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被我揍過,夠你吹一輩子了
2010年6月8日。
江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經過大半年的奮戰,神聖的一刻就要來到了。
“……本院認為:依據現有證據和查明事實,應當認定原告對被告主張的財產所有權行使方式的限製訴求不成立。且原告對消費者的此類主張,及其後續的用戶協議條款調整,均構成了對消費者全麵形勢財產所有權的妨害……
本庭裁定:原告方麵主張的‘判定其有權限製被告使用搭載破解版ios係統的手機’之權利,於法無據。但原告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被告違反用戶協議的行為,依法依約行使救濟權利……”
“……被告方主張的、宣告原告用戶協議中相關霸王條款無效的訴求,因我國現行法律並無公益訴訟之規定,故依法無據,也予以駁回。本案中的裁定僅限於個案有效……”
冗長的判決書,足足三四十頁,五分鍾念一頁,大半個上午就過去了——這還是有很多附錄依據沒讀的情況。
事實上,很多普通民事案件,如果辯論結束後不能馬上判,都會選擇定期宣判,到時候通知一下,直接把判決書一寄。基本上不會浪費大家的時間,再特地開一次庭,把人都召集來,然後隻為讀一個判決書。
適用“當庭宣判”的情形,往往是當天有實質性的法庭辯論內容與收獲、足以影響立刻做出判決。
而今天這個馬和紗跟蘋果公司的案子,純粹隻是因為社會影響已經太大,所以明明沒有“實質性”的雙方辯論環節,還是得把人找齊讀一遍。
當然,僅限於“實質性”。
“理論性”的辯論,還是存在的,因為省高院還得負責把收到的最高院解釋回函精神,充分轉達給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隻不過傳達完之後,雙方代理人也沒有反抗的機會,挨打站穩就行。
隨著宣讀的結束,旁聽席上的輕微哢嚓聲不絕於耳。
畢竟是大中午,法院方麵還非常考慮環境的肅穆性,特地選了個兩邊都有大窗戶、采光非常好的庭室來宣判。
圖的就是讓媒體朋友們給點麵子,別鎂光燈閃得稀裏嘩啦,搞得跟柯達劇院似的,破壞了法庭的神聖莊嚴。
“竟然被馬和紗翻盤了!”
“判決之前說的那通《物權法》解釋是個什麽鬼!我怎麽完全聽不懂啊!”
“《物權法》第4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7條: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23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35條: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這四條有個屁的好解釋啊?我看字麵意思每個字都懂啊,每一句話連起來我也看得懂啊!為什麽到了應用的時候,感覺就變成天書了呢?鬧了半天就這麽幾條原則性的總綱性的東西,還能扯大半年?扯出那麽多法益價值位階?”
“太逆天了,居然真有人能挺著腰杆這麽硬氣,對蘋果這樣的國際巨頭說‘老娘就是違約了,但老娘就是要一邊放棄保修,一邊堅持違到底’。太特麽霸氣了。”
無數的竊竊私語,即將匯成一篇篇商業評論和法律評論文章,登陸知名博主的空間,或者頂級財經商業類周刊的封麵文章標題。
不得不說,普通記者和吃瓜群眾們,對於司法解釋的反應是很遲鈍的,所以他們才會這麽驚訝。直到最後一刻之前,他們依然以為“維持原判”才是大概率事件。
最後的結論,當然讓整個輿論炸開了鍋。
不過,除了少數冥頑不靈的死硬果粉之外,大多數人還是願意接受這背後的法理的。
畢竟馮見雄占的是天道正義,人間滄桑。
杜丘明一臉灰敗,咬牙切齒地把頭扭到一側,似乎不想被拍到,也不好意思立刻擠出去閃人。那種惡心的感覺,真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他好歹知道,如果自己不走,記者們至少不能衝到原告席上,把話筒伸到他嘴邊。
馮見雄和虞美琴,就雲淡風輕地坐在他對麵,也不挑釁,隻是很紳士/很淑女地看著他。
末了,等杜丘明終於離去的時候,馮見雄在走廊上截住了他,還給對方遞了根雪茄。
“杜主任,咱其實沒仇沒怨。當初設計我女人的,是劉傳棟那老炮,跟你無關,我懂的。你無非是生意上主動送上門來被我坑兩次,我怎麽會介意呢。所以,不要有心理負擔。隻要你不想繼續送人頭,我也不會挑事的。”
杜丘明聽得幾乎七竅生煙,但偏偏沒法反駁。
馮見雄確實沒必要記恨他麽。
因為從頭到尾杜丘明都沒本事讓馮見雄遭受哪怕一點損失。還送了好多裝備經驗和錢。
一個人怎麽會恨一個送人頭的野怪呢。
看他還沒有從逆境中走出來,馮見雄隻能盡到自己的最後努力,非常誠懇地拍了拍杜丘明的肩膀:
“換個角度看問題吧。地球人,你是我正式拿到律師證之後,親自秒殺的第一隻怪。你居然有資格被拿到了律師證、解鎖了轉正技能後的馮見雄親手幹掉,夠你吹一輩子了。
以後其他有資格解鎖這個成就的律師,肯定江湖地位隻會比你高,不會比你低——呐,比你低的家夥,我就讓美琴姐去秒了,不會親自出手的。更爛的對手,說不定讓妮可去秒。”
杜丘明的臉色由紅轉白,由白轉青,由青轉紫,最後噴出一口老血來。
……
“竟然……真的……終於……贏了!”
虞美琴強撐著涯岸自高的姿態,逃進馮見雄的車時,長長出了一口氣,忍不住哭泣起來。
她甚至都沒像往常一樣坐副駕駛位,而是跟馬和紗一起,在後排抱作一團抽泣感慨。
這種情境太夢幻了。
盡管已經知道結果,但氛圍的震撼,依然讓虞美琴如夢似幻。
那是一種,一瞬間不知該何去何從的空虛。
很難用語言描述。
但是,如果有那種“肝/氪一款網絡遊戲多年,最後豁然打通終極boss/成就,大徹大悟覺得沒意思了”人生經曆的人,多半可以理解。
比如,要是某人花了幾年在魔獸世界tbc年代做到了全球太陽井首down,鮮花掌聲網絡吹捧無數。但過了一年半後發現wlk又開了,曾經的成就和刷到的逼格就此沒有炫耀價值了,說不定也會這麽大徹大悟。
作為一個律師,一輩子能夠幹掉的最高級別對手,無非也就是蘋果穀歌亞馬遜這麽幾個貨色,最多還有微軟高通。
現在,跟著馮見雄劃水,虞美琴提前實現了她“仗義執言”的人生巔峰成就,後麵幹啥呢?怎麽眼前一片亮閃閃,晃瞎了眼都找不到下一個接任務的npc在哪裏?
曾經滄海難為水,高處不勝寒呐。
沒有人給虞美琴發任務了,後麵要她自己找。
馬和紗本來也很感動,激昂。不過,她的感動,並不是為自己,而是設身處地在為馮見雄驕傲:雄哥就是牛逼,是能夠化不可能為可能的男人……呸呸呸,怎麽這麽不吉利,穆大叔的弗萊格怎麽能亂立!
反正,她就是在為雄哥而驕傲,喜極而泣。
兩個不明所以的妹子,懷著不同的情緒,用同樣的淚光,稀裏嘩啦互相搓揉了一番。
草場門到莫愁湖並不遠,馮見雄堵了四個紅燈,還是在15分鍾之內到了。
直到他把車停進車庫,後座上的女生們還在那兒唧唧複唧唧地互相吐槽傾訴加八卦。
馮見雄很是貼心地選擇了理解,並沒有拔掉車鑰匙,隻是把一張正版的輕音樂cd放進車載音像,把音量調得舒緩,讓妹子們可以充分釋放,最終自己冷靜下來。
他當然知道這年頭聽cd的人已經很少了,給豪車裝車載cd完全是浪費。
但人生到了一定境界,不就是要浪費點兒別人不一樣的地方麽。
等虞美琴心態恢複得差不多了,馮見雄恰到好處把音量關掉,拉開後車門,很紳士地拉著虞美琴的手,扶她下車。還拍了拍妹子的肩膀:
“想靠口才行俠仗義,你才做了個開頭而已呢。不要把官司當成全部,你矯正社會的影響潛力,遠比法庭上這點效果大得多。跟著我一起想想看,怎麽利用好這波官司,把蘋果公司的商譽徹底黑出翔來吧。贏了官司,輸了社會影響、還撈不到好處這種事兒,我馮某人是不會做的。”
被馮見雄這麽循序漸進地一勸說,虞美琴頓時又燃起了新的目標鬥誌。
“說吧,你要我怎麽幹。”
“首先,咱的禁止發聲禁令已經解除了。你立刻去安排下一期《奇葩說》的辯題,按照我說的來。把蘋果公司‘損害人類自由意誌’的原罪繼續炒熱。
我也會在博客上好好運作一番的。另外,我上次一直連載的《互聯十五年》也要正式出版實體書了,我會在最後加一段料的。趁著這一波社會影響還沒消褪,咱一口氣把喬老賊整死——我說的是真死,讓他直接氣到肝髒爆裂而死。”
2010年6月8日。
江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經過大半年的奮戰,神聖的一刻就要來到了。
“……本院認為:依據現有證據和查明事實,應當認定原告對被告主張的財產所有權行使方式的限製訴求不成立。且原告對消費者的此類主張,及其後續的用戶協議條款調整,均構成了對消費者全麵形勢財產所有權的妨害……
本庭裁定:原告方麵主張的‘判定其有權限製被告使用搭載破解版ios係統的手機’之權利,於法無據。但原告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被告違反用戶協議的行為,依法依約行使救濟權利……”
“……被告方主張的、宣告原告用戶協議中相關霸王條款無效的訴求,因我國現行法律並無公益訴訟之規定,故依法無據,也予以駁回。本案中的裁定僅限於個案有效……”
冗長的判決書,足足三四十頁,五分鍾念一頁,大半個上午就過去了——這還是有很多附錄依據沒讀的情況。
事實上,很多普通民事案件,如果辯論結束後不能馬上判,都會選擇定期宣判,到時候通知一下,直接把判決書一寄。基本上不會浪費大家的時間,再特地開一次庭,把人都召集來,然後隻為讀一個判決書。
適用“當庭宣判”的情形,往往是當天有實質性的法庭辯論內容與收獲、足以影響立刻做出判決。
而今天這個馬和紗跟蘋果公司的案子,純粹隻是因為社會影響已經太大,所以明明沒有“實質性”的雙方辯論環節,還是得把人找齊讀一遍。
當然,僅限於“實質性”。
“理論性”的辯論,還是存在的,因為省高院還得負責把收到的最高院解釋回函精神,充分轉達給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隻不過傳達完之後,雙方代理人也沒有反抗的機會,挨打站穩就行。
隨著宣讀的結束,旁聽席上的輕微哢嚓聲不絕於耳。
畢竟是大中午,法院方麵還非常考慮環境的肅穆性,特地選了個兩邊都有大窗戶、采光非常好的庭室來宣判。
圖的就是讓媒體朋友們給點麵子,別鎂光燈閃得稀裏嘩啦,搞得跟柯達劇院似的,破壞了法庭的神聖莊嚴。
“竟然被馬和紗翻盤了!”
“判決之前說的那通《物權法》解釋是個什麽鬼!我怎麽完全聽不懂啊!”
“《物權法》第4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7條: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23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35條: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這四條有個屁的好解釋啊?我看字麵意思每個字都懂啊,每一句話連起來我也看得懂啊!為什麽到了應用的時候,感覺就變成天書了呢?鬧了半天就這麽幾條原則性的總綱性的東西,還能扯大半年?扯出那麽多法益價值位階?”
“太逆天了,居然真有人能挺著腰杆這麽硬氣,對蘋果這樣的國際巨頭說‘老娘就是違約了,但老娘就是要一邊放棄保修,一邊堅持違到底’。太特麽霸氣了。”
無數的竊竊私語,即將匯成一篇篇商業評論和法律評論文章,登陸知名博主的空間,或者頂級財經商業類周刊的封麵文章標題。
不得不說,普通記者和吃瓜群眾們,對於司法解釋的反應是很遲鈍的,所以他們才會這麽驚訝。直到最後一刻之前,他們依然以為“維持原判”才是大概率事件。
最後的結論,當然讓整個輿論炸開了鍋。
不過,除了少數冥頑不靈的死硬果粉之外,大多數人還是願意接受這背後的法理的。
畢竟馮見雄占的是天道正義,人間滄桑。
杜丘明一臉灰敗,咬牙切齒地把頭扭到一側,似乎不想被拍到,也不好意思立刻擠出去閃人。那種惡心的感覺,真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他好歹知道,如果自己不走,記者們至少不能衝到原告席上,把話筒伸到他嘴邊。
馮見雄和虞美琴,就雲淡風輕地坐在他對麵,也不挑釁,隻是很紳士/很淑女地看著他。
末了,等杜丘明終於離去的時候,馮見雄在走廊上截住了他,還給對方遞了根雪茄。
“杜主任,咱其實沒仇沒怨。當初設計我女人的,是劉傳棟那老炮,跟你無關,我懂的。你無非是生意上主動送上門來被我坑兩次,我怎麽會介意呢。所以,不要有心理負擔。隻要你不想繼續送人頭,我也不會挑事的。”
杜丘明聽得幾乎七竅生煙,但偏偏沒法反駁。
馮見雄確實沒必要記恨他麽。
因為從頭到尾杜丘明都沒本事讓馮見雄遭受哪怕一點損失。還送了好多裝備經驗和錢。
一個人怎麽會恨一個送人頭的野怪呢。
看他還沒有從逆境中走出來,馮見雄隻能盡到自己的最後努力,非常誠懇地拍了拍杜丘明的肩膀:
“換個角度看問題吧。地球人,你是我正式拿到律師證之後,親自秒殺的第一隻怪。你居然有資格被拿到了律師證、解鎖了轉正技能後的馮見雄親手幹掉,夠你吹一輩子了。
以後其他有資格解鎖這個成就的律師,肯定江湖地位隻會比你高,不會比你低——呐,比你低的家夥,我就讓美琴姐去秒了,不會親自出手的。更爛的對手,說不定讓妮可去秒。”
杜丘明的臉色由紅轉白,由白轉青,由青轉紫,最後噴出一口老血來。
……
“竟然……真的……終於……贏了!”
虞美琴強撐著涯岸自高的姿態,逃進馮見雄的車時,長長出了一口氣,忍不住哭泣起來。
她甚至都沒像往常一樣坐副駕駛位,而是跟馬和紗一起,在後排抱作一團抽泣感慨。
這種情境太夢幻了。
盡管已經知道結果,但氛圍的震撼,依然讓虞美琴如夢似幻。
那是一種,一瞬間不知該何去何從的空虛。
很難用語言描述。
但是,如果有那種“肝/氪一款網絡遊戲多年,最後豁然打通終極boss/成就,大徹大悟覺得沒意思了”人生經曆的人,多半可以理解。
比如,要是某人花了幾年在魔獸世界tbc年代做到了全球太陽井首down,鮮花掌聲網絡吹捧無數。但過了一年半後發現wlk又開了,曾經的成就和刷到的逼格就此沒有炫耀價值了,說不定也會這麽大徹大悟。
作為一個律師,一輩子能夠幹掉的最高級別對手,無非也就是蘋果穀歌亞馬遜這麽幾個貨色,最多還有微軟高通。
現在,跟著馮見雄劃水,虞美琴提前實現了她“仗義執言”的人生巔峰成就,後麵幹啥呢?怎麽眼前一片亮閃閃,晃瞎了眼都找不到下一個接任務的npc在哪裏?
曾經滄海難為水,高處不勝寒呐。
沒有人給虞美琴發任務了,後麵要她自己找。
馬和紗本來也很感動,激昂。不過,她的感動,並不是為自己,而是設身處地在為馮見雄驕傲:雄哥就是牛逼,是能夠化不可能為可能的男人……呸呸呸,怎麽這麽不吉利,穆大叔的弗萊格怎麽能亂立!
反正,她就是在為雄哥而驕傲,喜極而泣。
兩個不明所以的妹子,懷著不同的情緒,用同樣的淚光,稀裏嘩啦互相搓揉了一番。
草場門到莫愁湖並不遠,馮見雄堵了四個紅燈,還是在15分鍾之內到了。
直到他把車停進車庫,後座上的女生們還在那兒唧唧複唧唧地互相吐槽傾訴加八卦。
馮見雄很是貼心地選擇了理解,並沒有拔掉車鑰匙,隻是把一張正版的輕音樂cd放進車載音像,把音量調得舒緩,讓妹子們可以充分釋放,最終自己冷靜下來。
他當然知道這年頭聽cd的人已經很少了,給豪車裝車載cd完全是浪費。
但人生到了一定境界,不就是要浪費點兒別人不一樣的地方麽。
等虞美琴心態恢複得差不多了,馮見雄恰到好處把音量關掉,拉開後車門,很紳士地拉著虞美琴的手,扶她下車。還拍了拍妹子的肩膀:
“想靠口才行俠仗義,你才做了個開頭而已呢。不要把官司當成全部,你矯正社會的影響潛力,遠比法庭上這點效果大得多。跟著我一起想想看,怎麽利用好這波官司,把蘋果公司的商譽徹底黑出翔來吧。贏了官司,輸了社會影響、還撈不到好處這種事兒,我馮某人是不會做的。”
被馮見雄這麽循序漸進地一勸說,虞美琴頓時又燃起了新的目標鬥誌。
“說吧,你要我怎麽幹。”
“首先,咱的禁止發聲禁令已經解除了。你立刻去安排下一期《奇葩說》的辯題,按照我說的來。把蘋果公司‘損害人類自由意誌’的原罪繼續炒熱。
我也會在博客上好好運作一番的。另外,我上次一直連載的《互聯十五年》也要正式出版實體書了,我會在最後加一段料的。趁著這一波社會影響還沒消褪,咱一口氣把喬老賊整死——我說的是真死,讓他直接氣到肝髒爆裂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