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任何事,要想有所成就,必要潛心精研,最怕的就是想當然。
就如同高務實一般,他在今日之前,對於瓷器全無了解,隻知道中國瓷器天下無敵,但瓷器究竟是怎麽一回事,譬如當下的瓷器發展、流行風潮乃至於所需原料、技藝要求等等一概不知。
而今日張氏給他介紹的三位“大匠”,則很是給他科普了一番——其實還是皮毛,因為稍微講細一點他就聽不懂了。
細節毋庸贅述,總之高務實弄清楚了幾個關鍵點:大明的瓷器產業,最巔峰的時期是成化朝,此後雖然花樣變化漸多,新的技術也有出現,但相較於成化時期而言,整體處於越來越粗製濫造的趨勢。
“粗製濫造”是三位大匠的說法,其實哪怕三位大匠拿出了早已精心準備的一些曆朝瓷器給高務實指點著看,高務實也覺得差別不大——確實,如按照大匠們所言,弘治以前注重修胎,接痕不大明顯;正德以後,嘉靖、隆慶及近期的萬曆朝瓷器,則接痕明顯,胎體更為厚重粗糙,官窯所產的還略微好一點,民窯所產的,這種情況越發嚴重,多有“火石紅”的現象,大匠們稱之為“黃溢”。
隻是,高務實覺得大匠們的要求似乎過高了一些,甚至有點吹毛求疵的嫌疑。不過他是個相信專業的人,所以對於這種說法,還是抱持肯定的態度。
三位大匠,一人姓餘,兩人姓陳。姓陳的兩位大匠來自於禹州本地,乃是一對兄弟,算起來是宋時鈞窯技術的傳人。但據他們二人表示,由於鈞窯衰落已久,他們隻能掌握大體技術,而有些獨特的技藝可能已經失傳,他們也隻是在族中老人口中聽過製造之法,能不能仿製成功還在兩可之間。
不過張氏對他們二人的手藝十分推崇,生怕高務實聽了這兩個老實大匠的話會失望,連忙告訴兒子說她曾經讓這二位試製過兩批,雖然的確達不到鈞窯的巔峰水平,但基本還是可以達到當年鈞窯的普遍水準的——鈞窯原本就少,而且專出精品,所以這個“普遍水準”其實已經是很高的水準了。
高務實表示認可,但沒有過多置評。
姓徐的那位大匠則來自於景德鎮。與宋朝時瓷器行業的全麵開花不同,明代的瓷器之都已經穩穩的落在了景德鎮,其餘地方名瓷雖然也都有各自的強項,但不管是論規模、論全麵還是論掌握獨特技藝之多,景德鎮都是當仁不讓的霸主。
而這位徐大匠,即便是在景德鎮,也是技藝極為出眾的一位。隻是這位大匠有兩個悲劇:一是他隻善於技術,而不善於經營,導致他家祖傳下來的私窯明明質量極佳,但卻被競爭對手擠兌得利潤日薄,眼見得連祖產都要守不住了;二是他隻有一個獨子,偏偏這個獨子吃喝嫖賭五毒俱全,就是不務正業,在外頭被人設局,欠了一屁股的印子錢,生生把徐大匠給搞破產了。
印子錢就是高利貸,理論上來說大明律是嚴禁的,但實際上……這都萬曆朝了,大明早就已經進了中晚期,還有幾條法律能正兒八經當真?況且能放高利貸的人都是什麽身份,哪裏是他們徐家能夠應付?
所幸高務實的母親張氏正好派人在景德鎮物色有本事的大匠,得知這一情況,立刻打著新鄭高家的名頭把這件事給兜了下來——巧得很,時任江西布政司左參政李純樸高拱門生,由他出麵說和,張氏把徐大匠一家欠的錢本息齊清還完,徐大匠則帶著他家私窯的幾個族人及弟子全部投入高家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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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兄弟因為鈞窯沒落已久,在鄉裏隻能燒些普通瓷器混口飯吃,窮得早就談不上什麽大匠尊嚴了;徐大匠更不必說,理論上他現在欠高家的錢他三輩子都還不完。
張氏出身巨商大賈之家,在做生意方麵可不會講什麽人情,二話不說就把他們三位全都收為家丁了。
家丁其實就是奴仆,甚至更直白一點說,就是主人家的奴隸。
這裏需要稍稍解釋一下,明代奴仆又稱奴婢、臧獲、家奴、家僮、僮仆、家人、義男、義女、義婦等等。
大明早期,真正的奴隸主要來源於戰俘和罪犯家屬,他們的身份是法律認定的,但這種奴隸數量當然很有限。洪武時期,朱元璋曾一再頒布法令,禁止民間自發的良人奴仆化,反對人身買賣,或者私債準折而壓良為賤;並且規定功臣勳貴和官員蓄奴的數量。
但規定隻是規定,勳臣貴戚和官員們都可以找漏洞避免:比如奴契上不寫賣身為奴,隻寫被某某收為義子、義女,朝廷就隻能幹瞪眼——高陌、高珗為什麽都姓高?他們最開始的時候,奴契是在高務實的大伯高捷手裏的,名義上他們都是高捷的義子,既然是義子,當然得跟“義父”姓了。
主人家對於這一類的奴仆或者說家丁,擁有任意處置的大權——因為他們實際上是主人家的財產。
還有一種則稍有不同,是屬於雇工性質的奴仆,隻不過這個雇工的雇傭期有點長——雇傭一輩子,且沒有跳槽的權力。此前張四維轉給高務實的三慎園三管事,如沈立安、韋希旻等,就都是這一類的奴仆。
前一類義子義女型的奴仆,主人家可以對其生殺予奪;而後一類的,則達不到生殺予奪這個層麵,然而朝廷對這一類奴仆的認定一直沒有準確說法,通常來說,主人家隻要不直接殺人,其他情況朝廷基本是不問的。
事實上,主人家就算真殺了,朝廷或者說官府會給於的懲罰也十分輕微,對於勢力強大的那種主人家,這種懲罰忽略不計就好。
然而明朝家奴對主人家的犯罪,在大明律中是有非常明確、非常嚴苛的規定的。比如說“凡奴婢毆家長者皆斬,殺者皆淩遲處死,過失殺者絞,傷者杖一百,流三千裏。”以及“凡奴婢罵家長者絞。若雇工人罵家長者,杖八十,徒二年。”
義子義女類的家奴哪怕罵主人一句,就要絞死;如果敢動手打了主人,斬首;如果更厲害,殺了主人,那沒得商量,直接淩遲處死。
雇工類的家奴也沒強到哪去,罵主人一句,就要杖八十,坐兩年牢……
為何明朝後期打仗全靠家丁?原因當然不止一條,但這一條必然不能忽視:主人家對家丁生殺予奪啊!你一個家丁不聽主人家的話,人家說殺就殺了啊!
現在這三位大匠就是雇工性質的高家家丁,因此高務實的決定,就相當於他們的聖旨了。
高務實聽完三人的講述,看了母親一眼,微微皺眉地道:“娘親,您給兒子一句實話,您讓兒子搞禹窯,究竟是隻為了賺錢,還是……有更大的期望?”
張氏目光一閃,又堅定了下來,看著高務實,道:“務實,高家也好,張家也罷,都是北人,咱們不能光看著南瓷耀武揚威呀!你現在要錢有錢,要勢有勢,為什麽咱們高家就不能為振興北瓷做點事呢?”
就如同高務實一般,他在今日之前,對於瓷器全無了解,隻知道中國瓷器天下無敵,但瓷器究竟是怎麽一回事,譬如當下的瓷器發展、流行風潮乃至於所需原料、技藝要求等等一概不知。
而今日張氏給他介紹的三位“大匠”,則很是給他科普了一番——其實還是皮毛,因為稍微講細一點他就聽不懂了。
細節毋庸贅述,總之高務實弄清楚了幾個關鍵點:大明的瓷器產業,最巔峰的時期是成化朝,此後雖然花樣變化漸多,新的技術也有出現,但相較於成化時期而言,整體處於越來越粗製濫造的趨勢。
“粗製濫造”是三位大匠的說法,其實哪怕三位大匠拿出了早已精心準備的一些曆朝瓷器給高務實指點著看,高務實也覺得差別不大——確實,如按照大匠們所言,弘治以前注重修胎,接痕不大明顯;正德以後,嘉靖、隆慶及近期的萬曆朝瓷器,則接痕明顯,胎體更為厚重粗糙,官窯所產的還略微好一點,民窯所產的,這種情況越發嚴重,多有“火石紅”的現象,大匠們稱之為“黃溢”。
隻是,高務實覺得大匠們的要求似乎過高了一些,甚至有點吹毛求疵的嫌疑。不過他是個相信專業的人,所以對於這種說法,還是抱持肯定的態度。
三位大匠,一人姓餘,兩人姓陳。姓陳的兩位大匠來自於禹州本地,乃是一對兄弟,算起來是宋時鈞窯技術的傳人。但據他們二人表示,由於鈞窯衰落已久,他們隻能掌握大體技術,而有些獨特的技藝可能已經失傳,他們也隻是在族中老人口中聽過製造之法,能不能仿製成功還在兩可之間。
不過張氏對他們二人的手藝十分推崇,生怕高務實聽了這兩個老實大匠的話會失望,連忙告訴兒子說她曾經讓這二位試製過兩批,雖然的確達不到鈞窯的巔峰水平,但基本還是可以達到當年鈞窯的普遍水準的——鈞窯原本就少,而且專出精品,所以這個“普遍水準”其實已經是很高的水準了。
高務實表示認可,但沒有過多置評。
姓徐的那位大匠則來自於景德鎮。與宋朝時瓷器行業的全麵開花不同,明代的瓷器之都已經穩穩的落在了景德鎮,其餘地方名瓷雖然也都有各自的強項,但不管是論規模、論全麵還是論掌握獨特技藝之多,景德鎮都是當仁不讓的霸主。
而這位徐大匠,即便是在景德鎮,也是技藝極為出眾的一位。隻是這位大匠有兩個悲劇:一是他隻善於技術,而不善於經營,導致他家祖傳下來的私窯明明質量極佳,但卻被競爭對手擠兌得利潤日薄,眼見得連祖產都要守不住了;二是他隻有一個獨子,偏偏這個獨子吃喝嫖賭五毒俱全,就是不務正業,在外頭被人設局,欠了一屁股的印子錢,生生把徐大匠給搞破產了。
印子錢就是高利貸,理論上來說大明律是嚴禁的,但實際上……這都萬曆朝了,大明早就已經進了中晚期,還有幾條法律能正兒八經當真?況且能放高利貸的人都是什麽身份,哪裏是他們徐家能夠應付?
所幸高務實的母親張氏正好派人在景德鎮物色有本事的大匠,得知這一情況,立刻打著新鄭高家的名頭把這件事給兜了下來——巧得很,時任江西布政司左參政李純樸高拱門生,由他出麵說和,張氏把徐大匠一家欠的錢本息齊清還完,徐大匠則帶著他家私窯的幾個族人及弟子全部投入高家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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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出身巨商大賈之家,在做生意方麵可不會講什麽人情,二話不說就把他們三位全都收為家丁了。
家丁其實就是奴仆,甚至更直白一點說,就是主人家的奴隸。
這裏需要稍稍解釋一下,明代奴仆又稱奴婢、臧獲、家奴、家僮、僮仆、家人、義男、義女、義婦等等。
大明早期,真正的奴隸主要來源於戰俘和罪犯家屬,他們的身份是法律認定的,但這種奴隸數量當然很有限。洪武時期,朱元璋曾一再頒布法令,禁止民間自發的良人奴仆化,反對人身買賣,或者私債準折而壓良為賤;並且規定功臣勳貴和官員蓄奴的數量。
但規定隻是規定,勳臣貴戚和官員們都可以找漏洞避免:比如奴契上不寫賣身為奴,隻寫被某某收為義子、義女,朝廷就隻能幹瞪眼——高陌、高珗為什麽都姓高?他們最開始的時候,奴契是在高務實的大伯高捷手裏的,名義上他們都是高捷的義子,既然是義子,當然得跟“義父”姓了。
主人家對於這一類的奴仆或者說家丁,擁有任意處置的大權——因為他們實際上是主人家的財產。
還有一種則稍有不同,是屬於雇工性質的奴仆,隻不過這個雇工的雇傭期有點長——雇傭一輩子,且沒有跳槽的權力。此前張四維轉給高務實的三慎園三管事,如沈立安、韋希旻等,就都是這一類的奴仆。
前一類義子義女型的奴仆,主人家可以對其生殺予奪;而後一類的,則達不到生殺予奪這個層麵,然而朝廷對這一類奴仆的認定一直沒有準確說法,通常來說,主人家隻要不直接殺人,其他情況朝廷基本是不問的。
事實上,主人家就算真殺了,朝廷或者說官府會給於的懲罰也十分輕微,對於勢力強大的那種主人家,這種懲罰忽略不計就好。
然而明朝家奴對主人家的犯罪,在大明律中是有非常明確、非常嚴苛的規定的。比如說“凡奴婢毆家長者皆斬,殺者皆淩遲處死,過失殺者絞,傷者杖一百,流三千裏。”以及“凡奴婢罵家長者絞。若雇工人罵家長者,杖八十,徒二年。”
義子義女類的家奴哪怕罵主人一句,就要絞死;如果敢動手打了主人,斬首;如果更厲害,殺了主人,那沒得商量,直接淩遲處死。
雇工類的家奴也沒強到哪去,罵主人一句,就要杖八十,坐兩年牢……
為何明朝後期打仗全靠家丁?原因當然不止一條,但這一條必然不能忽視:主人家對家丁生殺予奪啊!你一個家丁不聽主人家的話,人家說殺就殺了啊!
現在這三位大匠就是雇工性質的高家家丁,因此高務實的決定,就相當於他們的聖旨了。
高務實聽完三人的講述,看了母親一眼,微微皺眉地道:“娘親,您給兒子一句實話,您讓兒子搞禹窯,究竟是隻為了賺錢,還是……有更大的期望?”
張氏目光一閃,又堅定了下來,看著高務實,道:“務實,高家也好,張家也罷,都是北人,咱們不能光看著南瓷耀武揚威呀!你現在要錢有錢,要勢有勢,為什麽咱們高家就不能為振興北瓷做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