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借刀殺人


    早在回來的路上,淩雲就想好了,弄這麽多人回來,肯定不能讓他們白吃白喝。最少得把本錢撈回來,至於賺頭,是越多越好。


    休息了一上午,下午與趙雲舉行了隆重的結拜儀式。趙雲比淩雲小一歲,是二弟。報年齡的時候是趙雲先報的,就算趙雲比淩雲大,那也是弟弟。淩雲怎麽報,自己說了算,總之要比趙雲大。


    隨後,淩雲安排人手製作軍旗,他現在已是名副其實的太守,是該打出旗號的時候了。隻是現在的情況有些戲劇『性』,一個上穀郡的太守卻在漁陽郡打著上穀的旗號。淩雲也管不了那麽多,總之有了正式名分辦什麽事都方便。


    接下來,淩雲安排秦濤派人到各地發布招攬賢才,招募士兵的消息。聽說淩雲要招募賢才,秦濤當時向他舉薦一人。此人是他同鄉,姓田名豫字國讓,現年二十一歲,也是居住在漁陽郡雍奴縣。這田豫雖然年少,卻胸懷大誌,熟讀兵書,有勇有謀。以前曾在劉備處呆了一段時間,因家中老母年事已高,故回鄉奉養。秦濤與他略帶親戚關係,對他頗為了解。


    聽到秦濤舉薦,淩雲立即詢問智能管理,沒想到智能管理居然告訴他有此人的資料。淩雲一聽心中大喜,他也曾問過秦濤、申鵬等人的資料,可惜智能管理都查不到。沒想到這個田豫居然能載入史書,看來肯定不簡單。


    再一詢問,智能管理說查此人詳細資料隻須一千虛擬幣。這價格比劉虞公孫瓚便宜了許多,淩雲痛快地把他的資料給調了出來。


    細讀之下,淩雲更是歡喜,此人還真了得,曾在公孫讚帳下建有大功,後投靠曹『操』。北卻鮮卑,東破孫吳,最高官至並州刺史,可謂是一生功績斐然。當然這些都是以後的事,現在的田豫尚未出仕。在劉備處也隻是寄居,並未參與政事。劉備對他青眼有加,可是他根本沒有替劉備賣命的意思。


    了解了這些情況,淩雲琢磨了一陣,決定暫時先不找他。他家中尚有老母,無論如何都不能出來,若現在去,再把事情弄夾生了反倒不好。隻是淩雲把這個人記在了心裏,並且有了攻打雍奴縣的心思。


    次日下午,劉虞那邊終於有了消息。他派齊周前來求見淩雲,商談善後事宜。


    事情都在那兒擺著,淩雲一口咬定死的那些人都是他的手下,讓齊周看著辦。可能事先劉虞給了他商談的底線,齊周至多給一名死去的軍士賠償一金。


    當時淩雲就惱了,叫來護衛,要把齊周帶來的二百隨從全都給砍了,然後給他二百金。


    齊周自然不肯,淩雲當即提出一名軍士賠償五十金。這個加碼實在高得離譜,所需總額對劉虞來說也不是小數目,齊周無論如何都不敢做主。


    而後齊周提出鮮於銀那邊死了近千人,這事怎麽算?


    淩雲說,你們是去打獵的,戰鬥力不行被獵物反擊了,你還想怎麽樣?難道要獵物給你償命?


    齊周說不過淩雲,又不同意他的條件,因此雙方的商談陷入僵局。淩雲把這事放了下來,進而商談第二件事。這兩天,鮮於銀的兩千軍士在他這兒又吃又喝的,得把飯錢給付了。


    算來算去又算出了一筆天文數字,齊周根本沒信淩雲的,雙方把鮮於銀叫來一對質,齊周傻眼了。


    對於此事,鮮於銀也是有苦說不出。昨日淩雲走後,就有人給鮮於銀的軍士送去了飯菜。這次的分量足,管夠吃,軍士一個個肚子吃的溜圓。沒過兩個小時,又有人把飯菜送來,依然是管夠吃。那些軍士剛吃飽不久,如何還能吃下多少。基本上吃了一些就吃不動了。飯菜撤下去之後不到兩個小時,又送來一撥,還是管夠吃。


    鮮於銀一看不好,這麽多飯,人家給送來,肯定都得算在他的身上。原來以為是按最開始的那個份量給送五次,誰知道現在是管夠吃。這待遇倒挺好,可是管夠吃的話就不用送五次了。


    他就讓人找淩雲,想讓少送兩次。可是找淩雲挺費勁,不是出去巡視了,就是公務繁忙,再就是找不著。如此一直找到今天,今天的飯菜又送了四次,軍士是一次比一次吃得少,大多數飯菜都剩下了。


    淩雲可不管你吃了多少,他按照給兩千人吃飽一次的耗糧量再乘以五來算糧食的數量,價格按先前與齊周商談的糧價計算。


    實際上,淩雲根本沒做那麽多飯,把上次吃剩的拿走,簡單處理一下,下次做點新飯蓋在上麵端回去,誰都發現不了。


    送飯的次數是淩雲和鮮於銀定的,鮮於銀自然不能抵賴。


    但齊周根本不敢做主,結果這件事的商談又陷入了僵局。齊周不拿出辦法,淩雲就不放人。鮮於銀這幫人回不去就得繼續吃淩雲的,那樣的話,要賠的糧食會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


    要知道這幫軍士在劉虞軍中可都是喝粥,在這兒全是吃的幹飯,軍士倒得了便宜,可劉虞就遭罪了。


    如此一來,齊周又不敢把事情說死。他擔心淩雲一怒之下和他躲貓貓,到哪都找不著,鮮於銀等人在他這兒若住個一年半載,那還了得。


    於是齊周試探『性』地壓價,結果淩雲還真給口子,雙方再次進行了商談。


    經過討價還價,最後淩雲做出讓步,五百軍士與糧食合並賠償,以鮮於銀的三千戰馬外加兩千金的總價進行賠償。


    齊周還想再壓,結果淩雲一豎眼睛,齊周不敢吱聲了。這個價碼還算可以接受,主要是戰馬都在淩雲的掌握中,人家要是硬不給你,你也沒辦法。萬一人家再一發怒,連人帶馬都給吞下,損失則會更大。


    戰馬的事不用說,早被淩雲給養了起來。那兩千金,齊周隻拿出了一半,這次來,劉虞的最高賠償上線隻限於一千金。誰知道又出了糧食的問題,馬賠上了,一千金搭上了,又倒欠人家一千金。


    剩下一千金,齊周要寫張字據。淩雲擺擺手拒絕了,他說,我還信不過子元嗎?何必弄得那麽斤斤計較的。


    齊周憋氣帶窩火,帶著鮮於銀等人回轉俊靡。


    回去之後,把這事向劉虞一稟告,他被氣得差點吐血。但細一想,齊周做的也沒『毛』病,虧點就虧點了,總算一次把帳給結了。要不然的話,賠償用度還在長腿,會越來越多。眼下對付公孫瓚已經很吃力,若把淩雲得罪了,日子會更不好過,而且還指望著從人家那兒買糧食呢。


    雖然這樣想,但他實在感覺有點窩囊,這個虧吃的太沒麵子。


    當下他擊鼓升帳,與一眾屬下議事。


    商議來商議去,許多人對淩雲有些不滿,其中意見最大的就是公孫紀。先前公孫紀接到公孫瓚的密令,讓他尋找一切機會挑起劉虞與淩雲之間的矛盾。


    剛好他借著這個機會排遣淩雲的不是,從淩雲占領四縣,到『射』殺他們的人馬,再到惡意索要賠償。


    他這一挑撥,還真把劉虞的火氣給挑了起來,便讓屬下給出出主意。


    因為將漁陽郡與漁陽縣混淆一事,從事鮮於輔曾被劉虞一頓斥責。齊周回來稟報的時候,他也在場,齊周把經過說了一遍,他也叫不準當時是怎麽說的。更鬧心的是,當時他沒把隨從帶進太守府,而淩雲那邊的確有幾名護衛。


    他也就覺得是自己說錯了,想到淩雲的贈糧之恩,鮮於輔主張采用拉攏的策略,提議讓劉虞將女兒許給淩雲,兩家變做一家。


    齊周便說這事他提過,似乎淩雲沒這個心思。鮮於輔便主張再試一試。


    公孫紀見他們要是把這事說成了,公孫瓚的事就要弄砸了。於是他分析淩雲現在的做法,說淩雲占領四縣,蓄意收買民心,很有野心,必須及早限製他的發展。


    而且他還給劉虞獻上了一個借刀殺人之計,讓劉虞聯係烏桓進攻淩雲所占的縣城。一旦有縣城被破,則淩雲先前所做的一切都將付之東流,什麽鼓勵耕種,保護百姓都成了空話。這樣的話,淩雲在百姓中的威望就會大打折扣,以後就不會輕易相信他了。


    若烏桓兵敗,至少也能耗掉淩雲的一些兵力,讓他暫時無法迅速發展。就算烏桓敗了,那也是淩雲和烏桓之間的事,跟劉虞什麽關係都沒有。


    劉虞不知道公孫紀的本意,一聽之下大為高興,讚揚了他一番,便準備實施此計。


    齊周與鮮於輔等人紛紛勸阻,說他們借用烏桓兵馬一事必然不會密不透風,想必淩雲也會知曉。若他們兩下打了起來,淩雲必然會聯想到劉虞。


    公孫紀固守他的計策,辯解說烏桓人馬在對抗公孫瓚的時候都換上了幽州軍服。若他們進攻淩雲,則讓他們穿上原來的服裝,如此淩雲即便懷疑也無真憑實據。


    齊周等人又找了一些理由阻止。


    劉虞覺得兩邊都有道理,於是決定兩邊的策略都用,雙管齊下,一邊拉,一邊打。


    而後,他讓鮮於輔去準備聯親之事,讓公孫紀去找烏桓主將閻柔商談出兵一事,準備讓烏桓人給淩雲點顏『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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