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鞅的話很重,放一般人那裏,這就是直接的在罵人了。


    但正如公孫鞅說的,如果一個人的皮真的厚到了這種程度,那麽這樣一句話又怎麽可能罵得動人呢?連一隻蚊子都叮不動,要知道,蚊子可以叮動恐龍,但是叮不動我是誰。


    “知道一句話麽?”我是誰一點也不在意,反而是洋洋得意。


    “什麽話?”公孫鞅知道我是誰怎都是有話說的。


    “人不要臉則無敵!”


    公孫鞅怔了怔,他深思了一會,道:“受教。”


    雖然人不要臉是一件不對的事情,但人總有不堪的時候,在那不得誌的時候還這樣自以為是,覺得自己了不起,而不能彎腰,這樣的人可能就此而折了,過剛則易折,能屈能伸方為大丈夫。公孫鞅覺得我是誰說得在理。


    因為我是誰現在正處於一種不堪的境地,在這種情形下,我是誰還要再自傲風骨,那可不是自討沒趣麽?比如說我是誰見到了公叔痤,自覺得了不起,抬腿強行要離開,那公叔痤不殺他才鬼了,如果我是誰不委身於公叔痤門下客,那他又怎麽可能會有錢來買這裏的東西?雖然他並不付錢。


    但到此,正是說明我是誰做人的成功之處。


    這一點,前例可見。


    吳越爭霸中,吳強於越,兩國爭風,結果吳國太不給越國麵子了,越國好心嫁個公主過去給吳國太子,哪知道越女漂亮,太子喜歡,吳王也喜歡,吳王想了,你都是我生的,玩你一個老婆算什麽,就把越國公主給上了,越國公主也是的,伺侯老頭子就伺侯老頭子就是了,兩國和平呐,她不幹,不想和老頭子睡覺,嫌老頭口臭加腳氣,跑回了越國。


    這下好了,吳越交兵,公主自殺。


    後來吳國丟了臉,畢竟家裏的醜事給弄出來了,這還小?當然要報複,吳強越弱,哪知道因為公理不存,吃了敗仗,吳王氣死了,讓兒子夫差報仇。


    後來夫差三年努力,這才一雪前恥。


    但這算是恥嗎?你自己把人家公主逼死了,還要亡人國?老實人夫差想了想,看越王認錯態度良好,就同意了,不讓越王亡國,但羞辱還是要的。於是越王忍辱,嚐糞始得歸國。


    歸國之後,醜莫大焉,越王臥薪嚐膽,積二十年之力,得滅越國。


    這就可以說明了,如果越王不嚐吳王的大便,吳王怎麽肯定越王是真心認錯的呢?所以正是因為越王吃了大便,這才給自己贏得了回國複仇的機會。


    大丈夫能屈能伸,就是在此了。


    用“人不要臉則無敵”這話是有些過了,但憑良心說,這話比臥薪嚐膽更有內涵。


    因為臥薪嚐膽之前得先要吃大便,不然的話,哪有之後的機會。


    而吃大便,想也是知道,這是多丟臉的事情,平民不能為之,何況君王乎?但越王做到了,他成功了,因為他是第一個吃大便的君王,他理所當然的得到了複國雪仇的機會。對於夫差來說,人家為了對付你,連大便都吃了,再收拾不了你,不是太不像話了麽?


    什麽是君王?能人所不能,正因為沒人敢吃大便,所以越王吃了,他就能死魚翻身,倒過來反滅越國。


    所以說,人還是不能要臉的。


    公孫鞅覺得是這個道理,所以向我是誰心服。


    不過,他還是有點不明白,這綠披風上的字到底是什麽意思。所以,他又問了。


    “你這披風上寫得是什麽?”


    這回,我是誰回答了他。


    “誰能知道我是誰!”


    “這……這……這算什麽意思?”公孫鞅又是好氣又是好笑,剛說了一句警語,又來了這麽一句莫名其妙的話。


    “就是這麽一說,哈哈……誰能知道我是誰?”我是誰得意道:“這個時代,誰還能比我更行為藝術。”


    “行……行為藝術?”又是一句公孫鞅不懂的詞句。


    “就是指特立獨行的人……坦白說,你小白臉天天穿白衣裝臭屁也是一種行為藝術。”


    呃?還連上我了?公孫鞅也鬱悶了。


    不過,特立獨行的人?行為藝術,也挺合貼的。公孫鞅對此表示了讚同。


    “武器,武器,我現在要武器……”我是誰有點亢奮了。


    但這時,公孫鞅說話了:“不告訴我你用得是哪國字,我不會幫你付錢的,到時,你得連這一起付。”他是小聲說的,這讓我是誰覺得是自己帶壞了公孫鞅,剛見麵的時候,這是多好一個人呀,一臉和氣的笑,怎麽占他的便宜,他都不吵不叫的,那叫一個風度,可現在……居然學會了要挾?


    但同樣的問題相對於公孫鞅,弄不懂這樣的文字,真是鬱悶。他看得很清楚,我是誰寫的字有條有理,感覺上還比較好認,這又算是什麽?當然,這不會是我是誰瞎寫出來的,能寫出這樣條理的東西也不可能是瞎寫的。


    公孫鞅是這樣想的,他記得,在倉頡造字初時,都是象形字,剛剛開始,那些字並不是現在的篆字,所以這些字可能是某種上古的字,雖然公孫鞅崇尚的是刑法之學,但同樣,他對其它的文學也是有涉及的,對於一種古老文字,公孫鞅不求自己學會,但他至少要明白這是什麽字,這字的出處,這就是學問。


    “這個……”我是誰也鬱悶了,我這是簡體字,我怎麽說?說是簡體字,怕是解釋就解釋不清了,想想,想想,想想那些湮沒在曆史塵煙中的民族……得了,我是誰一咬牙道:“你知道……這個這個……東夷麽?”


    “東夷?”公孫鞅覺得自己聽過,至少是知道的,但一下子是想不起來的。


    “我是最後的東夷人,你知道東夷的曆史麽?”我是誰大編特編起來了:“我們東夷曾經強大過,在商朝末年,當時,大商的英主,帝辛滅了我們,可也正是因為他滅了我們東夷,所以弄得他兵力疲虛,結果反而給西周滅了。”(東夷為多義詞大致有三種意思,1東方之人。即我囯古代對對東部各民族的統稱。最為著名的部落首領有羲和、帝俊、太昊、蚩尤、少昊、大舜、伯益等。殷代分布在今山東省,江蘇省一帶。2東夷人華化之後,稱外國或外囯人。如我國東方日本、朝鮮等國家。3“夷”字後來蔑指中原以外的各族,東夷一詞也帶有了貶義。這裏指第一種。)


    這一點公孫鞅也是知道,道:“當年帝辛真是可惜,他本也算得上是一代英主,兵雄勢大,可惜他帶著大軍攻打東夷國,結果為了一個女妃蘇妲己駐軍過長而不還都,結果給西周之軍趁機滅了他的國家,人生之不如意,莫過於此了……”


    這也可見證於世道的變化。


    大商帝辛,本是一代雄主英王,大商在他的帶領下,走向了更強更大。


    但問題是,這位帝王在登位後,犯下了一個戰略錯誤,他把戰爭的目光投向了東夷,而在其位,屢屢向東夷進兵,事實上,東夷這時也正是勃勃生機,也在強大中,所以這場戰爭注定了是兩敗俱傷,雖然大商的實力強一點,但東夷也的確不是一打就垮的國家,特別是,東夷人善射,這是大商所頭疼的。


    可想而知,為了對付東夷人,帝辛花費了多麽大的努力。


    在他努力的同時,西周在摘果子,他們占了最美好的天時地利,一路向西,打敗了他的鄰國,把那些沒有實力的諸侯國一一滅掉,以此來增加西周的軍力。


    最後,大商打仗打到手軟,而西周,卻在一步步的征服中,不旦實力大增,還打出了一支強軍,最後天下,周四占其三,於是,可以向大商進兵了。


    最終,大商國滅,周天下子。


    這些極隱密的東西,周天子掌天下後,就進行了攥改,但仍有那些知道內容的諸侯將之保留了下來,所以,公孫鞅知道這一些。如果是以前,那一定不行,還是周天子的天下麽。


    但現在周天子是什麽情景,任誰都知道,最弱的諸侯國都比周天子強。


    整個大周,甚至湊不出一萬兵,就五千還是連老帶弱的。


    所以,身在大魏的公孫鞅可以理直氣壯的和我是誰說大周的是非了。


    但就算是如此,也不能說我是誰就是個東夷人,一個連自己叫什麽都說不出的人會一定知道自己的人種麽?公孫鞅不信,但這種文字的確是有可能算東夷文字。是不是不知道,但無論怎麽說,再要問,我是誰想也是不會說了,所以公孫鞅也就不打算再問下去了。


    就當那是東夷文就是了。


    但鄭重卻是從這些對話中得到了一些毛頭,在他看來,我是誰縱然不是一位王子,也是位大祭祀般的人物了,傳說這種人都有秘法大智慧,所以不能得罪的。


    同時,這身份也顯示出了我是誰的高貴。


    所以,鄭重拿出了一些好玩藝。


    四把劍,一把吳勾,兩支長殳。殳,音su,屬於棒類,後世叫棒(《武經總要前集》卷十三)。它分三種,一種有錘狀的銅箍和上出的矛刺;一種也有這兩樣,但錘狀銅箍上還有旁出的刺,類似宋代的狼牙棒;還有一種完全不同,隻有管狀的銅頭,無鋒,曾侯乙墓的遣冊叫“晉殳”。


    我是誰選了吳勾,他對這種鋒口長的兵器十分喜歡,這樣的長口,可以更方便給人加大傷口,雖說刺死砍傷,但在這種醫療落後的時代,加大的傷口等同於死亡。軍隊裏正常是不會給重傷士兵治傷的,沒死就是大幸,至於斷手斷腳,回家燒香去吧,以後軍隊再也不會征你的徭役了。直到清朝,軍隊裏的重傷者,一般都是給趕到野地裏,自生自滅,如果有沒死的,也許還會要求戰友補上一刀,甚至於自己人就把他們殺光了。因為放任重傷員,是有可能造成時疫的。


    不過,有一口劍太漂亮了,我是誰很喜歡,就拿了,正應了公孫鞅的話,不要錢,能拿就拿了。這口劍拿得鄭重頭疼,因為那的確是口好劍,在這個時代,甲具貴於一般的戟殳,但劍,無疑比甲還貴。


    那口劍的確不算神品,但也可說得上是上品之劍了,這樣一口劍足可以拉攏到一個高明的劍手為其效力。


    “這的確是口好劍。”看出我是誰更在意那把吳勾,鄭重有些為那把劍叫屈。


    “隻是漂亮罷了,你看看,這劍的身形沒有弧度,上麵也沒有放血槽,長度也太短了,劍柄更是不好,回去要包包布,不然杠手,不過做做裝飾還可以。”


    “放血槽?”鄭重不是很明白。


    “就是說,在這劍身上沒有留一道溝,有這樣一道溝,一劍刺入人體,血就會順著這條線往外……滋……你說是不是?”


    鄭重給說得倒吸一口涼氣。這真是一個瘋狂的人,他的手上也不定有多少人的血。


    不過,他說得話顯然很有道理,在劍身上加一道血槽……不過真加的話,就會讓這口劍身沒了這格子花紋,還真是兩難呀。


    “說到這裏就要看看這東西了,你看看,這頭子就這麽一點點,長兵器我想要刃頭長一點的。”我是誰對殳不滿意,他覺得這東西力量上是有了,但沒有刃頭。我是誰練過大槍,他想要大槍,沒有白蠟杆子,多少有鐵杆子吧,這樣不就重了?


    戈和戟是士兵用的,一般大人物誰會用這個?拿出猛將用的殳,我是誰竟然不滿意?


    鄭重沒撤了,他想了想,也不能真的沒撤吧!幹脆,拿出了一對兵器。


    “這是什麽?”我是誰問,但他也猜出了大部。


    那是一把短劍和一支長杆。


    “楚國有一種長鋒的刺矛,叫黃鋒刺,想來你一定是喜歡的,可是我們這裏沒有,也沒想到,不過我這有鈹,此兵在秦、趙都是很受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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