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馬格努斯決定先將教會的事暫時放下。<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strong>


    別人常說:走一步,看十步。但是看的太長太遠也不是什麽太好的事,地球圍著太陽轉,世界總在不斷變化,現在做好的計劃,等到再過幾天說不定就沒用了。


    況且,教會可不會因為某個大公領換了領主就大動幹戈。富裕的地區,好像意大利、神羅南部,又或者法蘭西的蘭斯主教區有可能,但是布列塔尼這等苦寒地方,教會還真看不上眼。


    這也就是說,馬格努斯還有大概兩年的時間來提高阿道弗斯神父的名望。


    兩年,是馬格努斯預估布列塔尼公爵領富裕起來的時間。


    畢竟,在這個一天能吃上兩頓飯就是幸福的年代,絕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都沒有任何積蓄;糧食一年豐收就可以說得上是溫飽,兩年豐收足以稱為富裕了。


    然後,即使是教會,它也是要臉的。


    ――教會的力量來自於農民的支持。一旦某個領主忤逆了教會的意思,教會開除他的教籍,光是擁有狂熱信仰的農夫造反就足夠這個領主喝一壺的。


    而相對的,一旦失去了農民的支持,教會就像是失去了爪牙的獅子――或許比那還要更慘,失去了爪牙的獅子還有一身蠻力,而失去了農民支持的教會,麵對著諸多或貪婪或仇恨的對手,連還擊的力氣都沒有。


    更何況還有那些君王的落井下石,一旦教會失了勢,這些老早就看教會不順眼的君王們是絕對不介意狠狠地在教會的屍體上踩上一萬腳,挖個坑埋掉,然後歡天喜地的在墳頭開香檳慶祝的。[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馬格努斯把阿道弗斯神父的名望提起來,不僅是為神父,同時也是為自己立了一道護身符。


    既然神父在這裏幹的這麽好,護佑了布列塔尼的人們,那你再換個主教來是什麽意思?難道神父不是教會的人嗎?!


    一定是有人蒙蔽了聖座,肯定就是眼前這個人,他想搶走我們的錢,想讓我們再過回以前的窮日子!


    他是惡魔假扮的!燒死他!


    ……


    諸如此類。


    不要以為農民都是多麽淳樸,一旦觸碰到農民自身的利益,特別是原本一直都是苦哈哈,好不容易才吃的上飽飯的農民,連鼓動都不需要,誰敢搶走他們的麵包,他們就敢造誰的反!


    這樣,教會動不了神父,雙方就隻能妥協,各退一步,馬格努斯再給教宗一些回扣,教會雖然丟了麵子,但好歹還得到了裏子不是;況且,說到底,神父終究還是教會出身,隻要宣傳的好,天主賜福天降聖人之類之類,對教會也是大有利好。


    何必非要拚個你死我活,讓外人白白撿了便宜呢。


    隻要聖座不是傻瓜,他就肯定會這樣選擇的。


    不錯,不錯。


    馬格努斯使勁的點頭,對自己的聰慧沾沾自喜,不愧是我,竟然能想出這樣的主意,實在是太棒了!


    讓一本正經的站在他身後的奧德加頗為不解。


    而在馬格努斯的身前,則是穿著光鮮亮麗,頭發梳的筆直程亮,一看就知道正在春風得意的阿方斯。


    阿方斯來這,是為了匯報倒塌下去的高塔的清理情況。


    實際上,那什麽高塔,馬格努斯連名字都不知道,誰管它倒沒倒;倒沒倒都隨便,即使是那地方全是廢墟也沒關係,馬格努斯一點都不心疼。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臨死****前,卻是把公爵領所有的積蓄全部堆到了塔中。


    這是一筆龐大的財富,粗略估計也價值幾千磅銀。


    對於現在的馬格努斯來說,這錢簡直就是救急錢。


    給新投靠的騎士發月俸、購買種子、添購牛畜……這些哪一樣都要花錢,而且是大把大把的花錢。


    從英格蘭流亡時帶來的一萬五千磅銀,戰爭過後剩下的連三分之一都不到,奧德加看管著小金庫,半夜裏連睡覺都要睜著眼睛,就是生怕馬格努斯繼續敗家!


    再不搞點收入進來,每次去奧德加那裏拿錢,單是望著奧德加那幽怨的小眼神,馬格努斯自己都能羞愧死。


    而金銀這種東西,金的熔點為1000c,銀的熔點為900c,俗話說得好,真金不怕火煉,光是用油――食用油,這年頭也隻有食用油――可燒不動它們。


    當然,考慮到中世紀的金幣肯定不可能是24k金,混摻了雜質,合金的熔點降低,說不定就會降到能將金熔化的地步……


    但是熔化歸熔化,你總不能把金給氣化了吧!


    隻要沒把金給氣化,那也隻不過是麻煩一些,再把金重新提純一次罷了。


    要說麻煩,我敢說,這世上隻要涉及到黃金的事,就絕對沒有一個人會覺得麻煩。


    畢竟。


    “金子!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隻要一點點兒,就可以使黑的變成白的,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變成尊貴,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


    這可是莎士比亞的原話,足以凸顯人類內心的黃金崇拜了。


    “你可要看緊那些挖掘的士兵,要是發現他們有私藏黃金,下場……”


    “是的!公爵大人,我向您保證,一旦有某個人敢私藏黃金,他會得到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


    阿方斯連忙賭咒發誓。


    馬格努斯抬頭看了他一眼,沒說話。


    實際上,就馬格努斯所知道的情況,在挖掘高塔的廢墟時,阿方斯自己都私藏了一些金銀幣。


    好在他也不敢藏太多,頂多就是邊緣處不知從哪滾出來的一兩塊,馬格努斯也實在是懶得和他計較,簡單的敲打兩下就算了。


    嗯,實話實說,就是換一下位,讓馬格努斯親自去挖廢墟,偶爾挖出來一兩個金銀幣,周圍又沒人,他不起貪心才奇怪。


    而且,怎麽說呢,阿方斯現在應該也算得上是馬格努斯立在布列塔尼的一根標杆了吧。


    自從封了阿方斯騎士的身份,再給了封邑;馬格努斯就驚喜的發現,那些投降過來的布列塔尼征召農兵,出操、訓練、喊口號,就連吃飯都賣力了許多。


    還有那些南特的市民,雖然仍然沒有走出親人死亡的陰影,但是據阿方斯所述,卻感覺到一種以前從沒有的精氣神。


    那是希望。


    漫長的,黑暗的,一成不變的生活終於看到希望。


    一個可以向上爬,可以成為人上人的希望。


    這是個很好的變化。


    馬格努斯如此確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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