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黃昏,雨霽的空氣濕潤涼爽,無名行得快些,風就更大,吹在明夷身上,透過輕薄的外衫,還是令她打了寒顫。


    返回的路已經不需要趕什麽時間,時之初拿過她手上韁繩,控製著速度,無名怏怏地慢了下來。


    無名高大,坐在馬背上,明夷得以俯視比自己高出一個頭的時之初,他直視著前方,兵馬俑一樣端整,不苟言笑。


    兩人之間的氣氛,有些怪,氤氳著說不出口的曖昧。就這麽緩緩走著,前頭一片廣闊,並無人煙,像是要走出這個時空一般,明夷心裏從未有如此的安寧,什麽都不願想,不想往何處去,也不想該做什麽,由著他牽引,願將所有的時間與空間都交與他,相信他不會讓自己陷於險境。


    東方出現一道巨大的虹彩,如在天際搭了逃離人間的橋。她不是第一次見到彩虹,卻從未有見過如此明晰、絢爛的虹,也許是因為空氣太通透,天地太寬廣。


    她止不住驚歎:“好美。”


    他亦仰頭,腳步稍頓:“虹出於東,雨止了。”


    她暗道,真是個直男,沒有一絲浪漫心思:“不覺得好看嗎?”


    “瑰麗的天象,常預示著人間的不太平。”他終於肯多說幾句,劃破了沉默,這彩虹便算有了價值。


    她偏要抬杠:“世上哪有真正的太平,這廂太平那廂天災,此時太平彼時**。隻要此時此地,你我還能安心看一眼這瑰奇的景象,心頭平靜,不就是太平嗎?”


    他像是聽進去了,未有反駁,聲音裏也鬆弛下來:“沒想到你還有如此見解。”


    她顧著趁熱打鐵,俯下身,貼在馬背上,靠近他的耳朵:“你便當明娘子在大火中死了,在你麵前的,隻是我,一個新的明夷。”


    他自不會當真,玩笑道:“那我欠明娘子的不當是一筆勾銷?”


    她早有對策,得意道:“明娘子雖死,我承繼了她的責任,自然也承繼了她的外債。你欠她的,還我就是。”


    時之初笑而不語。


    感謝這彩虹,讓天際變成暖色,也將兩人之間僵持的近於冰涼的氣氛暖和了過來,變成一種泛著彩色微光的柔和。


    心不再沉,該想的不該想的邊都來了。


    嗯,今晚,得晾衣服吧,穿上有著他氣息的鬆垮垮的衣衫,來點若隱若現。


    而後,成言不回來,孤男寡女,夜裏長得很。若是再來一場雨更好,再將衣裳打濕了,留她多一日。如果可以,一道閃電兩聲雷,讓她可以借著說害怕,往他屋裏鑽……


    再往下,便是兒童不宜的情節了,想得她臊得慌,臉紅了一路。


    到達,時之初扶她下馬,她屈身,臉與他的臉極近,原本就泛著紅的臉,更燙了些,顯然是讓他捕捉到了。幫她立穩,蒲扇般大的手掌輕觸了一下她額頭:“淋了雨,發了熱病嗎?”


    她尚在心虛,不敢在此時撒嬌耍賴,搖頭:“沒事,歇息會兒就好。”


    他點頭,帶著她進了自己睡的那間,找了件幹淨短衫出來:“先將濕衣服換下吧,當心寒氣。”說著,兀自走了出去,帶上了門。


    這件短衫,對時之初來說是上衣,給明夷,恰好能當睡裙的長度。並沒有那麽薄透,是紮實的麻布,還有柔軟絲製的裏襯,外頭看著樸實,貼身穿極為舒適。但卻完全達不到若隱若現的效果了,她也不服輸,將自己的披帛折成一條紗帶,係在腰上,顯出腰身,完美的葫蘆型。


    既然鐵了心要勾引他,便更徹底些。將長裙也去了,光著腿。他的短衫到她膝蓋上一拳的位置,雪白的小腿暴露無遺,雖然有些冷,但畢竟多了幾分活色生香。


    發髻濕著也不好看,幹脆放下,懶懶垂在胸前。盤發留下的痕跡還在,成了自然天成的大波浪,襯著去了粉黛的臉,雖嫌寡淡,卻別有風韻。


    收拾一陣,窗外遠遠的,映出火光來。開窗看,時之初在園中點了一堆篝火,搭了高低兩個架子,低的那個中間穿著一隻肥碩的剝了皮的野兔,雖然清洗過,仍有淡淡的血水往下滴落。篝火旁還有兩塊大石頭,似凳子般高低。


    這是要篝火晚會的節奏啊。她饒有興致,趿拉著一雙布鞋,抱著濕衣裳走了出去。


    時之初見她來,回頭一看,愣在了當場,雖然也不過兩秒功夫,但足夠讓明夷心滿意足。


    一個無心,一個有意。明夷把他每個眼神都牢牢抓住,細細品味。他的眼飄過她白藕般的小腿,往上,到腰肢,到散落的黑發,定在她臉上,一直到對視,而後趕緊躲開。


    她唇邊掩不住笑意,自覺不像個正經的女子。可,如果能讓他有一絲心動,不正經又如何?以往她總是扮演被狩獵的小白兔,結果都是血淋淋被烤在篝火上流著血水,飽了別人口腹之欲,失了自己的雪白毛皮。


    在這個明怡是如何都沒有人在意的年代,碰到讓自己產生前所未有戀慕衝動的男子,那就當一回狐狸吧,誘惑他抓捕他吃了他。


    想著,更往前走幾步,到他身後,柔聲說:“我將衣裳晾上。”


    時之初想去接衣裳,見她將衣裳掛在手臂,擱在胸前,唯恐唐突了,又縮了回去。幹脆往後讓了兩步,由她自己來。


    明夷往上走,腰扭得更勤快了。對於習慣了**的男人,愛的是出淤泥不染,要矯情嬌羞,而這種飲馬江湖的純情漢子,就得給他簡單粗暴。晾衣的杆子搭得比較高,為了怕火焰舔著衣裳,但伸手也夠了。明夷特意踮起腳,短衫又往上縮了幾寸,露出大腿來,還不夠,尤蹦跳了幾下,讓下擺調皮地拍打著大腿,不斷掀起落下。


    她真沒想到自己會做出如此厚顏無恥之事,怪隻怪眼前的男人太坐懷不亂。即使遇到邱誌前她頻繁更換男友的日子,也未如此主動過,畢竟現代的男人,你一個眼神,一個微笑,他便都懂了,也不會舍得放過一次機會。


    用生疏的**對付眼前這一位武功了得的大俠,縱使失敗,也不會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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