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必然的選擇
有趣的是,紐蘭海軍當初決定建造“阿拉斯”級大型巡洋艦,其實就是因為“衣華”級的造價太貴了。
嚴格說來,大型巡洋艦在紐蘭海軍中有自己的定位,而且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尼茲提出建造準艦隊航母之後,更加需要一種比快速戰列艦小一些,不過防空戰鬥力不會差太大的大型戰艦,充當準艦隊航母的貼身保鏢與帶刀侍衛,以增強準艦隊航母的戰場生存能力。
毫無疑問,大型巡洋艦肯定不行。
不要忘了,由尼茲提出的準艦隊航母,其實是以後條約型重巡洋艦為基礎,標準排水量在15000噸到18000噸之間的“次航母”,最為突出的特點就是造價低廉,能在戰時大規模建造。
當然,肯定經得起消耗。
拿更昂貴的大型巡洋艦為準艦隊航母提供掩護?
不說是否劃算,僅僅是建造速度,大型巡洋艦肯定跟不上準艦隊航母。
正是如此,尼茲才提出,在取消後繼幾個批次的“阿拉斯”級的建造規劃之後,擴大加快“巴爾的摩”級的建造規模與建造速度,提前啟動下一種重巡洋艦,也就是即將完成設計的“俄勒岡”級的建造工作。
如果時間足夠,還需要對“俄勒岡”級的設計做出調整。
主要就是,通過放大排水量,適當的提高作戰性能。
要說的話,隻有通過擴大排水量,才能獲得更加寬敞的甲板麵積,也才能布置更多的高射炮。
當然,需要改進的地方還有很多。
比如,得考慮安裝中等口徑的高射炮。
梁夏海軍已為部分戰艦,特別是專職防空的遠洋巡洋艦配備了80毫米高射炮,其作戰效率明顯超過130毫米兩用副炮,所以紐蘭海軍同樣得考慮盡快讓3英寸,即常說的76毫米高射炮量產。
顯然,這必然要更寬的甲板。
此外,還得考慮采用口徑更大的主炮。
當然,尼茲也明確提到,對海作戰是次要需求,首先確保的是防空能力與建造速度。
至於在8英寸與12英寸之間的艦炮,比如10英寸艦炮,有的話就用,而沒有的話也不強求。
如果來不及對設計做出調整,就要提前啟動新式重巡洋艦的設計工作。
其實,相關的工作早已開始。
這就是暫時命名為“得梅因”的重巡洋艦。
因為這種戰艦在設計的時候,排水量等關鍵指標就全麵超越了條約時代的重巡洋艦,卻沒有達到大型巡洋艦的水準,所以又被稱之為“增強型重巡洋艦”,也由此以重巡洋艦的名義申請了項目撥款。
按尼茲的意思,在“得梅因”級的設計工作完成後,就用這種18000噸級的重巡洋艦來取代所有現役重巡洋艦。
當然,也有可能在建造的時候把“得梅因”級的噸位再放大一些。
要說的話,尼茲更傾向於後一種選擇。
道理也很簡單,配備8英寸艦炮,哪怕是最新式的mk16型,都不是梁夏海軍大型巡洋艦的對手,甚至無法壓製梁夏海軍的重巡洋艦,因此使用靈活性非常糟糕,存在任務太過單一的問題。
如果配備10英寸艦炮,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
可見,尼茲想要獲得的,仍然是一種20000噸以上的大型巡洋艦。
新式重大型巡洋艦的噸位遠低於“阿拉斯”級,戰鬥力也差得多,由此帶來的好處就是造價低廉。
如果隻是增加噸位,並更換主炮,能把造價控製在同型重巡洋艦的150%以內,從而成為一種造得起,也用得起的大型戰艦。
不管怎樣,肯定比“阿拉斯”級便宜得多。
要說的話,這種新式戰艦其實就是降低了噸位,縮小了主炮口徑,取消了旗艦功能的廉價版“阿拉斯”級。
尼茲繞了這麽大個圈子,也跟當前的局麵有關。
有那麽多戰艦需要建造,根本沒有多餘的產能用來建造使用範圍有限,造價不便宜的大型巡洋艦。
到了一年、甚至是兩年之後,產能不足的問題還存在嗎?
關鍵就是全麵戰爭動員。
就像梁夏帝國,在正式參戰之後,紐蘭聯邦沒立即進行全麵戰爭動員,隻是在軍事與工業領域進行了動員。
不說別的,紐蘭軍隊仍然通過招募來擴充兵力,至今都沒有強製公民參軍服役。
當然,招募的新兵已經足夠多了,沒必要推行強製措施。
在經濟上,紐蘭聯邦依然以市場經濟為主,幾乎所有商品都可以自由買賣,隻有極少數以軍事用途為主的貴重資源與尖端設備實施配給與管製,並嚴格禁止進行市場交易,民眾的生活幾乎沒有受到影響。
其中道理,也非常簡單。
在全麵動員狀態下,軍人與平民全都處於高壓狀態之下,因此能夠堅持的時間肯定非常有限。
前麵已經提到,在全麵戰爭狀態下的維持時間也就5年左右。
關鍵還有,一個國家的規模越大,工業化程度越深,在全麵動員狀態下的維持時間反到越短。
至於內在因素,跟工業國的民眾普遍接受過教育有很大關係。
最典型的,就是梁夏帝國與駱沙帝國的那場曠日持久的戰爭。
當時,雙方隻是全麵戰爭就熬了八年,而梁夏帝國最終不但取得勝利,還沒有爆發嚴重動亂,就是因為工業化進程處於初級階段,工業化程度還不夠高,民眾更願意為了勝利而忍受各種各樣的煎熬。
也可以說,民眾更願意相信宣傳,也更容易被鼓動。
打到最後,梁夏帝國在即將攻占葉堡的情況下,沒繼續向西進攻,讓駱沙帝國獲得喘息機會,最終不得不坐下來跟駱沙帝國進行停戰談判,也與梁夏帝國的工業化程度超過駱沙帝國有很大關係。
對當時的帝國軍民來說,在已經取得空前勝利的情況下,停戰顯然是合理選擇。
要說的話,在這場大戰當中,梁夏帝國與紐蘭聯邦,先進行全麵動員的那一方更有可能戰敗。
可問題是,到現在這個地步,不進行全麵動員,紐蘭聯邦也必然戰敗。
按之前的分析,也許要不了2年,紐蘭聯邦就會因為完全喪失東望洋的製海權,在本土遭到威脅之後,不得不承認戰敗。搞不好的話,也許到明年今天,就得考慮要如何才能體麵的退出這場戰爭了。
尼茲所強調的,也就是這個問題。
從海軍的角度來看,要想按照計劃完成所有的戰艦,唯一的選擇就是立即進行全麵戰爭動員,通過實施配給製來提高軍火的生產效率,加大在軍事上的投入,讓造船廠獲得更多的資源。
當然,這也意味著,紐蘭聯邦將率先進入衝刺階段。
有趣的是,紐蘭海軍當初決定建造“阿拉斯”級大型巡洋艦,其實就是因為“衣華”級的造價太貴了。
嚴格說來,大型巡洋艦在紐蘭海軍中有自己的定位,而且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尼茲提出建造準艦隊航母之後,更加需要一種比快速戰列艦小一些,不過防空戰鬥力不會差太大的大型戰艦,充當準艦隊航母的貼身保鏢與帶刀侍衛,以增強準艦隊航母的戰場生存能力。
毫無疑問,大型巡洋艦肯定不行。
不要忘了,由尼茲提出的準艦隊航母,其實是以後條約型重巡洋艦為基礎,標準排水量在15000噸到18000噸之間的“次航母”,最為突出的特點就是造價低廉,能在戰時大規模建造。
當然,肯定經得起消耗。
拿更昂貴的大型巡洋艦為準艦隊航母提供掩護?
不說是否劃算,僅僅是建造速度,大型巡洋艦肯定跟不上準艦隊航母。
正是如此,尼茲才提出,在取消後繼幾個批次的“阿拉斯”級的建造規劃之後,擴大加快“巴爾的摩”級的建造規模與建造速度,提前啟動下一種重巡洋艦,也就是即將完成設計的“俄勒岡”級的建造工作。
如果時間足夠,還需要對“俄勒岡”級的設計做出調整。
主要就是,通過放大排水量,適當的提高作戰性能。
要說的話,隻有通過擴大排水量,才能獲得更加寬敞的甲板麵積,也才能布置更多的高射炮。
當然,需要改進的地方還有很多。
比如,得考慮安裝中等口徑的高射炮。
梁夏海軍已為部分戰艦,特別是專職防空的遠洋巡洋艦配備了80毫米高射炮,其作戰效率明顯超過130毫米兩用副炮,所以紐蘭海軍同樣得考慮盡快讓3英寸,即常說的76毫米高射炮量產。
顯然,這必然要更寬的甲板。
此外,還得考慮采用口徑更大的主炮。
當然,尼茲也明確提到,對海作戰是次要需求,首先確保的是防空能力與建造速度。
至於在8英寸與12英寸之間的艦炮,比如10英寸艦炮,有的話就用,而沒有的話也不強求。
如果來不及對設計做出調整,就要提前啟動新式重巡洋艦的設計工作。
其實,相關的工作早已開始。
這就是暫時命名為“得梅因”的重巡洋艦。
因為這種戰艦在設計的時候,排水量等關鍵指標就全麵超越了條約時代的重巡洋艦,卻沒有達到大型巡洋艦的水準,所以又被稱之為“增強型重巡洋艦”,也由此以重巡洋艦的名義申請了項目撥款。
按尼茲的意思,在“得梅因”級的設計工作完成後,就用這種18000噸級的重巡洋艦來取代所有現役重巡洋艦。
當然,也有可能在建造的時候把“得梅因”級的噸位再放大一些。
要說的話,尼茲更傾向於後一種選擇。
道理也很簡單,配備8英寸艦炮,哪怕是最新式的mk16型,都不是梁夏海軍大型巡洋艦的對手,甚至無法壓製梁夏海軍的重巡洋艦,因此使用靈活性非常糟糕,存在任務太過單一的問題。
如果配備10英寸艦炮,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
可見,尼茲想要獲得的,仍然是一種20000噸以上的大型巡洋艦。
新式重大型巡洋艦的噸位遠低於“阿拉斯”級,戰鬥力也差得多,由此帶來的好處就是造價低廉。
如果隻是增加噸位,並更換主炮,能把造價控製在同型重巡洋艦的150%以內,從而成為一種造得起,也用得起的大型戰艦。
不管怎樣,肯定比“阿拉斯”級便宜得多。
要說的話,這種新式戰艦其實就是降低了噸位,縮小了主炮口徑,取消了旗艦功能的廉價版“阿拉斯”級。
尼茲繞了這麽大個圈子,也跟當前的局麵有關。
有那麽多戰艦需要建造,根本沒有多餘的產能用來建造使用範圍有限,造價不便宜的大型巡洋艦。
到了一年、甚至是兩年之後,產能不足的問題還存在嗎?
關鍵就是全麵戰爭動員。
就像梁夏帝國,在正式參戰之後,紐蘭聯邦沒立即進行全麵戰爭動員,隻是在軍事與工業領域進行了動員。
不說別的,紐蘭軍隊仍然通過招募來擴充兵力,至今都沒有強製公民參軍服役。
當然,招募的新兵已經足夠多了,沒必要推行強製措施。
在經濟上,紐蘭聯邦依然以市場經濟為主,幾乎所有商品都可以自由買賣,隻有極少數以軍事用途為主的貴重資源與尖端設備實施配給與管製,並嚴格禁止進行市場交易,民眾的生活幾乎沒有受到影響。
其中道理,也非常簡單。
在全麵動員狀態下,軍人與平民全都處於高壓狀態之下,因此能夠堅持的時間肯定非常有限。
前麵已經提到,在全麵戰爭狀態下的維持時間也就5年左右。
關鍵還有,一個國家的規模越大,工業化程度越深,在全麵動員狀態下的維持時間反到越短。
至於內在因素,跟工業國的民眾普遍接受過教育有很大關係。
最典型的,就是梁夏帝國與駱沙帝國的那場曠日持久的戰爭。
當時,雙方隻是全麵戰爭就熬了八年,而梁夏帝國最終不但取得勝利,還沒有爆發嚴重動亂,就是因為工業化進程處於初級階段,工業化程度還不夠高,民眾更願意為了勝利而忍受各種各樣的煎熬。
也可以說,民眾更願意相信宣傳,也更容易被鼓動。
打到最後,梁夏帝國在即將攻占葉堡的情況下,沒繼續向西進攻,讓駱沙帝國獲得喘息機會,最終不得不坐下來跟駱沙帝國進行停戰談判,也與梁夏帝國的工業化程度超過駱沙帝國有很大關係。
對當時的帝國軍民來說,在已經取得空前勝利的情況下,停戰顯然是合理選擇。
要說的話,在這場大戰當中,梁夏帝國與紐蘭聯邦,先進行全麵動員的那一方更有可能戰敗。
可問題是,到現在這個地步,不進行全麵動員,紐蘭聯邦也必然戰敗。
按之前的分析,也許要不了2年,紐蘭聯邦就會因為完全喪失東望洋的製海權,在本土遭到威脅之後,不得不承認戰敗。搞不好的話,也許到明年今天,就得考慮要如何才能體麵的退出這場戰爭了。
尼茲所強調的,也就是這個問題。
從海軍的角度來看,要想按照計劃完成所有的戰艦,唯一的選擇就是立即進行全麵戰爭動員,通過實施配給製來提高軍火的生產效率,加大在軍事上的投入,讓造船廠獲得更多的資源。
當然,這也意味著,紐蘭聯邦將率先進入衝刺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