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縱橫捭闔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知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這句話,用人話翻譯一下,大致是什麽個情況呢?
就是說,符合下列條件,就可以白看白聽白玩別人的書/影視/遊戲/音樂,不用給錢。但依然要申明“轉載”,不能連署名權等“其他權利”都侵犯。(讓作者沒錢賺但好歹要賺個名聲)
這條法條,也可以用一個法律術語來概括,那就叫“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可以說,互聯網免費傳播惹來的版權問題,十幾年來都是圍繞著這一條法條做文章的。這是當之無愧的被互聯網公司應用最多的法條。
“合理使用”的情況包括哪些呢?
這就要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以後的內容了。
“為個人學習、研究,而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為介紹、評論……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
“為報道新聞時事而不可避免地引用……”
“為學校課堂教學貨科學研究目的……”
“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而……”
“圖書/檔案/紀念館為保存版本而複製……”
法條很長,這一條足足列了13大類的情況
正是因為有了這一條法條,在網上看到的字幕組和視頻下載資源,才往往會打“本字幕用於教學科研目的,請在下載後2小時內自動刪除”,或者“本視頻用於個人學習、研究目的,請於下載後24小時內刪除,且不得二次轉載”等幌子。
雖然地球人都知道:這些東西人家下載了之後,就是拿去盜版白看的、是不符合“合理使用”的。
但隻要把“著作權法第22條”的一鱗半爪文字,在資源上那麽一貼,似乎就貼上了保護傘,真的變成了“合理使用”,而網站方也有了借口,可以成功套用降智光環來裝傻:
什麽?你說這個資源侵權了?
哎呀真對不起!我審查的時候沒看完,就看了個開頭。我還以為這部《火影忍者》,隻是這個up主自己做的影評視頻呢!沒想到他是原片照搬的呀!哎呀呀太沒節操了!
蛤?你說影評吐槽節目怎麽會有500集這麽多?哎呀我也不知道啊,我們的審核人員不專業的,沒看過動畫片,不知道原版有多少集。
行,我們馬上刪這個資源!而且以後一定請更專業的內容審核人員把關!確保不用“連《火影》影評不該有500集”這種低級問題都看不出來的臨時工!
這樣,網站就沒事兒了——至少在2013年以前,這樣就真沒事兒了。
而且,國家多年來也是縱容和默許這一點的。
畢竟要是好萊塢大片和東瀛動作電影都要付錢,拿得掏多少外匯呢。
《著作權法》自1990年9月7日通過以來,此後20多年的鬥爭、修改曆程中,這“第22條”幾乎就沒怎麽改過。
但是,圍繞著這“第22條”的鬥爭,卻在法律界無時無刻持續博弈。
畢竟,法條隻說了“基於商業目的”而如何如何,就“不屬於合理使用”。
但,什麽叫“商業目的”呢?
這四個字太寬泛了。
傳播資源的經營者直接收錢,那肯定是“商業目的”吧?
可如果不收錢、但是網站上有商業廣告呢?算不算“商業目的”?
又進一步,如果商業廣告都從來沒打過,但就是幫up主吸粉了呢?算不算“商業目的”?
要是連粉都沒吸,但縱容up主一次性發“軟文視頻”呢?算不算“商業目的”?
商業模式的“迂回性”創新,是無窮無盡的。
什麽算“商業目的”的“解釋”,也就需要與時俱進。
誰來解釋?
當然是最高人民-法院來解釋。
同時,因為僅僅隻是“解釋”,而不是修改立法。
所以這事兒最高院可以自己說了算。
連人-大都不用召開,議會表決也不存在。
法釋辦關起門來開個會,討論一下新形勢(當然還得“被傳達”一下國家的最新產業扶植政策導向),就可以拍板了。
全國每年幾千億美元級別的內容產業,合法與非法之間的尺度,就操縱在個座談會上。
可以說,法釋辦關於知識產權法第22條的研究專家們,那真是身價值錢得不得了。
手鬆一鬆,幾千億灰產就白化了。
緊一緊,幾千億灰產就黑化了。
別說是古勇將了。便是李老板、潑尼瑪這種最頂級的互聯網內容大佬,也不得不緊跟法釋辦的開會思想,及時調整自己的戰略部署。
不然,當國家希望向“樂視模式”轉的時候,你不小心轉錯彎兒,轉向了“快播模式”,那就等著坐牢吧,你的生意也跟著灰飛煙滅。
華夏又不是沒出過全國首富直接坐牢的先例——就剛剛兩年前發生過好不好(相比於2010年的兩年前。也就是黃廣裕那個判了14年的案子。當年沒進去之前的黃廣裕那真是猖得不行。後來五六年後,王x林發達了,網上就有人披露出當年王給黃廣裕倒茶的照片。)
……
越是懂行的人,越是知道這事兒背後的能量和難度。
所以,古勇將對於這種“引領國家對知識產權灰色地帶解釋尺度、進而對國家正版化政策的節奏施加影響”的事情,那是隻敢心馳神往,而從來沒想過自己可以幹涉。
現在,被馮見雄這麽挑明了一說,他頓時覺得腎上腺素都飆升了。
這可能麽?
太匪夷所思了吧?
可是,如果冷靜下來想一想。
不說別人能不能做到。
馮見雄卻是著實有可能的。
憑良心而論,馮見雄算是國內最牛逼的知識產權法律師麽?
不是。
畢竟,他的主要實踐能力,至今還有一大半是靠上輩子重生前積累的。這輩子無非是上了正軌之後,有更多的機會接國際級的大案,比如反訴蘋果案。可他的實際辦案能力,還是比最頂級的、專心**浸知識產權二三十年、智商也頂級的那一小撮律師,要略遜一點的。
榨幹一切水分,馮見雄打傳統知識產權官司的絕對實力,在國內律師中估計還排不進前10名。
他之所以此前能秒殺杜丘明等人,更多是仗著那些官司是“前所未見”型的、有極大的創新性,從而讓馮見雄的“遠見”金手指得以發揮。
既然馮見雄算不上絕對實力國內第一的律師,那麽,他對傳媒理論、傳媒運營、資本運作的了解,就更不能算國內頂尖了。
可是,如果要問某個人對知識產權法律、傳媒運營、資本運作這三個方麵都很懂,最能產生跨圈創新聯想,那麽毫無疑問,國內再也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和馮見雄比肩。
他贏就贏在“綜合型人才”這一點上。
比他懂法的,不知道這條法在資本、傳媒方麵還有多少榨油空間可以壓榨。
懂資本的人,不知道法律層麵還有多少迂回尺度。
甚至,雙方哪怕坐在一起談,也想不到結合自己的所長。
因為沒有人可以做到馮見雄這麽洞見深遠、融會貫通。
“遂使豎子成名”。
古勇將或許不知道馮見雄重生者的底細,以至於對馮見雄的真正實力還會更加高估一些。
但是,哪怕僅僅隻考慮馮見雄在反訴蘋果案中的表現,看他跟穀歌、eff基金會的大佬談笑風生。
看他引領著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最後的解釋節奏。
看他通過劉教授、通過劉鯤,對國內確權性法條司法解釋的影響,看著能為馮見雄所用的觀點,出現在國w院的《對美人權狀況調查白皮書》中。
這一係列的曆史業績,加上他在,讓古勇將不得不承認:這人在斡旋各方資源,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相關法律解釋方麵,已經是國內第一人了。
至少,是沒有實權,隻靠嘴炮影響的人中的第一人。(那些靠政權和自身官職力量的不算在內。比如,要是拿國家發-改-委的主任來跟馮見雄比,就沒意思了。)
……
“我可以考慮跟你合作。具體的正版化進程路線圖、時間表,你可以先拿一個設想,咱探討探討。
隻要達成共識,在這個時間表的進程中,哪怕n站目前有整改不完善的地方,而且你占我便宜多一些,我都可以暫時不用法律途徑起訴。至於其他比我們的進程表慢的,咱可以共同或者分工起訴他們,把他們搞死。
但是,你要保證你給的時間表被切實執行。如果將來你的推動進度明顯比你許諾的時間表慢了,你n站的整改也跟著拖拖拉拉,那就別怪我公事公辦了——我最多給你半年的誤差期間。”
古勇將在綢繆再三、斟酌辯奪後,終於吐露了這麽一番決策。
他願意跟馮見雄合作。
並且,在法律推進進程方麵,以馮見雄為主導。
優酷也跟著國家產業政策的步調,成為最先一批實現正版化的視頻網站。
當然,這背後肯定也有古勇將的盤算。
他是cfo出身,運營管理網站,本來就不是他的特長。
他最大的特長,就是幫人融資。
優酷這些年來的成功,最主要的因素也在於人家巨虧之下還能融到源源不斷的錢。
而要是全國各大視頻網站都需要正版化的話,巨額的版權購買花費是肯定免不了的。到時候說不定一年就得給tvb這種老牌版權持有方每家數億人民幣的打包費用,把中古懷舊影視都買下來。tvb這樣的老牌版權方還不止一家,而是有好幾家,加起來一年就至少十幾億了。
每年的新劇、新電影,還得繼續花錢買。
這樣一番算下來,隻要國家真的能把法律執行嚴格,確保“到時候還敢大麵積盜的網站徹底打死、經營者坐牢”,那麽,每年可用資金少於30億人民幣的網站,都可以直接關門倒閉了。
小型視頻網站,會被徹底堵死,殺絕(這也是為什麽曆史上到2014年之後,b站也撐不住了,必須賣-身給騰雲)。到時候視頻行業才會進入少數幾家寡頭競爭的格局,讓同行數量大大減少。
古勇將自問他可以做到“每年輕鬆拉到30億以上人民幣的投資”,可別人不一定有這個本事。所以,他是賺的,他可以活下來。
說不定土豆都會爆體而亡,不得不把屍首賣給他呢。(事實上後來土豆也確實爆體而亡了)
“既然古老板那麽敞亮,肯把進程表的草擬權先交給我,我就不客氣了。到時候,如果有什麽意見,我會充分聽取您的意見。”
馮見雄的回應,把古勇將從美滋滋的腦補中拉回現實。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馮見雄把他其實早就擬定好的草稿,先拿了出來。
古勇將稍微掃視了一會兒,微微驚詫:“預計2013年全麵實現國內視頻網站內容的正版化?敦促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釋、屆時將一切‘哪怕沒有貼片廣告、也沒有全站廣告的網絡視頻,也定性為商業目的’?
嘶,這是要一刀切了?以後不管別人怎麽回避,都算商業目的?隻要出現,直接滅殺?”
“就是這個意思。”馮見雄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似乎他說的壓根兒就不算個事兒。
古勇將還是不太敢相信:“那也就是說,隻要我們迅猛砸錢,到兩年半之後,國內就沒人可以侵權放我們買斷的內容了?我一告一個準?”
“正是,你沒有看錯。”馮見雄再次確認。
“這麽說,他自己的錢也夠燒到2013年了?不對,可能是虛張聲勢吧?國內目前某些網頁遊戲的黑錢,確實跟馮見雄有關係,但他能分潤到那麽多?這些產業也不可持久吧?他憑什麽這麽賭?”古勇將內心思忖著,盤算自己和馮見雄的融資能力。
就像下圍棋的人,對著一片棋子,計算自己和敵人各自還剩幾口“氣”。
想清楚之後,古勇將笑著答應:“既然你這麽有信心,這票咱就一起幹了。我古某人說話算話,隻要你整改符合進度、推進法律進程也符合進度,期間我可以跟你保持和平,平穩競爭。”
…………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知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這句話,用人話翻譯一下,大致是什麽個情況呢?
就是說,符合下列條件,就可以白看白聽白玩別人的書/影視/遊戲/音樂,不用給錢。但依然要申明“轉載”,不能連署名權等“其他權利”都侵犯。(讓作者沒錢賺但好歹要賺個名聲)
這條法條,也可以用一個法律術語來概括,那就叫“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可以說,互聯網免費傳播惹來的版權問題,十幾年來都是圍繞著這一條法條做文章的。這是當之無愧的被互聯網公司應用最多的法條。
“合理使用”的情況包括哪些呢?
這就要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以後的內容了。
“為個人學習、研究,而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為介紹、評論……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
“為報道新聞時事而不可避免地引用……”
“為學校課堂教學貨科學研究目的……”
“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而……”
“圖書/檔案/紀念館為保存版本而複製……”
法條很長,這一條足足列了13大類的情況
正是因為有了這一條法條,在網上看到的字幕組和視頻下載資源,才往往會打“本字幕用於教學科研目的,請在下載後2小時內自動刪除”,或者“本視頻用於個人學習、研究目的,請於下載後24小時內刪除,且不得二次轉載”等幌子。
雖然地球人都知道:這些東西人家下載了之後,就是拿去盜版白看的、是不符合“合理使用”的。
但隻要把“著作權法第22條”的一鱗半爪文字,在資源上那麽一貼,似乎就貼上了保護傘,真的變成了“合理使用”,而網站方也有了借口,可以成功套用降智光環來裝傻:
什麽?你說這個資源侵權了?
哎呀真對不起!我審查的時候沒看完,就看了個開頭。我還以為這部《火影忍者》,隻是這個up主自己做的影評視頻呢!沒想到他是原片照搬的呀!哎呀呀太沒節操了!
蛤?你說影評吐槽節目怎麽會有500集這麽多?哎呀我也不知道啊,我們的審核人員不專業的,沒看過動畫片,不知道原版有多少集。
行,我們馬上刪這個資源!而且以後一定請更專業的內容審核人員把關!確保不用“連《火影》影評不該有500集”這種低級問題都看不出來的臨時工!
這樣,網站就沒事兒了——至少在2013年以前,這樣就真沒事兒了。
而且,國家多年來也是縱容和默許這一點的。
畢竟要是好萊塢大片和東瀛動作電影都要付錢,拿得掏多少外匯呢。
《著作權法》自1990年9月7日通過以來,此後20多年的鬥爭、修改曆程中,這“第22條”幾乎就沒怎麽改過。
但是,圍繞著這“第22條”的鬥爭,卻在法律界無時無刻持續博弈。
畢竟,法條隻說了“基於商業目的”而如何如何,就“不屬於合理使用”。
但,什麽叫“商業目的”呢?
這四個字太寬泛了。
傳播資源的經營者直接收錢,那肯定是“商業目的”吧?
可如果不收錢、但是網站上有商業廣告呢?算不算“商業目的”?
又進一步,如果商業廣告都從來沒打過,但就是幫up主吸粉了呢?算不算“商業目的”?
要是連粉都沒吸,但縱容up主一次性發“軟文視頻”呢?算不算“商業目的”?
商業模式的“迂回性”創新,是無窮無盡的。
什麽算“商業目的”的“解釋”,也就需要與時俱進。
誰來解釋?
當然是最高人民-法院來解釋。
同時,因為僅僅隻是“解釋”,而不是修改立法。
所以這事兒最高院可以自己說了算。
連人-大都不用召開,議會表決也不存在。
法釋辦關起門來開個會,討論一下新形勢(當然還得“被傳達”一下國家的最新產業扶植政策導向),就可以拍板了。
全國每年幾千億美元級別的內容產業,合法與非法之間的尺度,就操縱在個座談會上。
可以說,法釋辦關於知識產權法第22條的研究專家們,那真是身價值錢得不得了。
手鬆一鬆,幾千億灰產就白化了。
緊一緊,幾千億灰產就黑化了。
別說是古勇將了。便是李老板、潑尼瑪這種最頂級的互聯網內容大佬,也不得不緊跟法釋辦的開會思想,及時調整自己的戰略部署。
不然,當國家希望向“樂視模式”轉的時候,你不小心轉錯彎兒,轉向了“快播模式”,那就等著坐牢吧,你的生意也跟著灰飛煙滅。
華夏又不是沒出過全國首富直接坐牢的先例——就剛剛兩年前發生過好不好(相比於2010年的兩年前。也就是黃廣裕那個判了14年的案子。當年沒進去之前的黃廣裕那真是猖得不行。後來五六年後,王x林發達了,網上就有人披露出當年王給黃廣裕倒茶的照片。)
……
越是懂行的人,越是知道這事兒背後的能量和難度。
所以,古勇將對於這種“引領國家對知識產權灰色地帶解釋尺度、進而對國家正版化政策的節奏施加影響”的事情,那是隻敢心馳神往,而從來沒想過自己可以幹涉。
現在,被馮見雄這麽挑明了一說,他頓時覺得腎上腺素都飆升了。
這可能麽?
太匪夷所思了吧?
可是,如果冷靜下來想一想。
不說別人能不能做到。
馮見雄卻是著實有可能的。
憑良心而論,馮見雄算是國內最牛逼的知識產權法律師麽?
不是。
畢竟,他的主要實踐能力,至今還有一大半是靠上輩子重生前積累的。這輩子無非是上了正軌之後,有更多的機會接國際級的大案,比如反訴蘋果案。可他的實際辦案能力,還是比最頂級的、專心**浸知識產權二三十年、智商也頂級的那一小撮律師,要略遜一點的。
榨幹一切水分,馮見雄打傳統知識產權官司的絕對實力,在國內律師中估計還排不進前10名。
他之所以此前能秒殺杜丘明等人,更多是仗著那些官司是“前所未見”型的、有極大的創新性,從而讓馮見雄的“遠見”金手指得以發揮。
既然馮見雄算不上絕對實力國內第一的律師,那麽,他對傳媒理論、傳媒運營、資本運作的了解,就更不能算國內頂尖了。
可是,如果要問某個人對知識產權法律、傳媒運營、資本運作這三個方麵都很懂,最能產生跨圈創新聯想,那麽毫無疑問,國內再也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和馮見雄比肩。
他贏就贏在“綜合型人才”這一點上。
比他懂法的,不知道這條法在資本、傳媒方麵還有多少榨油空間可以壓榨。
懂資本的人,不知道法律層麵還有多少迂回尺度。
甚至,雙方哪怕坐在一起談,也想不到結合自己的所長。
因為沒有人可以做到馮見雄這麽洞見深遠、融會貫通。
“遂使豎子成名”。
古勇將或許不知道馮見雄重生者的底細,以至於對馮見雄的真正實力還會更加高估一些。
但是,哪怕僅僅隻考慮馮見雄在反訴蘋果案中的表現,看他跟穀歌、eff基金會的大佬談笑風生。
看他引領著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最後的解釋節奏。
看他通過劉教授、通過劉鯤,對國內確權性法條司法解釋的影響,看著能為馮見雄所用的觀點,出現在國w院的《對美人權狀況調查白皮書》中。
這一係列的曆史業績,加上他在,讓古勇將不得不承認:這人在斡旋各方資源,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相關法律解釋方麵,已經是國內第一人了。
至少,是沒有實權,隻靠嘴炮影響的人中的第一人。(那些靠政權和自身官職力量的不算在內。比如,要是拿國家發-改-委的主任來跟馮見雄比,就沒意思了。)
……
“我可以考慮跟你合作。具體的正版化進程路線圖、時間表,你可以先拿一個設想,咱探討探討。
隻要達成共識,在這個時間表的進程中,哪怕n站目前有整改不完善的地方,而且你占我便宜多一些,我都可以暫時不用法律途徑起訴。至於其他比我們的進程表慢的,咱可以共同或者分工起訴他們,把他們搞死。
但是,你要保證你給的時間表被切實執行。如果將來你的推動進度明顯比你許諾的時間表慢了,你n站的整改也跟著拖拖拉拉,那就別怪我公事公辦了——我最多給你半年的誤差期間。”
古勇將在綢繆再三、斟酌辯奪後,終於吐露了這麽一番決策。
他願意跟馮見雄合作。
並且,在法律推進進程方麵,以馮見雄為主導。
優酷也跟著國家產業政策的步調,成為最先一批實現正版化的視頻網站。
當然,這背後肯定也有古勇將的盤算。
他是cfo出身,運營管理網站,本來就不是他的特長。
他最大的特長,就是幫人融資。
優酷這些年來的成功,最主要的因素也在於人家巨虧之下還能融到源源不斷的錢。
而要是全國各大視頻網站都需要正版化的話,巨額的版權購買花費是肯定免不了的。到時候說不定一年就得給tvb這種老牌版權持有方每家數億人民幣的打包費用,把中古懷舊影視都買下來。tvb這樣的老牌版權方還不止一家,而是有好幾家,加起來一年就至少十幾億了。
每年的新劇、新電影,還得繼續花錢買。
這樣一番算下來,隻要國家真的能把法律執行嚴格,確保“到時候還敢大麵積盜的網站徹底打死、經營者坐牢”,那麽,每年可用資金少於30億人民幣的網站,都可以直接關門倒閉了。
小型視頻網站,會被徹底堵死,殺絕(這也是為什麽曆史上到2014年之後,b站也撐不住了,必須賣-身給騰雲)。到時候視頻行業才會進入少數幾家寡頭競爭的格局,讓同行數量大大減少。
古勇將自問他可以做到“每年輕鬆拉到30億以上人民幣的投資”,可別人不一定有這個本事。所以,他是賺的,他可以活下來。
說不定土豆都會爆體而亡,不得不把屍首賣給他呢。(事實上後來土豆也確實爆體而亡了)
“既然古老板那麽敞亮,肯把進程表的草擬權先交給我,我就不客氣了。到時候,如果有什麽意見,我會充分聽取您的意見。”
馮見雄的回應,把古勇將從美滋滋的腦補中拉回現實。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馮見雄把他其實早就擬定好的草稿,先拿了出來。
古勇將稍微掃視了一會兒,微微驚詫:“預計2013年全麵實現國內視頻網站內容的正版化?敦促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釋、屆時將一切‘哪怕沒有貼片廣告、也沒有全站廣告的網絡視頻,也定性為商業目的’?
嘶,這是要一刀切了?以後不管別人怎麽回避,都算商業目的?隻要出現,直接滅殺?”
“就是這個意思。”馮見雄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似乎他說的壓根兒就不算個事兒。
古勇將還是不太敢相信:“那也就是說,隻要我們迅猛砸錢,到兩年半之後,國內就沒人可以侵權放我們買斷的內容了?我一告一個準?”
“正是,你沒有看錯。”馮見雄再次確認。
“這麽說,他自己的錢也夠燒到2013年了?不對,可能是虛張聲勢吧?國內目前某些網頁遊戲的黑錢,確實跟馮見雄有關係,但他能分潤到那麽多?這些產業也不可持久吧?他憑什麽這麽賭?”古勇將內心思忖著,盤算自己和馮見雄的融資能力。
就像下圍棋的人,對著一片棋子,計算自己和敵人各自還剩幾口“氣”。
想清楚之後,古勇將笑著答應:“既然你這麽有信心,這票咱就一起幹了。我古某人說話算話,隻要你整改符合進度、推進法律進程也符合進度,期間我可以跟你保持和平,平穩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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