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束歌抱著琴跑進遲墨的房間時,芙蕖正在給她鋪床。<strong></strong>


    一身青衣的青年懷抱長琴,麵冠如玉,如草之蘭,如玉之瑾,匪曰薰雕,成此芳絢。


    他不說話隻是冷眼看著旁人時,眉眼間都淡開一種冷漠的輕慢,猶如冰封的暗河,稍有差錯便是萬劫不複。


    芙蕖抱著被褥的手指隱隱的有些顫抖。


    她並不認識麵前的這個青年,隻是憑借著在風月閣輾轉若年所賦予的直覺察覺到疑似危險。


    白日裏鴇母帶著束歌來時,她並不在身邊伺候著。


    加之她本身身份卑賤,也接觸不到風月閣的幕後閣主,因此她隻當他是來者不善。


    然而下一秒她的預想就被打破。


    眉眼間一片寡淡涼薄的青年在看到遲墨的瞬間就笑了起來。


    那張因冷漠而顯得有幾分蒼白的臉瞬間就亮了起來。


    便如十裏春風,清風撲麵,溫柔而明麗。


    芙蕖方還沉在他噙著笑意的眸底,便聽他道:“遲墨姑娘,我們去私奔可好?”


    芙蕖:……


    遲墨一怔,而後很是淡定地回他,“不行。”


    束歌抱著琴,顯得有幾分失望。


    但隨即,他又問道:“那若隻是陪在下在外麵走走呢?”


    這個可以有。


    遲墨也是在房間裏呆了好幾天,終日看醫書也是會覺得累的。然而除了醫書和小幅度的活動以外她並沒有太多的選擇餘地。


    因此束歌提出的這個建議於她而言還是挺不錯的。


    “那我們走吧。”


    束歌還真沒想到遲墨會同意。


    事實上,在最開始她拒絕和他一起私奔的時候他就已經對她的同意不抱有太大期望了。


    當然,如果遲墨知道了他的想法,她一定會說:“私奔和出去走走的差距太大了好嘛。”


    >>>


    束歌和遲墨並肩走出去的時候身後跟著一個小廝和芙蕖。


    小廝的手中合抱著幾架古琴,芙蕖的手中則是什麽都沒拿。


    芙蕖倒是想幫身旁的小廝拿一架琴,隻可惜被拒絕了。


    話說,隻是出來逛個街而已,為什麽要拿這麽多把琴?


    這個問題終究得不到答案。[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


    夜晚的京城總是冶豔而喧囂。


    明明夜色那麽漆黑,而大地卻滿目繁華明亮,似乎無論日夜白晝,這裏永遠都是這麽燈火明亮,人煙冗雜。


    束歌伸手,單手撐起一盞兔子模樣的花燈。


    這不是放在店鋪最前方的花燈,但他卻一眼看到了它,並穿過重重的燈盞將它提在了手上。


    “遲墨姑娘,給你。”


    束歌將手中的花燈遞了過去。


    手上的花燈隨著他的動作前後輕輕搖晃了一下,他臉上的笑容因搖曳的火光而顯得有幾分晦澀不明。


    遲墨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手中的花燈,正要伸手接過來時,近在咫尺的花燈卻猛地被抽了回去。


    她不解地抬頭,看到的卻是束歌在月色的照拂下顯得有幾分蒼白的臉,“忘,忘了……”


    他忙轉身將兔子花燈放在了桌上,“兔子花燈是哥哥曾經給過的。”


    從他口中說出的話輕如煙水,沒待她聽清便已轉瞬即逝。


    繼而,她轉手提起了一盞金橘花的花燈轉過身送入遲墨的手中。


    遲墨默不作聲地低頭看著手中被燭火映成橘紅色的花燈。


    束歌略有些忐忑地問她:“這盞可好看?”


    金色的花燈做的細致無比,絲線垂在花心連著提著花燈的柄手。


    內罩不知道安置了什麽,如走馬燈一般各色各異的陰影隨著燈芯燭火跳動而不住地向外延展著。


    遲墨倒是覺得這盞花燈不如雲清嵐自己做的好看。


    但不管怎麽說直截了當的說出來總是不太禮貌的。


    於是她伸手將手上提著的金橘花樣式的花燈輕輕地轉了一圈,點了點頭。


    指尖抵在花燈上的青衣女子慢慢地將頭點下,然而她的眼眸深處並沒有任何的笑意。


    猶如一個與現實格格不入的夢遊者,她將所有的情緒都隱藏在過去的舊夢中。


    “……是嗎。”


    驀地,束歌便覺得自己的眼睛有幾分澀意。


    第一次帶她觀賞京城的夜景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送給她花燈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令她全心全意地去愛慕的也是他的哥哥……


    現在,他死了。


    於是她也再也看不到除了他以外的人。


    他學著那個人的動作,學著那個人的口吻,學著那個人的每一個神態――隻是,他仍然不是那個人。


    誰都無法替代他。


    而誰也都無法觸碰她。


    ――時光不曾清醒,她願獨活在有他的回憶中。


    遲墨仿佛意識到了什麽,將頭輕輕的向著他的方向偏了偏,“先生?”


    “對、對不起……”


    他磕絆地說著,將臉別到了遲墨看不到的另一邊,“但是,麻煩遲墨姑娘,在接下去半柱香的時間內都請不要看著我……”


    遲墨頓了頓,將頭向著他的方向探了探,問道:“先生哭了嗎?”


    “我才沒有!”


    “嗯。”


    遲墨完全沒有把他的惱羞成怒放在眼裏,應得格外隨意。


    束歌顯然也是察覺了她的敷衍,瞪著通紅的眼睛又將頭轉了回去。


    他像個孩子一樣將眼睛睜的大大的,將眼淚含在眼眶裏。


    從某種方麵來說,束歌就像個沒長大的孩子。


    開心的時候便笑著,難過的時候便不管不顧嚎啕大哭。


    他討厭一個人可以不用顧忌諸多利益,隨心所欲;而他喜歡一個人時更可以將所有的東西都捧出來,任憑對方被自己寵得無法無天。


    想起他掄琴揍人的場麵,遲墨無言失笑,抬了抬手,用袖子拭了拭他的眼角。


    當單薄的衣衫觸及微紅的眼角時,束歌一怔。他不知道在想什麽,隻是定定的看著她。


    遲墨伸手在他麵前晃了兩下,“先生?”


    束歌下意識地就伸手捉住了她的衣袖。


    遲墨抽了兩下都沒從他手裏把自己的袖子抽出來,“先生?”


    被遲墨叫了一聲的束歌當即反應了過來,隨即他立刻拿著她的衣袖在自己的臉上胡亂擦了擦。


    遲墨:……好髒啊。


    絲毫沒有察覺到自己已經被嫌棄的束歌很是無賴地說道:“不逛了!我帶你去買衣服!”


    反正也被戳穿了,他天生就學不出自家哥哥那樣溫文爾雅的樣子,現在倒是有幾分破罐破摔的意味。


    他師父說他愛哭,說他孩子氣,說他不能成大事。


    他認了。


    反正他也隻是一個安守本分的生意人罷了,愛哭孩子氣也是他自己一個人的事,做不成大事也就做不成大事吧。


    他不在乎這個,也沒有人在乎這個。


    他唯一在乎的隻有一個人。


    但是遲墨對他內心到底經曆了怎樣巨大的波折表示並不感興趣,她唯一有所反應的,就是被拽到成衣鋪子裏讓她一件一件的換衣服的心累。


    “這些,這些,這些――除了青色。”那是封丞逸喜歡的顏色!


    “除了黑色。”那是蘇華裳喜歡的顏色!


    “除了白色。”那是雲清嵐喜歡的顏色!


    “除了紅色和粉色。”那是花時暮喜歡的顏色!


    “其他的統統給我包起來――”


    遲墨:……


    芙蕖:……所以還有什麽顏色的衣服能剩下來?


    別說,還真有。


    換上了一身灰衣的遲墨默默地站在了束歌的麵前。


    束歌忍不住笑了起來,“遲墨姑娘穿這身衣服很好看。”


    芙蕖:……您是認真的嗎?


    很明顯,束歌是認真的,他是真的認為遲墨這個樣子很好看。


    都說情人眼裏出西施


    在他眼裏,無論是當初那個剛出穀穿著一身異族服飾的遲墨,還是如今站在他麵前的青絲矩成灰眼神淡漠的遲墨――


    “都很漂亮。”


    “謝謝誇獎。”


    遲墨很禮貌地道謝。


    束歌將她方才換衣服時暫且先讓他拿著的金橘花花燈又遞了過去,“喜歡的話我們就再去下一家店看看吧。”


    遲墨:……請容許我拒絕。


    然而拒絕無效。


    到最後,原本說好的四處走走最後幹脆變成了到處買買買。


    束歌明顯是有錢沒處花,一個勁地給遲墨買東西。


    有些甚至隻是遲墨眼角餘光無意瞥到了他都包攬無疑地全部買了下來。


    整條街的走卒小販對他表示感激涕零。


    而跟在他們身後的小廝和芙蕖已經完全被淹沒了。


    當晚收到賬單的鴇母表示心好累,“少爺,你買了這麽多東西遲姑娘她根本用不上啊……”


    真?土豪束歌表示:“如果我不能占據遲墨的整顆心的話,那就讓我買的東西把她的房間全占了。”


    鴇母:……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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