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遠程火力封鎖殺近刺刀陣前,一場血戰隨即展開。


    與唐時“以步製騎”的大殺器陌刀兵不同,刺刀陣雖然也能“如牆而進”,但顯然不會有“所當之敵,人馬俱碎”的霸道。刺刀的用法不以劈砍為能,幾乎隻專司“刺”之一道。


    但說實話,大唐陌刀兵雖強,卻有兩個嚴重的缺陷。其一是陌刀本身的製造在當時過於“高精尖”,不僅產量極低,而且價格昂貴,很難大量裝備;其二是陌刀兵的選拔也極其嚴苛,說百裏挑一那是客氣的,實際上可能需要千裏挑一,因為陌刀兵不僅需要勇氣驚人,還需要力大無比——力氣小肯定劈不出“人馬具碎”的效果。


    正是因為這兩個問題,盛唐之後再無陌刀,陌刀兵逐漸成為傳說。


    刺刀卻沒有這樣的困擾,雖然刺刀的製造也是“高精尖”,但當前京華可以滿足,而刺刀的使用卻遠比陌刀簡單,對人的要求低得太多太多了,但凡一名合格的士兵都能用。


    不過,刺刀本身並不算一樣非常專業的冷兵器,它實際上是一種配套武器,主要作用是彌補火槍兵沒有近戰能力的缺陷。


    某種程度上來說,它是一個三眼銃的異化產品,都是為了讓士兵既能進行遠程火力投射,又能進行近身搏鬥。如果單從其冷兵器屬性對付騎兵的角度而言,刺刀陣事實上是不如長矛陣的。


    古典時期最實用、性價比最高的近戰冷兵器是什麽呢?這個其實基本上沒有爭議,是長矛!不是其他什麽花裏胡哨的冷兵器,就是樸實的長矛。以長矛為代表的這種長柄刺殺用冷兵器被稱為“百兵之王”。


    都是長柄武器,長矛和一般的槍、槊、鈹之類的武器還是有區別的,雖然有說法是這些武器的區別是有型製上的差異,例如矛與槍差異在頭端樣式,矛與鈹差異在接柄的方式,但是,長矛和它們最明顯的差異是在長度上。


    長矛其實稱為長柄槍比較好,一般的長柄槍長度在一丈到兩丈,也即是長三至六米(不過根據市川定春的《武器事典》,中國的曆史上以矛來稱的長柄武器最長有到5.6米,以槍來稱的長柄武器最長有做到8米的長度,隋唐之後矛槍混稱不做區隔)。


    這個長度可能超過不少人的想象,畢竟長達6米的冷兵器,這個可能在影視劇中都不常見。這麽長的武器,操作起來方便嗎?


    想都不用想,當然不方便啊。用6米的長槍,你就別想什麽花裏胡哨的招式打法了,比如舞個槍花什麽的,那純屬做夢,這種武器的使用方式基本就是一招,向前戳刺——沒錯,就這麽一招:刺!


    那這一招有用嗎?當然有用!


    尖端武器戳刺所能產生的強大殺傷力,哪怕是原始人都能認識到的,也正是因此,人類很早發明了槍矛這種戳刺類的冷兵器(木、竹削尖)。近戰冷兵器說實話,大體就分三個類型,一是刀劍這種以刃進行殺傷的;二是槍矛這種以尖頭戳刺為殺傷的;三則是以錘棒這種鈍兵器。


    這些武器中,唯一能做的很長的,也就槍矛了,其它兩種要是做太長,那基本就沒什麽可操作性了,殺傷力不增反減。


    長有用嗎?當然是有用的,古語有雲:一寸長一寸強。武器越長,它的攻擊範圍就越大,長矛就是如此。長矛首先很長,所以攻擊範圍大。


    其次殺傷力也很強,別看隻有戳刺的一招,但是這一招是殺傷力最強的招式,要是想打擊有鎧甲防禦的敵人士兵,戳刺是最有效的。刀劍這種以劈砍為攻擊方式的兵器,在破甲的時候遇到的阻力為特別大,對抗重甲敵人處於絕對的劣勢。鈍器當然也能“破甲”,但那就和陌刀兵的選拔麵臨同樣的問題了,你首先得有這種大力士級別的士兵。


    無論是在古代的東方還是西方,長矛都是非常受歡迎的冷兵器,西方那些著名的方陣,冷兵器中的絕對主力都是槍矛,長矛兵在古代絕對是古代最有效的兵種。


    長柄兵器進入戰場,除了車兵與騎兵使用之外,在步兵使用中亦很廣泛,方陣中的長矛兵是接續在盾牌步兵後麵,利用盾牌與盾牌之間的空隙進行突刺。


    步兵對抗騎兵,除了使用火器和弓弩外,排成緊密的方針,用密集的長矛刺殺幾乎是唯一有效的方式。


    大致在眼下這個冷熱兵器交替的時代,如曆史上的大明白杆兵、瑞士長矛兵、西班牙大方陣等著名軍隊,都靠長矛對付騎兵,其中西班牙大方陣還需要靠長矛兵保護火槍手,這和高務實現在這套理念非常接近。


    長矛的實用性是非常強的,中國南北朝時期,戟、戈等古典長兵器基本都被淘汰了,軍隊士兵大規模製式使用的長兵器漸漸就隻剩下槍矛一類。而歐洲也一樣,自14世紀開始,步兵使用長矛和斧槍(一種瑞士人特有的冷兵器,槍和斧頭的合體,中國一般翻譯成“瑞士戟”),這導致封建騎士開始衰落。(便宜克製昂貴,昂貴者必然呈現衰落之勢。)


    冷熱兵器交替的時候,通常火槍兵和長矛兵配合使用,當時已經有了使用火繩槍的槍兵隊,而因為火槍為單發射擊之故,在射擊與射擊間容易受到敵方步兵與騎兵的突擊,在敵方突擊時僅有槍托做為防身鈍器的火槍兵太過於無力。因此當時的火槍兵身旁常有手持長槍的槍兵負責保護,這也就是西班牙大方陣的真正內核。


    一直到刺刀發明才改變了這種局勢。有了刺刀,火槍兵也有了強大的近戰能力,能單獨在近戰中對抗敵人的騎兵和步兵,於是開始有國家編製出全員皆為火槍兵的部隊,大幅提升戰力。


    關於刺刀,中國方麵最早的文獻記載為1606年,何汝賓《兵錄》的銃刀,而西方首次出現在17世紀法國巴約訥(Bayonne)的一場農民爭執中。當時的農民將小刀插入來福槍槍口內,用以襲擊敵人。到了十八世紀時,插座式(Socket)刺刀出現,是由火槍槍管的右橫方突出的類型,這是因為當時的火槍為前裝式,進行裝填彈藥時不會幹擾。


    京華目前所產的火槍也還是前裝,隻不過是燧發前裝並配備了紙殼定裝藥而已,所以高務實搞出的刺刀,也是插座式刺刀。其采用了長矛的刺式攻擊,取代三眼銃的鈍器攻擊,配合火槍三段擊而形成一個另類的西班牙大方陣。


    好處是武器裝備更統一,方便後勤保障,也方便訓練,符合高務實一貫的簡化後勤思路,使單兵作戰能力培養的效率倍增;壞處則是它在真正抵抗騎兵衝陣的那一瞬間,戰鬥力是不如長矛兵的。


    不過,當衝陣騎兵的衝擊力用盡,雙方開始陷入混戰之時,長度更加合理的刺刀,則比長矛兵更加好用。


    簡而言之一句話,刺刀的最大特色,其實就在於“遠近皆可,威力不弱”。換句話說,它其實是個萬金油,啥活都能幹。


    蒙受巨大傷亡而終於衝殺到刺刀陣前的八百蒙古重騎兵,按照布日哈圖的戰前要求,在戰馬臨近刺刀陣前約二十步時,忽然齊齊掏出一個頭套,人向前傾,伸長左臂,將那頭套套在馬首之上。


    巨響的問題,這批精銳重騎兵靠精湛的馬術強行控馬來克服了,但戰馬會自動避讓“亮而尖”物品的習慣卻不好靠馬術克服,是以他們臨時準備了布頭套。


    訓練有素的優秀騎兵戰馬,是可以短時間內無視視線而全憑騎士駕馭命令來行進的。蒙古人因為經濟原因,重騎兵日益減少,但這在另一個程度上使得能夠入選重騎兵的騎手更加精銳,馬術更加了得,他們顯然有這樣的能耐。


    張萬邦原本鎮定自若的臉色在此時變得難看了一些,但他並無懼色,隻是深吸一口氣,抽出佩刀罵道:“兩千重騎兵換老子兩千步兵?圖們這老小子怕是不懂算術!”然後舉刀怒吼一聲:“弟兄們,這場仗咱們虧不了,封妻蔭子就在今朝——幹他娘的!”


    刺刀陣這批人,無人家丁還是衛所兵,都是大勝過蒙古騎兵的,心氣的確是高,到了這般境況,竟然無一怯戰,怒吼著轟然應諾:“幹他娘的!”


    說時遲那時快,鐵騎已至當前。蒙古重騎兵不使用長兵騎槍雖然讓他們的衝陣不如西方騎士那麽凶猛,但戰馬的衝擊力依然在。


    雖然第一批撞上刺刀陣的戰馬幾乎毫無例外失蹄倒地,但巨大的慣性使得它們的屍體向前滾去,甚至能撞飛兩到三層刺刀橫列,馬上騎士則早有預計地進行跳馬翻滾然後起身作戰。


    跳馬翻滾是個極其危險的動作,尤其是對於身著重甲的騎士而言,好在蒙古人的所謂重甲到底不是歐洲那樣的全身具裝,而是皮甲外鑲鐵片,仍然能保證人的活動能力。不過戰場之上跳馬翻滾的難度又更大了,這一批寬正麵上跳馬翻滾的騎士隻剩下一半活著站起來。


    但這一波衝擊的確造成了巨大的效果,那就是蒙古人忽然發現:刺刀陣本身對於重騎兵的防禦能力並不出眾!雖然第一波寬正麵上的重騎兵幾乎損失了他們全部的戰馬,但這個正麵一共隻有大概三百人。


    換句話說,真正近距離蒙住馬目衝擊刺刀陣並不需要特別雄厚的兵力。之所以此前兩次大戰都是蒙古騎兵敗北,真正的根源其實是刺刀陣後方的火槍兵和火炮威力太大,蒙古騎兵根本等不到衝至陣前便已經消耗得七七八八,失去了衝陣最關鍵的集中衝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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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騎兵們的殺意隨之暴漲,不論是爬起來再戰的落馬騎兵,還是後方衝進陣中的馬上騎兵,紛紛揚刀劈砍,打算以殺泄憤。


    遠處的圖們也興奮起來,舉起一具明顯是明軍低級裝備的單筒望遠鏡看得大喜過望,當看到破陣完成的時候,他大笑著用力拍了拍布日哈圖的肩膀,大聲道:“好好好,布日哈圖,你果然有一套!這刺刀陣偌大名頭,原來不過是銀樣蠟頭槍,隻要頂住他們的火器,衝到陣前再立刻蒙住戰馬的眼睛,這刺刀陣根本攔不住我蒙古鐵騎!”


    周圍的蒙軍將領也紛紛大笑,互相彈冠相慶,整個蒙軍後方一片歡喜,就等著繼續衝上前的輕騎兵對已經“破防”的張萬邦大肆屠戮了。


    可惜,他們的慶祝可能太早了一些。唯一還保持著矜持的布日哈圖很快發現了異樣——明軍刺刀陣破開之後,蒙古重騎兵並沒有能對明軍步兵形成摧枯拉朽的碾壓,兩支軍隊很異樣地纏鬥在了一起。


    圖們等人的反應遲了一些,等他們發現布日哈圖的表情依舊嚴肅之時才反應過來,紛紛朝張萬邦部的位置望去,這才發現不太對勁。


    明軍的刺刀陣雖然告破,但並未崩潰,反而連火槍手都通通變成了刺刀兵,開始以十個左右的小隊陣型分工合作,對習慣於單打獨鬥的蒙古重騎兵進行圍剿。


    沒錯,就是圍剿!


    布日哈圖最先叫出聲來:“不好,這是……小鴛鴦陣?”


    他說得不算錯,但也不算完全對。張萬邦部的這套打法的確來源於“小鴛鴦陣”,不過高務實私底下一直把人數十幾人和幾十人的兩種小鴛鴦陣稱之為“班排戰術”。


    這便是以後世一個步兵班或者一個步兵排左右的兵力,按照小編隊合作進行訓練而出的戰術,它和當前時代的大陣並不衝突,隻是在大戰場上形成很多個小團體來進行作戰。


    這種戰術詳細的說起來過於複雜,簡單的說就是在各個局部戰場形成兵力優勢,始終保持己方以多打少,以最快的速度圍剿各自為戰的敵軍,最終積小勝為大勝。


    蒙古重騎兵雖然精銳,但再精銳也沒法一打十,何況他們是彎刀騎兵,又不是長槍騎兵,他們在衝擊力消退之後,也需要靠近明軍才能完成斬殺。而明軍使用的是刺刀,槍托槍身再加刺刀,遠比彎刀更長,能更早的對蒙古騎兵造成損傷——未必一定要刺人,刺馬同樣有效,因為那馬鎧即便可以防箭矢,甚至一定程度上防劈砍,但顯然防不住銳利的刺刀戳刺。


    本以為要勢如破竹的蒙古騎兵完全沒有料到,在打破了“刺刀陣神話”之後,等待他們的不是勝利,竟然是更加艱苦甚至不占優勢的纏鬥。


    戰場之外,兩軍主帥圖們和曹簠同時倒抽了一口涼氣。


    隻不過,他們驚歎和震撼的心情想必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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