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頭人露出笑容,先把鐵棍用穿在身上的t恤擦拭幹淨血水,半俯下頭顱道:“別怪我們,動手吧。”


    一聲令下,幾根鐵棍不約而同往明魅的雙腿揮下!


    明魅隻能認命。


    “啊!”


    慘叫聲令人毛骨悚然。


    涔涔的汗水浸透了明魅的衣服,混雜了汗水的血水染紅了雙腿。


    撕心裂肺中,明魅雙眼幾欲發黑,就此痛死過去。


    然而,她死命咬緊牙關,不讓一滴眼淚從眼角滴落。


    旁邊還有一根帶血的鐵棍,明魅伸手去夠,眼看就要夠到了,鐵棍的另一端被一隻高跟鞋踩住了。


    明魅緩緩抬起頭,額頭上的血便順著鼻梁滑下來,教人觸目驚心。


    高跟鞋的主人捂著嘴,發出一聲驚訝的叫聲,腳下卻更用力地踩著鐵棍。


    明魅撤手。本想憑靠鐵棍撐起身體,徒手雖有困難,且疼痛難忍,卻也一樣能夠辦到。


    胡蝶見她放棄,也就悻悻地鬆開力道,一腳把鐵棍踢遠。


    剛才已經親眼目睹了明魅是怎樣掙紮於血泊之中,當這根鐵棍為救命的稻草,現在,她把這根救命的稻草踢遠,也是想要看看明魅到底還能硬到什麽時候!


    敢跟她胡蝶爭寵?那是需要付出血的代價的。


    胡蝶的眼睛圓睜起來,血絲湧得眼白都沒有了。


    眼看明魅坐了起來,胡蝶猛地飛起一腳,尖利的鞋跟直踢向明魅的雙眼。


    很好,這可是你自己送上門來的!


    明魅眸光厲光一閃,兩手成鉗,夾住胡蝶踹來的腳腕,反關節一擰,胡蝶慘叫著失去身體的平衡,狠狠跌到泥地上,不說渾身狼狽,那隻腳直接廢了。


    胡蝶怎麽都沒有想到,自己花錢雇人教訓跟自己爭寵的人,反而搬起石頭砸自己腳了。她慘叫著抱住痛腳,卻見明魅再次向自己伸來魔爪。


    “你……你想幹什麽?”


    此時的明魅,血流滿麵、腰際以下更是血肉模糊,也不知一雙腿骨是否完好,伸過來的手也是血淋淋的,再加上剛剛徒手拗了她的腳,疼得她生不如死,胡蝶自然怕得渾身都打起顫來,一秒鍾之前的囂張氣焰早已不知去向。


    明魅緊要牙關,才勉力把全身力量集中到這隻手。


    沒有理會胡蝶,更沒有必要與胡蝶有更多的交集。這一次伸手,不過是搶過胡蝶身上的手機,撥打求救電話。


    可惜的是,剛才那一摔跌,手機也跌壞了。明魅嗬了一口氣,甩了手機。


    她躺下,任由泥漿浸透了衣裳。


    胡蝶徹底嚇暈,挨著她躺在同樣的泥漿中。


    細細的風吹來,帶起泥土和人的血腥氣。


    明魅忽然想:就這麽合上眼睛,不要醒來,也挺好。


    幽幽的香氣隨風而至,明魅咧嘴而笑。多像天堂啊,此時她不是躺在泥漿,而是躺在雲朵上!雲的下麵,是萬千隻鳥雀托舉著她,乘風而去。


    至於是去哪裏呢?


    明魅想:隻要沒有痛苦,去哪裏都行。


    真的都行嗎?


    明魅動了動眼皮子,心中並沒有確切的答案。


    忽然,自然伸開的左手手掌上癢癢的,似有毛茸茸的東西落進來。


    明魅不肯睜眼,心裏想,是哪隻找不著家的笨鳥吧?


    哀哀的低鳴傳到耳邊,明魅覺得自己剛剛死去的心,似乎又動了。


    為什麽要動呢?就這麽閉眼永去,不是挺好的嗎?


    哀哀的叫聲似乎比她更加茫然,也叫得更加可憐而惶急。


    不是鳥?是一隻迷路的小動物,比如狐狸?


    就算不是,又怎樣?她都懶得睜眼了。


    又過了一會兒,哀哀的叫聲沒有了。


    周圍安靜得好像隻有她自己的呼吸聲。


    小鳥自己走了?狐狸也找到方向了?


    那麽她呢?


    一連幾天,春生公司都找不見明魅,大家一著急,就報了警。很快就有了消息,說人找不到,隻能算失蹤。


    好在公司已經上了軌道,總裁一兩個月不露麵,也不會影響到什麽。


    這期間,公司人心惶惶,紛紛考慮要不要為自己謀個新的出路。


    當然,更有忠實粉絲非明魅馬首是瞻不可,堅持一定要等到總裁回來,這期間,他們更加努力地賣命工作。與此同時,也擠出大量私人時間,大海撈針式尋找明魅。


    勿忘我每天都派人送禮物來公司,不過期間沒有露過一次麵。直到明魅失蹤一個月,他懷著忐忑又複雜的心情上門,才得知這個消息,當堂如遭雷擊,瘋了似的托關係找人尋人。


    一個星期後,勿忘我重新出現在春生公司的大門前。


    人們發現他胡子拉碴,足足老了十歲,都吃了一驚。


    而明魅還是沒有一點音訊。


    有人說她出國旅遊,也有人說她回鄉下隱居,更有人說她遇害了……


    勿忘我一概不信。


    他不相信,是因為他親眼看到白煆被照顧得很好。


    是的,白煆除了昏迷不醒,其他過得真是不錯。吃飯睡覺按摩,都有專人照顧。


    勿忘我記得明魅連去慈善晚宴,都帶上白煆。他認定明魅是個重情義的人,而且白煆極有可能是因為對明魅有天大的恩情,才會被明魅如此悉心地關照。


    他隻要牢牢抓住白煆這條線索,就一定能夠等到明魅回來。


    勿忘我母親卻不這樣看,她說:“孩子啊,你真的以為她會回來?”


    勿忘我二十出頭,天真一點很正常。可是作為吳家的繼承人,天真就是軟肋,萬萬要不得。


    然而勿忘我卻說:“媽,不管她回不回來,白煆都必須由我吳家照顧。”


    明魅救了自家兒子的性命,白煆又有恩於明魅,明魅不在的日子,由吳家照顧白煆,確實合情合理。於是勿忘我母親也就歎了一口氣,不再多管這件事了,“總之,兒子,你要永遠記住,你是我們吳家的孩子。”


    這天夜裏,勿忘我別著他用兩百萬拍賣回來的小花,來到明魅的公寓。


    雖然說是由吳家照顧白煆,不過勿忘我並沒有搬動白煆,隻是一應用人和生活支出,都改成了吳家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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