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中期以後,西方列強開始在中國設置天主教堂,傳播教義。驕傲自大的洋人總是不分青紅皂白地袒護教民,幹擾地方,因此百姓與教堂間的仇視極深。
天津望海樓教堂建於鹹豐十年(1860),因強占了許多農民的土地,且傳教士仗勢欺人,百姓們都非常痛恨他們。同治九年(1870)五月,法國天主教堂設立的仁慈堂裏收養的三四十個孩子一下全死了,百姓們聞知後非常震驚。傳說這些孩子是受教堂的迷拐後,被挖眼、掏心而死的。於是,憤怒的百姓張有富等人逮住了用藥迷拐孩童的無賴武蘭珍,送到天津縣衙。
天津知縣劉傑看了張有富等人的狀紙,見告的是法國望海樓天主教堂,說教堂的仁慈堂害死了四十多個孩童;又說傳教士專門雇用中國人用迷藥誘拐兒童,禁閉在地窖裏,然後挖出眼珠用來製藥,剖了心肝供教士們食用;還說地窖裏有個大壇子,裏麵裝滿了眼珠子。
此前,劉傑也聽過此類傳聞,現在見狀紙寫得如此翔實、逼真,便深信不疑,況且他知道洋人器械先進,幾百年前就搗弄什麽切屍體、挖內髒的“解剖學”,解剖中國兒童肯定做得出來。但他深感棘手的是,《天津條約》規定,望海樓一帶的15畝地已租給了法國,自己這個小小的七品官兒管得了嗎?
想到這裏,他看了一眼賊眉鼠眼、臉上被百姓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武蘭珍,心中有了底,便大聲喝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武蘭珍。”
“家住在哪裏?”
武蘭珍原本住在一個橋洞子裏,但他想,朝廷的官兒都害怕洋人,便信口說:“小人住在洋人的教堂裏,那裏紮有席棚,專供難民過夜。”
“哪個教堂?”
“望海樓教堂。”
“你平時靠什麽吃飯?”
“小人平日販點兒煙土,還打點兒短工。”
“大膽刁民!大堂之上竟敢胡說八道,你枯雞一般的大煙鬼相,能做短工嗎?來呀,大刑伺候!”
“大人饒命,小人願招!”武蘭珍一聽要動大刑嚇得魂飛魄散,他知道自己這副身架,一棍子下去,就得散架,便嘶喊起來。
“說!除了販賣煙土,還幹什麽?”
“賣……賣……賣孩子!”
劉傑見他已招認,便厲聲追問道:“如實招來!”
“小人今天早晨在村口碰到一個割草的孩子,就向他嘴裏塞了一顆糖豆兒,不一會兒,那孩子就打起盹兒來,小人背起孩子就走,這時叫人發現了……”
“你那含有迷藥的糖豆兒是從哪裏弄來的?”
“是教堂裏一個叫王三的給小人的。”
“孩子被你迷拐後,你都賣到哪裏?”
“賣給教堂。”
“你受何人指使?”
“是王三指使小人幹的。”
劉傑命武蘭珍如實畫供。案情如此嚴重,他不敢獨自處理,便在審問後的同治九年(1870)五月二十三日上報天津知府張光藻。
人命關天,接報的當天,張光藻就帶著劉傑押著武蘭珍前往望海樓教堂與法國傳教士對質。當他們來到教堂時,那裏已是人山人海,百姓們義憤填膺,大有為雪國恨不惜慷慨赴難的氣勢,有人還扯起了寫有“懲治洋凶”、“救同胞於水火”、“國格不可侮”等語的橫幅。
張光藻一行人進入教堂後,向法國傳教士謝福音說明了來意。謝福音聽後瞠目結舌,表示允許他們進行調查。結果大出意外,武蘭珍竟不認識教堂裏的人,教堂裏的人也不認識他,而且教堂裏也沒有席棚和叫王三的,“地窖”裏裝滿煤炭、木柴、水泥以及鍁鎬斧鋸之類的工具,沒有裝滿眼珠的壇子。
張光藻十分尷尬,從沒遇到過供詞與事實相悖如此之大的案子,隻好向謝福音解釋說這是例行公事,不得不查問一下。謝福音並沒計較,張光藻一行便退了出來,準備回府。
這時,百姓已把教堂圍得水泄不通。劉傑的隨從高升在前邊開路,剛走不遠,人群便把劉傑圍了起來,而張光藻則被擠在教堂門口,無法走動。忽然,遠處傳來一聲槍響,人群出現了一個大豁口,從豁口中來到劉傑身邊的是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和他的秘書西蒙。
原來豐大業聽說張光藻和劉傑去了教堂,又見上萬人圍住了教堂,大發雷霆,跑到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那裏,拔槍威脅他派兵彈壓,並一槍打碎了吊燈。崇厚嚇得回身溜走了。豐大業怒氣未息,帶秘書西蒙趕到望海樓教堂。
一見劉傑,豐大業便破口大罵:“狗官,你竟敢挑動刁民無賴到我國教堂聖地鬧事?”
劉傑本想向洋人道歉,平息此事,沒想到卻遭到如此無理的謾罵,心想,不能丟了國格,便正色反問道:“本官執行公務,怎叫鬧事?”
“這麽多刁民無賴圍在這裏,也是執行公務?”
高升被惹惱了,大聲怒斥道:“這裏是我國領土,百姓們往來自由,不用你管!”
“誰要你這個奴才插嘴!”豐大業吼叫著向高升開了一槍,高升應聲倒在血泊中。
“洋鬼子殺人啦!”圍觀的百姓們怒吼道。緊接著,又響起“為中國人報仇!”“華夏聖地,豈容妖人胡作非為!”“叫洋鬼子償命!”……
伴隨著呼喊聲,人們憤怒地撲向豐大業,有的抓頭發,有的扭胳膊,有的掐脖子,有的摳眼睛,有的砸腦袋……頃刻間,豐大業就被撕碎了。接著,人們又七手八腳打死了豐大業的秘書西蒙。
餘怒未消的百姓們,群情激昂,“驅逐洋人!”“殺盡洋人!”“為成百上千的無辜兒童報仇,搗毀洋教堂!”“報仇雪恨,在此一舉!”的呼聲如雷,人群匯成強大的怒潮,湧向望海樓教堂。
張光藻、劉傑等官員被人群擠到了一邊不敢吱聲,他們清楚,在這種情勢下,要是說出一句與群情相悖的製止話來,憤怒的百姓會像碾死螞蟻那樣,立即將他們碾死。
很快,人們衝進教堂,砸碎門窗,搗毀器物,不多時,便放火燒了教堂。隨後,人們又燒了法國領事署、英國講書堂、美國講書堂,除豐大業、西蒙外,法國教士謝福音、俄國商人普羅**夫和仁慈堂裏的一些修女等20個洋人被打死,這就是著名的“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發生後,法國聯合俄國、美國、英國、普魯士、比利時、西班牙的外交官,聯名向清廷提出嚴重抗議,並派軍艦集結到天津、煙台一帶,揚言如果不按法國的要求處理好這件事,要把天津化為焦土。
消息傳到北京,頓時在朝廷裏引起軒然大波,武百官分成了“論理派”和“論勢派”,兩大派各執一端,舌戰不休。清廷感到事態嚴重,矛盾已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為了避免此局勢演化為戰爭,便於五月二十五日下諭,責成直隸總督曾國藩前往天津和崇厚一起處理此案。
五月二十六日諭旨下到保定,接任直隸總督才15個月的曾國藩此時右眼已經失明,左眼的視力也大大下降,整日暈眩不止。接諭後,他發出幾聲輕微而無力的歎息,心情既緊張,又不知所措,隻得於五月二十九日上奏,把他的初步看法提了出來。他認為最關鍵的是確定武蘭珍是否受王三指使,王三是否被教堂供養,教堂收養的孩童以及挖眼剖心的說法是否正確,並向朝廷表示,雖然自己年齡大了,身體也不好,但仍會不辭辛苦地前往天津處理此事。
曾國藩深知與洋人交涉的困難,一不小心就會身敗名裂。上諭中說,“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總當體察人情向背,全局統籌,既使外邦止戈,又使民心允服,以求中外相安。”要做到兩全其美,談何容易?百姓與洋人勢同水火,滿足了洋人,勢必民怨沸騰,自己便成了“賣國賊”;要使民心允服,就要得罪洋人,這樣弄不好又會引起戰爭,到那時,自己就會被朝廷當做替罪羊,成為“誤國元凶”。更大的可能是兩頭都不討好,輕則招一身罵名,重則老命難保。要想用理智去平息因仇恨而變得不理智的行動,真是難啊!況且自己年邁多病,怕是凶多吉少。處於這等矛盾的境地,他有一種自己會丟掉性命的感覺。因此,奏折發出後,他覺得要把這件事妥善處理好很難,心中不禁無限蒼涼。於是,六月初四他用不住顫抖著的手給兒子曾紀澤、曾紀鴻寫了一封類似遺囑的信:
餘即日前赴天津,查辦毆斃洋人、焚毀教堂一案。外國人性情凶悍,津民習氣浮囂,俱難和葉,將來構怨興兵,恐致激成大變。餘此行反複籌思,殊無良策。餘自鹹豐三年募勇以來,即自誓效命疆場,今老年病軀,危難之際,斷不肯吝於一死,以自負其初心。恐邂逅及難,而爾等諸事無所稟承,茲略示一二,以備不虞。
餘若長逝,靈柩自以由運河搬回江南歸湘為便。中間雖有陸清至張秋一節須改陸路,較之全行陸路者差易。去年由海船送來之書籍、木器等過於繁重,斷不可全行帶回,須細心分別去留。可送者分送,可毀者焚毀,其必不可棄者,乃行帶歸,毋貪瑣物而花途費。其在保定自製之木器全行分送。沿途謝絕一切,概不收禮,但水陸略求兵勇護送而已。
餘曆年奏折,令夏吏擇要抄錄,今已抄一多半,自須全行擇抄。抄畢後存之家中,留於子孫觀覽,不可發刻送人,以其間可存者絕少也。
從這封信中,我們看到曾國藩當時是抱著大義凜然的心態去處理“天津教案”的,也顯示了他對此事的誠惶誠恐。
寫完遺書兩天後,老病纏身的曾國藩滿懷悲愴地拖著病體前往天津。
六月初十曾國藩到達天津,見人心浮動,洋人與百姓的矛盾異常緊張,百姓們都翹首以盼等著看朝廷如何處理此事。
這些都在曾國藩的預料之中,他在六月十一日給兒子的信中說:“天津士民與洋人兩不相下,其勢洶洶。緝凶之說,萬難著筆,辦理全無頭緒。”在他看來,最重要的是必須先安定人心,於是六月十一日他便向天津百姓發出了《諭天津市民》的告示,並著手調查案情。調查結果與劉傑、張光藻所得的結論完全一致。
六月十九日,曾國藩在崇厚府邸與法國公使羅淑亞會晤。羅淑亞代表法國政府提出了四點要求:第一,賠修教堂;第二,安葬豐大業等死難者;第三,懲治地方官;第四,查辦殺人凶手。
曾國藩表示三日內答複,當晚他就與崇厚磋商此事。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奉旨同曾國藩一起負責處理此事,他與洋人打交道多年,因懼怕洋人已養成了卑躬屈膝、賣國求榮的秉性。曾國藩雖在官場多年,但很少和洋人打交道,所以多聽從他的建議。
“豐大業先開槍打死高升,這是洋人理屈。可百姓們一下子打死二十個洋人,大都是無辜的傳教士,還有許多婦女,這就使我們陷入了比洋人更加理屈的境地。百姓們隻知泄一時之憤,不顧國體,鬧出事來,還得我們替他們擦屁股!”崇厚激憤地說。
“百姓缺乏教養,愚昧無知,一個個都是慷慨激昂的樣子,但當我問起是否親眼見過挖眼剖心之事時,就無言以對了。天津城近一年來並無丟失幼孩而報案的。教堂地窖的壇子裏裝滿眼珠子的謠言居然有人相信,相信後就生出仇恨,這種無知的、盲目的仇恨比什麽都可怕。”曾國藩感慨不已。
“不過,”曾國藩又說,“洋教士為了發展信徒,良莠不分一概吸納,甚至袒護教徒的不法行為,也難怪百姓恨之入骨。”
“洋人建教堂是有條約依據的,所以羅淑亞提出的第一項賠修教堂,我們必須答應。”崇厚十分肯定地說。
“對。”曾國藩也點了點頭。
“第二項安葬死難者,第四項查辦殺人凶手,屬於同一類要求。”崇厚接著說。
“也得答應,”曾國藩說,“漫說打死了洋人,就是打死了國人,也得查辦殺人凶手。”
“這三項可能會引起百姓的怨聲,但朝廷能接受的,最棘手的是第三項懲治地方官,這一條朝廷恐怕也會犯難。”崇厚說。
曾國藩沉默了好一會兒,才開口道:“也答應他們吧。”
“也答應他們?”崇厚吃驚道。
“對!其實懲治地方官的要求伸縮性很大,撤職、降職、調離不都是懲治嗎?”
“大人所言極是,如此看來,此案可以了結啦!”崇厚恍然大悟地說道。
“絕非那麽簡單。這四項要求,答應每一項好像都有道理,但都答應,在情勢上就會落入卑屈的境地。百姓會罵我們‘賣國賊’,朝廷的‘清流派’也饒不了咱們。”
崇厚臉色馬上沉了下來。
“清流派隻知慷慨陳辭,卻不考慮國家實力。我們能防禦一個海口,卻不能防禦所有海口;能幸得一時,卻未必能力持多年;能抵禦一國,卻無法應付眾國。道光庚子年以後,辦理洋務失在朝和夕戰,無一定之規,遂至外患漸深,不可收拾。當今皇上登極以來,夷強如故,惟賴守定議和,故中外相安,十年無事。倘若以此事而動刀兵,今年能幸勝,明年洋人必定複來,天津即可支持,沿海勢難盡備。國家難以承受兵患,惟有委曲求全一法。”曾國藩說完覺得頭漲,胸悶,舌嘴發麻,手不住地打顫。
崇厚咀嚼著曾國藩的話,深有感觸地說:“中堂見解入木三分哪!”
“弱國無外交!所以你和我將成為‘賣國賊’。”說完,曾國藩長歎一口氣。
與崇厚商議後的次日,曾國藩伏案起草奏折:
此次詳查挖眼、剖心一條,竟無確據。外間紛紛言有眼盈壇,亦無其事。蓋殺孩壞屍,采生配藥,野番凶惡之族尚不肯為,英法各國乃著名大邦,豈肯為此殘忍之行?以理決之,必無是事。
天主教本係勸人為善,聖祖仁皇帝時久經允行。倘戕害民生若是之慘,豈能容於康熙之世?即仁慈堂之設,其初意亦與育嬰堂、養濟院略同,專以收恤窮民為主。每年所費銀兩甚多,彼以仁慈為名反受殘酷之謗,致使洋人忿忿不平也。
接著,他交代了天津百姓為何對洋教士存有那麽多懷疑和誤解,他羅列了五條:一、教堂之門終年關閉,使外人感到神秘莫測;二、國人患病者到此,往往被留下來治療,不再出去;三、有些瀕死之人進了教堂,教士為之洗禮,使升天堂,外人不明其故;四、教堂裏院落多,被收容的人常常母在此院,子在他院,久不相見;五、本年五月間,天津連出拐賣之事,恰教堂死去病人較多,於是浮言大起。
最後,曾國藩提出了他的處理意見:其止隨聲附和者,不失為義憤所激,自當一切置之不問。其行凶首要各犯及趁機搶奪之徒,自當捕拿嚴懲,以儆將來。在中國戕官斃命,尚當按名以抵,況傷害外國多命,幾開邊釁,刁風尤不可長。天津府知府張光藻、天津縣知縣劉傑即行革職,交刑部治罪;以示懲儆而維持大局;對洋人,要賠償其損失,修複教堂、撫恤死難洋人。
對於自己這樣處理,曾國藩覺得民怨沸騰是少不了的,洋人也不一定肯罷休,但願太後和皇上能體察自己的苦衷,明白自己想要平息事端的這種處理做法是最佳的、也是唯一可行的。
但令曾國藩沒想到的是,太後和皇上在把他的奏折發抄官員閱讀時,有意刪去了曾國藩關於這次事件爆發起因的天津百姓對洋人的五個誤解,隻留下賠修教堂、撫恤死難洋人、捉拿肇事民眾和將天津府縣命官交刑部議處的字。
曾國藩十分清楚朝廷這樣做的用意。麵對民眾、清流派和洋人的壓力,太後、皇上有所畏懼,但一旦實施了曾國藩解決糾紛的辦法,眾怒便會引到太後和皇上身上來。為轉移目標,隻能將他拋出,當犧牲品和替罪羊。掌握皇權的人碰上棘手的事情,總愛玩弄這類把戲。當年,林則徐虎門銷煙給國人爭了一口氣,但仗打敗後道光皇帝就把責任推到主戰的林則徐頭上,削職發配新疆。被迫簽訂《南京條約》後,國人斥為賣國,道光帝又把罪名推到主和派頭目穆彰阿身上。無論是戰是和,都是道光皇帝的決定,而落得悲慘下場的卻是臣子們,難道現在輪到自己了!
果然,不久朝野上下便紛紛譴責曾國藩辱國殘民,敗壞朝綱,下層士人和百姓更是罵他為“賣國賊”。
曾國藩隻能忍氣吞聲地把全部責任都承擔下來。主和而不主戰,這本是朝廷的外交宗旨,他正是遵照這一宗旨辦事的,但他絕不敢說這是慈禧太後的旨意,真是有口難辯啊!還是打掉牙和血吞吧,後悔是沒用的,現在要做的是頂著罵名去追查殺人凶犯。
這更是難上加難的事,上萬人行動,聚如雲,散如鳥,上哪裏去抓呀?洋人已死不能當堂指證;目擊百姓不少,但對凶犯的描述迥異;抓了些嫌犯,目擊者又不能確認;有的嫌犯供認後又翻供:有的隻承認打了一兩下,不是要害處。細想想,也是這麽個理,當時人們一哄而上,七手八腳亂打,根本分不清誰先動手誰後動手,哪下致命,哪下不致命。查來查去,弄得曾國藩頭昏腦漲,筋疲力盡,沒有一個嫌犯證詞與供詞完全吻合的。
這天夜裏,曾國藩翻來覆去不能入睡。“絕不漏過一個人犯”、“絕不冤枉一個好人”,這恐怕是做不到了。洋人被打死20個,必須找出20個人來抵命,怎麽辦?辦法隻有一個,那就是嫌犯雖無口供,但隻要有二三人指證,即定案。這樣做雖有屈死鬼,但為了早日結案也隻能這樣了。
想到這裏,曾國藩的心緒漸漸和緩下來,恍恍惚惚地進入了夢鄉。
按照曾國藩的部署,馮瘸子、範永等20名人犯被處死,另有25名人犯充軍;天津知府張光藻和知縣劉傑交刑部治罪,革職充軍,提督陳國瑞交總理衙門處置;賠償法國白銀50萬兩;崇厚親往法國領事署賠禮道歉。
處決人犯,冤情是難免的,為此,發給每個人犯家屬500兩銀子作為撫恤。對劉傑、張光藻、陳國瑞的處置,曾國藩又上奏朝廷請求從輕發落。
做完這些事後,曾國藩的病情加重了,頭暈腦漲,疼痛不止,常常徹夜失眠,胃口不開,渾身異常困乏,左眼怕光,不敢睜開,陷入極端悔恨之中。他後悔自己對“天津教案”的處理過軟、過柔,“那時我聽到法國在普法之戰中不利的消息,為何不做得強硬一些呢?”他心裏常不住地責備自己。
九月十一日,朝廷將張光藻和劉傑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曾國藩聽說後,渾身猛地一抖,一個趔趄摔倒在地。幕僚趙烈、學生薛福成、兒子曾紀澤急忙把他抬到了**。
躺在**,曾國藩老淚縱橫,泣不成聲地喃喃道:“我……對不起張知府,對不起……劉知縣哪!他們……忠於職守……卻落到這般地步,何等冤枉!我……有愧呀!”
“父親千萬別這樣說,這是朝廷的聖諭。”曾紀澤安慰說。
“恩師並沒主張把他們發配黑龍江,朝廷降旨自有其道理,愚師不必過於自責。”薛福成勸道。
“無論怎樣說,我……也擺脫不了幹係,當初隻怕引起邊釁,才出此下策……”曾國藩嗚咽道。
“依卑職看,滌帥大可不必如此傷心。滌帥受命於國家危難之時,將劍拔弩張的情勢緩和下來,避免了邊釁,功在社稷,利在百姓。張知府、劉知縣俱是識大體之人,他們知道自己的些許委屈是為了解朝廷之困,消百姓之災,絕不會埋怨滌帥的。其實,正如滌帥常說的:弱國無外交。不管朝廷派誰來處理‘天津教案’,都不會比您辦得更穩妥、更出色。”趙烈說。
聽了趙烈的話,曾國藩沉重的心情輕鬆了許多,閉目片刻後說:“話雖如此,但我仍覺得有負於二位大人,他們畢竟替朝廷背了黑鍋。”
“要是滌帥實在覺得過意不去,就派人送些銀兩以示撫慰。”趙烈建議說。
“好,就按烈說的辦!”曾國藩高興地說。
張光藻、劉傑起解那天,上萬天津百姓揮淚相送,老天也為之哭泣,下起連綿的秋雨。百姓們知道,這兩位朝廷命官其實是為百姓的行動頂罪的,便不再斥罵曾國藩了,這與其說是對曾國藩苦衷的諒解,倒不如說是對殘酷現實的無奈默認。
趙烈和曾紀澤找機會單獨與張光藻、劉傑相見,送上3000兩銀子,並代曾國藩向他們致歉。兩人十分感動地說:“請轉告曾大人,勿以我二人為念,我等死不足惜,振邦興國之大任,惟曾大人能夠擔得。隻要曾大人健在,大清就有中興之望。”
聽了趙烈和曾紀澤的回話後,曾國藩吃力地搖搖頭,沉默良久。張光藻、劉傑的殷切希望使他感到無限悲涼:盛名之下,其實難符啊!自己揮斥八方的年月早成了過眼煙雲,如今老朽無能、神衰氣虛,不堪任事,哪還有回天之力呀!唉,古人一向主張功成身退,凡事見好就收。倘若自己在攻克金陵後急流勇退,返歸故園,哪有今天的窘況?可惜自己沒有那樣做,被世俗之氣熏染,硬要扮演中流砥柱的角色,結果剿撚無功,處理“天津教案”又惹來怨謗,現在看來,真是,唉……
對天津市民的殘殺,在曾國藩一生大規模的“剃頭”行為中算是最後一次了,但此次並沒給他帶來榮譽,反把他幾十年的聲譽都毀了。他在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十一日給彭玉麟的信中也懺悔道:“仆自問同治四五年剿撚無功,即當退處深山。六年春重回江南,七年冬蒞任畿輔,皆係畫蛇添足。畫虎不成,反類犬矣。”
處理完“天津教案”後,北京、天津的官員、學子和百姓掀起了怨曾反曾浪潮:名士王闓運、弟子李鴻章、兒子曾紀澤都為曾國藩的做法感到惋惜,深慮此舉將使他的一世英明毀於眾謗。醇親王奕、內閣學士宋普、翰林院侍讀學士袁保恒、內閣中書李如鬆等人先後上奏,說反洋教是天津百姓的義舉,要求懲治崇厚等媚外官員;京師學子紛紛抨擊曾國藩,湖南學士把他書寫的懸掛在北京湖廣會館的匾額和教子胡同的湖南會館的楹聯搗碎燒毀了,其他各處凡有曾國藩題字的也被盡數刮掉,人們口吐唾沫,用腳踩碾,仍不解其恨;天津市民們寫標語、唱歌謠、編故事,街頭巷尾無不指罵曾國藩為“大賣國賊”、“洋人走狗”。
朝廷中的“清議派”更是全力攻擊曾國藩,甚至有人主張殺他以謝天下,有人作對聯譏諷說:
殺賊功高,百戰餘生真福將;
和戎罪大,三年早死是完人。
雖然這樣,清廷也不得不承認,除了曾國藩的結案方式,別無他法,但為了平息輿論,轉移視線,又不得不做做姿態,由李鴻章代替曾國藩,以此表明曾國藩的作為不代表朝廷。李鴻章接辦後,僅將原判20名死刑改為16名,4名為緩期,其餘無一更改。顯而易見,“當時事勢,舍曾國藩之所辦,更無辦法。”
可以看出,曾國藩的方式代表著清廷的主張,保持了與清廷基調的一致,也為清廷爭取到了暫時的和平。可是,由於當時民眾和部分官員的明“理”不明“勢”,一時民怨四起,曾國藩能做什麽呢?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為朝廷背上罵名。
在受命處理“天津教案”時,曾國藩就明白事關大體,事關一生的毀譽和身家性命,但與國家的安危比起來,個人的毀譽算得了什麽呢?在國家危亡的關頭,總需要忠臣舍身赴難的。如果曾國藩為了個人聲名,按“理”結辦此案,那積貧積弱的晚清將可能麵對另一種局麵了。
關於辦理“天津教案”遭謗的原因,曾國藩在給劉蓉的信中解釋說:
在處理“天津教案”的問題上,輿論出現了論“理”和論“勢”兩種傾向。論“理”的人以為,“當趁此驅逐彼教,大張撻伐,以雪先皇之恥而作義民之氣”;論“勢”的人以為,“兵端一開,不特法國構難,各國亦皆約人同仇。能禦之於一口,不能禦之於七省各海口;能持之於一二年,不能持之於數十百年。而彼族則累世尋仇,不勝不休。”
可見,曾國藩這樣結案,不是他不明“理”,而是“勢”在必為,是以一時的屈辱以求長久的和平。
曾國藩的好友郭嵩燾,以敏銳的目光闡述了他對此案處理的看法:
在對外交涉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嚴格信守條約,力保中外“和局”,不要輕易動武。“愚民”無知,一概仇視洋人,無須深究,但作為官吏者,則應因勢利導,不能做那些不負責任的事情,更不能有意煽動愚民仇洋。人們之所以對曾國藩處理“天津教案”加以詆毀,原因在於不諳中外實情,在於對國情不負責任。
郭嵩燾多次為曾國藩鳴不平,他說: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之所以輿論大嘩,“無他,用其鼠目寸光、溪壑褊小之心,而傲然自以為忠孝,慢上無禮,漠不為恥。”這樣的風氣,未嚐不是一般官僚士大夫率先倡發,“而遂至無可挽救,終歸於禍亂賊殺而已。傷哉!”
郭嵩燾指出: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如果說有過錯的話,在於他“不明立科條,分別從教者之良莠,以使百姓與教民兩無猜嫌”。至於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的結局,“則亦天理人情之至矣”。而那些對他使勁加以詆毀的人,並不知道津案的全過程,就信口開河亂說一氣,“道之不明,而意氣之激以不得其平,則亦何詞不可逞,何罪不可誣哉!”
可見,郭嵩燾認為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並無根本上的過錯。
在與洋人交涉上,曾國藩的得意門生李鴻章主張采取痞子的手段處理,而曾國藩堅持采取誠信的原則,他認為,在沒有實力做後盾的情況下與洋人交涉,虛強造作隻能使國家吃虧更大,所以應以誠信為本。因此,我們更能明白他處理“天津教案”取“勢”而不取“理”的苦衷了。
曾國藩能這樣處理“天津教案”,充分說明了他舍個人聲名而保國之安危,舍小保大的個人風範。
但是,曾國藩對“天津教案”的處理方式,從當時的曆史條件來看,雖然殺害市民以滿足洋人要求,遭到各方人士的一致譴責,他也愧悔萬分,但卻收到了成效:使一場戰爭得以平息,避免了刀兵之災,所以,清廷非常滿意。在清廷看來,處死幾個“刁民”並不要緊,惹惱了洋人才是最頭疼的事,一旦戰火又起,統治就難以維持了。
另外,客觀地說,當時國力衰弱,若自不量力地采取強硬態度,後果可想而知。就連當時和曾國藩勢不兩立的“清議派”代表人物張之洞,後來在湖廣總督任上麵臨同樣的事件時,也采取了曾國藩的處理方式,並後悔自己當初對曾國藩的指責。
從同治九年(1870)六月初十曾國藩到天津處理教案,到九月二十日結束離開,總共102天。在這102天中,曾國藩在抗與從的抉擇中,“忍辱負重”地做出了他認為唯一正確的選擇,從而使一場中國人民反教會的鬥爭,最終以無數民眾無辜而死和清廷屈辱賠款而告結束。
同治九年(1870)年底,已經重新擔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在給老部下李元度的信中,冷靜地對自己在處理“天津教案”時的處境與教訓進行了深刻的分析:
六月初旬,力疾赴津辦理此案,眾議分歧。論理者,僉謂宜乘此機,與之決戰,上雪先皇之恥,下快萬姓之心,天主教亦宜趁此驅除。論勢者,則謂中國兵疲將寡,沿江沿海略無預備,西洋各國窮年累世,但講戰事,其合從之勢,狼狽之情,牢不可破,邂逅不如意,恐致震驚葷轂。鄙人偏信論勢者之言,冀以消弭釁端,辦理過柔,以至謗議叢積,神明內疚,至今耿耿。
信中,曾國藩痛苦地反省了自己“過柔”的處理手段,以及這種手段給他帶來了“謗議叢積”和“積年清望幾於掃地殆盡”的後果,可見他已經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所付出的代價是非常慘重的。
當時的清廷形成以醇親王奕為代表,包括李鴻藻、倭仁、翁同龢、李如鬆、宋普等人的“論理派”和以恭親王奕為代表,包括崇厚、董恂、寶鋆、沈桂芬、丁汝昌等人的“論勢派”。
“論理派”認為朝廷不可失民心,否則天下將解體,可利用當時群情激憤的民心,與洋人決一死戰,一可報鹹豐之仇,二可大快人心。奕認為:“欲複深仇,全賴民心。天津之案,民心皆有義憤,天下皆引頸以望,乃諸臣不趁勢推之於民以喝夷,但殺民以謝夷,不但一時全局蕩然,自然亦難望轉機矣。”
“論理派”的強硬態度,表現出民族自尊心,但他們沒有審時度勢地看問題,對雙方實力缺乏根本的了解,夜郎自大地一心隻想“決戰”、“雪恥”,而在敵強我弱的情況下貿然“決戰”,無異於送死。
“論勢派”多是直接和洋人打交道的外交大臣或封疆大吏,他們對敵我雙方的軍事力量非常清楚,認為清軍當時的武器根本不是洋人的對手。因此他們主張力求和局,才有徐圖自強的希望。他們從客觀現實出發考慮問題的態度是正確的,但違背民心,不顧國家尊嚴,缺少民族氣節,又是極不足取的,因此才受到時人和後人的詬罵。
曾國藩與奕等人關係密切,所以他傾向“論勢派”。其實,他何嚐不願意做一個“論理派”,理直氣壯地去維護民族尊嚴和國家主權呢!但他清楚,西方列強武力強大,除野蠻掠奪外,還想在外交上武力威脅。他知道對待武力威脅,武力防備是必須的。然而,在天津辦案中對中外形勢進行了周密分析後,他認為:“目下中國海上船炮全無預備,陸軍則綠營固不足恃,勇丁亦鮮勁旅。若激動眾怒,使彼協以謀我,處處宜防,年年議戰,實屬毫無把握。”“中國兵疲將寡,沿海沿江毫無預備,而諸國窮年累世但講戰事,其合眾之勢,狼狽之情,則牢不可破。我能防禦一口,未必能遍防各口;能幸得一時,未必能力持多年;能抵敵一國,未必能應付各國……然稍一蹉跌,後患有不堪設想者,必須隱忍以全和議者,就勢而言之也……必須力爭以全國體,此就理而言之也。欲求理勢兼顧,殊無良策。敝處所力,蓋亦偏於衡勢者,措施又多失宜,物議之騰,亦無足怪。”正是由於形勢上的迫不得已,他這位內心充滿“論理派”思想的理學家,才在實際行動中成了“論勢派”。
生活在夾縫中的人,要麽從夾縫中衝出去,重新尋找自己的天地,要麽四麵碰壁、四麵討好,而最後什麽也得不到。曾國藩就屬於後者,他對“天津教案”的處理遭到輿論的譴責,就是因為他對清廷的指示不敢違抗,因而甘願受辱,喪失了國家主權、民族尊嚴,造成了錯誤的後果。這對他、對清廷、對曆史來說都是一個悲劇!他個人的悲劇也正是當時時代的悲劇。
天津望海樓教堂建於鹹豐十年(1860),因強占了許多農民的土地,且傳教士仗勢欺人,百姓們都非常痛恨他們。同治九年(1870)五月,法國天主教堂設立的仁慈堂裏收養的三四十個孩子一下全死了,百姓們聞知後非常震驚。傳說這些孩子是受教堂的迷拐後,被挖眼、掏心而死的。於是,憤怒的百姓張有富等人逮住了用藥迷拐孩童的無賴武蘭珍,送到天津縣衙。
天津知縣劉傑看了張有富等人的狀紙,見告的是法國望海樓天主教堂,說教堂的仁慈堂害死了四十多個孩童;又說傳教士專門雇用中國人用迷藥誘拐兒童,禁閉在地窖裏,然後挖出眼珠用來製藥,剖了心肝供教士們食用;還說地窖裏有個大壇子,裏麵裝滿了眼珠子。
此前,劉傑也聽過此類傳聞,現在見狀紙寫得如此翔實、逼真,便深信不疑,況且他知道洋人器械先進,幾百年前就搗弄什麽切屍體、挖內髒的“解剖學”,解剖中國兒童肯定做得出來。但他深感棘手的是,《天津條約》規定,望海樓一帶的15畝地已租給了法國,自己這個小小的七品官兒管得了嗎?
想到這裏,他看了一眼賊眉鼠眼、臉上被百姓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武蘭珍,心中有了底,便大聲喝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武蘭珍。”
“家住在哪裏?”
武蘭珍原本住在一個橋洞子裏,但他想,朝廷的官兒都害怕洋人,便信口說:“小人住在洋人的教堂裏,那裏紮有席棚,專供難民過夜。”
“哪個教堂?”
“望海樓教堂。”
“你平時靠什麽吃飯?”
“小人平日販點兒煙土,還打點兒短工。”
“大膽刁民!大堂之上竟敢胡說八道,你枯雞一般的大煙鬼相,能做短工嗎?來呀,大刑伺候!”
“大人饒命,小人願招!”武蘭珍一聽要動大刑嚇得魂飛魄散,他知道自己這副身架,一棍子下去,就得散架,便嘶喊起來。
“說!除了販賣煙土,還幹什麽?”
“賣……賣……賣孩子!”
劉傑見他已招認,便厲聲追問道:“如實招來!”
“小人今天早晨在村口碰到一個割草的孩子,就向他嘴裏塞了一顆糖豆兒,不一會兒,那孩子就打起盹兒來,小人背起孩子就走,這時叫人發現了……”
“你那含有迷藥的糖豆兒是從哪裏弄來的?”
“是教堂裏一個叫王三的給小人的。”
“孩子被你迷拐後,你都賣到哪裏?”
“賣給教堂。”
“你受何人指使?”
“是王三指使小人幹的。”
劉傑命武蘭珍如實畫供。案情如此嚴重,他不敢獨自處理,便在審問後的同治九年(1870)五月二十三日上報天津知府張光藻。
人命關天,接報的當天,張光藻就帶著劉傑押著武蘭珍前往望海樓教堂與法國傳教士對質。當他們來到教堂時,那裏已是人山人海,百姓們義憤填膺,大有為雪國恨不惜慷慨赴難的氣勢,有人還扯起了寫有“懲治洋凶”、“救同胞於水火”、“國格不可侮”等語的橫幅。
張光藻一行人進入教堂後,向法國傳教士謝福音說明了來意。謝福音聽後瞠目結舌,表示允許他們進行調查。結果大出意外,武蘭珍竟不認識教堂裏的人,教堂裏的人也不認識他,而且教堂裏也沒有席棚和叫王三的,“地窖”裏裝滿煤炭、木柴、水泥以及鍁鎬斧鋸之類的工具,沒有裝滿眼珠的壇子。
張光藻十分尷尬,從沒遇到過供詞與事實相悖如此之大的案子,隻好向謝福音解釋說這是例行公事,不得不查問一下。謝福音並沒計較,張光藻一行便退了出來,準備回府。
這時,百姓已把教堂圍得水泄不通。劉傑的隨從高升在前邊開路,剛走不遠,人群便把劉傑圍了起來,而張光藻則被擠在教堂門口,無法走動。忽然,遠處傳來一聲槍響,人群出現了一個大豁口,從豁口中來到劉傑身邊的是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和他的秘書西蒙。
原來豐大業聽說張光藻和劉傑去了教堂,又見上萬人圍住了教堂,大發雷霆,跑到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那裏,拔槍威脅他派兵彈壓,並一槍打碎了吊燈。崇厚嚇得回身溜走了。豐大業怒氣未息,帶秘書西蒙趕到望海樓教堂。
一見劉傑,豐大業便破口大罵:“狗官,你竟敢挑動刁民無賴到我國教堂聖地鬧事?”
劉傑本想向洋人道歉,平息此事,沒想到卻遭到如此無理的謾罵,心想,不能丟了國格,便正色反問道:“本官執行公務,怎叫鬧事?”
“這麽多刁民無賴圍在這裏,也是執行公務?”
高升被惹惱了,大聲怒斥道:“這裏是我國領土,百姓們往來自由,不用你管!”
“誰要你這個奴才插嘴!”豐大業吼叫著向高升開了一槍,高升應聲倒在血泊中。
“洋鬼子殺人啦!”圍觀的百姓們怒吼道。緊接著,又響起“為中國人報仇!”“華夏聖地,豈容妖人胡作非為!”“叫洋鬼子償命!”……
伴隨著呼喊聲,人們憤怒地撲向豐大業,有的抓頭發,有的扭胳膊,有的掐脖子,有的摳眼睛,有的砸腦袋……頃刻間,豐大業就被撕碎了。接著,人們又七手八腳打死了豐大業的秘書西蒙。
餘怒未消的百姓們,群情激昂,“驅逐洋人!”“殺盡洋人!”“為成百上千的無辜兒童報仇,搗毀洋教堂!”“報仇雪恨,在此一舉!”的呼聲如雷,人群匯成強大的怒潮,湧向望海樓教堂。
張光藻、劉傑等官員被人群擠到了一邊不敢吱聲,他們清楚,在這種情勢下,要是說出一句與群情相悖的製止話來,憤怒的百姓會像碾死螞蟻那樣,立即將他們碾死。
很快,人們衝進教堂,砸碎門窗,搗毀器物,不多時,便放火燒了教堂。隨後,人們又燒了法國領事署、英國講書堂、美國講書堂,除豐大業、西蒙外,法國教士謝福音、俄國商人普羅**夫和仁慈堂裏的一些修女等20個洋人被打死,這就是著名的“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發生後,法國聯合俄國、美國、英國、普魯士、比利時、西班牙的外交官,聯名向清廷提出嚴重抗議,並派軍艦集結到天津、煙台一帶,揚言如果不按法國的要求處理好這件事,要把天津化為焦土。
消息傳到北京,頓時在朝廷裏引起軒然大波,武百官分成了“論理派”和“論勢派”,兩大派各執一端,舌戰不休。清廷感到事態嚴重,矛盾已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為了避免此局勢演化為戰爭,便於五月二十五日下諭,責成直隸總督曾國藩前往天津和崇厚一起處理此案。
五月二十六日諭旨下到保定,接任直隸總督才15個月的曾國藩此時右眼已經失明,左眼的視力也大大下降,整日暈眩不止。接諭後,他發出幾聲輕微而無力的歎息,心情既緊張,又不知所措,隻得於五月二十九日上奏,把他的初步看法提了出來。他認為最關鍵的是確定武蘭珍是否受王三指使,王三是否被教堂供養,教堂收養的孩童以及挖眼剖心的說法是否正確,並向朝廷表示,雖然自己年齡大了,身體也不好,但仍會不辭辛苦地前往天津處理此事。
曾國藩深知與洋人交涉的困難,一不小心就會身敗名裂。上諭中說,“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總當體察人情向背,全局統籌,既使外邦止戈,又使民心允服,以求中外相安。”要做到兩全其美,談何容易?百姓與洋人勢同水火,滿足了洋人,勢必民怨沸騰,自己便成了“賣國賊”;要使民心允服,就要得罪洋人,這樣弄不好又會引起戰爭,到那時,自己就會被朝廷當做替罪羊,成為“誤國元凶”。更大的可能是兩頭都不討好,輕則招一身罵名,重則老命難保。要想用理智去平息因仇恨而變得不理智的行動,真是難啊!況且自己年邁多病,怕是凶多吉少。處於這等矛盾的境地,他有一種自己會丟掉性命的感覺。因此,奏折發出後,他覺得要把這件事妥善處理好很難,心中不禁無限蒼涼。於是,六月初四他用不住顫抖著的手給兒子曾紀澤、曾紀鴻寫了一封類似遺囑的信:
餘即日前赴天津,查辦毆斃洋人、焚毀教堂一案。外國人性情凶悍,津民習氣浮囂,俱難和葉,將來構怨興兵,恐致激成大變。餘此行反複籌思,殊無良策。餘自鹹豐三年募勇以來,即自誓效命疆場,今老年病軀,危難之際,斷不肯吝於一死,以自負其初心。恐邂逅及難,而爾等諸事無所稟承,茲略示一二,以備不虞。
餘若長逝,靈柩自以由運河搬回江南歸湘為便。中間雖有陸清至張秋一節須改陸路,較之全行陸路者差易。去年由海船送來之書籍、木器等過於繁重,斷不可全行帶回,須細心分別去留。可送者分送,可毀者焚毀,其必不可棄者,乃行帶歸,毋貪瑣物而花途費。其在保定自製之木器全行分送。沿途謝絕一切,概不收禮,但水陸略求兵勇護送而已。
餘曆年奏折,令夏吏擇要抄錄,今已抄一多半,自須全行擇抄。抄畢後存之家中,留於子孫觀覽,不可發刻送人,以其間可存者絕少也。
從這封信中,我們看到曾國藩當時是抱著大義凜然的心態去處理“天津教案”的,也顯示了他對此事的誠惶誠恐。
寫完遺書兩天後,老病纏身的曾國藩滿懷悲愴地拖著病體前往天津。
六月初十曾國藩到達天津,見人心浮動,洋人與百姓的矛盾異常緊張,百姓們都翹首以盼等著看朝廷如何處理此事。
這些都在曾國藩的預料之中,他在六月十一日給兒子的信中說:“天津士民與洋人兩不相下,其勢洶洶。緝凶之說,萬難著筆,辦理全無頭緒。”在他看來,最重要的是必須先安定人心,於是六月十一日他便向天津百姓發出了《諭天津市民》的告示,並著手調查案情。調查結果與劉傑、張光藻所得的結論完全一致。
六月十九日,曾國藩在崇厚府邸與法國公使羅淑亞會晤。羅淑亞代表法國政府提出了四點要求:第一,賠修教堂;第二,安葬豐大業等死難者;第三,懲治地方官;第四,查辦殺人凶手。
曾國藩表示三日內答複,當晚他就與崇厚磋商此事。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奉旨同曾國藩一起負責處理此事,他與洋人打交道多年,因懼怕洋人已養成了卑躬屈膝、賣國求榮的秉性。曾國藩雖在官場多年,但很少和洋人打交道,所以多聽從他的建議。
“豐大業先開槍打死高升,這是洋人理屈。可百姓們一下子打死二十個洋人,大都是無辜的傳教士,還有許多婦女,這就使我們陷入了比洋人更加理屈的境地。百姓們隻知泄一時之憤,不顧國體,鬧出事來,還得我們替他們擦屁股!”崇厚激憤地說。
“百姓缺乏教養,愚昧無知,一個個都是慷慨激昂的樣子,但當我問起是否親眼見過挖眼剖心之事時,就無言以對了。天津城近一年來並無丟失幼孩而報案的。教堂地窖的壇子裏裝滿眼珠子的謠言居然有人相信,相信後就生出仇恨,這種無知的、盲目的仇恨比什麽都可怕。”曾國藩感慨不已。
“不過,”曾國藩又說,“洋教士為了發展信徒,良莠不分一概吸納,甚至袒護教徒的不法行為,也難怪百姓恨之入骨。”
“洋人建教堂是有條約依據的,所以羅淑亞提出的第一項賠修教堂,我們必須答應。”崇厚十分肯定地說。
“對。”曾國藩也點了點頭。
“第二項安葬死難者,第四項查辦殺人凶手,屬於同一類要求。”崇厚接著說。
“也得答應,”曾國藩說,“漫說打死了洋人,就是打死了國人,也得查辦殺人凶手。”
“這三項可能會引起百姓的怨聲,但朝廷能接受的,最棘手的是第三項懲治地方官,這一條朝廷恐怕也會犯難。”崇厚說。
曾國藩沉默了好一會兒,才開口道:“也答應他們吧。”
“也答應他們?”崇厚吃驚道。
“對!其實懲治地方官的要求伸縮性很大,撤職、降職、調離不都是懲治嗎?”
“大人所言極是,如此看來,此案可以了結啦!”崇厚恍然大悟地說道。
“絕非那麽簡單。這四項要求,答應每一項好像都有道理,但都答應,在情勢上就會落入卑屈的境地。百姓會罵我們‘賣國賊’,朝廷的‘清流派’也饒不了咱們。”
崇厚臉色馬上沉了下來。
“清流派隻知慷慨陳辭,卻不考慮國家實力。我們能防禦一個海口,卻不能防禦所有海口;能幸得一時,卻未必能力持多年;能抵禦一國,卻無法應付眾國。道光庚子年以後,辦理洋務失在朝和夕戰,無一定之規,遂至外患漸深,不可收拾。當今皇上登極以來,夷強如故,惟賴守定議和,故中外相安,十年無事。倘若以此事而動刀兵,今年能幸勝,明年洋人必定複來,天津即可支持,沿海勢難盡備。國家難以承受兵患,惟有委曲求全一法。”曾國藩說完覺得頭漲,胸悶,舌嘴發麻,手不住地打顫。
崇厚咀嚼著曾國藩的話,深有感觸地說:“中堂見解入木三分哪!”
“弱國無外交!所以你和我將成為‘賣國賊’。”說完,曾國藩長歎一口氣。
與崇厚商議後的次日,曾國藩伏案起草奏折:
此次詳查挖眼、剖心一條,竟無確據。外間紛紛言有眼盈壇,亦無其事。蓋殺孩壞屍,采生配藥,野番凶惡之族尚不肯為,英法各國乃著名大邦,豈肯為此殘忍之行?以理決之,必無是事。
天主教本係勸人為善,聖祖仁皇帝時久經允行。倘戕害民生若是之慘,豈能容於康熙之世?即仁慈堂之設,其初意亦與育嬰堂、養濟院略同,專以收恤窮民為主。每年所費銀兩甚多,彼以仁慈為名反受殘酷之謗,致使洋人忿忿不平也。
接著,他交代了天津百姓為何對洋教士存有那麽多懷疑和誤解,他羅列了五條:一、教堂之門終年關閉,使外人感到神秘莫測;二、國人患病者到此,往往被留下來治療,不再出去;三、有些瀕死之人進了教堂,教士為之洗禮,使升天堂,外人不明其故;四、教堂裏院落多,被收容的人常常母在此院,子在他院,久不相見;五、本年五月間,天津連出拐賣之事,恰教堂死去病人較多,於是浮言大起。
最後,曾國藩提出了他的處理意見:其止隨聲附和者,不失為義憤所激,自當一切置之不問。其行凶首要各犯及趁機搶奪之徒,自當捕拿嚴懲,以儆將來。在中國戕官斃命,尚當按名以抵,況傷害外國多命,幾開邊釁,刁風尤不可長。天津府知府張光藻、天津縣知縣劉傑即行革職,交刑部治罪;以示懲儆而維持大局;對洋人,要賠償其損失,修複教堂、撫恤死難洋人。
對於自己這樣處理,曾國藩覺得民怨沸騰是少不了的,洋人也不一定肯罷休,但願太後和皇上能體察自己的苦衷,明白自己想要平息事端的這種處理做法是最佳的、也是唯一可行的。
但令曾國藩沒想到的是,太後和皇上在把他的奏折發抄官員閱讀時,有意刪去了曾國藩關於這次事件爆發起因的天津百姓對洋人的五個誤解,隻留下賠修教堂、撫恤死難洋人、捉拿肇事民眾和將天津府縣命官交刑部議處的字。
曾國藩十分清楚朝廷這樣做的用意。麵對民眾、清流派和洋人的壓力,太後、皇上有所畏懼,但一旦實施了曾國藩解決糾紛的辦法,眾怒便會引到太後和皇上身上來。為轉移目標,隻能將他拋出,當犧牲品和替罪羊。掌握皇權的人碰上棘手的事情,總愛玩弄這類把戲。當年,林則徐虎門銷煙給國人爭了一口氣,但仗打敗後道光皇帝就把責任推到主戰的林則徐頭上,削職發配新疆。被迫簽訂《南京條約》後,國人斥為賣國,道光帝又把罪名推到主和派頭目穆彰阿身上。無論是戰是和,都是道光皇帝的決定,而落得悲慘下場的卻是臣子們,難道現在輪到自己了!
果然,不久朝野上下便紛紛譴責曾國藩辱國殘民,敗壞朝綱,下層士人和百姓更是罵他為“賣國賊”。
曾國藩隻能忍氣吞聲地把全部責任都承擔下來。主和而不主戰,這本是朝廷的外交宗旨,他正是遵照這一宗旨辦事的,但他絕不敢說這是慈禧太後的旨意,真是有口難辯啊!還是打掉牙和血吞吧,後悔是沒用的,現在要做的是頂著罵名去追查殺人凶犯。
這更是難上加難的事,上萬人行動,聚如雲,散如鳥,上哪裏去抓呀?洋人已死不能當堂指證;目擊百姓不少,但對凶犯的描述迥異;抓了些嫌犯,目擊者又不能確認;有的嫌犯供認後又翻供:有的隻承認打了一兩下,不是要害處。細想想,也是這麽個理,當時人們一哄而上,七手八腳亂打,根本分不清誰先動手誰後動手,哪下致命,哪下不致命。查來查去,弄得曾國藩頭昏腦漲,筋疲力盡,沒有一個嫌犯證詞與供詞完全吻合的。
這天夜裏,曾國藩翻來覆去不能入睡。“絕不漏過一個人犯”、“絕不冤枉一個好人”,這恐怕是做不到了。洋人被打死20個,必須找出20個人來抵命,怎麽辦?辦法隻有一個,那就是嫌犯雖無口供,但隻要有二三人指證,即定案。這樣做雖有屈死鬼,但為了早日結案也隻能這樣了。
想到這裏,曾國藩的心緒漸漸和緩下來,恍恍惚惚地進入了夢鄉。
按照曾國藩的部署,馮瘸子、範永等20名人犯被處死,另有25名人犯充軍;天津知府張光藻和知縣劉傑交刑部治罪,革職充軍,提督陳國瑞交總理衙門處置;賠償法國白銀50萬兩;崇厚親往法國領事署賠禮道歉。
處決人犯,冤情是難免的,為此,發給每個人犯家屬500兩銀子作為撫恤。對劉傑、張光藻、陳國瑞的處置,曾國藩又上奏朝廷請求從輕發落。
做完這些事後,曾國藩的病情加重了,頭暈腦漲,疼痛不止,常常徹夜失眠,胃口不開,渾身異常困乏,左眼怕光,不敢睜開,陷入極端悔恨之中。他後悔自己對“天津教案”的處理過軟、過柔,“那時我聽到法國在普法之戰中不利的消息,為何不做得強硬一些呢?”他心裏常不住地責備自己。
九月十一日,朝廷將張光藻和劉傑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曾國藩聽說後,渾身猛地一抖,一個趔趄摔倒在地。幕僚趙烈、學生薛福成、兒子曾紀澤急忙把他抬到了**。
躺在**,曾國藩老淚縱橫,泣不成聲地喃喃道:“我……對不起張知府,對不起……劉知縣哪!他們……忠於職守……卻落到這般地步,何等冤枉!我……有愧呀!”
“父親千萬別這樣說,這是朝廷的聖諭。”曾紀澤安慰說。
“恩師並沒主張把他們發配黑龍江,朝廷降旨自有其道理,愚師不必過於自責。”薛福成勸道。
“無論怎樣說,我……也擺脫不了幹係,當初隻怕引起邊釁,才出此下策……”曾國藩嗚咽道。
“依卑職看,滌帥大可不必如此傷心。滌帥受命於國家危難之時,將劍拔弩張的情勢緩和下來,避免了邊釁,功在社稷,利在百姓。張知府、劉知縣俱是識大體之人,他們知道自己的些許委屈是為了解朝廷之困,消百姓之災,絕不會埋怨滌帥的。其實,正如滌帥常說的:弱國無外交。不管朝廷派誰來處理‘天津教案’,都不會比您辦得更穩妥、更出色。”趙烈說。
聽了趙烈的話,曾國藩沉重的心情輕鬆了許多,閉目片刻後說:“話雖如此,但我仍覺得有負於二位大人,他們畢竟替朝廷背了黑鍋。”
“要是滌帥實在覺得過意不去,就派人送些銀兩以示撫慰。”趙烈建議說。
“好,就按烈說的辦!”曾國藩高興地說。
張光藻、劉傑起解那天,上萬天津百姓揮淚相送,老天也為之哭泣,下起連綿的秋雨。百姓們知道,這兩位朝廷命官其實是為百姓的行動頂罪的,便不再斥罵曾國藩了,這與其說是對曾國藩苦衷的諒解,倒不如說是對殘酷現實的無奈默認。
趙烈和曾紀澤找機會單獨與張光藻、劉傑相見,送上3000兩銀子,並代曾國藩向他們致歉。兩人十分感動地說:“請轉告曾大人,勿以我二人為念,我等死不足惜,振邦興國之大任,惟曾大人能夠擔得。隻要曾大人健在,大清就有中興之望。”
聽了趙烈和曾紀澤的回話後,曾國藩吃力地搖搖頭,沉默良久。張光藻、劉傑的殷切希望使他感到無限悲涼:盛名之下,其實難符啊!自己揮斥八方的年月早成了過眼煙雲,如今老朽無能、神衰氣虛,不堪任事,哪還有回天之力呀!唉,古人一向主張功成身退,凡事見好就收。倘若自己在攻克金陵後急流勇退,返歸故園,哪有今天的窘況?可惜自己沒有那樣做,被世俗之氣熏染,硬要扮演中流砥柱的角色,結果剿撚無功,處理“天津教案”又惹來怨謗,現在看來,真是,唉……
對天津市民的殘殺,在曾國藩一生大規模的“剃頭”行為中算是最後一次了,但此次並沒給他帶來榮譽,反把他幾十年的聲譽都毀了。他在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十一日給彭玉麟的信中也懺悔道:“仆自問同治四五年剿撚無功,即當退處深山。六年春重回江南,七年冬蒞任畿輔,皆係畫蛇添足。畫虎不成,反類犬矣。”
處理完“天津教案”後,北京、天津的官員、學子和百姓掀起了怨曾反曾浪潮:名士王闓運、弟子李鴻章、兒子曾紀澤都為曾國藩的做法感到惋惜,深慮此舉將使他的一世英明毀於眾謗。醇親王奕、內閣學士宋普、翰林院侍讀學士袁保恒、內閣中書李如鬆等人先後上奏,說反洋教是天津百姓的義舉,要求懲治崇厚等媚外官員;京師學子紛紛抨擊曾國藩,湖南學士把他書寫的懸掛在北京湖廣會館的匾額和教子胡同的湖南會館的楹聯搗碎燒毀了,其他各處凡有曾國藩題字的也被盡數刮掉,人們口吐唾沫,用腳踩碾,仍不解其恨;天津市民們寫標語、唱歌謠、編故事,街頭巷尾無不指罵曾國藩為“大賣國賊”、“洋人走狗”。
朝廷中的“清議派”更是全力攻擊曾國藩,甚至有人主張殺他以謝天下,有人作對聯譏諷說:
殺賊功高,百戰餘生真福將;
和戎罪大,三年早死是完人。
雖然這樣,清廷也不得不承認,除了曾國藩的結案方式,別無他法,但為了平息輿論,轉移視線,又不得不做做姿態,由李鴻章代替曾國藩,以此表明曾國藩的作為不代表朝廷。李鴻章接辦後,僅將原判20名死刑改為16名,4名為緩期,其餘無一更改。顯而易見,“當時事勢,舍曾國藩之所辦,更無辦法。”
可以看出,曾國藩的方式代表著清廷的主張,保持了與清廷基調的一致,也為清廷爭取到了暫時的和平。可是,由於當時民眾和部分官員的明“理”不明“勢”,一時民怨四起,曾國藩能做什麽呢?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為朝廷背上罵名。
在受命處理“天津教案”時,曾國藩就明白事關大體,事關一生的毀譽和身家性命,但與國家的安危比起來,個人的毀譽算得了什麽呢?在國家危亡的關頭,總需要忠臣舍身赴難的。如果曾國藩為了個人聲名,按“理”結辦此案,那積貧積弱的晚清將可能麵對另一種局麵了。
關於辦理“天津教案”遭謗的原因,曾國藩在給劉蓉的信中解釋說:
在處理“天津教案”的問題上,輿論出現了論“理”和論“勢”兩種傾向。論“理”的人以為,“當趁此驅逐彼教,大張撻伐,以雪先皇之恥而作義民之氣”;論“勢”的人以為,“兵端一開,不特法國構難,各國亦皆約人同仇。能禦之於一口,不能禦之於七省各海口;能持之於一二年,不能持之於數十百年。而彼族則累世尋仇,不勝不休。”
可見,曾國藩這樣結案,不是他不明“理”,而是“勢”在必為,是以一時的屈辱以求長久的和平。
曾國藩的好友郭嵩燾,以敏銳的目光闡述了他對此案處理的看法:
在對外交涉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嚴格信守條約,力保中外“和局”,不要輕易動武。“愚民”無知,一概仇視洋人,無須深究,但作為官吏者,則應因勢利導,不能做那些不負責任的事情,更不能有意煽動愚民仇洋。人們之所以對曾國藩處理“天津教案”加以詆毀,原因在於不諳中外實情,在於對國情不負責任。
郭嵩燾多次為曾國藩鳴不平,他說: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之所以輿論大嘩,“無他,用其鼠目寸光、溪壑褊小之心,而傲然自以為忠孝,慢上無禮,漠不為恥。”這樣的風氣,未嚐不是一般官僚士大夫率先倡發,“而遂至無可挽救,終歸於禍亂賊殺而已。傷哉!”
郭嵩燾指出: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如果說有過錯的話,在於他“不明立科條,分別從教者之良莠,以使百姓與教民兩無猜嫌”。至於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的結局,“則亦天理人情之至矣”。而那些對他使勁加以詆毀的人,並不知道津案的全過程,就信口開河亂說一氣,“道之不明,而意氣之激以不得其平,則亦何詞不可逞,何罪不可誣哉!”
可見,郭嵩燾認為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並無根本上的過錯。
在與洋人交涉上,曾國藩的得意門生李鴻章主張采取痞子的手段處理,而曾國藩堅持采取誠信的原則,他認為,在沒有實力做後盾的情況下與洋人交涉,虛強造作隻能使國家吃虧更大,所以應以誠信為本。因此,我們更能明白他處理“天津教案”取“勢”而不取“理”的苦衷了。
曾國藩能這樣處理“天津教案”,充分說明了他舍個人聲名而保國之安危,舍小保大的個人風範。
但是,曾國藩對“天津教案”的處理方式,從當時的曆史條件來看,雖然殺害市民以滿足洋人要求,遭到各方人士的一致譴責,他也愧悔萬分,但卻收到了成效:使一場戰爭得以平息,避免了刀兵之災,所以,清廷非常滿意。在清廷看來,處死幾個“刁民”並不要緊,惹惱了洋人才是最頭疼的事,一旦戰火又起,統治就難以維持了。
另外,客觀地說,當時國力衰弱,若自不量力地采取強硬態度,後果可想而知。就連當時和曾國藩勢不兩立的“清議派”代表人物張之洞,後來在湖廣總督任上麵臨同樣的事件時,也采取了曾國藩的處理方式,並後悔自己當初對曾國藩的指責。
從同治九年(1870)六月初十曾國藩到天津處理教案,到九月二十日結束離開,總共102天。在這102天中,曾國藩在抗與從的抉擇中,“忍辱負重”地做出了他認為唯一正確的選擇,從而使一場中國人民反教會的鬥爭,最終以無數民眾無辜而死和清廷屈辱賠款而告結束。
同治九年(1870)年底,已經重新擔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在給老部下李元度的信中,冷靜地對自己在處理“天津教案”時的處境與教訓進行了深刻的分析:
六月初旬,力疾赴津辦理此案,眾議分歧。論理者,僉謂宜乘此機,與之決戰,上雪先皇之恥,下快萬姓之心,天主教亦宜趁此驅除。論勢者,則謂中國兵疲將寡,沿江沿海略無預備,西洋各國窮年累世,但講戰事,其合從之勢,狼狽之情,牢不可破,邂逅不如意,恐致震驚葷轂。鄙人偏信論勢者之言,冀以消弭釁端,辦理過柔,以至謗議叢積,神明內疚,至今耿耿。
信中,曾國藩痛苦地反省了自己“過柔”的處理手段,以及這種手段給他帶來了“謗議叢積”和“積年清望幾於掃地殆盡”的後果,可見他已經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所付出的代價是非常慘重的。
當時的清廷形成以醇親王奕為代表,包括李鴻藻、倭仁、翁同龢、李如鬆、宋普等人的“論理派”和以恭親王奕為代表,包括崇厚、董恂、寶鋆、沈桂芬、丁汝昌等人的“論勢派”。
“論理派”認為朝廷不可失民心,否則天下將解體,可利用當時群情激憤的民心,與洋人決一死戰,一可報鹹豐之仇,二可大快人心。奕認為:“欲複深仇,全賴民心。天津之案,民心皆有義憤,天下皆引頸以望,乃諸臣不趁勢推之於民以喝夷,但殺民以謝夷,不但一時全局蕩然,自然亦難望轉機矣。”
“論理派”的強硬態度,表現出民族自尊心,但他們沒有審時度勢地看問題,對雙方實力缺乏根本的了解,夜郎自大地一心隻想“決戰”、“雪恥”,而在敵強我弱的情況下貿然“決戰”,無異於送死。
“論勢派”多是直接和洋人打交道的外交大臣或封疆大吏,他們對敵我雙方的軍事力量非常清楚,認為清軍當時的武器根本不是洋人的對手。因此他們主張力求和局,才有徐圖自強的希望。他們從客觀現實出發考慮問題的態度是正確的,但違背民心,不顧國家尊嚴,缺少民族氣節,又是極不足取的,因此才受到時人和後人的詬罵。
曾國藩與奕等人關係密切,所以他傾向“論勢派”。其實,他何嚐不願意做一個“論理派”,理直氣壯地去維護民族尊嚴和國家主權呢!但他清楚,西方列強武力強大,除野蠻掠奪外,還想在外交上武力威脅。他知道對待武力威脅,武力防備是必須的。然而,在天津辦案中對中外形勢進行了周密分析後,他認為:“目下中國海上船炮全無預備,陸軍則綠營固不足恃,勇丁亦鮮勁旅。若激動眾怒,使彼協以謀我,處處宜防,年年議戰,實屬毫無把握。”“中國兵疲將寡,沿海沿江毫無預備,而諸國窮年累世但講戰事,其合眾之勢,狼狽之情,則牢不可破。我能防禦一口,未必能遍防各口;能幸得一時,未必能力持多年;能抵敵一國,未必能應付各國……然稍一蹉跌,後患有不堪設想者,必須隱忍以全和議者,就勢而言之也……必須力爭以全國體,此就理而言之也。欲求理勢兼顧,殊無良策。敝處所力,蓋亦偏於衡勢者,措施又多失宜,物議之騰,亦無足怪。”正是由於形勢上的迫不得已,他這位內心充滿“論理派”思想的理學家,才在實際行動中成了“論勢派”。
生活在夾縫中的人,要麽從夾縫中衝出去,重新尋找自己的天地,要麽四麵碰壁、四麵討好,而最後什麽也得不到。曾國藩就屬於後者,他對“天津教案”的處理遭到輿論的譴責,就是因為他對清廷的指示不敢違抗,因而甘願受辱,喪失了國家主權、民族尊嚴,造成了錯誤的後果。這對他、對清廷、對曆史來說都是一個悲劇!他個人的悲劇也正是當時時代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