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官與分居的妻子在臥室裏發生了爭執之後離開了,回來後卻發現自己的妻子已經倒在了血泊之中。警官聲稱這是自殺,而調查人員認為這是一起謀殺。是自殺還是謀殺?警方將如何斷案?真相大白的那天是否能還警官一個清白?


    痛失愛妻


    美國的新墨西哥州西北部是一片荒涼的地區,那裏環境比較偏僻。佛明頓在這片荒涼的地區就顯得十分突出,因為它是少有的幾座綠色城市之一。由於人口稀少,這個城市的街道顯得比較安靜,交通問題通常都有摩托交警來處理。


    鮑爾·達恩是一名摩托交警,他十分喜歡自己的工作。他常常自豪地對別人說,他在生活中熱衷於兩個角色,那就是做一名摩托交警和做一個好父親。他認為他的孩子和工作給他帶來了很多快樂和意想不到的收獲,和孩子在一起他可以體會到一種幸福和滿足,而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他可以從中得到像數學推理一樣的樂趣。柯立夫·奧勒姆警官和鮑爾是同事,也是好朋友,他目睹了鮑爾對待工作的認真態度和對待孩子的關愛,因此他常常向別人誇獎鮑爾是一名優秀的摩托交警,和一名好父親,還開玩笑地說天底下沒有比鮑爾更好的男人了。


    不過,對於鮑爾來說,生活中也有讓他煩惱的地方,那就是他無法很好地處理和妻子之間的關係。鮑爾的妻子,莫尼卡·桑切斯曾經也是一位十分溫柔,善良的女人,而且在鮑爾看來,她是鮑爾一生中見到的最漂亮的女人。最初,他們的感情十分要好,但是自從有了孩子之後,他們的婚姻生活逐漸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心情鬱悶的鮑爾在一次醉酒後,與另一個女人發生了關係,不幸的是,這件事被莫尼卡知道了。於是,莫妮卡以鮑爾和其他女人有染為由,與鮑爾分居了。


    一個星期天的清晨,正值柯立夫·奧勒姆在警隊值班。但是就在剛剛上班後的幾分鍾,他接到了警局打來的電話,說鮑爾家中發生了槍殺案。剛聽到這個消失時,柯立夫·奧勒姆驚了一跳,手中的水杯差點掉在了地上。也沒有來得及仔細詢問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柯立夫·奧勒姆便立刻扔下手中的水杯,叫上同事以最快的速度往鮑爾家中趕去。當他們到達鮑爾家時,柯立夫·奧勒姆看到了那副讓他終生難以忘記的景象:莫尼卡躺在血泊之中,子彈射穿了她的腹部,鮮血正往外流,在她身旁扔著一把槍,還有看上去驚慌悲痛的鮑爾。鮑爾正在給莫尼卡做心髒捶擊,他的身上也沾滿了鮮血。莫尼卡立即被送往醫院,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在還未到達醫院,莫妮卡就停止了呼吸,醫生宣布了死亡原因為腹部中彈。看著悲痛萬分的鮑爾,柯立夫·奧勒姆想不出什麽可以安慰他的話,隻是用力抱了抱他,然後拍著他的肩膀說,要振作。


    尋找證據


    在將孩子們送到父母家中後,鮑爾主動去了警局,向警方講述了整件事情的經過。鮑爾說當天早上他到餐廳是準備和女兒一起吃早餐的,因為他答應了女兒和她們吃完早餐後去購物的。但是,當他進去的時候,莫尼卡也在。他正要坐下來吃早餐時,莫尼卡叫住了他,說有幾句話要和他說,於是,他們就到了客廳。在客廳裏,莫尼卡對他說,她打算起訴鮑爾,鮑爾有點不太明白,就問她起訴什麽。莫尼卡說,她要控告他毆打她。鮑爾說,這是在冤枉他,於是,兩人就為此爭吵了起來。後來,一氣之下,莫尼卡急匆匆地穿過客廳,沿著走廊,奔向臥室。鮑爾覺得莫名其妙,於是打算追到莫尼卡的臥室去問問究竟怎麽回事,但是當他剛到門口時,就聽見了槍聲。他隨即推開了門,看見妻子已經倒下了,身旁扔著一把槍。鮑爾立刻打電話報了警。


    雖然鮑爾一再聲明妻子的死是自殺,但是調查人員仍然需要對臥室裏可能留下的法學證據進行分析,以便確定鮑爾說的是不是真相。鮑爾是隸屬佛明頓的警官,因此莫尼卡的案件被移交到另一部門——新墨西哥州警察局進行審理。


    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把槍也被帶回了警局,調查人員沒有在槍上發現任何對破案有價值的指紋。他們從牆壁裏取出了一顆射入其中的子彈,以備後用。


    在莫尼卡的汽車裏,調查人員發現了一份有關家庭暴力的上訴表格。從表上的記錄來看,在死亡的前一天,莫尼卡曾到警察總局對她身體上留下的傷痕進行了拍照,她說這是在家中遭到鮑爾的毒打造成的。在照片上可以看到,她的臉上有一處傷,大腿的內側,以及腿部其他多個部位也都有傷痕。警方懷疑,莫尼卡可能準備借此起訴,使鮑爾失去工作。


    當調查人員在研究了當時的記錄之後發現,當天為莫尼卡的傷痕進行拍照時,警察違反了一般的程序。一位證人說,是一名男警官單獨為莫尼卡拍照的,而當時辦公室裏一片漆黑。房間隻有一名男警與莫尼卡兩個人,而且花了大約十分鍾的時間進行拍照。這十分鍾內,房間裏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很值得懷疑。因此,莫尼卡的這份上訴表很難作為證據來證明鮑爾與莫尼卡的死有關。


    在為莫尼卡驗屍的過程中,法醫指出,莫尼卡身上的兩處傷口,均是由槍擊造成的。從現場帶回來的那把槍並不是一般的來複槍,而是一把可以同時發射數發子彈的霰彈槍。九發子彈同時被裝在一個四等分的塑料母彈裏,在母彈被射出槍口後,裏麵的子彈就會散開呈分散狀交叉射擊出去的。法醫發現母彈在進入莫尼卡的身體之前就已經散開,這意味著槍口離莫尼卡的身體大約有一到三英尺遠。那把槍的槍口到扳機的長度是29英寸,如果槍口離莫尼卡的腹部有12到24英寸的話,她的手臂隻有在比實際長兩倍的情況下才能扣動扳機。法醫認為,這與鮑爾所說的自殺是相互矛盾的。


    於是,警方正式將鮑爾列為了最大嫌疑人,並再次對鮑爾進行了審訊。在審訊中,鮑爾堅決否認殺害了自己的妻子,他認為妻子的死屬於自殺。為了證實自己沒有說謊,鮑爾主動要求啟用測謊儀。結果,測謊儀顯示鮑爾並沒有說謊。但是鑒於刑事證據,鮑爾還是被控告涉嫌謀殺並被逮捕。因為曾經是警官,所以鮑爾被單獨關在監獄的隔間中。


    等待審判


    警察局開始對鮑爾提起控訴,鮑爾找來了他的朋友——威可特·提特斯來為自己辯護。有意思的是,提特斯曾經是莫尼卡葬禮上的一個抬棺者,而且他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選擇自己。他知道莫尼卡家有強烈的家族觀念,隻會挑選自己家族的成員做抬棺者,而提特斯發現除了自己以外,還有幾個也不是他們家裏的人。提特斯感到這是莫尼卡在某個時間親自選定的,但又不能確定。莫尼卡又怎麽能夠在死後選擇抬棺者呢·提特斯懷疑莫尼卡留下了自殺遺言,但是她的家人沒有出示給辯護方。


    在審判前的聽證會上,提特斯問起莫尼卡是否留有自殺遺書。莫尼卡的父親說在家中的檔案室裏是有一封信。他說莫尼卡在死前大約一個月,把那封信交給了家族中的一名成員,在信中她指定了葬禮上的抬棺者,以及她的遺產繼承人。她在信中還提到了自己的女兒:“我現在才明白生活是多麽的不公平,大部分時間都是非常殘酷的。請告訴我的女兒我很愛她們,我知道她們是不幸的。為此我很抱歉,我不可能再去照顧她們了。”


    公訴人說莫尼卡的臨終遺言並沒有顯示有關自殺的信息,因此,基於刑事證據,公訴人拒絕放棄審理此案。最終,將由陪審團來判定莫尼卡的死亡究竟是自殺還是謀殺。


    在審判前的準備中,鮑爾·達恩的辯護組聘用了有20年刑事經驗的私人調查員達烏·普來佛對案發現場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槍中射出的子彈在穿過莫尼卡的身體後,又穿過灰泥板,最後彈在牆壁和木地板上。達烏·普來佛把2乘以4範圍內的留在磚上的痕跡作了排列,然後把它們形成一條直線。這條線顯示,三條線都是從底部發出的,實際上有大約一英尺進入床本身。


    為了取得更詳細的彈路測試結果,普來佛與尼爾森·威爾赤取得聯係,後者曾經是新墨西哥州犯罪實驗室的前任首席武器調查官。在屍檢照片的檢查中,威爾赤注意到在莫尼卡傷口附近以及傷口裏麵都有一種叫做“格雷克斯”的物質,這種白色緩衝物質會為槍彈提供保護,防止它們在高壓射出後出現變形。在大約兩英尺外,也就是公訴人所說的鮑爾持槍站立的地方,威爾赤把用布包好的膠狀物放入槍管進行測試,結果“格雷克斯”覆蓋了物體的外部。但實際上,在莫尼卡衣服外部的射入口處並沒有發現這種粉末,而在衣服內部,前後都有大量的混有血跡的“格雷克斯”。而且,“格雷克斯”大部分都已進入傷口,在外麵則沒有。這一發現讓威爾赤相信槍口不是在兩英尺外,而是貼著莫尼卡的腹部射擊的。


    一名有著軍旅生涯的外科專家及槍傷專家——馬丁·弗可勒醫生,也對屍檢照片進行了分析。調查專家在莫尼卡身上發現了兩處花瓣狀印記,因此,在他們看來,這就是在兩英尺外射擊的證明。但弗可勒醫生說如果槍擊是在兩英尺外的話,四個花瓣狀印記都會清晰可見,而且會相互垂直,但是第二個花瓣狀子彈印記在應該出現的地方並沒有明顯的勾勒出來。鮑爾的辯護專家關於槍是緊貼著莫尼卡腹部發射的說法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但是,辯護專家仍然需要證明鮑爾·達恩沒有扣動扳機。


    莫尼卡的家人堅持在開庭審理案件前,鮑爾必須被關在監獄裏,不能保釋。他也不能同他的女兒見麵,同時還要解除他的警察職務。此時,鮑爾已經在監獄裏呆了幾個月了,除了等待審判的結果,他什麽也不能做,而且還要承受來自各方麵的壓力。因此,鮑爾暗自決定,如果他被判有罪的話,他寧願自殺也不過那種非人的牢獄生活。


    現場重塑


    在法庭上,公訴人提出了關於鮑爾是在兩英尺外射殺莫尼卡,並且當時他們兩個都是站著的說法,辯護方則提出了一個與之完全不同的說法。在法庭上,鮑爾的辯護團還用床和牆重新模擬布置了莫尼卡的房間,打算再現當時的情景。


    與此同時,尼爾森·威爾赤負責向陪審團演示,從磚牆開始,威爾赤分別在灰泥板,莫尼卡後背,傷口射入處,以及槍口等各方向作了演示,子彈經過的路線與公訴方的說法有明顯出入。惟一能使那些路線連起來的就是辯護方所陳述的觀點,即莫尼卡是坐在床上,同時把霰彈槍托靠在床上發射的,這與鮑爾前麵的供詞是一致的。


    辯護方還用一個同莫尼卡體形相當的人體模型演示表明,莫尼卡隻要前傾就能扣動扳機。演示結果表明槍是上下翻轉過來的,而且是指向上方,這種情況證明了,實際上鮑爾不可能扣動扳機。尼爾森·威爾赤堅信鮑爾是清白無辜的,並向他的同行做了保證,他說如果在這個案子上他犯有錯誤的話,就再也不做此類工作了。鮑爾的第一任妻子和女友也在法庭上為鮑爾作證,證明他從來沒有濫用家庭暴力的行為。


    陪審團最終相信了辯護方的說法,並在幾分鍾內做出了裁決,宣布鮑爾無罪釋放。


    訴訟一方對案發現場的錯誤分析和判斷,幾乎導致鮑爾的下半生在監獄中度過。但是一份完整的刑事考證最終讓他重獲自由。鮑爾擁抱著他的女兒,離開了法庭。


    雖然審判結束了,但是有一些問題依然存在,那就是莫尼卡為什麽會自殺?許多人認為她不能承受鮑爾的移情別戀,但事實上,莫尼卡自己也不忠實。因為醫療紀錄顯示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莫尼卡曾經有過墮胎紀錄,可鮑爾已做了輸精管切除手術。案件發生之前,莫尼卡身上的傷痕究竟是怎麽造成的至今仍然是個謎,而且她留下的遺書引出了更多的問題。


    被宣告無罪之後,鮑爾·達恩並沒有繼續回警察局工作,而是在一家燃料公司做了一名領班。他說這一案件改變了他一直堅信的理念,作為一名警察,他過去認為關在監獄裏的人都是犯人,但是現在他明白了,有時候法律也會出錯。


    知識鏈接:


    刑事證據的審查,是指司法人員對於已經收集到的各種證據材料,進行分析研究,審查判斷,鑒別真偽,以確定各個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並對整個案件事實作出合乎實際的結論。一般情況下,刑事證據的審查應當包括以下三個步驟:1.單獨審查。單獨審查是對每個證據材料分別審查,即單獨地審查判斷每個證據材料的來源、內容及其與案件事實的聯係,看其是否真實可靠,看其有多大的證明價值。2.比對審查。比對審查是對案件中證明同一案件事實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證據材料的比較和對照,看其內容和反映的情況是否一致,看其能否合理地共同證明該案件事實。3.綜合審查。綜合審查是對案件中所有證據材料的綜合分析和研究,看其內容和反映的情況是否協調一致,能否相互印證和吻合,能否確實充分地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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