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延做了一個夢, 潮濕燥悶的熱帶雨林裏, 四處彌漫硝煙、戰火, 還有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們。
他夢見了荊遲的臉,那張略有些滄桑但總是溢著笑容的臉龐。
他一直在對他說著什麽, 可是耳邊不斷傳來轟.炸的聲音,薄延聽不清他的話,甚至看不清他的臉。
再後來,他來到一片純白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遠去了,隻剩他一人, 站在空空蕩蕩的世界中央,無邊的孤獨將他吞噬了。
薄延從夢中驚醒, 夜晚漫長, 女孩安靜地沉睡在他的身邊。
安穩和幸福依舊包裹著他,如同覆蓋在他身上那帶著香味的柔軟羽絨毯。
他吻了吻女孩的額頭, 然後輕輕起身去了洗手間。
他的背卻已經被冷汗濡濕了。
和荊遲許朝陽失聯已經快半年,半年前,許朝陽說有一場特殊任務, 可能暫時會斷掉聯係,讓他不要擔心。
薄延清楚他們的工作性質, 有保密性質的任務, 別說半年,哪怕三年五載杳無音訊也是有的。
他衝了個熱水澡出來,書房的電話居然詭異地響了起來。
家裏安裝了線路安全的座機, 一般隻有交待機密工作的時候才會使用這條線路。
薄延看了看時間,現在是淩晨三點。
為了不吵醒今汐,他三兩步進了房間關上門,快速接聽了電話。
“秦隊嗎?”
電話裏,喘息聲粗重。
薄延頓了兩秒,心一瞬間被揪緊了:“許朝陽?”
“薄、薄延!”
許朝陽喊出他名字的那一刻,竟帶了哭腔。
“出了什麽事?”
一貫淡定的薄延,這會兒也不禁緊張起來。
“薄延,你是知道的,老荊他不會叛變,咱們都是一個寢室出來的,他是什麽樣的人,別人不知道,咱們是知道的...他不可能變節,不可能的啊!”
“不要著急,深呼吸,說清楚到底怎麽回事。”
許朝陽慢慢地呼吸著,平複激動的心情:“剛剛隊裏下來消息,宣布荊遲叛變,但凡以後見到他,無理由開槍,擊斃啊!”
薄延問道:“他成了俘虜?”
許朝陽慢慢地,一點點把事情講清楚了。
半年前的那場緝毒任務失敗,荊遲為了掩護許朝陽離開,身中數槍,沒能離開,後來隊員們幾度搜索邊境雨林,都尋不見他的屍體。
因為任務的特殊性,並沒有對外公布隊員的死訊。
直到不久以前,有隊員在邊境巡邏的時候發現了荊遲的身影,他和毒.販混跡在一起,被發現後甚至還差點打傷一名隊員。
後來有特勤隊員傳回消息,說荊遲當初是被毒.販帶了回去,治好了槍傷,便投靠了毒梟頭子,甚至聽說他都要結婚了,娶的是毒梟頭子的女兒。
本來一開始,大家都以為荊遲是打臥底,潛伏在毒梟頭子身邊,但是沒想到他居然連自家隊員都會開槍,且毫不留情,所以上麵終於下達指令,宣布他叛變。
薄延沉默地聽完許朝陽的講述,隻問了一句話:“被他攻擊的隊員,死了嗎?”
“沒有,子彈擦過了耳朵,很險,隻差幾厘米就爆頭了。”
許朝陽是實在繃不住,才偷偷給薄延打了電話,他無法說服自己相信荊遲會叛變,更無法想象將來相見要用槍對著自己的兄弟。
“薄延,你告訴我...你告訴我他不會變,他還是我們的兄弟。”許朝陽的聲音帶著哭腔,他的情緒都快崩潰了。
薄延的手已經無意識地握成了拳頭。
“當然。”
薄延壓低了聲音,以某種極有力度的腔調,沉聲道:“他絕不會變。”
**
而後的一段時間裏,荊遲變節的事情也從遙遠的邊境傳回了b城,所有認識和接觸過荊遲的人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然而,事情明明白白地擺著那裏,荊遲的確是投靠了毒梟。
讓今汐感到意外的是,楚昭表現得非常平靜,她隻說了四個字:“活著就好。”
活著,一切就還有希望。
薄延寫了一份調職申請,可是一直放在抽屜裏,遲遲沒有提交。
那天晚上,他回家時,今汐早已經做了滿滿一桌豐盛的好菜,等著他回來。
“今天是什麽日子?我們家小懶豬還會親自下廚。”
今汐拉他坐到了桌邊:“我當然是不會輕易下廚啦,就當是給你踐行,我們寶寶在外麵也別忘了家裏的味道。”
薄延怔了怔,裝作故意聽不懂她的話:“明天不過出一場野外,踐什麽行。”
今汐臉上依舊掛著笑,不過笑容已經相當勉強了:“就是...我知道你想去,沒關係啊,想去就去,把荊遲學長好好地帶回來。”
薄延表情漸漸沉了下去。
這半月以來,他整夜失眠,客廳裏燃著一根煙坐到天亮。
今汐不聲不響,也沒有打擾他,但其實...她都知道。
同窗四年,這份兄弟情無論如何都割舍不下。
薄延將今汐抱過來放在腿邊,指尖落到她的唇畔,輕輕地捏了捏:“說實話,你真的舍得我去?”
今汐的情緒一下子繃不住了,她趴在了薄延的肩膀上,嗓音悶悶的:“怎麽可能舍得啊,那麽危險的地方......”
“那還讓我去。”
今汐眷戀地趴在他的肩頭,頓了許久,才緩緩說:“因為我不想你再留下第二次的遺憾。”
她說完這句話,薄延的心突然酸了。
第一次,父母離開,他力量弱小,連哭泣都隻能偷偷的一個人躲起來。
第二次...他若再眼睜睜地看著自家兄弟身陷囹圄,無能為力。
他會抱憾終身。
薄延單手緊緊地抱住了今汐,他嗓音微啞,卻十分堅定:“我會平安回來。”
“嗯。”
……
次日,薄延遞交了調職申請表。
薄延是秦隊手下最得力的隊員,秦隊實在是舍不得放他走,不過薄延也說了,僅僅隻是暫時離開,救出了他兄弟,他便回來。
離開的那一天,今汐沒有去送他,薄延並不喜歡哭哭啼啼的離別場麵,因為當年他就是哭著抱著爸爸媽媽的腿,求他們早點回來,而他們卻在也沒能回來。
那是薄延心底的陰影,因此,今汐沒有去送他。
飛機升上陰霾的天空,今汐站在教室講台上,望向窗外,暗沉沉的天際翻湧著烏雲,給人一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壓迫之感。
她在心底默默地祈禱著,祈求愛人的平安回來。
**
尼丹屬於東南邊境三不管的無政府地帶,有大量土軍閥聚集於此,傭兵圈地,種植罌粟。
遮天蔽日的熱帶雨林,男人從腰側摸出尖銳的瑞士刀,在一棵橡木上刻下深深的痕跡。
順著這棵橡木的樹幹,一路數下來,已經有密密麻麻無數道被割破的痕跡。
一共兩百零七道杠,代表他來到這裏的兩百零七天。
男人走出熱帶雨林,前方一望無際的田野裏種植著大量的罌粟,風一吹,紅碩的花朵招展,空氣中飄散著令人迷醉的氣息。
田野裏有許多當地的農民,正在收割作物。
今年是個“豐收”的好歲。
一個身材火辣,模樣乖俏的女孩便坐在田埂邊,望著大片的罌粟花田,閉上了眼睛。
荊遲悄無聲息地經過她的身邊,盡可能避免引起她的注意。
她沒有回頭,輕輕地喚了他一聲:“朝陽?”
女孩咬字並不清晰的普通話念出“朝陽”這個名字,總讓他有種不真實的感覺,現在他不是荊遲,他是朝陽。
他拋棄了荊遲這個名字,所以現在這裏的所有人,都叫他“朝陽”。
“朝陽,是初升的太陽,是熱情和微笑。”
女孩站起身,走到他的麵前,那雙深邃的黑色眼瞳凝望著他:“可是你從來不微笑,也沒有對我熱情。”
她說漢語的調子很奇怪,但至少,她是這裏普通話說的最好的女孩了,因為她有自己的家庭老師。
她是毒梟魏遜的女兒,名叫魏昭昭。
當初荊遲被帶回來的時候已經淹淹一息了,本來他的屍體是要被直接扔進火堆裏,和罌粟殼一起被燒掉。
神誌不清間,他一直叫著“昭昭”、“昭昭”......
在這裏,從來沒有人敢這般親密地叫出這兩個字。
魏昭昭被他喚得全身起了雞皮疙瘩,一股奇異的感情衝擊著她年輕的心靈。她留下了荊遲,並且讓最好的醫生幫他療傷,取出了他身體裏的五顆子彈。
醫生都說,他能活下來是個奇跡,這樣的重傷,半條命都交給上帝了。
“昭昭”這兩個字,救了荊遲。
魏昭昭是魏遜最寶貝的女兒,他本來是想洗白她的身份,讓她去中國念大學,不過魏昭昭不太喜歡念書,氣跑了好幾個家庭教師,性格相當叛逆,魏遜無可奈何,隻能讓她留在身邊,教她做生意。
荊遲的身份非常敏感,在這裏,他是不被信賴的存在。他拋棄掉了自己過去的名字包括一切,化名“朝陽”,並且向魏遜承諾誓死效忠。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多錢。”
在他第一次跟著魏遜交易成功並且拿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一份之後,他欣喜若狂的神情讓魏遜慢慢地對他有些信任了。
魏遜用人是要刨根挖底的,他了解到他過去的經曆,知道他出身貧苦,大學的時候便自己做生意了。
迷戀財富的人值得信賴的,這是魏遜的人生信條。
而後荊遲對著自家隊員開槍,徹底打消了魏遜心頭的疑惑,他開始讓他接觸比較多的生意,慢慢地把他培養成了“自己人”。
當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魏昭昭喜歡他。
有金錢,有女人,荊遲不可能不死心塌地為他賣命。
“你為什麽叫朝陽?”魏昭昭經常問荊遲這句話。
荊遲和她坐在田埂邊,望著遠方緋紅的雲霞,微微蹙眉,眸色溢著溫柔——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想成為朝陽。”
羨慕他,嫉妒他,我心上的姑娘曾發了瘋一樣愛過他。
作者有話要說: 許朝陽:mmp,老子不要冠名費的啊?
他夢見了荊遲的臉,那張略有些滄桑但總是溢著笑容的臉龐。
他一直在對他說著什麽, 可是耳邊不斷傳來轟.炸的聲音,薄延聽不清他的話,甚至看不清他的臉。
再後來,他來到一片純白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遠去了,隻剩他一人, 站在空空蕩蕩的世界中央,無邊的孤獨將他吞噬了。
薄延從夢中驚醒, 夜晚漫長, 女孩安靜地沉睡在他的身邊。
安穩和幸福依舊包裹著他,如同覆蓋在他身上那帶著香味的柔軟羽絨毯。
他吻了吻女孩的額頭, 然後輕輕起身去了洗手間。
他的背卻已經被冷汗濡濕了。
和荊遲許朝陽失聯已經快半年,半年前,許朝陽說有一場特殊任務, 可能暫時會斷掉聯係,讓他不要擔心。
薄延清楚他們的工作性質, 有保密性質的任務, 別說半年,哪怕三年五載杳無音訊也是有的。
他衝了個熱水澡出來,書房的電話居然詭異地響了起來。
家裏安裝了線路安全的座機, 一般隻有交待機密工作的時候才會使用這條線路。
薄延看了看時間,現在是淩晨三點。
為了不吵醒今汐,他三兩步進了房間關上門,快速接聽了電話。
“秦隊嗎?”
電話裏,喘息聲粗重。
薄延頓了兩秒,心一瞬間被揪緊了:“許朝陽?”
“薄、薄延!”
許朝陽喊出他名字的那一刻,竟帶了哭腔。
“出了什麽事?”
一貫淡定的薄延,這會兒也不禁緊張起來。
“薄延,你是知道的,老荊他不會叛變,咱們都是一個寢室出來的,他是什麽樣的人,別人不知道,咱們是知道的...他不可能變節,不可能的啊!”
“不要著急,深呼吸,說清楚到底怎麽回事。”
許朝陽慢慢地呼吸著,平複激動的心情:“剛剛隊裏下來消息,宣布荊遲叛變,但凡以後見到他,無理由開槍,擊斃啊!”
薄延問道:“他成了俘虜?”
許朝陽慢慢地,一點點把事情講清楚了。
半年前的那場緝毒任務失敗,荊遲為了掩護許朝陽離開,身中數槍,沒能離開,後來隊員們幾度搜索邊境雨林,都尋不見他的屍體。
因為任務的特殊性,並沒有對外公布隊員的死訊。
直到不久以前,有隊員在邊境巡邏的時候發現了荊遲的身影,他和毒.販混跡在一起,被發現後甚至還差點打傷一名隊員。
後來有特勤隊員傳回消息,說荊遲當初是被毒.販帶了回去,治好了槍傷,便投靠了毒梟頭子,甚至聽說他都要結婚了,娶的是毒梟頭子的女兒。
本來一開始,大家都以為荊遲是打臥底,潛伏在毒梟頭子身邊,但是沒想到他居然連自家隊員都會開槍,且毫不留情,所以上麵終於下達指令,宣布他叛變。
薄延沉默地聽完許朝陽的講述,隻問了一句話:“被他攻擊的隊員,死了嗎?”
“沒有,子彈擦過了耳朵,很險,隻差幾厘米就爆頭了。”
許朝陽是實在繃不住,才偷偷給薄延打了電話,他無法說服自己相信荊遲會叛變,更無法想象將來相見要用槍對著自己的兄弟。
“薄延,你告訴我...你告訴我他不會變,他還是我們的兄弟。”許朝陽的聲音帶著哭腔,他的情緒都快崩潰了。
薄延的手已經無意識地握成了拳頭。
“當然。”
薄延壓低了聲音,以某種極有力度的腔調,沉聲道:“他絕不會變。”
**
而後的一段時間裏,荊遲變節的事情也從遙遠的邊境傳回了b城,所有認識和接觸過荊遲的人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然而,事情明明白白地擺著那裏,荊遲的確是投靠了毒梟。
讓今汐感到意外的是,楚昭表現得非常平靜,她隻說了四個字:“活著就好。”
活著,一切就還有希望。
薄延寫了一份調職申請,可是一直放在抽屜裏,遲遲沒有提交。
那天晚上,他回家時,今汐早已經做了滿滿一桌豐盛的好菜,等著他回來。
“今天是什麽日子?我們家小懶豬還會親自下廚。”
今汐拉他坐到了桌邊:“我當然是不會輕易下廚啦,就當是給你踐行,我們寶寶在外麵也別忘了家裏的味道。”
薄延怔了怔,裝作故意聽不懂她的話:“明天不過出一場野外,踐什麽行。”
今汐臉上依舊掛著笑,不過笑容已經相當勉強了:“就是...我知道你想去,沒關係啊,想去就去,把荊遲學長好好地帶回來。”
薄延表情漸漸沉了下去。
這半月以來,他整夜失眠,客廳裏燃著一根煙坐到天亮。
今汐不聲不響,也沒有打擾他,但其實...她都知道。
同窗四年,這份兄弟情無論如何都割舍不下。
薄延將今汐抱過來放在腿邊,指尖落到她的唇畔,輕輕地捏了捏:“說實話,你真的舍得我去?”
今汐的情緒一下子繃不住了,她趴在了薄延的肩膀上,嗓音悶悶的:“怎麽可能舍得啊,那麽危險的地方......”
“那還讓我去。”
今汐眷戀地趴在他的肩頭,頓了許久,才緩緩說:“因為我不想你再留下第二次的遺憾。”
她說完這句話,薄延的心突然酸了。
第一次,父母離開,他力量弱小,連哭泣都隻能偷偷的一個人躲起來。
第二次...他若再眼睜睜地看著自家兄弟身陷囹圄,無能為力。
他會抱憾終身。
薄延單手緊緊地抱住了今汐,他嗓音微啞,卻十分堅定:“我會平安回來。”
“嗯。”
……
次日,薄延遞交了調職申請表。
薄延是秦隊手下最得力的隊員,秦隊實在是舍不得放他走,不過薄延也說了,僅僅隻是暫時離開,救出了他兄弟,他便回來。
離開的那一天,今汐沒有去送他,薄延並不喜歡哭哭啼啼的離別場麵,因為當年他就是哭著抱著爸爸媽媽的腿,求他們早點回來,而他們卻在也沒能回來。
那是薄延心底的陰影,因此,今汐沒有去送他。
飛機升上陰霾的天空,今汐站在教室講台上,望向窗外,暗沉沉的天際翻湧著烏雲,給人一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壓迫之感。
她在心底默默地祈禱著,祈求愛人的平安回來。
**
尼丹屬於東南邊境三不管的無政府地帶,有大量土軍閥聚集於此,傭兵圈地,種植罌粟。
遮天蔽日的熱帶雨林,男人從腰側摸出尖銳的瑞士刀,在一棵橡木上刻下深深的痕跡。
順著這棵橡木的樹幹,一路數下來,已經有密密麻麻無數道被割破的痕跡。
一共兩百零七道杠,代表他來到這裏的兩百零七天。
男人走出熱帶雨林,前方一望無際的田野裏種植著大量的罌粟,風一吹,紅碩的花朵招展,空氣中飄散著令人迷醉的氣息。
田野裏有許多當地的農民,正在收割作物。
今年是個“豐收”的好歲。
一個身材火辣,模樣乖俏的女孩便坐在田埂邊,望著大片的罌粟花田,閉上了眼睛。
荊遲悄無聲息地經過她的身邊,盡可能避免引起她的注意。
她沒有回頭,輕輕地喚了他一聲:“朝陽?”
女孩咬字並不清晰的普通話念出“朝陽”這個名字,總讓他有種不真實的感覺,現在他不是荊遲,他是朝陽。
他拋棄了荊遲這個名字,所以現在這裏的所有人,都叫他“朝陽”。
“朝陽,是初升的太陽,是熱情和微笑。”
女孩站起身,走到他的麵前,那雙深邃的黑色眼瞳凝望著他:“可是你從來不微笑,也沒有對我熱情。”
她說漢語的調子很奇怪,但至少,她是這裏普通話說的最好的女孩了,因為她有自己的家庭老師。
她是毒梟魏遜的女兒,名叫魏昭昭。
當初荊遲被帶回來的時候已經淹淹一息了,本來他的屍體是要被直接扔進火堆裏,和罌粟殼一起被燒掉。
神誌不清間,他一直叫著“昭昭”、“昭昭”......
在這裏,從來沒有人敢這般親密地叫出這兩個字。
魏昭昭被他喚得全身起了雞皮疙瘩,一股奇異的感情衝擊著她年輕的心靈。她留下了荊遲,並且讓最好的醫生幫他療傷,取出了他身體裏的五顆子彈。
醫生都說,他能活下來是個奇跡,這樣的重傷,半條命都交給上帝了。
“昭昭”這兩個字,救了荊遲。
魏昭昭是魏遜最寶貝的女兒,他本來是想洗白她的身份,讓她去中國念大學,不過魏昭昭不太喜歡念書,氣跑了好幾個家庭教師,性格相當叛逆,魏遜無可奈何,隻能讓她留在身邊,教她做生意。
荊遲的身份非常敏感,在這裏,他是不被信賴的存在。他拋棄掉了自己過去的名字包括一切,化名“朝陽”,並且向魏遜承諾誓死效忠。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多錢。”
在他第一次跟著魏遜交易成功並且拿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一份之後,他欣喜若狂的神情讓魏遜慢慢地對他有些信任了。
魏遜用人是要刨根挖底的,他了解到他過去的經曆,知道他出身貧苦,大學的時候便自己做生意了。
迷戀財富的人值得信賴的,這是魏遜的人生信條。
而後荊遲對著自家隊員開槍,徹底打消了魏遜心頭的疑惑,他開始讓他接觸比較多的生意,慢慢地把他培養成了“自己人”。
當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魏昭昭喜歡他。
有金錢,有女人,荊遲不可能不死心塌地為他賣命。
“你為什麽叫朝陽?”魏昭昭經常問荊遲這句話。
荊遲和她坐在田埂邊,望著遠方緋紅的雲霞,微微蹙眉,眸色溢著溫柔——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想成為朝陽。”
羨慕他,嫉妒他,我心上的姑娘曾發了瘋一樣愛過他。
作者有話要說: 許朝陽:mmp,老子不要冠名費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