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湖岸邊上,溫斯頓像在低頭沉思,其實是在看地麵上的腳印。
收到消息,他以最快的速度趕了過來,此時天色已經放亮。他帶來的軍情五處的特工接管了現場,蘇格蘭場的警察隻在外圍維持秩序,阻止那些在清晨來公園鍛煉身體的平民靠近現場。
準確的說有兩處現場。
死了十二個人,在第一現場有八個,第二現場有四個,溫斯頓此時在第一現場。
雖然現場很亂,連蘇格蘭場最老練的刑警也沒能看出端倪,但是在溫斯頓眼裏,現場的信息量相當於一本大英百科全書。
那些家夥太猖獗了,絲毫沒把英國情報安全機構放在眼裏!
湖岸上的足跡還沒幹透,溫斯頓朝湖中心看了一眼,目光收回來的時候,落到了那艘靠在岸邊的小艇上。
揉了揉額頭,溫斯頓脫下外套,把一名全副武裝的特工叫過來,讓他交出卡賓槍。
特工有點茫然,不知道溫斯頓要幹什麽,隻是仍然把槍交給了他。
長出口氣,溫斯頓端起卡賓槍,順著地麵上的足跡,朝廣場邁出了第一步。
雖然早已根據現場的痕跡,比如地麵上的足跡、四散的彈殼、廣場上的屍體等等,在腦海裏模擬出了當時的場景,但是依然有很多地方讓溫斯頓想不通,所以決定模擬一番,讓想像變得直觀。
跑到那棵楊樹旁,溫斯頓第一次停下,並且靠在了樹幹上。
有一塊樹皮被擦掉了,表明那個家夥在這裏停下過,而且靠在樹幹上,肯定是藏在這裏觀察敵人的情況。
來到灌木叢,溫斯頓第二次停下,並且蹲了下來。
看了眼地麵上的痕跡,溫斯頓放下卡賓槍,又拿了起來。那個家夥在這裏停下,準備好或者檢查了槍械。
接下來,溫斯頓一路狂奔,而且不斷舉槍瞄準,做出開槍射擊的動作。
跑到第一個插著黃色旗幟的標誌點,溫斯頓丟下卡賓槍,順手拔出手槍,一邊奔跑一邊朝前方做著開火射擊的動作。
從到那輛被遺棄的越野車附近,溫斯頓把手槍換到左手上,取出了口袋裏的彈簧刀。
這個時候,他放慢了步伐,還把彈簧刀交到左手上,做了一個投擲飛刀的動作。
來到越野車旁邊,溫斯頓已是氣喘籲籲。
雖然整套動作一氣嗬成,沒有半點遲滯,但是溫斯頓相信,他的速度太慢了,至少得提高一倍。
要知道,那個家夥至少擊斃了五名武裝人員,其中一個還是用的匕首之類的武器。
那些武裝人員持有自動武器,其中兩人倒在越野車旁邊,屍體旁散布著彈殼,表明在斃命前已經開火還擊,卻沒有打中敵人。以溫斯頓的速度,絕不可能在不被擊中的情況下幹掉那些武裝人員。
溫斯頓叉著腰,大口喘著粗氣。
別說現在,即便年輕三十歲,在精力最旺盛、能力最強悍的時期,溫斯頓也無法跟那個家夥相提並論。
他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
現場有二十顆步槍子彈的彈殼,被槍殺的七個人身上,總共有十五個槍眼,其中三個人是一槍斃命,而且是被口徑更大的狙擊步槍子彈打中,另外四具屍體上有十二個槍眼,而且每具屍體都有三個槍眼。
典型的三發點射,而且彈無虛發。
另外八顆槍彈,有六顆落在了那兩廢棄的越野車上,還有兩顆沒有找到,不過現場少了一輛車。
顯然,那個家夥的槍法神乎其神。
用步槍以三發點射方式朝一百米內的人開火,溫斯頓也能做到百發百中,可是在奔跑中開槍,那就辦不到了。
還有,那個家夥使用了手槍。
現場有十二顆零點四五英寸的acp手槍彈的彈殼,卻沒有找到彈頭。最後十幾米的腳印要稍微深一些,邊緣處的外翻程度更明顯,跨度也更大,表明他在做最後衝刺,同時用手槍射擊。問題是,他對付的那個家夥沒有被擊中,而是被一把匕首類的利器刺入脖子,割破了喉嚨。很明顯,開槍是為了壓製敵人,最後用一把匕首完成了攻擊,還是在奔跑的時候投出匕首。手槍彈殼落在足跡右側,表明他是右手習慣,而到最後,他很有可能是用左手投出了匕首!
就算他是右手習慣,左手同樣能用槍與投擲飛刀。
如此厲害的人,即便放眼全球也找不出幾個。
氣息平緩下來之後,溫斯頓也冷靜了下來。直覺告訴他,在這裏幹掉那些武裝人員的就是東方007。
當然,這隻是直覺。
現場痕跡表明,他至少有一名助手,而且第二現場發生的事情也證明了這一點。
那名助手是個壯漢,身高在一米九以上,體重不低於二百五十磅,使用一把發射拉普阿槍彈的狙擊步槍。槍法應該不錯,因為隻開了三槍就擊斃了三名武裝人員,且三槍都打中了要害。
這也成了一個疑點。
在溫斯頓的印象中,東方人裏麵,很少有這樣的壯漢。
要知道,東方人的體形本來就比較瘦小,長到一米九、重達二百五十磅,意味著十分笨重。
一個十分笨重的人,會是狙擊手?
當然,在白人與黑人中,這樣的壯漢並不少見。
問題是,如果東方007的助手是白人或者黑人,他還是某個東方國家的情報人員嗎?
類似的疑點還有很多。
比如,這是一場很明顯的伏擊戰,東方007與助手伏擊了那夥武裝人員,而對方在遭到伏擊前似乎沒有警覺。如果這夥武裝人員與出現在滑鐵盧火車站,與東方007見麵的那個白人有關,或者是那個白人的手下,他們為什麽要來這裏,為什麽會在毫無警覺的情況下進入敵人的伏擊圈?
還有,第二現場是怎麽回事?
那輛越野車被炸毀,車上的三個人都被炸死,在離爆炸點不遠的地方,還有一具被碾碎了軀幹的屍體。
在爆炸發生前,越野車與一輛轎車相撞,轎車裏麵有血跡,卻沒有屍體。
難道是在第一現場發生槍戰之後,遭到伏擊的武裝人員拚命突圍,東方007與助手駕車追擊?
有這種可能!
在第一現場有四部車輛,三部是使用寬胎的越野車,一部是轎車,其中包括第二現場的那輛台車,車輪印完全吻合。
隻是,這裏麵也存在一個疑問。
少的是一輛越野車,也就是武裝人員開來的車輛,而在第二現場,這輛越野車的車輪印在另外兩部車輛上麵。因為在第二現場隻有那輛車留下的車輪印,所以基本可以斷定是在爆炸發生之後趕到。
還有,在第一現場,出現了東方007那個助手的腳印。
基本可以推斷出,東方007至少有兩名,甚至有三名助手,因為在第二現場,有四種不同的腳印。
換別人來看,這些疑問其實都不是疑問。
隻是,溫斯頓並不這麽認為。
如果東方007有三名助手,他為什麽要單獨去滑鐵盧火車站會見那個白人?
在發現了東方007通過敲打桌麵發出的暗示之後,溫斯頓就想到,東方007利用他對付了那個白人。
問題就在這裏。
在這場戰鬥中,三個助手協助東方007幹掉了十二名武裝人員,表明他們的能力不會差到哪裏去。有三個如此厲害的助手,東方007根本沒必要利用溫斯頓,靠他們就能應付那個白人男子。
難不成,東方007與白人男子是一夥的,他們在演戲?
溫斯頓覺得有點好笑,因為在昨天上午,東方007幹掉了白人男子十二名手下,下午又在滑鐵盧火車站讓白人男子損失了五名手下。如果他跟白人男子是一夥的,白人男子的手下就是他的手下。
就算要欺騙軍情五處,也不可能拿自己手下的性命開玩笑。
再說了,死掉的全是雇傭兵,與情報人員根本扯不上關係。
溫斯頓有點頭痛,發現的線索越多,疑點就越多,而且所有疑點都表明,他對東方007的推測有可能是錯的。
要是連基本推測都錯了,調查方向就有問題。
朝著錯誤方向前進,不管走得多快、不管走得多遠,都無法到達目的地。
這時候,溫斯頓的手機響了起來。
把卡賓槍交給跟來的特工,溫斯頓掏出手機,接聽了電話。
“溫斯頓,有發現了。”是羅賓。
“最好是有價值的發現。”溫斯頓提醒了副手,讓他別拿無關緊要的事情浪費時間。
“有三個發現。”
“一個一個的說。”
“在公園裏被擊斃的那些武裝人員也是雇傭兵,不過跟昨天那夥人無關,他們屬於一個被叫做‘冰狼’的雇傭軍團。該軍團的總部在美國,成員全都是退役特種兵,大多數來自海豹突擊隊、綠色貝雷帽、三角洲突擊隊等沒軍特種部隊,也有一些來自歐洲國家,比如德國的第九邊防大隊、我們的特別空勤旅等等,可以說他們個個都是精英,幾乎都在特種部隊服役十年以上,去過伊拉克與阿富汗,少數參與過情報機構的秘密行動,一些主要成員甚至在多年前就已失蹤或者……”
“重點!”
“總而言之,他們是最精銳,最厲害的戰士。”
“他們現在是冷冰冰的屍體!”
“顯然,幹掉他們的人更加厲害。”
溫斯頓的眉頭跳了幾下,這麽說的話,這確實是一條很重要的發現。
“這還不算什麽,另外兩個發現更有價值。”
“什麽發現?”
收到消息,他以最快的速度趕了過來,此時天色已經放亮。他帶來的軍情五處的特工接管了現場,蘇格蘭場的警察隻在外圍維持秩序,阻止那些在清晨來公園鍛煉身體的平民靠近現場。
準確的說有兩處現場。
死了十二個人,在第一現場有八個,第二現場有四個,溫斯頓此時在第一現場。
雖然現場很亂,連蘇格蘭場最老練的刑警也沒能看出端倪,但是在溫斯頓眼裏,現場的信息量相當於一本大英百科全書。
那些家夥太猖獗了,絲毫沒把英國情報安全機構放在眼裏!
湖岸上的足跡還沒幹透,溫斯頓朝湖中心看了一眼,目光收回來的時候,落到了那艘靠在岸邊的小艇上。
揉了揉額頭,溫斯頓脫下外套,把一名全副武裝的特工叫過來,讓他交出卡賓槍。
特工有點茫然,不知道溫斯頓要幹什麽,隻是仍然把槍交給了他。
長出口氣,溫斯頓端起卡賓槍,順著地麵上的足跡,朝廣場邁出了第一步。
雖然早已根據現場的痕跡,比如地麵上的足跡、四散的彈殼、廣場上的屍體等等,在腦海裏模擬出了當時的場景,但是依然有很多地方讓溫斯頓想不通,所以決定模擬一番,讓想像變得直觀。
跑到那棵楊樹旁,溫斯頓第一次停下,並且靠在了樹幹上。
有一塊樹皮被擦掉了,表明那個家夥在這裏停下過,而且靠在樹幹上,肯定是藏在這裏觀察敵人的情況。
來到灌木叢,溫斯頓第二次停下,並且蹲了下來。
看了眼地麵上的痕跡,溫斯頓放下卡賓槍,又拿了起來。那個家夥在這裏停下,準備好或者檢查了槍械。
接下來,溫斯頓一路狂奔,而且不斷舉槍瞄準,做出開槍射擊的動作。
跑到第一個插著黃色旗幟的標誌點,溫斯頓丟下卡賓槍,順手拔出手槍,一邊奔跑一邊朝前方做著開火射擊的動作。
從到那輛被遺棄的越野車附近,溫斯頓把手槍換到左手上,取出了口袋裏的彈簧刀。
這個時候,他放慢了步伐,還把彈簧刀交到左手上,做了一個投擲飛刀的動作。
來到越野車旁邊,溫斯頓已是氣喘籲籲。
雖然整套動作一氣嗬成,沒有半點遲滯,但是溫斯頓相信,他的速度太慢了,至少得提高一倍。
要知道,那個家夥至少擊斃了五名武裝人員,其中一個還是用的匕首之類的武器。
那些武裝人員持有自動武器,其中兩人倒在越野車旁邊,屍體旁散布著彈殼,表明在斃命前已經開火還擊,卻沒有打中敵人。以溫斯頓的速度,絕不可能在不被擊中的情況下幹掉那些武裝人員。
溫斯頓叉著腰,大口喘著粗氣。
別說現在,即便年輕三十歲,在精力最旺盛、能力最強悍的時期,溫斯頓也無法跟那個家夥相提並論。
他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
現場有二十顆步槍子彈的彈殼,被槍殺的七個人身上,總共有十五個槍眼,其中三個人是一槍斃命,而且是被口徑更大的狙擊步槍子彈打中,另外四具屍體上有十二個槍眼,而且每具屍體都有三個槍眼。
典型的三發點射,而且彈無虛發。
另外八顆槍彈,有六顆落在了那兩廢棄的越野車上,還有兩顆沒有找到,不過現場少了一輛車。
顯然,那個家夥的槍法神乎其神。
用步槍以三發點射方式朝一百米內的人開火,溫斯頓也能做到百發百中,可是在奔跑中開槍,那就辦不到了。
還有,那個家夥使用了手槍。
現場有十二顆零點四五英寸的acp手槍彈的彈殼,卻沒有找到彈頭。最後十幾米的腳印要稍微深一些,邊緣處的外翻程度更明顯,跨度也更大,表明他在做最後衝刺,同時用手槍射擊。問題是,他對付的那個家夥沒有被擊中,而是被一把匕首類的利器刺入脖子,割破了喉嚨。很明顯,開槍是為了壓製敵人,最後用一把匕首完成了攻擊,還是在奔跑的時候投出匕首。手槍彈殼落在足跡右側,表明他是右手習慣,而到最後,他很有可能是用左手投出了匕首!
就算他是右手習慣,左手同樣能用槍與投擲飛刀。
如此厲害的人,即便放眼全球也找不出幾個。
氣息平緩下來之後,溫斯頓也冷靜了下來。直覺告訴他,在這裏幹掉那些武裝人員的就是東方007。
當然,這隻是直覺。
現場痕跡表明,他至少有一名助手,而且第二現場發生的事情也證明了這一點。
那名助手是個壯漢,身高在一米九以上,體重不低於二百五十磅,使用一把發射拉普阿槍彈的狙擊步槍。槍法應該不錯,因為隻開了三槍就擊斃了三名武裝人員,且三槍都打中了要害。
這也成了一個疑點。
在溫斯頓的印象中,東方人裏麵,很少有這樣的壯漢。
要知道,東方人的體形本來就比較瘦小,長到一米九、重達二百五十磅,意味著十分笨重。
一個十分笨重的人,會是狙擊手?
當然,在白人與黑人中,這樣的壯漢並不少見。
問題是,如果東方007的助手是白人或者黑人,他還是某個東方國家的情報人員嗎?
類似的疑點還有很多。
比如,這是一場很明顯的伏擊戰,東方007與助手伏擊了那夥武裝人員,而對方在遭到伏擊前似乎沒有警覺。如果這夥武裝人員與出現在滑鐵盧火車站,與東方007見麵的那個白人有關,或者是那個白人的手下,他們為什麽要來這裏,為什麽會在毫無警覺的情況下進入敵人的伏擊圈?
還有,第二現場是怎麽回事?
那輛越野車被炸毀,車上的三個人都被炸死,在離爆炸點不遠的地方,還有一具被碾碎了軀幹的屍體。
在爆炸發生前,越野車與一輛轎車相撞,轎車裏麵有血跡,卻沒有屍體。
難道是在第一現場發生槍戰之後,遭到伏擊的武裝人員拚命突圍,東方007與助手駕車追擊?
有這種可能!
在第一現場有四部車輛,三部是使用寬胎的越野車,一部是轎車,其中包括第二現場的那輛台車,車輪印完全吻合。
隻是,這裏麵也存在一個疑問。
少的是一輛越野車,也就是武裝人員開來的車輛,而在第二現場,這輛越野車的車輪印在另外兩部車輛上麵。因為在第二現場隻有那輛車留下的車輪印,所以基本可以斷定是在爆炸發生之後趕到。
還有,在第一現場,出現了東方007那個助手的腳印。
基本可以推斷出,東方007至少有兩名,甚至有三名助手,因為在第二現場,有四種不同的腳印。
換別人來看,這些疑問其實都不是疑問。
隻是,溫斯頓並不這麽認為。
如果東方007有三名助手,他為什麽要單獨去滑鐵盧火車站會見那個白人?
在發現了東方007通過敲打桌麵發出的暗示之後,溫斯頓就想到,東方007利用他對付了那個白人。
問題就在這裏。
在這場戰鬥中,三個助手協助東方007幹掉了十二名武裝人員,表明他們的能力不會差到哪裏去。有三個如此厲害的助手,東方007根本沒必要利用溫斯頓,靠他們就能應付那個白人男子。
難不成,東方007與白人男子是一夥的,他們在演戲?
溫斯頓覺得有點好笑,因為在昨天上午,東方007幹掉了白人男子十二名手下,下午又在滑鐵盧火車站讓白人男子損失了五名手下。如果他跟白人男子是一夥的,白人男子的手下就是他的手下。
就算要欺騙軍情五處,也不可能拿自己手下的性命開玩笑。
再說了,死掉的全是雇傭兵,與情報人員根本扯不上關係。
溫斯頓有點頭痛,發現的線索越多,疑點就越多,而且所有疑點都表明,他對東方007的推測有可能是錯的。
要是連基本推測都錯了,調查方向就有問題。
朝著錯誤方向前進,不管走得多快、不管走得多遠,都無法到達目的地。
這時候,溫斯頓的手機響了起來。
把卡賓槍交給跟來的特工,溫斯頓掏出手機,接聽了電話。
“溫斯頓,有發現了。”是羅賓。
“最好是有價值的發現。”溫斯頓提醒了副手,讓他別拿無關緊要的事情浪費時間。
“有三個發現。”
“一個一個的說。”
“在公園裏被擊斃的那些武裝人員也是雇傭兵,不過跟昨天那夥人無關,他們屬於一個被叫做‘冰狼’的雇傭軍團。該軍團的總部在美國,成員全都是退役特種兵,大多數來自海豹突擊隊、綠色貝雷帽、三角洲突擊隊等沒軍特種部隊,也有一些來自歐洲國家,比如德國的第九邊防大隊、我們的特別空勤旅等等,可以說他們個個都是精英,幾乎都在特種部隊服役十年以上,去過伊拉克與阿富汗,少數參與過情報機構的秘密行動,一些主要成員甚至在多年前就已失蹤或者……”
“重點!”
“總而言之,他們是最精銳,最厲害的戰士。”
“他們現在是冷冰冰的屍體!”
“顯然,幹掉他們的人更加厲害。”
溫斯頓的眉頭跳了幾下,這麽說的話,這確實是一條很重要的發現。
“這還不算什麽,另外兩個發現更有價值。”
“什麽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