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斯最近的心情非常不好,因為自家老板瓦爾特交給他的任務他覺得自己根本就沒法完成,就像他之前向老板匯報的那樣,偵探小說這種新興的題材,目前雖然感興趣的人很多,但大家還都處於摸索和模仿的階段。
雖然最近一直都在高價收稿,而且也的確收到了不少的稿子,但別說老板所要求的高質量稿件就連稍微看得過眼的都沒有,但還不得不耐著性子一篇篇的翻看。
就在這個時候他看到了一篇名為《博斯科姆比溪穀秘案》的稿子,一看開頭依然是老套的醫生和偵探二人組的故事,這讓著實有些無奈,心道這些新手也太不肯動腦子了,即便你抄了人家的故事,可起碼人設你得改一下吧,不過看到下麵的一段文字,他本來想要去端起咖啡杯的右手不自覺的停了下來。
這是書裏偵探對醫生的一次觀察推理:“我親愛的夥伴,我對你很了解,我知道你有軍人所特有的那種整潔的習慣。你每天早上都刮胡子,在現在這個季節裏,你借著陽光刮。你刮左頰時,越往下就越刮不幹淨,這樣刮到下巴底下時,那就很不幹淨了。很清楚,左邊的光線沒有右邊的好。我不能想象你這樣愛整潔的人,在兩邊光線一樣的情況下,把臉刮成這個樣子。我說這個小事是拿它作為觀察問題和推理的例證。這是我的專長,這很可能對我們當前正在進行的調查有所助益。所以,對在傳訊中提出的一兩個次要問題值得加以考慮。”
僅僅就是這一小段話,就讓柯林斯有了一種強烈的在看福爾摩斯的感覺,於是他開始仔細的閱讀起下麵的章節,不知不覺的就沉浸在了故事之中,以至於主編瓦爾特喊他他都沒聽見,直到別人推了他一把他才抬起頭,看到老板就在麵前,激動的說道:“老板,找到了、找到了,我終於找到了一位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了!”
“哦?他在哪裏?趕緊把他找過來啊!”
“額,這個我還真不知道,您讓我看一下。”說著,柯林斯翻了一下信封,有些無奈的說道:“老板,好像您暫時見不到他,這個人現在在樸茨茅斯。”
“樸茨茅斯?哦,那真是一個遙遠的地方,不過你怎麽判定他是一位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的?”
柯林斯揚了揚手裏的稿子,興奮的說道:“就是因為這篇《博斯科姆比溪穀秘案》!說實話、老板,如果不是已經確定托尼--唐寧已經絕對不會跟我們合作的話,我真的有一種錯覺,以為這就是他所寫的福爾摩斯係列故事,這裏的維瑟利偵探除了名字跟福爾摩斯不一樣以外,其他的無論是情節還是文風,都有一種濃濃的福爾摩斯的味道,甚至我可以不負責任的說一句,即便將他的名字替換成福爾摩斯,都不會有一絲一毫的違和感。”
“天啊!真的有這麽神奇麽?把這份稿子拿來給我看看。”說著,瓦爾特便將柯林斯手裏的稿子拿了過來,然後一邊看一邊走回了自己的辦公室。
老板一走,立刻就有人過來向柯林斯問道:“嘿,柯林斯,這份稿子真的有你說的這麽好麽?難道這個樸茨茅斯的家夥是一個模仿高手?”
柯林斯想了一下,然後搖搖頭說道:“我感覺不像是模仿,整個故事的敘述非常的自然,沒有任何生硬的痕跡,甚至比托尼--唐寧本人寫的還要流暢自然。”
“天啊,如果這樣的話,那豈不是說以後咱們《利平科特雜誌》手上又有吸引讀者的王牌了麽,希望這次老板能夠舍得花錢把他留住。”
“經過上次的教訓,我想老板應該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了吧?”
“那可不好說,咱們老板的脾氣你又不是不知道,別說一英鎊了,就算是一先令都好像在割他身上的肉似的”
“......”
就在幾個小編輯議論紛紛的時候,瓦爾特從主編室裏走出來,高聲對柯林斯說道:“柯林斯,你現在馬上去樸茨茅斯,一定要把這位、額、我看一下,對、這位柯南道爾先生簽到咱們《利平科特雜誌》,不用擔心花錢,即便開到一百英鎊一篇也要簽下他,記住了麽!”
就在柯林斯忙著趕去樸茨茅斯跟柯南道爾洽談專欄作家合約的時候,唐寧則在籌劃著另一件事,這件事的起因是他向《海濱雜誌》交稿的時候,卡修忽然將他叫到了辦公室,略有些為難的說道:“唐寧先生,我有一個做教授的朋友,對你上次在開業酒會上對妮可使用的急救手法很感興趣,想要找你聊一下,你有這個時間麽?”
“教授?什麽教授能對這種急救法感興趣啊?”唐寧有些不解的問道。
“當然是醫學教授了,而且還是皇家醫學院的教授,對了,他這兩年因為一個什麽消滅細菌的實驗還挺有名的。”
“倫敦皇家醫學院的教授,還做了消滅細菌的實驗?”唐寧喃喃自語著,然後腦中忽然靈光一閃,略有些激動的問道:“卡修先生,您說的該不會是約瑟夫--李斯特教授吧?”
“對啊,就是他,怎麽唐寧先生你也認識他?”卡修有些意外的問道。
“我哪有機會認識啊,不過我對李斯特教授可以說是仰慕已久。”
唐寧這句話說的可是心裏話,約瑟夫--李斯特這個名字對於不從事醫學專業的人來說可能會有些陌生,甚至還可能會把他與那位著名的鋼琴家弗朗茨--李斯特弄混,但是對於一名現代醫生,尤其是一名外科醫生來說,李斯特的名字是所有人都不敢或忘的。
雖然李斯特醫生沒有發明某種疾病的診治方法、也沒有發明什麽劃時代的醫療器械和藥物,但是他的消毒滅菌理念可以說是拯救了無數人的生命。
ps:推薦一本同組的新書《帶著飛船去大隋》,一個普通的高中生意外穿越回隋朝,去美洲挖土豆,去香料群島采集香料!
雖然最近一直都在高價收稿,而且也的確收到了不少的稿子,但別說老板所要求的高質量稿件就連稍微看得過眼的都沒有,但還不得不耐著性子一篇篇的翻看。
就在這個時候他看到了一篇名為《博斯科姆比溪穀秘案》的稿子,一看開頭依然是老套的醫生和偵探二人組的故事,這讓著實有些無奈,心道這些新手也太不肯動腦子了,即便你抄了人家的故事,可起碼人設你得改一下吧,不過看到下麵的一段文字,他本來想要去端起咖啡杯的右手不自覺的停了下來。
這是書裏偵探對醫生的一次觀察推理:“我親愛的夥伴,我對你很了解,我知道你有軍人所特有的那種整潔的習慣。你每天早上都刮胡子,在現在這個季節裏,你借著陽光刮。你刮左頰時,越往下就越刮不幹淨,這樣刮到下巴底下時,那就很不幹淨了。很清楚,左邊的光線沒有右邊的好。我不能想象你這樣愛整潔的人,在兩邊光線一樣的情況下,把臉刮成這個樣子。我說這個小事是拿它作為觀察問題和推理的例證。這是我的專長,這很可能對我們當前正在進行的調查有所助益。所以,對在傳訊中提出的一兩個次要問題值得加以考慮。”
僅僅就是這一小段話,就讓柯林斯有了一種強烈的在看福爾摩斯的感覺,於是他開始仔細的閱讀起下麵的章節,不知不覺的就沉浸在了故事之中,以至於主編瓦爾特喊他他都沒聽見,直到別人推了他一把他才抬起頭,看到老板就在麵前,激動的說道:“老板,找到了、找到了,我終於找到了一位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了!”
“哦?他在哪裏?趕緊把他找過來啊!”
“額,這個我還真不知道,您讓我看一下。”說著,柯林斯翻了一下信封,有些無奈的說道:“老板,好像您暫時見不到他,這個人現在在樸茨茅斯。”
“樸茨茅斯?哦,那真是一個遙遠的地方,不過你怎麽判定他是一位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的?”
柯林斯揚了揚手裏的稿子,興奮的說道:“就是因為這篇《博斯科姆比溪穀秘案》!說實話、老板,如果不是已經確定托尼--唐寧已經絕對不會跟我們合作的話,我真的有一種錯覺,以為這就是他所寫的福爾摩斯係列故事,這裏的維瑟利偵探除了名字跟福爾摩斯不一樣以外,其他的無論是情節還是文風,都有一種濃濃的福爾摩斯的味道,甚至我可以不負責任的說一句,即便將他的名字替換成福爾摩斯,都不會有一絲一毫的違和感。”
“天啊!真的有這麽神奇麽?把這份稿子拿來給我看看。”說著,瓦爾特便將柯林斯手裏的稿子拿了過來,然後一邊看一邊走回了自己的辦公室。
老板一走,立刻就有人過來向柯林斯問道:“嘿,柯林斯,這份稿子真的有你說的這麽好麽?難道這個樸茨茅斯的家夥是一個模仿高手?”
柯林斯想了一下,然後搖搖頭說道:“我感覺不像是模仿,整個故事的敘述非常的自然,沒有任何生硬的痕跡,甚至比托尼--唐寧本人寫的還要流暢自然。”
“天啊,如果這樣的話,那豈不是說以後咱們《利平科特雜誌》手上又有吸引讀者的王牌了麽,希望這次老板能夠舍得花錢把他留住。”
“經過上次的教訓,我想老板應該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了吧?”
“那可不好說,咱們老板的脾氣你又不是不知道,別說一英鎊了,就算是一先令都好像在割他身上的肉似的”
“......”
就在幾個小編輯議論紛紛的時候,瓦爾特從主編室裏走出來,高聲對柯林斯說道:“柯林斯,你現在馬上去樸茨茅斯,一定要把這位、額、我看一下,對、這位柯南道爾先生簽到咱們《利平科特雜誌》,不用擔心花錢,即便開到一百英鎊一篇也要簽下他,記住了麽!”
就在柯林斯忙著趕去樸茨茅斯跟柯南道爾洽談專欄作家合約的時候,唐寧則在籌劃著另一件事,這件事的起因是他向《海濱雜誌》交稿的時候,卡修忽然將他叫到了辦公室,略有些為難的說道:“唐寧先生,我有一個做教授的朋友,對你上次在開業酒會上對妮可使用的急救手法很感興趣,想要找你聊一下,你有這個時間麽?”
“教授?什麽教授能對這種急救法感興趣啊?”唐寧有些不解的問道。
“當然是醫學教授了,而且還是皇家醫學院的教授,對了,他這兩年因為一個什麽消滅細菌的實驗還挺有名的。”
“倫敦皇家醫學院的教授,還做了消滅細菌的實驗?”唐寧喃喃自語著,然後腦中忽然靈光一閃,略有些激動的問道:“卡修先生,您說的該不會是約瑟夫--李斯特教授吧?”
“對啊,就是他,怎麽唐寧先生你也認識他?”卡修有些意外的問道。
“我哪有機會認識啊,不過我對李斯特教授可以說是仰慕已久。”
唐寧這句話說的可是心裏話,約瑟夫--李斯特這個名字對於不從事醫學專業的人來說可能會有些陌生,甚至還可能會把他與那位著名的鋼琴家弗朗茨--李斯特弄混,但是對於一名現代醫生,尤其是一名外科醫生來說,李斯特的名字是所有人都不敢或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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