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年的,交警一個個忙的跟狗一樣,偏偏這種時候全國上下都在人口大遷徙,真是連喘氣的功夫都沒有。這兩年大家生活水平上去了,私家車也越來越多,站在高處看路上,密密麻麻全是車!


    紅的白的藍的黃的黑的褐的,五彩繽紛,眼花繚亂,也讓他們一個個的心煩氣躁。偏偏還不能燥,這麽多車,稍微一燥都不知道耽誤多少事呢!這不,剛又接到電話,他們隻好顛顛的過來處理糾紛了。


    來了一看,頭大!


    不管是民警還是交警,平日裏最不喜歡處理這一類的事物。像以往的普遍形象,車受傷就受傷了唄,該報報,該賠賠,大不了安撫一下兩方的情緒。實在安撫不了的,就直接先拖著,總算也能混的過去。


    可一扯上這熊孩子帶著家長,還是在半路中,那事情就難處理了。於是交警來了一趟,得,不歸我們管,又找民警,這折騰半天,等何青帶著路路和方勤出門時,這附近的警察才剛到。


    民警都是附近片區的,說實在的,一年裏頭十回糾紛,五回都得是這小胖子和他媽鬧出來的,真是看著就怕。偏偏大過年的還不消停,太他媽愁人了!


    他們為難的瞅著一旁不斷哭喊嘶嚎的胖子媽,和同樣耍賴耍出天際的陳博,略帶同情地對中年車主說道:“你這個事情,其實也好解決。要麽找個評估機構來評估一下這次的損失,要麽就去正規的4s店拿發票來,按理說他們是該全額賠償的。”


    中年車主心頭一咯噔,這個“按理”一說出來,就怕他提後邊的但書。


    然而這個“但是”還是出來了。


    民警把他拉到一邊:“但是問題就出在這兒。這一切賠償啊處理什麽的,都有個前提,那就是你們得有證據。”


    “現在光聽你們的一麵之詞,據說有一個小孩子幫忙指認,但是孩子太小了,證據不是這麽來的。你也看到了,這時候人家死活不承認,你們又拿不出來別的證據來,事情就不太好辦了。”


    民警聽著旁邊半天都沒消停的胖子媽發出的聲音,忍不住摳了摳耳朵。


    “不然這樣,你們雙方協商一下,看你們能接受什麽樣的價位,我們居中調停,這大過年的,能私了就私了,也省得到時候警察局來來回回折騰,耽誤事兒。”


    其實跟警察打過交道的都知道,他們說話向來是兩方和稀泥。真要有事找他們,其實不大頂用。但有些時候,沒有他們又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此刻,哪怕對警察的處理方法有疑問,中年車主也不得不聽從他的建議。畢竟,法律是那麽規定的,事情走到這個地步,他們也沒有別的辦法。


    可是他這邊好說話,小胖子陳博那邊,還有他那個媽死活不認帳,事情根本是毫無進展。


    中年車主不像方勤一樣能說會道,不過才兩個來回,就被懟的恨不得暗吐一口血來。


    此刻,見方勤終於出來了,立刻殷殷切切的看著他,似乎他是什麽救世主一樣。


    方勤也是一愣――這外邊兒,未免也太熱鬧了吧?!


    陳博的媽媽坐在地上,一身pu的羽絨服都在地上蹭出了幾塊兒破損來。她臉上抹的並不是時下流行的那種清透裝扮,反而如同刷牆漆一樣,厚厚一層白,被淚水衝得七零八落,看起來格外恐怖又誇張。整個人身穿一身橘紅坐在地上,被粗壯的腰身搶了鏡,形如一隻巨大的救生圈。


    至於陳博,可能是作慣了,他此刻哼哼唧唧的躺倒在地上,半天也不肯挪窩。他媽戳他一下,他就在地上咕嚕滾個圈,嚎兩嗓子,聲音幹巴巴的,淚花也沒濺出一滴來。


    何青看在眼裏,不由暗自搖頭:這演技,差評!沒顏值還不走心!


    看到又一個當事人出現,幾個民警也是一陣頭大。他們處理慣了糾紛,就怕這樣的小年輕,脾氣一上來不管不顧,他們也難辦。


    這方勤一看就是年輕壯小夥兒,大過年的,可別一時怒氣衝上頭,再做出什麽衝動的事情來,那兩方都不好看。


    他們也是好心,看著這價值不菲的車子被毀成這個樣子,當真是無妄之災。因此方勤一過去,就有民警走上來,細細對他講了關於這件事情的處理。


    “……你看,我們也是想為你們解決這件事,但關鍵是你們拿不出來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是他做的。這小孩我剛問了,人家年齡小著呢,還不到十一歲。刑法上屬於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咱們也不可能說把人家那麽小的孩子拘留是吧!”


    民警說的很是認真,一點一滴都給方勤講清楚,就是為了讓他們這兩個倒黴蛋仔細斟酌著此事的利弊,到時候考慮好了,他們也好處理。


    “能指望的,就是人家家長願意賠償。但是光你們指證是不夠的,別的人得親眼見證,或者有什麽其他的證據才可以。不然,沒憑沒據的,咱也不能冤枉了小孩子是不是?”


    民警歎口氣,也是心累。


    “光耗在這兒,也能把你們的時間耗沒了。你們的車都有保險吧?”


    他見方勤點頭,拍拍他的肩膀:“趁這時間保險公司還沒來,你們先想想還有什麽別的證據或者證人不?”


    他說完這一句,又看了看旁邊的路路,對他苦笑一聲:“至於這個孩子的話,不算的。你也看到了,他太小了,供詞隻能用作參考,不具備實際意義的。”


    方勤聽到這裏,也是一陣頭大。


    現在的車上倒是裝有行車記錄儀,可記錄儀他剛就翻過了,隻看到一個綠色的啤酒瓶在玻璃麵前砰的炸開,別的就什麽也沒有了。


    光看到事故發生的情況,沒找著人,那也根本不行啊!他們要的不是事發過程,而是實質性的賠償。要這樣輕易的放過那個熊孩子,他又不甘心。


    ――這家長沒教育好小孩帶來的惡果,憑啥要他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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