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單刀赴會
十月底的一天,京城,中關村附近,古勇將的別墅。
馮見雄一臉和煦的笑意,下了車就跟古勇將寒暄握手,看在外人眼裏還以為這兩人真是生意夥伴呢。
其實吧,兩人也能算是鄰居了。
因為馮見雄在頤和園附近也是有個別墅的麽,兩年前就買了。
如今馮見雄每每進京辦事,都可以在自家別墅下榻。不過平時別墅倒是經常空著,或者隻有長期需要進京辦事的丁理慧借住一陣(丁理慧需要跑央視,跑各種節目審查的“總局”。不然奇葩說那麽奇葩的節目,也不能保證一直不被和諧。)
這一次,他也是提前一天從錢塘飛到京城,在自家別墅住了一夜,才來拜訪“老鄰居”的。
跟他一起來的,還有周天音。畢竟周天音才是名義上的n站ceo,即使今天的談判她沒多少要說的,也得露個麵才顯得正式。
“古總,幸會幸會。7月份見過一次,後麵就久疏拜會了。”
“哪裏哪裏,是我慚愧才是,這不前陣子太熱了,出國了,去澳洲參加了一些國際會議——南半球涼快麽。”
雙方沒營養地客套了一番,誰也不會點破“你肯定是覺得時機不夠好,所以不想見我吧”這種煞風景的話。
雙方分賓主坐定,古勇將也讓女仆上了咖啡。
馮見雄抿了一口,進入正題。
“古老板,咱明人不說暗話,今天我的來意你也明白,n站付費會員300萬,已經超過你了。不管你服不服,我們現在是一個級別的對手。
當然,我手上的資源把柄更多,打官司吃虧,這是事實。但我也相信,你不會優先選擇打官司來遏製我的——我馮某人在法律界的名聲,相信你的律師團也不會樂意多碰的。”
“話不能這麽說,打官司也是看手頭幹貨的,你口才再好,能耐再大,也翻不過鐵證。”古勇將不卑不亢地提醒了一句,或許是因為他不了解馮見雄的具體對策,想先敲打敲打。
馮見雄微微一笑,並不著急:“您誤會我了,我當然不是說我能顛倒是非——我是說,我有更好的辦法,讓我們合作共贏,一起瓜分市場。”
古勇將也不示弱,傲然笑著說:“你憑什麽跟我瓜分市場?你用戶質量確實高,這點我是沒想到。但你的資金,一直不如我充裕,將來頁不會。”
用戶轉化率的差距之大,古勇將此前是真沒想到。
至少,沒想到會差這麽多倍——原先,他覺得最多高一倍也就差不多了
直到n站公布第三季度財報時,有了第一手的資料他才徹底醒來,有了第一手的資料。
馮見雄這雞賊的家夥,保密工作做的太好了。
麵對古勇將的傲然,馮見雄也完全不以為意。
他輕描淡寫地點出:“在一個快速增長的市場中,暫時的用戶量和數據領先,都是沒有價值的——如果一塊蛋糕,目前隻有桔子那麽大;而誰都可以預見到,幾年內它會漲到西瓜那麽大。
這時候,你在桔子時代究竟是占半個桔子、還是四分之一個桔子,有意義麽?完全沒有意義。等蛋糕變得西瓜那麽大的時候,四分之一個桔子的原始差距,已經微不足道了。”
這時候,雙方比的就是誰的商業模式正確,誰的長久獲客效率更高。
2010年,國內上網看視頻的人還不到2億(n站和優酷的用戶是有重合的,並不是選邊站隊的格局。在線視頻業務跟社交網絡的很大不同,就在於沒有排他性),未來還有七八倍的增長空間。
眼下你比我多5000萬,很值得驕傲麽?
“數據當然不能代表一切,但是如果脫離數據空談,就成了賣ppt的了。”古勇將不著行跡地懟了一句。
不過,從措辭裏也可以看出,這個角度的交鋒,大家暫且打住了。
“說點有建設性的吧,我敢來跟你說瓜分市場,當然是有備而來。”馮見雄恰到好處地捕捉到了對方語氣中息事寧人的一麵,及時轉移了話題,
“我們相互之間,列一個對等的‘內容侵權改進時間表’。約定在幾年之內實現網站內容的全麵正版化。在這個期間之內,即使侵權沒有徹底消滅,但隻要範圍控製在進度表之內,我們就約定互不起訴/發函。
另外,我們可以聯手起來,對於其他不接受這個時間表的同行,則嚴厲進行司法追究,並且斡旋有關部門的力量聯合撲殺。你看怎麽樣。”
古勇將眉頭微微一皺,反應了好一會兒,才徹底搞清楚馮見雄的本意。
古勇將的生意能夠做到這麽大,當然也是一個實用主義者。
純理想主義者早就撲街了。
所以,他也知道,“正版化工作”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
如果有個時間表,約定一些諸如以下的條件:
“一年內,把侵權範圍縮小到國產電影必須下檔後才在網上放出資源。”
“兩年內,國產電影不許在網上出現侵權資源,無論過期多久都得問製片方買版權。進口電影必須下檔後才有侵權資源。”
“三年內,綜藝節目必須有授權。”
“五年內,連tvb中古劇都必須買版權才能放。”
那麽,肯定是有利於行業規範的。
而且,對於這個約定的製定和主導者,肯定是有莫大的利益的。
因為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經營特征,定義哪些東西先非法,哪些東西後非法。
可這裏的問題就出來了。
馮見雄憑什麽這麽大口氣,說自己能主導這事兒呢?
古勇將知道對方在法律界能耐不小,可這些認識依然不足以支撐他相信這一切。
馮見雄也不急,便循序漸進地說服,先從“天下大勢”說起。
“09年開始,內需不振,國家對電影產業的扶持和正版化法律支撐,已經很明顯了。現在每年電影市場的營收增長都在50%以上,這個數據已經夠可怕了。看到內容產業對gdp數據的長期拉動前景,國家這幾年的產業政策收緊,古老板應該也是有目共睹的。”
中國並不是不保護知識產權,隻是在市麵上大部分知識產權都是洋人創造的的時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說到底,還是利益驅動。
要是哪天市麵上值錢的、能不看就不舒服斯基的內容;
或者繞不過去、不用就會被卡脖子的專利;
這些東西統統是中國人和中國企業占主流的時候。
政府傻了才會不保護呢。
文化產業早些年的荒漠,無非是國家覺得“這破產業有個逼好保護的,傻嗶老百姓這點弱智鑒賞能力,還不是隻會為美國大片的特技鏡頭掏錢,算了,不保護了~”
這個道理太她嗎粗俗了,所以古勇將聽一句就懂。
然而,馮見雄的說辭顯然不僅僅是這些。
他立刻補上了另一個高屋建瓴的視角。
“我們國家是世紀初加入wto的,到2016年,就滿15周年了。根據wto當初的談判條款,在剛進入的前15年,歐美都承認我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但期滿之後,要轉為市場經濟國家待遇。
這裏麵的法律細節,我想古老板你不會有興趣的。我大致說人話好了——在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時期,我國可以指望‘普惠原則’解決很多問題。但是到了市場經濟國家待遇時期,‘普惠原則’就沒那麽吃得開了,要講究‘對等原則’,講究reciprocal。”
馮見雄在這兒特地說了一個英語詞,這當然不是因為他要拽洋屁,而是這地方必須這麽說才能讓人聽懂。
事實上,以古勇將早年的留美學曆,跟馮見雄說英文當然是沒有問題的。
“reciprocal”這個詞,在wto語境中,嚴格來說必須翻譯為“對等原則”。
wto條款原文中,描述“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原詞,是“reutual-advantages”(對等,及互利)
而描述“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原詞,才是“mutual-bes”(互惠/普惠)
馮見雄說英語,就是在強調這裏麵的區別。
雖然,中國的司法英語翻譯一直比較渣,所以十幾年來都沒意識到這裏麵的差異。
不信的看官,也可以當場求證:哪怕到了2018年,去網上打開百度翻譯,甚至穀歌翻譯,選英翻中,無論哪家,把“reciprocal”輸進去,照樣翻成“互惠”,看不出和“mutual-bes”有什麽區別。
可是在英語裏,這是大有區別的。
就像精深法律之道的人,都知道siderration這個詞,在描述大陸法係和英美法係國家的司法時,必須一邊翻成“合意”(比如翻譯德國法的時候,遇到這個詞要翻成“合意”),一邊翻成“對價”(翻譯美國法時,這個詞要翻成“對價”)
“mutual-bes”普惠原則,講究的是“大家在國際貿易中互有好處,總量權衡差不多,就可以坐下來談,交換配額,對等關稅,如何如何”……
具體細節太繁瑣,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理解:好比2015年之前,中國每次被美國控訴知識產權保護不利時,商務部的人都拿:你看,你們美國的玉米、大豆又滯銷了,波音飛機也在空客的競爭中沒什麽優勢。
我們承諾不在豆油領域反轉基因,玉米也多買你點兒,你用這個條件去說服deep-south七州的參議院們,在表決是放過我們的知識產權問題。然後,我們的國營航空公司動用行政引導,多買波音不買空客,這事兒就過去了。
在中國被認為是“非市場經濟國家”時,這一招是常年可用的,一直要用15年。
可是,一旦時間過了,中國被認定已經要轉為市場經濟國家了,沒有“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這個保護傘後(“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是好的,是一種有待,可以確保你不太規範的時候也不被國際處罰,可以交“保護費”通融)事情就沒那麽簡單了。
“reciprocal”,也就是對等原則,講究的是“你在這個市場領域做到了哪一步,那我也要做到哪一步,大家才能互相自由貿易”。
所以,理論上從2016年開始,中國再想跟歐美玩“雖然我侵犯了你的知識產權,但是我承諾多買你的大豆、玉米,飛機,在金錢上補償你”就行不通了。
這時候,美國可以說:你看,你們中國的石油市場是壟斷的,隻允許三桶油經營。所以,三桶油的經濟實力如此壯大,是國企補貼和壟斷的結果。因此美國政府可以否決有三桶油資金背景的公司,來收購美資石油公司、布局美國頁岩氣產業。
你看,你們中國的電信領域是準入限製的,隻有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所以,你們的網絡側通訊設備供應商,華為,中興,都不屬於純粹的市場經濟主體,肯定是有政策扶持、稅收補貼、國企補貼、國家訂單支撐……等等“不當優勢”的。
而美國電信市場是開放準入的,哪怕最大的at&t也如何如何……所以,美國的思科(現在已經死了)、摩托羅拉並沒有得到政府訂單的保護。因此華為中興進入美國市場就有種種違背了“reciprocal對等”原則的問題。
(注:這跟最近的中興案子沒關係,最近的中興案是因為2016年時違反了禁令承諾,對伊朗出口了使用高通芯片的中興產品。而美國商務部們和高通的出口合同上,當年是寫過“使用這種芯片技術的轉加工產品,不得賣到某些獨裁/被美國製裁的國家”,中興也承諾了的,所以這事確實是中興違約。
但是,這次中興之所以可以博同情,是因為他們覺得“一事不二罰”,2016年事發後他們已經交了7億美元罰金,承認這事兒是錯的。唐納德這次再來罰,理由是“中興沒有按承諾處罰當年作出對伊朗銷售違禁品決定的當事人”,而中興認為這隻是“管理疏忽”,應該給他們再次交罰款、認錯的機會,而不該直接“禁售”。
不過,從這個案子也可以看出,中興當初的違背禁售令事件,是發生在2016年年初——這正好是中國對美由“加入wto前15年的非市場經濟待遇國家”轉向“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時間節點上。
事實上,對伊朗這種極權國家賣美國禁賣高科技產品的事情,其實中興一直有在做,都做了十幾年了。隻是,中國還套著“非市場經濟國家”的保護傘時,這種事情做完後隻要交點罰款、然後國家商務部出麵買點大豆、波音飛機就能搞定了。而“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沒了之後,靠大豆和飛機去為電信企業的違法買單的途徑就堵死了)。
一言以蔽之,“對等”原則下,不允許跨行業算總價的py交易,而必須是每個行業雙方的市場化程度完全一樣,才能不設任何限製地自由外貿。
隻要你在某個行業開放程度不如另一國,另一國就能以“你在這個行業還不夠市場經濟”為理由,製裁這個行業的國際貿易。
馮見雄說了這麽多,無非是給古勇將敲敲警鍾:國家也不傻,知道這一點。所以,在“侵犯知識產權”這個問題上“與國際不接軌”這種事情,最多做到2015年。
如果2015年之後還跟現在這麽亂,那中國的整個出口外貿就別想混了。
“同時,這些東西也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要想在所有領域都做到全麵保護,那麽有些容易試點的、管理容易的行業,肯定會先於國家總進度早兩三年實現全麵正版化。
2015年全行業正版化,影視資源方麵實現2013年全麵正版化,難道不應該麽?”
(注:網文沒有全麵正版化,主要是因為網文這個行業幾乎隻有中國有,所以不保護也不存在國際貿易和“市場經濟地位不對等”的問題。除非哪一天曰本人美國人也開始在網上寫網文賺錢,並且被中國人侵權了,被外交和商務部交涉了,那估計國家也得重視這個問題。)
馮見雄說著說著,於無聲處拋出一個重磅設想。
古勇將終於有些意動。
“國家真會有這麽大決心?”
“當然,”終於輪到馮見雄傲然了,“而且,這事兒我可以推動,把控節奏。”
古勇將一陣不信:“開玩笑,我知道你在司法領域很有能量。不過這種大事,涉及到立法,是要仁大開會解決的,你能斡旋到多少人?你連全國仁大代表都不是吧!人家潑尼瑪好歹還是個代表呢。”
“不,這事兒沒你想的那麽複雜,不需要勞動立法機構,光靠司法機構就能解決了——我們需要的不是一部新的《著作權法》,而隻是對著作權法的第22條進行重新解釋。隻要商務部/文化部達成共識,然後跟最高院法釋辦的人打個招呼,開個座談會,這事兒就成了。”
“著作權法第22條……哦,你是說那條關於‘版權的合理使用’的條款吧?”古勇將思索了一會兒,居然還能想起來。
也虧他一個不學法的人,都能記住這一條,實在是多年行業**浸所致。
畢竟,在中國搞任何文化內容產業的人,可以說一輩子都是在和這一條博弈,看怎麽打擦邊球。
十月底的一天,京城,中關村附近,古勇將的別墅。
馮見雄一臉和煦的笑意,下了車就跟古勇將寒暄握手,看在外人眼裏還以為這兩人真是生意夥伴呢。
其實吧,兩人也能算是鄰居了。
因為馮見雄在頤和園附近也是有個別墅的麽,兩年前就買了。
如今馮見雄每每進京辦事,都可以在自家別墅下榻。不過平時別墅倒是經常空著,或者隻有長期需要進京辦事的丁理慧借住一陣(丁理慧需要跑央視,跑各種節目審查的“總局”。不然奇葩說那麽奇葩的節目,也不能保證一直不被和諧。)
這一次,他也是提前一天從錢塘飛到京城,在自家別墅住了一夜,才來拜訪“老鄰居”的。
跟他一起來的,還有周天音。畢竟周天音才是名義上的n站ceo,即使今天的談判她沒多少要說的,也得露個麵才顯得正式。
“古總,幸會幸會。7月份見過一次,後麵就久疏拜會了。”
“哪裏哪裏,是我慚愧才是,這不前陣子太熱了,出國了,去澳洲參加了一些國際會議——南半球涼快麽。”
雙方沒營養地客套了一番,誰也不會點破“你肯定是覺得時機不夠好,所以不想見我吧”這種煞風景的話。
雙方分賓主坐定,古勇將也讓女仆上了咖啡。
馮見雄抿了一口,進入正題。
“古老板,咱明人不說暗話,今天我的來意你也明白,n站付費會員300萬,已經超過你了。不管你服不服,我們現在是一個級別的對手。
當然,我手上的資源把柄更多,打官司吃虧,這是事實。但我也相信,你不會優先選擇打官司來遏製我的——我馮某人在法律界的名聲,相信你的律師團也不會樂意多碰的。”
“話不能這麽說,打官司也是看手頭幹貨的,你口才再好,能耐再大,也翻不過鐵證。”古勇將不卑不亢地提醒了一句,或許是因為他不了解馮見雄的具體對策,想先敲打敲打。
馮見雄微微一笑,並不著急:“您誤會我了,我當然不是說我能顛倒是非——我是說,我有更好的辦法,讓我們合作共贏,一起瓜分市場。”
古勇將也不示弱,傲然笑著說:“你憑什麽跟我瓜分市場?你用戶質量確實高,這點我是沒想到。但你的資金,一直不如我充裕,將來頁不會。”
用戶轉化率的差距之大,古勇將此前是真沒想到。
至少,沒想到會差這麽多倍——原先,他覺得最多高一倍也就差不多了
直到n站公布第三季度財報時,有了第一手的資料他才徹底醒來,有了第一手的資料。
馮見雄這雞賊的家夥,保密工作做的太好了。
麵對古勇將的傲然,馮見雄也完全不以為意。
他輕描淡寫地點出:“在一個快速增長的市場中,暫時的用戶量和數據領先,都是沒有價值的——如果一塊蛋糕,目前隻有桔子那麽大;而誰都可以預見到,幾年內它會漲到西瓜那麽大。
這時候,你在桔子時代究竟是占半個桔子、還是四分之一個桔子,有意義麽?完全沒有意義。等蛋糕變得西瓜那麽大的時候,四分之一個桔子的原始差距,已經微不足道了。”
這時候,雙方比的就是誰的商業模式正確,誰的長久獲客效率更高。
2010年,國內上網看視頻的人還不到2億(n站和優酷的用戶是有重合的,並不是選邊站隊的格局。在線視頻業務跟社交網絡的很大不同,就在於沒有排他性),未來還有七八倍的增長空間。
眼下你比我多5000萬,很值得驕傲麽?
“數據當然不能代表一切,但是如果脫離數據空談,就成了賣ppt的了。”古勇將不著行跡地懟了一句。
不過,從措辭裏也可以看出,這個角度的交鋒,大家暫且打住了。
“說點有建設性的吧,我敢來跟你說瓜分市場,當然是有備而來。”馮見雄恰到好處地捕捉到了對方語氣中息事寧人的一麵,及時轉移了話題,
“我們相互之間,列一個對等的‘內容侵權改進時間表’。約定在幾年之內實現網站內容的全麵正版化。在這個期間之內,即使侵權沒有徹底消滅,但隻要範圍控製在進度表之內,我們就約定互不起訴/發函。
另外,我們可以聯手起來,對於其他不接受這個時間表的同行,則嚴厲進行司法追究,並且斡旋有關部門的力量聯合撲殺。你看怎麽樣。”
古勇將眉頭微微一皺,反應了好一會兒,才徹底搞清楚馮見雄的本意。
古勇將的生意能夠做到這麽大,當然也是一個實用主義者。
純理想主義者早就撲街了。
所以,他也知道,“正版化工作”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
如果有個時間表,約定一些諸如以下的條件:
“一年內,把侵權範圍縮小到國產電影必須下檔後才在網上放出資源。”
“兩年內,國產電影不許在網上出現侵權資源,無論過期多久都得問製片方買版權。進口電影必須下檔後才有侵權資源。”
“三年內,綜藝節目必須有授權。”
“五年內,連tvb中古劇都必須買版權才能放。”
那麽,肯定是有利於行業規範的。
而且,對於這個約定的製定和主導者,肯定是有莫大的利益的。
因為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經營特征,定義哪些東西先非法,哪些東西後非法。
可這裏的問題就出來了。
馮見雄憑什麽這麽大口氣,說自己能主導這事兒呢?
古勇將知道對方在法律界能耐不小,可這些認識依然不足以支撐他相信這一切。
馮見雄也不急,便循序漸進地說服,先從“天下大勢”說起。
“09年開始,內需不振,國家對電影產業的扶持和正版化法律支撐,已經很明顯了。現在每年電影市場的營收增長都在50%以上,這個數據已經夠可怕了。看到內容產業對gdp數據的長期拉動前景,國家這幾年的產業政策收緊,古老板應該也是有目共睹的。”
中國並不是不保護知識產權,隻是在市麵上大部分知識產權都是洋人創造的的時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說到底,還是利益驅動。
要是哪天市麵上值錢的、能不看就不舒服斯基的內容;
或者繞不過去、不用就會被卡脖子的專利;
這些東西統統是中國人和中國企業占主流的時候。
政府傻了才會不保護呢。
文化產業早些年的荒漠,無非是國家覺得“這破產業有個逼好保護的,傻嗶老百姓這點弱智鑒賞能力,還不是隻會為美國大片的特技鏡頭掏錢,算了,不保護了~”
這個道理太她嗎粗俗了,所以古勇將聽一句就懂。
然而,馮見雄的說辭顯然不僅僅是這些。
他立刻補上了另一個高屋建瓴的視角。
“我們國家是世紀初加入wto的,到2016年,就滿15周年了。根據wto當初的談判條款,在剛進入的前15年,歐美都承認我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但期滿之後,要轉為市場經濟國家待遇。
這裏麵的法律細節,我想古老板你不會有興趣的。我大致說人話好了——在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時期,我國可以指望‘普惠原則’解決很多問題。但是到了市場經濟國家待遇時期,‘普惠原則’就沒那麽吃得開了,要講究‘對等原則’,講究reciprocal。”
馮見雄在這兒特地說了一個英語詞,這當然不是因為他要拽洋屁,而是這地方必須這麽說才能讓人聽懂。
事實上,以古勇將早年的留美學曆,跟馮見雄說英文當然是沒有問題的。
“reciprocal”這個詞,在wto語境中,嚴格來說必須翻譯為“對等原則”。
wto條款原文中,描述“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原詞,是“reutual-advantages”(對等,及互利)
而描述“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原詞,才是“mutual-bes”(互惠/普惠)
馮見雄說英語,就是在強調這裏麵的區別。
雖然,中國的司法英語翻譯一直比較渣,所以十幾年來都沒意識到這裏麵的差異。
不信的看官,也可以當場求證:哪怕到了2018年,去網上打開百度翻譯,甚至穀歌翻譯,選英翻中,無論哪家,把“reciprocal”輸進去,照樣翻成“互惠”,看不出和“mutual-bes”有什麽區別。
可是在英語裏,這是大有區別的。
就像精深法律之道的人,都知道siderration這個詞,在描述大陸法係和英美法係國家的司法時,必須一邊翻成“合意”(比如翻譯德國法的時候,遇到這個詞要翻成“合意”),一邊翻成“對價”(翻譯美國法時,這個詞要翻成“對價”)
“mutual-bes”普惠原則,講究的是“大家在國際貿易中互有好處,總量權衡差不多,就可以坐下來談,交換配額,對等關稅,如何如何”……
具體細節太繁瑣,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理解:好比2015年之前,中國每次被美國控訴知識產權保護不利時,商務部的人都拿:你看,你們美國的玉米、大豆又滯銷了,波音飛機也在空客的競爭中沒什麽優勢。
我們承諾不在豆油領域反轉基因,玉米也多買你點兒,你用這個條件去說服deep-south七州的參議院們,在表決是放過我們的知識產權問題。然後,我們的國營航空公司動用行政引導,多買波音不買空客,這事兒就過去了。
在中國被認為是“非市場經濟國家”時,這一招是常年可用的,一直要用15年。
可是,一旦時間過了,中國被認定已經要轉為市場經濟國家了,沒有“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這個保護傘後(“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是好的,是一種有待,可以確保你不太規範的時候也不被國際處罰,可以交“保護費”通融)事情就沒那麽簡單了。
“reciprocal”,也就是對等原則,講究的是“你在這個市場領域做到了哪一步,那我也要做到哪一步,大家才能互相自由貿易”。
所以,理論上從2016年開始,中國再想跟歐美玩“雖然我侵犯了你的知識產權,但是我承諾多買你的大豆、玉米,飛機,在金錢上補償你”就行不通了。
這時候,美國可以說:你看,你們中國的石油市場是壟斷的,隻允許三桶油經營。所以,三桶油的經濟實力如此壯大,是國企補貼和壟斷的結果。因此美國政府可以否決有三桶油資金背景的公司,來收購美資石油公司、布局美國頁岩氣產業。
你看,你們中國的電信領域是準入限製的,隻有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所以,你們的網絡側通訊設備供應商,華為,中興,都不屬於純粹的市場經濟主體,肯定是有政策扶持、稅收補貼、國企補貼、國家訂單支撐……等等“不當優勢”的。
而美國電信市場是開放準入的,哪怕最大的at&t也如何如何……所以,美國的思科(現在已經死了)、摩托羅拉並沒有得到政府訂單的保護。因此華為中興進入美國市場就有種種違背了“reciprocal對等”原則的問題。
(注:這跟最近的中興案子沒關係,最近的中興案是因為2016年時違反了禁令承諾,對伊朗出口了使用高通芯片的中興產品。而美國商務部們和高通的出口合同上,當年是寫過“使用這種芯片技術的轉加工產品,不得賣到某些獨裁/被美國製裁的國家”,中興也承諾了的,所以這事確實是中興違約。
但是,這次中興之所以可以博同情,是因為他們覺得“一事不二罰”,2016年事發後他們已經交了7億美元罰金,承認這事兒是錯的。唐納德這次再來罰,理由是“中興沒有按承諾處罰當年作出對伊朗銷售違禁品決定的當事人”,而中興認為這隻是“管理疏忽”,應該給他們再次交罰款、認錯的機會,而不該直接“禁售”。
不過,從這個案子也可以看出,中興當初的違背禁售令事件,是發生在2016年年初——這正好是中國對美由“加入wto前15年的非市場經濟待遇國家”轉向“市場經濟國家待遇”的時間節點上。
事實上,對伊朗這種極權國家賣美國禁賣高科技產品的事情,其實中興一直有在做,都做了十幾年了。隻是,中國還套著“非市場經濟國家”的保護傘時,這種事情做完後隻要交點罰款、然後國家商務部出麵買點大豆、波音飛機就能搞定了。而“非市場經濟國家待遇”沒了之後,靠大豆和飛機去為電信企業的違法買單的途徑就堵死了)。
一言以蔽之,“對等”原則下,不允許跨行業算總價的py交易,而必須是每個行業雙方的市場化程度完全一樣,才能不設任何限製地自由外貿。
隻要你在某個行業開放程度不如另一國,另一國就能以“你在這個行業還不夠市場經濟”為理由,製裁這個行業的國際貿易。
馮見雄說了這麽多,無非是給古勇將敲敲警鍾:國家也不傻,知道這一點。所以,在“侵犯知識產權”這個問題上“與國際不接軌”這種事情,最多做到2015年。
如果2015年之後還跟現在這麽亂,那中國的整個出口外貿就別想混了。
“同時,這些東西也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要想在所有領域都做到全麵保護,那麽有些容易試點的、管理容易的行業,肯定會先於國家總進度早兩三年實現全麵正版化。
2015年全行業正版化,影視資源方麵實現2013年全麵正版化,難道不應該麽?”
(注:網文沒有全麵正版化,主要是因為網文這個行業幾乎隻有中國有,所以不保護也不存在國際貿易和“市場經濟地位不對等”的問題。除非哪一天曰本人美國人也開始在網上寫網文賺錢,並且被中國人侵權了,被外交和商務部交涉了,那估計國家也得重視這個問題。)
馮見雄說著說著,於無聲處拋出一個重磅設想。
古勇將終於有些意動。
“國家真會有這麽大決心?”
“當然,”終於輪到馮見雄傲然了,“而且,這事兒我可以推動,把控節奏。”
古勇將一陣不信:“開玩笑,我知道你在司法領域很有能量。不過這種大事,涉及到立法,是要仁大開會解決的,你能斡旋到多少人?你連全國仁大代表都不是吧!人家潑尼瑪好歹還是個代表呢。”
“不,這事兒沒你想的那麽複雜,不需要勞動立法機構,光靠司法機構就能解決了——我們需要的不是一部新的《著作權法》,而隻是對著作權法的第22條進行重新解釋。隻要商務部/文化部達成共識,然後跟最高院法釋辦的人打個招呼,開個座談會,這事兒就成了。”
“著作權法第22條……哦,你是說那條關於‘版權的合理使用’的條款吧?”古勇將思索了一會兒,居然還能想起來。
也虧他一個不學法的人,都能記住這一條,實在是多年行業**浸所致。
畢竟,在中國搞任何文化內容產業的人,可以說一輩子都是在和這一條博弈,看怎麽打擦邊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