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王良登車,馬無罷駑。堯、舜治世,民無狂悖。王良馴馬之心,堯、舜順民之意。人同性,馬殊類也。王良能調殊類之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然則周公之所下白屋,王良之馴馬也;太公之誅二子,宋人之剄馬也。舉王良之法與宋人之操,使韓子平之,韓子必是王良而非宋人矣。王良全馬,宋人賊馬也。馬之賊,則不若其全;然則,民之死,不若其生。使韓子非王良,自同於宋人,賊善人矣。如非宋人,宋人之術與太公同。非宋人,是太公,韓子好惡無定矣。


    治國猶治身也。治一身,省恩德之行,多傷害之操,則交黨疏絕,恥辱至身。推治身以況治國,治國之道當任德也。韓子任刑獨以治世,是則治身之人任傷害也。韓子豈不知任德之為善哉以為世衰事變,民心靡薄,故作法術,專意於刑也。夫世不乏於德,猶歲不絕於春也。謂世衰難以德治,可謂歲亂不可以春生乎人君治一國,猶天地生萬物。天地不為亂歲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孔子曰:“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周穆王之世,可謂衰矣,任刑治政,亂而無功。甫侯諫之,穆王存德,享國久長,功傳於世。夫穆王之治,初亂終治,非知昏於前,才妙於後也,前任蚩尤之刑,後用甫侯之言也。夫治人不能舍恩,治國不能廢德,治物不能去春。韓子欲獨任刑用誅,如何


    魯繆公問於子思曰:“吾聞龐捫是子不孝,不孝其行奚如”子思對曰:“君子尊賢以崇德,舉善以勸民。若夫過行,是細人之所識也,臣不知也。”子思出,子服厲伯見。君問龐是子,子服厲伯對以其過,皆君〔之〕所未曾聞。自是之後,君貴子思而賤子服厲伯。韓子聞之,以非繆公,以為明君求奸而誅之,子思不以奸聞,而厲伯以奸對,厲伯宜貴,子思宜賤。今繆公貴子思,賤厲伯,失貴賤之宜,故非之也。


    夫韓子所尚者,法度也。人為善,法度賞之;惡,法度罰之。雖不聞善惡於外,善惡有所製矣。夫聞惡不可以行罰,猶聞善不可以行賞也。非人不舉奸者,非韓子之術也。使韓子聞善,必將試之;試之有功,乃肯賞之。夫聞善不輒加賞,虛言未必可信也。若此,聞善與不聞,無以異也。夫聞善不輒賞,則聞惡不輒罰矣。聞善必試之,聞惡必考之。試有功乃加賞,考有驗乃加罰。虛聞空見,實試未立,賞罰未加。賞罰未加,善惡未定,未定之事,須術乃立,則欲耳聞之,非也。


    鄭子產晨出,過東匠之宮,聞婦人之哭也,撫其仆之手而聽之。有間,使吏執而問之;手殺其夫者也。翼日,其仆問曰:“夫子何以知之”子產曰:“其聲不慟。凡人於其所親愛也,知病而憂,臨死而懼,已死而哀。今哭夫已死,不哀而懼,是以知其有奸也。”韓子聞而非之曰:“子產不亦多事乎奸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後知之,則鄭國之得奸寡矣。不任典城之吏,察參伍之正,不明度量,待盡聰明、勞知慮而以知奸,不亦無術乎”韓子之非子產,是也。其非繆公,非也。夫婦人之不哀,猶龐〔是〕子不孝也。非子產持耳目以知奸,獨欲繆公須問以定邪。子產不任典城之吏,而以耳〔聞〕定實;繆公亦不任吏,而以口問立誠。夫耳聞口問,一實也,俱不任吏,皆不參伍。厲伯之對不可以立實,猶婦人之哭不可以定誠矣。不可定誠,使吏執而問之。不可以立實,不使吏考,獨信厲伯口,以罪不考之奸,如何


    韓子曰:“子思不以過聞,繆公貴之。子服厲伯以奸聞,繆公賤之。人情皆喜貴而惡賤,故季氏之亂成而不上聞。此魯君之所以劫也。”夫魯君所以劫者,以不明法度邪,以不早聞奸也夫法度明,雖不聞奸,奸無由生;法度不明,雖日求奸,決其源鄣之以掌也。禦者無銜,見馬且奔,無以製也。使王良持轡,馬無欲奔之心,禦之有數也。今不言魯君無術,而曰“不聞奸”;不言〔不〕審法度,而曰“不通下情”,韓子之非繆公也,與術意而相違矣。


    龐捫是子不孝,子思不言,繆公貴之。韓子非之,以為明君求善而賞之,求奸而誅之。夫不孝之人,下愚之才也。下愚無禮,順情從欲,與鳥獸同,謂之惡,可也,謂奸,非也。奸人外善內惡,色厲內荏,作為操止象類賢行,以取升進,容媚於上,安肯作不孝、著身為惡,以取棄殉之咎乎龐捫是子可謂不孝,不可謂奸。韓子謂之奸,失奸之實矣。


    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擇;爍金百鎰,盜蹠不搏。”以此言之,法明,民不敢犯也。設明法於邦,有盜賊之心,不敢犯矣;不測之者,不敢發矣。奸心藏於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明法恐之,則不須考奸求邪於下矣。使法峻,民無奸者;使法不峻,民多為奸。而不言明王之嚴刑峻法,而雲求奸而誅之。言求奸,是法不峻,民或犯之也。世不專意於明法,而專心求奸。韓子之言,與法相違。


    人之釋溝渠也,知者必溺身。不塞溝渠而繕船楫者,知水之性不可閼,其勢必溺人也。臣子之**奸君父,猶水之性溺人也。不教所以防奸,而非其不聞知,是猶不備水之具,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溺於水,不責水而咎己者,己失防備也。然則人君劫於臣,己失法也。備溺不閼水源,防劫不求臣奸,韓子所宜用教己也。水之性勝火,如裹之以釜,水煎而不得勝,必矣。夫君猶火也,臣猶水也,法度釜也。火不求水之奸,君亦不宜求臣之罪也。


    刺孟篇第三十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裏而來,將何以利吾國乎”孟子曰:“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夫利有二:有貨財之利,有安吉之利。惠王曰“何以利吾國”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於徑難以貨財之利也易曰:“利見大人”,“利涉大川”,“乾,元享利貞”。尚書曰:“黎民亦尚有利哉”皆安吉之利也。行仁義,得安吉之利。孟子必〕且語問惠王:“何謂利吾國”,惠王言貨財之利,乃可答若設。令惠王之問未知何趣,孟子徑答以貨財之利。如惠王實問貨財,孟子無以驗效也;如問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貨財之利,失對上之指,違道理之實也。


    齊王問時子:“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孟子曰:“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


    夫孟子辭十萬,失謙讓之理也。夫富貴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故君子之於爵祿也,有所辭,有所不辭。豈以己不貪富貴之故,而以距逆宜當受之賜乎


    陳臻問曰:“於齊,王饋兼金一百鎰而不受;於宋,歸七十鎰而受;於薛,歸五十鎰而受取。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歸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戒歸之備乎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歸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夫金歸或受或不受,皆有故。非受之時已貪,當不受之時己不貪也。金有受不受之義,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今不曰“己無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而曰“己不貪富”,引前辭十萬以況後萬。前當受十萬之多,安得辭之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亦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而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


    受堯天下,孰與十萬舜不辭天下者,是其道也。今不曰受十萬非其道,而曰己不貪富貴,失謙讓也。安可以為戒乎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士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子之爵祿。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沈同曰: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如曰:孰可以伐之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也”


    夫或問孟子勸王伐燕,不誠是乎沈同問“燕可伐與”,此挾私意欲自伐之也。知其意慊於是,宜曰:“燕雖可伐,須為天吏,乃可以伐之。”沈同意絕,則無伐燕之計矣。不知有此私意而徑應之,不省其語,是不知言也。


    公孫醜問曰:“敢問夫子惡乎長”孟子曰:“我知言。”又問:“何謂知言”曰:“詖辭知其所蔽,**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雖聖人複起,必從吾言矣。”孟子知言者也,又知言之所起之禍,其極所致之〔害〕,見彼之問,則知其措辭所欲之矣。知其所之,則知其極所當害矣。


    孟子有雲:“民舉安,王庶幾改諸予日望之。”孟子所去之王,豈前所不朝之王哉而是,何其前輕之疾而後重之甚也如非是前王,則不去,而於後去之,是後王不肖甚於前;而去三日宿,於前不甚,不朝而宿於景醜氏。何孟子之操,前後不同所以為王,終始不一也


    且孟子在魯,魯平公欲見之。嬖人臧倉毀孟子,止平公。樂正子以告。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予之不遇魯侯,天也”前不遇於魯,後不遇於齊,無以異也。前歸之天,今則歸之於王。孟子論稱竟何定哉夫不行於齊,王不用,則若臧倉之徒毀讒之也。此亦止或尼之也,皆天命不遇,非人所能也。去,何以不徑行而留三宿乎天命不當遇於齊,王不用其言,天豈為三日之間易命使之遇乎在魯則歸之於天,絕意無冀;在齊則歸之於王,庶幾有望。夫如是,不遇之議一在人也。


    或曰:初去,未可以定天命也。冀三日之間,王複追之,天命或時在三日之間故可也。夫言如是,齊王初使之去者,非天命乎如使天命在三日之間,魯平公比三日亦時棄臧倉之議,更用樂正子之言,往見孟子,孟子歸之於天,何其早乎如三日之間,公見孟子,孟子奈前言何乎


    孟子去齊,充虞塗問曰:“夫子若不豫色然。前日,虞聞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時也,此一時也。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矣。由周以來,七百有餘歲矣,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乎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而誰也吾何為不豫哉”


    夫孟子言五百年有王者興,何以見乎帝嚳王者,而堯又王天下;堯傳於舜,舜又王天下;舜傳於禹,禹又王天下。四聖之王天下也,斷踵而興。禹至湯且千歲,湯至周亦然,始於文王,而卒傳於武王。武王崩,成王、周公共治天下。由周至孟子之時,又七百歲而無王者。五百歲必有王者之驗,在何世乎雲“五百歲必有王者”,誰所言乎論不實事考驗,信浮**之語;不遇去齊,有不豫之色;非孟子之賢效與俗儒無殊之驗也


    “五百年”者,以為天出聖期也,又言以“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其意以為天欲平治天下,當以五百年之間生聖王也。如孟子之言,是謂天故生聖人也。然則五百歲者,天生聖人之期乎如是其期,天何不生聖聖王非其期故不生。孟子猶信之,孟子不知天也。


    “自周已來,七百餘歲矣,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何謂數過何謂“時可”乎數則時,時則數矣。“數過”,過五百年也。從周到今七百餘歲,逾二百歲矣。設或王者,生失時矣,又言“時可”,何謂也雲“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又言“其間必有名世”,與王者同乎異也如同,為再言之如異,“名世”者,謂何等也謂孔子之徒、孟子之輩,教授後生,覺悟頑愚乎已有孔子,己又以生矣。如謂聖臣乎當與聖〔王〕同時。聖王出,聖臣見矣。言五百年而已,何為言其間如不謂五百年時,謂其中間乎是謂二三百年之時也。〔人〕不與五百年時聖王相得。夫如是,孟子言其間必有名世者,竟謂誰也“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治天下,舍予而誰也”言若此者,不自謂當為王者,有王者,若為王臣矣。為王者臣,皆天也。己命不當平治天下,不浩然安之於齊,懷恨有不豫之色,失之矣。


    彭更問曰:“士無事而食,可乎”孟子曰:“不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皆得食於子。於此有人焉,入則孝,出則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後世之學者,而不得食於子。子何尊梓匠輪輿,而輕為仁義者哉”曰:“梓匠輪輿,其誌將以求食也。君子之為道也,其誌亦將以求食與”孟子曰:“子何以其誌為哉其有功於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誌乎食功乎”曰:“食誌。”曰:“有人於此,毀瓦畫墁,其誌將以求食也,則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則子非食誌,食功也。”


    夫孟子引毀瓦畫墁者,欲以詰彭更之言也。知毀瓦畫墁無功而有誌,彭更必不食也。雖然,引毀瓦畫墁,非所以詰彭更也。何則諸誌欲求食者,毀瓦畫墁者不在其中。不在其中,則難以詰人矣。夫人無故毀瓦畫墁,此不癡狂則遨戲也。癡狂人之,誌不求食,遨戲之人,亦不求食。求食者,皆多人所〔共〕得利之事,以作此鬻賣於市,得賈以歸,乃得食焉。今毀瓦畫墁,無利於人,何誌之有有知之人,知其無利,固不為也;無知之人,與癡狂比,固無其誌。夫毀瓦畫墁,猶比童子擊壤於塗,何以異哉擊壤於塗者,其誌亦欲求食乎此尚童子,未有誌也。巨人博戲,亦畫墁之類也。博戲之人,其誌複求食乎博戲者尚有相奪錢財,錢財眾多,己亦得食,或時有誌。夫投石超距,亦畫墁之類也。投石超距之人,其誌有求食者乎然則孟子之詰彭更也,未為盡之也。如彭更以孟子之言,可謂禦人以口給矣。


    匡章子曰:“陳仲子豈不誠廉士乎居於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扶服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也。”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之所居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蹠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蹠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曰:“仲子,齊之世家,兄戴,蓋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弗居也。辟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也,己頻蹙曰:惡用是鶂鶂者為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吐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不居,以於陵則居之。是尚能為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夫孟子之非仲子也,不得仲子之短矣。仲子之怪鵝如吐之者,豈為在母不食乎乃先譴鵝曰:“惡用鶂鶂者為哉”他日,其母殺以食之,其兄曰:“是鶂鶂之肉。”仲子恥負前言,即吐而出之。而兄不告,則不吐;不吐,則是食於母也。謂之“在母則不食”,失其意矣。使仲子執不食於母,鵝膳至,不當食也。今既食之,知其為鵝,怪而吐之。故仲子之吐鵝也,恥食不合己誌之物也,非負親親之恩,而欲勿母食也。


    又“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性,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是謂蚓為至廉也。仲子如蚓,乃為廉潔耳。今所居之宅,伯夷之所築;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仲子居而食之,於廉潔可也。或時食盜蹠之所樹粟,居盜蹠之所築室,汙廉潔之行矣。用此非仲子,亦複失之。室因人故,粟以屨纑易之,正使盜之所樹築,己不聞知。今兄之不義,有其操矣。操見於眾,昭晰議論,故避於陵,不處其宅,織屨辟纑,不食其祿也。而欲使仲子處於陵之地,避若兄之宅,吐若兄之祿,耳聞目見,昭晰不疑,仲子不處不食,明矣。今於陵之宅,不見築者為誰,粟,不知樹者為誰,何得成室而居之得成粟而食之孟子非之,是為太備矣。仲子所居,或時盜之所築,仲子不知而居之,謂之不充其操,唯蚓然後可者也。夫盜室之地中,亦有蚓焉,食盜宅中之槁壤,飲盜宅中之黃泉,蚓惡能為可乎在仲子之操,滿孟子之議,魚然後乃可。夫魚處江海之中,食江海之士,海非盜所鑿,士非盜所聚也。


    然則仲子有大非,孟子非之,不能得也。夫仲子之去母辟兄,與妻獨處於陵,以兄之宅為不義之宅,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故不處不食,廉潔之至也,然則其徒於陵歸候母也,宜自齎食而行。鵝膳之進也,必與飯俱。母之所為飯者,兄之祿也。母不自有私粟。以食仲子,明矣。仲子食兄祿也。伯夷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之下,豈一食周粟而以汙其潔行哉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謂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當比矣。


    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天命也。


    夫孟子之言,是謂人無觸值之命也。順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為得非正〔命〕,是天命於操行也。夫子不王,顏淵早夭,子夏失明,伯牛為癘。四者行不順與何以不受正命比幹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極戮,非徒桎梏也。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則比幹、子胥行不順也。人稟性命,或當壓溺兵燒,雖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竇廣國與百人俱臥積炭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廣國獨濟,命當封侯也。積炭與岩牆何以異命不壓,雖岩崩,有廣國之命者,猶將脫免。行,或使之;止,或尼之。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牆下。孔甲所入主人〔之〕子,天命當賤,雖載入宮,猶為守者。不立岩牆之下,與孔甲載子入宮,同一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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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充論衡


    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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