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燈塔


    在金陵住了三天,每天除了複查證據和卷宗,就沒什麽鳥事可做。


    對麵的馬和紗,卻什麽反應都沒有,似乎一點不著急。


    遇到一些京城那邊的大事,杜丘明還得遠程遙控,這不由得讓他焦躁起來。


    這天吃晚飯的點,問了兩個負責跟蹤馬和紗的偵探事務所的嘍囉後,杜丘明焦躁地發泄起來:


    “幹!馮見雄欺人太甚!”


    “你們到底有沒有遠遠跟著、確認馬和紗的行程?這幾天他就沒來見過馬和紗?馬和紗也心裏一點都不慌?”


    “馮見雄不回複答辯狀,這點我當然理解,八成的專業律師都不會回複答辯狀!但是,不回複答辯狀不代表不做庭審準備工作,他怎麽可能一點反應都沒有!”


    一個25歲左右的下屬新人美女律師,看著所長這樣發脾氣,一邊在那兒瑟瑟發抖,一邊低聲軟語地問身邊資深一些的同事:“俞姐,為什麽杜所說‘馮見雄不回複答辯狀他可以理解’啊?《民事訴訟法》113條上不是傾向於要求被告律師交答辯狀的嗎?雖然沒強製,但你交了,不是能給法官一個誠懇的好印象?”


    這個問題,一看就是剛剛司法考試考完、讀書讀傻了的小杏仁律師提出來的。


    旁邊那個被稱為俞姐的年長一些律師雖然哂笑了一聲,卻也耐心答了:


    “圖樣,官司不是靠法官印象打的。既然法律允許不交答辯狀,那麽隻要不交,就可以讓原告方對於被告的抗辯證據主導方向難以捉摸一些,起到類似於證據突襲的作用——


    說人話,就是他不告訴你他會怎麽辯,你的反駁準備工作也就無的放矢。有經驗的律師,不交答辯狀是常態。可別被司法考試騙了。”


    一行人竊竊私語的時候,終於有個馬仔接到一個同事的電話,然後為杜丘明帶來了他想要的馮見雄近況消息。


    “杜總,小蔡說在海d區法院的公告區看到了高大鬆酒駕案的開庭計劃。是7天後開庭,被告方辯護律師就是馮見雄——看樣子他最近是在京城,要幫那個案子開完庭才會回金陵吧?”


    杜丘明一陣理解不能。


    他是做過周邊調查,瞥到過一耳朵,知道高大鬆酒駕被抓的刑事案件,確實在調查中。


    他也知道,馮見雄原先湊上去表示要攬活兒過。


    但他一直不覺得那個案子會這麽快開庭,也不覺得在馮見雄心裏,那種案件的優先級會那麽高。


    要知道,那隻是一個刑事案件,有什麽好上心的?就算開庭了,找個一起接案的律師,幫忙出庭,不就行了麽?很多案件,現在都是兩個律師一起接的委托。


    相比之下,怎麽可能有蘋果訴馬和紗案這麽重要?


    “看來馮見雄這是在玩心理戰,藐視我們呢。嗬嗬。”杜丘明嘴角肌肉一陣陣抽搐,努力讓自己靜了一靜,然後斷然吩咐:


    “行,既然他要裝,我們就讓他裝。收拾好東西,明天打道回京城!等哪天確認開庭了再來。老子事情多,沒空陪他耗!反正是板上釘釘贏的官司。不就是個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還有……”


    杜丘明自言自語地碎碎念了一陣。


    下屬都沒有反駁,誰都覺得這個案子是穩贏的。


    ……


    數日之後,京城,海d區法院。


    馮見雄作為辯護律師,第一次坐在刑事辯護人的席位上。


    雖然他在拿到證之前,已經靠金陵師大法援中心的名義,打過無數官司了。不過他生平重視的都是可以攥出錢來的民商事官司,對於刑事案件這種排骨,向來是不屑於一碰的。


    這次純粹是為了朋友嘛。


    除了馮見雄之外,辯護席上還有一個女律師坐著,正是虞美琴。


    虞美琴雖然如今也在錢塘的天策所執業,不過因為所裏並沒有給她分派什麽官司,她的業務可以完全自主,所以行動也比較自由。


    最近她因為跟丁理慧合作“美慧文化”的事情,所以壓根兒沒花多少精力接官司,倒是跟著在京城跑了不少,各種辦資質申請證照,把那些法務方麵的事情料理了。


    畢竟在國內要搞傳媒公司,手續和資質那是出名了的多。


    君不見很多老牌的僵屍雜誌社,其實什麽本錢都沒了,就剩最後那個刊號值錢,還能被無數想擠破頭但不夠根正苗紅的民間媒體人追捧。


    一個道理。


    那天跟高大鬆談判的時候,酒桌上主要是丁理慧負責,所以虞美琴並不需要作為本案的“證人”出席,也就順便一起當了辯護律師。(律師不存在回避的問題,畢竟律師本來就是用於維護當事人利益的。)


    她跟馮見雄合作搭檔不少,但主要是辯論場上。一起合作打官司並不多,所以如今這個最簡單的官司,也能拿來熱熱身熟悉一下流程。


    被告席上,被告人束手而立,麵露悔恨,敬聽判決。


    “……本院認為:根據上述查證事實,高**犯醉酒駕駛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被告人歸案後主動清楚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良好。辯護人主張其行為存在較大偶然性、主觀惡性較輕,本庭也予以采納……”


    “基於上述事實,本院判決如下:被告人高**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判決執行前已先行羈押1個月零8天,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故剩餘執行刑期為1個月22天,即字即日起至2010年1月4日……”


    因為案情比較簡單,被告人認罪態度又好。


    加上辯方提出的“被告人在酒後尚清醒時、曾經打過叫代駕的電話,並且確實預約到了代駕。隻是在預約後20餘分鍾,代駕人因故遲遲未到,被告人及同桌人因酒勁發作、意誌力逐漸薄弱、導致衝動駕車”這一係列辯護意見,也被法庭接受了。


    畢竟這個案子中,叫代駕的通話記錄保存非常完好,簡直是同類案件中少見的。審判方也是據此才能說“其行為有較大偶然性、主觀惡性較輕”。


    因此,輕判也是順理成章的。


    名人犯事兒的案件,總是可以牽扯更多的媒體來關注,今天這個案子也有十幾家京城媒體來旁聽跟拍。本來不少記者內心還是想挑事鬧大、抓個大新聞的。但看了高大鬆的認罪態度和輕判理由確實紮實,也放棄了挑事。


    他們隻是問了幾句被告人的悔罪態度,這自然是回答得滴水不漏的,反而刷到了一波“誠懇、真性情”的名聲。


    然後還有記者問了馮見雄一些問題,馮見雄的應對當然更加得體百倍,說了一大堆“我不是為有錢人服務,我隻是讓這個充滿了有色眼鏡的世界,不至於更加割裂。我希望用真相,洗刷對立和貼標簽的戾氣”。


    這番話著實說得很多良知尚存的人心有戚戚焉,連高大鬆也跟著感慨。可能唯有那些為了吸眼球不擇手段的無良小編不滿了吧。


    “唉,這個世道,聽到名人出事就巴不得一棍子打到死的暴民太多了,肯聽解釋的能有兩成就不錯。小雄,這次算我承你情。出來之後,估計也沒幾條路子走了,跟你混兩年吧。”


    高大鬆在法警的挾持下,趁著收監前最後的聊天機會,跟馮見雄攤牌。


    馮見雄拍拍他的肩膀,鼓勵道:“別說得這麽喪氣,不就還剩兩個月不到麽,出來又是一條好漢。說不定這一破一立,將來你的聲望反而因禍得福呢——用不了兩年,大家就能看清楚,跟niconico混,不比跟央視混差。


    官媒都是屍居餘氣,沒什麽好留戀的。我還指望你打出名聲來,好讓我‘千金市骨’,勸誘更多央視的製作人下海跟我混呢。說不定過個半年,羅胖子看你混得風生水起,也來找我合作了。”


    馮見雄這番話本來隻是激勵高大鬆重新鼓起勇氣,卻不想後來一語成讖。


    數年之內,那些本來會從央視出來自己幹的媒體人,比如羅某胖張某靈之類的啦,因為馮見雄這個蝴蝶翅膀的擾動,無不選擇先來馮見雄這裏當馬仔取取經,看看自媒體是怎麽搞的。


    雖然這些人不會都一輩子跟著馮見雄混下去,有些人是學到了本事要自立門戶的。


    但馮見雄的niconico和“美慧文化”,後來儼然成了一座指引央視體製狗們棄暗投明的燈塔。


    “嗬嗬,但願有你說的那麽容易吧。我就算是吃螃蟹的了。”高大鬆最後苦笑了一句,儼然還沒徹底接受馮見雄的設定,他說著說著,似乎就追憶起一些數年前的往事段子,


    “我看過關於你的不少節目——當初你第一次上電視,出名,就是小孟的江南衛視吧,金陵零距離。


    那時候你還跟嫌疑人兜售‘未來馬總會打造一個人人看畢生信用大數據判斷好壞的世界’,所以不要怕一失足成千古恨,什麽時候都能浪子回頭。沒想到,現在要我親自拭目以待,幫你驗證這個設想了。”


    “你不會失望的。”一旁的虞美琴,很有信心地給高大鬆打氣。


    或許是虞美琴這種第三方的中立立場,說出來的話讓人更加可信,高大鬆默默地點頭,沒有再說什麽。


    目送曾經的“評委”被送去羈押,馮見雄也歎息著離去。


    走出法院大門,去停車場取了法拉利,馮見雄扭頭,問副駕駛位上正係安全帶的虞美琴:“明天就回金陵,忙紗紗的案子了,你也一起?京城這邊剩下的手續,慧姐能搞定吧?”


    “這麽簡單的案子,你還一個人搞不定?紗紗又沒委托我。”虞美琴傲嬌地拿捏了一下身價。


    “不簡單的,反訴的時候,就大發了。”馮見雄依然紳士地邀請著。


    “看我心情吧,我不太放心慧慧一個人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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