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楓的發言,與會人員是感到有些難以理解的。
機關裏有很多潛規則,關於批評和自我批評就是一條。
輪到表揚的時候,所有的人都會爭著發言,踴躍程度和參加人數成正比,多個朋友多條路嘛,幫別人一言,改天別人也自然也會投桃報李;相反,遇到需要批評的時候,人們便會覺得很為難,不說不好,說重了也不好,除非是勢不兩立,誰也不願意得罪人。
今天,許楓並沒有人強迫他,他為什麽要跳出來說這樣的話呢?看來,這兩個小夥子並沒有表麵上那麽友好,患難之中可以見真情,關鍵時期也能看出來仇恨啊,許楓今天是準備置藍煜星於死地了。
和大家對他的樂觀估計不同,許楓說完以後立刻就後悔了。
本來,今天的做法並沒有什麽錯,在關鍵的時候給藍煜星致命一刀,這個機會他一直在尋找,在等待,沒想到會來得這麽快,這才幾天,就給自己逮著這麽一個千載難逢的良機。
爸爸告訴過他,十三室和藍煜星有點瓜葛,但給他的隻是一個公平的機會,不會偏袒,這一次,即使是傳到十三室那兒,人家也會認為是他活該吧,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哈哈。
可惜,自己又一次被即將到來的勝利衝昏了頭腦,世事如棋果然不假,真的和下棋一樣,在自己以為勝券在握忙著將軍的時候,卻忘記了防守,忘記了自己在這件事上也是有責任的,而且責任很重,現在到好,人家的車馬炮已經衝到自的家門口了,許楓的腸子都悔青了。
果然,林清雅沒有給許楓任何的緩衝時間,接口便問:“你為什麽要說楊鷹將麵臨的是破產的絕望?”林清雅維護藍煜星的表現在大家眼裏就顯得正常多了。
因為,她本人就是這個案件的第一責任人,出了這樣的事情,對藍煜星來說,固然是一場災難,但作為領導,她也是要負責任的,一個年輕的下派幹部,一上任就出了這麽大的紕漏,對她以後的發展必將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正所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她這樣做很正常。
知情的人還想到另外一層,藍煜星在昨天才剛剛被定為是林清雅的跟班秘書,正所謂打狗也要看主人,秘書和駕駛員是領導身邊最親近的人,既然定給她了,就是她的人了,她怎麽批評和處理都行,但別人如果沒有經過領導的同意就動這個秘書或駕駛員,那就是對領導本人的不尊重。
不過,這個任命畢竟到現在也就是兩天不到,也不至於太冒犯她吧,而且,嚴重的後果擺在這裏,沒人負責是不行的,常委們隻能認為林清雅是女同誌愛麵子、小心眼,並沒有多想。
果然,麵對林清雅的質詢,許楓頓時語塞,漲得滿臉通紅,半晌說不出話來。
還好,他總算有點急智,很快找到了最佳的應對方式:“林書記剛才問的,也正是我需要檢討的。
在楊鷹自殺事件中,我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訊問楊鷹期間,我說了不該說的話,告訴他,無論他說與不說,他的房地產開發都進行不下去了,這肯定會讓他破產,這才使他徹底的絕望。
可以說,我的失誤,也是導致楊鷹自殺的重要原因。”
既然話已經說出來了,許楓也就沒有了壓力,反而表達得更加流暢:“在這件事上,我很欽佩藍煜星同誌敢於負責的態度,也很感謝他出於同科之誼對我的保護,但是,我應當對自己的良心負責,如果不把事實的真相話說出來,讓藍煜星獨自承擔這個責任,我會感到終身愧疚;還有,出於對自己的黨性負責,我也應該向組織如實反映情況,實事求是地還事實以本來麵目。
在此,我請求組織給我處分。”
這一番話,差點把林清雅的肺給氣炸了。
他不但說的冠冕堂皇,標榜自已的所謂的良心和黨性,而且顛倒黑白,把自己落井下石的行為說成是分擔藍煜星的責任,並且還在話語裏暗示藍煜星殉私情、無原則,對組織上隱瞞同事的過失。
此時,她態度非常明確,必須揭穿許楓的這個小把戲,必須讓他承擔責任。
剛才,許楓的話依然是有保留的,他說他的失誤是導致楊鷹自殺的重要原因,就是在說,不是主要原因,不應該負主要責任。
事實上,如果楊鷹是自殺,那麽,許楓的話是他自殺的唯一原因,而藍煜星的失職隻是導致了他的自殺成功。
如果能夠推翻這是一起自殺事件的認定最好,那麽藍煜星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不能,雖然藍煜星不可能徹底免責,但也要努力讓大家看清許楓的錯誤性質,兩個人承擔責任總比一個人強,隻要能夠避免藍煜星被開除,也就基本成功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此時,藍煜星也在專注地看著許楓表演,感覺又可氣又好笑,他甚至有點為許楓惋惜,如果換成是自己,就會把今天的兩次發言換個秩序來說,效果不知道會有多好。
既能夠達到目的,又能顯示出自己的正直無私。
可惜啊,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坐在這裏的哪一位不是飽經世故的行家裏手啊,這點小把戲還看不出來?即便他這次有成功的可能,估計以後在機關也不大好混了,虛偽的本質一旦暴露,即使對別人表示真誠,也沒人肯信,這就叫損人不利已。
這種事情,藍煜星是不屑做的。
奇怪的是,偏偏有人好像真的看不出來,這就是紀委書記馮德明。
他還沒等林清雅繼續開口,便說:“許楓同誌說的很好,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紀檢監察幹部,必須對組織負責,必須對自己的黨性負責。
既然許楓同誌有責任,他就應該主動說清楚,主動承擔。
當然,許楓同誌的失誤主要是由於工作經驗不夠豐富,還需要加強學習鍛煉,而且,他能夠主動坦白,認錯態度很好。
為此,我建議,參照對林清雅、袁小剛兩位同誌處理意見,在書記辦公的意見中加上一條,擬對許楓同誌預以通報批評,並在紀委機關全體人員會議上公開檢討。
以上意見,提請常委等會一並表決。”
大家心理有數了,馮德明明顯是在護著許楓啊。
可他是一把手,既然表態了,誰也都不方便再說什麽,而且,最後的結果還要說是集體研究決定的。
這就是表態的學問,集體研究問題的時候,先表態和後表態是效果是大不相同的。
如果有不同意見,先說出來的人不會有任何包袱,而持反對意見的人就要慎重考慮,特別在一把手主動表態的情況下,因為,這種反對意見的表達,不僅針對問題本身,也要針對表態者個人,這種撕開臉皮的情況,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誰都不會去做的。
看來,藍煜星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看到這樣的局麵,藍煜星暗想,真的壞事了,沒想到馮德明會護著許楓……
機關裏有很多潛規則,關於批評和自我批評就是一條。
輪到表揚的時候,所有的人都會爭著發言,踴躍程度和參加人數成正比,多個朋友多條路嘛,幫別人一言,改天別人也自然也會投桃報李;相反,遇到需要批評的時候,人們便會覺得很為難,不說不好,說重了也不好,除非是勢不兩立,誰也不願意得罪人。
今天,許楓並沒有人強迫他,他為什麽要跳出來說這樣的話呢?看來,這兩個小夥子並沒有表麵上那麽友好,患難之中可以見真情,關鍵時期也能看出來仇恨啊,許楓今天是準備置藍煜星於死地了。
和大家對他的樂觀估計不同,許楓說完以後立刻就後悔了。
本來,今天的做法並沒有什麽錯,在關鍵的時候給藍煜星致命一刀,這個機會他一直在尋找,在等待,沒想到會來得這麽快,這才幾天,就給自己逮著這麽一個千載難逢的良機。
爸爸告訴過他,十三室和藍煜星有點瓜葛,但給他的隻是一個公平的機會,不會偏袒,這一次,即使是傳到十三室那兒,人家也會認為是他活該吧,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哈哈。
可惜,自己又一次被即將到來的勝利衝昏了頭腦,世事如棋果然不假,真的和下棋一樣,在自己以為勝券在握忙著將軍的時候,卻忘記了防守,忘記了自己在這件事上也是有責任的,而且責任很重,現在到好,人家的車馬炮已經衝到自的家門口了,許楓的腸子都悔青了。
果然,林清雅沒有給許楓任何的緩衝時間,接口便問:“你為什麽要說楊鷹將麵臨的是破產的絕望?”林清雅維護藍煜星的表現在大家眼裏就顯得正常多了。
因為,她本人就是這個案件的第一責任人,出了這樣的事情,對藍煜星來說,固然是一場災難,但作為領導,她也是要負責任的,一個年輕的下派幹部,一上任就出了這麽大的紕漏,對她以後的發展必將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正所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她這樣做很正常。
知情的人還想到另外一層,藍煜星在昨天才剛剛被定為是林清雅的跟班秘書,正所謂打狗也要看主人,秘書和駕駛員是領導身邊最親近的人,既然定給她了,就是她的人了,她怎麽批評和處理都行,但別人如果沒有經過領導的同意就動這個秘書或駕駛員,那就是對領導本人的不尊重。
不過,這個任命畢竟到現在也就是兩天不到,也不至於太冒犯她吧,而且,嚴重的後果擺在這裏,沒人負責是不行的,常委們隻能認為林清雅是女同誌愛麵子、小心眼,並沒有多想。
果然,麵對林清雅的質詢,許楓頓時語塞,漲得滿臉通紅,半晌說不出話來。
還好,他總算有點急智,很快找到了最佳的應對方式:“林書記剛才問的,也正是我需要檢討的。
在楊鷹自殺事件中,我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訊問楊鷹期間,我說了不該說的話,告訴他,無論他說與不說,他的房地產開發都進行不下去了,這肯定會讓他破產,這才使他徹底的絕望。
可以說,我的失誤,也是導致楊鷹自殺的重要原因。”
既然話已經說出來了,許楓也就沒有了壓力,反而表達得更加流暢:“在這件事上,我很欽佩藍煜星同誌敢於負責的態度,也很感謝他出於同科之誼對我的保護,但是,我應當對自己的良心負責,如果不把事實的真相話說出來,讓藍煜星獨自承擔這個責任,我會感到終身愧疚;還有,出於對自己的黨性負責,我也應該向組織如實反映情況,實事求是地還事實以本來麵目。
在此,我請求組織給我處分。”
這一番話,差點把林清雅的肺給氣炸了。
他不但說的冠冕堂皇,標榜自已的所謂的良心和黨性,而且顛倒黑白,把自己落井下石的行為說成是分擔藍煜星的責任,並且還在話語裏暗示藍煜星殉私情、無原則,對組織上隱瞞同事的過失。
此時,她態度非常明確,必須揭穿許楓的這個小把戲,必須讓他承擔責任。
剛才,許楓的話依然是有保留的,他說他的失誤是導致楊鷹自殺的重要原因,就是在說,不是主要原因,不應該負主要責任。
事實上,如果楊鷹是自殺,那麽,許楓的話是他自殺的唯一原因,而藍煜星的失職隻是導致了他的自殺成功。
如果能夠推翻這是一起自殺事件的認定最好,那麽藍煜星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不能,雖然藍煜星不可能徹底免責,但也要努力讓大家看清許楓的錯誤性質,兩個人承擔責任總比一個人強,隻要能夠避免藍煜星被開除,也就基本成功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此時,藍煜星也在專注地看著許楓表演,感覺又可氣又好笑,他甚至有點為許楓惋惜,如果換成是自己,就會把今天的兩次發言換個秩序來說,效果不知道會有多好。
既能夠達到目的,又能顯示出自己的正直無私。
可惜啊,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坐在這裏的哪一位不是飽經世故的行家裏手啊,這點小把戲還看不出來?即便他這次有成功的可能,估計以後在機關也不大好混了,虛偽的本質一旦暴露,即使對別人表示真誠,也沒人肯信,這就叫損人不利已。
這種事情,藍煜星是不屑做的。
奇怪的是,偏偏有人好像真的看不出來,這就是紀委書記馮德明。
他還沒等林清雅繼續開口,便說:“許楓同誌說的很好,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紀檢監察幹部,必須對組織負責,必須對自己的黨性負責。
既然許楓同誌有責任,他就應該主動說清楚,主動承擔。
當然,許楓同誌的失誤主要是由於工作經驗不夠豐富,還需要加強學習鍛煉,而且,他能夠主動坦白,認錯態度很好。
為此,我建議,參照對林清雅、袁小剛兩位同誌處理意見,在書記辦公的意見中加上一條,擬對許楓同誌預以通報批評,並在紀委機關全體人員會議上公開檢討。
以上意見,提請常委等會一並表決。”
大家心理有數了,馮德明明顯是在護著許楓啊。
可他是一把手,既然表態了,誰也都不方便再說什麽,而且,最後的結果還要說是集體研究決定的。
這就是表態的學問,集體研究問題的時候,先表態和後表態是效果是大不相同的。
如果有不同意見,先說出來的人不會有任何包袱,而持反對意見的人就要慎重考慮,特別在一把手主動表態的情況下,因為,這種反對意見的表達,不僅針對問題本身,也要針對表態者個人,這種撕開臉皮的情況,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誰都不會去做的。
看來,藍煜星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看到這樣的局麵,藍煜星暗想,真的壞事了,沒想到馮德明會護著許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