诗词歌赋,也是人写的。难道说在这个世界就没有人能够写出新的同样水准的诗词歌赋吗? 宋臻虽然对自己华夏文明苗裔的身份颇有自得,却不至于自大地认为玄朝就什么都不如华夏,连聪明人都没有了。 现在的问题在于,看上去知府原本就还能是欣赏云孙的样子,想也明白云孙当年也是知府手下考过府试的人。而好感很容易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即使云孙出手的诗词比宋臻现在修改之后的稍差一点,也说不准知府会更加偏向对方?而要是云孙真是个才华惊人的人才,真创作出了比宋臻准备的文章还好的,那就更不用说下文了。 然而不管宋臻现在想什么,他总要面对现实,之前已经做了充分准备之后,也只能看运气了。 和云孙说了两句之后,知府就把目光放到了他的身上。 “想来,你就是王大人屡屡谈起,五步成诗的久县县案首,宋臻了?” “宋臻见过府尊大人!”听不太出来知府话语里是否有什么深意,不过带着笑意的话语,大概也是带着善意的吧。宋臻深深一揖,恭恭敬敬。 知府却是欣赏地看着宋臻,“不必多礼,能五步成诗的人,不必说也是才华惊艳。你那春联本府也曾见过,构思精巧兼有风雅之气,倒也难得你年纪轻轻,却如此俊秀。想必今后也当能为本府同僚了!” 这话是货真价实的盛赞了,直接说宋臻今后能够成为知府的同僚,那铁定也要是进士及第,在朝堂上混得不错。知府这样的态度让宋臻瞬间心里轻松了许多,轻巧地在话语里捧着对方:“府尊大人谬赞了,宋臻不过一介书生,不敢妄言今后造福一方。哪里如同大人,慈悲仁善,使民修生养息,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话是绞尽脑汁的好话,却当下让所有人都愣了愣。 “慈悲?”知府重复了一遍宋臻话语里的一个词,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他当然知道这应当是在夸自己,可是从前,他却从来没听过这个词。 在场的人自然不会明白这纯粹是宋臻说顺嘴了而已,慈悲这个组合词最开始是来源于佛教,所谓“慈能予乐,悲能拔苦”,放这里其实宋臻就是想要表达一下知府大人爱民如子之类的。偏生一时间嘴快,没曾想大家从未听过这个词。 “慈,爱也。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与也。”云孙略一思忖,缓缓开口道,“悲者,悯也。哀而怜之,故称悲。慈悲,如父如母,待民如子,体恤厚待……宋公子可是此意?” 宋臻当下颔首,就算云孙的解释又什么偏差,但是反正现在他才是使用这个词的第一个人,只要能解释过去就行了。 只是短短时间里就能够将一个词语解构到如此程度,依旧让宋臻感到佩服。这位云孙云公子,盛名之下果然有本事。但是同时,宋臻并不会以为这么一个词就能够难倒两位县令和知府,这三位也是从科举里杀出来的前辈,只不过知府主动解释这个词,就是在夸耀自己,不太合适。两位县令开口,则一像讽刺,一像维护,都不太好。云孙却是最佳人选。 这样的念头一闪即逝,宋臻十分郑重地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然非人皆行不忍人之举。府尊大人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 即使是拍马屁,也要拍到点子上。宋臻这一句就是在说知府因为对人民的体恤怜悯之心,从而实行了体恤怜悯的治理方式,又顺带夸了知府的治理手段优越等等,和先前那一句加起来,正是说到了知府的心坎上。加之说来道理自然,颇有文采,更让人觉得十分愉快。 如果说一开始知府不过是因为对一个看似颇有前途的文人后辈,起了点照顾欣赏的意思,宋臻这连续几句下来,却让他周身舒畅,不由生出更大的好感,越看这宋臻,越觉得当真是青年才俊,前途不可限量。 只是知府到底是知府,他并没有立刻表现出自己的心情,只是抚须点头,转开话题,抬头去看这才修葺过的亭子。 “说来,这河心亭本官也是好几年未曾来过了。” 久县县令当下接嘴:“大人公务繁忙,却是无法,何况此前这亭子也荒废已久,无甚景色好看。” 琼县县令也跟着说:“何况如今亭子修葺一新,到此游览,岂不是乐事?” 知府听着,点点头,却回忆起来:“当初我卧龙府内大旱,虽河道有水,可百姓挑水不易,以至稻田干涸。若非请来了巫师,求得雨水,也不知……哎!为求雨,不得不将这亭子卸去顶盖,推倒立柱,方才腾出地方摆下祭品,且有余地让巫师祝祷。当日沙洲之上光秃秃一片,没曾想几年之后,却又是一副蓊蓊郁郁的模样。” “大人德政,泽被乡民,这沙洲虽曾为祈雨之事荒芜,却哪里不会为大人一片慈悲之心所动,重现如今幽景呢?”久县县令随口就将宋臻刚才说出的“慈悲”给用上了,马屁拍得人肉麻。 宋臻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沙洲上曾经彻底被抹平,这么一看那些生长时间看上去不短的树木,怕也是为了拍知府马屁给移植过来的才对。 第34章 弄潮儿向涛头立 闲聊着,吹捧着,一行人都走进了亭子里,而转身稍晚的宋臻自然注意到了几个仆役从船只上抬下的一块蒙着红布的匾额。想必这就是准备好的给这座河心亭的牌匾? 他也注意到了另外几个手捧笔墨的仆役,就是这几个人证明了他某种猜测。也让他一开始所做的准备有了前景。 走进亭子的时候,知府也抬了抬头,看了一眼顶上的画,不由开口说:“东皇太一神宴东君图?”嘴角就带出笑意来。 会去之后查阅过相关资料的宋臻,现在终于知道这到底是如何一个典故了。 在玄朝的神话传说里,据说当初东君原本是上古之时生活在大地上的一位王者,因为品格高尚,很有才能,最后进入了天庭为官,一直得到东皇太一神的信重。后来,东皇太一神宴请东君,席上呈上的是人们敬献给神的祭品。东君当时表示,大地上人们的生活已经很困苦了,我不忍心食用他们所献上的食物,宁愿他们用来填饱自己的肚子。东皇太一神因此而赞扬了东君,甚至将本来属于自己的太阳给东君管辖。因此东君是作为日神出现的。另一方面,据说这也是现在祭祀的时候,祭祀完毕的祭品最后都会分给人们的缘故。 不过,东皇太一神宴东君这个典故,在平时却是含有品格高尚,能力卓越而被上级看中提拔之类的隐意的,是许多为官者十分喜欢的图画内容。这幅图被画在亭子顶上,自然也就是在拍知府的马屁了。 宋臻了然,此时却不说话,看着两位县令轮番说着好话。 “此图寓意吉祥,画在亭子顶上自然再合适不过了。”琼县县令装傻。 久县县令自然不甘落后,“若是两位大神在,想必便是云中君理当偏爱我卧龙府,使得府内风调雨顺,如此才是大幸呢!” “说来,今日请府尊大人前来,还有一件要事,也是风雅之事。”琼县县令跟着转话题。 知府眯着眼询问:“哦?到底是什么事啊?” 久县县令拍了拍手,示意一旁的仆役将覆盖着红布的牌匾送上来,“如今这河心亭虽说是修葺一新,可却还没有一个配得上它的名字。若是让农人渔人粗鄙之辈随意命名,岂能配得上这当初为了卧龙府百姓几近彻底拆毁的亭子?我等思来想去,却觉得只有当初一手主持了祈雨,求来甘霖的府尊大人才配为这河心亭命名!” “哎!哪里是我求来的雨,还是陛下圣明,借陛下爱民如子之心,这祈雨方能成功!”心里高兴,知府还是将功劳往上面推。 那牌匾已经被摆放在了石桌上,知府走了两步,开口说:“如此……我也不推辞了。”说着,也掀开覆盖在牌匾上的红布,左手轻轻牵住右边的袖子,拿起放在一旁蘸着金色染料的笔。 “众位说说,这亭子,当取个什么名字呢?” 宋臻知道,这个时候要是再不开口,恐怕就没有时间了。 也不顾现在突然说话是否突兀,反正到了最后,九成九也是皆大欢喜的场面。他当即上前半步,朗声道:“府尊大人,学生有话要说。” 因为之前留下的良好印象,知府笑眯眯地看向了宋臻,抬抬下巴道:“你有什么话要说?” “虽说这为亭题名之事,也只有府尊大人当得起。只是宋臻却有些想法。这亭子当年既是与雨结缘,何不以雨名之?” 这么个没有任何突出特色的提议,也不值当宋臻特意站出来说一句吧?在场谁不是聪明人,自然明白宋臻还有下文。 却见宋臻一振衣袖,神色郑重,再开口的时候,却陡然变成了一篇文章—— “亭虽无名,余窃以雨名之,志喜也。古者有喜,则以名物,志不忘也。秦公得玉,以名其书;□□得鼎,以名其年;夏侯胜敌,以名其园。其喜之大小不齐,其示不忘一也。” 《喜雨亭记》,宋臻左思右想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杀手锏,正巧能够和知府当初求雨这件事联系上的文章。只不过,查阅典故,修改这篇文章却让宋臻颇为头痛。就像这里面的所谓秦公,是上古一名叫做秦晋的王者,据说他善于观察世间万物的规律,聪慧非常,更写过一本关于他所观察到的道理的书,叫做《世事玉锦》,只是如今已经失传。得玉的事,是他写好书之后有臣子奉上美玉,他因为高兴就将玉的名字放进书名里的事。 至于后面,□□得鼎,说的是玄朝□□起兵之后在地下挖出了上古的鼎,认为是吉兆并且更改年号的事情。宋臻只认为这就是创造祥瑞让人以为是天意的举动。但这并不重要,反正事情过去了那么久关系不到如今,能够用来当个例证就足够了。 夏侯胜敌,理所当然说的是那位夏侯将军胜仗的事情。当朝帝王这一支的谢家可不管别人如何称赞夏侯将军,宋臻之前了解过这位将军的事情,用来当做典例也挺顺口的。 宋臻开口就是一篇文章,在场这一群读书人自然是兴趣盎然,等着他继续。从开头来看,这文章似乎有几分意思? 一段诵完,宋臻稍微顿了顿,看向知府,看见对方脸上的微笑的时候,心下一定。对于自己之后的内容更是有信心。却不忘营造自己的形象,轻轻走两步,负手而立,缓缓继续: “余尝闻府君至卧龙之明年,天大旱。是岁之春,雨麦于酹山之阳,其占为有年。既而弥月不雨,民方以为忧。越三月,民愈忧,府君乃徼巡全府,设三牲六畜,要巫祝之人,于此亭祭,以祷甘霖。” 说的是当年大旱的情景,宋臻脸上满满是忧虑,好像他看见了当初的境况。而他自己能够感受到当初知府心急如焚不断寻找对策似的。这忧国忧民的姿态明显很是讨三位官员的喜欢。而直接被描述的知府更是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胡子,还点着头,一副慨叹的模样。 这一段要描述从大旱到下雨的经过,自然还没有完。宋臻十分真诚地望着知府,像是真是他的举动而不是水的大气循环带来了雨一样,敬重而感激。 他在诵着:“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 那一段夸张过头的因为下雨而造成的人们反应的话,明显对了知府的胃口,他笑了起来,不自觉地挺了挺背,十分光荣的模样。 好端端的《喜雨亭记》,宋臻将之修改成了彻头彻尾对知府吹捧的文章。可这并不妨碍这篇文章保留了精妙之处,所以即使是旁边的其他书生,也凝神细听,觉得这位久县新任县案首,还真有两手。 “余闻此事,举酒于家中,问之客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则无麦。’‘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岁且荐饥,狱讼繁兴,而盗贼滋炽。则吾与二三子,虽欲优游以乐,其可得耶?今府君不忘斯民,始旱而祷之以雨。使吾与二三子得相与优游以乐者,皆雨之赐也。其又可忘耶?’” 从一场祈雨,一路发散到了社会治安问题,虽没有直接说全都是知府的功劳,可隐藏的含义,所有人都品出来了。 知府被从头到尾拍得舒舒服服,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 倒是云孙,看着宋臻,眨了眨眼,却暗自钦佩对方竟然能如此顾虑民生,又兼有文采。即使年纪还小,却足可以为友了。 然后是最后一段,恰巧和方才的场景对上了。宋臻感慨自己运气算计都不错,脸上还是感慨敬佩的模样,继续诵道:“既以名亭,又从而歌之,曰:‘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民曰知府。知府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归之造物。造物不自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此亭。’” “好!”宋臻的话音刚落,叫好声就猛地响起! 第35章 为君聊赋今日诗 这一声“好”,并非是一个人叫出来的,两县县令与知府,连带着一旁的云孙同时喊出了这么一个字。 只是个中感情,颇有不同罢了。 “当真是文采斐然,颇可一观!”这是知府在之后称赞的话,避而不谈那些让他周身舒畅的吹捧话语,逮住了文采一通好夸。 琼县县令也是眯起眼频频点头,“未曾想你虽未入官场,却是处处关心民生疾苦,当日大旱之事更是烂熟于胸,果是读书人真种子!” 身为宋臻顶头大佬,直接决定了今天让宋臻作为王牌出战的久县县令,更是满面红光与有荣焉,“嗯,果然不错,不愧是本官寄予厚望的人才!”还不忘反过来夸奖自己两句。 一旁站立的云孙,却并非是为宋臻精准的讨好功夫而动容,他叫那一声“好”,纯然是真心赞叹这一篇文章的非凡之处。字里行间,对人民生活的关注是为民造福的发端;而看似平淡却条理分明的文字却是文才体现。 云孙自忖虽然对自己的才学有几分信心,然而先要直接和宋臻现在诵出的文章想必,却是比不上的。何况这宋臻尚未至弱冠之年,想来将来怕不能成一代文宗,于朝堂上为国效力。原本一开始就对宋臻抱有善意,一篇文章过后,却变成极大的好感了。 其他几个书生,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这个时候也开始七嘴八舌议论起来,称赞着这一篇《喜雨亭记》当中的妙处了。虽则其实有人颇为不齿宋臻一番露骨吹捧,可是他们既然能够站在这里,就从来不是那种愚蠢到会突兀戳破和乐气氛的家伙。 而拍拍马屁之类的事情,谁也不会真的放在心上。为了自己的前程,哪一个人不曾这么做过?反正这样的事情从来就少不了,只要宋臻不是只会拍马屁一点才学都没有,那么其他人自然不会全然不服他。 好一通热闹,知府望着宋臻说:“确如宋臻所言,卧龙府不可无雨。当日此亭损毁殆尽,只为求得甘霖。如今甘霖已降,此亭也修葺一新,当真是喜事。既如此,本府便遂了你的意,就将这亭子命名为‘喜雨亭’吧!” 说完,知府将笔一蘸一舔,提笔就在匾额上落下了“喜雨亭”这个名字。 宋臻知道,这就算尘埃落定了。不管接下来的事情如何,就靠着这喜雨亭的事情,他也理当能够在府试上取得不错的成绩。到现在为止,都还是宋臻曾经细细打算过的部分,有所把握。之后,却要看运气和能耐了。 因为这喜雨亭的名字,还有宋臻刚才一番让几位大人都心情愉悦的文章,一时间亭子里倒是有一番和乐融融的气氛。 那块牌匾被仆役带了下去,处理之后就会挂在这亭子之上了,此时久县县令继续了话题:“说来,我卧龙府一向人才辈出,今年科举,也当时大有作为。正巧今天无论是我久县,还是琼县,都来了好几位才子,方才却只有我久县才子出了风头。这可不太公平,不然就请诸位才子都一展才华,正巧今日府尊大人也在,就做个评判如何?” 琼县县令当即反驳:“王大人说的是什么话!方才不仅宋公子崭露头角,我琼县云公子也未尝差到哪儿去吧?” 得,讨好知府的时候其乐融融,涉及到哪边比较强的问题的时候,针锋相对。 知府却半点没有怪罪的意思,他点了点头说:“说的也是,虽然云孙和宋臻都很是不凡,可其他几位读书人,却还没一展才华。今日我们难得在这喜雨亭休憩一番,若是大家都不做点诗词,未免也太没有读书人风雅气度,当真无趣了。既然如此,本府就当个主持,和两位大人一道品评诸位才子的佳作吧。” 琼县县令立刻从怀里掏出一把折扇,“我来添个彩头,这是前朝才子田叔郎的扇面,今日谁胜,这折扇我就送予谁!” 久县县令不甘示弱,从腰上摘下一枚玉佩,“这是我新近的来的,当年夏侯将军的随身玉佩,谁要胜了,玉佩就归谁!” 两个人对视一眼,立刻将眼神分开,各自恨恨地别过脸,发出哼音。 “诶!两位大人何必如此。文章本是风雅之士,哪里需要这么大火气?来,尝尝这茶!”知府这个时候方才慢悠悠打个圆场,点了点才被摆上来的茶盏。这茶水是仆役们新煮好的,才从江心取水,在船上煮来,紧赶慢赶将热茶送上来,算作是知府的道具,打破了两位县令的僵局。 众人就不说话,各自先品茶。 宋臻抬起茶盏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这远比他平时喝的茶好许多的茶,反倒有些惊诧。 他记得茵茵姑娘当时十分笃定说,夏侯将军的随身玉佩会是今天比试的奖品。然而看刚才的样子,却是两位县令随手从身上拿出东西来,根本就没有一个定性。那么,当时她是如何确定这块玉佩一定会被作为奖品的? 是对王县令吹了枕边风?如果说她和王县令有关系的话,直接讨要不是更方便吗?何况她只求一观,多简单的事情! 是知道王县令身边有这玉佩,又没有别的合适的东西当奖品?那要如何搜集信息才能确定下来呢? 左思右想,宋臻怎么都不明白茵茵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甚至再一次没管住自己过分自由的想象力,脑补了一番魔教圣女随时准备造反之类狗血无趣的情节。好歹最后收住了散漫的想象,他知道这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反正他招惹不上这种事情。之后只要尽力表现,别让县令知府太过失望就行了。 拿不拿得到这玉佩,全看到时候发挥如何。拿得到给茵茵看一眼就是了,拿不到也没办法。 在宋臻心里,这玉佩远不如来点银子值当,毕竟县令的东西,拿到手了还没办法卖出去换钱,反而是个麻烦了。 终于品茶完毕的知府,左右看了一圈,随意圈了个题目:“这样吧,你们就以这周围的景色为题,诗词歌赋皆可,写在纸上呈上来。”随着他的话语,仆役们立刻送上了纸墨笔砚给诸位喜雨亭里的才子。 第36章 爱君才器两俱全 宋臻早就知道是这样。 其实说来吟诗作对千百年不变都是那么些个主题。登楼,送别,思乡,赏景,等等等等。而今天他既然先抛出了有直接纪念这喜雨亭意义的《喜雨亭记》,出题就不会再重复这个题目。而在这亭子里,如果不说亭子有关的题目,那么就只可能是说周围的景色之类的了。 在此之前,宋臻也曾准备过一些写景的诗,只是方才已经是风头出尽,如果知进退的话,这会儿就不应该强出头了。毕竟行高于人,众必非之,谦逊并不是表现在言语上的谦虚,即使宋臻十分想要盛大的名声,这个时候也要表现得不慕名利,藏拙一二。 所以他提笔,却迟迟没有下笔,做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 几位官员的目光,都在他的身上停留了不短时间。 见宋臻并没有文思泉涌一般立刻下笔,知府当下抚须,轻轻点头。他倒是没有看错这宋臻,到底是个会做人的。接着他将目光一转,落到了一边同样出了风头,却远不及宋臻的云孙身上。 和宋臻不同,云孙这个时候,略一思忖,就已经在纸上落笔了。饶是如此,却没有一个人觉得他是不懂事,应该更加韬光养晦一点。 不为别的,云孙和宋臻是不同的。且不说云孙乃是琼县县试府试院试三试案首,整个卧龙府都有名的才子,他本来理所当然就应该是这一次最出彩的读书人,不露两手反倒不正常。 另一方面,云孙即使锋芒毕露,也有锋芒毕露的资格。和宋臻这所谓“耕读世家”别名农家出身的才子不同。云家在卧龙府也算是个大家族,虽然称不得郡望,可架不住云家结亲结得好。上一代的云家大小姐可是嫁入了楚地封家,本是上辈当家夫人。只是后来因生产伤身,早早就去了。可留下那个孩子,就是云家和封家的纽带了。 封家虽然早已没有了当年玄朝开国之时异姓封王的荣耀,然而不过是低调起来,如今封家还挂着楚侯的封号,每一代的家主都是货真价实的侯爷。自然尊贵非常,云家和封家的关系,自然让云家也不同寻常起来。 除开云孙之外,其他几位公子自然也是奋笔疾书。 他们今天既然能够在这里见到知府,就说明他们不是没有才学的人。而这样的机会却不是好遇到的,自然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华才是。之前的风头都被宋臻和云孙抢去,现在,他们却一定需要多展现一下自己。否则岂不是错过了大好机会,今后蹉跎? 对于他们来说,奖品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三位官员的赏识! 不多时,就有一位公子作好了诗,搁笔,吹了吹纸张上的墨迹,恭恭敬敬将作好的诗呈递给知府大人。 宋臻倒是有些好奇对方写了什么,不过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也开始动笔,却慢吞吞地一个字写半晌,力求让其他人先把大作完成,别想着低调一点,却玩成“指物作诗立就”的节奏。 想要继续出风头,或者才华着实是压不住都不是个问题,问题是,必须给别人发挥的时间和余地。宋臻对于这一点还是很明白的。 于是就听得知府的声音,“唔,好诗,写景动人,这个字用得着实不错!” 琼县县令当即开口:“这是自然,这是我县去岁院试第二,文采也是公认的好!” 久县县令不甘示弱,立刻递上另外一张写好了诗的纸,“大人看看这一首,乃是我县才子所作,若比起如此快就呈上是诗作的,可深思熟虑多了。” “哼,这叫做有急才,第二个写好的叫什么深思熟虑?”琼县县令反驳着,却去看那纸上的诗作。 知府就像没有听见两位县令针锋相对似的,缓缓阅完诗,轻轻点头说:“果然不错,中正清丽,将这一派景色写得精彩。” 轮番下来,其他几个公子的诗文都在知府眼前被过目一次,每个人都得了些赞扬,自然是心满意足,颇有自豪。只剩下云孙和宋臻两人,几乎是同时搁笔,下意识互相一望,脸上就带出了善意的微笑。 宋臻冲着云孙拱拱手,请他先呈上他的诗词。云孙点头,吹了吹墨迹,方才上前,将自己的诗作交给了知府。 只见知府轻轻一抖这一张纸,这一次却并非默读,直接念出了声来。想来也知道,若是其他书生,知府多少还会担心这些人是否能够做出绝妙的诗作,又怕其他人的诗词水准相近,互相不服气。所以默读,以免让在场的几位书生尴尬。而云孙的水准在那儿,诵读出来却并不影响,故而他才发出了声响。 宋臻也提起注意,别人看他和云孙才华相近,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个西贝货,在这样的时候,自然会希望好好听听旁人的诗作是如何优秀的。他不可能一辈子照搬旁人诗作,总要自己不断进步的。 “府河近西烟水绿,新雨山头枇杷熟。 喜雨亭头多酒家,游人爱向谁家宿?” 短短两联,宋臻自然明白这首诗并不是他见惯了的那些足够流传千年口口相传,三岁小孩儿都能背出来的绝代名作。在自己尝试作诗之后,才会真正懂得一首诗是如何的水准。就像是从前宋臻八成会觉得毫不出彩的这首诗,现在的宋臻听来却非同寻常。 前一联,语气平淡,不过是淡淡点明了所在的这府河,和周围有山的景色而已。言语间平平淡淡。 然而后一联,却陡然拔高了这首诗的韵味。明明还是文雅的词句,半点没有粗鄙之气,却沾染上了三分生活气息,“游人爱向谁家宿?”一句,亲切可人,颇有余味,至少现在的宋臻打死都不敢说自己能够写出这样韵味的句子来。 品味得出这首诗的水准,自然会对云孙多三分敬意。 想想之前云孙随口解释一个词,有理有据,遣词优雅,本身更是三试案首,兼之仪表堂堂,宋臻越发觉得,他印象中的“公子”,果然只有如云孙这样的人才配衬如此称呼了。至于那些个读了点书就傲气不行,真以为自己是天下难寻的英才的人,哪里配得起“公子”这个词呢? 若是想要成为名士,必须要和云孙这样的真公子交游。 宋臻暗自告诫自己。 第37章 挥毫落纸如云烟 抛开云孙这首诗原本的水准之外,这首诗作还有一个加分点——和其他几位公子仅仅是在描绘周遭河流山川或是花草树木的诗作相比,稍稍提到了附近酒家,游人的诗词,本来就是在变相夸耀府河旁的繁华,换而言之,这就是三位官员的治理功劳。 不管云孙有意还是无意,即使没有选择更直接的方式,他依旧巧妙地让官员们都心里舒服起来。 好一通赞叹,便是宋臻也细细听着,看看旁人是如何鉴赏一首诗的,这在今后的日子里,他总是用得到的。 好容易品评完了云孙的诗,知府抬起头看向了宋臻,却见他拿着一张纸,却还没送上来的意象,不禁抬手隔空点了点宋臻,笑道:“宋公子可是做出了绝妙的诗词?要不然怎么会不舍将你的大作交给大家品评,莫不是想要私藏了?” 旁的人也看着宋臻,五步成诗这件事传得太过传奇,多半人心里是半信半疑的,可是那春联总是真的,《五步诗》也是真的。而之前《喜雨亭记》更证明了宋臻的文采。既然知道宋臻这人有才华,在场的人自然会对他所作的诗词抱有好奇。 “私藏?这可不行!”久县县令立刻接口说道,“宋臻,你不是曾说过‘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吗?既然这文章乃是天成,哪里容得下你藏私呢,还不赶紧让大家都感受感受这天成文章一二精妙之处?” 好似只是句打趣话,本质上却是炫耀。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知府还没等王县令说完话,就不禁重复了一遍这一句,神色惊叹,“妙啊!当真是妙啊!本府自幼学文,作诗不下百首,这如何作诗,如何作好诗,心里微有所感,却不知如何说出来,想不到今日却终于通透了!原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果然如此,果然如此!” 云孙此时看向宋臻的目光,更是带上了三分佩服。写得一手好诗词的人,到哪里都不缺。若非当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诗文大家,天下文宗,再如何敬佩也就那么一回事。 可吟诗作赋是一回事,如何吟诗作赋那又是一回事!这一联诗就是在说,如何吟诗作赋的问题。如果说宋臻之前的诗词文章不过是优秀,那么就这么一联诗,就根本将对方的水准拔高了不止一点。从一个可能吟诗作对以取乐的学生,变成了对文章有所研究的先生。 王县令把宋臻不小心说出来的话在这个时候带出来,不过是为了夸耀自己县里的人才。可是这夸耀的举动,却让宋臻得到了最大的好处。 琼县县令自然也知道这当中的奥妙,可是他却不太乐意跟着夸奖宋臻,今天的比试,可是他和久县县令拼着呢,所以他只是笑笑没说话。 “能写出这样的诗句,当真让我对宋公子的诗作更感兴趣了。”云孙这样说,十分真诚。 “来,来!宋臻,赶紧把你的诗拿出来!可别藏着掖着了!”知府连连唤道。 这才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颇有一种自己变成了琵琶女的感觉,宋臻啼笑皆非。然而他知道这是一件好事,当下恭恭敬敬地双手递上自己的诗作,还要谦道:“还望诸位文坛前辈指点一二。” 不说大人,不说官职,反正如今他已经如此被赏识,下一步本来就应该是拉近距离的时候了。文坛前辈这个称呼,吹捧着在场的所有人,又显得风雅,怎么不令人喜欢呢? 知府当下抽过这张纸,凝神望了过去。 第一眼,还没来得及看清写的是什么内容,他就下意识发出了一声惊叹:“咦!?” 就坐在旁边也瞥见几眼的琼县县令也瞪大了眼:“嗯!?” 王县令却得意洋洋开口说:“我们宋臻,非但文采飞扬令人敬佩,更是写得一手好字!我虽不善于书,当日第一眼见宋臻的字,就知道他这一手功夫,绝非一日之功!而这一手字,更是前所未见新创字体!” “我就说!让如此人才落到了你手里,当真是明珠暗投!”知府却痛心疾首道,“若不是你不善于书,换成谁要是看了这一手字怕不得闹得整个蜀川乃至整个大玄人尽皆知!谁知到了你这里,就成了普普通通一个新创字体!” “啊?”王县令有些傻。他科举的时候,前三关因为官员赏识,轻松而过,后三关的时候,糊名誊写,根本就看不见字,倒是没有因为一手普通字体遭罪。不过不善于书的确是他的短板,就像他知道宋臻那一手字不太简单,却没想到知府会如此激动。 琼县县令几乎是拉长了脖子不顾形象地去看那纸上的字,这个时候也补充道:“笔迹瘦劲,不失其肉,运转提顿清晰可见,如屈铁断金。如此字迹,当真,当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宋臻,宋臻!真是有你的!”知府叫着,“你这一笔字可有名字?” 有,瘦金体。纯属当初看了小说之后觉得特别酷炫所以去学来的字体,当初写来磕磕绊绊,却在这半年不断的抄写和融合前主记忆之后有了长足的进步。宋臻自己其实也知道这是大杀器一样的字体,当初抄书的时候都没有使用,以免明珠暗投。后来第一次用,还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县案首名头写卷子,谁知道下来之后县令半点不惊讶,让他还以为自己这笔字其实并不罕见来着。 不过看来,这并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县令不识货的问题…… 宋臻脸上露出腼腆的笑容,只是说:“我虽摸索出这字体,却尚未取名,不然,请大人为它赐名?” “诶!诶!”知府摆着手,“如此妙字,我哪里能轻易取名!” “正因为字体难得,宋臻方才希望知府大人为之命名,以免宋臻思虑不全,反倒辱没了这难得的字体。”宋臻回答道,看出知府蠢蠢欲动,只不过谦虚一二。 果然,这句话一出,知府就沉默了,试探一样看了周围一圈,“那,我就取名了?” 当然不会有人拒绝知府的话,所有人都在点头。而云孙一边点头,一边对那一张纸充满了好奇,那上面到底写了如何漂亮的字? “笔迹瘦劲,运笔清奇……不如,就叫做瘦劲体……不不不,索性叫做瘦金体!这一笔字,当值千金!”知府说着,却将这字体原来的名字还给了它。倒是比起胡乱被弄成“五步诗”的《七步诗》幸运多了。 “谢大人赐名!”宋臻立刻一揖,打蛇随棍上。 第38章 谁似何郎年少才 为一种新字体取了名字,赚得一个青史留名的机会,知府心情甚是愉快,看着宋臻,从一开始的陌生,如今却如视子侄。 “小小年纪就能创出如此字体,也不知你是如何练字的。”琼县县令感慨着,这一笔字是真让他有些甘拜下风的味道了。 宋臻却暗叹戏肉来了,就算他想要冒充天才,也是需要铺垫的,何况是小小年纪创造字体这种事?索性在之前他曾经如同胡闹一样做了准备,那烧好的炭黑倒入水中弄混了水潭的水,想方设法让梅花的色彩也变得不那么好看,害得当时卖掉房子的价钱都削了不少,却正好在这样的时候派上了用场。 “宋臻自进学就开始练字,从前居于山间祖屋,院内有小潭,潭旁有白梅。每日练字之后,宋臻就将废水倒入水潭之中。至半年前搬到镇上时,小潭水尽是漆黑,白梅已染墨痕。”低低地述说,宋臻依旧是一副谦逊的模样,好像他说的事情半点不值得骄傲。 然而亭子里的人全都露出了无比惊讶的神色,转而恍然。果然,果然,如果不是这样刻苦练字,哪里能够写出这样的好字!怕是多年之后,等到宋臻声名鹊起,练字到潭水尽黑,梅染墨痕,当是一段佳话了。 一个人天才没什么,或许只会被人妒忌。然而一个人刻苦,却九成九能够得到旁人的敬重。只不过很多时候,刻苦会被人误以为是不存在的,留下的只有天才。在场的书生们之前看宋臻的神色还有三分艳羡乃至轻微的嫉恨,如今听到这练字的故事,却不由敬佩有加。饶是宋臻年纪还小,他们的态度也恭敬了三分。 这一番字体的风波算是暂告一段落,宋臻知道,无论是他当初完全是为了炫耀学来的瘦金体,还是玩一眼弄出来的墨水潭,在未来都会成为他成为文人雅士的助力。而另外的助力,就来自于他所能够写出的诗词了。 比方说,终于在看过字体之后,被注意到内容的,拿在知府手上的那张纸。 好不容易平息了见到绝妙字体而激动的心情,知府终于有心思去看他期盼已久的,宋臻的诗。 说来,他已经因为宋臻连连给他带来惊喜而做好了心理准备,想着一定能看见一首佳作,然而他依旧是看了第一眼,就傻了。 其他没能直接看见纸张的人,就听知府咳嗽了两声,念出了第一句诗:“竹外桃花三两枝——”却陡然在这里停下,没了下文。 抬头去看,知府瞪圆了眼睛,死死盯着那纸张,半晌之后,抬起眼来,像是看怪物一样,上上下下把宋臻从头发丝看到鞋底子。 云孙也看见了知府的表情,不用想就知道,这位宋公子理所当然又写出了绝对的佳作,至少,比起自己其实颇为满意的那首诗还要好! 他并不意外,仅仅是靠着刚才知府念出的那么半句诗,他也能感受到这首诗有如何气象。 竹外桃花三两枝?正是早春之景,言语清丽可人,只是轻轻念诵,就觉心下微暖,甚至忍不住脸上带笑,去畅想那竹林桃花,春日俏丽景色。可惜知府大人却未曾一气念完全诗,让云孙在这里苦等,焦急着想要知道下文如何。还有,诗词之外,他也没有看见宋臻到底写出了怎样的一笔好字呢! “宋臻啊……人说有生而知之者,我始不信。如今见了你这么个妖精,却当真有点不敢不信了!”知府看着宋臻,半晌才感慨了这么一句。 “大人谬赞了,文坛广阔,有才之人不计其数,宋臻不过后学末进,哪里敢自傲?”宋臻还是谦虚。 环视周围全都期待地看着他和他手里诗词的人,知府方才再度举起那一张纸,“不是谬赞,而是真心。我卧龙府这么多年,怕就只出了你这么一个!啧啧。” 然后他才重新念诵那首诗。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后半句诗一出,云孙登时一愣。 好诗!好句! 妙哉!太绝了! 要是让他自己去写江水回暖,他会写什么?冰消雪散?芦苇渐生?可是无论他写什么,决计是比不上这半句“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或者说,从古至今,乃至将来,写江水回暖的诗,谁都绕不过这么一句“春江水暖鸭先知”! 知府的念诵很慢,似乎是一边念诵一边细细品味,饶是如此,这短短两联诗,也耗费不了多少时间。 就听他念出后半首诗:“萎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这一首诗就念完了。 所有人都痴立在那里。 在这里的人,哪个不是一时才子?又哪里不懂诗词好坏?何况是这放在市井老妇面前,也能一眼认出的好诗! 芦芽刚萌,一个短字越显俏皮可爱,更真挚动人。万物更新,一切方生,早春之景,跃然纸上。 最后半句,一转却说河豚,正是脱离前面实景,畅想一番。河豚乃是鱼虾至鲜,想想那岸边一连串的酒楼,如今不正是售卖鲜美鱼虾的时刻吗?这好景好事好春,原来正在身边。 短短两联,竟然没有一个字不妙,没有一个字不绝! 云孙缓缓重新将这诗念了一遍: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然后他呆立片刻,看向宋臻,上前两步深深拜下,口里说着:“宋公子大才,云孙倾慕公子才华,愿与公子为友!” 宋臻被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他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突然就有人说“倾慕”自己的才华想和自己交朋友的。只是云孙的态度并未让他产生歪斜的误解,所以他明白,所谓倾慕才华是真的倾慕才华,而非后世被人玩坏了的腐文化。 见宋臻发愣,云孙不由面上一红,也知道自己有些冲动了,当下起身道:“云孙唐突了。只是宋公子诗作如此,云孙恨不得常与公子吟诗作对,怕不能沾染三分灵气……” 这时候宋臻终于反应过来了,开口说:“哪里话,哪里话。宋臻也敬佩云公子才华,能和云公子交游,是宋臻大幸!” 知府笑了,“看看,当真是英雄惜英雄,才子惜才子!今日你二人因才华为友,来日必定也是一段佳话。不过,今日的比试,是宋臻胜了,为你这诗,本府送你一支紫毫玉笔!” 额外奖品?那敢情好。宋臻暗喜。 “还有,你们也来看看宋臻的字吧,怕是今日之后,想要求宋公子写字,就不容易了!”说着,知府将手中的纸递给旁边人,看着宋臻补充道:“宋臻可愿提名盖印,将这一纸诗送予本官?” “大人若愿意,宋臻自然无所不从!”宋臻再度行礼,却知道,自己的诗稿能被知府收藏,在文坛的名声,怕是要大作了! 第39章 巧偷豪夺古来有 今日以文会友,宋臻可是占尽便宜,出尽风头。 怀揣着得来的三件奖品走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宋臻心里还乐呵着呢,反思一下今天的表现,他越发自得,觉得一切简直是完美。 说来,今天这一行,宋臻得到的最贵重的东西,并不是怀里这三件宝贝,而是那些无形的东西。 首先是从今天之后,就必然会在整个卧龙府甚至更广阔的地方传得沸沸扬扬的才子名声。其次,是亲眼见证了自己表现的其他公子对自己的尊敬佩服,连带着带来的自己在久县这地界文人们当中的威望。再有就是得到了知府的赏识,之后的府试十拿九稳,不必担心了。抛开这些,宋臻还得到了云孙的友谊。 从知府对待云孙不一般的态度,宋臻就知道云孙这个人应当不简单。而在之后,宋臻更是觉得云孙这个人性格温润,为人谦逊。两相结合,哪里不乐意和云孙为友呢?毕竟一个人的交际圈就证明了他的水准,既然将来的宋臻要成为一个被人敬重的文人,自然就应该和云孙这样的人多加交游了。 只是和云孙为友,既是机会又是考验。 宋臻可没有忘记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货色,他虽算不上“腹内原来草莽”,可也不过是半桶水响叮当。他记得许多优秀的诗词文章,可是真要在临场的时候还不知想不想得起来。而除了诗词之外,除去得到了原主苦读的成果之外,宋臻是真不懂如何做。就算是原主多年苦读,那也不过是十年不到的时间,和那些真正读书读了十几年的人相比?反正宋臻自己是不敢比的。 多学习,多积累,想办法和云孙讨教一二。这就是宋臻在之后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之前笔试完毕,散了的时候,宋臻原本是和县里其他人一块儿,跟着王县令回到县上的。因为王县令还有公务,自然是没时间再吃一顿什么,所以大家就各回各家了。宋臻家偏生要跨过整个镇子,这一路走来,其他公子也都先行告辞,最后就剩下他一个走在路上。 根据自己的饥饿状况,宋臻判断现在的时间应该不是很晚。之所以是靠着饥饿状况来判断,纯粹是因为今天是久县少有的阴天——只是多半不会下雨,明天应该就会继续放晴了。这么说来,还真是雨水少见,喜雨亭这名字十分合适呢。 然后他就听见了那个阴魂不散的娇软声音:“宋公子……” 一转头,就见路旁巷内,茵茵姑娘正含情脉脉地望着自己。 约莫是因为今天是阴天的缘故,茵茵姑娘并没有打上次那把小红伞,只是她这无论什么时候都一副雨巷里悠长的姑娘的姿态,让宋臻颇为不适应。 还是说,其实宋臻更适应那些大声笑闹,坚韧自信的现代女性呢? 然而不论如何,宋臻还是压下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冲着茵茵姑娘作揖,“姑娘有事?”看那小巷狭窄昏暗,他半点没有走过去的*,毕竟在玄朝这地方,男女之间靠太近了并不是一件好事。何况一开始宋臻就不认为这位茵茵姑娘是良家女子。 要是宋臻真的多出了一个“某某楼红牌入幕之宾”的名头,那可就糟了糕了。他连秀才功名都没有,诸如此类风月名头,还是不要为妙。 “宋公子,莫不是忘记了奴家的嘱托?”茵茵深深叹了一口气,凝望着宋臻,好似他就是个负心汉一般。 嘱托?宋臻这才想起来,自己答应过如果拿到了夏侯将军的玉佩,要把这玉佩借给茵茵一观。 只是无论如何宋臻都有点怀疑,为什么茵茵对自己这么有信心,觉得自己就一定能够拿到这玉佩?更好笑的是,她是不是太急了?这刚才才笔试完毕,她就守在这里了……就确信一定可以等到自己?还是说,自己出门之后她就一直在这里等着? 完全无法理解茵茵姑娘的想法,宋臻摇了摇头,却伸手在怀里掏了掏,把那枚温润的玉佩取了出来,拎着系带悬在空中,下巴抬了抬,说道:“就是这枚玉佩了。县尊大人说这是他才得到的夏侯将军的随身玉佩,究竟是或不是,我也不清楚。” 见了玉佩,茵茵的眼神一下就定在了那上边儿,半点没有之前凝望着宋臻的欲语还休,反而是贪欲和占有欲如此明显地出现在她眼里。 她终于从小巷中走了出来,缓步走到宋臻面前。 这条不算繁华的道路上此刻只有他们两个人,为了避免什么人正巧经过发生误会,宋臻十分小心地伸长了手臂,拉开自己和茵茵之间的距离,也方便对方看那玉佩。 “是了,就是这枚玉佩!”茵茵喃喃自语,然后突然转头看向宋臻,笑吟吟地问:“宋公子,可否将这枚玉佩送予奴家?”这声音却半点没有了之前的娇嗲之意,反倒理直气壮起来。 宋臻登时愣住了,开什么玩笑?他又不是茵茵姑娘的什么人,她居然这么正大光明理直气壮地要他把松溪送给她?更何况这玉佩是县令所赠,几乎就代表着县令的脸面,宋臻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给其他人的! 所以宋臻立刻摇头道:“抱歉,此乃县尊大人所赠,宋臻不敢赠人。”说着,就想要收回手,这茵茵姑娘简直不可理喻,他现在想远离对方一点。 然而,茵茵却快速抬起手,一把捏住了那玉佩,“宋公子当真是个不懂怜香惜玉之人,茵茵既然说想要,公子本就应该送给奴家才对。那县令算得上什么呢?” 不给还强抢了!? 宋臻瞪圆了眼睛,也顾不得给对方留面子了,“这是我的东西,你赶紧放手!” “奴家可不能放!”提高了嗓门,茵茵脸上也没了笑,“若没了这玉佩,我上哪里才能得来帝流浆!?” 什么? 宋臻一时之间完全反应不过来茵茵在说什么,然而他却陡然发现,茵茵那娇美的面孔上,浮现一层诡异的黑气,而原本洁白的肌肤,更是显出一层青色,浑然不似活人。 这个时候,为了自己的玉佩,宋臻把另一只手也伸了上去,想要扒开茵茵的手,赶紧拿回玉佩。可当他碰到茵茵的手的时候,几乎是立刻就缩回了自己的手,因为对方手上的温度太低了,如同冰雪,碰触一下之后就从指尖冷到了骨子里! 第40章 至今犹忆李将军 宋臻没有多想,他满脑子都是如何保护自己的玉佩,以及处理这个疯子一样的女人。 然而茵茵的力气出乎意料地大,宋臻几乎用尽全身力气,却还是没有抢过那玉佩,两个人角力之下,那一枚玉佩竟然飞起,眼见就要落到地上摔个粉身碎骨了。 完蛋了。 宋臻下意识地闭上眼,不去看这糟糕的一幕,心里却异常愤怒,全都是这茵茵搞出来的!要不是她要抢自己的玉佩,现在就绝对不会这么糟糕!万一之后王县令问自己这玉佩到哪儿去了,自己应该怎么说? 他怎么就这么倒霉遇到了茵茵这么个奇葩一样的人物? 然而,他并没有听见玉佩掉落到地上,碎裂的声音。 “啊!”听上去,是茵茵的尖叫,紧接着,是她带着些许惊恐的声音:“你是何人!?” 下意识睁开眼,宋臻却见一个身着鳞甲,左手握着玉佩,右手持长剑,颀长英武的身影挡在他面前,越过这身影,茵茵此刻做出防备的姿态,盯着这穿着鳞甲的男人。 然而宋臻什么都没有注意到。 因为他一眼就看见,茵茵的一只手不见了! 更可怕的事情在于,从袖口露出的小半截手腕,截面上非但没有血迹骨头之类的样子,反倒是一团黑气,此刻如同烟雾一样不断升腾! 这特效做得真是太好了,花了几千万的吧? 可是现在并不是在看电影,而是现实啊!! 宋臻整个人都傻了,他才想起一连串的问题,茵茵青白的肤色,脸上的黑气,冷到刺骨的体温,还有现在这诡异到家的情况。 加上没穿越之前那么多年,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了…… 女鬼!? 然而他的呆愣并没有让时间和他一同静止下来,那挡在他身前的穿鳞甲的男人提起剑向前指向茵茵,却沉声道:“下一剑,就不止一只手了。”声音带着些许沙哑,就像是许久没有说过话之后的音色,然而,那声音里强大的自信,却依旧能够被人感受到。 “你也要抢我的帝流浆!?”瞪圆了眼睛,眼白上血丝跳动,面色青黑可怖,如今的茵茵可半点没有柔美之姿了,她恶狠狠地盯着男人,咬牙切齿地问道,只是轻轻晃动手臂,一只新的手就出现在了手腕上,和原来的似乎半点没有分别。 “妖魔鬼怪,本来就不应该干涉人的生活。”男人却这样说,半点不在意帝流浆什么的样子。 茵茵冷笑道:“呵,妖魔鬼怪?难道你就不是妖魔鬼怪了,还对我说这种冠冕堂皇的恶心话!不过就是想要抢帝流浆罢了!你既然想抢,那就看看我们谁能拿到手吧!” “夏虫不可语冰。”男人冷淡地回应了一句,“要战便战!”说完,举起剑,直接向茵茵刺去! 宋臻脑子里空空的,几乎完全反应不过来了。他一直以为自己的道路是好好科举,好好写诗,然后在未来成为传说中的高士——就是很有名但是不做官,大家都追捧的偶像人物。但是现在这状况,怎么越看越觉得自己好像走错了路,他根本就应该走蒲松龄的道路,过几年之后去写一本《聊斋志异》之类的书,把如同今天这样遇到的神奇事件记录下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人生际遇还真是奇妙,就在十几分钟前,宋臻从来不敢想自己居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什么妖魔鬼怪不是都是假的吗? 茵茵和那男人不断交锋,男人拿着剑切削劈砍,即使宋臻不懂武艺,也知道这一手功夫非同寻常,因为几乎每一次,茵茵已经尽力躲开,却还是被那剑在身上刺出无数伤口,那些伤口都冒着黑气,十分可怖。而原来的美人,每一次多了伤口,就狰狞一分,如今看来,像是个骷髅,然而她却并非无力抵抗,每一次挥动手臂之间,就有红色烟雾一样的东西扫出,冲着男人过去,偶尔也能让男人动作停顿片刻。 终于回过神来的宋臻,觉得自己现在应该赶紧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先溜了。玉佩什么的都可以再说,妖魔鬼怪,敬而远之才是真的。 然而不等他将动作付诸行动,那男人猛地振臂,却丢过来一个东西。 下意识地,宋臻伸手接住了,然后他就见那枚夏侯将军的玉佩,落在了自己手里。 “把帝流浆给我!”茵茵立刻就注意到了玉佩,当下就往宋臻这边冲。 烫手山芋?宋臻捧着玉佩,看着男人又一次挡在自己面前,挡下茵茵的攻击,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把玉佩丢给自己。按照茵茵说的,这玉佩应该和传说中可以增加妖魔鬼怪力量的帝流浆有关系,难道他不想要? 现在怎么办?跑了?还是想办法帮个忙?宋臻是真不知道如何选择,然而他知道傻站在这里绝对是错误的,或许他应该喊叫起来,让其他人过来,人气足了什么妖魔鬼怪的事情就能够解决了? “公子!”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宋臻一抬眼,却看见了赵红妆。她瞪眼望着那边一男一女的战斗,却看着他一脸焦急。 “你怎么来了?这里很危险!”下意识地快速说着,宋臻看了一眼战况,又看了一眼赵红妆,有点急,他现在连自己的安全都不好说,赵红妆那里就更没有办法了! 然而赵红妆并没有回答他的话,两步上前一把扯过宋臻的衣袖,拉他在自己身后,然后眉目一冷,瞪视着那交战双方,咬牙道:“你这贱婢!我警告你两次了还不知收手,胆敢惊吓了我家公子!”接着,就见她飞快掐动手指,一道白光就直直冲向交战的两人! “碍事的闪开!”赵红妆怒喝一声,那男人原本挡在白光前进的方向上,却立刻一转身往旁两步! 茵茵也急着要躲开,刚转了个身,男人却一剑飞快捅穿她心脏位置,紧接着,白光一个转弯,直接洞穿了她胸口,穿出一个大洞! “啊!”一声惊叫,原本已经不似人形的茵茵,这一会儿彻底化为黑气,眨眼就蒸发消失了! 站在墙边儿,捧着玉佩的宋臻,目瞪口呆地看着赵红妆,看着那个男人,觉得自己整个世界观都被刷新了。 完全地、彻底的。 第41章 不许将军见太平 宋臻觉得,幸好今天是自己站在这里。作为一个久经各种诡异故事、奇幻大片和穿越小说洗礼的现代人,如今他虽然无比惊讶,却还能保持理智。他连一拳打爆一颗星球的画面都见过了,就算是电影里的,在面对方才那脱离现实的一幕的时候,还是有点接受能力的。 哪里像许仙,三番两头直接被白素贞吓晕。 饶是如此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在这一刻,宋臻的心里却满满充斥着“糟糕难道不是架空历史穿是仙侠穿”、“到底是一般的修仙流还是灵根流”、“街上看见的乞丐该不会是传说中考验人的神仙”、“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啊”之类充满想象力而纷杂无用的念头。 然后,他深深吸入一口气,再缓缓吐出,平息自己乱七八糟的念头。 “红妆,我们等会儿再来谈谈。”出乎意料的,宋臻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没有颤抖,和平时一样平静淡定,半点没有沾染他内心的波动。 赵红妆脸上挂着温柔的浅笑,当下就十分听话地点点头,后退两步,站到宋臻身后,看上去和平日里那个普普通通的侍女没有半点差别。她的神色平和淡然,心里却暗自赞叹。当日几次考验她早已知道公子为人不同寻常,而如今,眼见着这样的场景,公子之前先是顾虑到她的安全,患难中可见品格高尚,而后如此镇定自若,可知心性坚韧。果然,公子非凡人! 宋臻可管不了赵红妆在想什么,因为在场的并非只有他们两个。那边,那身着鳞甲手持宝剑,和女鬼打了半天多半也不是人的男人,还站着呢。这会儿宋臻总算看见了对方的面孔,却是眉插入鬓,英姿勃发,英武非凡的模样。至于年龄,反正宋臻绝对不会以为这位真只有他脸那么年轻的二十几岁。 “这位……壮士?”宋臻开口叫道,一时间想不起应当如何称呼对方,只得用了个让他自己觉得有些不太适应的称呼。 就见那人,或许不是人,在他开口之后看了过来。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反射不出半点光晕来,看得人有点背后发凉。而更加让宋臻不太适应的,大概是对方身上那种莫名压得人喘不过气的气势。大约是因为对方身材颀长,高了宋臻一大截,又穿着鳞甲手握宝剑之类的缘故? 反正,看上去人家就是随时砍人都没问题。 对方不说话,宋臻却还得问清楚,今天发生这刷新了他三观的莫名其妙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这样的话,宋臻哪里安得下心来? 万一他真遭遇了倒霉的主角命,今天拿到的这玉佩牵扯到什么惊天大秘密之类的,是不是之后还要不断被追杀?这完全就不在宋臻最开始对未来生活的安排上啊! 所以宋臻硬着头皮,顶着那让人心生畏惧的直愣愣的视线,继续问着:“今日之事,多谢阁下相助。否则不但这玉佩为茵茵所夺,在下更不知是否能站在这里了。” 男人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还是那带着沙哑味道,低沉的嗓音,他说:“不必多礼。我本居于玉中,你既已得此玉佩,自然就是我的主人。” 哈? 宋臻下意识去看自己手中这一方玉佩。这玉佩质地非凡,看上去很舒服,只是宋臻不懂玉,说不清楚到底哪里好。而玉佩上面,雕刻着普普通通的云纹,并非龙凤之类如今并没有什么人敢用的花纹,宋臻也没有十分在意。 但是刚才这男人说,他住在玉佩里!? “你是玉、妖?”差点一个最快说成是“浴巾”,宋臻一下卡壳,却还是问了出来。 却见男人摇头否定了宋臻的猜测,“我非妖类,只是暂栖于玉中罢了。” 那是什么?鬼?宋臻茫然,刚想要追问的时候,却见空中云被吹散些许,恰巧有阳光落下,洒在这路上,也洒在男人身上,他身上的鳞甲每一片都反射出点滴光晕,有点晃人眼。 茵茵在晴天出门要打伞的,否则就是在黄昏傍晚阴天小巷之类的地方出没。所以对方大概不是鬼? 宋臻想了想,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夏侯。”吐出两个字,自称夏侯的男人忽而侧耳做出倾听的模样,然后说:“有人来了。” 还没等宋臻反应过来,就见夏侯往自己这边走了两步,然后化为一道说不清是什么色彩的流光,嗖的一下蹿到宋臻手里,直接注入了玉佩,再不见半点痕迹。 宋臻耳畔却还回荡着夏侯沙哑的声音,“若是有事,主人可唤我名字。” 而另一个书生打扮的人,却从街边拐了出来,原本是低着头走路,一抬头之后见了宋臻,这人立刻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上前两步,“宋公子!宋公子近来可好?” 几乎是立刻就一转手把玉佩收进了袖子,宋臻脸上挂笑,和对方寒暄:“一切都好,一切都好!” “听闻宋公子今日受邀,去河心亭了,不知可有什么佳作?惜哉在下学识鄙薄,未能被县尊大人看中,哪里像宋公子这般,天生才学。” “哪里的话,宋臻不过是运气使然,这天下多得是比宋臻优秀的人。今日琼县云孙云公子做出了一首绝妙好诗,也不需宋臻多说,怕是今日之内便会传遍全府……” 又寒暄了两三句,候在一边的赵红妆适时开口:“公子,该回家了,顾公子还等着呢!” 那书生立刻识趣,不再啰嗦。于是宋臻在路上耽搁良久之后,终于重新踏上了回家的道路。 “红妆啊……”走了一段,宋臻还是没忍住开了口。 然后赵红妆立刻接上了他的话头,“公子莫怪,我并非故意隐瞒公子,只是先前,怕公子一向畏惧,哪里想得公子这般人才,怎么会轻易畏惧动容?” 这好像不是重点。 “我原是山中海棠,那日公子入山,却将我挖了回来,又赠我以‘赵红妆’之名。此后我因慕公子品德,才化为人身追随公子……” 听着赵红妆解释前因后果,宋臻满脑子都在想自己果然够忽视细节的。知道赵红妆并不是一个人之后,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就凸显了出来,可他竟然半年多时间都没发现对方的问题…… 然而,翻旧账有什么意思?而且,除了赵红妆是个妖精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问题? 一直走到家门口,宋臻最后呼出一口气,犹豫了片刻,还是说:“以后……就和从前一样吧。只是在家的时候,别吓着顾衡恩。” 第42章 峰回路转乱云遮 并不是宋臻如此轻易地就接受了自己居然身在一个妖精妖怪到处飞的世界。只是在这之前,就在半年前,他才接受了关于自己穿越了这样坑爹的信息。世界观已经被打碎过一次之后,再来第二次其实就不太难了。 带着自家海棠姑娘,宋臻迈步走进了家门。 此时,顾衡恩正一副沉思的模样,坐在桌旁,听到宋臻进门的声音,才被惊了一下似的抬起头,望向宋臻。 “回来了?”顾衡恩先说了一句,紧接着又问道:“今天怎么样?” “还成吧。”宋臻回答道。其实原本应该是很不错的,如果仅仅是看之前在喜雨亭里吟诗作对出风头拿奖品之类的事情的话。但是事情在隐隐出现,什么乱七八糟的妖精妖怪大乱斗之后,今天就只能是还成了。宋臻现在还心乱着呢,他甚至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要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什么高人拜个师然后飞剑嗖嗖嗖的。 说不准不用自己主动去拜师?哪天走在街上,就有个奇人看着自己,冒出一句:“这位公子请留步?” 妄想归妄想,宋臻知道自己的确需要思考这个问题了。有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是不同的,在有妖怪的世界里,即使宋臻按照之前的安排一路努力,到最后也未必能够过上理想的生活。 “哪里是还成?之前县试的时候,你就五步成诗,如今更是悉心准备,今日一定大出风头了。”顾衡恩却这样说,“以你的才华,名震天下也不过是早晚之事。纵观历代,哪里有一个人能够如你一样五步成诗,诗词还精妙绝伦呢?” 宋臻不太明白顾衡恩是个什么意思,听上去他像是在夸奖自己,又或者带着点酸意,然而以宋臻对顾衡恩的认识来说,对方生性外向开朗,并不应该有嫉恨的味道。 就见顾衡恩深深呼出一口气,然后犹豫着说:“……之前,我曾说过我想去军营。” 宋臻立刻有点急,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说过了吗?无论是现在的时间还是我们的身份,去军营这种地方都不是好选择,如今我又没有办法在这样的事情上帮到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顾衡恩却伸出一只手摆了摆,阻止宋臻继续说下去,他垂下眼睛,眨了眨,继续说:“这件事我也想了很久了。宋臻你是为了我好,这我明白。但是毕竟我也是个大男人,绝不甘心于庸碌一生。更何况,我的年纪比你还大呢,之前一直都是我照顾你,现在却要你照顾我……我觉得自己这样不行,绝对不行。” “你也说之前你帮了我那么多,那现在我帮你一把怎么了?”虽然一开始是因为对方过分自来熟才越发熟识,但宋臻的确是将顾衡恩当做好友的,甚至于,在和其他人根本就算不上熟的时候,顾衡恩就是宋臻唯一的好友。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大好男儿如若不能自立,有什么意思?”顾衡恩回答着,“我信你,就像你说的那样,我要是直愣愣地入军营,那就是自己找死,更不可能出头。然而我却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呆在家中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照如今的情况来看,很快你就能够考得秀才功名,然后是举人,进士,到时候你当然不可能蜗居于此。” 宋臻没说自己或许后面不会继续考,顾衡恩现在很郑重,说出来的话更是有条有理,想来是思索良久才下的决定。而这样的决定,宋臻理当需要尊重,即使有不赞同的想法之类的,也要在之后再委婉说出。 “我觉得,怎么说到时候,你也是需要护卫之类的人的吧?”顾衡恩说到这里,下意识抬头冲着宋臻笑了笑,有点憨气。 接着他继续说:“我没有别的什么本事,除了会点武艺。” “公子不会让顾公子当护卫的。”赵红妆陡然插嘴,很是笃定。只因为一旦顾衡恩充当了这个角色,就类同于家仆了。赵红妆并非人类,自然不在乎这个名声,但是顾衡恩却不能如她这样。 顾衡恩点点头,又摇摇头,“我知道宋臻的心思,我也……”他看了一眼宋臻,“自然不会辜负厚望。我的意思,是想要帮家里培养几个护卫出来,如今那些号称有武艺的人,其实根本就是三脚猫的功夫。如果宋臻以后做官,天南海北四处走,那些山上落草为寇的人可不管宋臻的身份,也只有我亲手培养出来的人,我才能放心了。之后,宋臻做官做大了,再安排门路让我从军,自然有了出路和前途。” 这样的安排,倒不失为一个好选择,至少在最近这段时间里顾衡恩能够找到事情做?宋臻是这么想的,也放松下来,却笑道:“我虽然知道你有一身本事,可除了你砍柴能砍许多之外,倒还真没见过你武艺如何呢!” “比起我师父可差远了。”顾衡恩摸了摸耳朵,有些羞赧的样子,却挺起胸膛,“可和其他人相比,我却要强多了!不信我演给你看!”说着,他噌噌噌跑回自己屋子里,摸出一把剑,然后又噌噌噌跑回来,拉上宋臻就跑到外边的院子里,找了片空地站好,凝神聚气,缓缓提起了剑。 除了见过威亚吊着违反引力规律的舞剑之外,宋臻就只见过早上的时候隔壁大爷的太极剑了,这会儿也看不出顾衡恩到底武艺如何。感觉似乎就只有……那好像是一把真剑?感觉好危险还是站远点儿好了。 他往后退了半步,就见顾衡恩持剑转圜起来,剑刃在空气中发出嗖嗖的声音,一听就知道速度飞快,而这人左右挪移,动作半点不小,脚步却只在方寸之间不断变换。 哇哦! 宋臻刚想感叹一句,却突地发现场中多了一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旁边冒出来的夏侯,就这么持剑直接向着顾衡恩攻了上去,一边还吼了一声:“好剑法!可惜使出的人不对,让某家来教教你!” “你是什么人!?”顾衡恩十分吃惊的样子,连忙问道,手里的剑却在这短短时间里已经和夏侯交击两下,发出清脆的叮叮两声! “夏侯!”宋臻终于反应过来了,这什么情况,夏侯怎么突然就冒出来,还和顾衡恩打到一起去了!? 今天到底是怎么才会这样!茵茵的事情就不说了,这是要闹得家里鸡飞狗跳吗? 第43章 死道友不死贫道 人生际遇,从来令人迷茫。谁都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 比如说宋臻当初怎么也没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穿越,而且还落到了一个妖魔鬼怪到处飞的世界。 比如说他已经打算把事情先放一放,不管多少妖魔鬼怪其实都不是个大问题。然而在这个时候,刚才从那惹祸的玉佩里冒出来的夏侯,就给他捅了个大篓子。 其实宋臻一直都认为,如自己这样虽算不上聪明绝顶,但是不缺理智的人,是不会在两个人拿着利器打起来的时候冲上去犹如被争夺的电视剧女主角一般叫喊:“别打了!”的。 然而尴尬的问题在于,当顾衡恩和夏侯打起来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应该怎么阻止这两个人,似乎除了傻乎乎地大喊:“别打了”之外,根本没有别的什么解决方式?难道还要学愚蠢的女主角,冲到两个人中间被一剑捅个半死来停止两个人的打斗? 眼见着顾衡恩和夏侯这就战到了一起,双剑相击,剑光凌厉。宋臻心知肚明,这样的情况下不太会出现什么生死相拼的事情,他更加烦恼的问题在于,等会儿要如何向顾衡恩解释夏侯的身份?这话说到一半突然出现,明显就不是普通“人”的情况啊。 更况且就连宋臻自己都弄不清楚夏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住在玉里,不是妖又不是鬼的,那是什么?方才本来想问,但是却因为那书生突然出现的缘故没能问出口,倒是弄成了如今这尴尬的模样。 难道说两个会点武艺的人碰在一起第一件事就一定是打架吗? 宋臻看那边刀光剑影,颇觉头痛,就在刚才他还交代了赵红妆别把顾衡恩给吓到了。毕竟宋臻自己暗自忖度,觉得玄朝的人大约是不会有他这样用各种电影电视剧群魔乱舞锻炼出来的接受力的。 可是现在,眼见着事情根本就不可能隐瞒下去了。 怎么办? 凉拌呗! 宋臻一向懂得取舍,所以他当机立断,从袖子里掏出那枚玉佩,高高举起,同时提高声调大声道:“夏侯,再不住手我就摔了!” 饶是和顾衡恩耍把式一般把剑舞得密不透风,夏侯却仍有余裕的样子。在宋臻这么一声之后,他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一击将顾衡恩手上的剑荡开之后,往后一跳,和顾衡恩拉开了距离。 就在夏侯脱离开的那一刹那,顾衡恩方才稍微放松,立刻就下意识地赞道:“好武艺!”却见就这么短暂的时间里,他的额头上已经全是细密的汗水,甚至顺着脸颊往下流淌了。这分明是他为了应对夏侯的攻击,过分聚精会神才造成的结果。 而夏侯站在一边,轻巧地将自己的剑归入剑鞘,嗤笑一声道:“自然是好武艺,哪里像你这样,剑法是难得的好剑法,只是用剑法的人全然是个绣花枕头,竟然还好意思说要帮人家训练护卫。若是朝廷命官的护卫都如你这般草包,这大玄的天下早该被人夺去了!” 夏侯的话,可是毫不客气。听上去原本应该算作是趾高气扬的言语,却偏生因为夏侯带着沙哑味道的嗓音,有一种老气横秋对后人教诲的味道。 可惜,那张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的面孔,对于这种微妙味道的破坏力着实太强了点。所以顾衡恩怔愣了一下之后,登时不服气地嚷嚷道: “你武艺是比我高,可纵然你比我强,说我是绣花枕头,这话我可不认!我生在山村,幼时为求名师离家,在外多少年风雨,也和不少人交过手。以我的武艺,虽然算不上最顶尖的好手,却也不算太差了。若是在这卧龙府,我虽没有什么名声,但本事却应当是数一数二的。若是在整个蜀地,那也是两只手数的过来才是!” 却见夏侯别过头,嗤笑一声:“卧龙府数一数二?你是说,我数一你就敢数二?” 就这么一句话,憋得顾衡恩半个字都说不出来。他再有多少理由多少想法,就刚才被夏侯压着打,就总是有一种不占理的感觉。 只见顾衡恩张着嘴嘘嗫着,半天之后方才结结巴巴地开口道:“你、你到底是什么人,平白无故地和我过不去做什么?” 这个时候,几乎被忽视了的宋臻终于没忍住,咳嗽了两声引起那两个针锋相对的家伙的注意。 “我说……难道说会武艺的人遇到的时候就一定会忽视旁边的人吗?” 夏侯望了宋臻一眼,只是那黑黝黝的眼睛着实让人看不出什么情绪来。至于顾衡恩,恍然之后有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垂,往宋臻旁边走了两步,然后才挺起胸,恍似找到后台一般,看着夏侯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怎么闯入了宋家的地方?” 夏侯轻轻扯了扯嘴角,也没说话,只是往宋臻的方向抬了抬下巴。 宋臻此时颇觉尴尬。说实在的,他还没想清楚这个问题到底应该怎么解释,然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也干脆不去多想,径直开口道:““他叫夏侯,是之前,我回来的路上突然冒出来的。” 每一个字都真实无比。只是无论如何,一般人都想不太清楚这所谓的“冒出来”是真的从玉佩里冒出来的吧? 宋臻并非不想隐瞒关于无论是夏侯和赵红妆都不是人的事实,然而今天的事情虽然可以暂时糊弄过去,但顾衡恩只要事后回忆一二,多少晃眼都会被戳破。既然如此,宋臻也懒得想办法编织一个完美的谎言了,反正今天宋臻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拉个人下水一起洗刷一下三观,那也是好的。 “嗯?”顾衡恩没能听懂宋臻的言外之意,“也就是说,这个叫夏侯的根本是突然出现,完全没有可信的身份的?” 不仅仅是没有可信的身份,而是他根本就不可能有身份。到现在宋臻都搞不太清楚,赵红妆是怎么让当初自己那个老师的管家,把她给当做了侍女送过来的。所以此刻,宋臻冲着顾衡恩摊摊手,有些无奈。 然而顾衡恩明显误解了宋臻这个动作的意思,他盯着夏侯,满是怀疑,“你究竟是什么人?刻意接近宋臻做什么!?” 见宋臻一两个动作,就已经清楚宋臻如何想的赵红妆,在这个时候笑吟吟地开口,“顾公子弄错啦!这位夏侯先生,可不是人!只是,夏侯先生接近我家公子做什么,我也甚是好奇呢!” 顾衡恩有点没反应过来,木愣愣地重复了一遍:“不是人?” “说来我也没想出来,夏侯既非人类,但又不是妖,我又见着夏侯能晒阳光,故而暗自忖度你大约也不是鬼。可非妖非鬼非人,又是什么,我却不知道了。”宋臻补充道。 宋臻所在的时代导致了他观念的复杂,各种不同小说给出不同的设定,让人搅得脑子里一团乱。所以当宋臻判断夏侯并不是鬼,却又不是妖的时候,他就不太清楚对方可能是什么了。 “等,等等!我好像不太明白你们在说什么了……”顾衡恩满头雾水,然而同时却有着一种微妙的预感,似乎哪里不太对劲?或者根本是哪里都不太对劲。 宋臻默然地看着顾衡恩,然后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叹了一口气,接着他用过分平静的声音回答说:“简而言之,这位夏侯先生,他并不是人。” “……你读书读傻了?”顾衡恩狐疑地盯着宋臻看,完全不相信他所说的话,不是人?难道还能是妖怪不成! 宋臻看向夏侯,无言地扬了扬手里的玉佩。 接着,原本还以为宋臻是在开玩笑的顾衡恩,就看见刚才和自己打斗一场,完全压制住自己的那个叫做夏侯的男人,竟然变成一道流光蹿进了宋臻手上的玉佩里! 就见他把一双眼睛瞪得溜圆,嘴巴也大张着,如同一尊石雕一样僵硬在原地。半晌,顾衡恩才磕磕巴巴地询问道:“宋、宋臻?你什么时候和游方道士们学了障眼法?” “大概是今天夏侯突然出现的时候,我就不学而会了。”顺着顾衡恩的说法,却强调了一下事实,宋臻看着顾衡恩的目光里有着同情。他刚爱就是如同顾衡恩这样受到了强烈的惊吓的,而更让人觉得糟糕的事情在于,顾衡恩能够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的惊讶,而宋臻因为半年多时间不断试图养成一种风度,当时却只能在脸上纹丝不动,心里翻天覆地。 “我不是在做梦吧?”顾衡恩依旧难以接受这现实,追问着。 宋臻摇头,“我差点以为我是在做梦,但是……你明白的。另外还有一点,红妆她也不是人。” 顾衡恩看了看赵红妆,再看了看宋臻,最后看了看那枚精致的玉佩,突然转过头就往屋子里走。 “我一定是昨天夜里没睡好,再去睡一觉起来应该就好了。” 这无法接受残酷现实的少年啊!宋臻默默感叹。 第44章 自古名将如美人 “我有一个问题。”顾衡恩终于在桌边坐下来的时候,表情已经平静了下来。 宋臻是因为曾经接触过太多的信息的缘故,才能以一种相对平静的态度接受这个现实。当然,那放在赵红妆眼里,就是公子心性上佳,宠辱不惊的缘故了,至于她看顾衡恩嘛…… 顾公子这般的粗人,就是吃惊,多半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久不到那儿去吧? 对于赵红妆的腹诽完全不知情,顾衡恩盯着终于再度从玉佩里出来,一身鳞甲坐在宋臻挑选出的、多少带着点文人感觉的桌子旁边的夏侯,觉得对方和这环境半点都不搭。他继续说着:“如果说夏侯先生是住在夏侯将军的贴身玉佩里,又有这么高的武功,难道你就是夏侯将军?” 关于这一点,宋臻也颇为好奇。毕竟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怎么都会让人觉得,面前的这位夏侯和传说的那位夏侯将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首先,夏侯是从夏侯将军的玉佩里冒出来的;其次,夏侯自称的名字和夏侯将军的姓氏是一样的;再次,夏侯的衣着打扮怎么看都是行伍中人。其实在这么多条件之下,宋臻一开始都有些怀疑夏侯就是那位被冤死的夏侯将军的鬼魂之类的。然而正因为夏侯并不是个鬼魂,所以宋臻才陷入了茫然,弄不清楚对方到底是个什么身份。 就见夏侯摇了摇头,郑重其事地回答道:“我不是他。” 原本觉得自己的猜测十拿九稳的顾衡恩露出讶异的神色,“怎么会!?你要不是夏侯将军,怎么会和将军有如此多的联系?” 夏侯嗤笑一声:“夏侯将军——错了,他死之前身上的爵位官位就已经被全部除去了,所以根本就不应该叫他夏侯将军,你应该直接叫他夏侯渊!” 这态度可有点不对劲。宋臻看着夏侯,只觉得对方面对夏侯将军,也就是他所说的夏侯渊的态度,似乎带着一种莫名的怨气? 夏侯继续说着:“年少气盛,却不知道功高必然使主震;天资过人,忘记自己是走狗,狡兔死后定被烹;明主贤臣,可贤臣哪里轮得到武将担任!?所有人都觉得夏侯渊死得冤,说得他都不是夏侯渊,是夏侯冤了一般,说白了不过是夏侯渊自己蠢!” 话非常狠,没有一星半点给夏侯渊留情面的样子。宋臻却品味出了夏侯话语里那微妙的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对于夏侯和夏侯将军之间的联系,越发感到好奇。 可这个时候,顾衡恩却像是被侮辱了一般,站了起来,涨红了脸瞪着夏侯,大声叫道:“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夏侯将军!?” “我为什么不能这么说他?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夏侯冷笑,看着顾衡恩脸上激动的神色,只是不屑,“你们这之后的人,都说他忠孝无双,为国尽力,甚至到了最后被开国皇帝赐死还感恩戴德,加上一身战功,就不断为他歌功颂德。可是难道你们就了解夏侯渊到底是个什么人吗?” “夏侯渊此人,出身贫寒,能练得一身武艺,父母慈爱之心可见一斑,他却落得爵位官位尽除而死,令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此是不孝。而身为忠臣者,虽应效忠主上,却不应愚忠,使自己落入被猜忌的境地,最后更让被效忠的主上也背上猜忌之名,此为不忠。我是半点也看不出夏侯渊哪里应得如今的赞誉了!” 顾衡恩哑口无言。 宋臻却觉得,这单纯是个观念的问题罢了。毕竟玄朝还是个封建王朝,上边的人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总是需要教导人民对自己忠诚,逆来顺受的。既然如此,当初的夏侯渊夏侯将军成为典型就是一种必然的。 而在这样的宣传之下,如同顾衡恩这样的普通人被影响就是一种必然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如同宋臻这样,平时表现是一回事,内心深处却根本没有如此严密的忠诚概念。而夏侯为什么也没有这样的概念?宋臻觉得,一半是因为对方根本就不是人,另一半,则另有隐情了。 所以他在这个时候插嘴说了一句:“所以夏侯为当年夏侯渊的事情惋惜吗?明明想要青史留名,为国尽忠,侍奉双亲,最后却是那么个模样。” 夏侯看着宋臻。 和顾衡恩一旦发现事情似乎不如自己所想就激动起来不同,宋臻似乎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感触,更没有表示对夏侯渊的敬仰,只是平和淡定地望着他,甚至于那神色多少带上了一点像是发现了什么的狡黠味道。 夏侯轻轻皱眉。 宋臻好像也没有追问的意思,低头摆弄着那枚夏侯渊的随身玉佩,去问赵红妆,“说起来,红妆,之前那个茵茵说的帝流浆是怎么回事?” 赵红妆立刻回答道:“其实我也说不好,因为我从未见过。只是故来相传有所耳闻罢了。传说当初东皇太一大神偶然游历大地,见万物欣欣向荣,然而天生灵物实在太少,诸多生灵浑浑噩噩,不得超脱。而后大神心慈,特意从天上赐下一物,可祝普通生灵开启灵智,甚至短短时间内获得修为,从此天上地下,再不和从前相同。” “东皇太一大神慈悲……”宋臻感慨一句,却不敢让人看出自己并未听过这个传说,只能这样说着,模棱两可罢了。 “慈悲?”赵红妆也是一愣,不过她到底和宋臻一起生活了半年时间,很快就理解到这是个宋臻自己创造的新词,而望文生义,这个词却并不难以理解。所以她当下点头确定道:“确如公子所说,这都是大神的慈悲。” “东皇太一大神掌管周天星辰,最大的就是太阳与太阴,因为太阳太过炽烈,许多生灵不能采集其灵气,于是大神就将赐下的帝流浆送入月华之中,洒落到地面上,让更多的生灵觉醒灵智,让大地上越发生气勃勃。”赵红妆继续述说:“只是帝流浆毕竟是奇珍,十分罕见。我也未曾知晓它到底是何等模样。” 夏侯终于没忍住插了一句嘴:“不用想了,这枚玉佩里存有三滴帝流浆。” 宋臻轻轻偏了偏头,“当然,夏侯既然在玉佩里住了这么多年,怎么会不知道呢?” 明摆着就是算准他会说。然而面对宋臻,夏侯却完全端不起面对顾衡恩那带刺一样的态度,顿了一下之后,还是开口了。 “玄朝建立之前,曾有一次大旱,当时整个江南尽数遭灾,三年时间雨水少得可怜。然后玄朝初立,开国皇帝登基的时间是请当时名满天下的大师择的,说是什么龙会之日。而新皇登基当日,前一刻还是大晴天,下一刻便乌云密布,天降大雨,一连月余,干旱停止。若不是有祥瑞如此,夏侯渊不至于对那所谓的‘真龙天子’死忠。” “夏侯渊天生奇异,能看见听见一些旁人不能见的东西。就在当日,夏侯渊观礼之时,耳旁模模糊糊听得几个人的声音,说是‘龙君赐福’、‘帝流浆’什么的,然后眼见着云层中和雨水一起落下了许多其他的东西,都四散了,其中却恰好有三滴发光的液体,落入他随身携带的玉佩不见了。” 宋臻听得有趣,觉得这简直就是聊斋志异的改版,接着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那个时候你就已经在玉佩里了?怎么不吸收了那帝流浆呢?这可是好东西啊!” “……我不过是夏侯渊死前执念所化的精灵,帝流浆于我何用?”到这里,夏侯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精灵?宋臻当然知道这精灵并非尖耳朵的那种生物,而是神话传说中近似于妖,又在人们的描述中更加趋向于闪亮立场的一种奇妙存在。不过若是如夏侯解释的这样,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夏侯和夏侯渊有如此多的联系了。 毕竟是对方的执念所化啊。 不过,看方才夏侯的言语,似乎到了死前,夏侯渊并不是真正如同旁人口中一样宠辱不惊,依旧忠诚不改,死脑筋的? 宋臻没有多想,毕竟那已经是几百年之前的事情了。 他倒是有了另一个想法,开口问夏侯:“说起来,你应当是继承了当年夏侯渊的一身武艺?” “是。”夏侯点头承认。 “我也不知你要跟在我身边做什么。到底是因为不得不跟着这玉佩还是另有想法。不过现如今家里也不能有人整天无所事事。这样吧,既然你看不上顾衡恩的身手,今后就帮我训练他一二可好?” 还怔愣在夏侯和夏侯渊故事里的顾衡恩猛地反应过来,就想要说什么,还没张嘴,就被宋臻一摆手阻止了,“行了,你不是说以后想要从军吗?既然现在有当初名震天下的大将军的武艺摆在你面前,不抓紧机会就是你自己傻了。” 嘴巴开合两下,顾衡恩凝视着宋臻,最后只憋出了一个字:“……嗯!”算作是答应了。 夏侯望了一眼顾衡恩,眼神里颇有嫌弃的味道。然而他却没有拒绝。 谁知道呢?这莫名其妙冒出来跟着宋臻的精灵,比起被宋臻挖回家来的海棠姑娘,要不可信多了。 第45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既然在一个仙侠世界,为了生活安宁,修行自然就成为了宋臻的选择。只是这事情虽然排上了日程,距离真正实行,却还不知道有多遥远。 首先是因为宋臻还生活在人类社会,在考虑诸多非人事件给他未来可能造成的影响之前,先解决人类社会的生活问题,继续科举扬名才是第一位的。其次则是在询问之后,赵红妆和夏侯给出的答案都是,他们的修行方式宋臻根本用不了,而宋臻也不敢随便在路上找一本秘籍乱练。 只是宋臻决定了,之后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想办法走上修行的道路。 而现在嘛,作为被知府大人赞赏有加的才子,整个卧龙府有名的青年才俊,身上附加着“刻苦练字”、“谦逊温柔”等等光环的宋臻,应云孙之邀,去到云孙府上作客。 云孙和宋臻这两人,从喜雨亭之后,彼此都有意接近。这自然是一拍即合,在短短的时间里变得熟稔起来,倒像是认识了多年的挚友一般。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勾肩搭背之类的事情都不可能有,加之宋臻越发明白云孙是个正直过分的人,自然在举动上多加注意了。 “宋臻来了!”熟稔起来的第一例证,就是云孙终于在直接称呼宋臻的时候,不会公子公子地叫了。云孙在大门处迎宋臻,脸上挂笑。 “云孙相邀,宋臻怎敢不来?怎能不来?”笑着走上去,宋臻却从袖子里抽出一支卷轴,双手递给了云孙,“上门做客,不敢不带礼物。只是我家贫,送不得金玉珠宝,只好自己敷衍几个字,聊表寸心了。” 云孙却露出了惊喜的表情,连忙说着:“你说得哪里话!金玉珠宝之流,怎么能和你这一手瘦金体相比!你要真送了那些俗物,我可不敢再与你相交了。倒是你的字,如今可是整个卧龙府相求也不可得,倒是第一个送了我!” 宋臻自然明白这个道理,现如今,瘦金体的名声可不算小,不少人都想要求宋臻写一两幅字,然而宋臻却一一推拒了。 一则,现在这瘦金体还是宋臻独一份的东西,随意送人之后,再珍贵的东西也会贬值,即使宋臻看着那些拿着钱上门的人很是心动,可是他知道这样做对未来没有好处,而现在他既然不愁生活,何必这样毁坏自己的钱途? 二则,既然宋臻未来想要成为文人雅士之流,如今架子就应该端起来,只为特别的人写字,只在自己有想法的时候写字,这才算派头。 他甚至没有给知县知府写。不过知府那边是拿走了宋臻的诗稿,而知县,如今宋臻得罪得起了。更何况如果宋臻上赶着给知县写字的话,岂不是给人一种他在讨好对方的味道?这可不成,毕竟文人雅士还得要有气节才算完美。 然而,如果宋臻一直都不写的话,也不对。因为除了当天那几人之外还没有人见过宋臻的瘦金体,旁的人总会猜测是不是吹捧过头,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之类的问题。那么,送一幅字给云孙,借这位云家大少爷的手让自己再度扬名,那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倒不是宋臻势力,而是现实如此,他如今看似春风满面,却没有根基。只要行差踏错一点,未来就绝对不会是他所想象的美好明天,而要背负恶名当个穷书生了。 和宋臻那如今住了两人和两非人的寒酸小院子不同,云家才是真正的大家宅邸。如今天气尚冷,云孙就把两人聚会的地方定在了花园一角的暖阁里,而沿着曲曲折折的走廊前行的时候,宋臻就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五步一景,对比一下自己院子里如今还长着的诸多野菜,他充分认识到了生活质量的差距。而这样的生活,也是宋臻努力的方向。 云孙还在说话:“今日我非得介绍一个人给你,想来你们两个理应合得来!” “介绍一个人给我?谁呀?”宋臻配合地询问。 “我表兄。他近日前来做客,暂居于府上。表兄自来爱才,当时听我说了你的诗词文章,又耳闻瘦金体,早恨不得能与你一见。今天倒是遂了他的愿啦!” 云孙的表哥?宋臻如今也对许多事情有所了解了,当下就明白,这一定是云家嫁到了楚地封家的大小姐的儿子了。 楚地封家,楚侯封家,比起云家而言更是厉害了,能够在这么早的时候接触一个世家子弟,而对方对自己的文名还有点兴趣,宋臻觉得挺好的。如果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者将自己的作品借对方的手在楚地传扬一番,那就更好了。 随着云孙走入暖阁,宋臻就见桌旁椅上坐着一个男人。因为对方低着头看书的缘故,宋臻并没有第一时间看见他的面孔。然而他一眼就看见了那绝对价值不菲的玉冠,果然是世家公子的做派。倒是和多日之前宋臻在府河旁遇见的戴金冠的公子哥儿有某种相似的味道了。 “表兄!”云孙一声唤,就见男人抬起头来。 这倒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即使平日里因为科举的筛选作用,见多了俊美之人,宋臻也不禁觉得对方实在是俊俏。而和大部分宋臻见过的俊俏却小白脸儿的公子们不同,这位封家的少爷肤色稍暗,身材颀长有力,一看就知道必定是懂得武艺的。此刻他带着一层淡淡的笑容站起身来,饶是眉峰锋利,却也给人一种温和的感觉。 “这位就是宋臻宋公子!”云孙尽心地为两人介绍着,“宋臻,这位就是我表兄,封晟封公子了。”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封晟冲着宋臻一拱手,“在下封晟,幸会。” 好像不紧不慢的语气,只是宋臻总有一种对方抢先了的感觉,也不太在意,回礼道:“在下宋臻!”却不敢说什么久仰对方家族大名之类的话,谁知道会不会引起什么误会呢? “封晟因表弟的缘故,幸而拜读过宋公子的诗作文章,心中佩服不已,今日冒昧请表弟容我一见宋公子,只是有些冒犯了。” “哪里哪里!”宋臻连忙谦道,瞥了一眼云孙然后说:“云孙的才学,宋臻一向十分佩服。既然是云孙的表兄,想必封公子自然也是不凡。能得不凡之人欣赏,宋臻高兴尚且来不及,何况与公子相识呢?” 连捧带夸的场面话,说着没营养,却还是要说。 一番来往之后,方才进入正题。 “表兄,今日宋臻送了我一副字,你可要一观?”兴冲冲地拿出之前宋臻给他的卷轴,云孙有些迫不及待。 望了宋臻一眼,封晟笑道:“怕是你自己想看了吧?赶紧展开,趁着宋公子这书写之人在,当能品得其中妙味,说不定,更可以偷师一二?” 云孙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还是在桌上展开了卷轴。 那上面,是宋臻抄录的“春江水暖鸭先知”那首诗。不论它从前叫什么名字,如今这首诗被传成了《题喜雨亭》,好歹这个名字不算太差,比起宋五步和《五步诗》都好听多了。 不是宋臻不能新弄出一首诗来,只是想想看宋臻那点子墨水,三天两头这么做,岂不是要倒空了?可持续发展才是王道,等到宋臻的积累真正到达自己可以做出这么好的诗的时候,还有老长的一段时间呢。 不过云孙和封晟此刻并不关心内容,他们两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卷轴上文字的字体上。 所谓的瘦金体。 当日云孙一见这瘦金体,就觉这字体奇绝,当世罕见。今天再度一看,更觉得心下赞叹不已,一想到这卷轴属于自己,更是乐得嘴巴都快合不上了。 而封晟,一眼看见这广为称赞的瘦金体的时候,第一感觉是名不虚传,就凭着这首创的字体,这位宋臻宋公子也当成为一时之杰。加上诗词文章,只要人不太蠢,前途可想而知。 然而封晟毕竟不是个纯粹的文人或者爱好者,他并没一心一意沉醉在这瘦金体的美妙之中,如同云孙一样用手指点着凌空书写的模样。 他发现了一件事。 虽说这瘦金体世所罕见,但封晟怎么看这字,怎么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不是身边的人写过,但就是熟悉,好像……好像这字和他之前得到的那陶盆上,如今已经彻底模糊的字迹是一脉相承的! 这么巧?在李管家嘴里还是再深山之中,甚至要进山挖掘花木补贴家用的穷书生,和如今已经是县案首,前途一片光明,诗词文章书法无一不精的宋臻,是一个人!? 还是因为封晟自己运气十足,才会在刚刚到达蜀地之后不久,东皇太一大神就把他想要找的人送到了他面前来? 这种问题,只要问就是了。 “宋公子,冒昧问一句,半年之前你可曾于一陶盆上题写过一联诗?”封晟问道。 宋臻一时之间有点茫然,差点就下意识地摇头了,幸而他飞快反应过来,这不就是说当初自己卖掉那株海棠的事情吗?当时的他,哪里知道自己卖掉的居然是赵红妆特意培育她自己的本体,分出来的枝桠? “想来,是那商人提过我?”还不知道当时买走海棠花的商人其实是封家的管家,也不是封晟这边的人,宋臻自然认为是商人把海棠卖给了封晟,还邀功过。 第46章 何事君臣皆共乐 封晟自然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解释给宋臻听,他只是神情真挚地说:“当日我看见那陶盆,先是奇怪为何那样的一株海棠花,竟然会用粗糙的陶盆盛着,如此一来,岂不太不般配?只是后来一看那陶盆上的字迹,我才发现自己错了。原来并不是那陶盆配不上海棠,而是海棠配不上那陶盆。”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这一句诗,当流传千古。纵使只是写在粗糙陶盆之上,也价值万金。” 云孙听到一半,猛然开口:“等会!表兄刚才念的那句诗,再念一遍?” 完全不为云孙的举动而惊诧,读书人在听见绝妙的句子的时候,哪一个不是这样?封晟立刻就重复了一遍他从那陶盆上见来的诗句:“‘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因着是写在海棠花盆上的,我才知道这是在写海棠花。” “妙啊,真是妙啊!”云孙叫好道,望着宋臻的目光越发亲近,却说:“只是,宋公子怕是不将我当做真朋友吧,否则有如此佳句,哪能不与我共赏呢!” 这是打趣,还特意将称呼重新换做了“宋公子”,宋臻当下配合地作揖,“宋臻哪敢!不过是想着区区拙作,若是诗文相会的时候,抛砖引玉也就罢了,特特将之翻出来四处宣扬又是个什么事呢?” 封晟适时开口道:“哪里的话,若是宋公子这样的诗词竟然也算是‘拙’了。这天下间还有几首算得上‘巧’的诗文呢?” 宋臻腼腆地笑着,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 封晟望着他,继续说着:“只是封晟却尚有遗憾,那陶盆上只有这一联诗句,我却从未见过全诗。虽说如此绝品,能见得一句都是福分了,可我总想着,要是能够读完整首诗就好了。不知宋公子可否满足我这小小愿望,容我一睹此诗全貌?算是我求你了。” “这是哪里的话,如此小事怎么当得起封公子一个‘求’字。当日未在陶盆上题写全诗,不过是我尚未改好这首诗而已。如今这诗,却已经在我腹中了。”宋臻说着,顿了顿,下意识负手而立,酝酿了片刻,就将这首诗缓缓诵来: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美,就是一个字,不同的东西同样能够让人觉得美,而诗词之美却有着一种无限的畅想和朦胧,如同蒙着一层面纱的绝色美人,更让人遐想。宋臻喜欢这种美感,也能体会这样的美,否则每一次在吟诵这些诗词的时候,他哪里能够情感饱满,也打动他人呢? 短短一首诗诵完之后,在场的另外两人都稍微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品味这诗词中的意境。 半晌之后,云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喃喃道:“将海棠视为美人,怜惜倾慕至此,当真是风雅至极!” 当时是没有想到,但是谁知道那海棠真的是美人呢?宋臻腹诽着,想起近来在家里收拾家务意境完全不遮不掩直接用法术的赵红妆。自己因为看见海棠诵了这首诗,而海棠因为这首诗给自己取名叫做“赵红妆”,其中机缘,当真是妙不可言。 “照我看,宋公子身有雅骨。”封晟附和道,说得却比云孙的称赞更加巧妙,夸诗之外,更夸了宋臻这个人。 好歹宋臻知道自己的斤两,更不会认为这两人的赞叹真是给自己的,只是笑笑了事。 “说来,四月就是府试的日子了,宋臻可准备好了?”云孙提起了一个新话题。 宋臻回答:“虽然有所准备,却多少还是觉得心中忐忑不安,到底我底子不够,虽侥幸得了个县案首,之后……却不敢说什么话。” 云孙听得很认真,毕竟科举这件事,对于每一个士子来说都是绝对的大事,容不得半点差错和玩笑。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身处山村依旧苦心向学,守孝之时依旧读书不辍,你已经做得够好了。”云孙叹了一口气,这是现实的问题。虽说谁都在传贫寒士子十年苦读,一朝身登金銮殿的事情。可事实上,真正绝对的贫寒士子绝少有走到那一步的。 资源差距太差了,过分贫穷的家庭,就是连笔墨都买不起,买书更加困难。就像宋臻,山村里这种地方,绝少外界信息,没有足够的书,他要如何苦读下去?不接触旁人,他要如何知道新的诗体,字体?这样薄弱的基础,必定会为出身不好的士子科考带来巨大的阻碍。 “只是宋公子年纪还轻,今年也不过十六,如今苦读一番,倒是能够补上的。”封晟补充着,“何况宋公子是县案首,不论如何,府试和院试是一定能过的。只是之后的三关,却必定要多加努力了。” 云孙却笑起来,“照我看,倘使宋臻自己奋进,倒也不必多加担心。不过是三年守孝在山村就能创出一门字体的人,自然是天资聪颖,虽有一些不足,理应很快就能补上才是。” 宋臻当下点头说:“我自然会努力,只盼这青云梯送我至云霄吧。”他可不敢说那并不是自己的创造,毕竟如今,他还要靠着这些东西立身而活下去。然而思忖一番,想想自己当初是如何练成这一手字的,宋臻又开始充满了信心。即使天资不足,费尽心力去磨还不成吗?想想他在生存的压力下半年时间在玄朝从破落户到如今模样,就知道他能做到什么地步了。 而且,虽说是要努力,但是宋臻一开始就没打算考得特别好不是?他也不必过分担心。 “只可惜,多少人跻身这青云路,却还是摔了下来。”不知为什么,封晟突然说了一句丧气话,“非是我要谈这扫兴的话,只是这些年来,朝中情况一日比一日糟糕了。” 嗯?宋臻不太知道这些,也不觉得人家是咒他以后也掉下来,他根本就没打算上去。反倒是这和他不知道的事情有关的话题,让他竖起了耳朵听。 云孙却了然道:“郑守中大人的事情?他毕竟当了十八年的丞相了,有如今威势,自是必然。何况他做的事哪一件不是为国着想?我倒是十分佩服他。” “不论郑守中是个如何的人,整整十八年占着丞相位置,却让许多人看不过眼去了。”封晟淡淡地说,“虽说郑党势大,可朝中毕竟多的是人不服郑守中的。当初他一年换了七个副相这事,可是闹得沸沸扬扬。人人都说他飞扬跋扈,仗着先帝支持就肆意操纵朝廷。若不是后来郑羽笙出来了,恐怕事情就该不可开交了。” “郑羽笙副相?我却多少看不起他。当真是半点读书人的骨气都没有,整日里唯唯诺诺,凡事一言不发,像是个泥塑的人偶一般。”云孙摆了摆手。 宋臻听出来了不少信息,不过这丞相和副相的姓氏一样,难道两个人是亲戚? “你看你,说是佩服郑守中,却又看不起郑副相。难道你要看着这两位斗起来?”封晟摇摇头。 云孙却平静道:“只是以己观人。若为丞相,我愿如郑丞相一般治理天下,而若为副相,我决不愿似郑副相。” “哈哈……我却觉得你小看了郑羽笙。人人都说他是泥捏的官儿,可若不是他这个性子,能在副相之位上,在郑守中手下一过就是七年?当年先帝对郑守中颇为信任,如此才有他多年掌权之事。不过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帝登基也两年有余了,恐怕也对郑守中有点想法了。哪个时候,怕就是郑羽笙笑了。” 封晟指点江山,每一句话都说得人心生敬服。至少宋臻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不过,毕竟是王侯出身,看看云孙总是以敬称称呼两位丞相,而封晟却是直呼其名,怕是平时就这么称呼习惯了。 这个时候,封晟却突然望向宋臻,开口问着:“宋公子又如何想?” 他能怎么想?对于这些情况,宋臻是半点不清楚。 然而想了想,宋臻却没有直接说自己没有看法,只是下意识地眨眨眼,方才回答:“宋臻对于这些也不甚清楚。只是听闻郑丞相十八年身居高位,果然是简在帝心,令我辈读书人歆羡之。” 于是云孙露出一个笑容,“的确如此,得陛下信重,君臣相得为国效力,自然是我辈中人夙愿。表兄所说争斗之事,却非是正途了。” 这性格,也不知道应该说他是天真还是执拗好。对于云孙执着的想法,封晟有些无奈,不过最后也只是摇摇头不去管了。说到底,哪个读书人不是如云孙这样认为呢?能够和皇帝君臣相得毫无猜忌,一路受信重到死。即使看着前面的官员不断被帝王权术抛弃,依旧以为自己可以成为唯一独特的那个。 只是宋臻……虽然没有说,可恐怕他心里并没有如云孙一样的念头才对。 这才是个真正的聪明人,即使生在山村,即使年纪还小。 更让封晟生出止不住的爱才之心。 第47章 蛟龙得雨鬐鬣动 结交云孙之后,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就通过对方认识了封晟,其实宋臻倒是有些意外。 认识一位王侯公子,对于一位志向远大的士子来说,事情可好可坏。好的是多了助力,或许未来就能够有鞥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坏的是但凡王侯公子,身上总是有些麻烦的,想要成为大官,和他们的联系多了不太好。 而宋臻倒是觉得,认识封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毕竟他没有打算要一路往上爬成为什么权臣,一个文人雅士和封晟这样出身优渥的王孙公子有点交情,不是挺好的么? 另一方面,宋臻想到了更远一点的东西。 关于顾衡恩。 说到底,宋臻并不是顾衡恩的父母,即使他是,他也无法横加干涉对方的生活。就如顾衡恩自己说的那样,他唯一出彩的不过是一身武艺,想要出人头地,还真的只有走参军这一条道路。否则,难道要让对方给自己一直当护院?这就是折辱了!两人原本应当是对等的,到最后却一个成为另一个仆役,至少宋臻不希望这样。 之前,既然无法掩盖事实的时候,宋臻第一反应就是让有夏侯渊将军知识的夏侯去教授顾衡恩沙场之事,就是在做预先准备。毕竟武艺上佳毫不代表能够在军伍这样的地方好好过下去。事实让一个单挑惯了的武林高手面对四面八方冲过来大开大合的敌人?夹杂上流矢弓弩?这可不是这样的人能轻松应付得下来的。 锻炼顾衡恩的能力,让对方不至于在行伍之中活不下去,然后是夏侯教授的军法战阵,这或许会让顾衡恩成为一个大将军。加上夏侯原本就是夏侯渊的执念所化,理应能够提前让顾衡恩在遇到兔死狗烹之类的事情的时候,提高警惕以避免这糟糕的结局。 这些全都是内部的条件,只有在顾衡恩进入行伍开始打仗之后才能显现后果。 宋臻对顾衡恩说过,现在他去当兵,只能是从最底层的小兵开始,毕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和条件。然而他们所欠缺的这一切,封晟都有。所以除了自己的交游之外,宋臻还盘算着想办法通过封晟,让顾衡恩的未来可以更光明。 这些思虑着实让本来并不擅长考虑这些细节问题的宋臻感到头疼。 哎,想想真正的高士吧,虽然不入朝堂,却有着巨大的名气和优渥的生活,有事儿没事儿一群人上门拜访,王孙公子也是等闲,想要做点什么都只不过是随意说一句就多得是人帮着做的情况。可是看看宋臻如今呢?认识的王孙公子还只有封晟一个人,关键是,还不熟。 从云孙府上回家,再一次乘船渡过府河的时候,宋臻不仅想起了之前曾经在岸边碰见的那位性格颇见乖僻的金冠公子。 当时他就觉得这位像是微服私访的大佬,最不济也应该和封晟身份相当,要是能够和这位相识,也算是一大进步了? 正当宋臻如此漫无边际地想着的时候,船只恰巧经过了喜雨亭。 亭子上有人伸手挥了挥,叫了一声:“船家!” 宋臻也不奇怪,自从这喜雨亭重新修好之后,就有不少人喜欢到这沙洲上来游玩,尤其是琼县和久县两县的士子,将此地视为了风雅之所,经常在这里吟诗作对。当然,还少不了拍拍知府县令马屁,连带赞叹一下宋臻当初的诗文写得是真好的。 他不过下意识抬眼一瞥,却陡然望见了自己刚才还在想的那个人。 那位金冠锦衣,一身绝不比任何人低的气度的公子。 船只靠了过去,将这位公子接到了穿上。只见他摸出铜板递给了船家,却看着宋臻,带着点轻佻态度地轻轻抬眉,“宋臻,又见了。” 莫名其妙的直呼其名,莫名其妙的态度。 然而宋臻让自己忽视了那些,作为谦逊有礼的宋案首,他当然要像现在这样,露出亲切的微笑,冲着对方作揖,然后说:“的确是好久不见了,这位公子,好巧。”心里却觉得自己的话语多多少少带着点微妙的搭讪意味,让他自己不太适应。 照理说,一般人在这样的时候,理应自动报上名号。只是这位金冠公子并非一般人,他全然没有要介绍自己的兴趣,往船内走了两步,靠近宋臻一点,然后上上下下打量了宋臻一番,好像在看什么珍惜的动物一样,眼神古怪,让宋臻身上十分不舒服。 所以宋臻等到金冠公子打量完了,好脾气地询问道:“公子看我作甚?” “自然是看有趣的人。”金冠公子理所当然道。 他哪里有趣了?宋臻茫然,觉得自己和对方的思维回路一定不在一个平面上,所以只是适时在眉宇之间表露出了自己的茫然不解。 金冠公子却绽开一抹笑容,这笑容似乎带着三分孩童恶作剧的天真,又满怀了满满的恶意,兼或夹杂了冷眼旁观的味道。 他用很轻的声音说:“照理说科举后的士子受朝廷庇佑,妖魔鬼怪难以近身。除非是世道昏乱,妖邪之物才可能近了他们的身。可我却看见一个县案首,未来贴板上钉钉的秀才,身上同时染上了三个不是人的东西的味道。上次的时候也不过一个而已。如今其中一个已经淡了,另外两个却还浓着呢……你说有趣不有趣?” 宋臻瞪圆了眼! 这个世界到处是妖魔鬼怪就已经够惊人了,宋臻虽然想过突然有一天,某个老道士对自己说“这位公子请留步”,然后传授自己修仙之技的事情。然而他从来没有认为这样的奇人真的满大街都是。 然而,这不过一面之缘的金冠公子,竟然一口就说出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让宋臻努力隐瞒下来的大秘密! 难道说对方是什么修仙门派的弟子,其实几百岁了只是青春常在,才这幅模样? 还是说这家伙是个专业收妖的,打算跟着自己去做掉红妆!? 这、这这可怎么办!? 这一刻,宋臻有一种自己是许仙,赵红妆是白蛇,然后他们两个倒霉遇上了法海的感觉。 很是胃疼。 甚至于让他下意识地想到了雷峰塔会掉下来这样的典故。 看到宋臻的神色,明确地看出里面并没有一般人听到自己身边有不是人的东西的时候的恐惧和怀疑,金冠公子颇觉趣味地侧了侧头。“看这样子,你是知道的。” 宋臻定了定神,下意识地就决定不能让事情变坏,当下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自然是知道的。只是,他们两个也从来没有作恶,阁下何必理会这么多?难道只是身而非人,就没有生活下去的权利了吗?” 他这是直接把金冠公子当做了假想敌了。或者说是因为之前发现了赵红妆和夏侯的事情之后,宋臻就一直有些担心。 他担心是不是有捉妖的会过来处理这两个家伙,担心其他的妖魔鬼怪会不会因为他们两个和人住在一起看他们不顺眼。好吧,实话说宋臻更担心赵红妆一点。这个和他一起度过了刚刚穿越之后整整半年辛苦生活的海棠花妖,如今已经被宋臻视为了家人,自然会维护不迭。 至于夏侯嘛……看在红妆对他没有敌意,也需要个非人类作伴的份上。看在对方还是顾衡恩的老师,大家也有香火情的份上。 这一番维护的话语明显出乎了金冠公子的意料,他再度上下将宋臻打量了一番,似笑非笑地“呵呵”了一声,方才说:“你以为我闲得慌来对付两个小妖精?” 看上去是的。你的确很闲的样子。宋臻心里这么认为,却不会这么说,只是讷讷道:“不管他们是什么,都是我的家人。”也是宋臻在这大玄,唯独能够亲近的人了。 “有趣,有趣!”金冠公子终于真正笑了起来,“你这人,既然能将妖精当做是家人,当日我手下那一尾小龙逢难,你却又不愿去救,难道就不想要她的报答吗?” 啥? 信息量有点大,宋臻一下子顿了顿,方才理解到一些事情。 首先,他和这金冠公子相遇的那天,在他眼中十分不值当的金色鲤鱼,是一条龙!? 而这条龙是这金冠公子的手下!?这说明对方的身份…… 他难道错过了传说中放生妖精遭遇报恩的奇遇!? 瞠目结舌。 宋臻暗叹生活果然不是小说,他果然不是个主角命,奇遇送到自己面前都丢了,忽而又反应过来,这小龙的顶头上司正在自己面前呢! “你,你,你是?”几乎不假思索地,他问出了这个问题。 然而金冠公子却偏过头去看外面,“要靠岸了。” 摇橹声嘎吱作响,宋臻陡然发现,自己和对方对话的声音并不算小,但是船家却一点都没有听见似的。果然是法术吗? 但是这样都不回答,这位真资格的大神,怕是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号吧。 虽然宋臻觉得,对方说了他也不知道。 船身轻轻一震,终于靠上了码头。 金冠公子转身径自下船,头也不回。然而后面的宋臻,却在耳旁听见一声清晰的—— “吾名宸昱,乃是这府河之上,连江龙王。” 龙、龙、龙王!? 第48章 大都一觉黄粱熟 对于宋臻来说,面对随便遇见一个谁,都不是人的情况,他觉得挺纳闷的。 直觉上,这似乎并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毕竟在宋臻的意识里,就算这个世界上有妖魔鬼怪,那也应该是很少的才对?怎么他身边就扎堆出现呢? 回家之后,宋臻就问了家里两个非人生物这个问题。 夏侯的回答很简单:“我本来就想出来透透气,只是一直以来这玉佩都在官员手上辗转,因着玄朝龙气镇压,我才一直不出现。而你现如今还不是玄朝的官员,身边又不止我一个不是人,我自然会出来。” 至于一开始认主之类的言语,果然是糊弄宋臻的鬼话吧。 连江龙王宸昱,宋臻不敢去问,准确地说,他去哪儿问?难道要专门跑到府河下游比邻连江的地方,对着江水傻吼?还是神神叨叨地找一张纸写上问题,烧成灰丢进江水里?这些举动,宋臻自觉是做不来的。 最后还是宋臻根本没想过询问的赵红妆给了她答案。 之所以没有想要询问赵红妆,原因很简单。赵红妆并不是主动出现在宋臻身边的,而是本体直接被宋臻挖走了这么回事。 不过她给出的答案却让宋臻有了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赵红妆是这么回答的:“公子可知,这天下有多少名山大川?又有多少不知名的深山老林?” 宋臻理所当然地摇头表示不清楚,这个问题应该去问那些学地理的,而不是他。 于是赵红妆笑,“每一座山林河流里,生灵无数,每隔几十年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生灵得开灵智,开始修行。这数目加起来,可并非公子以为的那么少呢。更何况蜀地群山怀抱,这卧龙府,久县周围,更是山林颇多,又是大江起源,如我们这般的存在,哪里会少呢?就是普通人,也难免碰上一两个,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我们的身份罢了。” 正如赵红妆所说,就是这周围邻居,难道就不算是见过妖魔鬼怪的了吗?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赵红妆并不是人罢了。 这么说,还真是宋臻低估了妖魔鬼怪的数目?宋臻仔细想了想,倒是发现自己心里实打实地觉得,一个现代大都市那么庞大的城市里大约也只会有一两个妖怪之类的。 可事实上就如赵红妆所说,每座山里都有精怪,而大部分的精怪生命漫长,积累下来即使每年甚至每几十年都难得出现一个,可长久下去,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只要稍微计算一下就会发现,非人的存在并不是数量极少的。只是旁人都不清楚,而宋臻却心知肚明,才会感觉到了落差。 “不过虽说是处处都有如我们这般的生灵,终究还是有所差异的。如山间老农,或许一生也就会遇上些尚未修成人形的精怪,以至于此等精怪甚至会到人家厨房里偷食。而公子不同,公子在这一县一府之内也是声名远扬的才子,便是非人,却也知高雅低俗,更乐于与公子相交呢。” “更何况,但凡人间王朝,总有龙气镇压。如夏侯所说,在官员身边,他甚至不敢冒头,唯恐被龙气盯上,因而殒身。一些小妖贪恋红尘繁华,想要想在这红尘中行走,自然得细心筹谋。” 似乎有些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宋臻连忙问:“怎么说?和我有关?” 赵红妆点头道:“大凡官员,自然算作是人间王朝的一部分,若是得了官员真心认同,虽龙气尚在,却不会影响精怪们行走红尘之中。然而真正的官员,小妖们不敢接近,于是索性挑选些书生,细心培育,让他科举,待到这书生为官做宰,自然得了好处。便是这些年,多了好些乔装改扮,索性选了穷苦书生嫁给他的小妖。” 这听来真是玄之又玄。不过宋臻一想就明白了。说白了,就是妖精们都是偷渡来的黑户,只有被有身份的人担保之后才能正常工作生活。结果为了户口,不少妖精们就干脆用了结婚的方式解决——和现代的某些现象还真是相似。包括此刻赵红妆不屑的态度。 不过,如果是这样却可以解释许多故事里,为什么那些钟灵毓秀的妖精们偏偏都看上拙而迂的穷书生的问题了。 也真是奇妙。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之后,宋臻再度投入了没日没夜的苦读之中。就算他有把握自己能够轻松过关,但是总要让其他人看见他在努力这一点吧?更何况他心里明白自己欠缺什么,不抓紧时间弥补,那才是脑子有毛病了。 府试的地点,自然是在府衙的。也就是说,宋臻不可能再在早上才出门,施施然跨过街道去到考场。 知道考试的人不算太少,而且也需要适应时间,考虑之后,宋臻提前一周就出发,乘船而下,去到龙王宸昱所辖的连江江畔,卧龙府,府衙附近,在客栈里住了下来,适应条件,最后几天备考。 毕竟科举是大事,宋臻到客栈的时候,这间客栈里已经住了好几位书生了,大家也是经历过县试考验的人,自然不会紧张到每天都关在房间里死命读书。总要留一点时间来和其他考生交流一二,说不准就能结一段善缘,和以后的大官拉上了关系。 这样的交游之中,如宋臻这样最近在整个卧龙府都是大名鼎鼎的才子的人,自然特别受欢迎。县案首,又有绝妙文采,一手好字。就是不成为大官,也会是一带名士,和这样的人交游,即使说出去也十分有面子。 眼见着还有两天就要考试了。客栈里的诸生商量一二,就决定最后出去在连江边上游览一番,之后便要闭门不出,直到考试之后才能自在了。宋臻自然随大流地表示自己乐意相随。而其他书生各自相邀,把整个客栈里的读书人几乎一网打尽。 这么说,是因为总有那些不知世事,或者担心考不上的人,之前总不出来,一直关在房间里的。 直到所有人都出来的时候,宋臻才愕然发现,大杨公子竟然也住在这间客栈! 在此之前,宋臻是考察过客栈的基本情况的。其实说来这间客栈不算便宜,如果放在从前,宋臻是没钱住的。然而将那一卷瘦金体的字送给云孙之后,云孙便回礼了不少金银,倒是让宋臻选择的时候,因为这客栈良好的环境和各种周全的考虑,咬牙就定了这里。可是大杨公子那被家里欺压的情况,竟然有钱住这里吗? 这可完全颠覆了宋臻的想法。想想当初小杨公子直接在县令面前逼迫大杨公子的情况,还有大杨公子当时的窘迫,他觉得如今的情况完全就不对啊! 细细看大杨公子的穿着,虽不是绫罗绸缎,却也干净整洁,整个人少了七分狼狈不堪的味道,眉宇之间斯文秀气的感觉自然流露而出。 就见大杨公子瞥见宋臻,脸上陡然一喜,连忙快步上前,向宋臻深深一鞠躬,嘴里说着:“宋公子当日助我,真是恩同再造!在下感激涕零,今后必当涌泉相报!” 说起来,宋臻连大杨公子到底叫什么都不清楚呢。 他只是十分套路化地上前扶起大杨公子,“杨公子说得是什么话!不过举手之劳,何必如此。今日你我二人皆来科举,来日同朝为官,已是一篇佳话,待到那时,宋臻愿杨公子造福于民,便是宋臻做了一番功德!” 旁边的人自然是将这两人的对话视为了绝佳的对答,有恩必报和顾虑民生,都挺好。 然而宋臻却因为大杨公子的话,陡然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杨公子,如今恐怕是终于从杨家独立出来了。他身上的衣物,诸多财货,自然有提前投资他的人给他。说不准这些提前投资他的人里面,还有如赵红妆所说的一两个小妖? 而当初大杨公子自己无钱无权,一是没有办法脱离杨家,二是脱离了杨家活不下去,自然才隐忍至此,到不能科举的时候几乎疯癫了一般。不过幸好他还是走过来了。在能够自立的基础上。只要脱离了杨家,不被辖制,他的生活自然会好过起来。假如之后大杨公子一路成为了官员,那么如今还可能对他造成威胁的杨家,就不过是一根鸿毛了。 他会不会报复呢? 说不准小杨公子会选择先下手为强,绝对不让大杨公子爬上去。不过之后的事情,反正宋臻也没有和大杨公子五童联保,和宋臻没关系。 如此考虑着,宋臻转开和其他公子们寒暄几句,然后这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按照安排,全都出了客栈,往连江边上去,准备游览这里的景色了。 少不了的,自然是行文赋诗。 只是宋臻打定主意,这一次却不能再出风头了,府试之前,风头太劲,反倒可能适得其反。 第49章 拾金不昧古人风 已是四月,天气越发暖融融起来。 说起四月,宋臻能够想起的大约是那一句“人间四月芳菲尽”,对映这连江畔一片景色,倒也显得文雅。只可惜现在他脸上一派和煦温柔,心里却估摸着这天气后天是否还能这么暖和。要是下雨的话,恐怕手还是要受冻,考试前多久开始搓手才合适呢? 其实一开始宋臻还算是人群的中心,毕竟他身份不同,前途远大。不过到了后来,他就逐渐被一群人给忽视了。 倒不是排挤或者别的什么。只是因为宋臻打定主意低调一点,别人说的时候就笑着听,作为关心自己的科考,想要从宋臻这里知道点诀窍之类的士子们,自然发现了找他没用,转移了目标。而闲着玩的书生们,也要吟诗作对,找这么一个可能霸了全场让其他人半个字都说不出来的人,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连江边地方不小,走着走着,一群人就散了。 宋臻也不急,之前说好了中午去某家酒楼吃一顿的,他自个儿悠闲地踱着步子,缓缓在江堤上石子铺成的小路上前行。 “见此情此景,卧龙府第一才子难道就没有诗作吗?”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宋臻一侧头,就看见某位龙王径直从江面上走过来,如履平地,十分玄幻。 他下意识地四处看了看,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这完全不符合科学道理的一幕。 然后宸昱就已经站在了他身边,抬手搭在宋臻的肩上,嗤笑一声道:“你以为那些凡夫俗子能看见我吗?” 不就是说一句别人看不见的事情,至于还要贬低一下其他人么?不过宋臻想了想,觉得宸昱毕竟不是人,还是个一听就挺厉害的龙王什么的,说点这种话,也不是不能理解。很明显这位从来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就像在宋臻完全不觉得他们熟悉的时候,对方就把手搭到了自己肩膀上。 “怎么不回答?难道这连江的景色就不如府河那一亩三分地,甚至让你生不起诗兴?”宸昱继续问着。 宋臻摇了摇头,“非是如此,只是宋臻原本就不爱作诗,若非必要,自然生不出吟诗作对的心思。” 宸昱听了,不信地笑着说:“哦?诗文绝世,文采无双的人偏生不爱作诗?这是个什么道理!?” “就好比大家小姐有一副好嗓子,她却决不愿成了为人取乐的戏子。”打了个比方,宋臻表达着自己的想法。只是他没有说出来的真相自傲与,他并非不爱作诗,只是不爱将别人的诗当做自己的作出来罢了。只是人总要学会妥协,在玄朝生活,他除了这样做,还能怎么样呢?也只有期盼未来的某一天他有足够水准的时候,就可以抛下那些了。 宸昱依旧在笑,“你以为我把你当成是取乐的玩物?” 宋臻一愣,恍然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着实没有注意,随口举个例子却将自己变成了忍辱负重的角色,而宸昱却成了那个恶霸。 所以宸昱虽然在笑,宋臻却觉得对方明显地不高兴了。 在宋臻眼里,这位连江龙王原本就有点乖戾的味道,我行我素爱理不理。关键是对方还有这么做的力量和资格。发掘自己好像有些惹怒了对方的时候,宋臻心里有点紧张,不太知道应该怎么解释,却还是张了张嘴,“……呃,我不是那个意思。” 宸昱却不耐烦一般地摆手,“我当然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像你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那样的心眼。” 这是在说自己缺心眼么?宋臻很想反驳一二,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干脆别再因为不小心说错话惹了麻烦。 就这么一会儿时间,一人一龙结伴前行,已经走出了不远的距离,偏生宋臻不自觉地跟着宸昱沿着江边走,倒是和那些往岸旁林里路上走的人分了开来。虽说似乎真的没有人能够看见宸昱,但宋臻多少舒了口气,觉得其他人不再自己也可以不必担心太多了。 宸昱不说话,宋臻也乐得清静,心里想着这群妖魔鬼怪的事情,没个明白。 这江边并非没有别人,眼见着前面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看得见江堤上一个人影。大约是个男人的模样,站在江堤上反复走来走去,然后一个跺脚的动作,一转身就往岸里跑了。 宋臻偶然瞥见一眼,也没有放在心上。可宸昱却眯起凤眼,望了过去,方才吐出两个字:“无趣。” 又怎么了?这是每天吃饱喝足之后就闲得慌,看什么东西都没意思了?宋臻偷眼瞥了下宸昱,不明白对方到底在想什么。 那一眼,自然瞒不过宸昱,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宋臻,忽而却又笑了,“我却忘了你看不见,自然不知道了。” 所以说刚才那个人影有什么问题吗?宋臻不清楚。只是看宸昱没有继续说的*,他也不问,就这么跟着对方继续往前走。 不多时,就走到了刚才那个人影所在的地方。 在宋臻所看不见听不到的江堤树林里,小杨公子带着一群人正等待着某个计划的一步一步发生。 “东西就丢在那儿了,他马上就要走到了!”负责张望的仆人不断汇报着自己看见的结果。 小杨公子点着头,“等到他把东西捡起来,要是他把东西拿走了,我们就去衙门报官。要是他等在那里,你们就冲上去逮住他。” “可是公子,这宋臻毕竟是县案首……” “连饵都丢出去了,他是谁又能如何呢?何况县案首而已,还不是秀才,现在不动他,今后就不知道如何对付的了他了。”小杨公子说着,“何况,如名声这样的东西,要败坏起来容易,即使只是个误会也可以。可要清洗起来,那就不那么简单了。” “若是他自己贪心拿走了东西,自然该他声名扫地。若是他拾金不昧,那也只是个小小误会。能如何呢?我却能出了这口恶气……” 无法被这群人看见的宸昱,将所有的话都听在了耳朵里,嘴角挂着一抹讽笑。 这宋臻,倒是多了人来算计他。 “……这是什么?”站在刚才那个人影曾经站立的地方,宋臻低着头,盯着地面上的一件物事。 地上,躺着一环精致好看的金手镯。 和当初一见地上有东西就觉得是人诈骗的情况不同,如今的宋臻多少也学到了其他人思考的方式。 比如说,他是应该展现自己拾金不昧的高尚德操,在这里苦等失主呢?还是偷偷带走回去花了算了? 而之前错失救金鲤得报恩的良机,让宋臻有点犹豫是否要等等失主看?说不准就会出现另一个常见桥段,什么补足功德之后考上状元之类的? 宋臻胡思乱想,宸昱却似笑非笑,他也不愿见宋臻吃亏,于是开口说:“地上有块石头,和你有关吗?” 宋臻毫不犹豫地摇头,“没有。” 宸昱又笑,“地上有一块环形的石头,和你有关吗?” 宋臻再度摇头,“当然没有。”却恍然明白了宸昱的某种暗示,是让他别去管这金镯吗 虽然对钱财挺在意的,但当初就能够将金钗还给赵红妆,如今更是不缺钱用,宋臻最终还是听从了宸昱的话,干脆不理那金镯,继续往前走。 而宸昱在原地稍顿了一下,一只脚直接踩在那金镯上,然后施施然跟上了宋臻。 树林里,打探者露出了古怪的神色,“公子,那人看了看,没去捡。他,他直接走了!” 小杨公子原本十拿九稳,无论如何都要让宋臻吃个亏,然而怎么也没想到,宋臻的反应是直接离开!? 他冲过去,看了看宋臻远去的背影,猜测着难道是宋臻害怕别人知道他捡了东西,所以不弯腰,却用脚踢走了金镯之类的。 “过去看看!”他这么说。 这一群好不容易等到宋臻落单,给他下了个套的人,方才回到刚才设套的地方。 金镯子没有被带走。它还在江堤上。 嵌在江堤上。 深深地,陷入了江堤边缘整齐的条石里。没有半点缝隙地挤压在石头中。好像它一直就在那里一样。 “这、这!”小杨公子目瞪口呆。 “难道那个人是传说中的高手!?”仆役在畅想。 “怎么把金镯子拿出来?”有人在迷惑。 “这石头是从山里运出来的,最致密的石头,不花费十天半个月的根本没法凿开啊!” “破坏江堤可是大罪,就是能凿开,也不敢凿……” 对此一无所知的宋臻盘算着之后如何与宸昱搭话,弄清楚对方怎么对自己这么感兴趣。而宸昱,却在这个时候露出一缕恶意的微笑。 小小惩戒而已,他看上的人,哪里能够让人用这么愚蠢的计谋算计!? 第50章 水底鱼龙惊静夜 本质上宋臻并不是一个敏感的人,就像他不是亲眼看见,恐怕绝对不会发现赵红妆的身份。所以对于被人在暗中设计过这件事,他毫无感觉,转头就忘。 人的一生中,只要和别人有所交流,总是少不了这样的事的。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甚至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在某件事上被设计过。而敏感者却会发现这些。相比之下,天生机敏者或许更加占便宜,因为他们总能看清楚身边的人。但是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却总能够在他们眼中一片祥和的环境里过得比其他人快乐。 难得糊涂。四个字,道尽人生真意。 莫名其妙和龙王走了一路,到现在宋臻都不知道对方过来是做什么的。说实在的,面对其他的公子官员等等人,宋臻还能装相一二,什么沉稳冷静姿态十足。但是在面对这些妖魔鬼怪的时候,或许是因为知道对方和自己毕竟不是一类人,宋臻自然了许多。 所以他忍了半天,还是开口询问道:“那个……龙王?” “宸昱。”示意宋臻直接叫自己的名字,这个时候的宸昱倒是表现得十分和善。 不过谁知道呢?反正宋臻内心深处是觉得他有些不好相处的。因为宸昱一贯表现的太过我行我素,飞快变化情绪,那种唯我独尊的气势又太明显,这就足够让人形成印象了。 “若是有什么事的话,可否直说?”也不再度叫对方的名字,宋臻直接给出了自己的疑问。 像是闲着没事儿一样陪着宋臻从江堤这头走到了那头,宸昱毕竟生命漫长,半点不耐烦的情绪都没有。不过当宋臻直接问他的时候,他终于轻轻勾勾唇角,停下了脚步,看着宋臻。 总觉得好像不能示弱一般,宋臻抬起眼和宸昱对视。 十六岁的身体虽也算是丰神俊朗,可终究还是有些年幼,从身高上来说,就是宋臻得仰着脸才能和宸昱对视。这姿势简直和治疗劲椎病似的。让宋臻心里嘀咕,盘算着什么时候自己才会长到正常高度?倒是这半年来身高已经蹿了不少了,之后也是很有希望才对。 却听宸昱难得算作是开朗地哈哈一笑,“我倒是没看错你,你和那些俗人果然不同!”说完,他一把拉住宋臻的手,往旁边一拽。 宋臻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失去了平衡,往近在咫尺的连江中坠落! 府河已经足够浩大了,这连江更是波涛汹涌,不见边际。而宋臻是不会游泳的。所以几乎是立刻,他就瞪大了眼,全然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对于水的畏惧和不知所措直接让他整个人都呆了,甚至不知道挣脱抓住自己手腕的宸昱的手。 耳旁一声噗通,是自己掉落进水里的声音。 按理说,紧接而来的,就应该是疯狂涌过来水了,这些水会涌入鼻腔耳孔喉咙,逼得宋臻无法呼吸,如果无法浮到水面上的话,恐怕就是溺死的结果了。 下意识地,宋臻皱紧眉头,屏息。 然后什么都没感觉到。 没有水,没有失重感,没有危险。 理智逐渐回到宋臻脑子里,他突然想起来,把自己拉下水的宸昱,就是这连江龙王啊? 睁开一只眼睛,宋臻打算看看情况,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闭上一只眼除了自我逃避之外根本没有任何作用才是。 然后就听到某位龙王带着毫无掩饰明晃晃笑意的声音:“怎么?” 宋臻这才彻底睁开眼,来不及表达一下对宸昱刻意惊吓自己的愤怒不乐,就先被周围的环境给吸引了绝大部分的注意力。 感觉,好科幻啊! 原谅一时之间脑子拐不过弯儿来无法用仙侠形容事物的宋臻。毕竟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即使看多了各种奇幻的作品,在现实生活中,却总会习惯于用科学来解释一切。 比方说,此刻在宋臻体表覆盖了一层,让宋臻完全感觉不到在水中和岸上有什么差别的光晕。 在电视剧里面见过这样的特效,并不等同于说党自己亲身接触的时候就不会有半点激动惊讶的心情。虽然之前宋臻也见过夏侯的剑,赵红妆的法诀,可这和他现在的奇妙遭遇可不一样。 只是宋臻到底不是什么都没见过的普通人,好奇和好玩的情绪持续一会儿,他只是更坚定地认为自己以后也应该想办法修行,然后就看向一直用那种微妙的笑容对着自己的宸昱,懒得管对方到底是不是在嘲笑自己的行为,问道:“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水府。”宸昱简洁地回答。 哦,龙宫。这么对宸昱的回答下了一个定义,宋臻又追问一句:“什么时候回来?我是说中午的时候和其他公子约好了宴会,不能耽搁太久。”这个问题却是非常重要的,毕竟观棋烂柯的故事,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的故事早就告诉了读者,面对奇遇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时间差问题。 “放心好了。”宸昱肯定地回答,环住宋臻手腕的手没有松开,就这么带着宋臻往某个方向前进。 宋臻可没潜过水,一开始他下意识认为水底的景色,就应该像是那些纪录片里面海底那么绚烂美丽。不过事实上,这里是江水,水底暗流涌动,打着旋儿,还有些昏暗,像是沙尘暴似的。鱼远远掠过去,感觉就像是陆地上的鸟儿一样,只是新奇,并没有特别美丽。 宋臻左右张望一番,看见那江底沉着的各色杂物。或许是装过贵重东西的箱子,破烂的碗碟,石块,甚至是船只残骸。他猜测着这里面有多少有价值的宝物呢?不过大头一定是被收拢在龙宫才对,毕竟不是说龙宫宝库之类的吗? 被宸昱拉着前行的速度非常快,在水里宋臻更没有什么方向感,他只是觉得拐弯抹角一番之后,他就看见了龙宫。 好吧,龙宫这个名字听上去有点土,还是宸昱介绍所用的“水府”更加文雅。不过差不离。在小说里对于这种地方的描述,都是白玉铺地,金砖处处,各种珍宝往上堆,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而眼前这座水府,倒是没有宋臻臆想中的土豪风格。至少他没看见明珠到处镶嵌,金子闪闪发光。 朱门、红墙、青瓦、漆柱,看上去倒是和宋臻印象里的宫殿风格相似,庄严而美丽。只是材质自然不是木头之类的,宋臻也不清楚那是什么。 待到宸昱走到门前,那大门轰然洞开,却见门内道路两旁,一排男子一排女子,皆是容貌俊秀者,恭恭敬敬地弯曲了背脊,头也不抬地迎接这这水府主人的归来。没人,或者没有妖怪说话,悄无声息的。大约是宸昱偏好安静? “来。”简短地发出一个音,宸昱拉着宋臻直接前行。 宋臻看了看自己还被对方攥在手里的手腕,半点不觉得对方说这个字有什么意义。不过说来,宸昱的手指格外纤长,绕过宋臻手腕一圈之后,还多出老长一节。 还是因为对方整个人身材更大一点,而宋臻的年纪使得骨骼还不算太大? 这简直就是水中的宫殿群,宋臻被拉着走,因为是在水中,感觉就像是足不沾地在飘,所以即使前行的速度很快,他还有余裕打量周围的一切。很明显这水府很是庞大,他看见了广场,花园的影子。只不过没办法仔细去看,宋臻就直接被宸昱带到了似乎是侧殿的地方。 殿内有两个侍女打扮的女子守着。毕竟不是人类,在宋臻眼里,这两位姑娘面容娇艳美丽,比起普通女子而言,简直是云泥之别。其中一个在他打量过去的时候,轻轻睨了他一眼,然后把目光重新垂下。 好像,这个女子认识他似的。 难道说世间真的有那么多妖精鬼怪在行走吗?宋臻想着。 而宸昱已经带着他到一张小几旁坐下,开口吩咐着:“锦琳,绯琪,取流霞浆和我的纸墨笔砚来。” 就见两个侍女无言蹲身行礼,然后飞快不见了。 这个时候,宸昱方才看向宋臻,缓缓一眨眼,“你不觉得熟悉吗?” “熟悉?”宋臻不明白宸昱在说什么。 “锦琳,金鳞。她便是那日你不愿花钱买下的金鲤,原身却是一条小龙。”轻轻叉手,宸昱平淡说着。 所以,刚才那锦琳才会看了自己一眼?该不会自己因为没有放生的事情,得罪了对方吧?宋臻有点坐蜡。可转念一想,觉得刚才对方的眼神里并没有什么不快的意思,好像也不是那么一回事? 只是这话题终究让他尴尬,所以宋臻干笑两声,转移话题说:“那绯琪,又是何意?” “只是她鱼身鳍色绯红而已。”取名方式只能用简单粗暴来诠释,宸昱似乎并不太在意这个,“我带你到水府来,是有事请你帮忙。” 第51章 龙女多情 宸昱的话并没有出乎宋臻的意料。虽说是宋臻自负,认为如今的自己已经成为许多人眼中值得交游的对象了。但这绝对不包括宸昱。 毕竟对方的身份地位,全然不需要顾忌宋臻所表露出来的才华名声。 抛开这一切,能够让龙王莫名其妙和自己拉上关系的,无非就是对方有事相求了。多少年前邹忌就说过,有求于人者态度自然不同。 “请讲。”宋臻郑重其事地回应宸昱。 宸昱说:“先前,我曾问你,见连江风光可否有所感触。” “是。”而他回复的话弄得人很是尴尬。宋臻知道宸昱并不是想要翻旧账,只是这恐怕就是关键了。 一位龙王,什么没有呢?能够让宸昱有求于宋臻的,也只有那些诗词文章之类的了。而且看他所说,还应当是有关这连江的诗词文章。 宸昱也不遮掩,径直说着:“我想让你为我这连江做诗词。” “为何?不过是诗词而已,每日连江上往来多少才子,理当诸多人都为之吟诗作赋,哪里缺了我这一个呢?”虽说对于封建时代的大玄而言,士子有好诗词自然能够拔高他的地位。可说到底,这个世界上不缺诗词,总有人能写的。即使没有宋臻硬着头皮伪作是自己创作的那些作品,也一定会有其他才子创作极其优秀的作品的。 宸昱摇了摇头,眯着眼,“诗词是有,传世者没几首。何况,你和其他士子是全然不同的。” 和其他人不同?宋臻不太明白这一句话是个什么意思。 按照宋臻一贯的概念而言,每个人和另外的人都应该是不同的。但是对于宸昱这样的“人”来说,他所提到的不同,和宋臻认知中的,必然有所差距。 “这话从何说起?”所以宋臻问询。 不等宸昱回答,方才被遣去取东西的锦琳和绯琪,已经重新回到了这侧殿。 两位美人手里捧着东西,脚下悄无声息地进来。锦琳手里捧着个剔透的盘子,盘子上放着之前宸昱让她拿的物件。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盘子并非是宋臻因为习惯而第一直觉认为的玻璃或者塑料盘子,而是个罕见的水晶盘。 绯琪先将自己手里散发着幽光的玉壶金杯放在了宋臻和宸昱之间的小几上,为两人倒上饮品。那金杯中泛着如桃花一样春色的绯色液体,想来就是先前宸昱口中的“流霞浆”了。 对于没见识过这一套的平常凡人而言,这流霞浆给人的感觉自然是奇珍异宝,但在到底是见惯各种食用色素添加的人,宋臻却并不觉得这流霞浆有什么值得惊讶的地方,不过是瞥了一眼,不算好奇。 “来,先尝尝这流霞浆。”宸昱两指捏起自己面前的杯子,冲着宋臻一举。 对于宸昱来说,从初次认识宋臻,他就知道这个人和一般人是不同的。即使表现得和旁的士子并无差别,但宋臻的许多想法和举动,却分明和一般人并不相同。所以他虽自觉多数人都会因为这流霞浆而惊讶,却不肯定宋臻也会如此。事实上宋臻的表现的确印证了他的想法。 这感觉很奇妙,就像是突然得到了一件不知用途的珍宝,期望着它能够用来做点什么,而每一次都没有失望,于是越发将这珍宝放在心上,期望着能够看到它更多特异之处。 宋臻举起杯子,凑到自己嘴边,以唇瓣轻轻沾了沾,先尝了尝这流霞浆的味道。 没有酒味,这让宋臻觉得喜欢。虽说和其他士子出去,总少不了喝酒的事情。可宋臻自己却并不喜欢酒,总觉得那味道熏人。 第一印象之后,宋臻就来不及认真体会这流霞浆到底是什么味道了。一种特异的感觉涌上头脑,就好像大病一场昏昏沉沉之后,终于恢复健康走在太阳底下的感觉。十分舒适,十分清醒。 这就是这流霞浆的功效吗?果然是龙宫里的东西,并非凡物的感觉。 “接着说吧,”宸昱开口道,“我想让你为连江赋诗的事,并非是这一两日才起的念头。” “两百年前,锦琳修行有成,被我派往府河作镇河龙女。原本这职位可让她掌一方水源,参悟大道,更兼修得功德,增进心性。若不是因为她是天生的龙族而非修来,血统不纯,也轮不到她去。只是哪里知道这丫头因生而为龙,骄纵难驯,不说调和水汽使府河风调雨顺,却只顾着在水府里自己修行,把久县琼县之间的水汽大半纳为己有,足足让卧龙府旱了两百年!” 宋臻有点发愣。之前关于山上雨水连绵,而卧龙府却整日晴天他也有些疑惑,最后还是觉得大约是什么相对复杂的大气对流之类的缘故。结果现在宸昱告诉他说,这是因为一位龙女修行的时候吸收了太多水汽!?未免让宋臻觉得一切太过奇妙。或者,扯淡。 然而这毕竟是一个不科学的世界,宋臻只是听着宸昱继续述说,努力说服自己接受对方给出的信息。 还有一个关键在于,如果说锦琳是导致卧龙府干旱的缘由,那么足足两百年的时间,作为连江龙王,就在卧龙府附近的宸昱,怎么会才发现呢? 还是说,对于如宸昱这样的人来说,两百年也不过是短暂的瞬间? “我本在闭关,”宸昱说了五个字,就解释了某个问题,“却感觉心神不宁。原本之前连江周遭水域已经全部安排妥当,不应出现这样的事,无奈破关而出,却发现锦琳犯下了这样的错。” “两百年虽不算长,却足够让府河乃至连江周遭一团糟。当日我巡视府河,已见河水比之前少了五成!再如此下去,怕不是要断流!而河中灵气更是稀薄。当日府河灵气不稳,已是水灾将起的征兆了。谁知没过几日,我再巡府河,却见灵气虽薄,却稳定了下来。” 说到这里,宸昱看着宋臻,双眼含笑,开口问道:“你以为,是何缘故?” 既然有前面的要去,那么也只可能是一个原因了。饶是锐,宋臻还是不敢相信,犹犹豫豫地回答:“难道是那诗词!?” 宸昱点了点头,“是你的诗文刻于府河沙洲亭中,压住了整条河的气运!” 宋臻沉默无言,他知道对方没必要来骗自己。但是对方所说的这一切,未免也太让人无法相信了一点。 气运,看多了小说自然明白这个词的含义,简而言之可以理解为命运和运道的合体,是否能够往更好的方向发展,是否能够逢凶化吉,能够存在多久时间,这都和气运息息相关。 诗词就能镇压气运让一条河不发生水灾?那这个世界上哪儿来的那么多自然灾害,哪儿来的那么多因为自然灾害雪上加霜导致的王朝倾覆?吟诗作对的诗人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 而另一方面,宋臻却仿佛看见了一条路。身为一个没有方法的人应当如何寻找修行方式的路。 毕竟人和世界的规则都和它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是息息相关的。如果说诗词歌赋能够影响到一条河的气运,那是否意味着,通过它进行修行,也是可行的呢? 宋臻不知道,只是记下了这件事。 看着宋臻思索的表情,宸昱却望向站在一边,面无表情的锦琳。 “如她这样,天生的龙族,可说是世所罕见。若非如此,当日我也不会让她担当府河龙女之职。她犯下如此过错,也不至于这水府中竟然无人敢劝阻一二。只是此事之后,不加以管教惩戒,却也绝无可能。” “免除府河龙女之职,以鲤鱼之身受人磋磨,于渔人之手担惊受怕,一个不慎便可能为人腹中餐,这是第一项。重归水府侍女行列,在无法得到足够资源修行,这是第二项。饶是如此,却还不够。”宸昱一边说,一边看向了锦琳,只见锦琳砰地一声跪了下来,膝盖和地面撞击的声音,听得宋臻不自觉轻轻皱眉。 然而,他并不是一个同情心泛滥到搞不清楚状况就随便开口求情的人。所以宋臻稍微别过脸,装作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也就是说,你希望通过诗词调理府河乃至连江的气运?难道说其他人的诗词都不行吗?” 宸昱肯定地点头道:“自我掌管一方水路开始,就只见过你一个人能够一诗词起到如此功效!” 怎么可能呢?宋臻觉得这不对,完全不对。 说到底,都是靠着纸墨笔砚写出来的内容,即使宋臻拿出来的都是传世之作,但是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同等水准的作品了吗?绝无可能! 还是说,因为这是从地球来的作品,就完全不同了呢? 这种因为出身不同而不同的逻辑,许多人口头上信奉,但是从根本的逻辑上就完全说不过去才是! 不过涉及到从前宋臻完全不懂的气运之类玄乎的事情,他也不知道是否是有许多自己并不知道的细节,而另一方面,说不定宸昱又很多事没有告诉他?毕竟说到底,宋臻和宸昱并不熟悉。 但是如今思考这个并没有作用,只能在之后的时间里想一想是不是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地方。 “我想,如今府河的情况暂且是平稳的,而连江这里,应该不像府河那样因为意外而出了问题才对,也不需要我多做什么才对吧?” 宸昱却轻轻摇头,他说:“连江并非是善水,只是我居于此地,多年来一直压住了水脉异动而已。但再过几月,我就要将锦琳送往乾湖,却恰逢夏季涨水,到时候稍一不慎,连江泛滥,整个卧龙府乃至蜀地都无法幸免。” “我一直以为,如你这样的龙王,就算是千里之外来去也不过片刻功夫才对?”宋臻想起了连江的江堤。那江堤筑得很高,和如今江水的位置全然不符。而以一般官员的做法,如果不是因为连江对于整个卧龙府乃至蜀地又确切的威胁的话,江堤看上去不应当是如今簇新整齐的模样,分明是年年都在悉心维护。 但如果说宸昱不过是要离开片刻功夫连江就会发洪水,这就有点不切实际了。 “若只是离开三五天,也是无碍。只是这一次去乾湖,却要定下锦琳的亲事。乾湖龙子乃是乾湖龙王亲子,我蜀地龙族与楚地龙族联姻,却不是三五天就能够解决的事情。少则数月,多则半年,连江却撑不了这么久。” 宸昱所说,又是秘辛。宋臻弄不懂蜀地楚地龙族之类的问题,但是他隐约觉得,似乎这让锦琳直接嫁给那所谓的乾湖龙子才是最大的惩罚。一个曾经直接掌管一条河的龙女,嫁到千里之外去,还是在别人手底下讨生活。那乾湖龙王的亲子居然还是乾湖龙子,难道他们没有别的地盘了吗?一想就知道这其中的微妙。 然而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锦琳,脸上并没有多少悲戚的神色,平静得过分。只是这跪着的姿态,总让人明白她并不是真的毫无感觉。或许是在求饶,或许是在标明自己的抗拒? 宋臻不太明白她到底是什么想法。 但是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话,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在于连江的安危。 宋臻知道天灾的威力。即使是在未来工业社会,很大程度上人们对环境的依赖已经轻了许多的时候,一场天灾依旧能够让整个族群都震动。而在大玄这样的封建社会,要是连江真的发大水了,这周遭的府县全都落不得好。到时候,宋臻都不确定自己家会如何,说不准整个蜀地都会出现逃荒的情况? 想想半年前在山中的饥饿,可那个时候好歹还有野菜可以挖来吃。要是涨水逃荒的话,路上能有什么?连热水都烧不起,喝两顿生水之后,怕就得得点寄生虫病,然后不知道死成什么模样了吧! 宋臻有些不寒而栗。 考虑到这个结果,即使宋臻并不想要有事没事拿出诗词来装模作样,但如果这些东西是真有用,他也必须写一两首出来,不为别的,就为了他好不容易才挣下的这么一份家业。 所以宋臻的语气已经变了,他看着宸昱,有些犹豫地问:“你觉得,到底需要如何的诗词文章才足够让连江暂时安稳下去?” 不敢提永世安稳,宋臻自觉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只要撑过宸昱离开的一段时间,应该就可以了才是。 这已经算是宋臻答应了宸昱的提议。 所以宸昱轻笑了两声,却说:“不急,这件事还需要稍作筹划,过一段时间再说。等到你先过了院试,之后我们再来商量这件事。几个月的时间,应当也足够让你写下足够精彩的诗篇才是。” “我想说的,还是锦琳之事。” “锦琳年纪还小,自来又性情骄纵,如今犯下大错,也是她的劫难。龙生九子,九子不同。然而这九子却不能算作是全然的龙族。如锦琳这般天生龙族的龙女,世所罕见。她方诞生的时候,就有诸多龙王龙子上门求娶。只是锦琳到底是我部属,所以我护了她几百年时间罢了。如今因一次大错,我却护不得她了。否则龙族之中必有怨言。” “然而她到底天性单纯,若是就这么将她嫁往乾湖,虽龙女地位尊崇,但受委屈乃至被人算计却是必然。故而在此之前,我却想让她在红尘中走一遭,好生体会一二这人间善恶,增进心性才是。” “之前我罚她以鲤鱼之形囚于渔人之手,原本就是想着寻个人家让她呆上一呆。没曾想,如你这般的人物虽是绝妙选择,却未必愿买那金鲤。而最终的买主,却想着买下金鲤送予上官,谄媚之态令人不齿。不但是锦琳,就连我也决计看不过去,当时也只能作罢,暂且让锦琳在水府中担任侍女。” “而如今,我想将她暂且托付给你。” 听宸昱说到这里的时候,锦琳不觉抬起头,望了宸昱一眼,又小心翼翼地瞥了宋臻一眼,平静的表情总算是打破,带着十足的忐忑不安,睫毛不断眨动。 然而宋臻却多的是哭笑不得。到如今,他身边总共三个人,一个花妖一个精灵,只剩下顾衡恩才是人了。结果现在,难道还要多一个龙女?这感觉一点都不觉得愉快,反倒让宋臻感觉自己活像是个动物园园长,呃,生物园园长。反正身边都不是人。 几乎是下意识地,宋臻就想拒绝,他说:“这恐怕不太合适。毕竟我不过是个普通人类……” “身边一个海棠花妖和一个精灵的,普通人类!?”宸昱直接打断了宋臻的话,脸上的笑容有点嘲弄,并非恶意,只是有趣。 宋臻被噎了一下,顿了片刻,方才继续说:“不论如何,我却不觉得我家里能供奉一位龙女。”养不起,这才是真话。即使宸昱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关于龙女罕见和尊贵,甚至于犯下错误之后依旧会被维护这一点,宋臻觉得锦琳是个很麻烦的对象。何况之前锦琳作为金色鲤鱼的时候,宋臻还根本没有救她,甚至说了既不能吃又不能看之类的话语? 谁知道她会不会记仇。 “非是供奉。”宸昱否定了宋臻的说法,“这也是惩罚,既然是惩罚,自然不会是如小姐一样作客的身份。就让锦琳充作侍女好了。和那海棠花妖一道,这就可以了。” 这就可以了? 这也不可以吧! 让一个大小姐一样的人物给你当侍女,说是这么说,难道真的能够这么做吗?宋臻觉得自己再怎么样都要供着这位小姐,对方也九成九会阳奉阴违。而这样搅合不清楚的事情,是宋臻最讨厌的。 说白了,就是宋臻不乐意受闲气。 宸昱也看出了宋臻的不乐意,却微笑道,“你尽管放心。我说她充作侍女,就是充作侍女,不会打半点折扣。我这水府中人,什么都可以差,但是绝对不敢有半个字违背了我的意思!” 然后宸昱就把目光落在了锦琳身上。 也不见锦琳抬头,她已经识趣地对着宸昱一叩,“锦琳谢叔父为我筹谋。” 叔父?这辈分似乎有点意思。之前乾湖龙王和龙子,似乎是父子关系。而这锦琳虽说也是天生龙族,可却跟着被称呼为叔父的宸昱生活,难道她并不是从其他龙族那里诞生的吗?宋臻不太明白。 但是锦琳已经换了个方向,对着他叩首下来,“锦琳求宋公子收留,教我如何处事!数月之间,必当小心谨慎,不让公子为难!” 见这龙女对着自己叩拜下来的时候,宋臻慌得连忙起身上前,想要扶起对方。他却忘记以自己如今平凡人的身份,怎么可能让一位龙女拜不下去呢?最后却生受了一礼,被架到了墙上下不去。 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 答应的话,宋臻总觉得不太乐意让一个龙女出现在自己生活里。 不答应的话,对方都已经做出这样的低姿态了,还是拒绝就显得不近人情。 真当是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了。 “我知你为难。不过锦琳的事,你尽可放心。毕竟我这连江就在旁边,她要是有半点不当的言行,不过片刻就会为我所知。”宸昱站起来,走到宋臻旁边和他并肩而立,低头看着跪在地上的锦琳。然后他抬手,轻轻拍了拍宋臻的肩膀,“何况我原本就想让她吃点苦头,以免来日在乾湖受了委屈还不知如何是好。” “锦琳知道叔父是为我好。”低着头,锦琳这样说着。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宋臻也没有别的能说了,只得带着点勉强的情绪开口:“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倒也不是不行。只是侍女之说就算了,我不过平凡人,哪里能让龙女作我的侍女呢?”虽然他的侍女是个海棠花妖。 “若是教导人情世故,我也十分驽钝,只是略知一二。”这才是实话,宋臻毕竟不是个多有心眼的人,只是大概知道什么时候如何做,和其他人又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所以才能平安过去罢了。 “不过但凡我知道的,一定尽力教导锦琳姑娘。” 到这里,宸昱的想法已经全部实现,不管一开始宋臻是如何推拒,最后还是按照他的想法进行了。也说不清到底是因为宋臻原本就性格绵软,容易受人影响,还是宸昱太会让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 “我特意准备了一套笔墨,充作你教养锦琳的报酬。与我所想,这套物件理当对你有所裨益。”指了指站在一边隐形人一样的绯琪手里现在捧着的东西,宸昱在提到“有所裨益”的时候,口气似乎大有深意,暗含着某种莫名的暗示。 宋臻有点微妙的感觉,但是他看不出宸昱是不是刻意说了这样的话,对方的脸色变化太快,半点让人摸不清他的脾性。 “过几日,我就让绯琪送锦琳上门。倒是已经要到正午了,我先送你回去。那群书生恐怕也要到酒楼里了。”说完,宸昱袖子一翻,绯琪手里捧着的东西就全数不见。而他又一次握住宋臻的手,拉着他飞快地出了水府,一路上浮,重新回到连江江堤上。 被宸昱拉着落水的时候,宋臻没有看清楚,不过上来的时候,他倒是看见了没有任何人在旁边。 否则的话,无论是“大才子感情受挫投水自尽”还是“才子得龙女倾慕水中还阳”,似乎都是八卦的好题材啊…… 但是这样的八卦,还是不要发生在现在的宋臻身上为好。 手里一重,方才那一堆东西现在已经被宋臻抱在了怀里。宸昱望了望天色,说:“时间不早了,快去吧。”然后,一转身就没了影。 哦,好像自己刚才八卦的标题有些错误,这不是“才子得龙女倾慕水中还阳”,而是“才子得龙王欣赏水中还阳”。而且加上锦琳过一段时间要过来这件事,若不是因为对方就要嫁到乾湖去了,都要变成“得龙王欣赏以女嫁之”了。 宋臻越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该走诗词的道路,他这路线已经愈发往聊斋志异靠拢了。 思忖了片刻,他还是抬起步子,准备往之前和其他书生们约好的地方去。 却又听得熟悉的声音—— “宋公子?好巧!” 一转身,却看见了不久之前才在云府认识的那位真正的王侯公子,封晟。他身边还站着两个小厮模样的人。 “封公子!”宋臻脸上立刻挂起了笑容,“恕我不便行礼,还请封公子原谅则个。”手里抱着一堆东西,特别是那宣纸,让宋臻现在躬身都做不到。 “哪里的话!”封晟也是笑脸迎人,上前两步站到了宋臻对面,“宋公子是去买了笔墨?” 宋臻刚想否定,却转念一想,这么回答了:“今日原是和其他诸位公子出来踏青,算作是府试之前最后一次松快。只是我偶见了这笔墨,心中喜欢,不自觉就买了一些,如今却和其他几位公子走散了。索性约好了中午酒楼见面,只怕是抛下大家,我得赔罪半晌了。” 他不可能说自己抱着的这些东西是连江龙王送给他的吧?既然如此,也只好编个谎话。这样无伤大雅的谎言,旁人都不会深究,更不会在意的。 而封晟果然是并不在意的模样,却开口说:“酒楼?我倒是对诸位公子颇为好奇,既然能与宋公子为伍,必定都非常人。今日宋公子可否为我引荐一二?” 楚侯封家的公子,哪里需要来结识这些方才考过了县试,府试前途未卜的书生?宋臻心知肚明,虽然并不自恋,也觉得九成九是因为对方想要进一步拉近和自己的关系,自然不会拒绝。而且有封晟的存在,也当是为自己壮壮声势,介绍他给众人,更能够增进自己的人缘,自然十分乐意。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宋臻这样回答,“封公子跟我来吧。” 说着宋臻就要动身,却被封晟拦下,“宋公子拿着这么多东西,也累了,不若让我这两个家仆为宋公子担当一二?” 之前不说,是因为还没商量好同行的缘故,现在帮忙,却是礼节了。宋臻倒是觉得封晟这个人,各种细节无一不妥帖。点点头,就把手里的东西交给跟在封晟身边的两个下仆。虽说这是龙宫来的东西,不过想来他也不该太过宝贝这些物件,反倒引起人的注意。 只是,当初虽然宋臻差点因为穿越过来之后的身份给饿死,但终究比起直接成了某家的仆从来说,还是好了许多。至少他能够靠着科举改变一下命运,如果成了别家的仆人,那现在恐怕就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了。 还是要懂得珍惜才是。 宋臻暗自告诫自己。 “说来,宋公子可否对将来有所念想?虽说读书人哪一个不乐意封侯拜相,可在这之前,宋公子是愿在何地为官呢?”封晟随口闲聊着。 宋臻没打算做官。但是这个时候他自然不能这么说,却十分郑重地回答:“宋臻自然是想造福乡里,为家乡父老谋。”这是个万金油的答案,几乎所有人都会这么说,有的真心,有的假意。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想要去富庶之地,恨恨捞上一笔然后升官走人。 “倒也是,乡情难舍故土难离啊。”封晟感慨着,却话头一转,“只是,这天下之大,并不仅仅家乡一地,若是到了其他地方,宋公子可愿做出一番事业来?” 这什么意思?和一个才考过了县试,马上考府试的人谈论这样的话题,似乎不是非常合适才对吧?宋臻想着,还是回答说:“自然如此,建功立业原本就是男儿所愿,何况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此亦我愿。” “那……将来若是有机会,宋公子可愿在楚地为官?” 话说到这里,已经是彻头彻尾的招揽了,对于大玄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样的话语已经是露骨。当然,对于非人的那群而言,这七弯八拐的说不好还听不懂。 宋臻比较喜欢直白一点的方式,因为他也不是个有弯弯绕肠子的人。只是这样并不等于他听不懂封晟的话,到底一开始他就知道对方是楚侯封家的人,这些王侯公子总是喜欢招揽些人。 胸怀大志者,可以借用他们的势力,却不能和他们牵扯太深影响前程。 不过宋臻本来就是胸无大志者,而且他以后不会做官的。 他只是装作浑无知觉的模样,点了点头说:“若是有机会,宋臻自然是乐意,只是到了那个时候,还希望楚侯公子关照一二。” “自然!这是自然!”封晟笑了起来,十分乐意的模样。 即使没有明说,两个人这就几乎算是勾兑上了,一时间感觉似乎都亲近了许多。 等到到了酒楼,时间已经略晚,被小二引着走进之前订好的厅堂的时候,宋臻一耳朵就听见了有人在说:“宋公子怎么来得如此之晚,非得罚酒不可!” “请诸位饶了我这一回吧!宋臻本就不善饮酒,怕是要失态了!”连忙告饶道,宋臻引着封晟走了进去,“何况我还有功,将功赎罪可好?” “什么功劳,说来听听?” “我可是将楚地封家公子请来予诸位公子相识了,这还算不得功劳?”说着,宋臻往旁边站了一步,露出了后面的封晟来。 其实也不必如此,毕竟人家比他高了好多,那张脸早就被其他人看见了。只是没有引荐,大家也只能视而不见罢了。 “这是哪里的话,封晟原本不过平凡人,冒昧来见诸位公子已是失礼,宋臻这可算不得是功劳!”话头中对宋臻的称呼已经不再带上“公子”,亲近了太多,封晟悄无声息地拉近了和宋臻的距离,此时和其他公子们寒暄起来。 他虽不抱多少希望,可是也说不准,和宋臻这样的人交游的里面,指不定还真有那么一两个生性不凡的。若是能够招揽,也是一件好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v文第一章,求首订,晚上还有更新么么哒…… 第52章 天庭崩塌 对于宋臻来说,在他的仔细绸缪之下,科举的前三场事实上是没有多少难度的。在知府大人的亲切关怀之下,宋臻平静而安稳地度过了自己的府试,半点没有县试时差一点就没能进入考场的惊心动魄。 然而之后的事情,虽然算不上惊心动魄,却也一团乱麻了。 “公子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呢?”措不及防地看见锦琳,又听宋臻述说了前因后果,被吓了一跳的赵红妆方才轻轻拍着胸口平复着呼吸——说来一株植物拍胸口真能平复呼吸吗? “这个……之前不小心忘记了。”提到这个话题,宋臻也是尴尬。大约是因为之前听说宸昱是龙王的事情着实让他太过惊讶,整个人都被弄懵了之后他反倒忘记了告诉赵红妆和夏侯这其中的事。 加上立刻就是府试,宋臻又忙于备考,自然更是忽略了这件事。 结果,直到锦琳被送上门来,这才把前因后果都弄清楚的赵红妆,却还没真正做好准备让一位货真价实的龙女住到家里来呢! 今天的锦琳和当日宋臻所见的美人到底有所差别,眉眼依旧是哪个熟悉的眉眼,然而原本不属于这个时代人类的精致和美丽足足削减了九成九,如今看来,也不过是个清秀佳人的模样。宋臻不用思索就明白这大约是用了障眼法的缘故。不过,这样的细致倒是给宋臻更多的方便了。否则,一个绝色佳人给你当丫鬟,这是要等着人上门来抢呢,还是要玩一番落难小姐被落魄书生所救而情投意合的故事呢? 反正这套路全然就不是宋臻能够接受的。 眼见两人尴尬,锦琳开口道:“赵姑娘请听我一言。”却是低眉顺目,温柔和顺的样子。半点不像是之前宸昱对宋臻所说的,骄纵过头闹得府河变成如今模样的姿态。 还是被宸昱收拾了一番,所以现在才显得这么乖顺? 宋臻并不怀疑宸昱在这件事上的能力,应当说,以对方的力量和性格,想要压制和收拾如锦琳这样的小龙,是没有半点问题的。想想他当时说的什么又做的什么,一切就昭然若揭了。直接剥夺了锦琳的身份,甚至逼得她远嫁,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锦琳却生不起半点反抗之心,反倒是直接跪在地上,还不敢请求宸昱的谅解,足可见宸昱威势之足。 不过,锦琳乖巧是一回事,大家总要给一位龙女面子,那是另一回事。 就连对于锦琳的到来有着种种难以接受的赵红妆,此时也是安安静静,等着锦琳开口继续往下说。 “锦琳原本犯下大错,理当重罚,只因身为龙族,殿下宽宥,方才未曾剐鳞剔骨,”说到剐鳞剔骨的时候,宋臻看见锦琳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是因为恐惧,然后她继续说:“而如今,殿下要锦琳嫁入乾湖龙府,名为责罚,实为机会。却是为了让锦琳将功折罪。若是能抓住乾湖龙王的错处,殿下理当能得了好处。” 宋臻又一次有些发愣。他虽然知道用联姻的方式来进行斗争的形式,也知道很多时候古代一些女性根本就是身兼间谍之职。但是谁会想到连龙王之间居然都会有这样的手段呢?这也太颠覆宋臻对于所谓神仙妖怪的概念了。 然而赵红妆的脸上并没有半点疑惑的神色,她的表情理所当然,更带着一点“果然如此”的痕迹,似乎之前就知道这样的事情。 锦琳继续说着:“然而乾湖连江相隔千里,殿下离开之后,锦琳若是有幸,便当锦衣玉食囚于水府之中,若是不幸,只怕是风餐露宿却不得自由,哪里能与殿下报信,证据确凿呢?如此境地,却必定需依靠常人。” 也就是说,锦琳要想办法抓乾湖龙王的痛脚,但是中间报信的环节,居然只能想着让人类去做? 感觉似乎有点微妙啊?这是要靠美丽去诱惑,还是用金银珠宝去做呢? 总觉得自己再度进入了聊斋状态的宋臻心情十分微妙。甚至忍不住想了想到时候自己是不是应该写这样的内容,譬如,异史氏说:不要随便相信漂亮的女妖精,除了吸取阳气的、找绿卡的,还有这种把你卷入间谍事件的! 呃,龙女大概也算是漂亮的女妖精吧。 “先前锦琳少不经事,犯下许多过错,更不知如何行事方能得偿所愿。如今殿下将我托付予宋公子,却是为了这一点。万望宋公子可教我人情世故,锦琳却是半点不敢为宋公子惹来麻烦。便是殿下,也决计不会让宋公子为难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还能怎么着? 虽然对于漂亮女妖精没有什么兴趣,但是作为男性,姑娘家这么软言相求,宋臻是没办法开口直接拒绝的。更何况这是之前就已经答应下来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拒绝的余地,只得带着点恳求的意思看着赵红妆。 当初赵红妆尚未暴露妖精身份的时候,就已经以侍女的身份当家了,后来宋臻既然明白对方根本不是他以为的仆役,她自然更是一手掌握了家庭大权,生杀由断了。 不过到底赵红妆是见不得宋臻为难的。何况,说来她在宋家如此权位,可面对龙族,却因为力量差距而多少有些气短。 只是面子总是要撑起来的。 就听赵红妆开口道:“如此看来,原来连江龙王殿下竟是想要一争龙族共主之位吗?若非如此,何必去管千里之外乾湖龙王的事?” 锦琳的神色在那一瞬间吐露了几许惊讶,不过很快地她就收拢了这样的讶异,露出点点没有多少情绪的微笑,回答说:“殿下天赋英才,修为盖世,哪里当不得这龙族共主之位呢?更何况自千余年前天庭崩塌,云中君不见踪迹之后,四海水族无人统领,天下旱涝之事多不胜数,生灵皆苦。殿下若是一统龙族,自可将水族之事纳于掌中,则水文之事可控,岂不是功德一番?” 信息量有点大。应该说,是信息量非常大。 宋臻不由自述分析着自己听见的东西。 龙族并没有他所以为的四海龙王作为统帅?不是东皇太一作为天地吗?怎么又涉及到了天庭崩塌这么一听就让人觉得绝对是大事的情况?云中君应该是个神仙,现在看来是当初管理水族的神仙? 果然,在此之前他所知道的所有事情都不过是冰山一角,这些妖魔鬼怪的事情有着太多他还不知道的秘密了。 因为和赵红妆一同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缘故,宋臻对于赵红妆一些隐藏起来的情绪却也是清楚的,比方说方才锦琳提到天庭崩塌的那一刻,虽然赵红妆神色并没有变化,但宋臻肯定那一刻她是无比惊骇的。是惊骇,而非惊讶。因为当中有太多带着无法接受现实的恐惧和畏怖了。 赵红妆是个普通的花妖,而锦琳却是龙女,想来作者天庭崩塌的真相,必定是真正的秘辛,只有如龙族这样的存在才知道一二。 如果未来宋臻想要踏上修行之路的话,这样的信息恐怕会发挥极其巨大的作用,即使现在知道这些似乎半点作用都没有,宋臻还是默默记下,放在心里。 只是天庭崩塌?怎么一听就觉得,这属于妖魔鬼怪修行者的世界,如今正是一团乱。宋臻之前还想过大气循环解决了降雨干旱的问题,但是如今看来,这个世界并不能依靠大气循环就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会有诸多旱灾洪涝。而没有一个官方机构管辖的时候,这些气候问题对于人类生活乃至更多其他生物的生活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总觉得,认识了宸昱就是自讨苦吃,一只脚踏进了深水里,现在好像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歪着身体往里面沉了。 然而宋臻却也明确地知道,他自己是没有办法拿宸昱怎么样的,甚至难以远着对方。说到底宋臻并没有足够和宸昱这样的非人划清界限的力量。不过关好歹,人类的世界和这些的距离还算遥远,在短时间内,这样浩大的问题不至于波及到如今还完全就是个小蚂蚁的宋臻身上来。 天庭崩塌这四个字,对赵红妆造成的冲击要远远胜过宋臻所想。就像一个外国人是很难体会到当年苏联人一夜醒来发现苏联已经不存在的感受的。不过到底作为精怪,时间给了如赵红妆这样的存在足够冷静理智的心性,让她在短暂的时间里调整好情绪。 所以赵红妆很是自然地对锦琳说:“家里也没有旁的事可做,倒也无需你劳累。只是公子出身贫寒,加重也没有多少财物,也仅只三间屋子罢了。公子一间,公子好友顾公子一间,你便只好与我共用一间房了。” 并非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比如说夏侯就直接呆在玉佩里,赵红妆也可以不用占据一间房间的。但是毕竟锦琳才是那个不请自来的人,若是赵红妆主动退让,把房间让给了对方,岂不是太过退让?这并不合礼。 宋臻也不至于为了怜香惜玉在这个时候插嘴改变赵红妆的打算。虽说是两个姑娘共用一间房间,但是想来她们都并非常人,自然是能够使用一些手段的。比方说扩大一个空间?或者自己变小? 反正宋臻知道这两个姑娘绝对不会让自己不舒服的。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家里另外两位,顾衡恩和夏侯也知道了锦琳的身份。虽然觉得可能性不太大,但是宋臻还是有些担心出现类似于这两位突然爱上了龙女然后私奔之类奇幻的情节的。知道了锦琳的身份,很多东西自然就可以不必多担心。 府试之后,宋臻一下子就闲了下来。 按理说他并不该这么悠闲的,毕竟府试之后还有院试,备考是一方面的事情。而另一方面,还有锦琳等着学习呢。 只是如教导锦琳人情世故这样的事情,宋臻还没想好怎么做,反正只要带着她到处走走看看,想到什么就提点一二应该就成了。 至于院试?和每年都举行的县试府试不同,下一次院试是在一年之后去了。而另一方面,宋臻能够找到县令知府想办法得到对方的赏识,可是主持院试的是上边儿派遣下来的官员,根本就不是宋臻能够碰见的。 如此这般,宋臻倒是真没有什么事情急着做的。于是焉开始思索不得不答应下来的,给连江吟诗作赋的事情。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是不同的世界,即使宋臻照搬他人杰作,却也要做一定的修改。否则没有宋朝的世界,谁知道什么是“直捣黄龙”?历史典故和文学是紧密相连的,不同的历史总会带来不同的文化。相似是可能的,但是毕竟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一点,宋臻自然明白应该小心。 他可不是那些照抄《将进酒》的时候傻不拉几地跟着写“岑夫子,丹丘生”的小说主角。 不过,这闭门琢磨诗词,却不意味着宋臻能够从此清静了。毕竟他在这整个卧龙府,都是因为诗词才出名的。听说他钻研诗词,对此抱有兴趣的诸多书生自然会想要拜访一二。到底还是宋臻不太注意,他要是说自己闭门苦读,考虑到科举的问题,他就可以清静许多了。 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拜访者,宋臻看重的,还是那一两个罢了。 比方说和宋臻一拍即合,两个人越发熟稔起来的封晟。 因为宋臻常常要和人交游的缘故,白天的时候,锦琳就充当了书房里的侍女,也不需要她做太多事情,仅仅是因为在这里她能够看见宋臻和旁人是如何交流的罢了。因为丽色被遮掩殆尽的缘故,这位低调的侍女也没有引起旁人注意。 “即使不过是只言片语,也可见宋臻所做诗词将是何等精彩。”拿着宋臻涂改了无数次的纸张,看着上面残留的一两句话,封晟感慨着。 之所以说是涂改了无数次,也不过是因为宋臻不乐意一次丢出一堆诗词出来罢了,许多他觉得或许能够使用的诗词,写下来之后,就立刻被他用墨汁狠狠涂抹污去,到了最后,这张记录他所思索想法的纸张上,全是黑色一团,只有零星几个部分才是干净清晰的字迹。 饶是如此,留下来的也绝对是诗词精品。 因为宋臻只记得精品。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当真是好句,我却尚未来得及见这连江夜景,如今读了宋臻的诗词,却当真想要夜游连江了。”封晟念诵着这么一句,一副马上就想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似的。 宋臻当然知道这是好句,但是如杜甫这样的诗人,一句开阔的内容,下一句就要落入现实。难道现在的宋臻敢继续写下去“名岂文章著,官因老病休”吗?倒是最末一联“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身为一个孤独的穿越者,他颇有触动。 想的是一回事,开口的时候宋臻却对封晟笑道:“若是秉烛夜游,倒也是一番风雅之事!” “古人自在,我不及也!”封晟摇着头笑道,却自然而然地提议道:“待到宋臻诗作完成,便交给我将之付梓,以传天下,如何?” 这是诗都没写好就上门来要印刷了呢?宋臻陡然之间觉得自己好像得到了真正的大家待遇。诸多人争抢着要出他的诗作。然而这样的感觉不过是一刹那,很快他就醒悟过来,在大玄这样的封建王朝,一个人出个诗词集子并非是容易的事情,有人愿意为你印刷,是写诗的人的荣幸。至于润笔费之类,除非真是天下哄传的佳作,否则还是别想了。倒给人家印刷费还差不离! 至于能够拿到润笔费的,也不是没有,但是那都是通俗文学作品,简而言之就是小说。对于大玄的读书人来说,写书写小说,那可并不是一件有脸面的事情。 何况,与其计较润笔费,宋臻觉得自己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想方设法传扬自己的名声。如今的名声在未来能够给他带来更多的东西。 如此一思索便能发现,主动印刷宋臻的诗作,这就是封晟在刻意交好宋臻了。 封晟的好意,宋臻自然不会拒绝,总是不愿意欠别人一点人情,交情要如何才能经营起来,只要注意度,一切都好。 “如此,宋臻自然乐意。只是如今我诗作数目尤少,如何能算得上一本诗集的内容呢?”满打满算,不过两三首诗,一篇文章。至于考试里面作的狗屁倒灶的玩意儿,根本就没办法拿出来看。这水准,还案首呢!若不是上面的官员欣赏,想也别想。 “这倒简单,一则,如今宋臻不是在琢磨诗词吗?想来数月之后必有佳作可观,不至于如现今,文采非凡,作品却薄了些。何况,你怕不是忘记了另一件物事?”封晟笑道。 另一件?什么玩意儿? 宋臻迷惑地摇头表示自己不清楚。 “年节之时,宋臻可是创出了‘春联’,此物虽简单,却大有机巧,巧妙无比,虽不是诗词,却也不差了!”封晟揭开谜底。 宋臻弄出了春联,当时倒是没有得到什么特别的反响,除了卖春联的几个钱,就是名声也没有多响亮。毕竟那个时候的宋臻不过是个无名小卒。而自从科举开始之后,一步一步往上攀登,如今的宋臻却有足够的基础来得到创造一样新东西能够带来的红利了。 瘦金体也是,春联也是。 只是之前被忽视习惯了,宋臻忘记了而已。 “原来如此,想来,我这一手字也是逃不了的了?”举一反三,自然明白封晟也会将宋臻的瘦金体也拿出来炒一番。宋臻并不反感,这样弘扬自己名声的事情,他巴不得多来几件。不然怎么得到高士应有的豪名? 封晟含笑点头。 “既然如此,我也不做推辞,只是劳烦封晟了。”宋臻对着封晟道谢。这道谢无用,人情是结结实实欠下了,之后总会还的。 想来,宣扬自己的文名,等到自己和封晟站在一起的时候,难道就不是宣扬对方的德行了吗? 宋臻看得很清楚,之后也是这么教导这几天时间一直跟在旁边,见了宋臻面对诸多不同人群的模样的锦琳的。 “按照你所说的,如果你到时候被困在乾湖,想要找人给宸昱报信的话,切忌不要选如今天那位封公子一样的人。” 锦琳也习惯了每天下来宋臻就点评人群的流程,立刻就询问:“为什么?” “看看他今天和我是如何交流的就明白了。首先,他是给我面子,帮助我,所以说帮我将诗稿付梓。如此我就欠了他一份情。但是实际上,这件事并不是我占了便宜,而是对方通过这个过程,一方面得到了我的感激,另一方面,让天下其他有才的士子对他产生亲近的心情。因为谁都想要将自己的作品流传。第三点,他的出身是楚侯封家,这样大家出身的公子,想要站稳了,是需要得到很多人的认可的。借着这个人情,将来我必然要表示出对他的亲近。那个时候的我,和如今的我是不一样的,他这是在做预先投资。” 宋臻把事情掰开了说。其实他并不是十分了解人情世故,只是宋臻并非是个简单的书生,更明白自己没有那个分量,冷静思索之下,自然能够得到结论。 “这样的人,如果你将事情托付给对方,首先他们一定会考虑事情利弊。若是认为不至于为此得罪乾湖龙王,他们转手就能把你卖了。就是认为这件事有利可图,他们也会先行打探,可是毕竟你的事情并非是常人能想,一打探,恐怕就瞒不住乾湖龙王了。所以我说,如果你要将事情托付给常人,不可以选这样的人,他们太过冷静理智,一定会把自己放在你的嘱托之上的。” 锦琳这才若有所思地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没写完,然后又拖延症……加上晴风来玩了我接待,身为一个死宅在外面跑累得慌。昨天好不容易有空打算写完一章,但是很困,下午五点多说睡一会儿起来继续写……醒过来就晚上十一点了。不过今天补上了!因为记得没更新这件事昨天做梦梦见目睹连续三起连环杀手作案的场景啊,吓得不行…… 封晟那句话,刺儿想写的是“古人风···流,吾不及也!”但是问题是这两个字要和谐掉。中间加字符的话特别影响整体韵味,所以干脆换了一个味道薄一点的词。也是没办法了。 第53章 扶助龙庭 宋臻继续述说:“这几天来,你也已经见过了上门拜访的这些人了。龙有龙生九子,九子不同。而人则有一样米养百样人之说。就像前几日来拜访的几位公子,也是各有不同。” “最先上门的那位,是闻风而动趋炎附势的人。虽然常人都说这类人不过是小人,可小人并非无用。至少在你没有能力直接将对方彻底解决之前,对于小人就千万别得罪。换而言之也就是说,你不能选择这样的人帮你传递消息,因为他们很容易就会被更直观的乾湖龙王给打动,选择出卖你。但是却决不能轻易让他们抓住痛脚。” 就像是宋臻自己,对所有人都是彬彬有礼的姿态,不过就是因为不知道是否会因为一些不太注意的地方就得罪了人,而身后没有家族之类东西的他,却无法再面对这样的小人手段的时候浑然不惧。 锦琳表情倒是十分郑重,似乎将宋臻的话都记在了心里。实际上这和宋臻本身没什么关系,他反正已经履行了约定,至于对方到底是不是真的在意他说的话,反倒不是特别重要。 “照我看来,你的最佳选择,是挑一个那些被一群人裹挟着才来拜访我的那些人类似的人。” “这种人,换而言之就是迂腐书生。”典型聊斋故事中间最常见的君子类型,或者准确地说,可以戏谑地描述为“老实人”?不过这年头中枪的似乎都是老实人啊……什么美女过尽千帆之后找了个老实人嫁了之类的。想到这一点,宋臻在心里偷笑了两声,脸上却还是正经的样子,对着锦琳继续表达自己的观点。 “迂腐书生?这样的人能够达到我的需要吗?”锦琳直接表达着自己的不解,这样直接牵扯到两派水族的斗争的事情,不应该是找一个激灵一点的人才对吗? 宋臻组织了一下语言,方才继续往下说:“因为这种人是很有趣的。一方面,他们固守着自己的骄傲,不愿做在他们看来是屈尊降贵的事情。比如说拜访如我这样的后起之秀。但是正因为他们这样的习惯,总是得不到往上爬的力量,所以真正有机会落在他们面前的时候,稍微给他们一点面子,就能够轻松让他们按照你的想法行事。” 锦琳似乎明白了,“也就是说,放低姿态,恳求这样的人,一定能够得到对方的承诺?” 宋臻点头说:“不能说一定,但只要你找准了对方的弱点,这不过是非常轻松的一件事。” “而另一方面,在承诺之后,因为固守着自己的信念,他们会守信。不会出现因为乾湖龙王的压力反悔的情况。即使是奔波于乾湖和连江这千里,他们也会做到。而且只要你稍微提一两句,表现出自己的不得已,对方就会选择严格保守秘密,绝不会因为不小心走漏消息而坏了你的事。” 说这些话的时候,宋臻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教锦琳怎么去坑好人。说到底,无论是守信还是重诺,这都是优秀的品质。然而毕竟这样的人在大玄九成九是别想出头的,如果锦琳真的这么做了,总会给那个人一点好处,也不算是宋臻施加了不利的影响,反而是做好事了。 锦琳有自己的判断力,自然明白宋臻说的话十分有道理,思忖片刻,就记了下来。具体如何实施这计划,她还需要再琢磨琢磨,不过现在的大致选择目标都已经确定了。倒是难以想象,如宋臻这样一位在旁人眼中有礼有节的书生,竟然会直接把这样算计他人的事情掰开了告诉自己。还是说真正会看人的是宸昱?毕竟宸昱可是直接决定让宋臻教导她了。 教导的问题告一段落,紧接着的是闲话时间。因为宋臻挺喜欢听她们几个非人类说点传奇一样的故事的,锦琳就投桃报李,谈谈这些当做作为自己的一点心意。自然,她并没有张口什么就说,直接把不该说的都说了。但毕竟身为龙族,知道的看到的许多事情,已经是普通的人类妖怪所不了解的了。 比方说,两百多年前,落入夏侯渊将军玉佩里的三滴帝流浆。其实是当时一地水府娶亲,大肆庆贺,人类四处甩铜板,龙族就直接撒下各种甘露精华甚至是法器等等。龙族迎亲,自然就带来了乌云落雨。那三滴帝流浆正是被随意洒出的喜礼,不过落入了夏侯渊玉佩中罢了。 “其实方才看见那位封公子,我倒是有些吃惊,差点以为是另一位龙族呢——若不是因为这蜀地其实只有我与殿下的话。那位封公子头角峥嵘,有蛟龙相,只是如今还是蛰伏姿态。”锦琳随意谈着,这是她第一次看见封晟。 宋臻没有很惊讶,毕竟许多看相的动辄就是此人额角圆浑之类的话,而封晟原本就是楚侯封家出身,面相不凡是必然的。只是宋臻不太确定,如果说封晟如今是蛰伏,难道对方未来会成为楚侯吗? 转念,他又想起来,原来当初云家大小姐可是嫁给了前任楚侯,那么身为楚侯亲子,封晟上位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毕竟宋臻并不知道封家内部乱七八糟的斗争,思索的方式也是理所当然。 一边听着他们说了半天的赵红妆却在这个时候插了一嘴,“蛟龙之相?那可真了不得了。我非龙族,修为不够,更不会多少推衍天机的法子,倒是看不出封公子的不凡,不过是觉得这人相貌堂堂,想必不一般了。” 难得从玉佩里冒出来的夏侯,在把顾衡恩打发去练武之后,也呆在这里,这个时候却用他那粗粝沙哑的声音说着自己的看法:“我却觉得,此子颇类当年大玄开国皇帝。何况人世代换,每隔两三百年,就又是新王朝崛起,虽说如今大玄一片安定,前朝难道就不是这般模样的吗?他要是有朝一日当真成了当年大玄开国皇帝一样的人物,我却半点不会惊讶。” 两三百年一个周期?这根本就是所谓的王朝周期律嘛!宋臻还在赞叹着大家的智慧,却在消化了几个人的话语之后,陡然发现了事情的不对。 “等、等一下!我应该没有听错?”仔细看了一眼夏侯,又忍不住望了锦琳一下,宋臻终于抓住了重点,“你们刚才说的蛟龙之相,不是说皇帝是真龙天子,诸侯王爷是蛟龙。而是在说封晟这个人,有成为开国皇帝的潜质!?” 不至于这么扯吧! 对于陡然接到这个信息的宋臻来说,冲击似乎有点大过头了。 首先,是不提到王朝周期律他不会想到的问题。大玄还能维持多久?如果说很快就会民不聊生战乱处处的话,他还党什么高士?想办法挣够钱买足物资赶紧往山里躲才是正经事!但是如今歌舞升平,也没听说常见的饥荒的事情,哪里像是会天下大乱呢? 其次则是关于蛟龙之相。任何一个人被人拉着出去,对方指着路上一个人告诉你说这人以后可能成为开国皇帝,这个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极度的冲击,而且不信是九成九的。然而如果说说这些话的人并非常人,这半信半疑的心情,就复杂了。 锦琳对宋臻的吃惊感到奇怪,她理所当然地回答说:“自然是如此,那些王侯,哪里能够算得上是蛟龙之相呢?不过就是挂了个名头而已。只有真正有资格登上帝位的人,才算是有蛟龙之相。等这个人真的登上皇位,就是真龙之相了。并非这人的相貌如何,而是看他的气运,毕竟,皮骨外貌都好更改,对我们而言,气运却是独特的。” 好歹赵红妆能够理解宋臻的惊讶,她开口细细解释起来:“公子毕竟是生活在人群当中。对常人而言,王侯公子也能够算作是身具蛟龙之相,不过是因为在王朝龙气之下,得了庇佑的模样,那气运并非来自于他们自身,所以对非人者而言,那都不算是蛟龙之相。只有气运从自身而发,如蛟龙一般潜质非凡,才能被我们称为蛟龙之相。”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几句:“不过,观看气运并非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有修士身怀‘望气术’,能够观看旁人气运,只是这样的方式若是遇到这样身怀蛟龙气运的人,就会反噬修士,让他们心神大乱乃至修为尽失。而如我们这样的妖精们,若是修为足够,也能辨别一些气运,可对于如封公子那样的人,非得大妖不能看出。再有,就是龙族了。因为龙族天生不凡,而蛟龙之相本不是真蛟龙,更不是真龙,所以能轻易看穿封公子的气运。若不是锦琳在这里,我们是看不出来什么的。” 这个时候,夏侯接着赵红妆的话头往下说:“因为一些修士付出代价也能看出身怀蛟龙之相的人,这中间就大有文章可做。龙族和普通的妖精,在修行的道路上多半会选择自己静心修炼。而人却不能如此。” “人间的修士们,说到底还是与红尘联系紧密,与人道气运相连。任何一派的修士,若是得了皇帝支持,自然就能够逼迫自己的敌人,甚至将对方逼得道统断绝,再也没有下一个徒弟,从此消失。而若是得了当朝扶持,就是个小派也能一跃成为天下大派,叱咤风云。所以,修士们但凡遇上乱世,虽部分有心退隐避祸,却多的是出山来兴风作浪的。” “既然望气术可窥见如封晟这般有蛟龙之相的人,修士们若是愿意,自然可以寻得这天下间如封晟一样将来或许会成为开国皇帝的人,加以培养支持,以作投资。若是成功,自然在新朝就能一步登天,自此不凡。若是失败,那最好也就只是能够保得道统不断绝,苟延残喘等下一次乱世了。” “这些如封晟一样具有蛟龙之相,身怀不凡潜质的,就是所谓‘潜龙’,而助潜龙成真龙天子,于修士们口中,就是所谓‘扶龙庭’了。” 宋臻听得目眩神迷。这简直是颠覆了他的思考方式。既然身为修士,身为要成仙得道的人,难道不应该在山里清修才是真的吗?居然一个两个全都跑出来,还牵扯到了改朝换代这样的事情上去,简直让宋臻无法理解。 “他们难道不是为了成仙才修行吗?”他喃喃道。 锦琳奇怪地瞥了他一眼,说:“修士并非天生神族,哪里能够成仙呢!何况天庭崩塌千余年,本应授予修为德行足够的修行者以供进一步修炼的资源,如今都无法继续了。不去扶龙庭以王朝之力取得资源,这些人哪里有别的办法?” 修炼不为成仙? 这不是他所熟悉的神仙世界,不是他所熟悉的神话体系。宋臻再一次在心里告诫自己这一点。毕竟如今,已经爆出了太多和他所认为的东西浑然不同的内容了。 但是重点并非如此。 “那……如果说不久之后就天下大乱的话,封晟,也会有修士来投资他?”对于不久之后天下大乱这一点其实充满了怀疑,但宋臻还是这么问着。 夏侯、锦琳和赵红妆三个,这个时候一齐点头,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而这个答案却让宋臻脸上浮出苦恼的神色。 他有些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如果说还有几十年平安日子可以过,玄朝才会崩塌的话,如今他继续和封晟交游并不存在问题。就和他之前的规划一样,和一位王孙公子交游,对打算成为高士的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坏的影响。 然而如果事情真的那么不幸,这看上去一片祥和的大玄朝马上就要天下大乱,继续和未来可能成为皇帝的人交游,这就是最糟糕的情况了。不论是成为这样的人手下的谋士,还是因为和这样的人有关系而被他的对头干净利落地收拾了,这都绝对不是宋臻愿意的! 而在这之前,宋臻和封晟拉近了距离,立刻远离对方并不现实。更不现实的一点在于,抛开封晟这么一个楚侯封家公子,宋臻上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另外一个足够有分量和他交游,又符合宋臻的需要的人!? 他这到底是多倒霉!穿越过来之后差点饿死就算了,紧接着发现自己以为的太平盛世,说不好很快就会变成兵荒马乱的乱世了!? 还是他应该立刻选择转变方向,赶紧找个修炼的方法,然后躲到山里去。反正他并不在乎道统之类,先安全了再说? 就是这么一个打算,宋臻也得有修炼的方法才行啊!万一弄倒了其他什么想要玩扶龙庭的门派的修行方式,那岂不是自己把自己塞进了火坑? 在这一刻,宋臻陷入了深深的茫然和不知所措里。 看看他遇到的都是什么人啊! 一个封晟,未来可能涉及到人间的王朝变换。 一个宸昱,直接涉及到了非人类圈子龙族的统一。 作为绝对的小虾米一只,在如此惊涛骇浪里,宋臻全然不知道东南西北,更不明白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又如何去做了。 明明一开始打算的就是靠着刷出来的名气换取生活资本,然后舒舒服服过点小资日子的想法,没出息是没出息,但是绝对安全可靠。然而难道是命运使然,非要让他往小说男主角的道路上走?非要一辈子跌宕起伏从来不落俗套,站在风口浪尖? 以宋臻的小聪明,他不断思考,也不知自己到底在思考什么。 想了想,想了又想。着实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的宋臻,沉默地转身,也不理会那三个非人类了。 还是先躺在床上睡一觉好了。反正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说不定很多事情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不会让现在的宋臻感到如此苦恼而不知所措呢? 完全不愿意接受自己是在逃避的宋臻,最终还是选择了暂时逃避。只是这样的事情,不是他能够逃避得了的。总有一天,如今看来天大的问题,也会需要他睁开眼去面对。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上写,写得完就更……这取决于明天白天出去消耗的精力…… 第54章 楚地来人 楚地来人 转眼就过了府试之日,靠着之前江心亭对大佬的一番马屁,宋臻几乎是稳稳地拿下了案首之名。如今身负功名,与当日几乎饿死的情景,竟然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不过他的心思,大半却不在读书功名之上,反倒落在了妖魔鬼怪身边。 因为再怎么看,妖魔鬼怪这一边的威胁都要大许多,也更让宋臻感兴趣。 这也导致宋臻身边的非人类受到了他的关注,和影响。 “所以我才不懂,为何诸多仙子非要看上个凡人,生死相依的。”一边给新房院子里的花木浇水,宋臻一边和跟在旁边的锦琳说话。至于这新房?自然是府试之后有人送上门来,宋臻知道这是惯例,也就大方收下。 只是经历了这一切,宋臻方才明白为何在类似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且不说他府试放榜那天差点就被不知道什么人绑去和对方女儿成亲了,要不是身边有几个非人类,说不准现在他都成了别人家的姑爷了。 锦琳掩唇而笑,比起之前多了几分娇俏,也不过是因为宋臻不甚在意主仆之别,龙女倒也放开了。 “公子是非常人,自然如此。如那些穷酸书生,自然只能去想好事天降了。却不想,便是女鬼之流,也看不上他们那点残损精气呀!” 所以狐仙女鬼和穷书生的故事,果然是典型的古典意淫小说桥段了。宋臻笑,随口吟出一首诗来: “自古书生爱狐仙,貌美多金性卑谦。待到书生成名日,归隐山林让位贤。”这是当初他在网上看到的词句,倒是入骨三分地讽刺了某些故事。 “可惜了,书生自是爱狐仙,公子却瞧不上我们呢。”从屋里走出来,赵红妆打趣了一句,“也不知道公子想娶个何等佳丽,莫非只有神女才能入了公子的眼不成?” “倒也不至于。”宋臻摆摆手,“只是家中有着诸位,我便是娶亲,也须得找个不大惊小怪的。”不然,谁家的姑娘能接受和这些妖魔鬼怪一同生活呢?宋臻却没有要赶走这几位的想法,好歹这也是他的保护伞呢。 “那我却要帮公子相看起来了,不然,将来主母为难我们,公子怕不会帮着我们呢。”赵红妆作为本质上的一家之主,立刻包揽了起来,斜眼就瞥着了一边儿无所事事的顾衡恩,“那个护卫,不把你那三脚猫的功夫练起来,小心将来被赶出去呐!” 顾衡恩转过头来看了赵红妆一眼,默默地又扭头过去了,半点不敢炸刺。 作为这个家食物链的最低端,顾衡恩是十分有自觉的。面对一群妖魔鬼怪,要是没有宋臻那样脸色半点不变的沉静,就干脆别想着搭话。除了吃睡被两位小姐打趣之外,天天被夏侯定时定点揍一顿美其名曰练武,这就是他最近的幸福生活了。 事实上,他是尝试过成为和宋臻一样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的。不过,很可耻的,他失败了。 “说来,公子最近却不太待见那封晟封公子呢。”赵红妆另起话头,“若说是主母,我倒觉得封家女当配得起公子。” 不是不待见,只是稍微疏远了一二。宋臻挑挑眉,“只因你们说这位封公子,怕是潜龙之姿,你家公子不过想过太平日子,不敢与这等人相交。”如果说这天下就要大乱,跟人南征北战可不够安全。而且,和开国皇帝的关系好?那根本就是找死。而如果天下不大乱,和可能造反的人搭在一起,那更是和自己过不去了。 锦琳开口说:“我们觉得那封家女算是配得起公子,凡人却并无所知。到底封家在凡人之中也是世家大族,怕是分辨不得公子不凡呢。”她到底比赵红妆知晓更多,对于如今世家对普通人的蔑视和门户之见有些了解。其他官员或许会将女儿嫁给如宋臻这样势单力薄的新晋举子,世家却更看重和另一拨势力联合。 “可我看那封晟封公子十分敬重公子,说不定就将亲妹许给公子了呢?”照着故事里描述的,赵红妆这么说。 “等你家公子什么时候成了高官,或许吧。”宋臻结束了这个话题。 “真是说人人就到。”锦琳抬头,看向院外。在她的眼里,一股气运正靠近,正是那有着开国君王潜力的封晟。 不过眨眼,幻象塑造的婢女小厮就出现在了这宅邸之中,毕竟以如今宋臻的地位,若是没有这些人侍候总显得奇怪。可普通人哪里能接受家里这么多非人呢?法术反倒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 “宋公子可在家?封晟前来拜访!” 被赵红妆带回书房,这会儿做出一副匆匆来迎接的样子的宋臻,听见了赵红妆一句调笑:“这封公子,莫不是把公子当做了姑娘,以为烈女怕郎缠?” 这就是三顾茅庐的姿态啊!宋臻已经渐渐品味到了里面的意味了。不论封晟到底会不会造反之类的,这位现在就是在展现他礼贤下士又有识人之明的一面,作为被对方选定的“诸葛亮”,宋臻虽不太乐意配合,却也得配合了。 毕竟,他有才的声名,也有一部分是靠着这位楚侯公子炒起来的。 才出门,就见在幻化出的婢女的指引下,封晟大步走过来,脸上带着亲切的笑意,远远就叫了:“宋贤弟,今日天气晴和,可愿与愚兄一道踏青?” “封兄!”从一开始用这个称呼每次都要强忍笑意到如今半点不觉奇怪,宋臻经历了太多和封晟的来往,“封兄美意,宋臻不敢不从!只是踏青尚可,切莫让宋臻吟诗作对,见笑于大方之家!” “这可不成!谁不知宋贤弟诗书双绝,若不显露一番,哪里能让人放了去?”封晟走到宋臻面前,握住宋臻的手臂,亲亲热热的模样,“何况今日有一才子游学至卧龙府,听闻贤弟大名,正要见识一番呢!” 宋臻已经习惯了把臂同游的姿势,对于封晟每每为他创造出来扬名的机会也常有利用。而且封晟这说法,就是说有人上门来挑战卧龙府的才子们了,于是也不再谦让过来谦让过去,果断地回应:“宋臻不求虚名,却不可让旁人误以为封兄失却识人之明,这便与封兄一道,会会那才子!” “好!愚兄命人将马车就停在门口,咱们这就走。”封晟当即拉着宋臻就走。 其实倒不是他故作姿态,今天他找上宋臻,倒是真心希望宋臻能压过那位所谓来游学的才子的。 因为那人正是封旭手下的人,也是楚地著名的人物。 封晟与封旭多有明争暗斗,封家之中,他们两人就是下任族长的人选了。收拢人才,给彼此下绊子是常有的事情。之前封晟离开楚地,不过是因为封旭在楚地占优,封晟自然要换个地方,找回优势。如今他所看重的宋臻声名鹊起,封旭当然会有所动作。 一两个才子,于封家来说不过是小事。若是在其他家族,自然不会让封晟这等家族继承人屈尊降贵结交宋臻,封旭也不会因为一个举子出手打压干涉。然而在继承封家资源之前,这是两人唯一能够分个高下的地方。 宋臻不甚明晰,然而他已经被绑在了封家内争斗中,封晟的战车上。 故而这一次,前来的这位楚地才子,并不会如往日一样与宋臻你好我好大家好,却是抱着要将宋臻的才子名声踩在脚下的心思出现。不如此,他要如何借封家之势为官做宰? 第55章 面子之争 聚会之地,理所当然选在了喜雨亭。说到底,卧龙府这地界也没有多少美景好看,就是要找什么名山大川,也轮不到多少地方都是穷山恶水的卧龙府。故而,新建起的喜雨亭倒是成了热爱附庸风雅的士子们最爱去的地方。 而宋臻,因为《喜雨亭记》,又一次加深了才子的名声。 可过来找麻烦的人,却不会因为这亭子对宋臻宽待三分。若是自认才华不在宋臻之下,在喜雨亭这样被宋臻命名的地方宴饮,反倒会令他不快。 封晟带着宋臻到喜雨亭的时候,他却半点没有显出这样的情绪。 “晟公子无恙?”这位也是眉目清俊的士子见封晟一行人下船,带着其他人就迎了上来。十分热情。只是,晟公子这样的称呼,果然只有封旭的人才会这么叫。便是外人,从来也是将封晟称为封大公子,封旭叫做封二公子的。 封晟轻轻颔首,“自是无恙,还喜遇良才,心中畅快。” 那士子就像没听懂封晟话里带的刺一样,自然地把目光移到了宋臻身上,笑容可掬地一礼,道:“想必这位就是以诗词传名的宋公子了,在下井珉,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今日真是幸会!” 来不及去想对方故意说自己诗词传名是否是在贬低,宋臻摆出同样热情的脸,一边回礼一边回答:“井公子谬赞了,在下才疏学浅,哪里有什么名声!”至于要他久仰对方?宋臻说不出口,倒不是不习惯客套,只不过他不了解对方,不过刚才路上听封晟提了一句,要是被对方揭开了客套的表象,就不好看了。 井珉哈哈一笑,似是默认了宋臻自谦的那句才疏学浅,“晟公子,宋公子,还是到亭中说话如何?” 冷眼看着的封晟,却确定了一点——宋臻此人,聪敏非凡,却也有驽钝之处。 才华过人,见识不凡,偏生不懂人心。 宋臻的性格,封晟也算是有些了解了。温和之外,宋臻心底是颇有些沟壑的。这样的人,如果是真的想要一展抱负,被人如井珉这样暗嘲,为了名声也绝不会善罢甘休。而宋臻分明听出了不对,却懒得计较。 不过是因为宋臻根本就没有打算过如何建功立业,诗词扬名对他就足够罢了。稍微一个明眼人,都能看透宋臻的想法,即使他自以为遮掩得极好。若不是井珉已经认定宋臻是自己的人,对方也会发现这一点。现在井珉却只认为这是宋臻的伪装。 不懂这些,也是件好事。毕竟封晟从认识宋臻到现在也没有多长时间,不过是几次拉近距离,再带着宋臻参加一些看似不太重要,在明眼人眼里却着实有着不凡意义的宴会,封旭那一派的人就将宋臻视为了被自己收服的谋士之流。到了这个境地,未来宋臻必定不可能倒向那边,甚至于其他各大势力,也会把宋臻视为自己的人。 就像站在封旭立场上的这位井珉公子,虽不敢和自己直接对抗,却把恶意全都丢在了宋臻身上。 既然是人才,封晟还是希望宋臻能够为己所用的。略略使上手段,达成目的,面对一个浑无知觉的家伙,竟有了一星半点愧疚。 那一边,被井珉嘲讽,宋臻却根本没有羞惭的意思,各人志不相同,他的最高志向也不过能够安安稳稳,混吃等死罢了。在发现了另一个世界的玄奇之后,为官做宰就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安稳生活了。 想着,宋臻轻微转头,瞥了跟在自己身边的赵红妆一眼。 赵红妆对着自家公子眨眨眼,心里盘算着要如何对付那个这样对公子说话的家伙。她虽不会下狠手坏了自己的道行,些许恶作剧却还是可以的。 再度来到喜雨亭,那亭上的绘画此时让宋臻看来,已经不再神秘。恶补了一番典故之后,他好歹知道了大概的神话史。唯独让他无法安心的,也只有至今还是在一片神秘之中的天庭崩塌之事了。既然决定了未来要靠近神秘方向,天庭崩塌的事情,理应是会对他的生活产生影响的。 不过当下的问题,还没有到九天之上,尚在人间。 “今日集会,众位才子都不是俗流。既然如此,吟诗作对也不能再讲些风花雪月,应当有几分堂皇气象,大家以为如何?”井珉自然地打头倡议,即使封晟在一边,他也没有要略略退让半点的意思。 “理所应当!” “这主意妙,我辈自是不应与旁人一般。” 三言两语,这亭中被请来的其他士子们都表示了赞同。即使几乎每一个人心里都明白,根本就没有他们什么事情。这一场比试,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宋臻和成名已久的楚地才子井珉的比拼。不过敲敲边鼓,抬高自己的身价,谁不乐意呢? 宋臻笑吟吟地点头,他没事儿就在家里整理自己的记忆,更苦读弥补基础,不敢说抛开上官们的青眼科举能一帆风顺,但是写个诗做个词,却是他的强项。这也是他今天乐意陪封晟来撑场子的原因。 井珉瞥了宋臻一眼,话头一转,又说了:“正所谓文无第一,今日聚会比拼,也要有些彩头才够兴致。”说着,他从腰带上摘下一枚玉璜,补充道,“我便以它当做彩头了。” 正因为在这个世界穷过,所以宋臻一眼就知道,那玉璜价值不菲,真要说起来,这井公子不该用得起那样的东西,想来,应该是楚侯封家的另一位公司赐予他的?但一上来就拿这么贵的东西,是什么意思? “宋公子才华横溢,若是无有赌资,暂且将你那婢女压了,也可。”井珉把玉璜轻轻放到桌上,目光从宋臻身上慢慢移动到赵红妆身上,又重新和宋臻对视。 宋臻是真愣了。 他下意识去看赵红妆,这位事实上的一家之主,花妖惊人的美貌被法术遮掩得干干净净,怎么看都不是那种会引起人觊觎的样子。而他自己应该也没有开启属于龙傲天的气场,老是有人来招惹身边的女孩子? 下一秒,宋臻陡然反应过来,这是一次刁难。谁会知道宋臻手里有宸昱这位龙王赠送的财富呢?没有那笔财富,虽然自己小有家财,却绝对拿不出来和玉璜同等的赌注。 “井公子可别玩笑了,我这婢女与我相依为命,我一贯将之视作姐妹,决计是不肯如此待她的。” 一边的封晟却更清楚,谁都看得出宋臻的家,就靠着一个婢女方才打理得井井有条。要是这婢女被夺走了,就是封晟都不敢保证宋臻接下来的生活是否会乱作一团。其他人想要在宋臻身边安插人手,也会便利许多。只是,这样的试探,其实聊胜于无,井珉也没有抱多大希望才对。 “那可怎么办?不用这婢女,宋公子拿不出彩头,就没意思了。”井珉一副惋惜的模样。 宋臻没有半点尴尬的模样,爽朗一笑道:“我就多写一首好诗,以诗抵债,如何?”说着,他往旁边侧踏一步,遮住了赵红妆。 即使对方是个妖精,此情此景,他却需要保护身为自己婢女的海棠花妖了。 不顾脸皮地耍赖,宋臻还没怕过谁。他这提议还算风雅有趣,想来井珉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 井珉只是笑,“宋公子真是无赖至极,就放过你这次。” 在宋臻身后,低着头的赵红妆咬紧了牙。 竟然还敢说是公子无赖?这家伙,她一定要叫他好看!竟敢下了公子的面子,还想让她离了公子身边! 想着,赵红妆就动了动手指,一些细微的粉末漂浮在空气里,照着她的意愿向井珉缓缓飘去。 浑无知觉的宋臻,微微一笑:“为谢井公子放过我这次,等会儿在下必定手下留情,不叫井公子丢了颜面。” 他可不是没脾气的人,之前不计较,不过是没意思。但是赵红妆,他却是必须维护的。对方言语讥讽,他讥讽回去也是理所当然。 陡然被刺了一句,井珉还有些惊讶,还以为这宋臻是真没脾气。不过看来只是能忍罢了……给他面子?他倒要看看,等会儿是谁给谁面子! 第56章 愿逐月华 此时已是傍晚,在没有电灯的玄朝,清寒士子也只能借月光照明,龙宫之中用着夜明珠生光。︾樂︾文︾小︾说|而如今天喜雨亭的聚会,十数支一看就知道并不便宜的牛油蜡烛充当了亭子里照明的主力。 不用说宋臻就明白,虽然说的是写景,但今天的主题还有赏月。 亏得他一直以来都充满了危机感,总是小心翼翼攒着几首诗词随时准备拿来用,如果不是必要的场合,也绝不会为了显摆而丢出诗词,在看见这明月的一刹那,宋臻就已经准备出了好几首意境开阔的诗词的腹稿。 假模假样的赏月赏景之后,就是今天核心的附庸风雅环节。按理说,诗词当是现场作好,但是似乎有人早就想好了,做了准备,还没等宋臻摆好姿势开口,井珉就一拍掌,说:“在下有了!” 有了?谁的?宋臻腹诽,脸上依旧带着笑意,望着井珉,等着这位公子先出个风头。 只见井珉缓缓踱步,四步之后,沉吟片刻,开口念道:“海天东望夕茫茫,山势川形阔复长。灯火万家城四畔,星河一道水中央。”(白居易《江楼夕望招客》前两联) 念罢,他环顾四周,脸上浮起笑意,眼角若有若无地扫过宋臻,最后看向了封晟。 这是一首扎扎实实的好诗。 宋臻立刻就确定,这家伙虽然种种让人看不过去,但是的确是才华横溢。虽然这首诗分明就不是当下写出来,而是提前预备好的,但是更多的人,就算是提前预备,难道就能够写出这么好的句子了吗? 唯一可惜的是,井公子和谁为难不好,非要和宋臻这个背靠了千年文化积淀的人硬碰硬。就算宋臻记忆力也就那么一回事,想的起来的诗词大部分来自于语文课本,但是想想看,能够从流传下来的诸多作品中被选入教育一个国家所有孩子的语文课本的诗词,应该是怎样一个档次? 现代人很少意识到这个问题,然而,这正是现代教育的可怕之处。 井公子,果然横竖都是二啊……宋臻这么想。 与井珉对视了两眼,封晟却并不像宋臻那么乐观。这个井珉,虽然还不是时候,但未来恐怕是会成为封二公子封旭的谋主的。就像是现在,虽然也很在意宋臻的才华,井珉真正针对的还是他。 大约,就是想要在天下文士中给他树立一个不学无术的形象罢了。只要封晟今天做不出超出他的诗词,之后的事情就可想而知。 关键在封晟身上,但井珉还小心眼得很,宋臻别号“宋五步”,他就非要走四步来念一首诗。这个细节宋臻果然没有注意,封神却一清二楚。也难得如宋臻这样聪慧的人,在这些事情上却总是懵懵懂懂,从不在意。 封晟和井珉对视,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他自知作不出更好的诗词来,索性闭嘴。脑子里转动不休,多少带着不愿意就这么输给封旭的谋主的意思。 然后就听得宋臻清了清嗓子的声音。 不仅仅是不乐意被井珉压下去,对于宋臻来说,他还背负着连江龙王宸昱托他写诗以镇连江的责任。也是因为这样,他并没有挑挑拣拣,先用掉不是那么惊艳的诗词,反倒是直接甩出了一首绝代大作。 不这样,怎么才能够在喜雨亭内再立一碑? 至于封晟和井珉之间对视的意思,他根本就没有很注意。 清清嗓子,表明自己要开始念诵诗词后,宋臻就自顾自地往亭子外走过去了,一边走,一边开口。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张若虚《春江花月夜》,有唐一代第一首大作! 瞥了井珉一眼,封晟唇角含笑,默默跟上了宋臻。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耳听得这么一句,原本还沉浸在自己诗作精妙文字中的井珉,不由沉下脸,犹豫了一刹,还是也跟在了后面。 喜雨亭外,被移植过来的花木现在已经长得繁茂起来,正值春日,枝头叶下,花蕾含羞,花开缱绻。宋臻看过几株花,才吟诵出下一句来:“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听到这一句,赵红妆的脸上却浮起点点笑意来,她想起了自己名字的来源。虽然那时是烛火,此刻是月光。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宋臻继续前行,直到行到沙洲尽头。连江江水就在脚边轻轻涨落,柔软的沙砾踩在脚下,犹如在梦中。没有灯光的夜晚,总会让人心更容易被触动。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这两联一抛出,紧跟着宋臻的好些人连呼吸都重了几分,从景色联想到世事,月与人的关系,端的是天然质朴,清新怡人,就凭这两句,宋臻的这首诗便应当流传玄朝,备受激赏了。 凭借着“熟悉并背诵全文”,宋臻继续着他今晚的大业,《春江花月夜》虽然是写景,但终究并不是能够全诗套用的作品,修改一二适应场景也是应有之义。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叹了一口气,他不再抬头望月,缓缓转身重新朝向众人,继续吟诵:“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连江送流水。白云一片去悠悠,喜雨亭头不胜愁……” 又是几句月光的词句,宋臻只是垂着脸低低念诵,却又在下一刻抬眼,不经意地和封晟对视片刻,口中真切地念着一句:“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封晟怔愣。 月光比喜雨亭里的烛火暗淡,落在少年莹白的面孔上,更觉朦胧。 愿逐月华流照君? 即使身为大公子,封晟也敢说整个封家,恐怕没有这么一个人,会逐月华,映照他。或者这半联诗全然不是封晟会收到,会有人对他吟诵的句子。但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竟然会感到些许茫然。 竟然有人对他说这么一句话,就算封晟明知这句话并非刻意,更甚至并不是对他所说,但是那片刻的对视和诗词的幽雅让他说不出什么话来,只是觉得,心里莫名有什么在回响。 宋臻已经重新缓步走回喜雨亭了,一首诗也不剩几句能被他念诵。回过神的封晟只是不解自己片刻的迷茫是怎么回事,却又压下心思,去想等会儿如何应付井珉必然会来的刁难。 重新走进喜雨亭的那一刻,宋臻吐出了《春江花月夜》的最后一联:“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技压全场,已经无可否认。 这一回来,宋臻才陡然发现,井珉明明刚才跟了上来,这一会儿人却不见了? 他眨巴眨巴眼,觉得怎么看井珉也不太像是那种因为面子过不去就会跑的人,却没看见后头赵红妆抬抬眉毛,颇有得意的神色。 “井公子这是哪儿去了?”既然不知道,宋臻就问。 旁边跟着井珉来的人,表情有些尴尬,只是支支吾吾地说:“这个,人,人有三急……他去去就回,稍安勿躁。” “不是觉得赢不了就跑了吧。”人群中,有人冷不丁地这么说了一句,立刻勾得一群人脸色变化。有人嗤笑,有人愤怒。 宋臻摇了摇头,“井公子一会儿便回来,倒是诸位,可有妙句,让大家赏玩一番?”也许是因为卧龙府不算太大的缘故,此间的文人有时候就会像现在一样,有点口无遮拦。但这样也太容易得罪人了,何况是家世身份都不差的井珉。他好歹是被看成是蜀地文人们现在的领头羊,必须遮掩一二。 但是,这个时候说什么人有三急就跑了,难道说井珉其实并不看重自己是不是做得出好诗?宋臻猜测着,不过他本来更多的想法还是为了镇压卧龙府的水汽,也没太所谓。但是既然井珉不是针对自己,那就只能是打算和封晟怼了吧? 想起了封晟作为潜龙的身份,宋臻觉得,他需要趁着这个机会先帮对方一把。 做不到二十年前去杭州请一个人吃喝玩乐,现在抓紧时间和潜龙搞好关系,也是不错的选择。 正巧刚才宋臻一席话,让诸多士子都开始开口说起了自己的诗句,他回头看了赵红妆一眼,海棠花妖就了然地用了点障眼法,帮他遮掩一二。于是宋臻才压低声音,询问旁边的封晟:“封兄,可有好句了?” “句有,未必佳。”封晟这样回答他。 “封兄气度非凡,想来所撰词句也绝不是我们这样的格局,怕是独立于此,凭空就要生出些视万户侯为粪土,击水中游的豪情来了吧?”宋臻脑子很清醒,润之先生的很多词句,因为浩大的胸襟,反而并不是他能够拿出来的,不过给一位潜龙,意义却不一样。这么投资,对他来说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是,在替他捉刀?封晟反应过来宋臻的意思,立刻扫视人群一眼,确定没人听着这边的话语,心中感慨。 刚才已经有一首华彩诗作,难道宋臻还能再来一首不成!这才华,未免也太惊世骇俗了! 年少而慧极……反倒让人忍不住担心他。何况宋臻生于淳朴之地,这心眼根本就是实的。将来要是没有人护着,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境况。 但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不让那井珉的图谋得逞。又一次,封晟压下纷繁的念头,决定依靠宋臻,先走出当前的困境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