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淵,大清早便來尋我,是寫書遇到什麽問題了?”
陶大郎現身。
平日他和孟川除了討論話本小說之外,幾乎沒有什麽多餘的交集。
“我已經把你想要的誌異雜文寫好了。”
孟川淡淡說了句。
“哦?”
陶大郎正親自給他倒茶,突然驚訝道:“寫好了?這麽快?”
言語間,熱水溢出杯子,連忙回神,這時已有小廝拿起一塊抹布走過來。
他揮了揮手,示意無恙,不耐煩道:“你們也曾見過孟郎君,怎麽連杯茶都不給人家倒?平時教給你們的待客之道呢?”
“東家,是我們疏忽了。”
“下不為例!”
...
見到這一幕,孟川笑了笑,以前也沒見你這般招待我啊!
頓了頓,直言道:“好了,我不渴,還是說正事吧。”
一樁小事,若非陶謙提及,他根本就不會注意。
“好,說正事,子淵,你真將稿子寫好了?以往讓你寫篇稿子,可至少都得十天半個月,甚至更久,這次怎麽這麽快?”
陶謙不由懷疑起稿子的質量。
“你被關進牢裏的這段時間,我曾外出取材,結識了一位老儒生,聽他說了不少的奇聞異事,令我茅塞頓開,所以寫書自然就快些了。”
孟川先是將‘煞鬼篇’的稿子遞給對方,至於‘聶小倩’,則不用這麽急。
凡事要留一手,好坐地起價。
陶謙可是個奸商。
他接過稿子,認真審查。
隻是看了第一句話,便由衷的點頭稱讚道:“子淵,看來你確實改變不少,終於嚐試著寫通俗話本了。”
此前,他讓孟川寫的稿子,都是晦澀難懂的文言文,故事情節也不行,可現在寫成了通俗話本,一些細節以及故事的邏輯性,都能得到良好的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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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於讓平凡老百姓看不下去了。
“稱不上改變,隻是寫書這事,總得要經曆成長才行。”
在孟川眼裏看來,前身的寫作手法,極為幼稚,明明寫書多年了,可是一些新手常見的問題,他還是犯個不停。
比如,為了襯托出自己的文采,通篇采用文言文的寫作方式,還濫用詞語堆砌,讓人根本看不下去。
小說,最重要的是故事情節。
當然,這也是他寫了多年網文,才悟出的一個粗淺道理。
若用文言文寫作,也不是不可以,但最起碼,得將故事寫出來,人家祖師爺蒲鬆齡寫的就是文言文,就很有故事感,邏輯也不差,所以《聊齋誌異》這部作品,得以大火,流芳百世。
但是有些人不僅連故事都寫不出來,甚至為了讓自己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文學性’,還濫用詞匯堆砌,一些地方,根本就是詞不達意。
當然,更有甚者,為了讓自己的小說看起來‘高大上’,不會用文言文,還偏用,這就導致全篇陷入了不文不白的尷尬境地,這是一部小說作品最大的忌諱。
孟川盡量避免這些新手容易犯的問題,直接將自己的作品定義為通俗話本,換句話說,就是生前寫給人看的,不是死後讓人拿來懷念的。
前世一些作家,做不到改變,執拗的性格使其無法迎合市場,還偏說編輯不識才,讀者文化水平太低,看不懂自己的著作...都是寫文字拿來賣錢的,說這麽高尚作甚?
這豈不就是當了婊子還想立牌坊?
真要是一心隻求文學性,就別靠書賺錢,想靠寫書賺錢,就放下身段,多去學習。
這是孟川總結的經驗。
無論前世今生,他都認為,真正的有才之士,是不會被埋沒的,當然,除了那些自詡不凡的‘天命作家’,這種人一向偏執的認為,自己作品不火,不能怪自己,要怪就怪編輯不給推薦,讀者不給打賞。
殊不知,不懂得‘應時思變’的作家,肚子裏恰恰是沒有多少墨水的,不僅無才無德,整日還無病呻吟。
孟川不想做這種人,所以他必須要結合當前世界的文化,突出自己的寫作手法,來思變圖強。
所以,就有了改良版的‘煞鬼篇’出現在陶大郎的手裏。
他從不覺得,自己寫書是為了文學,也從不認為,自己是一名讀書人或者文人,他隻是一個俗人,靠寫書謀生,僅此而已。
先曆世俗,後知大雅。
隻有卸下偽裝的俗不可耐,才是最為尊貴的‘雅’。
“好!好!好!寫得好啊!一眼就透,無需細細揣摩,不料孟兄你初寫通俗話本,便就達到如此境界,當真妙哉!這煞鬼外貌、怕網和避煞方法,寫得也是神乎其神,當真確有其事?”
陶謙看完整篇故事,讚不絕口。
孟川不假思索道:“假假真真,真真假假,有人信便為真,不信便為假,這東西,哪兒說得清楚?”
故事裏都已經交代了,切勿按照書中所寫,捕捉煞鬼...要是有人真信了,那他也沒辦法。
“甚好,不知這些方法,子淵兄是從何處知曉的?”陶謙好奇詢問。
孟川回應道:“此前遊曆,見到過一位老前輩...”
“停!這不重要!”
陶謙道:“說實話,我讀過這麽多年的雜文異事,這篇故事,足以稱得上是佳作,隻是...這與我拜托你寫的內容,好像沒有太大關聯吧?”
孟川挑了挑眉頭,“別傻了陶大郎,方與縣的事情能寫?即使你把縣衙吹到天上去,一旦引起任何不好的事情,你我都會首當其罪。”
“說的也是...”
陶大郎思慮再三,開口道:“這篇話本我很滿意,等我一下,我去給你拿銀子,但是要提前說好,這篇雜文,你不得在販賣給任何人!而且你以後有了任何的新稿子,第一時間得賣給我!”
孟川點了點頭,當作回應。
‘煞鬼篇’的結尾,他稍稍改動,將婦人的死,歸咎於煞氣之上。
大概故事情節就是,婦人的丈夫死了,到了回煞之日當天,有煞神來代替地府,暫時將死者魂魄關押,防止在這一天,死者魂魄融入屍體當中,成為煞鬼。
可惜,煞神喜食,看到死者的無數貢品,心中犯了貪吃的念頭,在吃飽喝足之後,被許多人的‘生氣’趕跑,然後死者丈夫融入屍體中化為了煞鬼,基本與常人無異,隻是不能久駐陽光下。
煞神因為沒有將死者魂魄關押,受到了懲罰,被當地城隍刑拘二十年。
後來,婦人前去城隍廟燒香,恰巧城隍神外出辦事,又無意間看到了即將被釋放的煞神,它為了報二十年牢獄之苦,將煞氣侵入婦人體內。
這婦人回到家中,煞氣便已蔓延到心髒,然後死了。
煞神也因為用煞氣害人,被城隍知曉,又關了數十年…
既然那婦人是被煞氣害死的,那麽陶大郎就有足夠的文章可以做。
當然,宣傳方麵的事情,跟孟川就沒什麽關係了。
接過陶謙手中的三兩銀子後,他當即揣在懷裏,又趁機拿出了‘聶小倩’的稿子,笑道:“你拜托我寫的文章,我已經給你了,隻是前不久我這裏還寫了一篇雜文,你且看看,值多少銀子。”
“之前寫的?咦...也是通俗話本?”
陶謙接過稿子,開始認真的看了起來。
而且還是逐字逐句的看。
顯然,利用網文黃金三章定律寫法去改善聶小倩故事的孟川,成功做到了開篇引人入勝的目的。
當全部看完之後,陶謙方才呼出一口濁氣,故作搖頭道:“這篇話本,寫的不如煞鬼篇好看啊!”
我信你個鬼,你個奸商...孟川嘴角微微上揚,淡淡笑道:“好不好無所謂,因為這篇聶小倩的故事,我並不打算以買斷的方式賣給你,而是分成,咱倆定個契約。”
如果聶小倩的故事得到良好的宣傳,那麽很有可能會成為像前世‘白蛇傳’那種經典的民間傳說。
所以,這篇故事的價值,遠超煞鬼篇。
孟川一開始就做好了打算,不能以買斷的形式直接賣給陶大郎。
分成是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
“分成?”
陶謙看過無數雜文,自然是清楚這篇文章的重要性,於是他心中打起了鬼主意,“子淵,以你的名氣,現在還不足以達到與我們書鋪簽訂分成契約啊...而且,我給你的那三兩銀子...”
話還未說完,便被孟川搶言道:“那三兩是煞鬼篇的價格,與聶小倩毫不相關。”
他將聶小倩的稿子從陶謙手裏奪了回來,重新揣在懷裏。
即使對方看了全文也沒關係,他若是敢抄襲,那麽今後就別想在方與縣境內收到任何雜文。
縣學雖然不及縣衙,但是也有一定的份量。
陶謙也不會傻到觸犯行業的忌諱。
因為一旦這樣做了,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得罪了全縣的小說家以及縣學所有秀才,他不敢冒這樣的風險。
且不說今後孟川能在科舉一道上走多遠,即使不走科舉,也保不齊他有什麽同窗或者師長有著通天背景。
總之,擁有著秀才功名的人,絕對不是一個普通商人能夠得罪的,即使有時候身無分文的秀才還要看商人的臉色行事。
與其花大價錢行賄官員,形成官商勾結的利益鏈向孟川施壓,倒不如將行賄的部分錢給孟川,省了事也解決了麻煩。
所以,說一千道一萬,陶謙是個商人,不會做出得罪人的事情來,尤其是還想將書鋪做大做強的前提下。
他盡管可以去做倒打一耙的事情,即告孟川抄襲,隻不過,這樣的做法,不會讓孟川臭名遠揚,而是他會受到所有讀書人的唾棄。
至於有些書生,也千萬不要想著碰瓷,就是所謂的,這篇故事不是他所寫,但他偏說是他寫的,如果這樣做的話,會讓他同時得罪原作者與書鋪掌櫃...
然則,無論前世今生,這樣的事情,都是有發生過的,在原作者不追究的情況下,很難製止,使抄襲成風,內容同質化嚴重。
陶大郎現身。
平日他和孟川除了討論話本小說之外,幾乎沒有什麽多餘的交集。
“我已經把你想要的誌異雜文寫好了。”
孟川淡淡說了句。
“哦?”
陶大郎正親自給他倒茶,突然驚訝道:“寫好了?這麽快?”
言語間,熱水溢出杯子,連忙回神,這時已有小廝拿起一塊抹布走過來。
他揮了揮手,示意無恙,不耐煩道:“你們也曾見過孟郎君,怎麽連杯茶都不給人家倒?平時教給你們的待客之道呢?”
“東家,是我們疏忽了。”
“下不為例!”
...
見到這一幕,孟川笑了笑,以前也沒見你這般招待我啊!
頓了頓,直言道:“好了,我不渴,還是說正事吧。”
一樁小事,若非陶謙提及,他根本就不會注意。
“好,說正事,子淵,你真將稿子寫好了?以往讓你寫篇稿子,可至少都得十天半個月,甚至更久,這次怎麽這麽快?”
陶謙不由懷疑起稿子的質量。
“你被關進牢裏的這段時間,我曾外出取材,結識了一位老儒生,聽他說了不少的奇聞異事,令我茅塞頓開,所以寫書自然就快些了。”
孟川先是將‘煞鬼篇’的稿子遞給對方,至於‘聶小倩’,則不用這麽急。
凡事要留一手,好坐地起價。
陶謙可是個奸商。
他接過稿子,認真審查。
隻是看了第一句話,便由衷的點頭稱讚道:“子淵,看來你確實改變不少,終於嚐試著寫通俗話本了。”
此前,他讓孟川寫的稿子,都是晦澀難懂的文言文,故事情節也不行,可現在寫成了通俗話本,一些細節以及故事的邏輯性,都能得到良好的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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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上改變,隻是寫書這事,總得要經曆成長才行。”
在孟川眼裏看來,前身的寫作手法,極為幼稚,明明寫書多年了,可是一些新手常見的問題,他還是犯個不停。
比如,為了襯托出自己的文采,通篇采用文言文的寫作方式,還濫用詞語堆砌,讓人根本看不下去。
小說,最重要的是故事情節。
當然,這也是他寫了多年網文,才悟出的一個粗淺道理。
若用文言文寫作,也不是不可以,但最起碼,得將故事寫出來,人家祖師爺蒲鬆齡寫的就是文言文,就很有故事感,邏輯也不差,所以《聊齋誌異》這部作品,得以大火,流芳百世。
但是有些人不僅連故事都寫不出來,甚至為了讓自己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文學性’,還濫用詞匯堆砌,一些地方,根本就是詞不達意。
當然,更有甚者,為了讓自己的小說看起來‘高大上’,不會用文言文,還偏用,這就導致全篇陷入了不文不白的尷尬境地,這是一部小說作品最大的忌諱。
孟川盡量避免這些新手容易犯的問題,直接將自己的作品定義為通俗話本,換句話說,就是生前寫給人看的,不是死後讓人拿來懷念的。
前世一些作家,做不到改變,執拗的性格使其無法迎合市場,還偏說編輯不識才,讀者文化水平太低,看不懂自己的著作...都是寫文字拿來賣錢的,說這麽高尚作甚?
這豈不就是當了婊子還想立牌坊?
真要是一心隻求文學性,就別靠書賺錢,想靠寫書賺錢,就放下身段,多去學習。
這是孟川總結的經驗。
無論前世今生,他都認為,真正的有才之士,是不會被埋沒的,當然,除了那些自詡不凡的‘天命作家’,這種人一向偏執的認為,自己作品不火,不能怪自己,要怪就怪編輯不給推薦,讀者不給打賞。
殊不知,不懂得‘應時思變’的作家,肚子裏恰恰是沒有多少墨水的,不僅無才無德,整日還無病呻吟。
孟川不想做這種人,所以他必須要結合當前世界的文化,突出自己的寫作手法,來思變圖強。
所以,就有了改良版的‘煞鬼篇’出現在陶大郎的手裏。
他從不覺得,自己寫書是為了文學,也從不認為,自己是一名讀書人或者文人,他隻是一個俗人,靠寫書謀生,僅此而已。
先曆世俗,後知大雅。
隻有卸下偽裝的俗不可耐,才是最為尊貴的‘雅’。
“好!好!好!寫得好啊!一眼就透,無需細細揣摩,不料孟兄你初寫通俗話本,便就達到如此境界,當真妙哉!這煞鬼外貌、怕網和避煞方法,寫得也是神乎其神,當真確有其事?”
陶謙看完整篇故事,讚不絕口。
孟川不假思索道:“假假真真,真真假假,有人信便為真,不信便為假,這東西,哪兒說得清楚?”
故事裏都已經交代了,切勿按照書中所寫,捕捉煞鬼...要是有人真信了,那他也沒辦法。
“甚好,不知這些方法,子淵兄是從何處知曉的?”陶謙好奇詢問。
孟川回應道:“此前遊曆,見到過一位老前輩...”
“停!這不重要!”
陶謙道:“說實話,我讀過這麽多年的雜文異事,這篇故事,足以稱得上是佳作,隻是...這與我拜托你寫的內容,好像沒有太大關聯吧?”
孟川挑了挑眉頭,“別傻了陶大郎,方與縣的事情能寫?即使你把縣衙吹到天上去,一旦引起任何不好的事情,你我都會首當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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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郎思慮再三,開口道:“這篇話本我很滿意,等我一下,我去給你拿銀子,但是要提前說好,這篇雜文,你不得在販賣給任何人!而且你以後有了任何的新稿子,第一時間得賣給我!”
孟川點了點頭,當作回應。
‘煞鬼篇’的結尾,他稍稍改動,將婦人的死,歸咎於煞氣之上。
大概故事情節就是,婦人的丈夫死了,到了回煞之日當天,有煞神來代替地府,暫時將死者魂魄關押,防止在這一天,死者魂魄融入屍體當中,成為煞鬼。
可惜,煞神喜食,看到死者的無數貢品,心中犯了貪吃的念頭,在吃飽喝足之後,被許多人的‘生氣’趕跑,然後死者丈夫融入屍體中化為了煞鬼,基本與常人無異,隻是不能久駐陽光下。
煞神因為沒有將死者魂魄關押,受到了懲罰,被當地城隍刑拘二十年。
後來,婦人前去城隍廟燒香,恰巧城隍神外出辦事,又無意間看到了即將被釋放的煞神,它為了報二十年牢獄之苦,將煞氣侵入婦人體內。
這婦人回到家中,煞氣便已蔓延到心髒,然後死了。
煞神也因為用煞氣害人,被城隍知曉,又關了數十年…
既然那婦人是被煞氣害死的,那麽陶大郎就有足夠的文章可以做。
當然,宣傳方麵的事情,跟孟川就沒什麽關係了。
接過陶謙手中的三兩銀子後,他當即揣在懷裏,又趁機拿出了‘聶小倩’的稿子,笑道:“你拜托我寫的文章,我已經給你了,隻是前不久我這裏還寫了一篇雜文,你且看看,值多少銀子。”
“之前寫的?咦...也是通俗話本?”
陶謙接過稿子,開始認真的看了起來。
而且還是逐字逐句的看。
顯然,利用網文黃金三章定律寫法去改善聶小倩故事的孟川,成功做到了開篇引人入勝的目的。
當全部看完之後,陶謙方才呼出一口濁氣,故作搖頭道:“這篇話本,寫的不如煞鬼篇好看啊!”
我信你個鬼,你個奸商...孟川嘴角微微上揚,淡淡笑道:“好不好無所謂,因為這篇聶小倩的故事,我並不打算以買斷的方式賣給你,而是分成,咱倆定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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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篇故事的價值,遠超煞鬼篇。
孟川一開始就做好了打算,不能以買斷的形式直接賣給陶大郎。
分成是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
“分成?”
陶謙看過無數雜文,自然是清楚這篇文章的重要性,於是他心中打起了鬼主意,“子淵,以你的名氣,現在還不足以達到與我們書鋪簽訂分成契約啊...而且,我給你的那三兩銀子...”
話還未說完,便被孟川搶言道:“那三兩是煞鬼篇的價格,與聶小倩毫不相關。”
他將聶小倩的稿子從陶謙手裏奪了回來,重新揣在懷裏。
即使對方看了全文也沒關係,他若是敢抄襲,那麽今後就別想在方與縣境內收到任何雜文。
縣學雖然不及縣衙,但是也有一定的份量。
陶謙也不會傻到觸犯行業的忌諱。
因為一旦這樣做了,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得罪了全縣的小說家以及縣學所有秀才,他不敢冒這樣的風險。
且不說今後孟川能在科舉一道上走多遠,即使不走科舉,也保不齊他有什麽同窗或者師長有著通天背景。
總之,擁有著秀才功名的人,絕對不是一個普通商人能夠得罪的,即使有時候身無分文的秀才還要看商人的臉色行事。
與其花大價錢行賄官員,形成官商勾結的利益鏈向孟川施壓,倒不如將行賄的部分錢給孟川,省了事也解決了麻煩。
所以,說一千道一萬,陶謙是個商人,不會做出得罪人的事情來,尤其是還想將書鋪做大做強的前提下。
他盡管可以去做倒打一耙的事情,即告孟川抄襲,隻不過,這樣的做法,不會讓孟川臭名遠揚,而是他會受到所有讀書人的唾棄。
至於有些書生,也千萬不要想著碰瓷,就是所謂的,這篇故事不是他所寫,但他偏說是他寫的,如果這樣做的話,會讓他同時得罪原作者與書鋪掌櫃...
然則,無論前世今生,這樣的事情,都是有發生過的,在原作者不追究的情況下,很難製止,使抄襲成風,內容同質化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