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分贓
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事情,也有自己不擅長和厭惡的事情。哪怕重生一次,也不可能全知全能。
對於馮見雄來說,他骨子裏有一股黑客式的鑽空子桀驁不羈。這也就注定了他做實事兒可能很牛逼,但是在任何體製內務虛都不太在行。
這種不羈,不光是不能做官,也一樣不適合搞學術。
時至今日,他依然記得上輩子剛剛踏上沒幾年時,有一次做專利代理人時,參與了一個大的技術項目,自己投入也很深。最後結項驗收時心血**,站在係統工程師的立場上,寫了一篇總結技術應用場景的論文,洋洋灑灑很用心。他留著也沒用,就一並賣給了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
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看了之後,語重心長地評價:“文章是不錯,但是幹貨太浪費了!一次工程實踐,發現這麽多新應用幹嘛?你不會拆成三篇論文麽?那樣就夠我們這邊三個人評中級職稱了!”
今時今日,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
邱雪麵前,擺了幾份文章的打印件,上麵圈圈點點劃了好多線,把文章大致分割成了幾塊。她就指著文章教育馮見雄:
“你這些東西,當作博客發出來太浪費了!而且這麽多新意,堆在一篇文章裏,主次也沒了。好好整理一下的話,完全是可以當論文用的。如果掛我的名字,上國家級期刊也不是沒有希望……”
邱雪說到這兒,似乎也意識到不小心說得有些急了,頗感不好意思,便想岔開話題遮掩一下。
倒是馮見雄一貫察言觀色,立刻抬手做了個虛扶製止的手勢:“邱老師,我的東西都是隨便寫寫的,完全不成體係,從來都沒想過可以整理成上台麵的東西。您如果覺得還有改造的價值,那我也很願意請您斧正。不過你也知道的,我是真的不懂論文那些條條框框。”
見馮見雄這麽上道,邱雪也鬆了口氣,不再打官腔了:“那這樣吧,你提供素材,我幫你改,你想要,我就給你第二作者——我也不占你便宜,實話實說,這些東西掛我的名字職稱,對方國家級期刊的審稿編輯才有可能放過去,如果掛你的名字,人家看都不看就打回來了。最多投個省級期刊。”
“我理解,完全理解。”馮見雄示意對方不必解釋。
邱雪竟然有一絲不好意思,想了想,又說:“看得出來,你也是個挺上進的孩子,這樣吧,發下來的稿費,我都給你好了。另外,我在學校裏的法律援助中心還挺說的上話,你要是願意,在校期間就可以過去實習——法律援助雖然不能收律師費,但是畢竟可以積攢一些訴訟和代理經驗,還能報賬衝銷一點費用……”
馮見雄答應了這個條件。
邱雪提到的“法律援助中心”,是金陵師大一個校直屬設立的機構,雖然裏麵的人大多數是法學院的,但行政級別是跟法學院平級的。
根據《律師法》,所有執業律師每年都有義務免費提供一定時數的法律援助,可以是去社區提供普法谘詢,也可以是免費給窮人打官司。除了律師之外,其他在法律類院校執教的人,也是“鼓勵”提供這種援助的。
金陵師大設立的這個“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靠一些年輕的法學院老師組織,也吸納一些優秀的學生做事。在馮見雄大四通過司法考試之前,這也是他唯一合法的在沒有律師證的情況下接案子的渠道。邱雪答應幫他拉進法律援助中心,也算是一個不小的忙了。
話徹底說開之後,邱雪也吐露了更多的內情,也算是取信於馮見雄,馮見雄也少不得把自己捏造的未來打算大致說了一下,安安老師的心。
交談中,馮見雄才知道原來自己當初的預估有錯——邱雪雖然才工作三年,但已經獲得“講師”職稱兩年多了,屬於剛剛轉正就直接授講師職稱、眼下則在蓄力衝擊副教授。
原來,各個大學的職稱體係鬆緊還是略有差異的,隻有北大清華一級的才卡得特別嚴格。
而對於大多數211大學而言,碩士留校的老師,才是第一年實習期過後,給予助教職稱、然後再熬三五年當講師、35歲能升副教授就算不錯,教授則至少40好幾了,還得有成果。
但邱雪是博士留校,所以實習期就是助教,一年實習期滿後直接提為講師,算是中級職稱了。從這個角度看,早些年的時候學曆高對於留校任教還是挺有好處的,當然前提是博士能最快速度讀出來——要是像很多不會做人、被導師當廉價勞動力奴役到30歲才畢業的博士,那根本就省不下時間來。
按照金陵師大的評職稱體係,講師隻要省級期刊多發一些論文,再有一篇國家級期刊,就行了,幾乎等於沒門檻。要當副教授,則要國家級期刊跑量,再有至少一篇“雙核心”的專業期刊論文。要想當教授,那就得批發好幾篇“雙核心”乃至更高規格期刊的論文——當然,別的年限、資曆這些指標,也還是要考量的。
這個標準,還是針對已經占了本校大多數院係的偏文科專業的,算是容易過的了。
畢竟文科類的研究幾乎都是在中文期刊上廝混,跟老外沒什麽關係——尤其是法律這玩意兒,一國有一國的司法體係和理論體係。中國法的最高學術權威,就隻看本國,不看外國。
不像搞自然科學的教授那樣,為了個職稱還要苦逼地刷外語的sci檢索期刊。
邱雪如今是講師,她已經寫過兩篇國家級期刊的論文了,隻是此前投成功過的那兩個期刊社都沒達到“雙核心”的檔次。
這次馮見雄給她提供的那些為《物權法》鼓吹、歌功頌德的素材,她自忖做紮實了之後,再上上國家級期刊沒問題。如果狠狠拚一把,再打聽一下是誰審核的,下點本錢,也不是沒希望上“雙核心”。
所謂“雙核心”,是指一本期刊要進入目前國內五大公認的中文期刊索引遴選體係中的至少兩個。進入“核心”的期刊不一定是國家級的,某些牛逼地方大學的學報也有可能進“核心”。但是目前就學術界的地位來說,“核心”的地位基本上和“國家級期刊”這個指標不相伯仲,甚至略有強勢。而一旦做到“雙核心”,那就普遍公認比一般國家級期刊牛逼。
就文科的專業來說,目前主要公認的核心索引遴選體係,有北大的“中文核心期刊”,還有南大的cssci,另外就是國家社科院文獻中心和社科院學報等幾份索引。
在法學領域內,這五大索引中的每一家,都會收錄十幾家到二十幾家的法學類期刊作為其核心期刊。還有更多的綜合性的學報。
邱雪為了當上副教授,一般是盯著幾家同時上北大和南大索引的專業期刊投,比如《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商研究》、《政法論壇》、《法學評論》……當然,至今她還沒有成功在那些上麵發表過。
符合這種檔次條件的法律類期刊,全國加起來也就不到15家,有些還是雙月刊、季刊。所以每個月全國夠這種檔次的文章,可能隻有200多篇,一年也就3000篇左右——但是,全國100所211,數千所本科,每年想要當副教授的法律類老師,可不止3000人,所以競爭還是很激烈的。
更何況發論文不是分豬肉,而是典型的馬太效應重災區——旱的旱死,澇的澇死。牛逼的名家已經名聲在外了,別人說不定一看名字就給過,所以那些已經不需要湊職稱的大牛,可能就要瓜分掉這每年3000篇論文中的絕大部分。
而學校差、職稱低的人,文章再是花團錦簇,被直接否的概率也很大。拚死拚活可能隻能爭奪那3000篇名額中的幾百篇——換言之,全國所有大學加起來,法學類的副教授以上職稱,每年能評過的也就幾百人。
……
或許是因為上輩子完全和學術界脫節,馮見雄真沒怎麽關注過學術圈子裏的發展和生態邏輯。
也就今兒個被邱雪盯上了,才臨場掃盲了這麽多行情。
雖然一開始的時候他覺得邱雪挺煩的,苦口婆心。聽多了之後,倒是發現自己知道的很多幹貨,還是頗有發揮餘熱的餘地——他雖然不擅長寫論文,但這不代表他肚子裏幹貨不夠多。
對於未來15年中外各國的立法趨勢,他馮見雄可謂是了如指掌的。哪國哪一年會頒布什麽法律、期間各派利益有些什麽鬥爭博弈,兩世為人的馮見雄都是一清二楚的——上輩子他就靠這些法律吃飯的。
退一步說,就算他不想寫立法過程背後那些不為人知的博弈,他至少還能預測“某些法律頒布實施後,會有哪些僵硬性的弊端,容易被人鑽什麽空子”。這樣的錢,他上輩子就沒少賺。
換句話說,用現在這個事兒舉例。如果邱雪還想繼續多跟蹤物權法的論文,馮見雄完全可以給她寫一些風險展望型的文章,“預測”一下物權法出來之後,各地的釘子戶們會如何用物權法作為武器,升級釘子鬥爭的模式——而這種文章一開始或許上不了非常牛逼的期刊,一旦等《物權法》落地之後,一切應驗,邱雪很容易就會落下“神預言”的敏銳,而被各方智庫看上。
要是馮見雄自己如今有學術地位,他也可以自己這麽刷臉。
可惜他沒有。
所以目前隻能拿點兒不值錢的幹貨,上博客刷刷臉,立貼為證分析一些法律界的“神預言”。
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事情,也有自己不擅長和厭惡的事情。哪怕重生一次,也不可能全知全能。
對於馮見雄來說,他骨子裏有一股黑客式的鑽空子桀驁不羈。這也就注定了他做實事兒可能很牛逼,但是在任何體製內務虛都不太在行。
這種不羈,不光是不能做官,也一樣不適合搞學術。
時至今日,他依然記得上輩子剛剛踏上沒幾年時,有一次做專利代理人時,參與了一個大的技術項目,自己投入也很深。最後結項驗收時心血**,站在係統工程師的立場上,寫了一篇總結技術應用場景的論文,洋洋灑灑很用心。他留著也沒用,就一並賣給了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
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看了之後,語重心長地評價:“文章是不錯,但是幹貨太浪費了!一次工程實踐,發現這麽多新應用幹嘛?你不會拆成三篇論文麽?那樣就夠我們這邊三個人評中級職稱了!”
今時今日,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
邱雪麵前,擺了幾份文章的打印件,上麵圈圈點點劃了好多線,把文章大致分割成了幾塊。她就指著文章教育馮見雄:
“你這些東西,當作博客發出來太浪費了!而且這麽多新意,堆在一篇文章裏,主次也沒了。好好整理一下的話,完全是可以當論文用的。如果掛我的名字,上國家級期刊也不是沒有希望……”
邱雪說到這兒,似乎也意識到不小心說得有些急了,頗感不好意思,便想岔開話題遮掩一下。
倒是馮見雄一貫察言觀色,立刻抬手做了個虛扶製止的手勢:“邱老師,我的東西都是隨便寫寫的,完全不成體係,從來都沒想過可以整理成上台麵的東西。您如果覺得還有改造的價值,那我也很願意請您斧正。不過你也知道的,我是真的不懂論文那些條條框框。”
見馮見雄這麽上道,邱雪也鬆了口氣,不再打官腔了:“那這樣吧,你提供素材,我幫你改,你想要,我就給你第二作者——我也不占你便宜,實話實說,這些東西掛我的名字職稱,對方國家級期刊的審稿編輯才有可能放過去,如果掛你的名字,人家看都不看就打回來了。最多投個省級期刊。”
“我理解,完全理解。”馮見雄示意對方不必解釋。
邱雪竟然有一絲不好意思,想了想,又說:“看得出來,你也是個挺上進的孩子,這樣吧,發下來的稿費,我都給你好了。另外,我在學校裏的法律援助中心還挺說的上話,你要是願意,在校期間就可以過去實習——法律援助雖然不能收律師費,但是畢竟可以積攢一些訴訟和代理經驗,還能報賬衝銷一點費用……”
馮見雄答應了這個條件。
邱雪提到的“法律援助中心”,是金陵師大一個校直屬設立的機構,雖然裏麵的人大多數是法學院的,但行政級別是跟法學院平級的。
根據《律師法》,所有執業律師每年都有義務免費提供一定時數的法律援助,可以是去社區提供普法谘詢,也可以是免費給窮人打官司。除了律師之外,其他在法律類院校執教的人,也是“鼓勵”提供這種援助的。
金陵師大設立的這個“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靠一些年輕的法學院老師組織,也吸納一些優秀的學生做事。在馮見雄大四通過司法考試之前,這也是他唯一合法的在沒有律師證的情況下接案子的渠道。邱雪答應幫他拉進法律援助中心,也算是一個不小的忙了。
話徹底說開之後,邱雪也吐露了更多的內情,也算是取信於馮見雄,馮見雄也少不得把自己捏造的未來打算大致說了一下,安安老師的心。
交談中,馮見雄才知道原來自己當初的預估有錯——邱雪雖然才工作三年,但已經獲得“講師”職稱兩年多了,屬於剛剛轉正就直接授講師職稱、眼下則在蓄力衝擊副教授。
原來,各個大學的職稱體係鬆緊還是略有差異的,隻有北大清華一級的才卡得特別嚴格。
而對於大多數211大學而言,碩士留校的老師,才是第一年實習期過後,給予助教職稱、然後再熬三五年當講師、35歲能升副教授就算不錯,教授則至少40好幾了,還得有成果。
但邱雪是博士留校,所以實習期就是助教,一年實習期滿後直接提為講師,算是中級職稱了。從這個角度看,早些年的時候學曆高對於留校任教還是挺有好處的,當然前提是博士能最快速度讀出來——要是像很多不會做人、被導師當廉價勞動力奴役到30歲才畢業的博士,那根本就省不下時間來。
按照金陵師大的評職稱體係,講師隻要省級期刊多發一些論文,再有一篇國家級期刊,就行了,幾乎等於沒門檻。要當副教授,則要國家級期刊跑量,再有至少一篇“雙核心”的專業期刊論文。要想當教授,那就得批發好幾篇“雙核心”乃至更高規格期刊的論文——當然,別的年限、資曆這些指標,也還是要考量的。
這個標準,還是針對已經占了本校大多數院係的偏文科專業的,算是容易過的了。
畢竟文科類的研究幾乎都是在中文期刊上廝混,跟老外沒什麽關係——尤其是法律這玩意兒,一國有一國的司法體係和理論體係。中國法的最高學術權威,就隻看本國,不看外國。
不像搞自然科學的教授那樣,為了個職稱還要苦逼地刷外語的sci檢索期刊。
邱雪如今是講師,她已經寫過兩篇國家級期刊的論文了,隻是此前投成功過的那兩個期刊社都沒達到“雙核心”的檔次。
這次馮見雄給她提供的那些為《物權法》鼓吹、歌功頌德的素材,她自忖做紮實了之後,再上上國家級期刊沒問題。如果狠狠拚一把,再打聽一下是誰審核的,下點本錢,也不是沒希望上“雙核心”。
所謂“雙核心”,是指一本期刊要進入目前國內五大公認的中文期刊索引遴選體係中的至少兩個。進入“核心”的期刊不一定是國家級的,某些牛逼地方大學的學報也有可能進“核心”。但是目前就學術界的地位來說,“核心”的地位基本上和“國家級期刊”這個指標不相伯仲,甚至略有強勢。而一旦做到“雙核心”,那就普遍公認比一般國家級期刊牛逼。
就文科的專業來說,目前主要公認的核心索引遴選體係,有北大的“中文核心期刊”,還有南大的cssci,另外就是國家社科院文獻中心和社科院學報等幾份索引。
在法學領域內,這五大索引中的每一家,都會收錄十幾家到二十幾家的法學類期刊作為其核心期刊。還有更多的綜合性的學報。
邱雪為了當上副教授,一般是盯著幾家同時上北大和南大索引的專業期刊投,比如《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商研究》、《政法論壇》、《法學評論》……當然,至今她還沒有成功在那些上麵發表過。
符合這種檔次條件的法律類期刊,全國加起來也就不到15家,有些還是雙月刊、季刊。所以每個月全國夠這種檔次的文章,可能隻有200多篇,一年也就3000篇左右——但是,全國100所211,數千所本科,每年想要當副教授的法律類老師,可不止3000人,所以競爭還是很激烈的。
更何況發論文不是分豬肉,而是典型的馬太效應重災區——旱的旱死,澇的澇死。牛逼的名家已經名聲在外了,別人說不定一看名字就給過,所以那些已經不需要湊職稱的大牛,可能就要瓜分掉這每年3000篇論文中的絕大部分。
而學校差、職稱低的人,文章再是花團錦簇,被直接否的概率也很大。拚死拚活可能隻能爭奪那3000篇名額中的幾百篇——換言之,全國所有大學加起來,法學類的副教授以上職稱,每年能評過的也就幾百人。
……
或許是因為上輩子完全和學術界脫節,馮見雄真沒怎麽關注過學術圈子裏的發展和生態邏輯。
也就今兒個被邱雪盯上了,才臨場掃盲了這麽多行情。
雖然一開始的時候他覺得邱雪挺煩的,苦口婆心。聽多了之後,倒是發現自己知道的很多幹貨,還是頗有發揮餘熱的餘地——他雖然不擅長寫論文,但這不代表他肚子裏幹貨不夠多。
對於未來15年中外各國的立法趨勢,他馮見雄可謂是了如指掌的。哪國哪一年會頒布什麽法律、期間各派利益有些什麽鬥爭博弈,兩世為人的馮見雄都是一清二楚的——上輩子他就靠這些法律吃飯的。
退一步說,就算他不想寫立法過程背後那些不為人知的博弈,他至少還能預測“某些法律頒布實施後,會有哪些僵硬性的弊端,容易被人鑽什麽空子”。這樣的錢,他上輩子就沒少賺。
換句話說,用現在這個事兒舉例。如果邱雪還想繼續多跟蹤物權法的論文,馮見雄完全可以給她寫一些風險展望型的文章,“預測”一下物權法出來之後,各地的釘子戶們會如何用物權法作為武器,升級釘子鬥爭的模式——而這種文章一開始或許上不了非常牛逼的期刊,一旦等《物權法》落地之後,一切應驗,邱雪很容易就會落下“神預言”的敏銳,而被各方智庫看上。
要是馮見雄自己如今有學術地位,他也可以自己這麽刷臉。
可惜他沒有。
所以目前隻能拿點兒不值錢的幹貨,上博客刷刷臉,立貼為證分析一些法律界的“神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