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泰晤士報》社評:
“法國人——從政府高官、國會議員到新聞界——都曾反複宣稱,德意誌人出任西班牙國王,是法蘭西絕對不可接受的,是‘逾越了紅線’,‘等同對法蘭西宣戰’,‘若普魯士堅持此議,則法蘭西的炮彈必要出膛’,雲雲;如此看來,《南德意誌報》報道的威力,遠遠過於‘德意誌人出任西班牙國王’了——因為,法國人的炮彈尚未出膛,便已‘炸膛’了。”
確實“炸膛”了。
波赫穆對俾斯麥的采訪見報之後,拿《費加羅報》記者布利斯的說法,就是:
“法蘭西的火山爆發了!”
“整個歐洲大陸——不,整個亞歐大陸——都在法蘭西的怒火中戰栗!”
“我接觸到的人,所有的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市民、士兵、國會議員、政府官員,都在怒吼——‘宣戰!宣戰!宣戰!’”
“人民在呼喊:前進,祖國兒女!快奮起!光榮在柏林等著你!”
獅子插一句:《馬賽曲》的開頭兩句,便是:“前進,祖國兒女!快奮起!光榮有一天等著你!”——布利斯之“人民的呼喊”,乃化《馬賽曲》而來。
不過,與很多人的印象相悖,此時的《馬賽曲》,其實並非法蘭西正式的國歌。
《馬賽曲》誕生於法國大革命,一七九五年,督政府宣布定此曲為國歌;拿破侖一世稱帝後,下令取消《馬賽曲》的國歌地位——《馬賽曲》針對的是路易十六,有大量“打倒暴君”一類的內容,法蘭西第一帝國既已建立,《馬賽曲》便有些“不甚合時宜”了。
路易十八複辟,當然更不能推崇《馬賽曲》,乃改國歌為《法蘭西王子回巴黎》;拿破侖三世建立法蘭西第二帝國,私以為,《法蘭西王子回巴黎》很符合其身份、經曆,因此,很曖昧的保持了《法蘭西王子回巴黎》的國歌地位。
不過,拿破侖叔侄雖不承認《馬賽曲》的國歌地位,但是從未禁止唱、奏《馬賽曲》,而《馬賽曲》的感染力,百倍於《法蘭西王子回巴黎》,在法國,《馬賽曲》的實際地位,遠在《法蘭西王子回巴黎》之上,非但民間,就是政府,許多時候,也是拿《馬賽曲》當國歌用的,算是“準國歌”。
好了,言歸正傳。
《南德意誌報》的報道,最叫人不可容忍的,還不是普魯士公開並拒絕了法蘭西的“秘密照會”,甚至,也不是“德意誌人出任西班牙國王”——此亦該報道內容之一;最叫法國人“炸膛”的,是該報道俯拾即是的對法蘭西帝國和法蘭西皇帝的無禮和輕蔑。
而且,這種無禮和輕蔑,幾乎不加任何掩飾。
“若普、法發生戰爭,勝利者將是普魯士。”
“若普、法終究不得不一戰,普魯士可操必勝之算。”
俾某如此狂妄的原因,是自以為“普魯士今非昔比”——如今,已是“普強法弱”了!
而其所恃,居然是什麽——“我們的鐵路裏程,比法蘭西的長;我們的電報線路,比法蘭西的密集”?
普魯士的鐵路、電報比法蘭西的多?
胡說八道!
退一萬步來說,即便普魯士的鐵路、電報,真比法蘭西的多了幾裏,又管個蛋用啊!——鐵路會開炮?電報會衝鋒?
打仗,不靠將軍和士兵,靠鐵路和電報?
這個俾斯麥,狂的真是傻掉了!
最可氣的是,居然說什麽——“法國人連中國人都打不過,又怎麽能夠打的過普魯士?”
事實上,這句話不是俾斯麥說的,而是波赫穆說的,並立即為俾斯麥糾正,不過,俾斯麥隻否定了波赫穆的法國“打不過中國人”和“打不過普魯士”之間的因果關係,並沒有否定法國“打不過中國人”這個事實。
事實?
我們的軍隊“在越南遭受了難堪的失敗”?
怎麽可能?
這必定是造謠!——普魯士人的話,怎麽能信?
退一萬步,就算小挫,勝敗兵家常事,怎麽就“打不過”了?
還說什麽……這是一個“有趣的消息”?
法國失敗是一個“有趣的消息”?
他娘的!
最最不可原諒的,是對法蘭西皇帝陛下的無禮!
俾某話中,雖然沒有直接出現皇帝陛下的尊號或名字,可是,瞎子也看的出來,“某人”也好,“某些人”也好,說的就是皇帝陛下——
以“某人”、“某些人”指代皇帝陛下?
最基本的禮貌都不要了!
而其口吻之輕佻油滑,更是可惡至極!
譬如:
“‘某些人’的視力,不算太好。”
“確實有趣,我能夠想象法蘭西‘某些人’看到《南德意誌報》相關報道時候的表情……哦,算了,為了基本的禮貌,我還是盡量不要去‘想象’了吧!”
居然還說什麽“為了基本的禮貌”?
八嘎!
還有,好像生怕讀者看不出俾某的無禮似的,動不動就加一個括號,描述俾某的神態、舉止,譬如:
“首相閣下露出了雖然禮貌、但不掩輕蔑——我要向《南德意誌報》的讀者致歉,限於本人貧乏的詞匯量,除了“輕蔑的”之外,我找不到其他更合適的形容詞了——的笑容。”
甚至,“畫公仔畫出腸”:
“好吧,親愛的《南德意誌報》的讀者,我相信,你們都聽出來了首相閣下話中的譏諷之意了吧!”
類似的“備注”,不勝枚舉。
是可忍孰不可忍!
具體到回絕法蘭西的“秘密照會”和堅持利奧波德王子出任西班牙國王二事,可謂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踩破“紅線”!
後者不必說了,前者——
拒絕“積極運用影響力”,裂土巴伐利亞和黑森—達姆施塔特於法蘭西,也罷了;可是,居然**裸的覬覦阿爾薩斯——洛林地區,挑戰法蘭西對該地區的主權?
說什麽“阿爾薩斯—洛林同普魯士如出一國”——“一國”?
又說什麽,“雖然,目下,法蘭西擁有對阿爾薩斯—洛林的行政管轄權”——這不就是說,法蘭西對阿爾薩斯—洛林,並無主權嗎?!
這可真是踩破了“紅線”中的“紅線”了!
事情到了這個份兒上,除了宣戰,夫複何言?
普魯士人冷嘲熱諷,說什麽法蘭西“虛言恫嚇”,又說什麽“兩線作戰——抱歉,我不認為法蘭西有此力量”——
好吧,就讓你們瞅瞅,法蘭西到底是不是“虛言恫嚇”?到底有沒有“兩線作戰”的能力?
新時代?
我呸!
就有什麽“新時代”,那也是法蘭西的“新時代”!是法蘭西君臨歐陸的“新時代”!
至於普魯士,即將開啟的,隻能是一個墮落、毀滅的“新時代”!
前進,祖國兒女!快奮起!光榮在柏林、慕尼黑、法蘭克福和不萊梅等著你!
*
*
戰爭已不可避免,但是,還是有人做最後的“和平努力”。
法國駐普魯士大使貝內代蒂求見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國王陛下發表聲明,《南德意誌報》相關報道,非普魯士政府之政策,僅僅為俾斯麥個人的“胡言亂語”。
第二,俾斯麥引咎辭職。
第三,接受“秘密照會”相關要求。
第四,在西班牙國王人選一事上,以書麵形式,確認“普魯士永遠不再要求這種已經放棄了的候選人資格”。
庶幾,還有一線避免戰爭的可能性。
這一回,威廉一世倒沒有躲到埃姆斯溫泉去,而是第一時間接見了貝內代蒂,不過,回複隻有淡淡的一句:
“關於《南德誌報》的報道、‘秘密照會’以及西班牙國王人選等問題,我沒有任何新的看法和意見。”
事實上,回絕了貝內代蒂的所有要求。
第二天,法蘭西帝國對普魯士王國宣戰。
*
“法國人——從政府高官、國會議員到新聞界——都曾反複宣稱,德意誌人出任西班牙國王,是法蘭西絕對不可接受的,是‘逾越了紅線’,‘等同對法蘭西宣戰’,‘若普魯士堅持此議,則法蘭西的炮彈必要出膛’,雲雲;如此看來,《南德意誌報》報道的威力,遠遠過於‘德意誌人出任西班牙國王’了——因為,法國人的炮彈尚未出膛,便已‘炸膛’了。”
確實“炸膛”了。
波赫穆對俾斯麥的采訪見報之後,拿《費加羅報》記者布利斯的說法,就是:
“法蘭西的火山爆發了!”
“整個歐洲大陸——不,整個亞歐大陸——都在法蘭西的怒火中戰栗!”
“我接觸到的人,所有的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市民、士兵、國會議員、政府官員,都在怒吼——‘宣戰!宣戰!宣戰!’”
“人民在呼喊:前進,祖國兒女!快奮起!光榮在柏林等著你!”
獅子插一句:《馬賽曲》的開頭兩句,便是:“前進,祖國兒女!快奮起!光榮有一天等著你!”——布利斯之“人民的呼喊”,乃化《馬賽曲》而來。
不過,與很多人的印象相悖,此時的《馬賽曲》,其實並非法蘭西正式的國歌。
《馬賽曲》誕生於法國大革命,一七九五年,督政府宣布定此曲為國歌;拿破侖一世稱帝後,下令取消《馬賽曲》的國歌地位——《馬賽曲》針對的是路易十六,有大量“打倒暴君”一類的內容,法蘭西第一帝國既已建立,《馬賽曲》便有些“不甚合時宜”了。
路易十八複辟,當然更不能推崇《馬賽曲》,乃改國歌為《法蘭西王子回巴黎》;拿破侖三世建立法蘭西第二帝國,私以為,《法蘭西王子回巴黎》很符合其身份、經曆,因此,很曖昧的保持了《法蘭西王子回巴黎》的國歌地位。
不過,拿破侖叔侄雖不承認《馬賽曲》的國歌地位,但是從未禁止唱、奏《馬賽曲》,而《馬賽曲》的感染力,百倍於《法蘭西王子回巴黎》,在法國,《馬賽曲》的實際地位,遠在《法蘭西王子回巴黎》之上,非但民間,就是政府,許多時候,也是拿《馬賽曲》當國歌用的,算是“準國歌”。
好了,言歸正傳。
《南德意誌報》的報道,最叫人不可容忍的,還不是普魯士公開並拒絕了法蘭西的“秘密照會”,甚至,也不是“德意誌人出任西班牙國王”——此亦該報道內容之一;最叫法國人“炸膛”的,是該報道俯拾即是的對法蘭西帝國和法蘭西皇帝的無禮和輕蔑。
而且,這種無禮和輕蔑,幾乎不加任何掩飾。
“若普、法發生戰爭,勝利者將是普魯士。”
“若普、法終究不得不一戰,普魯士可操必勝之算。”
俾某如此狂妄的原因,是自以為“普魯士今非昔比”——如今,已是“普強法弱”了!
而其所恃,居然是什麽——“我們的鐵路裏程,比法蘭西的長;我們的電報線路,比法蘭西的密集”?
普魯士的鐵路、電報比法蘭西的多?
胡說八道!
退一萬步來說,即便普魯士的鐵路、電報,真比法蘭西的多了幾裏,又管個蛋用啊!——鐵路會開炮?電報會衝鋒?
打仗,不靠將軍和士兵,靠鐵路和電報?
這個俾斯麥,狂的真是傻掉了!
最可氣的是,居然說什麽——“法國人連中國人都打不過,又怎麽能夠打的過普魯士?”
事實上,這句話不是俾斯麥說的,而是波赫穆說的,並立即為俾斯麥糾正,不過,俾斯麥隻否定了波赫穆的法國“打不過中國人”和“打不過普魯士”之間的因果關係,並沒有否定法國“打不過中國人”這個事實。
事實?
我們的軍隊“在越南遭受了難堪的失敗”?
怎麽可能?
這必定是造謠!——普魯士人的話,怎麽能信?
退一萬步,就算小挫,勝敗兵家常事,怎麽就“打不過”了?
還說什麽……這是一個“有趣的消息”?
法國失敗是一個“有趣的消息”?
他娘的!
最最不可原諒的,是對法蘭西皇帝陛下的無禮!
俾某話中,雖然沒有直接出現皇帝陛下的尊號或名字,可是,瞎子也看的出來,“某人”也好,“某些人”也好,說的就是皇帝陛下——
以“某人”、“某些人”指代皇帝陛下?
最基本的禮貌都不要了!
而其口吻之輕佻油滑,更是可惡至極!
譬如:
“‘某些人’的視力,不算太好。”
“確實有趣,我能夠想象法蘭西‘某些人’看到《南德意誌報》相關報道時候的表情……哦,算了,為了基本的禮貌,我還是盡量不要去‘想象’了吧!”
居然還說什麽“為了基本的禮貌”?
八嘎!
還有,好像生怕讀者看不出俾某的無禮似的,動不動就加一個括號,描述俾某的神態、舉止,譬如:
“首相閣下露出了雖然禮貌、但不掩輕蔑——我要向《南德意誌報》的讀者致歉,限於本人貧乏的詞匯量,除了“輕蔑的”之外,我找不到其他更合適的形容詞了——的笑容。”
甚至,“畫公仔畫出腸”:
“好吧,親愛的《南德意誌報》的讀者,我相信,你們都聽出來了首相閣下話中的譏諷之意了吧!”
類似的“備注”,不勝枚舉。
是可忍孰不可忍!
具體到回絕法蘭西的“秘密照會”和堅持利奧波德王子出任西班牙國王二事,可謂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踩破“紅線”!
後者不必說了,前者——
拒絕“積極運用影響力”,裂土巴伐利亞和黑森—達姆施塔特於法蘭西,也罷了;可是,居然**裸的覬覦阿爾薩斯——洛林地區,挑戰法蘭西對該地區的主權?
說什麽“阿爾薩斯—洛林同普魯士如出一國”——“一國”?
又說什麽,“雖然,目下,法蘭西擁有對阿爾薩斯—洛林的行政管轄權”——這不就是說,法蘭西對阿爾薩斯—洛林,並無主權嗎?!
這可真是踩破了“紅線”中的“紅線”了!
事情到了這個份兒上,除了宣戰,夫複何言?
普魯士人冷嘲熱諷,說什麽法蘭西“虛言恫嚇”,又說什麽“兩線作戰——抱歉,我不認為法蘭西有此力量”——
好吧,就讓你們瞅瞅,法蘭西到底是不是“虛言恫嚇”?到底有沒有“兩線作戰”的能力?
新時代?
我呸!
就有什麽“新時代”,那也是法蘭西的“新時代”!是法蘭西君臨歐陸的“新時代”!
至於普魯士,即將開啟的,隻能是一個墮落、毀滅的“新時代”!
前進,祖國兒女!快奮起!光榮在柏林、慕尼黑、法蘭克福和不萊梅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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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已不可避免,但是,還是有人做最後的“和平努力”。
法國駐普魯士大使貝內代蒂求見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國王陛下發表聲明,《南德意誌報》相關報道,非普魯士政府之政策,僅僅為俾斯麥個人的“胡言亂語”。
第二,俾斯麥引咎辭職。
第三,接受“秘密照會”相關要求。
第四,在西班牙國王人選一事上,以書麵形式,確認“普魯士永遠不再要求這種已經放棄了的候選人資格”。
庶幾,還有一線避免戰爭的可能性。
這一回,威廉一世倒沒有躲到埃姆斯溫泉去,而是第一時間接見了貝內代蒂,不過,回複隻有淡淡的一句:
“關於《南德誌報》的報道、‘秘密照會’以及西班牙國王人選等問題,我沒有任何新的看法和意見。”
事實上,回絕了貝內代蒂的所有要求。
第二天,法蘭西帝國對普魯士王國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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