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楊丹從河西區出來,準備繞過光明區,前往東宜區一帶。
這樣說,可能不是很明晰,還需要補充說明一下。
京州市的市中心,就是光明區。
等於是說,楊丹,就是從光明區逃出來的,然後一路到了河西區。
現在,楊丹掉轉方向,要繞過光明區,前往地圖的另一頭,東宜區一帶。
——
為什麽如此費勁呢?
自然是因為昨晚投宿的遭遇。
楊丹這兒,隻能用金錢開路,不能使用身份證。但所有旅舍,都要查驗並登記顧客的身份證。這樣就產生了矛盾。
直接說加錢,一是顯得心虛,恐怕會引來舉報;二是會助長對方的貪婪。
因而隻能聲稱走得急,忘了帶,等等。
也就是要編理由,要求情。掙紮一段時間之後,再說加錢。
總之,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並且,這樣的麻煩,並不是麻煩一次就必定解決問題。
昨晚,楊丹找的第一家旅舍就被吃了閉門羹。不管楊丹怎麽說,不管加多少錢,對方死活不同意。
第二家旅舍,同意了。
這晚投宿的經曆,讓楊丹感覺十分不好。
——
旅館業,屬於特種行業。除了所有企業都會有的工商稅務等手續之外,還要在公安部門辦理許可證,並接受當地派出所的監管。
不要以為旅館很小,就拿出身份證。須知,再小的旅館,顧客登記係統都是跟公安部門聯網的。
這些,倒不重要。堅持不拿出歐陽菁的身份證就行。
重要的是,派出所時不時的,會召集旅館業的經營者開會。幾乎每次會議,都會詢問經營者,最近有沒有發現什麽可疑情況。
楊丹,沒身份證投宿,算不算可疑情況?還真算。
於是乎,楊丹被發現的可能性,就取決於自己在旅館經營者眼中,是否可疑。
——
或許有人會說,不是加了錢嗎,旅館經營者看在錢的份上,多半不會說吧。
加錢,又能加多少呢?加五十、一百,根本不多;而如果加到上萬,多倒是多了,卻明顯可疑了。
對於旅館經營者來說,錢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旅館經營下去、長久來錢。
所以,隻要覺得可疑,旅館經營者絕對會舉報。
——
那麽,昨天晚上,楊丹沒有身份證投宿,會不會被舉報?
正確答案是:多半不會。
多半不會,就是百分之八十的可能不會,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會。
百分之二十的可能,很小。但如果這麽繼續下去,每天都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被舉報,不出十天,楊丹絕對會落網。
所以,楊丹決定,找房子租住。
——
為了與昨晚的百分之二十被舉報劃清界限,大清早的,楊丹就到了電動車二手市場,把車賣了。
昨天,不必;今天,必須,事物的變化發展就是這樣突然。
呆了將近一個小時,楊丹另外買了一輛更加高級的二手電動車。
賣低級買高級,屬於正常行為。萬一被人注意到了,給他們個理由。
再出來,就掉轉方向了,繞過市區,往城市的另一個方向,東宜區去。
——
租房子,以前楊丹沒做過這樣的事。
毫無疑問,原主歐陽菁也沒做過。
於是乎,租房子的手續該怎樣辦理,楊丹就不清楚了。
——
想來,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個合同,繳錢、留電話、留身份證複印件等等。
關鍵是,會不會是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之外,還要送交派出所一份。
如果需要送交派出所一份的話,楊丹就無法租房了。
——
顧忌這個,自然是由“旅館業是特種行業”而聯想到的。
感覺上,到旅館投宿,和租房住,性質是差不多的。
因此,派出所很可能會管。
——
說不定有人會問,歐陽菁不是法律知識儲備很豐富的嗎,怎麽還不知道這個?
拜托,歐陽菁又不是律師。更何況,就算是律師,不知道某項法規,也是很正常的。
前麵,喝退檢查院“龍套小同誌”,靠的是智商,而不是法律知識。
換言之,當時楊丹所說的話,並不是法律知識的正解。隻因為“龍套小同誌”業務極差,所以他以為是正解。
換成侯亮平或者陸亦可,說不定換成林華華,楊丹都無法喝退。
——
繞過光明區,很是花了一點時間。
下午,楊丹進入東宜區。
沒停,繼續前行,約兩點,進入惠九區。
如果繼續前行的話,惠九區之後,就是山台縣了。
楊丹準備就在惠九區找地方住下,一轉方向,就進了岔道。
——
楊丹要租房,但又擔心手續,所以決定找合租。
合租是指兩人以上一起租住一套住房。
合租情況下,通常,第一位租房者,跟房東簽下正式手續。後麵的租房者,則跟第一人簽訂不怎麽正規的手續。
也就是說,後麵的手續,一般不會送交派出所。
——
楊丹不走繁華商業街,專走居民區。
這是因為,找合租信息,一是布告欄,二是電腦上。
網吧是要登記身份證的,楊丹不能到網吧,就隻能看布告欄。
這樣的布告欄,都在居民區。
——
前麵有一排兩層樓房。
它的背後,是三十多層的大廈。
很明顯,這排兩層樓房,是後來加蓋的臨時性建築。
當街的兩層樓房,全部被開辟了門麵。有理發館、麵館、餐館、照相複印館、香煙批發店等。
其中,還有四個開門連在一起形成的一個小超市。
楊丹下車,走了進去。
買了一瓶水,出來,付款。
——
楊丹一眼瞄見,付款台旁邊有台顯示器正在播放電視劇。
楊丹就問:“您這是電視機還是電腦?”
收款的老板回答:“電腦,是兒子淘汰下來的。不過,我用足夠了。”
楊丹說:“我想在這附近租房子。老板能否幫我在電腦上查一下有沒有這方麵的信息。我可以付錢的。”
老板晃動鼠標暫停了電腦上的電視劇,問:“租房?合租行不行?”
“也行。”
老板就喊:“葉子,葉子!”
跑過來一個小姑娘:“老板什麽事?”
“這位大姐要租房,能接受合租,你們談。”
小姑娘朝楊丹欠身:“你好,我叫林葉欣。”
楊丹笑了一下表示回應,說:“在這兒談,會擋住顧客,不如另外找個地方。”
“老板我想請個假!”
“快去快去!”老板揮了揮手。
——
林葉欣把楊丹帶到自己租住的套房裏。
實際上,林葉欣就是合租者。
路上,林葉欣打電話,叫來了第一位租房者。
這是一位男士。不,這是一位男人。也不,這是一個男的。這回對了。
這個男的,名叫孫陽平,身高隻有一米六五,穿著普通,勉強還算幹淨。其相貌,怎麽說呢?楊丹相信,如果這個男的沒有身份證投宿,必定會被旅館經營者舉報。
但一開口,就不同了:“這套房子使用麵積一百五十四平方,五室兩廳三衛,總租金每月五千。因為其中有一室缺少外牆,隻能做書房什麽的。隻能找四人合租。”還挺有條理的。
楊丹參觀了一下。整體上,跟《愛情公寓》那種房子差不多。三個衛生間,其中一個,是公共性質的大衛生間。另外兩個,則鑲嵌在臥室裏。
能住人的,的確隻有四間,其中就兩間有廁所。孫陽平選擇了帶廁所的臥室,林葉欣沒有。
想來,合租者並不是平均分攤房租的。
問了一下,孫陽平說:“是這樣的,在四個人湊齊的情況下,選擇帶廁所臥室的負擔一千五,沒廁所的負責一千。如果沒湊齊四人,沒人負擔的那部分房租就由其他人平均分擔。”
這方案聽上去還行,實際暗含玄機。
四人湊齊,孫陽平每月房租一千五,林葉欣一千。現在差兩人,所差的兩千五平均分攤,林葉欣就是兩千二百五了。實際應該按比例分攤,林葉欣兩千。
不過,那都是過去時了。現在,楊丹來了。
“剩下兩間,我都租了,”楊丹說,“還有,繳費方式是怎樣的?”
聽楊丹說把兩間都租了,等於已經湊齊四人,孫林二人都非常高興。林葉欣說:“押一繳三。一次繳三個月,再押一個月房租。”
孫陽平補充道:“不是繳三個月,而是繳一季度。現在這個季度已經過了一個月,所以,歐陽姐隻需要押一繳二,就行了。”
押一繳二,共三,也就是七千五。楊丹很幹脆地繳了。
歐陽菁的身份證複印了,複印件由孫陽平掌握。的確沒有送交派出所。
——
林葉欣,就在小區外麵臨街的小超市打工。這個情況已知。
孫陽平,則是廚師,在一家中型餐館打工。那家餐館,在大約兩公裏外。
楊丹是幹什麽的呢?林葉欣、孫陽平當然會問。
楊丹說:“我是寫影評的。就是新電影上線之後,緊接著會出現在媒體的影評。”
“哇,那麽高端!”林葉欣立即問,“歐陽姐的id是什麽?”
林葉欣所問的id就相當於筆名。
“這個要保密。”
“哦!”林葉欣一下就失落了,不過,她很快就湊了上來,“歐陽姐,如果有什麽內慕消息,別忘了告訴我啊!”
楊丹說:“內慕消息肯定沒有,個別時候簽名倒是可以考慮。”
這下,林葉欣滿意了。
這樣說,可能不是很明晰,還需要補充說明一下。
京州市的市中心,就是光明區。
等於是說,楊丹,就是從光明區逃出來的,然後一路到了河西區。
現在,楊丹掉轉方向,要繞過光明區,前往地圖的另一頭,東宜區一帶。
——
為什麽如此費勁呢?
自然是因為昨晚投宿的遭遇。
楊丹這兒,隻能用金錢開路,不能使用身份證。但所有旅舍,都要查驗並登記顧客的身份證。這樣就產生了矛盾。
直接說加錢,一是顯得心虛,恐怕會引來舉報;二是會助長對方的貪婪。
因而隻能聲稱走得急,忘了帶,等等。
也就是要編理由,要求情。掙紮一段時間之後,再說加錢。
總之,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並且,這樣的麻煩,並不是麻煩一次就必定解決問題。
昨晚,楊丹找的第一家旅舍就被吃了閉門羹。不管楊丹怎麽說,不管加多少錢,對方死活不同意。
第二家旅舍,同意了。
這晚投宿的經曆,讓楊丹感覺十分不好。
——
旅館業,屬於特種行業。除了所有企業都會有的工商稅務等手續之外,還要在公安部門辦理許可證,並接受當地派出所的監管。
不要以為旅館很小,就拿出身份證。須知,再小的旅館,顧客登記係統都是跟公安部門聯網的。
這些,倒不重要。堅持不拿出歐陽菁的身份證就行。
重要的是,派出所時不時的,會召集旅館業的經營者開會。幾乎每次會議,都會詢問經營者,最近有沒有發現什麽可疑情況。
楊丹,沒身份證投宿,算不算可疑情況?還真算。
於是乎,楊丹被發現的可能性,就取決於自己在旅館經營者眼中,是否可疑。
——
或許有人會說,不是加了錢嗎,旅館經營者看在錢的份上,多半不會說吧。
加錢,又能加多少呢?加五十、一百,根本不多;而如果加到上萬,多倒是多了,卻明顯可疑了。
對於旅館經營者來說,錢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旅館經營下去、長久來錢。
所以,隻要覺得可疑,旅館經營者絕對會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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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昨天晚上,楊丹沒有身份證投宿,會不會被舉報?
正確答案是:多半不會。
多半不會,就是百分之八十的可能不會,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會。
百分之二十的可能,很小。但如果這麽繼續下去,每天都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被舉報,不出十天,楊丹絕對會落網。
所以,楊丹決定,找房子租住。
——
為了與昨晚的百分之二十被舉報劃清界限,大清早的,楊丹就到了電動車二手市場,把車賣了。
昨天,不必;今天,必須,事物的變化發展就是這樣突然。
呆了將近一個小時,楊丹另外買了一輛更加高級的二手電動車。
賣低級買高級,屬於正常行為。萬一被人注意到了,給他們個理由。
再出來,就掉轉方向了,繞過市區,往城市的另一個方向,東宜區去。
——
租房子,以前楊丹沒做過這樣的事。
毫無疑問,原主歐陽菁也沒做過。
於是乎,租房子的手續該怎樣辦理,楊丹就不清楚了。
——
想來,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個合同,繳錢、留電話、留身份證複印件等等。
關鍵是,會不會是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之外,還要送交派出所一份。
如果需要送交派出所一份的話,楊丹就無法租房了。
——
顧忌這個,自然是由“旅館業是特種行業”而聯想到的。
感覺上,到旅館投宿,和租房住,性質是差不多的。
因此,派出所很可能會管。
——
說不定有人會問,歐陽菁不是法律知識儲備很豐富的嗎,怎麽還不知道這個?
拜托,歐陽菁又不是律師。更何況,就算是律師,不知道某項法規,也是很正常的。
前麵,喝退檢查院“龍套小同誌”,靠的是智商,而不是法律知識。
換言之,當時楊丹所說的話,並不是法律知識的正解。隻因為“龍套小同誌”業務極差,所以他以為是正解。
換成侯亮平或者陸亦可,說不定換成林華華,楊丹都無法喝退。
——
繞過光明區,很是花了一點時間。
下午,楊丹進入東宜區。
沒停,繼續前行,約兩點,進入惠九區。
如果繼續前行的話,惠九區之後,就是山台縣了。
楊丹準備就在惠九區找地方住下,一轉方向,就進了岔道。
——
楊丹要租房,但又擔心手續,所以決定找合租。
合租是指兩人以上一起租住一套住房。
合租情況下,通常,第一位租房者,跟房東簽下正式手續。後麵的租房者,則跟第一人簽訂不怎麽正規的手續。
也就是說,後麵的手續,一般不會送交派出所。
——
楊丹不走繁華商業街,專走居民區。
這是因為,找合租信息,一是布告欄,二是電腦上。
網吧是要登記身份證的,楊丹不能到網吧,就隻能看布告欄。
這樣的布告欄,都在居民區。
——
前麵有一排兩層樓房。
它的背後,是三十多層的大廈。
很明顯,這排兩層樓房,是後來加蓋的臨時性建築。
當街的兩層樓房,全部被開辟了門麵。有理發館、麵館、餐館、照相複印館、香煙批發店等。
其中,還有四個開門連在一起形成的一個小超市。
楊丹下車,走了進去。
買了一瓶水,出來,付款。
——
楊丹一眼瞄見,付款台旁邊有台顯示器正在播放電視劇。
楊丹就問:“您這是電視機還是電腦?”
收款的老板回答:“電腦,是兒子淘汰下來的。不過,我用足夠了。”
楊丹說:“我想在這附近租房子。老板能否幫我在電腦上查一下有沒有這方麵的信息。我可以付錢的。”
老板晃動鼠標暫停了電腦上的電視劇,問:“租房?合租行不行?”
“也行。”
老板就喊:“葉子,葉子!”
跑過來一個小姑娘:“老板什麽事?”
“這位大姐要租房,能接受合租,你們談。”
小姑娘朝楊丹欠身:“你好,我叫林葉欣。”
楊丹笑了一下表示回應,說:“在這兒談,會擋住顧客,不如另外找個地方。”
“老板我想請個假!”
“快去快去!”老板揮了揮手。
——
林葉欣把楊丹帶到自己租住的套房裏。
實際上,林葉欣就是合租者。
路上,林葉欣打電話,叫來了第一位租房者。
這是一位男士。不,這是一位男人。也不,這是一個男的。這回對了。
這個男的,名叫孫陽平,身高隻有一米六五,穿著普通,勉強還算幹淨。其相貌,怎麽說呢?楊丹相信,如果這個男的沒有身份證投宿,必定會被旅館經營者舉報。
但一開口,就不同了:“這套房子使用麵積一百五十四平方,五室兩廳三衛,總租金每月五千。因為其中有一室缺少外牆,隻能做書房什麽的。隻能找四人合租。”還挺有條理的。
楊丹參觀了一下。整體上,跟《愛情公寓》那種房子差不多。三個衛生間,其中一個,是公共性質的大衛生間。另外兩個,則鑲嵌在臥室裏。
能住人的,的確隻有四間,其中就兩間有廁所。孫陽平選擇了帶廁所的臥室,林葉欣沒有。
想來,合租者並不是平均分攤房租的。
問了一下,孫陽平說:“是這樣的,在四個人湊齊的情況下,選擇帶廁所臥室的負擔一千五,沒廁所的負責一千。如果沒湊齊四人,沒人負擔的那部分房租就由其他人平均分擔。”
這方案聽上去還行,實際暗含玄機。
四人湊齊,孫陽平每月房租一千五,林葉欣一千。現在差兩人,所差的兩千五平均分攤,林葉欣就是兩千二百五了。實際應該按比例分攤,林葉欣兩千。
不過,那都是過去時了。現在,楊丹來了。
“剩下兩間,我都租了,”楊丹說,“還有,繳費方式是怎樣的?”
聽楊丹說把兩間都租了,等於已經湊齊四人,孫林二人都非常高興。林葉欣說:“押一繳三。一次繳三個月,再押一個月房租。”
孫陽平補充道:“不是繳三個月,而是繳一季度。現在這個季度已經過了一個月,所以,歐陽姐隻需要押一繳二,就行了。”
押一繳二,共三,也就是七千五。楊丹很幹脆地繳了。
歐陽菁的身份證複印了,複印件由孫陽平掌握。的確沒有送交派出所。
——
林葉欣,就在小區外麵臨街的小超市打工。這個情況已知。
孫陽平,則是廚師,在一家中型餐館打工。那家餐館,在大約兩公裏外。
楊丹是幹什麽的呢?林葉欣、孫陽平當然會問。
楊丹說:“我是寫影評的。就是新電影上線之後,緊接著會出現在媒體的影評。”
“哇,那麽高端!”林葉欣立即問,“歐陽姐的id是什麽?”
林葉欣所問的id就相當於筆名。
“這個要保密。”
“哦!”林葉欣一下就失落了,不過,她很快就湊了上來,“歐陽姐,如果有什麽內慕消息,別忘了告訴我啊!”
楊丹說:“內慕消息肯定沒有,個別時候簽名倒是可以考慮。”
這下,林葉欣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