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馬車開出去不久,最終停在作為舊城與新城分界線的一片綠化林內,


    “殿下,咱們已經安全出來了。”


    那胡人車夫,一跳下來就對著馬車恭恭敬敬的跪下,跪地撫胸,沉聲說。


    “多謝了。”


    車簾被一隻芊芊玉手撩開,蘭圖婭在車內垂眼看著他,輕聲致謝。


    隨即,車內又丟出一個繡著金色紋路的錢袋子的,沉甸甸的砸到他跟前。


    “殿下不必如此,能為殿下服務,是小人的榮幸!”


    他猛地捧起那錢袋子,捧到高過自己的頭頂,這才顫聲說。


    “本郡主給出去的賞賜,就沒有再收回來的道理。


    你叫什麽?真是憨實得緊呢。”


    郡主的聲音從車內傳來,聽得他渾身都因為激動而發抖。


    “小的名叫哥什哈!郡主萬安!”


    他恭恭敬敬地回答說。


    作為胡人後裔,他生來對皇家就有一種絕對的崇拜。


    好吧,也不能說是生來,這應該算是後天養成的吧。


    隻不過每個胡人都是一個樣,所以才會給別人一種“生來就是如此”的感覺。


    舊帝國巔峰時期,把北方來的蠻子行商和內附的部族牧民,都統稱為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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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人和一般的蠻子不同,他們都是很多年以前臣服於帝國的草原蠻子後裔。


    經過多年的融合發展,已經和華族高度的融合了。


    完成了從蠻子到半個文明人的逆襲。


    但舊帝國從來沒有對他們放心過,也從來沒有發自內心的信任過他們。


    舊帝國早年間的政策。


    就是把他們聚集起來,方便控製。


    在他們聚居地附近駐紮精銳部隊,隨時可以出動剿殺。


    這也正是鎮北十六衛的由來之一。


    就這待遇,簡直和那些被圈養起來的禿頭奴差不多。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胡人憑借著他們的驍勇善戰以及精湛的騎射本領,贏得了帝國將士的認同。


    想融入華族大家庭的最好方法,就是一起打仗作戰、一起流血犧牲。


    而在過去的數百年中,已經有無數的胡人戰士,為舊帝國征戰四方,血染沙場。


    但從未叫過一聲苦。


    流血流汗不流淚,說的就是他們。


    就這樣持續了上百年,便是石頭都能給捂熱了,人心難道捂不熱嗎?


    先賢說:“人心難測”。


    可人也是有情感的,一起並肩作戰的戰友兄弟們更是如此。


    在戰場上同生共死的感情,不是常人能夠理解得了的。


    這些胡人從軍隊開始,漸漸融入了華族的大家庭之中。


    到了今天,早已經成為了這整個華族文明大家庭的一部分。


    從小小的騎兵戰士,到城門郎。


    從忠誠的禁軍侍衛,到歸義王。


    這個國家的方方麵麵,幾乎都有著胡人的身影。


    胡人,已經成為這片土地上,實際意義上的少數民族了。


    是這個國家乃至民族都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更何況,胡人的忠誠可靠是尋常華族人都難以超越甚至替代的。


    一般的華族人尚且有私心。


    可胡人卻沒有。


    他們可以因為天可汗的一個命令,一直征戰到死。


    不為別的,隻為天可汗保護了他們。


    讓他們不用再受“白災”侵襲。


    不用再挨餓受凍。


    不用再為了搶一口鍋而去拚命。


    他們住上了有暖氣的“帳篷”,用上了精致的家具,吃上了美味的大米飯。


    以前拚了命才能搶來的東西,偉大的天可汗陛下每年都賜下來很多,家家戶戶分到一大堆都還有剩下的。


    孩子吃著甜甜的糖果,穿著漂亮的衣衫去城裏上學。


    老婆也能戴上首飾裝扮自己了。


    他們自己更是拿到了最好的戰馬,最鋒利的馬刀和箭矢,近代還有大炮和步槍。


    吃著甜甜的饢餅在草原上馳騁,把那些禿頭奴攆得像狗一樣跑。


    過上了像這樣的好日子,他們究竟還能奢求什麽?還敢再奢求什麽?


    自己又能還給天可汗什麽?


    左右不過一條命罷了。


    死了還能進華族的忠烈祠,聽說每天都會有人好多好多人去祭拜瞻仰,自己戰死了能進去豈不是倍兒有麵子?


    以前祖祖輩輩死了就丟在草原上,說是和大草原融為一體了。


    其實還不是曝屍荒野?


    死得比野狗還不如。


    自己還能得到一堆人祭拜瞻仰,豈不是祖宗還厲害?


    對他們而言,像這樣的好日子,全都是偉大的萬王之王、天可汗陛下賜予的。


    為天和汗戰死是一種光榮,能侍奉天和汗的後代更是一種無上的榮耀。


    哥什哈就是這樣的想法。


    他覺得郡主是天可汗的後代,一定比傳說中草原上最美麗的女子還要好看,身份地位更是無比的尊貴。


    簡直……


    簡直就是神女一樣的存在!


    他其實已經瘋了,瘋狂的信奉著天可汗這個“神明”。


    所以當蘭圖婭找到他,說要讓他帶著自己和郡主出城去的時候。


    他不假思索的就答應了。


    但他又偷偷向蘭圖婭提了個要求。


    “我哥什哈要成為郡主的奴才!”


    當他說出這話的時候,臉上滿是病態的狂熱和渴望,還有自豪的笑容。


    不是誇張,是他的幾乎已經把這些情緒都表現在臉上了。


    雖然人臉就那麽大,表情和目光能傳遞出的訊息也是有限的。


    但他真的就把那些情緒,都通通呈現在了自己的臉上。


    他果然是個瘋子啊……


    所以蘭圖婭聽了他的話,看他的目光也就變成了像是在看一個瘋子。


    事實上他也的確是個“瘋子”。


    畢竟腦子正常的人,是不可能自願想要成為別人的奴隸的。


    這幾乎等於放棄了“做人”的機會。


    而笑著說出這種話的他。


    若不是個瘋子,那還能是什麽呢?


    不過這個瘋子也很好滿足,隻要讓他得償所願了,就會成為最忠實的“獵犬”。


    “好吧,哥什哈,本郡主答應你了。


    回去就給你上籍。


    你先幫我們駕車吧,之後需要拋頭露麵的事都交給你做。


    我這次是偷跑出來的,不要聲張。”


    寶寧郡主當場滿足了他,每說出一個字都仿佛是在他的心上敲了一下,讓他的心中充斥著一種說不出的“極致狂喜”。


    他不敢說出來,怕惹得主子不快。


    但有的話他還是能說的。


    而且說的極為自然且流暢。


    “奴才哥什哈,見過主子。”


    他收起了那個錢袋子,又畢恭畢敬的對著馬車說道。


    “出發吧。”


    這是蘭圖婭代替郡主說的。


    “諾!”


    他學著華族人的樣子,拱手說。


    說完,他便跳上馬車,樂嗬嗬的驅使著馬兒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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